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2节
亡灵阶梯 完结+番外 作者:幽幽弱水
第92节
怎么可以抱着睡?程千寻又羞又恼,好不容易从雷格尔胳膊肘里脱身而出,累得够呛。微微喘着气,找了个空地方,躺下也休息了。
两人呼啦呼啦睡到有人来敲门,说晚饭好了,这才雷格尔下床,穿上鞋下去。而程千寻则跟在他身后,舔着鼻子。
在院子里,已经并排摆上三张长方形木桌,桌子周边放满了简单的木头椅子,说是椅子,更象是没有靠背的板凳。桌面上一些水果、煮烤好的鱼、切碎拌好的蔬菜、大大的黑面包放着,也算是有红有绿,蔬菜水果肉类谷物俱全。
旁边还插着一些没有点燃的火把,大约打算一直吃到晚上吧。
骑士们纷纷就座,程千寻左右看了看,那个拿着猎鹰的家伙正和其他家丁蹲在旁边的角落里。其实能蹲在那里算不错了,至少还有口吃的,其他地位更低的正在一盆盆的肉往桌上端。
雷格尔作为此地的领主,吃之前自然要发表一下,说一些鼓舞士气以及感谢的话,程千寻可没空听这些,她就直立起身体,前肢扒在桌边,对着桌面上烧得香喷喷的肉咽着口水,不停地舌头舔着鼻子。
舌头舔着鼻子的感觉很好,湿湿的、软软的,做人的时候根本舌头就舔不到鼻子。
那些骑士大部分都努力忍着笑,看着她对着肉垂涎三尺的样子。她很奇怪,有什么好笑的,做人的时候,也没那么多的男人看着她,在冥界时,也是到了后面,显得突出后才引人注目的。
雷格尔正说得起劲,可发觉没有以往的效果,看了看那些手下目光都不在他的身上,顺着往下看去,就笑了出来。雪狐直立站着,前肢扒在桌边,嘿嘿的小鼻子一个劲的舔,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肉。
“好吧,那么我们就吃吧!”雷格尔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举杯叫好。随后厨娘不停添酒、切面包,而一边的一些男仆家丁也开始就着面包、啃野猪骨头上剩余的肉,还能有杯酒喝。
“来!”雷格尔将一块肉扔在了地上。
程千寻看着落在泥泞地上的肉,抽动了下鼻子,拿她当狗呀?
雷格尔见雪狐碰都没碰地上的肉,奇怪了:“怎么不吃?”
“废话!”程千寻气鼓鼓地一跃跳到他的腿上,爪子往桌面一放,就直接在他的盆子里吃了起来。
“你?”雷格尔气得一把拎起了她后颈部的皮,将她整个的领了起来,惹得一旁哄笑声。
怎么办,毕竟她现在不是人,是只狐狸。程千寻也只有使出杀手锏也是唯一的办法,卖萌!
她动都不动,四肢自然下垂着,眼神努力地透出水汪汪来,对着脸上有了恼怒的雷格尔,舔了舔鼻子,嗲嗲地发出“呜呜”声,随后裂开嘴掐出一副迷人的笑容来。。。真的恨死拉斐尔了,是不是在天界太过女汉子,才这样整她的?
看到她这副样子,雷格尔大约想起她跑到棕熊跟前的样子,气消了大半,随后笑了起来:“想用盘子吃?好吧。”
于是将盘子放在了地上,也把她放在了盘子旁边。
还是在地上吃!程千寻差点没气死,这跟有些地区女人不上桌的陋习有什么两样?可现在她是狐狸,连个人都不算。
肚子实在太饿了,总不能为了什么尊严而饿死。当然,是不会等她死的,在没死之前快剥皮。无奈下,她也只能吃了起来。
吃完后还不够,怎么办?她也只有叼着木盘子,一跃跳到雷格尔的大腿上,将盘子放在桌面,还用爪子推进去一点,对着他“嗷嗷”的叫了两声。
还能要吃的,把雷格尔给逗得,他笑着摇头:“不行,肉不能再给你了。”
肉很宝贵,每个骑士的肉也不是无限吃的,每个人盘子里就那么二两肉而已。
程千寻的目光盯着桌面上的鱼,舔着鼻子。
“对了,狐狸也吃鱼,行,给你!”雷格尔说完,一个手下讨好的加了吃剩下的半条鱼过来。
不是只剩下鱼尾的,是那条几乎吃过的。。。她哀怨地遥遥看着另外一条。
可显然不可能让一只动物吃普通到普通农奴都不舍得吃的食物,她只能将目光对准了面包和蔬菜,这个应该行不?
这下雷格尔也惊奇了:“这个你要吃?”亲自动手在盘子里倒了一些凉拌蔬菜、再放上一小块黑面包。
程千寻低下头“吧嗒吧嗒”全给吃了,对于只剩下鱼尾的那条鱼,也只能将就着吃吧。
“这雪狐大约真的有人养,看它,吃鱼都吐骨头。”一个骑士开口道。
“是呀,不知道是谁养的。”雷格尔话一出,这只雪狐立即不吃了,眯着眼睛,将脑袋在他胸口象猫咪一样的蹭,那样子嗲得能把人给融化了。
那些骑士又一次的笑了起来,还带着羡慕。啃着一块野猪骨头的家奴走了过来,讨好的道:“看来这只雪狐真的喜欢老爷。”总算没提到将她剥皮了。
大家一片哄笑,纷纷说雷格尔不光所有女人喜欢,就连狐狸也看上了。
“看来是了。”雷格尔脸上全是笑意,伸出手摸了摸雪狐顺滑蓬松的毛:“否则它也不会跟着,还去拦熊。是不是就想跟着我?”
于是看到的骑士纷纷带着骄傲地兴奋说起这雪狐如何拦熊的,作为一桩奇事,当然也证明了他们没丢下主子逃命。
程千寻对着雷格尔,长大了嘴“嗷嗷”叫了两声,张嘴学狗微微吐舌头,眼睛眯得自我感觉有点色眯眯的了。
雷格尔越发的感觉好笑,将他盘子里的肉又用手抓了两块放在了雪狐的盘子里。
程千寻对着盘子里的肉只有叹气了,到底是欧洲,如果是在东方,说不定就会有觉悟,认为这是一种缘份。等到成人型后,好好给雷格尔脑补一下有关五百年前后的故事。
☆、第452章 要说名字
看着雷格尔一杯杯喝着自酿的葡萄酒,脸上有点红了。程千寻有点着急,晚上还有事跟他说,万一喝得酩酊大醉,正事都给耽误了。于是见到有人来帮雷格尔斟酒,就急着用前爪捂着酒杯。所有人看得有趣,都哈哈大笑,反而拿着酒壶过来为雷格尔倒酒,故意看看她用小爪子捂酒杯的动作。
天色有点暗沉,太阳即将从地平行上落下。程千寻猛地领悟道,要躲起来了,否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变身,还不把人给吓死,以为是妖魔鬼怪。
她从桌面上跳下,一路上房子里跑。
“怎么了?”雷格尔扭转过头,看着一抹白色往房子里去,于是站起跟着走。
程千寻一路小跑,走到了雷格尔的房间,她用爪子推了推,可门关得很严,打不开。
雷格尔跟了上来,带着疑惑地打开了门。她就跑了进去,跳上了床,趴了下来。
“原来是累了,那么你先睡吧。”雷格尔笑着帮她关上了门,去院子里继续用餐。
程千寻忐忑不安着,不知道变身后会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是光着的话,还要想办法去找衣服。。。当太阳的余晖最后消失,感觉到自身有了变化,整个身体在变长、扩展,毛茸茸的长尾巴在缩短,当她能用双脚站到床下后,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袍,衣服的样子就和天堂里众多的亡灵一样,这个款式倒是永远的经典,千年之前后千年之后都能穿,男女皆可。
至少不是光着的,否则每变身一次,都要去找衣服,也可能是白色的毛变成了衣服。
光着脚。走到了窗口,偷偷往下看,雷格尔正和一群骑士聊天调侃得开心,不时喝上一口酒。润润嗓子。
终于变成了人,伸出手在脸上摸了几把,不是狐狸脸,是人脸。如果拉斐尔再损一点,弄成个狐狸脸人身的,哪怕变身,也说什么没人相信。不要说什么了,站在那里就把人给吓跑了。
程千寻等在窗口一会儿,心里那个焦急呀,她又不能下去。这个世界东方人大约只有她一个。如果下去的话,一定会被质问,到时面对着那么多张嘴,怎么能回答得了,没诸葛亮口战群儒的本领。就不要下去找死。
等着心急,索性不站在窗口了,被人看到反而不好。她回到了床,躺了上去。深秋的晚上,有点凉,她就将毛毯盖在了身上,闭着眼睛休息。脑子里想着待会儿怎么办。
对了,拉斐尔不是说只要在她人形的时候喊出她的名字,就算过关嘛,等到雷格尔上来,也不用多磨蹭,雷格尔一定会问她是谁。那么就告诉他名字。。。
“我叫程。”她含笑。
雷格尔疑惑地看着她:“程?”
随后一切搞定,她嘴角微露笑意,继续等待着。可心里有点没底,这样好象又太简单了点。
等啊等,都昏昏欲睡了。院子里还是一片喧闹、时常笑声响起。这要聊到什么时候,难道非要等到喝醉了为止?
下了床偷偷走到窗边往下看,雷格尔显然又喝了几杯,脸上红光满面,正在听着一个骑士站在椅子上,手拿着割肉的刀当长矛,绘声绘色、声情并茂地说着遇到熊后的情形。
气得又回到了床上,也不能怪雷格尔,捕获了那么大一只熊,上千斤的肉。大约明天还会请画家,将其画下来,留给子孙后代传颂。
等着等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她今天也够累的,雷格尔是骑着马,她追着雷格尔可是跑了那么长的一段路。如果不是狐狸,早就累得半死了。
正在睡着,听到门轻轻的“吱呀”一声,听是听到了,但一时还醒不过来。
“嗯?”雷格尔带着疑问的鼻音响起。
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大的身体带着极重的酒气,从床的另一侧靠了过来。
“你是谁,哪家的?”雷格尔将她从身后抱住了,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从来没见到东方人,是客人还是买来的女佣?”
不要把她当做哪家有钱人送给他暖床的女佣,这下不醒也必须醒,已经从浅睡眠挣扎了半天的程千寻感觉手指能动了,赶紧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终于醒了过来。
她赶紧地挣脱了雷格尔的怀抱,而此时雷格尔已经脱去了衣服,就躺在旁边。
暗暗叫苦,在欧洲古代,为了节约衣料无论男女都是光着身体睡的,现在时节贵族睡的是羊毛编织的毛毯,而到了真正的冬天,睡的是毛皮。
不要拖延时间扭扭捏捏了,快点告诉他名字,然后让他叫出来。
程千寻张开了嘴,而雷格尔显然也在等着,身为贵族,哪怕再有特权,也不能不问清对方由来就随便睡了。有些女人的家族是惹不起的,送上门的肉也要看看是不是仇人送来的,有没有抹上毒药。
“。。。”程千寻张嘴便说,却惊愕地发现自己居然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哪怕哑巴也能发出些咿咿呀呀的声音都没有。
坑爹呀,真是坑爹,果然没有那么容易的,变成了人形却不能说话。成了狐狸,说不了人话。
她欲哭无泪,如果再碰到拉斐尔,绝对不再相信这个娃娃脸,简直太会玩人了。
“噢,你是哑巴?”雷格尔坐了起来,光着的上半身,能让所有女人尖叫的紧实肌肉。他真的属于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人,个子又高,哪怕是现代人,也会羡慕妒忌恨的。怪不得他一进城,有女人会晕倒。
雷格尔哪怕喝了不少酒,还没有乱性,他笑着问:“能表示得出谁把你送来的?”
怎么表示,打哑语?用人话说是六翼天使将她送到这里来的,都很难让人相信,更别说用肢体语言表示了。
也许可以写下来,可这里没有纸和笔,在这个时代,没有几个懂文字的,贵族亦如此。希望雷格尔记忆被抹掉,但还能认字。哪怕有纸笔,还有个问题,那就是她写的文字雷格尔看得懂吗?
