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 第1页 《神也别想拦着我搞基建!》作者:青竹叶【完结】 文案: 众神:天凉了,让泰锡文明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吧~ 云泽:且慢!还能救。 在游戏世界战战兢兢伪装了十五年npc的江云泽穿了,带着他的技能和小金库。眼睛一睁,房子是泥的,衣服是麻料的,水是浑浊的,面包是能打死人的,治疗疾病靠意念的。 稀里糊涂救了人,江云泽被认定为神子。 神子下凡辛苦了,不知道您有什么梦想? 江云泽:吃了十五年的素,现在我只有一个梦想,我想吃一顿正正经经的东坡肉配饭。 东坡肉需要:改良猪五花肉、白糖、陈年酒坛以及黄酒、酱油、细葱、姜。白米饭需要:稻米。再深入琢磨,他需要科学养猪、种甘蔗和制糖、种糯米和酿酒、种大豆和酿制酱油、种调味料、种稻子…… 正直神子,为吃基建。 —— 穿书者:你是我的金手指,你是我的踏脚石,你怎么能去什么泰锡做神子?! 重生者:神子是泰锡的神子,拐骗和囚杀的渎神者,以神之名,赐你永夜! 云泽:这位准神官阁下,麻烦你让让,不要挡着我基建。 善良但不天真神子受——温柔体贴腹黑准大神官攻 双初恋,甜。 内容标签: 种田文 甜文 穿书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江云泽 ┃ 配角:美尼斯/没你事 ┃ 其它: 一句话简介:被穿书的我和敌国神官he了。 立意:就算在糟糕的环境里,也要积极向上 作品简评: 曾为游戏npc的云泽携带游戏包裹穿越到青铜器时代,眼前一切皆是陌生,要如何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带着任务出现在眼前,看起来温和无害的祭司美尼斯可以信任吗?彷徨如游萤的穿越者,应青年祭司的邀请,以神子身份来到外忧内患的泰锡国,开始了从底层到高层,从物质到思想的变革……这种过程中,两颗年轻且纯粹的心碰撞在一起,从欣赏到爱慕,一步一步走向属于他们的完美结局。作者向大家展示了一个粗犷而神秘的传说时代,雪水而化的母亲河旁繁衍出一个能歌善舞也骁勇善战的民族,跨越时代的智慧在这里激发出新的光耀。此文将自然纯朴的远古生活描写得生动有趣,传说年代的模糊身影在细节中充实丰盈。但是最让人动容的,是穿越时空亦能共鸣的情感。 第1章 江云泽再次醒来的时候,他看到天空是蓝色的,白色的云朵像是一团一团的棉花。风里带着泥土和草木的味道,他就躺在水边,一半浸泡在水里,一半靠在一个平滑的河边碎石上,一尾灰色的小鱼在他的手指间游动。 这是…… 凉? 他惊讶的看着自己的手指,那种格外遥远的身体记忆穿透了时间和空间,透过手指的神经末梢传递到大脑。冰凉?对了,水本来就该是冰凉的。 这里是哪儿? 江云泽摸到一把银灰色的长发,每一根发丝都有着如同夜空星辰的光泽,那是他这个角色的标志性头发,星光银,黑心商城卖两百大洋,还有玩家拼命购买。 他还在游戏世界?那这种真实感是怎么回事?他可以感受到水的冰冷,鹅卵石的冷硬,风的轻柔……就好像他还活着那样。然而他确实是死了,因为高空抛物死了很多很多年,他的肉体烧成了一堆骨灰,灵魂却进了一个手机游戏。 那是一堆数据,虽然能动,能说话,但其实没有任何活人的感觉,倒像是被远程操控着的提线木偶。 那是一个休闲和冒险结合的手游,玩家有自己的房间和花园,可以随意装扮自家房间,可以在花园种植花草、养小宠物,还能出门加入冒险团队。他就是外面的冒险游戏世界一个移动npc,玩家戏称为‘移动杂货铺’。 游戏里他感受不到冷热,没有味觉,嗅不到任何气味。所有一切的对话、反应和行动,都被设计好了。 在他发现自己成了npc的几分钟迷茫之后,云泽选择听从来自上方的所有指示,成为npc。 他不确定自己若是表现出异常,迎接他的会是什么。 是格式化?还是抓出来研究? 最坏的结局是‘死亡’,真正死亡。 哪怕只能作为傀儡生存,江云泽还是舍不得放弃这种‘存活’,他刚刚考上心仪的大学,十八岁生日还差了一个月,还有那么多想要去做的事。 所以,就算只能以npc的方式活着,他还是想要活下去。 三岁就被寄养在外婆家,但长大后却在父母两边家庭都如鱼得水,并且获得价值不菲的‘愧疚礼物’的江云泽某个方面是个极为冷静的人。 一开始,他这个npc所有的行程和对话都是固定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后来,他所在的游戏慢慢被市场淘汰,或者说,出现了更多更优秀的竞争者。游戏里的玩家在变少,为了留住更多用户,游戏更新过几次,给npc增加了一些自由度,江云泽发现程序对他的控制没有那么严格了,他可以有一点自己的小动作。 他开始利用一些漏洞给自己增加福利。 他的设定是一个流浪的自由商人,有一张漂亮的混血脸,负责在野外给玩家提供一些特价的商品。 角色完善过后,除了流浪商人的职业,他身上增加了一个药剂师的副业,并且商品里也开始出现一些药物,身份变更为某西方圣女和中原人的混血儿子,来中原有巨大的阴谋。 -- 第2页 不过说真的,云泽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阴谋是什么。十五年后的今天,他所在的游戏差不多已经到了关服的边缘,可能策划自己都忘记了云泽的角色还背负着巨大阴谋。 云泽站起身,下半截湿漉漉的,裤子贴在腿上,感觉不是特别舒服,当风吹过来,甚至有点儿冷。他却感觉很新奇,看看自己同样湿哒哒的手,那种真实感完全压过了这点点不适。 如果是在游戏里,衣服永远不会真的湿透贴着皮肤,只会出现一点水渍,抖一抖,又变成了全新的。 因为游戏是二次元游戏,虽然从云泽这个npc的角度看世界是立体的。 云泽忍不住抖了抖自己的衣服,还是贴在皮肤上,湿冷的触觉让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瞬间又发现了这个新大陆:鸡皮疙瘩。 居然有鸡皮疙瘩? 云泽将手臂抬起来,用脸颊去蹭了蹭,这种小疙瘩感……是活着的生物才有的应激反应。 然后他便注意到手臂上有极细小的毛孔,虽然要很仔细才看得到。皮肤上有一些颜色很浅的毛,手心也有了手纹,手指尖几个旋,云泽一个个看过自己的指尖,九个斗一个簸箕。 他以前还是人类的时候也是这样吗?已经想不起来了。 他用手指从额头抚摸到脖子:太真实了,脖子上还能摸到跳动的动脉。 “阿啾!”云泽打了一个喷嚏,风吹过来真的有点冷了。 如果是游戏里,当然是不怕的,但现在他似乎拥有了真正的身体,所以不确定是不是会感冒发烧。云泽几乎是下意识地召唤出自己的商品册,一本半透明的书本就出现在了他手中,封面写着:流浪者之章。 “?!!” 还、还在游戏里? 他一双艳蓝色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然后江云泽便有些不自在地再次召唤个人档案,这次却什么都没有了。 这一瞬间他不是哀悼自己好不容易偷渡来的各种特效光环和数目不小的私房钱,而是再一次升起隐秘的希望——千万别是在游戏里。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出现在这里,再怎么样都不会比一直被人操纵更可悲的。 云泽心口跳动如擂鼓,但他没有尖叫或者情绪失控。 他在胸口摸到一枚哨子,是银制的哨子,游戏里的宠物哨子。云泽有一匹西域宝马,还有一只白羽海东青,那是他这个人物的标配。其实他还收了一只白狮,在商品册里,和其他商品宠物放在一起。 云泽喜欢白色。 他吹了口哨,一长一短,然后就听到一阵马蹄声,一匹雪白仿佛不沾染尘埃的白马从林中疾行而来,同时耳边有风被撕裂的响声响起,他下意识抬起一只手臂,一只白羽猛禽稳稳落在上面。 很奇妙的,云泽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和这两个动物沟通的。 他伸手揉揉两个小家伙,给它们喂食胡萝卜和肉干:“还能再回宠物空间吗?”话音方落,马儿长鸣一声,如来时一般朝某个林子跑去,它好像穿过一个看不见的通道,一下就不见了身影。 白羽猛禽也是如此,它展翅高飞,很快也消失了。 云泽隐有感觉,它们应该是回到宠物空间,等待他的下一次召唤。 一些可用,一些不可用,他究竟是到了别的时空,还是游戏来了一次彻底和全面的升级?难不成从二次元升级到三次元,比如从手游变成了全息游戏?游戏公司老板一夜暴富了? 最后,江云泽叫了智能客服。 一秒钟过去。 一分钟过去。 五分钟过去。 “阿欠!”他再次打了一个喷嚏,脸上开始笑,笑着笑着,眼睛都红了。 云泽给自己换了一身衣服,角色自带的衣服不多,加起来不到十件,但后来开放一定自由度之后,他偷偷给自己买了不少。反正钱再多也没用,在没有享受的日子里,那就是一串数字,还不如变成物资,就算自己不能用,看着也高兴。 云泽还蛮喜欢买买买的,这和他童年物资匮乏有一点关系,喜欢补偿性的给自己买很多很多东西。 npc不像是玩家有自己的家园,但云泽还是会买,家具和衣物没少买,虽然都不能用。 现在的他特别感谢昨日的自己。 他自带了一本商品册,前一半都是各类商品,后一半他偷偷放了许多自己的私人物品。现在这一切全部带过来了,以一种图片形式存在,下面跟的数字是存货量,可以取出来。使用过的无法再放回去,但是没有使用过的就能放回去。 因为他喜欢买买买,还喜欢囤货,基本上这些商品都有至少三位数,大概五分之一是特效商品,三分之一是存的药剂材料,剩下才是常规用品。云泽自己默算一下,这些东西足够他用一辈子——如果他有一辈子。 游戏是武侠结合玄幻结合种田休闲的类型,基本上什么都能扯一点,所以商品册里常常可以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有时候想一想,这可能也是这个游戏扑街的原因。 这一片是树林,一条溪流横穿而过,他带着换下来拧干的衣物,顺着水流的方向走。这一片完全是原始的样子,找不到半点人工痕迹,所以走的并不顺利,要注意脚下,还得注意偶有出没的毒蛇毒虫。 云泽在腰带上挂了一个银制玲珑球,乒乓球大小,表面有复杂华丽的镂空花纹,里面放着驱虫的香丸。但他不确定这枚香丸有没有实际用处,就像他也不确定这个古怪的世界有人类。 -- 第3页 他手上提着一个木制手杖,里面藏着一把剑,可以用来驱赶毒虫和小动物。身上还背着一个斜挎包,里面放着些零零散散的小东西,有药物和食物,以免遇到紧急情况来不及拿东西。 想了想,云泽在自己手腕上穿了四个细细的金环。假设这个世界还是金本位,那么如果没钱了,可以撸下来当钱用。 ‘人类喜欢住在靠近水源的地方,所以古时候的人类都是遇水而居。如果在野外迷路完全没有头绪,可以尝试着跟着水流的方向走,或许可以找到出路’。 云泽已经忘记了这是谁说的,历史老师,或者求生专家。为了给自己赚取足够多的金钱用于未来的发展,他在高中就开始拍摄反欺诈题材的视频,自己时不时装小白羊引猎人上钩,这个过程中也学到了不少奇怪的知识。 现在没有别的办法的情况下,只能继续顺着水走。 他在附近发现了一片松树林,林间还有青蛙和鸟雀,草丛挂着一层白色密密麻麻的网,不知道是不是蜘蛛网。这一切让他很高兴,因为这里可能是他知道的那个星球,或者类似的星球。最重要的是,这边可能有人类。 走了一个多小时,树木减少,眼前变得明朗,溪边的石块上出现明显的人为痕迹——大大小小的石块按着某种顺序摆列在两侧,石块上的青苔被蹭没了。 云泽按着痕迹踩上去,想着这到底是洗衣服的痕迹还是打水的痕迹。 “哐当!”一声木头掉落地上的闷响把弯腰观察青苔的云泽惊醒了,他双手防护在身前,直起身转头看去。 那是一个黑色长发的蜜色皮肤少女,身上用一块土色的布裹起来,腰间有一根绳子勒出纤瘦的腰,突出了丰满的胸脯和臀部,看起来个子不是很高,正像个雕像一样地看着云泽,脚边一个原木制作的水桶扣在地上。 外表和现代人差不多的少女、平整的布料、规整的木桶——已经拥有工具的人类社会。 第2章 “啊!啊——”她尖叫起来。 云泽要阻止已经是来不及了。 “发生什么事了?!”一个老妇人冲过来,她看到了溪水边的云泽,同样呆住了,“伟大的山林之神啊。” 之前的女孩转身抱住了这个老妇人,整个埋在对方怀里,眼睛却还偷偷去看他。 云泽惊讶地发现,明明吐出的音标一个都听不懂,他的大脑却像是自动翻译机一样把这陌生语言给翻译了。 他们三人就这样惊疑不定地看着对方,久久没有动作。 “尊贵的大人,您从哪儿来?”老妇人有些敬畏地问。 云泽低头看看自己一身里三层外三层的精美服饰,有着美丽的刺绣和金银珠宝装饰,再看对面穿的都是看起来十分粗糙的麻布,脚上甚至没有鞋子。他一下明白了这种敬畏从何而来。 只是一个照面,两边的社会阶级就从服饰中体现出来了。 云泽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他甚至不会说这边的语言,也不确定这边对外乡人是否友好。所以,他只是指了指他来时候的密林,然后再次看向这一对像是母女的本地居民,观察她们的外表、表情和动作。 有些偏瘦,身上有明显晒斑,皮肤状态不好,有虫咬痕迹。少女年纪不大,但是手上有厚厚茧子,老妇人的年龄应该不会特别大,头发有些花白,皱纹也多,关节肿胀,可能有风湿病。 老妇人看了看密林,再小心看了一眼云泽。这种打量十分隐晦,只是眼角余光飞快瞥一眼。 她们社会地位不高。 “尊贵的大人,如果您和您的随从走散了,需要一个入住的地方,我们村子有一个神庙,有一位老祭司在主持,可以暂住一宿。”老妇人小心推敲用词,明显是很害怕惹怒了这个她们得罪不起的人。 云泽想了想,虽然自己也可以住在野外,因为有帐篷,但是这是个了解这个世界原住民的机会,要是错过,不知道得是什么时候才有机会融入。高风险,也就意味着高回报,他需要一个认识这个世界的途径,于是云泽点点头,然后向两人靠近了一步。 老妇人有些惊慌地倒退了一步,连连弯腰:“我们可以为大人引路,请随我来。”说罢就拉扯着那个年轻女孩要前面走。 “阿娘,我的水桶。”少女看了一眼地上的水桶,眼里满是心疼。 老妇人脸色微微一变,看云泽似乎没有生气,伸手紧紧拉住自己女儿:“大人的事情要紧,这又不是要紧东西。” “怎么会不是要紧东西?我们家就这一个……”少女看出了母亲表情的凝重,讪讪住嘴,又忍不住回头去瞧云泽。 云泽对她微微一笑,把人吓得跟小鸟雀一样,直接缩到她母亲的后面。 越是往外走,树木越少,一会儿到了一片麦田。这片麦子长得不算好,稀稀疏疏,麦粒也没有特别饱满。 云泽看到了一些劳作的人们,大都是男人,他们拿着一把石头镰刀,在割成熟的麦子。这样的天气里,很多人仅仅是在腰上裹了一块布,身上的皮肤被晒成了酱色,头发都是短的。 麦芒刺人大家都知道,但他们却像是感受不到,眼里只有喜悦。 丰收的快乐让他们忘记了劳累,这大概是他们自家的田地,或者至少是租来的。 他们大都是棕黑色的头发,眼睛也是如此,但是五官比东方人深。云泽在这里格格不入,不论是服饰,还是闪烁银色光泽的发丝,又或者平日是艳蓝色,阳光下是蓝紫色的眼睛。 -- 第4页 这些人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他经过的地方,众人停止劳作,蹲在地上小心打量他,一直到他走后,才重新动起来。 他们附近没有类似监工的人,倒是有少数送水的孩子和妇人。妇人身上会披一件衣服,类似T恤裙,孩子则不穿衣服,无论男孩还是女孩。 “这些人大概是这个时代的‘平民’,拥有少数生产资料,社会地位并不高,从粗糙的体力劳动中获取食物。”云泽在心里下了这样的定义。 他们走过一条泥路,走过一片泥土和茅草制作的泥屋子,最终到达了唯一一个石头修建的建筑前。在后世看来也是很简陋的,不规则的石块用一种灰色泥浆搭成一个单层建筑,不高,不过占地挺广的,还有一个大院子。 云泽跟着这对母女走进去,他发现院子里养着羊,一边是‘咩咩’的叫声,一边传来‘嘿哟嘿哟’的声音。 循声望去,那一侧有个奇怪的小亭子,是石头制作的类似石槽的样式,四边有木头支撑着上面的顶,看起来不大,有两个一点没穿的男孩子在里面踩着什么东西。一个穿着发黄麻布的老人站在一边。 他就看到这巨大石槽的一侧有个小小出水口,一种红色的液体从里面流出来,倒入下面的桶里。桶里已经半满,都是这种红色的液体,那老人正低头观察。空气中飘来一股好闻的果香,云泽用了几秒钟把这种香味和葡萄对应起来。 所以,这是在制作葡萄汁? 不,或者是葡萄酒?因为是专门修建了一个巨大石槽,那么这件事就不是突发奇想,而是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葡萄汁不会成为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葡萄酒会,因为葡萄酒易于保存,这代表着它可以长时间带来利益。 这一瞬间云泽心情有点复杂,不知道是高兴这个时代的人们已经会制作葡萄酒,不是莽荒原始时代。还是应该纠结居然用脚踩的方式制作葡萄酒,对这种酒突然有了阴影。 村庄里的一个神庙,拥有现实中的管理权的祭司,开始驯养家畜,会制作葡萄酒,可见这是个饱受生存困扰(人只有生死存亡的时候最愿意把希望托付给虚无缥缈的神灵),但已经开始追求生存之外的精神满足的社会。 “祭司大人,这位是与随从失散的大人,我带他来找您的。”老妇人走过去。 那边的三个人也就注意到了云泽,两个少年忍不住停下踩着葡萄的举动,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云泽对着他们轻轻点了下头。 他看起来这样矜贵,这样年轻且俊美,浑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刻着他来历不凡。 说白了,就是浑身上下散发金钱堆砌的光芒,绝不是贫穷的人家可以养出来的。所以在场没有任何人怀疑他不是来自贵族家庭。 老祭司小时候也曾跟着城里的祭司学习,但他依旧无法辨认云泽身上的布料和那精美饰品的出处,发色和眼睛颜色很特殊,但附近也不是没有发色和眸色特别的国家。唯一可以确定的是,一定是来自一个想象不出的高贵家庭。 “大人,您从哪里来?”老祭司问。 云泽有些为难地指着自己的嘴,轻轻摇头。他必然有一段无法开口说话的时期,这种事无法隐瞒,适当的示弱会让事情变得顺利。 云泽犹豫过,该用什么形象出现,思来想去,让人难以起防备心的,大概就是傻白甜。但又不是完全的傻白甜,聪明,但是单纯,缺少一点常识,但不缺少观察力和判断力。 以前做反欺诈视频的时候,他常以懵懂白羊的形象诱导他人。云泽知道自己身上有那种天真的特质。 “您不会说话?”老祭司有点惊讶。 云泽再次摇摇头。 “您不会说这边的话?”老祭司试探地问。 这次云泽点头了。 不会这边的语言,却听得懂?老祭司觉得哪儿有些奇怪,但他说不出来。 带云泽过来的母女见状准备离开,她们悄悄往后走。 这一点小动静却被云泽注意到,他侧身转向这对母女,从手指上褪下一枚纯粹装饰作用的银戒指,上面镶嵌着一颗红豆大小的蛋面月光石,小小的宝石有着美丽的蓝色光晕。 那少女看着这戒指,眼睛都不转了,老妇人又是惊喜又是惶恐,不由得看向一旁老祭司。 老祭司摸摸胡子:“既是大人的赏赐,你就收下吧。”随手就给出这样贵重的礼物,这人果然来历不凡。 云泽在游戏世界十多年,他一下还无法用现实中物品的价值去判断自己拥有的东西的价值,这一枚戒指不带任何加持特效,材料也极普通,只是服饰自带的装饰戒指,在游戏里是最不值钱的。 若是要再便宜一些的金银物件,那就只有过年时候作为附赠小礼物的各类迷你金元宝、金花生、金瓜子等等小物件,一样是装饰物,这东西云泽攒了不少。 但就是这样一枚不值钱的戒指,在这里至少可以换来一只牛,或者一块可以耕种的土地,所以老妇人非常惊喜。她没想到自己完全就是抱着不得罪贵人的态度带一次路就得到这样的赏赐。 她小心伸出双手,一枚戒指轻轻放到她手里。 银戒指分量不轻,是男士款,中间镶嵌一粒月光石,四周围是银制的小装饰,那月光石虽然小,品质却很高,有着漂亮的蓝色光晕。老妇人何曾看过这样精美的饰物,怕是做梦都没有这样的想象力。 -- 第5页 “尊贵的大人,谢谢您。” 云泽点点头,从妇人的表现看,这枚戒指在这里应该很珍贵,因为妇人第一眼看到了戒指本身的银色光泽就很激动,其次才注意到做工和上面的宝石。所以说,金银依旧是这个时代的贵重金属? 这是个好消息,因为云泽有许多金银器具,这枚给了也就给了,并不觉得心疼。 老妇人千恩万谢之后带着女儿离开。 老祭司趁着这时间仔细打量过云泽身上的饰物,精美是的确精美,巧夺天工,但也确实没有任何一个眼熟的标识。老祭司确信这样的人不是普通权贵人家出来的,就看他毫不心疼随手丢出一枚宝石戒指就能看出来。 是哪一国的王族吗? “大人,既然您的随从还未来,不妨在此暂住几日?”老祭司建议道。 原本对没有通行证的外乡人,无论什么样,第一时间都得关起来搜查一遍。但是几个月前,突然所有乡村神庙的祭司都收到来自总神殿的命令,要求他们善待落单的异乡人,尤其是和泰锡人完全不同的异族人,同时快速报告给上级。 据说那些市政官也都收到来自王族的一样命令,要求他们善待落单的异乡人。 云泽长得就是异族人模样,所以老祭司不敢怠慢,至少在确认他的身份前是不敢的。 云泽轻点头,忽然想到什么,示意老祭司暂停一下。他拿起胸口的宠物哨,吹了一声,口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然而没有一会儿,听得一阵马蹄急促的哒哒声,一匹神俊非常的高大白马冲进了院子,然后在云泽面前急速停止。 云泽伸手摸摸它的下巴,白马踏了两下蹄子,安静下来。 在古代,战马和豪车一样贵重。云泽想试一试,这个老人面对着这样一匹宝马会不会动贪念。他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有着忌惮,忌惮他不存在的身份和来历,这个敬畏价值几何呢? 值一匹马吗? 第3章 “这是,您的马吗?” 老祭司看着高大的白马,这白马如此与众不同,每一根毛发都是雪白的,带着柔亮的光泽,虽然高大,面对主人却很温顺。身上的马具也十分精美,黑棕色的皮革,装饰着细细金银线和彩色宝石。 光是这马上的饰物,就足够普通人家吃住一世的。 这个时代还没有马鞍和马镫,都是随意披上一层垫子,有钱的垫上皮革,可以让骑马者觉得舒服一些。所以第一次看到马鞍的老祭司受到了冲击,不过他的冲击主要来自于做工和材料,没有深入去想这马鞍的作用。 云泽点点头,他假意从马鞍上的小口袋里摸取一开始就放在手里的几枚金瓜子。 他拿出了三粒金瓜子,一粒只有五克,所以很小。但是金子那种亮灿灿的光泽是很醒目的,放在手心里,一下就吸引了老祭司的视线。 老祭司一看就明白,对方这是准备作为在这边吃住的费用,他忍不住道:“大人,您不必如此,金是贵人饰,寻常人不能有的,更不能随便给出。”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家里是不是过于娇惯了?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 方才的银戒指也就罢了,虽然做工精美,还镶嵌宝石,但是富有的商人偶尔也能给自己准备一两件银饰。金子却不一样,那是大贵族和王族的独享,只有身份尊贵的人可以拥有和佩戴。若是平民拥有,是会判刑的。 老祭司虽然是神殿系统的,地位等级太低,金子这种东西,对他来说也是麻烦。 太贵重? 云泽仔细回想曾经生活的细节。在现实世界,金子的确是贵重金属,不像是游戏里那样随手就能挥洒,但是说到‘贵人饰’……是不是意味着,金子在这个世界,应该是特权的象征之一,就像是古时候的美玉一样,已经是一种权利和阶级的体现。 这个老祭司看他随手拿出金子却不觉得他‘没有拥有资格’,是将他看作特权阶级了? 云泽若有所思,他收回金瓜子,从手腕上褪下一根银镯子,和送出去的戒指是一套的,上面同样镶嵌着美丽的月光石。 当时他怕太高调了,挑选了所有衣服里头最低调最平民的一套,都不是珍贵的布料,是普通的棉麻料子,自带的饰物也比较普通,没想到还是高调了。 见云泽又要给银镯子,老祭司哭笑不得,他不是这个意思啊。又给金又给银,身边也没有护卫随从,要是遇上歹人,这不是送羊入狼口? 老祭司年纪大了,他对这些金银珠宝没有了年轻时候的渴求,反倒是年纪越大,越容易心软。他看着还有点懵懵懂懂的云泽,长得高高大大的,却是刚出家门的孩子,还和随从走失了,身上还带着这么多珍贵物件,最容易被强盗和骗子盯上。 “大人,您且安心住下吧,别嫌弃这边条件简陋。”老祭司说道,“您的马具太过贵重,我让弟子拆下来放到您房间。” 老祭司拒绝了云泽的手镯,但云泽反而有点不舒服。 不是对老祭司的不舒服,是欠人情的不舒服。 云泽不喜欢欠别人,不管是物质还是情感。如果老祭司收了他的东西,那就是简单的交易。可是对方不收,云泽感觉就是欠了人情。 至于老祭司担心的安全问题,云泽其实不太担心,作为一个怀揣阴谋的秘密npc,他的武力值虽然一般,但擅长用毒和制毒,本身对毒药的免疫力也很高。一般人留不住他。 -- 第6页 云泽正想着,那边老祭司已经招呼了一个少年过来。少年从里面走出来,用一个石槽里的水洗干净脚,擦过,用一块布围住自己,扎上腰带,还穿上一双草鞋。他走过来,不敢直视云泽,只是低着头。 老祭司指挥着少年要把马鞍拆下来,白马有些不高兴,但是主人没有阻止,也就只能被拆下。 “去送到里面招待贵客的房间。”少年二话不说抱起马鞍去了里面,几分钟后才跑出来。 “大人,这后面有马厩,是不是让您的马先去休息一下?”老祭司问云泽。 云泽摸摸白马的脑袋,点点头,这白马就乖乖被这个少年牵走了。 马走侧面的小道,等它去了后院,老祭司又做出邀请的手势——双手交错在胸前弯腰,大概是邀请? “大人,请这边来。” 这大概是这里最好的一个建筑了。 从老妇人第一时间带他来找这个老祭司看,这个神职人员应该算是本地的管理者之一。 布料还属于奢侈品,平民人家的衣服多是简单布裙再系好,而且平民不穿鞋。但是刚刚的少年穿了草鞋,而这位神职人员穿了木底的布鞋。他们之间是有阶级差距的,至少已经是平民和特权阶级的差距。 而老祭司不肯收金瓜子,说这个是‘贵人饰’,也就是说,在统治阶级里,老祭司也只是底层。 这是一个已经有了森严等级秩序的社会。 云泽慢慢分析之前看到的、听到的一切。 十多年没有和正常人交流过,他的人际交往能力可能比以前差许多,各种常识也有点跟不上了,但他智商不差,学习能力不差,胆量和应变能力也不差。否则不能在智能系统的监管下扮上十几年npc没被发现异常。 如今这老祭司明显认为他是哪里来的上层人物,才这样招待他。自家人知自家事,云泽压根也不是什么贵族,撒这种谎迟早就会被识破。 如今他还能装聋作哑说自己说不了话,等以后学本地话的时候,是不是得把真相说开? 当然,不能说自己是穿越来的,可以自称是山中隐士的弟子么?这里有隐居山林的贤士隐者么?一个隐士弟子没点亮语言和文字,是不是有点降低这个群体的逼格了? “大人,您看这儿成吗?”老祭司忽然问,云泽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里头一个房间前。 看得出来,是条件比较好的房间了,打扫得十分干净,里面有个用泥和草垒起来的床,铺着一块儿布,布上面是一块羊毛毯,还放着一大块拼凑的羊皮被子。现在那个羊毛毯上就放着他的马鞍。 房间里东西不多,有类似桌子和小板凳的物件,还有一些瓦罐和别的小型陶器,甚至有一个颇为传神的公鸡造型陶壶。 这房间没有窗户,但是上方有一个不大的四四方方的通风口,所以里面看着有点阴暗,空气好像也不是特别好。 云泽还看到了角落里飞快爬过的一只蜘蛛。 感觉很新奇,曾经他也是怕这些毒虫、蜥蜴和蛇,现在……感谢游戏治好了他的恐惧症。现在看到这些小东西的第一反应都是:是能刷的怪吗?涨多少经验?爆率多少? 前期的npc不刷怪,后期为了增加可玩性,npc也可以刷怪打材料了。其实很有趣,因为在云泽这个npc的角度,这些怪都是完全真实的,无论是各种毒虫猛兽,还是人类。 云泽没法克制着那种杀人的怪异感,所以他极少打人形怪,但是毒虫和猛兽杀了不少。他就是这么默默攒下一笔私房。加上他本来就是在野外为玩家送装备和药的不定点npc,所以自由度还要更高一点。 后来他和玩家的最大区别,一是没有自己的家园,二是无法下线,无法休息和睡眠。 现在这样挺好的。 他将自己现在获知的信息综合起来,就是类似人类文明的中早期,已经有了封建制度雏形。 看起来环境不是太友好,物资匮乏,云泽心里却没有半点埋怨。游戏里房子好,不是他的,食物好,他没味觉……他就像是锅里一只青蛙,下面的火烧得旺旺的,不定什么时候他就被烫死了。 如今他算是跳出来,跳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这个地方有人类,有他的同类。 哪怕是原始社会,他都会觉得不错,何况这边已经发展出了文明——那些陶器就是最大的证据。 云泽走进房间,空气里带着一种潮湿的气味,他感觉关着自己的透明牢笼被打破了,外面的一切开始变得真实。 活着,很好。 见云泽并无抵触,老祭司暗暗松了一口气,虽然被家里养得略天真了些,好在并不十分挑剔。他的皮肤就像是羊乳一样白皙细腻,指尖光洁没有茧,一看就是从小到大连衣服都不自己穿的,老祭司一开始真担心他不能适应。 假若云泽不满意,觉得老祭司招待不周,回头查出来云泽不是上头要求善待的‘外乡人’那便罢了,若是,他这就是怠慢,或许能保住一命,少不得用财产赎了罪。 如今见他并未不满,态度上也没有嫌弃,老祭司对他倒是多了两分好感。 老祭司让另一个少年过来,这少年比方才那个更大一点,十五六岁的模样,黑色的卷发,浅棕色皮肤,眼睛大而圆。他一路小跑过来,到了两人面前先口称师父,再尊称云泽为大人。 -- 第7页 “大人,这是我的一个弟子,阿夏,暂由他来服侍您。” 这个少年也是双手在胸口位置交错鞠躬,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他,把云泽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对方的眼神里那种‘哇,您真是了不起啊’的感觉太明显了,云泽有点招架不住这种莫名其妙的热情。 “您有什么事都可以使他去做。一会儿的晚餐,有面包、鸡蛋、菜汤和葡萄酒,可以让阿夏送到您的房间食用。”老祭司又道。 如果能说本地话,云泽特别想知道,自己这种陌生人,为什么对方要这么诚惶诚恐地招待?他挺想阴谋论一下,说先糊弄他,回头下了迷药,把他的财物全部卷走,把人害了。 但感觉又不太像,尤其这个老祭司偶尔露出那种‘啊,这到底是哪家迷路的孩子啊’这种长辈看小辈的眼神的时候。 云泽吃软不吃硬,最受不了他外婆那样的老好人。 但就算心里觉得没有恶意,他还是喜欢再三试探。 云泽不想把人想得太坏,但是成长过程中见识了太多东西,已经很难改变自己的思想模式——他总是喜欢先从最坏的角度去看待一件事的发展。他以后大概会成为那种结婚前先体检和写婚前协议的人。 其实生活中很少有东西是纯粹情感的或者存粹利益的,一般都是两者混合,只是看哪个比重更高。 云泽心里清楚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 只是他这个人打小缺爱,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受不了,若是一直对他好,他们成了朋友和知己,云泽能对那人掏心掏肺,觉得对方哪儿哪儿都是好的。这种性格缺陷实在太糟糕,因为人家很容易发现自己被偏爱了。 有句词是怎么说的?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 云泽很想改掉他这个臭毛病,可是总不行,投入得深了,就会给对方找各种理由,直到最后他失望。失望之后就是彻底断裂,再无恢复的可能。云泽的感情一向极端,便是友情也一样,好的时候捧你到天上,坏的时候踩死在坑里。 从初中开始,他就没有断过朋友,然而不知道是什么问题,这些友情最后都会走向歪路。 云泽的警惕性和怀疑论就是在这一次次的受挫中打磨出来的。 先用最挑剔的眼光去看,用最恶意的揣测去试探,总该能筛选掉一批不怀好意的。 他已经决定在这里暂住,坏的准备他做好了,食物和个人安全需要注意一些,白马是召唤宠物,可以随时带走,最多就是损失一些财物。如果只是这点代价就能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很值。 是吧~ 第4章 想到这里,云泽把包着湿衣物的包裹给阿夏,用手势示意他把这些衣物清洗晾晒一下。 包裹包得不严实,露出小半的布料。 湿了的这套衣服是夏服,比较轻薄,里面是白色细棉的里衣,然后是姜黄色的薄绸中衣和深绿色的裤子,有一根五指宽的皮带,外面罩着一层墨绿色薄纱。虽然没有很复杂的刺绣,但便是材料就能看出不凡来。 这么好的染色布……叫阿夏的少年犹豫地看了他的老师一眼,不敢接。 “大人,颜色这样好的布料,若是下了水,就褪色了。”老祭司也很犹豫,这样婴儿肌肤一样细滑的布料和烟雾一样透明的布料,他连听都未曾听说过,见也是第一次见。 而且颜色染得那么好,一定使用了大量珍贵的颜料去染色,或许还淘汰了很多同类产品,才能染出这样均匀厚重的颜色。这样的布料很好看,却也一点碰不得脏碰不得水。万一给洗坏了,他要到哪儿去赔? 老祭司第一次那么愁,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这个第一次拿出金子送人,第二次拿出染色布料要洗的王家傻儿子,这种脆弱的贵重物品就应该好好挂在那里,让侍女每日用香熏一熏,除了必要时候(比如祭祀的时候)拿出来穿一穿,其他时间都拿来观瞻。 洗? 不不不,您还是杀了我吧。 云泽看出了两人的抗拒,他思索着这种抗拒从何而来。 因为云泽一直生活在布料是廉价日用品的年代,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他没有去了解过这方面的知识,既不知道,在现代织布机被发明之前布料是极其耗费人工的奢侈品,也不知道,在现代化学染料出现之前染色布是限量顶级高奢产品。 他猜测到这个时代的布料对平民家庭应该是比较贵重的,但他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布料贵重到可以成为货币的一种。 幸好他还不算愚蠢,从两人的抗拒中多少看出来,染色的布料很贵重,非常非常贵重,所以也没有说出类似‘何不食肉糜’的话。他最后只是比划让他们晾晒一下,尤其是泡了水的鞋子。 这一次,他们总算没有再拒绝了。 阿夏跟捧着碰碰就碎的珍宝一样把衣服一路捧到外头,刚好遇见安置了马从后院回来的另一个少年苏亚。 “阿夏哥,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匹,浑身上下无一丝杂毛,蹄子上都亮晶晶的一点泥土没有。……嗯?这是什么?”苏亚奇怪地问。 主要阿夏的表情太古怪了,战战兢兢,额头冒着冷汗,好像老师第一次教他如何用咒语给村民治疗疾病那样。很难形容,既觉得十分神圣,感觉是被托付了重任,又十分害怕自己没有做好。 -- 第8页 “是那位大人的衣服,他让我晾晒一下。”阿夏小心捧着手里分量并不重的衣服,“我正在寻找合适的地点,那里没有风扬起灰尘,那里也没有太阳的暴晒,温度刚刚好,不会太冷,也不会太热……” 苏亚听得都呆住了,他张张嘴巴,半晌才道:“我以为你只是准备晾晒衣服。”而不是招待一个公主。 “我当然是晾晒衣服。”阿夏有一点不高兴,他左右看了一眼,“你跟我来。” 他叫苏亚一块儿走,两人就走到另外一间屋子里,那是他们师兄弟两个跟着老师学习咒语的地方,所以打扫得特别干净。 阿夏小心把包袱放在一个干净的石台上,然后慢慢打开。 最开始出现的是一层烟雾一样的织物,苏亚瞪大了双眼,拼命擦了擦,再次确认眼前这个真的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布料,而不是飘来飘去的烟雾。 纱衣的下面,薄绸露出一个边角,姜黄色的,看着就十分细滑,带着一种蚕丝制品特有的光感。总之,是一看就知道和棉麻完全不一样的材料,而且本地连棉都没有,他们只有亚麻、皮革、羊毛这三种制衣常用材料。 苏亚呆呆地伸出手去,想摸一摸。 ‘啪’的一声,阿夏打开他的手:“你在干什么?你准备用你刚刚拿过草料的手去碰它吗?” “我就是想……”苏亚有点委屈的捂着手,那一下可真疼。 “想也不行。”阿夏誓死保护这些衣服,“要是弄破弄脏了一点点,就是把你卖十遍都不够偿还。何况你觉得能拿出这些衣服的会是什么人?” 阿夏左右看了一眼,靠近苏亚,小声说了几个字。 “王?王族?!”苏亚吃惊得都快结巴。 “你小声一点,老师只是猜测。除了王族,你说哪里还养得出这么精细的人?总而言之,是我们绝对绝对得罪不起的人。就算是异国的王族,他们也是神的后裔,绝不是我们可以去违逆和怠慢的。你要是把这衣服弄坏了,拿什么赔?如果你做错事得罪他,肯定要被喂狼群。” 苏亚捂住自己的嘴巴,一会儿才放下来,靠近欣赏石台上的布料的师兄:“那他为什么不待在自己的城池里,而是一个人到了这边?他的随行官呢?他的随从呢?” “或许是出来游历的时候走散了?我们老师的老师,年轻的时候也跟着一位王子到大陆上的不同国家游历,最后写出了一本了不起的著作,成了有名的贤者和先知。或许他也是如此。”阿夏猜测道。 “游历?”苏亚突然想到了一件事,“上一次老师的老师来信,说来自都城的大神官阁下的弟子最近在视察各个地方的神殿,最近可能就到了我们这边。或许那位大人可以知道这位大人的来历。” 阿夏也想起了这件事:“或许吧。……你为什么发抖?” 苏亚哭丧着脸:“阿夏哥,我做事不像你这样仔细,万一哪天我说错话做错事怎么办?” 这倒确实是个问题,阿夏想了一下:“那你平时不要随便出现在大人面前。” 苏亚点点头:“只能如此了。” 老祭司两人走后,云泽伸手检查马鞍,上面的口袋里数枚金瓜子,一粒没少。 云泽坐在床边,把玩着金瓜子:或许可以在这里长住些时间。 异国人的长相,携带金银饰物、宝马、贵重的布料,没有常识,不会本地语言,他看着自己的双手,没有一点茧,嫩得就像是羊乳里泡过。 优势和劣势一样明显,他该以什么身份在这里生存下去,又要怎么将劣势转换为优势? 他拿出一枚宝塔形的熏香,那是云泽自己制作的一种驱逐蛇虫蛊物的熏香,不过这还是他第一次嗅到自己制作的熏香是什么味道。 他用了松末为基,檀香为主料,所以一开始出现的香味就是十分厚重的檀香味。他想起曾经使用的蚊香也多是檀香味,因为这种香味泛滥了所以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把檀香和蚊香联系在一起。 但这种用真正檀香木制作的香还不太一样,厚重但不沉闷,还参杂其他香料的甜和柔和。 若是闭上眼,仅仅嗅着这种香味,他就好像躺在一个华丽的帷帐里,在一张柔软的卧榻上昏昏欲睡。地上铺着华丽的花色羊毛毯,珍贵的缎子制作的帘布被束缚到两边,露出描绘了彩色花纹的长柱。 一边的紫金香炉冒出幽幽紫烟,成一条线在空中摇摆舞动。 边上拿着孔雀尾扇的侍女轻轻打扇,送来徐徐凉风,风里带着柔柔香气。 轻轻打开门的阿夏感觉自己就看到了这种幻觉,他好像看见了一场王家的舞会,宾朋满座,空气中飘荡着浓郁的奢靡的香气。但下一秒他就认清了,还是那个石室,只是里面出现了一个自带高奢标签的人和一种醉人的香。 阿夏忍不住悄悄多吸了几口,真好闻啊。 云泽正思考人生,见少年进来,看向他,虽然没说话,意思很明确:你来有什么事? “大人,您的晚餐。”阿夏低着头,恭敬地将一个扁平的陶盆放到桌子上。那上面有一个圆薄饼,圆饼上面撒着一个半熟的鸡蛋,几片熏肉,边上有一个小碟子的酱料,还有一碗素菜汤。 另外还有两杯饮料,一杯大概是葡萄酒,红色的液体带着淡淡酒香,但里面有一些没有过滤干净的残渣,看起来有点浑浊。另一杯也是酒,看来却像是某种粥或者糊糊,浑浊且粘稠,闻起来有点点酒味,还有点甜。 -- 第9页 云泽看着没有筷子和刀叉的晚餐,他对阿夏做了一个洗手的动作。阿夏立刻领悟到,很快去端了一盆水回来。这期间云泽用银针一一试毒,暂时没发现变色。 等到洗了手,手帕擦干,云泽先撕下一片圆饼,裹上一点鸡蛋和熏肉,沾一点酱料,然后递给阿夏,示意他吃。 阿夏有些奇怪,但既然是命令,他也就吃了。这熏肉可是老师的珍藏,他很少能吃到肉,配上鸡蛋和豆酱,味道好极了。阿夏吃得津津有味,还要控制着不要失礼。 他吃完过了两分钟,感觉菜都要凉了,云泽才开始吃,撕一点饼,卷着鸡蛋和熏肉,沾一点酱料。他不知道这是什么酱料,是红褐色的,闻一下有一种豆制品发酵的味道。 云泽用了几秒才想起来这是豆制品发酵的味道,因为他当年很喜欢吃炸酱面,里面的酱就是大豆酱。所以一下被勾起了回忆,和食欲。 他的手指点着餐盘上的酱料,用眼神询问:这是什么? “大人,这是老师自己用鹰嘴豆制作的酱。”阿夏说。 之后云泽一一再问,阿夏就一个个说:“这是今年新下的麦子磨的粉制作的面包,这是熏制的野兔肉,这是野鸡蛋,这是菜汤,这是啤酒和葡萄酒。” 这会儿的面包与其说是面包,不如说是烙饼,又干又硬。所以为了容易入口,有时候会做得薄一些,像是薄面饼。至于啤酒,就是那一碗糊糊。 十几年没有知觉的味蕾再一次接收到了食物的味道。 这是面食?富有嚼劲的口感,带着原始的小麦香气。熏肉片有点硬,要用牙齿慢慢磨开,可以感受到那一丝丝的肌肉纤维。鸡蛋的味道很清爽,将凝固未凝固的状态,本来应该有点蛋腥味,被酱料的厚重咸香味掩盖了。 食物说不上多好,云泽吃得却很开心,这是有味道的食物,再难吃也不会比一堆没有任何味道的东西难吃。他一开始还担心吃不惯,主要角色设定就是严格的食素者,不吃动物和产自动物的东西,连牛乳和鸡蛋都不吃的,但如今看起来接受良好。 他没有碰酒和汤,一滴都没有。本身他对于酒就没有那么热爱,以前也就喝过一点酒精饮料,后来在游戏世界,喝什么都像是喝水,更没感觉了。 蔬菜汤倒是想喝一点,可以补充一些维生素,但考虑到安全问题,他还是只吃了几种没有问题的。 反倒是边上的少年很想喝的样子,他的眼睛看着酒杯里的红色酒水,面上还有一些疑惑,似乎在奇怪为什么云泽不喝酒。这可是酒呀,用以供奉神灵的甜美饮料,喝完之后可以亲近神的所在。 “大人,您不喜欢葡萄酒么?” 第5章 酒,一开始被发现就成为了神灵的饮料。因为是用珍贵的粮食酿制,一开始只有僧侣和王室可以享受,后来出现了果酒,加上人们发现吃不完的碎面包也可以酿酒,酿制得多了,贵族和大商人也开始饮酒。 喝醉之后那种微醺的感觉将人带离尘世,进入到奇妙的感官世界。 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便认定了酒可以让人的灵魂脱离身体,暂时进入神灵的世界。而且他们发现常喝酒的人不容易生病,常喝水的人却容易生病,这就更让人相信酒是神圣的。 于是,每年祭祀和祭拜亡者的时候,人们会进行狂欢,会举办盛宴,宴会上不可少的就是酒。人们必须让自己喝到醉醺醺的,然后去亲近神,并且在神的领域和死者相逢。 而贵族们也不再喝水了,他们随身带着酒。后来平民家庭也开始喝酒,他们喝廉价啤酒。这种啤酒通常是用吃不完剩下的硬面包或者磨碎的麦子发酵而成的,夹杂大量麦麸,出来的酒液品质也一般。 泰锡人喜欢喝酒,他们宁可少吃一点面包,也一定要喝酒。 云泽不喝酒,但是见他想喝,就把酒杯给他,示意他喝。 阿夏少有可以喝到这种葡萄酒的机会,他红着脸,没有拒绝,很珍惜地喝完了,脸上红红一片,不知道是酒精不耐受还是不好意思。 如果酒精在这个世界是珍贵的东西,或许他日后可以尝试酿酒,因为手里刚好有不少酿酒的配方,也有一些酿酒的植物种子——云泽心想。 游戏里的配方都是严格抄现实世界的,加上一点点魔幻设定,按着上面的配方来,有极大可能酿制成功。 全部吃完之后,云泽用自己水壶里干净的水漱口,再用阿夏送来的水清洗自己的手。其实没什么用,因为他看到了水里的尘埃,应该是直接从河里取来的水,没有过滤和煮沸过,里面会有很多肉眼看不到的细菌和寄生虫。 洗手更像是让自己觉得安心的仪式。云泽总疑心自己待不了多久就得生病,他可能无法一下适应这边的卫生环境。 现在他有许多现成的药剂,还有许多草药种子,等安定下来后他或许能种一批草药,然后再制作一些新的药物。这些能给他带来安全感。 阿夏把没有吃完的食物拿到厨房。在厨房工作的大娘奇怪地看着还剩下许多的食物和基本没有动过的蔬菜汤以及麦酒:“那位大人并不喜欢吗?是因为面包太硬了?” “不,大人没有说什么,也不曾表示不悦。”比起不喜欢,更像是吃不下了。 阿夏想着他吃饭的样子,那位大人的胃口好小啊,吃饭的样子真好看。 -- 第10页 他用三个手指头捏着碎面包,吃的时候没有发出声音,也不让人看见舌头和牙齿。盘子上的食物吃过之后还是整整齐齐的样子,手也是干干净净的,一点酱汁都没有溅出来。 虽然都是吃饭,但是那位大人和自己吃饭的样子完全就像是不同的种族。 厨娘没有再说什么,她把这些剩下的食物再分开,一部分给了阿夏,一部分要拿回家给孩子。食物是不会被浪费的,因为饥饿的人很多。 阿夏唯一不能理解的是,他为什么要先给自己夹一片面包呢?对方好像对珍贵的葡萄酒也是完全不感兴趣,宁可喝自己壶里的水也不喝葡萄酒。他也不碰菜汤和啤酒,不会觉得嘴里难受吗? 真是个奇怪的大人啊。 阿夏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他的老师。 他的老师摸着自己的胡子,他大概理解那位大人的顾虑。 王室和大贵族的嗣子为了争夺继承人的位置,彼此间会有许多阴谋诡计,他们将毒药涂抹在嘴唇可以碰到的地方。这种方法已经让很多人莫名其妙去了冥神的国度。 据说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王族才喜欢用银质餐具。 所以对这些贵族来说,入口的食物也要十分小心。 远离王室和神殿的人们把他们看成是至高无上没有缺点的人,但是真正见识过才会发现,和他们心目中的完全不一样。平民家庭的兄弟会为了多继承一只鸡打起来,王族成员想要的只会更多。 但他还是不忘交代自己的弟子,白日好好服侍贵人。等到对方睡着之后,记得到祈祷室学习新的咒语,以及帮忙处理杂事。 “为什么你的身上有香气?”老祭司突然问,他的年纪大了,但对于香味还是很敏感。因为香料同样是供奉神灵的,他很久没有闻到这种高雅的香气,和乡野间采集到的香料味道完全不一样。 “是那位大人在房间里燃烧的熏香,我呆了一会儿就沾上了。这是什么香气?让人的心也沉静下来。”阿夏低头嗅嗅自己衣服上的味道,太好闻了,就算减淡了依旧充满了吸引力。 老祭司笑着说:“我嗅到里面有檀香木的气味,我们这里没有这种香料,必须是外国的商人带进来,一点点就能买下一只牛。我的老师教给我许多祭神的香膏里都有这种香料,我跟着老师学习的时候配制过,可惜它太难得了。” 之后老祭司不再说话,或许是想起了年少时候跟着知名的贤者学习时的事情。那时候他还很天真,也很狂妄,有许多奇思妙想,会畅想未来…… 那时候,他还很年轻,他还有梦。 第二日,阿夏一早就去敲了敲云泽的房门,但是云泽起得更早,已经穿戴完毕。他俊美的容颜在昏暗的房间里闪闪发光,阿夏不敢多看,人的美貌是神所赐予的武器,修行者应时刻警惕。 阿夏带来了水和干净的麻布,还有一个小杯子,另外还有一碟子似乎是草药粉的东西和一卷纱布。云泽猜测这是洗脸和刷牙的工具,他比较惊讶的是边上还有个小银勺子,勺药粉的? 他尝试用打湿的纱布沾一点粉清洗牙齿,是很清爽的草药味,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矿物粉末,擦完之后漱口,其实还蛮舒服的。 云泽以为梳洗之后是早餐,但是没有。他想了一下,可能这边是两餐制,早晨工作完回来,吃一餐,然后是下午的工作,回来再吃一餐,晚上可能还有一些琐碎事,之后是睡觉。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很多地方都施行两餐制,但是贵族们会有一些特权,于是点心、甜品应运而生。 云泽跟着阿夏出去,他用手指指阿夏,嘴里发出“师父”的发音,表示自己想去见一见老祭司。 阿夏第一次听到云泽开口,像是泉水一样清润的声音,是不是长得好看的人,声音也会格外好听? 他带着云泽去找老祭司,没想到老祭司这会儿也在忙。 一大早,两个在打架的村民就来了这里,希望得到德高望重的老祭司的调解。相比起遥远的市政官,村民更相信老祭司,也愿意找他来解决日常中的小麻烦。 神庙的祭司们肩负着祭祀、记录、祈福、治病、调解等等工作。等于把牧师、医生、村支书、居委会大妈的职责集中在一起。他们的主要工资则来自于村民的供奉和神殿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上的产出——不收税的,重点。 因为税收很高,非常高,差不多达到收成的一半。 没有自己土地的农民很容易沦落成奴隶,或者跳出去成为盗贼和强盗。 云泽有些好奇的站在一侧小门的门口朝外看,阿夏本来要喊师父,被云泽阻止。他摇摇头,做了一个安静的动作,他的手指放在嘴唇上,指尖是浅浅玫瑰红,嘴唇的颜色像是清晨的花露一样。 成O形的嘴唇让人联想到了夏日多汁的水果,是一种很诱惑的味道。 阿夏脸红了,侧过头去,也不再喊老师。 “他窥视我的妻子,欲对她行我所行之事,他二人在我的房子里纠缠。他若尊重我,就应该同样尊重我的妻子,我房子的主人和我孩子的母亲!”一个汉子生气地揪着另一个男人,妻子被窥视的事情让他怒发冲冠。 另一个男人也大声叫着:“我从未有这等想法,我从未窥视有丈夫的女人,也从不入陌生女人的帐!我欲向她借石斧,一天一碗豆子的价钱,她想要更多,因此纠缠。我可以向天上地上一千个神灵发誓,我若行这样的事,便叫毒蛇咬死我。” -- 第11页 邻里和情感纠纷? 这种涉及情感的事,也没有什么证据,老祭司会怎么做? 云泽还以为会是县官处理纠纷一样,用法律条文或者宗教典籍来教导他们,没想到老祭司采取的是杭州老娘舅的做法。 最开始,老祭司念了一串长长的咒语,让神熄灭两人的怒火。 然后,他开始告诫被扯住的男人,不要和有丈夫的女人来往,女人的美丽像是春日的鲜花一样,男人的追逐就像是蜜蜂和蝴蝶。男人可以追逐单身的没有丈夫的女人,但不应该看着那些已经有了家室的女人,因为会带来纠纷和仇恨。 之后他又对一开始那个男人说,不要鲁莽地行事,要信任他的邻居,因为那也是他的兄弟。也要相信自己的妻子,因为‘她来到你的家,是要为你带来幸福家庭和子嗣的,聪明的男人要给自己的妻子信任和一定的自由’。 最后,又是一段长长的祷告,祈求神灵赐予两人平静的心灵,唤起他们内心的友善。 这样如儿戏一样的调解,居然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果,两个男人均面露惭愧之色,他们最后甚至轻轻拥抱了一下表示友好。这让后世来的土包子有些惊奇,不知道是感慨这边的百姓容易满足,还是感叹情感调解的威力。 云泽正准备出去,这个时候外面却飞奔来一个青年人,他怀里抱着一个婴儿:“祭司大人,厄运和诅咒降临到了贝拉身上,她看起来不太好,请您救治和赐福吧。” 这个青年人几乎快哭了:“请救救我的孩子。” 老祭司正要答应,看到一侧迈出了一只脚的云泽。 “大人,您早。” 既然被发现了,云泽就走过来,对老祭司点点头,他不知道这边的礼仪,只能点头示意。 他走近一些,暖融融的香味就飘散过来。其他人可能还不知道云泽的存在,看到他都愣住了。他们何曾见过这样的人物?真如珍珠在光线下散出光晕一样。 只有抱着孩子的青年人很快回过神来,有些匆忙地对云泽鞠躬,再次满是渴求地看向老祭司。 老祭司伸手抱起孩子,他轻轻打开包着孩子的布,那里面的孩子面色潮红,呼吸微弱,看着竟不太好。 这一看,老祭司心知这孩子怕是凶多吉少。所有出生的孩子,只有一半可以活过前三个月,这是每个家庭都无法避免的伤痛。但他还是决定用来自保护孩子的神灵那祝福的咒语保住孩子脆弱的生命。 老祭司用神灵的名义赐福给孩子,他的手虚虚拂过孩子的脸。 第6章 大家都在期待奇迹,哪怕是之前打架的两个男人、阿夏和云泽。大概人类这种生物,对幼崽还是本能的怜悯和爱护。 但孩子的情况并未好转,她的呼吸变得更加微弱,几乎要断绝了。 按着所有记录下来的治疗案例去判断,这都是必死的模样。 老祭司摇摇头,将孩子放回到她父亲的怀里。 那个青年人抱着孩子跪在地上,头低垂着,隐隐听到哽咽的声音。 悲伤在房间里弥漫开。他开始哼唱歌谣,歌词很简单,是模仿一个孩子的口吻,想象着用月光织布做衣服,把星星装饰在身上,快乐地在云层里游戏。 他们是在和这个孩子告别,至少能在祝福和歌声里离开这个世界。 云泽看着那个孩子和孩子的年轻父亲,他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和沙滩上等死的鱼。 谁在乎? 鱼在乎。 虽然他有许多药,却不知道哪一种可以缓解这种痛苦。她看着像是发烧了,云泽不确定,他不是真正的医生,只是在游戏世界里看过几本医书打发时间,所以无法通过这几眼去准确判断。 发烧…… 云泽想起某个药水的介绍里写着:可以缓解发热引起的不适并帮助退烧。 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去试试。 游戏里出产的药物毕竟和现实世界里的不一样,他记得那个药物可以帮助‘负面状态为发烧’的玩家几秒内恢复健康,游戏里的药剂大都立竿见影,并且药效极度不科学。 如果在这里也有一样的功效,基本就可以定义成‘神药’了。 如果没有效,那么他的神秘性和未知带来的强大就大大受损,对他之后所有计划都是不利的。 云泽看着那个孩子,她难受地蹙着浅浅的眉,那是个让人一看就心生怜爱的小生命,圆圆的鼻头,红红的嘴唇。 “哎……”云泽轻叹了口气,从随身小包里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白瓷瓶,然后靠近了那个抱着孩子的男人,半蹲下身,长长的头发垂落在地上。 他对着那个诧异地抬起头的男人指了指手里的瓶子,又指了指孩子。 青年人有点儿茫然,不知道云泽是在表达什么。 老祭司忙对他说:“这位大人手里的药可能救治你的孩子。” 青年人的眼睛一下亮了,看着云泽。 但云泽没有动作。 那个青年人以为是要报酬,连忙从自己口袋里拿出几个铜制饰品,要递给云泽,云泽还是摇摇头,并且把他的东西放回去。他不知道该怎么告诉对方,这个药的药效不确定,不能保证一定能把人救回来。 一旁的老祭司看出了他的为难:“大人,您是想说,这瓶药不一定有用吗?” -- 第12页 云泽点点头,再次看向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看看孩子,再看看云泽:“大人,您试试吧,若是不行,也是她的命。” 云泽知道这是同意的意思,小心倾斜瓶子,一滴蜜色的液体从瓶口滑落,准确的落在孩子的嘴唇上,滑入她的嘴里。 一呼,一吸。 几乎像是一场奇迹,那孩子脸上的潮红肉眼可见地退散了,她的呼吸不再微弱,微卷的睫毛颤动了一下,眼睛睁开了,是一双美丽的黄琥珀色眼睛。 “帕。”小女婴嘴里发出一个声音,同时踢了一下腿。 青年人抱着孩子又哭又笑:“贝拉,贝拉好了。”他抱着孩子跪在地上,拼命朝着云泽磕头鞠躬。 这动静把其他震惊的人也惊醒过来,他们纷纷凑过去看,几秒之前还奄奄一息的孩子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脸色是健康的红润色泽,眼睛灵活地转来转去,手脚也在动。 老祭司有些难以置信地弯下腰,去仔细检查女婴的身体情况,脸上不再滚烫,呼吸变得十分有力,一切都恢复了正常,这是个健康的孩子,毫无疑问。 “是神迹啊……”老祭司喃喃自语。 他从小跟着自己的老师学习,独立治疗也有几十年,自然知道这种情况的孩子,百分之九十九都无法被救回来,就算能救回来,也需要很久的时间去治疗,之后还会留下可怕的后遗症。 只是一个呼吸,就把人彻彻底底从死神那里带回来,只有神灵可以做到,人类是绝无可能的。 现在居住在自己家中的这一位,究竟是什么人? 老祭司几乎克制不住自己的颤抖了。 送走了千恩万谢的村民之后,老祭司立刻就写了一封信,请一个信使拿着信和自己的信物送去最近的一个大城市里,找自己的老师,一位贤者和先知。他在信上描述了云泽种种不寻常。 ‘他吹了口哨,白色如云的高大马匹就从天而降,奔跑至他的院子,在他身前停下等候吩咐,如人类一般聪慧。’ 还有那‘非人的美貌和无暇的肌肤’、‘月光和云彩织就的衣物,有着不可思议的触感的布匹’、‘随手洒落金银器物’、‘携带神秘的香料,过处香风阵阵’…… 当然,他不会忘记最重要的一点,‘白色光洁的宝石瓶子里滴落一滴生命的泉水,将死神国度的婴孩重新接引回到尘世’。 这封信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了他老师所在的神殿。说来也巧,信使到那儿的时候,统领所有祭司和神官的大神官阁下的继承人也在他那处做客,他也看到了那封信。 “我的这个弟子虽然有些驽钝,却从不说谎,他是个诚实的人。”白发苍苍的年老神官如此说。 年轻的继承人捏着那张羊皮纸,纸上的油墨痕迹甚至还没有完全干,几个不规则的符号暴露了书写者不平静的心情。 “既如此,明天我便去看看吧。”他说。 同一时间,这场奇迹已经在云泽所在的小村子传开了。 当时的目击者太多,围观了一切的两个争吵的男人手舞足蹈地和大家说着他们的见闻,并且以神灵的名义发誓,所说的所有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 另一个铁证是康复的孩子。 青年人抱着孩子去求救的时候,他的家人、邻居和朋友都知道并且看到了,他们清楚离开之前贝拉病得有多么严重,所有人都不认为这个孩子可以逃脱这种厄运。 但只是一眨眼,这个孩子恢复了健康。 经过两日的舆论发酵,整个村庄都知道神庙来了一个不得了的大人。 引云泽到神庙的老妇人把自己得到的戒指拿出来,她让人去看这精美的饰品。上面有着完美的对称,纹路精妙却无一点人工痕迹,简直像是天生就如此。而上面的宝石如此完美,没有瑕疵。 所有人都极其肯定地说:“不,这是人类的工匠所无法做到的。” 见过他的人向别人形容他的长相:银丝一样柔亮且有光泽的头发,夏日没有云的天空一样的眼睛,有时候甚至呈现出神秘的紫色,皮肤就像是终年不化的冰雪。 他的身边还带着一种奇妙的香气,嗅到之后灵魂飘飘然,如同喝了酒,来到神的国度。 在没有什么热闹的小村庄,流言传得很快,再过两日,隔壁其他村庄的人也都知道了,他们偷偷地过来,站在神庙之外远远的看。 只有云泽身边是安静的,谁也不敢打扰他,神庙里两个少年甚至不敢有半点失礼的举动和想法,他们害怕云泽看透他们的内心。 是的,他们已经在怀疑,云泽是拥有神秘魔力的巫师或者神的使者。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他能从死神那里带回来那个小女婴的灵魂,并且赋予她健康。而且他拥有那些漂亮神奇的布料制作的衣服,携带许多金银,还有那样高大的白马坐骑。 当一个人开始怀疑某个人的时候,对方一切的不寻常都有了解释,他们对云泽也是如此。 云泽对此并不是毫无所觉,拿出药剂那一刻,他就做好两种准备,一是药剂失效,神秘性被破坏,隐形光环残缺。二是成功,神秘性和未知的强大再一次加强。 他需要再看看事情变化,用来判断自己是继续在这里停留,还是重新出发寻找新的落脚点。 越是原始的社会,危险程度越高,他在这里还有老祭司这样的引路村长,暂时不愁吃和住,也没有丢失财物的危险,还有机会学习这里的语言和别的常识。在别处,谁知道先遇见的是不是强盗和骗子? -- 第13页 但是留下,他却还没想好怎么应对别人的疑问和猜测。他连表达自己都做不到,万一被污蔑都无法自辩。 云泽想了很久,一直到月亮都进入梦乡,第二天起床的时候都有点儿蔫儿蔫儿的。然后阿夏告诉他一个消息,神庙里来了一位尊贵的客人——可不是云泽这种来历不知的客人,而是实打实极有权势的贵客。 偏远村庄突然来临的贵客? 云泽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他有预感,这人是为他而来。 阿夏的眼睛里闪烁着崇拜的小星星,因为那位可是都城‘库里’最大神殿大神官的继承者,未来的大神官,是泰锡这个国家九个大神殿中最宏伟的一个神殿的继承者。 泰锡有很多神灵,一个神灵有一个主神殿,一个主神殿有一个神官。但是最有权势的是最主要的九个神殿,大神官掌管的就是太阳神神殿,这个贵人要继承的也是这个。 云泽经过这两日的观察,已经确定,他所处的地方,宗教势力很强大,僧侣甚至可以行使执政者的权利。 就是不知道真正的执政者怎么想。 才想到这里,阿夏继续念叨,已经说到这位大人物的身世来历——王室公主之子,在本国法律中,公主的子女也是继承人,只是排位极为靠后。所以这位准大神官也可以被尊称为殿下。 但是公主之子的头衔是远远比不上未来大神官的身份的,所以大家还是喜欢尊称为‘大人’。 发现云泽目露好奇,阿夏忍不住多说了一些。 “大人,您是不是觉得奇怪?为什么祭司多是王室后裔?那是因为公主身上流着神圣血脉,她的子女可以继承她身上神圣的血脉,会比一般的祭司更容易见到神灵并且得到提示。就像是我们老师,也有一点神圣血脉呢。” 是这样吗?如果宗教势力也是王室权利的一种衍生,那么执政者能容忍宗教势力这样强大也就不难理解了。 屋子里两人正说着话,门外传来一阵有节奏的脚步声,每一步间隔的时间都像是踩点一样准确,每一步落下的轻重都控制在毫克之间,于是一下吸引了屋里两人的目光。 云泽抬起头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白色袍子的男人走过来。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因为留着一些毛茸茸的浅色胡子,也就看不出具体的年龄,只是骨像极佳,如艺术家的雕塑作品一样。且眼睛非常明亮温润,像是一杯恰到好处的茶。 那是一个从外表看不出任何不妥的人,像极了他曾经见过的那些风度翩翩带着亲切感的成功人士。 云泽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时代遇见这样的人,一个照面就让人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他需要更加小心,因为这类人的情商和智商都很高,多数擅长于伪装,是优秀的商人和政客。也是云泽曾经一度想要成为的类型。 可惜,云泽那因为童年缺少了关爱,对给与温暖的人不设防的特性让他永远也成不了这样的人。 来人身上的袍子也有些与众不同,白色的,看起来很细密平整,袖口处有刺绣,腰上还绑着一根腰带,微微卷曲的棕色长发像是波浪一样垂在肩膀上,却一点不显得乱,打理得干净柔顺,闪耀着健康的光泽。 这人必然来自一个衣食无忧的家庭,并且长期养尊处优和经常发号施令。云泽在心内如此判断,并且对来人露出一个有些无辜的礼貌的微笑。 来人亦对云泽微微一笑,双手交错在胸前,微微倾身。 “我是美尼斯,来自库里的祭司,非常高兴见到您,阁下。” 第7章 美尼斯看着屋里,那人仿佛不知道如何回应,也不习惯美尼斯的那种礼仪,最后他只是有些茫然地看了美尼斯一下,然后微微倾身。长长的银灰色长发顺着他的动作披散垂落,光线通过通风口落在他浓密的头发上,闪烁星星点点的光泽。 明明是有些失礼的动作,对方做起来这样优雅,有种说不出的矜贵。 昏暗的房间里,这星星点点的光泽晕出一片柔亮的星河来。美尼斯不曾见过这样的发色,简直要把整片星空拖入其中,他的眼睛有片刻的恍惚。 难怪老祭司疑心这人不是凡人,就连一向沉稳睿智的美尼斯都有些受到蛊惑。难道,老师和母亲说的是真的? 美尼斯从小离开父母跟着大神官学习,当时和他一道的有十八个孩子,但现在只有六个还留在大神官身边,他被确定为继承人。 泰锡有九位称得上是大神官的人,都是德高望重,并且有王室血统的人,他们掌握着百分之九十的宗教权利,国都库里的大神官是领头者,也是指引未来方向的人。 美尼斯能被确定为大神官的继承人,他必然有着十分出众的家世和万里挑一的能力。但同时,他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他的竞争者们时刻看着他,一旦出现了错误,地位就会受到威胁。所以他绝不能有错。 这一次来游历,是他的老师和他母亲的共同要求。他母亲是黑夜女神的神官,九大神官之一,她说自己得到了黑夜女神的神谕:星辰落于南方,那是泰锡的救赎。 他要去南方寻找一个人,那个人即便站在尘埃中也如珍珠一样夺目,那就是神赐给泰锡的。他要态度恭敬地邀请他来库里。 因为美尼斯是跟着大神官侍奉太阳神的祭司,所以对于黑夜女神的神谕将信将疑。可是他的老师也让他去,他还是来了。这一路美尼斯都让人留意特殊的人,尤其是那种十分出色的特殊的人,可惜一直没有消息,直到前几日……那封信的出现。 -- 第14页 这个‘疑似神的使者’的人,他必须更加谨慎仔细地对待。 “阁下,我路过此地,听闻本地有一位远道来的贵客,冒昧过来,希望没有打扰到您。”美尼斯微笑着说。 他虽态度谦逊,但骨子里那种骄傲是无法抹灭的,就算是低头微笑着,还是带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压迫感。阿夏已经连眼睛都不敢眨了,说不清为什么,就是不能也不敢动弹。 云泽没有感受到这种压力,他甚至还能轻松摇头,表示没有被打扰,不必如此客气。 美尼斯暗藏的气势,对一个来自阶级平等的社会,且还没有真正走出象牙塔的现实主义者没什么效果。他那一系列代表了背后的权势和力量的姿态、礼仪、出色的容貌……在云泽看来也就是比常人略微出色一些。 哦,他的‘常人’,是指现代的受过高等教育的普通人。 说真的,就现代人大脑里的知识量和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和习惯的衣食住行,穿越到莽荒落后年代,基本都能得到鹤立鸡群的效果。当然,这群‘鹤’如果非要和本土万里挑一的天之骄子比较,谁输谁赢就不好说了,毕竟这边的天之骄子也掌握着本土优势和信息优势。 虽然对本土人士有些不公平,但是后世的人,哪怕一个平民孩子都会掌握更多获取信息的途径,他们的信息量十分惊人。 所以穿越者确实有理由在落后时代骄傲一下。心理上骄傲一下,行为上最好还是克制。将信息量转化为实际力量,需要更多东西,比如动手操作能力、人力、权势等等,这些恰恰是穿越者欠缺的。 这位自称美尼斯的准大神官看起来是人中龙凤,这个时代顶级的权贵。云泽却不需要畏惧他。 云泽原来确实只是中层阶级普通人家的孩子,耐不住还有二次奇遇,现在别说是准大神官,就是真的大神官站在面前,那‘老人’身份的威慑力也比‘大神官’身份的威慑力要强。 尊老爱幼,是深入骨髓的教养。 “虽然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必定不是前来冒充神使获得利益的商贾和阴谋者。”美尼斯也在心中分析眼前这人所有的动作和神态。 美尼斯进来之前刻意诱导阿夏,让他在云泽面前说出他是准大神官的身份,就为了试探一二。 但是如今一看,对方对于‘神官’毫无敬畏之心,表情、眼神没有半点波澜。 别说平民百姓,就算是王室成员,也不敢轻慢神官,无论哪个国家。这种一瞬间的本能反应是骗不了人的,这人的的确确完全没有把‘神官’一职放在眼里。 真的是神子吗? “阁下与随从走散,身边可有联系的信物?”美尼斯笑得充满了关爱和善意,“我正好带了一些侍从,可以托人去找寻一下。” 试探?云泽可说是第一时间发现自己是被怀疑并且试探了。 虽然早有这样的预想,但是一早醒来就发现这种事,还是让云泽惊叹了一下效率。前几日才发生的事情,今天就有上层人士来试探,以这个时代的效率来说,确实是太快了。 云泽不太喜欢说谎,但不代表他不会说。长得好看且受欢迎的人都更擅长说谎,云泽有这方面的属性加成。 他知道那种天真纯善的人让人喜欢又难以抗拒,他还知道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人设会让人生的道路更顺。小时候的云泽想要成为别人所喜欢所在意的类型,所以他总是模仿这些。到如今,这却成了他的一种特性。 少有人能看透云泽这层保护色,看到内里那个既小心,又防备的真实的他。 美尼斯正微笑着等待他的回答,耐心十足。 云泽面上露着犹豫和纠结,心里冷静地思索着对策。 一个明显的谎言需要无数的谎言去圆满,何必做这个死?九分真一分假更显真实,心理暗示是个好东西。自己说的,怎么比得上别人脑补的真实? 他要的就是别人的无法理解,留存的空白越大,想象空间越大。 云泽想了一下,站起身,走到门口。他对阿夏招招手,又对美尼斯微笑,示意他们跟上。 美尼斯想了想,跟了上去,他想知道这个人准备做什么。 他们一直走到一个空旷的院子里,就是一开始踩葡萄的那个地方,云泽拿起胸口的银哨子,连吹了两次,都没有声音。但是白马和白色的猎鹰就快速到了面前。 白马的存在阿夏和美尼斯都知道,身白如雪,无一根杂毛,也比别的马都高大都漂亮。身上的马具也不是凡物,两头翘起的造型可以稳住乘骑者的身体,脚蹬固定了位置和出力的方向。 就算是不参与战争的美尼斯都能第一时间看出它的价值所在。 美尼斯已经暗暗记下了马鞍和马镫,准备回去后找匠人试一试。 但是白色的猎鹰却是他们第一次见,不是纯白的,白色的羽毛上还散落一点点黑珍珠一样的斑点,但是一点不影响空中霸主的强大气势。它站在云泽的手臂上,乌黑的双眼略带压迫感地扫视众人,充满了灵性。 这一马一鹰,足以叫所有有野心的男人心动得不能自己,比得上一百个绝色美人的分量。 云泽摸摸海东青头上的毛,再安抚一下白马,最后对着美尼斯摇摇头。 阿夏还没看明白什么意思,美尼斯却明白了:“阁下,您的随从就是指这猎鹰和马么?您是孤身一人来此?” -- 第15页 居然一下就明白了?云泽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顺眼多了,他点点头,再次肯定这种说法。 美尼斯看着毫无常识的云泽,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应该告诉他:鹰是天空神的使者,也是神殿的标志,而白羽鹰作为尊贵、威严和圣洁的象征,除了神殿和王室,其他任何人饲养都是死罪,哪怕大贵族也是一样。 更重要的是,因为附近几个国家的神话体系的原初是来自一个传说,所以在大部分国家的神殿,鹰都是神灵的象征之一,白羽鹰也是圣物的象征之一。也就是说,哪怕在其他国家,白羽鹰同样不能随意饲养。 这个人到底从哪里来?他肯定不是附近几个国家的人。 难道真的是天上来的使者吗? 很少有人胆敢冒充神使,但利益驱使,也不是没有人铤而走险。美尼斯曾经抓住过几个用魔法愚弄百姓自称神子神女的投机者,但他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很难形容,但确实带着一种俗世养不出的天真无畏。 疑心病甚重的美尼斯突然发现,自己对着这一双温润清澈的双眼,居然提不起防备的心思。 这个时候就算是乡下少年的阿夏都觉察出不对了,白色的猎鹰欸,还是这么通人性的猎鹰。 美尼斯靠近一点,他紧紧盯着云泽,嘴里却说:“我从未见过这样神俊英武的马,可以摸一下吗?” 云泽犹豫了一下,退开一点,一只手抓着缰绳,免得马大爷一个不爽转身撅蹄子。 果然,美尼斯还没真正摸到,马大爷甩了一下长长的白色头发,不爽地打了个响鼻,一双眼带着和猎鹰一样高傲的‘凭你这样的人也敢冒犯我’的意味,长长的马脸上是全然拒绝。 云泽尴尬地摸出一个胡萝卜安抚有些不高兴的白马。在游戏里这两只就特别高傲,基本上看谁都是‘不是我说,除我主人其他人都是煞笔’的神态。 美尼斯却没有任何不高兴,他心里暗想:这马果然异常聪明。 然后他还注意到云泽从那个不大的挎包里摸出了一个不认识的橙红色果子喂马,这个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但可以嗅到一股清香,而且看马的样子应该很美味,至少对马来说很美味。 从未见过的果实。 美尼斯用眼神示意阿夏退下,等院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美尼斯笑着问:“阁下来这边游历么?”他却不是用泰锡的通用语,而是另一种十分古怪的语言,来自南边一个小部族,认识的人都很少,会说的就更少。 但是所有这些语言在云泽大脑里都会自动翻译,云泽没有感觉到任何不对,还微笑着和美尼斯点点头,表示自己就是来游历的。 美尼斯的笑容变得更深了一点,然后他换了另一个国家的语言,那是北边一个强国的祭司通用语,民间不流行,是神职人员专用的。 “泰锡是个很美丽的国家,阁下会喜欢这里的。” 云泽依旧毫无所觉,他回以微笑,并且点点头。 “阁下要不要去其他地方看一看?这里只是一个村庄,大城市里会有更多有趣的人和事。”这一次他用的是另一种海上王国的通用语。 去其他地方看看吗?云泽想了想,点点头。 美尼斯前后用了三种语言去试探,云泽一无所觉,照常交流。‘会百国之语言,却不会开口使用。’他若有所思,看云泽的眼神已经略有不同。 云泽见美尼斯不说话,还以为对方是不明白自己的意思,他伸出手,左手平举,右手伸出两根手指在手背上模仿走路的动作,一边还认真地看着美尼斯。 这种孩子一样的天真又幼稚的举动戳到美尼斯的点,像是小羽毛搔了一下他的心。 傻白甜……如果美尼斯懂得网络用语,他就能精准地用这三个字形容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但他不懂网络用语,所以只是纠结了一下为什么会有种骗孩子手里的鸡腿的感觉。 “事实上,我与您一样,也是出来游历和学习的。最近已经准备回到国都库里,如果您想看看泰锡最美的地方,库里是最好的选择。”美尼斯露出一个让人提不起防备心的温和笑容,“如果您不介意,或许我们可以一起?” 第8章 云泽很犹豫,他犹豫了两天。 这两天那个自称美尼斯的青年人一直都在,他文质彬彬、斯文有礼,对脏兮兮的村民和对老祭司一样礼貌。他也没有锲而不舍地问云泽要不要一起游历,只是遇见的时候态度格外温和一点,还会和云泽说一些本地有趣的风土人情,显然是很希望能一起同行。 对强硬的人云泽完全不感冒,但是这种类型的就有点招架不住了。 而且美尼斯说的那些各个地方的习俗真的很有趣,感觉要是和这样博学广闻并且有资源的人一道旅行,会增加许多乐趣,也能提供不少保障。 当然,生活并不只有好事,机遇和危险一起降临,云泽也能看到同行背后的危险——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消磨掉自己身上来自现代的痕迹,也无法保证不会露出一点不妥当。 另外,他亦不能保证这位同行者的内心是否就像是他的面容一样的和善。 云泽抱着白马的头,鬃毛刷过他的脸颊,白马湿润的眼睛看着他,似乎在问:你在怕什么? 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和原住民打交道就是避无可避的事情。从最坏的角度出发,如今的开端已经很不错,还有一个人愿意带他一起走一走,提供一些珍贵的信息。 -- 第16页 离开网络时代之后,云泽第一次发现到信息的可贵,现在他一无所知,也没有度娘这样的工具帮助他快速认识这个世界,那么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引导者就难得可贵了。 仔细考虑了利弊之后,云泽答应了同行的邀请。 离开那一日,他把几枚金瓜子送给了老祭司,虽然他一开始不肯接受,但云泽身上也没有别的更合适的东西,其他东西还要更加贵重一些,也就是这些没有特殊功效的金银器物可以随手赠送。 老祭司送了他一块柔软的羊毛毯,据说是用过冬前的羊毛里最柔软的部分编织的,云泽认出了那是羊毛夹杂羊绒的作品,很厚实也很柔软,裹在身上很舒服,很适合这样开始变冷的天气。 和羊毛毯一起送过来的还有一个四四方方的藤编的箱子,做工精致,表面擦拭得十分光滑。 这个箱子放了羊毛毯之后还有剩余,云泽就把之前晾晒过的衣服也放进去。 只是白马不太开心主人把藤编箱子放在它身上,美尼斯善解人意的表示可以放在后面的马车里。 既然人都进了对方的队伍,云泽也不再扭捏作态,直接同意了。 这是一支二十几人组成的队伍,几乎都是有着强健肌肉的大汉,他们手里拿着铜和木头制做的武器,穿着类似长袖T恤裙的衣服,中间扎一根腰带,令行禁止,目不斜视。 这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或者类似战士的职业保镖,云泽心里判断。他对‘大神殿继承人’这个头衔的重要程度又有了更真实的认知。会被那么多专业人士全程保护,这个美尼斯的社会地位和自身价值绝对不会低。 同时,云泽所能连带享受到的东西也会更多。 他跨马上鞍,衣摆在身后铺开,衣服上精美刺绣一览无遗。 美尼斯的视线滑过那些美丽的卷草纹和披散在身后的闪闪发亮的银灰色长发,然后看向马上的云泽:“天气渐冷,您需要披一件斗篷么?”说罢,不等云泽反应,棕色马靠近一些,一件浅棕色的厚实斗篷罩在云泽的身上。 复杂多变的香气和温暖包裹住云泽,一双手给他绑好了斗篷的系带,顺便整理了一下,叫他浑身不自在。下一秒,那双手已经收回去,此时再拒绝,似乎也不太合适。 “您的猎鹰不一起来吗?”美尼斯又问。 云泽一下被转移了注意力,他指了指天空,美尼斯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一行人在村庄村民的围观中慢慢走出这个平静的地方,云泽在马上可以看到他们从各个地方探出来的脸,有那日他见过的吵架的男子,还有一开始带他找老祭司的母女。 有三个村民站在村口的位置,看到他们就开始拼命摇手,云泽注意到那个青年人和他身边年轻女人抱着的孩子,他们身边还有个七八岁的大孩子,这看起来像是一家人。 拿着武器的护卫走出去,大老远就用长长的茅拦住来人,喝令对方止步。 “请不要误会,大人救了我们孩子,这些是谢礼。”年青人从身后拉出来一头山羊,还有一篮子东西。护卫就带着这些东西过来了,来请示同样骑在马上的美尼斯。 “这是村民赠送给您的谢礼。”美尼斯看了一眼,转头对云泽说。 云泽还没看清盖着一层布的篮子里是什么,光是看到山羊就摇头了。 用膝盖去想,这个年头的牲畜作为平民家中的重要生产资料,是不是就和家里的小轿车一样值钱?对方这又不是富有人家,送一只羊还不是大出血? 想到这里,云泽对着美尼斯轻轻摇头。 “您若是不收下,只怕他们不会安心。”受到了神灵赐福,就必须拿出供奉,否则下一次遭遇厄运和疾病,就无法一下得到回应。美尼斯很了解对方的心理,拒绝未必是好事,反而让他们心生惶恐,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惹了他不喜。 虽然没人确定云泽就是神使或者神子,但是借用了神灵的力量保住了他们的孩子是显而易见的事实,那么供奉也就是必不可少的。 云泽不知道这边的风俗,习惯性推拒礼物是华夏人的习惯,别的地方不是这样,所以他不确定拒绝了是不是做得对。但是就这么收下人家这样重要的生产物资,云泽也下不了手。 于是,他在挎包里翻找了一下,有一些他准备拿来当钱用的小首饰,都是金银的。 美尼斯看到几根金环从他的衣袖里滑落到手腕上,随着他的动作叮叮当当。 云泽找出一根红绳串着的银质挂坠,青枣那么大,是亮银托底,镶贝壳的吊坠,贝壳片没有任何图案,就是最简单那种。 他把这个挂坠交给护卫,伸手一指那边一家四口,意思很简单,作为一种礼物赠送给对方。 护卫看向自己真正的主人,美尼斯也点点头,他就把东西拿过去了。 美尼斯没有告诉云泽,这个吊坠比对方送来的所有东西加起来都贵重。从老祭司那边他已经知道,这位神秘来客对金钱毫无概念,珍贵的金银器物对他似乎都是手头随时取用的东西,送出去也不心疼。 但是之后,在云泽没有注意到的时候,美尼斯却吩咐他的一个下属,用等价的布匹、贝壳币和麦粒换回来那个银镶贝壳吊坠,还有之前云泽已经送出去的戒指。至于老祭司手里那种成色极佳的金瓜子,他倒是没说什么。一个体系的人,这点信任还是有的。 -- 第17页 是的,美尼斯几乎能肯定云泽不是骗子,但是不是自神国来的神子,却还要自己的老师和几位神官确认过才行。 对方自己还有点稀里糊涂的,仿佛仅仅是来游历的富家子弟。可是破绽实在太多,救人的事情暂且不提,光是可以听懂任意语言却不会说就是一种明示。 美尼斯让手下一个工匠家庭出身的护卫去仔细看过马鞍上那些装饰物,绝非人力可为。至少,绝不是现在的人类可以制作出来的。 那些衣物也是,不知道是怎么制作的,里面的线就像是光线一样纤细,还带着一种特别的光感,绝非亚麻、羊毛或者别的他知道的织物原料。莫非真的是从月光和云彩里抽出丝线制作的? 流传下来的关于神灵的描述里常常提到,那善纺织的女神会用世间万物制作美丽衣裳,用光和云彩织布,用万物提取不会褪去的鲜亮颜色。这一切让人浮想联翩的描述,在他们的眼前有了实物。 美尼斯已经给他的老师发了信件,说他带来了他们要寻的人。从这里到库里,至少要五六十日,这时间足够他再深入了解身边这个神秘来客,也足够他的老师和其他神官做好准备。 神子降临绝非小事,每一次都会带来不小的变革,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是好事。历史上曾经有过记载的神子和神女,有些带来新的希望,有些带来新的破坏。 美尼斯的老师每日向神灵祈祷,希望神灵庇佑泰锡。但这几年收成一直不太好,天气比以前冷得多。神殿会将平民供奉来的粮食分发出去,确保他们在最艰难的时候不至于饿死。然而这两年死的人还是一年比一年增加。 明明也没有无能的国王和官吏,也没有人亵渎神灵,但粮食还是每年减产。他的老师为此唉声叹气,十分自责。 此次美尼斯出来,一是游历,二是为了收集更多更准确的信息,用来判断泰锡各地粮食缺乏的情况。因为粮食减产这件事,底下没有足够田地的平民家庭已经有了一些小波动,敌国间谍煽动情绪,说泰锡已经不被神所眷顾,被神厌弃了。 心思浮动的人变多,最近平民沦为盗匪的事情也变多了,与整个国家而言绝不是好事。 如果这位真的是神子,希望至少可以重塑上下的信心,告诉所有心有疑虑的泰锡人,神并未抛弃泰锡,这只是来自神灵的一场考验。 美尼斯倒是没想过让神子解决粮食减产的问题,毕竟这是因为天气关系减产,谁能改变天气?怕是创造世界的创世神才可以,其他神灵都是各司其职,只能做到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那么神子也不会有那种扭转乾坤的力量。 他期待着这位神秘来客能带给泰锡一个新的希望,却不知道这位神秘来客也在想着同样的问题。 “美尼斯是我的机会吗?他试图展现给我看的,是什么样的路?我该跟随他的引导试一试吗?”云泽一路想着这个问题。 等级森严的世界,他要怎么做,才能站到食物链的前排位置?如果这个世界已经注定他必须成为被剥削者或者剥削者,那么他想要成为剥削者。云泽想得很现实。 他没有太多思想上的纠结和挣扎,本能地追逐着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剥削者,文雅的说法,掌权者,基本都有着被认可的‘高贵’血统。而这种高贵,其实来自于一种‘神的后裔’的大型催眠成果。 云泽想着这些日子身边人的试探,和越来越谨慎仔细的态度,他们一定误会了什么,将他认定为某个脱离平民群体的存在。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事,普通人因为某些当时的人无法想象的事,获得认可,成为能和‘天’和‘神灵’沟通的特殊存在,获取权利和地位。 如果我已经不凡,可否可以更加不凡? 第9章 云泽不喜欢说谎,但是有一种东西叫做‘暗示’,不需要开口,只需要行动。他只要表现出能证明他的不同寻常的一面,就能让人脑补出一系列的神秘来历。 就像是之前他救了那个女婴,或者召唤来猎鹰和马,还有他带来的那些东西。 云泽不想欺骗任何人,但他想要好好地活下去。 因为一个高空坠物死在成年之前,在游戏里人非人、物非物地活了那么久,终于又能像是真正的人类那样活着,可以延续自己半途而止的人生,他想要活下去,活得有价值,有意义。 从小村庄出来,走过几个差不多的村庄,也过了十几日,他们到达一个有长长的石头城墙的城市。美尼斯选择走一条离库里最近的路,他出来绕了一大圈,为了收集更多信息,但现在要赶着回到库里,自然选择走最短路线。 旅程中云泽跟着美尼斯学习这边的语言,美尼斯还会告诉他一些关于本地的信息——带着主观性的信息。 这个人的情商是真高,云泽明明有防备,还是忍不住对其产生好感,对他的国家泰锡产生好感。 美尼斯细心地照顾他,仔细考虑着他每一个需要。云泽差点觉得这就是自己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太危险了,他对这种关怀抵挡不能,明知道对方秘密很多,人也很复杂,还是忍不住觉得这是个好人。 云泽纠结着,那头的美尼斯也在盯着自己的手若有所思。 因为孩童时期的特殊经历,美尼斯不喜欢别人的碰触,连最贴身的仆人都不能碰他的私人用品。但是这些日子,他看到那个偶尔茫然又无辜地看着自己的神秘来客,总是会忍不住想靠近一点,想捏一捏他的手,碰一碰那双清澈的眼睛。 -- 第18页 这太奇怪了,美尼斯几乎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病,或者被下了迷魂药。 队伍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一日比一日古怪,其他人却没有察觉,该干嘛干嘛。 他们这次出行十分低调,连护卫也低调行事,假装他们只是来这边做生意的商队,车上还像模像样地装满了货物。 美尼斯的队伍在距离城门数百米远的地方停下来,这里是泰锡的第二大城市——漠西。也是行事荒唐的王弟所在的城市。 美尼斯不希望云泽的存在被其发现,那绝不是能正常沟通和交流的对象,暴虐、愚蠢、奢靡、爱好美色。 如果可以,美尼斯不想进这个城市,只在外面驻扎。 但美尼斯没有对云泽说:你太美了,你会吸引到这一个糟糕的混蛋。他只是拿出一块灰黑布,说要把白马遮一遮,因为白马太显眼了。它的个头、姿态、白到发光的毛发……这一切都让它像是黑暗中的灯盏那么耀眼。 “这座城的城主是王的弟弟,他喜欢掠夺一切喜欢的东西。宝马、美人、珍贵珠宝、稀罕物件,只要进了这个城门,入了他的眼睛,那就是属于他的。”美尼斯计划着用迂回的办法让云泽不去漠西。 云泽不明所以,难道一个城的城主不像是以前的官员一样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么? 如果他能问出来,美尼斯会回答:难道城主不就是城市的主人? 泰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土地还在国王的管辖范围内,那些城市没有城主,只有市长,剩下的都是拥有城主的,像是曾经那种诸侯国一样。 国王喜欢哪一个儿子或者臣子,就另外赐给他一个城市,让他成为城主,除了需要向国王纳税和遵守泰锡的法律,其他都是城主说了算。 当然,这种不是永恒的,因为随时会有看不爽的国王把他叔叔或者亲兄弟弄死,收回城池。 就比如现在这一届的国王,美尼斯的亲舅舅,他已经弄死了他七个亲兄弟和不计其数的堂兄弟,收回来许多城市。这些收回来的城市有部分已经送给了他喜欢的儿子们。 而他的下一代,未来的国王还会再一次重复这个过程。 美尼斯一直在想,如今在漠西的这个舅舅能侥幸苟活,除了向国王进献美人的功劳,其实还是因为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就是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不要把他当成是威胁。 若是平日,美尼斯不在乎和这个荒唐舅舅打交道,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不希望这个舅舅冒犯了身边疑似神子的人。对那最喜好美色的色中恶鬼而言,美貌的男人和美貌的女人是一样的。 如美尼斯的所料,白马不喜欢被人罩上一层又脏又丑的布,它非常抗拒。但是美尼斯没有料想到的是,云泽没有因为爱马的拒绝而决定不进城,他拍拍白马,让白马自由跑向一侧。 美尼斯见状要去追,被云泽拦住。他看着云泽揪着他衣角的手,忽然有种软软的情感从心头升起,一下止住脚步。 “美尼斯,没,问题。”云泽用着完全不熟练的本地语说出两个词,并且伸出大拇指,四个手指合向手心,大拇指弯了弯,“谢谢,开心。” 白马会回去宠物空间,不必担心。 美尼斯收回跨出去的一只脚。当对方喊着自己的名字,还做了这样有趣的手势尝试和自己交流,那种奇怪的柔软的情绪更强烈了。 美尼斯便让护卫回来,自己伸手将云泽斗篷上的帽子提起来盖在他头上,然后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块围巾围到云泽的脖子上,把他脸挡住大半,就露出一双眼。 美尼斯一只手拉着马,一只手拉着云泽,对着云泽有点呆呆的愕然表情一笑:“这里风大。” 云泽实在不习惯两个男人手拉手,他想把手抽回来,不料对方握得更紧了。 “这里人多,会走散。” 他们一群人慢慢走近,混入进城的队伍。 云泽看到了数百米长、十多米高的石头垒砌的城墙,还有一个石头做的拱门,可容三辆马车同时通行,门的两侧有两个三米高的石狮子和飞鹰。 穿着白色麻布的长衣和包裙,手里拿着青铜器的士兵守在城门口,目不斜视如一尊尊的雕像。 “这里是漠西,泰锡第二大城市。”牵着马绳的美尼斯对云泽介绍道。 但云泽的注意力全在紧紧握着的手上。 他身后的马车上装着香料、精美的陶器、宝石首饰、布匹和盐,这都是最紧俏的商品。他们和附近其他类似的商人没有任何不同。 美尼斯告诉云泽,这些都是泰锡卖得最好的货。其他商人的东西也是大同小异,也都跟着许多护卫。 在这年代行商确实是件危险的工作,不但要经常和强盗、野兽打交道,有时候遇上不友好的城市,不但货物被扣押,可能还要被当成是间谍处决。 但这么危险的工作,还是有那么多人抢着去做,只因利润。 深入了解过商人这个职业的美尼斯说:那些外国商人只要把其中一辆车的货物卖出去,本钱就回来了。但是更多的时候出去就再也回不来,所以出门前他们都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很多商人一生做一次生意就能赚到一辈子的花用,这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 “只要进了城就好了,泰锡的法律非常详细,偷窃一块金子以下的财物要割掉鼻子,偷窃一块金子以上的财物直接处死,所以到了城里就不用再担心货物被抢走或者偷走。”在他们的边上,有一个真正的商队,他们风尘仆仆,但眼里闪耀着光芒,就好像过年时候发现公司要连工资带福利奖金一起发的员工。 -- 第19页 领头一个中年人伸出手,好像要拥抱这个城市:“我爱泰锡,没有商人能不爱泰锡,天哪这简直是神的国度。我要在泰锡购买很多的羊毛毯和香膏回去,泰锡的羊毛毯和香膏非常有名。” 不但是他,商队其他人也都高兴起来,他们热情地赞美这个城市这个国家。 美尼斯便轻声解释:“这里每天都有商队进出,因为漠西的城主喜欢那些华丽但不实用的东西,他愿意用大价钱买这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泰锡是一个对商人十分友好的国家,甚至会让士兵保护这些异国商人的安全。而泰锡本地的商人也是世界有名的。” 美尼斯一心一意和云泽宣传泰锡美好一面,只字不提它的耕地资源不足和对外征战不休。 事实上,除了商人,其他国家的人应该不太喜欢泰锡,国王作风强势,法律比较严格仔细,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属于战争民族那种,好战,遇到敌人喜欢分分钟怼回去或者杠回去。 因为缺少适合耕种麦子的土地,泰锡的农业不发达,但是畜牧业和渔业还可以,另外还有商业辅助,勉强可以填饱百姓的肚子。 这里最有名的是青铜器,作为现如今数一数二的强大帝国,泰锡制作青铜器的技术和它士兵的强悍一样出名。 泰锡有很多铜矿,还有最好的青铜器匠人,那些青铜甚至可以富足到供给农事,很多贵族都有制作精良的青铜农具用于耕种。可惜民间禁止买卖青铜器,连耕种用的青铜器也一样,所以平民即便有钱购买,也只能使用一些石质的农具。 相对的,泰锡作为军事强国和农业弱国,其在艺术上的成就就有些差强人意了,毕竟不是老牌强国,是这几十年突然发展起来的暴发户。所以一些制作精美的生活器具在这里非常受欢迎,仅次于必须之物的盐。 这也是为什么泰锡在传闻里这样凶残,却还是有商人不远千里跋涉而来的原因。他们那些在自己本国还算不上十分出众的工艺品和其他东西,在泰锡这边都能换取高价,若是遇上漠西城主这样人傻钱多的肥羊,一次就能吃饱了。 商队要进去,要先经过士兵的检查,防止货物里藏着危险的人或者东西。而且他们这样人数较多的队伍也是要登记的,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找起来也方便。 有一个专门的书记官在旁记录,他手里拿着一支不知道什么植物的杆削的笔,在黑色膏状的墨上沾一沾,然后写在一张好像树皮纤维制作的纸上。云泽瞥了一眼,是很复杂的文字,像是象形文字。 每一个长长的队伍,落在纸上只有一行,书记官很认真做着记录,别的人似乎很尊敬这位书记官。 士兵很谨慎地检查每一车的货物。 一个士兵走过云泽的身边,忽然止住脚步,转身看向披着斗篷的云泽。美尼斯注意到,眉头微皱了一下,踏出一步将云泽挡在后面。士兵的同伴拉了一下他:“你干什么?” “好香……”是那种很名贵的香气。 这个士兵的同伴刚好鼻塞,什么都没有闻见:“什么香?是这些香料吗?你速度快一点,后面的大人都还等着呢。” 等待进城的商队很多,士兵只好放下心里的疑问继续检查。 美尼斯伪装的商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检查后就被放行了,他们拉着马慢慢走入这个城市,漠西城里不允许城主和城主允许的人之外的人骑马,所以所有商队进了里面都只能拉着他们的马匹和骆驼。 是的,还有骆驼,据说是来自沙漠国家的商队。 士兵抬头朝着那边商人们的方向看,士兵的同伴特别奇怪:“你今天怎么了?商队里有美艳的舞姬么?” “不,我在找那个带着香的人。”这样的香味,是什么样的长相才配得上呢? 第10章 漠西城有专门留给来往商队的一个特定区域,让他们在那里进行生活和交易。美尼斯和云泽等人就是去了这样一个为来往商人建立的自由商业区。 这一片区域有许多商队,而这些商队来自不同国家。 按后世的眼光看,漠西城也算得上商贸发达的国际性都市。 街上有许多的外国人,虽然他们在云泽的审美里都长得差不多,衣服款式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区别,可在原住民的眼里,这些人的来历就像是夜晚的星星一样的明显。 在他们之前进来的商队,那个中年人如今正对着街上不同国家来的商人侃侃而谈。 “泰锡人非常重视他们的头发和胡子,据说每五天就要清洗一次头发和胡须,然后用香膏护理,你看街上那些长头发的男人,如果还有一脸漂亮的胡须,一定是泰锡人。一个泰锡人的出身看他的胡子和头发就知道,胡子粗糙的男人甚至娶不到老婆。” 那个中年人正教导他队伍里一个年轻人如何分辨不同商队的人。 云泽仔细地观察,果真,泰锡人无论男女都留着一头中长发,发色较深卷曲,皮肤多是蜜色或者浅褐色,也有极少数是奶白色,眼睛比较圆,眸色属于咖啡色系。 他又看向美尼斯,浅蜜色的皮肤,茶色的眼睛,深棕色的卷发打理得柔顺又有光泽。胡子短绒绒的,应该年纪不大,云泽忍不住有些好奇美尼斯的年纪。 “多罗人恰恰相反,多罗国一年有一半都是炎热天气,那里盛产黄金和宝石,他们派奴隶去荒漠里开采,然后让匠人制作成珍贵的饰品,最好的会先送给国王。多罗国无论男人女人都把自己头发剪得很短,甚至剃成光头,需要时戴上假发。多罗人皮肤比较深,喜欢穿着装饰金属和宝石的短裙,很好认。”中年人又说。 -- 第20页 云泽就看向他们指的地方,那也是一个商队,牵着一队骆驼。多罗人的皮肤更黑一点,接近棕色,头发更短,不留胡子,下巴比较宽,嘴唇也稍微厚一点,但区别不是很大,云泽需要一一地对比才能区分出来。 “那是米萨人,瞧他们身上的贝壳首饰和珍珠首饰,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他们有这些。他们生活在海上,驾驶叶子舟在各个海岛之间穿行,听说他们那里连婴儿都会游泳。米萨带来的珍珠和贝壳很受欢迎,女人和贵族们都喜欢这些东西,我真是嫉妒他们,他们只要在海里面找一会儿就能得到很多珍宝。” 海边成长的米萨人肤色发红,就是那种黑红黑红,脸比较长。这其中有少数,肤色是浅咖色,就能看出明显的区别,比如说下颌骨非常明显,鼻头大鼻梁高,眼窝比较深。 “嘘,是北国人,是海的那边最强大的国家,有着最强的海上军队。北国人都很严肃,他们的脸就像是冰雕的面具,我不信他们对着漂亮的女人还能像一尊石像。那个国家不欢迎我们,他们的屋子里藏着许多宝贝,却吝啬于分给别人哪怕一点点。不过我喜欢北国的女人,北国女人都有着一身牛奶一样漂亮的皮肤,大胸脯,大屁股。” 北国人和米萨人很像,只是身上的衣服非常严密,表情严肃。可能是注重防晒,所以肤色是那么多人里最白的,大都是浅蜜色,不过五官却更趋向于欧洲人。 云泽看得十分专注,美尼斯看了一会儿,倾身靠近,低声道:“您若是感兴趣,我也可以为您一一介绍。”绝对比这个商人描述得更加具体深入,从地理说到文化,从民族特性扒到他国政治。 云泽侧过头,对上一双茶色的温润的眸子,鼻尖几乎碰到鼻尖。 他靠得太近了,让不太习惯被人近身的云泽有点不适应。可是看街上别的人,男人之间勾肩搭背似乎很正常,甚至他还看到了类似贴面礼和亲吻礼的招呼方式,那么美尼斯只是拉着他,靠近一点说话,也不奇怪吧? 那头的中年商人还在教导队伍里的年轻人。 “还有这个,托托克亚人,头上有彩色羽毛,常常用华美的长袍把自己全身包裹起来。他们那里的长袍很有名气,最灵巧的女人用艳丽的鸟雀羽毛做成彩色丝线编织而成。” 他闭上眼,不知道回忆到什么:“大地和海的神灵啊,我见过一次他们送给多罗国王的长袍,那是托托克亚公主的嫁妆,那真是太美的,就好像从天上抓来云霞和彩虹,从海里找来各种蓝色,从大地寻来各种绿色,然后编织在一件长袍上。” “一件制作精良的托托克亚长袍要用十车年轻善战的奴隶去换。只有托托克亚最美貌的少女可以编织出那种长袍,她们就和长袍一样的美丽,一样的值钱。”商人一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如果我能娶回来一个就好了。” “婶婶不会生气地用陶瓶子砸你么?”他身边那个年轻人有点奇怪地问。 “你们不说,外面发生的事她怎么会知道?”说话间,商人已经朝着那群头上戴着彩色羽毛,脸上蒙着彩纱,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袍子,如同一群孔雀的托托克亚人跑过去。 他热情地朝着他们张开双手,嘴里的赞美声如奔流的大江一样滔滔不绝。 “啊,美丽的姑娘,你就像是饱满的羊乳甜蜜多汁,你就像是春天的花朵馥郁芬芳,我愿变成追逐芬芳的蜜蜂,时刻围绕在你的身旁。诶,我美丽的姑娘,我用羔羊堆满了我的牧场,用麦子堆满了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建在我的牧场上,那里有美酒和面包,你若愿意来我的牧场,就如一朵花落在我的田野上,我把羊羔、麦子、美酒和面包都交给你,也把鞭子交给你,让你轻轻打在羔羊背上。” 云泽整个人都懵了,细细的疙瘩爬满胳膊,他听得尴尬症都快犯了。这种发在网络上还能迎来卫道士一片硝烟的歌词,他是怀着怎样坦荡的情怀愉快深情地唱出来的? 当街对着陌生人这么深情告白可以吗? 是这个世界的特色和习俗? 对方姑娘真的不会直接给一巴掌,骂一句流氓吗? 结果孔雀堆里一个女孩子也唱了起来,那声音甜美得就像是清晨林间的黄鹂鸟儿。 “云彩雀儿咕咕叫,乌贼鸟儿哇哇哭,我把清水散在树叶上,云彩雀儿吃叶尖的水,我把清水泼在泥地上,乌贼鸟儿吃泥潭的水。诶呀小哥哥,云彩乌贼怎么配?”那声音带着女孩儿的婉转清脆,带着笑,带着甜。虽然是直截了当的拒绝,却生不起讨厌的感觉。 被拒绝的商人有些丧气地回来,他的同伴也不去安慰他也不去奚落他,路人依旧做自己的事,仿佛这种事情他们已经是习以为常,倒显得云泽大惊小怪了。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恍惚间好像看到了非诚勿扰的现场,二十四盏灯全灭。 云泽并不厚道地侧过身闷笑,这仿佛真实上演的小品减去了他和这个世界稍许格格不入的陌生感。或许他也可以像这个商人一样,可以勇敢一点,不要去畏惧之后的失败,想要做,那就试试。 那个商队和云泽等人都住进了一个旅馆。说是旅馆,其实就是一排简易的出租房。房子是用泥土做的,上面铺着干草和树叶,屋子里有泥土堆的小床,铺着看不清本色的粗麻布毯子,还有一个土烤炉,可以用来取暖和烤面包,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 -- 第21页 但是这么一个旅馆,居然还是官方的,每天有一个中年妇女送三块黑面包和一罐子清水,一天就要五个铜块的价钱,除了有钱的外国商人,本地人是不会租的。 不过云泽没有住在旅馆里,有一个专门空出的车厢作为他暂时的房间。这让他更加疑心这个叫做美尼斯的青年人有所图谋,否则好端端的,人家为什么这样大献殷勤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云泽内心有些防备,奈何这人实在体贴入微,这才走了十几日,他就觉得自己大概不是这人的对手,那种不动声色的照顾让人根本没法拒绝也没法冷下脸。 美尼斯甚至把晚餐送到他这间车厢,还会很礼貌地用不经意的口气说:“我已经尝过了,今天的面包和汤都很美味,不知道合不合您的口味?”明显是照顾到云泽不太喜欢大庭广众吃饭,和担心食物有问题的心情,用这种方式告诉他,食物没有问题,不要恐惧。 云泽反而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强忍着羞愧的感觉点点头。等到美尼斯出去,还是照样用银针一一试过(身上没有更好的验毒工具),小人就小人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验过没有问题之后,云泽开始品尝提供的晚餐,不得不说,比老祭司那边吃到的好了不只是一点两点。 一个扁平的陶盆,有一张面饼,但这个面饼没有恼人的碎石子和麸皮,吃起来十分香软。若是配上一点褐色的酱、半熟的鸡蛋、不久前现猎的野兽的肉和类似芹菜的一种汁水足又不苦涩的蔬菜,再撒上一点调味的据说是藻类的绿色碎片,吃起来基本和记忆中的卷饼、煎饼很相似了。 这边甚至提供了一种松软的小面包和一个柠檬作为饭后点心。 “叔叔!” 云泽正吃得津津有味,外面一声大吼吓得手里的小面包都快掉了,紧接着就是一阵十分匆忙的脚步声和隐约哭声。他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就掀开布帘去看外面是什么情况。 在他们这个院子的隔壁,就是之前那个中年商人的商队,那里本来支着一个三角的帐篷,当然不是现代那种漂亮精致的帐篷,就是三根木头立成一个三角形,盖上牛皮缝的布,一侧开一道缝,勉强可以挡雨挡风。 云泽进车厢之前还看到那里几个人围着篝火在烤肉,现在却只能看到把帐篷围起来的一群人。 “叔叔,你不要死!”之前的哭声再次传过来。 第11章 美尼斯第一时间到了云泽所在车厢边上。 “那个商队的首领似乎生病了。”他对云泽说。 这会儿去看情况的一个守卫也跑过来:“大人,那边的商人似乎是得了异乡人病。他现在已经在交代他的侄子把财产带回去给他老家的妻子和孩子,一边在祈祷。他队里的人去请附近的巫医了,希望这个可怜人早点脱离痛苦吧。” 异乡人病?云泽听到了一个奇怪名词。 美尼斯见他露出好奇的神色,低声将这种并不算罕见的‘异乡人病’介绍了一遍。 大概是外地人,没有针对这个地方菌群的抗体,外国人很容易因为水土不服死亡,表现症状各不相同,有腹痛的,有呕吐不止的,有口吐白沫的,有头疼的,这里的人将之当成是本地神灵对外族人的诅咒,也称之为异乡人病。 云泽怀疑这和这边的人习惯喝生水有关系,生水里那么多的寄生虫和病菌,没病都会喝出病,何况刚来的时候水土不服更容易导致身体不适。 云泽想着白天的时候这个中年商人精神奕奕的样子,就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准备把自己的药拿出去,因为他不知道是不是对症。或许本地的医生有更好的办法。 云泽过去的时候,那个中年商人开始出现癫痫的症状,他的侄子哭着对旁人说这几日他叔叔一直觉得头疼,一定是受到了诅咒。 巫医也匆匆赶到,他很严肃地看了看中年人的症状,问他身边的人他今天有没有吃了不妥的东西,得到的回答是没有。又问有没有对神做了不敬的事,得到的回答也是没有。 云泽看到巫医一只手按在对方的脑门上,闭上眼念念有词,好像在念什么神圣的咒语,其他人的表情也庄严并且神圣。 但是最后,巫医只是摇摇头,表示这个诅咒的力量太强大了,已经深入身体内部,凭他的力量是没有办法的。 云泽:? 说好的医治呢? 精神疗法之后的药物治疗呢? 但是现场除了云泽,没有任何人觉得有问题,仿佛巫医的职责就是念咒语。这太奇怪了,云泽在老祭司那边看到,他在治疗疾病的时候的确会念咒,但也会辅助以部分药物——虽然这些药物有没有效还是未知。 巫医已经觉得这个商人没救了,其他人也是一样,商人的侄子大声嚎哭起来,这样云泽反而想要死马当做活马医。 并不全是为了商人的性命,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不同寻常,向美尼斯这个带着特殊目的的引导者。 这像是一场豪赌,因为云泽并不清楚商人的疾犯病的真正起因,若是放到文明社会,这种不知道病症就乱开药的行为可以说是草菅人命。但是经过巫医这种精神疗法之后,云泽突然觉得自己还是相当靠谱的。 这个时候他也不想开猛药,虽然他有些怀疑这是肠道内的寄生虫引起的。毕竟常年吃生水、头痛、癫痫,这三个元素结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想到这个疾病。作为npc存在的时候,云泽也是好好学习了一些医书,只是一次也没真正实践过。 -- 第22页 两人退回到自己队伍所在院子,他伸手轻拍边上美尼斯,展开手,让他去看自己手心一粒红褐色的药丸,然后指一指那边人群围绕的地方。 美尼斯直接问:“您想救他吗?” 竟一下猜到了云泽的意思,甚至比云泽自己都有信心,开口就问‘想救吗’,就觉得他一出手药到病除,一点不怀疑云泽的能力和这个药丸的功效。 云泽点点头,他选择了一种十分温和的,能够有效缓解肠胃不适的药物,哪怕健康的人吃了也没什么关系,更不会造成商人更多痛苦。 从这个角度上说,哪怕这个药不起作用,至少不会加速死亡。 美尼斯不关心本国以外其他人的生死,但因为是云泽的请求,他还是找了一个守卫过来,如此这般说了一遍。守卫小心捧着红色小药丸离开,去了隔壁的院子,那边的外乡人已经开始围着商人唱他们家乡一种祈福的歌曲,歌声苍茫悠远,仿佛要送灵魂还乡。 守卫过去后,歌曲就暂停了,云泽从缝隙里看到那个商人的侄子准备给商人喂药了,其他人按住商人的手脚。 云泽疑惑这个时代的人是不是有点过于淳朴了,陌生人拿了不认识的药过来,居然没有一个人去怀疑这个药的好坏,直接就给人喂下了。虽然商人看起来快死了,但其实还没死。 药已经吃下了,大概半分钟之后,那边围绕着的一堆人就像是烧沸的水一样喧嚣,各种惊叹夹杂祈祷。之前跪在商人旁边的那个青年人又哭又笑,之前的巫医挤上去查看情况,其他人也都往里面挤。 显而易见,那一粒小药丸确实发挥了作用,云泽暗自松了一口气。 “您是可以治愈疾病的医师?”美尼斯问云泽。 云泽摇摇头:“不是。” 他的确不是医生,只是会根据药方配置一些药剂,所以他只是药剂师。而且他对于医生这种神圣的职业有着本能的敬畏,人命不是玩笑,一次两次就算了,他是不会考虑专门从事这个职业的。 他没有这样坚强的心,去面对人力无法挽回的生老病死。 不是医师吗? 在美尼斯的概念里,每一个神都有自己的职责和能力,有负责治愈疾病的,有负责人类繁衍的,有负责天气的,有负责粮食丰收的,有负责保护战士的等等。 一开始他以为云泽是来自于治愈疾病的神灵所在体系,但现在他却否认了。所以他的能力到底是什么? 可以拿出珍贵的药物,身边跟随着白马和白色猎鹰,性情温和不张扬,有些天真,但不愚钝,双眼如孩童一样充满了阳光,对世间一切都保有好奇心和探索欲。 比起背负责任进入人世的神使,更像是从小娇惯长大出门游历的贵族子。 就算已经是成年人的模样,在美尼斯的眼里还是有着少年人的可爱——多可爱啊,尤其手足无措的时候。 隔壁的院子突然传来一阵欢呼,原来是巫医宣告商人被治愈了,他不必再畏惧死亡的来临——至少这一时半刻内不必太担心。 已经得到结果,云泽也就不再关心接下来的发展,他回到车厢里,面包已经彻底冷了。这种面包有点像是法国长棍,加入盐的面团简单发酵过就烘烤出来,外面的皮很硬,里头还算松软,越嚼越香。 云泽没有浪费食物的习惯,所以剩下这半个面包他还是就着冷水吃掉了。 水是从银壶里倒出来的,他随身携带着一个巴掌大的,表面有精美花纹,镶嵌着红珊瑚、绿松石和彩色玛瑙的银质水壶。这是一种特殊物品,每一个小时自动满水,所以用之不竭。 这里面的水都是最高品质的可以直接饮用的水。 他这一类的特殊物品不少,那个游戏本来也不是正经冒险类游戏,夹杂太多休闲游戏元素,所以各种神奇的物品也层出不穷,有条件的情况下,遇到喜欢的他都会买一些放进自己的商品册。 云泽不出面,美尼斯就替云泽接受了商人的谢意——除了商人那滔滔不绝的感谢之词,还有他商队里一些珍贵的货物,有他们老家出产的一些香料和宝石,还有一套青铜酒器。 商人想见一见自己的救命恩人亲自表达谢意,问过云泽之后,美尼斯同意商人带着自己侄子去找云泽。 热情的商人一见面就像是见到了自己的爹妈,张开手就想给他一个熊抱,云泽冷静拒绝了这个爱的拥抱。他其实有点怕这种过于热情的人,医院里最情感强烈感谢医生的人,往往也是最有可能医闹的人,太情绪化,太不理智,以及太极端。 “我亲爱的兄弟,这是一个贵人赐给我的酒。我出来的时候带着它,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如果我不幸死在半道上,一定要喝饱了。如果我幸运地活到回家,就把它全部喝光。如果不是你,我的小兄弟,我已经死啦,再也喝不了酒,再也吃不了肉,抱不了漂亮的女人。” 商人带来一罐自己珍藏的美酒,把它放在车厢里:“啊,除了你,我的兄弟,别的人我连一滴都不会给他。做完这一趟生意我就回家了,我知道大地和海的神灵一定会保佑他远方的游子,让我平安地回家。” 商人说得十分感慨,他回忆起年少时候。 “这是我第三次出来,第一次我还是个小孩子,跟着我的祖父,一路经过三四个国家,一直到了多罗。多罗也是一个很大很大,很厉害的国家,据说有我们国家的六个那么大。我第一次去的时候刚好遇上多罗的王娶王妃,王妃是托托克亚的公主,她坐在金色的马车上,四面垂着紫色的纱。 -- 第23页 “我挤在人群里,一阵风吹起了马车上的纱,真美啊。那是托托克亚最美的公主,乌黑的头发,就像月光下倒映着夜空的溪水,洁白的皮肤,是那终年不化的雪,嘴唇像是鲜嫩的花瓣,彩色的披纱笼在她身上,放射出黄金和宝石的光芒。众神为之发动战争争夺不休的爱神就是长得这样吧。哎,真美啊,我一定要娶一个托托克亚的新娘——少年的我做着这样的梦。 “如今想一想,我一直追求着少年时的梦,把现实里的家人忘记了。是这一病让我想起来,我该回家了。谢谢你,我的小兄弟,你让我还有机会去弥补远方的家人。” 商人表达了谢意之后就离开了,留下很多礼物。云泽也送了对方一个小礼物,是一个拇指大的白瓷瓶,里面有三粒药丸,是打虫药,可以杀死肠胃内的大部分寄生虫和寄生虫卵。 云泽还是怀疑对方头疼和癫痫的诱因是寄生虫,就算不是,杀死寄生虫也不是什么坏事。商人大喜,带着抑制不住的喜悦笑容回去了。 商人走后,云泽摘下帽子和围巾,对着从头到尾不发一言的美尼斯露出浅浅微笑。他也很高兴,帮助了别人,并且获得了感谢。重要的不是那些送来的东西,而是感谢本身,某种程度上,这是对云泽存在的一种认可。 人只有在一个社会群体中,才是有价值。告别了纸片人之后,云泽似乎找回了做人的感觉。 美尼斯有些失神地看着那一双美丽的眼睛,像平静的大海,像晴日的天空,因为多了那一点情感,就好像宝石有了灵魂。 这个人,与他,与他周围其他人,与这世界其他千千万万人都不一样。对比之下,美尼斯甚至有些小小的自惭形秽,因为他是带着目的地去引导他,诱惑他留在这片土地上。 不只是为了泰锡这个国家,也是为了美尼斯自己的未来和前途,他想要通过这件事确保自己的继承者位置万无一失。 美尼斯从来不做没有意义的事,如果云泽不是神子,对他将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这一刻,车厢外松木火炬的光照入车厢,空气中飘散着淡淡松脂的香味,车厢里的人像是温柔的一轮月亮,静静驱散了世界的黑暗。 美尼斯突然觉得,就算不是神子也没关系,什么都不是也无所谓。他希望这个微笑起来温柔了岁月的男人留下来,留在泰锡,留在他可以看到的地方,留在他一伸手可以揽住的位置。 那一瞬间的冲动像是小蚂蚁在心口爬动。 美尼斯是发誓终身侍奉神灵的祭司,和能够结婚生子的世俗派不一样,他无法理解人类沉迷欲望和美色。美丽的脸和妖娆的身体在他这里就像是木雕一样,所以他也不懂这种奇怪又没有理智的冲动是什么。 外面的人因为商人的治愈开始围着火堆载歌载舞,橘红色的光一直照进车厢,如此热闹。但美尼斯听不见,他看着那双被火光映成蓝紫色的眼睛,几乎要醉了。 第12章 美尼斯的小悸动没有持续很久,这一粒小种子被他深埋起来。 他是个很理性的人,把一切归功于‘那晚的月色太美你太温柔’之后,就恢复了一开始的模式。不动声色的向云泽示好,向他推荐泰锡这个国家和美尼斯这个人。 只是偶尔还是无法自控地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靠近他。 而云泽呢?从头到尾都沉浸在那被人需要和认可的快乐里,压根也没注意到边上美尼斯有什么不对。 话说回来,就算有什么不对,在他这边也会和‘身体不舒服吗?要不要喝点热水?’这种直男安慰直接联系在一起。 所以,无事发生。 因为拿出来的药效果立竿见影,美尼斯担心引起这个荒唐舅舅的注意,毕竟这个舅舅除了荒唐还特别惜命,所以他们一大早就带着商队离开。 他们是第一波出城的队伍,守城的人还奇怪了一下,怎么刚来就走。美尼斯用家人生病糊弄过去了。 云泽就在车上清洗他的脸,嚼口香糖漱口,最后食用了一顿十分丰盛的早餐。 口香糖? 是的,这是一种用树脂混合了许多香料和草药粉制作的丸状物,美尼斯向他示范如何使用这种东西——和口香糖一模一样的使用办法,但是没有口香糖那么好咬又甜,咬完之后整个人都清醒了。 又苦又辣,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过说真的,之后口气的确清新了一些。 至于早餐,真的是云泽来这边之后吃的最丰盛的一餐。鸡蛋、白面包、野牛肉、新鲜蔬菜、蜂蜜和柠檬酱制作的夹肉面包,配以烤洋葱,还有盛放在精美的陶杯里的羊奶、石榴汁。 美尼斯这样说:“漠西的产品很丰富,路上用掉的都已经补上。”言外之意就是之前吃的都是物资匮乏的情况下的低配版。 已经对这边的生活条件有了一定概念的云泽自动把这话翻译成:‘之前金色小翅膀去检修了,所以这段时间不得已开了宝马’。 作为一个受益者,云泽一点不反对美尼斯的队伍加强两餐质量,虽然未来某一天他要给出的回报一定也会更多。就算死前他是未成年,世上没有免费午餐的道理还是懂的。 白马被重新召唤出来,云泽再一次喂了一个胡萝卜。 他的斜挎包装不下那么多的胡萝卜,美尼斯已经注意到了异常。只是他大脑里没有那种空间物品的概念,所以也联想不到空间装置空间门。 -- 第24页 事实上,他已经把云泽的‘神职’和变这种长长的橙红色的果实对接起来,还在心里默认了云泽的能力之一就是变出胡萝卜。 云泽:? 云泽骑在马上继续行走,白马走得十分安稳。 他们并不知道,他们前脚才走,后脚城主府的人就上门了,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美尼斯的确把他舅舅的心思猜得准准的。巫医回去后就把这件事报告给了他的老师,他的老师今天早上跑到城主府,等到日上三竿城主醒了,他说了这件事,城主一听,这药居然这样厉害么?把一个濒死的人救回来? 城主就立刻下令,药,和献药的人,都给我留下来! 这个反应速度很快了,昨儿晚上发生的事,早上就有了处理意见,哪怕哪天漠西城发生骚乱都未必有这种反应速度。但就是这样,还是晚了,这会儿美尼斯的队伍都走出十几里地了,也不知道他们的方向,哪儿追去? 但是漠西城主这样不讲理的人,他会觉得是自己起晚了吗?不,他觉得都是别人的错,是逃跑的商队的错,是被救回来的商人的错,是汇报不及时的巫医的错,反正自己没错。 商人为了自保,就把云泽送他的一粒药丸给了城主。对,这种危险时刻商人还是昧下两粒,准备带回家高价卖出去。哎,就这生死面前不改商人本色的气魄,活该人家能发财。 城主一拿到小药丸:“就这东西?”他左看看右看看,都跟泥丸一样,脑子一抽,就想舔一舔,看看是什么味道。 万万没想到啊,这世界真还存在入口即化吐都吐不出来的药物设定,这药丸子一碰舌头就化开了,半点反应的机会不给他就带着一股霸道的药味冲入食道。紧接着城主菊花一紧,突然有了强烈的上厕所冲动。 “你!先关押!”城主没时间了,边跑边回头说。他一路冲到了专用的厕所那里,有一个垫着柔软皮毛的环形椅子,下面就是厕所。 之后的过程咱就不细说了,免得恶心。反正这城主捂着肚子骂骂咧咧了半天,结果完事了发现有点不对。 这怎么腰不酸了腿不痛了一口气能跑五公里了呢(误)? 城主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自己如今的感觉异常美妙,从来没有上厕所上得这样舒爽过。他下意识回头看看自己马桶椅子下的东西,差点没把早上吃的东西全部吐出来。 他自己看了恶心不算,还把医官也找来看,让他辨认那都是什么。医官也差点儿吐了,但医官的求生欲还在,他还是非常冷静地说:“殿下,这是虫子,是别人对你的诅咒,但是现在已经全部被化解了。神灵庇护啊殿下。” “我每年给神殿这么多供奉,他们还让我被诅咒了?”城主大怒。 “不是如此啊殿下,正是因为您虔诚,神灵派遣了商人送神药过来,否则普通的巫医绝没有这样的能力。”医官兼职神职人员这样解释道。 城主一听,有理:“待会儿我再祭两只羊,你要和神灵祈祷,继续保护我的健康。” 然后,他把自己一队侍卫叫过来:“不惜一切代价找到那个商队,带回来里面的医生。那是神灵为我派遣来送药的医生,凭什么让商队截留了?马上去找,如果找不到,你们也不用回来了!” “啊欠!”马背上的云泽打了个喷嚏,他紧了紧斗篷,继续向美尼斯学习新的词汇。 云泽已经掌握了‘你、我、他、好、不好、对、错误……’等十几个简单常用词汇,身处这种语言环境中,学习起来很方便,随时复习和预习,他已经可以开始回应美尼斯的部分问题。 他们顺着一条河往上游走,美尼斯告诉他,这条河的发源地就在国都库里,因为库里背后就是山群,最高的就是他们泰锡的圣山,山上的雪水融化成溪流,溪流带来了丰盛的草原和食草动物,之后才有了最初的泰锡人。 泰锡的先知带着他们找到这里,占卜和祈祷后,神灵应许,他们就在这里建立了国家,而现在,经过几百年拼搏,泰锡也从一个小国发展成了现在这样的大国,拥有了更多更好的土地,但是首都一直在库里。 泰锡人拓宽了流经库里的河道,现在最大的一个主干线已经直通大海,每年都有很多商人逆流而上把商品从港口带到库里。库里有来自大海的商品,有来自荒漠的商品,有来自高山的商品……那是比漠西更加宏伟并且繁华的城市。 原始社会的人遇水就停,顺水而居,多生活在有活水的环境,如果交通再好一些这就足以成为一个城市,文明就这样慢慢发展起来。所以美尼斯这样说,云泽一点不觉得意外,他意外的是,这居然还是个国际商业性城市。 穿越至今,随着对这个时代了解的深入,云泽也有一些对未来的期许: 他想要找一个适合的居住地,成为那里的合法居民。 云泽不喜欢那种漂泊的生活,也不喜欢不安定的日子。如果可以,他想要找一个有着强大实力的国家,不必担心随时的战乱和盗匪,如果那个地方交通发达物产丰富,那便更好了。 从这个角度看,库里完美契合他的要求。 他还想要有自己的土地,可以种植些作物,正好他的商品里还有一些种子礼包,玩家喜欢在自己的花园里栽种植物,有花卉也有果蔬,这种休闲类商品一向卖得特别好,存货也很足。 -- 第25页 这些后世选种培育的特殊植物也能证明他的个人价值,不会让他轻而易举变成牺牲品和炮灰。 是的,云泽已经看明白了。想要在这个时代活得像个人,就一定得有地位,他本身没有权势,那就需要借势,借这个时代最强大的两种势力,一个是王权,一个是神权。 他可利用自己身上种种不凡让王族对他产生敬畏之心,然后从被压迫被奴役的食物链中脱离出来。他还需要合理利用自己身上的东西,制造一个迷惑人的假象,让人觉得他来头很大,不可以怠慢,有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假借神灵名义。 美尼斯的再三试探,云泽都看在眼里。他的不露痕迹,对云泽这种打小看电视电影长大的人来说还是很明显,两边从小接触到的信息量根本不对等。云泽知道对方是在怀疑自己是‘神使’。 美尼斯的一切关怀备至都是基于‘他是神子’这个前提,云泽内心十分清楚,感情上却忍不住生出好感。 “云泽啊云泽,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自己这种不该有的情感弱点害死。”云泽一再告诫自己。 云泽还没想好自己未来的具体方向,但是一定不是医生。 这一路看,这会儿对疾病尚没有科学的定义,很多地方疾病就是诅咒、神罚、巫术,以至于巫医不分家,一个医生往往同时兼职宗教工作者、心灵导师。云泽不认为自己可以做好医生或者祭司的工作,这两个他都没有信心。 之前治好的两种疾病都有瞎猫遇上死耗子之嫌,要是再来一个,未必就准。知道自己是水货,还要厚着脸皮去医治人,根本就是杀人。 而且,他要是显露出‘我就是医生’的意思,估摸着等待他的绝不是人生巅峰,更多的可能是被上交给国家,从此享受霸道帝王‘救不了某某朕就砍了你’的御医待遇。 从自己的能力角度和安全角度出发,云泽认为最适合自己的职业还是——农民。 哦,不,更准确的说法是‘地主’,就是自己不劳动但是有吃有喝的剥削阶级——哎,对不起祖国的教导,他最终还是变成了曾经最讨厌的人。 其实他身上还有一个大问题,是关于他这个身体的。 云泽不知道这个身体未来会不会衰老,衰老的速度和普通人是否一致,目前看来头发和指甲都在长,而且受伤会流血,需要休息和摄取食物,和常人没什么不同。所以他准备先把这个问题放一边,以后定居下来再考虑。 队伍顺着溪流往上游走,一直走到一个交叉口,出现了一个宽十四五米的主干河道,蜿蜒曲折,河水清澈微凉。 美尼斯说这就是圣山的雪水所化的河的支流。 河道两旁开始出现一些农田和牧场,有简易的灌溉系统,还有大量的田里劳作的人。他们一个个骨瘦如柴,身上什么也没穿,平民还能在腰上围一块遮羞布,他们什么也没有。远远的云泽就看到他们脸上分明的烙印,这些都是奴隶,而且是从事最累最低下工作的那种奴隶。 第13章 “那是战场逃兵。”美尼斯看着那些人的眼神微带着鄙夷,“战场上临阵脱逃的士兵会在脸上烙印,他们在所有的国家都不能得到赦免。” 上层社会出身的美尼斯不明白也不理解底层人的不得已,他只觉得这些人在战场逃离,就是背叛国家、背叛君主,会被神灵唾弃,世代受到诅咒。 这是这里大部分人的想法,就算是那些奴隶本身,他们从小被灌输这种为神灵和王族服务的思想,如今被烙印变成奴隶,心里也不敢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 美尼斯作为本土人士,他没有觉得奴隶的存在有什么不对,正如他坚信神灵的存在和自己是神族后裔一样。这种根深蒂固的想法基本是不可能改变的,除非他被穿越了。 所以,美尼斯就毫不避讳地和云泽科普了一下奴隶的类型。 奴隶大概可以分成四种,第一种既没有特长,长得也不好看,一般从事纯体力工作,种田放羊都有他们。第二种年轻强壮有一把子力气,训练成奴隶护卫或者奴隶兵。第三种是有特长的匠人或者长相清秀的男女,为主人做工或者在家里做些简单家务,类似家养匠人和家仆。 第四种最少,要挑选美貌的男女,年纪越小越值钱,训练成专门从事床上事业的宠奴。这种美尼斯只是隐晦提了一下,因为他洁癖,把性看成是不可对外述说的肮脏事。 美尼斯是发誓保持身心的洁净,努力侍奉神灵的虔诚神职人员。 他这样的人不太多,大部分神职人员都会结婚生子,女祭司可以嫁入豪门,男祭司可以娶有王家血统的高贵女性。未来他们的孩子里,会挑选出有潜力的,继承自己的事业。 这年头世袭制才是主流,无论是神职,还是奴隶的身份。 基本上,做了奴隶这辈子都不可能翻身,而本来无辜的孩子,只要父亲这方是奴隶或母亲是奴隶,他就天然成为奴隶。 其中大部分的奴隶来自于战败后的国家,那些皇族、贵族和反抗的居民。其次是盗匪掳走的或者人贩子从各地拐卖来的,尤其有一部分青年女人是被长相俊秀会甜言蜜语的男人骗来的。最后才是活不下去的百姓自己卖了的子女或者自身。 奴隶想要脱籍,需要立下功劳,或者极受宠爱看中,然后他们的主人大发慈悲赦免了他们的罪,才能获得正常人的身份。除了王族的奴隶因为待遇好、机会多可能没想过成为正常人这件事,其他奴隶都渴望获得脱籍的机会。 -- 第26页 奴隶主们不把奴隶当同类,让他们发善心实在太难,一百个奴隶里未必能有一个有这待遇。 如果云泽不是带着游戏里的技能和物品穿越,而是完全原身状态,那么他这样长相还不错的异族人,没有自保之力,会沦落到什么样的下场简直都不敢去深思。光是听不懂这边人的语言就是一个巨大障碍,他还没有吃的和穿的。 极大可能,他也会沦落成奴隶的一员,被当作笼子里珍贵的野兽。 云泽的内心对奴隶们充满了同情,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些奴隶的生存状态,无法改善他们的处境,那么一切同情都显得虚伪而轻浮。 靠近的云泽等人被他们看到了,毕竟这么一群大活人和车队。 他看到一个奴隶走向守在附近的一个举着青铜矛的人,不知道说了什么,还指了指云泽等人所在方向。那个穿着圆领上衣和包臀裙的男人举着青铜矛走过来,一脸的戒备,云泽却只能注意到对方露在外面粗壮的大腿和密密的腿毛。 唔,辣眼睛。 “你是谁?这里是私人农场。”短裙小哥虽然严肃,却不凶狠,脸上有毛绒绒的浅色胡子,看起来年纪不大。他的衣服上有简单的彩色花纹和皮革装饰,应该不是奴隶。 “请不要误会。”美尼斯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是无害的,“我们是准备去库里的商队。会立刻离开,请放心。” 谁知道短裙小哥却眼睛一亮:“等等,你们是商人?” 美尼斯微笑点头。 于是他接着问:“你们手里有来自遥远海岛的香料吗?” “有一点。”美尼斯说得很谦虚,其实他有一车的香料,什么类型都有一些。 短裙小哥点点头,他还是举着青铜矛:“你们可以来两个人,如果你说的是真的,又有我们需要的,你们会得到足够的报酬。” 美尼斯像个真正的商人那样,他抱起一些香料作为样品,和云泽一块儿随着短裙小哥进去。 他们来到一个有很多短裙小哥的地方,他们有的拿矛有的拿盾,穿着皮绳编织的拖鞋,一对一的在训练拼杀,动作略大一点就能看到裙底风光。这里好像没有内裤这种东西,对直男来说,这一幕相当辣眼睛。 “队长,这两个人是商人,他们的商队里有香料。”带他们来的短裙小哥和一个赤着上身露出隆起的肌肉群的络腮胡子大汉说。 络腮胡子大汉看着美尼斯:“把你拥有的香料拿过来我看看。” 云泽发现美尼斯是个善于聊天和收集情报的人,以香料为引子,三五句话,他们已经说到这个私人农场的主人,泰锡的三王子。 美尼斯算起来也是王室人,但这个时候却像是真正的商人一样,络腮胡子丝毫不怀疑他。当然,络腮胡子也不傻,除了告诉美尼斯需要的某一种香料,其他关键消息一个也没说。 说到最后,美尼斯忽然从袖子里拿出来一个青铜牌子(没有生锈前的青铜是黄偏红色),正面是双头猎鹰,背面是狮子:“我是来自库里的祭司美尼斯,大神官的弟子,伟大泰锡王的亲外甥,神灵忠诚的侍奉者。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薄娜娜香料了?这种香料通常只用来制作祭祀某个神灵的香膏。” 络腮胡子一看这个牌子就知道是真的,他当即行礼:“您就是美尼斯大人?”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络腮胡子看了一眼云泽,云泽正准备懂眼色地撤退,美尼斯拦住他,一只手抓住云泽的手臂,半搂在怀里:“你可以说了。” 这是不必避讳云泽的意思,但云泽一点不觉得感动,他甚至觉得自己现在可能在被迫站队。 他不得不贴着身边这个人,对方的手隔着斗篷和衣物,热度却一直传到手臂肌肤上。要不是美尼斯对别的人都十分冷淡,云泽都得怀疑他是不是肌肤饥渴症。 他真的不想听这些事。 想一想,一个未来的大神官,一个王子,他们的秘密,是其他外人可以随便听的吗?这不是明摆着,要么云泽成为自己人,要么安静闭嘴,反正是不许成为敌人的,因为他听到了秘密。 “沙姆王子就在这里。”络腮胡子低声说。 美尼斯脸色微微一变,紧接着命令道:“带我去。” 这是一个不太好的消息。泰锡有很多神灵,他们保护泰锡人的各个方面,他们的身体、家庭、事业等等。其中需要这种特殊香膏祭祀的,却是一个保护人的身体不被邪恶力量诅咒的动物神。 沙姆一定受伤了,并且很严重。 “云泽。”他口齿清晰的喊出云泽的名字,热气吹在脸颊上,带着那种‘口香糖’的特有清香,“阁下,我需要你。” 云泽有些不明所以,看在一路上美尼斯的悉心照顾上,以及此刻他示弱一样的语气上,他还是点点头。 “谢谢。”美尼斯抱了抱他,脸埋在颈窝处,鼻尖蹭过云泽的脖子。 云泽脸红红的,心里再一次骂自己:云泽,睁大你的双眼,不要轻易放下戒备,否则你要死在这上面。 他们去了最里面的一间屋子,屋子很亮,不是通风口多,而是墙上的火炬多,照得房间亮堂堂的。一进去就能闻到一股草药味,还有人在一旁捣药,绿色的汁水不断溅出来。 -- 第27页 那张铺着柔软羊羔皮的石床上躺着一个人,深棕色的卷发铺散开,腿上有着厚厚的包扎,此外手臂上、肩膀上、腰侧都有包扎,人是半昏迷的状态,脸色苍白没有血色,额头上全是汗。 他的身边有好几个人来来回回,一些给他擦汗,一些拿着一个古怪的铜像祈祷,还有给他喂水的。 “你们是谁?”旁边捣药的人跑上来。云泽这才看到,这还有个半大不小的少女,双目通红,一边说着话一边盯着他们。 “放肆,这两位是库里神殿出来的祭司大人。”之前的络腮胡子呵斥这个少女,又对美尼斯两人说,“祭司大人,请看看王子殿下吧。” 美尼斯走过去,还没靠近就闻到了一股怪味,他上前看了看三王子的脸,摸了摸他的额头,很烫,在发烧,又扯开眼皮看了看,是昏迷状态。他从未见过一向勇武的三王子如此虚弱的样子。 “把包扎解开,我需要看看伤口的情况。另外需要干净的毛巾和水,水要煮沸的水。殿下是被什么动物咬伤的?咬伤多久了?上一次清醒是什么时候?”美尼斯一边挽起袖子,一边连着问了几个问题。 “是狼群。殿下,殿下是为了我受伤的。他昨晚开始发烧,身体变得很烫,一直在说梦话、抽搐,今天就……”少女再一次哭起来,她哭得梨花带雨,但无论是其他在忙的人,还是络腮胡子,都无动于衷,甚至有点儿厌恶。 美尼斯心里叹了口气,他早就告诫沙姆王子,不要沉迷美色,他总有一日要在这上面摔一个大跟斗。只是没想到这会儿就出现这样的事。沙姆王子被伤得那么重,说明身边的侍卫不足,肯定是带着这少女出去幽会的时候遇上的。 他慢慢解开包扎的地方,绿水和脓水混合在一起,这是一块严重撕裂的不规则形状口子,已经发脓,怪味就是从这里来的。 美尼斯学过医术,巫医不分家,所有神职人员多少都会一点。美尼斯从小跟着大神官学习,他也处理过被野兽咬伤的情况,基本上,像这样严重的,并且已经导致发热昏迷的伤,会让事情变得糟糕。 要做好最坏的准备。 三王子是第一王妃的大儿子,也是王位的继承人,除了和他父亲一样管不住自己贪好美色的心,其他方面一直堪称众王子表率。他同母弟弟四王子也不错,只是性情过于温厚了一点,作为辅助的王弟很合适,作为继承人就差了一点。 如今泰锡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八面,其实危机四伏,需要一个英明果敢的君主。 美尼斯选择了一个政治合作伙伴,就是沙姆王子。 沙姆王子不能死。 第14章 想到这里,美尼斯不免也有些迁怒这个不懂事的新宠。没办法,最该责备的人都已经躺在这里生死不知了,就算骂了他他也不知道。 如今还算好的消息是:沙姆王子体质还算不错,不会一下被伤口上的诅咒夺走生命,而且美尼斯也有一定的处理这种伤口的经验,再加上…… 美尼斯看向一旁有些好奇的云泽,他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一开始的决定——无论用什么办法,硬绑或者诱哄,都要把这个人带回库里去。 诅咒附着在伤口上,让伤口溃烂流出黄色的粘液,但是神灵的力量可以驱散或者减轻诅咒。 “云泽。”他再一次喊了云泽的名字,双眼温柔地注视着他,“可以帮我握住殿下的手,为他祈福吗?” 欸?云泽愣了一秒,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向他问药吗?为什么第一时间是让他祈祷啊? 不是原住民的云泽很难明白美尼斯的脑回路,毕竟这个年代神灵的赐福才是解决一切灾祸的灵丹妙药,药物什么的只是辅助。 不过他还是很好心地拿出一瓶止血药,名字就是止血药,抹在伤口上立马让伤口恢复和结疤。游戏里的药物都是这样,傻瓜式点击使用,最多一分钟给你治好,而且物美价廉。 云泽用动作示意美尼斯如何使用它:撒在伤口上。然后他走到床的另一边,本来在床边的人立马让开,让云泽在床边坐下。 突然地握着一个陌生人的手给他祈福,云泽特别不习惯,而且祈福什么的他也完全不会,只能双手握着这只手,含含糊糊地说一些‘希望你早日恢复健康’之类的话。 偏偏他一开口,说出他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很多人就看向他,从头到尾上下打量地看,要不是现场气氛特别严肃和压抑,云泽几乎尴尬得说不出话了。 他回想起自己成为npc之后,是如何硬着头皮说着十分中二的台词给玩家发布任务的事了。 云泽把注意力转移到美尼斯身上,尽量不去关注别人奇怪的视线,这让他感觉好多了。云泽一边说着各种祝福语,一边看美尼斯用烧过的水清洗伤口。 现在连个预防狂犬病和破伤风的疫苗和青霉素都没有,伤口化脓,高烧昏迷,这种情况若是不用药,管靠身体自愈,治愈的可能性极小。希望游戏里的特效药依旧神效吧。 用掉了整整两盆水之后,伤口基本清洗好了,接下来是处理腐肉。 现在也没有医用酒精可以消毒,但是原住民有自己的办法。美尼斯将小刀放在火上熏烤,接着开始快速割掉伤口边缘的腐肉。幸好对方现在是昏迷无知觉状态,否则连麻醉剂都没有,割肉之痛这位王子要硬生生忍过去。 -- 第28页 很快那些腐肉就被处理完了,伤口流出新的血液,而不是脓水。美尼斯用干净的麻布擦去血水,小心地在伤口上撒上云泽给他的止血散。 对于这种外伤,止血散最为合用,而且见效快。果然,几乎撒上止血散之后,伤口就停止了流血,甚至上面的皮肉收缩,有了一点愈合的迹象。 游戏里的药物就是这样神速,最多半分钟伤口就会变成平整的疤痕,然后再半分钟疤痕脱落,不留痕迹。 这种愈合速度把一开始有心理准备的美尼斯都吓了一跳,何况其他对云泽的神奇药物一无所知的人。络腮胡子眼睛都瞪圆了,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之前的少女甚至忘记了哭泣。 云泽感觉到握着的手动了一下,抬眼看去,对上一双茶色的眼睛,这眼睛和美尼斯很像,但是因为表情的关系多了点轻佻。刚刚还昏迷的男人已经醒来了,有些虚弱地对着云泽一笑。 “美人,你是从哪儿来?我不曾看过你这样特别的眼睛,好像圣山的天空,宁静,平和。” 云泽:…… 美尼斯皱了下眉,三王子沙姆就是这个德行,他从小到大见多了,但这会儿突然有点不高兴,因为这种轻佻的口气有些侮辱了神子的身份吗? 美尼斯在心里自问,却找不到答案。他身体前倾伸手把沙姆王子的手抓起来塞进羊羔皮里,一边没好气地说:“看来你已经没事了,不需要云泽祈福了。” “你好,我的兄弟,很高兴见到你……嗯?我的伤口?” 他的伤口已经进入疤痕开始脱落的阶段,一片片疤痕肉眼可见的干裂,再脱落,露出下面粉红色的嫩肉,和原本那种十分健康的浅咖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昏迷了很久吗?连伤口都结疤了? “美尼斯,我昏迷了多久?几个月?”沙姆王子一下扯掉身上盖着的羊羔皮,露出赤裸的身体,上面所有的伤口,大的小的都已经好了,都在掉疤。 除了生活环境不同的云泽刻意避开视线,其他人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 美尼斯第一时间注意到云泽的不自在,伸手把羊羔皮重新拉回去,盖住那不不安分的东西:“不必担心,如果你的下属没有给错信息,昨天你刚刚昏迷。” “怎么可能?”沙姆王子完全不信,伤口都结疤掉疤了,怎么可能才两天?除非神灵下凡亲手给他治疗。 “你可以问其他人。”美尼斯说。 络腮胡子立刻道:“殿下,祭司大人和那位大人刚刚到达。您的伤口涂抹了那位大人的药,之后就很快愈合了。” 沙姆王子一点都不信,但是所有人都信誓旦旦。他想了一下,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青铜小刀,快速在自己手臂上划了一刀,不深,但也见血了。他就像是感觉不到痛,笑眯眯地看着云泽。 “美人,把你的药再给我抹一点。” 云泽还没说话,美尼斯开口道:“药在我这儿。”说罢小心给沙姆王子撒上一点。 伤口再一次快速愈合,这次是亲眼所见,沙姆王子不信也得信。 他沉默了一下,花了几秒钟接受了这件事,然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美尼斯手里的药瓶子拿走了:“我亲爱的兄弟,感谢你来看我还带这么贵重的礼物。” “殿下……”络腮胡子也被自家殿下的无耻惊到。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不是让你继续训练护卫不能让人看出不妥吗?”沙姆王子倒打一耙。 络腮胡子也没办法,只好告罪,然后出去继续训练护卫去。 “我饿了,让厨房准备点吃的。”沙姆王子又吩咐一个侍女,侍女领了命令下去。 “殿下~” 之前哭得伤心的少女红着鼻子扑上来,不料被沙姆王子一把挥开:“哭得太难看了,就算之前你担心我死了你要陪葬,但现在我不会死,你又在哭什么?我的月亮神,你的身上是什么味道?把她带下去洗漱过再过来。不不,还是让她回去吧,我已经没兴趣了。” 渣度爆表的沙姆王子十分嫌弃。 少女:? 一脸崩溃的少女就这么被毫不留情地拖走了——爱人家的时候和人家野外幽会,不爱人家的时候嫌人家哭得难看还臭,渣男! 明明自己身上的气味更难闻,但就是要嫌弃别人,渣得明明白白的。 还好这一段露水情缘不会影响少女的婚姻,反而还提升了身价,所以女孩只是假哭了一阵,出了门就平静了。 这也算是虚情对假意,绿茶对海王,谁也不吃亏。 云泽在旁看了半天,这位打从睁开眼就一路操作骚断腿的青年让他长了许多见识,对比之下他突然觉得美尼斯简直就是淤泥里长出的白莲花。 然而这火已经烧到了云泽这边,沙姆王子刚刚告别了前任,现在已经快速锁定下一个,他伸出双手握住云泽一只手,一双桃花眼含情脉脉地朝着云泽送秋波:“美人,你是否曾经擅闯我的梦境?你叫什么名字?我想和你认识。” 哦豁,还是个文艺渣。 他话没讲完,不知何时出现在云泽身后的美尼斯带着他那斯文有礼的和煦微笑,‘啪’一下打飞了沙姆王子两只手:“殿下,这位是我特地请来的一位先生。正是他携带的药治愈了你的伤口。” -- 第29页 对待救命恩人是这个态度吗? 沙姆王子一挑眉:这么护着? 沙姆王子倒也不生气,他和美尼斯比他几个亲兄弟更像是兄弟。 又是‘特地’又是‘请’,不是他可以狩猎的对象,沙姆王子有点遗憾地看了那双露在外面的神秘又有风情的蓝眸一眼,正色道:“你对我的帮助我记下了,如果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云泽:我谢谢你了哦。 只是说来找他,又没说帮不帮,毫无诚意的假大空。 “美尼斯,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沙姆王子问。 美尼斯看了云泽一眼。 如果按正常流程,美尼斯至少再过两个月才会回库里,但是这样就不会阴差阳错救了沙姆王子。美尼斯相信一切都有神秘力量在指引他,云泽就是他为泰锡找到的神子。 但是现在还没有见到老师,美尼斯不准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告诉沙姆王子,所以他只是说:“因为一些个人私事,我准备回库里,刚好路过这里。你不在库里,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我来猎豹子,母妃的豹裙有些旧了。”沙姆王子说,“我也准备回库里了。如果你没有急事,我们可以一起回去。” 美尼斯想了想,安全起见,还是和沙姆王子一起走更合适:“可以,虽然没有急事,但还是希望你尽快出发。” “那就这样。”沙姆王子转向待在一边一声不吭的云泽,“你也是祭司吗?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救了我的性命,我会赠送你牛羊、金银珠宝和许多粮食。” 听到这一串的谢礼,云泽眼睛微弯,对他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这可比之前空空的‘来找我’有诚意多了。 沙姆王子:? 美尼斯淡定道:“云泽说,谢谢你,不客气,虽然你已经非常不客气地拿走了珍贵的药物,还不礼貌的将他当成了那种以色媚人的人。但他一直是个心胸开阔的人。” 沙姆王子:?信了你的鬼,就一个手势还能编出一个故事? “看在天上地上所有保护泰锡的神灵的面上,你觉得自己的小命就值这点东西吗?你可是伟大的太阳神的后裔,强大泰锡的三王子,王位的继承人!”美尼斯接着说。 美尼斯心里想着,别说没给你机会,赶紧把人捞到自己的船上,免得被别的王子拉拢过去。 他还顺便想到了云泽刚到库里什么都没有可能不习惯,沙姆王子有一个掌控了国家一半财富的第一王妃母亲,手里的金银堆起来像山一样,完全可以给云泽提供一些保障。 金银财宝都是消耗性的,最不值钱的东西,糊弄外人罢了。要给就给土地、房子,那才是生活的保障。而且库里土地珍贵,难以买卖,与其到外面高价买,不如从沙姆王子这里挖一片过来。 沙姆王子重新审视了自己最信任的战友,他心知对方这么说肯定有什么原因,并且极力的想让沙姆王子获得这个神秘人的友谊,但他脸上还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我们可是亲兄弟。” 怎么能这么坑兄弟? “表的。”想什么呢?泰锡又不流行兄娶妹。 第15章 沙姆王子嬉皮笑脸的,眼睛瞥过云泽:这人到底是谁?真的那么重要? 美尼斯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笑容:很重要,所以,给钱。 沙姆王子呲牙,心说自己莫非真的要出一笔私产不可了?看着不像是享誉天下的智者和贤者,为什么美尼斯这样重视?仅仅是因为那种药效如神迹的药物吗?还是有别的更大的价值?这个人甚至都不会说话。 没有听到云泽声音只看到他打手势的沙姆王子已经认定了这是一个哑巴。他确实不能相信一个连话都不会说的人有什么出众之处。 但是因为信任美尼斯,沙姆王子还是笑道:“圣山见证,这位先生救了我,伟大太阳神后裔、泰锡的王子沙姆,我将赠送他一块可以种出供一千人吃用的土地和一间美丽的带着大院子和仆从的别院,作为我的感谢。” 云泽正从一种历史(?)的角度围观王室兄弟的日常,没想到话题会转到自己身上,金银珠宝和粮食这种硬通货送了,现在还要送不动产? 很好啊,特别棒,请继续,加油,不要停。 心知这两人是准备把自己拉上船的云泽继续微笑着勾勾大拇指。 先定居,之后的事,之后再说。 云泽等人就在此暂住下来,沙姆王子已经决定了明天一起离开这里,前去泰锡的首都库里。哦,首都是云泽的说法,他们的说法是‘原初之城、神眷之城’,是泰锡这个国家的发源地,也是王族居住的地方。 沙姆王子躺着继续休息,美尼斯和云泽一块儿出去。 “之前那是阁下的家乡话吗?”美尼斯小声问。 “嗯?” “您为沙姆祈福的时候。” 是这个啊,云泽想起自己那一堆的祝福话语,最后连早生贵子都搬出来了。他点点头:“是。” “很好听。”带着某种特别的韵律,配上这优美的嗓音,就像是吟唱诗句一样,美尼斯很喜欢,“就像是清晨的风带着鸟儿的欢唱来到窗前。以后可以再说一些给我听吗?” 这双茶色的眼睛这么温柔看过来,云泽有点儿招架不住,仔细想想好像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请求:“嗯。” -- 第30页 云泽被之前带他们来的那个短裙小哥引到一个房间前。 他一进门就嗅到了香料燃烧后的气味,再一看里面,只有简单的几件家具,却被布置得十分温馨,木架子上的瓦盆里放着干净的水和干净的布巾,水面上还有热气,床上铺着柔软的羊羔皮,床边还特意放着一束不知名的朱红色的花。 穿越至今,这还是第一次去一个如此干净又浪漫的房间。 “这是我妹妹给我布置的房间。”短裙哥非常自豪,“我妹妹做的面包又软又香,她是我们这里最优秀的女孩子。” 一边说着他一边引着云泽坐在床上:“祭司大人,您有什么吩咐都可以找我,我就在隔壁。” 云泽点点头,对他弯一弯大拇指:“非常,好,谢谢。” “不、不客气,应该的。”这个短裙小哥面色涨红,不敢直视云泽的双眼。 云泽拿下帽子,脱下外面那一层的斗篷,口鼻没有了遮拦,顿时觉得世界更清晰美好了。也不需要谁提醒,就动手拧布巾,擦拭脸和手。热乎乎的毛巾敷在脸上,软化了一直紧绷的神经。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他现在头都胀胀的,大脑太久没有转动,都快生锈了。 云泽如今才有时间一字一句地琢磨之前的所有对话,别人的,自己的。他想知道自己是不是无意间就把自己卖了。 之后,这个短裙小哥拿走脸盆和水,关上门。云泽把门栓按好,熄灭一种用动物油脂制作的灯盏,准备和衣睡下。 明月当空,清冷的月光撒在地上,哈里站在门口看着一片银白的院子,他把房子让给云泽住,现在和同伴将就一晚。 这个院子白天就是他们的练武场,地面上还残留着许多白天拼杀留下的痕迹,长矛,双刀,大斧,棍棒,训练得十分刻苦。 作为王子私人农场的守卫,他们都是曾经参与战争的士兵,因为各种原因被王子招募来。泰锡人规矩严,练兵苦,而作为王子守卫,必要时要参加狩猎和战争,训练不可谓不辛苦。当然,工钱也很高,对得起他们的汗水和血水。 作为王子的私兵,王子若是在这里出了意外死亡,所有人都逃不过,最好的结局是变成奴隶。所以哈里和其他所有人都很感激美尼斯和云泽。他们救了王子的性命,就是救了他们的性命。 “哈里,你说那位祭司大人是不是那个?他的药真的太神奇了。”同房的同伴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可以代表有着神秘力量的未知神秘者,有时候指的是邪恶的巫师和魔女,有时候也代指神使祭司。 哈里想了一下:“我不知道。”人真的可以做到这一切吗?真的只是药物吗? “他的眼睛可真漂亮,就像是水一样,哈里,你看过那位祭司大人的长相没有?神神秘秘的,他长的什么模样?”他的同伴露出向往之意,这个时代的男女都追逐美丽的人,因为那是神所恩赐的美貌,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哈里本来想说自己不知道,因为不想给对方带来困扰,可是他想着其他人迟早看见,转口道:“那位祭司大人是个温柔的人。” 他想起了那头银丝堆彻的长发,蓝宝石一样的双眼,还有漂亮得不知道如何形容的衣着,忍不住补充了一句:“你明天别总看他,太失礼了。” “嗨,一个男人。”哈里的同伴笑了起来,“我现在只想去神庙挑选一个最漂亮的庙女,大眼睛,白皮肤,大胸大屁股,让自己好好快活快活。老待在这个偏僻地方,我现在看到那个面包房的扁脸女人都觉得漂亮,神啊,那可是连鼻子都没有的女人,像是一个没长大的少年一样干扁。” “等你什么时候看男人都觉得漂亮了,再和我抱怨吧。” “也有漂亮的男孩子,可是他们又没有大胸也没有大屁股。”同伴忍不住抱怨道。 在许多规矩都只是萌芽的时代,表亲堂亲之间常常存在非亲情关系的年代,喜欢同性那都是小事,尤其是男性生物过多的群体。美丽的男人和美丽的女人一样能够引起最原始的冲动。 像他们这样的守卫营,有些年纪小的战士会依附年纪大的战士,通过这种事情形成比较稳定的关系,然后从年长者身上学习经验。有些地方还认为,年幼男性可以通过这种行为继承到年长者的勇气、智慧和力量,所以两个人讨论这个话题一点也不避讳。 反正到最后还是会成家立业,喜欢的话可以继续保持这种关系,不喜欢就只做朋友,又不会影响日后结婚和养育后代。 后世成熟的道德观念在这里还没有市场。这个时代有些地方是女王当政,女子掌家,那些地方还流行着一种走婚制度,男人去喜欢的女人家过夜,但孩子不是属于他的,他要负责养育姐姐或者妹妹的孩子。 物质需求尚未满足,精神需求刚刚萌芽,现代社会对爱情忠贞的观念在这里没有发芽的环境和土壤,这里连神话都是充斥野性的,充满了原始气息。 怎么说呢,在这里,绝大多数人都是热情狂放且无节制的,像美尼斯这样清心寡欲、守礼并且克制的人才是异类。 准备去库里的队伍一早就开始出发。 ‘王子出行,这么大的阵仗?’云泽骑在白马上,回头看着望不到尾的队伍。 只见一个大约一二千人的队伍,前面是两列骑兵,后面是步兵,中间有二十辆左右的牛车和马车。 -- 第31页 几辆车是供人休息的,几辆大概放着帐篷、陶罐之类的用具,其他的都放着一些处理好的皮制品,描绘了复杂花纹的陶器,花纹精美的羊毛毯,一堆染了色的亚麻布,活着的鸡、水鸭、羊。 云泽没有看到养殖的猪,可能因为野猪肉质粗糙膻味重,猪又吃得杂,性子又暴躁,攻击性强,所以没有养殖。 美尼斯在前面不知道和沙姆王子说什么,云泽边上是之前借给他房间的守卫,名叫哈里。 哈里见他好像对这一切很感兴趣,慢慢地给他介绍附近的一些环境。作为十分务实的守卫,哈里关心的当然不是这里的草美不美,山好看不好看:“大人,现在我们出了农场,再过一段路就是狩猎场了。” “在三个十天之前,王子曾经带着我们来这里捕猎,随行还有其他王子的侍卫,但是只有沙姆王子猎到了一只狮子,他是最勇武的王子。”哈里的话语里是不隐藏的骄傲和崇拜。 “每年石榴树的树叶变黄的时候,就会有很多动物经过此地,在这里停留几十天才渡河离开,每年的那个时候都是狩猎的最好季节,能猎到很多肥美的野牛、角羊、鹿。那时候王会带着王子们过来,普通人不能进来,我们倒是可以跟着王子一起去打猎,打到都是自己的。” 哈里不由得想起那个情景,眼里透出一股幸福:“那个时候,肉多得吃不完,堆满了屋子,骨头堆在院子里。皮毛剥下来做成毯子,可以吃猛兽的血、心肝,可以获得他们的力量。” 他说得兴致勃勃的,这对他来说是一段很难得很值得高兴的日子,哪怕有死亡的阴影跟随。 过了一段路,路上已经没有了人的踪迹。他们脚下有一条黄土路,可能是人类用脚硬生生踩出来的,可是路的两边依旧荒凉,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还有些稀稀拉拉的灌木丛和不多的乔木。 “您看,这里就是狩猎场。不过这个时候天气渐冷,现在那些猛兽都饿着等食物过来,很凶,寻常我们不会单独出来,哪怕五六个人一起,出来直接被拖进草丛里。那边还有一条圣山支流汇聚成的小湖泊,那里的猛兽最多,靠着湖泊吃饭。 “这附近每年都有误入的人死在里面。狩猎的时候人也要死一批,大家都习惯了,不少人都曾经兽口逃生,没被野兽咬死,回来却死于诅咒。” 哈里想起前日王子昏迷后大家的状态,队长虽然还遵循王子的命令继续训练士兵,并且让所有人都必须正常工作,不要让人看出不妥,但恐慌的情绪依旧在蔓延。 作为经常直面野兽的侍卫,他们很清楚这样的伤极有可能带来死亡,沙姆王子凶多吉少。 哈里一直觉得自己是绝不会畏惧死亡的,但那个时候,也忍不住害怕起来。所有人都在尽自己所能去挽救王子的性命和自己的性命,他们想到制作香膏,向保护泰锡人的身体和灵魂的神灵祈求。 他们在死亡的时候才想到向神灵祈祷,仁慈的神灵却已经派遣了真正的有神奇药物的祭司过来,救了他们所有人。 “谢谢您,祭司大人,您救了王子。”也救了我。 第16章 “不过,在这条路上,最危险的不是野兽,而是盗匪。”哈里整理了一下情绪,继续给云泽讲解这一条看着荒凉的小路,“那些强人埋伏在草丛里,他们手里有青铜或者石制的武器,还会用弓箭射穿你的心脏。 “这两年多了很多盗匪,他们愚弄了平民,让他们拿起武器去反抗自己的统治者和神灵。事实上这不是谁的过错,因为天气使我们的粮食变少。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更加努力地工作和祈祷吗?他们越是愤怒,神灵越是气恼,情况越是糟糕。” 哈里小哥说得无意,听的人却得到了许多信息。 云泽思索着是什么样的天气原因导致食物减产,这应该不是小范围的,而是一大片地方都受到影响。是干燥和雨水减少,还是过多的雨水造成水涝? 这是否意味着泰锡国最需要的是食物? 这会是自己进入泰锡的一个机会吗? 哈里看云泽若有所思,以为他是听到有盗匪而忧虑,安慰道:“现在我们人多,晚上再点几个篝火,那些盗匪不敢靠近。对了,祭司大人喜欢吃什么?附近可以抓到兔子、野山羊、野鹿,还有野蒜、野葱、蘑菇、野菜,如果能找到几棵柠檬树,能摘不少柠檬,撒在肉上吃。” “我最喜欢烤兔腿,因为兔子跑得快,它的腿强劲有力,吃了兔子腿,人可以跑得更快,就像是兔子一样快。”说到吃的,不但哈里越说越渴,别的守卫的口水也快滴下来。 “说起这些动物,还是野山羊好吃,羊肝最好吃,天然有股咸味,又鲜,咬在嘴里又细腻又有滋味。”一个守卫忍不住插嘴。 “胡说,”另一个守卫不满了,“野鹿最好吃,鹿肉撒上盐烤熟,切成薄片,配上烤洋葱和白面包,这世界上不会有东西比它更好吃的了。” “要我说,最好吃的还是野牛肉,片成薄片,撒上盐烤得两边焦黄,中间的肉还是粉红的,外面酥里面细嫩。再刷上鹰嘴豆和柠檬、薄荷做的酱,撒上小茴香,和野菜一起夹在面包里吃。再配上小羊羔最嫩的肉做的羊汤,羊汤里加了野葱,再来两只烤得金黄酥脆的鸟雀和一杯满满的葡萄酒。” -- 第32页 说话的这位一脸的陶醉:“这还是有一次和王子殿下一起去狩猎的时候,宫廷的厨师做的。当时还有一位公主,厨师就用羊奶搅拌出奶油,涂在撒满了蜂蜜的面包上,再在奶油上放几颗葡萄干,配拧出的石榴汁和新鲜的无花果,果然味道极其鲜美。” 其他几个也被说得心生向往,虽然没有吃过,光是听着就已经觉得好吃得不得了,若是真正吃到嘴里,该是何等美妙啊。不愧是王子殿下,连吃的东西都是如此与众不同,如此得讲究。不愧是宫廷的厨师,即便是在野外也能做出符合王子公主身份的食物。 只有大吃货国见过‘大世面’的云泽无动于衷。这些日子他也吃过一些本地的美食,除却一开始重获味觉的激动和新鲜感,现在只有‘过尽千帆’之后的淡定。 这个时代的饮食再如何精细也不能超脱这个时代本身的限制,调味料只有盐、蒜、洋葱和部分香料,蔬菜还停留在野菜和野草这个阶段,大部分的可食用肉类和植物都没有人为选种优化过,他实在没有什么可羡慕的。 作为一个南方人,他现在特别怀念白米饭。 云泽不会做菜,但他会吃,还看过不少美食视频。他外婆就喜欢什么乡土、致富经、美食行天下等等电视节目,云泽跟着看了不好,脑子里储存了大量美食相关知识,虽然不能上手,指点江山还行。 等有了居住地,再拿着投名状确定了自己的地位,他就把商品册里的种子幼苗礼包拿出来,能种的都种上,再把食谱拿来琢磨琢磨,好好丰富一下餐桌。 投名状……泰锡的粮食危机搞不好就是自己的机会。 美尼斯一直注意着这边,这时他骑着马过来,挨到云泽另一边,把那些本来围着云泽说笑的侍卫挤到后面的位置。 云泽见他来了,微笑着点点头。 那件本来属于美尼斯的斗篷将云泽严严实实包裹起来,只露出一双尤带笑意的眼。只这一双眼就叫沙姆念念不忘了,昨儿晚上还问了半天,逼得美尼斯不得不说出自己的怀疑,沙姆才停住了他那堪称不尊重的想法。 虽然王族的成员都有资格自称‘神子神女’,但真正自神国来的神子还是不同。他们都有着人类所想象不到的超凡能力,他们或许带来幸福,或许带来灾难。神灵若是不悦的时候,也是会赐予可怜人们灾祸、死亡和痛苦的。 云泽若是被确定是神子,别说沙姆,就算泰锡的王也得尊重他。神子即便没有实质权利,在泰锡也享受超凡待遇,一呼百应。 所以神子身份的确认,必须要九个大神官出面背书。 虽然美尼斯心里已经认定了云泽神子的身份,以他这样虔诚的神职人员和野心勃勃政治家的身份,他应该立刻端正自己的态度,用各种方法去获取对方的信任和依靠,然后从他身上获取利益。 美尼斯知道如何让一个人放下心防。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美尼斯并不是那么甘心,把两人定义成神子和祭司这样的身份。 或许因为云泽一直只表现出了仁慈善良的一面而非强大莫测的一面,让他无法生出防备心,甚至忍不住冒出些奇怪的想法,觉得他们可以更亲密一些,就像是兄弟那样。 在利益之外,他们可否能有些真正的情谊? 美尼斯隐隐期待着,虽然他不清楚自己在期待什么。 担心云泽觉得无聊,美尼斯和云泽说着这一片平原上的故事。 从每年秋后的王族狩猎,到日常流窜躲藏的盗贼。从平原上的春夏秋冬,到日升月落云彩满天。 他讲述的东西自然比侍卫讲述的更加有趣又丰富,并且随时随地扩展到其他有趣的衍生方向去。 就像是同一本书,一个普通人和一个大学教授在讲,普通人只会讲书上的内容,而大学的教授用更多的课外衍生去不断丰富和具体课本内容。 平凡的故事在他的讲述里妙趣横生,充满了故事性。 云泽的眼睛有些发亮,人类本能地亲近更强大的人,无论这个强大是力量还是学识。而且从知识量来说,云泽在这个时代也属于顶尖的级别,自然还是和同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更有话说一些。 美尼斯讲了很多,从上午一直讲到下午吃第二餐的时候。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每次云泽的一句回应,‘好’、‘嗯’都会让美尼斯忍不住想要再讲下去。 如果云泽再喊一声他的名字‘美尼斯’,美尼斯虽还能维护着自己冷静沉着的表情,事实上简直要把时间都忘记了。 他像是抖动着鬃毛在心仪对象前走来走去的雄狮,秀着自己美丽的外表和强健的肌肉。 人类作为高等动物的本能让一向理智冷静的人变得有点点情绪化。 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在追求友情和兄弟姐妹情的时候,其实表现和求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无论是美尼斯自己还是身边其他人,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或许有一两人看出了不对,但他们以为这只是美尼斯想要弄清云泽来历和神秘药物的策略。 队伍一直走到小溪边才停下准备用餐,事实上这会儿早已经过了饭点。不过这不影响众人用石头垒灶,用燧石相击取火,然后去狩猎、采摘野菜。 火终于烧起来的时候,狩猎队也陆陆续续回来了。第一支几十个人的队伍围猎了两只野山羊一只小鹿,还打到了两个野兔。而采集队伍也收了一大捆的野菜,据说野山羊特别爱吃,所以别名羊草,另外还有一些野大葱和白色菌菇。 -- 第33页 最神奇的是猎物里居然还有一只小小的野驴,有个人说先养起来,以后做个脚力。原来这会儿已经驯化了野驴作为家畜了。 然后云泽思维一发散,想到了阿凡提、阿胶和石磨。 阿凡提的故事很有趣,阿胶补血,石磨可以大大节省劳动力。 云泽暗暗记下这些关键词,保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无论未来如何,多做些准备总是没错的。 其他狩猎队和采集队陆陆续续回来,带回来更多的猎物和野菜。 “割了皮,骨头熬汤,肉分了吧。”守卫的领头人大手一挥,吩咐众人。 于是除了守车的那几个,烧水的烧水,扒皮的扒皮。好的皮料要刮掉上面的脂肪浸泡在某种液体里,骨头用青铜刀剔出来丢尽烧汤的瓦罐里。 很快生肉就堆满了草地,献血浸润泥土,却没有一个人觉得这场景血腥,他们甚至唱起了歌跳起了舞。 这种原始又蛮荒的场景激起了人类体内的兽性。 这是一个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来的时代,法律和道德刚刚萌芽的时代,人类脱下兽皮穿上衣服都没有多久……云泽再一次加深了这种认识,必须小心,再小心。 云泽还看到有人喝生血生吃羊心,他以前听说一些莽荒原始的部落认为生吃动物血和内脏可以增长力气,这里大概也是差不多意思。看他们那么狂热,再一瞧那血盆大口和开心的笑容,云泽散了劝他们少吃生食的心。 云泽、美尼斯和沙姆王子坐到一处,其他人三三两两地把他们包围在中间,呈现出保护的架势。大病初愈的沙姆王子不甘寂寞去捕猎了,野山羊就是他猎来的,如今正用木头架着烤一块羊肋排。 他用小刀在羊排上划了几刀,撒上一点盐。另外美味的羊肝也是他的专享。 云泽自己也得了一片肉质尚可的羊肉,又有取水的守卫抓到了三条婴儿手臂长的河鱼,别人不要,全便宜了云泽。 美尼斯有些奇怪:“鱼肉腥味重又多刺,味道并不好吃。就算是贫民家中也不大吃,你要这些做什么?” 云泽说:“吃。” 烤羊排的沙姆王子吃了一惊:“你会说话?” “一点点,”云泽用大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个一点点,“美尼斯,教。” 他又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眼睛也弯了弯:“谢谢,真好。” “嗯。”美尼斯忍不住在沙姆王子古怪的视线里略略抬高了下巴,“因为您聪明,一学就会。” 沙姆王子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表兄弟、战友和未来大神官的美尼斯是这样‘善良友爱’的人。虽然外界人人都夸赞美尼斯是个仁慈的祭司,但是谁不知道呢?他和他们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否则他们不会合作。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最大的那个陶罐里水已经烧开了,里面放入清洗干净的羊骨和鹿骨,还放了满满的羊草和一点点盐,待会儿这就是汤了。 这里人做饭不讲究,汤上的血沫随着沸腾的汤汁起起伏伏,靠近就能嗅到一股浓重的膻味儿,这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用木头勺子勺起骨头啃起来。烤肉和烤内脏也是一样,半生不熟的时候就有人开始吃了,还能看到肉里头的血水。 云泽丝毫不怀疑这边的人肯定多数都有寄生虫病,就这种吃法:喝生水,吃生肉,不得才奇怪。 美尼斯在他和云泽之间放了一个方盒子,里面有细细的盐、认不出原料的香料、切片的蘑菇和大葱、剥开的洋葱片:“这种香料可以去腥。” 看着那相当齐全的烧烤用调味料,云泽倒是想起了自己也有烧烤调味料。反正这两人也默认他的来历神秘,云泽不想委屈自己的味蕾了。他都十几年‘味同嚼蜡’了,该吃点好吃的了。 “谢谢,我,有,一点点。” 于是他就假借自己的小挎包,把一组的调味料组合拿出来。那是三排的木架子,上面是液体,是写了字的白瓷瓶,中间一排带小孔的香料罐,和矮胖胖的柿子罐,附带勺子。 最后一层是小抽屉,里面是生姜、大蒜、洋葱之类的香料。 这一组调味料比小挎包都大了两倍,美尼斯还好,他看到永远喝不完的水壶就不太想深究这些事了,沙姆王子却只是听说,亲眼见到是第一次,差点没把手里的羊排摔在火堆里。 “神物?”沙姆王子看着那个普通挎包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第17章 云泽一听,微微一笑,也不去解释。 他拿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小刀,把木棍削成细木棍,然后把抽屉里的洋葱拿出来,把羊肉切开,抹上盐和酱,撒一点胡椒粉,然后一片洋葱一片野生大葱一片羊肉这样地串起来,串了整整二十多支羊肉串。 之后他还用小刷子沾了一点金黄色的豆油,给羊肉串都刷一遍,撒上孜然和白芝麻,然后插在火堆旁的地上先等羊肉腌制入味。 其他两人却被那把银色的,削树枝又快又利的小刀吸引了注意。 铁器?沙姆王子和美尼斯对视一眼。 泰锡有铁器,但不是从铁矿中提取铁然后制作成的铁器。他们的铁器都来自于陨铁,只有部分王室成员和神官拥有,平民百姓听都没听说过。陨铁里就有这种制作好之后亮银色的刀剑,也是一样锋利,一刀就能把普通青铜器削断。 -- 第34页 这些铁器都是泰锡的国宝,权力的象征。 这会儿云泽已经用一个木桶里的清水洗干净一块平整石头的表面,用银色的小刀把生姜和大蒜切碎,刀柄拿着锤成泥。看他这样不爱惜地使用这种铁器,沙姆王子心疼得几乎不能呼吸。 后来云泽用小刀切开鱼腹,挖出内脏,然后刮鳞片,在鱼背上做花刀。沙姆王子看着那把刀子的眼睛都湿润了。 暴殄天物啊! 这个时候云泽已经摘去帽子和围巾,露出一张俊美的脸,这本该是吸引沙姆王子的,但他现在什么都看不见,就看见了遭受虐待的小刀。 云泽倒了一点黄酒给鱼里里外外涂上一遍去腥,然后抹上生姜和大蒜泥,鱼腹里还藏着几片蘑菇片。 他先烤鱼,他在鱼身上滴上金黄的植物油,在火堆的外围先把鱼身上水烤干,才靠近了火堆的中心慢慢熏烤起来。 云泽记忆力很好,尤其是感兴趣的东西,哪怕只有一遍,也会在大脑里留下印象。这种烤鱼方法是他在某个荒野求生的综艺节目里看到的,现在回忆起来还能找出各种细节。 可惜这种记忆力只对他感兴趣的东西有用,不感兴趣的,就算死记硬背,几年之后也会自然模糊。 烟熏火燎中,他要时不时给鱼翻一个身,添油,抹上酱油,撒一点盐,直到鱼的表面起了金色的小泡泡,肉薄的地方已经变得十分焦脆了,并且传出十分诱人的焦香味,才如猫咪一样满意得眯起眼。 “给。辛苦,了。”云泽给了尽职尽责的导游美尼斯一个烤好的鱼,自己继续翻动剩下的鱼,撒酱油和盐。 烤好的第一条鱼给自己吗?美尼斯居然有点受宠若惊。 他伸手接过穿鱼的树枝,只看这婴儿手臂长的鱼睁大眼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鱼鳃、鱼鳍、鱼尾巴和鱼鳞都处理干净了,内脏也处理过,里外都抹上香料,鱼背上肉厚的地方斜着片开,露出里面同样金黄焦酥的鱼肉。 视觉效果很好,让人很有食欲,味道也很好,蛋白质和油脂的味道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美尼斯吃过烤鱼,出门在外没那么多可以挑剔的,别说鱼,就是一些生麦粒都吃过。鱼肉相比蔬菜更能强壮身体,很多平民吃不起肉,鱼就是唯一的荤菜。 在美尼斯的记忆中,烤鱼一直就是黑不溜秋又苦又腥的食物。鱼天然带着腥气,刺又细又多,无论怎么做都不大好吃。不知道手里这条外形漂亮的烤鱼是个什么滋味。 大概失望太多次,他对鱼这个食材不抱任何期待,以至于入口的瞬间,那种外酥里嫩的口感,焦香扑鼻的香气,一下把他对于烤鱼的固有认知刷新了。 没有那种深入每一块鱼肉鱼骨的腥味,又细又密的鱼刺烤得是又酥又脆,牙齿轻轻一碰就碎了,和鱼肉的鲜嫩形成了十分复杂却又美味的滋味。 鱼皮酥软带着一点复杂的咸味,鱼刺酥脆且饱含着油脂,鱼肉鲜嫩还带着一股缭绕不去的甜,美尼斯一口咬下去,鱼皮鱼骨鱼肉像是旋风在口腔里猛烈刮着。 沙姆王子本来一直关注那把小刀,身边却飘来一股奇异的香味,没了那如同附骨之疽的腥臭,鱼的鲜和奇怪的酱料香味混合在一起,像个小爪子在喉咙处搔刮。本来对鱼毫无兴趣的沙姆王子看向云泽。 “美尼斯只是祭司,我可是王子。”沙姆王子忍不住提醒他。 未来的王在这里,粗壮大腿在这里。 云泽假装没听懂,点点头:“哦。”但是之后没有任何表示,烤好的第二条鱼是他自己的,第三条还是他自己的。 “我真是个烹饪的天才。”云泽心想。第一条鱼烤得有些老了,第二条鱼又不够酥脆,但是第三条鱼就很好,鱼肉不干不油,鱼皮不焦不软,连调味料都撒得那么恰到好处。 鱼肉外酥里嫩,本身肉质极好,加上云泽发挥不错,酱料也没有大错,于是超水平发挥了一次。美尼斯很喜欢,他第一次觉得鱼是种美味的食物,虽然要做好需要用掉不少珍贵香料。 他吃完了鱼,用手帕擦干净手,伸手对着云泽比出一个竖大拇指的手势,然后学着他弯一弯大拇指:“谢谢,非常美味,今日之后要重新对待鱼类了。” “鱼,很多,美味。”云泽想告诉他,鱼类的食物里有很多都很美味,如果怕鱼刺还能制作成鱼片、鱼丸、鱼松……但是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说明,他现在会用的词实在是太少了。 美尼斯却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我很喜欢,下一次可以再做一次吗?” 云泽想了想,这也不是大事,点点头:“好。” 只是两条婴儿手臂长的鱼,去掉头和尾巴更小,吃不饱的,所以还是要继续烤羊肉串。这个云泽就熟练了,毕竟当年也是自助烧烤高手,虽然那个时候用的是电烤炉。 羊肉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腌制烘烤已经差不多了,他把这些肉串串拿起来,一只手五个开始烤。不会直接架在火上,而是靠近火源。 不得不说,孜然和烤羊肉串真的是绝配,现在他已经闻到那股烤羊肉串的特殊风味了。 这块羊肉不肥不瘦,鲜红的瘦肉和白色的油脂构成十分漂亮的花纹,正是烤羊肉串的上好材料。其实烤羊板油和烤羊眼肉也很好吃,如果能克服一些心理障碍,据说烤羊蛋蛋也是可以的。 -- 第35页 云泽开始吃羊肉串,羊肉很入味,烤得刚刚好,不会太生也不会太老,吃起来肉质细腻,闻起来浓香可口,连吸饱了油脂,烤得微微发软的洋葱和野大葱都如此美好。 高热量可以带给人幸福感,比如油炸食物、脂肪、糖分等等,饱含油脂并且带着浓烈香气的羊肉串光是香味就能带给人这种幸福感。 烤羊肉串实在是太香了,原本各自烤肉吃肉的守卫们安静下来,直勾勾看过来,云泽却丝毫不理会。他吃得津津有味,身边几个护卫挡住了众人的视线,可是挡不住的却是那越加浓郁的香味儿,简直要飘出几里地,把远处围着火堆吃饭的家伙们也吸引过来。 云泽把一些肉串分给美尼斯,美尼斯吃得斯文又迅速,嘴唇泛光。沙姆王子眼巴巴看着,可是无论是云泽还是美尼斯,都没有想过分他一串。 沙姆王子的脸都要气变形。 “我可是泰锡的王子。”他再一次强调。 云泽想了一下,用手指了指沙姆王子身上之前受伤的地方,又指了指羊肉串,摇摇头:“不能。” “云泽是说,你刚刚受过很严重的伤,不适合一下吃这种太过油腻香料过重的东西。你应该吃一点肉汤和面包,而不是烤出来的肉。”美尼斯在旁解释道。 云泽点点头,再次对美尼斯竖起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对,棒。” 这么理解他,云泽好想把美尼斯带走成为自己的向导,可惜对方是未来大神官,位高权重,走到他们的首都之后就得分开了。 沙姆王子:…… 他们用了整整三天过了狩猎场,这三天一直有新鲜的肉类可以食用,云泽的调味料组合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据说路上发现了盗匪的痕迹,可是因为他们人数众多又都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所以对方没有出现。 然后接下来的几天,他们出了荒原很难再猎到动物。除了比较有地位的头目级别还能吃到新鲜的肉和面包,其他人基本上就是吃干硬的面包、干硬的肉片和冰凉的水。 曾经远赴千里之外的异国打仗的守卫们表示还可以接受,最糟糕的时候士兵只能吃麦粒喝脏水,往往两军尚未对擂,己方就因为疾病倒下一批。所以每一次打战,无论输赢都会消耗掉一批人口。 沙姆王子的护卫是曾经跟着沙姆王子上过战场的,他们和云泽说自己上战场的事。云泽没想到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沙姆王子至少有过三次上战场实战的经验,而且异常骁勇善战。 “如果,麦粒没有?”云泽问哈里。这几天他一直在学本地语,进步飞速。 “嗯……”哈里想了一下,“可以去附近的农庄抢些回来。” 抢些回来? 他说得如此理所当然,以至于云泽一下想不起自己下一句想说的。 他想问,那农庄的人吃什么?可是转念一想,未必被抢夺的农庄的人就能活下来,就算是本国人,在权利的战争面前也只是尘埃。 现代的资本家都能敲骨吸髓榨干劳动人民的血,古代的权利阶级只会做得更绝。 “我,必须获得话语权。否则便是死路一条。”云泽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再一次提高警惕。 “大部分时候不会把东西都拿走。” 见云泽不说话,哈里补充道:“军队里有这样的规矩,若是温顺的神的子民,就让他活下去。行军路上不可能带太多物资,各国军队都是这么补充的,不过不会轻易杀死不反抗的人。他们以后可能就成为本国人了,可以种地养羊,帝国需要土地,也需要子民。” “对啊,有些国家的士兵,自己战败了还要先屠村,免得给敌人留下人口。但是泰锡不会有这种事情。”另一个守卫补充道。 于是,比起屠城的本国军队,还是抢东西的外国军队更仁慈了?云泽摇摇头,像这种通过降低幸福的底线得到的幸福,实在不知道让人怎么说,好像说什么都是错的。 跨越了一个时空的代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跨过去的。 “我好像看到了麦田。”前方一个守卫回头喊话。 于是蒙头赶路的人纷纷抬起头,果然,跨过这一片岩石裸露的荒地,前面就是一条黄色的线,那是秋收后的麦地。那条线很细很长,线的里面还有一些土黄色的点,这些点就是泥土房子。 “是村庄,过了这个村庄,去库里就很快了!” 第18章 “接下来都是有人居住的村庄和城市了,不会像是之前那样没有人烟。我们正好停下来休息一晚,顺便补充一些干净的水和面包。” 众人欢呼起来,连脚步都轻快了许多。任谁看过几天一样荒凉的风景再看到鸡鸣犬吠的村庄,都会是这个反应。 “以往是怎么安排的,是住在村民家中?”美尼斯看了看天色,问。 “是的,去房子最大的那户,会有些白面包、烤肉和果酱。这是他们能拿出来最好的东西,这附近都是这种小村庄,大人要将就几天了。”哈里也很高兴,一不小心还说漏了嘴,“他家有几个貌美女儿……咳咳,他们一家都很热情,大人到了就知道了。” “……”美尼斯默默伸手捂住一边云泽的耳朵,并且有些不善地看了哈里一眼。 云泽:好像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真相呢? 这个村庄,这些护卫来过很多遍,他们一个个就像是回到家一样。 -- 第36页 守卫们把农场的东西运送到库里,又从库里返回农场,一年几次,每次都经过这里,在这里小憩,路线都很熟悉了。这些私兵多是平民出身,来往的也都是这个阶级的人,可想而知他们以前落脚的民间妓馆都是怎么样的。 洁癖的美尼斯第一反应就是肮脏的地方、污秽的器具和不洁的女人。 络腮胡子来劝说沙姆王子不要和士兵们一样去那个肮脏地方,因为那是民间的一种家庭式红灯区。 然而他这样一说,沙姆王子反而更感兴趣了。他没有见过很底层的女孩子,一般官员的女儿对他来说都算是低阶级的。那些送来的舞姬歌姬地位虽然低,却都是精心养出来的,和贵族家女儿一样细皮嫩肉。 “我跟你们去看看,不过,不要暴露我的身份,就当我是你们新的队长。” 沙姆王子跃跃欲试,他不但自己要去,还要拖人下水。 其实他最想拖着总是一本正经的美尼斯去,只是显然拉不走,于是叫了云泽:“你不想见识一下平民的家庭吗?”就美尼斯对他的看重程度,拉走云泽就等于拉走美尼斯。 这种特殊平民?云泽摇摇头,不想。 然而沙姆王子手伸过来,拉住云泽就走,他的手指下意识在云泽手背上蹭了一下,好软,好滑。他又仔细看了云泽一眼,带着点异域风情的俊美,眼神温和又纯粹。 沙姆王子恍惚了一下,情不自禁道:“你会很受那些女孩欢迎的。” 美尼斯见云泽被拉走,他也就跟上去,一面吩咐随从:“去整理三间干净一点的房间。” 美尼斯拦不住肆意妄为的沙姆王子,见云泽似乎也有些好奇,只好重新给云泽戴上帽子,用围巾围住他的下半张脸:“待会儿送来的东西不要吃,里面的东西也别碰,不知道多少人摸过,脏。我已经让人准备了食物,我们回去吃。” 云泽也不想在外面吃,这里的人卫生习惯不好,用脏手揉搓面团,水也是不干净的。他就是觉得美尼斯语气怪怪的,好像一个母亲哄孩子:宝宝,小摊子上的东西不干净,乖,我们回家吃。 云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还起了鸡皮疙瘩。 他们就跟着守卫们一块儿到了那户人家。 这里的主人家笑容满面地走出来迎接他们,他身后跟着许多女性。 即便早有心理准备,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云泽依旧很震惊。这个世界还真是意外得很开放,而且充满了各种匪夷所思的常识,他觉得自己的三观摇摇欲坠,心理世界逐渐崩塌,感觉身体被掏空。 让女儿和家中侍女出来服侍客人他还能理解,可是让自己的美貌老婆们出来服侍是个什么鬼?上赶着戴绿帽子这种行为完全不能解释啊,人长得那么老实行为却那么龌龊真的好吗? 还有那些手臂能跑马膀大腰圆的‘美貌’少妇们,在自己老公面前这么坦荡荡真的没问题吗?还有啊,那些有老婆的守卫们,偷嘴的时候这样光明正大不怕后院葡萄架倒了么? 虽然云泽时常感慨于人性的复杂多变,但真的到了没有道德伦理,或者道德伦理只是刚刚启蒙的时代,三观还是受到了剧烈的冲击。 一定要来见识的沙姆王子适应良好,这会儿搂着一个漂亮女孩子上下其手。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居然还是个王子,这个国家吃枣药丸。 倒是美尼斯一如既往得克制,稳稳保住了高洁人设。他挥退不请自来的侍女,独自坐在角落,但气势太强,没法忽视他。 云泽呢? 云泽浑身都僵硬了,也没发现一旁搂在一个守卫怀里的女孩子站起身朝他走来。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胸口已经微微隆起,少女的天真掺杂着女人的妩媚,是这一群女孩中皮肤最白净的一个。 “大人,米莎来服侍您吧。”女孩的声音带着一股媚意,她柔柔贴在云泽的身上,伸手要为他取下帽子和纱布。附近的守卫们看到这一幕开始起哄,只有美尼斯皱起了眉头。 在这个时代,在民间,大部分人因为饮食问题面黄肌瘦,并且有一些皮肤病。所以只要体态丰腴,皮肤干净,长相稍微端正一些就能被称之为美人,被乡人吹捧。 但是这些美人在现代社会,也就是路人甲乙丙丁,对云泽没有丝毫吸引力。 何况本地的审美强调女性有丰满的胸部和大腿,最好有点小肚子,这是孕育的象征。这根本不符合云泽的审美,他的确认为女性有点肉好看,但那是丰腴,而不是这种肥硕。 何况眼前只是一个孩子,在云泽的刻板印象里,这个年纪的孩子就该无忧无虑地上学,抱怨鸡毛蒜皮的小事。 越是无能和性能力弱的男人越是喜欢小女孩,云泽很恶心这种事。就算到了这个时代,这一点也不会被改变。 “不必。”一只手从披风里伸出来,挡住小女孩的手。 云泽的手细长,骨肉匀称,洁白细腻的皮肤泛着玉色光泽,触之如奶脂滑腻,女孩甚至注意到那漂亮的淡玫瑰红色的指甲肉,她的手放在上面,就像一块烧焦的木炭放在白雪上面。 女孩嗖一下缩回手,藏在裙子背后,羞于见人一般。 那手可真漂亮啊,那么软,那么滑,这个大人,果然是个贵人呢。 女孩仿佛明白了眼前的人为何不要自己的服侍,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贵人们身边的女孩都要像神女一样美貌,很少要乡下的小姑娘服侍。 -- 第37页 可惜了,她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客人,眼里没有高高在上的鄙夷,也没有油腻恶心的欲望,看她的目光就像是看一个正常的女孩——真好,有人看她像是看‘女孩’。 “哎呀,祭司,我们奔波数日,偶尔放纵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些女孩子就像是清晨花朵一样的娇嫩,祭司应该好好疼爱她呀,为什么要这样冷漠呢?”搂着另一个更成熟艳丽的女孩的沙姆王子说道,他的手毫不避讳地伸进了女孩的领口。 其他人也没好到那里去,云泽感觉自己是误入了某应该被扫黄的大型趴体现场。他不但不觉得舒服,反而难受得想吐。 偏偏这个时候,那个小女孩仿佛受到鼓励,轻轻依在云泽的身上,抬头睁大了双眼:“大人,米莎不美吗?” 这要怎么说呢,说‘你年纪太小’,估计那几个大胸脯大屁股的女人会凑上来取而代之,说‘我清心寡欲’,恐怕别的人要以为他‘不行’,云泽有这样的预感。这里的人对于情爱都挺热情奔放的。 到最后,他只是轻轻摇摇头。 “我亲爱的表弟。”美尼斯忽然开口,“祭司连日奔波,早已疲惫,想来他只想好好休息,只怕无法消受这样的热情。” 沙姆王子早就看出来云泽不自在,但他想看看他白皙如牛乳的脸庞晕开一点红是什么样子,才放任了。这会儿美尼斯都提醒他别胡来了,沙姆王子也不想惹了云泽不高兴——看在未来他可能被认定为神子的份上。 于是沙姆王子朝着小女孩招招手:“米莎,那个大人不要你,可以来我这里啊。” 于是别的守卫也开始起哄。 “来我这里吧,我可一点都不想一个人睡觉。” “喔米莎,你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可不要被我们冷酷的祭司打击得心碎了。” “我也可以啊,来我这里吧美人儿。” 此间主人看气氛已然热烈,也很高兴,击掌让女仆把饭菜送上来。 一个个巨大的圆盘盛上来,最底层放着面饼,面饼上是蔬菜和烤肉,还浇了一层酱,吃的时候直接用手抓起来就可以了。如果是在正式的宴会,会有专门洗手的陶罐端上来,现在的话只能自己去外面随便洗洗,不洗也没什么。 因为没有凳子,所有人都是随意地坐在一块粗麻毯子上,每五六个人就放一个大圆盘,需要的时候自己去拿,不需要的时候也可以取旁边的水果和饮料吃。 云泽用小刀割下一块面饼,在上面放了少许蔬菜和烤肉,递给旁边的小女孩,她却不肯接受。 “大人,喝酒么?”米莎拿着酒壶轻轻靠近。 云泽摇摇头,见她无论如何都不肯离开他身边,也没别的什么办法:“你,不吃?” 米莎摇摇头:“这些是给大人们准备的。” 他便将面饼和烤肉放回到盘子上:“你,吃什么?” “吃了面包和羊乳,一大碗。” 米莎小声地笑,接待过那么多大人,还是第一次有人问她晚上吃什么呢。 有些大人也会喂她食物,但那个感觉很不一样,他们只是想让她更卖力。米莎知道吃了那些食物要更尽心地伺候他们取悦他们,但是这个大人的话,大概只是在关心她吧。 米莎笑着笑着,眼里差点笑出泪花,她赶紧侧头逼退——眼泪会让客人不喜,要笑,笑了少挨揍。 从出生开始就一直看到母亲们和姐姐们从事这个工作,米莎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可以羞耻的,也不认为那些大人们的态度有什么问题。 但突然有个大人会给她取食物只是因为担心她没有吃饭,这种经历对米莎来说还挺稀奇的,明明也不爱自己的容貌也不爱自己的身体不是吗?可是除了容貌和身体她什么都没有。 “大人,让我服侍你吧。”他那么好,除了容貌和身体,她却没有其他可以回报的东西。 女孩只是想要回报这难得的善意,却被这扭曲的环境教导成如今的样子,明明看着她是在笑的,云泽的心里却有些悲凉。 他想起曾经寻找欺诈案例的时候,也有涉世未深的女孩被人骗了,被囚禁和改变了人生。当时那种愤怒和无力,与如今心里的悲凉结合在一起,云泽感觉到身体里的血液都在失去温度。 此时的无力感甚至更强烈一些。 “抱歉。” 他垂下眼皮,不再去看这个可爱的女孩,因为他意识到这个女孩需要帮助,他却帮不了。 第19章 用餐过后,大家没有马上去找自己选中的女人,他们排着队,在盥洗室和院子里洗澡。 守卫们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粗布、盐、麦粒等东西给选中的女人,她们则笑眯眯收下。那些东西很少,哪怕布料也是少少的,只够做个尿布,但被选中的女人却很高兴。 活着如此艰难,但是再艰难,还是要活着。 在这个已经万物萧瑟的季节,男人们脱下所有的衣服,站在一个倾斜的石板上,一盆盆热水被侍女端过来,从头冲下来,一遍一遍。 如果有人拿出更贵重的东西,他还能享受更高级的服务。 他可以趴在一块被热水冲得热乎乎的石板上,会有年轻的女人拿着一碗香膏上来,涂在他身上,用双手推开按摩,然后有另一个女孩子用小镰刀一样的青铜刀给他修理脸上的胡须的边缘。 -- 第38页 男人坦荡荡地露出自己的躯体,还时不时地从服侍的女人身上沾一点便宜。 