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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碰我耳朵(穿越)——草西君(11)

    三点二公斤,小梅花真棒。
    体重秤自动报数,报完数还给了个评价。
    叶臻沉着脸从体重秤上跳了下来,若无其事地往前走了几步,来到站在边台上的人面前,然后
    挠,锤,咬,踹。
    哈哈哈别闹,都已经被你咬坏一件实验服了。
    颜以轩把袖子从大白兔的一对大门牙里抽了出来,然后把他的小梅花一把抱进了怀里。
    叶臻气得火冒三丈,袖子被抽走了就揪着他的领子咬,要不是他担心自己身上的结核病会通过口水传播,他甚至想对着颜以轩那张帅脸来上一口。
    好了好了,是我不该打扰你称重,我错了,对不起。
    颜以轩很识相地道歉,他可不想再换实验服了。
    本科生四年加上研究生一年他一共才换过一件实验服,结果等他开始伺候小梅花以后,一个月就换了一件新的,而且这件新的看上去也快不行了。
    倒不是差钱,而是因为学校的实验服必须得去教务办才能申请购买,手续太繁杂,跑来跑去的实在划不来,颜以轩现在身上这件还是从张羽杰那里顺来的呢。
    咕咕咕!
    再有下次就咬死你!
    叶臻自认是个很好说话的人,虽然他依然很生气,但看在颜以轩已经道歉了的份上,他还是大人大量地原谅了他。
    于是他松开颜以轩的领子,然后用爪子擦了擦顺着嘴角流下的口水,顺手抹在颜以轩的衣服上。
    颜以轩:
    进过传染病实验室的实验服,肯定是不能拿去学校公用的洗衣机洗的,送去洗衣店里干洗也不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所以说,这种情况下,颜以轩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不洗,要么直接烧了换件新的。
    颜以轩盯着领子上晶亮的口水印子看了一秒钟,然后丧气地揉了揉叶臻的大脑袋,对方一点都没有察觉到他其实是在泄愤,甚至在他高超的技巧下舒服地哼哼唧唧了起来。
    小坏蛋。
    咕咕咕。
    往左边一点,再往左边一点。
    玩闹了一会儿,叶臻终于想起了他的正事。
    从愉悦的小梅花变成颓丧的大白兔只花了一秒钟,上一秒叶臻还在配合地接收着颜以轩的投喂,下一秒他就反应了过来,郁闷地推开颜以轩作怪的手,郁闷地摸摸自己小肚子上的肥肉,郁闷地叹了一口气。
    嘤。
    明明他都已经这么努力地减肥了,为什么体重不减反增呢?
    相处了一个月,颜以轩的兔语等级直线上升,他本来就是学霸级别的人物,为了巩固复习,他还特地弄了个小本子专门用来记录叶臻的叫声,如今只要叶臻一开口,他就能把对方的意思猜得八九不离十。
    更何况这只大白兔的心思都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不用开口颜以轩都能知道他在想什么。
    小梅花一点都不胖,肉肉的揉起来手感才好。颜以轩安慰道。
    叶臻开始磨牙,用危险的目光看着颜以轩,仿佛在说,你再多说一句我就撕烂你的嘴。
    颜以轩讪讪地摸摸鼻子。
    哎,他其实知道小梅花在烦恼什么,可就是忍不住想要挑逗一下。
    挑逗完了以后,那自然是得重新哄回来的。
    比起一根棒子一颗糖的方式,颜以轩使用的显然是一颗有点酸的糖和一颗甜甜的糖的宠溺模式。
    你听说过健身增重吗?颜以轩捏捏叶臻的小爪子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叶臻摇摇头。
    肌肉密度比脂肪密度要高,同样的体积下,肌肉多的人会更加重一点,通过常年的健身锻炼达到增重的笑话,这和增胖是两码事。颜以轩笑眯眯地戳戳叶臻的小肥脸:所以说,小梅花并不是变胖了,只是肌肉增加了。
    叶臻的眼睛亮了起来。
    嘤?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颜以轩扬起嘴角,那笑容灿烂得像是太阳一样。
    好,好刺眼。
    叶臻抬起爪爪挡住自己的眼睛。
    怪不得这家伙这么招桃花呢,都是自找的。
    不过
    叶臻低下头看看自己的小肚子。
    好像,好像看起来确实没有刚才那么肥了耶。
    这么想着,叶臻顺从地张开嘴,接过颜以轩塞过来的半块小番茄。
