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2 章
狐狸相公不要跑/胡不归 作者:青格儿
第 12 章
于归虽然没有恶意,但这话却听着不太客气,那男子却并不在意,哈哈笑了两声忽然撑着地面坐了起来,而后锤了锤自己的两条腿儿,爽朗道:“腿废了,走不了,就只能呆在这里了。”
于归皱眉,而后又追问道;“那你吃什么?”
“哈哈,吃什么,有什么吃什么呗,我今天算比较走运的,他们都被你身边那人吓跑了,这剩下这么多好饭好菜,怎么说我也能吃到点。”于归问得直,那男子也答得直接。
于归听后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干脆端起面前剩的比较多的几盘菜,从外面的破竹篾里折了两双筷子,就着背篓竹筒里的清水冲洗了一下,合着那几盘菜,一起走到那男子身旁,并将其中一双筷子便递给了他。
吃了一口,有些凉,虽然夏日夜里温度没那么高,饭菜也并没有腐坏,但味道还是有些怪怪的,于归摇了摇头,又喂了自己一口,随口道;“你不怕我们?”
那男子正吃得酣畅淋漓,下筷虽快但看起来并不粗鲁,闻言抬眼看了看于归,笑了笑;“怕又怎样?不怕又怎样?有什么区别。”
于归闻言停了下来,皱皱眉,又歪着头看了看男子,点点头,“嗯,是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都吃上了。”
那男子却于归的语气逗笑,“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姑娘。”
“嗯。”于归毫不犹豫地立即点头,而后埋头吃菜不说话。
两人就这么静默地吃了一会儿,期间菜吃没了,于归又跑回去端上几盘过来,而后再吃,就这样来来回回跑了大概三趟的样子,于归有些撑,那男子约莫也是吃饱了。
抬起筷子指了指死去的男子的尸体,挑眉道;“心里难过?”
于归此时正含着筷子,有些为难再吃那个菜,听到男子如此问,愣了一下,而后抿唇,点点头,闷闷地应了声:“嗯。”
那男子笑了笑,接着道:“他以前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家里是做布匹生意的,算是这陵城一大富户,在允阳都有他们的商铺,他老爹就他一个儿子,宠的不行,他以前可不长这样,那身子圆的跟个球似的,又白又胖,走路都看不到路,出门都是高抬大轿,仆从成群,欺男霸女,是个有名的纨绔,”男子说道这里顿了顿,又吃了一个丸子。
于归被勾起了兴趣,面色也好看了些,想了想追问道:“然后呢?他家那么有钱,他怎么会在这里,还饿成这样?难不成家里破产了,还是家人被杀了?”
男子听得于归如此猜测,失笑而后点点头,眼里都有了笑意:“嗯,一猜就中,后来他爹不知怎么惹了一个大仇家,大半夜的冲到他家里,把他们全家都杀了个精光,可惜这家伙那天刚好歇在楚馆,让他躲了去,等他回来,吓都吓死了,于是花重金请了一堆江湖人士当护卫,真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连江湖上归隐多年的灵杀都跑了出来,一个也就算了,偏偏还有很多个,那仇家可打不过,没办法,就只好使了个法子把那家伙给抓了出来,本来打算把他杀了的,不过看着他一脸蠢样,他忽然觉得杀了他太可惜,于是拔了他的衣服,给了他一身乞丐的衣裳,点上他的哑穴,放在城门口,让他天天跪在那里乞讨,而那仇家就跟他一起,跪在一边,看着他口不能言、手舞足蹈地比划,偏偏无人相信的样子,没有饭吃,没有水喝,特别有意思,不到一个月,这人就不再喜欢说话了,人也瘦了一大圈,那么一下子,他那仇家忽然觉得没意思了,就想把他放回去算了,他也不想杀了,哪里知道,那天他给了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忽然有人不知道怎地过来杀他们,不仅要杀这仇家,连带他,也要杀,那仇家一时反应不过来,受了伤,而后拼死把这人扔到一个地方藏了起来,自己带伤离开了,之后,这人不知道怎么地,又寻到了这里,不管谁说都不肯离开,又不肯去讨饭,就这么一直饿着,直到昨天,你也看到了,就饿死了。”
故事很长,但那人说的却很简单,明明是很血腥,很凶残的故事,偏偏经了他的口就变得风轻云淡、不值一提,于归觉得有意思,挑挑眉:“你知道的这么清楚,你就他那个仇家?”
