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2节
亡灵阶梯 完结+番外 作者:幽幽弱水
第62节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林,总会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鲁道夫一边快速吃着,一边道。
以利亚笑了起来:“难道你也扮成女人吗?”这下让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牵动了一下。
鲁道夫吃完了,就将手中的骨头扔进了篝火里,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带着余温的灰烬,用两根手指,沾了一点后,细细地在脸上抹了起来。
他将整张脸都抹满了后,皮肤一下变深了许多。他站起,脱去了外套,将那条白色的布,“嘶啦”地撕下一长条,开始在头顶上缠绕了起来。当他把头给包好后,看上去简直就象个舞台剧里的印度阿三。
他微微晃着脑袋,故意大着舌头地道:“泥好,我是东方来的,这是我的女主银!我们要买吃的、喝的、衣服,窝们有钱!”
大家立即笑了起来,别以为这样很傻,可这里是十八世纪的深山老林中央,与世隔绝的小镇,只要不说是神派来的,就算对他们说巴士底狱,他们也未必知道。
一切准备好后,于是“仆人”鲁道夫跟着“探望朋友的一时倒霉小主人”程千寻,下山往小镇去了。
到了中午,教堂上的大钟显示的是十一点,已经是中午时刻。而太阳正挂在头顶,阳光灿烂。
一进小镇,这对“主仆”当然被关注到了。
程千寻也不想逗留太久,左右观察了一下。这个镇上人口虽然不算多,但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有人经营,比如铁匠铺、裁缝店、帽子店、面包店、肉铺等等。只有三十幢左右的房子下面,几乎都是每家每户经营着各自的东西。
一个围着围裙的厨娘样子老板娘从店铺里出来,猛地喊了起来,将程千寻吓了一跳。她大声地吆喝着:“来看看我的面包吧,刚出炉的!”
另一家店也随之喊了起来:“来看看我做的靴子,都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保证耐穿又合脚。”
顿时整个围绕在教堂四周一圈的小店店主,都吆喝了起来,有些甚至走了出来,举着自己的商品卖力地推销着。
程千寻原本和鲁道夫捱得很近,用警惕的目光小心防备着,也渐渐地被眼前的一切慢慢地放松了警惕。这些店主确实没有认出他们来,而且很想把东西卖给他们。这与昨天被石头扔的待遇,好象差别太大了吧?
“我先去买一匹马。”鲁道夫轻声在程千寻耳边说道。有了马就能驮东西,那么就能买更多的。
“啊哈,窝滴主人,我们要走滴话,还是买点东西吧,要过山还有二三天路滴呢!”大约鲁道夫都不知道他属于什么口音,他还扭了扭脖子,做出摇头的样子,很有异域风情呀。
“好吧,尽快买好了我们就走,都晚了二天了,他们一定都要等急了。”程千寻故意装出一副受惊之余后的故作镇定,微微趾高气扬地带着鲁道夫往拴着三四匹马、五六头驴子、还有三四十只羊的“牲口贸易区”走去。
选了一匹马,谈好了价格,为十五个银币,显然这个价格还是有点高的,但在如此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挨宰也是正常的。
付账时,当鲁道夫掏出一枚金币,对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接过后用牙咬了好几下,嘿嘿笑了起来:“这叫我怎么找得开呀!”
程千寻装出不耐烦地样子道:“要找开的,我们还要买其他东西,拿什么付账?”
“那简单!”这个贩卖牲口的扯着嗓子喊了声:“这位尊贵的小姐还要买东西,尽管让她选,帐记在我头上。记账时,不要忘了告诉我一声。”
有了这句话就好办了,程千寻和鲁道夫开始大肆采购,食物、盐、黄油、面包小麦粉、葡萄酒。。。吃的是必不可少的。随后是被子、垫子、布、衣服。。。铁器也要,烧水的锅。。。木头杯子、瓦罐和陶碗。。。
☆、第306章 舀汤分配
那就挑起来,一个金币原来可以抵一百个银币,而他们每个人口袋里都有至少二十个金币,那还不多买一些。
“面包十个银币。。。靴子二十个银币。。。”那些店铺不停的报出价格。
而那个贩卖牲口的人,一遍掐着手指算着,一边还不停急叫着:“不可能那么多,面包六个银币。。。哎呀,卖了那么多还收十五个,减去三个。。。”
鲁道夫赶紧的又选了二匹马,将这个小镇上所有好点的马全都买下了,剩余的马只适合拉车,根本跑不快。
“山上的那幢房子是谁住的?”程千寻面对着山上的那幢有着三个楼面外加尖角塔楼、几十个房间的巨大城堡,试探地问着:“领主大多数都住在山上的,是不是你们的领主也住在哪里?”
这下原本很殷勤的贩卖牲口小贩有点吱吱呜呜了,还是旁边的人给说了,但还是反问:“这位小姐,难道你想上那里?”
不能说不去,这样就套不出话来,鲁道夫还装大舌头着:“如果似领主或老叶住滴,当然要拜访。”
只有一个人闲着、在旁边看热闹的棺材铺老板道:“要去也行,只要你们不急着赶路。”
贩卖牲口小贩终于也说得清楚了:“你们不是正要去看朋友嘛,要不回来时,有空再去拜访吧。”
大约还希望回来时,他们再买很多东西,所以两人才说这番话的,而棺材铺老板私心中要么带着几分仁慈、要么就等着他们死后有人付钱买两口棺材罢了。
光面粉就买了十大袋,肉肠什么的几乎将小店库存都快买光了,锅子买了二口,全部搁在了马背上。还买了几个羊皮装水囊,装足了水。。。再下去三匹马都驮不动了。哪怕是这样的买,还有得剩。
于是将剩下的五六个银币全都赏给了卖牲口的人,而那人大约先前也是料定会有回报。所以帮着压价。他当然高兴地笑纳了,还很殷勤地帮着件东西绑在了三匹马上,并帮他们牵着马走出了小镇。
“再来呀。。。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经过这里呀。。。”全镇的人几乎都在门口挥手告别,满脸堆着笑,一副期待他们探完朋友回来后再来消费的样子。这跟昨天一个个凶相毕露地拿着石头扔他们,简直是判若两人。
“好,好的!”程千寻挥手致意。而鲁道夫着双手合十,对着大家又是点头、又是左右晃头,弄得象是真的印度阿三一样。
不能原路返回了,他们可是要翻山去探望朋友的。那回去只有绕路了。
将马一匹连着一匹的用缰绳连起来。鲁道夫在前面牵着为首的一匹。而程千寻拿着一根树枝在后面赶着,见到想偷懒吃草或者停留的,就用树枝轻轻打上几下。
鲁道夫在前面走着,长长地叹气:“哪怕你赶牲口都不用力。能活到现在,还真是个奇迹。”
“牲口也有思想呀,只要它们肯走就行。”程千寻笑了笑,继续跟着。她的方向感没鲁道夫好,在这么一片遮天蔽日的树林、而且为了躲避镇上人的眼睛,林子越密越好,如果没有鲁道夫带路,早就转得没方向了。
大约下午时,足足走了三四个小时。这才到了树洞那里。
一见到那么多的东西,其他队友都高兴起来,帮着卸货。
“你们整理一下,我不管了,很累。”鲁道夫将包头拿下。擦着脸:“有没有吃的,我和程都还没吃东西。”
锅里煮着水,以利亚将运来的蔬菜和肉肠切碎往锅子里扔煮汤;菲利克斯正在分面包;而大卫和尼古拉斯则还在将一袋袋的东西往树洞里搬。马拴在了树干上,它们开始啃草。
很快的洞里散发出肉汤的香味,以利亚用勺子舀汤,一个个递了过去。等其他人都有了,他兜底舀了一勺放在碗里,走到一旁拿了块面包,就着汤吃了起来。现在已经有盘子了,所以食物不用放在树叶上面。
先人后己,自己最后才吃,这个是无可厚非的美德,可大家都看出来了。
大卫没个好气地道:“哎哎,我们的汤里,你舀的菜和肉那么少,你的却那么多。”
“让你们先吃还不好吗?”以利亚振振有词着,他往汤锅你看看,又故意装傻:“哦,是汤舀走了一些,东西都沉在底下了。行了,待会儿最后一碗给你就是了!”
大卫差点没被气死,如果光舀底部的菜和肉,那么最后一碗又不是汤多?
大卫正要分辨,菲利克斯开口说话了:“以后分汤时,负责的人全部盛好,挑剩下的最后一碗就是他的。不光是分汤,所有东西都是。”
这个办法好,如果一碗里东西比较好,那么会被其他人挑走。如果想自己不拿到最差的一碗,那只有绝对的公平才行。
鲁道夫吃着东西,建议道:“程吃得不多,量不大的话,质稍微好一点,没意见吧?”
菲利克斯用行动答复了,他站了起来,拿过程千寻手中的碗,走到锅子旁,将碗里的汤倒回了锅子里,随后拿起勺,贴着锅底舀了一勺,放进碗里,又端了回来,递还给了程千寻。
刚才一碗大约三勺子,但几乎全是汤,而这一碗只一勺子,却有一半是菜和肉。她对着菲利克斯微微笑了笑后,低头继续吃着。
“我也吃得少呀。”以利亚叫了起来,满心的不愿意。
“行!”大卫当然帮着同是队友的菲利克斯,瞪着眼睛没个好气道:“你确定象程吃的一样少,我来帮你舀,但是吃完了你不准再要。”
以利亚眼珠子狡黠地转了转:“可我吃完了不够怎么办?”
大卫直截了当地回答:“不够就出去自己打猎,外面吃的东西多得是!”
这些以利亚没话可说了,他不会打猎,大约半天也未必能抓到什么吃的,也没傻到再去质疑程千寻为什么能享受优待。东西是程千寻去买来的,去一次镇子是要冒风险的,哪怕他们都是精英,六个人也抵不过一百多个人吧?再废话的话。一句话就能顶回去:有本事自己买去!
以利亚侧头看了看自己队友尼古拉斯,可尼古拉斯只管自己吃,他身材很大,需要的食物更多,属于和程千寻相反的重量不重质,所以他要尽管吃,至于其他的,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听不到。
没有了其他队友的支持,以利亚也只有乖乖地盘腿坐下继续吃。
程千寻吃完后。菲利克斯和大卫将垫子打开了。并且放上了被子。
弄好两个后。菲利克斯道:“程、鲁道夫,你们睡吧,吃晚饭的时候会叫你们的。”
程千寻说了声谢谢后,就和衣躺下睡了。从早上走到下午,她实在是太累了,购物其实也是件体力活呀。只感觉脚都快断了,脚底板火辣辣的烫,她确实需要休息。
这一觉睡得好香,虽然不时会有走动声、还能听到外面有劈柴声,可都是队友,所以可以尽管放心地睡。
应该又是晚上了,被子里很暖和。地垫厚实而舒服、将地面的潮湿都阻挡在下面,根本碰不到。篝火不时发出“噼啪”的木材爆裂声,洞里很温暖。昨晚她根本没有睡好,也无法睡好,哪怕有尼古拉斯大腿可以枕着头。没有躺倒的睡。依旧不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
程千寻迷迷糊糊中,听到队友正在对话。
“要不要叫程起来吃点东西?”那是大卫的声音。
“让她再睡一会儿吧。”菲利克斯轻声道:“她是个女孩子,不容易。”
大卫也压低着声音,生怕吵醒她:“那我把肉烤得生一点,等她醒了就再烤一下。”
“我替她谢谢了。”鲁道夫已经醒了,好似正在吃东西。他顺便提了一下:“你们那个队的汉娜是什么样的人?”