那些冲下来的污水顺着石板流进一个小孔里,据说下面有地下水管道。 这一切云泽没有看到,他们三人已经离开了。 在别处,有为他们准备的干净的食物和房间。 就算是看起来风流到没节操的沙姆王子也没有留下,这种乡下的家庭式红灯区,对这类爱惜自己的大人物而言还是脏了一点,里面的女性也不见得多么出色,并不能吸引到风流成性的沙姆王子。 这也是美尼斯一开始没有阻拦的原因。沙姆王子只是看起来荒唐,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对方很清楚,不会乱来。 假使沙姆王子真昏了头,也有忠诚下属拦住他。至于云泽,美尼斯也没担心过,他平日看到美丽的女孩,眼中没有欲念只有对美的欣赏。而且有他看着,总不会让卑贱女伎近了身。 云泽在这个准备好的小房间里,用热水擦拭身体。 他换了一套衣物,带着内衬的厚实秋装,浅茶色的织锦上有片片极为灵动的红色枫叶图案,腰上金钩玉带,垂着一枚玉坠子,同样绣着红叶的鞋子上还有一圈滚圆的小珍珠。 游戏里的衣物还算良心,基本都带着内衣裤,还有配套的头饰和鞋子。头饰是镶玉金冠,过于显眼,他便收起了。 换下的这套衣服他穿了三四十日,虽然嗅起来只有淡淡暖香,心理上觉得脏,便另外打包了放在藤编箱子里,什么时候方便了拿出来洗。 云泽不爱出汗,而且有条件就擦洗沐浴,但他还是觉得不舒服,现在换了衣服才觉得舒服一点。 见此时四下无人,云泽把商品册拿出来,把里面的东西整理一下,把可能用上的放在前头,不大可能用的,或者比较珍贵的放在后面。 商品册里的种子幼苗种类很多,都是大礼包形式,减去大部分药用的种子,剩下还有两三百种植物种子。再减去花卉、香料、树苗,剩下还有五六十种可食用果蔬的种子。 他发现花卉种子礼包里有棉花,这一种的价值就比其他所有花卉都强。 云泽比较惊喜的是有直接影响人类历史的三大粗粮:玉米、土豆和红薯,还有可以提供糖分的甜菜和甘蔗。稻米也有,剩下多是水果,黄豆是个巨大惊喜。看到黄豆就联想起豆油和酱油,还有各种豆制品。 他把各种技能书、图纸和配方也找出来。这些在游戏里一点击就学会,但是在这里不行,它们具化为一本本书籍,需要自己去学。 各种武功秘籍是最多的,目前也是最用不上的,其次是医药类的,大部分是各种药方。生活类的不太多,有七八本菜谱,三本武器锻造,两本首饰设计和镶嵌,居然还有一本制作化妆品和保养品的。 为什么游戏里还有这种神奇的秘籍?而且他什么时候放进去的? 目前来说,他这里最多的是各种药物材料和药剂成品,其次是装备(包括特效道具和加属性的武器、首饰),还有少数宠物蛋和一些镶嵌用的特殊宝石。 剩下都是零零散散不知道该怎么分类合适的东西,像是寒玉床,能增强体质,放到装备里有点奇怪,放家居里也不合适。还有音乐海螺,可以算是娱乐的,也能算是薅情侣羊毛的。 如果拿来自用,商品册里的东西够用了。若是拿来接济他人或者获得更大利益,主要还得看那些可以再生的植物种子和配方秘籍。 一路上他旁敲侧击,已经知道导致泰锡粮食减产的原因——原来的泰锡温度比现在要高一些,但是这几年天气渐冷,原先适应了这边气候的作物不适应了,然后开始减产。 这种情况,要么引入耐寒作物取代原先的,要么从原先的作物中挑选耐寒品种继续改良种植。 泰锡如今的情况怕是等不到第二种,那么摆在云泽面前就是一条通向云端或深渊的路。 他可以拿出耐寒作物作为投名状,但是结果有两种,一种是人家承认了他的功绩,回赠他等价的地位报酬。还有一种,人家昧下了他的贡献,用一句话打法,甚至更坏一点斩草除根。 因为一路上美尼斯的表现,保护性的举动,云泽想要试一试。 他已做好最坏准备。 收起商品册,云泽找出软尺,把自己头发测量了。三十日前他测量过一次,八十三厘米,如今再量是八十五厘米。身高也测量了,没有穿鞋的净身高是一米七九,没有特别大的变化,好像是高了那么一点点,也保不准是‘亲爹眼’。 从指甲和头发的生长情况看,和其他人没有什么两样,都是正常速度在生长。云泽安心了一些,虽然他希望活着,可不希望是永生不死地活着。但是身体还在生长,未来会自然衰老的可能性也增大许多。 认真活过之后寿终正寝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今天,太阳真好啊。” 云泽走出房门,伸了一个懒腰。光线落在他新的衣服上,流光溢彩,身上的枫叶几乎飘动起来,足下也晕出一圈光环。一件斗篷落在他身上,羊绒的材质,还带着点身体的余温,原来是美尼斯脱下自己的斗篷盖在他身上。 “天寒,小心着凉。”美尼斯顺手给他系了带子。 “……”云泽默默看着他,如果不是对方一脸正直,这个时代的兄弟情又有点过分亲密,他真的会觉得美尼斯是在撩他。 -- 第39页 美尼斯的随从已经捧着一个新斗篷过来了,和他身上这件一样的材质,都是羊绒的,摸上去十分柔软。 云泽看着美尼斯穿上新斗篷,忍不住想他为什么不把新的给自己?为了证明对自己的看重吗?古时候不是有主人家为了表示对来访者的看重,不穿鞋子飞奔出来,或者吃了饭吐出来之类的? 这么一想……说通了。 美尼斯见云泽一直盯着自己,想了想,还是忍不住伸出手给他戴上帽子、围上围巾:“这样比较保暖。” 另一边的沙姆王子也穿戴整齐出来了,懒洋洋地和两人打招呼。 守卫们说说笑笑着从外面回来,看起来他们昨晚都过得很不错。那户人家的几个屋子由几个守卫拿下了,据说要付出一些代价,不过想来他们也不在乎,对王子的守卫来说,大部分时候都不缺钱。 他们队伍的物资也进行了补充,羊皮水囊里已经装满干净的清水,包袱里还有一些干面包,只付出了几卷粗麻布。 这个世界,食物、铜块、贝壳和布料就是常用货币,大部分地区还是以物换物的交易模式,尚未出现官方流通钱币。金子是贵重金属,通常不会出现在市场,黄金首饰在正常情况下只有大贵族和王族可以佩戴。 有时候,刚需的盐,奢侈的香膏首饰,甚至牲畜和奴隶也能用来换取所需物品,前者和平民换,后者和富贵人家换。 这些是一路上云泽自己观察到的,和美尼斯告诉他的。 用过早点洗漱完毕,队伍又要准备出发了。几个昨日得了快活的年轻人还在讨论着自己昨天的女人身上的优缺点,他们像是在议论一些牲畜一样,从脑袋说到屁股,从头发说到皮肤。 无论昨天如何殷勤,今天都只剩下冷漠和诋毁。 云泽忍不住问哈里,昨天那是什么,怎么看都不像是普通的家庭。 “那是家妓。”哈里说,“服侍人的都是男人找的妾和生下的女孩,她们不是奴隶,不过,也差不离。” 平民里的主流还是一夫一妻制,但是据说非常有钱的平民可能拥有几个妾。 因为泰锡的法律是保护妻子的利益的,如果丈夫对其他女人动心,和妻子以外的女人发生关系,两者因此婚姻破裂,丈夫要赔偿妻子一大笔钱,这笔钱还是在返还嫁妆和家中一半的共同财产之后。 离婚对男人的财产伤害极大,所以等闲男人不敢找小的,怕妻子一气之下带着大笔财产离婚嫁别人。但是权贵们因为有钱并且有权,若是妻子家世弱一点,就会有许多妾。 女人出轨的代价更高,会被杀死或者淹死。除非这个女人本身很有能力,或者出轨的对象比她的丈夫还要有权势,那这个情况只能是憋着。 云泽对什么都感兴趣,美尼斯就什么都说一些,这一路着实接收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常识。 如今他听到了一个新的名词,转身去问美尼斯:“家妓是什么?” 美尼斯正指挥着下属把东西料理一遍,听到云泽的问题,不禁挑了下眉,看向之前一直围着云泽转的侍卫哈里,哈里一下绷紧神经。 美尼斯轻声说:“只有乡下才有这些,贫穷的男人和贫穷的女人聚集在一起,男人负责保护那些女人可以得到东西而不会被抢夺,女人把一部分送给男人作为费用。” “那个,米莎,女孩。”云泽又问。 美尼斯用了几秒钟回忆起这个‘米莎’,昨天一直缠着云泽的那个女孩:“她是其中一个女人的孩子。”更多却没有说,美尼斯本身对这个行业就没有好感,对那些被父母带累的女孩也没什么特别的同情心。 云泽没有觉得美尼斯的漠不关心哪里不对,他们的阶级不一样。就像他无法指望一个食肉的猛禽去怜悯和同情小麻雀。 这个更多是社会原因,因为贫穷,因为阶级固化。要么饿死,要么去卖身,圣人都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种情况下,没有别的特长,也没有更好的出路,只能走这一步。 队伍整理好之后再次出发,昨日好好休息了,今日大家都是精神焕发的样子。路上没什么人,就算有人,远远看到他们就避开,连鸟雀都会被吓走。 “再过两个村庄就能看到库里城外的河,到了库里,能和我去神殿吗?我老师想见见您。”美尼斯说。 美尼斯的老师?大神官?正巧他也需要一个有分量的人接收他的投名状。 云泽点点头:“好。” 正说着话,旁边的草丛里忽然钻出一个灰扑扑的影子,一路喊着一路跑过来:“大人,大人。” 大家定睛一看,是米莎。米莎气喘吁吁跑过来,一直走到云泽和美尼斯附近,被青铜矛指着慢慢站住。大家注意到她脸色有点儿发白,看起来很虚弱,但精神还不错。 “大人,米莎想跟您走。” 第20章 “米莎,你怎么?”云泽很惊讶。 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她是怎么站到这里的。这一瞬间好像看到泥沼里一尾不甘心地跃出泥沼落在草地上挣扎的鱼。 “我在这里藏了一个晚上,终于等到您了大人。”米莎高兴地说,她冷得直颤抖,脸上却绽放出花朵一样灿烂的笑容,“我要和大人走,大人去哪我就去哪,米莎要服侍大人。” -- 第40页 云泽还没说话,昨天对米莎还算温柔亲切的哈里却开口了,他的声音和表情一样的冷酷:“回去,大人不需要一个家妓做侍女。再靠近就杀了你。” 然后他又回头对云泽劝:“大人,不必理会,把她留下会给您招来麻烦,这些女人总是贪婪无情的,不要相信她们。” 其他守卫也冷着脸,不见昨日一点温情。 米莎仿佛听过无数这样的话语,所以她只是咬咬唇,睁大双眼看着云泽,她有一种直觉,大人和别的人不一样。 “你,等,一个晚上?”云泽问。 米莎点点头。 “为什么?” 光照进米莎的眼睛里,染成了红色:“我想活,大人,我想活。” 为什么会觉得他能让她活? “回去,会死吗?”云泽又问。 米莎却摇摇头:“不会,只会打一顿,饿两天,阿爸还需要我给他赚钱。” 云泽终于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看向美尼斯:“带她去,好的地方,长大,婚嫁。” 她想活,那就让她活。 泰锡也有职业女性,很少很少,平民人家的女儿唯一的事业就是她们的婚姻。对米莎来说,一个美好的婚姻可能就是最好的归宿。时代如此,女性的柔弱和美丽是原罪。 不管以后婚姻如何,她必须脱离现在的处境。婚姻是感情,也是交易,对方肯定在意女孩的身份,奴隶、家妓、普通姑娘,能选择的对象完全不同。 这边的婚姻不是父母之命,是恋爱然后带着各自家私住在一起,就是结婚。平民的姑娘嫁人需要不多的嫁妆,这点东西对云泽来说就是鞋子上一颗珍珠,但她或许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美尼斯也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料到这个结局,这一路上看过来,他知道云泽是个内心温柔的人,这个温柔对谁都是肯施舍怜悯的。 “可以。” 于是队伍里便多了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披着一块柔软的羊毛毯,坐在后面一辆牛车的边缘。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队伍的最前面,就像是小孩子看着一个漂亮的糖果。 但她其实看不到那边,他们中间相隔了几百米远,而且其他人也不许她靠近云泽。 “到下一个村庄的时候,就去找一个好人家收留她。她年纪太大了,也没有受过作为侍女的训练,不能很好地服侍您。”美尼斯和云泽说。 “下下个,远一点,再远一点。”云泽强调,离得远了,麻烦才会少。 美尼斯点点头,他明白云泽的意思。大概温柔会传染,他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既然那个女孩可以过得更好,为什么阻止她过得更好? “好。谢谢,美尼斯。”云泽微微一笑,“米莎,是好孩子。” 思想还没有彻底被腐化,灵魂还如此的鲜活,怎么会不是好孩子呢。他也不能继续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想要跳出火坑的小女孩继续在那个泥潭里挣扎。 她拼尽全力,从泥沼里跳到草地上,那么,接下来,就让他把这尾不屈从于命运的小鱼放入水池里。 米莎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如何,她只是很高兴。 她身边有几个常去她家的侍卫在旁打趣,到底是贵人保下的,倒也没有说得特别难听。 “米莎,你真的藏了一个晚上等祭司大人?”一个守卫问,“你不怕冻死吗?不怕被村庄周围徘徊的野狼叼走吗?” 旁边一个守卫笑着加入谈话:“祭司大人连你的手指都没有碰过,没让你快活过,却让你心甘情愿地在这里等一个晚上要跟着走,祭司大人的魅力简直太大啦,我还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呢。” “就是啊。”另一个守卫也说话了,“米莎,难道我们不好吗?以前你怎么不跟我们走呢?” 米莎嘟起嘴:“大人很好,大人最好。” 那种从灵魂里透出来的光亮是不会骗人的。这些守卫想要她和几个姐姐的身体的时候甜言蜜语不断,下了床就把她们当成是牲畜,她们不知道吗? 曾经有个姐姐和一个男人逃走了,后来才知道给那个男人转手卖掉。姐姐们已经累了,不愿意再相信别人。米莎总不肯死心,她就是撞得头破血流了,还想再试一试。 这边是真的地广人稀,过了三日他们才再次看到一个有点规模的村庄。队伍停下休整了一日,这一日守卫没弄什么幺蛾子了。然后又是几日,他们到达了距离库里已经很近的一个村庄。 美尼斯直接找了村里的祭司,问他哪家夫妻没有子女,想不想收养个女孩。以后可以让男孩上家门养老,和上门女婿差不多意思,但是这边也没有姓,所以找上门女婿好找。 村里的祭司看到顶头上司,诚惶诚恐,他快速找了三对夫妻过来。 年老的那一对老夫妻表示想要收养米莎。他们年轻时候收养过两个孩子,前后生病走了,之后十几年都没有再动收养孩子的念头。可是现在两人老了,总得有个后。 村里的祭司也说这夫妇是性情温和的人,家里也有田地和牲畜,可以好好照顾这个女孩。 米莎没想到自己会被普通人家收养。云泽送了她一些东西,一只羊(来自第一个被救女婴家庭),两卷质量颇佳的麻布和一串贝壳项链(来自第二个被救的商人)。 她知道自己的身份低微,不堪为贵人身边的侍女,但她没想到因为这一面之缘,云泽愿意拉她一把,还给她安排妥善出路。 -- 第41页 “好好生活。”云泽骑在马上和她道别。 米莎愣愣的讲不出话,看着他们走远,背对着夕阳,被橘色的光围绕着。 她褐色的眼睛里倒映着那蒙着一层橘红色光圈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很委屈很委屈,好像心里突然多了许许多多的话要和人说。 她以前,被打一顿饿一天,也不曾觉得苦。她曾经,被折腾到撕裂流血,也不会哭。 她的苦没有人关心,她的眼泪也没人心疼。她曾经很羡慕其他人家的孩子,他们虽然吃得不好穿得不好每天要干活,可是他们有人护着,有人疼。 现在从眼睛里落下来的是什么?是眼泪么? “大人,对不起,其实……其实我知道您是一个好人,可能会答应我的无理请求,我利用了您的心软!”米莎突然对着快要消失的身影大声说。 她虽然小,看过的人却很多,这次正是知道他不会拒绝才找上门的,利用了他的善意。 “对不起。我一定会好好生活,绝不会让大人失望!” 她两只手放在脸上不断地擦,她不想叫大人看见。她强忍着哭声,不想叫大人觉得困扰。 这么多姐妹里她活得最好,因为她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豁得出去。但是那样的生活她不喜欢,也不想过。这是她第三次逃跑,以前两次都失败了,不过没关系,她还有命,她还能继续。 赢了呢。 “祝你幸福,勇敢的小姑娘。” 告别这个对云泽来说只是小插曲的姑娘,队伍继续往前走。 云泽开始向美尼斯学习文字,有两种文字,一种是祭司专用的祈祷用文字,也是泰锡国内发布正式文书和命令的官方文字,通常用笔沾墨写在树皮纸和羊皮纸上,是象形文字。还有一种写在泥板上的锲形文字,以木为笔,泥板为纸,方便日常交流。 云泽用一卷纸将这些字记载下来,标上音标,用繁体字作为字意。他已经记录了百多个字,后面有着密密麻麻的注解。 美尼斯对这种不认识的奇怪符号也很感兴趣,不管是圆润的音标还是四四方方的繁体字,都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 云泽坐在车厢里,在一张矮桌上认真地抄写。美尼斯坐在旁边,看着他一笔一划,那些奇妙的文字带着奇异的吸引力。连拿着的笔和书写的纸也是与众不同的。 笔是小小的细管子,和芦苇管很像,里面有整整齐齐的动物毛发。纸张和树皮纸羊皮纸也不一样,薄且雪白,如云泽的肌肤一样细腻温润。 美尼斯看向拿着笔的手,手腕纤细,手指细长,瘦却不露骨,肌肤莹润,灼灼如山花。 这时云泽忽然侧头对美尼斯一笑,但下一秒复低下头继续抄录。 美尼斯:…… 美尼斯默念着各种祈福咒语,压下那一瞬间古怪的悸动。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沙姆王子问美尼斯,在云泽不在的时候。 “如果你不是发誓终身侍奉神灵,我几乎要怀疑你喜欢上这个神子了。” “不要用‘喜欢’这种浅薄的感情去看待别人。”美尼斯有些不悦,“尤其是你口中的喜欢。”廉价,且毫无用处。 所有被沙姆王子的热情和‘喜欢’迷惑的人,最后都因为‘贪得无厌’被抛弃了。 沙姆王子只喜欢征服的过程,一旦得到回应就觉得索然无味。库里人都知道沙姆王子的德性,正经女孩不会靠近他,他身边的女人不是有所求的低位女子就是同样爱玩的姑娘。 “说真的,我亲爱的兄弟,你真的确定他是神子?”沙姆王子十分好奇。 美尼斯皱起眉头:“不管是不是,你给我离远一些,他不是围着你要好处的男女。你还不想第一时间被我的老师和其他所有神官一起排斥出继承人选择之外吧?王不只是一个儿子。” “还没有确定,他或许只是偶然得到神奇的药的幸运儿。”沙姆王子辩解道。 “我能确定,并且为此作保。”若他不是,再没人有资格是。 美尼斯居然为他作保?难道真的是神子? 沙姆王子神色一正,思索片刻,笑道:“我明白了。他若是神子,我自然会以对待贤者的礼节对待他。” 这次谈话之后,美尼斯再没让云泽和沙姆王子单独待在一起,虽然之前似乎也没有。 云泽没有感觉到那种微妙的气氛变化,他努力汲取知识的养分,每日练习使用这里的语言和文字,美尼斯帮忙纠正语法上的错误。 走过一大片牧场之后,美尼斯告诉他:“前面就是库里,原初之城,神眷之城。” 云泽从马车里钻出来,抬头看去。 这是一片广阔的平原,如血管一样的宽阔河流横穿而过,两边是分割成一块块的田地和牧场。湖泊和水塘像是星星一样散落在这片土地上。有些枯黄色的草场上,羊羔是一片一片的白云,它们被驱赶着,牧羊人骑着马驱着猎犬,看着羊群,也防御着狼群。 在这一片草场的尽头,是平白高出许多的一块平地,那上面有一道白色的光带,是城墙,从左边到右边,形成一条白色护栏。 圈下有一群密密麻麻的人头,都像是芝麻粒那么大,小小的如蚂蚁一样往返。这块平地的背后是笼罩在白色烟雾中的山脉,最高的那座如兽牙一样又高又尖,顶上一片银白。 -- 第42页 第21章 国都库里,黑夜女神伊修塔尔的神殿,女祭司手捧香膏淋在黄金女神像上。香膏是浸泡了各种香料的橄榄油,如今的橄榄油提取困难,所以十分珍贵,一般只用来制作香膏。 她是九大神官之一,黑夜女神神殿的大祭司,泰锡国王的同母妹妹,也是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 黑夜女神的神殿高大且幽森,两边高大立柱像是威严的神圣护卫,只有两边铜质兽头里的油脂灯亮着,火光在伊莉莎的眼中跳跃。 “美尼斯应该快到了。” 伊莉莎喃喃自语:“他应该把他带回来了吧?被未来的北国之王囚禁在深宫的,真正的神子。那个把北国之王扶上王位,给北国带去了无上的繁华强大,荣耀却被卑劣的仿冒者窃取,无声无息消失在黑暗里的男人。 “北国之王最神秘的老师,云泽。” 伊莉莎想到黑夜女神指引着她虔诚的信徒看到的一切,嘴角扬起浅浅笑意。 “荣耀属于它真正的主人。 “窃取荣耀者,你的脸要盖上一层污浊的纱,那纱写满了可以剥夺灵魂的诅咒,你的尸体爬满了吸血虫,雌虫名‘腾’,雄虫名‘讯’,它们的尾巴产出恶臭的毒液。 “窃取荣耀者,你终将腐朽,死亡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千千万万年!” “这就是库里,我们的王都,”马车前的哈里语气里带着强烈的民族自豪感:“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它的后面就是圣山,圣山为我们提供干净清澈的泉水,浇灌我们的农田和牧场,养育了我们泰锡人。伟大的王根据神灵的旨意,顺着圣贤的指点,找到这里在此建城,这就是我们的库里。” 他们风尘仆仆,终于赶到了。 虽然一路颠簸,云泽倒不觉得疲惫,精神也很好。这些天他一直在想自己要不要在这里定居,能不能在这里定居。美尼斯的意思是想把他留下,作为神秘者留下。 云泽好奇这边的法律、风土人情,和最重要的治安问题。 对于云泽的疑问,美尼斯有问必答,虽然答案带着主观性,但就目前看来,这应该是一座适合居住生活的城市。 泰锡法律非常详细,在诸国之中算是仁和的,许多在别国可以直接处死的小罪,比如盗窃、偷情,在泰锡都是可以通过金钱和劳动弥补的。另外还有许多针对平民的保护性法律,于是这相比较之下泰锡的平民也很拥护这个王朝。 泰锡是个很有趣的国家,对外非常强势和杠,一个不爽就拿军队踏平对方国家。但是一旦成为泰锡人,却会立刻受到法律的保护,感受到作为‘泰锡自己人’的巨大好处。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泰锡连年征战不休,国内却依旧安稳,新纳入版图的土地也无暴乱的理由吧。 其次,泰锡拥有相对先进的政治体系,除了神权和王权融合的王族,这里还有一个可以拒绝国王不明智的命令的长老院,由泰锡年老的王族和几个权臣共同担任。 长老院平时是不作为的,但是如果国王做了什么危及泰锡的错误决定,他们可以联合起来,甚至可以罢免现在的国王。 最后,作为军事强大的新兴帝国的国都,库里的商业相当发达,大部分这个时代有的东西都能在市面上买到,甚至包括海产品。那些海产品通过渔船逆流而上一直到库里只需要两个月,晒干的海产品可以保存很久,也就能拿过来贩卖了。 当然,云泽最看中的还是泰锡的强大。因为强大,所以短期内没有战争的风险。王室的继承人也早早确定,第一王妃的两个儿子有最高继承权,只要三王子和四王子没事,王位的争夺就不会特别剧烈。 但是美尼斯也没有一味地讲泰锡美好的一面,他也告诉云泽,最近泰锡的西北面有一些骚乱,因为那里正聚集了一群暴徒意图反抗王族的统治。但是不久前大王子和四王子出征,基本压下了暴乱。 而这一切是因为这几年粮食减产和缺少保暖衣物的关系。 “这几年似乎比以前更冷了。”美尼斯说。 “会变好的。”云泽说。虽然改变不了天气,但他携带了高产耐寒的粮食作物。 库里从远处看是一条绵延不绝的线,走近了才发现这是一道高耸的城墙,整块整块打磨平整的石头叠成十六七米高的城墙,石头上有漂亮细致的浮雕。 城墙上每百米就有一个辽望台,辽望台里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士兵,辽望台外站着两排士兵,个个身披青铜甲手持青铜武器。他们把中短头发披散开,戴着金属头盔,穿着及膝长裙和厚实皮靴,罩着皮甲,威严肃穆。 “这是库里的南大门,在三道可通行门里是最宽的一个。” 南大门有六七米宽,上面用石头做成拱门,不知道用了什么结构,非常稳定。石拱门的两边立着两尊大狮子,一个做潜伏状一个做扑杀状,说栩栩如生有些牵强,但十多米高的石狮子造型精准,肌肉健硕,大嘴尖牙,凶猛威风,近看颇为震撼。 他们一路没有停留,只是到了城门口下马,进了城又上马。云泽没有别的去处,又打算去见大神官,所以依旧留在队伍里,一边看着四周一边走。 这么大队人马进城没有引起任何的恐慌。他们走的地方是大片的空地,远处倒是有一些低矮的房子,有穿着白衣的平民来来回回。队伍一直往里,大路越走越宽,四周围的房子越来越大越来越好,渐渐的还出现了两层的居室。 -- 第43页 路上走着许多穿白袍子的人,这应该是本地居民。还有一些穿着染色袍子,在上身挂了许多金属饰品的人,应该是身份更贵重一点的富商小贵族,身边跟着仆人。 但是更多的是披着破破烂烂的布或者只是简单在腰上挂一块布条的奴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哪怕没有烙印也知道他们是奴隶,因他们一个个神情麻木,皮肤黝黑。 美尼斯低声地介绍:“穿过内城,就能看到王城,那里有王宫和神殿。我们会在王城外面沙姆的一个别院暂留,我再带您去见我老师。” 内城和外城没有具体的城墙作为分割线,但这两者泾渭分明。 外城的房子都是低矮的泥土垒的,每个房子的面积都不会很大,最大的也就是五六百平米,但是到了内城,房子都是用石头围墙包围起来的,一眼看不到房子的大概,一道围墙就有千米长,可以想见它的具体面积。透过围墙,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两三层高的房子,还有人在上面守卫。 路上穿花纹刺绣染色袍的人多了起来,虽然只有最简单的一些装饰图案,他们身上往往还有一些金属饰品,大都是青铜和银,偶尔也出现金饰和漂亮宝石。 他们坐在马车上,身边都跟着护卫和侍女,身后还有一群赤脚的奴隶。 这些就是本地的大贵族了吧? 这里越走地势越高,到中心地带的时候那已经是一片被腰斩了山峰的高地,远远可以看到一个依山而建的雪白城池,迎着山势,浑然一体,像是一个微缩的精致的模型,有长长的石柱,粗犷的雕塑,蜿蜒而上的楼梯,漂亮的花园,像是一尊戴在大地上的雪白冠冕。 美尼斯说那就是王宫。 不远处还有一个地标性的建筑,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建筑,周围一圈的石柱子,每个石柱子边上都有两个芝麻小人,远看就像是一个小小的笼子。那大概是神殿,毕竟看上去还挺大的,又守着那么多士兵,那些士兵都带着尖尖的金属头盔,很好认。 “到王子的别院了。” 沙姆王子的别院就在王宫外面不远。 他们在大门前面停下,带队的守卫队长和门卫经过简单交涉后就带着队伍进去。沙姆王子一直坐在马车里没有出现。 绕过巨大的修剪得十分齐整的大花园,通过一条石头铺的小路一直走到一排三层的十米高的石头房子前面,这房子的后面还有一大片的建筑,据说是侍从和奴隶们居住的。这一过程他们用了整整几分钟,可见这个房子之大。 那花园足有几百亩大,除了草地、水池和花坛,还养着一些动物,竟然还有食肉的花豹在其中穿行。 花园后面就是如同现代别墅一样漂亮的房子,漂亮的六角形的柱子,台阶上、墙壁上、门上各种各样的石雕,房子的表面还用颜料绘制了一些图案,他甚至注意到屋顶有贴了金箔的人物画像。 “现在去神殿?”稍微整理过衣着,还带上了礼物的云泽问。 美尼斯本来准备等他休息一晚再去,但是云泽既然不觉得疲惫,马上就去也是可以的。 “你们现在就去吗?”沙姆王子哀叹一声,“那么我只好去宫里见父王和母妃了。否则他们知道你刚来就去见大神官,而我在别院休息,一定要臭骂我一顿。” 美尼斯和云泽就坐着马车从沙姆王子的别院离开,去了神殿。 库里有三个神殿,美尼斯要去的是太阳神的神殿,另外两个神殿在另外一个方向,是战争女神和黑夜女神的神殿。 神殿的那一排石柱是由一个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石块拼接而成,目测每个石柱都有十七八米,是云泽在这里近距离见过的最威严高大的建筑,难以想象这样的庞然大物居然会出现在这个年代。 这是完全由石头铸造而成的建筑,五六层楼的高度,石柱表面刻着精美的浮雕,似乎是一些神话故事。 云泽想要仔细再看看,却已经被美尼斯拉走了:“下次我带您仔细看。” 他们从神殿的大门进去,拿着武器的侍卫纷纷对着美尼斯鞠躬,没有任何人阻拦和询问云泽这个陌生人。之后在神殿内部遇上的那些穿白袍,手里拿着些笔和羊皮纸的人也是这样,一看到美尼斯就低头鞠躬,口称大人。 云泽可以确定了,美尼斯在这里是有实权并且受到看重的继承人,地位非常稳固。 “老师在哪里?”美尼斯问一个头上绑着头巾的年轻男人。 对方表情复杂地看了美尼斯和云泽一眼:“老师已经在偏殿等你。” “除了老师还有谁?”美尼斯再问。 “还有其他神殿的神官,有您的母亲,伊莉莎大人。老师吩咐我在这里等您,若是您到了,请立刻带着贵客去见他。”年轻男人看了‘贵客’一眼,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刚刚没有仔细看,他真是俊美,这就是贵客? “我立刻去见老师。”美尼斯走到云泽一边,挡住年轻男人的视线,对云泽说,“我们一起去。” 第22章 九位大神官聚集在太阳神神殿的偏殿。 上一次他们聚集,还是在国王继承王位的时候,需要神殿去公布国王继承权的合法性和神圣性。九个大神官的力量合在一起可以推倒现任的国王和部分律法,他们出现在一处只会是为了泰锡的国运。 -- 第44页 差不多九个月前,伊莉莎重生第一日就发信把其他八个大神官找来,说了自己重生的事。 为了让他们相信,她对未来做了预言,而这些预言一个个实现,从国王今年即将出生孩子的名字到国内的小暴动,从今年秋季几次暴雨到库里今年收获麦子总量,不是一个两个,是几十个。 大家不得不相信如今还很强大的泰锡会在十几年后毁灭于饥荒和内战。 回忆起自己失去了丈夫和哥哥、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国家的所有一切经历,伊莉莎泪如雨下。 “神子是最后的希望,那是神灵留给泰锡的珍宝!”她说。 九个大神官便联名给国王发信,说得到神谕,有一个能给泰锡带来繁荣和强大的神子将出现。 一个神官得到的神谕,国王可以不相信,九个神官联名,这个事情就厉害了。要知道九个大神官内部也有不合和争斗的,他们统一行动,王家也不得不重视。 云泽和美尼斯两人进来的时候,九个大神官一个眼角余光都不给美尼斯,全部盯住云泽,尤其是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神官。 这位威严如女神的女人,喜怒不形于色的神官,这次颤抖了一下嘴唇。 伊莉莎只在梦里见过云泽,在她自焚与泰锡共存亡之后。 神指引着她看到北国的深宫,那是在最落魄的时候都围绕着一层光华的男子。 但这一轮明月被北国年轻的王囚禁在深宫,除了他自己,别的人都不许见,伺候的人都得是没有眼睛也不会说话的阉人。 伊莉莎听说过,北国曾经爆发瘟疫,是神女玛曼琳力挽狂澜研制出治疗瘟疫的药物。伊莉莎也曾听说,北国的王迷恋一个妖孽,甚至为此冷落神女,北国的百姓都在诅咒那个妖孽。 但是那段时间她才知道,力挽狂澜救下北国百姓的是这个被囚禁的神子,发明许多便民设备的也是这个被囚禁的神子,甚至传说中救了北国王数次的也是这个神子。 真正的神子封锁在黑暗中,北国的巫女,成为北国第一王妃的女人,真正的妖孽玛曼琳,窃取了所有荣耀站在台前受万民景仰。 这个邪恶的女人趾高气扬地对云泽说:“我要你跪下,做我的奴隶,从此你没有姓名。” 那时的云泽像是剪碎的月光,他极少说话。面对挑衅依旧冷漠,每日只是吃饭休息。 玛曼琳派人暗杀他,无知的侍卫们闭上眼睛,伊莉莎看到那一日他突然笑了,一个叫米莎的侍女用黑油点燃了北国的王宫,追随他的人从地牢逃出。一只白狮从火焰中一跃而出,带着他离开了王宫,他身上笼着一层光,所有阻挡者和攻击都被反弹回去,然后他便消失了。 “我要北国,山河永寂。” 那之后,北国再次爆发瘟疫,但这一次再没人来救他们。瘟疫从国都蔓延至全国,偏偏这时候北国最大的小麦产地的小麦得了怪病,粮食绝收,北国人到处逃难,它和泰锡一样消失了。 泰锡消失于饥饿和战争,北国消失于渎神。 所有一切荒唐化作一本书籍,上面没有字,伊莉莎却全部看懂了。一个叫云泽的男人,带着奇迹降临到泰锡,但是他没有留下来,后来遇到了当时十分落魄的北国王庭奴生子,也就是后来北国的王。 在书里,这个男子帮助他从卑贱的奴生子变成北国的王,帮助北国变得强大和繁荣。一直到最后,这个神秘的客人已经成为了最伟大的贤者,而北国也成了这附近最强大的国家。 书本里没有出现所谓神女玛曼琳,也没有北国的王囚禁老师的一段,更没有最后的瘟疫。但伊莉莎忽然明悟,这个男子应该是神留给泰锡的希望——他最开始出现在泰锡,他是属于泰锡的,卑劣的强盗偷走了属于泰锡的神子。 梦里面的云泽脸上是疲惫和虚弱,微笑都带着散不开的忧郁。 而眼前的云泽却是这样年轻和稚嫩,双眼像是一望无际的天空,有着小鹿一样的纯净灵动。 “太阳神侍奉者摩卡,恭迎神子殿下。” “战争女神侍奉者乌纳斯,恭迎神子殿下。” “黑夜女神侍奉者伊莉莎,恭迎神子殿下。” “农业神……” “守护和繁衍之神……” “冥神……” …… 一直思索着如何送上投名状的云泽愣住了,他有些胆战心惊地看着双手交叠在胸前向他行礼的这些最高神官们,几乎想问他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了。 美尼斯也愣住了,他也在想如何向老师证明这位拥有神秘力量。但是一个照面,九大神官同时承认了神子的身份。这有点不可思议,因为他发回来的信没有这样神奇的力量,能够一下说服内部也不是很和的九大神官。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美尼斯看着面容严肃态度庄重的神官们,他们之间一定有外人不知道的秘密,从老师派自己去寻找神子开始。而且,他怀疑,老师和母亲他们是故意不告诉他的。 美尼斯没有猜错,关于是不是应该大张旗鼓去寻找神子,神官们讨论了很久。因为伊莉莎见到的云泽是个非常敏锐,并且对故意靠近的人充满了警惕的一个状态,所以最后神官们决定: 这件事不告诉任何人,也不刻意去寻找,只是让继承人中做事最为仔细,态度也最为温和的美尼斯去寻找。 -- 第45页 但不要告诉他太多,免得态度太过刻意,让神子察觉到之后反感。 美尼斯也不知道,在他们一行人回来的过程中,一直有神殿的势力在保护,否则他们不可能一路连一伙儿盗匪和一群野狼都没遇上。 甚至连漠西城主那个狗皮膏药也被神殿守卫拦截了。 在他们到达库里之前,神官们就商议了之后对待神子的态度——以心换心。神子在他原本的轨迹里是播撒光辉的,就让他在泰锡播撒光辉,他们神殿就是神子的后盾。 云泽涨红了脸,对面一群年纪不算小的中老年如此正式地行礼,让他不好意思。他也有点别扭地双手交叉在胸前行礼,但是没有说话,不知道说什么好,词汇量也不够。 他本来为这次见面做了充分准备,事前找美尼斯问来许多名词,把开场白和之后的介绍、礼物一一背诵下来,怀揣着一颗类似女婿见老丈人的心情来到这里,万万没想到,他这初次临门就得到了最高待遇。 云泽这个人吧,吃软不吃硬,大神官们若是刁难他,他还会越挫越勇,但一下全接受他了,就有点不知所措。就好像什么都还没做呢,平台给他发了一笔数量巨大的救济金,这一瞬间就有点士为知己者死的感动。 当然,也就是一瞬间,下一秒这种冲动就缩回去了,只残留了一点说不出的好感。 他特别好奇,美尼斯都是怎么说服他的老师的,怎么能一下就接受了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呢? 其实美尼斯自己还蒙圈呢,也就是表面看上去冷静。 云泽带着一种古怪的纠结心情,把事先准备好的礼物盒从挎包里拿出来:“非常感谢,这是给诸位神官的礼物。” 他打开扁平的锦盒,露出里面一根金灿灿的老玉米。 “这是从我的家乡带来的种子,可以种在贫瘠的土地上,不畏惧寒冷,产量高。希望对泰锡目前的情况有些帮助。”就这几个字,云泽找美尼斯问了半天如何表达,硬生生背诵下来。 他一开始是想着用这个塑造一下自己神秘莫测的人设,如今被这么热情招待了,结果人设好像也不需要塑造了,感觉有点复杂。 他有三大粮种,土豆、玉米和红薯。每一种拿出来都可,他考虑了好几天才决定是玉米。 红薯的优势最为明显,只要解决在冬日窖藏防冻的问题,这个作物铺开之后能大幅度解决因为天气原因导致的饥饿问题。但就是因为优势太明显,才不能一开始就拿出来。 土豆的优势也很明显,但是云泽担心土豆晚疫病,这个可是会造成土豆减产绝收的,这样一来不是间接要了人命? 而玉米,它的产量相对其他两种是最低的。但是没有土豆晚疫病这样的致命缺陷,加上主要种植在山地,不占良田,大家也比较好接受一点,云泽已经观察到,泰锡的麦田是比较少的,多牧场和山林,玉米可以把这种边边角角利用起来。 “黄金麦!”伊莉莎脱口而出。 黄金麦?云泽看着玉米,黄灿灿的,还挺形象? 伊莉莎紧紧抓着黄金权杖,控制着自己的表情。重生前的那一世,玛曼琳存在的世界,云泽没有拿出这种来自神国的种子。但是在书本里,北国的王登基后,他拿出了这种粮食。 成人手臂长,镶满金色如黄金的种子,鲜吃香软,晒干耐存,可磨粉做面包。 看完那本书之后伊莉莎就一直在想:如果当年的泰锡有这种神奇的粮食,或许就不会因为饥荒爆发内乱。 虽然已经让美尼斯把神子接回来,但她从未奢望过,能一下得到这种粮食。 其他神官纷纷盯住了干巴巴的玉米,觉得它是如此的美丽,闪耀着比黄金还要明艳的光彩。 此刻所有神官的心情和不久前的云泽是一模一样的,有点儿受宠若惊。他们听伊莉莎说起黄金麦,来自神国的种子,高产耐寒还不挑地,是解决国内食物紧缺的最好办法。 但是他们和伊莉莎一样,没有奢望一下得到神子的信任,获得这种神奇的种子。 可现在什么都没做,神子已经把他们最需要的东西当作是礼物送上来,那一瞬间的心情也是复杂和激动。 和北国的王,现在还是王庭奴生子的二五仔不一样,神官们从心底深处相信神灵和善恶有报(虽然他们对善恶的定义和现代不一样)的存在,他们相信一切奇迹。哪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心,在对神灵的虔诚上是无可指摘的。 所以相信了云泽是神子之后,天然的,他们对云泽的好感度就是满级的。如今人家二话不说就把他们最需要的东西送过来,这要有个测试好感度的表,这表直接就得爆了。 打个比方,之前他们还只是粉,这一瞬间成了死忠,甚至有点朝毒唯发展。 大神官上前一步,双手平举收下锦盒。 他这样郑重其事,还是胡子花白老人家,云泽更不好意思:“这只是一个样品,我把其他的,一起给各位。美尼斯,帮忙,送。” 他侧头对美尼斯露出一个很礼貌的微笑,其他神官这才发现原来还站着一个美尼斯(?)。 看在美尼斯完美完成任务,带回来神子,而且看起来相处融洽的份上,一向严肃的几个大神官难得给了美尼斯一个笑脸,接着又转回到云泽身上。 “神子殿下,不知道您喜欢什么样的神殿?我们已经召集了工匠们,也找到了合适的地,随时可以修筑您的神殿。” -- 第46页 第23章 云泽恍恍惚惚,一瞬间怀疑自己开启了什么自己并不知道的游戏光环,比如万人迷汤姆苏之类的。亲爹妈都没有对他这么好过,居然还要量身定做高级大别墅,不行,他得缓一缓。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警惕,警惕。 “感谢抬爱,暂时还不需要。等解决了粮食的问题,再说不迟。” 这一段也是事先准备好的词,万一对方给出不太合适的回报,比如联姻、不合适的职位,云泽就用这个句子拒绝。他习惯性准备了,没想到真的会用上,还是因为对方想要给他修高级别墅。 这会儿饭都吃不起了,修这种高大的建筑根本是劳民伤财,他还想在百姓里头给自己刷一波好感度的。所以现在绝不能修,等到大家享受到了新作物的好处,再修一个稍微小一点的,就顺理成章了。 对神官集团来说,神子就应该有配得上他的身份的神殿。可云泽说,先等百姓解决了粮食的问题,他才修神殿。等于是把百姓的需求放在了个人的需求前面。 这会儿可没有那种大家在前小家在后的高尚思想,主流思想还是先让权贵享受,再考虑百姓的生存。其实后世也是,但总会有一层遮羞布,而且现代社会的阶级是流动的。 这种大环境下,这样的一番话,一下就显出云泽的高尚和无私来。 几位大神官本身不是那么无私高尚的人,但不妨碍他们喜欢身边有这种高尚无私的人,加上还有神子的光环在,就算最擅长揣摩人性的神官都忍不住觉得这个神子是‘傻白甜’啊。 这一瞬间忽然明白了,伊莉莎所看到的那个世界,明明是泰锡的神子,为什么会被一个无耻者拐骗去了北国,还被坑到这个地步。 因为他太单纯,太善良,对人一点不设防——神官们痛心疾首地想。 善良但不傻白的云泽:? 神官们忧心忡忡,这样的神子遇到坏人一定会被欺负的。一定要派出足够多的人把神子全副武装起来,肮脏的、无耻的、邪恶的东西一概不许出现在神子眼前,一只苍蝇都不许随便靠近。 “那么神子现在居住在哪里?”大神官又问,他是九个神官里最年老的一位,手上拿着金权杖,权杖上有一只飞鹰托起一轮红日,这是太阳神神殿的标志。 大神官的一双眼睛,一只是黄褐色,一只是红棕色,这是虹膜异色症,但在这个时代则成了一种特别的象征。 泰锡人都相信大神官一只眼睛看到现实,一只眼睛看到死亡。他们对大神官敬畏有加,连美尼斯都不敢直视自己老师的眼睛。 “沙姆王子赠送了一个别院。”云泽说。 为了今天这场见面,云泽设计了可能使用到的上百种回应。他上学时候就习惯准备好几套方案。充分的准备加上努力,这是他的反欺诈视频点赞收藏无数的原因。 打小没爹没妈野孩子一样长大,就越是不愿意在小事上被人说嘴。 竟和沙姆王子认识了?如果是沙姆王子,会赠送别院,肯定也赠送了服侍的人,但大神官还是觉得不放心:“神子殿下,如果您不介意,我们神殿有神圣守卫可供差遣。您初来乍到,对这边不熟悉,美尼斯也没什么事,不如就让他跟随左右,替我们照顾您。” 业务繁忙的神殿继承人美尼斯:? “欸?美尼斯?” 云泽还真需要一个向导,帮助他认识这里。如果在现代,他可以借助网络通讯得到信息,但这里不行,必须找向导。 要云泽自己说,与其找个新的不认识的人当向导,还不如找美尼斯。 学识渊博、斯文有礼、情商高、性情不差、阶级地位高,一路相处下来甚至觉得可以成为朋友。只是考虑到美尼斯是大神官的继承人,可以说是权高位重,他就没好意思提。谁知道对方的老师嘴皮子一碰就把人卖了。 美尼斯从善如流,对云泽行礼道:“我的荣幸,神子殿下。” 九个大神官背书,不管云泽之前是不是,他以后就是泰锡唯一认可的神子。神子,神在地上的代言人,光是这个身份就有强大的力量。 九大神官身份尊贵,他们不会随随便便把一个人推上这种高位。只怕,云泽不但是神子,且是大大有利与泰锡的神子,从他带来的种子就能看出来。 美尼斯是一个祭司,虔诚的侍奉者,同时也是一个政治家。他有自己的政治抱负,所以早早就选择了和三王子沙姆合作。如果能获得新的力量的支持,对他只有好处。 美尼斯已经看出了云泽身上的巨大价值。 何况他不讨厌云泽,和他呆在一起很舒服。 云泽笑着看向美尼斯,弯弯的笑眼,弯弯的眉,有种少年的天真。 第一王妃所出的三王子,未来的国王,加上神殿势力大神官的继承人(他还不知道美尼斯的亲妈也是九大神官之一),怎么看都像是有前途的正统。他一路观察两人,情商智商都是这个年代的顶尖。 还有两个关键点,他是美尼斯接回来的,还救过沙姆王子的命,已经是利益相关者。 所以,必须站队不可,他选择这一对。如果没有公开说明必须站队,那就先‘不拒绝、不回应、不承认’。 美尼斯不知道云泽脑袋里的小九九,还觉得他笑起来的时候唇角带一个小勾勾,看起来意外得甜。 -- 第47页 “他看起来很高兴,是因为我才觉得高兴吗?”美尼斯默默再看了一眼那甜甜的笑,忍不住想得远了一些。 神官们想得还要更远一点,一开始是欣慰,神子看起来对泰锡没有排斥还有些好感,后来就酸了。 一开始选择美尼斯去接也就算了,美尼斯的性情和处事都是出了名的好,但是人都接回来了,只让他一个人继续接触神子,是不是有点偏心了? 泰锡优秀的年轻人又不只是美尼斯一个,或许神子更喜欢那种活泼一点的、严肃一点的、温柔一点的……有别于美尼斯的年轻人作为玩伴呢? 要不是看云泽已经同意,其他神官恨不得把自家性格不错长相也好的弟子和子女都一股脑推荐过去,让神子自己选。可惜了,让大神官拔得头筹,也把美尼斯的道路铺平,下一届神殿之首再无悬念。 云泽和美尼斯来的时候是两个人、一辆车,还有个车夫。离开的时候几个大神官恨不得捧玻璃人一样捧回家去,云泽想想还是别麻烦了,先去沙姆王子现在那个别院住一晚,以后再转去对方赠送的别院。 最后几个神官都送了他护卫和侍女,加起来三十几号人,男俊女美,一个个气势很足,走出来是两排的模特队。 从头到尾云泽都没有多嘴问一句‘你们为什么觉得我是神子’。 这么多人跑过来,总不会是为了戏耍他一下,不管他们是因为什么认准了他就是神子,对云泽本人只会有利,利大大地超过弊。面对这种看得到的好处,云泽一点都不想诚实高尚,他只想微笑接受。 如果一个孩子手捧金银,那么站在高处,被所有人注视着,发生危险的可能性最低。同理,他的来历和拥有的东西注定了不凡,那就必须是高位才能确保他的安全。 他们回了王子的别院,却发现别院已经在准备宴会了,厨房烹牛宰羊,还有鸡和许多大肥鹅,又搬出许多的美酒和新鲜的水果,远远的就能嗅到这股原始的食物香味儿。 别院的管家对美尼斯和云泽说:“殿下回王宫了,吩咐了我们准备宴会,答谢两位大人的恩情。” 到了晚间,沙姆王子果然回来了,闷闷不乐的,只在看见美尼斯和云泽两人的时候才高兴了一下:“父王见我是一个人,问怎么不带神子进宫,把我好生责怪了一顿。” 他一边说,一边可怜兮兮地用眼神去勾云泽。 云泽上学的时候见惯了各种姿态撩他的男男女女,沙姆王子这点勾搭他都没看在眼里,只有面上懵懵懂懂的,一派无辜天真。 沙姆王子对他这种不懂人事的表情没有抵抗力,这一路就没少想挨着培养一下感情,可惜叫美尼斯这个没情趣的母鸡护崽子一样护着。如今人家突然就成了官方认定神子,一边可惜自己不能下手了,一边又心痒得不行,越是得不到,看着越好。 不过沙姆王子到底不是真纨绔,也就是心痒了一下,没真去撩虎须。他父王告诉他,这是九个大神官共同祈求得到的神谕,有神子降世。他要真敢对神子有什么歪念,那九个大神官联合起来就足够叫他吃一壶。 沙姆王子看着肆意妄为,他们对神灵神谕还是很相信,对同出一脉的神殿里的神官和祭司们也十分尊重。 远的不说,这次他的姑母,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就曾提醒过沙姆王子,这三个月不要离开库里,也不要冒险去无人的荒原,他不听,果然就发生了危险,差点没有回来。 他父王和母妃知道这件事,狠狠把他责骂了一顿,这才是他回来的时候有气无力的原因。 幸好路上他交好了神子,又说要宴请神子,总算没有被这对泰锡第一夫妻从白天骂到黑夜,被大发慈悲放回去。 沙姆王子去换洗过,果然请了云泽和美尼斯去了一楼接待客人的大客厅。 此时天未暗,墙壁上竖着的几十根火炬却已经燃烧起来。石头铺的地板上放着一块一块的羊羔皮,羊羔皮上则放着大大小小的靠枕,容光焕发的王子懒懒倚靠在一个大靠枕上,手里举着一杯酒,远远就对客人招了招手。 他今天穿着暗色的袍子,头上身上都带着黄金饰品,饰品上还镶嵌了彩色宝石和柔亮的珍珠,在火光下闪耀着夺目的光彩,但这光彩夺不走王子本身飞扬的气势。 他高兴地朝两人举起黄金酒杯,仰头将杯中美酒一口饮尽。 第24章 “美尼斯,神子,今天只有我们三人,不要一本正经嘛,随便吃喝。”王子无视了四周围的美貌侍女和金甲护卫,或者说,现场只有美尼斯和云泽值得他正视,毕竟这个国家最大不过王权和神权。 美尼斯在一侧坐下,云泽也坐下。刚盘腿坐在柔软羊羔皮上,啪啪,沙姆王子双击掌,房间里就响起了充满异国情调的音乐,云泽这才注意到角落里还有两排乐师。 又有一群穿着若隐若现薄纱的少女扭着腰肢走进来,她们赤足踩在地板上翩翩起舞,身上除了各种配饰什么都没穿,细细的铜饰遮挡不住少女饱满的胸脯、柔韧的腰肢和圆翘的臀部。 少女青铜脚环叮当作响,舞蹈狂野而热烈,有一点小肚子但不粗壮的腰肢如柳条一样摆动,腰上脖子上挂着的金属饰品叮叮当当,偶尔瞥来一记媚眼儿,酥得人心都软了。 云泽垂下眼,克制地将目光集中在食物上。 -- 第48页 一张张装满了食物的小矮桌端上来,围了一圈。 有烤洋葱、烤羊排和烤牛排,有大肥鹅、熏鸡和烤鸟雀,还有半生半熟的煎鸡蛋、切成片的肥美的鹅肝、水煮的各类蔬菜野菌和三四种不同的调料。甚至有许多新鲜的水果,无花果、石榴、柠檬、柑橘。和一盘特别甜的椰枣干。 “泰锡产这些水果吗?”云泽根据这些水果判断本地适宜种植的植物。 最后端上来的是饮料,麦子酿造的糊糊状的啤酒,红色的葡萄酒,别的什么水果酿制的果酒,柠檬汁,羊奶,和蜂蜜水。 两个漂亮的侍女跪坐在沙姆王子一旁,只需一个眼神,食物就送到了嘴边。她们的动作仿佛受过无数次的训练,轻轻巧巧就取了那位王子想要的那些食物,嘴巴一张就落在舌头上,不多也不少。 云泽身边的侍女也是一样,只是云泽以‘不方便’拒绝了。 对着熏烤的食物云泽胃口一般,这一堆的菜肴里他最喜欢煎鹅肝,一放进嘴里就像是巧克力一样化开,其本身肥美富含脂肪,不需要任何调味品就能发挥出独有的魅力。 而其他肉食,因为缺少了香料的缘故,哪怕出自宫廷厨师的手艺,在嘴巴挑剔的云泽看来也是差强人意。 再说蔬菜,除了芹菜别的都是没见过的,本身都是比较苦涩的品种,又是盐水煮的,如果不是吃了烤肉之后要清除一下嘴里的油腻味道,他连吃一口都不愿意。 看来明年需要种一些蔬菜了。 菌菇类依旧鲜美,可惜因为无法人工种植的关系,所以只有少数一些,略尝尝味道。 云泽越发想念现代的各色美食了,他已经不是几个月前吃了十几年蜡的他,那般不挑拣。 这些日子吃到嘴里的食物唤起了他记忆里的各种味道,要是没吃过也就罢了,之前吃了十几年的,如今让他继续吃如今缺少了足够香料,原料也缺了的食物,怎能不想念? 他是最爱吃红烧肉的,他外婆会一手香酥软滑的红烧肉,和白米饭作配,他能吃下两大碗。 本地大黑猪的五花肉,本地的糯米酒,还有本地的小圆米。完美的组合,想起来就流口水。 而如今,先不说白米饭,就说猪吧,也不知道这里开始养殖没有,就算有,不照着现代养殖方法养出来的猪,猪肉粗糙腥臊味重,不合适。加上还有其他各种调味料,只怕都得他亲自种了、制作出来,更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 沙姆王子见云泽神色淡淡,知道他对这宴会,对这歌舞都没什么兴趣,心里有些奇怪。自己这一桌美味,拿来供奉神灵也足够了,这身姿曼妙的舞娘,也能引得神灵走下王座,为何他丝毫不动容呢? 难道他吃过更美味的食物,看过更美丽的舞娘? 那边云泽已经吃到八分饱,就停了手,用干净的布擦拭了嘴唇和双手,拿起那杯葡萄酒。 如今还没有葡萄酒密封在木桶里窖藏的说法,都是今年新摘的葡萄,酿成酒,喝到明年葡萄成熟的时候,所以这种酿制不久的葡萄酒酒味很淡,更像是果汁饮料,带着一点果酒特有的涩味。 云泽发现这边的人喜爱喝酒,甚于喝水。这倒是好事,因为他们喝的水都是生水。 云泽喝酒的姿态极美,优雅里带着点随意,像是一个总是端着自己的绅士偶尔的放纵。 他是专门练习过的,从走路、站立、坐姿、吃饭、喝水、如何倾听……一开始只是有意把自己往‘清、雅、正’的方向折腾,后来开始录制视频就更注意一点。 或许一开始是练习的,如今这么多年形成了习惯,倒真的刻进了骨子里。 云泽是个骄傲的人,曾经有多自卑,内心就有多骄傲。越是在意,越是容不得一点不完美。付出越多,被辜负时候回踩的力度越强。 他想起自己在现代的父母。有些事儿他不说,不代表就真的不介意。长大后他和两边都相处得好,可是心里永远也没忘记自己过了十几年没有第三人祝福的生日。 所以他憋着一股气,总想证明‘我才是最好的’,他的父母会后悔的。 如今想想,真是个孩子。 何必在意呢,最好的报复明明是‘撒由那拉’啊。 一杯酒喝了,侍女立刻满上,云泽喝了第二杯。 虽然只是酒精饮料,身体却仿佛酒精不耐受,红霞在脸上层层晕开,原本就水润的眼睛像是蒙着一层雾气,湿润的,迷茫的。 其实云泽异常清醒,旁人却以为他醉了。 捧着酒壶的侍女挨过来,拿圆润的身体曲线蹭云泽年轻的身体,一边朝着云泽递送秋水一样的眼波。 云泽更清醒了,他侧身避开那有意的挨蹭。 侍女见他只是闪避,又要过去,手臂却被一双铁箍一样的手掐住,她呆了一呆,还没反应过来,被两个铁塔一样的护卫捂着嘴拖下去了。另一个侍女立刻接手了倒酒的工作,非常专业并且守礼地给云泽补充酒水。 临走时,这两个护卫对另一桌的美尼斯微微弯腰。 这两护卫和之后的侍女就是神殿给的其中三人,他们一开始其实没意识到神子被人占便宜,还是美尼斯看见了,示意他们把冒犯者拖走,才有了这一幕。 上头的沙姆王子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他和那侍女一样,也觉得云泽醉了,所以心里更觉得不可思议。如他这样的欢场浪子,无论如何都不能理解这世界上居然有男人在喝醉的时候还要躲避美人的触碰。 -- 第49页 这个时候难道不是应该顺势就把人睡了吗?送上门的,凭什么不睡? 他看了看就算在宴会喝酒也是严严实实连手腕都不叫人看见的云泽,又看向同样穿得严严实实洁身自好特别异类的美尼斯,美尼斯身边的侍女规规矩矩离他半米远,连个小眼神都没有接触。 沙姆王子:…… 作为一个正常男子,他时常因为自己太过有魅力而感觉和这两人格格不入。 云泽在沙姆王子的别院住了两日便搬去另一个别院,随行除了十车从沙姆王子那里拉来的谢礼,还有神殿的神官们担心云泽生活不适应送来的许多物资。 他们一直走到王城和内城的西边的交接处,那里有一个大房子,用石头围成墙,圈了一片两百多亩的地,前后两个石门。敲了敲,就从里面打开了,走出来一个山羊胡子的中年人,头上带着黑色的布卷成的帽子,穿着白色袍子。 他走过来跪在云泽面前:“主人,我是乌苏,原先是这里的管事。” 他称云泽主人,便代表着他是送过来的奴隶之一,看黑色帽子,还是个颇有地位的领事。 “主人里面请,房间已经布置好。” 云泽下了马,然后牵着他的白马走进去。正门进来是一片的花园,被石子路分做两边,都种了许多果树和花卉,还有一个水池子。花园里有几只洁白的羊羔和漂亮的梅花鹿走来走去,草丛里羽毛艳丽的野鸭时不时一闪而过,水池子里还有几对大白鹅。 他发现那水池是活水,应该是开发的地下水,里面还养了好些鱼。此处水系统做的很不错。 花园很大,他们走了五六分钟才到主屋子,按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来说,这样半石材的建筑已经算得上富丽堂皇了。 这是一个石头做基底,两层带平台的巨大屋子,没有什么雕塑和绘画,不过看上去干净整洁,到里面一转,房间很多也很大,功能分布还算合理,通风通光也还不错,屋子里一应设备齐全,居然还有少数青铜制品。 屋子两侧有通向后院的小路,后院比前院大了两倍,有一排石头的单层房,大概是下仆的房间。 还有木头围成的一些鸡圈羊圈牛圈和马圈,羊和鸡大概放出去了,只有那一对牛在默默的吃草。耕地的牛不在这里,而是在麦田边上奴隶聚集成的村子里,所以这对牛是用来拉牛车的。 后院还有一个谷仓,里面放着之前就备下的十几麻袋小麦粒、大麦粒、燕麦粒以及三个陶罐的盐。这些东西只堆了一个角落。 “修一个漂亮一点的马圈,准备新鲜的马草。”云泽让他们好好照顾白马,白马不高兴地打了个响鼻。 房子还没有逛完,带着帽子的乌苏匆匆忙忙过来,跪在他脚下台阶上:“主人,美尼斯大人领着仆人和车队来了。” 云泽有些奇怪,他之前已经和神殿以及沙姆王子都说了,人手够用了,不要再送人过来,为什么美尼斯还要带着人来呢? “先让他们进来。” 他走到院子里,果然看到浩浩荡荡一个队伍,除了人,还有许多东西,云泽仔细一看,似乎全是一些私人用品,且有使用过的痕迹。 “这些是?”他指着院子里的人和物。 “这些是从我家中带来的仆人和私人物件。”美尼斯笑着说,“为了更好地服侍神子殿下,我决定搬来住,您便把我当个管家吧。” 第25章 公主的儿子, 未来的大神官给他做个管家? 云泽不知道自己该给出什么表情好:“美尼斯,不要、不要说, 奇怪话。” 除了背下的惯用的词, 其他的云泽还不太会说。他本来想说别开玩笑, 这会儿却怎么也想不起开玩笑在这里是怎么说的。 美尼斯见他一直说不要,说得又轻又快, 倒有些古古怪怪的好像被抓着衣角撒娇了一样感觉。 他忍不住伸手轻拍云泽的肩膀,安抚他:“殿下别急, 别生气,是我没和您说。” 云泽鼻尖冒出细汗,脑子里琢磨如何组合自己掌握的那些词汇去和美尼斯沟通。 “您的泰锡语还没学完,两种字也没学完, 对泰锡的了解还不够多, 我住在这里,您好方便找我。若有其他事,你也可以找我。如果您不需要, 我也不会无礼地擅自出现。所以,别生气啊,我只想您高兴一些。”美尼斯自己也没注意到自己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多么温柔。 “不是, 不住。你,有房子, 有家人。”云泽想说,不是不让他住进来,但是美尼斯有自己的家, 住到这里说什么当个管家,这叫什么事呢? “我一人住在神殿偏殿。”美尼斯低声说,“从我四岁之后就住在那里,也不知那是不是家。” 如果不能继承大神官的位置,那也就是个客房。他随时要从那里离开,被分配去其他城市做神官。老家是回不去了,家里的一切都是大哥的,没他什么事。这么说起来,他竟有些惨,是没有家的。 “美尼斯。”对方露出这种示弱的样子,明明是个挺强势的人,这会儿却有些反差萌,云泽这一下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了。 “是,我在呢,殿下。” “不是,管家。是,朋友。”云泽一字一顿地说。 美尼斯笑起来,一双茶色的眼睛晕出浅浅柔光:“是,殿下。” 这样,在美尼斯强势手段和哀求语气的套路下,云泽也就坚持了半分钟就弃械投降。仆人就把他的东西都整理到了云泽隔壁的房间,没一会儿就把他在神殿偏殿的房间给复制过来了。 -- 第50页 美尼斯的私人物品并不多,多是功能性的东西,几乎没有娱乐性的和装饰性的物件。云泽看了一圈,觉得这可能就是这个时代的样品房了。 云泽的房间更大一点,开了巨大的窗户,有木制的花窗,垂着厚实的窗帘。地上铺着厚实的羊毛毯,有一张挺大的雕花木床,一侧隔出小书房,放着桌椅等物,还有个置物架,另有箱子一类的东西,同样是完全功能性的。 这地方是要住上很长一段时间,这样的布置云泽并不十分满意。 想了想,他决定乘此机会试探一二。 他让侍女们出去,令侍卫把木床、桌椅、架子箱子等物移出去。他一个人在屋子里,把商品册里居家物品的一页翻开,里面不少家具饰品,这些都是云泽私下买的,也就是几套,不多。 他选了一套胡桃木家具组合,包含带床柱的两米大床、床头柜、衣柜组合、梳妆台、书桌等。这套家具是简洁欧式风格,充满了设计感。云泽喜欢这套家具的边缘线处理,用金丝镶嵌,有光打过来时,有一种低调的奢华。 之后他选择了和胡桃木家具相衬的床上用具,他喜欢浅色调的,这一套是灰紫色,因为有金纹,所以不会暗沉。 云泽再次打开门,美尼斯走进来,其他人走进来,发现里面已经大变样。 原来放着床的位置还是放着床,一张两米宽的木制雕花大床,也不知道那花纹是怎么处理的,是完美的对称。大床带着一个U型双层蚊帐,外面一层是浅紫色的厚纱,里面是白色薄纱,上面的罩也是浅紫色的,坠着一粒粒晶莹剔透的小宝石。 床上已经铺好了床垫和被子,床垫是白色的,一种非常柔软光滑的布料,像是少女的肌肤,被面和枕套是灰紫色,有细细的金色穿插其中,像是编织的时候直接夹了金丝织出来的料子。床上还有两个同色的圆柱形抱枕。 床的一侧,本来放着箱子的地方,放着一排的柜子,柜子和床相连处是梳妆台,有一面椭圆形的玻璃镜。梳妆镜过去是做成鹿角形状的挂衣架。这些和床似乎是一套的东西,色泽和风格保持着一致。 原先放着桌椅的小书房现在还放着桌椅,但不是本地那种低矮的桌椅,而是可以坐在上面让双腿自然下垂的桌椅,还有一套自带玻璃窗的书柜。 除此之外,云泽在窗户口的位置加了一组沙发和茶几,天气晴朗的时候打开花窗,在这里喝茶吃点心,应该十分惬意。 云泽保存的家具有各种风格的,古典中式、欧式,现代中式、欧式,日式,印度风……他仔细考虑了一会儿,这一套胡桃木算是比较低调的,和建筑整体的风格也比较搭。 低调是云泽自己的看法,至少其他人绝不是这样想的。 “之前那一路,真的委屈他了。”美尼斯看着如今焕然一新的房间,再想一想云泽一路上简陋的居住环境,真心实意地觉得,云泽的脾气真的很好。 如果这才是云泽的日常,那么以前,也就跟住在羊圈差不多吧。 美尼斯名门出身尚且感受如此强烈,其他人更是眼睛都忘了眨。 木制家具上的花纹,若是找了好匠人,用好的料子,打磨几年是能打磨出来,但是那种带着强烈工业感的笔直的线条,精确到毫米的细微比例,用这个时代的工具实在不好做到。 看起来很简单,但两者相差了一个时代。 纱帐和被套都是没有花纹的,可是料子太出色了,可媲美丝绸的细棉布,这里没有,夹带金色的缎子,这里没有,那种半透明的蚕丝薄纱,这里更没有。 还有让人惊叹的椭圆形镜子和书柜上的透明玻璃镜。 “殿下以前是住在这样的地方吗?”美尼斯的指尖碰过柔软丝滑的被单,感觉手上有一点茧子都会把它划破。这样的布料,也只有身上一点茧子都没有的人可以使用吧。 “对。”云泽点点头,“你喜欢,我还有,送你。” 还有一组黑漆镶嵌螺钿的中式家具,镜面亮漆加上流光溢彩的螺钿,就像是美尼斯给人的感觉一样大气又秀丽。送给他,谢谢他一路照顾自己。 对着云泽理所当然的态度,美尼斯失笑,他知道云泽是没有阶级观念的。没有某个东西必须是哪个阶层使用的概念,现在他已经知道金子是特权使用的,但是其他的依旧不清楚。 这屋子里的东西,只有两个人可以使用,一是神子自己,二是国王。因为太过珍贵,所以必须是所有人都觉得有资格的人才能拥有。其他人想要,必须是在这两个人都拥有之后。 但美尼斯没有大刺刺就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云泽好心把自己的东西送他,结果自己一通的科普说教,多败兴? “我很喜欢,但只有您配得上拥有它们。”其他任何人使用都是辱没了这些精美的器物。 云泽待要再说,美尼斯已经伸手拉着他,扣得紧紧的,一边说:“厨房做了吃的,我们先去吃点?” 虽然被这么拉来拉去好多次了,云泽还是不习惯。 在他的观念里,男孩子这样拉着手是一种很奇怪的行为,所以每次都因为这种羞耻感红了脸。偏偏这里的人,美尼斯也好,沙姆王子也好,都喜欢伸手就拉他,拉着东走西走,就是不放。 “美尼斯,我,走。” 美尼斯看了看相握的手,微微一笑:“是,殿下。”接着便松开了。 -- 第51页 他们走到楼下,有一个通光很好的餐厅,那里已经摆上矮桌,上面放满丰盛的食物。为了让新的主人满意,厨娘也算是用尽浑身解数,把自己的拿手好菜都拿出来了。 基本是烤肉和面包,因为这会儿蔬菜都快没了,大家也没有晒菜干和做腌菜的习惯。 看到那枕头一样的面包,云泽倒是想起了一件事,他想要找石匠做一台石磨出来。 以前云泽不知道麦子是怎么磨成粉的,吃面包还嫌弃粗糙,后来他知道这个时代的麦子是怎么磨成粉的,虽然面包还是粗糙,却再也不敢嫌弃了。 他都不知道,一个妇人要磨一斤的面粉,居然需要几个小时的时间,首先用木棒捶打罐子里的麦粒脱去麦皮,然后跪在那里,用石杵把石碗里的麦子砸碎,过筛,留下细小的面粉,把粗大颗粒放回去继续捣碎,重复上面的过程。 那个时候他就觉得,石磨应该出现了。 吃完饭之后,他就和美尼斯去了楼上,这种找石匠的事果然还是得拜托本地人。 他用粘土和小木棍做了一个迷你石磨的模型,用麦子给他示范这东西的用途。 美尼斯是真的聪明,而且十分敏锐,他能一眼发现马鞍和马镫的潜在价值,也能一下看出这个石磨模型的潜在价值:“您是想把它做出来?用陶器?那是用石头?” 云泽点点头,用手比划大小。 “我名下有几个石匠,可以让他们做两个出来看看对不对。” 优秀的手工艺人一般都是贵族和王室成员的附属,他们为贵族和王室工作,由贵族和王室供养,偶尔也接别的单子。不过这需要经过附属者的同意,最后得到的钱也不会全落到他们手里。 云泽就把自己捏出来的小模型放到他手里,让他拿着给石匠看。 看着手里有点丑丑的小泥巴团,不知道为什么美尼斯居然还觉得有些可爱。他把东西收起,让随从小心捧着,自己抽出一张手帕,用水囊里的水打湿了,给云泽擦手。 “不、不必。”云泽扛不住这边男人时不时亲密的举动,他这后世来的老古董心脏了,看什么都觉得带颜色,实在忍不住不去想歪。 但美尼斯没听,仔仔细细给他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擦拭:“神子殿下,我想服侍您。让您感觉愉快,这是作为祭司的职责。” 云泽感觉手指被擦拭的地方湿湿滑滑,手心贴在对方手心上,却是温热的。倒不是不舒服,就是没想到所谓‘服侍’,是真的‘服侍’。美尼斯自己也是权贵,他不觉得奇怪吗? 边上的侍女神色如常,又显得是他大惊小怪。 “殿下,另一只手。” 云泽犹豫着要不要入乡随俗,那头美尼斯又是一笑,伸手拉住他的另一只手,细心擦拭起来。这一次云泽总算没有那么抗拒,但心里面想着这个‘服侍’的程度,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标准。 “如果不喜欢,就要说出来。”美尼斯忽然说。 云泽不明所以。 “您今天只吃了一点,看起来食物不合胃口。如果不喜欢,不满意,就说出来。泰锡上下,没有人可以使您受委屈。就像是现在,您不喜欢,就可以拒绝任何人,包括我。”这么乖,让人怎么办好? 美尼斯想到云泽一路表现,叹了口气:“算了,您不知道如何拒绝,就全部交给我吧。” 云泽:…… 第26章 “啊, 伟大的石磨。” 连续吃了一个多月用石磨磨出来的面粉做的面包之后,大家从内心深处赞美这个外表朴实无华的大块头——神子从神国带来的伟大工具。 需要挑选最坚固细腻的石材, 工匠精心打磨制作。根据大小可以区分为人力的和畜力的, 别院这么多人, 肯定用的是畜力拉动的。 以前库里流行的制作面包的流程是这样的: 先把晒干的麦粒放到瓦罐里,用木头不停地捣, 利用摩擦力进行脱壳。 然后,把脱壳的麦粒放到石臼里用石头捣碎, 挑选出颗粒细的麦粉,继续用石锤碾得更细,加上盐和天然小苏打粉发酵后制作成白面包给主人。留下的颗粒粗大的麦粉混合上麦麸制作成颜色发黑的黑面包给受宠的仆人。 是的,就算是黑面包, 也必须得是受宠的人才有这待遇。其他人用加了一点黑盐的胡豆饭充饥。 现在制作面包的流程是这样的: 把瓦罐埋在土里, 做一个跷跷板,一头放木头,一头用来踩, 利用杠杆原理给麦子脱壳,大大提高了劳动的效率。 脱壳后的麦粒用驴子拉的石磨磨成十分细的粉末。然后主人那份再细磨两遍,加上盐和天然小苏打粉发酵制作成相对松软的白面包。仆人们还是普通面包, 可是粉质细腻,入喉没有难以下咽的磨砺感, 竟比外头卖的加了牛奶的白面包还好吃。 而脱下的麦麸则混合别的草料喂给牛羊鸡鸭。 “听说制作这个东西花了神子殿下整整一袋的白色贝壳,这可是一笔大钱,美尼斯大人全部送给了石匠, 那个石匠得了这些钱,足够一大家子好好过两年好日子了,何况他一家都有美尼斯大人养着。” “据说其他地方也开始用上石磨了。神子殿下允许工匠将这个技艺无偿教给别人。很多人都去工匠那里学习,平民都知道了。” “这石磨前前后后用了一个月,失败了两个才制作出来。但是现在有很多人已经用上了,是神子殿下、神官们和陛下的功劳。” -- 第52页 一年十二个月,月亮轮转一次算一个月,这里的人是这样记录日期的。 他们用日冕记录一日的时间,用月冕记录一个月的时间,每个月的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二十九,有时候三十二,但一年下来差不多就是三百六十天左右。 现在是库里最冷的时候,别院的厨房非常热闹,厨娘和女仆在聊天。炉火烧得旺旺的,整个厨房飘散着食物的香气。 今年的冬天依旧不好过,泰锡的冬天早晚温差大,白天还不是特别低,晚上能冻死人,而且冬天多雨水和降雪,湿冷湿冷。但是今年大家精神却很好。全国的神殿都在宣布神子携带着神国的种子降临泰锡的消息,那是一种黄金一样的种子。 另外神殿和国王再一次向贫苦的农民下发救济的粮食,这对日渐低迷的气氛是大大的振奋。 平民都在期待着明年新的粮种。 那些四处流传的泰锡已经被神灵抛弃的流言不攻自破。如果神灵已经抛弃泰锡,又怎么会派遣神子携带着神国种子来泰锡?聚集起来的流民立刻散去一些。如果不是被逼到无路可走的地步,大部分平民都不会参与暴乱。 这两个月,木制的脱谷机和石磨已经流传出去。 神殿和王族为了宣传,让手下石匠和木匠制作了大量的石磨和脱谷机,一部分发放给平民,一部分送去自己的属地。这些东西造价并不高昂,只是需要比较坚固的石材。就算是平民,也可以几个家庭合买一个,这就大大减轻了家庭主妇的劳动量。 她们用石磨磨出细细的麦粉,女人的力气也可以转动小一点的石磨,半个小时左右就能磨好几日的分量。也可以加一点水,将各种豆子,比如胡豆和鹰嘴豆磨成豆汁,烧熟了喝——据说这样更加美味并且养人,这还是神子告诉他们的。 还没有出冬天,库里的人们已经感受到了神子的好处,他们比任何人都愿意相信,神子的到来会让泰锡变得强大富饶。 “神子殿下起床了吗?” “还没有,不过应该快了,阿梅看到美尼斯大人去找神子殿下。” “美尼斯大人太霸道了,他不许别人不经允许进入神子殿下的房间,自己却天天进去。” 看侍女们越说越不像了,厨娘阿西用擀面杖敲敲做面包的木板,吓得侍女们立刻闭上嘴。但是过了一会儿,看阿西大娘去做蔬菜汤了,侍女再次小声讨论起来。她们眼睛观察四面八方,手里工作不停,小嘴叭叭叭。 “不怪美尼斯大人喜欢亲近神子殿下,难道你们不想亲近吗?” 这个侍女一边眯着眼睛遥想,一边把豆子一粒粒剥出来:“神子殿下把石磨带到了库里,用牲畜去拉,以前一天要做的活半个上午就做完了,他的身体里一定充满了智慧。而且他还这样俊美,他既然能有这样出色的外貌,为什么还有这样的智慧呢?我若能得神子殿下青睐,哪怕只是一天,立刻让我死了也愿意。” 厨房的侍女们对云泽感官极好。石磨的出现,对她们是最友好的,因为以前都是她们在磨麦子,那可是个辛苦活计。这个世界上有智慧的人那么多,然而会为她们制作这些工具的只有他一个,如何能不喜欢? 在泰锡人的观念里,卑贱如奴隶,只有日夜不停地工作才能得到神灵的赦免,可是从云泽来了之后,她们也有了休息的时间,还能吃到美味不卡嗓子的面包了。 砰砰!膀大腰圆的阿西大娘用揉面棍子敲了两下石板,她的两条眉毛竖起,大声地喝道:“既然有时间在这里说话,不如更用心地工作。如果没有事情,就去挤一些羊乳过来。” 她把两个女仆赶去后院挤羊奶,回头看了院子里那个几百斤的用驴拉的大石磨一眼:“真是的,年轻的女孩子就是这样,心里感激的话就更应该努力工作,居然偷偷的对神子殿下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留在屋子里的另一个比较老成的姑娘笑了起来:“神子殿下容貌极盛,本来就招年轻女孩喜欢,他又温柔,即便对从事下等工作的仆人也轻声细语的,难怪她们心里有些想法。 “这么久了,从未看到他鞭打别人,就算不小心做错事,也只是说一顿,最严重也只是增加一点工作量。就算殿下长得丑陋,也会有女孩子被他的温柔打动,何况神子殿下外表也这样出色。哪怕知道自己不配呢,想想总是可以的吧?” 阿西也叹了口气,她想到了自己那心比天高的女儿,一心爱慕沙姆王子殿下,几次离婚现在过得也不好。 她没有怨恨沙姆王子,一是长久的主奴思想作祟,二是沙姆王子有个原则就是不对身边侍女下手,她的女儿也没有美貌到可以让沙姆王子忘记这个原则。阿西给自己女儿准备了丰厚嫁妆,她又有美丽的容貌和出色的才艺,偏偏就是不肯放弃成为沙姆王子姬妾的想法,结果到现在还是孑然一身。 “等她们大一点就明白了,什么都不想才是最好的。” 美尼斯敲门进来的时候,云泽已经起了,正坐在书桌前用羽毛笔抄写昨日记下的几个象形文字。他长长的头发披散在身后,随着手部的动作微微颤动。 此时外面还是蒙蒙亮,因为下了一夜的雪,仿佛比平日还要亮几分。房间里有一个火盆,里面本来烧着炭,如今已经熄了。唯一的光源是书桌上点着的油灯,是一个青铜的侍女捧花的造型。 -- 第53页 美尼斯从床边挂衣架上拿了厚实的羊绒斗篷,盖在云泽的身上,然后以一种亲昵的姿态,双手环抱着的姿态,为他系上带子:“小心着凉。” 发现云泽对他的靠近更多是一种陌生和无措,而非厌恶之后,美尼斯有点儿得寸进尺了。自从得到了老师特许,就近服侍和照顾神子,他似乎开始无法克制自己想要亲近的行为了。 他渴望来自另一个人的体温。 如果美尼斯是现代人,他会知道这种奇怪的冲动叫做‘肌肤饥渴症’。 因为他四岁就到了神殿,完全作为一个未来的神官被培养,大神官太严肃,其余人身份低微不敢靠近他,美尼斯长期缺少了一种家人那样没有距离的亲近,他本人又十分克制,所以产生了这种渴望。 然而因为他眼光高,过分挑剔的关系,这种内心的渴望没有找到什么适合的对象,也就一直没有显露出来。直到见了云泽,觉得‘无一不如自己的意’,不自觉就开始挨挨蹭蹭,找各种理由碰一碰,几乎难以控制。 “美尼斯,你看,写得好么?”云泽给他看纸上的字,这是他用新制的大鹅翅膀尖的羽毛制作的笔写的,用精细的青铜打的笔头,但是书写起来比之前那种麦杆笔顺多了,羽毛笔吸水,也不用写一个字就沾一下墨。 美尼斯一只手撑在桌面上,一只手摁着云泽的肩膀,低头看云泽抄写的象形文字,笑道:“这就是您新做的笔写的?笔画更加纤细流畅。” “不止,羽毛笔,一次墨,书写一行,更耐用。就是笔的头,精细,造价高。普通人家,没有金钱。”云泽学习泰锡的通用语这么久,一般短句没问题了,长句就会磕磕巴巴。 “底下普通人家的书记官还用麦杆笔,陛下他们却会喜欢这种青铜羽毛笔的。”这样一点造价,稍微有点家私都会愿意购买,本来文字就不是贫穷的人有能力学习的。 也只有云泽会担心普通人家买不起——他们根本不会买,因为不识字。 美尼斯经常能从云泽这里听到这类没什么常识又理所当然的话,明明这个时候他应该告诉他,普通人不会购买的,心里却不想说出来。如果世界在云泽眼里一直是这样美好的,倒也不错。 “写完这一行就让人送热水过来洗漱吧。”美尼斯看着他披散的头发,“我为您束发。” 云泽直接捂住头,默默看向美尼斯和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藏在袖子里的梳子。 “这一次一定不疼。”美尼斯哄着他。 “痒。”哪里是疼,明明是痒,尤其是别人的手指碰到头皮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我轻一些。” 云泽不明白,他一个大神官的继承人,为什么非要做这些原本侍女要做的事情。如果是为了利益,那么他随便提点几句就做到了,这样事无巨细地照顾他,是不是牺牲太大了? “为什么,给我梳头发?”云泽问他。 美尼斯已经用手指勾了一缕头发出来,银灰色的头发,像是银丝一样美丽,有着星辰一样闪烁的光,摸上去也是细细滑滑的:“上一次您不是因为不耐烦了就想剪掉吗?这么漂亮的头发为什么要剪掉呢?如果觉得梳头发麻烦,那这种事交给我就好了。 “我喜欢您的长发。”也喜欢您长发披肩的样子。 第27章 侍女阿梅端了热水和干净的毛巾过来, 她身后的其他侍女拿着刷牙的东西。 云泽坐在椅子上,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 用浅蓝色的发带绑好, 只是脸有些红红的。他肤色白皙细腻, 有一点红晕就很明显。美尼斯站在椅子边上,似乎正在认真检查作业和新的羽毛笔。 阿梅把布巾泡在热水里, 拧干了递给云泽,云泽用它洗了脸, 脸上有一层蒙蒙的雾,但一会儿也就散了。他清洗了牙齿和手,阿梅轻声问是不是可以上早餐,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才带着其他侍女, 拿着洗漱用具离开。 其实应该还有一个涂抹防干裂的油脂的程序, 为了保持冬日时候皮肤的水分。但云泽有自己合用的东西,也不太喜欢当着人面用那些。 侍女走后,他就走到梳妆台那边, 抽屉里放着他自己制作的润肤露和面霜。 美尼斯看着他拿出一瓶子像是水又像是融化的油的东西,倒了一点在手心,两只手揉开, 像是猫儿洗脸一样把脸搓一顿。然后有用指尖划了一点雪白的像是油脂的膏体,一样在脸上揉搓一顿。 但他的脸没有如同抹了防裂的油一样的油腻, 还是清清爽爽的。 泰锡没有男人不能爱美的说法,美尼斯也喜欢保养自己的头发和皮肤,所以泰锡的香膏很有名, 那是用香料和橄榄油或者动物油脂制作的,有专门润泽头发的,也有专门细腻肌肤的。 原先美尼斯也不觉得哪儿不好,他用的都是最顶级的香膏,但是看云泽清清爽爽、饱满滋润、捏捏出水的脸,再想到自己脸上抹上之后需要擦拭掉才显得不油腻的香膏,忍不住半蹲下,靠近了细看。 云泽躲开了一点,见美尼斯一脸好奇,把手里的罐子给他:“你要抹么?” 美尼斯没有碰里面雪白的膏体,只是低下头嗅了嗅,没有传统香膏的味道,只有淡淡的果香,很淡,不靠近闻不到。不知道是什么果子,有点甜。云泽脸上的香气也是这样甜甜的吗? -- 第54页 这样想着,美尼斯用指尖沾了一点,抹在手背上,抹开之后细腻光洁,触之不油腻,还有些甜香。 云泽忍不住又往边上避了避,下意识地。 两个男人对着镜子研究润肤霜,钙里钙气。 “您这是什么制作的,我让人做一些,供奉在神殿里。” “你要供奉在神殿里?”云泽有些好奇,贡品不都是些宰杀的动物和丰收获得的食物吗? “香膏原就是供奉神灵的,也是后来发现有润泽肌肤的作用,渐渐就有人专门来神殿购买。人们也喜欢神殿出售的香膏、熏香和酒。” 香膏和香薰都是神殿对外出售的传统拳头产品之一,同样开始对外高价出售的还有酒和性。没错,性,这个时候一些神庙也有类似妓馆的作用,单身的男人花一点钱就能从神庙带走一个庙女。 只不过美尼斯本身对这种事持排斥态度,更不会在云泽面前说起。 “日后神子的神殿修筑了,您也可以安排匠人制作些精细的香膏香薰等物,想来许多人会慕名来购买的。”美尼斯说到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态度坦荡。文化关系,他们不觉得自己做生意赚钱是羞耻的或者低俗的事情,能赚钱是本事。 “一定要有神殿么?”云泽有些犹豫,总觉得自己造了一间神殿,他就再次脱离了‘人类’的范畴一样。 美尼斯注意到云泽说到神殿却并不欢喜,奇怪他为什么不喜欢:“您的功绩该流传千古,怎能没有专门供奉的神殿。我听闻远方的一个君主,因为心爱者死亡便封了她做保护孩子的神灵。与这等人所封的神灵相比,您有什么理由不该接受百姓供奉呢?” 云泽那‘文明人’的包袱让他觉得羞耻,不认为没有做出什么特别贡献的自己有资格让人跪地膜拜和供奉,但这种事和美尼斯不好说,两人的观念不太一样。 所以他只是说:“偌大的地方,就我一个人么?” “您若是喜欢,我愿意一直陪在您身边。”美尼斯说得郑重,一点没有调笑的意思,好像是认真的。 云泽更囧:“那怎么行,你有家人,该和家人在一起。” 美尼斯想起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的自己的亲人:“当男女成年,应该离开家门,另外寻找地方居住,我成年了,可以决定自己的居所。” 说到这个,云泽倒是想起一件事:“美尼斯,成年要留胡子么?”他看着美尼斯下巴上绒绒的深棕色胡子,把人都衬老了。 “倒也不是,喜欢就留着。只是没有胡子总是让人觉得年幼,无法信任。”美尼斯摸着自己下巴上短短的还没有留多久的胡子,又看看云泽光洁的下巴,“长了胡子更稳重一些。” 心里却想着云泽就别留了,留了胡子就把这么好看的脸遮住了。 云泽摸摸自己的下巴,皱着眉,他不太喜欢留胡子,护理起来麻烦,还显老。最重要的是,他毛发浅,细细的跟银色一样,他就是留了胡子也不帅气,倒像是山羊胡子,那多奇怪啊。 有偶像包袱的云泽不肯说自己因为不帅气所以不愿意留胡子:“留了胡子,喝汤脏。” 给自己找了一个充分的不留胡子的理由之后,他又抬眼看着美尼斯,“要是一直不留,也可以么?” “当然,您做什么都可以的。” “会奇怪么?” “不会。” 云泽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下巴,对着镜子想象自己长胡子的样子,默默叹了一口气。 之后厨房送来早餐,他们就一起用了。煮过的羊乳配上松软的面包,有一些半甜不咸的果酱,一碗珍贵的蔬菜汤和一枚鸡蛋。 本地有许多果酱,不过这时候的果酱是加了盐制作的,那个味道别提多奇怪了。可能还是云泽吃不惯,他习惯了甜甜的果酱。 这个季节能吃的新鲜东西很少了,他吃的这些新鲜蔬菜和鸡蛋,还是神殿那边送来的,据说就算是大神官本人都没有这么多分量。这个时候就算是国王,也避免不了没有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日子,过几日鸡蛋也没有了,因为鸡早就不下蛋了。 所以别看早餐简简单单,在这个年代的这个季节,居然还是贵族都吃不起的顶级配置。 吃过早餐,云泽是要去院子里走一走的,道路上的积雪已经被清理了,其他地方还被白雪覆盖着,很安静。 他去库里城里走过一圈,在入冬后。这个行为挺傻的,因为街上一个人都没有,这么冷的天气大家更情愿窝在自己家里。贵族们烘烤着火炉,可以一边吃烤肉,一边喝酒,每日都醉醺醺地去见先祖。 这是泰锡酒鬼的特有借口:我不是喜欢喝酒,我只是要喝醉了,好去神国见一见我死去的亲人。 平民没有这么多的柴火和酒,并且一天的饮食也下降到了两顿薄粥,没有足够热量御寒,他们就用羊皮袄子把自己包裹起来,一步也不出,熬过冬天这漫长又严酷的日子。 如果连羊皮袄子都没有,那只好把自己藏在麦秆堆里,也能稍微保暖。 云泽越是了解这里百姓的日子,越是庆幸和后怕,还有一点点的心虚。 因为无论是神殿还是王室,都在给他送各种物资,让他过上如国王的生活,而百姓甚至都没有见过他,就开始为明年新的粮食歌颂他——而他却没有给这里的人带来多了不起的改变。 -- 第55页 尔衣尔食,民脂民膏。 云泽这样的人,别人给一分就想回报三分的人。若是遇上一个好的环境,相互成全,会把彼此变成最好的。若是遇上不对的,那就是两败俱伤,因为他较真,而且他也不豁达。 就像是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所看见的那样。 爱也爱到极致,恨也恨到极致。 这世界上有两个人,一个想带云泽进入绝望,另一个想带云泽走向希望。 伊莉莎快了一步,她找到了泰锡的神子,并且牢牢保护起来,不只是别院里的守卫,别院外也有人关注和看守,任何一个陌生人休想靠近神子家的门。 另一个人此时就在北国,在一个热闹的舞会上。从别国来的使者给他们带来了来自泰锡的传说——泰锡引来了神赐的神子,会带来繁荣和强大。 别国的使者没有将这个消息放在心上,他们以为这是泰锡为了安抚民心搞出来的把戏。北国人也是一样的想法,泰锡可用的耕地少,所以粮食减产的影响特别大。周边的国家都等着什么时候泰锡乱起来,他们好分一杯羹。 “那个神子叫什么?” “叫……云泽?啊,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哐当’一声,一个侍女手里的酒杯掉落下来。她所服侍的王子有些不悦:“玛曼琳,你在干什么?” 还没有靠着阴谋诡计成为神女的玛曼琳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出身的侍女,她立刻跪下来请求原谅。今天这个王子的心情很好,加上边上有美丽的舞姬在和他调情,他也就放过了玛曼琳,让她下去。 玛曼琳立刻离开舞会,她颤抖着嘴唇:怎么可能?云泽不是伊休斯最大的金手指吗?他怎么会去泰锡做什么神子? 她避开人,一直去到一个角落的宫殿,这是一个有些破旧的宫殿,因为主人不受重视,仆人也懒于打扫,一个十四五岁秀美可爱的少年正在学习,他和宴会上那些荒淫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年纪虽小,眉宇间藏着锋芒,双目有智慧。 给他机会,他会一飞冲天——玛曼琳这样确信。 “玛曼琳。”少年看到玛曼琳就笑起来,柔情抑制不住,“我一直在等你。” 他也是北国的王子,伊休斯,却是最不受重视的,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女奴,且是已经被冷落抛弃的女奴。 如果按着书里的发展,伊休斯会在明年春天,去别国游历的时候遇到云泽,那个携带着巨大金手指的男人,得到他的帮助,成为继承人,然后是王,然后成为历史上都绝无仅有的强大帝王。 但那本书的主角不是他,是叫云泽的穿越者。 时隔多年,很多细节他已经记不得了。是的,穿越前她是他,这是他只看过一次的书籍。 玛曼琳原是靠着网络传销起家的深柜,就是家里长辈手机上那些转发多少多少人,免费送某某某的骗局的策划者和获利者。 他印象最深的是里面有个超级戳他的点的帝王男配,他心目中的帝王强攻——就是伊休斯。而她现在这个身份,是对主角求而不得的侍女,被不悦的帝王弄死,悄无声息地消失。 在穿越之前,他作为钙里的败类,相亲骗婚的事被人曝出来,于是活得还算体面的他人人喊打,失去了名声。之后工作也被举报查封了,玛曼琳特别后悔,早知道学习前辈骗个卵妹回来给他代孕,他只是想要孩子,又不是想要结婚。 只要有钱,资本可以为所欲为,为什么当初想不开要结婚,还遇上这么较真的女人。女人不就是生孩子的?她们最大的价值就是子宫,给谁生不是生? 因为这件事,他就去买醉,后来不知道怎么就穿了。 玛曼琳来的时候是十年前,那时候的霸道帝王伊休斯还只是个被人欺负侮辱的孩子,玛曼琳乘机而入,经过十多年的铺设,已经是伊休斯心里最特别的一个存在。而同时,伊休斯在她心里也是特别的。 未来的大帝伊休斯就是他梦想中的男人。 按理说,他变成了女人,还能自己生孩子。从这个角度看,玛曼琳对自己的穿越应该也不是全部只有不满吧? 事实恰恰相反,变成了女人的玛曼琳反而不愿意生孩子了——开什么玩笑?生一次孩子就是跟死神打一次交道,而且整整一年都在受折磨,之后还有三年离不开可怕的小孩,她怎么可能生孩子?生孩子让别的女人生,他可以去母留子。 玛曼琳诅咒自己这肮脏的恶心的身体,看到胸口的东西她都想吐。她喜欢男人,不代表就希望自己变成女人。 所以时间越久,玛曼琳越是厌恶云泽——保留了男性身份,携带强大金手指,还被她预定的‘老攻’爱慕,这世界上怎么能有这种人? 如果按书里的剧情,在中后期,伊休斯对他的老师兼战友云泽有着非一般的情感,只是对方没有回应,这本来就是一本无cp的男主文,感情线极少还单箭头。 已经将伊休斯看作所有物,并且嫉妒云泽所有一切的玛曼琳极度厌恶云泽。 但这不代表她愿意这个金手指成为什么泰锡的神子。 “是我的出现导致了这一切吗?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28章 “美尼斯?你的胡子?!” 云泽的笔掉落在书桌上, 他不可思议地看着美尼斯光溜溜的下巴,没有了那一丛毛茸茸的胡子, 美尼斯果然就像是雕塑里的美青年一样俊美。 -- 第56页 美尼斯的长相俊美, 像是一副油画, 可是他的气质却像是松枝和霜雪。他和其他同阶级的贵族青年完全不同。 是云泽喜欢的长相。 美尼斯不自在地摸摸下巴,养了挺久的胡子突然刮了, 就像是脱了衣服一样。 他昨天大概是疯了,因为云泽几句话, 因为云泽最后的叹气,一时冲动就干出这样的蠢事。成年了却还没有蓄须的男人,在泰锡大概很奇怪吧,也不像云泽一看就不是本地人。 而且一点都不稳重。 “美尼斯, 好看。”云泽真心实意地赞道。 好看么?真的好看? 云泽态度认真, 本来忐忑的美尼斯一下镇定下来,如往常一样矜持地点点头,在云泽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冬日也没什么事, 您可以多睡一些时间。” 他看看窗口,有厚厚的帘子挡着什么都没看到,但外面这会儿还在下雪, 一片一片地飞舞着。 云泽伸手从他肩膀上拿了一片雪花,刚碰到就化作雪水:“你身上好冰。” 美尼斯就站起来脱掉斗篷, 并且把它拿远一点,双手在尚有余温的火炉上烘烤暖和了才坐回来。 “没有让你脱掉。”云泽感觉像是做错事,讪讪道。 “我知道, 可是我怕冷着您。” 等美尼斯坐到了云泽的边上,云泽就悄悄把自己身上捂得暖暖的皮套子给他,自己还在那里复习昨天学的词。 美尼斯看了他的侧脸一眼,看到耳垂透出了粉粉的红。他把手伸进这古怪的内层是绒毛外层是青灰色缎子的东西里,里面暖暖的,还残留着上一个人的余温。 冬日的日子难过,什么都没有,好吃的没有,好玩的也没有,除了造孩子好像没别的什么事可以做。云泽没有造孩子,但他的日子是一样的,每日就是跟着美尼斯学习,从泰锡语,到不同两种文字。 但美尼斯还有些自己的事,他是有自己的下属和农庄的,十多个城市的神庙都归他管。若是小事,一般神庙的祭司就处理了,但偶尔也有处理不了的,就得用泥板记录了寄过来,美尼斯看过,写下处理意见,再找信使送回去。 处理这些事的时候美尼斯不避着云泽,都给他看,还用这些现成的例子教他怎么处理同类型的事,为什么这么处理,有什么依据。 云泽没想美尼斯会这么认真地教他。他本来以为神殿的意思是把他变成高塔上的公主,什么都不让他知道,什么都不让他参与,只需要他做个合格的吉祥物。 “等您有了自己的神殿,未来还有封地,这些事儿都得自己拿主意。自己都懂了,下面的人想要瞒骗您也难。”他说。 以后还有自己的封地? 哪怕这是个空头支票,云泽也心动了。 美尼斯教,他就学,于是课程里又多了如何处理这些政事。美尼斯教的东西很多,想起来就会说,从一些案例,到神话传说,甚至各国的隐秘,他懂很多东西。云泽觉得和他学习是一件乐事。 却不知美尼斯也是这样想,教聪明人真是快乐啊。那些愚笨的人,只会听取表层的意思,云泽却能举一反三,今天教了,明天能活学活用,教他很有成就感。 他们有时学得很晚,一直到月亮都升到最高处了才散开。 美尼斯毫无保留地在教导他,这让云泽对美尼斯的好感节节升高。 这种日复一日亲密无间的相处过程中,云泽对美尼斯的防备越来越低,对他几乎就像是朋友和兄弟一样。可是另一方面他又是多疑的人,依旧在疑惑为什么美尼斯对他这么好,仅仅是老师的命令么? “美尼斯,你有兄弟吗?”有一天晚上,云泽突然问他。 “我有一个兄长和一个弟弟。”美尼斯说。 “我猜你是个好弟弟和好哥哥,你对我就像是对你的兄弟那样关怀备至。”云泽找到了一个解释,类似移情作用。 “那怎么能一样?我会为了兄长和弟弟刮胡子吗?我会为了兄长和弟弟做梦都在想明日怎么讲让人高兴么?”美尼斯心里想着,却没有说出来,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只是想做,便做了。 冬去春来,又到一年春耕的时候。 泰锡有一个春耕祭祀。泰锡的国王、第一王妃和诸位王子公主要到太阳神的神殿中祈福,希望今年风调雨顺,有一个好收成。 今年还要更特别一点,因为要对百姓展示一种新的种子,还要介绍神子。所以这一次是云泽第一次以神子的身份正式面对泰锡的百姓,他有点紧张。 虽然云泽的面上没有露出这种紧张,美尼斯还是从他频繁换衣服,犹豫着穿什么站在战车上的举动里看出来。 “决定了,还是穿泰锡的传统服饰吧。”云泽心想,他带的所有衣服,虽然风格各异,但还是感觉格格不入,不如自己拿出布料,请人制作一套符合他现在这种宗教人士身份的服饰。 当云泽把这个想法告诉美尼斯的时候,美尼斯说可以,他请来了三位专门为神官制作衣服和饰品的匠人,一位女性和两位男性。 云泽拿出十几种布料,亚麻布、细棉布、光缎、蜀锦、纱、天鹅绒……他还告诉他们,要什么颜色都有。三个匠人才被神子殿下的异域美震撼了一下,又迎来了这些‘神国布料’的冲击。 这些堆积在床上看着凌乱的布料,一条布条就能作为传家宝传下去。 -- 第57页 这位绝对是神的爱子,三个匠人对神子的身份再无疑问,他们激动又忐忑。 制衣匠人小心用皮尺给他测量身体尺寸。 云泽的身体比例是照着标准尺寸来的,头肩比,上下比,都是接近完美,而且从发丝到脚趾甲,也无一不是美的。三位匠人专给贵人制作服饰,见过的美人如云如海,但这一切到了神子这边都变成了模糊的背景色。 “殿下,您真是人间的瑰宝,珍珠美玉和宝石的结合。”一个匠人情不自禁地赞美他。 云泽差点起一身鸡皮疙瘩,他求助地看向美尼斯。 美尼斯心里有些认同匠人的赞美,面上却义正言辞地对匠人说道:“好好完成你的本职工作,不要给神子殿下带去烦恼。” 美尼斯走过去,把云泽保护起来——其实就是站在云泽和匠人之间,挡住了对方过分热情的眼神。 匠人心中痛惜,眼神留恋不舍,直到美尼斯脸上已经有了显而易见的不悦,才讪讪退回去,和同伴商量用哪一种布料。 泰锡正式的服饰就是那几种,以神子这样的身份,又有能够驾驭任何风格的姿容,他们毫无意外地选择了最为华丽的那一套款式。但是用什么布料,三个匠人内部却争论起来。 一个匠人选择了珍珠色的光面缎,她对这种平滑的闪耀光泽的布料一见钟情,认为除了神子以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法驾驭这种自带光晕的布料,而纯白的色泽更能突出神子本身的美丽和神圣。 “殿下的圣洁和美貌无需任何过多的修饰,白色是最适合殿下的。”她说。 “要说贵重,当然还是紫色。没错,就是这种特别的庄重的紫色布料。”另一个匠人小心捧起深紫色天鹅绒的边边,反驳第一个制衣匠人。 天鹅绒的特性决定它在光照处会呈现出柔和的漫反射光效,而这块天鹅绒额外有些金属色的光感,金色和紫色,最为贵重的两种颜色在这块特别的柔软的料子上完美结合,这就是他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最后一个匠人选中了一块蜀锦,青金石的底色,上面有白色和蓝色的规则形态波浪,有仙鹤衔灵芝飞过,有一轮红日从彩云中破出。 他认为这样的工艺和图案的精美都是超越这个时代的,加上本身的料子这样细腻温润,非常符合神子给人的神秘、美丽和温和的印象。 三个匠人都有自己的白月光,他们谁也无法说服谁,气得都要争吵起来。 “既然你们都觉得自己手上的料子最合适,那就每人都做一件,最后让神子殿下来选择。”美尼斯说。 其实他也有自己的私心,他希望云泽多多地穿泰锡的传统服饰,彻底成为泰锡的神子,留下来。 云泽没有察觉到美尼斯的用心,但是他也觉得自己既然选择在泰锡生活,也应该融入到这里,确实该做几件本地传统服饰。而且布料他也不缺,就干脆让他们每人抱几块心仪的布料回去,除了祭祀要用的正式服装,也可以做几件日常服。 匠人们大喜过望,不过他们都很有眼色,只选择了两块贵重布料,其他都是常规的亚麻布。 匠人们很重视这件事,紧赶慢赶,五日后就完成了成品。他们一人做了两套正式服装,和几件日常服饰。云泽把三人的得意之作都试过一遍,让美尼斯帮他选择一套合适的。 美尼斯茶色的双眸颜色更深了一些,他的视线从那修长的脖子落到踩在毛毯上光洁的脚上。 穿着珍珠色光面缎的云泽是圣洁并且飘逸的,凡尘不染,好像随时会离开这里回到神国去。 穿着青金色蜀锦的云泽更显富贵华丽,多了一点人气和富贵子弟的娇贵。 着深紫色天鹅绒的云泽添了一点神秘和高贵,让人不敢直视。 美尼斯最喜欢那套白色的,圣洁而纯粹,但他没有选择这一件,而是给云泽挑选了青金色蜀锦的衣服。 蜀锦的衣服和有着金扣的深紫色天鹅绒斗篷,两者相结合,果然很有那种尊贵又神秘的感觉,衬得他越加俊美高不可攀了。 云泽自己也十分满意,在穿衣镜前面转了两圈。 “就这一套吧。”其他的放在那里备用。 “祭祀的时候,站在战车上的可不只是我一个,我穿这些料子的衣服,是不是有点太显眼了?”云泽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他决定给最高的几个领导阶层送布料。 他又整理了几块布料,红底金纹的蜀锦和猩红色绣有金色星星、月亮和太阳的天鹅绒,打包了两盒,一盒送给国王,一盒送给第一王妃,足够他们做一身衣服。 另外还有九盒,里面放着一块灰紫色的没有刺绣的天鹅绒布料和一块白色底有不同的银灰色花鸟鱼虫纹路的蜀锦,这些送给神官。 都是蜀锦和天鹅绒的组合搭配,做好都是一套的,视觉效果会很强烈吧? 看到云泽在没有人提醒的情况下,居然会想到给九大神官和泰锡第一夫妻送布料,美尼斯突然有种老怀安慰般的诡异欣慰:神子他终于有一点阶级意识了。 然而下一刻云泽就抱着一个盒子来找他了:“美尼斯,你的祭祀服装做了么?” 美尼斯:…… “殿下,我的祭祀服装不可用您带来的布料。” “为什么?” “多了,就不贵重了。殿下,这两种布料,从此以后只有您,和泰锡最尊贵的人可以穿,其他人不可以。”送了他,就得送其他继承人和各位王子,哪怕使用比国王等人略差一点的料子,穿特殊料子的人一多,也没有一开始那种震撼的效果。 -- 第58页 云泽看着认真教导他的美尼斯,眼睛弯成了月牙儿:“好,听你的。” 第29章 春耕祭祀那一日, 云泽等人早早到了王宫,在天未亮的时候。不, 准确的说, 是午夜。 因为祭祀需要, 他们得在天将亮未亮之前,从王宫开始出发, 走祭祀专用道一路到太阳神神庙。这一路会走得很慢,领头人控制着时间, 必须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到达神殿。 然后他们进去神殿的主殿,有大神官带领着进行祭祀活动。 今年多了一个云泽,还有其他八个大神官,所以比往年更隆重一点, 安保人员当然也会更多。 而神殿和王族也都非常重视这次春耕祭祀, 他们已经看到粮食减产背后的巨大危机。神子和来自神国的种子可能是解决的关键。 国王本身是非常独权的人,其实他对于所谓‘神子、神女’是抗拒的,奈何这次危机就需要人家去解决。而且九个大神官站在云泽身后, 一个个虎视眈眈,亲妹子都在坑兄,国王陛下也只好捏着鼻子默认云泽未来有着超凡地位的事实。 具体的流程云泽已经清楚了, 就是在大神官和国王之后,手捧一个匣子, 对,就是之前他送神官的那个缎面盒子,里面还是那根老玉米。然后他要郑重地把老玉米供奉在太阳神的神像前, 之后就是跟着国王等人做一样动作。 作为‘神子’,他是不必行跪拜礼的,只需要和国王,也就是神在世间的代言人一样,双手合在胸前鞠躬。 美尼斯说,这世间任何一个人都不能让他弯曲膝盖,因为他是行走在世间的神子,身具神的尊贵和威严。不只是在泰锡,在别国也是一样,强国的神子就是有着这样的地位。 他说得这样认真,云泽感觉异常羞耻。他特别想问美尼斯:你就是因为这个理由恨不得把我当孩子养的吗? 国王和第一王妃也都换上那一套异常醒目的衣服,里面是红底金纹的蜀锦,外面是白色皮毛滚边的猩红色斗篷,上面有金线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在光的照射下真如天上的星辰一样。 这个布料实在太对国王的意了,他就喜欢这样艳丽夺目的色泽和与众不同的质感,最重要的是,由神子亲自送上的有星辰图案的布料,某种意义上就是神灵认可了他的政权。 太阳、月亮和星星在这个时代有着特别的意义。 神官们同样十分喜欢送来的布料,白色底色有着不同花鸟鱼虫纹的蜀锦,颜色也不是特别突出,是银色的,但是一看质感就知道贵重,配上低调的灰紫色天鹅绒斗篷,真是低调奢华有内涵。 神官们并不像是国王那样有一颗张扬的心,他们大都年纪五十上下,已经过了年轻冲动喜欢炫耀的年纪。所以他们的配饰也不是国王和王妃那样金灿灿的金饰,而是精细打磨的镶嵌宝石的银器,只有手上的权杖是金的。 收到来自神子那神国来的布料之后,无论是神殿还是王室,都回赠了许多礼物,他们赠送奴隶、工匠、金银器物、粮食和布匹。 送了云泽房子和土地的土豪王子的亲妈,第一王妃,甚至赠送了云泽一个葡萄酒庄园和葡萄园里负责种植以及酿酒的匠人——那里产出质量极好的葡萄酒。 这酒庄离得不远,就在库里附近,走一日也就到了。 “这一点不奇怪。”美尼斯说,“第一王妃很有钱,她继承了来自她的母亲的一座城市,那个城市有一座铜矿。成为第一王妃之后,她又收到了一个港口作为新婚礼物,那个港口产盐。之后她陆续收到了一些礼物。论私藏,可能陛下都没有王妃有钱。” 第一王妃和国王是表兄妹,她母亲也是公主,有封地。 云泽到的时候,国王也已经起了,他热情地走过来拥抱云泽,一双家族遗传的茶色眼睛发出看到了猎物的光芒:有钱有大笔神国宝物的神子来了。 然后国王按着泰锡最亲密的礼仪,想要左右亲他的脸,被后来的第一王妃用羽毛扇扇开了。 “你走开一点,不要打扰我和神子的见面。” 不愧是有钱有权的第一王妃,根本不怕国王,伸手推开了他,拿羽毛扇遮着嘴巴对云泽露出笑脸:“神子的礼物我很喜欢。” 她亲密地拉起云泽的手,带他走到一边的座位上。当然不是坐到一起,云泽是坐在她的右手边,那里已经坐了她生的两个王子。这是一个很特别的位置,代表了和王室的亲近,也代表了本身的尊贵。 美尼斯见过国王之后也坐下了,坐到云泽对面。云泽一边是王妃,一边就是沙姆王子,还有一个四王子兰彻。 沙姆王子从边上的侍女那里端了酒来,银制的酒杯,镶嵌着圆润的红玛瑙,然后给了云泽一个热情的拥抱,一副久别重逢的样子:“神子,我亲爱的兄弟,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云泽脸囧囧的,他真的吼不住这边人的热情,而且男男女女都喜欢拉他手是怎么回事? 国王陛下也坐到位置上,他没有不悦,第一王妃的高傲他又不是第一次知道。每次国王在外面打仗的时候都是王妃在国内帮他稳住神殿和长老院,他们说是夫妻,更像是亲人和战友。 王妃也不太管国王爱好美色,国王再喜欢美人也不会抹王妃的面子,继承人只会是他们的孩子,这就是他们的默契。 -- 第59页 要参加这一次祭祀的人很多,云泽见到了很多人。他们端着酒杯过来,向云泽问好,顺便自我介绍。 云泽认识的人不多,只有九大神官,国王和第一王妃,沙姆王子和美尼斯。因为他比较宅,加上其他人也不允许无关人士随意打扰云泽,所以他来库里挺久了,竟然也就认识这几个人。 虽然从质量上看,他已经认识了掌握泰锡百分之九十资源的人。 云泽不认识他们,库里很多人却都知道他,他们都想和云泽见面、攀交情,这一次有这个机会,就全来了。 美尼斯看云泽端着酒杯,侃侃而谈,虽然脸上还带着微微的红,态度却自然大方,不动声色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任谁都想不到几个月前他不但不会说泰锡语,连泰锡的常识也是一无所知。 “学习能力、运用能力,都是我所见过最厉害的。”美尼斯忍不住将他和自己看过的年轻学者比较。实在没有可比性,云泽最厉害的地方在于,同一个错误他从不会犯第二遍,他一直在成长,肉眼可见地在成长。 就算他不是神子,也会是个很厉害的人——如果能克服心软和容易相信他人的小毛病的话。 天微微亮的时候,守卫开始从王宫走出来,他们分开两边,全副武装,将早起来看热闹的人们分开两边。人群里除了库里本地人,还有闻讯而来的附近村庄的村民,以及远道而来做生意的商人。 出来的第一、第二、第三辆马拉着的战车装满了祭品,许多麦子、一罐罐的葡萄酒和麦酒、蜂蜜、牛奶和羊奶……之后跟着一群羊和一群牛,这些也是祭品。 在祭品的后面才是要去参加春耕祭祀的人。 第一辆车是国王和第一王妃,猩红色的袍子一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 他们从未见过颜色这样鲜艳饱满的布料,而且远远就感觉到那料子特别得柔,难道是什么动物的皮毛?那为什么感觉上却比皮毛轻薄服帖? 国王抽出一把剑,对着天空挥舞,斗篷一下展开,露出里面金红双色的华袍。人群里立刻爆发出了欢呼,泰锡是尚武的民族,英勇是判断一个男人魅力的标准之一。 第一王妃双手握着象征‘泰锡女王’的权杖,斗篷从她手肘部展开,同款的裙子若隐若现。 国王和第一王妃之后是三排士兵,然后才是云泽的车。他站在最中间,手捧锦盒,左边是沙姆王子,右边是美尼斯,他们象征着泰锡的未来。 “神子殿下!泰锡的神子殿下!”人群追逐着他的马车,睁大眼睛去看他。 他们为他而来,也为希望而来。 这将亮未亮的清晨,光线带着自然的美化和模糊功能。就像是月下看美人,越看越美一样。清晨微光下的云泽,银灰色的长发披在身后,像是一尊玉雕,又比玉雕多了灵气和生命的气息。 云泽对着两侧的百姓微笑,他的笑容有着治愈系的温暖。 “他好美……”一个姑娘接收到了这笑容,她昏倒在她父兄的身边。 人群里还有一家人,是一个年轻女孩和一对老父母,他们正吃惊地看着马车上的云泽,那个女孩捂着嘴巴,泪如雨下。 “殿下!殿下!”她开始拼命朝着马车挥手,顺着人群追逐。她是米莎,脸比以前丰润饱满的米莎,脸上带着幸福微笑的米莎。 对被围观的人来说,这条路非常漫长。云泽以前也有过作为学生代表上台讲话的时候,长得好性格也好的他迷弟迷妹不少,但是他们不像是这里的百姓那样自由奔放地表达自己的热情。 那些赞美就像是不会断绝的流水一样,男男女女追逐着他的马车,甚至会痛哭出声。他们喊他神子,谢谢他从神国带了粮种过来。 原来我已经被这么多人知道了么?云泽心情复杂,他本来还阴谋论地觉得泰锡至少拿走一些献粮的功劳,比如说自己日夜祈祷,或者做了什么了不起的贡献之类的。 泰锡人是不是有点傻白甜啊?他们为什么这么好? “您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他们感激,因为您就是希望。”美尼斯说。 美丽只是外在的条件,最重要的是,他完全符合了人类对于神子的幻想:俊美、仁爱、圣洁、尊贵……还拥有拯救困苦中的人的能力。 他们一路到了神殿外,百姓被四五层的侍卫拦截在外面。 从战车下来,需要走石阶上去,云泽双手捧着锦盒,准备小心一点走阶梯,免得踩到长长的下摆摔到。结果美尼斯已经半蹲下,一只手拉起一点云泽的下摆,小声说:“您慢慢走。” 别怕,有我。 云泽心里一暖,脸上的笑更多了许多温度。 “谢谢。” 美尼斯拉起那一点下摆,直到走过台阶才放下。 人们再次分层,一些小官员和等级不高的祭司被留在阶梯下,他们有序地站在左右两侧,挺直身体,目光追随着走在最前面的国王等人。 神殿阶梯两侧早已放着花形的青铜灯台,里面放着涂抹了香膏的松树枝,这时有侍女拿着火炬一一点亮,光从阶梯两侧一路向里面蔓延,空气中散开浓郁的香气。人们嗅到这股香味,仿佛感受到了神灵的温度。 两边早已等候多时的大神官汇入祭祀的人群中。国王和第一王妃在第一梯队,九大神官在第二梯队,云泽独自在第三梯队。 -- 第60页 美尼斯有意后退一步,却发现沙姆王子和他做了一样的事,他们对视一眼,等到云泽已经走了三四步才跟过去。 日出云破,金色的光洒在众人身上,云泽双手抱着锦盒,回头看去。他沐浴在光中,眉眼模糊,天边不知何时出现了金边的红霞。 第30章 主殿的外面又拦截了一批没有资格入内的人, 所以浩浩荡荡的队伍,真正可以进入主殿参加祭祀的, 只有百人不到, 这百人还有大半只能在那里观看。 大神官走出来, 他点燃了一种特殊的熏香,然后把熏香放入一个黄金杯子。大神官手捧着黄金杯子, 开始向太阳神等所有看顾泰锡的神灵祈祷。 他先是歌颂神灵的伟大和仁慈,然后向神灵述说去年一年国王的功绩——主要是对神灵虔诚, 对百姓仁爱,驱逐了敌人,培养了十分优秀的继承人等等。 大神官之后是国王,国王捧过金杯, 从各个角度去讲述自己是一个多么合格的国王, 比如给寡妇的救济金是和其他人一样多的,没有苛待这些失去丈夫的女人,比如今年的新生儿没有减少, 比如怎么样公正地处理了某个案子…… 第三个则是云泽。 他表情严肃地走上前,把锦盒放在神像前,所有人静音凝神, 等待着他的祈祷。 云泽用中文说:“带我到达这里的人,或者神, 或者某种力量,谢谢你。我再一次活过来,作为一个人, 一个有着自我的人。我爱这世界上的每一朵花,每一朵飘过的云。无论是因为什么我出现在这里,我会尽自己所能,回报这一份幸运。” 然后他换了泰锡语:“泰锡天上地上一千个神灵,我已经在这里。我将带来的种子撒在这神眷的土地上,那勤劳并且聪慧的人民会好好对待它,他们的汗水会换来丰厚的回报。请看顾这片土地吧,这是您所爱的人的居住地。” 有资格单独上来祈祷的只有他们三个,之后就是上祭品的时间。 现在的祭祀还比较血腥,活生生的羊和牛直接抓着宰杀了,血淋到一块四四方方的石头上。美尼斯告诉过他,那是天上下来的石头,所以就是陨石。 美尼斯说了很多,甚至告诉云泽,在丰收后的祭祀上,还会杀一个死囚祭天。云泽活在和平时代,死人只是在电视上、电脑里,刚听到的一瞬间他有些反胃,现在想起来却很平静。 哪个时代都有死人,只是他之前看不见。 祭祀结束后有个宴会,云泽没有去,借口困了,回到自己的屋子。 他喝了一点羊乳,吃了一些面包,又练了一会儿字,现在练习的是锲形文字,用一个三角小木棍在泥板上练习。 他本来只是借口说困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就真的困了,干脆洗手漱口之后就睡下了。 “神子殿下呢?”匆匆离开宴会的美尼斯问管家。 “殿下已经睡下了。”乌苏说。 美尼斯嗅嗅自己身上的味道,不同的香膏香气混合着酒味和肉味。那些人知道他和神子住在一处,找不到神子,就来找他攀交情,美尼斯用了好些时间才摆脱他们,然后偷偷回来。 没想到云泽真的睡下了。 他换了一身衣服,用热水擦洗身体,漱口,咬口香糖,然后擦了一点平日用的香膏,确认自己没有那些烦人的气味,才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先是轻轻敲门,没有回应,他便推开云泽房间的门——可以不经允许就进来,这可是云泽对他特别的优待。 “殿下……”美尼斯轻声唤着。 云泽没有回应,他已经睡着了,并且睡得毫无防备。 屋内没有灯,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外面的光,所以里面是昏暗的。 美尼斯小心走过去,掀开第一层纱帐的一角,透过半透明的纱看到床上躺着的云泽。他睡相很乖,正面躺在那里,两只手露在被子外面,交叠在小腹位置,呼吸的声音很低。 “今天辛苦了,好好休息吧。”美尼斯心想着,把纱帐合拢,再一次小心退回去,关上门。 他对守在门口的侍卫说:“神子睡熟了,你们小心不要吵到他。” 祭祀后就开始春耕了,神殿专门空出一块地用来种植玉米。经过云泽的提醒,这些用来种植玉米的土地是刚刚种过豆子的,本地的胡豆(蚕豆)和鹰嘴豆。如果玉米种植效果好,明年会在神殿拥有的土地上推广开,一部分会进入贵族的土地,还有一部分赠送给平民。 哪怕王室和神殿都在主动推广,想要真正把玉米推广到泰锡全国,至少要三年到五年。 沙姆王子带着玉米种子去了粮食最为紧缺,也最是危险的西北,他要在那里呆很久,直到玉米长成。 云泽拥有的土地也开始春耕,他一不小心又弄出了新技术——曲辕犁,以及给牛穿环。 因为聊天的时候说到牛不听使唤,指东走西,云泽就突然想起这个。他依稀记得牛是应该穿鼻环的,但是这里的耕牛就没有,犁也特别原始。 嗨呀,云泽一拍手,刷声望的时候又来了。 给牛穿环他还能说出点什么,就是鼻子穿环,记得消毒。但是曲辕犁,虽说大名鼎鼎,但还真没有仔细注意过。 想啊想啊,云泽忽然想到,自己曾经收过的装饰画里头,有一副耕牛图,里面不但有鼻子穿环的牛,还有曲辕犁。他就把这幅画找出来,让工匠按着上面的图做曲辕犁,然后给牛穿环。 -- 第61页 之后他们就真的给牛穿环,青铜环,用火消毒,三五日就好了,然后用绳子牵着鼻环。穿环之后的牛就听话多了,一扯绳子,绳子带动牛环,牛就能快速得到指示。 曲辕犁的制作更复杂一些,因为图只有一面,需要有经验的工匠去推算,它别的地方应该是怎么样的。这个工匠带着他几个儿子实验了很久,尝试了不同的尺寸和构造,最终找到了一个能够更加方便犁地并且更加省力的犁。 云泽看过打环的牛拉着曲辕犁耕地的画面,和不打环的牛拉着本地原始犁耕地的画面之后,他没有任何犹豫,直接让名下所有的木匠参与制作曲辕犁。至于青铜环和曲辕犁前面那个青铜铲,则交给青铜器匠人。 开玩笑,前者的效率可是后者的四五倍! 第一批的穿环牛和曲辕犁用在云泽自己的土地上。 这是一片很大的土地,就在库里边上,有几十倾地。附近有个村子,里面全是沙姆王子送他的奴隶,也是负责种地的人。他们都是一个个家庭组合,得有几百户。 云泽决定大部分土地用于种植玉米,小部分用于种植棉花。如果棉花长得不错,就作为明年主要推广的农作物,种子赠送给神殿。 这些他都没有瞒着别人,所以曲辕犁正式工作那一日,神殿的祭司和王族几个农庄负责人都来看。 云泽比较意外的是泰锡的左相居然也来了。泰锡有两个类似宰相的大官,左相为尊,是个五六十的老人,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一脚踩进棺材了。他听到这件事,就带着主管农业的官员来拜访了。 云泽直接带着人去了田里。 左相一到田里就被新式的犁吸引了全部注意。他就像是发现了宝藏一样的惊喜,站起身和云泽告罪后,就飞奔去那一块地,围着那个正在工作的牛和犁,十分专注认真地向两个奴隶讨教,询问他们方法和使用心得。 “有左相这样的大臣,真是泰锡的福分。”云泽更加欣赏这个务实的老人家了。 新的犁和牛穿环,两者相加,效率是原来的四五倍。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以给更多的土地开荒松土,春耕的时间多么宝贵还用人说吗? 知道这件事的国王坐不住了,他虽然看起来荒唐,却是一个有野心也有手段的统治者。他立刻让工匠大量制作曲辕犁,青铜器不够的话,前面的铲子换成石头或者硬一点的木料,也能用。 神殿这边也是一样,神殿管理着大量的田地,他们也很需要提高效率。 曲辕犁和牛穿环就这样悄无声息在库里推广开,它们不像是出现了新的粮食那样热热闹闹,也不像是出现石磨一样立竿见影(因为正真推广开的时候已经过了春耕期),但它们的重要性一点不比前者弱。 云泽像是水,悄无声息地改变着泰锡,一如石磨,一如曲辕犁,都是生活中的常见工具,一点不高大上,也没有轰轰烈烈,但它们却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泰锡人的生活。 泰锡人对他的保护更加严密,但这一切并不叫他知道。 云泽还在开开心心地数着院子里新种下的树苗活了多少。 院子里种了许多新的树苗,都是从商品册拿出来的五年苗,如果长得好,今年就能吃到果子。之前花丛里长得不好的花都拔掉了,种下他带来的红玫瑰和红蓝花。 根据云泽得到的信息,这边夏日长,高温少雨,冬季多降水,温度不低,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地中海气候,这样和这边盛产水果也能对得上。云泽就有了一个基础的判断,这边大概可以种植什么水果。 除此之外,院子里也种下一批日常蔬菜和葱姜蒜,这是生活不可少的调味品。 本来大半都是草皮的院子被仔仔细细利用起来。 “这是苹果树,苹果甜、脆、多汁水,老少皆宜。”云泽指着几株树苗,美尼斯就记下了‘苹果’这个奇怪的发音。 “这是桃树,桃子甜、软、绵,做成桃脯和罐头也好吃。”于是美尼斯又记下‘桃子’这个发音。 云泽一连数了六种树苗,苹果、桃、李、夏橙、樱桃,最后一个不能说树,应该算是灌木,因为是蓝莓。 这其中夏橙比较特殊,因为上面已经挂满了小果子。 云泽告诉美尼斯,这些果子是去年春天开的花结出的果子,一年之后的今年夏天才会成熟。过些时候夏橙会开花,会有神奇的花果同存的景象,而之后今年的小果子长出来,和去年生的成熟果子挂在一起,很有意思。 当然,这一切都是直接转述树苗介绍上的话,云泽唯一可以确定告诉美尼斯的是:夏橙真的很好吃,他吃过。 这些树苗都存活下来,长得很不错,桃树都开花了,有一株本来伤到根了,没想到还是好好活下来。 那个马虎大意的仆人差点被拖走,但是云泽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后来他再栽种,果然一株都没有伤到。 现在这个仆人和其他两个有种植经验的仆人一起负责照顾这些树苗。奴隶没人权的,犯了错搞不好得死,云泽用这种方法保他一命。 云泽没有种植方法,这些树能存活基本靠‘命硬’,可能游戏里出售的树苗和种子的生命力比较顽强。因为那些花卉和蔬菜也都存活下来,还长得很好。 但是毕竟没有科学养殖方法和足够的肥料,所以他也没有指望这三个仆人真的能把树苗养成现代那种精品果树,没死就行。 -- 第62页 “库里的天气能种的水果很多,不过分冷,也不过分热,春秋多雨水,夏天也有圣山雪化的河流浇灌。今年先种这么多,如果长得好,明年可以更多。”云泽一边和美尼斯散步,一边欣赏着大院子里的花草树木,“以后,我们一年四季都能欣赏它们的美丽,又享用它们的果实。” 美尼斯双眼含笑,因为云泽说‘我们’,已经忘记了美尼斯是个不请自来的客人。 “其实还有很多适合温暖潮湿地区种植的水果,以后如果有合适的地方,也可以栽种看看。”云泽手里的亚热带、热带水果树苗才叫多,他有点想吃荔枝,那是他仅次于樱桃喜欢的水果。 潮湿温暖?美尼斯想了一下泰锡有没有这样的地方。 “我知道几个地方,只是离库里远。”美尼斯想到了几个地方,因为潮湿闷热多树,毒虫也多,在泰锡的边缘,算起来是很荒凉的地方。 云泽眼睛一亮:“有吗?现在去不了也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再去。” “现在虽然去不了湿热地区,不过湿热地区最近有商队进入库里。他们会带来许多椰枣。”美尼斯说,“现在开始会有商队陆陆续续过来,一直到天气开始变冷的时候才停止。从商队那里购买异国的香料也是我的工作之一,您要不要和我去看看?” 云泽停下脚步:“外国商队开始来库里了?” 美尼斯听着‘外国商队’几个字,心里抑制不住得欣喜,但是表情还是非常克制:“无论您想要什么样的商品,总会有合适的人送过来。” “正巧,我想买些布料。” “您的布料不够用么?”美尼斯有些疑惑。因为无论是神殿还是王室,都送来了许多精美布料,而云泽自己也有大量布料。 云泽摇摇头:“不是,我想给守卫和家里的仆人买一些。他们的衣服不多,也不够保暖。我这里有很多可以购买物品的小珍珠,放着也没什么用,不如拿出来让大家过得好一点。” 说白了,收买人心,身边服侍的人,还是心向着他比较好。而且他也想去看看库里其他地方是怎么样的,来这里的异国商人又是怎么样的。 啊,有种见证历史的感觉。 为了这个,他甚至把一挂珍珠制作的珠帘拆了,得到了十几斤小珍珠。这类珠帘是家具装潢的一种,在游戏里很便宜,他光是珍珠材质的珠帘就有十几副。 云泽还没享受过带着一兜的珍珠大肆购买的爽快呢。 用珍珠给仆人买布料做衣服?美尼斯本来想说什么,话到嘴边一转:“让我陪您去吧。” 否则一不留神被人坑了。 第31章 带上车夫和马车, 叫上两个护卫,云泽和美尼斯坐在车上, 准备出门购置一些东西。 他坐在马车上, 一路摇摇晃晃往外城最繁华热闹的街区走。因为地上到处是动物排泄物, 所以他出门都要坐马车,而且这次准备买的东西比较多, 没有车几个人根本搬不过来,这年代连个门牌号都没有, 想让人送货上门都找不见路。 他穿着新的长袍和披风,披风的帽子又宽又大,阴影遮挡了眼睛。它们是一种做工精良的亚麻布制作的,裁缝在袖口和衣摆处用青铜珠子青铜片做了一些装饰几何图案, 云泽试了试, 非常合身。 一行人驾着车马一路走到最热闹的那条街区,两边都是商户,路上全是商队, 商品直接摆在地上,等着人讨价还价。 云泽和美尼斯下了马车,身边守着两个护卫, 车夫驾马跟在后面。地上动物排泄物被踩平,变成路的一部分, 又有异国香料散开在空气里,驱散了臭气,他也就下马慢慢走了。 话说回来, 排泄问题还是得解决一下,否则处处踩雷,哪里还能随意出门。 这是云泽第一次来这里。美尼斯告诉他,附近这一片区域,大概有五六条街,每条街百米多长,都是商人进行交易的主要区域。 从周围各国来的商队会在此停留数日甚至十数日,当街叫卖他们的货物,卖完就会补充一些库里当地的特产离开。商队停留时间短,商品种类不确定,所以买东西有时候凭运气。 有一些特别珍贵的货物不会出现在这里,像是漂亮的完整的红珊瑚,大颗又纯净的宝石,精美的金属器物,名贵的香料,他们会直接请中间人联系到贵族王族,直接卖给这些大客户。 有时候这些大客户会下单,要求他们在某某日之前找到某个东西送过来。往往这种下单的收获是正常交易的数倍。有时国与国之间也有这种指定的大宗交易。 美尼斯需要的一些贵重的香料就是通过这样的‘订货’方式得到。但是比较廉价量大的平民香料,他还是会自己找商人,更优惠一些。 云泽这次要买的是比较厚实耐磨的亚麻布,这属于常规商品,很多商队都会携带布匹,是货物也是金钱替代物。 他很快就找到了一个携带了大量布匹的商队,这是一个骆驼商队,漂亮精致的花毯和不同规格的布料摆了一地,还有许多浓香馥郁的香料、彩色的羽毛、彩色石头打磨的珠子、漂亮的木雕。 这个商队的摊子边上围满了披着头巾的少女和少妇,她们一只手里拿着中意的商品,一只手里拿着活鸡活鹅,大声地讨价还价。 以物换物也是这里商品交易的一个特色,拿鸡鸭当钱还是正常,好些举着羊羔牵着牛的,甚至直接拉着奴隶卖的。 -- 第63页 话说回来,明明都是一样的长相都是人,却可以极其自然地不把奴隶当人,而是当成类似牛羊和自己不同的另一个物种,到底是怎么克服这种心理障碍的?环境的力量吗? 守卫开道,云泽和美尼斯挤进妇女堆里,他们看着地上的布料,并且伸手摸了摸。这是一个大商队,这一片都是他们的生意,眼前这一个摊位上就有五种规格的布料,甚至有十分少见的染色布料。 云泽找了一种摸着比较柔软细密的布料和一块十分厚实的布料。 “这两块布料是什么价格?” 云泽问价,美尼斯负责保护他,不让挤来挤去的妇女和少女碰到云泽。虽然现在云泽戴上帽子围上鼻子和嘴唇,也没有露出他极具特色的银灰色头发,美尼斯还是担心他被人认出来。 其实人群里还有些伪装成普通人的‘便衣’在保护云泽等人。哪怕在库里,对他的保护也不会减少。 这个摊子的主人是个高瘦的青年人,有两撇小胡子,手上带着一枚银戒指,他虽然有些奇怪云泽严密的包裹,还是十分热情地招呼他。 “这是从红谷带来的布料,看它多么细密多么柔软,只有红谷的少女有这样的工艺。哦,亲爱的大人,您是多么有眼光,这个只要十个白贝,这个只要十六个白贝,一卷布可以做三四件衣服了,同样的价格您可不能在别的贪婪的商人那里得到这样好的布料。” 云泽不擅长讲价,而且他根本不知道白贝是多大的计算单位,于是他沉默了。 “这个六白贝,这个十白贝。”美尼斯指着布料说。 “哦不不不,大人您一定是在开玩笑,就算是在红谷,您也不能用这个价格买到。我们千里迢迢经历无数险阻把它送到您的面前,遭遇过波涛汹涌的大河的阻拦,忍受过强盗无情的剥削,在沙漠行走直到嘴巴起皮也不肯喝一口水,所有的这一切,都只为让它到达您的面前。现在,远方的珍宝被我们双手捧到您的面前,您却不以为然,连天空之神都会为我哭泣……” 商人妄图用精彩的冒险故事打动精明的客人。 然而美尼斯早已看破。 先不说红谷就是泰锡邻国,不需要经过大河和沙漠,走陆路两三个月就到,骑马还能更快一点。 就说这些精美的布料,它们的确来自红谷,可是并非出自少女之手,相反,是老妪辛辛苦苦纺织出来的。她们经验足,纺织出来的布料也就十分细密,少有瑕疵。另外,这些没有染色的原始麻布料在红谷本地的价格大概是一到两个白贝,超过十个白贝买过来就是冤大头。 美尼斯出门游历的时候都是用商人的身份,这里面的水分他一清二楚。 美尼斯继续和他讨价还价:“这个六白贝,我买十卷,那个十白贝,我同样买十卷。” “什么?您是认真的?”听到这个数字,痛哭流涕的商人立刻停止了他的喋喋不休,他飞快在大脑里算了一下,叮,金闪闪在召唤他,“我们不要鸡鸭,要容易携带的。” 云泽一听,立刻悄悄把一个小袋子塞给美尼斯。 美尼斯用手隔着袋子一摸就知道这些珍珠的大小和圆润度,他在心里估算大小和价值,嘴上还在应付商人:“当然,来自米萨的珍珠,随时可以给你。” 美尼斯拿出一粒,珍珠特有的光晕在掌心流动。 这是一颗洁白无暇的滚圆珍珠,除了小一点,没有任何缺陷。虽然已经打了孔,但这是加分项,这年头打孔也不容易,是技术活。 这时候的珍珠都是野生的,小根本不是问题,而且之后美尼斯拿出七八粒都是差不多大小。 差不多大小的滚圆珍珠比单粒有价值,商人的眼睛在放光。 “一粒珍珠二十枚白贝。” 这个价格有点高,商人有点犹豫,但他的目光难以从珍珠上撤离。 美尼斯知道商人已经心动了,他继续说服他:“你看看,这是一样大小一样颜色,并且都是滚圆的珍珠,它值那么多。若是镶嵌在项链和耳环上,可以增长十倍价值。要知道几百粒珍珠里才能找出几粒差不多的。” “好,这些布你拿走吧。”商人已经忘记了那位为他哭泣的天空之神,事实上,商人只信奉金钱、亮闪闪的金子和珠宝。 这样,美尼斯用七粒珍珠换到了马车几乎都要装不下的布料。 云泽在旁叹为观止:“好厉害啊,美尼斯你好厉害啊。” 美尼斯矜持地点点头,嘴角却一直往上扬。 他们继续向前走,云泽嗅到了空气里淡淡的大海的咸鲜味,前面一定有海货。 海带、紫菜、虾米、干贝……看清那一堆一堆的麻袋里装着什么的时候,云泽伸手揪住了美尼斯的衣袍。 这同样是一个很热闹的摊位,不过不同的是大部分人只是看看,问问,少有出手购买的。唯一卖得比较快的是海盐,然后是海鱼和海虾,别的一些奇形怪状的海产品少有人问津。比如晒干的海蟹、海参、紫菜、海带和贝类。 这个摊位上海盐很便宜,云泽就把剩下的半袋子包圆了,同样包圆的还有小虾米,紫菜和海带。 在不知道海鲜美味的人看来,花那么多钱买了一堆不顶饿的小吃,是很不合算的事情吧? 之后他又挑选着买了一些晒干的大虾,晒干的鱿鱼和墨鱼,像一条黑色长刺的棍子的海参,一些贝类。 -- 第64页 对方遇上这样的大客户也很高兴,一直忙前忙后地包装,送到车上,还送了云泽一些漂亮的海星和贝壳。也许有人会以为他们在海边生活,捡珍宝就像是捡石头一样简单,其实不然,同样需要冒很大风险。 这时候车已经完全装满了,但是没有逛过的街道还有很多。 云泽克制着自己,目的已经达到,就该打道回府了。 他虽然没说话,美尼斯却猜到他其实还想再看看,便道:“等下一次,我们再出来走走。” 他们从另一个出口拐出这片区域,带着满满一车的东西回了屋子,乌苏十分奇怪:“殿下,家中布料还有许多剩下,且是宫廷里纺织工制作的上好布料,您这……” 他欲言又止,心里盘算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什么需要用布料的事情,疑惑不减反增。 “给大家都做件新衣服。”云泽笑着说,“这几天就要麻烦阿西她们了,趁天气没有热起来之前把袍子都做出来。” “大、大家?是、是给我们吗?”乌苏结结巴巴的,一边看着那一卷卷乳白色的布料,“这些,这些都是吗?” “对,都搬进去吧。” 云泽把价格更高的柔软平滑的布料留给身边的守卫和侍女,他们是神殿派给他的,都是平民或者小贵族家的孩子。那些价格更低一些也粗糙一些,但是十分厚实耐磨的布料给家中工作的人,那是沙姆王子送他的奴隶。 在泰锡这么久,加上有美尼斯一直告诉他这里的风土人情,云泽慢慢的有了这种阶级意识。 虽然他的内心里,还是把奴隶放在一样的生命的天平上,可是在现实里,还是不得不区分对待一下。 用价格低廉的布料,仆人们更容易接受。 用价格略高一点的布料,守卫也不会感觉被冒犯。 云泽只想让他们都能有新衣服穿。‘跟着神子可以得到更好的待遇’,这种事做比说更容易让人信服。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他不在乎中间的过程。 “麻烦家中的女人帮忙了,请给所有人都做一身新衣服吧。工作辛苦了。”云泽对乌苏点点头。 一向冷静的乌苏却有些回不过神:“不、不辛苦。” 第32章 要给每个人制作衣服的事传到家里仆人的耳中时, 简直像是在平静的池水里投下一块巨石,‘哗’的一下, 水池子乱了。 “是每个人都做一件吗?” “每个人都有?我们这些砍柴的也有?” “真用这种料子啊?普通人家的姑娘嫁人都穿不上这样的好料子吧?” 从裁新衣的消息传出去, 下仆们就一波一波地过来打听这件事了。他们看着那一卷卷布料, 眼睛放光,怎么看怎么的稀罕。 这年代的布料凝聚了太多劳动力, 属于轻奢侈品,就是库里的普通平民人家一年也做不上一件新衣服,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也不是种花家一家的传统。 就算是库里这样的大都市,大部分人家的家庭成员三四年才做一件新衣服,何况奴隶。难不成满大街腰上挂一块布遮挡的奴隶们是假的吗? 库里还算好的,好歹奴隶有块遮羞布, 别的地方好些光屁股干活的, 人家奴隶主就从未觉得亏欠过。 王子别院的奴隶们是穿得不错,但那是建立在王子财大气粗的前提上。但就是这样,他们也就三年裁一次新衣, 而且是最差的粗布,也就是传说中最不值钱的‘赖布’,再怎么的多金, 想想他名下奴隶人数就知道不可能太大方了。 而之所以衣服看起来还不错,没有补丁, 那是因为做粗活的时候奴隶们都会脱下衣服,女人围两块布,男人围一块布, 等干了活擦了身体他们才会换上衣服。只是这些人在云泽起床之前就出门干活了,云泽睡下了他们才回来,所以他不清楚这点。 另外,就算是做衣服,也没有哪个奴隶主特意去买一些高档异国布料,什么柔软啊,什么厚实啊,什么平滑啊,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 都是直接批发的最低档的处理品,也就是‘赖布’,多数还有发霉腐烂蛀虫之类的小缺点,一个白贝一卷不能更多了。也就是云泽这样人傻钱多,奴隶还少的奴隶主会干出这种不符合本地常识的事情。 不管怎么样,云泽为他的仆人们花了数额巨大的白贝买异国布料做衣服的事情已经是事实了。 几个年轻的女孩子兴致勃勃地说着要把新衣服存起来以后结婚的时候穿,上了年纪的老人则舍不得,他们恨不得跟云泽说,‘您对我们太好了,其实买粗布就够好了’。 家里的侍卫和侍女也都收到了属于他们的布料,是更加高档的白布。他们不像是贫穷的仆人一样缺少衣服,但是突然有这么好的布料做新衣,还是非常意外和惊喜。 不过他们还是端着自己的架子,在外面还是认认真真守卫和料理家事,只有到了自己的房间,才会把布料拿出来,披在身上,美滋滋的想着是做成上衣和短裙,还是做成袍子。 花圃里的玫瑰开了,院子里的石榴树也出现了一个个火红的花骨朵,夏橙开始成熟,樱桃树也开始结果子,天气渐渐热起来,所有人的新衣都已经做好了。 他们很珍惜这件新衣服,往日还是穿旧的,也就是需要见朋友的时候或者重要的日子里会穿上。 -- 第65页 库里的夏日很热,对日头下工作的重劳动力非常不友好。 云泽决定加大仆人每餐的分量。另外沙姆王子刚给他送了半扇牛,一半腌制了,一半拿出来叫大家好好吃了两天。主要还是侍卫等人在吃,家里仆人也能分得一点边角。 今天还残留了一块,只是不太新鲜,而且块头也不大,云泽的意思是用它做一点肉面包给仆人们。 “每人一个肉面包,一罐菜汤。外出干活的十八个可以再领一个白面包。”这时候天还没有亮,阿西领着侍女们早起生火,烤面包、烧水、烧汤、挤羊奶。他们要先给主人的面包撒盐和小苏打粉发酵,然后开始制作从神殿来的侍卫和侍女的早餐,最后才是下仆的。 昨天残留的那块牛肉还剩下砖头大一块,已经不太新鲜,阿西按云泽的命令做成肉面包给奴隶们吃。 她把牛肉剁成碎肉,抹上盐,拌上鹰嘴豆酱,加上韭菜和葱花,铺在面皮上。然后再撒上一层碎洋葱,覆盖一层面皮,放到陶锅里焖烤。 韭菜、葱和洋葱都是院子里现摘的。 砖头大的一块肉要做出六十多份肉面包,就要多放一些韭菜和洋葱。这样烤出来的面包,外皮酥脆,里面的面包吸足辛香汤汁显得极为可口,加上里面一层夹杂着碎牛肉的韭菜和洋葱,真是让人惊叹的美味。 别说这些可怜的奴隶们,就是库里正儿八经的平民也没有这样的待遇,肉食一向是贵族们的专属,别提还有价比黄金的香料。 而菜汤,是用了一根带肉牛骨,加上一点去腥的麦酒和生姜,放入盐熬了一早上的汤。上面清汤留着给云泽,下层浑浊的汤汁再倒入水,加上本地野菜切成的碎丁,搅碎三个鸡蛋,加上一把小葱,热乎乎端出来,咕噜咕噜喝下去,感觉整个人都充满了力量,精神头一下就出来了。 阿西给每个人的陶碗里都打了一勺热汤,准备干活的仆人们一边等着一边嘻嘻笑闹,都喊着多打一些,或者多来一点蛋花。阿西白眼都不给一个,实在烦的时候她的手就像是帕金森一样地抖,抖掉半勺的汤。 “哎,要是以后也能常常吃到肉面包就好了。”一个仆人捧着手里的面包舍不得下口,可是这个面包太香了,只要嘴巴一张,不知不觉就吃完了,不但没有感觉到饱,反而更饿,更想吃了。 幸好还有半碗的菜汤,带着肉香味儿,热乎乎的,好吃还饱肚。不像以前,每个人只有一碗洗锅水一样的豆饭,或者一块黑乎乎的婴儿拳头大的黑面包,里面多是麦麸,还有碎石子,要泡在热水里吃,直接啃能磨碎大门牙。 另一个年长一些的仆人骂道:“你这狗东西,想的倒很美,被人知道我们吃牛肉,都得完,咱们殿下都不怎么吃肉呢。他不经常吃,还要舍下来给咱们吃,盐也不少放,对咱们够好的了。你要是这样贪心,一定会被神责罚的。” 他是一个没有特长只能干体力活的仆人,所以手里还有一块生面做的面包。干重体力活的都能额外多拿一个面包。 活了十几年,也就这些日子觉得自己是真正活着的,神子殿下愿意把他们当人看,对他们好。他们这样的奴隶脑子不好,可好坏分得清,这样的日子还要奢想,神魔都不能忍。 “快吃快吃,得在天亮前出去,否则太阳要晒人了。”一个同样要出去砍柴的奴隶说,“如今的日子可好过多了,殿下让人给我们做了独轮车,还允许我们带加了盐和柠檬烧开的水去劳作。” “我从没见过比神子殿下更加和善仁慈的人了,他还给做新衣服,给吃面包,可是我们每天吃那么多,殿下又没有别的收入,不会把殿下吃穷了吗?”这是最小的那个奴隶,只有十三岁,却要跟着其他人一起在太阳底下干活。 众人都沉默了,的确,神子好像一直在花钱,并没有收入。 一个奴隶犹豫了一下,迟疑地问:“可是殿下不是那个么,他能变出那么多东西,也能变金子,怎么会穷?” 这个奴隶还没说完就被擀面杖敲了一下脑袋,阿西双手叉腰怒气冲冲瞪着他。大娘天生一脸凶相,发怒时更是威严可怖:“难道你宰了牛羊祭祀了么?什么都没有却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恩赐,这种想法真是太卑劣了!” 其余等人也对那个奴隶怒目而视,其中一个眼神格外意味深长:这样自私卑劣的人,不能让他待在神子身边。 “那我们努力干活,给殿下赚钱。” “我们大家都努力一些,殿下对我们好,我们就要对殿下更好。” 家中仆人想要为他挥洒汗水的决心云泽没有第一时间感受到,不过缺少收入的困扰他已经感受到了。 不能一直用自己的东西换取东西,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云泽现在有三个路子可以走:一是制作各种药剂,二是制作各种香膏香薰,三是酿酒。符合他现在这种身份,重要的是,来钱快。 制作药剂最涨人气和地位,而且制作起来很方便,游戏技能这种东西它又不讲科学不讲道理,轻轻松松就能出很多神奇的药品。但是缺陷也有,就是原材料,一些药材能种植,可是还有很多没法种植的,他要是专门做这个,迟早要面临原材料短缺的问题。 药剂还是要做,但只能作为一种保持地位增加收入的辅助。 其次是制作香薰和香膏,他有很多配方,一些比较简单的香方能在本地就找到原料,没有原料上的问题。但是制作的时候就不像是药剂那么简单,可以用技能。 -- 第66页 他也可以像美尼斯一样,自己出配方和原料,让专门的匠人去制作。这类匠人都是专属某个人的,为了防止配方泄露。 酿酒也是一样,最好的办法是他出配方和原料,有专门的人帮他酿制。 除了这三个最重要的赚钱方法,其实他还可以制作护肤保养品,可以制作化妆品,可以制作植物染色剂,这些他全部都有配方,详细到每一个步骤,傻瓜式教学。 云泽还有整套的蒸馏设备,无论拿来蒸制精油还是拿来蒸馏酒精,都可以组合使用。今年种下的玫瑰花和红蓝花长得很好,只是花不多,明年可能长出更多,就可以拿来制作胭脂和玫瑰花产品。 当然,这一个花圃的玫瑰花拿来做精油有点儿困难,想要做精油,怕得专门找地方铺开种才行。 关于谋生的事他想了很久,一直到月上中天才睡下。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似乎听到有人在敲门,云泽没有理会,继续睡。 “殿下。” 熟悉的香气靠近,云泽睁开眼,看到床边站着一个人。他吓了一跳,但看清是谁后就松懈下来。 “美尼斯。”他的声音轻轻的,双手拉着薄被子,提起来遮住脸,想要继续睡。 “陛下出事了,请您和我去一趟宫里吧。” “什么?” 第33章 云泽还有些愣愣的。 美尼斯伸手掀开被子, 从衣架上拿出衣服过来,给他套上, 又从袖口把手伸进去拉出云泽的手, 动作轻柔又快速, 就像是照顾一个三岁的小宝宝一样。 他又拿起短裙给他系上,手指不小心刮过腰窝处, 云泽打了个哆嗦,彻底清醒了。 库里的夏天, 晚上其实没有那么热,但是夏日嘛,能不穿衣服睡还是不穿衣服,云泽如今就是庆幸自己还穿着小裤裤。 这个时代还没有内裤这种东西, 所有人下面都是真空的。穿长袍还好, 到了夏天穿短裙的时候,一览无遗。 于是云泽做出了内裤。 这点功夫,美尼斯已经拿了木头和皮绳制作的拖鞋来, 一只手握着云泽的脚踝,一只手给他套上拖鞋。 云泽的脚趾卷缩起来,强忍着那种羞耻感不去看他的动作, 假装冷静道:“陛下怎么了?” “我的老师就在宫里,我们边走边说?” “好。” 这时候美尼斯吩咐的热水已经到了, 云泽匆匆忙忙洗了脸,两人走出房间,发现沙姆王子在外等着。他看起来很憔悴, 胡子拉碴的。云泽有点意外,不是说沙姆王子去西北边安排玉米的种植去了,过年前不会回来吗? 沙姆王子看到云泽两人,对他们一笑。那浮夸的花花公子式的笑容掩盖了不安,他微笑着说:“神子,拜托了。” 说着沙姆王子带着他们上了去王宫的马车,扶着云泽上马车的一瞬间,他低声说了一句:“有我和美尼斯在,无论结果如何,没有人可以伤害泰锡的神子,神子可以安心。” 沙姆王子在前面马上,云泽和美尼斯在后面车厢里。 “怎么回事?”云泽问。 “沙姆昨天刚到,西北那边的黄金麦种植十分顺利。” “陛下是怎么回事?”云泽又问。 “我也是刚刚知道,陛下现在腹痛难忍,不知是病是毒。” 马车在路上急速奔驰,车厢抖动得厉害,美尼斯一边用银梳给云泽梳头发,一边和他说事情的起因和经过。 并不是体外伤,国王陛下搂着美人吃完了晚餐没有多久,他开始腹痛难忍,然后便是上吐下泻。如今还没有排除中毒的可能性,但是奴隶吃过国王食用的食物和酒之后没有任何异常,所以因为食物中毒的可能性不高。 那个舞姬已经被控制住了,大神官给国王灌了一些牛乳,但是情况依旧不好。陛下的腹痛没有减缓,牛奶被吐出来,就连清水喝下去都会吐。陛下情况十分危急,现在是第一王妃接手了整个王宫。 虽然云泽一再说他不是医师,不会看病,但现在这种危急关头,还是不得不来请他。沙姆王子担心有意外,所以立刻亲自过来邀请了。 云泽是神子,不会治还能祈祷一下,大家是这么想的。 现在那边是大神官在料理,如果大神官都没有办法,云泽就是唯一的希望。如果云泽也没有办法,那就必须做最坏的准备,推选新王。 目前来说,无论第一王妃还是沙姆王子,都是倾向于国王陛下能被治愈。沙姆王子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但这种混乱的环境下继承王位,对他其实没什么好处。 王宫守备森严,云泽等人过了四五个关卡才到国王陛下的寝室。 “神子殿下来了。”作为王宫内总管的一位嬷嬷往里传报。 云泽、美尼斯和沙姆王子之后就到了,和房间内的第一王妃、大神官等人一一见礼。 房间里乌压压跪了一地的人,其中就有一个美艳的女人,她的脖子被一把青铜刀架着,神情麻木,仿佛已经失去希望,只是等着最后的判决。 房间里明明有这许多人,可是安静得只能听到火炬燃烧的声音,偌大一间屋子,寂静得有些可怕。 “这边请。”大神官退开三步之地,让出床边的位置。 云泽这才看到床上躺着的国王,一头深棕色卷发披散在床上,靠近额头的卷发被汗水打湿了,可怜兮兮地卷曲在脸颊两侧,连脸色也是苍白的,一点没有平日里他们王家一脉相承的浪荡潇洒样。 -- 第67页 床边还守着两个金甲卫士,手中的刀拔了一点,任何人若有任何异动,只怕要被斩杀当场。 国王还是清醒着的,似乎在忍耐某种非人的痛苦,茶色的双眼却如雄鹰一样有神,带着摄魂的利光。 云泽走过去在床边坐下,看了看他的脸色。 “陛下,我不是医生,并不敢保证什么。这样您也愿意让我试一试吗?”云泽问。说真的,虽然这个时代的医术完全就是一种概率学,但云泽本身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们是半斤八两。 国王一双鹰目看过来,他大笑道:“生死面前,连神都不能保证什么,你只管试,不需要顾及这些。” 云泽看向其他人,就见到第一王妃和大神官都点点头。 “好。”云泽得承认他还是小瞧了这位古代的君主,他深吸了一口气,一边对照自己那一点不多的医学知识,一边弯腰靠近,“陛下,可否把舌头伸出来我看一下。” 对方没有半丝疑问,伸出舌头,舌头很白。 “好的,可以了。陛下是什么时候开始疼的,之前有过类似症状吗?是突然急剧地疼痛,还是如潮水一样一波一波越来越厉害的疼痛?陛下,我需要确定一下疼痛的准确位置,看是哪里觉得难受。” 云泽问得十分仔细,他一边用手按在对方的腹部,寻找着位置,一边看着国王的神色:“这里吗?痛不痛?这里呢?有感觉吗?” 这个过程中似乎又有一波强烈痛感席卷而来,他感觉到国王的身体一下绷紧,手臂上青筋暴起,脸上冒出了许多白毛汗。云泽有些佩服了,只看表情的话实在想不到对方在忍受这样的剧痛。 “之前有没有呕吐和腹泻?有几次?”云泽转头问服侍的人。 这次是旁边的大神官回答他:“三次腹泻,五次呕吐。”他一直在沉默地观察着国王的情况。 上吐下泻、腹痛难忍和出冷汗,云泽第一时间是考虑急性肠胃炎,而且这样炎热的天气,食物容易变异,国王陛下是肉食爱好者,饮食习惯也不大好。但他不能完全确定,先死马当做活马医。 “有没有煮沸过的温水,加一点盐,让陛下喝一些,补充身体盐分和水分。” 国王陛下喝了一点水,云泽拿出了小药丸,没错,还是那个缓解肠胃不适的小药丸,以前给商人吃过的。属于没病吃了也没什么关系的药物。 国王就水吞下药丸,也就是几分钟功夫,他的脸色就好了很多,有了点血色。连不会医术的人都看出来了,神子竟然真的有办法,大家都觉得惊喜,国王身边伺候的人更有种死里逃生般的激动。 如果国王有个万一,王宫里肯定要殉葬一批的。 国王慢慢坐起身,侍女想扶却被他轻轻推开。 “陛下感觉如何?”大神官摸着自己长长的卷卷的胡须,“可还疼痛难忍?” “好多了。”国王的声音微微带着沙哑,“神灵应许我管理这片土地,我既没有违背神灵的意愿而疏于管理,又不曾亵渎神灵,神灵必不使我陷于恶魔的手。” 侍女又上前给他擦脸擦洗脖子,他看着云泽,一双茶色眸子比方才多了许多生气:“神国而来的神子,你救治了伟大的泰锡王,太阳神在地上的后裔,我必回报你应有的尊崇。神子,我体内的诅咒是否已经化解了?” 大概是医学非常落后的关系,生病老是和神学联系起来。 他们可以这么定义,云泽却不能不解释,一来防止下次还出现同样的情况,二来,一旦定义成诅咒,肯定又要死许多人。 于是他说道:“陛下所患疾病是饮食不当引起的,立刻致死倒不至于,只是疼痛难忍,加上一直呕吐腹泻身体脱水,如果一直没有缓解才有生命危险。陛下现在已经好了一点,待会儿睡一觉,最近注意饮食清淡,少油腻和辛辣就可以了。” 没有了生命危机,国王的脸色更好看一些,又问:“这样就可以了?刚刚我腹中疼痛剧烈,像是一千个士兵在里头打仗,是否恶魔的诅咒就在其中翻倒作祟?” “……”你们为啥要揪着诅咒不放,它只是个孩子。 不过云泽转念一想,古人也常常用肠穿肚烂发誓,可见内脏上的病症在医学荒漠的年代的确有些神秘莫测。 “陛下,您近日有没有吃过一些不卫生的食物?好比变质腐败的食物,生的食物,或者没有煮沸的水?又或者,最近吃的食物过多,暴饮暴食?” “这些与我的疼痛有什么关系?”国王问。 “自然有关系的,人体内内脏脆弱,如果吃进去的食物不健康,或者远远高出肠胃容纳极限,就会对肠胃造成破坏,甚至导致溃烂引发剧痛。就像是您刚刚那样。” 云泽再一次强调:“陛下,我不是专门的医生,不过见过与您一样的病人,所以知道一点。如果您的体质一直很好,也许没什么要紧,但体质一旦下降,抵抗不了这些伤害,肠胃就会受伤。说到底,陛下的身体健康是一方面,摄入食物不健康是一方面,两者相加就是陛下现在这样。” 国王似乎有所领悟:“神子的意思是,诅咒落在变质和生的食物身上。那么,如果经过煮沸,是否会被消除掉?” 行吧,看来诅咒一说根深蒂固,是很难消除的。 为了他们能理解,云泽只好这么说:“如果是落在变质的食物上,比较猛烈,就算煮沸也没用,一样会生病。如果是在生的食物和水里,就比较轻微,煮沸就能杀死。刚刚的药丸,不是用来化解诅咒的,而是增强陛下自身的力量,让肠胃变得健康,这样诅咒自然对陛下不起作用,很快就会被化解。” -- 第68页 云泽叹了口气,再一次强调: “陛下,还请为了泰锡上下臣民,为了王妃殿下、众位王子和公主,好好保重您的身体。请不要食用变质的食物和带血水的食物,也不要饮用没有烧过的水,不要一次性吃太多的食物,尤其是肉食。这次恰巧我知道一点,若是遇上不知道的病症,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说到底,陛下,我不是医师。” 被人拐着弯说是暴饮暴食,要是其他人这样指责他,国王早就生气了,可是看云泽绷着个脸十分严肃,他刚刚还救了自己的命,国王陛下只好捏捏自己的鼻子,认下这个‘罪名’。 第一王妃神经紧绷了一个晚上,看着国王已经是大好,又被云泽教育了一通,她精神放松下来,脸上也有了笑模样:“让神子忧心了,想来陛下不会重复在一个坑里跌倒的是不是?” 对着自己的发妻,国王更是没脾气,哼了一声不说话,算是默认了。 第一王妃又看向跪在地上被架着脖子的美人。她一个眼神示意,士兵收回了刀,这美艳女人就像是被抽走了骨头一样差点瘫在地上。经此一事,她算是彻底失宠了,但是能保住一条小命,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美人万分感激地朝着第一王妃弯下腰,额头碰在地板上。 国王这个冷酷无情大渣渣对此一切都无动于衷,对自己妻子的处理没有任何异议。 第一王妃再一次看向云泽,她伸手摸了一把云泽的脸,看他吓得差点跳起来,却笑着对国王说:“神子大概是才被拉过来的,脸上睡印都还在。也是沙姆和美尼斯这两孩子太担心陛下了,神子又心善。正好偏殿收拾过了,神子先去睡吧。” 国王对他老婆调戏美男的画面同样视若无睹,点点头:“用些安神的香。” 一个漂亮的侍女就过来,引云泽去隔壁。 又有水送过来,云泽擦擦脸,发现自己竟然出了一身薄汗。一会儿侍女走进来,点燃了本地一种珍贵的熏香,她们还拿着羽毛扇子,想要给他扇凉。云泽拒绝了,他一个人躺在一张牛皮制作的光滑席子上。 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夜,云泽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然而他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日他醒过来,不知道在他床边守了多久的美尼斯告诉他。 “陛下把绿云城送给您作为属地了。” 属地的意思是,云泽以后就是那个城市的主人,也就是城主。但因为云泽人在库里,所以只能先委托市政官继续管理。只是那里上缴的税收和土地资源的各种收入,除了交给国王的一部分,剩下全部是他的。 绿云城是个富裕城市,因为那边有两个大湖泊,水源充足,耕地也就比别处多。绿云的意思就是麦田像是天上的云朵一样多。之前有个王子就想要绿云城作为属地,但是被国王陛下拒绝了,没想到会送给云泽。 “第一王妃殿下送了您一座金矿和那里的奴隶。”美尼斯接着说。 云泽:…… 第34章 叮, 你的好友土豪夫妻组合已上线,并赠城池一座、金矿一个。 云泽从暴富的惊喜中回过神:“王妃殿下为什么要送我金矿?” 国王送他还能理解, 虽然大手笔一点, 自己到底救了他的命, 可是第一王妃是因为什么?如果只是意思意思做给人看,没必要送金矿吧? “大王子去年领兵去镇压叛乱, 军权还没完全收回来。若是陛下有个万一,王位会有些波折。”美尼斯借着给云泽整理头发的动作, 低声在他耳边说,“昨夜大王子知道了风声,有些小动作,陛下已经去处理这件事了。” 大王子被他亲妈坑了, 有点脑子就知道国王陛下只认可第一王妃的两个孩子, 其他都是外卖送的。 处理……不知道这一次得死多少人。 “你在这儿多久了?怎么不睡?”云泽突然想到这个问题。他仔细去看美尼斯的眼睛,看到一片红血丝。 美尼斯笑了一下:“怕您睡不安稳。”昨夜的事情在他看来也够大的,想着云泽可能没接触过那么复杂的事, 加上担心他换了房间睡不好,美尼斯便来这边守着。没想到云泽倒是睡得安稳,美尼斯听着外头的消息一晚上没睡。 云泽不想掺和这件事, 最适合他的位置在圈外,于是他说:“我们回去?” 美尼斯也不想云泽掺和这件事, 总归人已经救回来,也该功成身退,所以他答道:“嗯。” 云泽两人连早餐都没有吃, 去谢过国王和第一王妃,就坐着马车回去了。云泽摁着美尼斯让他回房间补眠,自己琢磨着怎么回礼。人家突然给了远远高过应得报酬的赠礼,不回点东西,他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而且,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和强势的王室交好对他并无坏处。 男性喜欢的礼物,而且还是一个比较强势而且地位很高的一个人,云泽试图代入这种掌权者的角度,豪车、枪、美女、好酒。换到这个时代就是:宝马、宝刀、美女、烈酒。 美女,才摔过跟头。宝马,他也就这一匹,还是绑定的。烈酒,有是有,只怕国王喝完还想要。 最后,他给国王选了一把弯刀。 等美尼斯醒过来,他发现一向只拿笔的云泽在把玩一把十分精美华丽的弯刀,最重要的是,这是一把银闪闪的铁刀(其实是钢刀)。 -- 第69页 “美尼斯,我想把这把刀送给国王。” 这是一把镶嵌了星光红宝石和虎眼石的弯刀,高级侠客装备,刀柄是黄檀木,包裹的刀鞘上有鲜红色的鳄鱼皮和彩色宝石以及黄金装饰,刀背前段有锯齿花纹,而刀身则是银白色,刀身有极其精美的纹路,造型真是相当漂亮。 “乌兹钢打造,全长三十六厘米,刃长二十二厘米,刀身有流云纹。”云泽心里赞叹不已,他突然发现自己也可以是武器爱好者。 美尼斯也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刀,无论是上面镜面光泽的鲜红色鳄鱼皮,还是切割得十分好看的宝石,或者那极其精美的黄金装饰。但是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华丽的刀身,如月光一样银白,光滑得可以照出人脸,刀锋上有水波或者梯云一样的锻造纹。 “您要把它……送给国王?” “不合适?”像国王这样尚武的人,因为会喜欢吧? “不,很合适。这把刀,我可以试一下吗?” 云泽把刀递给他。 所谓鲜花送美人,宝刀赠英雄,这把刀一定会成为国王陛下的真爱。美尼斯拿着这把花哨的弯刀,朝着自己随身的一把青铜剑一挥,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的强力阻碍,就像是劈进一块厚木板,‘哐当’,青铜剑应声而断。 这青铜剑虽然不是最好的,但能到美尼斯手里,品质算是可以,如今居然一劈就断? 云泽也愣了一下:游戏里的武器真是不科学,连青铜剑都是想断就断,真实的乌兹钢弯刀可没有这样的强度。 美尼斯看着自己手里没有半点痕迹的弯刀,倒吸了一口气,这就是……来自神国的武器吗? “还有这一把,送给王妃殿下合适么?”云泽从盒子里拿出另一把白色的刀,和前一把一样,也是乌兹钢打造,但是短一些,全长二十五厘米,刃长十二厘米,是一把短刀。 它的刀柄同样是黄檀木,刀鞘却是亮漆的银白色鳄鱼皮,装饰有炫丽的欧珀和月光石,细节处更加精美。 这两把刀放在一起,一长一短,一看就是一个系列的。 云泽犹豫过送第一王妃什么,感觉这是个很厉害的人,送首饰和布料像是看轻了对方,所以想来想去,干脆送一样的侠客刀,不过是女式短刀。 “这一把刀可比金矿有价值多了。”私底下是个不折不扣的武器爱好者的美尼斯心里感叹,他对手里的弯刀爱不释手。有了这一把刀,国王陛下在今年的秋猎上势必要大出风头了。而这样一对的刀里有一把是赠送给王妃殿下的,也很恰当地戳中王妃的点。 作为第一王妃,有着‘泰锡女王’之名的王妃,最喜欢就是这种让她从后宫一员中脱颖而出的礼物。不是后宫一个女人,而是站在国王身侧握有权柄的女人,掌管泰锡内事的女王。 如果云泽没有想很多就这么送了,美尼斯不得不承认,他真的特别容易讨人喜欢,天生就知道怎么让人心花怒放。 美尼斯把云泽的礼物送到了宫里,国王和王妃果然异常喜欢。 之后听说大王子的军权被国王拿回去了。大王子的母亲是大将军的女儿,因为这件事,大将军的军队到了别的将军的手里。国王已经不那么信任大将军了——在他支持他的外孙夺权之后。 沙姆王子和美尼斯也有一些操作,大将军之位落到他们的一个合作者的父亲身上。 这一切纷纷扰扰和云泽没有关系,他被层层保护。当他不愿意的时候,闲杂人等进不了他的视野。 本国的权贵都无法冲破这层层封锁联系到云泽,国外人就更别想。比如如今已经游学到了泰锡的北国使团,他们提出了想要见一见泰锡神子的请求,却被负责接待的官员直接拒绝了。 接待官员在心里嘲笑北国使团的痴心妄想。 在玉米试验田长得郁郁葱葱之后,神子就和国宝划等价了。上头都防备着有人来偷他们家的神子呢,他这是不要命了才同意把人带到神子面前。再说了,就算他想,他想有什么用?他上头不想。 泰锡的神子是今年才传出的名声,也没有什么特别神奇的传说,所以北国使团被拒绝了后就不再说这个话题,他们本来就是随口一提。 使团真正有话语权的是北国的大王子,他已经兴致勃勃地将注意力转移到别的事务上。倒是他们团队里一个随行的侍女,脸上绷着笑,手心都要被指甲抠出洞了。 从发现库里平民家庭出现了石磨之后,玛曼琳就一直处在一个十分焦虑的状态。如果说之前还有点侥幸心理,那么现在她可以完全死心了。没错,这个云泽就是那个云泽,和她一样的穿越者。 只是同人不同命,她什么都没有,对方却带着多得要溢出来的金手指。她在这战战兢兢伺候人,对方却是超越等级的神子,什么都不做也有人上赶着恭维。 在云泽没有出现之前,玛曼琳想了很多,怎么去笼络住这个金手指,怎么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看过书籍的她知道云泽有个巨大的性格缺陷,如果一个人不求回报地对他付出,他会忍不住回报更多东西,无论是情感还是物质。 原书里的伊休斯很聪明,他看出云泽的价值之后对云泽特别好,还拜他为师。那么现在的伊休斯也可以走这个路线。 她都已经想好了怎么去利用对方的性格缺陷。前期她不会掺和,但是后期么,呵,北国可是极端排外的国家,顶着一张异族人脸的云泽想要获得认可,没那么容易。 -- 第70页 玛曼琳在脑子里安排好一切,没想到…… 她这个蝴蝶翅膀到底是怎么刮得风?怎么会把他刮到泰锡去当神子? 泰锡啊! 北国最大的对手之一。 在原书里,要不是之前几年伊休斯让北国拥有了强大后勤(她不想承认这其中云泽才是主力),最后一战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泰锡的军事力量太强了,明明那会儿国内还在闹饥荒,居然能在海上和北国硬拼。 当然,这一战泰锡战败,国内再也镇压不住下面的叛乱,这个强大国家就此消失,成为北国征程上的一个徽章。 而现在,云泽居然到了泰锡当神子? 玛曼琳忍不住低咒着这个‘背叛者’。 石磨已经出现了,但这还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改变,最重要的改变是玉米。原书里几年之后才出现的东西,让云泽和伊休斯终于被北国人认可的东西,现在已经出现在泰锡,泰锡的神殿正在种植,如果一切顺利,明年会大面积推广。 顺利?呵,当然顺利。玛曼琳记得清清楚楚,云泽那金手指里拿出来的种子都是超优级别的种子,根本不存在种不好的可能。他不但能种玉米,以后还种水稻和土豆,甚至在一个温热带岛屿上种出一片果园。 现在有玉米这种适合在泰锡种植又高产的作物的帮助,泰锡的饥荒…… 没有了饥荒的泰锡,也就没有了内乱,他会成为北国最强大的敌人,这是玛曼琳绝不愿意看见的。 玛曼琳咬着牙,心里的愤懑无处发泄,因为这是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的秘密。一旦说出来她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这也是她唯一的金手指,可惜,如今看着,这唯一的金手指居然也是打折扣的。 云泽他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作为泰锡王的座上宾在王宫里?是不是享受着美酒佳肴和别人的奉承讨好? 是了,他可是泰锡的神子,被牢牢保护起来的神子,高高在上。 老天爷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云泽有这么强大的金手指,还能一下被人接受成为神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女仆! “阿欠!”云泽打了一个喷嚏。 美尼斯把手伸过来,摸摸他的额头,一边说:“是不是昨天夜里没有盖好被子贪凉了?” “没有,盖得好好的。……我刚刚说到哪儿了?哦,对了,西瓜。我怎么就把西瓜给忘记了?那可是夏天必须要有的一个水果。” “西瓜?好吃么?”美尼斯一边问,一边手里剥开熟透的桃子的皮,这可不是容易的活,这种果子的皮不好剥。其实他觉得连皮吃也很好,皮这么薄,果肉这么饱满这么甜,甜而多汁。 云泽种下的树都成活了,且都长得很好,这一个月樱桃、桃子、夏橙……陆陆续续成熟。美尼斯手里的就是第一年的果实,他最喜欢桃子,然后是橙子。这种夏天成熟的橙子和本地的橙子完全不一样,没有酸涩味,只有甜,汁水充足,籽又少。 美尼斯收集了这些果实的种子,他准备明年在自己名下的农庄上种植。 第一年结出的桃子不多,但是个大饱满,皮薄肉厚,汁多肉甜,超越现在所有半野生的水果。大概这边的天气就适合这些水果,这些树苗的品质又高,所以这一批果实都超级优质,云泽喜欢的樱桃也是个大核小,很甜,汁水充足。后来云泽送了一些给神官们和王室,这又成了他们的最爱。 游戏提供的树苗可太厉害了,没有什么科学的养殖方法,居然也能结出这么好吃的果实,这‘种’得是多优质啊? 桃子和樱桃是很好吃,一个绵软一个酸甜,可是说起夏天的水果,第一个想到的当然还是西瓜。 “西瓜个头很大,它不是树上长的,是蔓藤上结的。一个都得有洗脸的陶盆那么大,外面是绿色的皮,里面是红色的瓤,果肉里面都是水,吃一口清凉沙甜。夏天的时候如果能吃一口西瓜,身心舒畅,会觉得很幸福。” “这样啊。”没有吃过西瓜的美尼斯想象不出西瓜的味道,他觉得桃子就够好了,不过他倒是想到了一种和西瓜有些相似的本土水果,便说,“泰锡也有一种绿皮的蔓生水果,叫地石榴。您要试一试么?” 美尼斯让人去找,因为是当季的水果,十几分钟后侍卫就拿了一个来,甜瓜的大小,深绿色的皮,云泽觉得有点眼熟。等到切开一看,厚厚的白色的筋膜中间有一块块红色的瓤,里面一粒粒密密麻麻的瓜子。 咋一看,和石榴确实有些相似。 云泽:…… 等会儿,这……不会是西瓜的祖先吧? 云泽用小勺子挖了一口红肉,不甜,水分也不多,甚至有点儿涩涩的,种子还多,想打一个差评。但是仔细一品尝,好像是有那么点西瓜的感觉。 这个真是西瓜的祖先? 他看向美尼斯,很认真地说:“西瓜比这个好吃多了,好吃一百倍。” 美尼斯不明所以,但他还是鼓励云泽:“我们明年种。” “嗯,明年种很多很多,我要请全库里的人吃西瓜!” 第35章 北国的使团明天就要离开库里, 最后一天,他们不再参加各种宴会, 而是收拾行李, 或者干脆去库里的商业区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库里可是有名的商业城市, 这里有很多别处找不到的货物。 -- 第71页 北国王庭奴生子伊休斯和一个随从在街上行走,他的双眼观察着两边来来往往的人。泰锡人和异国人一半一半, 泰锡不像是北国这样抗拒商人和外来者,所以他们的商贸发达, 消息也很灵通。 伊休斯是个野心勃勃的王子,稚嫩文雅可能只是一种伪装,他从小就知道,自己醉心文学和艺术的样子容易让人降低防备心。不得不说他也的确是相当聪明和善于忍耐, 给他机会, 他未必不能成就勾践灭吴一样的霸业。 他千里跋涉向乡野的贤者求学,弯下腰从官员那里学习处理政事的经验,还跟着擅长格斗的老师学习格斗。 只可惜, 作为奴生子,就算是北国王的儿子,他的地位也是最低的, 除非他之外的兄弟都死绝了,否则绝无可能轮到他继位。偏偏北国的王有十几个儿子, 从这个角度看,伊休斯想要成功继位的可能性微乎极微。 库里的商业街人声鼎沸,伊休斯穿着普通的无染色无刺绣亚麻料袍子, 带着一个随从,伪装成普通的异国人。他在一个摊子前停下,那是一个石雕饰品的摊子,都是普通材质的石头,雕刻成了各种动物的小像。 伊休斯看到了一只小石象,象不是本地物种,而是很遥远的另一个国家的物种,大部分人都不认识,伊休斯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而且雕刻得不错。 他正准备拿起,旁边一只手伸出来,快他两秒拿起那个石像。 “美尼斯,你看,象。” 伊休斯心里生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他抬头望去,只看到一个四分之一侧脸,其余地方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这么热的天,穿着斗篷不热吗? 正想着这个问题,那人忽然转过头,伊休斯猝不及防撞进一汪如海洋一样宁静深远的蓝眸里。伊休斯怔怔看着他,几乎忘记了呼吸。 “你刚刚是准备拿这个吗?”对方用泰锡语问,一边有些不好意思地将石象放回去。 “不,我是……”伊休斯第一次觉得自己嘴巴这样笨,居然紧张到忘记泰锡语怎么说。可是没有等他再说什么,那人已经转身走了。 “等等,你叫什么名字?”伊休斯匆匆丢下一枚铜块,拿起石象追上去。可是这边人太多了,而且突然又涌入一波人,把伊休斯挤到了一边,他再抬头去找,哪里还有那个斗篷人的身影? 伊休斯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在说:快抓住他!快抓住!他要离开你了! 他叫来自己随从,作为一个王子,哪怕是不那么受宠的,伊休斯还是有自己的人马。他对随从道:“找到刚刚那个人,和我差不多高,皮肤像是雪一样白皙,他有一双大海一样的蓝色眼睛。他……”他笑起来像春光一样。 “蓝眼睛?”随从的表情变得奇怪,“可是殿下,蓝眼睛就是泰锡的神子啊。” “那个少年是北国的王子?他是来接近云泽的?”美尼斯暗自思量。 他一手护着云泽,一手示意伪装成普通客人混迹人群的护卫阻拦。 在北国使团进入泰锡之后,他的老师和母亲等人都把他叫过去,让他千万保护好神子,因为北国人会伤害他们的神子,尤其是里面一个叫伊休斯的王子。所以对于北国使团,美尼斯稍微了解过。 北国人和泰锡人的外貌还是有很多区别,美尼斯一眼就能分辨出对方是哪个国家来的,再通过手指和脖子上的皮肤判断对方的阶级地位,辅助以言行举止的判断,一般他很快就能猜出这是什么人。 猜到对方身份的美尼斯小心护着云泽。 云泽还是左右看着不同的货摊,只是冷不丁问一句:“刚刚那个人有什么不对?” “北国的使团,可能为您而来。您还记得么?负责接待的官员说,之前对方就提出过求见的请求。”这些美尼斯都不瞒他,云泽想见就见,想不见就不见,总归那么多人守着呢,抢不走。 云泽不感兴趣,直接转了话题:“哦,刚刚那个小象挺有意思的。那是哪个国家的商人?” 美尼斯就和他讲,那是哪个国家的商人,那个国家在什么方位,那里有什么特色等等。两人谁也没有把刚刚那个小插曲放在心里。 伊休斯却放心里了。他第一次为一个只见过一次的人这样牵肠挂肚。 但他不是北国使团的主事人,没法为了泰锡的神子说‘咱们今天不走了,我先找个人’。 所以最后他还是跟着使团一块儿走了,就是留下一个随从,让他混进库里,记得把关于泰锡神子的消息,无论大的小的,都给他传送过去。 北国的使团快马加鞭走了十几日,一直走到泰锡的边界线,他们找了一个村庄,暂住下来。 伊休斯睡在一个小房间里,他睡得很不安稳,梦里出现了很多人,模模糊糊的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老师……”他闭着眼,面上满是痛苦和挣扎,“老师……云泽……” 梦里面的伊休斯不再是稚嫩的伊休斯,而是一个疲惫不堪的灵魂,是那个看着自己国家消失的亡国之主伊休斯,北国的罪人。 伊休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记得自己已经死了,如今却回到年轻的时候,且是在梦境里。他还记得,他曾经在这里遇上云泽,他的老师、朋友、战友、贵人。他们一见如故,相交莫逆。 那时云泽自称是异国来的医师,在寻找落脚点。他就把云泽带到了北国,云泽一路助他成为王位的继承人,又成为新王。他用云泽给出的各种方案去强国富民,但也是他,亲手毁掉这一切。 -- 第72页 那是他登基为王之后,一朝踩下所有兄弟,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总觉得一切尽在掌握,却不知道隐患就藏在这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中。 当时不知道哪里来的流言,说云泽是带着阴谋的异族人,等他取信了北国人,就会反手卖掉北国。 北国的百姓十分排外,加上这样的流言,他们对云泽总是抱有怀疑和防备,他的一切举动都能解读出负面含义,哪怕云泽已经做了很多,哪怕北国一直因为他在变强。 但是伊休斯需要国民的支持,他的登基存在很多疑点,他必须稳定民心。所以,后来神殿势力提出让玛曼琳站在台前安抚民心的提议时,他竟同意了。 所有云泽的功绩被移花接木到了玛曼琳的身上,神官和大臣都知道谁才是功臣,可是他们都站在玛曼琳一侧。 如今的伊休斯站在远处,反而看明白了,这一切是有心人在推波助澜,只看谁是最大受益者,一切都很明了。 但当初的他却是十足愚蠢,对玛曼琳的不加防备让他走入一个奇怪的圈里。他不知道所有人都默认玛曼琳是他未来的第一王妃,因此默认云泽被剥夺荣耀到玛曼琳身上是他的意思。玛曼琳对他说,这是神殿和诸位官员的意思,又对神殿和官员说是他的意思。两边都没有怀疑她的话。 他满脑子都是他必须取得民心,为了这个只能委屈云泽。他送了云泽两个城市作为补偿。 云泽并不是很高兴,但是为了他,到底没有说什么。 云泽是那样的人,对一个人好的时候很好很好,好到让人忘记了分寸。伊休斯是被惯坏了的,他只会理所当然的索取,因为他知道云泽不会拒绝。 那之后,云泽拿出的东西,拯救了北国的药剂,那些工具,全都成了推高玛曼琳神女地位的阶梯。神女玛曼琳成了民心所在。 为了收拢这部分人心,伊休斯娶了玛曼琳。 但是他没有意识到,云泽对他的好就这样一点一点消耗殆尽了。一直付出没有回报的云泽已经厌倦了,他想要离开北国,带着他的追随者去别的地方。 云泽一人,便是千军万马,伊休斯太清楚他的价值,他不能放他离开,绝不能。再一次不欢而散之后,云泽准备直接离开,他的行动被身边的侍卫报告给了伊休斯。 伊休斯将他囚禁起来,囚禁在宫里深处。而那些追随者被他控制起来,作为威胁云泽的对象,他知道,云泽很在乎他们。 伊休斯给他最好的一切,最好的食物,最珍贵的布料,只要云泽想要,他都能取来。但云泽什么都不要,他只要离开。偏偏这是伊休斯唯一不能给的。 因为云泽,玛曼琳和他爆发了无数次争吵,他们是真正貌合神离的夫妻。 “只要能哄他一笑,你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送给他,我才是你的王妃,你心里却只有他!” 伊休斯竟不能反驳。 然而就算他能摘下天上的月亮,云泽也不会再对他笑了。 之后某一日,云泽骑着白狮离开了王宫,伊休斯到底留不住他,这时北国却开始爆发瘟疫,和上一次一样的瘟疫,但是有点变异,之前的治疗方案不管用了。 “这是神的惩罚,因为我、玛曼琳和北国人伤害和亵渎了神子。”伊休斯坐在被烧毁后还在重建的王宫里,眼睁睁看着北国横尸遍野,眼睁睁看着北国分崩离析。 他的侍女和侍卫得了病,玛曼琳得了病。没有了神女光环的玛曼琳只是个普通人,她连自己都救不了,何况其他人? 只有伊休斯一直没有得瘟疫,或许这就是惩罚,让他看着自己失去所有一切。 北国人去祭祀,去祈求上天的怜悯,但是没用。 云泽的事被发现,北国的百姓又开始指责玛曼琳窃取神子荣耀,使得天降神罚,他们吊死了玛曼琳,然而依旧没用。 梦里的伊休斯熟知外界一切。 他知道外面的院子里,守卫还没睡,燃着篝火一边闲话一边守夜。这附近什么都没有,只有山,但他知道山的另一边就是泰锡。 他知道十多日前‘自己’见到了云泽,他们相互不认识,擦肩而过。云泽的身边站着另一个人,一路小心护着他,不让别人碰着一片衣角。 他在泰锡一定很快乐,泰锡的子民这样爱戴和崇拜他们的神子。 云泽那艳蓝色的,甚至有点儿泛蓝紫色泽的眼睛看着他,对他带着歉意一笑,里面是全然的陌生。但是他看向另一个人时,眼里出现了喜悦和不设防的亲近,喊着那人的名字:美尼斯。 云泽应该也曾那样看着他,那样喊他的名,但记忆却是模糊的,像是被人抹去了。 伊休斯察觉到了异常,‘他’在消失。 梦里的伊休斯拼命回忆自己和云泽的点点滴滴,但不知道为什么,别的画面都是清晰的,只有和云泽的回忆,像是蒙上了一层纱,模模糊糊,看不真切。连云泽给他的许多工具,对他的许多提点,如今竟也想不起来。 好像有无形的力量刻意抹去了他生命里云泽的痕迹。伊休斯仿佛堕入冰窟,寒意钻入骨髓。 如今记得最深的,居然是库里商业区的那一个回眸。 伊休斯感觉到自己别的记忆也在模糊,一点一点被人洗掉。 这个世界已经有了一个伊休斯,不再需要他这个伊休斯。梦里的伊休斯无法阻止这一切,他颓然地看着渐渐消失了的自己的手和脚,然后身体也消失。 -- 第73页 “北国伤害了您,所以,这一次,您选择抛弃北国抛弃我,是吗,老师?” “啊!”伊休斯尖叫一声,他醒过来。 外面守夜的一个侍女走进来,她手里拿着一个青铜灯座,正是玛曼琳。 “殿下,您没事吧?”玛曼琳一脸担忧。 伊休斯本想安慰她没事,可是一看到玛曼琳灯光下如恶鬼的脸,伊休斯却打了一个寒颤,心里一个声音在喊‘别相信她,别相信这个恶毒的女人’。 伊休斯长长的睫毛下垂,阴影遮盖了他的心思:“没事,可能做了什么噩梦。” 玛曼琳不疑有他,她关心道:“殿下,我留在您这里陪您吧。”玛曼琳并不算太出众的脸在灯光下有一种别样的诱惑,配合着那种刻意放软的声调,更有种让人口干舌燥的气氛。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第一次总是特别的,伊休斯在长大,他慢慢显露出自己的魅力,玛曼琳要确保自己依旧是特别的。 伊休斯的手指抓紧了床单,他假装没有看懂,笑着说:“不用了,我又不是小孩子。” 玛曼琳有些失望,但最后还是没说什么,拿着灯盏出去了。 黑暗中,伊休斯没有真正睡着,他捂着自己胸口,那里仿佛空了一块。 第36章 到了秋季, 大部分人家的田地都是金灿灿的一片,那是麦子, 云泽的田地却是一半金灿灿一半雪白, 玉米成熟了, 棉花也成熟了。 玉米长得很好,完全不会种的情况下居然还是长得很好, 神殿那边也迎来了大丰收。玉米的产量在粮种里不是最高的,但是一亩地平均八百斤的产量, 还是让习惯了一亩地一百多斤产量的祭司们惊呆了。 从青玉米长出之后他们就知道这种植物高产,却没想到会这样高产。其实他们若是施肥得当,科学种植,还能增加个五六百斤。 试验地收割的时候, 不但神殿的神官们, 就是王室和大臣都来看。他们名下都有大量的土地,只要稍微有点脑子,都知道高产新作物的出现对他们这类地主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们可以养活更多人口, 而人口就是劳动力,就是资源,就是更多更多兵力和钱。 对王室的意义还要更加重大一点, 它意味着解决天气变化带来的饥荒。 而之前沙姆王子负责的西北边也传来了好消息,西北那边大量种植玉米, 今年那边的百姓可以过一个饱年了。 “玉米伤地,必须和豆类轮种。”云泽这样说。但是仔细考虑过后,他们决定明年西北还是种玉米, 后年再种植豆类,西北的人民需要足够的食物,食物带给他们安全感。 无论如何,西北的隐患,彻底平息。 泰锡的人民和其他所有地方的人民是一样的,只要能活下去,就不会轻易造反。如果有足够他们存活下去的粮食,泰锡国内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叛乱。 “神子!谢谢您。”一向严肃并且不苟言笑的伊莉莎侧头揩去眼泪,她再一次想起曾经饿殍满地的泰锡。 粮食减产让百姓饥饿,百姓饥饿就没有力气种植,他们不能精心对待土地,出产的食物就更少,这样恶性循环着。国王为了获得物资和土地,孤注一掷对当时最为强大的北国宣战,可惜…… 北国的强大,一方面是因为有一个强势英明的国王,一方面是因为那些源源不断的增加北国实力的各种发明。而后者,是最大的变数。 前者泰锡和其他大国皆有,北国在这上面反而弱势,至少他们国内的领导阶层不像泰锡这样稳定。北国有继承权的王子很多,每个手里都有军队,而且神殿和臣子各有支持的王子。 北国之所以快速健康地发展,皆是因为神子,可笑他们的国民却将真正的神子看作是迷惑人心的恶魔,把窃取荣耀者看作是神女。 泰锡和老牌强国不一样,泰锡是这几十年才发展起来的国家,它拼命汲取养分,只要对泰锡有利,泰锡人从不质疑来历。泰锡人本来就是南边的人混合了北边的人产生的混血种族,比起血统,他们可能更在意文化认同。 神子是异族人的长相,泰锡人不在乎,他们只要知道他是在为泰锡强大而努力,那么他就是泰锡的神子。 ‘泰锡之月’,这是民间对云泽的称呼,月亮照亮黑夜里的路,而云泽带泰锡走出黑夜。 想要让神子留在泰锡,那就拿出最大的诚意——这是神殿和王室一开始就决定好的事,而神子回报了这种信任。 善意和善意撞在一起,他们相互成全了彼此。 秋收后是泰锡最大的节日,会举办一年中最隆重的一次祭祀活动。 秋收祭祀后全城都会进入欢乐的宴会时间。他们会在院子里摆上丰盛的瓜果面食,然后邀请客人们参加宴会。泰锡的男人张口就会唱,泰锡的女人手一扬就能舞,整个库里就是一个大舞台。 因为收获季之后就有足够的祭品祭神了,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地位相当于年节,总是要吃点好的、喝点好的、用点好的。 这一次云泽还是要参加,他还是穿之前那一套衣服,只是不加斗篷,蜀锦的华美将毫无遮掩地出现在世人的眼中。蜀锦材质的衣服似乎已经被默认是重大祭祀才能穿的祭祀服了。 其实这秋收祭祀,各国都差不多,都自称是太阳神的后裔么。 -- 第74页 主要就是大张旗鼓的将今年丰收的粮食从王城一路显摆到神殿,然后宰杀牛羊和有罪的奴隶,献上新收的几种主要粮食,之后国王对神灵述说他们今年的功绩,和祈求明年一年的顺利。最后祭师们要祈祷明年风调雨顺,祈祷泰锡各类事物的顺利。 有点像是期末考,大家拿着考卷找家长签名的感觉。考得好就很得意,考不好会很羞耻。今年泰锡交出的考卷,终于从五十多分成功升级到了六十多分,及格了,泰锡王最近格外骄傲。 祈祷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异像,比如传出奇怪巨大的声音,这是神灵在回应,或者神像流下眼泪,这是在预示灾难。美尼斯说得格外郑重其事,但云泽听着像是变魔术的。 而普通的百姓,和没有资格跟随王族祭祀的贵族们,有钱的就把牛羊送去神殿祭祀,没多少钱的则需要把家里的麦子豆子送过去,然后在家中对着太阳升起的方向祈祷祭祀,就等同于得到神灵的赐福。 僧侣们收了这些祭品。丰年的时候这就是额外的收入,灾年这就是分发给贫苦人的救济粮食。 库里一些贫民窟的人靠着这点分量不多的救济粮食熬过漫长的冬天。不过这几年神殿自己收入的粮食也少了,分发出去的救济粮也就少了,每年还是要饿死冻死很多人。 美尼斯说这是一年最重要的一次祭祀,关系到明年是否可以丰收,所以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更多。云泽一开始不能理解‘准备工作’的含义,直到那一日的大半夜,他的房门被敲响。 半夜被叫醒的云泽心情十分复杂,哦,不是为即将到来的祭祀,进入神殿后的流程和上一次是差不多的。 他就是纳闷,往他门口堆放野菊花是个什么情况,居然还编织成花圈吗?你们怎么不搞副挽联贴门口呢? 好吧,菊花用来祭拜是西方过来的习俗,属于舶来品。云泽自我安慰这是称赞他是君子,‘品性如菊’。 进来的这一波也不是平日服侍他的几个神殿派来的全能侍女,而是等级更高的青年祭司们,各个神殿的大神官的弟子也在其中(不是正式继承人),而美尼斯就站在最前面。 这一群帅哥美女们领着一群仆人这么目光灼灼满是期待地看着他,手里都拿着菊花物品,比如飘满了菊花瓣的洗脸盆,洁白的裹着一束菊花的毛巾……一副随时扑上来把他扒光往他身上扔菊花的架势。 云泽忍不住看向美尼斯。 美尼斯笑道:“今天祈神,需沐浴更衣,以洁净之体恭迎神驾。这几位是特意从不同神殿过来服侍您的。” 沐浴更衣需要这么多人?还特意来……服侍他? 云泽想到这个时代的贵族男女洗个澡还得七八个人服侍的现状。要这多衣裳齐整的人盯着他一个光着腚沐浴? 还、还是不了吧? 云泽再次看向美尼斯,有点儿可怜巴巴的。可是一向百依百顺的美尼斯这个时候却拒绝道:“殿下,时间不等人。” 云泽揪住了睡衣。他要融入此地,就要入乡随俗,不能搞特殊。怎么办呢,是要节操呢,还是要随大流呢? “你留下,别的人都退下吧。”云泽只好折中,就美尼斯一个人,又是同性,比较能接受。据说北方的学校都是大澡堂,这种情况也不是很奇怪,对吧? 美尼斯不动声色,只有微微上扬的嘴角暴露了一点真实的情绪。 其他人一脸的遗憾,知道神子殿下最信任美尼斯,但是没想到一点撬墙角的机会都不给,是他们长得不好还是性情不够温和讨喜?不管心里怎么的怨念美尼斯这个吃肉带喝汤的混蛋,他们还是把手里的东西放到屋里就默默退下了。 “殿下。”美尼斯用手试了试水温,走到云泽面前单膝跪下,一只手捂在心口,微微抬起的脸带着真挚的笑容,“就由我来服侍您吧。” “……嗯。” “擦身体我自己来。”云泽红着脸不好意思地说。 美尼斯知道他怕羞,微笑着点点头。 云泽刚解开睡衣,见美尼斯好整以暇地看着自己,脸又红了一片:“你别看,转过去。” “殿下身体极美,在您面前,就是月神都显得过于苍白,您为什么羞怯呢?”美尼斯真心实意地赞美云泽,然而就是因为他过于真心实意的赞美,让至今不习惯这些直白风格的云泽略感不适。 “哪有说男人美丽的?”云泽道。 “难道美丽还分男女么?”美尼斯又问。 这个问题把云泽问住了,他不再和美尼斯争辩,只是推着他:“听我的吧,我的祭司大人啊。” 美尼斯被推过去了,正如云泽受不了美尼斯示弱一样,美尼斯也招架不住这种撒娇般的举动。 云泽每三天沐浴一次,所以身上很干净,只是用天然的海绵擦拭一遍就可以了。之后美尼斯用一种专门的按摩用香膏给他按摩,一开始他以为这种香膏是乳白色膏状体,没想到按摩香膏是粗糙的黑褐色的不明物,咋一看如同芝麻糊。 美尼斯说这东西是用许多的香料和香味浓郁并且含油量比较高的花朵制作而成,用它摩擦身体,有去死皮、滋润肌肤、香薰等等功效。 云泽的脸上、脖子上、双臂和双足都抹上了这种香膏,经过仔细的按摩之后洗去,身上果然带上了浅浅的异域风情的香味。 -- 第75页 美尼斯态度虔诚地为他清洗擦拭抹上香膏的部位,那感觉很奇怪,就好像一个古文物学家在对待一件价值连城的国宝,以至于云泽最后都忘记了羞涩这种情绪。 最后,他换上早就用香薰过的衣服,沐浴更衣到此结束。 这一年秋收后的祭祀,一辆一辆的马车带着金黄的玉米驶向神殿。库里的百姓和附近的百姓都跟在车后面,追过一条街,一直到神殿门口。他们知道,那是神子带来的神国的种子,可以让他们吃饱。 “神子殿下!神子殿下!泰锡的神子,泰锡之月!” 这一次的他们比上一次还要激动,声浪以他为中心向四周扩散,全场再听不见另一种声音。 泰锡人将他们手上的鲜花、珠宝、香料纷纷丢到云泽所在的马车上,美尼斯小心不让重物和尖锐的东西打到云泽。他多虑了,泰锡人比他还要紧张和仔细,没有一个东西碰到云泽,除了鲜花。 他们已经不再只是关注他的相貌和衣服,尽管女孩们依旧为那魅力而倾倒。 所有一切的狂热,都是因为他带来的玉米。他的功绩已经得到了认可,日后只要不是叛国这样的错误,百姓只要看到玉米,就要想起他。一想起他,就想到饱腹的美好。 这是云泽早早计划好的事情——在泰锡最需要食物的时候,送上一种粮食,获得一枚免死金牌。但是这一刻,他站在车上,鲜花包围着他,所有人呼唤着他。心里那种想要被认可的巨大的心灵空洞被满满注入爱。 好像所有的计划都远离了,他真正感受到了这股热情。 泰锡人怎么那么傻白甜?云泽一边想,一边止不住地笑。 祭祀后,神殿方告诉库里的百姓,他们可以用豆子换取一定分量的黄金麦,一比一换取,按人头换取。 为了快速将玉米扩散出去,神殿采用了这个策略,他们相信这样可以更快地帮助玉米在泰锡的土地上落地生根。 而剩下的玉米,留下一部分作为种子,送到各个地方神庙种植,剩下的部分换给王室和其他的贵族。 这样珍贵的粮种,就算一向奢侈的王室都不敢真的拿来当饭吃。 泰锡唯有一人可以当饭吃,那就是云泽,他今年没有种麦子,全部种了玉米和棉花,他的玉米足够多。 所以,当云泽邀请参加祭祀的人入冬前去他那里吃玉米宴时,所有人都答应了,那种激动的心情更甚于国王邀请他们参加晚宴。 一时间,库里所有的大贵族们都在期待神子设下的宴会,除了九大神官和王室,他们正沉静在另一个作物带来的震撼里。 那就是棉花。 第37章 棉花是好物, 尤其对缺少御寒衣物的平民来说。 云泽新收上来的棉花分成两部分,都取了棉籽再仔细去除杂质, 只是一半拿来制作棉被, 一半拿来给纺织女工尝试做布料。 布料还没做出来, 因为云泽对棉花如何制作成布料一无所知。不过他判断这种棉花是合适制作布料的,因为这种棉花的纤维平均有三厘米长, 应该属于长绒棉。 倒是棉被很快做出了两床,在云泽制作出弹棉花的弓之后——感谢之前看过的一个沙雕视频, 让他记住了弹棉花用什么工具。 这两床制作好的十斤重的厚被子送到了大神官处和国王的寝宫,他们睡了两日,第三日就马不停蹄来了。 就算是富贵如他们,冬日御寒也是用的羊毛毯和厚实的皮毛。这会儿的羊毛毯和皮毛, 因为没有进行过彻底的处理, 多多少少带着点动物的腥臊味,用了多少次熏香也无法彻底去除这种味道。 原来他们都已经习惯了,这会儿突然睡到这种柔软厚实、保暖并且只有淡淡植物芳香的被子, 两人惊为天人。后来一听,说是种植出来的一种作物,产量很高, 还能拿来制作布料,布料比亚麻布厚实耐磨, 他们再也坐不住了。 “棉被睡得如何?如果合适,明年可以试种吗?假使成功了,以后泰锡人冬天也有厚实的衣物了。不过棉花也伤地, 一样要和豆子轮种,大概会抢一点玉米的种植地。”不等大神官等人想好怎么厚着脸皮祈求神子怜悯,云泽一见到他们就说了这句话。 云泽的性格是,别人对他好,他就控制不住想要回报更多。别人看他的性格像是水一样,多数时候有点随波逐流的意思,其实他的性格更像是火,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 如今泰锡人那种狂热和爱戴实在有点把他感动了,他现在开始主动地为他们考虑更多。 为什么有这样的感慨呢? 因为上一次的秋收祭祀,很多他连面都没有见过的泰锡人,拉着他们家里宝贵的财产,麦子、鸡鸭甚至鹅和羊,要送给云泽。神殿把这些礼物集中起来,一下堆满了他家的后院,甚至还多出了很多,为此不得不临时多修了两个储藏室。 后来神殿和王室也送来很多礼物,除了日常用品,还有很多比较珍贵的东西,像是被称之为液体黄金的橄榄油就一大桶一大桶送来。 这根本就是对着他的性格弱点死命戳,戳得心里头都是酸酸的,一边想着‘何德何能’,一边就开始扒拉手里头的好东西。 就不信了,自己带着这么强大的金手指,还不能把泰锡建设起来让泰锡人吃饱穿暖。 玉米和棉花肯定要推广的,下一个是不是可以琢磨一下黄豆和甜菜?这两种作物都能适应地中海气候。黄豆可以制作酱油和豆制品,榨油也很好啊。甜菜是蔬菜,更是糖的一个重要来源,而糖是热量和幸福感的一个来源。 -- 第76页 另外,云泽观察到这边种植小麦都是春天的,也就是春小麦,按理说这边适合种植冬小麦,因为春秋两季多降雨,冬天也不特别冷,但是夏季高温少雨。他想试一试种植冬小麦能不能增加小麦产量。泰锡虽然有大麦小麦和燕麦,他们种的最多的还是小麦。 还有啊,明年是不是种一批打虫药的药材和其他日常用的药材?感觉习惯喝生水的泰锡人还蛮需要的。 云泽笑容满面把棉花往他们面前一推,来的大神官和国王瞬间哑巴了。 神子是属于宗教体系的,大神官等人本来看他就自带圣父光环,如今更是感动得不知道如何是好。 神殿体系的人一边感动一边还心酸:我们神子这么傻白甜,难怪上辈子被恶人拐骗走还那么被欺负,哎,还是得努力保护,太善良了,不知道人间险恶。 国王是不知道什么上辈子的,他摸着柔软洁白的棉花,美滋滋的地想着:明年春耕祭祀自己又有新的作物献上。神灵还是很偏爱他这个王的嘛,不然为什么让神子下来辅佐他呢?他的父亲和父亲的父亲都没有这样的待遇,这岂不就说明了他比他的父亲和父亲的父亲更好,得到更多肯定? 感觉头上的王冠更加闪亮了。 国王直接把库里的纺织局拨给云泽,那里面是一百多个精通织布的职业妇女。他还下了死命令,一个月内制作出棉布,否则直接赶走,若是还有破坏的,直接贬为奴隶。 这个时代的职业女性不多,而且纺织局的工资还挺高的,比这些妇人家里的男人还高,大家都舍不得丢失这份工作,更不想变成奴隶,都在拼命研究织布的事。 棉花想要变成布,还得先纺成线,绕成团,再织布,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不过国王也不仅仅是给了棒子,他也留下话,若是一个月内研究出来了,工资翻倍,有功者奖励牛羊。 这样的棒子加甜枣的双重压力下,纺织女工热情高涨,短短几日就搓出了十分均匀、纤细又坚韧的棉线。她们已经开始用棉线纺织。 