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8节
亡灵阶梯 完结+番外 作者:幽幽弱水
第128节
“还真是大手笔!”程千寻站了起来,走到金驴跟前,用手摸了摸。到底还是黄金好,金灿灿的。份量感十足。笑着道:“我喜欢,要了。”
走回了席子转身,还没坐下。就看到使者的眼睛盯着坐在旁边的拉加西看。
程千寻坐了下来,来回看了几眼,好似明白了什么,于是问:“你为什么老是看着我的大臣?他有什么不妥的吗?”
使者想了想后,笑着道:“听说拉加西是女王器重的大臣,我前后也来了三次。每次都看到他坐在女王身边。”
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她一个冷笑。不温不火地道:“是器重,我已经封他为辅政大臣。短短一个月就连升几级,足以证明他在我身边的份量。”
使者意味深长地干笑了两声:“是呀,是呀!”
程千寻微微侧头:“只要我信任的,自然要升官。不但要升官,还要让他什么都齐全了。正好这几天我让他挑选合适的姑娘结婚,听说埃利卡的女人长得壮实漂亮,要不让埃利卡王推荐几个过来,让他挑挑。只要女人好,才不在乎是哪国的。”
一听到要帮拉加西挑选妻子,使者一愣,反应也算快,当即就笑着道:“埃喀什的女人才叫特别,就怕我们那里的女人不被拉加西大人看中。我回去就跟王说,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嗯,好。”程千寻抬了头手,指了指旁边侍卫扛来的箱子:“正好新收的税金要运去埃利卡王那里,既然你们来了,那么就顺路运去。代我向你们的王问好!”
使者走后,程千寻看着拉加西,而拉加西一直低着头沉思着。
不用说什么,这事情显而易见的。她是女王,不是王。而且她现在又正在招亲的敏感期,身边一直带着一个年轻、未婚的男大臣,多少会被人猜忌。
如果刚才不是说要给拉加西找老婆,这使者回去免不了要说,哪怕不搬弄是非,埃利卡王听后,多少心里也会有不舒服的疙瘩。
程千寻轻声道:“我也不想招亲,可不得不这样做。有时人不得不做些不愿意做的事情,为了就是让其他人活得更好。或许不愿意做的事情真的做了,不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还有可能不错。所以拉加西,回去好好想想吧。”
拉加西低着头,轻声道:“我知道了,恕我告退。”
程千寻点了点头,微笑着看着拉加西出去了。她躺了下来,长长吐出一口气。希望拉加西能回头,娶亲后过上正常人应该过的日子。
她就是一个亡灵,再过一个半月完成任务后就会消失,不应该再拖累任何人。
手指不知不觉又捏起了脖颈处的吊坠,心中的平静又一次的微微起了涟漪。
“尤利安。”她轻声地道,就象以前摸着吊坠当冥王就在身边注视一般。
跟着已经消失的男人轻语,忧伤免不了丝丝荡漾开:“你还能听到吗,过得还好吗?不知道后悔了没有。。。你真傻,太傻了。”
闭上了眼睛,手中紧紧捏着吊坠,尤利安修长的身影仿佛在深深的回忆中浮现,他那斯文俊朗的脸如同以前一般,温和地含着笑意。心中一丝丝的绞痛,就象用针勾住心脏边缘的一小块肉,轻轻地拉扯着。如果尤利安不是爱得那么深,她也活不到现在。
这是她第一次握着吊坠,却没有和冥王说话,这第一次、也许也是最后一次。
“女王!”一个侍女跑了进来,有消息了:“拉加西大人选定了。”
“是吗?”程千寻坐了起来,这才十分钟都不到,那么快就定了:“定了哪家的?”
侍女回道:“拉加西一出王宫,就被一群来做媒的人围着,他随手一指,说就你介绍的人了,就这样选定的。”
“胡闹!”程千寻猛地手一拍地,气得浑身都要发抖了:“把他选的人叫过来,让我看看。对他说,如果他选的人,我不满意,我来做主!”
看着跪在前面的年轻姑娘,让她抬头看了几眼,觉得挺漂亮的,应该和拉加西般配。程千寻这才放下了心。而且一起陪同来的姑娘父亲,也是朝中的一名大臣。以前当然拉加西配不上这家的门第,但现在不同了。
这小子还真是运气好,闭着眼睛随便指了一个,都还不错。也不怕指了财政大臣家肥胖得象杨贵妃的表侄女、或者是和前王沾亲带故的一脸麻子女土豪。
她将声音放温和了许多:“几岁了?”
姑娘声音象蚊子叫:“十六岁了。”
十六岁,正好是这个时代结婚的好年龄。长得也不错,家里人应该正好为她张罗着找个好人家。
程千寻又问了几个问题,姑娘一一回答了,虽然稚气未褪,但回答得也一一对应,不象有些姑娘,碰到官员大臣就跪着发抖,答话也结结巴巴的。
太老实的话,不是更不受拉加西待见了吗?还不错,应该以后能慢慢规劝回拉加西的。
程千寻终于放心了,对着姑娘的父亲道:“五十头羊,十头牛,银币二百,布二十整块。这些当聘礼,不知道还行不?”
做生意的聘礼都只有十头二十头羊的,一下给了那么多,还有银币二百,丰厚得已经让人心颤了。再说是女王付聘礼,这个大臣赶紧地匍匐在地:“多谢女王赐婚!”
“那好,下午聘礼就抬到你家,等到大祭司安排个好日子,立即完婚。”程千寻就这样定了,不忘对着嘱咐:“拉加西没有父母兄弟,以后你女儿嫁过去不会吃苦。你也要把他当儿子看待,他年轻不懂结婚这些事情,所以你就多担待。”
大臣赶紧答应下来:“女王既然这样说了,接下去的事情全部我家安排,拉加西大人只管到时结婚。”
“嗯~”她笑着点了点头:“如果要有男方办的事情,你也不用为难。尽管过来找我,我叫人去做!”
大臣当然高兴,于是带着女儿告退了。
等到姑娘一走,程千寻就对着侍女道:“天神的供奉应该给了吧,让送去的人告诉大祭司,好日子赶早不赶晚,三天、最多五天里看。”
敢拖个一个月、半个月的,她就去神庙过夜,再让这个肠肥脑满的大祭司祈祷,这次可要让他站个一晚上!
大祭司当然不笨,等到女方家去挑好日子时,一口咬定二天后就是好日子。而且错过了这个时候,两个人可能要拖很久。
☆、第625章 等候祝福
婚期就这样定下了,程千寻允许拉加西进宫。
看着拉加西进来后,坐在那里拉长个脸,程千寻真是又气又好笑。
她轻声地道:“不要这样,都快当新郎了,还这样不开心吗?那姑娘我看了,很漂亮,人温顺又聪明,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拉加西就是不说话,就象正在赌气的小孩一样。
看着拉加西,虽然这个年代的人结婚都很早,但毕竟在她的眼睛里,这个年纪真的很年轻。
她微微叹气:“你已经二十岁了,你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哪个不是十七八岁前就有了老婆孩子。以前是没条件,现在你什么都有了,就应该成个家。”感觉自己的口吻怎么象父母、外婆一样,就连说出的话都如出一辙,可她还是必须要说,否则就是害了拉加西。
“可我,可我。。。”拉加西欲说还休,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低下头继续发闷。
程千寻微笑着摇了摇头:“不要去追求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则是另一回事。我早晚会离开,不可能在身边找任何一个人。是死是活,自己都不能确保自己。在这里,我唯一担心的人就是你,想做的事情就是你结婚、有了孩子。”
拉加西抬起了头,大大的眼睛含着激动:“唯一担心的人?我还以为女王担心的。。。”
她一愣,看来说错话了,赶紧补救:“其他王吗?他们不是最担心,毕竟他们都是王。”
拉加西顿时发亮的眼神黯淡下来了。但还是抬了抬胸脯:“没想到女王心中还是有我的,好吧,只要是为了女王,死都愿意,不要说结婚!”他猛地站了起来。
程千寻惊愕地看着他:“干什么去?”
拉加西中气十足地道:“准备结婚去!”说完恭敬地退下。到了门口迈开大步走了。
程千寻冷了半天苦笑了起来,这叫什么事。也好,只要拉加西同意结婚了就行。
拉加西的婚礼在即,此时侍女走了进来:“女王!”
这个侍女是专门打听婚礼筹备的消息的,于是她问:“进行得怎么样了?”
