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节
重生养家之路 作者:渔小乖乖
第3节
小塘实验学校刚刚和其他学校合并,学校扩建了一番,新的一年级一共有六个班级。班已经分好了,各班主任手里都拿着自己班学生的名单。(各个幼儿园和小学是有合作关系的,因此小学老师手里捏着幼儿园直升的名单。像沈灵这种没有从未在小塘周遭幼儿园念过书的学生是非常特殊的。)
李浩开学就是四年级的学生了。他对于学校的老师还算了解,指着一年级二班的班主任说:“那是莫老师……教语文,当年带过我的。莫老师挺好的,从来都不打人,而且作业也布置得不多。”
正所谓没作业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吗……沈真满头黑线。不过,他还是接受了李浩的建议。
莫老师是一名年轻的老师,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她笑容温和,确实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这是开学日,莫老师搬了张桌子坐在教室门口,正在招待来报道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她还要负责收钱。
拒绝了李爸爸想要陪着他们去报到的心意,沈真带着沈灵在学校走廊的长椅中坐下。沈灵好奇地四下张望着,这就是他以后要念书的地方啊……等莫老师忙得差不多了,他们才朝莫老师走过去。
“老师您好。”沈真很有礼貌地向莫老师打了个招呼。
莫老师抬头一看,只看到两个孩子,却没有看到孩子的家长,她顿时就觉得有些奇怪,毕竟她招待的都是一年级的新生,就算家长的心再大,也不会让一个还没有进过小学的孩子自己来学校报到。
“你们……是来报到的吗?”莫老师压下了心中的怪异,微笑着问道。
沈真点了点头,也不避讳自己的身世,拿着当初骗过李家人的那套继续忽悠莫老师,说:“老师,这是我的弟弟,他今年七岁了,正好能上小学一年级。不过,我们家的情况有些特殊。我们的父母都不在了,老家也待不住,好不容易来到嘉城……希望学校能给我弟弟一个读书的机会。”
沈真并不担心学校会不收沈灵。这年头,小学转校还是容易的。
他曾经有个泛泛之交,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子。那女孩子的父亲在外打工,母亲身体不好,而她有个比她小了十多岁的妹妹,这妹妹有心脏病,非得生活在大城市不可(要是生活在老家农村,心脏病发作时,就算立刻打电话,救护车也得开一个小时才能进山),女孩只好带着自己的妹妹生活在城市里。她当时给妹妹转校时,都没办什么手续,只是去学校问了问,学校就表示可以收下她妹妹的。
莫老师一听沈真说明情况,脸上的表情就严肃了。她见手头的工作也忙得差不多了,就带着沈真和沈灵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沈真又把他们兄弟不得不背井离乡的原因好好说了一遍。
莫老师给沈真、沈灵各倒了一杯水:“你们这个情况……学校是可以收的。不过,你们的户口不在嘉城,因此学校要额外多收一笔借读费。当然,我可以把你们的情况向校长反应一下,也许学校愿意为你们提供一些帮助。”犹豫了一下,莫老师有些为难地说:“但我现在还不敢保证什么。”
对于莫老师来说,她当然很愿意帮助眼前这两个又懂事又坚强的孩子。但是,只要情况没有彻底落实下来,她就不敢说大话。她深知,在给予希望以后再让人失望,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借读费”的政策还没有取消。像李浩、李源这样的当地人,他们的学费只要两三百,就算加上教材辅导费(这也还没有取消),也贵不到哪里去。可是沈灵作为外地人,每学年的借读费就要一千多。这对于一般的打工家庭都是不小的开支了。(有些工厂女工的月工资只有几百。)
除此以外,如果沈灵入学了,那么他中午那顿饭是需在学校里吃的,每个月还需要上交一笔并不便宜的伙食费,每月将近小两百,多退少补。他固然可以自己带饭,但学校里没有提供热饭的地方。
种种花销加在一起……莫老师其实很担心这两个孩子会被迫失学。
“只要学校愿意收下我弟弟,我们就很感激了。”沈真捧着热茶,一脸感恩地说。
莫老师想了想,又问:“照你的意思……你弟弟之前没有念过幼儿园吗?”
“老师,你可以检验下我弟弟的学习进度,他已经把一年级的课程都预习完了。”沈真赶紧说。
莫老师便依言检验了下沈灵的学习进度。
其实,一般小学都不直接收没有念过幼儿园的孩子,不光是学习进度问题,还涉及到了课堂纪律等种种。没有念过幼儿园的孩子往往不能很快适应学校的生活。但是,莫老师并不想为难眼前的两个过早承受了太多苦难的孩子。所以,她心中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她会尽可能地给他们开方便之门。
今年的课本并没有大改,和李浩当初上一年级时的课本差不多。莫老师把去年的一年级试卷找出来让沈灵答题。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沈灵都是看完题目立刻就有了答案了。他的字也写得很漂亮。
莫老师看了几分钟,心里就有数了。
“老师……要是可以的话,希望老师能在同学面前帮我们隐瞒下我们的家庭情况。”沈真说。他可以对着莫老师坦白,那是因为他相信成年人有分寸。莫老师又是个非常有责任心的老师。但有些事情还是不适合被同学知道。沈真不希望当沈灵上学后,他们班的学生们都会用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莫老师推了推眼镜,说:“这是一定的,我心里都有数。”不知不觉间,她竟然也把沈真当成大人来对待了。或者说,眼前这个十岁的孩子确实就是“大人”吧,因为他要成为弟弟的“家长”啊。
作为一个语文老师,莫老师心里也有文艺纤细的一面。她已经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种种感动了。
大致了解了沈灵的学习进度后,莫老师就带着沈真、沈灵去了校长办公室。校长姓方,是个有着啤酒肚的已经秃头的中年男人。大概大部分秃头的华国中年男人都会打着用局部支援中央的决定,也许这样会显得他还有满头黑丝?但其实,这样的发型看上去非常怪异,还不如全部剃光成个光头呢!
听莫老师说完了沈真和沈灵的情况,方校长擦了擦汗,说:“这个情况……确实有些特殊。这样吧,莫老师你先把这孩子排到你的班里去,学费暂时欠着……我组织大家开个会。啊,有困难,咱们就解决困难。啊,不过,这个最终的结果呢……我们都不好说。”他说话的时候总拿着官腔官调。
方校长同样没有把话说满。学校招收过外地的学生,但以前没有减免过学杂费的先例。这世界上可怜的人很多,上不起学的孩子也多,但学校不是专门搞慈善的,因此一切都要按照规章制度来。
沈真的心情有些哭笑不得……他对莫老师说了身世,仅仅是希望莫老师能顺利收下沈灵做学生,倒是没有想过让学校减免学费。于是,他起身给校长和莫老师鞠了一躬,说:“谢谢校长,谢谢老师,谢谢你们能准许我弟弟在你们学校念书。其实,我们的父母虽然不在了,但妈妈去世前留了一点存款,所以弟弟这学期的学费还是拿得出来的……只要你们能收下我弟弟,我就已经非常感激了。”
莫老师只觉得这孩子太实诚了。走出校长办公室时,莫老师悄悄地对沈真说:“虽然你们现在身上还有些钱……但要省着花,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我估摸着学校方面还是愿意给你们提供帮助的,你们到时候也不要拒绝。好好念书,努力长大,这就是对学校的回报了。”
想了想,莫老师又补充说:“还有……你们母亲给你们留下存款这事儿,以后都不要和别人说了。这世界上虽然有很多好人,他们给予你们诸多温暖,但同样也有坏人,你们要有防人之心。”
沈真乖巧地说是。莫老师这人确实不错呢!
☆、第十二章
开学第一天,虽然不用上课,但学校方面还是会把学生留上半天。学生们领新书,学校领导们通过广播做新学期总动员,各个班级内再做下师生互动,总之是一个让新班级新团体磨合的过程。
教学楼一共有两栋,分前后楼。每一栋楼又有六层。一年级二班的教室在前楼一层。
沈真目送着沈灵背着新书包进了一年级二班的教室。进教室前,沈灵有些忐忑地回望了一下。
沈真给了自家小孩一个鼓励的微笑。
沈灵朝着沈真挥了挥手,进了教室,背着书包的背影显得特别可爱。
沈灵这边搞定了,按说沈真应该去四年级报到的……但是,沈真转身去了传达室。
在传达室内负责守门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大爷。沈真问他讨了把椅子,说是要等着学生放学。大爷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了他一把椅子。还别说,其实守在校门口等着学生们放学的家长挺多的。
等人的过程有些无聊,那些家长们因着家里都有一个孩子这一共同语言三三两两地聊了起来,普通话中夹杂着嘉城土话,校门口显得很热闹。沈真却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别看沈真重生后“捡”了沈灵,又在李家人面前讨喜卖乖,其实他这个人骨子里有些慢热,并不是一个容易自来熟的人。
一直等到十点多,有些班级才开始散了。沈真又等了小二十分钟,一年级二班也散了。
沈真谢过了传达室大爷的椅子,跑去一年级二班的门口等着。
沈灵背着新书包走出了教室。看到沈真,他的眼睛立刻亮了一下。
沈真走上前,想要接过沈灵的书包。沈灵赶紧摇头说:“哥,我自己背吧,也不是很重。”
“那你自己先背一会儿,等你累了,我再接手。”沈真也不坚持,说。
兄弟俩并肩朝学校外面走去。沈真没有买自行车,从村子到小塘镇上的这段路,他们一直都是走着的,早上走着来报到,现在走着回家。虽说这段路不算近,但村里念书的孩子都是这么走的,再加上沈真沈灵不是娇生惯养的人,因此走着也无妨。现在的小塘镇到底没有发展起来,还没有公交车。
沈灵似乎有心事。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有些事不用多说,他心里就有数了。
“现在都快十一点了,要不中午这顿就在镇上吃吧?去吃馄饨,好不好?”沈真低头问沈灵。这也不光是为着方便,而是因为那家小店的馄饨确实好吃,皮薄肉鲜,汤也香。沈真和沈灵都喜欢吃。
沈灵“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了,有些犹豫地问:“哥,你不念书了?”
其实这事情早有征兆了。刚来嘉城时,沈真给沈灵买了新书包和新文具,但是他却没有给自己准备一份。但在当时沈灵并没有多想。可是,今天是开学日,沈真从学校空着手回家,说明他根本没有领到新书……而且,前面在莫老师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沈真都只求学校收下沈灵,没有说他自己。
若是在几个月前,沈灵或许会觉得,可能是家里没钱了,沈真不想增加负担才不念书的。但相处了这么一些时日后,沈灵已经明白沈真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如果沈真想要念书,那么即使他一分钱没有,他也会想办法弄到钱去念书。现在沈真不去学校,那就只可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想去。
沈真确实不打算去学校了。他承认基础教育很重要,可问题是他已经接受过一遍基础教育了。
对于重生的沈真来说,学历并不是非要不可的。毕竟,在他这个行业,手艺(画技)才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就算他去了学校又如何呢?或许凭着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和自制力,他可以当几年的学霸。但是,他在学习上的天资摆在这里,等到课程加深以后,他终究会慢慢“泯然于众人”的。
重生,带给他的只有经验。沈真从不觉得他再进学校读一遍书就能学神附体当科学家了。
而且,沈真也不想要成为什么科学家。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必进学校浪费时间!