她拉过雷格尔的手,细细想了想,便在雷格尔手掌上写了起来。。。还能写什么,当然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能认识几个的英语。基本上小学就要学上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奶声奶气地跟着课本念“我的名字叫小明”之类的。
用英语写,如果雷格尔懂就行。
于是她在雷格尔手上写着:“yna”
雷格尔也跟着读:“我的名字。。。”
但后面还没写完,雷格尔就不耐烦了,一把抱住了她,压在了床上,酒精充斥的脸越发红了,他酒劲上来了。
程千寻用足力气试图推开雷格尔,他也感觉到了,有点急躁地道:“看你挺顺眼的,要介绍等明天再说吧。”
一个哑女而已,如果是礼物,不要白不要。如果不是礼物,地位也高不到哪里去,当情人就是。地位高的话,那最好,在这个以地位决定一切的世界,为了爵位和财产,娶了瞎子、大脸麻子、肺痨病的都多得是,先上了再说。
身上肉本来就不多,一手下去能将大半个胸全罩住了。他力气又大,还带着贵族的脾气,想要就要。
而她嘴里却又说不出话来,程千寻苦不堪言地努力挡着雷格尔不安份的手。
她想往床下逃,先逃出去,等到变为白狐再跑回来,可身体根本被压得动都动不了。
没办法了,她只有先装作顺从地不动。忍受着雷格尔在她身上又摸又揉,显然古时的欧洲并不喜欢吻,或者酒劲上,什么温存都免了,直截了当的好。
她手偷偷滴伸出去,抓了床边矮柜子上的一个陶罐,在雷格尔喘着粗气开始掀她长袍摆的时候,对准了他的后脑勺,就狠狠地砸了过去。
“咣当~”陶罐应声而碎,四分五裂,在身上的雷格尔顿时晕了过去。
她废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将趴在身上的雷格尔翻了过去。
不要被她砸死了,赶紧地去看雷格尔,还好,满脸通红的雷格尔,口鼻里喷着浓重的酒气,呼吸很均匀。再摸摸他的后脑勺,肿了一个包,没有出血。
左看右看,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情况下,程千寻终于松了口气。
她坐了起来,看着露着结实上身、呼呼大睡并发出鼾声的雷格尔,托着下巴就苦恼。
这叫什么事?成了人形却不能说话,不说话怎么才能让雷格尔叫出她的名字?简直能把人逼死。
哀怨地抬头,看着天花板,想象着拉斐尔那张娃娃脸,在上面赫赫地灿烂笑着。他看到一定得意异常,笑得半死。不知道冥界的撒旦会看到不,刚才那么好的一场香艳大戏,他们一定不会错过的,而且一定又押注了。
一阵夜晚的寒风吹来,程千寻看着昏睡得什么都不知道的雷格尔,无奈地叹气。拉起厚毯,帮他盖好了被子,呆呆地看着他许久,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此时院子里收拾东西的声音也全部消失了,大家都回去睡,四下寂静,只有不知名的秋虫在无力地鸣叫。
有点累了,程千寻躺了下来,她不想委屈了自己去睡潮湿还带着臭味的地面,冥界改变她很多,显然天界也有此意。
☆、第453章 全部到齐
夜晚的风很凉,于是程千寻将毯子拉过来点,盖在身上。
侧身看着雷格尔睡得那个香,叹气连连。可这有什么办法,只能再想其他办法。计划一失败,就只能再想计划二,不行就计划三四五,一直折腾到死为止。
雷格尔还真是会睡,天亮了还没醒,一直睡着。直到快中午了,佣人来敲门,他才醒了过来。
“老爷,老爷!”佣人敲得那个响亮,就连鬼都能吵醒了:“马上就可以吃午饭了。”
“啊?”雷格尔睡眼惺忪的终于醒了,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打着哈欠,看到雪狐正侧躺在旁边,看到他醒了,坐了起来。
当太阳升起时,程千寻又重新变为了一只雪狐,一身厚厚的毛就觉得热了,从毯子里钻了出来。
“怎么那么疼。”雷格尔坐了起来,立即捂着后脑勺皱眉,自言自语着。
扭头一看,地上还有一个被砸碎的陶罐,他猛地摇晃了一下脑袋,嘀咕着:“以后不再喝那么多酒了。”还以为是他喝得醉醺醺给碰翻的。
这下把程千寻给逗乐,猛地裂开嘴笑了出来。
看到身边的雪狐裂开嘴,雷格尔抱起了它,摸着它的毛,回忆着:“昨天我做了个梦,梦见有个穿着白裙的女人躺在我床上。”
程千寻的心提了起来,不要被雷格尔发现什么噢。就听到雷格尔好似在品味着:“她是个东方人,长得不怎么样。身上肉也少,但也算不错了,这里其他女人还有更瘦的。”有点想在他手上狠狠地咬一口了。
雷格尔嘴角微露笑意:“正抱着她,我就睡得太熟,梦过去了。我还和她说话,她不会说话,就在我手上写字,真可惜我没有等她写完。这样就可以知道她到底叫什么。这是我做过的最有趣的梦。一个东方女人,还是个哑巴。”
程千寻微微叹气,这一切都是真的,有什么办法能让雷格尔喊出她的名字。并且是在她兽形的状态下?
最后还是怪到了拉斐尔这个娃娃脸,想出的是什么破主意,也不稍微放放水。
“好了,起床了!”雷格尔将她放下,掀开毯子下了床。他身体够壮,古代的陶罐质量也不怎么样,所以他摸着看来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起床了。
程千寻立即趴在床上,用前爪捂着眼睛。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光着身体睡觉的。
雷格尔套上衣服,一转身就看到雪狐前爪捂着眼睛的样子。顿时笑了起来。一把抱起了它:“你还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太有意思了。”
雷格尔就这样抱着雪狐去了楼下,在大厅的壁炉旁,放着一张木桌子和若干把椅子,桌子上已经放上了午餐。
可以看得出。雷格尔的领地还是挺富庶的,这也是他能维持身材的原因吧,除了黑面包、菜汤、烧熟的肉干、酒这些必备的,居然还有煮熟的鲑鱼、一点点蜂蜜和烤好的两盘子看上去象是鸟类的野味,另外还有两个煮熟的鸡蛋。
鸡蛋可是好东西,哪怕是罗马时期的皇帝,有个一顿要吃到十几个荷包蛋。就被冠以吃得异常贪婪的称号。他们可是没见过东方皇帝吃什么,别说十几个鸡蛋,一顿饭可是有几十道菜。
雷格尔坐下,将雪狐放在大腿上,看了看桌面:“这是什么肉?”
体态并不臃肿的厨娘回答道:“是雀和鹳,昨天两个奴隶拿到肉后。今天一早送来的。”这里的饭菜并不多,哪怕偷吃也只能尝一点,但她至少没有村里那些农奴一样脸上全是菜色。
雷格尔拿了一个盘子放在他盘子的旁边:“奖赏了没有?”
切面包的厨娘回答道:“总管赏了差不多重量的熊肉,还给了一些野猪骨头给他们回去熬汤,免了一周的税。”
雷格尔满意地点头。伸手去拿了一只烤雀放在了空盘子上,对着大腿上的雪狐道:“吃吧。”
雪狐乐呵呵地用舌头先舔了几下,然后将烤雀咬成两瓣,开始嚼了起来。
厨娘瞪着眼睛看着,将切好的面包放在了盘子上后,小心地面包用手指涂了点口水沾起来,送入嘴中。
看到雪狐吐出一根骨头来,雷格尔笑了:“狐狸不是连骨头都吃嘛,你吃个鸟都能吐骨头,吃得还真是精巧,再来点面包吧。”
程千寻吃得开心,那尖尖的小嘴一张一合的,雷格尔笑眯眯地边吃边看着,结果什么都往她盘子里放。就连煮蛋都剥开,分给她半个。
吃完午餐,雷格尔要出去溜达一下,或者说巡视吧,他带着雪狐走到了院子。
院子还是挺大的,和大部分城堡一样,院子里不种农作物,种着各种花卉草木,当然也种一些迷迭香作为香叶调味品。在这个时代,别指望桂皮、咖喱、胡椒这些东西,大约哥伦布都还没有诞生,哪怕再过个几百年,也贵得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反正餐桌上没有看到番茄土豆,就连院子里也没见到,证明还没有引进。就连骑士身上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衣服,在城堡里只能找到几个头盔,并没有盔甲。
一路上,家奴都鞠躬行礼,低着头,而佩剑的骑士都鞠躬就可以了。就连帽子都不戴,大家都披头散发,哪怕是雷格尔也是如此。看着雷格尔一头快到腰的卷发,随风飘动,还真是增添了几分柔美呀。
程千寻就迈着细碎小步子,拖着长尾巴,跟在雷格尔身后,所到之处看到的目光都是惊奇外带几分贪婪。谁叫她一身的好皮,谁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后做个围脖。象雷格尔的身材,大约只能做一顶帽子,那银白色的毛茸茸长尾巴作为装饰挂着,绝对等于是开着一辆玛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个丑八怪,也会让女人看不清他的脸,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时有人来汇报:“老爷,子爵老爷,伯爵大人来了!”
雷格尔一听,立即转身就快步走向门口。大门已经打开,显然那个伯爵才进入城池而已。原来雷格尔是子爵,中世纪的猎巫没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经相当高了,可还没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尔站在房子前,骑士们也赶紧穿戴好站在两旁,而管家领着家奴和佣人们,站在最旁边的角落里低着头。程千寻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尔身边。
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才从木头大门处进来。大约是为了显示风度和礼仪,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则心急火燎的一队人马冲进来,给人感觉是寻仇还是打架来的。
大约有近二十个人,还有狗。慢慢地走来,而雷格尔也耐心地等待着。
程千寻望了过去,顿时心跳快了,坐在装饰最好马匹上的是斯内德,而在他旁边的是戈登,另一边是腰部挎着剑的鲁道夫。从穿戴上看,斯内德是伯爵、戈登应该也是有地位的贵族、而鲁道夫则是骑士了。
她立即望着天空,激动不已地感谢着:“拉斐尔,我收回以前对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带来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来个祈祷状都行。不用带着一身的好皮,冒着风险满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过来了。
还没等她高兴完,一共四条猎犬,嗅到了她的气味,立即离开了队伍,叫着跑了过来。
程千寻吓了一跳,赶紧地躲到雷格尔的身后,小心地探出脑袋。
骑在马上的斯内德当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
一个手下立即呵斥道:“回来,否则全宰了。”
可猎犬怎么可能放过一只狐狸,一路边叫边冲了过来。程千寻吓得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伸出两条细细的前爪一下抱住了雷格尔的小腿。
雷格尔笑了起来,弯下腰,将她抱了起来。猎犬可不是傻子,看到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外加身上还能飘出点肉味来的人,必定是老爷,不敢扑上去咬,只围在旁边,一个劲对着他怀中的雪白一团“汪汪汪”狂吠着。
雷格尔抱着雪狐,迎上去几步,微微弯腰:“斯内德伯爵大人,欢迎您的到来,您的到来让陋室蓬荜生辉。”
程千寻差点没笑喷出来,这个拉斐尔还真是有本事,就连重生了,也原名能不改。
“雷格尔子爵,你的城堡如果还称为陋室的话,我的城堡简直就是猪圈了。”斯内德翻身下马,他的腰间也挎着宝剑,从剑鞘的宽度,和腰间系着的皮带勒紧程度来看,应该属于重剑。
其他人都纷纷下马,斯内德一手扶着剑把,走了过来。走到三步远处,介绍着:“正好路上经过戈登子爵的城堡,他很想认识你一下,所以一起过来了。”
雷格尔对着戈登没有低头,只是微微合眼作为行礼,嘴里客气地道:“戈登子爵,认识你很高兴。”
斯内德笑着道:“戈登子爵的剑术也相当不错,能胜过我手中的剑以及我的骑士鲁道夫的,大约只有他了。有机会我们一起切磋一下。”
戈登的腰间也系着宝剑,重量也不轻。他也用雷格尔同样的姿势打着招呼:“伯爵大人太夸奖了,雷格尔子爵不嫌弃的话,后空玩玩。”
☆、第454章 地位钱财
程千寻暗暗叫苦,都带着剑,会不会看到她变身后,二话不说,拿剑都砍?看看那些剑,一把比一把重,鲁道夫佩戴的却是短剑,那更不好,他重生后会不会象以前那样喜欢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对话,穿插着一声高过一声的狗叫。雷格尔没说什么,毕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内德有点不高兴了:“鲁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么可以杀。”雷格尔笑着对旁边的管家道:“去拿点骨头来给它们。”
程千寻心情正郁闷着,狗叫声让她更心烦意乱,于是对着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鲁道夫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这些狗立即停止叫唤,发出“呜呜”的声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这样才对。”斯内德呵斥着狗:“否则剥了你们的皮。”
戈登看着雪狐乌溜溜的眼睛,赞赏道:“没想到雷格尔子爵养一只那么漂亮的狗,毛真好,从来没见过,极为稀有的品种。”这话让程千寻将瞪着的眼睛对着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尔伸手摸着怀中雪狐光滑厚实的毛,一条结巴如丝般的尾巴从胳膊肘里掉了下来,一尺多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亚于同样重的金条掉下来。
不能等死,程千寻立即眯着眼睛,嘴角往上,对着斯内德讨好一般的,嗲声嗲气地“嗷嗷”叫了两声。
这下斯内德被逗乐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来都没见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从小养着的。”
赶紧将脑袋还往斯内德手上凑,闭着眼睛、顶着他的手转了几下。那么温柔和嗲,大约波斯猫见到也会自愧不如了。
斯内德更是喜欢了:“这个少有,能让我抱一下吗?”