☆、第十三章 过去
“嗯。”那男子也不诧异,接着慢条斯理地夹菜吃,仿若是坐在高堂大院,吃着珍馐玉食似的,
于归被这男子稳若泰山的态度给惊了一下,嘴巴开了开又合上,特别佩服地看了他一眼,而后追问:“所以你为什么要杀他们?你的腿儿废了就是因为为了救他?可是,你既然救了他,为什么不就到底,偏偏让他饿死呢?”
男子想了想,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眼前的菜,有些可惜地摇摇头,“要是有酒就好了。”
于归闻言想了想,站起身跑到狐狸旁边,从他身侧的包袱里摸了摸,拿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酒瓶,而后拿出一个精致的洁白的杯子,十分缓慢十分小心地倒了半杯,而后小心翼翼地端到男子面前,递过去:“给,就半杯,慢点喝,你慢慢讲,我看看你的腿儿。”
那男子这次有些诧异,看了看杯中澄净如月的酒水和恬淡若桃的香气,哑然失笑,不慌不忙地端起来,递到嘴巴,轻轻地嗅了嗅,而后小小地呷了一口。
顿了半天,那男子眼睛忽然变得有些湿润,身上也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和汗气,点点头,“这酒,有意思,”看了看于归,笑,“跟姑娘你一样,很特别。”
于归点点头,继续查看男子的左腿儿,心不在焉地应道:“嗯,灵酒,可续你伤脉,治你内伤,你接着讲吧。”
“好,”男子点点头,接着讲,“他是我爹,我娘是他原配,他后来因故来到陵城,不知为何就忽然又娶了一妻,我娘一直不知道,在家等了三年也不见他回来,以为他出事了,一弱质女流孤身来到陵城找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意,陵城这么大,竟然还真让他找着了,可惜的是,这男人,早就不是那个当初温言软语对她百依百顺的男子了,估计怕被现在的妻子发现,他当即要将他送走,我娘也是个硬气的,硬是不服,在男子给的一个破院子里呆了几日,竟也让她查到了这男子怕是有了外室,一时气愤不下,冲上门去,结果正好被他那夫人撞见,那女人自然不依,又哭又闹,那男的为了安抚他那夫人,竟然派仆从当着他们的面仗打了这柔弱的女子,还将人将打得血肉模糊的女子扔了出去,而那女人怕夜长梦多,当晚便派人跟着这受伤被遣送回家的女子,等女子到家后,当即将他们全家屠尽,我那天刚好被所谓的外公接了去,逃过一劫,跟他一样”,男子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死尸一眼,“回来的时候,家里的尸体都发臭长蛆了,所有的人都不见了,邻居见着我都跟见了鬼似的,我那外公本来打算替我报仇的,我不让,我想让他们活着,好好地活着,活得越好越好,然后,等我回来,再一刀一刀地屠了他们,这感觉,多好。”
半响,于归才开口,“呵呵,是么?”
“嗯,是这样的,你下次试试就知道了。”男子说得认真,“至于我为什么不救他救到底,我为什么要救他到底呢?当时一时兴起放过他还给我惹了这么大的麻烦,救他,我都后悔得不行呢。”男子说话轻飘飘的,柔柔的,脸上还带着笑意,但莫名地,于归就觉得有点冷。
摸了摸骨头,于归一时不知道如何接话,眨了眨眼睛,无奈:“好吧,你这腿骨头断了,我看你也处理过了,不过不太对,我一会儿给你正骨,有点疼,你忍忍,至于经脉受伤什么的,你刚刚喝了灵酒,修养几日就好。”
又叹了口气,于归忽然明白为什么这男子不需要出门乞讨了,就这样的人,肯定是威胁别人给他弄吃的去了,她刚刚还什么同情心泛滥,有这个心,还不如同情自己这可怜的智商。
“你刚刚是不是在想我肯定威胁人给我找吃的?”仿若如明镜般,男子忽然盯着于归开口道。
于归吓了一跳,一下站起来,大叫:“你会读心术?”
