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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声嚣尘上 作者:YY的劣迹

    到时候邀请你和我们一起演出,英国的音乐节演出!对了,你在哪?”

    “我……我在……”严欢想了半天,“a toill sg for the people,ah……”

    两个人完全靠严欢半吊子的英语交流着,但是贝维尔竟然神奇地听懂了,他赞叹:“全国巡演!多么羡慕你们!欢,那一定是件很快乐的事情!”

    严欢看着手中的破手镲,“……还好吧。”

    “你想想,能让你们国家,那么大一块土地上,不同地方的不同人们都听到你们的歌,这不是一件很让人兴奋的事情吗?”

    “恩。”严欢想想,好像也觉得贝维尔说的挺对的。

    两人又继续磨叽磨叽聊起来。

    “什么!你们没有赞助商?”

    “是的,完全靠自己。”

    “cooool!”贝维尔回头说了一句什么,严欢听不太清,只是大概能猜到是在和他的乐队伙伴们宣扬这间十分酷的事情吧。

    这么一想着,他刚刚消极怠工的心情也变得好了许多,最少能让一支来自另一块大陆的乐队羡慕嫉妒,这让他找着了一些这次巡演的意义――做到别人不敢或者是不能做的事情,总是会让年轻人沾沾自喜的。

    “下次再见面的时候,你们一定会变得更加出色!期待和你再次会面,欢!”

    “我也是!”

    挂断电话的时候,严欢的一脸愁容已经变成了满脸笑意,连带着,对于街头卖艺这个活计也不怎么排斥了。

    付声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他一副傻兮兮的笑容。

    “看起来你很满意?”

    “呃,恩,满意啥?”严欢一抬头,不解地看着他。

    “我本以为你会不乐意接受阿凯交给你的工作,但是看情况,是我多想了。”付声道:“既然你这么开心,就好好准备吧,第一首歌就要开始了,讨钱的,准备工作去吧。”

    付声头也不回地走了,弄得严欢莫名其妙,他来这一番是干什么来着?就是为了奚落自己一顿?

    那边厢,阿凯看见付声走了回来,捧着肚子笑道:“你跟严欢解释清楚了吧,我真的只是跟他开玩笑,没当真啊,他不会真的信了?街头演出还要问观众收钱什么的……哪来的这回事啊,哎呦,我的肚子。”

    “恩。”

    付声淡淡应道,看着不远处的严欢。

    “我都说清楚了,让他好好完成这份工作。”

    “恩,呃,啊!!?”

    不理会阿凯的呆立,付声抱拳站着,想着刚才严欢接电话时那笑得欢的表情,心里依旧很是不爽。

    所以对于惹恼他的严欢,给予这么点小小的惩罚,也完全不过分吧。

    严欢站在角落,拿着一个手镲站着,而他看到沿着公园的石台临时搭起的舞台上,已经有一支乐队站上去了。

    是黑舌,乐鸣的乐队,那位女乐手看到严欢,还冲他挑了挑眉。

    严欢心底一颤,带着比较复杂的心情期待着她们的演出,而周围看到这幅架势的公园散步群众们,也都多多少少的聚拢了过来。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还有一些懵懂的小孩,和带着小孩忙碌的家庭主妇。

    这样的观众群体,真的会欣赏他们的摇滚吗?会不会只觉得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噪音,会不会一点都无法理解他们的音乐?

    严欢带着紧张的心情期待着,而在这晚风蝉鸣中,黑舌敲响了她们第一道音符。

    乐鸣抱着红黑色的吉他,轻轻拨弄着,几个轻缓的吉他音,随着晚风吹来。

    然后,便是另一个红发女孩轻轻启唇。

    长发被风吹起,她的眸低垂,歌声便如此来。

    “夏天来了又走

    那份纯真永远不会持久

    九月过去时

    记得唤醒我”

    在女孩轻柔低缓的歌声下,贝司声也随之融入,鼓声鸣响,敲动出一下一下的节奏,就像是夏天池塘,从荷叶上滴落的水珠。

    啪嗒,轻轻一下,却掀起整个池面的波澜。

    “sur has e and passed

    & ever st

    &he septeber ends”

    “就像父辈们来到这世上是为了离开

    七年时间过得如此之快

    九月过去时

    记得唤醒我”