伯爵那么喜欢。万一要的话,不能不给。雷格尔不情愿,也只能递过去。
程千寻看出来端倪,不能离开雷格尔。她毕竟也算是救了雷格尔的命,而去了斯内德那里,她又没有什么恩德给了斯内德,如果一个不高兴,还不让鲁道夫剥了她的皮。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凄厉地“嗷嗷”尖叫着,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斯内德抱着雪狐,可雪狐却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大声叫着,不象是要抱它,象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尔一副舍不得的样子。也就悻悻然地松了手,带着几分羡慕:“看来它把你当主人,比狗还忠心呀。”
扑进了雷格尔的怀里,程千寻狂跳的小心脏终于稍微稳了点,再温柔地“呜呜”地发出几声呜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尔的险恶用心了。不用调教她,为了保命她自然会乖乖的,萌哒哒滴。
这下雷格尔越发喜欢了,哪怕陪着客人进房子,也抱着不放手。
斯内德去的时间还是很讨巧的,已经过了午餐点,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为主人的雷格尔。自然不会怠慢了贵客,还是叫人在底层大厅的桌上放着吃的,院子里也放上桌子招待骑士。
还吩咐管家晚上举行宴会,不但有城堡里豢养的骑士,还有城池里的一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和他们的家属。
十二个骑士,二个随从。还有四条猎犬,由管家去安顿。鲁道夫也跟着一起去,骑士吃饭的地方在马厩,也会睡在马厩。哪怕在恩主家里,也大多睡马厩。只有少数有条件的贵族,才给配给一些简陋的房间,所以有点钱的骑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间房,成家立业。
三个贵族坐到桌边,程千寻不敢再坐在雷格尔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标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内德还是会吃醋的男人,以后记忆恢复后,还不为了这件事独自郁闷上好几天。
她就趴在雷格尔的椅子底下,闷声不响。
三个人喝着酒,聊着天,刚开始还是说些政局等比较严谨的事情。哪家的贵族为了上流的鱼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一家贵族;还有卖几匹马,可能下人私吞了货款,也可能真的没付够钱,而两家贵族打了起来。而这种战争完全看两派贵族实力如何了,从派出人单打独斗到四五十个骑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领土纷争、人口迁移;小到鸡毛蒜皮,几口猪、几只鸡,也能拉上一队骑士,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说着说着,当聊起又是一场“战争”,话题转了方向。说是个男爵慕名去另一个男爵家里求婚,要娶对方最美的女儿,而这个贵族家里有五个女儿,婚事答应下来后,这个贵族将最丑的、没人要的女儿和嫁妆送去了这个贵族家。
结果女婿一看送来的丑新娘,当场就勃然大怒,带着家里二十多个骑士又临时花钱雇了三十多个,去丈人家团团围住、兴师问罪,要求退换货。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来帮忙。结果三个女婿,没有一个肯来,谁会为了这件事拼命花钱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说只要娶了丑女儿,愿意割一块最富庶的地作为嫁妆,这个准女婿还是不答应,说是太丑了,必须再加上一块地。结果丈人没办法,将最美的女儿拿出来了。
结局还是皆大欢喜的,这个围攻丈人的女婿,将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马,夫妻双双把家还。事情闹得挺大的,而一个破产,马上要穷困潦倒的男爵听到消息,派人去求婚。对方也是贵族,地位相当;哪怕破产,也是贵族,头衔在。丈人一听自然求之不得,将丑女儿加上答应送的土地地契一起送了去。据说最丑的女儿很会理财,几方都过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尔捂着肚子笑着:“加块地都不要,这女人长得也够呛。”
“是呀,听说龅牙、一脸麻子、还瞎了一只眼。是最大的女儿,再嫁不掉,只能养一辈子了。”斯内德还是象以前那样,能说会道的。而戈登只管听,跟着一起笑。
听着三个队友哈哈大笑着,程千寻汗了一个,这哪叫娶媳妇,简直是谁有钱有势,谁就是土霸王呀。
斯内德转而问道:“亲爱的雷格尔老兄,你什么时候结婚?都什么年龄了,难道就不考虑一下百合花伯爵夫人?这个可怜有钱的寡妇,她还苦苦的等着你。还有侯爵的女儿,长得还算可以,嫁妆可是丰厚得很。”
“那么伯爵大人您呢?”雷格尔反问着:“您的年龄跟我也差不多,她们地位跟您才更相配,您才是她们的第一人选,而我是第二。难道你不想娶了吗?”
程千寻耷拉下的耳朵一下就竖了起来。这个年代,女人结婚大多是十六七岁,十四五岁嫁人也很正常,过了二十还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多贵族夫人,丈夫死了后,三十多岁风韵犹存,可已经当祖母了。
“这个。。。”斯内德的声音里带着为难,转而笑着转移了目标:“现在又有一个竞争对手了,那就是戈登子爵,他从小订婚的未婚妻子刚传来消息,在湖边失足淹死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愿神保佑她的灵魂。”
这个时期好似宗教在人们心目中并不是占有主导地位,说了那么多话,这才提到一次。
雷格尔笑着道:“确实太不幸了,看戈登子爵年龄也不小了,还没完婚?”
“这亲事是在十四年前定的,我父亲遇到困难,当时借了他家一笔钱,而她才出生。比我小十多岁,体弱多病,时常情绪不稳定。这次淹死也是因为半夜发了疯,自己跑出去。她全家都是疯子,兄弟亲戚全死了。”戈登平静地回答:“她刚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所以我宣布娶了她,将她的尸体埋在家族坟墓里,也算是结过婚的人。”
“这才是高明的地方!”斯内德带着几分戏谑:“戈登由此从男爵成为了子爵,继承了她家的头衔,还有大片的封地。其他人听到后,羡慕都羡慕不过来,真佩服他死去老爹的精明。而那些女人,一个个又调整了新的目标,戈登现在可是炙手可热。”
戈登有点讨好,但也很实际地道:“王室和侯爵里要么已经娶妻,要么年龄还小,也几乎内定了。近十年八年的,还是伯爵大人是第一。”
于是三个人哈哈笑了起来,笑声中带着贵族的优越性。
无语,无语中。。。三个人说的话,实际、市侩,全部都围绕着地位金钱打转。程千寻很是悲哀,怎么办才能让这些贵族老爷们喊出她的名字?难,太难了。
晚宴比昨天更加热闹,为了参加有伯爵在的宴会,那些有适婚女儿的家里,都拿着丰厚的礼物过来出席,甚至外面封地的贵族老爷也坐着车、骑着马赶过来。当然,礼物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封号可以继承的普通人家高攀不上伯爵,可那些没成婚并且有点资产的骑士,才是他们的寻找目标。
说是晚宴,为了节约灯火钱,还有让来客吃完早点回家,少赶夜路,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宴会就开始了,大厅、院子一时间挤得满满当当,管家找来十几个漂亮丰满一些的女人来斟酒。
☆、第455章 特别礼物(加章)
(昨天订阅相当不错,幽幽心头一热,赶紧在十二点前赶出一章,感谢各位订阅、和各位一直支持此文的大大们。)
程千寻在雷格尔的房间里,面前放着一盆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还有一小盆子的牛奶,这是雷格尔对她不能到外面吃饭的补偿。
其实她也不想出去,外面人很多,再加上她一身的毛,简直就象流动的大钻石那么显眼。每个人见到她,贪婪胜于惊艳和好奇。
又是生气,为什么拉斐尔把她变成这样,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天使搞起来,比撒旦还要让人头疼。
她在窗口出,抬起前肢扶着没有玻璃的窗口,往下看去。好不容易在人群中找到了鲁道夫,人实在是太多了,鲁道夫正坐在一张桌子旁,身边全是骑士,他们正在吃东西。待会儿吃完后,就会喝酒聊天,还时不时会有人过去介绍一些人或者女孩给他们认识。
鲁道夫很特别,他有着其他骑士略有不同的外貌,他的脸没有这些人种的脸长,眼睛也没那么凹陷。一看就知道是异教徒,对于那些见识不广的人还会误认中东地区的,或者犹太人。他能当上骑士,应该属于能力特别强的,否则只能去种地当农奴。
而斯内德他们应该在底层大厅里,在那里交流的都是贵族。等级划分得相当严格,王公配侯爵,皇帝和公主联姻,很少有下嫁的。雷格尔能被伯爵夫人、侯爵女儿看上,那也是他高大得有异于常人。在骑士平均身高都只有一米六五的年代,他们无疑是人中之龙。
太阳又渐渐落下,当楼下人们用完餐,开始聊天,嗡嗡的声音夹杂着被拍了屁股、揩油水的女仆尖叫、调笑声中,程千寻又变为人类。
程千寻微微叹气,转身走向放着盘子的地方。两只手,一手拿起一个盘子,走到旁边的小桌旁坐下,开始吃东西。她是故意等到变为人类后再吃东西的。狐狸的味觉比人类差一点,变为人类吃东西,味道可以更好点,而且这些营养搭配的食物,身为人类应该更好吸收吧,特别是蔬菜和谷物类。
吃完后,她就开始想,应该怎么做。
鲁道夫还是先不要去找,他见到那么好的狐皮,还不立即拔刀剥了。而且鲁道夫今晚会睡在马厩。旁边有着十多个骑士还有马夫,路上还有狗,一定会被发现。
那么就去找斯内德或者戈登吧,客房在同一层面,那里有四间。从昨天开始,就有女仆在其中两间打扫了,当然就是为了个两个贵客住的。那么就去其中一间,总会等到他们两个其中一个的。
想到这里,程千寻将房门打开一条缝,偷偷往外看有没有人。确定没有人后,飞快地从房间里出来。轻轻关上门后,蹑手蹑脚地垫着脚尖尽快到客房门口,打开其中一间,就进去了。关上门后,还喘气不已,不能被发现了。否则仆人就会叫起来,一定会抓住她带到雷格尔跟前,雷格尔就知道昨天不是梦,而她根本没变法去辩解,也许还未在雷格尔手上写字。就被当做小偷押下去了。古时对待犯罪份子的惩罚,是相当严酷的,小错挨鞭子、大错打断所有骨头挂着展览,贵族杀错平民只需要几个钱的罚款,她可不想平白的受罪。
进了房间,她可不敢躺在床上了,那样的话,这些贵族老爷一定会认为是雷格尔给他们暖床陪夜用的,就坐在了小木桌的旁边。
天越来越黑了,楼下用火把和篝火照亮着,笑声不时传了上来。程千寻有点累了,先是手托着腮瞌睡,最后趴在了桌面上。白天没睡,晚上也没什么电脑、碟片、书什么的消闲,光这样坐着,很快就想睡了。
一阵夜风吹进,她打了个寒颤,毕竟是深秋了。
站了起来,去柜子那里打开看,里面除了几件替换的衣服,什么都没有。斯内德和戈登的身材差不多,而且这个时代男人基本都是细麻的及膝短袍加裤子,贵族再加上一条类似大氅般的宽大厚实披风,也不知道是谁的衣服。
总不能穿着穿着男人的衣服,但也不能去拿床上的厚毛毯披着,这样的话显得太暧昧了。最后她还是扯出一条披风来,包住了自己,继续在桌边坐着等。
待会儿,斯内德或者戈登进来,一定会问她是谁。她一定要微笑着拿起他们的手,在他们的手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他们会和别人谈到这事,只要她在场,说到了她的名字,那么至少有一个会过关。
此时她担心的是,到时说出她名字的人会不会因为过关而消失,这样的话,她的名字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咒语,没人敢再念出了。。。说不定会,拉斐尔这个家伙很难再信任了,太会玩人了。
比如说现在,她感觉好冷,哪怕有披风,但还是冷。成为狐狸时的毛皮多厚呀,变成人后,毛变成的衣服却那么薄。雷格尔犹豫着,还问名字和由来的原因也是身上的衣服吧,这个年代贵族都只能穿细麻的衣服,象这种白色棉麻的衣服很少看到。飘逸是飘逸了,可冷呀!还真是美丽冻人。
将披风裹紧了自己,她最后将双脚都团缩到椅子上,还是感觉冷。可还没到冻死的程度,否则管它娘的,到床上躺着盖毛毯去。
底下的人声渐渐轻了下来,客人都在依次告别,举着火把赶夜路回去了。有些住得比较远的,正在商量在城池里有空房的地方凑合一晚上。
当脚步声由远至近的在门外响起,这次没有睡着的程千寻,心也随之提了起来,慢慢地放下缩在椅子上的双脚,站起。
门开了,不光是戈登走了进来还有个拿着油灯的仆人。
“子爵大人,请!”仆人拿着油灯,站在门口,一看到房间里有人,吓了一跳:“你是谁?”