“她?”大卫嗤之以鼻,评价一点都不好:“娇气、蛮横、自以为是。要不是她时常自夸撒旦是怎么样喜欢她的,而且她也确实能得到一些信息,否则谁会去理睬她?”
有些女人也会这样,这种女人在生活中多多少少能见到,并不稀奇。可在艰苦的环境下,还是保持这样的脾气,就不合时宜了。
菲利克斯切中要点:“程和冥王的关系好象不大一般,她也能得到些信息吗?”
“也许,可能!”鲁道夫淡淡地回答:“我不能确定,可有一点是真的,她很多判断都是临时产生的,依靠的是她自己。时间久了,你们就会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
“那你的那些队友是什么样的人?”以利亚插了一句,带着几分紧张:“你们可是有四个成了吸血鬼。”
戈登、霍夫曼、斯内德、雷格尔,这四个成了死敌,听到这里,程千寻的心就扭了起来,有点生疼生疼的。
“他们非常厉害!”鲁道夫的话足够让新队友的心凉了半截:“确实如果戈登加入我们,我们赢的可能性就大一点。可程也为了我们所有人,所以不能怪她。”
以利亚恨恨地道:“那么就先解决她,要不是这个贱货,说不定活下去的机会更多。”
“我也赞成。”鲁道夫微微叹了口气:“程看到队友死了的话,会非常难过的。所以先解决稍微容易点的,将他们的力量一点点消弱。”
“如果不方便的话,你的队友我来动手吧。”大卫还是有点自信的:“吸血鬼还是有弱点的,大不了白天太阳最足的时候,把他们房子给炸了。”
☆、第307章 分析状况
程千寻不得不起来了,看着她脸上带着几许伤悲。大卫劝慰道:“要想活下去,只有。。。”
“我知道!”程千寻打断了他的话,轻声地道:“我都知道。”
洞里一时没有了任何声音,过了会儿,她开始主动地分析了起来:“感觉有点不对劲。。。他们是半年前到的,必须吸血,而那些村民也是一到太阳看不到时就进屋关房门。那么居民为什么对我们那么反感?”
吸血鬼猎人就是捕猎吸血鬼的,照道理来说,反正不是自己去找死,你们爱去送死尽管去吧,可为什么还用石头砸他们,驱赶走恶魔的人?
鲁道夫沉思了一会儿:“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今天去镇上,我们两个属于异教徒,他们都会热情接待,卖给我们东西,却对吸血鬼猎人非常排斥。我细细看了这些居民,很多人脸色苍白,象是营养不良;可他们的物资却是很充足的。”
“是费恩!”以利亚猛地拳头砸在了手掌上,愁眉不展起来:“这个家伙很懂得心理学,一定是和这些居民达成了契约,只要提供血液,血族就能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起去过中世纪猎巫层的鲁道夫深有体会:“教会的税收比失去一些血液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卫去过其他的层面,心有余悸道:“有些强盗、土匪团伙扫过后,什么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确实每周提供几个人的血液是划得来的买卖。”
看过资料的鲁道夫道:“据传说,吸血鬼每周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时间几乎不用吃任何东西。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说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红酒作为替代品,可远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骨头往下切,弄成一条条的放在铁盘子里,稍微撒了点盐后递了过来。
道了声谢后,她接过盘子吃了起来。
鲁道夫想了想后道:“今晚轮班睡觉,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们去他们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见阳光,所以很多猎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随后打开他们睡觉的棺材,要么将他们拖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要么直接用锐器或者木桩插入他们的心脏;还有种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们的脑袋。
程千寻没有说话,继续低着头默默吃着。
“我多挂几串大蒜。”大卫站了起来。这个镇大蒜头还是有卖的,但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调味品、没见居民挂在门口,很多人嘴里也没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几乎全买来了,看来居民和血族达成了共识。
“给我来一串!”以利亚赶紧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又躺下、合上眼继续和一直在睡觉的尼古拉斯凑在一块,两人共用一个地垫和一条被子。
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不光是洞口大蒜当帘子挂,每个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挂上一串,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云朵里时而冒出头,时而又隐藏起来。加上密林里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下面显得一片黑暗。此时如果在镇上的话,也看不到山上有火光。
鲁道夫值班,他将吃剩下的羊骨头扔进了篝火里。骨头不能随便乱扔,万一吸引来山上什么野兽,埋了还需要花力气,索性就烧了。看到程千寻躺着翻来覆去,轻声问:“睡不着吗?”
程千寻转过身体,慢慢坐了起来:“嗯。”
并不是下午睡了一会儿,而是有心事。这怎么可能睡得着,明天就要首次的进攻,到时走进那城堡,到了昏暗的地方打开棺材,要将棺材里曾经的队友全部杀死,这叫她情何以堪。
“你明天不要去了。”鲁道夫将骨头继续往火里一条条慢慢地扔着:“就在这里烤肉烧汤,如果不行,我们会立即退回来,那也有东西吃了。如果我们能成功,通道的出口应该也会为你打开;如果回不来,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就直接去找戈登或者斯内德、雷格尔三个人。”
戈登他们三个人是原来的队友,对她下手会干脆利落点,这样死得也能舒服点。程千寻微微低着头,下垂的眼睑,篝火的红光映衬在脸上,感觉有点暖和。
火中烧干的树枝和骨头不时“噼啪”作响,可她还是觉得冷,那是发至内心的寒意和悲伤。
突然间,鲁道夫的样子就象是听到什么的羚羊,猛地坐直了,并且竖起了耳朵仔细倾听着。随后立即跳了起来,用力去推、甚至用脚踩着身材巨大的尼古拉斯身体轻声呵斥:“有情况,醒过来,全部给我起来。”
“怎么了?”程千寻此时才听到外面好象有脚步声,那是有谁踩在地面上微带潮湿树叶时发出的,虽然积攒不知道多少年的树叶最底下是潮湿、并在慢慢腐烂混入泥土的树叶,可上面还有小树枝和被风得半干树叶,所以脚步再轻,也多少有点响动。
难道是血族来了?其他人全都一下惊喜,飞快地拿起放在身边的各种武器。
鲁道夫拿着弓弩和火把、菲利克斯拿着圣水和银短剑小心翼翼地挑开了门口挂着的大蒜串,往外张望去。
鲁道夫将火把往外照了照,只见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头山鹿见到火光,顿时撒开蹄子跑了,而地上的响动声更明显。这又影响了旁边拴着的三匹马,马醒了过来,喷了几口气、又踩了几下蹄子,随后继续站着睡。
原来是山中的动物,大家松了口气。而以利亚手中拿着白天用长树枝削好的矛,一手拿着火把再往外面照了照:“吓了我一大跳,应该杀了,还有肉吃。”
菲利克斯一把将他拽了进来,头一次面带怒容地斥责了一声:“你想让血族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
现在所有的火光都在树洞里,哪怕是树叶茂密,也不得不防着火光隐隐透出。以利亚也只有吃瘪,没有还嘴的回到原来位置。
鲁道夫又坐下,悠悠道:“白天花的金币,说不定他们已经看到了。如果是我,一定会密切注意半年后的所有金币来源。幸好我们是绕路回来的,顺着地上的脚印也未必能跟上,除非他们有狗。”
猛然听到外面很远的地方好似有狗叫声,就喊了二三下!
☆、第308章 深夜追杀
鲁道夫和大家又一次的跳了起来,到了洞口侧耳倾听。声音传来的地方,可不是在下面的镇上,而是在有点距离的山上。
菲利克斯将大拇指伸进了嘴里,弄湿后翘着拇指伸出洞外:“顺风。。。是在你们来的那条路上,他们应该还有五公里左右就到了!”
“快快快!”鲁道夫立即喊道:“拿上必要的东西扔在马背上,立即就走。”
为了让他们追不上,六个人分成三组朝着三个不同方向逃命。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如果六个人对付一二个血族,也许还有取胜的希望,对方是六个一起倾巢出动,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鲁道夫飞快地将食物和被垫、武器扔在马背上,其余的锅碗瓢盆重的东西全部留下,一边扎紧一边道:“明天太阳出来后,我们全部回到这里,尽量选有水的地方走,如果能找到小溪小河,就淌着过去。”
尼古拉斯和以利亚一组,以利亚帮着尼古拉斯递东西、往马背上装,猛地提出一个建议:“尼古拉斯身材一个要顶二个,马驮不动我们两个,要不程和他一组吧。”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弄好东西了,两个人飞快上了马,同骑一匹。菲利克斯好似对刚才的话置若罔闻,对着鲁道夫道:“明天在这里集合,我们先走了,祝你们好运!”说完扬鞭策马,让马以中速在林子里穿行,方向正前。
以利亚还正用期盼的目光看着鲁道夫,虽然尼古拉斯体型很大,可越是大的体型,此时却并不占优势。如果能和能力显然很强的鲁道夫在一起,活下来的希望会更大。
鲁道夫站在马边,微微蹲下,双手相互交错地叠在一起形成马凳,对着程千寻道:“程。快上马,没时间了。”
先上马再说,程千寻撩起裙摆,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只脚接着鲁道夫的帮忙上了马。
鲁道夫用最快地速度上了马后,拉起缰绳,对着以利亚道:“程和尼古拉斯不熟悉,不知道彼此优势在哪里。你们两个老队友还是搭档吧,以尼古拉斯的力量和你的智慧,一定能逃过去。明天见!”言下之意。他与以利亚也不熟悉。
鲁道夫扔下他们就往山上策马而去。
鲁道夫并没有抛下她。虽然以利亚能力不怎么样,可相比起来,无论体力和脑子,都应该比她强些。程千寻心中含着感激。双手紧紧抓着马鞍,将马镫给了鲁道夫。而鲁道夫一条手臂勾着她,只用一只手拿着缰绳控制马的方向。他故意以“z”字型,碰到山上的小溪时,更是踏水走上一段,让水流带走他们留在地面的气味。就听到狗叫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但还在跟着。而且为了追上其他人,他们的队伍也分开了,狗叫的声音很远都有传来。
也不知道绕了多少路。马累得鼻子里“呼哧呼哧”发出响声,速度也比刚才慢了许多。经过一片稍微树叶稀疏的地方,鲁道夫不时抬头看了看露出来的夜空。
“还有三个小时就天亮了!”鲁道夫嘀咕了一句,他用腿蹬了蹬马肚子,可马太累了。速度依旧。
这些马毕竟不是千里马,也不是什么汗血宝马。它们晚上需要睡觉,今晚被颠倒了时差,一刻不停地绕着山跑着,当然会累。
“喻~”鲁道夫呵斥了一声,拉了下缰绳,马停了下来。
停在了一棵大树旁,鲁道夫几乎是命令地口吻:“程,爬上去。”
马已经累了,再下去两个都会死,也许鲁道夫要将她扔在这里了。程千寻在鲁道夫的扶着下,颤颤巍巍地爬上了树。
鲁道夫微微抬头嘱咐道:“我走了后,你再往上面爬一段,越高越好。如果他们追到这里了,你千万不要发出声音,连呼吸也最好屏住,他们的听觉应该非常好。等到天亮了,如果我还活着,一定回来找你。如果我回不来,那么你自己回到树洞去。”
程千寻点了点头:“好的,你也要小心。”
鲁道夫看到她脖子上的大蒜:“把大蒜扔给我,他们鼻子也很好,你最好什么味道都没有。”
于是程千寻将大蒜扔了下去,鲁道夫将大蒜掰开,掰成一片片的,一路走一路开始不时扔下一二瓣去,他骑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林子的黑暗中。
不是鲁道夫要将她扔下,而是不得不这样。马跑了半个晚上,已经累了,她又不会骑马,将她留在这里反而可能能活下去,否则两个人一起死。鲁道夫还故意弄出装调味用的大蒜口袋破了的假象,一路走一路扔,就是为了吸引那些狗和血族的注意。
又用力往上爬了一段,几乎要到顶了,将自己藏在了树杈上,如果有人从树下经过,哪怕抬头看,也未必能看到她。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狗叫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平静,这样心跳得不会那么快,而且呼吸也可以缓慢一些。待会儿还要屏住呼吸呢!