云泽想起珍妮织布机,但他不清楚这种高效人工织布机的构造,只能先把这件事放在心底,以后再琢磨。 秋收后,王室有一个传统娱乐项目,叫做秋猎。国王要带领王子们和战士去打猎,一是为了检测大家的武力值,二是为了证明自己,三是为过冬的衣服和食物做准备。 民间也有这样的秋猎活动,村庄的年轻人组成了打猎的队伍,他们向心仪的女孩展示武力,为村民驱赶饥饿的野兽,同时还能分得皮毛和兽肉。 国王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炫耀自己手上的宝刀,展示武力是这个时代男性展示魅力的一种方式,据说秋猎的时候正是男女成姻缘的时候。 国王问云泽要不要去,云泽拒绝了,他对狩猎不太感兴趣。这个时间他想去第一王妃赠送的金矿看一看,据说离得不远,那一片都是王室土地,除了金矿还有别的宝石矿。 不过云泽还是赠送了他们一些药物,教他们制作担架,免得出现什么意外来不及救治。 具体有解毒的、止血的、加速骨折部位恢复的等等。 金矿就在圣山所在的山脉里,因为这片区域不止有一条矿脉,大部分矿脉属于国王,一些被赏赐给了王妃和几位王子,所以这片区域的山脚下有士兵守卫巡逻。 第一王妃送云泽的金矿是一个露天小矿,连守卫带奴隶有三四百人,每年出产的黄金有几公斤。 在这个贵重金属稀缺的年代,开采技术又不发达,几公斤黄金已经相当于几十万白贝。 库里的普通居民一年的收入也只有两三百个白贝左右,减去吃穿和必要开支,基本就没剩下。王妃殿下却把一个出产几十万白贝的金矿送人了,贫富差距可想而知。 可是平民的生活再差,也不会比这些矿奴更差的。 云泽跋山涉水,带着掘金的喜悦来到这里,却看到那些在深秋的天气围着一块腰布的奴隶们在吃着附近淘金的河流里的污水,吃着一种用野菜和树根制作的褐色糊糊,住随便搭起来的帐篷。 辛辛苦苦地工作,慢了一点就要被守卫抽鞭子。如果不幸生病,就要在那里等死。无论男人、女人、老人、孩子,都一样。 而守卫们,虽然有正经的小屋子居住,有黑石头一样的面包可以吃,偶尔还能猎到一些野兽打牙祭,却也一个个营养不良的样子。只是他们有发泄的对象,就是那些比他们更惨的奴隶们。 云泽忍不住想起一个叫‘血钻’的纪录片,也忍不住想起在云母片矿区挖掘的小孩们。远方的灾难不到眼前,不会产生那种同理心。云泽或许称不上大善人,但这一刻,他心里有一种负罪感。 美尼斯伸手揽住云泽的肩膀,想要安慰他。云泽的眼睛微微睁大,眉头微蹙,脸上写着震惊和悲伤。 美尼斯不懂云泽的悲伤从何而来,但他在尝试着理解他,他想要‘懂’云泽。 对这个时代的权贵来说,奴隶们为他们献出生命地去劳作是理所当然的事,奴隶本来就是财产的一部分。 但是这一刻,美尼斯似乎有一点点领悟:“您在为他们悲伤吗?” “美尼斯,你希望看到一个什么样的泰锡呢?”云泽突然问。 美尼斯选择和沙姆王子合作,他当然是有自己的政治抱负的,他说:“我想要看到一个人人向往的泰锡。一个强大、让人憧憬,提起来就会微笑的国家。” -- 第77页 “可是我想要看到的泰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他们的劳动可以带来足够的收获。勤劳的人能养育自己的家庭,他们住在坚固的房子里,有许多粮食。孩子们都有人抚养,不会因为贫穷被丢弃。老人们不会因为冬天绝望,他们年轻时努力工作,年老时也能吃饱穿暖。仅仅强大还不够,每个人都能活得幸福的国家,才是让人向往的国家。” 云泽看向那些麻木的矿奴,继续道:“即便卑贱如奴隶,只要他们认真工作,也应该取得身体的自由,获得属于自己的财产,可以养育后代。今年,我会把家中一部分仆人的奴隶身份解除,他们的认真工作,理应得到回报。” 美尼斯也看向矿奴们,这是活得最卑微的奴隶,如草芥,如蝼蚁。但他们也是人,也在工作。 很多奴隶之所以是奴隶,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是奴隶。而他们的先祖之所以是奴隶,一般是因为贫穷,或者是犯罪,或者是被拐卖。 美尼斯倒没有觉得免除奴隶身份是在挑战阶级。因为王室和神殿的尊贵,是神所赐予(他们认为自己是神的后裔),而奴隶的卑贱,是人所赐。神所赐予的是不可更改的,但人所赐予的却能更改。 美尼斯猜测云泽觉得不忍,是因为这些奴隶没有犯罪,不应该以罪人的态度对待他们。他揽着云泽的肩膀,说道:“殿下,您想做,那便做吧,我陪您一起。”您要解除一些奴隶的身份,我陪您一起解除一些奴隶的身份,如有人不满,也应对着我。 神子驾临,守卫们和奴隶们都来迎接他,一个个诚惶诚恐。这类身份尊贵的大人物从不出现在矿区,他们只需要矿区每年准时上交金子,别的什么都不管。所以神子到来,别说矿奴们,就是守卫都一下紧张起来。 “神子大人是来责备他们迟迟没有上交今年的金子的吗?”他们忍不住这样想,然而云泽第一句就让人呆住。 “附近有没有干净的水源?”云泽问这里的负责人,“淘沙河里的水不干净,人吃了要生病的。” “只有这条河。”负责人生得魁梧,浓眉大眼,说话也是粗声粗气的,“殿下要喝水吗?那边崖上有一条细流,一天也只能流一个大瓦罐。”显然,这一个大瓦罐只是给这二十几个守卫使用,奴隶们只能用肮脏的河水。 金矿在一个小山谷里,这些人也住在这片小山谷里。除了人工挖出来的那一个矿洞和洗沙的河流,别的地方还是绿茵茵的。云泽看着这条河:“这条河流上游在哪里?也这样污浊?带我去看看。” “是的殿下。” 他们顺着河道往上游方向走,因为路途弯曲陡峭,行走很不方便,所以不长的路走了十几分钟。 洗沙的河流上游和矿区完全不同,因为那是一个微小的瀑布,冲出了一个扇形的水潭,水潭里的水满了流下来,就成了这条通向淘金区的河流。 “这片区域属于谁?”仔细说来这里距离山谷也不是十分远,怎么没人来这里取水?是因为这里已经是属于别人的地界了吗? “也是您的。”负责人说。金矿的范围包含了那个山谷和附近至少一公里范围的土地山地。 云泽十分惊讶:“那么为什么不来这里取水?” 负责人也很惊讶,他惊讶于云泽居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奴隶不允许出矿区,这是规定。有些奴隶会偷偷藏起金子,积攒到一定分量潜逃。以前发生过很多次,而且这会耽误他们工作。” “……”一下子云泽也不知道说什么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考量。 矿区奴隶的工作就是挖金子,云泽想要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却从来没有想过说:你们离开吧,你们自由了,带着金子走吧。 “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奴隶主了吗?”云泽心里唾弃自己的虚伪。 但是改善生存环境的事情还是要做,就从饮水和居住开始吧。 “好吧,我们回去商议一下,关于取水问题。现在先回去,我要见见他们,所有的守卫和奴隶。”他一边说一边走,眼睛仔细地打量四周。 这里地方那么大,就算是山地,明年春天也可以种一些玉米和豆子,甚至可以种一些蔬菜自给自足。如果需要荤菜,可以圈一块地养鸡养羊。 矿区的奴隶中不只是壮劳力,还有老人和孩子。老人和孩子可以在其余地方发挥自己的能力,分工合作才是最适合的。 既然不可能推翻目前这种奴隶制度,至少,他应该保障名下人员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那是最后的道德底线。 第38章 来时想着呆不了太久, 就是玩两天新鲜新鲜,所以云泽来的时候只带了一点点东西。幸好身边的人跟着不少, 除了侍卫和侍女, 管家乌苏也在。 云泽说要暂住些日子, 他们就打扫了其中一间泥土屋子给云泽居住,然后负责在这个简陋的环境里照顾好自己的主人。没有人质疑他的决定, 包括美尼斯,所有人都在惯着他, 好或者不好都惯着。 云泽出生到现在,幼年就不知道被爹妈宠溺什么滋味,不知道任性是什么滋味,到了这里反而全知道了。如今就是有机会回到现代, 他可能也不太想回去了吧? 云泽坐在一个木桩子上, 就着马车的平台抄写采购名单,美尼斯站在他一旁,管家乌苏在另一边。 -- 第78页 “首先是用水, 我们需要一些大瓦罐,用于储存干净的水。这些水除了喝还要用来做面包。”三四百号人的用水量……他在羊皮上写下大瓦罐十个的字样,那是象形文字, “美尼斯,这样写对吗?” 美尼斯看着认认真真为矿区奴隶的饮水考虑的云泽, 他看到他几根顽皮的刘海沾在他脸颊上,伸手小心把那几根刘海顺到耳后,一边柔声道:“您写的都对。” 那略带宠溺和骄傲的语气, 不亚于看到宝宝拿了小红花的傻瓜父母的满足。 云泽没注意到,他还在继续涂涂写写:“每个大瓦罐要配一对打水的尖底木桶,以及一个打水工,可以选年轻女人。年纪大的妇女要烤面包,年纪大的男人要种一批白菜。年纪比较小的孩子和年纪更大的老人则可以捡柴。” 尖底的打水木桶可以防止打水工偷懒半路歇息,云泽想了一下自己是用平底水桶好还是尖底水桶好。他考虑到其他人干得都是重体力活,如果打水工待遇太好会引起不满。 矿区条件就是如此,不工作不得食。 “美尼斯,有什么房子可以在两个月内修好吗?可以挡风遮雨,冬日的时候能避寒。”以云泽有限的见识,他真不知道如今这种环境,没有水泥和砖头,要怎么才能快速修一个能住人的屋子。 这倒是云泽缺乏常识了,其实本地人居住的那种单层泥屋子,也都是一两个月就能修好的,就是每年得修复,雨水会冲垮一些土墙。达官贵人的房子因为用到了石料和一种天然水泥,所以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去修筑,修好之后轻易不会损坏。 美尼斯和云泽说了几种适合的,一种是泥土屋子,一种是石块和泥土修的屋子,还有一种就是茅草屋。按山谷的条件,山石比较多,可以选择石屋子,这种屋子有个小缺点是做不高,两米差不多,好处则是坚固。 云泽大喜,他把守卫叫过来,说让奴隶们停下手头的工作,明天开始修屋子,按八个人一间修屋子,如果是已经住在一起的男女,他们单独一间。如果可以,最好额外修一圈鸡棚,以后能自己养些鸡。 “修房子好办。只是,让他们造房子,这挖金子就去不了,今年就没有多少金子了。”守卫有些为难地说。 “今年不挖了。”云泽毫不在意,“金子又没有腿,它还能跑了?当务之急就是修房子,回头我先送一些面粉和盐过来。男人修房子,女人打水或者烤面包。我看看是不是得准备一些过冬用的东西。” 云泽掰着手指,守卫默默看着他,连回应都忘记了。 还是第一次瞧见有人把他们看得比金子重的,守卫忽然觉得鼻子酸,哎,一把年纪的老骨头还矫情了。 接下来云泽就不走了,物资源源不断地运送到这个偏僻的山谷,奴隶们热火朝天地干开,他们都知道这是在为自己建屋子。不会漏雨可以避寒的坚固的房子,仁慈的新主人允许他们占用工作时间修建房子,还让他们喝干净的水,吃柔软可口的食物。 “神子殿下,希望您永远幸福。”一个瘦巴巴的小萝莉,卷在一块灰色破布里,露出一张同样瘦巴巴的脸和火柴棍一样的四肢,皮肤上有许多褐色的毒虫咬后的疮疤。她捧着一堆土,土里面有一棵小草,上面长了一朵小小的黄色花朵,正虔诚地望着云泽。 坐在小土堆上的云泽看着她,嘴巴张了张,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只是微笑着摸摸她稀少的头发,伸手把那一捧土和小黄花接下来。 这里的人大部分皮肤表面都有寄生虫,肚子里也有,不久前也统一喝了打虫的药丸,并且用治疗皮肤病的药汤清洁身体,但是常年存留的问题很难一下解决,尤其在他药不够用的时候。 现在只能尽快修建好房子,让每个人都能居住在安全的屋子里。屋子里面有柜子和床,他们可以躺在床上,有柔软的被子和让人安心的床铺。 新的物资用马车运送进来,除了一开始要的瓦罐和木桶,还有煮豆子的陶锅和其他厨具,而且他给每人都准备了一大一小两个木碗,带一把勺子。 除了勉强够吃到明年的豆子和不多的麦粉,今年很出名的玉米也送来了许多。必需品的盐也有几个罐子,另有一筐活蹦乱跳的小鸡,养大了明年就能生鸡蛋了。 美尼斯更细心一些,虽然他不太关心奴隶的生活,但是因为云泽关心,他也就一起关心。 美尼斯送来了一些可以作被子也可以作衣服的东西,用那种最便宜的赖布,里面塞入类似芦苇花的植物纤维和粗羊毛。这东西像是长袍,平日穿着出门,睡觉展开盖在身上,冬日能御寒,是平民家庭的御寒必备。 矿区的奴隶连个完整的袍子都没有,冬天很难熬过。但是有了这种白日可以作为衣服,晚上是被子的袍子,今年冬天会好过许多。 矿区的奴隶们吃上干净的水,每日有两顿煮豆子,里面加了盐。守卫们还要丰盛一些,他们有面包和葡萄酒。不过守卫们减员了,其中最喜欢没事鞭打折磨奴隶的守卫被送回给第一王妃。 说是被送回,可是被一向温柔善良的神子送回,未来的前途可想而知。 所以这些往日凶神恶煞的守卫们这几日也是格外安静。但是让他们自己选择的话,还是现在这样有新房子住,有新的衣服,并且每天有充足的可口的食物的生活更好。远远的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谷居住,就算是他们,也未必会比矿区的奴隶活得更好。 -- 第79页 守卫们原本都是国王的人,后来转赠给了王妃,如今又到了云泽手里,他们成员来历复杂,也没有什么忠诚保密的概念,因此这里的消息一直持续不断地传到谷外别人的耳朵里。 云泽在山谷挥霍钱财的时候,山谷里发生的一切就经由快马送到各位大人们的桌子上。 大部分人除了更加深刻地了解了神子大人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没有其他更多想法,非要有什么的话,那么大概是……傻? 金矿本来应该是制造财富的地方,但是现在他却在为一些随时可以购买取代的消耗型奴隶花费那么多物资,甚至允许他们不去工作而花时间建造自己的屋子。 他送出去的东西不知道可以买下多少矿奴,这些矿奴们可以为奴隶主工作很久很久。但是现在那些粮食和物资被浪费在这里,就像是一把盐投入在污水里,没有价值。 当然,也有人认为云泽这么做,也许有他自己的理解,不是单纯的同情。他们会像美尼斯一样去想为什么要这么做。 外界纷纷扰扰云泽均不在意,他在这里待了一个半月,看着一日一日的碎石头和泥浆叠成两米多高的小矮房。他们找了些木柴熏烤墙壁,赶走小虫子,去除湿气。 最后木头和厚实的草堆做成屋顶。屋子的门同样是木头做的,里面有简陋的木头柜子和夯实的大通铺型土床。土床铺上一层柔软的干草,再铺一层亚麻床垫,只要关上门,躺在床上哪怕不盖被子不烧火堆也是温暖的。 房子均做成十分规整的长方形,安静地立在山谷一角,像是一个小村落。第一排最高也最大,是守卫们的房子。之后是大通铺,每八个人一个大房间,最后两排是家庭式公寓,一个家庭一个小房间。 房子的左侧是共用厕所和浴室,右侧则是鸡圈和羊圈,里面有三十只鸡,以后大家可以偶尔吃一点鸡蛋。云泽说以后还会有羊,或许以后还能吃到羊乳。 屋子的后面的山地耕出几块不规则的菜地,已经种上了一些白菜,冬天来临前大概能收一批吧,这样冬天的蔬菜就有了。明年这里还要种一些玉米和豆子,由三十五岁以上‘老人’负责,种出来的东西属于集体。 而屋子的前面,则整整齐齐垒了五个土灶,外面搭了简易窝棚,里面有基本的一些厨房工具和外面运过来的一些豆子、老玉米、面粉和盐。 矿区的奴隶们住进新房子的那一天,云泽比谁都高兴。他让侍卫猎了两只野山羊和十几只野鸡,晚上举行了一场篝火晚会。 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水煮豆子和烤肉,还有烤面包和玉米蔬菜汤。打来的猎物没有全吃完,一半都烟熏成肉干,这样冬天也有了肉食,虽然很少。 他们欢唱,他们舞蹈,他们举着混了一点葡萄酒的水,一个个仿佛醉醺醺的,连一向不和奴隶们来往的这里的守卫都被这热烈气氛感染,加入到载歌载舞的行列。 云泽也举着杯子,远远站在人群的外面。火红的火焰跳跃,金色的光芒撒在他们的笑脸上、他们齐整的房子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会想到这一切变化都是在两个月内完成的。 他一口饮尽杯中酒水,伸手拍了拍美尼斯的肩膀:“今晚就走吧。” “不等过夜么?”美尼斯问。 这会儿正是气氛最好的时候,这些人受了他的恩惠,还没有正式感谢一声,云泽便要走了吗? “不等了。”他实在受不了煽情的画面。 云泽等人在奴隶们住进新屋的那一晚就走了,一行人连夜离开了这个山谷。等山谷里的人从新房子里醒过来,鼓起勇气想要感谢这位可爱的神子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已经离开了。 这些日子,这位年轻的神子和未来的大神官一直陪在这里,吃普通的面包,喝清水,睡在泥屋子里,他发下一个个命令,制定规矩,送来一车车的物资,改善他们生活。但是现在所有一切都做好了,可以验收了,他却走了。 连守卫们的脸上也流露出许多不舍,虽然这个新主人撵走了很多同伴,但他带来的更多是让人愉快的变化。 听到这个消息的奴隶们自发聚集到山谷的谷口,他们望着路的前方,已经看不到的马车扬起的烟尘,谁也没有说话。仿佛所有感激的语言都是苍白的,眼泪堵在胸口。 他们一个个的跪下来,如膜拜自己的神一样的亲吻他曾走过的这片土地,奴隶们没有受过那样的教育,说不了漂亮的话,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激。 若世界上有神,便是如他这样吧:他从黑暗中来,载着希望和光明,他到人间去,将希望和光明留给大地上的人,然后驾驭着空荡荡的车马重归黑暗。 奴隶如蝼蚁,他们拿不出金子修建黄金神像,他们也拿不出牛马祭祀,但是他们感激,情愿以绵薄之力将之高举在心灵的神坛之上。 就算他从未展现出什么了不起的神迹。 第39章 从山谷回到库里, 才发现家门口的道路被十几辆装满了货物的马车和人堵住了。沙姆王子的亲信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从早上日出之前就已经在这里了。他们收到神子回来的消息, 但因为不知道他确切回来的时间, 所以从那时候等到现在, 中午也没有用餐。 沙姆王子的亲信首先表达了自己的恭敬和喜欢之情,然后才转述了来自王子的感谢, 并且一一的为他介绍连道路都放不下的那些东西究竟来自于哪里。 -- 第80页 首先有一部分是来自沙姆王子,一些本地的药材, 一些猛兽的皮。是已经鞣制好,足有十几张完整的皮。他说药很好用,父亲和母亲的刀也很好用,这一次秋猎派上了大用场。他很想念云泽, 心里甚是爱他, 如果有机会,只愿能日日住在一起彻夜长谈。 云泽知道这里的人说话都这样,感情好的时候嘴里那个心啊肉啊肝啊的百无禁忌, 只是难为亲信三大五粗的模样却能一本正经说着这些肉麻的话。更难为王子殿下竟然有这样的脸皮让人转述这些话。 然后是来自他的同母兄弟的礼物。四王子兰彻,不幸在狩猎的时候被设伏偷袭,差点断去一条腿的倒霉孩子。云泽的药保住了他的腿, 让他不至于失去腿从此变成残疾人。 他转述的话基本上就围绕着真挚的感激和赞美这两个主题,论排比句的使用比他哥强一些。最后送过来的谢礼则是一车晒干的海产品, 因为据说云泽喜欢海产品。另外还有一个十顷地的牧场,养殖了本地牛羊和鸡鸭,就在他哥的麦田的不远处。 对于这种动不动用土地证炫人一脸的土豪王子……云泽表示可以再来一打。 最后的礼物则是来自泰锡帝国的第一王妃, 也就是三王子和四王子的亲妈。 她送来了许多男士的黄金首饰、美酒、布料、香膏、银制器皿,但是最重要的却是送过来的调香师、厨师、裁缝、木匠和石匠,有百多号人,有些单身,有些是夫妻家庭组合,据说是一个被灭国家的宫廷匠人,现在是奴隶之身。 不愧是土豪王子的亲妈,出手果然不凡……知道如今好匠人多么难得的云泽由衷地发出感慨。嗯,等等,这岂不是意味着他可能需要再准备一些房间? 来人似乎看出了云泽的心思,又赶紧加了一句,“那些匠人就住在库里附近一个匠人村,他们不但有新鲜的面包和野菜,而且常常能吃到兽乳和兽肉,生活得比一般平民都好。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们的日子,大人您不需要再格外费心思。” 这人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擦汗,他来之前王子殿下千叮咛万嘱咐,说神子大人为人心善,就算是卑贱的奴隶也不忍心看他们忍饥挨饿,所以这件事一定要说明白了。 “……”难不成他人傻钱多的形象已经人尽皆知了? 云泽酝酿了半天说辞却没说出话来,半晌才回过神,想起要回礼的事儿。他令人从仓库里搬出来一大坛子蜜酒——这是他根据游戏配方制作的二次酿造酒。主料是过滤后清爽的麦酒,配合蜂蜜、几味香料、浸润某种松枝叶,二次酿制两个月后再过滤,另外储存在木桶里。 游戏里认为这种酒具有强身壮体美容养颜的功效。云泽喝过一点,冷冽清甜,有着松枝和麦的草木香气,添加的香料改良了风味,一点点恰到好处的蜜汁让余味泛甘。 此外,云泽还送了三包果脯,王后陛下还有一套异域风格造型夸张的金镶青金石首饰套装,一匹凤穿牡丹的刺绣彩缎,两位王子则是两把小巧的割肉小刀和两套海蓝色琉璃酒器。他把这些东西打包了,放在马车上。 “殿下,您这是?” “这是回赠两位王子和王妃殿下的。”他们给自己的礼物远远超越药物本来的价值,所以要回礼。 云泽看了看天色,又道:“劳你在此等候,晚餐还不曾用吧?要不要留下吃了饭再走?” 来人理智上知道自己应该立刻告辞,但情感上却被这种真诚的关心感动得软化了一片。神子和其他所有高位者真的完全不一样,他的心是金子做的。 他多想留下来吃顿晚餐啊,但是一想到王宫里等待他回复的几位不好惹的泰锡的王族,他咬咬牙,还是硬着心肠拒绝了。 告别云泽,那位大胡子急匆匆带着空车和三大包回礼,经过三四道防卫,一直走到王宫深处最高的那栋建筑。这是国王和第一王妃的居所,现在这种晚餐时间,刚好是他们用餐时间。 也是难得,两位王子和国王、王妃都在一起。 大胡子上来,一一拜见,又把云泽的话转述了一遍,可以说是一字不差。 听到那位十分客气的神子居然一个个回了礼物,在坐四位贵人的表情都有些奇怪。而当这些礼物一件件摆出来,几个人的表情就更奇怪了。 对外人一向不假辞色的第一王妃殿下居然笑了,她朝着自己的侍女招招手,令她将那一盒蓝得耀眼的首饰捧上来,一边对着一脸遗憾的国王道: “神子真是一个直爽又慷慨的人啊。上一次才收了那么贵重的礼物(弯刀),这一次又送了东西过来。” 虽然历来都有神子神女的传说流传在这片大地上,但他们亲眼所见却还是这一次。 真正见了面,相处过,才知道这样的存在是如何的神奇伟大,而他们之前的想象又是如何贫乏。神子带来了神奇的物种,还做出许多方便的工具,他的态度依旧如此谦和可亲,心里盛满怜悯和慈悲,就如圣山一般纯净无垢。 国王和第一王妃之前还有一些疑虑和防备,权利之间有着看不见的刀刃。但他们现在完全接受了这个精神的偶像,简直和神殿那群虔诚的祭司们一样喜欢这位有些懵懵懂懂的神子。 说话间侍女已经捧着首饰盒上来,这是一大片十分鲜明十分艳丽的蓝,点缀些许金色斑点,在这个色彩贫乏的年代是多么的吸引人。而那些金黄的黄金饰品制作得如此精美且细致,宝石打磨得如此平整光洁,有一种超越了时代的美感。 -- 第81页 他们享受的已经是这个时代最好的服务,最出色的一批匠人用最好的材料花费数年制作出来的首饰正穿戴在他们的身上,可是视线完全不能从这套首饰上转移。他们也有黄金和青金石,但却做不出一样的东西,照着做也不行,这是技术和审美的差距。 当然,在四人看来,这是人类的工匠和神国的工匠的差距。 第一王妃立刻戴上了它,巨大的项圈,一对手镯,一对戒指和耳坠。 “怎么样?”她问国王。 国王却被他两个儿子手上的小刀吸引走了:“和我那把弯刀一样的材质啊,银子一样的光泽,质地却十分坚硬,并且很有韧性。”他想到自己手里那把一刀割掉了花豹的脑袋,锋利无比的弯刀,看向这两把小刀的眼神也不一样了。 国王甚至有一些后悔,这种刀具他根本不嫌多,之前为什么不和他们一起送一些礼物,既然神子是这样天真大方的人,那么他一定也会送他刀具。用一些土地、奴隶换取这样的刀具,国王半点没有心疼。 哎,如果这两位不是他十分宠爱并且看重的继承人,说不定他就直接抢了。 而两位王子对手里的小刀爱不释手,几乎忘记了别人的存在。 “陛下,王妃殿下,两位王子殿下。神子殿下还有礼物,布料是赠送给王妃殿下的,这玻璃酒器则是赠送给两位王子殿下的。”信使让人搬出藏在最后的一匹缎子和两套琉璃酒杯。 第一王妃殿下刚刚还能维持的矜贵模样立刻被那展开后流光溢彩的彩色缎子打碎了。 十分明艳的明黄色缎子,绣着栩栩如生凤穿牡丹的图案,那是苏绣的手法,十分细腻逼真。远远看着,简直像是把它们活生生锁进这华美锦缎中一般。倒是立刻就能想起一大堆神族将某某东西封印到某某物件上的传说。 第一王妃甚至不许侍女还未净手就去碰它,这么珍贵的布料,碰坏了怎么办? 先不说滑腻如金丝的缎子如何打破他们对于布料的固有认知(缎子的锻纹组织的浮长线很长,所以视觉上如镜面一样光滑柔顺,光泽度极好,也容易勾丝),也不说巧夺天工的绣法怎么摄人心魄,就说这缎子上展现出来的艳丽色彩就足够让一个爱美的女人如痴如醉。 哪怕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女人,奢侈地用和黄金等价的染料染色,也不可能染出这样艳丽的颜色。这是只有活着的鸟雀的羽毛上才可能出现的颜色,这是不可想象的技术,打破他们认知的色彩。 两位王子更是对自己得到的四个高脚的宝石蓝的透明酒杯爱不释手。 泰锡是有玻璃的,用各种沙石炼出来的原始玻璃,灰扑扑半透明还有杂质,绝没有这样的通透度和美丽的颜色,但那依旧是奢产品,奢侈到王子都只有一套玻璃用具。 他们没想过玻璃还有这样的,透明的蓝色,像极了神子的眼睛,那样明艳,但是不像他那样偶尔泛出紫色光泽。这种说是玻璃,其实更接近他们概念中的宝石,可是宝石要这样的透明度和大小,也是一样罕见。 “收起你们手里的东西吧,我们来尝尝这些果干和酒。”国王不想去看妻儿那得意的样子,他已经在思考怎么从这个出手大方的神子那里换到武器了。从来都是神明向人索取祭品,没想到下来一个神子倒是喜欢播撒光辉。 用什么换呢?用一个盛产宝石的山谷,还是一个出产石盐的盐矿? 于是果脯和酒也被一一拿上来。因为是来自神子的礼物,没人想过这些东西会有危险,他们态度自然地拿取品尝。 没有甜菜和甘蔗,甜是一种十分奢侈的味道,就算是王室也不能任意挥霍甜味的蜂蜜和水果,突然他们面前出来了一大包甜蜜的果脯,有着椰枣的甜度,味道却完全不一样,果香浓郁。连向来不爱吃椰枣的两位王子都忍不住取了几颗尝尝,更别提爱吃甜食的第一王妃。 虽然后世一直推崇野生,但是,在事实上,还是人工选种培育的水果更得人心。这些果脯比泰锡本地的水果干更加香甜软糯。 王妃殿下大手一挥,就把三包果脯都拿走了:“这样吧,我的酒可以补偿给你们一些。” 她这话刚说完就后悔了,因为美酒开封传出来的香味简直让整个房间都荡漾起来,和葡萄酒麦酒全然不同的香气,对喜欢杯中之物的泰锡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诱惑。 本来还在念念不忘小刀的国王陛下一下子眼睛就亮了,于是其他三个就有了十分不妙的预感。 果然,做事风格一直遵循着厚颜无耻原则的国王陛下露出一排干净整洁的牙齿:“阿吉,给大家倒一杯,剩下的都封存在酒库里。” 神子赠送给王后和王子的?他是泰锡的王,是泰锡所有人的王,泰锡的一切都属于他,王后和王子的一切也都属于他,那么这些酒也是他的,逻辑毫无破绽,国王甚是心安理得。 “一半。”第一王妃准备退而求其次。 “你已经放弃了,我的王妃。” 第一王妃眯着眼睛看着他:“想来你没有忘记是谁在掌管酒库的钥匙,我伟大的国王陛下。” 国王嚣张的气焰瞬间缩回去:“一半。” 两位王子的脸皮没有国王厚,也不会真的和他抢东西,他们珍惜地喝着手里这一杯美酒。 -- 第82页 “神子有结婚的意愿吗?如果他愿意,把伊丽儿嫁给神子怎么样?她已经十五岁了,正是嫁人的好时候。”品味着杯中美酒,心里渴望更多的国王陛下想着拴住神子的办法。 像这样可以改变国家强弱的存在,必须争取过来,而联姻是最常见的方式。说真的,别说一个女儿,就算对方要的是他儿子他也能毫不犹豫送出去。虽然神子看起来是要在泰锡住下了,但是能联姻岂不是更加保险? “可以一试。”王妃难得和国王达成共识。 泰锡国最尊贵的一对夫妻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40章 云泽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别人女婿的首选, 刚回家的他收到了一份巨大惊喜礼物——第一匹棉布已经织好了。 典型的平纹布,因为棉线粗细均匀, 纺织女工又十分认真仔细, 纺织好的棉布平整厚实柔软, 比亚麻布手感更好,也更适合作为秋冬的衣物。 “第一匹棉布, 拿来给美尼斯做衣服吧。”云泽把棉布展开铺在美尼斯的肩膀上,这匹棉布的垂坠感也很好, 做袍子会很好看,而且棉布也比亚麻布更白净一些,衬得美尼斯肤色如玉。 作为一个政治天赋满级的神殿继承人,美尼斯这会儿应该告诉云泽, 第一匹棉布总是特别的, 应该留给自己,或是送给国王。但是云泽这么高兴地要把第一匹布给他做衣服,心中暗暗升起的喜悦让他无法拒绝。 云泽拿着布上下比划, 想着什么款式好看。 美尼斯站在那里展开双手,由着云泽在那比划,心里已经在想着如何安抚自己的老师和一向流氓的国王了, 说是微有瑕疵好呢,还是说自己只是先试验是否合用好呢? 其实不必美尼斯忧心, 云泽又不是真傻白甜,第二日就有两块新棉布出炉了,他直接把布和之前做好的几十床棉被打包送到神殿和王宫, 同样送去的还有许多剥下来的棉籽。 如果棉花在这块土地上长势良好,或许可以把棉花打造成泰锡的拳头产品之一。棉布能够淘汰一开始占据主流地位的麻布,就是因为它拥有着亚麻布没有的优势。而且棉花的保暖能力强大,可以填塞被子和冬衣,恰能减少冬日温度下降带来的死亡率。 那之后,四王子所赠的牧场往云泽这里送来许多牛羊和鸡鸭鹅,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奶酪和禽蛋。因为草料不足,年前都要宰杀一批年老的牲畜,制作成熏肉,作为冬日肉类的补充。 他发现这一批的奶酪很不错,按不同种类粗粗分为山羊奶酪和牛乳奶酪,日后可以做披萨。 送来的禽蛋拿出一部分,制作成咸蛋和松花蛋。 云泽要准备的东西不少,去年冬天吃了几十日熏肉和面包的惨痛经历让他至今都难受,想起来都觉得嘴巴发干。 冬天蔬菜基本是没有的,所以他在秋初补种了许多大白菜。他的院子成了巨大的菜园子,除了大白菜还有白萝卜、豇豆、菠菜、香菜、莴苣等秋天也能长的蔬菜。 之前收获的一些蔬菜,制作成了咸菜、酸菜、泡菜和菜干。 他还准备了许多许多柑橘、柠檬和石榴,柑橘、柠檬和石榴是本地就有的水果,若是存放得当,可以保存很久,可以让他冬日也能获取一部分维生素,不至于维生素匮乏导致牙龈充血。 送来的牲畜,他留下三分之二,然后宰杀了三分之一,按着本地习惯制作成熏肉,又按自己的喜好制作成腊肉,还有一部分,按云泽的要求制作成香肠,加入一点酒去腥,放入盐和其他香料。 做好之后他自己尝了一些,有点儿怪,但其他人倒是很喜欢。 美尼斯尤其喜欢,他本来不太爱熏制肉类,但这种带酒的甜香的肉他就很喜欢,尤其是葡萄酒牛肉口味的。云泽不能理解,葡萄酒炖牛肉的口味他接受不来。 动物身上有肥厚的板油,剔下来熬油,油脂撒上一点盐,同样可以保存很久。还有一些油脂来自于内脏或者其他部位,这种剔下来的油云泽是不吃的,云泽说等他什么时候收集了足够草木灰,就拿来制作肥皂,但没人知道肥皂是什么(他还没发现厨房里那些帮助发酵的白色粉末是天然小苏打)。 另外留下的肠衣还有不少,云泽想起来做鱼肠了。 他用一换三的比例向库里人换取新鲜的鱼,一斤粗麦粉换三斤鱼,或者两斤豆子换三斤鱼。鱼必须是一斤以上的,小鱼不收。 库里多河流,鱼是库里人的日常食物之一。但是鱼并不好保存,除非用盐抹了制作成咸鱼,可是对库里平民来说,盐也是宝贵的。所以云泽说三斤鱼换一斤磨好的粗面粉或者两斤晒干的豆子,所有人都心动了。 云泽悄悄去瞧过一日,换鱼的现场很是热闹,一些人站在船上,一些站在岸上,都围着换鱼的管事,一手拿鱼,一手拿准备放粮食的空罐子。 “诶,阿哥,神子殿下怎么没来瞧瞧?”一个健康强壮的青年女性双手提起一桶鱼,一边抓鱼一边笑,“神子殿下若是来了,这鱼我情愿白送他哩。” 她这么说,边上的人就笑,她也不以为意:“笑什么,你若是我,再看他这样年轻、漂亮、性子好,也没有心上人,你能不爱他么?” 她边上是个中年男人,闻言哈哈笑道:“不能不能,我配不得。不过如果我变成你这样年轻漂亮的姑娘,倒是可以试一试,哪怕做个侍女呢?”其他人也就跟着笑起来。 -- 第83页 库里的居民既爱戴他,也不会疏远他,有时候说起来就像是邻家那个讨人喜欢的小子,想着要能把姑娘嫁给他,做了一家人才好。 他们拿着云泽打趣开玩笑,管事等人也不会觉得冒犯——喜爱才想一睡,一直喜爱就想一直睡哩。 云泽是来看热闹的,结果看了自己的热闹,他特别不好意思。偏生美尼斯还仔细盯着他,一边瞧着一边说:“我们殿下的确是长得好看,让人喜欢的。他们还不知道,殿下笑起来就像是含着蜜一样。若是知道了,肯定要更加喜欢。” 虽然美尼斯一本正经说这话,云泽还是觉得对方就是调笑,看他的热闹。于是云泽忍不住反问:“你也喜欢?” “我当然是喜欢的。”美尼斯说得认真。 这个时代的人把感情挂在嘴边,天天爱来爱去,云泽猜测这喜欢就是欣赏的程度,于是他也回了一个:“我也喜欢你。” 美尼斯看着他笑起来弯弯的眉眼,嘴角上勾,勾出两坛甜甜的蜜。 “她们还不知道,你看着一个人微笑的时候,眼里全是那个人,空气都变甜了。她们也不知道,你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声音轻轻的,就像是小羔羊轻轻依偎在身旁。”美尼斯微笑地想着,“真好,她们都不知道。” 换鱼那几日,那边就像是小闹市,人们或者网鱼或者钓鱼,然后把个头小的挑拣出去,中等大的留着自家吃,大的拿来换麦粉和豆子。 可是云泽只需要三千斤的鱼,所以这个活动就持续了三日。 “明年还有吗?”库里人如此期待,尤其那些家里已经没多少存粮的人。 “还有,殿下说的。” 管事带去三车带麦麸的粗面粉和干豆子,换回来三千斤的本地河鱼,剔除鱼骨和内脏,剩下也就是一千多斤的鱼肉。 云泽将鱼肉打碎,混合上一定比例的蛋清、细面粉,再加上当时收获的嫩玉米粒,加入调味料,倒入去腥的柠檬汁,搅拌成泥,套入肠衣,制作成了玉米鱼肠。 还可以加入奶酪,制作成芝士鱼肠。 和现代吃到的鱼肠肯定不太一样,但是味道一样很好,鱼肉很细嫩。 受到这个启发,他用鲜肉、面粉、香料制作了另一种不同风味的香肠。这种香肠比之前那加了葡萄酒的更合云泽的肠胃——火腿肠的味道,夜宵的味道——他以前吃泡面都要加火腿肠和一个鸡蛋。 冬日的食物在准备的时候,云泽已经结束冬小麦的种植了。事实上,在秋收祭祀后,冬小麦就开始种植。南方种植的多是冬小麦,以前他居住的村子里就有人种植。 入冬前种麦子?接到命令的人觉得难以理解,但既然是命令,不管是不是能理解,都得照办。 云泽的麦田,大概一半都种下了麦粒,剩下那一半留着明年春天种植棉花和甜菜。 云泽举办宴会的日子是在入冬前某一天,天气已经开始变得很冷,树叶枯黄一片,外面很难再找到吃的。库里的贵族穿上了羊毛制作的服饰,库里的平民也不再频繁出门,他们开始准备窝冬要用的柴火和食物。 前一日云泽就开始准备宴会的事。他想借这个机会认识一下库里的权贵们,既然他已经决定在这边扎根,认识一下更多人没什么坏处。顺便还能发展一下客户群体。 是的,没错,云泽准备做生意了。 他准备等开春后,就把一些常规药剂和香膏放到神殿寄卖。在意识到自己有点大手大脚之后,云泽觉得不成了,得开源节流。 他名下的土地很多,甚至还有一个城市的税收支撑着他,然而并无甚用。 这个城市的市政官已经把税收转换成了别的物资送了过来,真的很多。但是云泽没好意思全收。 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朴素想法,他把一部分送回去,让市政官招募贫民,把大路修一修,铺上碎石子,方便大家行走。期间提供足够的两餐,回头给足够粮食作为工钱。 云泽制定的标准能让连续工作三十日的人获得可以度过冬日的粮食。 还有一部分,分发给城市里没有劳动力的贫民。这件事他还拜托了那个城市的神殿祭司监督一下。 虽然还不清楚那里的情况,‘要想富,先修路’的方针应该是对的。还能为贫穷的人提供一点工作机会,获取的粮食也能帮助他们顺利度过冬天最冷的时候。 云泽送了一批玉米过去,作为明年春耕的种子。作为这个城市名义上的主人,那个城市是有一块很大的耕地和牧场属于他,今年送来的东西里有一部分就是这块地的产出。 云泽要求明年大家在原本种豆子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城里的居民可以用豆子换玉米,作为种子。 今年收获的玉米不少,除却一部分留种,剩下的至少还能吃上几个月。 一些早收获的嫩玉米带着外面三层绿皮保存到阴凉地方,因为温度问题无法保存很久,但是一两个月还行。一些老玉米都已经晒干了,部分磨成了玉米粉。 收获的玉米秆打碎成了牛饲料,玉米芯也打碎了,但是放到发酵池子里发酵成肥料。 麦子也成为麦子粉,按着细致打磨的程度分为三个等级。虽说是玉米宴,也不可能光吃玉米,大家还是习惯吃面包,所以面粉不能少。 准备拿来宴客的当然是磨了三遍的那种最细的面粉。 -- 第84页 之前很多收获的果子,如橙子这样可以放置一段时间的就放着,苹果、樱桃可做酒,杏子可做杏干,蓝莓加所剩不多的白糖制作成蓝莓果酱,云泽已经想着明年种甜菜的事了。 石榴、柑橘、柠檬、无花果是本地四大水果,无花果是制作成果干的,他们还知道如何保存新鲜的石榴、柑橘和柠檬长达三个月,有瓦罐储存的,有稻草储存的……云泽已经储存了很多,还有多的就制酒。 泰锡人爱喝酒,云泽也准备了酒,除了传统葡萄酒、麦酒、石榴酒,他这边还有苹果酒、奶酒、蜜酒。 准备宴会的那一日,庭院被收拾得十分干净,行走的路都被平整的石头重新铺过,两边栽种了许多云泽移植过来的果树,还有本来就有的本地果树。树上的果实都摘得差不多了,只留下一点给过冬的鸟儿。 秋天种下的菜已经收上来,都存好,日后新鲜蔬菜就指望这些了。 库里的冬天是那种湿冷湿冷的冬天。而且白天夜晚温差大。白日云泽还出来走走,到了晚上他就点燃了火炉。 这会儿太阳还没出来,有点冷。云泽站在院子里,看着将亮未亮的天色。院子里静悄悄的,倒是空气里,已经弥漫开一股属于食物的香气。 “殿下。”管家乌苏一路小跑着上来,“食物、干净的布、餐具、松脂火炬、熏香、羊毛毯……都已经准备好。”为这一天他们准备了许久,不论是家中器具还是别的,花费很多物资和精力。 “开了正门,今天会有许多客人。” “是。” 第41章 “美尼斯在哪里?”云泽询问他的侍女阿梅。 “美尼斯大人就在隔壁。”阿梅回答道。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 云泽准备去找他,不过突然他又想到什么:“阿梅今天好好休息吧, 不要用手去碰冰冷的水, 这几日让阿西大娘准备一些热枣茶。”泰锡的南方地区出产椰枣, 晒干了送到库里,甜得像是蜜一样, 生理期的女性需要甜食的安慰。 阿梅的脸一下红了,她低低应道:“是, 殿下。” 云泽也觉得尴尬,摸摸鼻子赶紧走了。 云泽很少去隔壁美尼斯的房间,虽然他们就住在隔壁,一直就是美尼斯来找他。 他的房间有两个守卫站在那里, 云泽常看到这两人, 大概是美尼斯的亲信。他们一看到云泽过来,特别自觉就让开了,一边恭敬行礼:“神子殿下今日安。” “今日安。”云泽对两人点点头, 伸手敲敲门。 “殿下,您直接进去。”一个守卫生怕云泽敲门疼了手一样,伸手就把门推开了。 “谁?”里面传出美尼斯的声音。 “是我。” 接着就是椅子推开和布料摩擦的声音, 云泽已经走进来,看到美尼斯放下羊皮纸和羽毛笔, 有些意外还有些惊喜地走来,脚步幅度比平日大了一些:“殿下。” “今天宴会,你不和我一起准备么?”平日干什么都有美尼斯在身后垫着, 有问题他会指出来,有麻烦问他也能得到解决,这突然没了人指导,云泽觉得不太适应。 “您才是宴会的主人,大家想看到的也是您。而且,您一直做得很好。” “怎么会?你是半个主人。” 云泽这乖乖的样子实在让美尼斯心痒,这种话又让他心软,但是他又不能答应。这次是云泽以神子的身份第一次举办宴会,他必须是唯一的决策人,美尼斯可以从旁辅助,但绝不能分去神子的权威性。 神子就是神子,不会是谁的傀儡。 “殿下,您是唯一的主人,不只是这个家,也是我的。”美尼斯伸手拉起云泽的手,将他的手心贴在自己跳动的胸膛上,一双茶色眼睛温情脉脉,“祭司为服侍神灵而存在,我为了服侍您在这里。” 云泽:…… 说话就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你这样我要误会了嘿。 云泽涨红了脸,他低咳一声,别过脸去:“如果我哪里做得不好,你要提点我。” “您一直做得很好。”万一哪里做得不好,自己偷偷给修正了,别打击着云泽不就好了?美尼斯这样想。 结果还是没请到人,自己晕晕乎乎又出来了。云泽看着已经大亮的天空默默叹一口气。 虽说一开始他就是准备走傻白甜路线,可是身边的人实在过分纵容他,这么毫无底线地惯下去,他未来不会真的成为一个傻白甜吧? 云泽想象着一个傻呵呵的地主家儿子,自己被自己雷了一下,完全无法直视那个画面。他甩甩头,甩掉那个画面,下楼朝着待客的大厅走去。 大厅本来就是按着招待上百客人的规格建设的,有八个巨大石柱支撑,石柱和石柱之间有垂地的幔帐,半透明的幔帐将空间割裂开,里面可以欣赏到外面歌舞,外面却只能模模糊糊看到里面的影子。 而地面是平整的石质地面,由一块块青石组合而成。最中间的地面略高一些,是舞姬跳舞助兴的地方,四边已经铺上亚麻席,上面有羊毛毯和一个个柔软的刺绣靠枕。 云泽仔细咨询过,这种百人以上的宴会还是采用席地而坐的方式,侍女把盛放了食物的矮桌端上来,还要安排一批举着酒杯四处走动给客人倒酒的侍女。泰锡人太喜欢这杯中之物了。 正上方有一个高起的平台,通常是留给宴会上身份最尊贵的人,这一次会是国王和第一王妃的座位。这座位两边有个高脚铜香炉,顶上有一只朝天咆哮的狼,烟就从狼嘴里冒出来。 -- 第85页 香炉是别人赠送的礼物,里面点燃的香薰却是云泽制作的。 云泽又去了厨房,今天的菜单是玉米烤肉披萨、七分熟牛排(当然未必能做到那么准确)、香辣牛肉条、烤鲜玉米、炸鸡排、各种小面包、果酱奶油蛋糕、玉米糕、玉米蔬菜鸡肉沙拉、胡椒羊肉汤、玉米奶油汤……会有一半和玉米有关,其他是面食和肉食,比如姜撞奶之类的点心也有。 其实这些肉和面用不了多少,倒是香料用得多。需要大量的烤肉酱和黑胡椒酱,还有果酱和色拉酱,其他零零散散的香料和酱汁就不说了。云泽现成的没有那么多,很多是用了本地替代香料配置的。 也是这个时候,云泽才体会到‘香料价比黄金’是个什么概念。 “酒够么?”云泽问乌苏。 “今年没有种麦子,所以麦酒不多,有十二桶。殿下的葡萄酒庄园今年送来五十六桶葡萄酒,您将它们重新过滤,加入香料二次酿制后,再过滤,现在还有四十八桶。此外石榴酒还有十七桶。苹果酒、樱桃酒和蜜酒最少,只有两桶。” 云泽点点头:“如果客人没有要求,就送葡萄酒。石榴酒供给女士,如果有客人问起,就说是女士专享。孩子们喝奶茶和果汁,奶茶里加一点甜果酱。” 午后,太阳暖融融地照在院子里,把屋子染成金色。 云泽在门前站了一会儿,做最后的检查。 那头家中下仆们也都换好了衣服,排列整齐地走过来,在下头等待新的指令。之前要做活,他们还是穿着旧衣服。现在屋子已经打扫好,接下来只要制作食物,便换上了新衣。 奴隶们的衣服样式是有规定的,没法在这上面做功夫,并且奴隶们不能戴有花纹有装饰的帽子,不能使用金银这样的贵重金属首饰。这样可修饰的余地就更少。 他家中的仆人们都在这天穿上了一直舍不得穿的新衣,再围上漂亮的腰带,女孩子们还在头上簪了粉红紫红大红黄色橙色的干野花,她们对着水面看了又看,瞧了又瞧,简直怎么看都不够。 晚上的宴席,按这里的规矩下午三四点就会开始,陆陆续续的来人,最迟太阳下山之前就会上菜。 百人规模的晚宴,算起来比较盛大,通常一玩就是一个晚上,客人们会留宿,感情一般的第二天就会离开,若是和家主感情比较好,住的也远,少说待个十天一个月的。 这一次宴会来的客人都是本地人,最多待一个晚上就会回去。 因此,做了同样准备的还有房子里空置的房间,都已经打扫干净,同样挂上垂帘,放上新的厚实棉被,摆放了小型的熏香。多华美不敢说,保证舒适。 家里仆人都知道邀请的是什么客人,一个个严阵以待,努力做到自己的最好,不丢神子殿下的脸。 云泽转过头,看到不远处的走廊里美尼斯站在一根石柱一侧,正看着他。 美尼斯身上穿着新的棉布制作的袍子,用本地一种植物染成了淡蓝色,袖口绣着绿色的藤曼。他的头发披散下来,像极了那些摆放在博物馆的大师雕刻的雕像。 和寻常泰锡男子不一样,美尼斯的下巴却是光洁的,他一直看着云泽这边,眼神穿过无数走来走去的仆人,和云泽在半空撞上。 美尼斯发现云泽在找他,而且已经找到他,虽然远远的看不清脸上的细微表情,但美尼斯可以确定,他一定是在询问自己:我做得好吗? 很好,特别好。 美尼斯朝着那边伸出手,比出一个大拇指,大拇指弯了弯。 这是某个只有他们懂的小信号。云泽第一时间接收到这个信号,他的嘴角就开始得意地往上勾起。 王室和神殿都很给面子,太阳半斜的时候,一架架车马就来到门外,一队一队地排成长阵。云泽只能庆幸,现在的封建奴隶主们还没有规定出行必须有多盛大的排场,而这个世界也没有这么多规矩。 这个讲武力值的年代,就是文官都有两手保命功夫,王子王孙的武艺更是作为继承者的必备素质考核之一,也就没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传统。因此,等卸了车马,把大伙儿的护卫们聚一聚,分出几个巡逻队,再有一组守在门口,剩下的恰恰能塞满一个后院。 第一次拜访云泽家里,几乎所有人都携带了礼物。这年头的贵族们也务实,没有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送来的都是实打实的粮食、牲畜、布匹,全是能自用也能随时当货币使用的。 因为举办宴会,云泽才消耗掉了一批粮食和牲畜,客人们一来,不但把原来用掉的补上了,还多了一二倍。 不过王室没有带东西,云泽疑心他们要憋一个大的。从来了之后和王室的交往记录看,他还没有一次亏损过。 国王带着他的第一王妃,和底下活着的所有孩子来了。神官还是那九个,身边跟着他们最得意的弟子,另外还有泰锡数得着的几位权贵重臣,也都带着夫人和一个孩子。 这些主子全部加起来差不多百来人。云泽作为主人在屋前等待迎接,因为神子的光环笼罩,也不需要行跪拜礼,只要额外给一点笑脸,似乎对方就挺满意的。 国王是兼备了神权和王权的存在,云泽按着本地人接待贵宾的传统,伸手扶住如同一个珠宝展示台的国王的手,好兄弟一样的带着他一直走到上座,并且邀请他和第一王妃坐在上面,表示自己对他们的尊敬和重视。 -- 第86页 重金属和矿石开采困难,大家就把精美的饰品作为对外展示的一种财富,逢年过节,恨不得把自己所有漂亮首饰装在身上。听说泰锡人尚好一些,这几十年升级成强国,底气更足,在选择首饰品方面也开始贵精不贵多。 但就是这样,这一群金光闪闪的人一进来,头上、手臂上、手腕上、手指上、脖子上、腰上、脚上,金的银的宝石的,一件没少,把云泽衬托得十分朴素低调。 上座只有一块羊皮毯,挺大一块,国王毫不客气就带着第一王妃在那里坐下。几个服侍的侍女在他们后面跪坐下。 云泽自己坐在下首位置,美尼斯不动声色地挤开一众还盯着他的脸发愣的王子公主,直接占据了云泽右手边往后的位置。 几个年轻祭司心里骂他太鸡贼,这个位置刚刚好,像是服侍者,又像是朋友。不会让其他神官觉得无礼冒犯,又牢牢占据神子身边最亲密的地方。 云泽右手下面的其他席位则聚集了别的神官祭师。于是三王子和四王子就坐到了云泽的对面,他们的下面是其他王子公主。第一王妃所出的王子天然就享受第一继承权,其他王子身份比他二人都要低。 泰锡的王族旁系、左相右相、大将军等人安静地找了别的空位。 看人都已经落座,云泽轻轻拍手,示意守在门口的乌苏,宴席正式开始。 第42章 一群身姿妙曼的舞姬走进来, 随着后头歌姬的歌唱和欢快的乐器敲击声踏步而来。她们赤足,露出圆润的肩膀、有一点儿小肚子的腰和浑圆的大长腿, 在这不算暖和的季节里展示着肢体的美。 这种美并不低俗下流, 反而有一种淳朴又自然的美感。 云泽一开始还不太能欣赏这类葫芦形肉感姑娘, 现在却觉得还挺好看,环境是多么可怕——话说回来, 女孩子有点肉肉跳起舞来真好看啊。 屋子里火炬已经点燃,空气中飘着让人放松了精神的香气, 那像是盛夏的山林,是一种热情又甜蜜的香味。 客人们靠着松软的抱枕,一面欣赏歌舞。但他们看得最多的是坐在上方的云泽,一头银灰色长发铺开, 皮肤白得仿佛在发光, 嘴唇像花瓣一样红润,他的容貌让所有的美人失了颜色。 毫不掩饰自己对美貌者的追求的泰锡人喜欢云泽的长相,这让他们更喜欢追逐这位神子。 沙姆王子磨搓着手上镶嵌着绿松石的金戒指, 侧头看着靠着圆枕并不开口说话的云泽。 他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神子,与第一次见面相比,神子身上沾染了尘世的气息, 显得更加鲜活了。不知道他有没有结婚的意愿呢? 如果神子能有孩子,是女孩, 就是泰锡未来的第一王妃——沙姆王子已经开始替他还不存在的儿子打算了。 泰锡国的第一王妃有‘泰锡女王’的称呼和权柄,能分享国王的的一半权利。并不是所有国王都愿意让哪个妃子成为第一王妃,但是神子的后代必然是第一王妃。 若是男孩子, 就送他城池和军队,让他娶公主。 “殿下,您头发被勾住了。”美尼斯伸手拉起云泽的一缕头发,云泽以为发丝被衣服上的装饰物勾住了,配合地转过身,面对着美尼斯,小声道:“轻一些。” “嗯。”美尼斯看着低着头等着他解开头发的云泽,忍不住伸手揉了揉他耳边的头发。 美尼斯的手指在丝绸一般顺滑冰凉的头发里滑行,碰到了软软的皮肤,云泽差点没有跳起来,他一下抓住美尼斯的手:“别揉,好痒。” 这声音压得低低的,似乎还带着点颤抖的鼻音,听得美尼斯骨头都要酥软了。 沙姆王子举着酒杯,眯着眼睛看对面互动,还接收到美尼斯一记警告的眼神。 他心里特别不服气,很想问问他这个发誓服侍神灵的表哥:你这是什么眼神?我就多看了神子两眼,怎么就跟招惹了你的女儿一样? 要不是合作关系,沙姆王子真想把美尼斯的独占表现捅到大神官和姑母那里,让他们好好看着这个借照顾之名,但事实上却像是守着肉骨头的恶狼的得意弟子和优秀儿子。 美尼斯一点不关心沙姆王子的气愤。论说沙姆王子本性,第一王妃恐怕都没有美尼斯清楚。 沙姆王子有勇有谋,算得上好继承人,只是在色一字上太过放纵自己,除了打仗不带小情人,何时何地怀里都要抱上一个,三五日腻了,就丢开手去,继续寻找下一个。 幸好,沙姆王子虽然爱美色,到底分得清轻重,美尼斯倒是不担心他敢对神子有失礼举动,而且美尼斯也不会给他这种机会。 美尼斯就是纯粹的,不喜欢沙姆王子看云泽。 沙姆王子见不得美尼斯的得意,实在招人恨,他便带着弟弟四王子兰彻,十分自然地和对面的云泽打招呼说话。其余王子公主见状也上前来表示自己的感谢——谢谢他今天的宴会。 尤其对王位有想法的王子们,此刻都想着如何争取这一份助力,更不会轻慢。 泰锡的宴会,除非用餐的时候,其余时候大家都走来走去,不会固定在一个位置上。云泽见过来找他的人多,就拿了酒杯,站起来和客人们一一碰杯。 众人说话间,仆人们端着小方桌鱼贯而入,女仆摆上一个个精美的银器,银器里装着食物、饮料和新鲜的水果。 -- 第87页 按着泰锡的习俗,食物是一次性上齐的,所以他这边也是安排食物一次上齐了。 面包、汤、肉食、素食、饮料等等,摆满了小桌子,叠成小塔的形状,具是从未见过的食物。只看表象就知道这些是十分精细的美味,再一嗅味道,简直如同在天上,被众神邀请参加神的晚宴了。 晚餐一端出来,连心思深沉的国王都忍不住丢下了怀里的美人儿,眼睛直勾勾看向滋滋冒着热气的食物。 这一盘盘一盏盏,色香味都有讲究。 漂亮的造型,色彩鲜亮的摆盘,高高低低大大小小错落有致地摆在小方桌上,飘散着各自不同奇妙的香味。食物的香气环绕,眼前的一切都在模糊后退,美丽的舞姬,精美的摆设,通通消失在感知的世界,只余下眼前的食物是清晰的夺目的。 每个矮桌上都配了银质的叉子和汤勺,叉子分大小两个,汤勺也分两个。云泽首先拿起大叉子,叉了一块已经切好的牛排,沾一沾小碟子里的黑胡椒酱,放在嘴里。 切得薄薄的嫩牛肉,撒上盐,两边碳烤到发黄焦脆,中间还是嫩嫩的粉红色,沾一点黑胡椒酱,麻辣辛香,富有嚼劲。 别人学着云泽那样吃牛排,虽然他们一开始不大习惯用叉子,但是牛排吃到嘴里,就彻底把这点不方便忘到了脑袋后面。 食物的香味侵蚀着感官,大家的唇腹早已经是急不可耐,连等待仆人拿来银盆毛巾净手的时间都忍不了,也不用主人家招呼,就各自取了看中的食物,大口吞吃起来。 待那可口的食物一接触到舌尖,由衷的幸福感升起在心间,突然的就有了一种感慨,活着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平日经常食用的牛肉在今天美味出新的高度,另外大小适中的炸鸡排也很得人心,外表酥脆内里香嫩的口感是个巨大惊喜,尤其在这个‘炸’的烹饪方式还没出现的年代。 第一王妃殿下一吃就喜欢上了,她喜欢用叉子叉着鸡排沾红色的果酱吃。国王则更喜欢牛排,那种浓重强烈的香气和结实的肉感都让他非常满意。 鸡排边上还有切段的烤玉米、烤香肠和烤鱼肠。对肉食爱好者来说,再没有比满盘的肉更让人高兴的。 “这种香料的味道有些霸道,孩子们可以用一些面包。”云泽好心提醒,现场有几个小公主小王子,大臣家也带了孩子来。 这些孩子身边的侍从从善如流。 经过发酵的松软面包,里面加了鸡蛋和牛奶,根据配料的不同和烹饪方法的不同制作成了葱香小面包、奶油小面包、蒸蛋糕、奶黄包和玉米糕,每种面包都只有一个鸡蛋大小,一种一个,叠成了小塔。 面包旁边还有个小碟子,每人一份的蓝莓奶油蛋糕。做蛋糕的面粉不像是现代那样的细腻,但是加入鸡蛋和牛奶发酵好烤出来,蛋糕的口感柔软绵密,配合丝滑的奶油和甜中带酸的蓝莓酱,就算不那么爱吃面食的人都无法抗拒。 孩子们果然难以拒绝这种甜蜜的诱惑,他们吃得脸上身上都是,手指头还沾着盘子上的奶油和果酱的混合物舔。但他们的父母没有时间管自己的孩子,他们自己都在仔细挑选接下来的食物——食物看起来很多,而且每一样都很美味,然而胃的容量却极其有限。 啊,真是个甜蜜的负担。 云泽才吃了两块牛排,旁边美尼斯小心用手指拿着一块酥脆的炸鸡排喂给他:“厨房大娘在里面裹上一点奶酪,比我们昨日试吃的还要好。” 云泽张嘴吃了半块,果然还要更好,咬下去的时候咸味奶酪和鸡肉一起迸发出来,有点儿烫,又烫又好吃。 美尼斯把剩下半块吃到自己嘴里。 他态度这样自然,云泽本来想说是自己吃过的,看他都吃完了,也就没说。他叉了一块牛排到美尼斯的嘴边,一面说:“我吃的时候没有碰到叉子。” 美尼斯一点没有介意,就算云泽的嘴唇碰到叉子了他也不介意。 吃完了牛排和鸡排,接下来是披萨。圆圆的面饼上铺着厚实的奶酪,上面撒了洋葱、胡萝卜、甜玉米粒、牛肉,已经切成均匀的六块,一拿起,拉出长长的香甜的丝,还没入口就已经十分惊喜。 云泽自己拿一个,又分美尼斯一个。 再搭配浓香可口的玉米奶油汤,简直飘飘然要飞到天上去。 “嗯,很美味。”美尼斯习惯性用自己的汤勺勺了一点云泽的奶油汤。 云泽和美尼斯一块儿吃了很久,两人经常在餐桌上分享食物,所以见美尼斯和他吃一个碗里的汤也不觉得奇怪,只要勺子不一样就不奇怪:“很美味吧,这是阿西大娘的手艺。下一次我们试一试蘑菇奶油汤。” 说着他自己又勺了一口汤。 “你们在喝什么?我也试试。”沙姆王子举着酒杯挤到另一边。 美尼斯直接示意身后的侍女:“沙姆王子说要他的奶油汤,你去把它端过来。” 侍女立刻起身去沙姆王子的矮桌上端了奶油汤过来,还拿了汤勺,真是特别善解人意了。 见状,沙姆王子也喊自己的侍女:“去把美尼斯的汤取来,他总吃神子的汤,让神子吃什么呢?” 来啊,极限一换一啊。 一个未来国王,一个未来大神官,就像是两个幼稚的孩子,简直没眼看。云泽剥了一个石榴,一人一半塞在他们手里:“这石榴真甜。” -- 第88页 两人暂时偃旗息鼓,各自拿着自己那一半石榴剥着吃。这个年代的石榴个头小很多,筋膜也厚实,但是石榴子晶莹剔透,依旧如宝石一样。 云泽自己也剥开一个,居然吃出了嗑瓜子的乐趣,他的指尖沾染了石榴汁,变得红红的。 “我准备留出一半的田地种植黄金麦,是去年种了豆子的土地。”沙姆王子小声和云泽说,“今年会再开垦一些新的田地,用来种植棉花。因为神子的新犁,开垦和翻地的速度加快不少。明年很多人家里都会有足够存粮,我替他们谢谢你。” 沙姆王子一本正经的时候,别说,真的很有国家继承人的范儿。 “他们更应该感谢陛下和各位殿下。若不是大家在意粮食问题,积极推广,我就算带了一百种高产作物也没用。”云泽谦虚道。 “你带了一百种高产作物?” 云泽失笑:“沙姆殿下,我只是说假如。我这里的确还有些种子,但多是蔬菜和水果。” “神子殿下有自己的考虑,对我们泰锡来说,最重要的是先解决粮食问题,然后是冬日御寒问题,最后才是更美味的食物。”美尼斯在旁补充道,他话语间完全是‘神子殿下一直朝着让泰锡人幸福的目标前进’的骄傲。 沙姆王子举起酒杯:“敬泰锡的神子。” 第43章 三人一起说笑的时候, 大臣们也说到了今年国王炫耀过的新产物——塞了棉花的厚实棉衣。 “听说是神子殿下新种植的作物,结出的果子就像是天上的白云一样, 可以制作柔软的布料, 还能填充衣服取暖。是和黄金麦一样的来自神国的作物。” 听闻是这样有用的植物, 产量比亚麻高,还比亚麻布柔软, 几个臣子蠢蠢欲动,他们派出一个人问云泽:“神子殿下, 我们听说您带来了一种生产白云的作物。” 生产白云? 云泽一听明白了:“诸位说的是棉花吧?明年准备让陛下和各位神官阁下试种,若是合适,再推广出去,和黄金麦一样。不知道大家是否感兴趣, 若是有意试种, 我这里还有些剩余种子。” 有!有有! 不远处一直埋头吃面包的左相大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他直接把嘴里的食物一吐(心里还有点小心疼),三步并作两步, 一点也不像个年迈老人飞奔过来:“神子殿下,您说的就是国王所赐的那种雪白柔软的一团团的作物吗?” 国王拿了那么多条被子,除了几个得宠子女有, 其他都是送给德高望重的大臣们,左相就是其中一个。而棉花的好处就是这样流传出去。 云泽顺手把背后靠枕拿过来, 这是一个圆柱形的抱枕,他扯开一端的线,抓出一团的棉花:“棉花, 就是这个。” 左相捧着棉花,如获至宝:“殿下,不知道这种作物的产量有多少?”泰锡不适合种亚麻,所以很多时候布料依赖外国进口,尤其是那种高档布料。泰锡人只能用珍贵的羊毛去换取别的国家的廉价布料。 红谷这个小国家不就是靠着出产出售亚麻布闻名各国的吗? 棉花今年的亩产是四百多斤,云泽把这个产量换算成本地的计量单位。 “竟有这么多?”左相大喜过望,“殿下,我想要试种!” 其他人在边上听了一耳朵,纷纷申请试种。 云泽没想到大家对棉花的态度那么热切,他思考了两秒,说道:“棉花可以拿给大家试种,但不会太多。它和黄金麦一样,需要和豆类轮种。而且,我希望大家能保证,就算棉花好种,也不要让棉花占据太多的田地。” 为了让他们意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云泽讲了一个小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 甲国种粮也种棉,但适合种粮食,乙国种粮也种棉,但适合种棉。甲国窥视乙国已久,它就想了一个主意,用本国的粮食买乙国的棉花。 乙国人没有深想,他们一看棉花卖了得到的粮食比自己种植的多,就拼命种棉花。如此三年,乙国七层的土地都种了棉花,粮食基本就靠棉花换取。 可是这一年,甲国不买棉花了,乙国得不到足够粮食,国内饥荒,发生内乱,结果轻而易举被甲国攻破。 云泽是想用这个故事提醒国王、祭司和大臣们,无论棉花多好,别的经济作物多好,粮食才是第一位,永远不要把国民的口粮交到别国手里。当然,也可能是他多虑了,泰锡这时候还没解决粮食减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缺粮的烦恼他们深有体会。 “神子殿下,谢谢您的慷慨和仁慈,您的智慧就像是夜路行人手上的灯盏。泰锡有您,就像是船多了风帆。”左相站起来,双手合于胸前,对着云泽深深鞠躬。 这个小故事看起来是在说棉花和粮食,其实有着更深远的意义,它告诫人们,分清轻重缓急,不要因为利益迷失了自己。对云泽来说是个后世拿来寓教于乐的小故事,在这个时代就是震耳发聩的贤者之言。 云泽连忙拉起他:“您过誉了。” 那之后,很多人捧着酒杯来敬酒,云泽喝了许多。本地的葡萄酒度数低,但是云泽过滤后二次酿造,就比最原始的版本酒精度数高,这样十几杯喝下去,差不多就有些晕了。 库里这边的晚宴大都有闹到午夜的传统,云泽心里有这个准备,只是生理钟相当的不卖面子,加上有点醉酒,还未到夜最深的时候,他已经有些扛不住了,倚靠着一个大靠枕,昏昏欲睡,头发凌乱的铺在地上。 -- 第89页 美尼斯小心扶住他,看着那双有些水雾的蔚蓝眼睛,心一下就柔软了。他不避讳地伸手拉起烛火中越发白得剔透的手,一只手扶在纤韧的腰上,轻声说道:“殿下,您做得很好,可以去休息了。” 云泽看到是美尼斯,鼻尖嗅着熟悉的味道,有些亲近地靠近了一些:“真的?” “真的。”美尼斯含笑道,“这次宴会,客人们必是终生难忘。” 沙姆王子早就准备离开宴会,现在看到云泽要走,也凑上来:“正好我也困了,不如一起?” “神子殿下。”和沙姆王子一起过来的还有四王子兰彻,他有些害羞地看着云泽。这是一个十分阳光的少年,他和沙姆十分相像,气质却大有不同,看起来更加腼腆,眼睛非常的明亮。 “好。”云泽的确困了,别人递了一个梯子,他自然是顺着爬。他便和在座其他人表达了歉意,然后和美尼斯一起领着两个王子走出这个热闹的房间。一直守在门外的莫莉和两位王子的侍从加快脚步追了上去,稳稳的跟在几步之后的距离里。 “啧。”留下的其他人遗憾地皱眉,神子一走,仿佛把热闹和光华也带走了几分,他们也没什么兴致了。 房间外面的气温要低了几度,云泽穿得多,一点风不碍事,但兰彻王子之前算是伤了元气,可能还没完全养好,一出门就打了个喷嚏,然后满脸红通十分尴尬地看着云泽等人。 美尼斯正要吩咐随从去取一件披风,却看到云泽已经脱下身上白色兔毛的披风,将它披在兰彻的身上。 兰彻的脸一下红得更加厉害,披风很温暖,还带着云泽身上的温度和暖香。 一旁的沙姆王子皱眉,也要解下披风,却被云泽拦住了:“我不冷的。” 他用手去握沙姆的手,“你看,暖和不暖和?” 云泽的手很暖,也很软,沙姆十分享受这双手放在自己的手上的感觉。可惜美好总是短暂的,这双手很快收了回去,徒留那种温润的触感久久不散。 “你们带两位殿下去准备好的房间。”美尼斯对两个侍女说,自己拉了云泽的手,“我先带神子殿下回去休息,两位殿下请自便。” 被留在原地的两个王子对视一眼,第一次觉得这个表兄有点儿讨厌。 “莫莉,今天是你服侍神子么?阿梅不在?”美尼斯将自己的斗篷分出一半包在云泽身上。云泽靠着他,看着已经有点迷糊了。 莫莉屈身行礼:“回美尼斯大人,神子殿下让阿梅这几日休息。” “休息?为什么?”美尼斯有些疑惑,阿梅一向做得不错,是做了什么被厌弃了? 莫莉扯着自己的袖子,低声道:“阿梅她来了小水滴,神子殿下让她多休息,别受凉。”越说莫莉的脸越红,神子的温柔体贴和这种女性的私密小话题都让人不好意思。 美尼斯这个‘除了对神子,其他时间钢铁直’的青年祭司面色不变,只是吩咐莫莉去打热水过来,再去给屋子里的暖炉添加炭火,他自己则是半扶半抱将人带到房间里。 莫莉很快端了热水回来,房间里也放了两个暖炉。她拧干热毛巾,准备自己上去给云泽擦脸,美尼斯一只手横出来,手心展开,就是要莫莉把毛巾给他。 “转身,神子不喜欢被人看着。”他说。 如果是阿梅,他不必吩咐,她就让人准备了热水和火炉。而这时她也会很有眼力见的把毛巾给他,顺便给他们拉上帷幔,美尼斯这样想着,吩咐莫莉把帷幔拉上:“神子殿下喝了酒,若是现在吹到风,明天会头疼。” 莫莉愣了一秒才把毛巾交给美尼斯,然后把帷幔拉上。只能看到里面模糊的影子,这种时候声音反而变得清晰。 莫莉听着悉悉索索的衣服解开脱落的声音,心里想着:听说美尼斯大人很霸道,她以前还一直为美尼斯辩解,因为美尼斯看着还挺温柔的,没想到是真的霸道啊! 神子殿下都醉得迷迷糊糊了,而且平时也没有不喜欢被人看啊。明明就是自己霸道,不许别人看。 美尼斯伸手给云泽擦拭脸和脖子,然后毛巾再洗过,继续擦拭手。他脱下云泽的小羊皮靴,毛巾刚碰到脚,几乎要睡着的云泽缩了下脚,眼睛没有睁开,嘴里哼哼着:“痒。” “好,我轻一点。”美尼斯轻声哄他,云泽就这么又被哄过去了。 等美尼斯给他擦过几块容易出汗的地方,云泽已经睡着了,他本来要给他换了睡衣睡得舒服一点,现在也没办法,只能给云泽盖好被子,把头发从脖子后理出来散在枕头上。 “夜间安,云泽。”他用很低很低的声音喊云泽的名字,连帷幕外的莫莉都没听清。 他重新把帷幔围好了,不让风吹进来。莫莉等人小心捧起水盆退出房间,他们都很仔细,没有发出一点多余的声音。 “神子殿下今天喝了许多酒,可能会起夜,你们仔细一点,注意屋里的动静。”美尼斯小声吩咐门口的守卫,“今天来了许多客人,但是无论是谁,不许人接近神子殿下的房间。” “是。” “美尼斯大人,您的衣服上。”一个守卫指着美尼斯一侧的肩膀,那里有一根反射光源的发丝。 美尼斯拿起来,是银色的,他把头发收起来:“你们好好照顾神子殿下。” -- 第90页 他走入自己的房间,那根银灰色的卷发被卷成一团,放进了一个镶嵌了许多珠宝的黄金小盒子里,那里面还有十几个一样的银灰色的卷发团。 美尼斯的隔壁,云泽的房间,重重帷幔遮挡的地方,沉睡的人睁开眼,眼中没有半点醉意。 他盯着天花板位置看了一会儿,忽然无声笑了。 “夜间安,美尼斯。” 第44章 “神子……”沙姆王子和兰彻王子结伴过来的时候, 云泽已经起床很长时间,洗漱过, 晨读过, 正在花园里给一些盆栽浇水。 两人不知道那是云泽的小嗜好, 很不高兴底下人对他的懈怠,居然让尊贵的神子做这样的粗活。 “两位殿下, 日间安。”云泽愉快地挥挥手,他今天穿得更素淡了, 只是一袭原色的袍子,头发松松的扎在脑后,没有任何的首饰,但没有人会因此把他和贫穷粗陋联系上。 两位王子凝神看着他从阳光下走来, 仿佛浑身都笼着微光。一头银灰色的头发在光芒照耀中璀璨得像是天上的星光, 而皮肤泛着牛奶的白,却显得唇越加的红润,好像枝头摇摇欲坠熟透了的浆果。 那双蓝眼睛就像是温柔的母亲河, 无论是夜晚还是白天,都是如此的温情脉脉。 他的外貌是美丽的,更美的是那种温暖的感觉, 靠近都觉得很舒服很美好。 沙姆怔怔看着他,就好像有一个不能拒绝的美味在他眼前晃过。下一秒, 那种小羽毛撩到的痒就被他摁回去,沙姆王子太过理智,他知道自己要是敢伸手, 前途就甭想要了。他那溺爱孩子的母亲都会把他踹进水里醒醒脑,更别提其他人。 美人再好,哪有江山迷人? 兰彻的眼神更加纯粹一些,有许多的恭敬和着迷,却不带任何私欲。 “用过早餐了吗?”云泽用手背擦了下额头的薄汗,像是朋友一样的问好。 “还没有。”沙姆看了看云泽微微凌乱散在两边的留海,一卷一卷的,没入衣领,“怎么是你在浇水?那些该死的奴隶又开始偷懒了?” “没有,大家都很勤快。是我自己要求的,你看——”云泽指着院子里那些大大小小的盆栽,“有一些会在冬天开出很漂亮的花,还有一些会在冬天结果。但是一定要好好地照顾,我挺喜欢打理这些花草的。两位王子喜欢的话,可以拿两盆走。” 沙姆和云泽熟悉一些,也不客气,伸手一指:“那我就要神子刚刚浇水那一盆。”也巧,他刚刚浇水的那一盆就是梅树盆栽,但是忘记了是哪个品种的。 “神子还是叫我名字吧,叫我兰彻。”兰彻的兴趣全在云泽身上,他一双眼睛闪闪发亮,就像是见了偶像的脑残粉,脸上全是狂热。 啊?云泽一愣,从善如流道:“好啊,兰彻。那你也不要叫我神子了,叫我云泽。” “云泽……云泽……不好念,有什么含义吗?”兰彻王子将这个名字含在舌根下念了两遍,也如朋友一般闲聊着。 这样的气氛让云泽感觉很好,很轻松的会友时间的感觉,因此他的笑容也更加放松了:“没什么特别含义,非要说的话,就是云朵形成的湖泊。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这时候乌苏正好过来,云泽就把洒水壶交给他:“一起去用餐?” “好。”沙姆王子说,兰彻王子也点点头。 两位王子都以为云泽说去用餐就是马上用餐,没想到他还要去叫美尼斯。美尼斯用碎片时间读了一会儿书,把昨天没有处理完的事情处理了,同时他还按着云泽平时的用餐习惯让厨房准备了合用的餐点。 非常全能。 美尼斯对云泽太了解了,他的用餐时间、喜欢的菜品……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内。或许有些人会觉得可怕,觉得自己被控制,云泽恰恰相反,他很喜欢这种被人在意的感觉。 喜欢或者厌恶某个人才会一直关注,若是没有感情,便是照顾也只是表面的客套和程序。 他们一行人去到大厅,大厅所有门窗都打开了,空气很清新,没有香薰味也没有酒肉味。仆人们打扫到了很晚吧?这一次之后,得给家里仆人们加奖金了,云泽如此想。 “殿下,在这里用餐,还是去小会客厅?” 云泽看着空荡荡的大厅,风吹过,只有帷幔在动:“去小会客厅。” 小会客厅在楼上的一个平台上,有点儿像是亭子,四周垂着布帘,需要时放下,不需要时扎起来。因为高,所以视线很好,但是没有护栏,所以孩子是不许上来的。 云泽不知道别的人昨天玩到什么时候,总之,现在外面除了仆人们其他什么人都没有,都还在呼呼大睡呢。 小会客厅的蓝色布帘用同色的布条扎了一个个蝴蝶结,洁白的流苏坠下,里面已经被打扫得很干净,放上羊皮毯和靠垫。云泽还是和美尼斯坐到一起,两位王子却把位置搬迁到他的边上,四张小矮桌并在一起,成了小长桌。 侍女在阿梅的指挥下把一个个餐盘端上来,作为家中侍女二把手的莫莉昨儿被美尼斯嫌弃了,阿梅只好重新出山,而且她也不大放心云泽。云泽没常识也不是一日两日,阿梅担心他被那些狡猾的客人们欺骗了。 总觉得年纪轻轻的阿梅现在已经是妈妈心态了。 “早餐会清淡一些,如果不习惯,可以吩咐厨房另外准备一些。”作为主人的云泽招待两位王子。 -- 第91页 厨房准备了十几样餐点和饮品,都是热气腾腾的。还有净手的水和毛巾,有专人服侍。 “这个,我很喜欢。”兰彻王子拿起一个半透明的虾饺,它当然不像是现代人吃的那种那么玲珑剔透,也缺少了笋丁的清香,但已经是厨房众人最大的努力结果。 用了鸡蛋合出来的很薄很韧的面皮,蒸熟之后是半透明的,里面装了一整个虾仁(当然是新鲜的河虾)和一点点肥羊肉末、葱,十分诱人。 除了虾饺,还有珍珠小笼包,里面是牛肉馅儿的,以及甜香的奶黄包和单面羊油煎饺。沙姆王子要更喜欢煎饺,咬下去咔嚓咔嚓发出十分酥脆的声音。但是这个得趁热吃,否则羊油凉了膻味重。 昨儿炸鸡翅用的是橄榄油,做玉米奶油汤用的是黄油。但是早上煎饺子却用了羊油,饺子也是羊肉和鱼肉混合的馅儿。 云泽思考着增加橄榄油产量的可能性,或者干脆出现别的可以榨油的植物。酱油也得提上日程,豆制品发酵后带着一种酱香味和特别的鲜味,本地虽然也有豆类酱,但是口感完全不一样。南方人的云泽还是更喜欢酱油烹制的美食。 或许还得做一些醋,煎饺和珍珠小笼包沾一点醋味道会更加鲜美。 其实桌面上还有常吃的白面包、煎蛋、洗干净的菜叶、烤牛肉、烤洋葱、葡萄酒。这几个是贵族餐桌上的固定菜色,但今天它们却像是明日黄花一样被抛弃了。 两位王子殿下连相对不是那么喜欢的奶黄包也全部吃完了(觉得做成动物形状的奶黄包是孩子们的食物),而且特别喜欢用甜果酱和牛乳调和出来的奶茶。 甜味是最奢侈的味道,这个时代根本没有不喜欢甜食的人。不喜欢甜食和担心长胖是蔗糖泛滥的时代才有的奢侈困扰。 除了这些,餐桌上还有昨天非常受欢迎的炸成章鱼样子的肉肠和鱼肠、烤玉米,以及奶油蛋糕。种类繁多的餐点一顿绝无可能吃完,就像是昨日宴请客人准备的东西,其实也有大半吃不完。 这类剩余的食物不会被浪费,而是分给工作的仆人们。吃这种用了大量香料的新鲜肉类和甜点,对一年到头吃不到肉和甜食的仆人绝不是侮辱,反而更像是一种奖赏。 云泽现在已经知道,奴隶是不能吃牛羊肉和一些珍贵食物的,这种食材超越了他们的阶级。唯一的例外就是这种宴会后的残羹冷炙。 家里大概有十来个仆人因为工作出色被云泽取消了奴隶身份。他们现在还为云泽工作,还住在这里,但他们已经是身份自由的雇员。按着泰锡的法律,主人是无权随意打杀自由民的,虽然还是有很多不自由和限制,但至少,在法律上,他们已经是一个‘人’。 这一批奴隶身份被解锁的仆人也对其他人产生了鼓励作用。 奴隶的身份是枷锁,现在他们已经看到自己身上这枷锁被打破的希望。 其实昨儿家里仆人们也是难得吃了一顿肉,不是宴会上剩下的,而是云泽让人制作的肉汤和肉夹馍。 牛羊骨和鸡鸭架放在一起熬汤,里面加入一些碎肉片、剁碎的蔬菜,加一点盐和生姜片。说不上多美味,但是有肉有香料,热乎乎的驱寒,这是汤。 然后用牛羊的头和脚,加入不同熬卤汤的草药一起熬制成粘稠的卤汁,放入边角料和内脏,制作成卤肉。 圆饼形状的扁平面包切开,塞入卤肉,咬下去满嘴流油唇齿留香。再搭配肉汤食用,就是仆人的晚餐。 之后客人们陆陆续续起床,他们赞叹云泽自配的熏香让他们一夜安眠,尤其是几个缺觉的老人。云泽想了想,准备送他们一些。 厨房将早餐送到他们每个人的房间,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清淡的早餐,不少人点名要昨日的黑胡椒牛排和披萨。这样又消耗掉了一批所剩不多的黑胡椒酱和烤肉酱。 虽然很喜欢云泽这边的食物,但这些人往日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断不会因为口腹之欲厚着脸皮继续停留。 等大家用了十分可口的早点,就像是商量好的一样一个个退场。云泽如约赠送了一大袋的玉米和棉花种子,玉米都是尚未脱粒的棒子样。几位年长者额外多了一盒据说可以安神助眠的熏香。 要送给两位王子的盆栽早早就放在他们的马车上。 临走前,国王郑重对他表示了感谢,谢谢他为泰锡人民考虑,谢谢他带来了玉米和棉花。他表示要赠送云泽一个礼物,然后并不隐晦地暗示:如果云泽非要回礼,可不可以回赠武器? 云泽:…… 三日后,国王的谢礼到了。 王室成员表达喜欢的方式是不是就是送地? 云泽一脸的茫然,刚刚来了个长胡子的中年人,自称王家总管,送了好些东西过来,三十车的物资,浩浩荡荡三百个奴隶兵,连货带人直接送了,表示不用还了。 但是最重的礼物却是圣山最靠边的一个小山包,没有什么特产,就是半山腰有个泉眼,水质还挺不错。那个小山包连下头的地和旁边的原始树林,一并打包就送给他了。 第45章 云泽心里也明白, 其实送地是最合适的。 地可以生产,就能一直持续产生财富, 长远看来, 送地比直接送钱友好。而且送别的, 他都可能带走,送地, 地带不走,它在泰锡的国土范围内, 永远是属于泰锡国的。所以他要想继续拥有这些财富,就必须和泰锡绑定,一直留着不走。 -- 第92页 幸好云泽是个随遇而安的,即便知道国王友善里的小心思, 心里也没什么不满。 他更愁安置这些奴隶兵的事情。 三百个刚从战场下来没有多久的职业士兵, 骁勇善战,虽然是国王赠送,但是一开始是大王子的人, 中间转手两次,据说还剔除了一些有异心的,非常适合训练成云泽自己的私兵。 从某种程度上说, 国王是真心送人,他甚至直接告诉云泽, 他可以免除这些人奴隶的身份,这样可以帮助他获得他们的忠心。 云泽现在的守卫都是神殿给的,虽然也一直听从他的命令, 但是身份上说,他只是借用的,他拥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这些士兵不一样,他是有所有权的,就算免除奴隶身份,他们也只会是‘神子的私人士兵’。 国王这个礼物简直送到了云泽的心坎上,所以云泽的回礼也回到国王的心坎上——他送了一把重剑和一面盾,一套的,有金银错工艺的狮子与玫瑰的花纹,十分精美。 沙姆王子赠他的别院原本就有一处演武场,那边也有居住的屋子,三百个单身汉,挤一挤也就住下了。 云泽一开始想得有点多,还考虑过要不要把这些士兵的家人找回来,让人家一家团聚一下。而且有了大后方之后他们能够更加安心替他工作。另外也能防止有人通过他们的家人威胁他们伤害到云泽。 他自己脑补了一百出的阴谋诡计,结果现实一看,压根不是这样的。 事实证明还是他想多了。 虽然这里已经有了朴素的赡养老人的想法,但这个赡养的程度和云泽概念里的还不一样。 这里的赡养,不是要和父母住在一起照顾他们,多数时候只是每年送一些食物,临死照顾几天送一程。 也有住在一起的,多数是长子,父母也会把更多资源给长子。而这些出来作为奴隶兵上战场的,基本就不是长子,也不会是被偏爱的,奴隶兵死亡率那么高呢。 云泽问了一圈,只有十几个人惦记自己之前的亲人(当兵之后几年没有联系),有两个想见见自己的父母,其他人都是担心自己的弟弟妹妹,还有两个想知道当年和他们好的姑娘结婚没有。 云泽也是闲的,真的让人去问了。这些奴隶兵之前是大王子收罗的,原来的家人还在大王子名下,云泽派人问了一声,第二日就收到了回复。 想念自己亲人的就去见了自己亲人,想念自己喜欢的姑娘的就去见了那个姑娘。 结果不是太好,几年过去,都已经物是人非了。 从他们踏上战场那一刻开始,其实人生就有了完全不一样的走向。他和他们的家人已经走在完全不同的路上,就算再见面,也只能是相顾无言。 喜欢的姑娘早就嫁人,父母也不在了,倒是他们的弟弟妹妹还在,可是对方已经长大,不再是记忆中的模样,感情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若是对方已经成家立业,那种隔阂感还要更加强烈一点。 人生是条单行道,一直走在上面的只有自己一人,其他人来了走。 那之后这些人就沉默了好几天,突然的孤独感笼罩了几日。 所以,到最后,云泽询问他们是否想要把家人也带过来的时候,居然没有一个人有这样的意愿。 早年就离开家里的美尼斯理解他们的感受:“从离开家门那一刻起,他们就要独自面对之后所有的一切,不可能再回去的。” 美尼斯很少发表这样的感慨,他总是冷静理智从容不迫,对任何事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 他是很多年轻祭司的偶像,也是长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云泽从侍女口中得知,就算在泰锡国,美尼斯也素有美名,和沙姆王子并称泰锡的鹰与狮。 能冠以泰锡之名的人很少,除了沙姆王子和美尼斯,还有泰锡之日的国王,泰锡之冠的第一王妃,泰锡智慧的左相。 哦,现在冠以泰锡之名的人还多了一个,被称之为泰锡之月的神子,也就是云泽。 当侍女笑着说‘泰锡之月’这个中二的称号已经被来往商人带去其他国家,流传于民间的时候,云泽那个酸爽的心情,简直无法用语言表述。 “美尼斯很早就离开父母身边,到神殿学习吗?” 美尼斯动作一顿,转头看向云泽:“很小的时候,有一个仆人带着我离开家乡到了神殿。那时候还不太理解什么,一直喊着要见母亲,老师的弟子很多,也不知道怎么照顾年幼的孩子,当时是一位师兄在照顾我。” 那双茶色的眼睛注视着他,好像在说:您想知道的,我必知无不言。 这眼神像是小羽毛,轻轻刮着他的痒处,诱惑着他问出更多问题,更了解他。云泽却不能再问下去,他的第六感告诉他,再问下去,事情不知道要偏到哪个方向去。于是云泽转去别的方向。 “美尼斯。” “嗯。” 云泽边走边说:“你是未来的大神官,每天那么多工作,为什么你要这么照顾我?仅仅是你的老师的命令吗?美尼斯,我这个人,受不了欺骗和愚弄。你待在我的身边,是真心想要我这个朋友吗?” 云泽停下脚步,看向美尼斯:“你可以不回答,但我很在意。” “殿下?”美尼斯十分惊喜,他一直知道云泽并不能完全信任他,这不难理解,毕竟这里对云泽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而且这世上有如此之多的恶棍,他们处心积虑的想要谋害别人。但是现在,云泽是真的准备接受他了吗? -- 第93页 这个问题与其说是问题,不如像是小鹿悄悄走到你身边,用头上的犄角蹭了一下,是一种格外的信任和亲近。 从一开始不肯在他面前吃食物,碰到手都会浑身僵硬,到现在,他们喝一个碗里的汤,亲密地靠在一起,也终于敞开心扉想要和他聊聊天,这一切让美尼斯生出许多成就感。 “您已经准备让我入驻您的心,成为受您信任的人了吗?”美尼斯靠近他,双手握着云泽的。 他们旁边几个算是心腹的侍卫和侍女面不改色,云泽却莫名羞耻,友情就友情,不要说得这样暧昧啊。 美尼斯注意到云泽手指都卷缩起来的尴尬,示意侍卫等人退开一些,他带着云泽去了一个角落。 阿梅看向云泽,等候他的吩咐,云泽想了想,点点头。于是他身边的侍女和侍卫也退开一点。 云泽注意到侍卫们走开三四十米远,像是一个圈把他们保护在中间,又不影响他们谈话。 “所以,你为什么要过来呢?跟着大神官可以接触到更多东西,因为你不在,你的师兄弟会取代你的位置,你不担心吗?” 这是在担心他?美尼斯感觉像是喝了一杯酒,轻飘飘的,他笑了一声:“不会的。我永远不担心谁可以越过我成为老师的继承人。” “因为我们关系近么?” “是,也不是。” 神子的感情倾向的确是决定继承人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神子是附加题,但美尼斯能够坐稳继承人位置,更多原因是他已经满分了。家世、个人能力、人脉、神子的感情倾向,无论哪方面,无人出其右。 “殿下,我想留在您的身边,不是为了取悦我的老师或者别人,仅仅是,我想看到您,我想待在您的身边。我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您具有这样的神性,让人想要靠近。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这一切让您觉得困扰了吗?我很抱歉,殿下,请不要因此厌了我。我对着太阳神发誓,不叫我伤害眼前这人的身体和心灵,若我伤害了您,就让神派下毒蛇杀死我。” 泰锡人对情感的坦诚让美尼斯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倾述欲。虽然他已经发现自己对云泽私生活的过度关注和身体的奇妙反应不太符合祭司对神的使者应有的敬畏和憧憬。作为祭司和照顾者,他的情感过了线。 美尼斯不知道自己一开始那种纯粹的喜欢是怎么变成这样的,但是意识到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在云泽面前,从一个祭司变成了一个男人。 祭司是圣洁的,男人的欲望却很肮脏。 美尼斯对云泽的感情太复杂,他本身是个虔诚的祭司,洁身自好,发誓终身侍奉神灵,但他的内心又渴望着没有距离的亲密接触,他的灵魂和他的皮肤有着一样的渴望,渴望得到安抚。 而且美尼斯实在是个挑剔人,寻常人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这种种因素造成了这个情况——云泽成了美尼斯唯一的特别,情感的依托。 作为祭司对神灵的憧憬,和作为人类对爱欲的渴望,两者因为云泽结合在一起。 这种过分的热情对一般人都是压力,但是云泽却忍不住有些暗暗的喜悦,被人重视和渴望,本来就是他难以拒绝的。他咳了一声,矜持道:“不会。你在这里,我很高兴。” 云泽已经意识到他们之间已经有点过于亲密,但云泽不知道美尼斯是否有这种感觉。还是这仅仅是占有欲过分明显的友情?内心开始怯弱的云泽不想点破,或许点破了他就失去一个朋友。 他的反应美尼斯全看在眼里,心情好像突然间从冬日转到春季。 美尼斯笑着问:“您还想知道我的事么?” “只是有些好奇,不是非要说的。” “可是我想告诉您,我希望您可以知道我更多的事情。”想把自己讲给他听,想成为那个与众不同。隐秘且阴暗的情感发了芽,一发不可收拾。 阿梅手里拿着皮毛披风,随时等候那边的命令,可是美尼斯和云泽已经从角落走到院子的亭子里,他们也没有示意这边可以靠近。 “阿梅姐,我们能靠近一点吗?”年轻的侍卫问阿梅。 阿梅冷漠地看了他一眼,这个莽撞又没有头脑的年轻人啊,不懂恋爱中的男人。是的,阿梅早早就发现美尼斯大人对神子殿下的情感不一般。友情里或许也有独占欲,但绝不会强烈至此。但神子殿下还是懵懵懂懂,他的眼神中没有爱情,却有许多的依恋。 “不要自作主张,除非大人吩咐,不要靠近。”阿梅看着远处的亭子,看不清两人的表情,但是姿态很亲密,美尼斯大人似乎在说什么,神子殿下一直看着他,认真听着。 看起来真美好啊,以后会怎么样呢? 阿梅在心里发愁,神殿对神子殿下的重视不必说,连美尼斯大人都被派来照顾初来乍到的神子殿下。但是一向活得如同神像的美尼斯大人偏偏对自己要守护的人动了心。 这一天,云泽知道了美尼斯很多的事。 他们从中午讲到晚上,云泽知道了他四岁就开始住进神殿,知道他的母亲就是黑夜女神神殿的神官,知道一开始对他散发善意的师兄却在继承者争夺战中,勾结美尼斯的女管家,对美尼斯下手,然后被美尼斯亲自下令处死。 那之后,十三岁的美尼斯下了决心,游历周边国家,强大自己。 -- 第94页 “她从四岁开始跟着你,为什么会选择背叛?”云泽从被子里探出半个脑袋。 “她想把女儿嫁给我。”从小看着美尼斯长大的女管家对美尼斯有着病态的控制欲,她想要控制美尼斯未来的生活,这其中的事美尼斯无意多说,免得污染了云泽的耳朵,“您该睡了。” 他给云泽掖被子,拉上帷幔。 “夜间安,美尼斯。”帷幔里传出一个带着困意的声音。 “夜间安,殿下。” 第46章 库里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院子里的树都覆上一层薄薄的雪衣,云泽早起读过书, 也吃了饭, 正在院子里散步。 院子的另一边传来士兵早起训练的声音, 格斗训练是不可懈怠的每日修行,奴隶兵若是失去了战斗力, 他们将失去存在价值。只是云泽总担心他们营养不够,刚好那日宴会留下不少骨头, 所以每日还能供应一点骨头汤。 能不能补钙不知道,至少肉味可以安抚一下躁动的味蕾。 云泽有时也会去看看他们,那种格斗中展现出来的力量感很迷人。 “其实我从小学习格斗。”美尼斯这样说着,然后脱下碍事的披风和外袍。他里面穿得很薄, 轻易就能看出身体的肌肉线条, 美尼斯有着宽阔的肩膀和窄瘦的腰,腿修长笔直。 云泽愣了愣,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文质彬彬的人显露出了身上极具力量感的肌肉, 总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甚至比那些肌肉壮硕的大汉更吸引人。 而且美尼斯可不是只有看起来是不错的,真正动起手也是‘真不错’。 云泽看到他走下场将两个看似魁梧的战士直接掀翻在地。若说格斗是战士的舞蹈, 那美尼斯一定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力与美, 那些动作干净利落,一点都不花哨,但是一击必杀, 绝不拖泥带水。 接着他稍微整理了一下没怎么凌乱的衣服,穿上外袍,再次变成那个斯文有礼的祭司。 “美尼斯,你好厉害。”云泽的眼睛亮起,文武全能啊,自己这个小伙伴是不是太厉害了? 发现云泽已经将所有注意力集中到自己身上,并且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美尼斯微微一笑:“殿下想学的话,我教你。” “想!” 这样,云泽有了新的每日任务,格斗术。 他们紧急用过滤过的细软沙子堆出一个沙场。就是在室外隔出一块空地,石栏隔好,铺上柔软的沙子,免得他们训练的时候摔伤。这种过滤过的细软金色沙子可以有效保护训练中的士兵。 美尼斯是个认真负责的人,说了教,就不会因为喜欢放水,甚至因为喜欢,他还会更加严格一点。 这个时代从来没有真正安全过,美尼斯希望云泽有更多的自保之力。不能把希望都放在守卫身上,什么事都可能出现意外。 身边的侍卫和侍女可能来不及保护,甚至背叛。而前一日还对你十分友善的旅店老板已经在暗地里下毒以图谋财物。 人性太过复杂,一生有五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人就是很了不起的事了。所以,不要把安危轻易交托他人,自己一定要有能脱离危险的能力。 年少游历许多国家,见识过人世间最残忍一面的美尼斯一直有着这样清醒的认知。 云泽再一次被狠狠摔在沙堆上,那动静连四周守卫看了都咂舌:好狠。 美尼斯压在他身上,控制住他的手脚,云泽第一时间失去反抗能力。但云泽双眼闪闪发亮,他问:“这一次打到你了,是不是?” “殿下很厉害。”美尼斯由衷赞叹。云泽的学习能力很强,不只是在文学上,还有格斗术上,同一个错误,他一旦意识到,很快就会改变。而且云泽也从不抱怨和气馁,被打倒就站起来,越挫越勇。 美尼斯低头看着自己怀里,因为剧烈运动还在大喘气的云泽:自己怎么能这么会挑选,喜欢上这样符合他一切幻想的人? “殿下,今天就到这里,您先洗漱一下。”美尼斯站起来,把云泽也拉起来,拍拍他身上的尘土,用指腹小心擦去脸上的灰尘,结果发现他脸颊上不知何时蹭破了皮,顿时心疼道,“我下手太重了。” 就算在柔软沙地上,这样的挫伤还是不可避免。 云泽疼得呲牙,嘴上却不以为意:“一点点伤,一会儿也就好了。” 他二人结伴回各自屋里洗漱,房里早有热水备齐,作为贵族里的两个异类,无论云泽还是美尼斯,他们都不喜欢洗澡的时候身边有人,一切都是亲历亲为。 云泽脱掉衣物,解开围着的头巾,把辫子解开。他小心梳理头发,虽然已经层层武装,头发里还是有许多泥沙,抖也抖不干净,只能彻底洗一次。 每一天他能抖下来的沙子都有半斤,有时候耳朵里也得清理一下。 他洗了澡,又把头发清洗过,门被敲了两声。 云泽已经穿好了衣服,便说:“请进。”他猜是美尼斯,果然就是美尼斯,也已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 他看云泽坐在镜子前擦拭头发,就搬了椅子过来,顺手拿起一块干的棉巾给云泽擦拭头发。棉巾因为吸水性很强,大家也很喜欢拿来作毛巾使用。 美尼斯手法轻柔,而且小心避开了敏感的头皮,他擦干净头发之后开始给云泽的头发涂抹一种香膏,这种香膏可以润泽头发,还带来一种迷人的香气,云泽舒服得简直要眯起眼。 -- 第95页 与此同时,云泽对着镜子处理自己身上的伤口,有一些擦伤和瘀伤。他是留瘀体质,特别容易青一片紫一片,这个身体似乎也有这样的小毛病,基本每一次训练下来都会特别惨烈。 这些伤痕要立刻处理掉,否则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他遭受了什么虐待。 “脖子后面也有。”美尼斯提醒道。 云泽对着镜子看,看不到,他就把药膏给美尼斯:“能帮我涂一下吗?” 美尼斯已经梳理好了头发,接过药膏,这是一种淡黄色的膏药,沾在皮肤上凉丝丝的。美尼斯小心给云泽涂上,涂上几秒钟淤青就失踪了,但他还是自责。自从跟着他学习格斗术之后,云泽的药膏消耗量就变得特别大。 当然,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的。 在美尼斯十二岁的时候,他最信任的两个人合起来背叛他。 美尼斯被药昏后送到了一个奴隶贩子那里。他们特意吩咐要给他烙印,烙在脸上,彻底断绝他起来的希望。 若不是他从小学习的格斗术和药理方面的技能协助,就算母亲及时找到他,他也已经被烙上奴隶印记,从此以后祭司的身份将永远和他无关,他的人生也会有完全不同的发展。 奴隶烙印难以去除,这会成为永久的耻辱。泰锡国不会允许一个有奴隶印记的人登上高位,他甚至会失去贵族的身份,只能被人养在无人知道的地方。 也是那一次之后,美尼斯决心游学国外,逼迫自己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乡,快速成长起来。 他在外面摸爬滚打,生活磨掉了他天真的骄傲,但苦痛催促他向前。 成为大神官的继承人,这个执念让他在一次次难以忍受的挫折里快速成长,而他现在也做到了。 美尼斯知道云泽和自己当时的情况不一样,神子的身份让他受到了许多关注,云泽身边服侍守卫的人很多,都是仔细调查过身份背景的人。甚至他所用的餐具也全是银质,就是为了防止有人在食物里下毒。 可以说,云泽遇到那种危险的概率很低,但就是这么低,美尼斯依旧承受不起。 云泽是他人生里的第二个执念。不让他遇到便罢了,但是既然让他遇到,便是神魔也不能夺走。 云泽已经擦好药,左看右看没有痕迹,转身对美尼斯道:“过几个月,你也会用上药膏的。” 美尼斯喜欢他,滤镜得是千米厚,就连他现在说话时候那种小骄傲都觉得可爱,想要揉一揉头发,揉得他整个儿炸开,拿手推着他,哼着说痒。 但美尼斯什么都没做,只是笑道:“是,殿下很厉害,过几个月我就向您借药膏。” 云泽笑着收起药膏,美尼斯的回答他一点不信。 他算是发现了,身边的人都惯他,他说什么都对,美尼斯还能稍微控制一下,其他人夸起来才叫不要脸。差不多就是小宝宝哼哧哼哧走两步,一群人围着他夸‘好棒棒’这个程度。 云泽必须一次又一次提醒自己,才能勉强抵挡住这巧克力甜心弹的轰炸。 “殿下这段时间有事要交代我么?我可能要离开几日。”美尼斯问。 “最近?最近倒是没什么事情……哦,对了。厨房的废油熬好很长时间了,我要作些手工皂。以前也没觉得非要不可,最近的日子天天在沙堆里打滚,没有香皂真不行了。”云泽摸摸头发,现在还感觉头发里有沙子,“怎么?美尼斯有什么要紧事么?” “也没什么,我弟弟过几日结婚,让我过去一趟。”美尼斯平静地说。 “欸?”云泽一听站起来,“是你弟弟结婚?我也能去吗?”他还没见过这个时代的婚礼,而且还是美尼斯的弟弟。 云泽还有些自己的小想法,他想离开库里看看别的地方,也想知道在别处自己的名声如何,是否真的被这个国家的人接受了。他相信库里人真的认可他,那么其他地方的人呢,也是这样想的吗? 如果这个国家的人已经接受了他,那么,之后他会按照自己认为最好的计划一点点帮助改善大家的生活。 “不是什么要紧事,您不必过去。来回要十多天,不过我会尽快回来的。” 美尼斯没和云泽客气,他是真觉得不值得云泽专门走一趟。他和家人的关系很淡,和弟弟也有很久没有见了。他们几年才见一次,感情还不如身边的下属深厚,只不过是结婚这样的事才需要出席。 “他们都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作为朋友,不去是不是不大好?” “怎么会?您是我要服侍的人,就算是国王陛下也无权要求您去参加谁的婚礼。或许只有沙姆的婚礼值得您专门走一趟。”没有私交却要请动一国之神子,一个没有实权的城主幼子还没有这种资格。 云泽想了想,伸手拉住美尼斯的衣袖:“我还没见过这边的婚礼呢。我们可以多带几个侍卫,不会有危险的。我想认识美尼斯的家人。” 美尼斯:…… 喜欢的人跟自己说‘我想认识你的家人’,美尼斯能怎么办?就算知道他没有别的意思,还是完全拒绝无能。 “咳,您要是想去,我便带您去。让阿梅收拾了被褥,别人的床铺睡着不舒服。宴会上的宾客很多,鱼龙混杂,不知道都有什么人,请殿下时刻和我在一起,不要单独一个人走动,更不要吃过了别人手的食物,免得有其他意外。” -- 第96页 云泽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儿,他伸手拍了美尼斯的手掌心一下:“好的,保证做到。” 第47章 神子要离开这个铁桶一样的堡垒去参加一个城主幼子的婚礼, 这可不是说一声就行的事情。这和之前出门不一样,需要离开库里去一个人员复杂的地方十几日的时间, 这么长的时间可能发生很多事。现在泰锡的国内还不是特别稳, 饥荒虽然已经遏制, 反叛的人还在四处活动,他们或许会盯上神子。 知道这件事的大神官很快把美尼斯叫了回来。 美尼斯无奈地向自己的老师请示, 然后被一向严厉的大神官骂了个狗血淋头。 从玉米和棉花的消息传出去之后,多少异国的间谍想要将神子绑走?他们抓的间谍和意图混进来的人都凑够一间牢房了。这会儿美尼斯居然要带他离开库里去参加自己弟弟的婚礼, 而且一待就是多日? 云泽在神官等人的印象中就是个乖乖小孩,长着成熟的体魄,心性却像是孩子一样单纯。那么这件事会是谁的错?还不是美尼斯的错? 美尼斯骂不还口,等到自己老师骂累了, 才道:“老师放心, 我已经让人去筛查客人,神子这边我也会注意。” 大神官看着自己一向稳重的弟子:“其他神殿的继承人对你如今的位置也是虎视眈眈,若非神子与你亲和, 他们都想取而代之。神子对我们神殿,乃至整个泰锡都有重要意义。你不能仗着和神子亲近,就做出这样不将神子安危放在心上的事!” 美尼斯低头应是, 他心里却想着,若是被老师知道自己对神子还抱着那等想法, 只怕第一时间就会被替换掉。 为了避免发生这种事,他需要将自己的感情藏得更深一些,而且, 也该努力获取更多力量。公主和城主的次子,这样的身份不够,大神官的继承者,这样的身份也不够。 老师这几年就准备放下大神官的身份潜心修行,在成为大神官之前,他需要更加谨慎。只有成了大神官,别人才不敢质疑他和神子的过度亲近。 师徒两人的对话即将结束的时候,大神官的另一个弟子送了一卷树皮纸过来:“老师,神子殿下让人送来的。”随信还有一盒子的点心,一看那描金的方形漆盒就知道是神子那边的东西。 大神官展开信看起来,云泽学字才一年,有些词汇没有用对,但是大体意思还是明白的。信上云泽说,自己因为好奇想去看看婚礼,给大家的防护工作带来了麻烦,实在任性了,希望他们不要生气。 大神官那严肃得和石雕差不多的脸笑成了菊花,他的弟子何时看他这么灿烂过? 他看向自己的得意门生,直接改了口吻:“神子来了这么久,对婚礼感兴趣不奇怪。寻常人的孩子随便哪里都能跑,神子却因为想看看婚礼觉得抱歉,哎,寻常人可做的反而他不能做吗?没有这个道理。美尼斯啊,你不要拘着神子,多带神子出去走走转转。 “日后库里有些什么好玩的,你都带神子去看看,不要总待在家里。只是注意保护神子的安全,不要让闲杂人等靠近。” 竟然……美尼斯一下明白了自己出门的时候,为什么云泽要说‘别担心’了。那时他便想好了和老师写信和送点心了?担心老师因为这件事责怪自己? 美尼斯基本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意志力才能压下唇角的喜悦,他认真回复道:“老师放心,我会经常带神子去安全热闹的地方走一走。” 大神官点点头:“你回去吧。”又吩咐弟子用别的盒子装云泽送来的这些绵软点心,这个漆盒让美尼斯顺便带走。 美尼斯拿着盒子从神殿走出去,路上遇到的青年祭司纷纷避开两边,弯腰行礼,但美尼斯只是点点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对面走来的是美尼斯一开始的竞争者,是王弟的幼子,但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是美尼斯的对手。偏偏这个人颇不服气,一直觉得老师偏爱美尼斯,尤其这次他们派美尼斯去接神子的事,他尤其不服气。 现在他看到美尼斯这个样子,以为是让老师斥责了,冷嘲热讽道:“神子的安危关乎我泰锡的国运,美尼斯你擅自邀请神子去参加你弟弟的婚礼,实在有些不应当。想来神子的宽厚让你忘记了分寸,我们祭司,以服侍神为己任,可不能为了自己的事任意摆弄神灵。” 然而美尼斯只是看了他一眼,脚步不停地走了,气得对方站在原地,脸都青了。 美尼斯回到马车里,放下帘子,他再也克制不住自己脸上的喜悦。他想见到云泽,现在,马上。 那个仅仅住了一年的地方充满了无言的温暖,美尼斯从未这样清晰地意识到,四岁前的家不是家,神殿不是家,但云泽所在的地方,是让他漂泊的心停留下来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回家!”他大声吩咐车夫。 “大人,您回来了?” 美尼斯刚到,门口守卫一边搓着手一边给他开门。他从马车上下来,侍从给他披上斗篷。 “殿下在做什么?”他走进大门,一边把漆盒递给侍从,一边问云泽的情况。 “殿下正在收拾行礼。”侍从抱着漆盒迅速跟上美尼斯,一边低头轻声回答美尼斯的问题。 “把食盒送回到厨房。” “是。” “殿下,不能再少了。” -- 第97页 这一头云泽正和阿梅商量行李的事,他就是去住几天,吃一顿酒宴,不是出门自驾游,真不需要那么多的东西,但是阿梅这简直是要搬家的架势。 床褥被子枕头带上也就算了,自家的睡着舒服。常用的餐具带上也对,入口的东西是应该小心一点。毛巾牙刷之类的也应该带,这没什么问题。但是带上四五套换洗衣物真没有这个必要啊,还有打包的果脯,他又不是和小伙伴出去秋游的小朋友。 这时候美尼斯刚巧进来,看了阿梅收拾好的东西:“殿下常用的熏香和小香炉怎么不带?纸笔收拾了没有?餐具一套不够,再加一套。叫厨房做些酥软的点心,外面的殿下怕是吃不惯。算了,叫厨娘也一道过去,家里酱料也带一些。” 这位更是夸张,云泽简直无力,他哪里有这么娇气?他要是跟个豌豆公主一样,从乡下农庄到库里的这一路他怎么过来? 别忘了他那会儿基本就是睡车厢的。 “你怎么也和阿梅一样?”云泽扶额。 美尼斯知道云泽不是那种娇气任性的富家子弟,但他不喜欢云泽明明可以接受最好的待遇却因为这些无聊原因只能享受次一等的。最尊贵的人接受最好的待遇,这个时代的人就是有这种想法的,美尼斯本能的想让云泽在自己身边过上最好的日子。 但是这个理由他不会说,他只是说:“殿下,安全为上。” 安全……好吧,本来就是因为他想凑热闹弄出来的,别给防护人员增加负担了。 云泽只好点点头:“最多两个车的行礼,我就是住几天。如果你不放心,我们睡一个房间。” 美尼斯的心跳加快了一秒,几乎都想答应了,但是他想到四周的侍女和侍卫里很多不是他的人,于是表情很冷静地说:“殿下说笑了,我会住在殿下隔壁,您有任何事情尽可以找我。” 云泽本来也就是随便说说,一个人睡一张床多舒服?两个人挤得慌。 云泽说了两个车厢,最后还是收拾了三个车厢的东西。他还带上了七个侍女和两个厨娘,以及三十位侍卫。 莫莉因为是第二侍女,被留下来看家,她哭了一晚上,第二天用冷水敷过眼睛才好一点。她眼巴巴地看着云泽上车,忍不住哽咽道:“殿下,您在外面注意安全啊,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要和陌生人走。” 云泽:“……”我在你们眼里到底是个什么形象啊? 美尼斯扶着云泽上马车,然后厚厚的布帘被放下,下面坠着重物,防止风刮入。但就是如此,车厢里也很冷,美尼斯小心扫去云泽斗篷上的雪,把一个铜手炉递给云泽。 铜手炉也是云泽请工匠制作的,出现之后就开始风靡库里。但凡出门,他们就喜欢在手里捧一个,又暖手又优雅,和瑟瑟发抖的平民完全不一样,很切合贵族们想要的那一种优越感。 云泽呼出一口白雾,双手捧着手炉,侧头问美尼斯:“你的父亲是城主,母亲是库里的神官,他们岂不是一直分居两地?” 美尼斯知道他想问什么,不避讳地说:“他们各自有情人,不过我的父亲母亲感情很好。”夫妻感情很好,却各自有情人,在这个时代也算不上奇怪的事,其中的原因很复杂,外人说不清。 没有那么多礼教约束的年代,无论男女都可以‘好色’。 涉及到隐私,云泽没有继续问下去,他换了一个问题:“美尼斯的弟弟几岁了?” “他今年十八,去年秋猎的时候据说猎到了一只野牛,他把野牛角送给了喜欢的姑娘,对方接受了。” 见云泽有点不明白,美尼斯解释道:“泰锡男子十八岁为成年,成年后要结婚和工作。平民家庭早一些,有些还没有成年就会结婚。不过不管是几岁,追求女孩子会送上亲手猎来的猎物,如果对方接受,就是同意了。” 欸?还有这么有趣的习俗吗?云泽记得古代是不是也有抓大雁求亲的? 说起来,从来没看过美尼斯身边有特别的侍女或者女祭司,他弟弟都要结婚了,他呢? “美尼斯,你呢?你也成年了,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吗?”云泽试探地问。 “没有,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倒是喜欢的男孩子现在有一个,可惜盯着的人太多,一时半刻不能叼回自己窝里,美尼斯心想。 “美尼斯也没有吗?我以为美尼斯很受欢迎的。”这么好的条件,顶级高富帅,居然也没有恋爱经验,对比第一次见面身边还跟着女伴的沙姆王子,简直完全不像是一个阶层的人。 的确很受欢迎但不为所动的美尼斯:“怎么会这么想?在殿下身边,没有人能说自己受欢迎。” 云泽第一时间想起希望变成女孩子嫁给他的阿叔,一阵恶寒,这种受欢迎还是算了。 既然说到这个话题了……美尼斯状似无意地问:“殿下有喜欢的人吗?” 云泽回忆了一下:“没有。”他说得斩钉截铁,因为说到喜欢的人,一瞬间脑子里什么都没有,一片空白。 而且像他这样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恨不得把自己送出去的类型,完全不适合谈恋爱。除非确保那个人爱他爱得无法自拔。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生死相随的爱情?很多时候只是将就而已。 如果他喜欢上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那么喜欢他,之后的剧情不知道是否会转向渣贱。他现在还能理智,只是因为他还是局外人,可是陷入其中的时候,哪里还能看得清? -- 第98页 一想到自己未来可能成为别人故事里的‘贱’云泽就不寒而栗,心防外直接筑起一道厚实的长城:今天开始,防备一切莫名其妙靠近的异性同性。 他这辈子都不会恋爱的! 第48章 美尼斯父亲所在城市离库里不远, 马车一路走走停停,两日就到达了。那里没有库里的繁华, 但是有依山势修建的城门, 是一个被群山环抱的盆地。若是春日时高空俯瞰, 说不定会像是一颗美丽的绿宝石。 这里的守城士兵认识美尼斯,他只是露了一面, 他们车队就放行了。 云泽透过布帘的缝隙向外看,街上没什么人, 天这样冷,估计也没几个喜欢在外面吹着冷风。看上去这边的街道要比库里狭小许多,但是两边种满了树,便多了些小家碧玉的味道。 这些树有点像是后世的行道树。 现在是冬天, 树上光秃秃的, 只有一些雪残留,看起来萧瑟又清冷。但是在春天,这应该是很美的, 一条长长蜿蜒的道路。它两边是郁郁葱葱的树木,也许还有花,花香引来了蜜蜂和蝴蝶, 花瓣被风吹落,就像是一副流动的画, 无声的诗歌。 如果那画面里还有几个孩子,短短的身体圆圆的脑袋,围着花瓣和蝴蝶追逐、打闹、嬉戏, 这画一瞬间便活了。 “美尼斯小时候在这里长大么?”云泽想着美尼斯小时候或许也是那群三头身孩子里的一个,就觉得很有趣。 美尼斯不明所以,但还是回答道:“是,我小时候在这边长大。” “小时候的玩伴还有联系么?”云泽又问。 “小时候的玩伴?”事实上,美尼斯已经记不起小时候在这里的事情,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离开这里的那一日,好像是春天,没有下雨,阳光明媚,清风徐徐。鸟雀儿叽叽喳喳,在树枝间跳来跳去,花瓣在空中飞舞,他被人抱着回头望的时候,那一路都是被车轮碾碎的花瓣。 那时候他一路哭着,看着家乡越来越遥远,一切热闹和快乐不属于他,好像被这满是花的世界抛弃了。 他渴望着,有一天再一次踏上那铺满花瓣的道路,却不为离开,而是回来。可惜,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在春天来过这座城市。 一次又一次,总是要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让他和这座城市的快乐擦肩而过。 或许神灵早已暗示,这里不是他的归处。 云泽见他怔怔的并不说话,以为是不愿多说,也就没有继续问。他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马路两旁的道路上。这里的路虽然狭窄了一些,但是两边有了树,就变得完全不一样,库里的路虽然平整宽阔,却少了这种自然的精彩。 他就想起自己商品册最多的一种树苗,接近五位数,可以赏花,可以品尝果实,云泽最喜欢的一种,樱桃树。 樱桃树在库里长得很好,今年种下的这一批都丰收了,是否意味着这种植物能适应这里,大量种植? 那么,能不能和国王陛下申请一下在大道两旁种树呢? 春天的时候,樱桃花绽放,像一片片绵延不绝的白色的云,风吹来,又像是雪花随风而起,一定很好看。而到了夏日,红色的樱桃挂满了枝头,像是一串串红色的玛瑙,又有另一种不同的喜悦,那是可以欣赏美,也可以食用的果实。 “走过这段路就是城主府,外面很冷,殿下把斗篷上的带子系好。” 美尼斯一边说,一边已经上手给云泽系帽子,还拍了拍毛茸茸的边儿。 因为被照顾的次数多了,云泽也不像一开始那样精神紧绷,就像受了惊的猫一样。他非常放松的让美尼斯给他整理了斗篷,也理了一下有些乱的刘海。这乖乖的样子让美尼斯极是喜欢,他很克制地将云泽的碎发绕到耳朵后面,就放下手。 “这边有个特产美食,殿下一定会喜欢的。”美尼斯轻声介绍着这座城市美好的地方,这里风景极好,但现在是冬天,想来想去,或许美食还能吸引他一点。 果然,云泽来了兴致:“是什么?库里没有吗?” “是只有山林才有的一种鸟,尾巴有五彩,所以也叫五彩鸟。这种鸟无法养殖,一旦被人抓住就会不吃不喝而死,如果运送到库里,都死了几日了,也就不新鲜了。” “冬天也有么?”云泽听得更感兴趣了,如果是候鸟,冬天也找不到。 美尼斯见他精神起来,笑容更和煦了:“冬天更多些,人们用麦粒去引,都能引出来。将五彩鸟清洗过,腹中塞入它爱吃的坚果,在炭火上一边熏烤一边涂抹香料,就是这边的特产。 “您若是喜欢,我们寻个时间亲自去猎鸟,用松木熏烤了,滋味还要更好。”(半原始社会,现代不能这么做哦,保护野生动物,拒绝买卖。) 美尼斯的一番介绍让云泽忍不住对未来几日升起许多期待之情。 “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殿下也已经到了吗?” “母亲早几日便出发了,他们现在就在城主府等我们。家里人不多,我只有一个兄长和弟弟。”美尼斯掀开帘子一角,看着外面,“以后这里会是我的兄长继承,这一次的婚礼也是他主持。如果你看到一个从来不笑的人,那便是他。” 美尼斯提前打预防针,希望他不要觉得他兄长不喜欢他,纯粹是天生的面部僵硬。 拐过这条路之后,马车的车速开始下降,慢慢的,它停下来,门外有侍卫的声音:“神子殿下,美尼斯大人,到了。” -- 第99页 美尼斯先掀开布帘,一种和库里完全不同的风景映入眼帘。他跳下马车,然后朝着车厢伸出手。云泽扶着他的手跳下。 城主府也是石头建筑,种满了花草,有些在冬天也没有枯萎,将这个冷硬的石头建筑妆点得十分典雅。 早在那里等候的几个侍女围上来,她们的头发上和肩膀上还有一些雪。一个说:“神子殿下,美尼斯大人,请进来烤烤火吧。”一个说:“城主大人和夫人已经在客厅了,您需要喝一点烧热的酒暖暖身体么?” 云泽的侍女也已经下了马车,她们脚步轻快地走过来,跟在云泽身后。 这些女孩子就像是花一样,把他们簇拥到了一个烧着炉火的温暖的大厅里。 云泽看到了黑夜女神殿的神官,也是美尼斯的母亲。她正和一个威严男子相谈甚欢,看样子就是美尼斯的父亲,美尼斯说他们感情很好是真的,那种融洽骗不了人。 各自有情人,但似乎感情深厚……好吧,后世来的土包子其实有点难以理解。 他们不远处有一个严肃的男人正吩咐仆人几个注意事项,大概是美尼斯的哥哥,也留着胡子,看到他就想到长着胡子的美尼斯了。 房间里还有一个坐着的青年男子,正好奇地盯着云泽,大概就是这次婚礼的新郎。 “神子殿下。”伊莉莎看到云泽很高兴,但还是忍不住瞪了美尼斯一眼,因为他的擅作主张,“我从昨天开始就一直期待您的到来。这天可真是太冷了,幸好今年多了柔软的棉花被子,希望您一路安好,没有被风雪吹到刮到。” 云泽有点儿不好意思,朋友的母亲对自己使用敬语,总是哪里怪怪的:“让您担心了,伊莉莎殿下。” “您叫我伊莉莎就好了。”伊莉莎是虔诚的宗教信仰者,和大神官一样,这类人对云泽的感情都是特别的。在确认了神子的身份之后,神子的降世就好像神灵对他们虔诚的嘉奖一样。 何况,云泽还是伊莉莎经历过重生这种神奇的事之后找回的,感觉更是特别,好像有一种责任在里面。 伊莉莎将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两个儿子介绍给他,果然就像是云泽一开始猜测的那样,威严的中年人就是本地的城主,年长的留着胡子的男人是美尼斯的哥哥,那个有点儿害羞地看着云泽的是美尼斯的弟弟。 云泽一一和他们见礼,见到准新郎的时候还把自己的礼物送了出来:“祝你新婚快乐,幸福美满。” 美尼斯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泰锡没有这种结婚送贺礼的习俗,人家结婚,那是人家男女的事情,家里就负责举办婚礼高兴一下,宾客只需要带着祝福进门。至少像是他,就是两手空空过来,吃一顿就准备走人的。 他这个亲哥都没有任何表示,云泽却精心准备了礼物,这份惊喜让新郎都激动得说不出话了。 这是一个不大的四四方方的彩色木头盒子,打着蝴蝶结缎带。 对方手足无措地接下这个礼物,红着脸不好意思地道谢:“谢谢您,神子殿下。”他小心解开缎带,打开盒子,露出里面骨瓷材质的彩绘八音盒。 不大,刚刚好放在手上,做个装饰物也不错。 云泽教他怎么玩这个八音盒。 它有一个镶嵌了大玻璃的圆形底座,罩着一个透明的半圆体罩子,里面有两只洁白的天鹅,天鹅的下头镶了磁石,底座里头的金属旋钮转动的时候,金属部件带动上面的机关,天鹅就在镜面上翩翩起舞。 八月盒的音乐是献给爱丽丝,很轻松舒缓的乐曲,旋钮在底座一侧。 天鹅是一生一世只有一个伴侣的生物,云泽这是祝福这对新人未来可以和和美美彼此衷情。 这句祝福云泽没有说出口,毕竟城主夫妇各自有情人也不影响他们感情和睦幸福和美啊。总觉得追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自己才是个异类。 不管怎么说,云泽这个礼物还是送得很好,这种精细的机关是这个时代做不到的,音乐和天鹅转动的原理他们也无法理解,因此显得那么珍贵。转动旋钮就有音乐,镜子上的天鹅还会跳舞,甚至都可以称得上是神迹了。 准新郎紧紧抱着礼物,高兴得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只能连连道谢。 顺便也谢谢美尼斯,好像所有人都误会云泽是美尼斯邀请过来的。 “父亲、母亲,我先去洗漱,再换一身衣服。”美尼斯说着看向云泽,“殿下要不要一起?” 其他人才想起云泽一路舟车劳顿需要休息一下,伊莉莎说道:“神子殿下走了一路该是乏了,房间已经布置好了,美尼斯,你先带神子殿下去休息吧。” 她转对云泽温柔道:“神子殿下,您有什么需求尽管说,想要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都有,千万不要顾及着别人委屈自己。”那口气让云泽想起了美尼斯哄自己的时候,也是这种拿棒棒糖哄孩子的口气。 您二位是真母子啊。 云泽的确有些疲倦了,这年代马车的防震技术也不好,一路把他震得晕头转向,如今看人都重影了。他顺势应下,两人又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过了三层的关卡才到一处房间。 里面布置得十分温暖舒心,烧着炉火,点着熏香,床上甚至铺了如今还特别贵重的棉布。但阿梅还是立刻指挥着侍女把家里带来的那一套纱绸和细棉布的东西换上,末了说了一声:“这样才好,太粗糙的布料会把殿下的肌肤磨红的。” -- 第100页 云泽:…… 他时常为身边人那玻璃瓶底厚的滤镜而发愁。 第49章 不过, 在换上常用的床上四件套和熟悉的熏香之后,他的确很快找到了那种安全感, 本来只是准备在床上休息片刻, 却真的沉沉地睡了过去。 云泽一直睡了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 等到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日的早上。他饥肠辘辘, 有些迷茫地看了看四周有点陌生的环境,用了几秒钟回忆起自己所在的环境。 “哦, 我是在,美尼斯的老家啊。” 然后他便注意到床边放着一个金色的摇铃,那也是他家里带来的。据说库里已经开始流传开用摇铃叫下仆的风俗,比张嘴大声叫唤有档次多了。 天知道云泽弄出这个, 只是不希望侍女们因为不确定他的起床时间要一直等在屋外。 不知不觉, 他似乎给这个世界增加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云泽脱下睡衣,换上一边早就准备好的日常服,然后摇动铃铛。没有一会儿, 阿梅领着侍女,把热水、毛巾和刷牙用具都拿进来。 刷牙洗脸后,云泽给自己抹了润肤乳防止冬天皮肤干裂。美尼斯从外面进来, 他看起来精神还好,但不知道为什么有点黑眼圈, 是认床睡不好? 他拿着梳子给云泽梳头发,一边问:“殿下昨晚睡得可好?” 云泽疑惑他为什么这样问:“很好。” 美尼斯熟练地给云泽绑了一个虾尾辫,辫子里夹着两根彩色丝线, 线上穿了珍珠和宝石,尾巴用彩色皮绳系好,还垂下一个黄金制作的塔形流苏坠饰:“昨天听到您房间里有声音,进来才发现您在说梦话,是太疲倦了吗?” 云泽暗暗吃惊,昨晚美尼斯进来过?他居然完全没有感觉? 云泽一向觉浅,有陌生人靠近会立刻被惊醒,所以以前美尼斯进来后看到的半睡半醒的云泽都是半真半假的。但昨晚美尼斯靠近的时候他却完全没有发觉,是太疲倦了,还是因为开始信任这个人? 但是云泽面上还是茫然的样子:“我在梦里说了奇怪的话么?” “没有,您什么都没说。”美尼斯说。 云泽也觉得是,人的梦话大都是支离破碎的,而且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做了梦,应该就是一些没有意义的词汇吧。 美尼斯说了谎。 一开始他进来的时候,云泽的确只是发出一些不明意义的发音,但是后来,美尼斯听到他在梦里念着各种吃的,从白日说到的烟熏五彩雀,到平日云泽格外喜欢的炭烤牛排。 梦里面居然想着一堆吃的,这样的云泽有点过分可爱,美尼斯忍不住多停留了两分钟。他忍不住更靠近了一些,要不是怕惊醒他,几乎忍不住想要碰一碰脸颊。 “美尼斯。”鬼使神差的,美尼斯在他耳边低声说了自己的名字。 忽然想要云泽喊一喊他的名字,说些什么都好。美尼斯的冷静和沉着在这一刻都离开了他,美尼斯盯着熟睡中的人,手指忍不住抓紧了被单:云泽,叫我。 “美尼斯……”云泽张开嘴巴,声音很低。 “美尼斯,我要吃红烧猪肉配白米饭……要甜甜的……”他喊着自己的名字,用一种亲近的、信任的、甚至有点儿撒娇的口吻说着自己的要求。 美尼斯一夜没睡,翻来覆去,心里回味着那种亲昵,喜悦持续到早上。 他以往都无法理解那些为了美人不要原则的人他们脑袋里都在想什么,可是现在稍稍有点明白了。 当然,云泽和他们还是完全不一样的,那些人的忧虑来自于贪婪,云泽的可爱之处在于他过分谦虚。 神子的身份让他可以享受最好的,他却总是因为不愿意麻烦别人拼命克制自己,连一点想吃的东西都只是梦里念叨两声。 虽然不知道猪肉那种粗糙又腥骚的肉有什么好吃的,也不知道白米饭是什么东西,但是云泽喜欢,他就让人去寻白米饭,再下令让人养出美味好入口的猪肉来。 洗漱之后,厨房送了食物过来,一个矮桌连着上面的食物稳稳当当送进来,一看,都是他自带的银质餐具。 云泽吃了牛奶粥,这是用撕碎的面包和牛奶煮成的,奶香味很重,就是味道淡了一些。另外还有面包、煎蛋、蔬菜和酱制作成的三明治和一杯蜂蜜柠檬汁。 云泽早餐吃得清淡,也没有一大早喝酒的习惯,所以食物看上去很简单,分量也不多,对他其实刚刚好。 早餐后,云泽准备去和如今主事的美尼斯的哥哥说一声,昨儿来了才一会儿,结果话也没说两句直接睡到了现在,有点失礼。 后世来的云泽在这个朴素原始的时代总是显得有点多礼,这点他一直没有改变,礼多人不怪嘛。 美尼斯个人觉得没什么必要,但是云泽想去,那就去。 城主府很大,云泽居住的地方应该算作核心区域,靠近城主继承人居住地,也靠近对方的办公区。 美尼斯带着云泽一路走,他们的身后跟着侍女和侍卫,看起来就是大人物出行的阵仗,云泽特别不习惯。以前在别院的时候,他身边最多跟一个阿梅和一个侍卫,不会像现在这样带着一长串。 这可能就是偶尔任性的代价? 到了美尼斯哥哥办公的地方才发现对方今天挺忙的,进进出出的管事不少,都是关于婚礼的安排,包括酒宴、客人安置等等。 -- 第101页 也是,城主和公主的幼子的婚礼,需要注意的事情应该不少。 “神子殿下,请坐,可有哪里不习惯?” 美尼斯的哥哥面无表情,看得人压力甚大。 但是云泽已经被美尼斯告知他哥哥就是这种人设,也就不觉得难相处,他在椅子上坐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昨日没有说几句就自顾自休息去了,实在太失礼了。” 美尼斯看到他兄长脸向上扯了一下,好像在笑,但是太快,又像是错觉。 “您客气了,现在感觉有没有好一些?”美尼斯的哥哥用着非常冷淡的语气说着关心的话。 可能对方的声音和美尼斯也有点像,云泽‘爱屋及乌’一点不觉得冷淡,还是笑着:“昨日休息得很好,谢谢你的关心。那个,少城主?” 前面还挺好的,就是最后卡了一下壳,不知道怎么称呼,因为昨儿伊莉莎介绍的时候是说:我的长子,美尼斯的哥哥。云泽不清楚美尼斯的哥哥是不是已经是事实上的‘少城主’。 “哥哥。”面容严肃的少城主忽然开口。 “欸?”这没头没脑的,云泽没有反应过来。 少城主用着公式化的语气说:“殿下就和美尼斯一样,叫我哥哥。” 美尼斯本来一直站在云泽旁边不说话,一听这话,他眉头一跳:我什么时候喊他哥哥了?哥哥?好恶心。 在泰锡,除了那种非常非常亲近的兄弟姐妹,大部分兄弟姐妹之间都是直呼名字的。就是比较亲近的兄弟,一般也是喊兄长或者吾兄。‘哥哥’这种称呼,大都是幼年的弟妹称呼亲近的兄长的。小孩子嘛,喊起来也可爱。但是成人? 美尼斯完全不能想象自己喊他‘哥哥’的画面。 这边美尼斯才意识到不对,那边没有这方面常识的云泽已经乖乖喊了一声‘哥哥’,美尼斯看到他兄长的脸再次扯了一下,这次不是错觉了,他兄长真的在笑。 美尼斯的嘴角扯了一下,他倒不是疑心兄长起了和自己一样的心思,而是想起这个一向严肃的兄长的小爱好: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的少城主,私底下偷偷喜欢那种软软的很可爱的小生物。 虽然美尼斯一直觉得云泽哪里哪里都可爱,但是从外表看,云泽是刚成年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类型,修长俊美,无论如何都和柔软娇小扯不上边。 只能说到底是兄弟吗?审美都这么一致。 美尼斯伸手摁在云泽的肩膀上:“看起来我的兄长还有许多工作,那就让我带殿下到处走走。至于昨天那样的小事,他不会放在心上的,是吧?奥古斯。”他强调了‘奥古斯’这个发音,哥哥?不可能的。 少城主奥古斯淡定点头,他已经赚到神子一声‘哥哥’了。 他们出了少城主的办公室,一路往外走。云泽发现一路上遇见的人多起来,一些远远的看到他们就停下行礼,一些会走过来,但是被尽职尽责的侍卫们拦在外面。 “那些是从别处来参加婚礼的客人,会在城主府住几日。不过殿下不用担心,他们居住的地方无法靠近里层。”美尼斯说。 “不搭理没关系吗?如果不方便,我围上斗篷,就没人认出来了。”云泽说。 “没关系,您没有这样的义务,必须招待不请自来失礼的客人。” 美尼斯毫不在意那些被挡住的人,这么说可能有点不太客气,但这些人确实没有自知之明又非常失礼。 神子的地位可能比王子都要高一些,他们想要见王子难道也是这样冒冒失失地随便上前请求会面吗?还不是知道神子脾气好,觉得他不会因为这样小事责怪他们? 云泽回头看了一眼,那些人就算被挡住了,还是直勾勾地看着这边,表情是说不出的狂热。他作为神子的名气已经流传到泰锡全国了么?给了他这样的声望,泰锡国的高层,竟然真的对他毫无防备? 察觉到自己在泰锡国土范围内的声望至少是友好甚至尊敬之后,云泽心里有些发甜:行动比语言更加真诚,他相信泰锡国的高层是真心想留下他的了。 “这些都是美尼斯家里的客人,和新娘家的客人?”云泽问。 “大都是,也有一些不是。这几日城主府会来许多客人,知道您会来参加宴会之后,附近一些地方的市政官和城主也来了。” 至今为止和云泽一起吃过饭的都是库里最顶级的权贵,地位稍稍差一点,连他的房子都休想靠近。所以一听神子会出席,很多根本没有得到邀请的客人也来了,他们带着礼物上门,让人不好拒绝。 而这其中难免混入一些糟心的人物。 “客人里并不都是知礼数的人,如果有人提出不合理的请求,请务必拒绝。”说到这里,美尼斯一下停住脚步,转向云泽,特别认真严肃地说,“尤其像是奥古斯那样无礼的请求。” 啊,因为那一声‘哥哥’吗?云泽觉得没什么问题啊,小哥哥小姐姐他也没少喊,但是美尼斯这么介意的话…… “那么,可以这样喊美尼斯吗?哥哥?” 云泽只是想逗逗他,没想到看到美尼斯呆滞在那里,然后美尼斯伸手捂住半张脸,声音从指缝里漏出来: “可以。” 云泽看着美尼斯的手没有遮住的地方晕红一片,不知道怎么的也不好意思起来,伸手捂脸:我的天,美尼斯是害羞了吗? -- 第102页 第50章 因为这一声‘哥哥’, 结果出行的后半段气氛一直怪怪的。 美尼斯给云泽的印象一直是成熟稳重十分强大,各方面都强大的那种男人。他没想到今天会发现美尼斯这么可爱的一面——因为别人喊了一声‘哥哥’, 结果害羞了, 他的脸都红了。 这一瞬间突然get到了反差萌的萌点所在, 明明看起来对这种事应该是游刃有余的,却意外的纯情。 而这个时候, 美尼斯同样是一遍一遍在大脑里回放刚刚云泽喊他‘哥哥’的画面,明明是个高大青年, 相貌俊朗,声音和语气也很清爽,但是那一瞬间,用那种有点儿天真的眼神看着他, 轻快喊了一声‘哥哥’, 空气都香甜起来。 这时候,他们两人的脑电波是完全一致的:唔,美尼斯/云泽, 可爱。 按照美尼斯一开始的计划,他们会去附近山林里猎鸟。就在附近的矮山包里,没有大型野生猛兽, 危险性比较低,结果去了才发现, 那边已经被一群孩子包场了。 那个拿着棍子飞舞的不就是美尼斯的准新郎弟弟么?他身边跟着一个漂亮姑娘,那漂亮姑娘用袖子给他擦汗。还有几个孩子,都围着他‘姐夫姐夫’地叫, 原来是新娘家的弟弟。 美尼斯都准备走了,他不喜欢照顾孩子。但是身边的云泽拉住他:“我们不过去么?”比起城主府的一群大人,还是孩子有趣一点。 除了云泽,美尼斯这辈子都没觉得谁可爱过。但他们还是走过去。 “神子殿下?”美尼斯的弟弟十分惊喜地看着云泽。他身边的姑娘也很惊喜,眼睛都亮了,激动得用手指拧未婚夫的胳膊,暗示他快点儿介绍。 “您是神子殿下吗?”一个孩子走到他们跟前,圆圆的眼睛盯着他,“和传说中的一模一样!” 云泽上前了半步:“传说中我是怎么样的?” “我阿父阿姆最爱殿下,他们说石磨和犁都是神子殿下从神国带来的,明年还要开始种植黄金麦呢。我阿姐说您就像月神一样美貌,她还说要找一个像神子殿下一样美貌又温柔的丈夫。以后做错了事,惹了她生气,说不定看着脸就没有那么生气了。” 小孩子直愣愣的什么都往外抖,他阿姐的脸已经红成了熟番茄,已经完全不敢面对云泽了。美尼斯的弟弟抱着那个姑娘安慰她:“我明白你的,就像我每天看到你都觉得好开心一样,妮娜,你比所有女神都美丽。你的声音就像是晨起林间的鸟儿歌唱一般悦耳动听,你的美丽就像是夏日的石榴花艳丽多姿。妮娜,你是开在我心里的花儿。” “我、我也喜欢你,喜欢你唱的歌儿,喜欢你给我摘的花儿。”姑娘害羞地说。 啧,冷不丁就是一碗狗粮塞过来。这么冷的天,就不能对单身狗友好一点么? 云泽拒绝吃这碗狗粮,他无视了它,并且强行转移话题:“你们在做什么?用这个打鸟雀么?” 小男孩手里的木棍有点像是回旋镖,但不是扁平的而是圆柱形的,中间位置绕着细细的麻绳。拿着木棍的孩子见云泽好奇,就示范给他看,如何用这种办法打鸟雀。 说白了就是:技巧,加上快、狠、准。 孩子们想得到云泽这个神子的认可,拿出了自己最好的水平,几分钟砸晕了好几只肥肥的鸟雀。 看他们玩得这么开心,云泽也就来了兴致,他拿起来,拿着用石头飞河面打水漂的动作将木棍甩过去,它飞过了目标物,咻咻命中隔壁的树。树身一颤,抖下一层雪,倒把树上和周围的鸟雀吓走不少。 完美的错误示范。 云泽讪讪收回还摆着酷炫造型的手,算了,别为难树了。 飞棍高手的美尼斯还在想着怎么安慰被孩子全线碾压的云泽,云泽已经迅速回血,他决定重整旗鼓。 于是云泽拿出了五六个牛筋的弹弓:“这个游戏我不擅长,我有别的擅长的游戏。你们要不要试试这种工具?指哪儿打哪儿,比你们手上的好用。” 孩子们本来还很敬畏云泽的,可是看他玩飞棍还没有他们好,想到神子也有不会的东西,还不掩饰坦坦荡荡说出来。简直一点不像是‘长辈包袱’甚重的年长者。孩子们因此就生出了许多亲切感。这会儿再一看云泽还要送他们这种小玩具,他们立马把自家爹妈的叮嘱抛到了脑后。 “要试!要试要试!” 孩子们一下围过来,侍卫正要阻拦,看到美尼斯对他摇摇头,侍卫退下。 云泽把弹弓一个个发给他们,用地上的小石子示范弹弓的玩法,他连着指了三处还没掉落的松塔。这个云泽就很擅长了,打了三次,击落两个松塔。小孩子发出哇哇不停的惊叹声,各种赞美词毫不吝啬地往云泽头上戴。 云泽把玩着手里的弹弓,笑得很矜持,矜持里还带了一点点得意。 “殿下,这是孩子的弓箭吗?”一个孩子问他,“和我父亲的弓箭有点相似,是孩子的弓箭吗?” 云泽想了想:“这么说也行。” “耶!我有自己的弓了。”这孩子高兴得又跑又跳,其他拿到弹弓的孩子也是一样。当然也有对弹弓不感兴趣,还是喜欢玩飞棍的孩子。 云泽把自己手里的弹弓也送了人,他不再参与孩子们的游玩活动,而是和美尼斯坐到一起。那对正牌情侣在某片树丛后面亲密拥抱互诉衷肠。他们却在这里吹风顺便带孩子。 -- 第103页 “美尼斯,我还不知道新娘是哪里人,她也是这个城市里的人吗?” “不是,她是另一个城主的女儿。她和我的弟弟在跟随国王狩猎的队伍里认识的。” 新娘来自另一个城市,是城主之女。虽然泰锡讲究恋爱结婚,不代表不看重门第,灰姑娘还是贵族之女呢。 不过,若是两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年轻人非要在一起,他们的父母也只能是妥协,最多就是不分给他们足够多的钱财,让这对不被人认可的情侣好好享受一下独立生活的艰辛。 泰锡的婚恋观还是比较友好的,没那么多的规矩,也不强求一定要有亲生孩子。 “说起来,我见过了美尼斯的父母亲,兄长和弟弟,还有弟弟的未婚妻,可是还不知道你的嫂子在哪。”昨天那种类似家庭聚会的小聚餐都没有让对方出来,这是不在家还是生了矛盾? “兄长的妻子……”美尼斯皱起眉头,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三年前就去世了,她身体不太好。” “因为病吗?”云泽有些好奇。 “奥古斯的妻子心脏不太好,她的心跳和其他人不一样。”美尼斯点点头,“她和奥古斯结婚的时候,我们就知道她活不了很久。” 云泽愣了一下:“家里没有反对吗?”哪怕在现代,伴侣身体不好随时会死亡,一般人家也绝不会同意的。 “奥古斯自己的婚姻,他喜欢,神也应允了,我们为什么要反对?他们感情很好,那段时间还能看到奥古斯偶尔的笑脸,他笑起来有点可怕,还好他妻子不怕。” “美尼斯的兄长之后不准备再结婚了吗?”三年过去了还是没有新人,身边也没有孩子,应该还怀念他的妻子,无法走出来。 “不会了。”美尼斯说得毫不迟疑,“奥古斯从小到大只喜欢过这一个,他不会再喜欢上别人的。” 云泽没有再问,再问下去就涉及到太多美尼斯家的私事了。 一行人祸害了一袋子的鸟雀之后就回去了,厨房会将他们制作成如今很受欢迎的炸小鸟——没错,炸,这是神子带来的一种全新的烹饪方式,并且只有家里拥有青铜锅具,并且能毫不心疼地消耗橄榄油的富贵人家可以制作。 任何可以让权贵们享受那种阶级特权的产品,都会很容易的在上层社会流行开。据说这一次宴会的菜单里就有曾经云泽制作过的披萨、炸芝士鸡排和章鱼香肠。很多人对黑椒牛排也很感兴趣,奈何没有黑椒,只能用其他香料替代。 “您宴会时候的菜单,已经成了每个贵族家庭的厨娘都想知道的秘籍。只要有一道相似菜品,宴会的等级就会大大提升。呵,这可是神国来的美味呢。”美尼斯和云泽说着外面的小道消息。 “嗯?我记得你之前问我,菜谱可否告诉别人……”云泽想起这件事。 “正是为这次宴会准备,但就算有一样的烹饪方法,缺少了恰当的香料,也无法复原出我们那一次宴会的美味。”美尼斯微笑着说,“所以他们决定退而求其次,制作一些有替代香料和不需要香料的食物。” 云泽想了想,忍不住说道:“这种事完全没必要特意请示我,美尼斯可以自己决定。”这种小事也要特意告诉他一声,实在太仔细了,既然云泽心里已经接受美尼斯这位知己好友,当然也希望他可以放松一点,不要把自己摆在‘服侍者’的位置上。 而且那些菜谱的配方根本不是秘密,云泽都无意隐瞒,有人问就会告诉对方,所以这些菜品才会快速在库里流传开。 “殿下虽然这么说,但是您是家里的唯一主人,所有一切都是您的,菜谱也是。所以总是应该和您说一声。”美尼斯这样说。 “那你呢?” 云泽的意思是,美尼斯也是家里的主人之一,家里所有东西也有他一份。那小小别院里很多事都是美尼斯在处理,云泽自己都跟着美尼斯学习,他一直觉得那是他们共同的家。 美尼斯却误会了,他以为云泽说的是:如果那个家里所有一切都属于云泽,那么美尼斯属于谁? 他很自然地回答:“我当然也是属于您的,殿下。” 云泽的脚步顿了一下,他伸手抓住美尼斯的手腕,很认真地说:“不,我不是那里唯一的主人。虽然你说让我把你当成是管家,但是……你就像我的朋友、兄弟、战友,你是那个家的另一个主人。” 热度从手腕处一直传送到了心脏,美尼斯觉得那里有一种把他化开的灼热感。 “好。” 到今日晚上,大部分的客人都到了,云泽在自己的房间里都能听到外面的喧嚣。 他的房间是在最高的一层,也就是第三层,若是从窗口向外看,可以看到远山和大片农田,也可以看到城主府大部分地方,同样,那些人也能看到云泽所在房间。 云泽的外表辨识度太高了,当人们远远的看到窗口出现一个有着银色长发的人,他们就会拼命朝着这边挥舞手臂,要引起云泽的注意。 云泽没有去餐厅吃饭,虽然他听说那边正举办舞会,为明天的婚礼预热。美尼斯也没有,他们在房间里用过晚餐,一起复习之前学过的字,云泽每天要练习用这些词造长句和写日记,美尼斯是一对一教学的老师。 喧嚣之外,他们窝在房间里,认真学习和教导,阿梅收拾了餐盘之后悄悄退下,把空间留给他们。 -- 第104页 很多人留意着云泽窗口的灯光,那光一直到月亮升起才熄灭。 第51章 第二日是正式婚礼。这个时代的婚礼还没有特别复杂的流程和仪式, 没有婚服,没有交换信物, 没有相互承诺的终身, 民间甚至没有婚礼, 单身的男女住在一起就默认他们结婚了。只有贵族才有‘婚礼’的概念。但这个结婚,也仅仅就是两家办舞会庆祝一下, 代表他们联合了,是亲家了。 贵族之间的婚姻是强强联合, 除了感情因素还有许多利益因素,所以门当户对的婚姻,两边的家庭都会非常重视。 他们一大早就去了主管婚姻和繁衍的女神殿,云泽也去了。他引来了许多关注, 甚于今日的新婚夫妻, 许多都在借机靠近他,向他问好。 不是他想要喧宾夺主,只是作为神子, 他本身就是幸福和神圣的象征,所以他出席对这对新人更加友好。 这个神殿不是主神殿,主持的人也不是九大神官之一, 但是这位女祭司看到云泽还是异常激动。 “殿下可要在此长住些日子?” “婚礼结束我就该回去了,这里很美, 可是我离开库里好几日,已经有些想念。”云泽委婉拒绝了邀请。 女祭司倒也没有失望,神子的地位贵重, 本来也不会随便出来,这次能见一面就是意外之喜了。虽然很多祭司根本没见过云泽的面,但不妨碍他们已经把云泽当成了自己的偶像。 婚礼前的祭祀仪式要开始了,双方父母都给神殿送上了健壮的牛和羊,一方出公的,一方出母的。这是送给神殿的祭祀品,但它们不会被宰杀,至少今年不会。 女祭司在祷告过后,把已经晾干的写着新郎新娘名字的泥板投入火中。煅烧过没有断裂成两块,她便宣布这是被神灵祝福的神圣的婚姻。神灵祝福了他们,只要他们行在正确的路上,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他们会有美满幸福的婚姻,以后会有成群的孩子。 在泰锡,没有亲生子的时候,收养的孩子可以完全替代亲生子,所以万一不幸他们没有生育,或是生育的孩子没有成活,收养了足够孩子后也可以称得上‘拥有成群的孩子’。 没有孩子(包括亲生和收养)的婚姻会被认为是失败的婚姻。但是没有孕育的夫妻不会因为没有孩子离婚,他们会选择收养孩子延续自己的家族。 祭祀之后就该回去了。云泽发现路边开始聚集城里的居民,他们在这个寒冷的天气走出来,在车队的两边举着手欢呼。 云泽很奇怪,难道美尼斯家里在这个城里的声望那么高,居然有这么多人自发走出来为他们欢呼?其中不少还冷得一直哆嗦呢。 “为了庆祝这次的婚礼,父亲派人给每一户人家都送去了食物,虽然不是很多,但也足够四口家庭支撑半个月。他们是来感谢的,百姓的祝福会给这一对夫妻带来幸福。”美尼斯解释说。 云泽就明白了。不知道这个规矩是谁弄出来的,真是厉害,能稍微缓解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和古时候的人衣锦还乡就要造桥修路一样。 祭祀之后是酒宴,宴会从早上持续到晚上,大厅里持续烧着火炉,热量让冰雪融化,里面就像是夏日一样,还缭绕着一种浓郁的香气。 云泽脱掉了斗篷,换上略轻薄一些的衣服,露出修长的脖子。宴会里已经有人脱掉外衣露出大半个胸脯,他们走过来,向云泽问好和敬酒。舞会里有身份的女孩被她们长辈带过来,小心地对他散发即将成熟的果子的诱惑。 那些穿着纱衣的舞姬也都盯着云泽。 谁都知道,那是一个登天的云梯。 美尼斯在他身旁,他并不能阻止这些人对云泽的示好。 云泽虽然缺少常识,也有些过分的慷慨和善良,但不代表他可以被人愚弄和欺骗。这些人的目的写在脸上,野心刻在眼神里,美尼斯相信云泽不会被那些奉承和引诱迷惑。 他从不怀疑云泽的智慧和眼光,他也相信自己。 他们的脸有自己这样的俊美? 他们的话语有自己这样的好听? 他们的举动有自己这样的体贴? 最优秀的人就在边上,美尼斯完全不担心云泽会被这类残次品打动。 果然,无论是那些贵族们,还是他们的子女,抑或是搔首弄姿的舞姬,没有一个人在云泽这里留下足够痕迹。 “美尼斯,干杯。”云泽用着银酒杯轻轻和美尼斯碰杯,里面是红红的石榴酒。他已经喝了两杯酒,脸红红的,但还没有喝醉,表情还是清醒的,就是眼睛里多了一层水雾,看起来有点好欺负。 美尼斯轻轻和他碰杯,他让侍女放下帷幕,这个小小空间就从整体里隔离出来,同样,这也是拒绝外人入内的一个信号。 两个铁塔一样的侍卫守在帷幕门口,铜铃一般的眼睛吓退一批蠢蠢欲动的投机者。 其他本来还想过来和神子套近乎的人看到帷幕放下,脸都后悔得酸了,后悔自己没有早点过去。 来参加宴会的很多人权势都是一般,他们中甚至有一些小官吏,因为沾亲带故才有幸进来。除了这样的宴会,其他时候想要认识如美尼斯和云泽这样的顶层阶级,基本是不可能的。 很多人知道美尼斯和云泽会过来,都带上了家中最貌美的女儿或者侄女,不能为妻,做妾也可以。裙带关系的威力在哪里都是强大的。 -- 第105页 神子和未来大神官,或者妻子死了几年的少城主,他们都是合适人选。 虽然听说美尼斯发誓保持洁净之体侍奉神灵,可是万一呢?万一有哪一个少女的美貌能让这年轻人迷失在身体的享乐中呢?这些男人以己度人,都觉得年轻躁动的身体是不可能逃脱美色的诱惑的。 就算美尼斯控制住自己,对神灵异常虔诚,这不是还有神子么?神子又不需要保持洁净。若能生下神子后裔,他们一个家族都将因此受益。 他们计算好了所有偶遇的流程,万万没想到,少城主是个工作狂,而且一个露面就吓哭了几个女孩,神子和美尼斯很少出门,偶尔出门也是宁可陪孩子玩。 好不容易他们在宴会上露面了,神子的美貌却深深打击了那些想要让神子为自己痴狂的美丽少女的心。他真的比传说中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女孩子自惭形秽,觉得想要让神子一个照面就爱上的自己愚蠢又狂妄。 美尼斯也是一样,他周身的气质让人不敢靠近,一双眼仿佛可以看透她们的内心,让人恐惧。 这几个优质对象就在眼前,女孩子们却没有了一开始的勇气。 一个少女有些伤心地对自己的母亲说:“神子每天起床都能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他怎么可能还会爱上别人?” 她的母亲想要反驳,但是居然想不出反驳的理由。 时下对男女魅力的认识还非常刻板,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认为美好的身体和出众的容貌是选择伴侣的第一要素,男性要勇武有力,女性则要妖娆妩媚。性情、智慧、身家等等皆是其次。 神子有这样的容貌、身份,他为什么还要喜欢上一个远不如自己的人? “孩子,你要相信爱情。”半晌,女孩的母亲说。 爱情,让人失智。 酒至半酣,云泽站起身,又伸手拉起美尼斯:“我们去和新婚的主角敬酒,然后便回去休息吧。” “殿下也倦了吗?那我们就早些休息。” 这样的宴会,大家都喝得醉醺醺的,若是醉了,直接往边上一躺就睡着了,没有云泽这么多的规矩,还要先和宴会主人道别才回去休息。但是云泽喜欢,美尼斯就陪着,不会觉得他是多此一举。 他两人出了这个小小天地,才发现外面似乎有些变了样。云泽看到几个醉醺醺的男男女女已经搂抱在一起,‘咂咂’地亲嘴,衣服脱到了大腿下面。 “别看。”一只手捂在云泽的眼睛上。 美尼斯一手环着云泽的肩膀一手捂着云泽眼睛,带着他往一边走:“别看,脏。” 云泽信任他,一点不抗拒的被他带着。 神子的美貌是在黑暗中都能发光的。那些吃醉了又色欲熏心的人第一时间看到了云泽,这光华如月的神子殿下。恶意被酒意催发着,让他们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衣衫不整也要靠近。 “啊,美人……” 美尼斯表情好像结了冰,真想再生出一双手,把云泽耳朵捂住,不叫他听见这些污秽不堪的话语。 侍卫一手一个,把这些人直接打晕了,然后拖出去,丢到外面冰冷的台阶上冷静一下。 尚且有理智的人一点也不同情这些倒霉鬼,他们一边喝酒一边笑骂道:“这种人连神子殿下的指甲盖都别想碰到。” 然而骂完了,心也痒痒起来。满室的浑浊,只有神子清香如故。他身上有一种洁净的味道,一种‘文明人’的气质,放在这样混乱又充斥色欲的环境反而越加醒目起来。 可惜,是碰不得的。 美尼斯带他走到主位,新郎和新娘坐在那里,可能因为紧张,他们没有喝很多的酒,两人还是很清醒。新郎很不好意思,虽然贵族的宴会大都如此,但是发现被神子看到却有一种污染了白纸的罪恶感。 “殿下有些醉了,我与他先去休息。”美尼斯和自己弟弟说。 “祝你们夫妻二人百年好合,长长久久。”云泽说完,拿起边上侍女盘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新郎激动得脸烧红,神子殿下亲口送出的祝福,谁有他这样的待遇? “谢谢神子殿下。”这对年轻夫妻在边上侍女的提点下手忙脚乱地拿起酒杯敬酒。 这宴会越发燥热和浑浊起来,空气中酒味、汗味和香味混杂,云泽皱皱眉,侧头看向一直护在他身侧的美尼斯:“我们走吧。” 他们走一侧的小门回去暂住的房间,一直到远远离开了那宴会,美尼斯轻轻放下一直虚虚扶在云泽肩膀上的手。 “殿下,是我没有注意,原应该早些时候带您离开的。” 云泽失笑,他脸上红红的,眼睛湿润,笑起来就像是早春含露的花儿在风中摇曳:“哪有这个道理,是我待太久了。但是这是婚礼的宴会,他们怎么……” 早知道这个年代百无禁忌,但是人家好好的婚礼,弄得这样伤风败俗吗?让人联想起恶心的婚闹习俗。 看云泽一脸的难以置信,美尼斯不知道怎么告诉他,这是宴会的习俗,正直的人和孩子前面就退场了,剩下就是这样群魔乱舞。因为云泽看着就是刚刚成年了,可以接受成年人的世界了,他们才不避讳地在他面前露出这一面。 至于上一次云泽办的宴会,那是特例。 美尼斯干脆转移了话题:“这里别名‘春城’,春天才是最好看的,我们就早些回库里,等到这里春暖花开,我再带殿下来玩。” -- 第106页 云泽出门就是为了感受一下自己在库里之外的热度,如今感受到了,也没了停留的理由。 “嗯,下一次就我们两个,偷偷来,不带那么多人。” 美尼斯明知不可能,这会儿小风一吹,理智就飞走了,应道:“好。” 第52章 “不能再停留几日吗?” 知道云泽一早就收拾了行礼准备回库里, 城主府几个主人都很舍不得,哪怕吃了饭再走呢? 云泽性格好, 亲和力高, 城主府上上下下都喜欢他。 伊莉莎一想就觉得是自己儿子的主意, 几个弟子都说他对神子霸占得厉害,这几日一看, 果然形影不离。 虽然他们感情越好,越是代表神子喜欢泰锡, 但伊莉莎还是感觉出了一些不对。她看向美尼斯,美尼斯脸上一片坦荡,没有任何不该有的表情。 伊莉莎回想起这几日他的表现,对神子虽然有些过度霸占, 但也没有阻止神子与外人接触, 大概只是她的错觉吧。这孩子亲近的朋友不多,或许只是将神子看作自己亲密朋友了。加上他们在一起住了几年,自然更亲近一些。 伊莉莎转向云泽, 脸上再次出现了一片慈母之爱:“这几日家里事多,没能好好招待殿下,下一次殿下再来。” 云泽脸色微红:“是我走得太突然了。” 见自己母亲没有怀疑, 美尼斯暗暗松开手,他手心已经全是汗水。若是被母亲发现了不妥, 她一定第一时间把他调离云泽的身边。她虽是美尼斯的母亲,更多时候却是泰锡的神官。 云泽终于对他敞开心扉了,他绝不允许这时候有人破坏。 云泽走得有点突然, 但也不是不能理解。昨日来的客人里头确实有些人不讲究了,自己胡闹也就算了,居然还意图骚扰神子,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他们心里也有不悦。 这些都已经上了他家里人的黑名单。如此没眼色,起点再高也走不远。 在库里的时候,云泽身边的人被过滤了几遍,这种糟心人根本没有机会出现在云泽面前,如今却被他看见了。从这个角度看,早些离开也好,免得这些人纠缠不休,虽然他们昨天被丢出去吹了一下冷风已经完全清醒了,这会儿还在那里哭嚎后悔。 云泽来时三车的行礼,走时却多了两车,都是城主府送他的各种吃的喝的玩的用的,连本地特产烟熏五彩鸟都打包了好几只,让他路上吃。一问才知道是美尼斯的哥哥早早就吩咐了的。 “谢谢少城主。” “叫哥哥。”胡子遮住大半张脸的少城主面无表情地说。 边上伊莉莎闻言转过头,眯着眼睛看向她大儿子:“奥古斯,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母亲。” 云泽忍不住笑出来,美尼斯的家人和美尼斯一样可爱。 路上响起哒哒的马蹄声,大部分宾客还没起床,云泽一行就悄悄离开了还处在冬天的‘春城’,云泽的头从马车里探出来,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城市。 “外面冷,小心着凉。”美尼斯把他拉进来,“难得带您出来一趟,也没有带殿下好好游玩。” “你又客气了,我玩得很开心。” 云泽想着这几日做客的情况,虽然有一些不堪画面,多数时候都是美好的,他们很小心地照顾着他的情绪。云泽真的怀疑自己这么被偏爱下去是要废掉的,尤其身边一群人简直把他当成小宝宝疼。 见云泽没有勉强的样子,美尼斯也高兴起来,他说道:“等到春天,我再带殿下来玩,那时城里栽种的树也该开花了。” 树?云泽一下想到了自己的行道树计划:“美尼斯,我想在库里的主道两边种上樱桃树,就像是这里一样。春日时候,白色的花开满树冠,风一吹,飘飘洒洒都是花瓣。夏日酷热的时候,树上长满了红色的果实,两边还有树荫供行人避暑休息。那红色的樱桃可以收集起来,或者分享给他人,或者酿酒。一年四季,那都是美的,这不是很好吗?” 美尼斯一愣:“您要在库里种植出一条花道?” 花道?云泽想着花瓣铺满路面的样子,他点点头:“对。你觉得我要是和国王陛下说,他会同意么?” “您只是要种树,想来陛下会同意的。”美尼斯心情有些复杂,以至于声音也有些不平静。 春日花瓣铺就的道路,迎他回家的人……美尼斯看向还在遥想一条街的红樱桃,吃也吃不完的云泽:这是神灵赐给他,实现他的执念的人吗? “美尼斯,你怎么了?”云泽注意到美尼斯的表情不太对,“你不喜欢花道?”因为类似花粉症的原因?如果是这样,他可以不种花,种别的不开花的树。 美尼斯回过神来:“不,我很喜欢。” “真的吗?美尼斯喜欢白色的花还是粉色的花?”樱桃花多是白色的,观赏性没有樱花那么高,而他的库存里也有不少樱花树。 “都喜欢。”您种的,我都喜欢。 他们走了两日,顺顺利利回到了库里,早知道他回来的守城官一大早候在那里,一看他们回来了,立刻打开了城门。不需要检查,也不需要下马,他们就这样进城了。 于这个城市,他也已经是特别的存在。 路上行人很少,基本就没有,云泽在路上两日,睡得也不好,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回去了。 -- 第107页 嗯? 风带来了微弱的哭声,云泽以为是错觉,他仔细听了听,的确有断断续续微弱的哭声,还是小婴儿那种哭。 “美尼斯,我好像听到小婴儿的哭声。”他掀开帘子看看四周,根本没有人,更没有抱着孩子的妇女,但是哭声却更加清晰可闻了。 奇怪?怎么会有小婴儿的哭声? “停一下,停车。” 云泽没有下车,只是让侍卫去找。侍卫循声找去,在一个石块的后面找到了一个襁褓,里面有个冻得脸发紫的小婴儿,正气息微弱地哭着。 侍卫把那孩子抱过来给他看,那是怎么样的一个小婴儿啊。皱皱的脸,小小的被一块粗布包裹着,浅浅的眉毛,圆圆的鼻头,稚嫩,柔弱,就像全世界刚出生的所有婴儿。 只是那张脸是带青紫的,哭声微弱,浅浅的眉皱着,还沾着一些雪花。 云泽伸手碰到那张脸,那小小的圆圆的鼻头,冰冷,呼吸很弱。他伸手想去抱一抱,微微颤抖的手却被另一只手握住,云泽看到美尼斯,他摇着头:“殿下,这孩子已经如此,若是有个万一,你会难受的。” 或许这话有些不近人情,但美尼斯真的不希望云泽因此受伤。孩子的生命是多么脆弱啊,万一这孩子活不了,云泽又抱着养了几日,回头想起来他会很难受。 美尼斯不想云泽难受,他宁可做个恶人。 美尼斯从小在神殿,经常有人抱着自己家孩子来求医,一些能活下来,大部分不能活下来。 还不知道生命的意义前,美尼斯就知道了什么是死亡。据说他小时候亲眼目睹过一个玩伴的死亡,自己还发烧差一点死了。穷人和孩子和富贵人的孩子,死亡率都很高,疾病并不挑选对象。 美尼斯已经记不得小时候的事,反正他记事起,死亡就已经是很寻常的事情。但是看到身边的人过世还是难受。这种难受他不想让云泽尝到。 人世间的痛苦,他都不愿他品尝到。 但是美尼斯也没有见死不救,他脱下自己的斗篷,那是厚实又柔软的羊毛斗篷,然后交给侍卫。 “把这孩子包裹起来,行李上是不是有一罐子羊乳么,温热了喂他/她吃。”想了想,美尼斯加了一句,“先让阿梅照看一下。如果有别的状况,再来和我们说。” 侍卫看了云泽一眼,见他没有阻止,用斗篷包起孩子去了另一个车厢。 云泽没有说话,美尼斯握着他的手:“您要生气便生我气吧,不要难为自己。” 云泽摇摇头,无奈道:“我没有生气。难道我愚笨到不明白你的意思吗?我只是忍不住有点难过,那孩子看着出生不久,怎么会被丢弃到这里?若是我们没有经过,他/她岂不是必死无疑?” 美尼斯看着他,伸手揽住他的肩膀:“明年黄金麦铺开种植以后,就不会这样了。” 这没有安慰到云泽,他知道这个世界的平民日子不太好过,但是事情不发生到眼前他感受不到那股沉重。就像是报纸上的一个新闻,一个他们不知道的地方一个他们不知道的人死了,多数人很难有强烈的情绪。 “美尼斯,你实话告诉我吧,这样的事情很多吗?这里不是神眷之城吗?”如果国都都会发生这种事,其他地方可想而知。 美尼斯本来不想告诉云泽这些,他愿意他的双眼只看到美好的一面,他愿意他的脸上只有笑容。 但是不行了,云泽的表情写满了恳求,美尼斯抿了下嘴唇,开口道:“这些年粮食一直减产,没有土地只能租借土地的人家存不下多少粮食。神殿给的救济粮也在减少,除了贡品,神殿土地的收成也拿出去一些,然而事情还是越来越坏。今年比往年好一些,送出去的救济粮也比往年多一些,但是没有其他收入,日子还是难过。” 云泽仔细听着,他知道这边有粮食危机,不过他的物资太充足,于是感受不到这种危机,直到现在。 美尼斯继续说:“冬天是最难熬的,孩子生下来也养不活,所以就放到一些富贵人家的门口或者大路边上,还有些希望被收留。虽然很残忍,但是有时候不得不做出一些舍弃。留下一个小婴儿,可能一家人都要饿死,不留下,或者还能活几个人。” 像是今天的情况就不会少,只是这个孩子幸运,遇上了云泽。 云泽皱眉道:“小婴儿只需要母乳啊。”他们吃得那么少。 “冬日能吃的食物太少,没有足够的食物,冬天生育的母亲没有母乳……”美尼斯没有再说下去。 云泽脸上露出了一个像哭又像笑的表情,美尼斯甚至注意到他眼角微红,待要细看,云泽已经别过脸去。 云泽深吸了一口气:“我离开库里之前,管家还说今年收到的麦子太多了,我想着是做麦芽糖好还是麦酒好。我真是……” 美尼斯不懂云泽的自责,数千年的文明发展产生的代沟,像是星河一样。看似距离很近,其实一辈子无法跨越。 美尼斯只是觉得神子殿下果然来自神国,没有贫穷、死亡的世界,所以平民家的困苦也能让他的眼圈微微泛红,所以因为和自己无关的事情就露出这种自责的表情,连眼里的泪,都是为着别人。 神子降临到世间,难道不应该是来享乐的吗? “殿下,您为何难过?” -- 第108页 云泽抬头看着车厢顶,逼退了眼里的水雾:“美尼斯,今年我收到了很多人给我的礼物,他们把家里的麦子和牛羊送到神殿,请祭司转交给我。报酬,他们已经给了,我却还没有开始自己的工作。” 美尼斯仿佛明白了,他伸手放在云泽的背上,一下一下顺着,安慰他:“您已经做得很好了。这种情况,便是神灵降世也无法解决。” 不要太自责,殿下,这本不是你的责任。 第53章 美尼斯想起自己出门游历那段时间的经历:“殿下, 我曾经假扮商人,在外游历三年。看过大海, 走过沙漠, 进入过死亡谷, 也待过强盗窝。我去过很多国家,见过很多人, 但就是最富裕的国家,也避免不了这样的事。 “食物不够的时候, 年老的人和年幼的孩子最先被抛弃。他们抛弃了他们,还要找许多的理由让自己心安。我以商人之子的身份游历,见过许许多多这样的事,我也曾想过, 未来有一日我成为大神官, 必不让没有过错的老人被抛弃到无人的山谷,不让刚出生的孩子没有依靠。可是我成了老师的继承者,却发现自己能做的很有限。” 说到这, 美尼斯嗤笑了一声:“老师每日都要早起祈祷,想要让神灵看到他们的虔诚,不要给泰锡降下灾祸。尽责的神官, 他们的身上都压着沉重的东西,因为他们见过太多死亡, 太多无可奈何。而那不尽责的神官,他们偏离了正义的道路,已经迷失。 “我曾到过一个地方, 非常偏远。那里的人,孩子生下来,却养不起,就会随意地丢到河里、树下、野兽窝里。” 他的脸上出现了回忆的表情:“那是本地神庙祭司的指示,说是祭祀神灵,其实只是因为养不起,所以丢在野兽路过的山路上。如果被吃掉了,那些巫师就说神灵已经收到了这份礼物,明年一切都会顺利。但明年怎么样呢?还是一样。 “这些人的生命,从来不是拿来祭祀了神灵,而是填补了人心的黑暗,填补了内部战争的损失。那个国家没有灾祸,粮食丰产。可是国王的两个儿子各自占据一方相互派出士兵。那些士兵是不同家庭来的儿子、丈夫、父亲,他们便是该死,也应该死在荣耀的战争里,而不是因为王位自相残杀的战争里。 “之后我回到库里,选择和沙姆合作,泰锡绝不能有这种无意义的战争。只是我不曾想到,泰锡没有王子夺权的内战,却生了饥荒。殿下,不要自责,您的到来,已经是对我们的救赎了。” 云泽没有说话,车厢内有几秒钟的安静。 “回去之后,我想整理一下库存的粮食,留下种子和足够口粮后,或许也该做一点‘神子’该做的事情了。”云泽对美尼斯笑了一下,他已经收拾好了情绪,并且迅速开始动用自己的大脑,整理以前得到的信息。 战争的事他管不到,可是有些小事他可以管,也应该管。 “我记得神殿有一些贫困人家的记录,因为每年要发放一些救济粮食给他们。这其中这几年有新生儿的人家有多少?” 看到云泽已经快速恢复了精神,美尼斯心里的乌云也散去一些,他还是喜欢云泽这样精神又有活力的样子。 “神殿里有些混迹在街面上的小僧侣,我去问问吧,谁家有怀孕的妇人和新生的孩子。” “真的?”云泽的眼睛一下亮了,只是他还克制着自己,最终出现在脸上的是很矜持的微笑,还有十分郑重的感谢,“谢谢你,美尼斯。” 美尼斯看到他这个样子,心里很欢喜,只是脸上也是很矜持,并且用袖子掩盖了翘起的唇角:“嗯,大概过两天就有消息了。” 他们回到在库里的房子,云泽果然把库存的粮食整理了一遍,今年存下的粮食很多,大都是别人送来的。麦子、豆子,居然还有前几年腌制了没有吃完的熏肉,都硬得和石头一样了。 那个小婴儿来到别院的那天晚上就开始发热,云泽给他用了药水,之后一直是一位年长的女仆在照顾。云泽见她照顾得很好,又问了她本人的意愿,之后让她收养了那个孩子。 云泽不能收养这个孩子,一旦他收养了,很多养得起孩子的人也会把孩子遗弃到他的门口,因为他们也会想要自己的孩子成为神子的养子。 第三天,美尼斯这边就有消息了。他拿到了这五年内有新生儿的贫困家庭的名单。 库里的大多数平民都有足够存活到明年春天的口粮,真正活不下去的那些人大都居住在库里外城的边缘地带,类似于贫民窟的地方。 神殿若是派发救济粮,一般也是送到这里。 这些贫民窟像是脱毛的狗身上的疥疮,那么脏乱地揉在一处,在这里居住的也都是没有正经职业下九流的人,那些刀口舔血的杀手,小混混,小偷,骗子,人贩子,年老的女支,落魄的武人等等。 他们是库里最贫穷的人,每年初春,冰雪融化,市政官都要去贫民窟统计一次死亡人数,那个数字很惊人。婴儿若是出生在贫民窟的冬天,那么迎接他/她的可能就是被丢弃的命运。 库里是拥有近十万人口的大城市,这还不包括奴隶和外国商团。如果算上奴隶,这个城市就有将近十五万人。 但是十五万人的大城市,每年能顺利活下来的婴儿不超过五百,这些幼小的生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去,食物短缺只是其中一个最微不足道的原因。 -- 第109页 “孩子最怕的是发热。”美尼斯说。 发烧不退是很多孩子都要经历的事情,人们称高烧为‘冥神的预告函’,每年它都要夺走大量孩子性命。 云泽当即制作了许多适用于全年龄的退烧药,其实材料都是些普通中草药,但是用技能做出来之后就拥有了那种不科学的药效。 他把药剂寄放到几个神殿,然后让人挨家挨户地通知,如果家里有人发热了,一直不退而且温度很高,可以去附近神殿申请拿药。会有祭司当天就上门送药,不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记得,这个药不是百分百的,另外没病别吃药,不对症也别吃,没用的。 除了送药,准备赠送的救济粮食他也准备好了。这五年内有孩子出生,并且孩子幸存需要养育,家庭又十分困难的,大概有将近一千户人家。 家里的女仆赶工做了一千个麻布袋子,用掉了家里存下的所有普通亚麻布。然后用飞鹰的印章印上神殿的标志,美尼斯说这样那些小混混就不敢抢夺了。而且他会让神殿的小僧侣挨家挨户地送,会有护卫随行,防止别人抢夺装满了食物的车。 他在每个袋子里装了十斤的干豆子,五斤不带麦麸的细磨麦粉和一小块几两重熏肉:“一定要和他们说,麦粉是给孩子的,其他食物给大人。如果谁吃了孩子的食物,就打断他的腿。” 被托付了重任的几个小僧侣面色涨红,纷纷应是。 五斤的麦粉,如果给一个成年人,根本抵不了多少,但是对一个小孩子,可能就是救命的粮食。他甚至分了一些豆子和腊肉出去,希望那些父母不要贪心,不要任意剥夺孩子的生命,哪怕这个孩子是他们生的。 其实云泽多虑了,能坚持到现在没有送养或者丢弃孩子的,都是真心疼爱孩子的父母,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还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熬过这个冬天。 美尼斯料到云泽的反应,他隐瞒了一些消息,其实已经有很多孩子死在冰天雪地里,就像那天出现在路边的。 牛车一辆一辆开出大门,深深的车辙印在留着雪的路面上。这一次车队去的方向和日常走的方向截然相反,是去库里最偏远的贫民区。不同的小僧侣带着各自负责的车朝着各个方向的贫民窟走去。 贫民区是在外城最边角的角落,生活着失去土地的农民、小偷、妓女。它和别的地方不一样,没有那么整齐的房子,都是一个个小土丘,上面盖着枯黄的草,下面是黄色的土墙,有些地方都破损了,只能用木板挡一下。 到了冬天,贫民区安静得像是没有人,他们没有很好的防寒措施,也没有足够的木材,就一家人挤在一起,靠着小小的火堆,抱着取暖。 火堆上架着一个破损的陶罐,里面煮着水一样的豆子汤,里面没有任何的调味料,只是像水一样稀薄的豆子汤。这就是他们一天的食物。没有温暖的屋子和御寒的衣物,也没有充足的食物给身体带来热量,随时可能死亡,这就是贫民窟的冬季日常。 每年春天,这里都会发现很多死去多时的人,死于寒冷的,死于一氧化碳中毒的,还有死于饥饿的。 大家早就见怪不怪。死人会很快被清理出去,丢到库里城外,或许会被饿极了的野兽叼走。如果一家几口都死了,那么屋子里的破瓦罐和死人身上的衣服都会被贫穷的人拿走,那破屋子很快就有了新的主人。 而那新的主人,在之后的冬季又将重复之前的屋主的人生。 “这些狗东西可真幸运。”坐在车上的小僧侣吐出口里一枚枣核,他有些愤愤不平地说,“神子殿下给这些臭虫送东西,他们把自己卖了都抵不了呢。神子殿下真是太仁慈了,他可能被这些狗东西骗了。” 这些小僧侣大都是庙女的孩子,他们父不明,身份低微,一辈子也不能成为正式的祭师。但因为在神殿长大,见多了达官贵人,自卑的尽头是自大,在权贵面前和贫民面前是全然不一样的面孔。 这个圆脸的小僧侣就是其中的典型。他认识一些街面上的小混混,在没什么势力的人面前借神殿的权威作威作福,在真正有权势的人面前又伏小做低。 他很早就知道神子的存在,只是能服侍神子的,都是各个神殿选出来的优秀守卫和侍女,他这样的身份,哪怕跑腿都是不够格的。没想到今天他会有这样的好运气,亲自来到神子面前,听他吩咐,还被他塞了一口袋的椰枣,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啊,神子长得可真是美。他还那么亲切,那么温柔,说话的声音都那么好听。 小僧侣回味着神子的一切,忽又想到神子喊自己等人过来,却是为了贫民窟这些小臭虫,心里就有些不甘愿,特别的嫉妒。他们算是哪号人物,也值得神子殿下屈尊问一声?还送那么多东西出来? 他嫉妒得心脏都要燃烧起来了。 但又不敢不听,跟随牛车的都是神子殿下收的奴隶兵,一个个养了一个多月,都那么膘肥体壮,一看就不好惹。他们要是敢违抗了神子的命令,说不准都等不到责罚,这些奴隶兵直接手起刀落,就把他们给解决了。 这小僧侣胡思乱想的时候,第一户人家到了,牛车停下来。 小僧侣敲开一个木头的漏风的大门,里面黑乎乎的,走出来一个细瘦的男人。 房子很小,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的场景。一个小小的,脸盆大的火堆,围坐着几个人,有两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一个半大不小的丫头。 -- 第110页 除此之外,这屋里连个正经的床都没有,真正是家徒四壁。 男人哆哆嗦嗦地裹紧如同破布的衣服,神情惶恐:“大、大人?” 小僧侣不耐烦地递给他一个麻布袋:“神子殿下给你送东西,这个袋子里是给你两个孩子的麦子粉。还有这些干豆子,这块咸肉,则给你们。这些是给所有人分着吃的,这是神子殿下的恩赐,不需要你付出任何代价,但是你们必须听从,不可以吃掉给孩子的食物。” 男人听说过库里来了神子,但他压根没去见过神子,神子为什么给他们送食物?但是袋子上分明是神殿的飞鹰。 越是贫穷的人,远离神殿,越是对神灵毕恭毕敬。男人没有任何的疑问,他小心接过来,想要感激对方的赏赐,却想不出什么好听的话,终于有勇气抬头准备说些感谢,不想人已经走了,牛车也走了,被雪覆盖的路上留下许多痕迹。 “干什么?明年又要打战了吗?”里面的老人耳朵不大好,他以为是要征兵,还是征得敢死队,脸上皱成一团。 第54章 男人却神情激昂地捧着一堆东西过来, 他小心翼翼看了门外,关上门, 用一个大石头堵上:“阿姆, 阿父, 神殿的神子殿下给我们送东西了,不要钱, 什么都不要,给咱们送东西了。” 他打开麻布袋, 头几乎钻进去看:“看啊,是麦粉,甜香的麦粉,那么细, 没有麦麸。这是给咱们孩子的。看, 这些干豆子,一个个都这么大,晒得那么干, 泡开了得多大啊。这都是给我们的。这个袋子用的料子也很好,能做一件短上衣呢。” 他抓了一把豆子递给女人,女人一双手合拢都放不下, 她也露出惊喜的表情:“啊,这些豆子很好呢, 个头很大。” 然后那些豆子转手就给了两个老人:“待会儿煮给阿父阿姆吃。” 两个老人看看手里的豆子,对着火光看了半天,又转给儿媳妇:“我们一起吃, 多打一点给小美。” 小美就是他们的大孙女,已经十岁了,之后生的孩子,都没存住,直到去年又生了一个,勉勉强强活到现在。但两个老人对小孙子不抱什么希望,今年冬天太难熬了。 “不怕,还有这个,麦粉!”男子压低了声音,神情却很激动,他眼里甚至流下眼泪,“大人说这些给孩子吃。有了这些,孩子就不会饿死了。离春天不远了,阿父阿姆都能活下来,阿美也能留下来,我们都能活下来。” 看到这一袋子细磨的麦粉,他的家人也十分动容,比男子还要更加激动和无措:“这一定是石磨磨出来的麦粉。” 石磨出现之后,库里就出现了几个官方的磨坊,只需要一点粮食就能磨很多豆子和麦子,但他们自己都不够吃了,也就没去磨坊,也就没吃过磨得这么细的麦粉。 这么细的麦粉,做成糊糊,年纪很小的孩子也能吃。 不过今年的救济粮神殿已经送了,每人一点干豆子,早就吃完了,现在又是为什么送这些来? 看家人高兴坏了,男人才像是献宝一样拿出手里黄褐色的薰肉,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巴掌大一块,有肥有瘦:“看,是肉,神子殿下给咱们的肉。” 他们这样的人家,从出生后几乎就没尝过红肉,没有大块土地,没有院子养鸡鸭,也没有提升阶级的办法,要吃肉,只能靠打猎。可是男人没有打猎的能力,他只能租借别人的土地种植。一块土地的产出,只有百分之二十到了他的口袋,这点东西要养活一家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吃肉。 男人小心舔了一下,咬下点点肉丝,有淡淡咸味,还有一点说不出的浓香:“原来肉是这个味道……” 男人一下就满足了,他把肉递给妻子:“尝尝,你们都尝尝。” 于是一家人把这块烟熏肉小心咬了一遍,一个个发出赞叹声,就好像吃到了什么蟠桃人参果一样。但那块肉干上的小缺口,也就是几粒绿豆大小。 “放起来,把肉藏起来。不要让别人发现。”经验老道的老人指挥着儿媳妇。 “放到那个不要的破罐子里,再用布包起来,放到柴火里面。这是很珍贵的咸肉,里面加了盐,每次煮汤的时候放一点,味道会很鲜美。这样一块,我们可以吃很久。赞美仁慈的神子,他一定听到了我们的祈祷,愿神灵庇佑他。” 这一刻,几个人真心感谢这位关键时候给他们递出救命绳的神子,虽然他们压根不知道这位好心的神子长什么样子。 与此同时,云泽驱车进入王宫,他想和国王陛下商量种行道树的事。虽然美尼斯说这样的小事报备一声就可以,云泽还是觉得正式一点更好。 他也不是空手上门,而是带了礼物的,就是上次对方念念不忘的黑胡椒酱,云泽自己也只剩下三罐子,现在他送了一罐子出去,附带一筐大白菜和白萝卜。冬天的新鲜蔬菜比新鲜肉都珍贵。 国王陛下很高兴地接待了他,两人烤着暖融融的火,吃着现烤的羊肉和新鲜玉米,云泽顺势说了自己想要在大道两边种树的事情。 国王陛下想也不想就接受了,连云泽表示想要将收获的果实制作成美酒,用奖励的方式分给库里基层工人和小吏,国王陛下也觉得没问题。 所以正事两句话完结,之后都在闲聊。说着说着,国王说到云泽的婚姻大事,他表示,可以把自家最宠爱的公主嫁给他。 -- 第111页 云泽一回想那个小公主,十三岁,小学鸡……呸,还年幼,他谢绝了。 国王倒也没生气,云泽身边美丽的侍女和女祭司不少,他偏偏谁都不亲近,国王陛下觉得他大概和大神官以及美尼斯等人是一样的,虔诚的侍奉者,保持身体的洁净。 从国王的角度看,他恨不得所有神官都是这样的,用着放心。 于是话题跳过婚姻,转入明年玉米的种植上。 明年各个王室所属耕地都会留出三分之一用于种植玉米,这些是之前种豆类的土地,神殿也是如此。棉花种植的土地还要更少一些。库里还有许多分得种子的人也在准备。因为新型犁的出现,翻地变得更容易了一些,国王陛下计划明年再开垦一些土地出来。 他问云泽准备明年种一些什么,云泽说自己已经种下冬小麦,明年春天要种豆子。 “如果冬天种小麦产量更高,对缓解食物压力也有帮助。另外豆子和粮食轮种可以保持土地肥力,不过我要种的不是鹰嘴豆或者蚕豆,而是另一种豆子。” 国王陛下对豆子不感兴趣,他本来也不爱吃豆子。不过他对冬小麦和保持土地肥力的办法有些兴趣。冬小麦的事可以等云泽最后的成果,保持肥力的方法却能很快用上:“神子知道有什么保持土地肥力的办法吗?” 国王陛下的很多土地为了保持肥力,都是一年作为麦田,一年作为牧场,这样轮流交替使用。泰锡耕地少,不是说土地少,只不过适合种麦子的土地少,因为夏日高温少雨水,倒是适合牧草生长,可以拿来放牧,所以泰锡畜牧业发达。 那些本来就不多的耕地,为了保证产出,耕种一年就要休耕一年,这对产量也有巨大影响。 “有啊,用人畜粪加上麦秆一起发酵,一年后,稀释了浇灌到耕种的土地上。我今年就准备这么做了,不过还没确定好稀释的比例。” “人畜粪?”国王陛下吃了一惊,但是他属于暴发户型的国王,没有那么多讲究,所以就是惊讶了一下,继续问,“这种东西能肥田?”听这意思他还准备试试。 “等今年收成出来,便知道了。因为需要一年的时间去发酵,陛下可以先考虑将豆子种在新开垦的土地上,可以增加土地肥力。啊,不过倒是可以开始修建公厕,走在街上满地粪土也确实不雅。” 国王开始犹豫起来,云泽见状,试探着问:“不如陛下把这件事委托给我,我来负责修建公厕和公共洗饮水池。库里是大城市,如果有方便路人上厕所和饮用干净水源的地方,一定会被传颂出去,作为陛下的美德。” 国王还是要脸的:“既然是神子修筑的,怎么能说是我的美德?” 云泽一听就知道他心动了,笑道:“我只是张张嘴罢了,回头工人是陛下的,石料是陛下的,自然是陛下的美德。厕所和饮水池需要人看守和打扫,这种是简单工作,不如招募一些年老的平民,只需要给不多的工资。” “还是神子想得周到,这样就算是年老的人也有赚钱的能力了。” 这件事就在两人的相互吹捧中确定下来。 云泽一边说着五谷轮回所,一边毫无障碍地吃着王室特创的芝士玉米卷,发现虽然吃多了要腻,味道真可以,忍不住多吃了两口,八分饱了,放下。 见云泽放下东西,国王陛下差不多也吃饱了,他用棉布擦擦嘴,旁边有侍女端着茶碗和水盆过来,让两人漱口洗手。 “如果人畜粪肥田成功了,陛下也可以把这种肥田的办法公布出去,能增长粮食产量,还能顺便解决部分人随地排泄的问题。”云泽说。 “神子准备春耕的时候,我让农事官过去协助,可以看看冬天种植的小麦生长情况,再看看那个肥料的情况。不过今年最重要的还是黄金麦。泰锡多牧场,可用的耕地较别处要少。如果像神子所说,黄金麦也能在山地和其他边缘土地种植,泰锡人都会很感谢神子。” 国王最记挂的还是今年黄金麦的事。 既然说到了粮食问题,云泽也就顺便说了一下自己派人去贫民窟送食物的事情。从遇到那个孩子说起,到今天派人送东西。云泽不希望国王误会他是在获取民心刷声望。这确实会给他带来声望,但做这个决定的时候,他真的是冲动了,只是没后悔罢了。 国王没有怀疑,云泽前期傻白甜的人设过于成功,谁都觉得他就是在世圣父,无私又善良,所以他因为一个孩子到处送东西一点不奇怪。 而且吧,就是刷声望,也应该刷那些手里有兵权和行政权的人,刷贫民窟有什么用? 这个时代的人基本是不重视人民的力量,或许有些人模模糊糊的有这种感觉,但还没有那种系统的理论告诉他们民心的重要性。 比起民心这种东西,国王还要更在乎另一件事:“神子把多余的粮食送了出去,岂不没有多余麦子制作啤酒了。” 云泽:“……啊,不是,送出去的只有一小部分,家里还剩下许多麦子,而且我也不喜欢喝啤酒。” 这倒没有说谎,送出去的多是豆子,麦子还剩下不少。而且本地麦酒多是那种面包发酵的黏糊糊的羹汤状的甜面汤,他一点都不喜欢。 但是国王不信。 作为一个典型把酒当水喝的泰锡人,国王以己度人,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应该喜欢喝酒,说自己不喜欢,那都是没有条件。他觉得云泽就是死鸭子嘴硬,粮食都送出去了,就说自己不喜欢喝酒。 -- 第112页 所以,云泽准备走的时候,国王送了他许多麦子,比云泽送出去的还多。弄得云泽感觉自己去王宫就像是去有钱亲戚家打秋风的穷亲戚。 也行,云泽这会儿正琢磨着初春那会儿是不是施粥几日,先把今年熬过去。明年种了玉米,底层人的日子就没那么艰难了。 国王送来的麦子加上云泽自己有的,施粥足够了,就算减去口粮那也还有不少剩下。这一部分剩下的再送出去就不合适了,救急不救穷,免费的东西送多了不珍贵,而且养成习惯。 “可是我是真不喜欢喝酒。不然……做一些麦芽糖?” 第55章 云泽会做麦芽糖, 因为他外婆会做。 小时候他外婆会用自己种的糯米做麦芽糖沿街叫卖,所以她经常买了小麦回家做。她在那熬糖, 他就踮着脚看, 然后时不时嘴里被塞一点糖汁。麦芽糖汁粘稠软甜, 又不是过分甜,他还可以用两根筷子搅拌糖汁, 一直到变成白色固体。 坐在高高门槛上搅拌麦芽糖,好吃也好玩, 这也是云泽不多的,想起来会感觉很幸福的回忆。 制作麦芽糖需要用到糯米,他没有,就用玉米碎代替, 是一样的效果, 只是颜色会深一点。 云泽拿出一袋子的麦粒,清水泡过,盖上亚麻布, 喷水等待发芽。 那之后细心的女仆每天注意用温水淋湿麦子,第四日小麦发芽,长出四五厘米的麦苗的时候, 所有人都很惊讶。 “很奇怪吗?豆子用这种方法也可以发出豆芽,冬天还可以多一点新鲜蔬菜。”云泽指挥厨房工作的女仆们把麦苗捞出来清洗干净, 挑去没有发芽的和坏掉的,剩下的切碎。 另一边,玉米碎已经上锅蒸得软烂, 拿出来稍微放凉一点,比体温高一些的时候,就放入切碎的麦苗,搅拌均匀。云泽将搅拌好的玉米碎和麦苗放在陶锅里,盖上盖子,用厚厚的棉被包裹保温,发酵五六个小时。 到下午,混合物就发酵好了。云泽将它们倒入一个麻布口袋,口袋绑紧了,两个大汉像是拧毛巾一样用力挤出里面的汁液。 这种汁液富含糖分,汁液加热,不断搅拌,水蒸气散去,出来的就是粘稠的麦芽糖。 云泽站在边上看,他看了一会儿,要了两个小木棍,挑了一点麦芽糖的糖浆。 美尼斯看着他在边上找个小凳子坐下,粘稠的糖液在两根小木棍上不断被翻转拉丝,一会儿就呈现出半凝固状。 “来,尝尝看,甜吗?”云泽把自己的第一个作品喂到美尼斯的嘴边。 甜。 还没吃到嘴里,光是看着,美尼斯就觉得甜了。等吃到嘴里,果然很甜。 “怎么样?”云泽还在期待地看着他。 “很甜。”美尼斯如实说。 云泽又拿了两个小木棍挑了一点,继续搅拌。做这个需要耐心,美味经得起等待。美尼斯就在边上等他,两人坐在一起,有一种岁月静好的味道。 麦芽糖的大获成功驱散了冬日死寂带来的阴云,云泽不再去想那些已经无法挽回的死亡。逝去的已经逝去,追悔也没有意义。不如想一想,怎么一点一点改善他们的生活,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他们脱离贫困的生活。 他总是能迅速理顺自己的心情,不让自己一直沉浸在负面情绪中。这是他外婆留给他的珍贵宝物——不要去为失去而悲伤,珍惜现在拥有的。 云泽用了整整三袋麦子,制作了不少麦芽糖,都拉丝成白色块状。这些麦芽糖被敲碎了,和制作配方一起分装到不同的精美盒子里,赠送给了大神官们和国王夫妻两人。 库里只有三位大神官,所以六盒糖要快马加鞭送到其他大神官手里。不知道怎得云泽就想起了一骑红尘荔枝来。 泰锡的南方偏温热带气候,能长椰枣的地方说不定能长别的温热带水果。云泽已经想着是不是去那边种一些南方水果。不知道多久他才能吃上荔枝呢?芒果也可以啊,芒果班戟也好吃。 别院很多人分到了麦芽糖,小小几块,仅是尝尝味道。 泰锡没有糖,不,这个时代没有糖。 他们甜味的来源就是蜂蜜和水果,酒里面也有一些甜味。所以收到礼物的人都非常惊喜,尤其是嗜好甜食的几位,他们把麦芽糖融化在面包上、泡到酒里,创造了很多奇奇怪怪的吃法。 云泽还是遵照传统,直接吃。最多用麦芽糖、黄油、蛋清、碎饼干和果脯制作成雪花酥,一份糖可以做一大包雪花酥,显得分量一下多起来,看起来实惠。 也是这个时候,云泽发现美尼斯是个甜食爱好者,吃糖的时候明显心情会愉快很多。以前隐藏得太深了,或许因为本来甜食就少,大家多多少少都有点甜食控,所以没有把他暴露出来。 美尼斯喜欢甜食啊,那就该种一批甜菜了。 不知道美尼斯生日是什么时候呢,这个时代的人都没有过生日的传统,可能连自己生日都记不得,想送他一个惊喜。 麦芽糖的制作需要用掉不少麦子和玉米,所以云泽只做了这一次,送了人之后他自己还有一盒子,大半都送给了美尼斯。 “明年我再种一些甜菜,甜菜可以做糖,以后你就有很多糖可以吃了。”云泽对美尼斯说。 其实也没有那么爱吃甜,纯粹是‘爱屋及乌’的美尼斯抱着一盒糖不说话。要不是清清楚楚看到云泽眼里没有半点越线的爱恋,美尼斯几乎以为他也喜欢上自己了。 -- 第113页 只是朋友就能被他这样偏爱看重,若是被他喜欢上,那该是什么感觉呢? 这个问题,遥远北国的玛曼琳也很想知道。 不过她想知道的是云泽真的只是把伊休斯当成朋友和弟子吗?居然会有人为朋友和弟子做到这个程度? 在书里,为了让伊休斯成为继承人,云泽默默帮助攻克了当时国王一位宠妃和一个宠臣,让他们选择收养奴生子的伊休斯,伊休斯也就有了身份更加尊贵的养母,有了和其他王子角逐的本钱。 这辈子玛曼琳也想走这条路线,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 书里面云泽告诉伊休斯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那个宠妃的认可,所以事情很顺利。 “伊休斯,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书里那个从未被人重视过的小王子收到了他人生第一份生日礼物,就是一个全新的身份,一个让他脱掉奴生子这个负累的身份。在这之前,这个小王子一直不知道自己老师在忙什么。 云泽在书里说得风轻云淡,玛曼琳也就以为是很容易的利益交换。 所以,玛曼琳告诉伊休斯,可以争取成为那个宠妃的养子。 “书里云泽可以走的,我也可以走。”玛曼琳这么想着。 伊休斯却苦笑一声,事情没有那么容易,他身上没有可以打动那个宠妃的东西。就算想要一个儿子,北国这么多没有母亲的王子,她没有必要选择他这个身份最低的。 伊休斯说的没错,那个女人简直油盐不进,并且对伊休斯不屑一顾、大肆嘲笑他痴心妄想。 后来伊休斯就去找其他没有孩子的妃嫔,结果只有一个身份也不是很高也没什么宠爱的妃子答应了,而这次合作的前提就是伊休斯娶的第一个王妃必须是这个妃子的侄女。 伊休斯卖掉了自己一个妃子位,然后换回来普通的王子身份。 玛曼琳不能接受,可是她无可奈何,伊休斯不会因为她放弃。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伊休斯和她没有以前那么亲密了。 现实中遇挫的沮丧在仇人身上变成仇恨的燃料。为什么在云泽那里这么简单的事情,到了自己这边就这么难? “云泽……”玛曼琳咬牙切齿地喊着这个名字。 泰锡的黄金麦都要铺开种植了,那本该是北国的。书里的云泽说,等伊休斯登基为王,送他一个登基礼物,一个神奇的种子,会让所有北国人念他这个王的好的种子。那就是玉米,玉米安抚了北国人,让他们接受了伊休斯,也接受了云泽。 玛曼琳想过从泰锡弄到一批玉米种子,带到北国种植。可是她没有这种能力,她只是一个依附他人的侍女,没有金钱,也没有权势。甚至,就算弄到种子,她也没有土地可以种植。在北国,土地依旧是珍贵的,不可能被她拿来做实验。 云泽现在是泰锡神子,他一句话,玉米就能在泰锡铺开种植。说到底,就是他们的身份决定了他们话语的分量。 可是若是没有金手指,他一个现实中的高三生,怎么可能一来就成为什么神子? 如果她也有这样的金手指,何至于这样被人摆布? 玛曼琳瘫在床上,她小腹剧烈疼痛,痛得脸都是扭曲的。她想起自己在现代的时候,还说过那些生理痛的女人都只是矫情。但她不是反思,而是继续咒骂,咒骂这肮脏又恶心的女性身体。 玛曼琳的隔壁就是伊休斯的寝宫,伊休斯还是住在原来的地方,王宫最偏僻破旧的一处。 换了一个母亲没有让他的待遇立刻得到提升。书里他可以走捷径,是因为前面有人屈身铺路,现在可没有这样天真到愚蠢的人。 前几日库里探子的消息到了伊休斯手里,上面说了黄金麦的事,说了神子为奴隶修建房子的事,又说他带来一种可以制种出云团的植物,可以织布和保暖。最后探子提到了那个‘美尼斯’,是大神官继承者,如今和神子吃住都在一起,亲密无间。 伊休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在意泰锡的神子。 他只是迷迷糊糊的有这种感觉,他的生命里应该会出现这么一个人:他什么都想着你,不动声色地为你打算,你觉得人生突然变得很顺,生活中只有快乐的事情。 而泰锡的神子,就是那个人。 这种错觉和现实交错,让伊休斯感觉十分痛苦。 “美尼斯,就是这种树。” 天气稍微有点转暖,还处在初春的时候,云泽开始种植樱桃树。他选择的这一批樱桃树苗都是大苗,差不多八年的树龄,按着五米一个的间隔,数量足够种满大道两边。 樱桃树苗不是特别大,树冠也就是一米多直径,得养上十几二十年才有那种绿树成荫的效果。不过这种高度倒是适合采摘樱桃。 三百个奴隶兵放下兵器拿起铲子,在冬天最冷的时候开始挖坑,一棵树苗一米深的坑,填上从山林运送来的腐植土。现在天气暖和起来,他们又得哼哧哼哧在坑里种上树,用三脚木架固定。 最后每个树坑周围用石头围一圈半米高的保护层。 库里巡逻的守卫也被告知要保护这些树苗,他们甚至为此改变了巡逻的路线,早晚都要走过这条种上樱桃树的大道。 “等这些树都种好了,我们再来看。”云泽笑着说。 美尼斯看着忙碌的奴隶兵,侧头看向云泽:“殿下,几日后我要离开库里一趟,要一两月不能回来。” -- 第114页 第56章 “你要去哪儿?”云泽问。 “去把我管理的神庙巡视一遍。殿下允许的话, 也想去看看绿云城,您的城市。”每三四年, 美尼斯都要亲自走一遍自己管辖的神庙, 确保一切都在他的控制范围内。 云泽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去吧, 你可以全权代表我。”鹰就该翱翔天际,一直待在他身边算是怎么回事呢?他强行忽视了那一点点失落, 一副很为朋友开心的样子。 美尼斯却了解他,一眼看到了那点失落, 忍不住说道:“我会快去快回的,至少,在这些树开花之前。” “按自己的步调来,不要为这个改变。” “带的人少, 全部骑行就很快。”美尼斯又说。 云泽伸手摸摸刚种下的樱桃树的树皮, 转头问美尼斯:“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就是你出生时候的日子。” 美尼斯不知道自己出生是什么时候,这会儿计算日子的方式也比较粗糙:“我记得我是冬天生的。” 云泽点点头,记下了。 美尼斯:? 美尼斯开始准备出门的事, 云泽也有工作,他需要负责公厕修建和公共饮水池的修建。 云泽亲自带人走了一圈库里,每个街道多少户人家, 大概多少人,日常流动人口多少……这一切被详细记录在纸上。收据被收集起来, 再进行分析,就知道哪些地方流动人口最多,哪些街道人流量最大。 云泽按着每日的人群密度安排公厕的数量和距离。 库里商业街是最需要公厕的地方, 其次是母亲河附近。很多人在母亲河任意丢弃生活垃圾和粪便,以后会被禁止,这里会有专门的巡逻队,他们会告诉他们哪里可以丢弃生活垃圾和倒粪便,若是往母亲河倾倒,抓住就罚款。 正好泰锡的士兵数量过剩,完全可以拉一批上了年纪的老兵组成巡逻队。这个工作工资没有当士兵高,可是更安全安稳,适合那些家里有老小,自己也有了年纪的士兵。 比起厕所,比较麻烦的其实是公共饮水池的建设。 泰锡是有供水系统的,通过暗渠,利用地势差从源头引清水过来。但这一套供水系统只有权贵用得起,比如云泽的别院就是这种供水系统的受惠者。他不需要像是平民那样,要去母亲河打水回来家用。而且母亲河里的水也没有源头水干净。 云泽想要修一个城市的公共饮水池,就得修一个供应全城的供水系统。通过暗渠或者明渠,从母亲河引水用。那时候不只是路人可以从公共饮水池获得相对干净的饮用水,就是泰锡的平民也会受惠。他们以后能在家门口打到水——水肯定不会特别多,但是足够日常家用。 然而好处是和代价划等线的,这一套供水系统,造价极高,而且至少需要几年去修筑。 云泽写了一个报告,将修建供水系统分成三部分,一年一个目标,逐步完成。 人力方面,主要靠士兵,作为训练的一部分,也可以在农闲时候雇佣农民作为补充。今年大面积种植玉米后,产出的玉米完全可以作为工资结算。所以仔细一算,这一方面的支出并不大。所以支出主要在材料这一块,一些工具先不说,就说修暗渠需要使用的土水泥、石板,就绝对不是小数目。 但是这些水泥和石板,不都是国王的吗?就是左手到右手。 而且为了降低成本,可以将一部分暗渠改成明渠。 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方便的公共设施可以吸引更多商人,可以方便百姓生活,还能提高泰锡王的名声。 今年王室和神殿都准备开荒种棉花,棉花可以制作成棉布和棉衣,以后甚至有可能取代羊毛的地位,成为贸易的主要货物。