“一切都在准备着,女方的新娘今天晚上就要去神庙前坐着等到神的祝福。”侍女的话让程千寻猛地惊醒。对呀,这里的风俗是新娘在结婚前要坐到神庙前等着第一个愿意领她回去的男人,然后得到一枚银币后交给神庙祭司得到祝福的。
这可不行!程千寻猛地跳了起来,想了想后嘱咐了几声。
程千寻站在王宫前的大平台上,往下看。神庙离王宫不远。一眼就能看到。
现在已经是夕阳落下,火把燃起。整个埃喀什依旧热闹非凡,来往的客商络绎不绝,城外市场还在做生意,城里的酒馆则生意兴隆。
几个即将出嫁的新娘,蒙着亚麻布,被家里人带到了神庙前。她们一一坐在了神庙的台阶上,等待着人生中第一个男人的出现。而她们的母亲或者已婚姐妹将她们送来后就离开了。如果她们等不到男人,就必须一直坐着,但一般来说都会等到。很少有推迟婚礼等着新娘开苞的。现在更是容易,来往的客商很多,他们都愿意花上一枚银币来让这些新娘得到“神的祝福”。
拉加西的新娘来了,她从头顶开始就蒙着长长的亚麻布,但为什么认得出,因为宫里派出去的探子就跟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新娘坐在了台阶上。头上依旧披着亚麻布,如果有男人来。要看看她的长相,她才会揭开布。
不一会儿。男人就来了。
程千寻看得直瘪嘴,肠肥脑满、一把大胡子,都已经有四十了,怎么配得上这如花似玉的水灵灵妹子。
这个男人走到跟前,但立即转了方向,走到了另一个等待中的新娘面前,让这个新娘揭开蒙在头上的布。看了一眼后,就将一枚银币仍在了她的裙摆上。新娘捏起了银币站了起来,温顺地跟着这个男人走了。
接着又来了一个男人,比刚才的年轻,但程千寻还是摇头,比拉加西矮了半个头了,也和这个小姑娘不般配。
这个男人还没走到跟前,就吓得转身就走,其他新娘也不去看了。
新娘转过头看,把所有男人都吓跑的原因是,她的身后站着四个宫中的侍卫。一个个手拿长矛,为了体现效果,程千寻还故意挑选了最为高大的。
看看四个侍卫胳膊和胸口上的肌肉,只会比别人多,不会比别人少。程千寻很是得意地笑着。
新娘大约问了侍卫,程千寻虽然听不到,但知道一定会问为什么站在她身后。侍卫们自然也会回答,是为了站岗,保护神庙安全。
新娘无奈了,她站了起来,挪到了另一边。刚坐下,那四个侍卫就拿着长矛跟着去,站在了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人高马大、虎视眈眈地看着没一个来的男人。
天知道这个女人犯了什么事,所以身后才站着四个侍卫。
看看象是来等神祝福、服务一次其他男人的新娘,可身后为什么还站着人?算了,还是绕道吧,反正新娘天天有,找其他的就是了。
客商们出门在外,当然抱着不惹上麻烦的态度,自然将目标转到了其他新娘身上。
拉加西的新娘无奈地再站起来,可她此时就象是瘟神一样,无论走到哪里,其他新娘都避开她。而身后的四个影子,就紧紧地跟着,她到哪里,就站到哪里。随后一手拿着长矛、一手插着熊腰,很拉风地站岗。
程千寻的肚子都快要笑破了,就听到身后有人禀告,说大祭司求见。
“不见!”程千寻知道大祭司为什么来的:“拿十个银币给他,对他说,我晚上做梦,梦见有魔要侵入神庙,派几个侍卫就能挡煞。至于其他的事情,让他放心,一个银币的祝福费他一定收得到,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大祭司来自然就是为了这件事,果然大祭司拿到钱后就走了。还在下面对着她行礼,而程千寻也自然微笑着对他点了点头。
半夜了,神庙前的新娘都被男人领走了,据说有个得过天花,好了后满脸麻子的都在里面。哪怕是麻子都有人要了,拉加西的新娘依旧没人要,或者没人敢要。
新娘也真是可怜,紧紧地用双臂抱着自己,缩在台阶上,身上单薄的衣服,不足以抵御戈壁荒漠夜晚的寒冷。如果没有后面那四个拿着武器的侍卫,哪怕她长得再丑,也会有怜香惜玉的男人上去领走她。反正一个银币对很多做生意的大商贩来说,并不算什么。
披着羊皮等到现在的程千寻,有点急了,挥了挥,侍女长上前来。她询问:“有没有告诉拉加西?”
“说了!”侍女长回答道:“女王一命令,就派人去说了。”
可为什么还不来,再下去新娘都快冻僵了。程千寻赶紧道:“再去说。说得尽量惨点,让他立即打扮好后去。”
新娘如果要得到神的祝福,就必须服务其他男人。所以拿了假胡子给了拉加西,让他过去充当嫖客领新娘。
大约过了十分钟后,侍女长来了,轻声道:“拉加西不肯去,说哪怕女王命令,也不能违背神的意愿。”
程千寻气得轻声低骂:“他真的不打算结婚了吗?”
“好象就是这个意思。。。”侍女长又加了一句缓和:“也许他也是忠于规矩而已。女王,要不让侍卫撤下吧,男人看到这一切,应该会好好对她的。”
“再去请,对他说。。。”程千寻可不干,犹豫了一下后道:“不要忘了,我哪怕是女王,也会有坐在神庙前面的一天。”
这个够份量了吧,应该肯去神庙前接他的新娘。说实话,让新娘头一夜跟着根本不认识的男人,简直让她难以接受,说什么也要让拉加西完全拥有自己的女人,或许就能对新娘好点。毕竟他们两个的日子还长。
侍女长一听,含着笑退下了。
这次是侍女长亲自出马了,看着侍女长披着亚麻布,微微弓着身体,悄悄地出去。程千寻只希望拉加西能明白她的苦心。
过了十分钟,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了神庙前面。是拉加西!
程千寻心中一跳,但立即暗暗骂了起来。他连化妆都没化妆,来干什么的?
拉加西站在新娘跟前看着,而新娘冻得瑟瑟发抖地看着他。
a的去呀,快去呀!程千寻急得都快爆粗口了,什么新郎不能领走新娘,拉加西领走新娘后,明天有人问,她就装傻。再不行,就一口咬定别人看错了;最后实在不行,就再加一条法律,不想在寺庙前侍奉其他男人的,直接交给神庙二个银币算了,这神庙不就是为了收钱,而王希望发展更多的人口。因为有一定比例的新娘会生下其他人的孩子,这样在近亲结婚盛行的年代,人口素质可能会更好点。
拉加西看了许久,终于动了。他一步步地走过去,让程千寻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拉加西走到新娘跟前,将自己肩上披着的羊皮给拿下,披在了冻得直发抖的新娘肩膀上。随后他转身走了!
☆、第626章 带走新娘
走了,居然走了,没搞错吧?心血呀,全白费了!看着拉加西离开的身影,程千寻抓着头发,欲哭无泪呀。
她的失望也许比神庙前的新娘更多,或者说,就她一个人失望了。那个新娘将羊皮裹裹紧后,好似哆嗦得不那么多了,如果能看得到的话,或许还能看到她脸上露出的微笑呢。
此时夜已深了,经过神庙的男人越来越少,十分钟也不来一个。哪怕再繁荣,也是五千年前,所有人还没有过夜生活的习惯,很多人家太阳一下山就睡觉。
侍女长回来了,微微喘着气道:“我亲自去问了,他说,他会帮新娘送饭送水的。”
这叫什么话,索性就找这个机会赖上了?程千寻气恼地问:“去告诉他,我现在就撤了人,然后找一个又老又丑的家伙过去。老大臣不知道还行不行,不行的话,财政大臣的傻儿子也可以。”
侍女长努力忍着笑,大约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有趣奇怪的事情:“也说了,但他说,一切全凭神的安排。”
程千寻顿时泄气,是她太封建古板,还是拉加西故意让她继续做下去?
看着已空无一人的神庙前面,一个年轻美丽的新娘还坐在那里,身后四个侍卫的架子依旧拉得很足。
好吧!程千寻一跺脚,转身走了。
新娘坐在神庙前很久了,月亮已偏西,也许今晚不会有人来了。她回头看了看,身后四个侍卫还在,如果他们明天依旧在的话。那男人还是不会来,那么她也许就赶不上她的婚礼了。
此时一个人影出现,是个留着胡子、个子中等的男人。只见他穿着的只有老年人或者异常富有人才会穿的全身长袍,肩膀上披着一块雪白柔软的羊皮,而且还盘着头。应该是远道而来的客商吧!
他走了过来。也不管那四个侍卫瞪着眼睛站在后面,手一伸。。。一枚发亮的银币落在了新娘的裙子上。
有人要她了,新娘又高兴又忐忑不安地站了起来。接下去不知道这个男人会怎么样的对待她,据说有些男人很粗暴。来之前所有的母亲都会提醒自己的女儿,尽量的温顺,讨得男人喜欢。也许他们就会轻一点、温柔一点。
这个男人一路往前走,最后走进了一家客栈。
此时客栈里的人都已经入睡了,只有掌柜的还披着羊皮坐在门口打瞌睡。
一看到客人来了,立即站起来,等到客人带来的女人进去后。大约看生意应该不会再有了,才关上了门。
这样的客栈一般一层是吃饭的地方,二三层才是住房,房间会被隔成一小间一小间的。
进入二层的房间,新娘看到男人等她进去后,将门关上后。浑身颤抖地往后退,一直退到了在墙角的地垫上,无路可退的才停下。
她按照她母亲教导的。跪了下来,揭开了蒙在头上的布,微微低着头。象个羔羊一般地道:“谢谢您选了我,我愿意象侍奉天神一般的侍奉您,请多关照我这个对神恭敬的新娘。”
把神灵扯进来,也许能奏效。没想到对方搓着双手,嘿嘿嘿地狞笑着:“不错,不错。长得可真好看。你那个老公可真有福气,但今晚你是我的了。来吧,亲一个!”
说完就扑了上去。紧紧抱着新娘,朝着脸色就来了一口。
新娘顿时愣住了,刚才还好好的,看上去也斯斯文文挺有修养的,怎么关上门后一眨眼的功夫就变了一个人?
“你,这。。。”她想推开,可碰到对方胸口的感觉有点不一样。。。怎么好软?对方披着羊皮,看不清身材,只能判断人瘦瘦的,高度一般。
没想到对方放开了她:“哎呀,怎么那么害羞。”
他走到旁边,拿起一个罐子,往杯子里倒了一点酒,端了过去:“来,喝下去。喝下去就不怕了!”
这个男人有点奇奇怪怪的,脸上露出的皮肤很好,一点都没有其他客商那样,皮肤被沙漠的风、灼热的太阳晒得乌黑、又粗糙。不但皮肤好,而且还很白。
但他也算是体贴,酒喝了也许能好一点。于是新娘就将酒杯里的酒全都喝了下去,颤颤巍巍地递还给了男人:“谢谢!”
“嗯,不客气,去那里躺着吧。”男人走回去到了酒罐子前倒酒。
新娘按照吩咐走向的草席,躺了下来。酒这个东西不错,她都感觉有点晕乎乎了。
程千寻转过身时,新娘已经躺在那里睡着了!她笑着将杯子放在旁边,这个世界药物奇缺,就那么一点埃及送来的安眠药,当然要省着点用。
她再将贴在下巴和嘴唇上的胡子贴贴好,等到明天新娘醒了,迷迷糊糊的应该不知道昨天到底那男人碰了没碰她。想想花了钱,又那么色眯眯的男人自然不会不碰的。
反正一个银币到手,也算是服侍过了。她会拿着银币去神庙交差,神庙祭司就会给她一些洒了神水的花、带着咒语的布囊香袋之类的东西,让她拿回去塞在新婚头一夜的地垫下面。等到拉加西和她在一起时,哈哈哈。。。
程千寻那个得意呀,什么狗屁祝福不祝福的,天上要是有神灵的话,也不是苏美尔的天神安努之流。这些祭司也够狠,哪怕四千多年后贵族才能拥有的初夜权也变成了钱,流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帮这个熟睡的新娘盖上几条羊毛后,她出去后,轻轻合上门。外面凉,她将亚麻布也包裹在了头上,半夜三更的来做这个事情,希望拉加西能好好对待这个姑娘,找人打听过,这个姑娘的口碑还是不错的。
外面的空气感觉特别的清新怡人呀,程千寻感觉自己就象男人刚上了新娘那种心态,乐呵呀!