    中英文相掺的歌词,带着女声的低声叙述,便是路旁这些老人小孩们,也可以听懂歌声里的潜暖夏意。

    以及伴随着那夏之终去的,难以言喻的情感。

    “这里又下雨了

    从星星缓缓落下

    痛苦被浸湿了

    成为真正的我们

    但是即使随着记忆停歇

    我也永远不会忘记我曾失去的

    九月过去时

    记得唤醒我”

    至夏末之雨,那告别的灿烂季节,那终将离开的季节。

    与男子摇滚乐队不同,这支女子乐队,将歌中的情感仿佛化作有形之物,传送到台下,每一个老人、孩子、家长的耳边。

    他们瞪大了眼睛,高高抬起脖子,听着这对于他们来说新鲜的音乐。

    从星星上坠落的雨滴,从星星传来的歌声,让人在渐渐黯淡的夜空下,抓住了夏夜的小尾巴。

    你说,这首歌有什么情谊呢,它表达了某种积极的情感吗?它具有教育人的意义吗?

    不,不,或许都不是,你可以把它称作是一首诗。

    每个人都可以读懂的,夏之诗。

    记得唤醒我,在夏夜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  原曲green day

    &he septeber ends》

    sur has e and passed 夏天来了又走

    the no  纯真从未停留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her’s e to pass 就像我的父亲的一生

    seven years has go 七年时光流逝匆匆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he ra aga 雨又落在了此处

    fallg fro the stars 从星空缓缓坠落

    drenchedy pa aga 伤痛将我淹没

    beg who we are 成了现在的我

    as y ory rests 即使我的记忆消亡

    but  i lost 但永远不会忘记我所失去的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sur has e and passed 夏天来了又走

    & ever st 纯真从未停留

    wheeber ends九月末时唤醒我

    rg out the bells aga 铃声再次响起

    like we did when sprg began 一如往年的初春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he ra aga 雨又落在了此处

    fallg fro the stars 从星空缓缓坠落

    drenchedy pa aga 伤痛将我淹没

    beg who we are 成为现在的我

    as y ory rests 即使我的记忆消亡

    but  i lost 但永远不会忘记我所失去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sur has e and passed 夏天来了又走

    & ever st 纯真从未停留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her’s e to pass 就像我的父亲来了又走

    &y years has go 廿年时光流逝匆匆

    wheeber ends 九月末时唤醒我

    wheeber ends九月末时唤醒我

    wheeber ends九月末时唤醒我

    这首歌背后还有一个故事,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百度百科一下。

    非常好的一首歌,建议戴上耳机,慢慢品味。

    ☆、那一首歌

    “前面干什么呐,这么多人?”

    小小的公园里渐渐汇聚起更多的人,有些刚到的人不清楚情况,看见好多人都扎堆在公园的破旧小广场上,便不由出声问。

    “哎,听说是有歌舞团在表演。”

    “什么歌舞团,明明是杂技团好不!”

    “不对啊,我听人家说是越剧团,刚才还听见女生咿呀咿呀地在扯嗓子呢。”

    人多口杂,人越来越多后,说什么的都有,而这时候正是一段演出告一段落,乐手们休息轮换的时候,舞台上只见人影没有声音,初来乍到的摸不清情况的人也是很多。

    “说什么呢都是。”终于,一个了解状况的人开口了。“这是在搞乐队演出呢,你们不懂的!”

    “乐队,就是那电视上那几个人凑一块的玩意?”

    “是唱歌吗,哪个明星来的啊!哎,我去叫我小孙子看看,他什么都清楚!”

    严欢站在台前,看着台下聚集得越来越多的人,心里却更加不安稳了。看这些观众年龄,大多是五十岁以上的,他们还能够理解摇滚乐吗?虽然之前黑舌的演出得到了些掌声,但那也是因为女生她们故意挑选得柔和一些的歌来唱,接受度高一些。

    可是等一下,要是上去唱个死金或者是阿凯他们的硬摇,这些上了年纪的听众们会买账吗?

    担心渐渐地压在严欢的心头,让他眉头都紧蹙起来,而此时注意到他这个状况的,只有john。

    “你在担心些什么?”老鬼不解道。

    “你不懂……”严欢叹气,“你要知道,和你们那里不一样,在我们国内这摇滚兴起也就最近一二十年的事情,年纪大的人,都不喜欢听现在的流行歌,更何况是我们摇滚乐。只要他们一会不把我们当成妖魔鬼怪,我就谢天谢地了。”

    john诧异:“音乐和年龄有关系吗?”

