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亦可平(穿越)——开云种玉(10)
那真的有减半间吗?
有的,据说是文渊阁的东边。
那到底故宫有多少间宫殿呀?
8728间,不过故宫宫殿不断修葺,这个数字也只是一时统计而已
方征小时候想找故宫里的刺猬大仙(就是刺猬,居于故宫草丛内,是吉祥象征),还想把每个房间都参观遍
方征猛一个激灵醒来,自己以站姿睡着在黑暗的洞壁边,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溪水潺潺流淌声,他擦了擦眼睛,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梦,洗了把脸恢复清醒。
方征还是没找到可以分辨方向的标志。一开始他是按照兕在洞壁上冲撞出来的痕迹找,但是那痕迹在趟过几条小溪后就模糊了。方征又寄希望于溪水中的痕迹线索,却发现一件诡异的怪事:水中没有青苔,没有鱼,甚至没有浮游生物。
这片山洞实在安静得过分了。这里到处都是流通的缝隙,照理说无论是地面生物还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刚才方征他们狩猎的沼泽,仅仅数平方里,就居住着蛇、兕、水鸟、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层级相当密集。这也符合方征对这原始部落野外的认知。
但是地下洞穴这么庞大的区域,走了这久依然毫无痕迹。方征一瞬间担心有一头特别恐怖、特别庞大的终结猎食者居住在这里,但是他没有闻到异味或是查看到任何生物痕迹,无论是粪便、□□、血迹或是储备粮,相反,还特别干净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个超级隐形吸尘器连轴运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干干净净。
方征一开始还担心兕的尸体味道引来其他猎食者,所以尽快躲开了那里。然而在地下洞穴转了一圈没头绪后,方征又决定回到那里去,好歹饿了还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当方征循着记忆走回兕尸体的地方时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庞大如小山般的野兽尸体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血迹、毛发、皮革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着半截断角,方征怎么也不敢确认,这就是刚才他杀死猛兽的地方。
刚才从兕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到洞壁上,高达数丈,此刻也已经消失了。
方征颤抖地捡起那截断角,手在发抖。他不住地对自己说要冷静。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没法冷静思考是怎么回事。任何科学的解释似乎都站不住脚,除非这里忽然出现了一堆工具齐全保洁员,带浮空设备那种,打扫干净之后又立刻消失在空气中。想象起来分明一副滑稽场景,方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最简单粗暴的假设是被什么猛兽吃掉了,可是什么猎食者还把岩壁上的血迹也舔得干干净净,再干净也会有痕迹在石头缝里吧?没有,连石头缝都是干净的。
更可怕的是,当方征回头,想逃出这个洞穴时,发现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洞穴并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他刚走进来,入口就在他的身后,却无声无息地凭空蒸发。
方征狠狠掐了一下自己,哆嗦着蹲下。他觉得这比看到兕和群蛇更可怕,那起码是有形体的敌人。眼下这种事情迄今为止他并未相信这个世界有神妖鬼怪的存在,此刻却双膝一软,心里不住祈祷:放过我一命,放过我一命
他不怕有形,却怕无形和未知。