毕竟沈真选择的是一个靠手艺技术吃饭的行业啊……这话怎么说呢,其实这世间哪个工作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吃饭呢?但原画设计这门技术吧,毕竟不像是金融分析啊、考古啊、教师啊、医生啊等等众多行业,非要文凭不可,仿佛没有文凭就没法把一个人的能力“量化”了。在沈真看来,画得好的就是画得好,就算没有文凭的加持,但是其中的好赖,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凭着上一世的经验,他从现在开始画,到他重新长到二十岁,就算他没有文凭,但他靠着自己的作品积累,完全可以胜过那些名校毕业初出茅庐的新手同行。文凭肯定有用,但对他而言已非必须。
再说了,如果他真和“同龄”的孩子们一起去上学,他每天就几乎没有什么闲暇时间了。
在这个年代,学生的课业还是很重的。如果沈真选择上学,那么他早上五点多钟就要起床,七点多钟到校,一直要待到下午四点多钟才会放学,到家就五六点钟了。他们家里没有大人,沈真要做家务(如洗衣服等),还要准备晚饭,再忙乎下作业,紧赶慢赶也得七八点钟了。考虑到第二天五点多钟又要起床,那么他必须在十点钟之前睡觉……这样一来,他每天根本挤不出多少时间来画画!
绘画,无论是油画、漫画,还是日后的电脑作画,这都是一门需要精雕细琢的艺术。
沈真在画《遇妖》时,即使有着成年人的自制力,几乎不浪费时间,绘画功底也很好,但他也不过是一天画一两页而已,差不多一个月才能完成一话。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哪里还有时间去学校啊!
“我就打算靠画画吃饭了……画画嘛,作品本身比文凭更重要。”沈真笑眯眯地解释。他要在这几年努力多赚点钱,这样才能在房价快速飞涨之前把房子买下来……再不努力多画点就来不及了!
沈灵似懂非懂,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沈真却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处境。虽然说国家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其实每年失学的儿童那么多,国家根本管不过来。如果沈真现在还留在汾水镇前门村的老家的话,那么当地政府或许还会去他家走访,做一做工作,鼓励他一定要去上学。可现在的情况却是,沈真的户口在老家,学籍在老家,老家却偏偏找不到他的人……当地的老师想要让他去上学却找不到他,嘉城的老师根本不会管他!
沈真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当了失学儿童。
不过,沈真也知道,他不能给真小孩沈灵塑造一个不爱学习的坏榜样。
于是,沈真拍了拍沈灵的肩膀,说:“而且,学校里教的课程,哥哥都已经会了啊。所以,哥哥不需要进学校念书。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只要借李浩的卷子做一做题目就可以了。”如果他进学校的话,他应该和李浩读同一个年级。李浩的成绩一直都不算好,自从初中以后就选择了艺术方向。
“哥哥!”沈灵不是一般的小孩子,虽然他很信任沈真,但不会被沈真三言两语糊弄了。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因为,比起读书,哥哥更喜欢画画啊!哥哥想用更多的时间来画画。”
沈真喜欢画画。他相信,只要继续画下去,抓住该有的机遇,他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等到相关产业慢慢发展起来之后,他很快就能乘着东风找准自己的定位,绝对不会浪费自己天赋的!
《遇妖》这漫画一直都在画着。按照一般动漫杂志的连载习惯,沈真把漫画节奏控制在二十四页一话。他已经完成三话多了。他打算在近期试着向杂志社投稿。可还是那句话,其实沈真心里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一投稿就会被编辑录用,毕竟他最为了解的市场是十年以后的,而不是现在的。
要是能被录用,这当然皆大欢喜;但万一稿子被打回来,虽然沈真不打算放弃《遇妖》,他会继续把这个故事画完,但是他也需要为了钱开始画……画某种新的漫画了。新漫画肯定是能赚钱的,只不过因为它的特殊性,沈真不能当着沈灵的面来画这个,只能用沈灵白天去学校的时间偷偷画起来。
色/情/漫画什么的……沈灵还是一个小孩子,而沈真不打算带坏小孩子。
总之,沈真心里已有了非常完善的计划。他有很多事情要做,绝对不去学校混吃等死浪费时间。
“一边读书,一边画画,这样不行吗?”沈灵还在坚持。
沈真表情坚定地摇了摇头。在这件事情上,他主意已定。
沈灵的内心非常纠结。他其实不怎么想去违逆沈真的决定,但与此同时,这年代的人又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见沈真果真不打算去学校了,沈灵心里还是有一种为沈真觉得可惜的想法。
“好啦,你也不要多想了。大不了你好好念书咯,以后等你有出息了,就能养我了!”沈真用一种玩笑般的语气说,“你这么聪明,说不定以后真能成为什么大人物呢!我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也只能这样了。沈灵在心里说。
沈灵背着书包,挺起了小胸膛,说:“哥,我一定会好好念书的!”他心中已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既然哥哥喜欢画画,那么他要成为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让哥哥一直心无旁骛地画下去。
沈真笑着揉了揉沈灵的脑袋。兄弟俩一起高高兴兴地去吃馄饨了。
馄饨不贵,小碗一块钱,中碗一块二,大碗一块五。沈真点了两个小碗,然后又点了两份豆腐脑。豆腐脑分甜咸口,甜的加糖,咸的加榨菜、油条切成的碎粒。沈灵爱吃甜口的,但沈真爱吃咸口的。想到后世网络上的甜咸大战……沈真忍不住笑了一声,他和沈灵虽然口味不同,好在打不起来。
沈灵却不知道沈真笑什么,狐疑地看了沈真一眼。
沈真也不解释,往自己的那碗馄饨里加了半勺醋和一勺辣酱。
沈灵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哥,等下吃完了,我们去买个针线包吧。昨天叠衣服的时候,我发现你那条蓝色运动裤的裤衩那里开线了,我给重新缝缝吧。我手艺很好的,保证和原装的一样。”
“啊……你不说我都忘了,我还想自己缝的。”沈真一拍脑袋,说。
那条裤子只是有些开线,而不是破了,只要把开线的地方缝起来,根本不影响穿着。
沈灵笑得眉眼弯弯的,说:“还是我来缝吧。我觉得我的手艺比你好一点。”
沈真立刻就心虚了。他有过缝扣子缝歪了的经历,确实不敢反驳沈灵的话。_(:3」∠)_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沈真上学的问题……嗯,这事儿还没完。哈哈。
小灵做梦确实有点问题,但本文是不会转玄幻的,主体基调应该还是养家致富重生文?
☆、第十三章
吃完馄饨,兄弟俩不光去买了针线包,还买了一个塑料闹钟。
卖闹钟的小老板操着一口带着安城口味的普通话,说:“你们放心,我们店里童叟无欺!我家的闹钟都是好货啊!它的声音可大可大了,睡成死猪样儿了都能在第一时间被吵醒!”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对味呢?
“对了……老师说,我们上学的时候要带一块手帕,带一块抹布,学校会检查的。”沈灵说。
“手帕、抹布?干嘛用?”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一定要带的,不带会扣分。除了这个,老师还说了好多,要剪手指甲啦,要用书皮把新书包上啦,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啦……反正我照做就是了。”
学校里的有些规定很正常,剪指甲是为了干净,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是为了安全。但除此之外,学校里还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规定。比如说,纸篓中的垃圾不能超过三分之一,一旦超过了就会扣班级的德育卫生分数。可问题是,好好的纸篓不用来装垃圾,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算了,还是不要计较这么多了。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沈真便又给沈灵买了一块手帕。至于抹布,家里随便剪块破布就是了。
学习用品是早就备齐的,但用来包新书的书皮却还没有买。这种书皮大体上分两种,一种是塑料透明的,已经做出了书皮的样子,直接套在新书上就可以了。一种是纸质的,买上一大张,需要自行裁剪,然后叠吧叠吧就能把书包好了。前一种或许更漂亮一些,而后一种呢则在价格上更优惠一些。
馄饨店在农贸市场旁边,这里距离学校有段距离,附近已经没有卖书皮的了。沈真便递给沈灵十块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自己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书皮不贵,十块钱是绝对花不完的。
“李浩说,他手里从来没有拿过五块钱以上的钱。”沈灵谨慎地把十块钱装进了书包里,说。
沈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会吧?他都上四年级了!”
“他其实是有钱的……据他说,他过年时收到的红包都是归他自己的,只不过那些钱都被他妈妈存进银行了。可能是怕他丢钱吧……反正他妈妈从来不给他大钱。零花钱是一天一块钱。”沈灵说。
“要是学校里要交费呢?”
沈灵笑着说:“如果学校里要交钱,那他爷爷奶奶会在那天陪着他去学校。到了学校门口,那钱才会到他手里;等他进了教室,钱就主动交给老师了。总之,大钱在他手里停不过一个小时。”
嗯,十块钱以上就是“大”钱了。
嗯,某天早上李爸爸没有零钱,就给了李浩五块钱,言明李浩放学回家时必须还四块。
“听上去有些可怜。”沈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沈灵摇了摇头:“其实也还好吧……我听村里念书的同学说,李浩的零花钱已经很多了,大部分同学的零花钱才一天五毛钱。哦,还有那种两三天才能花五毛钱的。如果李浩要买笔什么的,家里还会给他报销。”也就是说,李浩那每天一块的零花钱都是用来买零食吃的。这已经非常奢侈了啊!
沈真仔细一想,知道沈灵说得没错。嘉城郊边村的经济条件比他们老家要好很多。在上一世,当沈真是个真正的十岁的孩子时,他和李浩同龄,却是一分零花钱都没有的。这固然和宋家人的漠然有关系,但沈真的那个后母生的弟弟比他受宠多了,也是没什么零花钱的。他没有资格同情李浩啊。
作为一个宠溺孩子的好“家长”,沈真决定按照李浩的待遇给沈灵发零花钱。虽说他们现在的家庭条件和李家不能比,但沈真相信,他一定会赚到钱的!做不到大富大贵,他也绝对不会委屈沈灵。
总觉得哥哥忽然又高大了几分呢……
沈灵眨了眨眼睛,说:“哥,我们快回家吧。你今天陪我来报到,一上午都没画画呢。”
“书包给我,我来背吧。”沈真这回很坚持,终于从沈灵那里接过了书包。
九月一日。
早上五点半,小闹钟疯狂地响了起来。
“那小老板果然没有做虚假广告……这声音真刺耳。”沈真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沈灵也有些清醒了。
按照规定,学校里是七点五十开始早自习的。有些班主任严格一些,规定班上学生七点半前就要到达学校了。莫老师因为带的是一年级新生,只要求班上学生在早自习开始前到达学校。但即使是这样,沈灵也需要早早起来。因为,他洗漱、吃饭都是需要时间的,更别说还要在路上花去不少时间。
五点半起床,这是李浩和李源总结出来的经验。
沈灵坐在床头迷糊了一分钟,才终于彻底清醒了。他飞快穿好衣服,跑去了卫生间。
沈真只穿着一条三角内裤,正对着镜子刷牙呢。
(根据沈真上一世在寄宿学校念书时总结出来的经验,当只有一个卫生间而大家都在赶时间时,就必须有人不穿衣服先把卫生间占据了,这样错开使用卫生间能节约时间,使得大家都很方便。)
沈灵一边往自己的牙刷上挤牙膏,一边问:“哥,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送你去学校啊。”沈真吐了一口牙膏沫,含糊地说。
沈灵听了心里非常高兴,不过他还是拒绝说:“哥,你不用送我的。我们不是都和李浩他们说好了吗?我和他们一起走着去就行了。哥你不如再多睡一会儿,这么早早起来实在是太辛苦了。”
“你第一天上学嘛……而且,我也不光是陪你去学校,其实我去镇上有事。”沈真说。
沈真打算把《遇妖》寄给杂志社,所以要去趟镇上的邮局。
这年头还不流行快递,一般杂志社收发稿件时都用挂号信。沈真打算把《遇妖》的稿子投给了《都城卡通》。这是一份月刊杂志,九五年才创刊,虽说在二零零六年就停刊了,但目前势头很好。
按照沈真的打算,在稿子寄出去后,他虽然还继续画着《遇妖》,但接下来的速度会放慢一些,因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漫画上。当白天沈灵去学校时,沈真就可以偷偷摸摸画他的新漫画了。
新漫画名为《桃/色/女/神》,一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漫画。→_→
为了不让沈灵看到什么不该看的,沈真还打算去镇上买一个带锁的小箱子。每天估摸着沈灵快放学了,或者周末学校放假的时候,他就把已经画好的部分全部锁进小箱子里去,钥匙随身携带着!
