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碰我耳朵(穿越)——草西君(16)
就像那样划一下就行,很简单的,颜以轩都能做到,没道理他做不到。
叶臻就像是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第一次拿起炒锅一样,心比天高。
怀揣着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叶臻再次拿起刀片,对准自己的耳朵,努力地划了一下。
这一次倒是划开了,血液顺着伤口流出,叶臻赶紧把耳朵对准试管,然而,仅有两三滴血液顺着试管壁流下,甚至都没能落到试管的底部,伤口便合了起来。
叶臻不可置信地抖了抖耳朵,已经结痂的伤口没有给他任何的回应。
奇怪,这明明是他自己的耳朵,怎么在颜以轩啊手里的时候那么听话,现在却一点都不配合?
接连的失败让叶臻有点生气,他再次拿起刀片。
哗啦。
啪嗒啪嗒。
突然迸射的血液沾红了叶臻的小爪子,随后还嫌不够似的拼命地往桌上掉,叶臻手忙脚乱把刀片扔到一边,把试管从试管架里取出来,放在下面接着,然而,因为伤口割得不好的原因,血液根本没有呈直线,而是歪歪扭扭地分成了三股一起滴落,试管口就这么点大,充其量能接住两股,剩下的一股全部落到了桌上。
叶臻没办法,只能一手扶着耳朵,一手伸出去接住最后一股血流,白白的小爪子很快就被染得通红,不止如此,试管的外侧也粘上了血渍,对比整洁的实验室,这一小块地方宛如案发现场一样,到处都是血印子。
说真的,这一次浪费的血液至少能够颜以轩再接两次的量。
看血液没过了刻度,叶臻强忍着粘腻的触感,努力地拧上试管的盖子,确保血样没问题了以后,这才拿起一边的棉花球捏住了耳朵上的伤口。
方才太过紧张,大脑一片空白,现在冷静了下来,意识渐渐回笼,叶臻突然觉得伤口好疼。
不是心理作用,是真真意义上的疼。
连那种每次都会出现的痒都被漫过的疼。
明明颜以轩弄的时候一点都不疼,为什么他自己弄的时候就这么疼
叶臻吸吸鼻子,眼泪汪汪地用棉花球堵着自己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到颜以轩身边。
他不敢靠得太近,只能在电脑的边边上坐下。
才刚刚坐下一秒钟,旁边的手机就忽地亮了起来。
叶臻意识到那是什么,有些惊讶,有些了然,但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只是看着趴在桌上的颜以轩睡得很不安稳的侧脸,静静地等待他醒来。
平均每十五分钟就有一个闹铃会响起,叶臻把上一个闹钟踩掉的时候特地留意了一眼,下一个闹钟是在十分钟以后。
也就是说,他那一通拼死拼活的折腾,才为颜以轩争取到了十分钟的睡眠时间。
十分钟过得可真快啊。
叮铃。
闹铃声响了。
颜以轩睁开眼睛,迷迷糊糊之中他看见眼前有个熟悉的身影,便伸出手招了招:过来,小梅花,取血的时间到了。
由于取完血就有零食可以吃,叶臻很期待取血的时间,每次他一叫就会积极地蹦过来,颜以轩以为这一次也是这样,结果坐着等了一会儿后,意外地发现他的小梅花还是远远地坐在那里,取而代之,一支试管却朝着他咕噜噜地滚了过来。
颜以轩伸手接住试管,定睛一看。
仅剩的睡意瞬间消散,颜以轩直接就被吓醒了。
手中的试管上遍布血印,比他带的本科生弄出来的成品还要吓人。
不是他自夸,就算他梦游的时候把血给取了都不可能取成这个样子。
颜以轩侧过头去看见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然后回过头来看见了浑身都脏兮兮的大白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随着感动一起漫上心头的还有无穷无尽的心疼。
就像是在黑暗的房子里住了多年的人突然接触到阳光一样,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感受过被人关心的感觉,久到他几乎快要忘了这是怎样一种动人心弦的颤音。
错误的场合,错误的画面,可那甜蜜的滋味丝毫未减,甚至愈演愈烈,所以他甘之如饴。
真是叫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要以为站了一个好位置,就能把身后那片惨状遮得严严实实,把他的实验室弄成这副惨样,更关键的是,把自己弄成这副惨样,是在嫌弃他还不够心疼是吗?