很快的,该来的终于来了。二三条黑色的猎犬一路狂奔而来,走到树底下嗅了嗅后,只短暂的停顿了一下,继续往鲁道夫骑马而去的地方继续边叫着边追赶。
可后面并没有马蹄声,程千寻躲在树杈上,不敢出声。猎犬过去后,只见二条影子象闪电一般的飞驰而来,猛地在树下停留下来。
是两个人,程千寻的心一下就跳快了,明明知道不应该,但当面对危险时,任何人都会如此。她屏住呼吸,抱着树枝,努力保持自己真空状态。
树下的人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是谁。此时夜风一阵吹过,将树枝吹得摇晃起来。程千寻体重轻,所以爬上了比较高的树杈上,越高的树杈越是细,摇晃得越是厉害。
这就跟坐在海盗船上的感觉差不多,还不戴保险的。程千寻吓得抱着树枝,咬着牙忍着快要跳出胸膛的心脏。
树下的人幸好没有发现她,狗在前面继续边追边叫着,两个人就快得象化为一道光,朝着狗叫的方向追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人的速度能达到这样的快。。。哦,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也不是亡灵,而是血族!
风终于停下了,狗叫的声音也远去了,熬过一劫的程千寻长长吐出一口气,她伸出手抹了下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真的好惊险刺激。
怪不得没有马蹄声,他们的速度已经比马都要快,可以很容易地追上猎狗。这是怎么样的对手,相比较,吸血鬼猎人的唯一优势就是白天有阳光,所以当知道对手来了的时候,他们趁着黑夜先下手为强。
正在这时,两个黑影以简直令人咂舌的速度,“嗖嗖”地在树干上蹦跳穿越,只一眨眼的功夫,其中一个就站在了程千寻半躺着的树枝上,眼睛在黑暗中发出野兽一般的亮光,很是渗人。
还是被发现了!猛地一惊,程千寻吓得不轻,一个不稳,尖叫了一声后,从树枝上摔了了下去。
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不死也残废了。可对方好似不想让她摔死,只觉得身体一紧,一条健壮的手臂勾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都搂在了胸前,随后轻轻地落在了下面的一根较大的树杈上。
脚底站稳了,对方才放开了她,就站在她不到二步远的地方看着她。
程千寻吓得颤颤巍巍地抬起头,但看清对方容貌时,顿时一愣,是斯内德。而另一条身影也飞了过来,站在了同一根树枝上,是戈登。
月光从树枝顶部照射了下来,一阵夜风吹过,将树叶吹开,皎洁的月光微带斑驳地照在了三个人身上。
斯内德和戈登的皮肤象雪一样的白,月光照在上面甚至能发出淡淡的银光,他们的头发都长到后背,象贵族一般用丝带束缚好,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贵族一般的小礼服,让他们象罗浮宫中画上人物一般,而且更加有着特殊的气质。他们的目光炯炯有神,身材高大、容貌英俊,目光中含着智慧、也带着一种让女人心醉的忧郁。身上带着威胁和死亡,产生了异样的美。
是的,是一种美,死亡的美丽。 。。这就是血族,是高于人类,以人类为食物的种族。
他们正站在跟前,微微低头看着她,简直让她无法直视。
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必须死了一组、另一组才能胜出。规矩定死了,以目前的情况,吸血鬼猎人会处在被打局面,那么她早晚都是个死。
斯内德抬起了手,轻轻地扶在了她的脸上,他的手不似以前那么温暖,而是感觉如同山中的夜风般微带寒意。血族和人类不同,他们的体温可以很低。
程千寻站在不动,她知道她根本就逃不了,不要说二个血族,哪怕斯内德和戈登任何一个人还是普通的人类或者亡灵,她都不是对手。
心中的忧伤油然而生,带着无奈和伤感地道:“我不会怪你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第309章 一夜结束
“斯内德!”在后面的戈登声音微带严厉地喊了一声。
“知道。”斯内德淡淡地、带着几分温和地道:“我的命也是程救回来的。”
斯内德将手放了下来,动作比以前缓慢了许多,好似有着用不完的时间。此时狗从远处又跑了回来,在树底下对着上面吠着,好似在呼唤他们快点继续狩猎。
“幸好遇到我们,躲起来。”斯内德嘱咐了一声,正要走,被程千寻喊住了。
“斯内德。”她喊住了斯内德,可接下去的话,实在说不出口。斯内德和戈登放过了她,为此应该感激他们。可前面是鲁道夫,他们三个人中任何一个丧命,这都是她不想看到的。可又不能说让他们小心的话,那就是对鲁道夫的不公。
“前面是谁?”戈登声音也变柔和了许多。
程千寻嘴唇微微颤抖着,她实在是说不出来。
“不用回答。。。”斯内德轻轻地将她的一只手扶了起来,将中指上戴着的戒指倒转过来,套在了大拇指上,这样如同箭头一般戒面就对着外面。
斯内德捏着她的食指,只轻轻一下刺痛,已经飞快地用那锋利的箭头在她手指上戳了一下,就跟医院里检验血样一般,当斯内德捏着她手指的手微微松开时,一滴血从伤口处渗出。
将手指轻轻放进了嘴里,舌头轻微在血珠上一卷,弄得她手指反而有点痒痒的。斯内德成了血族后,好似本身也开始透露出传说中血族的那种优雅。
血珠卷入鲜红的唇中,斯内德只轻微的一品,就对着程千寻象是询问也象是做出了定论道:“是鲁道夫。”
程千寻沉默了一会儿道:“他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就不要再追了。”鲁道夫能力极强,强项就是刺杀和暗杀,这是他的老本行,哪怕是血族,也有可能中了他的招。
斯内德好似在微微叹气着。轻轻地搂过她的头,就如同大哥哥一般的抱了她一下:“千万要小心汉娜和费恩,特别是汉娜。”
程千寻犹豫了一下后,双手还是举了起来,也抱住了斯内德的腰身,轻声回答:“好的。”
那种伤感简直是难以诉说的,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大家彼此随时都有可能死,又何必在乎什么授受不亲,在斯内德的怀中。她反而感觉到了安心。死在原来队友手中。一定比死在汉娜手中好得多。
看看汉娜对她的那种眼神。火辣辣的,好象恨不得将她活剐了一样。汉娜为什么如此妒忌和仇恨,难道就是因为冥王当着大家的面“宠幸”了她,而汉娜的后台拉斯蒙蒂斯却将汉娜扔给了自己的总管拉赛斯。折腾掉了半条命吗?
那也是汉娜自己的问题,和她有什么关系?
必须面对现实了,她轻声地道:“如果我们这组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我就来找你。。。”
“好的。”斯内德话语也带着和平时嘻嘻哈哈不一样的忧伤。去找他的目地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结束一切,不用再花力气找她了,以她的能力,也不可能象其他队友那样,能在山上独自活下去。
见了之后。总会分开,斯内德的手臂慢慢地放开了,最后看了她一眼后,和戈登一跃而下。他们不是朝着鲁道夫去的地方追去,而是对着猎犬打了声口哨后。朝着另外的方向而去。
两条猎犬赶紧地追赶主人,可斯内德和戈登速度极快,比猎犬还要快得多。两个人的身影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树林之中。
速度快得象闪电,而且还能通过血液了解人类的想法,这让程千寻越发的绝望。她慢慢地坐了下来,身体靠在了树干上,感觉自己就象得知无法避免的灾难将要来临、濒死的人。
围绕在四周,大约近五十公里的山上,狗叫声忽远忽近的不断。她靠在树干上,看了看从枝杈间露出的天空,原本漆黑的天空已经开始透出蒙蒙的灰蓝色,再不久,黎明即将来临,最多还有一个小时了。
程千寻苦笑了一下,这个地方真好,不大也不算小,中间有房子也有少量的田地,能自给自足,而且时常有人路过。其实能活着已经属于幸运了,至于活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只要能活下去就行。
只可惜,她连被统治阶级长期剥削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没有建树,有可能就是死路一条,这次也许她真的混不过去了。
细细分析下来,其实将她原本归为血族并不是为了照顾她,而是撒旦们想让竞争变得更加精彩点。两队将势均力敌,一定会很有看点。可是她插了一杆子,想通过努力改变规则,让更多的队友活下来,但被汉娜给搅黄了。
她从裙子里,贴着胸口处掏出了那根黑色的羽毛。这根羽毛那么漂亮,比黑夜还要黑,透着油亮。那是冥王羽翼上的,以前她得到过一根,没想到冥王又给了她一根。
捏着羽毛下端可以当笔管、较为坚实的根部,看着这黝黑的羽毛,她嘴角不自觉地微露笑意:“冥王大人,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如果不能,我能有幸躺在亡灵墓地得到安息吗?我感觉好累,真的好累,可我还是想活下去,活下去。。。”
如此悲泣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依旧能含着笑说出来。也许每个人都会死,如果真能死得平静,也算是件好事。
此时依稀听到马蹄声,由远至近,她赶紧地将羽毛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这里的裙子在胸口都有收腰,就象是文胸一样,就插在了那里。
是鲁道夫,他是牵着马。马已经累坏了,微微低着头,就象是头老马一样,垂头丧气地一步步缓慢挪着步。
鲁道夫一路走,一路轻声地呼唤:“在吗,程?”
哪怕是记忆力极好的鲁道夫,在半夜三更、并且忙着逃命的山路上,也不可能记得方方面面的。
程千寻侧过声,对着下面也轻声道:“在,我在这里。”
鲁道夫牵着马,让她从树干上站在了马背上,随后慢慢下来。
“你怎么在那么低的位置?”鲁道夫庆幸着:“幸好他们没发现你。我们回去吧,天快亮了!”
哪怕这里的山能遮挡住一部分阳光,血族也应该不会冒险。毕竟他们的老巢在山顶上,需要在阳光没有照射到屋顶前回到城堡里。
程千寻跟在鲁道夫身后,马太累,所以不能再驮人了,除非打算把它给累死。过了会儿,她还是说了出来:“他们发现我了,是斯内德和戈登。”
鲁道夫停下了脚步,只几秒后继续往原来的驻扎地继续走着,冷静中含着内藏的波澜:“看来他们放过了你,如果碰到了我,也许就不会了。”
杀了鲁道夫,这一组的实力将大打折扣,为了最后的胜利,也只有痛下杀手。这就是现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回去的路有点远,等到太阳升起,将整个山谷罩着的时候,他们终于回到了树洞那里。
锅碗瓢盆全都被砸烂了,没来得及拿走的食物也被扔进了篝火里。因为太多东西比点燃,整个树洞被烧毁了。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回来了,他们的马也是疲惫不堪,连草都不吃,直接的侧躺在地上,睡觉起来。马一般都是站着睡觉,只有极度疲乏或者生病、又或者生产时才躺下。
而他们也是坐在了地上,地上实在有点潮湿,就拿了一个破锅和破盘子垫在下面。
鲁道夫将马放开,马立即也就地躺下,闭上眼睛就睡。他去找可以垫着当凳子或者垫子的东西,一边问:“你们是怎么逃过的?”
