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奇缘》 正文 第 1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 章 简介 穿越?!又是穿越? 没错!一次随机的穿越,他成为一名古代小男孩——石头。 既来之则安之,他顶着石头的名号做起了无忧无虑的山野顽童。不料,逍遥日子不长久,干爹一句话,石头被卖入高府,给少爷高麟当书童。从此没了石头,多了个石玉。 高麟石玉主仆二人一同读书识字,拜师游学,从南苑围猎到元宵猜谜,从进京赶考到金榜题名,从狼烟滚滚的战场到腥风血雨的官场,洋洋洒洒一路行来,历尽世态炎凉悲欢离合。 本以为这往后的一生也会如此相携走下,岂料冥冥之中,命运齿轮却早已偏离了轨道:石玉的真正身世远没有料想中普通。昔日被弃于荒山的婴孩竟是皇族为了祭天而遗弃的皇子! 主仆二人的身份从此天翻地覆…… 面对如此巨变,他与他之间的这段超越生死的友谊是一如既往,还是在无奈中渐行渐远? 这一段石头奇缘,又不知经历了几世几劫,且听作者娓娓道来…… 【正文】 缘起 如果我也可以穿越时空,我想去那里? 真是个好问题,因为假使一种永远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就可以展开无限的想象。 而且不用任何负责,多好啊。怪不得穿越故事那么受欢迎,因为我们都是不喜欢负责任的人啊。 如果历史不好,还可以架空,真是伟大的发明。其实架空并不稀奇,《红楼梦》就是架空的,还有那么多的所谓红学家去考究《红楼梦》的真实时代背景,其实这大可不必。故事只要精彩,管它是那个时代的哪。 下面穿越开始,在所有可能引起穿越的事情中,我们可以假设随机的发生了一件,而产生的后果却不是随机的,因为我喜欢设想我如果是个小男孩的话,我都可以作些什么。 后果是我在某一次睁开眼睛后发现,来到了一个空气中充满了夏日阵雨过后泥土的清香,天空中没有一朵云彩,太阳在天空中三分之二的地方明媚的照耀着大地,虫在鸣,鸟在唱的地方。换句普通话就是,看来我来到了荒郊野外,周围除了我一个人也没有。 经过一阵必不可少的慌乱之后,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全身都疼,为什么现在才疼,因为之前我都把时间浪费在震惊上了,疼,真的是很疼,比痛经还疼,我的比喻可能不恰当,因为我也没经历过比痛经更疼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前所未有的疼,我受伤了。可在我要检查那里受伤时发现了更多的不对。衣服鞋不对,不是我的乳白色的小羊皮的短靴。是一双布鞋,就像“内联生”卖的那种黑面白底的鞋,当然我说的是这双鞋年轻时的样子,现在却只能靠我丰富的想象才能重现它往日的风采了。不是我最喜欢的那条牛仔裤,而是一条我不大会形容的裤子,似乎是传说中的“缅裆裤”。衣服就更别提了,已经变成无数的布条了。我的腿似乎细了,这是个好消息,可也太细了,像小孩子的腿,等等,就是小孩子的,手也是,胳膊以及其它。虽然我的手酷似一双小男孩的手,但这双手肯定不是我的,我不可能有一双看似经过长期艰苦劳动的手。 我不是我!那么问题来了,我是谁? 经过一番观察,我发现我现在是个似乎惯于干体力活的小男孩,至于具体年龄就不知道了,估计十来岁。还有就是我受伤了,但也没我想象得那么重,至少没有骨折。现在估计不是上午十点就是下午两点,反正是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得做点什么,先得离开这个荒郊野外。 当我开始走的时候,我用我少的可怜的野外生存知识判断着目前的形式,我应该怎么办,周围有山有水,我到底是上山,还是下水?爬山很累,还有可能我也爬不上去,而下水是不必但只要沿着河的流向走,河的下游要么是人聚居的地方,要么是一条更大的河或者湖,也有可能是海了,不过我可以肯定这里离海很远,因为我看到的鸟好像不包括海鸥之类的海鸟。我决定沿着河走。因为刚下过雨,河水有些浑浊,希望不要有泥石流。 河滩相对平缓得地势,也没能缓解我全身的疼痛。疼痛是如此真实,我想我可能是从那个小山坡上摔下来的,至于我为什么是现在的我,我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了,庄子和蝴蝶的故事我还是知道的,也许关于原来的我的所有记忆不过是这个小男孩的一个白日梦,也许现在正在进行的事不过是一个无聊的网虫的一个白日梦。但这于这个故事已经没有关系了,现在要做的就是把故事进行下去,通关的时候也许就真相大白了。 走啊走,走啊走,走啊走…… 当我就要崩溃开始往最坏的方向开始设想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缕烟,一缕炊烟,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炊烟袅袅”是个好词了,有炊烟就说明有人。目标一下子明确了,向着烟走,很快我就看到了掩映在小树林后的一个小村子,还真是个小村子,就我目测不会超过二十户人家。 我怀着与主力红军走散的掉队士兵重新找到组织的激动心情向那个村子移动。对,是移动,别忘了,我现在是一长途跋涉后的伤员。 “石头,你这是怎么了?”我遇到的第一个人,一个扛着锄头的红脸汉子大声的向我喊着。这说明我就是这个村子的人,也许还有家,真是喜讯。 “我从山坡上摔下来了。”我根据我的推测回答到。 “摔伤了没,我送你回去吧”红脸大叔说着把锄头一扔就背起我向村子的另一头走去。 “怎么这么不小心,在那里摔的” “我摔糊涂了,不记得了”(真是个好答案) “石头他婶,你家石头摔伤了,你快出来看看”(婶?不是娘,有问题了) “石头结实着哪,哪那么容易摔伤”一个拿着水瓢的大肚子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两个鼻涕虫。“哟,是他大叔啊,还麻烦你给送回来,石头快下来,看把你大叔累着。” “石头好像有点摔糊涂了,一路都不说话。你家李二哥呐?” “去王村我娘家借米去了” “哎,辛苦干一年还不够喝一年的粥。” “是呀,这不又要多一个喝粥的。石头你别再站着了,迷糊就去里屋躺着。谢谢你大叔。” “不用谢了,我还得把我锄头找回来呐,先回了。” 我也顾不得再想其它,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休息,累死我了,进了里屋上了床迷迷糊糊就睡着了。再醒来时,屋子里已经全黑了,听见外屋有一男一女在说话。 “他爸,你也别窝囊了,吃野菜也饿不死人。” “可你爹说的也对,我们的日子本就过得稀荒,还得多养着这孩子,可怎么好啊。” “当年咱爹在世时说石头虽是捡来的,但相貌不俗也许有些来头,让我们好好养着也许以后有好报的。” “可如今不是养不好吗,让他去城里大户人家做事,总有吃有穿,他若是机灵,也许还能有些出息,窝在咱这能有什么出息。” “给人做佣人总不如在家自在,还会受气挨打。总是自己养大的孩子,你忍心?” “忍心,受气挨打也比吃不饱强,再说也不是一辈子卖给人家,只卖10年,到时候他20岁,也长大了,也许还能自己娶上媳妇,我们不就省心了。” “那就你做主吧。” 就这样我的下一个去处有了,是城里某大户家,不是做客是做工。这对夫妇听起来人还不错,至于说想把我卖了我虽不想替他们数钱,但也是生活所迫,可以理解。而且这李二说的也对,在这么小的一个村子,难道真要来一出“平凡岁月的魅力”。在这里是不大会有什么精彩故事了,还是到城里机会大些。 现在我知道了我应该叫李石头,10岁,被这家的老爷子捡来并收养的。如今就要开始我的第一份工作,做佣人,真不知道我能否胜任这么有挑战的工作。而且还要签十年的约不知道如果提前离职要多少违约金。 初入高府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2 章 现在我坐在人牙子的马车上,向着城里赶去,天亮就启程了,现在已经是黄昏了还没看到城的影子。挑起车帘子向外看,景色倒是很有诗意: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一点也不夸张,我已经一整天什么也没吃了,肠虽未断,但也相去不远了。 车上当然不只我一个人,还有十来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早晨时还有几个在抽泣着,现在也都明白了,眼泪也是宝贵的,不能浪费,因为没有水喝。我并不想和这些孩子攀什么交情,也就省了说话的力气。事实上这几天我都没说过什么话,说多错多,索性不说,他们只会以为我是因为要被卖了而伤心,就也不问我什么。昨天李二把我送到了王村他岳父家,今天早晨人牙子来把我领走了,小孩子是没有提问的权利的,同时也省去了做判断的麻烦。走一步看一步吧。 在天黑之前终于到了城里,先到人牙子的家,其实人牙子也是人,是一对夫妻。他们并不向后来那些靠拐卖妇女,偷盗小孩发家的人贩子。他们做的相当于中介服务,甲要雇人,乙要做工,他们就居中介绍一下,倒也不伤天害理,这是李二的岳父王老爹说得。他说的也许对,但显然人牙子不想把中介费的一部分拿出来给我们买顿饭。人牙子的老婆很快就把我们几个分了类,我和另外三个最先被叫了出来,原来城中高家要给小公子找几个小厮,要人长得齐整,身子骨结实,十来岁的。我满足所有条件,她决定带我们几个去碰碰运气。用她的话说就是“你们几个给我打起精神来,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要是错过了够你们后悔一辈子。” 于是我们睁大了被饿的已经发蓝的双眼,挺直了已经饿弯的腰,同她一道去了高府,走的自然是偏门,但已经让几个乡下孩子看的两眼发直。根他们比我自然是见过世面的,所以神色倒还正常。这让接待我们的刘管事多看了我两眼,人牙子老婆的老脸一下子就红润了,居然看起来也有些妩媚,我和刘管事同时抖了一抖。刘管事看着我微微一笑,说道:“这孩子有些意思,多大了,那里人,家里还有谁啊?”又过来按了按我的肩膀。人牙子老婆陪笑道:“十岁了,是我娘家王村的王麻子的女婿的侄子,家里只有叔叔婶婶了,都是本分老实的庄户人,去年家里收成不好,不得已才让出来的。您看这孩子的身子多结实,是个能干的孩子。”刘管事点头说:“那就留下吧,能不能做少爷的小厮还要看少爷的意思,不过难得他一个乡下孩子倒有这份镇定,难得。你去帐房支银子去吧。”人牙子老婆连连说是,领着其它三个孩子退了出去。临去还对我笑了笑,那笑居然也有了讨好的意味。看来我真是找了份不错的工作。 刘管事转身带我出了屋子,七拐是绰绰有余了。 白先生常说英雄莫问出处,可能是因为他自己的出处也不见得高明吧。他对我和少爷倒是能一视同仁,他说得天下英才而育之也是人生一大乐事,所以并不因为我是小厮,高麟是少爷而对我们有什么不同,反正一样的东西他讲一遍多一个人听有什么不好。 当然这只是在这个小院里发生的事,出了这个院子他还是少爷,我还是少爷的小厮。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少爷每天上午听课,下午翻墙走,晚上翻墙回;我每天在;明月、烟涛、海楼还是每天打掩护。不过自从我来后,他们的这个工作也轻松了很多,因为我现在也可以模仿少爷的声音了,在他们顶不住的时候,我只要在屋里适时的发个火,就万事大吉了。而我的工作对外宣称是在书房里给少爷磨墨,所以我现在还是个双簧高手,自己就可以唱一台戏了。生活真是锻炼人啊。 春去秋来,寒来暑往,反正三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都长大了不少,少爷上窜下跳,长高了不少,可我每天虽不怎么出门却知道合理利用资源进行食补,并附以适当的锻炼,我也长高了不少,所以我们还是一般高。 一天白先生讲完课,对我俩说,”你们现在学业虽未大成,但也可去参加童生试了,高麟自不必说,只是石玉如果因为身份就这样埋没了实在可惜,我想去和东翁说说看能不能让石玉也去应试。” 少爷笑道,先生不必担心,这事由我去和父亲谈,我家人丁单薄,从没有过两人同时应试的事,石玉虽是小厮,但这几年来其实就是我的同学。若能考中,石玉能有个出路我们家也光彩。我父亲一定是高兴的。 事情果然如高麟所料,高二爷听说少爷的小厮因为跟少爷在一起久了,耳濡目染,竟然也有了学识,自是高兴非常,直夸少爷有大家风范,连用的人都与众不同。我还是头一次见着这么使劲儿夸自己儿子的。连少爷的厚脸皮都险些受不住。 原来这高二爷,年轻时也是不爱读书的。可年纪大了越来越觉得科举好,如今看儿子像是个能读书的,高兴是自然的。只是我看少爷和这高二爷怕是有异曲同工的地方,都不怎么爱读书,不过少爷聪明,所以课业上也还不错。但我觉得他的功夫怕是更不错,现在他翻墙来去我们已经看不到他的人影了。我们几个小厮猜测,少爷可能秘密地拜了什么功夫高手为师,以后是要当大侠的。真是让人神往。可你见那个大侠行走江湖还带小厮的,所以我们是别指望有和少爷一起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一天了。 这一年我们参加了童生试,毫无悬念的通过了。 我们都中了秀才,十三四岁的秀才,还一下子就出了两个,高家自从出了皇妃娘娘后又很是风光了一把。 在第二年的乡试中,我们和白先生同场考试,结果我们都没有考中。白先生很是惭愧,说自己学识有限,不能再耽误我们两个了,让高二爷另请高明,他不能再教了。于是我们就拜别了我们这个有点迷糊但学识心地都很好的白先生。 高二爷决定让我们进京到高大爷那里读书,好准备下次的乡试,给高大爷写了封信后,就让我们收拾行李上路了。 我本以为少爷会不愿意走,可少爷却很爽快的答应了。过完年我们就上路了。我们小厮都在想他那武功高强的师父该怎么办,可谁都没敢问。这个问题少爷是从来不回答的。好有个性的小孩。其实我们都不小了十四五都可以娶媳妇了。高二爷和高二奶奶是希望高麟能中举人、中进士。所以还没有给他张罗,我是因为没人管,所以也没人张罗。其实自从中了秀才之后,高二爷就把我的卖身契还给我了,并宣布从此以后我是高府的客人不再是小厮了。虽然我还是住在少爷的书房小院里,可外面的人对我的看法却已经变了,偶尔府里遇到漂亮的小丫鬟,她们都会脸红的想和我搭话。明月他们老拿这个取笑我,我是虱子多了不咬,习惯了。少爷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等闲小丫鬟根本见不到他。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3 章 我们一行五人,少爷、我、明月、烟涛还有刘管事一同出发了,海楼因为身子太弱留在了家里。套了一架马车,还跟着几匹马,都是备好鞍的,我们是想在进京的路上把骑术练练。一路上刘管事教我们驾车,少爷教我们骑马,一路打马扬鞭,青春做伴,好不快活。 十几日的路程竟然不觉得漫长,一路无惊无险到了京城。但我却很是郁闷,本还想遇到山贼的话还可以看看少爷的身手。当我望着京城的城门又在感叹天下为什么这么太平的时候,他们四个已经懒得理我了。烟涛得出得结论是,我在少爷的书房呆得太久了,成了一个书呆子。我们走的是阳关大道,行人不断,那里会有山贼。这些我也是知道的,只是我还是很想看看真的山贼呀。谁能理解我。 京城拜师 京城就是京城,连城墙都硬是比别的地方高出几尺。城里的人更是比我们那个小城多了不知多少倍,这回连少爷都成了乡巴佬了。我的优势又显示出来了,多少人我没见过,再多的人也还是人,有什么稀奇的。刘管事又该夸我镇定自若,难得了。 刘管事是来过京城高大爷家的,带着我们直奔高府。到了门口一通报,门房立刻把我们往里请,一个机灵的小厮撒腿就往里跑,边跑还边喊“老家的小少爷来了,老爷,夫人。”我们还没走到二门,就见一对中年夫妇急急的迎了出来,想必就是高大爷夫妇了。见了我们又停住了,原来高大爷夫妇也是在高麟小的时候见过他,十几年了,那里还知道他长什么样子,见我和高麟帽子上都戴着秀才玉,竟不知道那个才是他们的侄子了。 高麟一笑,向前一步,施礼道:“小侄高麟拜见伯父伯母大人。” 高大爷夫妇这才缓过劲来,拉了高麟的手一通嘘寒问暖,高大爷夫妇没儿子,见了这小侄子真是比亲儿子都亲,反倒把我们一帮人都凉在了一边。最后还是高麟说光顾着赶路晚饭还没吃,才解救了我们,我们被一起安排在了西跨院里,是整个宅子中最安静的地方,说是便于读书。安排了行李,高麟就和我一起去正厅和高大爷夫妇一起吃晚餐,刘管事几个在西跨院吃。 到了正厅,高大爷才想起问我是不是高二爷说的那个李石玉。我说正是。高大爷就夸我果然一表人才,他日定能飞黄腾达等等等等。原来他们哥们虽然长得不是很像,但爱夸人的习惯倒是一模一样。风水轮流转啊,这回轮到高麟笑我了。 京城是个好地方,高大爷说过两天带我们四处转转,熟悉一下京城的环境,还说已经给我请好了先生,只等我们来就可以拜师了,真是有效率。这个先生是个辞了官的翰林,因本是京城人氏所以告老却也不用还乡。学问人品都是极好的,本已经在家颐养天年了,耐不住高大爷望侄子成龙心切,几次三番的上门去请,最后才答应。高大爷嘱咐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不辜负他的一片心。我和高麟对视了一眼,(这翰林老爷子高寿啊,还能说得出话来吗,唉,看看再说吧。) 三日后去翰林府上拜师,翰林先生虽然不年轻了,但也没想象的老。后来高大爷跟我们说过,找这位祝翰林当先生,虽是因为他的学问好,可比他学问好的人也还是有的。主要是他老人家在翰林院呆了一辈子,这科举上的事他门儿清啊,跟他当学生绝对没有亏吃。我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啊。看来想当祝翰林学生的不在少数啊,高大爷能请的动,实在是高大爷的好本事,好大一个面子呀。 从此我和高麟就每天早晨到祝翰林府上课,老年人起的早,我们就得起的更早,痛苦啊。 一天中午下课,我们俩在街上溜达,看到一个茶馆很是热闹,就走了进去,原来这茶馆里有个说书的,今天讲的是三国。我最爱的三国,哪能错过,高麟就和我找了个空座坐下听的讲的一般,比以前听的差远了,但好在是三国,我们开始也听得津津有味。但听着听着就忍不住要说两句了“高麟,你知道为什么三国故事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吗。” “为什么?”高麟就这点好,他在知道我想说话的时候就会很有眼力价的给我接话,决不让我挂在半空中晾着。在这点上,他倒好像是我的小厮。 我就开说了:“除了故事精彩外也和这个三有很大的关系。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了三个就有了无数的可能。三分天下即可以使各方都有相对较强的实力,稳定的根据地还可以在三国中产生各种可能,几乎所有的战术在有三方参加的战场上都能施展开。三国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舞台,让历史人物在上面尽情的表演,而又不会因为舞台太大而湮没了具体的细节。战国时的故事也精彩但过于纷繁复杂,无论是国家还是人物都太多了,让一般人只能看了个热闹,但记不住多少具体的人和故事,而且故事也发生在太久以前了。春秋战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个好时代,那时人们的思想自由奔放,没有太多约束。可人们往往不喜欢过于复杂的东西,三国好就好在恰到好处。” “嗯,也有些道理。”高麟笑眯眯的说,他在不知道怎么对付我的奇谈怪论是总会这么回答。 我也没指望他能理解我,我就是说个痛快,过个说话瘾。在高府我从来都要谨言慎行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地盘,可是和高麟在一起就没有这个顾虑了,他是个很好的听众,有的时候也会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意见不合时,也是说了就算,从来不伤和气。我有时候就会奇怪,像高麟这样的家中独子,所有人的心肝宝贝怎么会有这么健康成熟的心态的。 我们自以为偏坐一隅,低声交谈不会有人在意。其实两个相貌出众、仪表不俗的少年书生,坐在那里都会有人多看两眼。这不,我们正在聊着自己的闲天,就有人上来搭话了。 “这位小哥对三国的评价实在是独辟蹊径,见解独到。在下也久读三国,却一直未能想明白这个道理,今日听君一言,真是茅塞顿开啊。” 我和高麟先是对视一眼(这是那里来的高帽子推销员啊,我一通胡说八道也能开人心智那我不是比圣人还圣人)。见我不想理那个二十多岁的白面书生,高麟笑道“他也就是随便说说,那里会太当真,兄台还是不要取笑我这小兄弟了。” 白面书生见我二人不爱搭理他,却好像来了兴致“看二位也是读书人,此次来京城可是来参加会试的?” “惭愧的很,我们二人去年乡试落地,如今是来京城游学的。”高麟依旧笑眯眯的。 “二位小小年纪居然已经是秀才了,实在是少年才俊,今次不中,下次再考就是了。”与那白面书生同桌的一位老先生说道。这倒是个老成持重的,看他二人的样子看来应该是一同来的考生了,想来白面书生是少年得志,老先生是屡试不第。人的境遇不同,说的话也就不同了。 我被这白面的兴致,拉了高麟就走出了茶馆。却不知道有另外两双眼睛从头到尾一直在看着我们。 §§§§§§§§§§§§§§§§§§§§§§§§§§§§§§§§§§§§ 在京城的某处宅邸里,一个管事正在回事,“王爷,那两个小书生后来进了工部尚书高溪的府第。听人说,一个是高溪的侄子,另一个是高溪侄子的朋友。如今一同住在高府,前些日子还拜了老祝翰林为师,如今每日都要去祝翰林府上读书。” “这两个人都不像寻常人,却不想是七弟的亲戚。” “小的糊涂,那两个孩子年纪还小,不过长得好相貌,生得好人家。可这样的少年京城里不说有一百也有五十了,到底那里与众不同了,怎么王爷这么看中。” “你那里知道,那两个少年看着身形差不多,其实与那书生答话的却是武功高手,走路下盘稳,眼中有精光,小小年纪俨然是一个一等的高手了” “王爷英名,我只是觉得那少年少有的精神,却不知道原来是高手。” “我也是看的多了,才看的出来。你不常见父皇的那些近身侍卫,都差不多是那个样子。” “那另一个不爱搭理人的想必是高家的侄子了,不知有什么特殊。”(好下人的材料,知道在主子想说话的时候,问适当的问题,这个管事有前途。) “那小子一脑袋鬼注意,眼睛都比别转的快些。恃才傲物吗,不爱搭理人也是正常。可惜了,是七弟的人。不然如能为我所用,真是两块美玉啊。” 他说的差不多都对,只是把我和高麟弄混了。谁能想到高家的少爷会是谦恭的高手,寄居别人家里的朋友反倒是脾气不好的主。 游学纪事 话说我和高麟仍然每天起大早去上课,老翰林的学问确实不错,而且紧扣出题者思路,对科举考试的各种要求都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法。就好像是高三升学班的班主任,并不一定教你什么真学问,但要教会你怎么应付考试,所以叫做应试教育。 我们听过之后才真觉得茅塞顿开,都想把白先生叫来一道听听,人家是怎么应付考试的。白先生那么好的学问却屡试不第,看来还是有原因的啊,他不会考试,教得我们也不会考试。 我们每天下课还是在街上转转,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好看的。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姑娘卖身葬父,我这个兴奋啊,急急往前挤,想看看有没有恶霸来强抢民女,有没有少年公子英雄救美。高麟没办法只能帮我一道挤,好在他身手好,我们站了一个好地形,看的清清楚楚。正在纳闷经典桥段怎么还不上演的时候,那姑娘膝行向前一把抱住了我的腿,哭道“公子可怜可怜我吧,我爹死了三天还没钱下葬,只要您给一口薄皮棺材的钱,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给您当牛作马伺候您。”我的上帝、耶稣以及老天爷呀,原来我就是那个英雄救美的少年公子。可少年我倒是,公子不是我呀,我也就是看着体面,其实平时花的都是高麟的零用钱,穿的都是他的衣服,至少是以他的名义做的衣服。我倒不是不想给她点钱买口棺材。可是,首先我没钱;其次我也不想让她给我当牛作马,我不缺那玩意。于是我也一副哭像,说道:“姑娘你先起来,你抱错腿了,我那里有钱给你发送老爹呀,我也是少爷的模子奴才的命,全身上下就这衣服值钱,你要是想要我就脱给你。”那姑娘估计也没想到看着人模人样的一个小公子说起话来这么无赖,愣的都忘了要抱我的腿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我抽腿就往后一闪到了高麟身后,本想拉了他就走,没想到居然没拉动。他深深的看了我一眼,掏出了一锭银子仍给了那个姑娘,然后拉了我从人群中挤了出去。也不管那姑娘在后面怎么喊他。我们一路闷头快走,谁都不说话,到了家也各自坐在屋子的一角,各拿了一本书看。 明月看我们不对劲,就问我“怎么了。” “我怎么知道怎么了,他突然不理我了,我不想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罢了。” “你倒说我不理你了,我问你,我和你这些年,何时把你当奴才用了?”高麟蹭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我说。 “什么时候?就是现在,你看你现在多威风啊,指着鼻子骂我。” “我没有,我这是被你气的。”高麟马上收了手,但这样他垂手站着,我坐着,倒好像我在给他训话,逗得我一下子乐了。 “好了,好了,都多大的人了,还这样的斗嘴,也不怕人笑话,快洗手吃饭吧。”明月是当然的和事佬。 我们俩就羞眉搭眼的一起吃饭。这还是我们第一次吵架,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突然,奇了怪了。 §§§§§§§§§§§§§§§§§§§§§§§§§§§§§§§§§§§ 虽然上次逛街吵了驾,但我这爱逛街的毛病是改不了的。所以这天从祝翰林府上出来我们又开始每日一逛了。我们每天回家都尽量走不同的路,不怕绕远,这样一段时间后,京城都快给我们逛遍了,今天我们又选了条新路,可走着走着我们就发现不对了。本来祝老翰林教了我们一段时间后,对我们俩是赞不绝口(没办法,是金子放在那里都闪光),今天特意留我们吃中饭,翰林喝了点酒,话就有点稠,我们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可我们走的这条街不年不节的却挂了很多红灯笼,有一些花枝招展的女人倚立在街边。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红灯区?我马上瞪大了眼睛,高麟的脸却不知是被灯笼映的还是害羞的红透了,好可爱。 花枝招展的女人们自然不会放过任何走到这里的男人,很快就有几个女人向我们走来,不说是摇曳生姿吧,倒也算是香气扑鼻。我还正想亲身体验一把她们拉客的技巧,时刻准备着进院去参观游览呐。谁成想,一个趔趄差点没摔地上,原来高麟想拉这我快跑,我却站在原地没有动,险些把我拽趴下。等我反应过来就只能和他一起疯跑。 出了巷子他说“瞧你那色予神授的样,小小年纪怎么那么色。” “食色性也,你纯洁,你脸红什么。” 最后我们总结,京城就是不一样,在我们老家那小城,哪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妓院,居然一条街都是。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4 章 这个夜晚注定不太平,我们正在讨论谁更色的时候,真正的色鬼出现了。一个华服的胖公子在几个粗壮小厮的簇拥下,把我们围了起来。“瞧瞧这两个小哥,长得多水灵,别是那家小姐女扮男装的吧。”他可真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我和高麟只是长得清秀,但身材细高,一看就知道是少年的体态,他说这些分明是占我们便宜,懒得理他,我转身要走。那华服胖子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嬉笑着说:“别走阿,再陪哥哥一会,你看今天夜色多好,我们去前面春满楼喝一杯。”这猪头好大的胆子,你石头爷爷什么时候这么被人轻薄过,我一个甩手,就把他给推到一边去了,不是吹的,我这身子骨虽没练过什么功夫,但天生神力,外表看着瘦,其实衣服下面肌肉还是有的。猪头的小厮看主子吃了亏,马上围了上来。我虽有力气,但不会打人,正在着急,高麟出手了,我就知道他是高手,却不知道他是这样的高法,我还没看清他都干了些什么呐,地上就已经倒了一片了。