颜以轩自讳是一个有原则的实验人和饲主,这样的情况下,他本来是应该好好地教育他的兔子,告诫对方下次不能再做这样的事情才对。
可是,从来都被理性压制着的感性突然便把理性压在了身下,逼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地缴械投降的同时,还得加上一句真香。
没办法,这次,就算是特例吧。
很久以后,在那个永远都无法磨灭的错误发生之后,颜以轩总是会不断想起这一天。
这是第一次,他深爱的事物第一次为了他而受到伤害,明明该是个痛彻心扉的教训,可是他却沉浸在虚无缥缈的感动之中,忘记了自己的原则,也没有嗅到半点危机的气息。
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不管是一个人承担起一切,还是看在老师的份上对那群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是合理的,可是连自己都欺骗了的谎言,却连一只兔子都没能瞒过。
小小的错误不断地延续,就会成为更大的错误,一时的忍让只能换来更久的忍让,想要一个人承担起一切根本就不可能实现,最后的最后,只能是让他深爱的事物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
叶臻看着颜以轩一言不发地走过来的时候还有些懵,他还以为颜以轩会说些什么呢,还没等他想清楚,他就被颜以轩一把抱了起来,放到水池旁边。
颜以轩提着叶臻的两只爪爪在水龙下冲干净,然后用棉花沾上水,一点一点地把叶臻身上沾着的血渍擦掉,遇到打了结的毛就用剪刀轻轻地挑开,实在不行的就用酒精擦,弄完以后,颜以轩找来一个电吹风,开着温和的暖风,仔仔细细地把大白兔吹干。
叶臻眯着眼睛享受着颜以轩的服侍,正舒服地昏昏欲睡呢,一道湿润的吐息猝不及防地落到了他的脸颊上。
谢谢小梅花,小梅花真棒。
颜以轩微微笑着,眼角弯成一道好看的弧度。
咕咕咕,咕咕咕
你你你,你怎么这么怎么
叶臻满脸通红,像是醉了一般,话都说不清楚。
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沉浸刚才那个轻吻的余韵里,快要升华了。
偏偏罪魁祸首还用那种人畜无害的目光盯着他不放,让他连个地缝都找不到。
无奈,叶臻只能推推颜以轩,指指桌上哪一堆看热闹看到现在的大白兔们,意思非常明确。
别急,我这就去。颜以轩一边说着,一边往叶臻的另外一边脸上落下了第二个吻。
轻轻的一声啾。
好了,我去了。
颜以轩像是无事发生过一样离开了边台,徒留叶臻一只兔子原地螺旋升天。
啊啊啊他被颜以轩亲了啊啊啊
作者有话要说:
有关作者的小剧场
我考完了hh
考得怎么样?
今天天气不好,散步就算了,不如一起跳个楼啊
提问:请问作者考的什么?
第24章 该不会
嘟嘟。
大脑里像是炸开了烟花一样不断闪过绚烂的画面。
叶臻往后一倒,整只兔子化成了一块兔饼,软绵绵地瘫在桌上,两眼直直地盯着脑袋上的天花板,目光呆滞。
话说,刚刚,颜以轩,是不是亲他了?
没错,颜以轩真的亲他了。
这这这四舍五入是不是就相当于表白了?
不不不冷静一点,他只是一只兔子,没有人会对一只兔子表白的。
叶臻蜷成一圈,捧着自己通红的脸蛋,在桌上来回滚了一圈。
咕噜噜,咕噜噜。
假设颜以轩真的对他表白,假设哦,只是假设,那他也不能接受啊。
再怎么说他都是个有男朋友的人,虽然他的男朋友出轨了但但但在确定和祁封分手之前,他必须得矜持一点才行,怎么能就这么被外面的野男人勾了魂呢?
