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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度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抓住了这个难得的交流的机会。
“我、我很喜欢你们的歌!千真万确!”
“哇,感动。”严欢两眼泪汪汪,“那你最喜欢谁,我找他给你签名。”
“我喜欢……”
“什么?”
“喜欢……”
阿飞的声音有些小,严欢只能凑过去听,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欢你!”
一声大吼,将在场的众人都镇住。严欢呆立在原地,向宽无语偷笑,阳光扭头看了付声一眼。
“不,不是!”意识到自己说了引人误解的话,阿飞连忙改口道:“我最喜欢你的歌声了,还有你的声音!情感!都很喜欢,十分,十分喜欢!”
这一下,轮到严欢脸红。
“我还没那么出色……”
“不,你很优秀!”
“还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着这两个年轻人都红着脸,像唱二人转一样纠结着一个话题,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严欢,你就认可他吧。”向宽也在一旁附和道:“这可算是你第一个死忠粉丝,不能灭了人家心意嘛。”
付声哼了一声。“骄傲使人退步。”
“付声,偶尔你也让严欢获得一些满足感,老是压抑着他,让他心理扭曲了怎么办?”
付声不说话了。
阿飞此时壮着胆子,又道:“那个,尤其是你看起来很年轻,我只要一想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能在摇滚上有这么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里哪里,我真的还很不够格。对了,说起来你多大?”
“十八了。”
“哎!”严欢瞪大眼,“其实我也十八,不过是虚岁!”
“我是周岁,都成年了。你还在上学吗?”
“恩,高二了,不过不经常去。”
阿飞偷偷地附到严欢耳边,“其实我也还在上学,高三。”
“什么!那你还来打工――唔!”
严欢说到一半,被阿飞捂住嘴。
“嘘,老板还不知道,我骗他我是初中毕业出来找工作的。不要泄密啊。”
“恩,恩!打死你我都不说!”
“……”
看着两个小鬼在一边交头接耳,几个大人相视而笑。老板吸着烟,这种年纪的毛孩子的小心思,哪里能糊弄地过他们这些老油条呢?他只是平时不点破而已。
而另一边,阿飞和严欢已经开始交流起学校的话题了。
“你哪个学校的?”
“省中。”
“靠,那可是市重点!天才啊!”严欢一脸佩服地看着阿飞,他成绩不算好,平日里最佩服的就是会读书的人了。当然,那种眼高于顶的除外。
“还好吧。”说起学校,阿飞兴致缺缺。“我倒觉得一般。”不过感受着严欢看向自己的崇拜眼神,平日里觉得讨厌的学校,似乎也没那么厌恶了。
“你以后一定会考上很好的大学!”严欢笃定。
阿飞刚想说那也不一定啊,其实他有点不想继续升学了,此时,却听见严欢继续道:
“我以后应该不会再继续读书了吧,一辈子都无法知道大学里生活是怎么样。”说着,他对阿飞露齿一笑。“不过你是我的朋友,你去读大学就等于我去读大学,那样也没什么遗憾了,阿飞你一定能够考上的!”
“朋、朋友?”
“不行吗?”严欢捶了他一拳,“我看你很顺眼,交定你这个朋友了,何况你还是我第一个乐迷!”
阿飞愣愣地看着严欢真挚的笑容,感受着他话里的诚意,突然觉得心里涌起了什么,暖洋洋的却带着一阵酸涩。
“恩。”
许久,他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会的。”
“两个小鬼,谈够了没有?”
付声这时候过来拎人。“回去了。”
严欢恋恋不舍地告别,被付声拖着走远。
“阿飞,下次我再来找你玩!别忘记我啊!”
看着悼亡者乐队的几个人逐渐走远,阿飞握着自己的手心,那是刚刚和严欢握过的地方。
就像是一场梦,他想。
平凡的自己,在今晚遇到了严欢,遇到了悼亡者乐队,听了他们梦一般的演出,然后,还和他们有过近距离接触。
这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一个像他这样默默无闻的人,也能有这样接近火源的时候。那热度,几乎都快让他有被烫伤的错觉。最后,严欢还握住了他的手,和他许下了成为朋友的承诺。
悼亡者,他们的摇滚,他们的激情,仿佛还在这个空气里流动着,久久不散。
阿飞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充斥在肺部的空气。
他对着无人的后台,大吼:“悼亡者乐队!最棒!”
他一定会记住这一晚,这跌宕起伏,让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夜晚。
相遇,有时候就是人生的一场转折。
严欢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刚刚的一番话改变了什么,他和付声走在回去的路上。而半路上,付声打完一个电话后,就沉默起来。
“怎么了?”
听见严欢这么问,付声扭过头来看他。
“刚才有一支乐队找我们联合演出。”
“是谁?”
“kg。”
“kg?kg……是他们啊!”严欢惊呼,总算是想了起来。原来是不久前,因主音吉他意外不能登台,让付声代替的那支国外乐队。怎么,他们还留在中国呢?
“你赶紧答应啊,这么好的事还犹豫什么?还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就是――”付声冷着脸,“我不是很想答应。”
“哈?!”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付声想多了= =
ps:感谢和谐守望者,歹戋扔的手榴弹!我感受到你们火热的支持了!~(rq)/~
☆、我们见过吗
kg乐队,全称kill god,是一支典型的崇拜撒旦的乐队。
而他们的主音吉他,贝维尔则是一个有点奇怪癖好的家伙,没到一个新的地方他总是喜欢尝试一下那里的美食,去非洲的时候吃过穿山甲,在中东地区吃过骆驼j□j,而这一次到了中国不知道他又吃了些什么,上吐下泻个不停。
最后要不是付声帮忙撑场面,这支初到中国的欧洲乐队,在第一站就要摔一跤狠得了。所以他们对付声一直都很感激,想要找个机会感谢他一下。这一次的联合演出,就是这样而来的。
但是付声对于kg似乎却没有什么好感,对于这个邀请有些不感冒。
严欢左右劝说无效后,第二天打电话请来了阳光和向宽,让他们两人也加入劝说的行列,来个三堂会审。
“这是多难得的一次机会啊!付声,你究竟在发什么神经!”向宽不可置信道:“你不知道现在正是我们需要提高知名度的时候吗?和kg的合作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付声掏了掏耳朵,好像没有听见。
“你是不喜欢kg的音乐风格吗?”
kg走到是死金路线,照理说以前也是这个风格的付声不会对他们有反感啊。
“不是。”
“那是我们已经有别的安排了?”