当然也包括那猪头,他现在更像猪头了。高麟也恢复成了一个白脸儿小书生的模样。 崇拜啊。 “小子你别走,有种留下姓名,老子不报此仇,誓不为人。”猪头被小厮们搀了起来,看我们要走居然还敢叫嚣。我都懒得理他,高麟老好人居然还回了他一个甜蜜的微笑。我这个晕啊。 回到家,只说是先生留饭了,打架的事跟谁也没说。我们以为只要我们不再去那条街这事就过去了,有谁想的到那猪头居然是个执着的主,居然撒出了他的那些小厮满京城找我们。我们的特征也是明显了点,估计没费什么力气就把我们找到了。 这次猪头是有备而来,带的人多了不少,而且看着都不是好惹的主。其中有一个看起来最不好惹的被猪头倚为靠山,拉着他的袖子指着我们说,“就是他们,就是他们,表哥你好好的教训他们。”这靠山形象还真有点山的意思,倒也不是块头有多大,主要是感觉,或者说气质,就有那么一种人看着就比别人能担当,顶天立地的样子。 这对手形象太好,衬的我们好像也不那么正义了,我用眼神问高麟,(怎么样,打得过吗),高麟别开了眼睛。看来强攻不行,只能智取了。调整脸部肌肉,摆出了一个自认为最真诚忠厚的笑容,向那人拱手道:“这位兄台在这里等我二人可是有事?” 那人被我的变脸速度唬得一愣:“没事~~不对,有事,是你们在花街吃酒,酒醉后还把路过那里的我表弟暴打一顿吗。”他问得有些迟疑,估计是怎么看我们也不像吃花酒,乱打人的主。 “这恐怕有些误会吧,前日,我们也是下课回家走错了路,走到了花街。赶紧慌里慌张的跑了出来,没成想撞了令表弟,当时慌张也没顾上道歉,实在是抱歉,今天我们在这里给令表弟道歉了。” 刚要下拜,高麟一把扶住了我的胳膊,怒道:“干吗要道歉,是他有错在先,我们不再追究他还上脸了。” “哎哟,咱们虽然有理,可如今不是打不过他们吗,识时务者为俊杰。道个谦也比被打成猪头强啊。我们又没有表哥给我们做主,还是认了吧。” 听着我们这一通夹枪带棒的对话,那表哥好像也听明白了。努瞪猪头道:“说,怎么回事。” 宝马轻裘 所谓不打不相识,原来这个表哥也确实是个人物,是威武候的二公子姓袁名蛟字飞卿。现在是皇上的御前侍卫。他身后的几个也都是御前侍卫,今天他们轮休出来散心,碰到袁蛟的表弟,兵部尚书的赵颢之子赵浑。赵浑对他一番感天动地的哭诉,袁蛟觉得有必要来看看是谁教训了这个“呆霸王”。看到我们俩,他就觉得不对,后来又被我一顿挤兑,更是无地自容,后悔怎么就信了这糊涂表弟的一面之词了呐。等弄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后,反倒对我们刮目相看了,因为他表弟的小厮也都是会两下子的。能被高麟那么轻易就制服,只能说明高麟对他表弟还是手下留情的了。 便老着脸给我们做起了和事佬,我们也乐得大事化小。 互相重新介绍了一番,都是年轻人,又都是跳脱爱玩的,很快就互相熟悉了,我们初来京城毕竟不熟悉,袁蛟便说那天要请我们去些京城的好去处。就连赵浑在知道高麟是工部尚书的侄子后,也收了要报复的心,要和我们交朋友了。原来他也只是爱仗势欺人罢了,并不是真的呆,在天子脚下混的开的人怎么可能呆。我们犯不着得罪他,看在袁蛟的面子上就也和他做了朋友。 不过他倒是个会玩的,提笼驾鸟、跑马熬鹰、斗蛐蛐养狗他都在行。很是带着我们见识了一番纨绔子弟的真实生活秀。我只是想看个新鲜,出了骑马外我对别的都没什么兴趣。高麟也是看过就算,兴致并不高,可能都是因为对赵浑的第一印象不好,连带着对他喜欢的东西也没兴趣,其实平心而论,赵浑在后来的交往中倒真是个热情、大方的好玩伴。人都是有两面性的。 §§§§§§§§§§§§§§§§§§§§§§§§§§§§§§§§§§§§§§§§§ 通过袁蛟、赵浑我们又认识了很多京城的亲贵子弟,其中有纨绔也有精英。从此我们也算进入了京城上流社会年轻子弟的社交圈。高大爷为这很是高兴,他希望我们不但能把书读好,也要学会和亲贵们打交道,当然首先是和亲贵的子弟打交道。用他的话说,就是“读书是为了能做官,可真做了官书就没有用了。还要学会和人打交道,首先是亲贵,他们能帮你也能踩你,其次是同僚,就连门童,小吏一概都要打交道。只有和人打好了交道才能做更大的官,也就能做更大的事。难道辛苦读了半辈子书只为了在翰林院窝一辈子,谁不想一展平生所学,青史留名啊。你们还小,仔细体会这些话对你们会有用的。” 高大爷倒真是待我如子侄,把我和他侄子一起教训。不过说的都是他这一辈子的为官心得。我越来越喜欢这个有点滑头的尚书大人了。高大夫人也把我们好一番包装,宝马轻裘,折扇白衫,美玉明珠都往我们身上招呼。高大夫人的原话是:“人靠衣裳,马靠鞍。那些京城的公子哥,眼睛最是毒辣,不能让他们笑话了去。” 我们于是从里到外装配一新,投入了京城阔少的社交圈。因为高大夫人娘家姓李,所以高大爷嘱咐说在外就说我是高大夫人的娘家侄子。这样我和高麟倒成了拐了弯的表兄弟了,缘分呐。 ----------------------------------------- 其实阔少也是人,虽然阔了些,但到底都还年轻,没有太深的心机,也还没有太黑的心。虽再没有像高麟一样好脾气的,但比我脾气坏的也不多。总之,相处还算融洽。高麟和袁蛟他们一帮功夫好的更是投缘,但却从不见他们比试武功。我也问过高麟,他说是拳脚无眼怕真伤了人。这些子弟的一个共同爱好就是打猎,我的骑术一般,射箭倒是很有些样子了。我力气大眼神好,多重的弓我都拉得开,多小的鸟我也射得到。这点连高麟、袁蛟这些功夫高手都不能和我比。赵浑更是感叹当初错看了我,他倒是有脸说。 转眼到了秋天,皇上要去南苑打猎了,这些亲贵子弟更是跃跃欲试,想在皇上,皇子们面前露露脸。高家的娘娘生的七皇子建瓴今年也满十二岁了,可以参加这次的围猎行动了。我和高麟作为姥姥家的人自然是要跟着的。就这样我有幸第一次见到了这位小皇子,长得好看是不必说了,优生优育吗。最难得的是脾气随高麟,是个不笑不说话的。我很是高兴,倒像是我也多了一个好亲戚似的。 围猎的场面那是相当的大了。整个京城有头有脸的全都来了,皇上也让几个皇子们带着自己的一队人马参加围猎,说表现好的有奖。一时间各个都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我们这一队有七皇子和他的伴读张倡,我和高麟,还有几个跟来的小太监。都是只有十几岁的小孩子。 我虽然箭法准,但胆子小,看到猛兽就肝颤。从来只射飞鸟,可能是我潜意识里嫉妒它们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的飞行吧,反正我是见鸟必射,而且每箭必中。射的多了,高麟就劝我,这样杀生太多对我不好。后来我就收敛多了,难得这次机会可以放开了射鸟,我这高兴劲就别提了。高麟兴致也很高,但他只射兔子,因为我告诉他兔子的繁殖能力惊人,如果不加以控制都有可能会成灾。建瓴和张倡的箭法就差远了,偶尔能蹭着兔子的皮就算不错了。不过他俩玩的也很高兴,想来是很少出来玩。 我和高麟射光了我们所有的箭,还问建瓴张倡要了他们剩下的。最后打了那么一大堆的兔子和鸟。那几个小太监都快拿不下了。我们在黄昏的时候回到驻地,其他队的人们也都陆陆续续的回来了。清点猎物的时候,一个大内侍卫看着我们的猎物问我们是不是把这附近所有的兔子和鸟都打绝了。 高麟笑说不会,我们是逢单不打,逢双才射箭的。所以这附近应该还有一半的兔子一半的鸟。说完大家都哈哈大笑。但真正热闹的却不是我们这里。大皇子那一队打到了老虎;二皇子打到了黑熊。他们那里才是人们目光真正的焦点。 最后皇上说老虎虽是百兽之王但黑熊更罕见,所以是二皇子获胜。而最后的清点猎物数目的结果是我们队共打了一百零三只猎物,居然在总数上是第一。虽然都是些兔子鸟之类的小东西,但蚊子也是肉,何况七皇子是第一次参加围猎,居然有这么好的成绩,被皇上给了个最佳新人奖。大家都有光彩。 晚上,皇上用今天的猎物招待所有参加围猎的人。我们和张倡坐在一起,七皇子被皇上叫到身边去坐了。远远的看着皇上居然是个跟高大爷年纪差不多的中年人,只是更加的深不可测。他还离我太远,我现在只要考虑他下次科举考试会出什么题就好了,别的就等我把自己的文武艺卖给他们家之后再说吧。高麟看着倒好像有心事的样子,问他怎么了又不说。他这人什么都好,可如果是他不想说的事,打死谁他也不说。所以我也就不费劲问他了。 以前我们都没喝过酒,可今天是皇上请的酒,不能不喝。而且骑了一天的马,全身都乏了,一杯烈酒下肚全身每个毛孔都舒服。不知不觉我们就喝多了,张倡喝醉后话就开始多,没有他不知道的事。高麟喝多了是睡觉,靠在我肩膀上已经睡了一会了。我的酒品看来还不错,就是发呆。这倒和张倡配合的很好,他说我听,不会冷场。 等到筵席散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张倡家里有几只狗;七皇子奶妈是谁家的媳妇;大皇子其实是宫女生的;二皇子的舅舅刚给二皇子送了匹好马等等等等。张倡的父亲是文华殿大学士,不过我觉得张倡可以进宫去给皇上记起居注了。人才啊。 随七皇子打猎回来,我们又得到一个消息,七皇子过了年就要出宫开府了。宅子已经赐下了,离高大爷府上不远,现在高大爷从工部尚书一下子变成一监工了。从来装修都是累人的,何况给皇子修府邸。高大爷全府总动员,每个人都各司其值。我和高麟算兼职。有空的时候去看看,有那里不顺眼的就和高大爷说,因为年轻人的眼光比较相近,这是高大爷说的。高大爷是个好领导,知道人尽其才,废料也可以做抹布的道理。 元宵灯谜 转眼到了过年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忙着年货。高家也不例外,高大爷是自己家和七皇子府都得照应,忙得一塌糊涂。高麟是第一次在外过年,居然有了点乡愁的意思。我自是早都习惯了在别人家过年,跟着一起凑热闹就是了。 最高兴的要数高大夫人,她说自从娘娘进宫之后,高家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闹得过年了。 小年夜,高大爷高大夫人把我和高麟叫到了正厅,高大爷难得严肃的说:“石玉啊,你来我家已经一年了。之前你在老家也是在我们高家长大的,算起来我们也算你的长辈,今天找你来是想和你商量件事情。我们高家人丁单薄,如今只有高麟一个后人,我家姑娘又进了宫,连过继个外孙的希望都没有了。你虽出身寒微,但这一年来我和夫人都看到了,你是个有学识有抱负的好孩子。我们有个私心,既然你无父无母,我们想收你做义子。你看可好。” 这倒是个大消息,高家世代恋耽美,只要有一个子嗣就不许子弟纳妾。这也是高家人丁单薄的一个原因。本来这一代有了高麟,高家的子孙就算完成任务了,但是人年纪大了就怕孤单,以前没有比较还不觉得。如今高麟来了,才知道有个孩子在眼前是多么让人高兴的事。而我又出现的正是时候,高大爷夫妇看到的我,从来都是我最好的一面,我在长辈面前是不发脾气的,他们想必也从祝老翰林那里了解到我的学识不错,中个举人进士只是时间的问题。如此看来就算我出身寒微也不算辱没了高家的门楣。他们的算盘打的精,但这对我也没有坏处,可以算双赢。我看了看高麟,他好像很高兴,于是我也就顺应民意,向前一步对高大爷夫妇拜道:“孩儿见过父亲母亲大人。” 于是我从李石玉又变成了高石玉,名字说明不了什么,但名字也同样说明很多问题。从此我就不是寄居客人的身份,而成了高府的主人,某种意义上说高麟反倒成了我的客人。但事实上我的生活一点也没变,我还是和高麟一起住在西跨院。只是明月、烟涛他们改口叫我二少爷。听起来怪怪的。但这是高大爷的要求,他说我和高麟现在是兄弟,自然要有个排行。 我和高麟身材相貌本就七分像,只是我看着比较冷,高麟整天笑眯眯的。所以后来认识我们的人从没怀疑过我们的堂兄弟身份。这可能也是高大爷看中的一点吧。 正式的入嗣仪式,是在过年祭祖的时候举行的。高家所有的男丁除了高二爷全都到了,其实也就高大爷和高麟两个。经过一番简单而又严肃的仪式,我正式成为了高家的一员。高大爷其实很早以前就给高二爷去信,商量了这个事情。高二爷那会有什么不高兴,我混的好也算他慧眼识人,很高兴他大哥也有儿子了。 年再热闹也会过去的,正月十五京城有花灯会。我们高家二人组去参加京城亲贵子弟的元宵灯谜会。猜灯谜我在行啊,这比做诗容易多了。白先生和祝翰林虽说认为我文章写得还不错,但做的诗就不敢恭维了。天生没什么诗情画意,这点高麟也差不多,也只是能写些应景的诗对付场面。进了醉翁楼最大的雅间,人已经坐的七的现成句子。今天是元宵,自然是以元宵为谜底了。还是“以面求底”即以现成的诗词古文成语等句子,设想可能的谜目与谜底,这方法限制性较大,制谜较为困难,以此法创作的谜题较少,此法也较少用。只要编得出能说通得谜面就行。 解谜的方法也随便,随便用会意、反扣、增损、承先启后、典故、象形等各种方法,今天只为取乐。至于谜格,谜格即是在猜谜的过程中,必须将谜底依照某个固定程序加以调整,如移动谜底字序(如卷帘格)、改变谜底字形(如徐妃格)、谐读谜底(如素心格)等等。常见的谜格还有秋千格、卷帘格、梨花格、上下楼格等等。不过谜太难猜,冷了场也不好。大家自己看着办吧。得,说了半天跟没说一样。我算是知道什么是掉书袋了。 张倡很给他哥面子,仰脸对张位说“钱不够用”,张倡一愣,随即问可是谜面。张倡说是猜一前朝官名。张位让他写下来,也让大家把自己的谜和名字写在谜签上。都写好后挂在灯下面,让大家来猜,有人猜对了,制谜的人就说一下。 于是就开始想灯谜。我写的是“辗转乡思到天明,猜一成语”。高麟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赵浑看我这么快就写好了,过来央我给他也写一个。我随手给他写了个“十五天赵浑”的签。赵浑问这是什么意思,我告诉他因为今天是正月十五,所以这个谜面最切题。高麟在一旁强忍着,才没笑场。 都写好谜签后,就挂在了灯笼下面,大家围在一起品评谁的谜好,谁的又太直白了。张倡的那个“钱不够用”很快就被猜出来了,谜底是“节度使”。袁蛟的谜是“汉高祖约法三章。论语一句”谜底是“邦有道”,中规中距。高麟的谜是“戒之在斗,唐五言诗一句”谜底是“莫学武陵人”,大家都说好。他的《全唐诗》是真没白看啊。 也有猜药材的:戴月禾锄归(行夜);六月飞雪(夏冰);今日秋尽(明天冬)之类的。也有猜成语的:五句话(三言两语);心无二用(一心一意);万年青(长生不老)。 也有猜四书句子的:守岁(孟子:有待来年)当然也可是(论语:终夜不寢)。也有猜字的:十个哥哥(克);两人十四个心(德);上无兄长(歌),多一半(夕)。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5 章 等看到赵浑那个签时,所有人都笑了。赵浑不明白,问袁蛟怎么回事。袁蛟告诉他这是一个“胖”字。赵浑知道被我耍了,过来就要找我算帐。这一年我又长高了不少,比赵浑高了有半个头,我长手一挡就把他的脑袋隔在了一步之外。大家就看他站在原地两只胖手向前乱挥着,都笑做一团。赵浑见打不着我也就不闹了,他也不是开不起玩笑的人。 只是我那个谜还没有人猜出来。张位和他身边的一个人一起商量着,不断的摇头又点头的,很是费脑筋的样子。我看张位对那人很是恭敬,就问袁蛟那人是谁。袁蛟说那是三皇子建澜,因为身体一向不好,很少出来走动,所以很少有人认识。 后来张位过来问我可是要把字拆开重组,我点头。他就拿起笔来,开始写写划划起来。众人也都停下议论,专心看他把字一个个拆开。“乡思到天明”分剥成了:乡,田,心,一,大,日,月。再加以组装,“胆大心细”四个字跃然纸上。张位双眼发亮的抬起头,满眼激赏之色:“一个‘辗转’,本是用俗了的词,在这里却有这样神奇的妙用,竟把后面几个字全都分筋错骨。石玉高才实在令人佩服。” 赵浑这时也不忘报刚才我耍他的仇,马上大声接话:“石玉‘高才’不假,‘心细’也说得过去,只是这‘胆大’从何说起啊。”众人又是一通哄笑,这里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我“箭法入神,却只敢射鸟”的典故。真是不能得罪小人啊。 只是那三皇子看来是真的不常出门,像是不知道京城新出的“射鸟英雄”是何方神圣。张位马上把我的英雄业绩添枝加叶的向这位皇子一一细述,这雅间里就又多了一个对着我笑得暧昧的人。真是痛苦我一个,兴奋所有人啊。我回头看了看高麟,他倒是没笑,可他那掐着大腿忍笑的样子比别人笑了的还气人。我以后鸟儿也不打了,我打蚊子。 清明遇险 出了正月我们的年假也结束了,又开始每天起大早去祝老翰林家读书的日子。一成不变的生活唯一的变化是,七皇子建瓴终于搬进了他的新府第。作为他的小舅舅,我和高麟下课后又多了陪他解闷的工作。 建瓴也要每天去上,只是学的和我们不大一样,皇子不用考科举,他们需要涉猎所有以后用得着的学问。看来皇上是知道科举制度培养不了人才的。但他还要用这种制度作为一把尺子,来衡量天下读书人。能考上,说明至少不笨,而起足够听话。这就够了,如果朝堂上全是聪明人,那谁还听皇上的。我的这番言论只跟高麟说过,他也有同感,但他也同时告诉我不可以再对别人说这些话了。和别人我还懒得说呐。 很快到了清明,清明也算一个法定假日,我们这些不用扫墓的年轻人决定去城外踏青。其实是闷了一个冬天,都想出城去跑跑马。于是几个人就牵了自己的马,出了西门直奔西山跑去。 开始的时候还是一片春风送暖,万物复苏的景色。但快马跑了一个时辰,我们就觉得不对了,景色还是春天的景色,可却有种说不出的凄凉。让人冷到骨头里。春天的田野上没有人。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在田埂上挖野菜的老人,问过才知道,原来去年北方五省大旱,好多庄稼颗粒无收。虽然免了赋税,可熬过了一个冬天,春天却没有种子了。 七皇子这个时候还真有点皇子的样子,决定再往前走走,看看是不是别的地方也是这个样子。我虽然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连离京城这么近的地方,都是这个样子,再远只会更差不会更好。可也不好打击这个年轻皇子的爱民之心。跟着去看看吧,看看农民有多苦,就知道我现在有多幸福了。 再往前就是西山了,我们决定折向南边。向南又行了两个时辰,看到的情形都差不多。天色已经是下午了,高麟说还是下马休息一下,吃些东西就回去吧。不然今晚会被关在城外的。于是到了一个树林边,在树荫下拿出了吃食,开始野餐。 累了一上午,现在是吃什么都香。正吃的高兴,就听着有细细簌簌的脚步声,高麟功夫好,耳朵也最灵。最先站了起来,握住了马鞭。等我们几个发现不对时,我们已经被上百个衣衫褴褛的人围了起来。而且包围圈还在不断缩小中。 我也马上站了起来,张倡随后就把建瓴拉了起来,我们和高麟背靠背站着,观察着形势。很不妙啊。这些围着我们的人显然是闻到了食物的香气,看他们的眼神就知道他们饿了不是一天两天了,手里拿着菜刀、棍棒、树干,像是想就地野餐,不过没带食物。如果他们只是要食物,我们并不在乎,可他们的目标明显是不是食物,而是我们几个大活人。难道真的饿到吃人的地步了吗,不能够啊。 我迅速的判断着形式,高麟武功虽高,但对方人数太多,饥饿的人是很可怕的。他要想保护我们三个成功脱险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我虽然没有什么忠君思想,但建瓴最小,基于保护弱小的准则,也应该让高麟先把建瓴带走,也可搬来救兵。我在这里只要尽量拖延时间,脱险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用什么办法拖延时间呐,我们有马,他们如果实在饿了,可以给他们吃马肉,虽然其中有我的爱马‘兔子’。但在我被吃掉还是‘兔子’被吃掉之间,我还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让自己活下来的。时过境迁时,我也许会给‘兔子’立个衣冠冢的,我的善良也就到此为止了。 所以形势也不是很糟,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我的判断告诉了高麟。具体内容是:带建瓴先走,给他们吃马肉。高麟不愧是老搭档,反应迅速。在包围圈还没有合拢时就一把抓住建瓴跳上了‘兔子’的背,马鞭一挥,‘兔子’就跳出了包围圈,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夸我们家‘兔子’。‘兔子’是一匹枣红色的三岁公马。是两年前,我和高麟刚考中秀才时,高二爷买回来的,我很喜欢,给它起名叫‘兔子’因为我想象中的‘赤兔马’就是这个样子,‘兔子’是昵称。高麟见我喜欢‘兔子’就做主把它送给了我,他自己挑了一匹黑色的。‘兔子’是高二爷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塞外名马,血统纯正,如今看来高二爷当初花的每一两银子都是值得的。可问题是高麟为什么不上他自己的马,反而骑着‘兔子’跑了。不想那么多了,先顾眼前吧。 §§§§§§§§§§§§§§§§§§§§§§§§§§§§§§§§§§§§§§§§§ 那些包围我们的人在被高麟吓了一跳之后,除了几个妄图去追高麟的,其它人迅速把我和张倡团团围住。我这个怕呀,张倡抖的差点没又坐地上。没办法,硬着头皮上吧。“诸位大哥,有话好说,缺钱缺粮小弟都能帮诸位想办法。” “哼,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最是滑头,一不留神就跑了两个,我们在这里等了两天也饿了两天,才等到你们这几只肥羊。你们俩最好乖乖听话,不然有你们好受的。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 我全身上下也就只有一个玉佩和几两碎银子,张倡也差不多,这那够啊。 我把玉佩和银子给了他们带头的大哥,陪着小心看他的表情,他显然是很不满意。 “诸位想必也饿了,我们带的粮食不多了,不知诸位大哥可喜欢吃马肉。小弟这几匹马虽不算膘肥体壮,但想来也够诸位饱餐一顿的了。”我都快成卖马肉的了。 “吃一顿饱饭有什么用,吃完还不是等着饿死。” “所谓事有轻重缓急,现在当务之急是诸位大哥的晚饭。其它的事,请容小弟为诸位大哥细细谋划。” 那些人想必也是些走投无路的庄稼人,几时见过贵公子这么陪着小心的和他们说话,都有点动了心,有几个已经开始研究怎么杀马更方便了。 “老子也快饿死了,先吃饭,吃了饭再收拾你们两个。你们先把他们两个绑起来。”那带头的决定采纳我的建议,但吸取方才高麟逃跑的教训,让几个人专门看管我和张倡。 看着他们杀马,我的出来了。虽说是我不得已出卖了这些可爱的马,可看着它们在这些不专业的屠夫的菜刀下嘶鸣,我还真有种自己就是个奸佞小人,卖友求容的感觉。高麟什么时候才能搬来救兵啊,从时间上算,一来一回快也得五个时辰。那也就是半夜了,正是人一天中警惕性最差得时候。这些人虽是乌合之众,但他们人多啊。高麟那么快上那里去找那些救兵去。救兵来了,如果惊了这些人,难保他们不做出什么来。我和张倡的小命也许就交待在这荒郊野外了。哎呀,愁死我了。张倡平时也是个机灵人,可真遇到事,就完全指望不上了,我和他现在是背靠背绑在一起,他抖得我都开始迷糊了。 饥饿的人做吃的倒是很有效率。没多少时候,马肉已经架在火上烤了。最先烤熟的最外层的马肉被拿给了那个带头大哥。带头大哥吃得差不多后,想起来还有我们两个肥羊在等着他问话。就拿着马肉向我们走来。 “小子,饿了吧,也让你们尝尝挨饿的滋味。” “大哥您多虑了,我们现在那里还有心思吃饭啊。” “哼,知道怕就好,说吧,你能给我们想出什么不用饿死的办法。” “一看大哥就是个农家院里能干的好把式。若不是这去年的大旱,断不会做这等营生。”先把他往好人堆儿里拉拉看吧。 “算你小子有眼力,我黑头哥是这十里八村数得着的好把式。如今闹春荒,再好的本事没有种子种地,没有饭吃也是白搭。村里眼看就要饿死人了,我们才出来找条活路。”一个精瘦的汉子接过了我的话。 不是惯犯就好,说明没经验。只要能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就都还是良民。 “就是,都是这去年的大旱闹的,其实诸位的困难,也不难解决。首先是诸位的吃饭问题,诸位虽然人多,但诸位也有的是力气不是,只要有了种子,有了风调雨顺的好年景。一二年也就翻身了。诸位合计个大概的数目,看到底需要多少种子,多少口粮。我家虽不富裕但找亲戚朋友想想办法也许还能凑得齐。” 凄风苦雨 我并没有看错他们,还都是些刚放下锄头的农民,如果不是没有活路,是决不会铤而走险的。我让他们自己估算个数目,他们居然真的开始认真的估算了起来,连狮子大开口都不会。算计这些老实人,我都有点于心不忍了,等事情过去后,能帮还是帮帮他们吧。 最后他们商量的结果是,我们要给他们一百石种子,四百石口粮米。因为米价每天都涨所以只要米,不要银子。我还以为他们算了半天到底要多少哪,这五百石米他们每人分下来大约是每人五百斤种子,两千斤口粮。这些老实人都觉得有点要得太多了,不好意思开口,其实这些粮食折合成银子不会超过五千两银子。我不忍心告诉他们,他们刚吃下去的那几匹马都不只一千两银子。弄得我都不好意思还价了。我告诉他们说五百石米运起来太麻烦了,还是用银子折算方便,虽然米价会涨,但五千两银子也一定够用了。折合成黄金更好拿,只要一百两。我给家里写一封信,明天一早让他们派几个人去我家里取,拿来银子再放我们走。 知道这一年的日子有希望了,这些业余绑匪也都变得和善了起来。甚至有人过来问我们是不是要吃点马肉,充充饥。我现在是宁可饿死也不会动那马肉的。就说他们来之前我们已经吃过一些了,现在还不饿。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们也收拾了剩下的马肉,准备躲进树林深处。初春的晚上还是很冷的。加上没有吃东西。我和张倡现在开始谁也不用笑话谁,都抖得像在筛糠。走到树林深处安顿下来,我开始想这一天发生的事,当然今天还有可能发生更多的事。如果高麟回来得足够快的话。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高麟,以前也不用想,我们这几年几乎从没有分开过。记得我在来京城的路上还感叹没遇上山贼,如今真的遇到了,高麟却顾不了我。其实会武功又能怎样哪,在现实中没有无所不能的人。解决这一百多人的吃饭问题容易,但北方五省那么多的人,怎么才能让他们不用饿死,却是一个大问题。可这也不是我管得了的。 今天虽是我让高麟带建瓴先走,但真的看到他带着建瓴跑远时,心里还真不是滋味。和高麟相识这些年,我们从少爷和小厮的关系慢慢变成彼此生活的一部分。在任何时候都有个人可以依靠的感觉真是很好。当高大爷告诉我他想收我做养子时我和高麟都是发自内心的高兴。我们从此可以永远的联系在一起了。今天的绑架事件虽说有些乌龙,但风险也是有的。如果我不幸身死,不知高麟会做何感想。 撕了一块衣襟,用手指蘸马血给高大爷写了封要钱的信,高大爷虽不是贪官,但对于家大业大的高家来说,五千两银子还是小菜一碟的。只是不知道他要是看到这封血书会不会吓着,我还是说明一下这不是我的血好了。其实如果高麟回来的足够快,我们是不用付这笔钱的。但如果能让这么多人不用饿死,花这些钱还是值得的。张倡这时候也缓过来了,他说不能让我一家出这笔钱,他家也应出一半。我说回去再细算吧,多大点儿事啊。 夜色深了,天空中阴云密布,看不到星星和月亮,到处一片漆黑。看来今晚要有一场大雨,往好的方面想,至少今年春天的雨水应该不错。不用担心再有大旱了。我的这番想法是在看到那些绑匪充满希望的脸后想到的。若是在平常我只会因为这鬼天气而对高麟发着无名火,那里会想到雨水也会带给农人丰收的希望。 雨还是下了,虽说春雨贵如油,但在寒夜中打在身上那滋味还真不好受。春天的树也没什么叶子,靠着树也就能挡挡风。身上不舒服,心情就不好。又没有人可以发脾气,饥寒交迫的夜晚可怎么熬呀。真是夜半三更呦,盼天明,寒冬腊月盼春风啊。本来挺能说的张倡现在居然一句话也没有了,本来还指望靠他的八卦故事打发这难熬的慢慢长夜哪。 我用手肘推了推张倡,问他回家后最想作甚么,他眼神缥缈的看着前方说道:“我要在屋子里摆满了炭盆,我要洗最烫的热水澡,我要吃葱爆羊肉,涮羊肉,筒子肉,香糟酒肉,松子扒肉,葱扒鸡,叫花鸡,金针鸡丝,干烧鸡翅,珍珠鸡腿肉,煳肘,水晶肘子,冰糖肘子,红烧狮子头,醋椒鱼,五香鱼,松鼠黄鱼,酱汁活鱼,海红鱼唇,黄焖鱼翅,葱烧海参,干烙白蟮,五彩鸳鸯蛋,汤泡肚尖,鹿茸三珍,酸辣腰卷,泡肚尖,芫爆百叶,我进了屋子就再也不出来了。” 这哥们快成卖火柴的小姑娘了。 ----------------------------------------- 高麟和建瓴在做什么,进城了没有,我快感冒了。我头疼,我迷糊。要是能迷糊过去就好了。迷迷糊糊中雨停了,风也把大片的云彩带走了。当我们能看到启明星的时候,黑头叫了十几个人要启程去拿银子了。临走嘱咐要把我们两个看好,别给跑了,拿不到银子还要找我们算帐。 在清晨的冷风中,我开始动摇了,高麟不会不管我了吧。我现在已经感觉不到冷了,只觉得全身酸疼,估计是这一晚上给哆嗦的。 其它的绑匪开始准备吃早饭了,老样子,还是马肉。