想到这里,叶臻抬起头悄悄地看了一眼工作中的颜以轩,对方正认真地操作着手中的实验,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一只兔子在偷看他。
都说男人认真的时候是最帅的,古人诚不我欺啊。
嘟嘟。
看着颜以轩那熟练到了极点的动作,叶臻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尤其是在当对方驾轻就熟地摆弄着通体雪白的兔子的时候,叶臻觉得自己仿佛是在代替那只兔子承受着被那双手灼烧的热意一样,快要被烧熟了。
如果,只是如果。
如果对象是颜以轩的话,那么,干脆在祁封向他坦白之前率先出轨什么的
想想还挺爽的来着。
但也就是想想了。
虽然脑内剧场已经进行到了他和颜以轩结婚以后要领养几个孩子的地步,不过叶臻没有真的连智商都退化成兔子的程度,脑补倒是很爽啦,可事实,就像他一开始想的那样,怎么可能有人会和一只兔子表白呢,绝对不可能的。
更何况,现在可是七年前啊。
七年啊,沧海桑田,现在的他对于颜以轩而言只是一只兔子,七年以后,桥归桥路归路,更是一点关系都沾不上。
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对象。
叶臻叹着气把自己的小心思收敛了起来。
嘟嘟。
说起来,七年后的颜以轩也是二十八九岁的人了,这个年龄段的人,就算是结婚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在他的记忆里,颜以轩貌似没有老婆,就连绯闻对象都没有。
不要误会,这可不是叶臻特地去了解的,而是正好听到办公室里的女同事聊八卦才知道的。
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作为一个长得很帅又身家过亿的超级富豪,颜以轩一举一动都很受人关注,虽然现在闹翻了,曾经的林氏和PH的合作还是很多的,双方经常互相往来,自从颜以轩接手了PH,叶臻不止一次在自家公司楼下看见狗仔队的踪影,想也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虽然说这些小道消息不能说明一切,但至少说明一部分的真相还是能做到的。
七年后的颜以轩依然是个黄金单身汉,而且没有任何要成家立业的意思。
这一点的话,现在都能看出点苗头来。
差点把小梅花的血样给忘了。颜以轩实验做到一半突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把方才珍重地放在口袋里的试管掏了出来,放到边台上的恒温水浴锅里。
叶臻往旁边挪了挪身子给他让地方,收获对方在肚子上的一通揉搓。
叶臻扒住他的手,把从刚才开始就不断嘟嘟作响的手机放到颜以轩的手里。
嘶,我都没留意到,吵到你了吧。颜以轩迅速地操作了几下手机,然后歉疚地揉揉叶臻的脑袋:已经拉黑了,不好意思。
对了,下次你直接帮我拉黑吧,像是这种上面写着备注的人,都可以直接拉黑。颜以轩离开前还补充了一句。
手机被放回叶臻身边。
叶臻的心情无比复杂。
他曾经吐槽过颜以轩这个怪胎从来都不备注好友,现在他发现他错了,颜以轩其实是备注的,只不过和他们这些正常人不同,他特么的只备注不是好友的人。
比如刚才这个一直在给颜以轩发些无关紧要的消息的并且被颜以轩漫不经心地拉黑的人,就叫做学妹11号。
学妹11号啊。
凭实力单身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叶臻现在总算是有点了解了。
而且,要是叶臻没有数错的话,这已经是颜以轩在实验室留宿的第七天了,除了每天早晨回宿舍洗个澡,来回大约耗费四十分钟,其他的二十三个小时兼二十分钟,颜以轩全都是在实验室度过的。
某种意义上,颜以轩和他的一众爱慕者说话甚至发消息的时间全部加起来,都不如和他这只兔子在一起的时间。
张羽杰曾说过颜以轩还不如去和他的实验结婚,他一点都没说错。
就颜以轩这对待实验的态度,真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都能吹了。
作为未来的来客,有一点,叶臻觉得很奇怪。
现在的颜以轩也就算了,七年后的颜以轩都改行做总裁了,怎么还一直单身啊,讲道理,他都已经不做实验了,也该对婚姻大事提起点兴趣了吧。
咦?
叶臻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他该不会是
不行吧?
