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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法医小姐(GL)——酒暖春深(178)

    宋余杭转头去寻,林厌便笑起来,知道再这么下去,今天多半是又要消磨过去了。
    她一边拒绝,却撩起了她的衬衣下摆,指甲来回划着她背上的肌肉。
    同时屈起膝盖,用最稚嫩的那块儿地方轻轻蹭着她的腰际,媚眼如丝。
    离去温哥华没几天了
    我知道。宋余杭被她撩得有些喘,又俯身下来寻她的唇。
    林厌躲闪不及,被人逮个正着。
    她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的。
    东西都
    放心吧。都什么时候了还难为她能想着这些事,宋余杭失笑,耐心地给她安抚。
    护照、签证、结婚申请书、婚礼主持人、证婚人都找好了,唯独就差个
    她终于放开了她,蹭了蹭鼻尖。
    新娘了。
    林厌脸色微红:臭不要脸,老娘才不想结婚呢,要不是你
    宋余杭微眯起眸子,眼神不善,手沿着圈在自己腰际的腿滑下去。
    嗯?继续说。
    林厌骤然绷紧了身子,忍气吞声。
    宋余杭很满意,把人抱了起来坐在自己膝上:乖,放松一点,我好
    林厌埋在她肩头,抽着气:等下。
    宋余杭停手,满脸都写着隐忍。
    怎么了?
    林厌声音断断续续的:戒戒指还没买
    提到戒指,宋余杭心里咯噔了一下,这段日子过得太幸福了,以至于她都忘了这件事了。
    她买给林厌的婚戒至今还戴在一个无名女尸手上。
    再想到自己那时有些疯狂的举动,宋余杭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咽了咽口水:厌厌厌那个
    这下轮到林厌面色不善起来了:嗯?
    宋余杭把眼一闭:戒指我买了,但是你听我解释!!!
    等她断断续续、犹犹豫豫说完之后,林厌脸色犹如打翻了五味瓶,精彩纷呈。
    宋余杭看着她的眼睛,小心翼翼道:要不我们重新买一对?
    话虽如此,但飞去温哥华的行程已迫在眉睫,毕竟,总不能放市政厅的鸽子。
    而且林厌还有一桩尚未了的心愿想在结婚前完成,以及她知道,宋余杭为了买那对婚戒应该花了不少钱,再让她买一对恐怕也是不现实的。
    林厌一边在心底甜蜜着她能为自己做到这个地步,一边又有些嫉妒。
    属于她的戒指竟然戴在别的女人手上,而且她还吃过那一枚戒指的醋。
    想起来心里就直泛酸水。
    她本来就不是什么大度的人。
    宋余杭见她一直不说话,把人抱好,替她拢了拢散乱的衣服,额头抵着额头。
    对不起嘛,我当时真的以为
    她想起来那段日子,还是心有余悸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得知你的噩耗时的感受,所有人都在骗我。我短短的前半生不管多难,从未绝望过,直到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天塌了。
    宋余杭在说到这里的时候,微微皱起了眉头,脸上浮出了一丝痛苦的神色。
    她见林厌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又勉强笑了笑。
    当然,我是理解你的,没有怪你骗我的意思,我知道,我领情。要论痛苦,谁能比你更痛苦呢,我只是恨那个时候的自己没能和你并肩战斗。
    当时我把戒指送出去的时候,就是想着,等真相大白替你报了仇就下去陪你。
    宋余杭微微笑了笑,眼眶红了。
    谁知道闹出这么大乌龙,但是比起那些,我更希望你好好活着。
    宋余杭一生克己守法,仅有的几次冲动也都是为了她,即使得到了处罚也绝不后悔。
    林厌心动于这样的变数,也无法不对这样至情至性的人不动心。
    更何况就如同宋余杭见不得她哭一样,林厌也见不得她红眼睛。
    大小姐素来高傲惯了,还不懂得怎么哄人,咬着牙,心想:明明是她做错了,自己为什么这么难过呢?
    宋余杭这个大混蛋!
    她想着想着就一拳砸了过去,打在肩胛骨上,没用多少力气,不痛不痒的。
    宋余杭往后仰了一下,仍是乐呵呵地抱住了她,林厌整个人扑在了她身上。
    没关系,只要你能消气,打多少下都可以。
    滚,皮糙肉厚的,打你我手疼!
    林厌破口大骂,挣扎着,又被人抱紧。
    宋余杭:对了,还没问你,死的那个人是谁?
