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正文 第 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 章 恋耽美.[]【苏飞】整理 皇帝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腾讯VIP完结) 作者:苏色桃 内容简介 她们是皇帝的宠妃,万千宠爱于一身,无论哪一个朝代,无论是谁,忠或奸,都离不开一个字:悍! 小宫女(1) “小答应。” “奴婢在。” “哀家的发髻松了,给哀家重新梳过。” “奴婢尊命。” “小答应,不让哀家的头发掉了,再掉,哀家的头发更少了。” “奴婢知道。” 孙太后的头发,已是半花白了,又干又燥,又容易断,梳起头来得小心翼翼,尽量不给头发掉下来,要不给孙太后看到了,轻则是瞪你一眼没商量,重则屁股得享受十个拍子,还不许哭爹喊娘。 不过万贞儿,嘿嘿,万贞儿聪明,得很,常常趁了孙太后不注意,把梳掉的头发,悄悄地装入袖筒之中,再趁了孙太后不注意,偷偷的扔掉。 其实,谁的头发梳起来不会掉? 特别是像了孙太后那样的老女人。 不过人家太后是主子,宫女是奴才,太后如果说天上的太阳是黑的,做奴才的得齐齐附和:哇,这太阳好黑哦。 很没天理的人生。 在梳头发的当儿,孙太后叫:“小答应。” 万贞儿恭敬地说:“奴婢在。” 孙太后问:“昨天跟哀家去看哀家的皇孙,哀家的皇孙怎么样?” 万贞儿一边给孙太后梳头,一边回答说:“回太后,皇子好聪明,奴婢抱他,他懂得对奴婢咯咯的笑。” 孙太后一脸的不解:“哀家的皇孙好奇怪,只要是陌生人,谁抱他都会哭,就你抱他会咧嘴笑。” 万贞儿也跟着一脸不解:“奴婢也不知道为什么。” 孙太后说:“是不是你们两个有缘分?” 万贞儿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缘,缘分?” 孙太后眯起了眼睛:“嗯,缘分。” 万贞儿不懂得她和皇子有什么缘分,也懒得多想。那个皇子,才那么一丁点儿大,拉屎拉尿还不懂得方向。因为是当今万岁爷的皇长子,所以就显得特别尊贵,人人都拿了他当了一尊菩萨那样来敬,唯恐得罪。 孙太后的头,很快便给万贞儿梳好了,是流行的金丝髻,则是戴金丝编的髻。那髻,犹如乌云带银丝出岫,其势巍巍。孙太后照了镜子,左瞧右瞧,前瞧后瞧,很是喜欢。因为孙太后个子矮小偏瘦嘛,顶了这个发型,还真的别说,仿佛高了好多,有点拔苗助长的味儿。 小宫女(2) “小答应,不错。”孙太后赞万贞儿。 万贞儿心里得意,却不敢表露出来,装了一副很谦虚的样子:“谢太后夸张。” 孙太后微笑,很满意地点点头。 万贞儿知道孙太后很喜欢她。当然,孙太后没有不喜欢万贞儿的理由,万贞儿那么懂得讨好她,随时随地听她使唤,她叫万贞儿往东,万贞儿不会往西,她叫万贞儿站着死,万贞儿不会坐着死,要不,万贞儿的绰号怎么叫“小答应”?所谓的“小答应”,就是叫什么,答应什么。 当然,在这么一个有身份,有地位,能够呼风唤雨的大人物跟前,即使万贞儿再白痴,即使万贞儿脑袋再进水,万贞儿也懂得尽力讨她的欢心,使尽十八般武艺,比如:眼明,手勤,口巧,听话,善解人意,诸如此类的优秀而出色的小跟班本职工作。 不什么不? 讨好一个人,并不是很难的事。 只要愿意。 孙太后可是万贞儿的偶像,学习的榜样。 以前先帝还在的时候,孙太后的职位是皇后。皇后,也就是后宫三千丽的老大。所谓的老大,则是前呼后拥,趾高气扬,气焰嚣张,上下人等,都得看她的脸色,依她的旨意行事,——包括她的情敌,也就是万岁爷那些小老婆们,只要她老人家的眼睛一瞪,谁人的屁都不敢放。 威风凛凛之极。 后来,孙皇后的老公,就是那个称号是明宣宗的男人,挂了,驾鹤西游去了,孙皇后便成了寡妇。而皇帝的职位,理所当然的由孙皇后的儿子朱祁镇继承。于是,孙皇后便十年媳妇熬成婆,升了级,做了皇太后,迁居到仁寿宫享福去。 作为孙太后的贴身小跟班,万贞儿并没有因为孙太后的晋级而捞到好处。 万贞儿是一个平凡的小宫女。 很平凡。 很平凡。 平凡到落在皇宫三千丽之中,走到美女堆里,分不清谁是谁的那种人。 恨嫁(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 章 一转眼,万贞儿便是十九岁了。十盲的帽子。 可是,在孙太后心目中,万贞儿不过是一个出身低微,贴身的小跟班,她教万贞儿读书识字,不过是太无聊而打发多余的时间而已。 大概,太后认为,小跟班没有生理需求,不需要男人。 谁知道她有没有这样想? 万贞儿肯定孙太后是这样想。 因为太后并没有在万贞儿青春亮丽,花一样年龄的时候,介绍一两个皇亲国戚,把万贞儿嫁出去作他人妇。 侍奉太子(1) 孙太后一大早的把万贞儿召了去,一脸凝重,十万火急地对万贞儿说:“小答应,从今天开始,你便不用侍奉哀家发,你去东宫,照料侍奉太子吧。” 万贞儿张口结舌:“太,太后,奴婢做错了什么?” 孙太后说:“你没有做错什么。” 万贞儿惶惑地问:“那太后为什么不要奴婢侍奉?” 孙太后说:“太子和你有缘,喜欢和你在一起,太子比哀家还需要你。小答应,哀家相信你对太子,就像对哀家那样忠心。” 万贞儿还是没有反应过来,还在说:“可是,太后——” 太后板了个脸孔,很不耐烦地说:“哀家叫你去你就去,不要可是那么多。” 万贞儿没辙,不敢再“可是”了,只得悻悻地磕头:“谢太后,那奴婢去东宫了。” 谁叫人家是主子,她是奴才? 她作不了她自己的主。 如有得选择,万贞儿并不愿意前往东宫。本来么,她在仁寿官干得好好的,这么多年来,她做牛做马,做尽灰孙子,竭尽全力待奉孙太后,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能够得到孙太后的赏识,日后得到孙太后的提拔,自己能够有出人头地的一天?如今好了,提拔没得到,她倒像被踢皮球那样,给孙太后踢到别的宫中去了。 万贞儿虽然不愿意,但也得无条件服从。 万贞儿一边收拾着她那少得不可能再少的东西,用了一块布包裹了起来,一边恨恨地想:哼,假如有一天,她撞了狗屎运做了主子,她要翻倍的作威作福,把受过的气,变本加厉的,还到她的奴才身上。 但,可能么? 她只是宫女,一个小小的平凡的宫女。 万贞儿知道,她不过是白日做梦而已。 太子叫朱见深,“芳龄”才二岁,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屁孩。不过太子长得很漂亮,也许是因为有两只小小的酒窝的缘故,他看起来像了个女孩子,皮肤很白,眼睛大大的,眼睫毛很长,长得可以当扇子。 他看到万贞儿,笑嘻嘻地挣脱着带他小宫女的手,蹒跚着朝万贞儿走来,他一边口舌不清地叫万贞儿:“姐姐!姐姐!” 万贞儿蹲了下来,看他,一边纠正他:“叫姑姑!我是姑姑,不是姐姐。” 侍奉太子(2) 太子很乖巧,又再口齿不清地叫:“姑姑!姑姑!” 这个小小的人儿,很可爱。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 章 万贞儿疼爱地抱起他。 也许太后说得对,万贞儿和太子很有缘分,太子每次见到万贞儿,太子总是很粘万贞儿,非得要万贞儿抱他。 万贞儿大了太子十七个春夏秋冬。 万贞儿想:如果她命好,如果她不是投生到家道中落缺吃少穿的家庭,如果不是她的父母狠心让她到皇宫里做宫女,如果有人娶她作老婆,或作姨太太,万贞儿估计她的孩子,也有太子这么大了。 太子还在叫:“姑姑!姑姑!” “哎!”万贞儿回答太子,然后在了太子小小的脸上,给了一个响亮的吻。 那是万贞儿的初吻。 万贞儿估计她做老处女是做定的了,万贞儿估计她这辈子,找不到嫁人的机会了,所以便毫不吝啬的,也毫不犹豫的,把她的初吻献了出来给太子。 为什么不呢? 这么可爱的,漂亮的小孩子。 太子开心的“咕咕”地笑,他也依葫芦画弧,把他那柔软的,小小的嘴巴,往了万贞儿脸上凑过来,也要给万贞儿一个吻。不过,太子太小,吻得没有技巧,就懂得把万贞儿那张如花似玉的脸,涂了满满的口水和鼻涕。 万贞儿哈哈大笑。 小太子也咧开嘴巴“咕咕”地笑。 旁边的小宫女说:“姐姐,太子和你真有缘,一见如故。” 谁都说万贞儿和太子有缘。 也许,万贞儿真的是和太子有缘。 小宫女说:“姐姐,以后你就在东宫,专门侍奉太子了,是不是?” 万贞儿说:“嗯。” 小宫女讨好地说:“那以后我就听姐姐的,姐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好了。” 虽然万贞儿也是个小宫女,小得不能再小的那种。但万贞儿的身份,和这个小宫女不同,万贞儿是由孙太后亲自派来的,专门来照料侍奉太子的,万贞儿代表的是孙太后。因此,万贞儿的地位在东宫,就特别高,和那些没有靠山的小宫女们,不是站在一条起跑线,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可见,有人罩,和没人罩,是不一样的。 还有,罩的那个人是谁,也很重要。 “土木堡之变”后遗症(1) 这个时候,孙太后说话的声音没有先前那么响了,她的权威受到了影响,因为坐上万岁爷那把龙椅的,不再是孙太后的亲生儿子,太子的亲生老爸,那个叫朱祁镇号称正统皇帝的男人。正统皇帝带兵出征,不幸的战败被俘,给古瓦剌军扣为人质,不得不享受做阶下囚的快感去了——这是历史著名的“土木堡之变”。 正统帝不情不愿的,留在了北狩大漠中进行劳动改造,过着与以前做一国之君不一样的生活,得承受物质匮乏的痛苦,恶劣气侯的考验,寄人篱下的忍辱负重,希望能够有一天,能够烈火中得永生。 国中不可一日无君。 如今暂时做万岁爷,是正统皇帝的同父异母的弟弟朱祁钰,也就是太子的叔父,号称景泰皇帝的男人。 朱见深之所以能当太子,是孙太后提出的,作为支持朱祁钰登基的交换条件,因为太子是孙太后的亲孙子,与太后有血缘关系。这也是孙太后,为什么让万贞儿到太子身边来,作为太后信得过的亲信,她让万贞儿保护太子的安全,不让太子身边的人,还有朱祁钰那些忠心的走狗,暗中陷害年幼无知的太子。 太子虽然名为太子,却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并不名副其实。 天下的人都知道,中国传统观念,讲究子承父业,肥水不留外人田——何况,是至高无上皇位?白痴才会把皇位传侄子不传儿子,自己又不是太监,或阳萎,没得生。那个景泰帝朱祁钰,才二十来岁,大概他想,自己年富力强,大小老婆一大堆,只要愿意,夜夜笙歌,生出来的孩子,数量不仅可以组成一支足球队,估计连啦啦队也不成问题。 当初,景泰帝答应太后,立朱见深为皇太子,不过是他的权宜之计。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奸诈狡猾的景泰帝并不急,他有大把时间用来反悔,反正,他具有那种念完经打和尚的人品。 “土木堡之变”后遗症(2) 可不,景泰帝的屁股贴到龙椅后,大概是太舒服,就赖着不肯下来了,更不愿意完璧归赵。因此,景泰帝不愿意派人去把他受苦受难的老哥正统帝接回来,百般推托。他傻啊他,好不容易才轮到他黄袍加身,作威作福,称孤道寡,煮熟了到嘴的鸭子,难道还要让它飞了不成? 没门! 后来,在众大臣的不断建议下,景泰帝没辙了,不得已,只得装模作样的派遣使者先去瓦剌探听情报。景泰帝不够聪明,派遣的使者,选人不对。第一次派去的那个,倒是没问题,空手而回。第二次派的那个人,叫杨善,想不到这个人挺大公无私的,变卖家产买了许多奇珍异宝,并且运用他三寸不烂之舌,硬是在没有圣旨的情况下,神乎其神的迎回了在北狩享受囚犯快感一年的正统帝。 正统帝是回来了,但却是逃出了狼穴跌到虎穴。 皇帝的帽子是没得戴了,景泰帝正戴得过瘾呢,那顶皇帝的帽子,不大不小,不高不矮,刚好适合,打死他也不肯脱下来。景泰帝没法,只能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权力诚可贵,皇帝的帽子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 正统帝只好委曲了自己,做了太上皇。 所谓的太上皇,就是“退居二线”,老僧入定,不问世事。 但,景泰帝狼子野心,心狠手辣,以了曹操的名言为榜样:宁可我负天下人,绝不能天下人负我。为了预防万一,也为了自己的龙椅坐得更坚,更牢,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来个无毒不丈夫,把他老哥抓了去,给软禁在南内,让他老哥忆苦思甜,体验吃不饱,穿不暖,还有惊恐连连的且有刺激又有情趣的生活,让老哥度日如年,过着生不过死的日子——最好,熬不下去,一命归西,这样,他就没后顾之忧了。 老爸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他都过得这样悲惨了,作为儿子的太子朱见深,当然好不到哪儿去。 这是联琐反应。 小太子 但太子不知道,他太小了,大人们的事,他哪里懂得这么多? 他又不是神童,自然不知道他身处险境,地位不稳。 自从万贞儿到了东宫后,小小的太子便贴着万贞儿,要万贞儿陪他玩,喂他吃饭,洗澡给他,哄他睡觉,偶尔见不到万贞儿了,便四周围的找,找不到便不停地哭闹:“姑姑!我要姑姑!我要万姑姑!” 那些可恨的见风使舵的小宫女和太监们,狗眼看人低,太不厚道,大概都一致认为,太子被废,是早晚的事儿,所以对太子,不理不睬,冷冷淡淡的。太子摔倒了,也没人上前去扶;太子肚子饿了,哭喊着吃东西,他们也装聋作哑;尿裤子屎湿了,他们也不帮换。 万贞儿觉得太子很可怜。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 章 真的真的很可怜。 这么小的一个人儿,孤独和寂寞,就不断缠绕着他了。 有时候,万贞儿看不过眼,也骂了那些小宫女和小太监:“太子到底还是我们的主子,你们怎么能够这样对待他?” 有人低声咕嘀:“快不是了。” 虽然太子有母亲,但他的母亲周妃身份低微,又不能陪伴在身边,偶尔来探望了,也张望西望,贼头贼脑的打探四周,害怕正统帝的狗腿子跑去告状,为了不惹麻烦,明哲保身,也是来去匆匆,不带走一片云彩。 小小年龄的太子不理解。 也不明白。 他常常哭:“母妃,母妃,为什么你也不理我?” 周妃也不回答,只是抹着眼泪,狠心离去。 她不是不疼自己的儿子,只是身不由己,没法疼。 结果,太子晚上睡觉,梦里也哭着喊着:“母妃,母妃,你为什么不要我呀!” 哭声让人听得揪心。 万贞儿鞋子也没顾得穿,跑了过去,爬上了太子的床,紧紧的抱住了太子,一边轻轻的拍打着太子的背,一边疼爱地说:“别哭别哭,还有万姑姑我呢。” 太子咽哽着,也紧紧搂着万贞儿:“万姑姑,万姑姑!” 万贞儿说:“别哭!别哭!” 太子还在哭,边哭边说:“万姑姑,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呀!” 万贞儿吻着太子那张清秀的小小的脸,一边爱怜地说:“万姑姑不离开你!万姑姑永远和你在一起。” 太子安静了下来,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看万贞儿。 然后,太子笑了,笑中还挂着泪水。 废太子(1) 太子五岁那年,终于如那些小人们所愿,他们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太子那个变态叔父下了一道圣旨,把太子给废了,立了自己的亲生儿子朱见济为太子。 还好,太子那个变态叔父还没变态到家,还念太子是自己老哥的骨肉,同是姓朱的份上,还没有赶尽杀绝,给了太子一个沂王做做。 孙太后还是太后,她坐的位置还是很稳,毕竟,孙太后是景泰帝死去的老爸的皇后,不看僧面也看佛面。但孙太后说话的声音,已没以前响亮了,很多事情,由不得她作主。就像不让孙太后亲生孙子朱见深做未来皇帝,孙太后极力反对,却反对无效。 如今坐龙椅的,不再是孙太后的亲生儿子。 坐龙椅的那个人不肯听孙太后的话,孙太后也没辙,奈不了何。 那些朝廷大臣,所谓的国家栋梁,一来事不关己,二来犯不着得罪当今天子,搞不好,天子怪罪下来,被砍手剁脚,割鼻子,切耳朵,挖眼睛,整成残疾人不算,还得株连九族,老婆孩子孙子孙女也得跟着吃瓜络,世代贬为奴隶。 如果一出世便是奴隶,倒没有觉得,做奴隶有什么不好。 但从主子降到奴隶,感觉就不同了。 因此,那些贪生怕死的朝廷大臣,抱着“人不为己,天株地灭”的思想,对了景泰帝朱祁钰把侄子朱见深从太子位置挤下来,扶了他自己亲生骨肉朱见济坐上去,倒没多大意见,唯唯听命,甚至有个别的马屁精,还拍了手,编了歌谣来唱:废黜原皇太子废得好,废得妙,废得呱呱叫!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跳出来见义勇为的,是景泰帝的皇后汪氏。 汪氏帼国不让须眉,为人比较善良,也比较正直,她毫不留情地批评自己的老公也是景泰帝朱祁钰:从维护封建礼仪道统来说,王子由监国到皇帝,已是超越祖训的紧急应时之策了,现在又“易储”,未免太贪心,人心不足蛇吞象。 结果,景泰帝朱祁钰恼羞成怒。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我是皇帝我怕谁? 废太子(2) 汪氏理所当然的,给废了,她连皇后都没得做,谁叫她头发长见识短?新太子朱见济的生母皇妃杭氏,母凭子贵,便破格晋升,成为火箭级干部,一下子便窜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做了皇后,轮到了她是后宫三千丽的老大。 什么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这便是了。 太子——不不不,现在不是太子了,是沂王。沂王朱见深搬出东宫那天,那些原本跟他的太监和宫女们,巴不得树倒猢狲散,谁也不愿意,跟着这个随时都可能被拉出去砍掉脑袋,过着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倒霉孩子,怕受着连累,自己也不幸的跟着英年早逝。 万贞儿只是一个平凡的宫女,平凡渺小得连一粒尘埃也不如。 万贞儿也无能为力。 爱莫能助。 万贞儿将内心的不安与惶恐藏了在心里,脸上努力的装出了坚毅的神情,她默默地收拾沂王朱见深的包裹,还有她的包裹,准备滚出皇宫去。一个小小的王子,是没有资格住在紫禁城内的。 五岁的沂王像了一片飘零的树叶,孤单无依,他可怜兮兮跟在万贞儿身旁,拉着万贞儿的衣角,怯生生地看着万贞儿,他带着哭腔,小声地问:“万,万姑姑,你也像别人一样,要离开我吗?” 万贞儿蹲了下来,温和地说:“不,我不会离开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陪伴着你。” 沂王开心起来,不相信地问:“真,真的?” 万贞儿微笑:“当然是真的,我不会骗你。” 沂王扑闪着一双大眼睛,还是不相信:“万,万姑姑,你真的没,没骗我?万姑姑,你要说话算数哦,真,真的不要离开我哦。” 万贞儿点点头,很认真,很认真地说:“当然,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 沂王扑了过来,紧紧抱住万贞儿,把他小小的身子挤到万贞儿的怀里,这是沂王习惯做的动作。每次,沂王感到不安的时候,他总是躲到万贞儿的怀抱里,紧紧的抱住了万贞儿。每次,万贞儿也紧紧地抱着他,万贞儿希望她的怀抱,可以温暖着小小的沂王,万贞儿希望她的怀抱,可以给小小的沂王安全的感觉。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 章 万贞儿只想,好好的保护沂王,爱护沂王。 母爱(1) 搬出皇宫后,万贞儿陪着沂王住在小小的王府里。 沂王更加孤单了。 所谓的沂王府,不过是京城外的一个人烟稀少,荒芜地方,小小的院落,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花园。除了沂王和万贞儿以外,还有两个老得不能再老,就等着耳朵聋牙齿掉光眼睛瞎的老妈子,她们负责饮食和打扫卫生,再有两个驼背的老太监组成的家丁队伍,他们也许算不得老,不过脸上的皱纹吓死人。 但院落周围,到处是锦衣卫,名义是保护,其实是监视。 沂王的太后奶奶,还有母亲周妃,疼爱他的皇婶——就是原来的汪皇后现在的汪妃,都不能来看沂王了,她们不能随便出宫来。 那个变态的景泰帝,他的狗腿子遍地开花,在宫里宫外都安插了他的眼目,略略的风次草动,都瞒不过他的法眼,谁敢拿鸡蛋去碰石头,用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有宝贵的生命去开玩笑? 虽然说,人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 毕竟,好死不如歹活。 不得已,她们只好由小小年龄的沂王,自生自灭了。 最可恨的是负责饮食和打扫卫生的老妈子,那么老了,一只脚都踏进棺材了,还有那两个长得一副歪瓜咧枣的猥琐模样的两个太监,也贪生怕死,识时务者为俊杰,不愿意接近沂王,像躲瘟神似的,有多远便躲多远。 沂王只是个孩子。 他只是个可怜的孩子。真的很可怜。因为担惊受怕,整天战战兢兢的,就差胆子没给吓破了,连说话都结结巴巴起来。 沂王使万贞儿心痛。 万贞儿能做的,就是像了一个母亲那样,寸步不离地守护在沂王的身边,连睡觉都搂着沂王睡,对沂王的衣食住行都亲力亲为,尽自己所能去保障沂王的安全——搞不好,给人家的忠诚走狗,心血来潮了,在食物里下毒,神不知鬼不觉的,让沂王来一个暴病不治而亡,那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母爱(2) 万贞儿不再作梦了,特别是那个穿白衣的帅哥,风度翩翩的骑着白马拿着玫瑰,情款深深来向她求婚的梦。 万贞儿已过了作梦的年龄。 万贞儿也知道梦与现实,是有很大出入。 万贞儿想,做老处女就做老处女吧,反正,天底下的老处女多得是,又不单单是她一个。特别是深宫里的女子,后宫三千丽,被皇帝宠幸的,屈指可数,一百个也找不出一个来。 就是被皇帝宠幸又怎么样? 如果皇帝喜欢,还得和众多的情敌,皇帝那些大小老婆们,明争暗斗,争风吃醋,你踩我,我踩你,胜者为王,败者为寇,随时随地都有人头落地的风险;皇帝不喜欢,自己的肚子又不争气,生不出一子半女来,运气不好,皇帝先自己百年归西,自己还得搭上性命,给他陪葬去。 万贞儿想开了。 虽然有一点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如今,万贞儿只是一心一意的对沂王好。 沂王除了万贞儿,对谁都不愿意说话,更别说笑了。 万贞儿陪沂王玩,和沂王捉迷藏,在花园的草地里捉蟋蟀,还教沂王识字。万贞儿喜欢拿了树枝,在地上,一笔一笔地教沂王写字,沂王写对了,万贞儿就奖励沂王一个吻,沂王写不对,万贞儿就罚沂王写十遍,写百遍。沂王喜欢画画,画花儿,草儿,还有画人头像,万贞儿也陪了他,画了满地全是。 日子太无聊,时间太多,每天吃了便是睡,睡了便是吃,有时候,无所事事,万贞儿也向沂王说起幼年时的自己。 虽然万贞儿离开父母的时候才四岁,但有些事情,还隐隐约约的有印象。 万贞儿告诉沂王,她父亲叫万贵,原来是在一个县衙里当一个小小的官,因为亲属犯法,受到株连,举家被发配到了霸州。虽然那个时候年龄还小,但万贞儿还记得,她的家里很穷,吃不饱,穿不暖,加上是刑徒家属,总给别人瞧不起。 母爱(3) 万贞儿四岁那年,她父亲有一个在京城做官的同乡,探亲回京的时候,经过霸州,便到了她家里作客。看到万家家道中落,三餐不济,不禁好心肠的为他们难过。 那位高官厚禄的同乡,很喜欢万贞儿,四岁的万贞儿,伶牙乖巧的,善于迎合不意,很懂得体谅大人的苦衷。因此游说万贵,说朝廷正在选侍女,为什么不让万贞儿去试试?那位同乡还说,如果选中了,说不定有一日,会鲤鱼跳龙门,飞上枝头做凤凰。 万贞儿母亲舍不得小小年龄的万贞儿,哭了又哭。 万贞儿也哭,她也舍不得离开家人。 但万贞儿父亲说,与其全家在这儿等死,不如去博一博运气。 万贞儿父亲还说,虽然永远无法预测将来,即使只有十亿分之一的可能,但这也是一个机会。机会不是等来的,机会是需要争取的,机会是需要被抢占的。总不能,老是仰着头,等天上掉下大馅饼来。心动,不如行动。 于是,万贞儿便跟了那位高官厚禄同乡,到京城博运气来了。 万贞儿还真的进了皇宫,做了宫女。 但万贞儿并没有出人头地。 万贞儿幽幽的,便叹了一口气。 如今,什么鲤鱼跳龙门,什么飞上枝头做凤凰,诸如此类的奢望,连白日做梦都做不来了,万贞儿早已断绝那不切实际的幻想。万贞儿现在最大的愿望,是能够和沂王平平安安的过日子,不再提心悬胆的担忧会不会看到明天的太阳,不会担心沂王和自己的身首是否会在异处,那已是老天保佑,祖宗积德了。 沂王看着万贞儿,扑闪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他问:“姑姑,你想你的家,家人吗?” 万贞儿说:“想,很想很想!我特别想我的娘亲。” 万贞儿不知道她爹怎么样了,也不知道她娘亲身体好不好,万贞儿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万贞儿不知道他们过得好不好。 母爱(4) 沂王伸出了他小小的白净的手,紧紧地握了万贞儿的手,然后他又腾出另外一只手来,帮万贞儿擦掉眼角上的泪水,他像了个小小大人般,轻轻地拍了万贞儿的背,一边煞有介事地安慰万贞儿:“姑姑,不,不要难过!以后我长大了,有能力了,我一定要把你的家,家人接来,让他们在京城,好好的和你过日子,好不好?” 万贞儿说:“好!” 万贞儿不知道沂王长大后,有没有这个能力,但至少,沂王是有这个心。万贞儿心中有些安慰,这些年来,她守候在沂王的身边,不离不弃,照顾沂王,安慰沂王,爱沂王,疼沂王,沂王年龄虽然小,但沂王是知道的,沂王牢牢的记了在心上。万贞儿知道她的一片心,没有白费。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 章 沂王也懂得疼万贞儿。 万贞儿喜欢吃枣子,她只说过一次,说以前她在家里,她娘亲常常摘了给她吃,那枣子真好吃呀,又脆又甜。于是沂王就记住了。沂王府的后花园里,有几棵枣子树,枣子熟的时候,沂王便常常跑去摘了,拿来给万贞儿吃。后来,枣子树上的枣子,摘了个七七八八,低处的都给摘光了,高处的沂王勾不着。 沂王深索性的,爬了上树去摘。 男孩子嘛,有时候顽皮也是正常。沂王像了一只小猴子,三下两除二的,很快便爬上了树。然后在兜里,装了满满熟透了的枣子。谁知从树上下来的时候不小心,脚下踩了空,沂王便摔了下来,很狼狈的面朝黄土背朝天,来一招狗啃屎。还好树不高,并没有大伤。 后来,给万贞儿知道了。 万贞儿是给沂王洗澡的时候,看到了沂王左脚膝盖上红肿了一大片。万贞儿给吓着了,大惊失色,便追问了沂王,到底是谁欺负了他?万贞儿说,快告诉她,让她找那人论理去!刚开始的时候沂王不肯说,后来给万贞儿逼得紧了,才吞吞吐吐说了个来龙去脉。 母爱(5) 万贞儿又气又急,第一次,拿了一根树枝,命令沂王伸出手掌来,打了过去。下手并不是很重,万贞儿有分寸。但沂王小小的手掌,已有了被树枝鞭打过的痕迹。 沂王雪雪呼痛,却也不敢哭。 万贞儿板了脸孔,大着嗓门儿说:“以后不准爬树了,听到没有?” 沂王只是低着头,不作声。 万贞儿还在生气:“说话呀!以后不准爬树了,听到没有?” 沂王还是不说话,紧紧咬着嘴唇。 他的神情很倔强。 万贞儿扔下树枝,忍不住哭了。虽然万贞儿知道,沂王爬树是为了摘枣子给她吃。可是,爬树多危险呀,如果那树很高,沂王摔了下来,万一有什么三长两短的,万贞儿想,那她怎么办?她也不要活了。 看到万贞儿哭,沂王慌了起来。 他最看不得万贞儿哭。 沂王扯了万贞儿的衣服,也跟着万贞儿哭,一边哭,一边小声地说:“姑姑,我听,听你的话!我以后不要爬,爬树了!我听你的话,你不要哭呀!” 万贞儿还在哭:“你真的听我的话?” 沂王说:“我听,听你的话。” 万贞儿说:“你要发誓,你以后要听我的话!” 沂王跪了下来,举起了右手,认认真真地对天发誓:“我发誓,我,我以后,永永远远要听姑姑的话!姑姑说什么,我就听什么!永,永永远远地听!” 万贞儿破涕为笑,万贞儿说:“不要脸,什么永永远远听姑姑的话?你长大后,娶了老婆,就不会听姑姑的话了。” 沂王说:“我长大后,不要娶,娶老婆!要就娶姑姑你,我,我要姑姑做我的老婆!” 万贞儿心情再不好,还是忍不住笑了个前仰后合。 到底是孩子,说出来的话也这样孩子气。 万贞儿说:“等你长大了,姑姑也老了,姑姑做老婆婆还差不多,还做你老婆哪。” 沂王认真:“姑姑,我就要你做我的老,老婆!” 万贞儿说:“好好好,你长大了,一定记得要娶我做你的老婆哦!” 沂王说:“我,我一定记得!” 万贞儿又忍不住地笑。 泼妇(1) 放风筝的季节,不知不觉到来了。天空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便飘荡着各种各样的风筝,有蝴蝶,有小鸟,有鱼,有花儿,还有一个长胡子老公公,色彩缤纷,千姿百态,它们在天空中,展翅蓝天,与白云为伴,飞着,舞着,跳动着,快活自由的。 万贞儿见到沂王站了在院子内,仰起头,一脸向往地看着。 万贞儿问:“喜欢那些风筝吗?” 沂王用力地点点头:“喜,喜欢。” 万贞儿又问:“要不要玩?” 沂王的头,点得更用力了:“要!” 于是,万贞儿便翻箱倒柜,找出了些碎银,吩咐一个家丁去买做风筝的用料,比如竹篾,纱纸,还有上色彩用的颜料。大概给的钱少,那个家丁认为揩不了油,就是能揩油,这丁点的钱,估计买凉茶来塞牙齿也不够,因此他不肯跑来跑去的辛苦。 他嘟哝着:“不去,太阳这么大。” 万贞儿抬头望了望天,不明白:“这太阳很温暖啊,你又不是没出阁的小姐,怕什么太阳晒?” 家丁又再打理由:“银两不够。” 万贞儿说:“怎么会不够?那些东西用不了多少银两。” 家丁翻翻白眼:“不去!” 万贞儿生气了,一个箭步冲到那家丁跟前,叉了腰,狠狠地朝了他的脸上呸了一声,指了他,破口大骂:“不去也得去!银两不够?那你想要多少?是不是想要拉一个马车给你?我问你,你是不是想克扣我的银两,拿去买棺材?” 家丁还坚持着:“是银两不够嘛。” 万贞儿气得七窍生烟,太过会欺负人!什么银两不够,摆明是要好处嘛,她偏不给他。结果,万贞儿什么也不说,就拿过旁边放的一张小凳子,狠狠地朝了家丁身上砸了过去。家丁反应灵敏,闪得快,凳子没中目标,倒中了对面墙壁,给弹了回来,蹦了几下,就落地开花,五分四裂。 家丁满眼的惶恐,怔怔地看着万贞儿。 他想不到万贞儿有如此粗暴野蛮的动作。 万贞儿还在抑眉倒立,声音高八度地问他:“你到底,去不去买?”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 章 好佬怕烂佬,烂佬怕泼妇。家丁是烂佬,万贞儿是泼妇,家丁再烂,还是比不上万贞儿泼。家丁不敢再吱声,大气不敢出,更别说要放屁了。终于,家丁拿了那些少得不能再少的碎银,灰溜溜,灰溜溜地出门去。 沂王跑了过来,扑到万贞儿怀里。 沂王一脸的苍白,但神情却是兴奋莫名,像崇拜英雄那样的崇拜地看着万贞儿,一边手舞足蹈地说:“姑姑,你好,好了不起。” 万贞儿微笑。 万贞儿知道她是泼妇。 但她不做泼妇,可以么? 都是环境所逼。 泼妇(2) 以前万贞儿在宫里,做孙太后小跟班的时候,万贞儿是温柔的,尽量地向了淑女看齐,笑不露齿,行不摆裙。孙太后常常说,一个女子,必须要三从四德。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万贞儿也希望做那样的女子。 但,如果万贞儿三从四德了,给别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那沂王和她,还有活路不?那些鄙卑无耻的小人,欺负沂王年幼,欺负沂王无知,更欺负沂王是个无依无靠的不是孤儿胜似孤儿,常常有意无意的,刁难沂王,根本不把沂王当主人看待。 这也难怪他们势利眼,一般被废的太子,便永没天日了。 何况,如今坐龙椅的那个人,不是他老爸,而是他的叔父? 因为万贞儿的强悍,让沂王少受了很多的委曲;因为万贞儿的强悍,让孤苦无助的沂王,有了依靠;也因为万贞儿的强悍,让沂王对万贞儿产生了难以割舍的依恋。 竹篾纱纸买回来了,银两不但足够,还用不完。 可见,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与其被别人欺,不如去欺负别人。 饭后,万贞儿和沂王兴致勃勃地做起风筝来。刚开始的时候做得不成功,飞不起来,后来再做,还是不成功,再做,风筝勉勉强强能飞起来了,但飞得不高,也不平衡。万贞儿和沂王总结了经验,不厌其烦的,又再重新做。 风筝终于能够高高飞了。 是一只大蝴蝶。沂王在大蝴蝶身上,涂上了颜料,翅膀是绿色的,点缀上黑斑纹,还有红色白色斑点,很漂亮。然后,沂王握着了根细细长长的线,把大蝴蝶放飞在蓝蓝的天空中,让大蝴蝶舒展着绚烂的双翅,自由地飞翔。 沂王快活地叫:“姑姑姑姑,快看,蝴,蝴蝶飞到多高。” 沂王又再叫:“那边有只大,大蜻蜓!姑姑,那大蜻蜓,飞得不如我们的蝴蝶高。” 万贞儿说:“对呀,那只大蜻蜓,也不如我们的蝴蝶漂亮。” 沂王说:“因为姑姑了不起呀,做的蝴蝶,当然漂,漂亮。” 万贞儿也赞他:“沂王也了不起呀,画的蝴蝶,当然漂亮。” 沂王说:“是姑姑了不起。” 万贞儿说:“是沂王了不起。” 然后,万贞儿和沂王开怀大笑了起来。 笑声,传得远远的。 帅哥(1) 在沂王府住的唯一好处,就是遇到的人,不再全是宫女一族,或太监一族,除了沂王这个小帅哥外,那些锦衣卫,一个两个的,全是高大威猛的帅哥。 有时候实在是无聊,万贞儿也会站在沂王府门口,看那些帅哥。 帅哥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特别是沂王略略长大些后,他那个变态叔父,终于想起来要给他侄子扫盲了——不不不,也许不是他想起来的,是不知道哪一位好心的大臣想起来的,后来斗胆上奏。不管是谁想起来,总之,沂王那个变态叔父,大概也不想让自己的侄子成为文盲,便派来了一个教书先生,教沂王读书识字。 刚开始那几天,万贞儿也陪沂王。 万贞儿不放心那个教书先生,谁知道他会不会害小小的沂王? 后来万贞儿看到那个教书先生,善眉善目的,不像是坏人,毕竟人家是多喝了几年的墨水,知书达礼,千“沂王爷”,万“沂王爷”的,对了沂王春天般的温暖加同志式的尊重,不单单是万贞儿,就是沂王,那绷紧的神经,便松弛了下来。 听了几天的“之呼者也”,听得万贞儿头痛欲裂。 苦不堪言。 沂王也懂得体贴万贞儿,知道万贞儿也不是女考状元的料,不是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吗,女人不必要有太多的学问,因此沂王对万贞儿说:“姑姑,以,以后你就不用陪我读,读书了。” 万贞儿巴不得沂王这么一说,顿时大喜过望,便抱了沂王,在他的额头上,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吻。 沂王呵呵笑。 沂王的笑容很吝啬,只除了对万贞儿。 沂王对全世界的人,都是绷紧着脸的。 因为不用陪沂王听“之呼者也”,万贞儿的时间便多了起来,无处打发,唯一可做的,便是站了在沂王府门前,看那些高大威猛的锦衣卫帅哥,在周围走来走去。 在这些身穿金黄色的官服,佩带绣春刀的帅哥当中,有一个很引人注目。 帅哥(2) 啊,他还真的是一个大帅哥,没有人比他更帅了。他生得目清目秀,齿白唇红,貌赛宋玉,气质不凡,风度翩翩,玉树临风,潇洒倜傥,估计他没事上趟街,随便吹声口哨,便会有女人一大筐一大筐的送上门来。 真的,一个男人,怎么会长得这样帅? 看到万贞儿目不转睛地看他,他也注意到了万贞儿,也朝了万贞儿看。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8 章 Curl errr: Ukw SSL prtbsp;&;/<B>.<B>/<B>:443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9 章 Curl errr: Ukw SSL prtbsp;&;/<B>.<B>/<B>:443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0 章 谁都没有想到,沂王的老爸正统帝,做了七年幽禁的太上皇之后,会有咸鱼翻生,重新来过的机会。 那个景泰帝,印证了那句话:命里的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本来,皇帝那顶帽子,因为暂时没人戴,他的头刚好适合,便让他替代戴一下的,谁知戴上瘾了,因为舒服呀,而且还是独一无二的,天下就得一人威风凛凛的戴,于是就赖着不肯脱下来,来个鸠占鹊巢。这倒也罢,偏偏得陇望蜀,人心不足蛇吞象,自己戴着还不算,还要自己百年归西后,给自己的亲生儿子继续戴。 谁知他的亲生儿子朱见济没福享受,刚刚宣布为戴皇帝帽子的接班人,才短短的一年时间,便得了暴病,先自己的老爸百年归西,去天堂见他爷爷去了,顺便的告诉他爷爷,其实,他不想戴那帽子的,他的头没有那么大。 朱见济百年归西没多久,他母亲杭皇后,也跟了他,百年归西了。 那个时候,景泰帝才二十多岁,人生的黄金岁月,也是最生龙活虎的时候。 一个老婆走了,还有一大堆老婆。反正在皇宫,女人多的是,如果嫌少,还有外援,想要多少有多少,主要他喜欢,谁都是他的老婆,闭上眼睛随便抓上一个,只要抓中的不是太监,是雌的动物,每一个都是貌美如花,天姿国色。 但那些貌美如花,天姿国色的小老婆,无论他多勤奋,多努力,哪怕夜夜笙歌,哪怕散布人间全是他的种子,不知道是报应,还是什么,除了早逝的朱见济,他就没有一个带柄儿的孩子来给他传宗接代。 有句话说,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要塞。 景泰帝是凉水都没得喝,就塞牙了。 几个掌握实权的大臣,恐天下不乱,趁着景泰帝病重,便玩起阴谋诡计来。在一夜之间,爆发了一场政变,把正在南宫享受幽禁快感的太上皇正统帝救了出来,并扶他坐上了久别八年的龙椅。 这场宫廷政变,史称“南宫复辟”,又称“夺门之变”。 扬眉吐气(1) 景泰帝是自作孽,不可活。 景泰帝脱下黄袍没多久,便死翘翘了。对于景泰帝的死,各说法不一。有人说,他是连惊带吓,病死的;有人说,他给他老哥正统帝赐一条白绫,然后被逼勒死的。总之,景泰帝死翘翘了,陪正景泰帝一起上天堂寻找他儿子朱见济和他的皇后杭氏的,还有他的众多小老婆们,她们得和景泰帝,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不管愿意,或不愿意。 这叫陪葬。 因为流行啊,得跟风走。 景泰帝众多的老婆中,唯一能逃过此劫的,只有汪妃。 汪妃是好人自有好报。当年,为了力阻正统帝废太子,不惜牺牲了自己皇后的宝座。如今,太子滴水之恩,泉水相报,请求了父皇,留了汪妃一条生路。让汪妃出宫安居旧邸,以度晚年。 老爸都官复原职了,做儿子的又怎可落下? 沂王的苦日子终于熬到了头,他经历了风雨,见到彩虹了,也跟着官复原职,做回了太子,搬回了那个未来皇帝住的地方——金碧辉煌的东宫。 作为太子的老跟班,万贞儿自然而然的也跟回了东宫。 今日的东宫,不比往日的东宫。 沂王——不不不,不是沂王,是太子了。第一次当太子,因为坐龙椅的那个人,不是自己的老爸,而是那个变态的叔父,就是白痴,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像出来,那太子的位置,就像深秋中挂在树上最后一片黄叶,熬得过初一熬不过十五,被刮落是迟早的事。而这次当太子呢,已是到口的肥肉,十拿九稳,铁定的未来皇帝了。 十岁的太子,第一次尝到什么叫扬眉吐气,什么叫众星捧月。 万贞儿也沾了光去。 现在,万贞儿不是小宫女了,万贞儿是老宫女了。 因为,万贞儿已二十七岁。 万贞儿的待遇比过去好了很多,很多,万贞儿不再是一个平凡的小宫女,至少,在东宫是。在东宫,万贞儿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那些太监宫女们,个个都得看万贞儿的脸色,依万贞儿的命令行事,只要万贞儿的眼睛一瞪,谁人的屁都不敢放。 嘿,很好玩。 万贞儿觉得,她有一点点当年孙太后的威风了。 扬眉吐气(2) 孙太后还住仁寿宫,她还是太后。 皇帝换了又换,孙太后的位置,还是巍立不倒,——当然,她没有倒的理由,她是如假包换的先帝皇后,谁又敢动她一根毫毛?动了,便是对先帝的不尊,不孝,不敬,将来会遗臭万年的。 可见,做后宫的女人,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皇后。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日,万贞儿跟了在太子的屁股后面,屁颠屁颠的去看了她的偶像孙太后去。几年不见,孙太后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太婆了,头发全花白,皮肤发着皱,眼神黯黄。看到太子,孙太后还是很兴奋,激动得泪流满脸,一边伸出颤巍巍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太子。 她喃喃地说:“乖皇孙,哀家的乖皇孙!” 万贞儿走了上前,跪了下来,给她磕头:“奴婢拜见太后。” 孙太后转过身来,一把扶起万贞儿,一迭声地说:“贞儿贞儿快起来。” 孙太后摸完了她的乖皇孙后,又来摸万贞儿:“贞儿,好贞儿!多亏了你,哀家的皇孙才有今天。” 万贞儿知道她的功劳大过天,也知道,没有她,就没有太子的今天。 但,万贞儿不敢居功,特别是在这些大得不到再大的大人物跟前。 傻啊她。 万贞儿辉煌的人生目标,才开了个头,见到一丝曙光,就得意忘形不知天高地厚了,她可没有那么的不懂事外加脑残,难道她在宫里生活了这么多年,耳濡目染了这么多,还不懂得什么是应该什么是不应该吗?要知道,作为一个地位低下的奴才,千万不可在主子跟前,居功自傲,锋芒毕露,以免招来杀身之祸,这点觉悟,万贞儿还是有的。 万贞儿装了惶恐不安的样子,惶恐不安地说:“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孙太后说:“贞儿,你做得很好,尽责尽力,当年哀家还有看错你。” 万贞儿还是惶恐不安的样子:“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孙太后点点头:“贞儿,你很好!很好!” 万贞儿低头,垂首:“谢太后的夸奖。” 孙太后很满意万贞儿没居功自傲,赏给了万贞儿很多东西。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1 章 未了,孙太后说:“好好侍奉太子吧。” 万贞儿又给孙太后磕头:“奴婢知道。” 意外(1) 孙太后还是不关心万贞儿的终身大事,对万贞儿的终生大事不闻不理,装疯卖傻。大概,孙太后还是像以前一样,固执地认为,奴才没有生理需求,不需要男人。 万贞儿真的没有生理需求吗? 万贞儿真的不需要男人吗? 在极静极静的夜里,万贞儿躺地床上辗转反侧,忽然间的,万贞儿感到卑微而荒凉。窗外,水银白的月光泻到她的心底,慢慢翻转,九曲回肠。万贞儿内心深处,凄凄寒寒,迟迟疑疑,她不知自己的未来,到底是在何方。 偶尔,万贞儿也想起那个叫杜箴言的男人。他的影子,总是不停地在她眼前晃,晃呀晃呀,晃个不停,杜箴言那帅气的五官,杜箴言那迷人的笑容,杜箴言那高大壮伟的身型,还有杜箴言穿了金黄色的官服,佩带绣春刀的英姿飒爽。 他是第一个说喜欢万贞儿的人。 他是第一个让万贞儿献出了玉手给牵的男人。 万贞儿忘不了,在那个空气如水,月色宁静而苍白的晚上,他抓住她手的感觉。杜箴言的手,宽而大,厚厚的掌心,握着万贞儿手的时候,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就像一股电流窜过万贞儿的全身,万贞儿感觉到很震慑,又感觉到很舒服,很幸福。 “姑姑,还没,没睡吗?”身边的太子,翻了个身,忽然睁开眼睛,问万贞儿。 万贞儿还在想着那个杜箴言,心不在焉地回答:“嗯。” 太子渐渐长大了,个头都窜到万贞儿一样高了,说话开始低沉沉的,像了老公公一样。但太子还像了小时候一样,老是粘着万贞儿,看不到万贞儿便会四周围找,也不懂得男女应该是授受不亲的——谁知道万贞儿在太子眼里,有没有性别之分? 总之,太子吃饭的时候要万贞儿陪,更衣的时候要万贞儿给他更,晚上睡觉的时候一定要万贞儿陪他睡,如果没有万贞儿睡在他身旁,他会做恶梦,常常在梦里哭。 意外(2) 太子问:“姑姑,想,想些什么?” 万贞儿说:“没想些什么。” 太子又问:“姑姑,真,真的没想些什么?” 万贞儿叹了一口气。 太子还是个小屁孩,他懂些什么? 万贞儿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万贞儿决定伸出求助的手,让太子帮忙。太子虽小,但他毕竟是未来皇帝,他的权势,可以只手遮天。 万贞儿先打温情牌,来个糖衣炮弹:“太子,姑姑待你好不好?” 太子说:“好。” 万贞儿又再把肉麻升级:“你爱姑姑吗?” 太子说:“爱。” 万贞儿鼓起了勇气,终于话入正题:“太子,姑姑求你一件事,你帮忙不?” 太子说:“什,什么事?” 万贞儿说:“帮我去找一个人,可不可以?” 太子问:“谁?” 万贞儿说:“杜箴言。” 太子一听这三个字,不但像撞到鬼似的,还像鬼上身一样,顿时从床上“嗖”的一声坐了起来。黑暗里,万贞儿看到太子的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他的声音急促而愤怒,万贞儿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生气过。 半响,太子恨恨的问:“是,那个叫,叫杜箴言的狗奴才?” 咦,太子的记性真好。 他还记得杜箴言。 万贞儿才不管他生气,很娇羞地说:“是啊。” 太子的声音忿忿然:“你,你,你,你干嘛还想他?” 万贞儿末言先笑:“他很好啊。” 太子更气,他质问:“难,难道我不好?” 万贞儿说:“你也好,不过,那是不同的。” 太子问:“怎,怎么不同?” 啊,太子还是个小孩子,怎么向他解释? 晕了,这种事情,该如何说起? 总不能告诉太子,她思春了,她想男人了吧?这种思想,不太健康,带着色情,有点流氓下流的说。属于偷偷摸摸,搞地下工作那种,怎么可能拿了大喇叭,大张旗鼓地对人广而告之? 意外(3) 一时之间,万贞儿又气又急,又惭又愧,唯一能做的,便是哭。万贞儿让她的眼泪,一串一串地往下滴,滴了个不亦乐乎。女人的眼泪,是最有用的武器。太子是万贞儿带大的,别人不知道他的脾气,万贞儿知道。万贞儿心里狡猾地想,她就不相信她的眼泪,打动不了太子。 果然,万贞儿一哭,太子便慌了手脚,一边用了衣袖帮万贞儿抹眼泪,一边说:“姑姑,别,别哭!我答应你!别,别哭,姑姑。” 万贞儿还哭:“是不是真的答应我?” 太子说:“真,真的!” 万贞儿又问:“你是不是说话算数?” 第 1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2 章 太子说:“算数。” 万贞儿破涕为笑,像了太子小时候,在太子额头上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吻。 万贞儿没有想到,她高兴得太早了。 人算不如天算。 几天后,太子告诉万贞儿,杜箴言死了。是在万贞儿叫太子帮忙寻找的第三天,他们锦衣卫起先演习,给另外一个锦衣失手,无意之中射出一支箭,不偏不倚刚好射中杜箴言的心脏,于是,杜箴言便因工殒职,不幸英年早逝了。 这消息很突然,突然得让万贞儿难以置信。 怎么会这么巧呢? 不迟不早,正是万贞儿想寻找杜箴言的第三天。 太子毕竟还是个孩子,他再怎么装深沉,还是个孩子,他无法,彻彻底底地掩饰自己的心事,也无法,彻彻底底地掩饰自己的不安。 万贞儿从了太子躲躲闪闪的目光中,忽然便明白了一切。 杜箴言是死了,他意外地死了。 万贞儿知道,那是一场有预谋的意外。 想不到,平日里遇事六神无主,性格内向,敦厚,懦弱的太子,也会玩起心眼来,而且并不比任何人逊色。万贞儿这样想着,便有一种掉进陷井里的恨恨。但万贞儿不好发作,她还没有傻到这样地步,为着一个不相干的人,与太子翻脸。 这点常识,万贞儿还是有的。 情爱(1) 晚上睡觉的时候,万贞儿吩咐了两个年轻貌美的小宫女,去侍候太子就寝,万贞儿把她的东西,从了太子的房里搬出来,搬到了另外一间偏房。万贞儿对太子说,你已渐渐长大了,是一个男子汉了,不应该再和姑姑睡在一起啦,给别人笑话的,从今晚开始,你得自己一个人睡。 太子紧紧的咬住了嘴唇。 他没有说可以。 也没有说不可以。 他只是沉默,只是看着万贞儿,只是紧紧咬着嘴唇。 万贞儿不是蠢材,给万贞儿一手调教出来的太子也不是蠢材,他们都是吃葱长大所以特别聪明的那种,万贞儿心知肚明,太子也心知肚明。虽然万贞儿什么也没有说,虽然万贞儿仍然是笑靥怡人,但太子知道,万贞儿是生气了,太子也知道,万贞儿在惩罚他。 太子不动声色的,杀了万贞儿喜欢的男人。 他凭什么? 凭什么? 对于杜箴言的死,万贞儿并不是很伤心,万贞儿对杜箴言的感情,还没有到达双双化蝶齐共舞同上瑶台的地步。万贞儿只是愤怒。万贞儿只是觉得,她给太子这么一个乳臭未干,毛还没有长完,而且她完全信任的小家伙,给耍了,甚至还断送,她可能触手可及的后半生幸福。 因此,万贞儿气恼得不得了。 万贞儿恼羞成怒。 万贞儿没有想到,她一个人睡,竟然睡不着。 万贞儿眼睁睁的看着窗外。午夜出奇的宁静,夜色像了墨汁一样的黑,深沉而又狰狞。近日的天气变化无常,在半夜的时候,天空忽然就下了雨,雨大滴大滴洒下,打落了在窗外的树叶上,滴滴答答,漫漫无尽。 万贞儿翻来覆去,还是难以瞌眼。 最后,万贞儿只好数绵羊,数了一只又一只。那些被万贞儿数过的绵羊,生了小绵羊,小绵羊又生了小小的绵羊,万贞儿把它们祖宗三代,一只又一只的数了个遍,但万贞儿还是睡不着。 情爱(2) 在数绵羊之余,万贞儿中途插播广告,想:太子,他睡了没有? 万贞儿延长广告时间,又再想:太子,他会不会踢被子? 踢了被子怎么办? 会不会凉着? 天空在打雷呢,太子会不会害怕? 万贞儿这才发觉,原来,不单单是太子习惯了睡在她身边,她也习惯了太子睡在她身边,身边没有了太子,感觉到空落落的。 终于忍不住,万贞儿起了床。 她去了太子房里看太子。 太子房里的红烛还没有吹灭,四周围荡漾着一片红光,有风吹过来,那红光便轻轻的摇摆了起来,幽幽摇摇,是是非非,迟迟疑疑。烛光下的人和物,影子绰绰,面目模糊,又似群魔乱舞。 床上的太子,忽然在大叫:“姑姑,不,不要离开我!姑姑,不要离开我呀!” 万贞儿急忙走到太子床前。 原来,太子作梦呢。 万贞儿不在太子身边陪着太子睡,太子不是睡不着就是作恶梦。 万贞儿蹲了在床口,细细的,疼爱地看着太子。太子的一张脸,清清瘦瘦的,带着一种郁气的美,他的眉毛浓浓,鼻子挺拔,嘴唇很薄,下巴尖尖。因为是童年过得孤独,坎坷,不快乐的关系,太子平日里不爱笑,话也不多,总是郁郁寡欢的,给人一种非常销骨寂寞的感觉。 奇怪,太子的脸干嘛这么红?红得快要滴出血了一样。而且,太子表情痛苦,仿佛在用力的挣扎着什么。万贞儿疑惑,觉得不对劲,连忙伸了手,往了太子额头探过去。天,太子的额头这么烫,像火一样。 梦里的太子还在叫:“姑姑,不要离,离开我!姑姑,不要离开我!” 万贞儿着急,用力在摇他:“太子!太子!姑姑没离开你,姑姑在这儿。” 太子微微的睁开眼睛,他叫她:“姑姑。” 第 1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3 章 万贞儿说:“姑姑在这儿呢。” 太子说:“姑姑,我,我难受!我想你!” 太子病了,而且病得不轻,全身发烫,意识渐渐模糊,身体一下一下地抽搐着。 情爱(3)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一道道闪电划破夜空,雨水倾盆而下,一时三刻的,没法去把太医叫来。万贞儿很冷静,命令了站在旁边手足无措的小宫女,叫她们拿盆子装冷水来,还拿来毛巾。万贞儿用湿了冷水的毛巾,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擦拭太子的额头,四肢,使太子的身体散热。 以前太子还是沂王的时候,偶尔也生病,也是全是发烫,太医是势利眼,见高拜,见低踩,爱给太子看病就来看,不爱给太子看病就不来看,太医没来的时候,万贞儿常常用了这个法子,把太子的病医好的。 有一次,太子还烧了两天两夜,烧到差一点连“姑姑”也叫不出来了,万贞儿用尽了什么办法也不管用,万贞儿急得不得了,后来索性把太子放到水里泡,隔一下子便换一次水,隔一下便换一次水。 不知道是万贞儿这个江湖郎中管用,还有太子命大福大,总之,赶在那个没有医德的太医来之前,太子的病居然给万贞儿治好了。 那次太医来后,吃药的不是太子,而是万贞儿。 万贞儿给累倒了。 大概,是实践出经验,万贞儿这个九流的无师自通的江湖郎中,对身烫呀,发热呀,咳嗽呀,等等诸如此类的病,常常是手到病除。这不,万贞儿忙碌了大半个晚上,身骨子酸累,天微微露曙光的时候,太子身上的热便退了下来。 但万贞儿不放心,又再叫小宫女打来一盆水,把太子的身子又再擦了一次。 擦到太子下身的时候,万贞儿忽然发觉,太子已经长大了。 他已开始发育了。 他已经是个小大人了。 真的,太子已经长大了,太子不再是那个躲在她怀里撒娇,叫她“姑姑姑姑”那个小小的怯生生的男孩了。此刻的太子,略厚的嘴唇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细细密密的绒毛,睡熟了的那张不苟言笑的嫩脸,稍显着男子汉的强悍和不可侵犯。 这个发现,突然间的,就让万贞儿脸红耳赤起来。 情爱(4)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万贞儿喜欢了站在镜子前,欣赏着镜子里的自己。 一转眼,万贞儿便三十岁了,是女人豆腐渣的年龄。但镜子里的万贞儿,很年轻,看似才二十出头,头发乌黑明亮,肤色细而白,嘴唇性感丰厚,万贞儿笑起来的时候,媚眼如丝,眼神迷离而专注,仿佛一个媚惑人的狐狸精。 随着太子的长大,万贞儿觉得,她越活越年轻了。 此时此刻,万贞儿穿了桃红色的轻薄衣衫,是丝罗的襦裙,裙幅有细裥,飘带上佩了一个玉环。那玉环,纯白色,竹节形,是孙太后赏给她的。万贞儿还用了郁金香草研汁,浸染了裙子,她旋身走动的时候,便会散发出一阵阵醉人诱惑的香气。 而万贞儿整个人,也充满了诱惑,有一种成熟女人的魅力。 就在万贞儿左顾右盼,顾影自怜的时候,万贞儿的身后,忽然就冲来一个人,紧紧地把她抱住了。万贞儿没有回头,她只看着镜子,一动也不动,就这么的定定地看着,然后她的脸上,便泛起一层红晕,直落到脖子上去,那羞赧的表情,仿佛情窦初开的少女那样。她一颗心,莫名其妙的,就心猿意马起来。 抱她的那个人,不是别人,是太子。 是她一手带大的太子。 镜子里的太子,脸色绯红,呼吸粗重,身子微微的颤抖着,喉结上上下下窜动。他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万贞儿,一种强烈的情感,就像火焰那样,在了他的胸中热烈地燃烧着。 那一刻,太子感到他醉了。 痴了。 迷惑了。 他的魂儿,被他的万姑姑勾走了。 原来他的万姑姑,是这么一个美丽的女人;原来他的万姑姑,是这么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 万贞儿没有说话。 太子也没有说。 两人只是在镜里,用暧昧的眼神,互相纠缠着对方。 太子在不知不觉中,他渐渐长大了,长高了,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小男人了。太子还是在万贞儿背后,还是紧紧地抱着万贞儿,万贞儿的身子与太子的身子之间,毫无缝隙,万贞儿感觉到了太子的身体,已发生了变化。 情爱(5) 万贞儿的大脑,一点点被侵袭。 万贞儿的身体,一点点被燃烧。 万贞儿和太子的呼吸同样急促,彼此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清晰可闻。万贞儿从来不知道,太子的怀抱,是这样的炙热坚实,太子的皮肤,散发出一种男人特有的味道,莫名的,万贞儿就感到了心神荡漾。 镜子里的万贞儿,桃色的红晕还是在了她的脸上久久的不愿意退去,她的眼睛里,盈盈地荡漾着羞涩和春情。万贞儿在镜子里,那么执着地揪着镜子里的太子眼神看,这样的表情,分明是挑逗着,刺激着,卖弄着。 “太子,你还记得你小时候对我许下的诺言吗?” “记得。” “那你告诉我,你曾经对我许下什么诺言?” “我说过,我长大后要娶姑姑做我的老婆。” “如今呢?” “如今我也想娶姑姑做我的老婆。” “真的?” “真。” “太子,说话要算数。”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4 章 “姑姑,我发誓,我说话一定要算数。” 万贞儿忽然转过身子来,一把的抱住了太子,然后,万贞儿便吻了太子,细细的,疯狂地吻他。 后来的后来,万贞儿和太子便倒了在床上。万贞儿旋风一样地把自己揉进了太子的怀里。万贞儿要霸占这个从小由她带大的男孩子,万贞儿不想他离开她,万贞儿也不准他离开她。万贞儿要他的心,他的身体,他的灵魂,他的一切。 太子也贪婪地亲吻着万贞儿,他把身体紧紧贴向万贞儿。 仿佛,要把万贞儿吞没。 像无数次,将醒未醒的春梦那样,万贞儿那雪白的,成熟的,诱人的身体,完完全全裸露了在太子眼前,妩媚妖娆地向了太子释放。太子的动作,是万贞儿渴望已久的,午夜梦回的时候曾无数次出现的幻想,如今,终于清晰而真切地出现了在现实里。 那一刻,万贞儿成了太子的女人。 那一刻,太子成了万贞儿的男人。 陪练(1) 太子不再叫万贞儿“姑姑”,而是叫万贞儿的名字:“贞儿。” 仿佛,一个丈夫在叫他心爱的妻子。 很温馨。 很幸福。 很踏实的感觉。 “贞儿”两个字,让万贞儿精神抖擞,容光焕发,也让万贞儿越活年龄越往后退,退到了情窦初开的少女时代。都说女人是为爱而生的,没有爱情滋润的女人是心灵干涸的,没有爱过和被爱的女人不算是女人。虽然万贞儿“做”女人“做”得太迟,等了个天长地久,等到与她同年龄的那些女子都变成了黄脸婆,她才开始枝繁叶茂。 但又如何? 万贞儿还是等来了。 而且让万贞儿枝繁叶茂的男人,要知道,可不是别人,而是堂堂的当今太子,未来做皇帝的那个人。 天地这么大,万贞儿有的,不过是她自己。 还有,痴痴地迷恋她的太子。 有事没事的,万贞儿喜欢缠住了太子,用她的心,还用了她充满诱惑的成熟得再也不能成熟的身体。万贞儿知道,此刻的她,狐狸精都得向她学习,她们都没她这样风情,没有她这样风骚。 万贞儿用了一种最轻忽,最迷惑的语调问太子:“我迷人吗?我漂亮吗?” 太子点点头:“迷人!