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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那人的语气带着一丝赞叹,一丝讥讽,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忌惮。
    “你这样的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怎么就……死在这里了呢?”
    洛千俞想睁开眼看看是谁,可眼皮重得像灌了铅,他用尽最后一丝意志,强撑着,视线模糊地向上望去——
    待看清了那人的装束,竟是起义军的打扮。
    而那张脸……
    竟与当日将他拒于京城门外、口诛笔伐的“忠臣”刘秉,长得一模一样!
    心中巨震,下一秒,一股尖锐至极、从未有过的剧痛,猛地从心口传来!
    “噗嗤——”
    冰冷的玉灵剑,精准无误地,彻底刺穿了他的心脏。
    …
    …
    钟离烬月曾与他说:“阿檐,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太累。”
    可他身负重担,从不能停。
    如今,他终于要停下了。
    只可惜,未能再见父母容颜。
    亦未能赴约,与哥哥成亲了。
    纷乱细碎的记忆如同潮水涌来,自小到大,他时常听到一些声音。
    钦天监的老者叹道:“洛檐,天道之子也。”
    严厉夫子携戒尺道:“洛檐,难道你也想当个浪荡纨绔不成?”
    军营中的同伴笑道:“洛檐?哈哈,那位可是不死之躯,胳膊断了都能接上!”
    期望深重的父亲道:“洛檐,勿要浪费你的资质。”
    皇帝冰冷的旨意道:“洛檐,北境一战,务必胜利归来。”
    ……
    那些声音,从四面八方而来,交织成一张无形的大网,将他紧紧缠绕。
    那个意气风发、红衣骏马的少年状元郎,不知何时起,眼里再无神色。
    做洛檐太苦了。
    这二字承载了太多期望、太重责任、太沉枷锁。
    只有作为“洛千俞”之时,他才得无拘无束,是真正的快活。
    若有来生,他不想再当洛檐。
    若有来世,他只想是洛千俞。
    风声掠过。
    万籁俱寂。
    *
    *
    洛檐身死,天地同悲。
    此后数载,西漠与大熙交界之处,连降罕见暴雪,风雪呼啸,酷寒封途,风暴凛冽不绝,似诉诸不公,为世间亡灵长鸣。
    ……
    江南水乡,一间僻静的书斋内。
    年轻的秀才苏鹤,从一位游历归来的说书人那里,听完了关于那位曾经名动天下、最终却含冤埋的故事。
    说书人言罢,满堂寂静。
    唯有苏鹤,泪落潸然,久久难平。
    当晚,苏鹤回到宅中,心潮澎湃,辗转反侧。他点起油灯,在昏黄的光线下,铺开宣纸,研好浓墨。
    终是执起笔墨,一股强烈的冲动驱使着他,他不能任由这样一个人物,就这样被风雪掩埋,被时间遗忘,被权势篡改。
    他要用手中之笔,将这波澜壮阔、爱恨交织、充满不公挣扎的故事,著成一书。
    为那位少年将军,争一个身后名,留一段不朽传说。
    他提起笔,蘸饱了墨汁,神情庄重,想了想:“书名就叫——”
    苏鹤沉吟片刻,笔下如有神助,落下了两个大字:
    《追鹤》。
    只是,“洛檐”这个名字,彼时已属禁忌,讳莫如深。书中主人公的名字,自当改换。
    可唤作什么好?
