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他终于离开西漠了!
他熟悉的人,不是在京城,便是在这刚离开的西漠。
只要离开西漠,便不用再像这般躲躲藏藏,等到了地图的北半侧,另一处昭国统治下的地域,他便真正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
再见啦,闻钰。
纵有万般不舍,但……
他跑路成功了!
之前仅限于战场死遁,而此刻,是真正意义上的跑路成功。
作为一个穿书者,想跑路有多不容易?
他等这一日等了整整两年,甚至从战场下来,在西漠这段逃亡之路上,吃过多少苦,熬过多少追杀,几次在鬼门关前命悬一线,只有小侯爷自己知道……当然,还有他的狼。
提起这些日子,都是一把辛酸泪。
而他终于等到了熬出头的这一天。
待今后换了身份,便不用再拘束于小侯爷的身份之下,不用再惧怕原书剧情,不用顾忌苏鹤的话本,没了不可抗力,他变成了彻底的自由身。
主角受,还有一众股票攻们,你们继续在京城爱恨情仇相互纠缠吧,小爷不奉陪了!
青山绿水,后会无期。
就此别过,江湖不见!
哈哈哈哈哈哈!!!
*
渡船之上,小侯爷面目严肃,掏出了怀中地图,平整摊开。
冰原狼立于一旁,正襟危坐。
洛千俞陷入沉思。
接下来的目的地,究竟该前往哪处?
九幽盟,还是昭国?
是相信他熟悉的太子,还是相信书上的忠告?
少年指尖划过标记的路线,心中按自己算,跨过西漠,算是已走了一半,到九幽盟大概仅需两个月,到昭国则需三个月。
两处虽是相反方向,但最终,他都要经过北境。
到岸后,洛千俞雇了辆宽敞的马车,将云衫安置在车厢一侧,自己坐在外侧他抬手掀开车帘,望着渡口轮廓渐渐缩小,隐入暮色,才缓缓将帘幕落下。
身上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进入北域,先前逃命的紧绷像是被北地的风悄然吹散,不再需要提心吊胆躲着士兵,赶路的日子也多了几分惬意。
白日里瞧见沿途的胡杨林染着暮红,他便会停下车,带着云衫在林子里走一走,看冰原狼猎来林间的野鹿,银白的身影在落叶间穿梭,比在西漠时自在了许多。
待进了北域的城镇,日子愈发自在。
这里的人见惯了野兽,对云衫这样体型庞大的狗倒也见怪不怪,偶尔还有住民见云衫生得漂亮,爱不释手,主动投喂。
洛千俞索性卸了易容,露出原本的模样,走在市集上也不用低头躲闪。
他会在卖糖画的摊子前驻足,挑一支兔子糖画,自己咬一口,再掰下小块喂给蹲在脚边的云衫。也会在午后的茶摊旁坐下,点一壶北地特有的砖茶,看邻桌的猎户炫耀新捕的狐狸皮,听他们讲雪山里的奇闻。
到了夜里,北地城镇的烟火气更浓。
街角的烤肉摊支起架子,滋滋冒油的羊肉香气飘得老远,洛千俞会买上几串,一边逛集市,一边举着肉串慢慢啃,瞥见街边孩童提着纸灯笼追跑打闹,灯笼晃出暖黄烛亮。
小侯爷买些北域特有的玛瑙珠子,还给云衫挑一块柔软的羊毛垫子,垫在车厢里,让云衫更舒服些。
一会客栈,冰原狼卧在他脚边,尾巴扫过他的裤腿。
这般自在的日子过了约莫半月,二人终是抵达北域第一大城,朔城。
买了好些杂什充作行囊,刚逛至城门口,便见不少人围着墙根议论纷纷,墙上贴满了告示。
洛千俞本未放在心上,正带着云衫要走,却听见人群中有人念叨:“这寻人告示的赏钱可真多,还有寻狼的……”
小侯爷脚步顿住。
忍不住凑了过去,待少年目光落在告示上,下一刻,他发现纸上画着的,正是自己。
竟与那时林间客栈大熙兵手中的那张一模一样!
眉眼轮廓,细致分明,下方还写着“寻洛氏千俞,若有知情者,赏银千两”。
更让他喉间发紧的是,旁边另一张告示上,画的赫然是云衫的模样,银白的皮毛、标志性的蓝眼,标注着“寻此冰原狼,与洛千俞同踪,赏银百两”。
洛千俞心头一沉。
为什么搜寻已经到了这里?!