“目前还没有。”
向宽怒了,“那你还有什么理由不接受的?!”他看着一旁的阳光,迁怒道:“你也来说两句啊!这家伙执拗起来,就跟航母似的!拉都拉不动啊!”
阳光轻咳了一声,在向宽期待的眼神下,道:“其实我也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机会。和出色的乐队合作,对提高我们自己的水平很有促进。”
“是吧,是吧!我就说……”
“但是,如果你真的是有理由拒绝,我相信你。”阳光又接着道:“我认识的付声,是不会为了私人情绪而放弃机会的人,尤其是在摇滚上。”
向宽气急败坏:“这家伙可是有前科啊!你还这么相信他!”
记得不到半年之前,付声就是因为个人情绪还在一次音乐节上放了夜鹰的鸽子,那可是人尽皆知的。
“总之,付声你有什么理由就说出来!要是真的能够接受的话,我们也不会劝你,但是你总得把原因告诉我们才行!”向宽下了最后通牒。
“……”
付声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转过头,看向另一个方向。
阳光和向宽跟着他一起转头,然后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玩手机玩的不亦乐乎的严欢。
向宽气不打一处来,上千就揪起严欢的领子。
“你小子!把我们喊来当说客,自己却玩起手机!玩什么呢,小子。”向宽抢过严欢的手机一看,“哎!这么丑的婴儿是谁家的啊?”
严欢飞快递一把夺过来。
“你才丑!你全家都丑!这是我弟弟,亲的!”
他忿忿不平地看着向宽,“你不满月的时候,还没这一半好看呢!”
向宽讪讪道:“原来是你弟弟啊,叫什么名字?”
“严乐!”
“噗……”
“你笑什么。”
“没,我想说,这这真是个好名字,一听名字就知道你们是亲兄弟。”
“……”
阳光把视线收回,看着付声道:“你不会是因为他,才拒绝这次联合演出的吧?”
“……不是。”
付声微微扭过头,“不算是。”
“是吗?”阳光耸了耸肩,“我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看你现在这样,倒想起了一种动物。”
“……”
“护崽的母河马,会把一切接近自己孩子的家伙视作敌人。”
“……为什么是河马?”
“只是想到了而已。”阳光笑笑,“不过我要劝告你一句,小崽总是要脱离父母长大的,你一直把他护在自己的羽翼下,他怎么成长?”
“对于他来说,这或许是一次刺激,但也是一次机会。而且严欢不会像你想的那样不堪一击,你放心好了。”
“反正最后决定权在你手上,你自己决定吧。”
阳光丢下这句,就也凑过去看严欢弟弟的照片了。
“这小孩长得不错啊,和严欢很像。”
向宽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究竟是怎么从这张猴子一样的脸上看出和严欢像……呕!痛!臭小子,你干什么!”
“你敢说我弟弟是猴子!你这个长臂猿!”严欢愤怒地看着他。
“严欢,你个吃里扒外的!究竟是你和你弟弟认识的久,还是我认识你认识的久啊!”
“那不一样,这是我弟,你又不是。”
“没人性的恋弟狂……”
看着那边严欢和向宽打成一片,没心没肺地笑闹,付声突然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既然阳光说他是想多了,那就想多了吧。
付声最后做出决定,接受这次联合演出的邀请。然而他们谁都没有预想到,这次联合演出,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影响。
两天后,悼亡者一行人动身,去海滨和kg汇合,做联合演出前的最后准备工作。
然而当四个人踏在约定见面地点时,下巴都有些掉了下来。
“确、确定是这里没错吗?”向宽扶了扶自己的下巴。
“只要地址没错,出租车司机总不会带错路的。所以……”阳光看似冷静地评价着,又道:“付声,一定是你把地址看错了。”
“没有。”付声不耐烦道:“就是这里。”
“我我我我眼睛没花吧!那边海报上写的几个字是什么,向宽,你能帮我读一遍吗?”严欢有些结巴起来了。
“海滨迷笛2013音乐节,盛大举行。”
向宽机械化地念完,怀疑自己的眼睛。“我是不是幻觉了?”
“那我也幻觉了!”
“我们一定是跑错地方了!”
“但如果不是来错地方的话,那我们就是――”
向宽和严欢握着手,眼泪哗哗地看着彼此。
“重大奖啦!啊啊啊啊啊啊!”
远处的新搭建的舞台上,两幅举行宣传画从顶端悬挂而下,绿色的迷笛标志清晰而明亮,迎风招展。
中国最早最有影响力的音乐节,迷笛。
他们此刻,正站在这次音乐节的演出场地门口――海滨世纪公园。
“啊,付声!”远处,有人打着招呼走了过来。
那人戴着一个异常眼熟的墨镜,即使看不到脸,众人也猜出了他是谁。
“我就知道你们会在这个时间到,过来吧。”蓝翔走到他们面前,摘下墨镜,微微一笑。“我带你们去舞台。”
“舞、舞台?”
“是啊,就是kg和悼亡者即将联合演出的舞台啊。”蓝翔对严欢眨了眨眼。“你们不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
这绝对是一个从天而降的惊喜!
被草莓拒之门外,不,是拒草莓于门外的悼亡者乐队,竟然阴差阳错地来到了迷笛音乐节。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这该是怎样的缘分啊。
“oh!fusheng!”
一行人刚刚走到舞台附近,就看到几个老外热情地扑了过来。其中一个笑着想要和付声打招呼,但是那带着口音的呼声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看起来他们似乎是刚刚结束一场激烈的排练,身上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严欢就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意。话说欧罗巴人种,还真是容易体热出汗啊。
看着付声没几个浑身臭汗的老外团团包围住,严欢心里幸灾乐祸了一下,同时为了不殃及池鱼,他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
可刚一撤步,便觉得后背撞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be careful!boy”
一个标准的英国腔英语从严欢脑袋上飘起来,严欢下意识地抬头,看到――两个黑黑的洞,里面还有若隐若现的鼻毛。
擦,离得太近了。
推开几步,严欢再次抬头看去,这才看清自己刚刚撞到的人的模样。
一头灿烂的金发,碧绿如海的双眸,纤长的睫毛困惑地上下扑闪着,这一个好似从油画中走出来的外国美男子看着严欢,许久,来了一句。
“have i seen you before?”
严欢看清对方的脸后,整个人都僵住了。
贝维尔只是去买了个水回来,就遇到了一些小小的意外。先是一个中国男孩不小心地撞到了他身上,差点撞翻他手中的饮料。其实这还没什么,可是当他看见这个男孩的脸庞后,贝维尔困惑了。
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张亚洲面孔这么脸熟?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吗?