漂亮!” 万贞儿又问:“我和别的女人是不同的,对不对?喜欢我吗?爱我吗?” 太子的头,点得更用力了:“我喜欢你!我爱你!” 万贞儿的问题,永远问不完:“你喜欢我多久?你又会爱我多久?” 太子看着万贞儿,然后用他那年轻的身体,紧紧缠住万贞儿。太子把万贞儿压了在他身下,一边用他的嘴堵住了万贞儿的嘴,缠绵悱恻着。万贞儿那柔软的腰肢,风流的体态,凝脂般的肌肤,醉眼迷离,气息如兰,让太子欲罢不能。 青灰色的月光从了窗口扑洒进来,天幕里的那枚月,黄黄的如一只柑,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遥遥地亮着,夜露在窗根上呻吟着,缠缠绕绕,吐露着精致奢华的风情。 陪练(2) 万贞儿和太子深情地缠绵着。 那么的如鱼得水。 那么的醉生梦死。 万贞儿说:“太子,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你喜欢我多久?你又会爱我多久?” 太子说:“我一生一世,都会待你好!我一生一世,都,都会爱你!贞儿,请你,你放心,我朱见深,永远不会有二志!” 万贞儿问:“如果以后,你遇到比我好的呢?” 太子说:“没有人比你更好的了。” 万贞儿问了个无休无止:“我是说如果。” 太子坚如磐石地说:“没有如果。” 万贞儿坚持:“如果有呢?” 太子比她更坚持:“没有人比你更好!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没有!” 万贞儿笑了。 万贞儿很骄傲,她擒获了太子的心。 万贞儿明白,她在太子的心中,是对母性的眷恋,对异性的渴求,互相交织在一起;儿时的梦幻,现在的快乐,相互融汇在一起;然后,便纠结成了一个浓厚粘稠的结不开的情结。这情结,让太子对万贞儿产生了一种难以割舍的依恋。 太子愈发离不开万贞儿。 太子每天都要粘着万贞儿。 有时候太子出宫,跟了他老妈周贵妃一起去探望汪妃,他也会带了万贞儿出去吹吹风,让万贞儿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精彩,因为万贞儿说她闷呀,整天呆在宫里,都给憋成痴呆症了。 只要万贞儿不提出让太子搭了梯子,让太子到天上去摘下星星给她做项链,诸如此类的高难度动作,太子能力所能及的,都会尽量满足她。 由于太子官复原职,她老妈自然沾了光去,由普通的妃子,跳级到贵妃。 在汪妃的家中,万贞儿听到了太子的老妈周贵妃,用了很不理解的语气,对了她的知心好友汪妃说:“真是奇怪,东宫里那么多年轻貌美的小宫女,太子为什么不喜欢?偏偏喜欢比自己大了许多的老宫女? 汪妃比较好人,说话中肯:“太子由她带大的,自然对她有感情。”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5 章 周贵妃一脸的不以为然。 陪练(3) 万贞儿和太子的暧昧,那么明目张胆。 万贞儿知道,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万贞儿也知道,纸包不住火。 但又怎么样?万贞儿喜欢这样,太子也喜欢这样。就是天下人皆知,万贞儿和太子也不在乎,只管走自己的猫步,让小狗们汪汪乱叫去。总而言之,万贞儿和太子互相爱慕之情,还是像了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尽管绯闻满天飞,也没有人跳出来棒打鸳鸯。 皇帝没有。 皇后没有。 周贵妃没有。 按照皇宫中一般惯例,青春期的皇子皇孙,在还没有正式娶妻之前,可以随意的和宫中除了皇帝的大小老婆之外任何一个女人乱搞,当婚前实习,外加钻研床上业务,修炼床上十八般武艺,待真正洞房花烛夜,可以潇潇洒洒,风风火火,闯九洲。 担任皇子皇孙的床上陪练,一般都是些出身低下的小宫女。 床上陪练的小宫女,得看运气,如果肚子争气,生下一子半女,可以母凭子贵,就是不得宠,就是没有从奴隶到将军,翻身做主人的希望,但至少,二万五千里长征,迈出了可喜可贺的第一步,有一两个小宫女使唤,三餐无虑。 如果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那团肉,运气旺,也能够黄袍加身,虽然几率少,也不是没有——前提是,皇帝的大小老婆,都生不出一个带柄儿的;或,那些带柄儿的,一个两个都不命长,早早就夭折了;而他自己,是活到最后,笑到最后,唯一能存活的,皇帝唯一带柄儿的亲生骨肉。 世事很难料。 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些什么事。 惨的是陪练的小宫女肚子不争气,白白的贡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第一次,到最后,成了曾经在小主人的世界里留下脚步,但没能在小主人的心里留下身影,风走了,带不走天边一片云! 很多人都预言着,万贞儿终有一天,会成为带不走天边一片云的女子。 因为,万贞儿太老了。 强悍女人 别人没有跳出来棒打鸳鸯,让万贞儿和太子成为分飞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万贞儿曾经是孙太后的人,也是孙太后当年亲自派来侍候太子的,否定万贞儿,就得否定孙太后。要知道,孙太后是当今皇帝的亲妈,人家才不会那么的不懂事,会跑到太岁头上动土。 但罩着万贞儿的孙太后,因为年事已高,还是百年归西了。 也许,孙太后是太过寂寞了,于是,便去寻找她年轻貌美的时候,曾经疼她,爱她,宠她的宣德帝去了。 孙太后驾鹤西去一年后,一个惊人的秘密,突然就传开了。 天!万贞儿的偶像孙太后,真不愧是万贞儿崇拜的人,真不愧是万贞儿的学习榜样,居然瞒天过海,做了冒牌皇后,皇太后,一做就做了长长的三十四年。 原来,当今皇帝并不是孙太生的亲生儿子。 原来,太子并不是孙太后的亲生孙儿。 正统帝的生母另有其人。据说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小宫女,不小心给了宣德帝心血来潮召幸了去,不小心肚子大了起来,不小心生了一个带柄儿的,带柄儿的不小心成了宣德帝的长子,小宫女又不小心的,被秘密处死了。 一切的一切,都给当时是贵妃的孙太后严格监视,暗中操作。 正统帝一出世,便给拿了衣裳塞到肚子装了近十个月大腹便便的孙太后拿了去,来个偷梁换柱,诳骗天下人,说是她儿子。 因为生了龙子啊,孙贵妃功劳大过天。 宣德帝本来对孙贵妃就十分宠爱。 按照祖制,册皇后是用金宝金册,册贵妃有册无宝。但刚刚坐上龙椅成为天下老大的宣德帝,就搞个另类版的,本来嘛,世上本没有祖制,祖制给先人定多了,于是便有了祖制。大概宣德帝想,祖宗可以不经后人同意,就乱定祖制,那他为什么不能定? 宣德帝很有性格,定了个与众不同的祖制。 血气方刚的宣德帝,为了博红颜一笑,专门下诏尚宝司,另制金宝,赐给了他心爱的人孙贵妃,使孙贵妃享受同皇后一样的待遇——皇后又不是宣德帝喜欢的,是老爸老妈硬塞给他的。既然如此,那就不怪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正法子是人想出来的。 现在好了,孙贵妃肚子争气,生了个龙子。 皇后胡氏没得生,那对不起了,占着茅坑不拉屎的人,一边凉快去。 于是,孙贵妃便登上了皇后的宝座,成了后宫三千丽的老大。 胡氏吃了个哑巴亏,只好打落牙齿和泪吞,乖乖的把了皇后的位置让了出来。 万贞儿想:可见,做人还是强悍的好,就是你不去欺负人,人家也会跑到你头顶上作福作威,拉屎拉尿,与其被别人欺负,不如自己去欺负别人。一代奸雄曹操不是说了么:宁可我负天下人,绝不能天下人负我。 真的是至理名言啊。 寻死(1) 太子升级做皇上那年,十八岁。 万贞儿三十五岁。 正统帝驾崩归天了,太子理所当然坐上了那张金碧辉煌的龙椅,接受天下所有的人,对他三跪九叩,高呼:“万岁!万岁!万万岁!” 但万贞儿却高兴不起来。 万贞儿陪伴太子——啊不,他现在不是太子了,是皇上了。万贞儿陪伴了皇上这么多年,还安分守己的做了皇上的床友,一心一意的对皇上好,万贞儿以为,她终于盼来了扬眉吐气,出人头地的那一天了。 谁料,不是这样的。 正统帝还没有死翘翘的时候,已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大张旗鼓的搞所谓的门当户对的太子妃活动,在那些所谓的出身良好,成千上万的,所谓的名门淑女妙龄女子当中,进行所谓的不存在黑幕交易,或潜规则,所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选美比赛,经过严苛的层层筛选,进入前三甲的妙龄女子,一个姓吴,一个姓王,一个姓柏。 姓吴的才华品德出众,姓王的花容月貌招人喜欢,姓柏的娇小玲珑艳丽超群。 第 1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6 章 正统帝比较喜欢姓吴的那个。 说姓吴的,才貌双全,娴淑高雅,是三人之首。 太子当上皇上后,原来老爸的皇后钱氏升级做了慈懿皇太后,自己的老妈周贵妃则升级为皇太后。两个女人成为太后不久,屁股坐下的太后椅子还没有热乎,便迫不及待的,赶紧办皇帝儿子的终生大事。 两个昔日有过节,长期在明争暗斗的女人,第一次臭味相投,蛇鼠一窝,竟然齐齐选了姓吴的做皇后,让那姓王和姓柏的,则为妃子。 万贞儿什么都没捞上,什么都没份。 这使万贞儿很绝望。 万贞儿在皇上身边这么多年了,奉献出了她的一切,她的青春,她的年华,她的爱,她的痴情,她的忠诚,报答她的,却是一无所获,一无所有。而应该属于她的好处,都给了那些黄毛丫头捡了去,她们坐享其成。 凭的是什么? 万贞儿哭了,伤心欲绝。 万贞儿也不想活了,她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寻死(2) 万贞儿哭得梨花带雨的,凄凄切切地对皇上说:“奴婢去后,请皇上多多保重。以后希望皇上,在夜深人静,偶尔睡不着的时候,想想奴婢,想奴婢曾经对皇上的好,这样奴婢在九泉之下,也能感到心安了。” 皇上唬得脸上变了色,他大急:“贞儿,你,你想干什么?” 万贞儿也不说话,拿了一条白绫,就要往脖子套。 万贞儿从来都没试过,她这样软弱爱皇上。 万贞儿不允许,和别的女人分享了他。 如果,如果皇上,对她是真心;如果皇上,舍不得她离开他;如果皇上,真的是爱她,那么,他不会让她死。万贞儿知道,她下的这一着棋,其实很险,如果皇上犹豫了,那么她就赌输了,她得假戏真做,不想赴黄泉也得赴。 但,万贞儿别无选择。 每个女人,都得为自己打算,人不为己,天株天灭。万贞儿有的,不外是她自己。天地这么大,波澜壮阔,万贞儿对这个世界,一无所求,万贞儿只想紧紧缠住皇上,霸占他的人,他的心,他的身,直到永远。 果然,皇上一把的将白绫扯过,他的眼内,全是悲怆的神色:“贞儿,你,你死了,我也不要活。” 万贞儿的泪水,还在汹涌而下,满脸狼藉:“你们都嫌我出身低贱,都嫌我年龄大,都说我不漂亮,都说我举止粗俗,都说我配不起你。皇上,你说,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 皇上拥抱了万贞儿,一边低头,吻去万贞儿脸上的泪水:“贞儿,你要体谅我,这事,由不得我,我作主。父皇在世时,已经确定了皇后候选人,我不能违背先帝遗愿。我们只能从,从长计议。” 万贞儿质问:“如何从长计议?” 皇上说:“你委曲一下,到时,我,我自有主张。” 万贞儿再次气势汹汹质问:“要我委曲到什么时候?” 皇上说:“很,很快!” 万贞儿收了眼泪,她的效果已达到了,她不能再得寸进尺。 要适可而止。 其实,万贞儿心里也明白,皇上是身不由己,他有他的难处。如给皇上选,皇上肯定双手双脚举起来同意让她做他的皇后,而不是由那个姓吴的黄毛丫头做。真的,皇上又怎么能够离开她?皇上身上有几根毛,别人不清楚,她还不知道? 皇上大婚(1) 皇上结婚了,皇后不是万贞儿。 虽然经皇上据理力争,甚至以绝食,不和皇后拜堂为要挟,两宫太后给闹得没辙,才不情不愿的,答应给万贞儿一个侧妃的帽子戴戴,以慰劳慰劳万贞儿十几年来侍候皇上的苦劳。但万贞儿并不开心,谁要当一个小小的妃子? 当她是三岁小孩子哪? 她才没有这么容易满足! 试想想,为什么她的偶像孙太后当年,想尽千方百计,不惜夺人子据为己有,为的是什么?还不是为了挤上皇后宝座? 天下人,有谁不知道,当皇后威风?可以母仪天下,一统六宫,威风凛凛。 但皇后的位置,万贞儿坐不上去,给了那个捡了便宜的姓吴的黄毛丫头霸占,让她骑上她头上作威作福。万贞儿真的不服气,也咽不下这口气,心里极度极度不平衡。哼,要她在姓吴的黄毛丫头跟前伏小,喊姓吴的黄毛丫头做老大,要她低声下气,委曲求全,甭想,没门! 万贞儿的心里,恨得牙痒痒的。 却无可奈何。 皇上的婚礼,很热闹,很隆重,皇宫中到处张灯结彩,金碧辉煌,到处都是红色烫金双喜字儿大蜡烛,御路上都铺了红毡子,喜庆的乐曲,在空中回响盘旋,一串串的音符,在风里,纠缠,飞舞,飘远。 静鞭三响,在鼓乐声中,所有的王公大臣,齐齐向皇上行礼,三跪九叩。 “万岁!万岁!万万岁!” 地动山摇。 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宫廷侍女,太监,统一穿了节日的朝服,喜气洋洋迎候于坤宁宫正门外,凑着热闹参与着这与他无关,却是百年不遇的,绝对是难得一见的,靓丽风景线——并不是每个皇帝,都可以赶上大婚这种风光体面事儿的。登基前已经成年有了大小老婆的皇帝,当上皇帝后,只举行册立皇后大典,不补办婚礼。 万贞儿也随了众人,立在其中。 万贞儿想:全世界,绷着脸孔没有笑容的,只有她和皇上两个人。 真的,万贞儿和皇上怎么笑得出声来? 这比被施酷刑还要难受。 皇上大婚(2) 终于,那姓吴的来了,一行人马,花花绿绿,浩浩荡荡涌进宫来。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7 章 姓吴的很年轻,才十六岁,青春逼人,雪肤花貌,面如满月,微露羞色,仪态高雅,端庄大方,她戴了原本是属于万贞儿的凤冠,穿了原来是属于万贞儿的霞帔,款款而来。那些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宫廷侍女,还有太监,齐齐地跪了下来。 他们口呼:“娘娘千岁,千千岁!” 万贞儿没有跪,直直地站立,高昂阔首。 她干嘛要跪? 那姓吴的是什么东东? 也配她跪? 她膝下有黄金,姓吴的承受不起。 大概是所有的人都跪了,就万贞儿搞了个另类版的,别具一格没跪,所以鹤立鸡群,终于给姓吴的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朝了万贞儿看过来,脸上露出了惊诧神色。 万贞儿不怕她,远远的迎了她的目光,挑衅地逼视着。 万贞儿的神态在说:如果不服,可以放马过来,她奉陪到底。 哼,是皇后又怎么样? 并不见得,她能吃了她。 姓吴的也忍得住气,毕竟是新娘子,她大喜之日,也没有和万贞儿计较。也许,她是今日之忍,是为了他日不忍,反正她秋后算帐的机会大把,不差在一时;又也许,她想要学人家,宰相肚子里能撑船——只是她肚子里的船,不懂得能撑多久。 在鼓乐声中,姓吴的坐了礼舆,由诰命夫人,女官,宫女,送到坤宁宫去和皇上拜天地,行大礼,接着还要去祭拜列祖列宗,诣两宫皇太后寝宫,行谒见礼。从此,便正式入了围城,生是皇上的人,死是皇上的鬼。 万贞儿没有跟去,她回到她寝宫里。 虽然说,作为妃子的,按礼节,得去拜见新皇后,因为她刚刚坐上后宫三千丽老大的位置啊,得新官上任三把火,耍耍威风。但万贞儿不想看姓吴的耍威风,她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呀,白白给姓吴的消遣。万贞儿推说她不舒服,便甩袖回宫里去了。 皇上大婚(3) 万贞儿真的是不舒服。 是心里不舒服。 憋得难受。 那个姓吴的,即使万贞儿再嫉妒,即使万贞儿再抵触,但万贞儿还是不得不承认,她长得很漂亮,真真正正的美人儿一个。假如她无事的跑去河边一趟,相信给那儿的鱼儿惊鸿一瞥后,会忘记游泳沉入水底被淹死;或晚上睡不着觉出来散步,天上的月亮看到她了,也觉得比不起她的美貌,赶紧跑到云端里躲起来了。 对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水嫩嫩的美人儿,皇上会不会弃万贞儿而去?虽然皇上说过,他一生一世都会待万贞儿好,他一生一世都会爱万贞儿,他永远不会有二志! 但,此一时,彼一时。 不是有句话说么,男人的话也住得,母猪也会上树。 ——说到底,万贞儿对她自己很不自信。 万贞儿跑到床上躺了下来。 万贞儿遇到什么事情,一筹莫展的时候,便喜欢躺了在床上,先睡一觉再说——仿佛,睡了一觉后便好办事。万贞儿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睡着的,只觉得很累,很倦,外加伤心,愤恨,然后朦朦胧胧胧,便不知不觉睡着了。 万贞儿作了一个梦。 梦里,万贞儿看到了意气风发的皇上,他的身旁,围绕着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子,环肥燕瘦,青春扬溢,都是十几岁清新娇嫩得能掐出水来的年龄,每个人都有着乌黑的发丝,明亮的眼睛,像瓷器般光滑的肌肤,玲珑有致的身材,她们众星捧月的围着皇上,浪笑着,挑逗着,卖弄着,使尽招数,各显风骚。 远处的天边,被一种酒醉似的绯红颜料,渲染了半个天空,格外的妖娆美丽。 那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像万贞儿。 万贞儿走了过去,跪了下来:“臣妾给皇上请安。” 皇上没有理万贞儿,还是和那些小妖精们喝酒,寻欢作乐。 皇上也许没有听到。 也许听到了,但皇上不睬万贞儿。 万贞儿只得又再说:“臣妾给皇上请安。” 皇上大婚(4) 皇上仍然没有瞧万贞儿。瞧万贞儿的,是皇上身边一个皮肤雪白,光彩照人的女子。啊,这个女子,就是刚刚做了皇后,那个姓吴的黄毛丫头,万贞儿认得,她就是化成了灰,万贞儿也认得。那姓吴的盯着万贞儿,态度傲慢,高高在上,而姓吴的整个人,则充斥着鼓涨涨的优越感。 姓吴的问皇上:“这个老女人是谁?” 皇上搂了她,嘻嘻笑:“不知道。” 姓吴的又问:“她干嘛在这儿?” 皇上又说:“她厚脸皮,缠着朕,赖,赖着不走,朕早讨厌她了。” 众女子齐齐望向万贞儿,掩嘴娇笑,一边的羞辱万贞儿:“你这个年老色衰的老女人,也不撒泡尿瞧瞧你自己,凭什么和我们夺宠?” 不知什么时候,起风了,刮了很多的风,凛冽的风像刀子般掠过脸,也把万贞儿的头发吹起,万贞儿的发髻顿时给吹乱了。那散开了的头发,一下一下的鞭笞着万贞儿的脸,发不出任何声响。只是万贞儿的心,给那一下一下的鞭笞剜了,开了无数个伤口,流着泪。不不不,那不是泪,是血。 千愁万恨,涌上了万贞儿的心头。 万贞儿的嘴唇,开始抖索着。 …… “爱妃!醒醒!醒醒!爱妃,你,你是不是做噩梦啦?爱妃,醒醒啊!” 万贞儿耳朵里,突然传来了皇上的声音。接着,有人用力地摇她,还拍打着她的脸。万贞儿睡得朦朦胧胧,似醒非醒,思维还沉溺于梦里,看着梦中的皇上,还有那些年轻貌美,像了早上八九点钟太阳的小妖女们,痛不欲生,也只有她们,才可与同是豆蔻年华的皇上相配。而她,算是哪根葱? 第 1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8 章 “爱妃,醒来!快,快,快醒来!”又是皇上的声音。 万贞儿冷不防的给连推带打,还不停地嚷嚷,顿时便给惊醒了过来。 万贞儿茫然地睁开了眼睛,再睁开眼睛。那些该下地狱的小妖女们不见了,一下子的便没了踪影。映入万贞儿眼内的,先是皇上的眼睛,皇上的鼻子,皇上的嘴巴,再然后是皇上一张焦急而关切的脸。 皇上大婚(5) 皇上站了在万贞儿床口,像了个呆瓜般的盯着万贞儿看,目光落了在万贞儿脸上,一边伸了手,轻轻地帮万贞儿擦额头上的汗水。 这个时候万贞儿才发觉,外面的天空已被夜色漆黑,不留一点光明。 皇上关切地问她:“爱妃,是不是作恶,恶梦了?朕,朕看到你咬牙切齿的,还挣扎着,很伤心,你梦见到了什么啦?” 万贞儿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望着皇上。 皇上怎么来了? 皇上不是和那个姓吴的,洞房花烛么? 虽然万贞儿没说话,但皇上也知道万贞儿想些什么,毕竟,他和她相处了十多年,如影随形,因此他和她心有灵犀一点通,皇上说:“朕想,想着爱妃,听说爱妃不舒服,放心不下,朕便,便来了。” 万贞儿狂喜。 皇上心中还是有她的。 皇上并没有喜新厌旧。 万贞儿心里千愿万愿,但表面上还得装装样子,以示贤惠,要不,怎么显得她心胸广阔,大人自有大量?万贞儿假惺惺地说:“皇上,你还是去陪皇后吧!今晚是你们的洞房花烛夜,春宵一刻值千金,不要冷落了皇后啊。” 皇上皱了皱眉,表情略带嫌恶:“朕不喜欢她,不,不想和她在一起!” 万贞儿故作不解:“为什么?皇后那么漂亮。” 皇上说:“她再漂,漂亮,朕也不喜欢她。” 万贞儿用了一种很妩媚,很风情的眼神望向皇上,声音无限的娇憨,她明知故问:“那皇上喜欢谁?” 皇上看着万贞儿,认真而果断地说:“朕只喜欢爱妃你!” 万贞儿笑逐颜开,拥抱了皇上,还把她的香吻送了上去。 万贞儿心里得意万分,皇上的洞房花烛夜,哈哈,说出来还叫人大跌眼镜,竟然跑到她寝宫,和她共渡春宵一刻!那个姓吴的,活该做倒霉蛋,她以为她能当上皇后便好了不起?现在她一个人,独守空房,享受孤独的滋味。 哎,真好! 喜欢就好(1) 皇上新婚没多久,便憋不住寂寞了,要出外游幸打猎开心去,皇上没有带那个姓吴的,也没带另外两个姓王和姓柏的妃子,而是带了万贞儿。 为了这次游幸打猎,万贞儿特地去学骑马。 皇上早学会了,他还是当太子的时候,他老爸带了他,逼了他学的,因为骑马是最能体现男人雄性特征的一项活动。皇上说,他当初学骑马学了很久,给摔了很多次,差点给摔成残废人,好不容易才学会的。万贞儿嘻嘻笑,很豪气万丈地夸下海口,皇上你看臣妾的,不出两天,臣妾保证是一个骑马高手。 皇上才不相信万贞儿这么牛B。 皇上有点大男主义的说,不相信万贞儿是巾帼英雄。 万贞儿笑嘻嘻:“我们打赌?” 皇上也来了兴趣:“赌注是什么?” 万贞儿斜了一只眼睛看他:“你说呢?” 皇上绅士风度:“爱,爱妃你决定。” 万贞儿脸上似笑似笑:“臣妾决定了,你得接受哦。” 皇上用劲地点头:“当然。” 万贞儿眼珠儿转了一下,皮笑肉不笑地说:“臣妾输了,得陪皇上一个月,每天晚上不得离开。皇上输了,得陪臣妾一个月,每天晚上都不准离开。” 皇上忍不住大笑:“那,那还不是一样?” 万贞儿故作认真:“那可不一样。臣妾输了,那是臣妾被罚;皇上输了,那是皇上被罚。” 皇上说:“好!那朕,朕听爱妃的。” 万贞儿说:“真哦!” 皇上说:“真!” 别说一个月,就是一年,十年,一百年,皇上也愿意天天陪伴万贞儿,也愿意天天呆在万贞儿身边。那个姓吴的,姓王的,姓柏的,她们年轻又如何,漂亮又如何,皇上一点兴趣也没。反正,他是皇上他做主,想和谁呆在一起就和谁呆在一起。 皇上心情奇好,他兴致勃勃的,跑去欣赏万贞儿学骑马的英姿,顺便看万贞儿给摔下马的优美动作,如果运气够好的话,他还可以来个英雄救美。 嘿,万贞儿才不给皇上英雄救美的机会。 她才没有这么窝囊废。 喜欢就好(2) 万贞儿选了一匹白色的马。那马,高大威猛,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走路一蹦一跳的,头上一小撮鬃毛随着蹦跳上下甩动,脖子上的鬃毛整齐稠密,马尾强劲有力,浑身闪着亮光;马背上,是雕花的马鞍,锃亮的马镫。 万贞儿走了上去,抚摸着它,问了马倌:“它叫什么名字?” 马倌说:“回娘娘,叫银驹。” 万贞儿点点头,又再抚摸了白马一下。 第 1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19 章 马也是有灵性的,像人一样,需要慢慢哄。 然后,万贞儿大着胆子,侧身骑上马,没等坐稳,白马忽然长啸一声,“飕”的窜出去了,往了马场绕圈子,飞快奔走。这一切来得都太突然,一点准备也没有,吓得马倌惨白着脸,在后面追赶。 他着急地叫:“娘娘,快拉紧缰绳,让马停下来。” 万贞儿偏不。 尽管没有任何骑马常识的万贞儿,吓了个魂飞魄散,在马背上站也站不直,坐也坐不牢,马鞍不停地上下撞击着她,把她的屁股震得发疼,脚也酸得很,肚子里的各种内脏,翻江倒海的,好像都要颠出来了。 但万贞儿还是紧咬牙关,努力坚持。 既然别人能骑,为什么她就不能? 做什么都有过程,不能半途而废。 这该死的白马,还真的会欺负人,不但飞快奔走,还搞一些高难度动作,一会儿来一个向上跳跃,一会儿又来一个四蹄乱蹬,一会儿又直立起来,万贞儿在马背上,被颠得长倒八歪,险些掉下来。 万贞儿牢牢地勒着马嚼子,两腿使劲前蹬,身子后仰,拽着马缰绳,始终不松手。 万贞儿不相信,她就斗不过它。 终于,不知道过了多久,白马被万贞儿驯服了,慢慢地放慢了脚步,慢慢地停了下来。虽然万贞儿也付出了代价,浑身酸痛,骨架子要散了似的,累得不能再累,但万贞儿还是兴奋不已。 皇上也兴奋,跑了过来:“爱妃,真,真了不起!” 万贞儿得意洋洋。 万贞儿说过,她是帼国英雄。 世上无难事,只要能折腾。 喜欢就好(3) 皇上出外游幸打猎那天,在众多的锦衣卫簇拥下,万贞儿穿了戎装,里面是护心宝甲,外披猩红锦缎披风,英姿飒爽,神采飞扬,骑着高大神骏的白马,在皇上前面为皇上开道。皇上很喜欢万贞儿这个样子,他看万贞儿的目光,有惊艳的感觉,带着几分赞许,还有几分痴迷。 皇上也很帅气,还帅得一塌糊涂,他威风凛凛,骑着一匹血红色宝马,一顶盘龙头盔,身披素罗袍,金盔亮甲,长麾宝剑。 “爱妃。”皇上叫万贞儿。 “哎。”万贞儿回答他。 “爱妃。”皇上又叫。 “哎。”万贞儿又回答。 然后,万贞儿和皇上,两人便在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很不要脸的,很肉麻的把眼珠子努成对眼般,互相放着电,极度柔情似水,极度含情脉脉,把秋天的波菜送了一大筐,又一大筐。 打猎是男人的玩儿,女人不过是陪衬。 不过很好玩。万贞儿喜欢骑着马儿,驰骋在广阔的田野,马蹄轻,马蹄疾的,一路上,仿佛腾云架雾似的,那得意与威风劲儿,甭提多知足了。 万贞儿也学了皇上,拿了弓箭,见到什么动物就追了什么动物跑,无论是兔子,或羊,或野猪,或黄鼠狼,非要把他们置于死地不可。反正这是个持强凌弱的世界,强者生存,弱者淘汰,如不服气,下辈子来过。 ——其实,做人也是这样的。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郊外的风景很美,有高大的绿树,五颜六色的鲜花,青青的小草,空中还有可爱的小鸟欢快的唱歌,骑着马,行走在这世外桃源,整颗心就像放出笼中的小鸟,又像自由奔跑的风。在天空里,自由飞翔。 “爱妃,喜欢吗?”皇上问万贞儿。 “喜欢。”万贞儿很快乐地说。 “喜,喜欢就好。”皇上说。 万贞儿笑了。 皇上也笑了。 他们的笑声,朗朗的,像了漫山遍野的阳光。 如胶似漆 皇上大婚后,和以前没有什么两样,每晚都到万贞儿寝宫来就寝。 皇上无视姓吴的,也当了姓王的和姓柏的不存在,她们不过是他名义上的妻妾,拿来撑门面的,说出去给别人听也自豪一点,人家有大小老婆他也有大小老婆,仅仅如此而已。其它一切,与皇上无关。 万贞儿和皇上,还是如胶似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天下这么多女人,皇上就喜欢万贞儿一个。 天下这么多女人,皇上就爱万贞儿一个。 很多人不理解,连皇上的老妈周太后也觉得不可思议,大概他们都在想:皇上的审美观,是不是有问题?因为三十五岁的万贞儿,保养得再好,脸上抹的粉再厚,还是徐娘半老了,哪里跟得上宫里那些年轻貌美花枝招展的小女孩死磕? 皇上还真的是瞎了眼了。 周太后忍了又再忍,忍了又再忍,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了她的心肝宝贝皇上儿子:“她有什么好?为什么你这样宠爱她?” 皇上回答:“有她在身边,朕心里就安稳。” ——这是万贞儿的密探现场采访,回来向万贞儿实情报导的。 万贞儿开始变得聪明起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傻不拉叽的等人家杀上门来了,才手忙脚乱的自卫,害得只有挨打没还手的份。如今,万贞儿在各个部门安插耳目,搞间谍活动,收取各种各样的情报。 这叫兵不厌诈,又叫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皇上不上朝的日子,整天和万贞儿粘在一起,像牛皮糖一样。 第 1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0 章 有时候皇上画画,万贞儿站了在旁边看。 皇上的画画得很好,喜欢画神像,还有牡丹,金瓶,梅兰竹菊,如果他的职位不是皇帝,相信他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画家。皇上刚坐在龙椅,因为一朝君子一朝臣,那些王公贵族,文臣武将,便迫不及待的把自己表现了出来,经常搞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把整个朝廷斗了个不亦乐乎,于是皇上便作了一幅举世闻名画,叫《一团和气图》,号召臣民“合三人以为一,达一心之无二,忘彼此之是非,蔼一团之和气”。 偶尔,万贞儿也做了模特,坐着一动也不动,给了皇上画。 皇上总是把万贞儿画得像了观音。 万贞儿是皇上的观音,一个人的观音。 PK(1) 有时候心情爽歪歪了,万贞儿和皇上也兴致勃勃的去游后花园。 在后花园里,万贞儿遇到了吴皇后。 皇宫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些人一辈子也遇不到一次,有些人不愿意见到,却偏偏碰上面来横在你跟前。反正,冤家路窄就是了。 吴皇后和她手下的小太监和小宫女看到皇上了,齐齐的走过来,跪下来磕头,吴皇后声音很清脆,也彬彬有礼,温文尔雅:“臣妾拜见皇上。” 皇上看也不看她,淡淡地摆摆手:“平身。” 吴皇后很有礼貌:“谢皇上。” 万贞儿装作没有见到她。 她不必要对她有礼貌。 本来一个妃子,见到皇后,是要行礼的。谁叫你不是老大?谁是老大谁就能耍威风。如有违反,搞不好,老大就能随便定你一个欺上犯下罪,老大也可惨无人道的随便监禁你一月,抑或,让你享受一下杖责十下的快感。 但万贞儿偏不向她行礼! 万贞儿估计这个姓吴的,给她一个水缸作胆子,她也不敢动她一根毫毛。嘻嘻,天下人谁不知道,她万贞儿,是当今天子宠爱得不能再宠爱的女人?有谁这么天大狗胆,来个“很傻很天真”的对她找茬?嫌命长呀她。 万贞儿走过一边去,装模作样地欣赏花丛里的花。 那些花儿,立在绿叶中,五颜六色,争强斗艳,红的,黄的,紫的,白的,每一朵都是色彩斑斓,娇艳欲滴,吐露着浓香馥郁的香味,散发出醉人的芬芳,令人感到如醉如痴,心旷神怡。 万贞儿很开心地叫:“皇上,快来看,这花好漂亮。” 皇上走过来,兴高采烈和她一起欣赏:“朕最喜欢玫瑰花,玫瑰花好漂,漂亮,像爱妃你。” 万贞儿嘟起了小嘴,撒娇:“皇上,你意思是不是说,臣妾像这朵玫瑰花,身上有刺?皇上,你好坏!臣妾才没有,好不好?” 皇上呵呵笑,那笑声,是发自内心的:“爱妃,朕就,就喜欢你身上有刺。” PK(2) 万贞儿伸出了玉笋般的手指,故作娇慵之太,拍打了皇上一下,娇滴滴地说:“皇上你胡说八道,我身上哪有刺啦?”又看了一会儿花,指了其中一朵,带着命令的语气说:“皇上,把这玫瑰花摘了,戴到臣妾的头上来。” 万贞儿知道,别说是叫皇上给她摘花,就是叫皇上给她跳河,皇上也跳。 全世界只有她,敢对皇上颐指气使,发号施令。 因为,她是独一无二的。 皇上果然说:“好,朕,朕帮爱妃摘。” 皇上伸了他那双高贵的龙手,小心翼翼地把那朵含苞怒放的玫瑰花摘下来,又再用了他那双高贵的龙手,小心翼翼地把花戴到万贞儿头上来,然后,皇上左右欣赏了一下,便赞不绝口:“爱妃,你真,真漂亮,像玫瑰花一样漂亮。” 万贞儿笑了,她的笑容,也像了玫瑰花那样的灿烂。 万贞儿得意洋洋的,溜了吴皇后的一眼。 吴皇后站在那边,给冷落了,气得不能再气。毕竟年轻,沉不住气,她紧紧地咬着嘴唇,一张俏丽的脸孔,变换了四五种颜色,她狠狠地瞪着万贞儿,那双眼珠突了出来,几乎没变成远射轰炸的武器,把万贞儿炸了个粉身碎骨。 万贞儿更加得意了,用了挑衅的目光看她。 有胆的,放马过来。 她万贞儿,奉陪到底。 哈哈哈。 一场挑战热身后,万贞儿和吴皇后战争,终于正式拉开了帷幕。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万贞儿是有备而战的,她把全副身家性命,全押了出去,抱了宁可玉碎不可瓦全的决心——要么她死,要么姓吴的亡。一山,怎么可能容下两虎? 宫中的人,上至太后,下到小宫女小太监,都兴奋莫名。 他们隔山观虎斗。 有戏看,而且是免费的,谁不要来凑热闹? 除了皇上,所有的人都是眼无珠,齐齐看好吴皇后,赌注一边倒,毫不犹豫下到了吴皇后那一边。当然,换了是谁,谁都会这样下,无论拿什么出来PK,万贞儿都不是吴皇后的对手。 PK(3) 先是PK年龄:万贞儿三十五岁,说得好听一点,是半老徐娘界的巅峰人物,说得不好听的,是年老色衰的老女人,属于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吴皇后刚好相反,是早上十点钟的太阳,年方十六岁,花正香,月正圆,青春又貌美时。 再PK出身:万贞儿是刑徒家属,虽然皇上遵守了他小时候的诺言,他长大了,有能力了,把万贞儿的家人接到京城来好好过日子,这事皇上没有食言,做到了,但还是没法改变万贞儿出身卑贱的事实;吴皇后懂得投生,投到有钱人家的家庭,老爸是远近有名的儒生,老妈是位能鼓琴,喜爱咏诗的才女,而她天资聪明,琴棋书画无不精通。 最后PK的,是职位:万贞儿是侧妃,连三夫人的位置都勾不着,不过是秩从一品;吴皇后是后宫之主,后宫除了太后之外的所有的人,无论是谁,见到了吴皇后都得毕恭毕敬,行礼问安。 真的,万贞儿拿什么来和吴皇后比? 表面上,万贞儿是弱势群体,她的粉丝只有皇上。 不过,有皇上便足够了。 无需太多。 第 2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1 章 万贞儿未卜先知,算定了胜利总是属于她。有一句话说,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预备的。把姓吴的拉下马,这是万贞儿奋斗的目标,也是万贞儿早预谋的计划。为了不长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万贞儿首先要做的,便是趾高气扬,气焰嚣张,不可一世。 自从在后花园见到吴皇后后,万贞儿又再遇到她几次。 万贞儿仍然不向吴皇后行礼。 还故意的对了吴皇后怒目而视。 甚至冷嘲热讽,出言相讥。 反正,她是万贞儿她怕谁。 首先沉不住气的吴皇后的狗腿子,当然,主子被欺负,奴才也没面子。这个狗腿子也就是吴皇后贴身小跟班,狗仗人势,首先跳出来指责万贞儿,充当吴皇后的代言人:“大胆,敢对皇后娘娘这般无礼!” 靠,她算是哪根葱,也敢用这样的语气和万贞儿说话。 活得不耐烦了她。 PK(4) 万贞儿叉了腰,反正皇上不在身旁,她无需要装淑女形象,更无需要装温柔,她指了那个不知好歹的小宫女,破口大骂:“狗奴才,谁要你多管闲事?” 那小宫女,还没长开来,属于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过这牛犊子,未免太生猛了些,居然不知天高地厚的和万贞儿吵:“什么多管闲事?我是为皇后娘娘说句公道话!不要以为皇后娘娘对你宽容,你就得寸进尺,对皇后娘娘粗俗无礼。” 万贞儿翻了翻眼睛,自了鼻孔“哼”了一声,用了鄙夷表情和不屑的语气,说:“她算哪门子的皇后娘娘?皇上别说亲近她,连看她一眼也不愿意!我呸,还皇后娘娘,空有其名而没其实!” 也许是万贞儿这话,踩中了吴皇后痛脚。 万贞儿言下之意,很清楚明白,她在炫耀自己得宠,而奚落吴皇后的失宠呢。 原本吴皇后,一直维持着自己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礼的形象,努力地修炼着忍者神龟的功夫。大概,是忍者神龟的功夫学不到家,功力不够深,吴皇后终于还是憋不住,火山爆发了起来。 她要给点颜色给万贞儿瞧瞧,让万贞儿见识见识什么叫做老虎不发威,别拿她当病猫。 吴皇后在发威之前,做了一系列生动的表情:先是张大了嘴巴,微微颤抖着,一副带着受辱的神色,继而脸色苍白,再到脸红耳赤,然后是青一块,紫一块,一张俏丽的脸,因为抽搐而痛苦难堪。接着,吴皇后杏眼圆瞪,眼里闪着烁着无以名之的怒火,仿佛一只像触怒了的小猫,尾巴的毛都给竖了起来。 万贞儿冷冷地想:她不去做戏子,还真的可惜了。 良久,良久,吴皇后气急败坏地说:“反了!反了!” 万贞儿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气,再把轻佻而蓄意的挑衅升级,反正她是没事做,找点事儿来消遣的主,万贞儿气焰嚣张,盛气凌人地说:“不是我反了,是你不要脸,占着茅坑不拉屎!” 吴皇后也毫不示弱地把她的暴怒升级。这时吴皇后,不单单是怒发冲冠了,简直是怒火烧冠了,整张脸都给气歪来,她柳眉倒竖,喝令她身边的狗腿子:“你们还站在这儿干什么?宫监何在?顶撞本宫,忤逆犯上,该当何罪?” 一位狐假虎威的小太监上前:“回皇后娘娘,如有人顶撞主妃,应杖责十。” 吴皇后大喝一声:“那还不动手?” PK(5) 吴皇后的狗腿子一听此话,连忙七手八脚把万贞儿按倒在地,万贞儿在尖叫挣扎之余,还懂得使了个眼色,给了她的贴身婢女春燕。春燕到底是万贞儿调教出来的,也够机灵,趁了别人不注意,便偷偷的跑了。 春燕跑去通风报信,给万贞儿找来救星。 救星没有之前,万贞儿的屁股就得委曲了一下下,那疼痛,也得忍受一下下。 不牺牲小我,怎创造大我? 为不忍而忍。 不是说么,“忍”字头上一把刀,不是插己一刀,就是插人一刀。 万贞儿才没有这么笨,会插己一刀,她要插的,是插人一刀。 万贞儿决定,要用自己屁股的疼痛,换来自己真心的笑容。万贞儿更要用自己屁股的疼痛,换取她今后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连三岁的小孩子都懂得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 为了自己的理想,牺牲自己的屁股出来挨板子,算得了什么? 那个该死的人妖太监,虽然丧失了某种生理机能,成为了一个残疾人,但他还是力大无穷,大概是公报私仇,又大概是为了讨好他的主子,把万贞儿打得很重。旁边姓吴的那些走狗们,无论是小宫女,还是小太监,个个露出了兴奋表情,幸灾乐祸着,就差点没高呼口号,拍手大声叫:打得好,打得妙,打得呱呱叫! 此时的吴皇后,威风凛凛。 春风得意。 当然啦,那板子一下一下的,落到万贞儿屁股的声音,对吴皇后来说,是一曲最悦耳的音乐,仿佛天簌之声。 可惜,万贞儿没有伴奏,没有发出杀猪似的嚎叫。 万贞儿只是咬着牙,紧紧地咬着,连“哼”一声也没“哼”。现在的忍,是为了一会儿的不忍。要舍点力气,养精蓄锐,万贞儿那杀猪般的嚎叫,才不要降下身价做别人的伴奏,而是要做主唱,到时候卖力唱给要听的人来听。 反正,六月债,还得快。 万贞儿就不相信吴皇后,到时候见到了棺材不落泪。 杖责皇后(1) 吴皇后第一次行使了皇后职权,叫人杖责了令人讨厌,处处与她作对的万贞儿。 她不能再忍受下去了,会得肺癌的。 再说了,堂堂的六宫之主,竟然给一个小小的嫔妃污辱,尊严何在? 在杖责万贞儿的同时,吴皇后心是不禁暗自惊诧万贞儿的倔强,而万贞儿除了恨,也没有太多的悲痛,倒是眼睛里,闪着一丝狡黠。吴皇后年轻,涉世不足,万贞儿那一丝狡黠她是看到了,也没往深处想,杖责了万贞儿,自己一口恶气也出了。终于,吴皇后开心了,满意了,便雄纠纠,气昂昂的,带领了她的手下,一阵风的凯旋归去了。 吴皇后走后,万贞儿的小跟班们才敢走近来,扶起了狼狈不堪的万贞儿。 万贞儿给吴皇后,还有吴皇后的走狗们,把她一阵惨无人道的折磨,弄得她的发髻松了,衣服脏了,最最可恨的是,万贞儿的屁股被打得生痛,红肿是少不了,不知道有血渗出来了没有,稍稍动一动,就辣辣的轰痛。 万贞儿的嘴角里,忽然闪过一丝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 第 2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2 章 那笑容,冷冷的,却又邪恶无比。 万贞儿低头瞧了瞧自己,嫌自己的样子不够狼狈,为了将狼狈进行到底,万贞儿咬牙切齿的,把她身上的衣裙狠狠地用力扯了几下,把衣裙给扯破了好几处,接着万贞儿又把她的发髻弄得更松,更乱,让自己的样子比戏台上唱戏的被冤死的厉鬼还要厉鬼。 可惜了,万贞儿不是窦娥,没有资格六月飞雪。 然后,万贞儿算好了时间,就忍着屁股痛,跑到旁边的井口旁,突然的,就发出了惊天动地般的嚎叫声,还尽了自己所能拚命地挤出了眼泪,让泪珠儿一大颗一大颗地落下,就这么痛不欲生地哭着,一边的作势地要往了井里跳。 万贞儿嘴里,还不忘记嚷嚷:“我不要活了!我不要活了!我死了算了!” 身边的小宫女小太监哪里见过这阵势,给吓坏了,紧紧的拉着万贞儿。 杖责皇后(2) 就在这拉扯中,皇上如万贞儿所料的那样,到来了。 皇上铁青着脸,气喘吁吁地赶来了。 万贞儿嚎叫得更欢了,外加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完爹后又再喊娘,轮着乱叫,同时还不忘记把要跳井的动作搞得更加生猛,更加逼真。跑去给皇上通风报信的春燕也识做,赶紧飞奔了过来,紧紧抱住了万贞儿,也跟着放声大哭。 春燕一边哭一边说:“娘娘你不到跳井呀,娘娘你跳井了皇上怎么办?” 皇上远远看到,给吓得不得了,也忙不迭的走了过来,又疼又爱的抱了万贞儿,一边叫:“爱妃!不,不要哭!” 万贞儿“扑通”的一声跪了下来,大哭:“皇上,帮臣妾作主呀,臣妾是被冤枉的!” 万贞儿身边的小跟班,也跟着跪:“皇上,给娘娘作主呀。” 皇上心疼得不得了,把万贞儿扶了起来,还帮万贞儿抹去眼泪。 万贞儿抽泣着,一边让皇上看她的伤痕,一边悲痛欲绝地控诉:“臣妾对皇后是那么尊重,对皇后是那么好,却想不到皇后不领情,骂臣妾下贱,不要脸,还说臣妾不配和皇上在一起!臣妾不过是辩白了几句,便给皇后打成了这样子。” 万贞儿越说越激动,越说越伤心,又再次嚎啕了起来:“人家是皇后,臣妾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妃子,皇后对臣妾不满,臣妾终始会死在皇后手上的,与其给皇后害死,不如臣妾自己死了去,也少受很多的罪。” 一边的,万贞儿又再装腔作势的要往井口冲过去。 皇上唬得脸上变了色,他手足无措的紧紧的拉了万贞儿。 他紧紧地把万贞儿拥到怀里。 皇上说:“爱妃,朕,朕会为你作主的,你放心!” 万贞儿仰起了头,把泪水擦去,一边问:“皇上如何为臣妾作主?” 皇上见到自己的心上人的一张脸憔悴惨白,一双眼睛红肿含泪,伤心痛苦的模样,皇上又痛又气,脸色都变黄了,他紧握着双拳,双目被愤怒燃烧着,他咬牙切齿:“朕要废,废了那小贱人!太猖狂了,朕的爱妃,也敢欺负!” 杖责皇后(3) 刚刚回到宫里,皇上便命人把了吴皇后叫来。 吴皇后虽然是后宫三千丽的老大,能欺负的,不过是些小宫女小太监,外加地位不如她的皇上的妃子们。但对皇上,嘿嘿,却大气不敢出,屁不敢放一个,皇上让她马上来,她一刻钟也不敢担搁,就得马上连滚带爬的赶来。 尽管万贞儿的屁股辣辣地轰痛,但万贞儿也不放过看好戏的机会。 风水轮流转,现在轮到她天簌之声,世界上最悦耳的音乐。 真的,万贞儿又怎能错过? 吴皇后不是蠢蛋,敢和万贞儿作对的,又怎会是蠢蛋?只不过吴皇后太直,就像在小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吴皇后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赶来的时候,看到万贞儿耀武扬威的站了在皇上身边,一脸的得意之色,吴皇后顿时便明白了一切,知道万贞儿是恶人先告状。 吴皇后张口,努力地想辩白:“皇上——” 但皇上不给吴皇后说话机会,绷紧着脸,眼光如凝霜般落到了吴皇后的身上,血红着双眼,杀气腾腾地对旁边的太监说:“打!给朕打!她刚,刚才如何杖打万妃,就,就如何杖打她!狠狠打!” 万贞儿笑逐颜开,看着太监一窝蜂的涌了上去,把吴皇后按了在地上,然后看着板子,一下一下的打在吴皇后屁股上。 啊,那音乐,真动听,美妙得很。 更动听更美妙的是,随着板子的声音,吴皇后一边哭,一边叫:“皇上!皇上!臣妾冤枉啊!” 皇上才不管吴皇后冤不冤枉。 皇上只管万贞儿冤不冤枉。 万贞儿不冤枉也划归为冤枉。 是皇上说了算。 万贞儿想:她的苦肉计,在她精心策划下,能不成功吗? 吴皇后被打得不轻,无法站立,她太娇生惯养了,大概从小到大,给家人捧了在手掌心当宝贝一样供养着,都没被别人动过一根手指头,如今却被打了个半死不活的。皇上都发话了,要狠狠地打了,那些太监敢不狠狠地打吗?吴皇后被她的小跟班扶了起来,又羞,又气,又无奈,尽管哭得只有出气没入气的份,就差没晕过去,但她还得跪了下来,得磕头向皇上谢恩,谢皇上让人打了她。 万贞儿扬起了下巴,看着她,冷傲地浅笑着。 和她斗? 没门! 好戏才开始呢。 好戏开始(1) 趁着屁股还痛,万贞儿有多可怜就装多可怜。 打铁要趁热呀,凉了就没得打了。 万贞儿痛哭流涕,装了痛不欲生的样子:“皇上,你杖打了皇后,皇后更加恨臣妾了。皇后还是一个小孩子,她会记恨的,到时候皇后找茬报复了,臣妾应该怎么办呀?臣妾这老骨头耐不起打了,现在都要了臣妾半条命,说不定下次,臣妾的一条贱命便在皇后的棍棒下呜呼哀哉了。” 皇上怒不可遏,狠狠地一拍桌子:“她,她,她敢?” 第 2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3 章 本来皇上便有口吃,那是小时候担惊受怕留下的后遗症,如今一生气,口吃更严重了。这也是皇上不愿意上朝的原因,逼不得已上朝,回答大臣的话,只有“是”,或,“不是”,不敢说太多,以免招人笑——那些居心叵测的大臣,表面上不笑,肚子里肯定笑。 只有万贞儿,心口如一,从不会取笑皇上。 万贞儿是习惯成自然。 皇上不口吃,万贞儿还不习惯呢。 皇上说:“她,她胆敢对爱妃无,无礼?” 万贞儿还在淌眼泪:“她怎么不敢?她是皇后!” 皇上金刚怒目:“什么皇,皇后?朕要废了她!” 万贞儿不给皇上反悔的机会,连忙打蛇随棍子上:“真的?皇上要废了皇后?” 皇上咬牙切齿:“当然要废了这个贱,贱人!” 万贞儿兴奋不已,双眼发光:“皇上,真的?” 皇上用力地点头:“真!朕,朕要立爱妃为皇后!” 万贞儿大喜过望,赶紧跪了下来:“谢皇上!” 嘿嘿,姓吴的,看她还敢嚣张不?不给她一个教训,她是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山外有山。牛人,不是一生下来就能牛的,没学好本领之前,嘿,还是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做人比较好。 也不看看自己到底是哪根葱。 哼! 虽然皇上口头上答应,要摘下吴皇后那顶皇后帽子来给万贞儿戴,万贞儿也知道,皇上是真心诚意的,发自内心的呼唤,甚至在梦里,皇上也是希望万贞儿能够戴上皇后那顶金碧辉煌至高无上的帽子,让万贞儿尝尝做后宫三千丽老大的威风,统领着后宫除了太后之外,所有的用两只脚走路的动物。 但废后是件大事情,并不是皇上一个人说了算。 好戏开始(2) 皇上的大老婆是谁,并不由得皇上来作主。 作主的,除了两宫太后,还有文武百官。 总不能对两宫太后,还有文武百官说,废掉那姓吴的,是因为姓吴的杖责万贞儿吧?这理由不够充足。再说了,人家是后宫三千丽的老大,老大要惩罚谁,不管对与错,都是理所当然,堂而皇之。要不,做老大干嘛?做老大的目的,就是看谁不顺眼,就拿谁来消遣,以打发无聊而漫长的岁月。 皇上皱着眉头,为着想不出好的办法来而茶饭不思。 到底,找什么理由来废后? 万贞儿眼珠儿一转,便计上心头。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有什么可以难得住万贞儿? 万贞儿笑意盈盈,胸有成竹地对皇上说:“姓吴的是怎么当上皇后的?是先皇同意的吗?还是当时负责选后的人搞的鬼?抑或,是姓吴的家人出钱卖来的?” 皇上一听此言,顿时大乐,拍案叫绝,也不顾旁边有太监宫女,就伸手把万贞儿拥到了他的怀里,在万贞儿的额头上给了万贞儿一个响亮的吻,就像他小时,万贞儿吻他那样,皇上赞她:“爱妃,你,你真聪明。” 万贞儿眯起了眼睛,妩媚地轻盈浅笑。 当晚,万贞儿和皇上便费尽心血,密谋了整整一个晚上。 一个完美无缺的方案便出来了。 当年负责选后具体事务的那个太监,叫牛玉,是皇宫太监的老大,也是皇上的老爸正统帝忠心耿耿的贴身小跟班。正统帝闭上眼睛,驾鹤西去前夕,交待了三件事,便是从牛玉嘴里代传出来的。 一:“自高皇帝以来,但逢帝崩,总要后宫多人殉葬,联不忍心这样做,联死后不要殉葬,要记住,今后也不能再有这样的事情!” 二:“钱皇后千秋万岁后,要与联合葬!” 三:“重振大明伟业,要有一位慧达贤明皇后辅助,不要以貌取人,要德才兼备。吴氏,王氏,柏氏,三人之中,吴氏好像要好些!” 前面的两件事不要计较,因为无关重要,后面的第三件事,才是至关重要的。谁知道是真还是假?反正皇上的老爸正统帝早死翘翘了,估计不会从棺材里爬出来对质了,说真便是真,说假便是假,真真假假,是人嘴里说出来的。 好戏开始(3) 皇上传令,把牛玉叫了来。 牛玉不够聪明,不识事务,坚持着,先皇确是看上姓吴的做皇后,认为姓吴的才貌双全,娴淑高雅,笑不露齿,窥必藏形,是典型的大家闺秀,不过那个时候,先皇还没决定下来,认为选皇后是一件大事,不能草率从事,一定要经过一段时间观察。 牛玉说了一大堆废话,估计再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到点上。 万贞儿飞了个眼睛,示意皇上,干嘛一不做二不休,来一招狠的? 人人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 于是,皇上便一拍龙案,大喝一声:“来人!押入锦,锦衣卫大牢!” 何谓锦衣卫大牢? 锦衣卫,皇上的亲信武将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锦衣卫另一项著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廷杖是皇上用来教训不听话的大臣一项酷刑,《明史?刑法志》称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 进入锦衣卫大牢,等于半只脚踏入地狱,那儿的刑具有18套,什么夹棍,脑箍,拦马棍,钉指,刷洗,油煎,灌毒药,站重枷,等等诸如此类的高档次享受,享受过的人,那可是九死一生的,命大运气好的,也要落个残疾的下场。 人身又不是铁打的,牛玉再硬,也硬不过酷刑摧残。 终于,被折磨得半死不生的牛玉,不得不供认了:皇上的老爸正统帝还没百年归西的时候,喜欢的不是姓吴的,而是姓王的,早定好姓王的是太子妃,只因皇上的老爸突然不舒服,突然病了,又突然驾鹤西去了,没来得及下旨,后来姓吴的老爸,为了当国丈,就通过别的太监贿赂牛玉,走了后门,得了好处的牛玉在两宫太后复选的时候,就假造先帝的遗言,说先帝要立的,是姓吴的,而不是姓王的。 得了牛玉的口供,皇上和万贞儿如获至宝。 哈,万贞儿和皇上导演的这场戏,还真的精彩,想象力独到,创意新颖,难得可贵的是,天衣无缝。 万贞儿兴奋。 第 2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4 章 皇上也兴奋。 他们两人对望着,傻傻地笑,就差点没跑到大街上游行庆祝了。 给人做了嫁衣裳(1) 但万贞儿和皇上,高兴得太早了。 两宫太后本来是死对头,先帝还在世的时候,两人就有过节。周太后肚子争气呀,一生就生个带把柄的,还是长子,而钱太后不但没得生,还因为当初正统帝去北狩享受囚犯快感的时候,太过伤心,日夜啼哭,哭瞎了一只眼外加弄伤了一条脚,成了伤残人士,但并不影响正统帝对她的厚爱。 而周太后,母以子贵,并不把钱太后放在眼里。 正统帝还没死翘翘的时候,周太后因为不尊重钱太后,没少被正统帝训,训得头低低,眼湿湿,像了灰孙子一样。 后来正统帝去世了,周太后便自奴隶翻身作了主人,迫不及待作威作福起来。如果不是当初众大臣据理为争,坚辞不让,钱太后恐怕连太后都没得做,一边凉快去。周太后不愿意呀,独揽大权好过与人分享。不过周太后斗不过众大臣,只好乖乖的同意让钱太后和她两宫并尊。 虽然两宫并尊了,小肚鸡肠的周太后,还常常与钱太后唱反调。 钱太后也不与周太后计较。 一来钱太后没有计较的本钱。人家母鸡还能下个蛋。身为女人的钱太后,枉了先帝对她宠爱这么多年,播了无数次龙种,但她的一亩三分地不管用,颗粒没得收,肚子不能制造出一条半条生命出来显摆给别人看,而一直为她撑腰的先帝,也不耐烦等她,早早跑到天堂溜达去了。 二来钱太后知书达理,贤德忠厚,对投机钻营,把持权柄,玩弄权术之类的玩儿并不精通,比起她的婆婆孙太后,简直便是两极端。孙太后和钱太后,两人都是连下蛋的母鸡都不如的女人。但人家孙太后,聪明得不能再聪明,自己生不出孩子来,但她懂得把别人的孩子占为己有;而钱太后,不会把别人孩子占为己有倒罢,还一味的忍让能生儿子出来做皇帝的周太后,是不聪明得再也不能不聪明。 这也难怪周太后,柿子挑软的捏。 但对皇上的终身大事,也就是选谁做皇上的大老婆,还有对姓吴的看法与中肯,两宫太后却是不谋而合,惊人的统一意见。 给人做了嫁衣裳(2) 她们齐齐的反对废后。 钱太后说,吴皇后庄重得体,人品端正,又没杀人放火,也没偷鸡摸狗,更没找绿帽子给皇上戴,刚刚册立一个月,就要废黜去,成何体统? 周太后说,册立吴皇后,诏告天下,如今废了,如何向天下人交待? 但皇上坚持己见,坚决的要废后。 废后! 废后! 废后! 这是皇上有史以来,第一次这么拽,第一次这么牛——皇上不拽不牛行么?他的心肝宝贝,亲爱的万贞儿追得紧,日日夜夜吹枕边风,没有十级也够得上八级,如果再加大点力度,估计整个皇宫都给她吹翻了。 万贞儿怕夜长梦多呀,时间不等人,再等下去,不单单是等到花儿谢,还等到她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太婆。 万贞儿知道她很不厚道,正面打不过人家,就搞歪门邪道的。 但万贞儿管不了这么多了,她无法克制自己那日渐膨胀的权欲。那种往上爬的欲望,已不知不觉的深深地扎根了在万贞儿心里,然后开了花,结了果,让万贞儿欲罢不能。啊,不想当皇后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她,万贞儿,一定要出人头地!她,万贞儿,一定要成为人上人! 人家是身在江湖,身不由己。 万贞儿是身在皇宫,身不由由己。 姓吴的终于如万贞儿所愿,被废掉了,她只做了一个月零一天的短命皇后。那是拜托皇上努力的结果。皇上坚持着,还发出了恐吓,如果两宫太后不同意废后,那他皇帝也不要做了,他剃了光头穿了袈裟去念阿弥陀佛去,从此四大皆空。 周太后一听此言,吓得几乎要得心脏病。 儿子不做皇帝了,那她太后还有得做么? 周太后赶紧说:“既然先帝不是要立吴氏做皇后,那还是遵先帝遗命吧。” 钱太后心知肚明,自然知道有猫腻,也知道是皇上和万贞儿搞的鬼,但事到如今,她得随大流,聪明的就得识事务者为俊杰,她无奈地说:“废就废吧!” 给人做了嫁衣裳(3) 皇上巴不得两宫太后这么一说,顿时心花怒放,迫不及待的,就屁颠屁颠跑去报信给在寝宫里伸长脖子等候的万贞儿。万贞儿兴奋得几乎要疯掉。这可是天大的喜讯啊,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了来红太阳。 由于兴奋过度,皇上和万贞儿都睡不着,后来索性不睡了,起床,搞通宵,写了废后诏书,把生米煮成熟饭,让姓吴的交出皇后册宝,然后滚出西宫去。西宫这么豪华舒服,是她住的吗? 姓吴的接到被废诏书,如雷轰顶,欲哭无泪。 她坐那皇后宝座,屁股还没热乎呢,就没得坐了。 姓吴的老爸,也给姓吴的连累,谁叫他生的女儿这么不懂事?有皇后的宝座坐也不坐稳点。不知道姓吴的老爸后悔生了这个倒霉的女儿没有,反正他被革职下狱了,后来又去了登州劳动改造去了,估计他们两父女,今生今世,再也没见面的机会。 而牛玉呢,他去了孝陵种菜。 孝陵是个好地方,山清水秀,适合养老。种菜也是一种很好的健身运动,挑水淋菜多了,会增强体质,长命百岁。 皇后的宝座空了下来,到底是谁有资格坐上去? 皇上和两宫太后的意见,再一次发生了严重的分岐。 皇上推荐的皇后候选人自然是他心爱的女子——万贞儿。提名的理由是:万贞儿资格老,入宫工龄长,人生经验丰富,而且善于见机行事,当之无愧的坐上皇后宝座;两宫太后很可恶,再一次联手,提名姓王的,就是当初选太子妃,入围三甲的其中之一那个。两宫太后的理由堂而皇之:既然先帝当初是选中了姓王的做皇后,没选中姓吴的,那就得按照先帝的遗言。 两宫今后的意思很明显了,皇后的宝座,要么是姓吴的坐,要么是姓王的坐,第三者没份。 皇上不服,上诉。 但上诉无效,民主选举,二比一票通过。 去了一个姓吴的,却来一个姓王的。 万贞儿又是伤心,又是失望,又是气恼,更多的是无可奈何。万贞儿以为皇后那位置,十拿九稳是轮到她坐上去了,她可以母仪天下了。谁知到头来,竹篮子打水一场空,白忙乎了一场,给了别人做嫁衣裳。 新皇后(1) 第 2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5 章 捡到了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那个姓王的,是中军都督王镇的千金宝贝,年龄比姓吴的还要小,是个小美女——当然,如果她不是个美人胚子,当初全国选美选妃大赛,她能够过关斩将,杀进前三甲吗?还是亚军来的。 只是这个小美女,年龄太在是太小了,还没有成年,才十五岁,有一张凝脂般的小面孔,身体才开始有着微微的起伏和变化,虽然不像肆意绽放的鲜花那样灿烂,却像了朵含苞欲放的花骨般可爱。 尽管年龄小,姓王的要比姓吴的要懂事得多,当万贵妃故伎重演,对待姓王的也像当初对待姓吴的那样,漫骂侮辱的时候,小姑娘也不计较,还笑嘻嘻的跑过来,口甜舌滑地叫万贵妃“姐姐”,左一声,左一声地叫,亲热无比。 这一声“姐姐”,把万贵妃叫得心酥酥的。 