云泽这里又隐晦表示,自己有可以产出糖的植物,说不定以后会成为第三大商品。商人会被新事物吸引过来,然后把货物和泰锡的消息一起带出去。 所以,为了推高库里的地位,方便洁净的城市生活系统很有必要。 从长远看,修供水系统绝对是利大于弊。 国王陛下被说服了,虽然脸皮厚的他对外界对他的评价一直是不予置评,可是内心深处,他还是渴望被人认可。他也渴望,别国人评价泰锡的时候,除了勇武,还有文明。 于是这个计划就这么通过了,云泽是负责人,工匠村的工匠、采石场、土水泥锻造工坊、市政官等,都必须全力配合他。 云泽暗暗松了一口气,这还只是刚开始。 云泽忙碌的时候,别院里其他人也没有闲着。 他手下石匠做了一批的石板椅,就放在树和树之间。很粗糙的椅子,但是可以让行人暂做休息。云泽故意做得非常粗犷,做成久坐会不舒服的样子。太好太精致容易被人盗窃。 陶匠按着云泽的要求在做一些精致的小罐子、小瓶子,用来装日常用药。但不再是装云泽的药,而是装祭司们按一样的配方做出的药剂,这些药会送到神殿去。 云泽在这个冬天制作了很多药。一个冬天过去,只用了一小部分。几个神殿反馈的消息是平均每天会有十人来求药。这种特效药他还会继续供应,但是无法供应一辈子,所以现在正带着一帮子年轻祭司按着配方制作这种药水。 这一些年轻祭司都是他从几个神殿要来的,专门治疗疾病的祭司。 -- 第115页 他们制作出来了,也试验过,没有了那种神效,但是对发烧感冒依旧有用,至少比本土那种治好跟中奖一样的药好很多很多。 云泽又试验了打虫药和外伤药的配方。和感冒药一样,失去了技能的附加特效,但是依旧有效。 他决定为这个办一个小型的家庭作坊,专门制作成品药,共给库里人。若是以后药材产量上来,就可以扩大生产,作为商品送到泰锡各地的神庙,甚至出售给别的国家。 这三种药的配方他都已经送出去,但这种时候药方已经不是限制条件,限制药剂数量的是药材。 云泽决定过些日子去一趟国王赠送的小山包,看看那边是否适合种植药物。如果合适,以后草药就有种植地了,库里人,泰锡其他地方的人都有了长久的药物来源。而云泽本人,也可以凭借推出来的成品药剂站稳脚跟。 小山包是他的,药材是他的,药剂事业也是他的。 这会是他和神殿势力深入合作的一部分,可以达到双赢的结局。 神殿方面对云泽教授药方的事非常看重,医治可是神向人类展示能力一个很重要的点。于是一批年纪很小的七八岁的孩子被派到了云泽身边,说要跟着他学习。 云泽:? “他们是大祭司和王室后代,以后会是大神官的弟子。”美尼斯忍不住解释了一句,“殿下不必担心,这些孩子都有自己的管家和仆人。而且,他们跟着您学习,就要把您当父亲一样敬重,不会随意胡闹的。” 说白了,这些就是预备役的‘神三代’,其中几个未来可能像是美尼斯一样脱颖而出成为继承人。神殿把他们送来,让他们跟着神子学习,尊他为老师,就是直接绑死了神子的意思,对神子的未来也是一个保障。 “未来大神官的弟子?也会有美尼斯的弟子吗?” 美尼斯轻笑:“我还太年轻,就算成了大神官,也要过了三十才会开始收弟子。” 云泽才想起来,祭祀的时候那些正式继承人的确比美尼斯大很多,而美尼斯那些师兄弟也比美尼斯大一些。居然以最小的年纪成为了大神官的继承人,这就是……年少有为啊! “殿下,我脸上有什么不对么?”美尼斯被云泽看得不自在。 “不,只是突然觉得,美尼斯好厉害。” 家里住了一群‘神三代’之后,剩余房间明显就半满了,云泽一开始还觉得这个别院大得没边,如今一看,差不多就够用吧。 膨胀了。 神殿送了孩子,顺便也把学费送来了,一堆的食物。而这些学生其实都已经带足了个人物品,还有靠谱的管家和若干仆人跟随,完全不需要云泽额外的看顾。 云泽在他们来的第一天匆匆见了一面,年纪小小的男孩女孩,都是一脸的严肃,大概被告诫过不要麻烦到神子或者不要惹神子不快之类的。 “美尼斯小时候也和他们一样乖吗?”云泽忍不住这么想,于是看这些孩子就多了一层‘吾友’光环。 他实在没办法让自己像是教导主任一样充满了威严,就半蹲下,摸摸他们的脑袋瓜,哈哈,全是妹妹头和小光头:“我现在要出门一趟,很快就会回来,大家可以先逛一下这里,熟悉一下环境。” 想了想,云泽叫阿梅拿了他装糖的盒子,给每个孩子发了一粒麦芽糖。都是麻将粒的大小,外面滚一圈的麦粉防止粘连。 然后他便把这些孩子交给家里其他人,自己和美尼斯去大道验收最后成果——经过几日努力,道路两边所有的坑都已经种上樱桃树。 最重要的是,美尼斯明天就要离开库里了。 天气还冷,路上基本没有人,只有他们披着厚厚的斗篷在路中间吹风。 云泽带着美尼斯去看花道,可是现在的花道还是静悄悄的。刚种下的树苗并不高大繁茂,甚至有点儿玲珑可人,树冠上是绿色的树叶,还看不见花的痕迹。 他两个站在那里,像是一对傻瓜。 美尼斯这一去要一两个月,担心云泽身边没人答疑解惑,另一个神殿的祭司会过来代替几个月。 云泽虽然觉得自己有点被小看,到底没有拒绝。 美尼斯要走了,云泽说不出道别,就指着这条路对他说:“过几个月你来看它,白色小片的花瓣像是飞舞的雪花,这些树是一团一团的云,你一定会喜欢的。” “自然。”美尼斯心说,“你种的,我怎么会不喜欢?” 美尼斯想象着那种白色,那不是花,是他的梦。 第57章 美尼斯离开库里第二日, 云泽开始准备施粥和义诊的事。 在种花家的古代史上,但凡发生些灾祸, 那些富贵人家为了自保也为了显示自己不是为富不仁, 总是要舍粥几日, 照顾一下乡邻,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是实实在在的善举。 义诊,则是那些心怀大爱的医者, 在看到老百姓生不起病的情况下,长途跋涉去给人治病,宁可不赚钱也要去做的善事。 云泽想要施粥和办义诊,不是一拍脑袋临时决定的。他想了很久, 才决定施粥和义诊。 施粥, 是因为美尼斯无意间透露,在冬转春的季节,平民窟还会死一批人。那会儿野菜还没长出来, 食物又吃完了,却需要他们去翻地,去干体力活, 体力不支,人就倒下了。 -- 第116页 那些人他们并不懒惰, 也不偷鸡摸狗,但还是活不下去。 可是这种情况神殿能帮的也不多。 救济粮已经送出去了,神殿留下的除了种子和口粮, 只有一批要酿酒的。 祭司的职责主要还是侍奉神灵,他们特意留下的那一批麦子要拿来酿酒,与神相会在神的国度,而不是布施。 祭司们宁可自己吃不饱也必须酿酒的。酒不仅仅是饮料,对祭司来说,酒能帮助他们沟通神灵。后世人会觉得很可笑,你们就是喝醉了,不是灵魂出窍去神国。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就是这样相信的,酒可以让他们灵魂出窍去往神国。 而且免费给与的东西太多,也会让那些人变得懒惰,觉得自己什么也不做也有东西吃。 云泽也是经过思考,才确定了‘十日施粥’这个计划。 他这边还剩下一些粮食,都是陈年粮,放久了也不好,干脆拿来施粥。持续十日,每日一顿,辅助他们熬过这十天。 它不能给富足人家锦上添花,但能为死亡边缘的家庭雪中送炭。 不过知道这件事之后,神殿和王室也送来了许多陈年粮食,他们表示今年应该会少酿一半啤酒,又问玉米能不能酿酒。这种事非常新鲜,以往比现在更困难那几年,他们都没有决定少酿一半的酒,把粮食拿出来给百姓渡过难关。 心情有一点点复杂,云泽从未劝人和他一样做,但是不知不觉,好像还是影响到了他们。 他好像看到了泰锡这个帝国,在慢慢挪动身躯扭转方向,它未来的方向在偏转。 “明年黄金麦丰收了,试一试用它酿酒。”他们都这么说。 云泽也不知道玉米能不能酿酒。但他会酿糯米酒,那种甜甜的甜米酒和黄色的黄酒。这些同样是外婆会的,他有时帮把手,就学会了。 以后有了糯米酒,或许可以让他们高兴一下? 施粥定下了,义诊是之后附加的。 现代人生不起大病,而这个年代的人生不起病。很多并不难治疗的疾病,没有治疗就拖成大病,大病就等死,然后一个家庭破灭。没错,一场病,就能毁掉一个家庭。 所以,云泽将有一定治疗经验和药理知识的祭司们集合起来,大家免费给人看病。 病患得了实惠,祭司们试验一下他们按着配方制作的药剂,顺便相互交流一下,促进医学发展。而云泽,他可以打开以后药剂市场的大门,同样是双赢。 如果这十日的义诊成功了,以后这里就是固定的医疗点了。库里人可以用不算很高的价钱换取这些成品药剂,或者请求里面的祭司进行治疗。 樱桃树种好的第三天,路上行人多了起来,平民窟的人也得忍受着饥饿爬起来翻地。他们很容易被认出来,一个个神情麻木,背着石头或者硬木制作的农具,赤脚踩在还十分冰冷的土地上,身上只有一层单衣。 库里市政官开始派人一家家登记,看今年死了多少人。 其他地方还好,贫民窟就多了,有时候一家都死在屋子里,却没有任何人发现。 这时神殿派出了小僧侣,他们开始宣传两日后太阳神神殿的偏殿进行施粥和义诊的事情,宣传的重点对象就是库里平民和贫民窟的人。 之前得过救助的人很容易就相信,但别的人还是半信半疑。 免费给吃的,还免费治病,真的会有人这样慷慨又善良么? 正式施粥和义诊那一日,别院里的大家天未亮就起床了,他们所有人都开始忙起来。 云泽带着物资和人去到太阳神神殿的偏殿。 “菜多放一些,盐多放一些。一个冬天下来,大家都急需维生素和盐分。”云泽指挥厨娘制作食物。 偏殿的厨房经过改造,已经拥有十个灶台和十个土烤箱,现在这些灶台和烤箱都在忙碌地工作着。 施粥的对象是那种已经断炊的人家,而不是家里还有粮食富余的家庭,所以东西不能太好。古人往施粥的粥里撒沙子的举动就很值得称赞,可以充分过滤掉一批并不需要的人。 所以现在用来做汤的材料主要是冬天淘汰下来的腌制品,一些酸菜、菜干、咸菜和腊味。 而制作豆饼的材料却是干豆子粉混合了一点粗磨面粉。 这两个无论哪一个的口感都称不上好。 今天的菜汤,主要是酸辣咸味,一堆腌制品里加了一点新鲜的冬瓜和豆芽。汤并不浓稠,薄得和水一样,一勺里面只有一两片菜,喝起来微辣,咸酸。云泽自己喝了一口,不能说好喝,勉强也能咽下去。 烤炉里一大块一大块的豆饼也在膨胀,虽然没有任何调味料,吃起来也有些硬,但他们可以拿回家,放在水里熬成糊糊。一家人的豆饼集中在一起,煮成糊糊,足够吃一天,就是味道寡淡,口感也一般。 还有一个烤炉里烤的是松松软软的面包,那是为孩子和老人准备的。人群里若有孩子和老人,就给他/她面包,豆饼太硬了,孩子消化不了。 “殿下,这些够么?”厨房里一伙人一边做活一边叼着一个面包,就着清汤寡水的白菜汤,吃得也很香。 “只要大家不要做得太美味了,足够的。” 云泽一边和众人说笑一边咬下一块面包,今天太忙了,所以没有另做早餐:“赫托,让侍卫注意一些,人群里若有生病的人,就让他们去旁边的屋子,那些祭司们都等着呢。” -- 第117页 “殿下放心,都知道的。”代替美尼斯跟着云泽的青年祭司赫托说。赫托是个蜜色皮肤的活泼男子,卷卷头发剪成中短头, 云泽又提醒了一句:“也注意一下,不要让一个人领两次。” “好的,殿下。” 库里的贫民窟,阿吉的老婆正背着浑身滚烫的儿子,亦步亦趋地跟在阿吉的后面。 她没有穿鞋,脚冻裂了,裂痕变成了新的皮肤,手上也都是差不多的裂痕。冬天的柴火不够,他们出去了好几次捡了些枯枝过来,才勉强过了冬天。阿吉还非常幸运地发现了一条冻僵的蛇,否则这个冬天他们就过不下去了。 可是谁知道这都快进入春天了,儿子突然开始浑身发烫。 听闻太阳神神殿的边上,有一个神子,说能为他们免费治病,阿吉就想去试试。 隔壁阿泰一家一早就出发了,带着他的老父母、老婆、女儿和刚出生的儿子,一家六口。因为听说要免费发放食物,所以这一片去的人很多。也有人忧心是不是要把他们骗过去,然后做苦力,听说冬天死了很多奴隶。 但是阿泰悄悄告诉阿吉,这个神子冬天送过一次东西,一大袋麦粉,干豆子和咸肉。很多有小孩子的人家都收到了,是一个很仁慈的神子。 因为这个,阿吉一家就打消了顾虑,决定去神殿一试。 阿吉是猎人,他们家的地只有很小一块,不用花太多时间松土,去内城一趟也不费事。 走在路上的阿吉满脸愁苦,他已经不小了,就活下来这么一个儿子。别人都说这是因为他之前把几个孩子送走的后果,神因为他不感恩新生命的出生所以惩罚了他。 但孩子送出去哪怕为奴为婢,说不定还能活下来,留在家里可能就要饿死了。今天看不到明天的时代,谈论传宗接代都太奢侈,阿吉对自己有后人这件事一点不抱希望。要不是家里的女人一直哭,阿吉也不想走这一趟。 不想花费一点代价就想要神灵的怜悯,这世界上怎么能有这种事情? 算啦,算啦,实在不行的时候,就把家里唯一一头母羊卖了,给孩子治病。 他用裤腰带勒紧了咕咕叫的肚子,强行忽视腹中火烧一样的感觉。家里粮食不多了,一家人就高温的儿子喝了一点面汤。 “回来的时候咱们摘些嫩草叶,好歹熬过几天。再去佘一个鸡蛋来,孩子馋鸡蛋了。”阿吉回头和他老婆说。这一次去神庙,救不回来他也认了,这个世道,谁家能天天愁这些呢? 这条路上像阿吉这样的人家很多,大家的心里都没有抱着什么希望。那些贵族们,宁可把吃不完的面包和肉丢进水沟里也不会送给他们,那些多出来的麦子就拿来酿酒,泰锡的贵族天天喝酒,一杯酒,就是一袋麦子。 走了一会儿,忽然在小路尽头出现了笔直的树,树上有一些绿叶,大部分枝条都光秃秃的,但是在枝头,已经有些嫩黄色的影子。 是了,春天了啊。 咦?怎么会有树? 等这边上的树一个一个的出现,终于有人发出了疑问。不多时,他们这么慢吞吞的速度,也不过十几分钟,就看到了一个象征神殿的石碑。 那威严肃穆的神殿一角不知道什么时候新修了一排漂亮的小房子,多少人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这样一个房子。但是最吸引他们的却是门口两个大缸,还没靠近,已经嗅到了食物的香气。 “啊!啊,是食物的香气!”有力气的人已经朝着那个方向跑了起来。 在大缸的边上有几个拿着青铜武器的高大男人,平时若是看到,他们一定会远远地避让开,但这个时候大家都太饿了,他们饿得都忘记了这种恐惧,一个个就像是绿眼睛的狼一样地扑过去,心里面只有两个字,食物,食物,食物! “一个一个来,不要抢!”一个拿着刀的男人大声地喝道。 第58章 阿吉太饿了, 但这时候身体里却涌起了无数的生机,他也是抢夺食物的一员。 因为有卫兵守着, 有武器威胁, 大家也只能一直吞咽着口水, 乖乖的排起长队。阿吉的老婆来得晚一些,她眼睁睁看着丈夫跑远, 却实在没有力气追。她比阿吉还饿,几乎跑不动。 “阿吉!阿吉!”阿吉的老婆喊了两声, 没得到回应,她心里担心儿子,又没注意,不知不觉就进了排队的队伍。 “带碗了吗?” “带了带了!”早有准备的人欣喜若狂。满满的一勺辣白菜倒进陶碗里, 里面飘着一块白菜和一片冬瓜, 还冒着热气。迫不及待喝上一口,热辣辣的汤汁,对只是吃过粗盐煮原始苦涩的蔬菜的人而言, 真是新奇又美味。 云泽那么嫌弃的汤,在真正断炊的人这里也是美味的。 除了汤,还有一个拳头大、扁平、硬邦邦的、咬下去有点脆的豆饼, 生咬对牙齿是种考验。 “他怎么有面包?”人群里一个又脏又瘦的人喊着。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守卫给了一个孩子面包。 守卫看了他一眼,凶狠的眼神差点把他吓得腿软。若是别的时候, 对这种捣乱的小混混,他早就一鞭子抽上去了,但这时却还是憋住了, 喝道:“神子殿下的命令,给老人和孩子一点柔软的食物,怎么,你是老人和孩子?” 那人躲了起来:“不不,我随便问问,大人不要见怪。” -- 第118页 其他人就看着那些老人和孩子手里的面包,虽然很小,但是柔软,散发着纯粹的麦香味。这竟然是一个贵族们吃的那种白面包吗? 侍卫注意到这些,他们就让老人和孩子在这里吃完再离开。吃到肚子里,这些东西才是他们自己的。 “大人,我家里也有一个孩子。”一个中年人转动着眼睛。 但守卫只是不耐烦地让他去边上别碍事:“下一个,碗,快点。” 下一个就是阿吉,他是为了治病过来的,压根就没带什么碗,这会儿急得额头的汗都出来了:“大人……我、我没有碗……” 阿吉特别怕这个守卫一生气就不给他东西了,他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那热腾腾的汤,里面有新鲜的蔬菜,还有一个豆子饼。 “没有碗,那汤就没有了。只有一个豆饼。” 峰回路转,没想到还能得一个豆饼,阿吉千恩万谢,然后被后面急不可耐的人赶去一边。 豆饼一到手,阿吉就像是被迷惑了一样一口咬上去。豆饼很硬很干,仔细说来不好吃,但是阿吉饿久了,他吃着一块咬下来的豆饼,用牙齿磨着,越吃越香,觉得身体都热起来。 豆饼这么好吃,汤又如何呢?那些人他们喝得多香啊,说味道很好,加了盐。可真是奢侈,加了盐的汤免费送,他们很多人都很久没吃过加盐的东西了。 阿吉真恨自己不听阿泰的劝告。 最后阿吉只吃了两口豆饼,他强忍着诱惑,把剩下大半个塞进口袋里,这是要留着给他的老婆和孩子的。他在人群里找自己的老婆,因为有凶狠的守卫,他也不敢大声喊,而是一个个地仔细打量队伍里的女人,想要找出一个背着孩子的女人。 这时背着孩子的阿吉的老婆已经被挤到食物和守卫的面前。 年轻的守卫一看是个如枯骨一样的女人,背着一个看起来就是生病了的孩子,他想起了神子殿下的嘱咐,声音也柔和了:“孩子是生病了吗?” “是。”阿吉的女人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低着头蚊子一样的哼哼。 守卫拿了一个豆饼和一个面包塞给她,然后对着另一个一直环胸看戏的守卫喊道:“这是一个生病的人,带他们去见祭司大人们。” 阿吉的老婆捧着温热的食物毫不反抗地被领走,阿吉这时也发现了他们,他想要跟过来,却被守卫拦住。 守卫瞪着一双眼,看起来凶神恶煞。 “站住,再靠近就杀了你。里面是神子殿下和祭司大人们给人驱逐邪恶治疗伤口的地方,闲人不许靠近。” 阿吉对着刀尖,冷汗像是泉水一样,但想到里面的老婆孩子,还是鼓起勇气:“大人,那是我的老婆孩子,求您,让我进去吧,我的孩子得了热疾,他已经昏迷一天了,身上像是火炉一样滚烫。” 阿吉的老婆也停了下来,喊阿吉的名字。 守卫便将他放过了:“快去快去,早点把孩子送过去。” 云泽没想到接到的第一个病人是一个高烧的孩子,他带着一群祭司和一群拿着纸笔的小祭司走到准备好的屋子,边走边吩咐来报的守卫:“把他们带过来。” 他们走到一个长条形的房间里,房间左右两边各放着六个小木床,自带一个置物柜,上面铺着洁白干净的亚麻床单,还用草垫子做了枕头。 另一边,阿吉一家三口也到了,他们战战兢兢的,呼吸都不敢大声。 “别慌,把孩子放到床上。”云泽尽量用温和的语气安抚这对犹如惊弓之鸟的父母。 阿吉夫妇看到云泽,整个人已经傻了,两人就像是被操纵的木偶,愣愣地将孩子放到最近的一张床上。这床很干净,两人都很小心,怕弄脏了,手脚都不敢乱碰。 云泽在床边坐下,他摸摸孩子的额头,的确发烧了。 “孩子,你还好吗?”他小声问。 这孩子睁开眼睛,睁了一半,有些迟钝地看了云泽一眼,显得很疲惫也很乏力。 情况还算好,没有真正昏迷,还有意识。 云泽拿了一个扁木棍,让侍卫举着火把靠近一点,然后看向床上的孩子:“孩子,把嘴巴张开,啊一下。” 扁木棍压着舌根,让这个孩子有些本能的反胃,云泽赶紧看了一眼,扁桃体有点发炎。其他两个祭司也看了一眼,看看发炎的扁桃体是什么表现。 因为这孩子看着不太舒服,所以只是几秒云泽就收回了扁木棍,放到一边,待会儿让人高温清洗消毒,还能再用。 “去拿一块干净的麻布过来,还有毛毯和凉水。让厨房煮一些面汤,快一些。” 云泽有条不紊地吩咐众人,又把其他祭司叫过来,让他们自己去看、去判断这个孩子的情况。 这些年轻祭司都是有丰富治疗经验的,他们当然看出来这是发热,但是云泽的处理手法和他们有些不一样,没有祝福咒语,也不是喂盐汤。 面对高烧,泰锡本地的治疗方法是:用冰冷的水擦拭患者身体,喂他吃盐水,然后念咒语,等待结果。有时候这是有效的。 一个青年祭司有些迟疑地问:“殿下,不需要祝福咒语吗?” “祝福咒语还是要的,但不要太长。”云泽对咒语没有偏见,在这个时代,咒语充当着‘心理安慰剂’的作用,可以让患者安心,求生欲更强,治疗的效果更好。 -- 第119页 提出这个说法的祭司脸红了,神子本人就是最强大的祝福咒语,哪里还需要另外念一次? 祭司们讨论得热闹,不过他们压低了声音,其实并不吵闹。 一旁的阿吉夫妇就像是两尊木头,只是呆呆地看着房间里的人。 云泽的相貌是一则,其神子的身份是一则,过于和蔼的态度是一则,那么多祭司和小祭司是一则。两个人的人生观在激烈地碰撞,所以一时半会儿难以回神,连儿子的病也顾不上。 很快毛毯、麻布和水被送过来,云泽将毛毯盖在这个孩子身上。然后把麻布折叠好,凉水浸泡,拧干放到那个孩子滚烫的额头上。 “一会儿布就没有那么冰了,需要重新浸泡拧干放在额头上。一直高温对大脑有伤害,所以需要尽快降温。另外,还可以用麻布沾温水擦拭耳后、腋窝、手脚心这类容易出汗的地方,帮助散热。凉水的刺激性太强,用温水更合适。” 祭司们一边记录一边询问,幸好这几日云泽狠狠恶补了一些医学知识,只差没有把游戏里的医书背下来,所以大部分疑问他都能回答。 而且,说真的,这个时代还是医学荒漠,稍微有点见识的现代人都知道的基本常识,在这里却还是高深的学问。所以云泽教他们没什么问题,像是小学生教幼儿园小朋友单数字加减。 再如何,总比受了伤还往别人伤口抹牛粪强一点。 一会儿面汤来了,稍稍放凉一点,他把这孩子扶起来一点,背后垫上靠枕,用勺子勺一点,凉一点,喂给这个孩子。面汤不多,一小碗,喂完观察了一会儿,看对方精神还好,云泽让其中一个祭司把他制作的药剂拿过来。 云泽给这个小男孩喂了三勺药,又喂他吃了干净的温水,然后让他继续躺下休息。用这种药剂让一个发烧的成年人病愈需要半碗,三勺是再次减半之后的分量。 “喂药之前最好让病人吃一点清淡易消化的食物,像是面汤,但是不要喂牛乳羊乳,会破坏药性。不过如果遇上不小心吃了毒草的病人,催吐后可以喂一些牛乳,牛乳可以缓解部分毒性。” 祭司们纷纷记下,他们知道人腹中难受的时候可以喂牛乳,有时候可以缓解疼痛,有时候不能。但他们之前不知道为什么要喂牛乳,现在知道了。 云泽和祭司们说完之后转向那对夫妇:“你们守在这里,额头上的麻布记得换,如果人醒了,再喂他吃点东西和温水。如果孩子要上厕所,床底下有夜壶,不要让孩子出去,外头冷。” 阿吉夫妇一直点头:“是,殿下。” 云泽又说:“放心吧,孩子会好的。”孩子生病,对一家人都是一种折磨。 “是,殿下。” 一直到云泽一群人都走了,他们还在那里低着头说是。 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一家三口,那么大的屋子,像石头一样平整的土地和墙面,刷了白,有很多通风口,一丝早春的寒风吹拂到脸上,把两个人冷醒,阿吉夫妇方才如梦初醒。 今天所见所闻,远远超越他们能想象的极限。 两个人都呆呆的,他们不敢坐在床上,那上面铺着柔软的亚麻布,比他们身上的衣服还好,他们也不敢去碰盖在儿子身上的羊毛毯,那么柔软那么洁白。 阿吉夫妇坐在地上,小心靠着儿子躺的这张床。 “那是神子殿下啊。”好半天,阿吉才吐出这一句。 两人不敢直视神子,所以记不得神子的具体模样,只是心里的感激和敬爱将那个身影变化得格外的美好,浑身都散着光芒,像是一个小太阳。 阿吉拿出口袋里的半个豆饼:“神子殿下给的,你吃。” 阿吉的老婆摇摇头:“我有两个,还有一个是面包呢。” “留着,给咱们儿子。这小子,比咱们有福,他让神子殿下亲手摸过脑袋,肯定能好的。”阿吉感觉肩膀上的石块好像被搬走了一块,浑身都轻松了。 “还喂了药和汤,盖了毯子。”阿吉的老婆飞快加上这一句,语气里说不出的感激。 阿吉笑着笑着,忍不住伸手掐一下自己的鼻子。他是从来不信奇迹的,但是这一瞬间,他突然有了一种希望,或许他的儿子会有不一样的命运,从他那祖祖辈辈的牛羊一样的人生里走出来。 云泽在神殿忙碌的时候,美尼斯也没有闲着,他要将他名下的和云泽名下的土地转一遍,换掉不合格的下属,然后安排今年的具体工作。 两人都是大地主,云泽甚至有一个城市和一个金矿,所以美尼斯几日前就出发了。 他准备走曲线把自己管理的神庙都转了一遍,然后是两人名下的土地和封地。他们一行人都骑着马,日夜兼程,但就算这样来回也得一个多月。 两人名下的麦田、牧场、葡萄酒园等都在库里附近,美尼斯走一圈就逛完了。 云泽想要种大片西瓜,说需要松软的有营养的砂质土。也巧,他的葡萄园那边多是这种土壤,可以专门空出一块地种西瓜。 吩咐了种西瓜的事后,他去了自己管辖的附近的神庙,检查了当地祭司上交的账单等物,大致是没有问题的。 美尼斯换掉了两个风评不好的小吏,对祭司提点了一番,然后按着神殿的要求让他们今年在神庙所属土地上种植玉米(种子很早就送来了),收获后将玉米分至少五分之一回馈给村民,并且提供种子兑换,鼓励他们种植。 -- 第120页 当然,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这会儿还是初春。 美尼斯还得马不停蹄赶去下一个地方。只能说幸好这种检查工作三五年做一次就足够了。 “云泽现在在干什么呢?”美尼斯坐在马车上,一只腿曲着,一只自然下垂。他靠着车厢,手里拿着水壶,看着天上的月亮,想着库里那轮‘月亮’。 在他的不远处,侍卫们正围着篝火烤着兔子。他们吃着烤兔子和面包,喝着酒,大声谈笑。美尼斯这次出门带的人不多,但都是以一敌百的好手。 “大人,可要用些东西?”侍卫长拿着一块烤好的肉靠近美尼斯。 美尼斯伸手把那根树枝接下,正要吃一点,草丛传来了奇怪的声响。 美尼斯在外游历多年,什么没遇到过?他一下听出这是布料摩擦草叶的声音,手立刻伸到腰上,喝道:“谁?!” 第59章 回答美尼斯的是从草丛中飞出的一支冷箭和一声:“上!” 距离太近了, 美尼斯已经拔出刀,但还是晚了一点, 那箭已经飞到跟前。美尼斯立刻调整了手臂的方向, 想要用手臂挡下这支箭, 他手臂上有皮质护套,可以缓冲一下, 比射入胸口伤到内脏要好。 “大人!”另一边的侍卫长准备扑过来以身护主。 而草丛里埋伏已久的盗匪也一个个跳出来,青铜刀在月光下反射出冰冷的光。 说时迟那时快, 美尼斯已经做好受他一箭的准备,手腕上的宝石手镯却自己‘嗡嗡’振动起来,一个半透明的光盾出现在他们面前。 明明看起来就是灯光一样的东西,青铜箭头一撞上却像是撞上了大理石, 箭杆狠狠振动, 然后直接断裂。 扑过来的侍卫长和看见这一幕的盗匪都愣住了,石雕一样立在那里。 美尼斯很快回神,他看到地上的箭头是涂了东西的, 应该是某种毒。美尼斯没时间细想,他深吸了口气,抽出刀向盗匪杀过去:“把他们全部留下!” 美尼斯拿着银白色的弯刀, 一刀一个,盗匪的青铜刀轻易就被切成两半, 但是别人想要伤他,却被那个光盾死死挡下了。 只有他杀别人,没有别人杀他, 这简直是欺负人啊。 这光盾实在太不科学了,盗匪越看越是胆怯,而己方人马却有如神助一样越杀越勇。最终这伙盗匪半数都彻底留在了这片土地上,而剩下半数已经彻底失去抵抗的勇气,他们束手就擒。 “大人,这……”侍卫长小心翼翼地看着那个他们无法理解的光盾。 美尼斯正要说什么,手镯上的一颗宝石却突然崩碎了,化成了碎末落在地上,而光盾也在这清脆的碎裂声中消失。 侍卫长脸都白了,他生怕是因为自己多嘴的原因导致这一切。 美尼斯却笑了,他伸手抚摸宝石消失留下的凹槽,声音温柔:“这是殿下赠我的生日礼物。” “竟是神子殿下?”侍卫长看那手镯的眼神更加热切了,“大人,殿下真关心您啊。”这样的宝物,只怕陛下都没有呢。 不过,生日是什么? 侍卫长把这个疑问问出口,美尼斯露出温和的笑容,他伸手抚摸手镯:“生日就是我出生时的那一日,殿下送我礼物,是在庆贺我出生在这世上。” ‘美尼斯,这个礼物一定要带着,沐浴也不许脱下。’美尼斯想起自己离开库里那日,云泽是怎么硬生生给他套上手镯的,他的笑容一下变得更柔和了。 但下一秒这笑又收回去,因为想起手镯上缺了一颗宝石。 云泽赠送他的珍贵的‘生日礼物’,庆贺他降生在这世界上的礼物,居然,就被这些人损伤了…… 这会儿侍卫长还在火上浇油:“大人,这样的宝物世间难寻,神子殿下也不会有更多的,一定不能被别人知道。这些人是不是……” 是啊,可这世间难寻的宝物,却被损坏了。 美尼斯的表情冷得跟冰一样。 美尼斯带出来的侍卫都是心腹,跟了他几年,妻儿父母都在美尼斯的地盘上,还是能放心的,但是这些强盗就不行了。 而且,就算他们能保密,美尼斯也不准备留他们一条性命。 “拖下去,一个个问。问清楚了,就给他们个痛快,一个不留。”美尼斯的声音异常平静。 “是!” 侍卫长去审讯俘虏了,美尼斯的手指划过手镯上的另外两颗宝石,他抬头看着月亮,真恨不得立刻就回到库里,回到他身边。 “大人,问出来了,是盐城那边派来的。他们一开始还想嫁祸给大王子,分开后一个个问出来。”一会儿,侍卫长过来回话。 “盐城?”盐城市政官是国王的心腹,不然也不会让出产盐的城市落在他手里。如果他没有记错,盐城市政官暗地里是支持六王子的。 日子才好过一点,就有人跑出来作妖。 他和沙姆王子合作不是秘密。对方想杀他应该不是一日两日,只是之前他和云泽在一起,对方不敢动手,现在才找到机会。 “盐城……”盐城市政官在明面上是国王心腹,想要换掉他还需要从长计议,美尼斯有足够耐心。 他伸手转动自己手腕上的手镯。 “这里可有厉害的宝石匠人?殿下看到这里有缺口,他该担心的。” 此时库里的施粥和义诊已经进行到了第五日,库里百姓也从一开始半信半疑到现在积极主动上门求医。但是目前来说,云泽这边能得到有效救治的只有感冒发烧、咽喉炎、误食毒草、被毒虫咬伤、骨折、皮肉外伤和筋骨扭伤等等比较日常的病症。 -- 第121页 云泽也是一再强调,他不是医生,只会一部分的医学知识,可能比本地祭司略好一些,但肯定不是专业的。 对此,无论是祭司们还是库里百姓都表示理解:包治百病是神灵才能做到的,神子能帮助这么多人已经很了不起了。 “老婆婆,伤口好之前注意不要碰水。”云泽送走了一个不幸烧伤的老妇人,昨天她让两个儿子背过来,今天就能自己走了。因为她年纪比较大,云泽就用了一部分自己的药,所以好得比较快。 送走老人和她两个儿子后,云泽转身去检查放着成品药的架子,日常用药消耗很快,可是他准备的那些用于缓解风湿痛和关节炎的狗皮膏药贴却还剩下很多,几乎没有这个类型的病人上门。 云泽非常奇怪,他问身边的年轻祭司:“赫托,库里没有一下雨或者一到冬天就骨头疼的病人吗?还有那些肩膀、腰、膝盖经常疼痛的人。”这些在现代都是折磨人的病症,看电视上广告的频率就知道了,怎么在这个时代反而没有人说呢? 赫托却更奇怪:“这些也是病?” 云泽一愣:“难道这不是病吗?” 两人大眼瞪小眼,都觉得对方的话难以理解。 赫托忍不住解释了一遍。 原来,这里的人认为,这是人老了自然而然就会有的事情,因为衰老了就会理所当然地疼痛,就像是工具用久了会磨损一样。没人有将这看作是伤病,别的不说,神殿里养尊处优的几位大神官也都有这样的情况,常年奔波在战场的国王陛下也是如此。 “怎么没人和我说呢?要是老了就一定要疼痛,那衰老这件事,未免也太可怕了。”挺好一个刷好感度的机会,差点就错过了。 云泽就给神官们和国王王妃送去了膏药贴,附赠说明书。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那边还要多一包排湿去寒的膏药。 或许是好用,被自然宣传出去,没有两日,许多同样被这些慢性病痛困扰的贵族们就带了许多粮食上门了。 云泽本来不肯收,他们就说:“国王陛下、神官们和神子都决定为库里百姓少酿酒少喝酒,我们怎么能不紧追贤者的脚步呢?” 当时门外排队等吃的贫民又不知道他们是为了药膏来的,听说上面的贵人都为他们少喝酒了,特别感动。因为泰锡人大多爱喝酒,拿酒当成水喝,所以不喝酒真是天大的事了,他们都觉得贵族们做出了牺牲。 云泽哭笑不得的又送出去了一批膏药贴。 到了最后那一日,来的人更多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谣言,说吃了他施的粥,就是得到了他的祝福。所以明明还是难吃,还是有一群不缺吃的中层阶级过来凑热闹。 要不是贵族们送来的物资足够支撑,云泽都想把他们从队伍里撵出去了。 来求医的倒是少了一些,最忙是前两日,库里附近一些村庄的病人得到消息之后赶来求助,所以病人一下又多起来。床位不够用,就从别处紧急搬了一些来,十几个祭司几乎要忙成了陀螺。 这天下午,云泽正看着一个祭司给一个不慎摔断腿的老农包扎,他用木条固定,断口处抹上加速愈合的膏药,再用麻布包扎固定。这时侍卫走进来,小声报告:“殿下,门外来了一群孩子。” “孩子怎么了?”云泽奇怪道。他身边就跟着一群孩子呢。 “都是大臣家的孩子,一个个活蹦乱跳的,非说自己难受,要进来看病。” 云泽:? 听说去神殿治病能碰到神子殿下,而且神子殿下长得特别美丽,很多年轻的性子还没定下来的贵族家的熊孩子们都想去看他。 他们就一个个装病,不管男的女的,捏着鼻子和穷人一起排队,也不抱怨,嘻嘻哈哈的。 这要是别人家门口,这些心高气傲的家伙早就召唤狗腿子插队了。可这里是太阳神神殿,里面主持的是神子,谁要是敢放肆,惹恼了人,不消别人说,他们长辈必然来个大义灭亲。 贵族家孩子都多,还真不担心没有继承人。 守卫对着这些画风明显不同的小孩子,也是无奈。 赶走不行,人家按规矩排队。放过也不行,没病装病,这不是给神子增加工作量么,神子殿下够辛苦的了,这十天就没怎么休息。 守卫在这边守了几日,也心疼神子和祭司们的辛苦,实在不耐烦这些找事的。但是他们没有权力赶人,所以就有守卫进去问云泽要怎么办。 守卫走出来,对着这群不懂事的孩子低声道:“殿下让你们不要妨碍他的工作。如果你们想进去,可以,神子殿下正在给人治疗,进去后只能看,不许说话。” 看在他们爹妈贡献了大量物资的份上,云泽决定对他们和善一点。 于是这群熊孩子就像是小偷进门一样,蹑手蹑足,从后门进来,无声无息地钻进神子所在的房间。 云泽在的房间人已经不少,除了躺在床上的病人和陪护,辅助的祭司们,还有观摩学习的小祭司。 熊孩子们一看到那些小祭司,一个个表情古怪起来,像是校霸看到了学霸,或者皮孩子见到了‘别人家孩子’,心情和表情一样的复杂。 而小祭司们看到这群熊孩子,表情也是一样的复杂而嫌弃。 差不多年纪的两班孩子,都突然沉默下来。 -- 第122页 第60章 云泽没有时间去关注小祭司和熊孩子们, 他正用现代学过的一种急救方法让人吐出卡在喉咙里的面包。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病人,刚一岁的小孩子, 刚刚她爹妈给喂了一大块面包, 卡嗓子眼了, 水也灌不下去,两个年轻父母都吓坏了。 这事要是以前, 基本就要准备后事了,但今天是在神庙里发生的, 就赶紧送过来了。这孩子来的时候脸色已经憋得青紫,也就是三分钟的事。 那对年轻夫妇完全是六神无主,还是他们身边一个老妇人在求救。 云泽一看就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噎着了。这事这几日常有发生, 只是大都是成年人, 这么小的孩子还是第一次。 他立刻抱走孩子,倒转她的身体,让孩子俯躺在他手臂上, 一只手轻轻拍打背部,拍了四五下,这孩子就把喉咙里的面包块咳出来了, 还吐了一些汤汁,溅到云泽的鞋面上, 然后哇的一声大哭了起来。 云泽也不嫌脏,一只手抱着这个孩子,一只手轻轻拍打背部, 让她整个靠在自己身上,还轻轻摇晃着:“乖宝贝,不哭了哦。”说着他让孩子母亲过来,抱着孩子安慰一下,在母亲的安慰下,这孩子很快平静下来。 在场很多孩子就默默盯着,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看着,就酸了。 泰锡流行的教育方式也是棍棒为主,喝骂为辅。无论是这些皮实的熊孩子或者这些乖巧的小祭司,长大过程中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柔软的亲情也是很少的。做不好就是揍,也不会抱着他们称宝贝。 母亲会好一些,但是女性长辈给与的爱和男性长辈给与的爱还是有些不同,最完美的情况是两种都没有缺乏,可惜太难,哪怕他们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 一个矮胖矮胖的将军家的小儿子酸溜溜地对边上另一个小姑娘说:“要是我阿父像神子殿下这样,我一定不会天天气他的。” “哈?”小姑娘斜了他一眼,“你怎么想得那么美?我阿姆都没叫过我小宝贝呢!你这么黑,这么胖,一点都不好看,谁对着你喊得出来?” 小黑胖生气了:“你真是太坏了,以后我娶了你,每天都打你。” “你敢?那我就把库房搬光,一瓶酒一个金子都不给你留下。” 这对未婚夫妻越吵声音越大,发觉一屋子的目光都往这里转,别的小孩子的脸皮都快红了,最大的那一位气得给了那个吵架的未婚小夫妻一人一脑瓜崩:“闭嘴。” 云泽看到了,乐得不行,一行人最多不超过十三岁,最小那几个还没桌子高,在他看来都是小萝卜头,居然已经说到婚姻这样高深的学问上了吗? 他们见云泽看过来,更是不说话了,恨不得缩到角落里去。 他把孩子交还给孩子的父母,“这么小的孩子还不能吃太硬的东西,无论是面包还是水果,都要切得很碎再喂,最好可以做成泥的样子。这两天吃一些面汤吧,等嗓子养好了再吃面包。” 孩子的父母很不好意思,他们的年纪也不大,看着像是十七八的青年,胡子是毛茸茸的。 他们的条件看起来不错,像是中产阶级的人家,穿着整齐没有补丁的亚麻长袍,皮肤光洁,头发很有光泽,还带着青铜和银的首饰。牙釉质有磨损,但没有一嘴烂牙,身边还跟着一个年长的女仆和男仆。 云泽猜测他们又是听信谣言过来的。结果‘祝福’没有得到,倒是让孩子遭了罪。 孩子的父母千恩万谢地走了。有别的祭司帮忙,云泽现在已经不怎么忙,他好整以暇地看着这群迷失的小羔羊,甭管那些贵族们在外头怎么地嚣张跋扈,在他面前倒是很乖巧听话,这些熊孩子也不例外。 不知不觉,他也成了可以只手揍衙内的特权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家里人来了吗?回家吧,这么跑出来也不怕家里人担心?”云泽问。 话音未落,刚刚那个小黑胖子喊起来了:“神子殿下放心,我们一出门,路上的人都吓得躲起来了,一点危险都没有!……哎呀,痛,打我干什么?!” 又一个脑瓜崩落在他头上,最大的那个呲呲牙,不想和蠢货说话。 他未婚妻默默捂脸:被蠢哭了,来之前就没打听过么,这个神子不喜欢欺压平民的,恨不得被讨厌是怎么样? “神子殿下,我们和家里人说过了,您放心。晚一点会有人过来接我们的。”那个年纪大一些的赶紧描补了一下。 也就是说,这些小祖宗就不准备走了? 还想在这里用了晚饭不成? 云泽还好,那些个守卫和祭司的脸色就不好了,他们知道的消息比云泽多,都知道这群家伙是库里那些贵族的小儿子小女儿,家里娇惯得狠,调皮捣蛋恶作剧,身边跟着好一群狗腿子,走在街上那是一个猫嫌狗厌。 类比起来就是那群拿着鸟笼子满街晃荡的八旗子弟。 只是这些熊孩子也不敢真惹了大麻烦,都是小打小闹。加上路人一看他们就退避三舍,所以至今还没闹出大事,巡逻的士兵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群人要是落在现代,就是熊孩子里的熊孩子,锁起来在未成年特殊学校关两年,有一个算一个,绝不会有冤假错案。可落在这个时代,他们居然还算得上友好? “你们留在这里也行,可以看,可以听,可以问,但是不能上手去碰,也不能打扰别人工作。能做到就留在这里,不能做到我立刻让人送你们回去。”云泽严肃地说。 -- 第123页 他们一听可以留下来,点头如捣蒜:“我们一定什么都不碰。” 云泽不是特别相信,但他没说什么,只是叫了两个侍卫守着这些孩子,免得他们犯了大错。 他自己则和其他祭司一起检查今天记录下来的病例和治疗过程,以后这份病例可以为后来人提供一点方向。 他们讨论的时候,气氛特别严肃,而那些小祭司都拿着笔一直在写,显得他们这群无所事事的熊孩子们特别傻。 “神子殿下真的好温柔。我还以为看起来很温柔一直在笑的人都很可怕,就像我大哥一样。”小黑胖子小声道。 “对啊,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微风一样。而且你们发现了吗,神子殿下和我们说话的时候,会弯下腰,而不是像其他大人一样,斜着眼睛看我们,觉得我们什么都不懂,只要服从就好了。” “他真的就像是传言的那么好看!脸上一点点斑都没有,皮肤都在发光。眼睛真的像蓝色的宝石一样,头发就像是柔软的银,神国的人都这么漂亮吗?难怪大家死后都想去神国。” “可是神子殿下身边的人都好凶,我看到那个祭司在瞪我们!” “不会真的把我们怎么样吧?” “我觉得,他们会告状,会告诉我们的父亲。”那个年纪大一点的孩子露出牙疼的表情,“我父亲可是说过,我要是惹了他解决不了的大麻烦,他就把我的腿打断。” 不是吓人,是真的打断,这个时代父亲的权利很大,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之主,对子女有生杀大权,说打断肯定就打断,泰锡的父亲就是这样凶残。 “啊啊啊,我干嘛要过来啊。待在家里陪讨厌的弟弟打鸟雀不好吗?” “好好珍惜你弟弟吧,以后可能就看不到了。” “呜……” “好了好了,别吓他们了。神子殿下没有生气,我们不会那么凄惨的。”另一个大一点的孩子安慰他们。 云泽的确没有生气,他甚至叫人回去多准备一些吃的,让这些孩子去他家吃过晚餐再走。 泰锡权贵多是家族传承,以后和这些娃子打交道的机会多了,云泽想就近观察一下泰锡的‘未来’。 而且加一些吃的对云泽来说就是一顺手的事情。因为家里来了那么多小祭司,所以他以前吃饭的餐厅就改成了食堂。为了让这些孩子吃得好,他还设计了许多儿童套餐,这次多七八个熊孩子,也就是多几份儿童套餐。 “对了,这些日子辛苦孩子们一直跟随学习了,让厨房给每人都做一个小蛋糕吧,家里不是还有两小罐柠檬果酱么?上一次吃着不错的鸡蛋布丁也做一分,加点糖。我准备的那些奖励小礼物都拿出来,先别说出去,给他们个惊喜。” 傍晚时候,云泽果然把那些孩子都带了回去。熊孩子们和小祭司挤在三个车厢里,相互都是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马车到了云泽的住处,晚饭已经准备妥当。并不奢侈,只是两片面包,中间夹一片白菜和一个鸡蛋,做成三明治的样子。一碗青菜咸蛋汤,厨房最近很喜欢用咸蛋这个食材,昨儿才吃了肉末咸蛋羹,孩子们也喜欢。 另外每个孩子的餐盘里还有一碟子,里面几块烤鸡,一小碗的鸡蛋牛奶布丁,还有一块切成三角形的柠檬风味蛋糕。 “这几天都辛苦了,你们都很棒。”云泽一个个和小祭司们说。他给这些孩子准备了小礼物,一支羽毛尖染了色的羽毛笔,放在一个小盒子里,用彩绳打上蝴蝶结,里面还有一个替换笔头。 小祭司们一个个红着脸接受了这个奖励,边上的熊孩子们心里酸溜溜的,他们化嫉妒为食欲,结果一吃更是悲愤,好好吃! 熊孩子们看着美滋滋的小祭司们:你们居然每天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 咸蛋青菜汤意外得受欢迎,有一个孩子偏好里面的咸蛋黄,自己的吃了,还问别人要了一点。也有人喜欢烤鸡,涂了许多的调味料,撒了糖汁,整体是偏甜的口味,而且表皮非常酥脆,鸡肉很嫩很入味,很符合孩子们的口味。 蛋糕和布丁是个巨大惊喜,没有哪个孩子可以抵挡这种甜食的诱惑。但他们实在不舍得一下吃掉。 “我想留着慢慢吃。”小黑胖子哭道,他吞了大半天口水,最后还是舍不得一下吃掉,于是抱着盘子默默哭起来。 云泽哭笑不得,让人把这两样点心打包了。 天完全得黑了,那些接送孩子的马车一辆一辆停在外面,云泽将这些孩子和他们的点心都送出门,一个一个和他们告别:“拿着,回去了早点睡。” “神子殿下,我能留下来吗?我睡相可好了,一点不闹人,我阿姆说我睡得跟猫崽仔一样。” “我也想要留下来,您看我这么小,睡在您脚边的位置也是够的。” “对啊,那么晚了就不要我们回去了嘛。” 一个开头,别的都跟着起哄,还赖在云泽身上,胆子贼大。 云泽笑着摇摇手,冷酷地拒绝:“不行,都乖乖回去吧。” “殿下,您说嘛,怎么才行?我们也想留下来,像他们一样。”这个他们就是指小祭司。 云泽假装考虑了一下:“那得很优秀才行啊。” 小黑胖子吧唧一下抱住腿:“我上一次打水鸭,打死了一只,很优秀。”他强调。 -- 第124页 “还不行。我看一个人优秀不优秀,不看他懂多少知识,力气有多大,而是看他做了多少让人称赞的事情。如果有一天你们走到外面,别人不是躲避你,而是走上来夸你、谢你,那时候再来找我。”说罢,云泽就很冷酷无情地把腿上的挂件‘撕’下来。 孩子们被送出门,马车一辆辆离开。 被打击到的小黑胖子像个腌白菜一样,来接他的是他大哥,不是一个母亲,长得斯文白净,最喜欢逗自家这个小弟。 “今天在神子身边呆了半天,还在他家里吃了饭,多少人羡慕你们,怎么看起来不高兴的样子?” “高兴,最高兴了!神子殿下还给我们吃了特别好吃的烤鸡,你一辈子都没吃过!” 小胖子手里举着一个小盒子,趾高气扬的:“看到没有,神子殿下送给我的,只有我一个人有,你没有!我是不会给你吃的!” “别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爱吃。”这个男人要被他的弟弟蠢哭了,又问,“欸,神子漂亮吗?好不好?” 好不好?当然好!小胖子想要找出一个特别合适的形容词,他想了半天,突然指向天空的月牙:“神子殿下就像那个月亮一样,浑身都在发光。大哥,我好喜欢他,真希望神子殿下可以永远不离开泰锡。” 小胖子想到神子抱着那个小孩哄着,说她是小宝贝的画面:欸,这要是抱着我该多好啊…… 他想着想着,都痴了。 青年抬头看了看月亮,伸手拍拍自己的傻弟弟:看来是真的很喜欢啊。 他是将军的长子,将来要继承他父亲的职位成为大将军,也是沙姆王子和美尼斯的合作者,所以能得到很多关于这位神子的消息。 弟弟虽然傻一点,直觉却很强,看来那真是一个不错的人呢。 “神子不会离开泰锡的,他是泰锡的神子。” 第61章 大地回春, 麦田里的麦苗悄悄探出脑袋,时间像是指尖的流沙, 还没察觉, 就过去了。 虽然早说了只有十日, 可看到大门紧闭的神庙,库里的居民还是忍不住露出失望的表情。以前没有的时候也不觉得, 现在习惯了每天来报个到,风雨无阻, 这一时间断了,还挺舍不得的。 库里的居民在偏殿转悠了一圈,又问了守门的侍卫,得到确切消息的他们有些失落。 来也来了, 家里没什么事的, 干脆就坐到树边的石椅上,跟聚会似的,聊聊天。 “听那位守卫的大人说, 以后每个月的第一天还能过来治病呢?”一个带着一对儿女的妇人问另一个牵着羊的妇人。 这带着儿女的妇人手里提着一只死去多时的野兔,是她丈夫昨天用锄头在麦地里砸死的,家里人都舍不得吃, 想送过来给神子,谁知道真的就关门了。 “是啊, 说是专门给我们这样没钱财的人家留的时间,治病只需要一袋豆子,以后都如此呢。如果是有钱的大人们, 可以在别的时间去找祭司大人们,只是肯定要多花一些钱财。”牵着羊的妇人细声细气地说着。 她和自己丈夫儿子一起出来,她来了神殿,他们去工作。正是阿吉一家,这来的路上阿吉老婆还摘了许多野菜。 这些苦涩的野菜往年就是穷苦人家度过初春最后的保障。 十天过去,好些能吃的野菜都生了芽,一路都能看到穷苦人家的孩子弯腰择菜的画面。若是晚了,只怕刚长的芽被别人拿了,因此大家都起得很早。 库里城里长野菜的地方不多,在城外更多一点,除了野菜,还能在化了冰的河里找到鱼虾,这也是吃的。 往年这个时候,贫民窟都要开始卖儿卖女了,但是今年有持续十天的关键供给,最艰难的日子熬过来了。 野菜发了芽,生命复苏,谁家若有劳动力受了伤,也给治疗好了,于是卖儿女的人比往年少了许多,那些年老的人也没有几个自己跑出去跳河节省粮食的。 一些没有土地的人去给国王陛下修公共厕所和挖水渠了,据说一天的工钱就是一大碗豆子,中午还能混一顿吃的,早点干完还有奖励。有了这点收入,日子又勉强能过下去,他们一边还打听那些最近开垦出来的荒地需不需要农民。如果需要,一年都能过下去。 因为这大大小小的改变,他们居住的那条街居然活下来大半的人,即便是活了五十年的老人也从未见过这样的事。 拿着野兔的女人叹了一口气:“我还想过来送个兔子呢,家里的男人千叮咛万嘱咐。就想悄悄放到门口,那边的守卫却说神子不收礼物,说我们这些平民平日生活都艰苦,吃顿饱也不容易,就让我拿回来了。哎,我还不知道要怎么和家里男人说呢。” 白给了吃,白给了喝,白救了人,完了金子也不要牲畜也不要,挥一挥手让他们回去。 “可不是,谁的东西都没收。你说,咱们吃了十日,那么多人,得吃多少豆子才够啊?这豆子就是堆成了山,也经不住吃啊。” 阿吉的老婆也愁呢。儿子的病一天就好了,第二天就活蹦乱跳的,现在还能帮着他阿父干活。他父子两个去隔壁挖水渠,这几天就往家里搬了一袋豆子。 家里这么好,儿子也好好的,这都是神子的功劳,可是她想谢谢人家,把家里唯一的一只母羊拉出来,一家最宝贵的财富,人也不收。 -- 第125页 “欸,你家今年种了神子殿下带来的黄金麦了吗?我听说很多人都种了,一块地能出比豆子多两倍三倍的产量,那个杆还能喂给牲畜。有了这个,咱们今年就不怕了。”拿着兔子的妇人问。 阿吉老婆的声音低低的:“种了一些,一个邻居送了一小袋的种子。” 他家那小块的土地上已经全部种上玉米,阿吉一点没有怀疑神子的说法,他说这东西好,这东西一定好。 “今年还有人去我们那条街说‘泰锡完了,旧神已经消亡’,让我们跟着他一起信奉异族神,叫人狠狠揍一顿丢到巡逻守卫那里。放他的狗屁,哼,我们连神子都有,他才完了!”拿兔子的妇人嘴里嘲笑着,一边看着天色,“哎哟,不说了,回去我得把豆子磨了。” 阿吉老婆也站起身,她也得回家了。 等在偏殿门口的百姓不知道,刚刚结束施粥和义诊的云泽没有多休息一日,今天已经出发前往圣山脚下国王赠送的那块土地,去查看是否适合种植草药。 春天是最有生机的季节,种什么都合适。 这段时间,云泽让人在院子里种了更多的果树和蔬菜。 安然度过冬天的麦苗长得很好,冬小麦已经看到了希望。另外一半休息了一个冬天的土地被重新犁开,种上了大豆和甜菜。 大豆富含营养,可以制作成多种豆制品,可以制作成酱油和豆酱。它和玉米、棉花可以搭配种植,效果更佳。 而甜菜呢,是一种重要的经济作物,它可以产糖。人类对糖分本能的追求不必多说,人类史上罪恶的三角奴隶贸易就是因为蔗糖产生的。甜菜的威力并不比甘蔗少。 泰锡必须有不能被取代的拳头产品,而且泰锡的武力值也足够保住糖的贸易带来的利润。 大豆按着豆类种植,甜菜按着蔬菜种植,这些都可以随意交给别人,种药材的事情却需要他自己跑一趟。神殿专门给配了有十几年种植药材经验的药农,而云泽这边也有各个药材的适宜培育条件说明。 他把家里的事情交代下去就离开了库里。 家里没别的事,主要是让几位一直在这里的青年祭司帮忙教授孩子学习文字,另外制作药剂的事也不要停止。手里在负责的修建公厕和供水系统的事也都安排下去,市政官会监督查看,那边有事情会来找云泽。 这些事都找到负责人之后,云泽就从他那三百奴隶兵中抽取三十人,一起出发前往国王陛下给的小山包了。 他们走了不到一日就到了。这个小山包和白雪皑皑的圣山不能比,其高度和大小,最多就是个巨人脚下的足球。这个山丘离云泽的金矿也不远,骑马来回不用一个小时。 他们在山脚下休整一夜,第二日他们中的六人在熟悉山林的药农的带领下开始爬山。山路不好爬,尤其是不熟悉也没有现成道路的山路,很多时候是硬生生自己开创出一条路来。 而且他们身上都带着爬山和挖土的工具,这些工具的分量可不轻。 几个人走得非常狼狈,时不时就因为此路不通不得不绕路,看着是个小山包,爬了一个上午也没到顶。 云泽却是一群人中最潇洒的,他自带如履平地的技能。作为自由npc,在各个地图走动,如履平地是最基础的技能。因此别人都在很笨拙地双手攀着藤曼,躬身爬行的时候,云泽却能用一种完全不科学的轻松姿态走过去。 “不愧是神子殿下。”被衣摆飘飘的云泽衬托成了泥猴的随行者如是想。 这小山包爬是不好爬,但是条件却真的好,符合云泽要求的地方很多。每找到一处,他们就把一些杂草和小树清理了,云泽小心种下符合条件的草药种子,再用一根红绳在附近做了标注。有些地方的条件实在太好,他还会一次性种好几种种子,用土盖上。 “等一下!”赫托忽然喊了一声,他走到一个滑坡前,仔细检查痕迹,“殿下,是野猪的痕迹。” 野猪? 云泽脑袋里最先出现的是红烧肉。 其他人却面色凝重起来,野猪的攻击性很强,尤其是这种饿了一个冬天的野猪,特别凶。若是遇上带崽的野猪母亲或者一个野猪家族,事情还要更加麻烦。 “殿下,这附近有野猪,我们只有这几人,恐怕……”赫托欲言又止。 云泽看看天色,他们在山上已经待了快一天,这次需要的几种基础草药都种下了,而且他们人数确实少,战斗力也低,奴隶战士只有两人:“下山吧。” 他们走另一边下山,结果走到之前提到过的半山腰那一处泉眼处。 国王陛下送地的时候特意提过这个泉眼,就说明是个水流量很大的泉眼。他们一看,果然有水源源不断流出来,形成一条白色的宽宽的线。 这是天然的冷泉,流到山脚下温度也比常温低一些,汇聚成了一片冷水池,然后溢出朝着下游走。水流经的地方土地肥沃,十分湿润。这种土壤种植麦子是不行的,会烂根。但是有一种植物就需要多水的土地,那就是稻子。 云泽朝下看去,发现这是一片极佳的种植土地,少山石,泥土肥沃呈现黑棕色。这边水资源又足够,可以开水田种水稻。只要把那些稀稀疏疏的树木移走,至少能有两百亩的田。 若是今年开出来,紧急种一波糯米和粳米,有戏么? -- 第126页 他下意识想要找美尼斯商量一下,却后知后觉地想起美尼斯出去了。可是找身边其他的人,他们什么都听云泽的。 没有人可以商量啊,所以,趁着春耕还没过先种一批,还是等明年? 云泽没有犹豫很久:时间就是金钱,种! 第62章 大不了不要这一批的种子和花费的人工, 只当自己试水了。 云泽突然发现了有钱有权的好处,禁得起折腾, 容错率高。这一次输了也没关系, 明年、后年他还能再来。 下山之后, 云泽就说要把这边开垦出来种水稻,这是一种有点儿娇贵的作物, 成长过程中需要充足的水,产量没有玉米高, 但是味道很好。 他还想着怎么让底下人相信这是一个好主意,虽然存在一定风险。 结果所有人的表情都是: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神子喜欢就去做,让他们干什么都行。 云泽说要他们开垦田地, 说自己需要从原先的负责麦田的奴隶中选取二十个经验老道的农民, 可以携带家属和生活器具。另外需要五只牛和犁,需要亚麻布和许多麦秆…… 他们就是点头,对他所有决定都是从善如流, 仿佛他说的就是标准答案,不需要质疑。 然而事实上,云泽压根没种过水稻。 幸好他外婆种过, 老太太喜欢自己种点糯米,做麦芽糖。加上他小时候居住的地方就是乡下, 出门就是田地菜园,所以云泽知道大致的流程。 他们在山下住下来,搭了帐篷, 等待库里来人。 这期间专门有人去打猎。山包一侧本来就是茂密的树林,狩猎队每天都会带回来不少的猎物。另外还有一些人会从山中获取可食用野菜和山菌,所以日常饮食没什么问题。 剩下没有去狩猎也没有去采集的奴隶兵则挥舞用本地树枝和石块制作的简易锄头挖掘云泽需要的水田。云泽也拿了工具出来,是很好用的铁制品,只是数量不多,大部分士兵只能使用自己制作的简陋工具。 而云泽等人专门去山上寻找适合种植草药的地点,开出小块药田,种下种子,做好标记。他们还在山顶上发现了一大块坡地,种下许多药材,云泽在边上围了一圈的茶树苗和枸杞苗。跟来的这几个药农以后会在山脚住下,专门守护这些草药。 水田开垦之后,那些负责种植的农民肯定会留下来,他们可以住在一起,相互帮衬一下。 第三日,云泽需要的人和物资就从库里过来了。农民都是携家带口的,送来的牛也十分健壮。除了云泽需要的东西,还送了青铜的锄头、许多面粉、盐和鸡鸭来。 这块地上稀稀疏疏的树木已经被砍伐了,树根都挖出来。这些树刚好给到达的农民做房子。云泽觉得做个狗跑屋就很不错。就是刚砍的木头,以后失去了水分肯定要变形,但那就是以后的事了。 云泽给农民、药农都划分了他们的住宅区域,就在树林边上。每人还有一块地,并不大,一人一分地,只能种一点蔬菜和少少的粮食,但是不必交税,所有的收获都是他们自己的。 农民帮忙种植水稻,其中四层的产出归他们自己所有。不过不是直接给稻米,而是换成麦子或者玉米。 其实这些人都是云泽名下的奴隶,他就是不给也没关系。可是考虑到劳动积极性,他还是给了分成。没有这百分之四十的利润,这些农民最多用出百分之六十的力气。 资本家没得良心,拿出百分之四十的利,然后让农民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战斗力,最后还是他赚。 药农的工资则来源于山上的草药,他们同样可以按比例分得一些利润。 紧赶慢赶,二十亩水田还是开出来了,一户人家负责一块地。现在这还是试验的,如果真的可以长稻子,明年他准备开两百亩水田,然后送来更多人。 另一边稻苗也育好了,可以开始插秧了。 按着记忆里的样子,云泽让这些农民小心种下秧苗,深度和间距按着麦子的深度和间距来,因为云泽不清楚得种多深,间距多大。他所有的种植水稻的知识都来自于外婆、家乡农民和影视剧,完全是纸上谈兵,具体如何做,大家可以凭自己的经验来。 如果真的种成功了,明年他还准备实验一下稻田养鱼,不知道本地河鱼会不会咬稻子。而且听说还有稻田养鸭的,鸭子不吃长大的稻叶,上面有毛,鸭子吃着拉嗓子,它倒是很喜欢吃杂草。 稻秧插上后,云泽又待了三日,看这些稻苗长得很好,准备离开了。谁想,那一日的夜里居然有野猪下山,祸害了一块稻田,但这些野猪也被山下的奴隶兵弄死了。 守夜的士兵被掀翻了两个,四个轻伤,帐篷也被推倒一片。野猪自己也没落着好,为首的那个野猪被一棍刺中脖子,厚厚的脂肪层保护了它,暴怒的野猪首领继续推翻了两个壮汉,然后不幸地被药倒了,跟随它下山的另外五只大野猪也落到一样的下场。 原来这还是一个野猪家族。 居然毁掉了一块田,还弄伤他那么多人?云泽十分生气:吃它! 事情过程是这样的,那一日夜黑风高,云泽在车厢中浅眠,他被嘈杂的声音吵醒了,然后侍卫匆匆忙忙来报道:“殿下,野猪下山了。” “殿下,野猪撞到了木栏,所以我们立刻就醒了。请放心,田地损毁不严重。它们一个也跑不了,大家手里都握着武器呢。”一个黑脸的大汉像是母鸡护崽一样横在云泽前头,生怕云泽被前头挺远地方的骚乱波及。 -- 第127页 而另一个车厢里的祭司赫托也醒过来,快速走到云泽身边。 奴隶士兵手里的武器都不太好。都不知道能不能戳破野猪的皮,听说野猪身上裹着厚厚的泥浆,就是一刀砍下去都未必能伤到它们。 野猪有泥层保护,而这些奴隶兵身上却连个像样的护甲都没有,这一推一撞的,可别撞出个内脏破裂。 云泽本来想去看看,想了一下还是放弃。 他自觉自己没有柔弱到需要那么严防死守地保护的程度,可要是突然闯进去,说不好破坏了士兵们的计划,反而发生什么意外,于是乖乖待在原地等待事情结束。 没有多久,那边就有人跑过来,他大汗淋漓,脸上还有一些血迹,脸上却十分快活:“殿下,好大的野猪,有六只,都叫我们给留下了。” “有人受伤了?” “没事,有一个擦破了点皮,其他人就是撞了一下,没流血。”杀了那么多野猪,竟没死一个人,这个小哥显得十分高兴,相处那么久,都是兄弟,死了谁都得伤心。 云泽想了下野猪们撞翻土墙的实力,对比士兵们不算高大的身体,眉角一挑:“这么严重?被撞一下可不是小事,我去瞧瞧。” “殿下,那边……那边全是血,没什么好看的。一会儿收拾了就把野猪抬过来。”这会儿大家都往野猪身上扎刀子泄愤,猪血不要钱地流,空气中全是血腥味和男人们的汗臭味,不适合让神子看到。 这一伙人简直拿云泽当白莲花小公举一样看,恨不得他的脚都沾不到一丝尘土,哪里能让他看到那么血腥的画面。 云泽却不明所以:为什么把野猪抬过来? “抬过来?野猪就不用抬过来了,你们自己收拾了吧,明天吃杀猪宴。刚刚被野猪撞到的、伤到的都过来。我看看,别落下什么病痛。”云泽想了一下,补充了一句,“用咱们前天做的担架抬过来,手脚轻一些,别造成二次伤害。你也一起来,我给你的额头包扎一下。” “是!是!”这个小哥高兴得虚礼都忘记了,他一抹脸上还在冒血的伤口,两条腿像是转动的轮子,飞快的消失了。 受伤的有十三人,除了一个最倒霉的肋骨骨折被云泽命令必须躺帐篷静养,其他的吃点药甚至抹了点药又继续活蹦乱跳地讨论野猪十八吃。 那么大的野猪,总要宰一两只的,哪怕瘦一点,也够每人吃一口肉了。 这些大都是年轻小伙,正是能吃的时候,也没有老婆孩子要养,之前做的还是刀口舔血的事,有一天快活就算活过一天,碰上这样的机会是不会想着留着肉慢慢吃的。 但云泽却比他们想象的还要爽快。 六只猪,不分大小一夜全部宰杀了,头和头放一块儿,腿和腿放一块儿,堆成了几座小小的肉山,其中猪后腿抹上盐做成腌肉,准备留给留下来的农民和药农,别的全吃了。 野猪肉腥骚味重,需要用大料压下那种气味,云泽就把自己一些调味料拿出来,要犒劳大家。 这一夜过于惊险刺激,回过神已经快天亮了。但大家没有一点睡意,都神采奕奕的在云泽的指挥下处理不同部位的肉。 野猪肉质粗糙,膻味重,而猪下水是最难清理的地方,尤其是猪大肠。云泽这会儿已经搬出了一些调味料,他甚至让他们用米粉清洗猪大肠,用加了蒜、姜和料酒的水浸泡猪肉。 农民的妻子正在用面粉制作面团,然后烤制成面包。水田边空地上已经架起了五口大瓦罐,每个瓦罐都有半米高,下面是烧得正旺的石头灶。这罐子是和农民一起送来的,以后就是这些农民家的水缸。 云泽一夜未睡,还在第一线指挥着。空闲的人已经派出去捡些干燥的柴火,还有一队人去山上找野猪崽子去了,如果找到了,不知道能不能养起来吃肉。 第一个大瓦罐里是熬煮了一早上的卤汁,云泽往里面加了水、调味料、部分猪皮,还加了一把朝天椒。洗干净的猪耳朵、猪脸、猪舌头、猪尾巴、猪蹄都装在里面熬煮,到下午的时候,猪肉已经软烂到木棍一戳就破。 卤煮的香味十分强烈,明明早上已经吃过面包,嗅到之后还是感觉肠胃翻滚,脸上大写一个‘饿’字。 第二个大瓦罐里放着四四方方大块的五花肉,一块叠着一块,堆到了罐子口,倒上剩余的一点酱油和麦芽糖,撒了去腥的香料,然后倒上一大罐的麦酒,用盖子盖上,先是大火猛煮,现在换小火慢炖。 虽然还没嗅到味儿,但光是看着一罐酒毫不可惜地倒下去,就知道一定是值得期待的美味。 第三个大瓦罐里堆放着带肉的筒子骨、丁字骨和肋排骨,加入生姜煮去血水,然后加入盐、枸杞和山菌,如今汤汁已经变成了诱人的微黄色。 第一碗汤给了疗伤的那位,里面有一大块带肉的骨头,他这几天只能吃这样的清淡食物,虽然云泽承诺日后会有补偿,但他还是显得十分失落。 第四个大瓦罐是野菜猪杂汤,里面加了一点酒,所以汤看起来是琥珀色的,野猪的内脏有点粗糙,但切成片之后口感很不错,野菜很美味,并不苦涩,大概是因为还比较嫩。 第五个大瓦罐里,翻滚的褐色汤汁里猪肉骨起起伏伏,这是猪身上其他部位大块的肉和骨。里面还加了许多去腥的调味料,光是闻着那浓厚的辛辣的香味口水就流出来了。 -- 第128页 云泽拿出了一块光滑的盾牌,撕掉了上面一层皮之后就像一块微微弯曲的钢板。他用它来煎猪油,切好的肥肉和板油在上面转一圈就变成了黄色的油脂和松脆的猪油渣,猪油流进一个罐子里,油渣拌上一点盐。 煎油脂的大汉一边做一边流眼泪,这样珍贵的盾牌居然拿来熬油? 那感觉大概类似于叫赤兔马去拉车,让吕布去种地,暴殄天物。 一个围着他的孩子嘴里咬着云泽分送给他的猪油渣,奇怪地问:“油渣不好吃吗?你为什么伤心呢?” 大汉觉得油渣好吃,但他更心疼这块沦为锅的盾牌,所以更加伤心了。 没得感情的云泽在一旁收集猪油,随便哭,别耽误熬油就行。 这群野猪很瘦,肥肉不厚,但就是这样,也给云泽带来了几十斤的猪油。 这是要带回去做肥皂的。他念念叨叨了几个月,从去年冬天发现天然小苏打之后开始说,到现在都没动静。噫,拖延症害死人。 可是再不做不行了,夏天没有香皂洗澡,就算一直擦,还是感觉身上油腻腻的。云泽已经想好了做什么香皂,家里存的橄榄油用来做苦艾皂和薄荷皂,最适合夏天。这些动物油拿来试验,做好了拿来作为家事皂,拿来洗衣服、洗碗。 云泽把猪油存放起来,准备明天带回库里,猪油渣作为零嘴分给孩子,一人抓了一把。这都是农民家的孩子,他们一家人过来的。 傍晚时候,去山上的人回来了,还带了一串的野猪崽子。云泽本来想让农民养,他们却说野猪太凶不好养,如果云泽需要,可以去向养猪的人家那里要猪仔。 云泽想一想也是,就把野猪仔送给农民们,让他们自己商量着吃。今年先把稻子种好了,明年再养驯化过的家猪。这些野猪肉实在不好吃,云泽尝了一块,和记忆中美味的猪肉相差甚远。 “殿下,可要开食了?” 云泽指挥他们把工具收拾好,擦擦脸上沾到的烟灰:“嗯,早点吃完早点休息。” “开食啦。” 随着一个守着瓦罐的大汉的一声大吼,现场顿时热闹起来。 第63章 “每个人拿一块面包, 再去倒一碗肉汤,汤吃完了还能再拿。”守卫大声说。 大家都知道这是可以吃了, 于是每个人都拿着一个陶碗, 这必定是他们拥有的最大的那个。 然后所有人安安静静排着队, 不论男女老少都遵守着秩序,如果破坏了这个规矩, 会被毫不留情地赶出来,吃不到任何东西。 强壮的男人不敢取代队伍里瘦弱女人和孩子的位置, 神子殿下喜欢守规矩的人,这是长久相处的共识。 肉加入香料烹饪之后,空气里散出肉食特有的香气,而且更加复杂, 他们这辈子没有嗅过这么独特的香气。 他们探出头, 拉长脖子,盯着前面那个一直冒着白烟的地方,那就是食物的所在地。但是队伍很长, 所以大家只能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摸着肚子。 这一饿,好像把上半辈子没吃饱的份全带了出来, 前所未有的饥饿。 “碗。” 打汤的守卫粗声粗气地说。 披着麻布的小孩有些畏惧地伸出麻杆一样的手,手里有一个破了口子的碗。他很怕高大的男人, 因为他经常被大个子欺负。但是对食物的渴望让他暂时克服了这种恐惧。 但是这个守卫只是长得很凶,人却相当好。他特意勺了一勺带着肥厚肉排的肉汤给他,并没有因为他年纪小少给了分量。 “多吃点肉, 长得和我一样高。”守卫说。 这小孩在分面包的人那里也得了一块大一些的面包。曾经让他被人欺负的因素,他的瘦小和沉默,在这里却能得到一些额外的关心。 他端着碗去了一个角落,然后把碗放到地上,拿出一个小小的木头勺子放在上面,然后双手合十,学习曾经看到过的祭司,默默地祈祷:感谢仁慈的神灵,赐下神子殿下,他赠我丰盛的食物,使我远离饥饿、痛苦和疾病。 小孩从未告诉别人,他记忆能力惊人,看过就很难忘记。有时候想想,自己这瘦弱的身体是否就是获得知识的代价?想到这种可能,他会觉得很痛苦,甚至宁愿变得愚蠢莽撞。 他一直觉得瘦弱就是错误,活该被人欺辱。但是今天,那些更加高大的守卫却用自己的方式默默给了他照顾。所以,并不是高大的错,那是某些人的错,对吗? 小孩的哥哥走过来,他的嫂子也走过来,他们摸摸他的头,虽然什么也没说,他还是感觉受到了安慰。 他之前一直被继母虐待,也被继母带来的孩子殴打,他的哥哥为了保护他,把他从家里接走。 那一天管事说神子殿下需要几个出色的农民,他哥哥第一个报名,他也就跟过来。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很忐忑,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但是现在,应该没有人再有疑虑,这里,真是好地方啊。 这孩子的名字是小草,很常见的那种野草,不值钱,也没什么特别的用处,和他所代表的身份一样。 小草舔着嘴巴,他是队伍里年纪最小的孩子,只有六岁。可是短短六年的生命,他已经被丢弃了两次,两次他都靠着丢弃的小石子重新回来。哥哥离开后,就没人保护他了。那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多少吃的,他们希望他死。 -- 第129页 他小心翼翼躲避,但是他的父亲和继母应该下定决心丢弃他了。(作为奴隶,他们无权卖掉孩子,否则可能会直接卖掉。) 幸好后来他们的主人变成神子殿下,他允许他们这些卑微的人留下足够的食物,并且仁慈地减轻了工作的分量,所以他也有幸完好地度过这一年。现在他又被已经离开的兄长接走,似乎已经不必那么畏惧了。 而如今,他居然还能吃到肉。 碗里是浓香的肉,那么大的肉,油汪汪的。人类的天性里就有对热量的追逐,哪怕从未吃过红肉的小草,都会第一时间被肉吸引。 肉是什么味道的? 他那么想着,勺了一块酥软的肉,咬下去。 这块肉很烫,外面好像裹着一层油,里面的汤汁像是熔浆一样,伴随着香料的香气喷溅出来。好烫!但他舍不得吐出来,忍着痛,慢慢嚼着。 小草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超越他可以想象的极限的味道。他舍不得咽下去,只想要一直嚼着。 他看到那些大人掰开面包,泡上肉汤,夹入肉块一起吃,她就跟着学。 小草大口咬下去。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味道?柔软的面皮,滋味美妙的肉泥,填充其中的香料……他贫瘠的语言系统甚至给不了合适的形容词。 小草吃着,吞咽着,不知不觉眼泪流了满脸。 小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明明是高兴的事。 他怎么能知道,他所品尝到的美味,不只是碗里的肉汤、手里的面包和那油汪汪的野猪肉,还有他那六年不可言说的不幸和苦痛。 这么美味的东西,他还想继续吃下去。小草看向坐在一个树桩上含笑吃面包的神子:跟着他,可以一直这么幸福下去吗?我要怎么做,才能更靠近他? 被这异常美味的肉食震慑了心灵的不只是小草一个。 奴隶士兵们吃过野猪肉,这种肉贵人是不吃的,对他们却是稀罕物。但是他们不知道,加入珍贵香料之后,这种肉会变得那么好吃,胜过他们吃过的所有的肉。他们同样升起一种向往:我想再吃到这种美味的肉食。 或许他们年老了还会记得这一幕,堆成山的食物和肉,还有第一次品尝到美味而复苏的味蕾,以及从心底萌发的对于更高层次的生活的追求。 第二日云泽就回库里了,他走了一日,从北门回去。 库里是一个类长方形的城市,由南向北分外城、内城、王城。外城的面积最大,居住着库里的中下层阶级,也有商业区和娱乐区。贫民窟在外城的边缘地带。 内城是处理政务、设置工厂、贵族居住的区域,常住人口不到一千,但面积只是比外城略小一些。云泽的房子就是在这里,越是靠近王城的越是需要身份。 王城依山而建立,中间是王宫,那个白色巨大城堡,里面居住着王族一家。人们猜测住了最尊贵的人的王宫应该又大又漂亮。 漂亮是漂亮,大不大得看人。 其实后宫妃嫔和王子公主居住的面积不算太大,每个人只有一个小宫室,所以王族成员在内城都有别院。 王宫两侧的巨大建筑就是神殿了,有三个,供奉三位神灵:太阳神、战争女神和黑夜女神。 库里背后是圣山,它另外三面包围着许多的村落,南面是一大片的农田,东面是贵族们出门打猎的狩猎场和游玩的地方,西面有许多葡萄园和牧场,一条大河从南到北横穿而过,那是泰锡人的母亲河,孕育了泰锡这个文明。 云泽的麦田、牧场和葡萄酒就在库里附近,且是最好的地段,有丰富的水资源用于灌溉。 从圣山脚下到南门,要绕一个大圈,如果走一侧西门,会快许多,但是最快还是北门。北门是王城后门,平日是绝不会开启的,但因为是神子,才会破例让他走近路。 他们一行走到北门,守门的卫兵恭敬地单膝下跪表示尊敬,云泽等人甚至不需下马,直接骑行至家门口。 别院没有任何变化,除了院子里的树都长出了新芽。 “他还没回来啊。”之前忙忙碌碌也没意识到,如今回到家里,突然发现自己有点想美尼斯。是不是待在一起太久,所以养成了这种习惯? 小祭司们被教导得很好,他出去的这一个多月也有认真做功课,基础的几种配方也全部记住了。家里大小事务有管家,完全不需要他插手。 云泽换了一身轻薄一些的衣服在花园中散步,突然他发现今年才种的梅花树都开花了,开得十分热烈。而那桃花也羞答答长出了一两个花骨朵。想起樱桃花和花期和桃花相近,这会儿桃花长出了花骨朵,樱桃花也快了吧。 院子里红色的梅花像是点点朱砂,云泽就想起自己准备做手工皂的事来。他叫人搬了凳子过来,用小剪刀把过密的梅花剪了一些下来,下面有侍女拿着麻布接梅花。 云泽低头笑道:“多接一些,等我回头给你们做花皂。” 他的声音就像是夏日雨滴落在窗台上,又好像阳光下的溪水,清凌凌的,桃花一般的粉色在他脸上晕开,配上那温暖的笑,让侍女的小心脏跳动快了好几秒。 偏这不解风情的只是随口一说,也没去看小侍女脸红成了什么样,又开始拿着剪刀祸害梅树,一直到把花园里今年种的梅树都祸害了一遍,才停下来,说自己要做手工皂了。 -- 第130页 云泽念了很久的手工皂,只是一直没有做过,所以大家也不知道手工皂是个什么。只知道做这个得用许多动物油脂和橄榄油,用发酵面团的小苏打粉,用盐,就觉得一定是个稀罕东西。 小苏打粉直接用来做皂效率太低,云泽将少量小苏打粉和清澈石灰水混合反应,过滤掉碳酸钙得到火碱溶液,也就是氢氧化钠溶液。众所周知,皂化反应需要油脂和氢氧化钠。 得到足够火碱溶液后,将其放在小火上加热,但保持低温,倒入同样加热至液体状的猪油,搅拌,充分搅拌。因为火碱有一定危险性,所以需要全副武装,戴上口罩和手套。 结果侍女们一听有危险就急了,死活不肯让云泽享受亲自做皂的乐趣。这时候祭司赫托自告奋勇,云泽说,他做。如此,侍女们才松开手。 因为是冷制皂,所以不需要饱和盐水进行盐析,但是可以加一点盐强化硬度。还可以按自己喜欢的增加别的配料。 他先试验了配比,然后用猪油制作了一些家事皂。 他将现摘的梅花洗净烘干,磨成梅花粉,另外还有干玫瑰花磨的粉、茶粉、苦艾粉、薄荷油、鲜羊奶等等搭配物。配合着橄榄油制作成洗脸皂和沐浴皂。 一开始云泽没掌握好配方比例,祸害了一罐子猪油做了六次实验才试验出最好的方案。有了最佳比例后,再做别的就很简单了。 没有模子,他就用游戏里头的糕点模或者简单木盒,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用掉了三坛子几十斤的野猪油和一大桶的橄榄油,废掉了两个陶锅,做出了一大箱子的手工皂。 第二日这些手工皂就出模了。 长方形的是猪油皂,拿来洗衣服、洗碗。 玫瑰花形的是梅花皂和玫瑰花皂,正方形带一片叶子的是茶香皂,椭圆形如鹅蛋的是苦艾皂,方形的是量最大的薄荷皂,剩下是圆形的羊奶皂。 因为承诺要给家里侍女花皂,他另外制作了一个方形梅花皂,回头再放置两日,就能切成小块的送她们。 “闻起来怎么是一股草木味?熟了之后会不会好一点?”云泽嗅了嗅,发现不那么好闻,也不那么好看,加了花粉的梅花皂和玫瑰花皂都是黑黑的,别的也差不多。 他将这些刚做好的手工皂用麻布包裹起来,一排排放好,一边告诉侍女:“需要静置一个月才能用。里头的花皂送一个给你们,切开了用。” 那会儿刚好准备进入夏季,它们就派上用场了。 冷制皂是这样,热制皂是另一种方法,热制皂还会产生富含甘油的废水。这些废液里还能提取甘油,但是那个又需要酸又需要碱,他当年化学还可以,这么些年也忘得差不多了。而且就算记得那些公式,他也找不到原料。想来想去,果然还是做冷制皂吧。 要不是有幸发现这边有天然小苏打,云泽都想过从草木灰中提取碱性液做香皂,那个还要更加麻烦一些。 手工皂也做了,好像没什么事了,他也不想做药剂,也不想做香薰,酿酒做酱没有材料,每日就复习一下功课,照看一下家里的小祭司,去纺织部看一看,再去街上看看开渠的进度,最后把自己的商品册理一理。 也有人趁着美尼斯不在来找云泽,云泽跟着玩了一天就败退了。闲散贵族子弟的日子从古至今都是差不多的,就是吃喝玩乐,偏偏云泽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宁可早晚照顾他院子里的盆栽。 极度无聊的时候云泽又想到了美尼斯,以前和他一块儿玩怎么就不无聊呢? 云泽想要召唤小伙伴了。而且这么久没有音讯,外面据说还有点乱,他也有点担心美尼斯的安全。这么好的小伙伴,再找一个难了。 “美尼斯到哪里了?”云泽问侍卫,侍卫也不知道。 云泽找了美尼斯给他的一件斗篷出来,召唤了白色海东青:“你能找到这件斗篷的主人么?” 海东青看云泽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逗逼:你对我的能力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幸好云泽及时想到和美尼斯的老师联系。 大神官也不知道美尼斯现在在哪里,他只是推算了一下,大概会在哪个方位,说可以安排信使去送信。神殿的信使在各个地方的神庙都能得到供给和最新消息。 云泽就给美尼斯写了一封信,说再过十几日,库里的花道就成形了,希望美尼斯不要错过。然后写上时间,别的就没说了。 十日后,一封回信快马加鞭被送过来。 “我思念殿下,每一日,每一刻,如圣山的水绵延不绝。知道您一切安好,且心里挂念卑微的我,恨不得肋生双翼,下一刻便回到您身边,伴您迎接每一个早晨和夜幕。——来自您忠实的守卫者,美尼斯。” 第64章 又过了几日, 库里主道上的樱桃花陆陆续续开放,一开始只有零星的一朵两朵, 后来越来越多, 花瓣如雪。库里的人都来看, 他们对这白色的一夜之间绽放的花儿赞叹不已。果用的樱桃花其实不像是花用的樱花那么美,但是库里人依旧爱它。 一条道的樱桃树, 一条道的樱桃花,那感觉格外不一样。规模和秩序带来一种震撼。 库里的居民和附近村庄的居民就站在树下, 柔软纯净的花瓣落在手上和身上,像是居住进了梦里,心也被软化了。 没有照相机也不会画画,他们只能贪婪地注视着这梦幻般的美景, 想要把它深深刻在脑子里。 -- 第131页 库里的百姓尚且有明年和之后无数的明年, 可是来库里做生意的商人和游历的学者,估计一生只有这一次机会。他们早上一大早就过来,可以对着这片花云看上一整天而不会腻。 当知道这种树是神子从神国带来的, 为了让库里的百姓可以欣赏到这种白色花海的美丽情景,也能品尝到这种美味营养的嫣红果实才栽种的时候,外国人嫉妒得眼睛发酸, 而库里的百姓就像是得到父母肯定的孩子一样,特别的骄傲和得意。 “看啊, 这是我们神子特意为我们栽下的。” 不,那是为我栽种的。 刚刚到达库里的美尼斯在心里说。 云泽飞去的信刺激到了本来就已经不远的美尼斯,他比预计的早到了十天, 刚刚好赶上了这一场白色花雨。跟他出来的大部队还在路上,美尼斯带着几个护卫骑马赶到了。 他一路风霜,总是打理得十分整洁的衣服和头发都乱糟糟的。 “大人,我们先去哪儿?” 美尼斯沉吟片刻:“去打一点水,我不能让殿下看到这样邋遢的样子。” 侍卫长就去打了水,囧囧地看着自家大人梳理头发、清洁面部,涂上浸润了许多香料的橄榄油,然后换了一身新衣服。 出现在眼前的又是一个散发着香气、干净整洁、风度翩翩的标准美男子美尼斯。 他问侍卫长:“现在我看起来如何?” “很好,神子殿下一定会喜欢的。”侍卫长真心实意地说,他回想自己和妻子结婚的那一天都没有这么仔细打理自己过,委屈她了。 美尼斯暗暗松了一口气,他又想起手镯的事,手镯上那个宝石凹槽已经用一块类似的宝石填补上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不对。 他就又问侍卫长:“殿下会注意到手镯上的不对么?”美尼斯不想让云泽担心。 侍卫长再一次说:“不会的,大人。” “你是觉得殿下不会关注?”美尼斯又问。 “……”侍卫长毫不犹豫地回答:“不,是修补手镯的匠人技艺很高超。我相信殿下不细看就不会发现。” 这个回答美尼斯比较满意,但是他还是调整了一下手镯的位置,让原装的宝石露在外面。 料理完了自己,美尼斯看到一脸风霜的侍卫长:“你也去洗一洗,头发理一下,还有你的胡子。”同样的要求送给众位侍卫。 侍卫长等人只好就着冰冷的河水洗脸,用梳子梳头和打理胡须,最后相互看一看,还拿出一点香膏抹在自己岩石一样粗糙的脸上。 云泽把日常用到的一些药方交给了神殿的祭司们,小祭司也都学习了。 本来以为这些孩子就该回去了,没想神殿那边的回复是希望这些孩子能跟随神子再学两年,要学习的咒语可以跟神子身边的青年祭司学习,两年后再回各自神殿。 看来神殿这是想彻底绑死在他身上了。 如果这些孩子回去后有三分之一能成为继承人和各大城市的神官,那么他在神殿的势力会难以想象的强大。他们竟然对自己这么有信心么? 既然孩子们要待两年,那就得准备更加长远一些的计划了。 考虑到孩子们正在长身体,厨房除了每日两顿正餐,还另外准备了两顿辅餐,一个是早起六七点的时候,有松软的面包和牛奶填一下肚子。二是中午十一二点的时候,午休结束后,有小饼干和小吃。 他还在花园中间的草坪上做了一个游乐场,里面有大象滑滑梯、鳄鱼跷跷板、沙坑、三角形攀爬梯、独木桥、滚筒等等玩具。 三点之后,晚餐之前他们有半个小时的游戏时间,侍卫盯着他们,负责安全问题。孩子们欢天喜地的在花园里奔跑、滑梯、游戏,云泽就站在一根圆柱后面悄悄地看。 “您未免对他们太好了。” 云泽忽然听到美尼斯的声音,转过头去,看到他就站在身后不远处,脸上带着浅浅微笑。 “美尼斯!” 美尼斯看着云泽一下亮起来的眼睛,心也跟着亮起来,他忍不住走上前,十分克制地抱一抱他,抱一抱日思夜想的他:“殿下,我回来了。” 美尼斯和之前没什么两样,云泽笑着打量两月不见的朋友:“我有许多事情要告诉你。” 美尼斯也有许多事情想要告诉他。 “对了,记得我和你说过的手工皂么?已经做好了,都用亚麻布包裹着放在楼上的储藏室。我还没用,等你一起开封。” “好。”喜悦装满了心,几乎从眼里溢出,美尼斯花费许多力气才让自己不再一次抱一抱他。 这时候管家乌苏突然过来,说今年家里做酱料的事,云泽便暂时离开了一下。 “我真羡慕你。”这两个月一直跟着云泽的青年祭司赫托开口说话,“就算你不在这里,殿下也一直挂念你。被人记挂的感觉很好吧?我仿佛明白了为什么你会放着神殿的事不理会,坚决留在这里。” 赫托是另一个神殿神官的弟子,但还不是继承人。他想要和美尼斯一样,打败前面的师兄,成为继承人,所以他会出现在云泽这边。 美尼斯笑眯眯地看向赫托,他们都是公主之子,年纪一般大,相互也有来往,他们其实是朋友。 赫托来这里,一是为了争取神子的好感,增加自己在老师那里的分量,二就是受人之托。没错,就是受了美尼斯的托付。美尼斯也不希望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有人趁虚而入。 -- 第132页 在美尼斯看来,云泽哪里都好,就是性情太过温和不善于拒绝别人。所以不能给敌人一点可乘之机。 这间别院他待了一年多,云泽身边多是他布置的人,但是以防万一,还是让自己人接手他的工作吧。 “你现在是要回去,还是再待几天?”美尼斯开始赶人了。 对美尼斯的用完就丢,赫托倒是没有说什么,若他站在美尼斯的位置,也会这样——扫除一切威胁,独占宝物。 “既然你回来了,我当然要回去了。”他本来就是暂时接替一下工作,现在任务完成,自然要离开。 不回也无意义,这里被美尼斯经营了一年多,是他的大本营,而且…… 他和美尼斯一样野心勃勃,神官的弟子不够格,至少得是继承人,才有机会参与未来的游戏。 “在殿下这里过了两个月的自在日子,差不多休息够了。那边也都在蠢蠢欲动吧,一堆事等着料理呢。”赫托的笑容假假浮在脸上。 云泽知道美尼斯一来,赫托就得回去,他没想到他回得这么快。他打包了两坛果醋、一盒蓝莓干和赫托帮忙制作过的一盒手工皂。 “这些皂还不能用,再存十几日才行。这是苹果醋,你好像喜欢吃点酸的,可惜今年李子还没长,否则你会喜欢的。以后有机会,再来吃李子吧。”云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赫托沉默了一下,他以为自己这个小爱好隐藏得很好,没想到…… “殿下,您这样,我都不想离开了。”会仔细关注身边的人的喜好和需求,像是安静的流水一样滋润着土地,若是成了他的朋友,还会被时时刻刻记挂在心上,就像美尼斯一样。 多好啊,被人这么一直记挂着。 赫托上前一步,抱了抱云泽:“殿下,美尼斯是个无趣的人,若是厌了他的陪伴,不妨考虑一下我?” 云泽知道他们是朋友,根本没当一回事,伸手拍拍他的肩膀:“美尼斯很好,你也很好,这些时间辛苦你了。”也是权贵出身,陪他去施粥忙上忙下,又到山野住了一个多月的帐篷,吃了一个多月面包和水,却毫无怨言。 想起来美尼斯以前也陪他去金矿区待过一段时间,云泽还蛮佩服这些人的。 赫托笑容更灿烂了几分:“不辛苦,能跟在殿下身边,我很高兴。” 美尼斯示意侍卫把包裹送到赫托手上,然后微笑着对云泽说:“殿下,不早了,就让赫托早些回去吧。” 云泽看了一下天色,点点头:“赫托,再见。” 赫托笑了笑,看了依旧笑眯眯的好友一眼。 美尼斯眉一挑,有种引狼入室的感觉。不过他从不畏惧挑战者,尤其是他势在必得的某些事情某些人上。 “美尼斯,下次再来看你。” “欢迎。” 第65章 “这是关于绿云城的资料。”美尼斯给了云泽一个小箱子, 里面有绿云城的地图,还有调查到的历年的粮食种植情况, 人口数量, 如今的市政官, 税收情况等等。 云泽对自己名下的这座城市还是十分关心的,所以一拿到就仔细看起来。 绿云城是个富裕城市, 虽然没有有名的矿产,但是水资源丰富, 所以耕地多,收上来的税也多。 但是地方富裕,不代表里面的平民就过得很好。 事实上绿云城的居民过得很一般。他们头上有几座大山,是当地望族。他们侵占这些平民的良田——强行用劣等田地换别人良田, 甚至强买强卖。 美尼斯到了那边, 一查是这个情况,直接杀掉了一批人。他把人拉到一个广场,对民众宣布了他们的罪名——美尼斯做事谨慎, 完全按着泰锡法律给他们定罪,没有滥用自己的权力。 泰锡法律在诸国之中算是仁和,那也是只是相对, 所以还是死了一批人。那些血流到地上,三日未干。 被侵占的土地回到他们原来主人那里, 一些送回来的劣等土地,被美尼斯直接廉价卖给了本地没有土地的贫民。而他们手里的良田,被美尼斯以城主的名义买下, 以后就是云泽的地了。 绿云城不允许那种超级大地主的存在,除了云泽本人。 云泽无法回绿云城,为了确保他在绿云城的地位和威信,美尼斯采取了这样软硬兼施的办法:对普通人施恩,对大势力进行打压。 绿云城必须是神子的绿云城。 云泽恍恍惚惚,他想到了‘打土豪,分田地’。 打土豪对绿云城的影响不大,只不过一部分贫民终于有了自己的田地,一些冤屈得到了申报,但是大地主还有,更大了,那就是云泽。得到了几家大户的土地,他已经完完全全是个‘大地主’。 土豪家里养着一些打手,因为意图伤害神子的使者,美尼斯大人,被发配去修路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打土豪就这么悄无声息落幕,至少几年内应该没有人再敢触碰‘强取豪夺’田地这个禁区。 但是绿云城死的不只是土豪,还有一部分让人怨声载道的官吏。一部分死了,没收了一部分财产作为处罚,一部分是直接成了奴隶,被送去做苦工。 美尼斯直接提调了一批更有能力的官吏上来。名单是他早早就已经调查好的。 但是市政官没有换。 “这个人胆子不大,能力也有,会更好的服从您的命令。”美尼斯说。 -- 第133页 美尼斯直接扮演了黑脸,打杀一批,只为未来云泽能控制这座城市。泥板上几行字,都是一串串人头。可能怕云泽看了不适,没有过多描写,甚至也不说‘杀’,而是说‘处理’。美尼斯极少在云泽面前露出这一面。 但是云泽想一想,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换成是他,可能不会要人命,但是土豪一秒变贫农,社会地位直接颠倒,会比死都让人难受。 “谢谢你,美尼斯。”这些事他不做也可以,却还是选择为他脏了手。 美尼斯来了的最大变化是,云泽又开始理所当然地‘不理庶务’,专心折腾库里供水系统的事。 他计划中的供水系统分明渠暗渠,明渠绕着库里居民的房子,每几户就有一个四四方方小水池,这水是流动的,可以打水用来家用。暗渠在地下走,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公共饮水池,会简单过滤过,路人可以拿着水囊来取水。 这里他参考了两个地方的供水系统,一个是古罗马的城市供水系统,一个是浙江前童古镇的八卦水系供水系统。 云泽让人在母亲河两旁挖渠引水,先是大水渠,然后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八……这样将母亲河分流到库里千家万户。而这些分流在流过库里的居民区之后又八并四,四并二这样聚拢,再次重新合成一条,流入母亲河下游。 这样的供水系统还有两个好处,可以将水资源充分利用,不会造成多余浪费。万一有洪涝也不怕,分流到千家万户之后不会增加多少。而且万一哪一家着火了,还可以就近取水扑灭。 抗旱、防洪、防火,这就是这个供水系统的隐藏好处。 然而,造价是真贵啊。 云泽为了节省工钱,不但把国王的士兵拉过来挖水渠,连沙姆王子等几个王子都没有放过。反正一时半会儿泰锡又没有战争,士兵都拉过来挖水渠,但是工资是没有的,还是你们自己给钱。 连最近没什么事情的农民他也招了很多过来,每天的工钱就是一大碗豆子,市政官府出这一笔工钱,超级廉价的劳动力。 不过云泽也不是真的周扒皮,这些来工作的人,他会每日提供一顿饭,用的是施粥后没用完的豆子和麦子,剩下的市政官府补上。 云泽忙于修建城市供水系统,家里的事只好交给美尼斯这个全能大管家。 能文能武,上可处理政务,下能料理家事的美尼斯对此甘之如饴,他可能恨不得包办了云泽所有大小事。 樱桃树的花期很短,两人挤出一点时间再一次结伴去看了樱桃树大道,他们披上薄斗篷,混迹在看花的人群中。 樱花树的花并不大,一片片的,花中有蜜蜂在飞舞。 这可不是它们自己飞来的,云泽让人割下野外的蜂巢,直接转移到了木制蜂箱里,而现在这些蜂箱被转移到这里,稍微适应了新环境的蜜蜂飞出来,开始穿花授粉。这些勤劳的小蜜蜂还能在年尾给他送来不少蜂蜜呢。 云泽还发现了同样混在平民中的伪装成富商妻子的第一王妃,他们发现了对方,相互点点头。 库里的居民拖家带口的出来,找一个理由,慢慢走过这条铺满花瓣的道路。 尚没有解决掉温饱的库里人依旧追求着‘美’。当他们站在这里,安静欣赏着,灵魂从沉重的躯壳中暂时脱离出来。风中每一片的花瓣,都是大自然对他们的爱。 人的身体渴求着食物,人的灵魂渴求着爱。 这条道路是泰锡这只凶兽头上的花冠,给这个素来名声不好的国家加了一点温柔。 云泽指着那条仿佛没有尽头的白色的花道说:“等以后这些花都谢了,长出一颗颗红樱桃,那又是另一种喜悦。” 樱桃花飘飘洒洒飞了十几日,他们像是一场甜美的梦从库里人的生活飘过。库里人再次回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中,但是偶尔走过主干道,停下来看看两边的樱桃树,会情不自禁地露出一个微笑。 而随着商人的传播,库里的樱桃树大道也成了泰锡这个露出獠牙的巨兽身上一抹柔软的色彩。一向被认为是残暴国度的泰锡也因为他们的神子有了格外不同并且新奇的变化。 “真的吗?花瓣铺就的道路?在泰锡?”各地的百姓都不敢相信,但是商人们信誓旦旦,还拿出从库里带来的晒干的樱桃花。 “泰锡的神子为他所爱的人们修了一条花做的道,传说人们从那些树下走过,就能得到神的祝福。” “泰锡的权贵和神子,将酿酒的粮食拿出来,制作成面包送给贫苦的人,神殿还派出祭司免费给穷人治疗疾病。生活在库里的人可真是幸运啊,他们不必再畏惧贫穷和疾病。” 商人带来了库里的产品,还带来了库里的传说。 一个人说,别人可能不相信,可是所有去过库里的商人都那么说,这一定就是真的。 一个圣洁、仁慈、无私的形象模模糊糊出现在大脑里,那是泰锡的神子,他甚至让残暴的泰锡王族也变得柔和起来。 有些嗅觉灵敏的商人还带来了泰锡最新的石磨和曲辕犁:“这可是泰锡的神子从神国带来的技术,泰锡国已经流行开。那可真是一位仁慈又充满了智慧的神子,据说还带来了一种神奇的作物种子。” 这类民用的东西很难进行技术封锁,所以商人顺利带走了样品。有些人只是想要卖出高价,也有些商人是出于爱国之心,他们觉得这个东西对自己国家也有帮助,所以千里迢迢给带过来。 -- 第134页 但不是所有统治者都会关心百姓生活,只有极少数统治者觉得这种工具很好并且决定推广。 最近从小可怜进化成了大可怜的北国王子伊休斯就是积极推广这两样工具的一员。 自从认了一个普通妃嫔为母,并且被唯恐夜长梦多的养母塞了一个妃子,且因为成婚得到了一个小城市,伊休斯就进入了其他王子的视野。虽然他们很多人压根不把伊休斯放在眼里,但是既然伊休斯敢冒头,能打一顿肯定还是要打一顿。 伊休斯曾经平静的生活一去不复返。 无论如何,脱掉了奴生子的帽子,拥有了自己的城市,伊休斯有了和其他王子竞争的本钱,他也有了更多的追随者。 玛曼琳还是跟在伊休斯的身边,她最近被新妃子针对得厉害。 伊休斯的新妃子比伊休斯大了两三岁,和玛曼琳差不多的年纪,她知道玛曼琳是第一侍女之后就开始一直针对她。玛曼琳最近的日子不太好过,但是这种后宫的阴私没法拿到明面上说。 比如,她只是让玛曼琳在寒冬腊月一天到晚洗衣服,手在冰水里浸泡一整天,那怎么说?玛曼琳本质上就是侍女,侍女不就是服侍人的? 玛曼琳和伊休斯说过一次,伊休斯只是让她忍,毕竟这个妃子的背后是伊休斯的养母,暂时只能避其锋芒。 如今看着伊休斯忙于推广石磨和曲辕犁,根本没心思料理后宅,玛曼琳特别懊恼。她明明知道石磨和曲辕犁,但居然完全没想到发明它们(当然,她可能也发明不了,石磨和曲辕犁也是有技术成分的)。 以前的玛曼琳虽然是侍女,但除了端茶送水这种轻活,重体力活是不干的,所以她没有这种需求,没有想到这一些。 贪婪和自私刻在玛曼琳的基因里,她因为自己的贪婪穿越到这里,却依旧没有接受教训。 本性的东西无法伪装,再纯的金箔糊上去也改变不了这是一坨屎的现实。 她嫉妒云泽的一切,恨得眼睛里流出了血,却从来没有想过她也有许多金手指,只是她不屑为别人用掉这些现代文明塞给她的东西,宁可让它们死在寂寞处也绝不肯为别人使用。 她像虱子,像蚊子,像其他所有毛孔里流着肮脏和罪恶的血液的毒虫一样,她只想趴在别人身上拼命吸血。 另一边,伊休斯一面积极引入这些先进工具,一面安排人去泰锡,希望可以得到传说中的两种种子。他有种直觉,泰锡神子拿出来的东西都有着巨大的价值。 伊休斯一边让人继续关注泰锡神子,一边努力做事,获得更多认可。但是他身份低微,又有其他人阻拦,付出许多努力,收获却只有少少一点 冥冥中有一种力量让一切归于原位,高尚者有高尚者的丰碑,卑鄙者有卑鄙者的绞刑架。 第66章 泰锡人不肯遮掩他们神子的光辉, 泰锡之月的传说从库里传到泰锡全国,又从泰锡传到周边的国家。不只是伊休斯关注着泰锡的神子, 其他感受到那一点微妙变化的人也在关注。 朝别的国家指派间谍已经是各国常态, 泰锡国内当然也有很多别的国家来的间谍。这些间谍有些消失了, 有些被策反了,还有些存活, 他们就将库里的消息传送到自己效忠的国家那里。 各国权贵知道的消息可比那些商人多。 因为食物问题,泰锡这几年国内一直不稳, 然而去年和今年这种激烈行为却一下缓和下来。 神子的存在安抚了民心,而据说高产的作物种子更是稳住了所有人。泰锡西北边的骚乱已经被打压下去,那种神奇种子已经被送到全国进行种植,他们会代替豆子种植在土地里, 如果今年那种种子真的丰收, 泰锡的粮食减产就不再是问题。 对周边国家来说,这绝不是一个好消息。 泰锡这一代的国王是个好战分子,泰锡在他手里十几年, 版图硬生生扩展了三分之一。而下一代的继承人,沙姆王子,同样是个英勇王子。一个英明君主对周边国家的威胁实在太大。 幸好之后泰锡国开始闹饥荒, 因为这件事终于没有那么频繁打战了,周边几个小国才不用终日忧心忡忡, 担心自己什么时候就被灭国了。虽然这些国家自己的粮食产量也有影响,可是影响没有那么大,至少绝不至于闹饥荒。 看着泰锡国这几年日子不好过, 这些周边国家也打起了泰锡周边国土的主意。 毕竟是新生大国,许多国土进入泰锡版图也才十几年,国民归属感不强,一旦泰锡国内闹内乱,他们完全可以趁火打劫挖下一块肉来。 国与国之间,很少存在温情脉脉,都只有赤裸裸的利益。而这个时代,国家之间的战争就是为了掠夺土地和人口,连遮羞布都不用。 泰锡本国也知道这件事,对云泽的存在,这些国家的感情十分复杂。库里流传出去的东西也让这些国家受益,所以他们知道神子是好的,可以带来幸福的。 但偏偏是泰锡的神子,主要增强的也是泰锡的国力。泰锡已经是庞然大物,有了他,就是如虎添翼。因此,他们想要抢走泰锡之月,如果抢不走,那就毁灭。 因为这个,泰锡国加强了对云泽的保护,这种保护是安静无声的,云泽完全不知情。 但云泽喜欢泰锡的环境,不给他任何压力,没有过多的期望,也没有无礼的限制。 -- 第135页 在这样宽松的环境里,他反而想要做事。因为他不喜欢欠人情,别人对他好,他就想回报更多。泰锡愿意给他信任和尊重,他就愿意给泰锡他们所需要的一切,只要他有。 修水渠的事情已经进入正轨,不再需要日日关注。云泽也就有了更多时间去做别的事情。 修水渠的事情,官方说明就是神子殿下主持,为了让库里的居民不必出门就能取到水。所以库里居民对于修水渠的事情非常支持,帮忙修水渠的平民也是骄傲,感觉自己是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另外对外宣布的是,今年会试种一种新作物,可以制作衣服,库里人亲切地叫它‘小云朵’。 今年是玉米,明年是棉花,一是食,二是衣。了解到的外界所有声音都在说‘这是神子殿下从神国带来,为了让贫穷的人也有粮食吃,有衣服穿’,云泽的心安稳了许多。 那感觉好像悬浮在天上的岛屿终于落到地上,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安全感。 云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做,拼命为他造势。或许是为了稳定民心,可他总觉得还有些其他理由,神官们对他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绝不是演戏。 难不成他们真的得到什么神谕,说他是神子? 哪怕穿越了也不相信神谕的云泽摇摇头,继续用陶棒研磨手里的红蓝花瓣。 院子里红蓝花开了,云泽突然想起这不是制作胭脂的一种主料么?便让侍女把开放的红蓝花都采集了来,准备试验一下胭脂的制作。另一边玫瑰花也在陆续开放,所以玫瑰也成了选择。 刚好,一个偏橙红,一个偏紫红,可以做出不同颜色的胭脂。 如果情况不错,以后可以专门找地方种红蓝花、玫瑰和紫茉莉,这些都是做化妆品和护肤品的重要原料。 是的,云泽已经想好了之后的长期发展路线。 物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存,多向发展。 泰锡的出口产品主要是香膏和羊毛毯,前者是深加工产品,利润更高,后者是粗加工产品,利润更低。库里虽然是商业性城市,但它其实就是为各国商人提供一个商场,自己从中获取的利益非常有限。 那么这时候怎么样呢? 推出不能被取代的,深加工的产品,将贸易逆差转变为贸易顺差。 云泽已经想好了,他作为一个精神偶像,很难走政治路线改变这个国家。那么他能不能走商贸路线?能不能从底层开始慢慢像是水一样渗透? 他仔细想过,美尼斯和沙姆王子就是走高层政治路线,并且成功可能性很高,是合法继承人。让云泽跟对方团体抢高层话语权,不容易,还可能失去如今偏友好的美尼斯等人。 这种情况下,云泽决定放弃单打独斗,而是强化自己作为神子,作为一个精神偶像的地位和重要性。 玉米和棉花已经帮他打好基础,新工具的出现也会让人一直想起他的名。然而新事物是有限的,他不可能源源不断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如何保障自己之后的话语权?如何在保护自己和改变环境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让自己成为无法被取代的必需品,以及把蛋糕做大,双赢——这是云泽的答案。 首先,他要占领医药市场,重新定义‘医疗’的规则,甚至成为一种权威。 医药是刚需。 如今太阳神神殿旁那个小建筑每月还会开放一天,祭司们接收病人,为他们进行治疗。而病人只需要付出一碗豆子的低廉价钱就能享受到这种治疗的待遇。 如果没有疾病却想买一些药物准备着,药物的价格却变得很高。只是库里的富人不在乎这点价钱,他们会从这里购买到成品药,治疗发烧的、外伤的,还有卖得格外好的膏药贴。 这个医馆是云泽的,门口的石碑刻着太阳神的标志和他的名——象征云朵的符号、象征神圣的符号、象征尊贵的符号,用一个圈包围起来,就是云泽在这里的‘神名’。 据说还有很多外国商人来购买,他们恨不得把这些药全部买下来。为此,神殿这边不得不弄出限购的策略,外国的商队,一个商队只有一个名额,一次最多可以购买五人份的药物。 美名是他和太阳神神殿共享,获取的利益也是,云泽七,参与的祭司平分剩下的三。 要不说做生意赚钱,就这几个月的药物收入,都比得上他那块农场一年的收入了,商人和贵族不惜代价在买药。 尝到了甜头的云泽开始制作特殊的药用熏香了,他手里有不少配方,只是少了部分香料,结果如今能大量供应的居然只有两种。一种是苦夏者专用的以薄荷草为主料的香囊,一种是薰衣草为主的安神助眠的熏香。 于是最后出现在药架上也只有这两种。 但是它们一上架就卖疯了,高价挡不住有钱人,库里的贵族们派仆人守在门口,一有新的就抢。 架子上很少时候能看到这两种香的现货。 天气热起来之后,薄荷香囊特别抢手,美尼斯甚至笑着说,如今聚会的时候,时不时就能看到这样的人:明明也不是特别热,就是要十分矫情地拿出香囊嗅一嗅提神醒脑,还得装模作样地说自己身体燥热,没有这个都受不了。 可得了吧,往年没有这香他不也活得好好的吗? 因为这个,有些本来不苦夏,也不喜欢薄荷味的人也就跟风买香囊。 -- 第136页 以防万一,云泽会提醒他们,不可以让孕妇和孩子过多接触香料,部分香料对他们不友好。 云泽仔细规划过,以后太阳神殿的偏殿负责医治和卖药,黑夜女神的神殿负责买熏香和化妆护肤品,战争女神的神殿负责传播故事(思想)。这些都是他和神殿的合作项目,他们绑死了。 之后的糖、棉花,以后或许还有别的,他会选择和国王合作。甚至,云泽会选择让利,用来为自己为平民争取一部分利益。 因为黑夜女神神殿的偏殿和战争女神神殿的偏殿都在建设中,而且云泽还没做出足够多的商品,所以熏香还是放在太阳神神殿。 “我准备在明年将牧场的一半改成果园和花圃。”云泽食用不了那么多的牛羊,也无意贩卖牛羊为生,而且那么大一片土地作为粗放型养殖牧场,土地的利用率太低,不如改成果园和花圃。 有了足够花之后,他的化妆品事业才算是正式展开,所以种花很有必要。化妆品和护肤品可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一个吞金兽。 “当然可以,这是您的土地。”美尼斯微笑着说,“不过为什么不购买一些荒地呢?未开垦过,也不靠近水源的土地并不值钱。” 云泽想了想,觉得有道理,他看向美尼斯手里的树皮纸:“这些故事看完了吗?你觉得它们可以被拿出来表演给别人看么?” 第67章 美尼斯手里拿着一本树皮纸制作的剧本, 上面是云泽已经写好的十个小故事。他将别人送他的歌舞姬和杂技艺人挑选出来,准备训练成小话剧团, 表演一些浅显易懂的儿童小故事。 云泽尝试向本地人灌输一些他的思想, 但是又不想引起忌惮, 所以选择这种更无害一些的儿童故事。用表演的方式表达出来,趣味性更强, 也更容易记住。 因为不清楚这些故事有没有犯了本地的忌讳,云泽特意让美尼斯先看过。 这里大半都是动物相关的小故事, 有伊索寓言的内容,也有种花家的成语故事,还有一些经典童话。他挑选出自己认为比较合适的,经过魔改之后, 云泽告诉美尼斯, 这是他小时候别人讲给他的睡前故事。 这些小故事若是成功了,下一本他还想写阿凡提的故事。 它们看起来只是故事,只是一种娱乐, 但其实是一种思想和文化的侵蚀,可以一点点悄无声息地改变这个国家。 美尼斯默默看着,他面色不变, 心里有惊涛骇浪。 这些小故事在他看来无一不蕴含着宇宙的智慧和社会的哲理,而且还是通过一种孩子都能理解的浅白故事体现出来, 实在太了不起了。 难就难在简单。这世间有很多贤者不为人所知,就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太深奥了,寻常人难以理解, 难免曲高和寡。但这些故事不然,明明一样蕴含深刻哲理,但是哪怕路边打水的妇人都能一下听明白。 他仿佛透过这些看似简单的小故事看到了一双双睿智的双眼,他们的故事简洁锋利、举重若轻,简单处可见不简单。 便是王家,也没有这样的难耐让贤者将自己的智慧凝聚在简单有趣的小故事里,去教导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沙姆王子作为继承人长大,他的老师里有许多贤者,但他们从未有过这种孩子都喜欢都能听懂的小故事。 美尼斯仿佛明白了云泽为什么会是如今这样天真又通透的样子。云泽不必去经历世事,便有无数的智慧通过这种‘睡前故事’进入他的大脑。 最愚钝的人受到了这样的教育都会变得聪慧,何况他本来就聪明。 这些本是无价之宝,如今云泽却想要散播出去,让所有人享受和他一样的待遇,美尼斯心情复杂,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没有往控制舆论、传播思想的方面去想,反而觉得云泽过于纯善,一心一意地为泰锡着想,甚至愿意为百姓带去这样的智慧结晶。 不过他倒是想到这些小故事开启民智的方面了,但这会儿还没有愚民的明确政策,所以美尼斯觉得没什么问题。 “殿下,这些就是准备在您说的小剧场演出的故事么?没什么问题。”美尼斯说。 “里面王的新衣也可以?”云泽再次确认。不会被人认为是隐射政治吗?比如嘲讽本国国王很蠢之类的。 美尼斯笑了起来,谨慎是好事,虽然云泽有些过于谨慎了:“您也说了是某个岛国的王,和我们泰锡的王有什么关系?您若是不放心,可以带入王宫让陛下自己决定。” 国家和国家之间,相互诋毁对方的君主又不是一次两次,美尼斯觉得完全没问题。 他甚至怀疑他那个舅舅还要把这个愚蠢的王改成他最讨厌的一个国家的王,然后让云泽将这个王写得更加愚蠢一些。 美尼斯所料不错,国王真的提出这样的建议,因为他觉得这上面的国王简直就和北国的国王一模一样,国王陛下还非常热心地提供了北国国王一二蠢事让云泽自由发挥。 据说泰锡的国王陛下在陆地上百战百胜,但是偏偏泰锡海军不行,在北国那里吃了败仗,对方国王还写信大肆嘲笑,甚至把这场战争写进北国的王的辉煌战绩里,准备带到死后的世界证明自己的荣耀。 国王陛下对北国怨念深重,恨不得所有愚蠢反派都长着一张敌人的脸。 云泽哭笑不得,最后他还是没有明确说是北国的王,只说是北方一个国家的王,然后用上了国王陛下提供的北国王的外貌特征和部分事迹。 -- 第137页 不过知道云泽想要搞一个剧院出来之后,国王陛下倒是想要大力支持一下。云泽和他比划了一下想要修一个什么样的剧场,大概可以容纳多少人。他原意就是修个弧形的阶梯式剧场,能容纳一百人就够了。 国王一拍大腿,觉得规模有点小,说要不重新找个地方修一个大的,就像是角斗场一样,能容纳上万人的大型露天石质建筑。 这年头的国王,一玩就想玩个大的。 云泽赶紧拒绝了他,要真弄一个罗马斗兽场,那就是劳民伤财了。 但是最终这个小剧场的规模还是从一百人扩张到一千人,从木质建筑变成了石质建筑。石料可以从采石场运来。这部分国王表示可以免费提供,反正那些石头放着也是放着,他最近也没有修宫殿的心情。(其实石料都拿去铺暗渠明渠了,他就是想修,那也是修不起来的。) 小剧场还没有修好,家里的歌姬舞姬还有这个时代的艺人们开始排练云泽编写的故事,同时那些动物戏服也要开始制作。 另一边,红蓝花和玫瑰花的花汁已经全部过滤好了。过滤出的花汁加一点花露,再加入打磨好加水过滤沉淀的糯米粉和细细的珍珠粉搅拌。这糯米是浸泡数日的,略带一点酸,但是不难闻。 还可以将一点橄榄油倒入花渣里头,浸泡几日再过滤出红色的油。 云泽将之前做好的粉放好,倒入红色的花油和隔水化开的蜂蜡,搅拌细致了,就是云泽想要的那种胭脂膏了。 粉多一些就是粉饼状的,油蜡多一些就是脂膏状的。 云泽按着自己的喜好分成三种色系,橙红色系列,正红色系列,紫红色系列。颜色重的就是胭脂,那种加了许多糯米粉和珍珠粉的,白色带一点点红的就可以作为粉饼。还可以加一点云母粉,带点闪。 在泰锡的南方,有一处地方就产云母片,所以云母的价格没有那么高。 他还煅烧松木,上头盖青铜盖子收集松烟。松烟加上橄榄油和蜂蜡,可以制作成眉膏或者眼线膏。还可以用松烟加上动物胶(比如鱼鳔胶和皮胶)制作成眉笔,沾一点水涂抹。 云泽甚至极其奢侈的用青金石、孔雀石和云母制作了带闪的蓝绿两色的眼线膏。 如此,女性化妆要用的几种基础化妆品就全部有了。 明年云泽都准备再种一些紫草提取紫色素,听说这会儿的紫色特别昂贵。泰锡国王对北国国王怨念那么深,还有一个原因是对方居然用紫色的纱装饰宫殿,太奢侈了! 打个比方就是,对方居然用冰种翡翠做窗玻璃,就说气不气吧? 其实云泽还想过一种颜料,普鲁士蓝。云泽依稀记得它是牛血混合草木灰烧制的,但是他试验过,提取了一种黄色结晶石,不知道是少了什么关键步骤,只好将这件事暂时放下。(少了三价铁盐溶液) 制陶的匠人为这套化妆品做了一系列非常可爱的小罐子。 木匠做了一个雕花木盒子。 每一个盒子配一个纯白的珠光粉饼,一个带一点粉红的粉饼,一个四色眼影盒,有红、蓝、绿、黑四色,一盒四色唇膏,橙红、粉红、正红和偏紫的深红。另有一套细杆的兔毛粉刷和黑色眉笔。 这种礼盒装他送了几套给女祭司和第一王妃,并且安排了知道如何化妆的侍女去示范。然后这些礼盒装按着限量高奢的价格放到了香薰的架子上。散装也会上架,但是蓝绿色眼影和带闪的一系列都是没有的,只有买礼盒才有。 做过反诈骗视频的云泽深谙商家套路,他完全按着现代的营销手段走——先是名人效应,然后是分层销售和限量。 礼盒装是限量版,带珍珠粉和云母粉并且颜色比较均匀饱满的是高档,含少量珍珠粉并且带有一些杂质的是中档。 没有低档,制作这些化妆品的原料在这个时代比较贵重,所以低档是没有的,但是平民人家的姑娘攒一攒,也能买个一小盒的唇脂,大拇指大小的分装小盒子。 泰锡的贵族也化妆,但是那种化妆与其说是为了美貌,不如说是某种阶级地位的象征。 泰锡本地的化妆品比较粗糙,是用橄榄油调和细磨的宝石粉末制作的,贵族男女用这种颜料在额头和眼睛位置描绘有特殊意义的图案,为了显示自己是神眷者。 他们在脸上画上眼睛、花朵、羽毛、山川日月等等,更像是画图腾而不是化妆。 所以云泽就很意外的得到了国王陛下和其他男性祭司的询问:为什么女性有,而我们没有呢?难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比如祈祷孕育? 云泽:…… 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连化妆都是不分男女的,是自己这个后世来的老土了。 云泽就给男性祭司和国王王子送了一盒。 玫瑰花差不多开完的时候,冬小麦收获的季节到了。 国王带着他两个得意儿子,还有左相和农事官,以及神殿众位祭司一起到达了云泽的麦田。 夏初时候收获的小麦,这种神奇的事情若不是发生在眼前,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而后来他们将出产的湿麦粒一称量,居然比同等条件麦地的春小麦数量高出许多。 躲过了泰锡高温少雨的夏天,小麦都丰腴了。 “今年秋天我们可以拿出一小块麦田试一试种植。”国王比较谨慎,想要再试一试。 -- 第138页 其他贵族和神殿也有一样的想法,冬小麦丰收他们是亲眼所见的,再匪夷所思,有人成功了,他们完全可以试一试。没有人说要立刻改变小麦种植方式,毕竟关乎生存,还是要仔细一些。 其实国王心里对云泽很有信心,对冬小麦很有信心。因为这个,王宫举办了一场小型的篝火晚会,他们说要庆祝冬小麦丰收。 夏日多蚊虫。 夏日的篝火晚会,为了保护自己不被毒虫伤害,贵族们会选择化妆(泰锡人认为脸上的妆容可以驱散飞虫)。 男性折腾自己上半张脸,一般是在额头扑粉,眼睛画上粗粗的上下眼线,额头、眼角、眼睛下方按自己的喜欢画上各种象征美好的图腾。 女性除了额头和眼睛部位,嘴唇和嘴角两边也是展示手艺的地方。 今年他们都用上了神子特制化妆品。 别说,虽然肯定有特别丑的,但是大部分居然都还不错,很有些艺术性和异域风,有些像是埃及脸妆和印度神的妆容的混合体。 不化妆的云泽和美尼斯站在角落,感觉自己和这个晚会格格不入。 这是一个露天晚会,也就是吃喝玩乐这些事,穿着少少的舞姬扭动身体,软成一滩水。她们围着篝火在跳舞,其他人各自烤肉喝酒,比室内的晚会更加原始和狂野。 沙姆王子正搂着一个格外得劲儿的小妞,他额头画了个红色眼睛,两边眼睛下方画了两个红色的倒三角,脸颊上还有三道红色的模仿抓伤的痕迹。得亏他长得不错,不然这祖国江山一片红的妆容实在惨不忍睹。 云泽回头看看美尼斯素净的脸,又看看场内群魔乱舞,他从暗兜里摸出一个正红色的胭脂,大拇指擦了一点,伸手在美尼斯额头一抹,一个小火把就出现了。 “我们就画一点。”云泽笑眯眯地说。 美尼斯看看云泽,也用大拇指擦了一点。云泽以为他也要涂在自己额头上,没想到下一秒美尼斯的手指蹭了蹭他的嘴唇。 云泽愣住了:这,是不是有些过于亲密了? 美尼斯却笑了:“很衬您,很美。” 第68章 初夏晚会后, 价格高昂让人望而却步的化妆品一下卖脱销了。 他们给他们取了很多有趣的名字。黑色的眼线膏称之为脸墨,通俗易懂。眉笔叫做墨笔(还有人拿它来日常写字)。红色系的唇膏有个好听的名字, 叫飞花膏。蓝绿色的眼影叫雀尾膏, 很鲜亮。粉饼则是雪花粉, 带红色的粉饼是醉红粉。 库里人有自己喜欢的取名方式。 其中眉笔和红色系的唇膏卖的最好。红色系的唇膏是最实用的,可以做唇膏, 可以做腮红,也可以做眼影, 可以说是万用型的。库里的有钱人愿意为这些一掷千金。 来库里的商人也买了很多,他们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说要把这些带回家高价卖掉。 但是云泽没有因为金钱入账而特别高兴,他一直琢磨着美尼斯给他抹唇膏的含义。 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难不成是他太过敏感带了有色眼镜? 云泽像是出来觅食结果被人吓一跳的小鹿, 第一时间缩回草丛。他小心翼翼看了半天, 美尼斯一切如常,好像纠结的只有他一个。 不不,不对, 美尼斯日常就足够亲密了。 云泽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和美尼斯走得有点儿过分近了,比兄弟之间还要亲近。而他居然习以为常感觉不到一丝不对? “我是这么迟钝的人吗?”云泽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 “张嘴。”美尼斯伸了一根脆脆的饼干过来。 云泽还没反应过来, 嘴巴自动张开咬了一口,沾着点柠檬酱的饼干, 酸甜酸甜。 他有点呆呆地叼着半根饼干,然后注意到美尼斯已经很自然地将剩下这半根放到自己嘴里,云泽顿时脸红耳赤, 忍不住开口道:“那上面可有我的口水。” 美尼斯看了云泽一眼,重新拿一根,沾一点柠檬酱:“怎么会?饼干是中间断裂的。嗯……殿下是觉得不好意思了吗?” “美尼斯,你不觉得我们有点儿过分亲密了么?”云泽试探性地问。 美尼斯看着那白净脸上一团团绽放的红晕,欣赏着他略带纠结的表情,微笑道:“我们亲密不是应当的么? “您是我想要服侍的对象。若您睡在床上,我便该睡在旁的草席上,守护您。若您坐在马车里,我便该坐在马车外,保护您。若您要吃面包和牛奶,我便该捧着银盘和银杯,服侍您。” 说着说着,他就靠近了云泽。 “殿下,”美尼斯压低了声音,他的声音本来十分清亮,这会儿却有些低沉沙哑,“您出现之后,梦里所有的星辰都有了名字,所有美好的诗句都有了声音。您出现后,我的灵魂就有了归去的方向。我的心意,您看到了么?” 云泽怔怔地对上美尼斯的双眼,这双眼承载着水波一样的柔情,几乎把他淹没。 隐隐的,一条线出现在云泽面前。他紧张地手指发麻,觉得自己可能还没有做好这种准备,实在做不到出柜跟出门一样:“我……” 然而还不等他问清楚,或者拒绝,美尼斯已经神情自若地拿起一根饼干:“殿下不要紧张,只需要记住,我是您的服侍者。我所有的好,都是您应得到的。就好像花朵在春天绽放,果实在秋天收获,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必拒绝,也不必多想。” -- 第139页 到最后,云泽还是没看明白美尼斯的意思,所以想拒绝的时候就有种‘我是不是太敏感太矫情’的奇怪感觉。 而美尼斯一如既往地贴心照顾他,云泽观察数日,发现没有什么不该有的举动,只好暂时先放下这件事。 其实云泽并不抵触恋爱,但是和美尼斯?两个男人,好奇怪,是不是会让事情变得复杂?而且,听说办公室恋爱没有好下场,一旦分手,伤了感情也伤钱。那他和美尼斯这样的,分个手岂不损失惨重? 因为很忙,这件事云泽也就是纠结了几天,之后该干嘛干嘛。 而库里进入了一年最热的季节。 库里的夏天云泽已经尝试过了,最高气温大概在三十度到四十度左右,万里无云,紫外线强烈。没有草皮覆盖暴晒一日的地面温度甚至达到五六十度。人们披着斗篷遮挡阳光和紫外线,但依然有中暑的危险,尤其是那些光着膀子出门工作,在太阳底下晒一天的人。 云泽在自己的农场和牧场都修了纳凉亭,每日提供清热的凉茶,但还是有两个中暑的小伙子。所以今年夏天,云泽给农场、牧场和矿区工作的人提供了一些清凉油,还有正午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同样的待遇给了修水渠的人,他们正午能休息三个小时,有凉茶供应,也有清凉油和解暑药备着。一开始他们都觉得这样会拖慢进度,但是云泽一意孤行。没想到最后效率反而增加了,大家早上多做一个小时,下午多做一个小时,完成的速度比之前还要快。 除了这些,云泽在主道两侧,樱花树下设置了十个爱心伏茶的发放点,每个发放点都立着一块刻有神殿飞鹰和代表他身份的云纹的木牌。 发放点的两个壮汉会告诉大家,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天都会在此免费发放凉茶,每人一杯,可以减轻热天晕眩之类的症状,但是对其他疾病没有效果。 凉茶的味道比较苦,不好喝,但因为是云泽提供的,许多人会特意绕路过来喝一杯再去干活。也有很多人在樱桃树的下面休息一会儿再去工作。 事实上,本地的老百姓有自己的纳凉招数。 如果云泽这个时候出门去麦田里,他会很惊讶地发现,人人都带着用新鲜的大叶子制作的草帽,脸上身上涂了很多黄褐色的泥浆,简直像是顶着绿帽子的泥人。 泥浆里除了烂泥,还有当地一种树木的树皮粉末,这种粉末有清热解毒的作用,特殊的香味能驱散蚊虫,还是平民少女最喜欢的护肤品。大家早起的时候涂上那么一身泥浆衣服,既保护自己不受蚊虫的伤害,而且达到降温隔热的作用。 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其实云泽一点没有觉得热,想一想,室内也才三十多度,就算没有电风扇和空调,冲一下凉水澡就能洗去一身燥热。而泰锡的夏日昼夜温差大,晚上只有十几二十度,完全可以安心睡眠。 但泰锡人不知道是人种原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大多数怕热,加上为了避免晒伤皮肤要罩一层袍子,不通风,那汗水就更是不要钱地流。 于是一到夏天,王室和部分贵族就会去背后圣山脚下的别院避暑。 当然,他们不说避暑。以往最热那几天,国王陛下是要去圣山祈福的,祭司们同去,其实大家知道,就是避暑去的。 其实大家还巴不得这群人去避暑去。 像是国王,他就苦夏,一到夏天就脾气暴躁,看什么都不顺眼。如果那一年他去不了圣山脚下的别院,王城总要死一批犯了小错的仆人。 但是去了圣山脚底下的别院,冰雪融化而成的溪水带着凉意,缓缓从别院中间穿行而过,减去大地的燥热,也减去了国王陛下的燥热。他舒坦了,别说服侍的下人,就是国王的姬妾们和众位王子都觉得日子好过多了。 “还好美尼斯不怕热,否则他整日都是长袖袍子,日子多难熬啊。”云泽这样说。 “美尼斯大人不怕热?”莫莉奇怪地瞪大眼睛,“殿下从哪儿听说的?美尼斯大人很怕热的呀。” “美尼斯怕热?” 云泽一直以为美尼斯是不怕热的,因为对方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都是清清爽爽的,身上飘着淡淡香气,不会厚重到油腻,也不会轻薄得毫无感觉。所以就算是大夏天,云泽也不会排斥他的靠近。 要知道,因为身边的人多数爱出汗,身上不是萦绕着汗味就是一股想要遮盖汗味的厚重香味,所以云泽一到这个季节就不喜欢和人凑太近了。只有美尼斯,是例外。 如果站这里的是阿梅,她会安静闭嘴。作为一个合格的侍女,一切以自己要服侍对象的准则为第一需求,神子不拒绝的前提下,她不会阻止美尼斯献殷勤,但也绝不会帮他刷好感度。 但站在这里的是莫莉,莫莉更天真跳脱一些,还有点傻乎乎的。她就说:“美尼斯大人最怕热了,一天都得洗三四次澡。所以厨房里一直备着水,等大人随时取用。” 云泽也有点傻乎乎的,他以为美尼斯就是早晚洗一次。早晨洗澡好清醒,晚上洗澡好睡眠,早晚洗澡多了一点,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谁料莫莉接下来又说:“美尼斯大人白日都得洗好几次。那些衣服穿了半天就都洗了。” 云泽摇头反驳道:“你看错了,美尼斯白日哪有换衣服?”明明一天就是一套衣服,那些刺绣花纹都是不同的,他不至于认错。 -- 第140页 “不是呀殿下,美尼斯大人夏天的衣服好些都是两套三套的。” 云泽只是一开始没有意识到,不是真的傻。他沉默了一下,问莫莉:“他来见我之前,是不是都先沐浴过?” “好像是吧?”莫莉也不确定,她又不负责美尼斯这块。 “去年夏天也是如此吗?” 莫莉想了一下,肯定地点点头:“去年也是这样。像美尼斯大人这样喜洁净的人真的不多啊。” 喜洁净?云泽想起他和美尼斯刚见面,然后到库里的一路。美尼斯虽然有些爱干净,但绝不到一天洗几次澡的地步。一天洗几次澡?这都洗秃噜皮了吧? 想到他每次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时候,总是一身清爽,嘴里吐出的呼吸是口香糖的草药味,身上是浅浅的清爽香气…… 云泽心情复杂,一想到有人为他用心至此,哪怕心里还有些怀疑对方对自己有些不对的情感,心里却没有一丝的反感。 如果对象是美尼斯的话,似乎……不不不,云泽甩甩头,拼命晃走脑子里的画面。 “殿下?”莫莉奇怪地看着云泽晃脑袋,她左右看一看,没有飞虫啊。 “没什么。” 既然知道美尼斯苦夏,云泽就不能看着不管了。这还没到夏日最热的时候就热成这样,到了最热的时候还能好? 寒玉床是不能拿出来的,太大不方便,而且温度太低。但是消暑物品还有别的,比如属于家居装饰里的凉席。云泽特别挑选了一种青色的竹制凉席,这凉席是美尼斯的床的尺寸,一粒粒竹块和青玉一样晶莹,有效降温和吸汗。 美尼斯用手抚过竹席,看着十分光滑,触感却是细腻温润的,凉丝丝的,可以想见天气燥热的时候睡在上面得多舒服。 “叫殿下担心了。” 云泽躲开他的眼神,有些不好意思道:“没什么,我们不是和家人一样么?之前做好的沐浴皂都能用了,薄荷的就很适合夏天。呃,既、既然到了夏天,蚊帐也得准备一下。熏香燃一整夜也难受,空气闷闷的不舒服,对身体也不好。” “嗯。”美尼斯还是这么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 云泽低咳了一声:“你这样怕热,为什么不和大神官一起去别院避暑呢?” “我更想待在您身边。就算去了别院,身体凉快了,但是心里挂念殿下,灵魂还是燥热的。待在殿下身边,我很高兴。”美尼斯语气平淡地说。这一切都是真心话,没有任何夸张的地方,怎么想,他便怎么说。 “哦。”云泽张张嘴,讲不出话。 之后半分钟他们都没有说话,空气仿佛升高了几度,云泽脸红红的,用手作扇子给自己扇风:“今天怎么那么热啊。” 美尼斯只是笑,不说话,明明今天是难得的阴天,一点不热。 “我先给你换一下蚊帐,可以出去一下么?” 云泽找理由把所有人请出去,关上门,他一下双手捂住脸蹲下了。 刚刚自己那是什么反应啊?好蠢,根本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他在这里心烦意乱,美尼斯在那里好整以暇,他肯定是故意的! 尽管心里纠结,云泽还是给对方搭了一个单层的蚊帐。 看着四边绑起的纱帐,还有铺好的竹席,他想了想,在枕头边上放下一个带着红色流苏的止汗香串。这种手串上的褐色珠子都是香料打碎压成的,可以驱蚊,还有去燥热的效果。 弄好后云泽没有多说什么就走了,美尼斯走进自己的房间,他睡惯的小床被浅蓝色的纱帐包裹起来,里面铺着莹润的竹席。这是处处有着他的生活气息的房间,此刻却好像多了另一个人的痕迹。 他发现了枕头边上的手串,拿起来低头嗅了嗅。美尼斯长长的卷翘的睫毛颤了一下,脸上晕出浅浅的笑,像是微风轻轻碰了一朵花。 第69章 与此同时, 云泽的化妆品架子又上了一批手工皂,以及柠檬香型的驱蚊香包。美尼斯给了云泽灵感, 让他觉得手工皂大有市场。 这一批的手工皂使用的是橄榄油, 配上薰衣草、薄荷、柠檬皮等本地香料。这几种香料量大价廉, 他直接采购了一批蒸出精油来,然后制作了许多手工皂, 放置一个月后直接上架。 库里的贵族们立刻爱上了用手工皂洗澡后那种清爽又清香的感觉。而且手工皂的价格也没贵到离谱的程度,所以富商和小地主也会狠狠心买上一两块。 考虑到平民家庭买不起那种好的一整块的, 神殿还推出一种小小的(麻将牌)的手工皂。这是剩余皂液制作成的,质量没有大块的好,价格也便宜,库里的平民买了一块, 一用就喜欢上了。 就是东西小了一点, 他们也不敢随便用,隔几日才用一次,或者去重要场合、见重要的人之前用它清洗身体。 于是继化妆品之后, 手工皂也成了云泽的拳头产品。他已经决定明年要种植更多油量多的植物和各色花卉。 库里最炎热的日子如约而至,云泽的西瓜也差不多时间成熟。第一批成熟的西瓜已经陆续运到了库里,一个个有足球大小, 墨绿色的条纹瓜皮,下面铺上厚实的松软的泥土防止震裂。 第一批西瓜不多, 无法满足云泽发下的‘请全库里人吃西瓜’的豪言壮志,他只好灰溜溜改成了‘请全库里的孩子吃西瓜’,而且每个孩子都只能得到一小片。 -- 第141页 葡萄园的西瓜在几日内全部送到库里, 马车带着那绿油油的大果子招摇过市,基本上就是第二日,很多人知道神子又带来好东西了。 云泽自己留下三车的西瓜,然后王室和神殿一分,他这里就五筐。 还有一车送给了修水渠的工人,在一日的工作之后,每个人都吃到了一小片放凉的西瓜。 剩下的几车就放到太阳神神殿,让那些祭司送到不同的街区,现场分了,并且允许他们留下种子,还告诉他们如何种植这种水果。 于是这一年的库里,又有了新的谈资。 夏日的夜晚,露天的庭院,躺在藤椅上,手里拿着冰凉溪水浸泡过的西瓜,有仆人打着扇,一抬头是漫天星辰,还有友人坐在一起闲聊,这是云泽现在的状态。 西瓜长得很好,红似火,甜如蜜,入口沙脆,满是汁水。再没有比西瓜更适合夏天的水果,一口咬下去,沁凉如夜风,一下就把白日的燥热扫走,更别提它还甜得如此爽口,每一口都是如此饱满多汁。 一年的等待是有价值的,有西瓜才叫夏天啊。 云泽一下就切开五个大西瓜,自己和美尼斯独享一个,三个给家里的年轻祭司和孩子们,一个分给家里的仆人们。因为数量少,家中仆人一人只能分到两指粗的那么一小块,他们吃得十分珍惜,含在嘴里直到西瓜都软了才不舍地吞下去。 黑色的种子要收集起来,明年可以种植更多。库里有许多沙质土地,不适合种植麦子也不适合放牧,倒是可以种些西瓜。已经有很多人跃跃欲试了,他们都被这种多汁的水果征服。 泰锡人对西瓜接受良好,分出去的西瓜,据说连西瓜皮都没有丢,大家都觉得水分充足的西瓜皮比一般的蔬菜都好吃。而那些种子他们也都好好保存起来,准备等着明年春天种下去。 西瓜送出去太多,连贫民窟的孩子手里都捏着几粒种子。有商人花高价收购,但最后肯卖掉的人却不多。这是神子特意照顾他们分过来的,有着特别的意义,不是简单的可以用钱衡量的货物。 或许有一天,西瓜会成为库里的特产,随处可见,也不再像是现在这样被珍惜。但库里的人永远不会忘记是谁带给他们的。 这边的日照时间长,种出来的西瓜甜得像蜜一样。云泽已经想着明年可以再种一些哈密瓜了,同样甘甜的哈密瓜会带来另一种享受——他对游戏里种子的生命力很有信心。 美尼斯坐在另一头处理下面的神殿传来的文书,有仆人举着火把站在一边。 美尼斯和云泽不一样,云泽喜欢把任务分配给下属,自己做甩手掌柜,但美尼斯更喜欢亲力亲为。 这位未来大神官现在的主要任务是陪伴神子,但不代表除此之外就没有工作。他每天都要抽出一些时间处理自己管辖区域的地方神庙的事务。 神官集团享有大量的不需要纳税的土地和资产,同时他们也要负责一些琐碎细致的工作,比如治疗疾病、做知心大姐和老娘舅、主持墓葬、为新生儿祈祷、为婚礼祝福、救济灾民等等。 美尼斯最近的工作更多了,同时手上的权利也更大。 大神官阁下最近越发看重他,将更多的事情交托给他。老头儿让云泽用珍贵的药物调养了几个月,又生出了新的黑发,仿佛年轻了几岁。 但他却突然看破尘世一般,一心在神殿供奉神灵,手里的事基本都交托给了自己的继承人。 云泽猜测现在美尼斯的压力很大,他的老师和他的师兄弟都盯着他。 云泽刚吃完一块多汁的西瓜,他把西瓜皮丢到一个放瓜皮的小木桶里,转头发现美尼斯皱着眉,不知道遇上了什么事:“看你皱着眉,有什么疑虑吗?” 美尼斯拿着一块烘干的泥版,眉头微皱,听到旁边云泽问起,才笑道:“有一个在乡下的祭师,他的妻子告他和人通奸,要和他离婚。这种事本来应该是当地市长受理,不过有一方是神殿僧侣,所以要和神殿通传一声。” 这年头的离婚案? 有种见证历史的感觉。 云泽来兴致了,他拖着摇摇椅靠近了一些:“我还是第一次遇上离婚案,其中有什么故事吗?” 看云泽两眼亮晶晶,好像孩子等待父母讲故事的期待表情,美尼斯忍不住笑起来,也将头倾斜过去,头发碰着头发,呼吸挨着呼吸。云泽甚至嗅到了他身上那串止汗香珠的味道。 “虽然没有特别的规定,不过泰锡的平民一般只有一个丈夫或一个妻子。他们喜欢便可住在一起成为夫妻,但是祭司的婚姻还要经由神的批准,他们在一起要复杂一点,离开也要复杂一点。 “要将写着两人名字的泥版放在火里,如果泥版裂成两个,则神不许。若是无事,则是神应允的婚姻。所以他们离婚也要更加复杂一些。”美尼斯说着把送来的文件给云泽看。 “像这种祭司犯错导致的离婚会怎么样?”云泽又问。 “如果一个人有了婚姻,却和不是婚姻对象的男人或者女人在一起睡觉,就叫通奸。若是对方的妻子或者丈夫去状告,通奸的人要被鞭打一百下,并且处罚一定数量的金钱。 “比如祭司这个情况,如果他是普通人,他的妻子可以带走了嫁妆和婚姻期间为这个家庭赚取的物品和金钱,还可以带走她生育的儿女。男人还要另外赔偿对方差不多自己财产一半的婚姻赔偿金。这是一般人的离婚方式。” -- 第142页 这么说,不普通的祭司一定也有着不普通的离婚方式咯? “祭司明知这是神恩准的婚事,还要去破坏它,失去的财产还会更多一点。这个小祭祀十分狡猾,但他不敢欺瞒神灵,所以在神面前承认了。她的妻子会得到家里一切,包括祭司自己的房子、土地和牲畜。”也就是所谓的净身出户。 啧,出轨一时爽,回家火葬场的实例啊。当然,这个小祭司惩罚那么重,不是因为他出轨,而是因为他背叛‘神恩赐’的婚约。 “他犯了错,祭师的职务会撤销吗?”云泽十分好奇。 “他所犯的错误已经得到惩罚,男人被鞭打了一百下,收走了两袋麦子作为违背神灵旨意的惩罚,并且失去了妻子和女儿,还有家里所有的财产。但他在侍奉神灵上无太大过错,所以我不会惩罚他。” 美尼斯将手里的泥版放到一边,伸手拿过一旁侍女手里的湿麻布,另一只手捞起云泽刚刚拿过西瓜的那只手,低下头擦拭他的五指。 云泽下意识要抽回手,竟扯不动,有些难为情的将五指缩成拳:“我自己擦。” 美尼斯并不坚持,松开手,将湿麻布递给他。 “明天我要出去走一走,人少一些,七八个。会不会给守卫的工作带来麻烦?”云泽一边擦手一边问。 他知道自己的安全关系着很多人生命,明处和暗处都有很多人在保护他,其中有来自王室的也有来自神殿的。他并不是任性的人,并不想因为自己的突发奇想,给别人的计划带来波折。 “没有的事,如果在库里尚护不住您,那么我们的存在还有什么价值?” 明明是个高大俊美的男子,但这个时候总是显得那么的乖巧无害。美尼斯深吸了一口气,压下自己内心的蠢蠢欲动,附近有那么多人,一旦他做了什么失礼的事情,哪怕视他为继承人的大神官都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撤掉。 神子的地位太过特殊,来得时机又是这样巧,在他没有成为大神官,获得足够话语权之前,绝不能被人捅出去。 “你的事情还有很多,我就不打扰你了。这次就我自己一个人去逛一逛。”云泽想了想,说。其实他就是想一个人出去看看,就当是迟来的叛逆心理吧。 美尼斯心说便是不带我,你的身边也要带一群人的,不过他还是没有反驳,只是微笑着看着云泽,像是一个贤良的妻子嘱咐即将出门的丈夫:“我在家里等您回来。” 第70章 现在是库里最热的季节, 正午的地表温度甚至达到了六十多度,大家聚集在有水有树荫的地方, 茯茶发放的地点尤其得热闹。 泰锡的平民家庭, 男人通常负责管理田地和蓄养牲畜, 女人在家里纺织、料理家务、照顾孩子老人。孩子没什么地方可去,就在家门口玩闹。 有了樱桃树大道之后, 白天男人出去工作,女人在家里料理家务和纺织, 老人们就会带着年纪小一些的孩子出来走走,一路走到樱桃树大道。 他们聚集在几个茯茶的发放地点,那里往往有高大的树木,他们还能厚着脸皮为自己和孩子要一杯清口的茶水解暑。用过的木头杯子放在一边藤筐里, 满了之后其中一人会提着藤筐去水里狠狠浸泡几次, 这就当是洗过了,拿出来放在太阳下晒干又能用。 因聚集的人多了,商人就看出了商机, 他们搬了很多便宜的小商品在这里贩卖。那些染了色的手绳,厚实的木板鞋,打磨钻孔串成串的项链, 都能找到它们的买主。 还有远方过来的吟游诗人和流浪的歌舞团。 弹着月琴的俊美青年含情脉脉地注视人群,一边吟唱着流传的爱情故事和奇幻故事。 异国的舞女摆动腰肢, 做出许多高难度的极考验柔韧性的操作。 泰锡人大都是能歌善舞的人设,当即有人站起来伴随歌声跳舞。跳舞的时候是感觉不到热的,只有欢乐。 此处这样热闹, 不但孩子们闹着不愿意回家,连云泽一行也忍不住驻足看。 “她们跳得没有家里舞娘跳得好。”阿奴撇撇嘴,同时还十分尽职尽责的将亚麻席子铺在一块刚好有树荫遮挡的平地上,让云泽等人可以坐下来欣赏。 今天阿梅来了小水滴,莫莉要照顾家里,所以是第三侍女的阿奴陪伴出行。阿奴长相美艳,身材丰满,若是放在别人家,一定能成为很受男主人宠爱的侍女,可惜明珠暗投,在云泽这边丝毫不受关注,久而久之,阿奴自己都放弃了。 在神国被养刁了双眼的神子殿下是绝无可能爱上凡间的姑娘的。 她现在已经和管家乌苏和厨娘阿西的儿子阿曼结婚了,就在去年的冬天。 云泽已经给家里三分之一的下仆解除了奴隶的身份,因为他们的认真负责。阿曼变成平民之后才有资格娶神殿出来的侍女阿奴。 他们结婚的时候,云泽甚至送了他们一床十分厚实柔软的冬被,外面罩着婴儿肌肤一样细滑的棉布,棉布上绣着千百朵形态各异的奇花异草,里面是一卷一卷云朵一样的丝絮,罩在身上,真是又舒服又暖和。 他们结婚那日,厨房还特意炖了一只肥鹅,做了许多别的菜,庆贺他们结婚。老管家乌苏感动得红了眼眶,连一向凶神恶煞的阿西大娘那几日也格外的温柔慈爱。 现在阿曼主要负责管理送到麦田使用的牛群和铜犁,牛和铜器是家里十分重要的物资,所以管理的人必定是十分受主人信任的人。阿曼要每天去看看农奴手里的牛,要细心地擦拭保养耕地的犁,一天到晚忙碌。 -- 第143页 别看工作量好像很大,下面不知道多少人羡慕他,光是能受神子信任这一点就足够那些同龄人暗自咬牙了。 阿奴对此十分满意,她很珍惜自己的生活,后来她的父母知道她在神子身边做侍女,还找了一个好丈夫,想让她把弟弟也带过来,阿奴毫不犹豫拒绝了。先不说她有没有这样的权力,便是有,也不干。 泰锡并没有父慈子孝的说法,孩子离家之后就是独立的个体。阿奴不可能说,为了父母的一句话一点认可,就去破坏自己现在的生活,这不合逻辑。 对这些暗流涌动,云泽是不知道的。他身边的势力将这些东西都过滤掉了,他们早就发了话,谁若是给神子带去麻烦和困扰,那么他们就会让这个人陷入彻底的麻烦和困扰里。 云泽不是只看表演,他还观察四周围的库里居民和小商人,也听他们的对话。 正有人说到厕所的事情。公共厕所已经修好了,石头打的地基,泥砖的墙体,和草屋顶。厕所有两个入口,分男女,每个入口进去都有六个隔开的蹲坑,男性这边还要多一排上小号的便池。 每个厕所两个负责人,一个老大爷,一个老大妈,他们负责看守和清洗厕所。他们还有一个额外的收入,就是出售那种干净的擦屁股的大叶子,用几颗豆子就能换取。 所有厕所云泽都是亲自验收的,这些厕所地上铺着石头,蹲坑也是石头的,蹲坑下面有一定斜度,清洗很方便,通风也很良好。清洗走的粪便会进入厕所后面用石板盖住的粪池里发酵。 使用半个月后他又去了一次,负责的大爷大妈很仔细,厕所没有很重的气味,也没有肉眼可见的脏污。当然,这可能和随便大小便会罚款有一些关系。 乱来的人,街上的红布条大妈会好好和他们‘讲道理’。这些红布条大妈都是各个街道挑选出的最难缠最精明仔细的大妈。动武力也不行,因为有巡逻队。 街上随地大小便的人也少了,被抓住是同样要罚款的。 库里人一开始不能适应这种突然强制的要求,总是被罚款的事让他们抱怨连连。然而一向和蔼的神子在这件事上却是异常坚持。但是到了夏天,街上突然少了那种恼人的恶心的气味,也不再小心翼翼走路害怕踩到什么不可名状的东西,连蚊虫都少了很多,因为这些虫子生病的事也少了。 他们忽然就感受到了厕所的好处。 这个年轻人如今就在这里马后炮的说着自己一开始就怎么怎么看好公共厕所。 “我敢说,这世界上再没有比我们库里更漂亮干净的城市了。”他骄傲地做了一个总结。 “看来库里居民已经适应了公共厕所的存在。”云泽坐在亚麻席子上,一只手拄在膝盖上,托着脸颊。袖子滑下来,露出手腕上一串四五个纤细的金镯子,夕阳下反射出璀璨的金色光泽。 是贵族!周围的人本来就不敢靠近他们,现在离得更远了。 倒是有些胆子很大的商人,悄悄的靠近,被侍卫拦住了也不恼,满面带笑:“大人,来自哈蒙德的香料,您有兴趣吗?” 云泽头上笼着一层半透明的黑纱,他可以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清他的脸。 “哈蒙德的香料?” 身边有一群高级知识份子,云泽每日耳濡目染,他对附近一些国家也有些了解。哈蒙德因为国情非常特殊,所以经常被人提起。 哈蒙德是一个遥远的香料之国,在泰锡的南方。 哈蒙德是女主国家,家里当家作主的都是女子,国家也是女王继承。他们每年都能出产大量的珍贵香料,泰锡的王室每年都要驱船去购买一大船香料回来,用来制作祭祀的熏香。 这样富裕的国家,要说没人打主意那不现实。但哈蒙德的国民,从女王到子民,每个人都是驯兽的一把好手,他们那里还盛产使用熏香作为手段的巫师。传说那些巫师可以用香料治病,还能用香料将人变成傀儡。 传说挺多,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去打哈蒙德的人全军覆没。大家就知道,这个国家虽然不大,却是硬茬子。 “既然是哈蒙德的香料,应该早早便被人订了才对。”云泽饶有兴致地问。 “这个,我们是小商队,数量不多,那些管家大人瞧不上,也不愿为我们引见。不过我保证,都是好东西,您见多识广,一看就知道,不敢糊弄您的。” 商人一看对方有兴趣,立马打蛇随棍上,解下自己腰上的一个包裹,打开里面一个木头雕花的盒子,盒子里排着一列晒干的细长的干枝:“请您看看,是真的产自哈蒙德的香料。” 另一个随从伸手接过木盒子,检查了一下,用干净的麻布托住,送到云泽面前。 云泽一看,原来是香草荚,原来这个时代就有人用这种香料了吗?他伸手拿了一根,并不长,十五厘米左右,均匀的褐色,没有斑点和擦伤。捏一下,柔软,但没有水分溢出,靠近有股淡淡香味。 那商人一看到云泽的手就惊喜起来。 肥羊,可算逮着一只大肥羊了! 再富贵的人家,只要手经常的使用,哪怕没有茧,手上也会有些色素沉积,但云泽的手,从关节到指尖都是一个色,细腻白皙,指甲是打磨过的,甲片光洁,指甲肉呈现出淡淡玫瑰红。 他的中指上还带着一个不大的银戒,上面有一粒各个角度都反光的黄水晶,一看就知道是顶级工匠的作品,和那些暴发户手上的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 第144页 商人行商多年练就的一双厉眼,他一看这双手就知道,这位怕是从小到大连自己衣服都没动手穿过,是真真正正蜜罐里泡大的贵族子弟。 就得是这样娇生惯养的主,这出手才大方,碰上喜欢的东西根本不在乎价钱。 这是他的机会。 “除此之外还有吗?” 商人立刻点头:“有,有很多。” 他招呼站在远处的同伴过来,他那些同伴也拿出一些样品。这些香料都被放置得很好,堆在他们的马车里,里三层外三层地裹着。 商人一一展示给云泽,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小茴香、肉桂、百里香这类市面上常见香料,但也出现了麝香和没药这类比较少见的。 云泽点了几个自己手头比较少的香料:“你可以报价了。” 商人偷偷看他,但只能看到一层黑纱,所以也不确定对方的意思。他犹豫了一下,不敢报太高的价格,这个时代的商人面对权贵是没有任何的地位的:“三十五卷麻布。” 他小心的报出一个不高不低的价格,这个价格他们有得赚,也不会触怒这些贵族阶级。 云泽在心里换算,觉得这个价格十分合理,点点头。不过他出来是玩的,顺便去神殿送点东西,所以身边没有带着很多可以作为货币的麻布和贝壳。 他便说:“我身边没有麻布,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商人没想到这个贵族还挺好说话了,身边没有麻布,居然还会尊重他的意见问他的需求。 因为一般的贵族,会直接用身边不是很需要的差不多价值的东西结算,他们不会问商人们需要不需要这件东西。有时候故意给些不等价的已经损坏的东西,商人也没有办法,他们这行收入很高,可是要和贵人打交道,风险也很大。 “请问,您有飞花膏吗?”商人小心翼翼地问。 云泽:“……” 第71章 “对不起, 是我太冒昧了。”商人一看对方不说话,还以为自己冒犯了, 立刻道歉。 “不是你的问题, 你想要几瓶?”这个名词太熟悉了, 所以一下没有反应过来。 云泽知道这些化妆品里唇膏卖得最好,哪怕这一小罐就需要一个最优秀的纺织女工不吃不喝一年的工资。但是没想到异国的商人会想要用香料换取这些化妆品。 也是巧合, 他这次出来的时候身上就带了新作出来的一批化妆品和新的手工皂,准备晚些时候送到黑夜女神神殿去——黑夜女神神殿偏殿已经修好了, 并且有了刻着他的名的石碑。 这边将专门卖香薰、香膏、化妆品、沐浴用品。 之前太阳神殿的东西已经转移过来,那边以后专门卖药物和治疗病人。 虽然这些化妆品卖得那么贵,却依旧享受一上架就被秒光的待遇,所以隔两日就得补充。 那些结婚的没结婚的女性都在存钱, 也有年轻小伙子买来讨好自己的心上人。她们每天抹一点在自己的嘴唇上, 可以使花朵香气环绕一整天,并且让嘴唇唇纹变淡,让嘴唇颜色红润有光泽, 于是拥有的还想囤货,没有的更想得到。 “几瓶?”商人被这大口气吓了一跳,连连摇手, “不不,一瓶就可以了。” 云泽拿出了一个圆圆的小柿子一样的陶罐, 上面有一个小小的用金粉绘制的云朵。觉得这个价值可能不够,他又拿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灰紫色薰衣草手工皂,放在唇膏的旁边:“这是你的报酬。” 商人大为惊喜, 他没想到还有更难买的洁面膏。 洁面膏是手工皂的名字,‘手工皂’这个发音对本地人太不友好,特别绕口,他们干脆根据它的作用取名‘洁面膏’。很多人家买回去就是洗脸,天天拿来洗澡可舍不得。 库里人都知道,这小小一块,那是几斤上好的橄榄油和一块地的花朵凝练而成的,集日月之精华(广告,都是广告)。而这也确实好用,洗完脸,清爽又不紧绷,摸上去水水的,长期使用,皮肤都变好了。 商人们也买了一块用过,他们当然知道这种清洁身体的宝贝去了外面可以卖出怎么样的高价,可是神殿的手工皂对外国商队依旧限购,他们买不到多少。就算贴钱请库里人去购买,也就是收集了十多块。这种宝贝,肯定是多多益善的。 想到这里,这个商人的眼神更加热切了。这人肯定是库里的大贵族,说不定这人有门路可以弄到更多飞花膏和洁面膏呢。 “您实在太客气了。”商人喜上眉梢,他小心接过,然后打开柿子罐,里面是一种石榴汁一样红艳柔亮的颜色,飘着好像夏日果园里熟透果子的香气,平整的膏体表面还浅浅印了一个复杂的花形。只是天气太热,膏体化开一些,上面的花有点模糊了。 商人看着这精美的东西,想着:这要涂在唇上,该多么漂亮多么香甜啊,果然不愧飞花之名。 又看那四四方方,一面印着精美图案的灰紫色手工皂,半透明的质感,里面裹着小小的紫色的薰衣草,没有那么浓烈的香气,看着倒像是那种名贵的点心。 这样两样东西若是能大量带回国,卖给那些不差钱的贵族,这一趟就值了。 商人尝到了甜头,又想着弄到更多,便不肯走,继续地推销:“大人,和我一同过来的几个商人,他们带着多罗出产的宝石和北国出产的花毯,您有兴趣见见吗?” -- 第145页 云泽这边的东西大都是别人送来的,东西都很好,就是少了点购物的乐趣,所以他现在兴致很高,也很想见一见这些他国的商人:“可以。只是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们随我来。” 云泽等人没有回去自己的房子,而是去了库里的驿站,专门招待外国宾客的一间别院。 那些商人有些疑虑,但金钱吸引着他们,将他们一路引到这间别院。别院里都是属于王族的仆人,一言一行都受过最严格的训练,训练有素的侍女将这些小商人们引到会客的大厅,此时这些青铜兽头的灯盏上都已经亮起油灯。 这些原本都是没有资格被贵族们邀请接待的小商人,即便来了库里很久,也只是接触一些富农和乡绅,他们何时见过这等阵仗?对着微笑浅浅的侍女们,看着她们身上高档布料制作的衣裙和精美首饰,小商人有些手足无措。 他们尴尬的想要遮掩自己不得体的服饰和破了洞的靴子,还有脸上乱糟糟的头发和胡子,以及风尘仆仆的脸。 同来的商人都拉住第一个商人,“汉斯,这个客人究竟是什么人?居然可以带着我们来这样华美的居所?” 汉斯自己也不清楚这个客人的身份,只能肯定是一位在这里十分有地位的贵族,但这些他不会说出来。他只是强调:“总之是你们不能想象的尊贵的客人。而且,你们知道吗,这位大人可是直接用飞花膏和洁面膏给我结账呢。” “竟、竟然用这样珍贵的东西结账?”其他小商人呼吸都停住了。 “各位请坐。”云泽说。 商人们战战兢兢地坐在一旁铺的亚麻席子上,有侍女端着彩绘的托盘进来,给他们每个人一个精致的飞鸟造型青铜杯,另一个侍女一个一个倒一种深褐色的啤酒。 这种酒用变质的面包和某种树叶酿制,酒味比较淡,常用来招待并不重要的客人。 但就是这样的淡啤酒也让这些小商人们受宠若惊。 不过既然出来行商,就有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准备,大家很快收拾好心情,一个个跃跃欲试,想要把自己压箱底的珍贵商品一股脑地介绍出去。 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携带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什么类型都有。其中甚至有一些关在笼子里的猴子、猫、鸟、变色龙等等宠物。 其实云泽什么也不缺,他要缺了什么,还没开口,就有人抢着送上来。商人作为宝贝出示的花色毛毯,还有各色宝石,以及香料,云泽这边都有更好的,所以挑选的时候更为挑剔,大半的商品只看了一眼就被刷下了。 商人们没有气馁,反而更加高兴。挑剔好啊,挑剔说明真心想买,说明好东西用多了,出得起价格。 最后云泽买下了一件用鸟雀羽毛捻成的丝线编织的长袍,来自托托克亚的特产。拿着这件袍子的商人说这是托托克亚的第一王妃家族流出来的珍品。托托克亚的国王迷恋某个大臣的女儿,把之前的第一王妃赶走,第一王妃的家族被国王随便寻了一个理由打成叛国,王子也失踪了,如今这个家族已经消失。 而这件精美袍子意外被他得到,已经保存了两年,因为之前一直遇不上配得上这件长袍的贵人,所以宁可压箱底。 商人的话云泽只信了一半,因为这件袍子的确制作精良,全部都是使用一种闪着金丝的墨绿色丝线,摸上去无比顺滑,就是内衬寒碜了点,回头换一块丝绸内衬就好了。 还有一个商人手里有很多没打磨过的天然水晶矿石,大块,透明度也很好,居然还藏了一个一人高的紫水晶矿晶洞,他也一道买下来。 这是多罗来的商人,他们那儿盛产黄金和宝石。他用宝石和云泽交换手工皂,他们那儿比泰锡还需要手工皂。 “这些洁面膏用橄榄油和花制作,最多保存半年。若是上面生了霉斑,就不能用了,这你是知道的吧?”云泽提醒他,一次拿这么多也别囤货。 “谢谢大人提醒。”这个商人小心将手工皂包起来。 还有一个从北国来的商人,主要卖一些香料和药材,他拿出了两块不小的龙涎香,都是灰白色的,加起来有十几斤重。 商人说这是他从海岸上捡到的,刚开始有海鲜腐烂的腥臭味,后来干了,点燃一小片发现有很强烈的香气,觉得十分稀罕,就一直留着。 云泽也不瞒他,说这是一种来自大海的香料,比较少见,然后给了一个双方都很满意的价格——直接用金子结算——如果一个商人有途径将金子换成别的东西,他就会更喜欢金子这样的高价物品。 美尼斯说过北国,一个十分排外的国家,但是没想到对国外的新鲜事物也那么排斥。别的商人都要云泽手里的化妆品和手工皂,这个人却还是坚持用黄金。 北国商人苦笑道:“我们王不喜奢靡享受。” 这就是假话了,泰锡王那会儿没少和云泽讲北国王的坏话,其中就提到北国的王如何奢侈无度。重点提到北国的王居然用紫纱装饰宫殿。 这个时代紫色只能用一种海蜗牛的粘液制作染色,为捞捕这种珍贵的海蜗牛,每年都得死一批人,所以紫色非常珍贵。就算是泰锡国王,他也只敢给自己制作几件紫色袍子,装饰宫殿这种事是想都不敢想的,长老院和神殿会把他骂成狗。 而北国的王居然可以用紫色纱装饰宫殿,这是怎么样的一种炫富行为?泰锡国王嫉妒得破口大骂,让云泽一定要在故事里把他的奢侈愚蠢本色写出来,让万人唾弃。 -- 第146页 云泽仔细想想,就算泰锡国王话语里有夸张成分,用紫色纱布装饰宫殿应该不是假的,那确实是奢侈。一千只海蜗牛才能制作出一克染料呢,啧啧,一整个宫殿的紫色纱布…… 商人的话云泽没放在心上,不过倒是说了一句,希望他们下一次看到这种香料可以来找他,就到这个招待所就可以。 云泽也和这边负责人说了一声。 云泽回去的时候,美尼斯正指挥仆人用薰衣草制作的熏香驱赶家里的蚊虫。 这里的人很早就发现了薰衣草的妙用,并且制作出熏香驱赶蚊子。不只是贵族们如此,平民们也一样。他们采集野生的薰衣草,晒干脱水,然后搓成一股绳,用的时候点燃一头就可以了。 薰衣草是最贫苦的人也能使用的天然蚊香。 根据泰锡的传说,他们是从北边迁徙过来的,国王娶了本地的公主,百姓和原住民混居之后形成了新的国家泰锡。 泰锡居住在这里已经有几百年,但发迹还是这几十年的事情。 太阳神的神殿就有前人留下的壁画、雕塑,一种黄色皮肤五官更加圆润的人群和一种浅咖啡色皮肤五官更加深邃的人群融合在一起,慢慢变成现在的泰锡人。 他们过来的时候带来了许多老家那边的物种,其中也包括一些香料,薰衣草就是其中一种,同时这也是一种对外出口的香料之一。 泰锡本地的香料不多,平民家庭也会在烹饪的时候加入芹菜、大葱、洋葱、小茴香等香料,但更加稀少的香料和外国进口的香料是只有权贵可以享用的奢侈品。 “美尼斯,我回来了。”云泽上来就很高兴的给了美尼斯一个大大的熊抱,“今天看到了很多有趣的事,待会儿晚餐的时候告诉你。对了,晚餐是什么?” “烤鱼、烤面包片、凉拌醋芹、冰镇石榴汁、鸡胸肉配鹅肝酱。”美尼斯微笑着回答。 “听起来真不错。”云泽笑眼弯弯,都是他喜欢的。 第72章 燥热的夏季在倾泻的凉水里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床上的青竹席子换成了柔软的亚麻布和细细的羊绒线编织的毯子。红艳似火的石榴花也褪去了颜色,和渐渐变成黄色调的草木一起凋零。 但大家的心情却是愉悦的, 泰锡全国范围内种植的玉米都迎来了大丰收, 一筐一筐收割的玉米就摆在玉米地的田埂上, 书记官每称量一个筐子就要惊叹一声。 鲜玉米要晒干才能久存,也可以脱粒后用石磨打磨成细细的玉米面, 这种面比小麦面粗糙一点,可是比干豆子好吃多了, 还有点甜。 而玉米秆可以制作成牛饲料,过冬的时候牛也不必受饿了。 除了神殿和权贵,库里的平民家庭好些也种了玉米呢,也都收获了。他们种得少, 照料得更加仔细, 产量比神殿的还高一些,就是种得不太多。但就是这不多,也比得上正正经经一块地的产出了。家里有富余的人家尚且感受不到这种惊喜, 平民窟的人才是真正喜极而泣。 够了够了,够吃到明年春天了! 收获了将将够的粮食,加上一点神殿的救济粮, 自己再去捞一些鱼和权贵们换豆子和麦粉(鱼肠开始流行之后,库里就新增了粮食换鱼的固定买卖), 贫民窟的人今年总算好过一些了。 他们将收获的玉米晒干了磨成粉,然后制作面包。 玉米面磨得细细的,制作好的面包吃起来甜香。平民很少吃到小麦粉制作的面包, 他们的主食是各种豆子,还有用一点点麦麸和别的材料制作的石头一样的黑面包,就是黑面包也是珍贵的,毕竟那是面包。可是玉米面包的口感就比这些豆饼黑面包好多了。 “咱们明年不种豆子了,种玉米。”许多人一边吃着玉米面包一边遐想明年的大丰收。 种植了玉米的权贵们吃过干玉米面制作的点心,过了一回瘾,就放弃了纯粹用玉米面制作的食物,没有小麦粉制作的细腻可口。但鲜玉米很好吃,清蒸好吃,烤着也好吃,还可以剥下来煮汤,口感介于水果和主食。 玉米的杆可以拿来喂牲畜,剥干净玉米粒的棒子可以磨成粉,同样可以喂牲畜。 综上所述,玉米的确是一种很有作用的食物,明年可以继续推广,可以和豆类配合种植。 这个时候,云泽又开始种植冬小麦。今年他的冬小麦大丰收,产量比春小麦高很多。其他知道消息的也跟着拿出一块土地种下麦子,明年看看冬小麦的产量是否真的比春小麦的产量高。 这次云泽种冬小麦的土地依旧是一半,另一半留着明年继续种黄豆。 他今年收获了很多黄豆、甜菜、粳米和糯米。没错,小山包那边的稻米也丰收了,它们的产量比云泽想象的还要高一些。 收获的稻米全部送到了库里,云泽补给了那边的农户家庭麦子和鸡鸭,还让家里三百士兵去那边开出云泽想要的两百亩水田,明年要扩大种植规模,还要派去更多农户。 自从曲辕犁出现,云泽手底下负责种植的劳动力就有点溢出。现在刚好将这一部分多出的劳动力送到那边种水稻去。 另外药草也需要增加产量,药农也要增加。 奴隶兵已经全部脱离奴隶身份成为平民,但是他们暂时还没有获得库里的户口。云泽早早向国王要了库里郊外一块荒地,留着给他们修建房子。 -- 第147页 他本意是想要让他们有个好身份,有预留的土地,日后好成家的。而且他也早早说了,他们一旦有了喜欢的姑娘就能分到单独一间屋子,搬出去也可以。这一切其实不影响他们现在的工作。但是居然半年过去,愣是一个脱单的都没有。 也是奇了怪了,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不想成家么? 听到云泽疑问的美尼斯失笑道:“殿下,您就算有心,也得给他们一个认识女孩的机会啊。”他们不是出任务就是在训练场,除了家里几个侍女,哪有见到其他未婚异性的机会? 云泽还真没想到这一茬,他尴尬得脸都红了,但为了下属的一生幸福,还是认真请教同样有一堆的士兵但都料理得妥妥当当的美尼斯:“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他们既然已经不是奴隶,且又是您的直属下属,若是有意,不知道多少姑娘会觉得满意。但也是因为是您的下属,所以一般只会找您下属的姑娘,免得起什么不必要的波折。只是您这边未婚的姑娘不多,单身汉却不少,不如找户籍官,问问有无合适的单身女人。” 原来家大业大的美尼斯的下属都是内部消化的。而云泽因为来的时间短,还没有经营出这样的人脉,自然没有足够未婚的姑娘进行内部消化。 可是为这个找户籍官…… 莫名有一种公园相亲角拿着照片和简历的大爷的既视感。 云泽正愁着,那边美尼斯又问:“殿下要为他们找结婚对象,那么想好要怎么安置这么多家庭了吗?” 这又是一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云泽已经想过了。 他说:“我和陛下申请了一块地,就在库里外面,靠近我的牧场的地方。如果他们成家,可以在那里获得一块地用于修建房子,还能获得一块地用于耕种。这块土地上所有产出归他们所有,作为他们为我服务的报酬之一。” 简而言之,这都是员工福利,以后不为他工作了,就得拿着自己的财产,带着老婆孩子搬出去,土地也得还回来。 房子有了,工作有了,就是没有对象。 突然,云泽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笑起来:“我知道了。” 但是却不说自己知道了什么,只是笑眯眯地抽出一张纸开始涂涂写写。美尼斯也没有问,追根究底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很不讨喜。反正最后还是要知道的。 没有多久,美尼斯就看到云泽找了户籍官,却不是为了相亲,而是招一批户口在库里和附近,背景没有问题的年轻女孩,加入扩建的纺织部。 库里的纺织部依旧是云泽在负责,其中库里本地的纺织女工有一百多人。但这次他要扩建至五百人——因为棉花丰收了。 属于王室的地里种上棉花,秋天这些收获的棉花已经到了纺织部,纺织部的女工需要捡出棉籽和杂质,然后开始制作棉线。 事实证明,棉花在这里适应良好,那么棉花取代亚麻就是可以确定的将来。 今年种的棉花还不是特别多,但是明年肯定更多,一批专门种植亚麻的农民会转种棉花,所以明年的纺织部还是会继续扩建。 库里有十多万的人口,棉布要满足十多万人的供应,还要提供给外国商队,这么点种植量可不行。棉花会越来越多,对棉布的需求量也会越来越多。就算美尼斯都已经在考虑明年开垦新的土地用于种植棉花,其他人应该也是一样的想法。 纺织部的扩建势在必行。 扩大棉花种植,扩建纺织部,有几个好处: 可以让本地人用上更加廉价优质的本地棉布,而非高价的外国亚麻布。亚麻布是库里居民一项重要支出,如果市面上出现品质优良价格低廉的棉布,这一项必须支出就会减少,他们可以购买更多衣服,可以购置厚实的棉衣棉被。 可以让棉布成为泰锡的拳头产业,自给自足的同时,还有余量出口。棉花加工成棉布,再染色,可以高价直销外国,以国的名义直接出口,有助于将贸易逆差转成贸易顺差。 而且这能鼓励女性就业,以及增强女性的经济实力。在泰锡,女性赚取的钱财是属于自己的,而她对家庭的贡献直接决定了她的家庭地位。如果女性拥有了赚钱的能力,她们的日子会好过很多。 云泽没有珍妮织布机,不过他有别的,一种没有珍妮织布机高效,但依旧远远超越这个时代的织布机。游戏里就有它。玩家购买这种织布机,摆在房间里做装饰,属于另类的装饰品,云泽也是找了很久才在‘家居装饰’里找到它。 木匠们有了新工作,就是制作这种织布机。样机交给纺织部的女工进行适应,这种织布机需要手脚并用,大部分纺织女工表示这个机器比之前的好用。只要熟练了,她们的速度可以提高一倍,而且织出来的布又细又密,平滑柔软。 纺织工坊正式扩建,新的工坊已经在修建了。 户籍官派出下面的小吏,去库里各个街道,以及附近村庄通知:十三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自认为纺织能力不错的女性,可以在某月的第某天携带当地开具的身份证明去库里纺织部进行考核。 纺织部要扩建,招收新的女工,如果被录取,以后就是为王家服务的职业女工了。 这个消息一出,平民家的姑娘和一些年轻媳妇就沸腾了。 -- 第148页 为王家服务,有固定工资,还包一顿中餐——这么优渥的条件,根本没有哪个平民人家的女儿能拒绝。 纺织女工是铁饭碗,只要不出错,可以一直干到四五十岁。年轻女孩干一两年就能攒下一笔不错的嫁妆,也能选到条件更好的丈夫。妇人可以赚取家用和自己的养老金,还能提升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 这个时代女性能做的工作不太多,平民女性能做的工作就更少。一个招收纺织女工的考核,对很多人来说就是鱼跃龙门的机会。 除了动手能力实在不好的姑娘,和家庭条件不错不想吃这个苦的姑娘,其他人都在跃跃欲试。 第73章 “米莎,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啊。”米莎的养母高兴地看着自己女儿。 米莎来到这个小村庄后很快融入了正常家庭的生活。她的养母教她烹饪、打理家务、理账、人际交往和纺织。 纺织是一个女孩必须掌握的技能,因为平民家庭的家用布料多来自于女主人的纺织工作, 一些有能力的女主人织的布质量很好, 还可以卖出去。卖布获得的金钱是属于女主人自己的, 这是家里重要收入。所以女红好的女孩,和力气大的男孩都是婚姻市场上的抢手货。 米莎是个很聪明也很拼命的姑娘, 她努力学习。短短两年时间不到,她已经熟练掌握了纺织的技能, 甚至表现得比那些从小接触纺织的姑娘更好。 这一切并不是没有代价,看看她茧子叠着茧子的手指就知道,这都是生了水泡,长好, 又磨出水泡, 这样无数次重复留下来的。 米莎的养母每天看着她天不亮就起来纺线和织布,每天只睡一会儿,平日也不出去玩, 就是学,什么都学。她很心疼:什么样的过往,才能让一个女孩这样拼了命地努力? 后来他们知道米莎的恩人就是神子, 米莎更拼命了。老妇人知道她的养女在寻求机会,米莎想去库里, 那里更靠近神子。可是怎么样才能去库里呢? 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现在她的努力为她赢得了一张入场券。 米莎看着夕阳落下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她想要追随一生的人, 超越了感激和爱情,是供奉在心上的神:“是啊,真是一个好消息。纺织部,我一定会去的,阿姆。” 从得到消息开始,库里和附近村庄的女孩就开始悬梁刺股苦练纺织技能。不亚于高三生累到睡着还得往眼皮上抹风油精的坚定。 有些有关系的人家还想过走后门,可惜这一次他们的关系户都拒绝了。 “这次招聘是神子殿下亲自负责的。而且,就算我把你塞进去也没有用啊。没有本事还是会被丢出来,现在纺织部不一样了,每个月都要计算每个人的业绩,看数量,看质量,最低的都要谈话,不合格直接踢走。” 云泽接受纺织部之后改了一系列的规矩,他没有提高工资,但是弄出奖金制度,每个月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某个标准,超出有奖励,超得越多奖励越多。 这大大提高了纺织女工的积极性,她们中一些能力很强的,光是奖金就比得上基础工资,等于是某些女工的双倍工资。 而其中一些比较懒惰的,迟到早退的,滥竽充数的……全部踢出去。 都是关系户,剔掉了三十多人。 到了指定的考核时间,库里附近村庄的年轻女性天不亮就出发了,带着家人的祝福,准备前往库里一试高下。 她们没想到,就在她们去库里的那条路上,已经站着一些青松一样的青年男子,三人一组在巡视。他们举着火炬,身上有一个牌子,有飞鹰和云朵图案,所有人都知道那是神子的标志。 “殿下怕你们半路遇到危险,让我们在这里驱赶野兽和巡视。”这些披着皮甲身体强健的男人硬邦邦地说。 年轻的女人都有些意外和感动,尤其是那些没有婚嫁的年轻姑娘,看着头发和胡子都干净整洁,又那么强壮的士兵,悄悄红了脸。 神子的守卫,强壮有力,身体健康,以后生出来的仔肯定也容易活。有着固定的收入,还是在仁慈的神子身边,如果没有婚配,倒是个不错的对象。 不过这次主要还是为了选拔正式纺织工,所以姑娘们的心思浮动了一下,又快速赶往库里的纺织部。 在纺织部的外面,同样有一批守卫在守护秩序,云泽这一次把家里剩下的单身汉都丢出去了。 机会已经给你了,自己把握吧。 一些小年轻还不明白神子殿下为什么命令他们穿上这一套整齐漂亮的牛皮皮甲,要他们用洁面膏彻底清洗身体和头发胡须,还要清洁牙齿吃口香糖。老成的战士却一下明白了神子殿下的用意,他们非常激动,面上还是一片严肃,眼角余光却注视着人群里出众的那些姑娘们。 健康没有疮疤的皮肤,红润有光泽。柔亮浓密的头发整齐扎成辫子。胸部饱满,小腹微凸,手臂有肉,有着丰满的体型。符合上述特点,五官不是特别差,就是泰锡审美里的标准美人,这类姑娘特别吸引士兵的目光。 但正是因为条件好,这样的姑娘肯定会挑剔一些。 想到这里,年轻的士兵拿出了自己最好的状态,他们像是石雕一样站立在那里,手握着武器,肌肉紧绷。 他们像是求偶的孔雀一样拼命展示自己的魅力,心里在呼唤:亲爱的姑娘,看我,看看我呀! -- 第149页 而姑娘们也确实被吸引了,她们不像是士兵碍于命令不能光明正大地打量,姑娘们可一点隐藏自己想法的意思都没有,她们一会儿看看这个饱满的胸膛,一会儿看看这个有力的大腿,再用目光丈量一下手臂的长度。 嗨呀,一看这大腿就知道差不了,能生下健康的娃娃,以后也是养家的好手。 士兵们被姑娘们热情的眼神看得人都煮熟了。 一直到纺织部的大门打开,姑娘们拿着她们那边管理人开具的身份证明一个个入内,那股火热的气氛才稍稍冷却一些。 进了门,就是她们的战场。这次是年轻女人们自己内部在燃烧了,彼此之间都是竞争者,到了秀手艺的时候了。有些姑娘很自信,有些姑娘不动声色,有些姑娘一脸紧张,还有的姑娘一脸灰白,简直和高考考场上的考生一样一样。 米莎是其中一个,微不足道的一个。 和以往不一样,这次招女工分工明确,招收一批纺线女工,再招收一批织布女工。以前都是两则都要考核的,现在更有针对性。于是就有对纺线更加在行的女孩去了另一边排队。 这次考核的考官都是宫里专门给国王纺织的女工,是纺织女工里的佼佼者,半个女官。 云泽是担心原来的女工和准备招收的女工有利益纠葛,不肯招收真正有实力的,所以特地请了宫里的人过来,让她们帮忙选。 但是日后的管理者还是之前选出的老成负责的女工。这些管理者直接对云泽负责,但云泽不会亲自跑纺织部。云泽作为一个年轻男性,不方便出入于这样纯女性的工作环境,容易带来不好的影响。 云泽很谨慎,就算这里人不在意,他还是主动避嫌。 连他都避嫌了,其他男人怎么好意思天天往纺织部走?这时候的纺织部是真正女性的天地。 年轻女人已经走进去,她们没发现角落处走出两个人,正是前来查看情况的云泽和美尼斯。 这些所有布置都是云泽一人搞定,美尼斯一点没有插手,也没有提点。他突然有点怅然若失,比喻起来就像是宝宝第一次离开家里去了幼儿园,还以为适应不好,没想到对方做得很好,自己穿衣,自己吃饭,自己睡觉。 真正焦虑的反而是美尼斯这个‘妈妈’。 虽然早早知道云泽很有能力,也一直在负责修供水系统的事情,但是他能想到这种同时解决纺织部扩建和下属脱单的好主意,美尼斯心里还是感慨万千。 他喜欢云泽的聪明有能力,但有时也希望对方可以依赖自己。 美尼斯收起自己这不恰当的情绪,微笑着恭喜云泽:“以后棉布会成为每个泰锡人都用得起的东西,就像是您希望的那样。” 云泽转头一笑:“是像我们希望的那样。” “您想要将这些女工介绍给士兵吗?平民家庭善纺织的女孩和神子殿下的守卫,倒也相衬。”美尼斯看向人声鼎沸的考核现场。 “还没有,先让士兵们把自己的房子修出来,把地开垦出来。有了房子和地,女孩再带一些日用品和牲畜嫁进来,那才是一个家庭。”云泽抬起头看向天空,“就在……明年樱桃花落满道路的时候,未婚的男女汇聚在樱桃树下,如果看对眼,就在一起吧。” 美尼斯想了一下那个画面:“那一定很美。” 云泽和美尼斯两人悄悄地来,又悄悄地离开,他们在樱桃树大道上散步,风带起地上的落叶。 路上行人脚步匆匆,但面上没有悲苦之色。又有一些人边走边商议什么,走近了才听到在说明年种植玉米的事。许多人家将玉米种在屋前院后,皆尽成活,他们便知道这种作物并不像是麦子一样难伺候,一些土地有些贫瘠的人家自然高兴。 一样的土地,种玉米却能收获足够一家吃用的粮食,这不就是幸福么? “那些心有疑虑的人,看到一粒小小种子长成那样一株,又亲自掰下品尝了,才真正相信了,这世间确实有这样的种子。”美尼斯轻声说。去年种了玉米的只是一小部分,如今那些观望的人亲自去看了玉米丰收的景象,明年大概就跟上了。 云泽倒觉得这样更好,三思而后行:“谨慎是好事,鲁莽行事只会带来麻烦。对了,还得提醒一声,不能一直种玉米,要和豆类轮种。神殿今年还会提供种子交换吗?” “会的,不只是库里的几个神殿会,其他地方也是一样。甚至别的国家也会派使者过来购买种子。” 云泽脚步一顿:“别国的使者?今年么?” “可能已经在路上了。从南部地区和港口传回来的消息都在说玉米丰收的事,可见这个作物在温暖地区和海岸边也能成活。只怕不只是我们泰锡要种,周边几个国家也要种。”除了愚蠢到无可救药的君主,其他人都会重视这件事。 这个好理解,天气造成的影响绝不会局限于一个国家,它应该影响一片地区,甚至一块大陆。 泰锡受影响比较重是因为可用耕地少,粮食本来就短缺。泰锡王到处征战又不是吃饱了撑的,他更多是想为泰锡找到一个‘粮仓’。 而周边国家,他们多平原,粮食比较足,受影响相对要小。这个影响小是针对贵族,对百姓的影响依旧是大的。如果他们的君王还有些责任心,自然会派人来求购粮食种子。就算无意必须求购种子,也要派人来试探一下泰锡的情况。 -- 第150页 美尼斯所料不错,看到泰锡国玉米丰收之后,得到间谍传回来的消息的各个国家的王都坐不住了。泰锡周边国家求粮种的队伍已经在路上,他们带着本国的许多特产,一副来交易的架势。甚至隔壁红谷的使团已经快要到达库里。 他们一收到消息就出发了,赶在了所有人的前面。 出使的人正是红谷的长公主。 第74章 红谷因为女性善于纺织, 所以基层女性地位较别国要高一些,而这一届的长公主, 其实从小按着继承人的身份培养的——如果最近红谷国王的宠妃没有给国王生下一个男性继承人, 而国王没有被迷昏了头准备换掉如今这个优秀继承人的话。 这个父权为上的年代, 长公主再有能力也没用,除非她造反, 否则继承人的身份是国王说了算。 当然,一开始臣民都很反对。 虽然红谷很多家庭是女性继承, 但是王位传承的主流还是男性,因为男性没有生育的风险——这年头女性怀孕生子的死亡率实在太高了,王位禁不起这样的波折。 但是长公主的情况不一样,她已经很大了, 还是合格的继承人, 并且十分健康,大概率能成功生下下一代继承人。那么为什么要放弃这现成的去选择一个死亡率更高的孩子? 要知道女子死于生产的死亡率,还没有孩子的死亡率高, 这个小孩子比长公主死得早的可能性更大。 另外还有一种重要因素是,这个世界的主流是:子女血统从母。这是母系氏族遗留下来的思想,目前大部分国家都遵循这一点。 沙迦长公主是第一王妃的孩子, 天生尊贵。那个小男孩的母亲却只是一个小官员的女儿。所以小男孩地位比沙迦长公主低很多,就算沙迦长公主不继位, 也有另外两个母亲身份更高的公主,有他什么事? 这时候国王来了一个骚操作,他让小男孩认了某一位身份尊贵的后妃为母亲。那个后妃没有孩子, 仔细考虑过后收养了这个孩子,于是这个孩子在身份上就仅仅比沙迦长公主低了一点。 为了让如今还在吃奶的儿子继位,国王也是拼了老命了,甚至差一点和本国的官员们闹翻了。 后来他们决定各退一步。 红谷国王的意思是,王位还是儿子继承,但是女儿如果不结婚,可以替儿子管理一段时间,直到他儿子十八岁,大女儿就可以光荣退休。万一他儿子活不过十八岁,这个王位就是长公主的。如果女儿要结婚呢,为了不妨碍儿子的地位,肯定要嫁到异国去,但是会补偿许多嫁妆。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沙迦长公主一旦生下健康的孩子,有了继承人,她的支持率还会涨一波。 最近宠妃吹了几日枕头风之后,老国王开始倾向于把长公主嫁出去了。 红谷的国王想得特别好,但是长公主有自己的想法。 从小当作继承人养大的她眼界和后宫女子不一样,至少她从不掩饰自己对权势的渴望。比起当一段时间的摄政王,她更想以自己的小兄弟为跳板,当女王。 如果她父王执意要把她嫁出去,那么,就别怪她开始为自己打算了。 长公主不认为她那个还在襁褓里的小兄弟,和他那只会媚上的母亲能斗得过虎视眈眈的堂兄弟们。如果王位是注定要失去的,不如输在她的手上。 是的,长公主看似出使,其实她是在为自己寻找最佳的联姻对象。 并且她已经想好了,强大自己,有朝一日打回母国去。 许多帝国的第一王妃权势很大,她们拥有某块土地的独立统治权。这种统治权独立在国王之外,她会是唯一的女王,沙迦准备走这个路线。 当然,这件事必须私下慢慢策划,老国王还没死呢。 可以说,长公主沙迦是个很有能力的女子,这次求购粮食也是她先提出的。国王只是让她来看看泰锡的情况,最好可以换到一些种子。 沙迦长公主却想着联姻这件事。她得到消息,泰锡出现了云朵一样的植物,可以织布,产量比亚麻高,织出来的布质量还要更好。泰锡有这种种子,而她手里有大量的纺织工人和更加高效的织布机。她手里的女工和织布机,对现在的泰锡来说和铜矿一样重要。 女工、织布机和一手组建的女军,这就是她为自己准备的嫁妆。 亚麻布是红谷对外出口的一项重要物资,如果泰锡国也大量出口布料,会对红谷的布料产业造成巨大冲击。沙迦看到了泰锡这种种子对红谷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果她还是那个继承人长公主,她会把这件事提出来。但是现在,她的父亲已经剥夺掉她摄政的权力,更断掉了她和几个下属的联系,甚至不经过她的允许解散掉了她的私人军队。之前的许多支持者一看国王心意已定也转投了方向。 他在防备她。 而她深爱的国家拒绝了她,无论她曾经为这个国家做过什么,似乎都比不上男性的身份。 “你太拼命了,你太好胜了,你是一个公主,你只需要嫁一个王子。” “不要练习格斗,不要强壮你的身体,那是下等人的审美,你要修饰自己的容貌。” “不要有太多情人,遮住你的胸脯,不要露出大腿,男人喜欢安静待在家里的女人。” “不要歇斯底里,不要情绪化,不要打人,不要骂人,男人不喜欢。” -- 第151页 呵。 如果不拼命,她如何力压堂兄弟,成为被国民和官员认可的继承人?她继承人的位置,难道是天生的吗?不,那是她赢来的。 如果不苦练格斗,她如何带领士兵出征为红谷赢取胜利?她的父王已经忘记了他迎接胜利归来的她时,脸上是多么骄傲。 至于情人,那难道不该是掌权者应有的权利么? 歇斯底里?骂人?不,她只会杀人。 沙迦公主哈哈大笑:抱歉了父王,我,是为成为女王而生的。 如果红谷人不希望她成为女王,那就派兵打下红谷。 如果她父王不希望她成为女王,那就把他赶下去。他会享受这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只是不能掌握权利——就像是他对她做的。 她从出生以后,接受的就是为王的教育,放弃?不可能的。没有人可以让她放弃。 泰锡是沙迦长公主为自己挑选的联姻的国家。 现在沙迦有两个选择,一个是泰锡神子,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强大的声望。一个是沙姆王子,泰锡板上钉钉的继承人,下一任的国王。借他们的势,练自己的兵,打下红谷,让红谷成为她的属国。 比起传闻中花心好色的沙姆王子,沙迦更倾向于泰锡的神子。 “据说泰锡的神子被严密保护,下一任的太阳神神殿大神官与他形影不离。”一起出使的官员小声汇报收集到的情报。 沙迦公主坐在树墩上,穿着皮裙长靴,腰上挂着青铜弯刀,手腕上一圈狼牙手链,有一种特别的干练和野性。她把玩着下属送到她手里的据说库里很流行的摇铃,一边问:“他就从不出门?” “就算出门,人群里也有几十人秘密保护尾随。”官员说。 沙迦公主摸着自己的下巴:“突然出现一个什么神子,泰锡的神殿居然从上到下无条件接受,不,不但是无条件,简直恨不得把他推到神国去。实在有意思……” 她可不认为神殿里那些整日就是祈祷焚香的祭司们是单纯的人。难不成他们真的全体都得到了什么神谕,而那个神子真就有这样神奇的来历? 沙迦公主越想越觉得那是一个迷,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一见了。 各国的使团带着各种目的,从不同方向出发,然后陆陆续续到达库里。他们居住到招待外国使团的别院里,有人递了帖子,想要见泰锡的神子一面,然而毫不意外被拒绝,对方说神子正忙。 再怎么忙,能忙到见一面的时间都没有?使团们并不相信,但表面上还是接受了这个理由。 其实负责接待的官员不算说谎,云泽的确在忙,他忙着压榨乳木果油。 乳木果是意外发现的,是南方一个附属国进贡的礼物里附带的。他们把乳木果当成是一种特别的水果,果肉和牛油果有点像,而果核是不要的。 乳木果油就从果核中来,这会儿他们还没有发现乳木果油的妙用么? 美尼斯见云泽好奇,和他科普了这个小国,处在温暖潮湿地区的小国家,贫穷落后,甚至有女性割礼这种恶毒习俗。但是那样的地方也出产香料,他们每年要向泰锡进贡香料和油橄榄。乳木果是他们本地的特产水果之一,在他们的神话里还有一个乳木果化身的女神。 盛产乳木果的国家?还是附庸的小国? 也就是说有机会得到大量乳木果油? 云泽忍不住和国王说了这件事,乳木果的果核可以像是油橄榄一样冷轧,然后得到一种天然的固体植物油,能制作香膏和护肤品。他的制作护肤品的秘籍里有详细的提取乳木果油的资料,大部分植物油都可以这样提取。 虽然他还没有动手制作,但是无论是美尼斯还是国王,都无条件相信他说的一切。 国王当即和附属国使臣说,新的合约里加一个新的贡品。 那小国的使臣吓得瑟瑟发抖,以为泰锡王要狮子大开口。没想到对方却要求他们每年进贡多少多少乳木果的果核,数量和油橄榄一样多。 这使臣是丈二的金刚摸不着头脑,但既然不是要求进贡黄金或者别的珍贵物品,只是某个水果的果核,那么加进去就加进去吧。 另一边,那个附属国送来的乳木果已经剥开,果肉制作成甜点,果核冷榨,过程中需要加一点热水溶解其中油脂。这样制作出来的是一种含杂质的白色固体油脂,且气味比较重。云泽试验了好几种方法,最后发现油脂加热融化后过滤,就能得到白色偏乳黄色没有浓重气味的乳木果油了。 出于某种私心,云泽要求妇女去制作乳木果油,并且表示女性制作出来的乳木果油质量会更好,希望以后也由女性负责这项工作。 这个年代女性能做的工作实在太少,提炼乳木果油这种比较细致但不算劳重的工作完全可以成为‘女性职业’。 因为有石磨的帮助,磨碎果核的部分由牲畜代替完成,所以相对来说工作量不是很重,反而更需要耐性和细心,也更适合女性。但是想要将此变成‘纯女性’工作,那就需要一点引导了,比如他可以将这种思想和制作方法一起送出去。 美尼斯等人并不理解云泽的想法,因为他居然想要将这种制作方法告诉那个附属国使者。 “既然陛下要求他们进贡果核,而国内又出现了这种果油,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这是一种和油橄榄一样的植物。所以,隐瞒没有必要。既然如此,我们不如一开始就告诉他们。当然,不是免费的,可以交换别的东西。其中利弊陛下自己斟酌。”云泽这样解释。 -- 第152页 泰锡王摸着胡子,觉得云泽说得有道理,如何压榨橄榄油是哪个国家都会的。他已经在想着换取什么好处了。这可是长长久久带来财富的方法,怎么能不宰他一笔呢? 这时云泽提出了自己真正的目的,要求对方完全学习他的办法,最好从果子采摘到制作都由妇女接手,这样制作的乳木果油质量更好。 让女性参与能带来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可以提升她们的地位,云泽是这么想的。 没有真正在社会上打磨过的云泽的想法比较天真,不过从经济入手想要让女性掌握更多话语权的想法没什么问题。只不过首先得利的应该不是泰锡国的妇女,而是大量种植这种植物,以后可能靠着这种植物增加收入的那些国家的妇女。 第75章 “殿下, 我们到了。”距离最远的北国的使团也到了,出使的就是北国的二王子杰拉夫和七王子伊休斯, 杰拉夫是主事人, 伊休斯是自荐的附带。 北国虽然排外, 但对于已经明确高产的粮种还是很眼馋的。北国的王知道之后就想厚着脸皮购买一些了,当然, 他也知道泰锡王这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一定会啃下他一块肉,可是必须得这么做。 稍微有点见识的君主都知道, 粮食的产出决定一个国家可以养活多少人口,而国家的人口决定了军队的数量。军队的数量又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强弱。 所以,粮食是一个国家强大的保证。 当然,他们也可以不购买, 而是私底下谋取, 但是这种方法只能得到少量的粮种,真正扩展开种植至少需要三五年。就这三五年,人家可能已经实现满足全民温饱, 可能已经训练出一支英勇善战的军队。 现在北国对泰锡还有优势,因为他们国土并不接壤,而是隔着一条内海相望。北国的海军实力非常强, 泰锡海军远不是对手。 但是没有泰锡还有别的国家,远的不说, 米萨,同是岛国,同是海军强大的国家, 它对北国就是巨大威胁。 这会儿米萨使者也来了。北国王还想继续保持这种优势,称霸周边国家,所以他想要这种粮种。 北国使者团的主要任务就是换取粮种,如果可以,最好把那个神奇的泰锡神子也带走。带不走,就毁掉。 即便不属于自己,也不能让他属于敌国。 能在这个混乱时代建立和稳定一个强大帝国的君主,就没有一个是简单的。 北国王和泰锡王隔着大海相互鄙夷,但他们也绝不会真的小瞧对手。北国王已经感觉到助力泰锡王的泰锡神子会是北国的巨大障碍,所以他给了使团这样的命令,有机会,抢走,抢不走,杀死。 而泰锡这边,以己度人,也觉得换自己,肯定要带走或者杀死神子,他们就更加强化了保护神子的队伍。 作为继承人培育的二王子杰拉夫完全可以理解他父王的想法。如果交给杰拉夫自己选择,他也是一样的想法和对策。 不过对伊休斯来说,比起他父王交代的任务,去见云泽一面对他更为重要。他想和自己那种时不时出现的奇怪念想做一个了断。他们一个是北国王子,一个是泰锡神子,他是疯了,才觉得泰锡神子会是特别的存在。 再见一面,然后彻底死心吧。 玛曼琳也在这一次的出使队伍中,她千方百计才挤上了这次的队伍。她倒是没想过利用同乡关系威胁或者捞取好处,玛曼琳自己是自私自利的人。她仔细一想,如果有人走到她面前自称老乡,她肯定会暗中下手。那么换到云泽身上也是一样,没有人可以忍受自己的特殊性被分薄。 但玛曼琳还是来了,她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剧情走向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分支线。 云泽打了个喷嚏,他用手帕擦擦鼻子,抬头看向天空:“天气转冷了呀。” 他正在王宫里,教授附属国的使者如何制作乳木果油。在泰锡王吃掉了一块不小的土地之后,他‘大发慈悲’允许附属国使者学习这种来自神国的技艺,从果核中提取可以食用也可以护肤的植物油。 等不到国内的同意,附属国的使者团,其中的大臣和王子作主签订了协议,割让一块和泰锡国相连的土地,学习这种可以增强国家经济的技艺。 那个土地是山脉一侧,本来就贴着泰锡,没有可用耕地,也没有人居住,所以就被毫不心疼得送出去。 泰锡王非常大方:“神子不是想要温暖潮湿的地方种植东西吗?这块地一半给你,想种什么都可以。” 国王这样大方,云泽自然也不小气,他表示可以连国王那半块土地一块儿种植了,他提供种子和树苗。云泽已经想好了种植什么,种植温热带果树和甘蔗。 虽然甜菜也可以制作糖,但是说起后世流行的糖,果然还得是蔗糖。 学习制作乳木果油的是使团里的女性,有他们的妻女和女仆。这个小国的女性是第一次见到石磨,她们啧啧称奇,知道石磨主要用来磨制面粉之后,一个大臣的妻子当即表示她一定要把石磨带回国内。 云泽让她们先观看一次,然后他指导她们制作一次,最后没有指导,让她们自己制作一次。 最后一次有一点失败,出来的油质量不是特别好,云泽看了一下,说是温度的问题。 乳木果核碾碎成粉末之后要均匀加热过,但是温度不能太高,最好保持在六十度以下。他选择将粉末放置在一个密封滚筒里,下面烤着火,上面匀速滚着,就像是现代烘烤花生一样。烤过的粉末还要再磨一次,磨得更加细,然后加温水搅拌,一遍遍搅拌均匀,会有油脂慢慢出来。 -- 第153页 发现问题所在后,使团的女性又试了两次,这两次都成功了,她们高兴得差点欢呼起来。 云泽告诉她们,这种白色油脂可以养护皮肤,冬日用可以防止皮肤干裂,夏日用可以防晒,日常用可以减淡皱纹阻止色斑生成……反正就是特别好用。云泽推荐他们在用洁面膏清洗沐浴后,用乳木果油涂抹身体和头发。而且这种油脂放在阴凉干燥的环境里可以保存一到两年。 使团听得心动不已,他们立刻尝试了云泽说的方法,第二日果然肌肤润滑如脂,头发也十分顺滑。于是这些使团立刻购买了大量的手工皂,准备带回国内配套使用。 在这个购买手工皂的过程中,她们又发现了化妆品……没有哪个人可以逃过这种鲜亮色彩的诱惑。 于是不知不觉,手工皂买了,这东西和乳木果油搭配特别好用,就像是护肤水和面膜纸一样,绝配。化妆品买了,这么美丽的颜色,还能护肤,而且是泰锡特产,在别的地方买不到,怎么能不买?不买一两件泰锡特产,怎么能算来过泰锡? 这些都买了,作为必需品的药剂和那种神奇的止痛膏药贴怎么能不买? 钱就像是水一样花出去,使者想着国内大量乳木果,强忍着心疼结账。 乳木果的果核原来都是丢掉的,现在利用起来,能产出和橄榄油一样值钱的油脂。那么他们国家就有了一个特别的能带来财富的东西。 能学到这样的技艺,就算送掉一块无人的土地,使团还是觉得特别值。 负责本次协议的该国王子已经给国内发去信件,将这件事告知国内。 使团千恩万谢告别之前,云泽再一次强调,乳木果是女神果,乳木果女神是守护女性的女神,所以要女性去采摘和制作。另外,乳木果女神可以感受到女性的幸福和痛苦,所以,不要让进行过割礼的女性去采摘制作,她们受到的痛苦会被女神感知到,女神会愤怒,乳木果油的品质会变差。 人类是自私的动物,大部分男性感受不到女性的痛苦,但是如果告诉他们这么做会降低他们的收获,这一部分男人就会停止伤害女性身体的行为。 云泽这些话放到现代是没人相信的,但他现在在一个蛮荒年代,这个时代的女性本来就负责采集、编织等繁琐工作,他又是神子的身份,他们不会轻易怀疑他的话。而且从利益角度说,云泽作为一个高位男性,完全没有必要撒这种谎言。 这个小国的官员和王子等人立刻相信了。 等他们回去以后,或许割礼不会立刻消失,但一定会慢慢减少,因为他们需要钱,他们需要乳木果油。 