没想到还有人带路,也只有这样了。。。程千寻微笑着将身上披风以极为性感的姿势取了下来,将身上薄薄的白色长袍露了出来,随后对着戈登侧脸,带着几分挑衅地扬了扬眉毛。
在这个男人很矮,女人更矮、物资缺乏的年代,她的身高应该属于模特儿级别了,很多拿着剑的骑士身高和她差不多。
戈登好似一下就明白了,平时有点不拘言笑的脸上,依旧微微扬起些笑容:“你大约走错了,伯爵大人的房间在另一间。”
程千寻依旧没有出去,心里打定了主意,戈登就戈登吧。戈登平时人品相当不错,没有其他男人那么色,也没有鲁道夫那么狠,也许跟他解释,他会耐心地去看她在手上一笔一划的写。
没有走就是没走错房间,确实是来等他的。。。戈登犹豫了一下,从仆人的手中接过了油灯:“出去吧。”
仆人也明白了,想着大约是主人或者总管安排的。于是微微鞠躬后,退了出去,并且还带上了门。
仆人一走,程千寻就急忙迎了上去,要拉戈登的手。
可戈登却抽出了手,上下打量了一下后,举着油灯走向木桌,声音沉稳而平静:“不要着急,夜晚还很长。”
果然没找错人,戈登真的是个正人君子。程千寻笑了起来,仿佛看到了希望。
戈登将油灯放在了木桌上,随后转身抱住了一直紧跟在身边的女人。
这下程千寻愣住了,戈登这是要干什么?
人高马大的戈登,抱着她,低头深深地看着,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雷格尔子爵也太好客了,嗯~”
微微弯腰,在她头上吸了口气,直起身体,脸上带着几分满意地笑意:“就连礼物都送得那么特别。”
确实特别,在这里能属于异族的人,除了鲁道夫就是她了。而她一看就知道,老家比鲁道夫离得更远。
想说话,可开口就是发不出任何声音,程千寻那个急呀。这个时期不知道有没有流行初夜权,就算还没定下,这些贵族老爷碰到感觉对口的女人,不上才怪。
果然戈登也证实了她的担忧,戈登捏着她的下颚,要低头去吻。
乱套了,程千寻立即侧头并且挣脱了戈登的怀抱。她后退了一步,在戈登有点诧异的表情下,再去拉戈登的手,一定要告诉他名字,让他明天说出来。
而戈登却会错了意思,一个反手,反过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一拉就将她又抱在了怀中,笑了起来:“还挺有脾气的,不错,我喜欢。封地里的女人一个比一个难看,也不知道怎么长的,那个还没结婚就淹死的,她封地里的女人没想到更是惨不忍睹。这个雷格尔子爵一定是去打听过了。。。你好好的伺候我,高兴了就帮你赎身,跟着我回去,不会亏待你的。”
程千寻哭笑不得,她这个样子的女人,在这里反而成了好货色。
戈登的身体贴得那么紧,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酒精加上,使得身体变得滚烫。
搂得很紧,也证明了戈登身边的女人确实一个个不怎么样,象在冥界时拿着各种食物来请领主老爷开苞的类型,或许更加不堪。就雷格尔封地里的女人,哪怕是挑选出来倒酒的,那些骑士又拍屁股、又袭击胸的、挺乐呵,雷格尔却看都不看一眼,确实这三个队友,在这个时代就如同男神一般鹤立鸡群。
“你的身体那么凉,不要紧,很快就能暖和了。”戈登一把就横抱起了她,往床那里大步走去。
☆、第456章 一个样子
这下程千寻急了,可戈登力气大得很,抱着她几步就到了床边。抱着直接往下倒,身体虽然没有雷格尔重,也轻不了多少。
那副心急火燎的样子,这叫人怎么在他手上写名字?
戈登的手一个劲地在身上揉着,可以挥舞中剑的手,弄得肉生疼着。
她很是无奈,越是挣扎反而越是坏事,侧头看了看,这里的格局倒是一样的,床边的矮柜上放着一个陶罐。于是还是学昨晚一样,先不挣扎,让对方随便在自己身上乱摸,随后偷偷拿起罐子,对准了后脑勺就砸过去。
“咣当~”趴在身上的戈登随着陶罐的四分五裂,晕了过去。
把戈登用力地推到一边,程千寻坐了起来,拉开圆领口往里看,油灯昏暗,看不清什么,但胸口肯定是红了,火辣辣的疼。
历史不到一天又重演了,她也又手托着腮郁闷着。。。这些男人怎么都是一个德行?
长长叹气,原本以为戈登还能交流,现在看来,失去原有记忆后,男人都是一个样。
抬起头,哀怨地看着天。拉斐尔这下又可以笑得前仰后合的了。
侧身帮戈登盖上毛毯后,她突然感觉不对。于是赶紧地下床,偷偷走到门口,左右看了看后,趁着没人赶紧地跑。
回到雷格尔房间吗?跑到一半,她还是改道去了另一间客房。
进了客房,她想躲进衣柜,但最后还是躲到了床底下。
不一会儿,就听到门外有杂乱的脚步声,随后戈登的房间门口有拍门声,还有管家的呼唤声:“戈登子爵,戈登子爵!”
当然没有回应,于是管家带着人冲了进去,就听到惊叫声:“戈登子爵。你怎么了?快醒醒,去叫老爷来!”
还在楼下的雷格尔和斯内德自然得到消息就上来了,幸好戈登子爵只是晕过去,脸上喷了几口水就醒过来。因为还有客人在。对于戈登子爵被袭击这件事,自然秘而不宣。大半夜的拿着火把搜查,扰客又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大事,并且万一火把点燃了什么失火,这个时代又没有消防队和高压水龙头。喊了几个骑士带着狗在院子里加强巡逻,那个神秘的白衣女子如果还在城堡,自然就逃不出去。
确定戈登无碍,雷格尔和斯内德边议论边走出了房间。
门外他们停步了,雷格尔还是挺谨慎的:“要不我先叫人将伯爵大人的房间再打扫一遍。”
“不用了,只是个女人而已。我倒是很想会会这个女人,看看是不是会被她打晕过去。”斯内德戏谑道。
雷格尔笑着道:“明天我就叫人把床边所有的罐子都收了,那么祝伯爵大人睡得又香又甜。”
门开了,斯内德走了进来,将手中油灯放在了木桌上。他好似也是有点担心的。脚步慢慢地挪到衣柜前,猛地打开衣柜。里面自然没有人,他松了口气,走到了床前。
程千寻一直躲在床底下,不敢吭声。
斯内德将剑放在了床上,压得床面微微下塌,随后想到了什么。猛地蹲下去看床底。当看到床底什么都没有,这才真正放心了。脱去衣服,躺在了床上,而剑就放在了身边。
程千寻躲在了床另一边的矮柜阴影处,努力缩着身体,大气都不敢喘。听着斯内德脱了衣服上床睡觉。不一会儿鼻息就沉重而均匀,应该睡着了。
是不是过去和斯内德试试?可刚才她才砸晕了戈登,斯内德会不提防着她?
坐在这里可真冷,离天亮还有大约四五个小时,她小心翼翼地弯着腰走到床边。可没有胆子上床一起睡。因为斯内德的手一直搭在旁边的剑上。
看到旁边有斯内德的一件披风,这件披风很厚实。戈登的领地应该离雷格尔并不远,可能半天一天的就能到,所以穿着的披风是比较薄的,而斯内德离得远,要风餐露宿,披风就用羊毛制成几乎和毯子一样厚了。
于是她小心翼翼地蹲着绕着床的外圈挪过去,尽量不发出声音的扯下披风。
“嗯嗯。。。”斯内德发出几声鼻音,吓得她不敢再动。幸好斯内德没醒,嘴里砸吧了几下后继续睡。
拿到披风后,她赶紧地躲进了床底,将披风将冻得发凉的身体裹住,就躺在了床底,闭上眼睡了。
太阳已经照射到了床面,有人在轻轻地抠门:“斯内德伯爵,斯内德伯爵大人,该吃午餐了。”
斯内德醒了过来,伸出手挡着照射到脸上的刺眼阳光,嘴里应了一句:“嗯,知道了!”
穿戴好后,发觉他的披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床底下。于是将披风从床底扯了出来,用手拍了拍,随手扔在了床上,转身去开门准备下楼用餐。
门刚一开,一只雪白的毛茸茸东西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先一步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斯内德先是吓了一跳,再一看,原来是雷格尔养的那只雪狐,于是笑了出来。
程千寻拖着大尾巴,直接往楼下跑,果然雷格尔已经坐在了木桌旁,她直接跳到了雷格尔的大腿上。
脸上正带着烦忧的雷格尔,一看到她,就惊喜地摸着她的头:“你去哪里了?我还以为你走了,或者被人剥皮了。”
让雷格尔担心也是没用办法的事情,她眯着眼睛,将头努力贴着雷格尔的手,还在他胸前蹭了好几下,鼻子里发出呜呜声。
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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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
怎么可以抱着睡?程千寻又羞又恼,好不容易从雷格尔胳膊肘里脱身而出,累得够呛。微微喘着气,找了个空地方,躺下也休息了。
两人呼啦呼啦睡到有人来敲门,说晚饭好了,这才雷格尔下床,穿上鞋下去。而程千寻则跟在他身后,舔着鼻子。
在院子里,已经并排摆上三张长方形木桌,桌子周边放满了简单的木头椅子,说是椅子,更象是没有靠背的板凳。桌面上一些水果、煮烤好的鱼、切碎拌好的蔬菜、大大的黑面包放着,也算是有红有绿,蔬菜水果肉类谷物俱全。
旁边还插着一些没有点燃的火把,大约打算一直吃到晚上吧。
骑士们纷纷就座,程千寻左右看了看,那个拿着猎鹰的家伙正和其他家丁蹲在旁边的角落里。其实能蹲在那里算不错了,至少还有口吃的,其他地位更低的正在一盆盆的肉往桌上端。
雷格尔作为此地的领主,吃之前自然要发表一下,说一些鼓舞士气以及感谢的话,程千寻可没空听这些,她就直立起身体,前肢扒在桌边,对着桌面上烧得香喷喷的肉咽着口水,不停地舌头舔着鼻子。
舌头舔着鼻子的感觉很好,湿湿的、软软的,做人的时候根本舌头就舔不到鼻子。
那些骑士大部分都努力忍着笑,看着她对着肉垂涎三尺的样子。她很奇怪,有什么好笑的,做人的时候,也没那么多的男人看着她,在冥界时,也是到了后面,显得突出后才引人注目的。
雷格尔正说得起劲,可发觉没有以往的效果,看了看那些手下目光都不在他的身上,顺着往下看去,就笑了出来。雪狐直立站着,前肢扒在桌边,嘿嘿的小鼻子一个劲的舔,两只眼睛直勾勾盯着肉。
“好吧,那么我们就吃吧!”雷格尔这一句话让所有人都举杯叫好。随后厨娘不停添酒、切面包,而一边的一些男仆家丁也开始就着面包、啃野猪骨头上剩余的肉,还能有杯酒喝。
“来!”雷格尔将一块肉扔在了地上。
程千寻看着落在泥泞地上的肉,抽动了下鼻子,拿她当狗呀?