那男子被于归弄得一愣,而后摇摇头笑道;“读心术是什么武功?我只是看你心思都写脸上。”
于归……
“我是在等死,没有威胁人。”莫名地,男子又忽然开口解释道。
于归一愣,看了男子一眼,男子脸上风轻云淡的,仿若所说的这件事与他毫不相干似的,黑白分明的瞳孔不见一丝闪烁。
“呵呵,”于归打算不再跟他说话了,至少不跟他聊这些了,聊了一会儿,她感觉她三观都毁得差不多了。
“这腿伤多久能好?”见于归不欲说话,男子也毫不在意,有些认真地问道,忽然地,他又不想死了。
“最快一个月。”于归点点头,手下使力,正骨,轻轻的一声脆响。“好了。”
抬起头,于归脸上有一丝正骨成功后单纯的开心和喜悦。
“嗯。”
“这酒杯送我可好?”把玩着手上薄薄的白色酒盏,男子挑眉问道。
“就是给你的,狐狸有洁癖,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你喜欢就拿着吧。”漫不经心,于归已经不想跟这人说话了。
“我叫容安,你叫什么?”
“胡桃,他叫狐狸。”固定好容安腿上的木板,于归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走了回去,蹲在已经僵硬的男子尸体前面,伸手,一把按住男子的眉心。
白光闪过,于归收了手,慢吞吞地背起竹篓,又慢吞吞地走到狐狸身边,爬上他的背,“狐狸,我们走吧。”
狐狸起身,提起破旧的包袱,起身。
“诶,容安,好歹喝了我一杯酒,帮我替他安葬了吧,我怕死人。”
女孩儿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没有多余的情绪,干干净净地映着他的脸。
点点头,容安笑了笑,勾唇应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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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于归虽然没有恶意,但这话却听着不太客气,那男子却并不在意,哈哈笑了两声忽然撑着地面坐了起来,而后锤了锤自己的两条腿儿,爽朗道:“腿废了,走不了,就只能呆在这里了。”
于归皱眉,而后又追问道;“那你吃什么?”
“哈哈,吃什么,有什么吃什么呗,我今天算比较走运的,他们都被你身边那人吓跑了,这剩下这么多好饭好菜,怎么说我也能吃到点。”于归问得直,那男子也答得直接。
于归听后想了想,觉得有些道理,干脆端起面前剩的比较多的几盘菜,从外面的破竹篾里折了两双筷子,就着背篓竹筒里的清水冲洗了一下,合着那几盘菜,一起走到那男子身旁,并将其中一双筷子便递给了他。
吃了一口,有些凉,虽然夏日夜里温度没那么高,饭菜也并没有腐坏,但味道还是有些怪怪的,于归摇了摇头,又喂了自己一口,随口道;“你不怕我们?”
那男子正吃得酣畅淋漓,下筷虽快但看起来并不粗鲁,闻言抬眼看了看于归,笑了笑;“怕又怎样?不怕又怎样?有什么区别。”
于归闻言停了下来,皱皱眉,又歪着头看了看男子,点点头,“嗯,是没有什么区别,反正都吃上了。”
那男子却于归的语气逗笑,“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姑娘。”
“嗯。”于归毫不犹豫地立即点头,而后埋头吃菜不说话。
两人就这么静默地吃了一会儿,期间菜吃没了,于归又跑回去端上几盘过来,而后再吃,就这样来来回回跑了大概三趟的样子,于归有些撑,那男子约莫也是吃饱了。
抬起筷子指了指死去的男子的尸体,挑眉道;“心里难过?”