    苏鹤蹙眉沉思,目光无意间扫过窗外,月色如水,清冷孤高。
    他脑中灵光一闪,这个名字,需得一个清越如玉、不染尘埃的气质,不曾被俗世玷污的纯粹风骨。
    苏鹤眼睛一亮,不再犹豫,提笔,于稿纸开端郑重落笔,他低声道:“那就改成——”
    两道清隽字迹徐徐浮现:
    「闻钰」。
    作者有话说:
    评论区很多伏笔大家挖的都对,比如:
    1.小侯爷当初平反的冤屈,其实都是自己遭受的,例如击鼓鸣冤,恢复名誉,千年雪莲,赢回传家玉佩,烧毁卖身契……看似救赎闻钰,实则在救赎当初的自己。
    2.因为小侯爷是主角,所以每一次他干扰闻钰的原书剧情,剧情就会转移发生在自己身上。
    因为这本来就是他的故事。
    3.所以就有了万人迷属性转移,假闻钰,真洛檐。
    4.前文皇帝心中生疑,拿到的那封发往九幽盟的求救信,乃小侯爷笔迹,就是本章这封血书
    5.不是水仙文。
    第145章
    《追鹤》一书经岁月淘洗, 屡历波折,终在民间蔚然成风。
    其故事之跌宕,情谊之复杂, 人物之鲜明, 使之成为传世经典,为无数读者所津津乐道。
    时移世易,这段故事流转至现代。
    夜色倾覆, 光幕璀璨。
    一处宿舍楼天台上,洛千俞正倚着栏杆, 就着远处斑斓的灯火,他垂眼, 一边咬着手里便利店的面包, 一边翻读着那本《追鹤》。
    他看得入神, 并未留意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响了好几声, 才随手将书放到石台上, 摸出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老爸”。
    “喂。”洛千俞咬着面包, 声音有些含糊。
    电话那头传来洛万生的声音,问他大学适应的如何, 叮嘱他添衣吃饭, 洛千俞一一哼应着:“知道了……下周回家吃饭……宿舍挺好的, 真不用开车过来接我……嗯,挂了。”
    通话结束, 他将手机塞回口袋, 重新拿起那本《追鹤》,却似乎没了继续看下去的心思。
    他双臂撑在冰凉的石头栏杆上,望着天台下车水马龙、流光溢彩的城市夜景, 微凉的夜风拂起他额前细碎的黑发,远处城市喧嚣,此处一片孤寂。
    他闭上眼,长睫在眼下投下浅淡的阴影,似乎在感受这片刻的宁静。
    一阵稍大的风忽然袭来,吹得他衣角翻飞。
    旁边那本《追鹤》的书页被风刮得“哗啦啦”作响,急促地翻动起来。
    “哎!”洛千俞低呼一声,眼见着这书被风吹走,连忙伸手去接。书是稳稳接住了,可另一只手上咬了一半的面包却脱手而出,直直地坠下了数层楼的高空。
    正暗自懊恼,却蓦然察觉,身后传来一丝极细微的风声。
    脖颈后的碎发被一股不同于自然风的、带着某种清冽气息的微风拂过,带来一阵微痒。
    洛千俞身形一顿,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窜上脊背。
    他下意识回头——
    瞳孔在瞬间缩紧。
    只见自己身后,不知何时,竟凭空多了一个人影。
    那人竟是一身古装,衣袂在夜风中微微拂动,华美神秘。他墨发如瀑,仅以一根简单的玉簪束起部分,面容俊美得近乎虚幻,仿佛从古画中走出。
    而最惹人注目的,是他眉心一点殷红如血的朱砂痣,那形状竟隐约如同凤纹,缀了神性。
    那人就那样静静地站着,垂眸看着自己。
    他眼神深邃,亘古寒潭般,其间翻涌着洛千俞看不懂的、近乎复杂到极致的情绪。
    然而,更让洛千俞诧异的是,这人的身影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透明、稀薄。
    ……仿佛随时会融入这夜色之中,消散不见。
    洛千俞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心头狂跳。他几乎是出于本能,伸出手,朝着那即将消散的身影抓去——
    预想中穿透虚空的触感并未传来,他的指尖,竟真的触碰到了衣料!少年喉结一紧,握住了那袭黑裳的袖角。
    那即将消散的身影也因这突如其来的触碰猛地一震,虚幻的迹象骤然停止。
    对方似乎也瞳仁一紧,略带震意地看向自己,继而垂眸看向那只紧紧攥住自己衣角、修长白皙的手。
    两人目光相对,眼中皆有诧异。
    就在洛千俞抓住那古装男人衣角的瞬间,一股巨大的、无法抗拒的吸力猛地传来!他眼前一黑,只觉得天旋地转,仿佛整个时空都在扭曲、崩坏。
    下一刻,身后被他遗忘的那本《追鹤》无风自动,书页疯狂地翻涌起来,发出“哗啦啦”的急响,纸页间竟隐隐有流光闪烁,电光火石。
    紧接着,洛千俞彻底失去了意识。
    ……
    不知过了多久,意识缓缓回笼。
    洛千俞费力地睁开眼皮,映入眼帘的却不是宿舍天台的夜空,而是模糊的、晃动的光影,以及……略显低矮的视角。
    他看见不认识的面孔,皆着古雅衣冠,正垂眸哄他、逗他,眸中宠溺满溢。
    他试图动弹,却发现自己的身体软绵绵的,不受控制,只能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惊愕地意识到——
    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
    通过断断续续听到的对话和周围人欣喜若狂的反应,他渐渐明白,他穿书了。
    穿的书正是那本他刚读了个开头的《追鹤》!
    他成为了这个时代镇北侯府的世子——小侯爷,洛千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