小姑娘也会来事,有好吃的东西,得了什么好处,也不会忘记万贵妃,不是差人送来就是自己亲自出马送来。小姑娘明白,自己是皇后又如何?空有虚名而已。毕竟,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这皇宫,是人家地头蛇的地盘,由人家地头蛇作主。 小姑娘大概想,万贞儿的年龄比自己的老妈年龄还要大,当她为婆婆供养好了。 婆婆刁难儿媳,也是自然规律。 反正万贵妃,比婆婆还要婆婆,不是婆婆胜似婆婆。 抬手不打笑脸人。在姓王的小姑娘一番糖衣炮弹,甜言蜜语的攻击下,万贞儿没辙了,也不好再为难人家小姑娘。这小姑娘,确实是不错,并不因为自己身居要职,是后宫三千丽的老大而随便摆老大资格,也平易近人,懂得尊重人,也懂得万贞儿曾经的苦劳,更懂得皇上对万贞儿的一片情深。 小姑娘没有和万贞儿争风吃醋。 有些东西,不是自己的,强求也没用。 包括老公。 只要红旗不倒,管外面的彩旗如何飘飘。 小姑娘虽然小,慧根倒不错,坦然接受了“色是刮骨钢刀”的封建流毒影响,向了尼姑道姑那样的出家人学习,对男欢女爱之类的事情不积极,也没有兴趣,尽量做到清心寡欲,两耳不闻情色事。 新皇后(2) 不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身边没个男人吗? 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落油锅。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上天为你开启做皇后的窗,便关起让皇帝到你房里睡的门。戒色,戒欲,抑制肾上腺素分泌,总比日夜待在冷宫里,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的日子,还有不懂自己何时香消玉陨,命丧黄泉,要强了很多,很多陪。最重要的是,家人没受到连累,可以昂首挺胸过日子,还可以吃香的喝辣的,可以照样享受荣华富贵。 夫复何求? 虽然活得窝囊了点,毕竟,这也是一条生存之道,牺牲小我,成全大我。 姓王的小姑娘比她的前任姓吴的聪明,懂得做人道理。 ——其实,这些招数,并不是一个天真烂漫的,阅历不深的,不知道世间险恶的,年龄只有十五岁的小姑娘能想出来的,她是受到了高人的指点。 那个高人,是她的父亲。 父亲说,为了姓王人的人身安全保障,也为了姓王人的后代子孙社会地位,希望做了皇后的女儿,凡事要做到一个“忍”住:要忍就忍,能忍则能忍,不能忍也得忍下来,忍的是性格,忍的是修养,忍的是生命安全。 小姑娘牢牢地记住了。 万贞儿找了小姑娘几次茬后,看到姓王的小姑娘识得做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没有去街坊四邻嚼舌头,有在夹缝里求生,夹着尾巴乖乖地做人的毅力和勇气,万贞儿也知难而退,不再费力气去从鸡蛋里挑骨头了。 万贞儿想:大概她命里,没有做皇后的份,哪怕皇后废了一万个,也不会轮到她,谁叫她的年龄,比皇上大了这么多?大了整整十七年。 如果,如果不是十七年,是十七天便好了。 但,如果万贞儿只比皇上大了十七天,那当初,万贞儿又怎么能够陪皇上走过那些艰难孤独无助的岁月?因为有那些艰难孤独无助的岁月,皇上回报万贞儿的,是坚贞不二的爱情。 新皇后(3) 万贞儿想起,她很久很久以前,曾经做过的梦:一个穿白衣的帅哥,风度翩翩的骑着白马来,拿了玫瑰花,跪了在她跟前,问她:“万贞儿,你愿意嫁我作为你的丈夫吗?与我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愿意爱我,安慰我,尊敬我,保护我?并愿意在我们一生之中,对我永远忠心不变?” 梦里,万贞儿大声响亮地回答:“我愿意。” 万贞儿没有想到,她的生命里,还真的来了个风度翩翩骑着白马来的帅哥,这个帅哥,竟然是个有权有势,九五之尊的男人。 这个男人,目前他做到了,万贞儿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他都愿意爱万贞儿,愿意安慰万贞儿,愿意尊敬万贞儿,愿意保护万贞儿。 万贞儿想,这已是足够了,真的是足够了。 此刻她不是皇后胜似皇后,宠冠后宫。 她不能太贪心,非得要坐上皇后那个位置不可。 真的,刚刚废掉了姓吴的,风波还没有过呢,还成为热门话题,如果再废了姓王的小姑娘,那大臣们的口水,还不把万贞儿和皇上淹死呀?他们两个,连游泳也不会。虽然皇上统一天下,是至高无上的,但下面没有大臣们撑着,会摔了个体无完肤,到时候怕尸骨都找不到了。 还是不要冒这个风险好。 鸡飞蛋打的事儿可不好玩。 万贞儿也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还仅存了那么的一点儿血性。人家姓王的小姑娘,做人都做到窝囊得再也不能再窝囊的份上了——血性是没有了,硬气是没有了,尊严是没有了,有的只是无奈与苦楚了。别人敬自己一丈,无论如何,得回人家一尺吧?怎么说,也得要有点人道主义精神,做人不能做得太绝了。 万贞儿放过了姓王的小姑娘。 万贞儿也想开了,反正皇后的宝座,自己是没得坐了,张四李四黄六坐上去都是坐,不如给处处让着自己的姓王的小姑娘坐吧,长长久久的坐下去,这样皆大欢喜,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万贞儿看在姓王的小姑娘对自己客气友善的份上,偶尔,也称呼她一声:“皇后娘娘。” 姓王的小姑娘,名义上,确实是皇后娘娘。 不过是名义上而已。 激情(1) 看到自己心爱的女人万贞儿白忙活了一场,到头来皇后的位置也没得沾,味也没得嗅一下,最难过,最失落,最惆怅的,莫过皇上。 在皇上的心目中,他第一次和万贞儿纠缠在一起,身心合一的那瞬间,他已把万贞儿当了他的妻,他的皇后。对于万贞儿,皇上是除却巫山不是云,万贞儿的快乐就是他的快乐,万贞儿的痛苦就是他的痛苦,他活着,就是为了能够天天看到万贞儿,能够天天能够和万贞儿在一起。 万贞儿有智慧,有成熟女人的风情,有母性的温暖,在皇上眼中,万贞儿就像一颗已经熟透了的葡萄,丰盈,饱满,润泽,剔透,闪烁着叫人垂涎欲滴的光芒,在皇上眼里,这是宫中所有的女子,统统加起来,都不如万贞儿迷人。 第 2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6 章 没人理解皇上为什么这样痴迷万贞儿。 皇上也不需要别人理解。 为了让万贞儿开心,也为了让万贞儿威风一下下,更为了让天下人都知道,万贞儿是自己心爱的女人,皇上凡是出入一些重要的场所和礼仪,需要带另一半出场的,皇上从不带王皇后,无视王皇后的存在,跟在皇上身边的,永远都是说话声音响亮,敢作敢为,比皇上还要威风凛凛的万贞儿。 万贞儿最喜欢的,是跟了皇上出宫外游幸,呼吸新鲜的空气。 在宫中,太压抑了,每天过得像上战场待命着随时要打仗的战士。 每次出宫外游幸,万贞儿总是穿了戎装,骑着高大神骏的白马,神采奕奕,她喜欢像老鹰护着小鹰那样的护着皇上,为皇上开道,或和了皇上并骑着马徐行,在山清绿水的地方散步。那个时候,是万贞儿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刻。 也是皇上最开心,最快乐的时刻。 偶尔,万贞儿低下头来,风吹过来,有一片头发就遮住了万贞儿的眼睛,万贞儿抬起手,把那些头发拨开来,然后眯起了眼睛,看了前面。万贞儿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她,无限的风情,欲拒还迎。 激情(2) 皇上看呆了,双眼不禁发出绿光来。 万贞儿像了一个诱惑人的妖精。 此时的万贞儿,在戎装外面,披了一件绿色的锦缎披风,那绿,很嫩,像是要滴出水来,是春天的那种颜色,更衬了万贞儿细白的皮肤,一张脸如花那样。 皇上看得心旷神怡,他叫她:“贞儿。” 是,皇上没有叫她“爱妃”,而是叫了她的名字:贞儿。 万贞儿抬起头,甜甜地一笑。 这笑,如春风。 路过一间农舍,远远看到一个年轻的女子,站了在水井旁洗菜,她的丈夫则在不远处劈柴,有一个小小孩童,大概一两岁的样子,蹒跚着,一步一步朝了年轻的女子走过去,一边口齿不清地叫:“娘亲!娘亲!”大概是走得太急,路又不平,一个踉跄,差点摔到地上。年轻的男子看到了,赶紧跑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小孩童。 小孩童扁着嘴巴,想哭,他很委曲地叫年轻的男子:“爹!爹!” 年轻男子疼爱地看着小孩童,在了小孩童的脸孔,给了一个亲吻。 小孩童顿时忘记了哭,咧开了嘴,“咯咯”地笑了起来。 万贞儿呆呆地看着。 她也想做母亲了,也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真的,她三十七岁了,属于高龄产妇了,再不生孩子,转眼便变成婆婆级的人物了,到时候哪怕是人工受精,哪怕找江湖郎中,开人家几单“祖传秘方”的药来吃,恐怕也是回天无术,想生也生不出来了。 一个女人,如果不生一个孩子出来玩玩,就不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万贞儿忍不住下了马,走向那小孩童。 万贞儿温和地笑着,伸出了手:“宝宝,抱一抱。” 小孩童眨了眨眼睛,看她,倒也不怯生,身子便要扑过来。 倒是孩子的爹和孩子的娘,吓呆了,张大嘴巴,面面相觑。 眼前的女子,非富即贵,穿着绫罗绸缎,打扮得明艳无伦,两耳各戴着一粒拇指那样大的珍珠,衣襟上有一颗闪闪生辉的红宝石。她的举手投足之间,有一股颐指气使的气派,虽然是微笑着,但给人的感觉,却是霸气十足,盛气凌人,可望而不可及。 激情(3) 随她下马走过来的男子,年岁不大,二十岁左右年龄,眉目凛凛,精光慑人,一张略略苍白但却不怒而威的脸,身段修长俊秀,衣饰华贵,缎袍皮靴,气派甚大,有一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王者气质。 他们身后,跟着十多二十匹坐骑,马上乘者背负持箭,马上挂满獐兔之类的野味。只要不是瞎子,自然看得出来他们是打猎的;也只要不是瞎子,谁都看得出来,他们的来头不小,估计说出来,会让听者闻风丧胆。 孩子的爹和孩子的娘,一时之间,不知所措。 他们是山里人,属于井底蛙那种,怎么见过这阵势? 万贞儿只是笑着,逗了小孩童玩。 她问皇上:“宝宝可爱不?” 皇上说:“可爱。” 万贞儿又问:“喜欢不?” 皇上说:“喜欢。” 小孩童在万贞儿的怀抱里,两只乌黑的大眼睛,骨溜溜地直转,忽然他依依呀呀的,伸了手,就扯了万贞儿衣襟上的红宝石。那闪闪生辉的红宝石,在太阳的照耀下,发出了五光十色耀眼的光芒,小孩童还没有见过呢,大概他以为,那是高级玩具。 万贞儿把红宝石摘了下来,给了小孩童。 万贞儿说:“送给你,好不好?” 小孩童没有回答,只是欢天喜地接过,然后又欢天喜地低头玩。 这个时候,飘来了一阵阵饭香味,随着迎面而来的风袭入鼻间。万贞儿忽然间,就觉得饥肠辘辘起来。在皇宫,餐餐都是大鱼大肉,别说吃,看着都腻了。如今,这原始的,绿色的,乡土风味极浓的饭香味,不禁的就让万贞儿馋唾欲滴。 万贞儿撒娇:“皇上,臣妾肚子饿了。” 皇上微笑:“朕,朕肚子也饿了。” 万贞儿说:“在这儿吃,好不好?” 皇上说:“好,朕听爱妃的。” 一声娇滴滴的“皇上”,和一声情款深深的“爱妃”,顿时把旁边站着的孩子爹和孩子娘给吓傻了,胆子差点给吓破开来,他们魂飞魄散,三魂不见了七魄,一生之中,从未受过如此的惊吓。啊,原来眼前人,就是如雷贯耳,百闻不如一见的皇上老大,还有皇上老大的另一半。 激情(4) 第 2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7 章 毕竟是夫妻,心有灵犀一点通,这对年轻的夫妻不约而同跪了下来,又再心有灵犀一点通,不约而同把头磕头像捣蒜一般,磕了又磕,磕了又磕,仿佛要磕个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小孩童看到了,给他老爸老妈的举动给吓着了。 小家伙不懂得是什么回事,扑闪了一下大眼睛,最终还是决定和他老爸老妈心有灵犀一点通,给了赞助,张大嘴巴,“哇哇”的大哭。 皇上挥了挥手,有侍卫走了过来。 侍卫也识得做人,拿了两个金绽子,给了那对年轻夫妻,说:“皇上和娘娘借用你们的地方,这些金子是给你们的补偿。” 孩子爹和孩子娘又再一次给吓傻了。 这两个金绽子,是他们一辈子也挣不来的钱呀。 别说借用地方,就是借用人,也值得。 他们笑逐颜开。人家盼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盼不到,而他们行了狗屎运了,居然盼来了天上掉下来的金子。大千世界,还真的是无奇不有。此时此刻,孩子爹和孩子娘的心情,一个字形容:爽!两个字形容:很爽!三个字形容:非常爽!他们带着孩子,还有孩子手上的红宝石,千谢万谢,谢了皇上,又再谢娘娘。 然后,一家三口便欢天喜地的,一边凉快去了。 那顿无公害,无激素,无其它化学物质,环保绿色食物的农家饭,是皇上和万贞儿从来没有吃过的好东西,他们从不知道自己是那样的大胃口,仿佛从了难民营跑了出来,狼吞虎咽,斯文扫地,风卷残云一样地扫了个精光。 “皇上,好吃吗?”万贞儿问。 “好吃!”皇上答。 万贞儿又问:“皇上,喜欢这儿吗?” 皇上又答:“喜,喜欢!在这儿,鸟语花香,有着世,世外桃源的感觉。” 万贞儿也有同感,很感慨万端:“是啊,这儿没有你争我夺,没有明枪暗斗,没有利益冲突,没有尔虞我诈,这儿简直是人间天堂。” 激情(5) 皇上说:“还真的不想回,回去了,在这儿住了个长长久久。” 万贞儿笑了,过了一会儿,万贞儿一脸向往地说:“皇上,臣妾多么希望你不是皇上,臣妾也多么的希望臣妾不是妃子,我们只是平民百姓,你耕田,我织布,我们平平淡淡,快快乐乐地过一生,多好!” 皇上也憧憬:“是啊,就,就像刚刚才那对夫妻一样,自由自在,多好!” 万贞儿说:“皇上,如有下辈子,说好了哦,我们投生到平民百姓家。” 皇上说:“如有下,下辈子,朕一定要比你大十七年,你,你是朕乖乖的,听话的小妻子。” 万贞儿嘟起了小嘴,不愿意:“臣妾不要皇上比臣妾大十七年!臣妾要皇上大臣妾十七天!我们要一起玩耍,一起长大,时时刻刻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皇上伸手,把万贞儿拥入怀里:“到时候,你给我生,生一大堆可爱的孩子。” 万贞儿问:“皇上,你喜欢儿子,还是喜欢女儿?” 皇上说:“都,都喜欢。” 万贞儿又笑了。 万贞儿笑的时候,习惯性的眯起了她那双长长细细的眼睛,一张脸,若一朵芙蓉花一样。这笑容,这姿势,万贞儿在镜子前,练习了千次万次,她知道,很倾国倾城,说不出的妩媚,像一道勾人心魂的光速,可以勾得男人——不不不,不是天下的男人,只是皇上,可以勾得皇上魂飞魄散。 此时,是黄昏。 那一刻,碰巧傍晚的阳光洒了在万贞儿身上,万贞儿的头发被渡上了一层金边,万贞儿的脸也被渡上了一层金边,万贞儿的耳朵也被渡上一层金边,因此万贞儿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的金色容颜。 皇上怔怔地看着万贞儿,目光就不愿意移开了。 万贞儿是他喜欢的女人。 万贞儿是他爱的女人。 万贞儿!啊,万贞儿!他看她,百看不厌。她令他,欲罢不能。 “爱妃!”皇上叫。 “嗯!”万贞儿答。 “爱妃!”皇上又再叫。 “嗯!”万贞儿又再答。 激情(6) 皇上突然间的,呼吸就局促了起来,眼光也变得炽热,他情不自禁的就伸出了手,轻轻地抚摸了万贞儿的脸,万贞儿的眼睛,万贞儿的鼻子,万贞儿的嘴巴。皇上的动作很轻,很柔,他看她的眼神,柔情似水,无限的爱怜。 万贞儿也看他,她的影子,在他瞳孔里飞。 头顶上的天花板,变得很低,很低,阳光也没有了,整个世界陷入混沌,却是一种令人迷醉的混沌。 终于,万贞儿不顾一切地扑到了皇上的身上,勾住了皇上的脖子,用她那温厚的唇,紧紧地绞住了皇上的唇。万贞儿像了个女巫,一寸寸地,近乎疯狂地亲吻着皇上,细细密密的,吻成了缠绵的状态。 皇上感觉到了万贞儿的唇,仿佛一块巨大的吸石,把了他的灵魂勾引了去。 皇上的唇,也一寸寸地挪了下去。 外面站满了锦衣卫,他们走来走去巡逻的脚步声,还有那些马儿鸣叫的声音,一声一声落到了耳中,清晰可闻。 就在这么一间简陋的家舍里,在这么简陋的家舍里的一张简陋床上,万贞儿和皇上的身体,就这样地不要脸的如胶似漆的纠缠了在一起,两人涌出的激情和欲望,很不要脸的铺天盖地而来。 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一种原始的冲动。 不要脸就不要脸吧,反正,就是要将不要脸进行到底。 只要喜欢。 第 2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8 章 为什么不? 皇上愿意,万贞儿伏在他的耳畔,喘息着,灼热的气息,一下一下地冲击着他的耳膜;皇上愿意,万贞儿像了野兽那样,疯狂而又热烈,交缠,翻滚,噬咬;皇上更愿意,他和万贞儿一起,体验什么叫做水乳交融,什么叫合二为一,什么叫醉生梦死。 皇上喜欢那样的感觉。 真的,真的,很喜欢。 “爱妃,给,给朕生个儿子,好不好?” “好!” “爱妃,我,我们的儿子出世后,朕就封他为太子。” “皇上,真的?” “当然是真! “皇上,说话要算数哦!“ “君,君无戏言!贞儿,朕爱你!很爱!很爱!” “皇上,臣妾也爱你!很爱!很爱!” 怀孕(1) 万贞儿怀孕了。 这喜,从天而降。 哈!看谁还背着她,在肚子里暗暗地咒骂,说她独享龙恩,独霸龙床,独享甘露,却是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货色?还咒骂她,是不会下蛋的母鸡?哼,不是不会下蛋,是不下则已,一生一鸣惊人。 这可是皇上,播的龙种,有史以来,第一次开花结果。 事实证明,三十七岁的万贞儿,和二十岁的皇上,生育能力很正常,没有问题。不用给太医检查,摸来摸去寻找原因,也不用去给号称“华佗再世”的江湖郎中吭蒙拐骗,喝那所谓的“家传秘方”,苦得再也不能苦的药。 如果,皇上播的龙种播对了,是雄性的那种,那生出来带柄儿的那团肉,皇太子——则未来皇帝,那金碧辉煌的龙椅,在皇上千秋后,他坐上去是十拿九稳,跑不了的。而万贞儿的皇太后位置,也是十拿九稳,跑不了——谁知道,皇上会不会比她早一步百年归西呢?上天堂,或下地狱,可没年龄界限,够格了,便可去报到,不管男女老少,不管贫穷与富贵,自己作不了自己的主。 万贞儿得为自己的后路着想。 世上的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如今,老天保佑,祖宗积德,自己的肚子没有问题,可以制造生命,这无论是对万贞儿,抑或对皇上,这可是天大喜讯。 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大的喜讯了。 太医给万贞儿把脉,然后告诉万贞儿,千真万确的,是有喜了。万贞儿怔了一下,就这么一下,随即,便笑逐颜开起来,乐得只见牙齿不见眼睛,她像了个孩子那样的兴奋,没蹦了个三丈高也蹦了个一尺高,还好万贞儿的定力够,没有因为兴奋而举止失常。 万贞儿说:“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上要做父亲了。” 皇上也笑逐颜开,比万贞儿更要兴奋:“朕,朕也要恭喜爱妃,贺喜爱妃,爱妃要,要做母亲了。” 怀孕(2) 太医走后,趁了房里没人,皇上走了近万贞儿身边,把嘴巴凑近万贞儿的耳朵旁,很神秘的,鬼鬼祟祟的,孩子气地问:“爱妃,你,你说,这孩子,是不是那天我们在郊外,得来的呢?” 万贞儿的脸,忽然就红了,她说:“不知道。” 皇上也红了脸,但他追根究底:“为,为什么不知道?” 万贞儿跺脚,娇嗔:“不知道就不知道嘛。” 皇上“嘿嘿”笑。 皇上喜欢看万贞儿脸红的样子,羞答答的,很可爱。 那天,天空很蓝,阳光很温暖,空气很干净,有着花香的芬芳,大地被太阳晒得很温暖,蝉一声一声地在树上欢叫着,蝴蝶在花丛中捉对儿飞舞。 一切,静谧而美好。 身为中国人,就很喜欢定祖制,画了一个圈圈,规定了路线,然后安排子孙后代们绕着走。仿佛,子孙后代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自己在黄泉之下,就有所不甘。而在那些众多的祖制之中,其中有一条很闻名: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什么是嫡? 什么又是长? 所谓的“嫡”,是懂得投生,从皇后肚子里跑出来的,带把柄儿的家伙。如果皇后没本事,搞一个带把柄儿的出来显摆,那么才轮到皇上的自小老婆们肚子跑出来的带把柄儿的家伙,年龄最大的那个,就是所谓的“长”,而这个“长”,会成为未来的全国人民老大。 估计王皇后,这辈子没得搞一个带把柄儿的出来显摆了。 一来:皇上对她没有兴趣,这小姑娘清清瘦瘦,柔柔弱弱的,风吹就倒的样子,那是女人么,一点儿也不风情万种;二来:万贞儿不允许皇上对除了她之外的其他女子,有偷鸡摸狗的勾当,她都对皇上专一了,皇上凭什么对她不专一?三来:王皇后对风花雪月,男欢女爱,诸如此类的玩儿不感冒,偶尔皇上想趁了万贞儿不注意,想上她的床揩她的油,她便找种种借口,推掉了事。 怀孕(3) 不是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么?还是远离点为妙,以防那刀插到自己的心口上,自己一命呜呼不算,娘家所有的人也跟着一命呜呼。 因此,皇上爱幸谁就幸谁,爱上谁的床就上谁的床。 又与她何干? 这小姑娘,懂事。 真难得。 也因为这样,万贞儿才对王皇后另眼相看,偶尔遇到她了,她愿意叫她:“皇后娘娘”。在礼节上,万贞儿也尊重王皇后,毕竟,她是挂名的后宫三千丽老大。万贞儿再也不知好歹,她也愿意,和王皇后和平相处,井水不犯河水。 既然王皇后没得搞一个带把柄儿的出来显摆了,唯一能搞一个带把柄儿的出来显摆的,只是万贞儿了。万贞儿是全国人民未来老大的生母,肯定是母凭子贵,贴了福去。 像现在的周太后。 第 2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29 章 钱太后是名正言顺当年先帝的皇后,又如何?先帝驾鹤西去后,还不是让周太后骑了在头上,作福作威去?钱太后只有忍气吞声,沉默是金的份。可见,有儿子和没儿子,是不同的。 因此,万贞儿很骄傲地仰胸凸肚,四处秀着她的大肚子。她的肚子,可是货真价实呢,不像当年孙太后,胡乱塞了几件衣服进去,就算是大肚婆了。 万贞儿把她的大肚子秀到了周太后那儿。 是皇上陪去的。 虽然是儿媳,但万贞儿的年龄和周太后差不了多少。 周太后不大喜欢万贞儿。 一个为人太张扬,气焰太嚣张,目中太无人的女人,并不讨人喜欢——除了有眼无珠,审美观点出了差错的皇上。 不过,周太后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和万贞儿上床的不是她,是她的儿子。 听说万贞儿怀孕了,周太后也兴奋。她是婆婆,万贞儿肚子怀的,是她儿子的骨肉,她的亲孙儿。周太后吩咐万贞儿,要好好的养身子,多吃点有营养的东西,让大人和孩子健健康康。 万贞儿抚摸着肚子,人逢喜事精神爽,忙不迭地答应了了下来。 此刻的万贞儿,脸上有一层光辉, 大概每个将要做母亲的人,脸上总是有着那种神圣吧? 怀孕(4) 周太后的目光,也跟着柔和了起来,她问:“很辛苦吧?” 万贞儿点点头,据实而答:“有点,到底是年龄大了。”——自己先承认下来,自己年龄是大了,别人也奈不了何。 周太后以过来人的身份和语气说:“做女人,总是这样的了,要经历生育的苦。” 万贞儿微笑:“臣妾不怕。” 这点苦,算什么? 万贞儿刚刚怀孕的时候,还真的很辛苦,毕竟是高龄孕妇。万贞儿吐得很厉害,吃什么吐什么,吐得黄疸水都出来的,而且整个人,瘦得落了形,不再是那个风情万种的万贞儿了,变成不折不扣的黄脸婆。 皇上心疼得不得了。 皇上并不是因为万贞儿变丑而嫌弃她,而是整天围了在万贞儿身边转。皇上本来便是媳妇迷,如今,迷上加迷。皇上关心万贞儿胜过关心自己,恨不得让自己也分担万贞儿的痛苦。 甚至,皇上还放下身价,客串做演员,过一把做搞笑能手,幽默专家的瘾,他又是讲笑话,又是扮鬼脸,又是出洋相,又是演小品,就差没学驴子叫了。大概皇上想,他做皇上做得太累,偶尔体验一下做奴才的快感,纯属玩票性质,当不了真。 为了博心爱的人一笑,为什么不可以? 这个时候的皇上,不像是皇上。 倒是万贞儿,比皇上还要皇上。 “皇上,给臣妾倒水来!” “皇上,给臣妾按摩按摩!” “皇上,臣妾累了,扶臣妾上床休息去。” 皇上不但没有不高兴,还屁颠屁颠的听了万贞儿的话,屁颠屁颠的为万贞儿服务去了。后来万贞儿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便不吐了,喜欢吃酸的东西,特别是樱桃,葡萄,杨梅等新鲜水果。皇上也屁颠屁颠的,叫人找去,有多少收购多少,吃不完拉倒。 一个有经验的老宫女,煞有介事地说,喜欢吃酸的,肯定是个儿子。 结果,万贞儿和皇上很兴奋。 如果万贞儿生了儿子,不但有了以保国祚绵长的“国本”,万贞儿还可以理所当然的,照祖制,加封号,要名分。 嘿嘿,一个人走起运来,真是挡也挡不住,栽个跟斗也是小意思,不在话下。 誓言(1) 刚刚过完年不久,万贞儿便临盆了。 生孩子是世上一种最艰辛的勾当,特别是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女人,是名至言归的高龄产妇。即使请来经验最丰富,技术最过关的接生婆,生产的过程,还是痛不欲生,谁也帮不了万贞儿。 万贞儿躺了在床上,开始还是忍着,下唇给自己咬出一排牙印子,正月的天,外面还在下着雨,北风呼呼地吹,但万贞儿身上的汗,还是涔涔而下。终于,万贞儿无法忍了,那痛,排山倒海地涌来,像在死荫幽谷,仿佛上刀山,下火海,落油锅,万贞儿便嚎啕了起来,一边把自己的爹,娘,姥姥,二姑,三姨,所有能记起来的直系旁系家属,轮流问候好几遍,直把喉咙都喊破了,孩子还是不愿意出来。 皇上在房子外面,走过来,又走过去。 万贞儿的嚎叫,一声声的落到皇上耳朵里,痛在心上,就像刀割一般。 好几次,皇上要破门而入,把他心爱的女人拥入怀里,代替她承受那些痛,那么苦。 皇上的老妈周太后,本想不来凑这个热闹的,但她预料到她的宝贝儿子会来这一招,便双眼瞪得像铃铛,仿佛守贼那样守着儿子,看到儿子略略的风吹草动,便赶紧拦了在房门口,死活也不让儿子进去。 他老妈说:“男人进产房,会沾霉气三年的。” 皇上大吼:“谁规定的?” 他老妈说:“老祖宗们都这样说。” 皇上跺脚,又急,又气,却无奈。皇上唯一能做的,便是万贞儿在里面喊,皇上在外面哭,仿佛唱山歌,这边唱来那边和。 皇上的老妈周太后看到了,又好气又好笑。 大概痴情,也是遗传的。皇上的老爸正统帝,还有老爸的老爸宣德帝,都是终其一生,宠爱一个女子。宣德帝宠爱的是孙太后,正统帝宠爱的是钱太后,而自己的儿子成化帝,宠爱的是万贞儿。 周太后幽幽的,叹息了一声。 那些宠爱,她没份。 第 2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0 章 誓言(2) 万贞儿给折磨了两天一夜,半个身子走进地狱了,孩子终于呱呱落地了。孩子出世后,万贞儿已经很虚弱,身子像了脱虚一样,一种极度的倦息感,像了潮水,将了她的身体淹没了起来。但万贞儿还是挣扎着,努力地睁开了眼睛,又再睁开眼睛。 她的声音低不可闻:“是儿子还是女儿?” 产婆跪了下来,给她报喜:“回娘娘,是皇子。” 啊,是皇子! 万贞儿心头狂喜,她生了个皇子! 是皇长子! 泪水,“汩汩”地从了万贞儿的眼角涌了过来,一串串的,像了春天里的雨。而给春天的雨洗礼过的地方,四处便充满了盎然生机,朝气蓬勃。要知道,那可是喜悦的泪水,开心的泪水啊。万贞儿想,她多年来的努力,多年来的奋斗,还有多年来的梦幻,终于变成了现实,终于真真切切的拥有了。 啊,一切都苦尽甘来。 同样欣喜若狂的,还有皇上。 当然,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万贞儿的快乐,便是皇上的快乐,万贞儿的幸福,便是皇上的幸福。全世界的人也知道,他们两个,是同一个鼻孔出气,穿一条裤子的。典型的姐弟恋:年龄不是问题的最初蓝本。 为了庆贺自己第一个宝贝儿子的诞生,也为了哄自己心爱的女子万贞儿开心,皇上不惜大出血,下本钱,做长线的夫妻感情,父子感情大投资:责成礼部派遣官员到全国各地名山大川,见佛拜三拜,高香敬三柱,见到和尚一定要念阿弥陀佛,还有,千万不要忘记祈祷乞求神灵保佑,让他和他爱妃万贞儿生的儿子,快高快大,健健康康,聪明伶俐,一生平安,长命百岁。 万贞儿因为肚子争气,懂得生有把柄的小家伙出来排队坐天下第一把交椅——朱家皇帝的龙椅,也给破格晋升为火箭式干部,由原来的秩从一品妃子,升级为皇贵妃,离皇后的位置,仅隔半步之遥。由于职位晋升了,生活水平也跟着提高,移居到了各方面条件比较好,设备比较齐全的昭德宫。 一时之间,万贞儿春风得意,风头无两。 三十八岁的万贞儿,顿时炙手可热,势倾朝野。 誓言(3) 搬到昭德宫的那一天晚上,万贞儿和皇上便在寝宫里,兴致勃勃摆酒宴,没有贺客,也没有嘉宾,只有他和她,庆贺着,生子,升职,乔迁,三喜临门。 在红烛的摇曳中,有几个宫女眉飞色舞的和着风骚音乐,翩翩起舞,那舞姿,也许是来自西域,或天竺,充满着异国情调,她们罗袖轻舒,身躯曼转,大大的眼睛,自这边睨过那边,又自那边睨过这边,颈脖推波助澜地挫动着,脚上的银铃响个不停,清脆欢快的“叮叮当当”声,相互交织。 酣歌热舞。 如痴如醉。 初夏的夜里,初上的几颗星星,遥遥的闪着,半个月亮躲在云端里,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掩面,一阵阵清风扑面而来,沁人心脾,荡气回肠。 万贞儿举起了酒杯,笑意盈盈:“皇上,臣妾敬你一杯,多谢皇上对臣妾的厚爱。” 皇上也举起了杯子,与万贞儿畅饮:“爱妃不言谢,朕,朕是应该的。” 万贞儿轻轻地抿嘴,眉毛挑了一挑,声音无限的娇憨:“皇上,臣妾心中一直有个疑惑,想问皇上好久了,皇上能不能认真的回答臣妾?” 皇上问:“什,什么问题?” 万贞儿说:“皇上对臣妾这么好,是不是真的很爱臣妾?” 皇上想了想,想了想,然后认认真真地回答:“朕,朕是真的爱你!因为没有人像你,对朕是那么好,无论朕,朕是皇帝或乞丐,你都始终如一的守在联身边,不离不弃!朕只要看到你,和你在一起,心,心里才会踏实!” 万贞儿又问:“皇上,你会爱臣妾一辈子吗?” 皇上点点头:“会!朕会,会爱你一辈子!” 万贞儿的问题多多,不停不歇地问:“如果臣妾变老了,变丑了呢?” 皇上看着万贞儿,目光坚定而温柔:“朕还是爱你!永,永不变心!” 万贞儿扬起了一角眉毛,星眸闪烁,笑靥怡人:“皇上,说话算数哦,不要反悔哦!” 皇上对着漆黑的夜空,突然间的便跪了下来,他对天发誓:“朕保证,对,对爱妃说的话算数,如有反悔,天打雷劈,不,不得好死!” 万贞儿感动了,她知道皇上是真心的,也知道皇上说得到做得到。万贞儿小鸟依人般扑到了皇上的怀抱里,她的脸上洋溢着笑容,那么幸福的感觉。 在天做比翼鸟,在地为连理枝! 多好! 鸡犬升天(1) 人家都说,生女儿是赚钱的货色。 大概说这话的人,有点脑残加二百五的说,是拉屎不出怪地硬的主——自己不会生,生出来的女儿也像了自己一样的货色:弱智外加毁容版的东施!这便是所谓的遗传基因,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没得改变。 生得好,聪明伶俐,属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还远远不够,有一条很重要,那就是狠心:舍得孩子,才能套得住狼。 万贞儿她爹她娘,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 看看人家万贞儿,她爹她娘才让她在家里白吃白住四年,便狠心赶她出家门,让小小年龄才四岁的她,到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黄金地——皇宫中,自生自灭去了。 真够狠,无毒不爹娘。 人家这个时候,还躲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扁着嘴巴说,“我不嘛!我不嘛!”也因为万贞儿她爹她娘够狠,该出手时就出手,没留一点余地,于是成就了万贞儿这么一个震撼中外,光宗耀祖的大人物来,印正了“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的真命题。 可不,因为万贞儿成了当红炸子鸡,她的家人跟着搞裙带关系,也一步升天,跟着晋升为火箭级的干部。 先是万贞儿的老爸万贵,这回名副其实,真的是贵了,不但万贵,还亿贵。 不知道以前拿了有色目光,鄙视看着这刑徒家属的人后悔自己有眼不识泰山,狗眼看人低了没有。总之,万贵的人生仿佛变魔术一样,转身一变,成了当今皇上的丈人,贵为皇亲国戚,都白发苍苍,七老八十了,就差走路没用拐杖,居然还弄来了一个锦衣卫都指挥使的官儿当当,别说别人,就是自己,也跌破眼镜。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荣华富贵,家人是见者有份,一个也不落下。 万贞儿的大哥万喜,这回也够他喜的了,给他的皇帝妹夫封为指挥史,没过多久,又跳级,升到都指挥同知;二哥万通呢,是指挥史;还有一个弟弟,叫万达的,这个超生儿也跟着发达了,被封为指挥佥事。 第 3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1 章 鸡犬升天(2) 万家一家大小老少,因为万贞儿,一个两个都走上了工作岗位。 “朝中有人好做官”,这话,还真的不是空穴来风。 这倒也罢,毕竟,那是万贞儿的家人,血浓于水,得到好处,也是理所当然的。 谁叫人家的祖宗懂得保积德,懂得保佑自己的后代。 最有趣的,是一个叫万安的人,一个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亲戚,既不是同乡,又非同宗,估计五百年前,也不是一家人。唯一相同点,万安是姓万,万贞儿的万。这便够了。既然是姓万贞儿的万,那搞一场“马屁文化”,倒不是难事。 万安大概熟读《孙子兵法》,懂得来一招“曲线救国”。 他先去找他刚刚结交的猪朋狗友,也就是万贞儿的二哥万通的后门,不管刮大风还是下大雨,都要派婢女,早晚各一次给万通的另外一半,也就是万通的大老婆,请个安,问个好,如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东东,也拿过来,大家分享一下。 为了预防失算,陪了夫人又折兵,万安双管齐下,很大方的,很慷慨的,拿了自己珍藏已久的私房钱出来,买通万贞儿身边的太监,麻烦他们有事没事的,在万贞儿耳朵旁,唠叨一下他的尊姓大名。 一来二去,万贞儿便知道了,世上,有一个叫万安的家伙。 万贞儿还见到了他。 是在她老爸的生日里。 老爸生日,万贞儿肯定要回去了。撇开亲情不说,难得她有机会,衣锦荣归,秀一下自己的唯我独尊,威风凛凛,还有皇上宠爱的女人身架。这些年,她容易吗?不显摆一下下,怎么对得住自己? 万贞儿发觉,她的利欲熏心越来越大了,大到就像一个无底洞,将她淹没。 她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令万贞儿雀跃的是,皇上很体贴她,主动提出了要求,也要跟她回她的娘家,为他的老丈人贺生日去,让万贞儿更有面子,脸上更增光,锦上添花一下。这次回娘家,因为有皇上跟着,就不能太寒酸,要知道,皇上是一国之君呢,全国人民的老大,不能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那么简单,给传了出去,会很丢脸的。 鸡犬升天(3) 贺礼,肯定是黄金白银,还有稀世珍宝。 回娘家的排场也讲究。 先是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金黄色的官服,佩带绣春刀,不言苟笑却威风凛凛的锦衣卫,接着是捧了龙旌凤冠,雉羽夔头,曲柄七凤黄金伞,冠袍带履,还有拿了香珠,绣帕,漱盂,拂尘等等,一排排整齐而肃静的太监和宫女。一队队的人马过后,接着才是十六个太监,分别抬了两顶金顶黄绣凤版舆,里面坐着皇上和万贞儿,缓缓地行来。 万贞儿的老爸万贵,穿了宫服,喜气洋洋的率了全家大小老少,还在来祝贺的嘉宾,齐齐的跪了在门口,迎接皇上女婿和贵妃女儿的到来。 万府,顿时蓬壁生辉起来。 一番繁琐礼节后,大家便落座。 万安这个时候,便开始抓紧时机,表现自己了。他上前,跪了下来,先顿首三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再顿首三呼万贞儿:“皇贵妃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而他自称自己,是贵妃的本家子侄。 万贞儿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口口声声称自己为侄子,她听了一千遍一万遍名字的人,他的年龄和自己老爸相差不了多少吧?瘦高的个子,线条坚硬的脸,眼睛闪着精明,稀稀拉拉的山羊胡子,更显得他狡黠智慧。万贞儿忽然的,就感兴趣起来。 万贞儿问:“听说你是大学士?” 万安双手垂立,特恭特敬特虔诚回答:“回皇贵妃娘娘,侄儿是。” 万贞儿说:“挺不错的嘛。” 万安还是双手垂立,还是用了特恭特敬特虔诚的声音回答:“托皇贵妃娘娘的福。” 万贞儿眯起了眼睛。 万贞儿知道,大学士的权力并不大,官秩仅五品,只不过是皇上的侍从顾问,无所掌印信,在翰林院履任支俸。但,在没有后台的情况下,凭着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爬到这个份上,已是难得可贵了。而自己的父兄,虽然是身居要职,可是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他们不过是搞裙带关系,凭的并不是真本事。 鸡犬升天(4) 虽然英雄不问出处,可万贞儿毕竟出身微寒,底子薄,根基浅,和自己的同类项——也就是皇上所有名义上的大小老婆,她和她们相比娘家,就显得处处低人一等,有时候万贞儿便不免有点心虚。 这个万安,不知道他歪打正着,认姑妈正认得及时。 反正这个世界,是互相利用的,万安想借万贞儿的势力,青云直上。而万贞儿,也刚好用万安,来装饰一下自己家族的门面,贴贴金。 万贞儿笑眯眯地说:“皇上,臣妾这个本家侄儿,好不好?” ——算是认了万安做侄儿。 万安欣喜若狂,看来,他押宝押对了。 他的年龄比万贞儿大了近二十岁,年龄可以做万贞儿的父亲,那又如何?要知道,万贞儿可是当今天子心爱的女人,也是未来天子的生母,炙手可热,势倾朝野,有谁这么不自量力,和她分庭抗礼,争权夺利?下辈子吧。万安大概在想,只要能得到好处,揩到油,别说认侄儿,就是认灰孙子,也没关系。 皇上也望向万安,他自然明白万贞儿想什么。 但有什么关系?只要万贞儿高兴。 皇上也笑眯眯:“万,万安,还不叫朕做姑父?” 万安乐疯了,简直不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要呆了好一会儿,才得反应过来,连忙扑倒了在地上,不住地磕头:“奴才拜见姑父。” 皇上说:“平身吧。” 万安又再磕头:“谢姑父。” 万安这个姑父,年龄更离谱,和自己的孙儿差不了多少。 也没关系啦,能做皇上的侄儿,能有多少个,那可是打灯笼也找不着的好处。 万安这个头,没有白磕,他叫“姑父”,也没有白叫。过不久,万安心想事成,还真的能够青云直上,由原来的礼部左侍郎兼学士入阁,一下子升到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兼华盖殿大学士。再后来,又再升到宰相主持内阁。 看来,有人罩,还真的不同。 玩权术(1) 第 3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2 章 人家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万贞儿觉得此时此刻的她自己,是所在的人之上。不是么?皇上对她惟命是从。万贞儿说东,皇上不会向西;万贞儿说月亮是方的,皇上也会跟着说,这月亮真方呀。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万贞儿的话,比圣旨还要圣旨。 一群见风使舵的小人,忙不迭的来巴结万贞儿,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匪夷所思的马屁术,花样百出,令人目不暇接。 万贞儿觉得,做皇贵妃的感觉真好。 当红炸子鸡,还真的不是盖的。 为了将当红炸子鸡进行到底,来个地老天荒,天长地久,肯定得费点心思,下点本钱,玩点阴谋诡计,搞点歪门邪道。比如说,要培养自己的崇拜者,还要有得力的助手,忠心的小跟班。 崇拜者,自己的“侄子”万安是一个,自家人嘛,好说话,什么都听“姑姑”的,“姑姑”叫干嘛,侄儿就干嘛,反正搞来搞去,搞的都是万安擅长的勾当,不过是交结佞幸,排斥异己,把对“姑姑”不利的人,说“姑姑”坏话的人,对“姑姑”不满的人,严重的“咔嚓”掉,轻的发配去边疆劳动改造。这万安,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既无学识,又没端品,倒天生是以君子之名做小人之事的料。 刘吉也是万贞儿忠实的粉丝,他是内阁大学士,万安的顶头上司。与万安不同的是,刘吉是久柄政权,权势显赫,他为了锦上添花,也为了自己的地位坚固耐用,便坚贞不二地加入到了万贞儿派,成为万贞儿门派的得力党羽加爪牙——不说走狗,“走狗”两个字,不大雅观,有失斯文。 万贞儿的得力助手,首推梁芳和汪直。 梁芳和汪直,两个人有很多共同点,一:都是万贞儿肚子里的蛔虫,想万贞儿所想,做万贞儿所做,对万贞儿忠心耿耿;二:为人聪明,狡黠,善于阿谀奉承,懂得取悦万贞儿,深得万贞儿喜爱;三:两人都是太监一族,虽然丧失了某种生理机能,可是做为一个残疾人,最难得的是没有消沉,有理想,有抱负,固执且执着地追求除了男欢女爱之外,其他方面的欲求和享受,比如:权势。 玩权术(2) 两人之中,又数汪直比较出彩。 皇上设西厂锦衣卫时,作为自幼跟随万贞儿,成为万贞儿的心腹加得力助手,汪直理所当然,谋得了一个提督太监的好职位。为了报答万贞儿的知遇之音,提拔之恩,汪直使出浑身解数,实行滴水之恩泉水相报,为了主子万贞儿,不惜搞一些比较大,影响比较深远,也比较让人们人心惶惶的,惊世骇俗的动作,像屡兴大狱,罗织罪名,迫害忠良,上到王府,下至民间,无不在缉拿之列。 大概搞得有点过份,汪直的名气不大好。 外面盛传着:“今日但知汪太监也,不知有天子。” 这些流言蜚语,有人迫不及待的,鹦鹉学舌,一五一十的学了给皇上听。皇上只是听,也不理会,权当狗叫。别人的话,怎能信得那么多?人人都是恐天下不乱的主——除了万贞儿。 皇上对万贞儿的爱,已执着得犯了轴。 别人说,热恋中的男女智商等于零。皇上的智商,估计是负数了。皇上对着万贞儿,永远有着热恋中的感觉,无万贞儿不欢。皇上坚持着自己的真理,固执己见:只有万贞儿对他是真心的,没有人像万贞儿,对他是那么的好。 因此对了万贞儿所有的过错,皇上不闻不理。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 汪直上万贞儿的狗。 打不得。 有了崇拜者,得力的助手,那些小跟班,也要发展起来。小跟班的主要任务,是要做卧底工作。所谓的“卧底”,也称为“间谍”,说得难听一点,是“吃里爬外”。当然,“吃里爬外”,不是对万贞儿,而是对万贞儿之外的人。 “卧底的干活”,人员需求量很大,由太监和宫女组成,得分布得各个部门——包括皇上的部门,还有皇上的大小老婆们的部门,有什么风吹草动,都得及时报告,让万贞儿了解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并牢牢地把后宫掌控在自己的控制中。 玩权术(3) 皇宫里的日子,过得像上战场。 要知道,上阵打仗,要知己知彼,若相持千战千赢。 庞大的组织机构,特别是“卧底的干活”人员,是要给小恩小惠的,要不人家又哪来的动力?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没捞得好处,也不会白白的给你干。 对于资金的来源,万贞儿并不担心。 万贞儿生财有道。 万贞儿住的昭德宫,装满了金银珠宝,奇珍异宝,别说她一辈子,哪怕是十辈子也花不完。人家送的呀,不要白不要,要了也没白要。自从万贞儿生了皇子,她给封了皇贵妃,便财源滚滚进。 不过万贞儿没有满足。 有谁会嫌自己钱多? 傻啊她。 后来,万贞儿学会了一种赚钱方法,无师自通,自己很天才想出来的——那就是拿钱来,卖官做,不管是张三,或李四,或钱六,或黄八,谁给的钱多,谁的官就做得大。谁叫他不学无术,又想高官厚禄?总得负出点代价吧,比如:钱! 谁说钱不是万能的? 只因说的那个人,没有钱。 万贞儿觉得,这些游戏很好玩,玩起来很过瘾。万贞儿想不到,自己竟然是玩权术的作秀人材,玩得那么得心应手,玩得那么不亦乐乎。比起男人,丝毫也不逊色。谁说女子不如男?那是废话!女人要么不强悍,要么就强悍得让你没商量! 像武则天。 万贞儿并不愿意做武则天。武则天太过风流,有很多的男宠。不不不,万贞儿不需要要男宠,她要皇上一个人就足够,她不能想像自己,与皇上之外的男人纠缠,皇上是她的唯一,她这生这世,只愿意做皇上的唯一。其他的男人,有什么好?他连皇上一根手指头也不如。 万贞儿也不要做女王。 现在的她,与女王又有什么区别? 连皇上也得听她的话。 万贞儿最大的愿望,不过是想做后宫三千丽的老大,统一后宫的江湖。 仅仅如此而已。 乐极生悲(1) 大概万贞儿太过飞扬跋扈了,老天爷看不过眼了,决定该出手时就出手,把万贞儿的气焰降一降,警告一下。 万贞儿的心肝宝贝儿子病了,发热,伴着四肢发凉,面色发灰,连续几天了,那高热不但没有退,还发生了惊厥,发作的时候,热势更加高,还四肢抽搐,两目直视。发作时间有时长,有时短,反复发作,甚至导持续状态。 太医说,皇子是感受外邪,入里化热,热极生风所致。 太医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换了一批又一批。 儿子的病,还是没有好转。 第 3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3 章 而且,越来越严重。 太医什么法子都用完了,无论是中药治疗,或针灸治疗,都无济于事。 万贞儿急得像了热门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能不急吗?好不容易才生了个儿子出来,肉生肉痛是固然,到底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更重要的是,她这个宝贝儿子,是她的希望,她的寄托,她今后幸福的保障。 在茶饭不思,百急之中,万贞儿忽然想起,皇上小时候发热,太医又没来,她常常拿了湿毛巾,一遍遍地擦了皇上的身子,盆子里的水,换了一遍又一遍。而每一次,皇上那滚烫的身子,总给她擦着擦着,热便退了下来,病就好了。 这样一想,万贞儿紧紧皱着的眉头,略略松弛下来。 她叫了宫女,拿来了水和毛巾,给了她儿子擦身。 儿子还没够一岁,名字还没起呢,因为经常生病,瘦瘦弱弱的。大概是难受得厉害,闭紧了双眼,不停地哭,不停地哭。儿子的哭声,像了一把铁锤,狠狠地锤了在万贞儿的心里,一下又一下的。 万贞儿站了在旁边,指手画脚,让小宫女这样做,又那样做。 后来,万贞儿嫌宫女的动作慢,一把的抢过毛巾。 万贞儿大吼:“蠢材,你会不会?” 那小宫女诚惶诚恐,唬得魂不守舍跪下来,连连磕头:“娘娘饶罪!娘娘饶罪!” 万贞儿才没功夫治她的罪,她抱过儿子,拿过毛巾,亲自给儿子擦身。 她轻轻的,温柔地擦。 像皇上小时候,她擦皇上那样。 皇上站了在旁边,他手足无措地看着。 他问:“爱,爱妃,这样子行吗?” 万贞儿说:“不行也要行!” 皇上说:“要不,让,让太医再针灸看看吧?” 万贞儿血红着眼睛,怒吼:“那些太医,一个两个都是饭桶!皇儿给他们针灸了好几天,一点效果也没有!” 皇上不敢再说话。 乐极生悲(2) 此时的万贞儿,估计连杀人的心都有了。她无限的伤痛,浑身紧张,心颤肉跳,理智尽失。旁边,跪满了面无人色的太医,他们战战兢兢地说,皇子的病,也许,也许……也许没得医了。 渐渐的,儿子的哭声便弱了下来,又渐渐的,儿子不哭了。但儿子的举动,比不哭还要严重:头向后仰,两眼球上翻,口吐白沫,面部和四肢肌肉强直性和阵挛性抽动。 万贞儿给吓坏了,一张脸变得惨白,她大叫:“皇儿!皇儿!你怎么啦?” 皇上也跟着叫:“皇儿!皇儿!” 但他们的皇儿,没有声响,他的面,唇,指甲发紫,喉咙有痰声。终于,儿子的喉咙“咕噜”“咕噜”了一下,身子一直,便去了天堂。 抱着儿子僵硬的身子,万贞儿内心,柔肠寸断。 她从来没有这么绝望过。 儿子死了,万贞儿的希望没了,万贞儿巩固宠冠六宫地位的愿望落空了。是啊,万贞儿她快四十岁了,再想生一个,恐怕要比登天还要难了,更何况,要生的,一定是带把柄儿的,一定是皇上的长子? 在丽日艳天下,万贞儿一个人跑到太阳里呆立着,腮颊晒得火烫,滚下的两行珠泪,更觉得冰凉,直凉到心窝里去。终于,万贞儿蹲了下来,便忍不住地嚎啕了起来。 皇上走了过来,紧紧地抱住了万贞儿。 “爱妃,不,不要哭,儿子没了,我们可以再,再生一个。” “臣妾,臣妾不知道还能不能生。” “爱妃,你,你能的。” “就是我能生,可我生出来的,会不会一定是皇长子?皇上你会不会立他为太子?” “当然会。” “皇上,你骗臣妾!如果你去宠幸别的妃嫔了,她们赶在臣妾前生了,又怎么会是皇长子?” “朕不会去宠幸她们。” “皇上,真的?” “真!” “皇上,说话要算数,不能哄骗臣妾。” “朕,朕不会!” “你发誓。” “朕,发誓:朕,朱见深,不会去宠,宠幸别的妃嫔!朕要一心一意,和,和万贵妃在一起,但凡是万贵妃生的儿子,朕一定要立为太子!如,如有食言,天打雷劈!” 绝世床上武功(1) 万贞儿不大相信皇上的誓言。 没有哪一只猫不沾腥。 这是与生俱来的天性。 皇上再爱万贞儿,再宠万贞儿,还是做不到柳下惠第二。有时候,皇上也是正面一套,背面一套的主。皇上的自制能力太差。在万贞儿跟前,皇上一副非万贞儿不宽衣解带的忠贞嘴脸;但在万贞儿背后,皇上见到那些年轻貌美的小妖精,顿时见色起意,很流氓的,与了小妖精来个乱搞男女关系,把小妖精压了在身下的那一刻,就把对万贞儿说的誓言,一脚踢到了天的那一边去。 万贞儿也明白,皇上对她的出轨,不过是荷尔蒙的作用,并不属于爱情的力量。 第 3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4 章 有时候上床,与爱情无关。 有时候上床,只与身体的关。 一个二十岁才出头的血气方刚的生理正常的小伙子,体内的荷尔蒙肯定旺盛,雄性激素分泌肯定多,这是自然规律,谁也改变不了。这不是皇上的错。错的,是一个男人的错。皇上所犯的,不过是全世界所有的男人所犯的错误。 万贞儿恨得牙痒痒的。 尽管妒火中烧,醋坛子吃了一坛又一坛,万贞儿表面上,还得不露声色,若无其事。努力做好,既当婊子,又立贞节坊的本份。万贞儿再白痴,也懂得得脚趾头想,她不能和皇上翻脸,惹毛了他,也不是好玩的事,毕竟,泥菩萨也有火。 万贞儿郁闷得再也不能郁闷。 万贞儿能做的,就是在太阳下山以后,与了皇上跑到床上长相厮守,然后使尽浑身招数,让自己看起来是老当益壮,很卖力地和皇上培养性趣之类的事儿,共同钻研床上业务,提高舞艺,最好能把三十六招式搞个精通,达到技术纯熟。 万贞儿觉得自己,已经到了一种近乎疯狂的地步。 皇上也响应号召,积极配合。 为什么不呢? 为了让万贞儿的肚子再大起来,哪怕再黄,再暴力,皇上也在所不辞。 绝世床上武功(2) 但万贞儿的肚子,无论怎样搞搞震,就是不愿意大起来——大是大了,不过此“大”,不同彼“大”。万贞儿是中年发福,身材开始横向发展,身上那颤危危的肉,日新月异,飞速上升,肚子里的肥油,也跟着水涨船高。 万贞儿忧心忡忡,问了皇上:“臣妾,越来越丑了?” 皇上轻轻地吻她,吻了她的脸,又吻了她的唇,他很温柔很温柔地说:“不,朕喜,喜欢你这样子!你在朕眼中,永远是最好的。” 万贞儿说:“皇上,你没看到臣妾越来越胖么?胖得像了一座山,一座肉腾腾的大山。” 皇上不禁咧开嘴笑,他觉得他的爱妃,说话越来越风趣幽默了,皇上说:“什,什么胖?这叫丰满!人家杨,杨贵妃,号称天生丽质难自弃,她还不是珠圆玉润?唐,唐玄宗爱她,一样爱得死去活来。” 万贞儿撇撇嘴:“臣妾不喜欢唐玄宗那老头儿。” 唐玄宗有什么好?见过狠的,就没见过这么狠的,口口声声说爱杨玉环,说得比唱还要好唱,还什么“在天做比翼鸟,在地为连理枝”,哄得杨玉环感动得眼泪鼻涕口水齐齐流,还以为自己真的找到了人生的知己。 谁知,到头来,风暴一起,大难临头了,唐玄宗为了明哲保身,还不是干掉了杨玉环?把杨玉环留了在马嵬驿佛堂前的梨树下,一杯黄土掩埋了绝代佳人。可怜的杨贵妃,成了孤魂野鬼,生得伟大,死得窝囊。 天下没有人,比唐玄宗那老头子更不厚道了。 万贞儿咄咄逼人地追问了皇上:“假如你是唐玄宗,臣妾是杨贵妃,你会不会赐死臣妾?” 皇上斩钉截铁地回答:“不会!” 万贞儿又问:“如果是非得死不可呢?” 皇上坚决地说:“那朕陪爱妃,一起死。” 万贞儿点点头,好话谁不爱听? 万贞儿也是平凡人一个。 万贞儿望向皇上。此时的皇上,二十三岁,正是花正香,月正圆,人生最美好的黄金年龄。岁月,让那个胆怯的,整天围在万贞儿身边转的,张口闭口叫着“姑姑”“姑姑”的小男孩,现在已变成了一个英气逼人的男人。 绝世床上武功(3) 这个男人,注定和万贞儿一生相随,如影随形。 万贞儿那么那么的希望,她能够和他,共渡时光的百年。 万贞儿多么多么希望,他的生命里,只有她一个女人。 可是,后宫这么多的女子,一个个都是青春年少,貌美如花,美若天仙,随便找一个,和皇上站在一起,都是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只除了万贞儿。万贞儿知道,她和神采飞扬的皇上站在一起,她是老大妈级别,连给皇上提鞋也不配。 唯一能够拴住皇上的心的,除非,她肚子争气,再制造出一个带把柄的生命出来。 但无论万贞儿多么努力,想尽千方丰计,她的肚子,还是没有动静,除了一肚子油脂还是一肚子油脂。万贞儿觉得,她仿佛一头可怜的驴子——嘴巴前面悬着一把草,它拉着车努力地向前跑,却始终吃不到那把草。 看到万贞儿郁郁寡欢,她肚子里的蛔虫——则是她的马屁精,立即明白是什么回事。 首先跳出来替万贞儿排忧解难的,是她的“侄子”万安。 堂堂的大学士,放着正经事儿不做,居然不顾斯文,厚颜无耻四处去寻找房中术秘方,那些所谓的欲生欲死,床上的高难度动作,自己也没有独吞私自练功了去,而是大公无私的贡献了出来,给他亲爱的“姑姑”和亲爱的“姑父”享用,希望“姑姑”和“姑父”享用多了,能够早生一个“表弟”出来喊他“表哥”。 心腹梁芳也不甘示弱,虽然自己小时候入宫给阉割了,那个东东“咔嚓”出来没了影儿了,但也不难想像出来,有了那个东东怎样的乐趣。因此梁芳很热心的,找来了一个精晓房中术,卖春药的叫继晓的妖僧,手把手的教皇上和万贞儿,顺便的告诉他们,床上三十六招式,不过是小儿科,要学,就学生猛的,七十二招式那种。 真是天晓得,一个四大皆空的出家人,不念“阿弥陀佛”,而是念“嘿咻嘿咻”,多多少少,有点不正业务的说。 偏偏皇上喜欢,万贞儿钟爱。 绝世床上武功(4) 当然,是正常男人的,都喜欢自己雄赳气昂,雄姿英发。啊,淫荡化春水,巫山颠雨云,真是人生一大乐趣也。 不是有句话说么:男人再辉煌,也是为了女人。 万贞儿的想法可没有皇上这么复杂,她是头发长见识短,唯一想的,不过是:什么时候,她的肚子能大起来? 日也想,夜也想。 朝思暮想。 有些事情便是这样,越想越不来。在床上,不管使用的武功是三十六招式,抑或,是七十二招式,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忙一场。万贞儿的肚子,说不大就不大,谁也奈不了何。 万贞儿是老女人了,她生育年龄已过了,就是华佗在世,也回天乏术。 万贞儿这么一想,便绝望了起来。 第 3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5 章 母以子贵,她无法享受这权利了。皇后的位置没得坐,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现在肚子又不争气,无法再次制造生命出来。将来,万贞儿连皇太后也没份做。 万贞儿的脾气起来越爆燥,大概是更年期来了。 随着更年期的到来,万贞儿嫉妒之火,也越烧越旺。 万贞儿想:哼,她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什么叫做鸡飞蛋打?所谓的鸡飞蛋打,就是她生不出孩子来,别人也别想生。那些年轻貌美生理欲望强烈的小妖精们,只要她万贞儿还有一口气,也甭想动摇她在宫中的专宠地位! 万贞儿不准皇上去和他的大小老婆们上床。 皇上要上,只能上她的床。 皇上唯唯诺诺,连说“好好好”。反正,乱答应下来,做不到,又不用去坐牢,顶多给万贞儿捉奸在床了,给河东狮吼一顿,便完事了。皇上还是实行正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方针政策。 《孙子兵法》里面不是写着吗:敌进我退,敌退我进。 大概皇上在想,学了这么多的高难度绝世床上武功,不去秀一下,显摆显摆,还真的是浪费了。英雄不能无用武之地啊。 再说,白开水喝多了,偶尔加点糖,或加点盐,总不为过吧? 万贞儿是白开水,那些妃嫔们,是糖,或盐。 皇上理解(1) 皇上对“嘿咻嘿咻”越来越感兴趣,万贞儿对“嘿咻嘿咻”越来越力不从心。 三女人三十如虎,四十如狼,万贞儿是老残病弱的狼,“嘿咻嘿咻”太多了,便身骨子酸累,次日起床的时候眼冒金星,双脚走路颤巍巍的。运动过量了呀,不自量力的惩罚。在个人的爱好和追求方面,万贞儿和皇上越走越远,万贞儿执意的追求下半生的幸福,而皇上最感兴趣的是下半身幸福。 两人的代沟,越来越大。 万贞儿阻挡不了,皇上四处沾花惹草,到他的大小老婆那边寻找外援。 万贞儿只得另外想办法,曲线救国。 对待皇上没法子,那她不会拿皇上的大小老婆们开刀么?她搞的庞大“间谍”组织,终于可以派上用场。那些对万贞儿忠心耿耿的“间谍”们,每时每刻都监视着皇上的一举一动,就是吃饭蹲茅房也不放过,更别说上哪一只狐狸精的床了。 