想不通,贝维尔索性直接问那个男孩。
“我之前见过你吗?”
这不是一句非常难的英语,所以严欢听懂了,但是悲剧的是,他根本就不想听懂啊。
该怎么回答?
难道要对这个高个子说:
是的,我们见过。
而且你还狠狠亲了我一口。
――谁会这么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喜闻乐见的……咳咳。
上章kg乐队的名字写错了,已改。
☆、就今天吧
在亚洲人眼里看来,大多数欧洲人都是一样的脸型,高鼻子宽额头,厚嘴唇。同样,在欧美人眼里,其实东亚人种也很难以区分,就像是亚洲人看非洲人,除了黑色看不到脸长什么样,欧美白种人看亚洲人,除了肤色外也很难分辨脸型。
尤其是,当两种人种的脸部一个是扁平柔和,一个是立体有致的时候,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审美标准去要求他们。
至少,贝维尔以前就是这么认为的。
在来中国以前,他对亚洲人的印象大都是勤劳、聪明,对于外貌则是没有太多关注。恩,有什么不同吗?不都是一头黑发,再加上黄色的皮肤么,当然,亚洲人的皮肤细腻也是世界公认的。
不过贝维尔对于皮肤没有特殊的癖好,之前也没有交过亚洲情人,对于这些世界上最勤劳的一个人种,自然是没有了解的。
但是,情况到了今天却突然有了转变。
看着眼前,这个皱着眉瞪着自己的亚洲男孩,不知为何,贝维尔竟然会觉得他有些可爱?那直而挺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飞扬的眉梢。还有那瞪着人时,显得格外明亮清爽的一双黑眸。
哦,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帅气的小伙。但是贝维尔打心底眼里,更喜欢用“可爱”这个词,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老天,难道他是入魔了吗?
被人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严欢很是不舒服,但是他又不想和这个老外有过多的交道,那天的呕吐物接吻的阴影还没有褪去呢。
于是,为了躲避开贝维尔的视线,他不得不选择向付声的方向走去。
正在被一群人缠着的付声,突然感觉到有人拉了一下自己的手,再一看,严欢整个人都窜到他身后去了。
“你干什么?”他扬了扬眉,正质问,突然若有所感,抬头一看。
正好看到贝维尔跟个痴汉一样,紧盯着严欢不放。
主音吉他手大人的眉头,当场就蹙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
“丹迪,你们吉他手是有几天没吃饭了么?”
他转过视线,对自己身边的棕发老外道。
长得健硕,胳膊上纹着汉字的丹迪一愣,看向付声。
“哦,付,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那为什么他要像几天没吃饭一样,盯着我们主唱?恩,难道你们让他去街上乞讨了?”付声嘲讽道。
“不不不,怎么可能,贝维尔他是个绅士,他……”丹迪转头看过去,顿时怒目。“贝尔!天啊!你在做什么!”
冲上去一把揪住贝维尔,低吼道:“你是还没酒醒么?干嘛盯着别人的主唱看,这样很不礼貌!?付会以为你在挑衅他。”
“挑衅?不,不,没有,我只是觉得那个男孩有些眼熟而已。你说他是主唱?”贝维尔眼前一亮,“他唱的很好吗,是哪支乐队的?”
“我昨天说的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是和我们合作的一支中国乐队。他是付的队友。”
“叽叽呱呱,呱呱叽叽,吧唧吧唧……”
这帮人的一番对话,听在严欢耳朵里就跟鸟语一样,让他又是好奇又是心痒痒。正不知道怎么办时,他突然想起自己身上不是还有一个天然作弊器么?
“john!他们在说什么,你能帮我翻译一下吗?”
好几天没有听见老鬼主动吭声了,这让严欢经常忘记自己身上还附着一个幽灵。
“你不会想要听懂的,欢。”半晌,john才幽幽出声。
“怎么,难道他们是在说我的坏话吗?”
“不,比那个……还要糟糕。你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丹迪:“贝尔,你究竟为什么要关注那个男孩?”
贝维尔:“我就觉得他眼熟啊……还有,他很好看,你不觉得吗,丹迪?”
丹迪:“在我眼里,亚洲人其实长得都差不多,好吧,那孩子是有点小帅气,但是不至于你这样盯着他看吧?”
贝维尔:“不知道,我总觉得我和他好像在哪里见过,还发生过什么。”
丹迪一头黑线:“是你想和他发生些什么吧!我警告你贝尔,不要乱来,这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不是你的性伴侣!你什么时候对男孩也出手了?”
贝维尔:“我从来不找性伴侣!那都是恋人,恋人你懂么!丹迪,而且我不会对这男孩出手,我只是觉得感觉有些奇怪而已……”
丹迪:“还说你没有看上他!你这个恋童癖!”
贝维尔羞恼:“谁说他还是童了!亚洲人一向都脸嫩,说不定这男孩已经二十多岁了!我不是恋童癖!”
两人越吵到最后,音量越大,根本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
现场听得懂英文的人表情都有些古怪,kg的人是满脸尴尬,恨不得立马拉住那两个人堵上他们嘴,蓝翔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嘴角微微掀起。至于付声,他还是一贯的脸色,活像世上所有人都欠了他三十万。
不,现在是三百万了。
当贝维尔和丹迪两人的话题越聊越极端,眼看就要往少儿不宜的方向一去不复返时,付声终于开口:
“有一句话我要提醒你们。”
他看着丹迪和贝维尔两人,淡淡道:“我们主唱刚刚满十七周岁,在中国,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年。”
十七岁,这几个词严欢是听懂了,他好奇地看着付声道:“你在和他们说什么,他们问你我的年龄了吗?”
付声:“你不需要知道。”
严欢:“……”他今天真是受够了,被人当做小鬼看待。
“好了好了,闲话就先聊到一边,我们还是开始来谈正事吧。”关键时刻,蓝翔出来打圆场。
“今天主要是商量一下正式演出当日的一些具体安排,还有你们两支乐队的配合问题。而且你们彼此还需要时间,来磨合一下。”蓝翔道:“先说说你们都有什么问题。”
kg的人互相望了几眼,摇头耸肩。
蓝翔将目光转向付声。
付声:“除了合作对象很有问题,其他没什么问题。”
“什么?我刚才好像没有听清。”蓝翔微微笑,“难道你是对这次在迷笛表演,有什么不满吗?”
