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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级保护天才——中原逐鹿(8)

    有点东西。

    他倒是想见识一下对方的脏球,就点头同意了。

    林平之拽住季慵,小声说:季哥,他们打球特脏。

    季慵小声回他:没事,忘记牛顿,你就能飞跃篮板。

    俨然把牛顿三大定律牢记于心的三人:

    周自横一听要比赛,懒得搭理这群人,就悠哒哒回到台阶上坐着准备观战。

    你叫季慵对吧!锡纸烫扬起嘴角,以为自己那抹笑弧度恰到好处,优雅又迷人,又拽了下额头上的发箍,估计被一直盖住的那片痱子要造反,我经常听我们班女生提起你,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今天对手的名字。

    我叫金俊泰。对方脸上挂着的表情明显在说认识我是你的荣幸。

    季慵问:韩国人?

    锡纸烫:不是,中国人。

    哦。季慵神色松懒,撩着眼皮又添了一句。

    名字跟韩国代购回来的一样。

    林平之他们想笑,但是这么严肃的放狠话场合笑出声的话总觉得不太好,于是就拼命忍住,憋得脸都红了。

    锡纸烫脸色发青,偏偏季慵还要火上浇油。

    还有,我的对手季慵指了指不远处坐在台阶上的周自横,是他。

    周自横刚坐下来就听见季慵冲自己喊:小室友,快过来!他当没听见,这会儿觉得口渴,拿起先前放在那儿的矿泉水准备喝,可惜,一个篮球飞过来,直接将那瓶矿泉水砸飞了好远。

    周自横:

    他抬眼朝场上看,一个戴着黑框眼睛的冲着自己嚷嚷:喂!季慵的新室友?敢不敢打啊!看着挺弱啊!

    周自横没说话,直直盯着对方,过了会儿还真下去应战了。

    一个半小时后。

    金俊泰他们连同他们的篮球,以及那不成熟的心智和幼也称不上幼小的心灵,收到了深深的震撼。

    赵明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般,躺在地上,连根手指都动弹不得。他总算领教到了居然有人打球比他们还脏!

    周自横也出了不少汗,此时正顺着下巴往锁骨上滴,少年走到赵明旁边停下,黑色的篮球鞋在离他脸还有半分时停下。

    道歉吧。

    赵明想看清对方的脸,可惜一场篮球下来,耗力太大,头晕眼花。只听少年冷清的声音又响起

    我室友的前室友。

    作者有话要说:  季慵:大家好,我会**,**,**和篮球。

    谢谢支持,鞠躬。

    第10章

    南门小吃街开了有三年,离国大南门只隔了一条马路。店特别杂,有火锅店,烤鱼店,韩式料理,快餐一到晚上还有各类烧烤,琳琅满目。关键是价格公道,味道正宗,所以一般到周末的时候,每家店都是人满为患的状态。

    季慵他们几人出来的时候人并不多,过了马路直对着一家奶茶店。

    季慵转头问周自横:室友,要喝奶茶吗?

    周自横是被他们一路拽过来的。原本要跟季慵的最后一场比试也因为那群人的到来给搅了,不过几人倒是对这位传说中的天才有了新的认识。

    原来天才不仅会学习,还会打球甚至打得更狠更脏。

    周自横抬眼看着面前装修简单却排起一条长龙的奶茶店,轻轻皱眉,摇头道:不喝。

    季慵点头,十分自然地搭上他的肩,那你想吃什么?我请客。他看着少年冷清淡漠的脸,耳边不断回荡着对方刚刚在球场上说的那句话

    道歉。

    我室友的前室友。

    季慵突然觉得自己被人罩了,一向都是别人季哥季哥地喊他,他也总是尽量有求必应。但这次不同,这个看上去很孤傲一言不合就打架的人,内心其实没有那么冷漠。

    周自横瞥了下季慵搭在自己肩膀上的胳膊,冷冷道:放下。

    室友长得挺帅,就是有点倔。不过季慵还是乖乖放下胳膊。

    季哥!我想吃火锅!林平之爸妈都是养生派,平日里清汤煮菜加杂粮饭,林平之暑假两个月都没沾过荤腥,这会儿特别想吃辣,想起上回去的那家九宫格,他就止不住地咽口水。

    火锅有什么好吃的?支往这会儿手上已经拿了杯特大号奶茶,连嗦上来好几颗珍珠,要我说今天这大喜日子,咱们就应该去撸串喝啤酒!