大卫心有余悸地道:“追我们的是霍夫曼和雷格尔,我们半路上再分开走,我是淌着水走,菲利克斯骑马绕着山谷大半圈,这才逃过的。他们的速度可真快,追上就完蛋了!”
“就是说汉娜和费恩在一组去追以利亚和尼古拉斯?”程千寻眉头一下就皱起来了。
而大卫还劫后余生的嘲笑道:“让费恩和汉娜搭档,还真是适合。一个懂得心理学,可以哄着这个傲慢公主。”
“先坐下来吧。”鲁道夫找了二片还没有完全烧毁的垫子,原本可以躺着的垫子,烧得只剩下一肘长宽了。他也坐下,明白程千寻的担忧,微微叹气道:“看来尼古拉斯有危险了。”
“应该不会吧。”大卫心中也没底了,也只有从最好的方面去想:“也许他们也会象我们这样,尼古拉斯走水路,以利亚骑马,逃过一劫。”
可菲利克斯也一样不看好,他插了一句:“希望尼古拉斯逃的路线上有水路。”
此时有动静,是脚踩在树叶上的声音。大家循着方向看去,只见浑身泥泞、狼狈不堪的以利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累死了!”他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当看到烧成木炭的树洞后,骂道:“这些该死的血族,真不让我们活了。”
随后有气无力地问:“还有没有吃的?”
看到他身边没有马,程千寻还抱着一丝侥幸,问了句:“尼古拉斯骑马往哪个方向了?”
“马?”以利亚恨不得直接躺下来,要不是地上的落叶太湿:“它跑不动了,我扔在路上。”
“那尼古拉斯呢?”程千寻暗暗叫不好。
以利亚没个好气地道:“我怎么知道他?”
☆、第310章 男扮女装
大家也只有等了,先把早餐给解决了。没带走的肉也被扔进火里烧成了灰,从黑乎乎的树洞里掏出来的焦肉也不能吃了。 生肉没有了,可肉肠还是有的;没有锅就将面粉用水和好后,弄成面粉团,插在树枝上烤。水多少还有一些,也就凑合着吃了。
吃完了,直等到太阳都山头上出来,已近九点,尼古拉斯还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大家都昏昏欲睡,一晚上的奔波,早就累得半死不活的了。
鲁道夫看着菲利克斯,平静而严肃地道:“不能再等下去,我们现在就去血族老巢。”
昨晚说好是今天去的,可昨夜他们可是逃了一夜呀?
菲利克斯却点头:“好,杀他们一个凑手不及。”
可怎么去呢?从这里绕着山路过去,靠人走,大约天黑才能到了。以利亚无精打采地道:“我实在是没力气走了。”
“还好意思说!”大卫没个好气地道:“你的马是被你扔了的,我们的马为什么都还在。”
就算有马,马也跑不动了,驮着人慢慢趟过去,大约还没人走得快。
程千寻微微叹气:“再回镇上买很难了。”有可能镇上的人也警惕起来,就怕买东西不成,反而被居民打死,或者送到血族那里邀功请赏。
此时听到有马蹄声,大家都站了起来,现在太阳那么大,不可能是血族。。。
程千寻呆在原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鲁道夫走过来告诉她,有马了。将两匹累得还在睡觉的马扔下,虽然鲁道夫意思让她呆在原地等待,可程千寻还是执意要去。
鲁道夫的意图很明显,到血族城堡后,免不了会有一场厮杀,到时怕她看到队友死了会难过。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程千寻脸色黯淡:“就让我去吧。无论哪一方失败了,我也想看着。”
鲁道夫微微一笑:“如果是我死了,也至少有人为我流泪了,是吗?”
她点了点头,很肯定地回答:“是的。”
几层下来,鲁道夫已经变了一个人,至少对待队友不象从前。大家积攒了深刻的友谊,可以称之为患难之交。如果他死了的话,程千寻一定会感到难过的,并不是只单单处于队伍损失了一份重要的力量。
跟着鲁道夫走了过去。只见是一辆套着两匹马的马车。车上装着几个箱子。旁边还有一匹单独的马匹。其他队友正将箱子里的东西往外倒,有女人的新衣服、帽子、还有一些七零八碎的东西。
至于押送货物的人,程千寻并没有看到,也不想去问。这是很现实的事情。既然帮不了队伍做些什么,那么至少不要去添堵。
她过去后,帮着一起倒衣服。这些衣服应该供应给普通人的,大多是棉布和麻制成,款式也很普通,没有紧身胸衣和将裙子撑得大大的裙摆骨架。问了句:“为什么要卸货,直接把马弄下来就行了。”
鲁道夫直截了当道:“因为我们要从镇上直接穿过去。”
从镇上直接穿过去,当然是速度最快的,原本二十多公里的路。一下缩短成了五六公里左右,到了血族老巢时,正好是一天阳光最为充分的中午,并且还离傍晚早着呢。可也是有风险的,那就是一百多个居民。
哪怕这些居民一个个因为长期失血而老弱病残。可也有一百多个,一人一拳就能将他们区区六个人打得半死。所以不能让他们认出来。。。
顺着山中小道,一辆马车正在以行走速度行驶着。这小道原本是没有的,是每天一二个经过的商队陆续踩出来的。
“为什么要我扮女人?”坐在马车前的以利亚满腹牢骚。他穿着一条女人穿的麻布裙子,头上戴着一顶麻布帽子,这种帽子就象老式婴儿帽,包裹住整个后脑勺,在前面有花边皱褶。
为了让他看上去更象是女人,从箱子里还翻出一些假发来,给他戴了一顶,有点乱蓬蓬的黄色假发从帽子里露出,并且将一条围裙在地上擦了几下弄脏后系上。现在他的样子就象是一个身材较为高大的厨娘,并且是满脸不高兴的厨娘。
在他身边赶马车的鲁道夫也是女人打扮,脸上还扑了粉、眼睛上画了浓浓的眼线,感觉就象是一个久经风尘、外面混的中年女人。他淡淡地回答:“谁叫你和我的身材最矮,这些裙子如果菲利克斯和大卫能套上,他们来扮了,而程的脸已经冒过几次,一眼就能被人看出来。”
其他三个人,包括程千寻都坐在箱子里,看到他们两个人的样子很可笑,可这种时候不可能笑得出来。
“好了,躲起来!”在快要出林子的时候,鲁道夫提醒了一声,车上、坐在箱子里的三个人,赶紧地将箱子盖子盖上。
“咕咚,咕咚,咕咚。。。”车轱辘继续不停地转动着,车也随之微微晃动着。程千寻从用匕首划开、为了透气的箱子缝隙中往外看去,可以依稀看到一些外面的情况。
“有人来了!”一些居民看到有马车来,喊了一声。一些人就走了出来,挡住了去路。
“吁~”鲁道夫故意尖着嗓子呵斥,手拉紧了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你们车上卖的是什么货?”一个人问道。
“就是箱子!”鲁道夫转过身,随手还打开了一个最近的箱子,给这些人看清楚,里面却是什么都没有:“山那边定的,我们运过去后再进点货回来。”
有细心的,将最外面的一个箱子打开后,里面却是空空如也。这也是预料到的,所以在车的最外面,特地放了二三个空箱子。
此时鲁道夫看到人群中有几个小孩,于是从箱子里翻出的糖撒了出去:“来,拿吧!”
在这个时代,糖可是好东西,象这种用普通糖纸包着的小块糖果,也算是奢侈品,孩子们顿时全部蹲下去,欢天喜地捡了起来。
“我最喜欢小孩了。”鲁道夫尖着嗓子的声音,简直让人发笑。就连程千寻都没料到,鲁道夫哪怕装女人也是有模有样的。而且他说话也很简短,就是防止说多了露陷。
居民们这下好似有点放心了,于是让开了路:“那么祝两位女士早去早归吧。”
鲁道夫却没急着走,而是侧头对了对旁边:“这人。。。”
“噢,没事,是个杀人犯,被处决了。”说话的人显然是在说谎,说话有点含糊。
一个嘴里塞着糖的小孩喊道:“他是要来杀我们领主的!”其他孩子也附和。
童言无忌,为了不让这些孩子透露出什么,一些居民呼呵着他们到一边玩去。
“噢!”鲁道夫故意装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猛地甩了下缰绳,缰绳的中端就抽在了马身上:“走!”
马车继续前行了,从缝隙中的所看到场景进一步的往前推。。。光线从缝隙中透进来,正好将眼睛照亮,程千寻的眼睛当看清楚一个挂在中心圆形花坛中央木杆上的人,顿时惊骇地睁大了。
在小镇中心的圆形花坛临时树立起一根犹如绞刑架的粗杆,但不是作为绞刑所用,而是有一个身材异常高大肥硕的人,被倒吊在了上面。
是尼古拉斯,从他怒瞪着双眼,两只眼球象玻璃球一般的凸出、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光芒、并且开始变得有点浑浊。脸上有伤痕、血肉翻滚;可那么深的伤口却没有结疤和血滴下。双脚用粗绳子捆住,将他整个人都倒吊起来,双条手臂自然下垂,随着掠过的山风不时微微晃着。
“这个胆敢想刺杀领主的家伙,死得活该!”“是呀,其他同伙看到后最好全部走了,否则也是这样的下场。”一些居民小声地嘀咕着,并不为尼古拉斯是吸血鬼猎人而存有一丝怜悯,反而认为他应该死。
大约这也是血族把尼古拉斯挂在这里的原因,就是让居民看到,他们是强大的、无法战胜的!
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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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菲利克斯插了一句:“山那边是什么地方,你朋友叫什么,做什么的?”
程千寻想了想后回答:“信件也在马背上,我朋友叫约翰,听说刚开始做木材生意的,等我过了山,到下一个镇时,应该就能找到他。”
这样理由应该就充足了,约翰是个常用名字,上到国王、下的百姓,都有叫约翰的。而且刚开始做生意的,也算是个新人,就算镇上的人说没听说过有叫约翰做木材生意的,那也是他消息闭塞。这里到处都是树林,总会有人做木材生意吧?
菲利克斯点了点头,表示了认可:“吃完就去吧,早去早回。”
“我和她一起去!”鲁道夫一边快速吃着,一边道。
以利亚笑了起来:“难道你也扮成女人吗?”这下让其他人哪怕不笑,嘴角也微微牵动了一下。
鲁道夫吃完了,就将手中的骨头扔进了篝火里,他油光光的手去抓了把篝火旁带着余温的灰烬,用两根手指,沾了一点后,细细地在脸上抹了起来。
他将整张脸都抹满了后,皮肤一下变深了许多。他站起,脱去了外套,将那条白色的布,“嘶啦”地撕下一长条,开始在头顶上缠绕了起来。当他把头给包好后,看上去简直就象个舞台剧里的印度阿三。
他微微晃着脑袋,故意大着舌头地道:“泥好,我是东方来的,这是我的女主银!我们要买吃的、喝的、衣服,窝们有钱!”
大家立即笑了起来,别以为这样很傻,可这里是十八世纪的深山老林中央,与世隔绝的小镇,只要不说是神派来的,就算对他们说巴士底狱,他们也未必知道。
一切准备好后,于是“仆人”鲁道夫跟着“探望朋友的一时倒霉小主人”程千寻,下山往小镇去了。
到了中午,教堂上的大钟显示的是十一点,已经是中午时刻。而太阳正挂在头顶,阳光灿烂。
一进小镇,这对“主仆”当然被关注到了。
程千寻也不想逗留太久,左右观察了一下。这个镇上人口虽然不算多,但基本的生活所需都有人经营,比如铁匠铺、裁缝店、帽子店、面包店、肉铺等等。只有三十幢左右的房子下面,几乎都是每家每户经营着各自的东西。
一个围着围裙的厨娘样子老板娘从店铺里出来,猛地喊了起来,将程千寻吓了一跳。她大声地吆喝着:“来看看我的面包吧,刚出炉的!”