万贞儿一不做二不休,将恶妇进行到底。 无毒不妇人。 谁让皇上上了她的床,没关系。条件是:皇上下床后,拍拍屁股走人到别的地方溜达后,无论那床的主人是谁,也无论肚子是否会搞大,万贞儿总会赏给她们的礼物,而且一定得领情,享用,不得客气推辞——那礼物,就是烈性堕胎药。 不吃也得吃。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能活命,凡事好商量。 如果那狐狸精身子弱,风吹就起,吃了烈性堕胎药,不幸香消玉殒,英年早逝,那是罪有应得,也没关系。关系的是:肚子那块肉,一定要打出来,绝不能留下,以免祸国殃民——不不不,不是祸国殃民,而是祸万贞儿殃万贞儿。 万贞儿冷笑:“和老娘斗?没门! 那些奴才也懂得巴结她,谄笑着:“那些小贱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居然拿鸡蛋来碰石头。” 万贞儿恨恨地说:“不给她们点颜色瞧瞧,还以为老娘是好欺负的。” 也有胆小如鼠的奴才:“娘娘,给皇上知道了什么办?” 万贞儿蛮横无理,气焰嚣张:“有本宫顶着呢,怕什么?皇上见不得会吃了本宫。” 奴才们点头哈腰:“娘娘高见!娘娘高见!” 皇上理解(2) 万贞儿眼睛睁得溜圆,对了太监门派的掌门人汪直,还有副掌门人梁芳说:“你们要看仔细,别给漏网了,宁可杀错,不能放过,听到了没有?” 汪直和梁芳齐齐说:“是!” 万贞儿是他们的老大,偶像,靠山,衣食父母,生命中的贵人,万贞儿威风,他们也跟着沾福来个狐假虎威去,对于万贞儿的命令,哪有不服从的道理? 这叫你好,我好,大家好。 不好的,是皇上爬上了她们床上的狐狸精。 这些狐狸精们为了拒绝万贞儿送的礼物,当皇上有爬上自己床上要对自己耍流氓手段顷向的时候,便开始无病呻吟了起来,不是头痛,就是肚子痛,要不是大姨妈来了,不能做床上运动,练习武功招式了。 皇上很郁闷。 干嘛她们的借口,都是千篇一律? 有人冒险,偷偷地告状:“她们都怕万贵妃。” 又再说:“万贵妃不希望她们,怀上龙种。” 皇上点点头。 他早猜出来了,而是不确定而已。 不过皇上猜出来也没有用,如万贞儿所言的,皇上还真的不敢拿万贞儿怎么样。对于万贞儿,皇上既宠爱又惧怕。自己和那些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一起,总是背了万贞儿,独自去偷欢,寂寞找个伴。 不是说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偷鸡摸狗的勾当很好玩,够刺激,同时又提心吊胆的。 皇上想对万贞儿说,和她们上床,我只想着你,把她们都当了你。——但,皇上不敢说。搞不好,惹毛了万贞儿,估计她会脱掉脚上的鞋朝他扔过来也说不定,他堂堂的一国之君,无论躲或不躲,动作都不大雅观,有失斯文的说。 万贞儿,不就是想生个儿子出来吗? 万贞儿,不就是想她生出来的儿子,成为皇长子,成为太子吗? 第 3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6 章 皇上理解。 皇上也支持。 因此皇上对了万贞儿的所作所为,并不在意。爱一个人,总得站在她的角度,为她着想吧?皇上觉得,他的爱妃万贞儿,真的真的不容易。 小太子之死(1) 尽管万贞儿的地下工作者众多,“间谍”无处不在,后宫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蹲着她的密探。但百密也有一疏,神算偶有失蹄。终于还是出现了一条漏网之鱼。那条漏网之鱼,叫柏贤妃,当初太子选秀,进入前三甲,荣获季军那个。 这小丫头,平日闷声不响的,貌似老实,扎针儿都不懂得“唉唷”一声,却想不到,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主。 一听到这消息,万贞儿气得恨不得干脆晕倒。而事实上,万贞儿又是一个一直没有学会随时晕倒的强悍女子。万贞儿唯一能做的,不过是愤怒难遏,七窍冒出烟来。 她狠狠的一拍桌子,眼睛要喷出一团火,她对了她的狗腿子,歇斯底里地大吼:“蠢材!蠢材!全是蠢材!” 她的狗腿子们跪了在地上,颤抖着,全身簌籁不已,别说出大气,估计连屁都不敢放,只好憋着,憋到不能再憋,还得憋。 谁叫他们的眼睛,白白的长了在脸上? 还真的是完全瞎了。 万贞儿已经陷入半疯状态,一颗心狂跳着,蓄锐待发。万贞儿的眼里,闪烁着无以名之的怒火,只有孤注一掷的赌徒,才可以如此的愤怒,她一边咒骂着,一边把了她寝宫里的东西,摔了个稀哩哗啦,狼藉满地。 闪入万贞儿脑海里,便是“完了完了”。 能不完吗? 皇上所有的妃嫔们,无论是有血性的,或没血性的,谁不把万贞儿恨之入骨?那么阴险毒辣,妒癖虐暴,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她们惹不起,还躲不过。谁都对万贞儿望而生畏,闻风丧胆。她们在梦里,巴不得剥万贞儿的皮,抽万贞儿的筋,喝万贞儿的血,吃万贞儿的肉,以解心头之恨——万贞儿知道。 万贞儿还知道,花无百日红。 还有,一瞬那的光辉,并不代表永恒。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总轮到万贞儿去体验一下被人欺负,被皇上冷落的快感吧?天底下的人都等着看痛打落水狗一幕上演,他们都幸灾乐祸想着:万贞儿的气数,快要尽头了吧? 小太子之死(2) 随着柏贤妃的宝贝儿子诞生,也随着柏贤妃的宝贝儿子按照祖制被立为皇太子,更随着皇上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越笑越欢,万贞儿的心里,感到了彷徨,无助,悲怆,失落,窒息,她的眼睛里,闪着绝望痛苦的幽光。 万贞儿感觉到,她的专宠地位,一步一步离她远去了。 这,怎么可以? 是可忍熟不可忍。 万贞儿叫来了他的心腹梁芳,如此这般的耳语一番,听得梁芳连连点头,喜不自胜,葡伏在地,高呼:“娘娘英明!娘娘高见。” 万贞儿绷紧着脸:“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听到了没有?” 梁芳磕头:“奴才明白。” 万贞儿说:“去吧,事成了,有你的好处。” 梁芳再磕头:“谢娘娘。” 梁芳离去后。万贞儿跑了到镜子前,仔细的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她好久,没有这么认真的看自己了。镜子里的她,珠圆玉润,丰胸美臀,细皮白肉,但保养得再好,脸上再没皱纹,还是无法挽回时光的中年女子。 镜子里的万贞儿,忽然冷冷地一笑。 这笑,阴险而又毒辣。 隔天,万贞儿在她的寝宫,和了皇上畅饮。万贞儿特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妖精都没她那样妖艳:鬓发如乌云,钗簪金凤,红唇媚眼,粉颈酥胸,体似凝脂。身上的裙子,用了蔷薇制作的香料来泡之,芳香扑鼻,散发出了一阵阵的酸人的芬芳。 万贞儿巧笑倩兮:“恭喜皇上,贺喜皇上,添了皇太子。” 皇上对万贞儿一直有歉意,儿子出生固然是好事,美中不足的是,儿子不懂事,没托生在万贞儿的肚子里,成了一大愦憾事,皇上说:“爱妃,朕……” 万贞儿伸出了手,轻轻地捂了皇上的嘴,不让皇上说下去:“臣妾明白。” 皇上心中放下一块大石头,他由衷:“爱妃,你,你真明白事理。” 万贞儿微微一笑:“皇上开心就好。” 皇上当然开心。 他有什么不开心的? 好歹,他的皇位有人继承了。 小太子之死(3) 万贞儿和皇上情款深深的对望着。万贞儿的美目流转,媚眼如丝,风情万种,勾人心魂。虽然是老女人了,但在皇上眼里,永远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的爱妃万贞儿,永远像一朵盛开着的玫瑰,妖娆美丽,永不凋谢。 万贞儿仰起了头,一口的把杯中的美酒干了。 由于干得太急,一股辛酸的味道,顿时便在万贞儿的口腔里蔓延,然后到了咽喉,最后一如烈火下了肚子。万贞儿整个人,于是就觉得有了略略的眩晕,再接着,是一种轻飘飘云里雾里的感觉。 万贞儿娇声道:“皇上,你也把酒干了。” 皇上说:“好!” 皇上也仰起了脖子,一杯酒,“咕噜咕噜”的下了肚子。 万贞儿忽然笑了,笑容很寒冷,寒冷得不见底。 这个时候,黄昏已经过来了,夕阳把天的那一边,照了个金碧辉煌,光芒万丈。夕阳很惊艳,火一般的红艳,带着一种绝望的美丽,一种无望的炫耀。没多久,夕阳便渐渐落下,淡去,紧接着,天色便暗了下来。 万贞儿问:“皇上,夕阳美不?” 第 3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7 章 皇上说:“美。” 万贞儿又问:“像不像臣妾?” 皇上笑:“爱妃比,比夕阳美得多。” 万贞儿幽幽的叹了一口气,无限惆怅:“再美,也不过是回光返照。” 皇上这才明白,他中了万贞儿的圈套,说错话了,唬得连忙摆手,辩白:“爱,爱妃,朕不是这个意思!别,别多心了去。朕,朕真的不是这个意思。” 万贞儿又再叹了一口气,泪水落了下来:“这是事实,臣妾这辈子,没有希望了。” 皇上手足无措,正在不知道如何为好的时候,这时突然匆匆走来一个太监,脸色惨白,慌里慌张,一见到皇上,顿时跪了下来,不禁放声大哭:“皇上,不好了,太子,太子得了暴病,去了。” 皇上“嗖”的一声站了起来,脸色大变,如身陷于泥沼中:“怎,怎么回事?” 太监磕头如啄米,声音带着哭腔:“回皇上,奴才不知道,今天还是好好的,刚才忽然便口吐白沫,手脚乱蹬,然后便去了。” 小太子之死(4) 万贞儿眼里,明明灭灭的窃喜,浅浅的闪烁了一下,随即隐没,她客串了做演员,一副很关心,很痛心的样子问:“太子是不是吃错了东西?” 太监的头还是磕啊磕,磕过不停:“回娘娘,奴才不知道。” 皇上跌坐了在椅子上,神色悲怆,眼中有泪光,他的嘴唇微微地开合,哆嗦着,却始终说不出话来,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万贞儿走了过去,把皇上拥到了在她怀里。万贞儿伸出了手,一下一下的,轻轻地抚摸着皇上的头发,仿佛皇上还没有长大,还是很小很小的时候,受到什么委曲,躲了在万贞儿怀里,万贞儿就是这样的,一下一下的轻轻地抚摸着皇上的头发。 万贞儿轻言细语,尽极温柔:“皇上,你要节哀呀,不能悲伤过度。” 皇上忍不住的呜咽了起来,很是伤心难过。 这,是不是命中注定? 注定自己这辈子,没有儿子? 对于皇太子的“暴病”而死,宫中的人,偷偷摸摸的,在没人的地方,忍不住鸡一嘴,鸭一嘴,理论纷纷。真的,一向健康,活泼,可爱,无病无痛的小太子,怎么说死翘翘就死翘翘了呢?这么突然,一点预兆也没有。 除了皇上,谁都心知肚明,这肯定是万贞儿搞的鬼。 万贞儿是出了名的,心胸过度开阔的异类。 天底下,也只有万贞儿,喜欢瞎搞,扰乱天下的罪魁。 因为没有证据,只是乱猜。没有人敢胆大包天,来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跳出来,公开提出自己的怀疑。嫌自己命长了不成?吃饱了饭给撑着的,来一个“天堂有路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傻逼啊他。 人家小太子的母亲柏贤妃,还是吞声忍气,打落牙齿和泪吞,敢怒不敢言。 他算老几啊他? 悲痛管悲痛,皇上也没有追究责任。 如果真的是万贞儿下的毒手,那他怎么办?没了儿子,他照样能活,但没了万贞儿,他的世界便一片黑暗,他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万贞儿是他的全部,万贞儿是他的一切。哪怕,他失去整个世界,也不能失去万贞儿。 皇上只要万贞儿。 皇上想,在他有生之年,他不能少了万贞儿。 不能! 不能! 不能! 皇上唯一做的,不过是把自己的次子朱祐极,赠谥号为悼恭,以慰小小的还不到四个月大的儿子,在天之灵。 上谁的床,与人何干 皇上没有儿子,着急的不是皇上,而是朝廷的大臣们。 皇上没有儿子怎么行?皇上没有儿子,就是没有皇储,没有皇储就等于没有国本。没有国本,那不单单是皇上的事,而是整个国家的大事。 有多管闲事的大臣上奏,进行皇帝不急大臣急:为了国家,为了子孙万代,为了朱姓不在这个世界上消失,皇上应该要四播龙种,普降甘露,应该散满人间全是爱,不要为了一棵太老了不开花的树木,而放弃整个森林。人生啊,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要在附近几棵树上多死几次试试。 皇上听得有点恼怒。 他爱上谁的床,又与人何干? 干嘛要你们这些二百五的大臣来指手画脚? 内阁大学士彭时勇气可嘉,也不怕得罪人,更是直言说:“现在后宫嫔妃佳丽众多,却没有见到皇子的降生,大概是皇上宠幸所专,而受宠幸者虽溥皇上恩泽,但已过了生育年龄的缘故,还请皇上为祖宗和社稷考虑,望均恩爱。” 彭时说的是事实,也属于言之有理。 皇上不好发飙,他只是脸色铁青,很不耐烦地说:“这是朕的家事,不,不要你们多嘴,朕懂得怎么做。” 大臣们面面相觑。 天下的人都知道,皇上爱万贞儿成痴,名副其实的“万贞儿痴”。 见过痴情的,但就是没见过像皇上那么痴情的。遇到了比自己大了十七个春夏秋冬的女人万贞儿,从此就误了终身,一误再误——哪怕,从头到尾,他和她,是一场孽缘,他也无怨无悔,痴情一生。 很多事情,也许,都是上天的安排,由不得自己作主。 谁知道呢? 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爱便是爱了。 第 3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8 章 万贞儿的密探遍地开花,皇上这些话,很快就由她的狗腿子,鹦鹉学舌,一字不少的全落到了万贞儿耳朵中。万贞儿很是得意,春风满面。看吧看吧,皇上都这样说了,看谁还奈得了她何? 万贞儿的气焰更加嚣张,更加骄横无比。 有风不尽使舵,过期可没效。 纪氏(1) 万贞儿没有想到,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了一条漏网之鱼还不算,还再接再厉,再产生第二条漏网之鱼。而且这一条漏网之鱼,还是一条跳上了龙门之鱼。 这条漏网之鱼始作俑者,姓纪,连名字都没有,别人只称呼她:纪氏。 是一位地位低下得再也不能低下的小宫女。 纪氏来自广西一带的南蛮部落,因为家里的男人们吃饱饭没事做,不自量力搞了个人民起义来玩玩,结果玩过火了,整个儿是“活腻了,找抽型”,自己抛头颅洒热血不算,可怜了自己的妻女,从主人翻身做奴隶,统统的给赶到皇宫里,享受做奴婢的乐趣——生死由不得自己作主,成为了人家随便使用的物品,最惨的是,世代得为奴。 纪氏,她本是一个土官的宝贝女儿,如今,也成了那些可怜的人其中之一。 纪氏长得很原生态,是原汁原味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小美人胚子一个:一双眼睛大大的,明眸善睐,牙齿又白又细,皮肤透明,一笑起来美丽得没有天理。属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王皇后挑选自己侍女的时候,一眼便看中了小小年龄,聪明伶俐,机智灵敏的纪氏。 王皇后很喜欢她。 王皇后是天下最无聊的人,她什么也不多,就是时间多。 真是天晓得,虽然王皇后是皇上明媒正娶的妻,挂牌是正宫娘娘,后宫三千丽的老大,但其实上,王皇后与自己的老公是绝缘体,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他几次面,更别说有眉来眼去如此之类的亲密恩爱动作了,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主,有名无实。 王皇后的职责,都给万贞儿代劳了去。 万贞儿是挂着狗头卖羊肉,有实无名,不是皇后胜似皇后。 王皇后无所事事,为了打发寂寞的时间,王皇后便充当了教书先生,教纪氏读书识字,学些文化知识。虽然说女子无才便是德,但认得点字,懂得点文化,会读一些“之呼者也”,总不会吃亏。 纪氏(2) 纪氏秀外慧中,很勤奋,也很好学。 纪氏是来自南蛮部落,是瑶族女子,刚刚进宫的时候,什么也不懂,于是王皇后又耐心的教她汉族的生活风俗,还有宫中的各种礼节。纪氏是个聪明女,一理通百理明。后来,纪氏略略长大了些后,王皇后便提拔她到宫廷内库去做管理人员,管理宫廷中的各种文字记录资料。 皇上便是去内库的时候,见到纪氏的。 皇上有惊艳的感觉。 这纪氏,真的是美,完全透明,吸收了光华,然后再反射出来,明亮双目,紧绷皮肤,整个人如罩在雾中。光环里,她的背影修长,腰枝柔软,那略略侧过的秀丽面庞,诱着诱人的青春气息。 皇上看她的目光,就不愿意离开了。 估计色狼,都没有皇上这么色。 晚上,皇上就上了纪氏的床。 反正,他是皇上,皇宫里所有的女子,都是他自家菜园子里的菜,想吃就吃,想摘就摘,不犯法。犯法的是,拒绝让他吃,拒绝让他摘的菜。 皇上除了万贞儿,对待每一个女人,都像了猴子摘玉米,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扔一个,回过头来再爱,再扔。要不,怎么叫做风流天子?不风流白不风流。要不,到老了,走不动了,想风流也力不从心。 皇上兴致勃勃的,做了纪氏的师傅,教纪氏练那床上绝世武功。三十六招式也好,七十二招式也好,年轻人,无论学什么,总是学得快。而且,和年轻人对练,感觉很过瘾,仿佛武当派和峨嵋派的武林高手过招,招来招去,见招拆招,有着旗鼓相当的味,真的是爽歪歪——万贞儿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皇上不过是想换一下口味而已。 万贞儿等了一个晚上,望穿秋水,还是望不到皇上的影子朝她的寝宫走来。不用问,万贞儿用脚都能想明白,皇上肯定又跑去偷腥去了。 果然,万贞儿的密探跑来告诉万贞儿,皇上去了内库,上了内库女史的床,在那儿乐不思蜀了。那个粘着皇上的骚狐狸,是一个小小的宫女。 宫女虽然小,但还是女人。 只是女人,都是万贞儿的天敌。 纪氏(3) 第二天,好不容易待到天亮,也好不容易待到皇上下了纪氏的床,与纪氏分道扬镳,各忙各的活儿去。万贞儿便迫不及待的派了她的心腹,把了礼物——烈性堕胎药,送了给纪氏,还要纪氏,在她心腹的跟前,喝下去。 纪氏喝了。 不喝行么? 活命比较重要。 谁料,这烈性堕胎药,没有名副其实,不烈性了。不知道是因为药放得太久了,过了保质期,失去了功效;还是抓药方的那个黄绿大夫,开了小差,或想要暴利,偷工减料,少放了一两味重要的药。总之,纪氏吃了,不但她没事,连皇上播的种,落地生根留在她肚子里的那块肉,生龙活虎得很。 纪氏的肚子,一点点地大了起来。 这事,自然瞒不过万贞儿的耳目。 万贞儿恨得咬牙切齿。怎么天公老不作美?总喜欢与她作对?她怕什么,便来什么!万贞儿像了发疯的母狮子一样,狠狠的,对了旁边的椅子,来个一个“无影腿”。椅子给万贞儿这一踢,飞了起来,然后落到了地上,五分四裂。 万贞儿叫了她的心腹春燕,又再熬了一副烈性堕胎药,又再拿去赏给纪氏。 春燕去了,但堕胎药,却没有给纪氏喝。 春燕进退两难。 一来,这是皇上的骨肉,皇上前面的两个儿子,都不幸死翘翘了,现在皇上,都没有传后人呢;二来,如果这事给皇上知道了,她还有活命的么?不给拉出去“咔嚓”,身首两地,那才怪呢。但,如果不听万贞儿的吩咐,也是死路一条,没得活命。 春燕想了又想。 想了又想。 到底,还是于心不忍。 春燕下不了手,真的真的,下不了手。这纪氏,小小的年龄,精致的五官,天使一样的面庞,清清瘦瘦,柔柔弱弱,扑闪着一双大眼睛,楚楚可怜,令人心痛。 春燕叹息了一声。 第 3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39 章 她回去了。回去后,她对了万贞儿说,纪氏没有怀龙种,她不过是肚子里长了肿块,难受得很呢,整天嚷痛,哭爹喊娘的,估计命也不长了。 万贞儿相信了。 万贞儿害怕皇上又跑去找纪氏,又再上纪氏的床,于是,万贞儿一声令下,让纪氏从内库那舒服的岗位,滚到安乐堂去干重活去。谁叫那小贱人发骚?动了她的男人?这是应得的下场! 万贞儿眼里,是揉不下沙子的。 爱情,不是赔尽,便是全赢。 漏网之鱼(1) 万贞儿不知道,纪氏肚子里的那肿块,长成十个月后,便出来了,变成了一条生龙活虎的小生命,还是带把柄儿的小家伙。 这可是皇上下的种,皇上的骨肉。 但这骨肉,对纪氏来说,这可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随地都有爆炸的可能。搞不好,给那个天下第一恶妇万贞儿知道了,咬牙切齿的一声对不起,自己和儿子就得给万贞儿的爪牙们挖坑就地活埋了。 因为害怕被活埋,纪氏惶惶不可终日,连睡觉都是睁着眼睛,不敢含糊。 纪氏还年轻,还不想现在去和土地爷作伴,去给他老人家添麻烦。 纪氏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还是下不了狠心,叫刚出生的儿子学游泳,也下不了狠心,让儿子学着学着游泳,再学憋气,趁着儿子憋不过来气来的当儿,再安排儿子去和阎王爷有个约会。残忍是残忍点,但总得丢卒保车,弃兵保帅呀。 纪氏抱着儿子,泪像掉了线那样的珍珠落了下来,双眼仿佛山涧里的泉源。 纪氏边哭边说:“可怜的儿啊,咱们娘俩命真苦,苦到恐怕连黄连都没得吃了。谁叫你不懂得投生,干嘛要投到娘的肚子里?娘无依无靠,无能为力,娘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儿啊,娘又怎么能够顾及你?” 都说虎毒不吃儿。 纪氏想,她怎么连虎都不如?要把自己的儿子溺死,亲手的把自己的儿子送去地狱?就这么的铁石心肠,让母子两人,从此阴阳相隔? 纪氏哭了又哭。 哭了又哭。 纪氏还是下不了手,把儿子的生命断送了。虽然儿子是自己生的,但儿子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说得狭义一点,儿子也是皇上的,是姓朱家族的;说得广义一点,儿子是国家的,是天下人民的,将来要承担朱姓家族做天下老大的责任。 但儿子,是无法在她身边呆。 如果自己舍不得儿子,让儿子自生自灭去,那么自己和儿子,始终是死路一条。真的,怎么可以逃脱得了万贞儿的魔爪?人家万贞儿,天不怕,地不怕,没事的时候,皇帝的胡子也敢拔下几根拿来玩解闷儿。 何况,自己和儿子的生命? 在万贞儿眼里,连蚂蚁也不如。 漏网之鱼(2) 趁着夜深人静,人人都与周公约会去,纪氏用了布,把刚刚出生的儿子包好,吻了吻他小小的脸孔,看了他一眼,又一眼,然后便红着眼睛,凄凄切切的,把儿子交给了一个叫秋月的宫女。 纪氏哭着说:“你抱了孩子,把孩子交给看门的张公公,叫张公公送出宫外扔,扔了,孩子是死是活,也听天由命了。” 秋月怯懦地问:“如果皇上知道了,怎么办?” 纪氏悲悲戚戚地说:“就怕皇上还没有知道,万贵妃就知道了。” 是呀,这是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了。 就在秋月抱了孩子,要走出门的那一瞬间,纪氏忽然说:“等一下。”纪氏不顾身子虚弱,挣扎着冲了上去去,再把她的孩子,好好的看了一眼。也许,此一别,今生今世,从此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孩子小小的脸孔,红红的脸,身上的血迹还来不及擦,落了满头满脸都是。因为刚刚纪氏喂了他吃奶,饱了,便闭了眼睛,甜甜的睡了去。 纪氏咬了一咬牙,狠心地说:“去吧。” 孩子交到了太监张敏的手中,没有被扔掉。 张敏不但是菩萨心肠,而且对皇上忠心耿耿。张敏不但表面对皇上忠,骨子里也跟着对皇上忠,是表里如一忠的那种。他不忍心,助人为乐的为皇上着想:皇上到现在,还没有活着的儿子呢,如今好不容易才冒出了一个,眼睛鼻子嘴巴齐全,也没短胳膊少腿的,怎么能够遗弃了呢? 张敏毕竟是老谋深算,吃的盐比纪氏吃的米还要多,走的桥比纪氏走的路还要长,在皇宫里认识的人,也要比纪氏认识的多。张敏的脑筋略略一动,眼珠略略一转,顿时便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妙得不能再妙的办法。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天下无难事,只要肯动脑筋。 当下,张敏便偷偷摸摸的,把孩子抱到吴皇后处,找了与着万贞儿有着不共戴天之仇的吴皇后,希望吴皇后能够伸出援助之手,来个一方有难,四方支持。张敏算定了吴皇后,会义不容辞地答应下来。这可是一箭双雕呢,一来可以积德,做善心事,二来可以报复万贞儿,谁叫万贞儿当年,把吴皇后从后宫三千丽老大的位置上拉下马的? 漏网之鱼(3) 有仇不报,日子难过。 吴皇后——不不不,她不是皇后了,她是吴氏。吴氏不做皇后很多年了,她给贬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冷宫,过着李清照曾经过着的日子,重复李清照曾经的冷清和寂寞,外加味尝着李清照曾经的悲苦: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咋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暂时相识。 还真的是度日如年。 不过也没法子,谁叫命运不济? 给小人暗算,炒了皇后鱿鱼,便永没翻身,重新洗牌的机会。 如张敏所料的,吴氏看到了皇上的骨肉,这个小小的,被万贞儿通缉的,赶尽杀绝的,世界上最小的逃命犯,顿时眉开眼笑,立时喜欢上了。 吴氏抱起了小婴儿,一脸的爱惜:“宝贝,怎么这么可怜?一出世,便见不到爹娘。” 张敏讨好地说:“娘娘,那你做皇子的娘。” 吴氏叹息了声:“我怎么会有这个好福气?” 吴氏做皇后,才一个月零一天,她人生的目标,刚看到了一个彩色的希望,却不想到,那个彩色的希望却是肥皂泡。在做皇后的一个月零一天的日子里,吴氏见到皇上的次数,屈指可数,而皇上爬上她的床次数,更是屈指可数,一个巴掌的手指头,数来数去,数不到一半的数。 吴氏也是个正常的女人,无论是生理。 第 3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0 章 抑或,是心理。 一个正当年华的女子,七情六欲自然健全,偶尔还很旺盛的说。可怜的吴氏,刚刚给皇上开启了她男欢女爱幸福生活的第一扇门,她还没来得及咧开嘴巴来欢笑,便给万贞儿那个悍妇横行霸道的冲了上来,逼着皇上,把那扇男欢女爱幸福生活的门关闭了。 品尝过的滋味,吴氏从此再也尝不到,只能在梦里,干巴巴的意淫着。 这感觉,最难过。 现在,吴氏连一个小小的宫女也不如,她连怀孕生子的机会都没有。 漏网之鱼(4) 张敏赔着笑,引诱着说:“皇子长大后,会报答娘娘的大恩大德的。” 吴氏微微一笑:“报答两个字,我可承担不起。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事儿。皇上至今尚未有子嗣,大明没有国本,我也寝食不安。如今好了,老天开恩,祖宗保佑,皇上终于有儿子了。” 皇上这个儿子,来之不易。 因为来之不易,吴氏把这个小皇子保护得很好,她把他藏在密室里,并节食省用,积攒粉饵饴蜜之类的食品,由张敏或自己,每天都照料哺养皇子。 皇子一天天长大。 学会了走路。 学会了说话。 甚至,皇子会叫吴氏为:“娘娘”,张敏为:“公公”。但皇子不会喊:“爹”,或,“娘”,因为皇子不知道自己的爹是何方神圣,娘又是何方神圣,他从来没有见过。 他的娘纪氏,近在咫尺,因为不幸的成为公众人物,万贞儿重点“保护”的对象,她的言行举动,都给万贞儿的狗仔队关注着,时时刻刻的进行报道,为了预防万一,纪氏不敢和他们玩猫和老鼠的游戏,只有乖乖的,老老实实地克制自己,实在忍不住,便在梦里,想像着自己儿子的样子。仅仅如此而已。 万贞儿的爪牙遍天下,但百密亦在一疏。 因为吴氏是废后,一个过气的,不屑一顾的,令人不齿的人物,她居住的西宫,是被皇上遗忘了的角落,估计皇上绝对绝对是好马不吃回头草了。而吴氏这张旧船票,是彻彻底底没有机会再登上皇上那艘金碧辉煌的船。 万贞儿,还有万贞儿的爪牙们,对吴氏一百个放心,不相信吴氏能玩出花样来。 真是笑话,咸鱼还有翻生的机会么? 等下辈子吧。 因此万贞儿,也懒得花心思,对吴氏费人力财力去监视。 小皇子福大命大,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竟然活了下来。也居然的,躲过了万贞儿众多的耳目,顺利地把地下工作者所进行的秘密工作坚持到底,成了大明有史以来,一条最大的漏网之鱼。 认儿(1) 万贞儿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已晚了。 是皇上首先知道消息的。 皇上叫来了张敏,给他梳头。镜子里的皇上,不复当年的英俊少年郎。岁月,已不知不觉的,在他的脸上刻下了痕迹,他老了,憔悴了,脸上开始有了一道二道的小小皱纹,头上也开始冒出了一条两条的白发。 皇上叹息了一声:岁月,还真的是不饶人。 自己老了不打紧,这是自然规律,谁也免不了。虽然天天有人叫他:万岁,万岁,万万岁!但皇上明白,自己能活到一百岁,已是长寿了,属于老不死的级别了,怎么可能达到万岁?这是废话之中的极品,当不了真。打紧的是,他还没生儿育女呢,还没为朱家人续香火呢。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皇上忧心忡忡。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皇上一只脚已踏进了人到中年万事愁的旋涡。世界这么大,人口这么多,就是找不到一个应该叫自己做“爹”的人,如果搞不好,自己不小心一命呜呼哀哉了,怎么有面目去天堂或地狱见他的老爸,和老爸的老爸,还有老爸的老爸的老爸,诸如此类的列祖列宗? 皇上一脸的悲哀,喃喃地自言自语:“朕,朕老了,可是,还没有儿子,这江山,朕百年之后,能托付给谁?” 对皇上一片赤诚的张敏,终于还是忍不住,“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偷偷地告诉了皇上:“皇子已有了皇子!老奴因为担心皇子的安全,才斗胆的没有告诉皇上。现在请皇上为皇子作主,为奴才作主。” 皇上惊得几乎连下巴都要掉了下来。 真是神奇了,难道自己的儿子,会从石头里蹦出来不成? 皇上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追了问:“什么?朕,朕真的有儿子?” 张敏跪了在地上,把他的尊头磕了又磕:“皇上饶罪!皇上饶罪了,奴才才敢明言。” 皇上已急得不能再急。这国际玩笑,是不能乱开的,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皇上几乎近于大吼,急怒功心:“朕,朕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回事?” 这事,肯定得从头说起。 认儿(2) 为了让不让万贞儿的爪牙现场采访了去,张敏跑出了门口,偷偷摸摸,外加鬼鬼祟祟的,前前后后,左左右右,贼头贼脑地张望了一会儿,又再偷偷摸摸的跑回来,偷偷摸摸的把门扇都关了。 然后,张敏跪了在皇上跟前,如此这般的,娓娓道来。 皇上又惊又喜。 他简直乐疯了。 能不疯吗?从天而降的儿子,换了是谁,谁都会疯!皇上迫不及待站了起来,开了龙口,乐不可支地传了龙言:“起驾!到西内。” 他屁颠屁颠的,要看他的儿子去。 立即! 马上! 一刻也不能再等待。 小皇子已经六岁了,因为从出世到如今,一直呆在地下室搞地下工作,参加秘密组织活动,不见天日,头发一直没有剪,给拖到了地上,一张小小的脸孔,长年防晒的效果,加上营养不良,苍白而没有血色。 第 4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1 章 还好小皇子没因为在地下室呆久了,变呆变傻,他聪明伶俐得很,远远看到他老爸,便扑了上前,紧紧搂着他老爸的脖子,亲热地叫:“父皇!父皇!” 这几声“父皇”,让皇上老泪纵横。 这小屁孩,千真万确的是皇上的儿子,如假包换。因为长得像皇上呀,一个印子印出来似的,有着一模一样的眼睛,一模一样的鼻子,一模一样的嘴巴,还有一模一样沉默寡言的性格,还有脸上那种孤苦,无助,惶恐的表情,与小时候的皇上,如出一辙,不用包公审案,滴血认亲,也懂得是自己的骨肉。 皇上欣喜若狂,下了圣旨,颁诏天下,告诉了全世界的人:“朕有儿子了,朕,朕有儿子了!哈哈哈!” 皇上还亲自的,给了儿子取名,叫:祐樘。 朱祐樘。 同样兴奋的,还有皇上的大臣们。 争先恐后的,入朝,祝贺。 而纪氏呢,也因子而贵,从小小的宫女,连跳几级,升为淑妃,秩正一品,三夫人其中之一。 后宫三千丽,按老祖宗定的规章制度:皇后是老大,贵妃是老二,淑妃是老三。也就是说,纪氏是皇后和贵妃之下,其他人之上。如果运气好,自己的一条贱命,能够捱到儿子坐了龙椅,成为天下的人老大,那么淑妃就能超越贵妃,和皇后两人,太后的位置有得坐,贵妃乖乖地一边凉快去。 纪氏不用在安乐堂干重活了,移居到永寿宫,享福去。 二选一(1) 皇上让儿子归宗认祖,还颁诏天下,接着封纪氏为淑妃,接受文武百官的庆贺,如此一系列大动作,一气呵成,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 万贞儿知道后,已是迟了。 一切已成了定局。 万贞儿又急,又气,又是愤怒,又是悲哀。全世界的人,都与她对着干——包括皇上,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那个男人。 万贞儿想:皇上,还爱她么?皇上的心中,还有她么? 万贞儿不敢确定。如今,她已是徐娘半老,活脱脱的老大妈形象:又肥,又老,因为脸上的肌肉堆积得太多,看上去上满脸横肉,更添了一副杀气腾腾的气势,如果视力不好,或老花眼,还误以为是屠宰场跑错了地方的女屠夫。 好,女屠夫就女屠夫。 万贞儿不管了,她要将女屠夫进行到底。 万贞儿要屠杀的对象,首先是她的小跟班春燕。这个下贱的胚子,当初叫她拿堕胎药给纪氏喝,不给倒罢,居然还吃里爬外,哄骗了她,说什么纪氏肚子是肿块。呸,肿块个鸟,肿块也会肿出个皇子来?当她是白痴一样的玩耍,还真的是胆大包天了。 万贞儿阴沉着脸,叫了小宫女:“叫春燕那个贱人来!” 自从小皇子的事东窗事发,春燕每天就过得战战兢兢。 春燕知道,在万贞儿的世界里,只有杀错没有放过,也只有她是从娘的肚子里钻出来的,其他的人统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就她能辜负人,没有人能够辜负她,在她的眼皮底下作怪,只有死路一条——不想活了。 果然,万贞儿一看到春燕,双目便尽露杀机,呶牙脉齿。 她阴冷着问:“欺骗本宫,该当何罪?” 春燕跪在地上,哆嗦着,头也不敢抬:“娘娘饶命!娘娘饶命!” 万贞儿咬牙切齿,神色凄厉,脸上忍不住的有一种嗜血的冲动,她声嘶力竭地说:“本宫饶了你的命,那谁来饶本宫的命?” 是呀,宫廷战争,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日后,如果姓纪的儿子做了皇帝,估计万贞儿死得比谁都难看。姓纪的肯放过她,她儿子也不愿意,这是白痴都能想像出来的结局。 二选一(2) 万贞儿冷冷地对她的叛徒说:“念你跟在本宫身边多年,你自行了断去。” 春燕磕了个头,然后红着眼睛,去了。 她不死,也得死。 万贞儿只令她自行了断,没有叫她家人跟着了断,已是不幸之中的万幸了。 过了一个时辰后,便有太监来报告万贞儿,春燕死了,是“无意之中”失足,掉到井里死的。于是,春燕便像了千千万万的无名宫女一样,死后都不能去和土地公公作伴,而是火葬,然后尸灰填入枯井。 晚上,皇上到了万贞儿的寝宫里来签到。 很多年过去了,皇上还是无法改掉天天见到万贞儿的习惯。哪怕,只是看一眼,听听万贞儿那雄亮高昂的声音;也哪怕,只是呆在万贞儿的身边,什么话儿也没说,什么活儿也没干。皇上便有一种安全感,觉得心里踏实。 但这次,万贞儿没有给皇上见,把皇上拒绝了在大门外。 万贞儿的声音很是悲哀:“皇上还来看臣妾干什么?还是陪你的纪淑妃去吧。” 皇上很过意不去,也知道这段时间他冷落了她,连忙说:“爱妃,朕……” 万贞儿不给皇上说下去,打断了他,悲悲切切地说:“皇上,你也不用解释,臣妾不会再相信你的话了,你把当初你对臣妾发的誓言,都忘记得一干两净了。臣妾没有什么话再对皇上说,以后,臣妾也不想见到皇上了。皇上,好好保重吧。” 皇上站了在门外,大急:“爱,爱妃,你开门,有话慢慢说。” 万贞儿没有开门,她只是哭。 开始的时候,只是“呜呜”地小声哭,到后来,是嚎啕大哭。 皇上听着,听着,心如刀割。 皇上心潮澎湃。 因为儿子突然从天而降,皇上大喜过望,给兴奋冲昏了头脑,他忘记了自己应该站在万贞儿的立场,为着万贞儿的切身利益着想。皇上也知道,这些年来万贞儿的所作所为,她也是迫不得已,她也有自己的难处。 皇上了解。 皇上明白。 第 4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2 章 二选一(3) 良久,良久,皇上才轻轻地说:“爱妃,你,你放心,朕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的。” 万贞儿很想问,这个所谓的满意答案是什么?但万贞儿忍了又再忍,忍了又再忍,终于还是没有问。万贞儿没有问,皇上也没有说。不过在答案没有出来之前,万贞儿坚持着,不肯给皇上开门。 万贞儿也坚持着,不愿意让皇上见到她。 她总得给皇上来个变相的惩罚,以证明她很在乎。 过不久,皇上因为心情超级爽歪歪,有了儿子继后了嘛,百年归西了,终于可以挺胸抬头,雄纠纠,气昂昂地上天堂,或下地狱去见他老爸,还有老爸的老爸,老爸的老爸的老爸,把酒谈欢了。 现在趁没上天堂,或下地狱,还不用去见老爸,还有老爸的老爸,老爸的老爸的老爸,皇上便兴致勃勃的,召见了初上任做他小老婆的纪淑妃,让她陪他把酒谈欢去。 纪淑妃不再是七年前,那个扑闪着一双大眼睛,娇滴滴,天真无邪,白开水一样纯洁笑容的小姑娘了。女人,是最经不起岁月洗礼的。现在的纪淑妃,因为常年累月的担惊受怕,常年累月的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常年累月的思念着年幼的儿子,她一张俏丽的脸孔,还是有了风霜的味道。 但,纪淑妃还是美丽的。 纪淑妃的五官还是那么的精致,皮肤还是那么的细腻,她看人的眼神,是那么的温柔,她长长的眼睫毛落了下来,有一种娇柔的美。 皇上忽地叹了一口气。 纪淑妃再美,还是美不过他的万贞儿。他的万贞儿,是独一无二的,无论她变成什么的样子,在这个世界上,谁都无法替代她的位置。 皇上开了龙口,问了纪淑妃:“皇儿还听话吧?” 纪淑妃回答:“回皇上,皇儿很听话,现在天天读书识字,进步很快。” 皇上说:“皇儿有,有劳爱妃教导了。” 纪淑妃又再恭恭敬敬地回答:“臣妾遵命。” 二选一(4) 儿子爆光后,朝中那些比较正直的大臣,像大学士商辂,害怕皇上这个好不容易得来的儿子,也走了他二哥悼恭太子的旧路,给万贞儿玩个见光死,连忙率了众大臣上疏说:“皇子为国本之所在。重以贵妃保护,恩逾已出,教养之事仍以其生母纪氏主持为好。” 因此,纪淑妃才能够和她的儿子朝夕相处,同居在永寿宫。 皇上兴致奇高。 悠扬的乐声,仿佛从九天飘来,有年轻貌美的小宫女随着乐曲,婆娑起舞,柔软如绵的腰肢,上下飞翻的玉趾,舞姿婀娜多姿。 皇上令太监拿来了酒和杯,亲自的倒了酒。 皇上倒的第一杯酒,给了纪淑妃。 接着再倒了第二杯,给了自己。 然后,皇上举起了杯子,温和地说:“爱妃,我们把酒干了。” 纪淑妃笑意盈盈:“臣妾谢皇上。” 纪淑妃是喝不了酒的,但还是仰起了脖子,一口的,便把杯中的酒干完了。 酒又苦又辣,咽到喉咙里火烧一般疼,纪淑妃好不容易才把酒吞到肚子里,却感觉到肚子里热辣辣的,那股气,把肚子里面的内脏翻滚了起来,自这边窜到那边,又自那边窜到这边,忙了个不亦乐乎。 纪淑妃觉得很难受,同时的也觉得腹痛难忍。 大汗渗涔。 皇上看到了,关切地问:“爱妃,你,你怎么啦?” 纪淑妃苍白着脸,虚弱地问:“臣妾肚子痛。” 皇上说:“没,没事吧?” 纪淑妃还是忍不住了,挣扎着站了起来,跪到皇上跟前:“皇上饶罪,臣妾想先告退。” 皇上点点头:“你先回宫休息吧。” 纪淑妃磕了一个头:“谢皇上。” 有小宫女走了过来,扶起了纪淑妃。在小太监小宫女们的簇拥下,纪淑妃便回她的寝宫去了。皇上抬头,表情复杂,怔怔地看着纪淑妃渐渐远去的背景,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又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皇上用了低不可闻的声音,喃喃地说:“如果两个只可选一个,朕还是选万爱妃。” 纪淑妃死了(1) 纪淑妃的肚子足足痛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便给神通广大的万贞儿知道了。 万贞儿是足不出户,尽知天下事。 万贞儿想,哎,人家肚子不舒服呢,说什么大家都是同事一场——同是皇上的小老婆。无论如何,总得作样子关心一下吧?好歹,人家是皇子的生母,皇上床上最近窜起来的大红人,说不准,还是以后的皇太后。于是,万贞儿很热心肠,又很关心,派了太医院院史方贤,还有治中吴衡前去诊治,来个双管齐下。 大概纪淑妃福浅,命薄,承受不了万贞儿的菩萨心肠,不几时,年纪轻轻的纪淑妃,便两眼一翻,双眼一蹬,死翘翘了。 大概,死也是一种流行病。 纪淑妃的死讯刚传来,她的小跟班秋月上吊自杀了。 因为当年,秋月作为一个小小的宫女,也跟着纪淑妃“同流合污”,同穿一条裙子,抱了刚刚出世的小皇子,一不去万贞儿那边举报,二也不去街坊四邻嚼舌头,哪怕散布一点点信讯出来也不愿意。而是把“通缉犯”保护得极好,守口如瓶,刀子撬口都不开。既然她对纪淑妃那么忠心耿耿,那么就得忠心耿耿到底,不能半途而废,得陪了纪淑妃一起共赴黄泉去。 听说,并不是每个人都的资格上天堂的,得好事做尽,还得走后门,大包小包的送礼;也不是每个人都得下地狱的,得坏事做绝,或阎王爷心情不好,给小鞋穿,就是给裹成三寸金莲那种小鞋;一般人,无名小卒,无功无过,勾不上到天堂或下地狱的,那就得乖乖地地黄泉混。 后来,由于太监张敏不放心她们,怕她们在黄泉里无依无靠,被别人——不不不,不是人,是鬼。在黄泉被别的鬼欺负,也义无反顾地跟随了她们,到了黄泉去,计划在那儿,再重新的组了个“三人帮”。 张敏比纪淑妃和秋月有头脑得多,虽然是功能不齐全的男人,到底还是半个男人,没有落入到“头发长见识短”,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谁知道通往黄泉的那条路,是远还是近?谁知道黄泉里,有没有人来车往?带点盘缠总不会吃亏。因此,张敏赴黄泉的时候,带走了一块金子,还是挺大块的——他是把金子吞到了肚子里,这样十拿九稳的,就拿到了赴黄泉的通行证。 第 4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3 章 纪淑妃死了(2) 短短时间的一天时间内,三人非自然死亡,顿时举朝震惊。 但文武百官,只是暗中议论纷纷,没人敢跳出来公开指责。 谁知道,那是不是万贞儿又一件伟大的杰作? 人家万贞儿,生猛得很,最大的嗜好不过是扰乱天下。而且万贞儿,可是有脑子的主儿,懂得扶植党羽,扩大和发展自己强大的队伍,她的拥护者,多如牛毛,谁敢对她老人家说一声:“不”,那就等着脑袋瓜子搬家吧。 女人要么不狠毒,要么就狠毒得无人能及。 谁说女子不如男? 万贞儿就要证明给你看,什么叫做帼国不让须眉。 因此朝中的文武百官,只有敢怒不敢言的份。有谁会嫌自己的命长?抑或,还是觉得自己做人做得太累,想体验一下做冤死鬼的快感? 不不不,没人会这么白痴。 皇上也没理会,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淑妃死么?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小老婆嘛,大把,只要他愿意,谁都可以担任。皇上只是淡淡地对他的大臣们说,纪淑妃是得了急病而死的,爱卿们不要乱猜,还是让纪淑妃入土为安吧。 纪淑妃死后没多久,作为皇上唯一的儿子,六岁的朱祐樘,被册立为皇太子。 皇上对万贞儿所说的,一个满意的答案,大概,便是“咔嚓”了纪淑妃。对于皇太子,无论如何,是不能“咔嚓”的,那可是国本。 为了预防皇上万一大意,皇太子年纪又少,不懂得提防,无意中给万贞儿“不小心”的“咔嚓”掉,皇上的老妈周太后,便把自己的孙子接到她的仁寿宫,整天瞪大眼睛不敢放松,还亲自出马操作太子的衣食住行。 有些事情,宁可防其有,不可防其无。 反正,万贞儿再横行霸道,再无法无天,也不敢跑到皇上老妈那儿去撒野。人家,可是她婆婆哪,堂堂的皇太后,虽然退居二线享受天年了,可余威还在,谁也别想动她一根毫毛——包括万贞儿。 万贞儿没辙了,只有恨得咬牙切齿的。 势不两立(1) 太子虽小,但他对万贞儿很敌视,每次看到她,神态里总是充满了愤怒,恨不得拉了万贞儿去阎王殿,给他的母亲纪淑妃当面陪礼道歉去。 万贞儿看得心惊胆跳。 尽管如此,万贞儿也没计划去给纪淑妃陪礼道歉。 她还不想去黄泉呢。 为了改善太子和自己敌对的关系,缓解一下彼此紧张的情绪,万贞儿决定低下她那高贵的头,主动伸出友谊之手,和太子化干戈为玉帛。真的,同在一个屋檐下,都是自家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能同室操戈,给外人笑话了去。 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是真正的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万贞儿在了她的寝宫,设宴,邀请了与她不共戴天的太子来聚餐。 太子来是来了,但那神情,却像了拉牛上树——被逼的。太子的一张小小脸孔,绷得比包黑子还要黑,仿佛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十万九千七的样子。 万贞儿不介意。 至少,表面上装了不介意。 大人自有大量嘛,太子到底还是个小孩子,而自己的年龄可以做他的奶奶,怎么能够和他计较那么多?万贞儿绽开笑容,有多灿烂就多灿烂,一边热情如火的请太子上座,吩咐太监上菜。 一盘盘的美味佳肴,川流不息地端了上来。 但太子不领情,他对吃没有兴趣,冷冷地说:“我饱了,不能再吃了。” 万贞儿还是用了大无畏的精神来忽视太子对她的态度,坚持着将“宰相肚子里能撑船”的高风节进行到底。她不惜放下手段,亲手的端上了一碗热腾腾的羹汤,还亲手的送到了太子跟前。 万贞儿尽极母性的温柔,轻言细语:“太子,趁热,把汤喝了吧?” 太子到底是小孩子,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全挂了在脸上。因为母亲纪淑妃的死,也因为自己小小的年龄,被迫处在险恶环境生存,受了这么多的煎熬,让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因此对了始作俑者万贞儿,恨之入骨。 势不两立(2) 对于这次万贞儿“黄鼠狼给鸡拜年”的举动,本来太子是不愿意来捧场凑兴的,他才不愿意看到万贞儿,觉得万贞儿犹如一只扒了皮的癞蛤蟆,活着讨厌,死了吓人。可是他的奶奶周太后说,这是礼节上的邀请,不能不去,要不你父皇会怪罪下来的。 太子睁大了一双眼睛,认真地问:“如果她想毒死我,那怎么办?” 他奶奶说:“你不要吃她的东西,喝她的水,便没事了。” 太子又问:“如果她硬是要我吃呢?” 他奶奶说:“那你就硬不吃。” 于是,太子牢牢记住了他奶奶的话,为了生命的安全,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坚决执行,坚决抵制,不吃万贞儿给的东西,不喝万贞儿给的水。反正,他想吃什么,想吃什么,回到奶奶那儿,奶奶照样能给他吃。 万贞儿不知道,还在劝:“太子,这汤好喝,喝了吧。” 太子“嗖”的一声站了起来,声音高八度说:“不喝。” 万贞儿一副关心,体贴,疼爱的嘴脸:“太子,你饭也不吃,菜也不挟,总得喝点汤吧?你这么瘦,身子弱,喝点汤,有营养呢。” 太子才不愿意和万贞儿握手言欢,他的神态还很是愤怒,一副与万贞儿势不两立的模样。当然,杀母之仇,不共戴天,凡是在血性的男儿,不管是小男儿,或大男儿,都懂得。小太子故意的把他的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地响,故意的把他的话说得像豆子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我不喝,我怕你的汤有毒!我也怕你毒死我!” 万贞儿被太子那童言无忌,高清晰,高坦白,高严厉的直话直说,惊得目瞪口呆,差点从了椅子上滚了下来。万贞儿张大嘴巴,哆嗦,久久说不出话来。万贞儿没有想到,太子对她的戒心是那么的重,而且对她的指责,丝毫不留情面。 还没等万贞儿反应过来,太子便告辞,扬长而去。 太子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年少无悔。 势不两立(3) 望着太子远去的背景,万贞儿有一瞬那,陷入了一种恍惚的状态,巨大的震惊,慌乱,惶恐,羞辱倏地袭上来。万贞儿觉得她的头皮一阵阵发麻,一颗心不停地下沉,再下沉,双手濡湿渗出了冷汗,寒意从脚底袭来,整个人像是掉进了冰窖里。 第 4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4 章 “我不喝,我怕你的汤有毒!我也怕你毒死我!”太子的声音,仍然在脑海里起伏盘旋,宛如一条银光闪烁的纲丝,在万贞儿的心脏部位,不止地勒紧,勒紧,再勒紧。 万贞儿的汗毛立起,细密的汗珠从了额头渗了出来。 良久,良久,万贞儿才回过神来。 她气急败坏。 暴跳如雷。 万贞儿咬牙切齿,狠狠地说:“反了!反了!毛没没有长完,翅膀还没有硬,便对老娘如此!以后大了,当了皇上,还不把老娘当鱼当肉给撕了吃?” 当晚,万贞儿就作了一个恶梦,梦见太子长大了,当了皇上。 万贞儿又梦到了自己,变成了西汉时候失了势的戚夫人。 她的头发被剃光了,穿了一身破烂的衣服,双手双脚给铁链锁住了,然后关在一间潮湿阴暗破烂的小屋子里,一天到晚干着苦力工。那潮湿阴暗破烂的小屋子,还关着许多犯罪的宫女,她们都把她围攻了起来,对她进行无穷无尽的凌辱侮骂,一张两张狰狞而变态的脸,发出了鬼嚎一样的笑声。 当了皇上的太子还不解恨。 他阴阳怪气地说:“万贞儿,要不要来更绝的?” 万贞儿惨厉地叫:“不要!” 太子阴森森地说:“不要也得要!” 于是,太子不顾万贞儿的挣扎,喊冤,哭闹,求情,他冷着脸孔,挥了挥手,一群凶神恶煞,面目可憎的锦衣卫,顿时便涌了上来,七手八脚的把万贞儿按了在地上,然后又七手八脚把万贞儿拉了下去。 万贞儿的手脚,被砍掉了。 万贞儿的眼珠,被挖出来了。 万贞儿的耳朵,被熏聋了。 万贞儿的声喉,被哑药灌哑了。 万贞儿成了“人彘”,没有手,没有脚,又瞎,又聋,又哑。这还不算,最惨无人道,最叫天天不就叫地地不灵的是,万贞儿就这样的光着身子,被泡了在酒瓮里,太子则坐了在她对面,喝着酒,兴致勃勃地欣赏着。 …… 想方设法(1) 祸不单行。 万贞儿给了太子这么连惊带吓的,病了一场——其实,也不是什么大病,不过是情绪低落,心情郁闷,睡觉睡不着,吃饭没有胃口,做什么事情都是懒洋洋的,整个人有一种筋疲力尽的感觉。好不容易略略有了精神,飞出去了的魂魄刚刚回归胸膛,万贞儿的第二个连惊带吓,便凑着热闹来了。 这次吓万贞儿的,不是别人,是皇上。 当然,皇上可没有这个胆子,敢面对面直接吓万贞儿。皇上是天下人的老大,天不怕,地不怕,偏偏怕了万贞儿,是举世闻名的“气管炎”,也是“气管炎”们的典范,“气管炎”们的骄傲,“气管炎”们的自豪。只有万贞儿敢吓皇上,没有皇上敢吓万贞儿的份。 皇上是间接吓万贞儿的。 正面的打不过,难道不会搞正面以外的吗? 反正,条条大路通京城。 皇上吃饱了饭没事做,便去散散步,顺便减减肥。因为心宽体胖呀,人到了中年,江山又坐得牢,大小老婆一大堆,虽然有时候得和万贞儿玩猫和老鼠的游戏,却不阻碍他想上谁的床就上谁的床,加上如今儿子也冒出来了,皇上除了长膘,便无所事事。 皇上散步,散着散着,不知不觉,便散到了自家的银库。一时心血来潮,皇上便跑了进去,要数数钞票,看看自己的财富,到底能挤上全国富豪的第几强。谁料,皇上不看则已,一看就傻了眼。 挤进全国富豪的第几强?真是天生笑话!没有财富权威人士提名去争取全国贫困户冠亚军,已是看在是皇上的份上,给留的面子了。 皇上很是惊震。 龙颜大怒。 皇上叫人传来了掌管府库的太监,也就是万贞儿门派的精英分子,梁芳和韦兴。皇上瞪了他们,怒气冲冲地拍了桌子,质问:“我们大明朝,历朝百余年积累的七窑钱财,怎么在短短的几年,就全部用光了?” 梁芳和韦兴跪下来磕头。 磕头之中,他们互相看了一眼。 想方设法(2) 皇上再一次拍桌子,大声吼:“快说,是什么回事?” 梁芳和韦兴胸有成竹,他们把头磕完后,才不紧不慢拿出帐本,不紧不慢罗列给皇上看,哪年哪月哪日在什么地方建祠堂,哪年哪月哪日在什么地方又重修庙宇,哪年哪月哪日又到哪儿出游,哪年哪月哪日又干什么什么,数来数去,几乎笔笔都与皇上或万贞儿有关,特别与万贞儿有关。 皇上郁闷了。 和谁有关都不打紧,就不能和万贞儿有关。 万贞儿是皇上的心结,只要涉及到万贞儿,不管万贞儿对,或错,皇上就得乖乖地收声,乖乖地闭嘴,不再加以追究,宁可成为千古疑案,也不愿意查个水落石出。 皇上临离开府库的时候,想想,还是不甘心,于是大了胆子,板着脸孔,来个杀鸡给猴看,对了梁芳和韦兴说:“今日朕饶了你们,他日后人也不会饶了你们,总有一天会找你们算帐的!” 皇上的意思很清楚明白,后人,则是指刚刚立为太子的朱祐樘。 皇上愿意放过他们,但朱祐樘呢,会不会放过他们? 肯定不定。 梁芳和韦兴匍匐在地,吓了个魂飞魄散。 其实,皇上心里也有数,府库里的钱财,有一部分进了梁芳韦兴之流的口袋,他们在办公事的同时,中饱私馕,贪污受贿。也有不少的一部分,溜进了万贞儿的小金库,成了万贞儿的私房钱。同时,在万贞儿居住的地方,无论是从前的昭德宫,还是现在的安喜宫,在这两宫中藏着大量的稀奇古玩,珍奇宝物,还有不少的绝世收藏。 不过,皇上并不着急。 反正万贞儿的东西,不也是他的东西? 第 4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5 章 不过暂时让万贞儿保管而已。 万贞儿无儿无女,孤家寡人,她百年归西后,她那些东西,始终要归还朱家的,反正她自己带不进棺材里去,得赤条条来,赤条条去。 皇上只是想不到,他那几句无意中的恐吓,竟然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想方设法(3) 那收获,是皇上梦寐以求的,也是很多风流男人梦寐以求的——那就是左拥右抱,夜夜生笙,心猿意马弛千里,浪蜂狂蝶闹五更。——要知道,那是万贞儿批准的,不是皇上偷偷摸摸的。万贞儿不但鼓励皇上去上他大小老婆的床,还很贤惠的为皇上招兵买马,拉皮条,充当红娘的角色,让更多,更年轻,更美貌的女子涌进后宫,成了皇上的小老婆。 皇上喜不自胜。 同时,皇上也不解。 为什么万贞儿,会来一个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 连醋都不吃了。 万贞儿笑呤呤的,很识大体地说:“臣妾过了生育年龄,不能为皇上添丁了,臣妾很难过。要知道,历来帝王多子嗣,才能够基业稳固,国家昌盛,江山万代红。否则,会国本不固,危机频致。因此请皇上为祖宗和社稷着想,普降甘露,以广继嗣。” 皇上喜上眉梢,还道万贞儿开窍了,变得伟大了。 一个人变得伟大,大概总需要过程的。 皇上兴奋了。皇上每次兴奋,总喜欢把万贞儿搂了在怀里,然后在万贞儿的额上,给了一个响亮的吻。这个习惯,很多年了,皇上一直没有改变,皇上也不愿意改变,哪怕万贞儿变成了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太婆,皇上也喜欢这样做。 皇上说:“爱妃,谢谢你,你那么通情达理。” 万贞儿微微笑:“这是臣妾应该做的。” 皇上说:“爱妃,朕,朕真的是谢谢你!” 万贞儿又再微笑。 这次,是万贞儿拥抱了皇上,童心未泯的,也很响亮的,在了皇上的额头上,给了一个长长久久的吻。仿佛,时光不曾流逝,岁月不曾消失,皇上还是那个小小的,孤苦无助,怯生生的小男孩。 在淡淡的月光中,万贞儿便和了皇上紧紧地拥抱了在一起。 皇上觉得,万贞儿的怀抱,是世上最温暖,最安全,最舒坦的地方,闭上眼睛,有一种甜蜜,温馨,幸福的感觉,让皇上无限的眷恋。 想方设法(4) “皇上,臣妾这么老了,你还爱着臣妾吗?” “爱!” “皇上,臣妾跟不上那些年轻的小姑娘啊。” “朕不爱她们,朕,朕只爱你。” “但臣妾,真的是老了!臣妾不能和皇上再亲热了,臣妾也不能为皇上生皇子了。” “没,没关系,朕还是爱你。” “皇上,如果你真的还爱着臣妾,那你就听臣妾的话,多生几个皇子。” “朕听,听爱妃的。” 皇上不知道,万贞儿让他多亲近别的女人,多与别的女人生皇子,那是万贞儿打落牙齿和泪吞,没有办法之中的办法。 那个朱祐樘,不就是因为他是皇上的独苗,没人和他竞争,没得选了,所以就毫无悬念的让他爬上太子的位置吗?哼,独苗,独苗,那不过是暂时的独!万贞儿就不相信,天下就得纪淑妃一个女人懂得为皇上生儿子,万贞儿要很多很多的女人,也懂得为皇上生儿子,然后让众多的皇上儿子,去和朱祐樘争当做太子。 如果日后,朱祐樘真的接了他老爸则是皇上的班,坐上龙椅,黄袍加身了,万贞儿想,她还有活路吗?答案只有一个,而且不用想,用脚趾头都可以想出来:她肯定没有活路,她肯定是死无葬身之地。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皇上多多的去播种,多多的开花散叶,到时候,把朱祐樘从太子的位置挤下来,让皇上另外一个儿子坐上去。 那些美人们,倒也不负万贞儿所望,很快的,一个两个便大了肚子起来。有一段时间,后官大肚子的女人,遍地开花。 皇上真的是够生猛,短短的两年之内,在太子朱祐樘之后,又添了十三个皇子,公主五个。反正,叫皇上为父皇的人,一大堆,终于可以组成一支蹴鞠(足球)队,剩下的,组成啦啦队还绰绰有余,用不完。 皇上乐得只见牙齿不见眼睛。 嘿,说本皇帝没得生?本皇帝要么不生,要么就生得一鸣惊人。 