    季慵对着支往手上那杯特大号奶茶道,你这买的两杯的量吧!小心喝不完还要垃圾分类。你要把奶茶憋干净,然后珍珠倒到湿垃圾,杯子倒到干垃圾,杯盖放进可回收里面。

    支往:

    哪知季慵往他肚子上一瞥:再喝就要生了。

    再一次被打击的支往:季哥你有毒吧!

    没事!打击只是暂时的,转眼间他咕咚又是一大口。

    只要我喝得够快,卡路里就追不上我!

    三人:

    季慵在去哪里聚餐这件事上完全没有听取两人的意见,依旧坚持不懈地问周自横:这里有火锅、烧烤、面馆、炒菜你想吃什么咱们就去。

    林平之:

    支往:

    季哥你变了!

    呵,果然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

    周自横挑食,但也不至于到矫情的地步,那就炒菜吧!一天下来他胃里仅存的那点火鸡面和可乐早就因为那一场篮球消耗了,这会儿倒是真饿了。

    行!

    他们最后跟着季慵来到了一家私房菜,门店看着不大,里面装修还算干净,老板娘看上去三十多岁,长得白净素雅,一开口却是一嘴东北大碴子味:几位小兄弟,整点啥?四个人啊楼上啊!楼上有位!

    万达晚上要带家教,就没跟着他们去聚餐。

    几人上了楼,楼上只有一对情侣,坐在大厅的最角落里,所以环境相对于楼下来说比较安静。

    这家我去年来过,感觉还不错。季慵此时耐心十足,拿着菜单一个一个问,锅包肉和酸菜炖粉条是他们家的特色,来一个吗?

    还有小鸡炖蘑菇,但是量太多,以后人多的时候可以来。

    凉菜要吗?拍黄瓜?

    要喝什么?

    要冰的还是常温?

    林平之和支往这会儿都已经沉默了:反正他们就是个陪衬,季哥眼里现在只有他室友。

    周自横正在用热水涮餐具,季慵把菜单给了服务员之后就一直默默盯着他涮餐具。

    真是美好的一幕。

    美好到其他两人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多余的。

    等菜时间有点久,季慵干脆把几人的碗和杯子排成一列,一手拿着一只筷子,朝周自横那边拨了下刘海:想听什么歌?满足你。

    看那整齐的瓷碗和玻璃杯,再看这人拿着筷子的修长手指,周自横以为季慵真有两下子,就手托腮看着他。

    季慵来劲了,表现欲十足,筷子落下的那一瞬间林平之和支往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

    他季哥要放大招了!

    快!赶紧堵住耳朵!

    一曲终了,如暖瓶炸破,如磨刀霍霍。

    周自横:

    再看一眼这时候才把手从耳朵上放下来的两人,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人原来是个音痴!他僵硬地看着季慵,对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还站起身行了个最标准的感谢礼。

    感谢大家来听我的演唱会。

    周自横看了眼角落,原先在那里待着的相互喂菜的小情侣已经起身,走之前还狠狠瞪了他们几个一眼。

    季慵回给那对情侣一个微笑,随后道:他们吃饭的同时能享受这么高雅的音乐,还是免费的,真羡慕他们。

    三人:

    周自横神色复杂,你小时候学过乐器吗?

    本来是一句嘲弄他的玩笑话,没想到季慵还真认真点头回答,小学时候我妈送我去学钢琴,学了两天,那钢琴老师把我送回来了。

    周自横心想,把你送回来是对的,按刚才敲碗那架势,再过两天钢琴老师估计得疯。

    然后就听季慵来了一句:钢琴老师说我天赋极高,应该送到国外,请那种最专业的老师来教我。

    周自横:这钢琴老师还挺善良。

    可惜我爸妈那时候忙,真送到国外的话又没办法照顾我。季慵的表情看上去还真有些遗憾,伸展开自己的手指,叹气道,你说,我这时候学钢琴会不会太晚?