若只是局限在西漠,他尚能理解,或许是战地交界,大熙认定他被西漠兵掳走,不愿放弃追查。可如今连千里之外的朔城都贴了告示,就不止是闻钰在执着地找他。
皇帝也下了场。
小侯爷目瞪口呆。
他实在想不通,即便朝廷怀疑他没战死在沙场,只是躲在某处养伤,可这么多月过去,他始终没露面,按常理,任谁都该认定他早已不在人世,怎么不仅没放弃,反而扩大了搜寻范围?!
小侯爷勉强回神,不敢再在告示前多待,连忙带着云衫回了客栈。
他反手闩上门,将散落的衣物、地图飞快收进包裹里,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得继续赶路了。
掀开车帘坐进车厢,小侯爷将包裹往角落一放,立刻掏出卷边的地图铺在膝头。
北境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可如今北境和大熙正在打仗。
听客栈掌柜的说,若想绕开北境战事,需要穿过东边的极寒之地。
为此,洛千俞准备了另一个行囊,里面塞满了厚实的狐裘、暖手的汤婆子,还有裹脚的羊毛袜,都是他特意在朔城置办的。
马车直奔极寒之地。
待车夫不能再送,便由小侯爷亲自驾车,少年披上两层御寒的棉袍,外面再罩一件宽大的狐裘,领口拉高遮住半张脸,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
云衫端坐着,洛千俞轻笑道:“云衫,要回你老家了。”
“乌尔勒说过,冰原狼生在北境,常出没在极寒之地,说不定你会遇到同类。”
云衫坐在他身边,身子依旧板直,微微歪了下头。
洛千俞忽然一怔,随即想起什么,有点担心道:“你那些同类不会把我的马吃了吧?”
“你到时候拦着点……不然咱们就得在冰天雪地里走路了。”
马车刚踏入极寒之地,车外的风就变了性子。
呼啸的寒风携着碎雪砸在车帘上,发出呼呼肃响,连车厢都似在微微震颤,透过缝隙钻进来的凉气,让洛千俞下意识裹紧了身上的狐裘。
好在他早有准备,车厢内壁铺了厚厚的羊毛毡,角落放着两个烧得暖融融的炭盆,连车帘都加了一层防雪的油布,此刻车厢里暖烘烘的,倒像个移动的小暖炉。
洛千俞靠在软枕上,手里捧着温热的姜茶,看着身旁云衫银白的皮毛被炭火映得泛着暖光,默默拿起了手中用来解闷的话本。
竟没觉得这极寒之路有多难熬。
唯一让他犯难的,就是解手时遭罪,有一些冻屁股。
每次钻回车厢,他都要捧着炭盆暖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马车在雪地里碾出两道长痕,洛千俞正低头给云衫梳理毛发,忽然听见车窗“嗒”地响了一声。
少年抬头望去。
竟见一只暗褐色的鹰正立在车门边沿,细喙微微阖动,眼睛直勾勾盯着车厢里,既不扑腾也不鸣叫,更没攻击,就这么看着他。
洛千俞:“……”
小侯爷毫不犹豫把鹰赶走了。
第二日,这头鹰又出现在了同样的地方,他正在给云衫喂肉干吃。
这一次,鹰直直盯着冰原狼口中的肉干,扑扇了两下翅膀。
洛千俞:“……”
少年犹豫半晌,虽然很舍不得,终究还是从行囊里,摸出块风干的羊肉干。
只掰下一小块。
云衫还在长身体呢。
他伸手递到鹰面前,那鹰倒也不客气,低头叼过肉干,几下咽进肚里,扑棱着翅膀便飞走了。
本以为这只是偶然,没成想第三日同一时刻,那只鹰又准时落在了车外,自己掀开车帘,照旧睁着眼看他。
第四日、第五日……日日如此。
每当他拿出小半块肉干,鹰就吃掉,吃完便走,从不多做停留,却也从不错过。
洛千俞看着准时报到的鹰,直接凑到了他跟前,眼睛发亮,少年捏着刚备好的肉干,都气笑了。
“这么粘人,跟个小狗一样。”
洛千俞刚把拇指大小的肉干递过去,那鹰却没像往常一样叼走肉干,反而猛地俯身,铁钩似的喙一扯,竟将他束发的玉簪给叼了下来!
乌发瞬间披散在肩头,那鹰动作极快,叼着玉簪扑棱着翅膀就往远处飞,转眼便成了雪天里一个小小黑影,哪还追得上。
洛千俞愣了足足两秒,才反应过来,气道:“你这白眼狼畜生!”
小侯爷心疼坏了。
这是他许久以前的簪子,仅在儿时戴过,连闻钰都不知道,只因这是他所有簪子里最贵重的一支,玉质温润,雕工精细。他一直留着,就是想着万一以后遭遇意外、身无分文,还能拿它去当铺换些银钱应急呢。
他熟悉的人,不是在京城,便是在这刚离开的西漠。
只要离开西漠,便不用再像这般躲躲藏藏,等到了地图的北半侧,另一处昭国统治下的地域,他便真正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
再见啦,闻钰。
纵有万般不舍,但……
他跑路成功了!