我还是不吃,在这件事上我决不动摇。张倡也不想吃,那里有他心爱的坐骑。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6 章 风水轮流转,是句至理名言。在绑匪们正吃的热闹的时候,他们也被包围了。不知道多少御林军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树林里。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高麟和袁蛟就到了我们身前。我和张倡与绑匪一晚上的相处,让他们放松了警惕,我们身边甚至没有看守的人。高麟冲过来解开了捆我们的绳子,急忙问我有没有受伤。我很像受伤的样子吗?高麟把我全身上下检查了一遍后,才确认我完好无缺。对着我竟然说不出话来了。 御林军已经把那些绑匪控制住了。他们除了害怕外,更多的是困惑,这是那里来的天兵天将啊,怎么出现前一点预兆都没有。 我也很困惑,怎么会是御林军来救我们。原来这是建瓴的主意,他认为御林军更保险。这真是杀鸡用牛刀啊。高麟说本来可以更快来,但是路遇大雨,马跑不快,在快到这里时他发现了那几个准备进城取钱的绑匪。搜出了我写的血书,以为我受伤了。赶到这附近时怕打草惊蛇,就都下了马,步行进的树林。御林军就是御林军各个都有功夫,摸到这些人近前了,还没被发现。 我问高麟这些绑匪会怎么样,高麟说企图绑架皇子的罪不轻,而且这事现在恐怕整个京城都知道了。怕是不能善了。我说其实他们也不太坏,只是想有口饭吃,能种上地就知足了。我们又没受什么损失,就放过他们吧。袁蛟过来说,怎么算没有损失,那几匹马也值不少钱呐。我说可以算我们送他们的。袁蛟摇头,御林军都来了,皇上也知道,这事你别管了,赶快回家好好休息,找个大夫好好看看才是正经。 他不说我都给忘了,他一说大夫我就开始全身都不舒服。高麟把我扶上了马,自己也翻身上来抱住我,向袁蛟拱了拱手,就先走了。张位也来了,他扶着张倡也上了马,和我们一起回城。袁蛟留下来和御林军一起善后。 一路上我都昏昏沉沉,到了家倒头就睡,再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谁给我换的衣服,擦的身我是一概不知。醒了就叫人给我打洗澡水,我也要洗最烫的热水澡,我也要把菜谱上的菜从头吃到尾。我正报菜名的时候,高麟来了,他都要听傻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已经不烧了呀。我拍开他的手说:“我进了这屋子就再也不出去了。” “你吓傻了。”高麟拿眼睛上下的瞄我。 “你才傻了呐,逃跑的时候连马都上错了。” “‘兔子’不是跑的快吗。”高麟有点不好意思。 “再快也不可能比自己长骑的马快,你就是吓糊涂了。” “你狗咬吕洞宾,我那不是怕你看不得‘兔子’被吃吗。” “你还敢骂我是狗,你想气死我呀。”又可以吵架的感觉真好。 后来见了祝老翰林,他也听说这事了。直说这是天将降大任我,反倒是好事了。真是佩服这些官场上的老油条。连我也忽悠。 江南催粮 最后那些绑匪还是流放了三千里。不知道这算不算解决了他们的吃饭问题。我是知道他们不可能没有家小的。如今走了家中顶梁柱,不知一家老小都要怎么活。 七皇子为了今年春天北方很多农户没有种子种地的事特意写了奏折。皇上其实也是知道这件事的。只是没有好的解决办法,既然七皇子小小年纪愿意管这件事,就把这事交给建瓴来办了,并着工部尚书高溪协办。工部尚书管户部的事完全不对路啊,可皇上不管,谁叫你高溪是建瓴的外公呐,外孙有事你不帮忙谁帮忙。 于是我们两个建瓴的小舅舅也开始一起为国计民生问题伤脑筋了。北方外连塞北蛮夷,守卫边疆的任务是第一位的,所以国库存粮都是战备物资,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动用的。这也是皇上为什么没让户部管这件事的原因。户部的官员只会说开仓放粮。但塞北现在局势不明,皇上不想把老本都给北方五省的老百姓吃了。 北方粮价居高不下,而且存粮也并不多了。只有先从存粮的米商大户手中筹得粮种,借给农民先把地种上,误了农时就把一年的收成都耽误了。再从南方大批调运粮食,来平抑北方粮价。办法说起来简单。但难办的是怎么从北方粮商手里购得种子。这事如果好办也不用等到现在才办了。商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眼看着粮价一天天涨起来了,怎么可能这个时候把粮食卖给官府。 高大爷和我们一起熬了个通宵想对策。最后还是用对付老百姓最好用的一招,吓唬。吓得米商不敢不把粮食卖给我们。首先,贴出安民告示,说南方调运的粮食已经在运往北方的路上了。请百姓少安毋躁,等粮食运到,农人可按田地领到种子,但必须保证全数播种。秋天再还等量的种子就可以了。 南方运来的粮食也将按照去年同期的价格供应市场,对囤积居奇的不法商贩将予以严厉打击,取消其经营粮食买卖的资格。对能够先一步站出来平抑粮价,将粮食卖给官府的粮商,给予秋天优先收购优质粮米的特权。其实优先权倒在其次,不过是为了现实有赏有罚,真正让粮商注意的是取消经营权,连买卖都不能做了还谈什么挣钱。 一连几道告示发下后,效果还真是立竿见影,马上筹集了一大批种子,并由各州县负责下发。同时高大爷以平抑北方粮价事件的钦差七皇子建瓴的身份,向南方各产粮大省发了征粮公文。同时派我和高麟一起去南方督办此事,即日启程。我和建瓴虽无官职,但国舅爷的身份还是有些用处的,我们算是钦差的特使。 事情不能耽搁,一路走的都是驿路,在驿站换马不换人。坐马车要走一个月的路我们不到五天就赶到了。若不是仗着年轻身体好,估计不用到了江南就早趴下了。所以征粮的公文前一天刚到,我和高麟后脚就进了两江总督的衙门,打了那个老总督一个措手不及。 他也马上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能让两个小国舅爷没了命似的往江南赶着催粮,看来这事是不能再托了,否则估计会有他好果子吃。他还想好好干干,再往上爬爬,干得好也许还能位列三公呐。如今正得宠的高妃娘娘的两个弟弟还是奉承点的好。 有了两江总督的全力配合,江南这趟催粮的差虽辛苦但办的还算完满。至少北方今春饿死的人不多。这一次催粮的差办下来,我和高麟就算正式的成为了建瓴的幕僚了。 ―――――――――――――――――――――――――――――――――― 谁都不愿意接的烂差事,被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给办成了。七皇子这回的脸可是露大发了,朝野上下一片赞扬之声。 本来当今皇上有进士把握还大些。虽然历来都是重文轻武,但由文举人改考武进士毕竟不同。搏的是文武双全的名。 至于我,则计划不变还是踏踏实实的读我的书考我的文举人。至此,高麟上午和我则去祝翰林府上读书,下午专心练武。我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刘管事是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是高麟真正的师父。怪不得当初要进京时,高麟一点都不担心,原来他师父也和我们一起进京了。后来我才知道当年刘管事在刚见到我时,按我那几下胳膊就判定了我不是练武的好材料,没有培养前途。他难道不知道我是可以很勤奋的吗,这么武断的断绝了我学武的前途,我鄙视他。 我现在都开始怀疑高麟在老家每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日子是高溪找了刘管事秘密教他武功,只是瞒着高二爷夫妇罢了。不然怎么一切都好像在高大爷的掌握之中,我的出现可能算是个变数,但也是朝着好的方向变,不然我怀疑高大爷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个变数消灭掉。 赵浑结婚 日子还是表面上的风平浪静,但平静底下的波涛汹涌又从来没有停止过。各方都在集聚着能量,为了身家性命,为了各自家族的利益,而无所不用其极。但当北方传来异族入侵的消息的时候,却又不得不相互妥协,因为都不是笨蛋,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各派妥协的结果是由相对中立的威武候袁胜带军出征。 建瓴的羽翼还未丰满,继续在皇上面前作个好儿子才是正路。我们也还做着年轻上进的外戚子弟。似乎远方的战事对京城没有任何影响。唯一不同的就是袁蛟和他爹一起出征了。我们少了个说得来的朋友。赵浑他爹是兵部尚书,所以他是个消息灵通的人。一段时间以来他倒成了和我们走的最近的朋友。 赵浑对别人也未见得有多和善,唯独对我,怎么都行。人都说这是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高麟却说是因为我身上有一股劲儿,让人觉得不对我好,就浑身不自在,他说他就是这样,所以他很理解赵浑的心态。我说他大可不必把自己与赵浑放在一起比较,不具有可比性。 赵浑十八岁了,下个月就是他的婚礼。我说嫁给他的女孩以后不知会被他欺负成什么样子。张倡却说只要赵浑拿出对我好的一半心思,那新娘子就不会很惨。这都是什么比喻啊。 赵浑的新娘子是镇远将军的妹妹,镇远将军是近些年崛起的年轻将领,多年来镇守西南,屡建功勋,累功至镇远将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他的妹妹今年才十七岁,镇远将军看来是对京城亲贵子弟不算了解,居然肯把自己的妹子嫁给有名的纨绔子弟。估计是赵浑他爹看上了人家妹子,把自己儿子一番狠夸之后才定的这门亲事。按说赵浑的亲事是门当户对,二人年纪也相当。赵浑容貌并不出众,所以新娘子只要是一般人,配他就富裕了。 但赵浑最近总是郁郁寡欢的样子,难道他也婚前忧郁。十八岁也是结婚的时候了,人家不挑你就不错了。我在一次喝酒的时候劝他。没想到,反而勾出了的一番真情告白。他说,他知道我瞧不起他,他给我提鞋也不配。他长这么大虽没什么赢人的地方,有他爹撑腰,在外也没人会瞧低了他。自从遇上了我,也不知是怎么了,不管我脸子多难看,话多难听,他也还是想着再见到我。他说他就要结婚了,如今他不知怎么了总是想,如果新娘子要是能有一分像我,那他这一辈子也不用太苦了。说着说着居然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我说你喝醉了,这些话我当没听过,不过我没有瞧不起你。我虽没把你当知己好友,但酒肉朋友我们做的不是也很愉快,人总不能一辈子只做正事,没有吃喝玩乐的时候。所以你对我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朋友。知己还有可能因为思想变化而翻脸,但人总不能不吃不喝,所以我们倒是有可能做一辈子的朋友。 赵浑于是破涕为笑了,这本来是个不错的形容人心情转好的词,但在他脸上呈现出来,就有了喜剧效果。我于是也笑了。他还以为我是和他会心一笑呐。 ―――――――――――――――――――――――――――――――― 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婚前一个月,把双方的时辰八字相夹,定下日期,赵家带备“三牲酒礼”到女家,叫过文定。之后是过大礼,也是赵家择定良辰吉日,带备礼金及礼饼、茶叶、海味、三牲(包括鸡两对、鹅两对、猪脾两只)、莲子、芝麻、百合、红枣、龙眼干、糯米粉、片糖、龙凤镯、结婚戒指和金链等等,送到女家。女家收到大礼后,将其中一部份回赠给男家,这叫“回礼”。再加上莲藕一对、芋头一对、石榴一对、四季桔一对、手帕、女婿银包、纸扇一对,上写“五代同堂,百子千孙”。女家的嫁妆需要七十二件衣服,用扁柏、莲子、龙眼、及利是伴着;还有“蝴蝶双飞”的剪;“良田万顷“的尺,龙凤被、枕头、床单等床上用品;拖鞋、睡衣和内衣裤各数套;子孙桶(痰盂),内放红鸡蛋一对、片糖两块、十只红筷子、姜两片、还要一把伞。 上头仪式于结婚正日的早晨举行,须择时辰。男方要比女方早半个时辰开始(约一小时之差),并由“好命佬”和“好命婆”替男女双方各自家中举行。赵浑天还没亮就穿着睡衣,由“好命佬”给上头,“好命佬”是父母子女健在,婚姻和睦的人。一边梳一边说:“一梳,梳到尾;二梳,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听说女方是“好命婆”上头,上头后便不准落地走动,所以上花轿时须由人背着。正日出门还要打开红伞,代表开枝散叶。撒红豆绿豆和米于伞顶和车顶,用以辟邪。总之怎么麻烦怎么来。 在婚礼上,有长辈们镇着,所有仪式还是按着正常的步骤走的。拜了天地把新娘子送入了洞房,赵浑出来招待客人。赵浑的狐朋狗友多不胜数,他以前在人家的婚礼上也不知是怎么个闹法,如今大家都来有怨的抱怨,有仇的报仇,那叫一个闹啊。赵浑也是想借酒装疯,来者不拒。还没入洞房就喝得差不多了。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7 章 在闹洞房时,由赵浑的两位嫂嫂带领撒喜床,就是手托盘子,盘内铺红纸,红纸上放栗子、枣、花生、桂圆等物。新娘坐在床上,嫂嫂抓干果往床上撒,边撒边唱。闹洞房的众人听了嫂嫂的歌唱,也随声附和,洞房中欢声笑语彻夜不断,嬉笑打闹声一浪高过一浪。赵浑的这两位嫂嫂是在同宗同族、街坊邻居的嫂嫂辈中逐个挑选出来的。选出的这两个撒喜床的嫂嫂,都是儿女双全的“吉祥人”,还能唱曲,会编词;再者,口齿伶俐,头脑灵活,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记性好,能唱着把自己所看到的事物和场景描绘出来,作为嫂辈们,她们能受到娶亲人家的器重,也是非常自豪。真是尽了自己的能力,帮助新郎家调节好洞房的气氛。耐何新郎的“仇家”太多,闹着闹着就脱离了那两位嫂子的控制。变成了赵浑的一帮兄弟朋友,各出奇招的调理两位新人。 新娘子不好意思了,就有人笑着劝,新弟妹你也别恼,怪只怪你找了这专会想整治人办法的好夫婿,他当初整我们的时候只会比这狠,我们如今还是看在新弟妹面上,只稍微得整治了一番。若是把他用在我们身上的手段一样样拿来这里用一遍,怕是天亮也试不完。 如今遇到为难的处境,要牢记“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反正,这里还有没结婚的小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嘛。这是哥哥们总结的至理名言,弟弟、弟妹牢记了。 闹到后来,赵浑被罚酒罚的都快站不住了,新娘子也满脸通红,快要哭出来了。但新娘子不愧将门之女,最后拿出了将军妹子的威风,把我们一帮闹洞房的小子轰了出来。 已经醉得一塌糊涂的赵浑,看到又有人给他撑腰后,本性不改的向我们叫着:“诸位好走,在下不送了,我已后也是结了婚的人了,诸位就不要再找我玩了。”弄得我们想马上回头去再找他玩玩。 三朝回门一对新人带着备下的礼品回赵浑岳父家:金猪两只、酒一壶、鸡一对、喜饼两盒、生果两篮、面两盒、猪肚、猪肉两斤。赵浑岳父家须留女儿及女婿食饭。回门后赵浑岳父家照例回礼,有喜饼、竹蔗、鸡仔、生菜、芹菜、猪头和猪尾什么的。这个婚才算结完。 后来,赵浑照常出来找我们玩乐,却发现没人理他了。等闹明白怎么回事后,指天划地的发誓说,当时肯定是喝糊涂了。朋友如手足,妻子如衣服,那能有了老婆就不理朋友了。我们就让他脱了衣服再来找我们,赵浑腆着脸笑说,手足不能没有,衣服也是万万不能不穿的。我们看他成了亲居然也能说几句像样的话了,勉强原谅了他,但由他做了一个月的酒宴东道。喝酒聊天中,赵浑看我喜欢打听他结婚的细节,就把能想起来的都给我一一细说了一遍。 后来赵浑说,新娘子还真有一分像我,就是也不把他当回事,他说他也不知道他这算是得偿所愿呐,还是老天爷跟他开的玩笑。我送他一句佛教用语:“报应。” 和尚吃肉 端午过后,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远方的战事还在胶着状态,谁也消灭不了谁,谁也不甘心撤兵。一天由威武候的亲兵送来了袁蛟的亲笔信。信上说战事之所以难以决胜,主要是因为北方狼族不知从那里得来的秘笈,排了一个阵法,进可攻,退可守,难以破解。使本来占着地利之便的我军优势荡然无存。 军中有军师知道在灵山上的飞云寺中住着一位得道高僧,是位博古通今的通家。对各种阵法的研究是中原之最。若是能请来高僧助阵,定能击破敌镇。但高僧地位超脱,从不理世事,怕是谁也请他不动。而且请僧人助战毕竟于礼不合,不方便惊动朝廷。袁蛟说素来知道我是个有办法的人,希望我能想个办法请一请那高僧,若是请得来定会记我的大恩,即使请不来也谢我肯帮忙。为了求人办事,连袁蛟都开始忽悠我了。 我和高麟找高大爷商量这事,高大爷说这个忙一定得帮,现在正愁没门路和带兵的将领套近乎。这种好机会那能错过,他还说不但要帮,还要帮得漂亮,一定要请到那老和尚才行。 他说得倒是容易,可这差事要是好办,袁蛟就不用隔着千山万水的还要我帮忙了。 高大爷一脸奸笑,说道:“好好干,我看好你呦。” 老狐狸!!! 没办法,我和高麟又得出远门了。灵山并不偏远,路途还算好走,可到了灵山才知想见那老和尚一面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知客僧人很和气,但完全不办事。他完全是个称职的好导游或者也可能是灵山的旅游形象大使,不断的给我们讲着典故,把这灵山上的各个景点的知名典故都讲了一遍,还把飞云寺中和尚的等级、吃穿用度讲了一遍,也不说正题。 最后在我开始快要因为眼前满天的金色小星星而晕倒在飞云寺的大雄宝殿上时,知客僧才满脸遗憾的说,两位施主来的真是太不凑巧了,明智大师正在闭关,研究佛法,概不见客。 不见客你不早说,你想把谁整成精神分裂是怎么着。高麟看我就要发火骂人了,连忙上前一步,拱手对那知客僧说,“如此多谢高僧告知了,但不知明智大师几时出关呐,我们可以等等看。实在是有要事要见大师,还请高僧明示在下。” 知客僧被高麟拍的很舒服,也就说两句有用的话。说大师在后山研究佛法,但大师也没说不让人进去见他,只是大师的住处外有竹林布的阵,没人进得去,所以才对外说概不见客的。 嗯,有门,这样说来只要进得去,就可以见到那老和尚了。我向高麟示意问问看,老和尚的住处具体是那里。高麟知道我不想理这知客僧了,就继续问道:“那明智大师住处何在阿。既然见不成大师,我们想去大师住处外面瞻仰一番,以略表崇敬之意。” 知客僧估计没见过这么执着的,很痛快的告诉了我们明智的住处。 山上的气候说变就变,正走着就被一场阵雨拍在了路上,没处躲,没处藏的。好在这雨来的容易,去的也快。按照知客僧的指点,很容易就找到了那一处竹林。可竹林似乎深不见底,高麟怕里面会有什么机关,想自己先进去探探。我却高声说,“有什么可探的,不过一个竹林,烧了它,它就什么机关都没有了。”高麟马上会意我是要把老和尚气出来,于是也大声说,“就是,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好主意呐,我们说干就干,把它烧了,就不用怕它藏着害人的机关了。” 我们俩正说的热闹,就听一声佛号从竹林里传来:“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两位施主不要再说下去了,贫僧出来见你们就是了。这竹林是我的宝贝,你们别再打它主意了。”说着从竹林里走出了一个气质不错的没头发老头。 我和高麟马上上前见礼,也一并道歉,说怎么敢打大师竹子的主意,实在是想见大师一面而不得,才出此下策的。明智说“看两位施主仪表不凡,不知找贫僧有何贵干啊。”我们把事情的由来一说。 老和尚立刻摇头说:“善哉善哉,出家人以慈悲为怀,贫僧是不杀生的,当然也不能助施主前去战场杀生。” “也就是说让高僧撒随我们走一趟是决不可能的了” “正是” “高僧不杀生,想必也不吃肉吧。” “当然” “可是,如果我能证明,高僧是可以吃肉的,是不是就也能杀生了,您就能随我们走这一趟了。” “那也要你能证明得了才算。”和尚不以为然。 “高僧想必精通佛法,高僧可知佛法是起源自西方的天竺。” “自然知道。” “那高僧想必也知道在天竺,出家人每日的吃食都是来自化缘。” “当然” “那化缘是否应该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 “这……” “难不成你向人要东西吃,还要像去饭馆一样点菜不成,何况平常的饭馆你就是想点素餐,他也未必做得出来。凡是布施都是对佛的尊崇,那能挑三拣四。” “当然不能,可我东土的施主断不会布施荤腥之物给僧人。” “在我东土,皇家尊崇佛教,划给寺院大量的田地,作为寺产,信众也多以钱财、土地布施。使得东土的僧人比那佛教发源之地的僧人多了些讲就的资本,于是就说吃素是好的,吃肉就错了。那些大的寺院俨然方圆百里最大的地主,所以有些高僧就把自己也当佛了,听说吃碗面还要吃什么碧箩飞烟,要把上好的白面,不断的细细的筛过,还不吃那筛出的细面,而吃那在空中飞舞的轻轻细烟。和面都不用水,专用鲜嫩的菠菜新榨出的汁,这已经不叫暴殄天物了,这叫祸害人。我想佛祖是不会吃这等不知惜福的食物的。”这都是听那知客僧说的,确实令人咋舌,不知道的还真以为吃素就是简朴呐,却原来也有另一种极端的奢侈。 老和尚的脸都紫了。不知会不会把他气出什么毛病来。可不用猛药,这顽固的老和尚怎么肯下山帮忙。但看在他年纪不小的份上,还是应该先缓和一下气氛,我们来谈谈风景。 “高僧也别急怒攻心,您看这里景色如何。” “骤雨初竭,当然是山清水秀的好风景”老和尚修养还是不错的。 “高僧可曾看到那满地被暴雨打下来的残枝败叶” “看到了,怎么了。”怕我再给他下套,不怕实话告诉他,他早在我套里了。 “高僧以为万物有灵,所以不愿杀生,不肯吃肉。既然万物有灵,那这山间树木花草想必也有灵性。依高僧的卓见,现在这山中的一颗草现在看到的是什么景色呐。” “……” “恐怕是一片血雨腥风吧。高僧既然说万物有灵,就该众生平等。既然肯吃了素,就应该肯吃肉才对。” “也对。”老和尚的人生观、价值观快崩溃了。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8 章 “肉既然吃得,杀个把生也应该是可以的喽。” “小施主这是诡辩,贫僧不敢听。”老和尚立场还算坚定。 “高僧是钻研佛法的,佛法中多有辩论。高僧既习佛法,当然也懂得辩论,我这如果是诡辩,高僧何不把我驳倒。” “贫僧自知辩才不如小施主,小施主既然定要贫僧下山,贫僧跟小施主走一趟就是了,但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贫僧自有主张。”倒是个说话算话的。 肯去就好,这一路走下来,不怕说不动你。 北地狼烟 老和尚愿意随我们北上,但他毕竟年纪大了,不能向我们来时那样马不停蹄的赶路。我们也终于有了一次相对悠闲的旅行。如果不是远方的战事吃紧,我们还可以走得更慢些,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们这算不算也是行走江湖啊,反正我觉得有高僧,有高手差的就只是我们要去的地方不是武林大会而是战场了。 可战场是更大的武林大会,我满怀希望得走在向北的官道上,碰到茶棚就想,会不会有高手坐在里面等着伏击赶路的仇人,遇到客店就会想会不会是黑店。所以我这一路上也基本上都在吃素,我怕吃到人肉包子。看得那老和尚直夸我有慧根,心里是一心向善的,只是言辞太过偏激,往后若能宽厚待人,必能修成正果。我看他都有收我做关门弟子的打算了。为了我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我也不会如了他的愿的。何况我还想对他做思想改造工作呐,那能让他收编了我。 老和尚后来不让我们叫他高僧了,他说高僧虽是对贫僧的尊称,但从我们嘴里说出来就透着那么股子不对劲。每听一次他都浑身不舒服。看来我那番洗脑对他还是有些影响的,后遗症都落下了。经过一番真诚的探讨,最后决定叫他大师,他本来想让我们叫他明智的。我们说对长者还是要有尊敬之心的。我没告诉他,我在心里一直叫他老和尚。不过大师还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称呼,以后他就是大师了。这个职称好就好在不用考外语,不用发表论文。老和尚赚大发了。 大师是坐车的,我和高麟都会赶车,就轮流做车把式。每日不过走一百多里。怕错过宿头,有时天还没黑就住下了。虽然已经入夏,但好在是往北走,天气不算炎热,但却有了一种可爱的小生物。 “善哉,大师你杀生了,您看这只充满母爱的蚊子,只是为了能够繁衍后代,才不得不吸了大师的一丁点血,就被大师打死了。好可怜呐。” “你怎么知道她充满母爱。”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母爱呐,众生平等啊,大师。” “……” 这段时间大师的修行一定大有收获,修为明显高了不少。已经不会被我气的脸紫了,只是稍稍红润了些,就又恢复了平静,并且逐渐达到了物我两忘的至高境界,可以拿我的话当催眠曲听了。 在吃饭这个问题上,大师很坚持,每到一地都亲自去和小二吩咐,要吃素斋。如果投宿的客栈看着不是很清洁,他甚至要到厨房看看。 这老和尚还是需要继续改造啊。 一路走来还算平静,到了长安后,就可以走上那条著名的“秦直道”了。这直道相传是始皇帝为防范匈奴修长城时,为了快速运送物资,调配民夫,调动兵马所修。是一条真正的直道,近千里的路上没有一个弯,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就是要让这条通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运送帝国防卫所需的一切。后世又在直道尽头修了一座“朔方城”,成为北方的门户,也是防范异族入侵的第一道屏障。 只是越往北走就越荒凉一些,时常有无人居住的空房子。北地居民长年受外族骚扰,难有平静的日子,一次大仗打下来,边境不说是十室九空,也差不多了。战后要经过数年的休养生息才能让人口有所恢复。但又一场大仗要来了,北地居民的眼中都是茫然和不知所措。狼族如果撤退,他们身后不过是一片茫茫草原,而我军每后撤一步,都会给无数平民带来灭顶之灾。 走在北方小城那并不繁华的街道上,我和高麟都失去了给老和尚下套的兴致。心中只觉得一阵阵发紧,自己与这北方小城的居民其实是一样的,一样要面对那不可测的未来。明智大师也神情凝重。 如今狼族的二十万大军,就驻扎在朔方城外,与威武候的三十万军队形成了相持的态式。按说我军人数占优,地势占优,而且我方是守卫,狼族是入侵,我方应该算正义的一方,士兵为了保卫家园也会英勇作战。狼族只是为了来抢夺财物、奴隶,却也有旺盛的斗志,实在令人费解。这么多的优势,却换来了现在的僵持不下。看来狼族在用兵上还是很有些门道的。 狼族当然不是狼,但他们和狼一样是塞外草原的主宰,他们以狼为图腾。而我们习惯把烽火台上升腾起来的预警来犯敌人的浓烟叫做狼烟。狼烟带给中原人的恐怖怕是已经深深融进骨髓…… 当我第一次看到狼烟时,我感到的是彻骨的寒冷。狼族又一次进攻了。不知道袁蛟他们怎么样了,可是正在战场浴血奋战。朔方城是塞北军事重镇,位于长城之外的大草原上,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当初建城时就是考虑北方防御的需要,此地无疑是北方的门户,即是最重要的关口,也是最脆弱的环节。本来无险可守的一马平川,自从有了朔方城后变成了阻挡北方骑兵南下的一道屏障。朔方城还囤积着大量的军械物资,可以对北方长城一线的防御起到统率和呼应的作用。狼族想南下就不得不拿下朔方城,不然直接攻打长城关口会使其腹背受敌。 狼族的兵力尚不足以围城,所以朔方城的南门还是可以通行的,城内军民的生活物资也通过这里运输进出。赶到朔方城,进城时出示了袁蛟上次随信一起送来的威武候令牌。找到威武候的住处时,我们发现院内一片慌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守卫的士兵给我们通报,那士兵看我们的眼神仿佛我们就是狼族一样。当看到我们的令牌后,才进去边通报。不一会,又出来带我们进去。袁蛟居然没来接我们,看来出事了。但守城时,城没破,还能有什么大事。 时隔三月,再次见到袁蛟却发现,他已经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山一样的京城贵公子了。消瘦的面颊布满灰尘和汗水,发红的双眼充满愤怒和无奈,还有干裂的嘴唇,青黑的下巴都在告诉我一个事实,袁蛟这段时间过得糟透了。 袁蛟终于看到了我们,眼中有着激动,大步走过来,拉住我和高麟的手说:“你们来了,一路可还太平。” “我们还好,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吗,怎么这么乱。” “来,进屋再细说。”