    周自横的视线轻飘飘地往他手上挪:学吧。

    反正你爸妈现在也打不过你。

    季慵:

    一旁默默等菜的林平之和支往:

    幸好服务员这时候开始上菜,几人迅速把碗和杯子抢回去,生怕季慵兴致来了又要即兴一曲,毕竟店里不卖宽面,没有大碗让他freestyle。

    一场篮球赛消耗的体力太多,菜一上来几人就开始闷头吃,吃得半饱的时候才开始聊天。

    季慵开了瓶橙汁,给周自横倒了满满一杯,来!老周!一杯敬篮球,一杯敬过往。

    周自横正在专心把酸菜里面的粉条挑出来,虽然不情愿但也放下筷子,拿起玻璃杯。第二天有课,四人以橙汁代酒,撞了一杯后气氛好起来。

    对了!周天才,问你个事啊!林平之又给自己嘴里塞了个锅包肉,含糊不清,你是怎么做到把篮球打得那么牛批的?他本来想说脏,但觉得不太合适,于是话到嘴边就改了口。

    没什么,多打就行了。周自横轻描淡写一句话,却想起在美国的事。那时候实验室几个师兄都是美国人,个子高还特别壮实,没事就老约着他去打篮球。但街头篮球路子野,摩擦大,你推我搡的事情多了去了。于是有段时间一个黑人跟他杠上了,处处针对他,结果周自横也是个挑事儿的主,每个周末都是应战,几场下来专挑那黑人短板处下手。

    于是那黑人大哥怒了,一个篮球直冲着人砸上去,两队因为这件事打得不可开交,最后双方都挂了彩。

    等徐涛接到医院电话急匆匆赶过来的时候,周自横刚缝完针,一只手上缠着绷带,另只手上还拎着吊水瓶子。少年一脸淡然,直到扭头看见徐涛时眼睛才亮起光。

    老师你怎么来了?少年漆黑的眼珠直盯过去,脸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看上去十分可怖,他明显心虚,绑着绷带的手默默放在了后面。

    徐涛看到人没事后松了口气,花白的胡子随着开合的嘴在抖动。

    我不来行吗?我不来你把别人揍死了怎么办?

    记忆中那个年近半百满头银发的学者总是喜欢板着个脸,管他学习管他实验,还管他生活和做人,但真遇到事儿时却总是主动帮他担着,不肯让他受半点委屈。

    周自横有些微微愣神,就听见耳边有响指声。

    想什么呢?季慵递给他一个碗,随后又对着林平之说,人那叫文体两开花,你看看你!文武你占哪个了?

    林平之:季哥你变了,你现在都开始嫌弃我了!你再也不是我的令狐冲了!

    周自横接过碗,愣住那是满满一碗酸菜,没有一根粉条。

    对!天才!我还没正式跟你自我介绍呢!林平之又往嘴里塞了一块锅包肉,我叫林平之,就是《笑傲江湖》里面那个林平之。林平之他妈是金庸骨灰级的书粉,最爱的人物角色就是林平之,于是就给自己孩子取了个一模一样的名儿。所以每当他自我介绍的时候,都会有人问

    林平之,是《笑傲江湖》里面那个吗?

    然后,周自横问

    什么《笑傲江湖》?

    三人:

    武侠小说?

    电视剧?

    金庸的书。

    你没看过?

    周自横摇头。

    三人沉默了一会儿,林平之问:那你小时候都看什么书?

    奥数教程。

    打扰了,是他见识少,聊不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支持,鞠躬。

    第11章

    周一,季慵拎着书包,坐在公交车最后一排。

    除非是开学那种要拖着行李箱去学校的情况,否则他不让老季送他。九月的天还有点燥热,公交车开着窗户,冷气都跑完了。

    一个急刹车让季慵惯性往前冲,司机破口大骂,估计是差点撞到哪个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路人。

    他打开书包,舒了一口气,还好,那俩玻璃瓶装的牛奶没碎。

    牛奶是他特意带给周自横的。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发现周自横每次上课都在昏昏欲睡,要不就是走神,可能是有轻微的精神衰弱。

    牛奶可以起到镇定作用。于是前几天他刚回宿舍就把桌子上那瓶牛奶给了周自横。

    季慵突然发现自己室友安安静静喝牛奶的样子挺可爱。

    这牛奶外包装是粉色,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又不至于让人觉得腻,于是周自横不知不觉就喝下去大半瓶。

    看着咕咚咕咚乖巧喝牛奶的小室友,季慵不禁感到可惜,自己居然只有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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