“不不不!没有,绝对没有!蓝翔哥!”向宽一把捂住付声口鼻。“他的意思是十分满意,实际上我们是太过惊喜了,有些语无伦次,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呐,阳光,你说是不是啊?”
他悄悄用脚后跟踢了阳光一下,示意其开口说话。
阳光张了张嘴,酝酿许久后,道:
“恩。”
短短一个字,不知他是在表示对向宽的认可,还是有别的什么意味。
蓝翔笑了笑,“既然都没有问题,那就先商量一下具体安排吧。kg是在音乐节第一天的表演,他们一共三场,而其中最后一场是和你们的合作演出,所以希望能把气氛推向最高/潮。至于曲目,你们有什么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随便怎么挑!我们都可以接受!”向宽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手上还紧紧捂住付声。
严欢瞧了瞧付声的脸色,好心提醒他道:“你还是松手吧。”
“不松,坚决不松。”
“是吗?”严欢一脸怜悯地看着向宽,“那就自求多福吧。”
“你小子,什么意――哇擦,疼疼疼!付声,你tm要掰断我的胳膊吗!?”
捂着被付声逆向掰开的手,向宽悲愤地看着始作俑者。
付声哼了一下,没理他。
“关于选曲,我有个建议。”付声看向蓝翔,道:“既然是要和我们合作,我想用我们悼亡者自己的歌。”
一语毕,连严欢都有些被吓着了,付声这也太不客气了,借kg的面子好不容易能登台,竟然还要一朝农奴翻身做主人么?!反客为主!
付声不等蓝翔回应,又把这句话用英文对kg的人说了一遍。
kg的几个人互看了一眼,聚到一块商量了一阵子,过一会,贝维尔被派来做代表。
“你的意见不是不可以接受,付。”他说:“但是我们想要知道,你们要用自己的哪首歌?如果我们都认可的话,就可以。”
付声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说着,他将严欢一把拉到眼前来,对着眼前一众人等道:
“我选的这首歌,是他作的词,我谱的曲。”付声眸子闪了闪。“而歌名,就叫做《今天吧》。”
贝维尔脸色古怪,“听起来,很特别的一个名字。”
“恩。”付声颔首,“我刚刚才想到的,当然特别。”
众人:“( ⊙ a ⊙)!”
蓝翔:“呵呵。”
严欢生气:“你怎么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取名!”
作者有话要说: 严欢,你似乎关注错重点了!
总之,《今天吧》这首歌,目前还只有歌名,呵呵,歌词我还一个字都没想,呵呵。
不,其实也想好了一句。
【就今天吧!你还想要等多久!】
请大家按照自己心里的调调,尽情地嘶吼这句吧。
ps:感谢千重排查虫子,么一口!
☆、何日启程
作者有话要说: 建议配着这首y的歌,阅读此章o(n_n)o~
ps:感谢章章留言的nana!很开心~!
《今天吧》,这首歌是悼亡者乐队的一次集体合作,虽然是由严欢想词,付声谱曲,但向宽和阳光也在创作中起了不少作用。
可以说,这是第一首真正意义上属于悼亡者的歌――虽然它被付声擅自地取了名。
“听名字是听不出什么结果的。”贝维尔对付声道:“如果想要用它进行合作演出,至少让我们听听这首歌吧。”
付声把这句话对几位队友翻译了一遍,然后问严欢:“你怎么看?”
“怎么看?就唱一遍给他们听呗,有什么大不了了……等等!”严欢脸色突变,“不会是要我们现在,此时此刻,在这个地方,演给这么多人听吧?”
现在他们所处的地方是迷笛三大舞台之一,附近有不少工作人员在走来走去,也有一些排练的乐队在场,可以说,这里聚集着国内大部分的摇滚乐顶尖人士。在这里表演,和在酒吧演出,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严欢显然也想明白了这一点,一时有些紧张,咽了口口水道:“等我调整一下心情。”
同时,他在脑内问老鬼道:
“怎么办!怎么办,john,我好想很紧张!一会嗓子发不出声音怎么办,唱错了怎么办,要是他们觉得我很菜怎么办?啊,不行不行,心跳太快,想想都恐怖。”
john淡淡地哼了一声。
“紧张什么?这不是迟早的事么。”
“哎?”
“你说过,要带我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而这里只不过是一个起步,就害怕了?”老鬼笑道:“作为一个乐手,欢你的心脏还不够强大。”
“这不是要一步步慢慢来吗?”
“时间不会等你,机会也不等人,严欢。你要是错过这次,很可能就会一生与世界性舞台失之交臂了。”
“但是,我怕自己做得不够好,比起付声他们,我还差得远……”严欢嗫嗫道。
“你当然还差得远!”john说:“不仅是相比起付声,比起很多乐手,你都是远远不够格。但是,严欢,摇滚不是一个排资论辈的世界。能不能站在舞台上,只要你有那颗心。”
“心?”
john笑笑:“摇滚乐,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拥有它。只要你有足够的胆量,你就可以将它抓在手心里。”
“所以,欢,与其在这里害怕。不如掏出你的心看一看。”
“你想掌握这个世界吗?”
“我早说过了,如果害怕的话,就不要踏进来。可既然你已经进来了,就别想再回去,不要逼我鄙视你。”
“……john,你真的很有忽悠人的本事。”半晌,严欢苦笑道:“不得不承认,我被你说服了。哪怕,为了不被你鄙视,我都不能退缩。记着,我会带你去伍德斯托克的,一定!”
严欢抬起头,对付声道:“就在这里表演吧。将我们的摇滚唱给他们听,然后让他们认可。”
付声看着他,微微掀起唇角。
“好。”
悼亡者四人登上舞台准备的功夫,有一些空闲中的其他乐队,也渐渐地聚到舞台下面。
“这上面是哪支乐队?”
“现在不是kg的排练时间吗?”
“啊!我认识那个吉他手,是付声。”
“我也认识,就是那个脾气特别臭的家伙吧,哈哈。”
“哎,等等,你们有没有觉得左边的贝斯手有点眼熟,就是短头发的那个!”
“眼熟个屁!你瞎了眼啊,没看出来么!那是阳光啊,那个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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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热情弄得有些无措,不过很快反应过来,抓住了这个难得的交流的机会。
“我、我很喜欢你们的歌!千真万确!”
“哇,感动。”严欢两眼泪汪汪,“那你最喜欢谁,我找他给你签名。”
“我喜欢……”
“什么?”