美尼斯等人也相信了,他们很好奇,有必须女性采集的女神果,有没有必须男性采集的男神果。云泽本想说没有,但他想到自己准备大面积种植甘蔗的计划。甘蔗同样是能带来大量财富的经济作物,而且种植甘蔗和压榨蔗糖都需要体力,于是他说:“有,一种可以大量产出蜜糖的植物,甘蔗。” 大量产出蜜糖? 这种描述简直让人心跳都要加速。 蔗糖可以带来庞大的利润,稍微知道点历史的都知道,蔗糖的利润让商人大量购买种植园,购买了种植园他们又购买廉价劳动力,也就是黑人奴隶,然后产生了奴隶贸易,出现了黑色糖三角。 商人购买奴隶种植和压榨甘蔗,然后他们把甘蔗渣制作成朗姆酒,这样商人就拥有了成本十分低廉的蔗糖和朗姆酒,他们将蔗糖和朗姆酒高价卖到非洲大陆,然后从非洲购买更多的廉价奴隶。因为高强度劳动,奴隶会大批量死亡,这是一个黑色循环,人肉磨坊。 有空的时候云泽会亲自跑一趟,甘蔗还是要种,但不能以生命为代价获取利益。反正‘神子’天性里就见不得苦难,他想要提高种植者的待遇不是理所当然的? 将甘蔗汁制作成一块块糖,然后脱色成白糖,需要好几道工序。如果隐瞒得好,几年内无法被人破解奥秘。但是最多十年,制糖方法和甘蔗这种东西会流传出去。原产地的人掌握了制糖技术,糖流入千家万户,再想要垄断和暴利,就不会那么容易了。 云泽想得特别远,不过手头倒是真的有一批糖需要被提炼出来,那就是甜菜根里的糖分。甜菜需要切成丝,加大量热水渗出糖分,过滤出汁水,然后加入石灰去除多余水分以及帮助最后糖浆结晶。 后面的流程和制作蔗糖是差不多的,可以加入适当黄泥搅拌混合进行脱色,然后熬煮。当糖已经成了粘胶状的时候,包起来挤压除去水分,之后将糖浆放在一个漏斗状缸里,下头尖尖开口,用麦秆堵塞,等待糖浆自然结晶。 这是厨师秘籍里提到的一种‘古法制糖’技术。 成品和现代白糖还不太一样,最上面收集来的糖已经是雪白的,但是中层是透黄的透明结晶体,下层是颜色更混杂的下等糖。 “这些白糖我们自用,中间的和底层的糖都可以拿出去贩卖,价格分等,贫民也能买得起了。”云泽拿着成品很高兴地和美尼斯等人说。 第76章 因说要制作蜜糖, 沙姆王子也代表国王来了,守了这土工坊小半个月, 亲眼看着糖制作出来, 才卸下脸上的严肃, 再次笑嘻嘻像个花花公子。他捡了一粒白糖放在嘴里吃,笑着说:“看来我们明年还得办一个制糖部。” -- 第154页 听这意思就是准备大规模种植甜菜了。 他倒是不傻, 一眼看出制糖的价值,人类对于高热量是没有抵抗力的。如果没有百分之三百的暴利, 历史上也不会有罪恶糖三角了。 “不。”云泽却一口拒绝了,“现在还太早了,先普及黄金麦,之后是棉花, 肥料跟上。衣食皆足之后, 再有多余土地种植甜菜。糖很好,可是现在的泰锡需要的是食物和保暖的衣物。” “神子误会了。”沙姆王子笑着说,“人离不开粮食, 离开粮食会饥饿而死。人也离不开温暖的衣物,离开衣物会受冻而死。但是蜜糖不一样,它原就是食物里的黄金, 便该如黄金一样贩卖。所以制糖部必须要,它会和制作熏香和上等青铜器的工坊一样, 被严密保护。” 云泽一下明白了这个意思,和他的化妆品一样,走高奢路线。正是因为高级和奢侈, 反而不那么需要产量。这个年代的蜂蜜多珍贵,蔗糖就可以多珍贵。 他们三人说了一会儿,抱着一匣子冰糖去了王宫,国王在自己的房间接待了他们——如今库里的外国使团太多,间谍也多了,行事才要更加小心。 国王听了他们的意见之后,想的也和沙姆王子差不多,让糖成为少量限供的特殊物品。 他已经决定了未来几年要种植物品。 泰锡其他地方全力推行种植玉米,将山脚下的碎块土地利用起来种植,以及在山上开垦云泽所说坡地田。但是粮食的种植上小麦还是占主,玉米和豆类为辅。如果冬小麦的种植是成功的,以后可以慢慢推行成冬小麦种植。 还要增加土地肥力,库里在建造公厕,那些粪便会收集起来,和一些作物收割后剩下的秆以及枯枝烂叶一起发酵,然后制作成肥料。 另外云泽那种水渠分流的方法可以用在农田灌溉上。泰锡耕地少的原因是夏季高温少雨影响植物生长,如果灌溉能跟上,小麦又改成冬小麦种植,可用耕地就会多起来。 其次,之前种植亚麻的土地改种棉花,部分荒地精耕过改为种植场,将豆子和棉花轮流种,再施肥增加土地肥力。已经确定要推出棉布作为拳头产品,那就得大面积种植棉花,原材料必须掌握在自己手里。 而且泰锡的环境似乎适合棉花的生长,至少比亚麻合适。棉花产量高,满足国内需求没有问题,多余的可以卖到别国去。 至于甜菜,云泽说这个可以在碱性土上种植。碱性土就是盐矿附近那种无法种麦子的土地,种甜菜能改善土地。国王就想到库里后山某处有个小盐矿,质量不好,都是浑水,附近的土地多少受到一点影响,不好种植。 这不就是合适种植甜菜的土地么? 重中之重的是制糖的技术,绝对不能外流,为了这个,国王甚至放弃在南方那块土地上种植甘蔗的想法——因为甘蔗更适合更南方的国家种植。 泰锡的整体气候接近于云泽知道的地中海气候,而且泰锡也确实是在一个内海周围。地中海气候复杂多变,适合种植水果和一些花卉,南方的国家更适合种植甘蔗。 这种情况下,一旦他们发现了甘蔗和制糖技术,南方的国家肯定大量种植甘蔗制糖,甜菜制作的糖就会受到冲击。 看在泰锡王室还是将粮食和衣物放在第一位的份上,云泽答应了暂时先不把蔗糖这个凶兽放出来。 不知道是否是云泽的错觉,他总觉得这对父子真正的打算是:找机会把南方的国家收入版图,然后再种植甘蔗不迟。 如果糖带来的收入高,他们肯定会眼馋南方那些适合大量种植甘蔗的土地。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足以让人藐视法律铤而走险,何况这些人压根也不讲法律。 国王将种植甜菜和负责创办制糖工坊的事情都交给沙姆王子。云泽干脆把甜菜种子和之前负责种植甜菜的几户种植户都转移给沙姆王子。沙姆王子当即承诺以后三分之一的制糖收入归云泽所有。 云泽却不想要这么多,他只要了十分之一。云泽很清楚,医药体系、成品药剂、化妆品和保养品,还有未来的剧场,那才是他事业的根本。 糖,他还是不插手了,这东西烫手,除非神殿也参合其中,否则他就不能拿那三分之一。就作为送王室的礼物,拿点分红就好。 深谙贪多嚼不烂的道理的云泽特别干脆放手,种子和技术无保留送给王室,一向厚脸皮的泰锡王都觉得神子吃了大亏,便问云泽有什么想要的东西。 云泽什么都不想要,他什么都有,享受的已经是泰锡国内的顶尖待遇。云泽不贪图钱财和权利,他爱名,甚至想过千古传颂这样的美事。 于是他就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泰锡国的平民们,麦田还是按着原来的收税,收六层税,玉米咱们降低一点,收五层税。 这不是难以接受的请求,因为麦田没有减少,玉米地是另外增加的,就算少收一点,他们的财富总量还是在增加。而且降低税收可以帮助玉米的推广种植。 泰锡王沉思片刻,点点头同意了。制糖能产生的利润会比这两层税收多得多,他没有理由不同意。而且降低部分收税,这样的‘仁政’也能帮助平息国内因为粮食短缺升起的不满情绪。 制糖的事情解决之后,云泽得开始制作豆腐,以及将乳木果油乳化后制作成保养品投放市场。 -- 第155页 将乳木果油隔水融化,慢慢倒入另一个隔水加热的蒸馏水中,充分彻底搅拌,乳化,可以按着自己的需求加入其他植物油和精油,然后制作成一种质地轻盈的护肤膏。这种护肤膏涂抹在身上不油腻,保湿效果也很好,基本上一上架就被抢购一空。同样待遇的还有乳木果润唇膏,乳木果手工皂等产品。 云泽将制作方法交给专门负责这个家庭小作坊的几个女祭司,后续的生产也是她们负责。这些女祭司来自几个神殿。她们还笑着说,日后让自己的弟子来学习,一直为神子工作。 药剂的制作主要是神殿里负责医治的祭司,化妆品的制作则是神殿的女祭司,小剧场又选择和神殿、王室共同合作,他还负责王室的纺织部工作,又送了王室制作糖的手艺,云泽已经和泰锡这个国家绑在了一起。 泰锡这个国家有许多不足,说不上多好,但是他愿意给漂泊异乡的云泽提供庇护,提供信任,提供自由和尊重。冲着这一点,他也会选择这里,也愿意帮助他们发展起来。 这不,一刻闲不下来的云泽才磨好了豆浆,开始试验放天然石膏粉末的比例,脑子里却已经开始琢磨制作酱油的问题了。 制作酱油的材料就是黄豆、小麦和盐,南北方都是一样。据说榨油之后的豆渣也能做酱油,有个名字叫脱脂大豆,以后有机会了试一试。 但是南北方的酱油制作方法不一样,南方靠晒,广告词是怎么说的?晒足一百八十天。北方的酱油呢,主要靠发酵,豆粕和面粉和盐,按一定比例混合,加水,发酵。 云泽选择南方的酿制方法,因为库里的夏日长,日照充足。 他今年种的黄豆,留下一部分种子,一部分要做豆腐的,再拣去少量发育不好的,剩下就全部拿来做酱油。 制作酱油的地方就在之前训练场。 三百个士兵已经搬出去了,在库里郊外划好的地上,哼哧哼哧努力修房子,一个个都美滋滋地想着未来有老婆孩子的好日子。 云泽严格按着书上的配比来,游戏的美食秘籍真是好东西啊,有那么详细的制糖技术说明,还有制作酱油的,制作醋的,制作别的什么腌菜泡菜腊味的。奇怪的是没有做豆腐的,是觉得做豆腐太家常体现不出秘籍价值了吗? 幸好云泽以前看过很多乡土美食,还知道一点做豆腐的方法。 做豆腐云泽还能说出一二,做酱油、醋、白糖……他就能想起几个广告词。 要是没有这些详细的书籍提供帮助,就云泽自己的能力,估计得琢磨个几年才能琢磨出来。哦,不对,可能琢磨几年也琢磨不出来。比如制糖,要是没书籍,他永远也想不到加入石灰帮助结晶,以及加入黄泥帮助脱色。 要是这些东西那么容易得,当年唐朝也不必跑到印度学习制作结晶糖了。 哎,要是没有这些金手指,他的生存难度得加大多少倍啊?云泽感慨着,一边低头检查准备用来发酵酱油的大缸。 巧了,隔壁的隔壁的隔壁……总之就是在库里,内城和外城的交界处,接待异国使团的招待所,玛曼琳也在想这个问题。她看书的时候跳过大量描写主角的场景,专注痴迷帝王攻,所以对云泽的金手指认识还不够深刻。所以这会儿正对着那一货架的护肤品和化妆品目瞪口呆。 云泽他……还会做化妆品和护肤品? 他别是个女穿男吧?不对啊,不是男性么? “玛曼琳,你傻愣着干什么?”和她同来的另一个侍女一手抓着一罐香甜的润肤乳,一手拿着颜色柔亮的飞花膏,然后飞快给了钱,生怕晚一秒自己手里的东西被别人抢了。 这些东西好是真好,贵也是真贵,这侍女心疼着自己一年的工资,但是让她不买那是不可能的。 云泽这个鸡贼,他知道异国使团入驻后,就给这些使团里的女眷们送去了超级迷你的试用装,只能用个三五次那种。让她们一用就爱上,爱上就得大出血。这不,这些随着使团过来的夫人小姐和侍女们就来抢购了。 夫人小姐们有优待,专人服侍,可以购买那种有地位的人才能享受的高逼格限量版的化妆品和护肤品。 侍女们只好和其他人一起抢购本来也所剩不多的其他东西。 夫人们大手大脚花钱,这个石榴红留着,这个大红也要,那个橙红小清新肯定要,枫红大气,蜜桃红可爱…… 十几种颜色的飞花膏,带闪不带闪含珍珠不含珍珠的粉饼,孔雀绿和孔雀蓝的眼影,方便好用的眉笔,牛奶一样的润肤乳,甜香的润唇膏,各种功能的洁面膏,全!部!都!要! 说吧,要多少钱,不差钱。 侍女们没有那么多钱,也没有这样的资格,她们挤在人群里,忍着心疼拼命凑到前头去抢下自己喜欢的东西,其中买的最多的是飞花膏、洁面膏和润肤乳。 但是这些东西实在是贵,大部分人的钱只够买两个。她们就想出一个法子,我们每人买两种,回去分成两份,这样每人都能有四种了。就是分量少一点,但是省着用也就够了。 “玛曼琳,你快些啊,那洁面膏要被人抢完了!”抢到东西的侍女大声叫着玛曼琳,一下把她叫醒了。 玛曼琳挤到前头去,看着那些所剩不多的极有现代感气息的手工皂,暗自磨牙,恨老天太不公平,但手上还是不停,伸手指了一块薰衣草的手工皂和一罐加橙花精油的润肤乳。 -- 第156页 然后在沙丁鱼一样密集的人群里快速拿出贝壳币结账。 虽然受伊休斯看重,但是侍女们的工资是统一发的,玛曼琳的钱并不比别人多多少。她又是大手大脚的,身上穿的都是好料子的衣服,所以身上这点钱在这些高价护肤品之前根本不够看。 玛曼琳心里恨啊,可是她实在想不起手工皂是怎么制作的,依稀记得是用油和草木灰和盐制作的。可是以前她是试过的,做出来一团黑乎乎气味也不太好的东西,看着倒像是皂,擦了之后皮肤干巴巴的,最多拿来洗手,洗澡都不敢,何况是洗脸。 书里面根本没有提到云泽还会做这些化妆品和护肤品,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这些东西是商品里的大杀器,现代人都知道女人和孩子的钱多好赚,这个主角到了书里面的大反派泰锡的地盘,居然还混得风生水起了? 玛曼琳看着石碑上贴着金箔的云朵符号和飞鹰符号,它们用一个圈圈起来,这是只有国王可以使用的‘神名’。 在书里,主角再了不起,也只是一个贤者。在这里,他居然能获得和国王同等的待遇? 玛曼琳看着看着,眼睛都红了。 第77章 北国的使团里有十几个侍女, 但是出来购买东西的只有三个,其他人还要工作, 得是下一次轮流出来。 难得出来一趟, 几个人都不想马上回去, 可是太久不回去也不好,会受到责罚。 “对了, 库里不是有一条花道么?听说那里很热闹,有很多来库里的流浪艺人在那里表演。我们走那里过, 刚好能按时回去。”一个侍女提议道。 玛曼琳不太想去,这里每一个新事物都在死命戳她的伤口,可是其他两人都同意了,她也就只好跟着一起去。 库里的樱桃树大道确实很热闹, 道路两边的树下聚集了许多人。多是库里的居民, 三三两两坐在石椅上或者树木边的围栏上,在说着今年的丰收。 今年收税官开始上门收税了,他们本以为玉米和麦子收一样的税, 但是收税官说,玉米的税收要减一层,这是国王和神子的仁德, 希望他们可以吃饱肚子。 很多人都想明年不种麦子种玉米了,但也有人想要麦子玉米一起种。玉米面还是没有面粉好吃的, 以后玉米多了价格会降低,但是麦子不会降价。 若是几年前,库里人肯定毫不犹豫种玉米。好吃不好吃不要紧, 要紧的是吃饱。可是现在看看,居然还有人想着吃好一点,只种一半玉米。 说明什么?说明库里人膨胀了呀! 开了外挂的他们简直自行车换小电驴,都能挑拣食物的口味了。其他国家的商人看了无比心酸,想一想自己老家的农民还苦哈哈计算着一亩地一百来斤的收成,这里有了玉米,都敢嫌弃玉米面口感没有小麦粉好了。 库里人可不就骄傲? 经过一年的努力,供水系统已经铺设了一条出来,部分库里居民已经用上了这种家门口的清洁水。 那条街上家家户户门口多出一个四四方方小池子,用石头围起来防止污物被风吹入。池子倒是不深,顶多小半米,这是为了安全考虑。里面的水还是流动的,很是干净。他们出门就能打水用于做菜、洗漱、洗衣等等。 这小池子边上还修了一个四四方方的花坛,里面有一些花卉,是和水池一块儿送来的。 居民洗漱完的水都是顺手往花坛里一泼,结果这些花居然都长得不错。每户人家的花坛里的花都不一样,有些认识,有些不认识,说是神子殿下的主意,花种也是他提供的,这一下,这些花卉就变得珍贵起来了。 许多还没修到的人家简直眼馋得不行,这东西那么方便,加一个花坛,看起来那么好看,一条街整整齐齐的,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当然,东西好用,对他们也是有使用要求的,那就是不能往里面丢垃圾倒脏水,不要过多取水以及浪费。邻里之间要相互提醒,有上述行为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第三次,明渠直接改成暗渠,以后别人都能用,你家别用。 那么脏水和垃圾倒哪里呢? 他们的后门有一个污水渠,可以往里面倒污水,污水流入一个过滤池,石块、小石子、沙子层层过滤,出来的水流到一个个灌溉池子里,可以就近灌溉麦田。 另外,一条街会设置一个垃圾点,供居民倒生活垃圾。如果把垃圾随便丢在地上,那就和随地大小便一个待遇。 这一系列的规矩,都是靠着罚款让库里居民硬生生记住的。他们的身体永远忘不了抖完小兄弟后神不知鬼不觉出现在身后的大妈对他微微一笑的恐惧。 现在库里人一看到街面上那些手臂上系着红色棉布条的老太太都会身体一绷,小兄弟一痛,接着就开始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会被罚款的东西,感觉都形成条件反射了。 好处也是显而易见,库里变干净了,库里也变美了,库里居民更骄傲了。还顺便解决了一批孤寡老人的工作问题。 这个秋天还有一件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神子给人送酒。 库里樱桃树大道上结的樱桃多数被云泽拿来酿酒了,这种水果不好保存,不如拿来酿酒。樱桃酒的制作也简单,都用不上酿酒的配方。云泽看的是云南某地的樱桃酒配方,捏碎的樱桃去核去梗,直接酿酒,密封发酵两月就能喝了。 -- 第157页 云泽自己喝了一瓶,酸甜带涩味。这一点涩味无法避免,大多数水果酒都带一点涩味,云泽记得加入甘油还是什么可以去除果酒的涩味。 现在已经酿好的情况下,云泽先加入一点冰糖,帮助提升一些口感,然后让神殿安排发放。 樱桃酒不是谁都能得到,云泽把它定义成底层公务员的福利,只有神殿负责医疗、文书等基层工作的神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类似纺织部)的优秀员工可以得到。这些底层公务员大都出身平民,在这个看血统的年代,如果没有别的机遇,估计一辈子也就如此了。 所以云泽这也算是给基层送温暖? 而那些樱桃种子,他也有用,准备明年春天种下,如果这些二代种子长得也不错,可以赠送给库里居民,让他们种在家门口。 他们家门口就有小水池,浇灌也方便。 樱桃树种在家门口,可以美化环境,可以吃水果,不想吃那也能卖钱增加收入,不是很好吗? 玛曼琳走到樱桃树大道的时候,库里的居民刚好在说樱桃酒的事情。 一个圆胖胖的大娘正抱着孩子和人吹嘘自己女儿的能耐。她女儿是纺织部的,平日拿的奖金就不少,年尾的时候因为表现特别出色,得到了一坛樱桃酒,还有一小罐的润肤乳。 织那种很细密平滑的布料需要一双柔软的手,手上干硬有皮子会刮坏布料,所以很多女工都会狠狠心买一点润肤乳分着用。但是自己买的和上面奖励的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后者自带荣誉光环。 她家的姑娘本来偏瘦,不符合泰锡本地审美,并不是结婚的首选,但是因为这个荣誉,很多男孩子就觉得这是一个勤劳的好姑娘,她身上的优点一下压下了外貌的劣势,成了婚姻市场上的抢手人选。 有一样待遇的还有其他被认定为‘优秀员工’的单身男女。 至于那些已婚男女,当他们带着奖品回到家中,伴侣和孩子轻轻贴在脸上的一个亲吻不就是对他们最好的奖励么? 库里的居民说得高兴,玛曼琳听得脸黑,难怪上一次来库里还没这样的整洁,也还没这些树,原来这里全是主角种的。这才多久,这人就开始关注环境了么?在书里,主角一直到后期才有一些建设公共环境设施的举措,为什么这里会这么早? 玛曼琳内心里一直把这本书当成是傻瓜式无脑升级爽文,她潜意识里将云泽这个主角看作是携带了金手指的纸片人,玛曼琳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的高高在上,因为她自觉自己是熟知剧情的‘上帝’。 这种心态让她无法正视现实和书籍的区别。 在书本里,云泽是在北国,那是公认团结但也极端排外的国家,而伊休斯还只是一个奴生子。所以云泽需要布置更多东西,需要更加谨慎仔细去谋划,现实逼他迅速成长,逼他变成一个实用者。他没有心力去铺设供水系统,也没有权力种植一条街的樱桃树,他前期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把伊休斯捧上高位。 把伊休斯捧上高位不只是为了伊休斯,更是为了实现云泽自己的政治抱负,那就是——改善平民生存条件。 但是这里是泰锡,一个自由也混乱的地方,云泽的背后是神殿和王室的支持,那就是泰锡最大的爹妈。因为在这种自由并且‘被宠爱’的环境里,云泽不会那么快速地成长,他身上更多的少年人的天真烂漫被保留下来。 他不需要去努力爬到高位上,他一来就已经是高位。 所以很多东西可以早早就开始进行。原书里直到伊休斯成为国王才有的东西,在泰锡,现在就能开始。 他没法像是书里的云泽那样八面玲珑,但他比书里的云泽快乐。 这种快乐反馈到现实里,就是这条几乎成了库里人骄傲的樱桃树大道,就是让库里人又骂又爱的城市建设,就是让女性和男性疯狂的那些化妆品和护肤品,就是正在建设中的小剧场和发酵中的酱油。 书里的云泽,前期所作一切都在为了拥有话语权。 但这里的云泽不需要这些,他已经是神子,是泰锡之月,所以他的目标也改变了。 玛曼琳有些愤愤不平地折掉一枝樱桃树枝,巡逻的守卫还没有看到,一旁坐在那里休息的一个老人跳起来:“你在干什么?” 他很生气地指着玛曼琳,玛曼琳长相和本地人不一样,皮肤白,五官更加锋利,老人一下就认出这是一个外国人,大叫道:“这个外国女人在毁坏我们的樱桃树!” 于是所有目光都被吸引过来。 一下被众人视线包围,而且一个个看起来那么愤怒,北国的这三位侍女一下缩成一团。人群里除了本地居民,还有其他地方甚至其他国家的商人,他们看着这三人:“这个长相,是北边的人?他们为什么折树枝?是想偷偷带回去吗?” 另外两个侍女抱在一起,一边看看玛曼琳,一边看着愤怒的人群,脸色苍白,哆哆嗦嗦地说:“我们是北国使团的侍女。” 然而愤怒的人不管不顾,他们的眼光像是要吃人,连巡逻的守卫都被吸引过来。 “喂喂,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都聚集在这里?” “守卫大人,就是这个异国女人,她折掉了我们樱桃树的枝条。”人群里出来一个饱含怒气的声音。 虽然樱桃树种下也就是一年,可是库里的平民享受了花开时候飞花如雪的美丽,享受了炎炎夏日树荫下习习凉风的清爽,也享受了红色樱桃挂满枝头的丰收的喜悦。 -- 第158页 这一排的樱桃树是与众不同的,它们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任何人在他们眼前,都不能伤害这些树。 “什么?”守卫立刻就过来了,这条路上的樱桃树对他们这些终日在库里巡逻的守卫也是不一样的。他们可以在这些树下休息,尤其是夏日。库里的夏日又长又热,他们在正午的时候躲在树荫下,喝一杯神子殿下提供的凉茶,夏天就好过多了。 而且今年他们巡逻队还分到几坛子的樱桃酒,为了奖励他们的工作,这对这些守卫是一种强心剂。 所以,他们也是决计不能容忍有人破坏这些樱桃树的。 “放手,我可是北国王子身边的侍女。”被抓住了手臂的玛曼琳尖叫起来,但是守卫们还是一下把她们三个人控制住了。 为首那个守卫冷笑道:“抓得就是你们,我怀疑你们是潜入库里的间谍。有什么,让你们使团的人过来与我们分辨吧。”说罢,就直接把三人带走了,其他两个侍女是自己走,玛曼琳这个罪魁祸首是被扭送走。 人群里立刻响起一片叫好之声。 第78章 伊休斯王子一直到晚上才知道这件事, 他的脸色不太好,自己的侍女被当作间谍抓走了, 简直就是疯狂打他脸。但是人家也不是无缘无故动手, 是玛曼琳手贱折掉了神子种下的樱桃树的树枝。 她为什么要去折泰锡人重视的树? 伊休斯还是亲自走了一趟, 把人带出来。泰锡这边的效率真高,就这点时间已经审问过一波, 玛曼琳凄凄惨惨如狂风骤雨之后的花儿。 她还在哭哭啼啼地抱怨,说自己是不小心的, 而且只是一棵树而已,偶尔断裂一根枝桠又不是什么稀奇事,库里的这些人就是故意找事。 “玛曼琳,你不是这样不谨慎的人。”伊休斯说。 玛曼琳一怔, 停止了喋喋不休, 她一双浅褐色的眼睛看向伊休斯:“对不起,是我的错,殿下。”伊休斯已经明显不悦, 她不想惹恼他。 从伊休斯开始作为王子追逐权利,他身上威严越盛,玛曼琳越来越不敢惹他。尤其是身边一个侍女不慎惹恼伊休斯被拖走之后。见识到‘帝王攻’铁血残忍一面, 玛曼琳不敢像以前一样仗着从小的情分无视这个世界的阶级差异。 玛曼琳到底曾是男人,她知道有些男人的劣根性, 可以共患难,不可共富贵。这一次出使泰锡,伊休斯是带着任务的, 这关系到他能否得到北国王的认可,玛曼琳要是毁掉这件事,他们之间的那一点情谊才算真正走到尽头。 所以玛曼琳发现到伊休斯已经有些不悦,她立刻就道歉了。 虽然心里暗暗恼恨伊休斯不顾他们从小的情谊,但目前来说伊休斯是她能抓住的最大的依靠,她绝不能放手。 “你说了什么?”伊休斯又问。 玛曼琳神经一绷:“没有,殿下,我什么都没说。” 房间里有片刻的安静,安静到只能听见呼吸的声音,玛曼琳的额头冒出汗。 “你下去休息吧。” 玛曼琳如蒙大赦,立刻退下了。 玛曼琳离开后,一个灰色的影子从帘幕后面走出来,她走得没有任何声息。如果玛曼琳还在,她会非常惊讶,因为这就是经常和她在一块儿的那个腼腆不起眼的侍女,但现在这个侍女一点不腼腆平庸,反而有些邪恶。 “看着她,有什么异常都要报给我。” “是,殿下。” 这个侍女像是无声无息的影子,进来是这样,离开也是这样。伊休斯王子走到窗户前,拉开厚实的窗帘,从高处往下看,可以看到外面来来往往库里的居民。 距离上一次来还不算太久,但是库里人的面貌有了显而易见的不同。他们看起来快乐多了,脸上出现了笑容,不再是那样忧心忡忡。 看来泰锡的粮食问题真的快要解决了。 何止是解决,库里的饮食文化都要起飞了。 别院里的小祭司们围成一团在吃火锅。 “今天我们来吃豆腐火锅!”云泽想要的那种老豆腐成型的那一日,云泽宣布了这个消息。 没人知道火锅是什么,不过火锅用的锅是早已经打造好的,最原始那种,中间有着小烟囱,塞着滚烫的木炭,环形的紫铜色锅子隔成两边,可以同时煮两种口味的锅底。 小祭司和家里工作的青年祭司们按着六人一桌来坐。每一组都分配到了一个火锅、一套食材和每人一套餐具。 火锅里的炭烧得锅底热气腾腾,半边是山菌菇炖鸡的鸡汤锅,半边是红烧胡萝卜牛肉锅,鸡汤锅清淡鲜美,红烧胡萝卜牛肉锅浓厚香辣。火锅边上还有洗干净的豆芽菜、切段的白菜、白萝卜、一朵朵菌菇、一粒粒鸟蛋、做好的撒尿牛丸、切好的牛百叶牛舌等。 当然,少不了今日的重头戏,家常老豆腐、豆腐皮和炸豆腐泡。 每个人都有一个夹子、漏勺和汤勺,但是不如云泽的筷子方便。其实美尼斯私底下也学习了筷子的运用技巧,遗憾的是至今做不到云泽这种轻松夹鸟蛋的程度,所以今天还是拿了中规中矩的餐具。 大家可以按着自己喜欢的夹取不同的食材放在漏勺里,然后放到锅里烫熟,再捞起来吃。也可以吃里面已经炖得软烂的锅底肉,喝鲜美或浓香的汤汁。 他们都是第一次吃火锅,但是立刻爱上了这种特别的食物。 -- 第159页 这种开始转冷的天气,最近又下过几次雨,天气有些潮湿,吃些热乎乎的东西,排出一身汗,就像是进行了一次酣畅淋漓的决斗一样爽快。 在座大部分人是重口味的爱好者,喜欢吃红烧牛肉汤锅,里面加了一根朝天椒,对不吃辣的人来说已经很辣了。一开始他们吃不惯这种刺激的味道,辣加上烫舌的热度,绝对是双重刺激。 但也就是一会儿,几个人又开始对着红烧牛肉汤锅跃跃欲试了。 连几个小孩子都是伸长手臂去捞红汤里的肉,他们辣得嘴里‘嘶嘶’响,一边手里的动作却是越来越快。 “山菌鸡肉锅不好吃么?”云泽怀疑地夹了一根鸡腿,已经炖得烂烂的,鸡肉饱含胶质,吃起来细嫩鲜美,可谓唇齿留香。再吃一块山菌,吸饱了汤汁的菌菇肥厚多汁,咬下去鲜味一直从舌尖冲到天灵盖。 好吃! 等到下雪的日子,他们再吃一次火锅。一边欣赏雪景,一边吃着热腾腾的火锅,手边还有一碗解渴的饮料,想一想都觉得美。 “殿下,吃这个,小心烫。”美尼斯捞了一个撒尿牛丸给云泽。 这是严格按着星爷的菜谱制作出来的撒尿牛丸,捶打好的纯牛肉,包裹着一粒粒胶状汤汁,煮熟了后,一咬下去滚烫的汤汁喷溅出来。已经好几个人中招了,但是没人恼,他们都忙着捞自己那份撒尿牛丸。 云泽小心吹了吹,嘴唇碰一碰,确定是否可以开吃了。其实他最喜欢的是泡发的黄豆芽,就算煮过之后依旧保留了脆脆的口感,嘎嘣嘎嘣会上瘾。 云泽发现美尼斯居然很喜欢白萝卜,白萝卜放在红烧牛肉汤锅炖熟了,吃起来似乎带着点肉味,但又没有肉食的口感。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食物,但他们所有人都不能拒绝油炸豆腐泡和老豆腐。本来寡淡的豆腐吸收了四周围所有食材的味道,成就了独属于它们自己的奇妙口感,堪称本场大赢家。 吃到一半的时候,一群侍女端上来放凉的甜豆浆和才酿好的甜米酒。甜豆浆给孩子,甜米酒给大人。 甜米酒是今年新下的糯米酿制的,酒精度不高,喝起来甜甜的,也没有这个时代糊糊状啤酒的粘稠,也没有葡萄酒等果酒挥之不去的涩感,清香温和。 泰锡人爱喝酒,泰锡人也爱吃甜,毫无意外,他们也爱甜米酒。 美尼斯特别喜欢,他喝了一杯、两杯、三杯,到第四杯的时候云泽拦住了,他摁着美尼斯举着杯子的手说:“你想喝,我留着许多糯米,随时酿给你喝,不要一次喝太多。” 美尼斯就放下酒杯,靠近云泽轻声道谢:“谢谢殿下。” 对面一个年轻祭司看见了,在那起哄:“殿下,您又和美尼斯大人说悄悄话。” “没有的事。”云泽矢口否认。 美尼斯只是笑,喊着那个祭司:“你的肉丸熟了。”就把那人唬得赶紧去捞撒尿牛丸去了。 这一顿火锅吃得大家身心都很满足,此后更是念念不忘,隔三岔五就撺掇云泽再吃火锅。但是云泽怕大家吃多了上火,十天半个月才做一次。 结果之后这种美食就流传了出去,几个交好的权贵都厚着脸皮来借了铜火锅,照样抄了去,连撒尿牛丸也抄了去,只有红烧的酱料、豆芽菜和豆制品没办法。 云泽给他们送去了一点黄豆,估摸着明年他们也得留出一块地种黄豆了。不为别的,豆腐放在火锅里是真的好吃。 这倒也不错,黄豆和玉米轮种么。 云泽顺势把铜火锅给了青铜工坊,让他们造一批出来卖。 青铜工坊是沙姆王子在负责,他也是火锅的俘虏,所以一下就造了一大批。后来库里的权贵和富人果然争相购买,都想试一试这传说中神国的美味。 连依旧留在库里的几个使团都买了。 玛曼琳看着伊休斯花了大价钱购买的铜锅子,又是一口老血,还得硬生生地咽下去:她当年也想过做火锅,但是青铜是战争物资,她没有那个能力指挥别人用青铜给她做锅具。 这会儿已经进入了库里的冬天。库里的白天还好,温度不算太冷,出去走一走披一件羊毛斗篷也就够了,到了晚上温度骤降,加上这边冬天还湿润,湿加上冷,简直是物理魔法双重伤害,感觉两层被子都是不够的。 这个时候就到了汤婆子C位出道的时刻了。 将椭圆形灌满滚烫热水的汤婆子拧紧,在被窝里闷上一会儿,再拿出来,自己钻进被窝。单身狗们瞬间感觉到了情人相拥的温暖。 奇怪的是,汤婆子居然没有像是隔壁的棉被一样一下成为库里权贵们的新宠。青铜工坊制作的大量青铜汤婆子都滞销了。云泽想了一会儿,明白了:有钱有权居然还没有人帮忙暖被窝的人的确不多了。 美尼斯见云泽闷闷不乐,一问,是因为这个,他安慰云泽说:“过两日他们就知道这东西的好处了。” 果然,过了两日来了很多人购买青铜工坊出产的汤婆子了,一打听,都是给家里女主人购买的。 云泽又悟出了一个新的道理:比起臭烘烘硬邦邦还打呼的男人,果然还是汤婆子更好用一些。 这个冬天云泽过得很平静,但别人可不是。 各国的使团都在想方设法地撬开口子想要购买那种神奇的粮食,奈何这些能接触到的泰锡人就跟浑身上下抹了油一样,滑不溜手。 -- 第160页 走宠妃路线,吹耳边风,结果泰锡王是个渣,除了第一王妃,压根没有哪个美人可以受宠超过一个月。而他最渣的一点是,哪怕正当宠的妃子,只要敢吹耳边风,来人,拖走,一秒不会迟疑。 宠妃路线,封锁。 那可以走宠臣路线吗? 可以是可以的,泰锡的臣子升迁制度是这样的,家族传承、师徒传承、天降紫微星。大部分臣子之所以是臣子,是因为上面有人,不是爹妈就是老师,带飞。极少部分,太有才了,光芒万丈,被人慧眼识珠,给职位,嫁女儿,然后升迁上去。 所以,因为国王喜欢就当大臣,这种事哪怕在泰锡也是不可能的,只能去了势进宫当近臣。 那么有没有讨国王喜欢,又有地位的臣子呢? 也是有的,然而这种人哪怕没能力,至少懂眼色。泰锡王明摆着想要借此机会宰这些使团一笔,他们上赶着求情?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泰锡王室那是祖传的狗脾气,翻脸比翻书都快,甭管之前怎么亲热地对着你‘咂咂’亲脸颊大声喊着‘我的兄弟’,你敢动他钱袋子试试? 兄弟立马变成过去式。 于是,此路不通。 是不是可以走王子路线呢? 嗯……能打的大王子已经被打残了,除了第一王妃所出两位王子,其他王子要军权军权没有,要钱钱也没有,能力暂时也看不出来,感觉上还没有宠臣说得上话。 这些使团思来想去,最终发现,居然还是得直接找提供粮种的泰锡神子。 然而他们守了那么久,泰锡的神子却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他已经宅居了几个月了。 就那么一个别院,走一会儿就转完了,泰锡的神子是冬眠动物吗?他怎么就不出门呢? 这些异国使团惆怅啊,感叹啊,这时候终于来了一个好消息。泰锡王决定举办宴会,要欢迎他们这些外国来使,据说泰锡的神子也会出席。 使团的使者们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见他一面了。 第79章 “陛下怎么想起来举办宴会了?”云泽抱着手炉哈气, 他身上裹着厚厚的白色皮毛斗篷,看上去跟个熊崽仔一样胖乎乎圆滚滚。 美尼斯把车厢的布帘压好, 不让风钻进来:“正好借此机会探一探各国的态度。这几年泰锡国内的混乱也有这些国家的手笔。” 当然, 最重要的是, 向其他国家展示泰锡一如既往的强大,震慑他们。 泰锡如今正在发展, 他们不怕战争,但也不想在这个时候有战争, 所以国王陛下选择了震慑这种手段。 美尼斯今天什么杂事都不管,他要做的就是保护好云泽。 今天的宴会龙蛇混杂,不是所有人都带着善意的。美尼斯将自己代入别国使者的立场,云泽的存在让泰锡如虎添翼, 那么他们要做的就是带走这个神子, 或者干脆毁掉他。美尼斯从不小看人性之恶,也不敢小觑了任何人。 神殿训练的一个精通草药并且善于格斗的侍女会一直随侍在他们左右。 今日宴会的仆人也都是土生土长的库里人,至少三代都是库里居民, 只要小心一些,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其实美尼斯不用太忧心,云泽比任何人都爱惜自己的小命。而且美尼斯想到的这些他也都想到了。自己现在就相当于泰锡国的外挂, 这时候不是举报弄死这个外挂,就是把外挂抢走为自己工作。 云泽已经穿上了薄薄的金丝内甲, 手指上漂亮的宝石戒指里有一个小机关,里面藏着一颗对大多数毒素有缓解作用的药丸,漂亮的皮质硬质腰带里有一把软剑。甚至他还在身上放了一颗捏碎就能放出迷烟的蜡丸。 看着软绵绵汤圆一样的云泽, 其实是宴会里最硬的硬茬子。 “神子殿下到。”随着侍者一声通报,热闹的宴会有片刻的安静,所有人下意识看向门口。 泰锡的神子,那个改变了泰锡的男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云泽披着月光笑意盈盈走进来,和泰锡人没有相似之处的异族人长相,然而身上却带着浓重的泰锡人色彩。看他的衣着,看他的发饰,看他微笑的样子,只需要一眼,你就知道,这是泰锡的神子,而不是其他任何国家的。 国王陛下和第一王妃高兴地走过来,大声并且骄傲地宣布:“我们的神子来了。” 不仅是说云泽来了,更是说神子降临泰锡。泰锡王的一语双关让许多使团的脸色都不太好看,因为他们很多人都传过‘泰锡已经被神灵遗弃’的流言。 作为代表北国使团的王子,伊休斯用尽力气才不让自己露出真实的心情。 泰锡的神子不再是一个迷迷糊糊的影子,他的样子这样鲜活,伊休斯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对方亲切,但是这一瞬间,他确实很想要亲近他。只是碍于二王子杰拉夫还在,伊休斯不敢有任何动作。 玛曼琳没有伊休斯这样强大的控制力,她的表情微微扭曲。 这是玛曼琳第一次看到云泽,哪怕用着最苛刻的眼光去看,这也是一张完美无瑕的脸,配合上那种无害,还很温和正直的气质,让人很容易升起好感。 不过玛曼琳不太喜欢这种男神脸,她骨子里渴望着被征服被蛮横对待,她不喜欢性格过于温和的云泽。玛曼琳憎恨云泽,已经不仅仅是伊休斯的关系。 -- 第161页 她想要云泽这样男性的身份,神子的身份,还有他那强大的金手指。 转化为女性的她还没享受到女性生育的‘好处’,首先感受到了女性被歧视的现状。但她第一时间并不是反思自己曾经的思想,而是想要重新获得男性的身份和这个时代天然高人一等的性别优势。 会想要代孕的男人,骨子里就是不尊重女性、物化女性的垃圾,不管他是什么性向,有没有转成女性。 玛曼琳是男人的时候,他是男人里的败类。 玛曼琳是女人的时候,她是女人里的垃圾。 玛曼琳恶毒的眼神并没有逃过神殿耳目的注意,伊莉莎用黑纱蒙着脸,她听着侍女小声的报道,脸上冷笑了一下:“她果然有问题……” 一个没有见过神子的异国侍女,又是折断神子栽种的树木的枝条,又用那种恶毒的眼神去看神子。 莫非……她是北国邪恶的神灵派来的?为了掳走泰锡的神子,还要抢夺神子的荣耀。 伊莉莎如此猜测,但她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测,只是让人继续盯着。 对伊莉莎来说,玛曼琳的危险性更高一点,她对神子的恶意实在太明显了。而且她身上还有这种种的异常。 至于曾经拐带走神子的北国伊休斯,呵,没了宠妃的养母吹枕头风,他如今和别的王子没什么两样,手里没有军队没有钱,除非他上面的哥哥全部死光了,否则王位根本没他什么事,不足为惧。 当然,伊莉莎不否则伊休斯本身也是很有能力的人,只是再有能力,也得看看是不是有展示的平台不是? 这世界上多得是有能力却没有被挖掘的人,这么多千里马,伊休斯算是哪根葱? 而那一边,万众瞩目的泰锡神子已经被国王引入到泰锡王室的位置,那里是整个宴会保护最严密的位置,坐着沙姆王子等人。国王陛下炫耀是要炫耀的,保护也是要保护的。 泰锡的神子才过来就被塞进窝里,异国使者想要和云泽说话,只能自己过来敬一杯酒。 此时泰锡附属国之一,盛产乳木果的那个国家的王子已经过来了,这是个有着黑色短短的卷发的小伙子,眼睛很大,笑容灿烂。 “神子殿下,好久不见。我仅代表我的父王欢迎您有机会到我们国家做客。” 对方没有说得太细,但是意思是明确的,他的父王已经知道了这件交易,并且十分满意。 云泽也笑起来:“勤劳和认真,可以带来财富。努力劳作的人应有报酬。如果有机会,会去的。” 这个小国的王子得到答复后就走了,然后是其他小国的使者。如北国这样的大国,一般还在观望,他们在观察和分析云泽这个横空出世的神子。 泰锡的两个继承人沙姆王子和兰彻王子以保护姿态坐在左右,未来的大神官美尼斯一直在他身边,十分亲密。从这里也能看出泰锡的态度,云泽这个神子绝对不是拿出来的棋子或者摆设,他对泰锡国有重要意义。 这些使者扪心自问,如果是他们,也一定会这样严密保护他的。 泰锡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车厢,前面牛拉着,内部已经有点崩裂。但是神子一来,修好了损坏的车厢,换下老牛,套上一匹年轻的马。 真是让人咬牙切齿的幸运。 那些使团在观察云泽,云泽也在观察他们。 在宴会的几日前,美尼斯就将会出现的国家使团和云泽讲过一遍,从他们国家地理环境到民族特性,让云泽对这些国家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然后具体分析这次过来的主事人在他们自己国内是个什么位置,来这里主要有什么目的等等。 云泽如今就是将他们一一和自己了解到的资料对线。 宴会人数众多,区分泰锡人和异国人却可以很快——泰锡的权贵,无论男女都化了妆。他们用带闪的蓝色眼影和绿色眼影画眼睛,黑色的线画了上眼皮和下眼皮,这个有点印度那种眼妆的感觉,显得眼睛大又明亮。 之后男性在额头上拍一点粉,然后在眉心位置画上一个吉祥符号。女性更全面一点,她们不仅在额头上作画,脸颊两边还要画上一些图形,嘴唇也涂上饱满的红色。 和泰锡的权贵比起来,其他使团的主事人基本都是一脸素净。不能说不好看,但肯定不太显眼。 另外还有一个特别大的差异是,泰锡的权贵们全部穿着柔软的棉袍。是纺织女工制作的最上等的棉布,染色、刺绣、装饰,仔细做成有民族特色的袍子。 棉布的质感和亚麻的质感完全不一样,肉眼就能看出来。 到了上菜的时候,云泽还发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泰锡的权贵用叉子和小刀,他们不直接用手拿取食物了。那种使用餐具所带来的仪式感,一下就把他们从人群里凸显出来了。 感觉国王陛下今天就是完全来炫耀的,炫耀他们泰锡的神子,炫耀他们泰锡的美食,以及炫耀他们泰锡日渐强大。 因这所有一切可炫耀的东西,它们的出现都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物资充足、国力强盛。 国王炫耀的媒介就是他们脸上精美的妆容,一水的厚实柔软的棉布袍子,十分精美的各种菜肴以及刀叉这种餐具。 不怪国王今天这样得瑟。泰锡强大起来也就是几十年,之前一直就是穷乡僻壤的代名词。但是其他的强国,那都是强大了一两百年,就算偶尔弱气了,很快又追上来。所以,哪怕军事力量强大,泰锡也是一直被歧视的,被看作是没有文化的流氓、暴发户。 -- 第162页 这么说吧,很多被泰锡揍过的国家都是这么想的:虽然你拳头硬,可是你没文化,肯定走不远! 后来泰锡粮食减产,国内有乱,多少人幸灾乐祸:看吧看吧,就是走不远。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你说我们泰锡人是蛮荒原始人,可是我们穿着柔软的棉袍,画着精美的妆容,欣赏着樱桃树大道的美景,吃饭使用标准的刀叉,多么的文明。 你说我们泰锡国粮食紧张要完了,可是我们平民家里都有足够吃到明年的食物,有各种别的国家的平民吃不到也想不到的美食。 你说我们泰锡文明被神灵厌弃要消失了,可是神将神子送到我们泰锡,还送来许多物产和新的生活生产方式,帮助泰锡变得更加强大。 国王那种夸耀心态完全隐藏不住,恨不得在脸上刻上:当年你对我爱答不理,如今我让你高攀不起。 各国使团都牙酸得很,但是再牙酸,不也得上赶着奉承?谁叫那神子不长眼落在泰锡了?谁叫那粮种也是不长眼落在泰锡了? 当然,还是会有人不死心,想要走云泽的路线。 他们都知道云泽是个傻白甜(?),连金矿的矿奴过不好都要迎风流泪的纯种圣父,所以就有人上前试探了,说自己国内的平民因为粮食减产问题如何妻离子散,如何家破人亡。 嗨呀,那确实很可怜,云泽特别想要应景地抽出小手帕擦擦眼泪,露出一个小白花女主虚弱又飘渺的笑。 然而他真的做不到,只能干巴巴笑一声,犹豫地问:“贵国国君和神殿怎么不发放救济粮和减少税收么?我们泰锡都发了救济粮和减少税收了,国王陛下为了这件事连啤酒都不酿了。天灾常有,但是上下齐心,灾难就一定会被解决。” 云泽给对方灌了一脑壳的鸡汤,绝口不提送玉米的事。 有鸡汤,没有玉米,没有的。 第80章 这些使团的使者带着一脑袋的鸡汤回去了, 人还是迷迷糊糊的,心里都觉得这泰锡的神子确实有思想有见解。可惜想法再好, 本国权贵不合作, 那也是枉然。 之后又来了两拨, 有想要撬墙角的,有打感情牌的, 云泽四两拨千斤就推掉了。 美尼斯一开始担心云泽应付不了这一个个老奸巨猾的家伙,结果一看他做得很好, 遇上处理不好的直接转移话题,既不冷落对方,也不落入圈套。虽然态度上还能看出些窘迫和生嫩,但已经比美尼斯想象中的好多了。 “殿下, 您处理得很好, 虽然推拒了,但没有让谁感觉受到冒犯而不悦。”在一波使者离开后,美尼斯忍不住想夸了。 云泽被夸得脸红:“是美尼斯教得好。”这个必须得夸夸老师, 是老师认真仔细负责还专业。 “不,还是殿下聪慧,举一反三, 活学活用。”美尼斯还是觉得都是学生有天赋,没天赋的, 朽木难雕。 边上沙姆王子听着牙酸,他越看越觉得两人有猫腻,尤其是美尼斯, 简直都不像是他认识的那个美尼斯了。但是再深入想一想,不可能吧?美尼斯不是守身如玉吗?何况他要是有这个想法,大神官和姑妈也不可能安心让一只狼帮忙守着羔羊。 沙姆王子又可惜地看了云泽一眼,倒不是对他还有什么心思。随着云泽对泰锡的影响越来越大,他现在是不敢动什么心思了。他就是可惜云泽没有在这里成家延续后代的打算。 如果云泽愿意留下他的血脉,若是女儿,必是泰锡的第一王妃,未来的泰锡女王,若是儿子,会是了不起的城主,泰锡的宰相。 沙姆还挺期待和云泽成为儿女亲家的,毕竟云泽长得这么好看,孩子也差不了。 之所以想得这么远,是因为浪荡了好几年的沙姆王子终于被催婚了。作为泰锡王的继承人,已经成年的沙姆王子也到了正经娶王妃的时候了。 第一王妃问过沙姆王子,想要娶什么样的妻子。 沙姆王子想了很久,他找情人喜欢找娇媚无脑的,但是找老婆还是想要那种强势厉害一点的。毕竟泰锡的第一王妃掌管国家内政,是泰锡女王,掌握极高的政治权利。这个位置若是被娇滴滴只会后宫争宠的女人坐上,对泰锡是灾难。 个人喜欢,和国家需求,沙姆王子看得很清楚,他从不性情用事。 现在沙姆王子有两个选择,找带着大笔嫁妆的异国公主,或者找泰锡本国有王室血统的贵族女子。 但是这世界上哪来那么多有能力,足够应付泰锡国内国外的情况的女性呢? “神子殿下,我是红谷的长公主沙迦,幸会。”穿着浅紫色亚麻袍子,看起来就像是女神的沙迦举着酒杯靠近云泽。精心打扮过的沙迦隐藏了自己的野心勃勃,她看起来和其他贵族女孩一样娇贵柔弱。 但是云泽还是一眼把她和别的贵族女孩区分开,灵魂里有野心的人,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这个公主……有点像是第一王妃。 “红谷是个美丽的国家,长公主像红谷一样美丽。”云泽很客气地恭维道。他对有野心的人没有恶感,有野心但是走正道,文明才会一直进步。就好像人的惰性促使越来越多便民设备被发明一样。 嗯,云泽是认可聪明的懒人改变世界的说法的。 “听闻神子殿下从神国带来一种云朵一样的植物……”沙迦不肯走,而是更靠近了云泽一些,明媚的大眼扑闪扑闪看着云泽。 -- 第163页 “红谷的长公主殿下,”美尼斯一双眼锐利地看过来,“您失礼了。” 沙迦微微一笑,还是看着云泽。 然而她擅长用女性的柔弱和低姿态降低人的防备心,云泽也擅长用温和无害伪装自己的尖锐,沙迦的动作对云泽没有任何效果。 “长公主,这件事我已经一并交给我们陛下处理,我不太擅长料理这些,抱歉。”云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脸也因为帮不上忙的羞愧而微微发红。 沙迦给哄过去了,面对着脸红的泰锡神子,她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儿咄咄逼人了。她又看看一边几个随时准备着起身相护的泰锡王子和祭司,略略明白了他们的保护欲从何而来,这神国来的神子确实过于单纯好欺了一点。 如果自己继续,只怕引起他们的恶感,对她反而不利。 想到这里,沙迦又是一笑:“请不要自责,神子殿下,是我冒昧了。” 沙迦在心里默默把泰锡神子这个人选划掉。人是好人,就是单纯了一点,会有利用他的古怪愧疚感。虽然她称不上好人,但也不至于没品到这个地步,而且一看就知道泰锡神子很受看重和保护,身边的‘家长’很多,这种情况对她的计划非常不利。 实用主义者的红谷长公主当断则断,她退而求其次,直接转向一旁的沙姆王子:“听闻春日,库里的大道飞花如雪,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就近欣赏呢?” 哟,这话里有话呀…… 红谷长公主,传闻里以出众的能力压倒所有堂兄弟获得全国认可的女人。 沙姆王子举起酒杯:“我们库里还有许多可玩的可看的,如果公主有兴趣,不如到那边我们细说?” 这样,沙姆王子和沙迦长公主就去了一个角落。 云泽目瞪口呆,愣愣地回头看美尼斯:“他们这是?” 美尼斯大概知道他们要说的内容,红谷王室的事情他也知道,丢掉一个极有能力的长公主,去辅助一个襁褓中的儿子,虽然知道对方对儿子的执着,还是觉得有点蠢。 要知道,在泰锡,国王过世又没有子女,下一任国王默认是第一王妃,第一王妃可以再找一个有王室血统的丈夫,生下的继承人就是正统。这年代连个姓氏都没有,传承上没有那么多规矩。 就是不知道一个沙姆,一个沙迦,这两个人合作,对泰锡有什么影响。 “殿下不必忧心,他们有自己的打算。”这边人太多,美尼斯就没有细说,他找了其他话题和云泽聊起来,“殿下,大家都很喜欢您带来的蛋糕啊。也是陛下得了糖,才舍得给每个桌子上一份。” 云泽就转移了注意力,他用袖子挡着脸,皱着鼻子撇撇嘴:“就是太甜了。” 得了许多糖的陛下为了炫耀也是出血了,居然给每个桌子都上了一分齁甜齁甜的水果奶油蛋糕。不过其他人不像云泽觉得蛋糕过分甜,他们很喜欢这种甜蜜柔软丝滑的点心。甜?越甜越好,甜才说明珍贵嘛。 云泽不喜欢那么甜了,他吃了几口不想吃了,又不愿意浪费,就叉了一块给美尼斯。 “这个叉子我没用过。” 美尼斯吃了这块蛋糕,果然很甜,甜甜的奶油,甜甜的新鲜水果,甜甜的松软蛋糕,还有甜甜的神子。 云泽顺势就把自己吃不下的剩下蛋糕都给了美尼斯,不好意思地说:“如果你不介意,都给你吧。” 其实蛋糕并不大,成年男人两大口就吃完了。虽说一向吝啬的国王陛下大方了一次,但是再怎么大方,也就是一小块,而且一桌一个,想要再吃,那是不可能的。 北国使团所在方向,有资格享受这蛋糕的也就是三个人,二王子杰拉夫,七王子伊休斯,和一个随行官员,他们没有带身份贵重的女眷,若是有,女眷也有一份。至于守卫侍女姬妾等人,是没有单独一桌吃饭的资格的。 所以玛曼琳只能苦大仇深地跪坐在一侧,看着那碟子还有奶油拉花的精美小蛋糕。 泰锡居然连蛋糕都做出来了?那个主角在泰锡这么闲得慌嘛? 曾经想过做美食拉好感度,奈何上辈子十指不沾阳春水,又觉得煮饭做菜是女人的事的玛曼琳压根不会做吃的,他连盐和糖都分不清。所以如今看到像模像样的小蛋糕就觉得震惊,甚至惶恐,她从这些小细节里感受到了泰锡王要炫耀的情绪。 炫耀什么,炫耀蛋糕吗?不,他是在炫耀甜! 甜味是多么奢侈的味道,而且蜂蜜做不到这些。能做出这样甜的蛋糕,只有……白糖!泰锡已经有糖了? 玛曼琳脸色不好:不,那不仅仅是炫耀,更是一种示威。 所有吃到了蛋糕的人也是一样想法——示威。 在甜味如此奢侈的年代,提供这样甜蜜的点心,就是一种国力的示威。 杰拉夫慢吞吞吃下又一口蛋糕,蛋糕很好吃,蜂蜜一样甜,但又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口感。这样奢侈的使用甜味,是不是说明他们有办法从水果中提取甜味了?那又是泰锡的神子带来的技术吗? 从他来到泰锡之后,有了高产的作物,有了保暖的作物,有了提高耕种效率的工具,有了减轻厨房劳动的工具,有了库里的樱桃树大道,有了千金抢购的润肤膏,又有了这种甜味的点心。 泰锡的神子,是可怕的威胁…… -- 第164页 恶意像是潮水一样涌过来,云泽这个从小敏感的人就像是听到不正常声音的小鹿警觉地抬起头。 宴会里宾客推杯换盏,看起来一片和谐。云泽长长的睫毛垂下,他小口小口吃着银勺子里的汤,一边则想着恶意来源的方向。 “殿下,您看起来不舒服。”美尼斯借着倒酒,低声问云泽,“如果难受,我们提前离开。不会有人说什么的。”以他对泰锡王的了解,不但不会怪罪,反而觉得理所当然:我们泰锡的神子,岂是人人都能接触的?给你们看一眼,那都是你们的运气。 云泽没有拒绝,他现在有这种任性的权利。 他们站起身,和泰锡王说了一声就准备离开。 “神子刚来就准备走吗?”这个时候,北国的二王子杰拉夫站出来,对着云泽摆出和善的面容,只是说话不太客气。 美尼斯微有不悦,同样公式化笑着:“杰拉夫王子想见我们神子的心我能理解。神子殿下一直在库里,杰拉夫王子若想求见,或许可以先递拜帖,便是再急切,礼数还是应该有的。”至于递了拜帖他们应不应,那就是另一说了。 杰拉夫只是挑了下眉,笑道:“神子既然能开口,何须你代劳呢?神子有自己的想法,不是谁手里的傀儡,是吗,泰锡的小小祭司。” 哟,这是要搞事啊? 然而美尼斯表情不变:“我是神子殿下的服侍者,也是神子殿下的代言者。神子殿下心性纯白,见不得脏污和苟且。如果有心怀叵测者靠近,自然还是谨慎仔细一点。哦,杰拉夫王子,我并不是在指您,请不要误会。” 杰拉夫:……好个未来大神官。 一旁的云泽忽然伸手握住美尼斯的手,对着杰拉夫微笑点头:“美尼斯是我的朋友、兄弟和家人,他要说的,就是我要说的,他要做的,就是我要做的,他喜欢的人,我就喜欢,他不喜欢的人,我就不喜欢。美尼斯不是泰锡小小的祭司,他是泰锡最优秀的青年祭司,没有之一。抱歉,失陪,北国的王子,祝你在我们泰锡玩得愉快。” 说完了又是一个礼貌的微笑,拉着美尼斯就离开了宴会。 第81章 一直走到外面, 冷风一吹,云泽才冷静下来。他想到刚刚自己做了什么, 脸都炸红了:完了, 傻白甜人设崩了。 云泽想要松开手, 美尼斯却紧紧握着,他的胸口滚烫, 情感在澎湃。一向有些与世无争的云泽,为了他居然这么怼北国的王子。就算是他的母亲和老师, 也没有这样护过他,可能觉得他已经足够强大,不需要这种维护了。 可是再怎么强大,当有一个人站出来这样护着他…… “殿下。”美尼斯紧紧拉着云泽的手, 一刻不肯放手。 云泽有点儿尴尬, 小声应了一声:“嗯。” “我很高兴,殿下,您说我是您的朋友、兄弟和家人的时候, 您说我是泰锡最优秀的青年祭司的时候。比被老师确定为继承人的时候还要高兴。” 在那么多人的面前,被如此肯定,就算是从小被称赞的美尼斯, 也有一刻情绪波动剧烈,他能为他的肯定去死。 何其有幸, 殿下,能喜欢上你。 云泽又想起刚刚冲动的自己了,他低咳了一声:“你本来就那么优秀, 我只是说出来。我们、我们回家。” 美尼斯看着他红红的脸,微笑着点点头:“好,我们回家。” 他两个甜甜蜜蜜回家了,却把宴会炸得安静了好几分钟。 这、这是之前那个乖乖的小羊羔一样的泰锡神子吗?站出来维护自己人的那一瞬间,简直像一个英勇的战士。 这种勇气并不是谁都能有。 很多人可以对着别人举起刀,却没法在关键时候站出来维护某个人。这样的宴会,万众瞩目,发难的还是北国有继承权的王子,腼腆内敛的神子却这样挡在了前面,紧紧护住。那个被维护的人,此刻该是一种何等愉悦的心情? 而且,这才多久,这个神子对泰锡的感情就那么深刻了吗?那个被维护的祭司又是怎么回事? 泰锡人奸诈啊,居然放一个人在神子身边朝夕相处,日夜相对。这么每天灌迷魂汤,还不把人直接灌晕了?看看,这个神子已经完全认定了泰锡。 还想着拐带泰锡神子的人都失望了,而泰锡人,没别的,就是骄傲! 没错,这就是我们泰锡的神子,我们的! 伊莉莎等人老怀安慰,神子维护的是美尼斯吗?不,神子维护的是泰锡的颜面啊。没听说吗?神子说美尼斯是家人,这是什么意思?这意思就是说,神子把泰锡当成了家,他认可了这里,已经安家落户了。 而美尼斯,那只是因为住得近,顺带的。 这里不得不提一句美尼斯鸡贼了,每次和他的老师、母亲和舅舅描述他和神子的关系时,都是非常正确的‘兄弟情谊’,或许有一点点过于亲近,那也是因为神子殿下对他十分信任,忍不住对他有点‘雏鸟情节’。而美尼斯又从小离开家庭,身边没有亲近的兄弟,也忍不住对神子有情感转移。 美尼斯这分寸把握得很好,无论谁都没有怀疑他狼子野心想要把神子带沟里去,他们都觉得美尼斯是在让神子了解泰锡、爱上泰锡。无疑,美尼斯做的不错,他的老师、母亲和舅舅都认可了。 稍微知道一点的,又不敢真的捅出去,因为他们没有证据。这世界上谁也没法去求证一个人的心。 -- 第165页 留下的人里只有和红谷长公主达成合作的沙姆王子觉得哪儿有点不自然,又说不出来,想了半天,只能得出结论:这是他不太能理解的感天动地兄弟情。 被云泽怼一脸的杰拉夫王子回到座位上。他身边的侍女战战兢兢,但其实他并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泰锡的神子很有意思。 就像是面对着狮子,却不畏惧地竖起角的小鹿。 杰拉夫没有将泰锡的神子看作是可以平等对待的人,他过于骄傲了。当然,这个时代的权贵都很骄傲,老天第一我第二。就算是如今看着还行的沙姆王子,当年也是这样中二的。只不过沙姆的中二期已经过去了,杰拉夫的中二期越加严重。 北国王子伊休斯面色有点不对,大家都以为同为北国王子的他是感觉受到侮辱而面色不好。 但不是的,伊休斯感觉难受,是因为那一瞬间的心痛。看着温和的泰锡神子这样强势维护身边那个泰锡祭司,伊休斯却有一种古怪的熟悉感,好像这个人,他曾经站在自己前面,这样维护自己,而不是这个泰锡祭司。 但这一切也仅是错觉,他们和泰锡,就像是相邻地盘上的雄狮,平静是暂时的,迟早要分出个高低。 而他和泰锡的神子,也只会是敌人。 之后宴会如何,云泽既不关心,也不在乎。 经过这一日宴会,他已经确定了,他就在泰锡住下,不挪窝了。 再去别处,不会再有这么和谐的环境,泰锡有种种不足,但是对他却是真的很好,而且他也很喜欢这里的人,不管是泰锡的平民还是泰锡的权贵。并不都是好的,可是大部分对他是怀着善意的。 之后王室传出来一个消息,沙姆王子要和红谷的长公主结婚,就在明年秋收后,因为那时候物资最丰富,适合举行宴会。 这个消息被信使快马加鞭传回到红谷,红谷的国王立刻同意了,据说长公主的嫁妆很快就会送过来。 很多人都特别意外,因为红谷是小国,他们拿不出很多贵重嫁妆。泰锡国的继承人,就算要联姻,难道不是应该选择更强大的国家的公主吗?比如多罗,比如北国。 知道这件事的云泽也很意外。 沙姆王子,和红谷长公主?他还以为沙姆王子更喜欢那种娇小可爱的女性,而不是外柔内刚,野心勃勃的红谷长公主。 当然,了解到泰锡的第一王妃拥有怎么样的权力后,云泽还是挺高兴沙姆王子娶个有脑子的王妃的。 只不过古代两国联姻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吗?两个年轻人自己说好了,两边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听着跟童话故事一样。 “哈哈哈,当然不是。不过沙迦公主本来就是我父王母妃中意的未来王妃。阿梅,可以再给我倒一杯吗?”来云泽这边蹭酒的沙姆王子说。 说白了,沙迦公主的个人能力补上了身份和嫁妆上的不足。 这个时代女性想要出头,需要付出男性三四倍的努力。但就是这么艰难,还是有女性脱颖而出,被人发现。 世界从未公平过,阶级、性别、教育……但总还是有人能跳出来。 “神子,这种酒还有吗?”沙姆王子来讨酒。 云泽大部分糯米都拿来酿酒了,一部分酿甜米酒,一部分酿黄酒。沙姆王子喝的是黄酒,比较辣,美尼斯喝的是甜米酒,酒精度数不高,有点儿甜,剩下的酒糟做酒糟丸子也很好吃。 “上面撒一点桂花蜜更好吃。诺,尝尝我新做的桂花蜜。”云泽给美尼斯的酒糟丸子里加了一小勺的金色桂花蜜,本地有月桂树,他院子里就种了一些。 云泽想到另一种和蜂蜜很搭的东西:“不知道库里能不能种柚子,蜂蜜柚子茶也很好喝。” “殿下想种就试一试,可以先在院子里种一些。”美尼斯一边说一边搅拌手里的酒糟丸子,然后勺起来尝了尝,果然香甜美味,米酒的甜和蜂蜜的甜融合在一起,隐约有桂花的香气。 云泽伸出手比划:“杏、哈密瓜、柚子……今年要种的东西太多了。今年准备多种一些玫瑰,库里很适合种玫瑰。玫瑰用处很多,说不定可以成为库里的特产哦。” 眼看着话题又要被云泽一路带偏,沙姆王子赶紧提醒他们:“这种酒还有么?” “今年种的糯米不多,只有这一些了。剩下的殿下可以带回去,沙迦公主应该也会喜欢的。”云泽说。 沙姆王子只是笑了一声,他和沙迦只是纯粹的利益婚姻,他需要一个能料理好大后方的妻子,沙迦需要一个能倚靠的背景势力。 “她现在不在库里,过些日子才会来。”沙姆王子说。其实沙迦长公主去带人了,带她之前训练的一个女子军队,和手下的纺织女工。 云泽点点头:“是在为婚礼做准备吗?的确,大婚是重要的事,大概会有很多宾客从不同国家远道而来,为沙姆殿下庆贺。” 云泽忽然想到了什么:“说起来,这真是个很好的宣传机会啊。像是装了一点糖果和其他商品小样的婚礼伴手礼,亦或是出现在婚礼上的装饰,都能吸引来商人。如果婚礼确定在今年,有些计划就得加快速度,只有一年时间了。” 两人一开始不知道‘伴手礼’是什么,仔细一想明白了,回赠客人的礼物。 美尼斯完全认可云泽的说法,他也在思考神殿这边有什么特别的产品,会让人想要每年都想派人来购买的。 -- 第166页 王室有糖和棉布,云泽有一系列药剂和护肤品化妆品,神殿以前卖得最好的是香薰和酒,但是不够特别。如果专注国内需求,稳定现状就可以,但是美尼斯是有野心的人,他想要开发神殿产品在商业上的潜力。 云泽早就注意到美尼斯的困扰了,他手里有几个很不错的熏香的方子,如果能蒸馏出酒精,制作香水也不是不可能。香水可比香膏香薰赚钱,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对香味都是难以拒绝的。 这些方子他可以给神殿,就和制糖一样,他以后拿分红。 以后他什么都不做,也有财富源源不断进来,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资产阶级了? “……”沙姆王子心情复杂,他大概明白他们是准备借着自己婚礼的机会吸引更多人购买那些商品。 沙姆王子没有觉得不好,他就是有点儿自我怀疑,这么好的机会,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婚礼是在秋收后,那会儿甜菜收获了,自己负责的制糖的工坊该做出一部分糖了,这不是很好的宣传商品吗? 要知道,国与国之间商品数量巨大的商业往来才是增强国力的重要途经,下面那些商人都是小打小闹。 想到这里,沙姆王子都有点迫不及待想要娶妃了。 “沙姆王子,你是要娶正妃么?”云泽问,只有第一继承人娶正妃才要大张旗鼓地请异国使者来观礼。 沙姆王子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黄酒,浅饮一口,笑道:“红谷虽然是小国,她却值得我以正妃之礼相迎。”他的脸上没有恋爱的光芒,但是有着他的情人们一辈子都不会得到的信任和肯定。比起爱情对象,红谷的长公主对他来说更像是合心意的合作伙伴。 想必对红谷长公主也是一样,他们两个都是理智又现实的人。 美尼斯看着沙姆王子的表情,知道他心意已定,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从某种程度上说,作为继承人长大的红谷长公主的确适合成为泰锡未来的第一王妃。 至于她的出现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计划……相信沙姆王子有分寸,不会让人轻易破坏他们的合作。而且,异国的公主,就算分权也是分王室的权。哪怕对方野心勃勃,想要对神殿下手,光是非王族后代就能抹杀一切可能性。何况,美尼斯这么多年的经营也不是假的。 唯一需要确定一下的是在神子问题上是否和他们保持一致。 神殿和王室已经有了默契,要把云泽推成精神偶像,拥有崇高地位、巨大财富和一部分实质性权力。于公于私,美尼斯都不希望有人破坏这种默契。 但是短时间内看不出一个人真正的态度,他还需要继续观察。 第82章 因为云泽避居不出, 其他异国使团只能找泰锡王。 国王知道玉米传播开就是早晚问题,所以最终还是卖给这些异国使团, 换取其他资源。但是国王也隐瞒了一部分, 比如玉米必须和豆类轮种, 还需要追肥免得土地失去营养的细节。 也有人提到了棉花的问题,这个国王却拒绝了, 因为他们的种子原也不多,加上想要把棉花打造成泰锡的一种特产, 更不会在泰锡棉布占据市场前把种子卖出。 见国王不愿给,加上他们国内都有亚麻,对棉布没有这么强烈的需求,使者们就打消了主意。 交易完成后, 这些使团陆陆续续回国了, 他们需要在冰雪融化之前回到自己的国家,然后在春耕之前把玉米种下。除了称之为‘黄金麦’的玉米种子,他们还带走了如石磨、曲辕犁这样更先进的民用工具, 购买了一批柔软亲肤的棉布,然后又抢购了一批云泽这边的药剂、护肤品、化妆品。 不过织布机被保护起来,没有人发现。 纺织部的纺织女工冬日也在辛勤工作, 棉布这种产品有望在春季出现在市场上。 冬天还需要工作的部门不是很多,云泽为了照顾好她们, 给她们每个人准备了一件厚实的棉袍,军大衣的样式,配上雷锋帽和棉靴子, 从头保护到脚。 为了保证女工上下班的安全性,他的士兵大半都要继续之前那种提着灯守候和保护的日子。据说就是在这种早晚擦肩而过、回眸一笑、换班的追问等等操作下,居然很自然就成就了几对。 士兵们聚居的村子已经修好了,每个士兵都有一个带着菜园子和后院的屋子,还有一块已经开垦开的土地,屋子里有足够的粮食,有各种生活用具,有鸡鸭和羊,只待一个女主人入住。 云泽暗示还单身的士兵加油努力,嘴巴甜一点,找到女朋友的也不要骄傲,轮到休假的时候可以去老丈人家帮忙干活。条件好受欢迎的不要三心二意,始乱终弃者以后也会被人始乱终弃。条件不好又比较内向的也不要着急,自信一点,展示自己的优势。 美尼斯觉得特别有意思,他手下虽然也有很多单身汉,但是从未让他忧心过他们的终身大事,又或许因为他一直就不太关注,所以云泽的这一系列动作在他看来很新奇。 慢慢的,看着那些士兵因为云泽的关心露出了格外不同的幸福表情,美尼斯有些领悟。帮忙解决婚姻大事,其实是一种隐形的福利,可以加强士兵的归属感和忠诚。云泽的一系列努力是有回报的,只是这些回报是看不见的情感。 学习到了新知识的美尼斯决定帮他手底下的单身汉和单身姑娘报名参加樱桃树下的大型相亲节目了。 -- 第167页 云泽自然点头答应,他从来不怕竞争,他手底下的兵也不怕竞争。 后来这件事不知道怎么就被传出去,沙姆王子和兰彻王子也要参加,他们手里的单身汉也不少啊。 留在泰锡的红谷长公主沙迦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融入泰锡的机会。红谷老国王想要把她嫁出去的想法实在太急切了,沙迦的嫁妆不久前就到了库里,其中包括上千名单身的女性战士和巧手的纺织女工。这些战士和女工若是能嫁到神子、未来神官和未来国王的下属里,她在泰锡才算是扎下根。 云泽也没有拒绝沙迦公主。 这个时代的国家意识没有后世那么强烈,对主人忠诚的思想灌输远高于对国家忠诚的思想灌输。这些女性随着沙迦公主到了泰锡,只要沙迦公主嫁入泰锡,她成了泰锡人,她手下的女性也就成了泰锡人。 间谍有没有呢?有,肯定有,但是比例不会特别高。只要小心不要让他们接触到高层机密,倒也不用太过防备。 反正一直以来库里的间谍就挺多的,再多几个也不算多。 云泽受到后世影视剧影响,觉得间谍可以改变一场战争甚至一个国家的命运,但其实间谍主要的活动都需要通过指示,信息在这个年代传输困难,很多间谍其实没什么用。而且他们也会仔细分辨贴身仆人和下属的身份,间谍很难混入其中。 而且就算间谍混进去了,还有一部分会被环境同化掉。 尤其在云泽这种仁慈贴心的主人手底下工作,很难不被感化。 云泽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成了‘间谍黑洞’,培养了十多年的优秀间谍送过来没有几年,不是被抓出来,就是叛变了。 培养十几年有什么用?又不是当人养的,而是当成狗养。 可是在云泽手底下才多久?就能站起来,像人一样有尊严的活着。谁会不愿意有尊严地活着? 还有一个原因是,沙迦公主会比他们更在乎间谍的存在,一定会仔细筛查。 在这个时代,无论男女,他们更重视结婚后的身份。沙迦公主若是不能成为女王,公主的地位是很低的,但是她成了沙姆王子正妃,就能分走沙姆王子一部分权利。她不会为了‘红谷公主’这个身份舍弃掉‘未来泰锡女王’这部分利益。 沙姆王子和沙迦公主的婚约已经被确定,沙迦公主甚至参与了今年的春耕祭祀,当然,是在第二梯队,因为她还没有正式成为王妃,但这就是一个信号。 当库里大道上开始飘着一点一点白色的樱桃花的时候,相亲大会开始了。 云泽这个主办方实在大手笔,他用染色的亚麻布制作了大量的绢花,分给自己的士兵和纺织部的女工。士兵们穿上最好的装饰,皮甲擦得发光,用云泽赠送的手工皂清洗身份,刮了胡子(朝着神子看齐),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然后在胸口放一朵蓝色的绢花,看到喜欢的人,就送她绢花。 纺织女工更加仔细一点,她们清洗自己的头发和身体,穿上美丽的裙子,把头发扎成辫子,身上还要涂抹上芳香的润肤膏,然后在辫子上绑好粉红色的绢花。 樱桃花的花瓣如细雪,风卷着花瓣在金色阳光中穿行飞舞,像是纷飞的蝴蝶,把这一座城市都变得浪漫了。 年轻的男女特意绕了远路,他们来到这条花道上,孩子跟着他们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在路上追逐和奔跑。一个巡逻的士兵咬着一根甜甜的野草根靠在樱桃树的围栏上,抬头看着花如雪。一个被通缉了很久的流浪武士走过,他们发现了彼此,但谁也没有动。 算了,下一次见面再打吧。 急匆匆的马蹄声一进入这里便放慢了脚步,坐在车厢里的人掀起帘子去看,他们和路边没有穿鞋子的贫民露出了一样的笑容,美丽从来不分贵贱。 对面刚好也有一个马车,却已经停下来,主人走出来,扶着一个侍卫的手在赏花。 “您也来啦?” “路过,停下来看看,这花开得真好,今年又会是丰收年。您呢?” “和您一样。” 他们相互招呼着。 那一日,全城的人都来赏花,而准备相亲的男女就混迹其中。 来赏花的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他们一边赏花,一边瞧着那些或羞涩或大方的男男女女。 那上了年纪的老人,看不过年轻人的扭捏,用手肘去推他们:“去呀,怎么能叫鲜花一样的姑娘等太久?去呀,爱神悄悄准备了祝福的咒语。如果成功了,就带她去神殿,那有最好的香膏。如果失败了,那也去神殿,那有最烈的酒。” 他们又和姑娘们说:“你看他的眼睛,那里都是你,你看他的手臂,能举起两百斤的麦子,你看他的大腿,像牛一样强健。他要是愿意把家都交给你,那就嫁了吧。” 和牛一样强健的男人,和鲜花一样美丽的女人,他们被人群推到了一起,手臂和手臂相碰。男人不好意思地看了姑娘一眼,姑娘也羞涩地看了男人一眼。 人群里也有热情如火的小伙子,拿着泰锡传统的月琴,一边围着心爱的姑娘弹唱,一边用自己温柔又热情的双眼传递着爱意。他身边的空气简直要烧起来,眼睛直看着自己喜欢的那个姑娘,嘴里歌声像是花蜜一样。 那若也是个热情如火的姑娘,她就站起来,伴着歌声和乐器声跳起舞,脚踝上的铜铃每一下都牢牢合上了乐器的节奏。她的裙摆就像是飞舞的花瓣,腰肢是风中的柳,一双眼睛像是多情的春水。她咬咬唇,眨眨眼,吐气如兰。她扯下自己腰上的薄纱罩住小伙子的脸,然后慢慢地、轻轻地一下一下扯着纱,若即若离。 -- 第168页 那小伙子再也看不到其他任何人,他被迷得忘记了全世界。 爱情是一场战争,才华是兵器,魅力是计谋,每一个眼神都是前奏,想要掌控和俘虏自己的情人,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男人的女人的眼神交织,优美的歌声伴着琴声,铜铃声响随着裙摆摇曳。 他们肆意释放着自己的魅力,滴落的汗水把空气点燃。 附近有脑子的大爷大妈们甚至立马转回家去叫自家的小子和姑娘也打扮了来,万一能蹭走个好媳妇或者好女婿呢,是吧?年轻的男人是蜜蜂,年轻的女人是花,他们相互吸引,爱结成了硕硕果实,是抱团的石榴,是成串的葡萄。 准备充分的带蓝花士兵和带红花女工是最受欢迎的。他们一打听就知道,那是神子的士兵,和神子管理的纺织部的女工。 “我手下士兵不够强壮吗?你看他们的大腿,那么粗壮,你看他们的毛发,那么浓密,怎么那些女孩就喜欢神子手下的士兵呢?他们连个好看的胡子都没有。”沙姆王子难以置信,自己带来的单身汉子个个高大健壮,居然不是婚姻市场上最受欢迎的? 云泽骄傲地抬着头看着远处的热闹:“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我的士兵不只是强壮,还干净有礼貌。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找到喜欢的姑娘,那姑娘又有意,士兵就会把花和礼物送出去,再说一句贴心的情话。光强壮有什么用?还得有房子有土地,对妻子贴心还能上交工资。” 沙姆王子这个‘大男子主义’哪儿懂女孩子的心思?云泽则不然,现代人多少都知道如何捕获姑娘的心,他就把这些技巧教给手下的士兵,首先就是要对人家姑娘好,然后你还得把这种好表达出来,不能只是闷头干活睡觉生娃,还得能说情话,能弹琴唱歌,能送小礼物,能尊重自己的妻子。 这些士兵里头本来就会来事的就不说了,那些腼腆内向的,背下两句情话,送上绢花和自己准备的美丽的鹅卵石、贝壳、羽毛等礼物,一般也能成功。 暧昧流转于青年男女之中,连那流霜飞雪一样的樱桃花瓣都染上了甜香。 人群里,早已结婚连孩子都有了的年轻夫妇忽然相视而笑,丈夫的手小心伸过去,勾住妻子的手。 “真美啊。”他说。他的妻子便笑了,两人安静欣赏着花和人。 云泽和美尼斯坐在车厢里,帘子卷起在两侧,守卫在车的两侧,但春光是挡不住的。他有些懒洋洋地斜靠在美尼斯身侧,一只手伸出去,几片洁白花瓣落在手心。 美尼斯侧头看着云泽,也笑了。 第83章 库里的樱桃花飞了十几日, 不知道帮多少单身男女解决了终身大事,那之后结婚的人特别多。 有了充足的食物, 泰锡人的心安稳下来, 自然而然就会想要结婚, 生育后代,延续文明的生命。动物的本能让人类更愿意在一个稳定安全的环境中生育后代。 所以单身男女早就蠢蠢欲动, 只是缺少一个契机去认识异性。现在樱桃花的盛开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理由,‘赏花’。 这个理由对那些腼腆内向的人非常友好, 他们不需要拼命在人群里展示自己,自然会有喜欢的人靠近。 另外失败了也不用觉得尴尬,这就是一次赏花而已。今年找不到自己欣赏的那朵花,明年还能再来。而今年已经找到自己那朵花的, 明年可以两人结伴过来。 以后对后人说起, 说自己是在赏花的时候认识了自己一生的伴侣,说起来也是非常幸福又浪漫的。 库里樱桃花开放的季节,以后会成为人们追寻幸福的特殊日子吧。 而这一年, 它已经成就了许多对情人。 所有人都说,今年和明年,一定会有更多的孩子出生, 这于泰锡是巨大的好事,对执政者也是巨大的功绩。 云泽却还要想得更加长远一点, 他已经决定办附属幼儿园了。 办幼儿园不为别的,为解决宫里年纪较大又没有家庭的宫女的工作,以及让职业女性能够安心工作。 很多优秀的纺织女工会迫于家庭压力选择辞职, 这对纺织部其实是一种损失,因为她们都是成熟的女工,效率比新进来的女工高不说,制作出来的布料质量也会更高。 从利益角度出发,云泽觉得自己需要做些什么。 让这类女性回家的最大问题是年纪较小的孩子的养育。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就可以跟着老师学习各种技艺,不必每日待在父母身边。但是年纪很小的孩子必须自己照顾,托付给邻居或者亲友,往往孩子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做母亲的也不是那么放心。 既然如此,这些年幼的孩子不如交给云泽统一安排照顾,并且作为女工的福利吸引优秀员工留下来。 在纺织部的隔壁,一个空地已经圈出来在修房子,应云泽的要求,房子要开阔,通风通光,不要有尖锐的角。中间留出一块空地,有沙堆,有半米深的小水池,有草坪,草坪上放着滑滑梯等物。 以后来照顾孩子的会是退休的宫女。她们大都没有子女,云泽承诺,只要她们好好照顾孩子,会给她们养老送终。这对这些没有后代也没有结婚意愿的老年宫女来说是一个无法拒绝的诱惑。 当然,其实她们并不老,只有四十岁。 而且这些宫女都有一定的文学素养,无论知识储备还是见识,又或者人际交往,都是比较优秀的,做事也很仔细,很适合成为幼儿园的老师。 -- 第169页 为了这些孩子,今年牧场也进行了改革,改放养为集中养殖,但也没有那么集中。只是从一块地平均养四只牛变成一块地养八只牛,空出的那块地用来种植牧草,云泽带来了黑麦草和紫花苜蓿。 这样的养殖方式可以提供更多更丰美的牧草,牛可以多产乳。这些牛奶早上送过来,作为这些孩子的食物。牛奶能补充钙,帮助这些孩子成长。 他原先计划把牧场的一半改成玫瑰种植地,后来又绝对买新的土地耕种。后来这件事被国王知道,他二话不说送了一块地过来。当然,并不是养好的耕地,而是荒地,离水源较远,不适合成为耕地,但是种花没问题。 云泽让人带着牛开垦过,撒上发酵好的肥料和从林子里刮来的腐植土,然后种上玫瑰、紫茉莉、紫草、薰衣草和红蓝花。 神殿和王室很多土地种了两轮玉米或棉花,今年他们改种豆子,除了本地的胡豆、鹰嘴豆,也有人选择种云泽带来的大豆。云泽名下的绿云城也开始种植大豆。并且他们今年也开始制作肥料,用草木、作物秸秆和人畜粪便发酵,长菌毛,再搅拌,三五次后才能用。 国王已经在用了,是公厕收集来的粪便,加入切碎的秸秆发酵过。如果效果好,大概明年很多地方就会用上这种土家肥。 等到王室和神殿用了,下面其他人也会跟上。 这个时代就是如此,任何东西推广开都需要时间,以年为单位。 日子就是这样不知不觉被改变,云泽回过神的时候,原来他已经在这里两年多快三年了。当然,就算已经过去三年,他还是想吃不腥骚的猪肉。 今年小山包的山脚下已经种植了两百亩的水稻,在那边落户的农民更多了,他们还养了鸡鸭、牛羊和猪。 除了专门留出来的配种猪,其他猪都是骟了的小猪,每日三餐,猪食要煮过。养猪的人家笑着说献给神子的猪也必须洁净,所以要骟了了,还吃煮过的食物。不过他们没有异议,云泽给他们的报酬十分丰厚。 当然,最丰厚的报酬是——脱籍,从神子的奴隶,变成了神子雇佣的平民。 这个时代应该不会有比云泽更热衷于给奴隶脱籍的奴隶主了。 他选出最优秀的那一批,允许他们脱籍后继续为自己工作。云泽和他们签订了新的雇佣契约,云泽雇佣了他们,他们可以开始拥有自己的工资,还有许多私人资产。 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加上足够的福利,所以没有发生奴隶脱籍后反而不愿意努力工作的事情。除了基本工资,云泽按着他们的贡献设置了不同的奖励。为了这些看得见的奖励,人们很愿意挥洒汗水。 而有了这一批脱离奴隶身份的人在前面,剩下的奴隶也变得很努力,他们也想要成为平民,过得更好。 幼儿园终于修好了,所有纺织女工,她们都可以把自家六岁以下的孩子送到这里。 早上她们工作的时候,她们的孩子就在隔壁,他们有专人照顾,在阴凉的屋子里,玩着彩色的木头、木制的玩具武器、一些布料和皮毛缝制的娃娃。有时候识字的宫女会给他们讲故事,教他们基础算数(双位数加减)和文字。还有会格斗术的宫女带领他们锻炼身体。 故事就是云泽改编的那些睡前故事。 神灵作证,孩子们简直太喜欢这些故事了,到了讲故事的时间,就算是最调皮的孩子都是安安静静的。 然后他们会吃到一碗面包碎和牛乳制作的奶粥,每个孩子都有一碗。如果是水果丰产的季节,孩子们还能得到一碗美味的水果,比如今年长了很多的西瓜。 等到太阳开始西沉,外面已经不那么热了,孩子们可以到外面玩,他们在水里嬉戏,在沙地上打闹,玩大型玩具。孩子们吵吵闹闹,一直到,他们的母亲来接他们回家。 孩子们拉着他们母亲的手,叽叽喳喳说着自己今天玩的、看的、学的,还有新的故事。 神子殿下的士兵在外面巡逻,他们保护着这些女工,也保护这些孩子。 他们中间有一些人正是某个女工的丈夫,两人的眼神在空中交汇,那种婚姻热恋期特有的粘稠如蜜糖的爱恋就散发出来。 “下了班早点回来,今天有你最喜欢的西瓜。”女工嘱咐自己的丈夫。真是有意思的说法,不说我想你,不说我等你,说家里有你最喜欢的西瓜,很含蓄,也很可爱。 那个年轻战士红着脸,在别人善意的调侃中重重一点头。 今年很多人种了西瓜。 去年云泽说要请库里所有人吃西瓜,很遗憾他没有做到。幸好今年库里人还是吃上了西瓜。他们自己种下的,屋前院后,一个个西瓜躺在地上,脸盆一样大。切开之后红色的汁水流出来,只要一口,夏日的暑气好像就被驱散了。 库里很多人没有吃过西瓜,但是他们一下就喜欢上了。 西瓜和库里的盛夏,绝配。 圣山的冰雪化成水,水形成了母亲河,母亲河又分流到千家万户。库里一半的居民区已经有了自己的小水池和可爱的花坛。他们用小池子里的水浸泡西瓜,这种水冰凉,用来冰镇西瓜刚刚好。 人们选择在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把西瓜放进冰凉的水里,等吃了晚饭,再把西瓜拿出来切开,一家人每人一块,如果还有多的,就把邻居叫过来。邻居并不是空手上门,他们带着洗干净的无花果、乐器和歌喉,还有优美的舞姿。 -- 第170页 一群人,一个大西瓜,就是一场夏日晚会。 云泽的院子里也在举行夏日晚会,除了歌舞、水果,他们还燃起篝火烤肉。 来参加晚会的是别院的所有人。 祭司们都能歌善舞,连小祭司也是如此。只不过小祭司们就玩了一会儿就被带回去睡觉了,云泽要求他们喝一点牛奶,然后快去睡觉。小孩子太晚睡觉容易长不高。 小孩子走后,这些年轻祭司和家里的守卫、侍女玩得更加热烈了。 几个大西瓜用冰冷的水放凉,切成一瓣一瓣,和其他已经洗干净的水果摆放在一起。云泽取了一桶葡萄酒,这是放在橡木桶里发酵酿造了两年的葡萄酒,酒味浓,比陶罐里酿制了一年的葡萄酒香醇。 云泽却特别任性地在院子里用这种上好的葡萄酒炖水果。他亲手制作,侍女们围着他,从来没有人用葡萄酒炖过水果。 美尼斯由着他,一边处理公务,一边抬头看一看,就好像纵容着心爱孩子的傻瓜家长。 “来,吃吃看。”一根勺子伸到美尼斯的嘴边。 这一会儿,酒香散开,葡萄酒炖水果做好了。高脚的水晶盘子端上来,盛放着深红色的葡萄酒,里面有着切块的已经煮成红色的水果块。 美尼斯凑上去,就着云泽的手喝了一口,煮过的葡萄酒酸味更淡,甜味更浓,还有水果的香味,口感更加复杂。云泽又用勺子勺了一个红色的水果喂给他,煮过的水果也好吃,口感变得十分绵软,还带着浓郁的酒香,又没有失去水果本身的清甜,别有一番滋味。 两人就在院子里,喝着温热的葡萄酒,吃着酒煮的水果块,还有冰凉的西瓜。 酒香吸引来本来围着篝火烤肉的祭司们。有两位善乐器的女祭司走过来,她们拿着自己的乐器在云泽旁边演奏,别的女祭司一起唱歌和跳舞。 男性的祭司也会舞蹈,但他们更愿意去锅里面勺一杯温热的葡萄酒,一边双手打着节拍,一边美滋滋的坐在台阶上品酒。 厨房送上来烤鸡和肉排,下面垫着绿色的叶子,还有更多的过滤后加了冰糖的啤酒。 云泽并不经常办这样的宴会,贵族们热衷这个,但云泽只喜欢和友人安安静静的享用两人的晚餐。但今天的夜色极好,天空是一片星河流转,大家都放开了自己,虽然食物不多,却也很乐在其中。 祭司们都来敬酒,煮过的水果葡萄酒味道甜,酒味淡,就像是饮料一样,云泽不知不觉的喝了很多酒,他整个人晕晕乎乎的,躺在躺椅上晃了一会儿,很快就睡了过去。 仆人们很快围上来,却让美尼斯挥挥手赶走了:“我带殿下回去,你们去准备一些温水。”同样喝了很多酒,但只是熏熏然还很清醒的美尼斯横抱起云泽,嗅着对方身上甜甜的酒香,走向房子。 第84章 美尼斯将他抱到楼上的房间, 放到床上,然后放下一面的半透明纱帘, 外面只能朦朦胧胧的看到床里面。他解开云泽的衣服和短裙, 然后脱掉鞋子, 把头发整理到枕头一侧,这美丽的身体被橙色的光映得如融化的蜜糖一样吸引人。 侍女把温水端过来, 棉布拧干递给美尼斯。 美尼斯小心擦拭着云泽的脸、脖子、胸口……雪白的肌肤因为酒微微发红,还散着酒香, 摸上去有些潮湿,十分吸手。 毛巾拿出去,要重新清洗拧干。 美尼斯捧起云泽的手,将它放在自己的唇边, 轻吻还带着红色光泽的指尖。这只手拿过泡在红酒里的水果, 有着水果甜蜜的香气和葡萄酒的淡淡酒味。 美尼斯的双眼像是两团深色的旋涡,他看着睡得毫无防备的云泽,闭了闭眼, 最终只是吻了一下手背,像是狼小心翼翼收起獠牙,用舌头舔了一下酣睡在怀里的羊羔。 “夜间安, 殿下。” 云泽作了一个梦。 他在梦里捡贝壳,一丝不挂地站在海边的沙滩上, 脚踩着细细软软的沙子,夕阳照射在他的身上,晚风像是情人温柔的手, 撩起他的发丝,亲吻他的唇。海浪会冲刷过来,没过他的双足,一波一波。 他在沙滩上慢慢行走,有时弯下腰捡起一枚贝壳。 有人在黑暗处注视着他,从他的头发一直看到被海水淹没的脚丫,但梦里看不到对方,只是知道被热切地注视着。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围绕着他,好像那窥视的是他熟悉的人,并不畏惧,但想要去寻找的时候,却是模模糊糊的一片。 海浪突然变得很不温顺,风中传来野兽咆哮的声音,一个黑色的影子突然压倒在他身上,云泽的后背贴着细细软软的沙子,双手被抓住放到上头,他又惊又怕,一道闪电劈了下来。 他醒过来,发现自己好好睡在床上,换了干净的睡衣,嗯……好像小裤裤也换了。感觉有点点羞耻,昨天喝多了,他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到这边的。还好有美尼斯,是他在照顾醉酒后的自己吧? 云泽把凌乱的头发抓到脑后,有点儿懊恼地长叹一声:他忘记了桶装酿造的葡萄酒度数会更浓,何况他还喝了那么多。 没有做出什么丢人的举动吧? 他想了一会儿,实在想不起来之后发生了什么。云泽起床,掀开帷幔,外面已经大亮,他起得比往日都要晚。 云泽换下睡衣,穿上早就准备好的新的衣服,是库里人常穿的夏衣的款式。 -- 第171页 上半截是短袖的T恤,袖边用金银的珠子做了漂亮的装饰。T恤很短,手抬高一点就露出一小块腹肌,但是这样的设计很透气,也很凉快。 下半截是露大腿的包臀裙,就和那种大裤衩那么高,还算安全的长度,腰上有着一圈图案精致的腰带,腰带扎成结,两头垂下,还有漂亮的流苏。 连脚上也是本地特色的皮质凉鞋,黑色的野牛皮,底子也是四五层的牛皮,用牛筋熬的胶粘上。脚面串了很多宝石,什么绿松石,红珊瑚,蜜蜡,还有金珠银片,串成漂亮的几何图案。据说这一双鞋足够普通六口之家吃喝一辈子的,踩着却不如系统提供的布鞋舒服。 除此之外,云泽的脖子上和手腕上还挂着不少黄金首饰,手腕上是简单的金环,脖子上的则串了一些蓝色的宝石。 如果要出门,最好拢一件薄的亚麻斗篷,用于遮挡那强烈的紫外线。 他摇动摇铃,阿梅端着洗漱用具过来,云泽洁面和刷牙后,用毛巾擦嘴上残留的水渍,一边问:“昨日我醉了说了什么醉话么?” 阿梅想了想,摇摇头:“殿下醉了后就睡了,美尼斯大人给您换了衣服。”自家神子殿下无论是睡觉还是喝醉了,都特别乖,脸睡得红扑扑的,好像小婴儿。 那就好……云泽松了一口气,形象还在,他又问:“美尼斯呢?” “美尼斯大人在检查小祭司大人们的作业。”阿梅说。 云泽一下笑起来,他已经能想象到小祭司们苦巴巴的脸了,美尼斯真的很严格啊。 “今天让厨房做酸奶水果捞,每个孩子一碗。”可怜的孩子们,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 库里的居民为西瓜这种神奇的水果而欢喜的时候,其他地方的人也在为玉米的茁壮成长而快乐。 很能‘吃苦耐劳’不挑地的玉米在这里适应良好,大部分地方都能长。虽然国王没有告诉他们玉米应该和豆类轮种,但是因为泰锡人普遍还是种在之前种胡豆和鹰嘴豆的土地上,很多国家也是有样学样。 和玉米一起进入各个国家的,还有泰锡之月的传说。 那随着月亮的清辉降落世间的神子,带来了许多神国的宝物。 他纯善,且心怀怜悯,为奴隶提供食物和住所,免除优秀者身上的枷锁。他为饥饿中的平民找到饱腹的神国的种子,为跪在地上劳作的妇女制作磨制面粉的工具,为弯腰在田地里劳作的农民制作耕种的工具,为病中的人提供神奇的药物。 他是泰锡的月亮,他的光无私地照在每一个黑暗中行走的人身上。 其实出使的使团不会这么刻意宣传异国的神子,他们这次出行的主要目的是玉米,其他都是次要的。真正在幕后推着泰锡神子名声越来越大的是商人们。他们从库里带来了成品的药剂、美丽的化妆品、滋润又不油腻的润肤乳、清洁身体的手工皂……还有晒干的樱桃花。 那么要怎么让自己手里的商品升值呢?那就是吹捧泰锡的神子,描述得天上有地上无,那么他所制作的东西也会变得非常值钱。 商人们的策略非常成功,他们用高价卖出了这些商品。 而高价买下这些东西的贵族男女,他们用着这些神奇又有效的东西,遥想着传说中有着月神一样的美貌的泰锡神子。他的肌肤,应该像是飘飘洒洒的雪花一样洁白晶莹,他的嘴唇就像是红色的花瓣一样香甜馥郁,他的头发是银色的月光,他的眼睛是夏日的天空…… 在这个缺少了娱乐的时代,聊一聊遥远泰锡的神子,用着泰锡库里来的珍贵商品,居然也成了一种时尚。 而引领时尚不自知的云泽在太阳底下看着即将落成的小剧场——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应该叫做‘小’剧场。 从外面看,这是一个圆柱形的建筑,以后世眼光来说就是地方剧场那么大。并不是很高,大概有十米,但是占地还是比较广的,直径得有百来米。因为云泽的要求,外面没有雕刻出美丽的花纹,只是最简单的光滑曲面,走上台阶,有六个小拱门可以走进去。 但是走进去才发现,里面很大,国王向下挖了五六米,所以其实看表演的客人阶梯大概有十五米高度差,最下面是一个半圆形的舞台,舞台大概在离地三四米的高度,从不同角落都能清楚的看到舞台。 在舞台两侧,有提前埋下的大水缸,可以利用共振达到扩音器的目的。大水缸确定位置的时候,云泽就站在台上试验了,他们用了几天才确定了埋水缸的位置。 扩音效果当然没有现代仪器好,但是舞台上稍微大声一点,最远的位置也能听得清清楚楚,已经超过了云泽的预期。 舞台的上方,用木柱撑起一层用亚麻布加上油和蜡制作出来的油布,可以为演员遮挡一下风雨。油布很高,并不影响观众观看。观众席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是完全露天的,若是碰上大晴天或者下雨,那只能是自认倒霉。 偏偏啊,库里的夏天少雨,但是高温,库里春秋不冷不热,但是多雨,库里的冬天还下雪。 这个小剧场,云泽原来说要容纳三百人的,国王说修大一点,人数多一点,但是他以为就是增加到千来人。没想到现场一看,居然可以容纳三四千人。 “搞不好,在千年后的未来,这里会成为库里的标志性建筑呢……”云泽在心里说。 -- 第172页 不过这么一来,这么大的这么宏伟(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的剧场用来演出云泽叫人排练好的几个儿童剧,似乎就有点儿大材小用了。怎么着,都该是莎士比亚戏剧,或者老舍先生的茶馆那种级别,是不是? 云泽一直走到最底下的座位上,他需要抬头才能看到远处的舞台。他越过座位,朝着舞台走过去,从座位和舞台,没有直达的阶梯,那么高,就算跳起来都够不到。 演员有另一个出入口,这样的设计是为了保护他们,不会被愤怒或者过于热情的观众伤害到。 云泽又走回来,走到之前入口的地方,美尼斯一直站在那里。云泽和他说:“你在这里等一下。”然后他就从出口走出去。 美尼斯没有动,虽然他不知道云泽在做什么。 但是很快他知道了——中间的舞台上,出现了一个他熟悉的人,那人对着他扬眉一笑,右手覆于胸口,微微弯腰:“先生们,女士们,欢迎来到我的儿童剧场。” 声音毫无阻碍地传到了美尼斯的耳朵了,他微微一笑,在旁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他是全场唯一的客人,台上是全场唯一的表演者,这感觉很新奇,好像两人暂时脱离了现在的身份,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了另外一种身份。 云泽站在台上,但他没有表演,他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站在上面,四周所有尽收眼底,那感觉很好,他还看到美尼斯,就坐在左侧的地方,看着他。 那视线和关注像是阳光,他走到哪里,阳光跟到哪里。 真好……云泽心想,他想要被人在意,被人关注,被人追随。这几年美尼斯一直和他在一起,就像是一个人的身体和他的影子。可惜他们到底不是人和影子,他们是两个人。或许哪一天,美尼斯有了喜欢的人,他就会搬出去,离开那个院子。 云泽不太愿意去想那个画面。 他们把剧场转过一遍就回去了。虽然是大热的天,两人还是坐在一个车厢里。 “美尼斯,”云泽突然问,“你以后会结婚吗?” 美尼斯心头一跳,嘴里已经回答了:“不会。” 不会结婚,就没有亲密的伴侣和孩子,或许他会一直留在别院里……虽然这样想好像很自私,但是一瞬间,云泽希望他一直没有。 “殿下想要结婚?有……喜欢的人了?”美尼斯声音抖动了一下,嗓子有点儿干哑。 “没有,我也不准备结婚了。既然你也不结婚,我也不结婚,不如我们就一直这么一起住着,一起吃饭,一起玩。若是谁不开心了,有个述说的地方。若是谁生病了,就照顾一下。”若是死了,就撒一杯土。好歹,有个人知道他曾经来过。 美尼斯的心揪了一下,本来听到这些话应该高兴才对。 “殿下。”美尼斯伸手握住云泽的手腕,香串上的流苏垂落下来,暗香浮动。 云泽后退了一点,碰到了车壁,美尼斯的眼神和平常不太一样,说不出来,总之,让人紧张,忍不住想要躲开。 美尼斯靠近了一些,他半直起身,一只手撑在车壁上,低头看着被圈在怀里表情有点儿呆的云泽。美尼斯那优雅且低沉的声音响起在耳侧。 “殿下,您说我是您的朋友、兄弟、家人。您有没有考虑过,或许,我们可以是恋人?” 第85章 恋、恋人? 就是, 可以那个那个的那种恋人? 云泽的第一反应却是:会不会很疼? 噫,云泽意识到自己脑子里那是什么东西后, 他露出一个牙疼的表情:我这早早被污染的后世人啊。都怪现代信息太发达, 让一个(曾经的)直男清楚所有步骤。 他越是不想回忆, 那些十八禁图片就越是在眼前晃,一起晃的还有美尼斯精壮的身材和熟悉的脸, 于是很不自在地揉揉耳朵,眼神躲闪:“你说的恋人, 是男人和女人那种?” “嗯。”美尼斯小心观察云泽的表情,他都已经做好被厌恶被死刑的准备,但是看起来,似乎并不是很糟糕的反应, 美尼斯的心里升起隐秘的希望。 云泽不自觉舔了舔嘴唇:“那你、那你会想要亲我吗?” “……”美尼斯沉默了一下。 “如果你完全没有这样想法的话, 可能是你搞错了。有时候人们会把友情和爱情搞混,因为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友情之间也需要回应和占有欲……”云泽不希望美尼斯一时冲动。 友情转成爱情很容易,但是再转回去就很难了。云泽对‘爱情’没有信心, 爱情甜蜜又短暂,好像火山喷发一样,又如天空的烟火, 很美,但也很短命。但是友情就好多了, 很多时候能持续一生,像是源源不断的流水。 美尼斯看着他,决定用行动告诉云泽, 他有没有想亲他。 云泽被亲了一下,然后他噎住了,劝告的话语截然而止。因为太突然,他有点没反应过来,还没咂摸出味来,就消失了。 亲完了的美尼斯看着他,似乎有点忐忑,等着最终审判。 作为‘受害者’的云泽默默看着他,内心没什么波澜。这一瞬间他觉得自己有点儿色了,这亲就是这么亲吗?都没感觉到什么,嘴皮子碰一下就没了。 美尼斯手指紧绷,控制着自己不要做出过分剧烈的动作,把人吓跑了。然而他没想到的是,云泽在下一秒靠近了他一些,说:“再亲一下?” -- 第173页 ‘啪’,紧绷的弦断了。 车厢晃了一下,两个人的衣袍交叠在一起。美尼斯紧紧抱着他,手指轻轻在鬓角的发丝里穿行。云泽头皮很是敏感,被这一下刺激得只想倒退,可是后面却是车厢的壁,退无可退,反叫侵略者禁锢在怀里亲了个够。 “殿下,你好甜……” 云泽的手指攥紧了衣角,额头冒出细细的汗,眼角泛着一点泪意,眼神涣散:“没吃糖。”都没吃糖怎么会甜? “比糖还甜。” 云泽觉得自己就是被拖进了盘丝洞的唐僧。 突然间身边可爱的大金毛露出狼的真身,这感觉实在过于刺激。他一直觉得美尼斯是长着犬牙的小可爱,万万没想到被骗的会是自己。小可爱?恨不得把自己啃干净的小可爱吗? 云泽实在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明明储存了一脑袋的理论指导,一上战场没有一回合就丢盔卸甲,三回合后直接被攻入大本营,眼角都红了,呼吸都带着委屈又可怜的鼻音。 “殿下哭了吗?是我刚刚咬疼你了?”美尼斯低声问。 作为一个硬核男人,怎么能在这个时候示弱呢?云泽硬生生憋住了那可怜的鼻音:“我没哭。” 美尼斯看着他微微鼓起的脸,忍不住,又啄了一下。怎么可能分不清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恋人,他只会想要抱着他,吻到他腰肢酸软,双手只能无力攀附自己,所有的抗拒都带着一种纵容的轻软,像是小羊用刚长出来的软软的犄角顶着他,却只觉得可爱。 云泽真没哭,接个吻,有什么好哭的?只不过他以前一直以为被亲哭了只是一种夸张的形容词,没想到真的会掉生理眼泪。虽然也没有真正掉,就是沾在睫毛上欲掉不掉的。 云泽用手指蹭掉那一点点生理盐水,毁尸灭迹。 “你别一直亲。”老房子着了火吗?好歹请让我喘口气。 美尼斯一听,立刻披回羊皮,露出一个可怜的表情。 作了个大死的云泽看着比他还像是‘受害者’的美尼斯,被人亲哭这件事对他造成了巨大心理创伤,直接盖过了嘴唇亲密接触的怪异感。 不就是接吻吗?云泽心想,他又没觉得恶心反胃,四舍五入就是能接受。 “我不能呼吸了。” 美尼斯一颗心啊,一直飘一直飘,飘到了云朵上,他就小声应着:“下次就亲一下。” 什么下次?下次……得寸进尺。云泽在心里这么想着,嘴角却悄悄向上勾起。刚刚还长篇大论让美尼斯看清楚什么是友情什么是爱情,如今亲了一下,发现也不是很讨厌,他自己就动摇了。 美尼斯是这个时代的人,和他的很多观念不一样。 美尼斯是个祭司,一开始接近他是别有所图。 美尼斯是个男人,他们在一起就是困难模式。 美尼斯…… 管他的,他喜欢这个人,喜欢他像是空气一样待在他身边,喜欢他认认真真教他文字和格斗,喜欢他小心翼翼洗了澡才出现在他面前。 云泽喜欢被人在乎,外婆走后,就没人那么在乎过他。 云泽想过,或许有一天他可以遇到这样的人,他手指破了一点皮,都有人替他疼,他受了一些委屈,有人替他生气,他回过头去,家里有人在等。 他不知道自己对美尼斯到底是什么情感,是喜欢,还是某种占有欲? 但是他知道要怎么做,他的本能驱使着他。 “美尼斯。”云泽开口道,他的眼睛看着他,身上香膏的味道因为皮肤温度升高而浓烈,“我不喜欢别人碰,连手都不行。但因为是你,是美尼斯,所以并不觉得讨厌,或者恶心。” 他伸出手,手指慢慢划过美尼斯的脸,美尼斯的心跳随着脸颊上的触感而不平稳。 “我不知道什么是恋人之间的爱。如果美尼斯想要我当你的家人,那我就是你家人,如果美尼斯想要我当你爱人,那我就是你的爱人。我无所谓自己是什么样的身份,只是因为,你是你,所以可以纵容一些,允许你放肆一些。这是爱吗?还是你给我灌下的迷魂药?” ‘不通情爱的神灵,为你留恋红尘。’ 如果情感是一场博弈,云泽的表态无疑是一个大杀器。 告白成功了吗?没有。失败了吗?也没有。得到了确切回应的感情失去了神秘的魅力,但是这种‘虽然我还没有爱上你,可是你已经变得特别了’,就特别戳人。 没有任何人可以拒绝他,这种特殊和唯一,足以让石头制作的心动情,何况本就用情至深的美尼斯。 美尼斯的心像是小鹿跳动。 ‘如果您不知人间情爱是什么,我是否有这样的荣幸,成为那第一个教您情爱的,甚至是唯一的一个?’ 美尼斯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融化了,它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另一个人。 云泽看着美尼斯,艳蓝的眼睛里有着一种纯粹和天真:我若爱上你,一定会很爱很爱,所以,你也必须很爱很爱我才可以,美尼斯。 美尼斯没有再有别的动作,云泽也再没说话,他们只是并列坐在那里,肩膀靠着肩膀,红着脸,但是脸上一本正经的。 只是眼里的快乐,就像是张开翅膀的小鸟一样,迫不及待想要飞出来了。 “殿下去哪,我就去哪。未来有一日殿下厌烦了,不想看到我了,我就住在殿下的影子里。殿下向光而行的时候,我不会打扰您,您什么时候倦了,回头看一看,我一直在。”美尼斯给自己的心上了锁,他再不会爱上其他任何人。 -- 第174页 云泽侧头看他,像是看着自己给自己绑上绳索的狼,到底谁才是被狩猎的那个呢? 他两个手指在车厢的木板上蹦蹦跳跳,勾住另一个人的手指。云泽看着前方,声音压得低低的:“不会厌烦的,没有那一天。”只要你的心没有变,我的心就不会变。 “如果殿下一直不厌烦我的靠近,在我成为大神官之后,可否向您求一件‘与神婚约书’的契约,刻在青铜碑上,随我进入永夜。”美尼斯提出了一个请求。 在此生活三年的云泽早已不是一开始一无所知的他,他知道‘与神婚约书’是怎么回事,是某个祭司单方面要和某个神灵结婚,成为这个神灵在人间的配偶之一。 和神灵结婚约的条件苛刻,必须是保持洁净之身的祭司,发誓终身的服侍之后。结了婚契之后,这个祭司也不能再结婚生子,连恋爱都不许有。 在这契约书上,祭司是弱势的,他全部属于神灵,神灵却不属于他。 云泽的身份是神子,即是说,那契约书对他也是可以的。一个祭司和一个神子签订了神圣婚约,约定一生一世…… “这世界上喜欢男人的男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会光明正大结婚。”云泽看着美尼斯,很认真地看着他,“这么做,你之前积累的好名声就全部没有了。你的亲人和朋友都会反对,甚至和你断绝关系,人们恶意揣测你我的关系,连你一直以来所有的努力都一并否决。你真的决定好了吗?” “只要殿下不厌烦我,别人如何,和我无关。” 云泽知道自己是个安全感很低的人,所以美尼斯是在用这种方式安抚他吗?先不说签订契约会付出的代价。就说作为大神官,若是签订这样的契约,任是天大权势,也不能违抗神圣婚约的内容。若是违反,只怕大神官这个位置都不保。 情人在蜜恋的时候,总是要许下这样‘一生一世’的承诺,但是感情淡了,就会开始后悔曾经的年少天真。美尼斯是在说:我已经斩断了退路,请放心得喜欢我吧。 是这个意思吗? 云泽靠过去,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美尼斯微怔的时候,云泽说:“我相信了。”别让我失望。 云泽的确需要这种承诺,人心易变,他更相信契约。 而且,大神官退休,美尼斯上位,至少还得是几年。这几年,美尼斯‘必须保持洁净之身’,云泽喜欢这个前提条件。他的确喜欢美尼斯在他左右的感觉,但是突然转成恋人,总得给他一点缓冲时间。 转换身份的美尼斯危险性太强。平日怎么就没看出来是个大尾巴狼? 噫,先谈几年纯纯的恋爱再说,他要努力锻炼身体,练肺活量,争取下次把美尼斯亲晕过去。 于是云泽点点头:“好。” 两人有了这样的默契:等到美尼斯成为大神官,就签订契约,公开。纵使面前洪水肆虐,两人一起面对。 第86章 是的, 暂时不公开是两人的默契。 这个时代对人的私生活没有那么多的限制和约束。 但是同性之间的爱情,只是小众的个人的爱好。若云泽不是神子, 美尼斯不是祭司, 且没有想要违逆潮流结婚, 他们倒是可以大大方方展示出来。现在么……云泽担心美尼斯因此名誉受损,导致地位不稳, 毕竟对他的位子虎视眈眈的人那么多。 当然云泽也可以自己主动说:“我与美尼斯两情相悦,任何人不得因此指责和伤害他。” 然而这么做的话, 美尼斯就真的成了弱势的那一个,成了他的附庸。别人看不到美尼斯的努力,只记得他是神子的情人。连以后美尼斯成为大神官,都会蒙上一层桃色阴影。 这是云泽不愿意看到的, 他喜欢一个人, 自然会为他考虑。美尼斯值得最好的,他的名声不能被自己拖累。 至于云泽这方,他是一点不担心自己, 因为很多人都有暗示他,如果他有需求,俊男美女随便挑拣, 帝王级别待遇。只不过云泽装傻混过去了,不接这个话题。 而美尼斯这边呢, 其实没有云泽想象的那样,是因为害怕舆论或者担心众叛亲离所以不敢公开。 比起舆论的压力,他更担心自己的老师和母亲等人的反应。不是担心他们责怪, 是担心他们不许美尼斯再接近云泽。 这个要是说起来,有诱拐和亵渎神子之嫌。美尼斯也必须得承认,他的确有诱拐的举动和亵渎的意图,最终还下手了。 肆意荒唐如沙姆王子都不敢做的事,他做了。 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监守自盗,拦着所有别有用心的,自己把人叼回了窝里。被老师他们知道了,大概会直接腿打断,然后丢到沙漠去种树。 哦,打断就打断吧,有云泽的药,断几次也行。 若是几年前,美尼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一向守规矩的自己会率先破坏规矩。 不过,从未后悔,只有庆幸,庆幸那时候老师们选择了自己。 想到若是当时他们选了另外一个人,陪在云泽身边的是另外一个人,美尼斯心脏都要停止了。 马车到家了,美尼斯先下来,然后是云泽。云泽披着宽大的遮挡太阳光的斗篷匆匆回了房间,一路谁都不看,低着头。美尼斯慢慢走在后面,他看起来和平常一样,只是脚步特别轻快。 驾驶马车的车夫把马牵往后院,两个一直守在他们马车左右的守卫死死绷住了脸,知道了惊天大秘密的他们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不敢有,恨不得自己就化身石雕。 -- 第175页 美尼斯脚步一顿:“以后你们就跟着我吧。” “是。” 告白之后……好像他们的生活没有特别大的变化。哦,对了,除了云泽爱上了健身锻炼,他开始每天抽出一个小时练习近身格斗术和射击。射击是一位弓箭手负责教导,格斗术则是美尼斯负责。 美尼斯教导得非常认真,真的是直男摔,一点不放水。 云泽越挫越勇,到了快秋收的时候,已经可以偶尔把美尼斯摔在沙坑上了。看他们像是两只豹子缠斗在一起,完全是力量和技巧的交锋,难怪愣没几个人看出来这居然是一对儿。 至于回到房间之后他们怎么样……那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其实云泽身边的人,如阿梅,已经发觉不对。 然而她是一个侍女,对她来说,只要云泽自己喜欢,那便是好的。 加上云泽和美尼斯不是那种整日腻歪的人,他们两人都有自己的事情,所以除了身边亲近的人,其他人应该不会这么容易发现端倪。 阿梅跟在云泽身边,知道他的忙碌,他要继续盯着库里的供水系统,要顶着国王心疼到窒息的脸往外搬运石块和水泥,要检查艺人们的现场排练情况,要去神殿救治病人,要监督小祭司们的工作,要负责纺织部的事,要采收和晾晒烘干一批新的草药,还要种下更多种子。美尼斯比他还要忙,两人一日能见上一面就算不错了。 所以,就连同样服侍云泽的莫莉都没有察觉,其他人就更不会细想。 退一万步说,发现了,能怎么样?下属的‘你’是要状告自己顶头上司私生活不检点吗?就算敢状告,有证据吗?他们本来就亲密,一句‘兄弟情深’就糊弄过去了,但是‘你’就会死得很有节奏感。完全是吃力不讨好。 秋收前,云泽将这两年医治的病例记录整理了一下,集结成册。上面多是日常疾病的确诊和救治,一些急救方法还画成了小人图。 祭司们将之抄录到羊皮纸上。这些羊皮纸会和一部分药材种子一起送到其他城市的神殿去,方便无法来库里跟着他亲自学习的祭司获取新的有效的医疗知识。 并且通过这种方法,潜移默化地重新定义‘医药’,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云泽这时候就是后悔,因为他不记得纸张是怎么制作的。泰锡有树皮纸,剥掉树皮用内层制作的纸张。一棵树才能做出几张纸,而且这种纸也不是那么好用。 他试验过记忆里做纸的方法,树皮打碎磨碎,倒入石灰,用纱布框将木浆过滤出来,半干的时候揭下。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选取的材料不对,做出来的纸很脆,容易碎不说,还晕墨,很不好用。后来倒是弄出一种皱皱的纸,很粗糙,也没法写字,干脆就成了厕纸。 现在那一批造纸的工人还在琢磨和研究呢,或许哪一天他们能弄出可以使用的书写纸吧。 写好的羊皮纸卷起,和包装好的小袋种子一起装进一个陶筒里,这个陶筒又和一些成品药放进了一个木箱子里。在秋收来临之前,一个个信使带着一样的木箱子朝泰锡不同方向出发,他们会在冬天来临之前把他们送到不同的神殿里。 最后一个箱子送出去之后,云泽总算有了一点空闲。他走出门,走到街上,街上人不是很多,大家忙着收割作物。 他一路走到樱桃树大道上,这边人多一些,但也比平日少,只有一处很热闹。 原来是街头的流浪艺人在表演,这是一个挺大的流浪艺人团体。以前云泽看到的都是十人以内的小团体,这一群大概有三十人,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绝招。 有演奏乐器的,有跳舞的,有表演杂耍的,有类似马戏表演的动物表演,还有唱诗的…… 他们精彩的表现赢得了众人的阵阵喝彩,人群里撒下一些豆子和麦子,还有财大气粗的丢下一卷布。两个孩子一边说着讨喜话一边弯腰拣取那些礼物。 一个孩子到云泽旁边,他弯腰想要捡起云泽脚边的一粒豆子。云泽已经弯下腰捡起来,伸手递给他。 “孩子,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这孩子小心把豆子装进口袋里,然后奇怪地看着蒙着黑纱的云泽:“大人,您是在跟我说话吗?” 云泽从腰上解下一个小袋子,里面有一些零散的贝壳币,他抓了一把出来,递给这个孩子:“你们的负责人在哪里?” 看在这大笔贝壳的份上,这孩子带他去找了他们负责人。 这个流浪艺人团的负责人是个很美貌的男人,如果他半张脸还完好的话。 “这位大人,不知道您找我有什么事?”他态度谦和,却不卑微。 “你们表演得很好。”云泽先是一句夸奖,他没有夸大,这群人的表演甚至比一些宫廷艺人都出色。 “谢谢您的夸奖,大人。” “你有兴趣留在库里吗?我正有一个固定的表演舞台,需要雇佣一些优秀的表演艺人。”云泽说。 这人愣了一下:“您说什么?” 云泽笑起来:“我想雇佣你们,所有人。” 今年的玉米又丰收了,之前的冬小麦也是大丰收,今年秋天库里这边的小麦种植几乎都改成了冬小麦的形式。甚至库里附近的一些村庄也改变了种植方式。 因为云泽说玉米和棉花,最好和豆子轮种以保持土地肥力,所以收获了玉米和棉花的土地开始被要求种植豆子。而且为了让大家种豆子,豆子的税收也降低到了百分之五十。 -- 第176页 一些人听从了,一些人还是准备种玉米。但是无论如何,饥荒的阴影是彻底从泰锡的天空散去了。 “从我来到泰锡,正好三年。” 秋日丰收祭祀后的下午,库里人在庆祝今年的丰收。他们将晒干的玉米棒挂满了墙面,用野菊花妆点屋子,金灿灿的颜色是喜悦的颜色。 这一日无论男女都穿上了最好的衣服,盛装的库里人跑到街上,看到人就会打招呼,并且送出一句祝福,满城都是喜庆的祝福声。 到了饭点,他们邀请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参加家里的聚会。丰盛的食物摆满了院子里的桌子,上面有刚收获的玉米、麦子和豆子,还有存起来的新鲜水果和自酿的麦酒。 云泽看着街上欢快跑来跑去的孩子和抱着食物喜笑颜开的大人,他已经想不起第一年过来的时候,路上的人是如何得麻木。 当时的库里人,面对着不多的收获,背后是嗷嗷待哺的孩子和饥饿的一家,每日都愁着冬日的食物。别的尚能预测,天气却不好预测,所有人都不知道以后的天气会如何,是变好还是变得更坏。这种未知的惶恐让他们找不到前进的方向,暗处那些谣言更是让他们迷惘。 饥饿、贫穷,这就是云泽对库里普通人的第一印象。 次年春,神殿开始试种玉米,丰收。其实粮食问题还没有解决,但是大家看到了解决的希望。希望,是最美好的东西。人们的脸上开始出现笑容,他们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方向。 又一年,全国各地王室的土地、神殿的土地、少部分平民土地开始种植玉米。棉花也开始试种。丰收是强心剂,照亮了未来的路。未来的美好是可以看得见的,库里人的目光变得坚定,他们不再害怕,也不再犹豫徘徊,而是回到土地里。 之后库里出现了樱桃树大道,干净的水经由排水系统送到了家门口,疾病得到治愈和缓解,库里的平民家里有了余粮,日子越来越好过。 到今年,泰锡许多本来种植豆子的土地都种植了玉米,玉米丰收。春小麦又改成了更适合泰锡气候的冬小麦,产量增加。加上全国范围粗粮的税收降低,库里家家户户都有了足够吃到明年的粮食。他们还能在市面上买到相对廉价的棉衣。冬天不再可怕。 库里是这样,其他地方云泽不知道,他相信不会变得更坏。 仔细想一想,促使国王改变粗粮的税收的,一是饥荒,二就是棉布和糖带来的收入足以弥补甚至超过这部分损失。 粗粮的税收已经被确定下来,全国所有城市和村庄今年开始就修改了,农民可以留下更多粮食。 如果能吃饱,就不会有那么多丢弃和贩卖掉儿女的事情,不会有那么多为了节省粮食自杀的老人,女人不会为了一口吃的贱卖自己,男人不会为了一袋粮食犯罪。 像米莎这样的女孩一直都会有,但云泽希望这些可怜人越来越少。 真好,一切都在变好。 “殿下,您想到了什么高兴的事么?”美尼斯问。 云泽把头转回来,笑容灿烂:“大家今年能吃饱肚子,也有足够粮食,冬天会好过一些了。”用自己有限的力量,帮助了别人,有一种特别的成就感。 刚刚统计完各个地方平均粮食产量的美尼斯被这种快乐感染了:“是,大家都很努力。也谢谢殿下,降临泰锡。能遇到您,是一件幸福的事。” 云泽定定看了美尼斯两秒,美尼斯以为自己脸上沾了什么脏东西。 “阿梅,你看那边是什么?”云泽突然指向一个方向。 阿梅下意识朝着那边看过去,美尼斯正奇怪那里有什么,却看到云泽轻轻贴过来,亲了他的脸颊一下。 “遇到你,我很高兴,美尼斯。” 美尼斯愣了愣神,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云泽却已经从车厢里走下去了,朝着他招招手,露出一排小白牙:“美尼斯,我们也和他们一起庆祝今年的丰收吧。” 美尼斯伸手碰了碰脸颊,上面似乎还存留着那种柔软的触感。 若不是在外面,那么多人看着,美尼斯真想走过去抱一抱他,亲一亲他。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 第87章 云泽没有伪装, 所有人都认得他,泰锡的神子。库里的居民抢着邀请云泽去他们家里做客, 喝他们今年新酿的酒, 吃今年新收获的麦子制作的面包。那些女孩在他身边跳舞, 飞舞的裙摆像是石榴花一样美丽。 泰锡人能歌善舞,谁都能来一首即兴歌舞。云泽不会, 他就在那里鼓掌,像是一朵对着太阳微笑的花, 很容易就能感受到那种快乐。 美尼斯从一个小伙子那里借来了琴,在云泽身边唱着泰锡传统的情歌。 这首歌唱着一个待嫁的女孩等待情郎来接她的心情,歌词里面是女孩猜测她的情郎现在在何处,是不是急着过来, 有没有被路边花花草草吸引了注意, 有没有遇上危险…… 美尼斯声音像是泉水一样,他的情感融合其中,期盼、忐忑、热切……虽然是女性的歌曲, 却一点没有那种强烈的违和感。 美尼斯一声一声‘我的小阿哥’,眼睛看着云泽。 “我采摘了葡萄,用酒迎你。 “我采收了亚麻, 以衣赠你。 “我的心待着你的意。 “我的小阿哥,你让我神迷。 -- 第177页 “池边水禽在唱歌。 “花前蜂蝶在唱歌。 “一对大雁从天空掠过。 “我的小阿哥, 何时来接我?……” 云泽第一次听美尼斯唱歌。他一直以为唱土味情歌这件事和美尼斯不搭,没想到…… 唱着情歌深情款款的男人,真的很有魅力, 若这个男人长得还很好看,有一张漂亮的脸,有花豹一样的身材,有清泉一样的声音,眼里只有你,谁还能拒绝? 这时候云泽多希望自己也能唱歌,有些情思唱进了歌里才有这样的动人。 他们玩到很晚,太阳落下,月亮升起,醉醺醺的库里人在街头唱歌,巡逻的守卫在街道之间穿行。 云泽和美尼斯才回到家,他们走过好几条街,被人盛情邀请,吃过好几家的水果和面包。他们拿出家里最好的东西招待云泽等人。 库里的人既敬重他又爱他,就像是爱着家里的小儿子。 云泽坐在自己房间的椅子上,阿梅去准备洗漱用的东西,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 “没想到美尼斯还会唱歌。”云泽实在好奇。 “鸟儿只会唱歌给自己的伴侣听,我只想唱给您听。”美尼斯说得理所当然,在云泽之前,他没有过这种在胸口燃烧的情意。没有这情意,怎么唱得出来歌谣? “咳。”云泽咳了一声,不好意思地用指尖蹭了蹭脸颊,“可是,我不会唱歌。等我下次学会了,唱给你听?” 美尼斯看着他,也就想起之前飞快亲了一下的脸颊,好像现在都残留着热度。云泽他,在很认真地回应自己啊,不管是之前一下,还是现在说要学习唱歌。 喜欢的人是这么可爱这么好的人,感觉连喜欢他这件事都是一件幸运的事。 “阿梅,你来了。”门口的守卫突然‘大声’说。 美尼斯直起身,过了两秒才听到门口阿梅的声音:“你小声一点,吵着殿下和美尼斯大人了。”然后她敲了一下门。 “请进。”云泽说。 阿梅还没打开门的时候,美尼斯弯腰在云泽额头吻了一下:“殿下,今夜好梦。” 阿梅把门打开了,她招呼其他侍女把洗漱用品端进来,她们什么都没有看到。 秋收之后,云泽的剧场开始营业。第一场他邀请了权贵也邀请平民。士兵仔细检查,防止有人携带兵器或者石头入内。 泰锡人看过街头的表演,也听过吟游诗人弹唱的故事,但是这种类型的却是第一次看。而最新奇的大概是平民和贵族没有距离地坐到一起。一个光脚丫的农民和一个穿着染色棉袍的贵族讨论着今年的天气,这种事在别处绝对看不到。 很快表演就要开始了,乐器声让人停止了说话。一个主持人走出来,他向观众问好,欢迎他们来到‘乌拉乌拉儿童剧场’。这是一个十分美貌的青年,他的声音很有穿透力,自带音响,于是那一小撮还在说话的人也安静下来。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场。虽然已经有了土法扩音器,但只要观众声音一大,后排的观众绝对别想听清楚一句台词。 “在场像野牛一样强健的勇士们,和石榴花一样美丽的姑娘们,大家午后安。我是乌拉乌拉儿童剧场的主持人贝尔,在此仅代表这个剧场的主人,泰锡之月,神子殿下,欢迎各位的到来。” 贝尔一说完,现场又是一波声浪,他们大声喊着泰锡之月,几分钟才在贝尔的示意下再次安静下来。 “我们乌拉乌拉儿童剧场演出的所有故事,都是我们可亲可爱的神子殿下幼年听过的故事,那是圣贤编撰而成,融入了智慧、勇气和祝福的故事。今天,这些故事将与各位共享!” 主持人对云泽的崇拜和喜欢溢于言表,观众席上的云泽忍不住再次扯了扯自己的帽子,听着四周围都在喊伟大的神子、泰锡之月,实在有点儿过于刺激。 贝尔就是之前流浪艺人团的团长,现在他们全部受雇于云泽,以后会在这里表演,有基本工资,还有奖金和福利。 云泽给贝尔治疗好了伤口和疤痕,他告诉云泽,自己曾是贵族之子,家里破败后流浪到这里。他原来是托托克亚人,而旅团里的艺人来自不同国家,他们在路上遇到,慢慢聚拢在一起。 托托克亚的落败贵族……这个设定怎么听起来那么耳熟? 但是云泽实在想不起来,可能是谁随口提过?他邀请他们留下来为他工作,有固定工资和奖金,可以帮助解决住所问题,并且承诺绝无人敢骚扰他们。贝尔就带着他的团员留下来,成为剧场一员。 主持人退场。 之后演员开始上场,背后也换了一块背景布,是美丽的草原风光。 第一场是《狐假虎威》,因为泰锡人多数不认识老虎,所以修改了一下,豺狗假草原之王狮子的威风,道理是一样的。演员们穿上用山羊皮毛制作的道具服,染了色的道具服远远看去的确很像是狮子、豺狗、鹿、兔子等。 故事的开场就是一只年轻的小狮子逮住了一只狡猾的豺狗,狡猾的豺狗为了生存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其实故事很简单的,但是配合上动作,还有些戏剧性的冲突,就会变得很有意思。以前泰锡人看的表演,就是纯粹的表演,听的故事,那就是纯粹的故事。 但是这样的小剧场不一样,他可以听,他可以看,他可以动用更多感官获取信息,然后思考。 -- 第178页 “他们会爱上这里。”美尼斯这样说,“没有人可以抵挡这些故事的魅力。” 美尼斯也是第一次看到成品,他没想到效果会那么好。台上这些表演者在现实中并不算出众,然而他们变成故事一部分的时候,却拥有了别样的魅力,他们成了天真愚笨的狮子,成了狡猾的豺狗,人们的心跟着他们的动作和话语而动。 第一个故事结束后没有立刻开始第二场故事。这里有一个十五分钟左右的类似杂技的表演,让观众放松一下心情。这和小品歌舞轮流上是一个道理,同类型的分开,一下上来太多容易审美疲劳。 但是精彩的杂技演出却没有像是往常那样吸引人眼球。大家都在讨论刚刚看到的故事。 有人觉得豺狗太坏,有人觉得狮子太蠢,都有自己的想法。 有争议是好事,如果全场都是一个声音,那云泽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编写故事的能力。 第二个故事是小马过河的故事。这是现代人都耳熟能详的儿童启智故事,鼓励孩子面对问题要有自己的思考,还要勇于实践。 这是第二班人。云泽手里一共三班人,一班人负责一场演出。整个表演,连剧场和杂技,会控制在一个半小时内。 小马过河的故事浅显易懂,可是道理却很深刻。 泰锡的民间也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但绝不会像是后世一堆故事中脱颖而出的这些经典一样,一出场,就特别触动人心。就感觉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有了解释。 就像是云泽旁边坐着的一个商人,他就懊恼地拍着大腿,说自己曾经就是小马。 其他人就很好奇,他一个黑胖黑胖的商人,怎么说自己是小马呢? 商人解释道:“我曾经遇到过一次机会,把一种商品运到某国,可以有大钱,但是我又怕路途遥远有危险。就去问其他商队。大商队就说没有危险,他们赚了很多。小商队说很危险,出去了也是血本无归。我一听血本无归,吓退了,但是有其他商人过去,发现有一定风险,可是不致命,最后他们赚了很多很多钱。你们说,我是不是那匹小马?” 其他人点头称是,都说这个商人和故事里的小马一样,可惜他不像是小马有马妈妈指导鼓励,去试一试河水深浅。否则啊,说不定商人能赚到那笔钱呢? 商人自己也是这么想:“我要是早早听到这个故事,那个时候就不会立刻放弃了。” 他想到这里又是一顿哭嚎:“我的钱啊,那可是好大一笔钱。” 云泽就看着商人哭了,连中场的舞蹈都没有看,一眨眼已经进入最后一个故事,是国王陛下墙裂推荐的故事——国王的新衣。要不是云泽努力争取,这剧应该已经改名为‘北王的新衣’。 都是做君主的,陛下,相煎何太急啊? 泰锡王不但要煎,还要加一把火。这个故事虽然勉强保住了名字,后期夹带私货也是厉害。比如开场就是:‘在遥远的北方,那里有一个傲慢又愚蠢的国王,他的国民因为贫穷买不起布料,只能用树叶遮挡身体,他却喜欢用珍贵的紫色布料装饰他的王宫……’ 平民没有衣服穿的时候,国王每天都要换一件新衣服,还用紫色布料妆点王宫,这么奢侈的事情让人一听就忍不住升起恶感。 大部分布料靠进口的泰锡,就算尊贵如国王,一年也只能做几件新衣服,而平民,可能几年才做一件新的。而对面那个国家的王却能用紫色纱装饰王宫,国王陛下对此怨念都那么深,平民的怨念可想而知。 “北国的王居然一天换一件新衣服?”明明没有说是北国,但不知道为什么,国民立刻get到了那个点,帽子直接戴在北国王的头上。 因为有了这样的恶感,后面故事里的国王被骗子愚弄,大臣被骗子愚弄的时候,所有人都发出了肆意的嘲笑声。 也有人从这个故事里咂摸出了很多道理,但更多的人是在感受快乐。 坐在下方位置的国王陛下笑得十分畅快,第一王妃用羽毛扇子捂着脸,并不想搭理身边的丈夫。她喊来侍女,让她准备亚麻布,在演出结束的时候丢到台上,那是对演员的嘉奖。 以往街头艺人们就是通过这种赠与生存,人们因他们的表演快乐,然后丢上来布料、面包甚至一两件青铜首饰。 表演结束后,所有表演艺人,包括演员和杂耍艺人,他们都上台来谢幕。他们双手交叉在胸前,朝着三个方向一一弯腰鞠躬。 那些早就准备好的鲜花和布料都被丢到台上,人群里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 结束后就要退场了,国王陛下等人走一个门,其他人走另外五个门,云泽派来的守卫维持着秩序。 云泽混在人群里慢慢往外走,美尼斯伸出双臂牢牢护住他。 他们都在情绪激动地讨论着自己看到的故事,可以想见,抽出时间来看这些儿童剧,以后会成为库里人又一个骄傲的点和快乐的源泉。 一个年轻人拿出了类似摇铃的乐器,现场编了一首歌:“我爱这泰锡的月亮,他让黑夜有了光。” 第88章 我爱这泰锡的月亮, 他让黑夜有了光。 这首随手编写的歌很快就在街头巷尾传开,路上的孩子都能哼一两句。和歌声一起流传开的是神子开办的这个剧场。 库里人拿着家里多余的一些东西换取剧场的入场券, 然后去看表演。入场券的价格很低, 就是平民家庭一天的粮食, 算起来并不多,库里人愿意这几日少吃一口, 挤出一点就能去看表演。 -- 第179页 食物满足了生存的需求,而娱乐满足精神的需求。 快乐是灵魂的润滑油。 这些表演给库里人带来了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盼和美好的记忆。有了这些美好的回忆, 似乎连劳动都变得轻松起来。 云泽的乌拉乌拉儿童剧场每天表演两场,上午和下午,一场一个半小时。以七天为一个轮回,每一天的故事都不一样。哪怕赶上了下雨, 观众热情不退, 演员就不退。除非那雨十分大了,表演就延后一两个小时,观众拿回自己的入场卷, 下一次可以再来。 小剧场的入场卷都是小木牌样式的,用金银错的工艺,将细细的银丝镶嵌成云朵的线条。银丝很细, 所以材料价值其实不高,高的是工艺价值。木牌后面雕刻了可以看的节目的编号, 他们只能看上面编了号的节目,想要看其他节目,就得买其他节目的牌子。 这其实是为了限制观众数量, 云泽严格控制着,保证流入市场的每一个编号的牌子数目不超过三千。另外,这也能统计出最受欢迎的节目。 从卖出的牌子看,似乎这些故事都很受欢迎,不分高下。 云泽自己就在前几场去看过,没有像是其他人一样,有条件就反复看。他家里事情多,酿制好的酱油要过滤分装,过冬的存粮也要准备了。 本来以为今年能吃上腊猪肉,结果是他想多了。本土猪的品种是类似黑猪的品种,至少得养上三年,那猪才能长出厚厚肥膘,可以做他最喜欢的红烧肉了。刚好那时候老酒是三年的酒,用来做红烧肉刚刚好。 白米饭有了,酱油有了,老酒有了,糖有了,云泽吞咽了一下口水,五花肉,再等两年。 美尼斯依旧不明白腥骚的猪肉有什么好吃的,但是因为云泽喜欢,他便也准备养一些黑猪,照着云泽提供的方法养。小猪骟了之后长肉快,也不好斗。如果这个方法可以,倒是可以让其他人家也跟着养猪,平民家庭不太在乎肉的口感。 美尼斯正想着这件事,有一个下属走过来,小声说了一件事。 他表情不变,只是说了一个‘审’。 云泽注意到,走过来问是什么事。 “没什么,抓住了一个间谍。”美尼斯笑着说,云泽不疑有他。 云泽并不知道,抓住的这个间谍和他也有些关系。有人无意间听到这人骂云泽是毒蛇,骂他有本事去北国找北国的王骂,自己不敢去,在戏剧里把北国王刻画得这样愚蠢又自大,简直像是喷射毒液的毒蛇。 库里人对云泽好感度很高,就算偶有不喜欢的,也绝不至于骂人是毒蛇。 所以听到的那人立刻就把这人举报给了巡逻守卫,现在这人已经被控制起来,美尼斯怀疑这人是北国来的间谍。 云泽下午还要晾晒从小山包那边采集的药材,有些需要制作成药粉。而美尼斯则去审讯那个间谍。但是奇怪的是,他到了那边一看,负责审讯的士兵一脸恍惚,地上有一滩烂泥,这烂泥的脸上长着一块巨大的黑斑。 “怎么了?他不肯招认?”美尼斯问。 审讯的士兵恍恍惚惚:“不,大人,他……他可能不是间谍。” “嗯?” 美尼斯不明所以,几个士兵就一一把自己查到的事情说了,现在轮到美尼斯恍惚了。 三代都在库里,没有和外国人有过接触,因为是家中幼子,父母比较偏宠,是个普通的街头混混,没有工作,也没有家庭,喜欢喝酒,一喝就喝到醉醺醺。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人天生长着奇怪的眼睛,只能看见不好的,他也长着奇怪的嘴,只能说出不好的。街坊邻居都说他是个坏东西,看到小鸟骂它吵,看到花朵骂引蜂,看到小孩骂他们短命鬼,看到老人骂他们老不死,看到孕妇骂人丑,看到农民骂人穷。 这些还是明面上,私底下骂得还要多,从大神官到国王,再到如今风头正盛的神子,也都是他骂一骂的乐子。据他自己招供,他破口大骂的时候,就好像自己是泰锡的王一样,说不出的爽快。 其他人要工作,没法像是他一样整日无所事事,有精力跟着人一路骂。所以,大部分无缘无故被他骂的人,都懒得和他对骂,都不想理他,这就更加助长了他的气焰。 他觉得自己很能耐,没有人是他对手。 这之后他骂的就更多了。总之,这天上地下,没有一个他看得顺眼,云泽当然也不在他眼里。 “神子算什么东西?什么?他带来了玉米?玉米又怎么样,有麦子好吃?有本事他带来比麦子好吃还不用种,一夜成熟的种子啊!哈,带不过来了吧,就是虚伪!” 所以,还真不是间谍,估计间谍也没有他的嚣张。 这人存粹就是,看见什么都想要骂一骂,显得自己能耐,只不过以前骂得还算克制,骂贵族国王都是私底下,如今才喝了酒,酒气一冲,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至于北国,他没有去过北国,只是接触过北国商人,听了一顿吹捧,就觉得北国是人间的神国,心理上把自己看作是‘北国人’,也就是‘精神北国人’。所以看到‘国王的新衣’讽刺北国王,他就受不了,觉得自己被羞辱了,这才控制不住破口大骂。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总是能遇到鬼的,这不,终于被人捅出去了。 美尼斯听得脸都是黑的,他这辈子都没想过还有这样的人,不好好工作生活,吃饱了就是骂人。 -- 第180页 在美尼斯看来,哪怕这醉鬼骂国王都没什么,但他不能骂云泽。云泽不是泰锡这块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没有受过这块大地的恩,但他来了之后却一直在付出。库里……不,这世界上任何一个吃他带来的黄金麦饱腹的人都不能骂他。 他看了地上的烂泥一眼:“以间谍罪论处。” 这个酷爱骂人,整日怨天怨地的醉汉就这么消失了。他甚至连累了他的家人,放任了这个醉汉的他的父母离开了库里,他们被怀疑对王室和神殿存在不满。不过他两个哥哥倒是没有受到牵连,他们都是勤勤恳恳的农民,也从未口吐恶言。 乘此机会,美尼斯联合沙姆王子清理了一次库里,扫出去一些间谍和危险的流浪武士。但是有很多没有子女也没有土地靠着乞讨过活的孤寡老人和一些没有父母的半大孩子,他们不知道要怎么办。放任不管的话,可能活不过冬天,但是像是现代那样照顾他们,那也不可能。 “公厕和街道管理已经招募了一些老人,剩下这一些,大都是身体有残缺,但又不是残缺得那么厉害的老人。还有一些十三四岁,没有父母独自生活的孩子。”云泽知道一些,他之前已经招募了一些老人,现在实在没有空缺的名额。 说到底,是因为这些人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变得‘有用’的技能。人老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价值。 孩子尚且有些改变命运的希望,但是这些老人,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做,因为他们只能干一些很机械的体力活。 沙姆倒是想到了一个。他不是要做糖么,就种了很多甜菜,可是甜菜根要清洗了才能作糖。而甜菜产量极高,他正好需要找一些人来洗甜菜。这也不需要保密,正好让他们赚一些口粮。于是沙姆王子就招收了几百号人给他洗甜菜。 这还不够,还有一批剩下了。这一批剩下的条件更差,基本就是老弱病残里的老弱病残。这样的一批人,让他们用冰凉的河水洗甜菜都担心把他们冻出病来,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工作了。 “发酵农家肥不是需要收集人畜粪便么?库里城内已经变得很干净,但是库里城外,那些人的牛羊粪便满地都是,尤其是那些牧场。可以让那些老人去收集那些牛羊粪便,一筐换取足够一日的粮食。那些老人需要帮助,也能宣传农家肥的事情。”云泽提议道。 泰锡多牧场,库里城外大片大片的草地,到处都是牛羊粪,人走上去,一不小心就会中招。 这些粪便就这么在那里自然分化也是可以,就是感觉利用率不高,发酵后使用更好一些。 肥料的事情云泽也有掺一手,所以他很快安排了这样的任务。 现如今的粮食珍贵,大家又没有深刻感受到肥料的好处。所以在大部分人看来,用粮食换取粪便并不合算。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善举,受惠的人自然感激不尽。 那些老人还不是真正的老,也就是五十出头,他们一人一天就能拣取两筐,这就是两日的粮食。后来听说一些贫苦人家的孩子和寡居的女人也在做这个,库里城外的农场和牧场被他们清理得十分干净。 云泽已经在考虑以后了。沙姆王子的洗甜菜工作是一时的,拣粪便也是一样。等库里人意识到肥料的好处,就不会允许这些老人随便进来拣牛羊粪,那么这些靠着这个活命的人怎么办呢? 但是还没等他想好,已经到了沙姆王子大婚的时候。 一个强国的继承人迎娶正妃,这可是一件大事,来了很多外国使者和外国商人,库里也进行了一次大清洁,街面上的红布条老太太都多了几个。 云泽很重视这一次机会,要把泰锡的产品推销出去,扩大消费圈,这是最好的机会。大量商品出口能刺激泰锡的产业,带动经济,富裕人民。 以染色棉布为例,一匹棉布卖出去,什么人会获利?首先,染色部的工人和纺织部的工人,然后是棉花种植者和染色植物种植者,还有泰锡,因为增加了税收。这些只是明面上的,往深处想,之前直接获利的人,他们拿着这些钱干什么?是不是要买东西?那么被他们买了东西的商家是不是就间接获利了? 美尼斯等人不能深入想到这个层次,但是他们本能的知道,本国深加工的产品卖出去越多,对泰锡越是有利。这种好处是可以看得到的,所以泰锡一直鼓励商业,对商人异常友好。 云泽和美尼斯合作,他们改造了国外使者下榻的别院。 当客人们风尘仆仆地走进这里,仆人会立刻送上一块手工皂,问他们要不要沐浴。 享受过手工皂清洁的效果,又抹上滋润不油腻的润肤乳,连嘴唇都要仔细抹上润唇膏。他们穿上柔软亲肤的棉制作的睡袍,身上盖着棉被,棉布里面夹着棉,松软又温暖,闻起来没有任何恼人的味道,甚至有点儿香。 这时仆人们还要推荐几款泰锡王室享用的熏香,特别改过的配方,做成香丸融化,没有烟味,只有芳香。有专门的美丽的铜制香炉,里面铺上炭,撒一点香灰,放一块云母片,上面放一粒香丸。据说这是泰锡的神子殿下那边传出来的用法。 客人们在香气渺渺中睡去,他们休息得很好,第二日简直是精神焕发重新活了过来。这个时候,客人肚子饿了,他们很需要美味的食物拯救他们于饥饿。 -- 第181页 有金黄的炸玉米糕,配凉丝丝的薄荷酱。有夹了烤肉、卷心菜、煎蛋和奶酪片的三明治,配一杯鲜榨的柠檬水,水里面有融化的糖汁。如果你愿意多给厨房一些钱,还有一份与众不同的惊喜——樱桃蛋糕,除了能制作糖的泰锡,在别的地方他们休想吃到这种甜蜜柔软的点心。 知道什么是点心吗?就是‘触碰你的心’,点心就是这样的存在。 一点点恰到好处的糖,就能让人的心情愉快起来。 到了下午,饭菜更是丰盛,桶装红酒炖水果,热门的火锅,大神官阁下墙裂推荐的羊排鱼片炖豆腐,王家食谱玉米奶酪卷,神子配方酥脆炸鸡排…… 保证吃过一次,你的肠胃就爱上泰锡这个国家。 傍晚没什么事情的话,推荐他们去外面散步,库里很干净,也很安全。如果他们再去看一次库里才有的剧场演出,那简直是一次灵魂按摩,恨不得抱住剧场的椅子不愿意走了。 “我要留在库里了,我哪儿也不去。” 第89章 这次来的客人有一些是去年来寻玉米的那些, 他们千方百计挤上这一次出使的团队。 和那些新来的使者不一样,这些曾经来过的客人们连行李都没放好, 第一时间赶去三大神殿。 很多人第一时间跑去太阳神神殿。药剂是肯定要的, 且是必须要的。这些东西太好用了, 关键的时候甚至能救命。不但要买自己这一份,还有他的家人、朋友、上司…… 他们手里拿着一张清单, 上面都是亲朋友邻想要他们购买的东西。异国使团的使者挤在门口,他们像是沙丁鱼一样, 一边伸出手臂死死把住柜台,一边对照清单大声地报出自己需要的药剂。 还有一部分则挤到了黑夜女神神殿,然后很惊喜的发现护肤品和化妆品似乎更多了。男性多数就买自己需要的那些,虽然数量也不少, 但在这上面并不是很博爱。女性却喜欢每一种都买一件。 “薰衣草香味的洁面膏, 还有蜂蜜润肤膏,每一种十个。”这是男性。 “薰衣草香味的洁面膏,这个新出的是什么?橙花?这个也要, 还有玫瑰香的……全部十个。”这是女性。 不过在化妆品上面却是男女平等的,因为这个时代的男人一样很喜欢在自己脸上作画,而且……画得还不错。 飞花膏已经进化出了十几种颜色, 枣红、南瓜红、枫叶红是今年秋冬的流行色,这是店员说的, 因为这些颜色让人感到温暖——其实只有资深爱好者才搞得清这些颜色的微妙差别。他们疯狂购买,深怕自己晚一步拿不到。 其实不必担心,云泽今年准备了很多。 邻国进贡的大部分橄榄油和乳木果油都到了他这里, 卖出去的橄榄油和乳木果油产品,他和国王三七分,他七,国王三。因为他要出其他材料,出人工,出配方,还要负责销售。 今年的化妆品也足够,因为玫瑰花、红蓝花和紫茉莉都丰收了。紫茉莉的种子磨的香粉很受欢迎,比糯米粉用起来更服贴。 云泽又种下一批盐肤木,也就是五倍子树,上面五倍子蚜虫寄生之后结的虫瘿就是五倍子,这是一种天然颜料,颜色浅的时候是美丽的蓝紫色,深的时候是黑色。另外番茄、胡萝卜、梅树……都能提取天然色素。 所以以后他的化妆品颜色还会更加多样。 今年来的使团比去年多,有许多去年没有来,只是在观望的国家,看到其他国家拿到玉米种子都丰收了,他们今年就来了。说是庆祝沙姆王子大婚,其实还是想要来买种子。 沙姆王子一点不介意他们别有所图,连红谷长公主沙迦也不介意。 沙迦没有拿到纺织部的管理权,还把手下的纺织女工都送了出去。因为棉花,泰锡这边是准备发展成一个经济产业的,当然不能交给现在还不是王妃的沙迦。他们更信任云泽,所以纺织这一块还是在云泽手里,他全权负责。 如无意外,以后也会一直是他负责。 但是要走了那么多沙迦的陪嫁女工,泰锡也不是毫无表示,和布料相关的染色部拨给了沙迦公主,作为对她的补偿。泰锡以后的布料肯定走高端精品和低端平民两种路线,所以染色部也非常重要。 云泽送了沙迦公主一种青色染料——靛青的叶子磨出汁,用石灰沉淀,制作成染料,浅色为青蓝色,深色甚至有黑色的效果。 他把种子、种植方法、染料制作方法,还有衍生的蜡染和扎染的方法都给了沙迦。 云泽送的不是一种种子或者一种技术,而是让沙迦公主在泰锡立定脚跟的依仗。沙迦公主远嫁到此,嫁妆是她的底气,偏偏最多的女工都被挑走了。既如此,云泽就送她另一个‘底气’。 云泽这是补偿心理,而且沙迦公主陪嫁来的女工都是熟手,新的机器,三五日就能适应,织的布细密平整,多是上品。和这些女工比起来,这些染色技术不算什么,他迟早是要拿出来的,现在只是早一点拿出来。 而且他们不是要结婚了么?不算是给了外国人。 沙迦公主没想到会收到这样的礼物,泰锡的神子,居然因为拉走了她的陪嫁觉得歉疚?而且还不是他要拉走的,是国王的命令。 她接触过很多男人,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有些自以为是,对,沙姆王子也是。他唯一还可以的地方是有个很有能力的母亲,对女人的能力稍微有点儿尊重。可以说,现在泰锡的第一王妃的地位和权势是吸引她嫁到泰锡的重要原因,她也想要手握权柄。 -- 第182页 但是她真的没有见过泰锡神子这么软这么暖的男孩子。 虽然看起来已经是个男人,却还像是含苞待放的花一样羞涩,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不知道摸过多少女孩的手,但是泰锡神子的话……会不会和陌生女人说话都脸红呢? 带走了一些女工,就回赠了那么厚重的礼物,据说对女工都很尊重也很好,还特意给不方便带孩子的女工办了个什么‘幼儿园’,多少人家为了这个想要挤入女工的队伍呢。而且他也没有觉得女性掌握权利有问题。 又乖,又暖,又甜,尊重人。 沙迦公主坐在柔软的靠垫上,一只手抚着椅背,低低地笑出声。 她身边的侍女以为她怎么了,刚想上前问询,被沙迦公主一只手拦住。她的脸上似笑非笑:“把神子送来的礼物收起来。这件事我会和陛下说,该神子应得的。我们初来乍到,想要让人立刻相信不可能。染色部是机会,他们都看着呢。” “是,殿下。” 侍女安排人手把东西拿下去,沙迦公主走到走廊上,居高临下看着远处忙碌的人,他们在为她的婚礼忙碌,她会成为泰锡的王妃。 现在有多少人在看着‘她’?泰锡的国王和王妃、沙姆王子、泰锡神殿和长老会,还有红谷的那些人,全都是。 如果她成功了,自然有人喝彩,失败了,那就自己承受。 沙迦早已习惯如此,从她戴上长公主的桂冠起,许多事,必须她独自面对,没有人可以帮她。 沙迦公主本来有个很喜欢的情人,所有情人里最喜欢的一个,长得漂亮,还知情识趣。她还是王位继承人的时候,他是多么的殷勤,多么的体贴,多么的浪漫?可是,她的弟弟被确定为继承人之后,他们就迅速冷淡了。呵,人啊,又虚伪,又现实。 沙迦并不怪他,她爱他的颜色,他爱她的权势,他们本就是各取所需。既然她身上已经没有了他想要的权势,那么离开也就毫不意外。 她只是可怜他短视,难不成她沙迦唯一卖得上价的只有继承人这个身份?她以公主身份得到红谷王室和臣民认可,难道只凭借国王一句话?天真。离开自己,绝对是他做出的最愚蠢的决定,真不知道她那漂亮的情人,如今被他那利欲熏心的父母送到了哪个有权女人的床上呢。 日常自嘲了自己之前的眼光之后,沙迦公主遥想着只有一面之缘的泰锡神子,这是完全不同于她认识的男人的男孩。在泰锡神子之前,她都没有想过原来这世界上还有这种类型的男人。 不粗俗,不自大,不下流,不卑怯,不懦弱,不盲目,一如月神的宫殿生长的月桂树,挺拔的身躯立在银白月宫,目光如桂树叶子一般清正,灵魂里透出香,暗香宜人。 沙迦公主忽然发现了自己真实的喜好,她要的不是外表漂亮的男人,而是外表和灵魂都漂亮的男人。 不过,大概是太过清正了,沙迦反而没有那种男女的欲。 沙迦明白了,为什么库里人喜欢他们的神子,就像是喜欢自己的小儿子。大儿子是要承担责任的,背负的压力更大,怎么舍得让神子背负压力呢?还是小儿子更好,快快乐乐,没有烦恼。 如果她以后也有这么可爱的小儿子,她可以精心养着,要什么都给他,哪怕要天上的月亮,她也用银打一个出来。 然后沙迦想到了沙姆王子,撇撇嘴:可惜了,看那长相也知道生不出这么乖巧的来。 正在量身体尺寸的沙姆王子突然一个恶寒,他自言自语:“是昨日没睡好着凉了?要不要吃一些姜汤发汗?” 沙姆王子正在为婚礼的礼服做准备,这一次他们做礼服用的是棉布,专门用云泽的红蓝花汁染成了温暖的红色,然后将金子打成金箔,和棉线捻成金线,在布料上绣上日月山川。 结婚的礼服不会只穿一次,以后还会再穿的。很珍贵的布料还会父传子、母传女这样传下去。这一件礼服很可能也要这么传下去,所以制衣匠人很仔细,拿出了最好的水准。 匠人量好了沙姆王子的身体尺寸之后还要给准王妃测量。 每个人都很忙,因为十日内要准备好婚礼的一切,所以库里的大道上可以看到一辆辆运载食材的车辆,那都是婚礼要用的。 沙姆王子还大出血,为库里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准备了礼物。这是泰锡的传统,正式继承人娶正妃一生也只有一次,所以很隆重,王室还会向库里人发放礼物,让全城与之同喜。 这也是为什么沙姆王子结婚,全库里的人都真心实意为他高兴的原因。 国王娶第一王妃的时候,泰锡还没有那么强大,版图也没有那么大,贫穷的国王其实发不起礼物,他拥有的大都是国库的,不能随便用。最后还是有钱的第一王妃在贴补,给库里每一个家庭送了一块足够做一件上衣的亚麻布。 就这,库里人念叨了几十年。 沙姆王子这会儿更加奢侈了,他要给每一户家庭送一罐糖。 不是一块,也不是几块,而是整整一罐,泰锡王看儿子的眼神就仿佛在看败家子。 今年沙姆王子负责种植的甜菜丰收了,它们被熬制成了糖,最上等的雪白的那一批留着高价卖掉。 微微有点儿发黄但是不影响的到时候就会制作成各色糖果——这里再次感谢友情赞助的云泽,好些硬糖和软糖的配方都是他拿出来的,颜色则是提取的植物色素。这些做成成品的糖果有一部分作为礼物送给宾客,每一种一块。 -- 第183页 吃完还想吃?花钱买吧。 而最底部,颜色更深一点,还有一点浑浊的糖就是送给库里居民的礼物。别看颜值不高,吃起来还是一样甜,捏一块含在舌根下面,可以甜很久很久。 库里十几万人口,减去奴隶,再减去没有户口的流浪者,只有几万人,还有许多像是云泽这样一户上百号人的,所以真正要发放的只有几千份。 一份糖就是小半斤,装在一个小罐子里。几千份,那就是几千斤。 但是不怕的。甜菜亩产三四吨,因为种植也不是很科学,所以库里这么合适的环境,也就是三吨出头。而一吨甜菜可以产出上百斤糖。 沙姆王子种了多少呢?他开垦了几百亩土地,明年还要开垦更多。 那制作了糖剩下的甜菜渣都能承包沙姆王子的亲朋好友一个冬天的牛羊饲料了。 “这一次大婚,库里的居民会终生难忘。”沙姆王子在云泽等人面前说。 他像是骄傲的雄孔雀走来走去,然后转向美尼斯:“可惜了,我亲爱的兄弟美尼斯,你又不肯结婚,否则你结婚的时候我也愿意送你一些糖。” 沙姆王子略带得意,再没有比他更加大方的王子了。而美尼斯并不搭理,甚至觉得自己表弟十足幼稚。 云泽正在用小刀剥柚子,闻言放下柚子道:“如果美尼斯要结婚,我给全库里的百姓每一户送一斤肉、一块布、一罐酱油。” 第90章 “……等会儿, 美尼斯结婚神子出礼物?”沙姆王子后退了一步,“神子不能厚此薄彼。” 神子为兄弟出战, 沙姆王子大受刺激, 因为拼不过。 沙姆王子土地多, 但是云泽手里赚钱的东西多呀。先不说纺织部和制糖部可以拿到的分红,光是药剂收入和化妆品收入就够多了。要不是神子喜欢到处撒钱, 赔本办什么‘幼儿园’,花钱雇佣平民, 给员工福利又超高,他现在简直一年的收入能是沙姆王子两倍。 至于沙姆王子的制糖部,别闹了,那是他父亲的, 他就是个拿工资和少少一点分红的小可怜。这次发的糖还是他花钱向他父亲买的, 走内部员工优惠路线,第一王妃还资助了一点。 送肉、布和酱油? 沙姆王子觉得自己这边是够呛,但是凭神子的能力, 这一切完全有可能做到。 但是想到美尼斯是个不近美色的老古板,神子这些东西可能是送不出去的。沙姆王子最后还是抖起彩色的羽毛,忽略掉云泽的话, 说着自己准备的礼物一定会震惊所有人,然后被异国使者带去他们的国家, 成为新的传说。 美尼斯越发不想搭理他,他只想快点把这个闲杂人等送走,不要打扰他们两个人平静的生活。 但是沙姆王子来这里, 主要目的不是炫耀自己多么有钱,他来这里,是和美尼斯说贺礼被抢的事情。 泰锡有很多的附属国,类似那个产乳木果的国家。沙姆王子大婚,这些附属小国肯定是要送上珍贵礼物以表达忠诚的。但是,其中有三个附属国的贺礼被人劫了。 不是一次,而是三次,三次后对方还逍遥法外,泰锡的脸都要被打肿了。 “有强盗盯上了这些贺礼。我若不能把它们拿回来,还有什么脸面说自己是泰锡未来的王?”刚刚还神气活现的沙姆王子一说到这些强盗就咬牙切齿。 这件事往小了说是抢劫,往大了说是打脸,打的不只是沙姆王子的脸,还有泰锡的脸。 国王有意考验自己的继承人,就把这件事交给沙姆王子,让他自己解决。如果沙姆王子完美解决,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对各国使者展现了自己的能力,也是对大臣证明了自己,说不定坏事会变成好事。 沙姆王子和美尼斯两个人在那里商量派多少军队,怎么从事发地点开始地毯式搜索。 云泽抱着柚子播了皮吃,他听了大半天,问:“为什么不发出通缉悬赏令呢?就算没有明确的目标人,但是被抢走什么货物是明确的。这些又不是寻常东西,都是稀少并且珍贵的货物,哪怕伪装成商人的货物都不行。那些强盗总不能不吃不喝,他们需要食物,势必要从别人手中购买。或许这个过程中就有人看到他们手里的赃物了。” “你们把这件事告诉那附近的村庄和城市的人,让他们有线索可以偷偷找你们的人。如果是正确的,可以得到一些奖励。记得,一定是偷偷的,若是光明正大,很多人怕被报复,是不会告诉你的。” 沙姆和美尼斯并不愚笨,只是一开始没有想到这个方向。如今被云泽点醒,一下就找对了思路。 他们想的还要更加多一点,强盗多是男性,穷人乍富总要显摆的,强盗抢了宝贝也得高兴高兴,他们极有可能会找女人,会喝酒。所以一些妓馆也得注意一下。 云泽见两人说得热闹,忍不住又提了一个建议:“是不是还有一些国家的贺礼在路上?为什么不伪装成送贺礼的队伍,再‘不小心’透露自己车队里有巨大宝藏,然后吸引那些强盗呢?让他们找你,总比你找他容易一点。” 有过几次成功经验会让强盗失去理智,哪怕他们感觉有一点点不对,贪婪也会催着他们进入陷阱。猎人要做的,就是守株待兔。 沙姆王子有些惊讶,这实在刷新了他对云泽的认识:“神子是怎么想到的?” -- 第184页 云泽却奇怪道:“这些不都是很浅显的道理么?打猎的时候在陷阱里放一些诱饵不是更容易抓到猎物吗?抓强盗,岂不和抓饥饿贪婪的野兽一样?” 啊,也是,这不就是猎人们常用的招数么?沙姆王子打猎的时候也常用这些呢,怎么今天就卡壳了想不起来? 领悟过来的沙姆王子简直怀疑人生,他一个打了几次仗的英勇无畏足智多谋的将军,居然还没有单纯的神子看得明白? 美尼斯一点不意外,看看那些‘睡前故事’就知道,很多道理早早进入了云泽的大脑,只是他平日并不对人使用这些计谋,他对朋友都很真诚,也不计较,但并不愚蠢。 商量好了对策之后,沙姆王子就带着他的私兵去处理这件事了。 云泽并不掺和这件事,他继续做药剂做护肤品,还要另外找地方办一个‘酱油作坊’。 他不掺和不奇怪,美尼斯居然也不掺和,每日就是处理各个村庄神庙的事情。一份份泥板从各地被带来集中到美尼斯的屋子,然后处理意见要一份份送出去,家里来来往往多是信使。 到了年尾,事情总是特别多,美尼斯还得协助办理云泽的绿云城的办公厕、集中发酵农家肥等等事情。 “美尼斯不去帮沙姆王子么?”云泽问。 美尼斯从堆成山的文件里抬起头:“殿下是担心吗?没问题的,若是沙姆连这个都做不好,他也没资格成为继承人。” 他一边说着,从泥板堆里拿出一个泥板交给云泽。 云泽拿起来看:“啊,是绿云城的市政官送来的吗?” “是啊,今年殿下让他们种植的豆子都丰收了,很多人制作成了‘豆奶’、‘豆云’、‘豆面包’和‘豆面皮’,老人小孩都能吃,据说很受欢迎。”豆云说的是豆花,豆面包指的是豆腐,豆面皮指的是豆腐皮,豆奶就是豆浆。 今年春天,云泽要求绿云城改玉米为大豆,很多人不理解。但是出于对神子的信任,大部分人家都照做了。 这会儿大豆丰收,云泽为了让他们感受到这种豆子的魅力,派人到绿云城教他们炒黄豆当零嘴,用黄豆制作豆浆、豆花、豆腐和其他豆制品。除此之外还可以用水浸泡黄豆发芽,冬天吃豆芽菜。 只有酱油、大酱、豆腐乳之类的没有教,因为就算教了,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盐。 这个时代的盐十分珍贵,甚至比糖珍贵。因为糖是奢产品,盐却是必需品。人缺少了盐,就会变得虚弱、没有力气。糖可以不要,盐不能没有。 泰锡国内有两个大量出产盐的地方,一个是国王掌控的一个巨大盐矿,他们通过‘旱采’的方法得到大块的自然结晶的盐。品质最好的最纯净的价格最高,品质低混合很多杂质的价格低。泰锡大部分人家的盐来自于这里。 一个就是港口,过滤海水后熬煮出来,对树林破坏极大,但是还是要做,因为泰锡缺盐。 盐啊……其实矿区品质极低的盐土加水溶解出盐分,再过滤,太阳暴晒自然蒸发,也能得到品质极好的盐。海盐也是一样,利用晒盐池和泰锡夏日的高温,能晒出大量的海盐。既然泰锡有土水泥,为什么不能尝试晒盐呢? 如果成功了,泰锡能大量产盐,又没有多增加人力劳动,盐的价格会降下来,平民也能吃得起纯净的白盐。盐的成本下降,酱油的成本也会下降,以后搞不好真的每户人家送一瓶酱油呢。 云泽悄悄把晒盐列入未来要做的事情之一。 “今年绿云城送来了许多东西,税收降低之后今年收到的税反而增加了。”美尼斯笑着说。 这两年绿云城一年种植玉米一年种植大豆,都是大丰收。经过后人无数次选种改良的高产作物带给人丰收的喜悦,这两样收的税又比麦子低,味道也不错,尤其大豆,简直玩出花来,绿云城的人都很感激云泽。 就算云泽没有在绿云城,那里的人民也会记得这个城主。 云泽也很高兴,绿云城收来的大豆刚好补充自己这边,明年可以酿制更多的酱油。酱油坊办起来,可以解决掉一部分人的工作问题,云泽已经在考虑鼓励人挑了酱油出去散装卖。或者他干脆弄一个酱油专卖铺子? 想一想,可以找沙姆王子合作,整理一条街出来,糖专卖、豆制品专卖、酱油专卖…… 大豆他都不必自己种,绿云城会送过来。 想到自己这个大后方,他眼睛弯弯,笑容甜甜:“我准备等沙姆王子大婚后就去绿云城,在那边也种一条花道出来。不过樱桃树没有那么多,可能得是好几种果树交叉种植在两侧。”不同的果树一段一段种植起来,开花的时候虽不像库里的樱桃树大道那么震撼,可是一段路就是一段新的风景,也别有意趣。 “他们一定很高兴。”美尼斯说,也是满脸笑意。 “去年第一批的樱桃种子不是长出树苗了么?虽然都是小小的一年苗,等我从绿云城回来,给每户人家送小果苗,细心照顾,几年后也能吃到自己种的樱桃了。多了吃不掉,也可以酿酒。就是不吃,卖出去也是额外的收入。”云泽想象着未来库里的三月份,满城飞花如雪的场景,真是梦幻啊。 美尼斯也想着那个景色,不过他想的却是云泽披着斗篷从树下一路跑过来,飞扬的斗篷扬起一地的花瓣,果然很美。 -- 第185页 云泽有一块地,种植着很多樱桃树的树苗。那是去年花道上结出的樱桃种子,果肉拿去酿酒,种子收集起来,今年种下了。没有母体那么优秀,但发芽率也在百分之七八十,之后成长得很好,很适应这边的环境,死亡率很低。 云泽一开始就准备拿这些树苗做福利的,现在成功了他也很高兴。这又是实生苗,移植后存活率高,家家户户种在院子里,过个几年就能吃到这种甜美的果子了。 说不定,以后樱桃会成为库里城的另一个标志呢。 这边云泽和美尼斯两人在日常中找糖,那边沙姆王子把自己伪装成了附属国的使者团队中的一员,等着强盗上门。 私下重金悬赏效果颇好,虽然平民怕强盗,可是他们更眼馋那高额的奖金。不过两日,就陆陆续续有几人偷偷来报,沙姆王子已经知道这伙人大致的活动范围,所以这一批送‘贺礼’的队伍也就安排到了这条路上。 之后,某使团使者‘喝高了’,无意间就和陪酒的女人透露了自己这一车贺礼价值连城,有某某宝物。那女人其实就是某个强盗的情人,得到这个消息后连夜就传给了自己的情人。当然,这使者醒了之后是完全不承认的。但就是因为这样,才更容易让人相信。 ‘肉’已经摆出来,散出了香,只等着贪婪的豺狗上门了。 别看沙姆王子整日没个正形,做事还是很谨慎仔细。整个队伍还是附属国的原班人马,只是多了几个人而已。而且沙姆王子也没有大刺刺说自己就是沙姆王子,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商人,恰好和使者认识,又是同去库里,所以顺便带一路。 除了使者,其他人知道的都是这个版本。 为了取信别人,沙姆王子这一次带的人不多,还有一些是美丽女人,看起来毫无威胁。 一开始豺狗们在四处转圈,他们同样很谨慎,直到连着观察数日,毫无异样。 沙姆王子扮演一个贪财好色的商人,他简直是本色出演,嘻嘻哈哈和底层人民玩成一团,身边还带一个特别美艳的小妞和几个同样很辣的侍女,谁也没有怀疑他。 于是到了第三日,眼看着这群人要进入库里的地界,强盗终于忍不住了,他们骑着马包围了这个车队。 沙姆王子眼睛一眯,正要动作,一只手伸过来把他往路边一推,伴随着一声娇喝:“抽刀!” 第91章 “抽刀!” 哦, 这不是沙姆王子喊的,这是他搂着的那个美艳小妞喊的。 这小妞分分钟把裙子一撕, 在大腿上摸出一把刀来, 一扯马的缰绳就上了马, 冲了上去。其他身材很辣的侍女也分分钟抽出一把刀来,跨马迎敌。 侍卫们慢了一步, 默默看向他们的主子。 被甩在一边的沙姆王子忍不住摸摸脸,觉得脸有点儿疼。他突然怀疑自己, 找那么泼辣的妻子,真的没问题吗? 沙迦公主可不知道她未来丈夫在想什么,她上来就是一刀一个大胡子。红谷长公主,以继承人标准培养出来的沙迦, 手里可不是拿针线的。她的侍女也同样是一挑三的好手, 一个照面,强盗被杀出了一个缺口。 后头沙姆王子和他的侍卫们也来了。沙迦公主等人走的是灵活的技巧路线,沙姆王子则是大开大合的路线, 效果都很好。他们两个若是搭配起来,效果还要更好。 强盗被杀得哭爹喊娘,不禁痛骂道:“你们究竟是谁?莫非是王室找来的走狗?” 沙姆王子大笑一声:“你连我都不认得, 却敢拦截我的大婚贺礼?” 沙迦公主将沾了血的刀往撕裂的裙子上一抹:“沙迦,未来的泰锡第一王妃。死在我手上, 是你的荣幸。” 强盗们都傻眼了,什、什么?他们没有听错吧?这就是那对要结婚的新人?未来的国王和第一王妃?那么凶残的吗?他们不好好准备婚礼,来这边反杀他们? 心灵遭受重创的强盗们节节败退, 根本不是这对凶残未婚夫妇的对手。他们死的死,伤的伤,只留下几个重要头目,其他全部埋在了这块染了血的土地里。 使者团其他人回过神的时候,他们已经大获全胜。 除了使者,其他人均是一脸懵逼。尤其是和沙姆王子一起嬉笑喝酒差点拜了兄弟的汉子,和胆敢言语调戏沙迦公主还被赏过一巴掌的汉子。后者更是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脖子,觉得自己真是命大,只是一巴掌,而不是一刀。 沙姆王子看着自己染了血依旧异常潇洒的未婚妻子,正要说些什么,就看到自己的侍卫官骑着马到其中一个女兵的身边,马蹭着马:“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兵反手就是一刀,侍卫官险险躲过,女兵才眉一挑:“吉娜,我叫吉娜。” 沙迦公主笑起来:“吉娜爱刀,你想追求她,就去找好刀吧。” 一向正经的侍卫官立刻笑得跟个傻子一样:“谢谢王妃殿下。” 沙姆王子:…… 这一夜,他们燃起了篝火,烤上了肉,沙姆王子拿着皮制的水囊在喝酒,沙迦公主靠在车厢的边上,在擦拭她的刀。 “酒。”沙姆王子扔给她一个水囊。 沙迦公主一抬手接住,仰头喝了一口,脸上就是一笑:“这酒好喝,是什么酒?” “神子那儿拿的,用一种叫做‘糯米’的谷物酿的。你要是喜欢,我再去要一些。” -- 第186页 沙迦公主闻言又喝了一口:“行啊,等你的美酒。” 沙迦公主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呢?这得从几天前开始说起。 沙姆王子为了不惹人怀疑,只能带少少的人马混入使团队伍,他想想不放心,想到沙迦公主那里有女战士,就想去借几个来。他想让她们伪装成侍女,商人身边有几个侍女,不算奇怪。 谁知知道了这件事后,沙迦公主也要参与。 “既然是大婚的贺礼,也有我的一份,怎么能不让我参与?”沙迦长公主的理由正当并且充分。 沙姆王子一开始当然不同意,然后他们就比划了一场,沙姆王子没赢,沙迦公主没输——委婉的说法,大家知道就成。 一向信守诺言的沙姆王子只能憋屈地答应了。 于是,沙迦公主就成了‘商人的美人’了。 沙迦长公主身为公主,也颇是放得下脸面。演戏那段时间,唱歌、跳舞、倒酒、喂葡萄、眼神挑逗,样样都来,完全就是一个美艳的舞姬,毫无违和感。 所以那些强盗和使团的人最后知道真相的时候特别震惊。 这对夫妻简直是戏精学院毕业的优等生,他们哪怕露出一点点的不自然,这群老江湖的强盗也不至于阴沟里翻了船啊。 沙姆王子和沙迦公主拖着绑起来的俘虏,带着之前被抢走的贺礼,一路在库里人的簇拥下到了王宫。 国王很满意,泰锡就需要这种很有能力的继承人,能在几天之内抓住强盗,带回贺礼,同时威慑其他别有用心的人。 他对沙迦公主也很满意,儿子的妻子这么强悍,面对这样危险的事情也愿意和沙姆同进同出,以后会是有力的辅助,养出来的继承人也不会太差。 泰锡王不只一次地庆幸,自己妻子是个刚强的人,万一自己在战场出了事,有她在,泰锡也乱不起来。所以他希望沙姆的妻子也是一个能撑得起泰锡的女人,沙迦公主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把这些胆敢劫掠王子大婚贺礼的强盗带上来!” 国王大喝一声,几个被麻绳绑着脖子和四肢的强盗就被拉了上来。 这时候四周围有很多人,除了各国的使者和大臣们,还有一些皇亲国戚。国王旁边就站着云泽,几个神官也在,沙姆王子的婚礼需要神官的赐福。 伊莉莎就站在第一王妃身边,她清清楚楚看到了这些强盗的脸,瞳孔一下放大。 居然是他们…… 伊莉莎还记得第一批杀入库里的暴徒,杀伤劫掠无恶不作,这几个就是那些人的首领。她记得这些人还有内应,是库里人。伊莉莎对那人有些印象,似乎脸上长着一块黑斑。她曾经还试图找过,可是库里那么大,人也多,脸上长斑的不少,连着找了几个不是,她就没有再找。 她没有刻意去找,这群人倒是来了她眼前,还是以这样的方式。 呵,天地有眼,为恶应有这样的结果。 “既然你们已经问过,那就不必再审,杀了!”国王又是一声大喝,侍卫手起刀落,头颅滚地,血溅三尺。血腥气在空中弥漫开,但无论男人女人,眼里都只有快意。 云泽的手指攥紧了衣袖。他们站得近,衣袖挡着,其实没人会看到云泽的动作。但是下一秒他还是立刻松开手,嘴角的微笑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美尼斯却知道云泽并不喜欢直面死亡的感觉,他悄悄伸出手去,握住了云泽的手指。 云泽没有露出一点不妥,他是泰锡的神子,就得有一国宗教偶像的样子。 这是人还要和野兽争夺生存权的年代,勇武受到歌颂的年代,强大的武力让人倍感安全,也让敌人心惊胆战。 人群里和泰锡不那么友好的国家的使者,心里发寒地看着站在强盗尸体后面的准夫妻,沙姆王子的勇武大家是知道的,会拿刀的时候就跟着泰锡王上过战场。但是没想到娶个老婆,也是这种分分钟拔刀的强悍女人。而且如今这样的场面,眉毛都没抖动一下,这样的女人,镇得住。 难怪这个红谷的长公主,既没有陪嫁铜矿或者海港这样的资产,本身也不是大国的公主,却能成为泰锡继承人的正妃。泰锡一定是看上了她的个人能力。 泰锡有了那么优秀的继承人,还有一个神奇的神子,国内的饥荒也解决了,局部的暴乱也平息了,看来,这个异军突起的强国,还能再辉煌个几十年,甚至更久。 如果是这样,之后和泰锡的往来也得更加仔细了。 各个使者心里各有思量,他们已经在想要怎么和自家的王报道这些了。 强盗被清剿一空之后,沙姆王子的婚礼也就开始了。 其实流程和美尼斯弟弟的婚礼差不多,只不过参与的人等级更高,庆祝的人更多,以及食物更加丰盛。 沙姆王子和沙迦公主站在一辆战车上,穿着同系列的礼服。端看沙迦公主穿着长裙娴静的样子,真想不出她有那样的武力值。沙姆王子扶着她的手,两人站在一起,气场融洽,居然十分般配。 库里的人都在欢呼,庆祝他们王子的大婚。王室的延续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就是安稳生活的延续。 无数的鲜花丢在马车上,大都是菊花,这个季节能找到的花不太多。 人群里的少女们丢花丢得最起劲,嘻嘻笑笑,一边朝着马车丢出花朵。只有少数丢在了马车上,多数落在地上,愣是在这个季节铺出了一条花毯。 -- 第187页 据说很受欢迎的沙姆王子结婚了,但库里的少女全无悲伤之色,她们笑得不知道多开心。 云泽实在好奇,就问美尼斯:“沙姆王子结婚,城里的女孩好像都很高兴啊。” “嗯,她们家里应该都收到糖了吧。”美尼斯说。 “不是说她们很喜欢沙姆王子么?”云泽又问。 美尼斯仔细想了想,库里的少女的确喜欢沙姆王子,便点点头:“是喜欢。” 那就奇怪了……云泽靠近美尼斯一些,小声问:“心上人结婚了,她们为什么一个个都这么高兴?”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们家那个讨人嫌的哥哥终于找到对象了,就差没有喜极而泣了,哪里有一点心上人结婚的感觉? 都不掉一颗眼泪祭奠一下自己死去的爱恋吗? 美尼斯疑惑了一下这两者的逻辑关系,小声问:“沙姆结婚,她们为什么要不高兴,拿到糖不高兴么?” “喜欢的人结婚了,妻子不是自己,不应该难过吗?” 哦,是这个啊。美尼斯一下领悟了,原来是云泽误会了,库里的少女的确喜欢沙姆王子,但也没有准备发展出什么。 那种喜欢很浅,大概就是喜欢沙姆王子的王子身份、脸、身体和传闻里的勇武之类的,有机会可以睡一睡,但是结婚肯定不选。 所以美尼斯说:“可能会有一点难过,但还是拿到糖更高兴。” 说白了,她们对沙姆王子的喜欢,它不甜,所以不值钱。 看云泽一脸受教的表情,美尼斯有点担心他误会泰锡人的喜欢都是这么廉价的,他又快速加了一句: “但是我对殿下的喜欢,泰锡天上地下一千个神灵都可以见证。您若是喜欢上别人,悲伤会蛀空我的心,我将化作苍白的石像。在您面前,我只是一个平凡卑微的男人,您的一点喜欢都会让我欣喜若狂,您的一个拒绝都让我彻夜难眠。殿下,我和她们不一样。” 云泽的脸就慢慢地红了。 泰锡的男人都是怎么回事?能唱歌能跳舞就算了,一个个还情话满点。就算美尼斯这样看着一本正经一身正气的,一张嘴,照样能把人撩一头一脸。 后世来的老古董表示受不了这种直白的土味情话,他只能隔着袖子用手指戳戳对方。 “我信你。” 队伍一路招摇到了神殿,按着程序是大神官祈祷,用烧过的泥板判断两人的婚姻是否会幸福美满。 大神官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泥板烧了几分钟,理所当然的,是美满的。这种阴干后的泥板,再去烧,几乎是不会裂开两半的,这就是一种带着祝福味道的仪式。 得到神灵祝福后,沙姆王子开始全城派发小罐糖了,一罐半斤,直接用云泽预留的柿子陶罐。这小罐子上面特意用黑色油墨写了‘神圣婚约’的字。 拉着车上门送礼的侍卫们敲开一扇门就能得到库里人的一句或者好几句祝福。 那些吉祥的话语飘满了库里的天空,这一天,库里这座城市的记忆是甜的。 第92章 婚礼带来了彻夜的狂欢, 云泽这一次学乖了,一看人群里的正经人们开始退场, 他立刻紧随其后, 架车回到了自己的别院。 其他人虽然想要挽留他, 但是不敢,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提前退场。 云泽一身酒气, 就让厨房烧了水,沐浴过后才睡下。虽然王宫里预留了他的房间, 但还是在自己家里舒服,想怎么扑腾就怎么扑腾。 而且也得开始准备出行去绿云城的事。 绿云城在库里南边,离得远,若是驾着马车慢吞吞过去, 过去要一个月, 来又是一个月,这就是两个月。所以云泽是准备入冬前出发,到那里差不多是最冷的时候。但是已经提前通知他们收拾城主府, 所以过去应该有地方居住。 经过美尼斯那一番杀鸡儆猴,想来那边的官员还不敢糊弄他。 他要在绿云城先居住十五日,看看本地的情况。若是有什么不对, 当场就解决了。虽然美尼斯一直有帮他了解绿云城的大小事,但有些事还是得亲眼看一看才知道情况。 到底那是他的属城, 也是他的大后方,在这件事上,美尼斯只是辅助罢了。能不能管理好, 还得看云泽自己。 如果那边情况还不错,就组织人挖树洞,填上腐植土,等开春就种树。 唯一比较揪心的问题是带多少人去。 云泽当然是觉得人数越少越好,可是他也知道自己的安全牵挂着许多人的心。手下三百士兵,一部分在纺织部做守卫,一部分在剧场做守卫,还有家里别的事情要用的,真正能跟着出门的大概是八十多人,他抽出其中三十人。 然后还要加上他几个全能侍女、几个想跟他一块儿去的年轻祭司、优秀的车夫,他这里差不多四十人。 美尼斯这边人数还要少一些,十二个。 这个人数云泽是觉得可以了,但是国王和大神官不太放心,又塞过来二十人的骑兵和四个能辨认毒药还一个打三个的侍女。 “七十多人,幸好今年各地都丰收了,否则路上我们怕是换不到什么吃的。以防万一,还是多带一些食物出门。”云泽忍不住和美尼斯这样说。 七十多人走一个月,一天按一人一斤粮食算,就是七十斤,三十天是两千多斤。 带这么多根本不可能,只能是拿着别的更值钱的东西去附近村庄换取,自己再努力猎到猎物加餐。若是按着以前饥荒的样子,怕是拿着金子都未必能换到食物,现在还稍微好一些,有机会换到一些粮食。 -- 第188页 云泽决定带上一些盐、糖和药剂,这些轻便,也容易换到东西。 糖是云泽自己的分红,每年都会有很多。 盐是从沙姆王子那里白拿的,他有一个海港,那边有煮盐的工坊。 为他的婚礼,云泽可是贡献了不少酱油,还被蹭走了一坛黄酒。而且云泽送了他们这么合心意的新婚礼物,沙姆王子总得表示表示,白拿一点盐不算什么。 他送两人的新婚礼物是马,宠物蛋里开出来两匹小马驹,都是枣红色的,一个鬃毛雪白,一个四个蹄子雪白。虽还是小马驹,但是一看马的品相就知道和本地的不一样,腿长,毛发有光泽,特别神气。 收到礼物的两人都很喜欢,听说这些马爱吃苹果和胡萝卜,已经决定为它们承包土地种苹果和胡萝卜了。 真是人不如马。 沙姆王子新婚第三日,宾客还沉迷在库里新鲜的美食和有趣的剧场故事里不能自拔——为配合沙姆王子大婚,这几天都是真爱主题的演出。 云泽就悄悄离开了库里。他们半夜行动,没有惊动一些没必要知道的人。 他们的队伍里还临时多了一伙人,祭司赫托和他的一些随从。 赫托想要出门走走,干脆蹭了云泽的队伍。云泽也很喜欢这个该安静安静,该活跃活跃的青年祭司,就同意了他的请求。不过他有自己的队伍,只是合并在一起走,事实上还是各自负责各自的事情。 头几日,因为附近就有村庄,他们一直是换取村庄的粮食食用,但是慢慢天气变冷,再要换取到食物就比较困难了。冬天能猎到的动物也不太多。倒是遇到了一只饥饿的独狼,应该是挑战首领失败的,让他们吃了一日狼肉。狼皮剥下来,已经用一种粉末涂抹浸泡了,这是本地的制作毛皮的方法。 云泽没有吃狼肉,这东西糙得很。他吃的是面包、腊肉,偶尔有一两颗蛋。守卫们基本吃玉米糊和一些干豆子,咬起来嘎嘣嘎嘣,吃多了胀气。蔬菜也有,车上有些白菜、卷心菜和白萝卜,份量有限,优先供应云泽等人。 到了第十日,突然下起雪,一夜醒来,大地覆盖上一层薄雪被,车上也是一层。 一些人开始用松树枝拍去货物上和车顶上的雪,还有一些人在煮着早餐。 食物的香气叫醒了车厢里安眠的云泽,他睁开眼,打了个哈欠。 这个车厢是那种加长版的,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在里面安眠。而他睡的是本地版本的睡袋,下面一层是隔水的牛皮,牛皮上缝一块厚实的羊毛毯,这一块被一圈棉被包裹起来。睡觉的时候他钻进去,像个蚕宝宝,醒过来就爬起来。担心这不够暖和,睡袋外面还罩着一层薄一点的棉被。 外头有点冷,云泽打了个哆嗦,赶紧换上了厚厚的棉衣。 云泽套上鞋子从车上下来,忙碌的侍女和侍卫纷纷行礼:“殿下日间安。” “日间安。”云泽也和他们打招呼。 苍茫的雪原上只有他们一群人,显得有些安静。守卫们都在最外层,他们担心有狼群——一群狼是冬天最难招架的野兽,它们饿极了,非常凶猛。 昨夜他没什么感觉,原来下雪了吗?会不会影响到他们的行程?云泽忧心地问美尼斯。 “现在还不会,如果再大一点,就得找一个村庄借宿,直到大雪停止。不过殿下不必担心,这一路有许多村庄,而且雪也不会特别大。” 祭司赫托正巧端着一碗热汤过来,闻言笑道:“从这里过去不久,有个叫埃拉的小村庄,我们今晚可以去那里借宿。这一场雪不会特别大,第二日可以照样启程。”祭司赫托裹着厚厚的皮毛,皮毛上还有小雪粒,看起来就像是熊一样。 祭司们都学过看天色判断天气情况的课程,连续两个人那么说,云泽稍微安下心来。怎么说呢,虽然他们一群人不少,但若是在风雪中堵在路上,也是有一定的危险性。能有村庄可以借宿,是最好不过的。 吃过一顿并不丰盛但足够温暖身体的早餐之后,车队继续出发。他们走了整整一日,雪也下了整整一日,期间车队还差点掉进了一个坑里,看起来像是猎人留下的旧陷阱,陷阱底端还有一些尖尖的朝上的木棍,有一些动物毛发。 在库里住久了,出来才有这样的感慨,原来现在还是半原始社会啊。外面很多地方都还是原始的模样,就算常有人走的路,也需要仔细清理辨认才能找出来。 云泽仔细想一想,让他一个人在野外辨认方向,他可能得迷路一辈子。 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才到了那个叫做埃拉的村庄。 他们直接找了村里的祭司。 很容易就找到他,神庙是村里唯一的半石头建筑,那感觉像是一圈鸡棚里出现了一个猪圈。云泽又想起曾经看到过的历史博物馆里的原始村落模拟,很像。 这个祭司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但是已经有第三代了。他们三代人都住在神庙里,靠着种植神庙附带的土地为生。这里的村民比较穷,一年到头也没有几次来神庙祭祀的,所以这方面的收入并不多。 祭司诚惶诚恐地接待了他们,甚至想要宰杀掉家里的羊招待他们。 “不必如此。”云泽不想给他添麻烦,他没有那种理所当然打扰别人的习惯,“我们暂住一晚,明天就离开。” -- 第189页 他又让人给这户人家送了盐和糖,只有一点点,作为收留他们一行人的谢礼。 中年祭司身边有个抱着他小腿的小丫头,两三岁的样子,大概好奇云泽的长相,看了一会儿就跌跌撞撞朝他跑过来。中年祭司阻拦不及,这孩子已经啪一下抱住云泽的小腿。 “哥哥。”她朝着云泽露出几颗米粒牙。 中年祭司吓得都要跪倒在地上,云泽却只是笑着摸摸这孩子细软的头发,送了她一粒糖。 小女孩含着糖,笑得更灿烂了。 这是个小村庄,神庙也不大,空屋子也不多,就算是云泽,也得十几人挤在一间屋子里。 这房间紧急收拾了一下,他和美尼斯睡在床上,还有十来号侍卫在地上铺了席子和羊毛毯睡觉。侍卫们幸苦一日,如今睡下了,鼾声如雷,云泽睡不着。 他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没有光污染的年代,夜晚特别黑,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所以除了漏进来的几缕月光,他看不到别的任何东西。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捂住云泽的耳朵,那是美尼斯,云泽嗅到了他手腕上的香气。 他们本来隔着一些距离。虽然好像已经告白成功在一起了,但是日常其实没有太大变化,他们身边总是跟着那么多人,而且一个祭司一个神子,都是男人,这恋爱谈得跟地下党碰头一样刺激。 云泽侧过身,也把手伸过去,碰到了脸,他的双手托着美尼斯的脸,手指在脸颊上捏了捏,指间在下巴上刮了一下,好像碰到一点胡茬,有点儿刺。 美尼斯本来也没睡着,一下彻底清醒了。他忍不住抓住那只在脸上捏来捏去的手,小声道:“很晚了,殿下还不睡吗?” 他说得很小声,几乎被此起彼伏的鼾声盖过去。 云泽就在他一伸手就够到的位置,嗅到的空气里有他发丝上的香气,美尼斯用尽了力气才能克制自己不蹭过去。他们身高相仿,不需要踮脚,嘴唇就能碰到一块儿。 “我睡不着,你呢?” “嗯。” 美尼斯也睡不着,但是他两的原因不一样,一个是太吵,一个是激动。 云泽又听了一会儿鼾声,就算美尼斯又来捂他的耳朵,还是听得一清二楚的。 过了一会儿,云泽问:“美尼斯,你睡了吗?” “没有。”美尼斯说。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这样,因为睡不着所以很无聊的云泽开始讲故事,他讲了一个《小狐狸睡不着》的故事。期间美尼斯一直捂着他的耳朵。 云泽以为自己会一直睡不着,但是讲着讲着,他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竟然睡着了。 确认云泽已经睡着后,美尼斯依旧给他捂着耳朵,只是小心凑过去亲了亲额头。 美尼斯给云泽捂了一晚上的耳朵,第二天果然手臂就僵硬酸痛了。 第二日雪已经停了,雪下了一晚上,外面积了一层。他们把马车上的积雪打扫过,喂马吃了马草,一行人再次出发。 因为昨晚才过来,一大早就离开,一行人又很低调,村庄很多人都不知道。 “阿爸,他们是什么人?”祭司的女儿问。昨天一直是祭司夫妻两个和他们大儿子在招待云泽他们,家里其他人其实不知道这是谁,只知道是大人物,一句话不对就会死人那种。 “是从库里过来的神子殿下。”祭司说。 “什么?”其他人都大吃一惊,他们家里去年和今年都种了玉米,是大丰收,都知道这是神子殿下带来的。 “阿爸,神子殿下亲临,您怎么不宰杀了家里的羊和鸡呢?”祭司的二儿子忍不住说。一只羊和一只鸡,和神子殿下登门的荣耀比起来什么都不是。 祭司笑了笑,没有责怪二儿子:“是殿下拒绝了,他不想打扰我们的生活,也不希望我们太过郑重其事地接待他们。只是暂住了一晚,还要特意留下一罐的盐和一罐一粒粒的蜜糖。” “我们家,居然招待过神子殿下吗?”家里的女儿现在还觉得不可思议,她围着自己父亲,“阿爸,神子殿下就像是传闻中那样美貌吗?” “神子殿下是十分伟岸的男子,就像天上的雄鹰一样。”祭司不懂女儿对漂亮的执着,他用自己审美里最好的词汇形容云泽。 倒是祭司的妻子懂自己的女儿,她笑着说:“没错,比你想象的还要貌美很多很多。” 祭司的女儿尖叫了一声,双手捂住脸:“神子殿下昨天睡在哪个房间?以后那就是我的房间了。” 祭司摇摇头,对他女儿无可奈何:神子殿下用的都是自己带来的东西,哪还有什么残留,真不知道女儿在激动什么。 第93章 昨夜好几个人都没有睡好, 美尼斯明显就没什么精神,他被催着坐在马车里补眠。 但是马车摇摇晃晃, 又没有很好的减震设备, 如何睡得着? 他们就去拿了一条备用的棉被, 垫在下面。云泽睡觉的那个车厢是长条形的,四个轮子。云泽盘腿坐在那里, 示意美尼斯躺下来,枕在他腿上, 今天轮到他给他捂耳朵。 美尼斯:…… “殿下,我不困,只是有点手麻。” 云泽一听,行吧, 拿出一个玉石的按摩小轮子, 说要给他揉揉手臂。 美尼斯又得寸进尺道:“殿下亲一下,就不麻了。” -- 第190页 云泽果然又亲了一下,就是嘴唇碰了一下脸, 然后下一秒被亲了嘴唇,一双手紧紧抱着他。 “殿下,我手已经不麻了。”美尼斯说, 他的手指碰到了那柔软细滑的皮肤,又俯下亲了一下嘴唇, 云泽轻哼了一下,并未拒绝。 许久之后。 “殿下,还好吗?”他们陷在柔软的棉被里, 美尼斯微喘着亲亲他的鼻尖,一只手扶着纤韧的好像拉开的弓弦的腰。而云泽不说话,明明肺活量已经跟上来,居然还是他先喘不过气,伤自尊了。 云泽回想着之前他们格斗时候有输有赢的画面,怀疑美尼斯是不是悄悄放了水,可是仔细回想又是没有。 他抬头看向压在他身上的美尼斯,他们四肢缠在一起,梳好的头发再次散乱地铺在被子上。美尼斯那茶色的眼睛此刻就像是融化的巧克力,好像一只狼摁着一只可怜的羊羔,想着从哪里下嘴好。不好形容,反正让他尾椎骨幻疼。 这么冷的天,云泽的额头却冒出了汗。 他居然完全想象不到自己摁着美尼斯吃干抹净的画面,只能想象到自己被洗干净羊毛,放到被窝里吃干抹净的画面。 云泽仔细回忆他们的日常,发现早有征兆:他一直是被照顾的那一个。别的倒也罢了,私事上却一直由着美尼斯来的,所以在美尼斯面前根本强势不起来。 对美尼斯太过没有防备了?云泽默默反思。 美尼斯看着云泽呆呆看着自己,眼睛湿漉漉的,嘴唇红红的,让人想要欺负。他自我反省了一下,是不是没有克制住把人吓到了?这么久才能亲一下,他确实有一点失控。 联想到云泽最初被拉个手都要脸红的画面,美尼斯的心又酥又痒,想做一些坏事,又怕把人吓跑。 “我觉得你想吃了我。”云泽闷闷地说,心里补了一句:而不是我吃了你。 美尼斯:…… 吃,肯定要吃的,但不是这么个吃法。 “怎么会?”美尼斯带着无害的微笑,轻声说道,“我绝不会伤害殿下的。” 呵,这话云泽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是不信的。 他伸手抓住美尼斯的双肩直接一个反转,美尼斯在下,他在上:“如果我想要伤害你呢?” 美尼斯怔怔看着云泽笑起来突然有点妖的脸。 “美尼斯,如果是我想要吃了你呢?”云泽凉凉的手指轻抚他的脸,“你心甘情愿让我吃吗?” 美尼斯再无误会,他低低笑起来:“殿下想吃,随时可以,怎么吃都行。” 云泽眯着眼睛想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弯得不够彻底,他还真没法想象自己怎么‘吃’美尼斯,啊,算了,以后再说吧。 云泽在侧边躺下,美尼斯一只手伸到云泽的脖子下让他枕着,一只手拉过被子盖在两人身上:“殿下,我有些困了,能陪我一会儿么?等我睡着了您再走?” 云泽就吃这一套,美尼斯一示弱,他就忍不住要退让一步,何况美尼斯昨儿没睡也是因为他。 “好,你快睡吧。” 车厢狭小,睡两个男子也是挤得慌。云泽昨夜也没有睡好,见边上美尼斯已经睡了,车厢一晃一晃,也把他晃睡着了。 之后反而是美尼斯醒过来,云泽还在睡。这时候已经是吃饭的时间,车队在一个林子里停下,众人收集了柴火做饭。 美尼斯小心起来,给云泽整理了被子,然后披上厚厚的外套,便出了车厢。他才走出不远,就看到赫托似笑非笑看着他:“殿下睡着了?” 赫托可能意识到了什么,但是他想要抓住美尼斯的把柄,那却是不可能的。 云泽和美尼斯都身处高位,他们想要一个同性做情人,没什么问题。想要一个同性做唯一的贴心爱人,却有些挑战世俗观念。目前来说,云泽和美尼斯还没有能厉害到别人心里有想法也不敢说出来的地步。暂时,他们不能公开,哪怕对着朋友,美尼斯也不会承认。 “侍卫们声音太吵闹,殿下昨夜没有睡好。”美尼斯一句话封住赫托的问题,“身为祭司,却没有照顾好神子殿下,反教神子殿下为我担忧,是我失责。” 赫托看了一眼车厢,声音又低一些,怕吵醒了那人:“只怕不只是失责。” 美尼斯并不回答,反问赫托:“你不在你的神殿呆着,这么冷的天气出来,又是因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神子殿下。”赫托打了一记直拳,“多少祭司想要在殿下身边服侍。” 美尼斯却不信的,或许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这个,但肯定不是主要原因。 赫托一看美尼斯的表情就知道他不信,脸上又是一笑:“否则你认为会是什么?” “我不知道,但是可以发信去问问。” 赫托脸一僵,美尼斯这个混蛋真的做得出来,他苦笑一声:“我母亲让我娶漠西城主之女。”说起来是他亲表妹,美艳是出了名的,但是赫托的表情却像是要被迫娶一个母夜叉。 漠西城主之女……漠西城主只有一个女儿,今年十六,和她父亲一样喜好美色,身边服侍的都是美貌男子,还曾说过‘美丽的男人就像是酒,我可一日无面包,不可一日无酒’。虽说贵族女子有情人不少见,可也没有这么明目张胆的,她就是再美丽再有钱,寻常男人也消受不起啊。 “你母亲让你娶她?”亲妈? -- 第191页 赫托长叹一口气:“漠西城主说要陪嫁一个盐矿。”为一个盐矿就要卖儿子,难怪同为公主,却被美尼斯的母亲压了一头一辈子。 “你和神子殿下呢,别用刚刚那一套糊弄我。”赫托转头问美尼斯。他被逼婚还是小事,美尼斯要是和神子有什么,太阳神神殿得震一震,不,不只是太阳神神殿,九大神殿都得震一震。 美尼斯只是微笑,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任何东西。 赫托看了看车厢,又看向美尼斯:“你怕是疯了。神子殿下何等尊贵,你怎么能?”赫托误会了,他以为美尼斯和神子已经发展出实质的关系。 赫托毫不怀疑自己好友的人品——面白心黑说的就是他。 以他在神子身边两个月的观察结果看,神子殿下绝不是贪图美色留恋红尘男女的人,他对身边美貌的男人女人都只有纯粹的欣赏,没有欲念。那是高高浮在天上的云,怎么会轻易落在地上?那只能是美尼斯主动的。 神子殿下这样单纯的人,若不是美尼斯在那引诱,绝无可能有这种结果。 那时候他就隐隐有这感觉了,美尼斯对神子占有太过,几乎从无数个角度渗入神子的生活,成为神子知心的朋友,合格的战友,优秀的导师…… “神子殿下那么信任你,你!” 见赫托真的动怒,美尼斯无奈了:“你误会了,殿下真的是昨夜没有睡好。”他的确想,可是没有到时间。美尼斯是有耐心的猎人,为了最后美好的结局,他有足够的忍耐力。 赫托将信将疑,他认识美尼斯那么久,他这个表现绝对不正常,已经超过了某个界限。若是他对神子没有过线的想法,会直截了当说出来,这样含糊其辞…… 美尼斯少有执着的事物,但是一旦有,他可以为此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上一个让他主动想要的,是继承人的位置。为了这个位置,十三岁的美尼斯选择带着十几个下属游历周边各国,他身边没有服侍的侍女,也没有年长的贤者。他像是稚嫩的小花豹贸贸然闯入成人的世界。成年人尚且没有这样的勇气,他却敢。 很多人都以为美尼斯这一去,恐怕凶多吉少。但是三年后,美尼斯回来了,完完整整,身边侍从一个不少。他快速成长起来,直接压过了大神官之前所有弟子,后来者居上成为了继承人。之后几年,更是成为了青年祭司第一人,当之无愧的下一任神殿之首。 赫托又问:“殿下知道吗?”知道你的狼子野心吗? 然而美尼斯却不肯再说,他甚至威胁赫托:“我会告诉曼丽阿姨你在这里。” 赫托越加肯定美尼斯对神子有企图,但是他不知道神子是否已经知道,又是什么态度。如果神子是同意的,那么他没什么可说的,只能小心给他们扫尾。如果神子还是懵懵懂懂的,赫托实在不能昧着良心看着他往陷阱里走。 “殿下?”美尼斯抬起头,原来车厢已经有了动静,一只手掀开厚重的帘子,然后是蓬松的棉袖子,蓬松的棉外套,有点儿胖乎乎的,最后出来的脸却是小小的被衣领包裹起来,银灰色的头发披散着。 云泽从里面钻出来,朝着两人招招手,他脸上残留着枕头印,雪白的皮肤只有脸颊两侧带着点红晕。 赫托第一次看到似乎刚睡醒,还有点迷糊的神子,他的脸忍不住有点红:神子这个样子真好看,又很软。 “你们在这里做什么?”云泽奇怪地看着两个傻站在这里的祭司,就在车队边上,也不像是在说私话,两在这吹风呢? 美尼斯看着盯着云泽看的赫托,微微一笑:“在聊赫托的未婚妻。” “赫托也要结婚了吗?还没恭喜你。”云泽恭喜赫托。 “不,美尼斯开玩笑呢。”赫托咬牙切齿,脸上还得笑着,“是我的母亲自作主张,所以我出来走走。”