    林厌一怔,抵在她肩头嬉闹的手逐渐失了力道:不知道,不是我找的,据冯建国说,是个无名无姓的流浪女性,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没抢救过来也没人认尸,就
    宋余杭抓着她手,安慰她。
    没事,这样的人想来也是命途多舛,说不定死后都没人上香,如今有坟有地,也算是功德一件了。
    林厌眼底微微有些怅然:她和我差不多大。
    宋余杭知道这是话里有话,抓起她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亲:那你想?
    林厌还是有些肉疼,但想了想,咬牙。
    那枚戒指我不要了,送给她吧。
    也许那位没有名字的女性,一生都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关爱与怜悯,更何况又替她做了替死鬼,林厌每每想来都有一丝歉意,又怎么忍心再去挖坟剖尸扰人清净呢。
    表面看起来最愤世嫉俗的人,其实内心柔软得很。
    宋余杭笑了笑,摸了摸她的棕色卷发。
    乖,我再攒攒钱,给你买新的。
    林厌冷哼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满:那你那枚戒指怎么办?
    宋余杭抵着她额头蹭了又蹭:小气鬼,早就没戴搁起来了。
    林厌唇角微微弯起了一丝弧度,又不想让她看的太明显,很快板起了脸。
    这还差不多。
    你天天和我耳鬓厮磨的,什么时候见我戴过,嗯?
    摆明了是想她听她说几句好话。
    宋余杭也笑,搂住她腰。
    林厌把埋在自己胸前拱啊拱的脑袋推了起来,咬牙切齿:我就想听你说不行吗?
    宋余杭声音含糊着:行,床上说。
    林厌扯住她的短毛,微眯了眸子:想、得、美,给我收拾东西去!
    宋余杭欲哭无泪:厌厌,过几天去温哥华,妈她们也去,多不方便啊。
    那我不管,老娘生气呢,这几天啊,你就别想了,老老实实待着吧啊。
    林厌说着,把人往后一推,从她怀里下来,拢好滑落到肩头的睡衣,穿着拖鞋端了杯红酒施施然走远了。
    宋余杭伸手去捉,扑了个空,只好拿沙发垫子泄愤。
    妈的,煮熟的厌厌飞了。
    ***
    林厌尚未了的心愿,在云贵高原某个地图上都找不着的小村庄里。
    她和宋余杭驱车数百公里,星夜兼程,下了高速又走省道,省道尽头是公路,再然后是坑洼不平的石子路,翻过几座山后,是一段黄泥巴土路,车也开不上去了。
    两个人只好拿着东西下车步行,林厌看见山路上有背着柴捆的农夫,拿着一张照片走了过去问路。
    你好,有见过这家人吗?
    照片年成有些久了,彼时的刘志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穿着父亲破旧的蓝色布衫,瘦得跟麻杆一样。
    旁边站着的是他的父亲母亲,他身前的凳子上坐了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在这满面愁容的一家人里展露了唯一一个笑容,正伸出手指对着镜头比了个耶。
    农夫琢磨半晌,猛地一拍脑袋,叽里咕噜说了一大通,全是当地土话。
    林厌没听懂,不过看懂了他手指的方向,微微点头致谢后往山上走去。
    宋余杭拎着东西快步跟上她,腾出了一只手扶了她一把上坡。
    走哪边?累不累?
    一下子抛出两个问题来,林厌摇头,微微有些气喘。
    上山再看吧,刚才那人说什么我也没听懂。
    她一边说着,一边攀着树枝往上爬。
    还好出发的时候没穿高跟鞋,不然这山估计是上不来的。
    林厌边想着,回头看了一眼宋余杭:还好,我能坚持,帮你拿一下吧。
    宋余杭摇头,背了个硕大的旅行包,手里还拎着水果、牛奶等给刘志家的慰问品。
    不用,这小意思。
    她也如法炮制,拽住树根,一只手撑了上去,林厌把人扶起来。
    穿梭在山间密林里,两个人俱是有些灰头土脸的,此时此刻却又相视一笑。
    宋余杭和她边走边聊: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去小河村那一次,也是像现在这样爬山。
    林厌轻睨她一眼,笑容有些凉凉的:是啊,那时候宋队可占了我不少便宜呢。
    宋余杭脸一热,摸了摸鼻子。
    那那让你占回来。
    林厌气得嘴一歪,把沿途的树枝拨向她。
    滚!
