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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后我被天敌捧在心里——隐空人(8)

    这是什么黑科技的东西?
    宣慕之彻底傻了,这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原本以为这就是个没怎么开发过的落后世界,为什么还会有这种神物?这似乎和修真小说里那些储物工具相似,需要滴血认主,实在是太玄幻了。
    看宣慕之的样子,大管家大笑起来。
    其实从宣慕之出现在他的视线里之后,他就派人打听过对方的底细。他们希家也算是几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了,不可能什么人送来的食物都吃。
    这少年没什么太复杂的身世,两年前从外面来到伯曼岛,过得十分落魄,靠着帮人种稞稻勉强度日。看这孩子的样子,确实是没见过什么好东西,不过对于点心还是挺有研究的,居然能做出这么一道美味的糕点。
    不管是他还是他家的小少爷,都不介意花点小钱,出点原料,让对方去研究,若是真能再做出来几道点心,这孩子还真的有值得培养的价值。
    宣慕之不知道荷囊里有多少钱,但是当着大管家的面,他也没好意思掏出来数,只是手伸进去的时候知道里面有钱。
    不提荷囊里的钱,光是面前这些糖品和干果,还有这个荷囊本身就价值不菲。他是见过一些人身上挂着这种荷囊,但是那些人很少有北区的人。
    再次谢过大管家后,宣慕之面前的糖品和干果都放到了自己的背篓里,准备去集市买点肉食之类的,好好庆祝一下。
    大管家亲自将他送了出去,一路上两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大门口的时候,一丛丛鲜艳的花朵吸引了宣慕之的注意,那样子好像是玫瑰?
    慕之也喜欢刺玫花?
    刺玫花?嗯,很喜欢。宣慕之点点头,这种花很珍贵么?
    算不上珍贵,院子里到处都是,你喜欢的话,可以摘一些回去,我家少爷喜欢用这种花瓣泡茶而已。大管家大方地一挥手。
    真的可以么?宣慕之还真的心动。玫瑰花的用途可多了,花可以酿酒、制糖、做酱,还制香脂、香水、牙膏、饮料等等。眼下其他的都还太遥远,但是做一些玫瑰酱之类的,则是最新奇的。
    可以可以。大管家看出来宣慕之是真的想要,招手叫过来几个人,帮着剪了几十朵刺玫花。够不够?
    够了够了。我是想用这些花做点点心,不过还需要琢磨一下。
    哈哈,好,我等你的好消息。
    宣慕之离开希家,将小小的荷囊藏在了身上,用衣摆遮的严严实实的。财不露白,他可不敢将这东西让人看见了。不过半路上他还是趁周围没人将手伸进荷囊,看看里面有多少钱,现在也好拿出来一会儿买东西用。
    荷囊里面有好几个钱币的样子,宣慕之摸了一个出来,是个银币。看样子里面应该都是银币,至少有三四个的样子。
    赚大发了。
    他做的全部绿豆糕也不过半个银币成本,这已经是翻着倍赚了。
    买上几个鸡蛋、买上几斤白米,之前买的两斤白米已经吃光了。另外鱼虾也买上一些,还看到有卖西红柿的,不过叫做六月柿,是当做水果吃的。
    当做水果卖,可比当做蔬菜卖价格还要贵一些,不过看着眼馋,宣慕之也顾不得了,买了两个个头大大的,权当庆祝了。
    今天出发的早,回来的自然也早。吴伯并没有在,宣慕之打发弟弟请吴伯过来,自己则背着东西进了屋。
    不说别的,荷囊里到底有多少钱他是很好奇的,将荷囊里的钱全部倒出来,宣慕之顿时愣在了当场。
    作者有话要说:  宣小鼠:(咬牙切齿)等我知道是谁偷的,我非炖了这个小毛贼!
    苏小猫:(疑惑)他怎么知道是猫贼?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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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章 一枚金币
    荷囊里除了之前宣慕之拿出去的那枚银币,里面还有四枚钱币,这四枚钱币里三个都是银币,另外一个则是金黄色的,个头也比银币大了一圈。
    伸手进去的时候只感觉里面大概有几枚,具体大小没感觉出来,更看不见颜色,没想到里面居然还有一枚金币。
    一枚银币是一百枚铜板,一枚金币则是一百枚银币,一百枚银币能做多少绿豆糕啊,这下可是真的赚大发了。
    宣慕之有些发傻。
    哥哥,我们中午吃什么饭呀。宣煊从隔壁跑回来。
    哦哦,哥哥马上做。宣慕之赶紧将钱币收到荷囊里,随手塞在被褥下面,出屋和吴伯打招呼。
    慕之,我又来蹭饭了。吴伯笑呵呵地打招呼,手上拎着一只半大的鸡,不过我带了点见面礼,这家伙已经开始下蛋了,隔一天下一个。
    这,这怎么好意思。宣慕之结结巴巴地说道。
    虽然是半大的鸡,但是银月大陆的动物个头都挺大,不光是海里的鱼类,走兽也一样。这鸡虽然是半大鸡,可看着也有四五斤的样子,个头很不小。
    你小子跟我客气什么。下午我帮你们编个鸡笼,别让它跑了。吴伯说着,先用个旧竹筐将鸡扣到了旁边。
    洗净米打开锅,里面的绿豆仁还在蒸着,用手捻了一个已经蒸熟了,端出来放一边。白米上锅开始蒸,这边大锅刷干净,炖鱼汤、油爆虾、炒豆芽、六月柿炒鸡蛋,糖拌六月柿
    白米饭,四菜一汤,吴伯和宣煊对视一眼,哥哥,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好事啊?