另一家店也随之喊了起来:“来看看我做的靴子,都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保证耐穿又合脚。”
顿时整个围绕在教堂四周一圈的小店店主,都吆喝了起来,有些甚至走了出来,举着自己的商品卖力地推销着。
程千寻原本和鲁道夫捱得很近,用警惕的目光小心防备着,也渐渐地被眼前的一切慢慢地放松了警惕。这些店主确实没有认出他们来,而且很想把东西卖给他们。这与昨天被石头扔的待遇,好象差别太大了吧?
“我先去买一匹马。”鲁道夫轻声在程千寻耳边说道。有了马就能驮东西,那么就能买更多的。
“啊哈,窝滴主人,我们要走滴话,还是买点东西吧,要过山还有二三天路滴呢!”大约鲁道夫都不知道他属于什么口音,他还扭了扭脖子,做出摇头的样子,很有异域风情呀。
“好吧,尽快买好了我们就走,都晚了二天了,他们一定都要等急了。”程千寻故意装出一副受惊之余后的故作镇定,微微趾高气扬地带着鲁道夫往拴着三四匹马、五六头驴子、还有三四十只羊的“牲口贸易区”走去。
选了一匹马,谈好了价格,为十五个银币,显然这个价格还是有点高的,但在如此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挨宰也是正常的。
付账时,当鲁道夫掏出一枚金币,对方的眼睛一下就亮了,接过后用牙咬了好几下,嘿嘿笑了起来:“这叫我怎么找得开呀!”
程千寻装出不耐烦地样子道:“要找开的,我们还要买其他东西,拿什么付账?”
“那简单!”这个贩卖牲口的扯着嗓子喊了声:“这位尊贵的小姐还要买东西,尽管让她选,帐记在我头上。记账时,不要忘了告诉我一声。”
有了这句话就好办了,程千寻和鲁道夫开始大肆采购,食物、盐、黄油、面包小麦粉、葡萄酒。。。吃的是必不可少的。随后是被子、垫子、布、衣服。。。铁器也要,烧水的锅。。。木头杯子、瓦罐和陶碗。。。
☆、第306章 舀汤分配
那就挑起来,一个金币原来可以抵一百个银币,而他们每个人口袋里都有至少二十个金币,那还不多买一些。
“面包十个银币。。。靴子二十个银币。。。”那些店铺不停的报出价格。
而那个贩卖牲口的人,一遍掐着手指算着,一边还不停急叫着:“不可能那么多,面包六个银币。。。哎呀,卖了那么多还收十五个,减去三个。。。”
鲁道夫赶紧的又选了二匹马,将这个小镇上所有好点的马全都买下了,剩余的马只适合拉车,根本跑不快。
“山上的那幢房子是谁住的?”程千寻面对着山上的那幢有着三个楼面外加尖角塔楼、几十个房间的巨大城堡,试探地问着:“领主大多数都住在山上的,是不是你们的领主也住在哪里?”
这下原本很殷勤的贩卖牲口小贩有点吱吱呜呜了,还是旁边的人给说了,但还是反问:“这位小姐,难道你想上那里?”
不能说不去,这样就套不出话来,鲁道夫还装大舌头着:“如果似领主或老叶住滴,当然要拜访。”
只有一个人闲着、在旁边看热闹的棺材铺老板道:“要去也行,只要你们不急着赶路。”
贩卖牲口小贩终于也说得清楚了:“你们不是正要去看朋友嘛,要不回来时,有空再去拜访吧。”
大约还希望回来时,他们再买很多东西,所以两人才说这番话的,而棺材铺老板私心中要么带着几分仁慈、要么就等着他们死后有人付钱买两口棺材罢了。
光面粉就买了十大袋,肉肠什么的几乎将小店库存都快买光了,锅子买了二口,全部搁在了马背上。还买了几个羊皮装水囊,装足了水。。。再下去三匹马都驮不动了。哪怕是这样的买,还有得剩。
于是将剩下的五六个银币全都赏给了卖牲口的人,而那人大约先前也是料定会有回报。所以帮着压价。他当然高兴地笑纳了,还很殷勤地帮着件东西绑在了三匹马上,并帮他们牵着马走出了小镇。
“再来呀。。。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经过这里呀。。。”全镇的人几乎都在门口挥手告别,满脸堆着笑,一副期待他们探完朋友回来后再来消费的样子。这跟昨天一个个凶相毕露地拿着石头扔他们,简直是判若两人。
“好,好的!”程千寻挥手致意。而鲁道夫着双手合十,对着大家又是点头、又是左右晃头,弄得象是真的印度阿三一样。
不能原路返回了,他们可是要翻山去探望朋友的。那回去只有绕路了。
将马一匹连着一匹的用缰绳连起来。鲁道夫在前面牵着为首的一匹。而程千寻拿着一根树枝在后面赶着,见到想偷懒吃草或者停留的,就用树枝轻轻打上几下。
鲁道夫在前面走着,长长地叹气:“哪怕你赶牲口都不用力。能活到现在,还真是个奇迹。”
“牲口也有思想呀,只要它们肯走就行。”程千寻笑了笑,继续跟着。她的方向感没鲁道夫好,在这么一片遮天蔽日的树林、而且为了躲避镇上人的眼睛,林子越密越好,如果没有鲁道夫带路,早就转得没方向了。
大约下午时,足足走了三四个小时。这才到了树洞那里。
一见到那么多的东西,其他队友都高兴起来,帮着卸货。
“你们整理一下,我不管了,很累。”鲁道夫将包头拿下。擦着脸:“有没有吃的,我和程都还没吃东西。”
锅里煮着水,以利亚将运来的蔬菜和肉肠切碎往锅子里扔煮汤;菲利克斯正在分面包;而大卫和尼古拉斯则还在将一袋袋的东西往树洞里搬。马拴在了树干上,它们开始啃草。
很快的洞里散发出肉汤的香味,以利亚用勺子舀汤,一个个递了过去。等其他人都有了,他兜底舀了一勺放在碗里,走到一旁拿了块面包,就着汤吃了起来。现在已经有盘子了,所以食物不用放在树叶上面。
先人后己,自己最后才吃,这个是无可厚非的美德,可大家都看出来了。
大卫没个好气地道:“哎哎,我们的汤里,你舀的菜和肉那么少,你的却那么多。”
“让你们先吃还不好吗?”以利亚振振有词着,他往汤锅你看看,又故意装傻:“哦,是汤舀走了一些,东西都沉在底下了。行了,待会儿最后一碗给你就是了!”
大卫差点没被气死,如果光舀底部的菜和肉,那么最后一碗又不是汤多?
大卫正要分辨,菲利克斯开口说话了:“以后分汤时,负责的人全部盛好,挑剩下的最后一碗就是他的。不光是分汤,所有东西都是。”
这个办法好,如果一碗里东西比较好,那么会被其他人挑走。如果想自己不拿到最差的一碗,那只有绝对的公平才行。
鲁道夫吃着东西,建议道:“程吃得不多,量不大的话,质稍微好一点,没意见吧?”
菲利克斯用行动答复了,他站了起来,拿过程千寻手中的碗,走到锅子旁,将碗里的汤倒回了锅子里,随后拿起勺,贴着锅底舀了一勺,放进碗里,又端了回来,递还给了程千寻。
刚才一碗大约三勺子,但几乎全是汤,而这一碗只一勺子,却有一半是菜和肉。她对着菲利克斯微微笑了笑后,低头继续吃着。
“我也吃得少呀。”以利亚叫了起来,满心的不愿意。
“行!”大卫当然帮着同是队友的菲利克斯,瞪着眼睛没个好气道:“你确定象程吃的一样少,我来帮你舀,但是吃完了你不准再要。”
以利亚眼珠子狡黠地转了转:“可我吃完了不够怎么办?”
大卫直截了当地回答:“不够就出去自己打猎,外面吃的东西多得是!”
这些以利亚没话可说了,他不会打猎,大约半天也未必能抓到什么吃的,也没傻到再去质疑程千寻为什么能享受优待。东西是程千寻去买来的,去一次镇子是要冒风险的,哪怕他们都是精英,六个人也抵不过一百多个人吧?再废话的话。一句话就能顶回去:有本事自己买去!
以利亚侧头看了看自己队友尼古拉斯,可尼古拉斯只管自己吃,他身材很大,需要的食物更多,属于和程千寻相反的重量不重质,所以他要尽管吃,至于其他的,什么都没听到,什么也听不到。
没有了其他队友的支持,以利亚也只有乖乖地盘腿坐下继续吃。
程千寻吃完后。菲利克斯和大卫将垫子打开了。并且放上了被子。
弄好两个后。菲利克斯道:“程、鲁道夫,你们睡吧,吃晚饭的时候会叫你们的。”
程千寻说了声谢谢后,就和衣躺下睡了。从早上走到下午,她实在是太累了,购物其实也是件体力活呀。只感觉脚都快断了,脚底板火辣辣的烫,她确实需要休息。
这一觉睡得好香,虽然不时会有走动声、还能听到外面有劈柴声,可都是队友,所以可以尽管放心地睡。
应该又是晚上了,被子里很暖和。地垫厚实而舒服、将地面的潮湿都阻挡在下面,根本碰不到。篝火不时发出“噼啪”的木材爆裂声,洞里很温暖。昨晚她根本没有睡好,也无法睡好,哪怕有尼古拉斯大腿可以枕着头。没有躺倒的睡。依旧不能进入深度睡眠状态。
程千寻迷迷糊糊中,听到队友正在对话。
“要不要叫程起来吃点东西?”那是大卫的声音。
“让她再睡一会儿吧。”菲利克斯轻声道:“她是个女孩子,不容易。”
大卫也压低着声音,生怕吵醒她:“那我把肉烤得生一点,等她醒了就再烤一下。”
“我替她谢谢了。”鲁道夫已经醒了,好似正在吃东西。他顺便提了一下:“你们那个队的汉娜是什么样的人?”
“她?”大卫嗤之以鼻,评价一点都不好:“娇气、蛮横、自以为是。要不是她时常自夸撒旦是怎么样喜欢她的,而且她也确实能得到一些信息,否则谁会去理睬她?”
有些女人也会这样,这种女人在生活中多多少少能见到,并不稀奇。可在艰苦的环境下,还是保持这样的脾气,就不合时宜了。
菲利克斯切中要点:“程和冥王的关系好象不大一般,她也能得到些信息吗?”
“也许,可能!”鲁道夫淡淡地回答:“我不能确定,可有一点是真的,她很多判断都是临时产生的,依靠的是她自己。时间久了,你们就会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
“那你的那些队友是什么样的人?”以利亚插了一句,带着几分紧张:“你们可是有四个成了吸血鬼。”
戈登、霍夫曼、斯内德、雷格尔,这四个成了死敌,听到这里,程千寻的心就扭了起来,有点生疼生疼的。
“他们非常厉害!”鲁道夫的话足够让新队友的心凉了半截:“确实如果戈登加入我们,我们赢的可能性就大一点。可程也为了我们所有人,所以不能怪她。”
以利亚恨恨地道:“那么就先解决她,要不是这个贱货,说不定活下去的机会更多。”
“我也赞成。”鲁道夫微微叹了口气:“程看到队友死了的话,会非常难过的。所以先解决稍微容易点的,将他们的力量一点点消弱。”
“如果不方便的话,你的队友我来动手吧。”大卫还是有点自信的:“吸血鬼还是有弱点的,大不了白天太阳最足的时候,把他们房子给炸了。”
☆、第307章 分析状况
程千寻不得不起来了,看着她脸上带着几许伤悲。大卫劝慰道:“要想活下去,只有。。。”
“我知道!”程千寻打断了他的话,轻声地道:“我都知道。”
洞里一时没有了任何声音,过了会儿,她开始主动地分析了起来:“感觉有点不对劲。。。他们是半年前到的,必须吸血,而那些村民也是一到太阳看不到时就进屋关房门。那么居民为什么对我们那么反感?”