    一周后,叶臻获得了一台小小的体脂秤。
    成年人使用的体脂称太大,不适合兔子,所以颜以轩特地去厂家订制了一台专供宠物使用的小秤,大小合适不说,边角上还印着漂亮的梅花团,一看就是某人亲手设计的。
    是的没错,就是那个连去教务处申请一件实验服都嫌麻烦的颜以轩。
    有了体脂秤以后,叶臻能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自己减肥的成果,也就更加安心地接受颜以轩的投喂了。
    最近颜以轩正好处于空闲期,华教授那里的研究到了瓶颈,暂时中止了实验,重新整理思路,需要他帮忙的地方也就少了许多。
    于是,很闲的颜以轩便想尽法子给叶臻弄点好吃的好玩的,用牙签插成爱心的小番茄和小草莓都已经不算是什么了,香蕉船小布丁之类的都给他弄了出来,参照兔子的饮食习惯和叶臻的口味做了改良,比店里买来的还好吃。
    如今,叶臻每次打开便当盒之前都要期待一下今天的便当长成什么样子。
    作为一名合格的社畜,叶臻都多少年没有吃过自制的便当了,不是就他一个人这样,整个公司甚至整个商业楼的员工都是靠外卖活着的,尤其是在这靠近年末的时段,能在中午吃上热乎乎的饭菜什么的,根本就是一种奢望。
    说来也是有趣,穿越之后叶臻的生活水平直线上升,不仅不需要为生活奔波忙碌,每天的待遇也好得惊人,有吃有喝不说还有电脑玩,偶尔回顾一下多年前的影片也是一种别样的乐趣。
    而他唯一需要付出的东西,只有每三天五毫升左右的静脉血。
    简直是太合算了。
    想想他当年公司组织献血,一口气献了三百CC也才拿到了一块小蛋糕和一张证书。
    唉,人不如兔,人不如兔啊。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穿越的第一天
    叶臻:救命啊我要回去嘤嘤嘤
    穿越的第二天
    叶臻:我先留着看看情况,看完了再回去
    穿越的第N天
    叶臻:做兔子真好,嗝
    第16章 宠物项圈
    时隔一个月,张羽杰再次来到了颜以轩的实验室。
    自从上次见过叶臻以后,张羽杰对这只兔子简直是日思夜想,要不是最近生意实在太忙,他早就提着礼物上门了。
    好久不见啊小梅花,还记得干爹吗?
    叶臻自顾自地嚼着嘴里的胡萝卜,一点都不想理会眼前这个聒噪的人。
    看看干爹给你带了什么。
    张羽杰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然后从盒子里取出一条缀着梅花形吊坠的项圈。
    叶臻继续啃着胡萝卜,对眼前的项圈不屑一顾。
    笑话,他又不是真的兔子,怎么可能对这种廉价的宠物用品感兴趣呢?
    项圈没有吸引到大白兔,倒是吸引到了大白兔的人肉靠垫。
    哟,厉害啊。颜以轩啧啧称赞:前几天才看见叔叔发了朋友圈,这么快就把成品给弄出来了?
    哪能啊,我讨了点边角料自己找师傅做的,他们那还得好久呢。张羽杰一边说着一边帮叶臻戴项圈,戴完了还给拍了张照。
    成色可以啊,够得上极品。颜以轩用手指勾着梅花吊坠打量了一会儿,转而问道:打镯子吗,给我留一对,正好有位想送的人。
    留什么留,我讨块边角料都磨了半天,你想要你自己去说,老头子多喜欢你啊,天天念叨着让你当他亲儿子呢,你让他整块送你都成,让开让开挡着我拍女儿了。张羽杰举着手机嫌弃地说。
    颜以轩悻悻地让开身,转而想起了什么,不满地说道:小梅花什么时候成你女儿了?
    见面礼都收了,哪能不是我女儿。张羽杰说道。
    咕咕咕!
    老子是男的!
    叶臻在一旁跳脚。
    你这见面礼太贵重了,不敢收,哪来的回哪去。颜以轩说。
    呸,又不是给你的,你矫情什么。
    张羽杰抓着叶臻的小爪子摆成了一个招财猫的姿势,一通狂拍,拍完了,他举着手机欣赏里边的照片,顺口说道:听老爷子说,这玩意水头是好,但颜色太妖,老一辈肯定不喜欢,受众太窄,市场价最多两三百万,算不上什么。
    一整块两三百万?颜以轩插嘴。
    怎么可能啊,当然是一对镯子两三百万,怎么说也是玻璃种血翡翠,有价无市听说过没有。张羽杰说。
    啧啧啧,那光是角料也得上百万了,阔气啊张少,我们这一代论一掷千金没人比得上你。
    哪里那里,比不上颜少财大气粗,三年砸了七千万,连个水花都见不着。
    两人互相戳痛楚,揭短揭得不亦乐乎。
    叶臻都听傻了。
    他低头看看自己脖子上的项圈,觉得有点难以置信。
    这,这玩意值多少钱来着?