突然看到街边有个黑影,难道是自己派出去的探子?程千寻走了过去,说几句鼓励的话也好。如果是其他王的探子,那么更要好好聊聊。
那黑影看到她走进,也没躲,就站在那里。
程千寻走了过去,等靠近后才发现居然是拉加西。哈哈,程千寻顿时心中一乐,没想到拉加西也是砂锅炖肉类型,闷烧呀!
于是她故意低着头,拉低压粗嗓音:“小子,是看我玩了你的新娘吗?”
拉加西咬着牙,声音象是牙缝里逼出来的:“你应该是外来的客商,应该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的。她是在为了天神侍奉你,所以不要污蔑她。”
这小子本质一直不错,又能干又重情义。程千寻忍着笑,继续故意激怒拉加西:“也只有平原这些国家有那么可笑的规矩,看着自己未来的妻子被被的男人睡了,以后还可能生下我的孩子,你就感谢你的天神吧!”
拉加西终于发怒了,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衣襟。
这下程千寻不能淡定了,胸大也有烦恼,为了隐藏着高高的胸,她披上了羊皮,走路时还要微微弯着腰。这拉加西一抓,正好抓了个正着。
手感不对呀,拉加西的眼睛一下就瞪大了。。。就听到对方原本被沙漠风吹得沙哑的嗓子,变得尖嫩了,并且带着几分愠怒:“摸够了吗,还不放手。”
拉加西触电一般地送开了手,只感到手指都快僵硬了。还没来得急跪下,对方转身,又用装出来的嗓音道:“走。”
程千寻一路走回了王宫,进了偏殿,就一把撩开了头顶披着的亚麻布,胡乱抓下了胡子,气得指着拉加西就骂:“你小子说你什么好!害得我变成了这样,帮你去保全你的老婆。”
拉加西跪了下来,低着个头:“女王,我。。。”
其实又能让他说些什么呢?原本这就是规定,拉加西不去也是应该;刚才咸猪手也是无心的。程千寻气顺了点:“给我回去,明天给我乖乖的迎娶新娘。不要让我再为你操心!”
“是,女王!”拉加西低着头站了起来,退了出去。
侍女长带着人端着水过来,程千寻开始洗漱。看着侍女长的嘴唇都憋成了一条细线,没个好气道:“要笑就笑吧,但不准传出去,否则全部割了舌头。”
“是,女王。”侍女长恭谨地点头,随后终于憋不住笑了出来。
确实可乐,大臣不肯结婚,女王下死命令。女王又假扮男人把大臣的新娘给带走赐福去了。说给任何人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程千寻也笑了,心想幸好袭胸的事情她们还不知道,否则笑得更乐呵了。
躺在地垫上,程千寻叹了口气。
侍女长到底是伺候人很多年的,于是贴心地问:“女王还是对拉加西大人的婚事担心?”
“是呀!”程千寻当然担心:“结婚行礼应该没问题,就怕到时他不碰新娘。这可怎么办?”
侍女长想了想后道:“可以问女祭司要点药来,据说一吃就见效。”
“什么药?”程千寻还以为是什么大力丸之类的:“拉加西没病。”
“不是的女王,是那种男人吃了就克制不住的药。”侍女长解释着。
“这好呀!”但想了想她摇头了,已经带走新娘还下药,现在又要给新郎下药,这也太胡闹了。
出去道德败坏的因素不说,吃了药谁知道有没有副作用,要优生优育呀。
☆、第627章 摊上大事
程千寻直挠脑袋,这个小子结婚,怎么比她还难呀?
不管了,反正已经到了这一步,不结也要结。她想了想后,一挥手:“拉加西结婚那天,多派几个人去他家敬酒。尽量把他灌醉了。。。不对,灌得半醉就行。”
第二天程千寻得知拉加西还是很乖地把婚给结了,被灌得走路有点摇晃时,被推进了新房内。而且探子保证新人圆房后,这才松了口气。
感觉她自己简直象个老妈子,这种破事都要操心。但也没办法,拉加西是个好帮手,可不想剩下来的时间受到质疑。外面羡慕妒忌他官位一下提高的人,已经弄出谣言纷纷。她在这里的时间有限,可拉加西有可能要过一辈子。
结婚第三天,拉加西就来早朝了,免不了同僚一番恭喜,他也微笑着一一答谢。
等早朝结束了,程千寻将他留了下来。几天没见,拉加西有点憔悴,毕竟人生大事给办了。她温和地道:“为什么不多休息二天,新娘子还算可以吧?”
拉加西回答:“很好,女王过目的人绝对不会错的。”
他侧头看了看四周站着的侍女,又道:“她很漂亮,很温柔体贴。昨天早上一大清早就起来做饭给我吃,什么事情都不要我做,还帮我做了新衣服,就是我身上的这件。”
“那我放心了。”程千寻笑了,感觉自己又象老妈子一般唠叨了:“她对你那么好,你也好好对她。她娘家人也算是明白懂道理的人,应该不会出现靠着女儿要吃要喝的赖子。如果有什么事。无论大小,尽管来找我。我就象你姐姐一样,替你做主。”
原本一直都淡淡说话的拉加西有点异样了,低下头,猛地点了点头:“是女王。”
程千寻笑着道:“去吧。现在也没什么事,就好好陪陪新娘子,希望早点听到怀孕的好消息。”
“嗯!”拉加西又点了下头,退了出去。
靠在垫子上,程千寻心情渐渐又往下沉了,拉加西刚才的一切好象都是在敷衍她。虽说强扭的瓜不甜。可她不可能再去爱其他人了,尤利安的教训实在是太沉重了,一个就足够,不能再出现第二个,就将所有感情全部扼杀在萌芽阶段吧。她目前情况。没空去搞什么姐弟恋。
接下去的日子有点太过太平了,只过了二天,程千寻就开始忧虑了。
早朝时,她询问:“周边国家有什么事情吗?”
大臣回答:“没有,钱送过去后,他们还或多或少的还礼。”
她又问:“城里近期有什么事情发生吗,有谁对我不满吗?”
回答:“城里歌舞升平,百姓安居乐业。商贸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怎么可能!”她站了起来,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一会儿叉腰,一会儿掂着下巴:“不可能连杀人、抢劫的都没有吧?”
大臣们奇怪地看着走来走去的女王,没事不是很好嘛,怎么还会生怕没事情发生?
如果不发生事情,应该就是发生大事的前兆,程千寻能不急嘛。宁可天天小事不断。也不能摊上大事,太大的事情一来。架不住就要死人。
她站了起来:“既然没事就散朝,我要巡视。”也许事情都被压住了。说什么也要出去看看,这太平盛世是不是真的。
走出了王宫,侍卫前四个后四个的拿着长矛保护着,而后面的一干大臣跟着。
程千寻觉得还不够,想了想后,对跟在旁边的拉加西轻语了几句。拉加西先是表情很怪,但女王说什么他都会照办的。
“女王巡视,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咣咣~。女王巡视,有冤的。。。”前面有一个人,拿着烧饭的青铜锅,一路敲一路喊着。
要让事情找上来,程千寻让人一边喊着一边前进巡视。可巴掌大的城已经转了一圈了,都没见有人喊冤的,一个个都按规矩见女王跪下,不少人还行大礼呢。那么就出城吧!
出了城门就是一个大的集市,五国通商来了大批客商,而他们带来了大批的货物,需要能铺得开的地方。
免租金、免场地费;有困难就进城找专门负责接待和处理食物的官员。让城门外热闹非凡,有人才能带动需求,甚至有人打算长期占着一块好位置做生意。
商贩们一听说女王来了,奴隶们全部下跪,而商贩们手按住胸口鞠躬表示尊敬。
看来也确实没有事情了,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意,程千寻带着失望转身回城了。
“是我的,是我的!”走在路上,听到争吵声。两个小孩正在抢什么东西,正争抢不分上下。一看到女王来了,立即上前去:“女王,女王,他抢我。”
程千寻堆砌起了笑容,好歹人家也是来告状的:“抢什么东西?”
两个小孩将双手打开,她一看差点没气晕过去,是几个晒干了的泥丸。而且这搓泥的水,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水,指不定是用尿和泥呢。
好吧,至少也要给断断。她问道:“那么这是谁做的。”
一个小孩吸了吸鼻子:“是我做的!”
“但你说过送我的。”另一个小孩不服气地嚷了起来。
“哎呀,你们这两个孩子,全给我回家去。”一个妇女跑了过来,下跪后恭敬地辩解:“对不起女王,我回去好好揍两个崽子。”
这下好了,两个流鼻涕小孩抢泥丸的“大事”她都不用管了。程千寻真的哭笑不得,随口说了两句孩子不要打什么的,回宫了。
靠在垫子上算着日子,还叫来了记录官,问登基了多久了。回答的自然和算出来的一样,已经是一个月多,总共四十四天了。
这一半的日子还没熬过去,真不知道后面还会碰到什么!
又是一天开始了,早朝这才开始,就听到外面叫嚷的声音:“女王,埃喀什女王,让你进去,我要面见女王。。。”
程千寻就知道大事来了,这日子过得太舒坦了。舒服得有点过了份。
果然有侍卫匆匆忙忙进来汇报,说是乌尔斯的王派使者来了。
叫得那么心急火燎,程千寻捂额呀,难道戈登那里需要她去救火了?还有完没完?
使者报来的消息可不客观,这次不是其他三个队友打他,而是他国界另一边的大国来打他了。
“萨米勒王和其他二个王,带着五万兵重重包围边界,乌尔斯王再过几天就顶不住了。久闻女王为神女下凡,边邻的王有难都会援助。请女王帮忙借兵,帮我王解困。”果然一开口就是让她去借兵。
程千寻坐在那里,嘴角牵动着苦笑:“你们要打的时候一个个包围我,现在又一个个要我想办法借兵。我每天就是帮着你们这些王,求东墙补西墙?”
使者可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脸皮厚,跪在那里趴在地上,大声地说着各种各样的好话,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目地。
“好吧!”程千寻站了起来,很是无奈地道:“那么我就去一次吧。”
在一旁的老大臣站了起来阻止:“女王不能去,要借兵让使者去就行了。”
“我是去乌尔斯王那里。”程千寻很是随意轻巧:“拉加西,去准备吧?”