之前仅限于战场死遁,而此刻,是真正意义上的跑路成功。
作为一个穿书者,想跑路有多不容易?
他等这一日等了整整两年,甚至从战场下来,在西漠这段逃亡之路上,吃过多少苦,熬过多少追杀,几次在鬼门关前命悬一线,只有小侯爷自己知道……当然,还有他的狼。
提起这些日子,都是一把辛酸泪。
而他终于等到了熬出头的这一天。
待今后换了身份,便不用再拘束于小侯爷的身份之下,不用再惧怕原书剧情,不用顾忌苏鹤的话本,没了不可抗力,他变成了彻底的自由身。
主角受,还有一众股票攻们,你们继续在京城爱恨情仇相互纠缠吧,小爷不奉陪了!
青山绿水,后会无期。
就此别过,江湖不见!
哈哈哈哈哈哈!!!
*
渡船之上,小侯爷面目严肃,掏出了怀中地图,平整摊开。
冰原狼立于一旁,正襟危坐。
洛千俞陷入沉思。
接下来的目的地,究竟该前往哪处?
九幽盟,还是昭国?
是相信他熟悉的太子,还是相信书上的忠告?
少年指尖划过标记的路线,心中按自己算,跨过西漠,算是已走了一半,到九幽盟大概仅需两个月,到昭国则需三个月。
两处虽是相反方向,但最终,他都要经过北境。
到岸后,洛千俞雇了辆宽敞的马车,将云衫安置在车厢一侧,自己坐在外侧他抬手掀开车帘,望着渡口轮廓渐渐缩小,隐入暮色,才缓缓将帘幕落下。
身上是前所未有的轻松。
进入北域,先前逃命的紧绷像是被北地的风悄然吹散,不再需要提心吊胆躲着士兵,赶路的日子也多了几分惬意。
白日里瞧见沿途的胡杨林染着暮红,他便会停下车,带着云衫在林子里走一走,看冰原狼猎来林间的野鹿,银白的身影在落叶间穿梭,比在西漠时自在了许多。
待进了北域的城镇,日子愈发自在。
这里的人见惯了野兽,对云衫这样体型庞大的狗倒也见怪不怪,偶尔还有住民见云衫生得漂亮,爱不释手,主动投喂。
洛千俞索性卸了易容,露出原本的模样,走在市集上也不用低头躲闪。
他会在卖糖画的摊子前驻足,挑一支兔子糖画,自己咬一口,再掰下小块喂给蹲在脚边的云衫。也会在午后的茶摊旁坐下,点一壶北地特有的砖茶,看邻桌的猎户炫耀新捕的狐狸皮,听他们讲雪山里的奇闻。
到了夜里,北地城镇的烟火气更浓。
街角的烤肉摊支起架子,滋滋冒油的羊肉香气飘得老远,洛千俞会买上几串,一边逛集市,一边举着肉串慢慢啃,瞥见街边孩童提着纸灯笼追跑打闹,灯笼晃出暖黄烛亮。
小侯爷买些北域特有的玛瑙珠子,还给云衫挑一块柔软的羊毛垫子,垫在车厢里,让云衫更舒服些。
一会客栈,冰原狼卧在他脚边,尾巴扫过他的裤腿。
这般自在的日子过了约莫半月,二人终是抵达北域第一大城,朔城。
买了好些杂什充作行囊,刚逛至城门口,便见不少人围着墙根议论纷纷,墙上贴满了告示。
洛千俞本未放在心上,正带着云衫要走,却听见人群中有人念叨:“这寻人告示的赏钱可真多,还有寻狼的……”
小侯爷脚步顿住。
忍不住凑了过去,待少年目光落在告示上,下一刻,他发现纸上画着的,正是自己。
竟与那时林间客栈大熙兵手中的那张一模一样!
眉眼轮廓,细致分明,下方还写着“寻洛氏千俞,若有知情者,赏银千两”。
更让他喉间发紧的是,旁边另一张告示上,画的赫然是云衫的模样,银白的皮毛、标志性的蓝眼,标注着“寻此冰原狼,与洛千俞同踪,赏银百两”。
洛千俞心头一沉。
为什么搜寻已经到了这里?!
若只是局限在西漠,他尚能理解,或许是战地交界,大熙认定他被西漠兵掳走,不愿放弃追查。可如今连千里之外的朔城都贴了告示,就不止是闻钰在执着地找他。
皇帝也下了场。
小侯爷目瞪口呆。
他实在想不通,即便朝廷怀疑他没战死在沙场,只是躲在某处养伤,可这么多月过去,他始终没露面,按常理,任谁都该认定他早已不在人世,怎么不仅没放弃,反而扩大了搜寻范围?!