袁蛟的眼神一下子黯然了。把我们让进了上房,请明智大师上座,开口说道:“实不相瞒,今天家父在出城迎战时被狼族的一员大将一箭射中了前胸,伤得很重。” “威武候是一军主帅,怎么能轻易犯险呐。” “如今战事久脱不下,军心疲惫。家父出战也是想以一场胜利来振奋军心。谁成想那狼族人的阵法太过诡异,家父在乱军中被狼族人的冷箭所伤。如今明智大师能来到这朔方城,助我军破阵,实在是振奋人心的大好事,家父现在还在昏迷,否则定要亲自来迎接大师。大师为国为民之心令人敬佩,今日天色已晚,大师一路赶来,车马劳顿,我先为诸位安排住处休息一下吧。明日再战时大师可随我一同到城头观看那狼族的怪阵,依大师之能,定能找到破解执法,我军获胜就有希望了。” 明智大师起身随袁蛟去住处休息,却没有接话,袁蛟还不觉得如何,我和高麟可都知道这老和尚的固执。以前但凡说到要大师助阵的话,他都要反驳。但近些天一路走得压抑,我们也没有再提这事,大师也很少说话,只是一个人观察着、思索着。似乎有什么问题困扰着他,又似乎有什么力量激励着他。大师的双眼要么微闭,要么睁得大大的。似乎是自己进行着痛苦的涅磐。边境居民那已经刻画在每个人脸上的深深苦难和悲哀还是震撼了这位菩萨心肠的老和尚。我们虽然大概知道他的矛盾心态,但也帮不上他。 今天他没有反驳袁蛟的话,难道老和尚自己他终于想通了,愿意帮忙破阵了。不敢想的好事。看看他明天怎么说吧,累了一路是该歇息了。 两军相持 第二天,我们和大师一起去城头观阵,由于距战场很远,只能看出大概的人马进退。在整个观战过程中,大师都眉头紧索,一言不发,看着远处的血腥厮杀,大师手中的念珠就没有停下捻动。 前一天我军主帅被伤,今天是由袁蛟的大哥袁龙带领人马出城叫阵,要为其父威武候袁彪报一箭之仇。我和高麟还是第一次看到真实的战场,除了震撼之外,就是恐惧,远远看着有人被砍翻在地就觉得那人就是自己。但随着战斗的进行,又好像有一股激情从骨子里渗透了出来,我看到高麟的眼中充满了渴望,那是一种最原始的对杀戮的渴望。而袁蛟则相对平静,除了不时给我们讲解已经知道的对狼兵的了解,脸上再无其他表情,就好像那在城下厮杀的不是他的亲哥哥一样。 从城墙上下来,明智大师久久不语。我们在他的眼中什么暗示也看不到,袁蛟心急的问大师狼族的阵是什么阵,可有破解的办法。大师于是缓缓说道:“狼族的阵也不算是阵,至少和中原的阵法不是一回事,中原的阵法不论是按五行八卦、还是按星斗日月排列都万变不离其宗。总要有留有生门、死门,否则己方的人也不能有效调动。但今日看这狼族阵,却并不按这些布置,可能是他们有意隐藏了布置的痕迹,但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是按这些布置的。狼族和中原人虽是毗邻而居,但风俗迥异,我们看来理所当然的事,可能他们从来都没有想过。同理,他们的所思所想也不是我们轻易能够体会了解的。这狼族阵看似简单,可又毫无规律可寻。但目的明确,就是诱敌深入、然后尽可能多的消灭敌人。倒好像是在狩猎。” “狩猎。猎物看来就是我们这些中原人了。他们以为自己是谁,天神吗。”高麟不服气的说到。 “我们从来都自比是万物之灵,如今被人当作猎物来打,个中滋味真是无法言表。”我也接口,今天面对真实的战场,我觉得所有的词汇都是苍白的,只有眼前所见才是真实的,可又不明白看到的到底有什么意义。 “这阵法是狼族从草原狼那里学来的,狼族世世代代与草原狼为伍,逐渐从狼的习性中摸索出狼的狩猎对敌技巧,如今用来对付人也是一样好用。狼是智慧而坚毅的生物。他们知道在和比自己力量更强大的敌人交手时,应该尽可能的消磨敌人的意志,使敌人失去取胜的信心,最后敌人在精力不济的情况下,就有可能露出最脆弱的部位,草原狼一击得手,对手就永无翻身之日了。”明智大师还真是无所不通。 “那就没有破解之法了吗。”袁蛟不死心。 “破解之法其实也最简单,在这种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中,考验的主要是两军主帅的意志。谁有更坚强的意志,谁就有可能在这场战争中坚持到最后,等到敌人露出疲态后,发起最后的猛击。一击得手就可以至敌人于万劫不复的境地。威武候从未与狼族打过交道,不知狼族习性,所以在前一阶段一直被敌人牵着鼻子走,在每天的拉锯战中,逐渐的消耗了我军的实力和士气。 现在要做的就是保存实力,与之相持,我们是坐镇城中,他们是长途跋涉来此作战。为今之际,就是以静制动,让狼族人自己消耗自己的士气,也可借机休整军队。聚集最后一击的能量。万不可像现在这样每日出击,疲于奔命了。” 威武候从昏迷中醒来,听了袁蛟的转述,也认为大师的分析是对的,决定从此紧闭城门,与狼族耗下去。开始也确实平静了几天,但不久狼族就发现了异常,开始每日派会说中原话的士兵和大将来城前骂阵。 袁龙、袁蛟还有城中其他将领,每日的工作就是到城头听骂,即不回骂,也不出兵。数日下来,那骂人的狼族人骂人的本事都见长,每日翻着不同的花样,比喻、借代、假设、推理、衍生、排比、类比,所有已知的,未知的,合理的,匪夷所思的修辞手法都使用了无数遍,仍不见城上的人有什么反映。 我也去听过几次,不得不承认,虽然草原人会的中原话不多,但没受过教育就代表没有限制,所以思想活跃,骂人的花样也多,听得我和高麟都忘了生气只剩叹为观止了。真真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 狼族虽想引蛇出洞,但却轻易不会攻城,朔方城经过几百年的不断修建完善,已经成了一个几乎不可能从外部攻破的铁城。高达数丈的城墙,宽也数丈的护城河,还有城内储备的无法计数的战备物资,都使朔方城坚不可破。当然没有真正不可攻破的城池,但做什么都要讲投入和产出的比例,狼族是游牧民族,知道自己的优势是长途奔袭,机动作战。对于城池的攻防方法,知道的必然不如打了几千年城池攻防战的中原人。没有一击必胜的把握他们是不会大举攻城的。 可是狼族为什么这么急切呐?听朔方城的老兵说,以前狼族的入侵都是开始在秋季,那正是中原农耕地区收获的季节。狼族的一次突袭就能抢到大量的粮食财物,够他们过一冬的了。这次的进攻却发起在春天,让人摸不着头脑。 经过我们和袁蛟及军中的一些军师幕僚分析,很有可能是狼族得知中原北方五省今春缺粮,朝廷必会开仓放粮造成军粮短缺,这就会使中原军队无心恋战。草原狼族看来决定赌把大的。但他们千算万算没算到,中原皇上是个吝啬鬼转世,装进口袋里的东西想让他再拿出来除非把刀架在他脖子上,所以今春并没有开仓放粮这回事。 现在威武候有的是军粮和狼族拼耐力。这么看来皇上当初不肯开仓放粮倒真是深谋远虑啊。要不他就是皇上了呐,是不一般,我都开始佩服他了。狼族可能现在也得到中原并不缺粮的消息了,所以他们急了,想速战速决,尽可能多的捞些好处回去。但有了明智大师的老谋深算,这个盘算恐怕也要落空。 后来我们也问过明智大师为什么又愿意助威武候退敌了。大师说:“不论什么信仰,都是要给人们一个安定的家园,这个家园包括现实的和心里的。狼族有他们的家园,他们本可以在自己的家园上繁衍生息,与中原人互通有无,和睦相处,但他们仗着自己马快弓硬就想不劳而获的抢夺别人财物,奴役别人的子女亲人,破坏别人家园的平静,实在不可饶恕。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9 章 我并不是帮威武候,我是帮中原的百姓保卫他们的家园,这是我佛的教诲。贫僧在来北来的路上顿悟了,这还要谢谢两位小施主的点播,让贫僧不只是执着于一己的修行得失,而明白了真正的修行就是普度众生。若是能让人们今世就过上好日子,又何必去修什么来世。地葬菩萨说,地狱一日不空他就一日不成佛。贫僧虽不敢自比地葬,但是若尽贫僧微薄之力,能减少天下苍生的些许苦难,贫僧还是愿意去地狱走一遭的。” 悲天悯人,我决定不叫他老和尚了,大师不愧是大师。但他对地狱、西天、来世这些意象的执着看来是难以改变的了,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些执着,他现在的放下才更加可贵。不信有地狱的人,说他不怕下地狱没什么可敬佩的。但深信有地狱存在,而又愿意去地狱的人就难能可贵了。 大师愿学地葬舍身救世人,我不过仗着自己的几分聪明,仗着别人对我的包容和宠爱而肆意妄为,真是惭愧的无地自容。 战事还在僵持着,我们能感觉到狼族人的耐心快耗光了。我们的耐心也所剩无几了。夏日的草原上到处飘荡着不安的气息,蟋蟀的鸣叫像是天地间自然的时钟,在对这场战争做着倒计时。双方的耐心都快磨光了,都在等着最后一击。这最后的一击,也许能置对手于死地,也许就把自己最薄弱的部位暴露给了敌人,以致招来灭顶之灾。两军决战前的静默是难熬的,黑云压城城欲摧。战马在马厩里不断地刨着地,似乎也感觉到了大战来临前的这种压抑不安的气氛。 初上战场 该来的还是来了,但来的如此突然还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决战开始于一次意外事故。当时我和高麟随袁蛟巡城。走到北门时,一只弩箭由城下急射而上,直接命中北城门正中的威武候帅旗的旗杆上,箭是由特制的工具射上来的,力道非常大,旗杆应声而断。所有守城士兵一阵慌乱。幸亏有袁蛟在,才没有真的乱起来。所有的士兵都在看着袁蛟的反应,在长时间静默后,每一个人都渴望爆发,他们在等袁蛟的命令。袁蛟看着城下一队洋洋得意的人马,带队的狼族将领手里还拿着一把弩,显然是刚才是他射的弩箭。袁蛟说道,拿最强的弓来,身旁的士兵很快就拿来了一把强弓袁蛟看了看手中的弓,把它递给了我,幽幽说道:“把他给我射下来。” “我?”我没有听错吧。 “这是命令。这么远的距离只有你能做得到。”袁蛟死死的盯着我,眼神里充满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好吧,我试试看。”我迟疑着。 “是一定!这关系到我军士气。”袁蛟异常激动,帅旗坠地让一向稳重的袁蛟难以再心平气和。 “好,我一定。”我顿时也豪情万丈,袁蛟的信任让我觉得自己就是扭转战局的关键。 弯弓搭箭,手中的弓拉到最满,弓弦紧贴着我的脸颊,我的眼睛和羽箭的箭头还有那狼族将领的脖子在同一线上,他全身所有要害部位都盖着盔甲,只有脖子还有一小块露在外边,但这就足够了。在我眼中他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人,而只剩下那一小块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这就和一只麻雀的大小差不多了,我喜欢。我还真有些做变态的潜质。 那狼族将领还在叫嚣着挑衅着,却突然从马背上消失了,所有人一愣,城上的人下意识的向我一看,我的弓上已经没有箭了,嘴角有一抹志得意满的微笑,高麟知道这是我射中目标后的标准表情。向我投来了激赏的笑容。袁蛟也反应过来了,大声喊道:“干得好。” 城上顿时一片欢呼,城下的狼族士兵却一派茫然,他们似乎还不明白他们的将领为什么突然坠马不起。当狼族士兵看到那穿透狼族将领脖颈的那根普通的羽箭时,又是一片慌乱,我甚是都能想象出他们眼中的恐惧。 这时闻讯赶来的威武候和明智大师也走了过来,威武候拍着我的肩膀说:“好样的。”此时我已经从成功的喜悦中清醒了过来,清醒是痛苦的。我刚刚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用我最擅长的方式,我的手开始发抖,真奇怪它在刚才射箭的时候居然那么稳定。明智大师走过来:“小施主只是用他应该有的死法送他去了。他是武将,死在沙场正是他的正果,小施主不必过于自责。”终于知道宗教的作用了,他可以给你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 有一个白衣将军用手中神箭于百丈外取狼族人首级的消息迅速的在双方的阵营里传开了,在长时间的平衡之后任何一点微小的波动也会打破僵局。 威武候的眼中闪着兴奋的光,狼族人的锐气早磨的差不多了,我军的部署也全部到位了。所缺的就是一个时机,时机虽可以制造,但像现在这样一个己方群情振奋,而敌人慌乱无序的时机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威武候与明智大师的眼神在空中遥遥对视了片刻,看来得到了来自大师的鼓励。他迅速的做出决定,命令袁蛟、袁龙各代一只一万人的精锐冲入敌阵,打乱敌人的部署;副将张平,李粟各代五万人马从东西两城门出城进行迂回包抄,城中留了八万人的守军做后备,看战事发展随时调动。数字简单的相加我就发现,城中不知何时少了十万人马,或者说他们根本没在城中出现过。是威武候出征时就没带那么多人马,只虚称率三十万大军,还是他们被威武候调配他用了呐,还没等我想明白,就被高麟拽着向前急赶几步。高麟的声音激动的都开始发抖了:“元帅,我们来阵前也有些时日了,时时想着能阵前杀敌,驱除狼族。今日大战我们兄弟愿当一名士兵,听凭元帅调遣。” “好,有志气,你们就随袁蛟出战,战场上虽刀枪无眼,但也是你们这些年轻人建功立业的好地方,拿出你们的全部本事来,凯旋归来我给你们请功。” “谢元帅。”我和高麟异口同声的喊道。人真是环境动物,若是以前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我要上战场的,高麟是整个高氏家族的希望,更是不应涉险。可此时所有人都被笼罩在一个渴望战斗的气场中,我们觉得面对就要发生战争,我们似乎也可以走进历史,如果只是做一个旁观者,不说白活一世,也会后悔一辈子。明智大师说的对,‘武死战’是死得其所。没什么可怕的。 我们迅速的随袁蛟下了城墙,袁蛟亲率的一队骑兵的骨干是由威武候的亲兵组成,几个月来不断的操练,令行禁止、雷厉风行,袁蛟一声令下,很快就整队出发了。三声炮响后,城门大开,千军万马迅速而有序的杀向了战场,冲了叫阵的敌人一个措手不及。敌兵慌乱就是我们机会,往日能有效进退的他们,今天也顾不得什么队形战术了,他们还没从刚才大将被杀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紧接着马上从城中杀出来的人马就好像是天兵天将,所有人都无心恋战,只想快速撤回自己的营盘。在平原上骑兵是无往不胜的,骑兵只要有好马,有快刀就可以是一台杀人机器。我有好马,我的‘兔子’是塞外名驹;我有快刀,我的刀是袁蛟从威武候的心爱宝刀中替我挑选的,刀长而重,对别人来说可能用起来不顺手,但对我这个力大臂长的人来说,它就是一柄难得的好刀了。所以我也很快成了一台杀人机器,不对,在战场上,我这叫做英勇杀敌,明智大师也说杀入侵之敌是正义而高尚的。那我还有什么顾忌。 几个月来随袁蛟部队的操练,使我和高麟都成了一个合格的骑兵,只不过没上过战场罢了。这是头一次的实战,在我们的快马宝刀经过的地方,没有留下任何有战斗力的敌人。狼族兵也被两个同样不穿盔甲仅着月白衣衫,骑高头大马,持虎头大刀的中原人吓破了胆。真以为是中原的神将来索命了,失去战斗意志的敌人,也就不再是合格的敌人了,他们现在只是我们通向狼族大本营的一块块绊脚石。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搬除他们,有的甚至不用‘搬’那么费时,简直像挥去衣衫上的尘埃一样轻松。 很快我们冲到了狼族大营的辕门前,辕门被撤回的士兵打开,但却来不及关上就被我们赶到了,一队骑兵冲进大营,又是一番厮杀,狼族的首领在慌乱过后也开始组织反击。他站在营内的点将台上,观察局势,用令旗指挥军队。他看来很快就发现了,敌人中有两个人与众不同,月白的衣衫点缀鲜红的大花,在一片灰黑色的盔甲中显得那么明亮,使得那两个人影好像只是一道光,穿梭来往,所过之处,片甲不留。当他观察我们的时候我也在观察他,他举起了自己的弓,我也摘下了我方才使用的强弓,当他搭箭上弓时,我也从箭筒中抽出了箭,高麟注意到我的异常举动,杀到我近前替我收拾了几个想趁机下黑手的敌人。一切对于我来说都仿佛是静止了,我知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手,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杀气隔着一片乱军仍然向我袭来。 他的弓拉满了,我的弦也绷紧了。我们仿佛是在等对方先出手,又仿佛等着有人给我们下达指示,同时发射。仿佛心有灵犀,我们同时射出了利箭,紧接着是一阵尖利的碰撞声,两只相向射出的箭在中途相遇了,在最后一刻我们都选择了防御,但紧接着就是点将台上的一片惊呼,只有我知道那是因为他们的首领中箭了。兵不厌诈,我从箭筒里抽出的不是一只而是两只箭,同样一次发射就有了进攻防御两重功效。虽然为了确保第一只箭的准确,第二只箭偏离了轨迹,但却足以射中目标了。狼族领袖有重甲护身,想来伤得不会很重。但也足够他们惊慌一阵子的了。 十面埋伏 狼族人经过一阵慌乱之后,还是快速的稳住了阵脚。狼族人留了一队人马断后,开始撤退,乱军中,撤退和逃跑只是字面上的区别,但狼族人的都是马上英雄,逃跑的速度也确实了不得。除了找不到马的,很快就跑的差不多了。袁蛟下令,乘胜追击,不给狼族喘息的机会,但追了百里出来后,我们发现,只有我们一只队伍追了下来。张平、李粟带领的从侧翼包抄的队伍,绝大多数是步兵,无法追敌,但袁龙的人马和我们是一样的。没道理不能追下来。难道是袁龙做了和袁蛟相反的判断,认为穷寇莫追?但这样一来我们就成了孤军深入,没有后援,而面对的是十几倍于己的敌人,情况不妙啊。我们都慢了下来。是要一只追下去,还是放他们走,袁蛟犹豫了。高麟高声道:“现在不追,狼族人根本没有伤筋动骨,稍做休整就可以卷土重来。那样我们之前做得一切就没有意义了。” 袁蛟衡量得失后,决定继续追下去,因为敌人撤退中是不会很快知道追兵的人数的,只要我们一直打击他的断后部队,就可以使他们闻风丧胆,一直逃到草原的尽头。草原的尽头是沙漠,十几万大军一旦进入沙漠,想再走出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这是指狼族人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他们当然也可以佯装败退,然后分出人马再我们身后包抄,人马数量上的差异就可以使我们被重重包围,而全军覆没。但只要让狼族人以为我们身后还有十几万的后援,那他们是不敢停下来的。 于是我们继续追击,但追了一天也还是没有追上狼族人的大队人马,狼族的马太能跑了,而我们却不得不停下来休整。变故就在此时发生了,狼族人就像在草原上凭空出现一样,包围了我们,我们还是太年轻了,我们忘了谁才是这草原真正的主人。这里是狼族人的地盘,他们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谁会在自己的家中还慌乱的。冷静的狼族人是可怕的,我们仿佛已经感觉到死神的脚步。 坐以待毙不是我们的性格,拼了。狼族人是尊重对手的,他们静静得等我们全部都上了马。但在夕阳的余晖中我们仿佛是祭祀天地的牺牲,这种感觉简直糟透了。杀戮与被杀戮并不是最可怕的事,等待被杀戮才是最可怕的。拼死一战,我还有可能为自己杀出一条血路,但和我们一起追来的这些士兵生还的可能就微乎其微了。他们是我们并肩作战的战友,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可能再也不能看到明天的日出了。现在不是伤感的时候,我们决定向东突围,因为耀眼的阳光可以使我们面前的对手判断上出现失误,可以多一份成功的把握。 但我们的突围仿佛遇到了铜墙铁壁,看来连这光线的问题狼族人也想到了,他们在包围圈的东部布了重兵。每一步都走在敌人的计划中,不全军覆没简直是天理不容。我们开始不分方向的乱冲,现在我们是困兽,而挣扎只会是我们在陷阱中陷地更深。但在乱军中我还是发现了规律,包围我和高麟的人很多,但真下杀手的人却没有,看来我们对他们来说是珍贵的困兽,不能伤我们的皮毛。想来是那狼王要生擒我,想亲自报一箭之仇吧。 不来杀我,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在不断地厮杀中我和‘兔子’渐渐的融为了一体,变成一个通红的整体。狼族人显然也明白射人先射马的道理,他们不能对我下杀手,但却对‘兔子’毫不客气。‘兔子’身上很快就满身伤痕,那不断从它身上流下的液体已经分不清那些是汗水,那些是鲜血了。 厮杀从黄昏一直进行到深夜还没有结束,我们的人已经所剩不多了。就在我以为我要被狼族人生擒的时候,战事却又出现了转机。一片呐喊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那用中原话喊出的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听起来是那么的动听。原来我们是有援军的。但他们是那里来的,如果是袁龙、张平、李粟他们,他们现在能赶到就已经不容易了,又是什么时候设下的埋伏,但如果不是他们又会是谁呐,不管了,总之是友非敌就好。 深陷包围的我们又有了战斗的勇气,奋勇向外拼杀着,狼族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转变搞得阵脚大乱,不再坚不可破。新一轮的厮杀又开始了,只不过向外冲的人换成了狼族士兵。围攻我们的并不是狼族的全部人马,他们以为有五倍于我的兵力优势就可以全歼我们了,但现在他们又被几倍于他们的敌人包围了。 天空中只有一弯新月,草原上的人们只能看到彼此闪亮的眼睛和马刀。狼族只能看到包围他们的闪亮的马刀和仇恨的眼睛。他们今天辛苦挖的陷阱最后陷住的原来就是他们自己。从深夜到黎明的厮杀,就更加血腥了。在四周一片黑暗得环境里,所有人都会尽量减少对自己的威胁,没有人会接受投降,狼族人只有战斗到死。当太阳重新照耀这片草原的时候,战斗结束了,战场上尸横遍野,垂死的战马嘶鸣着。这是一个漂亮的埋伏,狼族人除了一小部分突围逃跑外,其他全部被杀死了。 我们在战场上找到了袁龙,他告诉我们昨天在他也要追下来的时候,接到了威武候的命令,命他与我们保持半天的距离与张平、李粟一起前进,因为有一只十万人马的队伍已经早已埋伏在了草原的深处,他们会和我们两相夹击狼军,力求全歼敌军。但看来,狼族人早就兵分两路,一路留下伏击,一路已经不知逃向何处了。我们这将近二十万的人马不适和长途奔袭,经此一役,我们已经重创了狼族人,在没有后援支持的草原上继续追击并不是明智之举,还是撤军吧。袁蛟经过昨天的埋伏已经知道了狼族人的神出鬼没,如果不是威武候在狼族人的退路上设有伏兵,我们早就战死或被俘虏了。 率领那只伏兵的将领是威武候副将郭授,是原朔方城的守备。威武候一带领援军来到朔方城,郭授就提议利用士兵换防轮休的时机把一部分兵力调出城,以防狼族人围城。威武候采纳了他的建议并命他带领这只队伍迂回到狼族人后方,在时机成熟的时候相机而动,与城内守军从两路包抄狼军。前日他派出的探马回报说总攻开始了,他就派出了人与城内杀出的守军取得了联系,因为我们这一只队伍冲的速度过快,他只联系到了袁龙,通知了袁龙他准备在何地设伏,要袁龙配合。而我们就成了最好的诱饵,吸引了狼军的注意力,不然想在草原上伏击狼族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郭授是个很稳重的人,在袁龙等人带领的队伍未到时,他的军队尚不能对狼军形成包围,他也就一直按兵不动。他还真忍得住。 郭授在朔方城当守备已经十几年了,深深了解狼族人的习性,对于是否要继续追击的问题,他主张还是见好就收。他说:“狼军虽被消灭了一半,但那神秘消失的十万狼军,也许正在某个地方布好了埋伏等着我们,这已经不是猜测而是肯定的推理。我们作战的目的并不是要征服草原,草原还是留给草原人好了。狼族所有的成年男人都是士兵,消灭了他们一半的士兵也就消灭了他们一半的男人,他们十几年内都不可能有卷土重来的力量了。深入草原有可能把狼族人斩草除根而更大的可能是激起狼族人保卫家园的顽强斗志,在自己熟悉的地盘把我们消灭干净,继续追击地理、人和我们都不占,看来只能撤兵了。” 两天两夜的追击和战斗已经耗尽了我们所有的力气。所有人对撤军都没有意见,留下一部分人马清扫战场,掩埋阵亡战友的尸体,其他陆续撤回朔方城。在是否掩埋狼族人尸体的问题上袁蛟和郭授起了争执,袁蛟认为都是战死沙场的战士,虽然是敌人也应把他们的尸体掩埋了。郭授说不用管狼族人的尸体,狼族人实行天葬,天上盘旋的苍鹰会给他们收尸的。最后还是同意郭授意见的人多,照他的意思办了。郭授是个很有军事指挥能力和战略眼光的将领,当时威武候一到朔方城就用郭授自己出的计调走了他,想来是怕有郭授在影响他的权威。威武候的肚量看来不大就是了。 凯旋归来 朔方城遥遥在望了,我们还是回来了。当时和我们一起出城的一万人马剩下不到两千人,但我们杀死的敌人绝对不只两万。这也算是凯旋吧。威武候率城内守军迎出了城门。威武候从回来报信的传令兵那里,已经知道了整个战斗的过程。看来他对结果还是满意的。对袁蛟的平安归来,他显然是喜出望外。看来他当初也是抱着舍出个儿子来套狼的打算的。如今仗打赢了,他的小儿子也回来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高兴的。入城之后,先到各自的住处休整,威武候说明天再给我们接风洗尘。 第二天直睡到下午我才起床,还是高麟来叫的我。他可真是非人类,一样的劳累,他就可以一大早起来和袁蛟一起去清点伤亡人数。我却睡了一个来回后还是累的要死。稍做梳洗和高麟一起去威武候为我们举行的接风宴。袁蛟先去了,他要向威武候报告作战和伤亡情况。以后的事情应该是论功行赏吧。我和高麟如今也算是有战功的人了。我们不像袁蛟是领兵的将领,可能要为我们那一队的损失负些责任。我们的战功是用我们杀的敌人的数量来衡量的。这还真不好统计。我杀第一个人的时候,还会害怕,但之后杀的人到底有多少我自己都不知道了。麻木的灵魂在休整后复苏了,我看着面前的酒宴,一阵反胃,难道我以后真要成为一个素食者了吗。高麟的想法是怎么样的不得而知,不过他应该不会很好过。因为从宴会开始他就一直都不怎么说话,战争创伤不是失败者的专利,赢得胜利的人也会被战争伤害,只不过往往被胜利的喜悦所掩盖。就像现在到处是推杯换盏的喜悦的人们,我们的黯然神伤就显得不合时宜。威武候似乎也注意到了我们的异样,温声询问:“石玉、麟儿怎么了,可是饭菜不和口味。”我们只得回道:“饭菜很可口,只是没有休息好罢了。” 威武候一直以来对我们两个都很喜欢,当然首先是我们带来了明智大师,帮了他的忙。其实就我后来观察,我觉得其实如果郭授没有离开的话,明智大师是没有来这里一趟的必要的。倒不是说郭授比明智大师还博学,只是郭授在朔方城经营十几年,与狼族人打交道的方法早就摸索出来了。不然也不可能在狼族人初犯边境的时候,以城中两万守军就牵制了狼族人的二十万大军。想来威武候的谋士们也知道这一点,但他们同时知道,威武候是因为忌惮郭授在朔方城的威望而不能用其能。所谓“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不妨提议从外面请一个真正的高手来助阵,既能解朔方城的困,又能全威武候知人善任的名。这才有了我们的戏唱,不过好在结果不错。给人当谋士真不容易,什么都得想到,适当的时候还要会装傻。加上当日我在城头射杀敌将,后来和高麟一起随袁蛟出战也打的漂亮。都足够给威武候留下深刻印象。在他眼里我们已经不再只是袁蛟的小朋友了。我们是他用的上的人。 他当然也是我们用得上的人,他在军中有威武有人脉,而为人有又知道进退,不是顽固认死理的人,就像当初他认识到自己排挤郭授是个错误时,虽没有承认错误,但却努力弥补,所以他还是一个好的统率,值得拉拢。他也明白我们这么全力帮他忙的用意,如果前日我们战死,高溪怪不得他,因为是我们自愿请战的,他也可以断了与高家的联系,落得自家安稳。可如今我们都活着回来了,高家这个大人情他是不收也得收了。况且威武候也应该知道,结党营私如果干的好,就叫做拥立新君。诱惑不是不大的。 宴会上没见到明智大师,问过袁蛟才知道,大师昨天已经离开了。他还让威武候带话给我们,说他“已经随我们走了一趟来时路,自然也就知道回山的路,不劳两位小施主远送了。”还说如果我们有空可以到飞云寺做客,他请我们吃菠菜面。哎,老和尚也记仇。没啥说的,兄弟们一定再上他家喝酒吃竹笋去。几日不见还真有点想念他那不断从红到紫变换着颜色的老脸。我和高麟脸上带着一抹奸笑遥望远方,幻想着老和尚正在表演他的特异功能,不知正在赶路的明智大师有没有感到一阵脊背发凉。反正想到他我们的心情都变得好多了,决定还是不效法老和尚吃素了,我们还在长身体,要做不挑食的乖宝宝。 报给皇上的战报已经发出去了,之后就是皇上对将士的论功行赏。我和高麟不是军中之人,如果从士兵的级别开始算起,我们现在可以做千夫长了。能够杀掉上千人的人,当然能够管理同样多的人。逻辑简单清楚。可我们是国舅爷,赏赐自然就又不同了。 