万贞儿也跟着开心。 万贞儿的计划,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邵贵妃(1) 在皇上众多的皇子中,万贞儿最喜欢邵贵妃生的儿子兴王。兴王朱祐杭聪明伶俐,乖巧听话,而且长得很像皇上小的时候,有时候万贞儿看着看着,恍惚之中,还道是回到了从前,花正香,月正圆,皇上还是小小孩童,她还是风华绝代时。 “万母妃!万母妃!”小小的兴王蹒跚走来,口舌不清叫万贞儿。 万贞儿蹲了下来,脱口而出:“叫姑姑!姑姑!” 小小的兴王不懂,笑嘻嘻,跟着没大没小的叫:“姑姑!姑姑!” 万贞儿抱起了兴王,细细地端详着兴王,兴王笑起来的时候,也有一双小酒窝,他的眼睛大大,眼睫毛长长的,万贞儿越看越觉得像了皇上小时候。万贞儿忍不住的,给了兴王一个响亮的吻。兴王躲闪着,一边“咕咕”地笑。 邵贵妃站了在旁边,暗暗吁了一口气。 万贞儿喜欢她的儿子,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 虽然邵贵妃也是皇上的小老婆,也是贵妃一个,但前面少了个“皇”字,身份和地位就比万贞儿差了个十万九千里。 当然,就算邵贵妃的“贵妃”前面也有个“皇”,是皇贵妃,但身份和地位还是和万贞儿差了十万九千里。人家王皇后,还是六宫之首呢,按道理来说,身份和地位比万贞儿高,但王皇后见到万贞儿,还不是低声下气,话也不敢多说? 而她邵贵妃,又算是哪根葱? 第 4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6 章 她哪敢和万贞儿死磕? 万贞儿对邵贵妃有好感,因为邵贵妃也像了万贞儿一样,同是出身于寒门,甚至邵贵妃连万贞儿都不如。邵贵妃小时候,因为家境贫穷,吃了上餐没下餐,她的父亲就像卖菜一样,把她卖给了一个太监——大概她父亲想:生女儿总是赔钱的货,就算养大了嫁人,也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不如趁现在卖个好价钱,赶紧脱手出去,少供几年的米饭。 那个太监,把邵贵妃带进了宫。 一个偶然机会,皇上上了邵贵妃的床;又一个偶尔机会,邵贵妃怀了孕;再一个偶然机会,邵贵妃生了一个儿子。 那是皇上的皇四子。 邵贵妃(2) 邵贵妃是天时地利人和。 皇上上邵贵妃的床的时候,刚好万贞儿开放了政策,允许皇上多上除她之外的其他女人的床;邵贵妃怀孕的时候,万贞儿正鼓动皇上不要搞计划繁殖,要到处留情,四处留种,为了播向人间全是父爱打好扎实的基础;邵贵妃生儿子的时候,万贞儿正在夸皇上,唷,你那东东,那真不赖,你的龙种,像了雨后春笋,一个又一个冒出来。 邵贵妃是为皇上生孩子的那些女人当中,比较幸运的一个。 儿子刚刚出世,她便给封为宸妃。宸妃是秩从一品的六妃之首。没过多久,她又再晋升为贵妃。贵妃是秩正一品,三夫人之首,也就是说,是皇宫三千丽的老三。按排位,皇后是皇宫三千丽的老大,皇贵妃是老二,贵妃是老三。 虽然是后宫三千丽的老三,邵贵妃并没有因势而骄。 邵贵妃不懂得玩权术,也没有玩的念头。 邵贵妃是大智若愚——权势淡薄,坚持着自己的处世哲学:事不关己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宫内大大小小的事情不插手,坐观事态,以不变应万变。 万贞儿喜欢邵贵妃这样识做人。 一场轰轰烈烈的易储行动,展开了。 先是万贞儿的爪牙梁芳,懂得取悦万贞儿,为万贞儿排忧解难,献计献策:“娘娘膝下无子,又这么喜欢兴王,娘娘何不把兴王接过来养在自己宫中?待时机成熟了,娘娘再保兴王为太子,把原来的太子挤掉。那个时候,兴王会对娘娘感恩戴德,不是生母胜似生母,他日即位后,娘娘也照样执掌六宫,何乐不为?” 万贞儿一听此言,顿时拍手称妙。 哈,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只要肯动脑筋,又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只要朱祐樘不做太子了,什么事情都好办。 但废太子,肯定得找理由,不能平白无故。太子没犯大错误,一个小孩子家,也没有什么大错误犯。但小错误,总是有的吧? 功败垂成(1) 一年一度的中秋节,转眼便到来了。 每逢中秋节,皇上总是少不了和万贞儿一起赏月。皇上两岁之后,每年的中秋节,都是和万贞儿一起共同渡过。年少的时候皇上除了万贞儿,没人陪伴,没得选择,长大后皇上有得选择了,皇上是不愿意选择。 皇上迷信。 年龄越长越迷信。 皇上固执地认为,中秋节是团圆之日。团团圆圆,就是永永远远不要分离的意思。因此无论如何,每年中秋之夜,皇上一定要和万贞儿在一起,风雨不改。 赏月的当儿,万贞儿让宫女带来了兴王。 兴王年纪虽小,却知书达礼,是他老妈邵贵妃家教有方,教出来的好儿子。他先去磕见他的父皇,祝他的父皇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长命百岁。接着,又过来磕见万贞儿,祝姑姑节日快乐,青春永驻,永远和父皇在一起。 万贞儿很是开心。 她伸手,把了兴王搂了在怀里。 小小的兴王扑闪着一双大眼睛,对了万贞儿露出了天真无邪的笑容:“姑姑。” 兴王愈来愈懂乖巧了,嘴巴也愈来愈甜了。 万贞儿伸手,疼爱地刮了刮他的鼻子。 有时候万贞儿想,如果他是她的儿子,多好。 兴王又再叫:“姑姑。” 万贞儿应:“哎。” 皇上听到了,不禁啼笑皆非,他笑骂:“什,什么姑姑,姑姑是你叫的么?” 万贞儿瞪了皇上一眼,专横:“臣妾就喜欢四皇子叫臣妾作姑姑。” 皇上抚摸着他的胡子,呵呵笑:“喜欢那就让他叫。” 万贞儿笑意盈盈,心情特别的好:“皇上,四皇子长得很像你,眼睛鼻子嘴巴几乎是一模一样。知道吗?每次四皇子叫臣妾做姑姑,臣妾就感觉是回到很久以前,也常常不由自主地把四皇子当作了从前的你。” 皇上点点头:“嗯,四皇儿长最像,像朕。” 万贞儿问:“皇上,你喜欢四皇子吗?” 皇上微笑:“四皇儿是朕众多的皇儿当中,最,最钟爱的一个。” 万贞儿又问:“皇上为什么特别钟爱四皇子?是不是四皇子与众不同?” 功败垂成(2) 皇上说:“嗯,四皇儿不喜欢玩耍,喜欢读书,而且懂礼貌,小小年龄,真难得。” 万贞儿说:“既然皇上喜欢四皇子,那皇上为什么不立四皇子为太子?” 皇上一怔,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想过,钟爱归钟爱,又与立太子有什么相干?一时三刻的,皇上反应不过来,他瞪目而问:“太,太子,不是早立有了么?” 万贞儿从鼻孔“哼”了一声:“你那个太子,有爹生没娘教,不但无能蠢笨,还忤逆不孝,不务正业,整天懂得花天酒地,吃喝玩乐,走鸡斗狗的。皇上,你说,这样一个人,以后能做一个好皇上吗?” 皇上踌躇:“可是,可是……” 第 4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7 章 万贞儿粗暴地打断了皇上的话:“可是什么?国家需要的是像皇上一样的明君来治理天下,而不需要一个像了隋炀帝杨广那样的昏君来乱天下!皇上,你想想看吧,朱家的江山重要,还是你那个宝贝的太子朱祐樘重要。” 皇上想想,觉得万贞儿的话很有道理。 当然,万贞儿所有的话,在皇上的潜意识之中,都是有道理的。 比他对他的大臣说的话,圣旨还要圣旨。 翌日,那些投靠到万贞儿门下,在万贞儿树下好乘凉的所谓的朝廷命官们,听到风声后,便自发性的集合在一起,积极地响应万贞儿老大的号召。要知道,只要他们的老大万贞儿门牌永不倒,他们的世界,便充满了光明。 他们纷纷的奏章上疏,要求废易皇储。 皇上倒无所谓。 反正谁当太子,谁接他的班,换来换去,都是他的儿子。 只要万贞儿高兴。 为什么不呢? 曹操也有知心友,关公也有对头人。朝廷的文武百官,也有另类的,跳出来强烈反对废易皇储。司礼监大太监怀恩,便是不肯买万贞儿的帐的其中一个。他加入的是太子朱祐樘门派,坚持着不做墙头草,见风转舵。 怀恩据理谏争,企图说服皇上。 皇上的性格懦弱,不大有主见,但了为万贞儿,他的态度十分决定。 功败垂成(3) 皇上说:“爱卿不用多说,朕,朕的主意已定。” 怀恩一脸的悲怆,忠心耿耿:“皇上要三思啊,易储怎么能够儿戏?” 皇上一脸的不耐烦:“到底,是朕是皇上,还,还是你是皇上?是朕听你的,还是你听朕的?” 怀恩抓着死蛇一路拖,大概在他的字典里,没有“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几个字,他匍匐在地,不住地磕头,坚持原则:“皇上,你得为社稷着想,不能光听信一个人的话啊。太子怎么能够说废就废?” 皇上恼羞成怒。 这个怀恩,是什么东东?也敢这样说他? 皇上狠狠一拍桌子,令人把怀恩轰下去,顺便的,皇上给怀恩戴上了一顶“欺上压下”的帽子,把怀恩赶到偏远落后的山区,享受劳动改造,面壁思过的快感和乐趣去,看他还多嘴多舌不?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还真的管用。 朝中的文武百官给镇住了,只有大眼瞪小眼的份,有屁只能憋着,谁也不敢光明正大的放。搞不好,屁乱放了,自己的尊头能不能再继续挂在自己的脖子上,难说。谁都不是神仙,谁都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可惜,这个东风,不与万贞儿便当。 万贞儿还是功败垂成。 易储运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泰山忽然发生了地震,山崩地裂。泰山,为历代君王祭天祈禳之地,“每世之隆,则封禅答焉,及衰而息”。如今,泰山发生了地震,朝廷内外人心浮动,人人纷纷传言:这是上天警告,易立太子不合天意。 皇上最大的兴趣和爱好,便是迷信。 这些话传到了皇上的耳朵中,顿时给吓得半死。 到底是应该听上天的话,抑或,是应该听自己心爱的女人万贞儿的话?皇上思量再三,觉得貌似是听上天的话比较适当。 为了告诉上天,自己很勇敢的把万贞儿让他废掉太子话当耳边风,无视掉,皇上亲自出马跑到寺庙,挂袍行香,跪了在菩萨跟前,特忏悔,也特恭敬,特虔诚地发誓:东宫太子之立原是天意,不可违背,朕从今以后,不会再提改易储位之事! 永不分离 万贞儿彻底被打败了。 看看,连上天都与她作对了,她又能够怎么样?她再强悍,也强悍不过老天爷,人家老天爷都看她不顺眼了。看来,她只有乖乖的等死的份了。万贞儿从来没有这么气馁过,整天的郁郁不乐。 万贞儿觉得,她的气数尽了,她威风不起来了。 是不是报应? 万贞儿是不相信报应的。 真的,真的是有报应这回事吗?如果真的有报应这回事,万贞儿想,为什么她一次一次的伤害深受着她的皇上,而皇上一次又一次地包容她呢?皇上爱她,爱得无悔无怨。有时候,万贞儿也问她自己,她爱皇上吗?她有爱过他吗?答案是肯定的:爱,她爱皇上!不过,万贞儿对皇上的爱,没有皇上对她的爱的一半那么多,万贞儿最爱的,还是她自己。 是,万贞儿最爱的,不过是她自己。 而皇上最爱的,却是她。 皇上对万贞儿的爱,远远胜过爱他自己。 万贞儿太有福气了,她等不及太子即位,等不及太子成为天子,等不及太子对她实施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她便一命归西了,失去了做“人彘”的机会,安安全全的身体各个零件齐全,幸运的来个“死是全尸”。 万贞儿的死,是自行解决的,也许是天意,她被一口痰阻塞喉咙,然后喘不过气来,气绝而亡的。 万贞儿太肥了,肥得像了一座肉腾腾的大山,估计给猪看到了,聚在一起聊天,嘲笑某猪长得太肥,也会说:瞧,你肥得像万贞儿!万贞儿也不懂得自己的身体状况,走几步路,也累得气喘吁吁,但她还不自量力搞了这么一个高难度的动作——为了锻炼身体,竟然拿了拂子去殴打小宫女,结果用力过猛,便给喘不过气来,结束了自己辉煌的人生。 万贞儿的卒年,五十八岁。 皇上闻讯匆匆而来,抱了万贞儿的遗体,哭了个死去活来。 皇上边哭边说:“爱妃离朕而去,朕亦不久于人世了。” 万贞儿没有想到,皇上爱足了她一辈子。在她死后不久,皇上也因哀伤过度,一病不起,不久,也追随着万贞儿去了。不管万贞儿是上天堂,或下地狱,抑或赴黄泉,皇上也一心一意的寻找她,然后无悔无怨和她相依相守在一起,永不分离。 是,皇上要和万贞儿,永不分离。 初见(1) 第 4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8 章 杨玉环第一次见到李隆基,才十六岁多点,刚刚与他的十八皇子寿王李瑁新婚燕尔,蜜里调油。虽然杨玉环和李隆基,是公公与儿媳妇的关系,但在这之前,却是逢面不相识,估计在大街头遇到了,无意中吵起架了,也不懂得是自家人。 李隆基是谁? 堂堂的当今大唐天子哪。 李隆基的老爸的老爸的老爸,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生猛男人其中的一个,那个前没古人后没来者,玩了一招震惊天下的绝活——利剑在手问天下谁应该做皇帝!然后,硬生生的逼着自己老爸李渊,滚下龙椅一边玩去,而他自己,迫不及待坐上去的称孤道寡,那个名扬四海的超级牛人李世民。 皇帝的职位,讲究的是肥水不留外人田。 只传自家人。 外人没份。 轮到李隆基黄袍加身,坐上那张天下第一把交椅的时候,是李世民的子孙做的第四代皇帝——那个强悍女人武则天不算数,纯属意外事故,她是在姓李的人做皇帝其间,强行插播的一次超长广告而已。那次广告中,是女人的骄傲,男人的侮辱。不提也罢。 作为一代天子的李隆基,高高在上,并不是阿三阿四之流的人,随便能见上一面的,哪怕是自己的儿媳。 儿媳又怎么样? 李隆基并不缺儿媳。 李隆基的生猛基因,来自他的太爷爷李世民,只不过太平盛世,除了进行过一次“玄武门兵变”事件后,便英雄无用武之地。于是,李隆基只好把生猛祖传秘方用在生儿育女上,仿佛繁殖猪仔一样,李隆基一下子就制造出了六十条生命出来:三十个儿子,三十个女儿。当之无愧成为历代皇帝生育冠军。 女儿是外姓人,帮别人生,帮别人养的,抛到一边不说。 单单说三十个儿子。因为老爸是皇帝自己是皇子嘛,有钱有地位是免不了,有众多的大小老婆也是免不了。三十个儿子,那他们的老婆是多少个?李隆基自然搞不清楚,也不必要搞清楚。估计自己所有的儿媳加起来,可以组成一支军队。 杨玉环,不过是李隆基数不清的儿媳之一。 初见(2) 杨玉环第一次见到李隆基,是在骊山。 骊山是个美丽的地方。相传早在西周时期,周幽王就曾在此建骊宫,著名的烽火戏诸侯,便是在这个地方发生;后来到秦始皇,汉武帝,也都在这里建立行宫;到了唐代,更是大兴土木,特别是到了李隆基,在以前宫殿的基础上再锦上添花,来个“高高骊山上有宫,朱楼紫殿三四重”,还改名为“华清宫”。 李隆基有事没事的,便喜欢到了华清宫来溜达。 那一次溜达,杨玉环也来了。 杨玉环是拉了她婆婆武惠妃的裙角来的。 武惠妃是李隆基最心爱的女人。因为长得艳丽,娇媚,高雅,使得当年的李隆基对她一见钟情。李隆基虽然是有名的风流天子,女人无数,但他用情比较专一,爱一个女人就是爱一个女人,一片至诚,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陶出来,把肉割给对方。 自从牵着武惠妃的纤纤玉手,和武惠妃欢天喜地走进洞房后,李隆基在感情上就很少出过轨,尽量和武惠妃睡在一张床上,也尽量和别的女人——包括自己众多小老婆们,减少搞些朝三暮四,沾花惹草,诸如此类的伤害爱情的勾当,对待武惠妃,是春天般的温暖加同志式的尊重。 如果不是因为武惠妃姓武,是曾经给了李家人划上了深深耻辱痕迹的武则天的侄子的女儿;如果不是以宰相张九龄为首的朝臣力阴,估计武惠妃早被李隆基晋册为后宫三千丽的老大了。 原来后宫三千丽的老大王氏,就因为吃武惠妃的醋,与武惠妃不自量力争宠斗艳,给李隆基一气之下,不念几十年夫妻的情分,更不念当初为了让他登上皇帝的宝座,曾经助的一臂之力。李隆基不但狠心的废除王氏的皇后名位,还狠心的开除王氏老婆户籍,贬为庶人,让王氏连滚带爬滚出皇宫去,冷宫也没给她占。 也因为武惠妃,李隆基从此便不再册立皇后。 自己心爱的女人当不了皇后,别人也休想当。 初见(3) 武惠妃育有一子二女。大女儿咸宜公主,儿子寿王李瑁,小女儿太华公主。 李瑁则是杨玉环的另一半,八大桥抬过来的元配夫人。大概痴情,也是能够遗传的,李瑁也像了他老爸李隆基一样,不爱则已,一爱就爱得如痴如醉,爱得如胶似漆,爱得死去活来,成了不折不扣的媳妇迷,天天转了杨玉环转,关心杨玉环胜过关心自己。 武惠妃爱屋及乌,也喜欢杨玉环。 杨玉环能够到华清宫来游玩,还是因为武惠妃的格外关照。 杨玉环到了华清宫后,无所事事。 她跑去骑马。 唐代的女子,骑马是一种社会风尚,主流社会的时尚娱乐活动,特别是上层社会的女子,通常都爱骑马,马也骑得很好。 活泼好动的杨玉环,也不例外。 杨玉环挑了一匹健硕高大的白色俊马。那马,全身上下毛色均为雪白,没有一丝杂毛,颈鬃剪齐,尾鬃扣结,马脖子上套着一只红色项圈,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但比马更美丽的,是杨玉环,一头乌黑的秀发整齐地梳向脑后,露出了一张丰腴却又秀丽无比的脸,身穿白色窄长袖短襦,下穿翠绿色曳地长裙,足登尖头线靴,一条同样翠绿色的帔子在围于肩,胸之余垂挂于左肩后侧。 杨玉环骑在马上,兴致勃勃地在林间小道上溜达着。 驯服而温顺的白马,忽地一声长啸,四蹄凌空而起,那白色的鬃毛,便飞扬起来,顽皮又淘气。杨玉环仰起头,不禁扬声“咯咯”而笑,然后双脚一蹬,用鞭子晃悠了一下,一阵娇声吆喝:“驾!” 白马很听话的,“得得”地疾奔起来。 风从耳畔“呼呼”掠过。 杨玉环觉得很惬意。 啊,这真是一种浪漫的享受。 杨玉环骑了在马背上,只感到快活似神仙。秋天快到来了吧,天空格外晴朗,一两朵淡淡的白云,随风在天空慢慢漂荡。杨玉环只顾着享受在马上的快感,那种仿若飞翔的感觉,忘记了这是在华清宫,是天子的地盘,忘记了应该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杨玉环不曾注意到迎面走来一群人,更还没注意到为首的那个竟然是穿了龙袍。 初见(4) 白马突然受惊失控,拔了腿,朝了人群狂奔过来。 杨玉环吓得花容失色,紧紧抓住缰绳,不停地叫:“嘘!嘘!嘘!” 白马不听她“嘘”,依然狂奔发飙。 杨玉环吓了个魂飞魄散,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人群中突然闪出了一个人,迎着马冲了过来,一边发出了一声怒吼,一边伸出了手臂用力拉扯马的缰绳。那马,也是欺善怕恶的主,受到这股额外的力,终于,慢慢的平静下来。 杨玉环惊魂未定,苍白着脸,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第 4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49 章 旁边的人围了过来,杨玉环的婆婆武惠妃也夹了在其中。 武惠妃说:“玉环,怎么这般无礼?还不下来谢过皇上?” 皇上? 天哪!刚才救她那个人,就是皇上? 晕! 杨玉环再次的,又再给吓了个魂飞魄散,差点从马上滚了下来。那一颗刚刚回归了胸膛的心,又再次的冲了出来。杨玉环好不容易才勉定心神,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便是赶紧翻下马,跪了在这个只闻其名没见过其人的超级大人物跟前,头也不敢抬,大气更不敢出,更不要说看他帅不帅了。 杨玉环哆嗦着说:“皇,皇上,饶罪!谢,谢皇上!” 李隆基和蔼可亲地说:“平身吧。” 武惠妃也说:“玉环起来吧,皇上不怪罪了。” 杨玉环的声音如黄莺鸟,歌唱一样动听:“谢父皇。” 杨玉环仪态万方地站了起来。到底是年轻人,很快就把不安抛过了一边,她趁了别人不注意,偷偷摸摸地吐了吐舌头,一边抬头,滴溜溜的转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朝了她的公公也就是当今天子李隆基看。 她的皇帝公公不年轻了,近五十岁了吧,鬓发有点花白,眉目凛凛,精光慑人,不怒而威。但她的皇帝公公,不失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有一种从容不迫的气概,大概是因为他的权势,金钱,江山,添了他的气度。 初见(5) 李隆基也朝了他的儿媳妇瞧过去。 啊,这个儿媳,肤色雪白,如瓷如玉,娇艳的脸上红晕初泛,一双美目流转生辉,那微微地隆起的丰厚嘴唇,无限的性感。她抿着双唇,神态似笑非笑,一张略略扬着的脸,有种动人的娇慵之态。 李隆基不禁呆了呆。 什么是天香国色? 什么倾国倾城? 这便是了。 枉他李隆基,身为堂堂的一国之君;也枉他李隆基,后宫三千丽,历经美女无数,风光看尽。但此时此刻,李隆基却感觉到自己,如井底之蛙。真的,这个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美貌的女子?美貌得都不像真实。倒是像在画里走出来的。 看到李隆基目不转睛地盯了杨玉环看,也为杨玉环的美色所震慑,武惠妃不禁心中得意,笑意盈盈地问:“皇上,寿王妃长得怎么样?” 李隆基微微一笑:“她长得有点像当年的你。” 武惠妃更加心花怒放,她谦虚地说:“臣妾怎么比得寿王妃。” 李隆基说:“你们两个,都是人间少有的绝色美人。” 武惠妃问:“皇上,你喜欢她吗?” 李隆基说:“当然,寿王妃是我们的儿媳,朕当然喜欢啦。” 武惠妃轻轻地一笑,看着杨玉环,一边伸出了手,亲热地拉过杨玉环的手,疼爱地帮她抿了抿头上的乱发,用了慈母的语气,责怪地说:“你看你,一头的汗。刚才多危险啊,如果不是皇上出手相救,摔下来怎么办?” 杨玉环伸了伸舌头。 杨玉环那俏皮的样子,更是可爱。 此刻,黄昏已经过来了,夕阳有一股妖娆的味道,把天的那边,照了个光芒万丈。夕阳的金色余光,有意无意的,也落到了杨玉环的身上,光环中的杨玉环,更美得没有天理,双眸闪亮得出奇,像一道勾人心魂的光束,使人醉了,痴了,迷惑了。 李隆基又是呆了一呆。 李隆基身旁的太监高力士,不动声色地看着,脸上若有所思,他那双本来就不大的眼睛,此刻更是眯起了一线儿。 武惠妃(1) 杨玉环再次见到李隆基,已是几年后的事了。 在这几年之中,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杨玉环怀孕了,准备要做别人的老妈了。开心的不单单是使杨玉环大肚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孩子他爹李瑁,还有李瑁的老妈武惠妃,因为大家都要因小家伙的到来,而辈分可以升级了啊。 武惠妃常常借口探望怀孕的的儿媳杨玉环,而溜出宫来。 关心杨玉环肚子的动静是真心。 不过杨玉环肚子的动静,并不是武惠妃溜出宫的主要目的。 武惠妃偷偷地问了她的儿子李瑁:“儿啊,你有没有想过,你要当太子的可能?有没有想过,你将来要继承你父皇的衣钵做皇帝?” 李瑁为人再谨慎,再知书达理,举止再不卑不亢,还是忍不住的兴奋:“母妃,真的?我真的可以做太子?” 武惠妃微笑:“当然是真的了。” 李瑁欣喜若狂。 他老妈武惠妃前脚刚走,李瑁看看周围没人,忍不住大嘴巴,告诉他的爱妻杨玉环:“以为,我成了太子,你便是太子妃,我做了皇上,你便是皇后。” 杨玉环很不解,瞪了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不以为然地说:“我们这样子不是很好吗?我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开心啊。” 李瑁失笑,伸手去刮杨玉环的鼻子:“没出息,这么容易满足。” 杨玉环不好意思地笑。 杨玉环是小女子一个,头发长,见识短。她的要求很简单,只求住得好,吃得好,穿得好,闲来没事的时候,骑骑马,唱唱歌,跳跳舞,呤呤诗,快快乐乐,幸幸福福,无忧无虑过一生。 但她的丈夫李瑁说:没出息。 杨玉环嘻嘻笑。 第 4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0 章 一个女人,不用有出息吧?杨玉环又没打算做武则天第二。 杨玉环不想做武则天第二,她的婆婆却想做——不不不,其实武惠妃,也没有这么大的野心,估计给她一个大水缸作胆子,她也不敢像她姑姑那样做女皇。武惠妃想做的,不过是后宫三千丽老大:皇后。 武惠妃(2) 一个后宫女人,不想当皇后的不是好女人。 武惠妃自然是个好女人,同时的也是个有志气,有理想,有目标的好女人,她不甘心这样窝囊下去。虽然,武惠妃不是皇后胜似皇后,但到底,不是皇后,有其实,没其名。因为武惠妃姓武啊,武则天的“武”,这就是她虽然得到了皇上的专宠,却爬不上皇后的宝座的硬伤。 皇后没得做,那日后,总能做太后吧? 做太后,首要的条件,就是让自己的宝贝儿子寿王李瑁当上太子。 但太子的位置,早早给人霸住了。 那个占太子位置的人,叫李瑛,是李隆基的长子。 先到先得啊,谁叫李瑁,出生没人家早? 武惠妃不愧是姓武,有着她姑姑武则天的遗传基因,也继承了她姑姑武则天的机智和阴险,属于不达目的不罢休的血性强悍女人。搞光明磊落的没戏,不会来阴的么?背后捅一刀这玩儿,成功的把握比较大,反正兵不厌诈,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要让自己的心肝宝贝儿子做准皇帝,最最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把太子李瑛搞掉。 如何才能够把太子李瑛干脆利落的搞掉? 武惠妃明白,这是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超劲游戏,得一步一步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搞不好,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到时候落得一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就后悔莫及了。 武惠妃先做做热身运动,吹吹枕头风。 来个混淆视听。 武惠妃今天说,咸宜公主进宫来了,她说外面盛传着,说太子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喜欢搜刮民财,聚敛财富,骄奢淫逸。 明天武惠妃又说,太子喜欢沉溺于声色之中,纵欲无节,荒淫无度,今后他怎么怎能能够做一位好君王? 后天武惠妃来一招更厉害的,连眼泪也用上了,一把鼻涕一把泪说,因为皇上对臣妾的厚爱,招来了太子还有鄂王光王的嫉妒,太子居然对人说,日后他即位了,肯定给臣妾好看,不给臣妾好死。皇上,臣妾冤枉啊,皇上得为臣妾作主啊。 李隆基听多了,也分不清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真作假时假亦真。 武惠妃(3) 李隆基正在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废贬太子。 废? 抑或,不废? 李隆基正在左右摇摆,三八外加二百五间,武惠妃等不及了,害怕夜长梦多,便采取了行动,导演了一场精彩的,高智商的,可恶的,毒辣无比的戏剧。而且还一箭三雕,不但把太子咔嚓掉,还顺便的太子的兄弟加友仔,也就是万一太子发生了意外,接班人呼声最高的鄂王李瑶,光王李琚,给顺手牵羊的也咔嚓了去。 也活该他们三个倒霉。 相貌堂堂,人模狗样的,却生了一副猪脑袋,做事都不晓得思前想后,一点防人之心也没。明明满京城里的人,都流行着唱一首歌谣,内容是他们三个,外加太子妃薛氏的老哥薛肃,家里藏着甲兵,准备来个阴谋夺宫造反的活动呢。 本来这是凭空捏造的,当不了真。 偏偏这几个蠢蛋,脑残了,人家乱作词乱唱歌,自己不站出来纠正错误倒也罢,偏偏和那些歌者,这边唱来哪边和,到最后还很白痴的,乖乖的,主动的,把了自己的尊头贡献出来,往了人家早备好的圈子套上去,来个天堂有路偏不走,地狱无门硬闯进来。 不就是几个太监,拿了假圣旨来乱传么? 不就是几个太监,煞有介事说:“内宫有贼,汝等人立即携兵入宫护架。” 这几个蠢蛋,还真上当了。 他们晕晕忽忽的,披甲备兵,率东宫卫队,浩浩荡荡杀进了皇宫内。结果贼没有找到,他们倒成了叛贼,不管同意与不同意,他们就被戴上了一个谋弑君篡位的高帽子,想不享受人头落地的乐趣,也没法子了。 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还有“参与谋叛的党羽”薛肃,终于遭了武惠妃的毒手,不约而同惨成了刀下厉鬼,壮烈的死轻于鸿毛。 武惠妃是狠毒,但她没狠毒得到家。 武惠妃仅存着的那缕良知,老是折磨着她,使她老觉得心中不安,日日夜夜都梦到了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来向她索来命。终于,武惠妃卧病不起;终于,武惠妃精神失常;终于,武惠妃魂归天国。 不知道上了天堂,或下了地狱的武惠妃,有没有去向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负荆请罪去。 公公李隆基(1) 在婆婆武惠妃病的那段期间,杨玉环常常到宫中探望。 杨玉环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了,是个胖儿子。儿子出生的日子选得不对,刚好是在太子李瑛,鄂王李瑶,光王李琚,成为刀下鬼之时。 三个皇子同时被咔嚓掉,命赴黄泉。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背地里暗暗议论,矛头纷纷指向武惠妃和她的儿子寿王李瑁。朝中的大臣们,还瞪大眼睛看着,寿王李瑁是不是如愿以偿的被册立为皇太子?皇上李隆基,是不是白痴到开着眼睛尿床?被这对狼狈为奸的母子牵着鼻子走? 在这个风口上,武惠妃和李惠,自然不敢为添丁而大动干戈庆贺,以免被别人的口水淹死。谁知道他们的口水臭不臭?如果臭,自己泡在里面,就成了遗臭万年了。他们唯一能做的,不过是低调,低调,再低调,来个闷声发大财:悄悄的把生了孩子的事儿告诉了作为爷爷的李隆基,让李隆基赐名,又悄悄的神不知鬼不觉地了事。 李隆基心情也不好,凭一时之气,杀了三个儿子,李隆基事后也追悔莫及,毕竟,那是自己的骨血,自己下的种,他们身上流着他的血。人家说虎毒不吃儿,他居然连虎也不如,那么的冷血。 不久,武惠妃便病了。 因为做了亏心事呀。 三个皇上的冤魂,日夜缠身,老追着武惠妃索要性命。武惠妃不堪如此的折腾,连惊带吓,搞了个精神迷乱,卧病在床。病情日愈严重,一日甚于一日。李隆基很着急,又是请医生,又是请法师做巫术。但一切,都无济于事。 婆婆病了,作为儿媳的杨玉环,便主动进宫侍奉,以尽孝心。 公公李隆基也在。 武惠妃不再是那个光彩照人的武惠妃了,她瘦了,憔悴了,皮肤枯黄,眼睛无神,嘴唇干涸,虽然精致秀丽的五官还在,但她整个人,已完全落了形,仿佛一颗被霜打了的黄花菜,瞬间便老去了二十年。 公公李隆基(2) 第 5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1 章 李隆基并不嫌弃,他一如既往地爱着她,坐了在她床口,握着她那干瘦的手,哀哀地叫她:“爱妃!爱妃!” 武惠妃认不得他了,她的眼睛直直的,茫然地看着他:“你是谁?” 李隆基一阵心酸:“爱妃,你不认得朕是谁了么?” 武惠妃真的是认不得了,仍然茫然地问:“你是谁?” 李隆基说:“朕是皇上啊,你的夫君。” 武惠妃说:“皇上?夫君?” 李隆基说:“对啊,朕是皇上,是你的夫君。” 武惠妃不再说话了,她的眼睛还是直直地看着他,大概想不明白,皇上和夫君,到底和她有什么关系。武惠妃看了好一会儿,把了她那双茫然的眼睛,轻飘飘地移到别处去。突然,武惠妃跳了起来,身子激烈地颤抖着,一边伸手指了前面,惊恐万状地大叫着:“他们又来了!他们又来了!” 李隆基朝了那个方向看过去,什么也没有,他疑惑:“他们?是谁?” 武惠妃脸色大变,一头一脸的冷汗,双眼里渗满了惊恐,凄惶无比,尖叫迭迭:“你们!你们,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呀!我怕!我怕!” 李隆基抱着武惠妃,忽然便落下了泪来。 那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呢? 那个常常躲在他怀里撒娇,说“不嘛不嘛”的女子呢? 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隆基的泪水,一串串地滴落了下来,仿佛春天里,无法抑止的雨。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啊。此时此刻,李隆基抱着他爱了那么多年的女子,爱到把心交了给她的女子,柔肠寸断,无限的悲伤,那么的无助,凄凉,哀愁。 杨玉环站了在旁边,也跟着掉眼泪。 为着她的婆婆武惠妃。 也为着她的公公李隆基。 要知道,她的公公李隆基,不是一般的人,可是堂堂的当今皇帝啊,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至高无上的人。凡是做皇帝的,最不缺的便是三样东西:一是权力;二是金钱;三是美女。杨玉环没有想到,她的皇帝公公李隆基,竟然是一个性情中人,没有视女人为衣服的性别岐视思想,对了武惠妃,那么的情深意笃。 真的是难得。 公公李隆基(3) 那个时候的李隆基,也没有对他的儿媳杨玉环有歪念。 毕竟,她是自己儿子的妻。 李隆基只不过是觉得杨玉环,比几年前更好看了,大概是长了些年龄,也做了母亲的缘故,愈发雪容花貌,愈发珠圆玉润,也愈发有了女人的魅力,仿佛盛开的一朵牡丹花,丰盈,饱满,润泽,剔透,闪烁着叫人垂涎欲滴的光芒。 仅仅如此而已。 有时候,看着看着,李隆基有一瞬那的恍惚,感觉到杨玉环很像年轻时候的武惠妃。那个时候,李隆基也年轻,才二十多岁,也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大帅哥,也是那种跑到大街上乱吹一声口哨,女人一大筐一大筐跟来那种。 第一次见到武惠妃,是在什么时候? 是在一个春暖花开的季节。 李隆基刚坐上皇帝的位置没多久,正意气风发,春风得意间。那天,他闲着没事,高力士陪了他,到后花园去游玩。不想前脚还没踏进花园,远远的,就传来了一阵阵的笑声。那笑声,仿佛一串风中的银铃一般,很清脆,很灿烂。 然后,李隆基便看到了一个年轻的美貌女孩子,和了几个小宫女在叶棚花荫下,兴致勃勃地观赏着池中的游鱼。 那个女孩子!啊,那个女孩子,真的是绝世佳人,就像是嫦娥出月宫,美不胜美,有着雪白的肌肤,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小而微翘的唇。她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雕饰的痕迹,处处搭配得那样得体,增一份则肥,减一份则瘦,美丽而妩媚,清新得恍若三月里被雨润的桃花。 大概看池中的游鱼看得兴起,女孩子忘情要拣起一块小石头投向池中,水面顿时激起了一片四散的涟漪,水里的鱼,吓得四处逃窜。 女孩子仰起了头,笑了。 李隆基睁大眼睛,魂不守舍,心旌摇动。是男人的,都好色,只要不是太监,只要心理和生理正常,无论英雄与狗熊,都需要女人,尤其需要美貌颠倒众生的绝色女人。李隆基的目光,很没风度的直勾勾地盯着那个女孩子看,仿佛糖粘住般,移不开她那张如花似玉的脸庞。 李隆基醉了。 李隆基痴了。 李隆基迷了。 李隆基魂儿被勾去了。 公公李隆基(4) 极善于察言观色高力士,看到李隆基双眼发光,并发电,左眼为左眼为正极,左眼为负极,一副色魔的样子,马上知道了李隆基想些什么,要做些什么。高力士挺直了胸膛,清了清嗓子,装腔作势地咳嗽了一声:“咳咳!” 女孩子看了过来。 李隆基不认识女孩子,女孩子却认识李隆基。当然,李隆基是当今皇上,就算传媒再不发达,没人支口大锅炒炒,来个“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宣传报道,但在小小的皇宫里,那些妙龄的美貌女子当中,总不会有人不识泰山,不懂皇上真面目吧?谁都懂得,作为宫中女子,得想尽千方百计让皇上的宠幸,否则一世不见天日。 女孩子亭亭玉立地走了过来,姿态万千地向李隆基行礼:“奴婢参见皇上。” 李隆基说:“平身。” 高力士也懂得做人,问了她:“你姓什么?” 女孩子扑闪着一双大眼睛,声音清脆地回答:“姓武。” 高力士马上明白了,他一边拿了眼睛瞟着李隆基,一边说:“哦,原来你姓武,原来你是恒安王的女儿。” 女孩子说:“是。” 高力士又再拿了眼睛瞟着李隆基,意思是说,你看着办吧。 恒安王,是武则天的侄子。 第 5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2 章 武则天,是李隆基的奶奶。 高力士想提醒李隆基的,并不是说表兄妹之间不能谈恋爱,别人恋爱不自由,但皇帝恋爱是自由的,想爱谁就爱谁,想不爱谁就不爱谁,谁也管不了。高力士想说的是,如今人人在反武,姓武的是姓李的仇敌,《礼经》中说:父母之仇人,子女与之不共戴天。 李隆基才不管。 在风流天子李隆基心目中,女人,只有美与丑之分。一切长得丑的女人,都是李隆基的敌人,不共戴床的敌人;一切长得漂亮的女人,都是李隆基的朋友,可以上床,可以风花雪月,可以男欢女爱的朋友。 当晚,李隆基便拉了姓武的女孩子的纤纤玉手,走进了洞房花烛。 这个姓武的女孩子,便是武惠妃。 武惠妃以自己的美貌,一夜侍寝,终身得宠。 公公李隆基(5) 李隆基沉浸于往事之中,不曾注意到儿媳杨玉环走过来,向他行了个礼,说:“皇上,天色已晚,儿臣告退,儿臣要回府里去了。” 李隆基抬起了头,望向杨玉环。 杨玉环穿时下流行的衣服,用纱罗织品做的面料。什么是纱罗织品?则是“绮罗纤线见肌肤”,以轻纱蔽体,很性感,很令人喷血那种。上身穿了白色的袒胸大袖衫襦,雪白的酥胸露出了一半,裙腰高至胸部,用大红色的大带系结。下身的裙子是黄色的,用阴金香草染成,色泽鲜如花,发出了一阵阵芬芳的清香。 李隆基看呆了,恍惚之中,便把杨玉环当了武惠妃。 武惠妃病好了么? 啊,武惠妃真的是病好了。 李隆基激动,忽地一把的,就拉过了杨玉环的手,把杨玉环搂了在怀里,嘴里喃喃地说:“爱妃!爱妃!” 杨玉环吓了一大跳,三魂顿时不见了七魄。一颗心“突突”地乱跳,脑袋“嗡嗡”作响,一片混乱。天!天!皇上,他,他,他,他竟然的拉了她的手!这怎么可以?男女授受不亲,何况,他是她公公? 杨玉环涨了个满面通红,连忙挣扎:“儿臣不是皇上的爱妃!不是!” 李隆基茫然,神情哀恸:“爱妃,你干嘛说,不是朕的爱妃?难道你不爱朕了吗?” 杨玉环正在手足无措间,病榻上的武惠妃,突然软弱地叫了声:“皇上。” 这一声“皇上”,惊醒了李隆基。李隆基这才发觉,被他搂在怀里的女人,不是武惠妃,而是他的儿媳杨玉环。李隆基不禁大窘,尴尬万分,也把了他的脸涨成了舞台上的关公,他赶紧放开了紧紧搂在怀里的杨玉环。 武惠妃还在叫:“皇上。” 李隆基没来得及多想其它,走了近武惠妃身边:“爱妃?” 武惠妃的脑筋略略清醒了些。 她伸出了一只枯槁的手,紧紧抓住了李隆基。刚才那一幕,她没有看到,如果看到了,没给当场气死,估计也差不了多少。她只是抓住了李隆基,这个爱她,她又爱的男人。她看了他很久,嘴巴颤抖着,但什么话也没说得出来。 武惠妃知道自己,大半个身子已伸进地府了,真的,她都嗅到棺材的气味了。 但她,很不甘。 很不甘。 她的儿子,寿王李瑁,还没立为太子呢,这叫她死,怎么能够瞑目啊? 乱伦版(1) 武惠妃再不甘心,还是死翘翘了,在她四十岁的时候,被阎王爷派来的牛头马面,请她到地狱里享受上刀山,下火海,落油锅,诸如此类的快感去了。 武惠妃生前,作梦都想着做皇后。 最后的武惠妃,终于心想事成做了皇后,但她却死了,不能亲耳听到别人对她三跪九叩,高呼:“皇后娘娘千岁!千千岁!”她听不到了。在武惠妃死后,李隆基才追封武惠妃为皇后,谥号为“贞顺皇后”。 老妈死后才能封为皇后,作儿子的李瑁,却没有得到一点好处。 好处没份沾倒也罢,老妈这靠山一倒,李瑁便从天堂跌落到地狱,不但太子的位置没得坐,给了人家忠王李亨抢先坐了上去,更让李瑁呆若木鸡,凄然泪下的是,他那美貌如花的爱妻杨玉环,也给了他老爸李隆基霸占去,来个很另类的乱伦版。 天下本没乱伦,乱伦给人搞多了,便成了乱伦。 乱伦对李家人来说,并不陌生,还有点遗传基因的说。 李隆基的奶奶武则天,为李家人开的先例,先是太宗李世民的才人,后来又爬上了高宗李冶的床,做了李冶的皇后。大概李隆基想,为什么他的先人能乱伦,他不能?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他的儿媳杨玉环爬上他的床去。 都是那东方不败第二,死人妖太监高力士出的馊主意。 武惠妃死翘翘后,李隆基陷入了深深的哀痛之中,整天闷闷不乐。 高力士看在眼中,计上心头。 对于李隆基,高力士还不了解吗?他跟随了他二十多年,自从李隆基还是太子的时候,他便跟随在李隆基左右,并且成为李隆基的心腹。后来李隆基做了皇帝后,高力士因为参加诛灭太平公主有功,被授为内给事,后来,高力士升为右监门将军,知内侍省事,成为主管宫务的宦官总机构的首领。 没人的时候,李隆基和高力士便是兄弟,蓝颜知己。 乱伦版(2) 偶尔,两人也说些知心话。 高力士说:“皇上,你瘦多了,是不是还想着武惠妃?” 李隆基点点头,语气悲伤:“朕昨晚梦到她了,梦到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那快乐的模样,她在梦里,很兴奋地叫‘皇上快来看呀,这些金鱼好漂亮,长大了,变美了,皇上快来看呀’。朕过去了,看着看着金鱼,转身,却看不到她了。于是,朕满院子找,但如何朕怎么找,都找不到她。” 高力士劝:“皇上,人死不能复生。天下美女这么多,皇上是一国之君,再找一个意中人,这也不难啊。” 李隆基苦笑,在书房里踱过来,又渡过去,半响,他叹息了一声:“再怎么找,也找不到一个像武惠妃那样让朕倾心的女人了!天底下,武惠妃就得一个。” 高力士微笑:“也见不得,奴才就知道有一个人,比武惠妃更美丽的。” 李隆基停下脚步:“谁?谁可以比得上武惠妃?” 第 5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3 章 高力士神秘一笑:“寿王妃杨玉环啊,她长得有点像年轻时候的武惠妃,但却比年轻时候的武惠妃风情万种得多。” 杨玉环? 他的儿媳? 李隆基的脑海里,顿时映出了杨玉环那张美丽的脸孔,迷人的笑容,她笑的时候,略略隆起的嘴唇露出了无限的俏皮,还有那次,他错认她为武惠妃,把她搂在怀里,她那惊慌失措的可爱模样。 李隆基的脸上,若隐若现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丝笑容,高力士看了在眼内,他走了上前,轻声地问:“皇上,怎么样?” 李隆基踌躇:“这样,不好吧?她是朕的儿媳,朕又怎么能够夺儿子的正妃呢?给天下人笑话了去。” 高力士笑:“天下都是皇上的了,何况是女人?是儿媳又怎么样?” 李隆基还在犹豫:“可是——” 高力士说:“皇上,不要可是了。这件事交给奴才去办理,奴才一定会办得合情合理,让天下的人都通通闭嘴,无话可说。” 李隆基脸上的笑容,愈来愈多,他说:“那你去办吧?” 高力士说:“奴才遵命。” 不再是儿媳(1) 一道圣旨,圣旨直奔长安寿王邸。 圣旨诏令:寿王妃杨玉环,即时赴骊山待驾。 寿王气得差点跑到阎王府那儿找他老妈武惠妃告诉去。他的老爸李隆基,不就是摆明要抢他老婆嘛,摆明要乱伦,还那么的光明正大,大张旗鼓。 不过,寿王气归气,但最终还是没有被愤怒冲昏头脑。他回过心来想一想,他老爸既然有心抢他老婆,他也没法子,如果一声“不”了,难保会人头落地。他老爸儿子多得很,刚刚搞掉三个,也不在乎再搞多他一个。说不定自己知趣了,心甘情愿把自己老婆贡献出来,让老婆在老爸面前多美言几句,说不定也有好处。 寿王擦干了眼泪,对哭得一塌糊涂的杨玉环说:“爱妃,父皇下旨,我们只能服从。” “可是,臣妾舍不得你和孩子。” “舍不得也要舍得,抗旨会招来杀身之祸的,全家抄斩。” “可是,他是你父皇,臣妾的公公呀。” “他是皇上,一国之君。他也是个男人。” “但也不能抢儿媳呀,这是不符合伦理道德的。” “他是皇上,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 “我们怎么办?” “看来我们夫妻缘分,从今天开始便尽了。如果,如果以后,你有幸得到父皇的欢心,希望你能够念在我们夫妻一场份上,在父皇面前多进言,帮帮我。” 杨玉环哭得梨花带雨。 美貌,有时候也是一种灾难。但,如果没有美貌,当初寿王,会娶她作妻子么?男人,说穿了,都是好色的动物,见一个爱一个,爱一个扔一个——所谓的好色男人,上半身是修养,下半身是本质;所谓的美貌女人,上半身是诱饵,下半身是陷阱。 杨玉环想,也许,李瑁说得对,皇上是一国之君,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她有幸讨得他的欢心,不就是可以想风得风,想雨得雨了吗?不但自己,还有娘家,可以享受荣华富贵,还可以保证寿王和自己儿子的人身安全。 不再是儿媳(2) 反正男人,谁都是一样的了。 杨玉环想:皇上真的喜欢她吗? 杨玉环又想:皇上会对她好吗? 杨玉环脑海里,忽然就闪过了她公公李隆基——不不不,不是公公了,也许,大概,可能,没过多久便是她的男人了。杨玉环忘不了,李隆基看着武惠妃那情款深深的样子,也忘不了,武惠妃病的时候,李隆基那焦急而痛苦的神态。杨玉环想,他是爱武惠妃的吧?因为爱武惠妃,所以才让长得像武惠妃的她作了替身。 会不会是这样? 杨玉环不知道,她真的真的不知道。 自己的现在,将来,杨玉环一无所知。 杨玉环乘轿,由李隆基派来的随从们护送到骊山温泉宫的时候,天空已渐渐的被天空漆黑,不留一点光明,半个月亮,连滚带爬的从了云雾里钻出来。是秋天了,气中夹杂着一丝丝的令人烦燥的气息,一阵阵呼啸而过的风声,微微透着寒意。 高力士代表李隆基接待杨玉环。 这个长得高高大大,白白净净,看似笑面菩萨,但有着一双狡黠小眼睛的高力士,虽然是个太监,可并不是一般的太监,权倾朝野,势力显赫,是所有太监的老大,也是皇上身边当红炸子鸡,可以左右皇上视听,影响皇上的喜好。 高力士先安排杨玉环吃饭。 大鱼大肉,美味佳肴,琼桨玉液。 高力士张了张嘴,说:“寿——”想叫寿王妃,想想不对劲,从接到圣旨那一刻起,杨玉环便不是寿王妃了,想叫“娘娘”,也不成立,虽然杨玉环成为“娘娘”是早晚的事,可现在她还没有上皇上的床,还没有生米煮成熟饭,不能超前乱叫。高力士想了想,饶是见识多的他,也不懂得该如何称呼杨玉环,只好尴尬地笑,说:“你吃多点。” 杨玉环哪里吃得下? 她只是胡乱的塞了些进口中,嚼如白蜡。 心中,忐忑不安。 她没有问:皇上如今在哪儿? 高力士也没有说。 不再是儿媳(3) 饭后,高力士便吩咐了几个宫女,带了杨玉环去泡温泉。 第 5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4 章 华清宫的华清池,是历代君王洗澡的地方,因此又称为“御温泉”。华清池水温,常年保持在43度,池中散着淡淡的雾气,弥弥漫漫的,仿佛传说中的神话洞穴的样子,有着“与日月同流,不盈不虚”之称。 杨玉环是第一次泡温泉,感觉到真舒服,真过瘾! 刚刚浸入水中,杨玉环顿时便有一种滑滑的感觉。那水温,不烫不凉,恰到好处。杨玉环喜悦地把了她整个身子除了脑袋之外的地方,全泡浸在水里,在泉水温暖的浸润下,包裹中,慢慢的,杨玉环觉得自己原本紧张的头脑,紧张的心情,紧张的身子,不知不觉得以放松。 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阵悠扬的笛子声,仿佛是来自遥远的天际,虚无缥缈,扣人心弦,一串串的乐曲,一串串的音符,在空中回旋着,丝丝缕缕地漫过心底,在风中纠缠,飞舞,飘远。 杨玉环不知道她在池中,享受着“快活似神仙般”的感觉享受了多久,总之,意犹未尽,便有四个亭亭玉立的宫女,拿了浴巾,浴袍,徐徐地走了过来,请她更衣。杨玉环这才不情不愿的,从了池中站了起来,走了上岸去。 帘栊低垂,画烛高烧。 明亮的烛光中,映着杨玉环一张如花似玉的脸,长长的睫毛覆盖下,一双明亮而妩媚的大眼睛,那还没来得及试干的水,顺着杨玉环漆黑的长发,细嫩雪白的脖子,一滴滴地往下流。烛下光的杨玉环,仿佛一个美丽的女神,光彩照人,美不胜美,有着光滑细腻而丰满的胸膛,柔软如绵的腰肢,曲线极美的臀部,性感而修长的双脚。 笛子声,忽然停止了。 接着,是笛子落地的声音。 再接着,是一个男人魂不守舍的声音:“美人新浴,如出水芙蓉!美,真的是美!” 杨玉环吓了一跳。 连忙转了身子过去看毕竟。 是李隆基!她以前的公公,准备不久的将来成为她床友的那个男人。他站了在不远处,一动也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直勾勾的,他的魂儿,仿佛被她勾去了,他感到浑身无力,神魂颠倒。 杨玉环“刷”地红了脸。 天,她还没穿衣服呢。 天,她还一丝不挂呢。 不再是儿媳(4) 宫女们把浴衣穿了在杨玉环身上,为杨玉环擦干了头发。杨玉环想了又想,想了又想。这事,总会发生的吧?总得要面对的吧?此刻,她已是案板上的肉了,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干嘛要逃?他也见不得不好。虽然年龄大了她很多,大到差点都可以做她老爸的老爸,但又怎么样?他的威严,他的权势,至高无上,无人能及。 杨玉环走了过去,深深一拜:“参见皇上。” 李隆基说:“平身。” 杨玉环说:“谢皇上。” 李隆基痴痴地看着她,似乎周围的一切不复存在了,仿佛只有杨玉环,如画里走出来的不吃人间烟火味的美人儿。杨玉环真的是太美了,用尽了世界上最美好的词句,也难以形容出她的万分之一。李隆基忍不住伸出了手,柔情蜜意地把她拥到了怀里。 他低低声地叫她:“玉环。” 这次,杨玉环没有挣扎,她仰起了头,娇笑起来:“皇上。” 这一娇笑,更令李隆基如痴如醉。强烈的情感,此时此刻,像了火焰似的在了李隆基胸中热烈地燃烧,他紧紧的,紧紧的搂住了杨玉环,久久不愿意放开。啊,如此的可人儿,他怎么得不到她? 杨玉环也紧紧的抱着李隆基,杨玉环觉得,李隆基的怀抱,很温暖。 是,温暖。 李隆基的怀抱,比起李瑁的怀抱,更温暖,更安全,更踏实,而且,更幸福。 当晚,杨玉环便和李隆基在了一起。 当李隆基为杨玉环轻解罗衫,摩挲,抚弄着她丰腴而光滑细腻的身体,炽热的嘴唇在她脸颊,脖子,胸口上用力吮吸的时候,杨玉环感觉到她的身体,要飘了起来,像了一只轻盈的鸟儿,高高地飞上了云端。 那样销魂蚀骨。 李隆基没有想到,杨玉环是这么一个热情而狂野的女子,她有着异常汹涌的情欲,就像远古生长在草原的狼,具有与生俱来的野性。杨玉环和武惠妃是不同的,杨玉环懂得大声叫,大声呻吟,而武惠妃不会。李隆基觉得,他和杨玉环在一起,变得年轻起来,仿佛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 空气里,有暧昧暗涌。 杨玉环吻着的气息,仿佛七月里的风,一缕缕的将李隆基的皮肤吹醒。在那张又香艳,又柔软,又奢靡,迷离着淡淡的香氛的大床上,李隆基的身下,杨贵妃变成了一条鱼,随着李隆基泛涟漪,畅快而自在的游动。 欲生欲死。 女道士(1) 烛台上的蜡烛在烈焰下燃烧着,泪狼藉,微弱的烛光在风中绝望地摇曳,垂死挣扎,终于无奈地成灰泪始干,无奈地“突突”跳了两下,便熄灭了。 此时黎明,已经一点点地来降临了,由远而近。灰蒙蒙的光自窗口流窜了进来,依稀看到华丽的帐幔,金漆雕花的沉重大床,雪白的地面,闪耀着的天花板,极尽奢华的摆,还有那盘淡绿色的檀香,袅袅不绝的烟雾,空气是扩散,消失。 “皇上。” “嗯。” “皇上,昨晚你欺负了我。” “朕欺负你了么?” “皇上,你不能不认帐。” “朕认!朕认!朕怎么会不认帐?” “那皇上,我应该怎么办?我已无脸回去见寿王了。” “让朕想想办法。” “皇上,你快点想办法出来,如果办法再想不出来,我不要活了,我死算了。” “别!别!别!你不要死呀,朕已爱上了你,朕离不开你了!你去死,朕也跟着你去死!” “皇上,真还是假啊?” “当然是真。” 第 5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5 章 “那皇上,你快点想办法呀。” “好好好,朕想办法。” 办法并不是李隆基想出来的,而是李隆基肚子里的蛔虫,兼老跟班,那个生理功能不齐全的人妖太监高力士想出来的。高力士一肚子的坏水,为了讨皇上喜欢,无论多大的怪都要搞出来。伴君如伴虎,能够做猛虎的心腹,没人的时候能够和猛虎称兄道弟,智商肯定是超高,不但是脑筋急转弯的高手,而且还是歪门邪道的宗师。 这个办法也够顶呱呱,天衣无缝。 两全其美。 一:不用搞杀人灭口,赶尽杀绝,诸如此类的残忍手段,把李隆基的儿子也就是杨玉环的老公李瑁干掉,让李瑁去和他老妈武惠妃聚会,诉别离;二:可以叫天下的人闭口,李隆基可以明目张胆把杨玉环接到自己身边来。 这办法很简单,不过是让杨玉环在皇宫中的太真宫里,出个家,当当个女道士,暂时搞个法号叫“太真”的帽子戴戴,先来一个掩耳盗铃的勾当。 女道士(2) 为什么要做道士不做尼姑? 因为尼姑得剃光头,道士不用。 在唐朝,道教很是发达,历代帝王群相尊崇,并著老子的《道德经》为圣经,以道教开科取士。不但帝王卿相,学者文人,无不带有道家的色彩,一时风会所趋。连女子也被道家思潮所鼓动。那些能当女道士者,不是阿三阿四的普通人随便能当,他们是一种特殊的妇女阶级,非富即贵。甚至唐公主,就是皇帝或皇帝兄弟的女儿,每每修道不嫁。 杨玉环做了女道士。 这个时候,杨玉环不再是寿王妃,而是法号叫“太真”的女道士杨玉环。 杨玉环属于“半娼式的女道士”。 那“嫖客”,自然而然是李隆基,杨玉环每天晚上的修道,都“修”到了皇上李隆基的床上去,然后两人,共同钻研床上业务,培养男女床上性趣之类的事。一个是五十来岁的小资老男人,一个是二十岁还没出头的需要小资情调的小女人,于是烈火干柴,如胶似漆地黏了在一起,演绎了又一经典版的“年龄不是问题”千古绝唱的爱情故事。 因为杨玉环,李隆基又再一次成了情圣。 以前,李隆基是武惠妃的忠实粉丝兼床友。 现在,李隆基又成了杨玉环的忠实粉丝兼床友。 而且,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李隆基对杨玉环的好,比起武惠妃来,有过之而不及的。毕竟,杨玉环比武惠妃年轻,比武惠妃漂亮,比武惠妃风情万种——杨玉环身上,散发一种迷人的野性美,狂野,奔放,热情,令李隆基欲罢不能。 这个时候,李隆基才知道,他以前的日子是白活了。 没活出自我。 没活出风采。 李隆基在杨玉环的温柔乡里醉生梦死的时候,还不忘记作诗一首,告于天下,以示他的第二春,过得很幸福,很快乐,诗云:“山河一统皇唐,层霄雨露回春,愿此身终老温柔,白云不羡仙乡。” “肥猪”(1) 杨玉环受宠,自然也受到李隆基其他的嫔妃们嫉妒。 李隆基的爱情专一,并不代表不没有偷腥的念头——其实,也不是偷腥,那些女人,都是他名份上的老婆,可不是路边的野花,他和她们上床,天经地义,只要他喜欢,只要他愿意。 男人,常常能够把爱情和性分割开来。爱一个女人,就一定要和她上床,以证明自己多爱她;而和他上床的女人,他不一定爱,只不过胡乱找个人,填被生活空虚而已。很多时候,不过是荷尔蒙的作用,体内的雄性激素太多的缘故。 那些嫉妒杨玉环的女人当中,有一个叫梅妃的。 这个梅妃,因为钟爱梅花,曾用白玉笛,在梅花丛中,给李隆基吹了一段《梅花落》的曲子,笛声清越悠扬,婉转动人,李隆基心中一喜悦,便封她为“梅妃”。梅妃可不是普通的庸脂俗粉,她长得面如姣花,目似秋水,体态轻盈,骨瘦风轻,长于诗文,通乐器,善歌舞,属于实力派嫔妃。在杨玉环还没有进宫之前,梅妃是最有希望成为武惠妃接班人。 梅妃也以为,她会成为武惠妃第二。 谁知,半路杀出了个杨玉环,梅妃的美梦成了空。 元宵节到来的时候,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梅妃,终于忍受不了寂寞,带了两个宫女,到了城里看观灯。 在唐代,是实行宵禁的,夜晚禁鼓一响就禁止出行,犯夜要受处罚,唯独在元宵节,皇帝特许开禁三天,那三天,称为“放夜”。 深宫里的女子,在正月十五元宵,是充许结伴出来游玩。 城里的大街小巷,游人熙来攘往,热闹非凡,茶坊酒肆灯烛齐燃,锣鼓声声,万盏彩灯垒成灯山,彩灯上描绘了各种人物,舞姿翩翩,鸟飞花放.龙腾鱼跃,花灯焰火,金碧相射,锦绣交辉。 在人山人海,人欢马叫之中,梅妃突然间的,便感到兴致索然。 这繁华的世界,又与她何干? 都是一门子的瞎热闹。 她,不过是一个孤立无援的女子。 “肥猪”(2) 梅妃正在叹息间,她身边的小宫女,忽然说:“娘娘,看,杨太真也来了。” 梅妃抬起,看过去。 杨玉环在几个小宫女的簇拥下,兴致勃勃地迎面而来。此时的杨玉环,一身女道士的打扮,手拿拂尘,白巾束发,束成小月型发髻,然后插一支长木簪,不知道她里面穿了道服了没,反正她外面套的是一件茸茸的毛裘,毛裘是白色的,更衬得她雪容花貌,仿佛复苏的牡丹,美不胜美。 梅妃与杨玉环擦身而过的时候,忍不住回头,咬牙切齿地骂了句:“肥猪!” 声音虽小,但杨玉环还是听到了,不堪受辱,杏眼圆瞪看过来。 杨玉环知道她肥。 但杨玉环不知道,她是猪。 骂她“肥猪”的那个女子,清清瘦瘦,柔柔弱弱,风吹就起的样子,虽然是淡妆素裹,却气质非凡,不失美女本色。她的皮肤白净,五官精致,但眉眼却很落寞,眼神冷清,大概是面部神经不发达,表情冷冷的,不苟言笑,是个冷美人。 杨玉环认得她是谁。 她就是李隆基嘴里常说的,孤芳自赏,清雅高洁,像了梅花那样的女子——梅妃。 第 5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6 章 杨玉环怒不可遏地瞪了她看。 梅妃也看她,用了很不屑的眼神。 一瘦一肥,一雅一媚,一静一动,但同样貌美如花的两个女子,就这样的在川流不息人来人往的长安街,在人声鼎沸人欢马叫之中,大眼对小眼的狠狠地瞪着,都没有说话,但眼睛分明地交手了,彼此看对方都不顺眼。 半响,梅妃终于收到了她眼光。 梅妃转身,扬长而去的那一瞬,又再低低声地说:“肥猪!” 杨玉环觉得“肥猪”这两个字,让她的自尊百孔千疮,血肉模糊。她紧紧咬着嘴唇,不禁脸色铁青,双目燃烧,恨不得冲了上前,劈手就给梅妃一记耳光,直把梅妃打得乾坤逆转,日月无光。 杨玉环忍了又忍,忍了又忍。 梅妃再不堪,她还是妃子,皇帝的妃子。 而她呢,她是什么东东?她和皇上的关系,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她的身份,不过是一个女道士,她凭什么和梅妃斗?