在颜以轩日以继夜的努力下,最麻烦的动物实验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同时,叶臻也顺利地度过了感染期,实验的禁令被打开,颜以轩总算是能吧张羽杰叫来见见他的干儿子了。
不管是哪一件事,都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最近,颜以轩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他的小梅花总是用那种奇怪的目光,就是那种,掺扎着同情悲悯又大彻大悟的目光,盯着他的下半身看。
颜以轩觉得很不解。
过了传染期以后他就换了一件全新的白大褂,没有半点污渍的那种,比小梅花的毛毛还要白的那种,一点脏东西都没染上的那种,以防有什么皇帝的新装之类的他没有留意到的只有兔子才能看见的污渍,他甚至还特地把实验服放在漂白剂里漂了一下,连口袋上的字都给漂得褪了色,彻底保证自己的白大褂一尘不染。
应该是这样的才对。
然而叶臻的目光一如既往得诡异。
颜以轩甚至跑了一趟校医院查了一下视力。
两眼都是5.0,和以往一样,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他都不怎么玩电子产品,没道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把眼睛弄出问题。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今天的颜以轩也很不解。
作者有话要说:
七年后
颜以轩:哦,听说你觉得我不行?
(微笑.jpg)
叶臻:不不不不我不行,是我不行,是我不行总行了吧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
恋耽美
叶臻就像是一个吃惯了山珍海味的人第一次拿起炒锅一样,心比天高。
怀揣着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叶臻再次拿起刀片,对准自己的耳朵,努力地划了一下。
这一次倒是划开了,血液顺着伤口流出,叶臻赶紧把耳朵对准试管,然而,仅有两三滴血液顺着试管壁流下,甚至都没能落到试管的底部,伤口便合了起来。
叶臻不可置信地抖了抖耳朵,已经结痂的伤口没有给他任何的回应。
奇怪,这明明是他自己的耳朵,怎么在颜以轩啊手里的时候那么听话,现在却一点都不配合?
接连的失败让叶臻有点生气,他再次拿起刀片。
哗啦。
啪嗒啪嗒。
突然迸射的血液沾红了叶臻的小爪子,随后还嫌不够似的拼命地往桌上掉,叶臻手忙脚乱把刀片扔到一边,把试管从试管架里取出来,放在下面接着,然而,因为伤口割得不好的原因,血液根本没有呈直线,而是歪歪扭扭地分成了三股一起滴落,试管口就这么点大,充其量能接住两股,剩下的一股全部落到了桌上。
叶臻没办法,只能一手扶着耳朵,一手伸出去接住最后一股血流,白白的小爪子很快就被染得通红,不止如此,试管的外侧也粘上了血渍,对比整洁的实验室,这一小块地方宛如案发现场一样,到处都是血印子。
说真的,这一次浪费的血液至少能够颜以轩再接两次的量。
看血液没过了刻度,叶臻强忍着粘腻的触感,努力地拧上试管的盖子,确保血样没问题了以后,这才拿起一边的棉花球捏住了耳朵上的伤口。
方才太过紧张,大脑一片空白,现在冷静了下来,意识渐渐回笼,叶臻突然觉得伤口好疼。
不是心理作用,是真真意义上的疼。
连那种每次都会出现的痒都被漫过的疼。
明明颜以轩弄的时候一点都不疼,为什么他自己弄的时候就这么疼
叶臻吸吸鼻子,眼泪汪汪地用棉花球堵着自己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到颜以轩身边。
他不敢靠得太近,只能在电脑的边边上坐下。
才刚刚坐下一秒钟,旁边的手机就忽地亮了起来。
叶臻意识到那是什么,有些惊讶,有些了然,但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只是看着趴在桌上的颜以轩睡得很不安稳的侧脸,静静地等待他醒来。
平均每十五分钟就有一个闹铃会响起,叶臻把上一个闹钟踩掉的时候特地留意了一眼,下一个闹钟是在十分钟以后。
也就是说,他那一通拼死拼活的折腾,才为颜以轩争取到了十分钟的睡眠时间。
十分钟过得可真快啊。
叮铃。
闹铃声响了。
颜以轩睁开眼睛,迷迷糊糊之中他看见眼前有个熟悉的身影,便伸出手招了招:过来,小梅花,取血的时间到了。
由于取完血就有零食可以吃,叶臻很期待取血的时间,每次他一叫就会积极地蹦过来,颜以轩以为这一次也是这样,结果坐着等了一会儿后,意外地发现他的小梅花还是远远地坐在那里,取而代之,一支试管却朝着他咕噜噜地滚了过来。
颜以轩伸手接住试管,定睛一看。
仅剩的睡意瞬间消散,颜以轩直接就被吓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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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他自夸,就算他梦游的时候把血给取了都不可能取成这个样子。
颜以轩侧过头去看见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然后回过头来看见了浑身都脏兮兮的大白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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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在黑暗的房子里住了多年的人突然接触到阳光一样,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感受过被人关心的感觉,久到他几乎快要忘了这是怎样一种动人心弦的颤音。
错误的场合,错误的画面,可那甜蜜的滋味丝毫未减,甚至愈演愈烈,所以他甘之如饴。
真是叫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要以为站了一个好位置,就能把身后那片惨状遮得严严实实,把他的实验室弄成这副惨样,更关键的是,把自己弄成这副惨样,是在嫌弃他还不够心疼是吗?