    “怎么没有――”

    john打断他,“在我看来,只要是一首好的歌,无论是哪里的人都会欣赏。而欢,你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对自己没信心吧。”

    严欢一愣。

    “我怎么就没信心了?”

    “因为你不认为,自己的歌可以打动世上的所有人。”john淡淡道:“无论是西装笔挺的上班族,路边的乞丐,还是忙着带小孩的家庭主妇,和休闲的老人。真正优秀的歌曲,可以让世界上不同民族不同地位的人都为之沉醉,至少,我就是这么认为的。”

    严欢咽了口口水,“可是语言不通。”

    “歌声就是心灵的语言。”

    “但是爱好不同。”

    “人对于美的欣赏总是大致趋同的,优秀的歌曲也一样。”

    “好吧。”严欢拜服了,“那你成功了没有,制作出一首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都喜欢的歌。”

    john沉默了许久之后,严欢才听到他略带不甘心的回答。

    “我没有做到真正的成功,只算是成功了一半,但是……”老鬼顿了顿,继续道:“我曾经的一个伙伴,他比谁都更接近这个目标。”

    “更接近,也就是还没有做到。”严欢道:“没有人能够创作出那样的一首歌吧。”

    “是现在还没有,不意味着以后没有。”john批评他,“如果你们在创作时,不怀着这样的目标,怎么能与世界一流的乐队抗。”

    “目标,讨所有人欢心?”

    “不。”john指正道:“是让所有的人,都能看见你的心。”

    蕴藏在歌声和乐曲中的,那片赤忱之心。

    严欢不禁沉浸到幻想中,让世界各大洲的人们都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心声,那不等同于是将自己扒光展现在全世界面前。

    那是多么可怕,恐惧,令人心惊的事情,但同时,也是最勇敢,最无畏,最让人佩服的事情。

    比起语言的交流,人类心灵的交流才是更加珍贵,而正是因为明白它来之不易,数代以来,所有的摇滚乐手都在重复着一件事!

    将自己扒光,□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任人审视质询,随他责骂偏颇,他们要做的,只是在这亿万的茫茫人海中寻找自己的同道,哪怕只有一颗心与自己共鸣,也是无怨无悔了。

    不畏惧将自己曝光,不畏惧将自己袒露,将心中的一切都写尽在歌词与音乐中。

    摇滚乐,乐手们,激进而又勇往直前的一群人。

    严欢感叹,摇滚乐,要做好它,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现在才明白吗?”john问:“所以害怕了?”

    “不,是明白没有退路了。”严欢笑笑,“所以这样,我只能也像那先先走一步的老前辈们一样,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在摇滚之路上,裸奔!

    “严欢!”

    身后,向宽在临时搭建的台子上对他招手。

    “快点上来,轮到我们了!”

    到我们了?

    严欢回头,看着小广场上聚集得黑压压的人群,他们眼中有好奇有疑惑,但是并没有恶意。

    是了,自己害怕什么呢?如果仅仅是在这么多人面前就不敢演出,以后怎么踏上更高的舞台?

    严欢可还记得,自己和john定下的那个约定!

    “来啦!”

    他回应向宽,双手撑着栏杆,一下子跃上了舞台。

    转身,看着台下人们好奇惊疑的目光,严欢心里悄悄道:

    请看着吧,请听着吧。

    我连同心底最深的秘密,都会毫不隐藏!在歌声里倾诉!

    因为,我是一名摇滚乐手!

    接过一旁递来的吉他,严欢注意到付声也正看着自己,便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弹什么?”

    付声看了他有好几秒,眼神变幻了几下,道:

    “你选吧。”

    “哎?”

    “你是队长。”

    队长这个词,严欢还是第一次听付声这么正式地说出来,他呆了一小会,笑道:“好吧,那就我选。”

    这种时候,要揭开彷徨,抛下胆怯,明确自己未来不能退缩的路。

    还有什么别的选择吗?当然只有那一首。

    是吧,john!

    john轻轻一笑,道:

    “跑吧。”

    向前跑吧,严欢!

    作者有话要说:  裸奔这个词会不会被和谐……

    ☆、巡演首结

    雷新是金雅县人民日报的一位实习记者,大学毕业,好不容易托关系进了老家的报社。可是一年工作下来,除了每天写些无关紧要的路边新闻,他在学校里学的知识很少有时候拿得出来用。

    在这座平凡的小县城里,就连记者们的日子也都过得枯燥而普通,偶尔有个治安事件报道,就是一件大事了。今天准点下班,雷新骑着自行车回家,准备顺道去小公园逛一圈,可车刚停在门口,就看到公园前人头耸动,身为记者的敏锐直觉告诉他,这一定是有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了。

    “不好意思,让一让,让一让。”他连忙钻进人群中,挤过附近几个看热闹的男人,向人群的中间靠去。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聚集了这么多人?