沈真洗漱完毕,回到房间里把衣服穿上。他挑的裤子就是那条开线了却被沈灵缝好了的运动裤。沈真抖了抖裤子,仔细看了看,只觉得沈灵果然心灵手巧。运动裤看上去就像是没有开过线一样。
“真贤惠啊……日后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位好姑娘。”沈真自语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李浩就跑来他们门口喊沈灵了。
沈真之前把沈灵托付给了李浩,李浩拍着胸脯表示,每天都会带着沈灵上下学,就算他把自己弄丢了,也绝对不会把沈灵弄丢了。这天去学校的队伍不算浩荡,只有李浩、李源、沈灵和沈真四个。
“其他人呢?”沈真好奇地问。他记得村子念书的孩子不少啊!
“他们有些的是因为老师规定的到校时间早,所以提前先走了;有些的是因为爱睡懒觉,等会儿会由他们的父母骑车送他们去……不用管他们。不过,我们放学回家时都是一起的。”李浩说。
沈真明白了。那些由父母骑车带去学校的,估计这会儿才刚刚起床吧?
“我推荐的莫老师不错吧?”李浩问。
沈真给了李浩一个赞赏的眼神:“嗯,挺好的。”就是太文艺了。
大概是语文老师的缘故,莫老师平时说话时都透着一股子文艺腔。
一路上聊着天就不觉得路远,他们很快到了小塘镇上。
邮局大概还没有开门,沈真先把沈灵送到学校。
学校旁边有一排店面。说是店面,其实就是居民房改建的。这些房正好在学校附近,所以就把一楼做了店面,只为了赚学生们的钱。除了固定店面,学校门口还有不少小吃车。很多没来得及在家吃早饭的学生都选择在小吃车上买早点吃。甚至还有不少送学生来学校的家长都在小吃摊上买了吃的。
这些店面和小吃车的生意看上去都特别好。虽然大部分学生的零花钱有限,但架不住学生的人数多啊!小塘实验学校中不光有小学部,还有一个初中部。初中部更大,汇集了几个小学的毕业生。
李浩和李源各有一块钱的零花钱。在沈真带着沈灵去买书皮时,李浩让李源候在原地,自己挤进一个火爆的摊位中买了一包辣条。他也不小气,利索拆开了,一边和大家分着吃,一边朝学校走去。
沈真的脑袋上立刻亮起了一个电灯泡。学生的钱总是好赚钱的,他似乎又发现一条赚钱之道了!
“我打算去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以后就可以骑车送你们上学了!”沈真兴致勃勃地说。
“哥……我们自己走路就行了,不用你这么辛苦的!真的不用!”沈灵赶紧拒绝。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我要把《遇妖》的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又没有什么信心。所以,我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新方法!我打算去你们学校门口摆摊子。”漫画先画着,但他还可以抽时间卖辣条。
这虽然是一个临时想出来的点子,但沈真心中却很快就有计划了。他打算早上送沈灵去学校,顺便摆一会儿摊;傍晚去接沈灵放学,顺便再摆一会儿摊。这其实耽误不了他多少时间。摊子上不卖那些贵的玩意儿,只卖像辣条这样的小零食。当然,其实他还可以卖茶叶蛋,那个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说到茶叶蛋,沈真清楚地记得。在他念小学的时候,茶叶蛋是五毛钱一个,等他念高中那会儿,已经涨到七毛钱一个了,然后又涨到了八毛钱,迅速又涨到一块钱。而等到沈真重生那会儿,茶叶蛋都已经是一块五毛钱一个了。要是不多赚点钱,别说买房子了,很快就要连茶叶蛋都吃不起了啊!
“这……”沈灵的小脸都皱起来了。
沈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说:“啊,这其实是我临时冒出的主意啦。话说,如果哥哥真去你们学校门口摆地摊的话,小灵你会不会觉得丢人啊?要是你心里有负担呢,那我们可以装作不认识的。”
沈灵赶紧摇了摇头,语速急切地解释:“哥哥!我只是觉得,要摆摊的话,你太辛苦了!”
“这有什么!我每天就摆两小时,早上、傍晚各一小时,肯定累不到的。”沈真笑着说。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黄漫这一点,这里微微剧透下,沈真的黄漫只是他以为的黄漫。“他以为”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
☆、第十四章
沈灵和李家兄弟都等着上早自习呢,因此沈真并没有和他们多话,只叫他们赶紧进了学校大门。
目送他们进入教学楼以后,沈真背着包,转身朝邮局走去。他步伐轻快,一面走,一面继续在脑海中琢磨着刚刚冒出来的赚钱大计。越是琢磨,沈真越是觉得摆摊赚钱的计划是可行的。
在沈真看来,在学校门口摆个小摊子,根本不需要多少成本。
这其中,最大的一份支出无非就是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三轮车是必须要买的,有了这个代步工具,摆摊时才会更容易。至于那些诸如辣条等的小零食,它们成本不高,就算一口气进半车货,也花不了沈真多少钱。如此一来,哪怕沈真做个最坏的打算,就算他的生意亏本了,他也亏得起!
虽然三轮车有些贵,但如果到时候生意不好,大不了他再转手把三轮车卖掉。
现在就差进货渠道了……当然,只要有心去了解,其实进货渠道也很容易找到。
沈真是个很有决断力的人。既然现在又琢磨出了一条赚钱的路,他左思右想没觉得不妥,就打算在这几天赶紧把各类准备事宜做起来。当然,他的生活重心依然会放在画画上。摆个小摊子就当是改善生活了。而沈真非常清楚,他这辈子不会去从商。他没有这方面的野心,也没有这方面的兴趣。
一路想着,沈真很快就到了邮局。
这年头和编辑部打交道时,除非亲自带着稿子跑一趟,否则用的都是挂号信。说句实话,沈真其实很担心邮局会把他的稿子弄丢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可是,沈真现在却没有条件亲自去一趟京城。于是,他只能双手合十求神拜佛,寄希望于丢稿子的小概率倒霉事件不会砸到他头上了。
稿子寄出去后,沈真像是松了一口气。
他能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如何,便只能听天由命,已是他所不能决定的了。
据沈真所知,虽然电脑已经开始普及,但在这几年,编辑工作时大都还依靠人工,电脑的使用率不高。每个编辑部的工作人员有限。不出意外的话,快则一两月,慢则三五月,沈真才能收到回复。
对于沈真这种习惯了使用电脑的重生人士来说,他真恨不得时间能一下子快进十年啊。
其实,在这会儿,电脑确实已经开始普及了。像沈灵念书的小学,学生们每周都有一节电脑课。虽然多媒体教室里的电脑反应特别慢,也不能连接外网,但不管怎么说,学生已经能摸到电脑了。
沈真翻过李浩的电脑课本,知道四年级的上课内容是五笔输入法。沈真并不知道这个输入法到底好不好用,因为他上一世在接触电脑时都已经念大学了,那时候拼音搜索打字法已经非常流行,他从来就没学过五笔输入法。于是,想着李浩估计会痛苦地拆字背字根,沈真就非常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离开邮局后,沈真去买了一个带锁的小箱子,然后就回了家。
家里很安静。李爸爸和李妈妈上班去了。李爷爷和李奶奶则去地里忙活了。其余的租户也各自上班去了。总之,家里并没有什么人。沈真飞快地拿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偷偷摸摸地钻进了房间里。
“回趟自己家就和做贼似的……”沈真苦笑了一声。
沈真不得不小心。
万一被李家人看到他在“该去学校”的时间出现在家里,他们就知道他不念书了,肯定会来找他谈话的。虽说,关于沈真不念书这一点,李家人迟早会发现,但沈真就像鸵鸟似的希望能躲久一点。
沈真一点都不想让李家人失望。
他可以漠然而坚强地面对这个世界上无穷无尽的恶意,但他不善于拒绝别人的善意。
希望真相揭露得越晚越好。
虽然,沈真很清楚,他肯定瞒不了几天的。
躲进房间里,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沈真拿出了稿纸。不过,他没有开始画画,而是再一次计较起了地摊生意。他把各项开支列在纸上,又圈出了几个注意点,打算接下去的一周用来做市场调研。
所谓市场调研……就是去学校门口蹲几天。
正巧沈灵才刚开学,沈真想着自家孩子或许有些不适应,就当是送孩子上学并且接孩子放学了。
想到沈灵……沈真把纸笔一放,下意识地环顾四周。
家里少了一个人,似乎就显得空旷了。
沈真觉得有些不习惯。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认为自己现在的心态有点像是空巢老人症候群……嘤,他这才养了几个月的孩子,就不舍得孩子离开自己了吗?可随着孩子长大,沈灵总要离开的呀。
“哥哥我呢,也不是圣母。”沈真自语道,“若是我能赚大钱,那日后就买两套房子,正好买在同一楼层。一套我自己住,一套就给小灵住。但若是我赚不了大钱,小灵的房子还要他自己买呀!”
最好还是能买两套房。沈真在心里想到。
如果小灵一直好好的,那么,就算日后他们各自成婚了,也还是能住在一起。但如果小灵长着长着就歪了,他们这对兄弟不得不分道扬镳了,那沈真就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这样也能多笔收入。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沈真赶紧把自己脑海中那些有的没的想法统统按了下去。
虽说社会上总不乏亲兄弟反目成仇,虽说世界上总不会少了白眼狼,但沈真还是相信,农夫与蛇的故事不会在他和沈灵身上上演。因为,他会用爱去对待沈灵,会用责任去引导沈灵。换句话说,只要沈真做了一切他应该做的并且都尽力做到最好了,如果沈灵还是长歪了,那责任也不在他了。
以上的胡思乱想都源于空巢老人的寂寞
关爱空巢老人,弘扬敬老新风
养儿不易啊: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沧桑
下午三点多,沈真离开家,朝学校走去。等他走到学校时,还没到放学的时间。不过,路边的摊子已经陆陆续续支起来了。沈真就装作很无意地向那些摊主们打听情况。因他看着就是个孩子,问的问题也都还有分寸,那些摊主们暂时无事,倒不瞒着他,三言两语就送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
沈真很快就知道,这一块地方从来都没有人管,因此他们在路边摆摊是不用交摊位费的。
对于沈真来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他又能少一笔支出了。
“现在用的夏季时间表,小学要到四点四十分才放学呢!还有十多分钟!冬天早一点,小学生们四点二十就放学了!至于初中生嘛,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比小学晚二十分钟。”其中一个摊主说。
“初中生的钱好赚一点,还是小学生的钱好赚一点?”沈真开着玩笑问。
摊主笑了笑,含糊地说:“这个就不好说了……不过,肯定是初中生手里钱多一点嘛。”
沈真见了解得差不多了,便和摊主们告别,径直走向了校门口。大门处已经有很多家长推着自行车等着了。因为已经是正式开学的日子,门卫很尽责,只让家长们在外头等着,并不放他们进学校。
一年级二班的教室中。
沈灵虽是没有上过幼儿园直接进的小学,但他的课堂纪律非常好。或者说,沈灵一直是个非常自律的孩子。在这方面,他要比同龄人懂事很多。不过,太早熟了显然也不好。莫老师就觉得沈灵这孩子似乎没什么积极性。比如说,他上课时从来不举手发言,明明老师们提出的问题根本都难不倒他。
最后一节课名为“作业整理”,如果没有老师来占用的话,这其实就是自习课。
沈灵在本子上用新学到的词语造句。这是今天的家庭作业。
沈灵的同桌是个梳双马尾的小姑娘。大概是这年头孩子们还没有那么早熟,加上他们才读一年级,莫老师在安排位置时,大部分时候都选择让男生和女生搭配着坐,一点都不担心他们会早恋。
开学第一天,班上的学生还还没有彻底熟悉起来。但是,沈灵已经把他同桌的祖上三代都弄清楚了。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同桌很感兴趣,仅仅是因为……
“沈灵沈灵,你在做什么?”