就要凯旋回京的时候,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兔子’死了,它虽然在那场伏击中挺了过来,但也受了重伤,回来后虽经过马官儿的精心照料,还是没有重新站起来,‘兔子’的英年早逝给我和高麟的打击是很大的。几年的相处,它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一个老朋友,此番上战场如果没有它,我可能就回不来了,如今我们能回家了,却把它留在了这里,怎能不伤心。后来高麟劝我说,就‘兔子’的血统来说,这里可能才是它真正的家。葬身在此也许就是它的宿命。它的归处是这里,不知我的归处在那里,太伤脑筋的问题还是不要想的好。 能够回家毕竟是好事,这几个月来的经历还真是不寻常。高麟仿佛长大了很多,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我想我的变化也很大吧。出城几十里迎接我们的高大爷,看到我们的时候,两管老泪差点没飚出来。可还得强忍着与威武候寒暄客套,感谢威武候对我们的照顾。威武候也把我们一通拼命的夸奖,直说我们是少年英雄,以后出将入相是跑不了的。 高大爷连忙说,“都是威武候带兵有方,才让我们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也跟着占了光。”还说“回城后那天一定设宴请威武候到家里来郑重致谢。”威武候就说“一定会到府上叨扰。”这就算有了交情了,一切进展顺利。威武候得和大军一起要驻扎在城外,等皇上宣诏才能进京。高大爷就把我和高麟先接回来了。 走到没外人的地方,高大爷就开骂了。骂我们“小孩子不懂事,被威武候一激,就上战场上拼命。你们才多大,若有个三长两短的让我们高家这些老家伙指望谁去。你们别争辩,我在请功的奏章上都看到了。连威武候自己都知道留一个儿子保本。你们就一起都冲上去了,很英雄是不是。”这叫一个劈头盖脸。还以为这趟差使办的漂亮,他不夸我们几句也就算了,总不至于让我们太难看。可谁想高大爷什么情面也不讲,这通数落,就差叫我们回去跪祠堂了。也不知道当初是谁叫我们去和威武候一家套近乎的。翻脸也不是这么个翻法。可谁叫他是高大爷呐,他骂人,别人从来都只有听的份,辩解的话是一句也别说,不然下场只会更凄惨。认命吧,老狐狸在特定情况下是很可怕的。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0 章 好在他总算知道给我们在外人面前留些面子,不然这通骂若是被别人听了去,还不以为我们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了。现在我们也是京城里的名人了,高大爷一路碰到熟人就说“这就是我们家偷跑去从军的两个混小子。这不让我给逮回来了。”可那表情,分明就是在向人明示:“你快点夸我们家孩子吧,怎么夸我都受的住。”所以一路是不管认识不认识我们的人都对我们一通猛夸,感情高大爷方才那一顿骂是给我们垫底的,让我们不会被众人的吹捧真的吹到上天去。后来听说那天夸过我们的人,几乎是提起这事来就说我们“小小年纪却沉稳谦逊,有君子之风。”高大爷英明。 大军凯旋的真正仪式在我们回城之后的三天举行,天子亲自出得胜门迎接凯旋归来的将士。我们也回到了队伍中,远远看着皇家依仗的排场威严,心中竟有了敬畏之心。我们离那排场的中心还有多远的路要走,怕是天都不晓得。 皇宫设宴 城外的迎接仪式后是回到宫中参加皇上给众将士举行的接风宴。在进城的一路上我们骑着高头大马,披挂着闪闪发亮的银色盔甲,行进在京城的主要街道上,往日宽阔的大街如今已经被路两旁欢呼庆祝人们占去了大半。每一个入城的将士都获得了英雄般的待遇。听说街道两旁的店铺的二楼被各家公子小姐早就预定一空,就为了看一看英雄是什么样的。怪不得有“英雄主义”一说,在众人崇拜目光的包围中,想不自我膨胀几乎是不可能的。也怪不得高大爷说将军都傲气,他们是被这种目光看习惯的,他们有傲气的资本和心里素质。 我和高麟是菜鸟级英雄,除了一开始还有些飘飘然,很快就被从街边、楼上那些大胆的眼睛看的受不住了。看来英雄也不是那么好当的。我们如今也是浴血沙场的英雄,可围观的人们似乎更关心我们长相,跟那些五大三粗的将军们比起来,我们自然是要漂亮多了。可这些人就不能不要把评价的话说得那么大声,“快看,这就是高家那两个英勇无比的小公子,长得真好看。”“那还用说,人家是国舅爷,皇上的妃子多好看,他们就多好看。”街边的楼上不时传来女孩子们的哄笑声,我想我们很快就会成为众多京城少女的梦中情人了。高麟快撑不下去了,向我看过来,眼中充满了无奈。今天这条路还真长啊。 皇宫内的宴会开在御花园,因为有我们在场,皇上特意让高妃也出席了宴会,说是一家人团聚一下,其实高妃和我们从没有见过面。第一次见到高家的这位大小姐,确实很美丽,三十岁的人了,可看着还很年轻,嘴角带着高家人特有的温和微笑。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少女的活泼。也难怪皇上这么多年一直对她宠爱有加,实在是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大美女,而又没有通常美女的娇纵孤傲,难能可贵。而且高家世代恋耽美,高家素养想必不差,既是颜如玉,又是解语花,谁会不喜欢。这个靠山很稳固,值得靠一靠。 参加宴会的人很多除了出征的将军们,还有朝中的大臣亲贵们,没多少我们认识的人。我们和高大爷做在一桌,可他一入座就没停下和众人打招呼,都是他熟人。我和高麟就像是被大人带着参加饭局的小孩一样,只能在一边老实呆着,是不是充当高大爷和别人寒暄客套时的道具,不断的给认识不认识的叔叔大爷们问好。 高妃娘娘远远的看了高大爷和我们一眼,冲我们点头微笑就转头和她身边的一个少女低声说话,边说还边往我们这边看。皇宫里的少女不管和皇上是什么关系,都自然是美少女。看着还真是顺眼。能和高妃坐在一起,不会是某个公主吧,闲着也是闲着,问问高大爷看有没有什么可以用来磨牙的话题。高大爷说:“那正是皇上最小的女儿安平公主,今年十四岁了。皇上一共三个女儿,两个大的已经出嫁了,现在只剩这一个小的在身边了,所以很是得宠,不过生母李妃早逝,现在住在咱们家娘娘宫里。麟儿、石玉你们也不小了,要是国舅爷当腻了,换个驸马爷当当怎么样。”高大爷不改狐狸本色。 我但笑不语,看看那小公主,又看看高麟。有这等好事当然先紧着高麟大哥了,我不着急。反正不管谁把公主娶回家,我一样看得着,好看的人谁都愿意多看两眼。高麟却笑着小声说:“你看什么,我是你大哥,你要是敢比我先结婚,那叫“越头”,可是要从我胯下爬过去才能出门迎亲的,你还是先老实点吧。” “你那只眼睛看到我不老实的。再说了,我就不信你没看,这还没怎么着呐,就不许我们看,要是真被你娶回家去了,还不锁在屋子里,谁也别想见,小气。”我也捏着嗓子数落着。高麟看讨不到便宜,就不理我了。他倒是把我不爱理人的神气学得有九成像,看得我一愣。就又笑对他说:“你说奇怪不奇怪,我明知道我是我自己,可我又看见一个我坐在我身边,难道我灵魂出窍了。” 高麟斜睨着我:“你何必绕弯子,你不如直说活见鬼了。难道就只许你学我,我就不能学学你的臭毛病。” 我马上学高麟的老好人像,使劲拍他:“高大公子才学出众武功高强品性端庄待人和气,那是世上少有的超完美美少年,您身上从来只有优点,毛病一个也难找,就是有个把毛病,也是学我这等小人的丑态学来的。能有让您瞧得上眼儿的毛病,还真是小弟三生有幸啊。” 高麟绷不住也笑了:“不会拍你就别拍,你当拍人马屁是那么容易的吗。这需要天赋,还要从小练起,这叫童子功,你懂不懂。你看我还有大伯父和我父亲那都是从小就要每天拍够十个人,才可以吃晚饭的。你来我家晚了,算半路出家,怎么学也学不像了。可怜啊。” 还有比这厮更无耻的人吗,这脸皮的厚度我看来是一辈子也赶不上了,人家那是童子功。谁叫我没有祖传的神功拿来气人。可我也不怕被他气死,我可以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啊。看高大爷和几位同僚寒暄敬酒后,回来落座,我就凑过去问到:“爹,我听大哥说咱家有不外传的祖传神功,他和您都是从小就练的,怎么就不教教我。让我也多一样旁身的技能,岂不是更好,还是我和大哥终究是不一样的,真正的好本事还轮不到我学。”高大爷看我说的可怜巴巴,就劝我说:“爹怎么会有什么好东西舍不得给你,你大哥到底和你说的是什么啊,我怎么不知到咱家还有祖传的神功。”高麟边听边变了脸色,一直拿眼睛瞪着我,看来是吓坏了。那是当然,高家以礼治家,平常虽然对晚辈下人都和蔼可亲,但最讲的是长幼有序。高麟和我拿他老子伯父开玩笑,要是被高大爷知道了,他就得把祠堂的地砖跪穿了。 对待高麟小朋友还是吓唬为主吧,也不能真看他跪碎膝盖。于是话锋一转说道:“大哥说的是这为人处世之道,说我太过任性,对喜欢的人怎么都好,对不喜欢的人就理都不理。他说咱家有治我这毛病的办法。我想能改掉人这么大毛病的办法定然是神功了。不知爹能否教我。”高大爷笑道:“原来是这个,你这不爱搭理人的习惯,其实也并不算大毛病。但要想根治无外乎‘修身养性’四个字,我高家诗礼传家,最讲的也是这四个字,你既然是我高家子弟自然也要照着做起。但也不用着急,只要不忘君子立身之本,经历的多了,人自然就豁达随和了。”“谢谢爹指教。”我做恭顺状。高麟在旁边都快晕到了。待高大爷走后,高麟咬着牙对我小鞠了一躬“佩服,我的祖传神功那抵得上石玉变脸绝技。石玉自成一派,可以开山收徒了。”“岂敢,大哥过奖了。” 在我正和高麟闲磨牙的时候,却突然发现不知何时我们成了宴会的焦点。众人对我们又是一番赞扬,都是这些天听熟的了,不新鲜,可上面坐的是皇上啊,这些人不是应该一起歌颂皇上英明神武吗。我们算那根葱,再看皇上也很有兴致的和众人一起向高溪道喜,说高家有这样出色的晚辈,爱卿真是教导有方啊。这是怎么了,难道真要从高家挑个女婿啊。事情越来越好玩了。 谁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想找个样样都可心的驸马可没那么容易。还得防着好小伙子被别人家姑娘抢了先,虽说皇上最大,他说是让谁娶他闺女谁就得娶,可还是两情相悦的好啊。所以就要早下手,可还得把入选的好小伙子的身家脾气秉性都了解清楚。这又不是一天两天能做得到的,那就先不明说,但也要对入选之人表示一下重视。让他自己想清楚,他已经是可以做驸马的人了,应该多注意自己行为举止,亲朋们也知道他是个进入皇上视野的人了,不能和皇上抢人,也就不会有人给他提亲了。这就难怪有一些各方面都很出色的京城亲贵子弟娶亲都不会很早了。看今天这架势,我们也荣幸的成为了候选人之一了。皇上的闺女是很漂亮,可也没漂亮到让我们被人当小白菜一样挑来挑去,还要感恩戴德的地步啊。 金秋赏月 转眼又是金秋,在皇宫喝酒后没几天就是中秋节了。中秋节是由上古“秋暮夕月”祭拜月神的习俗演变而来。可如今已经变成了排排坐、份果果的时令游戏。每逢中秋夜都要举行的迎寒和祭月。无外乎就是设大香案,摆上月饼、西瓜、苹果、红枣、李子、葡萄等祭品,其中月饼和西瓜是绝对不能少的。西瓜还要切成莲花状。然后一大帮人分而食之。 京城人早不耐烦每年在家里吃吃喝喝的把大好的月色错过。所以京城就有了观月楼、赏月桥、明月楼,皆是供人赏月的去处,而以游赏月桥者为最。人们往往在明月高悬时,结伴同登观月明月二楼、游赏月桥,希望一睹嫦娥今日风采。 我们一帮年轻人最初是约到观月楼聚一聚的,从暮春离京到现在已经有小半年了。京城人事变化倒是不大。我和高麟到观月楼时,看到建瓴、袁蛟、张倡等人已经先到了建瓴身边坐着一个一看就知道是女扮男装的小姑娘,看着眼熟。仔细一看可不就是前几日才见过的安平公主吗。她现在不是应该在宫里虔诚拜月,好祈求一桩好姻缘吗,来这里凑什么热闹。看来所有人也都知道她的身份,不过大家很有默契都当作不知道。说破了身份,大家玩起来就束手束脚的,没了意思。小姑娘是建瓴的姐姐也算是我们的亲戚,一起中秋赏个月也还说的过去。 正想着,赵浑领着三个人也上了楼来。难道如今京城流行女扮男装不成,跟他一起来的那几个人,就是瞎子也知道是女人,脸上的香粉都还没洗,就也学人家扮男装。小公主人还小,也没化妆看着还有几分像小男孩。这几位位姐姐可就不同了,看着有十六七岁了,而且发育的还很好,这样的身材穿起男装来简直是欲盖弥彰。赵浑这是怎么了。赵浑一上楼就给那几位张罗位子,等他们好容易消停下来,赵浑才给我们介绍,其中穿蓝衫的正是他夫人,镇远将军的妹子,另一个穿紫杉的是他夫人的结拜姐妹说是西南大族陈家的小姐。另一个胖乎乎的小姑娘是他自家妹子叫兰儿。听他说完我们也大概清楚了,他夫人结拜姐妹初次来京,没看过京城中秋的热闹,赵浑夫人就要赵浑一起陪她们出来逛逛,赵浑的妹子不甘心自己一个被扔在家里陪老人家吃月饼,也死活跟了出来。就这样,往日身边众多小厮伺候的赵浑,好好一个中秋节落了个“三陪”的下场。赵家新嫂子看来有些手段,让一个往日在家里混不吝的赵浑如今也知道照顾人了。 人来的一多,先前定的雅间就显得局促了。虽然是推窗见月的好位置,可如果那窗前围为了一堆的人,那还有什么赏月的气氛。于是大家提议去城南赏月桥上看看有什么好风景。到赏月桥时,我们来的有些迟了,那桥上已经有几个人聚集在桥头笙箫弹唱,对月赋诗了。还真有点“星稀月冷逸银河,万籁无声自啸歌”的韵味。赏月桥位于城南朱雀河上,桥虽不若楼高,但胜在地势开阔,立于桥上,寰宇苍穹似一个巨大的有着深蓝黑色底色点缀着皓月稀星的无比美丽的华盖,微风徐来,衣带飘动,与天地融为一体的神奇感觉,自不是城中在观月、明月诸楼上凭栏远眺所能比拟的。 我们在桥头停了下来,看着慢慢多了起来的赏月人,有点塔灯的,有放天灯的,还有舞火龙的。一时间整个河面都亮堂起来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意做,头脑灵活的小生意人也不会错过这个挣钱的好时机,朱雀河两岸渐渐的形成了一个红火的夜市,各种点心、小吃,新鲜佳果都有出售。居然比城里还要热闹些。我们都是爱热闹的人,看着高兴,我对那些小吃更是垂涎,只是高麟管的严,不让我随便吃外间的东西,也只能看着那馄饨锅中飘出的热气叹息。 可先来的那几位可不这么想,其中一位说到:“好好一个‘银河夜月’的好景致,硬是叫这些凑热闹的俗人糟蹋了。扫兴。”他这话打击面可有点广,当时就有人不乐意了。“月亮是你家的吗,桥是你家的吗,朱雀河是你家的吗,都不是吧,你们只是来的早,占了好地势,自己偷着乐和会儿得了。别人只是没有你出门早,就是扰人兴致的俗人,这是什么道理。”张倡最是嘴皮子利索不肯吃亏的人,那能便宜了随便骂街扫到自己的人。“就是,嫌这里人多就该在自家院子里搭个高台,自己一个人看个够,既然出门来玩,还想不碰到人,那就要挑个夜深人静的时辰,现在正是中秋赏月的好时节,月亮不懂事,不知道照人的时候还要分个雅俗出来,让谁赏,让谁不赏啊。”我也上场助阵。 高麟捅捅建瓴小声问:“月亮不好说,可这朱雀河、赏月桥算是你家的吧,你上去把他们撵走就是了。让这些酸人在眼前晃,还真是碍眼。”建瓴吐了吐舌头说:“按说你都是我家的,可你就敢捅我。我现在若是上前撵人,没准儿让人给扔河里去。你是有功夫的,何不去把这几个小子收拾了。”甥舅二人相视而笑。“不得务虚名而处实祸”是高家处世的不二法门,建瓴高麟都是深谙起其道的,谁也不可能强出这个头。 那桥上的几个人见我们多是半大孩子,还有几个像是小姑娘,底气足了很多。哄笑道:“是那家大人没看好,跑出了这些个毛头小子姑娘。学人家月下会情人,就该去个僻静的地方,却偏偏要跑到这最热闹的地方来现。不是给你们家丢人吗。”赵浑带的女眷最多,一听这个就火了。“小子,你们是那个乡下地方来的。在京城混,居然不认是你赵浑赵大爷,活拧了吧。”这些人是月亮上下来的吗,在京城混的各面人物怎么还有不认识赵浑的主啊。居然什么话都敢乱说。把这混世魔王惹急了,就不可能有小事了。 “赵浑?没听过,再说这是人名吗。会给你起这个名字,难道你爹恨你不成。”对方也都是些尖酸刻薄的人。天哪,赵浑之所以是赵浑,是因为他们赵家排行到他这一辈,应该起带水字边的名字,而赵浑他老爹又一辈子想着投笔从戎,思来想去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合适的名字。并且不管赵浑娘怎么反对,都不改了。这是赵浑永远的痛。和他开什么玩笑都可以,就是不许拿他名字说事儿。今天这刻薄小子算是说到点子上了。 他一说完,我们全都没敢说话,都等着看赵浑怎么发作。赵浑发狠之前的所有准备工作都做的差不多了,包括浑身乱抖,脸孔发紫,额发竖立等等,一般胆小的人还不用等赵浑真发难,就被他这架势吓跑了,那还得跑得了才行。可问题是赵浑那些整天跟着他的小厮今天一个也没来,赵浑拿手的仗势欺人的好戏缺几个龙套。今天毕竟不同于往日,赵浑是携眷前来。少不得要替赵大哥全了面子,我和高麟挽了袖子就等赵浑发话了。 谁成想发话的却是赵嫂子:“你们都退下,这几个跳梁小丑不用那么多人陪他玩,姑奶奶一个就收拾了。”小公主却没想到有比自己还横的,不甘落后,也上前一步道:“我和你一起收拾他们。”吓的建瓴一把拽住了她:“小姑奶奶,你凑什么热闹。你要是再不老实听话,我下次再不带你出来玩了。”赵兰拍手笑道:“好啊,好啊,嫂子最厉害了,让这些不说人话的坏人尝尝嫂子你的厉害。” 袁蛟却转头问赵浑:“弟妹真的可以吗,也不是什么大事,犯不着为了他们搅了好好一个中秋夜。” “胆小鬼。”一直没说话的陈姑娘一脸鄙视的说。 袁蛟经历了狼族人骂城的洗礼后,对什么刻薄言语都免疫了,也没放在心上。赵浑说:“放心,就我这么大块儿的,我媳妇轻轻松松就能撩倒三五个。”说完也反应过来自己说的是什么,神情居然有些忸怩。我们几个想笑又不敢笑,都快憋出内伤了。 赵家嫂子站在那几个人面前说道:“方才,你们先是出言轻佻,侮辱我这几个妹子。后又拿我夫君名讳说笑,不教训教训你们,你还当我们赵家无人了。方才笑了的,现在都给我站出来,姑奶奶不耐烦数人数,你们是一起上啊,还是一个个来单挑。” 断桥惊魂 对方也都是年轻人,看赵家嫂子如此猖狂,有个瘦高个一阵冷笑,走上前来,两人也不废话拳来脚往的就打开了。打了一会儿,我们就发现赵家嫂子虽厉害,对方也不白给。赵浑见他媳妇没占着什么便宜,抡着他的王八拳就上去了,他这看家本事是从小打架练出来的,虽不好看,但实战性很强,他们夫妻二人合力一会儿就把那瘦高个打的只有招架之力了。对方一看不行,也上了替补队员,如此这般很快双方有战斗能力的人就差不多都下了场,在这风雅的赏月桥上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群殴。 没想到的那矫揉造作的陈姑娘也是一个高手,下得场去竟然不吃亏。我却和张倡建瓴小公主还有赵兰一起成了拉拉队,建瓴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拉住他姐,不让她也下场打架。可她也没闲着,除了呐喊助威就是挤兑我,说我“那战场上的功劳不是骗来的就是捡来的。连个架都不敢打,算什么英雄。”我自己是什么材料我自己清楚,我只擅长骑在马上抡大刀,抡着谁是谁,像现在这种街头斗殴的技术活我就不行了,冲上去也是给人当沙袋打。小公主再怎么激我也没用,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是摆好自己位置,为前线奋勇杀敌的斗士们鼓劲助威吧。 我虽不会打,可比起另外几个人,我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就充当起了义务解说员。我告诉担心高麟的赵兰,别看高麟老是跳来跳去的,好像打不过的样子,其实是因为他那件烧包的孔雀丝线织的外衫,今早才上身,他怕和人近战弄坏了。那瘦高个并不是对方最厉害的人,最厉害的是那个一直还没上场的白衣人,他的眼光落到的都是我方人员的破绽,他要是下场了,高麟那套漂亮衣服想要完好无损就有点难了。 小公主虽听得津津有味但也不打算放过我,斜看着我说到:“你倒是什么都懂,难道你也是我们这方还没下场的真正高手,不知我们今天有没有眼福看高二公子给我们露一手。”我招你惹你了,你这么没完没了的。不会是你那天晚宴上看上我了,今天看我这么窝囊,你气自己看走眼了吧。小丫头的心事还是很好猜的,可猜对了也不能说,不然我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敌人。我就当没听见吧。还是赵兰人好,过来给我解围,说看现在的情形好像我们也不吃亏,高公子不下场也没什么关系的。 我们本来是要来看热闹的,如今却成了被别人看的热闹。没多久桥两边就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两伙贵公子打架的热闹可不是天天都有,今天大家又都有的是凑热闹的时间,这个机会谁都不会错过。眼看着围上来的人越来越多,我突然想起来问张倡,这桥有多少年历史了。张倡一脸‘你这什么脑子’的表情,不过还是告诉我这桥是前朝修建的,如今得有几百年历史了。天哪,古董桥也敢上这么多人,了不得了。人要是再多下去桥会不会塌呀,就算不会塌,来个踩踏事件也不是好玩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还是赶紧跑吧。想到这,我一边拉起建瓴往外挤,一边招呼其他拉拉队成员和我一起走。小公主看来很不乐意,但看我面色严厉就没说什么和我们一起往外挤。等下了桥到了开阔处,我让他们先在那里等我,我又往回赶。到了桥头,我扯起嗓子高喊到:“高麟快回来,下雨要收衣服了。” 高麟正在桥上跳的起劲,一听我喊差点没一头栽河里去。无奈的看了我一眼就一个纵身跃下了十几丈长的桥,到我身边看我出了什么事没有。我赶紧告诉他这么多人在桥上又危险,得赶紧疏散人群。高麟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又一个纵身返回桥上,到对方那白衣人面前,和那人说明情况。那白衣人看了一下形势点了点头,就和高麟一起高声喊住各自的同伴说不打了,这里人太多施展不开,还是改日在约合适的时机再比试一场。大家也都觉得在这个耍猴给别人看没什么意思。所以就都停了手,大家各自往桥下走去,可看热闹的人还都意犹未尽,聚在桥上对刚才的激战发表着各自的看法,也有对不打出个结果就停战表示不理解的,到处和人打听续集会在那里上演。反正就是不肯痛痛快快下桥,桥不是我们家的,我们管不了那么多人的事,希望一会他们能散开吧。 还没等我们走远,就听到桥上人们的惊呼,桥还是塌了,桥上的人们一阵慌乱,开始互相推挤着下桥,被别人推下桥的反倒比在桥断处掉入河中的人还多,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赶紧跑回去救人吧,高麟跑的虽快,可还不忘把他的漂亮衣服脱下来扔在岸上。我和高麟、袁蛟、赵浑这几个会水的,跳下河中开始往外捞人,已经秋天了,河水不是很深,但夜里河水却凉的入骨。我们把找到的落水的人带到岸边就由岸边的建瓴他们把人拉上岸,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很快慌乱的人们也行动了起来,有会水的也跳入河中救人,岸边的人也帮着往岸上拉人。好在是中秋,月亮大,不然大黑天的在河里找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就在桥下和岸边不断的往返着,我开始产生了幻觉,觉得我就是那月亮里的吴刚,那河里的落水人就像是那怎么也砍不断的桂花树,我要这么无穷无尽的在这冰冷的朱雀河里做这没完没了捞人的工作。 在我神情恍惚间,就要随河水飘走的时候,一只大手拉住了我,一个似曾相识的脸孔出现在我面前,我认识他吗,我的大脑快不工作了,被他一阵摇晃,我清醒了过来。原来是那个白衣人啊,他的白衣早不知道成什么样子了,怪不得我没认出他来。用凉水撸了把脸,我挣开他的手,笑着说:“我没事刚才就是有点困了。谢谢你摇醒我。” 他看看我好像真的没事,就又开始在河水里找落水的人。一直忙了半个时辰,才算忙完,我们拉上来的人有活过来的,也有没救的。我们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等上了岸被冷风一吹,本已经适应水中温度的身体又开始发抖。我痛恨发抖的感觉。高麟看我发紫的嘴唇,很义气的把他当初扔在岸上的外衫递给了我。我也不跟他客气,什么好衣服不都是给人穿的吗。接过衣服就裹在身上,感觉好多了。孔雀丝线还挺抗风。 这事动静挺大,巡城御使带着一班人已经赶了过来。看到我们愣了一下,拱手道:“王爷和几位公子怎么也在这里,我接到举报说赏月桥有人聚众闹事,压塌了桥,不知可是属实。”“压塌了桥倒是真的,不过不是聚众闹事,今天中秋大家都贪这赏月桥上风景好,上桥的人多,加上这桥年久失修,不堪重负就塌了。我们也是碰巧赶上,看到有人落水,就救起来几个人。你还是去统计一下伤亡情况吧,我们这里你不用管了。”建瓴几句话打发了巡城御使。周围的人也知道了这几个少年来头不小,那最小的一个居然是王爷。几个被我们救上来的人赶紧过来磕头谢恩。建瓴泰然受礼,安抚几句就让他们走了。那白衣人一伙也在远远的看了这一幕,向我们拱了拱手,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经历了这一场大变故,谁还会在乎那几句意气之言。只不知是些什么来头,能和高麟、袁蛟过上几招的都不是一般人。这些人最初虽是在吟诗赏月,但也肯定不是书生学子那么简单,亲贵子弟也不是,好像还没有我们不认识的亲贵子弟呐。难道这就是真正的江湖人士,我把我的猜测说给高麟听,他说很有可能。只是他自己没什么江湖经验,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来头。这时那陈小姐开口了,她说:“那几个人用的很像是星月门的功夫,虽也夹杂有别派的功夫。但应该是星月门的人没错,现在想来那白衣人应该就是他们的少门主。” 星月门又是什么来路,我们的江湖知识还真是匮乏。我们都看着陈小姐希望她能给我们答疑。赵大嫂这时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大家还是回去吧。我这妹子是西南陈家的人,陈家不但是西南大族,也是威震一方的武林世家。江湖上的事,她都清楚。你们还想知道什么就改天来我家,我这妹子一时半刻也不会走,到时候再细细说给你们听不是更好。” 居心叵测 说的也是,再不回去,家里就要出乱子了。出来时只说朋友小聚,很快就会回去和高大爷高大夫人一起过节的。现在可好,回去等着挨骂吧。今天遇到的事虽是偶然,江湖人士出现在京城也说明不了什么,人家也可以旅游吗。可我总决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和高麟商量后,决定还是和高大爷实话实说。高大爷是老人精,什么事也瞒不过他的眼睛。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1 章 回家后,先是听了高大夫人训话,之后就把高大爷拉到书房把今天见到的人,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高大爷一直安静的听着,最后才问了一句:“那白衣人知道建瓴的身份后,什么表示都没有吗?”“是呀,他向我们拱了拱手,可也不像是特意对着建瓴。那感觉就好像建瓴不存在似的。”我凭自己的感觉回答到。高麟也感到那几个人很奇怪:“江湖人虽然一般不与官府打交道,但得罪了一个王爷,也不算小事啊。一般人就算不顺竿子套交情,也决不会不过来打个圆场。看他们也下水救人就知道也都不是意气用事的人。” 高大爷抬起头,看着我们说:“说奇怪,也不奇怪。你们这段时间不在京城,我得到消息,京城最近来了很多江湖人士,各门各派都有。你们说的陈姑娘也算其中一个。至于聚集京城的原因现在还不清楚。似乎又是什么藏宝图之类的玩意重现江湖了。可我觉得这只是一个幌子,有些人是被藏宝图引来的,有些人则是用这些被藏宝图引来的人做幌子,调动了一批武林高手进京,居心叵测呀。” “难道他们是想&p;#8226;&p;#8226;&p;#8226;”高麟说不下去了,猜测下去的结果是可怕的。“谁有这么大胆子,皇上难道就不管吗。” “皇上身体大不如前了。如今连早朝都省了,只是初一、十五出来见见大伙,平时外臣想见皇上一面都难。” “怎么会这样,前几日宴会上看皇上还好好的呀。难道我看到的是替身。” “那不过是样子上好看些,你没见皇上没一会就先走了吗。若是在以前,皇上那可是海量,酒宴上从来是要喝趴下几个臣子才肯走的。”说着突然一愣,“替身?”高大爷惊恐的看着我,“你说是替身,你可是看出那里不对了吗。” “爹您糊涂了,我上次不过是第二次看到皇上,那能看出什么不对,我不过随便一说。” “我倒是忘了,不过你这一说提醒我了,我得问问娘娘去,看皇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对。若真是替身,那皇上到那里去了。真是恨不得多长几个脑袋来用用,现在这朝政连我都想不明白了。