    当然了。宣慕之盛上三碗鱼汤放在桌上,昨天的绿豆糕送给希家小少爷,得了赏钱,今天庆祝一下。
    慕之啊,有了钱不要乱花。你们兄弟也要添置几身衣服,天气冷了,被褥也要做新的。还有,家里躲存些粮食,再存一些钱。
    知道了吴伯。我正打算修一下屋子和院子,这房子
    你们这破房子,还不如重新盖呢,四处漏风的。
    我也想重新盖,不过这房子是租的,重新盖房子,还不如买一栋好点的房子。宣慕之叹口气。
    你要是能找到个长久的营生,我倒真的建议你存钱买房子,或者干脆搬到南区去住。你那个东家,不是什么好人。吴伯犹豫了一下说道。
    吴伯宣慕之想多问两句,话到嘴边又停下了,南区买套房子需要多少钱啊?
    这总得要几个金币。吴伯看了宣慕之一眼,不过你还年轻,不要急。可以先去南区租上一处房子,你往返西区也方便一些,再说治安也好一点。
    几个金币,那就是好几百个银币啊,好几万个铜板。宣煊吐吐舌头,不要了哥哥,我们还是住在北区吧。
    宣煊不想住好的地方么?住在南区,就可以申请上学了,慕之你年纪也合适,正应该去上学的。
    我想住好的地方,也想吃好吃的东西,但是我不想哥哥太辛苦。宣煊摇摇头,现在有吃有喝,天天和哥哥在一起就已经很幸福了。
    吴伯,这上学的事情我们兄弟这两年吃饱饭都艰难,没注意过这方面的事情。
    那我就给你讲讲。伯曼岛有四个区你是知道的,其中三个区都是有书院的,南区的最次弟子也最多,西区的层次要高一些,最好的就是东区的书院。吴伯给宣慕之讲述着,只有户籍入了南区你们才有资格上学,因为那代表着能交得起学费。能在南区毕业,或者天赋好能被西区或者东区的书院看重,那就真的是出人头地了。哪怕是上不去,南区书院毕业的人也是能轻而易举养活自己的。
    原来如此。是只要有钱就能在南区买房子,就能上学么?宣慕之嘴上说着,心里却在琢磨着,这该不会是异界版的学区房吧?
    需要有推荐人,不过这你不用担心,我认识几个人,到时候可以推荐你去。
    吴伯您您不应该是住在北区的人吧?宣慕之忽然有了这个大胆的推测。
    他去吴伯家里一次,虽然四面也是篱笆墙,但是打理的十分整齐,院子里各种的工具和做好的木制品、竹制品。
    虽然看表面似乎比他们兄弟也富裕不了多少,但是宣慕之总有种对方不缺钱的感觉。
    主要是吴伯做那些物件的时候,总觉得是爱好可能性大,而不是迫于生计,否则他怎么从来不见他把那些东西拿出去卖。对方的生活状态在宣慕之看来,倒是和地球上那些已经退了休的老爷子们一般,吃喝不愁,每天浇花下棋,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
    小家伙,我的事情你就不要打听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吴伯吃完饭将碗筷一推,走了,谷砻就差最后一步了,今天必须要弄完配件明天组装在一起,然后我就可以做下一个了。
    好。宣慕之扒拉完碗里最后一口饭,宣煊慢慢吃,菜能吃就都吃了,晚上我在做新的。
    哥哥去忙吧,我来洗碗。宣煊点头。
    一下午的时间,宣慕之和吴伯合力之下将谷砻配件都做好,不过一会儿外面还要用一种有韧性的泥制作一些支撑的部位,等待彻底干透就能使用了。
    做好的谷砻半人多高,这种高度是推动起来是最省力的,宣慕之试着推了两圈,很轻松省力,和那笨重的石碾比起来,这种才是适合他这个年纪和体格用的工具。确定没问题,宣慕之开始往上细细地涂上泥层。
    好了,明天干透了就能使用了。你东家那稞稻也快收割了吧?