于归此时正含着筷子,有些为难再吃那个菜,听到男子如此问,愣了一下,而后抿唇,点点头,闷闷地应了声:“嗯。”
那男子笑了笑,接着道:“他以前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家里是做布匹生意的,算是这陵城一大富户,在允阳都有他们的商铺,他老爹就他一个儿子,宠的不行,他以前可不长这样,那身子圆的跟个球似的,又白又胖,走路都看不到路,出门都是高抬大轿,仆从成群,欺男霸女,是个有名的纨绔,”男子说道这里顿了顿,又吃了一个丸子。
于归被勾起了兴趣,面色也好看了些,想了想追问道:“然后呢?他家那么有钱,他怎么会在这里,还饿成这样?难不成家里破产了,还是家人被杀了?”
男子听得于归如此猜测,失笑而后点点头,眼里都有了笑意:“嗯,一猜就中,后来他爹不知怎么惹了一个大仇家,大半夜的冲到他家里,把他们全家都杀了个精光,可惜这家伙那天刚好歇在楚馆,让他躲了去,等他回来,吓都吓死了,于是花重金请了一堆江湖人士当护卫,真是重金之下必有勇夫,连江湖上归隐多年的灵杀都跑了出来,一个也就算了,偏偏还有很多个,那仇家可打不过,没办法,就只好使了个法子把那家伙给抓了出来,本来打算把他杀了的,不过看着他一脸蠢样,他忽然觉得杀了他太可惜,于是拔了他的衣服,给了他一身乞丐的衣裳,点上他的哑穴,放在城门口,让他天天跪在那里乞讨,而那仇家就跟他一起,跪在一边,看着他口不能言、手舞足蹈地比划,偏偏无人相信的样子,没有饭吃,没有水喝,特别有意思,不到一个月,这人就不再喜欢说话了,人也瘦了一大圈,那么一下子,他那仇家忽然觉得没意思了,就想把他放回去算了,他也不想杀了,哪里知道,那天他给了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忽然有人不知道怎地过来杀他们,不仅要杀这仇家,连带他,也要杀,那仇家一时反应不过来,受了伤,而后拼死把这人扔到一个地方藏了起来,自己带伤离开了,之后,这人不知道怎么地,又寻到了这里,不管谁说都不肯离开,又不肯去讨饭,就这么一直饿着,直到昨天,你也看到了,就饿死了。”
故事很长,但那人说的却很简单,明明是很血腥,很凶残的故事,偏偏经了他的口就变得风轻云淡、不值一提,于归觉得有意思,挑挑眉:“你知道的这么清楚,你就他那个仇家?”
☆、第十三章 过去
“嗯。”那男子也不诧异,接着慢条斯理地夹菜吃,仿若是坐在高堂大院,吃着珍馐玉食似的,
于归被这男子稳若泰山的态度给惊了一下,嘴巴开了开又合上,特别佩服地看了他一眼,而后追问:“所以你为什么要杀他们?你的腿儿废了就是因为为了救他?可是,你既然救了他,为什么不就到底,偏偏让他饿死呢?”
男子想了想,停顿了一下,看了看眼前的菜,有些可惜地摇摇头,“要是有酒就好了。”
于归闻言想了想,站起身跑到狐狸旁边,从他身侧的包袱里摸了摸,拿出了一个巴掌大小的酒瓶,而后拿出一个精致的洁白的杯子,十分缓慢十分小心地倒了半杯,而后小心翼翼地端到男子面前,递过去:“给,就半杯,慢点喝,你慢慢讲,我看看你的腿儿。”
那男子这次有些诧异,看了看杯中澄净如月的酒水和恬淡若桃的香气,哑然失笑,不慌不忙地端起来,递到嘴巴,轻轻地嗅了嗅,而后小小地呷了一口。
顿了半天,那男子眼睛忽然变得有些湿润,身上也起了一层薄薄的红晕和汗气,点点头,“这酒,有意思,”看了看于归,笑,“跟姑娘你一样,很特别。”
于归点点头,继续查看男子的左腿儿,心不在焉地应道:“嗯,灵酒,可续你伤脉,治你内伤,你接着讲吧。”