颜以轩自讳是一个有原则的实验人和饲主,这样的情况下,他本来是应该好好地教育他的兔子,告诫对方下次不能再做这样的事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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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后,在那个永远都无法磨灭的错误发生之后,颜以轩总是会不断想起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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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不管是一个人承担起一切,还是看在老师的份上对那群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是合理的,可是连自己都欺骗了的谎言,却连一只兔子都没能瞒过。
小小的错误不断地延续,就会成为更大的错误,一时的忍让只能换来更久的忍让,想要一个人承担起一切根本就不可能实现,最后的最后,只能是让他深爱的事物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
叶臻看着颜以轩一言不发地走过来的时候还有些懵,他还以为颜以轩会说些什么呢,还没等他想清楚,他就被颜以轩一把抱了起来,放到水池旁边。
颜以轩提着叶臻的两只爪爪在水龙下冲干净,然后用棉花沾上水,一点一点地把叶臻身上沾着的血渍擦掉,遇到打了结的毛就用剪刀轻轻地挑开,实在不行的就用酒精擦,弄完以后,颜以轩找来一个电吹风,开着温和的暖风,仔仔细细地把大白兔吹干。
叶臻眯着眼睛享受着颜以轩的服侍,正舒服地昏昏欲睡呢,一道湿润的吐息猝不及防地落到了他的脸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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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以轩微微笑着,眼角弯成一道好看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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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臻满脸通红,像是醉了一般,话都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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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罪魁祸首还用那种人畜无害的目光盯着他不放,让他连个地缝都找不到。
无奈,叶臻只能推推颜以轩,指指桌上哪一堆看热闹看到现在的大白兔们,意思非常明确。
别急,我这就去。颜以轩一边说着,一边往叶臻的另外一边脸上落下了第二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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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我去了。
颜以轩像是无事发生过一样离开了边台,徒留叶臻一只兔子原地螺旋升天。
啊啊啊他被颜以轩亲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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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臻往后一倒,整只兔子化成了一块兔饼,软绵绵地瘫在桌上,两眼直直地盯着脑袋上的天花板,目光呆滞。
话说,刚刚,颜以轩,是不是亲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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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这四舍五入是不是就相当于表白了?
不不不冷静一点,他只是一只兔子,没有人会对一只兔子表白的。
叶臻蜷成一圈,捧着自己通红的脸蛋,在桌上来回滚了一圈。
咕噜噜,咕噜噜。
假设颜以轩真的对他表白,假设哦,只是假设,那他也不能接受啊。
再怎么说他都是个有男朋友的人,虽然他的男朋友出轨了但但但在确定和祁封分手之前,他必须得矜持一点才行,怎么能就这么被外面的野男人勾了魂呢?