原本还以为去其他王那里借兵,结果这个女王又走老一套,直接去战场。这下大臣们急了,一个个纷纷地跪在了前面,叫得叫、哭得哭,就是不让开路。老大臣甚至说,宁可碰死在朝堂上,也不能让女王去冒险。
谁愿意去吧,可没办法。程千寻对着拉加西道:“你安排好后快回去和妻子说一声,最晚在城门口赶上来。”
拉加西欲说还休,但看到大臣们一个个都跪着劝阻,他也不能一起顶着干,于是照着女王说的去做了。
“女王,不能去,这次不是盟国,是真打。”老大臣抱着程千寻的小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什么也不松开手,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别这样,听我说。您老就快起来吧!”程千寻不敢挣脱老大臣的手走,毕竟人家已经年纪一大把,万一有个好歹,她成了害死忠臣的昏君,以后怎么混呀?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也只有大吼一声:“行了!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吗?”硬是压下了一片哭求声。
安静了,那么开始编理由了,对此,她驾轻就熟。于是刚才河东狮吼又转为温柔细语:“你们想想,现在四国围着埃喀什,就象四面墙一样。如果其中一面墙倒了,真正的敌人攻占进来,我们怎么办?”
“可女王,那里可是战场,说不定已经打得尸横遍野,为了你的安全,还是不要去了。”老大臣苦苦求着。
“不去行吗?”程千寻连连摇头叹气:“如果其他王没有私心,早就协助了。还用得着我去借兵?只有我去了,其他王才会肯多借一点兵过来。这是我的职责,我的任务就是保住埃喀什。我去的这几天,你们照旧帮我看好了,我会回来的。”
这下把使者给乐得,大声说着颂扬女王的话,高兴得浑身都颤抖了。
既然这样,老大臣也只有松开了手。埃喀什国小兵弱,能撑到现在无疑是个奇迹,女王去做事情,自然有她的道理。
☆、第628章 又来求救
到了城门,拉加西就已经等在那里了。他刚刚新婚了十天的妻子,已经是一副已婚妇女的打扮,将一条辫子的头发盘在了脑后。头上披着挡太阳和风尘的亚麻布,眼睛红红的,捏着亚麻布的一角,不时的擦眼泪。
才结婚这点时间,还不知道有没有孩子,程千寻恻隐之心油然而生,这次不比以前,面对着队友,她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或者说侥幸,可这次是真正的来犯敌人。
于是她道:“拉加西,你不要去了。呆在这里帮我看着点,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拉加西的妻子立即就脸露惊喜,目光转向了自己的丈夫,手拉着拉加西的胳膊,眼睛里的担心全转为了欣喜。
拉加西却往前走了几步,他妻子的手也从他胳膊上因为远离而离开:“我不会作其他的,只会跟在女王身边当侍卫,报个信传个话,请女王还是让我去吧。”
他的妻子又一次脸色黯淡,眼里在眼眶里打了个转后滚落下来。
这个家伙,越是这样越是不能让他去。有时候程千寻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大对劲的事情往往事后确实会发生些什么。
她又重申了一遍,这次是命令的口吻:“你留下,来人,将他和他的妻子一起送到王宫,不准他们踏出王宫,直到我回来。”猛地甩下帐篷布,叫着出发。
“女王!”拉加西急了,想跟去,但被侍卫们拦住了。他妻子也在拉着他,含着泪不肯放手。
孽缘呀孽缘。程千寻偷偷地往后看了几眼,回过头后不去再看。感情可遇不可求,她何德何能,有了斯内德不算还有了尤利安。
尤利安,多么能干厉害的人。都逃不过去,而才成年的拉加西更不够切的。希望拉加西能理智一些,不要下场比尤利安更惨,她见不得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二十个士兵陪同一起去,不想多带,反正就凭埃喀什三百个人。根本不够人家五万人的,后面再加两个零还差不多。只需要能让路上强盗土匪不轻举妄动就行。在这个人口相对来说稀少的年代,能有十个强盗以上的团伙已经算是大规模的。基本上,四五个拉帮结伙就拿着矛和菜刀路上拦路。
紧赶慢赶,第二天中午。终于到了乌尔斯。
乌尔斯城,建在群山中央。左右两座高山挡住了来犯者的路,前面后高高的城墙和埃喀什的城墙有得一拼。两个段城墙前后就对应着两个国,前是埃喀什,后是萨米勒。
城墙后的瞭望台上的士兵应该早就等着了,遥遥一看到埃喀什方向有一行人来,立即大声叫着女王来了,下瞭望台开门。还有的去汇报王了。
也不管是不是女王,反正先喊着,让敌方的人听到。也能鼓舞一下自己人的士气。
等牛车到了城墙下,戈登亲自出来迎接了。
站在车前,戈登伸出了手,让程千寻扶着她手,踩着他兵的背脊下了牛车。
“噢~”城里城外的士兵顿时发出一片欢呼声。
程千寻也没想到,这辈子会那么受欢迎。简直比天皇巨星来还要拉风。但这也是可以理解,有她在。就可能等于两国王愿意借兵。
她笑了笑:“我就带了十个兵,不够乌尔斯王用呀。”
戈登扶着她的手。往城里进,显然他是压制着内心的激动,努力保持着风度,讨好着:“女王胜过十万兵,萨米勒那里一听到女王来了,都早已没心思打仗,想目睹女王风采。”
“是吗?”程千寻毫无畏惧地走进了高大的城门内,两旁挤满了士兵,虽然乌尔斯目前并不算完全的盟友。她微微一笑:“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我要梳洗一下,再问乌尔斯王借一些首饰。所有人都知道,我最爱戴首饰的,所以乌尔斯王尽量不要吝啬了,人家远道而来,总不能让对方失望吧?”
“那是!”戈登立即命令,准备好洗澡水,将国库里的首饰选最华贵的给女王挑。
洗澡水很舒服,程千寻也不怕被人看,戈登也不敢过来看。现在需要用得着她,把她惹恼了,兵都借不到。
穿上带来的超时代“性感服装”,她走到一个个端着盘子的侍女跟前。
“这个,这个,这个。。。”她手指飞快地点着。这个时代黄金是所有金属中最贵的,红宝石和绿宝石是宝石中最贵的。他们还没有翡翠和钻石概念。
一一试着佩戴,等她将大约至少十斤的黄金镶嵌首饰戴在身上后,往外走。
戈登和他的一干大臣们都在门外等着,并且不停的商量,大臣之间还辩论争吵着。
“丁零当啷。。。”有些首饰还带着流苏,相互撞击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打断了这些人的话题,都扭过头看过来。
顿时有一半的男人看傻了,剩下一半看呆了。
“女王!”戈登可以说是用惊艳的表情走了过来。
程千寻伸出手勾住了戈登的臂膀:“麻烦带我去另一边,也许萨米勒王愿意和我谈谈。”
“我已经派人去说了。”戈登带着她走着,嘴边含着笑:“他一定到城墙下的,任何一个男人如果不来看看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以后一定会后悔。”
“别把我说得那么好,也许我说了他也不会撤军呢?”程千寻走得有点累,毕竟脖子上套着那么重的项圈、腰间那么重的黄金腰带,胳膊上、手腕上层层叠叠的。这个时代的人真是俗,戴得越多越觉得好,害得她简直象个圣诞树,或者就是堆首饰的物件。
到了城墙边,这里的城墙应该是戈登改良过的。其他地方的城墙都是一排砖,但他建成了上下自由的城楼,有点欧洲中世纪风格了。
没有自动电梯,只有一格格阶梯往上爬。浑身戴着那么重的首饰,那爬上去简直跟爬亡灵阶梯一样累了。
戈登问道萨米勒王来了没有,回答是还没有。
她自嘲地笑了笑:“看来我的魅力还不够大,萨米勒王不肯来。”
“来了,来了!”七八米高的城墙上面,士兵对着下面喊:“他们来了。”
程千寻淡淡道:“打开城门,我要出去。”
戈登紧张了:“女王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按照规矩,只要是邀请过来聊聊的人,都不会相互暗算。”程千寻走到大门口,对着戈登满不在乎地道:“其实他杀了我,对你更有利,不是吗?所以他不会杀我的。”
戈登想了想后,感激道:“那么辛苦女王了。”随后命令士兵开门。
巨大的木头桩子被挪开,大门“吱呀”被打开了。外面的阳光顿时照射了进来,反光作用让人感觉门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般。
程千寻走了出去,戈登在后面道:“女王尽管放心,我门就开着,谁敢动你,我的兵就立即冲出去把他剁成肉泥。”
其实也不用,除非这个王是疯了,否则会对一个女人干什么?更何况是一个再过三个月就要指定男人,将埃喀什作为嫁妆的女王。
大约千米远的地方,驻扎着对方的军队,从扬起的土能看到,有几个人骑着驴过来了。
一行五人,来的人其中一个就是萨米勒王,和其他人一样,他长得黝黑,卷曲的胡子,光着膀子,因为打仗不能穿长筒裙,所以布只到膝盖。
到了她面前不足五米处,他们停下,就坐在驴子上,居高临下看着。
程千寻不慌不忙地站着那里,露出大腿、和胸口沟沟的衣服就是她的战袍,而浑身的金灿灿首饰就是她盔甲。
果然对方几人的视线全都被吸引过来了,哪怕是女祭司,也没有这样耀眼的。光身上的家当,大约就是只有万人左右小国的半个国库。
不能忘了来干什么的,在有人咳嗽一声后,萨米勒王身边的随从回过神,开始大声地喊着王的各种称号,什么平原伟大的、什么河流域最高贵的,拉七拉八一大堆的。
程千寻听得有点不耐烦了,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腕上十七八个细细金手镯。做工还真是不错,难能可贵的是,在五千年前,那么细的金手镯都能做出近十种纹理图案。
终于对方将萨米勒王的全名报出后,结束了自报家门。
程千寻放下了手腕,微微一笑:“久仰久仰,本人目前身份是,埃喀什女王。”
萨米勒王一愣,要不是他的大胡子遮着,一定能看到他嘴角网上翘起了吧。过了会儿,他问道:“那么女王请我来,有什么话要说的。”
“有!”程千寻直接了当:“请您退兵。”
这下对方朝天翻了翻眼,带着几分轻蔑:“女王觉得凭什么让我退兵?”
“就凭我打算住在乌尔斯城里,不想看到打仗。乌尔斯山明水秀,是块好地方,以后我还想多住住,所以以后也不想看到打仗!”程千寻淡淡地一笑:“我住在尼普尔城里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其他王包括乌尔斯王都非常大度的退兵了,想必您也会满足我小小的任性吧?”
☆、第629章 要打打吧
萨米勒王听到后就仰天狂笑了起来。
程千寻看着他,等他笑的差不多时候问:“笑够了吗,笑完退兵吧。”
萨米勒王笑得都喘气了,手一指:“你以为你是谁?”