头磕到地上的时候,方征猛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额头皮肤敏.感,触处略有些软和弹性。方征电光火石之间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那截断角往地下狠狠一扎黑色地面登时皱起一小处凹地,却非常坚韧,凹下去几寸就绷紧了。方征重新抬手,那处凹地又恢复了平整。他连忙移开几寸重新扎下去,一模一样的凹陷和放松后的恢复平整,就像一块硕大无朋的、保养得当的、光滑黑色皮肤。
方征抑住心头剧震,抓起断角在这个洞穴里四处试探戳动,整个洞壁几乎都被黑色弹性物质覆盖,它和洞壁的颜色一样,延展得悄无声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断角扎在入口方向时,感觉得到后面是空的。这层物质大约有寸厚,且弹韧十足,钝角无法扎穿。
方征心中一松,虽然这东西十分诡异,但总比鬼神怪力的解释让他心头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触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间想了很多解释,但直到骨叉把那层表皮割破了一点,没有流血,没有液体,里面是仿如百叶窗般密集的皱褶状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如果猜得不错,这玩意,是菌。
真菌并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气,而靠腐化吸收周围有机物作为食物。它的菌丝可以分裂万倍。这就是兕消失干净的原因,真菌是没有腿脚的,可是当它吸收了那么大一只野兽,活跃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脚的生物还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经中也提到过这种菌类,它是存在的,只不过被叫做视肉。在古代其他文献和通俗叫法中,体格庞大、在地下埋藏不见天日,偶尔会长脚跑掉的某种黑色有机真菌又被称为
太岁。
太岁,在《山海经图赞》里称为聚肉,在《本草纲目》里被称为土肉,共通点都是表皮里有孢子,富有弹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灵芝王。
当然中国古代还有另一种太岁,是岁星(木星),被古人视为灾星。有人将其与之混淆,认为地下的太岁是天空里太岁的预兆,挖到就会遭殃,故而有犯太岁之说。
中国古人迷信,挖到巨大灵芝视为山珍,鼓吹吃下可长生不老。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灵芝往往生长千年,有珍贵的药性,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方征心情复杂:他也在老照片上见过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据说是东北采人参的村民偶尔发现的,大如车盖,当时还上了新闻报纸。以眼下覆盖整个洞穴的活体真菌体积来看,这何止是千年灵芝真菌存在了亿万万年,在没有人工破坏的原始时代,地下不见天日埋藏了千万万年,汲取山洞里的有机物,逐渐长到了难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看,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
嘎嘣脆!
覆巢
方征用牙齿去咬太岁伤口的皮肉,发现那肉硬邦邦的,初嚼微苦,有一丝回甜,像是在嚼一块甘草饼。
既知是天灵地宝,当然是无毒的,方征意犹未尽地嚼了几口吞进肚里,还挺好吃。
方征于是开始大快朵颐地吃着太岁宴,几万年生的天材地宝就这样被他一口一口嚼烂了咽下肚中。这要是被后世知道,不知多少人要昏厥。
方征牙齿都嚼酸了,才堪堪咬出一个可供兕角戳入的伤口。他于是把兕角插在那里。他吃累了,正在歇息,忽然间看到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在生长合拢,除了插着兕角的地方,肉眼可见的黑色,慢慢延展