“沈灵沈灵,今天是我妈妈来接我哦,她在一家电喇叭厂里上班。你见过电喇叭吗?”
“沈灵沈灵,你为什么姓沈啊?我们班上只有你一个姓沈的呢!”
“沈灵沈灵,你爱看蓝猫淘气三千问吗?我最喜欢蓝猫,你呢?”
……
没错,原因就是同桌小姑娘的话特别多!
沈灵的教养使得他不会因为同桌话多就斥责这位小姑娘。不过,也许就是因为同桌的话太多了,沈灵疲于应付,这一天竟然没有怎么想家。但是,现在快放学了,沈灵思家的念头终于抑制不住了。
我已经把回家作业全部写完了呢……沈灵在心里想到。他做完了作业,回家后就可以空出时间来帮哥哥做事了。只要他再勤奋一点,把各类琐事都包了,那哥哥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画画了!
不能让哥哥一个人那么辛苦啊。这是七岁的沈灵心中最质朴的愿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教室前排的黑板正上方挂着一个大钟。沈灵早就会看时间了,当还差两分钟下课时,他就心情雀跃地开始整理课桌,把桌面上的东西全部放进了桌子里。然后,他又动作飞快地整理起了书包。
这些事情做完后,沈灵整个人表情严肃地坐在那里,眼睛紧紧地盯着大钟盘面上的秒针。
“沈灵,你怎么了?”同桌小姑娘正和她的作业本奋战着,见沈灵动作有些大,便小声地问到。
沈灵心情好,难得回了小姑娘一句:“马上就要放学了……还有二十秒。”他想要在放学铃响后第一时间冲出教室。在沈灵看来,如果哥哥真打算做生意的话,那么他今天说不定会来接他放学。
马上就能见到哥哥了呢!
“哦,我明白了……你憋着尿吧?想上厕所?”同桌小姑娘善解人意地问。
沈灵的脸都黑了。不过,他这已经坐都坐不住的样子确实像在……憋尿。
沈灵决定不和同桌小姑娘一般见识。他毕竟是一个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然而,沈灵想要在第一时间冲锋的愿望落空了,因为班主任莫老师踩着放学铃声走进了教室。
沈灵不甘不愿地把刚刚翘起的屁股重新压回了椅子里。
同桌小姑娘一脸同情地看着自家英俊如白马王子一样的同桌,衷心希望沈王子不要尿裤子。
等莫老师说完了注意事项,比如说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啦,回到家后要帮父母做家务啦等等,时间又过去五分钟了。莫老师前脚刚走出前门,沈灵后脚就冲出了后门。他飞快地朝校门口跑去。
书包一颠儿一颠儿的,随着沈灵的跑动打在了沈灵的屁股上。
这时候正是各班放学的高峰期,各个教室里涌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全部密密麻麻地向学校正门口压去。不知道别的家长会如何……但沈真确实是在一群跑动的小不点中一眼找到了自己的小孩。
“哥!”沈灵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生动了起来。
“嗯!”沈真的脸上带着和沈灵如出一辙的笑意。
兄弟俩在校门口一边等着李浩、李源,一边聊着天。
沈真把沈灵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问:“在学校里还适应吧?”
沈灵点了点头,掰着手指说:“老师们讲的东西我都听得懂(他们讲得好幼稚)。我的同桌很热情(话特别多而且很幼稚)。莫老师还选我当了语文课代表(然而我特别想拒绝)。中午那顿饭挺好吃的(才怪,胡萝卜只用清水焯了一遍,难吃极了)。班里同学都爱和我玩游戏(浪费我时间)!”
沈真没有听出沈灵的言外之意,欣慰地说:“那就好!听你这么说,哥哥就放心了。”
沈灵挺着小胸膛,骄傲地说:“我明天还要带领班上同学进行晨读呢!”沈灵的骄傲是因为他觉得沈真会以此骄傲。这话有些拗口。不过他本身对于带领大家晨读这件事情确实并无多少积极性。
“哈哈哈,不愧是我弟弟,就是厉害嘛!”沈·盲目的家长·真对着沈灵比了一个大拇指。
接到了李家兄弟后,大家一起朝家走去。沈真特别注意了下,校门口各摊子的生意果真是非常火爆啊!于是,他在接下去的几天中一直忙乎着小摊子的事情。三轮车、进货渠道等一样样都搞定了。
李家长辈很快就知道沈真不打算念书了。他们商量了两天,李爷爷特意来找沈真聊了会儿天。
大概是不想伤害到沈真的自尊心吧,李爷爷在说话时非常小心翼翼,只说若沈真没有钱了,他们家可以借钱给他,希望沈真不要耽误自己。毕竟,在这个年代的家长看来,不读书就没有出路了。
沈真有一种楼上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的感觉。他很感动,却又隐隐松了一口气。不过,沈真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不去学校了,自然也不会因为李家人的善心就改变主意。他的骨子里其实很强势。
当然,为了不叫李家人担心,沈真还是编了一个可信可不信的理由,说:“我打算先在家自学着。等到考试的时候,让李浩把卷子借我看看,就知道我有没有跟上学校的进度了。上了初中,我就回老家读。我们那边对档案的管理很不严格,只要我能通过初中入学考试,学校就会让我念书的。”
见李爷爷犹豫着似乎还想再劝一劝,沈真想了想,又说:“我知道你们家都是好人,但是我和我弟弟不能一直靠着你们的好意活下去。你们能帮助一时,不能帮助一世。我们总要自己立起来的。”
到底不是自己家的孩子,见沈真心意已决,李家人虽然担心,却也不能把沈真抓过来揍一顿啊!
于是,明面上这事儿便就这么过去了,虽然李家人在暗地里却又有了另一番谋划。
九月中旬,沈真的小摊子终于摆了起来。他不光卖辣条,也卖其他的一些小零食和茶叶蛋。这其中也就茶叶蛋费事点,需要头天晚上就煮出来。别看大部分小零食都卖得便宜,但因为成本低,还是很有赚头的。而且,架不住在摊子上买零食的孩子多啊。如此积少成多,每天的收益竟然相当可观。
自从重生后,直到现在才终于有了进项,沈真便也松了一口气。
不过,沈真并不会因小失大。摊子再能赚钱,他也是早晚各摆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是用来画画的。
——————
教师办公室。
一年级有六个班,任课的语文老师有三个,每个老师各带两个班。在小学中,似乎大部分的班主任都是由语文老师来担任的,一年级的这三位也不例外,包括莫老师在内,他们全部是班主任。
“这才刚开学,怎么就要搞活动了啊?”莫老师翻着周例会的记录,有些郁闷地说。身为一年级的班主任,她带着学生就像是带孩子似的,每天的工作量已经够大了,学校的领导层却还要添乱。
戴眼镜的女中年语文老师姓王。王老师的丈夫也是教职工,是一位数学老师,与此同时还担着副教导主任的行政职位。王老师消息灵通,说:“学校今年刚合并,领导们肯定会有大动作。上面也提了,现在追求素质教育了,不能让孩子们死读书读死书,所以学校方面肯定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莫老师叹了一口气:“可是我们带的是一年级的学生……这才刚开学,他们会什么呀?”
“朗诵比赛如何?语文方面能组织的活动也就这些了,再要不作文比赛?”另一位李姓老师说。
王老师摇了摇头:“作文比赛肯定不行。学生们现在认识的汉字有限,作文比赛出不了彩。朗诵比赛的话……我们一年级课本上的课文都很短,每一篇才三五句话,让学生们读什么?要是从课外阅读书中摘选出片段,学生们却又有很多生字不认识,到时候与其说是朗诵,还不如说是背诵吧。”
说白了,他们带的毕竟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们,各类活动都不太好展开。
莫老师低头翻着自己的备课记录,心中冒出了一个点子:“阅读写作确实有些困难,学生们现在还非常依赖汉语拼音。那不如来一场演讲比赛?口语表达应该没问题,其实他们的词汇量都不低。”
“演讲比赛啊?可行倒是可行,那我们得定下一个主题吧?”王老师想了想,说。
莫老师笑着说:“我们也别定什么特别深奥的主题了,来一点实际的,最好能全民参与。”既然决定要搞活动了,那莫老师就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参与进来,而不是装模作样地选几个优秀代表生。
李姓老师也是多年的老教师了,听莫老师这么说,她很快就有了主意:“按照学校的计划,我们一年级的文娱活动大概会在十月底展开。那会儿刚过十一国庆节呢,可以用‘爱国’这个主题。”
“你说的确实可以,不过,我却有另一个想法。”王老师说,“想要让学生们都畅所欲言,索性就把主题定为‘我的爸爸妈妈’。有关自己父母的主题,学生们会更容易投入感情。你们觉得呢?”
李姓老师的资历不如王老师,再加上王老师提出的主题确实可行,她赶紧表态说:“其实这是一个经典的作文题目了,哪个学期的周记不写一写‘我的父母’啊!那就这么决定吧,我没有意见。”
王老师和李老师一起看向莫老师,现在就等莫老师表态了。
莫老师却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她犹豫了几秒钟,说:“这个主题确实不错……不过,现在有很多孩子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他们和爷爷奶奶的感情很深。所以,我觉得,我们的演讲主题也别局限在‘我的父母’上了,索性就用‘我的亲人’吧?这样范围就更广义了,你们觉得怎么样?”
李老师似乎想要说什么,不过到底什么都没说出口。她下意识地看向王老师,王老师已经面露赞赏地点了头。于是,演讲比赛的主题就这么定下了。三人又合计了一会儿具体章程,便散开了。
待王老师离开办公室去上课时,李老师忽然凑到了莫老师面前,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到底还是年轻!演讲主题是‘我的父母’,还是‘我的亲人’,这有什么区别吗?你这么贸贸然地反驳了王老师的话,她说不定现在心里正觉得你爱表现呢!她到底比我们有资历,她老公又是领导……”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想要在办公室中混得好,就必须要通晓办公室哲学。
莫老师不以为意地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王老师不会放在心上的。”她在当时提出了异议并非是想要表现,只是因为……“我的父母”和“我的亲人”,这怎么能是一样的呢?