程千寻道:“已经说了,忘了吗?埃喀什女王。”
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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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节
“还真是大手笔!”程千寻站了起来,走到金驴跟前,用手摸了摸。到底还是黄金好,金灿灿的。份量感十足。笑着道:“我喜欢,要了。”
走回了席子转身,还没坐下。就看到使者的眼睛盯着坐在旁边的拉加西看。
程千寻坐了下来,来回看了几眼,好似明白了什么,于是问:“你为什么老是看着我的大臣?他有什么不妥的吗?”
使者想了想后,笑着道:“听说拉加西是女王器重的大臣,我前后也来了三次。每次都看到他坐在女王身边。”
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她一个冷笑。不温不火地道:“是器重,我已经封他为辅政大臣。短短一个月就连升几级,足以证明他在我身边的份量。”
使者意味深长地干笑了两声:“是呀,是呀!”
程千寻微微侧头:“只要我信任的,自然要升官。不但要升官,还要让他什么都齐全了。正好这几天我让他挑选合适的姑娘结婚,听说埃利卡的女人长得壮实漂亮,要不让埃利卡王推荐几个过来,让他挑挑。只要女人好,才不在乎是哪国的。”
一听到要帮拉加西挑选妻子,使者一愣,反应也算快,当即就笑着道:“埃喀什的女人才叫特别,就怕我们那里的女人不被拉加西大人看中。我回去就跟王说,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嗯,好。”程千寻抬了头手,指了指旁边侍卫扛来的箱子:“正好新收的税金要运去埃利卡王那里,既然你们来了,那么就顺路运去。代我向你们的王问好!”
使者走后,程千寻看着拉加西,而拉加西一直低着头沉思着。
不用说什么,这事情显而易见的。她是女王,不是王。而且她现在又正在招亲的敏感期,身边一直带着一个年轻、未婚的男大臣,多少会被人猜忌。
如果刚才不是说要给拉加西找老婆,这使者回去免不了要说,哪怕不搬弄是非,埃利卡王听后,多少心里也会有不舒服的疙瘩。
程千寻轻声道:“我也不想招亲,可不得不这样做。有时人不得不做些不愿意做的事情,为了就是让其他人活得更好。或许不愿意做的事情真的做了,不但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还有可能不错。所以拉加西,回去好好想想吧。”
拉加西低着头,轻声道:“我知道了,恕我告退。”
程千寻点了点头,微笑着看着拉加西出去了。她躺了下来,长长吐出一口气。希望拉加西能回头,娶亲后过上正常人应该过的日子。
她就是一个亡灵,再过一个半月完成任务后就会消失,不应该再拖累任何人。
手指不知不觉又捏起了脖颈处的吊坠,心中的平静又一次的微微起了涟漪。
“尤利安。”她轻声地道,就象以前摸着吊坠当冥王就在身边注视一般。
跟着已经消失的男人轻语,忧伤免不了丝丝荡漾开:“你还能听到吗,过得还好吗?不知道后悔了没有。。。你真傻,太傻了。”
闭上了眼睛,手中紧紧捏着吊坠,尤利安修长的身影仿佛在深深的回忆中浮现,他那斯文俊朗的脸如同以前一般,温和地含着笑意。心中一丝丝的绞痛,就象用针勾住心脏边缘的一小块肉,轻轻地拉扯着。如果尤利安不是爱得那么深,她也活不到现在。
这是她第一次握着吊坠,却没有和冥王说话,这第一次、也许也是最后一次。
“女王!”一个侍女跑了进来,有消息了:“拉加西大人选定了。”
“是吗?”程千寻坐了起来,这才十分钟都不到,那么快就定了:“定了哪家的?”
侍女回道:“拉加西一出王宫,就被一群来做媒的人围着,他随手一指,说就你介绍的人了,就这样选定的。”
“胡闹!”程千寻猛地手一拍地,气得浑身都要发抖了:“把他选的人叫过来,让我看看。对他说,如果他选的人,我不满意,我来做主!”
看着跪在前面的年轻姑娘,让她抬头看了几眼,觉得挺漂亮的,应该和拉加西般配。程千寻这才放下了心。而且一起陪同来的姑娘父亲,也是朝中的一名大臣。以前当然拉加西配不上这家的门第,但现在不同了。
这小子还真是运气好,闭着眼睛随便指了一个,都还不错。也不怕指了财政大臣家肥胖得象杨贵妃的表侄女、或者是和前王沾亲带故的一脸麻子女土豪。
她将声音放温和了许多:“几岁了?”
姑娘声音象蚊子叫:“十六岁了。”
十六岁,正好是这个时代结婚的好年龄。长得也不错,家里人应该正好为她张罗着找个好人家。
程千寻又问了几个问题,姑娘一一回答了,虽然稚气未褪,但回答得也一一对应,不象有些姑娘,碰到官员大臣就跪着发抖,答话也结结巴巴的。
太老实的话,不是更不受拉加西待见了吗?还不错,应该以后能慢慢规劝回拉加西的。
程千寻终于放心了,对着姑娘的父亲道:“五十头羊,十头牛,银币二百,布二十整块。这些当聘礼,不知道还行不?”
做生意的聘礼都只有十头二十头羊的,一下给了那么多,还有银币二百,丰厚得已经让人心颤了。再说是女王付聘礼,这个大臣赶紧地匍匐在地:“多谢女王赐婚!”
“那好,下午聘礼就抬到你家,等到大祭司安排个好日子,立即完婚。”程千寻就这样定了,不忘对着嘱咐:“拉加西没有父母兄弟,以后你女儿嫁过去不会吃苦。你也要把他当儿子看待,他年轻不懂结婚这些事情,所以你就多担待。”
大臣赶紧答应下来:“女王既然这样说了,接下去的事情全部我家安排,拉加西大人只管到时结婚。”
“嗯~”她笑着点了点头:“如果要有男方办的事情,你也不用为难。尽管过来找我,我叫人去做!”
大臣当然高兴,于是带着女儿告退了。
等到姑娘一走,程千寻就对着侍女道:“天神的供奉应该给了吧,让送去的人告诉大祭司,好日子赶早不赶晚,三天、最多五天里看。”
敢拖个一个月、半个月的,她就去神庙过夜,再让这个肠肥脑满的大祭司祈祷,这次可要让他站个一晚上!
大祭司当然不笨,等到女方家去挑好日子时,一口咬定二天后就是好日子。而且错过了这个时候,两个人可能要拖很久。
☆、第625章 等候祝福
婚期就这样定下了,程千寻允许拉加西进宫。
看着拉加西进来后,坐在那里拉长个脸,程千寻真是又气又好笑。
她轻声地道:“不要这样,都快当新郎了,还这样不开心吗?那姑娘我看了,很漂亮,人温顺又聪明,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拉加西就是不说话,就象正在赌气的小孩一样。
看着拉加西,虽然这个年代的人结婚都很早,但毕竟在她的眼睛里,这个年纪真的很年轻。
她微微叹气:“你已经二十岁了,你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哪个不是十七八岁前就有了老婆孩子。以前是没条件,现在你什么都有了,就应该成个家。”感觉自己的口吻怎么象父母、外婆一样,就连说出的话都如出一辙,可她还是必须要说,否则就是害了拉加西。
“可我,可我。。。”拉加西欲说还休,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低下头继续发闷。
程千寻微笑着摇了摇头:“不要去追求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则是另一回事。我早晚会离开,不可能在身边找任何一个人。是死是活,自己都不能确保自己。在这里,我唯一担心的人就是你,想做的事情就是你结婚、有了孩子。”
拉加西抬起了头,大大的眼睛含着激动:“唯一担心的人?我还以为女王担心的。。。”
她一愣,看来说错话了,赶紧补救:“其他王吗?他们不是最担心,毕竟他们都是王。”
拉加西顿时发亮的眼神黯淡下来了。但还是抬了抬胸脯:“没想到女王心中还是有我的,好吧,只要是为了女王,死都愿意,不要说结婚!”他猛地站了起来。
程千寻惊愕地看着他:“干什么去?”
拉加西中气十足地道:“准备结婚去!”说完恭敬地退下。到了门口迈开大步走了。
程千寻冷了半天苦笑了起来,这叫什么事。也好,只要拉加西同意结婚了就行。
拉加西的婚礼在即,此时侍女走了进来:“女王!”
这个侍女是专门打听婚礼筹备的消息的,于是她问:“进行得怎么样了?”
“一切都在准备着,女方的新娘今天晚上就要去神庙前坐着等到神的祝福。”侍女的话让程千寻猛地惊醒。对呀,这里的风俗是新娘在结婚前要坐到神庙前等着第一个愿意领她回去的男人,然后得到一枚银币后交给神庙祭司得到祝福的。
这可不行!程千寻猛地跳了起来,想了想后嘱咐了几声。
程千寻站在王宫前的大平台上,往下看。神庙离王宫不远。一眼就能看到。
现在已经是夕阳落下,火把燃起。整个埃喀什依旧热闹非凡,来往的客商络绎不绝,城外市场还在做生意,城里的酒馆则生意兴隆。
几个即将出嫁的新娘,蒙着亚麻布,被家里人带到了神庙前。她们一一坐在了神庙的台阶上,等待着人生中第一个男人的出现。而她们的母亲或者已婚姐妹将她们送来后就离开了。如果她们等不到男人,就必须一直坐着,但一般来说都会等到。很少有推迟婚礼等着新娘开苞的。现在更是容易,来往的客商很多,他们都愿意花上一枚银币来让这些新娘得到“神的祝福”。
拉加西的新娘来了,她从头顶开始就蒙着长长的亚麻布,但为什么认得出,因为宫里派出去的探子就跟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新娘坐在了台阶上。头上依旧披着亚麻布,如果有男人来。要看看她的长相,她才会揭开布。
不一会儿。男人就来了。
程千寻看得直瘪嘴,肠肥脑满、一把大胡子,都已经有四十了,怎么配得上这如花似玉的水灵灵妹子。
这个男人走到跟前,但立即转了方向,走到了另一个等待中的新娘面前,让这个新娘揭开蒙在头上的布。看了一眼后,就将一枚银币仍在了她的裙摆上。新娘捏起了银币站了起来,温顺地跟着这个男人走了。
接着又来了一个男人,比刚才的年轻,但程千寻还是摇头,比拉加西矮了半个头了,也和这个小姑娘不般配。
这个男人还没走到跟前,就吓得转身就走,其他新娘也不去看了。
新娘转过头看,把所有男人都吓跑的原因是,她的身后站着四个宫中的侍卫。一个个手拿长矛,为了体现效果,程千寻还故意挑选了最为高大的。
看看四个侍卫胳膊和胸口上的肌肉,只会比别人多,不会比别人少。程千寻很是得意地笑着。
新娘大约问了侍卫,程千寻虽然听不到,但知道一定会问为什么站在她身后。侍卫们自然也会回答,是为了站岗,保护神庙安全。
新娘无奈了,她站了起来,挪到了另一边。刚坐下,那四个侍卫就拿着长矛跟着去,站在了她身后不远的地方。人高马大、虎视眈眈地看着没一个来的男人。
天知道这个女人犯了什么事,所以身后才站着四个侍卫。
看看象是来等神祝福、服务一次其他男人的新娘,可身后为什么还站着人?算了,还是绕道吧,反正新娘天天有,找其他的就是了。
客商们出门在外,当然抱着不惹上麻烦的态度,自然将目标转到了其他新娘身上。
拉加西的新娘无奈地再站起来,可她此时就象是瘟神一样,无论走到哪里,其他新娘都避开她。而身后的四个影子,就紧紧地跟着,她到哪里,就站到哪里。随后一手拿着长矛、一手插着熊腰,很拉风地站岗。
程千寻的肚子都快要笑破了,就听到身后有人禀告,说大祭司求见。
“不见!”程千寻知道大祭司为什么来的:“拿十个银币给他,对他说,我晚上做梦,梦见有魔要侵入神庙,派几个侍卫就能挡煞。至于其他的事情,让他放心,一个银币的祝福费他一定收得到,其他的就不用管了。”
大祭司来自然就是为了这件事,果然大祭司拿到钱后就走了。还在下面对着她行礼,而程千寻也自然微笑着对他点了点头。
半夜了,神庙前的新娘都被男人领走了,据说有个得过天花,好了后满脸麻子的都在里面。哪怕是麻子都有人要了,拉加西的新娘依旧没人要,或者没人敢要。
新娘也真是可怜,紧紧地用双臂抱着自己,缩在台阶上,身上单薄的衣服,不足以抵御戈壁荒漠夜晚的寒冷。如果没有后面那四个拿着武器的侍卫,哪怕她长得再丑,也会有怜香惜玉的男人上去领走她。反正一个银币对很多做生意的大商贩来说,并不算什么。
披着羊皮等到现在的程千寻,有点急了,挥了挥,侍女长上前来。她询问:“有没有告诉拉加西?”