方征想起山海经中关于聚肉的解释: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故。
太岁能自愈,挖走后不久又长出新的,变态到恐怖的复生能力。
方征一个激灵,赶紧强打精神继续吃。否则照这个复生速度,在空气消耗完之前,他都不可能把太岁吃穿。他围绕着兕角吃太岁,不断地让兕角戳得更深,只听噗一声轻响。似乎兕角扎穿了它外层的表皮,目测厚约两尺。但越靠近它表皮的地方,孢子、菌丝越多,紧紧缠绕着兕角。方征根本搅不动,只能埋头大嚼,边咬边双手挖着,把能用手扯掉的菌层和孢丝挖丢,实在扯不动的就用牙齿咬。
说来也奇怪,他一开始还觉得牙齿嚼酸了,继而越吃越有精神,伤口愈合得更好了,身体也不累了,手脚也有劲了,感官更清明了,扒拉菌丝的力气越来越大,唯一不好的便是愈发感觉空气稀薄他能听到自己心脏有力搏动的声音,需要更多的氧气
方征对时间流逝没有概念,只知道自己必须吃得比它愈合速度快,到底吃了多少已经不记得了。中间有一段时间,他体内腹肠作响、肺腑绞痛,还以为是中毒了,结果居然是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太岁进入体内后似乎帮他洗了一遍身体,置换出了非常多的代谢毒物。
他不知不觉间越吃越轻松、越吃越精神。他模糊想着,传说长年累月食用太岁,可以身体如燕,倒是有几分道理。
方征一边吃,手肆意扒着那成千上万菌丝时,感觉到深处有东西游到他手指尖下面,方征赶紧伸手一捞,似乎捏住了一枚巨大圆枣,他连忙往外扯,发现这圆物像只眼睛,刚才似乎是上下眼皮碰到了方征的手指。它的下端连着无数的菌丝,却被方征一把扯断。
太岁眼是《山海经图赞》里提及过的聚肉有眼,有人说这眼就是太岁复生的源泉,也有人说这是它灵气所钟,还有人说有眼的太岁就是成精了。但方征知道,太岁是一种真菌,真菌是一种真核细胞生物,这种生物的细胞核不止一个。有些人看到两个核,就觉得是它的两只眼睛,其实是它的两个真核细胞眼。
方征没半分犹豫,两下就把这枚枣状眼吃了下去,有点像嚼牛肉干的味道。方征也不担心它在自己体内长出菌丝,迄今为止还没有真菌能在胃酸里活下来。它顶多给方征补点蛋白质。不过把这玩意吃下去之后,方征的确感觉太岁复生的速度变慢,他也更精神了。
终于把环绕兕角的太岁肉吃出一个可供他身体出入的大小,方征费力地挤出脑袋,手脚并用地从洞口方位扒出,就像破蛋的鸟儿。他收好立功的兕角,光线透入使他看清了太岁表层,它已经不是那么光滑了,表皮泛着细小的皱褶,似乎刚才被吃掉的太岁眼使得它丧失了部分自愈能力,在接下来的数百年、数千年时间内,如果不长出另外的太岁眼,就会慢慢枯萎在这不见天日的地下洞穴中。
太岁非常多,是从外面延伸进来的,错综复杂的地下洞穴中,它就像无数游荡其间的黑色幽灵,缓慢分裂着覆盖满岩壁,吞噬一切死去的有机质物体。使得这个地下洞穴十分干净。
方征重新回到错综复杂的洞穴地下水系统中,觉得自己身体真的不一样了,他能听到更远处的流水声、风声,闻到空气中的尘土味和微弱的香气
香气,方征一个激灵,像是某种果实的香气,按照常理来推测,果实意味着光合作用,光线意味着出去的路。应该可以顺着味道找到出口。方征决定先循着香气找到回归地面的路。
沿着香气循方向的路上,也有许多太岁贴在岩壁上,与之浑然一体,使得洞穴里静悄悄、空荡荡、干干净净的。方征也不客气,饿了就咬几块吃,既能补充营养,还能让他精神抖擞根本不困。他在黑暗洞穴中不知疲倦地走了一天一.夜,墙壁上太岁稀疏变少,悄悄埋进了洞壁缝隙深处,在数千万年的时间内不知和山体产生了怎样的反应,或许已经充满了山腹内部。而方征肉眼可见青苔、泥土、小虫蚁,倒是越来越多,他快要回到生机勃勃的地面世界了。
空气中的味道也变得愈来愈复杂,方征觉得自己嗅觉、听觉和视觉都有了明显的变化,他起码可以闻到十余种味道:果实、数种花、草、泥土、水汽、还有动物的腥臊气息。
在洞穴顶端,攀着一只毛乎乎的猿类,那就是女狩们惧怕不已的枭阳。它长得像狒狒,肉食,脸上的嘴尤其大。它浑身黑毛,远远的还以为是个长发女人挂在洞顶。在后世的记载中,把这种动物描绘成喜欢吃人的山精。传说它抓到人后,还会哈哈大笑,笑够了才动手。
方征在文献里读到解决办法是,当这种动物大笑的时候,它的嘴唇太大了,会翻上去盖住眼睛。那个时候枭阳什么也看不见,一双毛手抓着人类。人类先将手套在竹筒里,枭阳抓住的就是竹筒。之后人类再把手抽出来,直接一锤敲扁它的脑袋。
恋耽美
有的,据说是文渊阁的东边。
那到底故宫有多少间宫殿呀?