吸血鬼猎人就是捕猎吸血鬼的,照道理来说,反正不是自己去找死,你们爱去送死尽管去吧,可为什么还用石头砸他们,驱赶走恶魔的人?
鲁道夫沉思了一会儿:“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今天去镇上,我们两个属于异教徒,他们都会热情接待,卖给我们东西,却对吸血鬼猎人非常排斥。我细细看了这些居民,很多人脸色苍白,象是营养不良;可他们的物资却是很充足的。”
“是费恩!”以利亚猛地拳头砸在了手掌上,愁眉不展起来:“这个家伙很懂得心理学,一定是和这些居民达成了契约,只要提供血液,血族就能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起去过中世纪猎巫层的鲁道夫深有体会:“教会的税收比失去一些血液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大卫去过其他的层面,心有余悸道:“有些强盗、土匪团伙扫过后,什么都不留。只要能保住命,确实每周提供几个人的血液是划得来的买卖。”
看过资料的鲁道夫道:“据传说,吸血鬼每周二到三次吸血,其他时间几乎不用吃任何东西。人血是最好的食物,能增加能力和智慧,而其他血液就次了。也有说吸血鬼喝少量的番茄汁和红酒作为替代品,可远不及血液。”
“每次需要大约多少血液?”菲利克斯插了一句。
“没有资料。”鲁道夫回答道:“每次吸血,血族会将受害者的血全部吸完,免得落下活口。而且传说吸血鬼不能吸死人的血。死人的血对他们来说如同是毒药,他们会吸到被害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前。如果按照这样计算的话,一个正常人,有五千毫升血液,在失血1500毫升时会休克,二千五百毫升就可能死亡。而普通人献血的耐受性是五百至一千毫升。”
这就很容易计算了,如果是提供五百毫升的血液,那么六个血族,每周就需要三万七千五百毫升的血液,也就是三十八个人每人献血一千毫升的血液。
而这个小镇总共只有一百五十个人。一个月下来。就是镇上的每个人都吸了个遍。普通人需要二到三个月才能恢复献血前的体能。一个月一次的话,怪不得这些人的脸色跟死人差不多。
“这些血还不够。”程千寻摇了摇头,计算了一下:“一个月就献血一千毫升,那么这些人不脸色象死人。而是本身都快成死人了。他们应该还喝其他的血,羊血、牛血什么的。”
“没有血的时候,老鼠血也会喝。这些牲口被吸干血后,就不用屠宰了,直接分割着吃了。”鲁道夫又略微计算了一下:“这样的话就够了,每周十个人的一万毫升血量,加上牲口的血,能够让他们喝饱。”
以利亚又补充了一句:“加上路过的旅客、商贩,足够和平相处了。”
程千寻回忆了一下:“他们应该不会经常攻击路过的人。今天我们去,那里的居民也是对我们建议可去可不去。”
这就又有点奇怪了,路过是需要经常献血,那么索性就让路过的人去送死,这样的话。就可以省了二个人去献血了。如果是二个人过去,那么就是四个人不用去献血,有什么不好的呢?
菲利克斯得出了结论:“这些居民也是在保护他们。”
如果老是有人走到这里失踪的话,多少会引起其他地方人的注意。因为一旦被吸血,那么绝对不能让这人再活着出去,否则这里有血族的事情就会扩散出去。而今天程千寻和鲁道夫去买东西,他们是要去朋友那里的,最好还是让他们去了后再回来,到时死了才不容易被人关注。
想想这里没有很沉重的赋税、没有徭役、没有压迫,简直就象个世外桃源,就连强盗和山贼来了,也是有来无回,只需要每周十个人每人给个一千毫升的血。看来他们不光是给了保护,还给了其他的,让这些居民死心塌地。而对于本来就是对付最难对付的战争心理疾病的费恩来说,真是掐中老本行了。
程千寻当然明白目前的形势,这个组如果有了戈登,再加上其他人,确实实力能提升一大截,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
此时肉烤好了,是上好的羊排,大卫将羊排用匕首顺着骨头往下切,弄成一条条的放在铁盘子里,稍微撒了点盐后递了过来。
道了声谢后,她接过盘子吃了起来。
鲁道夫想了想后道:“今晚轮班睡觉,明天如果是大晴天,我们去他们住的地方。”
血族不能见阳光,所以很多猎捕的方法就是白天去老巢,随后打开他们睡觉的棺材,要么将他们拖到外面有阳光的地方,要么直接用锐器或者木桩插入他们的心脏;还有种方法就是直接割下他们的脑袋。
程千寻没有说话,继续低着头默默吃着。
“我多挂几串大蒜。”大卫站了起来。这个镇大蒜头还是有卖的,但作为欧洲最主要的调味品、没见居民挂在门口,很多人嘴里也没有大蒜味道,量很少、几乎全买来了,看来居民和血族达成了共识。
“给我来一串!”以利亚赶紧地去拿了一串,他居然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随后又躺下、合上眼继续和一直在睡觉的尼古拉斯凑在一块,两人共用一个地垫和一条被子。
这是个好办法,于是不光是洞口大蒜当帘子挂,每个人脖子上也不管好看不好看的挂上一串,这才放心地睡了。
夜深了,月亮在云朵里时而冒出头,时而又隐藏起来。加上密林里的参天树木遮天蔽日,下面显得一片黑暗。此时如果在镇上的话,也看不到山上有火光。
鲁道夫值班,他将吃剩下的羊骨头扔进了篝火里。骨头不能随便乱扔,万一吸引来山上什么野兽,埋了还需要花力气,索性就烧了。看到程千寻躺着翻来覆去,轻声问:“睡不着吗?”
程千寻转过身体,慢慢坐了起来:“嗯。”
并不是下午睡了一会儿,而是有心事。这怎么可能睡得着,明天就要首次的进攻,到时走进那城堡,到了昏暗的地方打开棺材,要将棺材里曾经的队友全部杀死,这叫她情何以堪。
“你明天不要去了。”鲁道夫将骨头继续往火里一条条慢慢地扔着:“就在这里烤肉烧汤,如果不行,我们会立即退回来,那也有东西吃了。如果我们能成功,通道的出口应该也会为你打开;如果回不来,你一个人过不下去的时候,就直接去找戈登或者斯内德、雷格尔三个人。”
戈登他们三个人是原来的队友,对她下手会干脆利落点,这样死得也能舒服点。程千寻微微低着头,下垂的眼睑,篝火的红光映衬在脸上,感觉有点暖和。
火中烧干的树枝和骨头不时“噼啪”作响,可她还是觉得冷,那是发至内心的寒意和悲伤。
突然间,鲁道夫的样子就象是听到什么的羚羊,猛地坐直了,并且竖起了耳朵仔细倾听着。随后立即跳了起来,用力去推、甚至用脚踩着身材巨大的尼古拉斯身体轻声呵斥:“有情况,醒过来,全部给我起来。”
“怎么了?”程千寻此时才听到外面好象有脚步声,那是有谁踩在地面上微带潮湿树叶时发出的,虽然积攒不知道多少年的树叶最底下是潮湿、并在慢慢腐烂混入泥土的树叶,可上面还有小树枝和被风得半干树叶,所以脚步再轻,也多少有点响动。
难道是血族来了?其他人全都一下惊喜,飞快地拿起放在身边的各种武器。
鲁道夫拿着弓弩和火把、菲利克斯拿着圣水和银短剑小心翼翼地挑开了门口挂着的大蒜串,往外张望去。
鲁道夫将火把往外照了照,只见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一头山鹿见到火光,顿时撒开蹄子跑了,而地上的响动声更明显。这又影响了旁边拴着的三匹马,马醒了过来,喷了几口气、又踩了几下蹄子,随后继续站着睡。
原来是山中的动物,大家松了口气。而以利亚手中拿着白天用长树枝削好的矛,一手拿着火把再往外面照了照:“吓了我一大跳,应该杀了,还有肉吃。”
菲利克斯一把将他拽了进来,头一次面带怒容地斥责了一声:“你想让血族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
现在所有的火光都在树洞里,哪怕是树叶茂密,也不得不防着火光隐隐透出。以利亚也只有吃瘪,没有还嘴的回到原来位置。
鲁道夫又坐下,悠悠道:“白天花的金币,说不定他们已经看到了。如果是我,一定会密切注意半年后的所有金币来源。幸好我们是绕路回来的,顺着地上的脚印也未必能跟上,除非他们有狗。”
猛然听到外面很远的地方好似有狗叫声,就喊了二三下!
☆、第308章 深夜追杀
鲁道夫和大家又一次的跳了起来,到了洞口侧耳倾听。声音传来的地方,可不是在下面的镇上,而是在有点距离的山上。
菲利克斯将大拇指伸进了嘴里,弄湿后翘着拇指伸出洞外:“顺风。。。是在你们来的那条路上,他们应该还有五公里左右就到了!”