“说了!”侍女长回答道:“女王一命令,就派人去说了。”
可为什么还不来,再下去新娘都快冻僵了。程千寻赶紧道:“再去说。说得尽量惨点,让他立即打扮好后去。”
新娘如果要得到神的祝福,就必须服务其他男人。所以拿了假胡子给了拉加西,让他过去充当嫖客领新娘。
大约过了十分钟后,侍女长来了,轻声道:“拉加西不肯去,说哪怕女王命令,也不能违背神的意愿。”
程千寻气得轻声低骂:“他真的不打算结婚了吗?”
“好象就是这个意思。。。”侍女长又加了一句缓和:“也许他也是忠于规矩而已。女王,要不让侍卫撤下吧,男人看到这一切,应该会好好对她的。”
“再去请,对他说。。。”程千寻可不干,犹豫了一下后道:“不要忘了,我哪怕是女王,也会有坐在神庙前面的一天。”
这个够份量了吧,应该肯去神庙前接他的新娘。说实话,让新娘头一夜跟着根本不认识的男人,简直让她难以接受,说什么也要让拉加西完全拥有自己的女人,或许就能对新娘好点。毕竟他们两个的日子还长。
侍女长一听,含着笑退下了。
这次是侍女长亲自出马了,看着侍女长披着亚麻布,微微弓着身体,悄悄地出去。程千寻只希望拉加西能明白她的苦心。
过了十分钟,看到一个人影出现在了神庙前面。是拉加西!
程千寻心中一跳,但立即暗暗骂了起来。他连化妆都没化妆,来干什么的?
拉加西站在新娘跟前看着,而新娘冻得瑟瑟发抖地看着他。
a的去呀,快去呀!程千寻急得都快爆粗口了,什么新郎不能领走新娘,拉加西领走新娘后,明天有人问,她就装傻。再不行,就一口咬定别人看错了;最后实在不行,就再加一条法律,不想在寺庙前侍奉其他男人的,直接交给神庙二个银币算了,这神庙不就是为了收钱,而王希望发展更多的人口。因为有一定比例的新娘会生下其他人的孩子,这样在近亲结婚盛行的年代,人口素质可能会更好点。
拉加西看了许久,终于动了。他一步步地走过去,让程千寻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拉加西走到新娘跟前,将自己肩上披着的羊皮给拿下,披在了冻得直发抖的新娘肩膀上。随后他转身走了!
☆、第626章 带走新娘
走了,居然走了,没搞错吧?心血呀,全白费了!看着拉加西离开的身影,程千寻抓着头发,欲哭无泪呀。
她的失望也许比神庙前的新娘更多,或者说,就她一个人失望了。那个新娘将羊皮裹裹紧后,好似哆嗦得不那么多了,如果能看得到的话,或许还能看到她脸上露出的微笑呢。
此时夜已深了,经过神庙的男人越来越少,十分钟也不来一个。哪怕再繁荣,也是五千年前,所有人还没有过夜生活的习惯,很多人家太阳一下山就睡觉。
侍女长回来了,微微喘着气道:“我亲自去问了,他说,他会帮新娘送饭送水的。”
这叫什么话,索性就找这个机会赖上了?程千寻气恼地问:“去告诉他,我现在就撤了人,然后找一个又老又丑的家伙过去。老大臣不知道还行不行,不行的话,财政大臣的傻儿子也可以。”
侍女长努力忍着笑,大约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有趣奇怪的事情:“也说了,但他说,一切全凭神的安排。”
程千寻顿时泄气,是她太封建古板,还是拉加西故意让她继续做下去?
看着已空无一人的神庙前面,一个年轻美丽的新娘还坐在那里,身后四个侍卫的架子依旧拉得很足。
好吧!程千寻一跺脚,转身走了。
新娘坐在神庙前很久了,月亮已偏西,也许今晚不会有人来了。她回头看了看,身后四个侍卫还在,如果他们明天依旧在的话。那男人还是不会来,那么她也许就赶不上她的婚礼了。
此时一个人影出现,是个留着胡子、个子中等的男人。只见他穿着的只有老年人或者异常富有人才会穿的全身长袍,肩膀上披着一块雪白柔软的羊皮,而且还盘着头。应该是远道而来的客商吧!
他走了过来。也不管那四个侍卫瞪着眼睛站在后面,手一伸。。。一枚发亮的银币落在了新娘的裙子上。
有人要她了,新娘又高兴又忐忑不安地站了起来。接下去不知道这个男人会怎么样的对待她,据说有些男人很粗暴。来之前所有的母亲都会提醒自己的女儿,尽量的温顺,讨得男人喜欢。也许他们就会轻一点、温柔一点。
这个男人一路往前走,最后走进了一家客栈。
此时客栈里的人都已经入睡了,只有掌柜的还披着羊皮坐在门口打瞌睡。
一看到客人来了,立即站起来,等到客人带来的女人进去后。大约看生意应该不会再有了,才关上了门。
这样的客栈一般一层是吃饭的地方,二三层才是住房,房间会被隔成一小间一小间的。
进入二层的房间,新娘看到男人等她进去后,将门关上后。浑身颤抖地往后退,一直退到了在墙角的地垫上,无路可退的才停下。
她按照她母亲教导的。跪了下来,揭开了蒙在头上的布,微微低着头。象个羔羊一般地道:“谢谢您选了我,我愿意象侍奉天神一般的侍奉您,请多关照我这个对神恭敬的新娘。”
把神灵扯进来,也许能奏效。没想到对方搓着双手,嘿嘿嘿地狞笑着:“不错,不错。长得可真好看。你那个老公可真有福气,但今晚你是我的了。来吧,亲一个!”
说完就扑了上去。紧紧抱着新娘,朝着脸色就来了一口。
新娘顿时愣住了,刚才还好好的,看上去也斯斯文文挺有修养的,怎么关上门后一眨眼的功夫就变了一个人?
“你,这。。。”她想推开,可碰到对方胸口的感觉有点不一样。。。怎么好软?对方披着羊皮,看不清身材,只能判断人瘦瘦的,高度一般。
没想到对方放开了她:“哎呀,怎么那么害羞。”
他走到旁边,拿起一个罐子,往杯子里倒了一点酒,端了过去:“来,喝下去。喝下去就不怕了!”
这个男人有点奇奇怪怪的,脸上露出的皮肤很好,一点都没有其他客商那样,皮肤被沙漠的风、灼热的太阳晒得乌黑、又粗糙。不但皮肤好,而且还很白。
但他也算是体贴,酒喝了也许能好一点。于是新娘就将酒杯里的酒全都喝了下去,颤颤巍巍地递还给了男人:“谢谢!”
“嗯,不客气,去那里躺着吧。”男人走回去到了酒罐子前倒酒。
新娘按照吩咐走向的草席,躺了下来。酒这个东西不错,她都感觉有点晕乎乎了。
程千寻转过身时,新娘已经躺在那里睡着了!她笑着将杯子放在旁边,这个世界药物奇缺,就那么一点埃及送来的安眠药,当然要省着点用。
她再将贴在下巴和嘴唇上的胡子贴贴好,等到明天新娘醒了,迷迷糊糊的应该不知道昨天到底那男人碰了没碰她。想想花了钱,又那么色眯眯的男人自然不会不碰的。
反正一个银币到手,也算是服侍过了。她会拿着银币去神庙交差,神庙祭司就会给她一些洒了神水的花、带着咒语的布囊香袋之类的东西,让她拿回去塞在新婚头一夜的地垫下面。等到拉加西和她在一起时,哈哈哈。。。
程千寻那个得意呀,什么狗屁祝福不祝福的,天上要是有神灵的话,也不是苏美尔的天神安努之流。这些祭司也够狠,哪怕四千多年后贵族才能拥有的初夜权也变成了钱,流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帮这个熟睡的新娘盖上几条羊毛后,她出去后,轻轻合上门。外面凉,她将亚麻布也包裹在了头上,半夜三更的来做这个事情,希望拉加西能好好对待这个姑娘,找人打听过,这个姑娘的口碑还是不错的。
外面的空气感觉特别的清新怡人呀,程千寻感觉自己就象男人刚上了新娘那种心态,乐呵呀!
突然看到街边有个黑影,难道是自己派出去的探子?程千寻走了过去,说几句鼓励的话也好。如果是其他王的探子,那么更要好好聊聊。
那黑影看到她走进,也没躲,就站在那里。
程千寻走了过去,等靠近后才发现居然是拉加西。哈哈,程千寻顿时心中一乐,没想到拉加西也是砂锅炖肉类型,闷烧呀!