“喜欢……”
阿飞的声音有些小,严欢只能凑过去听,然而下一秒,他的耳膜都快被震穿了。
“我喜欢你!”
一声大吼,将在场的众人都镇住。严欢呆立在原地,向宽无语偷笑,阳光扭头看了付声一眼。
“不,不是!”意识到自己说了引人误解的话,阿飞连忙改口道:“我最喜欢你的歌声了,还有你的声音!情感!都很喜欢,十分,十分喜欢!”
这一下,轮到严欢脸红。
“我还没那么出色……”
“不,你很优秀!”
“还差很多……”
“你是最棒的!”
看着这两个年轻人都红着脸,像唱二人转一样纠结着一个话题,老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
“严欢,你就认可他吧。”向宽也在一旁附和道:“这可算是你第一个死忠粉丝,不能灭了人家心意嘛。”
付声哼了一声。“骄傲使人退步。”
“付声,偶尔你也让严欢获得一些满足感,老是压抑着他,让他心理扭曲了怎么办?”
付声不说话了。
阿飞此时壮着胆子,又道:“那个,尤其是你看起来很年轻,我只要一想到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人,能在摇滚上有这么大成就,我就更加佩服你了。”
“哪里哪里,我真的还很不够格。对了,说起来你多大?”
“十八了。”
“哎!”严欢瞪大眼,“其实我也十八,不过是虚岁!”
“我是周岁,都成年了。你还在上学吗?”
“恩,高二了,不过不经常去。”
阿飞偷偷地附到严欢耳边,“其实我也还在上学,高三。”
“什么!那你还来打工――唔!”
严欢说到一半,被阿飞捂住嘴。
“嘘,老板还不知道,我骗他我是初中毕业出来找工作的。不要泄密啊。”
“恩,恩!打死你我都不说!”
“……”
看着两个小鬼在一边交头接耳,几个大人相视而笑。老板吸着烟,这种年纪的毛孩子的小心思,哪里能糊弄地过他们这些老油条呢?他只是平时不点破而已。
而另一边,阿飞和严欢已经开始交流起学校的话题了。
“你哪个学校的?”
“省中。”
“靠,那可是市重点!天才啊!”严欢一脸佩服地看着阿飞,他成绩不算好,平日里最佩服的就是会读书的人了。当然,那种眼高于顶的除外。
“还好吧。”说起学校,阿飞兴致缺缺。“我倒觉得一般。”不过感受着严欢看向自己的崇拜眼神,平日里觉得讨厌的学校,似乎也没那么厌恶了。
“你以后一定会考上很好的大学!”严欢笃定。
阿飞刚想说那也不一定啊,其实他有点不想继续升学了,此时,却听见严欢继续道:
“我以后应该不会再继续读书了吧,一辈子都无法知道大学里生活是怎么样。”说着,他对阿飞露齿一笑。“不过你是我的朋友,你去读大学就等于我去读大学,那样也没什么遗憾了,阿飞你一定能够考上的!”
“朋、朋友?”
“不行吗?”严欢捶了他一拳,“我看你很顺眼,交定你这个朋友了,何况你还是我第一个乐迷!”
阿飞愣愣地看着严欢真挚的笑容,感受着他话里的诚意,突然觉得心里涌起了什么,暖洋洋的却带着一阵酸涩。
“恩。”
许久,他认真地点了点头。
“我会的。”
“两个小鬼,谈够了没有?”
付声这时候过来拎人。“回去了。”
严欢恋恋不舍地告别,被付声拖着走远。
“阿飞,下次我再来找你玩!别忘记我啊!”
看着悼亡者乐队的几个人逐渐走远,阿飞握着自己的手心,那是刚刚和严欢握过的地方。
就像是一场梦,他想。
平凡的自己,在今晚遇到了严欢,遇到了悼亡者乐队,听了他们梦一般的演出,然后,还和他们有过近距离接触。
这是他以前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一个像他这样默默无闻的人,也能有这样接近火源的时候。那热度,几乎都快让他有被烫伤的错觉。最后,严欢还握住了他的手,和他许下了成为朋友的承诺。
悼亡者,他们的摇滚,他们的激情,仿佛还在这个空气里流动着,久久不散。
阿飞深吸了一口气,感受着充斥在肺部的空气。
他对着无人的后台,大吼:“悼亡者乐队!最棒!”
他一定会记住这一晚,这跌宕起伏,让他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夜晚。
相遇,有时候就是人生的一场转折。
严欢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刚刚的一番话改变了什么,他和付声走在回去的路上。而半路上,付声打完一个电话后,就沉默起来。
“怎么了?”
听见严欢这么问,付声扭过头来看他。
“刚才有一支乐队找我们联合演出。”
“是谁?”
“kg。”
“kg?kg……是他们啊!”严欢惊呼,总算是想了起来。原来是不久前,因主音吉他意外不能登台,让付声代替的那支国外乐队。怎么,他们还留在中国呢?
“你赶紧答应啊,这么好的事还犹豫什么?还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就是――”付声冷着脸,“我不是很想答应。”
“哈?!”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付声想多了= =
ps:感谢和谐守望者,歹戋扔的手榴弹!我感受到你们火热的支持了!~(rq)/~
☆、我们见过吗
kg乐队,全称kill god,是一支典型的崇拜撒旦的乐队。
而他们的主音吉他,贝维尔则是一个有点奇怪癖好的家伙,没到一个新的地方他总是喜欢尝试一下那里的美食,去非洲的时候吃过穿山甲,在中东地区吃过骆驼j□j,而这一次到了中国不知道他又吃了些什么,上吐下泻个不停。
最后要不是付声帮忙撑场面,这支初到中国的欧洲乐队,在第一站就要摔一跤狠得了。所以他们对付声一直都很感激,想要找个机会感谢他一下。这一次的联合演出,就是这样而来的。
但是付声对于kg似乎却没有什么好感,对于这个邀请有些不感冒。
严欢左右劝说无效后,第二天打电话请来了阳光和向宽,让他们两人也加入劝说的行列,来个三堂会审。
“这是多难得的一次机会啊!付声,你究竟在发什么神经!”向宽不可置信道:“你不知道现在正是我们需要提高知名度的时候吗?和kg的合作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付声掏了掏耳朵,好像没有听见。
“你是不喜欢kg的音乐风格吗?”
kg走到是死金路线,照理说以前也是这个风格的付声不会对他们有反感啊。
“不是。”
“那是我们已经有别的安排了?”