小侯爷勉强回神,不敢再在告示前多待,连忙带着云衫回了客栈。
他反手闩上门,将散落的衣物、地图飞快收进包裹里,此地不宜久留,他们得继续赶路了。
掀开车帘坐进车厢,小侯爷将包裹往角落一放,立刻掏出卷边的地图铺在膝头。
北境是他们的必经之路。
可如今北境和大熙正在打仗。
听客栈掌柜的说,若想绕开北境战事,需要穿过东边的极寒之地。
为此,洛千俞准备了另一个行囊,里面塞满了厚实的狐裘、暖手的汤婆子,还有裹脚的羊毛袜,都是他特意在朔城置办的。
马车直奔极寒之地。
待车夫不能再送,便由小侯爷亲自驾车,少年披上两层御寒的棉袍,外面再罩一件宽大的狐裘,领口拉高遮住半张脸,把自己裹得像个粽子。
云衫端坐着,洛千俞轻笑道:“云衫,要回你老家了。”
“乌尔勒说过,冰原狼生在北境,常出没在极寒之地,说不定你会遇到同类。”
云衫坐在他身边,身子依旧板直,微微歪了下头。
洛千俞忽然一怔,随即想起什么,有点担心道:“你那些同类不会把我的马吃了吧?”
“你到时候拦着点……不然咱们就得在冰天雪地里走路了。”
马车刚踏入极寒之地,车外的风就变了性子。
呼啸的寒风携着碎雪砸在车帘上,发出呼呼肃响,连车厢都似在微微震颤,透过缝隙钻进来的凉气,让洛千俞下意识裹紧了身上的狐裘。
好在他早有准备,车厢内壁铺了厚厚的羊毛毡,角落放着两个烧得暖融融的炭盆,连车帘都加了一层防雪的油布,此刻车厢里暖烘烘的,倒像个移动的小暖炉。
洛千俞靠在软枕上,手里捧着温热的姜茶,看着身旁云衫银白的皮毛被炭火映得泛着暖光,默默拿起了手中用来解闷的话本。
竟没觉得这极寒之路有多难熬。
唯一让他犯难的,就是解手时遭罪,有一些冻屁股。
每次钻回车厢,他都要捧着炭盆暖好一会儿,才能缓过来。
马车在雪地里碾出两道长痕,洛千俞正低头给云衫梳理毛发,忽然听见车窗“嗒”地响了一声。
少年抬头望去。
竟见一只暗褐色的鹰正立在车门边沿,细喙微微阖动,眼睛直勾勾盯着车厢里,既不扑腾也不鸣叫,更没攻击,就这么看着他。
洛千俞:“……”
小侯爷毫不犹豫把鹰赶走了。
第二日,这头鹰又出现在了同样的地方,他正在给云衫喂肉干吃。
这一次,鹰直直盯着冰原狼口中的肉干,扑扇了两下翅膀。
洛千俞:“……”
少年犹豫半晌,虽然很舍不得,终究还是从行囊里,摸出块风干的羊肉干。
只掰下一小块。
云衫还在长身体呢。
他伸手递到鹰面前,那鹰倒也不客气,低头叼过肉干,几下咽进肚里,扑棱着翅膀便飞走了。
本以为这只是偶然,没成想第三日同一时刻,那只鹰又准时落在了车外,自己掀开车帘,照旧睁着眼看他。
第四日、第五日……日日如此。
每当他拿出小半块肉干,鹰就吃掉,吃完便走,从不多做停留,却也从不错过。
洛千俞看着准时报到的鹰,直接凑到了他跟前,眼睛发亮,少年捏着刚备好的肉干,都气笑了。
“这么粘人,跟个小狗一样。”
洛千俞刚把拇指大小的肉干递过去,那鹰却没像往常一样叼走肉干,反而猛地俯身,铁钩似的喙一扯,竟将他束发的玉簪给叼了下来!
乌发瞬间披散在肩头,那鹰动作极快,叼着玉簪扑棱着翅膀就往远处飞,转眼便成了雪天里一个小小黑影,哪还追得上。
洛千俞愣了足足两秒,才反应过来,气道:“你这白眼狼畜生!”
小侯爷心疼坏了。
这是他许久以前的簪子,仅在儿时戴过,连闻钰都不知道,只因这是他所有簪子里最贵重的一支,玉质温润,雕工精细。他一直留着,就是想着万一以后遭遇意外、身无分文,还能拿它去当铺换些银钱应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