8728间,不过故宫宫殿不断修葺,这个数字也只是一时统计而已
方征小时候想找故宫里的刺猬大仙(就是刺猬,居于故宫草丛内,是吉祥象征),还想把每个房间都参观遍
方征猛一个激灵醒来,自己以站姿睡着在黑暗的洞壁边,周围什么都没有,只有溪水潺潺流淌声,他擦了擦眼睛,强迫自己不再去想那个梦,洗了把脸恢复清醒。
方征还是没找到可以分辨方向的标志。一开始他是按照兕在洞壁上冲撞出来的痕迹找,但是那痕迹在趟过几条小溪后就模糊了。方征又寄希望于溪水中的痕迹线索,却发现一件诡异的怪事:水中没有青苔,没有鱼,甚至没有浮游生物。
这片山洞实在安静得过分了。这里到处都是流通的缝隙,照理说无论是地面生物还是地下生物,都能生活下去。刚才方征他们狩猎的沼泽,仅仅数平方里,就居住着蛇、兕、水鸟、斑尾羚等生物,生物层级相当密集。这也符合方征对这原始部落野外的认知。
但是地下洞穴这么庞大的区域,走了这久依然毫无痕迹。方征一瞬间担心有一头特别恐怖、特别庞大的终结猎食者居住在这里,但是他没有闻到异味或是查看到任何生物痕迹,无论是粪便、□□、血迹或是储备粮,相反,还特别干净非要形容,方征困惑地想:像有个超级隐形吸尘器连轴运作,把洞壁每一寸都抹得干干净净。
方征一开始还担心兕的尸体味道引来其他猎食者,所以尽快躲开了那里。然而在地下洞穴转了一圈没头绪后,方征又决定回到那里去,好歹饿了还可以喝死兕的血。
但是当方征循着记忆走回兕尸体的地方时候,他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庞大如小山般的野兽尸体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血迹、毛发、皮革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若不是地上孤零零掉着半截断角,方征怎么也不敢确认,这就是刚才他杀死猛兽的地方。
刚才从兕颈动脉喷出来的血溅到洞壁上,高达数丈,此刻也已经消失了。
方征颤抖地捡起那截断角,手在发抖。他不住地对自己说要冷静。可是眼下他根本就没法冷静思考是怎么回事。任何科学的解释似乎都站不住脚,除非这里忽然出现了一堆工具齐全保洁员,带浮空设备那种,打扫干净之后又立刻消失在空气中。想象起来分明一副滑稽场景,方征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最简单粗暴的假设是被什么猛兽吃掉了,可是什么猎食者还把岩壁上的血迹也舔得干干净净,再干净也会有痕迹在石头缝里吧?没有,连石头缝都是干净的。
更可怕的是,当方征回头,想逃出这个洞穴时,发现它的入口竟然消失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洞穴并不大,只有两三米深,他刚走进来,入口就在他的身后,却无声无息地凭空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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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怕有形,却怕无形和未知。
头磕到地上的时候,方征猛然觉得有些不对劲额头皮肤敏.感,触处略有些软和弹性。方征电光火石之间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那截断角往地下狠狠一扎黑色地面登时皱起一小处凹地,却非常坚韧,凹下去几寸就绷紧了。方征重新抬手,那处凹地又恢复了平整。他连忙移开几寸重新扎下去,一模一样的凹陷和放松后的恢复平整,就像一块硕大无朋的、保养得当的、光滑黑色皮肤。
方征抑住心头剧震,抓起断角在这个洞穴里四处试探戳动,整个洞壁几乎都被黑色弹性物质覆盖,它和洞壁的颜色一样,延展得悄无声息,把入口也封住了,但是方征用断角扎在入口方向时,感觉得到后面是空的。这层物质大约有寸厚,且弹韧十足,钝角无法扎穿。