你们也先去休息吧,现在形势不明,还是以静制动吧。有空去向那陈家姑娘打听一下江湖上的传闻,不过这小妮子看来是要拿这事钓你们两个傻小子,你们机灵点,别给自己惹下麻烦。” “知道了,还说不定谁钓谁呐,猜小姑娘的心事,我最拿手了。爹你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让人把大哥钓跑了,大哥可以要做驸马的人了。”边说着我们边从高大爷的书房退了出来。 “就你话多,你怎么知道那陈姑娘不是看上你了。”高麟不忘拉我下水。 “她看不看上我不重要,只要我没看上她,她就什么咒都念不灵。倒是你这老好人最容易怜香惜玉,说不定就一头掉进温柔乡出不来了。” “谁是老好人了,我那是不和某些人一般见识。不像有些人,嘴上说的好听,可别人打架的时候,他却和小姑娘在一边聊的热火朝天。” “你不说我倒忘了,我那可是在帮你的忙,赵家姐姐看你打的吃力,很是担心你,我就劝了她几句。我看赵家姐姐也不错,可爱又懂事,除了有个‘混哥哥’,那里都和你挺般配。你要是觉得小公主太厉害,那看看赵姐姐吧。” “你怎么越扯越远了,这都那跟那啊。” “不是你先说的小姑娘吗,昨晚的小姑娘可不就这几个,难不成你心里还有更好的,那快说出来听听,让弟弟也跟着高兴高兴。” “你别没完没了。明年开春又要开考举人了,那还有心情想这些有的没的,赶快回去读书去。”高大少爷恼羞成怒了,还是老实点,回房睡觉吧。 --------------------------------- 第二天,我叫高麟一起去赵府打听消息,高麟却死活不去了。真是的,还不好意思了,少年的心事也很波折的。不去赵府就去街上听听弱书生的样子,但也没有很强烈的反对。只是今年端午节何小姐出门看龙舟,不知怎么就看到了一个真正武功超群的大英雄。一心想着要嫁这大英雄,又想到还有冯家的亲事,就要退亲。何老爷与冯老爷是一辈子的交情,那里肯答应。就让女儿趁早死了退亲的心,何小姐也是烈性女子,居然就以死相逼。何老爷舍不得女儿丢了性命,没办法只有老着脸去冯家退了亲。” “先生你只知道何家女儿要退亲你知道是谁勾的何家小姐拼死也要嫁他吗。” “我倒是真没街坊在端午节看到何小姐,自然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的那大英雄,看样子你是知道的了,说来听听也让我长点本事。” “这大英雄可了不得,听我给你们细细讲来。”一个坐在角落的瘦小老头喝了口茶准备开讲了。 风流韵事 这瘦老头还真像是当时就站在何小姐身边,讲的那叫一个生动具体。原来当天在城外的清玉湖上有龙舟赛,城里很多人都去看了,当天的比赛很精彩,因为比赛的成绩决定了下一年这些靠湖水灌溉农田的村子可以获得多少份额的湖水使用权和捕鱼区划分的范围。环湖的各个村子都派了队伍参赛,可各队为了获胜,都拼尽了全力。 正在比赛进行的热火朝天的时候,一只黑色的龙船上的舵手落水了,人们都已为龙船上的人还有不会水的吗,可当时那个舵手却迟迟没有浮上来,可能是抽筋了。岸上的人们慌了,龙船也都向前飞速地划远了。从岸边下水游过去救人肯定来不及,就在这个时候岸边有人向湖中扔了几块木板,一跃而起在木板上轻点几下后就飞到了湖心,一个猛子扎进湖水里,不一会就从湖中救起来那个舵手,当那白衣人把那舵手救到岸上时,人们才看到那舵手不过是个瘦弱的小孩子,因为在赛龙舟的时候舵手是要越轻越好,所以有的队伍索性就用小孩子做舵手,那孩子说自己一个没坐稳身子一歪就掉到湖里了。后来想往上浮,却划不动水,这次真是太险了。大家都说那会在水上飞的公子是神人,围着他夸个不停,何小姐从一开始眼睛就没离开过这公子,此时递给了那公子一方手帕让他擦脸,含羞带怯的说自己是城东何家的姑娘名字叫做灵灵,仰慕公子救人义举佩服不已,想来何小姐那时就已经芳心大动了。 他说的详细,众人听的高兴不时还评论几句,这时就有人说道:“这何小姐也是大家姑娘,怎么这么不知羞,大庭广众的就向陌生人送手帕。太没有规矩了。” “你那是怪何小姐怎么不给你送手帕吧,若是当真送了,你就不说她没规矩,只会说她慧眼识英雄了。”也有人觉得何小姐是敢做敢为,真性情。 我们却觉得这救人的人有些意思,就问道:“不知那救人的公子是何来历,居然有如此好的轻功。” “大家也都在猜,可附近又没人认识他,只有人看到和他一起去看龙舟赛的是敬王府的一个管事,可又有谁敢上前去问。” 敬王府?大皇子和这些江湖人混在一起做什么,难道京城这些江湖人都是他招来的,他居然有这样的能耐,以前倒是小看了他。 “那何小姐都不知道对方是谁,就为他去退亲,这不是太莽撞了吗。要是退了亲,她又找不到那人,她可怎么办才好。”有人替何小姐担心起来。 “我看何小姐是真正敢做敢为的聪明姑娘。与其大海捞针的找人,不如她让她爹去退亲,闹得满城风雨。这样那公子只要在京城就不可能不知道,你想啊,有一个美貌的大家小姐这样为着一个人什么都不顾了,有几个人不会被感动的。那公子如果也有心,就会去找何小姐,这不是比何小姐自己到处乱找容易多了。” “说的也是,不过这都过去三个多月了,也没有消息,怕是那英雄并不在京城吧。” “也有可能,江湖人都是萍踪不定的,可怜了何小姐。” “也不是完全没消息,后来有人说那人可能是星月门的人。昨天赏月桥塌的时候,又有人看到那公子下水救人了,有好事的人就跑去何府告诉去了。可何小姐赶过去的时候,那公子已经不见了。” 怎么说到这事上了,难道救人英雄就是和我们打架的那伙人中的一个。事情还真是巧啊。那我们也给何小姐提供点线索吧。 “当时我们也在河边,当时河边确实还有一些江湖人在救人。也听人说是星月门的人。” “是呀,都说桥塌的时候瓴王爷在岸边救人,两位国舅爷当然是和瓴王爷在一起了,瓴王爷虽然年纪还小,却是爱护百姓的好王爷啊。”这事对建瓴来说,倒是提高声望的好事了。不过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我们也是碰巧就在附近,那有见死不救的道理。只是不知这星月门是什么来历。不知何小姐能否找到她的如意郎君。” “这星月门吗,我也是前几天听来这里喝茶的几个镖师说起过,好像是这些年才壮大起来的北方帮派。那几个镖师说,自从有了星月门坐镇北方,他们在北方几个省走镖只要跟星月门打好招呼,一般就不会遇到什么麻烦。如此看来倒黑白两道通吃的大帮派。”说书先生倒是个什么都知道一点的人。 “那黑道岂不是就没生意了吗。”还有人替黑道担心。 “你还真以为打招呼就是拿嘴说一声啊,当然要给人家留下茶水钱的。”也有人不屑。 “这不换汤不换药吗。” 第 1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2 章 “当然有区别,这样双方就都不用有人员伤亡了不是。一方花钱消灾,另一方保人平安,大家都高兴。” “保镖的不就是保人平安的吗,他们自己还要花钱保自己平安,不就可笑了吗。” “给人保镖不过也是一桩生意,犯不着拿命去搏。保镖的人愿意自己少挣点,换个大家平安有什么不可以。” “只是这痕何小姐是大家闺秀,怎么能嫁给黑道。” “谁说星月门是黑道了,你当随便一个黑道就可以黑白通吃吗。只是星月门在北方势力大,所以黑道愿意给他们个面子,白道的人就央星月门给自己做个担保,星月门不过就是个有体面的中间人。自己并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的。” “哦,那倒也不错,与何府的大商家出身也算门当户对。不知先生可否让你那街坊的亲家给何小姐带个信,也好成全何小姐的一片痴心啊。” “这个消息我一定带到,只是我那街坊的亲家也不是能和何小姐说得上话的人,如果别人能先带到消息也是好的。” “先生连这个责任也要先摘清楚自己呀,不过我想这消息怕是已经快到何小姐的耳朵里了。何小姐早发了话,有那公子的消息的人可以去何府领赏银。如今那腿快的早去领银子花了。” 这何小姐也真是一个人物,为了找到如意郎君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可真的会有这样的女子存在吗,她也太过执着了。刚才有人说何家是大商人,倒是提醒我了,在京城的大商人多是官商,做的多是跟官府有关生意,与朝里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件风流韵事有了这个背景好像就不那么温馨浪漫了。整件事都透着那么一股子阴谋的味道。为了证实我的猜测还是回家问问何家是谁的门下吧。 高大爷证实了我的部分猜测,何家与那冯家都是官商,并且何家是肃王舅家的表亲。如此看来风流韵事是一个政治阴谋的可能性就大多了。即便何小姐不是这么想的,那纵容女儿不顾一切找女婿的何老爷怕是目的就不单纯了。即便一切都是巧合,我们也不得不朝最复杂的方向想,如今京城是多事之秋,多想些事情还是没坏处的。看似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其实可能是京城两大势力进行较量的最前线。我们推测,应该是大皇子想用星月门的人来做事,而二皇子也马上得到了消息,并大肆放出风声,让整个京城都开始注意星月门的人动静,二皇子还真是了解人心啊,知道老百姓喜欢关注什么样的事情,他就把事情弄到什么样子,这样整个京城的百姓就都成了他的耳目,说他算无遗策也不过。 高大爷还说宫里传出娘娘的消息了,娘娘已经很久没有单独见到皇上了,所以也不知皇上现在有什么不同以往的。这消息本身就很不同寻常,高娘娘多年来一直是皇上的最爱,多日不能单独觐见可不是好消息。 最近也没有传出皇上有新宠的消息,难道我们的猜测是对的,皇上现在不在宫里,或者宫里至少有一个皇上的替身。他要做什么哪,想看他自己的两个儿子斗个死去活来,他再坐收渔利吗。既然皇上现在是按兵不动,我们这些人还是先老老实实的呆再岸的地方看着吧,坐山观虎斗虽有点不思进取,但也是保存实力的好办法,两个势均力敌的敌人之间的战争不论胜负,我们都可以成为最后的赢家,等着瞧吧。 重阳赏菊 京城最家喻户晓的风流韵事就像一部言情加玄疑的小说。事情的后续发展即不出看客的预料,又不时有些悬念抖出来,掉看客的胃口。在京城百姓为何小姐找女婿的人民战争中,男主角终于给找到了。不出大家所料是兴月门的人,但却不是我们以为的那个少门主,据消息灵通人事的描述,倒很像是那当初与赵嫂子打架的那瘦高个。他可不像言情小说的主角,有点失望。可更让京城百姓忿忿不平的是,那人完全不领何小姐的情,不想去何家提亲,就把何小姐晾在了那里。这也太不给京城百姓面子了,于是呼声一面倒的说那救人英雄不识抬举。 后来又有新消息说,那英雄不是不识抬举,而是家中父母已经给订了亲,不敢擅自在外结亲。于是舆论又说那英雄重情重义,何小姐太过固执,有点强人所难。 何小姐又放话说‘宁做英雄妾,不做凡人妻’,不在乎做妾。越说越真了,星月门的人现在连住的客栈的门都出不去,见到的人都让他们去劝那英雄娶痴心的小姐。 星月门的人想离开京城,一走了之,可连收了星月门高额小费的店小二都叛变去给何小姐报信,最后在城门口被何小姐截了下来。最后英雄只好答应回家去禀明父母再来提亲。我看他是再也不敢出现在京城了。何小姐目的似乎也达到了,就不屑地说:“堂堂男子汉,做事居然这么不光明磊落,偷偷逃跑的事情也是英雄豪杰该做的吗?你也不用来提亲了,放心回老家娶媳妇去吧。本姑娘现在看不上你了,不嫁了。”事情似乎有向悲剧发展的趋势,很多看客都替何小姐担着心,怕她再也嫁不出去了。 我们当然也一直关注着这件事的进展,事情越像真的,就证明它透着假。我们的推测看来是真的了,大皇子的一条手臂看来被二皇子轻轻松松的给缠上了。二皇子棋高一筹。大团圆的结局居然就在这时出现了。一直默默无言大冯三公子说话了,他说何小姐不过是一时糊涂,随便见到的一个人那比得上他们从小青梅竹马的感情。如今何小姐肯回头,他自然是高兴能迎娶自己一辈子的最爱晶晶妹妹。何小姐也说经此一事,才知道冯三哥哥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这才是真正的言情,冯公子上路。何小姐最后还是嫁给了冯三公子,京城百姓给予他们最热烈的掌声,送上最真挚的祝福。看客们都说冯公子和何小姐经历了这样的一番事情后,毕竟最后走到了一起,是真正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让人羡慕。只有局中人才知道,这是一开始就决定好了的结局。不过这一番热闹还真是好看。 赵浑来我们家一起喝酒的时候,赵浑就提到了这件事,他感叹现在的姑娘可真了不得,什么都做得出来。我们说你都是有家的人了,就不用在关心别的姑娘的事情了吧。他说他是不用关心了,可你们就要开始为这些事闹心了。我可提醒你们啊,我的那些妹妹们,可是老和我打听你们的消息,我原来还能替你们挡一挡,现在有了何小姐的事情,所以的姑娘心都活了,都想自己找个如意郎君。你们就等着接招吧。 “不对吧,何小姐最后可是嫁给了她的娃娃亲呀,你的妹妹们不是应该学何小姐,听家里的话,在家等着嫁人吗。”我提出质疑。 “她们说不折腾一番,岂不是显得我们不如那何小姐了吗,所以不管以后嫁谁,都要在现在闹出点动静出来,好不白活一回。”赵浑摇着头说。 “这都怎么了,消停两天不好吗。”高麟费解。 “何小姐成了造反有理的活教材,姑娘们知道了就算这样大闹一番也不会有什么坏结果。既然叛逆成本不高,那何乐而不为哪。”我给他解释着我的理解。赵浑说我分析的精辟。他那些亲妹妹、堂妹妹、表妹妹还有我媳妇的妹妹整天无所事事,就想着发生点什么不一样的事好给她们解闷,你们都等着吧。“男孩子长那么漂亮干什么,给自己招麻烦。”赵浑最后酸溜溜的总结。 “你那是嫉妒,怎么没人等着算计你哪。”我那能让他舒服了。 “是,我嫉妒行了吧,你们就自己慢慢乐和着吧。我过我自己的安稳日子,谁叫我不漂亮哪,就这点儿优点我还不好好珍惜,我不就傻了吗。”赵浑自有他的大智慧,只是我从来存的就是惹麻烦的心,要看看自己到底能做多少自己以前不能做的事,没麻烦还要找上门去,那会怕麻烦来找我。 赵浑他和赵嫂子要邀请我们重阳节去他们家赏菊,高麟虽有些不情愿。可我想凑热闹,怎么也不会忘了拉上他,他就自求多福吧。 也该去赵浑家走动一下了,去赵家会会赵浑的妹妹小姨子之类的,也看看那陈小姐是什么来头。不过没道理只是我和高麟去赏菊,问赵浑说还请了谁,他只说该请的都请到了,来的人比他结婚的时候还奇。又提醒我们说,你们嫂子这次可是要报上次你们大闹洞房的仇的。你们可别让她逮着什么错处,不然我就是想帮你们也爱莫能助了。 赵家嫂子看来不但脾气比赵浑火爆,连耐性也比赵浑更不好,赵浑要报老鼠冤一般也要等到有机会的时候,赵嫂子都等不及我们这些年轻人结婚的时候再报仇,这还不到半年就急急忙忙的自己创造机会要报仇,难道是怕以后没机会了吗,真是和赵浑天生一对。赵浑已经一天天的被他夫人雕刻成一个标准老婆奴的形象,他能提前给我们提个醒也算他够交情。可我们却什么准备都做不了,只希望赵嫂子记不住当时都是谁给她下的那些套。不过也挺令人期待的,这赏菊会看来也是有热闹的地方。不过菊月赏菊赵嫂子还是比赵浑多了一份清雅。我敢肯定他只关心重阳节的美酒肥蟹,别的都是凑个热闹罢了。 重阳那日到了赵府的花园,菊花是开的不错,有什么万龄菊、桃花菊、木香菊、金龄菊、喜容菊什么的。我不是很懂,只看到一片黄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菊花,有点花型大点,有的花瓣长点,赵兰给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各种菊花的名字,可我也没记住几个,只知道那粉红的叫桃花菊,还是因为想起了一首题菊花的诗说‘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觉得这桃花菊还真是讨巧,把春秋两季的好处都占了。 但真正的重点却是吃螃蟹,阵阵螃蟹的香味比那菊花淡雅的香气可是更能吸引我的注意力,不过高麟不忘提醒我,在人家家里吃螃蟹可别想怎么就怎么,让人以为我没吃过螃蟹,我说那就偏劳大哥给我收拾好了我再吃,不然我不是就要饿上一顿了。高麟倒是不反对,可能他认为与其让我再外面给高家丢脸,还不如他受点累,给我收拾好螃蟹,直接让我吃肉。 还记得以前吃蟹,高麟教我怎么样把蟹变得‘没心没肺’,还要把螃蟹里住着的‘老和尚’给找出来。不过无论他怎么教我从骨头里面勾蟹肉,我也学不会。我到现在还是只会拿着他给我收拾干净的螃蟹一通乱咬,咬碎了骨头自然就吃着肉了,谁耐烦勾来挑去的只为了吃那塞不满牙缝的一丝肉。高麟说我吃起螃蟹来比螃蟹还像螃蟹,那两排飞舞的牙齿比蟹钳还恐怖。 我正幸福的吃着我的纯蟹肉,赵嫂子发难了。她可真不可爱,都不知道等我吃完了再说。可谁叫她是嫂子的名分,她想什么时候说就什么时候说:“石玉呀,上次中秋你们说要来我家做客,怎么后来就没了消息,要不是我这次下帖子请,怕还请不到你们这两个京城里的大红人啊。” “嫂子说笑了,我们自然是愿意来府上多走动的。可自从上次中秋夜落汤鸡一样的回去,就被我爹给设了门禁,下了学就要回家,不得到处乱走。否则要跪祠堂。这次还是因为是重阳,祝翰林给我们放了,假才能到嫂子这里吃些好吃的,嫂子就让我把这螃蟹先吃个够再罚兄弟吧。” “高二公子还真是会享受,连吃个螃蟹都要做哥哥的挑好了肉给你吃。兄弟情深真是让人羡慕。”赵嫂子身边的陈姑娘这时终于忍不住要亲自上场了。只是酸的我盘里的螃蟹肉都可以不用蘸醋了,就着她的风凉话就能吃下去。真是沉不住气的傻姑娘,你想吃螃蟹肉你就跟我说,我又不会不给你。 何去何从 我喝了口茶水后,开始剔牙,喝凉水都塞牙。实在没耐心在这里瞎耽误功夫,我变脸的速度熟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出了名的快。这些姑娘们估计还没见识过,以前见到我都是笑嘻嘻的,以为我就是个一般人的脾气,见我突然不理人了,有点反应不过来,不明白我这是为了什么。其实什么也不为,我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坏脾气,无论如何也改不了,经常会突然对什么都失去兴趣,对和任何人都不理不睬的。我这样的怪脾气,还能有几个朋友也算是奇迹。 赵浑就开始负责把气氛活跃起来,他知道现在对我说话肯定得不到回应。就和高麟、袁蛟说起今年的蟹特别的好,至于如何的好法就要看这蟹是谁挑出来的。他这人不愧是个称职的酒肉朋友,对吃还真是知道些门道,他说今年的螃蟹都是他亲自去挑的上等雄蟹,那些不懂的人以为雌蟹是好吃的,因为雄蟹很容易没有黄,市面上雌蟹的价钱也要高一些。其实上等的雄蟹比起雌蟹,不但蟹黄十分鲜美,而且肉质甜滑,相比之下,雌蟹的黄吃起来就要生硬些了。 这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其实我现在还分不清螃蟹的雌雄,有的吃就好。刚才看到满园的菊花我还在想有没有能吃的品种。袁蛟看我好像对菊花有兴趣的样子就劝我道:“自古菊就代表着疏野淡泊、独标傲世、顽强清高,素来是豁达豪迈、铮铮傲世的一类人士用来寄托情怀的。可石玉正是年少青春岁月,与其想着与菊同洁同傲同坚,还不如时常伴菊而欢,学些菊花的豁达之风。” 袁蛟一片劝解之心,我自是能够体会,可不知为什么就再也提不起精神,也高兴不起来。高麟看我好像不大对头,就和赵浑告辞,与我一起离开了赵府。也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种脊背发凉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的,但就是不对劲,那里都不对,但我说不清楚。回到家里倒头就睡,第二天一早就病倒了。高麟直骂赵浑的螃蟹不干净,可我知道不是螃蟹的事,病由心生,心情不好会连带着内脏痉挛,那症状跟吃坏了肚子还是很像的。其实一个晚上我都没怎么睡,我已经知道我为什么会突然心情不好了。我们都长大了,成长的烦恼接踵而至。很快高麟也会给我找个嫂子,我已经习惯了有一个可以全然信赖的人来依靠,如果他有一天属于了别人,我不敢想。我现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自己都不知道,只是希望尽量让自己开心点,以前还想过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想不明白的时候还想着活的没意思,有人说活着是为了责任,可我现在是没有所谓责任的。我是真正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高麟,以后我们一起去隐居吧。” “你又有什么鬼主意。” “不是鬼主意,我都想好了,我们如果一起隐居,也不应该住的太近,每天在一起容易吵架。我们住在两个相邻的小山上。” “为什么是小山,你不是什么都要最好的吗。” “至于为什么是小山,因为像点儿样的大山都被各名门正派给占了。想一个人自由自在就只能去那别人看不上眼的小山。没人的山才是最好的山,你这城里人不懂。 我们彼此可以和对方喊话,但要走到一起就要下山又上山,因为很麻烦,所以就可以省了。彼此靠喊话来排遣寂寞,又有了一个人隐居山中的自在。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啊。最好山上还有吃一颗可以很久不饿的果子,这样就省了吃饭这件麻烦事,每天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想不干什么,或者想干什么都行。” “你那不叫隐居,你那叫成仙。你慢慢想吧,没人拦着你做白日梦。” “我也不是和你开玩笑,我来自山里,这些年跟着你在这世上打拼,如今虽看似什么都不缺,但我总不快活。我其实真正喜欢的还是山里的自由自在,我喜欢无拘无束,我喜欢什么都不想,让脑子一片空白,这就是我理想。我现在跟你说,是想给你一个思想准备,我早晚要走的。你若是和我一起走,我当然高兴,可你要是不走,我也不怪你。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想你了也会下山来看你。” “和我在这里不好吗,我们这些年一直是最默契的搭档,你那么聪明的人,怎么可以浪费你的才华,让它埋没与深山老林中。” “人都说识破世事惊破胆,看透人情冷透心。我如今就是这样的心境。钻营算计到头来图的又是什么,我不快活,再大的成就也没有意思。” 第 1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3 章 “你让我好好想想,我不想和你分开,可还有那么多寄希望于我的人,我不能放下他们不管。” “你慢慢想,我也不是马上就要走了。我只是说我都一个想法,或者我可以先去山里等你,等你想明白了就来山里找我。我给你也物色个好山头。” “你别说这些,我心里不好受。” “多听几遍就好受了,我走之前会让你对这件事有个深刻的理解与认知。到时候你会认为我走是天经地义的事。” “你就别贫了。就你这碎嘴,在山里还不憋疯你。你等等我,你想走,我定和你一起走。只是你先等等好吗。” “好,有你这句话就够了。我其实也不是真的来自山里,我从一个你不知道的地方来,将来也许和你的去处也大不相同。你说要和我走,我都不知要带你到那里去。都说‘从来出来,往去处去’,我就不知道我的来处和这里有什么关系,自然也就不知我的去处应该是那里。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我出现在你面前,你当真以为是那人牙子老婆的功劳。” “你越说我越糊涂了,你是说你其实不是山里孩子吗?这我倒是信,你的生活起居比我还像养尊处优的公子哥,说你是山里孩子也实在牵强。不过你是那里人,怎么你自己都不知道哪?难得你忘了自己的家在那里,被人牙子骗卖到我家。你也不用伤心,我们可以慢慢寻访打听你的家人,只要多派人出去打听,抓到骗你的人,一定能找到你的家的。” “你放心,我不是突然想家了。我说的事你不一定能理解,你的想象也算丰富,可你却深受孔孟之道的影响,讲的是不语怪力乱神,当然无法想象出我是那里人。我们那里有一句话大概意思是,科学虽看似是迷信的对立面,但在它们背道而驰的最后,科学与迷信在各自领域的尽头相会在一起,一切都是模糊不清,难以分辨的,但想象力除外。我和你的这些年的缘分就是这模糊地带的产物,也许就是想象力创造出来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是说你是不真实的,还是说我们都是不真实的。你最近庄子看多了吗。” “我就说你聪明,你一说就说到点子上了,这就是我现在的想法,我觉得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包括你我,也许我们的存在就是一种偶然,偶然的开始了,也会偶然的结束。所以我想与其让一切突然间不复存在,还不如在我们都知道的时候就结束。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也许有我们不知道的力量掌握着一切的开始与结束。我突然就想把我身后提着我的那些线统统剪断,让自己无目的四处飘荡,虽然并不一定就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可不试试我就总不甘心。我觉得我就是个真人秀的直播节目,周围有无数的摄像头。” “你越说我越糊涂了,你是说要把操纵我们的力量气的开始胡说八道吗,可你又何必为了气别人,而让自己不舒服。”高麟已经适应我的胡说八道了,他知道这个时候只有顺着我说才会天下太平。 “不蒸馒头,蒸口气。谁比谁傻多少啊,我一定要找到那些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把它们打碎碾成粉末,让它妈妈都认不出它来。” “越说越疯了。好好养病吧,你有什么愿望我帮实现就行了,犯不着咬牙切齿,当心老了以后没牙吃你那抗饿的神仙果。” “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不懂。”在床上翻了个身继续咬牙。 (傻孩子,你也是不懂啊。你慢慢找吧,跟我耍横,你永远都嫩了那么一点。你当我真怕你们去隐居啊。你要真去了山里,我就把你们发到外太空去。还不怕你反对,我是作者我怕谁。) 来时路径 走还要走的,不过是和高麟一起走。我和高麟被高大爷安排回老家过年。明年春天又要乡试了,我们都要回乡应试,其实考不考的中对我们已经没什么影响了。可高大爷坚持要名正言顺,我们就要费这一遍事。高麟倒是留心起我的精神状态了,他说今年过年我们回老家过,可以察访一下我的身世。我让他省了这份心,我的身世不是他能差的清楚的。 看得出高麟很高兴能回家,他已经两年没回家了。高大爷也想让我们先回乡,免得在京城的混乱局势里乱了心思。高大爷说现在看着是真有什么大变故就要来了,我们羽翼未丰,还是先保全自身的好,只要青山在,总会有柴烧。只是他脸上总有一丝不甘心,还没真正大展拳脚就要收场了吗。建瓴还是生的晚了些,怕是来不及了。我劝他世事变化万端,或者还有转机,我们可以静观其变,或者可以做一只黄雀也不一定。高大爷并不这么乐观,他的消息比我们多,他的忧虑也比我们多得多。 还是老老实实回家过年吧,来时是五个人,回去时却只有我和高麟两个了。刘管事和明月早已经被高大爷调到建瓴那里当差了,烟涛如今到高二爷在京城的店铺里学买卖。我们也是走南闯北惯了的,再不像两年前那幅没出过远门的样子。还没下雪,我们就辞别了高大爷夫妇和祝老翰林,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我们是随心所欲的选路,不在乎南辕北辙,不在乎舍近求远,听说什么好玩的都要去看看,看到什么不顺眼的都要管一管。在所过之处,那真是留名又留影,动静相当的大啊,这不是有人都要来会会我们了。无聊的人是不怕麻烦的,我们跟那个来下帖子的人去了一家酒楼,进门就被小二引到雅间,里面已经做了几个人,别说还真有几个熟人,就是那和我们打群架的那几个,当然也有不认识的,那前白衣公子如今当然不穿白衣了,也是大冬天的又不是要在雪地里伏击敌人,谁会还穿白衣。他自我介绍说他姓魏名天朗,是星月门的少主,前几日听说附近有两个少年英雄到处行侠仗义,很是佩服,想结识一番,就派人出去寻访,不成想确实故人。 我一听就乐了,这魏天朗有意思,至少知道说人话,其实看他们的架势是想教训一下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冒失小子的,可魏天朗的这个弯转的居然还不算生硬,可见也是场面上混出来的人。跟他客气客气吧,虽然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星月门的水有多深,不过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的。 “魏公子见笑了,我们这是赶路回老家过年,一路上看到些有意思的事就跟着凑了几次热闹,说什么行侠仗义不是折杀小弟了吗。