不知道回去美尼斯还要怎么败坏他名声,赫托干脆自己解释了。 啊……公主之子,年纪祭司也要被逼婚啊?催婚族果然是从古至今都不会断绝的。难怪赫托待得好好的要和他们一起出来走走,云泽看赫托的眼神充满了同情。 “总不能一直在外面散心,还是要和家里人说开的。”云泽劝他。 “我知道的,谢谢神子殿下关心。”赫托语调一转,“在几年前,伊莉莎阿姨也曾问过美尼斯的婚事……” 赫托还没有讲完,美尼斯插嘴道:“我早已发誓终身侍奉神族。殿下,您头发乱了,我为您梳理一下。” 云泽摸摸自己散乱的头发,点点头:“好。” 赫托眼睁睁看着美尼斯把云泽带走,美尼斯刚刚那句话似乎有哪里不对,他想了又想。 终身侍奉神族……神族…… 神子也是神族。 赫托一下反应过来了,美尼斯果然别有用心! 第94章 “赫托大人, 这个不好吃吗?”侍卫很奇怪地看着赫托皱着眉头喝蜂蜜柚子茶。 赫托看着见底的柚子茶,这是神子送他的, 因为觉得他可能会喜欢这类有点儿酸的饮品。 云泽种的柚子树不太多, 蜂蜜也不太多, 就做了十多罐子,一半送了人, 自己剩下也就几罐,还特意给赫托留了一个。赫托确实很喜欢, 喝得非常珍惜。但就是因为这样,他特别有负罪感。 他觉得自己对不起神子,明知道美尼斯意图不轨,他却不能提醒他。虽然就神子对美尼斯信任的程度, 可能提醒了也没什么用。 -- 第192页 而且美尼斯到底是他朋友, 他也不能毁掉美尼斯的前途。 虽然以前也听说过男人喜欢上男人,可那就是个私人爱好,不会拿到明面上去说, 也不影响他们各自娶妻生子。可是看美尼斯,根本不是随便玩一玩,而且, 他敢对神子随便玩一玩?只怕伊莉莎阿姨就能打死他。 哦,不对, 光是美尼斯意图对神子殿下下手就足够伊莉莎阿姨打死他了。 前进也不对,后退也不对,做人怎么那么难? “哎……” 泰锡的北部, 冬天都会有大雪,今年也不例外。 云泽原计划是一个月到达绿云城,但是因为大雪,走走停停,到达绿云城的时候已经在路上消磨了四十多天。车上携带的粮食差不多是消耗殆尽,盐和糖也换掉了小半,一群人都只想快点找个地方坐下来,喝杯热酒。 就这样,美尼斯还说顺利。没有遇到饥饿的野兽,也没有遇到劫路的盗贼,甚至也没有拐进深坑去。 使者先行一步去城里让市政官过来接待,云泽等人慢慢靠近这座城市。 “就是这里吗?看起来很开阔啊。” 绿云城建在一个平原上,背后靠着山脉,城内水资源丰富,耕地多,物产也较别处丰富,是个很富有的城市。 本来换了城主,市政官就得乖乖回家。但是因为云泽的特殊性,市政官还能继续在这块土地上执政,只是他需要负责的对象从国王变成了神子。 “其人有些谄媚,但胆子不大,并不敢做恶事,亦不敢违背您的指令。”美尼斯如此评价这个市政官。 对云泽来说,胆小而照着他的规矩行事的平庸市政官,比胆大妄为有能力的市政官更合适。他长期居住在库里,可能以后也会一直在库里,但是绿云城必须是他的绿云城,被他所掌握的。 云泽喜欢聪明人,但不喜欢自作聪明的。 已经有了剥削阶级自觉的云泽是不会允许有人用阳奉阴违的手段拿走他的属城。绿云城是他的城市,很多一开始不方便在库里开始的实验都可以选择在这里,他很重视,否则今年不会特意跑来一趟。 绿云城外是一大片开垦好的麦田,最好的土地用来种植麦子,这是泰锡的潜规则。这些土地就在河道两侧,是深褐色的,属于很好的土地,所以很大可能是种植麦子的。 果然,对此极有经验的美尼斯下去查看了一下,说这是已经埋下麦种的小麦地。 种植冬小麦也才刚刚推广,库里很多人已经改种冬小麦,其他地方却还只是开始。它又不像是玉米属于半强制推广,没有失败的成本的平民会非常疑虑和谨慎,必须亲眼看到四周有人成功,他才会去做。所以冬小麦的推广,实际上会比玉米还要晚一些。 绿云城居然有这么多土地改为冬小麦了。 云泽的第一反应不是高兴。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既然没有下什么命令强制要求别人种植冬小麦,那么凭什么绿云城的人要比别的地方的人更积极呢? 所以他第一反应是,是不是有人拿着鸡毛当令箭强迫威逼大家种植冬小麦了? 虽然种冬小麦没有问题,但是强制,而且是他不知道的强制,绝对不可以。 云泽心里记下这件事,但他展示在外面的还是一副十分好奇贪图新鲜的青年人姿态。 而那边城门已经开了,远远看到一群人从里面走出来,站在城门口朝着这边眺望,似乎是在等待他们。应该就是接到通知的市政官等人了。 云泽的车队靠近了一些,看清了他们的全貌,都裹着厚厚的皮毛,帽子把头包起来,一边搓手一边等他们。 而站在最前头的是一个看着严肃的小老头,不知道是不是就是美尼斯说的那个市政官。 “尊贵的神子殿下,尊贵的祭司大人,我是本地的市政官,您忠诚的下属,麦阿伦。”小老头一看到他们就迎了上来,严肃的脸上是一种不太搭的热血。但不得不说,的确有一种另类的反差,心性稍微弱一点就该飘飘然了。 云泽却只是问:“城主府清理过了么?” “是,已经让女仆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侍卫们守在外面,保证连一只老鼠都休想进来。”市政官二话不说就做出一个‘请’的动作,“殿下,我这就带您过去。” 他看着就是要跑腿带路的样子,云泽哪里会真的让他在雪地里跑,在前面带路? “麦阿伦,你上来吧,别叫冰雪冻了脚。”云泽叫他到车厢里,还能顺便问问绿云城的情况。 小老头一听,眼睛立马就红了,最多三秒,眼里就出现了一层泪意,那泪意如此真实,看不到一点虚伪。要命,这老头他演技一流,简直能去蹭个金奖了。 云泽内心叹服,脸上也很感动,又说道:“麦阿伦,你上来吧,别叫风雪压了你的肩。” 这么请了两次,他终于上来了,也不肯坐到车厢内部去,就在车厢口蹲一蹲。 这炉火纯青的演技…… 现场除了这个小老头,还有其他人,有两个和小老头有些相似的青中年,大概是他的儿子或者侄子。云泽没有对他们发散爱心,他们就一声不吭默默跟在马车后面。 小老头虽然一句话没有多说,但是明显是给他的后人刷好感度。就是不知道对方的目的是下一任市政官的身份,还是别的政府职员。 -- 第193页 事实上,云泽心里早有决定,绿云城的这一任市政官下去后,新的市政官他要直接指派手底下合适的管理层。人的管理阶层天然会腐化,因为人性如此。就算泰锡王都知道不能让市政官家族连任的道理,他又怎么会不明白家族连任的风险? 限制管理者的权利,有时候比阻止犯罪惩治罪人还要重要。 不受控制的权利会变成吃人的老虎。所以,泰锡高层这种王权、神权和长老会相互牵制又同为一体的政治系统,他就特别欣赏。 只有牵制,容易发展成内部斗争消耗国力。 只有共同利益,容易成就绝对权力滋生腐败。 虽然绿云城也有市政官和神官两个相互牵制的领导人,但是他们管理的东西还是不同。市政官在某些地方一家独大。若是他家有两代人在一个地方做实质上的最高掌权者,他们就能形成一个家族,这个家族将在这个城市里说一不二,架空真正的所有者。 甚至,云泽都不会让这一任市政官的后代掌握这个城市的重要权利。如果小老头做得不错,他的子女又的确很有能力,很大可能是,云泽会把他们一家人调走,管理别的东西,会给与管理权,只是不能在绿云城。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坐上高位的云泽已经在学习和实践如何‘用人’。 当然,他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想要泰锡普通人过得更好,让他们的付出得到回报,有充足的食物,有过冬的衣物。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还有一些余力,那就推动阶级流动,可以尝试让底层人接触到一些更上层的东西,比如——文字。 文字是掌权者手里的权杖,这个话题太危险,目前来说云泽肯定不能碰这个。他是想先过渡,让人有机会先去跟着各种工匠学习。这些工匠为了更好地制作出东西,会掌握一点文字,匠人的地位和阶层要比普通农民高一点。 名叫麦阿伦的市政官十分客气又拘谨,而云泽不管心里想着什么,对外都做足了热情的态度。他找了带来的果脯给他,又让侍女给他倒了一杯来自库里的传说中的樱桃酒,两人看起来倒是十分融洽。 两人说笑了一会儿,云泽笑着问:“我在城外看到许多种下麦子的田地,绿云城已经开始种植冬小麦了吗?” 云泽显得很是高兴,和刚刚说到绿云城种玉米、大豆一样的带着夸奖和肯定的语气。 如果这是市政官下了命令让城里居民种植的,这会儿他就可以邀功了。可是麦阿伦犹豫了一下,小心说道:“殿下,种冬天的麦子只有一部分。因为您的土地上去年开始这样种植,今年夏季收获的比春天的麦子多,所以今年城里有一些人家就跟上了,但是还有些人还没有改。” “哦,那也没关系,以后大家的麦田都丰收了,自然别人也会学习的。”云泽十分大度地说,没有因为居民‘不信任’他而生气,还特别好脾气地安慰麦阿伦,“你也不要催促他们,他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时间种下。” 云泽的本色出演把麦阿伦这个老江湖给哄了,他觉得神子就和传闻中的一样,是个颇天真善良的人,应该很好打交道。不好打交道的反而是一旁这位从头到尾一句话没有说过的未来大神官阁下,麦阿伦还能想起来上次他来绿云城查账的时候是如何雷厉风行,是如何秋风扫落叶一样把一群官吏扫地出门,然后迅速提拔一批能干活的。 所以就算神子看上去好像挺好糊弄,麦阿伦也不敢真的糊弄,他早早背下去年的收支帐册和绿云城的一些大事,如今见云泽似乎心情还不错,就赶紧见缝插针地作了报告。 绿云城是真的富有,养得这些官吏也是富得流油。市政官一家都是受惠者,但是他们并不敢太过贪心,至少他们自己本人是不敢使用威逼利诱的手段去抢夺别人土地。他们亲戚里有没有,那就不知道了。这么多依附来的亲朋好友,没法一个个查找。 上一次美尼斯过来,弄死了一批人,大多数就是用威逼利诱的手段抢夺别人土地的。 他为了让绿云城的百姓可以快速接受云泽这个城主,可以说是杀掉了一批‘猴子’。杀鸡儆猴?不存在的,直接杀猴子。 弄死那一批人后,那些没有主人的土地,当场直接廉价处理给了土地的原主人或者没有土地的人。奴隶制时代的美尼斯已经懂得了打土豪分田地的精髓,而且师出有名。全城百姓对新的城主的拥护空前高涨,在后来玉米和大豆种植之后,云泽的声望更是一下冲到了尊敬。 美尼斯这一手可以说是狠狠震慑了其他蠢蠢欲动的绿云城的权贵们——都给我老实安分一点,真正的城主来了,好好吃饭还有你们一口,不好好吃饭碗都给你砸碎。 市政官一家就是被震慑的一员,他们还是会偷偷捞一点好处,可是绝不敢再这样明目张胆地拿别人土地。 市政官仔仔细细将去年一年的帐和云泽讲了一遍,还用了大量的词汇夸他带来的名为‘黄豆’的豆子是多么得优良。产量大不说,用途这样广泛,而且老少皆宜。以后大豆和玉米轮种,穷苦的人家也不用担心冬天饿肚子了。 这些都是小老头的真心话,到了他这样的年纪,一般牙齿或多或少有些问题,吃不了太硬的东西。豆腐就非常合他的口味,拌上一点鹰嘴豆的酱,或者放在肉汤里炖着,都十分美味。 -- 第194页 市政官真心实意地夸了一路,一直到他们已经来到城主府才停下。 市政官先下了车,然后是云泽两人,他们站在一个被植物包围的石头城堡前,这城堡看起来已经被清理过,只有门口的树丛有一些积雪。 城主府是个特殊建筑,最特殊的地方在于,只有这个城市有城主的时候,它才有使用价值。其他任何时候,这就是个占了一块地的废弃建筑,连参观的价值都没有。 “殿下这边请。”市政官恭敬地低着头,那边守门人已经准备打开大门,这空寂了许久的地方终于迎来了它真正的主人。 云泽对他点点头:“谢谢你,辛苦了。” 没有料到云泽会跟他道谢,市政官愣了两秒:“我应该的。” 车队里其他人也都停下马,跳下车,准备收拾东西。 “是谁?”美尼斯忽然转向一侧,门口的树丛里跌跌撞撞走出来两个人,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搂着一个披着薄衣的男孩子,他们衣服外露出来的皮肤上有很多新鲜的伤口,血肉模糊的。 这种覆盖着白雪的地方,女孩冻得浑身发紫,赤脚艰难跑了几步:“救……”之后一下扑倒在地上,再没有动静。 第95章 只是一眼, 就看得云泽心惊肉跳,他简直想象不出这两孩子糟了什么样的罪才被折磨成了这样。 “殿下?” 市政官没来得及让侍卫拖走, 就看到云泽快步上前, 那边侍卫纷纷分开在两边, 让出一条道来。他直接脱掉斗篷罩在女孩身上,喝道:“来人!救人!” 那一路都如影子一样的大神官弟子这时候却显出了非一般的默契, 已经使了人过来,将斗篷包住的孩子轻轻放到一个古怪的, 用两个杆子和一块布做出来的东西(担架)上面,又让一个侍女将毛毯披在那个还傻愣愣的男孩身上。 市政官感觉眼皮直跳,绿云城一向和平,偶有争吵, 也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没想到这一来就来一个大的,还直接闹到今天才刚刚进城,连城主府都没来得及踏入的神子面前。一想到这会带来的各种影响, 他几乎要晕过去。 更糟心的还在后头,那个铁血无情,上一次来才剁掉几十个人头的祭司大人看了他一眼, 下令让侍卫去前路看看究竟,如果有可疑人, 直接抓了,拒捕可斩。 市政官抖得和筛子一样,他感觉那眼神仿佛意有所指。可是天地良心, 他战战兢兢管理绿云城这么多年,真的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那两个孩子莫非是谁家逃窜的奴隶?这一身的痕迹……市政官忽然想到了什么,他冷汗差点落下来。因为他想起了一个酷爱折磨年幼孩子的人,那人算起来和王室有亲,他姐姐献舞时候被王看中,进了王的后宫。 因为这,市政官也不太敢招惹那人,虽然国王对美人的薄情寡义是出了名的,可是万一呢?万一是真爱呢?加上那人只是买了奴隶折腾,大家也就背后说一说这人的残酷,心里没当一回事。 市政官一直在擦汗,他目光追逐着云泽,很想扑上去大喊一声‘你听我解释’,但是几个身强体壮一个顶他两个的侍卫拦在他面前,大神官的弟子似笑非笑看着他,说:“市政官有什么想说的吗?” 市政官连连擦汗:“有,我、我知道是谁。” 这次真的要遭……虽然折磨自己买来的奴隶并不犯法,可谁叫让神子殿下遇上了?泰锡王对美人如何他们又不是不知道,还能和神子比?神子若是不悦,别说区区一个美人的弟弟,就是正经王妃的弟弟,也得脱下一层皮来。 这时那两个浑身是血的孩子已经被送到车厢里,侍女阿梅带着其他侍女照顾他们。云泽把一瓶速效的止血药给她,自己也进去看看情况。 女孩在另一个车厢,据说有很严重的伤,有些都不好在云泽面前说。现在是阿梅在照顾她,给她清洗伤口和治疗。 云泽面前的是那个男孩子,七八岁的样子。这孩子身上有许多烙印和鞭伤,一个叠着一个,伤口严重发炎,溃烂流脓。他能撑着一口气到现在,也是奇迹。 云泽只是心痛,美尼斯看得却更加仔细:这个孩子的长相和皮肤…… “殿下,追逐的人被我们抓住了。”侍卫来报。 美尼斯看向云泽,伸手轻拍他的肩膀,又把自己的斗篷脱下来给云泽:“这两孩子没事了。” 云泽紧绷的嘴唇才略略放松一些。 云泽此刻的心情相当恶劣,但他也不想迁怒谁,有些事情一直在发生。特权年代,太阳底下也有许多残酷的黑暗。只不过,这黑暗既然到了他眼前,他就不能不管。 米莎找他的时候,他一文不名,但现在他已经是泰锡的神子。 “把这药给他们用了。美尼斯,我们去看看。”云泽把药给了侍女就出去了,他要看看到底是哪一个人,在他来了绿云城的第一天就送出了这么一份大礼。 他也会好好回敬这人一份大礼的。 被逮住的人看起来并不强壮,虽然瞧着是打手的样子,但是在侍卫面前完全不够看。没有强壮的体魄,更没有扛得住的心脏,一开始还骂骂咧咧,后来一听侍卫们称呼云泽为‘神子殿下’,他们就一个个哑巴了。 “骂呀,怎么不继续骂了?”赫托在前方嗤笑。 这些跪在雪地里的人看看银发蓝眼的云泽,再看看面带戾气的侍卫,又瞄一眼鹌鹑一样的市政官。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等人可能踢到铁板了。 -- 第195页 “这些是什么人?” 云泽看向市政官,他的表情没有变得严厉,声音也没有变得冷酷,但市政官还是感受了一种巨大压力。市政官像是竹筒倒水一样把事情交代了清清楚楚。 国王后宫一个美人的弟弟,酷爱折磨这些年幼的孩子。他从奴隶商人那里买这些漂亮年幼的孩子,狠狠折磨他们。 市政官为了减轻自己知情不报的罪,也是把人卖了个干干净净。 之后他们又审问其他打手,也是差不多的回答。小男孩是一个刚刚被买来的异国奴隶,小女孩是之前买来的,都已经折腾半死了,没想到一个不小心还是被他们逃了出来,他们就是来抓他们的。 所有人都觉得那个男人必死无疑,所以他们也是卖得毫不犹豫。 虽然一个人杀死打死自己的奴隶不犯法,也没有那条法律说这种事不对。但是云泽是什么人?他是神子,是泰锡的顶级权贵。这个时代的法律一向是用来管理中下层,而不是拿来约束上层人,所以法律这种东西,是无法约束云泽的。 何况这里是绿云城,他的绿云城。他说一个人有罪,那个人就是有罪。他说一个人无罪,那个人就是无罪。 但是,云泽并不准备使用这种超脱法律的特权。法律之所以是法律,就是因为它的约束力和神圣性,这种东西建立起来很艰难,打碎却很容易。 法律应该是双刃剑,一面对着犯罪,一面对着掌权者。 就算要惩治,他也会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不是靠着自己的好恶。 “我想见见那个人。”云泽说。 他甚至连城主府的门都没有进去,直接站在这条刚清理出来的道路上等着。从这里已经完全可以看出他要解决掉这件事的决心。下面的人更不敢懈怠,很快就把这些打手的主人找了过来。 这人喝得醉醺醺的,眯着眼睛看云泽,嘴里说着不三不四的话。 云泽尚没有动作,边上迷弟听不下去了。赫托祭司喊了一个随从:“用冷水给他醒醒脑子。”如果不是云泽想要询问这人一些事情,赫托都直接想用刀给对方醒醒脑子了。 侍卫很有经验地用一团枯草堵住对方的嘴,一盆盆冷水浇下来,浇得他彻骨寒,完全清醒了。 一把椅子端过来,放在云泽身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袍,坐下。 完全清醒的男人已经意识到了不好,他跪在地上,双手反绑,脸上身上都是水,风一吹,骨头缝子都在结冰。 “大人……大人,我从未做过恶事啊!”他颤抖着向唯一认识的市政官求救。然而市政官和他两个儿子都乖巧得像是木鸡一样。 云泽等人不说话,只是看看这个男人,又看看市政官。 “闭嘴!”被喊了半天的市政官急了,“神子殿下要问你话呢。” 神子殿下?男人看向椅子上的云泽,银色头发,蓝色眼睛,神、神子殿下? “不要怕,只是问你几个问题。”云泽用着真诚的表情,说着虚伪的话。 但是这个男人他相信了。或者说不信也没用,只能相信。 “刚刚我们救了两个孩子,好像是从你家里跑出来的。那两个孩子啊,情况似乎不太好……所以,是你做的吗?” 地上的男人不明所以,只是本能觉得有点危险,他小声回答道:“回、回殿下话,那是、那是我的两个奴隶,我花钱买的。” 众所周知,奴隶主虐杀自己的奴隶不犯法,这个男人是觉得很憋屈很冤枉,但他不敢表达出来。 云泽眼睛一暗:以为合法,我就没有办法了吗? “你是要和她生育后代吗?”云泽眼睛盯着他,“你该知道,她的年纪还不足以孕育生命吧?你这样做,只会让她失去孕育的能力,这点,你总该知道吧?” 地上的男人不明所以。 “神灵赐予男人刚强,赐予女人柔软,二者结合可以孕育生命。但人和动物不一样,人不为生育存活。所以那象征情爱的神灵让人类在情感交融中得到快乐。神赐你孕育之物,一为生育,二为情感。但是现在,你用它行恶事。” 云泽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那个男人面前,居高临下看着死狗一样的他:“神赐人双手,要他们劳作以养活自己,但是这双手若是拿来盗窃,便是渎神,要割掉它们。神赐你孕育的物件,要它孕育生命融和感情,但是现在它被用来作恶,一样是渎神。” 听到这里,这个男人的脸已经发白了,但他无法阻止云泽继续讲下去。 “渎神的双手要被剁掉,那么渎神的物件呢,也一样要被切掉。” 和奴隶或者非奴隶没有关系,你渎神了。 男人白着脸,他被捂着嘴拖了下去。 泰锡有两种法律,一种是刻在碑文上的法律,是历届国王和长老会制订。一种是约定俗成的东西,比如亵渎神灵,虽然没有写在碑文上,云泽用它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却完全没问题。 折磨自己的奴隶当然没有罪,可是亵渎神灵赐物,有罪。 云泽并未使用特权力量,他的行为在准许范围内。可以说,云泽很完美解决了这件事,又没有伤害到自己的名声。但是他还是不高兴。 这种事为什么总是无法断绝,这个愚昧年代是,甚至现代也是,所谓直播间,所谓真人娃娃屋,所谓暗网拍卖,为了自己变态又肮脏的欲望,想方设法毁掉稚嫩的孩子们。恶心! -- 第196页 “美尼斯。”云泽低声唤美尼斯的名字。 “是,殿下。”人前的美尼斯完全是全职管家的范儿。 “作为绿云城的城主,我可以制定不违背泰锡法律的规定?”云泽又问,他脸上甚至还有微微的笑容。 “您是绿云城的城主,只要不违背法律,您可以制定任何规则。” 云泽看着底下这些人,慢慢的,慢慢的,嘴角向两边勾起:“啊,那真是……太好了。” “现在起,绿云城会多一项新的命令。十八岁以上的男人,十六岁以上的女人,和十三岁以下的孩子发生关系,无论那个孩子是什么身份,是不是恋人,是否自愿,此事便属于强行犯罪。以神赐之物为恶者,一律,切掉中间那条腿,若是女子,受棍刑。” 所有人都是一愣,包括美尼斯。 美尼斯看着云泽微微歪着头,微笑一如既往的和善,嘴里一字一句说的却是:“既然不知道怎么正确使用那东西,那就永远别用了吧,是吧,美尼斯?” 第96章 美尼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云泽, 但似乎……好像,也没有感觉很意外。从他来库里那次救下的那个女孩就知道, 他内心里是很厌恶甚至反对这种事。只是以前的云泽把这种讨厌藏到心里不说, 现在他选择说出来, 并且制定规则。 曾经有不喜欢早睡的城主规定了居民必须晚于什么时候睡觉,云泽只是规定男人女人要风流也不能找年幼的男孩女孩, 比起来简直过分宽厚。 把一个孩子折腾成这样也的确是太过分了,难道不能安安心心找个女人结婚吗?他自己作恶也就算了, 还恶心到了云泽,真是死不足惜。还特别挑了他们来绿云城的第一天,若云泽是那等性格暴躁的神灵,这时候就该直接降下洪水淹没这些罪人。 但是就算盛怒之下, 云泽依旧选择了不使用直接的暴力解决事情, 而只是制定了一个堪称宽厚的规则,绿云城新的律法,他还是那个善良的神子啊。 今天也是滤镜八百米厚的美尼斯提议道:“主人犯罪, 其从者也有罪,不如割掉鼻子,示警众人。” 他又对其他人说:“神子殿下的愤怒是有理由的。神灵赐予男人刚强, 又赐予女性孕育,二者结合便是延续生命的能力, 这能力是神圣的,也是应该给与保护的。 “但是这个男人对年幼和男孩和女孩下手,并不为生育子嗣, 也不因为他们是合法的夫妻,为了情感的交融。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什么?难道不是对神所赐的物件和生育祝福的犯罪吗?”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神奇,杀人,只要对方是奴隶,那就没关系。但是渎神,哪怕你为恶的对象是奴隶,也是犯罪。类比起来就是:你可以赐你的奴隶一死,但你不能对他/她‘犯罪’。 如今这个生育后代困难的年代,男性的一个铅笔两个蛋和女性的生育能力被看作神灵对人类的赐福。这个男人不为生育后代,寻找小男孩小女孩只是为了发泄兽欲,错误使用了神灵赐给男人的铅笔加鸡蛋,云泽要是说这种行为是对生育和性欲之神的亵渎,也是没毛病。 因为杀了奴隶就降罪某人,这是不合情理的。但是因为亵渎神灵降罪某人,这就合情合理了。 于是神子反常的举动也就有了解释——当着神子的面亵渎神灵,你丫是要上天吗? 于是在场诸位,不管内心认同不认同,脸上都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大彻大悟。 他就完全没觉得哪里不对么?云泽愣愣看着侃侃而谈的美尼斯,心想着他不觉得自己有点崩人设吗?他刚刚不但一点不善良,甚至有点儿恶毒——男人都知道被截掉铅笔和鸡蛋是多么可怕的惩罚。 美尼斯甚至还加了刑法,判定为虎作伥的打手们也有罪,要割掉他们的鼻子。 泰锡的刑法在诸国中不算严酷,要割掉鼻子,那是偷窃一块金子以上的罪才会产生的。人们一看某个人脸上没有鼻子,就知道这是一个罪人。 一个人熬过了割掉鼻子的疼和后遗症,以后还要被人指指点点,一生一世活在阶级最底层,这是极为可怕的刑法。 为一个人设一个新的律法,说起来特别新鲜。 如果有同样爱好的人,这会儿该说云泽管得太宽,且不合理云云。但是在场男子没有一个如那个死狗一样被拖走的人一般喜欢这种年纪很小的孩子(虽然十三岁在他们这里已经不小了),并且做这件事只为了折磨人,所以这条法律对他们完全没有影响。他们也就不觉得不对。 不为生育后代,也不是水到渠成的情感和身体的交融,说他们是亵渎神的赐福,有毛病吗?没毛病。 就这样,云泽来了绿云城的第一日,连城主府都没有踏入,就干了一件大事,加了一条明文规定的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包括贵族和奴隶。那些不想要遵守的,要么你贵过神子,要么你搬出绿云城,放弃这边所有土地资产,否则就得听从。 市政官弯着脊背,他再也不敢觉得神子天真善良好糊弄了。你看他笑起来像孩子一样,你看他眼里是不谙世事的天真……但他是神子,他一句话,就能变成绿云城的法律,他一个愤怒,就改变别人的一生。 神子确实天真又善良,但有时候天真善良也很可怕。 云泽和美尼斯等人进去城主府,阿梅已经带着侍女重新打扫主人间,其他客房也都打扫好了。 -- 第197页 那两个孩子还没有醒,被安置到一间客房,有人照看着。云泽遵守泰锡的规矩,他用两罐盐‘买下’了两个孩子,现在他们是云泽的奴隶了。 洗过脸,云泽坐到椅子上,把刚刚的事翻出来再想了想。其实还有些冲动了,可以有更好的方法,但是当时他已经忍不了了。 大概有损他往日的形象? 云泽苦笑一声,他在泰锡这么多年,也确实被惯得过了,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谨慎和忍性。 云泽很不喜欢冲突,他是那种会为别人着想的亲和度很高的人。遇到矛盾的时候,他甚至会本能地后退一步,宁可承担更多责任,就是为了不起冲突。他这样的人,就是传说中的老好人。 可是今天所做的一切,都在说明,他已经变了。 “殿下。” 云泽转过身,看到美尼斯走进来,门关上了,侍女阿梅的身影消失在门后。 “您还好吗?”美尼斯走过来,弯下腰,额头碰着额头,“我们都很担心您。请不要为别人的过错惩罚自己。这个世界没有那么美好,但也没有那么糟糕。您以前生活的地方,一定非常美好,所以乍一看到,难以接受。” “你们担心我觉得难受?不会觉得我过于严厉吗?”云泽抬头问他。 “怎么会,您一直是对的。并不能因为错误太寻常,就认为它是理所当然的,既然是错的,就应该被惩罚。何况,这是您的城市,您说的话,就是这个城市的法,这是您的权利。”美尼斯看着云泽的样子,好像淋过一场雨的小羊,毛发湿哒哒贴在身上,有气无力的样子。 他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的额头和眼睛。 殿下,您这么温柔,若是被这个残酷的世界伤害了,该怎么办? “我终于知道熊孩子都是怎么养出来的了。”就算作天作地,也有一群熊家长在身后鼓掌叫好,那怎么会不继续作呢。 突然成了熊孩子一员的云泽忍不住笑出来。 他从小被外婆教育要懂事、听话,不要给人惹麻烦。小时候打的架,不管是不是他的错,都要先道歉。因为别人有爹妈护着,他没有,别人有任性和作死的权利,他也没有。这一切让他变得畏惧,很不安,害怕改变,害怕冲突。 原来做什么都有人护场子是这种感觉啊,仿佛炎炎夏日吃进嘴里的冰杨梅,郁气全消。 突然发现自己有点讨好型人格的时候,云泽一度焦虑和烦躁,感觉全世界都在让他低头。 那时候开始,他开始控制自己,不轻易流露对人的欣赏。他一遍一遍,用最严苛的眼光去挑剔周围的人,一次又一次试探,再试探。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安全感,住在屋子里,却像是置身冰天雪地。 他害怕受到伤害,就拒绝了所有靠近的人。 云泽伸手抱住美尼斯,脸埋在肩窝里,声音低低的:“你们要把我的冰屋子融化了。” 美尼斯小心伸出手,回抱他。 云泽好好睡了一觉,吃了一顿好的。脚踏实地的感觉让他整个人都活了过来。 云泽出了房间,他到了有着办公室功能的一间屋子里,那里还放着许多半成品的泥板,和一些桌椅,连用来烧泥板的火炉都有。 市政官已经在那里等了很久,他两个儿子并不在,只有他一人,看云泽的眼神也不像是刚开始那种,现在是尊敬夹杂畏惧。市政官终于意识到,云泽对他,是掌有生杀大权的。这个权利,无论他用或者不用,都一直在那里,并不因他的态度转移消失。 “请坐。”云泽对市政官点点头。 “是。”市政官直到云泽坐下,他才小心坐到椅子上。 云泽问了一些常规问题,比如绿云城的人口,耕地。他重点问的是绿云城的贫困人口,也就是拥有少于一块地的家庭。以及这几年绿云城的非自然死亡率,类似暗杀、虐杀、疾病死亡等等。 这些市政官都做了预习,目前看来都还能答出,大体还是做得不错,差强人意吧。 其实在路上,美尼斯已经把这些说过一遍,云泽就是找市政官对一对,看能不能和自己这边查到的对上。现在一看,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只是最后云泽笑着提醒了一句:“听说你的弟弟强行用自己一只年老病弱的牛换取别人的强健体壮的牛?我不是很喜欢。” 市政官冷汗都下来了,他颤抖着声音回答:“殿下,是补了一只鸡的。”换是换了,最后还是有补偿的,所以那个人也就同意了,并不算是巧取豪夺啊殿下! “你的意思是,你弟弟喜欢谁家的好牛,随便塞过去一只病歪歪的牲畜和一个巴掌大的鸡仔,就能抢占了?这么说来,我也很喜欢你们家里的牛和马呢。”用一只又老又瘦还病着的老牛就能换取人家养好的肥牛,这世界上可没有这么好的买卖。 “是,殿下,我立刻让他把牛还回去。” “你让他还回去。”云泽看着他,似笑非笑,“看起来,绿云城是市政官说了算啊,你说行就行,你说不行就不行。只怕这个地方,你说的话,比国王定下的法律还要厉害。” 杀人诛心,市政官已经面无血色了,他哪里敢应这样的话?是嫌自己活太久? 他一下站起来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地面,双手手心朝上,是一种完全顺服的无害的姿态:“殿下,我绝不敢有这样的想法。我是为国王陛下和您看管牧场的牧人,那牛羊是您们的,奶酪和麦酒也是您们的。” -- 第198页 云泽的手指敲击着扶手,手指上黄水晶的戒指一闪一闪,时间慢慢流逝,却没有人开口说话。 市政官身上的汗几乎打湿了衣服,那边云泽终于开口了:“说得很好听,只是不知道以后做得如何。咱们绿云城对这种事是什么规矩,你就按什么规矩办,如果你做不好,多的是人想做。明白吗?” 市政官额头碰着地面:“明白,明白,殿下放心,我一定照规矩处理。” “你先起来吧,今天我并不是来问罪的,否则你要回答的不会只是这一个问题。” 不会只是这这一个问题?市政官心都颤抖起来,拼命回忆自己还有什么把柄可能落在对方手上。 市政官从地上爬起来,重新在椅子上坐下,他坐得很小心,就坐了半边的屁股。 云泽伸手从桌子上拿了一个空白的半成品泥板,漫不经心地说:“来说说那个男人的事。既然开始了,总得尽善尽美,给它一个完整结局。” 第97章 切掉烦恼根, 撒上一包消炎的药粉,那个男人就被送了回去。 这个手术做得很粗糙, 也不好看, 哪怕这个男人侥幸没有死于伤口发炎, 后遗症也会让他痛苦终生。 好端端一个人过来,就因为折磨了自己买来的奴隶, 就被切了子孙根?他家人肯定不肯,但是一问, 撞今天刚到的神子殿下的手上了。 噫……他那些亲朋好友的脸一下就变了,神子殿下肯定没错,那就肯定是他做了什么恶事,没有被别人发现, 但是殿下火眼金睛, 察觉了。 送了人过来的侍卫如此这般解释了一遍,还给了女主人两罐盐,说是买奴隶的费用。神子殿下该怎么就怎么, 绝不会仗势欺人,也不会因为这个男人迁怒他的家人。 这个男人确实做了恶事,人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切, 神子那边给的理由很有道理的,神灵赐给你这个物件, 就是为了延续后代,以及和恋人从精神到身体都升华一下,但是你用它施暴, 是不是就有点对不起‘小兄弟’的原始设定了? 那么人家神子说你错误使用了神赐予的物件,把快乐和幸福变成痛苦,所以是渎神,有问题吗? 这个男人的老婆本来差点哭晕在地上,后来一听是神子殿下判的,还承诺不迁怒家人,眼泪立马就止住了。 她也没有骂别人,就是一直哭诉,说男人这几年有点儿不经用了,一定是神灵在惩罚他。他却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厉,所以神灵才派了神子过来,让他失去自己的小兄弟,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 哭了半天,一直说自己有劝阻过,没有效果。 又问侍卫,这男人是触怒了神灵了,他们是不是不该与罪人为伍?看这表述,这个男人的老婆有点想把他踹掉的意思了。 理由都是现成的,她总不能和一个罪人继续做夫妻。而且因为是男人犯了罪,女人可以带走她的孩子和家里大部分财产。 有了这些土地和财产,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可以过得更好。他们不再需要讨好这个暴虐的父亲,也不必和其他不同母的兄弟分这些东西。 至于这个男人其他孩子,哦,那又不是她的孩子,找他们自个儿妈去。 而且泰锡的法律只保护妻子的利益,情人和妾室是不保护的,她们无法从家中分得财产,甚至部分奴隶之身的自己都是一种‘财产’。正室妻子若是狠一点,可以直接把她们卖掉的。 这个男人的事情就这么完结了,云泽再去打听的时候,他们婚都离好了。 据说男人抬回去的当天,他妻子就找了祭司过来,判定离婚。男人出轨生育私生子,罪证确凿,被他前妻扫地出门。现在已经和床一起抬到了他一个堂兄弟那里,一起跟过去的还有同样扫地出门的妾和庶子们。血缘从母的制度下,妾和庶子基本是没有地位的。 云泽有点儿懵,因为这时候距离他剁掉那人犯罪的物件也就是两天而已,这年代离婚那么速度的吗? 那个救下来的小女孩已经醒了,她身上的伤口都已经被治疗好了。用的是云泽的特效药,所以连个疤痕都没留下,之前还没完全愈合的旧伤也是一样。小男孩比她好得还要早一些,他一直很害怕,待在小女孩旁边才觉得安心。 “他们恐怕是米萨那边的人,这个男孩之前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孩子。”美尼斯这样判断。 果然,小女孩一张口,是部分泰锡语混杂米萨的官方语言(小男孩之前一直不开口)。云泽完全听得懂,但是他不会说,美尼斯听得懂还会说。 全程就是美尼斯和小女孩在交流,偶尔小男孩也鼓起勇气说两句。 这个小女孩是普通的米萨国平民的孩子,被卖的原因也很简单,家里养不起了。但是这个男孩子就不一样。 这孩子今年才七岁,是米萨某个附属岛国的岛主的儿子,被仆人带出来卖到了一个人贩子手里,然后一路辗转到了泰锡。因为长相不错不久前被那个男人买下。 谢天谢地,这两个孩子还没来得及经受最恶心人的折磨,虽然鞭打和烙印也够摧残人的。 似乎因为那个男人不行,所以他才这样喜欢折磨孩子。云泽一看到小女孩的惨状就判断那个男人做了恶心人的事,直接切掉了他一个铅笔两个鸡蛋,好像……切早了? “……”云泽抬头为自己的莽撞忏悔了三秒。 -- 第199页 下次,下次一定会仔细一点。 不过这件事倒是提醒他,定义‘犯罪’的时候应该是怎么样的程度,使用工具是不是也应该成为犯罪的一种? 他也想过,这会不会误伤那些可能真的在谈恋爱的成年人和未成年。这又会不会逼得那些以此为生的幼童无路可走。但是从来没有什么十全十美,选择这个,就要舍弃这个。 成年人就是不能找未成年发展负距离接触,真爱也不行,有本事真爱,就得有本事克制。至于雏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从长远看,这可以减少这类可怜人的出现。 心慈不掌兵,心软不做官。 今天他就是要立下一个规矩:在绿云城,一个未成年哪怕向你调情邀请,你要做的也不应该是迎合,而是拒绝。 和小女孩说话的美尼斯似乎感觉到云泽心情有异,但是他看过去的时候云泽已经恢复了平静,甚至对他笑了一下。 小女孩和小男孩之前不认识,但是因为是同一个地方来的,而且小男孩让这个小女孩想起了家里的弟弟,所以她出手相护。 这次逃跑也是小女孩策划的,她计算了侍卫换班的时间,又提前查看过哪里是薄弱处。他们两人扒在马车的下面出了那个地狱。 至于躲到城主府,也是他们故意的。倒不是因为云泽回来,云泽要来的事情很多人不知道,他们就更不会知道。但是小女孩知道,城主府这样的地方,给那个男人一千个胆子他也不敢随便乱来。 这小女孩还偷偷藏了一点青铜首饰,准备作为日后的出逃费用。 有勇有谋,若是接受更好的教育,这孩子不得了。 云泽起了爱才之心,便问她要不要回去,若是想要回去,他就送她回去。若是不想,可以留下来,也能自己生活,也可以找个养父母。 “殿下,既然他们把我卖过一次,我就不会再回去了,我想留下。” 女孩这边还好办,男孩那边却要更加复杂一些,到底是岛主的儿子,且是被恶仆拐卖的,他的家人说不定在找他呢。 “先发信给陛下,看能不能派人把这孩子送回去。啊,卖给那个男人的事情就别写上去了,就说我们刚好遇到救了。小女孩也是一样。”云泽不想给这两个孩子带去二次伤害,现在他们身上的伤口已经好了,也没有留下疤痕,但是他们心灵的伤口还没有愈合,受不了二次伤害。 云泽本来就喜欢孩子。尤其是,看到这些孩子,难免想到美尼斯的曾经。如果他没有在最紧要关头自救成功,如果他母亲伊莉莎没有及时赶到,未来会是如何呢? 小男孩被这小女孩救了,就很粘着她,伸手扯着她的衣袖。晚上都必须拉着小女孩的袖子才能睡着。 云泽让人给他们送来牛奶,晚上好睡觉。 “这两孩子很可爱啊。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下得了手。” “殿下很喜欢孩子?如果是殿下的孩子,一定更可爱。”美尼斯有些心情复杂地说。 他自己对孩子没什么感觉,就是很普通的对幼崽的态度,会照顾一点,但不会像是云泽一样。和小男孩有着类似经历的美尼斯甚至没有太多的心疼,他的理论是,与其心疼,不如花点时间让他学会自保。 云泽不然,他会安慰他、关心他,用各种方法让他觉得安全。 美尼斯对云泽照顾孩子的方法没有异议,他只是有一点点疑虑。云泽那么喜欢孩子,以后会不会想要自己的亲生孩子? 这个时代,偶有两个男人在一起,也不会耽误他们各自娶亲。甚至为了亲近,他们还会娶一对姐妹,孩子也放在一起养。但是想到云泽未来会为了孩子和某个女人在一起,美尼斯有些难受。 美尼斯不想让第三个人进入他们的世界,无论是因为什么。 他觉得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违背常理,不恭敬,可是他无法控制这种情绪。 “我的孩子?”云泽有些奇怪,他看向美尼斯,“你也不能生孩子,我也不能生孩子,哪里来的我们的孩子?哦,你是说收养吗?啊……可是我还没想好啊,还不想养孩子。美尼斯想要养孩子么?” “不想。”美尼斯答得毫不犹豫,养孩子哪有养恋人有滋味?而且他又不喜欢孩子,可能云泽的孩子他会爱屋及乌,但是云泽并没有和别人生孩子的意思,那么,那个孩子就永远不要出现。 云泽也不想现在就养孩子,他才二十出头,怎么就得养孩子了?至少再浪个一二十年吧。所以云泽立刻应道:“那就不要孩子了,你以后的弟子,不就和自己的孩子一样么?” 回到房间的美尼斯连夜写了信,让人送到库里去。 米萨是个特别的国家,国王是几个岛主轮流坐,这个小男孩是岛主儿子,未来就有可能成为米萨国王。便是不能成为国王,也是有权势的人。想来国王可以看得出这件事的好处。 话说回来,每年被贩卖的奴隶孩子那么多,但其中被拐卖的权贵家庭孩子绝不会太多,他们身边都有护卫,走失的可能性极低。这种情况下,这个小男孩都能被云泽遇上,还被他解救。除了幸运,美尼斯也不知道要怎么形容这一系列的巧合。 而那个小女孩,看起来普普通通,可是思维清晰,行事明确。那么小,就能用这种残破身子带着另一个更小的孩子逃出去,怕是很多成年人都不行。 -- 第200页 这孩子当成普通女孩养,有点儿浪费了,如果查了背景没有问题,倒是可以作为未来女官被培养,云泽的纺织部、酱油坊都需要自己人。 而在另一边,云泽正在处理后续。 他来绿云城是为了种植行道树,但是没想到他第一次召集了有管理权的官员开会,却是为了增加一条‘与不到生育年龄的孩子发生关系,一概打为犯罪’的法律。 当然,说是开会,最后怎么样基本还是云泽这个城主说了算。既是城主,又是宗教偶像,他站在宗教道德的角度思考问题,认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合情合理。 虽然因为这个就要被切掉第三条腿有点儿可怕。但是想一想,这世界上男人女人那么多,为什么非要和孩子有这种关系,被切也是活该。 泰锡的传统审美就喜欢成熟的有足够脂肪和强烈性成熟标志的女性和男性,大部分人都没有这种诡异癖好。就算男性多的群体,有些小众爱好,那也是你情我愿,而且一般也都是开始成熟的少年,不会找一些还不知事的。 但是这又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取证的问题。 当场抓住的当然是当场就抓走解决。但是没有当场抓住,如何在事后判断他们嘴里的是谎言还是真相? 这个时代大部分国家,对于这种事的普遍流程是:在神像面前发誓。 祭司们会判断他们是否在神灵面前说了谎。 他们有着一种比较原始的测谎方法,会营造一种严肃的气氛,会观察那个人的表情,听那个人的声音,再仔细询问一些问题,甚至变着角度重复询问,去判断这个人是否说了谎。 神像的存在对这个时代的人是一种刺激,就算非常擅长说谎的人,他内心对神灵还是本能敬畏,所以测谎效果良好。当年美尼斯给他说过一个例子,有个祭司和人私通,死不承认,但是在神像面前被其他祭司盘问几圈就承认了。 云泽对此很感兴趣,他自学过一些测谎方法,有语言诱导,有表情观察,有抓住话语中的漏洞等等。 他以前做反欺诈视频的时候,经常要和那些欺诈犯连线,期间会尝试语言诱导,全程录音,他还会后期分析,这些人哪里哪里是谎言,哪里哪里是诱骗等等。 所以对于测谎,云泽颇有心得。 他和本地祭司交流了一下,然后把他在现代社会学习到的别人总结的测谎方法和秘诀教给对方。这个祭司惊为天人。 不但是祭司惊为天人,美尼斯等人也大为吃惊。测谎不只是在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上面有效果,对付一些间谍,甚至和对手的日常来往中都很有效果。 更为难得的是,这是一种可以学习的方法,而不是一个只能谁使用的神通。 或许一些人会觉得只有一人可以使用的神通非常酷炫,但在美尼斯等人的眼里,可以被学习的知识才是真正得酷炫,和可以一代代种植下去的种子一样宝贵。 “如果你们想学,我就写一本册子出来,美尼斯觉得有用就拿走吧。”知识和别的东西不一样,需要日复一日的实践练习才能掌握,就算云泽把自己学过的测谎技能拿出来,最后能真正学会成为测谎小达人的也绝不会很多。 肉眼测谎取证,肯定会存在一些漏洞,但是云泽不会因为这个漏洞就取消这条新增的绿云城法律。 他不但要在明文规定上增加这一条,还要广而告之。 “和不到生育年龄的孩子发生关系,有罪!” 第98章 突然一个新的法律出现, 除了极少部分人,应该没有人会关心。不是平民不想懂法律, 只是没有机会。他们光是生存下去就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哪里还有精力去学习法律? 而且, 又没什么好处,无端端让人去学律法, 根本不现实。 大部分违背人类本性的事物都不会进行顺利,那么, 就让科普法律这件事变得符合人类本性——比如,以失去某物威逼,以获得某个利益引诱。 “我们带的盐和糖还有不少吧?”云泽问管理物资的阿梅。 “是,还有三车, 殿下。”阿梅有些高兴地看着很有城主范的云泽, 感觉神子殿下好像长大了呢,可以毫不犹豫下命令,也能力排众议定下新的规矩, 越来越成熟优秀了。 阿梅高兴得都想擦擦眼泪。 云泽转头看向市政官,对他一笑。市政官差点跪下来。 “麦阿伦。” “是,殿下。” “冬日的绿云城, 真是很安静啊。” “是,殿下。” 市政官用袖子擦汗, 他现在想要打死一开始觉得神子好相处的自己。 果然,能和那个一来就得死一批人的未来大神官在一起的,就不会是什么简单人物。更可怕的是, 他稍稍还能猜到一点那位祭司大人的意思和动作,对这位神子却是两眼一抹黑,完全理解不了对方的想法,更猜不到接下来的动作。 云泽的手指拨了一下头发,他的声音有点儿轻飘飘的: “把车上的盐和糖送到这边宣告重大消息的广场上,就是之前美尼斯来过的地方。把刻着绿云城律法的石碑搬到广场上,找三个识字的人,轮流给人讲解上面的律法。告诉所有居民,一字不漏背下那几百条律法,可以直接拿走一罐盐、一罐糖,免去三年税收,包括土地税、人头税、服役以及其他杂税。” -- 第201页 这边法律还很粗糙,一条法律也就是几十个字的说明,几百条律法也就是上万字,且不是拗口的说明书,背起来相对容易。 泰锡的税收在诸国里不高不低,但对贫穷的人家来说很重,尤其是三大税,也就是土地税、人头税和劳役。背法律能免去三年税收,可以吸引很多穷人。而对家里有很多人口和土地的人家来说,三年税收虽然承担得起,这到底也是一笔巨大支出,所以他们也会跃跃欲试。 想要盐和糖,想要免税,那就过来一试吧。 “是,殿下。”市政官一听,还好还好,和他关系不大,他悄悄又擦了擦汗。 “啊,对了。” 这话一出口,市政官的心再一次提起来。果然,就看到云泽接下去说:“通知所有参与市政管理工作的人,给你们三十天时间,一字不漏背下所有律法。记得,是彻底背熟了,因为我会‘灵活’考核。三十天后检查,背不下来,就回家去自己吃自己吧。” 云泽拍拍市政官的肩膀,微笑道:“我很看好你,别让我失望哦,麦阿伦。” 市政官腿一软,差点滑倒在地上:是看好他背不下来,还是看好他能背下来? 今年绿云城的冬天很寂寞,只有广场那边是热闹的。 盐和糖还能勉强抵抗住,免去三年税收,而且是所有税收,这就太吸引人了。 “背!好好背。儿子,等你背会了,我给你买你最喜欢的小马驹。”一个身材圆润的父亲大手拍着他儿子,“乖乖,咱们家八十多块地,还有家里这么多人口,这三年的税收一免,能省多少粮食啊?” 他儿子差点哭出来,几万字,一字不漏背下来?可饶了他吧。 被家长押着过来的子女不少,这个老爹还算和蔼的,还有几个父亲,直接拿着棍子跟着自家子女,眯着眼睛盯着他们抄写和阅读。 云泽双手拢在袖套里,站在不远处。 “真热闹。” “那些人虽然是学过字的富贵人家子弟,可是一年也写不到一百字,这两天可算把几年的量都补上了。”赫托指着那些倒霉鬼嘻嘻哈哈,“他们可不像我和美尼斯,五六岁开始,笔和墨就没有离过身。” 美尼斯伸手扫去云泽头发上一片落叶,然后看向石碑那处:“我倒是更看好那几个不识字但很快就能背下来的。” 围着石碑的,不只是认得字正在抄写的富家子,还有一些不识字的贫家子,他们也在很努力得去听书记官怎么念,然后自己嘴里也在默念。只不过这些人因为地位低,一般都给挤到了边缘位置,而且也没几个人觉得他们有希望背下。 云泽想了想,说:“冬天没什么事情,城里书记官这么多,不如派出去,一个人负责一个街道,好好给他们说说这些泰锡法律。”免得这些人想要背一背,都挤不进去位置。 云泽甚至还想着,若是这些不识字的年轻人真的可以将这些背出来,就给他们一个机会,成为基层工作者。‘朝为田舍郎,暮上天子堂’,这就算是另类的科举考试了。 其实云泽一开始也没想过完全不识字的年轻人能背诵,弄出这个,就是希望能吸引大家视线,认识到法律的价值,如今看看,倒是他小瞧人了。 其实也不难理解,想一想有钱人和贫民各自的人口基数就知道,贫民里一定还隐藏了许多可用之才。 云泽再一次想到了他的‘职业技术学院’,回头要不要也搞一个这样的招生,择优录取? 其实不只是平民家庭在挑灯夜读,市政府的官员也是如此,关系手里饭碗,谁敢怠慢? 市政官每日悬梁刺股背律法条例的时候,云泽开始组织绿云城内的巡逻士兵开挖准备种植行道树的坑,一部分人则去后山挖来一些腐植土,覆盖在坑里。 绿云城的大道没有库里城宽阔,也不是笔直的,而是一个S曲线,两侧就是绿云城有名的两个湖泊。 这条路之前已经修过,用碎石土铺好了,还算平整。云泽以五百米为标准,每五百米立一个小石碑,并且每五百米换一种树木。 同时云泽还写了一封信给国王。他表示,按着律法行事的官员,应该十分熟悉律法,否则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时候,会有主观意识,而忘记遵从历届国王制定的神圣的法律。律法是神圣的,凝聚着圣人和贤者智慧的结晶,更是君主的意志体现。 法律,就是国家的尊严,是君主的尊严,部分官员将自己凌驾在法律之上是大错特错的事情。 所以,官员们应该对泰锡的律法有许多了解,是不是开展一下‘泰锡律法学习课程’? 云泽高高兴兴把这封信寄出去了,美尼斯在旁看得明明白白。他忍不住摸摸自己额头,猜测云泽这一封信寄出去得有多少人开始倒霉。虽然云泽说‘熟悉’,但是按着国王的尿性,一定会要求他们抄写、背诵、整理案例,不写出一木箱的泥板不算完。 毕竟,‘法律是君主的尊严,是君主意志的体现。遵守泰锡法律的地方,便是泰锡国土,便是国王意志笼罩之地’,这种话简直戳准了国王的小心思。 从长远看,官员熟知律法倒也是一件好事…… 说到送信,美尼斯倒是想起云泽整理给他的‘谎言测试技巧’,这样的知识,也必须让国王陛下稍微了解一下才行。 -- 第202页 于是美尼斯又写了一封信,详细写了云泽决定要把一种‘将慧眼赐与人类’的知识传授给大家,学习之后可以分辨一人是否说谎。然后又写了云泽的‘广场考核’,表示这样的考核方式完全可以引入泰锡,用以评价一个人是否有能力成为官员以及是否有能力进行连任。 这两封对泰锡影响深远的信件就这么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早晨离开了绿云城。 虽然一来就开大,但是云泽并没有打扰绿云城的居民的生活的意思。他极少出城主府,偶尔出一次,也是看看行道树的种植情况和广场上背律法的情况。 通知下去后的第三日,就有人拿走了一罐糖和一罐盐,还让一家为免税欢呼。那个人是城里一个文书,就是类似城门口登记那种文书,底层小吏。他之前就有好好了解过绿云城的法律,能在三日内背下法律条文是他往日就对自己严格高要求的结果。 云泽很欣赏他,了解过为人之后,顺便还给升了一个职。 当然,有做得好的,就有做得不好的。 三十日一过,云泽开始考核了,所有人一开始都是信心满满,觉得这一次稳了。 然而他们没有想到,云泽给了每个人一张卷子,隔开两米开始考试,考试时间是两个小时:单项选择题十个,一题两分。多项选择题十个,一题两分。填空题十个,一题两分。以上是六十分。 然后开始出现大题,一共两个大题,一个大题写一个案例,里面三小题:请说明这个官员判得对不对,有什么依据,如果是你,会怎么判,有什么依据。 一张卷子满分一百分,信心满满倒背如流的官员傻眼了: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你倒是考考我的背诵能力啊! 然而云泽是考官,考什么他说了算。考生没有办法,一群人抓着头皮,一边咬笔杆,时不时偷偷抬眼看一看,然后一眼对上笑眯眯的云泽,视线立刻又缩回去。 考生们实在痛苦,明明都背下来了,试卷上的题也都似曾相识,为什么脑子就是一片空白? 最后,能完整把题目答完,并且取得七十分以上成绩的有三十多个,磕磕绊绊大致也能答下来六十分万岁的有一百多个,出现错漏但也不是一无所知五十分以上的有七八十个。剩下还有六十多号人,卷面上不是空白就是随便填写的,连一半分数都拿不到。 一半分数都拿不到的,年龄三十五以上,光荣退休,可以拿到一笔一次性补偿金,等同一年的工资。三十五岁以下的,卷包袱皮滚出去,没有补偿金,而且以后永不录取。 人员缺口也不必担心,这次表现不错的下属提拔起来,一层层提拔,最后缺的就是基层,那么这一次背诵法律里表现的不错又识字的,就直接找过来,成为基层公务员。表现得不错,但是不识字,也能成为基层公务员。但是他们的工作就完全不一样,就好像一个是柜台,一个是地勤这样子。 至于六十分以下五十分以上的,意思性扣除一个月工资。他们扣掉的这一个月工资,就作为奖励平分到最高分的三十人身上。 云泽意外的是,市政官这个年龄接近五十的小老头,居然能考出一个七十六的高分。 他将市政官大大夸奖了一遍,并且指责那些五十分都没有考过的人懒散又不尽心,根本是素餐尸位。那三十个站在台上被云泽夸了又夸的官员脸都是红的,市政官更是激动得眼红。 而台下被说教的人也没有一点不满,因为云泽引入了奖金的制度。 工资不变,每年拿出税收一部分作为奖金。并不是人人都有,考察过,本职工作完成得很好,也没有犯原则性错误的人才有奖金。 奖金最高达可以达到三个月工资。发放的名额比例为参与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 云泽将这个发放奖金的权利给了市政官、本地大祭司、守城军官三人,他们内部商议决定,以后云泽也会时不时派人来检查情况。 他们对这个接受良好,这不就是缩小版的长老会么?太熟了。 另外,绿云城的官吏考试制度被确定,以后三年考核一次,试卷云泽亲自出,他派人过来进行考核。为防止舞弊,考核的事情绿云城官员不能插手。云泽很重视这件事,他甚至笑着说,万一有人舞弊,所有参与者,上下十代人,皮给他扒干净。 他第一次说到‘连诛’这种事,却是在大家并不重视的考核上。 他是这么笑着说,别人不敢这么笑着听。绿云城的官员的脸和他们城市的名字一样绿,可是想一想福利,只能捏着鼻子认下。 自此,绿云城的官员清洗才算告一段落。 第99章 此后, 绿云城开始修建公厕和肥料发酵池,城里的男人参加这个短期的修筑工作, 赚取一次性的工资, 贫穷的老人可以通过管理厕所和协助管理街道获得一点微薄但长期的工资。 因为这些事都在库里进行过, 流程是一样的,所以工作进行顺利, 几乎没有波折。 之前在背诵律法里表现很好的几个贫穷人家的孩子已经全部由平民晋升为小吏,任务是将一些新的政策, 一些云泽送过来的技巧和方法,传播到绿云城的每一个角落。 比如现在,云泽编了一个口诀,让人们不要吃生水和生肉, 勤洗手, 可以减少生病。另外要善待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一个是历史,一个是未来。还有就是关于棉花的事, 可以去市政官那边换棉花种子等等。这些都需要这些新上任的小吏去宣传跑腿。 -- 第203页 比较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择优录取的五十多基层里有十七个女性。 虽然没有过女性做小吏的例子,但也没有说女性不能做小吏。你看祭司里头有那么多姑娘, 一些工坊也有那么多姑娘,那么多几个负责基层工作的姑娘, 有什么问题吗? 所以简单商议后她们还是走马上任了,并且拿的工资和男性是一样高的。因为这件事,据说她们自己家里还热闹了几天, 这年头职业妇女还是很受尊重的,能赚钱嘛,是吧。 以上这些所有额外支出都来自于税收。 云泽简直和税收有仇的,恨不得立刻把它们全部花干净,一点不想扩大自己的资产。 而且花也不是花在自己身上,他花在市政官员的工资福利上,花在绿云城部分基础设施上。就是没想过把他那简陋的城主府修一修。 市政官本来被他吓够呛,后来看着这一系列操作,他觉得他又可以了,这就是他心目中那种神子,一点没有崩人设,能够克制住自己的私欲,非常了不起。 这边事情差不多处理好的时候,库里那边来信了。 国王的意思是这个孩子先放在云泽身边,他已经去信试探那个岛主的态度。如果对方想要接回自己的孩子,等他们回到库里,再派人走水路护送这个孩子。如果不想接走,那就留下吧,又不缺一口饭吃,只不过只能是平民的身份。 比起这个孩子的去留,国王比较关心的是,真的有方法能让人拥有智慧的双眼,一眼辨认真假吗? “拥有智慧的双眼?”云泽托着脸看着泥板,“什么智慧的双眼?” 美尼斯在一旁整理历年收支,为以后查账做一个标准,闻言笑道:“是指您说的‘测试谎言’的方法吧。我和您说过,有写信到库里。” 云泽想起来了:“这件事不是美尼斯全权负责么?没必要特意和我说一声的。”他已经把默写下来的技巧都写好给美尼斯了。 “您拿出来的,当然应该经过您的同意。” 国王陛下的信件里还隐晦提醒他们快点回到库里,要商量官员学习泰锡法律,和日后考核的事情。 美尼斯丝毫不觉得意外,国王陛下被神殿和长老院压着,想要找他们麻烦很久了。 神殿因为这一任的大神官没什么权欲,所以带得整个神殿系统的神官都高冷。但是长老院就不是,若是左相这样务实的就算了,虽然老是喷陛下一脸口水,那也是为了泰锡好,但是部分高官已经为了不肖后代触了国王陛下好几次霉头。 长老院是不会消失的,退休高官和王室旁系依旧会在里面高高坐着。 但法律学习和日常考核一出,等于给‘家族传承官员职位’这种继承的传统套上一个牢笼。大将军的儿子想要成为大将军?可以啊,先考过,考不过滚回去。 美尼斯想想就应该如此,凭什么他们神官都得千军万马厮杀出来,官员子女却能这么容易继承父母的位置? 当然,王族是高兴了,但是官员们大概会迁怒他们。他们不敢找神子,神子带金佩紫地位尊崇,得罪了他以后什么好处不找你了怎么办?生病了不给你治疗怎么办?甚至他一气之下给你家门口搞个公共垃圾处理点怎么办? 神子这么可爱,当然选择原谅他。 所以……美尼斯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他回去后麻烦应该不少,先看着吧。 绿云城积累的帐册很多,两人忙到很晚。云泽这边还好,美尼斯那边才叫多,他就算跟着云泽来了绿云城,其他地方的事也不能放下。 云泽甚至觉得美尼斯手里的工作越来越多了。这应该不是错觉,他隐约听人说过,大神官阁下要把工作一一下放给美尼斯,所以美尼斯需要处理的东西才会越来越多。这是一件好事,只是他有点太拼了,就像是现代加班到十二点的社畜。 “美尼斯睡了吗?”睡觉前云泽想到了这件事,但是问其他人,其他人也不知道。 他从床上爬起来,披上外套,走出门。 “殿……”美尼斯的房间就在隔壁,门口的守卫刚看到云泽,正要喊,云泽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嘘——” 美尼斯房间的门缝透着一些光,他还没有睡。 云泽敲敲他的门:“我进来了。” 就像是美尼斯可以不经允许直接推门进来,他也可以不经允许推门进来。 他果然还没睡,甚至还没有洗漱,他身边有两个侍从,手里拿着泥板在读,美尼斯一心二用,一边在听,一边手里在写处理意见。 “我打扰你们了吗?”云泽说。 “殿下,您还不睡吗?” “我来看看你睡了没有。显然,没有。听说睡得太晚容易掉头发。” 拿着泥板的侍从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表情惊悚。 美尼斯忍不住笑:“咳,我马上睡觉。你们先下去,把东西整理一下,明天过来。” 其他自觉属于‘你们’范畴的人依次退下,还特别善解人意地帮忙关上门。 “如果你变成个秃头,我大概率会嫌弃你,会逼你在头上涂生发的药。你知道神殿的生发药是用什么制作的吗?是河马的粪便。”云泽说得特别认真,别以为颜值高就可以随便折腾,岁月是一把杀猪刀啊。 他走过去拿起泥板,上面写着来自哪个神殿,是之前不属于美尼斯管辖的一个神殿,看来就是大神官转移过来的工作。 -- 第204页 云泽在桌子旁边坐下来,手里拿起一根木笔。 “殿下,您在干什么?” “一些简单的事情我可以一起处理。就像你帮我整理绿云城的帐册一样。这些都是今天就要处理完的吗?那就快一点吧。” 美尼斯伸手拉住他,摇摇头:“殿下,您该休息了。”已经忙了一天了。 “不,想到你还在工作,我就睡不安心。”云泽拿起泥板,开始看上面的信息。 有些话不必多说,心意能传达出来。美尼斯知道云泽是在心疼他。真奇怪,别人都羡慕他被委以重任,却有一个人担心他太辛苦,担心他睡得太晚。 “殿下,谢谢您。” “嗯。” 结果两人一直加班到了月上中天,桌子上的文件才全部处理完毕。 云泽准备回房休息了,他真的困了。离开前他抱了抱他:“早点休息,美尼斯。不要太拼命了,工作一直有,学会放下一些。或许你可以分一些给可以信任的下属,不要想着一个人做完几个人的事。” 美尼斯感觉自己被温暖了一下,这种温暖让他忍不住道出了自己的不安:“如果我不变得更加努力,如果我从现在的位置上摔下去,他们会把你从我身边夺走。我不能去想象这样的事。” 云泽愕然抬头,看到美尼斯一双温润的眼。 他不知道身居高位的美尼斯也有这样的担忧,看起来无所不能的他也有这样的脆弱。 “为什么会这么想?” “抱歉,殿下,是我在胡言乱语了。”美尼斯想要退后一步,却被云泽扯住,摁到墙上。他们靠得很近,能嗅到对方脸上润肤霜的香气。 “上一次,问我孩子的事情,是不是心里在担心什么?还是,美尼斯想要自己的孩子?”云泽微笑着问,心里想的却是,如果还想要自己的小孩,就送你去冥婚哦。 “我不喜欢孩子,我只喜欢你。”虽不知什么情况,美尼斯还是按着本心回答。云泽难得强势一次,美尼斯不但不觉得奇怪,反而别有一种新鲜,好像看见了心上人一直藏在纱帐之后的另一面。 云泽笑了一下,他靠近,用行动奖励这句回答。 人是复杂的生物,多变,莫测。美尼斯喜欢云泽,不只是爱他日常的一面,也爱他深沉的一面,他喜欢云泽的被动,也喜欢他的进攻。 “不会有孩子,不会有第三人。”云泽舔了舔嘴角,有点破皮,所以会有点疼。他拉着美尼斯的手,按在自己跳动的胸口上:“感受到了吗?这里只为你跳动如此剧烈。美尼斯,这是你独享的待遇。” 他的刘海垂下来,低垂的睫毛下是深沉如夜空的蓝。 欲而不露,有一些点到即止的性感,但更多是真诚,是承诺。 “夜间安。” “夜间安。” 云泽走出房门,他心情很好,甚至称得上雀跃,足尖轻轻好像走在音符上。亲近的人一下就能看出来。或许他们的关系在这些亲近的下属这边已经不是秘密。 他很高兴。一切不安都源于畏惧,畏惧的根源是害怕失去,美尼斯害怕失去他。 美尼斯是先动心的,且在这关系上,他也是弱势那一个。他的地位、权势对此毫无帮助,唯一能拿出来用作筹码的,就是一颗心。他当然会畏惧,因为他可能输不起,也没有几次输的机会。 云泽和他是一样的,他们都在小心翼翼地伸出触角,你靠近一点,我靠近一点,你靠近一点,我靠近一点。 如果一个人可以很自信地说:在喜欢的人面前,我掌握一切,我毫不畏惧,从不迟疑,也从未觉得自己失败,从不犯蠢。 得了吧,你压根就不爱,别自我陶醉了。 又过一些时间,全民背诵法律的活动已经结束了。 热热闹闹一个多月,城里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但是平民大部分是高兴的,一批基层官员从他们的群体里产生了,仁慈的神子殿下还特意抽出几天,和绿云城的居民见面,同他们亲切的握手,询问他们的生活。绿云城的居民就像是见到了偶像的追星族一样狂热,他们因为见了他一面,就在人群里激动到哭泣。 可惜,云泽又要离开了。 行道树已经全部种下,有很多的品种,每隔五百米就是一种,不像是库里的那么整齐,也没有那么长,但种上树的大道,好像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 它变得柔软婉转了,像是原本素净的姑娘上了恰到好处的妆。 准备离开之前,他们披上亚麻的斗篷,把绿云城转了一圈。只有几个人和一辆车,悄悄转了一圈,远远看过一眼。 街面上的人开始多起来,这个城市在苏醒,这是他的城市。 但他不会在这里久住,甚至也不会经常回来。云泽会一直在库里,如果库里还一直是首都。 如果他在这里,当然就像是土皇帝一样畅快,他可以随意修改这个城市,就像是捏泥巴一样。但是这个捏出来的泥巴太过脆弱,他一走,所有改革就消失无影了。后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轻易推翻他的努力,除非他的努力已经影响了一个很大的范围,深入人心,难以改变。 所以他必须在库里,因为库里是泰锡的中心,改变了库里,才能改变泰锡。 第100章 云泽离开了这座城市, 留下的只有行道树和奇怪的全城背诵律法的经历。或许过个几日,只有城里官员和拿到了背诵奖赏的人还会继续念叨他。又过个几日, 连他们也不念了。 -- 第205页 如果是刚刚穿越的时候, 他一定会选择留在这里, 关起门过日子,只要眼前一切都好好的, 他就心满意足。可是现在不行,他知道的东西太多了, 不甘心的东西太多了。 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啊。 他现在有点明白美尼斯为什么和沙姆王子等人合作,一个人的力量太过有限,为自己寻找盟友可以降低风险。 云泽不可能和他们合作,要走的路子都不一样。虽然有点儿殊途同归的意思, 但本质是不一样的, 连使用的方法也是不同的。 美尼斯等人想的是泰锡拥有更多军事力量,变得强大,让周边国家敬畏。甚至, 他们还想要将更多地方纳入版图,国家变得更大。 他们想得没有错,这个时代就是这样, 武力值强大的国家拥有更多话语权,他们可以通过收取周边国家的‘进贡’强大自己。 而且也没有为了这件事不顾人民的生活, 没有穷兵黩武。 从这个角度看,美尼斯等人要走的路,就是典型的‘霸道’。 云泽的想法更加柔和一点。他要慢慢改革耕种作物, 玉米解决生存危机,棉布提供温暖,大豆改善土地,以及提供美味的豆制品和酱料提高生活品质,甜菜是经济作物,可以带来大量‘外汇’。 他的中心是:松开土地对穷人的桎梏,他们可以从土地上获得足够食用的粮食,才有余力进行更高的需求——一些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另一方面,提供各种‘诱惑’,比如美味的酱油、保暖的棉衣、美容颜的化妆品等等,让他们对此产生需求。 这个时代的人依旧追求精神享受,否则那些化妆品不会一上架就售罄,否则剧场不会场场爆满。 更好更美更精致的东西就像是胡萝卜,吸引着泰锡人继续努力工作,就算土地里已经长出足够吃的食物也不能懈怠。因为他们需要将多余部分转换为刚需的药剂、美味的酱油、香甜的白糖、柔软的棉衣、清洁的手工皂等等。 如果这样还有一些余力,这部分资产是否可以换取成提升阶级的机会? 也就是,学校。 “不要急。”云泽告诉自己,泰锡才刚刚一脚走出饥荒,还没有恢复过来,还不能走太快。 而且泰锡的王室和神殿都是现实主义者,他们不听那些美好的故事,也休想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去说服,能打动他们的只有实打实的利益,就像是棉花和糖。 云泽和泰锡国权贵的利益没有冲突,他没有改变分蛋糕的方式,权贵依旧拿取九层而平民只有一层。他只是把这个蛋糕做大了,那么权贵可以得到更多,平民也可以得到更多。 今年他会种很多大豆,酱油会作为一种调味料出现在市场上。他需要大豆,需要时间,更需要盐,所以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盐。 泰锡生产盐的方式还特别原始,过滤、熬煮。其实泰锡夏日长,高温少雨,很适合晒盐,无论是盐矿地的盐还是海边的盐。 这个时代的普通人都缺少盐分的摄入,因为盐太贵了。但是盐对身体很重要,最直接的体现是:缺少盐,人会变得没有力气。 这件事他亲自找国王谈:晒盐和制糖一样,需要技术保密。 去库里的这一路,春意越来越浓,到了库里外面那一片麦地和牧场的时候,一些麦苗都长出来了,雪融化后给麦苗提供了足够多的水分,麦苗都长得很好。 库里几乎都改成了冬小麦的种植,这种改变越是靠近库里越是明显。 春小麦改冬小麦不是强制性的,但是大家看到了成绩,自然就会跟风。跟风吃不到第一口汤,但是风险会降低很多。 麦田里有人在查看麦苗的情况,他们多数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愉快的笑,云泽还注意到有些人正穿着厚厚的棉衣。 今年也有很多人种了棉花,棉布和棉衣棉被出现在市场上。现在还很贵,只比羊毛的便宜一点。以后价格会降下来,成为平民也可以买得起的必需品。泰锡人缺少布料这件事会成为过去,甚至布料还会成为他们主要的商品。 “还有点冷啊。”赫托朝着手心哈一口气,又掀开帘子去看外面。 他非要和云泽两人挤在一辆车上,一路上就听到他和美尼斯吵嘴的声音。说吵嘴不合适,大部分时间是赫托在说,偶尔美尼斯飞出一记冷箭。 这两个像是最佳损友,相互知道对方的黑历史,也知道许多泰锡贵族的黑历史,时不时就得抖出很多猛料,沙姆王子都没放过。 云泽吃了一路的瓜,都快噎着了。 其实这些瓜都是些无伤大雅的,云泽怀疑被他们联手调侃的应该都是他们‘自己人’,也就是合作者。有沙姆王子、大将军之子、某某少城主、某海军少将军…… 看起来他们这个合作小团体的规模还是可以,居然收罗了挺多权二代。 如无意外,这就是未来泰锡的第一阶梯政治团队了,以后会不会因为意见不合分崩离析不知道。嗯……在沙姆王子掌权之前,应该还能维持和谐。 他们的车队一路畅通无阻进了库里,走过长长的樱桃树大道,拐个弯,又是一条长长的道路,然后到了家门口。 人一到,门就打开了,乌苏带着人在门口迎接。云泽如今看什么都觉得亲切,看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觉得比外头的清秀,看乌苏等人当然也是异常高兴。 -- 第206页 “欢迎殿下回家。” “回家了。”云泽感叹了一声,回头对开始搬运行李的侍卫侍女们说,“大家辛苦了,放假三日,好好休息一下。” “神子殿下。”被救回来的小女孩走过来,那小男孩立刻从阿梅手里挣脱出来,扑到小女孩身边,小心拉着她的手。明明救回来之后一直是阿梅在照顾他,但是他还是最喜欢一开始救了他的小女孩,只有在她身边,他才是放松的。 “这里是神子殿下的家吗?”这小女孩仰头看着他,她知道云泽听得懂。 云泽点点头,又揉揉她的脑袋,拉着她的手往里走。走了两步,他回头:“美尼斯。” 美尼斯笑了一声,跟上去。 侍卫们可以下去休息了,云泽等人却不行。负责制作各类保养品和化妆品的女祭司来和他报告各国下订单的事。 云泽离开前就和她说过,如果别国下了订单,留下三分之一定金,写好协议。所以这一回来,迎接他的就是一箱子的订单。哪怕每个国家都限制了数量,加起来依旧是个庞大数字。 负责药剂这块的男性祭司也来了,他手里也有许多订单。药剂的限制数量更少,但是买的人更多,几乎所有国家的使者都买了,且都买了能买的最大数量。 “药材需要种植更多,看看能不能多找几个有种植草药经验的药农。这些的话……沙姆王子把我们需要的香料送来了么?”他直接让沙姆王子将一部分白糖的分红转化成一些经常用到的香料。 女祭司报了几个数字。 “那么多么?”他那一层的利润一半转换为这些原材料居然有这么多,看起来这一次沙姆王子也是收获颇丰。 两位分别负责药剂和护肤品的祭司走后,过来的是负责剧场那一块的负责人,贝尔。 贝尔原是托托克亚贵族家的儿子,他是个十分美丽的男人,就像是猩红色的玫瑰一样,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妖异。但这只是他的保护色,其实贝尔是个做事十分负责,情商很高也很有领导能力的人。 他将剧场的事做了总结,一一报告给云泽。 主要就是这段时间的收入、排演的新的剧目、下头小演员的挑选和培养等等。 这些演员不会一直在库里表演,他准备凑出一个移动戏班,能到泰锡各个地方演出,可能过两年就得提上日程。 把剧场的事情也处理完,负责人正要退下,云泽提醒他:“别忘了去乌苏那里,我给你们带了礼物。” 出了远门回来,要带伴手礼,这又是云泽的礼节了。可是剧场负责人一愣:“我也有?” “当然,绿云城用花汁染色的草茎编制的帽子,我特意给你选了彩虹色带两根长羽毛的。” 像他这样美貌的男人,中途落魄成为艺人,就算现在在神子手下工作,也不见得能得到多少尊重。他看透了人世间的繁华和丑恶,也就在云泽这里得了一些清净和作为人的尊严。 “谢谢您,殿下。”他俯下身轻吻了云泽的手背。 云泽愣了一下,下意识要回头。 贝尔笑道:“美尼斯大人不在。” 云泽看向他:“你怎么知道我是要找他。” “殿下,爱是无法隐藏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立刻就能知道。” 云泽沉默了一下:“你别说出来。” 剧场的负责人笑得更加艳丽:“只有死人能保守秘密,但是因为您,我愿意成为死人。” “别说胡话,死人怎么为我工作?”反正身边知道的人不少,一个人知道了和十个人知道了,区别不大。为这个杀人?啧,爱情片怕得变成恐怖片了。 贝尔看着他,半晌无声,之后却忽然笑了:“真好,我见过世间最大的恶意,如今也见到了世间最大的善意。曾有人和我说,真正懂得权力,不是你想杀一个人,哪怕那个人没有犯错,最后你还是杀了他。真正领悟了权力,是你可以杀一个人,但因为那个人没有犯错,所以你赦免了自己。” 云泽不明所以,他觉得贝尔话里有话。 “殿下,美尼斯大人这样出身高贵骄傲的人,恐怕不能好好服侍您,若是他叫您不快活了,不如看看我?为您做任何事,我都心甘情愿。” 说是那么说,对方眼里更多是一种感恩,一种奉献的赤诚。 云泽失笑:“别闹了,去吧。” 之后云泽沐浴更衣,准备进宫找国王陛下,一是为了身边的小男孩,二是为了盐。 第101章 “神子来啦?来看看这个。” 国王一看到他就给他看手上的东西, 云泽一看,居然是地图, 这年头地图的重要性不必多说, 国王陛下居然那么信任他? 国王伸手指了几个地方:“这几处都有盐池, 只是品质不高,那附近的地也不好, 种不好麦子。沙姆想要在这些地方种植甜菜。这里,距离库里太远, 这里,可种植的土地太少,这里,离别国太近……神子觉得哪里合适?” 国王一脸期待, 然而云泽又没去考察过, 就说:“陛下找的就是最合适的地方。” 国王陛下摸着胡子,对着地图看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一件事:“神子需要盐?这些盐池出的盐不好, 你需要多少,可以直接从盐城送过来,那边的盐品质优秀, 少泥沙。” 云泽笑起来:“我若是有办法,让不好的盐泥变成好的盐, 陛下要试一试么?” -- 第207页 “有这种办法?”国王很感兴趣,泰锡盐池有好几处,但是能大量产盐的只有盐城那个大矿, 其他地方的盐池,结晶很慢不说,出来的盐结晶混着大量泥沙,口感极差,也只有十分贫穷的人家才会购买。 “这个办法不但能让污盐变成好盐,还能大量出产海盐。海水里多是盐,盐矿尚有枯竭的一日,大海却没有。”云泽又说。 国王陛下把地图一放:“怎么做?要多少人?要多少东西?你说。” 神子已经用无数的事实证明了,他敢说,就一定能做,所以国王陛下完全相信云泽有办法。 盐是什么? 盐是神灵的恩赐,是宝物,是可以让他的子民变得健康强壮的宝物。 其实进入三十岁之后,国王陛下就想过给自己修建宏伟的坟墓。不巧,那之后几年粮食减产,他就忘记了这件事。现在粮食危机已经解决了,他的库房里攒下了足够的材料,他又有点想修坟墓了。 但之后,神子说要铺设供水系统,可以流芳百世,一千年以后都有人感激他今天做的一切。国王陛下一想,行吧,就把自己攒起来准备修坟墓的材料送了许多出去。 如今坟墓的使用材料去了二分之一,但全库里的人都因为这个供水系统念他的好,别国的商人都因这供水系统念他的名,国王陛下痛并快乐着。 后来修剧院,国王陛下那颗‘巨型建筑狂魔’的心复苏,他忍不住修了个大的。 好嘛,又是一堆好不容易攒起来的材料用出去了。 国王看着剩下不足三分之一的材料有点儿心痛,忍不住和第一王妃说了几句。王妃安慰他:“你活久一点,活到五十岁,材料还能攒起来的。” 国王想想也行,有神子在,或许他是可以活那么久的。于是最近这段时间他又在努力积攒修坟墓的材料,主要就是采集的石料,制作好的水泥,粗大的木头等等。 然而今天,国王突然有了一种不妙的预感,他这三分之一的坟墓,可能也保不住了。 果然,接下来云泽就看向了国王,他说:“陛下,可能要用掉一些石料和水泥。”上次他说修供水系统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用掉‘一些石料和水泥’,结果就用掉了他三分之一的修坟用材料。 国王陛下捏着胡须的手指尖抖了一下:“石料和水泥?你尽管拿,不够还有采石场和工人。”增加采石场,增加采石的奴隶。 云泽已经看出国王的心疼了,但是他并不希望国王继续增加采石场和奴隶。 如果非要割韭菜,能不能换一批人割? 他就说:“倒也不必全部都用陛下的。我出了库里才知道,我们泰锡很多陛下管辖的城市,只知道有市政官,不知道有陛下,随意提拔自己亲戚,大口吃税收,把管理的城市当成自己财产便罢了,还暗地里给自己修了城主府。您回头查一查,谁违规修建了超过面积和层数的城主府,直接拆了,石料不就有了?” 这不是云泽信口胡说,这种事早已有之。这年头交通不便,天高皇帝远,那些市政官在本地就是土皇帝,作威作福都是小事,有些基本就把城市当成自己私人财产了。 经过绿云城大扫除之后,云泽对那些已经在本地形成家族的官员恶感甚强,这时候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加上库里这边确实没钱了,导致云泽一大堆计划都得拖拖拖,他忍不住想要做个‘抄家神子’了。 老实点,把贪污的钱交出来! 其实国王知道这些市政官有贪污行为,但国王之前一直没觉得有什么问题。他们是一个阶层的,国王还能为部分受欺压的老百姓出头?洗洗睡吧,少做梦。 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国王的坟墓都被拆得差不多了,凭什么他们还能给自己造城主府? 拆!必须得拆! 我住不上豪华别墅坟墓,你丫就甭想住豪华别墅。 嗅到肉味的国王陛下已经想着从哪里开始动手了。他不只是想要那些石料,他还想要他们这些年吞没的财产。库里越来越好,但是公库也是越来越薄,国王不想把自己卖棉布和糖赚到的私产拿出来,但是想要把库里把泰锡变得更好,处处要钱。 给钱是不可能给钱的,但我可以抄家。 云泽这一招太绝,那些市政官是小流氓小泼皮,那国王就是大流氓大泼皮,用大流氓对付小流氓,完全正确。 说过了‘开源节流’的问题,又有了过滤提纯白盐的计划,他们的话题就歪到了云泽带过来的那个小孩身上。 这事情国王已经发信问过。 那个小孩的父亲是几个岛主里比较强大的,身边的女人也很多,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生下的孩子却没几个能养活。那个小男孩是这个岛主的老儿子,可能因为太过宠爱,加上这孩子的母族地位高,引起了他人的忌惮,才会被买通仆人送出去。 这孩子失踪快要半年,所有人都觉得他已经凶多吉少。虽然已经惩罚了犯罪者,岛主还是很想念他。 如今听说泰锡的神子救了这个孩子,而且表示这个孩子毫发无伤(隐晦说明这个孩子没有被烙上奴隶印),那个岛主立刻发了信过来,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他丢失的孩子,他表示可以用三船珍贵的香料作为谢礼,并且愿意为泰锡人的船队开一个小港口作为中转站。 -- 第208页 唯一希望他们能将他的小儿子送回来。 泰锡国王看重的并不是三船香料,他看中的是那中转的小港口和附带的航线。 “如果是这样,我可以送那个孩子过去,顺便去港口实验一下我说的晒盐方法。如果成功了,不就可以在泰锡其他盐池使用了么?”云泽说。 国王本能得想要反对,因为云泽地位特殊,是绝不能出意外的,但是他也想看看云泽说的那种方法有没有效果,于是他就选了一个折中的办法:“神子可以送那个小孩去港口,之后我会让海军送他回去。” 云泽点点头,说可以。他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试验盐田晒盐,送小孩只是顺带。 两件事都得到解决的云泽坐马车回去了,他会在安排了今年的春耕后出发。 从库里到港口,走水路最快,因为顺水行舟。但是云泽不能走水路,他出行都是一帮子人,这次要弄晒盐厂,跟随的人更多。可是很多地方水路狭窄坐不了大船,而某些地方又比较惊险刺激,实在不方便大船行走。 所以他们走陆路,从库里一直走到港口。 如果坐小船,一个月内能到港口,但是走陆路,大概得两月。一来一回,加上修晒盐厂需要的时间,他至少有半年要离开库里,所以很多事情都得安排下去。 “殿下刚回来就要走吗?”家里人都问。 “还没有呢,还会停留一个多月。”云泽笑着说,他现在正在准备送樱桃树树苗的事。 库里有几千上万户人家,剔除一部分一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差不多每一户人家三株幼苗。每一户给三株是因为移植过程中多少会出现幼苗不适应以至于死亡的情景。 只要不是完全乱来,一般都能活下一株,若是照顾得好,甚至能得到三株樱桃树。 云泽派人登记需要派送的人家,然后一批一批送出樱桃树苗。他用了好几天的时间,在他的樱桃树苗即将送完的时候,泰锡高层开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会议。 国王陛下要重新定义法律的意义,他叫上了长老院和九位大神官,云泽也被邀请参加并且占了一个席位。 “什么人归法律管,什么人不归法律管,各地市政官,有无权力凌驾在法律之上?” 泰锡国的法律条例上,平民遵守的是一种法律,‘尊贵者’遵守的是另外一种。国王陛下要商议的就是,谁是‘尊贵者’,谁是平民,明确下来。 这个会议开了三天三夜,国王陛下当然是想把王族以外都打成平民,但是长老院的人当然还是希望自己家族是‘尊贵者’,他们拼命争辩,自己和自己的家族为这个国家付出多少,他们的后代应该享受荣耀。 云泽本来是吃瓜看戏,但是双方人马并不想放过他,他们强烈要求神子殿下发言。 无奈之下,云泽只能站出来。但他没有支持国王陛下,也没有支持长老院。他只是要了一块白布,铺在木板上,然后要了一个墨笔,然后画了一个非常简单直白的数据图。 泰锡只有那么大,资源只有那么多。那么一样的资源,分到十个人手里是多少,分到一百个人手里是多少……云泽只是很明确地告诉两边选手,如果他们的后代一直增加,子子孙孙无穷尽,那么事实上,他们家族能获得的资源会越来越少,最后沦为平民。 因为家族会开枝散叶慢慢分开,原本的一个家族,以后会变成无数小家族。 为什么中国古代要搞什么嫡庶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度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确保资源最大程度保留和继承下去。 但是泰锡的情况和中国古代还不一样,在泰锡,结了婚就算是离开家族,成立新的家庭,无论男女都这样,而且这个时代没有姓氏。 另外还有一点不同的是,泰锡的女性是有自己的财产的,她们有婚前财产也有婚后财产,而且离婚后可以带走她所生的孩子。所以其实还是有一些母系氏族的残留。 云泽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把事实摆出来,然后所有人的脸都绿了。他们意识到权利均分后会是什么样子,那绝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被这个数据图刺激到的众人再一次激烈讨论起来,现在他们都觉得限制贵族人数非常重要以及非常必要,但是要怎么限制呢? 第102章 这个会议开了几天, 云泽在王宫住了几天。快到春耕的时候,新的政策才被确定下来。 首先, 市政官等一系列后来者上位的官员被剔除出‘尊贵者’系列。确定只有王族、开国遗留家族、对泰锡有极大贡献的家族是被确定为‘尊贵者’的。 神殿系统的神官们有各自贵族身份, 但神殿职务是不允许家族式传承的, 神官和祭司一开始就只是职务。 除了叛国、证据确凿的渎神、造成范围极大的恶劣影响的行为(云泽在这里讲述了血腥玛丽的故事,于是增加这个条件, 具体由九位神官判断是否影响恶劣)这三种情况可以直接撤掉贵族头衔,其他时间都必须开会商议。 以后若想要增加‘尊贵者’数目, 赐予权利,那就开会,长老院和神殿参与,百分之六十人通过才行。 同样, 想要弹劾掉现在拥有‘尊贵者’头衔的贵族, 剥夺他们的权利,也必须百分之六十的会议人员通过才可以。 这样是为了限制国王的权利,他以后不能任意提拔贵族和撤销贵族。作为受益者, 不能被任意免除权利的‘尊贵者’,云泽对此接受良好。 -- 第209页 当然,贵族的权利也受到限制, 他们被限制在自己所属土地上。 以云泽为例子,他名下的属城、私人的几个作坊、私人的农场牧场等, 都是他权利的一部分。但是纺织部的管理、酱油坊的管理、供水系统的负责人等,属于职务。 职务,国王是有权直接撤销的, 但是云泽的私人财产他不能动。就是这个意思,似乎有那么点封建制度的雏形了。 另外,贵族再贵,贵不过法律,所以违法依旧是要惩罚的。严重违法,但没有到撤走贵族头衔的程度,可以用财物进行补偿(这点还是延续旧制度,贵族犯法,以财物赎罪)。 而之前是尊贵者,现在被剔除的,如市政官这样的,现在有一个新名字‘代管者’,他们拥有职务,但没有权利。他们虽然不是‘尊贵者’,但是还是市政官的时候可以享受这种权力,他的子女后人不行,也不能直接把自己的职位传给后人。 国王陛下拿出大杀器,这些市政官的子女想要上位,必须经过考核,考核不过,就是平民。考核的重点项目就是法律(具体会参考云泽的出题方式)。 不过最骚的不是这个,而是云泽夹带的私货——阶梯式土地收税政策。 土地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生产资料,拥有的土地越多,相应拥有的资源越多。 这个限定就是,非贵族,一户仅仅拥有一块地的贫农,麦类收四层税,非麦类收三层税。拥有三块地以及三块地以下的,麦类收五层税,非麦类收四层税。拥有四块地到十块地的泰锡大部分平民,麦类收六层税,非麦类都收五层税。 拥有十一块地到三十块地的富农,麦类收七层税,非麦类收六层税。三十块地以上,分别收八层税和七层税。 云泽的理论是,通过这种方法,一年可以收上来的税收的总量会远远超过之前的土地税收模式。而且,因为平民里百分之八十的人都没有拥有十块地,所以真正被动了奶酪的人不是很多,社会依旧稳定。 另外,这个方法可以促使大地主将拥有的土地分给更多子女以躲避高税收,也就防止了有人获取更多土地,聚集力量对目前的统治阶级发动冲击。 云泽目前动不了贵族手里的土地,贵族的权利之一就是土地不交税。人家干脆拥有一个城市,拥有国中国,云泽自己就是。但是他可以限制地主的数量,让更多平民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土地。 在场贵族都表示拥护这个政策,因为中层新贵的崛起对他们有威胁,这样至少可以限制中层的力量。至于底层人民?说真的,其实……大部分人不太关心。 类比起来就是:这里有一群羊,狼会吃,狮子也会吃。在狮子的总量被控制的情况下,云泽减少一些狼的数量,羊虽然还是要面对狼和狮子,但处境会相对好一些。 那么已经被确定为贵族的人,他们的权利怎么样不流失地传承下去呢? 男人和男人的妻子可以决定一种特殊的标志,他们从自己的儿女(亲生和收养)中选出最有能力的继承人,将自己大部分的财产和这个标志赐给他/她,也把贵族的身份赐给他/她。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贵族,他们可以分别选择继承人继承属于自己的贵族身份。 这里注意,必须是他和他妻子的子女。 泰锡人的尊贵与否是从母的。 母亲尊贵,子女就尊贵。泰锡男人和姬妾所生的孩子,地位很低,因为他们母亲地位低。所以会议室直接确定,姬妾生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宁可找一个收养来的孩子,也不能传给卑贱之子。(血脉从母是这个世界的主流,所以如果伊休斯没有脱离奴生子身份,王位和他毫无关系。) 另外,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喜欢的子女是泰锡人的常规操作,均分给所有子女才是不可思议的。 像是泰锡国王,他早早就决定了大部分东西要留给沙姆王子,然后剩下的给兰彻王子,其他子女……哦,没有的,你们自己努力找工作吧。顺便保住自己的小命——因为上位的继承人杀掉别的兄弟姐妹也是常规操作,泰锡王自己就做过。 另外,继承人不局限于亲生孩子和男性,很意外吧? 事实是因为,孩子的死亡率很高,很多人一辈子都没个亲生孩子,他们就选择收养。而且泰锡传统文化里认为亲生孩子和收养的孩子应该是一样的待遇。 并且现在那种明文规定的男尊女卑的文件还没有出现。 半蛮荒年代,母系氏族还有许多残留,基本上走的是森林法则路线。如果能干,就算是女儿也是能继承大部分财产和权利的,只是得非常优秀才行,比如第一王妃和沙迦公主这样的。加上泰锡女性贵族也不少,这部分人的职位本来就更合适女性继承,她们就会选择女性继承人。 看着新鲜出炉的法规,云泽摸着下巴想着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他的确和国王陛下建议,要官员学习法律,但是把法律作为考核一个人是否有能力成为‘代管者’,这件事和他基本就没有关系了。而这种明确下来的贵族传承制度,更是云泽想也没有想到的。 其实还是有很多不足,只不过相比旧制度还是进步了一些。 他只是有一点担心,担心市政官们要造反,因为他们被剥夺了‘尊贵者’的身份,其子女也无法继承他们的位置。另外还有阶梯式土地收税这个大杀器。 -- 第210页 并不希望刚刚安稳下来的泰锡有内乱的云泽有些担心。 但之后,今年的春耕开始了,云泽也就一心种植去了。 之前的麦田里种植了小麦、玉米和油菜。解决了食盐的问题后,接下来就该解决食用油的问题,所以他今年种植了油菜。 原来的花圃还是种植玫瑰、紫茉莉、红蓝花和紫草,新开垦出来的花田先种植紫花苜蓿,明年再做打算。倒是之前种植樱桃树树苗的土地,现在种上了苦橙,苦橙的花、叶、果均有用,是一种经济作物,而且应该能适应本地的气候。 酱油作为一种盐的替代物开始出现在库里的大街小巷。 商业街直接开了一间酱油专卖店,就在沙姆王子的砂糖专卖店和云泽的豆制品专卖店的隔壁。 库里人听说过神子制作出了一种水一样的咸味酱料,但是他们第一次见到酱油是什么样子的。比盐便宜很多,有一种特别的豆类发酵后的浓香,可以增加食物的美味还能补充身体盐分。 可以说酱油一出世,就成了库里人厨房必不可少的调味料。它的价格这样低廉,连贫民窟的主妇也会提着瓶子过来购买。 酱油坊正式成立,属于半国有工坊。云泽出了方子,并且前期工作一直是他在做,黄豆种子也是他带过来,所以云泽以后拿三层分红,他自己作主把一层分红变现为员工的福利(幼儿园、年节礼物、工伤补偿等)和奖金。但是他们的基础工资还是王族在负责。 酱油坊里基本是女性员工为主,因为这些已经是轻体力活了。轻体力活一般是女性在做,而且大部分人的家里制作酱料的都是女性。所以酱油坊大概会和纺织部一样,成为女性部门。 既然是女性部门,那么附属幼儿园也就一起跟上,正好王宫里还有一批即将到退休年龄的宫女和嬷嬷。她们可是很羡慕之前一批进入幼儿园的老姐妹,不愁吃不愁喝,和孩子们打交道,工作不重,神子给养老,哪儿还能找到这样的地方? 幼儿园还是云泽管理,但是酱油工坊现在是兰彻王子在管理,云泽有一半管理权和任命权。 云泽手底下的工坊太多了,一个人管不过来,所以偏向民生的酱油工坊他直接送给王族了,他们今年大概会大量种植黄豆。 而在云泽忙忙碌碌的时候,泰锡新的法律开始实施。 当然遭到了一些市政官的反对。但是很遗憾,手里没有军队,而且还没有形成强大家族的市政官们并不是对手。他们这些新贵的敌人不只是国王,还有已经扎根泰锡的老贵,双方力量悬殊,干不过。 反对者,下台。 国王陛下的态度就是这样强硬:你的管理权是我赐予的,我能赐予,就能收回。 国王陛下甚至拿了他一手提拔起来的某个市政官家族祭天。就是曾经他十分信任,一度成为心腹的盐城的市政官,和他一整个家族。现在他们已经连根拔起,一点残留都没有剩下。 国王陛下向盐城的人展示了市政官犯罪的证据:偷窃国王财物(截取税收)、违法建设城主府、无故杀伤平民(现场有受害者家属现身说法)、抢占良田(受害者继续现身说法)、偷卖白盐…… 盐城人果然情绪激动,要求严惩市政官家族。 之后代表国王过去的官员就判决几个主要犯案者死刑,从者脸上烙印贬为奴隶,一些没有关系的成员变成平民——全部人财产没收。 就这样,盐城的人还觉得不够,都觉得国王陛下还是宽厚了。 另外,盐城市政官暗地里支持的六王子一系也被重创。 之前就说过,对国王来说,三王子和四王子才是他儿子,其他人都是一晌贪欢的副产品。所以,对于其他子女,国王陛下的态度是这样的:我高兴给你,你可以收着,我不高兴给你,你不能抢。 他之前还挺喜欢六王子,因为长得乖会说话,还送了一个城市给他(并非属城,但是全部税收送给他)。现在国王不高兴了,城市直接收回。所以现在六王子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平民对国王的拥护对泰锡高层的拥护一下再往上狂升,土地阶梯式收税对底层人非常友好,可以说特别友好。云泽完美隐藏其中。 人过中年的国王陛下再一次向世人展示了其冷酷强势的一面。 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所有人:我才是泰锡唯一的主人,所有人都应听从我的指挥。 那么如何听从他的指挥呢?神子给了他灵感,那就是法律,法律是国王的权利和尊严的体现,法律是凌驾于市政官之上的。 法律就是一种契约,你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就要遵守这片土地的法律,因为这是你和这个土地签订的契约。法律神圣,违背了法律,就是违逆了契约,违逆契约应受到惩罚,不因你是市政官就可以逃脱。 之后,各个城市的石匠开始忙碌起来,他们要制作一个高大的石碑,上面刻上泰锡的法律。这个石碑要被立在城市的广场上,每个人都应该看到他,那是圣贤制定的规则,是国王的话语。 石碑一出,至少给了市民一个机会——他们可以用法律去判断,他们的官吏有没有犯错。 很多本来土皇帝一样的市政官不得不收起爪牙,一把剑悬在他们头顶上。小错误或许会被放过,但是一旦犯下大错,或者被人捅到国王那里,盐城的市政官就是下一个他们。 -- 第211页 “神子,盐城那边的石料和水泥都已经准备好了。你要是从港口回来,可以去那里一趟吗?”刚刚吃了一个饱的国王陛下笑眯眯看着带财的云泽。从云泽来了泰锡,国王的私库就越来越满了,可不就是带财么? “陛下已经做得很好了,接下来就请交给我吧。” 现在国王已经把基础条件准备好,材料、人员全部备齐,他要做的就是将他们整合起来。 说实话,当时云泽建议的时候,完全抱着一种吐槽的心态,他真的没想到国王陛下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做成这件事,这就很厉害了。不愧是将泰锡版图扩张三分之一,行事粗暴却赢得民心的国王,做事有自己的一套。 车队离开库里的时候,国王和第一王妃在城门口送他。 云泽朝着他们挥挥手:“泰锡的平民,一定会吃上干净又便宜的盐。” 第103章 车队缓缓驶出库里, 这是云泽第一次在春天离开库里。青草从脚下蔓延,溪水潺潺, 雪白的羊在牧场上吃草, 它们饿久了吧? 樱桃花已经长出了芽, 似乎想用花朵挽留他们一行,然而马蹄声急急, 催促他们远行。 按着现在的时间,他们赶到港口的时候正好是初夏, 修好的晒盐场能在烈日下试验出最佳的效果。 这一次除了云泽和美尼斯,跟队的还有沙姆王子的副官和国王派来协助他的大将军的长子巴依。 巴依?云泽当时就想到了库里人非常喜欢的《阿凡提》系列,里面那个又胖又自大又蠢又贪婪……反正就是大反派地主,就叫巴依。 “你, 知道阿凡提吗?” 云泽问了一句废话, 库里谁不知道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一出世,万人空巷,那种热度是假的吗?去年和今年出生的孩子, 不知道多少取名阿凡提,他们的父母希望他们像是阿凡提一样聪明。 被调侃过无数次的巴依笑得很是温和:“我很喜欢阿凡提的故事。” 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巴依像是那种文人、军师,实在想不到他会是一个年轻将军, 而且脾气还不错,名字和大反派撞号也能心平气和。 马车里另一位是沙姆王子的副官, 是一个沉默寡言的黑皮汉子,长相刚毅,是很多男性向往的硬汉模样。 至于这次出行的目的之一的那个小男孩, 也就是岛主儿子,现在是在阿梅那边的车上,那里有两个女战士,所以安全性也高。这孩子因为之前一起的小女孩不肯和他一起走闹别扭呢。 七八岁的孩子,一边哭得冒鼻涕泡一边认真地和另一个大了四五岁的女孩说‘我以后会回来娶你,你一定要等我啊’,然后路上就蔫儿了。 而那个坚决要留下的小女孩则说‘你离开了这里,美食华服环绕,很快就会忘记我。我不会跟着你离开,我会留在这里,努力成为女官。’,她虽然没有掉眼泪,眼睛却红了。 这个年代的孩子,真是生活逼着他们成熟。 这一出行是‘奉旨出行’,所以一路上都能直接找市政官进行物资补给,车队的规模反而比去绿云城小了。但是马车全线改造,空间更大一点,防震垫子更厚实,增加了两个透气的小花窗。最重要的是,车壁改成那种特殊车壁。 就是一层木板,中间一层牛皮(鱼胶作为粘合剂),再加一层木板,据说这种‘三合板’能有效阻止暗箭射入,造价当然也很贵。 但是马车依旧还是抖的,毕竟路况不好,加上车轱辘没有防震措施。云泽特别想念橡胶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他翻遍了商品册找不到。 他们现在坐的马车是白日休息用的,空间较大,有柔软的座位,地板上有个小卡槽,可以固定小矮桌,所以还能用作办公。到了晚上,若是没有民宿可以暂住,睡觉用的那种长条形的车厢就派上用场了。 这个季节出行刚刚好,没有夏日的灼烧和蚊虫肆虐,也不会冷到必须裹成熊才能出门,而且大雪容易让车队堵在最中间。 当然,春季也不是没有坏处,比如遇上饥饿的动物的比例更高。 车队多走大道,大道上有人,远远站住,可能在看着他们一行。因为太远,云泽看不到那些人的表情,只是从他们远远避开的应对方式看,应该是躲避和畏惧的。 不畏惧反而要迎难而上的是饿极了的野兽,甚至某一天晚上他们被一个狼群袭击了,伤了十多个士兵。士兵偶尔能吃到肉,夜盲症的情况没有平民那么严重,但是晚上是野兽的主场,又是被偷袭的,他们还是落于下风。 “被它们逃走了。狼群记仇,只怕这一路不安稳了。”领队的士兵说,他眉头紧皱,看起来心情很不好。受伤的士兵抹了药好多了,但是毕竟失了很多血,云泽作主让他们休息几日。车队里也有为这种突发情况准备的车厢,只是得挤一挤。 那之后车队的士兵更加谨慎了,夜晚守夜的时候用木头架成障碍,放铜铃。 那天铜铃响起过两次,但是不知道是不是狼。 这种略微紧张的气氛一直到他们进入下一个城市才散去。 市政官很热情地欢迎了他们,而且非常有效率地补齐了物资。他还说要设宴欢迎他们,被这支车队的负责人云泽拒绝了。他们在城里睡了一个晚上,第二日天刚亮,用过早餐后他们就离开了。 路上看到很多准备外出去耕种的农民,赤着脚,肩膀上扛着锄头,闷不吭声走在路上。他们远远看到车队就避开了,一看士兵人高马大的样子就知道不能招惹。 -- 第212页 连那些孩子都不太敢靠近他们,有些怯生生地看过来。 云泽却连感慨的力气都没有。震一路,休息一下,再震一路,这就是他现在的日常。一开始还有精力和人说笑,看看外面的风景,现在就是——睡觉。 这一路的风景都很是原始自然,看久了就觉得自己眼盲,总觉得差不多风景好像不久前才看过。 而路上的饮食自然也不像是在家里这么精致。对这个云泽倒是没什么要求,路上嘛,有干净的水和面包他就能活下去。但是刚吃完饭没有多久就坐在马车上震,这个对肠胃真不好。 为什么去绿云城的时候就没有震得那么厉害呢?因为雪吗? 后来云泽叫出了自己的白马,给它换了一个朴素低调的马鞍,他自己披上斗篷,严严实实盖住了,一路骑马前进。 这一下,他似乎又能感受到‘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的美好了——主要是马好,没什么颠簸感,加上外面的空气也比较清新。 他们走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在一个流动的小溪边上停下来。死水里可能含有致命细菌,所以他们一般都是选取有流动水源的地方暂停,方便取水和打猎。 他们常常看到小动物在溪边出没,但不是每一次都能猎到。这一次他们运气不错,打到了三只野鸭,还有一些鱼,还摸到了几个鸭蛋。 士兵现场用石头架起灶,开始煮汤和烤制食物,云泽在一边片鱼,抹上香料。 出门在外没什么讲究,美尼斯在一旁用鹅卵石砸蒜瓣,叫巴依的少将军还在烫鸭子拔毛,除了年纪最小的那个孩子眼巴巴看着,其他人都有事情忙。 阿梅见他无聊,给他倒了一杯用热水泡开的面糊糊和奶粉:“先吃着填填肚子。” 几个侍女要把之前士兵积攒下来的脏衣服清洗了,拧干晾晒。这些衣服要挂在架子上,架子可以固定在车上,一路摇摇摆摆直到晾干。 其实其他车队没有那么麻烦,除了身份尊贵的人,其他人不会频繁换衣服,一套衣服可以穿到发黑。而且经常洗,布料容易坏,他们日常在家也不会经常换洗衣服。但是谁叫这次出使的队伍里有两个洁癖呢? 他们的要求就是,五天洗一次澡换一身衣服。 侍女们现在用一种洗衣皂洗衣服,又干净又快,对布料损伤也小。要知道她们以前可都是用木棍捶打衣服进行清洗的。这是用一些动物身上的碎油脂制作的,这次出门,光是各种用途的家事皂就带了不少呢。 她们在一处比较浅也没有很多水草的溪水边,一边说笑一边洗衣。一个士兵拿着烤好的鱼过来,几个小的给了边上两个姑娘,最大最肥烤得最好的那一条给了阿梅。 “哟——”拿着小鱼的侍女朝着他挤眉弄眼,他咳了一声,长得黑,倒也看不出是不是脸红了。 阿梅大大方方拿下烤鱼,咬了一口:“你烤的?” “你喜欢的话,我以后可以一直给你烤鱼吗?”年轻的士兵说。 阿梅看看鱼,又看看他:“那得看看你以后烤的鱼是不是一直这么好吃了。” 士兵得了允许,一脸高兴地回到士兵的队伍中,他的同伴给他起哄,甚至唱起了泰锡男人追老婆的情歌。 “阿梅也到了结婚的年纪了。”云泽托着脸,他自我感觉还很年轻,但是身边的人已经一个个掉入情网。如果他们之后生了孩子,那种岁月流逝的感觉还会更加强烈。 美尼斯以为他是担心新来的侍女不顺手,笑道:“阿梅就算结婚还是会在家里工作,就算没有在家里,新来的侍女也会好好接手。” “倒不是为这个。现在为我工作的人越来越多,我在想怎么安置他们的子女。” 美尼斯都愣住了,他知道云泽很关心下属的生活,让他们修房子,给他们介绍异性,但是没想到现在竟然连孩子也要负责么?那些孩子……跟着他们的父母学习不对么? 美尼斯都忍不住开始反思,自己的下属好些都是父子、母女这样的传承。因为有父母带着,而且从小跟着学习,他们的子女一般出来之后能力也不会差,所以大部分人家都是默认这种家族传承的。 “殿下想要怎么安置呢?”他问。 “安置?也不是,”云泽笑了一下,“只不过每个孩子的想法不一样,有些想要继承家里的事业,有些想试试其他的。把他们聚集到一起,都试一试,喜欢干什么,以后就努力干什么。” 美尼斯忍不住想起自己小时候,一开始他是多么排斥成为祭司啊,功课都会故意不好好做。但是经历过背叛,又在外面游历三年,他才发现,成为祭司,是通往自己的目的地最短的一条路。 “这是很好的想法,如果殿下在做这种事,可以让我下属的孩子也加入吗?” “当然可以。” 中午用餐完毕,又补充了一些干净的水,他们再次出发。 云泽回到大车厢里,巴依他们在下棋,泰锡本地一种棋,棋子是小木棍,小木棍的头顶有十分抽象的动物图案,每个图案的作用和走法都不一样。而棋盘是有很多小孔的木板,木板是彩绘的,十分精致。 巴依看起来笑眯眯的,下手却是雷厉风行,对面那个黑脸的汉子虽然一直面无表情,但是对着棋盘发呆的时间却越来越长,显然已经被逼入绝境。 -- 第213页 云泽手里拿着他的水囊,一边喝一边围观,其实他不太能看明白。 这种棋美尼斯也很擅长,云泽在他手里极少能赢。但是走云泽自己琢磨出来的飞行棋的时候,美尼斯就很少能赢。 那一边,这场棋终于结束了,毫无意外是巴依赢。云泽就叫人从某个行李箱里翻出他的棋盒子,里面除了飞行棋还有五子棋和象棋。 他就拿出飞行棋:“我们来玩这个怎么样?”刚好四个人都能玩。 专注做一件事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一下就到了晚上。 但是他们没有到达任何一个城市,附近也没有村庄,看起来还是一片很原始的荒原的状态,有草地,有稀疏的树木,有乱石,还有一些小水坑。 这时候开始下雨。 泰锡的春秋多雨水,他们不是第一次遇上下雨,但现在这个环境确实不太友好,连一个安全的后背都没有,空旷的地方,一群落汤鸡。 训练有素的士兵很快砍伐了树木搭起几个简陋的三角帐篷,就是三个木头搭起架子,然后披上牛皮。他们烤着一点点火,把云泽等人和货物围到了中间。 他们四周围设置了一些陷阱,还有木栅栏和铜铃。 云泽躺在车厢里,但他睡不着,不知道怎么的,有点不安。 忽然听到了铜铃的声音,混在雨中,有些不真切,但是士兵的吼声他听得清清楚楚。 “拿好武器,狼袭!” 第104章 云泽立刻摸黑穿好衣服, 还给自己套了一件金丝马甲。他拿出一把弩,和他日常训练用的不一样, 射程更远, 攻击性更大。 他把花窗拆卸下来, 小心看着外面。 外面有些混乱,因为是下雨天, 雨很大,所以视线模糊, 看不清楚。狼群居然选在这样的天气出手,报复心理很强啊。要知道,长毛的动物都不喜欢自己身上打湿,不舒服是其一, 主要还是担心生病。 “殿下, 您没事吧?”美尼斯冒雨过来,他手里拿着一把刀,就是云泽送他的那一把。他没有进来, 而是守在车厢门口,一边淋着雨,一边防备可能偷袭的野狼。 曾和野狼打过几次照面的美尼斯知道这是一种多么狡诈奸猾的生物, 擅长群体作战。他常常听到数十人的商队被野狼群袭击,全军覆没的消息。 而且现在是下雨天, 没有篝火,士兵的视线受阻,对他们也是一种妨碍。 “啊——”突然传来一个士兵的惨叫声, 云泽循声看去,却隔着雨幕看到晃来晃去的白色影子。 “冷静!每个人守好自己的位置。”巴依就站在人群里,他拿着一把类似苗刀的长刀。大雨滂沱,要不是声音,真的认不出他,他和其他所有士兵一样。 大雨影响了感官,这对士兵很不利。 云泽突然想到什么,他换了箭矢,准备出车厢。 “殿下,这样太危险。”美尼斯想要阻止他。 “我不去别的地方,只是要爬到车顶上。” 云泽坚持,美尼斯也是无可奈何。他叹了一口气,单膝跪下:“您踩着我的膝盖上去。”云泽就踩着他的膝盖上去,爬到车顶上,小心站起身子。 雨太大了,风加上雨,有一种可怕的力度,云泽要不是坚持锻炼,这会儿连站住都艰难。他现在小心站在车顶上,举起弓弩,然后朝着某处射去。 这箭矢一落到地上,一声炸响,原地燃烧起了一朵不会被水浇熄的火团。火团一直燃烧,照亮了附近几米的范围。他又连续朝着五个方向射出箭,现场就出现了六处一直在燃烧的红色火团,从各个方位把他们包围起来。 火团的出现大大增强了士兵可见的视野范围,他们稍微不那么被动。 云泽也看到了那个被袭击的士兵,一只狼咬住他一只胳膊,士兵拼命甩也甩不开,其他士兵已经过来。云泽再一次举起弓弩,一箭射到野狼身上,大雨影响了他的视线,本来要射身体,结果射中尾巴。 这也够了,那尾巴直接炸了,火一路烧到野狼身上。野狼痛得放开了嘴,满地打滚,但还没等它身上的火焰熄灭,赶来的士兵已经一刀结果了它。 这场战斗持续到了天微微亮,野狼十分谨慎,屡屡试探。最终它们没有占到什么便宜,留下三具狼尸离开,而士兵这边重伤了两人,轻伤十多人,已经抹了药包扎起来。 “阿梅,烧水熬驱寒的药,安排制作早餐,把香肠拿一筐出来。莫莉,把大家备用的衣服拿出来换了。今天辛苦大家了,赶到下一个村庄,我们休整两日再出发。”云泽披着一直滴水的袍子安排后续工作。之后他回到车厢,换掉湿透的衣服,用毛巾擦着湿哒哒的头发,脸上那种沉稳可靠一下变成了后怕。 第一次直面狼群,云泽才感受到这种生物的可怕。武力值强大,团队合作,还特么有脑子。要不是特效箭矢帮忙,这一次不知道得留下多少士兵的性命。 云泽觉得自己腿有点软,他揉了揉腿,缓缓吐出一口气。 刚来的时候还想过一个人去流浪的他真的是太天真了。 美尼斯当年就十几人就敢出门游历,难怪他们都觉得他有去无回,人类的聚居地之外的世界那么危险,稍有懈怠,危险就找上门。 调整了自己的情绪,云泽再一次从车厢出来,又是很冷静的样子了。 -- 第214页 雨已经停了,地上很多水坑,阿梅她们已经烧好了早餐和药汤,士兵们也都换了干燥的衣服。狼已经剥掉皮毛,骨头和肉放到锅里面煮着,牙齿被拔下来当作战利品。 士兵们吃着肉嘻嘻哈哈,看不出昨天才经历了那么危险的事。连阿梅她们也都是很冷静的,甚至有心情讨论这场大雨对粮食收成的影响。他们的态度影响了云泽,他的心定下来。 他们再一次出发。 终于,一行人在天黑前到达了一个村庄。这是一个小村庄,全村也只有五六十户人,连个正经的神庙都没有,只有一个刚出师没有多久的小祭司。 云泽征用了村民的屋子,以盐和布料结算。村民畏惧他们,也想要这些盐和布料。 最终他们还是居住下来,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那一日车队里足有十七人出现发热症状,其中就包括云泽。之前都还好好的,精神从紧绷状态一放松,反倒是齐齐病倒。 云泽不是第一次感冒,一般吃了感冒药,第二日症状就会减轻,四五日就彻底好了。他一般不会厉害到发烧的程度。 但是这一次,他大概是发烧了,太阳穴胀痛,整个人昏昏沉沉,没有力气。 美尼斯第一个发现了不对,他伸手去摸云泽的额头:“殿下,您是发热了吗?” 凉凉的手温让云泽觉得很舒服,他忍不住蹭了蹭:“美尼斯,我想喝水。”他的声音有点儿沙哑,还有点有气无力的。 美尼斯叫人进来,让他们准备可饮用的温水和擦拭身体用的温水。很快温水就端过来了,美尼斯扶起云泽,让他半倚靠在自己怀里,然后一点点喂他吃下温水。 “先吃一点东西,再吃些药吗?”美尼斯小声问他,语气却很肯定,就算云泽不同意他也会那么做的。 云泽虽然不想吃东西,但他不是任性的人,知道先吃一点东西更好,就点点头,就着美尼斯的手继续喝水。 巴依等人比阿梅更早来,他们看着闭着眼靠在美尼斯身上的云泽:“殿下还好吗?” 云泽听到他们的声音,睁开眼睛,想要坐起来,边上的莫莉给他后背塞了一个很大的垫子。云泽让自己看上去精神一点:“不要担心,吃了药就好了。这几年被大家照顾得太好,变娇贵了。”他自嘲着说。 “再勇武的战士,也无法抵抗病魔的入侵。殿下好好休息,正好要把车上的东西拿出来晾晒一下,一时半刻晒不干。”巴依说。 云泽想到车上的东西,别的倒是罢了,这其中很多青铜工具,打算带过去修盐池用的。他是考虑到石块和水泥不够用,可以学习洋浦盐田的晒盐模式,所以带上这些工具。 就是找比较大的海边的天然火山岩,顶部削平,中间磨出五六厘米的凹槽。盐泥里过滤出来的卤水倒进去晒,晒干之后就是海盐。属于半天然的晒盐盐田,而且减少了石块和水泥的用量。 “那些工具也湿了吗?记得擦拭一遍,抹上油保养。”云泽说。 “会的,殿下放心,您好好休息。” 看出来云泽有点疲乏,也不想让他强撑着,他们两人很快就离开了。同时阿梅端着面包粥进来,还有新做的一点小菜,一碗鸡蛋羹。 一张矮桌放到云泽的床上,他慢慢吃了早餐,但是发烧让他没什么胃口,平时很喜欢的,加了虾米蒸好的鸡蛋羹吃着都没滋没味的。 勉强吃了早餐,休息了一会儿,他吃了药,又躺下了。 美尼斯在边上翻看一卷羊皮,时不时轻轻摸他的额头,给他换毛巾。 云泽没有睡着,他只是闭着眼睛,然后想起曾经记忆深刻的一次发烧。 他生病了,外婆出去了,家里没有其他人。他很渴,嗓子冒烟,但是水杯在桌子上,离他有一些距离。年纪小小的他就躺在那里,眼睛看着桌子上的水杯一动不动。 那会儿他觉得自己差不多得死了,一边怕得要死,一边从床边的小书包里摸出一根两头接起来的铅笔(两头接起来可以节省铅笔,穷),然后在书本上用认识不太多的字写下了‘遗言’。 最后? 当然一点事都没有,外婆回来了,给他喂了水,喂了药,说等他好了,给他吃红烧肉,吃到够。瞬间就把他从那种伤春悲秋的情绪里带出来。 那之后的第二天他就活蹦乱跳了,而那个‘遗言’也就成了他死死埋在心里的一个黑历史——要了命了,谁写遗言是希望祭拜的时候给他捎一碗红烧肉的?而且烧字还写错了。 不过对幼年贫穷的云泽而言,外婆的红烧肉,大概就是他对幸福的另一种理解了。 大概生了病之后人就会情绪化以及失智。 云泽突然又开始想念外婆的红烧肉,想得不得了,恨不得红烧肉立刻出现在眼前。然而这是不可能的,猪养好还得两年,今年吃不到,明年秋后才能吃到。 他突然有点委屈,倒不是委屈吃不到红烧肉,就是委屈,为什么自己死那么早? 为什么自己必须像是木偶一样在游戏里人不人鬼不鬼活十几年? 为什么穿越了,还是这种要什么什么没有的地方?连吃个红烧肉,还是自己先养出合格的猪,做出糖,做出黄酒,做出酱油…… 这时代的确也有优点,也有很多可爱的地方。但是有机会的话他当然还是宁愿待在现代的空调房看着沙雕电视剧吃着垃圾食品。谁要穿谁穿去,连上个厕所都要自己发明厕纸的年代真是够够的。 -- 第215页 简直是越想越委屈,云泽忍不住转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 美尼斯一下发现了,他小心看过去:“殿下,您哪里不舒服吗?” “我要吃红烧肉。”云泽的声音闷闷的,有点含糊。 冷不丁来这个要求,美尼斯还有点茫然:“您想吃红烧牛肉了?不如我让厨房先煮一些肉汤。”车上没带酱油,做不了红烧牛肉,先吃些肉汤解解馋。 云泽把脸转过来,因为生病,脸色潮红,眼神迷离,刘海一卷一卷没入领口,看起来很是脆弱可怜。 “啊,没什么。”只是突然抽风了,不要理他。 看云泽一脸羞臊,美尼斯也就没有问下去,只是觉得他偶尔任性一下很可爱,可惜云泽少有这种情绪失控的时候。 “殿下,好好休息,等您好了,您想吃什么都行。”美尼斯俯身亲了亲他的脸颊,“等回到库里,我们就吃红烧牛肉。” 云泽:…… 算了算了,不就是晚两年吃到红烧肉么?红烧牛肉也挺好吃的,白米饭也有了,奶酪鸡排跟不要钱一样地吃,想当年他吃一顿炸鸡都得肉疼好久。 如此这般自我安慰了一会儿,云泽终于睡着了。 第105章 他们在这个小村庄待了有两日, 云泽的发烧第二日就好了,第二日就是补充了一下物资。因为本地村民手里也没有多少余粮, 所以士兵们出去狩猎, 用来补充每日的粮食消耗。 一开始本地村民畏惧他们如虎, 不敢靠近。后来看他们并不打扰他们的生活,需要什么也都用珍贵的盐和布料换取。渐渐的, 他们胆子就大起来,甚至还敢靠近士兵闲聊两句。 不过最好玩的大概是很多家庭邀请那些身体强壮的士兵去他们家里过夜, 几个身材高大的尤其受欢迎。 云泽一开始不明白,就问了。 美尼斯没说,巴依说了。 那些人家邀请这些士兵过去,就是……配种的意思。他们一般都是只有女儿, 或者决定让女儿顶门立户的家庭, 那些女孩想要更优秀的后代,一般会选择找这样‘优秀强壮’的士兵留种。不肯定会不会成功,万一成功了呢? 当然, 成功了,也和士兵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其实算是母系氏族的一种遗留,同时也是为了解决‘近亲繁殖带来的畸形儿’问题。因为村里人太少, 其他村子离得远,找外乡人更容易生出优秀健康的后代。 后世人的道德伦理当然是难以接受这些的, 但这是这种小村庄的人为对抗生活现状想出来的主意。 云泽呆了半晌,叹了口气:“还是得发展经济多修路。”修了路,交通发达了, 和其他村庄往来也会密切起来,说不定还能顺便提高收入,这种事就会越来越少。 当然,虽然云泽选择尊重本地的习俗,感情上他还是过不去。士兵留宿的那几户人家,云泽给他们都种下了一棵苹果树。他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这棵苹果树,说是赔偿吧,人家心甘情愿的,说是赠品,有把人家当小姐,看低人之嫌。 “如果有了孩子,这树就算一点营养费。三五年后它就长果子了,自己留着吃也可以,卖钱也可以。” 说完这些云泽就跑了,他觉得怪异得很,就像是给学校里乱搞的儿子擦屁股的妈妈。 回去之后云泽就和所有士兵说了:“我不管之前怎么样,以后怎么样,我的队伍里,以后不允许这种事发生。如果有喜欢的女孩子,那就正正经经结婚在一起,队伍里又不是没有女孩,多带一个也不要紧。如果没有想结婚,不许去别人家里过夜。 “万一你要是给了一个孩子生命,让他/她降生到世界上,你对他/她就有责任。不是随随便便说一句‘和我无关’就真的和你无关了。父亲,是一个很严肃的词,你要给孩子吃穿,你要教导他为人处世,你要培育他长大。生孩子,养孩子,没有那么容易!” 云泽因为自己的遭遇的关系,特别不喜欢不负责任的家长。他有父母就跟没有父母一样。 其实,按着云泽以前的脾气,他就是不高兴,也不会要求别人按着自己的准则行事。但是慢慢的,神子的地位和权势给了他底气,有时候也会做出这种任性的事。 ‘我不喜欢,你们就不能在我面前做这种事。’ 云泽这么严肃地说一件事,就算有些人觉得这是多管闲事、小题大做,也没有人敢表露出来,他们更不敢不听从。 之后一路,虽然也有在这样的小村庄停留,但再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他们也没有再遭遇过雨里被狼群袭击这种事,一路算是平平安安没有波折到了沙姆王子所属的港口城市。市政官早早在门口等候迎接,同样等着的还有常年驻扎在这里的海军的将军。 “欢迎您,神子殿下。” 这一路无数市政官接送,云泽都麻木了,实在没有什么想法,礼貌性说了一声‘辛苦了’,就头也不回地奔向沙姆王子的府邸。有沙姆王子之前送来的信,这边已经打扫干净,随时可以入住。 他们休息了一日,身体蓄满能量,云泽才把那个孩子叫到眼前:“你该回家了,你的父亲很想念你。” 经过这一路,小孩已经知道自己是要回家了,也知道到了这边会有海军送他回去,所以他点点头,用不熟练的泰锡语感谢云泽:“谢谢神子殿下。” -- 第216页 云泽摸摸他的脑袋:“我让阿梅收拾东西。”把这孩子喜欢的糖果都带上。 阿梅给这孩子收拾了不少东西出来,云泽把它们一并给了海军的将军,他们离开港口的那一日,他就站在那个用石头铺砌的粗糙港口上。 然后他第一次看到了这个时代的大船。 目测有二十多米,长条形,像是香蕉,也像是龙舟,主要靠着船员划桨前进后退,但是也有风帆,只是看着不能转向的样子,作用应该很有限。有船舱,并不大,估计放不了多少东西,住着肯定也不会舒服。 云泽觉得这种船可以改得更好,但是他不懂船只,手里虽然有一艘海船,但是说真的,他不懂操作。所以,还是先干自己擅长的事情吧。 比如,建一个晒盐田? 他已经忘记了自己脑袋里怎么会有那么多关于盐田的东西,或许是小说提到,或许是看过视频资料,总之他大概知道晒盐是怎么一回事。具体的标准可以再修正,大致流程还是清楚的。 找一片开阔的泥滩,最好隐蔽一点,不要人来人往和筛子一样。 这边有很多适合的地方,因为除了港口那个位置,其他地方完全还是未开发的状态。他找到了三个很合适的地方,然后每日测量涨潮落潮的水量刻度。 其实晒盐这种事情,说开了也就是那么回事,很好理解的。只是把柴火转换成了太阳光,大锅换成平又浅的盐池。 他们不是马上修建盐池,而是测试。他们需要人为制造出一个小盐池,里面是‘盐泥’,盐泥可以吸收海水里的盐分。盐泥要用耙子耙松了,再进入海水,再晾晒,再吸收盐分……直到盐泥里的含盐量很高了。就把盐泥拿出来,用海水泡开,过滤出高盐度的卤水。 卤水的盐度是否足够,可以放一个鸡蛋,看它沉浮的情况判断。 卤水倒入一个陶锅,他们用烧制的扁平陶锅来测试,太阳光晒盐的效率,以及测试最适合的深浅。 高浓度卤水出盐率很高,晒一天,就能看到白花花的盐。 实验非常成功。 其实以前是有人想过海水里晒出盐,但是他们缺少了一个步骤,失败了。那就是‘盐泥’这个步骤。原本的海水晒出盐,那得是猴年马月,没有效率。但是利用‘盐泥’吸收盐分的特点,就能快速产盐。 云泽想一想,如果有机会回到现代,他一定要给那些小说和视频的大大疯狂编制彩虹,感谢他们传播了文明的智慧。 试验成功后,选定的地址开始被推平。巨大的礁石搬走,小的空隙填补上,尽量造出一个相对平整的区域。被拉来干活的奴隶麻木工作,偶尔有一两个小心询问,也得不到任何消息——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他们以为这里是准备修一个海边防御工事。 防御工事是要修的,因为晒盐是秘密,这边肯定要被围起来,海里会有二十四小时巡逻队,陆地上有十几米高墙。 晒盐场分成三部分。 接近海岸线的是盐田,也就是盐泥晾晒和翻土的地方。用石块和水泥隔开,一块块就像是田地一样,只不过这些田地出产高浓度盐泥。 然后有一个地方,他们把盐泥溶解过滤成高浓度的卤水。 最后这些卤水被倒入用纯粹的石块和水泥修起来的晒盐场,只要有阳光,这里面的盐就会源源不断地产出,供给泰锡全国。 “这是神迹啊!”市政官看到这一切都惊呆了,他从未想过人类得到盐,可以变得这么容易。 白花花的盐析出,把晒盐场都变成了白色,像是冬天的雪。这些盐雪白,没有沙砾没有杂质,吃起来也没有苦味,是最上等的盐。 市政官简直要喜极而泣,虽然这里建立起来之后直接归属国王了,他收不到这些税,也不敢收。但是想一想,自己管理的城市,将取代盐城成为泰锡最大的食盐产出之地,多么让人骄傲? 云泽也很高兴,这里面有十分之一是他的分红。 另外的分红他换取了‘平民盐’的定价权,一碗盐的最高贩卖价格,不得超出十碗同样容量的麦子的价格。以后国王会直接在各个城市修‘食盐专卖店’,卖这里出产的海盐,远一点肯定会贵一点,但是最贵,也不能贵过云泽定下的价格。 这个价格是目前的低等品质盐的价格。但是考虑到海水晒盐成本很低,所以利润还是很大,甚至比劣质盐的利润都大。 与此同时,第一家‘官方食盐专卖店’在港口开设了,本地居民,拿着身份证明来买盐,可以用劣质盐三分之一的价格买到优质白盐(原产地优势),一个月一个人有一斤的额度。 港口的居民还没有疯,这边往来的商人要疯了。 “真的吗?这么便宜的上等盐?泰锡国是在做慈善吗?” 于是新的传说又开始了,传说有人看到泰锡的神子,在海滩挥一挥手,海水从海里卷起,自动蒸发,变成一粒粒雪白的盐。 商人也想买,这样的上等盐,随便换个地方卖出去,就能赚到大笔的钱。但是商人限购的数量更低,他们拿着港口出具的正规商人的证明,一个商队可以买十斤不到的数量。 这点数量,拿来赚钱肯定是不行的,也就是拿来自用还行。 商人们想贿赂市政官,扩大额度。先不说这额度是国王和神子定下的,就算不是,市政官也不敢乱来。盐城市政官的血还没干透呢。而且,没看到神子就笑眯眯看着他吗? -- 第217页 盐不能作为主要出口商品,这件事一开始他们就很明确。 国王陛下和云泽的意见空前一致:盐、青铜和粮食,这三者永远不会成为主要对外商品。 和化妆品比起来,盐,是生活必需品,肯定要优先供给国内,而不是高价卖出去。这和粮食是一样的,总得自己先吃饱了,才考虑把多余的卖出去换别的东西。 这三者,一个是健康(盐),一个是力量(青铜器),还有一个是基础(粮食)。有一个乱了,国家就得乱,就像是那个粮食换棉花的故事一样。 这边事情差不多之后,云泽等人就准备返程了。结果全城的人都来送他,把云泽都惊了一下,因为他在这里四个多月,基本上,不是在沙姆王子的城堡,就是在盐池,这个城市他就没有认真看过,居民也是基本没有眼熟的。 港口商人多,别的国家过来的正经商人,还有间谍,还有海盗……很多,很混乱。所以为了他的安全,出行身边都要跟着许多人,他就不爱出门了。 他都不认识这里的人,都不出门,这里的居民怎么就想起来送他了? “是为了殿下制作的云盐。”美尼斯笑着说,“现在最贫穷的人家也能吃得起盐了。” “什么盐?”云泽没听说这个名字。 美尼斯笑着把神子施展法术,海水自己把自己晒干变盐的故事说了一遍。听说最近还衍生出了新的版本,说神子看到百姓吃不起盐,又看到海水里都是盐,就在海边哭泣。海神感受到了神子的真心,决定为百姓提供优质上好的盐,于是出现了这种廉价的优质盐。 因为直接叫‘神子盐’不好听,他们想到‘云’是神子的神名,这些盐又像是云一样洁白,就取名‘云盐’。 云泽:…… 第106章 回去的时候因为要经过盐城, 所以车队走另一条曲线路。这一次他们离开的时候携带了大量的白盐,白盐装在陶罐里, 用油布封上, 这是要带回库里的样品。沙姆王子派来的副官负责直接运送这些盐去库里。他和云泽等人会走两条路。 另外还有三车的海边特产, 大都是非常珍贵的宝石矿物,还有一部分的香料。哦, 不是港口的市政官送的。是送了岛主儿子回去后,那位岛主让将军带过来的给神子的礼物, 感谢他救了他儿子。 信里没有细说,但是云泽明白,对方要谢的不只是救命之恩,还有去除了他儿子身上奴隶印记的恩情。 市政官也代表政府送了云泽两车特产, 基本上全是吃的, 类似虾干、鱼干、贝干、海菜等等。都是云泽爱吃的各种海鲜,他在这里四个月,可是没少吃现捞海鲜, 个头大、味道鲜美、无公害无污染,超级美味。 螃蟹龙虾清洗干净,放一点生姜清蒸过就很美味。 海带之类的切成丝, 开水烫过,加入酱料凉拌, 爽脆可口。 大鱼切段,简单腌制过,鸡蛋液里滚一圈, 沾一点面包屑炸一炸,浇上酱汁,外酥内软,十足美味。 鱼头也不要浪费,切开两半,和豆腐、小贝壳、蔬菜一块儿炖汤,加一点盐和生姜就足够了。 如果吃鱼怕鱼刺,那就将鱼肉剔下剁成泥,加入酱料、面粉、蛋清揉捏,蒸好呈饼状,加油煎过切片就是老少皆宜的小吃,没有油,水煮也很好吃。 差不多方法可以做出鱼丸、鱼肠……然后,就出现了一种放在陶锅里煮的‘小食锅’,其实和关东煮也差不多。这种木签子串起来的小吃一下在港口风靡开,和碳烤鱿鱼一起成了很多小旅馆便宜的招牌美味。 有时候云泽都得恍惚一下,他觉得自己给这个城市带来的最大变化可能不是盐,而是海鲜烹饪十八式。 这四个月吃下来,云泽几乎都得胖了。幸好他每日得在晒盐场走两三个小时,运动量足够,所以最后只是黑了一层,并没有变胖,倒是变得结实了。 至于其他人,比他还要黑更多,巴依这个白面将军已经是黑面将军了。他要带着人建筑防御工事,事情不比云泽少。 沙姆王子派来的副官一直在协助云泽的工作。 而美尼斯,他一如既往忙碌。主要是推广玉米和大豆轮种的事情,似乎港口这边的祭司有些懈怠了,没有遵照神殿的命令。全国上下都在种植玉米,这边的土地大半还是春小麦和胡豆,一问才知道,这个上了年纪的祭司完全是不作为的状态,反正这边的居民大多打鱼为生,种植的土地又不多。 不作为就是渎职,这个老祭司还想在美尼斯这里倚老卖老。而且他是海神殿的祭司,就指责美尼斯越俎代庖。 和美尼斯硬杠的下场就是踢除祭司身份,收回所有神殿附带财产。美尼斯立刻从附近调来新的海神殿的祭司接管,另一面先斩后奏把老祭司一家解决掉,主要是收回所有财物,把这养尊处优的一家子变成无产平民。之后,他才发信给海神殿最大的神官和自己的老师,说明了这件事。 这两人很快发信过来,对美尼斯的处理方式没有异议。 前年神殿就接到命令,要求试种植玉米,去年全面铺开种植,而这里居然没有一点动静?贬为平民都是优待了,海神殿的神官直接下命令,此后十代人,不得进入神殿系统。 不过经过这件事,美尼斯有了新的想法。等回到库里,他准备将泰锡偏远地方走一圈,看看各处祭司的工作情况。 -- 第218页 云泽支持他的想法,可惜他不会跟着一块儿出去,因为云泽已经准备开始办‘职业技术学院’了,主要招生对象是他、美尼斯的下属的后代、神庙里一些父不明的小僧侣,还会择优录用一些平民家庭的孩子。 一开始规模肯定不会很大,只能算是雏形。 里面学生出来后就业情景很好,可能才会扩大规模。 土地满足了食物的需求之后,肯定会有一批人从土地里解放出来,成为手工艺者。泰锡既然想要发展棉布产业、制糖产业、制酱产业,又准备全国范围内开设官方食盐专卖店,那么肯定需要一批人从事相关职业,哪怕是个小商贩。 那么这些孩子出来,除了传统职业,也能尝试一些新的行业。 考虑到现在依旧是农耕社会,生产方式还是手工的,剩余劳动力也不会太多,所以这类学校很难遍地开花。再怎么说,对底层人来说,这也是个机会。 出来的时候是春季,正是万物生长萌发的时候,回去却是夏末,花儿开到最热烈,即将由盛转衰。但云泽等人没有任何悲凉的感触,花儿谢了,不就说明果子快要成长了吗?等他们到了库里,刚好赶上丰收季。一片片的金灿灿,才是最让人喜悦的颜色。 盐场已经修好,任务已经完成,去盐城进行晒盐改革也有了成功的经验,所以大家的心情都很轻松,一路基本是说说笑笑,无聊的时候聚集在车厢里讲故事。 对,就像是‘十日谈’里那样,每个人一个故事,讲完了睡觉。 美尼斯等人不是讲一些宗教传说故事,就是泰锡的民间故事。而云泽也很有特点,他喜欢讲动物故事,将动物赋予人性,然后产生了一系列的故事。 随着他们出行的一个书记官在旁边将这些故事记录下来。 云泽问他为什么要记录这些故事,他就回答说:“我想将这些蕴含深刻道理的故事讲述给别人听。我已经收集了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我的后人每日接触它们,能从中学习到做人的道理。” 云泽若有所思。 他们转向去盐城,因为盐城是很富有的城市,每年很多商人来购买盐,所以这边的路被车轮碾压得宽阔平坦,空气里似乎都带着一点盐的咸味。 盐城很多人靠着盐为生,他们从本地获得廉价的盐,运到别的地方贩卖赚取差价。他们被称之为小盐商,常年在外,家里都是女人在管,所以在盐城,掌家女人是很常见的。但是没有说女性地位就高,因为家里赚的钱多是男人的,谁赚的钱多谁说了算。 “如果国王陛下的食盐专卖店开遍全国,对这些小盐商打击会非常大。是否能考虑一下,招募他们,作为官方送盐的商队?”盐城的盐要送到四周围各个地方的专卖店,肯定需要人送货,直接找盐城的人会更方便。 固定的工资肯定没有他们自己在外面跑赚的多,但是至少还是有收入,且是长期稳定的收入,安全性也更高。 另外一些小盐商也不是完全没有活路,因为一些偏远小村庄肯定是照顾不到的,他们可以送盐上门,赚跑腿费。 新的市政官热情接待了他们,他是别处提过来的,刚刚接手这边的工作也没有很久,还有点手忙脚乱。相比起来,其他的官员就沉默许多。 盐城的官员贪污不是个例,可以说,从上到下,没私吞盐钱的,就没有。虽然这一次就处决了市政官一家,但其他人知道自己也是足够被斩首的,只是除了首恶之后国王对他们这些小角色不感兴趣放了一马,这才侥幸苟活。 所以这些人现在都安静得很,深怕被抓住把柄。 然而云泽并不关心他们的官司,他一来就去了盐矿场地。那是一个盐池,挺大的,上面被太阳晒着水汽蒸发,下面不断涌出新的卤水。 卤水是不能拿来直接食用的,因为含有大量的氯离子,但是变成食盐结晶,氯化钠,又是无毒的。 本地人虽然不知道什么氯离子、氯化钠,但是他们知道能取走使用的只有盐池边缘日积月累留下的白色盐结晶。上层是上等白色盐,下面就是浑浊的那种下等盐。再往下,就是盐混合大量的泥,不知道说它是盐还是泥。 其实这条件比海边好多了,这些卤水浓度比海边过滤出的卤水的浓度还要高。可以直接取过来,进行过滤,倒入晒盐场,就能晒盐。 修晒盐场的材料也是现成的,就是前市政官给自己修的城主府,还没住呢,就拆了,整整齐齐的石料和水泥摆放在那里。 因为在海边已经修过很多次,如今也是熟门熟路,尺寸都是早有标准的,建就是。这里也不需要再修防御工事,因为本来盐池这边就是‘国有’,被围墙围起来重兵把守的。 这边的事情基本不需要云泽操心,他每天早晚看一看进度就可以。别的时间没什么事情,就披上斗篷在盐城闲逛。 盐城这边多是盐碱地,很多作物不适合种植,从土地获取食物和钱财,在盐城是不容易的。这里主要种植胡豆,也就是蚕豆,这种作物比较适应这里的土壤环境。蔬菜的话,好像是芹菜。 所以很多人是没有办法,只能做小盐商。 感觉上,虽然盐城人普遍手里有点小钱,但是日子却没有比别处好过。因为它这里的麦子、食物都要别处运送过来,价格就上涨了。工资高,物价也高,所以综合下来,生活水平其实没有变高。 -- 第219页 盐碱地啊…… 甜菜可以改善盐碱地,但是目前肯定不会拿到这里来种植,因为制糖技术需要严格保密。现代有一些特殊土可以改善盐碱地,到了云泽这里,他只能想出一些可以在轻盐碱地上种植的作物。 高粱是一种,玉米也能种,还有枸杞、向日葵、青菜…… 云泽想了一大堆,但是他没有和市政官说。因为现在都已经快要秋收了,就算有合适的,一时半刻也没法种。然后,这件事还是交给国王处理吧。 盐碱地肯定不会只有盐城这一例,泰锡出产盐的地方都有可能是盐碱地,不如交给国王统一解决。 紧赶慢赶,晒盐场还是在一个月后修好了。本来晾晒干了准备试验晒盐成果了,没想到天空不作美,下了一场小雨。于是他们又等了两日,把过滤好的卤水倒入晒盐场。卤水在浅浅的晒盐场暴晒一日,白花花的盐就出来了,质量比盐池边上拣取的还要好。 成功了! 参与修建晒盐场的人都激动得两眼泪花。 云泽拢着手站在一边,他看着工人用铲子把盐收集起来,倒入麻布袋子。这些盐以后会送入泰锡平民的家里,装入他们的盐罐子。 离开库里之前,他承诺会让泰锡人吃上干净又便宜的盐。 他做到了。 第107章 为了晒盐场的诞生, 市政官想要把云泽留下来,办宴会。一是感谢他, 二是欢送他, 因为云泽第二日就要离开盐城回库里。 云泽拒绝了, 他让人收拾了行李,第二日一早就离开盐城。 他们路上还经过那个曾经云泽发烧的村庄, 当时的那些人家,有两户的姑娘怀孕了。不过孩子和他队伍里的士兵没有关系, 人家也不能光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上门的士兵。所以,隔一段时间,两个村子之间就会组织有需求的男女进行集体相亲。 有时候是女方去男方那边,有时候是男方去女方那边, 感情若是不合, 来的人就会离开,带走婚姻期间对方赚取的财物(减去用掉的剩余财物)。不过孩子倒是默认是女方的,这似乎是习俗。 然后他们便离开了这个小村庄, 经过之前受到袭击的荒原。但是再也找不到曾经有人类经过的痕迹,大自然用画笔将其重新涂刷了一遍。这片荒原已经成了黄色,草木开始凋零。 车队终于赶在秋收祭之前回到了库里。库里城外的麦子都已经收割了, 只有牛羊在吃草。云泽注意到这边好像多了不少茅草棚,也不知道是什么。 云泽回到家, 匆匆忙忙和家里人见了一面,发现家里多了许多盐。 原来国王神官等人已经收到早早运送过来的海盐,甚至库里城内的‘官方食盐专卖店’都已经开门了, 虽然已经做了限购,这一批送来的食盐还是在三天内被疯狂的库里人抢完,点滴不剩。 可以说,泰锡人用盐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一半,剩下一半是如何快速稳妥地将食盐送到泰锡各个角落。 “神子来得正好。” 云泽刚准备换一套衣服,还没有喘口气,就被国王带走开会了。这又是一个重大会议,王室、神殿和长老会出席,因为事关蝗灾。 “蝗灾?”听到这个名词的云泽心头一跳。这种生物天灾,就算在现代都不好解决。而在古代,只能寄希望于大自然,最好能天降甘霖驱逐蝗灾(因为大雨带来湿润,有助于某种真菌生长,这种真菌恰恰克制蝗虫,另外土地含水量太高会淹死蝗虫卵)。 这个时代的人已经知道蝗灾的发生规律。先是有大旱,接着蝗虫成灾,之后至少三年还会持续影响,因为蝗虫会产卵,这些卵在次年孵化,继续成灾。 之前的天气变化只是让粮食减产,可是蝗灾却会让一个地方的人彻底失去庄稼和粮食,没有哪一个国家敢小看蝗灾。 所以,知道泰锡南方有几个小国家受灾的国王陛下立刻警惕起来,他担心明年这种可怕的虫子就会到泰锡南边来。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事,这都是血的教训。 开会的人都面色沉重,血的教训吃过几回,但是面对这种天灾,人有什么办法?他们以前也不是没有试过毒烟、大网捞捕等等,完全没有效果,该肆虐还是肆虐。 “我已下命令,南方地区,春小麦种植全部改冬小麦种植。”国王严肃地说。冬小麦在初夏时候就能收,而蝗虫在泰锡肆虐是在干旱少雨的夏季(泰锡春季多雨,不利于蝗虫迁徙和繁殖),所以种植冬小麦能在蝗虫来临之前收获一波。 国王说到冬小麦,云泽就想起一个同样能在初夏收获的作物,土豆。 “殿下,我这里有一种作物,生长在土里,产量也很高。春日种下,三个月就能收获,可以赶在蝗虫到来之前。” 云泽举起手发言:“这种作物三个缺点,一个是天气一热就停止生长,所以只能是春种,夏初收,或者秋种,深秋收。另外一个就是,一旦这种植物得了病,疾病蔓延,整块种植了这种作物的土地都会颗粒无收。还有就是,这种作物从地里挖掘出来后,如果保存不当长出芽,人类吃了就会中毒。 “这就是土豆,它产量比黄金麦还高,口感比黄金麦还好,但是缺点也是一样明显。如果陛下认为合适,不妨在南方种植这种作物。” 会议其他人齐齐看向他们国家的宝藏神子:您是把神国搬下来了吗? -- 第220页 然后其他人就开始商量这种作物是不是明年在南方地区推行一下。第一个缺点还好,虽然泰锡的夏季又长又热,但是不是还有春秋两季可以种植吗?这个缺点完全算不上缺点。第三个缺点,发芽了有毒,不发芽没毒,这不奇怪,好些东西熟了没毒,不熟有毒,只要告知大家一声,多注意一点,就没关系。 麻烦的是第二个缺点,一旦生病,直接颗粒无收。要是谁家靠着这个吃饭,又不幸作物生病,那不就和遭遇了蝗灾一样? “神子殿下,您说的这种作物,发病多么?”一个老臣犹豫地问。 云泽摇摇头:“倒是不多的,这是最坏的情况。这种作物可以适当埋得深一点,减少发病几率。” 大家就松了一口气,左相看向国王:“陛下,我认为神子殿下这种作物可以种植。它发病的可能性至少不会比蝗虫不进入泰锡的可能性大。蝗虫盯上,就一定颗粒无收。” 国王点点头:“不失为一个办法。” 之后大家又讨论了几种可以保存食物的办法,帮助南部地区的人留住至少一部分口粮。但是根本的问题,如何减少蝗灾会造成的损失,或者,如何减轻蝗灾的程度,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开口。 不是他们避而不谈,而是真的不知道有什么办法。 云泽也是茫然了一会儿,主要真的没想起来有什么较好的消灭蝗虫的法子。他现在知道的,都是当年某站刷到的弹幕评论,大家都知道某站人均专家,所以云泽也不知道这些方法有用没用。 “陛下,我听说过一些可以减少蝗虫的办法,但是我不确定效果如何,或许您可以尝试一下。”犹豫了一会儿,云泽决定还是相信弹幕一次。 他像是上一次那样,找人要了木板、白布和墨笔:“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蝗虫可以持续数年为灾的原因。很简单,蝗虫卵,它们留下了足够多的蝗虫卵。一只雌性蝗虫一次就能在土地里产下几十枚卵,而且藏在土壤深处,难以被发现。这些卵一个月之后就会孵化,不断繁衍。” “若是次年不再干旱,而是多雨,过多的水分淹死蝗虫卵,那便罢了,但基本上,干旱不会只有一年,所以次年春蝗虫会再次成灾。它们吃光了南方几个国家的粮食,继续北上,夏季就能到达泰锡。夏季的泰锡高温少雨,又是一个上佳的繁殖地。然后蝗虫待一二月,直到夏末雨季来临才会消失。 “最佳灭虫卵的时间是夏季,但因为是别国发生的,我们不能跑人家家里杀虫子,所以本国也要做好措施。我建议,在冬季之前,把土地重新翻一次,而且得是把地下的土壤翻出来打散。大雪会冻死里面的虫卵,包括蝗虫。这是第一种办法。” 云泽讲完第一条,看看大家反馈,没有人反对或者反驳,那就继续。 “其次,我们来看看蝗虫怕什么。蝗虫成灾,每次都在干旱之后,为什么?一,因为干旱导致食物短缺,蝗虫受环境影响变化形态,我们可以称之为‘群居化’,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身体从黄绿色,变成了黄褐色。从分开的一只一只,变成聚集的一群一群。 “二,干旱导致蝗虫缺少天敌。我们身边有很多动物以蝗虫为食物,像是鸟类、青蛙。但是进入干旱之后,鸟类和青蛙消失,蝗虫没有天敌,就会肆无忌惮繁衍。 “三,其实有一种专门针对蝗虫的……诅咒(真菌),必须要比较潮湿的环境才能存在。一旦干旱,这种可以控制蝗虫数量的诅咒(真菌)就很难起作用。蝗虫又少了一个敌人。” 云泽讲得仔仔细细,下面人听得津津有味。他们就喜欢听神子分析东西,不好形容,就是感觉特别明白,特别有条理,也特别有说服性。他们听完了,脑子里就会建立起很清楚的概念,并且方方面面都会考虑到,记忆深刻。 按现代话说,就是干货满满,而且很有针对性。 其实这又是现代人的金手指之一,课堂教育养成的整理归纳,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的习惯,也可以说是逻辑思维能力。 会议室还是安静,所有人都盯着云泽,只有书记官在拼命记笔记。 他们觉得,既然云泽罗列了一二三描述了蝗灾成型的原因,那么是不是接下来就该说减轻蝗灾的办法了? 他们没有猜错,云泽这边开始一条一条的分析,如何去对抗这种生物天灾。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蝗虫成灾,必须有一个得天独厚的环境,那就是干旱。它因为干旱成型,然后朝着低洼湿润的地区迁徙,沿途它们会在裸露土地里产卵。导致蝗灾持续不断,造成巨大损失。 “理论上,含水量较大的土地,有茂密草木覆盖的土地不适合它们繁殖,那我们可以人为创造没有土壤裸露的环境。也就是,拦截河道,制造人工湖,调节水土。或者,像是库里的水渠分流系统一样,将水充分利用起来。哪怕降雨减少,土地也有足够水分,这就是不利于蝗虫生长繁殖的环境。 “当然,这可能是大工程,一两年看不出具体效果。但是长远看,这对抗击旱灾和蝗灾有巨大效果,所以,陛下……” 云泽看向国王,国王捂住了钱袋子,他知道自己又得花钱了,而且不是一次一笔花掉,而是和库里的供水系统一样,钝刀子割肉,一点一点割,割到今年才算割完了。 -- 第221页 但是他能拒绝吗?这么多人看着,他可以拒绝吗? 云泽看着国王,小声说了一个‘盐’。 这仿佛一根救命的绳索,一下把国王陛下救回来了。对啊,今年他有盐了,有源源不断的盐了。等他的食盐专卖店开遍了泰锡,这钱还不是源源不断进入到他的口袋里? 国王陛下立刻满血复活,他摸着自己的胡子,义正词严道:“为了以后泰锡的人民不被蝗虫侵害,能保住自己的粮食,人工湖肯定要修。” 他没说修供水系统,这东西太耗费石头和水泥,光是库里一座城市就榨掉了他三分之一还多的坟墓,而南方地区,能就是一个城市吗?那是好几个城市!造价这么贵的奢侈供水系统,国王陛下觉得自己可能用不起。但是挖人工湖还是可以的,他人手有的是。 能拦截水源,修建人工湖也就可以了,云泽转回到之前的话题上:“保持土地水分,保持草木茂密,可以从根本上削减蝗虫的数量,但是目前来说这些措施不会立刻生效,需要一些时间。那么现在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很有效的遏制蝗虫数量吗?有的。” 他在白布上写下一行字:“增加蝗虫天敌。” 第108章 云泽老师敲着黑板, 给出一个送分题:“蝗虫的天敌有什么?” 这个刚刚讲过,但是在座各位眼观鼻鼻观心, 低头看着自己鞋子, 就是不肯抬头和云泽对视。 学渣本渣了。 “蝗虫的天敌主要是鸟类, 包括野生鸟类和家养鸡鸭,还有青蛙。如何增加他们的数量, 简单,减少猎捕, 以及增加养殖。 “这里有一个很方便的办法,那就是让南方的农民养殖鸡和鸭子,鸡和鸭可以吃蝗虫,遇到饥饿的时候, 一只鸡一天能吃掉的蝗虫比人类抓一天都多。” 他在鸡鸭下面划了一条黑线, 表示这是重点。 “那要如何让他们饲养鸡鸭呢?鸡鸭吃粮食、草籽和虫子,鸭仔鸡仔的价格也不便宜,一不小心养死了就亏本。” “所以我决定, 寄养三百只鸭仔和三百只鸡仔到南方去,按着一户家庭五到十只分配,数量以存活到南方的小鸡小鸭数量为准。等到年尾的时候, 农民家庭养育的一半鸡鸭归我,生的蛋归他们, 剩下的鸡鸭归他们。” 云泽在白布上啪啪写下:鸡鸭下乡计划。 其实等于是,云泽送了别人六百只小鸡和小鸭子,考虑到小鸡小鸭一路的死亡率, 最后到达南方的可能一半都不到。假设顺利存活两百只,年尾他能回收一百只活蹦乱跳的成熟鸭子和鸡。没有任何投入却收获那么多,可以说完全就没有损失。 而对养了他的鸭子和鸡的农民来说,等于有人承担了鸭苗鸡苗损失费用,风险降低。虽然前期要辛苦养殖鸡鸭,要找寻一些草籽、虫子和部分粮食喂食,但是这个时代的人工成本和饲养成本很低,从后期能获得鸡蛋鸭蛋和将近一半数量的鸡鸭来看,这依旧是个有利的买卖。 某种程度上说,云泽付出生产资料,农民付出劳动,最后各得所需,这是双赢。 居然还能养鸡鸭吃蝗虫? 一大半连真实土地都没有摸过的权贵们面面相觑,因为他们真的不知道鸡鸭还吃蝗虫。 倒是左相这会儿连连点头:“神子殿下说的是,鸡鸭往日也常啄食虫子,蝗虫是虫,怎么就不能吃?我在南边有农庄,我也拿一千鸭仔鸡仔送农民家里寄养。趁着天寒之前送过去,明年就能用了。” “谢谢左相大人。这些都是我听说的,具体如何,恐怕还得再看。”云泽说。 因有云泽和左相慷慨解囊,虽然之后云泽一直说这只是理论,不知道实践效果如何,其他人还是快速跟上,你送一点我送一点,很快就有了几千只小鸡小鸭,就算死一半,还有两三千。 都是送养的流程。 其实他们这一群人,财大气粗,这点鸭子小鸡都没有放在眼里,还主动说:我直接送给农户,不用还了。 还是云泽坚持用之前的方式,但是大家送小鸡小鸭的时候,可以再送三个月的饲料。因为冬天农户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没有多余粮食喂鸡鸭,外面又找不到饲料。 鸡鸭饲料也简单,用麦麸混合一些牧草就能制作。大家都有农场和牧场,这点饲料简直九牛一毛,于是所有人都同意这个添加条件。 云泽这样坚持有偿养鸡鸭,是为了安抚其他地区的农民。否则他们会心理不平衡,觉得凭什么南方农民有,我们没有。再加上,这种有偿的方式,也能让南方地区的农民更加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些鸭子。另外这也是一个枷锁,让他们不敢随便处理鸭子和鸡,甚至偷偷私底下吃掉之类的。 云泽说完自己的意见后,大神官阁下顺便发言。 他的意见很简单,今年多储存一点粮食,万一南方地区受灾,至少还有些粮食可以赈灾。神殿这边统一意见,表示今年会少酿一些酒,也会少发救济粮。 然后其他人也就一起表态,今年会少酿酒,多储存粮食。当然,他们储存粮食不是为了赈灾,那是神殿的责任,和他们没关系。这些权贵储存食物主要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吃用。还有一些还有倒卖粮食的打算,但是这个打算不能说出来,更是不能被发现。 不是因为道德问题,而是因为泰锡两大流氓。 -- 第222页 国王陛下知道你有粮食,他会强制征收。神殿知道你有粮食,会上门找你要粮食。 他们当然可以不给,只要扛得住后期这两拨人的小心眼。就比如云泽生气的时候也会故意在某人房子对面修公厕和垃圾站一样,国王的操作只会更骚,骚断腿,你的腿。 神殿倒是不那么干,可是泰锡人方方面面的大事都需要祭祀神灵,万一那祭司生气和神灵说了你的坏话呢?为这点粮食,值当吗? 拿出具体应对方案后,会议就圆满结束了。云泽捂着自己咕噜咕噜叫的肚子,准备离开,结果国王陛下把他喊住。 “神子,我想知道盐场的事,我们边吃边聊。” 云泽只好让外面等着的侍卫带话回去,说自己在宫里吃了晚饭再走。其实送盐回来的沙姆王子的副官应该已经把事情说了一遍,可能国王想听听更详细的版本? 万万没想到,国王陛下的第一个问题是:“神子看到穷人没有盐吃,居然都哭了吗?” 云泽:“嗯?” 谁? 谁在污蔑我? 云泽试图解释,国王陛下却自顾自打上了一系列的补丁,神子就是太善良,太悲天悯人。 虽然他一直对云泽说的晒盐抱着极大的期待,但是白盐真的可以源源不断产出,而且成本低廉的时候,国王的内心是很复杂的。 就像是捡到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一样,盐场每天都在下金子。不,盐比金子还贵重,盐可以让泰锡人变得健康强壮。 前几年国王陛下每日忧心忡忡,晚上都睡不着。他很担心泰锡毁在自己手上。但是现在他不怕了,就算他立刻死了,回到死亡的世界,他把心脏拿出来称一称份量,也绝对足够升入永恒神国。 而留下的泰锡也不用他担心,第一王妃会看管好沙姆,沙姆会和他老婆一起管理泰锡,在神子和各位贤者的帮助下,他们会把泰锡治理得越来越好。 国王是真的感谢云泽,别的不说,若是没有他,泰锡明年可能就是粮食减产加上蝗灾,西北未平,南边又是一批灾民,那就真是灭顶之灾。 他想过万一出现这种情况自己会如何,大概会找一个富有邻国打仗,拿到一批赔偿粮食缓解国内的需求。但是以国王自己的经验,这种天灾人祸人人自顾不暇的时候,军队想要赢,会很艰难。这是不得已的下下策。 “陛下,我在城外看到很多小茅草棚,不知道是什么?”云泽转移话题,别继续说他哭了,没哭。 “那是肥料池。”国王说,“现在库里人已经知道肥料的好处。他们把麦秆、玉米秆、豆子秆都切碎丢进去,浇上人畜粪便发酵,还加一些枯枝烂叶,准备等明年的时候用。不过这一来,上公厕的人倒是比以前少了很多。幸好牛羊粪便也足够用。” 云泽倒觉得这是好事,保护了环境,也肥了田地。 用过晚餐后云泽就回去了,行李都已经收拾出来,带来的礼物也都一一发下去,都是海边的特产。 他洗了澡之后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出去了大半年,想一想还是自家好,要什么都是现成的。但是出门在外就要什么都没有。 他本来只是想要趴一会儿,没想到就这么睡着,眼睛一睁,已经天亮了。 云泽起床洗脸刷牙,厨房直接把食物连桌子搬到了他的房间里。食物的味道很香,云泽觉得哪儿有些不对,仔细一看,碗里的是红烧牛肉,他甚少大早上吃那么油腻的,怎么厨房上了这个? “殿下,是美尼斯大人吩咐的,说您想要吃红烧肉。”厨房这才上了一道红烧牛排骨。 “我想吃?我……”他刚要说不是,忽然想起自己生病那一日美尼斯的话,“哦……是我想要吃的。美尼斯呢?” “美尼斯大人一早就去神殿了。” 大概是要说港口城市处理祭司的事情吧。云泽点点头,他坐下来开始品尝早餐,难得一大早吃白米饭配红烧牛肉。他素来不爱一大早吃那么油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红烧牛肉一点不见油腻,只觉得浓香扑鼻。 此时美尼斯就在太阳神神殿,和自己的老师报告一路见闻。 大神官慢慢将权利下放之后就不太管事了,毕竟年纪渐渐大了,身体也开始不好,很多事情没法像是以前一样。要说不留恋权利,那当然不可能。只是大神官看得明白,泰锡应有年轻人的舞台,只有年轻人锻炼出来,这个国家才会健康成长下去。 美尼斯二十多岁,正是最有精力的年纪,最难得的是他看过外面的世界,说出来的话并不像是其他年轻人一样稚嫩得让人发笑。 美尼斯除了讲处理港口的海神祭司的事情,其他就是关于盐。 “你什么时候搬回来?”突然,大神官问。 美尼斯先是一愣,紧接着手指攥紧,脸上温和笑着:“我与神子殿下住在一处,有事可以商量,暂时还没有准备搬回来。” 大神官点点头:“我一贯是放心你的,你也从未让我失望过。” 美尼斯不说话,只是站在那里。 “昨日,神子殿下从外面回来,就直接到了会议室。”大神官摸着自己长长的胡子,“今年南方的国家闹蝗灾,与我们泰锡也不过三四日的路程。按着以往惯例,只怕明年南方地区也要受灾。开会就是为了这件事。 -- 第223页 “虽然知道这件事很严重,但是能想到的办法都已经试过,并无效果。之后是神子殿下给出方案,虽不能彻底解决,却能有效减轻。若是这些方法成功,此后泰锡再不畏惧蝗虫如狮群。” “殿下做出的事情足够万民敬仰,万代歌颂。然而,人性复杂。一件完美的陶器,人人喜欢,但是一旦它身上磕破了一块碎片,哪怕只有麦子大的一点,那种完美就会消失。人会议论纷纷,不断讨论这块小小的缺口,他们再也看不见别的完好的地方。你是我最看重的弟子,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你应该比我清楚。” 大神官一双虹膜异色的眼睛锐利地看向美尼斯:“你现在就是那块小缺口,美尼斯。” 第109章 苦涩自心间弥漫开, 美尼斯甚至不知道如何反驳自己的老师。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若只是荷尔蒙吸引在一起玩, 并不会有人说什么。但是认真地准备在一起, 甚至以后会结婚, 都是很挑战世俗的事情。无论是他还是云泽,都做好被人恶意揣测和嘲笑的准备。只是心里做好了这个准备, 不代表就不会因此受伤。 受到伤害是这条路上无法避免的。 然而因此放弃,却也是绝无可能。 “老师, 十三岁的时候,我想要独自去游历各国,所有人都反对,那时候我没有放弃。现在, 想要和殿下一直在一起, 是比游历各国还要强烈坚定的信念。我无法保证,保护神子殿下不受到伤害,但是有什么, 我都会站在前面。若有刀子,让它对着我。” 美尼斯那温润的茶色的眼睛有一种大山一样的坚定,就算是老师反对, 母亲反对,所有人都反对……只要云泽还喜欢, 他就一直站在他身边。 大神官叹了口气。到了他这样的年纪,很多东西就看淡了,别人的言论也好, 情情爱爱也好。他并不是不允许自己最得意的弟子和自己最看好的神子在一起。 只是少年人的情事就像是月亮一样多变。他们现在情真意切,难免某一天伤心离场,那时候又如何收拾自己的心情,如何面对以后必然会有的交际和接触? 而且,在大神官看来,神子殿下十分单纯,此事多半是美尼斯这个打小有主意的弟子起的头。在男女情爱里,伤心的多半是谈得最真的人。从这个角度出发,大神官觉得美尼斯成为负心汉的可能性绝对比神子大得多。 若是有那一日,神子殿下受到的伤害会是巨大的。 但是这会儿棒打鸳鸯,显得自己刻薄不说,还惹了神子白难过一场。 大神官思索片刻:“在你接替我的位置,并且被人认可能力之前,这件事不能说出去。你想要保护神子,总该有保护的能力。若那时其他神官来找你……我人老体弱,管不了。 “而且,我要你发誓,在神子殿下没有说厌倦了你之前,你就留在殿下身边。若是某一天他厌倦了,你也不要闹。” 什么叫毒唯? 毒唯就是,你配不上神子,奈何神子喜欢你,无可奈何我退而求其次。神子还喜欢你的时候,你喜不喜欢都得乖乖扮演好情人。神子不喜欢你的时候,你高不高兴都得乖乖离开不要胡搅蛮缠。反正,一切以神子意愿为准。 大神官现场表演了什么叫做‘后师父’,美尼斯心里却只有感激,他一开始还以为老师会直接把他腿打断丢去沙漠种树呢。 “谢谢您,老师。我早已在太阳神面前发誓,此生不负殿下。” 啧,早已?多早的早已?他是不是一开始就图谋不轨了?莫非神子殿下是被我们联手坑了? 想到当年他们决定让美尼斯就近照顾神子的决定,大神官只觉得胃疼,他眯着眼睛挥挥手:“走吧走吧,我现在看到你就觉得生气。” 美尼斯正要走,忽然想起一件事:“殿下想要办一个学校,教授孩子手艺,我们神殿不是有许多小僧侣么,我准备把十三岁以下的孩子带过去让殿下挑选。若是能自己学到点东西,不靠人养活也挺好的。” “学手艺?那倒也不错。”大神官点点头,“你带走吧,还有那些还年轻的女孩子,也都带走吧。” 神殿里有很多庙妓,大都是附近养不起的人家送来的女孩子。这些女孩子靠着身体赚钱养活自己,神殿给她们提供住所和食物,并且收取费用。 其实一开始神殿是没有庙妓的,那些女孩自己找贫民窟这样的地方居住,做生意,但是没有人保护,往往事情变得很糟糕,失去钱财都不算什么,经常是尸体出现在角落。后来一个大神官空出了一间屋子供这些女孩居住,于是很多没有人庇护的女孩都来了,她们把一部分钱交给神殿换取庇护和住宿,之后慢慢发展成了庙妓。 大神官个人不喜欢庙妓,因为他是个很虔诚,提倡禁欲的人。所以庙妓的存在,在他看来是破坏了神殿的神圣性。但是这已经是传统了,他又不好一个人决定说‘你们不能待在这儿了’,然后把这些无家可归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赶走。 但是大神官的心里一直就是这个想法,神殿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庙妓和那些父不明的孩子,只会破坏神殿的神圣。 所以,听说神子要收那些孩子去学手艺,大神官立马同意,还让美尼斯把那些还很年轻的庙妓也带走。学几年手艺,以后有门路养活自己,别来神殿了。 -- 第224页 美尼斯回到住处,云泽被一群工坊负责人围着,看起来很忙。 一会儿来找他的人都散了,美尼斯才走过来:“殿下昨日睡得可安?” 云泽一下就想起早上的红烧牛肉了,没想到一件随口一说的小事他也记了那么久,被人记挂在心上的感觉……超级好! “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 接着就没话了,两个人有点傻傻地对视了数秒,云泽忍不住笑:“早上的红烧牛肉。”他竖起大拇指,对着美尼斯弯了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感谢,就用这种方式表示。 “不过我要说明一点,我没有馋肉。”云泽强调,那会儿是意外,都是感冒病毒的错! 美尼斯失笑:“是,殿下又不是小孩子,怎么会馋肉呢?是我馋肉了,刚好今年来了新的牛肉,多做一些,一人一半。” 云泽也笑了,他是不好意思的。 “今天和大神官阁下说什么了吗?回来的时候怎么有些精神恍惚的样子?” 美尼斯一愣:“您看到了?” “当然,你一回来我就看到你了。但是那时候人太多,所以没有找你。”云泽说得理所当然。 美尼斯心里一暖。 “老师让我做事再谨慎仔细一些。”美尼斯避重就轻道,这些小麻烦既然不会对他们的感情造成影响,就没必要说出来让云泽白白担心一场。 而云泽以为大神官说的是美尼斯处置一个大祭司的事情,他安慰美尼斯:“大神官阁下是因为看重你,才会对你格外严格。” “我明白。殿下昨日去开会,是因为蝗灾的事情么?”这件事美尼斯早两个月便知道了,但是他是没资格开会的。不过神殿这边早早开始准备,比如储存粮食,以及储存粮食。 前面发生过的蝗灾的经验告诉他们,别的可以不管,粮食一定要多存一点,存再多怕都是不够用。 但是看今天老师的口吻,云泽应该给出了一些有效的建议。到底是什么建议? 人力,真的可以对抗蝗灾吗? 云泽昨天是被紧急拉壮丁,他还没有来得及和美尼斯说,现在美尼斯提起,他就如此这般说了一些,然后说这些都是他以前居住的地方的人随口议论的,具体如何他不能保证。 美尼斯内心感慨了一下神国居民知识量的庞大,又对云泽说:“今年的牧场和农场无法一下提供三百只小鸭和三百只小鸡,殿下需要向人求购一些了。”牧场主要养牛羊,农场养得不多,就算他们两个的农场牧场加起来,也没有六百只小鸡小鸭,成年的倒是有一些,可是也没有送种鸡的道理。 “我已经让人去民间求购了。如果没有,还能从绿云城找一批来。” 云泽并不是很急,他的农场牧场可以出三百只左右,他准备再收购三百只。 至于饲料也不必担心,制作豆腐剩下的豆渣、麦麸、玉米粒,他们打碎后搓成颗粒状,就是鸡饲料。 他甚至准备熬一点给动物吃的草药,有病治病没病强身。鸡笼也需要统一清洗、晾晒、消毒,以保证有更多小鸡小鸭可以活着到南方去。 “蝗灾的事情,我们只能先做好准备。最后结果如何谁都不知道。往好处想,幸好是今年,今年大家都有足够粮食了,也不会那么担心。”如果是几年前,腹背受敌,那才叫欲哭无泪。 而且,就算是科技文明时代,想要解决蝗灾问题也只能依靠环境治理和改善。在大自然面前,人力很薄弱,所以只要尽量做好准备工作,之后就交给命运吧。 不过云泽倒是想起:“美尼斯还决定明年将泰锡的几个神殿都转一遍吗?”如果按着路程来,明年夏天的时候他刚好在南方地区,说不定会和蝗灾正面相撞。 “去看一看情况。”美尼斯说。 将泰锡一些说得出的神殿都转一遍,就算路上不耽搁,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美尼斯不太想和云泽分隔两地半年之久,但是这些事他必须去处理。老师的话更是加深了他的危机感,如果他不能更快证明自己有成为大神官的能力,就不能光明正大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不只是云泽会有危机感,美尼斯也有。他也担心某一日会出现一个变数,只是这种情况担心也没有用,只能增强自己的力量。 美尼斯一直相信,只要自己足够有能力,足够有魅力,足够体贴,云泽就不会轻易将视线转移到其他地方。 “突然离开大半年,我一定会很想你的。”云泽很直白的说。他不会阻止美尼斯,但他会想他,也会担心他。 “殿下,无论我的脚步在何方,我的心在您这里。” 几日后便是秋收祭祀,这次祭祀因为明年可能的蝗灾而增添了几分肃穆,大神官等人虔诚地跪在神像面前祈祷,希望灾难不要降临泰锡,希望神灵能保护它的子民。 那一日的下午,一辆辆装满了鸡鸭和饲料的车从各个农场出发前往南方。也有一部分是直接在南边地区收购小鸡小鸭。而平民不知道蝗灾明年可能要来的事情,他们都在快乐地欢度祭祀后的宴会时间。 可能贫民窟的人会感觉有一点不对,因为今年下放的救济粮比去年少了三分之一。但是他们不会去质疑,玉米的丰收带来足够食物,他们不再仅仅倚靠救济粮熬过冬天。 云泽这边送过去的东西还要多一些,都是一些土豆,三五厘米大小,一车一车拉走。不考虑土豆晚疫病的危害,其实土豆很适合泰锡这块土地,而且它的产量比玉米高,适应性也更好。 -- 第225页 既然准备在南方种植了,云泽决定自己这边也种一些土豆,土豆能磨淀粉,能炖汤,烤着吃也很好吃。 云泽本来想着今年举办一次年终宴会,大家开心开心。但是因为蝗灾的事情,他也没这个心思了,干脆每人送了一罐酱油和一盒润肤乳作为福利。 进入深秋之后,酱油坊的酱油酿制进入了淡季,而且盐城和港口的晒盐工作也进入了淡季,但是每个月还是有几车盐送过来。这些盐一半是送到专卖店,价格合理上涨一点,还是供不应求。一半上层人士分掉,他们家里人口多,绝对是用盐大户。 库里的居民在家里吃着热乎乎的食物,裹着厚厚棉衣过冬的时候,南方传来了不太好的消息。 不是蝗灾,但和蝗灾有关——南方国家的灾民涌入边境,到了南方,他们一路抢夺食物,对南方的泰锡人产生了巨大威胁。 南方的市政官和城主已经拉起队伍抵抗和反杀,泰锡百姓主动过来协助。粮食就这么多,你吃了我就得饿死,生存面前无小事, 现在南方派人来求救,因为担心来的难民越来越多不好招架, “派兵过去,过境者死。” 第110章 云泽拿出了许多粮食和药物。 哦, 不要误会,不是救济别国灾民的, 是供给军队的, 免得他们一路没东西吃或者因为什么原因生病受伤。其中甚至有一部分毒药, 可以涂抹在武器上,被这种武器伤到, 伤口会溃烂难以愈合。 泰锡刚刚从饥饿中脱离出来,南方的农户才种了两年的玉米, 刚刚尝到不饿的滋味。这种情况下,哪怕云泽是个真圣父他都不会试图从泰锡百姓的嘴里抠粮食给别国人,何况他的圣父那也是看对象的,别国人再可怜, 那也和他没关系。 如果有余力, 对己方又无损害,他会帮。但是明显这些难民就是专门来祸害泰锡人的,否则他们怎么不去抢他们自己本国的贵族?云泽可不相信那些贵族家里没有余粮。 如果他们抢本国贵族, 云泽还能敬他们是条汉子,抢邻国百姓?呵。既然他们自己做了这个决定,那就承担之后一切后果。 “朋友来了有好酒, 敌人来了有刀枪。”从古至今就是这个道理。 不过云泽也提醒国王,如果死了很多人, 一定要记得,柴火架起来烧了,否则会有瘟疫。最好干脆修一个高温焚烧炉, 反正是要用很久的。 这一次过去的是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神殿这边则是美尼斯去安排工作。 沙迦王妃请缨上阵,她征求过国王的意见,难民里红谷的国民,若是愿意招降,就让他们留下来挖人工湖、修堤坝,工资以粮食结算。 雇佣难民的工钱比雇佣平民更加合算,而且泰锡荒地多,现在玉米能种植在这些荒地上,又多了土豆这个粮种,这些人若是真心归降泰锡,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沙迦王妃一开始非常忐忑。她是泰锡的王妃,一切以泰锡的需求为准,但是这个前提下,她也想照顾红谷的居民。红谷也是蝗灾的受害国之一,且红谷是小国,不像是泰锡最多一个局部地区受灾,红谷是全国范围受灾,所以今年红谷百姓的生活大概会很不好过。 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沙迦王妃想要给故国百姓寻一条出路。 国王陛下也是给了未来的第一王妃一个面子,其他国家的难民可没有这样的优待,进入泰锡国境者,死。 虽然面对的是拿着农具的难民,但要去的人也不会因此小看了对方。沙姆王子等人开始做准备,第一个就是药剂。 药是必须带上的,且多多益善。 云泽好些时候没有使用技能制作那些神药了,因为很多药的药材是缺乏的,有一些甚至是用完就没有了。但是这一次他拿了很多出来,他手下的祭司们也制作了很多治疗成品药剂。要随军的军医到云泽这里接受紧急训练——关于如何清洗伤口、使用什么药物、发炎需要如何等等。 他拉着美尼斯,一边和军医讲解,一边让美尼斯听着、学着。 这一次出征,美尼斯代表神殿一方随行。但是他不会直接上战场,他的任务是安排后方工作。所以他要面对的危险性是要比沙姆王子等人小一些。 可是小,不代表没有。 哪怕云泽送了他足够护身工具,他还是担心。云泽担心的方式就是:这些急救方法,学,万一受伤了,能快速自救。 战争的刺激下,云泽弄出了方便食品,还弄出了火折子这个适合随身携带和夜袭的宝贝。 他用那种皱皱的草纸、芦苇絮、松树树脂制作好,裹紧,然后点燃再塞进一个长条形筒里。这时候把盖子盖上,里面的燃料就处在一种半燃半灭的状态,使用的时候打开,吹一吹气,带来助燃的氧气,火折子又亮起来。 做火折子的材料都是现成的,就是木筒花了一点时间。云泽几天就做了几十个火折子出来,给美尼斯塞了两个,又给他一个挂坠形状的望远镜。 “一定要平平安安回来。”走之前云泽伸手抱抱他,拢了拢他的斗篷,“我在库里等你的好消息。” “殿下放心,我会保护自己的。”美尼斯把一枚戒指交给云泽,“这是我的印记戒指,有什么事找不到我,您直接处理了。” 这年头的戒指还不是戒指,上面那个徽章是要印在泥板上作为标志的,作用类似印章。这一枚就是美尼斯的神殿继承人工作印章,非常重要,他从不离身。 -- 第226页 美尼斯把它留给云泽,就好像自己也在他身边一样。 “大人,我们该走了。”侍卫长过来提醒他们。 美尼斯上了马,走入队伍中。 前头的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对着人群摇摇手,他们身后是浩浩荡荡的军队和军资。这上面有马的饲料(用黑麦草、玉米秆、甜菜渣等物制作),有油布制作的帐篷布,有锅具,有药物,更多还是士兵的食物。 根据云泽提供的配方,他们用燕麦制作了容易煮熟的麦片,又用小麦粉炒了熟面粉。另外还有很多容易保存的柠檬、一块块干奶酪、一串一串的香肠、虾干、菜干……如果没时间吃饭,他们可以直接烧热水,往碗里一浇,一会儿里面的麦片和面糊就能吃了,觉得味道干,还能加一点盐、香肠片之类的。 这种军粮味道很一般,说不上好吃。但是以前士兵打仗没时间吃饭,只能干嚼生麦粒,喝脏水,如今这么好的条件,绝不会有人嫌弃。 军队很快就出发了。 库里人议论纷纷:“哪里又要打仗了吗?为什么打的?” 一些来到库里的商人说出了真相:“一定是因为南方国家蝗灾的事情。” 于是他们知道,南边有些国家今年发生蝗灾了,粮食绝收,他们就跑泰锡来了,军队就是为这个出发。 库里人义愤填膺地骂道:“他们受灾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来抢夺我们的食物?难道我们以前饥饿的时候也去抢他们的食物了吗?强盗!都是强盗!” 事实上,国内粮食一路减产的时候,国王陛下是有想过通过战争从别国获取粮食的……咳咳,这个就先不说了。 反正现如今的粮食特别贵重,泰锡人还没享受两年吃饱的日子呢,就有人试图搬走他们家粮食?是可忍,孰不可忍? 顿时,库里就涌起了一股参军的热潮,大家一为保护自己的家园,二为了更好的前程。对不识字的泰锡人而言,参军是最容易改变阶级的途径,因为泰锡的士兵待遇很好,会分配田地。 库里百姓的热闹云泽不知道,虽然平日真正聚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毕竟各自都有事,可是突然美尼斯去战场了,云泽心里有些惆怅。 其实他离开库里的时候他也没有很想他,或者很舍不得他。可是回到家里,早起扎辫子没扎好的时候,会想他。吃饭的时候看到边上空荡荡的座位,会想他。散步的时候看到冒出一二花骨朵的梅花,身边还是没有他,又会想他。 时间好像变多了,云泽决定给自己找一点事情做,趁着冬日没什么事,先把学校的地址找好。 一开始云泽是准备自己修房子,但是后来一打听,就算是泥砖的屋子,那泥砖也得挖取,和麦秆草根按一定比例混合,摔打压好,晾干,这才能用来制作泥砖屋子。 制作石头屋子,造价太高,承受不起。从国王陛下那里拿?唉,总不能逮着一只羊薅羊毛,都要薅秃噜皮了。 所以,最后他选择,买现成的。 库里内城全是大房子,都是达官贵族在住,越是靠近王宫越是巨大。这其中有少数一部分房子是没有人居住的,类似王子们的别院,他们好几个别院。还有去了外面做官的人的旧宅子。 巧了,其中就有当年盐城的市政官的房子。现在这市政官人都没了,这房子也归公了,目前没人居住。云泽去转了一圈,它在内城外城的那一条线上,并不是很大,一百多亩地,但是靠近樱桃树大道,学生们来上课也方便。 里面都是修好的一层建筑,泥砖和木头搭建的,房间很多,功能齐全。前面的主要房间可以作为教室使用,后面隔开,作为未来住宿学生的宿舍。 他觉得这个房子就很合适,就向国王买下了。 房子买下还不能直接使用,因为大半年没有人打理,里面荒草丛生显得很是破败。市政官下台后,他留在这里的家仆也都充公了,这房子如今被蛇虫鼠蚁占据了,加上现在是冬天,云泽莫名其妙有一种逛鬼屋的感觉。 房子要里里外外打扫一遍,该修补的修补,该改建的改建。主要就是男女生宿舍要分开,两边厕所和浴室都得修起来。 旧的一些家具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劈材烧。课桌和床都得做新的,床上用品也得全套新的准备好。云泽定制了一批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和衣柜的上下床。这种床很实用,不占空间。 不过要说这里最惊喜的,当然还是——图书馆。 这年头的图书馆有多珍贵?就算是神殿内部或者王家,也就是一屋子的书籍吧。四五十平米大那种,有一排排架子,上面都是一卷卷的羊皮纸,非常珍贵。 云泽这里也设立了一个图书馆,一个架子专门放他编写抄录的儿童故事,一个架子放各国法律(来自美尼斯私人收藏),一个架子放着神殿的各种神话传说物种起源(神殿惠赠),一个架子是云泽抄写的医药对照书籍和部分非保密配方以及急救措施。 很少,就这么几个架子,但是比这个房子和后期所有投入都贵! 贵就贵在材料和人工。 云泽已经弄出了滚轮印刷,然而他没有纸。为这个他已经去造纸厂转了好几圈,语重心长地让工人们不要沉迷在过去的辉煌里(厕纸),目标要更加长远,一定要造出适合印刷成册的纸张。 -- 第227页 他们现在发现了某个新的步骤可以帮助纸张成型。以前的步骤是,某种树的树干砍成一块块,浸泡一段时间,打磨成浆,经过石灰水的洗礼之后制作纸张。 但是现在他们浸泡树枝的时间加长,加入石灰水的时候不再只是浸泡,还要加上煮沸这个步骤,之后纸张就比较容易成型,且并不脆。 云泽让他们继续改进,如果可以书写印刷的纸张造出来,造纸厂每一个工人都能分到一袋麦子,工头另有糖、盐、酱油等物。若是造出纸张来,对他的基础教育普及是有大用的。 他现在办的这个学校,说是说技工学校,但是文化课每天都要学。如果有比较突出的,云泽就准备留下自用了。他这里可还缺了许多识字的人手呢。 其实其他学生,能学出来的,都会是云泽未来的工人。他做慈善,也做生意,他负责培养这些孩子成材,这些孩子日后为他工作,学杂费会在未来的工资里慢慢扣。 第一批学生是云泽下属里的孩子,若是奴隶身份,那就强制要求参与,若是自由人,他们自己决定(基本上都同意了)。另外还有美尼斯这边下属的子女以及太阳神殿年纪较小的僧侣们。 “七百多人……人数好像超了一些,是不是应该有个入学测验筛选掉一批?”云泽的手指摩擦着手指上大了一圈只能缠一圈红绳子的戒指,他陷入沉思。 资源有限,自然还是应该择优录取。而且,也应该提供一些名额给附近平民家庭的孩子。 这些孩子的水平都不一样,要测试什么好呢? 第111章 “一枚熏香烧完的时间内, 来回跑一圈樱桃树大道或者背诵泰锡法律全文?” 神子殿下开设的‘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了一个很奇怪的招生条例,跑圈和背法律, 年纪大任务量大, 年纪小任务量小, 但都有一些难度。六岁以上,十三岁以下的孩子, 无论男女,对自己有信心都可以前来一试。测试时间就在三十日以后, 测试地点就在樱桃树大道。 所以,职业技术学院是什么? 为什么神子殿下要对年幼的孩子招生? 还是往年顶着太阳,炎炎夏日在樱桃树下摆摊送凉茶那几位大哥,他们就开始介绍, 这个职业技术学校是什么, 有什么用,招生又是什么意思等等。 “这位阿哥,你是说, 这些孩子学好出来能直接为神子殿下工作?”库里人的表情就好像听到说这个大学毕业之后包分配国家事业部门,一伸手就是铁饭碗一样。 这可真是太吸引这些没有门路的普普通通的库里人了。 “但是,学手艺都是要钱的, 我们家出不起钱。” 许多人都心动了,可是拦路虎很大, 那就是贫穷。在哪一个时代,跟着别人学习吃饭的手艺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这个时代要付出的代价尤其重。很多人家为了让子女学手艺, 甚至把家里的牛卖了,那可是家里最大的资产,可比现代一栋学区房。 神子要开这个学校,教人手艺,听说还包一顿餐,怎么可能不收钱?这要不收钱,神子殿下这么点钱还不够赔的。 负责宣传的那个士兵就笑起来:“殿下说,考虑到大家一时间拿不出多少钱,所以这些学习费用和吃饭的费用可以先不给。等这个孩子以后学成了,开始工作了,从每个月的工资里扣除三分之一,一直到还完为止。一般来说,也就是三五年。如果连居住的地方也没有,可以住到学校里去,房租很低,同样以后结算。” 他又说:“殿下说了,孩子勤劳聪慧有毅力,没钱也没关系,不要让他们错过这一次机会,不要让贫穷成为孩子上进的障碍。如果因为没有钱,耽误了这些孩子,他也不忍心,所以想出了这个办法。先学了,长大后再还学费和用餐费用。而且这一笔钱并不多……” 士兵报了一个数字,确实不太多,至少绝没有一只牛贵重,大概等同一只羊?如果孩子认真一点学,三五年就能出师赚钱,到那时这一笔钱就不算大问题了。 “不要让贫穷成为孩子上进的障碍”这句话狠狠戳中了在场父母的心。一个年轻父亲当场红了眼睛,他已经知道生活艰辛是什么滋味,他很想自己的子女不要像自己这样活得那么失败,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做。好像所有通向幸福的门都对他这样的家庭都是狠狠关闭的。 难道他们不知道孩子学一门手艺,比种地轻松体面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一个人学了字会有更好的前程更好的婚姻?难道,他们不知道怎么才是对孩子好? 他们知道! 可是没用,知道,却做不到。一般的匠人只会将手艺传给自己的子女,他们除非给出一头牛,或者把孩子送给别人家当儿女,否则绝无可能让人同意教他们孩子学习手艺。至于字,那就更难了,他们这样的阶级,根本接触不到这些,想去问一问都不知道那门朝着哪儿开。 “这位大人。”这个年轻父亲红着眼睛看着士兵,“不是库里居民也可以吗?我们就在城外。” “殿下说了,拿着身份介绍就可以,库里居民,或者外面的村子里的,都可以。只要过了考核,男孩、女孩、贫穷、富有,都可以。殿下特意交代过,街上的流浪孩子若是想要试一试,可以去找负责的官员要证明,他们会开的。” 这个士兵怕有人站得远没有听清楚,又很大声地将这个消息重复了一遍。 -- 第228页 其实他们这些下属还要早十天知道消息,很多孩子都已经准备了十天了,这也是‘自己人’的内部优待。 不过最幸运的大概还是那些奴隶家庭的孩子,殿下承诺,考上之后读出来,直接转为平民。这世界上像神子殿下这样会给奴隶解除身份的人很少很少,很多人干了一辈子活,死后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 当然,他们也很幸运,顺利从战场活下来,遇到神子殿下,成了平民,有了房子和土地,娶了妻子,以后的儿女可以像他们一样继续为殿下工作。 初春的库里,刚刚从冬天转过来,大家还是裹着厚实的衣服,樱桃树大道也是静悄悄的。但是神子殿下一个雷砸下来,库里就苏醒了。 贵族或者有资产的人听一听也就过了。教人成为工匠的学校?他们家的孩子生来就是享福的,怎么会去做什么工匠? 但是对平民家庭的孩子来说,这就是一个阶梯,一个希望,是生活对他们偷偷打开的门缝。 这个门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关了,大家都想要争取这个机会。 库里的樱桃树大道忽然就多了很多来练习跑步的孩子,他们跑得脸都发白了,还是咬着牙往前冲刺。还有一些对自己身份没什么信心的孩子,他们围着几个书记官,听他们讲解这些法律,没有纸和笔,只能用大脑努力记下。 他们的父母比他们还要紧张,全程陪同。 时间仿佛倒退回到几年前,神子殿下招聘纺织女工那会儿,她们也是这样悬梁刺股拼命冲刺。 云泽拢着袖子站在不远处,三十日后,库里必要多出许多伤心人。 有限的资源只能供给最优秀的一批,命运就是如此残酷,稍微差一点就会被淘汰。时代给的容错率太低,明明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明明什么样的考试都会漏掉一批偏才的学生,但还是不得不通过这种残酷的选拔划定界限。 他叹了口气,他是见不得那种场面,看到就心酸,恨不得把他们全收进来。 这和现代不一样,现代孩子机会多,云泽这样爹不亲娘不爱的还有九年制义务教学,之后也有很多选择,只要他努力,甚至能拿奖学金赚钱。现代的孩子,这个学校考不上,可以考其他学校,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但是这里,这样的机会实在不多。 云泽招收了这一批,下一批得是三年后。三年,年纪小一点的孩子等得起,年纪大一些的孩子就等不起了。 这么揪心,还是得去做,云泽自己没事找事? 倒也不是,他就是觉得阶级固化有点可怕,想要暗搓搓伸出一只触角撩一下。学校和考试录取这种模式一旦开始,有了先例,至少能给后来人做一个榜样。 对外,云泽是说教授匠人工艺,但这个学校也是要求学习文字和基本算术的。出来之后,做别的可能有些困难,但是能做个书记官。从民,到吏,一个阶级跨越。 学校和考试相结合的好处那么多,云泽恨不得一夜之间学校就遍地开花。然而即便富有如他,也只能供得起一个学校。 不算不知道,这类半慈善性质的学校简直是吞金巨兽。 不算已经投入的支出,如房子改建,家具置办等。就说每个孩子每天一顿营养美味足够饱腹的中餐,每个孩子的一套学习工具,纸、笔、墨,还有各类做活的工具……全都是钱。因为这些基本都是消耗性的,用坏了就得买新的。 还有聘请老师的费用,请这些老师都要发工资和福利的。 而且学校里又不是只有老师,还有别的,比如宿舍管理员、厨房阿姨、保安等人,这也是要发工资的。 最重要的是,云泽名下只有一个学校吗?不是啊,他还有两个福利性质的幼儿园,解决纺织部女工和酱油坊女工的带娃难问题。他在纺织部和酱油坊的分红,就有许多投入到这个福利性的幼儿园里了。 本来绿云城的税收也很可观,但是最近绿云城要修供水系统,供水系统的吞金能力也不低, 现在他还要办一个更大的学校,学生更多,投入更多。要不是还有药剂、化妆品和剧场支撑着,云泽都想去王宫找国王哭穷了。据说今年的盐和糖都让他大赚了一笔,虽然好像又得投进军队里去了。云泽总怀疑国王是漏财体质,手里攒不下东西。 这就是为什么他要在三年后再招新的原因:三年后会有第一批毕业生毕业,他们工作之后资金开始回流,云泽也能喘口气。 有事情在做,而且很专注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三十天眼睛一眨就过去了,准备参加考试的人聚集到樱桃树大道和通往剧场的道路的交叉路口。 选择背诵的孩子要去剧场里进行考核,而选择长跑的孩子在樱桃树大道。 背诵这种事,完全按着年龄来区分难易,每个考生有三次犯错机会。云泽临时拉壮丁,找了留在库里的四王子兰彻作为监考官。四王子成年了,他开始留胡子,所以看上去比云泽还要大一些。不过他气质温和,脸上总是带着笑,应该能让紧张的考生稍微舒服一点。 云泽主要负责长跑这边的选手。 明面上,考核的条件就是,某个年龄段的孩子在某个时间内跑完多少多少就算合格。但其实暗地里还有一个考核,如果一个考生失败了,已经没有机会了,他还是很努力跑完全程,那么云泽愿意因为对方的善始善终给他一次机会。 -- 第229页 长跑考的其实不是一个人的运动能力,而是毅力。 其实努力也是天赋的一种,可能无法成为绝顶天才,但是大概率能成为人才。 樱桃树大道一侧已经设立了护栏,每隔五十米就站着一个士兵,他们会判断考生的状态和他们的行为。而考生会穿上一种特别的黄色马甲,上面有代表身份的数字。马甲有两组,考生分组轮流考,马甲则是轮流穿。 库里人都赶过来看热闹,他们也不怕士兵,嘻嘻哈哈靠近。但是也没有人试图越线干扰考生,这些士兵看起来亲和,但是真的惹恼了也会拔刀。毕竟不是专门看家护院的家兵,而是真正从战场上下来的兵。 云泽就站在起跑线上,他首先鼓励了在场的考生,夸奖他们有勇气,也敢于付诸行动,然后便是将比赛规则一一说明一遍,最后祝福他们能够成功,旗开得胜。 “希望这一场考试,大家能善始善终,无论结果如何,至少努力过。赢了不要骄傲,输了不要气馁,人生是一段长跑,比这条路长得多,跑快跑慢不要紧,一定要坚持到最后。或许,命运对坚韧的人格外宽容一些呢?” “最后,希望你们所有人都能拥有一个美好未来。” 说罢,云泽一挥动小红旗,几个考生就像是利箭一样飞射而出,其他人反应略慢一点,但也快速跟上,只有两个呆头鹅傻站了半天才回过神。可是前面的小伙伴都快跑不见了,他们欲哭无泪,只能拼命追赶上去。 围观的库里人举着两个拳头为他们加油鼓劲:“去啊!跑啊!向前跑!” 第112章 “阿姆, 对不起。”马修失败了,回到终点线的那一瞬间他就崩溃了, 跪在地上, 双手捂着脸, 卷起来,像是一只煮熟的虾。 他在半路已经意识到自己可能输了, 只是不信邪,想要努力到最后, 手里紧握着那根看不见的救命稻草,想要再挣扎一下。可是稻草还是稻草,终究无能为力。 他的父母围绕着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安慰, 马修已经尽力了, 他只是太紧张,一开始没有发挥好,结果晚了几步, 之后心态也没有稳住。 “阿吉。”做母亲的扯了扯自己的丈夫的袖子,但是作为父亲的阿吉却只是蹲下身,拍拍儿子的背。 “哭什么?回去, 把家里的羊卖了,你想学什么?” “阿吉?”他妻子愣住了, 因为儿子想要学手艺这件事阿吉一直没有同意。阿吉是家里赚钱的主力,阿吉的妻子也有纺织,但是不足以贩卖出去, 她存的那点钱实在不够儿子去学手艺。家里太穷了,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只母羊,可以生仔卖,还能卖羊乳。 阿吉把那羊看得和宝贝一样,自己没有粮食都得先让羊吃饱。马修这么伤心甚至于绝望,就是因为他想要学手艺,却说不出口,这次考核是他最大的机会,可能也是唯一一次机会。 马修惊讶地抬起头看他一向严肃的父亲,他父亲脸上的皱纹慢慢舒展开:“你想学,那就学吧。” 马修刚刚还没有哭,这时候听到这一句话,情绪才一下失控,便是极力控制,眼泪还是流下来,和脸上的泥土混合在一起:“对不起,阿爸。” 阿吉叹了口气,皱纹又加深几许。一只羊就想去换一门手艺,只怕还不够,他去林子里看看,是不是能猎到什么,若是能猎到大一些的动物就好了。 阿吉想了很多,但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摸摸儿子的头。 考生考完试之后还不能走,他们待在原地。马修也待在原地,怔怔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有人开场不顺后面却追赶上来,有人一开始拼命冲刺最后半路放弃……悲剧、喜剧、闹剧都在此上演。 考生太多了,马修站的地方,人越来越多,他被挤来挤去,然后碰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回过头,一双蓝眼睛含着笑意:“你没事吧?” 马修一愣,结果边上侍卫立刻过来将他隔开。 “没关系。”神子对那个侍卫说,接着继续关注比赛情况。 