凭什么? 情投意合(1) “皇上,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喜欢!” “那你到底爱不爱我?” “爱!” “皇上你骗人!如果你喜欢我,如果你爱我,为什么你总是叫我太真?” “因为你是为太后荐福而做道士的,法号叫太真,所以就叫你太真了。” “皇上,你是不是让我做一辈子的女道士?” “没啦,让你做女道士,不过是权宜之计。五年的守戒期满后,朕便会下诏让你还俗,给你名份,封你为朕的贵妃。” “我不喜欢你叫我做太真,也不喜欢别人这样叫,我讨厌!” “你喜欢朕叫你什么?朕听你的。” “叫什么都可以,就不要叫太真。” “那我叫你娘子,好不好?” “嗯。这还差不多。” “娘子!” “哎!” 结果这一声“娘子”,不但是李隆基叫得欢,宫中所在的人拍马屁,巴结着跟着叫,杨玉环听到耳朵里,心里踏实了许多。毕竟,娘子与太真,有很大区别。“太真”和称呼,生疏而客气,有着距离感;而叫“娘子”,有着老婆的意思,承认了那层关系。 是女人的,都怕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身体又没了老公。 在尘埃没落定之前,杨玉环的心,总是忐忑的。 谁知道有没有变故? 谁知道呢? 李隆基一生之中,“不良嗜好”就两种,其中之一是美女——其实,他爱的美女也不是很多,在他七十七年的漫长人生中,能在他的世界里留下脚步而且留下身影的,只有武惠妃,梅妃,杨玉环,这对一个九五之尊,拥有女人无数的长寿皇帝来说,很是难得。 李隆基八大轿抬过门的结发之妻,就是原来做皇后的那个姓王的女人,虽然她比所有的女人都先到,霸占了老大的位置,但她很不幸,别说从李隆基的情爱中争到一杯羹,连一勺子的残汤也没份。没办法,父母包办的婚姻,没有感情基础,后来徐娘半老的时候,感情又破裂了,很丢脸的被扫地出门,休了。 情投意合(2) 武惠妃倒是能勾住他李隆基的魂,而且还勾了个死心塌地。可惜命武惠妃太短,只活到四十岁,原本李隆基计划把自己打造成爱小老婆爱到从一而终的情圣,爱武惠妃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的,谁料武惠妃不给他机会,早早抛下他,跑去和阎王爷约会去了。 而梅妃呢,对李隆基,没能够来个天长地久,只无奈的进行曾经拥有,谁叫她什么都给杨玉环比下去了?技不如人,怨不得人。怨来怨去,只能怨自己窝囊废,成为人家的手下败将,咸鱼永没翻身机会。 李隆基感情丰富,对女人成痴。而他的痴,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搞博爱,喜欢一段情一段情的来。而且每段情,李隆基都是一片至诚,不但交出身,还交出心,交出肺,交出肝,由一见钟情马上升华到一往情深。 杨玉环是个幸运的女人。有一句话说:男人的一辈子,就是为了征服整个世界,而女人,只需要征服一个男人就成。李隆基,是被杨玉环征服了的男人。杨玉环以她的美丽,她的狂野,她的热情,轻而易举的把李隆基的心俘获了过来。 杨玉环虽然长得丰满,却不妨碍她通晓音律,能歌善舞,与李隆基另外一个“不良嗜好”相同,两人属于臭味相投,蛇鼠一窝。 李隆基是一个音乐天才。 李隆基不但熟悉音律,而且对曲乐,舞蹈都有研究。吃饱饭没事做的时候,还心血来潮,设立了一个宫廷音乐机构,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无意之中就成了梨园弟子的始祖。李隆基有事没事,常常跑去指挥乐人的排练。那些乐人,有人略略一偷懒,发生略略的错误,在数百人的同时演奏之中,也逃不过李隆基的通天耳朵,躲不过李隆基的金晴火眼。 李隆基对音乐的痴迷,甚至还带到上朝议事去。 在上朝接见大臣时,李隆基的手指不停地在腹部上下按动,表情古怪。 大臣上奏国家大事,无论什么,李隆基只是微微地闭着眼睛,回答:“嗯嗯嗯。” 不知道他听进去了没。 他只是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 如醉如痴。 情投意合(3) 退朝后,高力士放心不下,关心地问:“皇上,你怎么啦?不舒服?” 李隆基微微笑:“没有。” 高力士还是不放心:“那皇上为什么老是用手指按腹部?” 第 5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7 章 李隆基说:“朕在练习吹奏笛子呢。” 原来,李隆基夜里作梦,梦见游月宫,众仙为他演奏的音乐,那美妙行云如水般的旋律,跌宕起伏,寥亮清越,变幻莫测,时而欢快,时而激动,里面凄婉,时而柔缓,让人如痴如醉,余韵飘香,杳杳在耳。 醒来后,因为没来得及演奏运用,就要上早朝了。李隆基唯恐忘记,便在坐朝的时候,偷偷把一支玉笛装在怀里,一边回想梦中的乐曲,一边偷偷地用手上下寻摸,权当练习吹奏,自得其乐,自我陶醉。 杨玉环对音乐,也有两把刷子,不是省油的灯。 杨玉环是个音乐全能,能吹奏弹拨多种乐器,擅长金,石,土,革,丝,木,匏,竹诸般乐器,最喜欢笛,琵琶,击磬,而且是顶尖高手,无人能及。 最难得的是,杨玉环跳舞跳得极出彩。 谁说肥人不能跳得好舞? 皆因说的那个人,是鼠目寸光。 杨玉环还没有成为他人妇之前,由于父亲早逝,一直寄居在叔父的家中。叔父待她很好,视如己出。杨府里,有一个使女,年轻的时候曾经是舞伎,舞跳得很好,常常躲在无人处,偷偷地跳舞给自己看。结果给杨玉环看到了,缠着她,硬是要拜她为师。 杨玉环只学了一个月,舞技便青出于蓝,比那个使女学了大半辈子还要好,那使女,叹为观止,不但自愧不如,还恨不得地上裂出一条缝,自己钻进去不见人。真的,天外有天,山外有山,那使女还以为自己的舞,跳成登峰造极,没人及。想不到,与杨玉环比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 有些人,还是天生的牛。 那牛,是自娘胎带来的,别人羡慕不来。 杨玉环对乐曲的领悟与表现力之强,令李隆基大开眼界。 李隆基创造出来的得意之作《霓裳羽衣曲》,给杨玉环看到了,百无聊赖之中,便即兴配上她自创的舞蹈,依韵而舞。本来是玩票性质,纯属友情客串,没有想到,杨玉环那飘忽轻柔,绰约多姿的舞蹈,并与乐曲,竟然天衣无缝,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境步。 后来大诗人白居易有幸欣赏到了,惊艳不已,还专程作了诗:“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云欲生。” 光宗耀祖(1) 杨玉环做了五年的女道士,终于“刑期”结束。 李隆基是一国之君,肯定得为天下的男人做个好榜样,率先实行“君无戏言”,还有“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说话算数的好品行,在庆祝杨玉环重获“新生”的同时,很慷慨地做了个顺手人情,送了个大大的礼物,直把杨玉环乐得只见嘴巴不见眼睛——在长安大明宫凤凰园,发布诏命:册封太真宫女道士杨玉环为贵妃。 皇后是后宫的大姐大,这是自古以来,风倒不倒雷打不动,天经地义的后宫规律。在唐朝,贵妃是属于秩正一品,排位只在皇后一个之下,是三夫人(贵妃,淑妃,德妃)之首,为各正殿主妃。 李隆基安排老婆们的职位,比较吝啬。 原配王氏,辛辛苦苦帮助李隆基铲除一切隐患,辛辛苦苦扶着李隆基坐上皇帝的宝座,自己也辛辛苦苦的十年媳妇熬成婆,好不容易爬上了皇后的座位,谁料刚刚坐好,还没得耍威风,便给赶了下来。从此,皇后那个座位,就空置着,哪管灰尘积得再厚,不给人坐就不给人坐,没得商量。 当年,武惠妃那么受宠,李隆基把她爱得死去活来,但武惠妃生前,不过是秩从一品,六妃(宸妃,惠妃,丽妃,华妃、元妃,姝妃)排名第二,为各殿侧妃。其他嫔妃呢,全排在武惠妃,地位之低,可想而知。 如今,杨玉妃给册立为贵妃,已让世人大跌眼镜了。 原来,李隆基也有犯贱的时候。 不过,为美人而犯贱,也值得!要不怎么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由于李隆基固执,固执得犯了轴,坚持着让皇后的宝座继续给灰尘堆积,积了个天长地久地老天荒,也在所不惜,因此作为贵妃的杨玉环,已摆明是后宫三千丽的大姐大,不是皇后胜似皇后。 册立贵妃的那天,李隆基选了个好日子,办了个轰轰烈烈。 杨玉环心满意足地端坐在镶满金银的贵妃宝座上,威风凛凛地接受文武百官,还有所有的朝廷命妇们三跪九叩,大声欢呼:“贵妃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杨玉环百感交集。 她终于名正言顺的成了李隆基的妻,从此以后,她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光宗耀祖(2) 在众多的皇亲国戚,达官贵人,朝廷命妇之中,杨玉环看到了寿王李瑁——她从前的夫。还有,李瑁的新娘妻子。李瑁的老爸李隆基来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出格行动,搞个兔子吃窝边草,夺了儿子的老婆,大概是内心愧疚,过意不去,于是夺一赔一,作为补偿,册立了左卫勋二府右郎将韦昭训第二女为新寿王妃。 五年不见,李瑁不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他老了,瘦了,憔悴了,当年的英俊小生不复存在,有的只是一个眼神无光,郁郁寡欢,失魂落魄的男子。 杨玉环的一颗心,莫名的,就跳了一下痛。 杨玉环很想走上前,很想轻轻地问一声,你过得好不好?孩子还好吗? 杨玉环很想她的孩子,自她肚子里钻出来的骨肉,那个漂亮而可爱的小宝宝,她离开他的时候,他蹒跚的学着走路,见到她,已懂得一摇一摆走过来,搂住她的脖子,撒着娇,甜甜地叫她“母妃”。 但杨玉环忍着忍着,终于什么也没问。 她知道,她不能关心,不能过问。 为了她。 为了孩子。 为了寿王的一家大小老少。 杨玉环只是用了漠不相干的目光,用了漠不相干的眼神,漠不相干的笑容,在人丛中,轻轻地把她曾经深爱着的男子,还有他的妻,一扫而过。 寿王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了。 她回不去了。 如今,她只是当今天子李隆基的妃子,李隆基喜欢的女人。 是,李隆基深爱着杨玉环,很不要脸的把对杨玉环“万千宠爱于一身”发挥到淋漓尽致,无人能及。李隆基爱着杨玉环,爱到日日夜夜陷入在温柔乡里,尽情享乐,纸醉金迷;爱到了连早朝也懒得上,大臣面也懒得见,把国事荒芜了,由明君变成昏君,支持奸臣当道,让大唐开元盛世不再。 终于,李隆基沦落成“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主。 杨玉环的一家人,因为裙带关系,也跟着飞黄腾达。 杨玉环那骨头早已打枯的老爸杨玄琰,被追赠为济阳太守,封齐国公;老妈李氏,受封陇西郡夫人;叔父杨玄圭,官拜光禄卿银青光禄大夫;老哥杨钴为殿中少监;堂兄杨钶为驸马都尉;三个姐姐也分别赐以夫人封号:大姐封韩国夫人,二姐封虢国夫人,三姐封秦国夫人,并赐第长安,准她们以女官身份出入宫廷。 谁说生女儿是赔钱的货? 第 5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8 章 谁说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 杨玉环证明了给世人看,女儿也能够光宗耀祖。 两女之争(1) 杨玉环经过一番精心策划,精心包装,终于一炮而红,成了天下人皆知的贵妃娘娘,最伤心难过,最失落的,莫过梅妃。 曾经,梅妃也是李隆基喜欢的女人。 曾经,李隆基对了她赞不绝口:美人如梅,梅如美人! 梅妃忘不了,因为李隆基爱她及梅,还特地令人在她所居住的宫中,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梅树,亲笔题写院中楼台为“梅阁”,花间小亭为“梅亭”。梅妃也忘不了,在梅花斗雪吐艳的季节里,她立在梅丛中,李隆基兴致勃勃地听她吹奏白玉笛,欣赏她跳的惊鸿舞,那样的爱如至宝。 如今,那个曾经说爱她的男人,已忘记得一干而净了。 他是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 梅妃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的输在那个肥婆杨玉环的手中。 她写了一首诗,连讽带刺:“撇却巫山下楚云,南宫一夜玉楼春;冰肌月貌谁能似,锦绣江天半为君。” 诗中,赞了杨玉环的花容雪貌,国色天香,暗中,却讽刺杨玉环像猪那样肥胖,不要脸,竟然爬上了公公的床,钻进了公公的被窝,用自己原始本钱,迷惑公公,厚颜无耻搞个“扒灰”勾当,使公公耽误朝政,不理国事。 什么叫扒灰? 乱伦的意思。公公上了儿媳的床,或儿媳上了公公的床。 梅妃这一举动,一来卖弄自己的诗文,以证明自己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二来出一口恶气,纯属“怨妇”行为,争风吃醋性质。枉梅妃这么一个聪明的女人,平日里还以梅花为榜样,以清雅高洁孤芳自赏自许,也不懂得用脑子想想,拉不出屎来,能赖茅房吗?很愚蠢的,把自己一世英名全毁了,变成妒妇形象。 杨玉环也不是省油的灯,好欺负的主,看到了这首诗,冷冷地一笑:就你会作诗,难道我也不会?好歹,杨玉环也不是文盲来的,从小上过学,读过书,识得字,文才也见不得比梅妃差。 两女之争(2) 杨玉环叫人拿来文房四宝,也挥洒自如作诗一首:“美艳何曾减却春,梅花雪里减清真;总教借得春风草,不与凡花斗色新。” 诗的意思明明白白,你这个梅精,竹竿子似的一个人,身上没几两肉,摸上去全是骨头扎人手,要胸没胸,要臀没臀,也不撒泡尿来瞧瞧自己是什么贷色,快要凋零的梅花,也敢和新春的鲜花争奇斗艳?还真的会白日作梦。 大概李隆基的心脏有点长歪了,偏心得很,两首诗都看到了,但偏偏夸杨玉环那首,写得好,写得妙,写得呱呱叫。 但杨玉环不依,想起梅妃骂她那声“肥猪”,新仇旧恨一起来:“皇上,别人欺负臣妾,你也不管?” 李隆基像了应声虫:“管,朕当然管!” 杨玉环不满意李隆基的乱敷衍,把小嘴一翘:“皇上,别雷声大,雨点小,光说不做!” 李隆基眯起一双眼睛,笑容可掬:“爱妃要朕如何做?” 杨玉环生气了,双眼一瞪,质问:“皇上,你是不是心中还有梅精?是不是还护着她?既然你心中还有梅精,那你还要臣妾干嘛?” 李隆基最见不得杨玉环不开心,连忙说:“爱妃,朕听你的话,你要朕怎么做朕就怎么做!” 杨玉环说:“把她赐死,敢讽刺皇上。” 李隆基犹疑:“她又没犯什么大错,不过是无聊作赋,用来抒发心中积郁,如果把她赐死了,天下人怎么说?” 杨玉环不甘心如此便宜了梅妃,白白的给她侮辱了去,既然免了死罪就得受活罪,这叫有仇不报非好女子。杨玉环想了想,便恶狠狠地说:“叫梅精搬到上阳东宫去,梅精不是喜欢清静吗?上阳东宫偏僻,最合适她不过。还有,皇上以后不准再去见她。” 不见就不见。 反正,女人如衣服。 梅妃,不过是一件过了时的衣服。 而杨玉环,是贴心的“小棉袄”。 李隆基忙不过来不迭地点头:“好,就依爱妃的。” 杨玉环那张“花儿看到了都含羞地低下了头,羞愧得不敢比美的”绝色脸孔,终于略略露出了笑意,她说:“这还差不多!” 戏耍高力士(1) 俗话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近着老虎变大虫子。 李隆基想不到,他是近着杨玉环变老顽童。 杨玉环是个享乐主义者,对政治没有兴趣,不感冒,就算拿刀子架在她脖子上,估计也成不了武则天第二。真的,做政治家有什么好?那是把脑袋瓜子挂在裤头上行天涯的高风险行业,整天绷紧神经,想着算计人,或防别人算计,连睡觉都不安稳,都得开着眼睛睡。不不不,杨玉环才不喜欢那样,她没事做,宁可跳跳舞,唱唱歌,演奏演奏乐器,外加吃喝玩乐,过着今天有酒今天醉的快乐日子。 杨玉环好玩,懂得玩,花样多。 一日,闲着没事做,杨玉环很神秘地问了李隆基:“皇上,臣妾想到一个很好玩的游戏,你要不要玩?” 听说有好玩的游戏,李隆基顿时两眼发光,童心未泯:“什么游戏?” 杨玉环野野地瞅了他一眼,似笑非笑:“皇上你先说玩和不玩,如果说玩,臣妾再告诉你是什么游戏。” 李隆基忙说:“玩!当然玩!” 杨玉环嘻嘻笑:“皇上,说话要算数哦。” 李隆基用劲地点头:“君无戏言。” 杨玉环又说:“皇上,不许生气哦。” 李隆基又再点头:“朕不生气。” 只要杨玉环开心,就是做猪做狗又何妨?人家春秋时期的幽天王,为了博自己心爱的女人褒姒一笑,还烽火戏诸侯呢,不惜把自己国家掉了。而他,不过是陪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玩游戏而已。 那游戏,叫风流阵。 第 5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59 章 李隆基亲自上阵,带领太监一百人,是雄性动物的代表;那边的杨玉环,也带领着一百名小宫女组成的娘子军,是雌性动物的代表。两个阵队面对面,各站一排,拿霞披锦被缚在竿头,作旗号。另外抽出几个太监宫女,组成一班小黄门作裁判,在阶下击鼓鸣金,作两阵进退之号。 击鼓响时,两队的人马集体冲上前,然后一对一打。 戏耍高力士(2) 场面甚为壮观,二百多人挤成一团,完全沸腾了起来,轰笑声,嚷嚷声,鼓掌声,口哨声,各种各样声响充斥其间,小太监们和小宫女们你来我往,扭成一团,互不相让。两边的统帅李隆基和杨玉环看着看着,也蠢蠢欲动,摩拳擦掌,终于按捺不住,也跑了上去,夹了在其中,纠缠了起来。 击鼓声停了,双方住了手。 打败的那方,罚饮酒一巨杯。 旁边的高力士不参与,只做旁观者,他才没有这么幼稚,也不打算返老还童,玩那无聊外加无耻的游戏。什么风流阵嘛,一听名字,就知道不是好东东。高力士看不过眼,皱了皱眉,摇头,忍不住多嘴说:“皇上,这成何体统啊?” 李隆基不以为然:“不过是游戏而已,开心一下也无所谓。” 高力士不安,提醒他:“但你是皇上,是一国之君。” 李隆基说:“一国之君也是人。” 杨玉环听到了,心中不痛快。哼,又没叫高力士那老家伙玩,他吃饱饭给撑着的,多管什么闲事?因为刚刚玩游戏输了,给罚喝了一大杯酒,酒后的杨玉环,便微微的有了些肆意,她半眯着眼,透过浓密的睫毛,直勾勾地瞪了高力士看。 突然的,杨玉环起了戏谑之心,脸上不禁闪过一丝坏笑。 杨玉环存心的,要捉弄高力士一下。 也存心的,要高力士好看。 杨玉环走到高力士跟前,嘻嘻笑:“你要不要一起玩?” 高力士吓了一跳,晕了,火烧到他身上来了,连忙把头一缩,忙不迭地说:“奴才不玩!奴才不玩!” 杨玉环野蛮:“你不玩,本宫也要你玩!” 高力士没辙了,好男不和女斗——虽然高力士,算不上是个男人,但最少,也有一半男人特征,是百分之五十的男人,得有点绅士风度。高力士改变了策略,用了可怜巴巴的眼神望向李隆基,打着友情牌求救:“皇上,奴才我——” 戏耍高力士(3) 李隆基忍不住笑,杨玉环也够淘气的了,那高力士,本来就是假正经,别人不了解他,难道自己不了解么?不过说到底,也是为他好。李隆基说:“爱妃,放过他啦。” 谁料杨玉环不肯,坚持着:“本宫偏不要放!本宫偏要高力士一起玩!” 高力士又给吓得差点要屎裤子,声音带着哭腔:“皇上,奴才——” 李隆基拿了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高力士。大概,李隆基在想,自己堂堂一个皇帝,都能放下身架子,没大没小的和小太监小宫女玩起一片了,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太监的总管,为什么朕玩得你不玩得? 高力士气结。 这个皇上,还真没义气。 见色忘友。 还堂堂一个皇帝呢,竟然成了老婆的哈巴狗,帮起老婆的凶来。亏他高力士,侍候了他这么多年,也不体谅他一下,万一玩起来,无意中摔了老骨头,还要他活不?再说了,那所谓的风流阵,是正经人玩的玩儿么?不但为老不尊,还有失礼仪。 杨玉环也鬼聪明,美貌与智慧并存,猜出高力士所想。 她扬起一用眉毛,笑睇着他,娇喝一声:“玩不玩你?” 孔子说,唯有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还真的是高见。 言之有理。 高力士无奈,只得跪了下来,哭丧着脸说:“娘娘饶罪!娘娘饶罪!” 杨玉环说:“偏不饶。” 高力士磕头,磕了又磕,磕了又磕,直把他的尊头磕得昏头转向,金星直冒,一边说:“娘娘请高抬贵手,大人自有大量,饶了奴才一次。” 杨玉环看着他,眼珠儿一溜,脸上的表情很鬼祟,她说:“要本宫饶你可以,不过嘛,你得答应本宫一个条件,本宫才饶过你。” 高力士连忙说:“奴才答应。” 杨玉环把头转向李隆基,笑得花枝招展:“皇上,你听着哦,这次你要做公证人。” 高力士再一次的被吓得心惊胆跳。 戏耍高力士(4) 晕,刚才一时口快,想也没想,就答应下来。谁知道这次的玩儿是什么东东?也许说不定,比玩那风流阵更具有高难度,更具挑战性,那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高力士觉得他还真的是倒霉,是衰神二代。大概,是流年不利,本命年忘记系红腰带的缘故。 果然,杨玉环皮笑肉不笑地说:“高力士,你唱歌给本宫听。” 唱歌? 天! 唱歌? 高力士一听此言,唬得差点连魂儿都没了。 本来太监说话,就是不阴不阳的——也不能一竿子打沉一船太监,说话比娘娘腔还要娘娘腔的,是那些青春期还没到来,东东就被咔嚓掉了的太监;青春期到来,才没了那东东的太监,说话就正常,不用尖嗓子。而高力士,很不幸的在小时候,在他人生字典里,“青春期”三个字还没孵化出来,就变成不男不女了。 不阴不阳的嗓子,叫他怎么唱歌呀,听鬼嚎还要动听一点。 但杨玉环不放过他,一副存心看好戏的模样:“唱呀,高力士,给本宫唱歌呀。” 偏偏李隆基也来凑热闹,不但倒了油瓶也不扶,还搞个落井下石,火上烧油,雪上加霜,尽情地拍杨玉环的马屁:“高力士,贵妃娘娘叫你唱歌,你得听贵妃娘娘的。再说,朕还没有听过你唱歌呢,朕也想听听。” 第 5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0 章 那些可恨的小太监和小宫女们,也远远的朝了他看。 掩了嘴巴,偷偷地笑。 幸灾乐祸呢。 高力士咬了咬牙齿,将高风节进行到底,不肯唱。 尊严比什么都重要。 杨玉环就是要和高力士过不去,就是要和高力士作对,嘻嘻笑地说:“高力士,你唱不唱?” 高力士磕头:“奴才不唱。” 杨玉环是个笑面虎,表面上笑容可掬,但肚子却装了一肚子的坏水,她说:“高力士,如果你不听本宫的话,不肯唱歌给本宫听,要被罚哦。” 高力士倒也有志气:“奴才宁愿被罚。” 杨玉环说:“好,这话是你说的。” 戏耍高力士(5) 杨玉环抬起了头,娇喝一声:“来人,撑打高力士一百个嘴巴,打一千下屁股!” 李隆基想不到杨玉环有这么一着,张了张嘴巴,想阻止。打狗也要看主人面啊,高力士是他忠实的狗,怎么能够乱打?但看到杨玉环沉下脸,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便把刚要脱口而出的话吞过肚子里去,不作声了。 李隆基心痛高力士。 但李隆基,更爱杨玉环。 有几个太监涌了上来,把高力士按了在地上,便“劈里叭啦”的行起刑来。当然,一百个嘴巴,一千下屁股,肯定是打不够数,甚至减了个0的数目也达不到。因为李隆基在旁边拼命的使眼色呀,谁敢动真格的? 杨玉环也知道那些太监偷工减料。 不过杨玉环也不较真。 尽管有李隆基关照,太监们也乱七八糟的“123456”乱叫一通,三下五除二便草草完了事,但高力士还是给折磨得哭爹喊娘的,给打了个血肉淋漓。 高力士不是普通人,智商高得很,心中也明白,杨玉环是无风不起浪。当初杨玉环别夫离子,无奈的进皇宫来,与公公李隆基搞那见不得人的“扒灰”勾当,杨玉环再笨,也能猜得出来,肯定是高力士搞的鬼,拉的皮条。 杨玉环见不得会痛不欲生。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有得选择,相信杨玉环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和李隆基在一起。她的荣华富贵,她的锦衣玉食,她的风流快活,她的春风得意,只有李隆基才能给予她,也只有李隆基才能满足她。而寿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王子,不过是丰衣足食,不过是三餐无忧,怎可与呼风唤雨的当今天子相提并论?虽然是父子,却差了十万九千里。 虽然无悔,但怨是有的。 毕竟,当初也征求她意见,不给她发言,说“好”,或,“不好”,就来个霸王硬上弓,没得商量。也毕竟,强压她和她幼小的儿子分开,从此相见不相认。有时候杨玉环想起来,便有一种掉进陷井的恨恨。 既然不能恨李隆基,杨玉环只能拿高力士来出气,给他难堪,也解了心头之恨。 再戏高力士(1) 杨玉环并不是心狠手辣的主,她不过是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信念,并没有赶尽杀绝,高力士那皮肉之苦,杨玉环就给他享受一次,算是无聊之中给他一点点的惩罚。 后来杨玉环,又给了高力士一次难堪。 为了李白。 谁是李白?那个流芳百世的诗仙啊,中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人,他的诗写得“可以泣鬼神矣”。有句名言说:不懂得李白的人,没读过“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的中国人,不算是纯种中国人。 杨玉环除了会唱歌,会跳舞,会演奏乐器,她还会作词,会作曲。 李隆基也是作词作曲的高手。 但高手,也有江郎才尽的时候。 杨玉环花前月下,风花雪月浪漫之际,灵感突然如如滔滔不绝的黄河水,汹涌而出,于是她挥笔而下,一气呵成,制出了名为清平乐的曲子,旋律充满了清新,优雅,抒情的气息,轻快活泼,充满韵味。 写了曲子,却想不出合适的词。 李隆基摩拳擦掌,拔刀相助,但也是想破了头脑,想不出好的绝句来。 杨玉环撒娇:“皇上,臣妾不管,无论如何,你也给臣妾找词去。” 如换了是别人,李隆基早翻脸,但杨玉环是他心爱的女人,不能乱翻的:“爱妃,让朕想想啊。” 杨玉环说:“皇上,臣妾等不及了。” 李隆基也苦着脸:“那爱妃你说怎么办?” 杨玉环眼珠儿转了一圈,然后问:“皇上,你听说过李白这个人吗?” 李隆基说:“听贺知章说过几次,也给朕推荐过,据说诗作得很好,很有才气,也不知道真还是假。” 杨玉环大着胆子,提出自己的想法:“皇上,那你干嘛不宣他进宫来,让他当场作诗,不就知道是真或是假啦?臣妾也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诗仙,到底是多厉害。” 再戏高力士(2) 李隆基早就想见那个“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鬼才李白了,只不过整天只管和杨玉环嬉闹,抽不出时间来,听杨玉环如此一说,便颌首说:“朕正有此意。” 杨玉环马上说:“现在就宣他进宫?” 李隆基失笑:“爱妃,天已晚了,还是改天吧?” 杨玉环固执:“不,臣妾就想现在。” 李隆基说:“现在就现在,朕听爱妃的。” 李隆基对杨玉环有求心应。不就是把那个会写诗的人叫进宫来,当众表演一下么?反正又不是什么艰难之事,举手之劳而已。李隆基顿时叫来了高力士,亲自拟了一道诏书,让李白进宫来。 第 6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1 章 李白到来的时候,已喝了个酩酊大醉。 是几个太监把他抬进宫里来的。 李白是诗仙,但到底不是神仙,不知道皇帝要召见他啊,更不知道那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杨玉环对他有兴趣。李白正与一伙同是写诗的发烧友,趴在醉月楼的栏杆上,一边吟诗,一边喝了个稀叭烂醉。李白嗜酒,就像他作诗一样闻名于世。 “你就是李白?”高士力走了上前,皱着眉头问。 李白眯缝着一双醉意朦胧的眼睛:“我当然便是李白,你是谁?” 高力士傲然地说:“我是高力士。” 旁边的人听到了,都给吓懵了。人人都是有眼无珠,有眼不识泰山。但“高力士”三个字,对在场者来说,可是属于久闻大名,如雷贯耳。有人扯了李白的衣衫,低声地提醒:“高公公是皇上身边的人。” 李白不知道听不清楚,还是酒没醒,拉长了声音:“哦——” 高力士又再皱了皱眉,么喝:“你怎么喝成这样?” 李白倒了一杯满满的酒,仰起头,一干而完,然后他看了高力士,也是吹胡子瞪眼睛的,同样么喝着:“我就喜欢这样。” 高力士心中不快。 说到底,他也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因为是皇上李隆基的心腹呀,那些当官的都巴结着他,如李林甫,杨国忠,高仙芝之类的都不例外,太子李亨见到他,还恭敬地管他做“二兄”,诸王公主们管他“阿翁”,而公主们的另一半呢,都管他“爷”。这个李白,算哪根葱?用这样的态度对他? 再戏高力士(3) 高力士拿出了圣旨,当场宣读:宣李白即刻进宫。 接到圣旨,李白的酒醒了几分。毕竟还是喝高了,李白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走路东倒西歪的。高力士没法,只得叫来几个小太监,像抬太老爷般把李白抬了起来。李白再醉,还是得把他弄进宫中去。 皇帝下的圣旨,不得不从。 高力士没有想到,李隆基和杨玉环看到衣冠不整,酒气熏天的李白,却没有生气。 李隆基大赞:“飘逸潇洒,儒雅不拘,真有风采!” 杨玉环则笑逐颜开地问:“李白,你懂曲子么?” 李白说:“懂。” 杨玉环说:“我弹个曲子给你听,你写上词句好不好?” 杨玉环接过宫女拿过来的琵琶,千般姿态,万种风情演奏了起来。那琵琶声,婉转,悠扬,如轻风拂柳。不远处的郁金香,百合花,姹紫嫣红,在风中婀娜多姿摇曳着,一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淡淡地扑面而来。 琴声渐弱渐止,杨玉环站起来,然后笑意盈盈地问了李白:“曲子如何?” 李白略略闭着眼睛,摇头摆脑:“妙!” 杨玉环问:“那你看这曲子,应该填什么词好?” 李白睁着一双眼睛朦胧的眼睛,还在半醉半醒之间,看到高力士毕恭毕敬地站了在杨玉环旁边,不禁生出了戏谑之心,便微微一笑:“娘娘,词已有,不过——” 杨玉环问:“不过什么?” 李白说:“不过我写诗有一个习惯,要有人给我脱下靴子我才能写。现在高公公就在旁边,最好是高公公帮我脱,这样我才能下笔如有神。” 高力士一听,气得差点晕过去。 这李白,太狂了吧? 竟然要他脱靴。 高力士装聋作哑,仿佛没有听到的样子。 李隆基也配合他,置若罔闻。 大概李隆基也觉得,李白太过分,再不拘小节,也不能不拘成这样吧?高力士怎么说,也是他的心腹,他的得力助手,他的爱将,总不能搞到帮一个酸秀才脱靴的地步吧? 再戏高力士(4) 杨玉环看到他们两人没动静,同心协力的装疯卖傻,也荐心要捣鬼,故意与他们过意不去。哼,摆什么臭架子?一首绝好的诗词,千金难买,要比高力士的面子昂贵得多。杨玉环挑战似的扬起了下巴,瞟了李隆基和为力士一眼,笑嘻嘻的走近案台,伸出了纤纤玉手,竟然为李白磨墨起来。 看看,她堂堂一个贵妃娘娘,都放下身段亲自给李白磨墨了。 难道,高力士就不能给李白脱靴么? 李隆基没辙了。 没法再装了。 李隆基望向高力士,飞了个眼睛,意思说:去吧。 高力士生了一肚皮鸟气,委曲,愤怒,侮辱,耻辱,一古儿涌上心头,一张老脸给憋了个蓝蓝绿绿,却也敢怒不敢言。那边的杨玉环,正抬眼看他,似笑似笑,等着他说“不”呢,然后立马大刑侍候,来个屁股大开花。 高力士无奈,只好灰溜溜地走了过去,灰溜溜地单膝跪下,灰溜溜地给了李白脱靴。 李白不愧是一代文学巨匠,虽然喝了不少酒进肚子里去,他整个人也是昏昏忽忽的,但到底是真才实学,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拿了笔,蘸了蘸墨水,不假思索,就一挥而就,一首千古名句就产生了:“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杨玉环一看,顿时心花怒放。 这李白,名不虚传。 杨玉环得意洋洋地朝了李隆基看过去,像在说:瞧,她才没白给李白磨墨。高力士也没白给李白脱靴。物有所值。 李隆基也不禁拍案叫绝,为李白的才华所折服。 奇才呀奇才。 真是奇才。 第 6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2 章 李白当然是奇才,人人皆知。在盛唐诗人中,王维,孟浩然擅长五绝,王昌龄擅长七绝,他们都是写诗的顶尖高手,一时无头没人及,而写五绝与七绝,并且能够至极境的,只有李白一人。 只是,才华横溢的人,未免是恃才傲物。 李白也不例外。 安禄山(1) 杨玉环见到安禄山,是在天宝二年(743)正月。在此之前,杨玉环对安禄山只是闻其名不见其人。 据说,安禄山的老爸是个胡族,老妈则是个突厥巫婆,因为长年不育,便去祈祷扎荦山(突厥尊扎荦山为战斗之神),结果安禄山老妈还真怀上了,大年初一生了安禄山。安禄山会七个民族语言,极会打仗,所向披靡,把敌人打得抱头鼠窜,有去无回。李隆基十分常识他,把他的官升了又升,由原来的平卢兵马使,升到营州刺史,后来又升到平卢节度使,是唐朝的第一个节度使。这个平卢节度使,可是真实材料的挂着羊头卖羊肉的官,是掌握着北部边境的军权,民权,财政大权的老大。 听说安禄山要进京晋见李隆基,杨玉环刚好没事做,好奇心起,才不管老祖宗的教训,男女应该授受不亲,不要对老公之外的男人感兴趣,不要和陌生男人乱见面,杨玉环才不管。她嚷嚷着说,无论如何,一定要见识见识一下这个传说中的奇人,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有没有三头六臂。 李隆基是见异性没男性骨气的主。 那个异性,是杨玉环。 李隆基虽然年过五十,但爱情是不分年龄的,没有人规定,过了五十岁的老男人就不能拥有爱情。李隆基不小心的迈进了杨玉环的爱情旋涡,早已晕晕忽忽了,他坚决而果断地向世人证明:世界上难发自拔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李隆基爱杨玉环,爱到骨子里去,爱到“在天做比翼鸟,在地为连理枝”,别说让心爱的女人见安禄山,就是为心爱的女人摘下天上的星星下来做项链,也义无反顾。 李隆基把头点得像捣葱。 好好好! 行行行! 没问题! 因为是一国之君嘛,李隆基无论见谁,肯定要摆一下排场,以显他的尊贵,他的与众不同。因此,李隆基携了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杨玉环,在小太监小宫女的前呼后拥当中,趾高气扬端坐了在大殿上,等候着安禄山毕恭毕敬的来参拜。 杨玉环翘首以待。 安禄山(2) 终于,杨玉环远远一个肥得不能再肥,皮肤白得不能再白,脖子短得不能再矮,肚子大得不能再大,外加罗圈脚,长得鬼斧神工的四十来岁男人,穿了官服,一脸的庄严,一步一步的像了鸭子走路,一步步的慢慢腾腾挪了过来,动作优美,姿态难看——因为胖呀,超级的胖子走路总是这样的滑稽而逗笑了。 天,他就是安禄山? 传说中作战勇猛的天兵神将? 杨玉环到底没能忍住,“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李隆基和杨玉环心有灵犀一点通,看到杨玉环笑了,原本板着的脸孔,一脸威严的李隆基,也给传染了去,不禁咧开了嘴,若隐若现露出了笑意。 安禄山终于姗姗地来到了。 刚刚进大殿,安禄山用了那双被脸上的肌肉挤得小得不能再小的眼睛,看了看李隆基,又望了望杨玉环,一种以闪电不及掩耳之速度的念头,就让安禄山果断地把李隆基忽视掉了,他径直的走到了杨玉环跟前,跪拜了下来,特恭敬特诚恳地磕头:“微臣拜见贵妃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杨玉环睁大眼睛,惊诧地望着他。 咦,这个安禄山,到底懂不懂礼数? 李隆基也瞪了安禄山,不满了。 真是岂有此理!世上哪有这个规则,先拜见老二,没把老大放在眼内的?李隆基见不得是生气,但他还是作作样子,装作了大发雷霆:“胡杂,反了你,为何只向妃子叩拜,没向朕行礼?眼瞎了,没看到朕么?” 安禄山笑嘻嘻,不慌不忙地说:“微臣是蕃人,蕃人是先母而后父的。” 杨玉环不禁笑逐颜开。 这个安禄山,倒有趣。 安禄山跪拜完杨玉环后,才去跪拜李隆基:“微臣拜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隆基没好气地说:“平身吧。” 杨玉环饶有兴趣地看着安禄山。那个讨人厌的梅妃骂她是“肥猪”,那是因为梅妃是井底之蛙,没有见过世面,戴了有色眼镜,把一根针当了棒槌。她哪里是肥啦?她不过是略略的点肉,属于丰满而已。眼前这个安禄山,才是肥得像了一只猪,大腹便便,腹垂过膝,走起路来那些肉一颤一颤的。 梅妃懂个屁。 她根本是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路。 安禄山(3) 李隆基对于安禄山,很是赏识。为了犒劳安禄山常年驻守边疆,为着国家的安定团结作出的努力和贡献,也为了给安禄山接风洗尘,李隆基隆重接待了安禄山,还特地在宫中设宴,盛筵铺排。 席间,那个闻名天下的舞伎谢阿蛮,戴着杨玉环赐的金粟装臂环,在悠扬的乐曲声中,飘然登场,表演独舞。谢阿蛮擅长跳凌波舞,在凌波池中,波涛起伏的水面旁,谢阿蛮如一位盛装的仙子,翩翩起舞,那柔软的舞姿,轻盈的舞态,仿佛空中浮云,又似晴蜒点水,美不可言。 一曲完毕,谢阿蛮风情万种的退了下去。 坐在宴席中的安禄山,有心卖弄,突然站了起来,走到李隆基和杨玉环跟前,跪了下来说:“微臣会跳胡旋舞,愿意献丑,表演给皇上和娘娘欣赏。” 杨玉环正用了她那玉笋般的手指,擎起一杯快要溢了出来的琼浆玉液,仰起脖子,轻轻地抿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吞下肚子里去,一听此言,一口酒忍不住喷了出来,一边指了安禄山,笑了个前仰后合。 李隆基也忍不住大笑,像听到了天底下最滑稽,最好笑的笑话:“什么?胡杂,你那么肥,也会跳舞?跳得动么?” 杨玉环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你跳胡旋舞?你真的会跳?” 安禄山微微一笑:“微臣献丑了。” 什么是胡旋舞?那是唐代最盛行的舞蹈之一,是西北少数民族舞蹈,伴奏音乐是以打击乐为主,以快速的节奏,刚劲的风格,鲜明奔腾欢快,多旋转蹬踏而闻名。杨玉环就是跳这舞的高手,跳得绝无伦比,天下无双,有一次李隆基为杨玉环亲自击鼓伴奏,忘乎所以,后来竟然把那只羯鼓都击破了。 安禄山会跳? 真是天大笑话! 不料,肥得连猪都甘拜下风,惭愧叫一声声“好师祖”,那个超级大胖子安禄山,不但真的会跳胡旋舞,还跳得极好,丝毫不比杨玉环逊色。 只听音乐声起,安禄山就以脚点地,然后便旋转了起来。那旋转,渐来渐快,快到观者慢慢的就看不到他的脸,只看到那豪华超级的大肚皮,左旋右旋,千圈万周转个不停,舞起来如同旋风,看不见人影,飓风摇树,铿锵有力,让人目不暇接,甚感心魄震撼。 第 6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3 章 安禄山(4) 杨玉环睁大眼睛,匪夷所思。 没想到,男人跳胡旋舞也好看,特别是一个拥有庞大无比身材的男人。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杨玉环看着看着,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有一种遇知音的喜悦,不顾维持淑女形象,也不顾自己是贵妃娘娘的身份,拍案叫绝,大叫一声:“好!跳得好!” 李隆基也近墨者黑,不顾皇帝形象,也妇唱夫随,跟了叫:“好!” 因为安禄山的确是跳得好,可见,是下了苦功的。 安禄山终于停了下来。 他气喘吁吁。 李隆基佩服得五体投地,让他跳,他就跳不了这个境界。同时的,李隆基很好奇,指了指安禄山的大肚皮问:“你腹中到底装的什么?这么大,又这么笨重,跳起来而轻盈无比,真是奇怪了。” 安禄山也懂得拍马屁,是马屁精的高手,已到了登峰造极,只要他称天下第二,就没人敢称天下第一了。他跪了下来,很肉麻地说:“回皇上,微臣的肚子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颗对皇上忠实的心。” 这马屁,还真的受用,李隆基顿时给拍得舒服无比。 好话谁不爱听? 皇帝又如何? 还不是凡夫俗子一个? 安禄山貌似憨厚老实,却是披着羊皮的狼的货色,极会见风使舵,善于察颜观色。 以了安禄山的聪明,自然一眼看得出,向来走精明强干路线的李隆基,现在竟然有了饱暖思淫欲的倾向,生活堕落的苗头,这肯定是大美人杨玉环推波助澜的功劳。当然,漂亮的女人,哪个男人不爱?除非是变态,或性无能。何况,杨玉环长得那样的国色天香,风情万种,连狐狸精都没她那样勾人心魂。估计,柳下惠看到了,也会对杨玉环动了心,搞不成坐怀不乱了。 安禄山脑子里转了一下,突然一本正经,对了心情奇好的李隆基说:“皇上,微臣有一事相求,希望皇上恩准。” 李隆基奇怪地看着他:“什么事?” 安禄山的眼睛朝了杨玉环看,一边说:“微臣自幼没了母亲,想认一个高尚的女子做母亲。” 李隆基不禁笑:“你不是想认朕的爱妃做娘吧?” 安禄山磕了一个响头,声音虔诚:“微臣正有这个意思,希望皇上恩准。” 李隆基失笑。 安禄山(5) 因为心情好,也懒得较真,李隆基拿了眼睛看杨玉环,意思说:他要认你做母亲呢,你看着办好了,答应还是不答应。 杨玉环笑了个花枝招展。 这个安禄山,还真的是有意思,花样百出,异想天开。要知道,他身子的面积,不但是杨玉环的几倍,年龄也长了杨玉环十八个春夏秋冬。晕,他的年龄都可以做她的父亲了,现在反了过来,居然要认她作母亲。天底下,有母亲比儿子大的么?这混帐的主意亏他想得出来。 但安禄山坚持,不到黄河心不死。 不是说么,坚持就是胜利! 安禄山还在磕头:“请皇上恩准!” 又对了杨玉环磕头:“请娘娘恩准!” 杨玉环眼珠儿转了一转。她有了一个当宰相的堂兄杨国忠,权倾朝野,一手遮天。如今,安禄山是一个拥有地方实权的武将,炙手可热,他认做自己的干儿子,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虽然肚子没饿,但锦上添花,也没有什么不好。 杨玉环笑意盈盈,对了李隆基说:“皇上,那臣妾认安禄山作儿子了哦。” 李隆基没有回答杨玉环,却对了安禄山大喝一声:“胡杂,还不快去拜见你干娘?” 安禄山大喜过望,忙说:“谢皇上。”又转过了身子,四十五岁的他,对了二十七岁月的杨玉环跪下来,连连磕头说:“儿臣拜见干娘。” 既然认了干儿子,总得举行认干儿子的典礼吧? 杨玉环好玩,玩的花样也多,层出不穷,日新月异。认干儿子的第三天,杨玉环忽然心血来潮,就特召了安禄山进见,说要替干儿子举行洗三仪式。 这个洗三仪式,还是李隆基发明的玩儿。 因为皇太子李亨,制造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一个带柄儿的生命李豫。那个带柄儿的,出世刚刚第三天,作为爷爷的李隆基,便迫不及待的亲自跑去东宫,兴致勃勃地要欣赏他儿子的产品也就是他的皇孙儿。 安禄山(6) 在东宫,李隆基兴奋地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旁边站立着的太子李亨,再指了那个小小的婴儿,对了高力士说:“这所宫殿里有三代天子,真叫人高兴!” 随后,李隆基命随侍,拿出一个用纯金锻造的澡盆,吩咐用此盆盛水,为他的宝贝孙子,也就是第三代天子举行一个香汤沐浴的修禊仪式。那个带柄儿的幸运儿,受洗金盆后,便用襁褓裹起。 高力士识得做人,带着宫人们,三呼万岁。 结果,李隆基一高兴,顿时给喜悦冲晕了头脑,想也没想,就很大方的拿了自己的私房钱出来,厚赐了周围的宫人。后来那钱,称作“洗儿钱”。 从那以后,便成了规矩,宫中逢有生育,无论男女,都于诞后三日举行一次洗礼。那三礼,便叫“洗三仪式”。 杨玉环不管安禄山同意不同意,一声令下,十来个小宫女便涌了上前,七手八脚把像了猪一样的一身白花花肥肉的安禄山剥了个精光,推了他进一个大澡盆中,给了他洗澡。洗完澡后,那些小宫女们用了杂色碎锦,结成了一个大摇篮,再用锦绣料子特制的大襁褓,包裹住安禄山,让安禄山装扮作婴儿模样,卧在摇篮中,数十个宫女抬着,在后宫花园中转来转去。 杨玉环嬉笑,叫安禄山:“禄儿!禄儿!” 安禄山也配合,学着婴儿叫:“娘!娘!娘!” 看到李隆基,安禄山细声细气地叫:“爹!爹!爹!” 仿佛,他还真的是一个婴儿,一个四十五岁,庞大无比的婴儿。 李隆基笑得差点滚到了地上。 这杨玉环,太胡闹了,这样的鬼点子也亏她想得出来。不过好玩,也有趣。 第 6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4 章 安禄山不惜牺牲了自己丑陋的色相,用了他恶心的白花花肉体,还有厚颜无耻的小丑般卖力演出,终于换来了丰厚的收获:不但得了很多金银珠宝,还被任命为范阳节度使,河北采访使,一下子增添了十万人马,掌握了北部边塞的军政实权。 一时侮辱算得了什么? 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 安禄山是舍不得自己,得不到实惠。 大闹翠华西阁(1) 李隆基是在一个梅花盛开的季节里,忽然想起梅妃来的。 那个孤芳自赏,淡雅润静,仿佛一株清雅高洁梅花的梅妃,她还好吗?李隆基想起他初见梅妃的时候,也是在梅花盛开的季节,梅妃淡妆素裹,含羞低眉,立在玉凿冰般的梅花丛中,人花相映,美人如花,花如美人。 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不懂得李隆基听过这句话没有,也许听过了,但他不以为然。什么吃回头草?那是怀旧!是怀旧,好不好?男人怀旧,证明有情有义;男人怀旧,证明不是喜新厌旧;男人怀旧,证明新的旧的一样是自己心头宝。 李隆基突然的,急切的,就想起了梅妃来。 说到底,李隆基还不是一个潇洒的男人,在情场上,他是藕断丝还连,做不到翻脸不认人,做不到轻轻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除了他原配的妻,那个父母包办婚姻的,没有感情基础的,姓王的女子。 因为想梅妃,很想,很想,想到仿佛三岁小孩童,渴望糖果那样,恨不到此时此刻,把了梅妃搂在怀里,叫她一声“心肝宝贝”。 为了能够叫上这么一声“心肝宝贝”,李隆基玩起了阴谋诡计,让小宫女代他去和杨玉环请假,说他身子不舒服,晚上就不过去和美人儿同被同枕了,不好意思委曲美人儿一下,让美人儿难得的享受一晚孤独的快感。 李隆基想不到,杨玉环的美貌和智慧是成正比例的。 李隆基的骗术,怎么能够瞒过杨玉环的法眼? 杨玉环熟悉李隆基,已熟悉得像自己左手摸右手那样,李隆基脚一抬,杨玉环就能猜到,李隆基是想蹲大号还是想蹲小号,他能瞒得过她? 也许,杨玉环是政治上的低能儿,但在情场上,却天生敏锐。 杨玉环想,她都对李隆基一心一意了,李隆基凭什么,对她三心二意?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都是从娘的肚子里钻出来的,都是肉做的身,男人凭什么就能搞特殊化?凭什么可以左拥右抱,一脚踏几条船?杨玉环咬牙切齿地想,我就是偏不让你搞特殊化!偏不给你左拥左抱!偏不给你一脚踏几条船! 大闹翠华西阁(2) 都说女人的心眼细。 杨玉环不在乎向世人证明:她的心眼,比针眼还要细。 李隆基也鬼灵精,姜是老的辣嘛。他等天黑了,夜深了,才鬼鬼祟祟的,贼头贼脑的,命令了贴身的太监,鬼鬼祟祟的,贼头贼脑的,用梨园戏马到上阳东宫,鬼鬼祟祟的,贼头贼脑的,要把梅妃驮到翠华西阁,聚聚旧,聊聊天,上上床。 李隆基的鬼鬼祟祟,贼头贼脑,也传染给了小太监。 梅妃还没有睡,她睡不着。 上阳东宫的冷清,就像了人间地狱。多愁善感的梅妃,站了在窗前,对月轻叹,追忆着似水年华,感叹着那些美好的回不去的从前,为着自己空有的好皮馕好才华,却英雄无用武之地,典型的怀才不遇,而郁郁寡欢,默然伤神。 然后,梅妃便看到小太监鬼鬼祟祟的,贼头贼脑地来了。 小太监跪了下来,给她磕头,说:“娘娘,皇上让你速到翠华西阁侍寝。” 梅妃喜从天降,终于等来了那个期待已久的咸鱼翻身机会。在喜出望外之余,梅妃还保持头脑清醒,没被狂喜冲晕头脑,她大惑不解地问了小太监:“既然皇上宠召,干嘛半夜三更才来?” 小太监老实,嗫嚅了半天才说:“可能,可能,可能是怕被贵妃娘娘知道。” 梅妃一颗喜悦的心,顿时给了一盆冷水,从头淋到脚。 她在李隆基心目中,还是远远比不上那个肥婆,望尘莫及。甚至,她在李隆基眼内,连给肥婆提鞋的资格也不如。真的,堂堂的一国之君,只有别人怕他,哪有他怕别人的?但他,偏偏就怕杨玉环那个肥婆。 梅妃觉得李隆基很窝囊。 但她,更窝囊。 她是李隆基的妃子,李隆基众多老婆之一,她上李隆基的床,属于名正言顺,光明正大,天经地义。但此时此刻,却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仿佛做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 大闹翠华西阁(3) 梅妃想,如果她有骨气,她可以挺直腰竿,可以严词拒绝:不,我不去!或,可以用各种方法回绝,像身体不好,像头疼,像肚子疼,像大姨妈来了,不方便。但,梅妃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窝囊的坐在梳妆台前,窝囊的把自己花枝招展打扮一番。 这机会错过了,也许,她以后就没机会了。 好不容易才盼来一线曙光,岂能白白失去? 梅妃乘坐着马车,到了翠华西阁的时候,已是深夜,那呼啸而过的风,发出了刺耳的尖叫,仿佛鬼嚎那样。翠华西阁内,帘栊低垂,画烛高烧,透明的软帘如云如雾,李隆基站了在那儿,柔情似水地看着她。恍惚中,梅妃还以为回到从前,那个时候,她还是李隆基掌心里的宝,那个肥婆杨玉环还没有出现。 梅妃热泪盈眶,轻移莲步,上前行了礼:“臣妾拜见皇上。” 李隆基怜爱地伸出了手,把梅妃搂了在怀里,心疼地说:“爱妃,你清瘦多了。” 梅妃哽咽:“皇上,你也瘦了。” 两人紧紧拥抱了在一起,千言万语,不知道如何说起。 烛台上的蜡烛,泪满痕,那一串串的珠泪,代表了梅妃的心。 每个女人都很贪心,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爱的男人,只爱自己,不爱别人。每个女人,都想要自己爱着的男人的全部,不仅仅是要那么的一点点。 女人,总是高估自己,低估别人。 梅妃以为,她有咸鱼翻身机会。 谁知不。 梅妃只是在李隆基有怀抱里,温存了那么一会儿,她躺了在李隆基的床上,被窝还没有暖透。很快,金鸡报晓了。很快,天就朦朦亮了。很快,就有一个小太监慌里慌张冲过来,慌里慌张地报告:“皇上,不,不好啦,贵妃娘娘驾到了。” 话音还没有落,就听到杨玉环特有的,环佩叮当声,由远而近来。 第 6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5 章 啊,杨玉环,终于跑来捉奸在床了。 大闹翠华西阁(4) 李隆基堂堂的一个当今天子,九五之尊,竟然给吓得脸上变了色,一阵慌乱。一边急急忙忙的穿衣服,一边把拉过梅妃,把梅妃藏了在屋内的夹墙中,仿佛他和梅妃在一起,是偷鸡摸狗,见不得光的勾当。梅妃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原来李隆基召她来,并不是计划让她走上破镜重圆的金光大道,不过是一时心血来潮,看多了肥女人,想换一下口味偷窥一下瘦女人,纯属玩票性质,当不得真。 那个肥婆杨玉环,才是李隆基人生最重要的女人,为了自己的爱,不惜牺牲一个做皇帝应有的光辉形象,自英雄变狗熊,美其名曰成就了一个懦弱的,“气管炎”的,三从四德的,窝囊的好男人。 而她,一粒埃尘也不如。 李隆基喜欢女人成痴,但李隆基的花痴,只对杨玉环盛开怒放。 可怜的梅妃,白给李隆基欺哄了一场,那咸鱼翻生的梦想,刚刚闪出一丝希望的火花,就给无情地浇严了,变成了竹篮打水成了空。 杨玉环骄横得可以,竟然不等李隆基宣召,就破门而入。 她劈头盖脸地兴师问罪:“梅精在哪儿?” 李隆基很委曲的降低身份,把自己客串成了临时演员,装了一副很无辜的样子:“什么?你说是谁?梅妃?她不是在上阳东宫吗?” 杨玉环杏眼圆瞪,差点把“放你妈的狗屁”骂出口来,还好聪明,懂得及时刹车,还是不要连累外人好,不关李隆基老妈的事,李隆基老妈没做错什么,只不过生了个叫李隆基的儿子有点无耻而已。 杨玉环把眼睛转了一圈,很狡黠地说:“皇上,既然梅精在上阳东宫,那命人把梅精叫来,我们一同去骊山温泉快乐去。” 李隆基眨眨眼睛:“爱妃,你不是讨厌她么?干嘛要和她一起去?” 杨玉环野蛮地说:“现在臣妾不讨厌了。” 李隆基没辙了。 杨玉环是摆明和他过不去。 杨玉环不依不饶:“皇上,快呀,快宣梅精过来。” 李隆基没有回答。 他装聋作哑。 大闹翠华西阁(5) 天色渐渐地亮了起来,巨大的黎明,从天而降。那杨玉环,也不是省油的灯,看到李隆基装疯卖傻,沉默是金,她的脾气也上来了,索性走到旁边的椅子坐下,打算和李隆基搞个拉锯战,看谁能坚持到最后。 杨玉环狡猾地想,一会儿李隆基还得上早朝,看他怎么办? 李隆基自然明白杨玉环所想。梅妃还待在屋内的夹墙中呢,他不能自行的走开,自打嘴巴。杨玉环虽然骄泼,但还没放肆到当了他面,自行的搜查翠华西阁,她还没有这个胆。但他离开了,就难说。 两人斗勇斗智。 大眼瞪小眼。 后来,李隆基索性的耍赖起来,耍赖是唯一的不是办法之中的办法了。也难为李隆基,那么一个英武绝伦的皇帝,此刻却像了一个市井小人,很无赖的跑到了床上,无赖的拉上被子,无赖的躺了下来,为了不给杨玉环看到他脸上的表情,还故意的面对墙,背对杨玉环,一边吩咐小太监:“朕今天不舒服,不能视朝了,也不想见任何人。” 李隆基的意思很明白,他这个“不想见任何人”,也包括杨玉环在内。 李隆基连她都赶了。 为了梅精。 杨玉环气得不能再气,当下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杨玉环临走出翠华西阁前,忍不住地野性大发,仿佛一只发了狂的母狮子一样,把所有能摔的东西都摔了在地上,把能扯烂的东西都扯烂了,满地狼藉。 然后,便扬长而去。 李隆基躺了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他也气。 这个杨玉环,太放肆了,敢想敢干,做事张扬,那么肆无忌惮地糟蹋着她的贵妃形象,像了一个泼妇。但李隆基忍着。要知道,忍的是性格,忍的是修养。做为一个男人,要忍;作为一个丈夫,更了忍。为了家庭团结,夫妻恩爱。 梅妃一直在夹墙中呆着,大气不敢出,像了窃贼——偷窃别人老公的贼。 杨玉环走后,梅妃才战战兢兢地走了出来。 给杨玉环这么一闹,李隆基已对梅妃兴味索然,一点心情也没了,他无精打采地挥了挥手,有气无力地说:“你回去吧,朕累了,想休息一下。”——把梅妃当了一条狗,挥之则来,呼之则去。 梅妃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她彻彻底底的,成了杨玉环手下败将。 也彻彻底底的,永没翻身机会。 驱逐出宫(1) 对于杨玉环吃梅妃的醋,大闹翠华西阁,令自己颜面尽失的事儿,李隆基是好男不和女斗,外加皇帝肚子里能撑船,倒没和杨玉环秋后算帐。因为心虚呀。谁叫他偷偷跑去和老情人偷情来着的?总之千错万错,就是他的错。 为了补偿杨玉环,李隆基讨好地说,要带杨玉环游幸曲江,还批准杨玉环带她那三个妖艳异常的姐姐相伴,晒晒贵妃娘娘的威风。 杨玉环自然开心。 有得玩,肯定要玩啊。 那天出游,搞得很大规模,满朝文武百官也浩浩荡荡加入到其中去,李隆基和杨玉环同坐一辆车子,她那三个姐姐跟在其后,车子华丽得不得了,全是用黄金,翡翠做的装饰,用珍珠,美玉做的点缀,来个豪华侈奢大显摆。而杨玉环的堂兄杨玉忠也不甘落后,持剑南节度使的旌节,在前面耀武扬威。 皇宫到曲江的沿途上,人山人海,熙熙攘攘,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看,谁说生女儿没用? 因为杨玉环,世人的观念给改变了过来,长安的老百姓们,都流行唱着一种重女轻男的歌谣:生男勿喜女勿悲,君今看女作门楣。 那次游幸曲江,杨玉环上半场还是玩得开心的,该玩的玩了,该乐的乐了,该吃的吃了,该威风的也威风了,总之,春风得意,风光无限好。到了下半场,便一粒老鼠屎败坏了一锅汤,杨玉环的好心情,给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搅黄了。 第 6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6 章 那粒老鼠屎是谁? 杨玉环的三姐虢国夫人啊,也只有虢国夫人,也能够如此胆大包天,敢跑到老虎跟前拨老虎嘴上的胡子,还很不要脸的,来个兔子吃窝边草。 这个虢国夫人,是杨玉环三个美艳的姐姐当中,长得最漂亮,最动人的,也最放荡不羁的,她最擅长在男人跟前,逢场作戏,骚首弄姿,卖弄风情。有好几次,还当了杨玉环的面,很不要脸的和李隆基眉来眼去,打情骂俏。 驱逐出宫(2) 李隆基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主,未免想入非非,春心荡漾。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 杨玉环成了自己的妻,虽然和这个能歌善舞,风情万种的绝色美女,搞搞风花雪月,玩玩花前月下,也很惬意。但毕竟,杨玉环是自家的菜园子,想什么时候吃,什么时候都可以进去。而外头的美女,自己不下手沾染,还真的是白白浪费了人生如此的好年华。 生是在床上。 死也是在床上。 欲生欲死,更是在床上。 晚饭的时候,李隆基终于招架不住虢国夫人一五一十抛过来的媚眼,自己也忍不住的,背着杨玉环,偷偷摸摸的,把自己的眼珠子努成对眼般不停地放电,和了虢国夫人你来我往的,相互送了很多筐的秋天菠菜(暗送秋波)。 游宴行将结束时,毫不知情的杨玉环兴致勃勃地提议:“皇上,我们去看夕阳美景啊,看,那夕阳,多漂亮。” 看夕阳美景,不如看虢国夫人没穿衣服的美景。 