雷格尔见雪狐碰都没碰地上的肉,奇怪了:“怎么不吃?”
“废话!”程千寻气鼓鼓地一跃跳到他的腿上,爪子往桌面一放,就直接在他的盆子里吃了起来。
“你?”雷格尔气得一把拎起了她后颈部的皮,将她整个的领了起来,惹得一旁哄笑声。
怎么办,毕竟她现在不是人,是只狐狸。程千寻也只有使出杀手锏也是唯一的办法,卖萌!
她动都不动,四肢自然下垂着,眼神努力地透出水汪汪来,对着脸上有了恼怒的雷格尔,舔了舔鼻子,嗲嗲地发出“呜呜”声,随后裂开嘴掐出一副迷人的笑容来。。。真的恨死拉斐尔了,是不是在天界太过女汉子,才这样整她的?
看到她这副样子,雷格尔大约想起她跑到棕熊跟前的样子,气消了大半,随后笑了起来:“想用盘子吃?好吧。”
于是将盘子放在了地上,也把她放在了盘子旁边。
还是在地上吃!程千寻差点没气死,这跟有些地区女人不上桌的陋习有什么两样?可现在她是狐狸,连个人都不算。
肚子实在太饿了,总不能为了什么尊严而饿死。当然,是不会等她死的,在没死之前快剥皮。无奈下,她也只能吃了起来。
吃完后还不够,怎么办?她也只有叼着木盘子,一跃跳到雷格尔的大腿上,将盘子放在桌面,还用爪子推进去一点,对着他“嗷嗷”的叫了两声。
还能要吃的,把雷格尔给逗得,他笑着摇头:“不行,肉不能再给你了。”
肉很宝贵,每个骑士的肉也不是无限吃的,每个人盘子里就那么二两肉而已。
程千寻的目光盯着桌面上的鱼,舔着鼻子。
“对了,狐狸也吃鱼,行,给你!”雷格尔说完,一个手下讨好的加了吃剩下的半条鱼过来。
不是只剩下鱼尾的,是那条几乎吃过的。。。她哀怨地遥遥看着另外一条。
可显然不可能让一只动物吃普通到普通农奴都不舍得吃的食物,她只能将目光对准了面包和蔬菜,这个应该行不?
这下雷格尔也惊奇了:“这个你要吃?”亲自动手在盘子里倒了一些凉拌蔬菜、再放上一小块黑面包。
程千寻低下头“吧嗒吧嗒”全给吃了,对于只剩下鱼尾的那条鱼,也只能将就着吃吧。
“这雪狐大约真的有人养,看它,吃鱼都吐骨头。”一个骑士开口道。
“是呀,不知道是谁养的。”雷格尔话一出,这只雪狐立即不吃了,眯着眼睛,将脑袋在他胸口象猫咪一样的蹭,那样子嗲得能把人给融化了。
那些骑士又一次的笑了起来,还带着羡慕。啃着一块野猪骨头的家奴走了过来,讨好的道:“看来这只雪狐真的喜欢老爷。”总算没提到将她剥皮了。
大家一片哄笑,纷纷说雷格尔不光所有女人喜欢,就连狐狸也看上了。
“看来是了。”雷格尔脸上全是笑意,伸出手摸了摸雪狐顺滑蓬松的毛:“否则它也不会跟着,还去拦熊。是不是就想跟着我?”
于是看到的骑士纷纷带着骄傲地兴奋说起这雪狐如何拦熊的,作为一桩奇事,当然也证明了他们没丢下主子逃命。
程千寻对着雷格尔,长大了嘴“嗷嗷”叫了两声,张嘴学狗微微吐舌头,眼睛眯得自我感觉有点色眯眯的了。
雷格尔越发的感觉好笑,将他盘子里的肉又用手抓了两块放在了雪狐的盘子里。
程千寻对着盘子里的肉只有叹气了,到底是欧洲,如果是在东方,说不定就会有觉悟,认为这是一种缘份。等到成人型后,好好给雷格尔脑补一下有关五百年前后的故事。
☆、第452章 要说名字
看着雷格尔一杯杯喝着自酿的葡萄酒,脸上有点红了。程千寻有点着急,晚上还有事跟他说,万一喝得酩酊大醉,正事都给耽误了。于是见到有人来帮雷格尔斟酒,就急着用前爪捂着酒杯。所有人看得有趣,都哈哈大笑,反而拿着酒壶过来为雷格尔倒酒,故意看看她用小爪子捂酒杯的动作。
天色有点暗沉,太阳即将从地平行上落下。程千寻猛地领悟道,要躲起来了,否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变身,还不把人给吓死,以为是妖魔鬼怪。
她从桌面上跳下,一路上房子里跑。
“怎么了?”雷格尔扭转过头,看着一抹白色往房子里去,于是站起跟着走。
程千寻一路小跑,走到了雷格尔的房间,她用爪子推了推,可门关得很严,打不开。
雷格尔跟了上来,带着疑惑地打开了门。她就跑了进去,跳上了床,趴了下来。
“原来是累了,那么你先睡吧。”雷格尔笑着帮她关上了门,去院子里继续用餐。
程千寻忐忑不安着,不知道变身后会是什么样子的。如果是光着的话,还要想办法去找衣服。。。当太阳的余晖最后消失,感觉到自身有了变化,整个身体在变长、扩展,毛茸茸的长尾巴在缩短,当她能用双脚站到床下后,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长袍,衣服的样子就和天堂里众多的亡灵一样,这个款式倒是永远的经典,千年之前后千年之后都能穿,男女皆可。
至少不是光着的,否则每变身一次,都要去找衣服,也可能是白色的毛变成了衣服。
光着脚。走到了窗口,偷偷往下看,雷格尔正和一群骑士聊天调侃得开心,不时喝上一口酒。润润嗓子。
终于变成了人,伸出手在脸上摸了几把,不是狐狸脸,是人脸。如果拉斐尔再损一点,弄成个狐狸脸人身的,哪怕变身,也说什么没人相信。不要说什么了,站在那里就把人给吓跑了。
程千寻等在窗口一会儿,心里那个焦急呀,她又不能下去。这个世界东方人大约只有她一个。如果下去的话,一定会被质问,到时面对着那么多张嘴,怎么能回答得了,没诸葛亮口战群儒的本领。就不要下去找死。
等着心急,索性不站在窗口了,被人看到反而不好。她回到了床,躺了上去。深秋的晚上,有点凉,她就将毛毯盖在了身上,闭着眼睛休息。脑子里想着待会儿怎么办。
对了,拉斐尔不是说只要在她人形的时候喊出她的名字,就算过关嘛,等到雷格尔上来,也不用多磨蹭,雷格尔一定会问她是谁。那么就告诉他名字。。。
“我叫程。”她含笑。
雷格尔疑惑地看着她:“程?”
随后一切搞定,她嘴角微露笑意,继续等待着。可心里有点没底,这样好象又太简单了点。
等啊等,都昏昏欲睡了。院子里还是一片喧闹、时常笑声响起。这要聊到什么时候,难道非要等到喝醉了为止?
下了床偷偷走到窗边往下看,雷格尔显然又喝了几杯,脸上红光满面,正在听着一个骑士站在椅子上,手拿着割肉的刀当长矛,绘声绘色、声情并茂地说着遇到熊后的情形。
气得又回到了床上,也不能怪雷格尔,捕获了那么大一只熊,上千斤的肉。大约明天还会请画家,将其画下来,留给子孙后代传颂。
等着等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她今天也够累的,雷格尔是骑着马,她追着雷格尔可是跑了那么长的一段路。如果不是狐狸,早就累得半死了。
正在睡着,听到门轻轻的“吱呀”一声,听是听到了,但一时还醒不过来。
“嗯?”雷格尔带着疑问的鼻音响起。
过了一会儿,一个高大的身体带着极重的酒气,从床的另一侧靠了过来。
“你是谁,哪家的?”雷格尔将她从身后抱住了,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从来没见到东方人,是客人还是买来的女佣?”
不要把她当做哪家有钱人送给他暖床的女佣,这下不醒也必须醒,已经从浅睡眠挣扎了半天的程千寻感觉手指能动了,赶紧地掐了自己大腿一把,终于醒了过来。
她赶紧地挣脱了雷格尔的怀抱,而此时雷格尔已经脱去了衣服,就躺在旁边。
暗暗叫苦,在欧洲古代,为了节约衣料无论男女都是光着身体睡的,现在时节贵族睡的是羊毛编织的毛毯,而到了真正的冬天,睡的是毛皮。
不要拖延时间扭扭捏捏了,快点告诉他名字,然后让他叫出来。
程千寻张开了嘴,而雷格尔显然也在等着,身为贵族,哪怕再有特权,也不能不问清对方由来就随便睡了。有些女人的家族是惹不起的,送上门的肉也要看看是不是仇人送来的,有没有抹上毒药。
“。。。”程千寻张嘴便说,却惊愕地发现自己居然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哪怕哑巴也能发出些咿咿呀呀的声音都没有。
坑爹呀,真是坑爹,果然没有那么容易的,变成了人形却不能说话。成了狐狸,说不了人话。
她欲哭无泪,如果再碰到拉斐尔,绝对不再相信这个娃娃脸,简直太会玩人了。
“噢,你是哑巴?”雷格尔坐了起来,光着的上半身,能让所有女人尖叫的紧实肌肉。他真的属于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人,个子又高,哪怕是现代人,也会羡慕妒忌恨的。怪不得他一进城,有女人会晕倒。
雷格尔哪怕喝了不少酒,还没有乱性,他笑着问:“能表示得出谁把你送来的?”
怎么表示,打哑语?用人话说是六翼天使将她送到这里来的,都很难让人相信,更别说用肢体语言表示了。
也许可以写下来,可这里没有纸和笔,在这个时代,没有几个懂文字的,贵族亦如此。希望雷格尔记忆被抹掉,但还能认字。哪怕有纸笔,还有个问题,那就是她写的文字雷格尔看得懂吗?