于是她故意低着头,拉低压粗嗓音:“小子,是看我玩了你的新娘吗?”
拉加西咬着牙,声音象是牙缝里逼出来的:“你应该是外来的客商,应该知道我们这里的规矩就是这样的。她是在为了天神侍奉你,所以不要污蔑她。”
这小子本质一直不错,又能干又重情义。程千寻忍着笑,继续故意激怒拉加西:“也只有平原这些国家有那么可笑的规矩,看着自己未来的妻子被被的男人睡了,以后还可能生下我的孩子,你就感谢你的天神吧!”
拉加西终于发怒了,一把抓住了对方的衣襟。
这下程千寻不能淡定了,胸大也有烦恼,为了隐藏着高高的胸,她披上了羊皮,走路时还要微微弯着腰。这拉加西一抓,正好抓了个正着。
手感不对呀,拉加西的眼睛一下就瞪大了。。。就听到对方原本被沙漠风吹得沙哑的嗓子,变得尖嫩了,并且带着几分愠怒:“摸够了吗,还不放手。”
拉加西触电一般地送开了手,只感到手指都快僵硬了。还没来得急跪下,对方转身,又用装出来的嗓音道:“走。”
程千寻一路走回了王宫,进了偏殿,就一把撩开了头顶披着的亚麻布,胡乱抓下了胡子,气得指着拉加西就骂:“你小子说你什么好!害得我变成了这样,帮你去保全你的老婆。”
拉加西跪了下来,低着个头:“女王,我。。。”
其实又能让他说些什么呢?原本这就是规定,拉加西不去也是应该;刚才咸猪手也是无心的。程千寻气顺了点:“给我回去,明天给我乖乖的迎娶新娘。不要让我再为你操心!”
“是,女王!”拉加西低着头站了起来,退了出去。
侍女长带着人端着水过来,程千寻开始洗漱。看着侍女长的嘴唇都憋成了一条细线,没个好气道:“要笑就笑吧,但不准传出去,否则全部割了舌头。”
“是,女王。”侍女长恭谨地点头,随后终于憋不住笑了出来。
确实可乐,大臣不肯结婚,女王下死命令。女王又假扮男人把大臣的新娘给带走赐福去了。说给任何人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程千寻也笑了,心想幸好袭胸的事情她们还不知道,否则笑得更乐呵了。
躺在地垫上,程千寻叹了口气。
侍女长到底是伺候人很多年的,于是贴心地问:“女王还是对拉加西大人的婚事担心?”
“是呀!”程千寻当然担心:“结婚行礼应该没问题,就怕到时他不碰新娘。这可怎么办?”
侍女长想了想后道:“可以问女祭司要点药来,据说一吃就见效。”
“什么药?”程千寻还以为是什么大力丸之类的:“拉加西没病。”
“不是的女王,是那种男人吃了就克制不住的药。”侍女长解释着。
“这好呀!”但想了想她摇头了,已经带走新娘还下药,现在又要给新郎下药,这也太胡闹了。
出去道德败坏的因素不说,吃了药谁知道有没有副作用,要优生优育呀。
☆、第627章 摊上大事
程千寻直挠脑袋,这个小子结婚,怎么比她还难呀?
不管了,反正已经到了这一步,不结也要结。她想了想后,一挥手:“拉加西结婚那天,多派几个人去他家敬酒。尽量把他灌醉了。。。不对,灌得半醉就行。”
第二天程千寻得知拉加西还是很乖地把婚给结了,被灌得走路有点摇晃时,被推进了新房内。而且探子保证新人圆房后,这才松了口气。
感觉她自己简直象个老妈子,这种破事都要操心。但也没办法,拉加西是个好帮手,可不想剩下来的时间受到质疑。外面羡慕妒忌他官位一下提高的人,已经弄出谣言纷纷。她在这里的时间有限,可拉加西有可能要过一辈子。
结婚第三天,拉加西就来早朝了,免不了同僚一番恭喜,他也微笑着一一答谢。
等早朝结束了,程千寻将他留了下来。几天没见,拉加西有点憔悴,毕竟人生大事给办了。她温和地道:“为什么不多休息二天,新娘子还算可以吧?”
拉加西回答:“很好,女王过目的人绝对不会错的。”
他侧头看了看四周站着的侍女,又道:“她很漂亮,很温柔体贴。昨天早上一大清早就起来做饭给我吃,什么事情都不要我做,还帮我做了新衣服,就是我身上的这件。”
“那我放心了。”程千寻笑了,感觉自己又象老妈子一般唠叨了:“她对你那么好,你也好好对她。她娘家人也算是明白懂道理的人,应该不会出现靠着女儿要吃要喝的赖子。如果有什么事。无论大小,尽管来找我。我就象你姐姐一样,替你做主。”
原本一直都淡淡说话的拉加西有点异样了,低下头,猛地点了点头:“是女王。”
程千寻笑着道:“去吧。现在也没什么事,就好好陪陪新娘子,希望早点听到怀孕的好消息。”
“嗯!”拉加西又点了下头,退了出去。
靠在垫子上,程千寻心情渐渐又往下沉了,拉加西刚才的一切好象都是在敷衍她。虽说强扭的瓜不甜。可她不可能再去爱其他人了,尤利安的教训实在是太沉重了,一个就足够,不能再出现第二个,就将所有感情全部扼杀在萌芽阶段吧。她目前情况。没空去搞什么姐弟恋。
接下去的日子有点太过太平了,只过了二天,程千寻就开始忧虑了。
早朝时,她询问:“周边国家有什么事情吗?”
大臣回答:“没有,钱送过去后,他们还或多或少的还礼。”
她又问:“城里近期有什么事情发生吗,有谁对我不满吗?”
回答:“城里歌舞升平,百姓安居乐业。商贸蒸蒸日上,繁荣昌盛。”
“怎么可能!”她站了起来,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一会儿叉腰,一会儿掂着下巴:“不可能连杀人、抢劫的都没有吧?”
大臣们奇怪地看着走来走去的女王,没事不是很好嘛,怎么还会生怕没事情发生?
如果不发生事情,应该就是发生大事的前兆,程千寻能不急嘛。宁可天天小事不断。也不能摊上大事,太大的事情一来。架不住就要死人。
她站了起来:“既然没事就散朝,我要巡视。”也许事情都被压住了。说什么也要出去看看,这太平盛世是不是真的。
走出了王宫,侍卫前四个后四个的拿着长矛保护着,而后面的一干大臣跟着。
程千寻觉得还不够,想了想后,对跟在旁边的拉加西轻语了几句。拉加西先是表情很怪,但女王说什么他都会照办的。
“女王巡视,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咣咣~。女王巡视,有冤的。。。”前面有一个人,拿着烧饭的青铜锅,一路敲一路喊着。
要让事情找上来,程千寻让人一边喊着一边前进巡视。可巴掌大的城已经转了一圈了,都没见有人喊冤的,一个个都按规矩见女王跪下,不少人还行大礼呢。那么就出城吧!
出了城门就是一个大的集市,五国通商来了大批客商,而他们带来了大批的货物,需要能铺得开的地方。
免租金、免场地费;有困难就进城找专门负责接待和处理食物的官员。让城门外热闹非凡,有人才能带动需求,甚至有人打算长期占着一块好位置做生意。
商贩们一听说女王来了,奴隶们全部下跪,而商贩们手按住胸口鞠躬表示尊敬。
看来也确实没有事情了,不想打扰他们的生意,程千寻带着失望转身回城了。
“是我的,是我的!”走在路上,听到争吵声。两个小孩正在抢什么东西,正争抢不分上下。一看到女王来了,立即上前去:“女王,女王,他抢我。”
程千寻堆砌起了笑容,好歹人家也是来告状的:“抢什么东西?”
两个小孩将双手打开,她一看差点没气晕过去,是几个晒干了的泥丸。而且这搓泥的水,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水,指不定是用尿和泥呢。
好吧,至少也要给断断。她问道:“那么这是谁做的。”
一个小孩吸了吸鼻子:“是我做的!”
“但你说过送我的。”另一个小孩不服气地嚷了起来。
“哎呀,你们这两个孩子,全给我回家去。”一个妇女跑了过来,下跪后恭敬地辩解:“对不起女王,我回去好好揍两个崽子。”
这下好了,两个流鼻涕小孩抢泥丸的“大事”她都不用管了。程千寻真的哭笑不得,随口说了两句孩子不要打什么的,回宫了。
靠在垫子上算着日子,还叫来了记录官,问登基了多久了。回答的自然和算出来的一样,已经是一个月多,总共四十四天了。
这一半的日子还没熬过去,真不知道后面还会碰到什么!
又是一天开始了,早朝这才开始,就听到外面叫嚷的声音:“女王,埃喀什女王,让你进去,我要面见女王。。。”
程千寻就知道大事来了,这日子过得太舒坦了。舒服得有点过了份。
果然有侍卫匆匆忙忙进来汇报,说是乌尔斯的王派使者来了。
叫得那么心急火燎,程千寻捂额呀,难道戈登那里需要她去救火了?还有完没完?
使者报来的消息可不客观,这次不是其他三个队友打他,而是他国界另一边的大国来打他了。
“萨米勒王和其他二个王,带着五万兵重重包围边界,乌尔斯王再过几天就顶不住了。久闻女王为神女下凡,边邻的王有难都会援助。请女王帮忙借兵,帮我王解困。”果然一开口就是让她去借兵。
程千寻坐在那里,嘴角牵动着苦笑:“你们要打的时候一个个包围我,现在又一个个要我想办法借兵。我每天就是帮着你们这些王,求东墙补西墙?”
使者可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他们最大的本事就是脸皮厚,跪在那里趴在地上,大声地说着各种各样的好话,目的就是为了达到目地。
“好吧!”程千寻站了起来,很是无奈地道:“那么我就去一次吧。”
在一旁的老大臣站了起来阻止:“女王不能去,要借兵让使者去就行了。”
“我是去乌尔斯王那里。”程千寻很是随意轻巧:“拉加西,去准备吧?”
原本还以为去其他王那里借兵,结果这个女王又走老一套,直接去战场。这下大臣们急了,一个个纷纷地跪在了前面,叫得叫、哭得哭,就是不让开路。老大臣甚至说,宁可碰死在朝堂上,也不能让女王去冒险。
谁愿意去吧,可没办法。程千寻对着拉加西道:“你安排好后快回去和妻子说一声,最晚在城门口赶上来。”
拉加西欲说还休,但看到大臣们一个个都跪着劝阻,他也不能一起顶着干,于是照着女王说的去做了。
“女王,不能去,这次不是盟国,是真打。”老大臣抱着程千寻的小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什么也不松开手,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
“别这样,听我说。您老就快起来吧!”程千寻不敢挣脱老大臣的手走,毕竟人家已经年纪一大把,万一有个好歹,她成了害死忠臣的昏君,以后怎么混呀?