“目前还没有。”
向宽怒了,“那你还有什么理由不接受的?!”他看着一旁的阳光,迁怒道:“你也来说两句啊!这家伙执拗起来,就跟航母似的!拉都拉不动啊!”
阳光轻咳了一声,在向宽期待的眼神下,道:“其实我也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机会。和出色的乐队合作,对提高我们自己的水平很有促进。”
“是吧,是吧!我就说……”
“但是,如果你真的是有理由拒绝,我相信你。”阳光又接着道:“我认识的付声,是不会为了私人情绪而放弃机会的人,尤其是在摇滚上。”
向宽气急败坏:“这家伙可是有前科啊!你还这么相信他!”
记得不到半年之前,付声就是因为个人情绪还在一次音乐节上放了夜鹰的鸽子,那可是人尽皆知的。
“总之,付声你有什么理由就说出来!要是真的能够接受的话,我们也不会劝你,但是你总得把原因告诉我们才行!”向宽下了最后通牒。
“……”
付声还是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转过头,看向另一个方向。
阳光和向宽跟着他一起转头,然后看到了――坐在角落里玩手机玩的不亦乐乎的严欢。
向宽气不打一处来,上千就揪起严欢的领子。
“你小子!把我们喊来当说客,自己却玩起手机!玩什么呢,小子。”向宽抢过严欢的手机一看,“哎!这么丑的婴儿是谁家的啊?”
严欢飞快递一把夺过来。
“你才丑!你全家都丑!这是我弟弟,亲的!”
他忿忿不平地看着向宽,“你不满月的时候,还没这一半好看呢!”
向宽讪讪道:“原来是你弟弟啊,叫什么名字?”
“严乐!”
“噗……”
“你笑什么。”
“没,我想说,这这真是个好名字,一听名字就知道你们是亲兄弟。”
“……”
阳光把视线收回,看着付声道:“你不会是因为他,才拒绝这次联合演出的吧?”
“……不是。”
付声微微扭过头,“不算是。”
“是吗?”阳光耸了耸肩,“我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看你现在这样,倒想起了一种动物。”
“……”
“护崽的母河马,会把一切接近自己孩子的家伙视作敌人。”
“……为什么是河马?”
“只是想到了而已。”阳光笑笑,“不过我要劝告你一句,小崽总是要脱离父母长大的,你一直把他护在自己的羽翼下,他怎么成长?”
“对于他来说,这或许是一次刺激,但也是一次机会。而且严欢不会像你想的那样不堪一击,你放心好了。”
“反正最后决定权在你手上,你自己决定吧。”
阳光丢下这句,就也凑过去看严欢弟弟的照片了。
“这小孩长得不错啊,和严欢很像。”
向宽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你究竟是怎么从这张猴子一样的脸上看出和严欢像……呕!痛!臭小子,你干什么!”
“你敢说我弟弟是猴子!你这个长臂猿!”严欢愤怒地看着他。
“严欢,你个吃里扒外的!究竟是你和你弟弟认识的久,还是我认识你认识的久啊!”
“那不一样,这是我弟,你又不是。”
“没人性的恋弟狂……”
看着那边严欢和向宽打成一片,没心没肺地笑闹,付声突然叹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既然阳光说他是想多了,那就想多了吧。
付声最后做出决定,接受这次联合演出的邀请。然而他们谁都没有预想到,这次联合演出,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影响。
两天后,悼亡者一行人动身,去海滨和kg汇合,做联合演出前的最后准备工作。
然而当四个人踏在约定见面地点时,下巴都有些掉了下来。
“确、确定是这里没错吗?”向宽扶了扶自己的下巴。
“只要地址没错,出租车司机总不会带错路的。所以……”阳光看似冷静地评价着,又道:“付声,一定是你把地址看错了。”
“没有。”付声不耐烦道:“就是这里。”
“我我我我眼睛没花吧!那边海报上写的几个字是什么,向宽,你能帮我读一遍吗?”严欢有些结巴起来了。
“海滨迷笛2013音乐节,盛大举行。”
向宽机械化地念完,怀疑自己的眼睛。“我是不是幻觉了?”
“那我也幻觉了!”
“我们一定是跑错地方了!”
“但如果不是来错地方的话,那我们就是――”
向宽和严欢握着手,眼泪哗哗地看着彼此。
“重大奖啦!啊啊啊啊啊啊!”
远处的新搭建的舞台上,两幅举行宣传画从顶端悬挂而下,绿色的迷笛标志清晰而明亮,迎风招展。
中国最早最有影响力的音乐节,迷笛。
他们此刻,正站在这次音乐节的演出场地门口――海滨世纪公园。
“啊,付声!”远处,有人打着招呼走了过来。
那人戴着一个异常眼熟的墨镜,即使看不到脸,众人也猜出了他是谁。
“我就知道你们会在这个时间到,过来吧。”蓝翔走到他们面前,摘下墨镜,微微一笑。“我带你们去舞台。”
“舞、舞台?”
“是啊,就是kg和悼亡者即将联合演出的舞台啊。”蓝翔对严欢眨了眨眼。“你们不知道吗?”
“现在……知道了。”
这绝对是一个从天而降的惊喜!
被草莓拒之门外,不,是拒草莓于门外的悼亡者乐队,竟然阴差阳错地来到了迷笛音乐节。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这该是怎样的缘分啊。
“oh!fusheng!”
一行人刚刚走到舞台附近,就看到几个老外热情地扑了过来。其中一个笑着想要和付声打招呼,但是那带着口音的呼声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看起来他们似乎是刚刚结束一场激烈的排练,身上一身的汗,还没走近严欢就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热意。话说欧罗巴人种,还真是容易体热出汗啊。
看着付声没几个浑身臭汗的老外团团包围住,严欢心里幸灾乐祸了一下,同时为了不殃及池鱼,他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
可刚一撤步,便觉得后背撞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be careful!boy”
一个标准的英国腔英语从严欢脑袋上飘起来,严欢下意识地抬头,看到――两个黑黑的洞,里面还有若隐若现的鼻毛。
擦,离得太近了。
推开几步,严欢再次抬头看去,这才看清自己刚刚撞到的人的模样。
一头灿烂的金发,碧绿如海的双眸,纤长的睫毛困惑地上下扑闪着,这一个好似从油画中走出来的外国美男子看着严欢,许久,来了一句。
“have i seen you before?”