她拉过雷格尔的手,细细想了想,便在雷格尔手掌上写了起来。。。还能写什么,当然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能认识几个的英语。基本上小学就要学上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奶声奶气地跟着课本念“我的名字叫小明”之类的。
用英语写,如果雷格尔懂就行。
于是她在雷格尔手上写着:“yna”
雷格尔也跟着读:“我的名字。。。”
但后面还没写完,雷格尔就不耐烦了,一把抱住了她,压在了床上,酒精充斥的脸越发红了,他酒劲上来了。
程千寻用足力气试图推开雷格尔,他也感觉到了,有点急躁地道:“看你挺顺眼的,要介绍等明天再说吧。”
一个哑女而已,如果是礼物,不要白不要。如果不是礼物,地位也高不到哪里去,当情人就是。地位高的话,那最好,在这个以地位决定一切的世界,为了爵位和财产,娶了瞎子、大脸麻子、肺痨病的都多得是,先上了再说。
身上肉本来就不多,一手下去能将大半个胸全罩住了。他力气又大,还带着贵族的脾气,想要就要。
而她嘴里却又说不出话来,程千寻苦不堪言地努力挡着雷格尔不安份的手。
她想往床下逃,先逃出去,等到变为白狐再跑回来,可身体根本被压得动都动不了。
没办法了,她只有先装作顺从地不动。忍受着雷格尔在她身上又摸又揉,显然古时的欧洲并不喜欢吻,或者酒劲上,什么温存都免了,直截了当的好。
她手偷偷滴伸出去,抓了床边矮柜子上的一个陶罐,在雷格尔喘着粗气开始掀她长袍摆的时候,对准了他的后脑勺,就狠狠地砸了过去。
“咣当~”陶罐应声而碎,四分五裂,在身上的雷格尔顿时晕了过去。
她废了九牛二虎的力气,将趴在身上的雷格尔翻了过去。
不要被她砸死了,赶紧地去看雷格尔,还好,满脸通红的雷格尔,口鼻里喷着浓重的酒气,呼吸很均匀。再摸摸他的后脑勺,肿了一个包,没有出血。
左看右看,应该没什么大问题的情况下,程千寻终于松了口气。
她坐了起来,看着露着结实上身、呼呼大睡并发出鼾声的雷格尔,托着下巴就苦恼。
这叫什么事?成了人形却不能说话,不说话怎么才能让雷格尔叫出她的名字?简直能把人逼死。
哀怨地抬头,看着天花板,想象着拉斐尔那张娃娃脸,在上面赫赫地灿烂笑着。他看到一定得意异常,笑得半死。不知道冥界的撒旦会看到不,刚才那么好的一场香艳大戏,他们一定不会错过的,而且一定又押注了。
一阵夜晚的寒风吹来,程千寻看着昏睡得什么都不知道的雷格尔,无奈地叹气。拉起厚毯,帮他盖好了被子,呆呆地看着他许久,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此时院子里收拾东西的声音也全部消失了,大家都回去睡,四下寂静,只有不知名的秋虫在无力地鸣叫。
有点累了,程千寻躺了下来,她不想委屈了自己去睡潮湿还带着臭味的地面,冥界改变她很多,显然天界也有此意。
☆、第453章 全部到齐
夜晚的风很凉,于是程千寻将毯子拉过来点,盖在身上。
侧身看着雷格尔睡得那个香,叹气连连。可这有什么办法,只能再想其他办法。计划一失败,就只能再想计划二,不行就计划三四五,一直折腾到死为止。
雷格尔还真是会睡,天亮了还没醒,一直睡着。直到快中午了,佣人来敲门,他才醒了过来。
“老爷,老爷!”佣人敲得那个响亮,就连鬼都能吵醒了:“马上就可以吃午饭了。”
“啊?”雷格尔睡眼惺忪的终于醒了,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打着哈欠,看到雪狐正侧躺在旁边,看到他醒了,坐了起来。
当太阳升起时,程千寻又重新变为了一只雪狐,一身厚厚的毛就觉得热了,从毯子里钻了出来。
“怎么那么疼。”雷格尔坐了起来,立即捂着后脑勺皱眉,自言自语着。
扭头一看,地上还有一个被砸碎的陶罐,他猛地摇晃了一下脑袋,嘀咕着:“以后不再喝那么多酒了。”还以为是他喝得醉醺醺给碰翻的。
这下把程千寻给逗乐,猛地裂开嘴笑了出来。
看到身边的雪狐裂开嘴,雷格尔抱起了它,摸着它的毛,回忆着:“昨天我做了个梦,梦见有个穿着白裙的女人躺在我床上。”
程千寻的心提了起来,不要被雷格尔发现什么噢。就听到雷格尔好似在品味着:“她是个东方人,长得不怎么样。身上肉也少,但也算不错了,这里其他女人还有更瘦的。”有点想在他手上狠狠地咬一口了。
雷格尔嘴角微露笑意:“正抱着她,我就睡得太熟,梦过去了。我还和她说话,她不会说话,就在我手上写字,真可惜我没有等她写完。这样就可以知道她到底叫什么。这是我做过的最有趣的梦。一个东方女人,还是个哑巴。”
程千寻微微叹气,这一切都是真的,有什么办法能让雷格尔喊出她的名字。并且是在她兽形的状态下?
最后还是怪到了拉斐尔这个娃娃脸,想出的是什么破主意,也不稍微放放水。
“好了,起床了!”雷格尔将她放下,掀开毯子下了床。他身体够壮,古代的陶罐质量也不怎么样,所以他摸着看来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起床了。
程千寻立即趴在床上,用前爪捂着眼睛。这个时代的人,都是光着身体睡觉的。
雷格尔套上衣服,一转身就看到雪狐前爪捂着眼睛的样子。顿时笑了起来。一把抱起了它:“你还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太有意思了。”
雷格尔就这样抱着雪狐去了楼下,在大厅的壁炉旁,放着一张木桌子和若干把椅子,桌子上已经放上了午餐。
可以看得出。雷格尔的领地还是挺富庶的,这也是他能维持身材的原因吧,除了黑面包、菜汤、烧熟的肉干、酒这些必备的,居然还有煮熟的鲑鱼、一点点蜂蜜和烤好的两盘子看上去象是鸟类的野味,另外还有两个煮熟的鸡蛋。
鸡蛋可是好东西,哪怕是罗马时期的皇帝,有个一顿要吃到十几个荷包蛋。就被冠以吃得异常贪婪的称号。他们可是没见过东方皇帝吃什么,别说十几个鸡蛋,一顿饭可是有几十道菜。
雷格尔坐下,将雪狐放在大腿上,看了看桌面:“这是什么肉?”
体态并不臃肿的厨娘回答道:“是雀和鹳,昨天两个奴隶拿到肉后。今天一早送来的。”这里的饭菜并不多,哪怕偷吃也只能尝一点,但她至少没有村里那些农奴一样脸上全是菜色。
雷格尔拿了一个盘子放在他盘子的旁边:“奖赏了没有?”
切面包的厨娘回答道:“总管赏了差不多重量的熊肉,还给了一些野猪骨头给他们回去熬汤,免了一周的税。”
雷格尔满意地点头。伸手去拿了一只烤雀放在了空盘子上,对着大腿上的雪狐道:“吃吧。”
雪狐乐呵呵地用舌头先舔了几下,然后将烤雀咬成两瓣,开始嚼了起来。
厨娘瞪着眼睛看着,将切好的面包放在了盘子上后,小心地面包用手指涂了点口水沾起来,送入嘴中。
看到雪狐吐出一根骨头来,雷格尔笑了:“狐狸不是连骨头都吃嘛,你吃个鸟都能吐骨头,吃得还真是精巧,再来点面包吧。”
程千寻吃得开心,那尖尖的小嘴一张一合的,雷格尔笑眯眯地边吃边看着,结果什么都往她盘子里放。就连煮蛋都剥开,分给她半个。
吃完午餐,雷格尔要出去溜达一下,或者说巡视吧,他带着雪狐走到了院子。
院子还是挺大的,和大部分城堡一样,院子里不种农作物,种着各种花卉草木,当然也种一些迷迭香作为香叶调味品。在这个时代,别指望桂皮、咖喱、胡椒这些东西,大约哥伦布都还没有诞生,哪怕再过个几百年,也贵得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起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代,反正餐桌上没有看到番茄土豆,就连院子里也没见到,证明还没有引进。就连骑士身上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衣服,在城堡里只能找到几个头盔,并没有盔甲。
一路上,家奴都鞠躬行礼,低着头,而佩剑的骑士都鞠躬就可以了。就连帽子都不戴,大家都披头散发,哪怕是雷格尔也是如此。看着雷格尔一头快到腰的卷发,随风飘动,还真是增添了几分柔美呀。
程千寻就迈着细碎小步子,拖着长尾巴,跟在雷格尔身后,所到之处看到的目光都是惊奇外带几分贪婪。谁叫她一身的好皮,谁不想抓住她,扒了皮后做个围脖。象雷格尔的身材,大约只能做一顶帽子,那银白色的毛茸茸长尾巴作为装饰挂着,绝对等于是开着一辆玛莎拉蒂的效果。哪怕是个丑八怪,也会让女人看不清他的脸,目光就在尾巴上晃了。
此时有人来汇报:“老爷,子爵老爷,伯爵大人来了!”
雷格尔一听,立即转身就快步走向门口。大门已经打开,显然那个伯爵才进入城池而已。原来雷格尔是子爵,中世纪的猎巫没白去,知道爵位高低依次是公侯伯子男,子爵的地位已经相当高了,可还没有伯爵高。
等到雷格尔站在房子前,骑士们也赶紧穿戴好站在两旁,而管家领着家奴和佣人们,站在最旁边的角落里低着头。程千寻可不管,直接就蹲坐在了雷格尔身边。
一群骑着马的人这才从木头大门处进来。大约是为了显示风度和礼仪,马都是小步慢悠悠走的。否则心急火燎的一队人马冲进来,给人感觉是寻仇还是打架来的。
大约有近二十个人,还有狗。慢慢地走来,而雷格尔也耐心地等待着。
程千寻望了过去,顿时心跳快了,坐在装饰最好马匹上的是斯内德,而在他旁边的是戈登,另一边是腰部挎着剑的鲁道夫。从穿戴上看,斯内德是伯爵、戈登应该也是有地位的贵族、而鲁道夫则是骑士了。
她立即望着天空,激动不已地感谢着:“拉斐尔,我收回以前对你的抱怨,至少你把所有人都带来了。”如果可以的话,她来个祈祷状都行。不用带着一身的好皮,冒着风险满世界地找人了,人自己过来了。
还没等她高兴完,一共四条猎犬,嗅到了她的气味,立即离开了队伍,叫着跑了过来。
程千寻吓了一跳,赶紧地躲到雷格尔的身后,小心地探出脑袋。
骑在马上的斯内德当然要有所表示:“快管住狗。”
一个手下立即呵斥道:“回来,否则全宰了。”
可猎犬怎么可能放过一只狐狸,一路边叫边冲了过来。程千寻吓得做了一件事,那就是伸出两条细细的前爪一下抱住了雷格尔的小腿。
雷格尔笑了起来,弯下腰,将她抱了起来。猎犬可不是傻子,看到穿着那么好的衣服,外加身上还能飘出点肉味来的人,必定是老爷,不敢扑上去咬,只围在旁边,一个劲对着他怀中的雪白一团“汪汪汪”狂吠着。
雷格尔抱着雪狐,迎上去几步,微微弯腰:“斯内德伯爵大人,欢迎您的到来,您的到来让陋室蓬荜生辉。”
程千寻差点没笑喷出来,这个拉斐尔还真是有本事,就连重生了,也原名能不改。
“雷格尔子爵,你的城堡如果还称为陋室的话,我的城堡简直就是猪圈了。”斯内德翻身下马,他的腰间也挎着宝剑,从剑鞘的宽度,和腰间系着的皮带勒紧程度来看,应该属于重剑。
其他人都纷纷下马,斯内德一手扶着剑把,走了过来。走到三步远处,介绍着:“正好路上经过戈登子爵的城堡,他很想认识你一下,所以一起过来了。”
雷格尔对着戈登没有低头,只是微微合眼作为行礼,嘴里客气地道:“戈登子爵,认识你很高兴。”
斯内德笑着道:“戈登子爵的剑术也相当不错,能胜过我手中的剑以及我的骑士鲁道夫的,大约只有他了。有机会我们一起切磋一下。”
戈登的腰间也系着宝剑,重量也不轻。他也用雷格尔同样的姿势打着招呼:“伯爵大人太夸奖了,雷格尔子爵不嫌弃的话,后空玩玩。”
☆、第454章 地位钱财
程千寻暗暗叫苦,都带着剑,会不会看到她变身后,二话不说,拿剑都砍?看看那些剑,一把比一把重,鲁道夫佩戴的却是短剑,那更不好,他重生后会不会象以前那样喜欢切片做人肉刺身?