“快快快!”鲁道夫立即喊道:“拿上必要的东西扔在马背上,立即就走。”
为了让他们追不上,六个人分成三组朝着三个不同方向逃命。现在不是逞英雄的时候,如果六个人对付一二个血族,也许还有取胜的希望,对方是六个一起倾巢出动,那么他们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鲁道夫飞快地将食物和被垫、武器扔在马背上,其余的锅碗瓢盆重的东西全部留下,一边扎紧一边道:“明天太阳出来后,我们全部回到这里,尽量选有水的地方走,如果能找到小溪小河,就淌着过去。”
尼古拉斯和以利亚一组,以利亚帮着尼古拉斯递东西、往马背上装,猛地提出一个建议:“尼古拉斯身材一个要顶二个,马驮不动我们两个,要不程和他一组吧。”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弄好东西了,两个人飞快上了马,同骑一匹。菲利克斯好似对刚才的话置若罔闻,对着鲁道夫道:“明天在这里集合,我们先走了,祝你们好运!”说完扬鞭策马,让马以中速在林子里穿行,方向正前。
以利亚还正用期盼的目光看着鲁道夫,虽然尼古拉斯体型很大,可越是大的体型,此时却并不占优势。如果能和能力显然很强的鲁道夫在一起,活下来的希望会更大。
鲁道夫站在马边,微微蹲下,双手相互交错地叠在一起形成马凳,对着程千寻道:“程。快上马,没时间了。”
先上马再说,程千寻撩起裙摆,一只脚踩在马镫上,一只脚接着鲁道夫的帮忙上了马。
鲁道夫用最快地速度上了马后,拉起缰绳,对着以利亚道:“程和尼古拉斯不熟悉,不知道彼此优势在哪里。你们两个老队友还是搭档吧,以尼古拉斯的力量和你的智慧,一定能逃过去。明天见!”言下之意。他与以利亚也不熟悉。
鲁道夫扔下他们就往山上策马而去。
鲁道夫并没有抛下她。虽然以利亚能力不怎么样,可相比起来,无论体力和脑子,都应该比她强些。程千寻心中含着感激。双手紧紧抓着马鞍,将马镫给了鲁道夫。而鲁道夫一条手臂勾着她,只用一只手拿着缰绳控制马的方向。他故意以“z”字型,碰到山上的小溪时,更是踏水走上一段,让水流带走他们留在地面的气味。就听到狗叫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但还在跟着。而且为了追上其他人,他们的队伍也分开了,狗叫的声音很远都有传来。
也不知道绕了多少路。马累得鼻子里“呼哧呼哧”发出响声,速度也比刚才慢了许多。经过一片稍微树叶稀疏的地方,鲁道夫不时抬头看了看露出来的夜空。
“还有三个小时就天亮了!”鲁道夫嘀咕了一句,他用腿蹬了蹬马肚子,可马太累了。速度依旧。
这些马毕竟不是千里马,也不是什么汗血宝马。它们晚上需要睡觉,今晚被颠倒了时差,一刻不停地绕着山跑着,当然会累。
“喻~”鲁道夫呵斥了一声,拉了下缰绳,马停了下来。
停在了一棵大树旁,鲁道夫几乎是命令地口吻:“程,爬上去。”
马已经累了,再下去两个都会死,也许鲁道夫要将她扔在这里了。程千寻在鲁道夫的扶着下,颤颤巍巍地爬上了树。
鲁道夫微微抬头嘱咐道:“我走了后,你再往上面爬一段,越高越好。如果他们追到这里了,你千万不要发出声音,连呼吸也最好屏住,他们的听觉应该非常好。等到天亮了,如果我还活着,一定回来找你。如果我回不来,那么你自己回到树洞去。”
程千寻点了点头:“好的,你也要小心。”
鲁道夫看到她脖子上的大蒜:“把大蒜扔给我,他们鼻子也很好,你最好什么味道都没有。”
于是程千寻将大蒜扔了下去,鲁道夫将大蒜掰开,掰成一片片的,一路走一路开始不时扔下一二瓣去,他骑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林子的黑暗中。
不是鲁道夫要将她扔下,而是不得不这样。马跑了半个晚上,已经累了,她又不会骑马,将她留在这里反而可能能活下去,否则两个人一起死。鲁道夫还故意弄出装调味用的大蒜口袋破了的假象,一路走一路扔,就是为了吸引那些狗和血族的注意。
又用力往上爬了一段,几乎要到顶了,将自己藏在了树杈上,如果有人从树下经过,哪怕抬头看,也未必能看到她。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左右,狗叫的声音越来越近了。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情绪,尽量保持平静,这样心跳得不会那么快,而且呼吸也可以缓慢一些。待会儿还要屏住呼吸呢!
很快的,该来的终于来了。二三条黑色的猎犬一路狂奔而来,走到树底下嗅了嗅后,只短暂的停顿了一下,继续往鲁道夫骑马而去的地方继续边叫着边追赶。
可后面并没有马蹄声,程千寻躲在树杈上,不敢出声。猎犬过去后,只见二条影子象闪电一般的飞驰而来,猛地在树下停留下来。
是两个人,程千寻的心一下就跳快了,明明知道不应该,但当面对危险时,任何人都会如此。她屏住呼吸,抱着树枝,努力保持自己真空状态。
树下的人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是谁。此时夜风一阵吹过,将树枝吹得摇晃起来。程千寻体重轻,所以爬上了比较高的树杈上,越高的树杈越是细,摇晃得越是厉害。
这就跟坐在海盗船上的感觉差不多,还不戴保险的。程千寻吓得抱着树枝,咬着牙忍着快要跳出胸膛的心脏。
树下的人幸好没有发现她,狗在前面继续边追边叫着,两个人就快得象化为一道光,朝着狗叫的方向追去。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人的速度能达到这样的快。。。哦,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也不是亡灵,而是血族!
风终于停下了,狗叫的声音也远去了,熬过一劫的程千寻长长吐出一口气,她伸出手抹了下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真的好惊险刺激。
怪不得没有马蹄声,他们的速度已经比马都要快,可以很容易地追上猎狗。这是怎么样的对手,相比较,吸血鬼猎人的唯一优势就是白天有阳光,所以当知道对手来了的时候,他们趁着黑夜先下手为强。
正在这时,两个黑影以简直令人咂舌的速度,“嗖嗖”地在树干上蹦跳穿越,只一眨眼的功夫,其中一个就站在了程千寻半躺着的树枝上,眼睛在黑暗中发出野兽一般的亮光,很是渗人。
还是被发现了!猛地一惊,程千寻吓得不轻,一个不稳,尖叫了一声后,从树枝上摔了了下去。
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不死也残废了。可对方好似不想让她摔死,只觉得身体一紧,一条健壮的手臂勾住了她的腰,将她整个人都搂在了胸前,随后轻轻地落在了下面的一根较大的树杈上。
脚底站稳了,对方才放开了她,就站在她不到二步远的地方看着她。
程千寻吓得颤颤巍巍地抬起头,但看清对方容貌时,顿时一愣,是斯内德。而另一条身影也飞了过来,站在了同一根树枝上,是戈登。
月光从树枝顶部照射了下来,一阵夜风吹过,将树叶吹开,皎洁的月光微带斑驳地照在了三个人身上。
斯内德和戈登的皮肤象雪一样的白,月光照在上面甚至能发出淡淡的银光,他们的头发都长到后背,象贵族一般用丝带束缚好,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贵族一般的小礼服,让他们象罗浮宫中画上人物一般,而且更加有着特殊的气质。他们的目光炯炯有神,身材高大、容貌英俊,目光中含着智慧、也带着一种让女人心醉的忧郁。身上带着威胁和死亡,产生了异样的美。
是的,是一种美,死亡的美丽。 。。这就是血族,是高于人类,以人类为食物的种族。
他们正站在跟前,微微低头看着她,简直让她无法直视。
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必须死了一组、另一组才能胜出。规矩定死了,以目前的情况,吸血鬼猎人会处在被打局面,那么她早晚都是个死。
斯内德抬起了手,轻轻地扶在了她的脸上,他的手不似以前那么温暖,而是感觉如同山中的夜风般微带寒意。血族和人类不同,他们的体温可以很低。
程千寻站在不动,她知道她根本就逃不了,不要说二个血族,哪怕斯内德和戈登任何一个人还是普通的人类或者亡灵,她都不是对手。
心中的忧伤油然而生,带着无奈和伤感地道:“我不会怪你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第309章 一夜结束
“斯内德!”在后面的戈登声音微带严厉地喊了一声。
“知道。”斯内德淡淡地、带着几分温和地道:“我的命也是程救回来的。”
斯内德将手放了下来,动作比以前缓慢了许多,好似有着用不完的时间。此时狗从远处又跑了回来,在树底下对着上面吠着,好似在呼唤他们快点继续狩猎。
“幸好遇到我们,躲起来。”斯内德嘱咐了一声,正要走,被程千寻喊住了。
“斯内德。”她喊住了斯内德,可接下去的话,实在说不出口。斯内德和戈登放过了她,为此应该感激他们。可前面是鲁道夫,他们三个人中任何一个丧命,这都是她不想看到的。可又不能说让他们小心的话,那就是对鲁道夫的不公。
“前面是谁?”戈登声音也变柔和了许多。
程千寻嘴唇微微颤抖着,她实在是说不出来。
“不用回答。。。”斯内德轻轻地将她的一只手扶了起来,将中指上戴着的戒指倒转过来,套在了大拇指上,这样如同箭头一般戒面就对着外面。
斯内德捏着她的食指,只轻轻一下刺痛,已经飞快地用那锋利的箭头在她手指上戳了一下,就跟医院里检验血样一般,当斯内德捏着她手指的手微微松开时,一滴血从伤口处渗出。
将手指轻轻放进了嘴里,舌头轻微在血珠上一卷,弄得她手指反而有点痒痒的。斯内德成了血族后,好似本身也开始透露出传说中血族的那种优雅。
血珠卷入鲜红的唇中,斯内德只轻微的一品,就对着程千寻象是询问也象是做出了定论道:“是鲁道夫。”
程千寻沉默了一会儿道:“他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就不要再追了。”鲁道夫能力极强,强项就是刺杀和暗杀,这是他的老本行,哪怕是血族,也有可能中了他的招。
斯内德好似在微微叹气着。轻轻地搂过她的头,就如同大哥哥一般的抱了她一下:“千万要小心汉娜和费恩,特别是汉娜。”
程千寻犹豫了一下后,双手还是举了起来,也抱住了斯内德的腰身,轻声回答:“好的。”
那种伤感简直是难以诉说的,原本的队友成了死敌,大家彼此随时都有可能死,又何必在乎什么授受不亲,在斯内德的怀中。她反而感觉到了安心。死在原来队友手中。一定比死在汉娜手中好得多。
看看汉娜对她的那种眼神。火辣辣的,好象恨不得将她活剐了一样。汉娜为什么如此妒忌和仇恨,难道就是因为冥王当着大家的面“宠幸”了她,而汉娜的后台拉斯蒙蒂斯却将汉娜扔给了自己的总管拉赛斯。折腾掉了半条命吗?
那也是汉娜自己的问题,和她有什么关系?
必须面对现实了,她轻声地道:“如果我们这组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我就来找你。。。”
“好的。”斯内德话语也带着和平时嘻嘻哈哈不一样的忧伤。去找他的目地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快结束一切,不用再花力气找她了,以她的能力,也不可能象其他队友那样,能在山上独自活下去。
见了之后。总会分开,斯内德的手臂慢慢地放开了,最后看了她一眼后,和戈登一跃而下。他们不是朝着鲁道夫去的地方追去,而是对着猎犬打了声口哨后。朝着另外的方向而去。
两条猎犬赶紧地追赶主人,可斯内德和戈登速度极快,比猎犬还要快得多。两个人的身影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树林之中。
速度快得象闪电,而且还能通过血液了解人类的想法,这让程千寻越发的绝望。她慢慢地坐了下来,身体靠在了树干上,感觉自己就象得知无法避免的灾难将要来临、濒死的人。
围绕在四周,大约近五十公里的山上,狗叫声忽远忽近的不断。她靠在树干上,看了看从枝杈间露出的天空,原本漆黑的天空已经开始透出蒙蒙的灰蓝色,再不久,黎明即将来临,最多还有一个小时了。
程千寻苦笑了一下,这个地方真好,不大也不算小,中间有房子也有少量的田地,能自给自足,而且时常有人路过。其实能活着已经属于幸运了,至于活在什么地方并不重要,只要能活下去就行。
只可惜,她连被统治阶级长期剥削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没有建树,有可能就是死路一条,这次也许她真的混不过去了。
细细分析下来,其实将她原本归为血族并不是为了照顾她,而是撒旦们想让竞争变得更加精彩点。两队将势均力敌,一定会很有看点。可是她插了一杆子,想通过努力改变规则,让更多的队友活下来,但被汉娜给搅黄了。
她从裙子里,贴着胸口处掏出了那根黑色的羽毛。这根羽毛那么漂亮,比黑夜还要黑,透着油亮。那是冥王羽翼上的,以前她得到过一根,没想到冥王又给了她一根。
捏着羽毛下端可以当笔管、较为坚实的根部,看着这黝黑的羽毛,她嘴角不自觉地微露笑意:“冥王大人,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如果不能,我能有幸躺在亡灵墓地得到安息吗?我感觉好累,真的好累,可我还是想活下去,活下去。。。”
如此悲泣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依旧能含着笑说出来。也许每个人都会死,如果真能死得平静,也算是件好事。
此时依稀听到马蹄声,由远至近,她赶紧地将羽毛放回了原来的位置。这里的裙子在胸口都有收腰,就象是文胸一样,就插在了那里。
是鲁道夫,他是牵着马。马已经累坏了,微微低着头,就象是头老马一样,垂头丧气地一步步缓慢挪着步。
鲁道夫一路走,一路轻声地呼唤:“在吗,程?”