    是街头凶案,还是有人在闹事?雷新下意识地觉得,这一定是报道的好素材,兴奋起来

    可他刚接近人群前面,就听见一阵阵震天响的乐声。

    嘭嘭嘭,咚咚咚,像是在打雷一样!不过其实,这只是一串鼓声。

    鼓?

    雷新呆了,放眼向前方看去,只见在一个简易达成的舞台上,一群年轻人正满头大汗地演奏者,而在他们正前方,则站着一个手拿麦克风的少年,闭着眼睛声嘶力竭地歌唱着。

    那个少年的年纪,看起来顶多不过十j□j岁被。

    这是……街头卖艺?雷新又摇了摇头,他仔细听了听音乐与歌声,那激烈的节奏,那高昂的旋律,他听出来了,竟然是摇滚!这支小小的县城上,竟然有摇滚乐队在户外演出!在以前,县城里仅有的几家酒吧里,都只有驻唱歌手,见不到几支乐队的影子。更别说,像台上这么专业的乐队!

    没错,专业!

    雷新一下子就听出来了,这支乐队绝对非同凡响,主唱,吉他手,贝司,鼓手,都是一等一的是水平!没看见吗,就连周围上了岁数的老人,都在这里听得津津有味。而且最难得的是,这支乐队不走流行,不跟潮流,是真真正正的摇滚作风!

    为什么他雷新能了解得这么清楚?嘿,其实在大学时代,他也是一个校园乐队的成员,当时好一阵专注,只是毕业后乐队的伙伴们都四散了而已。不过偶尔,雷新有时候看到有关摇滚的新闻,也会额外关注一下的!

    他万万没想到,今天,就在现在,这个破旧的小公园内,竟然能让他接触到一个正在发生的摇滚大新闻!还有什么比在一个小县城,偶遇巡回演出中的乐队更加令人兴奋!

    这是巡演,一定是巡演!

    雷新瞪大了眼睛,兴奋地看着台上的乐手们。他看到那主唱年轻清秀的面容,突然觉得有些眼熟。哎?赶紧拿出包翻了翻,翻出一本摇滚杂志,几下翻到其中某一页。

    《迷笛音乐节年度最夺人眼目新秀――悼亡者乐队!》

    足足两个版面的专题报道,让所有人都记住了这支乐队的每个成员。雷新再抬头看向舞台,不敢置信自己竟然在老家遇到了传说中的最有潜力新乐队!再侧头一看,那舞台下面的不是黑舌和奇人乐队么!都是享誉地下界的大牌!

    赚了,赚了!这次赚翻了!

    雷新紧握住手里的杂志,兴奋不已,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乐手们,似乎害怕错过他们每一个细节。

    台上,正唱到一半的严欢突然打了个寒颤,疑惑地扫了一眼台下的人群。

    几分钟后,悼亡者的表演结束,轮休,到阿凯他们上台。有了前面两支乐队做基础,阿凯他们大胆地一上来就演奏了一首十分劲爆的朋克歌曲。

    无论是乐曲还是歌词,都是独树一帜,不走寻常路线。对于这首歌,上了年纪的听众们反响平平,倒是一些下班后路过公园的年轻人们很是喜欢。

    就这样三支乐队连番出场,在露天的环境下,声音传撤公园,而严欢也把嗓子吼得都沙哑了。直到最后结束的时候,他有些难受地吞咽着口水,很不舒服。

    付声放下吉他,注意到他的情况,轻轻皱了皱眉。

    “你不知道留着后劲吗?第一天就哑了,之后巡演你准备怎么办?”