    林厌有时候难得在上面一次,事后总是会被变本加厉讨回来。
    论到记仇,谁又能饶过谁呢。
    宋余杭抬肘挡了一下,见前面又是要爬坡,扶了她一把。
    不过说到那时候,你,我,方辛,段城,老郑,都在,就算条件艰苦些,现在想来也还蛮有意思的。
    还记得那晚上山突遇暴雨,一行人包括五里镇派出所的两位民警,都蹲在山坳里围着篝火谈天说地。
    跟着那位老奶奶回家了之后,又帮着她干活,种菜的种菜,施肥的施肥,放羊的放羊,劈柴的劈柴。
    她和宋余杭也是在那里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
    那个时候的她们,大概都没想到后来会发生这么多事。
    不提还好,一提林厌就微微恍了神,唇边笑意多了抹苦涩。
    是啊,那时候真好。
    宋余杭见她失落,快步走上前,停了下来:来,我走前面探路,你拉住我的衣服,我带着你往上爬。
    林厌一怔,唇角泛起了一丝弧度,玩心大起,拽住了她的衣角:驾!
    无论她对外展露了多少副面孔,有多不近人情,冷血刻薄,可实际上,只有宋余杭知道,三十三岁的林厌,有着一颗玲珑剔透不染尘埃的稚子之心。
    坐稳了,前方地势平坦,加速前进,向右拐,进入密林
    于是三十六岁的宋余杭也一只手隔空打着方向盘,陪她玩起了孩童才会喜欢的游戏。
    两个人分花拂柳,一边打闹一边爬山,很快就到了半山腰。
    这村子着实不大,仅仅只有六户人家,她们拿着照片挨个拜访,很快就找到了位于山坳最里面的刘志家。
    正是早饭时分,凛冬时节,老人穿的分外单薄,露在外面的手冻得通红,正从地上捡起柴火塞进土灶里,灶台上支着一口大铁锅,正冒着热气。
    林厌慢慢走了过去,觉得嗓子眼有些发干:那个是刘志家吗?
    老人抬起头来,两个衣着光鲜亮丽,气度不凡的女人站在茅屋门口。
    他愣了半晌,把人从头扫到脚,也没认出来是谁。
    他家穷,一辈子出过最远的门就是镇上的集市,哪里见过这样的人物。
    老人家磕磕绊绊的,半晌也只吐出了几个单音节:啊啊啊
    林厌微皱起眉头,观察着他的动作表情:原来是个哑
    宋余杭拉了她一把:您好,我们是刘志公司的,年关将近,他事情多走不开,托我们来看看您。
    老人这才好似回过神来,目光又落到了她们手里拎着的东西上,突然把柴火一扔,黝黑的脸上浮出一抹喜悦,一瘸一拐往屋里走去,嘴里啊啊声不断。
    宋余杭掀开帘子,跟着人进去。
    屋里谷物发了霉的味道和长期卧床病人的体味交织在一起,有些刺鼻,里面并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几乎没什么家具,四处漏风的门窗,不少是拿报纸糊上的,头顶上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泡,结满了蜘蛛网。
    老妇人窝在床上,闷咳了几声,声音是掩不住的喜悦。
    刘刘志回来啦?
    先头烧火的那位老人站在床边,嘴里振振有词,手也忙不迭笔划着。
    妇人看懂了,将目光挪向她们,那狂喜沉淀下来,多了一丝失落,不过眼神是温暖和善的,又有些农村人的朴实和羞缅。
    坐,坐,你看看这屋里乱的,刘志托人回来也不提前打声招呼
    林厌看得出来,她想坐起来,可是埋在被子下面的腿是那样软弱无力,甚至都撑不起个形状。
    你的腿
    妇人笑笑,头发白了一半,脸也不怎么干净,手上还有几道冻疮,那褥子也是薄得可怜。
    嗐,刘志没跟你说吗?早些年他还没出去打工的时候,上山砍柴摔断的。
    妇人倒是比她乐观,热情地招呼她们。
    坐,快坐,老头,给倒杯水。
    老人从外面烧开的铁锅里舀了一瓢水倒进搪瓷杯子里,颤颤巍巍端了过来,又拿袖子抹了抹屋里仅有的一张长凳,眼巴巴地看着她们,示意她们坐。
    宋余杭把水接过来放在了桌子上,那杯子里外都不怎么干净,也不知道用了多久了,但却是这屋里能看得上的日用品之一。
    林厌和刘志认识的时间不长,立场又不同,哪里会聊起这些。
    此行不过是想来替他看看他的父母。
    坐就不坐了,我们一会就走了。林厌谢绝了对方的好意,又想起他还有个妹妹,于是环视了一圈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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