☆、第十六章
改完作业,莫老师下意识地伸了一个懒腰。身为教师,他们多少都会有点职业病,呼吸道不好啦,喉咙不好啦,脊椎不好啦等等。莫老师虽然还算年轻,但每当她伏案久了,脖子就会格外酸疼。
“莫老师,你现在有空吗?我有事找你聊一下。”一个男老师出现在了办公室门口。
这位男老师姓唐,并非嘉城本地人,是从北方来的。唐老师也是教语文的,不过他并没有和莫老师带过同一个年级,他们很少会有工作上的交流。莫老师自认为和唐老师不熟,因此对于唐老师来找自己这一事心存疑虑。当然,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同一个学校的老师,同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于是,莫老师起身离开了座位,走到办公室门口,微笑着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第3节
恋耽美
第3节
小塘实验学校刚刚和其他学校合并,学校扩建了一番,新的一年级一共有六个班级。班已经分好了,各班主任手里都拿着自己班学生的名单。(各个幼儿园和小学是有合作关系的,因此小学老师手里捏着幼儿园直升的名单。像沈灵这种没有从未在小塘周遭幼儿园念过书的学生是非常特殊的。)
李浩开学就是四年级的学生了。他对于学校的老师还算了解,指着一年级二班的班主任说:“那是莫老师……教语文,当年带过我的。莫老师挺好的,从来都不打人,而且作业也布置得不多。”
正所谓没作业的老师就是好老师吗……沈真满头黑线。不过,他还是接受了李浩的建议。
莫老师是一名年轻的老师,看上去还不到三十岁。她笑容温和,确实容易让人产生好感。这是开学日,莫老师搬了张桌子坐在教室门口,正在招待来报道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她还要负责收钱。
拒绝了李爸爸想要陪着他们去报到的心意,沈真带着沈灵在学校走廊的长椅中坐下。沈灵好奇地四下张望着,这就是他以后要念书的地方啊……等莫老师忙得差不多了,他们才朝莫老师走过去。
“老师您好。”沈真很有礼貌地向莫老师打了个招呼。
莫老师抬头一看,只看到两个孩子,却没有看到孩子的家长,她顿时就觉得有些奇怪,毕竟她招待的都是一年级的新生,就算家长的心再大,也不会让一个还没有进过小学的孩子自己来学校报到。
“你们……是来报到的吗?”莫老师压下了心中的怪异,微笑着问道。
沈真点了点头,也不避讳自己的身世,拿着当初骗过李家人的那套继续忽悠莫老师,说:“老师,这是我的弟弟,他今年七岁了,正好能上小学一年级。不过,我们家的情况有些特殊。我们的父母都不在了,老家也待不住,好不容易来到嘉城……希望学校能给我弟弟一个读书的机会。”
沈真并不担心学校会不收沈灵。这年头,小学转校还是容易的。
他曾经有个泛泛之交,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子。那女孩子的父亲在外打工,母亲身体不好,而她有个比她小了十多岁的妹妹,这妹妹有心脏病,非得生活在大城市不可(要是生活在老家农村,心脏病发作时,就算立刻打电话,救护车也得开一个小时才能进山),女孩只好带着自己的妹妹生活在城市里。她当时给妹妹转校时,都没办什么手续,只是去学校问了问,学校就表示可以收下她妹妹的。
莫老师一听沈真说明情况,脸上的表情就严肃了。她见手头的工作也忙得差不多了,就带着沈真和沈灵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在办公室里,沈真又把他们兄弟不得不背井离乡的原因好好说了一遍。
莫老师给沈真、沈灵各倒了一杯水:“你们这个情况……学校是可以收的。不过,你们的户口不在嘉城,因此学校要额外多收一笔借读费。当然,我可以把你们的情况向校长反应一下,也许学校愿意为你们提供一些帮助。”犹豫了一下,莫老师有些为难地说:“但我现在还不敢保证什么。”
对于莫老师来说,她当然很愿意帮助眼前这两个又懂事又坚强的孩子。但是,只要情况没有彻底落实下来,她就不敢说大话。她深知,在给予希望以后再让人失望,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在这个时候,“借读费”的政策还没有取消。像李浩、李源这样的当地人,他们的学费只要两三百,就算加上教材辅导费(这也还没有取消),也贵不到哪里去。可是沈灵作为外地人,每学年的借读费就要一千多。这对于一般的打工家庭都是不小的开支了。(有些工厂女工的月工资只有几百。)
除此以外,如果沈灵入学了,那么他中午那顿饭是需在学校里吃的,每个月还需要上交一笔并不便宜的伙食费,每月将近小两百,多退少补。他固然可以自己带饭,但学校里没有提供热饭的地方。
种种花销加在一起……莫老师其实很担心这两个孩子会被迫失学。
“只要学校愿意收下我弟弟,我们就很感激了。”沈真捧着热茶,一脸感恩地说。
莫老师想了想,又问:“照你的意思……你弟弟之前没有念过幼儿园吗?”
“老师,你可以检验下我弟弟的学习进度,他已经把一年级的课程都预习完了。”沈真赶紧说。
莫老师便依言检验了下沈灵的学习进度。
其实,一般小学都不直接收没有念过幼儿园的孩子,不光是学习进度问题,还涉及到了课堂纪律等种种。没有念过幼儿园的孩子往往不能很快适应学校的生活。但是,莫老师并不想为难眼前的两个过早承受了太多苦难的孩子。所以,她心中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她会尽可能地给他们开方便之门。
今年的课本并没有大改,和李浩当初上一年级时的课本差不多。莫老师把去年的一年级试卷找出来让沈灵答题。不管是语文还是数学,沈灵都是看完题目立刻就有了答案了。他的字也写得很漂亮。
莫老师看了几分钟,心里就有数了。
“老师……要是可以的话,希望老师能在同学面前帮我们隐瞒下我们的家庭情况。”沈真说。他可以对着莫老师坦白,那是因为他相信成年人有分寸。莫老师又是个非常有责任心的老师。但有些事情还是不适合被同学知道。沈真不希望当沈灵上学后,他们班的学生们都会用种异样的眼光看着他。
莫老师推了推眼镜,说:“这是一定的,我心里都有数。”不知不觉间,她竟然也把沈真当成大人来对待了。或者说,眼前这个十岁的孩子确实就是“大人”吧,因为他要成为弟弟的“家长”啊。
作为一个语文老师,莫老师心里也有文艺纤细的一面。她已经被自己脑补出来的种种感动了。
大致了解了沈灵的学习进度后,莫老师就带着沈真、沈灵去了校长办公室。校长姓方,是个有着啤酒肚的已经秃头的中年男人。大概大部分秃头的华国中年男人都会打着用局部支援中央的决定,也许这样会显得他还有满头黑丝?但其实,这样的发型看上去非常怪异,还不如全部剃光成个光头呢!
听莫老师说完了沈真和沈灵的情况,方校长擦了擦汗,说:“这个情况……确实有些特殊。这样吧,莫老师你先把这孩子排到你的班里去,学费暂时欠着……我组织大家开个会。啊,有困难,咱们就解决困难。啊,不过,这个最终的结果呢……我们都不好说。”他说话的时候总拿着官腔官调。
方校长同样没有把话说满。学校招收过外地的学生,但以前没有减免过学杂费的先例。这世界上可怜的人很多,上不起学的孩子也多,但学校不是专门搞慈善的,因此一切都要按照规章制度来。
沈真的心情有些哭笑不得……他对莫老师说了身世,仅仅是希望莫老师能顺利收下沈灵做学生,倒是没有想过让学校减免学费。于是,他起身给校长和莫老师鞠了一躬,说:“谢谢校长,谢谢老师,谢谢你们能准许我弟弟在你们学校念书。其实,我们的父母虽然不在了,但妈妈去世前留了一点存款,所以弟弟这学期的学费还是拿得出来的……只要你们能收下我弟弟,我就已经非常感激了。”
莫老师只觉得这孩子太实诚了。走出校长办公室时,莫老师悄悄地对沈真说:“虽然你们现在身上还有些钱……但要省着花,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我估摸着学校方面还是愿意给你们提供帮助的,你们到时候也不要拒绝。好好念书,努力长大,这就是对学校的回报了。”
想了想,莫老师又补充说:“还有……你们母亲给你们留下存款这事儿,以后都不要和别人说了。这世界上虽然有很多好人,他们给予你们诸多温暖,但同样也有坏人,你们要有防人之心。”
沈真乖巧地说是。莫老师这人确实不错呢!
☆、第十二章
开学第一天,虽然不用上课,但学校方面还是会把学生留上半天。学生们领新书,学校领导们通过广播做新学期总动员,各个班级内再做下师生互动,总之是一个让新班级新团体磨合的过程。
教学楼一共有两栋,分前后楼。每一栋楼又有六层。一年级二班的教室在前楼一层。
沈真目送着沈灵背着新书包进了一年级二班的教室。进教室前,沈灵有些忐忑地回望了一下。
沈真给了自家小孩一个鼓励的微笑。
沈灵朝着沈真挥了挥手,进了教室,背着书包的背影显得特别可爱。
沈灵这边搞定了,按说沈真应该去四年级报到的……但是,沈真转身去了传达室。
在传达室内负责守门的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大爷。沈真问他讨了把椅子,说是要等着学生放学。大爷也没多问什么,就给了他一把椅子。还别说,其实守在校门口等着学生们放学的家长挺多的。
等人的过程有些无聊,那些家长们因着家里都有一个孩子这一共同语言三三两两地聊了起来,普通话中夹杂着嘉城土话,校门口显得很热闹。沈真却没有参与他们的话题。别看沈真重生后“捡”了沈灵,又在李家人面前讨喜卖乖,其实他这个人骨子里有些慢热,并不是一个容易自来熟的人。
一直等到十点多,有些班级才开始散了。沈真又等了小二十分钟,一年级二班也散了。
沈真谢过了传达室大爷的椅子,跑去一年级二班的门口等着。
沈灵背着新书包走出了教室。看到沈真,他的眼睛立刻亮了一下。
沈真走上前,想要接过沈灵的书包。沈灵赶紧摇头说:“哥,我自己背吧,也不是很重。”
“那你自己先背一会儿,等你累了,我再接手。”沈真也不坚持,说。
兄弟俩并肩朝学校外面走去。沈真没有买自行车,从村子到小塘镇上的这段路,他们一直都是走着的,早上走着来报到,现在走着回家。虽说这段路不算近,但村里念书的孩子都是这么走的,再加上沈真沈灵不是娇生惯养的人,因此走着也无妨。现在的小塘镇到底没有发展起来,还没有公交车。
沈灵似乎有心事。他是个聪明的孩子,有些事不用多说,他心里就有数了。
“现在都快十一点了,要不中午这顿就在镇上吃吧?去吃馄饨,好不好?”沈真低头问沈灵。这也不光是为着方便,而是因为那家小店的馄饨确实好吃,皮薄肉鲜,汤也香。沈真和沈灵都喜欢吃。
沈灵“嗯”了一声。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忍不住了,有些犹豫地问:“哥,你不念书了?”
其实这事情早有征兆了。刚来嘉城时,沈真给沈灵买了新书包和新文具,但是他却没有给自己准备一份。但在当时沈灵并没有多想。可是,今天是开学日,沈真从学校空着手回家,说明他根本没有领到新书……而且,前面在莫老师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沈真都只求学校收下沈灵,没有说他自己。
若是在几个月前,沈灵或许会觉得,可能是家里没钱了,沈真不想增加负担才不念书的。但相处了这么一些时日后,沈灵已经明白沈真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如果沈真想要念书,那么即使他一分钱没有,他也会想办法弄到钱去念书。现在沈真不去学校,那就只可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不想去。
沈真确实不打算去学校了。他承认基础教育很重要,可问题是他已经接受过一遍基础教育了。
对于重生的沈真来说,学历并不是非要不可的。毕竟,在他这个行业,手艺(画技)才是最重要的。换句话说,就算他去了学校又如何呢?或许凭着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和自制力,他可以当几年的学霸。但是,他在学习上的天资摆在这里,等到课程加深以后,他终究会慢慢“泯然于众人”的。
重生,带给他的只有经验。沈真从不觉得他再进学校读一遍书就能学神附体当科学家了。
而且,沈真也不想要成为什么科学家。
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必进学校浪费时间!
毕竟沈真选择的是一个靠手艺技术吃饭的行业啊……这话怎么说呢,其实这世间哪个工作不是靠“自己的能力”吃饭呢?但原画设计这门技术吧,毕竟不像是金融分析啊、考古啊、教师啊、医生啊等等众多行业,非要文凭不可,仿佛没有文凭就没法把一个人的能力“量化”了。在沈真看来,画得好的就是画得好,就算没有文凭的加持,但是其中的好赖,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得出来。
凭着上一世的经验,他从现在开始画,到他重新长到二十岁,就算他没有文凭,但他靠着自己的作品积累,完全可以胜过那些名校毕业初出茅庐的新手同行。文凭肯定有用,但对他而言已非必须。
再说了,如果他真和“同龄”的孩子们一起去上学,他每天就几乎没有什么闲暇时间了。
在这个年代,学生的课业还是很重的。如果沈真选择上学,那么他早上五点多钟就要起床,七点多钟到校,一直要待到下午四点多钟才会放学,到家就五六点钟了。他们家里没有大人,沈真要做家务(如洗衣服等),还要准备晚饭,再忙乎下作业,紧赶慢赶也得七八点钟了。考虑到第二天五点多钟又要起床,那么他必须在十点钟之前睡觉……这样一来,他每天根本挤不出多少时间来画画!