最后实在是没办法,也只有大吼一声:“行了!知道我为什么要去吗?”硬是压下了一片哭求声。
安静了,那么开始编理由了,对此,她驾轻就熟。于是刚才河东狮吼又转为温柔细语:“你们想想,现在四国围着埃喀什,就象四面墙一样。如果其中一面墙倒了,真正的敌人攻占进来,我们怎么办?”
“可女王,那里可是战场,说不定已经打得尸横遍野,为了你的安全,还是不要去了。”老大臣苦苦求着。
“不去行吗?”程千寻连连摇头叹气:“如果其他王没有私心,早就协助了。还用得着我去借兵?只有我去了,其他王才会肯多借一点兵过来。这是我的职责,我的任务就是保住埃喀什。我去的这几天,你们照旧帮我看好了,我会回来的。”
这下把使者给乐得,大声说着颂扬女王的话,高兴得浑身都颤抖了。
既然这样,老大臣也只有松开了手。埃喀什国小兵弱,能撑到现在无疑是个奇迹,女王去做事情,自然有她的道理。
☆、第628章 又来求救
到了城门,拉加西就已经等在那里了。他刚刚新婚了十天的妻子,已经是一副已婚妇女的打扮,将一条辫子的头发盘在了脑后。头上披着挡太阳和风尘的亚麻布,眼睛红红的,捏着亚麻布的一角,不时的擦眼泪。
才结婚这点时间,还不知道有没有孩子,程千寻恻隐之心油然而生,这次不比以前,面对着队友,她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或者说侥幸,可这次是真正的来犯敌人。
于是她道:“拉加西,你不要去了。呆在这里帮我看着点,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拉加西的妻子立即就脸露惊喜,目光转向了自己的丈夫,手拉着拉加西的胳膊,眼睛里的担心全转为了欣喜。
拉加西却往前走了几步,他妻子的手也从他胳膊上因为远离而离开:“我不会作其他的,只会跟在女王身边当侍卫,报个信传个话,请女王还是让我去吧。”
他的妻子又一次脸色黯淡,眼里在眼眶里打了个转后滚落下来。
这个家伙,越是这样越是不能让他去。有时候程千寻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不大对劲的事情往往事后确实会发生些什么。
她又重申了一遍,这次是命令的口吻:“你留下,来人,将他和他的妻子一起送到王宫,不准他们踏出王宫,直到我回来。”猛地甩下帐篷布,叫着出发。
“女王!”拉加西急了,想跟去,但被侍卫们拦住了。他妻子也在拉着他,含着泪不肯放手。
孽缘呀孽缘。程千寻偷偷地往后看了几眼,回过头后不去再看。感情可遇不可求,她何德何能,有了斯内德不算还有了尤利安。
尤利安,多么能干厉害的人。都逃不过去,而才成年的拉加西更不够切的。希望拉加西能理智一些,不要下场比尤利安更惨,她见不得这样的事情再发生了。
二十个士兵陪同一起去,不想多带,反正就凭埃喀什三百个人。根本不够人家五万人的,后面再加两个零还差不多。只需要能让路上强盗土匪不轻举妄动就行。在这个人口相对来说稀少的年代,能有十个强盗以上的团伙已经算是大规模的。基本上,四五个拉帮结伙就拿着矛和菜刀路上拦路。
紧赶慢赶,第二天中午。终于到了乌尔斯。
乌尔斯城,建在群山中央。左右两座高山挡住了来犯者的路,前面后高高的城墙和埃喀什的城墙有得一拼。两个段城墙前后就对应着两个国,前是埃喀什,后是萨米勒。
城墙后的瞭望台上的士兵应该早就等着了,遥遥一看到埃喀什方向有一行人来,立即大声叫着女王来了,下瞭望台开门。还有的去汇报王了。
也不管是不是女王,反正先喊着,让敌方的人听到。也能鼓舞一下自己人的士气。
等牛车到了城墙下,戈登亲自出来迎接了。
站在车前,戈登伸出了手,让程千寻扶着她手,踩着他兵的背脊下了牛车。
“噢~”城里城外的士兵顿时发出一片欢呼声。
程千寻也没想到,这辈子会那么受欢迎。简直比天皇巨星来还要拉风。但这也是可以理解,有她在。就可能等于两国王愿意借兵。
她笑了笑:“我就带了十个兵,不够乌尔斯王用呀。”
戈登扶着她的手。往城里进,显然他是压制着内心的激动,努力保持着风度,讨好着:“女王胜过十万兵,萨米勒那里一听到女王来了,都早已没心思打仗,想目睹女王风采。”
“是吗?”程千寻毫无畏惧地走进了高大的城门内,两旁挤满了士兵,虽然乌尔斯目前并不算完全的盟友。她微微一笑:“赶了一天一夜的路,我要梳洗一下,再问乌尔斯王借一些首饰。所有人都知道,我最爱戴首饰的,所以乌尔斯王尽量不要吝啬了,人家远道而来,总不能让对方失望吧?”
“那是!”戈登立即命令,准备好洗澡水,将国库里的首饰选最华贵的给女王挑。
洗澡水很舒服,程千寻也不怕被人看,戈登也不敢过来看。现在需要用得着她,把她惹恼了,兵都借不到。
穿上带来的超时代“性感服装”,她走到一个个端着盘子的侍女跟前。
“这个,这个,这个。。。”她手指飞快地点着。这个时代黄金是所有金属中最贵的,红宝石和绿宝石是宝石中最贵的。他们还没有翡翠和钻石概念。
一一试着佩戴,等她将大约至少十斤的黄金镶嵌首饰戴在身上后,往外走。
戈登和他的一干大臣们都在门外等着,并且不停的商量,大臣之间还辩论争吵着。
“丁零当啷。。。”有些首饰还带着流苏,相互撞击时发出清脆的响声。打断了这些人的话题,都扭过头看过来。
顿时有一半的男人看傻了,剩下一半看呆了。
“女王!”戈登可以说是用惊艳的表情走了过来。
程千寻伸出手勾住了戈登的臂膀:“麻烦带我去另一边,也许萨米勒王愿意和我谈谈。”
“我已经派人去说了。”戈登带着她走着,嘴边含着笑:“他一定到城墙下的,任何一个男人如果不来看看大名鼎鼎的埃喀什女王,以后一定会后悔。”
“别把我说得那么好,也许我说了他也不会撤军呢?”程千寻走得有点累,毕竟脖子上套着那么重的项圈、腰间那么重的黄金腰带,胳膊上、手腕上层层叠叠的。这个时代的人真是俗,戴得越多越觉得好,害得她简直象个圣诞树,或者就是堆首饰的物件。
到了城墙边,这里的城墙应该是戈登改良过的。其他地方的城墙都是一排砖,但他建成了上下自由的城楼,有点欧洲中世纪风格了。
没有自动电梯,只有一格格阶梯往上爬。浑身戴着那么重的首饰,那爬上去简直跟爬亡灵阶梯一样累了。
戈登问道萨米勒王来了没有,回答是还没有。
她自嘲地笑了笑:“看来我的魅力还不够大,萨米勒王不肯来。”
“来了,来了!”七八米高的城墙上面,士兵对着下面喊:“他们来了。”
程千寻淡淡道:“打开城门,我要出去。”
戈登紧张了:“女王还是不要出去的好。”
“按照规矩,只要是邀请过来聊聊的人,都不会相互暗算。”程千寻走到大门口,对着戈登满不在乎地道:“其实他杀了我,对你更有利,不是吗?所以他不会杀我的。”
戈登想了想后,感激道:“那么辛苦女王了。”随后命令士兵开门。
巨大的木头桩子被挪开,大门“吱呀”被打开了。外面的阳光顿时照射了进来,反光作用让人感觉门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般。
程千寻走了出去,戈登在后面道:“女王尽管放心,我门就开着,谁敢动你,我的兵就立即冲出去把他剁成肉泥。”
其实也不用,除非这个王是疯了,否则会对一个女人干什么?更何况是一个再过三个月就要指定男人,将埃喀什作为嫁妆的女王。
大约千米远的地方,驻扎着对方的军队,从扬起的土能看到,有几个人骑着驴过来了。
一行五人,来的人其中一个就是萨米勒王,和其他人一样,他长得黝黑,卷曲的胡子,光着膀子,因为打仗不能穿长筒裙,所以布只到膝盖。
到了她面前不足五米处,他们停下,就坐在驴子上,居高临下看着。
程千寻不慌不忙地站着那里,露出大腿、和胸口沟沟的衣服就是她的战袍,而浑身的金灿灿首饰就是她盔甲。
果然对方几人的视线全都被吸引过来了,哪怕是女祭司,也没有这样耀眼的。光身上的家当,大约就是只有万人左右小国的半个国库。
不能忘了来干什么的,在有人咳嗽一声后,萨米勒王身边的随从回过神,开始大声地喊着王的各种称号,什么平原伟大的、什么河流域最高贵的,拉七拉八一大堆的。
程千寻听得有点不耐烦了,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腕上十七八个细细金手镯。做工还真是不错,难能可贵的是,在五千年前,那么细的金手镯都能做出近十种纹理图案。
终于对方将萨米勒王的全名报出后,结束了自报家门。
程千寻放下了手腕,微微一笑:“久仰久仰,本人目前身份是,埃喀什女王。”
萨米勒王一愣,要不是他的大胡子遮着,一定能看到他嘴角网上翘起了吧。过了会儿,他问道:“那么女王请我来,有什么话要说的。”
“有!”程千寻直接了当:“请您退兵。”
这下对方朝天翻了翻眼,带着几分轻蔑:“女王觉得凭什么让我退兵?”
“就凭我打算住在乌尔斯城里,不想看到打仗。乌尔斯山明水秀,是块好地方,以后我还想多住住,所以以后也不想看到打仗!”程千寻淡淡地一笑:“我住在尼普尔城里的时候,也是如此的。其他王包括乌尔斯王都非常大度的退兵了,想必您也会满足我小小的任性吧?”
☆、第629章 要打打吧
萨米勒王听到后就仰天狂笑了起来。
程千寻看着他,等他笑的差不多时候问:“笑够了吗,笑完退兵吧。”
萨米勒王笑得都喘气了,手一指:“你以为你是谁?”
程千寻道:“已经说了,忘了吗?埃喀什女王。”
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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