    项圈由上好的皮革制成,触感柔软,不会伤到皮肤,造型也非常不错,黑色的项圈很衬他的毛色,造型也很好看,然而,比起这个项圈本身,更加重要的东西显然是上面缀着的装饰物。
    吊坠不大,大概也就能堪堪盖住叶臻的爪子,小小的梅花有着三块晶莹的花瓣,图案也不怎么复杂,只是规则的多边形,看上去就和淘宝上几块钱就能买一堆的水钻差不多的模样。
    可是,这根本就不是水钻,稍微懂点行的人,就能看出倪端。
    叶臻完全不懂行,他从来都没有接触过这种级别的奢侈品,但他能听懂颜以轩和张羽杰的对话。
    玻璃种血翡翠。
    人类时期的叶臻只在小说里听说过这样东西,万万没有想到,变成兔子以后,他居然能得到这样一个缀着玻璃种血翡的项圈。
    虽然说富二代的朋友都是富二代什么的也挺正常的,但这也太夸张了吧。
    叶臻看向张羽杰的眼神都变了。
    叶臻敬仰的目光显然让张羽杰有些飘了,他迎着颜以轩危险的注视把大白兔抱进怀里撸了撸毛,眉飞色舞地说道:话说四眼最近做了个什么追踪软件,说是用来防止老婆出轨的,我给小梅花弄了一个,发信器装在项圈里了,你记得去下个APP,防止我女儿走丢啊。
    哦防止老婆出轨啊。
    颜以轩恶意地拖长了音,满意地看着张羽杰涨红了脸。
    妈的,谁是他老婆,你有毒,妈的,不就抱抱你女儿吗,小气。
    为了防止颜以轩说出更加过分的话,张羽杰只能很不甘心地把叶臻放回了桌上。
    颜以轩耸耸肩:这就是单身贵族的好处。
    呸,有本事你单身一辈子,等你哪天脱了单看我不嘲死你。
    家里要是安排了联姻的话我还是会配合一下的。
    装吧你就,就你那说话的态度,再多的联姻对象都能给吓跑。
    这没办法,我又不喜欢她们。颜以轩满脸写着无奈:比起那些胭脂俗粉,我还是更喜欢小梅花一点。
    吃瓜吃得好好的叶臻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成了话题的中心,整只兔都有些懵逼。
    妈耶,畜生嘛你是,连兔子都不放过。张羽杰吐槽。
    你可以理解成我对实验爱得深沉。
    你赶紧去和实验结婚吧,妈的。
    张羽杰竖起一根中指。
    叮铃铃。
    奇怪的铃声回响在实验室里。
    什么声音?张羽杰问。
    取血时间到了,小梅花,过来。
    颜以轩对着叶臻招招手,对方非常配合地跑到了他的身边,把耳朵递了过去。
    这还是张羽杰第一次见颜以轩在叶臻身上动刀,要不是亲眼所见,他还真以为颜以轩是要把这只兔子当宠物养了。
    看了一会儿,张羽杰觉得哪里有点不对:你这连个兔架都不用的吗?
    不用啊,小梅花可是兔子精。颜以轩回以一个理所当然的目光。
    说说的吧,你不是没查到监控嘛,小梅花不就是通人性了点嘛,怎么就成了兔子精了?
    颜以轩已经开始割耳缘静脉了,这是个需要集中注意力的精细活,分不出多余的精力和张羽杰闲扯。
    张羽杰先是很不解,然后他就看见一只大白兔自己提着耳朵对准试管滴血的神奇画面。
    滴完血以后,大白兔把耳朵取回来,接过颜以轩递过来的棉花球堵住伤口,乖乖地坐在一边按着棉花球,就像是在医院里打完针的小朋友似的。
    张羽杰:
    好了,今天的任务结束了。颜以轩把试管放到一边,看向张羽杰:你刚才说什么?
    没什么。
    张羽杰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为什么总有人和他说,千万不要去质疑颜以轩的观点。
    这是在他们这一群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们中私下里流传的说法,张羽杰曾一度对此不屑一顾,但现在,他终于意识到了其中藏得很深的原因
    因为绝对会被打脸。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那章因为一个医学术语待高审了所以出现得晚了(以后我会更加注意的ORZ),不是我木有更新哦,勤奋地更新了七天嘿嘿
    第17章 温柔的人
    对了,小梅花是雄兔子。颜以轩总算是想起了这档子事:别一天到晚女儿女儿地叫了,小梅花会生气的。
    卧槽,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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