    “我……”严欢轻咳嗽几声,也觉得自己没掌握住分寸。可是没办法,今天实在是太嗨了,甚至比迷笛那一晚都让他兴奋,一个不留神就用嗓过度。

    “咳,我――”

    “少说几句。”付声打断他的解释,“你在这坐着,我去附近找找药店,在我回来之前哪都不许去。”

    “哎?”严欢睁大眼,付声竟然会愿意替他跑腿买药,这么好?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向来是早中晚饭都是严欢去买,付声跟个大爷似的在家里坐着享受的。

    “我们只有一个主唱。”付声似乎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转身走远了。

    严欢看着他走远的背影,默默想,其实付声好起来的时候,也是蛮好的嘛。

    咳咳,救命,嗓子好痒。

    他难受地摸了摸喉结,找了个草地坐下来等付声。就在此时,头上却突然降下一片阴影,有人挡住了他头顶的光线。

    严欢抬头一看,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人脸,出现在离他不到五公分的地方,眼镜脸带着一副夸张的笑容,正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

    “……嗷!”

    嘭咚一声巨响,在千分之一秒间,严欢完成了挥拳,收拳,后跳的动作。

    而那个突然出现的眼镜男也惨叫着倒地,卧倒在草地上。

    严欢感受着手上的触感,恩,肉呼呼的,有温度,不是妖怪。

    惨了!自己打人,还把人家给打翻了!他连忙走上前去,将那个倒霉鬼扶起来,连连致歉。

    “抱歉抱歉!十分抱歉,我刚才反应过度,你受伤了没有,还好吗?”

    雷新只觉得眼前一片昏花,眼冒金星,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后,看着扶着自己忙不迭地道歉的少年,只能苦笑。

    “没,是我不好,不该突然从后面接近你。”

    他本来挂上一脸灿烂的笑容,准备和这位年轻主唱好好交流一番,可谁知交流没成,倒被揍了一拳,真是天降横祸。

    “对不起,对不起,我那拳有没有打得很重,我去帮你……咳,咳咳!唔……”接连说了好几句话,严欢的喉咙又开始痛痒起来了。他心里叫糟,按照这个程度,明天他肯定连话都说不了了吧!

    希望付声能买到一晚上就能治好嗓子的药,祈祷!

    雷新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听见严欢的声音有些异样,紧张道:“你喉咙怎么了,严欢?”

    “我喉咙,咳……你知道我名字?”严欢刚想解释,随即诧异地抬头。“你认识我?”

    “我认识你们,但是你们却不认识我。”

    总所可以说到正事了,雷新笑了笑,从衣服兜里掏出名片夹,递过去一张,又掏出记者证。

    “我是金雅日报的实习记者雷新,请问,我可以对你们乐队做一次简单采访吗?”

    采、采、采什么玩意儿?

    没听错的话,是那种只有明星名人才能享受到的高端待遇,传说中的新闻采访!

    严欢眼睛一下子瞪得老大,喉咙里的痛痒也顾不上了。

    “你确定你没找错人?是不是最近有哪个明星也叫严欢,先说好,我可不是什么名人,找错了不关我事啊!”

    雷新失笑。

    “悼亡者乐队的主唱,严欢,难道不是你吗?”

    严欢傻愣愣地点头。

    “那么,我找的就是你。”他又问了一遍,“请问,可以接受我的采访吗?”

    付声拎着一袋子药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长相猥琐的眼镜男正在搭讪严欢,还带着一脸不明所以的笑容。食指动了动,付声握紧袋子,不动声色地接近过去。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严欢那沙哑的声音在激动地大喊。

    “可以可以可以,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这篇我可以有个别名了――每次打开更新,都看到付声在吃醋。

    ☆、恒星

    严欢话音未落,就被人揪着后衣领从雷新面前拉开。

    转身,看到的是面色不善的付声。

    “你……”

    付声把一袋子药扔到他怀里。

    “什么时候被人卖了都还帮人数钱,笨蛋。”

    他挡在严欢身前,审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陌生人。

    “记者?”

    雷新一眼就认出付声了,咕嘟一声咽了口口水。

    “是、是的。”

    “专业杂志的?”

    “不,那个……其实我就是地方日报的实习记者。”雷新本来不准备说出实习记者这个名称的,但是在付声那眼神下,他还是从实招了。

    原来如此,一个和业界没有关系,只是想借着他们的演出来为自己升职铺平道路的小记者。付声一眼就看破了雷新的算盘,不打算,也没心思和这样的人计较。

    “回去收拾东西。”他转身,拽着严欢就离开。

    “哎,哎?可是采访呢?”

    “采访?你怎么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水平,现在上了报纸顶多占豆腐块大小的地方,很有意思?”

    严欢脑袋立刻耷拉下去了,“豆腐块也是豆腐块嘛。”

    “哼,没志气。”

    身后,雷新见他们要走远,连忙出声喊:“两位!有什么要求都可以提,我真的是想采访你们!”