我们也不懂江湖上的规矩,难免有得罪江湖朋友的地方,还忘魏公子不吝赐教,叫小弟以后少闹些笑话。”高麟的客套话是张嘴就来,气氛一下子就融洽了,我们也自我介绍了一番,接着就是一番互相吹捧。高麟此时就是一个谦逊可亲的贵公子,让人对他心存好感,可又觉得他贵气天成。在他施展人格魅力拉拢人心时,我只需在一边做崇拜状,给他营造气氛就可以了,看来高麟是想结交这些江湖中人了。 高麟在和气的时候是无懈可击的老好人,可我也见过他不客气的时候是多么的狠,前几日我还看他打掉了一个人的大牙,因为那人借酒装疯,调戏一个卖唱的小姑娘。这年月又没地方装假牙,那老兄可怜啊。我为这事还和高麟探讨过,打人的目的和意义,既然是为了阻止他胡作非为打他一顿也不是不可以,可如果给人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就有点过了。高麟持不同意见,他认为没有点标志,那些混蛋会好了伤疤忘了疼,继续做坏事。虽然谈不拢,可我还是很喜欢看高麟打架时的英姿,况且多半时候我们还是有理的。 高麟虽然不在乎打人,可却不想被人打,当他遇到比自己强的对手时他就会迅速改变态度,能成为朋友最好,不是朋友也最好不是敌人,但一旦是敌人了,高麟会做些什么可就不好说了。从他上战场杀敌的狠劲儿我就看出来了,高大少爷的善良是绝对不会施舍给敌人的。 不知这魏公子是不是也明白高麟的脾气,反正他现在表现出来的热情,让人觉得他很想和我们做朋友。朋友多多益善,但高麟是个会把朋友分门别类的人,不同的朋友态度还是有些微妙的不同的,看得出来魏公子要想做高麟的真朋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后来我把我的结论说给高麟听,他也同意。只是不肯承认自己有时也很暴力,他说那是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问他我是他那一类的朋友,他居然说当朋友我还不够格,这么矫情的朋友,再深的交情也早掰了。 “那为什么还没跟我掰,是想伺机为自己讨回公道吗。” “跟你就没处说理去,公道是什么玩意,我这辈子还能从你这里讨到那东西,想都没敢想过。” “那你想过什么。” “我想过你可能是什么妖精变的。” “想明白了吗。” “还不很确定,有时像猫,有时像狼,有时又像狐狸。你到底是什么变的,看在我们认识这么多年的份上你就受累指点我一下吧,省得我猜的怪累的。” “你就慢慢猜吧,等你把你知道的能成精的东西都猜一遍之后,你总可能有一次猜对的,当然前提是我确实是妖精。” “你不是妖精吗,那这世上恐怕就没妖精了。” “你皮很痒是不是。” “我知道了,你一定是熊,一巴掌能拍死人的那种。” “我知道你不是皮痒,你是活腻歪了。” “我没活腻歪,我只怕你腻歪了。” “放心,我腻歪了我会先告诉你的。” “我不想听。” “不听也是一种办法,据说叫做掩耳盗铃,你知道吗。” “不用等你腻歪我了,我会在那之前被你气死的,你是不是想用这一招跟我一了百了。” “好主意。” 牢骚满腹防断肠罢了。要不怎么那么多人都抑郁了,可真自杀的却没几个呐。又没有谁真给我什么实际刺激,我也就继续过我的日子。这种没营养的对话,一路上经常进行,后果就是惹到高麟的人后果都很严重。是我害了他们。和魏公子挥泪告别之后,我们就直接回老家了,也算给魏公子一个面子,不在他的地头给他好看。其实他不这么说我们也不想多留了,再不回家高二爷要报失踪人口了。不过还真是要回老家了,有点小期待,我想去我来的那个山上看看,就当缅怀过去了。 高麟说他也要去看看我的老窝在那个山洞里,看来人类对远古洞穴时代的记忆已经深入骨髓了,时不时的就会想到曾经在山洞里度过的漫长岁月,高麟的想象力也不例外的指向了山洞。其实我也想去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猫腻。决定了,就这么办,回到家高高兴兴和高二爷夫妇一起过了个年,过了初五我们就呆不住了,高麟说要和我一起也回我老家看看。高二爷倒是通情达理说是应该的,还要给我们套车,找人给我们领路。这些都是不必要的,我有一个优点就是认路,只要走过一遍的路我就可以按原路走回去,所以高麟第一个就排除了我是从家里走失的可能,认为我很有可能是失忆了或者直接就是妖精变的,走到那里都会留下自己的妖气,不然怎么会有人永远走不丢的。其实他太抬举我了,我早就把自己丢到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了,只是我不想忘记来时路,每一步都走得小心留意,才会有了这认路的本领。 我们按我的记忆走着我的来时路,并没有先去李二叔家而是直接进了山。我记路的方法其实并不是真的记得路的走向,主要是记路周围的环境,当年我是夏天来的,如今是冬天景致还是有些区别的,也不知还能不能找到当时的那个山坡。 龙穴龙脉 冬天的山上一片光秃秃的盖着一层薄雪,几棵松柏也是灰朦朦的一片。不过沿着那条结冰的小河一路向上,还是很快找到了那个小山坡,平平无奇,看不到任何异常的地方。周围的沟沟坎坎,高麟也都上窜下跳的看了一遍,没什么发现。我就说你为什么不到树林里看看,也许某棵树就是一个门。高麟看我拿他寻开心也不恼,真的到树林里敲敲打打起来。我在一边给他配音,他敲几下,我就对着树问:“有人在家吗?”高麟就捏着嗓子回答:“没人。” 放开我们骑来的两匹马,让它们自己啃着山坡上的枯草,我们步行一路就上了山。我们爬的这面山并不高,但当我们到了山顶才发现山背面居然是悬崖峭壁,悬崖通常是上演高潮戏的好舞台,可我们在这里除了感觉风比较大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4 章 众山围绕的山谷里却有云气缭绕,估计是有温泉。商量了一下,决定下去看看。上山容易下山难,何况还是从陡峭的崖壁上下去,高麟看了看崖壁,找了几个落脚点,就把我绑在背上跳了下去,太可怕了,蹦极还不带安全绳,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高麟是一亡命之徒呐。好在高大少也真有两下子,我们有惊无险的下到了谷底。 谷底景色和上面可是大不相同,也有雪,但也有绿草鲜花,虽然很好看,可也够怪异的。 走着走着天就晚了,我们都饿了,看着干冷的干粮实在没胃口。 高麟来了兴致要设个陷阱捉几只鸟来烧着吃,我看他在那里费事的又是扫雪,又是撒碎干粮渣,设好陷阱就在一边蹲着等着笨鸟来找死。好不容易来了一只鸟吃干粮,高麟一拉机关,鸟没捉着,那机关却彻底报废了。高麟见我在一边笑得开心,就说我没良心,不帮忙也就罢了,还看笑话。我说他是能者劳智者忧,我不过是个帮闲的,打猎这样事关生计的大事那是我干得了的。气得高麟用手狠狠的捶在一棵大数上,惊飞了树上停着鸟儿无数。同时飞起的还有我手里捏着的一块石子,一只麻雀应声而落。紧接着又是几个石子飞起,几只雀鸟落下,看得高麟目瞪口呆。 我不由得执石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高麟也有靠我吃饭的一天,真是幸福。烤了几只鸟吃完,我们就开始四处走走看看,谷底再隆冬季节居然如同春天。我猜一定有地热温泉,就和高麟往有水的地方找,顺着一条小溪进入了一个山洞,洞内还真有温泉,太好了,我们疯骑了半天的马,又爬了半天的山早都乏了,看到温泉那还迟疑,脱了衣服就跳进温泉里泡上了。 正泡的舒服,就听得一声惊呼,“陛下!是五皇子下凡了!”接着就是一阵零乱的脚步,循声望去,可不得了。跑来的两人里,居然有个是大熟人,皇上老爷子。另一个人是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道,指着我的肩膀手指乱颤。口中还不住的说:“五皇子下凡了,下凡了。” 温泉泡不成了,可没穿衣服也不是见皇上的样子。我和高麟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皇上还算冷静,很快认出了高麟,对高麟问到:“你不是高妃的弟弟叫做高麟的吗,怎么在这里?” 高麟站在水里却也并不慌乱,条理清楚的和皇上解释了我们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皇上和老道听后看着我愣愣的发呆了好一会,才让我们上来说话。在我穿衣服的时候皇上和老道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我的肩膀,看得我这个难受啊,索性上衣不穿了,走到皇上面前给他见了礼,就问他们是不是要再近些看看,俩老头也不客气,真的对着我的肩膀仔细研究起来了。 皇上看完肩膀又看我的脸,边看还不住的说脸也像,像楚妃。国师看像不像。 国师脸色都青了,“皇上,当年是我给五皇子算的命,不光是这龙纹我熟悉,五皇子的手纹我也再熟悉不过了,这两手的通天纹错不了的。”老道士托着我的手说道。 “恕我冒昧,我怎么越来越不明白了。” 皇上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高麟。说道:“高麟也不算外人,看来你是朕的五皇子。朕就与你们说说这里的事情吧,你们可知道你们是身处那里。” “不知道。”高麟答道,我却只能摇了摇头,我的下巴已经掉到脖子下面了,这消息太富有戏剧性了。 “这里是本朝的龙穴,自先祖得天下以来,和上天有个约定,每一代要奉献给上天一个有龙纹的儿子,一般是第五个皇子,或第九个皇子,若献五皇子则上天或九天内来取,若献九皇子则五天来取,九五至尊的数要凑齐了。当年朕那五皇子出生时在肩膀上就有龙纹,刚满周岁时,国师算出朕没有九个儿子的命,必须献上五皇子,所以五皇子改名为祈天,于十五年前由国师送到龙穴,献于上天。这位就是国师,晴空道长。” “那么小的孩子在这深山里,不怕上天没来取就已经死掉了吗。”太不人道了。我鄙视那老道士,想必是个骗人家小孩拿出来卖的骗子。 “不会,小皇子吃过通天丸会沉睡,置于这龙玉床上,就不再是凡人了,九年之后也还是原来睡觉的样子,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所以上天说的九天就是我们的九年。这龙穴是极秘密的地方又有岩浆护卫,寻常人找不到,野兽是不敢在此出没的。”老道赶忙解释。 “可我们还不是找到了。”我和高麟都很不以为然。 “那是因为我先来这里打开了进入的通道,不然你们是不可能找到这个地方的。再说这里只是龙穴的入口,真正要深入龙穴不知道机关是不可能办到的。”国师紧找补。 “虽说如此,但你的出现却说明这个地方还是有外人进来过。”皇上还是看出了问题所在。如果我是五皇子,那就说明当年的祭祀没有成功。 “可几年前,国师却明明说天象显示上天已经接纳五皇子了。”皇上满眼疑问。 国师哑口无言,向皇上施了一礼后就到一块大石头上打坐,口中还念念有词,手指还不住点算着。 皇上看他忙着算挂,就拉着我们到一边说话。他看看我又看看高麟,然后问高麟的舅家是那里人什么姓氏。高麟说是南方的楚家。 “哦,这就对了,楚妃也是出身南方楚家,想必是有些亲缘的,怪不得你和祈天长得有些相象呐。”皇上转过头继续看我,想必我是五皇子的几率更高了,他的眼神也从一开使的疑虑转变得有了些慈爱。我就大着胆子问他,怎么会到了这里。 皇上回头问高麟说:“你知道你们高家的使命吗。” 高麟愣住了,一脸茫然。 “看来你的长辈还没有告诉你,不过你定然是下一代的守龙使了,现在告诉你也无防龙脉,绵延百里,龙尾就是高家老宅所在之地。高家是太祖开国时的幕僚,当时的国师说为了避免龙尾落地要由一户高姓人家居住于龙尾,于是高家就迁来此处,为守龙使。年代久远了,高家后人可能已经对这个职责已经淡忘了。高家镇守龙脉,损了天数,所以几乎每代都是单传。” “高大爷和高二爷不就是兄弟俩吗。” “高家是守护龙脉的人家,故而每代只出一个人才成为守龙使,即便是有其他儿子也多半不成气候,也只能算单传。如今你们这高家双璧出世,就非同寻常了。于是朕派人来龙脉附近查看,发现石玉不是高家血脉,但高溪的那一支也有了出色的继承人,这就说明龙脉是要有变故了,再查石玉的身世就更蹊跷了,居然就出身于这龙穴附近的山村,年岁上又刚好和朕那五皇子是一样的。朕和国师一商量就决定来这里看看,不想却看到了你。”皇上眼神复杂的看着我。 “如果我真是五皇子,是不是我还要被献给上天一次。” “朕不知道,一切要看国师的挂相如何了。不过也有一种传说,当本朝有难是上天会派使者下凡来相助。你不知道吗。”老皇上想套我的话。 “我十岁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我什么也不知道,让你随便猜,越猜越没底。 部分事实 老皇上不说话了,我和高麟也陷入了沉默,默默对视着,我开始怀疑这些事情不过是我在温泉里泡着睡着了做的一个梦,是梦就没什么可怕的了。我一步上前推了皇上一把,没用什么力气他就倒了,看来还真是梦,我跨步上去就开始揍这个没人性的老头,虎毒不食子,他居然连自己的亲生儿子不放过,让一个骗人的老道扔到山沟里喂野兽。高麟吓得都不会动了,只是喊:“石玉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吗。” “没关系,这只是一个梦。”我打得正开心,哪会停下来。 高麟用手狠狠地掐了自己一把,然后眼含热泪默默的对着我摇头。 完了,不是梦,我怎么就忘了可以先掐自己一把看看是不是真是个梦。这回麻烦大了,把皇上打了,这还了得。是不是要灭九族啊。不对,按他说的,我是他儿子,那灭完我九族,他们家也就没剩谁了。这我就不怕了,反正打也打了,心里的龌龊气也出了,我也就平静了。 老皇上灰头土脸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茫然的看着我,估计打击太大了,他也以为自己在做梦。我不看他,平静的坐在高麟对面继续和高麟对视。高麟已经彻底石化了。 那老道士却被我们惊动了,缓缓睁开眼睛,看了过来。看到皇上那幅倒霉样后一下子就瞪大了眼睛,惊呼道:“陛下,贫道正算到上天会对您有所警示,您就这样了,难道是天谴。”皇上不说话,他现在是没处说理去了。 老道却絮絮叨叨的说开了:“陛下,经过贫道一番推算,五皇子是真的还在人间,但却不是原来的五皇子了,好像是先上了天,又下来的。这可是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但贫道又算不出是何因由。不知五皇子可否提示贫道一二。” 我用最纯洁最无辜的眼神看着他,看得他不好意思,看得他开始低头反省自身是不是道行浅薄难以洞悉天机。 “五皇子重入凡尘,与皇上团聚是好事,可五皇子已经是皇家档案里的死人了,这样突然出现怕是会引起变乱。” “还用我来引起变乱,京城里早就乱套了。当皇上的不在皇宫里好好呆着,跑到这山洞里来装神弄鬼,就不怕再也回不去了。”我在一边说着风凉话,我想明白了,我是不会有危险的,这里只有我们四个,我和高麟在实力上胜过那两个老头不知多少倍,皇上只要不是白痴就不敢耍皇上的威风,只要他不傻就该看出我对他可没多少敬畏之心。出去以后他也不会把这山洞里的事说出去,这可是国家机密,想整治我还得另外想合适的借口。依现在京城的局势看,老皇上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有闲心收拾我的。知道不用装孙子,谁还会非把尾巴夹起来不可呀。 “你是说你那两个哥哥吗。他们弄不出多大动静的,若是他们中那个真能趁此时机登上皇位,我倒要佩服他们了。”皇上恢复了往常的气度。 “是呀,生的儿子个个都不如你,你是不是还挺高兴啊。只是不知道你的列祖列宗在棺材里怎么个哭法了。” “也是你的列祖列宗,说话恭敬点对你没坏处。”他还怕我也遭天堑。 “从头到尾都是你们在说我是谁谁谁,我可不认为我是你儿子,当你儿子有什么好,聪明的被你提防,傻的被你瞧不起,还没断奶的也要扔到山里喂野狼。” “朕知道你心里不舒服,可朕也是没办法,先祖开国时的约定是不能违背的。” “你见过天上的那个神仙吗。”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5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5 章 “没有。” “那你怎么就相信一定有上天的存在。” “宁可信其有,若没有天意,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我虽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不过我肯定不是十岁的时候从天上掉下来的。山下那个李家村的人都知道我,我是在李二叔家长大的。”我打算只告诉他们一部分事实。 “上天要是想让那些村民认为他们认识你,他们就会认识你,有什么好奇怪的。”老道不以为然。 “你是说其实李二叔他们并不认识我,只是他们以为认识我?这想法也挺有创意的。” “贫道也只是推测,你说李二叔家在山下,你们回去的时候不妨去看看有什么线索。” “原来我们还有回去的时候,我还以为要被杀人灭口了呐。你们不回去吗。” “越说越放肆了,念你受了这些年的苦,朕不追究了。可你以后不可再如此放肆,你的真实身份也不要与人说。以后该怎么过还怎么过,朝中局势复杂,你既然已经身在事外就先不要掺和进来。你母妃走的早,你也是个没有依靠的,朕总不会亏待你就是了。” “你说的不亏待是指什么,别那么看着我,我只是要弄清楚你想怎么安排我罢了。若是你以为的不亏待和我喜欢的不一样,我好早告诉你呀,免得你送了个大人情,我却不愿意领。” “那你就说说你喜欢什么,也免得朕吃力不讨好。” “我喜欢你当今天的事没发生,我还是无牵无挂的过我的日子,想趟混水就趟混水,想上岸就上岸。你只当是不认识我就行了。” “你既然对权势没兴趣,为什么又愿意趟混水呐。” “自己领衔唱大戏太累,在台下看戏太无聊。客串个不大不小的角色刚刚好,我喜欢。” “你还真是奇怪的孩子,能生出你这样的儿子,朕都要佩服自己了。” “你也不用忙着夸我,答不答应吧。” “朕什么时候夸你来着,答应了。随你自己怎么闹去吧。不管你以前到底是在那里,朕相信你不是平常人就是了,你既然想在这红尘中走一遭,我成全你就是了。不过你可不能当不认识朕,有空也和老头子打个招呼。我虽没养育你,好歹也是生你之人。” “好的,打个招呼的交情还是可以有的。天色不早了,我们就走了,你们就不用送了。” “我们也要走了,不过不能和你们一起出去,山下还有大内侍卫等着我们。咱们就此道别吧。” 出了山洞,高麟把我绑在身后,几番腾挪又到了山顶,下了山用口哨找到了我们的马,却没看到什么大内侍卫。估计他们和我们上山的方位不同。我们决定先去李二叔家看看。到了李二叔家,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儿站在门外哭。问他怎么了,说是刚才吃饭卖了碗被他爹打出来了。我们上前去敲门,不一会李二婶出来应门了,看到我们先是一愣,手脚都不知道该往那里摆的局促。我只好上前一笑说:“二婶,我是石头。” 这时李二叔也出来了,听我一说,马上把我们让进了里屋,李二婶也反应过来了。过来问我:“这些年过得怎么样,只听说你跟高少爷一起进京了,怎么突然回来了。” “过得还不错,这位就是高少爷。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二叔一下,我已经被京城的高大爷收为养子了。”我据实相告。 李二叔一听说高麟是少爷,也和李二婶一样开始不知道该往那里摆放他的手。一个劲的说家里太破旧了,也没个亮点儿的灯,都没看出来是贵人进门。过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我说的第二句话,这回他更激动了,直说当初把我送走是对的,这不是遇到贵人就一步登天了。 高麟看着李二叔自言自语很是感兴趣,就问他知道不知道我小时候的事。李二叔那见过这么和气的贵公子,激动的满脸通红开始和李二婶你一言我一语的讲起石头小时候的事。原来李二叔也是当年那个收养我的李老爹过继的儿子。 李老爹年轻时出外谋生,老了落叶归根回到这村里。置办了几亩薄田,李老爹自己说有过一个儿子,但没养大,想着没人养老送终就过继了同宗的李二叔来。当年李二叔都七、科的会试。等榜发下来却出问题了,我是会试的第三名,而高麟是第五名,一家出了两个前十名的元魁可不得了,因为每年就那么几个贡生,每省平分还不够,若是一家有两兄弟都高中了,那可就让人眼红了。高大爷很快就感受到这种压力了,虽有人贺喜可更多的人是私下窃窃私语。更有资深几个的大学士去皇上那里哭,说这样的会乱了天下考生的心,让今年没有考生考中贡生的省份人心头义愤难平。最后还是皇上让人把哭得最大声的大学士,拉到宫门外扒了裤子,打了一顿屁股之后才算消停下来。 我虽没能当场看到,但听高大爷转述也觉得匪夷所思,相象一下一个道貌岸然的老学士被扒了裤子打屁股还真是诡异。高大爷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得了,皇上是君父,被自己的君主父亲教训一顿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只是觉得皇上有点太偏袒我们了,似乎是个好兆头,可这种偏袒却来的没有来由,让他有些惶恐。我们虽知道原因,但也不想告诉他,让他幸福着吧。想来朝中的大臣也都差不多是这么想的,那被打的老学士在家养好了伤还是照样上朝,没听说留下什么心里阴影,不愧是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心里素质就是强。 殿试的时候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人都要认识一下我和高麟,我们现在不但是后台超硬的亲贵,也是有文韬也有武略的才子,在京城为官而不认识我们两个那简直就是没法混了。我们的风头早就盖过这一科的会元了,那会元姓孙名宜,我们却是殿试当日才见到,不到三十岁的年纪,看起来老成持重,相貌只是清雅。他想必也是早就耳闻了我们的名声,很是仔细的看了我们几眼。我们如今是被人看惯了的,随便别人怎么看都不会有被看毛了的时候。看在外人眼里就是一派大家风度,落落大方。可那孙会元看来并不这么想,他看我们的眼神就像是看两个衣着考究、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懒得理他。 殿试的题目是皇上出的,皇上也坐在大殿里面监考。我们就惨点儿,要在大太阳地里晒着写文章,虽说还是春天,可那滋味也不好受,早写完早好,我第一个交了卷。一个太监把叫我到偏殿里面喝茶,我也就不客气得坐下喝起了茶。其他人陆续的都交了卷,最后只剩下那孙会元还在奋笔疾书,不知道他怎么有那么多要写的。直到下午那老先生才写完,我们这些人等得都快饿死了,他算是把这一科的进士全得罪了。 皇上有吃有喝的,中间还去睡了个午觉,下午精神百倍的来看我们的卷子。 殿试只考策论,也不限定字数,所以三十个人的卷子也不厚。由礼部尚书会同几位大学士已经先行披阅过一遍了,把前十名的卷子封了姓名送到皇上面前,皇上看的很仔细,我们在偏殿等的心急。今天的饭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了。等到一个礼部的官员来领我们进殿时,已经是排好名次的了。我排头一个,孙宜排第二,高麟第三,皇上在我进殿的时候给了我一个你知我知的眼神,想买我个好。 我虽然不是很在意是不是状元,但这个大人情我还是要收下的,不要白不要啊。皇上老头也是想利用职务之便某点私,何况我又不是烂泥糊不上墙,还是有些真才实学的,只是不知道他是怎么认识我的字的。至于那下笔千言的孙宜,当个榜眼也不算委屈他,好歹也是进士及第呀。再有才也是要卖给帝王家的,皇上在买东西的时候稍微回了下价,也是说得过去的,谁叫孙榜眼不是皇上的旧相识呐。 皇上对孙宜的评价是论述精辟、文笔华美,但过于拘谨、不够魄力,虽然是人才难得但算不得魁首。而高石玉论述独到、思路清晰,最可贵的是看得出来文章是一气呵成、倚马可待,小小年纪已经显露能臣之像,可堪大用。而对高麟的评价是文章中正平和,却不乏点睛之笔,虽无经天纬地之才,却有安邦定国之志,也是一时才俊。 一番点评下来说的也是头头是道,各殿的大学士也都传阅了我们的文章,也都符合说皇上点评字字珠玑,夸皇上是知人善任的一代明君。 第二天三甲游街夸官,那架势比我们当年凯旋归来时还要热闹,一路上时不时的就有秀着名字的手帕从沿街二楼的窗子里飘荡下来,除了一条挂在了我的帽子上,其他都被看热闹的人捡去了,不知又成就了多少对姻缘。穿着傻的要死的大红袍,头上还簪着好几朵红花,胸前更是一朵脸盆那么大的大红花。骑在高头大马上在京城的各个主要街道上溜达,前面有人鸣锣开道,后面有人举着各种仪仗用具。是谁说带红花是种光荣的,我这么觉得我像是只猴子在为京城百姓免费表演。 侍读学士 后来授职的时候,我居然是从四品的翰林院侍读学士,这是新科进士很少授予的高品级,而孙宜和高麟都是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读。第四至第十名的进士则都是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想来翰林院是高级官员的培训基地。其余二十人均是正七品,或为翰林院编修、或为各部院七品笔帖式、也有做京县县丞外县县长的。 翰林院的差使轻松又无聊,本来有些制诰、著作、修史的活好干,但我们都是新人,只是先熟悉情况。况且就是瞎子也知道我在这里是干不常的,谁还会真给我活干呀,所以总体来说这第一份工作,是个轻松体面的好差使,当然钱不多,真正能捞到钱的怕是那些放到外县当县官的人吧。 可最可气的是,这倒霉的从四品是要上早朝的,而且是上早朝的人里面官位最小的,也就是充人头,陪着大家伙罚站的角色。一想起从此以后要每日天不亮就起床去上早朝,我就觉得这是皇上那老头在报复我,我一个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就被他活生生剥夺了拥有充足睡眠的全力,没人性。 每日都是高大爷拎着我去上早朝,瞌睡连连的站上一个时辰回到翰林院就看到高麟晃晃的刚从家里来坐班,我这个气呀。当然也不是日日都可以在朝堂上打瞌睡的,翰林院掌院学士和我熟了以后就接替了高大爷每天在朝堂上监督我打瞌睡的职责,反正他是一大闲人,而且就站在我前面一排,时不时的回头看我一眼就够我精神一会的了。不像高大爷,和我隔的天高地远,又忙着跟皇上汇报工作,挤兑同僚,就算抽空想瞪我一眼也怕被别人自愿认领了去,只能在每天上朝的路上对我耳提面命。 孙宜是个不通事故的人,时过境迁了还在为我抢了他的状元耿耿于怀。平时见了面招呼也不打一个,同年的翰林却都是会看风向的人,一早看出我是有来头的,不用我暗示就开始挤兑起他来。高麟本来是个能当和事老的人,可他在翰林院没呆上一个月,就被兵部尚书赵颢赵大人给要走,去兵部当了员外郎,虽也是个从五品的官,但职权可就大的多了。 高麟走后那些新翰林们更是肆无忌惮的挤兑孙榜眼,我就当没看见,我想我的调令现在肯定已经写好了,放在吏部,等着合适的时机就会发下来。我相信孙宜同年兄的抗打击能力。每天看着他那张绿脸,简直成了我在翰林院唯一的乐趣了。本来我是懒得管,后来是舍不得管了,看着一帮斯文人使坏还真是有意思。孙同年也是人才了得,很快适应了翰林院的恶劣生态,并且逐渐能够泰然处之了。 第 1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6 章 不出一月,我就奉调入内阁,任内阁侍读学士。 同样是侍读学士,在内阁和在翰林院差别可就大了。高大爷是工部尚书,从一品。内阁侍读学士从四品,看似高大爷官大。可内阁是可以每天接触最高机密的部门,从四品的职位却可以有一品宰相的权势。高大爷知道我的新去处时,都惊呆了,这是他想都不敢想的好事,他本来只是想在吏部给我谋个差使,如今看我平步青云,他倒拿不准是福是祸了。 内阁侍读学士是可以每天见到皇上的,主要工作是收发文书。起草和传达诏令还轮不到我来管,其实我的工作内容近似于皇上的贴身秘书,这可是个位不高但权极重的职位。皇上会让我来当,估计也是看准了我私心不重的缘故。不过闲来无事就有时间跟皇上老头磨牙了。 他也发现我最近嗜睡的毛病,想敲打敲打我。 “你要是再敢在早朝的时候打瞌睡,小心朕扣你的俸禄。”皇上一副公正严明的表情,斜躺在躺椅上说到。 “您也好意思说那点俸禄,靠它也就能维持各温饱,连像样的体面都装不了。辛辛苦苦起大早在您家门前站上一个月,不小心打个瞌睡就要扣俸禄,这不是逼着大家贪银子吗。”难道我是吓大的,知道他不会把我怎么样,我跟他说起话来也没大没小的。但站得却很规矩,不能让外面的人看出不妥来不是。 “您知道吗,我现在最想当的是这地上的砖。”我已经习惯于给他下套了。 “为什么?” “因为它可以躺下。” “朕好歹是你老子,你别又装蒜占朕便宜。”皇上还是很聪明的。 既然原来他一点不糊涂,那我就得糊涂了“皇上说笑了,我什么时候装蒜了。