绘画,无论是油画、漫画,还是日后的电脑作画,这都是一门需要精雕细琢的艺术。
沈真在画《遇妖》时,即使有着成年人的自制力,几乎不浪费时间,绘画功底也很好,但他也不过是一天画一两页而已,差不多一个月才能完成一话。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哪里还有时间去学校啊!
“我就打算靠画画吃饭了……画画嘛,作品本身比文凭更重要。”沈真笑眯眯地解释。他要在这几年努力多赚点钱,这样才能在房价快速飞涨之前把房子买下来……再不努力多画点就来不及了!
沈灵似懂非懂,却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沈真却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处境。虽然说国家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但其实每年失学的儿童那么多,国家根本管不过来。如果沈真现在还留在汾水镇前门村的老家的话,那么当地政府或许还会去他家走访,做一做工作,鼓励他一定要去上学。可现在的情况却是,沈真的户口在老家,学籍在老家,老家却偏偏找不到他的人……当地的老师想要让他去上学却找不到他,嘉城的老师根本不会管他!
沈真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当了失学儿童。
不过,沈真也知道,他不能给真小孩沈灵塑造一个不爱学习的坏榜样。
于是,沈真拍了拍沈灵的肩膀,说:“而且,学校里教的课程,哥哥都已经会了啊。所以,哥哥不需要进学校念书。等到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只要借李浩的卷子做一做题目就可以了。”如果他进学校的话,他应该和李浩读同一个年级。李浩的成绩一直都不算好,自从初中以后就选择了艺术方向。
“哥哥!”沈灵不是一般的小孩子,虽然他很信任沈真,但不会被沈真三言两语糊弄了。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因为,比起读书,哥哥更喜欢画画啊!哥哥想用更多的时间来画画。”
沈真喜欢画画。他相信,只要继续画下去,抓住该有的机遇,他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了。等到相关产业慢慢发展起来之后,他很快就能乘着东风找准自己的定位,绝对不会浪费自己天赋的!
《遇妖》这漫画一直都在画着。按照一般动漫杂志的连载习惯,沈真把漫画节奏控制在二十四页一话。他已经完成三话多了。他打算在近期试着向杂志社投稿。可还是那句话,其实沈真心里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自己一投稿就会被编辑录用,毕竟他最为了解的市场是十年以后的,而不是现在的。
要是能被录用,这当然皆大欢喜;但万一稿子被打回来,虽然沈真不打算放弃《遇妖》,他会继续把这个故事画完,但是他也需要为了钱开始画……画某种新的漫画了。新漫画肯定是能赚钱的,只不过因为它的特殊性,沈真不能当着沈灵的面来画这个,只能用沈灵白天去学校的时间偷偷画起来。
色/情/漫画什么的……沈灵还是一个小孩子,而沈真不打算带坏小孩子。
总之,沈真心里已有了非常完善的计划。他有很多事情要做,绝对不去学校混吃等死浪费时间。
“一边读书,一边画画,这样不行吗?”沈灵还在坚持。
沈真表情坚定地摇了摇头。在这件事情上,他主意已定。
沈灵的内心非常纠结。他其实不怎么想去违逆沈真的决定,但与此同时,这年代的人又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见沈真果真不打算去学校了,沈灵心里还是有一种为沈真觉得可惜的想法。
“好啦,你也不要多想了。大不了你好好念书咯,以后等你有出息了,就能养我了!”沈真用一种玩笑般的语气说,“你这么聪明,说不定以后真能成为什么大人物呢!我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也只能这样了。沈灵在心里说。
沈灵背着书包,挺起了小胸膛,说:“哥,我一定会好好念书的!”他心中已有了一个模模糊糊的想法。既然哥哥喜欢画画,那么他要成为一个足够强大的人,可以让哥哥一直心无旁骛地画下去。
沈真笑着揉了揉沈灵的脑袋。兄弟俩一起高高兴兴地去吃馄饨了。
馄饨不贵,小碗一块钱,中碗一块二,大碗一块五。沈真点了两个小碗,然后又点了两份豆腐脑。豆腐脑分甜咸口,甜的加糖,咸的加榨菜、油条切成的碎粒。沈灵爱吃甜口的,但沈真爱吃咸口的。想到后世网络上的甜咸大战……沈真忍不住笑了一声,他和沈灵虽然口味不同,好在打不起来。
沈灵却不知道沈真笑什么,狐疑地看了沈真一眼。
沈真也不解释,往自己的那碗馄饨里加了半勺醋和一勺辣酱。
沈灵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哥,等下吃完了,我们去买个针线包吧。昨天叠衣服的时候,我发现你那条蓝色运动裤的裤衩那里开线了,我给重新缝缝吧。我手艺很好的,保证和原装的一样。”
“啊……你不说我都忘了,我还想自己缝的。”沈真一拍脑袋,说。
那条裤子只是有些开线,而不是破了,只要把开线的地方缝起来,根本不影响穿着。
沈灵笑得眉眼弯弯的,说:“还是我来缝吧。我觉得我的手艺比你好一点。”
沈真立刻就心虚了。他有过缝扣子缝歪了的经历,确实不敢反驳沈灵的话。_(:3」∠)_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沈真上学的问题……嗯,这事儿还没完。哈哈。
小灵做梦确实有点问题,但本文是不会转玄幻的,主体基调应该还是养家致富重生文?
☆、第十三章
吃完馄饨,兄弟俩不光去买了针线包,还买了一个塑料闹钟。
卖闹钟的小老板操着一口带着安城口味的普通话,说:“你们放心,我们店里童叟无欺!我家的闹钟都是好货啊!它的声音可大可大了,睡成死猪样儿了都能在第一时间被吵醒!”
这话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对味呢?
“对了……老师说,我们上学的时候要带一块手帕,带一块抹布,学校会检查的。”沈灵说。
“手帕、抹布?干嘛用?”沈真问。
沈灵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老师说一定要带的,不带会扣分。除了这个,老师还说了好多,要剪手指甲啦,要用书皮把新书包上啦,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啦……反正我照做就是了。”
学校里的有些规定很正常,剪指甲是为了干净,五年级以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是为了安全。但除此之外,学校里还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规定。比如说,纸篓中的垃圾不能超过三分之一,一旦超过了就会扣班级的德育卫生分数。可问题是,好好的纸篓不用来装垃圾,那么它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算了,还是不要计较这么多了。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沈真便又给沈灵买了一块手帕。至于抹布,家里随便剪块破布就是了。
学习用品是早就备齐的,但用来包新书的书皮却还没有买。这种书皮大体上分两种,一种是塑料透明的,已经做出了书皮的样子,直接套在新书上就可以了。一种是纸质的,买上一大张,需要自行裁剪,然后叠吧叠吧就能把书包好了。前一种或许更漂亮一些,而后一种呢则在价格上更优惠一些。
馄饨店在农贸市场旁边,这里距离学校有段距离,附近已经没有卖书皮的了。沈真便递给沈灵十块钱,让他第二天上学时,自己在学校旁边的小卖部里买。书皮不贵,十块钱是绝对花不完的。
“李浩说,他手里从来没有拿过五块钱以上的钱。”沈灵谨慎地把十块钱装进了书包里,说。
沈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会吧?他都上四年级了!”
“他其实是有钱的……据他说,他过年时收到的红包都是归他自己的,只不过那些钱都被他妈妈存进银行了。可能是怕他丢钱吧……反正他妈妈从来不给他大钱。零花钱是一天一块钱。”沈灵说。
“要是学校里要交费呢?”
沈灵笑着说:“如果学校里要交钱,那他爷爷奶奶会在那天陪着他去学校。到了学校门口,那钱才会到他手里;等他进了教室,钱就主动交给老师了。总之,大钱在他手里停不过一个小时。”
嗯,十块钱以上就是“大”钱了。
嗯,某天早上李爸爸没有零钱,就给了李浩五块钱,言明李浩放学回家时必须还四块。
“听上去有些可怜。”沈真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沈灵摇了摇头:“其实也还好吧……我听村里念书的同学说,李浩的零花钱已经很多了,大部分同学的零花钱才一天五毛钱。哦,还有那种两三天才能花五毛钱的。如果李浩要买笔什么的,家里还会给他报销。”也就是说,李浩那每天一块的零花钱都是用来买零食吃的。这已经非常奢侈了啊!
沈真仔细一想,知道沈灵说得没错。嘉城郊边村的经济条件比他们老家要好很多。在上一世,当沈真是个真正的十岁的孩子时,他和李浩同龄,却是一分零花钱都没有的。这固然和宋家人的漠然有关系,但沈真的那个后母生的弟弟比他受宠多了,也是没什么零花钱的。他没有资格同情李浩啊。
作为一个宠溺孩子的好“家长”,沈真决定按照李浩的待遇给沈灵发零花钱。虽说他们现在的家庭条件和李家不能比,但沈真相信,他一定会赚到钱的!做不到大富大贵,他也绝对不会委屈沈灵。
总觉得哥哥忽然又高大了几分呢……
沈灵眨了眨眼睛,说:“哥,我们快回家吧。你今天陪我来报到,一上午都没画画呢。”
“书包给我,我来背吧。”沈真这回很坚持,终于从沈灵那里接过了书包。
九月一日。
早上五点半,小闹钟疯狂地响了起来。
“那小老板果然没有做虚假广告……这声音真刺耳。”沈真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
沈灵也有些清醒了。
按照规定,学校里是七点五十开始早自习的。有些班主任严格一些,规定班上学生七点半前就要到达学校了。莫老师因为带的是一年级新生,只要求班上学生在早自习开始前到达学校。但即使是这样,沈灵也需要早早起来。因为,他洗漱、吃饭都是需要时间的,更别说还要在路上花去不少时间。
五点半起床,这是李浩和李源总结出来的经验。
沈灵坐在床头迷糊了一分钟,才终于彻底清醒了。他飞快穿好衣服,跑去了卫生间。
沈真只穿着一条三角内裤,正对着镜子刷牙呢。
(根据沈真上一世在寄宿学校念书时总结出来的经验,当只有一个卫生间而大家都在赶时间时,就必须有人不穿衣服先把卫生间占据了,这样错开使用卫生间能节约时间,使得大家都很方便。)
沈灵一边往自己的牙刷上挤牙膏,一边问:“哥,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送你去学校啊。”沈真吐了一口牙膏沫,含糊地说。
沈灵听了心里非常高兴,不过他还是拒绝说:“哥,你不用送我的。我们不是都和李浩他们说好了吗?我和他们一起走着去就行了。哥你不如再多睡一会儿,这么早早起来实在是太辛苦了。”
“你第一天上学嘛……而且,我也不光是陪你去学校,其实我去镇上有事。”沈真说。
沈真打算把《遇妖》寄给杂志社,所以要去趟镇上的邮局。
这年头还不流行快递,一般杂志社收发稿件时都用挂号信。沈真打算把《遇妖》的稿子投给了《都城卡通》。这是一份月刊杂志,九五年才创刊,虽说在二零零六年就停刊了,但目前势头很好。
按照沈真的打算,在稿子寄出去后,他虽然还继续画着《遇妖》,但接下来的速度会放慢一些,因为他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漫画上。当白天沈灵去学校时,沈真就可以偷偷摸摸画他的新漫画了。
新漫画名为《桃/色/女/神》,一听名字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漫画。→_→
为了不让沈灵看到什么不该看的,沈真还打算去镇上买一个带锁的小箱子。每天估摸着沈灵快放学了,或者周末学校放假的时候,他就把已经画好的部分全部锁进小箱子里去,钥匙随身携带着!