所有对话,穿插着一声高过一声的狗叫。雷格尔没说什么,毕竟是客人,又是伯爵的狗,斯内德有点不高兴了:“鲁道夫,把狗宰了。”
“不用,伯爵大人的狗怎么可以杀。”雷格尔笑着对旁边的管家道:“去拿点骨头来给它们。”
程千寻心情正郁闷着,狗叫声让她更心烦意乱,于是对着那些狗瞪起了眼珠子。
正好鲁道夫走了过去,听到脚步声,这些狗立即停止叫唤,发出“呜呜”的声音,耷拉下耳朵和尾巴。
“这样才对。”斯内德呵斥着狗:“否则剥了你们的皮。”
戈登看着雪狐乌溜溜的眼睛,赞赏道:“没想到雷格尔子爵养一只那么漂亮的狗,毛真好,从来没见过,极为稀有的品种。”这话让程千寻将瞪着的眼睛对着戈登。
“不是狗,是雪狐。”雷格尔伸手摸着怀中雪狐光滑厚实的毛,一条结巴如丝般的尾巴从胳膊肘里掉了下来,一尺多长。
这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直了,不亚于同样重的金条掉下来。
不能等死,程千寻立即眯着眼睛,嘴角往上,对着斯内德讨好一般的,嗲声嗲气地“嗷嗷”叫了两声。
这下斯内德被逗乐了,伸出手也去摸:“挺乖的嘛,上回来都没见到,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从小养着的。”
赶紧将脑袋还往斯内德手上凑,闭着眼睛、顶着他的手转了几下。那么温柔和嗲,大约波斯猫见到也会自愧不如了。
斯内德更是喜欢了:“这个少有,能让我抱一下吗?”
伯爵那么喜欢。万一要的话,不能不给。雷格尔不情愿,也只能递过去。
程千寻看出来端倪,不能离开雷格尔。她毕竟也算是救了雷格尔的命,而去了斯内德那里,她又没有什么恩德给了斯内德,如果一个不高兴,还不让鲁道夫剥了她的皮。
立即伸出前爪死死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凄厉地“嗷嗷”尖叫着,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斯内德抱着雪狐,可雪狐却抱着雷格尔的胳膊大声叫着,不象是要抱它,象是要宰了它。看看雷格尔一副舍不得的样子。也就悻悻然地松了手,带着几分羡慕:“看来它把你当主人,比狗还忠心呀。”
扑进了雷格尔的怀里,程千寻狂跳的小心脏终于稍微稳了点,再温柔地“呜呜”地发出几声呜咽。反正她早就明白拉斐尔的险恶用心了。不用调教她,为了保命她自然会乖乖的,萌哒哒滴。
这下雷格尔越发喜欢了,哪怕陪着客人进房子,也抱着不放手。
斯内德去的时间还是很讨巧的,已经过了午餐点,就是意思不用午餐了。但身为主人的雷格尔。自然不会怠慢了贵客,还是叫人在底层大厅的桌上放着吃的,院子里也放上桌子招待骑士。
还吩咐管家晚上举行宴会,不但有城堡里豢养的骑士,还有城池里的一些稍微有头有脸的人和他们的家属。
十二个骑士,二个随从。还有四条猎犬,由管家去安顿。鲁道夫也跟着一起去,骑士吃饭的地方在马厩,也会睡在马厩。哪怕在恩主家里,也大多睡马厩。只有少数有条件的贵族,才给配给一些简陋的房间,所以有点钱的骑士往往在靠近恩主家附近弄一间房,成家立业。
三个贵族坐到桌边,程千寻不敢再坐在雷格尔的大腿上了,一方面目标太大,一眼就能看到她;另外一方面,斯内德还是会吃醋的男人,以后记忆恢复后,还不为了这件事独自郁闷上好几天。
她就趴在雷格尔的椅子底下,闷声不响。
三个人喝着酒,聊着天,刚开始还是说些政局等比较严谨的事情。哪家的贵族为了上流的鱼游到下游的事情,打了另一家贵族;还有卖几匹马,可能下人私吞了货款,也可能真的没付够钱,而两家贵族打了起来。而这种战争完全看两派贵族实力如何了,从派出人单打独斗到四五十个骑士不等。
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事情可以去打仗的,大到领土纷争、人口迁移;小到鸡毛蒜皮,几口猪、几只鸡,也能拉上一队骑士,去拼个你死我活的。
说着说着,当聊起又是一场“战争”,话题转了方向。说是个男爵慕名去另一个男爵家里求婚,要娶对方最美的女儿,而这个贵族家里有五个女儿,婚事答应下来后,这个贵族将最丑的、没人要的女儿和嫁妆送去了这个贵族家。
结果女婿一看送来的丑新娘,当场就勃然大怒,带着家里二十多个骑士又临时花钱雇了三十多个,去丈人家团团围住、兴师问罪,要求退换货。
丈人叫人偷偷溜出去,找其他女婿来帮忙。结果三个女婿,没有一个肯来,谁会为了这件事拼命花钱呀。丈人也只有商量,说只要娶了丑女儿,愿意割一块最富庶的地作为嫁妆,这个准女婿还是不答应,说是太丑了,必须再加上一块地。结果丈人没办法,将最美的女儿拿出来了。
结局还是皆大欢喜的,这个围攻丈人的女婿,将自己中意的新娘抱上了马,夫妻双双把家还。事情闹得挺大的,而一个破产,马上要穷困潦倒的男爵听到消息,派人去求婚。对方也是贵族,地位相当;哪怕破产,也是贵族,头衔在。丈人一听自然求之不得,将丑女儿加上答应送的土地地契一起送了去。据说最丑的女儿很会理财,几方都过得有滋有味的。
雷格尔捂着肚子笑着:“加块地都不要,这女人长得也够呛。”
“是呀,听说龅牙、一脸麻子、还瞎了一只眼。是最大的女儿,再嫁不掉,只能养一辈子了。”斯内德还是象以前那样,能说会道的。而戈登只管听,跟着一起笑。
听着三个队友哈哈大笑着,程千寻汗了一个,这哪叫娶媳妇,简直是谁有钱有势,谁就是土霸王呀。
斯内德转而问道:“亲爱的雷格尔老兄,你什么时候结婚?都什么年龄了,难道就不考虑一下百合花伯爵夫人?这个可怜有钱的寡妇,她还苦苦的等着你。还有侯爵的女儿,长得还算可以,嫁妆可是丰厚得很。”
“那么伯爵大人您呢?”雷格尔反问着:“您的年龄跟我也差不多,她们地位跟您才更相配,您才是她们的第一人选,而我是第二。难道你不想娶了吗?”
程千寻耷拉下的耳朵一下就竖了起来。这个年代,女人结婚大多是十六七岁,十四五岁嫁人也很正常,过了二十还嫁不掉,就是老姑娘。很多贵族夫人,丈夫死了后,三十多岁风韵犹存,可已经当祖母了。
“这个。。。”斯内德的声音里带着为难,转而笑着转移了目标:“现在又有一个竞争对手了,那就是戈登子爵,他从小订婚的未婚妻子刚传来消息,在湖边失足淹死了。这个可怜的女人,愿神保佑她的灵魂。”
这个时期好似宗教在人们心目中并不是占有主导地位,说了那么多话,这才提到一次。
雷格尔笑着道:“确实太不幸了,看戈登子爵年龄也不小了,还没完婚?”
“这亲事是在十四年前定的,我父亲遇到困难,当时借了他家一笔钱,而她才出生。比我小十多岁,体弱多病,时常情绪不稳定。这次淹死也是因为半夜发了疯,自己跑出去。她全家都是疯子,兄弟亲戚全死了。”戈登平静地回答:“她刚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所以我宣布娶了她,将她的尸体埋在家族坟墓里,也算是结过婚的人。”
“这才是高明的地方!”斯内德带着几分戏谑:“戈登由此从男爵成为了子爵,继承了她家的头衔,还有大片的封地。其他人听到后,羡慕都羡慕不过来,真佩服他死去老爹的精明。而那些女人,一个个又调整了新的目标,戈登现在可是炙手可热。”
戈登有点讨好,但也很实际地道:“王室和侯爵里要么已经娶妻,要么年龄还小,也几乎内定了。近十年八年的,还是伯爵大人是第一。”
于是三个人哈哈笑了起来,笑声中带着贵族的优越性。
无语,无语中。。。三个人说的话,实际、市侩,全部都围绕着地位金钱打转。程千寻很是悲哀,怎么办才能让这些贵族老爷们喊出她的名字?难,太难了。
晚宴比昨天更加热闹,为了参加有伯爵在的宴会,那些有适婚女儿的家里,都拿着丰厚的礼物过来出席,甚至外面封地的贵族老爷也坐着车、骑着马赶过来。当然,礼物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封号可以继承的普通人家高攀不上伯爵,可那些没成婚并且有点资产的骑士,才是他们的寻找目标。
说是晚宴,为了节约灯火钱,还有让来客吃完早点回家,少赶夜路,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宴会就开始了,大厅、院子一时间挤得满满当当,管家找来十几个漂亮丰满一些的女人来斟酒。
☆、第455章 特别礼物(加章)
(昨天订阅相当不错,幽幽心头一热,赶紧在十二点前赶出一章,感谢各位订阅、和各位一直支持此文的大大们。)
程千寻在雷格尔的房间里,面前放着一盆装着满满当当的食物,还有一小盆子的牛奶,这是雷格尔对她不能到外面吃饭的补偿。
其实她也不想出去,外面人很多,再加上她一身的毛,简直就象流动的大钻石那么显眼。每个人见到她,贪婪胜于惊艳和好奇。
又是生气,为什么拉斐尔把她变成这样,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天使搞起来,比撒旦还要让人头疼。
她在窗口出,抬起前肢扶着没有玻璃的窗口,往下看去。好不容易在人群中找到了鲁道夫,人实在是太多了,鲁道夫正坐在一张桌子旁,身边全是骑士,他们正在吃东西。待会儿吃完后,就会喝酒聊天,还时不时会有人过去介绍一些人或者女孩给他们认识。
鲁道夫很特别,他有着其他骑士略有不同的外貌,他的脸没有这些人种的脸长,眼睛也没那么凹陷。一看就知道是异教徒,对于那些见识不广的人还会误认中东地区的,或者犹太人。他能当上骑士,应该属于能力特别强的,否则只能去种地当农奴。
而斯内德他们应该在底层大厅里,在那里交流的都是贵族。等级划分得相当严格,王公配侯爵,皇帝和公主联姻,很少有下嫁的。雷格尔能被伯爵夫人、侯爵女儿看上,那也是他高大得有异于常人。在骑士平均身高都只有一米六五的年代,他们无疑是人中之龙。
太阳又渐渐落下,当楼下人们用完餐,开始聊天,嗡嗡的声音夹杂着被拍了屁股、揩油水的女仆尖叫、调笑声中,程千寻又变为人类。
程千寻微微叹气,转身走向放着盘子的地方。两只手,一手拿起一个盘子,走到旁边的小桌旁坐下,开始吃东西。她是故意等到变为人类后再吃东西的。狐狸的味觉比人类差一点,变为人类吃东西,味道可以更好点,而且这些营养搭配的食物,身为人类应该更好吸收吧,特别是蔬菜和谷物类。
吃完后,她就开始想,应该怎么做。
鲁道夫还是先不要去找,他见到那么好的狐皮,还不立即拔刀剥了。而且鲁道夫今晚会睡在马厩。旁边有着十多个骑士还有马夫,路上还有狗,一定会被发现。
那么就去找斯内德或者戈登吧,客房在同一层面,那里有四间。从昨天开始,就有女仆在其中两间打扫了,当然就是为了个两个贵客住的。那么就去其中一间,总会等到他们两个其中一个的。
想到这里,程千寻将房门打开一条缝,偷偷往外看有没有人。确定没有人后,飞快地从房间里出来。轻轻关上门后,蹑手蹑脚地垫着脚尖尽快到客房门口,打开其中一间,就进去了。关上门后,还喘气不已,不能被发现了。否则仆人就会叫起来,一定会抓住她带到雷格尔跟前,雷格尔就知道昨天不是梦,而她根本没变法去辩解,也许还未在雷格尔手上写字。就被当做小偷押下去了。古时对待犯罪份子的惩罚,是相当严酷的,小错挨鞭子、大错打断所有骨头挂着展览,贵族杀错平民只需要几个钱的罚款,她可不想平白的受罪。
进了房间,她可不敢躺在床上了,那样的话,这些贵族老爷一定会认为是雷格尔给他们暖床陪夜用的,就坐在了小木桌的旁边。
天越来越黑了,楼下用火把和篝火照亮着,笑声不时传了上来。程千寻有点累了,先是手托着腮瞌睡,最后趴在了桌面上。白天没睡,晚上也没什么电脑、碟片、书什么的消闲,光这样坐着,很快就想睡了。
一阵夜风吹进,她打了个寒颤,毕竟是深秋了。
站了起来,去柜子那里打开看,里面除了几件替换的衣服,什么都没有。斯内德和戈登的身材差不多,而且这个时代男人基本都是细麻的及膝短袍加裤子,贵族再加上一条类似大氅般的宽大厚实披风,也不知道是谁的衣服。
总不能穿着穿着男人的衣服,但也不能去拿床上的厚毛毯披着,这样的话显得太暧昧了。最后她还是扯出一条披风来,包住了自己,继续在桌边坐着等。
待会儿,斯内德或者戈登进来,一定会问她是谁。她一定要微笑着拿起他们的手,在他们的手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等到第二天,他们会和别人谈到这事,只要她在场,说到了她的名字,那么至少有一个会过关。
此时她担心的是,到时说出她名字的人会不会因为过关而消失,这样的话,她的名字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咒语,没人敢再念出了。。。说不定会,拉斐尔这个家伙很难再信任了,太会玩人了。
比如说现在,她感觉好冷,哪怕有披风,但还是冷。成为狐狸时的毛皮多厚呀,变成人后,毛变成的衣服却那么薄。雷格尔犹豫着,还问名字和由来的原因也是身上的衣服吧,这个年代贵族都只能穿细麻的衣服,象这种白色棉麻的衣服很少看到。飘逸是飘逸了,可冷呀!还真是美丽冻人。
将披风裹紧了自己,她最后将双脚都团缩到椅子上,还是感觉冷。可还没到冻死的程度,否则管它娘的,到床上躺着盖毛毯去。
底下的人声渐渐轻了下来,客人都在依次告别,举着火把赶夜路回去了。有些住得比较远的,正在商量在城池里有空房的地方凑合一晚上。
当脚步声由远至近的在门外响起,这次没有睡着的程千寻,心也随之提了起来,慢慢地放下缩在椅子上的双脚,站起。
门开了,不光是戈登走了进来还有个拿着油灯的仆人。
“子爵大人,请!”仆人拿着油灯,站在门口,一看到房间里有人,吓了一跳:“你是谁?”