李隆基想,虢国夫人没穿衣服的样子,美不美? 都说关了灯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只因说的那个人,大概穷困潦倒,没本事,一生一世就得一个女人,一生一世就和一个女人上床,所以得了这个荒唐结论。真是的,关了灯的女人怎么会是一样呢?环肥燕瘦,各自精彩。 李隆基迫不及待,要享受虢国夫人的精彩。 李隆基皱了皱眉头,努力装作了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做业余演员做得很专业:“爱妃,朕累了,可能刚才饮酒过多,头痛得厉害。” 杨玉环信了,也为他焦急:“皇上,那叫御医来看。” 李隆基连忙摆手:“不用了,朕回帐蓬歇息一下便没事了。” 杨玉环不放心:“真的不用御医来看?” 李隆基说:“不用了,歇息一下便没事。爱妃,你去看夕阳吧,不用陪朕了。” 杨玉环疑惑地看着他。 好好的,怎么说不舒服就不舒服? 李隆基的目光躲闪着,没敢和杨玉环对视,怕他的目光出卖了他。 杨玉环突地嫣然一笑,很温柔很体贴地说:“既然皇上不舒服,那就好好休息一下。臣妾看夕阳去了。” 李隆基忙不迭地点头:“爱妃你去吧。” 驱逐出宫(3) 杨玉环心中冷笑了一声。李隆基当她是傻子呢。在宴席间,李隆基和虢国夫人互相放电,眉来眼去,瞒得了别人,难怪瞒得过她?李隆基和虢国夫人自以为聪明,以为瞒天过海。素不知,蠢蛋往往就是总觉得自己比谁都聪明。他们也不看看,对手是谁。 杨玉环也不揭穿。 她知道,口说无凭。 捉奸要捉双。 当下,杨玉环笑嘻嘻的,若无其事的,带领一队随从,浩浩荡荡地走了。杨玉环娇笑地说,她得赶紧去欣赏夕阳那美丽的风姿去,如果再不去,夕阳可不等她,要下山去了,到时候想欣赏都没得欣赏了。 杨玉环前脚刚走,虢国夫人便一溜乎的跑了过来。 她的妹夫老是老点,但他是一国之君。 权势谁不爱啊,除非那人是白痴。 妹妹杨玉环的飞黄腾达,荒淫奢侈,珠围翠绕,前呼后拥,富贵荣华,飞扬跋扈,无不让虢国夫人嫉妒,她做梦也想着,自己成了妹妹杨玉环,或杨玉环第二。为什么不呢?虢国夫人自认,她并不比杨玉环差。 李隆基和虢国夫人没有想到,他们的桃色事件,很不幸的没有开始,便宣告结束了。他们只是来得及紧紧拥抱了在一起,来得及把彼此之间的衣服脱了个精光,来得及欣赏彼此的回归自然光溜溜的身体。但还来不及进行其他的活动,比如热身,比如进入主题,比如颠鸾倒凤。 杨玉环折回来了,浩浩荡荡的带了小太监和小官女们。 李隆基给一吓,便当场成了阳萎。 虢国夫人则躲在被窝里,大气不敢出。 到底理亏。 杨玉环气得浑身发抖,一张脸寒寒的。眼前的的奸夫淫妇,一个是她爱着的而他又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一个是靠了自己才有今日风光的亲姐姐。他们背叛了她,偷偷摸摸的,乱搞男女关系。杨玉环觉得她的心,无限伤痛着。她浑身紧张,心颤肉跳,理智尽失。心中,瞬那间,就燃起一股最猛烈的恨意。 杨玉环愤怒难遏,七孔冒烟。 李隆基心虚,羞怯地叫她:“爱妃——” 杨玉环不理他,转过了身子,吩咐那些惶恐的随从:“备车!回宫!” 李隆基不甘心,又再叫:“爱妃!爱妃,回来!回来保驾诏命!” 驱逐出宫(4) 杨玉环才不回去,任了李隆基在后面千呼万唤,她不回去就是不回去!杨玉环一点面子也不给李隆基。他是皇帝又怎么样?难道是皇帝,就可以背了她,和她姐姐勾三搭四?杨玉环当即怒气冲冲地上了马车,怒气冲冲地独自回宫去。 没过多久,李隆基也跟着回宫来了。 李隆基恼羞成怒,他和杨玉环唱对台戏,坚决不肯服软。 第 6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7 章 为了面子问题。 高力士菩萨心肠,偷偷跑了过来,好心地为给杨玉环出主意:“啊呀,娘娘,去给皇上道个歉,赔个罪,告诉皇上说,你是身体不舒服,才赶回来的。” 杨玉环还在气,她狠狠地说:“为什么要我赔罪?我又没有错!应该赔罪的是皇上!” 高力士目瞪口呆:“哪有皇上向妃子赔罪的道理?” 杨玉环坚持:“本来就是他错。” 高力士劝:“娘娘,皇上到底是皇上。娘娘,还是去给皇上赔个罪吧,让皇上消消气。” 杨玉环犟强:“不去!他凭什么生气?应该生气的人是我。” 高力士无计可施。 有时候杨玉环犟强起来,像了一头牛。 李隆基伸长了脖子,等了足足一个晚上,也没等来杨玉环说声“对不起,我错了”。李隆基觉得很没面子。做皇帝几十年,就从来没有人敢如此放肆过,人人在他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不就是一个虢国夫人嘛,他又没爱上她,只不过是暂时性的把持不住自己,偷一下子腥,堕落一下下而已,又没计划来个天长地久。 一个大男人,总是好面子,为什么杨玉环不肯给他台阶下? 做戏也不肯做给别人看。 还真拽。 李隆基越想越气,越想越气。哼,杨玉环,不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的女人嘛,不就是会唱点歌,会跳点舞,会作点曲,会作点词嘛,又没什么了不起!天底下漂亮的女人多的是,只要他愿意,谁都可以做他的老婆,有什么了不起? 李隆基到底是一国之君,“皇上”两个字,别人是白叫的么?老虎不发威,当是病猫哪。李隆基决定给杨玉环点颜色瞧瞧。 驱逐出宫(5) 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夜不曾合眼,好不容易盼来了天亮,李隆基赶紧爬了进来,下了一道圣旨,叫小太监拿去宣读:杨玉环即日出宫,搬到杨钴府第。 连冷宫也不给杨玉环呆。 驱逐出宫去。 杨玉环余怒还没有消,还在生气。驱逐出宫就驱逐出宫,谁稀罕?这皇宫,也见不得是人间天堂。她杨玉环,也见不得离开了皇宫,会饿死在大街头。谁怕谁? 当下,杨玉环什么话也没说,什么东西也没拿,拔脚就走出皇宫去。 杨玉环前脚刚回到她老哥的家,后脚就跟回了一大堆人。他们并不是来投井下石的。那些三姑六婆,与杨府沾亲带故的,全都来了。杨府里被一种紧张压抑的气氛笼罩着,人人都惶恐不安,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 因为一传十,十传百呀。 谁都知道,杨玉环惹毛皇上了,给了皇上赶了出宫去。搞不好,皇上再大发雷霆,来个不按套路出牌由着性子做事,搞一个株连九族,那么姓杨的,还有与姓杨有关系的,统统都等着受惩罚。那些惩罚,肯定是不人道,要么砍手砍脚,要么就割鼻子切耳朵挖眼睛,要么就是人头落地,反正生死由不得自己作主。 为了人身安全,生命有保障,也为了不让杨家断子绝孙没后代续香火,姓杨的,还有与姓杨有关系的,齐齐集合到杨府,一起集体想办法。 经过大半天的鸡一嘴鸭一嘴的嚷嚷,最后,大家意见统一:让杨玉环赶紧负荆请罪,赔礼兼道歉,外加说对不起。 杨玉环才不愿意和他们配合。 她为什么要听他们的? 杨玉环冷冷地看着他们,自鼻孔里“哼”了一声,大着嗓门儿说:“不去!我干嘛要去?我又没有做错,做错的是皇上!应该是皇上向我负荆请罪赔礼道歉,而不是我向皇上负荆请罪赔礼道歉!” 姓杨的,还有与姓杨有关系的人,吓了个魂飞魄散,面面相觑。 没有人能够说服,杨玉环这头固执的牛。 驱逐出宫(6) 正在所有的人恨铁不成钢,为着杨玉环顽固不化,不懂得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肯为生命的安全而折腰,急得团团转,茶饭不思,无计可施的时候,忽然出现了一幕令人意想不到的,奇峰突出,波诡云谲的戏剧性场面:杨府里,涌来了几十个平日里侍奉杨玉环的侍女,十几辆官车,官车上装满了杨玉环平日里的衣物,生活用品,一大堆平日里杨玉环喜欢吃的食物,还有,从岭南里快马飞骑火速运来的新鲜荔枝。 杨玉环嗜食荔枝。 为了哄杨玉环开心,李隆基不惜血本,每年都命令专人从南方快马传递以竹筒盛着的新摘荔枝。为了那些荔枝,不知累死了多少匹马,踏坏了多少庄稼。诗人杜牧都有诗云:“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第次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 一个走在前面的太监跪了下来,给杨玉环磕头,一边说:“这是皇上令奴才们送过来给娘娘的。” 那几十个宫女,也齐齐跪到杨玉环跟前,齐齐说:“奴婢见过贵妃娘娘!贵妃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李隆基再犟,还是犟不过杨玉环。 他先举了白旗,先投了降。 李隆基无法忍受,没有杨玉环在身边的日子。杨玉环就像了毒药一样,渗到了李隆基心里,流到了李隆基的血液里,成了李隆基身体的一部分。杨玉环不在身边,李隆基从未有过的内心空落,那种巨大的无所适从,让李隆基寝食难安,不知道如何面对。 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爱得如此痴心的。 杨氏家族的人,齐齐舒了一口气。 杨玉环刚出宫第五天,李隆基便忍受不了相思之苦,派了高力士,把杨玉环迎回了宫中来。而自己,则站了在大门口,翘首以待杨玉环的回归。几天不见杨玉环,李隆基憔悴了,瘦了,老了,完完全全变成了一个无精打采的老人。 杨玉环回来了,跪了在李隆基跟前,给了李隆基请安。 曾经的一个精明强干的男人,看到了杨玉环,竟然泪流满面。 李隆基在宫中,为杨玉环举行了盛大欢宴,给杨玉环压惊,还赐给了杨玉环很多珍珠宝石,奇花异草。杨玉环娘家里的人,也见者有份,得了大量赏赐。 美女到底是美女,不同凡响,长得好就是资源,长得好就是生产力……长得好,便无所不能,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谁与美女争锋? 再次驱逐出宫(1) 自从杨玉环被驱逐出官,再被接回来后,李隆基便改过自新,乖乖做人,杜绝一切出轨行为,无论身,或心,都做到了“万花丛中走,片叶不沾身”。因为,李隆基发现,没有人比杨玉环更好了,全世界的女人统统加起来,都不及杨玉环一半的好。 第 6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8 章 两人如胶似漆,过了一段快活似神仙般的日子。 这个时候,曾经英明睿智的李隆基,对治理国家已没多大的兴趣,把军国大事交给了李林甫,李林甫死之后,又再交给了杨国忠,而自己则整天消磨在温柔乡里,沉迷于酒色歌舞之中。 李隆基在宫廷里,组建有“宫廷乐队”,选拔弟子三百人,宫女数百人,有事没事的,便在宫中演出。有时候是舞蹈表演,有时候是乐队演奏表演。 有一次,是舞蹈乐队齐齐表演。 那次,是谢阿蛮领舞,李隆基打羯鼓,杨玉环弹琵琶,李隆基老哥宁王李宪吹玉笛,马仙期(宫中乐工)击方响,李龟年(宫中乐工)吹觱篥,张野狐(宫中乐工)弹箜篌,贺怀智(宫中乐工)拍板。 不知道达到世界级水平没有。 总之,这几个人,是高手之中的高手。 杨玉环便是从那次演奏之中,惹事出麻烦事来了,又再一次被李隆基驱逐出了宫——杨玉环看上了宁王的紫玉笛,派了人去借,宁王不敢借,并不是舍不得,因为他吹过了,在笛子上留下他的口水,借给他嫂子同样放在嘴上吹,礼制上是欠妥的。但杨玉环不管,既然明的拿不到笛子,那么就来暗的,出钱卖通了宁王身边的人,把了那支能吹出美妙声音的紫玉笛偷了出来。 杨玉环拿了那支紫玉笛,正在悠然自得吹奏的时候,李隆基刚好来了,一眼就看到了紫玉笛。那紫玉笛,是特制的,是宁王的宝贝,李隆基自然认得出来。 李隆基奇怪:“宁王的紫玉笛怎么在你这儿?” 杨玉环嘻嘻笑:“我叫了人偷来的。” 不想李隆基大发雷霆,一拍桌子:“你怎么能够偷宁王的笛子?成何体统?” 杨玉环不以为然:“不就是借来吹吹么?又不是不还给他。” 再次驱逐出宫(2) 李隆基瞪她一眼:“你有你的玉笛,为什么不拿来吹奏?这紫玉笛是宁王吹过的,口泽尚存,你怎么能够拿来吹?” 杨玉环不高兴了,忍不住的反唇相讥:“这笛子宁王吹过很久了,臣妾拿来吹,有什么关系?哼,有人的双脚被别人勾住了,鞋帮都掉了,皇上都不怪罪了。为什么皇上偏偏针对对臣妾,和臣妾过不去?一点点的小事也怪罪?” 李隆基一听,更加火冒三丈,如火上烹油。 杨玉环嘴里说的“有人的双脚被别人勾住了,鞋帮都掉了”是很多年前,那时杨玉环还没有进宫来,梅妃还是春风得意时,一次李隆基和他几个兄弟在一直奏乐,梅妃也在旁边,后来薛王喝多了,不能自持,竟然在桌下戏勾梅妃的脚,以至梅妃的鞋帮都松了。李隆基知道后,念着兄弟情,也没有怪罪。 如今杨玉环旧事重提,桀骜不驯,语气中充满了挑衅味道。 李隆基急怒攻心,气得肺都差点轰开来。这杨玉环,还真的不知好歹,给一点阳光,她马上就灿烂,给一个梯子,她就想上天。 李隆基厉声说:“反了,你怎么能够对朕如此无礼?” 于是,杨玉环再一次被驱逐出了宫。 扫地出门。 杨玉环这一次被驱逐出宫,杨府也像了上一次一样,杨玉环前脚刚回到她老哥的家,后脚就跟回了一大堆三姑六婆,还有与杨府沾亲带故的,不约而同全都来了。杨府里再一次被一种紧张压抑的气氛笼罩着,杨府里的人再一次的被吓得屁滚尿流。 谁知道这一次,有没有像上次那样的好运?不但逃过了一劫,还因祸得福?抑或,杨家的气数尽了,人人都得被砍手砍脚,或割鼻子切耳朵挖眼睛,或人头落地,子孙后代也跟着吃瓜络,也得世代贬为奴隶,永没有翻身机会了。 杨家四姐妹,就数三姐秦国夫人比较老实,她大声地哭了起来:“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虢国夫人也来了。 再次驱逐出宫(3) 虢国夫人自从上一次给杨玉环捉奸在床后,她一直就做贼心虚,没胆去见杨玉环,如今关系到自己的人头明天是否还能安全挂到脖子上,也急急的赶来探听风声,她一改平日里的盛气凌人,哭丧着脸,小声地问:“这次皇上会不会饶过我们啊?” 杨玉环不作声。 这次理亏的是她,不是李隆基。 杨玉环也不知道,这次李隆基是否能饶过她。 杨家的人,大大小小,老老少少,惶惶不可终日,提心吊胆地过了四天。到了晚上,李隆基突然派出了内侍张韬光,给了杨玉环送来了御赐膳食。 这次,又是李隆基坚持不了。 他想杨玉环,很想,很想。 杨玉环不在身边,李隆基寝食不安,度日如年,脾气格外的暴燥,比更年期有过之而不及的,身边的小太监,小宫女,略有看不顺眼,就成了出气筒,不是打,则是骂。别人不懂得李隆基的心思,高力士懂得,他做了李隆基心腹几十年,几乎都成了李隆基肚子里的蛔虫了。 高力士小心翼翼地说:“皇上,贵妃娘娘在杨府,不懂得能不能吃惯杨府里的食物,要不,叫人拿些宫中膳食,给贵妃娘娘尝尝吧。” 李隆基巴不得这么一说,连忙开腔:“叫内侍张韬光拿去。” 杨玉环是聪明人,她知道李隆基不生气了。 李隆基原谅她了。 因为是自己错在先,这次杨玉环也识得做人,在张韬光回去的时候,杨玉环把自己的一缕青丝剪下来,用罗帕包好,交给了张韬光,叫张韬光拿给李隆基,并代她转告她的话:“臣妾死不足惜,只愿皇上保重身体,皇上对杨氏家族的大恩大德,臣妾永记在心头。这是臣妾的一缕青丝,给皇上作纪念。” 李隆基一见到杨玉环的头发,顿时心痛得不得了。 怔怔的,就要流下泪来。 高力士连忙说:“皇上,让奴才去把贵妃娘娘接回去吧?” 李隆基忙不迭点头:“快去快回,一刻也不要耽误了。” 高力士说:“奴才知道。” 李隆基又再一次跑到宫门口,翘首以待杨玉环的再次回归 对于杨玉环,李隆基不单单是宠爱,简单是病态迷恋。 他离不开她了。 一杯黄土,掩埋了绝代佳人(1) 第 6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69 章 杨玉环和李隆基,又过了快活似神仙的日子。 如果,不是发生“安史之乱”,也许杨玉环和李隆基,一直会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成为世上最幸福的情侣,可以“在天做比翼鸟,在地为连理枝”。 可惜,没有如果。 “安史之乱”以闪电不及掩耳之速度发生了。 安,指安禄山;史,指史思明。 先是安禄山带头造反。安禄山常年和杨玉环同祖的堂兄,则是当今宰相,权倾朝野,一手遮天的杨国忠常年不和,两人常常狗咬狗。 这杨国忠,也不是什么好鸟,天生喂不熟的白眼狼。小时候的行为极不端,喝酒赌博,穷困潦倒,向人借了钱又赖账不还,十足的地皮流氓。后来三十岁了,想想下去也不是办法,便去从了军。再后来,靠了堂妹杨玉环的裙带关系,便发了迹,成了火箭式的官员,一步升了天。 前宰相李林甫还没死翘翘的时候,杨国忠就胆敢与他叫嚣,进行明争暗斗的大规模的叫嚣行动。要知道,那个时候,杨国忠才入朝为宫四年多,而李林甫,可是独揽大权十七年的朝中大号人物。 可见,杨国忠的勇气很可嘉。 因为有堂妹贵妃娘娘做靠山啊,他怕谁? 那个时候,杨玉环的胳膊肘儿还没有向外拐,还帮亲不帮理,为了杨家的利益,与了杨国忠站了在一条战线上。加上对李隆基忠心耿耿的高力士,看到杨玉环把李隆基侍候得舒舒服服,开开心心,快快乐乐,也主动的,为他们出谋献策,齐力挤扁李林甫。 李林甫也不是好欺负的主,在没有外援也没有裙带关系的艰苦情况下,一步一个脚印爬到宰相位置,凭的是口蜜腹剑,狡猾奸诈,喜怒不形于色的超强实力。 杨国忠运气好,也没和李林甫斗多久,李林甫因为病,便早早死翘翘了。 杨国忠是光荣地继李林甫之后,又一个举世闻名的奸相。 胡作非为,骄横跋扈,贪得无厌,好大喜功,是杨国忠的特色。 一杯黄土,掩埋了绝代佳人(2) 太平盛世,没什么好玩的事,杨国忠吃饱饭撑着的,无聊得很,便找些事儿消遣,于是瞄上了炙手可热,又刚刚做了杨玉环干儿子的安禄山。两人就搞起了一山不存两虎,水火不相容的口水战。 这回杨玉环庇护的是安禄山,堂哥杨国忠一边凉快去。 这使杨国忠很窝心。 现在,安禄山便高举“讨伐杨国忠”的旗号,堂而皇之进行造反,在范阳起兵20万向长安进军,所向披靡,一路势如破竹,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占领东都洛阳,打到长安城下。 消息传来的时候,李隆基和杨玉环正有骊山温泉宫里过着快活似神仙的日子。 惊呆了的不单单是杨玉环,还有李隆基,他们这个时候,才知道世上有一个叫“养虎遗患”的成语,也才知道,原来世上真的有恩将仇报这回事。 曾经英明果断,策动羽林军发动宫廷政变,铲除一切异己,稳坐皇帝宝座,然后开创了唐朝的鼎盛时期的李隆基,大概是一生的聪明才智,前半生全部用完了,又大概,遇到了杨玉环,踏进了爱情旋窝,智商变为零了,总之,对于那个看起来忠厚老实的“胡儿”倒弋相向,为着梦想“从将军到皇帝”而努力奋斗,上了七十岁的李隆基,手足无措,不知所措。 李隆基起了做缩头乌龟的念头,想让太子顶他的班,他退居二线。 杨国忠给吓着了,心惊胆战。 杨国忠和太子不和,结怨已久,太子当政了,他还有活命么? 于是杨国忠发动了杨玉环,让杨玉环去给李隆基上政治课,让李隆基放弃“禅让”的念头。杨玉环是情场上的精英分子,却是政治上的白痴,听信了杨玉忠的话,还真的误认为,太子黄袍加身后,杨家的人满门抄斩,死无葬身之地。一向对政治的感冒的杨玉环,用了眼泪作武器,一哭二闹,苦苦哀求李隆基,就是不拉屎,也要占着茅房啊,这样腰板可以挺直些,说话的声音可以雄亮些。 李隆基最见不得心爱的女人流眼泪。 李隆基屈服了,决定不管拉屎不拉屎,也要继续占着茅房。 一杯黄土,掩埋了绝代佳人(3) 谁料这个时候,已由不得李隆基说话了。太子李亨羽翼已长,有了自己的小集团,小核心。小集团,小核心,不知不觉扩大,扩成了大集团,大核心,大到做一国之君的李隆基都无法控制。 在安禄山攻下洛阳,自称为大燕国皇帝,李隆基带了大队人马,踏上西逃的路途上,一场政变就开始了。 先是杨国忠遭殃。 太子的心腹护驾将军陈玄礼,发动了自己的部下造谣惑众,大叫:“宰相和胡虏谋反!”本来将士平日就对骄横跋扈的杨国忠不满,加上西逃的路上,风雨交加,艰辛异常,将士心里就有怨气冲天,现在巴不得听到这一说,顿时齐齐拿了刀剑,把了杨国忠,还有杨国忠的儿子,大小老婆,一一垛成了肉浆。 李隆基正在和杨玉环在驿亭中吃饭。 杨国忠一家大小老少垛成肉桨后,陈玄礼带领将士,围了过来。 他们不肯放过杨玉环。 没有杨玉环,就没有杨国忠今天。 杨国忠死了,杨玉环也得死。 陈玄礼咄咄逼人,高声地说:“贵妃娘娘是祸根,如今她还留在皇上身边,四方将士心中不安,请皇上割爱正法!” 李隆基软弱地护着杨玉环:“贵妃身在深宫,从不过问朝廷的事,她怎么有罪?” 叛乱的士兵,水泄不通围了在门口,齐齐的聚集不动,满脸杀气,大有杨玉环不赴黄泉他们不死心之势,也大有杨玉环不赴黄泉那么李隆基也自身难保之决心。 李隆基无奈。 虎落平川被犬欺。 李隆基是皇帝落逃难路中被士兵欺。 门外的士兵,突然传来了一阵骚动之声,一声比一声急。 形势紧迫。 千钧一发。 李隆基哭了,泪如雨下。他白当了四十年的皇帝,曾经的呼风唤雨,威风八面,气势磅礴,全没了,全离他远去了,此时此刻,他无法控制眼前的局面,此时此刻,他不过是一个渺小的糟老头子,连自己心爱的女人也保护不了。 高力士着急。 第 6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0 章 识时务者为俊杰啊。 高力士劝李隆基:“皇上,贵妃娘娘是无罪,可是杨国忠是起于贵妃娘娘,贵妃娘娘还在皇上身边,将士怎么能够安心?” 一杯黄土,掩埋了绝代佳人(4) 一直静静地坐着,不言不语的杨玉环,明白事到如此,是不能挽回了,自己无论如何,也难逃此劫。不知为什么,杨玉环并没有惊慌失措,也没有特别的伤心,只是给一种浅浅的凄凉笼罩着,有一种命运如此的无奈。 杨玉环站了起来,很平静地对高力士说:“告诉将士,我愿死殉国。” 杨玉环走到了李隆基,跪了下来,含着泪说:“愿皇上珍重身体,臣妾在此别过了。” 李隆基头脑一片空白。 想挽回。 可他,无能为力。 高力士连忙代李隆基传口唤:“皇上赐贵妃死。” 周围的士兵听到了,一阵欢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杨玉环死了,在马嵬驿佛堂前的梨树上,用了一根白绫,结束了自己三十八岁的生命。脖子套上白绫上的那一刻,杨玉环想起了她很久很久以前,她第一次见到李隆基,在华清宫,他跃身过来,制服了受惊的马,夕阳下的李隆基,眉目凛凛,精光慑人,不怒而威,那个时候杨玉环想,没有一个男人,比李隆基,更具有男人魅力了。 她恨过他吗? 如果没有他,她还是一个简简单单,快快乐乐,与世无争的小女子,她会和寿王生一大堆孩子,成会尘世中一对柴米油盐夫妻,老的时候,可以和寿王互相搀扶着,一起看日出,看日落,听着自己的孙儿,围着她,“奶奶奶奶”的叫。但那样的日子,平淡无味,今天重复着昨天的日子,过一天如过一生。 和李隆基在一起,是不同的。 过一生,如过一天。 快乐不知日子过。 如果没有杨玉环,如果杨玉环不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也许,李隆基不会落到荒废了国事,贻害了国家,差点断送了大唐江山的下场吧?如果没有李隆基,或李隆基没有横刀夺爱,把了杨玉环从儿子手中抢过来,也许,杨玉环也不会遗臭万年,成为红颜祸水的代名词吧? 谁知道呢? 没有如果。 杨玉环闭上眼睛,魂飞天国的时候,那张倾国倾城的脸,隐隐约约露出了笑意。 一杯黄土,终于掩埋了一代绝代佳人。杨玉环是生得风光,死得无奈。但,又怎么样?虽然,杨玉环只活到了三十八岁,却在人生短短的岁月里,享受了荣华富贵。 杨玉环这一生,比谁都过得惬意。 比谁都过得精彩。 浣纱女(1) 西施是一个浣纱女。 浣纱是什么东东?是洗衣服的意思。浣:洗涤;纱:一种布料,也代指衣服。浣纱女:是帮别人洗衣服的女子。 西施之所以成为帮别人洗衣服的女子,是因为家里穷,住的是草房,吃的是粗茶淡饭,还常常穿不暖,吃不饱。西施老爸是樵夫,一有空,便跑去破坏山林——上山砍柴,然后把那些柴担去集市去卖,换来柴米油盐。西施的老妈,则帮有钱的人家打散工,洗洗衣服什么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西施懂事,小小的年龄,便开始做童工,帮了她老妈洗。 春秋战国时期,女孩子帮别人洗衣服也有好处。一来呢,可以赚点小钱,填补家用;二来呢,可以养成勤劳致富的好习惯。如果运气好,将来嫁了个有钱的公子哥儿,也落得一个贤惠的名声;如果运气不好,做了穷人家孩子的另一半,说不定洗衣服也成为自己的一技之长,能够女继母业。 西施是一个美丽的女子,长得水灵灵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河里的鱼儿见了,也忘记了游泳,沉入水底被淹死。后世的鱼儿,偶尔想起了这动物界的一桩千古冤案,还唏嘘不已。 和西施在一起到河里洗衣服的,还有另外二个女子。 一个叫郑旦。 一个叫东施。 郑旦也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美女。郑旦和西施,是美女见美女,互相赞美。有时候,这一对双姝牌美女,喜欢跑到村口那个四眼青石井口去,然后伸长了脖子,往了清澈的井水里照。 西施对了自己的美貌不大自信。 因为家里穷,西施小时候没鞋子穿,总是光着脚丫子走路,久而久之,大脚板就是这样练成的。要知道,在古代,人们的审美观有点变态,女子是以小脚为美。那些大户人家,所谓的名门闺秀,给了那些变态的家长,把天然脚板包裹成变态的小脚板,目的是走起路来,变态的婀娜多姿。 浣纱女(2) 西施是因为自己那双没有变态的大脚板,人前人后,总是抬不起头来。 郑旦的智慧和她的美貌成正比例,因为和西施是好友嘛,便热心地为西施献计献策:“你以后穿裙子,挑长的穿,这样就遮住了双脚,别人看不到啦。” 西施想想,也对哦。 大脚板的问题解决了,但新的问题又来了。 西施和郑旦站了在井口旁,端详着井中的倒影自己,看了大半天,西施皱起了眉头,对了郑旦说:“你看,我的脸怎么那么小?一个巴掌看过去,几乎看不到。” 郑旦说:“那叫做巴掌脸,也叫瓜子脸,很可爱,很多人梦寐以求都求不来。” 西施问:“你呢?你的脸形又叫什么脸?” 郑旦很幽默,懂得自嘲:“瘦的时候叫鹅蛋脸,胖的时候叫大饼脸。” 西施还是愁眉不展:“你看,我的眼睛比你的眼睛小。” 郑旦一伸手,一把拉过西施,指了井中的自己和井中的西施,很认真地说:“你看,我们两个人的眼睛,在水中看上去就像了四条鱼,鱼不是身体长就好看的,好比眼睛不是大就算美的。” 西施顿时笑逐颜开。 如果没有郑旦,西施还以为自己是丑小鸭,与美天鹅无关。 其实丑小鸭,是另外一个浣纱女,叫东施。西施之所以叫西施,并不因为是姓西,名施,她的尊名大姓叫施夷光,因为姓施,家住浙江诸暨苎萝山下苎萝村的西面,所以别人给她取了个绰号:西施。而东施,也不是因为姓东,名施,只因也是姓施,家住浙江诸暨苎萝山下苎萝村的东面,别人也给她取了个绰号:东施。 第 7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1 章 有一句很出名的成语,叫东施效颦。 这个东施,大概是家里也和西施家里一样穷,买不起镜子。又大概,东施患有严重的近视。东施就算是跑到村口那个四眼青石井口去照了,也看不清楚井中自己的倒影,不知道自己的五官,长得是否整齐。 浣纱女(3) 人人都说西施长得漂亮,一朵鲜花一样,东施听到耳朵里,不服气,伸出了手摸摸自己的脸,也有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没缺什么,也没多出什么。大家是一样的妙龄少女,青春年少。唯一不同的是,东施身子的面积是西施身子面积的两倍,自己不是肥,是壮,是健康而已,为什么别人都说西施是美貌若花,而说她是毁容版的美貌若花? 东施觉得那些人,比瞎子还要瞎子,美丑都分不清。 西施有什么好?瘦瘦弱弱的,风吹就起的病态,小小的年龄就有心口疼的毛病。每次心口疼的时候,西施便喜欢皱着眉头,捧着心口,像了个老太婆那样的弯着腰,半天也迈不出一步来。那些瞎了眼的王,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 天才做事总是别具一格。 范蠡的国籍是楚国。楚国是当时的超级大国之一。所谓的超级大国,就是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远远超过其他任何国家,并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到处对别国进行侵略、干涉、控制、颠覆和掠夺,谋求世界霸权。 大概是对自己的国家不满,范蠡就做了叛国者,千里迢迢跑到贫穷落后的第三国家之一越国,做了一个具有“国际主义”精神的革命者。 越国的国君,姓姒,名勾践,据说是大禹治水的那个“大禹”的子孙。这个勾践,也是名人,甚至比他的祖先大禹还要出名,因为他发明了一种不大好玩却极有深刻意义的游戏——卧薪尝胆。 “卧薪尝胆”这个游戏的玩法,便是睡觉的时候不要睡在梦思床上,而是跑到柴草上去睡,不管春夏秋冬,有蚊子或是下大雪,再接着,是有事没事,要张开嘴巴,伸出舌头来舔一舔那个苦得不能再苦有猪胆。这个游戏玩上瘾了,也有好处,能够起到刻苦自励,发愤图强的作用。 勾践发明这个游戏,是事出有因。 因为他打败仗啊,被了人家吴国,打了个落花流水,春去也。 勾践没有办法,只好举了白旗,投了降。并且带了自己的大老婆,还有被他封为“大夫”的范蠡,乖乖的去了吴国,给了吴国的国君夫差做了灰孙子——住在阖闾的大坟旁边一间石屋里,给夫差喂马。夫差坐车出去,勾践就得给他拉马。 卧薪尝胆(2) 从一国之君到奴仆,那种痛苦与失落,可想而知了。 但勾践是个忍辱负重的人。他会教了世人,“毅力”两个字是如何写;又再教了世人,如何把那个“忍”字,忍到极限,忍到无所不能。勾践很相信自己,相信他吃得了苦中苦,以后他一定会再次成为人上人的。 近日之忍,为的是他日不忍。 勾践演绎了他的传奇。 勾践做得最恶心一次,是夫差病了,上吐下拉,差点要去阎王爷那儿报到。看了很多个大夫,听了很多中草药,还是病怏怏的,病到夫差都绝望了,悲从中来,以为自己不久于人世了。结果勾践,灰孙子做到底,居然很勇敢地把夫差使用的马桶掀开了,用手沾了夫差刚拉出来的粪便,放到嘴巴里尝了尝。 旁边的人看到了,如果不是死命的憋住,估计隔夜饭都给吐了出来。 但勾践却兴高采烈,跪了在夫差跟前,对了夫差说:“恭喜大王,你的病很快就要好了。” 夫差给病得有气无力,说话都给跑了气:“你怎么知道?” 勾践煞有介事地说:“臣以前在东海,学习过医理,看粪便,便知道别人的病情。刚才臣尝了大王的粪便,大王的粪便有了些酸味,表明身子中滞之物要走了。七天后,大王的病便有好转。” 结果七天后,夫差的病还真的好了。 对于勾践很恶心的品尝着自己的粪便,夫差很是感动。 真的不容易啊,这是患难见真情。 结果夫差一激动,就不顾大臣们强烈反对,执意的把勾践放虎归山了。反正夫差是皇帝夫差怕谁,他说话一言九鼎,大臣们反对无效,通通一边凉快去。伍子胥也不例外。那个伍子胥,他以为他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能未卜先知,说什么“勾践今日尝大王的粪便,他日一定会尝大王的心。” 耸人听闻。 夫差才不鸟他。 于是,勾践带了自己的大老婆,还带了一直忠心耿耿,愿意加入越国国籍,还在他身边久经考验的革命战士范蠡回到自己久违了的地盘去了。 卧薪尝胆(3) 为了让自己不忘记在吴国所受的耻辱,报仇雪恨,勾践便创造发明了卧薪尝胆的游戏。反正,勾践连人的粪便都尝过了,尝苦猪胆,不过是小儿科。 在玩卧薪尝胆的游戏同时,勾践也不忘记面训练军队,发展农业。 这个时候,一肚子鬼主意的范蠡献计献策了:“大王,为了麻痹吴王,让吴王对我们越国放心,我们是不是应该送些礼物给吴王?” 勾践问:“我们送什么礼物好呢?” 越国另外一个大夫,叫文种的,也参加讨论中去:“送山珍海味?金银珠宝?这主意倒也不错。” 范蠡微笑:“山珍海味,金银珠宝,这些是免不了的。但有一样东西,肯定比那些管用。” 第 7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2 章 勾践和文种齐齐问:“是什么东西?” 范蠡说:“美女。” 勾践和文种互相看了一眼,不禁大笑起来:“说得对,美女比什么都管用。” 说得好听一点,这叫美人计。 说得难听一点,这叫性贿赂。 是男人的,谁不喜欢美女?除非那男人是性无能,或是同性恋。而事实上,夫差并不是性无能,也不是同性恋,而是猛男一个。虽然夫差过了血气方刚的年龄,胡子有点花白了,但还是个好色的主。据说,夫差这家伙,乱搞男人关系最出名。人虽老,精未衰,时时刻刻都想着焕发第二春,醉死在温柔乡。 于是,寻找美女的行动便开始了。 这个光荣的任务,由对美女审美能力一级棒的范蠡去执行。 略有一点姿色的女子,都给范蠡找来面试过了,不过那些女子,都无法过范蠡的金睛火眼。不过是生得略略整齐而已,与“美女”两个字,差了很大的一段距离。要知道,夫差经历美女无数,他后宫的女子,足够组成一个女兵方阵,随便抓一个出来,哪一个不是美貌如花?如果没有两刷子,估计被他玩不到两天,便给整成了弃妇。 要么不找,要长就找个绝色的,让夫差百玩不厌的女子。 这在这个时候,范蠡便听到了西施和郑旦的名字。 抱着“宁可错杀,不可放心”的心态,范蠡决定亲自上门去验收。如果西施和郑旦不合格,还算不得是美女,那再接再厉,继续寻找。如果西施和郑旦真的是绝色美女,那就大功告成,寻美活动完美结束。 美女(1) 要见西施和郑旦还真的不容易,因为她们居住的地方,是贫富落后的山区,交通不发达,要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好不容易才到村口了,又给一个七老八十岁的老太婆拦住了。这个老太婆,头发已花白,皮肤发皱,眼神黯黄,牙齿都快要掉光了。 不过老太婆的声音,倒也雄响,对了范蠡,大声地么喝了一声:“你找谁?” 在人家地盘,强龙也得低下尊贵的头,范蠡恭恭敬敬:“本人找西施和郑旦。” 老太婆顿时来了精神,双眼发光,仿佛年龄了十岁,她把手一伸,另外一只手了拿盘子,盘子上装了几个铜板,也递到了范蠡的鼻子底下,老太婆说:“拿来!” 范蠡莫名其妙:“拿什么?” 老太婆神气活现:“钱啊!想去看西施和郑旦,得拿钱来!一文钱看一个,两个得二文钱。” 范蠡啼笑皆非:“看她们也要给钱?” 老太婆得意:“当然啦,人家是美女,美女是随便给人看的么?” 范蠡来了兴趣:“她们真的长得很美?” 老太婆说:“当然美啦!是男人的,都想娶她们回去做老婆。”她横了范蠡一眼:“喂,你到底要不要看?要看的话就拿钱上来!废话多多!” 只要是美女,别说是一文钱?一千文也不成问题。范蠡连忙摸了他口袋,掏出了两文钱,叮叮当当的放到老太婆的盘子上,然后问:“够了没?” 这个老太婆,倒有职业道德,不黑心,并不是因为范蠡穿得好,貌似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而要落地起价。一文钱看一个美女就一文钱看一个美女,少不肯,多也不收。 老太婆满意:“够了。”然后,老太婆把手远远的一指:“呶,现在西施和郑旦都在河边洗衣服,你随便去看啦。” 范蠡谢过老太婆,便朝了河边走了过去。 美女(2) 远远的,便听到了铃铛般的笑声。 接着,范蠡便看到了三个妙龄女子,在了那边洗衣服。 第一个映入范蠡眼睛内的女子,长了个鬼斧神工,又肥又矮又黑又一脸的青春痘,大饼脸,粗脖子,眼睛小,鼻吼往外翻,张着血盆大嘴,不但不是个美女,还是个“美女”的反义词,估计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进行的一场丑女比赛,此女子不拿冠军,就没人敢站在领奖台上了。 范蠡又再看第二个。 啊,这一个,这一个是美女,还是大大的美女。她身材适度,肌肤雪白,微丰,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细嫩若凝脂的脸盘,又黑又大的眼眸,高而挺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微微地翘起。唯一不足的是,这个女孩子不够温柔,她的眉宇之间,透着一股硬气,一举手,一投足,有着男孩子那样的豪迈。 范蠡再接着看第三个。 第三个不看则已,一看范蠡的眼珠子便要掉下来。第三个的五官见不得比第二个长得漂亮,但她那张小小而精致的脸孔,简直是发出柔和晶莹的光辉,眼睛并不是很大,却像黑玉般,身子纤弱苗条。最难得的是,她好像并不自觉她的美丽,神态羞怯,自信心不足,未言脸先红,于是她的美又增添了三成。 范蠡的嘴巴忍不住张大了。 枉范蠡还是出生在发达的国家楚国;枉范蠡还是个成功人士,叛国之后跑到越国做大夫,高官厚禄;枉范蠡夜生经验丰富,见识和经历的美女无数。但范蠡,从来没有想到,在贫穷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偏僻的小乡村,竟然遇到他一生之中,从来没有遇到过的绝色美女。 范蠡走了上前去,对了她们行了个礼:“美女们好。” 是美女的和不是美女的,都转过头来,齐齐地望向他。 不是美女的那个,先开口说话,色迷迷地说:“帅哥好。” 美女(3) 范蠡自然是个帅哥,他得天独厚,上天不但给了他智慧的头脑,还给了他一张眉眼如画的脸。范蠡的帅,还是不一般的帅,还是那种刻骨铭心,过目不忘,让人自惭形秽的帅,没事出趟街,胡乱抛个媚眼,都能把四十以下的女人全招来。 范蠡自我介绍:“本人姓范,名蠡,是越国的大夫。” 到底是村姑,没见识,不是美女的那个又问:“大夫?大夫是什么东东?是不是丈夫的意思?” 范蠡咧嘴笑。 他现在还没有结婚,结婚了,自然是丈夫。如果专一点,只娶一个老婆,那他就是一个女人的丈夫,如果不专一,喜新厌旧,大小老婆组织成一个方阵队,那他就是那个方阵队女人的老婆。 那个长得丰满一点的美女见识多点,对了那个不是美女的女孩子:“东施,不要乱说啦。大夫是一种官职,很大的官,不是丈夫的意思啦。” 那个叫东施的女孩子说:“哦。”又转头看了范蠡,用了很疑惑的目光,口无遮拦地问:“丈夫——哦,不不不,错了,不是丈夫,是大夫。大夫,你到我们村里来干嘛?是不是听说西施长得漂亮,所以跑来找西施,要讨她做老婆?” 一直没有说话,美得让范蠡心跳加速的女孩子,红了脸,啐了东施:“你胡说什么?” 啊,原来,她叫西施。 第 7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3 章 那另外一个美女,是叫郑旦了。 真是名不虚传。 一文钱看一次,不冤枉。值得。 范蠡不由得兴奋起来,他终于找到了他要找的人了。同时的,范蠡心中也不禁有点怅惘,这两个百年不遇的超级大美女,白白的贡献给夫差那个死胖子蹂躏,还真可惜了。两朵美艳的鲜花插在一堆大牛粪上,根本是暴殄天物。但时势所逼,那个死胖子夫差又不肯挥刀自宫,只好乖乖的送羊入虎口了。 美女的任务 范蠡咽了咽口水,把自己的私心杂念放到一边,认真地说:“本人和两位美女有事商量。” 东施问:“找她们有什么事情要商量?为什么找她们不找我?” 范蠡是一国大夫,一肚子心计那种,他的智商和三国时代的诸葛亮有得一拚。没比得上诸葛亮出名,是因为范蠡的上司勾践气量小,整天提心吊胆范蠡会挤走他,翻身作主人去坐越国的皇帝位置,有事没事压着他,不给他太锋芒毕露的机会。而诸葛亮,他上司刘备是出了名的“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的主,自己虽然没多大能耐,却懂得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给足了诸葛亮展示聪明才智,大显身手的机会,以至诸葛亮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范蠡回答东施:“大王说只要两位美女,你是第三位,下回再找你。” 东施满意了。 只要说她是美女,下下下下回找也没关系。 因为事情太机密,是不能大张旗鼓宣扬,万一传到吴王夫差的耳朵里,那“美女计”便白忙乎了一场,彻底要流产。范蠡偷偷摸摸地把西施,郑旦,还在她们的父母,招集了在一起,开了个小规模的座谈会,运用了三寸不烂之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诱之以利。 范蠡说,国难当头,匹夫有责,希望两位美女,要出于对国家利益的考虑,要勇敢地贡献自己,到吴国去享受一下天上人间的日子。任务嘛,很简单,不过是唱唱歌,跳跳舞,上上床,玩玩耍,目的是消磨吴王夫差的革命意志,让他在不应该腐败的时候腐败,在他不应该玩女人的时候玩女人。 西施和郑旦互相看了一眼。 西施的父母也和郑旦的父母互相看了一眼。 西施不大明白,郑旦却听懂了:“啊,原来是要我们去色诱吴王夫差。” 范蠡连忙说:“对,就是这个意思。” 西施和郑旦又再互相看了一眼。 西施的父母也和郑旦的父母又再互相看了一眼。 范蠡的聪明 他们都是乡野之人,生长在穷乡僻壤,大字不识一个,就仿佛井底之蛙:他们的天空,只有井口那么大。就白了,就是没见识,头脑简单,想法天真。 西施和郑旦想,自己不过是小小的弱女子,既然对国家的前途是如此的重要,为国家贡献出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的父母想,女大总归是别人家的,把她嫁给一个乡村穷男人,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吃了今餐不知下餐在哪儿的苦日子,不如嫁给吴国大王夫差做小老婆来得风光,吃香喝辣的,享受荣华富贵。管是什么地下工作者不地下工作者的,吃得饱穿得暖,不用日日去河里帮别人帮衣服,这才是硬道理。 因此范蠡,不用吹灰之力,就轻而易举的把西施郑旦,还有她们的父母说服了。 西施和郑旦,也心甘情愿跟了范蠡,背井离乡,远离父母,千里迢迢到了京城。 范蠡是一个能干的政治家,同时他也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在快要回到京城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那个七老八十岁的老太婆挡了他在村口,收他一文钱看一个美女的事来,便机灵一动,也来个照葫画瓢:让了他的小跟班们,在城里广而告之,他范蠡带回了两个绝色美女,有兴趣的,可以来一睹芳容。 范蠡带着西施和郑旦回京城那天,京城的大街小巷,就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范蠡的小跟班,拿了盆子,满街的么喝着:“想要见美人的,先交一文钱。” 听说是艳冠全国的美女,谁不要看? 不过是一文钱,少吃一天早餐而已。 于是看美女的人排成了长排。 顷刻之间,装钱的盆子就满了。 郑旦有些不快,问了范蠡:“怎么我和西施都像了猴子?” 西施也不开心:“对啊,我也感觉我们像了猴子,被别人看来又看去的。” 范蠡微微笑:“这叫一举两得,懂不?又能赚钱,又能做宣传。看过你们美貌的人,自然会一传十,十传百,让天下人皆知,这样你们便能成为名人了。” 西施对范蠡很是信服。 西施觉得,没有人比范蠡更聪明了。 西施喜欢上了范蠡 西施和郑旦的出现,让见识多广的范蠡对美女的审美观提高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层次。而范蠡的出现,何尝不是西施和郑旦对俊男有了翻天覆地的见识? 那个时候,人们的思想没有那么肮脏下流,不像到了明朝,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年代,看男人的标准,要求“潘驴邓小闲”,即:潘安的貌;驴大的货;似邓通有钱;要绵里针忍耐;要有闲工夫。 但“潘安的貌”和“似邓通有钱”,是自古以来天下所有的女人对自己男人的臆想。 刚好,范蠡不但拥有“潘安的貌”,还“似邓通有钱”——当大官的,肯定不会穷,特别是像了范蠡那样智勇双全的大官。 西施喜欢上了范蠡。 当然了,是正常女人的,都会喜欢范蠡,他简直是男人之中的极品,硬条件过得关,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有知识有品味,生活富有小资情调。西施尤其喜欢范蠡的一对桃花眼,看人的时候,好像永远是含情脉脉,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微微往上扬。西施觉得,范蠡的眼睛,范蠡的笑,带着一股危险性质,却又让西施忍不住的想靠近。 “范大夫。”西施叫范蠡,末语脸先红,她低下头,深深地低着,只看着自己的手指头,而她的手指头不住地挠着她的衣服,挠了一圈又一圈,她低低声地说:“范大夫,我和郑旦去了吴国,以后还能回来吗?” “可以啊。”范蠡看她,微微一笑:“等我们大王雪耻复国的时候,你们便可以回来了。” “真的?”西施兴奋:“我们还可以回来?” “真的。”范蠡昧着良心,骗她。 其实范蠡明白,如果西施和郑旦去了吴国,便成了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真的,她们又怎么能够回来?她们的任务,很重要,需要贡献着自己性感的下半身,不但要陪夫差喝喝酒,跳跳舞,还要陪夫差上床锻炼锻炼身体,让夫差肾虚无力,消磨革命意志,不成功会把自己的生命搭上,成功了也容不下她们活在世上——她们是红颜祸水。 如今不是享乐的时刻 第 7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4 章 但西施并不知道,她太年轻,太单纯,涉世末深,哪知道人间险恶?她是被别人拿去卖了还帮别人数钱的主。 范蠡心情澎湃着。 他何尝不也是喜欢西施?西施的水灵灵羞答答,温柔婉约,让他痴迷不已。如有得选择,他又怎么愿意把西施送给吴王夫差蹂躏?西施的美丽,西施的单纯,让范蠡心痛。那一瞬,范蠡还后悔,他不该把了西施从宁萝山下带出来。但随即,范蠡又压下了他的私心杂念。国家的前途,总重要过儿女情长吧? 勾践在宫殿里,亲自接见了西施和郑旦这两位美女。 是男人的都好色,勾践远远的看到了西施和郑旦,双眼都绿了。什么是秀色可餐?这便是了。他宫殿里所有的妃子加起来,相貌都不如西施和郑旦一半的美。看到勾践目不转睛瞪了这两个美女看,眼球都要掉下来,还一副馋涎欲滴,饿虎扑食的样子,他的夫人就是大老婆做皇后的那个,气不打一处来。 都是什么时候了?还好色得这样变态?难怪连送给吴王夫差的恭品都想染指了去? 如换平日,勾践就是娶一百个小老婆,他夫人也作声不得。在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中,男人越多小老婆越好,证明自己有钱,养得起。何况堂堂的一国之君?只要他愿意,他管辖的国家,哪一个女人都可以做他小老婆。 但今日不比往日。 如今不是享乐的时刻。 勾践的夫人,因为跟了勾践去了吴国吃了苦,做了奴役,共同享受了耻辱的快感,好不容易回国了,苦日子还没捱出头,天天跟了勾践吃粗茶淡饭,穿粗布衣服,睡用柴草铺成的床,如果不是受不了臭猪胆的味道,恐怕还得跟了勾践,天天尝那个恶心的东东,共同编织那个感人的著名的“卧薪尝胆”故事。因为有了那些苦劳,勾践的夫人虽然年老色哀,腰板却挺得很直,有了叫嚣的资本。 勾践没敢腐败 她暗暗的又狠狠的跺了勾践一脚,压着嗓门儿,低声怒吼:“勾践,你忘掉记国的耻辱了吗?” 勾践一听,连忙收回了目光,惭愧不已。 “勾践,你忘掉记国的耻辱了吗?”——这句话并不是他夫人发明的,而是勾践天天吃饭睡觉之前,伸出舌头,舔一舔那个臭猪胆,然后像喊口号那样,喊出告诫自己的话,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刻苦自励,发奋图强。 勾践到底觉悟性高,马上知错就改,没敢腐败。 与两位人间少有的绝色美女鸳梦破灭,勾践有说不出的失落。但勾践毕竟是勾践,倒是有王者风范,牡丹花下死虽然风流,但对有远大抱负,一心想复仇的勾践来说,风流并不是他的生活全部。因此,勾践打落了牙齿往肚子里咽,表面上硬是撑足了好汉面皮,装作不在意。 他化悲伤为力量,对了西施和郑旦打着官腔说:“二位姑娘真是天姿国香,今日难得一见,幸会幸会。” 西施和郑旦虽然是没见过多少世面,却也知礼教,对了勾践行了君臣之礼后,便谦礼地说:“大王过奖了。” 勾践还是忍不住叹息了一声:“让二位姑娘去陪夫差,真是委曲你们了。” 郑旦说:“大王,请不必为小女子忧伤,为国家,为人民,我们甘愿献身。” 西施看了旁边的范蠡一眼,咬了咬牙,也说:“大王,我们为国甘愿献身。” 勾践点点头,对范蠡说:“范大夫,你安排一下两位美女去吴国的行程。” 这个时候,一直默不作声的勾践夫人忽然开了腔,她说:“大王,两拉姑娘确实是漂亮,但她们还不是美女。真正的美女,一定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美貌;二,是善歌舞;三,是体态。两位姑娘是美貌有余,而其它两个条件是没有。” 勾践不明白:“夫人,你说说看,为什么?” 少女怀春 勾践夫人说:“一个女人,长得再漂亮,如果没有内涵,不过是花瓶而已。再漂亮的花瓶,看多了,也有腻的时候。如果大王想让吴王长期迷恋这两位姑娘,不理国事,以达到复国的目的,那还要训练两位姑娘,让两位姑娘不但是养眼,而且要养心。” 勾践一听,咦,有道理。 看来,女人有时候是小看不得,她们头发长,不一定见识短。 勾践把训练两位美女的光荣任务交给了他夫人。 为了让西施和郑旦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的女间谍鼻祖,勾践夫人不惜花重金——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嘛,请了众多名师,教她们歌舞,仪态,礼节,还有蛊惑人心,女子妩媚术。当然,做间谍的知识和技术也成为必修的课程。为了防止竹篮打水一场空,杜绝西施和郑旦来个乐不思越,胳膊肘儿往拐的现象,勾践夫人还亲自给了西施和郑旦上了政治识,灌输忠心爱国之类的思想教育。 有时候,范蠡也来给她们上课。 范蠡不但聪敏睿智,还学富五车,上晓天文,下识地理,满腹经纶,文韬武略,无所不精。西施喜欢看着范蠡给她们上课的时候,那眉飞色舞,神采飞扬的样子。西施想:没有男人,比范蠡更出色了。西施又再想:如果能嫁给范蠡做妻子,多幸福。 西施的脸,微微发着红。 少女怀春呢,她。 偶尔,西施也想:如果,她不是要去吴国勾引夫差,那范蠡,会不会喜欢她呢? 西施还是像了以前那样,对自己不大自信。 西施喜欢范蠡,范蠡是第一个走进西施心里的男子;也是西施,第一个如此痴迷的男子。西施常常作梦,梦见她上了船,准备去吴国了,突然,范蠡像了天兵神将那样出现了,然后把她劫走了。两人连夜逃到了太湖边,隐归山林,过着男耕女织的快活日子,西施还梦到,她为范蠡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快活似神仙的日子。 醒来,西施怔怔的。 为什么梦与现实,总是不一样的呢? 国难当头,不宜儿女情长(1) 郑旦到底和西施是好朋友,她们日夜相处,形影不离,住在一起,吃在一起,以郑旦的聪明,又哪有不知道西施心思的?西施每次看范蠡的目光,总是痴痴迷迷。因此,郑旦自告奋勇:“西施,很喜欢范大夫吧?要不要我帮你问范大夫,看看他心里有没有你?” 唬得西施脸上变了色,连忙拉了她:“郑旦,别乱来。” 郑旦不以为然:“什么是乱来?喜欢他,就告诉他呀。” 西施叹了一口气,很久,很久,她幽幽地说:“告诉他又有什么用?就算他喜欢我又怎么样?我还不不能嫁给他,他还是不能娶我。” “西施。”郑旦认真:“你有没有想过?假如我们成功了,大王灭了吴国,我们可以回越国了,那我们应该何去何从?无论如何,我们总得为自己打算。” 西施一怔,她老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 郑旦恨铁不成钢:“所以呀,我都说了,既然你喜欢范大夫,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如果范大夫也喜欢你,说不定他会等着你,说不定到时候你们两个能够在一起。” “可是,到时候他还会要我吗?”西施的声音很低。 “你不问,如何知道?”郑旦说。 西施又再叹了口气。她可不敢去问,她又怎么敢去问?她是有贼心没贼胆,只有偷偷摸摸地爱着,爱得很苦,很累。结果,还是郑旦跑去问了范蠡。郑旦这么义无反顾,不单单为了西施,还为着她自己。因为,她心里压着一个问题,很久了,她想问个清楚,她想知道答案。 第 7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5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5 章 范大夫。”郑旦叫他。 范蠡独自一个人站在花园里的金鱼池里看金鱼,龙睛、鹤顶红、狮头、锦鲤,各种各样的金鱼,五颜六色,花团锦簇,它们很快活的,从这边游到那边,又从那边游到这边。范蠡一动也不动地站了在那儿,呆呆地看着,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 国难当头,不宜儿女情长(2) 郑旦又再叫他:“范大夫。” 范蠡回过神来,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礼貌性的微笑:“郑旦姑娘,有什么事吗?” 郑旦望着他,那么痴痴地望着。这个帅气的男人,有着壮伟的身型,有点不羁,气度雍容,还有,他有一对迷人的桃花眼,眼神里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狂傲。郑旦突然间,就变得勇敢起来:“范大夫,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了你。”郑旦说,一张俏脸,第一次,飞起了红晕。 范蠡一怔。 郑旦的性格,有点大例例的,比较爽朗,刚强,加上好剑,更添了她的英气。但,并不是范蠡所喜欢的。范蠡比较喜欢那些柔弱的女子,像了西施那样的,弱不禁风,未语脸先红,给人一种爱怜的感觉。 范蠡说:“郑旦姑娘,谢谢你的厚爱。只是国难当头,不宜儿女情长。”范蠡的话很婉转,却让人听得明白,白痴都懂是什么意思:我不喜欢你。 郑旦有点黯然神伤。其实她早猜出来了,范蠡是不喜欢她了,只是没有亲耳听到范蠡亲口说,她不甘心。过了一会儿,郑旦回复了平静,扬声,笑了起来,她说:“范大夫,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的,除了我,还有西施。” 范蠡的目光一跌,又一怔:“西施姑娘?” 郑旦点点头:“对!西施!西施比我还要喜欢你。” 这次范蠡没有说话了,他不再说“国难当头,不宜儿女情长”了。他仿佛,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很轻,似有似无。然后,他又转头,看他的金鱼。 郑旦的心,一片片地碎了。 范蠡果然喜欢西施。 他喜欢西施,不喜欢她。 但西施说得对,她喜欢他,他又喜欢她,又怎么样?她不能嫁给他,他不能娶她。命运这样,郑旦和西施,得忍辱负重,以身许国。谁说女人的美貌是一种财富?有时候,女人的美貌,也是一种灾难,要不怎么会有一句成语,叫红颜薄命? 伐吴成功,一定娶西施为妻(1) 三年地狱式的训练,终于过去了。这个时候的西施和郑旦,已不是三年前土里土气的浣纱女了,她们才艺俱佳,不但能歌善舞,雍容华贵,还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妩媚动人,风情万种,一笑一颦,就像了媚惑人的妖精。 勾践再见她们的时候,目光更不愿意离去。 这次他的夫人没有跺他的脚,而是很得意地问:“大王,怎么样?” 勾践大概是猪胆舔多了,舔了个心理变态,看到绝色美人,没了想上之心,而是想尽快将她们甩出去,来个眼不见为净。他问范蠡:“她们什么时候出发去吴国?范大夫,你安排个时间,愈快愈好。以免夜长梦多。” 范蠡说:“就这两天吧。” 西施望向范蠡,忽然眼里,就多了一股幽怨。 过两天,她就要离开越国到吴国去了。也许,她再也不能回来了;也许,她再也见不到范蠡了。而范蠡,为什么总不说些话来哄哄她?为什么知道她喜欢他,他却从来没有过任何表示? 去吴国的前一晚,西施睡不着,躺地床上辗转反侧。后来,西施索性起了床,一个人走到后花园里。月色很好,月华如水一样清澈,缓缓撒落一地,一阵又一阵的清风,送来了几许温柔,树叶也不甘寂寞,轻轻地荡漾着,有玫瑰的芳香,在空气里弥漫。 西施坐在亭子里,寂寞地吹着玉萧。 西施很有音乐天分,虽然学的时间只有短短三年,但她跳舞跳得很好,舞姿飘忽轻柔,绰约多姿,特别是“响屐舞”,跳得出神入化,完美无缺。所谓的“响屐舞”,就是穿上了木底鞋,裙子上系上小铃铛,舞起来的时候,铃铛响,和乐而唱悦耳无比。 西施的玉萧也吹得好,尤其是在如此冷清的夜里,萧孔里传出了一声声寂寞的悠扬的音符,幽幽咽咽,如泣如诉。 “太悲伤了。”忽然,有人说。 伐吴成功,一定娶西施为妻(2) 西施吓了一跳,萧声曳然而止。 那人高大的影子,缓缓地走了近来,是范蠡。 西施站了起来,“范大夫。”她叫他,声音很低。 范蠡说:“西施姑娘,这么晚了,你怎么独儿一个人在这儿吹萧?” 西施垂下头,轻轻地说:“睡不着,想到明天后动身去吴国了,背井离乡,从此以后,便成了异乡客。”西施的声音悲哀:“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回到故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回来的这一天。” 范蠡安慰她:“会回来的。不出三年,我们就会攻入吴宫,到时候你和郑旦姑娘便能回来了。” 西施低下头,不出声,但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只觉得柔肠寸断。 范蠡终于忍不住,冲了上前,紧紧的把了西施拥入怀里。这个女人,是范蠡爱的,但范蠡无能为力。他不但保不了自己心爱的人,还要狠心地把她往了别人的怀里送。这份窝囊,凄苦,无奈,绝望的心情,没有人可以明白。 范蠡喃喃地说:“西施,对不起,国仇家恨,让我负了你,我无法儿女私情。” 西施泪流满面,不停地哭,她哽咽着说:“我明白。我不怨你。我只怨命运。” “西施,其实你的心意,我知道。我何尝,不是天天想着你?但现在,我们是不能够在一起。西施,你相信我,等完成复国大业,打败吴国后,我一定要把你接回来,到时候,我们再拜堂成亲。然后,我们永远在一起,此生此世都不分离。”范蠡说。 西施还在哭:“范大夫,我说吴宫后,从此不再是清白之身了。而你是一国的大夫,大将军,我又怎么再配得你。” 范蠡紧紧拥抱着西施,那一刻,他也不禁流下了男儿泪,他说:“西施,不管你将来变成怎么样,我还是爱你!