严欢看清对方的脸后,整个人都僵住了。
贝维尔只是去买了个水回来,就遇到了一些小小的意外。先是一个中国男孩不小心地撞到了他身上,差点撞翻他手中的饮料。其实这还没什么,可是当他看见这个男孩的脸庞后,贝维尔困惑了。
为什么他会觉得这张亚洲面孔这么脸熟?自己曾经在哪里见过吗?
想不通,贝维尔索性直接问那个男孩。
“我之前见过你吗?”
这不是一句非常难的英语,所以严欢听懂了,但是悲剧的是,他根本就不想听懂啊。
该怎么回答?
难道要对这个高个子说:
是的,我们见过。
而且你还狠狠亲了我一口。
――谁会这么说啊!
作者有话要说: 喜闻乐见的……咳咳。
上章kg乐队的名字写错了,已改。
☆、就今天吧
在亚洲人眼里看来,大多数欧洲人都是一样的脸型,高鼻子宽额头,厚嘴唇。同样,在欧美人眼里,其实东亚人种也很难以区分,就像是亚洲人看非洲人,除了黑色看不到脸长什么样,欧美白种人看亚洲人,除了肤色外也很难分辨脸型。
尤其是,当两种人种的脸部一个是扁平柔和,一个是立体有致的时候,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审美标准去要求他们。
至少,贝维尔以前就是这么认为的。
在来中国以前,他对亚洲人的印象大都是勤劳、聪明,对于外貌则是没有太多关注。恩,有什么不同吗?不都是一头黑发,再加上黄色的皮肤么,当然,亚洲人的皮肤细腻也是世界公认的。
不过贝维尔对于皮肤没有特殊的癖好,之前也没有交过亚洲情人,对于这些世界上最勤劳的一个人种,自然是没有了解的。
但是,情况到了今天却突然有了转变。
看着眼前,这个皱着眉瞪着自己的亚洲男孩,不知为何,贝维尔竟然会觉得他有些可爱?那直而挺的鼻梁,薄而性感的嘴唇,飞扬的眉梢。还有那瞪着人时,显得格外明亮清爽的一双黑眸。
哦,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帅气的小伙。但是贝维尔打心底眼里,更喜欢用“可爱”这个词,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老天,难道他是入魔了吗?
被人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严欢很是不舒服,但是他又不想和这个老外有过多的交道,那天的呕吐物接吻的阴影还没有褪去呢。
于是,为了躲避开贝维尔的视线,他不得不选择向付声的方向走去。
正在被一群人缠着的付声,突然感觉到有人拉了一下自己的手,再一看,严欢整个人都窜到他身后去了。
“你干什么?”他扬了扬眉,正质问,突然若有所感,抬头一看。
正好看到贝维尔跟个痴汉一样,紧盯着严欢不放。
主音吉他手大人的眉头,当场就蹙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
“丹迪,你们吉他手是有几天没吃饭了么?”
他转过视线,对自己身边的棕发老外道。
长得健硕,胳膊上纹着汉字的丹迪一愣,看向付声。
“哦,付,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那为什么他要像几天没吃饭一样,盯着我们主唱?恩,难道你们让他去街上乞讨了?”付声嘲讽道。
“不不不,怎么可能,贝维尔他是个绅士,他……”丹迪转头看过去,顿时怒目。“贝尔!天啊!你在做什么!”
冲上去一把揪住贝维尔,低吼道:“你是还没酒醒么?干嘛盯着别人的主唱看,这样很不礼貌!?付会以为你在挑衅他。”
“挑衅?不,不,没有,我只是觉得那个男孩有些眼熟而已。你说他是主唱?”贝维尔眼前一亮,“他唱的很好吗,是哪支乐队的?”
“我昨天说的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是和我们合作的一支中国乐队。他是付的队友。”
“叽叽呱呱,呱呱叽叽,吧唧吧唧……”
这帮人的一番对话,听在严欢耳朵里就跟鸟语一样,让他又是好奇又是心痒痒。正不知道怎么办时,他突然想起自己身上不是还有一个天然作弊器么?
“john!他们在说什么,你能帮我翻译一下吗?”
好几天没有听见老鬼主动吭声了,这让严欢经常忘记自己身上还附着一个幽灵。
“你不会想要听懂的,欢。”半晌,john才幽幽出声。
“怎么,难道他们是在说我的坏话吗?”
“不,比那个……还要糟糕。你还是不要知道为好。”
丹迪:“贝尔,你究竟为什么要关注那个男孩?”
贝维尔:“我就觉得他眼熟啊……还有,他很好看,你不觉得吗,丹迪?”
丹迪:“在我眼里,亚洲人其实长得都差不多,好吧,那孩子是有点小帅气,但是不至于你这样盯着他看吧?”
贝维尔:“不知道,我总觉得我和他好像在哪里见过,还发生过什么。”
丹迪一头黑线:“是你想和他发生些什么吧!我警告你贝尔,不要乱来,这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不是你的性伴侣!你什么时候对男孩也出手了?”
贝维尔:“我从来不找性伴侣!那都是恋人,恋人你懂么!丹迪,而且我不会对这男孩出手,我只是觉得感觉有些奇怪而已……”
丹迪:“还说你没有看上他!你这个恋童癖!”
贝维尔羞恼:“谁说他还是童了!亚洲人一向都脸嫩,说不定这男孩已经二十多岁了!我不是恋童癖!”
两人越吵到最后,音量越大,根本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
现场听得懂英文的人表情都有些古怪,kg的人是满脸尴尬,恨不得立马拉住那两个人堵上他们嘴,蓝翔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嘴角微微掀起。至于付声,他还是一贯的脸色,活像世上所有人都欠了他三十万。
不,现在是三百万了。
当贝维尔和丹迪两人的话题越聊越极端,眼看就要往少儿不宜的方向一去不复返时,付声终于开口:
“有一句话我要提醒你们。”
他看着丹迪和贝维尔两人,淡淡道:“我们主唱刚刚满十七周岁,在中国,这个年纪还没有成年。”
十七岁,这几个词严欢是听懂了,他好奇地看着付声道:“你在和他们说什么,他们问你我的年龄了吗?”
付声:“你不需要知道。”
严欢:“……”他今天真是受够了,被人当做小鬼看待。
“好了好了,闲话就先聊到一边,我们还是开始来谈正事吧。”关键时刻,蓝翔出来打圆场。
“今天主要是商量一下正式演出当日的一些具体安排,还有你们两支乐队的配合问题。而且你们彼此还需要时间,来磨合一下。”蓝翔道:“先说说你们都有什么问题。”
kg的人互相望了几眼,摇头耸肩。
蓝翔将目光转向付声。
付声:“除了合作对象很有问题,其他没什么问题。”
“什么?我刚才好像没有听清。”蓝翔微微笑,“难道你是对这次在迷笛表演,有什么不满吗?”