沈真洗漱完毕,回到房间里把衣服穿上。他挑的裤子就是那条开线了却被沈灵缝好了的运动裤。沈真抖了抖裤子,仔细看了看,只觉得沈灵果然心灵手巧。运动裤看上去就像是没有开过线一样。
“真贤惠啊……日后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位好姑娘。”沈真自语道。
吃过简单的早饭,李浩就跑来他们门口喊沈灵了。
沈真之前把沈灵托付给了李浩,李浩拍着胸脯表示,每天都会带着沈灵上下学,就算他把自己弄丢了,也绝对不会把沈灵弄丢了。这天去学校的队伍不算浩荡,只有李浩、李源、沈灵和沈真四个。
“其他人呢?”沈真好奇地问。他记得村子念书的孩子不少啊!
“他们有些的是因为老师规定的到校时间早,所以提前先走了;有些的是因为爱睡懒觉,等会儿会由他们的父母骑车送他们去……不用管他们。不过,我们放学回家时都是一起的。”李浩说。
沈真明白了。那些由父母骑车带去学校的,估计这会儿才刚刚起床吧?
“我推荐的莫老师不错吧?”李浩问。
沈真给了李浩一个赞赏的眼神:“嗯,挺好的。”就是太文艺了。
大概是语文老师的缘故,莫老师平时说话时都透着一股子文艺腔。
一路上聊着天就不觉得路远,他们很快到了小塘镇上。
邮局大概还没有开门,沈真先把沈灵送到学校。
学校旁边有一排店面。说是店面,其实就是居民房改建的。这些房正好在学校附近,所以就把一楼做了店面,只为了赚学生们的钱。除了固定店面,学校门口还有不少小吃车。很多没来得及在家吃早饭的学生都选择在小吃车上买早点吃。甚至还有不少送学生来学校的家长都在小吃摊上买了吃的。
这些店面和小吃车的生意看上去都特别好。虽然大部分学生的零花钱有限,但架不住学生的人数多啊!小塘实验学校中不光有小学部,还有一个初中部。初中部更大,汇集了几个小学的毕业生。
李浩和李源各有一块钱的零花钱。在沈真带着沈灵去买书皮时,李浩让李源候在原地,自己挤进一个火爆的摊位中买了一包辣条。他也不小气,利索拆开了,一边和大家分着吃,一边朝学校走去。
沈真的脑袋上立刻亮起了一个电灯泡。学生的钱总是好赚钱的,他似乎又发现一条赚钱之道了!
“我打算去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以后就可以骑车送你们上学了!”沈真兴致勃勃地说。
“哥……我们自己走路就行了,不用你这么辛苦的!真的不用!”沈灵赶紧拒绝。
沈真叹了一口气说:“我要把《遇妖》的稿子寄出去了……可是又没有什么信心。所以,我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新方法!我打算去你们学校门口摆摊子。”漫画先画着,但他还可以抽时间卖辣条。
这虽然是一个临时想出来的点子,但沈真心中却很快就有计划了。他打算早上送沈灵去学校,顺便摆一会儿摊;傍晚去接沈灵放学,顺便再摆一会儿摊。这其实耽误不了他多少时间。摊子上不卖那些贵的玩意儿,只卖像辣条这样的小零食。当然,其实他还可以卖茶叶蛋,那个也没什么技术含量。
说到茶叶蛋,沈真清楚地记得。在他念小学的时候,茶叶蛋是五毛钱一个,等他念高中那会儿,已经涨到七毛钱一个了,然后又涨到了八毛钱,迅速又涨到一块钱。而等到沈真重生那会儿,茶叶蛋都已经是一块五毛钱一个了。要是不多赚点钱,别说买房子了,很快就要连茶叶蛋都吃不起了啊!
“这……”沈灵的小脸都皱起来了。
沈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说:“啊,这其实是我临时冒出的主意啦。话说,如果哥哥真去你们学校门口摆地摊的话,小灵你会不会觉得丢人啊?要是你心里有负担呢,那我们可以装作不认识的。”
沈灵赶紧摇了摇头,语速急切地解释:“哥哥!我只是觉得,要摆摊的话,你太辛苦了!”
“这有什么!我每天就摆两小时,早上、傍晚各一小时,肯定累不到的。”沈真笑着说。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黄漫这一点,这里微微剧透下,沈真的黄漫只是他以为的黄漫。“他以为”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
☆、第十四章
沈灵和李家兄弟都等着上早自习呢,因此沈真并没有和他们多话,只叫他们赶紧进了学校大门。
目送他们进入教学楼以后,沈真背着包,转身朝邮局走去。他步伐轻快,一面走,一面继续在脑海中琢磨着刚刚冒出来的赚钱大计。越是琢磨,沈真越是觉得摆摊赚钱的计划是可行的。
在沈真看来,在学校门口摆个小摊子,根本不需要多少成本。
这其中,最大的一份支出无非就是买一辆二手的三轮车。三轮车是必须要买的,有了这个代步工具,摆摊时才会更容易。至于那些诸如辣条等的小零食,它们成本不高,就算一口气进半车货,也花不了沈真多少钱。如此一来,哪怕沈真做个最坏的打算,就算他的生意亏本了,他也亏得起!
虽然三轮车有些贵,但如果到时候生意不好,大不了他再转手把三轮车卖掉。
现在就差进货渠道了……当然,只要有心去了解,其实进货渠道也很容易找到。
沈真是个很有决断力的人。既然现在又琢磨出了一条赚钱的路,他左思右想没觉得不妥,就打算在这几天赶紧把各类准备事宜做起来。当然,他的生活重心依然会放在画画上。摆个小摊子就当是改善生活了。而沈真非常清楚,他这辈子不会去从商。他没有这方面的野心,也没有这方面的兴趣。
一路想着,沈真很快就到了邮局。
这年头和编辑部打交道时,除非亲自带着稿子跑一趟,否则用的都是挂号信。说句实话,沈真其实很担心邮局会把他的稿子弄丢了,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可是,沈真现在却没有条件亲自去一趟京城。于是,他只能双手合十求神拜佛,寄希望于丢稿子的小概率倒霉事件不会砸到他头上了。
稿子寄出去后,沈真像是松了一口气。
他能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如何,便只能听天由命,已是他所不能决定的了。
据沈真所知,虽然电脑已经开始普及,但在这几年,编辑工作时大都还依靠人工,电脑的使用率不高。每个编辑部的工作人员有限。不出意外的话,快则一两月,慢则三五月,沈真才能收到回复。
对于沈真这种习惯了使用电脑的重生人士来说,他真恨不得时间能一下子快进十年啊。
其实,在这会儿,电脑确实已经开始普及了。像沈灵念书的小学,学生们每周都有一节电脑课。虽然多媒体教室里的电脑反应特别慢,也不能连接外网,但不管怎么说,学生已经能摸到电脑了。
沈真翻过李浩的电脑课本,知道四年级的上课内容是五笔输入法。沈真并不知道这个输入法到底好不好用,因为他上一世在接触电脑时都已经念大学了,那时候拼音搜索打字法已经非常流行,他从来就没学过五笔输入法。于是,想着李浩估计会痛苦地拆字背字根,沈真就非常不厚道地笑了起来。
离开邮局后,沈真去买了一个带锁的小箱子,然后就回了家。
家里很安静。李爸爸和李妈妈上班去了。李爷爷和李奶奶则去地里忙活了。其余的租户也各自上班去了。总之,家里并没有什么人。沈真飞快地拿出钥匙开了门,然后偷偷摸摸地钻进了房间里。
“回趟自己家就和做贼似的……”沈真苦笑了一声。
沈真不得不小心。
万一被李家人看到他在“该去学校”的时间出现在家里,他们就知道他不念书了,肯定会来找他谈话的。虽说,关于沈真不念书这一点,李家人迟早会发现,但沈真就像鸵鸟似的希望能躲久一点。
沈真一点都不想让李家人失望。
他可以漠然而坚强地面对这个世界上无穷无尽的恶意,但他不善于拒绝别人的善意。
希望真相揭露得越晚越好。
虽然,沈真很清楚,他肯定瞒不了几天的。
躲进房间里,关上门窗,拉上窗帘,沈真拿出了稿纸。不过,他没有开始画画,而是再一次计较起了地摊生意。他把各项开支列在纸上,又圈出了几个注意点,打算接下去的一周用来做市场调研。
所谓市场调研……就是去学校门口蹲几天。
正巧沈灵才刚开学,沈真想着自家孩子或许有些不适应,就当是送孩子上学并且接孩子放学了。
想到沈灵……沈真把纸笔一放,下意识地环顾四周。
家里少了一个人,似乎就显得空旷了。
沈真觉得有些不习惯。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认为自己现在的心态有点像是空巢老人症候群……嘤,他这才养了几个月的孩子,就不舍得孩子离开自己了吗?可随着孩子长大,沈灵总要离开的呀。
“哥哥我呢,也不是圣母。”沈真自语道,“若是我能赚大钱,那日后就买两套房子,正好买在同一楼层。一套我自己住,一套就给小灵住。但若是我赚不了大钱,小灵的房子还要他自己买呀!”
最好还是能买两套房。沈真在心里想到。
如果小灵一直好好的,那么,就算日后他们各自成婚了,也还是能住在一起。但如果小灵长着长着就歪了,他们这对兄弟不得不分道扬镳了,那沈真就一套自己住,一套出租,这样也能多笔收入。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沈真赶紧把自己脑海中那些有的没的想法统统按了下去。
虽说社会上总不乏亲兄弟反目成仇,虽说世界上总不会少了白眼狼,但沈真还是相信,农夫与蛇的故事不会在他和沈灵身上上演。因为,他会用爱去对待沈灵,会用责任去引导沈灵。换句话说,只要沈真做了一切他应该做的并且都尽力做到最好了,如果沈灵还是长歪了,那责任也不在他了。
以上的胡思乱想都源于空巢老人的寂寞
关爱空巢老人,弘扬敬老新风
养儿不易啊:十岁的我,八十岁的沧桑
下午三点多,沈真离开家,朝学校走去。等他走到学校时,还没到放学的时间。不过,路边的摊子已经陆陆续续支起来了。沈真就装作很无意地向那些摊主们打听情况。因他看着就是个孩子,问的问题也都还有分寸,那些摊主们暂时无事,倒不瞒着他,三言两语就送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
沈真很快就知道,这一块地方从来都没有人管,因此他们在路边摆摊是不用交摊位费的。
对于沈真来说,这算是一个好消息。他又能少一笔支出了。
“现在用的夏季时间表,小学要到四点四十分才放学呢!还有十多分钟!冬天早一点,小学生们四点二十就放学了!至于初中生嘛,不管什么时候,他们都比小学晚二十分钟。”其中一个摊主说。
“初中生的钱好赚一点,还是小学生的钱好赚一点?”沈真开着玩笑问。
摊主笑了笑,含糊地说:“这个就不好说了……不过,肯定是初中生手里钱多一点嘛。”
沈真见了解得差不多了,便和摊主们告别,径直走向了校门口。大门处已经有很多家长推着自行车等着了。因为已经是正式开学的日子,门卫很尽责,只让家长们在外头等着,并不放他们进学校。
一年级二班的教室中。
沈灵虽是没有上过幼儿园直接进的小学,但他的课堂纪律非常好。或者说,沈灵一直是个非常自律的孩子。在这方面,他要比同龄人懂事很多。不过,太早熟了显然也不好。莫老师就觉得沈灵这孩子似乎没什么积极性。比如说,他上课时从来不举手发言,明明老师们提出的问题根本都难不倒他。
最后一节课名为“作业整理”,如果没有老师来占用的话,这其实就是自习课。
沈灵在本子上用新学到的词语造句。这是今天的家庭作业。
沈灵的同桌是个梳双马尾的小姑娘。大概是这年头孩子们还没有那么早熟,加上他们才读一年级,莫老师在安排位置时,大部分时候都选择让男生和女生搭配着坐,一点都不担心他们会早恋。
开学第一天,班上的学生还还没有彻底熟悉起来。但是,沈灵已经把他同桌的祖上三代都弄清楚了。这当然不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同桌很感兴趣,仅仅是因为……
“沈灵沈灵,你在做什么?”