阿姆说,几年前自己生病就是神子殿下治好的……马修小心翼翼看着那个背影,有一点小小沮丧,他不能去神子殿下开设的学校了。 差不多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全部考核结束,围观的众人还意犹未尽,他们都等着云泽宣布成绩。 云泽拿出一张单子,一个一个念名字,每个名字前面带一个街区。因为许多人的名字是重复的,都是类似‘勇敢’、‘美丽’、‘强壮’、‘纺织’、‘豹子’的意思。 马修看着得到资格的人一个个兴高采烈,那种说不出的难过将他包围,好像光明和温暖抛弃了他,站在人群里,却又冷又孤单。他想要显得自己豁达一点,想要笑一笑,可惜笑不出来。 “想开点,马修,你还有机会。”他安慰自己,“你看,你回家之后还有机会学手艺。” 那一边,神子已经报完了所有合格者的名单,人数并不算多,百多号人,是总人数的十几分之一。但是他这时候又拿出一个名单:“以下报到名字的考生,你们同样被录取了,因为你们的坚韧、不放弃、不服输、对命运说不的勇气!” 马修一下抬起头,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又有了那么一丝丝的希望,很细很细,但是那么亮,是黑暗里的光。 “第一批考生,因为他们的优秀表现,第一年学费减半。而第二批的考生,因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跑到终点,所以,第一年学费还是照常。但是一年的学习后,会有年终考核,所有学生参加,优秀者学费减半。希望大家继续努力,不要懈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贤者良言送给大家,与大家共勉。” -- 第230页 之后,神子殿下开始报第二批学生的名字,被叫到的人是怎么样欣喜若狂就不必说了,柳暗花明又一村。而且经历了这种波折之后,这个机会变得更加珍贵了。 马修双手握紧,手指几乎抠破了手掌心。就在这时,他的名字出现在神子殿下的嘴里。 “……芦苇街区,马修……” “是马修吗?”阿吉的老婆下意识去看自己的丈夫,想要一个人确认她听到的不是幻觉,却发现阿吉也是一脸茫然和不可思议。 “芦苇街区,还有另一个来考试的马修吗?”和阿吉一起来的街坊邻居也在窃窃私语。 阿吉的表情从茫然到狂喜到复杂再到骄傲,也就是几秒钟的事情。他的手用力的握成拳头:“没有了,芦苇街区来参加考试的只有一个马修,就是我儿子。” 这边的小群体立刻热闹起来,周围人有些为他高兴,有些觉得酸,尤其是那些失败了也没有跑完全程的,那种懊恼简直没法说。 但不管他们如何,比赛结束了,云泽这里已经报了所有名字。第二批考生的数量比第一批还少,这不奇怪,很多人意识到自己失败之后,他们就直接放弃了。放弃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结局是一样的,那就是错过了最后一个隐藏的机会。 云泽一开始就说过,能坚持跑完全程,不到最后不肯放弃的执着的人,或许命运有别的优待。很多人没有听明白,但是他们现在明白了,这种执着和倔强,为他们赢取了一次机会。 抓住了那根救命蛛丝的考生和家人拥抱,他们几乎要喜极而泣。 “殿下呢?”狠狠用手背擦去脸上灰黑的眼泪的马修第一时间去找云泽,这个生命中的贵人,或许是最贵的那个贵人。 可是众人欢呼和痛哭的时候,云泽已经悄悄离开了,他早就说过,他是见不得这种场面的,眼泪不值钱啊。 “欸?殿下呢?” 人们去寻他,哪里还寻得到? 现场还有一个负责招生工作的年长女官,她看着乱糟糟的现场,伸手‘啪啪’两下击掌。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就安静了。先是她身边的人安静下来,然后其他地方的人也安静下来。 “殿下回去整理学生的资料,给他们安排合用的老师去了,若是有什么疑问,等我说完之后再问我。仔细听明白了,如果我说了,你没有听,还来问我,我是不会浪费时间去回答的。” 说完之后她环视一周,然后满意地点点头:“我是西奈,王室女官,原来教导沙姆王子殿下,现在受神子殿下的邀请,以后在学校里教导学生规矩。” 她几句话点明了自己的身份,王室女官,原来负责沙姆王子,现在负责学生。 大家眼睛都瞪圆了,这样的人物平时见到都难,如今居然要负责教导他们的孩子吗?神子殿下办的学校,居然都是请来这样的老师? 太不可思议了。 原以为自己能享受到的已经是这辈子可以想象的最高级配置,万万没想到还可以更高。 现场一下更加安静了,大家大气不敢喘,唯恐打扰了这位女官大人。 西奈看众人都停下声音,看着这边,才继续转述神子交代的话。 她是沙姆王子的姆妈,也就是类似奶娘或者女管家的女官。但是这个时代贵族妇女还是自己喂养小孩,所以姆妈不负责喂奶,她们一般都是贵族家庭出身,结婚生子,白天来王宫工作,晚上回去,是有身份的贵族妇女。 这个姆妈就是这样的年长女官,她长相威严,但据说性情很好,云泽说自己需要一个有威严,行事有度的女官,很多宫女都推荐她。所以知道现在她退休在家之后,云泽就去她家里请她来,作为教导主任,管理学生。 也巧,这位女官刚一从自己的职位上下来,突然回到家里,面对着家长里短的鸡皮蒜毛小事,她也是相当不耐烦,所以云泽一要求,哪怕工资不太高,照顾的都还是平民家庭的孩子,她还是立刻同意了。 云泽还用同样的方法找来了退休的侍卫长、退休的王室园丁等等。另有他自己名下很多匠人,原都是宫廷匠人,手艺有保证。他选出教导能力更强的,一一设置课程。 这一批老师都是三十五岁以上,他们经验丰富,对孩子更有耐心,性价比很高。 西奈如今事业第二春,虽然围着她的都是平民,甚至有一些看起来和流浪汉差不多的粗鄙汉子,但她并不在意。 “所有被录取的孩子,恭喜你们,你们会成为‘库里职业技术学院’的第一批学生。我们学校开设了木匠班、石匠班、陶匠班、纺织班、家畜养殖班……等九种类型的课程。每个课程分三个年级,一个年级两个班。每个孩子可以自己选择一个课程作为自己的主修,再选择一门作为兴趣辅修,另外每个孩子都要学习格斗技巧和简单算写。” 西奈抽出一张纸,看一眼,继续说:“每一年年末的时候,丰收祭之前,学校有一次年终考核。认真的学生,留下来继续学习。不认真的学生,我们会让他回去。 “年终考核后,每个班级的老师会进行判断,谁的能力已经出众到可以参加工作了,就会报告给殿下,由殿下统一再一次考核。考核不成功,回去继续学习。考核成功,会获得一枚特殊的奖章,上面有学生的名字,学生学习的专业,还有学校的名字。说明你已经是被认可的匠人,可以工作了。” -- 第231页 说到这里,她又看了一眼纸张。这都是之前开会记录下来的内容,比较偏书面语,所以难以记忆。 “想要获得奖章并不容易,所有课程都要优秀才可以。你们没有时间休息,太阳晒到大地之前,你们要到达学校,早上有晨跑的活动。直到敲钟人开始敲钟,要到各自班级学习。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你们可以回家。每七天,你们可以休息一天,其他时间若是请假,一年不能超过十天。” 其实最大的坑是文化课,但是西奈不说,以后自己试一试就知道了,没有基础的孩子想要学好那些简单算写,那可不太容易。 “除了学习,还要遵守学校的规矩,打架、谩骂和欺辱是绝对不允许的。破坏规矩的人和懒惰的人会被赶走。还有一点,学校里禁止谈情说爱,你们是来学习的,不是来找情人的。想要找情人,可以,退学,或者你优秀一点拿到奖章早点毕业。” 云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校规,课程更是安排满满,时间被压榨到极点。学生根本没时间想东想西,他们每天都有繁重作业。 其实这个时代的教育是很宽松的,大概因为还没有成为体系,都是一个师父带几个弟子,大环境比较轻松,美尼斯那种是对自我要求太高的类型。 西奈也参与过王室的幼年子女教育,绝没有这种程度的精细。她想到了开会时云泽说的话,和当时他脸上的表情。 “他们和那些出身高的孩子不一样,那些孩子一出生就含着金汤勺,长大也不愁吃穿,每日发愁就是烤肉配葡萄酒还是麦酒。但是这些孩子,他们要是不努力,以后怎么样?他们的父母能帮他么?他们的父母给他留下了永远不工作也有吃有喝的资产了么? “他们没有资格不努力。” 西奈忽然明白了,这群学生不一样,因为他们本是社会最底层,想要打破这种固定的命运,只能努力。 今日流汗,明日才不至于流泪。 第113章 库里的樱桃树大道‘白雪’纷飞的时候, 学生都已经顺利入学。 一些住得很远的孩子,和其实是流浪儿的孩子, 他们选择了住宿。学校里提供两餐, 九点多一顿, 下午四点多一顿。走读的孩子一般只吃九点多那一顿,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带家里的食物, 厨房会提供一点热水帮助下咽。 库里人常常在天将亮未亮的时候看到匆匆跑在路上的孩子,也会在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遇到一群涌出来的孩子。他们的脖子上有一根姜黄色的领巾, 那就是库里第一间学校的学生。 “看啊,以后你长大了,像他们一样,好不好?”库里人指着他们对自己孩子说。 一开始大家不明白, 不就是跟着师父学习手艺么, 怎么还非要弄一个学校?现在他们慢慢感受到这些不同了。在师父手底下学习的孩子,和这个学校的孩子,明显画风都不一样。 在师父手底下学习, 除了勤快,主要还是能让师父喜欢,喜欢才会多教一点。而且除了手艺, 师父是不教别的东西的,那些东西他自己都不会, 怎么教学生? 但是这个学校的学生,跟着老师上统一的课,不会因为谁笨嘴拙舌不会讲好听的话就故意不教或者少教。若是这种事发生, 老师会受到责罚。 学校的每个老师都教自己会的,学生一天却要学习三四门,他们每一个都得学,主课一天是两节,副课一节,简单算写一节,格斗一节。其实副课可以不选,他们就有空闲时间了,但是几乎,所有孩子都选了副课。唯二两个没有选的孩子,据说回去之后就被父母亲男女混合双打了。 “你傻啊!不学就是吃亏!金子白给你都不会捡,就是蠢!” 这些还只是明面上的课程,还有很多隐形的课程。比如,养成举手发言的习惯,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学会排队,学会用语言解决冲突而非拳头…… 这一些校规和好习惯都是西奈女官负责,她喜欢拿着教鞭悄悄地巡视学校,像是狮子巡视自己的领地。 西奈女官是天生的教导主任,无师自通了‘神出鬼没’、‘暗中观察’之后,她就成了学校里又一个新的传说。 上一个校园传说是大厨,阿西大娘的得意弟子,看起来温婉瘦弱,拿起锅铲就就像是变了个身。 不过不管是西奈女官,还是‘掌握神国美味’的大厨,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偏好‘优等生’,并且偏好特别明显,就喜欢那种成绩优秀还特别努力的。 比如家畜养殖班里一个叫做小草的孩子,她们两个就特别喜欢。不但她们喜欢,其他老师也偏爱。 这孩子今年九岁,考核的时候把泰锡法律几万字一字不差背下了,中间没有一点犹豫和错漏。后来才知道这孩子从小过耳不忘,听过一次就记住了。 天才,天生之才,他的脑袋一定被神亲吻过。 最难得的是,这孩子一点不骄傲,谦虚上进,有礼貌,除了格斗课弱了一点,几乎没有缺点。 这一点和一个叫‘野’的孩子完全不一样,这孩子是个流浪儿,六岁开始就在街头流浪,因为偷窃曾经还被人打破头,额头一个疤。这孩子身手极佳,很聪明,能言善辩,非常擅长揣度人的心思,基本可以说是‘一猜一个准’,只是算术课不太好。 他上了表演班,梦想是进入神子殿下的乌拉乌拉小剧场。但是他的几个老师都觉得这孩子可以成为使者,就是那种出使和人打交道的使者。当然,不会是主事那一个,但可以是很好的辅助。 -- 第232页 另一个十分出众的孩子是一个女孩,听说以前是米萨人,后来被她父母卖了,又被神子殿下救回来。这孩子聪明不及小草,但是处理事情的能力非凡,再困难的事情,在她手里都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他们班的人都特别信服她的话。 西奈女官感慨过:“只要这孩子想,她可以做到她想做的任何事。”这种计划能力和执行力都太强了。 这三个孩子是目前看来最有灵气的孩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只要以后不走歪,前途不可限量。 至于其他各有优缺点的孩子,那就更多了,但也因为太多,所以显不出来。 学校上了正轨之后,云泽就不太管了,他每个月会去看一次,然后查查帐,询问一下老师们关于孩子的情况。但是除此之外,基本就全权交托给现在管理学校的两位副校长。 库里还是很和平,人们的日子照样过,学校新鲜了两日就淡出了大家的视野。 库里的供水系统去年就全面收工,和供水系统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和公共卫生系统(公厕和垃圾站)也都融入了库里人的生活。库里人已经习惯了出门就能取用干净的用水,习惯了去厕所方便以及把垃圾丢到垃圾站,也习惯了每个月抽出一天时间带着家人去看小剧场。 明明是出现了才两年的东西,但是大家却好像已经用了几十年那么熟练,只有从远方来的商人每每为‘这些寻常事物’惊叹不已,然后被库里人笑着说‘大惊小怪’。 库里人习惯了这种变化,当然,这不奇怪,所有人都会喜欢更加便捷和美好的生活,所以他们适应迅速,几乎想不起两年前的库里。这个时候也只有南方那边战争的消息可以稍微让人从美好的生活中脱离出来。 “南方的国家太奸诈了,居然让士兵隐藏在逃难的人群里,幸好被我们英明的王子殿下识破了。” 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着南方新过来的消息,这是南方来的商队带过来的消息。不过不是坏消息,虽然敌国很奸诈,但还是被识破了,他们的计谋没有得逞,还被打了个屁滚尿流。 但是军队没有回来,据说至少要在那里守到今年秋天。 队伍里很多士兵是库里人的儿女、父母亲和兄弟姐妹,他们很牵挂远离家乡的游子,也担心他们的生命安全。 以前泰锡只有男兵,这一次出征还多了女兵,除了沙迦王妃的旧部,还有不久前从库里女子中选拔出来身高体壮的女性。 云泽也担心美尼斯。 美尼斯写了信回来,但是云泽一眼看出笔迹不太对,的确还是美尼斯的笔迹,但有些笔触看上去却颇为无力。云泽担心美尼斯受伤了,虽然信里他一直在说‘一切安好’。 如果敌国能想出让士兵混在难民里来一个出其不意,那么他们又怎么会不派间谍到城市里捣乱? 云泽送了很多特效药,但是有那么多药,美尼斯还是受伤严重到握笔不稳。 前方的情况绝不像是美尼斯自己说的这样安全。 只是再担心,云泽一时半刻也去不了,他只是托信使送去更多药物,除了治疗伤口的,还有许多即时毒药。其中有一种摔在地上就炸裂的迷烟,就算用湿毛巾捂着脸也没用,必须先吃了解药才行。 云泽没有在回信里说自己的猜错,他只是说了自己的近况,还有在学校里发现的好苗子。美尼斯若是喜欢,可以自己去选几个得用的下属。 另外也说到在各个城市开始的专卖店。 国王陛下准备在每个城市都设立一个官方食盐专卖,沙姆王子的糖类专卖和云泽的酱油专卖立刻跟上。 糖和盐一样统一配送,但是酱油需要另外开设酱油坊,可能每个城市都得有一个制酱部,就像现在纺织部也在各个城市开花一样。能顺手解决一下当地女性的工作问题,幼儿园作为女性部门标配也会跟上。 这类半国有的专卖店,里面的东西都是统一定价,平民每月有限额,限额里价格很低,超过这个限额就会变昂贵。 至于豆腐,他已经决定传出去,现在他的豆腐坊就在公开展示制作豆腐的流程,库里很多人家已经学会自己制作豆腐了。有了豆腐的加入,又有从神殿换取的后世改良蔬菜的种子,泰锡人的饮食种类越来越丰富。 但也有人还是习惯从云泽的专卖店里买,比较方便,而且便宜。 美尼斯的信里还和他说,绿云城已经组建了护卫队,不过绿云城靠后一点,难民对他们没有影响,倒是未来的蝗灾对他们有影响。如今那里还在有条不紊地铺设水管道。 绿云城今年很多人家种下云泽送去的土豆,如果土豆丰产,再制作成云泽说的可以保存的土豆粉,蝗灾的影响也不会特别大。 南方这边很多城市都已经种下土豆,也养了鸡鸭。农民精心饲养这些小鸡小鸭,虽然路上死掉了一批,但活到南方的大部分都养活了。贵族们赠送了三个月的饲料,但是因为路上死了一小半,所以这些饲料能吃四五个月,养殖这些鸡鸭,农民几乎没有成本。 唯一有点麻烦的大概是数量过多的难民,但是被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分化掉一批去修堤坝和人工湖,所以难民的情况被稳住了。稳住了数量最多的难民,混在里面的一点军队就不足为惧了。 有北方调度来的粮食支援,又有美尼斯等人指导南方的城市抵御未来可能发生的蝗灾,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在两处守着国门,所以南方没有什么战争的恐慌情绪。 -- 第233页 未来的大神官和未来的国王、第一王妃都在南方,所以南方一定能守住。 他们三人的身份给了南方的泰锡人巨大的鼓励。 另外云泽的名号也起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当他们说明这是神子殿下的策略,基本上,农户立刻就毫无疑义地接受了安排,种土豆,养鸡鸭,不驱赶鸟类……因为大家都觉得,神子是来救他们的,神子所作一切都是有道理的。 而且大家一看沙姆王子等人问的最多的就是土豆种植和鸡鸭,另外拦截水源的堤坝和蓄水湖也开始修建。南方居民心理上建立起‘敌国不足为惧’的自信心,加上背后有倚靠,所以心不慌。 战争最怕就是人心不稳,现在这个情况,是最好的情况。 唯一让美尼斯略感不适的大概是焚烧炉了把,用泥砖修起来的巨大焚烧炉,每天都在冒出滚滚黑烟。敌人不知道这么做是为了消除瘟疫的隐患,一直宣传泰锡人是吃人的魔鬼,这个焚烧炉就是烧人吃的。所以刚开始投降的人很少,反抗力度很强。 后来沙迦王妃想了一个主意,每次出战带一群已经归顺的原敌国难民,由他们出面招降他们去修堤坝。这些原难民向他们展示自己最近长出来的肉,说着泰锡人给的伙食。这之后这种可怕谣言才变淡,但是消失恐怕是不能了。 云泽把回信、药物、沐浴用品、驱虫香丸、一朵干燥的樱桃花和一卷新纸放入木箱子里,然后让信使带去给美尼斯。 那朵樱桃花是春天落在他肩膀上的第一朵樱桃花,夹在纸里面晾干了保存下来。 纸是新出的,造纸坊终于做出了可以书写的纸张,这是第一卷 真正做好的,质感像是宣纸,但是粗糙一些也硬一些,适合羽毛笔沾了墨水书写。云泽让美尼斯登记一下这一次死在战场的士兵的名字,他另有安排。 和木盒一起带去的还有写在信里的一句话:等你平安回家。 第114章 这一个木箱子走过春天, 一直到夏初的时候才到美尼斯的手里,那时他们正在田地里杀灭蝗虫, 蝗灾和人类的对抗战正式打响。 今年的夏初, 蝗虫果然造访南方, 它们先是少量过来,开始啃食野外的草木, 真正的大军还在数十里之外的别国肆虐。 “快把鸡鸭驱赶过来。”发现了蝗虫身影的士兵立刻启动了应对措施。这时候的蝗虫数量还没有很多,多数还是绿色, 这个时候若是能用鸡鸭控制住数量,就不会因为密度过大丧尸化,造成更大灾害。 鸡鸭很快被驱赶过来,它们开始吞食蝗虫, 几乎一口一个。这些肆虐的虫子在它们的天敌面前就是一盘菜。而且因为今年下了命令不许打鸟雀, 又拦截水源造出一个适合鸟类生存的居住地,所以本地鸟雀很多,这时候就加入了捕食蝗虫的队伍。 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站在最前面, 他们带着各自人手驱赶麦田里的蝗虫或者用网兜去网蝗虫。 “神子殿下说了,蝗虫还没有变化颜色的时候是控制它的数量的最好时机。一旦聚集过多,颜色发生变化, 蝗虫体内产生毒素,鸡鸭对它们也无可奈何了。” 鸡鸭、鸟雀、士兵、农民……所有人都加入了和蝗虫决斗的队伍中, 情况危急,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 “一定要控制住蝗虫的数量,绝不能让它们聚集过多产生变化!”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着。 但是最让人意外的是那一群灾民, 看守他们的士兵去驱逐蝗虫的时候,他们没有乘乱搞破坏,而是跑过来和泰锡人一起扑杀蝗虫。他们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了这些恶心人的虫子。 那几日,蝗虫一波一波飞过来,但是总体数量没有增长,当地人几天几夜都在精神高度紧绷的状态。 一个几乎累趴下的难民羡慕地对另一个累趴下的泰锡农民说:“我真羡慕你啊,你们的王派遣了最疼爱的儿子和士兵来帮你们剿灭蝗虫。还有神殿送来救济粮食,神子送来鸡鸭帮忙。我们什么都没有,我家也毁了,家人都死光了,除了这条烂命,什么都没有了。” 说着说着,这个人把脸埋在土里,他发狠地咬着一只被打死的蝗虫,双目赤红。 这个泰锡农民本来很恨这些异国难民,这个时候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你可以加入泰锡,成为泰锡人,王子殿下和王妃殿下正在招收人手。听说,未来这些人可以在泰锡住下来,登记户口。” 难民惊讶地回过头:“你说真的?” “真的。” 几千只成年的鸡鸭发挥了意想不到的作用,蝗虫的数量被控制住了。虽然数量还是很多,可是并没有到成灾的地步。 沙姆王子拿出很多油,他们炸了捕捉来的蝗虫,撒上盐。这些蝗虫没有变色,能食用。泰锡人根本不怕吃虫子,何况吃的还是蝗虫,生吃都可以。 众人吃着炸蝗虫,炸过撒盐的蝗虫很美味,和丑陋的外表完全不符。沙迦王妃指挥士兵拣选出不能吃的黄色蝗虫,只留下能吃的绿色。他们两人坐在士兵里,和他们一起吃炸蝗虫,身上脸上都是乱糟糟的,完全没有一国王子和一国王妃的光鲜体面。 沙姆王子脸上有伤,他被流矢射中,差点刺瞎眼睛。沙迦王妃手臂上有伤,没有防备的时候,难民里的一个孩子给了她一刀。 沙姆王子的伤是为沙迦王妃挡的。曾经他能为一个情人挡下狼群,这时候也会为妻子挡下一只暗箭,沙姆王子不是好丈夫,但是他会本能地保护自己的妻子。 -- 第234页 而被射伤之后,沙姆王子一边流血一边带领士兵继续杀敌,那样子仿佛战神附体,把敌人吓得胆寒。 沙迦王妃更没有伤春悲秋,她带着手底下士兵杀进杀出,杀得敌人退了三里地,为泰锡人争得一个安全警戒线。还亲手射杀了之前刺伤沙姆王子的弓箭手,为沙姆王子报了仇。 士兵对他二人的服从性一下升级到了最高。身先士卒,事事躬亲,勇武果敢,有勇有谋,这就是他们想要追随的人。 而沙迦王妃手臂上的伤口,来自于难民中的一个孩子。 被训练的孩子有着年幼稚嫩的脸,但是用刀刺杀沙迦王妃的时候却没有任何犹豫。 当时难民吓得魂飞魄散,生怕沙迦王妃因此迁怒,但是没想到除了那个孩子一家,沙迦王妃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做,难民待遇丝毫不受影响。 敌人想要用这种计谋破坏目前难民和泰锡人的和平共处。但是因为沙迦王妃的大度和不迁怒,反而让难民群体安静下来也稳定下来。 沙姆王子有些意外,沙迦王妃也只是淡淡开口:“难民太多,必须以安抚为主,泰锡南边不能乱。”为了这个目的,她可以放下这点个人喜怒和损伤。 可以说,他们在这里,顺利,也不顺利。 随着蝗虫在其他地方肆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泰锡成了唯一一个‘幸存者’。其他地方的官员不作为,或者就算有作为也无能阻止蝗虫大军,这就显得泰锡这边富足强大了。 蝗虫被泰锡人控制住的消息传出去,泰锡有粮食的消息传出去,难民从四面八方来,泰锡的军队只能在边界处造起人肉的长城。 “不能这样下去,他们知道这里有吃的,难民会越来越多。” 这时候,他们决定分化难民。没有攻击性的那一部分,将之招降,提供他们食物,让他们开人工湖,修堤坝。难民里一部分只想要生存下去,攻击性不算强,适合被转化。 而难民里攻击性很强的被击杀、焚化,这些难民不想要工作,只想要杀伤劫掠,是破坏者,必须杀死。 两管齐下,这样这一波难民才被控制住。 来了难民,需要的食物更多了,神殿这边被美尼斯组织起来,附近神殿的存粮运送过来缓解粮食缺口。富有的绿云城,因为其城主的命令,也送来了很多粮食缓解这边需求。 但就是那些存粮也差不多消耗殆尽,只能寄希望于神子殿下所说的高产作物。 幸好改种植了冬小麦之后,南方这边很多小麦两日前就收了,农民损失有,但是比颗粒无收的最坏结局好了太多。有了这一批新收获的粮食,人心就不会乱。 一个泰锡农民站在不远处,看着蝗虫在地上和草叶上跳来跳去,然后被鸡鸭一口啄食。大部分麦田已经收了,土豆主要在地下,而且已经长好准备收了。 “我以前还不懂大人们为什么不让我们驱赶那些啄食麦子的鸟雀,现在才看明白,大人是对的。”一个农民对着高效的蝗虫剿灭机叹为观止。 一群鸟飞过来,基本四五下就能逮着一只,吃完再去找下一个,鸟群所过之处,蝗虫寂静无声,所谓一物克一物,就这么真实的在眼前上演。 但是最强大的战斗机还是他们驱赶过来的鸡鸭,这些鸡鸭都长大了,数量众多,一个个战斗力惊人,吃虫子的速度极快。农民们看着这些又能吃虫子又能生蛋的家禽,笑得眼睛都要眯成了缝。 “多吃点,多吃点,吃掉这些坏东西。” 他们原还不明白为什么要善待鸟雀,为什么要养鸡养鸭,只是很机械地执行上头的命令,加上养了鸡鸭还能吃到点蛋,一个个都认真听从命令。 如今一看,大人就是大人,居然早早就做好了准备,一切都是有深意的。 一个农民摸出一个木牌牌,上面刻着一个歪歪曲曲的云朵和飞鹰,他嘴里念念有词:“神子殿下庇佑我们,使蝗虫不得侵害我们的土地,啃食我们的粮食,使灾难无法落在泰锡的土地上,使土地长出丰盛的果实。” 念完了,他把木牌收起来,再次看向被驱逐吞噬的蝗虫们。 他今年种了麦子,也种了那个叫土豆的新作物,麦子已经收了,粒粒饱满,可以出很多的麦子粉。土豆明天就要收了,这可是神子殿下给他们送来的高产作物。 他信心十足,泰锡是神眷之地,就算在别处肆虐的蝗虫在这里也要低下头来。 “今年,会是好年成。” 禽类抗击蝗虫大军颇有成效。哪里有蝗虫,农民自发带着家里的鸡鸭赶过去,既省了一笔饲料,又消灭了吃庄稼的虫子,何乐而不为? 而且因为蝗虫这个共同的敌人,很多难民放下了国家之间的差异,一起进入抗击蝗虫的队伍,这让泰锡本地的居民认同了这些人,大大促进了难民队伍和本地人的和谐共处。越来越多的难民放下武器,心甘情愿去修堤坝和人工湖。 倒是等着泰锡受灾,他们好趁乱谋一些好处的那些人呆住了。 难民过去了,难民没有闹起来,反而他们派出去混在难民里的士兵消失了一批。然后他们又派士兵过去,可惜被死死拦截在泰锡边界之外。现在蝗虫从南方飞过去,结果也是石沉大海。 泰锡这个地方有毒吗? 阴谋者完全不能接受这件事。 -- 第235页 “什么?蝗虫在泰锡没闹起来?他们地里的粮食保住了?胡说八道!我们的田地里的作物都被啃光,凭什么他们的粮食不被啃?凭他们的粮食臭我们的粮食香?” 第115章 一开始那些人不信, 他们生气地斥责自己的下属:“蝗虫是恶魔的使者,就算是神灵都不能阻止这些恶魔的军队。泰锡怎么可能拦住这些蝗虫?凭什么?凭他们那个只喜欢和低等人混的神子吗?” “大人, 听说泰锡的神子从神国带来了宝物, 按着宝物行事, 就能让残暴的蝗虫大军乖乖驯服。”来人小心说着传言。 其实这种什么宝物,他一开始听的时候也觉得不靠谱, 可是他派了很多人去看,泰锡真的没事, 地上有一些虫咬的痕迹,也有一些蝗虫,但是不严重。那些零零散散的蝗虫都是绿色,看起来温顺, 安安静静吃着草, 然后冷不丁被一只鸟雀啄食——泰锡的鸟雀特别多。 他们实在不明白最近泰锡的鸟雀怎么这么多,想一想可能是巧合,真是个好命的国家。 蝗虫一进入泰锡的地界就蔫儿了, 就好像正在肆虐的蝗虫大军被降维打击了一样。他想了很久,怎么想,人力也是做不到的, 那不就只能是神国来的宝物了吗? 结果他这不解释还好,一解释, 上位者直接砸了酒杯,骂道:“不肯好好做事,却还拿这种假消息应付我?神国来的宝物?你也不瞧瞧那个神子带来的都是什么东西, 哈,种子,磨面的工具……那都是些什么东西?下等人用的。只怕他就算在天上神国也不是了不起的人物,他能带来什么宝物?” 这年轻的男子的想法正是很多不知人间疾苦的权贵子弟和上位者的想法。他们天真又恶毒,既不关心百姓生死,也不关心百姓的生活,他们只关心自己拥有多少财富,掌握多少土地,有多少奴隶。 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 如果他们不是这种人,就不会对蝗灾视若无睹,不会驱赶本国饥饿的百姓去别国。他们根本不关心这些人的死活,只想用他们的生命为自己的阴谋铺路。 铺什么路?当然是拥有更多土地。是的,他们盯上了泰锡的南方土地。 这种蝗灾过后,正需要开启救济稳定人心的时候,他们脑子里就想着自己的版图、个人功劳,便使出了这样的毒计:传播泰锡人粮食富余的流言,将国内矛盾转移到别国身上,可以顺势转移伤害。然后他们在泰锡又要应付难民又要阻击蝗虫的时候,乘机进攻,占领土地。 这些人想出了这样自掘坟墓的毒计,还洋洋得意,自以为聪慧如神明。 从短时间看,好像这些计策是成功了,但是他们忘记了人心的重要性。一个国家若是不能在他的百姓需要的时候站出来,那么这些百姓,还愿意在国家困难的时候同生死,共进退吗?这个国家,还是国家吗? 泰锡王室常被人诟病,斥之为残暴,但是他们残暴的对象都是敌人,是别国。对国内的百姓,不敢说多好,但也绝不会放任不管。 云泽会一下被泰锡权贵接受,除了那些有长远眼光的人是真正看到了他的价值,还有一大部分人是感受到了粮食危机会带来社会动乱,而社会一旦动乱,所谓权贵的地位就会受到质疑和挑战。他们已经感受到百姓生活不安稳会对他们造成的威胁。 这种情况下,他们怎么会不感激稳定了社会,也保住他们地位的云泽呢? 别国则不然,除了一部分有脑子的,很多人和这个男子一样。 他们没有遭过罪,又以身份和血统为贵,自然不知道自己能这么高高在上,是享受着百姓安稳无忧社会和平的红利,更不会觉得云泽带来的种子和各种技术的变革有什么厉害的。 他还在那里骂骂咧咧,来报这件事的下属低着头,脸上是惶恐,心里是碎碎念:然而他们确实就是拦住了蝗虫大军,还保住了粮食。 事实是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不论这些人骂走了多少‘不靠谱’的下属,事实就是:泰锡人屁事没有,该吃吃该喝喝,泰锡的士兵越战越勇,自己的军队死伤惨重,那个烧人的烟囱继续冒着滚滚热浪。 这些阴谋家不信邪,又派出心腹去打探敌情。 “搞清楚泰锡人在干什么,难不成他们真有什么来自神国的宝物?” 这个男人派出了自己最得用的一个间谍,这个间谍专门训练过,精通各国语言,并且被他派遣去执行过好几次的任务,没有一次让他失望。 “去,查查那些泰锡人在干什么。如果这次干得不错,我赏你一块地。”男人转动手上的戒指,高高在上,就像是看自己的一只狗。 匍匐在地上的中年人长着一张憨厚的脸,圆圆的,老好人的模样。 “是,大人。” 这个时候,美尼斯正带着人挖掘地上的土豆。之前他在休息时被人暗算受了重创,但是特效药已经用完了,只能使用其他祭司制作的效果比较缓慢的药。现在云泽送了一批新药过来,他的伤已经好了,连疤痕都没有。同时城市内部也是清理了一遍,抓出了不少虫子。 这边后勤是美尼斯在负责,所以挖掘土豆也是他负责。他们需要根据土豆的具体产量制定之后的计划,土豆产量越高,事情越是顺利。 土豆的叶子被祸害掉一些,但是大部分都还是完好的。人们知道这种作物长在土地里,但是他们还没有真正见过下面是什么情况。 -- 第236页 农民小心刨开土,生怕伤到下头的作物。 “出来了!出来了!”这个人激动得好像老婆生了孩子,他挖出一大窝,拿起一个抖了抖土,眼睛都瞪圆了。 太大了,最大的土豆和成人拳头那么大,小的也有鸡蛋大小,密密麻麻的躲在地底下,一挖就是一大窝,都是金灿灿的。 “我的太阳神啊,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作物吗?” 随着一个个土豆被挖掘出来,农民们的嘴巴已经合不上了。虽然一开始美尼斯就说过,这是神子殿下特意送来的高产作物,但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居然能高产到这个地步。 “祭司大人,这东西,和黄金麦一样收税?”这要是收四层、五层税收,剩下的都足够他们一家人敞开吃,吃到明年这个时候了。 美尼斯点点头,他在指挥本地官员给土豆称斤两。这时候天已经热起来,但是他身上没有多少汗,甚至还飘着一点清爽的香气。 大家都知道他身上带着神子殿下特别送来的止汗消暑的香串。没别的,就是有人恭维美尼斯晒了一日后还神清气爽,美尼斯就‘很不经意’说了手腕上的香串的来历。 然后很多人就知道了这位祭司大人和神子殿下同吃同住好几年了,这时候也是带着神子殿下的祝福到这里来的。 美尼斯就是纯粹秀幸福,但对百姓来说,让他们吃饱饭的神子有着特别的权威。他们爱屋及乌,对美尼斯也充满了好感。 之后知道种土豆、养鸡鸭、保护鸟类、开垦人工湖、造堤坝是神子的主意,为了减轻蝗灾的时候,尽管他们心里疑惑,还是完全听从了命令。 而现在,这种信任得到了丰厚的回报。蝗灾第一次被阻挡在城外,虽然还是有地方的庄稼被祸害,可是大部分都保存下来,他们不必像是邻国的难民一样,必须离开家园去别处寻求生存机会。 原以为这就是最好的,但是事实告诉他们,不,还可以更好。 吃了大量蝗虫的鸡鸭开始下蛋,他们几乎每天都下蛋,这些蛋已经远远超过他们损失的粮食的价值。而现在,他们的土地里居然长出了这样多的粮食? 美尼斯感受到了这种强烈的惊喜,他也没想到云泽说的高产,居然是这么高的高产。而且,土豆可以种两季,岂不是说一年能收两次? “都收拾了,拣选出婴儿拳头大的留种,小一些的自家吃,大一点要么好好存着,要么做成粉。只是记得长了芽的土豆生了毒素,不能吃。殿下说土豆可以做面包,大家把东西运回去之后可以试一试。”美尼斯笑着说。 “殿下说能做,那肯定能做。要是做不好,那就是做面包的人不行。”人群中一个农民大喊,其他人也都笑起来。 土豆丰收了,自有收税官来收税。他们拉走了一车又一车的粮食,可是农民没有一个愁眉苦脸,他们剩下的也很多很多,多到吃不完。 一部分他们放到阴凉干燥的地方保存,一部分按着问来的方法制作粉。 他们把大块的土豆拿出来洗干净削皮,切成细丝。细丝要不断搓洗,直到水变得浑浊起来,之后拿走土豆丝(土豆丝还能做菜),剩下浑浊的水静置沉淀,慢慢倒出干净的水,剩下的晒干了就是土豆粉。 那些皮也有用,可以吃,若是吃不了,作为饲料也可。 收税官收上来的土豆也都是如此,中等大小留种,小的直接煮了吃,撒一点酱油味道特别好,又软又糯。大的就拿来制作成粉,削掉的土豆皮和搓粉之后的土豆丝一起煮成糊糊给修堤坝的难民,里面还加了一点盐。 “开食啦开食啦!”士兵敲着木桶把车推过来。正在工作的异国难民立刻放下手里头的工具,洗洗手,拿起藏好的碗涌过来。 受过教训的他们不敢一窝蜂过来,而是很有秩序地排成长队。不排队和插队的人不得食,这些人可以说是用瘀伤和饥饿记住了这个规矩。 他们不怕苦,不怕累,只要能吃饱饭。 可就是这么一点生存的需求,在这个时代也要很艰苦的劳作才能获得。 这边都是男性难民,主要负责搬运石头挖水渠,还有很多女性难民,在另一头干着差不多的工作,那些孩子也在那里,是女兵在管理。 这些泰锡士兵虽然很不客气,但是每一次倒饭都没有克扣,一碗满满的,通常是豆子,偶尔有菜。就为这一日两碗的糊糊,这些人就没有怨言的在这里卖苦力。 “这位大人,这是什么呀?”一个难民小声讨好地询问士兵。 士兵看了他一眼:“这可是神子殿下带来的好东西,快吃快吃,吃完了快干活,狗东西。” 士兵嘴上骂骂咧咧,但是还是满满一勺倒在这人的碗里。他们对这些难民当然没有好感,谁会对侵略者有好感?但是因为修堤坝、挖人工湖都要人手,加上把俘虏全杀了也不好,他们这些没有相对温顺一点,手上没有沾血的难民才留下来。 后来看到这些难民关键时候帮忙灭蝗虫,士兵才接受了他们的存在,但是嘴上还是骂骂咧咧,因为想起了牺牲的同袍。 听说上面的大人们在考虑让他们留下来,找一块荒地给他们居住和种植。士兵也不知道大人们在想什么,不过他们做了那么多事,最后都是有道理的,或者收留这些难民也有深意? -- 第237页 而在难民的群众里,就有刚刚混进来的间谍,他看起来老实憨厚不多话的样子,手里捧着一碗糊糊蹲在太阳底下。 这会儿天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但是蹲在太阳底下吃饭还是不舒服。 边上一个男人用肩膀挤一挤他:“新来的,怎么不去那边凉亭吃?” 他说的凉亭,就是用木头和干草搭了一个伞状结构的亭子,下面围一圈圆环形的椅子。这样上好的地方,当然都是给身强体健的抢走。间谍不算高大,但是看起来比那些难民有肉,也算是‘身强体壮’了。 间谍不说话,只是好脾气地朝他笑一笑,折了一根野草茎搅拌糊糊散热。 那个男人见他不搭茬,也觉得没意思,开始喝自己那一碗糊糊。 “哎哟。”他叫了一声,“这东西吃着倒是不错,倒像是面糊糊。” 闻言,边上一个男人嘲笑他:“洗把脸看看你自己,你一个难民,还想喝麦糊糊?你怎么不吃肉呢?”他一边笑一边自己也喝。 “欸?”还真挺好喝的。 间谍端起自己的碗,他心里想着自己主人承诺的土地,只要有了土地,他就算是有了资产,能找个老婆,生孩子,他这野草一样的生命,才有了价值。 他想着未来的生活,慢慢喝了一口,结果他也停住了,不是因为这碗糊糊口感尚可,而是因为那一点点不能忽略的咸。 “这里面,加了盐?”泰锡人给他们这些俘虏吃盐? 第116章 “盐?哈哈哈, 我刚来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刚刚找间谍搭话的男人很快吃完了糊糊,一边舔碗上的残渣, 一边和间谍说话, “我以前给我们那边大老爷干活服役的时候, 连口水都没有。结果来了泰锡干活,每天两碗加了盐的糊糊, 那边还有干净的水。想一想,真不值当啊。” 间谍也不知道对方的不值当是不值当什么, 他心情复杂地喝着糊糊。 不过泰锡这边干活的待遇是真的不错,虽然士兵还是动辄打骂,但是食物管够,中午最热的时候可以休息一会儿, 歇歇脚喝口水。晚上他们住在现搭的茅草屋子里, 晚上天有点冷,大家裹一裹衣服挤在一起睡觉,倒也不冷, 就是味道不好闻一点。 “现在国内怎么样了?”一个早过来的人问同地方来的新人。 不远处的间谍没有睡着,他睁开眼睛,听着。 “别提了, 没有粮食,大家只好吃留的种子, 现在种子也吃完了,地里也不长粮食,长一点就让虫子吃光, 都活不下去了。所以,听说来泰锡这里给他们干活有吃的,我就偷偷过来了。他们不敢来,说泰锡人也没粮食,他们吃人,骗我们过来吃我们的肉,我也是赌一把。”谁知道能赌赢了。 之前问话的男人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我兄弟一家还好不好,我来的时候,他说要把家里两个大的卖了。” 间谍没有说话,他睁大眼睛,回忆自己的家人,但是已经很模糊了。好像他就是被卖了的,一开始不是这个国家的人,转了很多手,也学了很多地方的语言,他学语言比别人都要快。他就是因为这个被看中,成为间谍。 他没有别的什么述求,就是想要找一个地方安定下来,有房子,有田地,养着鸡鸭,有老婆,有家,再养两个孩子。如果那会儿他老了,不好生孩子了,也能收养两个,总归有了后人。 又过了一些日子,间谍一直在默默打听,想找到泰锡人的宝物。可是打听来打听去,就打听到他们泰锡的王和泰锡的神子是多么多么好。 担心今年有蝗灾,南方的泰锡人不好过,他们的王早了一年就派人来这里,教他们做好准备。而他们的神子呢,送来一种高产、长得快的作物,还教他们养鸡养鸭用以阻挡蝗虫入侵。这些鸡鸭据说还是泰锡那些权贵送来的,养大之后一半送回去,剩下一半和下的蛋都是农民自己的。 前段时间经常看到农民在翻地,据说也是为了挖出深埋地底的蝗虫卵,这些卵被翻出来暴晒,或者被鸟雀啄食,明年就不会再一次生出许多蝗虫来。 而他们现在在这里干活修堤坝、挖人工湖,也是为了当地人有足够水源灌溉,土地有足够水分,庄稼长得好,还不容易让蝗虫肆虐。 正是这一系列的持续了半年之久的策略,蝗虫到了泰锡之后才被杀得丢盔卸甲,根本不成气候。 本国的国君花天酒地,有难民就赶到边境来受死,别国的国君提早半年就为可能的蝗灾做准备,只是为了让百姓能不饿肚子。 心情太复杂,宛若吃了一颗没有熟的酸柠檬,又酸又苦。 间谍的心情同样复杂,但是还好,大概因为他也没有将现在居住的国家当成是自己的国家。他小心把消息传回到国内,然而之后一直没有消息反馈,他也就只好继续在这里干活,一干就是几个月,一直到秋天。 几千个难民日以继夜地干活,堤坝修好了,石头和水泥修起来的堤坝把一部分水拦截下来,形成一个很大的人工湖。 难民站在湖边,看着他们为泰锡人修的湖,百味杂陈。 接下来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泰锡人不雇佣他们了,他们以后去哪里找吃的?听说国内现在乱了,都开始吃人了。但是留下来?怎么留下来? 士兵又敲着木桶来了,这是最后一顿饭。大家很意外的在里面发现了一点油,似乎糊糊比平日更粘稠一些。 -- 第238页 尽管心里还担忧着自己的命运,大家还是认真吃着这最后一碗糊糊。吃到一半的时候,又来了人,是这边一个负责人,并不常来,来了就有事情要交代。 果然,这一次他也是来交代事情的,却是谁也想不到的事情。 “大人,您说、您说我们可以留在泰锡?” “这是王子殿下和王妃殿下的命令,你们可以留在泰锡,只能以泰锡人的身份。那里有一些荒地,每个人能分到一块,这块地不属于你们,算是租借的。上面可以种植神子殿下带来的种子,这种种子现在种下,冬天到来之前就能收获。你们自己考虑,不想留下的站出来,现在可以回你们自己的国家了。”负责人说。 “阿兄,你说,咱们就在泰锡住下怎么样,我觉得,当泰锡人挺好的。”一个年轻人有些犹豫地看向他的兄长。他们两个看起来是难民,其实应该是正式士兵,结果才来了泰锡就成了俘虏,稀里糊涂干了几个月的活。 他兄长默默看着他,本来应该斥责的,但是他犹豫了。 “你让我想想。” 同样犹豫的还有其他人,是不是应该和故国分手找下一个。毕竟是两个国家,很多规则、习惯都不一样,且他们一开始是敌国难民的身份,之后肯定不太好融入本地的生活。 回去?回去吃人还是被人吃?他们若是还有家,也不至于到这边讨生路。 倒是人群里的间谍,他一听分配土地就抬起了头:他想有个可以长长久久居住的地方,有房子,有一块地,以后娶老婆养孩子,除此之外无所求。 既如此,那就留下吧。 犹豫过后,到底是生存的决心战胜了那一点点不适,最后有九层人选择留下来,成为泰锡人。这其中有一些拖家带口过来的,就连大人孩子一块儿留下来。 花了一点时间给难民安排居住地,划分土地,编写户口,一直忙完已经是深秋,第二批的土豆都已经成熟了。 看到大个头的土豆一串串从地里挖出来,几个高个儿的汉子当即眼泪横流。 行了,他们能活下来了。 有了这一批收获的土豆,就算需要交六层税收(税收加租金)的难民都觉得日子一下有盼头了。圆滚滚的土豆是生存的希望。 经历过饥饿的人很珍惜粮食,他们一点都不愿意浪费,小土豆洗干净,和盐一起煮就很美味。中等的土豆选出圆润的做种,大的制作成土豆粉,洗过淀粉的土豆丝和削下的土豆皮也不会浪费,会制作成糊糊,其实味道还可以。 要是实在觉得吃腻了不好吃,也能加一点野菜一起煮。 国王的食盐和神子的酱油都出现在南方,少少一点钱就能买到,难民也会用土豆换一点,有些还要换一点豆腐改善一下伙食。 一想到外面还在饥荒,他们都能挑剔口感了,这些‘新泰锡人’就有一种特别奇怪的情绪。 间谍认认真真种了几个月的地,每天他都会在自己的土地上巡视,会捉虫、除草,仔细打理。他的土豆长得特别好,收得也比别人多。 他问收税官,怎么样才能把这块地买下来,收税官给了他一个数字,他仔细算了一下,努力一点,五六年就可以了。 现在,他就坐在自己亲手搭建的小泥砖屋子里,手里捧着一个煮熟的土豆在吃。这个时候他就特别想要谢谢自己原来的主人:谢谢你把我派来泰锡。 而他的原主人,这会儿已经气得脸都是紫的。他的部下不敢劝他,又不得不劝他:“大人,我们走吧,泰锡人都快打到咱们门口了。” 蝗灾退去和土豆丰收给了泰锡人底气,他们不原地抵抗了,他们要主动出击,不割下你几块肉,你就不知道疼。 泰锡士兵在边界堵了几个月,难民几乎没有占到什么便宜,时间久了,很多人放弃退回他们自己国家,南方的城市和村庄的年轻人也加入队伍,补充了兵力,他们终于可以分出一部分人手主动去追击这些该死的家伙。 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各自带着一批精英追击。他们都是主动出击是最好防守的信奉者,所以他们手下的人都愿意听从两人的指令。士兵们凝聚成一条心,指哪打哪,自然所向披靡。 这些士兵憋气憋了几个月,现在是放开了手去打,短短一个月就打到这个城市,而且眼看着就要攻破城门。 而城里的士兵和百姓,虽然畏惧泰锡人如畏惧狮子和狼群,但是他们实在没有力气,太饿了,所以心有余而力不足,抵抗不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城里的权贵只好收拾了细软准备逃命了,也包括这个城市的城主。 不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泰锡人对异国权贵都很凶残,杀光、抢光,没有烧,大概觉得这样太浪费。 对于平民,他们的政策是,有需要会去他们那里‘借粮食和物资’,没需要你自己关起门别出来晃。一般来说,泰锡士兵不杀平民,也不折腾他们。倒不是泰锡士兵仁善,仅仅是因为,平民没有油水,而且他们未来都会是泰锡人,没必要赶尽杀绝。 深知泰锡人凶残面目的权贵没有一个人敢留下来,都卷起细软,披上乱糟糟的斗篷,混在平民堆里,准备回头乘乱出城,去投奔亲戚去。 要放弃这么多的土地和财产,大家当然很不甘心,更不愿意去看亲戚脸色过活。可是,这不是没办法吗?好死不如赖活着,总比落在泰锡人手里好,不是杀了就是变奴隶,更惨。 -- 第239页 这个城的城主如今就面临这样的选择题:要命还是要脸? 他看着那灰扑扑的老鼠皮一样的斗篷,皱着眉,一脸反胃恶心:“你居然让我披这种肮脏……” 他话没说完,一个士兵跌跌撞撞跑进来:“不好了,不好了大人,城门破了!” 什么? 这个城主的脸一白,二话不说披上那件灰色老鼠皮一样的斗篷,捏着鼻子:“走。” 第117章 泰锡士兵在沙姆王子和沙迦王妃的带领下已经攻破城门, 并且无人阻拦一路策马到城主府。一群穿得差不多灰扑扑的仆人们涌出来,被杀了几个, 更多逃窜了去。 这些人逃难都不忘带东西, 都是从主人房里搜出来的值钱玩意儿。这么一混乱, 地上就多了很多值钱的小玩意儿。 有几个士兵心一动,忘记了战前训话朝着那边走过去, 眼看着别的士兵也被吸引,阵型就要乱, 身后一支箭直接射穿了为首那个士兵。 “擅出队伍,杀。”沙迦王妃冷冰冰的声音和利箭刺破咽喉的声音一起响起,蠢蠢欲动的士兵一下找回了理智。 沙姆忽然在空气中嗅到一点香气,这不是寻常香气, 而是一种珍贵的外国进口香料的气味。顺着风向他看过去, 只看到一群看似慌乱的灰衣人,他们有意识地在护着中间那人。 他刚要说什么,和他并驾齐驱的沙迦王妃已经用刀指向那一处:“第一排, 拿下他们!” 场面并不是很混乱,城主灵机一动想出的妙招‘撒珠宝’在沙迦王妃的冷酷无情政策下没有成功,并且这两位还通过一丝丝的高档异国香气准确追踪到了躲在人群里的城主。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昨晚的熏香入睡。 眼看着城主就要被包围了, 他又是灵机一动,把副官一推, 嘴里大叫着:“城主小心。”自己就准备后撤入人群中。 然而说时迟那时快,沙迦王妃第二箭已经准时到达。箭射中了露出窃喜表情的他的后背,并且穿胸而出, 城主倒在地上,伸出手指颤抖地指着远处马上的沙迦。 或许他想问:为什么你知道是我。 马蹄蹭了蹭泥土,沉默缓缓在胜利者和失败者之间流动,空气里燃起青铜兵器相撞击之后的冷酷味道。 “如果你是真的下属,这个时候应该喊‘大人’,而不是‘城主’,因为‘大人’才是你最常用的称呼,人紧张的时候会下意识选择自己最顺口的称呼方式。当然,作为城主的你,就算意识到了,也绝不会对自己下属喊出‘大人’的吧? “很遗憾,你输了,城主。” 沙迦既不嘲笑他,也不夸耀自己,她很冷漠,像个没有感情的女神。 “泰锡……为什么,是泰锡?”城主的嘴里吐出一口血。 这年代的人出手就是下死手,不给敌人留机会,沙迦那一箭从背后穿心而过,这个城主在地上抽搐了几分钟,到底还是不甘心地咽下了这最后一口气。 至于之前被推出来的那个‘假城主’,不知道是过于忠心,还是不愿意面对未来悲惨的命运,他也干净利落给了自己一刀,就躺在真城主的边上。 但是他们身边其他人没有这样的决心,直接跪下来,束手就擒。 这也代表着,这座城市已经彻底被泰锡攻下,成了泰锡又一个新加入的版图。 同时,这也为这次泰锡人的出征写下一个句号,派人接管这个城市之后他们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派人送来土豆种子,现在它是泰锡的城市了。”沙迦王妃调转马头。 沙姆王子看向自己的王妃,他完全不看那美丽城主府和地上的金银一眼:“我的王妃,我们回家。” “好!” 泰锡军队大获全胜的消息被快马加鞭传到库里的时候,库里所有人都高兴地跑到街上抱着陌生人跳舞。战争结束了,士兵也该回来了。 听说国王喝了一夜的酒,他大概是高兴,并不仅仅为战争的胜利,可能更高兴自己有了合格的继承人。云泽骑着白马到了城门口,他上了瞭望台,抬眼望去,外面已经是白雪飘飘。不知道军队现在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 闲的时候,云泽一天去一次,忙的时候,他三天去一次。 那一日他在神殿为人治疗伤口,侍卫走进来,说:“殿下,南去的军队回来了,所有人去跑出去迎接他们了。” 云泽怔怔立了几秒,他低下头:“我知道了。”却还是为病人继续包扎伤口,一切处理好,又提醒病人近期不要让伤口碰水,他才准备出去。 走了几步,又转回来,去里间换了一身衣服,然后上了马车:“去王宫。” 库里飘着雪,地上本来厚厚一层的积雪,现在被踩成肮脏的泥水。每个人都裹得和熊一样,他们站在大道两边翘首以盼。 云泽到了国王的队伍里,他们就站在王宫之前,就在那个石头垒起来的平台上。远远看着军队从很远地方像是蚂蚁一样走过来,排成细密的线条。 其实这个时代还没有那种‘家国天下’的思想,士兵们没有想过自己是在保家卫国。这年代的士兵,更多是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很神圣的荣誉。但是这不妨碍大家冒着风雪站在大道两侧等候他们,等候凯旋归来的战士们,并且为他们欢呼。 声浪从远至近,人也越来越清晰,云泽一眼看到马上的美尼斯,他好像瘦了,也黑了。 -- 第240页 他们走到台阶前,下马,过来和国王等人拥抱、亲吻脸颊和问好。 “好!”国王只说了一个字,他伸手拉起沙姆王子,第一王妃拉起沙迦王妃,其他人跟着站起来。 “走,回家,我们好好庆祝!”没有任何长篇大论,国王直接带着人去宴会,宴会是早就准备好了的,热腾腾的饭菜,热腾腾的炉火,还有洗干净晒过的被子,一切都是他们离开前的样子。 “把手伸过来我看看。”云泽对美尼斯说。 美尼斯伸出左手,检查了一遍,没有伤。 “你把另一只手伸过来我看看。”云泽又说,但是下一秒他被美尼斯抱住了,手臂勒着他,紧得透不过气。 “殿下,我好想你。” 云泽心里一大堆话,被吹散了,心也软了,表情也软了:“我也好想你。” “对不起,让您担心了。”看到云泽寄过来的药物,美尼斯就知道云泽发现了。还以为自己藏得很好,没有破绽,但是在真正心爱自己的人眼里,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会被发现。 “你瞒着我,我更担心。”可是怕影响前方的美尼斯,他都没敢说出自己的担心。 “只是小伤,早就好了。”美尼斯挽起袖子给云泽看自己的右手,完好无损,一点痕迹都没有。 云泽伸手捏捏手臂上的肌肉:“你是怎么受伤的?” “奸细混在服侍的人里,一时不查,被刺伤。”美尼斯拉着他,边走边说。他没有说之后因为药物不够,伤口发炎他又发烧的事情,总归过去了。 他们一路从台阶上走到王宫里面宴会现场。 王宫里的宴会正热闹,除了一些将领的宴会,另外还有专门为士兵举行的宴会。第一王妃殿下的牧场宰杀掉了一半牛羊,国王的酒库也搬空了一半。 今天什么都不要紧,大家只要痛快吃,痛快喝。 宴会很热闹,红色的光映亮了王宫。云泽和美尼斯提前撤离,他们提着灯笼走在雪地上,橙黄色的光拢着两个人,看起来很温暖。 “你走的时候,库里的冰才融化,你回来的时候,这边都下了很久的雪了。” 两人握着手慢慢行走,阿梅等人不远不近跟在身后。 美尼斯忽然想到什么,他拿出一个东西,云泽仔细一看,是一块人造琥珀,里面封着一朵干燥的樱桃花。 “琥珀?”云泽拿起翻看,好像就是那种现代小摊子上的人造琥珀,而且纯净度也不太高。但是这东西出现在这里年代,有一种奇怪的错乱感。 “那边有个匠人,擅长用松香制作这种小东西,夏日高温的时候要放到阴凉地方,可以保存很久。”美尼斯说。 这本来是件挺浪漫的事情,云泽一瞬间却想起了古代埃及用天然松香制作木乃伊用于保存的事情。 ‘我是不是有点没情趣了?’云泽自我反省了一下,然后把脖子上的项链拿出来,上面挂着美尼斯的戒指:“美尼斯,把头低下来。” 美尼斯把头低下来,让云泽挂上项链,上面的戒指还有温度,那是云泽的体温。他小心把戒指放好,想到这些日子云泽一直贴身带着它,其实心里很高兴,但是大庭广众也做不了什么,只是伸出手,十指相握:“殿下,我们回家吧。” 庆功宴之后就开始论功行赏了,只是除了物质上的奖励,云泽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荣誉奖励。 给有重大贡献的士兵军功奖章,拥有这种奖章,在官方专卖店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年老后有粮食补助,子女的就业也会优先。另外为英勇牺牲的士兵建立‘英雄纪念碑’,感谢他们用血肉之躯保卫了泰锡和泰锡人。 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感觉上士兵好像从一种并不特别的职业,变成了英雄。 云泽提出来的意见是,将授予军功章和建立纪念碑保留下来,成为一种明确的制度。 其实云泽很早就有这种想法,为了提高普通人的晋升机会。军功章一开始只是一种荣誉,但是慢慢的,它会变成判断一个士兵能力的标准,敢打敢拼有军功章的人会更容易出头,而不是仅仅看上级的好恶。 这次驱逐入侵者的战争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他能趁机提出这个想法。 另外就是,泰锡是尚武的国家,从国王到子民,都是好战分子,真不怕正面杠。泰锡人喜欢勇武之士,也欣赏英勇无畏的士兵,说给勇士颁发勋章,他们容易接受。 云泽唯一担心的是石碑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时代,能被刻在石碑上万世留存的名字,都得是历届国王、第一王妃、神官、贤者……底层士兵的名字出现在石碑上,他们能接受吗? 果然,对于军功章国王是一下就接受了,勇士就是应该值得嘉奖的,毫无疑问。而且这个军功章更多就是荣誉和隐形声望奖励,其实物质奖励并不丰富。 “好,就应该让大家看一看,我们泰锡的士兵是多么英勇、悍不畏死。” 至于英雄纪念碑,国王犹豫了一下,他考虑的点和云泽考虑的点是一样的。以往没有底层士兵刻碑的传统。而且牺牲的士兵是有抚恤金的,泰锡的士兵待遇一向不错,所以国王一开始是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再刻英雄纪念碑。 但是他毕竟不是愚蠢的国王,很快想到了剧场曾经演过的《千金买马》的故事。 -- 第241页 故事里的君主用一千金购买上好的好马的马骨,就是为了告诉世人他对好马的看重,以重利吸引他人送来好马。那么换到现在,这个英雄纪念碑岂不也是个‘马骨’的作用? 它可以告诉世人,他对士兵的看重,那么以后有没有机会吸引到那些英勇的战士加入他的军队? 想到这些好处,国王心动了一下。 那么,泰锡有没有底层人把名字刻在石头上的事情呢?有的,石匠会在自己的作品的小角落刻名字,以后有什么情况可以直接找制作这个石像这个石砖的工匠。 所以国王犹豫了一下之后说:“纪念碑的高度不能超过三米。”这算是退后一步,牺牲的士兵可以在石碑上刻下自己的名字,但是不能超过三米。而国王、贤者之类的石碑,高度多在三米以上。 三米也可,加上底座其实不矮了,云泽立刻点头了,并送上真诚的彩虹一束:“授予有功士兵和牺牲士兵的事情就拜托陛下了,我们国家有陛下这样的英明之主,真是万民之荣幸。” 云泽提了建议就想做甩手掌柜,奈何最后还是没有走成,他被抓来设计军功章。 匠人用油泥制作了好几种军功章的模型,国王都不满意。后来国王一想,这个军功章的概念是云泽提出来的,他见多识广,一定能做出漂亮的军功章。所以,云泽就回家躺了两日就被找回来。 “神子,这个军功章,要有金银一样的光耀,有刀尖一样的锋芒,一定要体现出我们泰锡的强大富有,国王的英明,战士的勇武,装备的精良,和战争女神眷爱的神圣。”国王说。 云泽:…… 第118章 最后云泽还是只设计了中规中矩的一款军功章, 整体是圆形,背面是平的, 刻着这次战争的时间。 正面是凹凸有图形的, 两根麦穗包围出一个圆形, 云泽忽悠国王这代表粮食,代表国家富足。 包围圈的上方位置有两个交叉的刀剑, 云泽说这代表了泰锡是个强大善战的国家,并且被战争女神庇佑祝福。 交叉刀剑的下面是小星星, 星星的多少代表军功大小,三个最高,一个最低。 星星的下面是浮雕样式的库里王宫,别说, 迷你的王宫浮雕如桂冠出现在一座巍峨山体上, 的确很有气势也很有美感。云泽就说这是王室的英明领导的体现。 国王是个很容易满足的甲方,左一看右一看可以,那就这样吧。于是泰锡的第一批军功章就新鲜出炉了, 匠人用金箔给它贴好,用玛瑙压片把金箔压平整,最后用融化的松香进行固定。 这样一番操作之后, 这个不大的军功章就变得亮晶晶的了,但其实只是贴了一层金箔, 面子好看罢了。 这时候英雄纪念碑也做好了,最上面是这一次战争的记录,下面密密麻麻全是名字。这石碑就立在战争女神神殿一侧, 距离云泽的剧场不远的地方。 授予军功章和英雄纪念碑揭幕都是国王负责,国王又把这个加声望的好事给了沙姆王子。 但是沙姆王子没有接受,他认为国王才是泰锡的主人,国王才有资格授予荣誉,并且,士兵应该更希望被国王认可功绩。 于是,国王陛下没有再推脱,那一日他特别郑重其事地换上祭祀时候的衣服,战争女神神殿的大神官也换上祭祀时候的衣服,他们就站在台上,士兵站在下面。 国王先是赞美了战争女神,然后夸赞士兵的英勇无畏,最后是鼓励其他士兵再接再厉。 接着是英雄纪念碑的揭幕仪式,国王陛下亲自拉开幕布,一个巨大石碑就出现了,最上面是泰锡的标志:狮子和飞鹰,下面是密密麻麻的文字。 如果是山、野兽之类的符号,那就是男人的名字。如果出现花、风、果实,那就是女人的名字。 这一次,沙迦王妃带领的女军也有牺牲者,她现在又选出了一批女童进行训练。 国王陛下用很沉痛的语气说:“这上面,都是我们泰锡最英勇的士兵,他们因为敌人的狡猾、残忍,不幸死去,但胜利同属于他们。他们来自于泰锡,是人的儿子女儿、丈夫妻子和父亲母亲,他们为了保护泰锡和泰锡人死在远方,神灵为之叹息。 “他们的名,应刻在石头上,风吹不散,水浇不化。冥神用天平称量他们的灵魂,这石碑就是他们英勇的证明,冥神应看到这一切,让他们前往神的国度。” 众人看着石碑的眼神都不一样了,虽然壮烈牺牲,可是死后能去神国,也是很好的事情啊。而且名字被刻在石头上,供奉在女神殿的前面,受人敬仰,这是何等的荣耀? 国王看着下面士兵的反应,心里暗自点头,觉得再没有比自己更加英明的君主。 说完了牺牲战士的问题,接下来该说表现突出的士兵的事情了。死后荣耀安抚人心,生前荣耀引人上进。 这一次被授予军功章的有七人,五个男兵两个女兵。 战场上女性的体力是吃亏的,所以正面对抗战男性更占优势。但是沙迦王妃的女兵训练有素,她们用技巧补上这点不足,还发挥了灵活的优势。这其中一个女性是个百发百中神射手,一箭一个小朋友,一路杀下来人头破百,不少还是对面军官,因此授予一等军功,也就是三颗星星的军功章,是所有人里最高的一个。 其实关于女性是不是授予军功章,他们还商议了很久。但是在这件事上,沙迦王妃异常强势,第一王妃是她的支持者。但第一王妃并非因为女性的立场支持,她是认为,如果只有男性参军,军队数量可能只有一百,但若是女性也能参军,军队数量会扩张到一百五。 -- 第242页 因为这个理由,第一王妃支持授予女性军功章,并且不折损地计算功劳。 云泽提议,除了女军,泰锡还能开设医疗队,医疗队可以增加女性医官,发挥女性的个体优势,并且把医疗队的军医也列入授予军功的队伍中。 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提议,现在有一个王室公主正跃跃欲试。 不得不说,泰锡的王室,真的是男人女人都彪悍。 这七个将被授予军功章的人站到台上,一个将军在那里慷慨激扬地述说这些士兵的功绩:杀了多少敌军,有多少是头目,救了多少自己的兄弟姐妹等等。 最后,一排挺拔帅气的仪仗队送上盒子,盒子里躺着一个金灿灿的军功章,绑着红黄两色的带子。 将军说这是神子殿下亲自设计,宫廷珠宝匠人制作的,有着高超的青铜镀金工艺,精美的浮雕纹饰,上面有各个神官的赐福。 现如今的饰品多有护身符的作用,将军也是这么理解。上面的花纹都是祝福的咒语,有富足、强大和荣耀的寓意。 国王一一给士兵戴上他们的军功章,金灿灿的颜色在阳光下闪烁夺目的光彩。 士兵们从未这样近距离接触一国之君主,也从未这样万众瞩目,他们觉得这大概就是人生最高光时刻,激动得快要昏厥过去。而台下的士兵也羡慕得快要眼红。 “早知道,我当时就多杀几个了。”好几个没有发挥全力的士兵都这样想。 这还没有完,国王宣布了拥有军功章的士兵可以得到的切实好处。第一,以后拿着军功章去几个指定的专卖店,可以享受八折优惠待遇,包括但不限于食盐专卖、酱油专卖、糖专卖、棉布专卖、药剂专卖、剧场门票。 第二,拿到军功章的家庭,他们的子女(仅限妻子所生育养育的孩子)可以优先进入‘库里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各个半国有工坊,当然,只有一个名额。 第三,拿到军功章的人,五十岁之后,每年可以收到神殿送出的粮食一袋(一百斤)。 第四,拿到军功章的人,死后可以陪葬一块大小不超过十厘米刻着生前功绩的石碑(陪葬功勋石碑是贵族待遇,平民只能陪葬泥板或者陶片)。 好处就是这些,其实不算多,但是抠抠搜搜的陛下能给那么多就很不错了。 那么,是不是好处永远都有?不是,如果持有军功章的人或者家庭犯罪,那么军功章是会被收回来的。荣耀不是永恒的,大家还需要继续努力。 这一次授章云泽没有去,他只是听了现场的人转述的话。今年试验了好几次,好容易把书籍里头的油饼榨油的机器做出来,如今他们正瞧着用青铜箍着的油饼子在巨大木柱的挤压下淅淅沥沥往下滴落金色的油滴。那是今年种的油菜籽压的油。 “油菜籽炒过榨油,比橄榄油多,大豆也能榨油。以后油菜和大豆种得多了,也就吃得起油了。”云泽和美尼斯往回走,他们一边走一边说着事。 “这一年殿下做了许多事,我却是什么也没做。”美尼斯小心扶着他走石阶,石阶上覆着一层薄冰,走上去容易滑脚。 “怎么会什么都没做?沙姆王子在前面打仗,你在后面调度,我都知道。你写在信里的,没有写在信里的,我全知道。”他想着美尼斯隐瞒受伤的事情,“我也知道你身边肯定有护卫,但还是担心,担心万一……” 说到这里,云泽停住了,说出口就觉得不好,所以不说。 美尼斯低下头:“让您担心了,殿下。万一有什么,希望您,不要伤心。” 他的声音很轻,身处战场那样的环境,人的生命如此脆弱,每天都有人在死亡,焚烧炉的烟没有断绝过。美尼斯也会想到,万一自己出了什么事,再也回不去会如何。 他想不到自己未成的事业,那还有沙姆王子他们,他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师和父母,他们还有其他弟子和儿子。他想来想去,不放心云泽。 云泽不太张扬,也不任性,乖得很。放到外面总担心让人欺负了,美尼斯想着自己不在了,谁替他着急,谁替他心疼? 他舍不下,一想到会离开,就像把心脏割掉了一样。 美尼斯跪在神像的面前,希望神灵听到他的祈祷,若是冥神已经来临,就把那死亡的刀刃拿开一些,等他去库里见了云泽一面,再劈下去。 那些时间美尼斯的心情很坏,他想着或许未来有一天他早走了怎么办?这是最糟糕最坏的事情,可是人心怎么对抗神灵的意志? 他起了肮脏的心思,有了亵渎神子的举动,神灵若是恼恨,派来冥神割走他的生命,也不奇怪。 美尼斯从未后悔,他只是担心云泽。 “殿下,我若是有万一,您不要伤心,或者有更贴心的人来照顾您。” 云泽听了这句话,回头看他:“你要是有什么万一,我替你守着泰锡,我替你孝敬老师和父母,没什么更贴心的,我就在这里孤独终老。不许说这话,我不高兴。” 说完噔噔噔就走了。 美尼斯看到他眼睛红了,知道他真的生气,赶紧追上去。 后面跟着的侍女侍卫面面相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就突然闹别扭了。 阿梅走得最近,她叹了口气:“我们走快些。”说是走快一些,其实还是慢慢的,给前头两人留出一些空间。 -- 第243页 她心说美尼斯大人长着一张聪明的脸,怎么这时候犯蠢?神子殿下担心了这么久,憋着不说,现在人安全回来了,差不多事情也就结束了,美尼斯大人非要刺激一下。 啧,这要是没哄好,那也是活该。 阿梅等人赶过去的时候,神子殿下刚好把美尼斯摔在沙坑里。他红着眼睛,一边有些生气地挽起袖子:“就是闲的。”说完又是一腿扫刚站起来的美尼斯的下盘,给他摔沙坑里。 阿梅默默看着美尼斯一声不吭给摔来摔去,直到云泽怒气平息,才凑近了:“殿下,别生气了,是我胡言乱语。” 云泽瞪着他,在这件事上,他这个现代人比古人还忌讳提到死。这个时代那么凶险,有野兽,有疾病,有战争,从生到死,简直像是一场奇迹,美尼斯居然还敢说什么死不死,死后让他再找人? 找个鬼! 云泽生气的结局就是把美尼斯揍了一个鼻青脸肿还不给涂药,让他顶着这张青紫的脸小半个月。不过好在揍完就爽快了,没继续折腾美尼斯。倒是美尼斯心里不安,在那端茶送水、铺床叠被,几乎把阿梅的工作都给抢了。 其实美尼斯自己心里还暗暗窃喜,若是不在乎他,云泽怎么会那么生气? 说到底,还是在乎他。 云泽喝着美尼斯端来的水,吃着美尼斯送来的点心,坐在书桌前整理这一次‘库里职业技术学院’的第一次年终考核。 专业课都是老师自己考核,两个同年级同专业的老师商议考试内容,在云泽这边审核通过后开始布置考试,分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类似答辩,两个老师一起进行评分,取他们的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 第119章 文化课都是统一考核, 因为他们的基础是一样的,所以难度其实差不多, 只是按着年龄段不同卷子不同。 考虑到大家基础薄弱, 这套卷子其实就是小学一二年级的水平, 五加六等于十一这种程度。认字也是一样,看图连线, 把图片里的东西和对应的字连接起来。 但就是这样,居然也有好些人错得一塌糊涂。 云泽皱着眉, 和来这里的一位副校长说:“简单算写还是要加强一下,文字是神圣工具,可以帮助人获得智慧。只有智慧融入进自己的生活,手艺才会一直进步。” 副校长连连点头, 又把一张纸抽出来:“殿下, 我想和您说说这个孩子的事情。” “嗯?他怎么了?”云泽拿起纸看起来,这是一张卷子,卷面工整, 难得的是高分,语文八十六,数学一百二十分, 连后面的附加题也写出来。 “这孩子今年九岁。”副校长说着这个孩子的日常。 这是一个很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可惜家里拖累, 倒不是条件不好,相反,他家里还可以, 有田地也有牛,父亲就是一个专门修房子的匠人。 但是吧,他父亲有个臭毛病,喝酒,喝了酒就打孩子,打得身上没一块好肉。他母亲身体不好,很早就离开了他们,那之后他父亲喝酒越发肆无忌惮。 钱都拿去喝酒了,他家里没有一点存款,家里一个老阿姆还得去采野菜,这孩子吃饭还得靠邻居救济。 后来这边招生的消息出了之后,他邻居说,你去神子殿下的学校吧,你去了,他就不敢追到学校去打你了。 后来他是考来了,背诵法律条例第五名出线,他父亲也确实没有胆子上学校来捣乱,但是他一旦回去,就会挨打。这次考试的实践部分他本来能考得更好,可是手臂硬生生给打骨折了。 副校长也是苦孩子出身,父亲也是人渣,所以他就想到自己了。但是泰锡的父母亲权力是很大的,别说打断了胳膊,就是打死也没办法说什么,他到底不忍心,又不知道怎么帮助这个孩子,就来找云泽来问问。 云泽拿着笔,他深吸了一口气,问:“怎么不给孩子住校?” “这孩子担心家里的老阿姆没人照顾。” 云泽想了一会儿,找了一个侍卫过来,把这人名字地址说一遍,让他去查一查,最近几年这个人有没有犯事儿。一会儿侍卫回来了,说这人曾经如何如何,前段时间给人修房子结果和人家老婆好上,赔了家里一只羊才把事情了结。 云泽有了主意,他跟副校长说:“把那孩子找来,我问问他的意见。” 副校长有些惊喜,很快把那个孩子找过来。一个很瘦的孩子,十来岁的样子,眼神像是一潭水,深不见底。他眼角一条旧疤痕,脸上有些阴郁,但其实长得很精致。 “你父亲与人私通,可以到采石场劳改十几年。我想问问你的意思,你想要他去吗?” 这个孩子一愣,然后瞳孔扩大了一下:“殿下,您不觉得子告父是犯罪的事情吗?” 云泽想了一下:“可是教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如果父母做不到,他们不也是犯罪吗?既然父母犯了罪,为什么一定要要求子女以恩情回报仇怨呢?” 他看着云泽,慢慢挺直了脊背,咬牙切齿:“殿下,我希望他进去。”他的表情却好像在说:我要他死。 云泽拍拍他的肩膀:“不是你的错。”有些人不配为人父母。 这孩子眼圈一下就红了:“殿下,我不想让他做我父亲,我讨厌他,我是一个坏孩子吗?” 云泽知道这种感受,父母错得再多,总有旁观者一句‘他到底是你爸妈’、‘怎么说他也生了你一场’就轻描淡写把错误抹平了。这种人他看到了就要离得远远的,免得天上打雷闪电不小心把无辜的他劈到。 -- 第244页 有教有养,才是父母。养孩子不是给一碗吃的有个地方住就行,养狗都没那么粗糙吧? 还有那种消失了十几年,有需要了跑过来说我是你爹妈呀,还有一群围观群众鼓掌拍手抹眼泪说好感动,爹妈来相认了,人间自有真情在。 情你鸭个蛋蛋! 滚! 一个爹不够养想再养一个?好啊好啊,送你啊。 云泽觉得,如果他能回到过去,一定要跟那个在亲生父母面前卖乖试图引起别人愧疚心的‘云泽’说:“垃圾不要捡回来。外婆说让你好好孝敬爸妈,那是担心你没地方倚靠被人欺负,你真去找了,还多两拨人欺负你,伤心更多。 “最后,对自己好一点。” 至于那个让他英年早逝的高空抛物和之后如木偶的十几年人生,就像是打磨器一样,熬过去了,就会发现长大了。 云泽看着这个无声无息流着眼泪的孩子:“是不是背负了很多压力,不是你的错,是别人的错误,强加在你的身上。你做得很好,你做得对,你是一个好孩子。” 就好像一根紧绷的线断裂了,这个孩子一下哭了起来,像个成年人那样哭得隐忍又痛苦:“不,我……我有错误。” 云泽轻轻伸手抱着他。 之后他派人去找这个孩子的父亲,却意外的得知这人在给人修屋顶的时候从上面摔下来,摔断了腿。 这个人虽然整日喝酒,但是工作的时候还是很靠谱,怎么会从架子上摔下来?联想到那个孩子的专业,云泽有些在意,他过去看了下情况,这个男人的木梯子被人动过一点很隐秘的手脚,最上面一端看上去是完好的,但是承重超过某个数,就会松动断裂。 “木匠班,最近是不是讲到结构和承重的知识了?”云泽笑着问一个木匠班的老师。 他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 “不要用学习到的知识为恶,凝视黑暗的时候,也要警惕自己成为黑暗。” “殿下,我让您失望了。”他低下头,直接承认了。 “你没有让我失望,是让期待你的未来的人失望,是让你的老师还有副校长失望。听着孩子,学习,是为了强大自己,而不是犯罪,我并不想在十年后,用同样的方法把你送进采石场,明白吗?” “您还允许我留在学校?”他惊讶地看着云泽。 “你只有这一次犯错的机会,而且你已经用掉了。我会医好你父亲的腿,然后把他送到采石场。”云泽叹了口气,这孩子智商很高,心思缜密,若是用错了地方,反而造成麻烦。 “没有任何一种犯罪是完美的,总是会留下线索和证据。不让自己陷于被动的最好方法是不要用犯罪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的。其实你还可以有很多方法,很多正大光明的方法。而最好的方法是强大自己,学习就是最好的途径。” 云泽和那个绿帽子主人说了一下,就把这个整日醉醺醺的男人送去了采石场,至少十年内他不会再出现。而十年后,那个瘦弱的孩子长大了,他已经成了强壮的男人,不会再畏惧黑暗中的怪兽,他自己也不会因为恐惧变成了怪兽的模样。 年终考核后,云泽把家长都叫过来,他们汇聚在剧场,云泽就站在台上,其他所有学院的老师和工作人员都站在台上。 “大家一定很奇怪,什么叫‘家长会’,为什么要开‘家长会’。家长会,就是学校这边,因为孩子的问题,和作为父母的你们,交流沟通的一次会议。” 云泽站在台上,他说话的时候,剧场鸦雀无声。虽然他自称只是校长,可是众人是不敢忽略他头上的其他头衔的。而且,神子迷弟迷妹遍泰锡,这也不是说笑的。 他创造的奇迹太多了,带来的改变也太多了,这会儿云泽就是说太阳是方的,台下的人也会无脑拥护。 “大家都知道,教导孩子的人,称其为老师或者师父。那么,你们知道每个孩子的第一个老师是谁吗?”云泽环视一圈,“就是为人父母的你们。” “孩子出生之后就像是白色的羊皮纸一样,上面是什么颜色,都是后面涂上去的。正如我从来相信,勇敢无畏的父母也会教导出勇敢无畏的孩子一样,一个懒惰无能的父母,也没法给自己的孩子带去好的榜样。” 云泽给了他们一点时间去消化这些内容,然后接着说:“我的一位老师曾经教导我:孩子的身,父母的影。想知道一个孩子的父母是什么样,只要看看这个孩子是什么样就知道了。 “为什么,今天我要把大家聚集起来,讲这个话题?是因为,我希望我们学校的孩子们,都能好好的,他们可以学会的不只是手艺,不只是知识,还有正直、善良、勇敢、沉着……但是只有老师参与是不够的,最重要的还是你们,是家长。” 他缓缓吸了一口气,继续说:“我知道,所有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子女儿变得很优秀,很好。这样,未来可以拥有更好的生活。那么,在我们要求孩子的同时,有没有想过,为了孩子,我要让自己变得更好? “我知道肯定就有人在心里反驳,说‘我做得很好啊’。那么我来问几个问题,看一看,你觉得的很好,是真的很好吗?” “第一条,你有没有因为自己的心情原因,迁怒孩子?孩子可能只是在门口玩泥巴,不小心把衣服弄脏了,这本来是一件小事情,但是那天因为你在别处受了气,回到家看到孩子玩泥巴,就无缘无故骂一顿,打一顿。有吗? -- 第245页 “是不是有人还不以为然,觉得这是一件小事?” 云泽声音加重:“那么你有没有想过,孩子那么脆弱,万一你下手重了,一个耳光,把孩子耳朵打坏了,把孩子哪儿打坏了?而且孩子还很小,心灵脆弱,你这一打,会成为他童年恶梦,有没有想过?你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是有责任的。生育孩子,是神灵赐给的宝贵能力,孩子是宝物,不是拿来发泄自己脾气的烂石头!” 他看了在座几百个家长一圈,好些人不敢直视他,低下头。看来都是干过,并且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 “第二条,你是否言行不一?有没有什么时候,你要你的孩子不要对自己说谎,但是转头,你和别人说了谎。或者,你教育你的孩子,要勤快能干,但是你自己睡到日上三竿。家长们,做这些事的时候,你们的孩子正看着你。 “很多家长骂孩子‘我说了那么多,你为什么不听?’,孩子听了,可是孩子也看了。你所做的,比你说的,要更加鲜明的印在孩子的记忆里。说了什么,很重要,但是做比说更加重要。” 第二条一出,低头的家长更多了,抬头看过去乌压压一片,都是头发,看不见脸。 此后云泽每说一条,就一批家长低下脑袋,几条说完,还能坦坦荡荡抬着脸直视云泽的已经不多了。 但是云泽今天也不是为了教训家长来的,所以他没有再继续‘当头棒喝’,这一系列问题应该已经打碎了家长们对自己的美好幻想——我是个好父母的美好幻想。 这个时代真正可以说是好父母的应该不太多,因为家长拥有绝对的权威性。但是有心去害自己孩子的,也不会太多。他们只是需要学习,学习如何为人父母,那不是简单给了吃喝就可以的事情。 “为人父母是一件终身都在学习的事情,孩子们有错误,我们要提醒他,那么我们自己作为家长和老师有错误,是不是也应该及时改正?” 云泽点到即止,话题一转,转到学生身上:“以后,我们学校也会积极和大家沟通,因为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那就是,一切为了孩子,为了让他们拥有更美好的明天,更美好的未来。现在,是各个科目的老师,向各位家长展示孩子们的学习成果的时间。” 第120章 学校里教的都是手艺活, 展示的自然也都是手艺品,哦, 养殖班的孩子会特殊一点, 他们带上了一笼子的鸡鸭兔子。 云泽按着年龄和主选课排班, 六岁到九岁一个年级,九岁到十二岁一个年级, 十三岁一个年级(高年级人数最少,课业最重)。 这些孩子一个班一个班的上来, 老师会总结一下他们的成果,具体拿出几个优秀范例讲述,其他学生以整体形式出现在表扬里。 孩子们抱着他们的年终考核作品,用石头雕琢打磨的小物件、自己捏胚烧制的陶器、自己打的木制小家具、自己纺织制作的小衣服……还有自己养的小鸡小鸭小动物。这些年终考核成品是可以带回家的, 材料费在学费里。 他们站在台上, 被几百个家长盯着,有些抬头挺胸,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之后副校长上来, 对着好不容易写出来的演讲稿,把今年考核成绩优秀的孩子的名字报一圈,表示他们明年学费减半, 另外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好的更好, 有进步空间的更加努力。 副校长有点儿紧张,声音都抖。而且他这演讲稿,明显是抄的云泽某次开会内容, 老干部语气。 副校长讲完,最后是云泽总结,他特别干脆,一挥手:“家长会就此圆满结束,大家都带着孩子回家好好聚一聚,二十天后我们再会。” 走了,回家吃红烧肉去。 上好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瘦肉红肥肉白,两种颜色组合成了流畅的条形纹。养了三年的本地猪,好吃好喝养大了,如今完完整整躺在案板上。 云泽指挥厨师,哪一块肉是最适合的,厨师切下四四方方一块,再去找别处,总是差一点。 酒窖里藏了三年的老酒拿出来,云泽把泥封打开,浓郁的酒香就飘散出来。他把酒转移到了另外一个空的酒坛里,然后指着这个三年的酒坛:“最后放到这个酒坛里小火慢慢焖烧,之后肉看起来还是完完整整,筷子一挑就破。皮肉弹,肥肉嫩,瘦肉细腻多汁水……” 云泽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他赶紧让人把其他东西也都一一搬上来。 白糖,甜菜根制作,取最纯净上好的白糖。 盐,来自海边的天然海盐,粒粒如雪一样晶莹。 酱油,以个大饱满的上好大豆和小麦为原料,加入天然结晶盐,发酵晾晒,制作出如今这种颜色如咖啡的咸香酱油。 油,用黄豆压榨的黄豆油,只取最好的一部分。 老酒,上等冷泉浇灌生长的糯米酿制,色如茶,嗅之醇香。 另有葱、八角、陈皮、香叶……香料若干。 五花肉切条,放在滚水中三四秒烫去血沫,捞出放凉。然后再一次放入滚水中半分钟,捞出放凉。如此两次,捞出沥干水分,再切成麻将块大小。 云泽一边说,一边神情严肃地盯着,仿佛在见证一种奇迹。 别院的厨师也算见过大场面的,招待过的贵族不知几何,但愣是被云泽盯得战战兢兢,恨不得找一个模型来照着切块。 -- 第246页 厨房里其他人也都围着这个位置看,他们自己是没法想象猪肉好吃的,所以一个个都在猜测云泽有什么神秘的用意。 他的表情是那么严肃,神情这样认真,目光如鹰一样……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 总不可能只是为了吃一顿好吃的猪肉。 “殿下,您看这个大小怎么样?”厨师给他看‘麻将粒’大小的肉块,焯水之后切块,肉的形状保持得比较好。 云泽看了看,觉得可以,便点点头:“钢锅呢?” 之前剥掉了皮熬过猪油的钢制盾牌再一次派上了用场,它已经被人敲打得面目全非,彻底失去了作为盾牌的尊严——是的,现在它是一口钢锅。 苍天若是有情,天都会为它的悲惨待遇掉眼泪:盾牌那么多,为什么可着我一个欺负? 钢锅拿上来,放少许油,煸炒香料。到底是钢锅,就是导热快,一下就把香味炒了出来,空气中开始飘散香气了。 一个侍女在云泽的指挥下正用针快速戳肉皮,这样把肉放进去炒的时候出的肥油多,口感就没有那么腻。 戳了个千疮百孔的肉放到锅里开始炒,炒出油来,再开始放白糖了。 雪白的糖一下就被热化了,和肉一块儿炒出蜜糖的颜色,汁水开始冒泡,甚至有点儿焦香味,这时候快速把钢锅从火炉上拿起,不再加热。这会儿是焦糖,刚刚好,再加热下去得粘锅底了。 云泽指挥着厨师把肉和汤汁都倒入酒坛子里,倒入之前的三年老酒,加一点水,加酱油、盐、香料,坛子用油纸包上,扎几个洞,在小火上焖着。 其实红烧肉的正确步骤是回锅再炒,但是外婆牙口不好,她就喜欢最后焖出来的,云泽跟着她走,也喜欢这种焖得烂烂的。 他把厨房里作为计时工具的沙漏拿过来,这是一个半小时记时的:“这些沙子漏完了,肉就能吃了。” 炖肉的味道实在是太香了,糖分和油脂混合在一起,产生了美妙的变化,深深吸引着人类的感官。 香味一缕缕从小孔中冒出来,越来越多的人堵在厨房门口:“今天做什么好吃的,怎么那么香?” 大厨就说:“是殿下交代我做的炖猪肉。” 那人不肯信:“你不肯给我吃便不给我吃,为什么非要说这是猪肉?我没吃过猪肉吗?一股骚味,隔了一扇门都能闻到。可是你闻闻这个味道,多美啊,最上等的嫩牛肉也没有这样的香味。” 到点了,大厨揭开了上面的油纸,之前一丝丝一缕缕的香味顿时霸道起来,是一种有点甜的香气,还有肥肉烧得几乎要化开的香气,好像一个丰腴多情的美人儿,眼睛是枝头的葡萄,嘴唇是熟透的樱桃,一点点恰到好处的香料味道就是手臂上金灿灿的臂环,和头发上融化的香膏。 世上竟然有这样甜蜜的荤香? 门口的人忍不住闭上眼陶醉地深吸了一口,好像这样就算尝过这绝世的美味一样。 旁边的侍女已经把盛好的两碗大白米饭放在矮桌上,还有两盘清口的小菜,一碗加了酱油和一勺猪油的鸡蛋羹,一碟子酱萝卜。 大厨拿了两个莲花纹的彩陶盆,小心勺了满满一勺的红烧肉倒扣在盆里。 勺子上焦糖色的浓稠酱汁拉出丝,大块肉在盆里弹跳了一下,肉皮微微颤抖,上面一层半透明的酱汁好像美人嘴上的唇红一样。空气里香味更浓了,侍女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矮桌很快送到餐厅,除了云泽和美尼斯,只有小祭司的饭碗里每人一块肉,其他成年的祭司们是没有的。其实昨天云泽有问过,要不要吃猪肉,所有大人都选择了:不。虽然是神子殿下的推荐,但是猪肉?不可。 “美尼斯,可以用勺子将酱汁浇在米饭上。然后,连下面的米饭一起勺起来吃。”云泽热情地示范红烧肉的吃法,酱汁是不可以浪费的,成功的酱汁是红烧肉的灵魂。 小祭司们很高兴地跟着学习,他们用勺子将碟子里的酱汁勺起,浇在米饭上,然后连米饭和酱汁一起送入嘴里。 “哦,好好吃。”甜,却不腻口,还有一点咸,甚至隐约有点儿焦香味,却又很快被恰到好处的香料味遮盖。油脂、糖分、香料、盐、发酵物……被巧妙的糅杂在一起,但是很奇怪的是,这么粘稠,居然一点不觉得粘腻。 这就是老酒的作用了,去腥味,调和口感,是红烧肉的点睛之笔。 成年祭司们看着小祭司惊喜的表情,嗅着空气中浓郁的香气,悔得肠子都要青了。 这一刻他们多想回到昨天,若是他们回到昨天,神子殿下问他们‘猪养好了,你们要不要试一试猪肉’的时候,一定毫不迟疑地说‘期待已久’。 光是酱汁都这么美味,作为正主的肉该是多么突破对味觉的想象啊? 这时候,美尼斯的勺子已经在盘子里切下半块红烧肉。看起来油汪汪弹性极佳的红烧肉,勺子轻轻一压就切断了,好像切入一块肥厚的鹅肝。 他学着云泽一口饭,一口肉。 完全没有猪肉的腥臊,皮肉弹,肥肉滑,瘦肉纤维感明显却汁水充足,酱料的美味在肉的面前不值一提,那最多就是美人身边的清秀侍女。美尼斯完全明白了云泽为何对此念念不忘。 其他所有人都明白了:因为好吃,真的很好吃。 -- 第247页 那种骚味浓重、肉质粗糙的猪肉,到底是怎么变成这样的绝顶美味的?居然比小羊羔的肉,比牛身上最肥厚多汁的肉,都要好吃。 小祭司们的吃饭礼仪都是专门培训过的,但是一切文质彬彬在美食面前都毫无意义。孩子们舔着勺子上残留的酱汁,把碗壁上的肉渣都刮干净。 “殿下,我们什么时候再吃这个肉?”吃完饭之后小祭司就把云泽包围了,他们知道云泽对孩子纵容,宠得很。所以在他面前会比平日活泼,有什么想要的也会直接说出来。 小祭司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到神殿,没有享受过那种家庭式的温暖,他们一直偷偷羡慕库里那些熊孩子们,也一直在想,为什么被送走的是他们?而不是更大的哥哥姐姐和更小的弟弟妹妹? 其实有几个偷偷喊云泽‘阿爸’,他们觉得他们想要的父亲就是云泽这样的,有威严的时候(在课业上),也有慈爱宠溺的时候(生活中)。 云泽并不知道这一切,但是他还是会很本能的去照顾这些孩子,照顾他们的生活,照顾他们的心情,有时候有了心事,也会来一个‘这是男子汉之间的小秘密’。在小祭司成长的过程中,他们会有很多烦恼和疑惑,他就一直扮演着家长的角色,虽然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做,没有很刻意去想自己是什么定位。 “这几天可能不行,可以做这种肉的部位有限。”云泽笑着说,大家就有些失望。 见孩子们失望,云泽又追加了一句:“好吃的不只是红烧肉,还有糖醋排骨、梅菜扣肉、凉拌猪耳朵、猪皮冻、黄豆猪脚汤、红烧蹄圈……” 云泽双手捧着碗,十分感恩,猪真是宝贝。 猪毛可以做刷子,猪皮可以做鞋子,猪肉还这么好吃! 他念了一圈和猪有关的美食,把人的口水都要念出来,最后总结一句:“都很好吃。”只比红烧肉差一点点。 孩子们围着他,问他糖醋排骨是什么,梅菜扣肉又是什么,云泽在那一一解答,说着每一种菜肴的口感,被他们哄得恨不得天天换花样给他们准备好吃的。 美尼斯咳了一声:“殿下,他们该去漱口,然后休息了。” 美尼斯作为青年祭司第一人,他说话还是很有份量,而且他又不像是云泽宠孩子,好说话。小祭司心不甘情不愿站起来,慢慢腾腾往外走。 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六七岁小祭司忽然回头小声嘀咕一句:“美尼斯大人是坏蛋。”然后滋溜一下逃走了。 美尼斯刚有动作,被云泽拉住袖子:“他们还小呢,很乖很懂事了,你不要老是对他们冷着个脸,他们看了心里难受。” 美尼斯心里更委屈,心说他以前年纪更小的时候,老师那脸冷得跟冬天没过一样,他怎么就没有那么心理脆弱?这些小崽子就会在云泽面前装可怜。 美尼斯面上不在意,只是嘴里不经意地说:“殿下不是说猪肉脂肪太厚,孩子吃多了油脂不好么?您刚刚说的那些,一两个月给他们做一次就可以了,比起口腹之欲,还是健康更重要。” 这都是云泽时常说的,美尼斯拿来做理由,很容易就说服了云泽。 “倒不是肉的问题,确实不能常吃高盐高糖高油的东西,你说得对,美尼斯。” 云泽想一想有理,孩子的饮食结构还是应该偏重粗粮、水果蔬菜和蛋白质。这些美食虽然好吃,可是调味料太重,油脂和糖分过高,天天吃对身体无利。 于是,那之后,差不多一个星期云泽才给小祭司做一次大油大荤的肉食,小祭司欢天喜地,并不知道自己其实本来可以天天吃的。 而猪作为一种可以提供大量热量的圈养型家畜,就这么进入了泰锡人的视野。 第121章 今年的猪仔涨价了, 一道叫做‘玛瑙肉’的美食风靡库里之后,猪仔交易就迎来了它的春天。 很多养猪的农户不明所以, 猪肉一向为这些权贵鄙夷的, 怎么今年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都要买猪仔圈养呢?不明白归不明白,赚还是要赚的, 所以,今年猪仔价格就上涨了一点点(也不敢涨价太多, 怕把这些权贵家的管事惹毛了)。 云泽和美尼斯养了很多猪,包括种猪,所以他们猪仔不缺,甚至有多的赠给亲朋好友。 只是长成中的阉猪是不卖的, 那都是要留给云泽吃的, 这猪那么难养,三年才出圈,自己吃都不够, 哪有余力提供给别人?也就是国王用牛换走了两只,别人要,一概没有。 “再过五年, 我要让全库里的人都能吃上猪肉!”云泽在那发大愿,已经忘记第一次请库里人吃西瓜被啪啪打脸的事情。 云泽有个自己都没注意到的习惯, 出现什么好东西的时候,他会很自然地开口:我要让全库里的人吃上西瓜/樱桃/豆腐/酱油……猪肉。 被人这么挂在心上,难怪库里人爱他像是爱着自己小儿子, 谁人能不喜欢呢? 唯一让人觉得奇怪的是,为什么必须是五年后? “因为再过两年,牲畜养殖班的人才会毕业,他们毕业后可以指导库里人养猪仔,猪仔出圈要三年。加起来不就是五年吗?” 逻辑完美,的确需要五年时间,而且前两年还要大量繁殖猪仔才行,这样第三年才有足够猪仔贷款提供给库里居民。而且,那时候美尼斯也该接管大神官的职位,云泽说要送库里人一块肉,就一定会送他们每一户一块肉。 -- 第248页 今年春天除了猪仔这个新鲜事物,土豆和榨油坊也进入了农户的视野。 从南方来的士兵都知道土豆这东西如何高产如何美味,他们把这个神奇种子的传说带回到库里。 库里很多人都心动了,于是干脆今年就开放了,允许居民用麦子换取土豆种子用于种植。但是也提前说好种植土豆的注意事项和食用土豆的注意事项,如有意外,概不负责。 土豆制作土豆面包、炒土豆丝、炸土豆饼、烤土豆片、炖土豆……都合适,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是可以和大部分食材组合搭配,不但平民种植了不少,就是那些不缺吃的人也已经开始种植了。 但是种植最多的还是南方,刚收入版图的几个遭遇蝗灾的地区都在种植土豆,他们还饲养鸡鸭,深耕除蝗虫卵。 至于榨油坊,毫无意外又是云泽的杰作。 做好的榨油机架好,人高马大的年轻战士来榨油。黄豆、油菜籽等含油量高的种子都能拿来压榨,热榨的出油量比冷榨高,二次热榨还能出一批油,就是质量没有头一批高,而且油渣还能拿来作酿制酱油的原料,作饲料或者肥料。 豆腐出现之后,大豆就成了和玉米替换的作物,很多人家里都有大豆。 云泽便提出大豆换油的活动,一斤豆子换半两初榨油或者四分之三两二次压榨油。 为了让大家知道油的好处,云泽让人现场用陶锅做小炒菜、煎饼和烤豆腐干,说香飘十里是夸张了,可是用了油是会香一点。 大概因为人类的身体本能地追逐油脂的关系吧,煎炸的东西闻起来总是特别香,吃起来也特别好吃。 来来往往的库里人立刻被吸引了,手头若是有那么几斤豆子的,便要忍不住换几两。有人喜欢豆油,有人喜欢菜籽油,都喜欢的就两样都换一些。实在换不起的,就蹲守在那里看一看,闻一闻,就算自己尝过了。 用豆子换了油的库里人回到家里小心翼翼试了一次炒菜,他们立刻为这种新的烹饪方式折服,明明只是增加了一个炒的步骤,之后都是完全一样的,为什么食物一下就变得美味了? 油,是一种魔法呀。 许多人家顿时纠结起来,家里就这么多地,要种小麦、玉米、豆子和土豆。小麦都已经种好了,玉米可以不种,先种大豆,那么土豆种哪里呢?这可也是神子殿下因为蝗灾特意从神国求来的种子。 库里的居民纠结啊,好东西那么多,先种哪一个呢? 家里多了好些豆子,是换豆腐呢,还是换食用油呢? 去年又是丰收年,再攒一攒,好给一家人换新的棉袍了。棉布又软又厚实,最好的还是便宜,自己也能种一点棉花,冬天就不怕了。 然而一水之隔的遥远北方,那里的居民今年春天可不太好过。 听说那边闹了瘟疫,原是吃了脏水的关系,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传染开。 最新知道消息的是国王,港口那边快马加鞭来了消息,说泰锡王的老对头,北国的王,挂了。死因,瘟疫。 泰锡北国就隔着海,两边常有商人往来。国王知道之后,既没有唏嘘不已,也没有幸灾乐祸,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封锁港口,不许异国人过来了。 瘟疫一事可大可小,泰锡才缓过一口气,才蝗灾,再不能来一个瘟疫了。 至于北国王,爱死死去,管不着。 他又找来大神官和云泽,因为他们是有医疗经验的,就问他们有没有什么好主意。 云泽很惊讶,因为在他的认知里,瘟疫爆发需要两个大前提,一是人口密度过高或者远高于人类生产力,而是人口流动快速,才有机会快速扩张,从一个城市到一国,从一国到很多国。 然而这个时代到处都是荒野,怎么会人口密度过高?而且这个时代多数人一辈子没离开过家门口,又怎么会扩散这么迅速? 为什么这一次的瘟疫一下就影响那么多的国家?人可以跑那么快吗? “陛下,瘟疫有许多种,我不知道这是哪里起来的,怎么传播的,有什么发病症状,所以……”云泽有些犹豫。他的药方里的确有治疗瘟疫的药物,但是这个东西对症不对症他现在都不知道。 “那边来的消息说,北国一个王室牧场的牲畜大规模生病,死掉的牲畜在一个水坑里腐烂了,一场雨将那个水坑和河道连起来,人喝了河里的水,就被诅咒标记。他的家人里若有靠得近的,便受波及。这条河不只是流经北国,还经过周围四五个国家。并且因为这些人许多是渔民,也曾在海上与别国人相遇甚至去了其他地方的港口,瘟疫迅速传播。”国王转述信里的话。 “那么,死亡率高吗?就是,十个人染了病,能活下来几个?”云泽又问。 “十人染病,死者七人。死亡者先是高热,严重者昏迷,身长红疮,触之染病。”国王说出答案,死亡率太高,这也是他立刻要求港口停运的原因。 百分之七十的致死率?奇怪,一般来说,传染性高的,致死性就会低,致死性高的,传染性就会低。可是这一个,致死性高,传染性也高。 云泽想了一会儿,觉得可能是因为隔离不到位以及治疗没有跟上的关系。 他向大神官询问,若是遇上这种情况,一般是用什么治疗方法。大神官提供了一种草药汤,云泽看了一下,是清火消炎的草药。 -- 第249页 手里头的信息太少,云泽这边也没什么好方法,他就给出了一些预防性的办法。 第一,不吃生水和生肉,用手抓取食物之前,彻底清洁双手。如果可以,最好使用干净的餐具获取食物。 如果发现有人出现瘟疫症状,病人需要立刻隔离,病人接触过的人另外隔离,食物通过非直接接触来传递。另外病人和疑似病人使用过的餐具和用品高温烫过进行消毒,最好太阳暴晒过。 如果需要接触病人,最好戴上口罩和手套,做厚一点,大概能隔绝掉一些飞沫。谨记,不可直接接触病人的体液,万一那就是传染媒介呢? 还有一点很重要,如果病人不幸死亡,放到焚烧炉烧成灰,这样才能彻底杀死病菌。 回去之后云泽还是不放心,他带着国王给的关于瘟疫的信件找了大神官,又问了许多往年应对瘟疫的细节。他在确定是否需要制作一些清洁用品和药剂送到港口作为预备。 “有殿下,是泰锡之幸。”大神官由衷感叹,然后他又想起他那个糟心弟子了,突然牙痒了一下。 “这是我应该做的。”云泽被夸得不好意思。 瘟疫有传染性,若是不能趁着有一点苗头就给它摁死,只怕以后越演越大,反倒不好。 和平的环境促进经济和商业的发展,云泽是最不喜欢这些突发情况的,这也是为了他的个人利益。 有了方案之后,云泽第一时间找到国王,向他说明自己的方案。 全城封锁是第一步,不只是对外封锁,对内也要限制进出,然后号召全港口的居民通过一系列卫生习惯减少被感染的风险。 在无人地区建立隔离区和治疗区。隔离区隔离和病人有过接触的人,一人一个单间,如果有人出现症状,快速转移。治疗区是治疗病人的地方,当地祭司要全副武装准备这一次疫病。 祭司受到拥护、享受特权的原因就是他们需要肩负治疗的重任,所以面对病人是职责所在。 云泽这边会送出他认为有效的药物,并且公开一些配方,当地祭司可以用配方配置药剂。物资上还需要国王和神殿出力,云泽自己是真的没什么钱了,蝗灾和学校把他的金库榨干了。 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云泽是希望国家能负担起病人和隔离区的疑似患者食物和医药的费用,可以提升患者求生欲。另外需要加大宣传整治力度,以及建设焚烧炉,烧病患的尸体,降低后续感染的几率。 其实这部分的钱没有那么多,都是寻常药物,加上土豆种植时间短又高产,可以补上食物上的短缺。 国王接受了这个说法,表示愿意负担这笔费用。 然后云泽提出‘外来人员有偿治疗方案’。 因为如果泰锡控制住了疫病,但其他国家没有控制住,就会发生蝗灾时候的情况,那些病患和身处危机中的异国人会拼命偷渡到泰锡。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很高,非常高。 所以,必须提前想好如何化解这种危机,以及如何安置这些异国人。 ‘选择性有偿治疗’就是云泽提出的一种方法。 第122章 国王第一时间当然是反对, 自己人都治疗不起,哪有精力去治疗外人?而且治疗外国人不是还会引来更多外国人么? 然而云泽说的情况也是有的, 港口就这么大, 军事力量也很有限, 但是面对的其他国家的人却有很多,如何避免别国人对港口的冲击? “陛下误会了。”云泽笑着拿出一卷纸, 打开,这上面就是港口和附近国家的简易地图, 其他国家全部用颜色标记,让国王更直观的看到要面对的异国人究竟有多少。 “对外,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治疗方案免费与人共享。也就是之前一系列减少感染者的措施和一些公开的本地就有的药方。这可以大大缓解危机,让他们停留在自己的国家, 不要轻易过来。”因为这一系列措施很重要的点就是少出门少接触。 “第二, 有偿提供本国特有的药物。让他们派遣人过来购买,他们可以坐小船过来,不要上岸也不要直接接触, 就是我们和他们不要碰到,相互距离大概一个屋子那么远,用长杆或者缆绳传递东西。 “这是对还没有来港口的外国人。而对已经到达港口的, 也不要第一时间丢进海里。”这可不是说笑,以这个年代的野蛮作法, 很有可能,擅自闯入者和停留在港口的外国人会被愤怒的本地人丢尽海里,然后激化矛盾, 再生波折。 “有症状的送入治疗区,有接触的送入隔离区。和港口本国人一样。但是,因为他们不是泰锡人,我们没有义务去承担他们的饮食费用和治疗费用。所以这些人,他们病好了要偿还这一笔债务,没有钱就用劳动还债。” 万一不幸死了就用遗产抵消这一部分损失,除非没有遗产,那没办法。 云泽这个方案完全可行,可以安抚其他国家的人,也可以有效保护自己国家居民的利益。 国王用了两日的时间去思考,最后他同意了。在这个君主视国民如草芥的年代,国王的行为让云泽对他刮目相看。 他以为只有利益能让国王陛下动容,甚至心里已经准备好了投入更少效果也会更差的方案二,这时候却没有用上。 国王像是看出了云泽的惊讶,大笑了一声:“国王要一手握着麦穗,一手握着刀。麦穗让国民饱腹,刀可击退野兽和敌人,这样国民才会愿意听从王的指挥。” -- 第250页 国王同意后,云泽当即回去,督促祭司们制作清洁皂、有助于抑制病菌的药剂、止痒的膏药以及治疗发烧的药物。 神殿方也拿出许多草药制作成清热解毒的草药包。另外他们还一起制作了驱虫驱蚊的熏香和高浓度酒精,因为云泽担心毒虫也是传播途径之一。 运送物资的车队飘着蓝色的旗帜,旗帜上有狮子、飞鹰和云纹,还有一些字,都是云泽写出来的标语: ‘我们能克服蝗灾,我们也能克服瘟疫,没有什么可以打到勇敢的泰锡人。’ ‘没有任何东西能击溃我们,只要我们团结一致。’ ‘士兵刚刚从南方回来,他们为驱逐外敌流过血,现在他们赶往港口,为守护泰锡人的健康。’ ‘神灵和国王,永远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泰锡人。’ …… 云泽这些听起来十分羞耻的标语威力巨大,它们像是柔软的刀子戳中了人的心。 之后,听说很多原来要劫掠物资的强盗沉默地守护了这些运送物资的船队和车队一路,意图下手的等不到士兵的反击就被他的同行们干掉了。 ‘泰锡人’这个概念似乎有点刺激到他们,云泽突然觉得,其实危机来临的时候,正是加强思想教育最好的时机。 当然,现在最重要的是瘟疫。 云泽认为提升卫生条件也是预防瘟疫的措施之一,所以,沙姆王子,城市卫生系统搞一下吧。 在有瘟疫风险的情况下沙姆王子当然不会自己亲自去,何况这会儿沙迦王妃还怀孕了,他总得留在这里等着他的下一代出生。所以最后还是他那个黑脸的副官走这一趟,拉走了之前负责库里卫生系统建设的官员和云泽准备的东西。 之后断断续续有消息传过来,云泽这边也在持续送出他认为可能用得上的东西。 大概预防的比较到位,泰锡的港口没有大波动。的确出现了一些感染者,但是很快被隔离管理起来,接触过的人也都进行了隔离管理。接触者一般在三日内就能确定是否被感染。 之后他们开始使用石灰粉消毒病人居住过停留过的地方,高温煮他们使用过的衣物,并且进行太阳暴晒。 病人并没有被放弃,药物和食物一起被送进来,用缆绳进行非直接接触。他们居住隔离的地方,食物和药物,都是政府出资,他们的亲人可以远远看他们一眼,这大大安抚了病人。 祭司在照顾他们,在药物治疗之下,重症患者死亡率降低到了百分之十,而轻症患者喝了药汤之后也不再转重症,当他们身上的疥疮变成疤痕掉落,就被允许从隔离区出来。检查过后,除了变丑了,其他没有影响。 这个事实让其他国家的人惊叹。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其他被瘟疫困扰的国家让间谍去打听泰锡国的具体做法。 编成顺口溜的‘卫生歌’,发现病人后有效并且快速的应对措施,对接触过的人群的隔离,缆绳送草药、食物、水……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泰锡神子送来的各种药物,真的很有效。 最近正因为瘟疫蔓延的事情焦头烂额的北国国王摸着自己毛茸茸的下巴:“去把他偷回来。” 下属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您要偷那些药剂?” 别闹了,花钱买不好吗?人家泰锡人难得慷慨大方了一次允许别人学习和购买,干嘛自己作死?而且,人家看得跟宝贝一样,一天两班人看守着,哪有那么容易偷到手? 这年轻国王无奈地看了下属一眼:“不是。”缺心眼吗?偷药有什么用?要偷当然是偷最宝贵的东西。 不是就好,下属的心刚放下去,随后他们国王一句话把他震了震。 “不是让你偷药,是让你偷他们国家的神子。” 这个下属立刻跪倒在地上:“您还是杀了我吧。” 宝贝啊宝贝。 真正遇到事了,才突然感觉到有个神子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你看泰锡,多灾多难,前几年是饥荒,去年遇蝗灾,今年在瘟疫圈的范围内。但是人家愣是一点事没有,还在继续发展。 而泰锡边上这些国家呢?原还在看泰锡的笑话,结果自己不是糟了蝗灾就是糟了瘟疫,北国的王都挂了。偏偏一点应对的主意都没有,眼看着事情越来越坏。 “你说,凭什么他们泰锡就有神子,我们就没有呢?”年轻的北国国王仰望天空。 北国的王城悉德,刚刚举办过国王的葬礼,明明是春天,整个城市却有些死气沉沉。 新王既不是一开始被北国王偏爱的二王子杰拉夫,也不是异军突起表现突出的七王子伊休斯,而是之前一直默默无闻的四王子哈托尔。 北国没有第一王妃,一直是两位高位王妃分庭抗礼,四王子哈托尔就是其中一个王妃的儿子。 他在这次争夺王位中终于露出其真实又凶残的一面,直接带领军队杀死二王子杰拉夫,强制把病逝的国王送进焚烧炉,镇住所有人。之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官员控制疫病、粮食,清理散播谣言者,让微微波动的北国很快安静下来。 但是他再有能力,面对疫病也是无能为力。 感觉无力的时候,就特别希望天降猛男,力挽狂澜。降是降了,别国的,想到这件事,简直羡慕嫉妒恨。 “陛下,我们没有神子,偷……也是够呛,可是我们能去借啊。借几个月,等疫病控制住了再还回去不就好了?”不靠谱的下属提议了。 -- 第251页 虽然这个年轻国王自己都感觉有点不靠谱,但是想了想,他还是抱着‘万一泰锡人傻了同意了呢’这种想法写了一封信,想要借泰锡的神子。 “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会提出这样无理的请求。”泰锡王生气地斥责来使这是痴心妄想。他都已经免费送出去很多克服疫病的方法了,还允许其购买药物,他居然得寸进尺? 的确,来使是献上了很多财物,还投其所好地献了许多异国情调的美人,但是国王陛下盛怒,财物收下,美人也收下,答应却是不可能答应的。 这会儿也没有不斩来使的规则,直接把人拖下去关地牢里去了。 回信?不回!让他等着吧。 之后北国新上任的国王又来了信,这一次他没有试图借走泰锡的神子了,他来借医生,借神子一手教导出来的那些医生,还开出了让人难以拒绝的条件。 对此云泽是一无所知的,他最近小日子过得挺自在,这会儿正盯着工匠用滚轮印刷之前编写的儿童故事和之后编写的传奇故事。 如果他暂时无法让学校落地开花,是不是可以先让这些带着后世思想的故事流传于泰锡,进行教化呢? 之前云泽想过弄一个巡回剧组下乡表演传播智慧。但是这样做,成本太高不说,效率也很低。这个时候他就想到了一个本地就有的职业:吟游诗人。 云泽把曾经跟着他去港口的书记官找来。他说自己记录了很多故事,果然有很多,家里放了几排架子,并且什么类型都有。有正经宗教传说和民间故事,有各类粗俗笑话和小黄文,各种小故事,云泽的故事当然也占据了一个角落。 这要是给他出版机会,搞不好是个格林兄弟。 云泽现在就是要给他机会,将一些比较偏教育意义的故事整理出来,编撰成册,交由吟游诗人四处传颂。 这个书记官非常激动,他有署名权,还有润笔费。 这些故事编好之后,开篇就会提到,是他寻找并且编写成一册故事的。而且云泽给的润笔费也很足,差不多是书记官一年的工资,这对他们家庭也算是一笔可观的财富了。 书记官选出三百多篇故事,云泽剔除一部分过于低俗的,性别歧视的和恶意贬低底层人民的,然后删改掉一部分过于血腥暴力的内容,这些故事就被确定下来。 这最后确定的两百多篇故事和云泽自己的两百多篇故事放在一起。他最近还根据南方蝗灾的真实事件写了很多感人的故事,虽然有一点悲剧性,却以小见大,打动人心。 它被分为春夏秋冬四册,春之一册多是歌颂爱情、亲情和友情,夏之一册多是教导人们遇到麻烦如何行事,秋之一册赞颂智慧、勤劳、节俭、勇敢。冬之一册多是对恶人的惩处,和人为恶的下场。 在这些故事里,他第一次提出了‘家国天下’的概念。 第123章 这个时代的国家观念并不强, 总觉得国家是王室和权贵的国家,和他们平民的关系并不大。 究其根本, 是文化原因。 泰锡少耕地, 多牧场, 没有农耕民族那种团结一致去克服某种巨大困难的传统和习俗。这一次去南方抗击蝗灾算是极其新鲜的尝试。 新鲜在哪里?新鲜在全民参与,上至国王和大臣, 下到平民百姓,全员都在为一件事努力, 这个过程中,集体荣誉感就慢慢产生了。而后期他们击退虎视眈眈的敌人和可怕的蝗灾,这种荣誉感一下拔高到了某个层次。 不是说一个能保持生命力的国家,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文明。只是说, 一个统一的文明更容易生存下来。 这个文明是这样的, 这片土地上,他们用着一样尺寸的工具,说着一样的语言, 用着一样的文字,学习一样的理论…… 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制度,哪怕换了衣服和头发, 一说话就知道你是‘泰锡人’的制度。 他们所有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就是‘我是泰锡人’。 云泽就想用这种传播故事的方式, 让大家加深‘我是泰锡人’的观念。 那之后,云泽决定开设一个免费的‘吟游诗人辅导班’,教学时间确定为晚上, 地点则是剧场。他知道很多吟游诗人会进来看剧场,为了记住这些故事,将其变成自己故事储备的一部分,以后带去其他地方赚钱。 云泽需要他们传播故事,他们需要云泽提供的素材,互惠互利。 这些吟游诗人是库里的流浪者,云泽找他们就花了不少时间。主要是询问街面上跑来跑去的小僧侣和巡逻队。 去找这些吟游诗人的是演艺班的孩子们。这些孩子也要跟着学习的,他们在学校主要学习表演、乐器、歌谣等等。他们出来之后若是成为吟游诗人,也是一个出路。 孩子们在士兵的陪同下去寻找吟游诗人。 这些人有活得不错的,也有活得不好的。因为大部分吟游诗人都长得不错,很受女人的欢迎,所以他们部分人还是一些贵妇的情人,日常开销上非常阔绰。但是一旦年老色衰,或者那个金主有了其他新人,他们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又没有其他进账,日子就变得艰难起来。 云泽找到教授孩子的老师里就有曾在街面上混过的吟游诗人,曾经还唱到王宫里去。他们就认真告诫过年轻的孩子,不要仗着自己出色的容貌挥霍光阴浪费大好青春,最后他们会发现,帮助他们存活下去的依旧是手里的琴,嘴里的歌曲和有趣的故事。 -- 第252页 那一日,库里的吟游诗人大部分都应邀前来。云泽跟他们介绍了手里的书籍,并且很直白地表示,自己希望更多人听到这些故事,才会找他们来,让他们去记忆和学习这些故事。 而希望这些故事流传出去,是因为想要更多人明白珍惜真挚的情感的重要性,想要更多人克制自己的恶念,发扬自己的善念。人类这个群体,对外要抗争和争取利益,对内要团结和友爱,这才是让生活越来越好的关键。 云泽很坦诚地说了自己的私心,也说这个辅导班不是强制的,也不收取任何费用,他们可以将之看作是同行之间交流的平台。 那之后,这边就交给贝尔负责,云泽偶尔会来几次。悄悄过来,看一会儿再悄悄离开。但是这一次,一个人发现了他。 云泽站着巨大立柱旁,低头看着单膝跪下的男人:“你是谁?” “神子殿下,我是来自海之国米萨的吟游诗人,我叫塔卡。”这个长卷发披肩的男人跪在地上,一只手放在心口位置,仰头看着云泽,“我一直在这里等您。” 在他和云泽之间,侍卫的长矛交叉在一起,尖端对准了他。但是他面不改色,只是仰望着云泽,仿佛仰望星辰。 云泽有些奇怪:“你为什么要等我?” 男人只是一笑,他伸手拿来放在旁边的月琴,跪坐在地上弹唱:乌云笼罩了我的家乡,母亲将白布铺在父亲的脸上,你怎么不说话,我亲爱的父亲,恶魔可曾封锁了你的嘴唇?…… 是一首讲述死亡的歌谣,从孩子的角度,天真地问询,为什么他的父亲不开口说话,为什么他的父亲慢慢融化。 云泽看着他:“你希望我去你的国家?” 死亡,很容易就让人联想起北方国家正在经历的传染性疾病。对了,之前信使来过,说他的药很好,港口那边已经控制住了。所以,其他国家的人应该心动了吧? 云泽挺不想承认的,他其实确实有一点想帮助那些人。 南方的难民选择入侵,云泽就对他们毫无好感。但是北方的病人并没有做什么,他也会同情,尤其是自己可能有能力的情况下。只不过如今他地位特殊,走不走都得看情况,不能凭自己的好恶做事。 这个自称塔卡的男人却摇摇头:“那边太危险了,我希望您不要去。” “那你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云泽不明所以,如果这是欲擒故纵,不得不说,对方引起他的注意了。 “我听闻,神子殿下将抵御瘟疫的方法教导给周边其他国家的人,并且允许他们前来购买药物,我的家人就在那附近,谢谢您。” “你专程来感谢我的?” “是的,我准备回家一趟,走之前想过来谢谢您。” 云泽沉默了一下,他想了半天,又观察他的表情,感觉不像是在说谎:“这些是我应该做的,希望你和你的家人都能平平安安。” 之后云泽见他没有别的什么问题,便转身走了。他要去王宫问问外国病疫的情况。 从港口过来的消息看,这种病传染性很强,主要通过唾液传播,像是天花一样会让人长疮,伴随高烧症状,但死亡率并不高。就算没有他的药,病人只要得到良好照顾,也有很大几率存活下来。不知道国外是什么情况,如果他们那边一直不好,也会影响到泰锡的。 “有神子殿下的祝福,一定会的。” 塔卡一直看着云泽等人离开,才慢慢站起身。 泰锡的神子刚刚站立过的地方,空气里有着并不难闻的草药味,似乎还带着一点暖香。可惜他很快就要离开库里,离开泰锡,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他。 而另一面,云泽在第二日去了王宫,他想知道关于国外瘟疫的事情。 国王本来有意瞒着,但是既然云泽问起,他也就说出来。 有减少感染的方案和开放的药方,那边传染的速度一下降下来。但是那些国家的情况一开始就很严重,这时候国内还有一批人等着治疗。北方几个国家都来求助,以结联盟的方式向泰锡申请派遣医生。 其实他们最希望出现的是泰锡的神子,但是国王毫不犹豫就拒绝了,给多少好处都不行,他们便退而求其次,申请派遣曾跟着神子学习过的医师。 “陛下有没有想过,我们国内组织商队,通过船运将商品运到北方国家进行销售?”云泽问。 近两年,棉花在各地被种植,而库里的纺织部已经扩建到一千人规模,幼儿园都多了三所。但是这么多的布料,自己内部是难以消化的,尤其是那种染色和刺绣的高档布料。 泰锡的权贵数量有限,消化不了那么多高档布料,那么是否可以直接运到别国去进行销售呢? 其实如今这个瘟疫事件,倒是一个扩大消费者圈子的机会。若是签订契约,争取最佳的方案,确定每年允许多少成交量,港口税费多少。长久看来,对泰锡是有利的。 国王听完,一脸警惕:“神子不可去冒险。” 云泽失笑,他虽然想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没有想过去冒险。外面的疫病还没有被控制住,他虽然一堆药物,却不能保证自己万无一失。 “陛下误会了,我这边有减轻高热症状的药物和帮助治愈的药物,陛下不如以此交换港口的停靠权和货物减免税的契约。” -- 第253页 云泽只是提个醒,具体他没有再关注,只知道之后库里一直派遣医师去异国,云泽手下祭司少了三分之一。如果他们能安全回来,之后大概能升职,可以去城市作主管一个神殿的神官。 可是没有过很久,还是有四个永远留在了异国他乡。 云泽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情绪低落了很久,朝夕相处的人突然没了,心情格外难受,明明给足了药物,没想到还是没有躲过。 身边有人因此离世,就算心里知道泰锡影响不大,云泽还是会担心在外巡查神殿情况的美尼斯。每个月只有接到平安信的那一刻他是轻松的。 夏末的时候,美尼斯回来了,风尘仆仆。但是远在异国他乡的祭司又死了两个,有一个正是云泽手底下制作手工皂的女祭司的丈夫,那几日她神情恍惚,仿佛梦游一般。 云泽写了信,重新寄药过去。 时间就在这种等待中流逝,新的一批大豆都收了,来榨油坊换豆油的人比刚开始多了很多。库里人发现将食物煎过之后食用风味更佳,于是他们就爱上了这种烹饪方式,食用油的消耗也在加大。 在秋收祭之前,被派遣出国的祭司们一波波回来,他们也带回来了同胞的骨灰,除了祭司,也有年轻士兵死在外面。 看到那么多祭司基本都回来了,除了后怕,泰锡人心里更多还是对泰锡医疗事业强大的自豪。 这些牺牲的祭司和战士的名字被刻在石碑上,石碑就在英雄纪念碑的旁边,这石碑上面是飞鹰的标志,刻着这一次的瘟疫事件和泰锡国派遣医疗队的事实,之后是牺牲者的名单,后面还跟着祝福的咒语。 对于牺牲者的家属,是有一部分经济补偿的。但是钱再多,也难以抹去心里的悲伤。 云泽把这些牺牲者的孩子接到家里,和小祭司们放在一起养。 那几日他的心情一直不太好,小祭司安慰他:“殿下,如果是我,我也会过去的。我们是神的使者,驱逐疾病,是我们的责任。但是,我一定会很小心很小心,不让您伤心。” 连孩子都知道伤心无济于事,他在这里自怨自艾也没什么意思。 云泽咬着牙,连夜抄写了许多和疫病有关的资料。他找来更多的药农,决心明年继续扩大药物种类和药物数量。瘟疫从不挑选受害者,今年在北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来泰锡,必须认识它,并且知道如何解决它,才能战胜它。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云泽影响,他教出来的那些祭司,回来的时候无一例外给他带了礼物。带回来的还有一打的病例,一卷一卷的用线订好,除了文字说明,还有很多人体白描,已经很像是古代书籍了。 通过这一打一打的病例,云泽对这种病疫也就有了间接的认识。体液传播,包括唾液、粪便和身上的脓包,感染者出现发烧的情况,一般伴随咽喉肿痛,严重者昏迷,无法进食,多数病患死于久不退烧。 云泽给的七种药方里有三种药的效果比较明显,一种是退烧药,一种是调节体质的药,还有一种清火消炎的药物。 “哎——”他叹了口气,要是他真的是神医,说不定就能知道什么样的药物对症,能直接写出新的最适合的药方。但是他却不是医生,只能给出这种现成的药方,连剂量都不敢随意更改。 好在北方国家的情况已经开始好转,大家接受了病人死后焚烧成灰的方式,也开始习惯不吃生水生肉,和饭前便后洗手的规矩,加上隔离及时,传染人数大幅度下降。 泰锡的国内,大家已经不再讨论疫病的事情。 一开始他们还惊慌,因为这是传染性的疾病。但是发现疫病被控制在港口城市没有扩散,大家的心情就放松了一些。后来港口城市被控制住,病人治好了七七八八,大家就觉得自己没有危险了。 “他们还要来请我们的祭司过去,才能治疗他们国内的疾病呢。”街上的人笑着说这句话。 而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泰锡王室第二代继承人出生了,是一个七斤多重的小公主。 第124章 泰锡的法律里, 公主也有继承权,所以她出生后, 就是泰锡王室第三代出生, 这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让人振奋的消息。 只有可以一直延续下去的王朝可以带来长久的治安, 百姓比权贵还要看重继承人的存在。 如果没有正统继承人,王位延续就有很多波折, 这对底层人来说很不利。 不是没人遗憾为什么不是男孩子,因为女孩子长大后还有生育上的风险, 所以很多国家的传统还是男性继承王位。 但是这个小公主是正妃生育的孩子,如果她没有弟弟,她就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所以大家还是很高兴。 库里人走上街头为小公主的出生庆祝。这一次没有沙姆王子大出血发糖, 但是祝福的话语还是飘满了库里的天空。 云泽去看孩子, 他带上了自己制作的鱼肝油,一小瓶,只够半个月用。 “每天滴一滴给孩子, 十五日之后再去我那里拿取,吃四五个月就差不多了。”云泽说。 对这个孩子,王室非常看重, 所有服侍的宫女和女官都必须每日洗澡,用云泽的手工皂洗, 接触孩子之前要洗手。而小公主所有的布料都是最好的棉布,包括尿裤,需要每日清洗和晾晒。女官用橄榄油涂抹孩子的屁股, 防止起尿布疹。 -- 第254页 “真会生,生在秋后的孩子是被丰收之神赐福的,一辈子吃不完的粮食。”国王想要把孩子抱起来,但是姿势不太对,孩子软绵绵的被摆弄得很不舒服,哇哇大哭。 第一王妃本来还高高兴兴指挥人整理小公主要睡觉的小床,这也是云泽送来的礼物。结果一看国王这手忙脚乱还抱不好孩子的样子,脸一下就拉长了。 国王讪讪把孩子放到床上,把手收到身后。 比起国王,沙姆王子抱孩子的动作就熟练多了,孩子躺在他臂弯里,跟着他东走走西走走,别提多舒服了,吹了几个泡泡就睡着了。 沙迦王妃的精神还不错,正在指挥侍女整理幼儿房。其实就在沙迦王妃的卧室的一侧,有个小门,进出都要经过正房。 传统的泰锡贵族都会在自己的主卧里安排这样一个小房间,一直到孩子六七岁才会拥有自己独立的卧室。 这个房间里要摆上很多孩子的玩具。云泽第一次见到那么多泰锡小孩的传统玩具,他蹲在那里玩耍,很是新鲜的样子。 有很多十分精美的彩绘陶制的小鸡小鸭,牛羊和小人,连小房子和迷你土地也有。是这个时代孩子过家家用的。这些陶制玩偶的边上还有一排皮毛玩偶,里面塞了棉花,外面是真的动物皮毛,狮子、豹子、狼……十好几种,跟动物园一样。 另外还有一个小木箱,里面是各种木制的刀剑武器,据说是沙迦王妃准备的。嗯,看来小公主是逃不开她麻麻爱的鞭策了。 房间里还有一个小书桌,只不过上面的不是纸笔,而是一些木制小玩具。有很多动物的抽象派木雕,有云泽带起来的很流行的跳跳棋和飞行器。 跳跳棋和飞行棋已经在库里流行开,不需要什么高深的智慧,门槛特别低,人人都能学。唯一不同的是,平民捡了碎石子作为棋子,贵族则更讲究一些。 相比起泰锡传统的玩具,还是云泽带来的东西更有趣一点,都是后世流行的一些孩子玩具。 他送了一个高高的婴儿床,四面是有护栏的,里面垫着柔软的羊毛毯和棉被,四面有一层床笠,防止夹手。附带还有一个浅金色的蚊帐,可以收起来的。 床的上方有一个精致的布风铃,风吹动了就会摇摆,里面的小铃铛发出很轻的悦耳的声响。 这是用不同颜色的布料,加上棉花缝制的布风铃,里面都是小小的铜铃铛。星星、月亮、太阳、云朵、和各种小动物垂落下来,都是很萌的造型。布料是云泽拿出来的游戏里的碎布,颜色非常鲜亮,据说小公主很喜欢,小孩子会本能地追逐鲜亮的色彩。 小床里还有几个布玩偶。一个是狮子,一个是飞鹰,还有一个是马。都做成了孩子喜欢的三头身造型,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宝石眼睛,胖乎乎的一点不威武,被沙姆王子嫌弃了好久,奈何他老婆喜欢。 但是云泽送来的最大件,最让人惊叹的还是一个‘糖果城堡’。一个占地二十多平米的两层小城堡,用了两日才组装好。所有的窗户、门、柜子、书桌都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全是孩子的尺寸,大人要进来只能是爬进来。 木匠制作了几个月才把它制作出来,迷你城堡所有的东西都是糖果点心的造型,整体就是一个水果奶油蛋糕的样子,柱子是饼干,窗户是面饼,连里面彩色的绘画也都是食物相关。 “神子往日就是这么宠孩子的?”正经父亲的沙姆王子震惊道。 美尼斯看了他一眼:“我不是和你说过,神子殿下很早就开始为小殿下准备礼物了么?” 早三四个月就开始准备了,另外还有一套更大一点,但是没有那么精美的‘儿童屋’就在别院里,专门给家里的孩子玩。 沙姆王子不想说话,他完全没想过给孩子准备什么东西。 之前问沙迦王妃,沙迦说“不需要,父王母妃会准备的”,结果她准备了一箱的木制武器。 然后他问国王,国王说“这些交给你母妃,我是不管的”,然后国王暗搓搓准备了很多精美的彩色陶制动物雕像和家具模型。 最后沙姆王子问他母妃,第一王妃说“这种事还需要我们费心?不是有女官么?”,最后第一王妃用各种动物皮毛给小公主做了好几个软绵绵的动物抱枕。 沙姆王子毕竟第一次当父亲,对自己不自信,又去问了美尼斯“我需要给孩子准备一些什么礼物吗?”,美尼斯回答说“不用,不过神子殿下有准备”。 但是,连美尼斯都背叛了他,他送了书桌和很多孩子玩的小游戏。 沙姆王子现在就空着双手站在这里,他不由自主地将手藏在了身后,满目都是玩具,众人都在嘻嘻笑笑,只有他在热闹之外。 泰锡王室添丁进口,喜乐融融,远处的北国却又一次经历大规模的‘大清洗’。 这一次不是疫病减员了,而是人为。 之前各国的情况里,作为瘟疫的起始国,北国的情况最严重,不但老国王因此去世,就连新上任的国王也没有幸免,但无论如何,新国王救回来,瘟疫也被控制住,一切都是朝着好的方向前进。 但是这个时候爆出来,新国王染上疫病是有阴谋的,然后,大清洗就开始了。 之前跳得最欢的几个继承人死的死,贬的贬,已经不成气候。这一次整个王宫大清洗,又是一波王子和宫妃被抓出来,连带他们身后的势力也遭遇了重创。 -- 第255页 新王是个狠人,发现自己舅舅参与其中,也是说贬就贬,直接解除所有特权发配边缘地区。他的母妃因为兄弟暗暗支持其他人而十分恼羞,一概不求情,恨不得送她兄弟去死。 他对自己亲舅舅都是如此,对其他人更不可能有什么好待遇。 所有还停留在北国首都悉德的王子们都被要求回去他们自己属地,而且,没有王的同意,不得离开自己的属城,否则便是‘企图造反谋害国王’的莫须有罪名。 因为新王的强势,和他手里握着的兵权,这些王子们不得不像个落水狗一样灰溜溜地去往自己的属城。 北国的贫富不均匀,对悉德人来说,悉德之外都是穷乡僻壤,难怪这些王子一个个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去了属城,生活质量要下降一大截呢。 到了第二年的春天,疫病已经完全被压制住了,海边国家的百姓开始正常生活,但是很多好习惯还是保留下来。平民不知道这其中的科学道理,他们只知道,这是泰锡神子的咒语,按着咒语行事,可以远离瘟疫和疾病。 泰锡的港口也打开了,开始正常运行。 再一次到达泰锡港口的商人很惊讶地发现,泰锡的港口有了新的变化。 街上多了很多戴着红布条的老太太,这些老太太眯着眼睛,像是巡视自己家麦地一样巡视街头,如果随意大小便或者丢垃圾,被她们抓住就得罚款。 港口的街道变得很干净,连港口特有的海产品腐烂之后的臭味都少了许多。本地人说:“现在那些鱼内脏都要送到垃圾场统一处理。鱼市都变得很干净了。” 商人们去买盐,然后发现隔壁开了好几家店。 “这是沙姆王子的糖制品店,这是神子殿下开的酱油坊,这是豆腐铺,这是榨油坊。价格都不贵,可以用吃不完的海鱼去换,我们家里可是多了不少好吃的东西呢。”说到这些新出现的店铺,港口的居民简直有说不完的喜悦。 商人们就去看了,确实价格不贵,但是同样是限购的。 各国的商人聚集在酒馆里,他们吃着一种新出的酒,据说是黄金麦酿制的,味道很好,价格也不贵,很多兜里没什么钱的人都会点一小杯,就着小食锅里的串串消磨时间。 这些商人和水手聊着最近的新闻,他们聊北国的王室政变,聊米萨下一任岛主的人选,连泰锡第三代出生的事情他们都知道。 “我还以为自己会死呢。没想到泰锡人只是把我送进去,还会安排食物和治疗。”一个疫病的幸存者说着自己的见闻,他是一个滞留的外国商人。 这个中年男人说起来还是一脸后怕:“我听说我们家乡死了很多人,一直到很后面,市政官才舍得花钱来泰锡这边买药。如果我没有在泰锡,可能就这么死了。” 在场几个泰锡人立刻抖起来:“那你是真的命好,刚好在我们泰锡。我跟你说,我们这病人还没有的时候,陛下他们就送了很多东西在路上了。所以这边刚有人发热出痘,那边药刚刚就送到。哎,哪有那么多的刚巧,那都是因为我们上面的大人早早做了准备。” 另一个泰锡人也说:“可不是,听说来的这一路,连那些藏在林子里的强人也都暗中随行保护。因为那是救人的东西,再没良知也不能碰这些东西。路上有人动了,截下一点,还有一个是王室成员呢,直接贬成平民抄没家产了。” 边上其他国家来的商人酸溜溜的,又忍不住问:“你们生病时候吃的食物和药真的都不要钱?” “不要钱。”一个刚刚还苟着背喝酒的老渔民挺直了腰背,“我虽然没有得病,也在隔离区住了几日,里面吃的都不要钱,东西还挺不错,吃得饱,味道也好。我们王说了,泰锡绝不会放弃一个泰锡人。” 之前问话的商人撇撇嘴,低头喝酒,太酸了,酸死了。 随着疫病被控制和消失,各个国家的港口开始开放。 这个时候,将北国上下清理过一遍,巩固了政权的北国新王向泰锡发来邀请,明年秋天他会正式举行登基仪式,邀请泰锡使者来北国,重点标注泰锡神子,因为想要当面感谢他所赠送的药物救了他的命。 “北国邀请我吗?” 第125章 考虑到路途遥远, 北国的邀请信今年到,却是邀请他参加明年秋天的登基仪式, 中间有一年半的时间差。这年头新王上位的正式仪式都是在秋天, 那时候粮食丰收, 是一年最好的季节。 但是为什么他要邀请自己呢?云泽不明白其中深意,他就询问美尼斯。 “殿下不要多想, 各国使者走动是很正常的事情。如今泰锡和北国势均力敌,他不想惹了泰锡这个敌人, 不会动您的。何况我们也会尽力做好守卫工作。您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把它看作普通邀请就可以了。” 若是几年前的泰锡,美尼斯不敢说这句话。那时候的泰锡外忧内患, 就像是一只伤残的狮子, 多少豺狗围绕着这只狮子。它们在旁边转悠,寻找机会想要撕咬下一块肉。 神子对泰锡何等重要,他若是离开泰锡, 无异于一块心肺离开了身体。这是一个致命的弱点,谁上来咬一口,泰锡都承受不起这种损失。 但是现在不一样, 泰锡这只狮子恢复了健康。神子依旧重要,不同的却是泰锡已经有余力牢牢护住它的神子, 不让任何豺狗有机会伤到。 -- 第256页 如果没有别的什么深刻含义,云泽倒是觉得可以出门走一走。类似旅游,换换心情, 也可以见识一下这个时代异国的情调。 “美尼斯之前出门游历走什么路线?”云泽问他。 美尼斯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的路线可能不适合殿下。”因为当年他是装成商队到处行走。但是商队的风险很高,云泽出行,当然会以泰锡神子的身份大张旗鼓到各国,这样会得到最好的待遇,并且站在明面上对他的安全也比较有利。 “我们从港口出发,沿着海岸线,经过几个小国之后到达多罗的海港,然后继续坐船到北国港口,参加登基仪式后,从北国港口出发,可以直接去米萨群岛,最后到达泰锡。这些国家都是这一次我们派遣过医疗队的国家,有港口停靠许可,相对比较安全。” 云泽用手指在一张简易地图上比划,坐船会比走陆路快一些,基本上几个月能把这几个国家的海港逛一遍。但是这些国家的内陆就算了,逛完都得好几年了。 其实泰锡的港口直接出发去北国只需要二十多日,云泽这样一转,多出了好几倍的路程。从这里看出来,他是奔着旅游去的,到北国参加仪式只是顺带。 “海船坐久了不舒服,船上也没什么东西。”美尼斯说,他倒不是觉得云泽吃不起苦,只是海船坐久了真的不舒服,而且很多在陆地上生活的人根本不能适应船上的生活。 “海船?说起来,我也带了一艘船过来。” “嗯?”美尼斯一开始都没反应过来,后来他反应过来了,“您说,您从神国带来了船?” 美尼斯很少有这么情绪外露的时候。主要是,泰锡的水军确实不太行,船也不好。最好的那种战船他们没有机会接触到,偶然和海军强国对上,人家也不会给他们机会得到战船,一般都会击穿被俘获的船,好进行技术保密。 如果泰锡的船能更好一点,水军更强一点,这个最大的短板就补上了,所以美尼斯这样激动。 云泽也是理解他的激动,他还是泼了一盆冷水:“不是战斗用的船,是商船。”那是远洋商船,行船时候慢且稳,在他的商品里绝对是大家伙中的大家伙,云泽都没有想过自己还有机会拿出它。 “商船也足够了。”美尼斯相信云泽特意带着的,绝不是不入流的船只。 “这么说,如果能解决舒适度的问题,我就能出海了么?”云泽笑眯眯地问。 美尼斯正低头看着地图,闻言抬起头:“殿下想去,随时可以。若是连殿下都护不住,泰锡怎么好称强国?只是海上生活艰苦……您要有心理准备。” 心理准备?当然是有的。云泽特别干脆,他直接把船借给了国王,连同他抄写下来的船坞的设计制作、船的尺寸图纸和操作手册:“不要拆它,不要下水,您可以随便看,明年我再来拿走。” 国王看着这个长达八十六米宽三十多米的庞然大物,眼睛都直了,尤其那两个主帆和四个次帆,上面是百叶窗一样的木制船帆。他仰着头,仰望如高楼的船舱,还有庞大的船身。 “神子,我拿一个城市和你换?”国王掉头就追着云泽走。 云泽跑得更快了:“您看看就好。” 国王最近日子太美好,锻炼不够勤快,跑了半个王宫,到底没追上云泽。时代变了,好说话的神子也不好说话了。他唉声叹气往回走,快速调集了修船的工匠。 “给你们三个月,能复制下来吗?”国王指着大船问。 工匠们表情都是茫然的,他们以为这是又一个新的建筑,没想到居然会是船,那么大的船? “您,让我们三个月时间复制这?”工匠头子声音都在颤抖,伟大的圣山的神灵啊,国王怕不是疯了? 国王自己也觉得太不靠谱了,他踱步走了两圈八字,一副你们占了大便宜的表情:“那就六个月吧,六个月你们把它复制出来。” 工匠们几乎要哭了,但是这个年代就是这样,国王说六个月,那多一个小时都不行,不允许讨价还价。 幸好最后还有一册厚厚的各个部件的尺寸图纸作为参考,否则工匠们非得撞死在这艘船上不可。 工匠人花了小半个月做了一个十比一的缩小版,在水里试过之后发现很好,灵活性和运载能力都是之前的船的几倍,而且特别稳,少有颠簸。他们就决定一比一做一个大的。 当然,不是在库里制作,而是去港口。国王要先在那里修一个专门用于造船的船坞,然后才能制作大船。时间太赶了,工匠们和随行的士兵走水路过去,就坐那个十比一的模型,一路还是试验一下这种造型的船的性能。 和工匠们同去的还有很多很多木材。 国王用于制造坟墓的那些巨大的几百年的木料终于也留不住了,他看着木料被搬运到木筏上,离开,真是脸上带笑心里流泪。这种做船的特别木料都是很珍贵的,长那么大那么长可不容易,收集起来又得是十几年功夫。 但是想一想泰锡那悲催的被北国揍过一顿的海军,他又觉得这是必须要制作出来的。 人生唯一的重大败绩,而且敌人还已经死在疫病里……国王想想都吐血。现在他就指望自己的继承人能打败对方的继承人,那也算是他的胜利。 所以,船必须要造! -- 第257页 国王陛下搬空自己库存木料的时候,云泽正在看各个神庙反馈的吟游诗人小消息。 吟游诗人的辅导班一直还开着,如今似乎变成吟游诗人的业内聚会了,一波流浪的吟游诗人来了,过段时间又走了,然后新的人过来。云泽也会更新一些小故事。比如之后增加的如何处理家庭常见疾病的小故事。 学到新的故事的吟游诗人离开库里,云泽拜托各个神殿和神庙留意这些吟游诗人,他想知道故事的反馈如何。 现在他手里有一百多份地方神殿神庙送来的信件,情况很不错,大概是缺乏娱乐的关系,加上库里流行故事的首都光环,这些故事在本地都很受欢迎。 大部分吟游诗人是搬运了原本的故事,最多细节有些变化。也有一部分加入自己的思考进行了改编,先不说改编得好还是不好,基本框架还是云泽定下的。 这就可以了,哪怕吟游诗人为了吸引流量特意加了很多颜色,至少主题思想保留下来。 云泽比较难适应的是市面上流传的很多关于他的小道消息和神话故事。 神子泪洒港口,海神变水为盐就不说了,反正现在的新盐基本都改名‘云盐’。云泽一开始担心国王觉得别扭,因为新盐的功劳都给他了,事实上要是没有国王推广,这盐进入泰锡各个地方绝没有那么容易。 然而务实的泰锡王毫不在意这些名声,据说他现在最快乐的事情就是每天数一数自己的小金库,再去看看王室第三代,叨叨一些诸如‘这是阿爷为你留下的江山’之类的话。 别看盐卖得便宜,成本更便宜,所以还是大赚特赚。 其次流传甚广的故事还有神子知道蝗灾即将来临,向泰锡各路神灵求助,然后求得‘救国神粮’土豆和一二三几种克制蝗灾的办法。 救国神粮这个中二称号真是……虽然想一想土豆的产量和一年两季的收成,他可以理解。但是不要为了加深土豆的重要性非要加一个‘神子在神座下默默流泪三天三夜’这种情节。他真的不太爱哭,不,可以说,基本就没哭过。 被土豆产量刺激到的泰锡人已经开始自动推广土豆种植了,他们用土豆淀粉制作面包,松松软软并不比麦子面包差。土豆烧菜也很美味,土豆加上酱油和豆油,甚至可以制作出类似炖肉的感觉。 土豆营养成分也很高,能满足人体大部分需求。泰锡人不知道什么是营养成分,但是他们知道吃了土豆不但饱腹,且感觉整个人很好,就知道土豆是好东西了。 这么好的东西,还是在泰锡奇迹一般的抗击蝗灾过程中拿出来的救命粮食,不少国家就心动了,他们又派使者来求取。连之前被泰锡挖走大片边界土地和城市的那个国家也来了,还厚着脸皮说什么‘此事我们国王毫不知情,都是那个城主擅作主张’,把这件事推的是干干净净。 卖粮种这件事,国王是一回生二回熟,宰起来毫不留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他拿到了几个港口。 新的港口以王室小公主的名字命名,并且直接成为她的属城——小公主的名字有珍珠之意,所以这就成了明珠之城。 第126章 泰锡的地形就像是一个小口大肚的袋子, 那个小口就是曾经唯一的港口。如今泰锡王要的就是相邻两边的港口,等于这个小袋子又打开了一点点, 有了更多可以晒盐和通商的地方。 其实其他国家已经注意到泰锡的盐上等还便宜, 但是两个晒盐场完全被国王的军队把控, 工作人员吃穿住行都被限制在某个范围内,苍蝇都别想飞进来。所以他们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理, 只是隐约听说神子变盐的故事,但内心不是很相信这种魔法, 也就没信。 其实各国使者最感慨的还不是土豆和盐,而是库里的变化。 这才多久之前来过一次,这个城市又变了一个模样。库里人自己可能没有感觉,但是外来的使者看着满大街穿着得体棉袍身上干干净净还环绕皂香的库里人, 看着他们大口大口吃着很是美味的食物, 然后自然地讨论起曾经很高深的,和他们这些平民毫无关系的深刻哲学思想。 异国使者感觉自己受到了暴击。 第一年来的时候,库里人只是刚刚脱离饥饿的贫民。 第二年来的时候, 库里人是泥腿还没擦干净就开始炫富的暴发户。 这次过来的时候,库里人不再炫耀了,但他们一言一行都透着大国骄民的气派和底蕴。而库里这座城市, 宏伟的建筑和浪漫人文情怀结合在一起,已经是无法被忽略的, 如明珠一样的梦中城市。 为什么这些库里人可以这么骄傲? 因为他们衣食无忧,因为他们生病了也有人医治。阶梯式的税收和高产的粮种保证了百姓的生存,他们还有富余的粮食去改善自己的生活。可以去买一身没有染色微瑕疵的棉布袍, 可以买一些酱油、盐和油,可以用上一点廉价的据说豆油制作的洁面膏,可以一家子去看一次剧场感受一下表演的魅力,甚至有机会被选入神子开设的学校学习技艺。 库里人太骄傲了,使者看得心酸,却说不出酸话。 库里人可以骄傲,他们有这个资格。 库里人的确骄傲,但云泽想要的不只是库里人可以骄傲,他想要其他地方其他城市的人也可以骄傲。 绿云城,云泽的属城市,八卦水系统正在修建和铺设,税收几乎都投入进去,为了让绿云城的百姓用上‘自来水’,他也是拼了。美尼斯哥哥主管的春城是第三个修水系统的,但是他走的不是暗渠模式,而是‘小桥流水人家绕’的模式,也就是开河道。 -- 第258页 但不管是云泽,还是美尼斯的哥哥奥古斯,他们都选择一边修供水系统,一边修路面,这个真的花费巨大,造桥修路都要钱。 就是因为太花钱了,很多城主虽然看着库里的供水系统眼红,却也没有跟进。他们心里知道供水系统修好了,对抗旱抗涝都有巨大好处,而且方便浇灌农田,对农业也有帮助。但是直接舍弃三年税收去修供水系统,真的不容易。 让一个人做出这种偏向‘利他’的行为,真的很违背人类的本性。 所以最后,也就是一些城主学着库里和绿云城整修了路边,两旁种植上行道树,然后搞一搞城市卫生,修一下城市里的公共厕所——别的不说,库里的卫生条件真的让人感官极好,空气都比别处要新鲜。修公厕还能收集发酵肥料,一石二鸟。 其实现在泰锡举国上下,有条件的都在修路。这是国王的命令,不是为了行人好走,而是为了快速把盐送到位。 一天能送一车盐,和一天能送两车盐,赚到的钱完全不一样。泰锡的用盐缺口很大,如今就这两个地方出产盐,盐根本没有饱和一说,所以运盐速度越快,赚钱越多。 为了运送盐,很多大路都在修(修小路实在没条件),遇到一些阻断的地方还要搭桥,修完了还要习惯性加一排行道树,觉得这样好看。 所谓大国气象,就是在这一点一点改善中成就的。再过几年,泰锡应该能摘掉头顶上这暴发户强国的帽子了,虽然,泰锡的顶层骨子里似乎还是暴发户。这个暴发户就完全能在‘送礼’这件事上体现出来。 云泽不是要去北国围观北国新王登基么?他礼节性的觉得可以带一些贺礼,除了常规的贺礼,他另外准备了一件东西,就是一组看起来还不错的黑漆雕花镶螺钿衣柜组合。 国王一看,这么好的东西送给不识货的不就糟蹋了?认为云泽可以送一些黄金首饰,他们以往就是这么送的。然后王室出的贺礼果然就是一堆看起来特别暴发户气质的黄金首饰。 云泽:…… 云泽用了很久才解释清楚,这组家具贵的是人工,材料还好。黑色亮晶晶的东西是一种特殊的树脂(大漆),亮灿灿的螺钿是大贝壳内层的珍珠质,用的胶是深海鱼鳔胶,上门细细的金线和银线用量极省。所以,材料其实不那么值钱,值钱的是工艺和设计。 那种特殊的树他已经种了一批在山包上,过几年就能采漆了,到时候陛下想制作几组这种螺钿家具就能做几组。 国王陛下被安抚了,勉为其难地答应。 而另一边,港口那边来消息,一比一的大船已经做好了。 港口所有人力投入进去建造船坞,然后各地优秀工匠到来协助,官方提供最好的青铜工具和统一度量,现成的上好木料,全国最好的修船的工匠,所有资源优先开放使用,还有全套图纸和实物模型,如果这样都造不出一艘船,他们就该引颈自刎了。 海边海军已经驾着船出行一圈,双套方向操作盘,两个主帆和四个副帆配合使用,可以灵活行驶,可以运载百人规模的船员,行驶平稳,可以运载几吨货物…… 对海军来说,这艘船简直就是绝世美人。他们根本舍不得下船,恨不得抱着桅杆住在上面。 “不!谁也不能将我和她分开,她是我的梦中女神!” 可惜美人可一不可二,这船的造价实在太贵了,用的都是上好的造船木料,都是国王为修坟墓攒的,攒了十几年,没有虫咬,自然阴干,几百年树龄的大木头。想要再制造第二艘,国王陛下可能还得再攒十几年的木头。 另外防潮防蛀的材料也用了很多,几乎把存货都用光了。 所以,至少几年之内是没法再造出一艘这种规模的大船了。 不过泰锡的船工没有愚蠢到只会原样照搬。他们对船进行修改之后又开始改造现有的船,尤其是上面的船帆,要换成这种可以灵活转换方向的船帆。而这艘大船内部龙骨的型式也给工匠提供了灵感,他们尝试用这种方式加强船体结构。 改造好的帆船又快又稳,转向更灵活,海军士兵异常欣喜,驾着帆船出去溜了好几圈。 而这时,距离北国新王的登基也就是三个多月了。 云泽等人一路顺水而下,他坐小船,还跟着许多贺礼。因为小船颠簸,船上很多人都受不了,一个个趴在船头吐,云泽却稳稳站在船板上,还拿着一个望远镜看着远处渐渐明朗的天空。 “港口要到了。这边人似乎比以前多了。”天还没有完全亮,港口城这边已经有不少人,看着也不像是农民,是来进盐的私商么? 从盐的原产地买一些便宜的盐,再带到偏僻农村卖掉,赚点辛苦钱,就是小盐商。 风吹着他的长发和薄斗篷,手腕上细细的金手镯反射微弱的光线。 “殿下是不是长高了一些。”美尼斯突然问。 “嗯?”云泽用手比划了一下他和美尼斯的身高,“有吗?” “又或者是因为殿下瘦了?这几日看您没什么胃口,我已经让人准备了一些您喜欢的。这一次还送了不少活的牲畜和新鲜果蔬过来,海上总不能只吃海鲜吧。”说到这里,美尼斯又是一笑:“幸好有殿下的大船,寻常的海船怕是装不下这么多的东西。” 这次出行,除了云泽自己的大船,还有六艘护航的小船,士兵三百多人,另有厨师、侍女、歌舞伎、艺人若干。但是更多的是各处送来的各种上等美食,如牛羊猪之类的牲畜都是活的,日后养在第三层的船舱里。还有许多粮食、果蔬、酒、调味料和木材。 -- 第259页 云泽的私人用品和各种可能用得上的药物也都带上。 他们生怕神子路上哪儿不舒服了,恨不得这船再大一倍才好,那才能装下足够多的东西。 最底层可以用淡水压舱,足有几吨,只要用完了补充,也够用了。 每当这个时候,云泽都觉得自己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豌豆公主。怕他吃不惯腌制的食物就要带上活牲畜是认真的吗? 比起带上活牲畜,在船板上种一些耐干旱的菜不是更合适么?然后云泽还真的提了一下,可以用洗漱过的水(未使用洗涤剂)浇菜,种一些大白菜。这个天气种大白菜刚好合适。 听到这个请求的船长表情一言难尽,要不是云泽是神子,海军船长会想把他送下去,不要用泥土糟蹋他的梦中女神(船)。但因为云泽是神子,且是船的主人,船长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只是暗暗在心里为女神难过一下。 往好处想,种菜……种菜到底哪里有意思?! “种菜可以充分利用淡水资源。”看出了船长的郁闷,云泽知他是船痴,真心爱船,便解释说。 “新鲜蔬菜富含维生素。很多船员在海上太久容易得维生素匮乏症,像是牙龈出血,骨骼病变……哦,就是你们说的船员病。这是缺乏维生素引起的,这次带了很多柠檬和柑橘,就是为了这件事。绿色植物也能有效缓解,而且一直在船上,大家也会想要吃点新鲜蔬菜的吧?” 听了云泽的话,这官员的脸一下燥得慌。他没想到云泽看出了他的不满之后,居然不是发脾气,而是耐心解释。 而且他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带上那么多的柠檬和柑橘,并不是因为云泽喜欢,而是因为船员需要。连种植蔬菜也是为了船员考虑。作为海军里一位老船员,他一直知道船员病,甚至亲身经历过。如果短途旅行,那是不怕的。但是长途旅行就容易得,没想到柠檬柑橘和新鲜蔬菜居然可以医治。 羞愧的同时,另一种情绪涌上来:这就是……我们泰锡的神子啊。 不好形容,感觉还挺自豪的,这是我们泰锡的。 难怪这一路,从国王到沙姆王子,从沙姆王子到朋友家的长子巴依,每个人都在说:“好好保护神子,不要让心怀叵测的人靠近他。” 他一度很奇怪,神子是个成年男人,而且据说一直将他的属城和手下的部门管理的很好,是个极有能力的人。这样一个极有能力的男人,有什么理由要被人这么小心翼翼的保护? 现在他明白了,不是神子愚钝或者别人担心太过,而是真的……接触过之后,会忍不住担心他被人欺骗。 并不是因为这个人软弱好欺,而是因为忍不住对其产生许多好感,所以会格外担忧一些。 第127章 他们一行到达港口之后, 市政官引他们去了另一面的官方专用港口,那里有一个巨大船坞, 附近就停靠着一艘最近引起海上国家热议的‘海神号’。 云泽并不准备坐海神号, 他还是喜欢自己自带的那一艘。 美尼斯第一次看到云泽‘变出’东西。一个小小的船的影子出现在他的手里, 然后飘出去,落在海面上, 一下扩大数千倍,变成一艘威风凛凛两头翘的大船。它和‘海神号’犹如肤色不同的双胞胎兄弟停靠在一处。 美尼斯怔怔看着这一场没有声音的神迹, 几乎忘记了呼吸。 云泽的身影笼罩在光下,黄色的光勾勒了一层边,有些不真实。美尼斯看着他,突然想要伸出手抓住他, 但是下一秒云泽已经转过头了, 冲着他笑:“美尼斯,我们的船,你觉得它叫幸福号怎么样?” 不安一瞬间消弭于无形, 美尼斯也笑起来:“好。” 在两人的周围,乌压压已经跪倒一片。 运送来的东西要一件件搬上去,云泽和美尼斯在夕阳下走在沙滩上, 侍卫不远不近跟在后面。 上一次带着任务过来,匆匆忙忙的, 还没有领略过港口的风光,正好他要在这里停留一日,不如出门走一走。 这是泰锡最大的也是唯一对外的贸易港口, 自然聚集着很多别国来的商人——或许还有强盗和间谍。他们在这里停留,要么直接卖掉船上的货物换成新的,要么只是停靠两日继续前往其他国家。因为这些人,港口就有很多私人的旅馆,旅馆门口有很多醉醺醺的大汉。 沙滩的尽头,有一排的酒馆,水手在此买醉,他们叫来几个职业陪酒的女人,一趟出行攒下来的钱几日就能花光,花在女人身上,花在酒上,还有店里那些食物上。 云泽来了好几年,还没有去过这样的地方,可能在有的人看来如阴沟一样,但弥漫的是实实在在的底层的气息。 “我们过去坐一会儿?我肯定什么都不吃。”云泽竖起三根手指和美尼斯保证,就是看看,不吃也不碰。 美尼斯能怎么样,伸手将他的斗篷系好了,把宽宽的帽兜拿起来戴上,不露出一点头发丝,也看不清眼睛的颜色,这才点点头:“这里的客人,可能有些粗鄙,殿下不用将他们的话语放在心上。” 美尼斯在外三年,什么样的底层都见过,强盗窝也呆过,他对这些无所谓,生存方式之一而已,只是怕云泽听不惯,他恐怕都没见过这样的人。 然而美尼斯没想到,云泽简直比他还像是熟客,进来直接走到柜台口:“这里有什么酒?” -- 第260页 屋里头燃着火炬,但是依旧很阴暗,一个个酩酊大醉的水手像是夜晚的幽灵,不,应该是海上漂泊来的幽灵,暂留一夜就会离开,重归海上,最后死在海上。 云泽的口音吸引了柜台前那个中年男人的注意:“你是南方来的?” 他上下打量云泽,可惜昏暗的环境中根本看不清。这个中年男人靠过来一些,压低声音:“你是来买盐的?我这儿有一些名额。” 他说的名额就是本地居民的每月一斤购盐名额,有些人吃不完这名额,就会转手卖给商人。 云泽没说自己不要,只是说:“我已足了。” 正说着,美尼斯往云泽这边走近一些,原来门口又来了一拨人,一边大摇大摆走路,一边粗声粗气,嘴里像是喝骂又像是打招呼。 “嘿。”一个高大的大胡子看着云泽两人,笑了一声,“你走眼了,他们可不是商人。商人用不起这种昂贵的香。不知道是哪家跑出来的贵族子弟。” 他就在美尼斯边上坐下,大声道:“给我一杯啤酒,别拿兑水的糊弄我,否则打爆你的脑袋。” 中年男人丝毫不畏惧:“打爆我的头,这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能请你喝酒了。” 说着他伸手给这个大汉倒了一杯酒,又问:“这一次要停留几天?” 大汉没有说话,只是沉默。 “听说最近海上风大,你自己注意安全。”中年男人笑着说。 最近海上的风是挺大的,给北国新王的贺礼吸引了好一批的鲨鱼追着跑。强盗们出没频率是以往的几倍,黑旗在飘扬,杀也杀不完。 云泽猜测这帮子人的身份,是强盗还是海商。不过很多强盗可以是海商,海商也可以是强盗,他们往往有两套旗子,灵活变换。 那个大汉不理会云泽等人,自顾自喝酒,酒保擦着杯子,应付着客人,一切都是他们习以为常的模样。 “有酒吗?黄金麦酿的酒。”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搂着一个丰满的女人走进来,他在柜台上拍下几枚贝壳币,“再来点吃的,要两串鱼丸。” 这些东西都是现成的,酒保很快给他倒了酒,再从锅里拿出两串鱼丸。 这个醉醺醺的男人小气得很,原以为两串鱼丸应该有一串是给女人的,结果自己吃了一串,又把另一串吃了五分之四,就留下一个给女人,还故作潇洒:“吃啊,这东西不错。” 隔壁一个海上混日子的女人嗤笑了一声,大声喊道:“给我来一杯麦酒,随便选十串小食。” 这个男人有点不高兴,可是一看到这个蜜色皮肤的女人手臂上的疤痕和腰上的刀,怒火瞬间缩回去。 “等我卖掉了盐,带你去吃肉,可不是这种骗骗嘴巴的东西,是真正的肉。”年轻男人强行挽尊。原来还是个小盐商,靠着低价买盐高价卖盐为生。 其实其他人根本不在意他,他以为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今天港口检查得特别仔细,是来了什么贵人吗?”客人们在交谈。 “听说神子殿下来了。他要去参加北国王登基仪式,我在港口那里待了很久,可惜没有看到他。”又一个客人说。 往日他们说起权贵,嘴里都是不屑,但是说到泰锡的神子,却满是尊敬。就连异国人,也会称呼他是‘神子殿下’。不仅仅是他带来的这些好的变化以及免费公开的药方和措施,更是因为他把底层人也当成人看。 没有人会不希望自己被人尊重,他们有自尊心。 “哦,泰锡的神子。”这种和谐的环境里冒出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带着不屑、鄙夷,甚至于嘲讽,就是之前那个年轻的商人。 他像是一个企图得到别人关注的小丑,嘴里喝着玉米酒,抖着脚,在那大放厥词:“真不知道你们喜欢他什么。如果他真的如传闻中一样,是个充满怜悯的人,为什么他不能去外面救治那些病人?他让那些祭司出去,自己躺在家里享福,最后享受荣誉。” 他以为自己找到了破绽,拼命攻击,却没注意到搂着喝酒的丰满女郎突然站起来,神情不悦瞪着他。 美尼斯的手放在腰间的刀上,却被云泽的手按住,他朝着美尼斯摇摇头,很好奇接下来这个商人还有什么说法。 “以前的盐都是随便买,我可以买很多盐,赚很多钱。但是他一来,每个人只能买一点少少的盐。居然还有人认为他无私并且高尚?他住在豪华庭院里,坐马车出行,每天吃肉和奶酪。哈哈哈,真正高尚无私的贤者,应该一个人居住在山里,过着贫穷质朴的生活。”年轻商人的心里满是偏见,嘴里都是不屑。 美尼斯旁边的汉子转过身,问他:“你的意思是,他拿出黄金麦让贫穷的人得以填饱肚子,他自己却不配吃奶酪和肉?他改变麦子的种植,带来了棉布、豆子、豆腐、酱油、盐……平息南方的蝗灾和北方的瘟疫,所有这一切加起来,他却还不配坐马车住有院子的房子?” 年轻商人缩了一下,又挺起脖子,像是一只鸡:“我没有说他不配。但是他已经得到报酬,你们把他看得太过美好。这世界上没有真正的神子,这不过是一个普通人……” 外厉内荏的年轻商人一句话还差一个结尾,暴怒的劝酒女郎将陶制的酒杯砸在那张鼻孔张开的脸上。 “魔鬼的使者!”女郎对这人怒目而视,“误入歧途的恶人,魔鬼对你们张开地狱的大门!”说完了又是一巴掌扇在他脸上,还踹了一脚。 -- 第261页 年轻商人被女伴痛揍,目瞪口呆,酒也醒了。他想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脸都白了:“不,不是,我……” 四周围许多酒客也变了脸色,原本和蔼可亲笑眯眯的酒保直接翻脸:“从我的酒馆滚出去。” “你想知道为什么神子是神子吗?我告诉你为什么,愚蠢的人。因为他带来的种子喂饱了你,变化的盐强壮了你,柔软的棉布就穿在你的身上,药物驱逐了魔鬼,因为他让你这种肮脏东西也能吃得起一杯廉价的酒!” 大汉怒不可遏地揪住这个小商人,像是拖一条死狗一样把他拖出酒馆,然后一脚踹断了他一条腿。 “像你这种狗东西我见得太多了,你在这里转卖他供给平民的低价盐,坐在没有疾病传染的屋子里,喝着用黄金麦酿制的廉价酒,吃着同样他带来的鱼丸,然后骂他?” 他每说半句就给这个男人一拳,半句一拳,一条长句说完,这商人的脸都肿得没有人形了。 “我,就是从治疗所出来的,我听见你说一次,就打断你一条腿!” 大汉揍完了人就走了,他带来的一帮人也呼啦呼啦走了,趁乱还给了这个地上的商人几脚。 之前那个蜜色皮肤手臂上有刀疤的女人走过来,半蹲下,用刀拍着这个人的脸,看着他:“真可惜,这里不许杀人。等你出了这里,我送你一件大礼?” 年轻商人颤抖了一下,卷缩起来。 第128章 其他人该吃吃, 该喝喝,之前陪酒的女郎已经找到了下一家, 酒保笑呵呵给新的客人介绍店里的酒。世界和平, 一切都是最初的模样。 只有云泽有点儿懵, 他觉得不可思议,下意识觉得这是不是演给他看的一场戏? 否则没法解释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维护他。他们根本没有直接利益相关, 他也没有给这些人提供过什么额外的帮助。 而且吧,其实那个年轻商人说的也没错, 他的确是个普通人,也有自己的私心,有时候也会选择因为自己的私心牺牲掉一部分人的利益。比如阶梯式土地收税,不就坑杀了一批有产阶级么? 云泽在小酒馆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美尼斯陪着他, 两人在黑夜中行走,手里提着一盏灯。 “美尼斯,为什么他们要维护我?”云泽终于还是忍不住问。 其实他的纠结美尼斯一直看在眼里, 这时候云泽问了,他就说:“因为他们感谢你啊,殿下。” “我做了什么吗?” 美尼斯边用灯照着小路, 边引着云泽走没有坑的道路:“若是您没有做什么,他们为什么听不得这种污蔑呢? “就说最近的事情, 若是您没有送药物过来,没有编写健康歌。没有告诉他们如何保护自己,这一次瘟疫不会那么快解决, 也不会只死这一点人。若是按着以前的例子,这样严重的瘟疫,至少要肆虐二三年,死亡者铺满沙滩。” 云泽摇摇头:“这是陛下和神殿共同的功劳,尤其是牺牲在异国的祭司们。” “大家都知道是谁的功劳,是泰锡的祭司们,是神殿和陛下,还有您。但是,最重要的是药,没有您的药和一系列保护自己隔离病人的措施,不幸死去的祭司会更多,病人也一样。在瘟疫面前,只有两种人,生病的人,和可能生病的人。让生病的人痊愈,让可能生病的人远离生病,这不就是最大的功劳? “贤者曾留下一句话,‘人啊,当歌颂每一天的日出和每一场细雨,当珍爱每一份善意和赠予’,他们理应谢你。” “殿下不必惶恐,接受这些感谢。就算不提这次疫病的事,还有种植黄金麦的事。您的黄金麦铺满了海岸线,这两年因它养活了多少人?” 美尼斯一边走一边说:“海边的人打鱼为生,虽然也有土地,但是土地很多不能种植,或者努力种植收获却少少。黄金麦却能适应海边的土地,长势很好,一块土地产出的粮食足够一家所用。黄金麦的出现,不只是对泰锡港口的居民有利,对其他港口地区的人都有用,甚至对那些占据小岛生存的盗匪都是有用的。” 美尼斯讲了一路,抛去他八百米厚的滤镜和不客观的视角,云泽依旧从中得出一个消息。他现在在这边各国的声望都很高,无论是民间还是高层。主要因为瘟疫影响的范围很大,那么他的方法和药物的影响范围也就同样很大。 并不是所有受了他的恩的人都会感激他,但是大部分肯定还是亲近他,并且愿意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维护他的名誉。 这也是泰锡会放他出门的一个重要原因之一,声望在这里摆着,他们再不要脸也不能明着针对云泽。 云泽在港口住了一夜,在梦里吹了一夜的海风,天地一色,星辰如河。第二日醒过来神清气爽,他从秘密的港口走长梯子到了船上。 船员在搬运最后的行李,是四四方方压好的牧草,都是黑麦草和紫花苜蓿。 这两种牧草太能打,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王室和神殿很多牧场都开始云泽那种半圈养半放养的模式,他们种植了很多优质的黑麦草和紫花苜蓿。现在连平民都知道这是好东西,自家会种一些喂给家里牲畜,之后牛羊果然长势极好。 船板两侧有两个位置,用木板拦起来,铺上泥土,种了白菜,船长穿着簇新的衣服,意气风发指挥着水手检查桅杆。 -- 第262页 另外,他们还测试海流的速度。船长在船的一头丢下一个木片,同时一个船员开始跑,当他和木片保持同样的距离时,就可以通过船员的速度测试海流的速度。这个年代都是这样测量海流速度的。 但是方向就真的只能靠着老船长‘老马识途’以及晚上的对着天空‘确定方向’。 因为这个,云泽送了船长一个指南针,告诉他:这一枚红色的针永远指向南方,所以它叫指南针。 另外还借给他一个单筒望远镜,指南针他还有不少,望远镜是真不多了,想要复制一个,却没找到纯净度这么高块头又大的白水晶。做玻璃么,他又不会制作高纯度无色玻璃。 老师常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可是云泽明明还记得一些方程式,一转换到现实中就麻爪。 船长抱着这两个宝贝不知道如何欣喜,云泽回到第四层自己的房间。是一个超级大的房间,有卧房、休息室、娱乐厅等等功能。一应布置都按着云泽的喜好来,按着这个时代的标准简直奢华。 他还有很多很多华丽丽的传统泰锡服饰。因为要出国了,他代表了泰锡的脸面,所以大部分服饰都非常精美华丽,但也有少量便于微服私访的。 他房间一侧有一个门,打开就是美尼斯的房间,他们房间是相通的。另外地板上的毛毯掀开之后,还有一个小门通向下面一层。 其实这最高一层还有船长控制室,有很大的一个会客厅。阿梅等人也住在第一层,方便就近照顾云泽。 下面一层就是船员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全都是固定好的上下床,床底下有两个大箱子,放着船员的私人用品。除了睡觉的地方,还有供他们休息和放松的训练场所。另外大浴场和厨房也都在这里。 第二层,是放物资的,除了贺礼另外存放第一层,其他东西大多数放在这一层,各种食材、生活用品、燃料,其中还有一些小型救生船、武器。 最底下一层,通常拿来放货物,压舱的,现在是一桶桶的淡水。海上没有淡水会没命的,所以这个存了最多。 这艘船从外面看过去,就是两层,还有两层看不到,但就算两层也已经有‘船有高楼’的感觉。云泽房间的上面还有个平台,在上面摆个椅子看星星应该很不错。 至于瞭望台,在主桅杆的上面有一个只能单人站立的小平台,会有船员轮流上去值班。 这个瞭望台其实有些危险,防护也不够,但是船员很兴奋,都争抢着要上去。他们之前为了能上这一艘大船而不是边上六个护航船已经打过一架,脸上青淤未褪,现在又都想试一试瞭望台,站得高高的。 上空的空气一定非常好吧? 船长把他们训了一顿,然后自己第一个手脚灵活地爬上瞭望台看了一下,最后船员抽签决定顺序。 船离开了港口。它块头那么大,堪称世纪之舟,所以出行一次都是万众瞩目。而且它是红棕色皮的,和海神号的黄褐色皮完全不一样,大老远一眼就能看出是双胞胎。 港口的人都疯狂朝着这边挥手,云泽用望远镜看到他们,有表情狂热,有一脸复杂,也有神情凝重。 泰锡有这种超级大船,对他们周边国家也是一种威胁。 他们第一站是要去一个叫做莫干的小国,是夹在泰锡和多罗这两个军事强国之间艰难求生的小国之一。这个国家要说有什么特色,大概就是出产宝石,但是宝石矿的质量又不是特别好,少有精品。另外耕地资源也少,民众基本就是开采宝石换取物资,所以泰锡和多罗都看不上。 这个小国有一个对外港口,主要是和各国交易宝石。云泽会在那附近靠岸,然后过来看一看。 到了秘密港口的时候,莫干这边已经有接到通知的官员在等待,他们第一次看到这种庞然大物,靠近之后简直遮天蔽日,把他们自己的船只比成了虫子。强国之威势就在这种对比中深深刻入记忆,一个官员忍不住感慨:“不愧是泰锡……” 而当云泽从长梯上走下来,微笑着和他们说“辛苦了”的时候,他又忍不住在心里加一句:不愧是泰锡神子,让人感觉晒着冬天暖洋洋的太阳一样放松愉快。 云泽等人早上到达这里,会在此停留一天,补充一点物资(其实不需要补充,基本没怎么消耗),领略一下异国的风貌,第二日启程出发,前往下一个站点。 船长负责检查船体、补充物资和守护这艘船。 云泽和美尼斯准备去走走,两个实力强大的侍女和十数个侍卫跟随左右。他们都换了一身衣服,让自己等人看起来像是富商和他的护卫。云泽头上罩着黑色的纱帽,里面可以看到外面,外面看不到里面。 和云泽等人一起走的还有一个年轻人,据说就是这个港口城市的少城主。 云泽主要是来就近接触一下闻名遐迩的‘宝石之城’的魅力,他们步行至港口最有名的交易市场。 那是一条长长的街道,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房子错落有致地立在道路两侧。商人在这些商铺进进出出,一家家地查看宝石的大小和质量,然后询问价格,对比价格。 另外还有人摆摊子,地上放一块布,一些宝石原矿就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少城主说:“最好的宝石都在一些人的家里,他们不会轻易拿出来卖,必须上门才行。”这些拥有上好宝石的当然都是本地有权势的家族,一般人可没有这个勇气私藏好的宝石。 -- 第263页 对很多挖矿人来说,挖到上好宝石的第一时间卖给某个出价比较高的家族,才是安全获得财富的办法。如果不那么做,或许有一天,你的生命就和宝石一起消失了。 在街上,云泽发现了一些小偷,他们的眼睛灵活地在商人的身上滑过,或许正在估算一个人可能携带的财物。已经有人尾随追上了某个商人,云泽多看了两眼,商人一直捂着自己的腰带,那个小偷低着头迅速靠近,但是之后如何,他就不知道了,因为两人已经拐进一个巷子。 其实很多人也发现了云泽一行人,但是他们也看到了一旁伏低做小的少城主。 乖乖,这伙人是什么来头?居然让少城主跑腿? 那些很有眼色的小偷小摸自然第一时间离开云泽的视线,但也有人停下来。少城主一贯眼高于天,且他们家里在本国势大,寻常人可没有这样的待遇,便是本国的王子都不足以让他脸上带上这种‘和煦’笑容,这一伙必然是很有来历的贵人。 贵人,可不就意味着有钱? 手里有好宝石,就等着大主顾的某些人就心动了。 第129章 云泽正在街边小摊子前看着, 摊子上都是些碎末水晶,成色不好, 通透度也不行, 就是仔细打磨也磨不出好的首饰来。 所以他没有仔细看, 就是大概看一下,不感兴趣就去了下一家。 说实话, 这些年眼光给养得特别挑剔,稍微差一点的宝石他都看不出什么优点, 何况这街边小摊子上都是边角料的劣质宝石,也就是一些小商人喜欢收过去做一点不值钱的项链手链。 他觉得这些小摊子没什么价值,没想到下一秒就被人打了脸。 前头出现了一个摊子,摊子上都是些已经雕琢好的宝石半宝石。其实料子还只是寻常, 难得的是手艺, 每一件作品都有一种特别的韵味。 云泽一眼看上了上面一枚大拇指大的小鱼儿,这是一个溏心玛瑙的坠子,外面是透明度很高的乳白色, 里面是鲜艳的红色。雕刻得非常细腻灵动,好像一只小鱼刚刚从水里一跃而出,鱼鳞都在闪闪发光。 “你好, 这是谁雕刻的?”云泽将玛瑙小鱼放在手心,他的皮肤白净, 衬得这小鱼越发生机勃勃,好像随时要活过来。 美尼斯在旁给他翻译。 摆摊的是一个少年,手上没有那种做雕刻的茧子, 看着就知道不是他的手笔。云泽旗下许多匠人,学校还有专门开设的雕刻的班级,他知道大师的手是什么样子的。 大师?没错,光是看着这一尾小鱼,他都觉得这人是大师级别。 少年一看那么多人围过来,有些惊慌,战战兢兢说了这个吊坠的来历。 原来是寄住在他家里的一个人,用雕刻换取一点微薄钱财。而这个少年这么恐慌,则是因为这个人是一个外国人,宝石之城虽每日都有大量外国商人往来,但是长期居住还是不允许的,这个人在他家里却已经住了半年多。 “他、他说,等攒下一点钱就会坐船离开。”少年几乎要哭出来。 云泽原本只是单纯好奇问一下,因为吃过鸡蛋什么味道不需要再去看看母鸡什么样子,没想到却引出了这么一个故事。 他觉得,自己要是就这么走开,等待这个少年和那个人的多半不是什么好结局。想一想这雕刻的手艺,他心里觉得这样的人死了很可惜,拉回去做个老师也好了,人才总是多多益善的。 于是他说:“我能去看看他吗?” 少年抖着手收拾了东西,云泽给了他几枚贝壳币作为误工费,说:“抱歉孩子,耽误你生意了。” 少年看了他一眼,默默接下这些贝壳币:“没关系。”他的家在很偏僻的地方,都是一些小道小巷子,居民日常把生活垃圾倒在地上,又多海鱼内脏和人畜粪便,所以那个脏乱就别提了。 云泽等人在库里待习惯了,突然又回到几年前的贫民窟环境,而且更乱更脏更臭,大家都有点不适。 幸好之后他们就到达了少年的家——不知道应该不应该说是家,是一个石洞,生活着很多人,用石板一挡,就划分了区域,少年说的家,就是两块石板划分的范围。 云泽原以为制作小鱼的大师是个中年男人,没想到却是个病弱的美男子,破旧的衣服披在身上,脸上是憔悴和沧桑,像是一副名画被人揉皱了,却不能掩盖本身的清绝气质。 他长发披在身上,面色苍白,指尖透着不健康的紫色,但是看手上的茧子部位,好像真是他做的。 “奇怪,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人有点儿眼熟?”云泽总觉得似乎哪儿见过,却想不起。 “你们是来找谁的?”这个病美男咳了一声,声音不卑不亢,抬头看着他们。 “打扰了,你是这个小鱼的主人么?我正要寻一个雕刻的匠人,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为我工作?”云泽用泰锡话说。 “美尼斯?”云泽等着美尼斯翻译,却看到他半天没动静,拉了拉他的衣袖。 美尼斯正要翻译,那个病美男却用带着一点口音的泰锡官方语言问:“您确定要我这没几年好活的废人?”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会多国语言在这个时代可不太常见。 他还会泰锡的官方语言?云泽突然冒出许多好奇,这个人看着像是突然落魄的贵公子,但是这个时代的贵族能练出这样高超的雕刻技艺吗? -- 第264页 “凭你的技艺,几年的时间可比他人十几年时间的价值。你的一双手,可以赋予冰冷的石头灵魂,怎么会是废人呢?”云泽说。 他真的想要招揽他了。虽然是来历不明的人,但是安置在小船上没什么问题,这年头的贵族出使游历的时候也会收一些得用的下属,注意着点也就可以了。 病美男笑起来,他这一笑,熟悉感更加强烈,只是云泽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 “蒙贵人不弃,我愿跟着您走。” 他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是一盒的工具,另外有一些钱,全部给了那个少年:“去买一个房子,一块田,一只牛,好好生活。” 那个少年拿着那些钱:“你不找人了吗?” “还会继续找的。”这个人沉默了一会儿说,然后走到云泽前面,换了泰锡语言,“我已经准备好了,大人。” 就这样,出来之后宝石没有买到,先雇佣了一个病弱系的匠人。 “恭喜神子殿下,遇到技艺如此高超的雕刻匠人。”少城主恭维了一声,又低声问,“不知道殿下对那些质量还不错的宝石有没有兴趣?” 说实话,云泽就是想逛一逛,享受一下淘宝的乐趣,其实他本人没有很想要买什么宝石。所以他直接告诉这位少城主:“谢谢少城主,我的宝石已经很多了,只是常听人说起宝石之城,想着这该是彩虹沉睡处,所以绕路过来,想看一看宝石之城。” 少城主只是试探性一问,云泽没有兴趣,他也就不再提。云泽说宝石之城是彩虹沉睡处,这种比喻很是美妙,让人一听就觉得这是一个堆满了各种闪亮颜色的梦幻之城,还有一种童话一样的天真和意趣。 相比起来,宝石之城更直白简明一些,少了一点浪漫气息。 云泽用一句‘彩虹沉睡处’让这个港口城市的少城主高高兴兴陪了他一日,但是最后这一群人什么都没有买,街面上的宝石确实一般了点。 而另一边,宝石之城各个手握珍贵宝石的本地地头蛇已经探听到了云泽的身份,泰锡的神子。他们更不肯放弃这等有购买力的大主顾,就算少城主说了云泽似乎不想买什么宝石,他们还是想要一试。 强买强卖当然不能,泰锡的神子,背后站着的可是强大的泰锡,他们自己国家的君主都不敢怠慢这种大人物,他们就更不敢了。 但是拿出最好的藏品去毛遂自荐总是可以的吧? 云泽住在船上,这些人抱着盒子来见他,就到了海边港口,看着夜幕中巨大的船形轮廓吞着口水。 人家都抱着东西上门了,不见一见好像不太礼貌,云泽就同意见一见,只是一家只能来一个人。 抱着宝石来毛遂自荐的人就在士兵的刀枪下小心翼翼爬到高船上,他们虽然很好奇也很激动,却不敢有一丝多余的动作,免得被人误会有什么不轨当场杀掉。 云泽披上袍子,让商人在会客厅等他,会客厅已经亮起许多灯盏,把这里映得和白天一样。 云泽听人说起过,不要在灯光下看宝石,似乎会偏色,但是来都来了,看看也无妨。 宝石商人一个个走进来,他们被这富丽堂皇的会客厅震慑了一下。 雕花的木窗,垂地的丝质纱帘,隔间用水晶珠帘隔开,地上铺着一整块的波斯风格花色羊毛毯。里面的家具是金丝楠的,金灿灿好像金色的缎子,又像是太阳下的湖水波光粼粼。金丝楠的座椅背上镶嵌碧玉屏,垫着绸缎的靠垫,一只神俊的白色海东青目光锐利地看向他们,这猛禽站着的架子都是银鎏金的。 除了海东青,这都是这艘船自带的东西,让云泽自己布置他才不选这么豪富的风格。 但是这种‘有钱还很有品味’的风格,对这些在自家作威作福惯了有点坐井观天的宝石商人是暴击。 出发之前他们一个个信心满满,都觉得自家宝石是绝世美人,泰锡的神子也会轻而易举跪倒在宝石的璀璨之下。但是后来他们看到这可怕的巨轮,心里一个咯噔,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现在他们进入了这间招待客人的会客室,自信心已经碎成了渣子。 这时候侍女推开一扇门,云泽和美尼斯就走进来,他披着素雅的棉质袍子,就是领口绣了一些图案,被这房间一衬简直朴素极了。但是他气势很强,虽然面带着微笑,身边也就是一个友人和一个侍女,却绝不敢在他面前造次。商人低下头,几乎能听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怎么不坐?”云泽坐下后笑着邀请他们坐下。 商人就很小心地在这艺术品一样的椅子上坐下。 见他们一个个和蚌一样不开口,云泽奇怪了:“不是说有宝石么,怎么不说话?” 商人们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怎么说好,进来前觉得自己拥有的就是绝世美人,进来后才发现不过是小家碧玉而已。他们屁股底下坐着的这种金子一样金灿灿的木头好像还更漂亮一点。 都说神国长着金子做的树,树上长出的果实是各种宝石,搞不好都是真的呢?若真是这样,神子哪里还看得上他们带来的东西? 最后还是一个最年长的开口说话:“我们莫干国盛产宝石,每一万件就要出一个精品。来这里的小商人没有那等眼光,不知道宝石好坏,我们就将最好的收藏起来,等待像是殿下这样有眼光的客人。所以知道殿下您过来,我们斗胆,带着宝物过来请殿下看一看。或许不入殿下的眼,却也是我们拥有的最好的东西。” -- 第265页 他一边说着,就打开了木盒子,灯光下盒子里反射出蒙蒙的光。 第130章 这一个盒子里有五六枚宝石, 最大有鹅蛋那么大,最小也有鸽子蛋大小, 一个个颜色纯净, 少有杂质。蓝宝石、祖母绿、红宝石, 还有两块西瓜碧玺。之后其他人又拿出上等的月光石、托帕石、石榴石、星光红宝石、金绿猫眼石等等。 云泽最心动的是一块拳头大的无色纯净度极高的白水晶,这不是刚好磨镜片么? 咦?莫干这个国家国土也不算大, 居然能出产这多么种宝石? “殿下,这里一部分应该是他们收集来的, 有一些不是莫干的特产宝石。东西还可以,殿下若是喜欢,不如买下。”美尼斯用泰锡语和云泽说。 云泽点点头,看向那些商人们:“你们想交换什么?还是直接用金子、珍珠交换?” 对海岸边的人来说, 珍珠也是一种货币, 且是比较容易转换成其他商品的货币,至于金子,虽然明面上没有流通, 私底下一直有。 一个商人想要云泽的药剂,一个想要珍珠,一个想要库里有名的化妆品……他们报出的价格略高于市场价, 但是宝石这种东西一向也说不好,喜欢就会觉得很有价值, 不喜欢就觉得不过一块石头。 云泽给了他们想要的东西,然后留下这些美丽的石头。 他把它们收入自己的商品册,这类没有人使用过的东西是可以收入商品册的, 但是就算能收进去,依旧只是装饰性普通宝石,而非游戏里那种特效宝石。 商人走了,云泽却还坐在客厅里,他问美尼斯:“美尼斯,白日你看到了什么神情恍惚了一下?是今天招收来的匠人有问题?” 美尼斯心知云泽会好奇问起,一边将一杯烧过加了焦糖的牛奶放在云泽手里,一边说:“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出错,今天殿下找到的那个匠人,是托托克亚的‘少年智慧’。” “少年智慧?”光是听着这个称呼就不一般。 “我以前见过他,他曾跟随托托克亚的使团来过库里,他是托托克亚宰相的幼子,自幼有‘智慧之子’的美名。传说托托克亚的老国王就是看上了他的智慧,才让自己的儿子娶他的姐姐。”美尼斯露出沉思的表情,“我还以为他也已经死在那一次的灾祸里。” 托托克亚原来的第一王妃的弟弟?云泽立刻明白了。他原本只是爱惜这个人的手艺,若是他还很有脑子,为什么不想办法收了来? 人已经到了自己的碗里,他有很多时间去说服这个人加入泰锡。不过看他身体好像不太好,尤其是肺,不知道是不是吸入宝石粉尘太多,这几天还是多喂一些清肺的东西,食补。这样所有人都吃,也就不会太过刻意。 泰锡穷,哪儿哪儿都穷,最穷是人才,来者不拒。 船在莫干停留一夜,第二日启程离开了宝石之城,下一站是多罗的星辉渔港。那里的岛礁和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所以这艘大船不能在渔港那边停靠,而是要在一处海岛停下,然后坐小船过去。 船长每日晚上都要观察星星用以确定他们的路线是否正确,虽然有了指南针,还是习惯用自己的办法先测试一下。 按照预定的计划,他们会在五日后到达多罗的星辉渔港,但是这一天情况有些变化。 “殿下,明天可能有暴风雨,我建议我们立刻就近找港口停靠。”船长很严肃地和云泽说。 “好,可以。”这种事云泽相信专业人士,他们总比他懂。 船长犹豫了一下:“但是,最近的能停靠的港口只有黑鲨岛的港口,那里多是海盗的聚集地。我不能保证我们不会被盯上。”这些海盗肆无忌惮,一个个还胆大包天,他们没有国土可以被威胁,可不怕泰锡的海军。 云泽思考了一下,若是有更好的方案,船长不会推荐这个岛屿,暴风雨可大可小,还是找港口停靠为好。 “让士兵穿上盔甲,带好武器,船上三台投石机准备好,我们出发前去最近的港口。”云泽一声令下。游戏里的船只自带防火和固若金汤的特效,不怕火攻,船上又有那么多训练有素的士兵和足够的投掷性和射击性武器,被破的可能性不大。 “是,殿下。” 幸好云泽做了这个决定,因为不久之后海浪就变得不再温顺,大海开始波涛汹涌,天空变暗,远处似乎有闷闷的雷响,一道闪电划过天际,伴随着瓢泼大雨,好像天空被打穿一个洞,天河水倾泻而下。 站在船板上的云泽被这突如其来的雨淋了一个正着,美尼斯当机立断脱下外套罩在他的头上,云泽一边抹去脸上的雨水一边被他拉着跑进船舱。 阿梅已经拿了干燥的毛巾过来:“殿下,干净的衣服已经准备好了。”说着又吩咐厨房熬一些姜汤,侍女们开始忙碌起来。 “让厨房多熬一些,船员也要喝。”云泽一边说着一边被美尼斯推进内室。他伸手扯住美尼斯的衣领:“和我一道换了。” 船板上船长正指挥船员调整帆的方向,加快去港口的速度。他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船长,不是第一次遇到暴风雨,那时候驾着一艘小船还要更加危险。 沉着冷静的船长可以安抚船员的紧张,他的每一个命令都被准确无误的实施,一切都很顺利。 直到他们终于遇到海盗。 -- 第266页 十来艘小船将他们包围,一个稍微大一点的船上,有一个黑脸的海盗在海浪摇摆中站在船头,大声地笑:“看啊!我看到了什么?这不是泰锡那艘……海神号吗?” 风很大,浪也很大,雨声已经淹没了其他所有声音,视线也受到了阻碍,但是船上的士兵拿起了武器,就算条件恶劣,他们依旧是悍不畏死的泰锡军人。 “知道我们是泰锡海军,还不让开?”船长大声叫着,他的声音穿透雨幕,连室内换衣服的云泽都听得明明白白的。 作为一个很理想的人质,云泽虽然觉得自己不弱,还是选择乖乖呆在室内,不给别人惹麻烦。 “殿下不必担心,不过一些海盗罢了。”美尼斯说。有这样强大的船只,武器精良,这样都打不过外面这群杂鱼,泰锡海军就是真废物了。 被美尼斯说成是杂鱼的却没有一点自知之明,还在那里狂言:“就算你们是泰锡海军又如何。家养的猫崽仔还想冒充豹子?谁不知道你们泰锡海军被北国追着打到家门口,吓得你们国王鞋子都掉了,哈哈哈哈哈。” 船长皱起眉头,他不怕这群小海盗,但是后面有暴风雨追着,他本来不准备多生事端,如今看来,也只好一战。 正在这时,又是一波小船靠近了这里,足有三十多艘,最大的比他们的护航战船还大一点,只怕是海盗里的大势力。这些船上都站着人,一个个头上围了棕黑色的头巾,竟是人数更多更强大的黑头巾? 船长眉头紧锁,之前这一些小海盗还好解决,然而现在又来一波,还是有名的黑头巾,人数多了,事情就会变得麻烦。 但是船长没有想到的是,着一波新来的海盗没有指向泰锡来的船只,而是指向之前那些海盗。一个长胡子的海盗站在船头:“让开。” 之前的黑脸海盗大骂:“你想干什么黑头巾?抢肥羊吗?只怕你一个人吃不下。” “那是泰锡神子的船。”长胡子的海盗说。 “那又怎么样?”一开始的黑脸海盗大声叫着,“你受过他的恩惠,我可没有!而且我们海盗什么时候开始讲报恩这一套了?你把你兄弟白鲨杀了的时候可没有这么磨磨唧唧讲什么恩情。” “轰隆!” 又一道闪电劈下来,海面亮如白昼。波浪越发不平静了,像是突然狂躁的疯狗,风里带着一种冷酷的气息。大自然开始发怒,人在它面前没有抵抗之力。 大船吃水四五米,一向平稳,这时候也强烈摆动,云泽一下站起来:“我去前面看看。” 美尼斯担心他的安全:“您站在我旁边。” 云泽的房间在最高层,他一路走到最前面,居高临下,可以看到船板上的船长,和围着他们的两拨人。因为雨很大,看不清什么样,云泽拿出望远镜,他吃了一惊,然后把望远镜递给美尼斯。 “你看看,是不是我们在酒馆遇到的那个人?” 美尼斯拿过望远镜看去,黑脸的海盗没见过,倒是那个长胡子的认出来了,就是在酒馆里维护云泽名声的那个汉子。 实在太巧了,怎么是他? “让开,你要和暴风雨共存亡吗?”长胡子的海盗还是冷冷看着他,所有的黑头巾都看着他们。 黑脸看了看天色,天空已经完全暗下去,远处的风卷起了海水。这么大的浪,大船或许还能幸免,但是小船就有翻船的危险。他们都是小船,危险性最高,若非如此,他也不会领着兄弟们往回赶,然后遇上泰锡船队。 之后他立刻想起了泰锡神子飘在海上的传闻,居然出动这样的大船大宝贝,看起来这应该是真的。 肥羊啊! 泰锡神子,这种顶级的权贵,身边一定携带着很多财物,这一顿要是吃饱了,可能十几年也不会饿。 至于这艘大船……黑脸海盗一点都不畏惧,泰锡的军事力量不强,曾经在海上被北国海军碾着跑。他相信,自己的兄弟一定可以打败那些无能懦弱的泰锡海军,说不定能夺下这艘船,那才是真正的大赚特赚! 可惜,这肥羊居然也让黑头巾发现了。 黑脸强盗可不相信黑头巾所说的恩情,笑话,他们海盗讲恩情?他不过是想撵走自己,一个人独吞罢了。 黑脸海盗觉得自己把黑头巾看得透透的,冷笑一声:“黑头巾,你不过就是想要独吞,找那么多理由干什么?你不会以为我会相信吧?不然这样,我们一起干,五五分!” 黑脸强盗一副让步的姿态,完全视泰锡人于无物,当着人的面儿就开始分割他们死后的遗产了。 “船长,我们要不要……”一个举着弓箭的船员问船长。 但是船长有点看不明白目前这个状况,他想着怎么样才能以最小的损失获得最大利益,所以他摆摆手:“再看看。” 再看看这个长胡子海盗的回应,若他们要合作,自己这边就要立刻发动攻击,不能给他们机会。 “还要再说得明白一点吗?让开!”长胡子抽出刀,他的手下也都抽出刀,看着是要动真格的了。 “呸!黑头巾,你这么护着他,莫非泰锡神子是你姘头?” 黑脸海盗终于确定黑头巾的脑袋被马踢了,他居然真的要保护泰锡神子,泰锡神子知道他是谁吗?那种高高在上的权贵都不屑于看脚底的泥土一眼。他们这种有今天没明日刀里来血里去的海盗,和那种羊羔一样可怜又脆弱的贵族? -- 第267页 黑脸海盗气极反笑:“泰锡神子,出来让我瞧瞧,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比那几个最受欢迎的‘马夫’要漂亮。等我杀了你,我拿你的脸擦鞋,头盖骨做酒杯。” 这海盗简直肆无忌惮,主要是传闻里的泰锡神子只有仁慈、怜悯,动不动为平民掉眼泪去求各种物资和种子。一只羊领着一群狼,这样一个队伍有什么可畏惧之处? 居然侮辱神子殿下还想杀了神子殿下?知道‘马夫’是男妓另一个代名词的船长终于忍不住了,他大骂道:“神子殿下岂是你这种人能见的?” 美尼斯也已经要来弓,搭好箭,隔着雨幕,忍着船的颠簸,对准了那个张狂的海盗。 云泽一只手握在美尼斯的手臂上,他说:“我自己来。” 他吹动银色的哨子。 又是一道闪电,白色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伴随着冷冽的啸声冲刺而来。 是鹰! 一只白色的猛禽展开双翼,用一种肉眼无法捕捉的速度向其中一艘船冲过来,说时迟那时快,眼睛还只能看到一道残影,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 原来是之前那个黑脸的海盗,他跪在地上,双手捂住眼睛大叫,手指缝里流下血,把脖子都染成红色。 而那个白色的猛禽在空中转了一圈,就稳稳落回它主人的手臂上,那有一个黑色的皮套。 而它的主人就站在那里,在高高的船屋的窗口那里,银色的长发被风吹乱了,好像暴怒的风雪。 第131章 “你想见我?可惜我不想看见你浑浊如污垢的眼睛。”云泽的声音传过来, “我是泰锡神子,还有谁想用我的头盖骨盛酒?站出来!” 现场寂静, 只有波浪击打在船体和雨水落在船板和海面上的声音。 “船长, 直接开船, 阻碍者,撞毁。” 船长如梦初醒:“是, 殿下。” 不等船长做什么,之前围着他们的船已经齐齐调转了方向, 一是因为发现泰锡军队也没那么好惹,这个传闻中脾气很好跟个圣人一样的神子居然那么强硬,二是因为暴风雨真的越来越近了。等到暴风雨靠近,大船或许还有一点逃出生天的机会, 小船却只有船翻人亡的下场。 而本来停在左前方的黑头巾的海盗船们也全部调转方向, 船员放下刀拿起浆,朝着港口急速前进。 耽误了一些时间,但是船队还是险险在风暴到来之前停靠在一个巨大的天然港口, 船上丢下一个巨大的钢制船锚,其他小船用绳索绑定在大船附近。 港口很多海盗船来看热闹,像是一群狼看着进入他们老窝的大野牛。野牛肉是好吃, 但是疯起来也要命,双目被抓瞎的黑脸海盗因为没有价值已经被丢弃了, 其他海盗们目前还处在观望状态。 云泽站在窗口往外看,夜幕下这个小岛就像是黑色的兽牙一样又尖又利。山脚下有一些星星点点,隔得远, 不知道是什么,大概是他们居住的地方或者酒馆。 他将准备好的肉干喂给海东青,它威风凛凛地站在架子上,抬头挺胸傲视群雄。 