“不不不!没有,绝对没有!蓝翔哥!”向宽一把捂住付声口鼻。“他的意思是十分满意,实际上我们是太过惊喜了,有些语无伦次,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呐,阳光,你说是不是啊?”
他悄悄用脚后跟踢了阳光一下,示意其开口说话。
阳光张了张嘴,酝酿许久后,道:
“恩。”
短短一个字,不知他是在表示对向宽的认可,还是有别的什么意味。
蓝翔笑了笑,“既然都没有问题,那就先商量一下具体安排吧。kg是在音乐节第一天的表演,他们一共三场,而其中最后一场是和你们的合作演出,所以希望能把气氛推向最高/潮。至于曲目,你们有什么意见?”
“没意见!没意见,随便怎么挑!我们都可以接受!”向宽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手上还紧紧捂住付声。
严欢瞧了瞧付声的脸色,好心提醒他道:“你还是松手吧。”
“不松,坚决不松。”
“是吗?”严欢一脸怜悯地看着向宽,“那就自求多福吧。”
“你小子,什么意――哇擦,疼疼疼!付声,你tm要掰断我的胳膊吗!?”
捂着被付声逆向掰开的手,向宽悲愤地看着始作俑者。
付声哼了一下,没理他。
“关于选曲,我有个建议。”付声看向蓝翔,道:“既然是要和我们合作,我想用我们悼亡者自己的歌。”
一语毕,连严欢都有些被吓着了,付声这也太不客气了,借kg的面子好不容易能登台,竟然还要一朝农奴翻身做主人么?!反客为主!
付声不等蓝翔回应,又把这句话用英文对kg的人说了一遍。
kg的几个人互看了一眼,聚到一块商量了一阵子,过一会,贝维尔被派来做代表。
“你的意见不是不可以接受,付。”他说:“但是我们想要知道,你们要用自己的哪首歌?如果我们都认可的话,就可以。”
付声点了点头,“这样也好。”
说着,他将严欢一把拉到眼前来,对着眼前一众人等道:
“我选的这首歌,是他作的词,我谱的曲。”付声眸子闪了闪。“而歌名,就叫做《今天吧》。”
贝维尔脸色古怪,“听起来,很特别的一个名字。”
“恩。”付声颔首,“我刚刚才想到的,当然特别。”
众人:“( ⊙ a ⊙)!”
蓝翔:“呵呵。”
严欢生气:“你怎么可以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取名!”
作者有话要说: 严欢,你似乎关注错重点了!
总之,《今天吧》这首歌,目前还只有歌名,呵呵,歌词我还一个字都没想,呵呵。
不,其实也想好了一句。
【就今天吧!你还想要等多久!】
请大家按照自己心里的调调,尽情地嘶吼这句吧。
ps:感谢千重排查虫子,么一口!
☆、何日启程
作者有话要说: 建议配着这首y的歌,阅读此章o(n_n)o~
ps:感谢章章留言的nana!很开心~!
《今天吧》,这首歌是悼亡者乐队的一次集体合作,虽然是由严欢想词,付声谱曲,但向宽和阳光也在创作中起了不少作用。
可以说,这是第一首真正意义上属于悼亡者的歌――虽然它被付声擅自地取了名。
“听名字是听不出什么结果的。”贝维尔对付声道:“如果想要用它进行合作演出,至少让我们听听这首歌吧。”
付声把这句话对几位队友翻译了一遍,然后问严欢:“你怎么看?”
“怎么看?就唱一遍给他们听呗,有什么大不了了……等等!”严欢脸色突变,“不会是要我们现在,此时此刻,在这个地方,演给这么多人听吧?”
现在他们所处的地方是迷笛三大舞台之一,附近有不少工作人员在走来走去,也有一些排练的乐队在场,可以说,这里聚集着国内大部分的摇滚乐顶尖人士。在这里表演,和在酒吧演出,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严欢显然也想明白了这一点,一时有些紧张,咽了口口水道:“等我调整一下心情。”
同时,他在脑内问老鬼道:
“怎么办!怎么办,john,我好想很紧张!一会嗓子发不出声音怎么办,唱错了怎么办,要是他们觉得我很菜怎么办?啊,不行不行,心跳太快,想想都恐怖。”
john淡淡地哼了一声。
“紧张什么?这不是迟早的事么。”
“哎?”
“你说过,要带我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而这里只不过是一个起步,就害怕了?”老鬼笑道:“作为一个乐手,欢你的心脏还不够强大。”
“这不是要一步步慢慢来吗?”
“时间不会等你,机会也不等人,严欢。你要是错过这次,很可能就会一生与世界性舞台失之交臂了。”
“但是,我怕自己做得不够好,比起付声他们,我还差得远……”严欢嗫嗫道。
“你当然还差得远!”john说:“不仅是相比起付声,比起很多乐手,你都是远远不够格。但是,严欢,摇滚不是一个排资论辈的世界。能不能站在舞台上,只要你有那颗心。”
“心?”
john笑笑:“摇滚乐,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拥有它。只要你有足够的胆量,你就可以将它抓在手心里。”
“所以,欢,与其在这里害怕。不如掏出你的心看一看。”
“你想掌握这个世界吗?”
“我早说过了,如果害怕的话,就不要踏进来。可既然你已经进来了,就别想再回去,不要逼我鄙视你。”
“……john,你真的很有忽悠人的本事。”半晌,严欢苦笑道:“不得不承认,我被你说服了。哪怕,为了不被你鄙视,我都不能退缩。记着,我会带你去伍德斯托克的,一定!”
严欢抬起头,对付声道:“就在这里表演吧。将我们的摇滚唱给他们听,然后让他们认可。”
付声看着他,微微掀起唇角。
“好。”
悼亡者四人登上舞台准备的功夫,有一些空闲中的其他乐队,也渐渐地聚到舞台下面。
“这上面是哪支乐队?”
“现在不是kg的排练时间吗?”
“啊!我认识那个吉他手,是付声。”
“我也认识,就是那个脾气特别臭的家伙吧,哈哈。”
“哎,等等,你们有没有觉得左边的贝斯手有点眼熟,就是短头发的那个!”
“眼熟个屁!你瞎了眼啊,没看出来么!那是阳光啊,那个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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