哪怕是记忆力极好的鲁道夫,在半夜三更、并且忙着逃命的山路上,也不可能记得方方面面的。
程千寻侧过声,对着下面也轻声道:“在,我在这里。”
鲁道夫牵着马,让她从树干上站在了马背上,随后慢慢下来。
“你怎么在那么低的位置?”鲁道夫庆幸着:“幸好他们没发现你。我们回去吧,天快亮了!”
哪怕这里的山能遮挡住一部分阳光,血族也应该不会冒险。毕竟他们的老巢在山顶上,需要在阳光没有照射到屋顶前回到城堡里。
程千寻跟在鲁道夫身后,马太累,所以不能再驮人了,除非打算把它给累死。过了会儿,她还是说了出来:“他们发现我了,是斯内德和戈登。”
鲁道夫停下了脚步,只几秒后继续往原来的驻扎地继续走着,冷静中含着内藏的波澜:“看来他们放过了你,如果碰到了我,也许就不会了。”
杀了鲁道夫,这一组的实力将大打折扣,为了最后的胜利,也只有痛下杀手。这就是现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回去的路有点远,等到太阳升起,将整个山谷罩着的时候,他们终于回到了树洞那里。
锅碗瓢盆全都被砸烂了,没来得及拿走的食物也被扔进了篝火里。因为太多东西比点燃,整个树洞被烧毁了。
菲利克斯和大卫已经回来了,他们的马也是疲惫不堪,连草都不吃,直接的侧躺在地上,睡觉起来。马一般都是站着睡觉,只有极度疲乏或者生病、又或者生产时才躺下。
而他们也是坐在了地上,地上实在有点潮湿,就拿了一个破锅和破盘子垫在下面。
鲁道夫将马放开,马立即也就地躺下,闭上眼睛就睡。他去找可以垫着当凳子或者垫子的东西,一边问:“你们是怎么逃过的?”
大卫心有余悸地道:“追我们的是霍夫曼和雷格尔,我们半路上再分开走,我是淌着水走,菲利克斯骑马绕着山谷大半圈,这才逃过的。他们的速度可真快,追上就完蛋了!”
“就是说汉娜和费恩在一组去追以利亚和尼古拉斯?”程千寻眉头一下就皱起来了。
而大卫还劫后余生的嘲笑道:“让费恩和汉娜搭档,还真是适合。一个懂得心理学,可以哄着这个傲慢公主。”
“先坐下来吧。”鲁道夫找了二片还没有完全烧毁的垫子,原本可以躺着的垫子,烧得只剩下一肘长宽了。他也坐下,明白程千寻的担忧,微微叹气道:“看来尼古拉斯有危险了。”
“应该不会吧。”大卫心中也没底了,也只有从最好的方面去想:“也许他们也会象我们这样,尼古拉斯走水路,以利亚骑马,逃过一劫。”
可菲利克斯也一样不看好,他插了一句:“希望尼古拉斯逃的路线上有水路。”
此时有动静,是脚踩在树叶上的声音。大家循着方向看去,只见浑身泥泞、狼狈不堪的以利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
“累死了!”他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当看到烧成木炭的树洞后,骂道:“这些该死的血族,真不让我们活了。”
随后有气无力地问:“还有没有吃的?”
看到他身边没有马,程千寻还抱着一丝侥幸,问了句:“尼古拉斯骑马往哪个方向了?”
“马?”以利亚恨不得直接躺下来,要不是地上的落叶太湿:“它跑不动了,我扔在路上。”
“那尼古拉斯呢?”程千寻暗暗叫不好。
以利亚没个好气地道:“我怎么知道他?”
☆、第310章 男扮女装
大家也只有等了,先把早餐给解决了。没带走的肉也被扔进火里烧成了灰,从黑乎乎的树洞里掏出来的焦肉也不能吃了。 生肉没有了,可肉肠还是有的;没有锅就将面粉用水和好后,弄成面粉团,插在树枝上烤。水多少还有一些,也就凑合着吃了。
吃完了,直等到太阳都山头上出来,已近九点,尼古拉斯还没回来,也没有任何消息。大家都昏昏欲睡,一晚上的奔波,早就累得半死不活的了。
鲁道夫看着菲利克斯,平静而严肃地道:“不能再等下去,我们现在就去血族老巢。”
昨晚说好是今天去的,可昨夜他们可是逃了一夜呀?
菲利克斯却点头:“好,杀他们一个凑手不及。”
可怎么去呢?从这里绕着山路过去,靠人走,大约天黑才能到了。以利亚无精打采地道:“我实在是没力气走了。”
“还好意思说!”大卫没个好气地道:“你的马是被你扔了的,我们的马为什么都还在。”
就算有马,马也跑不动了,驮着人慢慢趟过去,大约还没人走得快。
程千寻微微叹气:“再回镇上买很难了。”有可能镇上的人也警惕起来,就怕买东西不成,反而被居民打死,或者送到血族那里邀功请赏。
此时听到有马蹄声,大家都站了起来,现在太阳那么大,不可能是血族。。。
程千寻呆在原地等待着,过了一会儿,鲁道夫走过来告诉她,有马了。将两匹累得还在睡觉的马扔下,虽然鲁道夫意思让她呆在原地等待,可程千寻还是执意要去。
鲁道夫的意图很明显,到血族城堡后,免不了会有一场厮杀,到时怕她看到队友死了会难过。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程千寻脸色黯淡:“就让我去吧。无论哪一方失败了,我也想看着。”
鲁道夫微微一笑:“如果是我死了,也至少有人为我流泪了,是吗?”
她点了点头,很肯定地回答:“是的。”
几层下来,鲁道夫已经变了一个人,至少对待队友不象从前。大家积攒了深刻的友谊,可以称之为患难之交。如果他死了的话,程千寻一定会感到难过的,并不是只单单处于队伍损失了一份重要的力量。
跟着鲁道夫走了过去。只见是一辆套着两匹马的马车。车上装着几个箱子。旁边还有一匹单独的马匹。其他队友正将箱子里的东西往外倒,有女人的新衣服、帽子、还有一些七零八碎的东西。
至于押送货物的人,程千寻并没有看到,也不想去问。这是很现实的事情。既然帮不了队伍做些什么,那么至少不要去添堵。
她过去后,帮着一起倒衣服。这些衣服应该供应给普通人的,大多是棉布和麻制成,款式也很普通,没有紧身胸衣和将裙子撑得大大的裙摆骨架。问了句:“为什么要卸货,直接把马弄下来就行了。”
鲁道夫直截了当道:“因为我们要从镇上直接穿过去。”
从镇上直接穿过去,当然是速度最快的,原本二十多公里的路。一下缩短成了五六公里左右,到了血族老巢时,正好是一天阳光最为充分的中午,并且还离傍晚早着呢。可也是有风险的,那就是一百多个居民。
哪怕这些居民一个个因为长期失血而老弱病残。可也有一百多个,一人一拳就能将他们区区六个人打得半死。所以不能让他们认出来。。。
顺着山中小道,一辆马车正在以行走速度行驶着。这小道原本是没有的,是每天一二个经过的商队陆续踩出来的。
“为什么要我扮女人?”坐在马车前的以利亚满腹牢骚。他穿着一条女人穿的麻布裙子,头上戴着一顶麻布帽子,这种帽子就象老式婴儿帽,包裹住整个后脑勺,在前面有花边皱褶。
为了让他看上去更象是女人,从箱子里还翻出一些假发来,给他戴了一顶,有点乱蓬蓬的黄色假发从帽子里露出,并且将一条围裙在地上擦了几下弄脏后系上。现在他的样子就象是一个身材较为高大的厨娘,并且是满脸不高兴的厨娘。
在他身边赶马车的鲁道夫也是女人打扮,脸上还扑了粉、眼睛上画了浓浓的眼线,感觉就象是一个久经风尘、外面混的中年女人。他淡淡地回答:“谁叫你和我的身材最矮,这些裙子如果菲利克斯和大卫能套上,他们来扮了,而程的脸已经冒过几次,一眼就能被人看出来。”
其他三个人,包括程千寻都坐在箱子里,看到他们两个人的样子很可笑,可这种时候不可能笑得出来。
“好了,躲起来!”在快要出林子的时候,鲁道夫提醒了一声,车上、坐在箱子里的三个人,赶紧地将箱子盖子盖上。
“咕咚,咕咚,咕咚。。。”车轱辘继续不停地转动着,车也随之微微晃动着。程千寻从用匕首划开、为了透气的箱子缝隙中往外看去,可以依稀看到一些外面的情况。
“有人来了!”一些居民看到有马车来,喊了一声。一些人就走了出来,挡住了去路。
“吁~”鲁道夫故意尖着嗓子呵斥,手拉紧了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你们车上卖的是什么货?”一个人问道。
“就是箱子!”鲁道夫转过身,随手还打开了一个最近的箱子,给这些人看清楚,里面却是什么都没有:“山那边定的,我们运过去后再进点货回来。”
有细心的,将最外面的一个箱子打开后,里面却是空空如也。这也是预料到的,所以在车的最外面,特地放了二三个空箱子。
此时鲁道夫看到人群中有几个小孩,于是从箱子里翻出的糖撒了出去:“来,拿吧!”
在这个时代,糖可是好东西,象这种用普通糖纸包着的小块糖果,也算是奢侈品,孩子们顿时全部蹲下去,欢天喜地捡了起来。
“我最喜欢小孩了。”鲁道夫尖着嗓子的声音,简直让人发笑。就连程千寻都没料到,鲁道夫哪怕装女人也是有模有样的。而且他说话也很简短,就是防止说多了露陷。
居民们这下好似有点放心了,于是让开了路:“那么祝两位女士早去早归吧。”
鲁道夫却没急着走,而是侧头对了对旁边:“这人。。。”
“噢,没事,是个杀人犯,被处决了。”说话的人显然是在说谎,说话有点含糊。
一个嘴里塞着糖的小孩喊道:“他是要来杀我们领主的!”其他孩子也附和。
童言无忌,为了不让这些孩子透露出什么,一些居民呼呵着他们到一边玩去。
“噢!”鲁道夫故意装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猛地甩了下缰绳,缰绳的中端就抽在了马身上:“走!”
马车继续前行了,从缝隙中的所看到场景进一步的往前推。。。光线从缝隙中透进来,正好将眼睛照亮,程千寻的眼睛当看清楚一个挂在中心圆形花坛中央木杆上的人,顿时惊骇地睁大了。
在小镇中心的圆形花坛临时树立起一根犹如绞刑架的粗杆,但不是作为绞刑所用,而是有一个身材异常高大肥硕的人,被倒吊在了上面。
是尼古拉斯,从他怒瞪着双眼,两只眼球象玻璃球一般的凸出、已经看不到任何生命的光芒、并且开始变得有点浑浊。脸上有伤痕、血肉翻滚;可那么深的伤口却没有结疤和血滴下。双脚用粗绳子捆住,将他整个人都倒吊起来,双条手臂自然下垂,随着掠过的山风不时微微晃着。
“这个胆敢想刺杀领主的家伙,死得活该!”“是呀,其他同伙看到后最好全部走了,否则也是这样的下场。”一些居民小声地嘀咕着,并不为尼古拉斯是吸血鬼猎人而存有一丝怜悯,反而认为他应该死。
大约这也是血族把尼古拉斯挂在这里的原因,就是让居民看到,他们是强大的、无法战胜的!
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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