想到这里,叶臻抬起头悄悄地看了一眼工作中的颜以轩,对方正认真地操作着手中的实验,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一只兔子在偷看他。
都说男人认真的时候是最帅的,古人诚不我欺啊。
嘟嘟。
看着颜以轩那熟练到了极点的动作,叶臻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尤其是在当对方驾轻就熟地摆弄着通体雪白的兔子的时候,叶臻觉得自己仿佛是在代替那只兔子承受着被那双手灼烧的热意一样,快要被烧熟了。
如果,只是如果。
如果对象是颜以轩的话,那么,干脆在祁封向他坦白之前率先出轨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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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脑内剧场已经进行到了他和颜以轩结婚以后要领养几个孩子的地步,不过叶臻没有真的连智商都退化成兔子的程度,脑补倒是很爽啦,可事实,就像他一开始想的那样,怎么可能有人会和一只兔子表白呢,绝对不可能的。
更何况,现在可是七年前啊。
七年啊,沧海桑田,现在的他对于颜以轩而言只是一只兔子,七年以后,桥归桥路归路,更是一点关系都沾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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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臻叹着气把自己的小心思收敛了起来。
嘟嘟。
说起来,七年后的颜以轩也是二十八九岁的人了,这个年龄段的人,就算是结婚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在他的记忆里,颜以轩貌似没有老婆,就连绯闻对象都没有。
不要误会,这可不是叶臻特地去了解的,而是正好听到办公室里的女同事聊八卦才知道的。
现在的网络这么发达,作为一个长得很帅又身家过亿的超级富豪,颜以轩一举一动都很受人关注,虽然现在闹翻了,曾经的林氏和PH的合作还是很多的,双方经常互相往来,自从颜以轩接手了PH,叶臻不止一次在自家公司楼下看见狗仔队的踪影,想也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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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的颜以轩依然是个黄金单身汉,而且没有任何要成家立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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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臻往旁边挪了挪身子给他让地方,收获对方在肚子上的一通揉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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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我都没留意到,吵到你了吧。颜以轩迅速地操作了几下手机,然后歉疚地揉揉叶臻的脑袋:已经拉黑了,不好意思。
对了,下次你直接帮我拉黑吧,像是这种上面写着备注的人,都可以直接拉黑。颜以轩离开前还补充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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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妹11号啊。
凭实力单身究竟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叶臻现在总算是有点了解了。
而且,要是叶臻没有数错的话,这已经是颜以轩在实验室留宿的第七天了,除了每天早晨回宿舍洗个澡,来回大约耗费四十分钟,其他的二十三个小时兼二十分钟,颜以轩全都是在实验室度过的。
某种意义上,颜以轩和他的一众爱慕者说话甚至发消息的时间全部加起来,都不如和他这只兔子在一起的时间。
张羽杰曾说过颜以轩还不如去和他的实验结婚,他一点都没说错。
就颜以轩这对待实验的态度,真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都能吹了。
作为未来的来客,有一点,叶臻觉得很奇怪。
现在的颜以轩也就算了,七年后的颜以轩都改行做总裁了,怎么还一直单身啊,讲道理,他都已经不做实验了,也该对婚姻大事提起点兴趣了吧。
咦?
叶臻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他该不会是
不行吧?
在颜以轩日以继夜的努力下,最麻烦的动物实验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同时,叶臻也顺利地度过了感染期,实验的禁令被打开,颜以轩总算是能吧张羽杰叫来见见他的干儿子了。
不管是哪一件事,都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事。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最近,颜以轩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他的小梅花总是用那种奇怪的目光,就是那种,掺扎着同情悲悯又大彻大悟的目光,盯着他的下半身看。
颜以轩觉得很不解。
过了传染期以后他就换了一件全新的白大褂,没有半点污渍的那种,比小梅花的毛毛还要白的那种,一点脏东西都没染上的那种,以防有什么皇帝的新装之类的他没有留意到的只有兔子才能看见的污渍,他甚至还特地把实验服放在漂白剂里漂了一下,连口袋上的字都给漂得褪了色,彻底保证自己的白大褂一尘不染。
应该是这样的才对。
然而叶臻的目光一如既往得诡异。
颜以轩甚至跑了一趟校医院查了一下视力。
两眼都是5.0,和以往一样,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他都不怎么玩电子产品,没道理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把眼睛弄出问题。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今天的颜以轩也很不解。
作者有话要说:
七年后
颜以轩:哦,听说你觉得我不行?
(微笑.jpg)
叶臻:不不不不我不行,是我不行,是我不行总行了吧啊啊啊你不要过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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