    就在这几天了。宣慕之轻呼一口气。割稻子他其实也不在行,从来没干过,很容易露出破绽。而且现在他手里也有钱了,有了更轻松的赚钱方式,更不想去干重体力活儿。
    与其耽误几天送菜的工作去割稞稻,还不如多研究研究点心花样多赚点钱,然后搬到南区去。
    他倒是不是想自己上学,而是觉得应该让宣煊上学。他这个年纪上学是最合适了,不管在什么地方,宣慕之都相信知识能改变命运,指望着地里刨食什么时候才能吃饱穿暖。
    花几个金币去南区买房子,在今天之前,宣慕之都是不敢想象的,他别说几个金币,连几个银币都没有,满打满算手里就那点钱。
    然而今天希家给他的这个金币,让他有了自信,也有了更高的目标。
    看宣慕之在谷砻旁边发呆,吴伯也不打搅他,坐在旁边快速地编织着竹笼。
    现在日头都偏西了,他回去也是要准备做饭了,还不如在这里蹭上一顿,反正宣家这小子手艺是真不错。
    吴伯认真的考虑着自己要不要入伙,正如宣慕之猜测的那样,他其实不差钱,他躲在这个小山村无非是想要清静清净。如果可以入伙的话,他可以交饭钱,甚至他负责每天的米面蔬菜钱都可以,这对他来说,不过是小钱而已。
    哥,晚上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呀?宣慕之从沉思中清醒过来,低头捏了捏弟弟的小鼻子。你说想吃什么,哥哥给你做。
    吃什么都行么?
    是啊,只要是咱们家有的,吃什么都行。
    我,我还想吃中午的六月柿。宣煊小小声地说道。
    宣慕之中午在集市上买了两个大大的六月柿,虽然说西红柿在这里叫做六月柿是按照水果的价格出售的,比蔬菜要贵,但是因为本身甜味不如其他水果,在水果里倒是相对便宜一些的。
    中午一个六月柿用来炒菜,另一个切了一半,切成薄片撒上了一些白霜,做了一道糖拌六月柿。
    宣慕之和吴伯一人吃了两片,剩下的都给宣煊吃了,但是不过小半个六月柿,他虽然当时解了馋,却还没吃够。而且不光糖拌六月柿好吃,那盘六月柿炒鸡蛋也同样受欢迎。中午的饭菜鱼虾都有剩余,六月柿做的两道菜吃的连汤都没剩下。
    可以,还有半个呢,哥哥给你做个好吃的。宣慕之想起家里还有点黑面。这种黑面是黑麦磨得粉,口感有些粗糙,但是放在地球上绝对是健康营养的好粮食。在这里这种黑麦叫做雀麦,宣慕之询问过吴伯,吴伯说这种麦子是杂麦,鸟雀们偷吃一些都没人管,所以叫做雀麦。
    哥哥晚上要吃米饭么?
    炒饭,好不好?宣慕之今天一起买了十来个鸡蛋。鸡蛋这东西和油盐不同,根本不能长时间放置。
    好!吴伯,晚上我们吃蛋炒饭。
    好,慕之啊,我在这里蹭饭啊。
    看您说的,您天天来吃我都没意见。宣慕之哈哈笑起来。您来蹭饭,还帮我干活。算起来是我占大便宜了。
    若是没有吴伯在,别说今天,就算再过十天他也做不成谷砻。
    第14章 一无所获
    六月柿切丁在油锅里反复煸炒,炒到软烂出沙出汤的时候放水继续煮。水再次开锅的时候,雀面粉一点一点放水搅拌成疙瘩,放在煮好的汤里煮熟。
    哥哥,这是什么啊?雀面粥么?都变成疙瘩了
    变成疙瘩了也没关系,就叫疙瘩汤。宣慕之顺着宣煊的口气,直接喊出疙瘩汤的名字。
    可是,真的会好吃么?
    哥哥做的,肯定会好吃。宣煊嘿嘿一笑,不再捣乱,跑到外面去看吴伯编竹笼。
    疙瘩汤很快就煮熟了,临出锅打个蛋放了一些入锅当蛋花,放盐出锅。宣慕之忙里偷闲探出头喊两个人准备吃饭了,同时将锅刷干净,将剩下的蛋倒入锅里,将中午剩下的米饭重新炒热。
    有了疙瘩汤,自然不用鱼汤。三个人端着碗轻轻喝了一口疙瘩汤。浓稠而不至于坨成一团,颜色也是又红又黄,上面还有几片嫩嫩的葱花点缀。那是出锅后宣慕之随手撒上的,放多了他可是舍不得的。
    汤头的味道是咸鲜的,但是有一个个小疙瘩在,这汤不但不显得咸,反而像是一道最适合疙瘩的菜品,一口吃下饭菜都在口中。
    哥哥,果然很好吃!宣煊咽下嘴里的疙瘩汤,迫不及待地开口。
    好吃吧?哥哥什么时候骗过你。宣慕之也享受地吃着,之前每天都处于饥饿中,那稀汤一般的碎稞米野菜粥根本来不及仔细品尝就已经灌下肚子了。现在能细嚼慢咽地品尝食物,宣慕之发现这里的食材味道非常好,好的让他觉得每次吃饭都像是在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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