    “要求?”

    付声停下脚步,回身看向他。那双黑色的眸子,好像在月色下闪烁着淡淡的光华。

    “我们想要的东西,可不是靠别人可以实现的。”

    名气,采访费,出镜率,这些自己还是可以争取一下的!雷新不甘心道:“那你们想要什么?”

    付声看着他那双浑浊的眼眸,突然笑了。

    “世界第一的摇滚乐队,这个地位,你可以给吗?”

    说完,不等他回答,带着严欢就走了。独留下雷新愣愣地站在原地,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

    “世、世界第一?”半晌,他才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声音。“这是以为参加奥运会呢,我还冠军亚军呢!”

    摇滚世界的等级划分可没有那么清楚,往往顶尖的乐队不是一两支队伍,而是一二百支队伍,优秀与非常优秀之间的区分,有时候只是一手新创造的歌曲,或者是一个新的灵感。

    在这样界限暧昧不明的圈子里,要去争夺一个世界第一,那就好比是要在十三亿中国人中挑出一个模样最出挑的!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每个人的标准都太不同了。

    可以说,摇滚的世界里,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第一。而付声这家伙是脑抽了,还是怎么了,竟然那样大放厥词。

    “不愧是付声,闻名不如见面。”雷新嗤笑,“真是够异想天开。”

    他摇了摇头,转身离开,本来准备采访的心思也淡了。毕竟还只是不那么大众的摇滚乐队,又不是真的明星,值得他那么大费周章吗?人家不答应就算了呗。

    雷新插着裤袋,想明天又要去哪里蹭稿子,写写谁家的家长里短,反正日子也就这么过了。

    世界第一。

    付声的声音又从他脑内闪过,雷新脚步一顿,随即自嘲地笑了笑,不再停留。

    梦想这种东西,在现实面前总会被挫败的,到时候你们这些乐手就会知道,光做白日梦是不能吃饱饭的!

    雷新离开了,而被付声带着走的严欢,却是没那么容易转过弯来。

    “世界第一?你刚才说的是真的?”

    “是的。”

    严欢瞪大眼睛,“我、我们?世、世界第一?”

    付声见他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不由好笑。“别把一切事情都想得那么困难,第一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是吗?可是我觉得很难啊……我上学到现在,还没有考过一次第一呢,连体育和音乐都没考过。”严欢沮丧道。

    付声倒是不以为意,“是吗?那你现在回学校,要是考摇滚乐这门课的话,那你就是第一名了。”

    “这倒也是!可是学校哪会有这门课啊!”

    “那换一种说法,在你们学校所有学生中,你目前的吉他水准可以算作是第一。”

    “真、真的?”

    “废话。”付声斜他一眼,“天天跟在我后面,如果还没有学到些水平,那你就比白痴还白痴。”

    “……”

    这话究竟是表扬还是贬低?严欢姑且当做表扬听了。

    “再比如,在目前全国新建的乐队中,我有信心,悼亡者会是实力上第一的乐队,而不久,我们会是国内第一的乐队。”付声淡淡地道,就像是在说着什么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而有了这么多第一,亚洲第一,世界第一,为什么就不可能?”

    严欢想了想,道:“那之前世界上第一的乐队是哪支?”

    “没有。”

    “哦……没有啊,什么!没有!”严欢怒视付声,“你耍我?”

    付声脸色不变,“自摇滚乐诞生以来,的确有很多第一,开创流派的人,摇滚乐之父,第一个死于意外的摇滚乐手,第一个被载入史册的乐手,但是真正意义上得到所有人认同的世界第一乐队,却从来都没有个定论。”

    付声道:“换句话说,目前还从未出现过一支乐队,他们的实力强悍到足以说服全世界的人,哪怕是曾经闪耀一时的那些流星,都做不到。”

    严欢似乎听到john在他脑内轻哼了一声。

    “这、这么高难度的任务,交给我们来完成没问题吗?”

    “有什么问题?”付声说:“这是一个谁都可以憧憬的目标,哪怕是路边的一个流浪歌手,都可以这么想。但是要实现它,却还是不容易。不过一旦实现了……”

    付声的眸子暗了暗,“那么那支乐队就会是史无前例的一颗恒星,谁的光芒都比不过它。”

    “恒星啊……”严欢喃喃,“听起来好像不错。”

    两人谈话间,已经走到了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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