在我心目中,没有人比你更清白!”范蠡突然间,跪了下来,伸了手,对着天发誓:“我,范蠡,如今对着天发誓,将来伐吴成功,我一定娶西施为妻,与西施丰年好合,白头老到。” 西施含着泪,笑了。 动身前往吴国 翌日,天空晴朗,万里无云。秋天到来了,那阳光,很人给凄美很无奈的感觉,路边两旁的枯叶,金灿灿,微风吹过,发出了沙沙的响声,也有耐不住寂寞的枯叶,随风而落,然后随了尘土,轻快地飞扬了起来,渐渐而去飘远了。 西施和郑旦,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穿着华丽的绫罗绸缎,头上戴着宫花,脸上涂了胭脂水粉,狐狸精都没这么美艳动人——她们,就是去做狐狸精的。然后,西施和郑旦,便动身前往吴国,开始踏上了“贡献自己性感下半身”的漫漫征途。未来的路,很渺茫,望不到边,看不到尽头。 护送两位美女的责任,自然而然落到了大将军范蠡身上。 出城的时候,勾践和他的夫人,带领了群臣集体去送别,他们的神情,喜气洋洋,仿佛嗅到了胜利的气味。而城内的百姓们,也自发性的,纷纷到城门前相送。 第 7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6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6 章 此一去,西施和郑旦,便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归故里。 西施紧紧地握了郑旦的手,像是安慰郑旦,也像是安慰自己:“会回来的,我们很快便会回来的。”——范蠡说过的,到时候他会接她回来的,然后和她拜堂成亲,再然后,此生此世不分离。 郑旦不说话,只是望向远方。 远方,是宁萝山,生她养她的地方,那个时候,她常常和西施,还有东施,一起在那些浣纱。那个时候虽然生活得很清贫,却也无忧无虑。如今,她回不去了。可能这辈子,再也没有回去的机会。 西施还有翼盼,而她,连翼盼都没有。 郑旦想,到时候,如果她和西施真的有回来这一天,那她,该何去何从?西施有范蠡,而她,什么都没有。到时候,她何处为家?这样想着,一向坚强的郑旦,此时此刻,忍不住淌下了眼泪,心中的悲苦,无人诉说。 西施看到郑旦哭了,也跟着她哭了起来。 其实,西施也不大相信,她有回来这一天。 勾践的不同凡响 这次越王勾践送给吴王夫差做“贡品”的,除了西施和郑旦两位绝色美女,还有巨木一对。那是一年前勾践强征三千伐木工,到深山野木寻找的大木,大二十围,长五十寻,送给吴王夫差建造姑苏台。 勾践是中国历史上最能忍的一个人,如果他称他的忍者神龟功夫是天下第二,那就没有人敢称天下第一,他向世上证明了,什么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真理。要知道,勾践从吴国做奴隶回来那天开始,到战败吴王那天止,天天折磨自己,以苦心劳志:冬天手握寒冰,夏天厚衣烤火,用木柴铺些睡觉,每顿饭以苦胆佐食——谁问天下人,最了勾践,谁人能做到?勾践之奇,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勾践的忍,忍得变了态,他是近日之忍,为的是他日的不忍。而勾践忍的动力,是坚信着:赊欠的总是要偿还,只是时候未到,时候一到,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我的,给我吐出来,穿我的,给我剥下来。 勾践的灭吴,共有七策:一策:捐货币以悦其君臣;二策:贵籴粟槁,以虚其积聚;三策,遗美女,以惑其心志;四策,使作宫殿,以罄其财;五策,遗谀臣,以乱其谋;六策,强其谏臣自杀,以弱其辅;七策,积财练兵,以承其弊。 西施和郑旦,是“三策,遗美女,以惑其心志”,送巨木给夫差,是“四策,使作宫殿,以罄其财”。 除此之外,勾践还鼓励生育,多多益善,以备将来打仗增加兵源。勾践甚至通令全国:壮年男子不准娶老妻,年老男子不准娶少妻;女子十七不嫁,男子二十不娶,全家获罪;,孕妇将要产子时,官家派医生悉心照料,生男孩子奖励一壶酒一条狗,生女孩子奖励一壶酒一头猪——多伟大的政策。 可见,勾践的不同凡响。 摔倒了怕什么?最紧要的是,摔倒了能爬起来,照样是好汉一条。 孤王在梦里见过你(1) 正如勾践范蠡所预料那样,好色的吴王夫差,一见到倾国倾城,国色天香,美丽动人,婀娜多姿,千娇百媚的西施和郑旦,顿时仿佛被触了电一样,眼睛一亮,泛出了蓝绿色精光,那色迷迷的样子,就差口水没流下来了。 旁边的范蠡向了站在他身后西施和郑旦使了个眼色。 此时的西施和郑旦,打扮得很妖媚性感。西施为了掩盖她的一双大脚,穿了一条线条毕现的粉红色薄纱长裙,更显得她身材修长,玲珑有致;而郑旦,则穿了三围分明的草绿色薄纱短裙,让她更俏丽美艳。两人都是罗衫凝脂,酥胸半裸,呼之欲出。 看到范蠡向她们使眼色,西施和郑旦也识做人,羞答答地扭动腰肢,款款地走了上前,跪拜下来:“小女子拜见大王。”莺声呖呖,婉转悦耳,仿佛燕语呢喃。郑旦如杏花初放,优雅绝伦;西施则如牡丹盛开,鲜妍媚人。 夫差喜不自禁,看了郑旦,又看西施,色狼表情,更加现形毕露。 “美人请起!美人请起!”夫差连连说。 他扶了郑旦起来,又再扶西施。 夫差的眼光落了在西施脸上,就不愿意挪开了。西施和郑旦,两人的美貌不分上下,各有千秋,但不知道为什么,夫差就喜欢西施,有一见如故的感觉。啊,眼前的美人儿,眉如翠羽,肌白如雪,脸衬桃花瓣,鬟堆金凤丝,秋波湛湛妖娆态,春笋纤纤娇媚姿。夫差不禁就醉了。 夫差说:“美人,孤王见过你。” 西施懵了。 郑旦也懵了。 范蠡也懵了。 三人面面相觑了一阵。半天,西施结结巴巴地说:“大,大王,你,你见过我?” 范蠡也给吓了一跳,夫差何出此言?是不是他看出了些什么?范蠡连忙说:“大王,西施姑娘和郑旦姑娘都是第一次到吴国来,大王又从哪儿见过西施姑娘?” 孤王在梦里见过你(2) 夫差笑眯眯,说了一句很肉麻很文艺腔的话:“我在梦里见过。” 范蠡暗暗地舒了一口气,心中又喜又忧。 喜的是夫差还真的被西施迷住了,他们的“美人计”有了个好的开端,离成功又走近了一步;忧的是,西施是他喜欢的人,夫差对西施起色心了,他眼睁睁的就看着自己爱着的人,对了夫差投怀送抱——当然,就是夫差没起色心,西施也得对夫差投怀送抱,这是她的任务。 范蠡觉得,他还真有演戏天分,明明自己的内心,是怒涛汹涌,恨不得冲上前挖掉夫差紧盯着西施那双色迷迷的眼珠,也恨不得,一剑过去,把夫差的命根子,“咔嚓”了去,让夫差成了太监。如果夫差成了太监,那他就无法蹂躏西施了。——想归想,范蠡是有贼心没贼胆。小不忍,则大乱啊。难道他跟了勾践这个“忍”派掌门人这么久,还没近墨者黑么,功力没九成,也有了五成。 当下,范蠡的脸上,挂了一个喜悦的笑容,他装了受宠若惊的样子,对夫差行礼:“谢谢大王对西施姑娘的喜欢。” 夫差哈哈笑:“如此水灵灵的美女,孤王肯定喜欢啦。” 西施低头,不语。 郑旦看着西施,也不语。 果然当天晚上,夫差便迫不及待上了西施的床。 虽然早有了心理准备,但西施却感觉到如行刑。 在床上,在夫差一身花花花的肉身下,夫差进入自己身体那一刻,西施不停地叫,不停地叫,轻轻的,煽情的,充满诱惑的,仿佛猫儿叫春那样——那是以前,勾践夫人给她们上课,传授的经验,勾践夫人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呻吟。于是,西施便呻吟,她觉得痛,身体痛,心更痛,西施叫着叫着,不知不觉,便有泪水偷偷地滑落了下来。 这是西施的第一次。 这是西施的初夜。 就这样的,给了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不喜欢的男人。 范蠡第二次到吴国(1) 范蠡在吴国,呆了三天。 这是范蠡第二次到吴国。 第 7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7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7 章 两次的待遇不同,简直是天渊之别。范蠡的第一次来,是陪了勾践夫妇来当战犯。也难为勾践夫妇,堂堂的一国之君,堂堂的一国第一夫人,只因败者为寇,在吴国,每天穿了下人的衣服,做着下人的活儿,先是守着阖闾的墓,后来又去做马夫和门卫,本来与勾践地位相当也同样是一国之君的夫差,则趾高气扬,因为他胜者为王嘛,夫差每次乘车外出,勾践就得牵着马,步行在车前——换了有骨气的人,早就士可杀而不可辱了。 那个时候陪伴在勾践夫妇身边的,也只有范蠡。 范蠡朝夕相处,寸步不离。 但范蠡比勾践有骨气得多,勾践每次见到夫差,总是行跪拜之礼,像灰孙子一般,而范蠡总是肃立在后,从不跪拜夫差。 偶尔,勾践夫妇也有动摇之心,产生捱不下去了,有自杀的冲动,范蠡就在旁边打气,灌输着“没经历风雨怎么有彩虹”的思想给他们:“没有经过孤独的人,志向不远大,没有经过大悲大喜之人,考虑问题不周全。古代圣贤,有哪一个不是有过困厄的环境的?过去,商汤囚于夏台,文王系于羑里,晋公子重耳奔狄,齐公子小白奔莒,最终,他们都不是成就了霸业?” 夫差很是欣赏范蠡。 夫差是个识宝的人。 他游说范蠡,希望范蠡能够倒戈相向。再说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夫差说:“范大夫,你还跟着勾践干什么?他不会再有出头之日。像你这般的人材,何不识时务者为俊杰,投明弃暗呢?到我们吴国来,孤王给你大官当。” 范蠡当面拒绝了:“我是亡国之臣,又怎么敢奢望荣华富贵?” 还好夫差当时心情好,没有恼羞成怒,要不范蠡没人头分家才怪。看他还狗咬吕洞宾不? 这个范蠡,也是个奇怪的人物,以他的聪明才智,精明强干,去到哪儿都不是抢手人物?偏偏跟了勾践,做亡国奴,还心甘情愿。 翌日,夫差无所事事,站了在高台上看风景,无意中目光往了马廊扫过来,看到勾践夫妇坐在马廊旁边晒太阳,进行日光浴,而范蠡刚恭恭敬敬站在身后。勾践夫妇再蓬头垢面,再不堪,他们还是他的顶头上司,他不愿意失君臣之礼。 夫差觉得,范蠡真难得,他没有狗眼看人低,投井下石。 范蠡第二次到吴国(2) 范蠡第二次到吴国,因为贡献了两大绝色美女,西施和郑旦,夫差高兴了,便隆重款待,把范蠡当作了国宾。要知道,绝色美女是无价宝啊,在美容整容医学不发达的春秋战国时候,没有隆胸,没有隆鼻,没有割双眼皮,没有改脸型,没有彩光嫩肤之类的,真正让人惊艳的美女并不是很多。 范蠡离开吴国回越国那天,夫差还特地设宴饯行,还命令已“嫁作他人妇”的西施和郑旦以女主人的身份,在范蠡席前送行。 郑旦首先走上前去,和范蠡敬酒:“范大夫,小女子敬你一杯,多谢你这些日子的关照。” 范蠡说:“客气了。” 郑旦说:“应该的。” 郑旦心中凄楚。她不明白,她哪里不如西施了。两人的相貌,差不了多少,都是雪白的肤色,都是花容月貌,她不过是圆脸,西施不过是长脸,各有各的风采,难说谁比谁更漂亮。身材也差不多,她也是“横看成岭侧看成峰”,也是细小有腰,丰满的臀,甚至比起西施来她是有过之而不及的——西施比她纤弱。郑旦想:为什么,男人都喜欢西施,而不喜欢她? 范蠡喜欢西施,他看她的眼神,永远都是柔情似水。 夫差也喜欢西施。看到西施,便一时一刻,都不愿意离开西施。 为什么?说不嫉妒西施,那是骗人的。郑旦觉得很失落,有一种做女人的失败。为什么西施能俘获男人的心,而她为什么不能?郑旦并不恨西施,她只恨自己。其实,郑旦并不知道,男人都喜欢温柔婉约的女子,像弱柳一样需人扶持。而郑旦呢,她性格略带阳刚气,坦率刚直。是大男主义的,都不喜欢。 西施是最后一个向范蠡敬酒的,她低垂着头,轻轻说:“范大夫,保重。” 范蠡表面上尽量装出笑容,他也轻轻地说:“西施姑娘,你也保重。” ——其实,西施在一夜之间,已不是姑娘了。她不再是那个身子清清白白的小姑娘了。西施心中酸楚。但表面上,也强颜欢笑:“谢谢范大夫。”西施很想叫范蠡为“范郎”的,但她又怎么敢?不远处的夫差,正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呢。 夫差不是怀疑西施。 夫差是不愿意把目光从了西施身上移开了去。 按道理,夫差也是见识过众多的女子,但从来没有过一个女子像西施那样,能够牵动他的心的。夫差觉得,他有恋爱的感觉,很甜蜜。 范蠡临行的时候,夫差眉开眼笑地对范蠡说:“范大夫回越国后,代孤王转告你们的大王,说孤王对你们进献的美女十分满意,孤王尤其喜欢西施。想不到,你们小小的越国,竟然藏着这么美的美人儿。” 范蠡尽量压着心中的怒火,表面上打着哈哈:“臣一定转告,只要大王喜欢就好。” 范蠡走的时候,又再回了一下头。 终于咬了咬牙,带着一颗地无奈的悲痛的心而去。范蠡的心里,暗暗地发誓:西施,你等着,我们很快就会攻打到吴国,很快就会把你救出来!到时候,西施,你是我的,谁也抢不去! 昨晚孤王梦到你了 因为西施和郑旦的到来,夫差宫里所有的妃子都给比下去了。夫差渐渐冷落了那些妃子,像一切好色的男人那样,喜新厌旧。郑旦的若即若离,矜持秀雅,西施的娇俏美丽,如山花烂漫,深深地把夫差吸引了去。 夫差不知不觉的,就坠入了她们的温柔乡里。 西施擅长跳响屐舞,常常在宫殿里跳了给夫差看。随着清脆的铃声,西施穿着特制的舞鞋,翩然而至,舞鞋在地板击出明快而灵动的节奏,此时的西施,就像个水晶美人,晶莹、轻灵,而又楚楚动人。 郑旦喜欢剑舞。一把剑舞起来行云流水,出神入化般,一团寒光仿佛倾泻在整个空气里。郑旦舞剑的时候,更是英姿飒爽,大有帼国英雄的风采。 在郑旦和西施之间,夫差对西施更是宠爱,几乎达到神魂颠倒,痴迷不已的地步。刚开始的时候,夫差还一碗水端平,把了郑旦和西施都安排了在吴宫里。有时候,上了郑旦的床,有时候,上了西施的床。但渐渐的,留恋在西施的床时间更多,更长。到后来,夫差把了全部的宠爱都给了西施,甚至还为西施大兴本土,先是建豪华的姑苏台,让西施搬进去,随后又在灵山上建更加豪华更加富丽堂皇的馆娃宫,然后自己和西施迁居进去,朝暮相处,乐而忘返。 夫差对了西施说:“美人,昨晚孤王梦到你了,你猜孤王梦到你什么?”几十岁的人,恋爱了,居然像了个小孩子。 西施娇笑起来。西施就是不喜欢夫差,就是讨厌夫差,也不能表现出来,她娇滴滴地说:“大王梦到奴婢什么啦?大王,告诉奴婢呀,奴婢猜不出来啦。” 夫差笑:“孤王梦到美人你不见了,孤王到处找找。后来,孤王找到了一个河边,看到河里有一条小鱼游了上来,孤王就问它‘你看到西施了没有’?结果小鱼很生气,说‘别对我说西施,就因为西施,我们鱼族很多鱼,就灭亡了不少’。孤王很不解,就问‘西施怎么害你们鱼儿灭亡啦’?小鱼说‘以前西施常常在河边浣纱,我们鱼儿看到了,都为西施的美貌惊叹,结果它们只管看西施,而忘记了游泳,就掉到河底给淹死了’。” 伍子胥(1) 西施不依了,跺着脚,嘟起了小嘴说:“大王,你嘲笑奴婢,嘲笑奴婢是个浣纱女子。” 夫差连忙说:“美人,没有没有,孤王不过说赞你长得美。” 西施的嘴还是高高嘟起来:“奴婢不信。” 夫差发誓:“美人,孤王说的话是真的,如有谎言,天打雷劈。” 西施抿嘴,似笑非笑:“大王,谁叫你发这毒誓?不要吓奴婢好不好?给伍相国听到了,又骂奴婢是红颜祸水了。” 夫差双眼一瞪:“他敢?” 西施一脸的委曲,泪水差点要落了下来:“上次,伍相国就骂奴婢和郑旦了,还把我们比作妹喜、姐己,说我们是害人精,还说我们误国。” 第 7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8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8 章 夫差咬牙切齿,“这姓伍的,越来越过份!哼,他以为孤王不敢治他的罪?哼,惹怒了孤王,孤王照样让他人头落地!” 谁是伍相国? 吴国的相国伍子胥。在吴国,伍子胥的身份地位高贵,除了夫差,官当得最大是他了,伍子胥是夫差之下,万人之上。 伍子胥是个不简单的人,在历史上很有名,还流传了两件千古的故事:一件是一夜愁白了头,一件是掘墓鞭尸。伍子胥不是正宗的吴国人,他是流亡到吴国的楚国人。因为楚国的老大就是做大王那个叫楚平王的,听信奸人的谗言,让伍子胥的老爸和老哥人头落地,一命归西。伍子胥运气好,楚平王还没来得及杀他,他便得到了消息,便赶紧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奔他国,被楚平王派了兵,一路追杀。 也许伍子胥命不该绝,在紧要关头,给扁鹊的弟子东皋公救了,带到自己家中。 伍子胥便是在东皋公家中,一夜白了发的。 因心忧心呀,如果再逃不出楚国,跑到隔壁的吴国去,自己的脑袋瓜子,不知道下一秒种还能不能挂在自己的脖子上。 而跑到吴国,也不是容易的事。 楚国和吴国之间,相隔了一个昭关,一条大河。昭关被右司马远越领兵把守,而伍子胥作为通缉犯,四处都贴满了他的画像,想过关,比登天还要难。还好上天帮助伍子胥,大概还不想让他这么早去阎王爷那儿报到,就让他一夜白了头。这下好了,因为白发苍苍,从一个壮年人一下子就过渡成了老头子,伍子胥就是不用化妆,也没人认得出来了。在东皋公,还有东皋公的好友长得和伍子胥相似的皇甫讷帮助下,伍子胥顺利通过昭关,来到吴国,做了叛国贼。 伍子胥(2) 因为是牛人嘛,有本事,牛人走到哪儿,都不愁没饭成,没官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伍子胥很快的,便和吴国的公子姬光也就是夫差的老爸,打了个火热,伍子胥凭了自己的聪明,帮助了夫差的老爸夺取了王位。 意气风发的伍子胥,有仇不报非君子。 后来,伍子胥和孙武一起,就是写《孙子兵法》那个出了名的军事家,率兵去攻打了自己的祖国——楚国,赢了。令伍子胥气恨的是,楚平王这个时候已经死翘翘了,不知道是上了天堂,或是下了地狱,总之,不在人间了。 伍子胥不忿,楚平王死了又怎么样?他还是人报仇。 于是,伍子胥便掘了楚平王的墓,搬出了他尸体,鞭打了三百下,才解气。 大概那个时候的伍子胥,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枉这么聪明的一个人,也做了笨事。就算把楚平王的尸再鞭打三百下,楚平王还是不知道痛了,无知无觉了。如果楚平王泉下有知,说不定在掩嘴偷笑:尸臭的气味,是不是好好嗅? 据说,“千金小姐”的来由,功劳也是来自于伍子胥。 伍子胥在逃离楚国,投奔吴国途中,遇到一个浣纱女子,看到她竹筐里有吃的东西,因为肚子实在是太饿了,伍子胥不得不为饱吃一餐而折腰,乞求人家姑娘家,把吃的给他。姑娘也好心,很人道主义的吃的东西施舍给了他。 但这个姑娘,怎么说呢,不知道她的脑筋有点问题,还是当时的礼教太吃人,把了食物施舍给了伍子胥后,忽然想起,男女接触为礼教和舆论所不容。于是,她便抱了一块石头,跳到河里,把自己喂鱼去了。 伍子胥很伤感,写下了血书:“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 伍子胥还真的说得到做得到,后来,他还真的把千金投到那个姑娘当时跳水的地方。再后来不知道怎么传的,传来传去,就传成了有钱人家还没出阁的女孩子,就称呼为“千金小姐”了。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1) 夫差百般宠爱西施,为西施在灵岩山上建馆娃宫,与西施夕无虚度,胶漆相投。夫差的爱情观念,在那个年代,很超前,他希望他所爱的人快乐,所爱的人快乐,他就快乐。为了让西施快乐,也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夫差挖空心思,想方设法,常常换些新花样,博西施一笑:今天挖只池塘,让西施赏月,明天开口深井,让西施临水照影。 如此的媳妇迷,恐怕天下,除了西周幽王,便无人能及了。 本来爱情是没有错,但一个大男人,特别是一国之君,把爱情看作了生命的全部,整天的心思就落到自己所爱的女人身上,整天围着自己爱着的女人转,荒废了国事,就有点不大对劲了。 以前,没遇到西施之前,夫差虽然不是个很明的君,但也不像现在,是个很昏的君。至少,夫差以前,还很明事理的。 夫差之所以与越国打仗,是因为,夫差帮他老爸报一箭之仇。 因为是邻国,小打小闹是免不了,那是家常便饭。那次夫差的老爸阖闾,突然心血来潮,亲自出马带兵去攻打越国。那个时候勾践好不容易盼他老爸魂飞天国,自己坐上了越国老大的位置。那王位,勾践屁股还没得坐热,阖闾欺勾践是做一国之君的生手,认为他布署未定,算好了色践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谁知因为轻敌,一败涂地的不是勾践,而是阖闾自己。 勾践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打仗出的招式,不按路套出牌,来一招前无没者后没古人的。那就是在一堆高大威猛的青春俊男之中,挑选一批敢死队,然后赤着性感的上半身,手执利刃,列成三行,一步一个脚印向吴军缓步走去,一边高喊口号:“冒犯上国兴师讨伐,愿以一死为越王赎罪!”声音响彻云霄。 吴国的兵将没有见过这阵势,搞不清楚越军在玩什么鬼把戏。 美男计? 貌似不是。 他们又不是女的,又不是同性恋,时间和地点都不对,玩美男计有什么用?但不是玩美男计,他们干嘛秀着青春扬溢且又性感的上半身?吴国的兵将看着,一边猜测着十万个为什么,还没有等他们反应过来,那些高大帅气的小伙子们已到了他们跟前,忽然手举利刃,一个接一个朝了自己颈脖刺了过去,又 一个拉一个的,一脸悲壮倒下。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2) 原来,他们是搞集体性自杀式行为。 什么是真正的“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便是了。 吴国的兵将目瞪口呆,你望我,我望你。 场面太震憾了,震憾得他们不知所措。 亏这个主意,勾践都想得出来,好像那些高大帅气的年轻小伙子,没有爹妈生出来的,是从石头蹦出来的。那个时候,便显出了勾践的狠与毒。一个对自己都那么残忍的人,难道对别人不残忍吗? 就在吴军还没弄懂是什么回事之前,还在发呆之中,越军惭地突然金鼓齐鸣,越兵排山倒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气势汹汹冲杀了过来。 吴兵招架不住,只有逃跑的份。 在逃跑的时候,越国的大将军灵姑浮勇往直前,冲了过来,一把长予就飞向了吴国的老大阖闾。阖闾闪得快,没中他的脑袋,却中了他的脚。如此的连惊带吓,加上重伤,阖闾回国后,便一病不起,很快死翘翘,去天堂,或地狱,找了勾践的老爸,和勾践的老爸论理去了。 这是历史上有名的“携李之战”。 阖闾临闭上眼睛前,叫人把他的儿子夫差叫到跟前,有一句没一句交代遗言:一定要踏平越国,为老爸报仇! 夫差很听话,天天带了手下的兵去练武艺,为着复仇而做准备。 因为是一国之君嘛,事务多,夫差怕自己忘记了他老爸的话,还特地在自己睡觉的地方,叫了那些嗓子好的,唱歌动人的,天天有事没事便厉声地提醒自己:“夫差,你忘记了越人杀死你父王的仇恨了吗?”这个时候,夫差就恭恭敬敬地站着,恭恭敬敬地回答:“孤王不敢忘记!” 其实战争,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反正生命总是不值钱的。那个时候,政府才不会提倡优生优育,而是提倡越生多越多,最好子女能够组成足球队外加拉拉队。没人会考虑地球人口大爆炸,而是考虑打仗的时候人数不够多。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3) 战争,是冤冤相报何时了。 第 7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9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79 章 这时候吃饱饭给撑着,没事干的,不是吴军,是越军。 夫差的“踏平越国,为父报仇”还没有开始行动,勾践那边便沉不住气了,来个先发制人。首先带兵到吴国边境叫嚣。结果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勾践再玩多少“美男计”也没用了。这次败北的,输得一塌糊涂的,是勾践。 不过勾践运气好,虽然被迫和自己的大老婆去了吴国,做牛做马,从人上人降到人下人,享受奴役的快感,毕竟,还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像上次夫差老爸那样倒霉,折了兵又搭上老命。 当时,对于怎么处置吴国,分两派,争了个不休。一派是主战派,一派是主和派。主战派掌门人是相国伍子胥。伍子胥认为,应该趁热打铁,乘胜追击,来个血洗越国,把越国打个落花流水春去也,把越国的地盘占为己有。主和派的掌门人是大宰伯嚭,伯嚭心肠比较软,很人道地认为,与其玉石俱焚,不如以条约来取得越国利益。 争论了很久。 最后,裁判夫差一声哨子,判了主和派掌门人大宰伯嚭赢。 勾践命不该绝,终于死里逃生。 相国伍子胥认为,夫差在处理吴国的事上,反了几大错误:一,没对勾践赶尽杀绝,留了后患;二,把勾践放回越国。伍子胥未卜先知地说:“勾践今天肯吃大王的大便,只怕有一天勾践也会让大王尝尝他大便味道的。”又说:“勾践非池中之物。如今放虎归山,总会有一天这只老虎会回来咬我们的。恐怕到时候,我们不但被咬得遍体鳞伤,还可以连骨头他也不会放过。”夫差很不以为然,认为伍子胥的话是耸人听闻,自己吓自己。前面两条倒也罢,最让伍子胥忍受不了的,是夫差打败了越国后,便不思上进,满足现状,整天沉迷于骄奢淫欲之中。 西施没有幸福的感觉(1) 夫差爱西施,爱得犯了轴。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夫差也曾经是盖世英雄,春秋霸主,他是难过西施关。别人说,热恋中的男女智商等于零。夫差这个时候,智商差不单单是零,估计已向负数进军了。为了西施,夫差除了在灵岩山上建一座馆娃宫之外,还伤财劳民,扩建姑苏台,台高三百丈,为的是,西施登台眺望,可以看到越国故乡。还有,夫差还开河道,让宫女泛舟去香山,采香为西施熏体。 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子,不爱则已,爱起来,仿佛全世界里,就得她一个人,天天围在她身边转,爱她胜过爱自己。心甘情愿的把自己感情,像滔滔江水,连绵不断的付出。这向自己,又向了世人,证明着:世界最难拨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 西施应该是幸福的,有这么一个男人死心塌地爱她,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掌心怕碎了,宝贝得不得了。而这个男人,还是堂堂的一国之君。 但西施不。 西施没有幸福的感觉。 有些东西便是这样,轻而易举拥有的,并不珍惜,而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包括男人,包括爱情。西施觉得,这种生活,这样的男人,并不是她想要的。荣华富贵又如何?吃香喝辣的又如何?她并不喜欢。 有时候夜深人静,躺了在夫差身边,听着夫差如雷打的鼻鼾声,西施辗转反侧。 她感到很悲凉。 为什么这个男人,不是范蠡? 西施忘不了,她离开越国的前一天晚上,范蠡拥抱她的感觉。这是西施第一次,被异性拥抱,第一次,和异性这么亲密的接触。范蠡的怀抱很温暖。在寂静的夜里,西施还听到了范蠡心脏有力的跳动声,范蠡身上发生的那种男人特有的体味,使西施从来没有过的震憾,如潮水般向了她涌来。 那次,西施是想成为范蠡的女人的,她想把自己的身体交给范蠡。 范蠡不是不想要她。 他拼命的抑制着他自己,甚至把他的嘴唇咬出了血。 西施没有幸福的感觉(2) 最后,范蠡没有要西施。范蠡只在西施的额头,轻轻一吻,吻得极浅,极淡,但却有了固执不肯散去的痕。西施感觉到她的耳边,仿佛拂过了范蠡的一声喟叹,若有若无,轻轻的,就洇了在夜里。 西施想,如果,那个时候,范蠡要了她,她还是清白之身。 如今,她,她已不再是那个纯洁的自己了。 西施叹了一口气,就像那天晚上,范蠡的喟叹那样,轻轻的,若有若无,很快就洇在了夜里。 “怎么啦?美人,这么晚了,还没睡?不舒服吗?”身边的夫差,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在光如白昼的烛光中,夫差睁着一双小小的眼睛,一脸关怀地问。 “没。没什么。”西施说。 “那你干嘛皱着眉?”夫差问。 有吗?她有皱着眉吗?西施连忙把她的眉头舒展开来,“没有嘛。奴婢没有皱眉嘛!大王,你是不是看错了?”西施窝在夫差怀里,娇声地说。 “美人,孤王知道你是想家了。”夫差倒善解人意,他一下一下抚摸着西施的头发,声音带着怜惜,仿佛哄孩子那样轻声细语:“也难怪,千里迢迢到我们吴国来。一个小小的姑娘家,哪有不想爹娘的?” 夫差这么一说,西施还真的想她爹娘了,不禁“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她这么久没有见到爹娘,他们还好吗?她爹爹身体不好,因为经常干重活,上山砍柴,把柴担去集市去卖,有一次扭伤了腰,好久才冶好了,但还常常喊腰痛,说痛的时候,就像断了一样。娘经常在河边浣纱,不分春夏秋冬,所以有风湿关节病的毛病,每逢下雨天,手脚便发麻,有时候行动起来像僵尸。 西施想着,忍不住悲从中来,泪水“哗啦啦”地流。 西施这么一哭,把夫差的心,也哭疼了。 夫差抬手,为西施抹去眼泪。 突然,夫差说:“美人,孤王陪你去姑苏台,好不好?” “好!”西施说。 西施没有幸福的感觉(3) 十二月的天,冰天雪地的,呼啸而过的风,一下一下的,发生了刺耳的尖叫,就像鬼叫那样。但夫差不惧寒冷,竟然半夜三更爬了起来,陪了西施上姑苏台,和西施对着越国的方向,远远地眺望着。 夜很黑,什么也看不到。 但西施,还是感觉到了自己看到了那个小小的村庄,还有村庄里那间小小的破烂的屋子。那是她的家。西施还感觉到了,她的爹娘在里面,静静地睡着觉。 夫差因为陪了西施吹了一夜的北风,翌日便病了。 受了风寒。夫差先是周身酸痛,畏寒,甚至寒战;然后头痛,鼻塞,流鼻涕,再然后是咳嗽,吐稀白痰。西施很过意不去。夫差是因为她而病的。西施亲自去了厨房,煲红糖生姜汤,然后坐了在床前,一口一口地喂夫差。 西施垂泪:“大王,奴婢很不应该。这么冷的天,奴婢还让大王陪奴婢去登姑苏台。” 夫差笑:“是孤王愿意陪美人去的,不关美人的事。” 西施忐忑不安,一脸的惶恐:“但大王病了,是因奴婢而起的。如果给相国知道了,又骂奴婢是妹喜,妲己,害人精了。” 夫差说:“不理伍子胥那个老家伙,他老糊涂了。” 第 7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0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80 章 西施还是一脸的惶恐,她连说话的声音都颤了:“奴婢怕看到伍相国,每次奴婢看到伍相国,晚上都作恶梦,梦到伍相国拿了剑,追了奴婢骂,骂奴婢是红颜祸水,又骂奴婢是害人精。后来奴婢还梦到,伍相国追上了奴婢,一剑把奴婢杀了,还把奴婢的心挖出来。好可怕!” 西施惊恐万状,彷徨无助的样子,令夫差更是心痛,仿佛万箭穿心那样,他安慰西施:“美人,不会啦,伍子胥那个老家伙不敢的!就算把天给他做胆子,他也不敢这样对孤王心爱的女人。” 西施点点头:“希望伍相国不会杀了奴婢。”西施装了一副情款深深的样子,羞羞答答地说:“大王,奴婢还想守在大王身边,陪大王一辈子呢。” 夫差很开心。他觉得,他这病,真值得。夫差虽然是一国之君,至高无上,可他也是人,而且是个感情丰富的人,夫差认为,他释放出去的感情,终于得到了回报。看来老天真是有眼,他不但得到了西施的人,也得到了西施的心。 郑旦死了(1) 郑旦死了。 郑旦到死的那一刻,还想不明白,她到底比西施,差在哪儿了?为什么她和西施的命运,会两重天呢?在越国的时候,她和西施同时爱上范蠡,但范蠡爱上的却是西施,甚至对了西施发誓:灭吴后,他会娶西施为妻——西施有了后路。这使郑旦有说不出的失落。到了吴国,夫差喜欢的,也是西施,给西施安排在天宫最好的宫殿,而自己,只住了一般妃子住的地方。刚开始的时候,夫差还偶尔到郑旦的寝宫里来,但压在郑旦身上的时候,夫差却叫:“西施!美人!孤王爱煞你了!” 郑旦不是不气恼的。 当下,郑旦便抑止不了自己,一把推开伏在自己身上的夫差,坐了起来,认真地说:“大王,你看清楚了,奴婢是郑旦,不是西施!” 夫差看了她一眼,淡淡地说:“孤王知道你是郑旦,不是西施。” 郑旦不忿:“那大王干嘛对了奴婢叫西施的名字?” 夫差又再看了她一眼,又再淡淡地说:“因为孤王心中只有西施,喊出西施的名字了,才有那种感觉,也把了身下的女人,当成了西施。” 郑旦更是生气,忍不住高了声音:“大王既然那么喜欢西施,那大王又何必到奴婢寝宫里来?待在西施寝宫不更好?” 夫差很不耐烦,这次他不再看他,而是翻了身睡去,一边说:“你以为孤王想离开西施么?如果不是西施赶孤王过来,叫孤王不要冷落你,孤王才不愿意过来!” 郑旦心中悲哀。 看,夫差愿意上她的床,还是西施施舍的。 郑旦不禁恨恨的,忍不住一团又一团的妒火,这些妒火,越烧越旺,直把郑旦烧得失去了理智。虽然明明知道,西施是无辜的,西施没有别的意思,也没有害人之心。但郑旦,还是恨。恨西施,什么都抢了她的。 郑旦说:“为什么你们男人,都喜欢西施?” 夫差本来是背着郑旦而睡的,一听这话,把身子翻了过来,他瞪了眼睛:“什么?除了孤王,还有谁喜欢西施?” 郑旦死了(2) 此时,郑旦已被嫉妒冲昏了头脑,她什么也不想,就脱口而出:“范蠡,还有大王你!” 夫差紧紧盯了她:“范蠡也喜欢西施?” 郑旦咬了咬牙,狠着心说:“范蠡不但喜欢西施,而且还和西施——” “范蠡和西施怎么啦?”夫差一张脸变了色。 “他们两个,他们两个——”郑旦支吾了一阵,才说:“他们私定了终身!”话刚说出口,郑旦自己倒吓了一跳,忽然想起,她和西施到吴国的目的。她们到吴国,是临危受命,忍辱负重,以身许国,扮演着和平使者,还有间谍的双重角色,利用自己的美貌,迷惑夫差,离间其君臣关系,为国家而牺牲自己吗?革命还没有成功,使命还没有完成,怎么能够窝里反呢? 郑旦的脸,变得惨白了起来,身子也忍不住哆嗦着。 夫差盯了她。 盯着良久。 然后,夫差铁青着脸,冷冷地说:“郑旦,你为什么冤枉西施?这样进谗她?西施对你这样好,经常在孤王面前说你好话,劝孤王多关心你,多到你寝宫到陪你,却想不到你不感激倒也罢,还反咬西施一口。你说,你居心何在?” 郑旦的脸,更惨白。 羞愧难当。 真的,她怎么能够这样陷害西施?要把西施置于死地?夫差说得对,西施对她这样好,她不感激她倒也罢,还反咬她一口。如果西施知道了,她会怎样的伤心? 夫差不再理郑旦,起了床,穿了衣服,看也不再看郑旦一眼,便摔门而出。 郑旦呆呆的,两行清泪,从了她那张秀美的脸上落了下来。 她恨勾践。他为什么要打败仗?如果没打败仗,她怎么会作为“贡品”到吴国来?郑旦也恨范蠡,本来她在苎萝山下活得好好的,无忧无虑,范蠡为什么去了那儿找到她?还把她选上了。还有,他为什么不爱她?她也是天生丽质,如花似玉,风情万种。郑旦更恨夫差,为什么对她那么冷漠?为什么只把她当作了泄欲的玩物?为什么不肯喜欢她一点点?郑旦还恨的,是西施,为什么西施总是抢了她的风头?总是让她有一种做女人很失败的感觉?郑旦最后恨的,是她自己。她怎么会变成这样?变成这么好嫉妒,变成功利心这么强,变得自己不再是自己? 郑旦自怜自哀。 终日以泪洗面。 终于,郑旦死了。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郑旦将一块金子,狠力地吞进了肚子里去,然后,便死了。一个绮年华貌的绝色美人,就这样香消玉殒,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幽怨和愤恨,魂归九泉了。 宠爱(1) 郑旦死后,西施变得郁郁寡欢起来。 西施想不明白,好好的,郑旦为什么要死?郑旦死了,她怎么办?这么多年来,郑旦一直是她精神的支柱,这么多年来,郑旦一直给她勇气,给她鼓励,这么多年来,她不但把郑旦看作是朋友,还把郑旦看作了是自己的姐姐,自己的亲人。如今,郑旦死了,而且还是吞金自杀的。 西施听到郑旦死的消息时,惊呆了,大脑里有三秒钟的空白。反应过来后,西施顾不上穿鞋子,赤着双足,朝了郑旦的寝宫奔去。 郑旦躺了在床上,穿了她喜欢穿的粉红色裙子,把了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死了的郑旦,看上去很平静,但她一双微微张着的眼睛,里面仿佛有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悲伤,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哀怨。 西施抱了郑旦僵硬了的身子,哭了个死去活来。 “姐姐!姐姐!”西施叫。 但郑旦,永远不会回答她了。 西施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她,还有郑旦,还有东施,三人常常在河边浣纱,有时候,她们也耍水,那个时候她们的笑容很真,很纯,快乐的笑声传得远远的。郑旦说过,她们永永远远,是好姐妹,永永远远是在一起的。 如今,郑旦死了,她抛下她一个人,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为什么?为什么?西施想不明白。 西施也想到了东施,那个自小和她还有郑旦一起长大,长得丑丑的女孩子。有时候,一个人长得丑,未免不是福气。西施想,如果她和郑旦,长得普普通通,平平常常,也许,命运不会是这样吧? 第 8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1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81 章 郑旦死了,从此,西施一个人便落了单。 西施不爱说话了,常常一个人站在姑苏台,望着远方,一个人发着呆。 看到西施不开心,夫差也跟着不开心起来。于是日日陪着西施,不但说笑话给西施解闷儿,还令人又再修人工湖,湖上布置锦帆,夫差陪了西施,不理朝政,整天的游乐。 宠爱(2) 后来,有人用了诗,生动的描绘了夫差与西施游乐的情景: 吴王在日百花开,画船载乐舟边来; 吴王去后百花落,歌吹无词洲寂寞。 花开花落年年春,前后看花应几人; 但见枝枝映流水,不知片片随行尘。 年年风雨荒台畔,日暮黄鹂声欲断; 借问后来看花人,锦帆何处空凭吊。 美味佳肴,琼浆玉液,一队队年轻漂亮的舞伎,在乐队伴奏下婆娑起舞。急管弦,舞姿婀娜,灯红酒绿。有时候,西施看着看着,也加到其中去。跳舞,可以让她忘记郑旦;跳舞,可以解闷;跳舞,可以让她忘记苦与愁。 西施的舞姿,越来越精湛了。在悠扬的乐曲中,西施打扮得像了仙子那样,然后翩翩起舞,她那倾城倾国的美貌,一双星眸婉如含烟,腰肢柔软如绵,臀部曲线优美,直把夫差看得心旌摇动。 夫差不禁轻叹:“美人,孤王能得到你,就像得到稀世之宝啊。” 西施低头,微微一笑。 以前看到夫差,总觉得夫差那双小小的眼睛,充满了奸诈和凶恶,还有,夫差那肥胖的身体,松弛的皮肤,野兽般的疯狂,西施每每一想起来,就禁不住的感到恶心和颤抖。很多的时候,西施觉得她的心,一点点的被撕碎,鲜血淋淋。甚至,西施还想到死,如果不是想到国仇家恨,不是想到自己身上的重担,西施还真的希望她也可以像了郑旦那样,一了百了。 不不不。西施想,她怎么能够死呢。 其实,凭良心来说,没有男人,像夫差那样待她这样好了。 和夫差相处久了,不知不觉,西施便享受起夫差的这种宠爱起来。西施觉得,夫差那双小小的眼睛,不再是充满奸诈和凶恶,而是充满了温柔和疼爱。是,夫差疯狂的爱她,摘星星摘月亮的爱她,用尽所有的感情。 这对一个男人来说,很难得。 尤其这个男人,不是寻常的男人,而是一国之君。 谁是周幽王 夫差陷入西施的爱情旋涡里,整日神魂颠倒,晕晕忽忽的,不能自拔。这可急坏了相国伍子胥。这样下去,吴国肯定会毁了。伍子胥是皇帝不急大臣急,他冒死进谏,说这样下去,夫差肯定是第二个周幽王。 谁是周幽王? 烽火戏诸侯那个叫姬宫涅的傻瓜啊,为了博自己心爱的人一笑,居然在骊山上把烽火点了起来。要知道,那个烽火,可不是随便能点的,是用来传递军事情报的,第隔十里地有一个。那个时候,交通不发达,如果敌人来侵,或者发生政变,这边点烽火了,那边也跟着点,一个跟一个,各诸侯看到了,便会迅速带了兵来支援。 那个周幽王姬宫涅,有点脑进水的说,娶了一个绝代佳人叫褒姒的小妞做小老婆,周幽王姬宫涅顿时喜欢得不得了,整天围了在她屁股后面转。偏偏褒姒那小妞不领情,从来没给周幽王一个好脸色,也从来没有笑过。为了让褒姒一笑,周幽王想尽了办法,甚至还出了重赏,谁能让褒姒笑了,就赏赐谁一千两金子。 后来,有一个叫虢石父家伙,想出了一个损计,就是点烽火,戏诸侯。 周幽王这个二百五,还真的采纳了。 他令人点了峰火。 众诸侯看到烽火燃了起来,连忙紧急集合,带自各自的兵队急急的赶来了。褒姒那妞看到他们上当受骗了,不禁“扑哧”一声乐了,终于露出了笑脸。 再次点烽火的时候,是敌人真的打来了。诸侯因为上次上了当,谁也不来理会他们,以为他们是玩乐的。结果,周幽王和他心爱的女人褒姒,都被敌兵杀死了。终于国破家亡。 夫差看到伍子胥把他比作周幽王,把西施比作褒姒,很是恼火。 他有这样昏庸嘛。 但伍子胥坚持:“大王,如果你再不理国事,还沉浸于声色犬马之中,大王走的便是周幽王的路子!” 夫差更加气恼。 这不是咒他,说他亡国嘛。 伍子胥之死 吴国的第一把手,是吴王夫差,第二把手,是相国伍子胥,第三把手是大夫伯嚭。 第三把手大夫伯嚭和第二把手相国伍子胥,一向有过节,人和心不和。伯嚭为人,好大喜功,贪财好色,为一己私利而不顾国家安危,内残忠臣。伯嚭的官运亨通,不过是因为精通阿谀迎合、欺瞒哄骗之术,而且,伯嚭极会见风使舵,是典型的墙头草,哪儿的风吹得猛,他就往哪儿倒。 伍子胥对伯嚭的为人很是不屑,常常人前人后说:“伯嚭是个马屁精,就像缺了腿的椅子——靠不住。不可重其人,听其言。” 此话传到伯嚭耳朵里,伯嚭便怀恨在心。 现在听到伍子胥把夫差比作周幽王,西施比作褒姒,伯嚭便趁机报复,煸火点火说:“大王,相国的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希望大王也像了周幽王一样?唉唷,呸呸呸,怎么这样说话的?难道是说大王不配当大王,他才配?” 夫差更气了个七窍冒烟。 伯嚭又再说:“伍相国这个人,就懂得独断,固执,强行谏阻,败坏、诋毁大王的事业,一点情义也没有,而且,他还喜欢猜忌。大王,不可不戒备啊,伍相国这样做,很容易引起祸端的。伍相国自认自己是先王的谋臣,现在不被信用,时常郁郁不乐,产生怨恨情绪。希望大王对这件事早日想办法。” 结果,夫差的办法马上想出来了,便是扔下一把剑,叫伍子胥自杀。 伍子胥想不到,他一片忠心,竟然换来这样的命运。 伍子胥拿着夫差赏给他的剑自杀之前,把了自己的双眼挖了下来,叫他的亲信,把他的眼睛挂在城门,他要亲眼看到,越国的兵队是怎样进城的。最后,伍子胥悲愤地说:“大王,不听我言,吴国必亡矣!” 伍子胥后面那句话,再一次惹火了夫差,盛怒之下的夫差,忘记了伍子胥对国家的忠心耿耿;也忘记了伍子胥,是他祖父,他老爸,到他,三朝元老;更忘记了伍子胥,刚直谏诤。夫差很残忍的,令了他的手下,把伍子胥和尸体,切成碎块,用皮革之中,抛到大江。 那天,是农历五月五。 苏州人为纪念伍子胥,把那条江该为胥江。 第 8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2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82 章 据说,端午节就是为纪念伍子胥的日子。 夫差待西施,如心肝 伍子胥死后,便没人在夫差跟前唠叨了,说他这样不对,那样不好了,夫差的耳根子终于清静下来,因此夫差便肆无忌惮地把他和西施的浪漫爱情进行到底,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样快乐就怎样快乐,谁又管得着? 因为有了伍子胥的前车之鉴,众大君,便两耳不问夫差事。 人家伍子胥,堂堂的相国,辅助了三代君王,忠心耿耿,功劳比天还要大。但,夫差老大生气了,都把他碎尸万段了,抛到大江河里喂鱼虾去了,而自己,是什么东东?伍子胥在世的时候,自己帮伍子胥提鞋也不配。众大臣想:还是不把自己的命拿去开玩笑为妙。谁知道,自己会不会步了伍子胥的后尘?虽然说,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但也有话说,好死不如歹活。 没有人敢进谏了。 一年一度的中秋,转眼又到来了。 夫差理所当然的,要和他的西施美人一起赏月了。此时此刻的夫差,完完全全的被西施迷了去,一时一刻都不愿意离开西施了。如果不是西施嫌臭,估计夫差连上个厕所都要把西施带去。人家热恋中的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而夫差觉得,他是一秒不见到西施,是如隔三个世纪。 夫差对西施的情,还真的很深,那些好色的男人喜欢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女人如衣服。夫差以前对女人,也是如衣服,甚至有些女人,连衣服都不如。现在夫差,待西施,是如心肝了。 十年的时间过去了,夫差待西施,还始终如一,难得的春天般的温暖加同志式的尊重。衣食住行不必说,就是感情问题,也没出过轨,不再对那些大小老婆们动手动脚,搞些朝三暮四的勾当。 夫差是一心一意的对西施好。 晚饭过后,夫差挽了西施的纤纤玉手,低眉顺眼对西施说:“美人,我们去灵岩山的琴台赏月去。” 西施垂下眼,轻轻地说:“好。” 响屧廊(1) 西施知道,也许,她和夫差在一起的日子不多了,她享受夫差的宠爱,已在倒计时了。自从伍子胥死后,吴国更是忠言塞路,奸邪妆道,政治腐败,把原来好好的一个军事强国,搞了个乌烟瘴气。 有时候,西施心中也矛盾。 也许,她对越国,是有功之臣。 但,她对吴国,却是红颜祸水。 西施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她久夫差的,良多,良多,她辜负了他对她的好。西施想,如果有下辈子,那她愿意给夫差做牛做马,来偿还这生这世的债了。 “美人,我们从长廊那边走过去吧。”夫差说。 “好。”西施又说。 西施住的寝宫,叫苎萝殿——那是她故乡的名字,回不去,取同样的名字,也是好的,哪怕是望梅止渴。苎萝殿前面有一个大花池,叫浣花池——青春年少的西施,为了帮助父母养家活口,大半时间都在浣纱,如今西施荣华富贵了,不用浣纱了,偶尔,兴趣来了,西施也会摘了那些花儿来玩,把花儿放到水中,又再拿出来,就像当年她浣纱那样,因此,西施把了那个花池,叫“浣纱池”。 浣纱池的旁边,有一条长廊。这长廊,是夫差前一段时间,找了人来修建的。刚刚建好,西施还没有到过呢。此廊,二丈开阔,大约五百步,两边是沉香木制的栏杆。标杆上镌刻着山水花鸟图案,栩栩如生,有说不出的富贵荣华。 夫差的脸上,一直挂了个神秘的笑容。 刚到走廊,伯嚭早已恭恭敬敬的地那儿等候了,看到夫差和西施来了,伯嚭顿时对宫内高声说:“大王和西施娘娘驾到!” 殿内,便有着钟磬之声,还有悦耳的音乐,一声一声地传来。 仿佛,是来自天堂的音乐。 西施抬起了头,莫名其妙望向夫差,总是觉得,好像怪怪的,有哪儿不对劲。但西施,也说不出所然来。 响屧廊(2) 夫差还在微笑着,他的眼睛本来就小,这一笑,更看不到眼睛了。西施觉得,夫差的笑容,有多神秘便有多神秘,好像有什么事情瞒着她一样。西施还来不及问:“大王,怎么啦?”她身边的夫差,已转过头来,温柔地对她说:“爱妃,你先行一步,孤王要和太宰说几句话,商量一些事儿。” 西施疑惑,不过她不问为什么了。 虽然夫差宠爱她,但也见不得,夫差什么事情都对她说。 因为夫差宠爱她,也见不得,夫差会害她。 西施缓缓的踏上光滑锃亮的长廊地板,一步一步地走着。突然,传来了一阵“隆隆”的声音,像是要打雷了。西施惊诧,停下了脚步。咦,刚刚还是星光灿烂,怎么说下雨便下雨了呢?西施抬头,瞅了瞅天空,没有要下雨啊,月亮又圆又大,在天空中露着笑脸呢,满天的星星,还一下一下地眨着眼睛。 西施又往前走了几步。 怪声再一次的响了起来。这次,不是打雷的声音了,而是马蹄急骤,金鼓齐鸣,仿佛有着千军万马在周围呐喊厮杀,惊心动魄。西施的一张俏脸,顿时变得苍白,没了血色。又再打仗了?怎么感觉,这千军万马,就在眼前呢?但西施,却看不到一兵一士,也看不到马匹。 西施惊慌失措起来,连忙转过身子,惊恐地大叫:“大王!大王!” 一边朝了夫差奔了过去。 能够保护她的,也只有夫差了吧? 西施这一奔跑,周围的声音又变了,变成了一串串的悦耳而又动人的音符,丝丝缕缕,虚无缥缈,扣人心弦,一下子清脆,一下子幽深,一下子嘹亮,一下子渺远,仿佛是来自天际,又仿佛来自地底深处。 西施更加惊世骇俗。 一切的一切,不真不实,似梦似幻。 夫差在走廊那边,伸出了双臂,把朝他惊慌失措跑来的西施紧紧抱了在怀里。西施浑身颤抖着,她问:“大王大王,出了什么事?” 到底是女人,胆小如鼠。 响屧廊(3) 夫差哈哈大笑,没有回答西施的问题,却问了西施:“美人,刚才的音乐,好听么?” 音乐?刚才响的,是音乐? 西施窝了在夫差的怀里。不知道为什么,在了夫差温暖而宽厚的怀里,西施便觉得安全了,她不再害怕了。是啊,天塌下来,有着夫差给她顶着呢。她真的不用害怕了。看到夫差看着她,眉开眼笑,兴奋异常的样子,西施奇怪,不禁问:“大王,什么?音乐?奴婢不明白。” 伯嚭走了过来,对了西施跪了下来,脸上堆满了笑容,说:“娘娘不必害怕,这可是大王送给娘娘的一份大礼。” 西施更糊涂:“什么?” 第 8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3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83 章 伯嚭说:“这是大王特地从鲁国请来能工巧匠建造的,叫响屧廊。建廊之前,先在地下挖一条深深的石壁通道,面放上一排特制的缸甏,上面铺盖一层传音效果极佳的高贵楩梓木板,木板下面是许多弯曲的铜片。人一踏上去,地板震动,引起铜片弹跳,一端打击着缸甏,发出清脆的声响。再加上缸甏吸纳、鼓荡空气产生浑厚之声,随着脚步的快慢,就能变幻出各种各样的音乐之声。” 西施怔了一下。过了很久,很久,西施幽幽地说:“大王,大王为什么对奴婢那么好?奴婢不值得大王那么厚爱。”西施的声音低了下去:“真的,奴婢不值得!” 夫差紧紧拥抱了西施,呵呵地笑,他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这有什么呢?只要美人喜欢,孤王都可以把整个国家送给你!” 西施的眼眶,不禁又红了起来。 夫差兴致勃勃:“美人,在这响屧廊跳舞给孤王看,好吗?” 西施说:“好。” 西施穿上了特制的木质舞鞋,还在长裙子上挂上了铃铛环佩,领了宫中的舞伎,便在响屧廊翩翩起舞。环佩的声音,还有木屐踩在地板上的回响,齐齐的交织在一起,发出了优美,悦耳,别致的音乐,听其声,如聆仙乐,别有一番韵味。 夫差陶醉不已。 如有可能,夫差愿意,就这么一辈子的,永远听下去。 夫差死了 终于,伍子胥的预言,成了现实:“大王,如果你再不理国事,还沉浸于声色犬马之中,大王走的便是周幽王的路子!”——夫差,还真的走了周幽王的路子。越王勾践用了二十年的时间,终于报了一箭之仇。勾践趁了夫差,北上秘晋国黄池会盟的机会,出动精兵五万袭击吴国,杀死吴太子,大败吴国军队。 夫差得知消息,班师回国。 但吴国,因为夫差整日寻欢作乐,荒废了政务,国家早已是奸邪当道,政治腐败,民穷财尽,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大概,上天也看夫差不顺眼,又大概,为勾践十几年如一日,天天拿了臭猪胆来尝,有香艳温暖的龙床不睡,天天睡了柴房而感动,在公元前473年,春雨季节,天上天天下了倾盆大雨,把吴都城墙都下到倒塌了。越兵,便趁了机会,乘隙长驱而入。 夫差被逼到了在姑苏山上逃难。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小小的姑苏山上,住三天五天是可以,住三年五年,没吃的没喝的,恐怕连树皮啃了,也捱不下去。夫差无奈之中,举了白旗,投了降,派出使者说,只要越王勾践肯饶他一命,他什么都愿意做,哪怕让他天天尝勾践的大便,也在所不措。 那一刻,勾践是有点心动。 他是想看看,夫差尝他大便的快感。 不想,范蠡反对了。范蠡说:“大王,难道你不吸取过去吴国没有灭亡越国的教训吗?大王你不能够走了夫差的老路子啊。” 勾践想了想,觉得很对,只好很遗憾地对夫差的使者说:“不行。” 夫差绝望了,他连尝勾践的粪便的机会都没有了。悲愤与羞愧还有懊丧之中的夫差,用了三层罗帕裹面,他就是死了,也无面目去见地下的他老爸,还有伍子胥了。在拔剑自刎的那刹间,夫差泪如雨下,一边说:“悔不听伍子胥之言!” 但世上,已没后悔药吃了。 夫差死的那天晚上,西施在响屧廊里,跳了一晚舞。这是西施,最后一次跳这样的舞了,她跳给自己看,也跳给不知道是上了天堂或是下了地狱的夫差看。木屐踏在木板上,发出沉重的“铮铮嗒嗒”回声,还有裙上小铃,清脆欢快的“叮叮当当”声,相互交织了在一起,变成了一种绝响。 范蠡带走了西施(1) 后来,范蠡来了。 后来,文种来了。 后来,勾践来了。 他们静静地看着,只觉得那舞姿,那音乐,凄美无比。 再后来,勾践夫人也来了。勾践夫人怒气冲冲的,令人一把火,把响屧长廊烧了个精光。勾践夫人说,这响屧之声,是一种亡国之音,听不到。再然后,勾践夫人又一声令下,令人把了西施押到天牢里去。 勾践不解:“夫人,西施姑娘是越国的有功之臣,怎么也把她抓起来啦?” 勾践夫人一声冷笑:“这种祸水,也留不得。她能使夫差亡国,如果留她在人间,还不是祸害人间?”——勾践夫人的意思很明白,勾践也是男人,勾践肯定被西施的美色勾了去,说不定,勾践也会走了夫差的老路子。 过河拆河又如何? 其实,勾践夫人担心的,不单单是勾践会为西施,而走了夫差的老路子。勾践夫人最担心的,是因为西施在了,她的夫人位置,有一天会被西施挤下来,难保勾践不会娶了西施作小老婆?勾践夫人想,她总得为自己着想,她年老色哀了,她拿什么和西施比?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西施不言不语,她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 夫差死后,西施觉得她的心,也跟着去了。 勾践夫人说得对,她是祸水,留在人间,只会祸害人间。长得美不是她的错,错的是她不应该向了狐狸精学习。但,她不向了狐狸精学习,越国,能复国么?如今,她用了自己的身体,挽救了自己国家。可她,却无法挽救爱她的人。 西施想不到,夜里,范蠡到死牢里来找她来了。范蠡对她说:“西施姑娘,我来实行我的诺言来了。当年,我说过,等完成复国大业,打败吴国后,我一定娶你为妻。我还说过,我们永远在一起,此生此世都不分离。” 西施看着他,很伤感:“我还能上去么?我已进了死牢。” 范蠡说:“西施姑娘,现在你就跟我走了吧。我已买通了狱卒,我们马上离开这儿,然后去一个人迹罕少的地方,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是——”西施犹豫:“范大夫,你想过没有?你位高权重,前途光明,你带走了我,会毁了你的前程的。” 范蠡微微一笑:“我已厌倦了官场的生活。”范蠡又再说:“大王的复国大业已完成,大王也成了霸主,我的使命也完成了,证明了我人生的价值。如今,我只想和西施姑娘隐名埋姓,邀游江湖,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从此不再问人世间的是非恩怨。” 西施低头,想了想。 为什么不呢? 她也向往着那样的日子。 尽管,带她走的那个人,不是夫差,而是范蠡。——以前,她在夫差身边,却想着范蠡。如今,她得到了范蠡,却想着夫差的好。人生总如此,得到的总不如没得到的好。有些东西,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但,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没有死,她可以过另外的生活。 范蠡带走了西施(2) 范蠡从死牢里带走了西施。 临离开越国之前,范蠡留下了一封信,叫人拿给了文种,信中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这话的意思,翻译成现代文,是说:飞鸟射杀完了,好的弓箭就会被收起来。狡猾的兔子捕完了,猎狗就会被煮掉。越王为人阴险,工于心计。可以与他共患难却不能同享乐。你为什么还不快离开呢? 文种看了范蠡的信,很不以为然。 第 8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4 章 宠妃:我是悍妇我怕谁 作者:苏色桃 第 84 章 勾践是这样的人嘛。范蠡,是不是以了他小心之心,来度勾践之腹? 文种没有想到,范蠡的预言,很快就成了事实。 勾践过了安稳的日子后,不用尝猪胆了,也不用睡柴房了,于是便无所事事起来。因为闲着没事,有一天,勾践心血来潮,拿了一把剑——这剑,可不是普通寻常的剑,而是当年,夫差逼伍子胥自杀的时候,所用的那把剑。勾践对了夫差说:“你有七个灭人国家的方法,我只用了三个就把吴王国灭掉,还剩下四个方法,你预备用来对会谁?” 文仲毕竟做了勾践心腹多年,知道勾践的意思。 这个时候,勾践早已逼他的夫人自杀了,他说他夫人,心眼小,容不下西施,人家可是我们越国的功臣呢,你却把她打进死牢,居心何在?于是便令人捧来一碗毒药,逼了与他共患难的妻喝了下去,让她先到天堂,或地狱,去帮他探路,做先锋去了。 如今,又轮到了文种。 勾践不允许他的功臣,留在世上。 文种拿了剑,自言自语:“范蠡说得没错。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唉,真后悔,当初没听了范蠡的劝说。” 文种,不得不拔剑自尽了。 范蠡是个聪明人,带了西施,远走高飞去了,不但赢得了美人,还逃过了““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很久以后,在山东,出现了一位巨富,他的名字叫陶朱公,据说,他的妻子,长得美貌如花,倾国倾城。 (完) 恋耽美.[]【苏飞】整理 第 84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