“沈灵沈灵,今天是我妈妈来接我哦,她在一家电喇叭厂里上班。你见过电喇叭吗?”
“沈灵沈灵,你为什么姓沈啊?我们班上只有你一个姓沈的呢!”
“沈灵沈灵,你爱看蓝猫淘气三千问吗?我最喜欢蓝猫,你呢?”
……
没错,原因就是同桌小姑娘的话特别多!
沈灵的教养使得他不会因为同桌话多就斥责这位小姑娘。不过,也许就是因为同桌的话太多了,沈灵疲于应付,这一天竟然没有怎么想家。但是,现在快放学了,沈灵思家的念头终于抑制不住了。
我已经把回家作业全部写完了呢……沈灵在心里想到。他做完了作业,回家后就可以空出时间来帮哥哥做事了。只要他再勤奋一点,把各类琐事都包了,那哥哥就有更多的时间用于画画了!
不能让哥哥一个人那么辛苦啊。这是七岁的沈灵心中最质朴的愿望。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教室前排的黑板正上方挂着一个大钟。沈灵早就会看时间了,当还差两分钟下课时,他就心情雀跃地开始整理课桌,把桌面上的东西全部放进了桌子里。然后,他又动作飞快地整理起了书包。
这些事情做完后,沈灵整个人表情严肃地坐在那里,眼睛紧紧地盯着大钟盘面上的秒针。
“沈灵,你怎么了?”同桌小姑娘正和她的作业本奋战着,见沈灵动作有些大,便小声地问到。
沈灵心情好,难得回了小姑娘一句:“马上就要放学了……还有二十秒。”他想要在放学铃响后第一时间冲出教室。在沈灵看来,如果哥哥真打算做生意的话,那么他今天说不定会来接他放学。
马上就能见到哥哥了呢!
“哦,我明白了……你憋着尿吧?想上厕所?”同桌小姑娘善解人意地问。
沈灵的脸都黑了。不过,他这已经坐都坐不住的样子确实像在……憋尿。
沈灵决定不和同桌小姑娘一般见识。他毕竟是一个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然而,沈灵想要在第一时间冲锋的愿望落空了,因为班主任莫老师踩着放学铃声走进了教室。
沈灵不甘不愿地把刚刚翘起的屁股重新压回了椅子里。
同桌小姑娘一脸同情地看着自家英俊如白马王子一样的同桌,衷心希望沈王子不要尿裤子。
等莫老师说完了注意事项,比如说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啦,回到家后要帮父母做家务啦等等,时间又过去五分钟了。莫老师前脚刚走出前门,沈灵后脚就冲出了后门。他飞快地朝校门口跑去。
书包一颠儿一颠儿的,随着沈灵的跑动打在了沈灵的屁股上。
这时候正是各班放学的高峰期,各个教室里涌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学生,全部密密麻麻地向学校正门口压去。不知道别的家长会如何……但沈真确实是在一群跑动的小不点中一眼找到了自己的小孩。
“哥!”沈灵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生动了起来。
“嗯!”沈真的脸上带着和沈灵如出一辙的笑意。
兄弟俩在校门口一边等着李浩、李源,一边聊着天。
沈真把沈灵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问:“在学校里还适应吧?”
沈灵点了点头,掰着手指说:“老师们讲的东西我都听得懂(他们讲得好幼稚)。我的同桌很热情(话特别多而且很幼稚)。莫老师还选我当了语文课代表(然而我特别想拒绝)。中午那顿饭挺好吃的(才怪,胡萝卜只用清水焯了一遍,难吃极了)。班里同学都爱和我玩游戏(浪费我时间)!”
沈真没有听出沈灵的言外之意,欣慰地说:“那就好!听你这么说,哥哥就放心了。”
沈灵挺着小胸膛,骄傲地说:“我明天还要带领班上同学进行晨读呢!”沈灵的骄傲是因为他觉得沈真会以此骄傲。这话有些拗口。不过他本身对于带领大家晨读这件事情确实并无多少积极性。
“哈哈哈,不愧是我弟弟,就是厉害嘛!”沈·盲目的家长·真对着沈灵比了一个大拇指。
接到了李家兄弟后,大家一起朝家走去。沈真特别注意了下,校门口各摊子的生意果真是非常火爆啊!于是,他在接下去的几天中一直忙乎着小摊子的事情。三轮车、进货渠道等一样样都搞定了。
李家长辈很快就知道沈真不打算念书了。他们商量了两天,李爷爷特意来找沈真聊了会儿天。
大概是不想伤害到沈真的自尊心吧,李爷爷在说话时非常小心翼翼,只说若沈真没有钱了,他们家可以借钱给他,希望沈真不要耽误自己。毕竟,在这个年代的家长看来,不读书就没有出路了。
沈真有一种楼上的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了的感觉。他很感动,却又隐隐松了一口气。不过,沈真既然已经打定主意不去学校了,自然也不会因为李家人的善心就改变主意。他的骨子里其实很强势。
当然,为了不叫李家人担心,沈真还是编了一个可信可不信的理由,说:“我打算先在家自学着。等到考试的时候,让李浩把卷子借我看看,就知道我有没有跟上学校的进度了。上了初中,我就回老家读。我们那边对档案的管理很不严格,只要我能通过初中入学考试,学校就会让我念书的。”
见李爷爷犹豫着似乎还想再劝一劝,沈真想了想,又说:“我知道你们家都是好人,但是我和我弟弟不能一直靠着你们的好意活下去。你们能帮助一时,不能帮助一世。我们总要自己立起来的。”
到底不是自己家的孩子,见沈真心意已决,李家人虽然担心,却也不能把沈真抓过来揍一顿啊!
于是,明面上这事儿便就这么过去了,虽然李家人在暗地里却又有了另一番谋划。
九月中旬,沈真的小摊子终于摆了起来。他不光卖辣条,也卖其他的一些小零食和茶叶蛋。这其中也就茶叶蛋费事点,需要头天晚上就煮出来。别看大部分小零食都卖得便宜,但因为成本低,还是很有赚头的。而且,架不住在摊子上买零食的孩子多啊。如此积少成多,每天的收益竟然相当可观。
自从重生后,直到现在才终于有了进项,沈真便也松了一口气。
不过,沈真并不会因小失大。摊子再能赚钱,他也是早晚各摆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都是用来画画的。
——————
教师办公室。
一年级有六个班,任课的语文老师有三个,每个老师各带两个班。在小学中,似乎大部分的班主任都是由语文老师来担任的,一年级的这三位也不例外,包括莫老师在内,他们全部是班主任。
“这才刚开学,怎么就要搞活动了啊?”莫老师翻着周例会的记录,有些郁闷地说。身为一年级的班主任,她带着学生就像是带孩子似的,每天的工作量已经够大了,学校的领导层却还要添乱。
戴眼镜的女中年语文老师姓王。王老师的丈夫也是教职工,是一位数学老师,与此同时还担着副教导主任的行政职位。王老师消息灵通,说:“学校今年刚合并,领导们肯定会有大动作。上面也提了,现在追求素质教育了,不能让孩子们死读书读死书,所以学校方面肯定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莫老师叹了一口气:“可是我们带的是一年级的学生……这才刚开学,他们会什么呀?”
“朗诵比赛如何?语文方面能组织的活动也就这些了,再要不作文比赛?”另一位李姓老师说。
王老师摇了摇头:“作文比赛肯定不行。学生们现在认识的汉字有限,作文比赛出不了彩。朗诵比赛的话……我们一年级课本上的课文都很短,每一篇才三五句话,让学生们读什么?要是从课外阅读书中摘选出片段,学生们却又有很多生字不认识,到时候与其说是朗诵,还不如说是背诵吧。”
说白了,他们带的毕竟是一年级的小萝卜头们,各类活动都不太好展开。
莫老师低头翻着自己的备课记录,心中冒出了一个点子:“阅读写作确实有些困难,学生们现在还非常依赖汉语拼音。那不如来一场演讲比赛?口语表达应该没问题,其实他们的词汇量都不低。”
“演讲比赛啊?可行倒是可行,那我们得定下一个主题吧?”王老师想了想,说。
莫老师笑着说:“我们也别定什么特别深奥的主题了,来一点实际的,最好能全民参与。”既然决定要搞活动了,那莫老师就希望所有的学生都能参与进来,而不是装模作样地选几个优秀代表生。
李姓老师也是多年的老教师了,听莫老师这么说,她很快就有了主意:“按照学校的计划,我们一年级的文娱活动大概会在十月底展开。那会儿刚过十一国庆节呢,可以用‘爱国’这个主题。”
“你说的确实可以,不过,我却有另一个想法。”王老师说,“想要让学生们都畅所欲言,索性就把主题定为‘我的爸爸妈妈’。有关自己父母的主题,学生们会更容易投入感情。你们觉得呢?”
李姓老师的资历不如王老师,再加上王老师提出的主题确实可行,她赶紧表态说:“其实这是一个经典的作文题目了,哪个学期的周记不写一写‘我的父母’啊!那就这么决定吧,我没有意见。”
王老师和李老师一起看向莫老师,现在就等莫老师表态了。
莫老师却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她犹豫了几秒钟,说:“这个主题确实不错……不过,现在有很多孩子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他们和爷爷奶奶的感情很深。所以,我觉得,我们的演讲主题也别局限在‘我的父母’上了,索性就用‘我的亲人’吧?这样范围就更广义了,你们觉得怎么样?”
李老师似乎想要说什么,不过到底什么都没说出口。她下意识地看向王老师,王老师已经面露赞赏地点了头。于是,演讲比赛的主题就这么定下了。三人又合计了一会儿具体章程,便散开了。
待王老师离开办公室去上课时,李老师忽然凑到了莫老师面前,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到底还是年轻!演讲主题是‘我的父母’,还是‘我的亲人’,这有什么区别吗?你这么贸贸然地反驳了王老师的话,她说不定现在心里正觉得你爱表现呢!她到底比我们有资历,她老公又是领导……”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想要在办公室中混得好,就必须要通晓办公室哲学。
莫老师不以为意地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王老师不会放在心上的。”她在当时提出了异议并非是想要表现,只是因为……“我的父母”和“我的亲人”,这怎么能是一样的呢?
☆、第十六章
改完作业,莫老师下意识地伸了一个懒腰。身为教师,他们多少都会有点职业病,呼吸道不好啦,喉咙不好啦,脊椎不好啦等等。莫老师虽然还算年轻,但每当她伏案久了,脖子就会格外酸疼。
“莫老师,你现在有空吗?我有事找你聊一下。”一个男老师出现在了办公室门口。
这位男老师姓唐,并非嘉城本地人,是从北方来的。唐老师也是教语文的,不过他并没有和莫老师带过同一个年级,他们很少会有工作上的交流。莫老师自认为和唐老师不熟,因此对于唐老师来找自己这一事心存疑虑。当然,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同一个学校的老师,同事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于是,莫老师起身离开了座位,走到办公室门口,微笑着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第3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