方征心中一松,虽然这东西十分诡异,但总比鬼神怪力的解释让他心头稍安。他取出骨叉去割,手底光滑触感仿佛在割肉。方征一瞬间想了很多解释,但直到骨叉把那层表皮割破了一点,没有流血,没有液体,里面是仿如百叶窗般密集的皱褶状物和孢子,才恍悟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如果猜得不错,这玩意,是菌。
真菌并不是植物,不靠光合作用吸收氧气,而靠腐化吸收周围有机物作为食物。它的菌丝可以分裂万倍。这就是兕消失干净的原因,真菌是没有腿脚的,可是当它吸收了那么大一只野兽,活跃分裂生殖的速度,比有脚的生物还跑得快。
而且,方征想起,山海经中也提到过这种菌类,它是存在的,只不过被叫做视肉。在古代其他文献和通俗叫法中,体格庞大、在地下埋藏不见天日,偶尔会长脚跑掉的某种黑色有机真菌又被称为
太岁。
太岁,在《山海经图赞》里称为聚肉,在《本草纲目》里被称为土肉,共通点都是表皮里有孢子,富有弹性,似肉非肉的黑色真菌,是山中灵芝王。
当然中国古代还有另一种太岁,是岁星(木星),被古人视为灾星。有人将其与之混淆,认为地下的太岁是天空里太岁的预兆,挖到就会遭殃,故而有犯太岁之说。
中国古人迷信,挖到巨大灵芝视为山珍,鼓吹吃下可长生不老。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种灵芝往往生长千年,有珍贵的药性,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方征心情复杂:他也在老照片上见过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据说是东北采人参的村民偶尔发现的,大如车盖,当时还上了新闻报纸。以眼下覆盖整个洞穴的活体真菌体积来看,这何止是千年灵芝真菌存在了亿万万年,在没有人工破坏的原始时代,地下不见天日埋藏了千万万年,汲取山洞里的有机物,逐渐长到了难以想象的大小。
怪不得整个洞穴都那么干净,太岁的菌丝细胞量级,它当然能把肉眼可见的有机质分解得干干净净。
方征心中不安稍退,但是面对这么大的真菌,他也轻松不起来。他摸索了一圈,发现洞穴被太岁囫囵包住了,一点缝隙都没有。太岁表皮巨大,被割开的皮层皱褶里,却触之绵滑地有一点黏腻,菌丝也潜藏在表皮下面。想必自己还是活的,没有触发分泌罢了。
菌类没有坚固的牙、没有利刃、从他保持清醒来看,孢子里也没毒。可是它的表皮滑韧不透气,且是厌氧菌。时间一久,自己肯定会被闷死在里面,然后真菌再慢慢分解他的尸体。
方征用骨叉狠狠地割它的表皮,试图把刚刚割出的伤口扩大。但是骨叉之前割过兕皮,被反复使用后发出擦咔一声,断裂了,只割出婴儿巴掌大的缝隙。
方征手边只有那枚兕角,太岁并没有分解,方征心想,可能兕角里有某些东西它无法吸收,如此坚硬,要是伤口再扩大一些,就可以把兕角戳进去,挖穿太岁的表皮逃出。于是方征毫不犹豫地,用人身上最坚固的地方牙齿。
他开始吃这个太岁。
嘎嘣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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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征用牙齿去咬太岁伤口的皮肉,发现那肉硬邦邦的,初嚼微苦,有一丝回甜,像是在嚼一块甘草饼。
既知是天灵地宝,当然是无毒的,方征意犹未尽地嚼了几口吞进肚里,还挺好吃。
方征于是开始大快朵颐地吃着太岁宴,几万年生的天材地宝就这样被他一口一口嚼烂了咽下肚中。这要是被后世知道,不知多少人要昏厥。
方征牙齿都嚼酸了,才堪堪咬出一个可供兕角戳入的伤口。他于是把兕角插在那里。他吃累了,正在歇息,忽然间看到那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在生长合拢,除了插着兕角的地方,肉眼可见的黑色,慢慢延展
方征想起山海经中关于聚肉的解释:食之无尽,寻复更生如故。