没想到还有人带路,也只有这样了。。。程千寻微笑着将身上披风以极为性感的姿势取了下来,将身上薄薄的白色长袍露了出来,随后对着戈登侧脸,带着几分挑衅地扬了扬眉毛。
在这个男人很矮,女人更矮、物资缺乏的年代,她的身高应该属于模特儿级别了,很多拿着剑的骑士身高和她差不多。
戈登好似一下就明白了,平时有点不拘言笑的脸上,依旧微微扬起些笑容:“你大约走错了,伯爵大人的房间在另一间。”
程千寻依旧没有出去,心里打定了主意,戈登就戈登吧。戈登平时人品相当不错,没有其他男人那么色,也没有鲁道夫那么狠,也许跟他解释,他会耐心地去看她在手上一笔一划的写。
没有走就是没走错房间,确实是来等他的。。。戈登犹豫了一下,从仆人的手中接过了油灯:“出去吧。”
仆人也明白了,想着大约是主人或者总管安排的。于是微微鞠躬后,退了出去,并且还带上了门。
仆人一走,程千寻就急忙迎了上去,要拉戈登的手。
可戈登却抽出了手,上下打量了一下后,举着油灯走向木桌,声音沉稳而平静:“不要着急,夜晚还很长。”
果然没找错人,戈登真的是个正人君子。程千寻笑了起来,仿佛看到了希望。
戈登将油灯放在了木桌上,随后转身抱住了一直紧跟在身边的女人。
这下程千寻愣住了,戈登这是要干什么?
人高马大的戈登,抱着她,低头深深地看着,身上带着淡淡的酒气:“雷格尔子爵也太好客了,嗯~”
微微弯腰,在她头上吸了口气,直起身体,脸上带着几分满意地笑意:“就连礼物都送得那么特别。”
确实特别,在这里能属于异族的人,除了鲁道夫就是她了。而她一看就知道,老家比鲁道夫离得更远。
想说话,可开口就是发不出任何声音,程千寻那个急呀。这个时期不知道有没有流行初夜权,就算还没定下,这些贵族老爷碰到感觉对口的女人,不上才怪。
果然戈登也证实了她的担忧,戈登捏着她的下颚,要低头去吻。
乱套了,程千寻立即侧头并且挣脱了戈登的怀抱。她后退了一步,在戈登有点诧异的表情下,再去拉戈登的手,一定要告诉他名字,让他明天说出来。
而戈登却会错了意思,一个反手,反过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一拉就将她又抱在了怀中,笑了起来:“还挺有脾气的,不错,我喜欢。封地里的女人一个比一个难看,也不知道怎么长的,那个还没结婚就淹死的,她封地里的女人没想到更是惨不忍睹。这个雷格尔子爵一定是去打听过了。。。你好好的伺候我,高兴了就帮你赎身,跟着我回去,不会亏待你的。”
程千寻哭笑不得,她这个样子的女人,在这里反而成了好货色。
戈登的身体贴得那么紧,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体的变化,酒精加上,使得身体变得滚烫。
搂得很紧,也证明了戈登身边的女人确实一个个不怎么样,象在冥界时拿着各种食物来请领主老爷开苞的类型,或许更加不堪。就雷格尔封地里的女人,哪怕是挑选出来倒酒的,那些骑士又拍屁股、又袭击胸的、挺乐呵,雷格尔却看都不看一眼,确实这三个队友,在这个时代就如同男神一般鹤立鸡群。
“你的身体那么凉,不要紧,很快就能暖和了。”戈登一把就横抱起了她,往床那里大步走去。
☆、第456章 一个样子
这下程千寻急了,可戈登力气大得很,抱着她几步就到了床边。抱着直接往下倒,身体虽然没有雷格尔重,也轻不了多少。
那副心急火燎的样子,这叫人怎么在他手上写名字?
戈登的手一个劲地在身上揉着,可以挥舞中剑的手,弄得肉生疼着。
她很是无奈,越是挣扎反而越是坏事,侧头看了看,这里的格局倒是一样的,床边的矮柜上放着一个陶罐。于是还是学昨晚一样,先不挣扎,让对方随便在自己身上乱摸,随后偷偷拿起罐子,对准了后脑勺就砸过去。
“咣当~”趴在身上的戈登随着陶罐的四分五裂,晕了过去。
把戈登用力地推到一边,程千寻坐了起来,拉开圆领口往里看,油灯昏暗,看不清什么,但胸口肯定是红了,火辣辣的疼。
历史不到一天又重演了,她也又手托着腮郁闷着。。。这些男人怎么都是一个德行?
长长叹气,原本以为戈登还能交流,现在看来,失去原有记忆后,男人都是一个样。
抬起头,哀怨地看着天。拉斐尔这下又可以笑得前仰后合的了。
侧身帮戈登盖上毛毯后,她突然感觉不对。于是赶紧地下床,偷偷走到门口,左右看了看后,趁着没人赶紧地跑。
回到雷格尔房间吗?跑到一半,她还是改道去了另一间客房。
进了客房,她想躲进衣柜,但最后还是躲到了床底下。
不一会儿,就听到门外有杂乱的脚步声,随后戈登的房间门口有拍门声,还有管家的呼唤声:“戈登子爵,戈登子爵!”
当然没有回应,于是管家带着人冲了进去,就听到惊叫声:“戈登子爵。你怎么了?快醒醒,去叫老爷来!”
还在楼下的雷格尔和斯内德自然得到消息就上来了,幸好戈登子爵只是晕过去,脸上喷了几口水就醒过来。因为还有客人在。对于戈登子爵被袭击这件事,自然秘而不宣。大半夜的拿着火把搜查,扰客又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大事,并且万一火把点燃了什么失火,这个时代又没有消防队和高压水龙头。喊了几个骑士带着狗在院子里加强巡逻,那个神秘的白衣女子如果还在城堡,自然就逃不出去。
确定戈登无碍,雷格尔和斯内德边议论边走出了房间。
门外他们停步了,雷格尔还是挺谨慎的:“要不我先叫人将伯爵大人的房间再打扫一遍。”
“不用了,只是个女人而已。我倒是很想会会这个女人,看看是不是会被她打晕过去。”斯内德戏谑道。
雷格尔笑着道:“明天我就叫人把床边所有的罐子都收了,那么祝伯爵大人睡得又香又甜。”
门开了,斯内德走了进来,将手中油灯放在了木桌上。他好似也是有点担心的。脚步慢慢地挪到衣柜前,猛地打开衣柜。里面自然没有人,他松了口气,走到了床前。
程千寻一直躲在床底下,不敢吭声。
斯内德将剑放在了床上,压得床面微微下塌,随后想到了什么。猛地蹲下去看床底。当看到床底什么都没有,这才真正放心了。脱去衣服,躺在了床上,而剑就放在了身边。
程千寻躲在了床另一边的矮柜阴影处,努力缩着身体,大气都不敢喘。听着斯内德脱了衣服上床睡觉。不一会儿鼻息就沉重而均匀,应该睡着了。
是不是过去和斯内德试试?可刚才她才砸晕了戈登,斯内德会不提防着她?
坐在这里可真冷,离天亮还有大约四五个小时,她小心翼翼地弯着腰走到床边。可没有胆子上床一起睡。因为斯内德的手一直搭在旁边的剑上。
看到旁边有斯内德的一件披风,这件披风很厚实。戈登的领地应该离雷格尔并不远,可能半天一天的就能到,所以穿着的披风是比较薄的,而斯内德离得远,要风餐露宿,披风就用羊毛制成几乎和毯子一样厚了。
于是她小心翼翼地蹲着绕着床的外圈挪过去,尽量不发出声音的扯下披风。
“嗯嗯。。。”斯内德发出几声鼻音,吓得她不敢再动。幸好斯内德没醒,嘴里砸吧了几下后继续睡。
拿到披风后,她赶紧地躲进了床底,将披风将冻得发凉的身体裹住,就躺在了床底,闭上眼睡了。
太阳已经照射到了床面,有人在轻轻地抠门:“斯内德伯爵,斯内德伯爵大人,该吃午餐了。”
斯内德醒了过来,伸出手挡着照射到脸上的刺眼阳光,嘴里应了一句:“嗯,知道了!”
穿戴好后,发觉他的披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床底下。于是将披风从床底扯了出来,用手拍了拍,随手扔在了床上,转身去开门准备下楼用餐。
门刚一开,一只雪白的毛茸茸东西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先一步从门缝里钻了出去。
斯内德先是吓了一跳,再一看,原来是雷格尔养的那只雪狐,于是笑了出来。
程千寻拖着大尾巴,直接往楼下跑,果然雷格尔已经坐在了木桌旁,她直接跳到了雷格尔的大腿上。
脸上正带着烦忧的雷格尔,一看到她,就惊喜地摸着她的头:“你去哪里了?我还以为你走了,或者被人剥皮了。”
让雷格尔担心也是没用办法的事情,她眯着眼睛,将头努力贴着雷格尔的手,还在他胸前蹭了好几下,鼻子里发出呜呜声。
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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