不过有感而发罢了,你看这地砖多好呀,外间传说这地砖是金子的,如今我可算看到真的了,虽然不是真金所造,但却光亮平整,比金子还坚固耐用。用它来做这大殿的地砖,真是物尽其用,比金子还合适。” “你怎么知道它比金子还硬,难道你用金子砸过它,高爱卿还真是阔的很呐,那像是会在乎那几两俸禄的人。” “拿金子砸它的人是有,只不过不是我罢了。前日,武英殿大学士钱悯钱大学士进殿的时候,一不小心摔了一跤,牙齿磕到了地上,硬是磕掉了一颗刚按好的金牙。拾起来一看,居然磕掉了一个角,再一看地砖却找不出一丝痕迹,您说这地砖是不是比金子要硬多了。” 皇上听了笑得直揉肚子,眼里都有了泪光,拿手指着我半天不说话。 所以我现在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人,连各殿的大学士见了我都主动打招呼。那些阿谀奉承的已经开始叫我堂官大人了。堂官本是对大学士或各部主管大人的尊称,如今用来称呼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还真让我有些不好意思。高麟却像得了什么便宜一样,有事没事的都叫我堂官大人,没外人的时候就省略为堂官。叫得好像我是他们家跑堂的,郁闷。高大爷看我如此轻易就搞定了皇上这个最大的老板,那有不高兴的,只是不断的说着不是我不明白实在是这世界变化快的话。当然这不是他的原话,但大概意思差不多。 看似春风得意的我还是有敌人的,就是那个因为我而被打了屁股的华盖殿大学士顾直顾大学士。他明白无误的像所有人表示了他对我的愤恨之情,采取的方法就是彻底的无视我的存在,从来不拿眼睛夹我。看他那么大年纪还要被打屁股的份上,我还真没脾气,谁叫他是首辅大人呐。顾大学士做首辅多年,门生故吏还真不少,自然要唯顾大人马首是瞻了。所以我在内阁的处境有点像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我怀疑皇上是怕重用我之后,高家势力迅速做大,所以早早给我安排了个死对头在那里等着我,这老滑头当皇上当的快当出职业病了,什么人啊。 我现在只希望高麟能早点升职,好让他也尝尝每天上早朝的滋味。高麟却一点都不急,他很喜欢现在的职务,兵部掌管的是全国的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这些都是高麟感兴趣的事,他在兵部是如鱼得水,那像我每天不是陪这个老头子磨牙就是和那个老头子斗心眼,我这么年轻力壮的人对付几个老头,好没成就感的。 顾大学士是四十年前先皇点的老状元,我是最新鲜出炉的本朝最小的小状元。如今朝堂上皇子们争宠都不是重头戏了,所有人都在看这一老一少俩位状元是怎么斗法的。我的表现有点让他们失望,本以为我是少年得志,又听说素来是个有脾气的主,必然受不了顾大学士的挤兑,可我居然就受下来了,所有人都啧啧称奇。 一次碰到赵浑,他忍不住问我是怎么想的。我就告诉他“这也没什么好忍的,顾大人那么大的年纪了,心里不舒服,就是真的指着我的鼻子骂我几句,我也听着就是了,又不丢人。何况他并没有骂我,只是对我不理不睬罢了,我又何必跟他较劲呐。我就真是使出我的本事把他气死了,又有什么意思,胜之不武。” 赵浑很快就把我这番话传的人尽皆知,于是我成了胸怀坦荡的典范。听说顾大学士知道后,真的差点没气死过去,好在心里素质过硬,又让他给缓过来了。不过那以后他就尽量避免见到我,即便是见了,我如果上起施礼他也会别别扭扭的点一下头。哎,要面子的老头还是很可爱的。胜之不武啊。 值班生涯 兵部员外郎高麟高大人出公差了,是会同户部去西南给前线押送补充的武器和粮草。我一个人混在京城突然觉得很寂寞。周围簇拥着我的人越多,我的寂寞就越深。不过我的工作却忙了起来,原来我上的是全白班,还没有星期礼拜天的。等我熟悉了内阁工作的流程之后就开始值夜班了。原来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等都是往往兼各部尚书、侍郎等职,真正在内阁全天候供职的官员中,以侍读学士官职最高,所以每位侍读学士领两名侍读、二十名中书为一组,共四组,轮流值班管理内阁日常事务。 一般是值一天班歇一天,但为了便于工作交接,每组上班时间是不同的比如我上的是一个白班连一个夜班,下一组不是第二天早晨来接班,而是当天晚上来和我们一起值夜班然后第二天再值一个白班。下一个上白连夜班的组也会和他们一同上一天的白班,如此周而复始。排班制度还不算最复杂的,可人际关系却太复杂了。第一次要领导二十二人的工作小组,还要和同时值班的另一组协调关系、共同工作,刚开始应付起来真是有点吃力。 而且,如果你真的是这样按部就班的按着排班走,那也就说明你在内阁也没什么大前途,所以我这样的所谓红人就成了该值班的时候就值班,不值班的时候也要来上白班,只是不用上早朝。所以平白我又要多上好多个夜班,幸亏晚上皇上也要睡觉,我们也能轮流睡一会,不然还真顶不住。现在连全年无休息日的长白班都成了一种奢求,我现在就想赶快当上学士,这样就可以不用值夜班了。 我手下的那些侍读和中书,都是年资比我深的老内阁了。对我这个新来的小领班,虽说也还恭敬,但也还是有些冷眼旁观的意思的。不过好在我就是捅了篓子还有皇上给我兜着,慢慢也就适应了。但皇上特别喜欢我的事,也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众人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复杂,掺杂着羡慕、嫉妒、不屑、和不齿。前两种眼神我受得了,可后两种眼神我受的太冤枉了。我虽然年轻貌美,常伴君王左右,时不时的还会在值夜班的时候,被叫去陪失眠的老皇上聊天。可我们的关系真的是纯洁的,谁能相信我。后来连高大爷都开始旁敲侧击的劝我,年轻人不要急功近利,读书人名声最重要。我真的是忍无可忍,向皇上提出了抗议,皇上愣了一下,眼神弄的还挺伤感。 “朕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是喜欢和你说话,可能是多少年了也没人把朕当成一个人来对话了。所以不管你是放肆也好,拿朕寻开心也罢,朕都喜欢。每天都想多和你说几句,不成想忽略了世人的猜忌之心,倒让你难做了。这是朕考虑不周,一会夜里不叫你就是了。” “说起来这些人也真无聊,不过他们怎么会往这方面想象,难不成您老年轻是也有过这方面的嗜好。” “又胡说,你若不是你,就凭你这条转会惹祸的舌头,也不知死过多少回了。如今是朕在,什么都容着你,有朝一日,朕不在了,你要是还这样口无遮拦,可有你受的。” “以前我也不会真犯什么大错,高麟时时和我在一起,我若说错话了,他总能给我圆回来。如今不成了,他去了西南,我又在您这里,平常的玩笑话,在这里也是杀头的罪过。要是那天您真不在了,你还是把我先外放了吧,省得在这里不知道那句话说错了就掉脑袋。” “你也不算小了,也是朝廷大员,该明白的人情世故,也不是不懂,以后多在上面留心就是了。你现在不用担心自己的去处,虽说重入宗庙是不可能了,但朕也不会让你吃太大的亏。” “这算不算任人唯亲啊。” “算又怎么样,朕是皇帝说了就算数。” “那您把国库里的银子多给我点,我现在就想向您乞骸骨了。” “年纪轻轻不要胡说化殿大学士,这些屹立几百年不倒的氏族大家,都有他们几十辈子流传下来的生存哲学,那就是绝对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他们的每一代子弟都有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保证他们的家族的延续和昌盛。为了这个至高无上的共同目的,他们从小就要投身到各个不同的派系中,在所有不同的势力中占据自己的位置,这样就能保证不管最后胜利的是那一方,他们的家族都至少有一支在权利的核心。当然这并不容易,可张家的子弟却是也都很优秀,而掌权的人或有望掌权的人也愿意结交世家子弟,来装点门面。所以他们的家族可以繁衍至今,仍然是真正的豪门大族。 张位看火候也差不多了,就不再故弄玄虚,清了清嗓子说,“这高人现在就在外面,石玉可要见愚兄代为引见啊。” “诚所愿尔。”这么煞费苦心,那就见见吧。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7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7 章 张位起身出去,不一会儿挑帘子让进一个人来,一看这人吓了我一跳,倒不是他长得太好看,我看过的帅哥还少吗,自己就是活生生的一个,主要是无瑕面容嵌上灵动清澈的琥珀色的眼睛,清澄如湖水,使他整个人都像是水墨画上的人物,不应该走入这凡尘。而更主要的是我见过他,而且我还应该叫他一声三哥,这样一个平日不理俗事的人,怎么神神秘秘的来这里见我。 看到我困惑的眼神,三皇子建澜笑了,虽然嘴角只是淡淡的一弯,可整个人就突然灵活了起来。往日也见过这位三皇子,并不觉得他有多么的好看。可如今被他的眼睛专注的看着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说,人间绝色如天上神仙,玉为骨,月为魂,珠光宝气为精神,都是上天的宠儿。 原来一个男人勾起人来,也是这么夺魂摄魄,他这是对我下狠手啊。不惜以皇子之尊来为我洗手做羹汤,还这么眸光盈盈的对着我笑,若我真是个毛头小子怕是早被他电的晕头转向了,可惜我不是。我虽也晕,可还没到转向的地步,定下了心神,眼神也清明了起来,却换来他二人相视一笑。 “石玉不愧少年老成之名,这心境的沉静还真不是常人能及的。”分宾主落座后,澜王和张位就开始忽悠我。 张位就是这一辈投靠三皇子的,他堂弟张倡是健翎的伴读,张家的近亲远支分布朝廷的每一个角落,但他们势力却决不会为一人所用,他们只忠诚于他们自己的家族。但就单个人来说,一旦他们投靠了自己的主公,他们又是最可信赖的人,因为他们不会替别的势力做间谍,这就是他们的处世原则,世故的可爱,张倡说就连黑道也有他们家的亲戚,只是他从来没见过,不过他们家的老祖宗是个最谨慎小心的,怕自己的后代一个不小心就被人灭了九组断了他的香火,所以给每支的后人都划定的活动范围,不要交叉,也就不会被扩大打击面而一网打尽。哎,什么叫生存智慧,这就是了。我也学着点吧。 “澜王过奖了,下官不过是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了,这人间少有的佳肴难道真的是澜王所做。还真是神人神手出神品啊,石玉也算开了眼界了。”我也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石玉也过奖了,我不过少时体弱,没什么消遣,就在这吃上下了些功夫,顺带开了这一品楼。如今身体是好多了,这手艺也没丢,今天石玉莅临我这小店,一时手痒就下厨做了几个家常菜。石玉若吃的好,以后可常来我这里坐坐,我常年生病朋友不多,不知为何看到石玉总觉得亲切的很,还望石玉不要为了避嫌就不交我这朋友了。” 这是表示要敞开心扉和我做朋友啊,还真容易让人受宠若惊,可他居然敢拉拢他弟弟的舅舅,他凭的是什么。 “澜王说那里话,澜王亲自下厨,这是石玉多大的荣幸啊。石玉也是喜好美食之人,虽没吃出什么明堂,但总还知道什么是好吃的。如今知道澜王这里有美味,就是澜王烦我,我也是要常来的。只是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澜王答应。” “石玉以后叫我建澜就是,什么王不王的,我不在乎,谁耐烦整日说孤道寡的。石玉有什么事尽管说,不要客气。” “那我就不客气了,若说爱吃那就数我们家高大公子了,他现在虽不在京城,可若是日后知道了我有了好吃的就忘了他,一定会气的再不理我了。所以我想先在您这里给他也定个位,以后他若回来让我也能带他一起来。” “石玉说笑了,高大人是石玉的兄弟,当然可以来。还真是羡慕石玉兄弟情深啊,想我兄弟是不少,可从小不在一起长大,比起陌生人来也熟悉不到那里去。石玉和高大人这样深厚的情谊,我就从来没有体会过。” 要博取同情啊,你不算可怜了,从小被扔到山里喂狼的才可怜。 “我和高麟说是兄弟不如说是朋友,我就从没叫过他哥哥。我们从小一处长大,做什么都在一起,自然比别人熟悉一些。可高麟却不肯承认我是他朋友,说是若有脾气像我这么坏的朋友怕是早都掰了。”想起当初高麟的满腹牢骚,我不禁微笑了起来。 “哦,石玉和高大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吗,我怎么听说石玉并非高尚书的亲生儿子啊。”原来是打听出来我本不是真正的高家人,有策反的可能性啊。 “建澜说的是,我是义父大人的养子,不过在我还没过继高家之前就和高麟在一起了,我本是高麟的书童,蒙先生不弃,与高麟一道读书,后来考了功名,又过继高家才由石玉今天。”还是和他明说吧,估计他也探听不到太多的内幕,高家从来治家严谨,他相比不知道我和高麟的老交情。 “石玉这话就不对了,石玉能有今天,是石玉靠真本事三场科举考出来的,怎么能算是高家的功劳。”张位在一旁扇着风。 看着眼前这有着家传“人精”手艺的张位,我还真不愿意和他斗心思,不是一个段位的,我这种自学成才的野路子人精,到了张家人面前那就只剩下贻笑大方了。就连张倡那小孩子,平时看着没心没肺的,可我都常常觉得看不透他,什么叫家学,这就是了。那是集几十代精英的智慧的结晶,并且通过血缘进行延续的。不过这些明哲保身的本事知道些也就行了,真要在这上面成名成家了,再好的人才也糟蹋在这上头了。张位本是一等的人才,可却声名不显,就因为他的家族太庞大了,他自己的才华也就淹没了。 “所谓饮水思源,我本是山村一无知顽童,受高麟知遇之恩,才能读书识字,才有后来的金榜题名,高麟的恩情终石玉一生也无以为报。如今虽也入朝为官,可不过是给高麟做个伴,不想他一个人做官太寂寞罢了,石玉却没有什么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我们都曾拜读过石玉的殿试文章,观文品可知人品,石玉的文章才华横溢,才比管仲,乐毅,如今却来诓我们说没有雄心壮志,怕是石玉不想与我们这些俗人深谈吧。”建澜看我怎么都拉不动,有点不高兴了。再平易近人也还是皇子,都怎么下力气拉拢我这山沟里的穷孩子了,我还不为所动,这不是给脸不要吗。 “若说才华,我就知道有一人,才华决不在我之下,建澜若是能用,必定如虎添翼。” “哦,石玉推崇的是何方高人啊。”建澜还真是求才若渴。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这为张公子啊。”我也不兜圈子,有人才而不能用,招揽再多的人才又有何益。 “石玉说笑了,张位不过一帮闲之人,那里可以何石玉相提并论。”张位显然并不想给建澜当冲锋陷阵的大将,只要做好保障后勤的管家,既可以平平安安过日子,以后建澜成了事,好处一样也不会少了他的。他想的美,我可不打算放过他,谁叫他没事帮建澜找我麻烦的。 英雄迟暮 “张兄不要自谦,张兄才华绝不只帮闲,若能放下心中羁绊,一展平生所学,成就必定强爷胜祖。”继续把张位重新隆重推荐给他的老主顾,建澜的眼中果然已经该是闪烁兴奋的光芒。多年的相处,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张位的好处,只是张位却不是肯为人用全力的人。如今高家的墙角挖不得,建澜开始合计着在自己家里发掘一下潜力,也好弥补些损失。 “先不说我了,石玉可知建澜从何时就开始注意你了。”张位不死心,还在试图重新把我引入话题的核心。 “还真不知道。”我是好奇宝宝。 “那应该是你刚来京城不久,还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吧。还记得那时,你和高麟在茶馆里点评三国,后来有人上前搭话却被你们顶了回来,当时我和建澜也在,建澜当时就说你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前途不可限量。如今看来还都被建澜说中了,你说这是不是缘分。”历史是够久的,可再久也没有高麟和我的交情深,那能舍此就彼。 “哦,还有这事,我都不记得了。想必是当时刚刚落地,没心情搭理别人吧。” “石玉当时可不像落地书生,满眼的神采飞扬,想来是年纪小不在乎一次半次的失败吧。”建澜说起当年,就好像又看到我当年的样子似的,比我还神采飞扬。 “也是,我当时倒真没觉得有多落魄,只是脾气很不好,特别的不爱理人。为这也不知得罪了多少人。往常有高麟在,还有他给打圆场,如今自己一个人支应的真是有些累。”说起来高麟也是不容易。我又陷入了对高麟的回忆中。 “以前我在病中,朝中的事一概与我无关,我也不操那些个心。如今病是好了,父皇也派了差事给我,才觉得人手不够,做什么都显得势单力孤。石玉是我想到的年轻一辈中,第一有见识的,本想若能帮我一把,我也不用这么劳心费力的。可现在看来石玉倒是比我还喜欢闲散的,就不强人所难了。石玉也不必觉得累,我也是仰慕石玉的才华,并不是一定要石玉为我所用。石玉若不嫌弃,就只当我是个说话的朋友,我虽不如高麟和你是青梅竹马,可也愿意替石玉分担些烦心事。”建澜也是聪明人,看我实在不是能轻易说服的,就把这话题放下,跟我纯论交情了。这倒是和高麟的原则有些像,当不成朋友,就先确保目前不是敌人。可能我最近是真有点想高麟了,什么事都能想象到他。 “那以后澜王这里我就要多打扰了。”我也不希望目前有他这么一个敌人,那就先当做过得去的朋友吧。 好不容易从一品楼告辞出来,我是下定决心,再也不做好奇宝宝了。其实今天这招式也平常,可由三皇子那么样一个人使出来,威力就大大不同了。就好比一个内功深厚的人,随便什么招式都能发挥强大的威力一样,三皇子这种绝世妙人还真不是一般人招架得了的。我倒也不是说我有多么深厚的定力,不过应了那句“无欲则刚”的老话罢了,我对他无所求,自然也就不会受他的诱惑。^ 西南的传来的消息很是让人烦心,战事吃紧,后续的援兵多水土不服,战斗力很弱。不知高麟在军队中站住了脚吗。 弹劾威武候的奏折也不比那烦心的战报少,多是弹劾威武候谎报战况,冒领军饷,还有说他根本就是不想剿灭敌人,而想在西南拥兵自重。威武候虽有兵部尚书赵大人的维护,可朝廷上纷纷扰扰还是让本应发往前线的物资被耽搁下来了。 皇上看着一片乱糟糟的心烦,就说让我去西南看看,算是钦差。也好,好久没看到高麟了,也去走动走动。我到现在也还是不太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就说要留在那鬼地方不回来了。现在正好去问问他,难道真就迫不及待的想 出发的时候我才知道,我还有个副手,也是熟人,孙宜。这老兄也不在翰林院混了,如今是监察院的人,这次是要出任西南道的监察御使,上任前和我一起去前线走一趟。谁都知道这孙榜眼和我不和,所以派他和我一道,所有人都放心,都是坏了良心的老官僚。 孙宜对我还是老样子,不死不活的。他现在也明白了不能得罪我,可又拉不下脸来逢迎我,所以就成了看到我就面无表情。我更犯不着讨好他,不过我可不想一步步挪到西南,那样少说也要走半年,见到他就问他会骑马不会,那老兄居然说会,这就好办了。我们两个加上我带的两个个大内侍卫,还有孙宜带的一个检察院的书吏就上路了。我是习惯了一上路就打马狂奔的,开始孙宜和那书吏还跟能跟上,两个时辰后就被我们甩在了身后看不到的地方,没办法只得停下来等,等了小半个时辰才见那二人丢盔卸甲的跟了上来。 看到我们正坐在路边的茶棚喝茶,眼睛都绿了,我也只好迎出去把他们领进来,还不住的道歉说我年轻性子急,下午一定和孙大人在速度上保持一致。孙宜也没什么可说的,只好坐下来边喘粗气,边揉着腿。 那两个大内侍卫是我在宫里混熟了的,这次是皇上特意派来保护我的。这时与孙宜搭话说道:“孙大人是文官,马骑得这样,已经很了不起了。速度虽慢点,但这骑马也是熟能生巧,常骑就快了。” 那书吏是个老成的人,看孙宜累的不想说话就说:“这骑马还真不是容易的事,这次出来之前我和孙大人还特意学了几天,可真骑着马上路才知道真不容易。只是高大人年纪轻轻就有这样好的骑术,真不愧是在战场上千里追敌的少年英雄。” “那里,也没真追出千里,不到一天一夜的时间最多也就几百里地。不过那次还真把我累坏了,当时我骑的马是塞外名驹,真是匹好马,可惜后来战死了,不然今天你们怕是晚饭时候才能赶上我。”提起当年战场杀敌的事情,我的情绪马上就来了,也许是就要到一个新的战场了,人特别的兴奋,难道我也成了杀人上瘾的人,还真有点可怕。 孙宜似乎不知道我当年的光辉业绩,也是,谁都知道他和我不对付,那会和他说我的事。今天看他那一幅不敢相信的样子,还真有趣。两个大内侍卫看他好像不知道我到底是谁的样子,就开始给他补高大人英雄事迹的课。说到我在城头上射杀敌将的时候,孙宜的眼睛都瞪大了。后来我告诉他我杀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的时候,他就把原本拿我当小孩子看的眼神都收拾干净了,看来杀过人也可以是一种资本,特别是对这些可能从没有拿过刀的人来说。从此以后孙宜虽不说崇拜我,可也认可了我确实比他多些本事,对我不那么别扭了。 为了照顾孙宜的速度,本来快马十几天就可以跑完的路,走了一个月。西南倒是没有什么战火的样子,战事都是在远离人烟的地方打的,赶到威武候的驻地,和上次一样还是袁蛟接待的我们,不过很快威武候就正式的接见钦差大臣了。 威武候老了很多,袁蛟也见老,他才比我大几岁啊。说完台面上的正事,我又和威武候捎带的提起朝廷里风言风语。威武候居然流露出凄凉的神色,他说他也不想再辩解了,这西南的战事时打时停,有的时候都不知道敌人在那里,可稍有松懈就损失惨重。战事久托不下,自己说什么也不好听了。 我其实是能理解他的,不是会打仗的将军就能打胜仗。再能征善战的将军没有了后勤的保证也会败的很惨。所以要想功成名就,不光要有战功,还要上头有人。本来我们高家和赵家都算是威武候在朝廷里的人,可如今赵颢因亏空军饷的事自顾不暇。我们虽不至于落井下石,可比起帮高麟扫清障碍来说,我们两家的交情又浅了点。而且威武候自己就是高麟升迁的最大障碍,他的功劳太大了,有他在这里就很难有年轻将领出头的日子。前几年还如日中天的威武候,如今在朝廷里就好像是过了气的大牌明星,身价虽还在那里,可已经没有市场了。英雄不问出处,但最好也不要问归处,功高镇主没几个有好下场的。 ' 疑似结局 第 1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8 章 石头奇缘 作者:ting 第 18 章 终于要见到高麟了,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他了,信也很少,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当然最想问的还是他为什么突然就要留在这里不回去了,之前连和我商量一下都没有。我设想了各种可能,可还是不能说服自己,希望高麟能有好的理由说服我。 向袁蛟打听了高麟的住处,我就一个人找去了,我不想在高麟和我久别重逢的时候有其他人在场。高麟的住处很简陋,可他并不在,问了门口的传令兵说 高麟回来了,可他的表情和我所期待的并不完全相同。有吃惊,有疑惑,有喜悦,但更多的是不知所措。高麟似乎并不像我想他那样想我。或者说他并不想在这里见到我。高麟随后的言词证明了我的感觉。高麟随后对我的称呼也改变了:“高麟见过中堂大人。”现在称呼我为中堂大人的人大有人在。我都快听习惯了,虽说这称呼有人说时是恭维,有人说时是嫉妒,有人说时是讽刺,但,作为天子近臣,虽无中堂之职,却有中堂之权。我还是当得起这个称呼的。但从没有那一次听起来有今天这么刺耳。 相伴多年的高麟居然也这么称呼我,而且不是我们习惯的开玩笑的口气,反倒是我最近常见的孙宜孙榜眼的木然表情。高麟怎么了,被那孙榜眼上身了吗。我不远万里,来办这吃力不讨好的差事还不是想见他一面,他怎么能这么轻描淡写的一句中堂大人就把我打发了。我这暴脾气可不吃这一套,我刚要发火,却突然觉得这火发不出来。因为高麟整个人都是疏远的,你可以对你的亲近之人发脾气,因为他们爱你所以可以包容你。你也可以对你的下属发脾气,因为他们怕你不得不包容你。你也可以对你的敌人发脾气,因为你不需要他们的包容,只需要他们的发应。可你是不可以对一个陌生人发脾气的,因为他们和你没关系,所以任何情绪的宣泄都是无理取闹。? 我和高麟是陌生人吗,如果在这之前有人要这么说,我会嗤之以鼻,可现在我真的感受到的就是一个陌生人站在我的面前。陌生人高麟像一个谨慎的下属一样谨慎的接待了我这个天使。我喝着小兵奉上的树叶子汤一样的茶水,和高麟在他的屋子里寒暄了几句就告辞了。 步行回驿官的途中我想通了,我又不是笨蛋,何况是对我最了解的高麟,前后分析了因果,原来是我自己入戏太深,忘了自己的定位。就好像芙蓉姐姐,也许她在自己家的那个小地方真的是有才有貌的绝代佳人。可这个绝代佳人的称号是有区域限制的,就好像地方粮票不能全国通用一样,小乡村的大美人,到了大地方如果不能将自己准确的重新定位,不能根据环境的变化重新确定自己的身份,就会闹笑话,芙蓉姐姐坚信只有中人之资的自己是大美人,或者说是绝代佳人,她的自信就成了一个笑话。 我本以为高麟和我是永远的盟友,我们的联系超越了友情,亲情,甚至爱情,我们之间不用那些本应遵守的一切人与人之间保持距离的行为准则。可我还是错了,我错在以己度人,高麟和我其实自始至终都是东家和门客的关系,他可能本来并没有意识到,因为我一直是处在他的保护之中,他很习惯于充当保护者的角色,而我对于被保护的状态一直也很满意,所以我们一直合作愉快。在我们的地位逆转之后,高麟不适应了,他可能也调试了一段时间,可他看来是失败了,其实很少有人能真的适应。 他的气量其实还是可以的,如果我一直和高麟齐头并进,高麟其实还是愿意让我先行半步的。高麟愿意看到我春风得意的样子的,他习惯于做我的保护者站在我的侧后方,在需要他出头时就来给我摆平一切。但如今我的地位已经是高麟拍马难及的高度。他陡然从一个保护者的角色成了被保护的弱者。别说少年得志的高麟难以适应,就是老子、庄子再世恐怕也难以心平气和的泰然接受。 我理解了高麟,其实这些都不难想通,我只是一味的相信我和高麟是不同的,所有这些庸俗的想法都是对我们感情的亵渎,不愿去这样设想高麟,我错了,错在没有随着环境的变化重新定位我和高麟的位置。 高麟是完美的朋友,可怕的敌人,但对我他不知所措。我不是朋友,也不是敌人,我是他的影子,本来我所有的好,都是他的好,我的不好他也愿意包容。现在他这个本尊还在人间行走,影子却羽化成仙了,高麟可以选择和那些鸡犬一样随我升天。但他本是我的主子,他的自尊不允许他与鸡犬同道。可他和我多年的感情也决定了他不愿意成为我的敌人,他选择了最安全的角色,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听起来好像是分手男女之间的称呼,个中滋味言语难以描述。 不能怪高麟变了,因为先变的是我自己。许多痴男怨女抱怨负心人,其实变化的往往是从自己开始的。曾经的海誓山盟是对着入花美眷说的,对着鸡皮鹤发那里怎么可能不变心。曾经的苦苦守候是为了等那一个多情少年,对着一个浪子回头的红尘浊物谁还有当年的真心相待。所谓的不变无非是懒得变和不敢变罢了。是我先变成官场上争名逐利的禄蠹,怎么能怪高麟变成面目可憎的伪君子哪。何况我和高麟并没有什么盟约,本以为心心相印无需言语表达也能心领神会。如今看来还不如那些俗人到山上刻上些字,现在也可以用来当作证据去寻些高麟的晦气。虽无聊可也算是一件事,总比茫茫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要好。 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我要去那里,我要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不知道,就连我是否真的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我都不知道。其实人到底有什么是必须要知道的哪,所有的铺垫所有的计划其实都是自寻烦恼,什么都不想也许才是真正的解脱,我能解脱吗,我不知道。 ――――――――――――――――――――――――――――――― 后记: 这个故事就是一个心情的积累,看似无关的细节,其实都是作者我当时心情的反映,看到大家的留言多是说我很幽默,我感觉无比震惊,因为我写文时主要的动力是郁闷的情绪。我的文字将我的情绪异化了,居然成了可以娱乐身心的东西,太不可思议了。有时我也会回头读自己写的东西,我却通常乐不出来,因为只有我自己知道那些文字是我的坏心情变出来的,虽然它们变的五花,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 18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