太岁能自愈,挖走后不久又长出新的,变态到恐怖的复生能力。
方征一个激灵,赶紧强打精神继续吃。否则照这个复生速度,在空气消耗完之前,他都不可能把太岁吃穿。他围绕着兕角吃太岁,不断地让兕角戳得更深,只听噗一声轻响。似乎兕角扎穿了它外层的表皮,目测厚约两尺。但越靠近它表皮的地方,孢子、菌丝越多,紧紧缠绕着兕角。方征根本搅不动,只能埋头大嚼,边咬边双手挖着,把能用手扯掉的菌层和孢丝挖丢,实在扯不动的就用牙齿咬。
说来也奇怪,他一开始还觉得牙齿嚼酸了,继而越吃越有精神,伤口愈合得更好了,身体也不累了,手脚也有劲了,感官更清明了,扒拉菌丝的力气越来越大,唯一不好的便是愈发感觉空气稀薄他能听到自己心脏有力搏动的声音,需要更多的氧气
方征对时间流逝没有概念,只知道自己必须吃得比它愈合速度快,到底吃了多少已经不记得了。中间有一段时间,他体内腹肠作响、肺腑绞痛,还以为是中毒了,结果居然是新陈代谢速度加快,太岁进入体内后似乎帮他洗了一遍身体,置换出了非常多的代谢毒物。
他不知不觉间越吃越轻松、越吃越精神。他模糊想着,传说长年累月食用太岁,可以身体如燕,倒是有几分道理。
方征一边吃,手肆意扒着那成千上万菌丝时,感觉到深处有东西游到他手指尖下面,方征赶紧伸手一捞,似乎捏住了一枚巨大圆枣,他连忙往外扯,发现这圆物像只眼睛,刚才似乎是上下眼皮碰到了方征的手指。它的下端连着无数的菌丝,却被方征一把扯断。
太岁眼是《山海经图赞》里提及过的聚肉有眼,有人说这眼就是太岁复生的源泉,也有人说这是它灵气所钟,还有人说有眼的太岁就是成精了。但方征知道,太岁是一种真菌,真菌是一种真核细胞生物,这种生物的细胞核不止一个。有些人看到两个核,就觉得是它的两只眼睛,其实是它的两个真核细胞眼。
方征没半分犹豫,两下就把这枚枣状眼吃了下去,有点像嚼牛肉干的味道。方征也不担心它在自己体内长出菌丝,迄今为止还没有真菌能在胃酸里活下来。它顶多给方征补点蛋白质。不过把这玩意吃下去之后,方征的确感觉太岁复生的速度变慢,他也更精神了。
终于把环绕兕角的太岁肉吃出一个可供他身体出入的大小,方征费力地挤出脑袋,手脚并用地从洞口方位扒出,就像破蛋的鸟儿。他收好立功的兕角,光线透入使他看清了太岁表层,它已经不是那么光滑了,表皮泛着细小的皱褶,似乎刚才被吃掉的太岁眼使得它丧失了部分自愈能力,在接下来的数百年、数千年时间内,如果不长出另外的太岁眼,就会慢慢枯萎在这不见天日的地下洞穴中。
太岁非常多,是从外面延伸进来的,错综复杂的地下洞穴中,它就像无数游荡其间的黑色幽灵,缓慢分裂着覆盖满岩壁,吞噬一切死去的有机质物体。使得这个地下洞穴十分干净。
方征重新回到错综复杂的洞穴地下水系统中,觉得自己身体真的不一样了,他能听到更远处的流水声、风声,闻到空气中的尘土味和微弱的香气
香气,方征一个激灵,像是某种果实的香气,按照常理来推测,果实意味着光合作用,光线意味着出去的路。应该可以顺着味道找到出口。方征决定先循着香气找到回归地面的路。
沿着香气循方向的路上,也有许多太岁贴在岩壁上,与之浑然一体,使得洞穴里静悄悄、空荡荡、干干净净的。方征也不客气,饿了就咬几块吃,既能补充营养,还能让他精神抖擞根本不困。他在黑暗洞穴中不知疲倦地走了一天一.夜,墙壁上太岁稀疏变少,悄悄埋进了洞壁缝隙深处,在数千万年的时间内不知和山体产生了怎样的反应,或许已经充满了山腹内部。而方征肉眼可见青苔、泥土、小虫蚁,倒是越来越多,他快要回到生机勃勃的地面世界了。
空气中的味道也变得愈来愈复杂,方征觉得自己嗅觉、听觉和视觉都有了明显的变化,他起码可以闻到十余种味道:果实、数种花、草、泥土、水汽、还有动物的腥臊气息。
在洞穴顶端,攀着一只毛乎乎的猿类,那就是女狩们惧怕不已的枭阳。它长得像狒狒,肉食,脸上的嘴尤其大。它浑身黑毛,远远的还以为是个长发女人挂在洞顶。在后世的记载中,把这种动物描绘成喜欢吃人的山精。传说它抓到人后,还会哈哈大笑,笑够了才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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