“好,”男子点点头,接着讲,“他是我爹,我娘是他原配,他后来因故来到陵城,不知为何就忽然又娶了一妻,我娘一直不知道,在家等了三年也不见他回来,以为他出事了,一弱质女流孤身来到陵城找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意,陵城这么大,竟然还真让他找着了,可惜的是,这男人,早就不是那个当初温言软语对她百依百顺的男子了,估计怕被现在的妻子发现,他当即要将他送走,我娘也是个硬气的,硬是不服,在男子给的一个破院子里呆了几日,竟也让她查到了这男子怕是有了外室,一时气愤不下,冲上门去,结果正好被他那夫人撞见,那女人自然不依,又哭又闹,那男的为了安抚他那夫人,竟然派仆从当着他们的面仗打了这柔弱的女子,还将人将打得血肉模糊的女子扔了出去,而那女人怕夜长梦多,当晚便派人跟着这受伤被遣送回家的女子,等女子到家后,当即将他们全家屠尽,我那天刚好被所谓的外公接了去,逃过一劫,跟他一样”,男子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死尸一眼,“回来的时候,家里的尸体都发臭长蛆了,所有的人都不见了,邻居见着我都跟见了鬼似的,我那外公本来打算替我报仇的,我不让,我想让他们活着,好好地活着,活得越好越好,然后,等我回来,再一刀一刀地屠了他们,这感觉,多好。”
半响,于归才开口,“呵呵,是么?”
“嗯,是这样的,你下次试试就知道了。”男子说得认真,“至于我为什么不救他救到底,我为什么要救他到底呢?当时一时兴起放过他还给我惹了这么大的麻烦,救他,我都后悔得不行呢。”男子说话轻飘飘的,柔柔的,脸上还带着笑意,但莫名地,于归就觉得有点冷。
摸了摸骨头,于归一时不知道如何接话,眨了眨眼睛,无奈:“好吧,你这腿骨头断了,我看你也处理过了,不过不太对,我一会儿给你正骨,有点疼,你忍忍,至于经脉受伤什么的,你刚刚喝了灵酒,修养几日就好。”
又叹了口气,于归忽然明白为什么这男子不需要出门乞讨了,就这样的人,肯定是威胁别人给他弄吃的去了,她刚刚还什么同情心泛滥,有这个心,还不如同情自己这可怜的智商。
“你刚刚是不是在想我肯定威胁人给我找吃的?”仿若如明镜般,男子忽然盯着于归开口道。
于归吓了一跳,一下站起来,大叫:“你会读心术?”
那男子被于归弄得一愣,而后摇摇头笑道;“读心术是什么武功?我只是看你心思都写脸上。”
于归……
“我是在等死,没有威胁人。”莫名地,男子又忽然开口解释道。
于归一愣,看了男子一眼,男子脸上风轻云淡的,仿若所说的这件事与他毫不相干似的,黑白分明的瞳孔不见一丝闪烁。
“呵呵,”于归打算不再跟他说话了,至少不跟他聊这些了,聊了一会儿,她感觉她三观都毁得差不多了。
“这腿伤多久能好?”见于归不欲说话,男子也毫不在意,有些认真地问道,忽然地,他又不想死了。
“最快一个月。”于归点点头,手下使力,正骨,轻轻的一声脆响。“好了。”
抬起头,于归脸上有一丝正骨成功后单纯的开心和喜悦。
“嗯。”
“这酒杯送我可好?”把玩着手上薄薄的白色酒盏,男子挑眉问道。
“就是给你的,狐狸有洁癖,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我也不喜欢,你喜欢就拿着吧。”漫不经心,于归已经不想跟这人说话了。
“我叫容安,你叫什么?”
“胡桃,他叫狐狸。”固定好容安腿上的木板,于归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走了回去,蹲在已经僵硬的男子尸体前面,伸手,一把按住男子的眉心。
白光闪过,于归收了手,慢吞吞地背起竹篓,又慢吞吞地走到狐狸身边,爬上他的背,“狐狸,我们走吧。”
狐狸起身,提起破旧的包袱,起身。
“诶,容安,好歹喝了我一杯酒,帮我替他安葬了吧,我怕死人。”
女孩儿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没有多余的情绪,干干净净地映着他的脸。
点点头,容安笑了笑,勾唇应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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