美尼斯很喜欢这只白色猛禽,可惜海东青不鸟主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 进入港口之后,船就不再起伏不平,他们在会客厅里泡茶,吃着小点心。 “美尼斯,你说这是巧合吗?我们在酒馆见过的那位。”云泽一直想着这个问题,他感觉像是巧合,但是一个挺强大的强盗因为无意间的受益就要在同伴面前维护他的安全,总觉得哪儿不对的样子,这年头的强盗这么讲德智体美劳么? “我已经让人去打听了。殿下一会儿就该知道了。”美尼斯说。 出海之前美尼斯就备上了好几个有街头混混经验和底层渔民经历的手下,这时候有两个人已经偷偷出发,混进了海盗堆里。这里海盗很多,谁也没办法认清楚所有人,说了几句黑话,对上了就是朋友,所以这两个人已经坐到了酒馆里,哄着那些人摆龙门阵吹牛。 话题在他们的诱导下已经进入‘今日头条’阶段,也就是之前那一场冲突和泰锡神子出现。 “那小子以为自己是什么人物?不过运气好逮着一只受伤的鲨鱼吃下了,就以为自己是数得上的头头了?”一个满头小辫子的海盗一边喝酒一边咧开他那一嘴的黑牙。 他们在嘲笑被抓瞎了双眼的海盗。他们也没有那种同伴情谊,海盗团体里一直是强者说了算,泰锡神子的强势作风可比之前传言的温和仁善让人喜欢。 “不过黑头巾为什么要帮泰锡神子?因为他被泰锡人救过一命?”也有人不明白,他们海盗什么时候和官方团体那么好了?还是单方面的,跟倒贴一样,听了怪不舒服的。 另一个白胡子的海盗嘴里撕咬着一只鸡,一张嘴喷出油和唾沫:“你不知道吗?黑头巾本来就是泰锡人,他父母和兄弟都还活在泰锡库里呢。啊,前年他不是让他手底下兄弟去库里看过么?” “你是在说黑头巾里的塔卡吗?几个月前就回来了,这小子从库里学来了一堆奇奇怪怪的故事,什么骑着毛驴的智者,还有狐狸和葡萄之类,哈,还挺有趣。”又一个海盗说。 这个岛屿聚集着很多海盗团体,是他们这种无政府组织的大本营,内部消息也多。 “你也去听故事了?塔卡去了库里一趟,倒是带回来不少新鲜东西,那些药是最好的。可是运到我们这儿,价格涨了二十多倍,还买不到。” -- 第268页 结果这时候又一个海盗大骂:“买?我们从来不买卖,我们就是抢!” 之前说话的海盗冷笑一声:“那你去啊,船就在港口,去抢啊,在士兵把你射成豪猪之前爬到船板上去。最好能抢到泰锡的神子,从此以后你就不缺药了。” 这个海盗呸了一声:“把你的队伍和船借给我,说抢就抢。” 之后的话就很没有营养了,一个说‘你抢啊’,一个说‘你借啊’,完成了一个闭合环的无限循环对话模式,直到他们分分钟把酒杯一砸打起来。 而引得他们一群人争吵的人,早就不知不觉消失在人群里,连他们的脸都想不起来了。 外面风啊雨啊浪拍岸,海盗们打架骂人拼酒量,岁月静好。 酒馆的门被人一脚踹开,众人安静一秒,之后该打打,该骂骂,只有酒保照顾新来的客人:“黑头巾,听说你们和泰锡那群人遇上了?” 原来来的就是黑头巾一帮子人,为首就是赤着胳膊的长胡子大汉,后面跟着一个干瘦小老头和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年轻人,这年轻人身上背着一把月琴,不像是海盗,倒像是惯会勾搭人的吟游诗人小白脸。 “我都不知道你有这么多的好奇心。”黑头巾面无表情地说。 “我当然有好奇心。如果不是这世界上有那么多有趣的好玩的事情,活着是一件多么无聊的事情?”酒保说着夸张的话,又热情地邀请他身后地青年,“塔卡,好久不见塔卡,听说你去了库里,那里怎么样?梦幻之都?黄金之城?” 叫塔卡的年轻人在椅子上坐下,然后拿起他的月琴擦拭:“比你想象的还要好,当然,只是少了一点刺激,所以我还是回来了。当海盗更有意思。” 隔壁其他海盗们就大笑起来:“没错,敬我们,敬所有海盗们。” 而另一边,两个出去的人将自己探听到的消息汇报到美尼斯这里。与此同时,他们的船队被许多海盗船隐隐包围的情况也被报上来——看起来部分海盗们已经很默契的决定他们要吞下这个鲸鱼。 “虽然我们不怕他们,但是毕竟数量较多,殿下要做好受损的准备,这件事一时半刻很难解决。”船长说。 只怕暴风雨一停这些人就会开始。蚁多咬死象,他们虽然强大,士兵精良英勇,但是敌人数量太多了。 云泽转动手上的戒指,搞不好,就算最后他们胜利,也只会是惨胜。他把这些士兵带出门,怎么样带出来,以后就要怎么样带回去。所以,对决是下下策。 有什么办法可以威慑到这些人或者让他们打消这个主意呢? 美尼斯也想着这个,群狼咬死狮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站起身,还整理了一下衣服:“我去见见他们。”威逼,利诱,将团结的海盗群体一一攻破,事情就会好办很多。 “要去我去,我才是责任人。”云泽拦住美尼斯,他看着威风凛凛的海东青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我有个想法,美尼斯,你愿意和我下船走一趟么?” “什么?殿下,您不能冒险。”船长想要阻止他。 “他们一窝蜂涌上来,可能损失一批人手还什么都得不到,而我们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对双方都不是好事。……我先试一试,不行再说。” 船长要再劝,云泽却已经披上了外套:“船上的事情就交给你了,选二十名士兵跟我走。” “殿下,这样不够安全。” 云泽微微一笑:“人多了会引起他们的忌惮,而且我有别的‘侍卫’。对了,去把酒库里的葡萄酒运十五桶出来。走,我们也去……热闹热闹。” 黑鲨岛最大的酒馆人声鼎沸,暴风雨逼得越来越多的海盗靠岸。大的有名的海盗走进来,小的海盗自觉退出去。原先乱糟糟的酒馆还是乱糟糟的,但是隐隐的分成了几股势力,关系还可以的坐近一些,关系不好的隔开远远的。 在生死危机面前,就算是羊和狼都会相安无事地相处一会儿,何况人? 所以,在暴风雨退却之前,他们是不会闹起来的。 当然,打嘴仗是少不了的。这也是机会难得,一下聚集了那么多海上数得着名号的海盗,放在平日,这些人各自有领地,可不会在这小酒馆凑齐。 这其中有一个半边脸被青斑覆盖的男人,留着短胡子,眼睛细长,偶尔睁开露出一双黄琥珀色的眼睛,就像是狼一样,就算笑眯眯的,也有着抹不去的阴森凶狠味道。他就是和黑头巾不对付很久的其中一个海盗团的头子,别人喊他青面。 “黑头巾,几个月不见,你做事越发难理解了。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成的泰锡的走狗的?”他嘲笑长胡子的海盗。 “几个月不见,你倒还是一样没脑子。”长胡子海盗没说话,说话的是塔卡。 青面嗤笑一声:“我和你头子说话,你在这里吠什么?没规矩。” 塔卡待要再说,被长胡子海盗拦住:“怎么,你也想吃这块肉?只怕肉太硬太大,你咬不下嘴,还咯了牙。” 青面嘲笑般看着他:“我们所有人,哪个不馋这块肉?就算泰锡是头狮子,它也得注定在这里被咬下一块肉,何况来的可是一只肥美的羊羔。啧啧啧,你说,这养尊处优的神子哭起来是个什么样子?” “所有人?恐怕不是。”长胡子海盗笑了一声,“泰锡神子的地位堪比未来国王,你们若是动了他,不怕泰锡海军倾巢而出,平了黑鲨岛?还是你也和那个蠢货一样,以为北国能打败泰锡海军,泰锡海军就人人可欺?青面,你要死我不拦着你,可是也别想拖着我们下水。” -- 第269页 酒馆里势力复杂,一半人对泰锡神子很有好感,不准备动手。一半人被利益吸引蠢蠢欲动。 气氛突然有点紧张,下面的小弟手都摸到刀柄了,门又被推开了,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声音:“我听到有人叫我。” 但是先出现的却不是人,而是一只半人高的雪白狮子,一身银白色的皮毛,抖一抖鬃毛好像颤抖的星河,眼睛是冰蓝色,有着无情感的兽类的冰冷特质。 海盗们一接触到这冰冷的眼神就往后退了两步,从那种顶级狩猎者的光芒和这狮子身上肌肉的线条就能看出来,这绝不是人类能饲养的宠物,而是一个杀戮机器。 然而一只手出现在这高大美丽的白狮的头上,还揉了揉,是一个比这白狮还要美丽的男人,银灰色的长发散落下来,就像是流动的瀑布。 “虽说这里是无主之地,但是大家在此驻岛已久,我贸贸然进来暂避风雨,不和大家伙儿说一声总是失礼的。所以,这次特地带了美酒过来,大家交个朋友。” 云泽一边用泰锡语说,一边用带笑的眼睛环视四周。 “各位……不会不欢迎我吧?” 第132章 “欢迎, 泰锡神子。”酒保的声音打破了这几秒的寂静。这些海盗四面八方过来,在这边, 泰锡语言也是流通语言之一, 许多人听得懂。 云泽和美尼斯肩并肩走进来, 这种大场面美尼斯一向是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让云泽秀翻全场,但是这一次的确风险太大, 所以他坚持和云泽站在一侧,要是有个万一, 还能挡个箭什么的。 他们之后是搬着酒桶进来的士兵,他们把酒桶搬进来,就退回到云泽身后,一动不动如雕塑。 比士兵更加僵硬的是小海盗们, 他们有点看不明白事情的发展, 虽然这个漂亮男人笑眯眯的,但是身边跟着一只凶兽,他一句话、一个人就压住了酒馆里这么多人的戾气, 肯定也不是简单人物。 这个人居然就是传闻里那个哭哭啼啼心软得和面汤一样的泰锡神子? 传言误我! “泰锡神子。”青面的海盗皮笑肉不笑,“远道而来,欢迎欢迎。” “客气, 刚刚有人要用我头盖骨盛酒,这会儿有人要吃我的肉, 各位的欢迎别开生面,真是让人记忆深刻。” 云泽找了一个位置,那里本来有人, 看到他来,退出一个位置,他就坐下来,揉揉白狮的鬃毛。 “神子的宠物可真是不少,怎么没看到那传说中的白色猎鹰?” 云泽一只手拄在柜台上,托着下巴:“它回泰锡了,过两日就来找我了。出门在外,偶尔也得向家里报平安,免得家里人担心。若是一时找不到我,他们自然会来找。” 虽然他没有深入解说,但是威胁的意思明明白白。他已经派了信使回老家,如果他有个万一,老家的家长一定会派人过来扫平这里。 泰锡作为军事强国,威慑力还是有的,谁也不想和他们正面对上,毕竟双方是完全不一样的量级,这会儿又没有冷兵器和热兵器这样的装备差距,就算有,也明显是正规军更有钱装备更先进。他们要是遇上泰锡众多正规军,能逃出来几个都不好说。 青面当然也没法梗着脖子说自己不怕,他只能从别的角度嘲讽云泽:“神子这样刚出了家门的孩子,既然知道家里不放心,怎么不乖乖待在你的城堡里,却要跑到这里来?” “世界那么大,总得去看看。难得来一趟,相见就是缘分,我请各位兄弟姐妹喝酒,各位说,好不好?”云泽大声问,一边伸手用小刀切开木桶的封条,要开封了。 “好!”人群里一个声音应他,却不知道是哪里的声音,但其他人也动摇了。主要这个时候酒香味飘出来,实在太香了,酒虫子在腹内倒腾,酒鬼根本受不了。 “好!好!我鬼七最喜欢喝酒了,这酒一闻香就知道好喝!” 云泽向酒保要了十几个空碗,直接提起酒桶倾倒而下,红色的酒水冲进碗里,因为惯性溢出一点在柜台上,酒鬼们在心里大叫可惜。 酒香实在太浓郁了,最好的葡萄酿制,窖藏几年的好酒,在这个还是流行陶罐酿制一年的时代,绝对称得上顶级美酒了。 便是一开始气势汹汹的青面海盗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柜台上的酒碗。 倒好酒,他把酒桶往边上一放,手里的小刀在手指间玩出炫酷的花样,然后被扎进柜台台面上。 他另一手端起一碗酒:“我这个人有个怪习惯,好酒喜欢和懂酒的人一起喝。但若是有人唧唧歪歪坏了兴致,我不但不请他喝酒,还要把他的酒碗摔了。大家一起高高兴兴喝酒不好吗?非得打打杀杀两败俱伤? “我出来的时候,库里正流行一个新的小故事,叫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他笑着将这个故事说了一遍,又看向其他人:“在座各位在海面上也称得上人物,拉起这么多人,有那么多船,走哪里都是勇士。若是有个什么折损,别处的鲨鱼嗅到了肉味,会不过来瞧一瞧吗?队伍,散掉了容易,再拉起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各位说,我说的对吗?” 若是和他打,赢不赢,前头一个是泰锡海军,一个是等着啃食一口的同类,未必有什么好下场。 云泽把最坏的后果说明白了,很多蠢蠢欲动的海盗便缩了回去。他们都是小势力,没有失败后再来的本钱,所以做事要更加小心。肥肉好吃,也得看守着的是什么人。之前他们是被利益迷了眼,这会儿回过神了,发现不好惹,第一选择当然是先保存自身。 -- 第270页 青面是主攻派的头子,他一看自己这边很多小势力要缩回去,正要说什么,黑头巾那边有动作了。 长胡子海盗站起来,他走过来,看了云泽一眼,伸手拿起一碗酒,咕噜咕噜喝了一半:“好酒。” “难得遇上这样的好天气,天地为我屋,万物入我门,雷电为我掌灯,飓风为我舞蹈,暴雨为我奏乐,快活!怎么能不痛痛快快喝它一场?”云泽一仰头,一口喝干了碗里的美酒。 谁人都惧怕海上的暴风雨,但他偏有这样的豪迈,天地为他屈膝作衬,听得人血液沸腾。他这样豪爽,反而得了海盗们的喜欢,海盗们骨子里就藏着骄傲、野心、躁动,他们欣赏这种傲气。 海盗们一个个上来拿酒,一些晚了一步,就捞起橡木桶找酒保要酒碗。刚刚还剑拔弩张的酒馆,一下就成了狂欢的宴会,九层海盗都上去取酒、敬酒,仿佛和那泰锡的神子是多年朋友。 青面海盗知道大势已去,气得差点扫落桌子上一堆东西。 这泰锡神子生得好一副胆气,嘴皮子也利索,三言两语就抓住了众人的要害,还提了美酒来给人做台阶,一下就把他好不容易聚拢的人打散了。 白狮站在云泽一侧,它慢悠悠甩着尾巴,舔一舔爪子,森冷的牙齿闪着寒光,等闲不敢靠近。美尼斯不动声色站在云泽另一侧,看着他一碗一碗喝酒,又劝人喝酒。 来之前云泽就和他说了:“美尼斯,这一次我八层是要醉一次的,之后就交给你了,除了你,我谁都不信。” 这个计划是云泽说服他和船长的关键,但是这种事要完美完成,对人的胆气和应变能力都是考验,没想到云泽完成得那么好,且爆出‘天地为我屋’的豪迈话语,一下就拉走了一批海盗的好感度。 美尼斯偶尔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候,那时候的云泽还十分稚嫩,但是如今也是独当一面的泰锡神子了。 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感。 云泽走的是阳谋,套路明明白白,但是拒绝不了。 看明白的人很多,能拉起一帮人马,这些海盗头子原也不是一般人,他们就算没有受过什么好的教育,世事也会教导他们学会这些。可是看明白了,反而无法拒绝,因为道理就摆在这里,这就是极有可能的坏结果。 原本就不准备掺和的先不提,准备分一杯羹的都开始打退堂鼓。 赌吗?要拿自己等人的命去赌这一船不知道价值几何的宝物? 而且,就那艘船的大小和泰锡士兵的战斗力,赌输的可能性远远高于赌赢的可能性。未来结局可能还真是如泰锡神子所说‘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算了一下自己得利的可能性,基本上他们就打消了主意,安心喝酒了。 话说,这酒真是好喝,不虚了。 放在木桶里窖藏的葡萄酒,因为橡木桶的特性蒸发了许多水汽,葡萄酒提纯过,味道香醇,酒精度数也大。虽然在座都是好酒的人,但是日常喝的酒度数并不高,初碰上这一类的葡萄酒,没控制住量,按着以往的习惯喝,很快就把自己给灌醉了。 一个海盗醉醺醺要去摸云泽的脸,他笑得满是色情。云泽刚刚还和另一个海盗勾肩搭背哥两好,这会儿看到这个海盗,眼睛微眯。 “泰锡神子……”这个海盗还没碰到他的脸,云泽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他的头发摁着他的脸直接往柜台上一砸,膝盖往对方腹部狠狠一撞,紧接着把人丢在地上。 这海盗重重砸在地上,云泽却只是一只脚踩在他脑袋上,脸色红彤彤的,一半清醒一半醉:“今天谁也不许拦着我喝!不把这些酒喝完谁也不许回去,哥哥我今天就是要喝痛快了!” 众人顿时忘了被他踩在脚下的倒霉鬼和这次小意外,继续嘻嘻哈哈推杯换盏。 有酒无肉没意思,一会儿一整只的烤羊就端了上来,一些人用刀子割肉吃,一些直接撕下来啃。连酒馆外那些小海盗们也分得一点余光,酒和肉都拿了一些。 他们这一顿,一直吃到天亮,酒馆里全是东倒西歪的醉鬼,地上还有许多呕吐物,空气很是难闻。连一开始咄咄逼人的青面海盗都喝晕过去,涨红了脸扯着长胡子海盗问‘为什么’,比如为什么不跟我之类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有什么交易呢。 倒是一开场就红了脸的云泽撑到了最后,他坐在一个干净的椅子上,慢悠悠晃着碗里的酒,手里有一下没一下梳理白狮的毛发,除了眼神有点儿呆,没看出醉酒的迹象。 但是美尼斯知道,云泽醉了,从他开始机械性重复梳毛的动作就醉了。只不过就算醉了,他不相信这些人,就不会有什么亲近的举动,更别提有什么许诺。 “殿下,天亮了,我们该走了。”美尼斯说。天亮了,暴风雨已经过去,可以启航。 云泽茫然地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美尼斯扶着云泽往外走,最麻烦的部分云泽已经解决了,接下来就是他要负责的。 “神子殿下要走了吗?” 他们抬起头,发现是长胡子海盗一行,他们这群人清醒的还有几个,大部分也趴下了。 云泽半倚靠在美尼斯身上,看着他们轻笑:“你和你的家人都要平平安安。” “殿下醉了,借过。”美尼斯只是朝着他们点点头,继续扶着云泽走了。 -- 第271页 “他为什么说什么家人什么平平安安?”一个黑头巾的下属不明白。 拿着月琴的塔卡手指划过琴弦:“祝我们平平安安不好吗?”他却知道,云泽是认出他了,当日老大派他去库里看看库里的亲人,他以吟游诗人的身份在那里待了几个月,直到港口有瘟疫的消息传过来。 神子殿下和库里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啊,一个是月亮,一个是暴风雨里的火焰。 一会儿,一个泰锡士兵抱着一个酒桶过来:“殿下说,好酒赠懂酒的人。” 士兵放下酒桶就走了,他们拿起酒桶,却发现份量不对。长胡子海盗说:“带回去再看。” 此时美尼斯已经指挥着船员拉起船锚准备出发,之前那些隐约靠近了他们船的小船退走了一大部分,还有小部分停着,却不是为了阻挡他们出去。 “泰锡神子,下次再来,我请你喝酒!” 第133章 “大人, 那一桶药物已经送过去了。”士兵来报。 美尼斯点点头,他站在船板上, 看着船长指挥船员转动帆的方向, 船驶出港口。 一会儿船长走过来:“殿下可还好?”昨晚的事他不在现场不知道真实情况, 可是光是听士兵的转述都觉得心惊胆战,这么多的海盗包围着他们神子一个(他忽略了美尼斯等人), 他们神子居然还是稳稳当当化解了所有刁难,争取到了平安离开。 船长原先对云泽还只是保护心理, 如今都快上升到崇拜了。带着大量财宝从海盗大本营全身而退,这件事若是说出去,至少是个传奇。 这就是我们泰锡的神子! “殿下没什么事情。”美尼斯安抚船长,他把后续琐碎处理好了之后就回去房间。这一夜他的精神高度紧绷, 这会儿也是疲倦得很, 但是他还不肯休息,要去看看云泽的情况,否则睡不安心。 “殿下呢?”美尼斯找不到云泽, 问阿梅。 “殿下在里面沐浴。”阿梅说。 美尼斯一愣:“多久了?”他仔细去听,好像没有听到什么水声。 “一会儿了。” 这一瞬间美尼斯联想到一些不好的事情,他脸色微微变化, 直接用手肘撞击浴室大门。 大门撞了两下就开了,美尼斯跑过去, 发现云泽躺在浴缸里,长条形月亮形状的浴缸,泡着水, 身上有一块浴巾,脖子枕着浴缸一头,好像睡着了。 “真是。”美尼斯出了一身的虚汗,“你们先出去。” 阿梅等人知道他们两个不喜欢有人贴身服侍,走出去,带上门。 “殿下,不能在这里睡,会着凉的。”美尼斯伸手想要将云泽抱出去。浴缸里的云泽却突然睁开眼睛,伸出手抱住了美尼斯的脖子。 浓郁的酒香从一个人的嘴唇到另一个人的嘴唇。 美尼斯被拉进浴缸里,水溢出来,发出了长时间的声响。 云泽最后还是睡着了,把浴室弄得乱糟糟,把美尼斯的衣服头发全部打湿,把某个老房子撩出一身火气之后。 而好好安抚过兴起的自家殿下,差一点就忍不住就把人吃掉的美尼斯无奈地泡在浴缸里,对着折腾了之后睡相很乖的云泽没有办法。 美尼斯叹着气,先是自己换了衣服,然后用干净的白布把折腾了好一会儿的自家神子殿下上上下下擦干净,然后拿干净的睡袍包裹起来,抱出浴室,小心放到床上,给他盖上被子,拉上帘子。 “把窗户边的帘子也拉上,让殿下好好睡一觉,厨房准备些容易消化的东西,殿下醒来了可以吃。” “是,大人。”阿梅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大人,您嘴上要不要抹一点药?”这都咬出血了,醉酒的殿下很狂野啊。 美尼斯捏了下鼻子,他又想起那笔直修长勾在他腰上的腿,和猫儿一样好像很舒服的轻轻哼声。 不然,什么时候再请云泽喝一次酒? 云泽一直睡到黄昏,那时夕阳余晖洒满海面。醉酒之后的事情他几乎没记住,所以神情特别自然地在美尼斯面前转悠来转悠去。 海上夕阳极美,尤其是暴风雨之后,天空非常干净,海面有风吹起的微波,好像大海都是金色的。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眼睛看着大海,谁也没有说话。 “这里是殿下咬的。”美尼斯突然指着嘴唇上刻意留下来的伤口说。 完全不记得这件事的云泽有点脸红,小心看一眼美尼斯:“那、那可能是我太喜欢你了,才会忍不住咬你。” 云泽这个解释把美尼斯甜了一下,他忍不住笑着说:“没关系,我也亲了殿下。”亲了很多很多下。 云泽脸更红,比夕阳都红。 “昨天除了喝酒,还发生了什么事吗?”云泽转移话题。 “一切顺利,我们没有受到任何阻挠。他们还请你下次过来喝酒。”在场海盗那么多,恐怕这件事很快就会传遍这一片海域甚至更远的海域。 啊,有一种自己的珍宝被别人发现了的感觉。 没有了暴风雨,船顺利到达多罗的星辉渔港。 多罗作为一个老牌强国,他的市政官自然不会像是莫干这种小国一样早早等候云泽。但是他也派出了自己的下属全程陪护。 泰锡的船队在最大小岛停靠,云泽登上小船,中间经过几个岛屿才到达多罗的主要港口。这是一个渔港,来来往往都是渔船,和走商贸路线的泰锡港口不太一样。 -- 第272页 还没有靠近,他就嗅到了一股强烈的海产品的味道,并不好闻。这里不像是泰锡的港口开始要求市容市貌、垃圾不随意丢弃。那些鱼杂被扔在地上,太阳晒着,发酵腐烂,散发出‘醉人’的气味。 等到他们靠近了港口,那上面的脏乱环境更是让人直皱眉头。 地上全是不要的海产品的内脏,被人踩来踩去,简直像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场。 云泽觉得自己有点儿喘不过气,太熏人了。 “这边的鱼市全是如此?”云泽问本地官员,美尼斯负责翻译工作。 这个官员有些奇怪:“鱼市不都是如此?” 行吧。云泽没话说了,他披着纱帽在鱼市行走,来来往往都是附近的居民和渔民,没有多少外国人,他们看到云泽一行人都会目露讶异。 这些鱼摊就是一个个架起的木板,膀大腰圆的妇女在剁鱼,手脚麻利地开膛破肚,把内脏随手用刀刮到板子的下面,鱼鳞都是不刮的。还有一些妇女在晾晒海产品,晒得硬邦邦和石头一样。 “这里卖鱼的多是妇人,男人负责出海打鱼。其实一些渔船会直接在港口进行交易。”美尼斯见多识广,知道这些事,而且他感觉云泽快受不了这股腐臭味道,就准备带他去开阔的海岸边走一走。 云泽说要去海岸边走一走,最高兴的却是陪同的官员。他大概极少到这种恶臭的鱼市,一路都掩着口鼻,一脸忍耐。他可能不太明白,为什么云泽要吃饱了撑的来这种海产品交易市场。 泰锡的港口也有一个海产品交易市场,规模没有这里大,比较小,经过改建之后,鱼贩们已经‘学会’收拾垃圾进垃圾场的习惯,所以气味没有那么难闻。云泽也就以为自己能忍受这种鱼市的味道,还是他高估了自己。 海岸边的空气和路面情况就友好很多,海风吹在脸上,看过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海上有渔船在作业。而更早起床已经带着收获回来的渔船就停靠在岸边。 都是刚捞回来的渔获,还很新鲜,一个个活蹦乱跳的。 海鲜云泽是不缺的,他们行船的时候也会撒网捕鱼,他这段时间可是没少吃海鲜。但是那种岸边才有的小海鲜他就没有了。 忽然,他看到有一艘船上有现收获的牡蛎,大大小小放在筐子里,边上还有一些其他海边能获取的贝类、小螃蟹。 “这些牡蛎看着不错。”云泽指着那一艘渔船说。 士兵明白了意思,很快就过去。他们完成了交易,他用布料和对方交易。在海边,用贝壳或者盐交易,对钱袋子不友好,所以他们选择带着棉布出来。 很巧,前方刚好有一艘大型渔船出海回来,他们捕获了很多的食物。 船员在卸货,一筐筐海产品从倾斜的木板上滑下来,被下面的船员接住,放到一边。船长站在一个台子上当场叫卖。 这里面有一些体型比较大的鱼,比如旗鱼,是一条一条在卖,价格比较高。 人群里有几个穿着比较体面的类似管家的人物在报价。船长恶意挑动情绪,但他们并不恶性竞争,叫到差不多的价格就会停下来。 云泽在边上看了一会儿。最大型的鱼一条一条卖掉之后,是一些肉质很高的上等鱼类,也是论条卖,之后普通一点的鱼,例如鲣鱼,是一筐一筐在卖。 鱼卖好之后才是乌贼、螃蟹、龙虾、海胆、海参之类的海产品。这些海产品的价格往往非常便宜,一点钱就可以买走很多。船长手上抓着一只至少五六斤的大龙虾,还是活的,张牙舞爪。这只龙虾连着下面一筐它的同类一起卖,很便宜的价格,但是谁都不买,都在摇头。 “不要拿这种贱民吃的东西糊弄我们。”围观的人说。 这个时代,甲壳类的海产品是贱物,只有最贫穷的船员才吃龙虾。不过云泽硬生生用调味料和合适的烹饪方式改变了这种观念。泰锡的港口流行的‘小食锅’里就有蟹肉棒、虾饺、虾丸等等美食,都是之前被人看不起的甲壳类的肉制作的。 但是多罗的星辉渔港显然还没有感受到这种甲壳类的魅力。 “那些龙虾很新鲜,明天可以让厨师做龙虾。”云泽看着不远处无人问津的龙虾们,“啊,那些螃蟹也可以,还有海参、海胆,那些是鳗鱼吗?鳗鱼也不错,虽然刺很多,但是处理后制作成烤鳗鱼非常好吃。还有那个螳螂虾……算了,全部都买下。” 财大气粗的神子殿下将剩下所有东西包圆了。船长很是高兴,赠送了几个打来的小玩意儿,多是彩色贝壳,看着还不错。 多罗的星辉渔港没什么意思,而且因为暴风雨的关系他们已经浪费了两日时间。所以,第二日他们就离开了星辉渔港。 船上用掉的淡水、面粉、蔬菜都已经补足,接下来要直接去北国最大的一个港口,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他们要做好万全准备。 从多罗的星辉渔港到北国最大的港口,其实还有很长距离,并且途中经过很多国家。但是这些国家的海岸,还没有真正开发成港口,还是很原始的样子,贸然过去,会有很多风险,比如水底下有暗礁,比如有顶级猎食海洋动物聚集等等。 保险起见,他们船队只能选择已经成熟的那种大型港口停靠。而这一圈海域,真正说得上大型的港口,屈指可数。 -- 第273页 之后,长达一个月的海上生活就开始了。 第134章 长期海上漂泊的生活乏善可陈, 云泽又不喜欢歌舞表演或者别的什么娱乐,他就用这些时间恶补了一些北国常用语和北国人的习惯。虽然隔了海, 但两边的语言有很多相似之处, 学起来倒也快, 就是许多习俗不一样。 美尼斯和云泽说了很多,其中有一个重点:北国排外, 虽然老牌强国都排外,泰锡几代之后也可能会排外, 但是北国是特别排外的。 这点从北国一开始拒绝泰锡的货物进入北国市场就能看出来。 可惜的是,之前强势拒绝的老国王已经死在疫病里,疫病还打开了北国的市场。泰锡已经和北国签订协议,至少二十年内, 泰锡国力未弱的前提下, 泰锡的产品可以大量进入北国市场。 这是和平年代的最好情况,如果北国的新王起来了,想要撕毁合约, 那也很正常。只是那时候,两国必然有一战。 美尼斯说了那么多,就是希望云泽有一个心理准备, 北国人感谢他的方法和药物控制住了北国的疫情,没有造成更大损失, 现在的国王也会感谢泰锡派出的祭司挽救了他的生命。但是,在北国,还是一定有很多讨厌云泽的人。 讨厌他用棉布挤占北国亚麻布的市场, 讨厌他用昂贵的化妆品搜刮北国的财富,甚至也讨厌他救下现在的国王。 云泽完全明白,这就是国家利益强于个人喜好。就像外国很多总统,上台之前还是亲华派,但是一旦上台就会变成反华派,这不是他自己决定的,而是他的政治立场决定了他必须这么做。 也就像是云泽,他想着所有平民都有饭吃,有衣穿,可是他本身的立场却决定他必须优先考虑本国的利益,其次才是他国平民。 海上的旅行还算平顺,除了商队,他们遇到最多的是海盗。不,海盗和商队随时可以变换旗子,所以具体多少是海盗不好说。 也不知道如今他在海盗里头是个什么名声,这些海盗船见着他的船一点都不躲,还要凑上来打招呼:“是泰锡的神子殿下吧?” 云泽也就回应了:“你好。” “下一次你再来黑鲨岛,我请你喝酒啊!”那边远远的喊话。 “一定一定。” 就这两句对话,他们又各自分散开了。倒不是真的交情那么好,一顿酒就推心置腹成朋友了,只不过海上相遇,这些海盗都不是对手,泰锡船队又不想另外出现波折。双方目前没有利益冲突,所以可以相安无事,假装是朋友。 “你说,咱们有可能收编这些海盗吗?泰锡港口又多了两处,陛下又在大力发展海军,老海盗虽然习性不好,可是海上战斗的经验丰富。习性这个东西,好好练上两年也就磨掉了。”云泽问美尼斯。 “如果是小海盗,或许有些可能。那些势力大的,可能性不大。” 结果了海上一个月的漂泊之后,船驶入北国的港口,巨大的体型引起了人的惊慌。云泽已换好了衣服,戴上首饰,披上斗篷,把身上一点褶皱推开推平了,稳稳坐在椅子上。 几个接起来的长木板从船上放下来,拼凑成一块,下面架上木架子,加上绳索和滑轮,就成了一个很方便的人力电梯。一辆十分豪华的马车就从船上下来,后面跟着一些小马车和马匹,虽然到了北国,但是我泰锡的神子还是要坐我泰锡的车架,这大概是一种骄傲和任性,只是没人觉得不对。 云泽也从船上下来,他左手是白色猎鹰,右手是白色狮王,美尼斯都只能被挤到后头,然后他们坐进马车里。后头跟着几车贺礼和他的行李,有两列战士在两侧,百多号人,一个个披着皮甲,拿着青铜武器,训练有素。 船是要离开这个港口的,这么大块头堵在这里也不太好,加上好东西放在这里总是招眼,所以他们回去附近一个没有归属的小岛停靠,一直到接到云泽的通知,说可以来接人了,才会再一次过来。 泰锡是个内陆国家,就那一个港口,独苗苗,所以首都在中部。库里到港口,陆路要两个月。 北国是海上国家,三分之一的领土面朝大海,海军很发达很强大。而首都悉德呢,离港口不远,坐马车十来天也就到了。 这边也有专门来接待他的人,客客气气的。毕竟两个都是大国,闹出了矛盾也不好,北国新王的地位还不稳呢。 云泽坐着马车往北国都城的方向走。再好看的马车,它不减震也是不舒服的,他干脆趴在了白狮的背上,这一下就舒服多了。 美尼斯在边上笑,才觉得是个能独当一面的大人了,一时又像个才出家门的孩子。 “这边都种春小麦啊。”云泽透过花窗往外头看,道路两边都是还没收割的金灿灿的麦子,偶尔也见到玉米地。 “这边的玉米想要推开种植,只怕还得三五年。”美尼斯说着保守的数字,其实十几二十年也是有可能的。 泰锡耕地少,百姓主要靠着放牧为生,所以必须快速推种黄金麦,北国却没有这种困扰,他们面朝大海,渔获丰富,中部又多平原。不到山穷水尽,农民不会轻易改变种植习惯和种植种类。 一路‘招摇过市’后,他们进了附近一个城主府,暂住一日明天又得启程。 云泽从车上下来,远处的人在那议论纷纷,猎鹰和狮子也跟下来,远处的人又在那里议论纷纷。 -- 第274页 在库里待习惯了,偶尔街上被人发现也都是嘻嘻哈哈打趣他,没什么压力,突然来了异国他乡,感觉自己和猴子也差不多。幸好还有美尼斯和一地一空的猛禽猛兽陪着他一起被当成猴子围观,心理能平衡一点。 为了欢迎他这个异国神子,这个城市的城主为他举办了一次舞会。 和泰锡也没差什么,除了人的长相有些差别,服装首饰也有些差别,其他都差不多。哦,对了,饮食也稍微有些差别,倒不是好吃不好吃的问题,而是饮食还停留在大块肉、大块面包、大杯酒这种程度,并没有走向更精细。 “悉德之外皆是乡下,这是北国人的说法。他们的首都城市和其他地方,相差极大,去了悉德或许有合殿下胃口的食物。在以前,悉德可是以食品精致种类繁多出名的。”美尼斯笑着说,只不过这个美食之城如今被库里超越了而已。 云泽突然有点想念船上那只还好吃好喝养着的肥猪,回去的时候就把它宰了吧。 作为宴会的主角,云泽所在的地方就像是聚光灯下的地带,很多人偷偷摸摸在看他。他们点评云泽的外貌和服饰,也说到他的地位和权威。 有几个女孩子躲在一边,夸他的脸好看,肩膀宽阔,腿又长,说着怎么样才能拿下他,她们可能以为云泽听不懂。 很可惜,云泽没有给这些姑娘机会,他半路就离场了。泰锡神子不喜欢宴会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没有哪个宴会是他不能翘的。 暂住的房间被阿梅带着侍女打扫过,被褥换了,熏香也都换了。 在海面上飘荡了那么久,终于回到陆地上睡了一觉,云泽睡得很好,虽然是别人房间,但是身边是熟悉的味道。美尼斯就在他边上,也就是住一晚,两人凑活凑活得了。 第二日,云泽睁开眼就是那漂亮的脸和可口的胸肌,可惜衣服敞得不够开,看不到下面风景:他一定有八块腹肌吧? “殿下喜欢吗?”美尼斯早就醒来,只是担心吵醒了云泽所以没有动。 不知道是不是在一块儿久了有点儿百无禁忌了,云泽把伸过去,顺着肌肉纹理向下……然后被美尼斯一把抓住:“殿下,该起了。” 云泽一双眼睛弯弯,又摸了摸,就是不把手伸出来。 美尼斯:…… 一大早作死的下场就是最后偷摸摸收拾了被单,还换了一条小裤裤。 收拾被单是美尼斯在做,云泽抱着狮子思考人生。一会儿美尼斯凑过来亲他,被他推开:“脏死了,快去漱口。” “殿下不喜欢?” 云泽的脸一下红得和番茄一样,他把脸埋在狮子毛里,然后被狮子不高兴地用爪子推开。 中午的时候,他们一行人再次出发前往北国首都悉德。 云泽难得起晚一次,但是没有任何人露出多余的表情,虽然贵族晚睡晚起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放在云泽这个一向早睡早起的乖宝宝身上就……嗯,终于可以完全确定了,他身边都是知情者。 山高皇帝远,隔了一片海,大神官总不能跑到这里来打断美尼斯的腿,所以这一路他都很积极的在进行情感磨合,总睡一个屋。 大部分时候,都是无事发生的。 经过十几日的旅行之后,泰锡使团到达了北国悉德,这是北国最发达先进的一个城市,和库里是完全不一样的风貌。 云泽以为库里的房子已经够规整了,内城外城泾渭分明。但就是这么分明,好歹也有个大小高低的不同,但是悉德的街头,一眼看过去都是差不多,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的房子。街上行人的着装也是规规矩矩的,该什么阶级穿什么衣服,定死了。 在库里,就算奴隶也能围上一圈漂亮的腰带,穿染色的鞋子,可是这边是没有的。 另外还有一点是截然不同的,悉德的人,长相差不多,脸上没什么笑容,尤其是穿着比较得体的那些人,傲慢写在脸上,就算偶尔有笑,也是职业式标准假笑。他们对着云泽是比较客气的,眼神里能看出来善意,但也有一些眼神冷漠,偏偏脸上是无懈可击的热情。 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就算对着不喜欢的人也要礼貌微笑、彬彬有礼,不会觉得很累吗? 大概是泰锡待习惯了,库里待习惯了,在这里云泽倍感不适应。 泰锡人是多方人种混血的结果,在库里可以看到很多类型的脸,但是北国的脸,是有一个特定固定的框架,让人一看就觉得,这是北国人,这不是。 其实泰锡的名声不好,国民尚武,王室凶残粗暴,还有野蛮、没有传统、法律严苛(对贵族严苛)……但是自家人嘛,云泽反而觉得哪儿都好。 云泽以为自己会住到驿站去,库里有专门让外国使者居住的地方,没道理悉德没有。悉德是有的,但是云泽却住进了王城里,后来他发现附近一些国家的使者也在王城。 “以往也是这样?”云泽问美尼斯。 “没有前例。让异国使团进入王城居住,不知道北国的新王是怎么想的,他对自己的防卫力量很有信心?”美尼斯也觉得奇怪。 北国的王城和泰锡的也不一样。泰锡的王城修在山上,像是一顶桂冠。北国的王城修在一个巨大湖泊的中心,那就是一个湖心岛,如水里的珍珠。 外面和湖心岛之间没有桥和路,只能坐船往来,云泽连马车带人上了一艘很大的船,然后被运送到对面。他的士兵分成五批过来,他们从一侧小门进了一个侧殿,这个侧殿和主殿不相连,想过去还得绕个圈。 -- 第275页 “这个侧殿原来似乎是某个王子的住所。北国老国王有很多女人,生了很多孩子,新王上任后,没有生育过的后宫妃子全部被赶出去了,生育过的被塞入一个小宫殿里。而王城里,除了关系好的公主王子,其他人也都被驱赶去自己的属城。” 悉德也有泰锡派来的间谍,美尼斯只用了半个上午就知道他们居住的小宫殿以前是谁的。 “殿下可还记得曾经作为使者来到库里的北国七王子?这一处原来就是他的宫殿。” 云泽和美尼斯将这偏远小宫殿转了一圈,不大的地方,还没有云泽别院的十分之一大。 里面的东西几乎都已经清洗干净,他们只是在一个类似书房的地方发现了很多书架,上面有泥板存放过的痕迹。 “这还是个勤奋好学的王子?” 第135章 使团们在北国的王宫居住下来。 虽然每个使团都是自己带来的侍女在照顾, 但使团们的一举一动还是进入了北国人的眼睛。 所有外国人里,他们最好奇就是泰锡的神子, 或许还夹杂一点好感。让北国人产生好感可真是太难了, 也就是云泽帮忙缓解控制了他们的疫情, 才有那么一点点的优待。而且这还得看上头人的倾向,如果新王的倾向是‘泰锡神子不值得感激’, 民间也会是一水的‘这个人肯定有阴谋’。 所谓权威效应,从众心理, 不外如是。 他的手指在银白色的皮毛里穿行,手指上剔透的宝石闪闪发亮,脸上则是一种柔软也疏离的微笑。北国的宫女偶然见到他,得到了他一句十分温柔的“非常感谢, 你辛苦了”, 那时她正打扫庭院。 于是所有人都觉得,没错,这才是神国来的神子, 完美到近乎虚幻。 对不熟悉他的北国人来说,他的每一个微笑都是一场春天的花雨之梦。飞满了花瓣的道路,和传说中种种神迹结合在一起, 构成了北国人对他的第一印象。 “任何样子的殿下都是美好的。”美尼斯坚持这个观点。 云泽想了一下:“但是作为北国人的立场,他们并不想看到一个攻击性很强也很实际的泰锡神子。如果他们的这个想法对我们有帮助, 那就让他们这么认为吧。” 第一好感很重要,正如他在海盗的岛屿上那样潇洒豪迈,是为取得海盗们的认同感和好感, 好保护自己的士兵以及让旅途平顺。他现在,也是要降低北国人的防备心和抗拒。 为什么要这么做? 云泽只是想要给北国人留下一个刻板印象:如果泰锡神子是好的,为什么他制作的化妆品不能是好的? 至于真实的他,那不重要,反正他又没准备在北国久留,待个几日也就差不多了。 是的,没错,他就是在为以后会进入北国的商品铺路。权威性和认同感,会让人很容易接受带着他的符号的商品。也就是,明星效应。 云泽并没有欺骗谁,他只是在对待别人的时候有意识地发扬了自己身上某一种特质,比如怜悯、同情、礼貌、无害……就像,他刚刚到泰锡的时候那样。 啊,说到这个。 “美尼斯,相处久了之后发现我是个很普通的人,会不会觉得很失望?” 美尼斯放下书:“为什么问这个问题?您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普通?” 问了个愚蠢的问题,他在现代或许很普通,但是在这个时代绝对不普通。就像是现代一个普通的机械表,到了这个时代就是宝物一样。 “如果殿下是想问,如果您不是神子,我是否会失望。我想过如果您不是神子我会如何,我想将您放到我的屋子里,和我的老师和父母说,这就是我一生挚爱的人,我们以后会放到一个坟墓里。” 然而很遗憾,云泽偏偏是,而他只是一个祭司,现在敢说这种话,连他的母亲都会选择大义灭亲。 “可是我没有那么善良和纯粹啊。”云泽又说。他身上只有人性,人性里糅杂无私的神性,但也有自私的魔性,他就是个普通人,撇去神子光环和特效,不过如此。 美尼斯想了一下,他问:“神灵都没有一味的善良和纯粹,他们会惩罚渎神的人和为恶的人,降下洪水和灾祸,您为什么要善良和纯粹?对自己人和对外人都是一样善良,是糊涂,对好人和恶人一样善良,是又蠢又坏。我们殿下聪明又明理,再好不过了。” 云泽抱着狮子笑。人和人的相遇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去想其他可能性的自己像个纠结的笨蛋。就算一开始美尼斯是被他乖乖的样子哄过来的,可是这好几年日日相对,该什么样子早就看明白了。 所以,是真的喜欢。 就像他也看到了美尼斯身上很多面,最后不还是喜欢? 泰锡使团带来很多侍女和守卫,云泽又不太出门走动,所以看到他的人不太多,只是传说一直都有。很快连宫外的人都知道了泰锡神子的事情,说他如何温柔,如何善良,如何体贴。 伊休斯刚刚从属城过来,就听到了这件事,他心情复杂,无法用语言描述。 昔日他也曾去过泰锡库里,第一次见他是在街上,擦肩而过,那粗糙的小象石雕他还留着,也不知道为什么留着。第二次见面是在宴会上,那会儿杰拉夫还没死,还是最被看好的继承人,而泰锡的神子在维护他身边的祭司。 -- 第276页 现如今神子还是神子,权势越来越高,举世闻名,而他却成为了失败者,被限制在一个乡下地方,被人监视。 想一想,真有一种说不出的荒诞感觉,时光流转,物是人非。 玛曼琳并不在他身边,在新王染上疫病病重的时候,很多人因为畏惧不敢靠近,玛曼琳自告奋勇。之后她窃取伊休斯收集来的甜菜种子,又说自己有制作糖的妙法,如今已经是新王后宫一员。只是她身份低微,没有什么身份,如果没有孩子又没有宠爱,只怕还不比做宫女轻松。 但这一切都是她所求,看在幼年情谊的份上,伊休斯什么都没做。 幼年给他带去过温情的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换了模样,或许他从未了解她。 从一个王子变成一个王弟,生存难度的加大让伊休斯活活老了十多岁,疲惫爬满灵魂。而那一边的玛曼琳其实也不好过。 古代的国王能指望他什么?真爱? 没有的,玛曼琳就算冒着失去生命的风险照顾他,献上珍贵的甜菜种子,最后其实也没什么东西收获,除了成为新王的女人。 玛曼琳以为有了甜菜,制作糖就会很简单,但是他们的确从甜菜汁水里熬出浓稠的糖浆,之后如何转变为泰锡那种白色结晶糖,玛曼琳却没办法了。这东西居然不是像盐一样自然结晶的?玛曼琳感觉自己的常识受到暴击。 最糟糕的是,新王是个熟女爱好者,发现她是第一次之后那个表情简直一言难尽:“我以为你跟了伊休斯那么久……” 后面的话玛曼琳用膝盖都能想出来,这世界就是这么奇怪,有那种喜欢生嫩的,就有喜欢成熟的。她本来以为自己的生嫩是加分项,万万没想到居然还是减分项目。被刺激到的新王勉勉强强做完了,转头就去找了另一个美艳的女人,那个女人身经百战,他们两人很契合。 玛曼琳气得一口血都要吐出来,这种事简直让她倍感耻辱。 “我特么也能很辣的,你回来我们再试试!” 但是被血染的床单刺激到的新王再也不肯来了,他除了给了她一个‘王的女人’的身份,其他还不如她还是伊休斯贴身宫女那会儿,至少那时候她自由。 比如这一次大家议论泰锡神子过来的时候,她就能去看一看,而不是被人锁了三层的宫门防止她们外出。 没什么娱乐项目,地方又小,人口固定,后宫的生活极度无聊。她们被限制在里面,只有第一王妃想去哪里去哪里,她走的时候还会顺手带上几个看着舒服的妃子。所以,其实在后宫里,第一王妃都是比国王受欢迎的,至少第一王妃能带她们出门遛弯,找点事做。 可是这会儿还没有第一王妃,所有女人能做的事情就是美容、保养和八卦。新王的后宫真是日日夜夜盼着第一王妃进门。 扯远了,这会儿这群百无聊赖的后宫女人正在泡澡。新王的一二三四……十几个女人都在泡澡,她们抚摸和展示自己身上凹凸有致的部分,像是孔雀炫耀自己的羽毛。 这是后天加工的温泉,一些在里面泡,一些躺在光滑的石板上让侍女给她按摩擦香膏,还有一些躺在那里思考人生。 玛曼琳也在里面泡着。这个大浴池一个月才开放一天,难得的享受了,不泡白不泡。 “我听说那个泰锡神子美得跟月神下凡一样。” “就算月神下凡,我们也就是白想。” 有两个宫妃刚好在说泰锡神子的事情,玛曼琳立刻竖起耳朵听,想知道外面都有什么消息。关键时候,泰锡神子也是一张好牌,既然他们同是穿越者,那么,总会有点可说道的东西。 然而,她没有想到她们谈话的内容是这样的: “脸好看也得哔——呀,不然睡起来有什么意思?王倒是不错,哔——哔——,就是霸道了一点,他能睡那么多女人,为什么我们不能多睡几个男人?每天吃一样的面包难道不会腻么?” “谁叫他是王的,所以我们只能待在这里等着他。哎,没意思,早知道不进宫了。” “说起来,你用过那个哔——没有?我那儿有个象牙做的。” “嘁,假的有什么意思?哎,那玩意儿哪有真的好用?” 玛曼琳一脸麻木,她真的不想知道她们使用了辅助产品之后的心得。幸好之后她们的话题又转回到外面的使团身上。 “王的登基仪式来了好些国家的使者,多是高官和小国王子,他们还带来了许多礼物。若是王不喜欢,说不定会留一两件给我们呢?真希望泰锡神子带一些洗发膏和润肤乳来。” 一个女人正用一种很香的白色液体清洗自己的头发,这是泰锡进口的沐浴用品之一,橙花香味的洗发液,运送到这里成了奢侈品。 另一个觉得不太可能:“这不是王大婚,而是登基,就算送肯定也是送王用得着的,怎么会送这些。” 洗头发的女人看着自己罐子里不多的洗发膏叹气:“这些太贵了,就算我省着用也用不了多久。若是能让泰锡进贡一些就好了。” “你这话更没有道理了。泰锡是强国,它怎么可能给人进贡?听说他们那儿,都是别的国家给它进贡。比起这些洗发用的东西,我倒是更喜欢泰锡的棉布,颜色鲜亮不说,又软又滑,真是舒服。就是贵了些,半年的钱才够买一件袍子。” -- 第277页 这时候,本来趴在石头上擦香膏的女人撑起身体,她水蜜桃一样的部位晃了晃,一举手一投足,都是风情万种,可惜在场都是性向男的人。 她指尖勾了一点膏脂涂抹自己的身体:“宾客的贺礼会在王登基时送来,一个个展示登记,那时候各个使团的人也都在。若是好奇泰锡神子什么样,等到了宴会的时候,我们不就能看到他了?” 其余人想着那时候也能出门喘口气,都笑起来,一个个花枝乱颤。 而玛曼琳也在心里记下这件事,若是靠近这本书原主,说不定能解决她现在这种糟糕的处境。 “你这东西闻起来可真香,匀我一些?”之前洗头发的女人说。 这个在场身材最好的美艳女人优雅地翻了一个大白眼:“想要?自己花钱买去。我又不是你男人,不伺候你。” “我男人不就是你男人?我也把洗发膏匀你一些。” 正说着话,门口的铃铛响起来,一个男人掀开帘子走进来。光看皮相,真是高大俊朗一身正气,可是进来之后第一件事却是脱了自己的短裙,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本钱,然后从台阶上走进水里。 “美人都在聊什么?” 没错,这就是北国的王了,熟女爱好者,这里一群都是他姬妾。 “当然是聊聊怎么让您更快乐啦,陛下。”之前那个张嘴就怼人的美艳女人就跟没了骨头一样软软靠过来。其他女人一边吃吃笑着,一边围过来,眼神火热。她们像是饿了很久的女妖精一样扑上去,一个个使尽浑身解数撩他。 王哈哈大笑,他伸出双手左拥右抱,大概觉得自己魅力非凡,让人倾倒。 不知道怎么的,玛曼琳想起这些女人之前说的‘假的哪有真的好用’的话。 第136章 用了几日时间稍微熟悉了这个地方的云泽像是蜗牛小心翼翼伸出触角。 他想去湖心岛之外转一转, 看看北国的首都悉德。 异国使团的脚步是自由的,北国还不至于限制这个。但是使团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也得自己负责, 因为北国也不负责这个。 云泽戴上他的黑纱帽子, 带上十几号人就出了门。 他身后都是泰锡士兵, 一看脸也知道是外国人,再看装备, 肯定是这一次来的外国使团。路上行人不知道他们是哪个国家的,看到就会躲避。 悉德不是商业性城市, 见到的外国人少,就会特别在意一点。 但是这不影响悉德的繁华和富有。 悉德有一个巨大的广场,那是悉德最热闹的地方,甚至晚上都不会散场, 悉德人点着灯笼去看表演, 晚上最好看的是甩火球、吐火之类的表演。 现代人都知道这是惯性原理和嘴里含着易燃类液体的关系,但是这个时代的人不知道,他们啧啧称奇, 不吝啬的送上很多礼物。 云泽去的时候当然不是晚上,他是白天去的。这会儿是秋天,天气不冷不热, 很多已经收割了粮食的人家有了空闲时间,就会一家人出来走一走, 所以这时候的广场非常热闹。 这儿最多的是歌舞和杂技表演,但是最受欢迎,挤都挤不进去的表演, 居然是一个吟游诗人的摊子。云泽一行人挤进去听了一会儿,他觉得耳熟,仔细一想,艾玛,这不就是他的故事么?只不过某些细节‘北国化’了,所以刚开始没有听出来。 居然也有从库里来的吟游诗人? 不,也可能是到过库里的北国吟游诗人,或者和库里出来的吟游诗人接触过的同行,云泽这样猜测。 云泽一行人实在显眼,吟游诗人很快注意到这边,他一眼就看到了戴着黑纱帽子的云泽,惊讶的琴都弹错了几个音符。 云泽喜欢蒙着黑纱或者戴着黑纱帽子微服私访,这是库里人才知道的细节。这个吟游诗人明显知道他是谁了,所以果然是从库里学艺回来的? 为了不打扰这个吟游诗人和四周围的观众,云泽又默默退出来,去看其他的表演。 悉德的商业不发达,这类娱乐文化却很发达,表演的艺人和团体都特别多。 “我还是觉得我们自己的表演是最好的。”自带滤镜的云泽和随行的贝尔这样说。 贝尔只是微笑:“是,殿下说的是。” 云泽却愣了一下,一道闪电劈开记忆,咔擦一下,他突然知道为什么那会儿他见到那个流浪的手艺人觉得眼熟了。那个人笑起来的样子,居然和贝尔神似。 不,仔细一看,好像脸型和嘴唇也很像。 云泽忍不住联想了一下:贝尔是落难的托托克亚贵族,那个人是托托克亚的前国舅。搞不好他们还是一家人,从长相看,应该是有亲缘关系的。 他把这个怀疑压在心底,准备等着这两人见了面他再问情况。 一行人继续顺着人流往热闹的地方走。 “大人,您要一些面果吗?”一个孩子抱着一篮子东西朝着路人推销。 热闹繁华的广场,多的是表演的人和看表演的人,这些人未必个个都吃了饭才来,这就是这些点心最好的消费群体了。 那些东西看起来像是比较原始的饼干,麦子粉加了别的材料烤制的,路人买上一把,放在嘴里咬得咯嘣咯嘣脆。云泽很好奇,让士兵去买了一点,士兵就拿来了一个大叶片卷起来的卷筒,里面放着这些饼干。 -- 第278页 云泽吃了一个,咬了第一下之后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吐出一粒小石子,剩下的给美尼斯,美其名曰不要浪费。 美尼斯让一个侍卫收起来,来历不明的东西,吃坏了肚子可不划算。 幸好这边的小吃不都像是这种奇怪的饼干一样坑,后来云泽吃了一块当地人很喜欢的馅饼。薄薄的面皮,中间裹着一层酱和少许馅料,不用一滴油,放在烤箱里烤熟了,拿出来切成一块一块的吃。 薄得和纸片一样的面皮裹着薄薄一层料,咸香可口,老少皆宜。 说实话,以前的泰锡被人瞧不上,说粗鄙,是真的有原因的。如果没有云泽开始的饮食改革,光就食物这一块,泰锡真的不能打。 就这么简陋的条件,连油都没有,悉德人居然能做出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其中一些哪怕拿到现代都不落伍。当然,同时也看出了城乡差距,悉德的饮食文化这样绚丽多彩,但是一路上经过的城市,食物也没有特别突出。 另外,悉德人的着装也都很有讲究。他们虽然对等级配对的着装要求十分严格,可是悉德的匠人擅长戴着镣铐跳舞。 先不说奴隶,奴隶在这里不是人。 先说平民,平民不可穿染色衣服,但是刺绣和彩绘没有禁止,只是有面积上的要求。所以,远远看去,悉德人似乎穿的都是千篇一律的白袍子,但是走近了看细节,就会发现他们在领口、袖口、衣角这一类的地方都有修饰。 若是技法十分高明,这袍子竟然都不像是平民的衣服,而是贵族家精心制作的服饰。 云泽在广场上闲逛,悉德人会好奇地多看几眼,但他们不会靠近。在广场的周围有一些类似长廊的建筑,一侧没有墙,里面是木制的长椅,顶上是屋顶,可以遮风挡雨。 逛累了的悉德人可以走进来,在里面坐一会儿。或者有些人就是来这边闲聊八卦的,他们会带上水杯,吵累了就喝一口,然后继续吵。 和库里的樱桃树大道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是两者又有些差别,悉德是专门修了一个长廊,安置这些人,库里是整条大道可以很随意使用,能坐在石椅上也能坐在树的护栏上,甚至找一块布席地而坐。 表演区也是一样,这里专门划分了表演的区域,那边处处都是舞台。 一个严肃规整,和当地房子一样,一个自由散漫,也和当地房子一样。 泰锡有没有严格的地方呢? 有的,泰锡的法律很严格,具体细分到偷窃的财产定惩罚的力度,偷得多罚得重。北国这边生活上划分仔细,阶级分明,但是法律却会含含糊糊,有很多操作空间,很多时候还喜欢一刀坎。 云泽突发奇想,如果自己来的地方是北国,他第一个要涉足的地方大概是法律,这种含糊的法律除了对有权有势的中层有好处,对底层和管理层都没有任何好处。 北国有点儿小农经济的意思,但又完全不一样,它拥有大量优质渔港和港口,这是比平原更好的更有潜力的资源。说实话,北国比泰锡适合发展商业,光是港口的商品交易税和服务业产生的利润都能让北国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他为什么要来北国呢? 云泽默默又把自己的突发奇想抹掉,北国还是千万别意识到自己身怀宝藏吧。 继续往前走,拐入一个入口,可以看到很多悉德人头顶着一篮子鸡蛋,或者手里提着一罐奶牵着一只羊进入这里,里面传出喧嚣的市井声音。 “这里是悉德普通人最常来的一个市场,偶尔也有些商人来这里。”美尼斯说。 悉德不是商业城市,但是市场依旧很大,街上往来都是来交易的人,就是不知道他们手里拿着的是货币还是商品。就算在自诩文明的悉德,以物换物依旧是主流交易形式。 云泽小心避让开地上的粪便和垃圾,空气中多是牲畜身上的味道。这边的商人多是摆摊在交易,没看到多少正规的店铺,偶尔看到一两间铺子,里面卖的也是粮食和布料这种刚需,买粮食的铺子有很多客人,他们似乎在抢购粮食。 奇怪,秋收后的粮食应该需求量最少导致价格下降才对。 街上的人都很诧异地看着他们一群人。这些人看起来都是悉德平民,且是没有多少资产的平民。一队士兵守卫的云泽在这里是格格不入的,看起来悉德的富贵人不会轻易涉足这里。 也是,毕竟这条街道确实不规整干净,难以落脚。 其实以前库里的商业街也是如此,但是之后改建过,地面变得整洁干净,路面拓宽,摆摊位置被固定,留出足够的行走道路。然后增加饮水池,增加休息用的石椅子……慢慢的,富人也会亲自去购物,他们开始感受到购物的乐趣。 于是,库里的商业街上又增加了很多奢侈类和服务类的铺面,库里已经有后世的商业性都市的影子。 “哦~这就是悉德,北国的都城,多么繁华,多么威严?看看这一排排的悉德人,他们看我们就像是看到臭老鼠,但是我会让他们爱上我和我的商品。都是泰锡库里来的最好的东西,它会让那些人疯狂的。” “叔叔!你小心一点,这里可是北国。” “亲爱的侄子,我知道,我全部知道。我走过那么多的地方,而你,才是一个小雏鸟。” -- 第279页 迎面而来一群异国商人,穿的服饰不像是北国人,当然,也不像是泰锡人。他们身后跟着很多带着货物的马车,前头是一个中年和一个青年。 云泽觉得眼熟,他拉了拉身边的美尼斯:“他们是不是我们在漠西遇到过的那对商人叔侄?” “您的记性很好,的确是他们。”美尼斯确认了一下,小声说。 云泽和商人擦肩而过。 其实是很有眼力劲的商人提前避让到一方,让一看就不好惹的云泽一行人先走。 商人还在教育自己的侄子:“看到没有,那饱满的肌肉,厚实的皮革,和亮晶晶的武器,一看就是最好的最精英的士兵。看长相这些是南方那边的国家来的士兵,能让这些士兵随行保护,绝不是简单人物,应该是国家使团。这种人,哪怕得罪一点,我们都别想完好回去,所以……” 之后的劝诫因为离得远了听不清。 云泽心里感慨万千,几年没见,商人还是兢兢业业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而自己已非当日内心茫然,处处留意小心试探的异世流民。 记得那会儿他还是一个‘单纯可爱又无害’的人设呢,这会儿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了吧?除了善良无害还保留着……不,善良无害这词可能在他提出阶梯式收土地税的时候就消失了。反正那些市政官们和土地很多的人是恨死他了,只不过碍于权势只能笑脸相迎罢了。 泰锡的管理层和底层应该很喜欢他的,因为他带来了很多利益,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但是那些大地主和代管者就会很讨厌他。同样的,泰锡人大部分会喜欢他,其他地方的底层人也会喜欢他,但是其他国家的管理层就未必喜欢他了。 无关个人喜好,就是立场问题。 如果是这样,那就更讨厌他吧,因为泰锡还会越来越好的。 第137章 “他今天一直在游玩悉德?除此之外呢?有没有和谁有过接触?”北国的王询问一个下属。 “并没有, 连那些士兵也没有和人接触过。”这个下属回答。 北国的王坐在黄金座椅上,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巴, 陷入沉思。 所有使者中, 他最重视泰锡的使者, 不只是因为里面有一个泰锡神子,还因为里面有一个声名不显但是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任大神官的祭司。 虽然泰锡和北国不接壤, 威胁性没有米萨高,但是这个国家崛起的速度太快了。 他当然知道这其中有泰锡神子的一部分原因, 但是泰锡其他方面也很可怕。泰锡王室的传承几乎没有波折,好处也是显而易见,那就是没有这方面的内耗。 在北国尾大不掉的中层权贵问题已经被泰锡人解决了,没有了中层权贵这个概念, 只有无法世袭的代管者和迫使无法大量拥有土地的土地收税政策。 但是他最佩服泰锡王, 他可以一意孤行干成这些事,而自己却还得缓缓图之。 是的,北国的新王有意学习泰锡, 压制中层贵族崛起和下面大地主势力崛起。但是这个提议刚出来就遭到反对,他只能先按下不表。 北国王实在好奇,泰锡的神子究竟怎么做的, 他怎么能说服这些固执又自私还没什么脑子的高层权贵的?他又是怎么说服泰锡王那么坚定地执行这种政策? 因为实在太好奇了,所以这一次他邀请泰锡神子, 请他过来观礼。 其实对泰锡神子好奇的可不只是北国的王,还有其他很多人。毕竟这一次瘟疫的影响范围还挺广的,所以知道泰锡神子, 把健康歌当成咒语每天念两遍的人遍布各国。大家都很好奇这个传说中的泰锡神子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就是传闻中的样子。 只能说传言和事实总是有出入。加上海盗们不会没事和人说,泰锡神子多么多么彪,所以大家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善良的阶段。 而现在这个善良的神子正通过今天得知的各个东西的物价,算北国悉德人的生活水平和粮价水平,然后间接得知北国国内的部分情况。 因为在这个时代,粮食的价格是有范围的,人民遇到自己无法抗拒的变故,本能反应就是存储粮食,于是粮食价格上升。 和平年代,它的价格是这样,混乱年代,它的价格又是另一个样子。像是泰锡一开始的饥荒,后来的蝗灾,甚至不久前的疫病,都有导致粮食价格波动。 “看起来,疫病和政变的后遗症还没有彻底被消除。”算完了悉德刚需的生活物资和其他物资的价格对比,云泽得出这个结论。 悉德的其他物品价格和泰锡差别不大,甚至因为他们本土资源丰富还便宜一些。可是同样资源丰富的粮食价格却要高许多,且是在秋收之后,今年又没有天灾。 价格这么高的粮食,还是有很多人在购买,他们用禽蛋甚至牲畜换取粮食。 粮价可以反应国民的安全感,只有不安的时候人会本能地囤积粮食。 “或许北国新王正式登基后,民心才会稳定下来。”云泽如此想,然后销毁了书桌上的泥板。这些东西记在心里就可以了,没必要留下痕迹。 之后云泽甚少出去,他在这小宫殿里,深居简出,一直到北国的王登基那一日。 北国的王登基,他们也是可以去看一看的,只是不能进入他们神殿的内部。但是云泽没有过去,作为泰锡的神子,站在神殿门口等着他国国王礼成,总是哪里怪怪的。作为一个宗教人士,某种程度上说还是一国宗教之偶像,他在这种时候尽可以高傲一些。 -- 第280页 但是之后的宴会肯定要出席,还要代表泰锡送上贺礼。 那一日晚上,云泽穿上传统泰锡服饰到达宴会,门口有人报:“泰锡使者到。”很多人的目光就转过来。 他穿得并不特别,都是这个时代的东西,没有夹杂游戏世界产物,要说特别,就是长相特别一些。 他和美尼斯两人进来,还有几个搬运贺礼的士兵,士兵搬运后就会离开。这种宴会,宾客一般只会携带一二侍女。 云泽没有带上阿梅,而是带了另外两个身手敏捷的侍女。另外他还带了白狮和猎鹰,作为他身份的象征。 士兵一直在外面,有需要时会直接过来。 带猛禽猛兽进宴会,云泽知道这个举动不厚道,吓到孩子也不好。但是他觉得北国国内还不安稳,连北国王这个看似对他有好感的人,云泽都不太相信,更别说那些把恶感写到眼睛里的人。 管不了那么多,还是自己安全最重要。 所以,最后他以‘狮子和飞鹰是泰锡的标志,也是我的伙伴’这个借口把它两带进了宴会。 就不信,这样还能出意外? “神子殿下!” 云泽刚走进来,沐浴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之下,迎面跑来一个孩子,用着并不熟练的泰锡语一路喊着‘神子殿下’冲过来。定睛一看,巧了,这不是之前遇上的那个岛主家的儿子么? 这孩子在云泽四五米之处站定,有些惧怕狮子和猎鹰。他左右看一看:“殿下,她没来吗?” 孩子,你想啥呢?怎么可能把她带过来? 云泽内心极度无奈,那个小姑娘去年拿了全年级第一,沉迷学习,或许已经想不起他了。 不过没等云泽告诉他这个残酷答案,这个孩子自己又高兴起来:“殿下,我给她准备了很多礼物,您可以帮我带给她吗?” 云泽想了一下,点点头。 这时候一个中年人走过来,两鬓有些斑白,他也用不熟练的泰锡语说:“还没有谢过神子送来我的孩子,不使他沦落泥泞受苦。” “岛主客气了,是神灵庇护,加之这孩子聪慧。” 两人客气了几句,米萨这位岛主又邀请云泽去米萨游玩,之后才各自分开。 这期间对方一直没有靠近云泽太近,猛禽猛兽的威慑力强大,它们对于云泽或许是无害的,对其他人绝不是。 估计这会儿在很多人心里,云泽和后世遛狗不牵狗的是一模一样的。 嗨,骂就骂吧,保住小命要紧。 告别岛主,云泽带着礼物过去了。这个年代一点不含蓄,什么贺礼都是打开之后排列得整整齐齐,就这么展示在众人面前。 第一个箱子是金银珠宝,第二个是一组柜子,第三个是云泽送来的各种化妆品、洗浴用品和护肤品。 纯粹拿来打广告引生意的商品先不说,那些土大款欣赏水准的金银珠宝也不提,一套黑漆的镶嵌螺钿的组合柜真的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沉稳大气又华丽,还能满足那种独一无二的虚荣心。 但是所有人都在惊叹的时候,北国的新王,眼神却是很冷静的。 云泽能感受到那种波澜不兴,和他脸上灿烂的笑容完全不一样。 这些奢侈华美的东西似乎不能吸引这位年轻国王的注意力。倒是云泽身边的白狮和猎鹰让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并且有过欣赏的细微表情变化。 欣赏猛兽和猛禽吗? 北国的王像是一头刚成年的雄狮,他的胡子还是毛茸茸的,有着年轻人的狂放,黄褐色的眼睛让人想起狩猎的猫科动物。 没有人敢小看他,包括云泽。 在所有人都不看好的情况下,成为新的王,打压曾经的竞争者,安抚北国权贵,掌握军政大权,让混乱中的北国顺利度过最糟心的时期。这样的人当然不简单。 新王哈托尔也在观察泰锡神子,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没有那种世故或深沉内敛,反而是很阳光的,仿佛可以一眼看透的人。他甚至有点像是无害的食草动物,一双眼湿润又清澈,脸上的微笑让人想起了春日。 谁会不爱春日呢?那么柔嫩、生机勃勃、充满希望。 这不对,为泰锡指出未来的道路的人,应该是睿智的贤者,怎么会看起来如此稚嫩? 这个泰锡的神子,长着一张没有受过伤害的脸。 莫非提出那些建议的另有其人,只是借用了泰锡神子的名义?哈托尔若有所思,他实在好奇,带着泰锡人走上一条不一样道路的人究竟是谁?遏制了大地主发展,限制了中层贵族权利的人,是谁? 泰锡的神子很好,但是哈托尔更喜欢夏天,既热烈,又充满生机,春天还是太稚嫩脆弱了一点。 “泰锡的神子,我代表北国欢迎你的到来。感谢你对我们北国的帮助,我亲爱的兄弟。”哈托尔热情地说,要不是没有那种习俗,他可能都要上来拥抱一下他。 接着泰锡神子的脸便慢慢晕开一点红,像是花朵一点点绽放了:“陛下客气了,是国王陛下身体强健,才会打败病魔。” 其实云泽的内心并无波动。 刚好这会儿又有一个使团进来,云泽顺势就退回去,自己找了一个安静角落。白狮在他身后坐下,充当靠垫,而猎鹰站立的架子就放在一边。 -- 第281页 美尼斯就坐在云泽边上,他的手伸过来,借着整理云泽的衣袍拍拍他。 两人对视一眼,有些话不需要说。 借着吃东西的动作,云泽小声和美尼斯说话:“北国的新王,不是讲规矩的人是个不可小觑的人。”从他的眼里,可以看到对规则的藐视和肆无忌惮的野心。 这样的君主,做得不好是暴君,做得好了是明君。 对有些人来说,他们想要完成一件事,不讲手段。这种人之前云泽碰到过,不是其他人,就是泰锡王,现在又碰到一个。有这么一个邻国的王,对泰锡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北国的新王绝不是为了施药的恩情请他过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原因? 云泽眉眼弯弯,温和柔软,捏着酒杯的力度却微微加重。 “您若是不安心,我去通知船来迎接。”美尼斯端起酒杯,“无论他们想要什么,我们离开,他们便什么都得不到。北国朝政还没有完全稳定,他若是不想后方不稳,不会和我们泰锡为敌。” 让云泽出门,也是多方考虑后的选择。虽然这世界上从未有万无一失的事情,比如之前的海盗岛,就是他们计划的失误。但是关于云泽在北国有没有危险,他们是考虑了很多因素才下了判断——暂无危险。 云泽自己从可能性出发,也觉得北国的王不至于暗算他或者强行留下他。以云泽在泰锡的地位,北国的王敢这么做,那就是两国交战的下场,这对发展中的泰锡和刚刚稳定的北国都不是好事。 云泽按住美尼斯的手。 “这倒不必,我不是惧怕他,只是在想,北国未来会如何呢?” 第138章 他们正说着话, 北国新王的姬妾伴着阵阵香风出场。 北国新王的喜好还是很明显,丰乳肥臀有着强烈的性成熟气息的女性。这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喜好, 这些美人一出场, 好些宾客眼睛都直了。 她们穿着北国的传统服饰, 薄薄的纱裙穿在身上,颈部和腰上都有宝石首饰点缀, 头发编成了小辫子,尾端串上黄金的小坠子, 每走一步,辫子上的黄金坠子就晃一晃。 嗯? 后宫女子们穿得居然都是泰锡的花色染布,其实就是蜡染布和扎染布。 沙迦王妃负责的染色部门在去年就开始向市场流入染色布,多是蓝、棕两色, 珍贵些有浅红和姜黄。她开辟田地, 种植大量染色植物,靛青最多,所以蓝布最多, 其中蜡染和扎染的布料卖得最好也最贵。只是蜂蜡用得太快,云泽不得不紧急种了一批白蜡树,以后就能采集白蜡使用了。 在此感谢外婆喜欢的乡土节目, 其中两期是关于黑衣族和苗族的染布技术,从原料采集到最后染色都有详细的说明。 云泽还注意到她们脸上的妆, 明显用了他所制作的化妆品,颜色鲜亮,质地细腻。而这些后宫佳丽也一眼注意到了云泽, 她们朝他抛了一个媚眼儿,又软软依偎到北国王的怀里。 云泽侧过身,仿佛是不好意思了。 北国的王哈哈大笑,对自己的姬妾朝别人抛媚眼的事情视若无睹,他手里搂着一个,一手举着酒杯,没个正形。还有其他美人给他送肉片和水果,他也一一张口吃了,放荡形骸至极。 不知是本性,还是保护色。 水盆和手巾端上来,供客人洗手,之后招待客人的矮桌端上来。北国还是习惯用手抓取食物,所以这里的食物大都是直接抓取食用。但也准备了一些勺子和小叉,宾客可以按自己的喜好使用。 云泽甚至看到了库里先流行起来的奶油蛋糕和炸鸡排,他用叉子叉着鸡块吃了一点,有些特别,应该加了本地的香料,但是不难吃。 然后是主菜,一大盘有着漂亮褐色酱汁的烤牛肉,嗅起来有点儿甜,莫非这酱汁里面还加了糖? 云泽叉了一块烤肉往嘴里送,一吃他就愣住了。 甜的烤牛肉? 这种甜还是很甜的那种,上面的一层酱汁和糖浆也差不多。北国人的味蕾真的没有问题吗? 像是吃药一样吞下牛肉,云泽默默把盘子放到美尼斯的桌子上:“我今天,不太想吃肉。” 不过桌子上最多的是各种各样的面食和海产品,北国的面食和海鲜似乎比较丰富多样,这是否因为他们有着广阔耕地和渔场的关系? 北国的王哈托尔举着镶嵌宝石的黄金酒杯,大声招呼使团们放松心情、尽情享受。与此同时,一群热辣美人走进来,一一选定目标。 北国的美女皮肤白净,身材丰满,很是貌美,大部分人不会拒绝这些热情妩媚的尤物,除非遇到美尼斯这种不解风情的和云泽这种‘羞涩含蓄’款的。 女性宾客也有长相俊美温柔体贴的美男服侍,当然,同样可以拒绝。 于是一些匪夷所思的画面就出现了,明明是夫妻,这时候却一点不客气地各自找了美人和美男子服侍,偶尔还要上手调戏一把。 宴会的主人起了头,其他人也就该吃吃,该喝喝,侍女端着酒杯走来走去,歌姬在台上扭动腰肢,一副‘太平盛世’的景象。 云泽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在意北国的甜味蛋糕。 这个甜,是从泰锡购买来的砂糖,还是他们自己有专门制作的甜味品?如果是购买的,每人一个蛋糕,那也是大手笔了。如果是自己做的,那么泰锡的糖的市场,莫非要多出一个竞争者? -- 第282页 “殿下吃些松子?” 一粒剥好的松子放在云泽手心里,云泽冲美尼斯一笑。他暂时按下这些疑虑,假装专心欣赏台上的歌舞。 歌舞热情火爆,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好看,只是云泽心事重重,无心欣赏。不独他一人,其实大部分使者心里揣着事情,都没有真正沉浸表演和享乐的。 不得不说,这一个个的使者,都是演技派。 云泽作为强国的使者,且是对大多数海边国家有恩情的神子,很多使者会端着酒杯过来敬酒,云泽可喝可不喝,但他还是会抿一口作为礼貌。 泰锡的残暴野蛮深入人心,但泰锡神子是完全不一样的画风。很多使者都觉得奇怪,这简直是老鹰的窝里生出个小鸡仔,泰锡的神子看上去那么温和无害,并且很有礼貌,对强国和弱国的使者都很尊重。 使者们被神子充满了‘温暖感情’的眼神和表情迷得差点找不见回去的路,但是一旁全程冷着脸十分高傲的泰锡祭司一下把他们拉回到现实。 只要他们靠神子太近,这个泰锡祭司的身上就会散发出深深不悦的气息。但就是他们不靠近,这个年轻祭司最多也就是无视,绝不会有一点好脸色。 没错了,泰锡还是那个泰锡,神子是异类啊。 其实美尼斯是温和派的,他的性格里没有这种显于外的强势冷硬。但是这一次来的使者团里,云泽已经是温和派,那么不管美尼斯真实性格如何,他都必须是强硬派。 红脸白脸的意思大多数使者都懂,但也有一无所知的初次出国的使者,见着山就是山,见着水就是水,见着泰锡神子温和无害,便真的觉得这就是泰锡的软柿子。 比如红谷的使团,就盯住了软弱可欺的泰锡神子。 “沙迦那个贱人不顾故国情谊从红谷带走那么多能耕种的农民,这个泰锡神子也是一样讨厌。”红谷的使者低声骂着。 这一次红谷出使的队伍,主事人是国王新的小舅子,宠妃的弟弟。国王派他来送礼,想要以此为台阶,让他获得高位。国王以为就是送个礼,万无一失,却没料到自家这小舅子愚蠢又莽撞,且是穷人乍富没点眼色高低。 当然,这小舅子再没眼色,也知道泰锡是庞然大物惹不起,最多就是嘴上骂两句过瘾,但是他带来的人可不是这样想。 他带来的是一个毫无才能只会溜须拍马的小人,同样是底层出身。这人如井里之蛙不知道天高地厚,他被‘红谷是强国’的宣传洗了脑,哪儿知道泰锡的强大?这会儿一听自己主子在骂人,就以为自己又找到一个立功表现的机会了,就如以往街头斗殴一样。 他站起来,捧着酒杯就往泰锡使团的方向走。他身后红谷的使团脸色一变,只是阻拦不及。 其他使团注意到了,他们不动声色,好整以暇看着事情会朝着哪个方向发展。 “泰锡的神子。”这个使者仰着鼻子发出不礼貌的声音,“听说你是个善良又怜悯的人。既然你善良又怜悯,怎么会纵容泰锡的士兵杀害别国平民、侵占别国领地,甚至掠夺别国人口?” 云泽看着他,微笑不变,甚至笑意更深:“请问,你是谁?” “我是红谷的使者。”来人一脸高傲,没发现他身后的使团脸都绿了。 这种重要场合,一个小国挑衅大国,且这两个国家国土相连……嗯,红谷使者搞不好是泰锡的间谍,为了给泰锡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开战而毅然决然站出来,勇气可嘉。 云泽和美尼斯谁都没有生气,他们只是觉得有点儿好笑,好像一只麻雀质问猎鹰为什么吃肉。 见云泽只是笑,不说话,这人有些恼羞:“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惧怕了?还是羞愧到没有脸了?” 美尼斯嗤笑一声:“如果你说的平民不是去别国侵略的士兵,如果你说的劫掠,不是被逼走投无路的平民自愿留下,我们的神子或许会跟你说一说。” “你是谁,泰锡的什么人?我不和你说,你没资格。泰锡的神子,你为什么不说话?是不是已经承认了自己的残暴恶毒?” 这个红谷使者却不管美尼斯说什么,他只盯着云泽,大概以为他是一个薄弱的突破口。 其实这个红谷使者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无理取闹,但是没关系,事实如何不重要,只要破坏掉舆论,千百年后他们只会记得泰锡为恶,而不记得红谷首恶。而他也能凭借这点功劳成就事业,走上人生巅峰。 其他国家的使者露出感兴趣的表情。虽然他们心里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会儿,可是完全不介意将宴会上的事情拿出去宣传,加深泰锡的恶名。 有一句话这个使者想得很对,有时候事实如何不重要,真相总会淹没在历史里。 泰锡的名声就是在这种污蔑里一点点黑成了锅底。 泰锡人已经习惯了这种随时泼过来的脏水,连国王都不以为意。 他们不以为意,不是不在乎,是习惯了。但云泽不行,他不习惯,也不会允许别人习以为常把脏水泼泰锡身上。 “田地里的粮食被蝗虫吃光,田野里随时倒下一个饥饿而死的白骨。但权贵的餐桌上却总有剩余,那些吃不完的酒肉倒入水沟,安静发臭。国民的眼泪化成漫天雨水落下,国王却还在问:百姓吃不起面包吗,为什么他们不吃肉?” -- 第283页 云泽柔和的嗓音响起在这突然安静的宴会上,所有人看向他,北国的王抬起手,音乐和歌舞停止,宴会更是寂静无声。 云泽说的是泰锡语,但是很多使者听得懂,尤其红谷和泰锡接壤,他们的语言十分相似。 冒犯到了脸上,还能忍?怕不是忍者神龟成精? 而且,背后站着泰锡的他也完全不需要忍,他如今的身份,若是忍了,才是真正往泰锡脸上扇巴掌。 云泽扶着美尼斯的手站起来:“那一日神像流泪,不为自己流泪,为众生之苦流泪。石头做的神像都知道怜悯之心,为何你们红谷的国王和权贵不懂?” “沙迦王妃跪在神像前,她想去救一救红谷的子民,神应允了。泰锡王派遣军队镇压边界,挥刀所向,皆是敌人。士兵流血不为高官的权势利益,而为守护百姓家里的田、粮食和他们的生命。 “我们泰锡的国王,看到平民吃不饱肚子,他就不再酿酒,把粮食分发给民众。我们泰锡的贵族,知道蝗虫要来,他们送出家里的鸡鸭给南方的平民,让鸡鸭吃蝗虫,让平民吃鸡蛋。我们泰锡的平民,看到异国流亡过来的难民,感同身受,接纳了他们,从此便是兄弟姐妹。” “这才是仁慈,这才是善良和怜悯!但我泰锡的善良和怜悯,并不是你这等小国欺上门来的理由。” 红谷使者一怔,云泽看着他,微微笑了:“自己家里藏着山林一样多的肉和湖水一样多的酒,逼着自己的百姓活活饿死。百姓不愿饥饿而死,跑来泰锡求生路,泰锡接纳了,又被你们污蔑为掠夺人口。红谷使者,你的心,莫非是石头做的?” 几句话,轻描淡写把泼来的污水尽数泼回去。 使者团们都惊讶地瞪大眼睛,他们觉得自己对泰锡神子的认识可能不够。 也是,天上神灵有春风化雨,也有雷霆之怒,神子又怎么会例外? 北国的王目光灼灼看着所有人视线的集中地,一向怜惜美人的他伸手挥去贴在身上的姬妾,招了侍卫:“将那吵人的臭虫拖下去,污了我的眼。”什么红谷?啧。 侍卫正要行动,此时那边却又有了新的变化。 第139章 “你!你竟敢污蔑我们红谷?”红谷的使者受不了这个委屈, 他分分钟把酒杯一摔,就要抽出刀来, “你说这种话针对我们红谷, 就不怕我们红谷数万大军吗?” 在场众人仿佛听到了一个巨大笑话, 红谷数万大军……可知泰锡光是海军就有十数万,陆军只会更多, 军事强国是叫着玩的吗?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憨憨,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出使之前都不好好了解一下自己国家的地位和等级的?这样的场合, 除了几个数得着的大国,还真没人想和战斗狂魔的泰锡对上。 “放肆!” 红谷使者的刀还没抽出来,人已经被泰锡的侍女摁倒在地上贴地摩擦。 云泽低头看着他:“红谷区区小国,十数万人, 不及我泰锡一个城, 你拿什么和我泰锡相提并论?土丘与山比高,水渠与江河斗长,萤虫与日月争辉, 简直自不量力。 “针对红谷?红谷何时在泰锡眼里?若是沙迦王妃尚在,红谷尚且值得一提,可惜如今沙迦王妃这等有才能的人被逼走红谷, 红谷还有什么?不过一地残枝败叶还有争斗不休的臭虫,不足一提。” “正好红谷使者在这里, 那我倒是想要问一问,蝗虫来吃百姓的粮食,你们管了么?流氓酷吏驱赶灾民, 使其家毁人亡,你们管了么? “你红谷解决不了的蝗灾,我泰锡来解决。你红谷无处安放的难民,我泰锡来安放。你红谷暴!政!酷!吏!使民不聊生,我泰锡凭什么不能收容这些可怜人,让其安居乐业?我泰锡收容难民,让其存活,上对得起诸神怜悯,下对得起黎民百姓,而你红谷人口流失,非是天灾,是人祸!” 云泽声音不大不小,却字字如箭,他抬头看向红谷使者所在,又缓缓看过其他国家使者,竟无一人敢和他对视。 被摁在地上的红谷使者脸色惨白,冷汗一脸。 泰锡神子笑眯眯的:“不是说要泰锡神子出来,看不上泰锡祭司吗?泰锡神子出来了,怎么样,可还满意自己听到的回答?” 笑眯眯的泰锡神子看起来温和可亲,身边的泰锡祭司凶神恶煞,但这会儿红谷使者再也不觉得美尼斯面目可憎了,他想给自己一巴掌,好好的吃肉喝酒不美吗?为什么要为别人出这个头?贱不贱? 他努力转头想要向红谷使团求救,那些同僚却匆匆忙忙低头喝酒,仿佛一切和他们没有关系。 这时北国的两个侍卫过来,接手了这个红谷使者,然后丢出去。 宴会又再一次热闹起来,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美尼斯,我回答得好吗?”坐下的云泽换了一张脸,笑容都甜甜的,他看着美尼斯,完全没有了刚刚的气势。 云泽难得淘气,美尼斯特别想摸摸他的头,只是如今大庭广众,他只能绷着脸,默默将手里剥好的松子放到他手心里:“殿下很棒。” 吃着美味的松子,云泽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可惜了,小白兔的面具才戴了两天就破裂了。 红谷其他使者心有余悸,一边暗骂蠢货,一边想着如何讨好这个泰锡神子,让他回去千万不要将火气发在红谷身上,纯粹是这个蠢货自作主张,和他们没关系啊! -- 第284页 一想到未来泰锡大军压境,红谷使者头都要大两圈。 其他使团都在看热闹,他们嘴里吃着美味佳肴,眼睛看着台上歌舞表演,实际上脑子里都在回味刚刚的意外。 泰锡神子怼人简直快狠准,字字句句在点上,而且金句频出,让人记忆深刻,想忘都忘不掉。可能很快这个世界就会有‘路有冻死骨,朱门酒肉臭’、‘无面包,何不食肉糜’之类的句子流传。而每流传到一个人的耳朵里,就是对红谷的一次扇脸。 若是有幸这些典故流传到后世,那么红谷的‘美名’也就跟着流传到后世。 想一想这个酸爽啊。 “神子方才的辩论,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泰锡有神子,真是泰锡之幸运。真希望我北国也有像是神子这样的人才。”北国的王不知道何时端着酒杯出现在他们面前。 云泽停下磕松子,也举起酒杯:“陛下说笑了,北国人才济济,有才能的人就像是海里的鱼一样多,哪里需要羡慕我国?” “鱼再多,可惜没有一个是你啊。” 云泽微笑一敛,他不喜欢这种玩笑:“北国是海之国,众人便是海里的鱼,我却是泰锡的鸟,鸟怎么能生活在海里呢?” 北国的王听出了拒绝之意,却没有不悦之色:“神子怎么能以普通人自比?神子在泰锡是鸟,在北国便是鱼。如你愿意,天下何处去不得?” “陛下说的是,可惜我呀,认准了泰锡了。” 云泽和北国的王看着对方,两人都笑呵呵的,仿佛多年不见的朋友,只是嘴上打着机锋,你来我往。 倒是随着北国王过来的一个女伴神情有异,笑容勉强,但是谁都没有理会她的心情。 实际上玛曼琳都要气炸了,她现在和被囚禁也差不多,龟缩在一个小小天地,能看见的都是女人、女人、女人!谈论的都是些鸡皮蒜毛和男人,她实在受够了。 反观另一个穿越者,活得何等风光?泰锡神子,人人尊称殿下,不高兴了想骂就骂,说拖走就拖走。 这就是权势啊…… 她琢磨着如何利用同样穿越者的身份谋取好处,哪怕让糖浆变成结晶糖的方法都行。 当然,她不会亲自出面,玛曼琳已经想好了找谁。 她身边有个侍女,她跟着玛曼琳很久了,沉默寡言,也不太爱交流。玛曼琳观察了很久,后来她控制了这个侍女的父母,之后才对其放心。所以这一次送信,她会让这个侍女来。 玛曼琳握着酒杯,脸上是职业假笑,这边北国的王已经在邀请云泽明天去欣赏斗兽表演。 悉德城有一个很大的斗兽场,是前一任的国王花费巨资建设的。因为用掉的石料和水泥太多,所以据说老国王的豪华陵墓修了一半就停工了。之后新国王一捧骨灰送进去,豪华坟墓更是从此没有了下文。 这个斗兽场和泰锡库里的剧场一样是收门票的,时常会有猛兽在此决斗,观众除了买门票,还能花钱买些别的东西支持自己选中的猛兽。 斗兽是这个时代很常见的游戏之一,据说有一段时间还很流行奴隶和野兽决斗,奴隶往往不是野兽的对手,最后会被撕成碎片,血肉溅满整个场地。 这种血腥的场面据说能让人像是干了一场那么爽。但是因为奴隶总也赢不过野兽,除了极端爱好者,大部分人对这种没有悬念的比赛结果毫无兴趣,于是人和兽的决斗也就慢慢少了。 悉德的这个斗兽场就是比较常规的猛兽和猛兽决斗的斗兽场。 云泽本身对这种血腥暴力的斗兽是不感兴趣的,还不如去玩斗兽棋呢。但是北国王亲自邀请,去去也无妨,不喜欢,半路撤退也就是了,谁还能拦着他不让他走? 所以,最后他还是答应了。 而其他国家的使者,他们同样没有拒绝。三五日他们就得启程回国,这几天就是要留下来好好玩的。 “您好,神子殿下。”北国王走之后没有多久,一个年轻人出现在云泽面前,他一头波浪短发,头上绑着一根彩色带子,一边的耳朵上挂着一枚巨大的黄金宝石耳坠子,说着夸张谄媚的话。 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打扮,云泽第一眼就认出这是哪个国家的。 波曼,海上一个小国,一个大岛和七八个小岛组合起来。波曼国小土地少,国民都是打鱼为生,拿起渔网是渔民,放下渔网是海盗,是一个争议性比较大的国家。 “你好,波曼的使者。”云泽微笑回应。 波曼的使者上来敬了一杯酒,又恭维了几句就离开了,其他还没有来和泰锡打招呼的国家一一过来,没有一个有一点失礼不妥的地方。 这就是强国,不管心里喜欢不喜欢,小国都要过来打一声招呼,免得大国责难。之前的红谷使者那样的,绝对是异类中的异类。 而云泽其实也不需要对他们如何客气,点点头就算是回应。但是云泽的性格使然,还是很礼貌的对待任何一个来敬酒的。 宴会进行到半夜的时候,云泽就借口身体不舒服,带着人提前离场。他们走到外面,深深呼吸,外面的空气虽然凉,但是干净,没有那种无数味道混合在一起之后产生的怪味。而外面的夜色也是安静而温柔的,只有星河挂在天上。 这个时代的夜空真的漂亮。随便一拍都是一幅画,只是本地人习以为常,不觉得哪里好看。 -- 第285页 “那个红谷使者是怎么回事?哪一国踢出来的替死鬼?”云泽不信真的有人那么蠢,居然干出这种事,他觉得有阴谋。 美尼斯也是这么猜测,他决定让人去查一查,看看谁是隐藏在后面的第三方。 他们脑子里有很多的怀疑对象,其中就包括北国。 今天发生的事情比较多,云泽得理一理自己的思绪。红谷使者那种跳梁小丑先放在一边,北国王多次邀请他留下,究竟是说说而已,还是有什么真实想法? 虽然在理论上,北国这会儿刚刚稳定,绝不敢强制留下云泽,但是万一北国王脑抽了呢? 同时,在悉德王宫的另一边,玛曼琳将一块泥板放在她的侍女手里:“将他交给泰锡人,就说……事关泰锡神子的安危。” 这个侍女抬起头,有些害怕地看了泥板一眼,不敢接下。 “只要你完成这件事,我允你带着你的家人离开王宫,还给你很多钱。你的家人不是很需要钱吗?你们可以买地,买牛羊,从此过上安稳的生活。”玛曼琳充满诱惑地说。 这个侍女一下抬起头看着她,接着咬咬牙,点头:“好!” 第140章 “她让你送这个?”伊休斯看着手上的泥板, 上面有一些奇奇怪怪的图案,都是四四方方的。像是字, 但是他从未见过这种字, 而且, 玛曼琳并不识字。 那个安静沉默的侍女嘴角带着一点笑:“没错,玛曼琳让我送这块泥板给泰锡神子的仆人, 告诉他,事关神子安危。” 说到这里, 这个侍女冷笑了一声:“她说事成之后就放我和‘我的家人’离开,送我一点钱。” 伊休斯看着泥板,那上面一个个的四四方方的图案仿佛有着某种韵律,像极了文字。 莫非这是文字?为什么玛曼琳会认识这些文字?她为什么送这个给泰锡神子?泰锡神子认得吗? “殿下, 要送到泰锡神子那里吗?” 房间突然安静下来, 几分钟后,伊休斯把泥板放到桌子上:“送过去,让人盯着, 看泰锡神子是什么反应。” “事关我的安危?” 泥板很快被送到云泽那里,他有些迷迷糊糊地从床上爬起来,就着灯光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什么? 美尼斯已经将泥板检查过, 是很普通的泥板,没有夹杂什么毒药或者武器, 只有上面的一个个符号很奇怪,有点像是云泽曾经教给他的神国的文字,又不太一样。 云泽也茫然了, 因为他也不知道这上面一个个都是什么东西。一笔一划的还挺像是中文,可是又没一个是。仿佛日韩的变体字,很别扭的感觉。 他们两人把这泥板检查了半天,除了上面四四方方奇怪图案,没有其他任何异常,事关个人安危更是无从说起。 “莫非是什么恶作剧?”云泽打了个哈欠,“把上面的图案拓印下来,回去再研究。” 于是,这个泥板被拓印过后就踩碎了,丢进烤泥板的炉里。 不远处另一个宫殿的玛曼琳还在遥想泰锡神子的反应,想着自己要什么好处合适。她想好了一切,唯一没想到的是,她和云泽来自两个平行宇宙,说起来都是四四方方中文字,长得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所以,威胁什么的……根本没看懂。 玛曼琳因为太兴奋一夜没睡,她迫不及待想要见同乡一面。在泥板上,她写了:我知道你的秘密,穿越者,你所有一切,你的金手指。如果我对人说,你的一切都是人造产物,你以为,你身边的人还会待你如初吗?好好享受你现在的生活吧,我会再次和你联系。 但是她不会轻易再次联系,她会让云泽等待和纠结,然后在他的心理最脆弱的时候找到他。 一夜未睡依旧精神奕奕的玛曼琳等待北国王的传唤,可是左等右等不到。 “陛下还没起床?”看着正午的太阳,玛曼琳有点奇怪,就叫人去打听。结果北国王早早就醒了,一大早洗了澡,搂着他的姬妾在玩。 是的,北国王所有后宫都叫了,就是没叫她。 “不可能!”玛曼琳大声道,“陛下怎么会忘记我?” 是她脸不好看,还是身材不好?总不会是第一次带了阴影吧? 她的侍女犹豫了一下,小声把自己问回来的消息说出来:“陛下说,您昨天笑得不、不好看,扫兴。” 玛曼琳的脸啊,一瞬间就绿了。 暂不提留守后宫的玛曼琳,就说在前面,北国王邀请了使者来享用正餐,他们在庭院里烤肉。使者们在院子里走来走去,三三两两交谈着。 云泽在座位上吃着葡萄,美尼斯离开了一段距离,他指挥人烤肉排。 昨日一直没有机会靠近云泽的伊休斯这一次终于决定行动,他走过来。 他真的很想把自己的怪异冲动处理掉,莫名其妙想去亲近异国的神子,简直不像是他会干出来的事情。他们之间甚至没有见过几次,更没有说过几句。 “神子殿下,我是伊休斯,您现在居住的宫殿,曾是我幼年居住的地方。”伊休斯准备以房子为话题和云泽交谈。 云泽点点头:“我知道你,你去过库里。” 他记得自己?一种隐秘的喜悦袭上心头,伊休斯按捺住自己的情绪:“您还记得我?” “是的。”云泽在脑子里补上下一句:你和你的王兄,曾经高坐尊位,如今一个被杀一个被贬,放在影视剧就是苦逼男N号,记忆深刻。 -- 第286页 “神子殿下喜欢悉德吗?”伊休斯问,不知道为什么,他有点在意这个问题。 云泽一愣,接着便是一笑:“悉德是个美丽的城市,不愧是北国的桂冠。而王宫就是桂冠上最闪亮的一颗宝石。” 伊休斯笑了一下:避开了,没有说喜欢。 伊休斯正要说更多,美尼斯走过来,微微俯身:“殿下,您该用些食物,早上的一点面包和牛奶不足以果腹。我叫人烤了些甜口的肉排,多少吃一些。” 云泽苦着脸:“涂了糖的烤牛肉?”这是糟蹋肉还是糟蹋他的味蕾?忒反人类了。 美尼斯忍不住伸手扶着云泽的手,捏捏手心:“不是糖,是我们自己带的甜口烤肉酱,配着薄麦饼和青菜。” 云泽这才高兴起来。 伊休斯在旁看得仔细,明明是正常的画面,他却愣是看出了些无法被人插足的亲昵。心里的酸水涌上来,伊休斯脸上挤出笑:“神子殿下似乎和这位祭司感情极好,如兄弟一般。” “祭司为服侍神族而存在,殿下便是我要服侍终身的人,自然亲密。”美尼斯笑着说,“我与殿下要去那边,伊休斯王子请自便。” 美尼斯和云泽走到另一处:“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无论他要做什么,我们不接茬、不掺和,就不会有什么事。何况行李都收拾好了,明日就能启程,他再多的心思,耐不住我们走呀。”云泽笑着说,突然他想到了一个关键,脸色一变。 “那个烤肉真的是烤肉酱的吧,不是抹了糖的吧?” 美尼斯终于忍不住笑了:“是特意让他们用烤肉酱烤的。” 云泽吃的烤肉是自己带的酱料,但是其他很多人还是选择了北国那种甜死人的糖浆。甜是奢侈的味道,就像是菜肴里的金箔,其实吃起来没有味道,但就是觉得加了这个会非常美味。这年头的糖也一样,涂上厚厚糖浆的烤肉真的不好吃,但是因为涂了厚厚糖浆,它附带的价值就远远超过了美味。 云泽吃了一点这种褐色的糖浆,他确定这是甜菜熬制的糖浆,但是没有脱色也没有结晶。 看来北国弄到甜菜种子了,并且知道从甜菜根里提取糖分,只是他们不知道要怎么制作成白砂糖。 中午的烤肉派对进行了很长时间,长到云泽都要怀疑他们的生活是不是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然后,中间休息片刻,临近傍晚的时候,一艘艘小船带着各国使者从王宫到岸上,那儿已经有马车等着。 “鳄鱼?”站在小船上的云泽看到水底下游过一个阴影,仔细一看,居然是一尾鳄鱼。 鳄鱼云泽不陌生,泰锡的神灵中就有一个长着鳄鱼脑袋的,黑夜女神殿甚至还有个鳄鱼池,那里的鳄鱼吃人,罪人会被丢进去。 “鳄鱼是北国的守护神之一,悉德的王宫附近养着很多鳄鱼。某一处有个浅滩,他们会用鸡鸭和生肉投喂。”美尼斯解释说。 “那我们站在船上不要紧吗?”鳄鱼不会打翻这些船? “北国人在船底涂上特殊的涂料,鳄鱼不喜欢这种涂料。这种涂料被王室把持,其他人不知道具体配方,这就是北国王宫易守难攻的原因。” 这年头的王宫果然没有一个简单的。泰锡王宫在山上,顺着山势,除了进出口,其他地方都是陡峭斜坡,又没有树木借力,无法攀爬。并且泰锡王宫地势高,士兵居高临下,可以很容易击退敌人。 而北国王宫在湖心岛上,四周围养着鳄鱼,只能用特殊的船通行,这种船只掌握在王室成员手上。除非来一波空军,或者有足够毒死整个湖的鳄鱼的毒药,否则陆军水军都对它无可奈何。 云泽板着下巴开始思索,如果是自己,要怎么样逃离这个水中小岛呢? 他看着石头和木料混合的建筑,如果是他,大概会使用油作为燃料,点燃这个王宫,吸引所有人注意力后,下药毒死水里的鳄鱼,然后坐船离开。 不过他为什么突然想起来逃离北国王宫?北国又不敢强制留下他,除非北国的王疯了。 云泽拍拍自己的脑袋,北国这个地方有毒,总是让他有一堆奇奇怪怪的联想。 马车摇摇晃晃,把使者团们送到了悉德最大的建筑之一——一个斗兽场。比罗马斗兽场小一号,直径百多米,比云泽的小剧场大了一点点,可容纳的人也就多一点点。 这时候剧场已经满是过来看斗兽的人,但是这些普通观众都在二三四层,距离中心最近的第一层是留给权贵的。 云泽作为泰锡使者,得到了最好的位置,就在北国王不远处,隔着一米的护栏他们就能清楚欣赏到下面的血腥表演。 下面是一个椭圆形平地,两侧有闸,是释放野兽的地方,平地到他们的看台大概有五米高,加上护栏六米,石头制作的壁上有许多野兽抓痕和血迹,那股臭气直冲鼻子。 看台上有一圈士兵,手里拿着尖锐的长矛,如果有野兽上来,士兵用长矛可以将它击退。 云泽在位置上坐下,这是一个类似小包厢的地方,很浅的小包厢,坐在椅子上刚好可以看到下面,旁边有小桌子,放着水果和美酒。 他这边多是强国使者,对面则都是小国使者。云泽眯着眼睛,看到对面,似乎红谷使者团就在那里,旁边有个人,耳朵闪闪发亮,似乎是波曼使者,他那个硕大的黄金耳环让人印象深刻。 -- 第287页 “开始了!”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云泽抬眼看去,两边木闸门被缓缓拉起,一个带血的肉块被投掷到平台最中间位置,两个阴影从暗处冒头。 原来是一只豹子和一只狼,伤痕累累,瘦骨嶙峋,且眼带煞气。 全场欢呼起来,他们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这一豹一狼为这点碎肉斗得你死我活,相护厮杀到死亡。 云泽略有不适,他向旁看去,转移一下自己注意力,却刚好看到北国的王。 北国的王在笑,笑意不达眼底,脸虽然朝着底下,眼睛却在游移,似乎对斗兽并不是很感兴趣。他父亲痴迷斗兽,甚至用自己的棺材本建造斗兽场,这位新王却没有这种爱好么? 云泽又看向其他人,四周围的使者们,有很喜欢的,甚至站起来为自己选中的猛兽助威,也有不感兴趣的,一直皱着眉头打量四周。 饥饿激发了猛兽的攻击性,血食的刺激下,两只野兽根本没有理智,它们很快缠斗在一起,血液飞溅。 云泽低下头吃葡萄,他耳边是观众撕裂的吼叫,鼻子里是浓重的血腥味,突然有点儿反胃。不是身理上的,是心理上的。 云泽曾经直面狼群,但是击杀那些狼他毫无负罪感。因为那本就是你死我活的生存之争,是生物本就有的权利。可是斗兽场不一样,它不为生存而存在,而为享乐。 豹子死了,饥瘦的狼上前嗅了嗅,停下攻击。 云泽听到窃窃私语声,才抬头去看,却看到狼只是围着豹子转了一圈,它低下头又一次在豹子身上嗅了嗅,然后看向观众席。 说来也巧,狼看过去的方向就是云泽的方向。 他看到那双狼的眼睛,他形容不出来,有点疯狂也有点绝望的眼神,简直不像是动物,而像是人。 斗兽场、野兽、欢呼的人群……不知道为什么,一切都和梦境重叠起来,他仿佛何时见过这个画面。 云泽恍惚了一下,再回过神,狼已经低下头开始咬豹子的尸体。 “啊——”一声尖叫打破了现场的气氛,一个人从看台上掉下来。不,不是掉下来,而是被人推下来。 被推下来的侍女看起来很惊恐,而且刚刚似乎摔到哪儿,站都站不起来。狼发现了她,它停下进食的动作,抖了抖身体,慢慢朝着那里走去。这刺激到了那个侍女,她疯狂拍打墙壁,发出哭声:“救我,救我……” 而那个推了侍女下来的人还在那里高兴地大喊:“上!上啊!” 第141章 那个男人耳朵上的饰品闪闪发光, 是波曼的使者。 波曼这一次出使的是他们国家一个王子。 其实波曼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海盗岛,就像是现在的黑鲨岛一样。上面生活的都是海盗, 波曼的王室一开始则是海盗头子, 摇身一变成了国王。波曼的王位继承不讲规矩, 养蛊一样养后代,最后活下来那一个就是未来国王。 先天基因加上后天影响, 所以波曼的王室骨子里也带着些凶残和毒辣。 所以,这一次波曼使者突然把女伴推下场去, 真是一点都不奇怪,他们本就是疯子。 而其他人呢? 云泽扫过众人的脸,看着他们的表情,多数人表现出了惊讶, 似乎在奇怪, 少数人厌恶地皱着眉。但他们厌恶的仅仅是波曼使者放肆的行为,对那个被推下的侍女并没有什么同情。 云泽又看向北国的王,他脸上没什么笑容, 但也没有厌恶,似乎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 “殿下……”美尼斯握住云泽的手,一根一根松开他的手指。云泽才发现自己的手不知何时握紧了, 指甲几乎扣到掌心肉。 他站起来,走到栏杆前, 底下这变故吸引了很多人。他可以听到顶上叫嚣的声音,都在喊着:上啊,吃了她。 仿佛他们看的不是兽吃人, 而是一只虫子吃了另一只虫子。 这不奇怪,有钱进来围观斗兽的,肯定都是本地的有钱人。他们家里有仆人服侍,田地有佃户种植,一年到头太阳都没有晒到几次,就把土地上最大的收获割走了。 云泽用阶梯式土地收税法为泰锡的平民挣出一条生路,可是他的手再长,伸不到北国,这里的穷苦农民依旧是被压迫剥削最狠的那一批。而吃着他们血肉长大的人正在叫着:上呀,吃她的肉。 人类悲喜并不相通,人类的本性就是自私,或许只有教育可以引出人性的善。 云泽笑了一声,笑的并不好看。因为他环视一圈,竟然找不出一个同类。没有人的脸上是有着‘物伤其类’的悲哀,他们要么加入这种狂欢,要么是与我无关的冷漠。 一条命,在这里与蝼蚁无异。 即便来了这个世界那么久,云泽偶尔还是有这种难以排解的孤独感,他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一只手按到肩膀上,将他从冰冷中带出来片刻,云泽侧过头,看到美尼斯。 “殿下,别看。我让侍卫下去救人。” 云泽怔怔看着他:“你知道我觉得不舒服?” “人命自有价值所在,不应拿来取乐。”美尼斯说,他的手轻拍云泽的肩膀,“我说过,错误的事情,不应该因为习以为常,就觉得是正确的。您一直是对的。” 云泽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不必让侍卫下去救人。” 美尼斯不明所以,不救了?这不像是云泽的做法。刚要再问,美尼斯看到云泽伸出一只手,那是握着弓的姿势。可是为什么要摆出这个姿势? -- 第288页 周围其他人从人兽一触即发的惨案中回过神,也发现了云泽的异常,他们不明白泰锡的神子是要做什么。 一束光出现在云泽的手里,从他手指上的黄色水晶戒指上发出,光慢慢弯曲,两头勾出一缕,连成了弦。 这是一把弓! 一把完全由光组合而成的弓,如今就被云泽握在手里,微风吹动他的长发,他的眼睛像是高空的猎鹰,另一只手拉住那透明的光之弦,结果一点冰在他指尖迅速结晶,形成一只剔透的寒冰箭矢。 这一只箭就搭在光的弓上,对准了场内。 咻! 冰箭带出绚烂如银河的光点,像是流行坠地朝着饥饿的狼射去。 碰到狼的一瞬间,冰箭仿佛是突然碎裂了,狼的脚步一顿,几条长长的像是裂缝一样的光从它身体里射出。没有任何惊天动地的声响,那饥肠辘辘绝望而痛苦的灵魂,就突然炸裂成了无数块。 连同云泽说不出的郁气和愤怒。 “即便是野兽,都不会杀同类取乐,人,反而不如野兽吗?” 云泽像是在自问,又像是在问谁。 这突如其来的一箭,像是一个时间禁止的符号,突然这个热闹的斗兽场就安静下来,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云泽周围其他人都看得明明白白,这如神迹一般……不,这就是神迹。 云泽收起了光的弓,黄水晶变得暗淡了一些。 这个道具很好用,攻击力很强,可惜一日只能用一次,很是鸡肋。云泽抚摸着戒指,缓缓吐出一口气:“美尼斯,我们回吧。我倦了,想回家了。” 美尼斯将披风披在他的肩上:“我们马上回去。” 云泽转过身,他的前面立刻让出一条路,那些男男女女自动避开在两边,眼神灼热地看着云泽。 北国的王看着他,他的瞳孔扩大一些,显得眼睛一下暗了。 “神子殿下不再看一会儿吗?” 这还是这个北国王第一次这么称呼他,神子殿下,之前一直都是‘泰锡神子’。 “想看野兽吃人,自己去野外走一圈不就看到了?我何必来这里看人性之丑恶。”云泽表情淡淡,声音也有些冷漠。 “强者并不以欺辱弱者为勇武,智者不以愚弄愚者为智慧。将手无缚鸡之力的下仆推入野兽嘴里取乐,既不勇武,更无智慧,只有残暴和恶毒。我不愿和这种人在一个地方,免得神灵惩处他的时候波及到我。非常抱歉,陛下,我先行一步,你们继续。” 泰锡神子一点面子不给,说走就走了,剩下的人面面相觑,其实很多人还沉浸在神之一箭的震撼里。 “我的太阳神啊……那便是,神的箭矢吧?”一个使者双目痴迷,他快步走到云泽方才站立的地方,脸上是傻笑,“没错,就在这里,他的手里出现了光。” “光为弓,冰为箭,星辰自他指尖坠落。”在场陷入狂热状态的人简直太多了,这可是活生生上演的神迹,就在他们面前! 何等荣耀。 但是他们对面的波曼使者脸色已经白了。 他虽然听不到云泽的话语,但是从刚刚那一箭和现在离开的态度,他是不悦的,甚至十分不悦。 波曼的使者并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误,侍女在他这里只是个工具,而不是人。他拿自己的工具取乐,有什么不对? 但是联想到泰锡的神子为奴隶建设房屋,为贫民提供食物的举动,这个神子是个略天真纯良的神子,又觉得自己错了。 错在不该在泰锡神子的面前拿人取乐,而不是不该拿人取乐。 波曼使者不怕神,他们王室海盗出身,本来就不敬神。但波曼毕竟是小国,资源不丰厚,他们经常还要派人去泰锡购买粮食和其他物资,若是得罪了泰锡,对他们没有好处。 因为这个意外,很多人没有了兴致,他们想要赶回去交好泰锡神子。 北国的王让人把狼的尸块收集起来,他仔细看过,发现尸块表面都好像被火烤过一样,烤干了也烤熟了,血也就没有多少。 他摸着自己的下巴:开出怎么样的条件才能吸引这神国来的神子留下来? 这边各国的神话是共通的,比如太阳神、冥神之类的神灵都差不多,只不过在各国隐射的动物形象有些差别。 各国都是默认这一点的,否则他们不会觉得两国联姻是保持血脉纯净的方式之一,毕竟各国王室都是神的后裔,他们是一个祖先的后裔。 所以,泰锡的神子,当然也可以是其他国家的神子。比如,北国? 斗兽场乱糟糟的,谁都不关心底下瑟瑟发抖的那个侍女。还是清理狼尸的人觉得她可怜,带她从小道出去。 这个女孩害怕得哆嗦,好像身处冰天雪地,冷得牙齿打仗。不知道未来她要面对的是什么,更好或者更坏。清理人员同情他,却无能为力。 “至少,泰锡的神子殿下救了你。”清理者安慰她。绝望的时候有人拯救,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 看台上的人,无论是贵族还是富人,或者他们带来的侍女侍从,都在情绪激烈地讨论刚刚看到的那一箭。 其实很多人没有全套看下来,只看到了一个片段,但这就足够了,可以成为有生之年的谈资。 泰锡的神子在他们面前展示了神迹,他用神灵的武器杀了一头意图吃掉可怜人类少女的野兽。他们所有人都是传说的见证者。 -- 第289页 这种时候没有人注意到七王子伊休斯的异常。 “当你成为王,我们就把这里,这个斗兽场改建为其他的,比如小剧场。不再表演这种野兽决斗,可以表演有趣的故事。” “为什么?为什么保留斗兽场还安排人兽对战?它不该存在,斗兽场只会激发人性里的暴虐成分,激化矛盾。这世界上可以赚钱的东西千千万,斗兽场这种毫无意义的血腥野蛮游戏就该被取缔!” “你真令人失望,伊休斯。” 伊休斯的脸白了一点,很多片段在大脑里闪过,每一个片段都有泰锡神子的脸。他有点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脚步虚浮,差一点就要摔倒了。 “殿下,您没事吧?”侍卫过来扶住他。 伊休斯挥开他的手,然后捂着自己的脑袋,他头痛欲裂,好像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就藏在身体里,只是被他遗忘了。 “啊——”伊休斯低吼了一声,他两只手紧紧抱住头。 脑袋里好像有一万根针在拼命扎他,一个又一个片段闪现,一会儿是泰锡神子的脸,一会儿是玛曼琳的脸,简直要把他的头劈开成两半。 这时候终于有人注意到他的不对劲:“伊休斯殿下怎么了?神灵啊,他的样子看起来真是可怕。” 伊休斯此刻的表情的确不好看,青筋暴起,十分狰狞。 “祭司,祭司,他是被魔鬼诅咒了吗?”周围的人躲得远远的,他们拼命喊着祭司,让祭司过来看看。 可是祭司还没有到的时候,伊休斯终于剧痛到受不了。 他一手推翻石桌和桌上的碗碟,闭着眼跑了两步,就这么在大家震惊的眼神中从护栏翻滚下来,重重砸到下面的地面上,脑袋还磕到了石块,发出清脆的响声。 第142章 “阿梅, 收拾行李,我们今天就走。” 云泽任性起来也是很任性, 说走就走, 毫不迟疑。美尼斯什么都依他, 而且他也觉得夜长梦多,早早离开为好, 尤其在自家殿下显露那一手之后。 这黄水晶的戒指很早开始就戴在云泽的手指上,他们从来不知道, 这居然还是一件神器。 “宝石暗淡了许多。”美尼斯看着有点浑浊的黄水晶。 “明日又回来了,用掉的能量一夜就回来了。不过这本来是我保命的东西,如今一个冲动就用了。”耍帅实在要不得,底牌暴露了一张。 不过这种宛若魔术的效果一定能带给人十分深刻的印象吧, 也能增加一点自己的宗教偶像身份的光环。 “殿下只是为了从野兽嘴里救下一个无辜的女人, 如果这都是过错,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被歌颂?这不是冲动,是善意和勇气的结合, 是因为您是您,您是神子。” 美尼斯时时刻刻保护着他们神子的心灵,不让它受到一点伤害。 听了美尼斯劝慰的话, 云泽复高兴起来,然后他又想到那个波曼使者, 笑容消失。 如果不是担心自己射杀贵族会惹来众怒,又加上武器不给力,他真想给那个魔鬼一箭, 让他感受一下死亡降临的恐惧和绝望。 “您今天这一箭,已经毁掉了他继承王位的资格。波曼王位争夺激烈,他兄弟不会因为他失去资格就放过他,很可能趁他虚弱要他性命。您已经给了惩罚,所以,有没有觉得高兴一些?” 美尼斯没有说的是,他已经让人去盯着波曼使者,等他离开北国港口,就让人伪装成海盗袭击他的船队,最好能一箭射杀波曼使者。为什么要先离开北国?因为北国介入,事情会变麻烦。 至于为什么要袭击,则是考虑到这个小国王室的习性还如海盗一样,没有大局观,时常做出一些没有理智毫无逻辑的行为。这个波曼王子被云泽刺激到,说不好铤而走险,他们的脑回路一般人绝对想不到。 美尼斯懒得猜测对方的脑回路,直接击杀了,他们国内又不团结,也不可能跑来为他报仇。 “这能毁掉他的继承权?”云泽惊讶道。 “自然,波曼国小地贫,每年需要进口一些粮食和生活用品。附近米萨也是岛国,自己的粮食和生活用品都不够。北国倒是有足够陆地,但它不开设贸易港口。所以,波曼常来泰锡港口。哪怕为了这个,波曼都不会轻易惹怒我们,何况立您所不喜的人为继承人。” 整体上,他们肯定不敢惹泰锡神子,但是这个使者会不会突然脑抽就说不好,毕竟他们祖上也出过不少神经病。 他的喜好都能影响一国的继承人了? 美尼斯这么一说,云泽觉得心里痛快许多,不然想一想这个人做了这种事还不会受到一点惩罚,他就怄得慌。 “还有红谷使者。”云泽又想到一个人,“自己国内还一团糟,居然在这里厚颜无耻地说我们泰锡不是,不管背后有没有人唆使,都不能这么轻轻放下。” 云泽想来想去,不如釜底抽薪,把红谷最赚钱的产业抢走,让它无钱可赚。 美尼斯不说话了,因为,他觉得这件事一出,国王直接找到了一个打仗的理由。虽然明摆着就是掠夺土地和人口,好歹有了一块遮羞布。 但是云泽本身是反对侵略性质的战争的,所以美尼斯想了一圈,还是没有说。 往好处想,万一是沙迦王妃带队呢?那其实就是红谷换了之前的继承人,也没差什么。 -- 第290页 训练有素的泰锡士兵很快收拾好了行李,要求返回。得到消息的北国王室管家急匆匆过来,恳请再停留两日。 但是泰锡的强势岂是一个管家拦得住的。 之后北国派人去通知国王,王国知道的时候,人都已经坐船离开王宫。这个年轻国王愣了一下:“这就走了?” 泰锡的神子气性实在大,不高兴,说走就走。这脾气大概是泰锡全国宠出来的,但是换了北国的王自己,他觉得他也会纵容的。 如今北国内部还没有完全整合成一个整体,强行留下泰锡神子不现实。哪怕心里觉得可惜,北国王哈托尔的脸上还是十分平静:“正常流程就可,不必阻拦。” 其他使团就没那么会控制情绪了,听到这个消息的他们,失望简直表现在脸上。才见识了泰锡神子奇幻之处,结果人已经要走了。 许多使团特别想长出一对翅膀跟着就走了。可是,泰锡神子有这种说走就走的底气,他们可没有,随随便便弄坏了交情,回国不好交代。 而如今被众人排挤的波曼使者也知道这个消息了。 他想着泰锡神子那一箭,问底下人:“传闻中,泰锡神子可曾这样显露威风?” 底下人哆哆嗦嗦,他素来知道自己主子的蛇精病,这会儿就有了很不好的预感:“殿下,您想要做什么?” 波曼王子想到这次回去之后的下场,继承王位不必再想,只怕其他兄弟会趁其病要其命。 他眼里露出疯狂:“泰锡神子既然极少显露这一手,肯定有什么限制。泰锡虽是强国,力量却不在海军上。既然已经得罪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绑架泰锡神子,换取物资!” 反正都要死,不如试一次。 下属直接瘫倒在地上,说不出话。 波曼王子虽然蛇精病,也不是完全没有脑子,他让人传信给自己的大本营,让他们假扮成海盗守着北国港口外面,去伏击泰锡的船队。 泰锡神子的光箭不会那么快传到那里去,在外面,泰锡神子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者。波曼的海军会同意的,他们眼红那巨船已久。 泰锡的船虽大,可只有七艘,波曼离北国近,可以直接派遣二三十艘船。从数量上看,波曼王子觉得自己胜算很大。 万一不成功也没关系,最多就是死一些人,很快就补上了。 而且波曼的正规海军日常和海盗没什么区别,他们没有军费的时候也常常假扮海盗劫掠过往的商船,这种事他们熟练,肯定看不出一点破绽。 泰锡人肯定以为自己只是运气不好遇上了海盗。 这一边,云泽已经出了悉德。一出悉德,路上突然荒凉许多,不过几日,很多麦子都已经收割了,留下光秃秃的麦田。 远远可以看到飘着炊烟的村庄,隐藏在荒野里,看不清楚。 一路上会遇到北国的平民,这个即将进入冬天的季节里,他们裹着薄薄单衣赤着脚在地上行走。北国是富饶的国家,有众多耕地和许多渔港,但是底层人的脸上还是长久饥饿形成的那种营养不良和面部凹陷。 他们拥有的生产资料最少,赋税最重。 其实泰锡还是有很多平民过得不好,因为总是存在强权和阳奉阴违,哪怕有阶梯式土地收税法。 想要保住属于自己阶层的利益,这个阶层就必须拥有话语权。云泽想来想去,他能想出的最好方式依旧是教育。 底层人通过受教育掌握技能,然后获得利益和地位。 另外为了解决工作问题,需要更多工厂去收纳这些年轻匠人和工人,这又转回到开拓市场,加大产品输出的问题上。 从这一次来北国的所见所闻就能看出,高端产品对高层有吸引力,并且市场已经打开。这还不够,还要打开低端市场,比如布料市场。 红谷可以仅仅依靠布料发展,可见布料上面的利润。 云泽想要吃掉这块蛋糕,所以他在想如何降低成本,进而降低市场价,抢占市场。 “殿下,您在想什么?” “在想纺纱机。” 泰锡的织布机已经是后世比较成熟高效的织布机,但是纺纱机中的战斗机‘珍妮纺纱机’他却愣没想起来构造。那天被红谷使者一刺激,云泽却想起来另一种高效的纺纱机——黄道婆脚踩式纺纱机。 黄道婆纺纱机是脚踩式的,一次可以纺二三个棉锭,比如今这种手摇式的要高效不知道多少。 回去就推广黄道婆脚踩式纺纱机,它和高效织布机一块儿使用,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在低成本的棉布面前,红谷出口的麻布根本不能打。 红谷不是以麻布闻名,靠麻布为生么?宴会怼几句不算什么,抢占他的布料市场,让他没钱赚,才叫真正的打脸。 泰锡使团离开的速度可比来的速度快了不少,到了第三日他们已经到了路途的一半。而美尼斯的信件也已经传到了泰锡海军那里,让他们几日后来港口接人。 这个时候,昏迷了三日,也被人喂了三天流食的北国伊休斯王子终于醒了,他第一件事就是问泰锡神子:“泰锡神子在哪里?” 侍从觉得很奇怪,还是小声回答:“殿下,他们离开悉德已经三日了。” 要不是没有力气,伊休斯都想要现场表演一个垂死病中惊坐起:“他们怎么走了?” -- 第291页 “泰锡神子因斗兽场的事感到不悦,当日就走了。”侍从又小声说。 伊休斯的手握成拳头:是了,云泽确实厌恶斗兽场,他以前就想着取缔掉斗兽场,这会儿北国既然和他无关,自然也是眼不见为净。 伊休斯想起了很多事,他非常懊恼,自己为什么是这个时候想起来,哪怕早几天也行啊。偏偏是云泽已经离开悉德的时候。 不,还有机会,伊休斯想要爬起来,突然他觉得哪儿有点不对,为什么他的腿毫无知觉? 伊休斯面色一白,他伸手掀开被子,腿还是完完整整,但是无论如何动弹不得,甚至感觉不到。 “我的腿……我的腿怎么不能动?”伊休斯大叫起来,再没有之前的冷静。 边上侍从捧着碗的手轻轻颤抖:“殿下,祭司说您脊椎扎到了兽牙,可能、可能未来有些不便。” 伊休斯从上面摔下来后祭司很快就来了,当时大家都以为是脑袋摔到了,没想到一翻身,背后一截兽牙,已经扎进肉里。当时祭司看到伊休斯背上脊椎一处被一枚尖锐的兽牙刺穿,就说以后可能会有些后遗症。但是祭司不确定会有什么,只是让人先照顾伊休斯,等他醒来再说。 如今看来,居然是双腿失去知觉吗? “不便?不!我不信!” 刚刚恢复记忆,正要豪情壮志开展自己事业,拳打现在北国王,脚踢对岸泰锡的伊休斯完全不能接受这件事,他像是发疯的兽,眼睛血红。 “去找泰锡神子,快!把他拦下!他能救我,他一定能救我!” 第143章 “你们殿下伤了, 那就躺着好好养伤,不要想东想西, 徒增烦恼。”北国的王冷漠地看着来求救的侍从。 受伤就要拦下泰锡神子救治?伊休斯是越活越糊涂了, 他以为自己是谁?不过一个自身难保的王弟。 不过, 怎么会那么巧?居然好巧不巧就摔在刚好竖起在夹缝里的兽牙上。想到伊休斯以前经常陪老国王观看斗兽,甚至提议过让奴隶勇士和野兽争斗……哈托尔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难道, 神灵真的不喜这种人斗兽的场面,于是以此惩戒? “殿下……” 看到侍从一脸为难的样子, 伊休斯就知道事情没有成。若他是哈托尔,他也不会同意,理智上伊休斯明白,情感上却完全不能接受。 他刚刚回想起所有事情, 一点一滴都是明明白白的, 世界仿佛在他面前打开了大门,里面有无数财宝,只要他走进去, 就能取用。 可是他,不能走了。 他的眼睛注视着光明,身体却只能牢牢钉在黑暗中, 何等的绝望? 北国尚没有残废掌管城市的传统,北国王怎么能不乘机收回城市?而他没有了城市, 一切理念和设想都是空中楼阁,无法成真。 那都是云泽曾经教导他,让他一步一步走上王位的东西。包括现在泰锡有的石磨, 还有泰锡没有的水车。 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清晰地印刻在大脑里。他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通向成功的钥匙。 醒来那一刻他何等狂喜,如今就有何等绝望。 用这些帮助哈托尔强大北国?哈……伊休斯的脸上有狰狞的笑,这又不是他的北国。 但是就这么死去他也舍不得。真正死过一次,才知道活着是多好的事情,伊休斯舍不得死。 伊休斯还记得,云泽曾经说过,让北国人,家家户户有足够粮食,有保暖衣物,吃得起肉,吃得起盐和糖。那时他没有当一回事,觉得就是梦话。后来他们关系恶化,云泽再没说过这样的话。 如今泰锡人已经家家有粮食,人人有衣服,还吃得起便宜的盐和高价的糖了吗? 原来云泽真的可以做到? 原来一直以来做不到的都是他自己? 与此同时,伊休斯双腿失去知觉成了废人的消息也快速传开。很多人盯着他的属城,毕竟这样好像也不太好管理城市。当然,具体还得看国王陛下是什么意思。 而身处后宫,同样被‘泰锡神子离开’的消息打击到的玛曼琳也知道了这件事,她心情复杂,同情里夹杂一点后怕。 北国王这种渣男,或者一个没有能力的好男人,她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会选前者。 伊休斯的属城她不是没有去过,和悉德比起来,一个是北上广,一个是印度贫民窟。或许有人愿意陪着伊休斯吃苦,但是意识到伊休斯已经被淘汰之后,玛曼琳迅速调整了方向。 她喜欢的是帝王,不是伊休斯。如果伊休斯没有帝王的光环,那他也没什么吸引人的。 只是糟糕的是,哈托尔显然没有他兄弟那么好忽悠,完全走肾不走心,而且女人众多又喜欢搞双标限制她们的行动,玛曼琳想要脱颖而出,难度实在太大。 本来泰锡神子是个很好的突破口,但是…… 泰锡神子收到那封信了吗?他是干脆逃跑,还是一点不畏惧? 玛曼琳自己想一想,如果是她,她肯定毫不畏惧,异世来的,和神国来的有什么区别?何况他身上那么多匪夷所思的道具,还收服了白色猎鹰和白色狮子作为宠物。说他是冒牌货,只怕所有人都会笑。 玛曼琳暗道命运不公,不再去想泰锡神子和伊休斯,先想办法扭转北国王对她的坏印象才是头等大事。 -- 第292页 云泽等人一直到了北国的港口,后方才传来这个消息:北国伊休斯失足摔下看台,双腿残废失去知觉。现在属城也已经被北国王收回,他重新回到之前那个小宫殿,就是云泽暂住的那个小宫殿。 云泽对这人也不是很熟,就是讲过两句话,所以除了同情,他还真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非要说的话,大概是倒霉吧。 那里虽然五米高,但是地面是泥土的,一般来说,摔下去摔断腿有可能,摔到半瘫真的是……几率太小了。 “神子殿下,我们来接您了。”巨大的幸福号慢慢驶入港口,斜板铺下,士兵走下来。他们利用升降设备将云泽的行李和马车一个个拉上去。云泽和美尼斯也走上去,船长看到他们非常高兴。 “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事情?”云泽脱了斗篷,坐在会客厅的沙发上,一手端着茶,一手拿着松子糖,整个人都松快了。虽然船上没有陆地上舒服,可是自己地盘才能带来这种安全感。 “我们在附近三叉岛上停留了一段时间,和当地土著交换了一些东西。有些小船偷偷出没转悠,打我们的主意,不过已经被打退了。” “那个岛上有土著?” “是,那里还没有国王,还是一个个部落,有三个部落在上面。我们和他们交换了布匹和糖。”船长拿出一个小本子,是用纸张制作的,上面是船长记录下来的交易物品名单和数量。 云泽将小本子上的记录看过一遍,发现船长用布料和糖换取了很多木料。 “这种木头很重,放在水面上会沉下来,可以修筑房舍,坚固。若非有殿下的大船,我们一次也带不回那么多木料。”船长说到这件事的时候还挺高兴。 “船长平日出海的时候也要带木头回来吗?” “我们海军真正在海上和人战斗的时候是不多的,多数时候是开辟航道守护商船用的。每年国内都要进口很多香料、药材、矿石、木材……都是海军在护航。陛下今年特意吩咐看到好木头就收集一些,刚好看到这些木头,就换了一些。” 云泽想到泰锡王已经被搬空的材料仓库,默然。 不过他倒是对那个还没有国家的小岛很感兴趣:“小岛就在北国和米萨附近,他们居然没有抢占?” “殿下别小看他们,他们的人藏在密林悬崖上,擅射箭,箭上抹了一种见血封喉的毒药。北国和米萨都打过主意,可是死伤了好一批海军,加上那个岛上没什么好东西,就放弃了。现在这个岛屿成了很多商队的中转地,当地人和商队交换东西,尤其是淡水,以获得物资。而商队和商队之间也会交换商品。” 云泽眼睛一亮:“这么说那还是个天然的中转港口?是不是有很多国家的商人会在那里?” 船长笑道:“那里的确有很多商队,殿下若是感兴趣,我们就去看看。” “有兴趣。”云泽特别坦率地说。 这一次出行之后,下一次不知道何年何月,这年代旅行一次成本太大,云泽也不想总是兴师动众,所以这一次一定要玩够本才是不虚此行。 泰锡的船队调转方向,朝着之前停靠的岛屿开去,那边假扮成海盗守株待兔的波曼人久等不见人,觉得很奇怪,就派出一个小队去打听。 半日过去,去刺探消息的人回来了:“将军,泰锡人早走了。” “叫老大。” “是,老大,泰锡人早走了。” 波曼的将军抓抓头发:“早走了?走哪个方向?” “那个方向,三叉岛的方向。” “他们不是刚从那里过来,又去那儿做什么?”波曼的将军想了一会儿,“我们也去,三叉岛那儿附近有个小岛礁,没有淡水,上面没有人,我们就去那儿,等着他们经过那儿,来一个三面包围。” 飘着黑旗的波曼海军就出发了,他们自认很低调,可是五艘大船领着二十多艘小船,实在低调不起来。这不,一伙海盗就盯上了。 “头儿,这好像是波曼那些人。”看得远的小喽啰过来汇报情况。 “波曼那些人?啧啧啧,这些人可抢了我们不少生意,我们抢劫货物,可是也没弄死商人啊。他们倒是好,把商人全弄死了,害得咱们这条线的商船少了许多。”海盗头子磨着牙。 把商人全杀了,根本就是杀鸡取卵,太不讲究。海盗头子和波曼海军积怨已久,因为他们都在这一片海域活动,常有摩擦。要不是对方出动的船太多,海盗头子都想去会一会了。 “不对,寻常商队不值得他们出动那么多船,莫非有肥羊经过?”海盗头子眼前一亮,“去,派一个会波曼话的,打听打听,看看是什么情况。” 云泽打了一个喷嚏,他拿出手帕擦擦鼻子,看向贝尔:“让你过来,是想让你认一个人。” 其实他可以在贝尔没有察觉的时候就把匠人找来,但是他既然将贝尔看作是自己人,没有必要进行这么明显的试探。反正看看匠人的表情也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殿下让我认人?”贝尔很奇怪,他还有什么需要认的人吗? “有一个人和你有几分相似,我怀疑是你的亲人,只是不确定。” 亲人?听到这个词的贝尔眼神暗淡了一下,他苦笑道:“殿下可能误会了,我早已没有亲人。” 所有的亲人,不是被活活烧死了,就是被绑到广场的石柱上,一个个砍下脑袋。不,或许还有几个有血缘关系的,但贝尔想起他们便想起自己深如海的仇恨,他们不是亲人,是仇人。 -- 第293页 当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他就只是贝尔,一个流浪艺人。 如果哪一天,有人能为他复仇,他将献上那里所有的防护图和暗道的地图。 贝尔观察很久,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野心的国家就是泰锡。泰锡的王野心勃勃,有机会他们肯定会选择拓展版图,托托克亚就在泰锡不远的南边。 托托克亚是被群山包围的平原,想要进入托托克亚,只能走险恶的山路。而且托托克亚多山林,林中有瘴气也有毒虫,所以即便托托克亚国力不强,也能稳稳守住国土。但是他知道有几个密道,可以不经陡峭的山路进入托托克亚。 云泽看到贝尔的样子,感觉他的背后也有一段不愿回首的往事。云泽并没有问,只是笑着说:“是不是都先看看,万一是呢,也算是找到了亲人。” “谢谢殿下。”贝尔最终没有拂去神子的好意,他坐在椅子上等着。 一会儿,会客厅的门被敲击了两声,门口侍卫说:“殿下,人来了。” “请他进来。” 门,缓缓打开,站在门口的就是云泽从莫干带来的雕刻师,他看起来面色好多了,不再一副病色,只是眉宇间还是挥之不去的浓愁。 他抬头,看到了云泽,然后注意到云泽边上的贝尔。 雕刻师的眼睛微微睁大,他看着贝尔,贝尔也看着他,两人四目相对。 “小舅舅?” 第144章 “小舅舅, 你还活着?”贝尔一下站起来,冲到了门口。 “塞特?是你?”雕刻师也很激动, “我一直在找你, 咳咳咳, 这些年还好吗?咳咳咳。” 说到激动处,他开始咳嗽, 贝尔拍他的肩膀:“小舅舅,塞特已经过去了, 现在我叫贝尔。是殿下收留了我,殿下……” 一转头,云泽已经消失了,连他的奶杯一块儿消失的。房间里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 贝尔为这种体贴心软了一片, 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他。 美尼斯听到门打开的声音, 抬起头看到云泽拿着他的杯子一脸深沉。 “怎么样,是亲人么?” 云泽缓缓转过视线:“你信吗,贝尔居然是托托克亚前王子, 如果没有意外,他还会是第一继承人。” 美尼斯放下笔:“猜到了。他们家族很多人都死了,减去这些明确死去的, 再减去年龄对不上的,贝尔只能是托托克亚那个传说中失踪的王子。” 云泽快步走过来, 杯子往桌子上一放,椅子拖过来,一坐, 看着美尼斯。 美尼斯把文件理到一边:“殿下似乎有问题要问我,您想知道什么?” “美尼斯,你知道托托克亚这件事吗?虽然一直听人说起,但从未听过完整版本。新的第一王妃很美艳吗?看贝尔和他小舅舅就知道之前的第一王妃差不了。所以是因为什么?” “殿下,比起迷恋某个女人而把王妃家族毁掉,我更愿意相信托托克亚的王是为了铜矿。” 云泽听到了关键点:“铜矿?王妃家族有铜矿?是不是出事前才开采出来的矿脉。” 美尼斯点点头,很是欣赏云泽的反应力:“王妃家族开出了一个很大的铜矿,里面铜矿的质量极高,不需要怎么锻造就能造出好兵器。那之后才出现了托托克亚的王迷恋某个女人的消息。” 云泽发散思维,他想到纣王和妲己、周幽王和褒姒的身上,以女人为借口,让众人的怒火有个宣泄的出口,对君王的苛责就会减少。 美人若在盛世,她的美貌可点缀历史,美人若在乱世,她的美貌就成乱国之祸。 托托克亚的新王妃看似受尽宠爱,但她只是一个借口,桃色的绯闻掩盖了君王的真实意图——铜矿。 云泽想到了泰锡第一王妃手里的铜矿,那还是泰锡的第一大铜矿,但是即便是婚后,这铜矿依旧是泰锡王妃的,连国王都只能拿出钱去买。 但是托托克亚的王显然没有这样的容人之量。就算在自己王妃手里他都不放心,非要抢到手里才觉得安心。 但是真的安心吗? 仇恨的种子已经埋下,只看它何时生根发芽。 云泽摇着头:“托托克亚的王太过短视,总想什么都握在手里,最后是什么都得不到。贝尔太不幸了。”母族的死亡,却因父亲的贪念而起。 “啊,突然想起来,我以前收到过一件雀羽线的斗篷,大概就是贝尔的,回去之后我再还给他。”兜兜转转,那件一次都没穿过的斗篷终于还是迎来了它真正的主人。 “殿下似乎很高兴?”美尼斯笑着问。 云泽点点头,又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甜牛奶:“当然,一个有才之人,若是用在合适的位置,可比铜矿贵重。” 这就是盯上贝尔的舅舅了,少年便有智慧的名声,如今被世事磨炼过,只会更加出色。这样的人才,合该留在他麾下,为他建言献策。 美尼斯闻言一笑:“这世上怕是只有极少人这么想,把人看得比铜矿重要。否则,托托克亚的王不至于做出这种事。” 云泽又喝了一口牛奶,嘴唇上沾了一点白胡子:“那是他目光短浅。” 贝尔和他舅舅说了很久的话,云泽再过去的时候两人都已经冷静下来。贝尔舅舅还是那一副瘦弱样子,只是眼里有了光。 他很郑重其事地向云泽行礼:“我是贝尔的舅舅阿拜多斯,见过神子殿下。” -- 第294页 “不必客气,你现在有什么打算?虽然我很想留你为我做事,但若是你还有别的事情,可以先忙你自己的事。” 云泽用的是以退为进这一招,阿拜多斯一听就明白,但是心里没有任何不高兴。 这个时候还有人想要留下他,并且看重他的能力,对他这家道中落看透世事炎凉的人是一种肯定。而且,他也需要云泽的权势,贝尔已经找回来,那么剩下的事情,一是好好照顾贝尔,二就是复仇。 他轻轻咳嗽了一声:“哪还有别的事情,找到贝尔,我已经没有别的愿望了,谢谢神子殿下,我愿为您驱使。” 之后,被称之为‘少年智慧’的阿拜多斯回去了护航船。虽然他已经和贝尔相认,但是安全起见,他还是要先回去护航船。 云泽准备观察一阵,若是可用,就试一试。如果他展示了自己的管理和用人上的才华,云泽甚至想着调他去绿云城做个市政官。之前的市政官可以调回来,另作安排。 走了一日,船队到达了三叉岛,这是一个造型有点像是乌龟的岛屿,一大一小连在一起的一个岛,四周有几个小岛礁,像是四肢。 “落潮的时候,海上会出现一条路,从主岛通向那个岛礁。”船长指着一个岛礁说。 船队停靠在主岛的天然港口处,那里已经有很多小船,比他们的护航船还要小一点。小船上来来往往的人,从一个船头跳到另一个船头,相互看看对方手里的商品,考虑着要不要交易。 这些小商人看到了泰锡的船队,尤其是大船,都目露畏惧,畏惧里还带着点羡慕。他们想要靠近,又不敢靠近,只是仰着头看着。 云泽已经准备换一身衣服,也去一艘艘小船上看看他们的货物。美尼斯自然要陪同的,只有白色海东青在他前面转悠,指望云泽多看它一眼,带它出去溜溜。 “带上你我不就暴露了么?”云泽摸摸它的脑袋,给它喂了肉干,又让人给狮子也准备些肉食。 云泽混在士兵里下去,这一片海礁和船头都是他们行商做生意的地方,很多礁石都被硬生生磨平了。 很多商船只是来这里待一天,补充一点淡水就走,久而久之,这就形成了这样特殊的交易市场。因为是各地来的商人,偶尔也能淘换到很不错的东西。有些东西在本国泛滥不值钱,到了别处却很值钱,于是商品开始流动,商业就是这么来的。 “有一种在八十年代的古玩市场淘金的感觉。”刚走到第一艘船就在角落发现一些菊石化石的云泽感慨着。 另一边,发现泰锡船队在三叉岛停靠下来的波曼海军也在附近一个无人岛屿停靠下来。 今天风大,还有点冷,波曼将军用衣服裹着身体,眯着眼睛看着苍茫大海:“泰锡的船队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他问仆人,仆人也不知道。波曼出来的船都是战船,这一次出来又匆忙,没有携带很多物资,所以波曼的将军有点不耐烦。自家粮草不足,还得守株待兔,可不就烦躁? 三叉岛上全是商船,但这些商船多少也配备了战力,波曼海军就是再来二十艘船,也不敢飘着黑旗冲进三叉岛本岛去。所以波曼的将军即便很想和泰锡海军干一架,他却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待在船头裹着旧袍子吹冷风。 “你说泰锡那艘大船上有棉衣吗?我听说泰锡的棉袍子很好穿,暖和又轻柔,就是贵了一点。” 那一头的云泽正拿着一卷薄薄的夹棉的被子和人换东西,对方不懂泰锡话,两个人在那里伸着手比划,好像喝酒划拳那样。不过云泽听得懂对方的话,知道她想要保暖的东西交换。 守船的这个女性商人一下认出云泽手里的被子,她很惊喜,二话不说就把云泽之前挑中的东西堆放到云泽怀里,然后一手捞走那条被子。 云泽一直以为海上行船的商人多是男人,但其实里面还有不少女性,只不过他们都晒得黝黑,认不出男女。这些女性商人是跟着父母辈一直在外面跑到大的,也不耐烦过寻常女人的生活,长大后还是会出来行商跑船。 这个年代还没有那种女人不能上船的奇怪言论,就算是保守的北国,看到女人跑船也觉得很正常。 美尼斯伸出手把云泽怀里的彩色贝壳一个个捞走,自己拿袍子给他兜着。只有一个水缸那么大的白色贝壳没办法,就让后面一个士兵帮忙拎回去。一条被子换这么些贝壳,虽然好看,在一般人看来也是不值的,但是云泽喜欢,就没什么不可以。 “那个大的白色贝壳叫做砗磲,看表面已经玉化,可以车珠……可以做白色颜料。” 除了海洋产物,云泽还遇到了很多出售香料的商船。香料质量轻价格贵,一船就能带很多,利润大,是很好的商品。他们发现了一艘来自香料之国哈蒙德的船,除了一捆捆的香草荚,云泽还发现了橡胶树的痕迹——是用橡胶树脂粘合的手工艺品。 但是很遗憾,船主没有携带橡胶树或者橡胶树的种子,他告诉云泽,这是他们哈蒙德一种特产树,这种树可以产出一种好用的粘合剂。 “橡胶树可是个宝贝,如果有了它,马车、轮船,各种生活工具都能革新了,效率更高,使用更加方便。”云泽小声但难以抑制兴奋地和美尼斯说。 美尼斯认认真真听着,暗暗把橡胶树的特征记在心里。每年泰锡都要从哈蒙德进口几船的香料,下一次可以进口一些树,连根和种子一块儿送来。 -- 第295页 云泽说是宝贝,那就一定是宝贝。 这一天逛下来,可说是收获众多,虽然脚都磨出了水泡,可是也发现了不少好东西。 除了橡胶树,云泽陆续发现了巴旦木和腰果这两种坚果。泰锡的气候很适合种植坚果类作物,巴旦木、腰果加上云泽自己就有的核桃,就是三种优质的坚果。泰锡本地还有开心果,只是品种还比较原始,所以云泽肯定是考虑种植游戏里的开心果种子。 “美尼斯,明天再去看一看,或许还有什么漏网之鱼呢?” 泰锡的船队在三叉岛一待就是三天,波曼的海军在寒风中一吹也是三天,波曼的将军几乎被海风吹成了人干,他破口大骂:“泰锡人在搞什么?那破岛上什么都没有,他们在那孵蛋吗?” 另一头,盯上了波曼海军的海盗也探听到了消息,原来波曼海军扮成海盗偷偷摸摸在这里就是为了伏击泰锡海军。 “头儿,我们可以等两边打起来,再偷偷……”小海盗弓着身体挤眉弄眼。 海盗头子皱起眉:“我们这点人,遇上谁都不好。别看他们打起来就觉得能分一块肉,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而且,那泰锡神子和我鬼七喝过酒,有交情。要说我愿意谁输,当然还是波曼海军。……你过来,我有句话交代你。” “你坐小船去三叉岛,去找泰锡的船……”海盗头子如此这般说了一遍,一拍小海盗的脑袋,“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我马上就去。” 第145章 “您好, 神子殿下,我们头儿和您在黑鲨岛见过。” 接到士兵来报, 说有个自称黑鲨岛来的小海盗要见他。云泽想了想, 放他上来, 之后一个穿着补丁装的年纪不大一脸油滑的小海盗就出现了。 他先是动作不标准怪模怪样给云泽请安,然后才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殿下, 我们头儿在前头发现了一伙海盗,不像是附近混的, 一打听才知道,是波曼的海军挂着黑旗,专门等您的。我们头儿说您和他是一起喝过酒的交情,他不能白白看着您被伏击, 就派我来给您报信来了。” 云泽眉头都没动一下, 还是笑呵呵的:“谢谢你来报信,也谢谢你头儿,回头见着再喝酒。对了, 你吃过饭没有?厨房刚刚做好了面包和肉汤,牛骨熬汤,库里来的酱料, 加了胡萝卜和黄金麦,辛香浓郁, 这个天气吃刚刚好。” 小海盗本来就饿着,听了这个形容哪里还忍得住?可是他又想着他们头儿的嘱咐,十分犹豫。 看出了他的顾虑, 云泽笑道:“也是,你们头儿应该还等着你回去。这样,你等两分钟,我刚好让厨房片一些烧好的酱牛肉,再带一壶酒,给你们头儿捎过去。” 又是肉又是酒,若是他们头儿开心,身边的小海盗也能分得一点。这个小海盗摸摸肚子,连连点头。 他这馋嘴样子倒是有点这个年纪的孩子样,云泽让人将一盘干果盘送到他面前。 “你先吃着,我去换身衣服。” 云泽穿得还是出门那套灰扑扑的衣服,一路走下来,身上沾了不少脏东西,衣摆打湿了一片。小海盗知道他们这种贵人最讲究,加上吸引力全给干果吸引走,自然就是点头。 笑眯眯的云泽进了内室,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他一边脱下外袍,一边和美尼斯商量对策。 这个海盗专门跑一趟,波曼海军守在外面的消息应该是真的,但是更具体就得再打探仔细一些。 而且,就算波曼海军是真的准备伏击他们,海盗们又是为什么跑来报信?总不能是因为喝过一顿酒就肝胆相照了吧? “他来得倒是巧,昨天才宰杀了一头牛。送些肉和酒过去,先不深究背后的原因,到底提醒了一场。不能让人觉得我们做事不讲道义。”云泽穿上新的袍子,然后整理头发。 美尼斯为他束发,一边笑着说:“如果是真的,殿下那些酒就没有白白浪费。想要知道真假,可以趁着天黑的时候,派人去看一看,是否真的有波曼海军,是不是就在等我们。” 虽然被伏击他们也不惧怕,但是提前做好准备总是更好。如果海盗来报的消息是真的,的确为他们避免了许多损失。这部分损失的价值可比那一顿酒要高。 “我不知道他们通知我们有多少是结交之心,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们和波曼对上,两败俱伤,他们也不介意在我们身上挖走一块肉。虽然我们有船,并不惧怕,可是有冲突,就一定有伤亡。小小损伤还没事,若是大的折损,鲨鱼就该扑上来了。” 美尼斯并不像是云泽那么愁,云泽发愁是担心士兵的生命安全,但是战士本来就是死人堆里拼杀出来的。 泰锡战士的福利一向很高,送钱和田地,如今还有很多额外荣誉。但这一切不是没有代价,代价就是经常面对这种生死危机。 “殿下对士兵保护太过了。”美尼斯说,“不经历一场场战斗,就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战士。我倒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波曼的海军既有正规军的训练有素,又有海盗的狡诈多变,是个很好的磨刀石。” 云泽知道美尼斯说得对,战斗是士兵的天职。 “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等打听清楚情况再商议。” 换了衣服云泽就出去了,前后不过三分钟,但小海盗手里的干果盘已经空了一大半。奇怪的是没有果皮碎屑,云泽再仔细一看,他把外面的果皮也吃掉了,连盘子里拿来泡柠檬水的柠檬片都没放过。 -- 第296页 “……”这可是切开的青柠檬晒干制作的,吃起来不酸吗? 小海盗本来吃得开开心心,虽然看起来脏兮兮的,吃相倒是不脏。结果他一看到云泽,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猴子,一下就把盘子放下,手缩起来。 “这些也好吃。”云泽顺手又给抓了一把果干,还给他指出来哪些甜哪些酸,哪些果肉软糯。 见云泽不怪他吃太多,小海盗看了一会儿,才又把黑乎乎的爪子伸出来。 云泽自己手里也捏着一把松子,他一边吃一边和小海盗闲聊,没有聊很多,就是聊聊小海盗自己的事情。 比如小小年纪怎么会想到去海上讨生活之类的。 小海盗见着云泽亲切,又觉得这些东西说出来也无所谓,就一五一十说了。 小海盗原是哪儿人他自己都不知道,只记得自己被家里父母卖给了一个船长,他从小就在船上长大,小时候清洗船甲板,大了帮忙运送货物。 那船是个大商船,而他就是其中一个小奴隶。后来他们那艘船在海上迷失了方向转悠了几个月,很多船员得了败血症。得了败血症的船员都要被丢下海,小海盗也是一样。 不过他还算幸运,抓着不知道哪里飘来的木板没有沉下去,然后就被他嘴里的头儿救了。 很普通的身世,小海盗自己说的时候还乐呵呵的,并不觉得艰苦或者困难。但是他最喜欢的当然还是现在的生活,虽然朝不保夕,可是自由自在的,头儿也不随便打骂他,挺好的。 这会儿厨房的牛肉都已经炖好了切块,云泽直接用一个带盖子的砂锅装了,再放上一壶酒,两都用麻绳吊着提起来:“这些给你头儿,有机会再喝酒。” 酱牛肉的香味实在是太浓厚了,都是大块的腱子肉,带着牛筋的,一块块加上香料炖烂了,捞出来放凉切块。肉香混合着香料的味道散出来,闻到之后口水就开始自动分泌。 小海盗馋得不行,他用自己的乞丐装擦擦口水,然后抱起这一锅肉,酒瓶子被麻绳吊着在下面晃动:“那我走啦,谢谢您,神子殿下。” 小海盗走了没有多久,泰锡这边就出来一艘小船,准备去查探情况。这些都是水性极好,能潜泳几分钟的‘水鬼’。云泽不放心,刚好屠宰了牛,就用牛膀胱给他们做了一个水下呼吸用的气囊。别说,虽然闻起来一股怪味,在水底下还真能救命。 这群水鬼到了第二日才回来,他们在海水里泡了一个晚上,竖着耳朵听了一个晚上,回来的时候皮肤都皱巴巴的。 “厨房烧着面包粥和药汤,今天你们好好休息。”士兵把知道的一五一十说了之后,云泽就让他们下去休息了。 倒是他看扁了海盗,人家还真是来报信的。这就是一群波曼士兵,人数有上千,二十几条船,其中五艘大的战船。他们也的确是为了泰锡船队而来,为了抓住他这个泰锡神子换取物资。 波曼海军连失败的可能性也想到了,说情况不对就立刻撤离,他们往四面八方逃,泰锡船就那么多,根本追不上。而且他们也不可能猜到会是波曼海军。 因为这片海域是泰锡海军甚少涉及的海域,所以波曼海军这样自信满满。大概他们自己也没有料到,自认完美的伪装,分分钟被海盗撕破了还丢到泰锡船队的面前。 但是波曼海军说的情况也确实存在,他们船多,一分散开就能保存下大批人手,损伤没有那么大。 云泽想了一会儿,他可不太想看到敌人打了他们还洋洋得意地离开。 “把厨房的酱牛肉拿一块儿来。”云泽突然说。 侍女不明所以,还是从厨房端来了一盘酱牛肉,都是腱子肉,吃起来又香又有嚼劲。 云泽把肉放到白色海东青的面前,猎鹰的眼睛看着云泽,对这种散发浓郁香料味道的牛肉不屑一顾:本鹰只吃最新鲜的肉,少拿这种怪东西糊弄我。 云泽把它头转过来:“谁让你吃了?记住这个味道,帮我送一封信,回来有最新鲜的牛肉条。” “殿下要联系海盗?是想要联合海盗一起对付波曼海军?”美尼斯一下猜出云泽的打算。 “联系海盗?”船长不明所以。 云泽嘴角的微笑带起一点恶意:“他们不是要假扮海盗伏击我们吗?他们能伏击,我们也能。联系上附近其他海盗们,来一个黑吃黑。波曼虽是小国,战船水平却不错,海盗们最缺就是船。虏获战船,我们均分。” 海盗们爱船如战士爱刀,船这种东西,自然是多多益善,他们不会拒绝的。 船长眼睛亮了:“殿下,我们要大船!” “船长想要大船?” “对。那种战船所用木料都是百年的特殊木材,别说海盗,就算是我们泰锡海军,船的数量也一直紧缺,如果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到时候我们可以专打大船,小心点别打沉就好。” 美尼斯提出反对意见:“和海盗合作,有损殿下声誉。” 声誉?船长愣了一下,说实话,泰锡国从上到下都是实用主义者。不,这个时代大部分国家都是实用主义者,也就是要里子不要面子。所以假扮海盗伏击敌人这种事,各国都没少干,包括泰锡,船长也就不觉得和海盗合作有什么问题。 一开始船长没有考虑到声誉这个问题,现在才想起这是神子殿下主持,有什么都会先找他。他的脸上出现了羞愧表情:“是我欠缺考虑了。” -- 第297页 几艘船而已,为这个破坏了神子殿下的声望,得不偿失。 云泽让他们放宽心:“虽然是合作,但不会是明面上的。而且这件事本来和海盗没有关系,也不可能指望他们打头阵。所以我想的是,我们和波曼海军对战,海盗在他们可能退走的方向守着。波曼海军若是退走,遇上这些海盗也得割下一层肉。” 海盗实力肯定没有波曼海军强,但是对付溃散后支离破碎的波曼海军却没什么问题。 也就是说,避开泰锡海军和海盗的直接接触,虽然是双方包围夹击,但是看起来好像只是海盗路过,发现逃窜的波曼海军,决定来一波黑吃黑。 任谁也说不出泰锡海军和海盗合作的话,对云泽的声誉自然没有损害。至于私底下的猜测,不过是猜测而已,如今云泽名头正盛,这种立不住脚的猜测根本掀不起大波浪。 云泽也很重视自己的声誉,因为他确实需要名声去推广商品。 大家同意了这个计划,云泽立刻用通用字拟写了一块泥板,让猎鹰带去给海盗。找到目标味道后直接把东西丢下去就可以,云泽在里面做足了防震措施,为了保护脆弱的泥板。 猎鹰一震翅膀飞走了,云泽站在船头,突然他脸色变得很奇怪,因为他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非常非常关键。 “海盗识字吗?” 第146章 海盗识字吗? 不识。 不过他还是通过这只罕见的白色猎鹰判断是云泽要联系他, 于是他又派出自己的手下,去问问什么情况。如何方便的话, 能不能再来点酒和肉。 哎呀, 要不说是泰锡神子, 这种穷乡僻壤还能弄到这么好的肉,还做得那么好吃。叫鬼七的海盗头子觉得自己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肉。 小海盗来了, 照例吃了一碟子干果,带走一大锅的肉, 他还带去云泽的合作计划。 海盗头子听了一拍大腿:“哎呀,我兄弟上道啊。” 前面还一直泰锡神子、泰锡神子地喊,这会儿一听自己能趁机吃一块肉,立马就变成了‘我兄弟’。当然, 下属们也差不多就是了。 他们实力不足以与正规海军对干, 但是能痛打落水狗,再捞走一些船,不也是很好吗? 泰锡海军和海盗约好了时间, 只等最后一刻,那边波曼海军却快要等不及,都要主动出击了。 原因无他, 没粮食没淡水了。没淡水的情况还要更严重一些,食物能现捞现捕, 水只能派船去弄一些。这附近最近就是三叉岛,他们只能绕道去另一边取水,这样还是不够用, 上千号人吃用呢。 “再等一日!”波曼将军恨恨地用手捶护栏,“我就不信了,泰锡船队还能长在那儿了?” 波曼将军骂骂咧咧,但是那一天鸭蛋黄一样的太阳沉入海底,泰锡船队还是没有任何动静。 波曼将军服了,他彻底服了,泰锡神子真有病啊,在这种穷乡僻壤停了四天。他抹了一把脸,他和他的下属对着大海看了一整天,也累了。 “留下几个看守,其他人先去睡觉。看来今天也不会来了。” 这年头少有人会在晚上行动,尤其是船队,这样很不安全,万一撞上暗礁就完了,所以波曼将军很放心就去睡了。只是他运气不好,那一天的晚上,夜半三四点,人的精神最是疲乏的时候,泰锡船队出来了。 波曼将军艰难地从船舱里出来,冷水吹得他打哆嗦:“泰锡船队来了?” 波曼的士兵一个个被叫醒,他们迷迷糊糊,连衣服都穿错了,一个问:“谁穿了我的裤子?”一个问:“谁拿了我的刀?” 波曼将军有起床气,这会儿他的心情十分糟糕,泰锡船队是有病吗?他们干嘛这个点偷偷摸摸出来?哪怕海盗都不会这个点偷偷摸摸做贼一样出来。 莫非就是为了躲避可能的伏击?波曼将军暗想。 “都打起精神!”波曼将军踢了一个迷迷瞪瞪的士兵一脚,更大声一点喊,“这次打赢了,我请所有人吃肉!” 这下士兵终于来精神了,他们强撑着眼皮子,手里握着刀,就等波曼的将军一声令下。 “船来了!” 对海上讨生活的人来说,通过海浪的声音分辨前方是否有障碍是一种必须学习的技能。泰锡的船队走得再安静,个头在这里摆着,不可能毫无动静。 远远的,波曼的将军看到了一个巨大的阴影,但是其他人因为长期某维生素摄入不足所以夜盲症,根本没看到这黑漆漆的夜里的阴影。 波曼的将军指了一个方向,所有的船一下都出现了火把,船员们拼命划船,将船开到泰锡船队附近。然而士兵们没有料想到的是,从那船上飞来一块块脸盆大的石头,重力加速度下就像是一个个实心的炮弹,一下击穿了小船那脆弱的船板。 一个照面,波曼的船队直接被击沉了四艘小船,并且还有两个也被打穿一角,眼看着也是不行了。 波曼的将军脸色一白:“丢掉火炬!快!” 但还是晚了,就这功夫,又是三艘小船被击中,水很快从缺口进来,一下淹没到了士兵的脚边。 举起火炬的小船简直是黑夜中一个个鲜明的靶子,遇上幸福号这种携带投石机的大船,可以说是虫子遇到公鸡,一打一个准。 “居然带着攻城的工具?”波曼将军的脸色也夜色一样黑,布衣对上装甲,怎么打? -- 第298页 云泽拢着袖子站在高处,海战这种事他不擅长,所以是船长在指挥。他的贡献大概就是提供了几种还算有效的攻击方法? 船长第一次驾驭这种大船迎击敌人,他就站在指挥室,用口哨传递他的命令——这种乌漆嘛黑的地方,挥旗子打手势也看不见啊。 “嘟——”哨子一声响,船上的弓箭手立刻点燃了自己手上的箭头,箭头上现在是一团棉布,棉布外面沾满了油脂,一点就燃。 火箭像是一阵流星雨,朝着之前波曼海军的位置飞了过去。大部分落进海里,但也有小半射中了敌人的船板。 这个时代的船上涂的防水材料多是油脂,所以非常怕火,火攻是海战最喜欢的攻击方式之一。为了对付火攻,一般船上都挂着几个水桶,好及时提水浇灭火焰。 但是这种云泽改良过的火箭狠就狠在这里,除了棉布外面涂抹的油脂,棉布里面其实是一个药丸,高温融掉外面的蜡膜,里面的药粉遇热就会散开,就是最上等的毒。但是这种毒浓度不够就没什么用了,只能起作用一时。 这也就够了。 等到那边船员提水来浇,迷烟已经开始发挥作用。 ‘噗通’! 波曼士兵接二连三地摔进了水里,波曼将军一边用打湿的头巾捂着口鼻一边大喊:“撤退,快!” 相差还有几十米,还没有短兵相接就撤退,说出去简直丢人,但是没办法了,再不走怕是得留下一半。波曼的这个将军再效忠那个王子也不想用自己的身家做铺垫。 在波曼,海军的数量和船的数量才是衡量一个人财富的标准。 船长拿着望远镜,他清楚地看到波曼的海军正在往后撤退,他再次吹响了口哨,底下六艘护航船立刻调整帆的角度,开始追击。 之前烧起来的船为他们提供了前进的方向。 泰锡士兵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然后快速划动船桨,风帆提供加速。他们的船改造过,行驶起来又快又稳,不多时就追上了犹如丧家之犬的波曼海军,当然,都是挑的那种大的战船,小船都没在泰锡士兵的眼里。 前面两波攻击已经吓破波曼海军的胆,就算波曼将军又骂又踢士兵们还是飞快逃窜不和泰锡人正面冲突。 “停下!不停下我杀了你!” 波曼将军的怒骂声他们置若罔闻,一个士兵甚至冷笑道:“停下等死吗?大不了老子衣服一脱去当海盗,不受你鸟气!” 波曼将军往日对士兵太不客气,到了关键时候士兵也不愿留下和他共生死。 泰锡的船队已经到了眼前,准备充分的泰锡士兵将长长的木板横在两船之间,然后快速从他们的船上跳到波曼的战船上,刀对刀,枪对枪。 波曼的将军拿起武器迎敌,他的心里把那个王子骂了一千遍。 披着狼皮虚张声势的羊?去他娘的羊! 而那些逃走的士兵也遇到了新的敌人,那是守在他们退路上很久的真正的海盗们。大头泰锡海军吃,小头他们吃,海盗们一点不挑食,小船他们也很喜欢。 鬼七站在船头,看着远处那个庞然大物:“我个乖乖,幸好老子当时就没想打泰锡船的主意,这根本就是覆盖了一层铜皮的大野牛,咬一口崩牙不说,连狮子都要被它的牛角刺穿。” 就那两波攻击,哪个船队扛得住? 这次跟着云泽出来的泰锡海军都是精锐,而波曼的海军都是普通的,而且一个士气高涨一个丢盔卸甲,这一个照面,情况如何还用猜吗? 波曼海军根本不是泰锡海军的对手,没有几招就会折在泰锡士兵的刀枪之下。 泰锡士兵越杀越勇,就算偶然被伤到,依旧不能阻止他们的进攻。波曼士兵实在打不过凶神恶煞的泰锡士兵,他们不得不选择弃船而走。这里面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波曼的将军。 “你们知道?到底是谁告密?”波曼将军将刀压在一个泰锡士兵脖子上,却不等他任何回应一刀割开喉咙。 他大概割到了大动脉,士兵的血一股一股涌出来,很快染红了船板。 “哈里!”泰锡士兵的同伴的眼睛仿佛被这血染红了,他一刀向波曼的将军劈过来,却被挡住了。 “泰锡!泰锡……啊——”波曼的将军爆发出强大的力气,他双目腥红,疯狂而嗜杀。 兵器和兵器相撞,撞出了火花。肉体和肉体相搏,以一方倒下为结局。 战争是血肉的磨坊,仿佛多少生命投进去都是不够的。 “波曼使者,该死。”云泽说这句话的时候语调没有强烈的起伏,“这一场战争本不该有。” 处在这个年代,战争无可避免,泰锡以后也会有不义的侵略之战。但是仅仅是因为某个人的私人理由死伤那么多人,这其中还有不少他日日见到的人…… 美尼斯将斗篷披在他身上:“殿下,一晚没有睡,您该休息了。到了明天,一切都结束了。” 云泽拢了下斗篷的边:“不,我要等到日出。这次的作战计划也有我的参与,现在就去睡觉的话,感觉自己像是逃兵一样。” 美尼斯不再说话,他只是安静站在云泽身边,陪着他。 战斗持续了半个晚上,一直到天蒙蒙亮,天空翻起鱼肚白,这场战斗才算是完结。 泰锡的船开回来,还缴获了三艘战船。泰锡海军虽有死伤,死亡数量却控制在个位数,已经是大胜。 -- 第299页 这几个人都是死在波曼的将军手里,但是波曼的将军自己也死了,他最得意的宝刀和随身财物都被搜走。其他零零散散的波曼士兵已经坐小船逃离。其中一小半成了海盗的战利品。 海盗们已经撤离,还带走七条小船。 海盗们离开前对泰锡的船队扬了扬黑旗,看起来像是挑衅,因为海盗都是这样挑衅敌人。但是泰锡船长知道,这是海盗在表示感谢和后会有期。 受伤的士兵被抬进去,他们需要尽快处理伤口。 已经死亡的士兵,他们的尸体被放在一个木板上,盖上衣服,然后滑入水里。这是海葬,士兵们已经习惯了,留下的这些人或许在未来某一天也要以这种方式,永远和大海合在一起。 太阳从尽头升起,海平面出现的一线金红色。 慢慢的,温暖的阳光均匀地洒落在平静的海面上,士兵和残船已经沉入海底,只有一些破碎的船板和不知道谁的旧衣服漂浮在海面上。 大海吞噬了一切,也抚平了一切。渺小人类的争斗在大自然面前不值一提。 船头的云泽眯着眼睛欣赏日出:“海上的日出可真美。” 第147章 出来的时候泰锡船队有一艘大船六艘护航船, 准备回去了,泰锡的船队变成了一艘大船和九艘护航船。 他们经过了米萨, 这又是一个强大的岛国。 船在某个小岛的港口停靠下来, 官员知道这是泰锡神子的船队, 出来迎接他。 米萨是个很有趣的国家,有九个大岛, 就有九个岛主,国家的王是九个岛主轮流在坐, 所以事实上米萨有九个王室,王室之间相互联姻。 另外一个很有趣的地方是,米萨的九个岛以九种海里的珍宝命名:珊瑚、珍珠、紫贝、海宝……而云泽的船停靠的小岛就是珊瑚之岛,传说这里曾经出现过将近两米高的红珊瑚, 现在是这个岛主的秘宝, 寻常人是不能得见的。 “当然,如果是您,尊贵的神子殿下, 一定能见到我们岛的宝物的。我们岛主最喜欢您这样尊贵的客人。”迎接他们的官员非常热情地说。 这个官员的脸上有经历疫病留下的疮疤,他应该是那一场瘟疫的幸存者。 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对云泽这样热情,又是介绍本地风土人情, 又是介绍罕见的宝物和各种传说。当时云泽的药方和治疗方法救了不少人。 现在这个官员正积极地表示,如果云泽有这个意愿, 他可以作为担保人向岛主申请看一看珊瑚岛的宝物。 去看岛主的宝物?只怕又出现什么波折。 才折损了好些士兵的云泽实在不想发生什么莫名其妙的意外了,他果断拒绝了这种邀请:“谢谢,贵岛主的宝物我怎么好随意见?而且明日我们船队就走了, 不要打扰了岛主。” 说话的官员十分失望:“那真是太可惜了。您难得来一次,我真想让您见一见我们珊瑚岛最美的宝物。” 泰锡的船队要在岛上停留一日,他们需要补充一点淡水、食物,另外新弄到的船也要清理一下。 距离波曼海军袭击已经过了几日,但是没有传出任何消息和流言,连损失惨重的波曼人自己都安静如木鸡。但是那个波曼使者回去肯定不好过了,波曼的海军和船是最大资源,这些损失会算在那个波曼使者的身上。 “波曼的王室相互之间的厮杀斗争都是常态,他们不会留一个失势的对手在那里。” 这一次出国见识了很多很多人,还有很多很多国家,美尼斯尽量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告诉云泽。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云泽进步很快,他褪去稚嫩,越来越有神子的威严。 但是在美尼斯的眼前,他还是放松的,偶尔露出一点孩子般的小脾气。 公事状态和私事状态,这个度云泽把握得很好。 海风吹来,吹乱了他的头发。 云泽将刘海拨到一边,问随行官员:“我们要在此停留一日,珊瑚岛有什么可以走一走、吹吹风的地方吗?” “神子殿下,我们珊瑚岛有一个半月湾,那里可是大家最喜欢的地方。海岸上铺满了金黄的沙子,海浪轻缓拍打在岸上,孩子们在那里捡贝壳,美丽的贝壳也会为他们的家庭带来收入。听说运气很好的人还会捡到珍珠。” 如果平民的孩子会过去捡贝壳,那应该不是什么需要特权的区域,云泽喜欢这种。 于是他点点头:“那就麻烦你带我们过去了。” 他们绕路到了珊瑚岛的另一面,这边有一条金色的海岸线。地上是绵软的白沙,碧蓝的大海上白色的海浪一波一波卷过来,海鸥在掠食。若是后世,这里应该会是很有名的旅游度假胜地。 沙滩上果然有许多孩子在捡被海浪推过来的贝壳,他们年纪都很小,最大的七八岁,小的三四岁。 “那些孩子都是渔民家里的,几个孩子一起出来。等他们大一点就要跟着父母学习打鱼,现在先捡些贝壳。这里常有商人过来收购这些贝壳,这些贝壳里最美丽的会做成项链和首饰。”官员慢慢和云泽解释这边的情况。 虽然这里很美,但是大人都忙着打鱼,只有一些年轻的恋爱中的情人和年纪不大的孩子会过来。 云泽弯腰捡起脚边一枚破碎的海螺,是一枚彩色纹路的宝塔螺,可惜是破的,只有一半。 -- 第300页 “这里的沙子又细又软。”他说着脱下靴子,那些孩子和年轻人都赤着脚在沙地上走,穿着鞋子反而觉得很奇怪。 光脚丫接触到沙面的感觉很有趣,慢慢陷在松软的沙子里,好像陷在棉花里。 他解开了斗篷,也放在那个看守东西的士兵那里,士兵带着一个大包裹,里面什么都有。 其实秋冬季节的海边有点冷,幸好今天阳光很好,仿佛又享受到了海边散步的快乐。 云泽和美尼斯故意踩着海岸线走,潮水淹没他的脚,又退回去。这个过程很好玩,因为双脚泡在水里的时候,沙子会被潮水带走,于是脚下的沙面松动,有一种世界在动而我不动的感觉。 他也会盯下脚下的沙面,偶尔海水冲刷后,会有美丽的贝壳露出来。云泽已经捡了五六个贝壳,他将它们放在一个小口袋里。 突然,云泽发现了一个很大的表面十分粗糙的贝壳。 这一片是孩子们捡过的,他们留下这么大的一个贝壳,是说明这种粗糙的大贝壳不值钱吗? “这和我们的水囊差不多大了。”云泽把贝壳拿起来晃了晃,晃出一些没有完全腐蚀干净的螺肉,有点儿臭。 正要丢掉,一个东西滚出来。 “咦?”云泽把它捡起来,是一枚龙眼那么大的椭圆珠子,红色的,上面有漂亮的火焰纹。 “是火焰珠!”随行官员惊喜地喊出来,“这可是很珍贵的珍珠,传说是太阳神赠与海神的火焰幻化而成。不愧是神子殿下,这是海神在和您打招呼呢。” 米萨的主神是海神,官员这么说,是对云泽的最高赞美。 云泽知道这个,海螺珍珠,这么大的个头也算得上宝物了。 “美尼斯喜欢吗?以后可以镶嵌在权杖上。”美尼斯要继承的是太阳神的神殿,螺珠上有如同火焰的纹路,很适合镶嵌在权杖上。 美尼斯没想到这么珍贵的东西,云泽却想着未来镶嵌在他的权杖上。 “谢谢殿下,您送的,我都喜欢。” 获得海螺珠,他就已经得到最好的回忆作为礼物了,云泽在沙滩上继续走,却不再捡取贝壳。海滩上的人都好奇地看他,他们虽然见过很多外国商人,但是应该还没有见过云泽这样的长相。 走了一圈回来,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他们走到上方一个斜坡那儿,士兵一直守在那里。 阿梅从大口袋里拿出厚实的棉布毯子铺在地上,放上一叠叠的食物,有切好的肉片、一块块点心、洗干净的水果、做好的三明治…… 云泽坐在野餐垫子上,手里拿着三明治,里面夹了一片新鲜蔬菜、一片荷包蛋、一片熏肉,还涂上了美味的酱。 珊瑚岛的官员也很喜欢三明治:“这种面包夹着菜吃的方式可真是不错,我们也能夹着鱼排肉吃。” 他们一边享用美食,一边欣赏海边的落日,风吹过来,把忧愁全部吹散了。 带来的食物很多,自己等人吃不完,云泽就叫阿梅送一些面包给沙滩上的孩子们。他们拿着松软的面包快乐地跑来跑去,一些人当场就吃了,一些人舍不得,塞进衣服口袋里。 孩子们提着小篓准备回家了,他们成群结伴在沙滩上。 这时却跑过来一队凶神恶煞的士兵,伸手把几个孩子往边上一推,嘴里呵斥着:“让开让开,瑞希大人来游玩,闲杂人都滚开。” 孩子被推倒在地上,贝壳从小篓里掉出来。他是个很小的孩子,还不知道厉害,看着贝壳就哇哇大哭起来:“你坏!你坏!你把我的贝……唔。” 旁边大一点的孩子立马捂上他的嘴,对着面露不善的士兵点头哈腰:“大人对不起,我弟弟不懂事。” 那个士兵很恼火,但是他的同伴拦住他:“算了算了,还是孩子,懂什么?” 说着这个人弯腰把掉落的贝壳捡起来放回去,恶声恶气地说:“走走,都回家去,这里不许待了。” 士兵脚步很快,一会儿就到了云泽这边,前头的士兵伸脚就想踹翻他们的野餐篮,却被泰锡士兵一拳揍倒在地上。 “你们干什么?造反闹事啊?!” 一直背对着他们的珊瑚岛官员转过身:“你们干什么?造反闹事?” 士兵的怒骂戛然而止:“市政官大人?” 被破坏了美好心情,还在云泽面前留下一个坏印象,市政官的心情突然从晴天变成暴风雨的天气。 “干什么?你们干什么?” 士兵缩起身体:“大人,瑞希大人说要来半月湾游玩。他身体不好,怕人冲撞了,所以……” “所以什么?你给我说说清楚!岛主来尚且不驱赶这些孩子,他瑞希不过岛主身边一只狗,他想干什么?!” “一只狗?殿下,您可听得仔仔细细的,他说我是狗啊。”一个声音出现,明明是挺好听的声线,怎么听起来有种奸邪的味道? 原来又来了两人,中间是个面容四十多一身黑亮皮肤的野性美人,虽然脸上已经有了一些纹路,但整体上还是很美的。她的边上有个皮相很美的男人,白皮肤红嘴唇,正瞪着眼睛看他们。 御姐,和她的小奶狗? 市政官见了这个女子,立刻站好了,弯腰行礼:“见过岛主。” 岛主伸手让市政官起来,然后饶有兴致地看着市政官身后一群人,尤其是云泽。她的目光在云泽的发色和眼睛颜色上来回转,想到了什么,笑容更深了一层:“不用多礼,你在此招待客人?” -- 第301页 市政官知道岛主已经认出来,点点头恭敬道:“是的,客人们今日才到,我正带他们来此处游玩。” “既然来了珊瑚岛,怎么不请客人去宫里坐一坐?这样可怠慢了客人了。”岛主笑着说,她的皮肤虽然黑,却很健康有光泽,笑起来很爽朗阳光。 珊瑚岛的岛主是作为岛主在邀请泰锡神子,但她身边的人却误会了。 这个美貌的男人看看云泽,再看看岛主,又很凶地瞪了一眼市政官,眼圈发红地拉住岛主的手:“殿下,您不心疼我了吗?” 岛主摸摸他的脸:“你乖一点,别闹事。” 他咬咬牙,越发觉得自己就是被抛弃的旧人,忍不住红着眼看向云泽,上下一打量:哼,也不过如此! 云泽:…… 第148章 珊瑚岛岛主邀请, 云泽等人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去看一看。哪怕领略一下不同地方的建筑也好, 天黑前回船上。以后再想出来也不容易, 所以能逛一逛就逛一逛。 只是回去的这一路, 那个美貌男人还是看云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 一会儿云泽大概明白了, 他是将自己当作是情敌了。所以这个男人是岛主的情夫?看着也不像是正的,而且市政官对他也没多少尊重。 “他是岛主情人?”云泽小声问美尼斯。 “珊瑚岛的岛主最喜欢漂亮的男人, 已经纳进来很多美男子了。岛上很多人为了讨好岛主,都送她美男子。大概,他误会您也是如此。”美尼斯三言两语解释了一遍,“不过殿下不必担心, 您这样的身份, 珊瑚岛的岛主绝不至于对您有什么举动。” 云泽能看出来,其他人也能看出来。 他们身后市政官的脸上是大写一个冤。这个岛主情人误会云泽,他比云泽还要生气, 毕竟偶像嘛,那是容不得一点污蔑的存在。 这一位可是神子殿下,居然将他看作是以色侍人的男宠? 市政官黑着个脸, 对这个只会痴缠不休除了脸没一处优点的男人更是看不上。 岛主能跑到半月湾散步,说明这里离她住所本来也不远, 果然,没有多久,他们就到了岛主的宫殿。 这是一个修成了海螺形状的石头城堡, 阶梯螺旋式上升,岛主居住的地方却不在最上面。 “上面是瞭望塔,夜幕降临时,塔里就会点起灯,给过往的船只提供一点方向。”市政官像个经验丰富的导游给云泽介绍。 他说了之后没有多久,那个六根立柱撑起的小阁楼里出现了温暖的光。 这时候外面的太阳已经有一半沉入海里,天空泛起冷清的灰白色,风也变冷了,云泽已经披上了斗篷。 但是那个小阁楼里的光却是明亮的橘黄色,在这种时候尤其温暖。 “神子殿下想要上去看看吗?”见云泽似乎很感兴趣,前面的岛主突然回头问。 “方便吗?”云泽虽然想上去看看,但是这种地方是外人也可以随便入内的吗? 岛主大方一笑:“这有什么不方便的?” 一行人就朝着那边走,只有之前的美貌男子像是被雷劈了一样:神子?泰锡神子? 他被嫉妒蒙蔽了心,这会儿才发现,银发,蓝眼,这不就是传说中泰锡的神子,阻止瘟疫蔓延的人? 这个男人的脸色灰败一片,他得罪了泰锡神子。 “你站在那里做什么?还不快过来?”岛主停下脚步,朝他看去。 男人快步走上来:“殿下,我是不是给您惹麻烦了?” “不算什么麻烦。”岛主继续向前走,也不回头看,“你乖一点,脾气也太闹了,整日瞎猜。” 男人复高兴起来,默默跟在后面。 他们已经到了岛主的府邸。走近了看,才发现上塔顶的路和进里面的路是不同的两条。云泽又不准备去珊瑚岛的岛主家里,他们顺着那条螺旋线的阶梯往上走。 这个阶梯是雪白的石块垒起来的,常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很多地方发黄破损了。一些阶梯上有修复过的痕迹。 最高处的塔远看并不高,走起来才知道累。这些台阶一个个落差很大,要一阶一阶爬上去。幸好云泽一直有锻炼身体,才不至于气喘吁吁露出虚弱姿态。 上层的阶梯上本来停着很多鸟儿,一见他们上来,呼啦啦飞走了,留下一地的鸟屎。 “这个季节岛上很多鸟儿,都是往南飞的,在这里落脚。等天气暖和起来,他们还会再一次飞过这里。”市政官说。 他们走了好一会儿才到达最高处,并不大的一个地方,最多三四平米,只能站三四个人。 塔内本来有两个人,见他们进来,就让到一边。 这个塔四面透光,是个绝佳的俯瞰半个岛屿的瞭望台。云泽站在上面,可以看到之前他们过来的半月湾,还有他的船停泊的港口,甚至更远处岛上的居民聚集村落。 云泽注意到之前两个守塔人身上挂着的牛角一样的号角。这个塔不只是能指引黑暗中的船只,更能提前预警即将有敌人到来。 灯塔,瞭望台,两者结合起来。 云泽想要在泰锡的港口也造那么一座灯塔。泰锡一下找不出那么多可以用的石料,但不是还有砖吗?烧砖这件事也该提上日程了。 在这里,云泽还发现了另一个宝贝,石油。 -- 第302页 没错,这塔里点着的,就是石油。 “这是什么油脂?不像是动物身上的,也不像是植物身上的。”云泽假装好奇地指着黑乎乎的石油。 “这是黑油,我们珊瑚岛的海神殿开采出来的特殊油。虽然不能吃,却可以做燃料,比寻常油脂耐用。”岛主说。 石油是好东西,但想要充分使用,必须使用很多精密设备才能分解、提取、利用,然而如今的泰锡连铁器都还没炼制出来呢。现在炼制东西都是木炭,木炭的温度不够,烧不出上好铁器或者钢材。 当然,就算不分解提取,石油依旧是好东西。 比如石油可以作为一些结构的润滑剂,可以用之照明,明度比一般油脂要亮很多。他记得石油还能蒸馏提取石蜡,但是具体步骤已经忘记了,以后可以实验一下。 “岛主,这种黑油点灯,亮度高,比寻常油脂灯亮。不知道岛主这里还有多少,我想要购买一些带回去用。”云泽和岛主说。 岛上使用黑油有百年了,只知道这东西点灯好用,也不觉得是什么稀罕的宝物,岛主就笑着说:“神子殿下若是喜欢,可以直接带一些走,不必说什么买了。” “这怎么行?如果这种油好用,以后我还会派人来买的,岛主定个价。” 岛主最后报来一个价格,很低廉的价格。不过因为这种油产量有限,现在只能给云泽十二桶,云泽直接买下了。 此刻外面的天已经黑了,士兵点亮火炬,他们一行人要从上面下来。 因为阶梯落差大,下来比上去还不容易,得很小心才能不摔下去。云泽扶着美尼斯的肩膀一步步下去,开玩笑地和岛主说:“这塔很好,我还准备在泰锡的港口修一个,那儿来往船只也多。只不过这台阶可就不能修那么高了。” 云泽说要学这里修高塔,岛主不在意,他们两边隔得远,根本影响不到。 她只是笑着说:“这个塔用了几十年才修起来,神子殿下若是准备将黑油点在上面,那可得等上一些时间了。” “自然不会等着灯塔修好,家里不也得用吗?” 他们下来之后,云泽让人去港口找士兵过来搬运石油,他自己和岛主告别之后往回走。 有时候回过头去,远远看到一个红点,那就是珊瑚岛的灯塔。 第二日一早,带着珊瑚岛上采购的石油,泰锡船队离开了这里。 这是最后一个中转站,下一站就是泰锡的港口,又是长达一个月的漫长海上旅行。 船的后面拖着渔网,每天都有新鲜的海鲜,但是别说美尼斯等人,就是云泽这种海鲜热爱者都快要吃海鲜吃伤了。所以很多海鲜他们就腌制起来,不同的海鲜不同的腌制方法。 “鳗鱼鲞好吃,鲣鱼可以做成鲣鱼干,削出来的木鱼片放在汤里很鲜美。” 一说到各种风味美食,本来蔫儿蔫儿的云泽活过来了。虽然他现在吃海鲜吃到腻了,可是回去内陆之后再想吃也没那么容易。 这个时候不就应该做一些海制品带回去么?可以自己留着吃,也能拿来送人。 云泽一个念头,船员们快速利用船里一些木材边边制作了很多架子,架子铺满了船甲板,上面挂着不同的海鲜。 这些晾晒的海鲜多是挑选出来饱满个头大的,个头中等的作为食物,个头小的拿来酿制鱼露。 “鱼露有着和酱油不一样的风味,清蒸海鱼的时候加一点鱼露,味道极美。”唯一不好的是需要一年时间酿制。 这时候船上的大白菜都可以收割了,它拯救了士兵的味蕾。吃惯了海鲜之后再吃清爽的大白菜,士兵们惊为天人。 “老大,我们以后也可以在船上种菜啊。”一个士兵提议到。 船长伸手拍了一下他脑袋:“我们的船有那么大的甲板可以种菜吗?” 士兵失望地缩回去。 但是船长自己吃了一口白菜后反而犹豫了:“也不是不能种,肯定种不了那么多,种几个解解馋还行。” 吃完饭后,照例端来一盘柑橘,每个士兵分一分,每人可以分到一两片。这些柑橘虽然一直仔细保存,但是这么久了,肯定有点缩水了,干巴巴的,没有新鲜的好吃,士兵却吃得很是珍惜。 知道这个东西可以预防和治疗船员病之后,哪怕柑橘皮他们都舍不得丢,要一口一口吃完。 这次长途旅行这么久,还没有一个船员有类似牙龈出血的症状。船长已经决定,柑橘和柠檬以后就是他们泰锡海军的必备物资了。 海上收获的海产品晒干风干保存好,储存的柠檬和柑橘剩下也不多的时候,他们终于进入了泰锡的海域。 巡逻的船队第一个发现了他们,并且一眼认出了‘幸福号’。 号角声在海面吹起,不远处的另一个巡逻船听到了,也吹起号角。就这样,一声传递一声,很快港口那边的人就知道,他们神子回来了。 市政官本来在看冬小麦的种植情况,听到这个消息他立刻赶来。他们都站在港口,士兵将围过来的百姓挡在不远处。 “我们神子殿下回来了吗?”一个提着一篮子鱼干的老大娘踮着脚看。 “回来了,马上就到了。”士兵有些高兴地说。 “太好了,他回来了,我们都放心了。” 港口处的船被清理到了别处,泰锡船队被引入港口。 -- 第303页 人们远远站着,看到视线里出现了一艘船,把边上的船衬托得和孩子玩具一样。一只白色猎鹰从空中呼啸而过,落在那艘船上。 “那是神子殿下的飞鹰。”有知道的人说。 船越来越近,那庞大的身躯出现在众人的眼前。这是这个时代的人想象不到的大船,人站在上面和蚂蚁一样渺小,上面的房子像是宫殿一样高大,宫殿的窗口站着一个人,朝着这边挥手。 “那是神子殿下!神子殿下,欢迎回家!”一人叫起来,紧接着整个人群都震动了。 所有人都在回应,他们也挥舞手臂,并且大声喊着:“欢迎回家!” 声浪从港口一直传到海面上,好像这一片大海都在说:欢迎回家。 第149章 这一日的海港是不夜日, 灯火在各处点亮,远航归来的士兵散落在人群里, 也把故事和传奇带过去。 酒馆里, 一个海军士兵正在吹嘘他们一路惊险刺激的战斗和冒险。从神子独闯海盗岛, 到海上击败海盗。 士兵们并不知道那伙海盗是波曼海军假扮的,也不知道后来出现挑衅的海盗其实是他们的合作者。但这也足够刺激了。 把一群大海盗几乎击毙在海上, 这可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士兵将经历说得精彩纷呈,仿佛一个传奇冒险小说,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 另外还有别的士兵补充细节,比如北国王的登基宴会上他们神子如何和邪恶的红谷使者辩论,如何展示神迹从饥饿的野兽嘴里救下可怜的异国侍女。 这一路可以提取的元素和题材简直太多了。 大家听到神子殿下用酒化解自己的危机,带着船队完完整整从海盗岛离开, 都感慨神子的勇气和智慧。 等到说到红谷使者的邪恶和愚蠢, 如何逼迫神子,他们又急得破口大骂。 说到那个被推下看台差一点被狼吃掉的侍女,人们充满了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残暴者的怒火。 最后说到海上和海盗相遇, 船队大获全胜的时候,众人欢呼起来,为他们泰锡海军和泰锡神子的勇敢无畏。 “喝, 今天你们喝了多少都不要钱。”酒馆的老板大方地说。 士兵受到鼓励,说得更加痛快了。每个士兵的角度不一样, 他们讲述的内容好像一个个碎片,碎片拼凑成了一个完整的冒险故事。 港口的居民和异国的商人都被吸引过来,他们啧啧称奇, 一个个像是沙丁鱼一样挤在酒馆里,很晚了也不愿意离开。 等到云泽一觉睡醒的时候,他都已经成了传说人物。 “还是自家的床睡着舒服啊,被子也特别软和。”他在床上滚了两圈,美尼斯推门进来的时候刚好看到。 云泽立刻坐起来,放下被子,一本正经道:“美尼斯,昨天休息的还好吗?” 美尼斯控制不住笑出来:“咳,嗯,很好。” 云泽顿时恼羞,把枕头丢过去。 两人闹了一会儿,美尼斯说到正题:“殿下昨天说还不能回库里?” “嗯,我想在这里修灯塔。如果回库里,来回又是半年,太浪费时间了。”云泽想着珊瑚岛那个灯塔,这可是很好用的,为海上的船指明方向,也能作为瞭望台,是港口城市的标配。 “修那样一个建筑恐怕要很多年。” “如果全部都用石料,可能要很多年,但是用砖、大理石和水泥,有足够人手,半年就足够了。”坚固的大理石承重,砖和水泥砌墙面,找一个地势高的岩石层,修一个二三十米高的。 云泽摸摸下巴:“这种大型建筑得找专业的工程师才行……以前给我修小剧场的工匠能来港口吗?不知道陛下这些时间有没有攒一点石料和水泥。有的话可以一并送过来。” 泰锡王攒着给自己修坟墓的材料质量都非常好,用惯了这些好材料,用别的总觉得差一等。 美尼斯忍不住为他舅舅默哀,因为他这些日子的确又攒了一点,但是恐怕还是留不住了。 几个马车连同带回家的礼物一起踏上了去库里的路,美尼斯需要先回去一趟,汇报路上的情况,但是云泽还是留在港口。 之前负责港口修建工作的一个高明的建筑匠人和他一起去寻找适合修建灯塔的地址。 “这么高的建筑,又是在海边,以后要经常面对海风,必须选择一个坚固的岩石层建造才可以。”建筑师仔细寻找最好的最坚固的地方。 现代修高层楼房,要打地基,底下要铺上钢筋混凝土,这会儿的打地基还要麻烦,要在岩石层凿出很深的洞,放入整个石头作为立柱,浇上碎石子和水泥的搅拌物。 等承重的支柱已经稳了,他们才会继续往上修建。 “现在很多地方还结着冰,所以用锥子也无法确定下面是否是岩层,选中的地方化冰之后还要再测试一次。”建筑师又和云泽说。 云泽对建筑实在不了解,这个时代的建筑材料和现代不一样,哪怕土水泥,其强度也是远远低于现代水泥。 “你是专业的,这种事听你的就可以。刚好开春那会儿库里的材料就该送来了。” 建筑师脸上的表情舒缓了一点,他们这样的匠人最喜欢的就是神子这样的主顾,从不外行指挥内行,或者发布一些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修灯塔要等开春,但是烧砖现在就可以开始了。 -- 第304页 “烧砖和烧陶器差不多。”对烧砖这种事一知半解的云泽这样说,他记得烧砖需要粘性土,混合沙子做成规整的胚,晾干后烧制,流程和烧陶器很像。 工人按着云泽的说法尝试烧砖,他们实验了好几种泥土和沙的配比,一起晾干后进入窑进行烧制。 他们从完整的砖块里挑选出来强度更好的几种,然后进行第二次的烧制。 同样要经历制泥胚、晾干和烧制三个过程,这之后他们才确定下来要制作哪一种配比的砖头。砖头的尺寸按着‘高是宽的两倍,长是高的两倍’来。 云泽没别的事,就守着砖窑。烧砖的窑边热乎乎的,就是飘出的烟灰容易把人弄得灰扑扑,所以工作人员都需要戴上好几层的纱布口罩,手上也有厚厚的手套。 等到冬去春来,港口的冻土解冻,砖窑的成品砖已经烧出一批,库里的物资终于到了。 来的不只是美尼斯,还有沙姆王子。 “沙姆王子怎么来了?”云泽很奇怪,老婆孩子热炕头,跑出来做什么? “这是沙姆王子的港口,他来参与灯塔的修建。”美尼斯提醒他,接着他加了一句,“而且沙迦王妃出征了,沙姆可能觉得无聊?” “出征?去哪儿?” “红谷。” “欸?”云泽随口一问,没想到会是这个答案。 “红谷不是沙迦王妃故国吗?”让她去打自己的娘家,是不是有点儿奇怪? “嗯,这样红谷人比较容易接受,而且打下来也是沙迦王妃名下。或许以后会成为哪个王子或者小公主的属国呢。”从红谷使者冒犯开始,美尼斯就料到会有这一次战争。泰锡王想要扩展领土,最近国内发展又不错,有足够补给,也就是缺了一个借口。 这不,这个借口送上门了。 你侮辱我泰锡,所以我打你,有问题吗? “沙迦王妃此次前去带去了许多土豆种子、黄金麦种子和大豆种子。蝗灾虽然已经离开红谷的土地,但那里的人一时半刻还没有缓过劲来,优质的种子能加速平民投靠过来。” 如果泰锡能让他们吃饱饭,想来很多人不介意红谷成为泰锡属国。 说白了,一手棒子一手枣子,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沙迦王妃去了南边,沙姆王子到了港口参与灯塔修建,只有小公主成了留守儿童。 另一个很可怜的人是泰锡王,因为攒的那一点石料和水泥都通过船运送到这里来了。看了信件里云泽写的灯塔的好处,泰锡王再不舍得也得把东西送出来。 这一次要用的石料其实不是很多,很多地方可以使用砖头。但是水泥的量非常大,真的把国王家底都掏干净了。国王现在每天督促匠人改良水泥配方,好出产更多水泥。 就这样,国王还不忘给云泽一片山地,让他种植坚果。 带到库里去的果苗都已经种下了,除了核桃和开心果还有桐树,几乎全部成活。以后巴旦木和腰果也来了,那片山林会被坚果包围。 带去的礼物也全部分发出去,人人都有。贝尔和阿拜多斯已经到了泰锡,贝尔还是管理剧场那一块,阿拜多斯负责管理榨油工坊。 今年第一批技校毕业生毕业了,大部分都选择进入云泽的工坊,他们大大补充了云泽旗下人员的缺乏,一部分优秀的老员工可以去其他城市开分厂。 云泽的目标可是让全泰锡人吃饱肚子,还能吃上便宜的盐、油、酱、醋,穿上保暖的棉衣,家里养牲畜,甚至有余力送孩子去触摸阶级天花板。 如今只有库里人刚过上这种生活,未来依旧道阻且长啊。 这一次来的还有大量的匠人,都是当年参与修建王宫和神殿的匠人……的后代,祖祖辈辈学这个,手艺可以保证。 人员有了,材料有了,工具也齐全,修建灯塔的工作开始了。 他们开始挑选适合的地址,之前选出了七处,他们就在这七处地址中找到了一地,是在一个巨大的岩石之上。 这是个很大很大的岩石。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称之为岩石,一半在外面,一半嵌入山体里,露出来的部分就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 匠人说这是火山岩,可用。 这里本身地势也高,高于海平线十多米,上面再修一个二十多米高的灯塔,也就差不多够用了。 灯塔的形状已经确定,上小下大的圆锥形,内部有螺旋阶梯结构,四米为一层,可以住人和放置工具。顶层四面镂空,天黑后里面的灯火点亮。若是白日,更多是警戒的作用。 应云泽要求,需要在顶上做一条避雷针,把电导入到地下去。 云泽用路上收来的上等白水晶磨了一个透镜出来,他做了一个小装置,透镜可以收集石油灯的光,在一侧以一束光线射出。这样,灯塔的照射范围就更广了。 守塔人需要转动这个装置,让这一束光来回转动扫射,并且指引迷失方向的海船回港。 修建灯塔的事情一直是云泽在跟,美尼斯有属于神殿的工作,沙姆王子就显得有点无所事事,他爱上了剿灭海盗这个任务。 但是沙姆王子他,晕船。 晕得特别厉害,只能一边吐一边打海盗。说来也怪,他都吐成那样了,一点也没影响武力值。宰了一个吐一会儿,提刀再宰,再吐,仿佛不是晕船,是被海盗丑吐了。 -- 第305页 海盗们感觉受到了侮辱,于是两边打得更加厉害。 “沙姆王子晕船?”云泽愣住了,难怪以前让他来港口他从来不来。 美尼斯有点无奈:“我也是这一路才知道,他隐瞒得太深了。沙姆过来想克服这个障碍,只是有点用力过猛。” 泰锡是尚武的国家,国王勇武才能让人想要追随。晕船虽然是个小毛病,也会影响到大家对沙姆王子的评价。沙姆王子以前一直保守着这个小弱点,但是有了孩子之后渐渐意识到身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层人的责任,他想要克服这个问题。 “晕船被人称之为对大海的畏惧,但是沙姆明明并不畏惧,还是会一上船就吐。”对于这个,美尼斯也没有办法。 “这和恐惧无关,和身体有关。王子越是这样急切,效果越是不好,他应该平静一点去对待这个小弱点。给他找点事情做,冷静冷静。” “比如?”美尼斯看向云泽。 “让他养鸭子怎么样?”云泽说。 第150章 云泽找来了沙姆王子:“殿下有没有打算养鸭子?” 养养鸭子, 放过自己。 “养鸭子?”沙姆王子在位置上坐好,洗耳恭听, “怎么说?” “其实我知道一种滩涂养鸭子的方法, 可以充分利用滩涂上小海鲜的资源, 鸭子吃得好,下的蛋营养丰富, 还能顺便做成咸鸭蛋。咸鸭蛋保存日期长,要是防震的措施做得好, 可以送到别处卖。若是坐船逆行,能送到库里去。” 云泽只是提出一个想法和建议,具体他不是太懂。他知道有赶海鸭,鸭子好吃, 鸭蛋也特别好吃, 咸鸭蛋还销售全国。但是怎么养,饲料的投入比例多少,如何预防疾病等等, 都需要养殖户自己亲自去摸索。 沙姆王子也表示理解,云泽要是全知全能他就不是神子而是神灵了。 而沙姆王子就把云泽的建议原封不动转给养殖户,让他们试试在海滩上养鸭子, 这一年养死了不用赔,养好了有奖金。 养殖户带着一筐鸭苗领了这个任务, 沙姆王子再一次无聊下来。他再一次到了海船上,不死心还想一试,结果又吐了个七晕八素。 云泽又把他叫回来。 “殿下, 你知道鱼露吗?” 沙姆王子摇摇头。 “那你知道蚝油吗?”云泽又问。 沙姆王子说:“神子有什么希望我去做的吗?” “是这样的殿下,我想要办两个小作坊,一个制作蚝油,一个制作鱼露,工匠都找好了。但是你也看到了,真是分身乏术,殿下能帮我看管一下吗?” 沙姆王子看着他:“神子,泰锡不能有一个晕船的国王。” 所以你就这么自我折磨? “谁说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话?国王也是人,是人就有弱点,有弱点怎么啦?影响国王的决策英明了吗?”云泽很生气地说。 “晕船是恐惧的表现,恐惧大海的人如何征服大海?” 征服大海?想多了,现代人都办不到的事情,这个时代的人还是洗洗睡吧。 见云泽不以为然,沙姆王子沉默了一下,才道:“克服这个弱点,也是父王的意思。合格的君主不应该有这种明显的弱点。” 陛下? 以君主的标准要求沙姆王子,所以国王是准备让沙姆王子一点点接手王国的事了? “不,殿下。”云泽严肃道,“合格的君主就像是合格的牧羊人,他指挥牧羊犬保护羊群击退狼群,也种植牧草并且引羊群去溪边喝水,给它们建造安全舒适的房舍。出海打仗有海军,你的任务是给他们军备和物资,下达命令。” 沙姆王子一脸惆怅:“晕海的国王不能让海军信服。” 云泽拿出一瓶药丸:“这是晕船药,一粒顶一天,王子还是克制一点。” 沙姆王子吃了药,果然再没有晕船,他领着海军杀进杀出,清空了这一片海域的海盗,然后彻底爱上了海上的生活。仿佛脱了项圈的哈士奇,一去不复回。 泰锡附近的海域因为少了海盗骚扰,于是商队更多了。然而美尼斯却告诉他,海盗没有变少,只不过他们摇身一变成了正经商人。 也行吧。 沙姆王子还记得云泽的托付,他给云泽找了合适的工坊负责人——安娜苏,漠西城主大闺女。 “刚好她最近在这里,别看人不着调,做事还行。”沙姆王子把个小圆脸五官美艳的女性往云泽面前一放,人就跑了。 云泽还有点没反应过来,这姑娘朝他抛了一个媚眼儿。 “哦,我亲爱的神子殿下,您就像是天上的明月,幽静尊贵,我可有幸邀您这明月共度良宵?” 云泽:? 对着云泽大献殷勤的安娜苏被美尼斯拖走了,是真‘拖走’。 安娜苏‘美名’在外,无人敢和其联姻,漠西城主一看没办法了,就对她说:“女儿啊,你得自己努力努力,以后有了土地和财富,你想养几个美男子就养几个。” 安娜苏:?!! 好,没问题。 安娜苏的嫁妆里不是有盐矿吗?所以这一次来就是为了向云泽求取晒盐场的。没想到晒盐场还没落实,先接手了几个工坊。 但是得承认,这姑娘除了花痴一点,做事还是可以的,半个月后鱼露工坊和蚝油工坊就办起来了。 -- 第306页 泰锡的港口又增加了两个晒盐场,所以盐的价格稳定且低廉,很多贫穷人家也不必那么抠抠搜搜使用盐。这个时候,一些使用盐的腌制物就能提上日程了。 因为云泽现在在港口,所以他现在就办了鱼露工坊,利用吃不完的渔获发酵出鲜美的酱。 同时,这个工坊还解决了渔民卖不出去、吃不完又不能久存的小海鲜的销路问题。因为工坊会收购这些剩余海产品用于发酵。 大概一年后,成品鱼露就能开售了。 制作蚝油却不需要那么长的期限,只要有蚝蛎,加上足够的酱料,就能熬制蚝油。熬好的蚝油以滚水烫过的小陶罐存放,油纸封口。 这样还是不能达到密封的效果,所以蚝油需要尽快吃掉。港口的人是享受到了蚝油的鲜美,内陆却路途遥远。 “如果能去哈蒙德带回来一些成年橡胶树就好了。”有了胶,就可以进行密封,一些海产品完全可以通过罐头形式送往泰锡各地。另外其他地方的水果也能通过罐头形式送来港口。 “今年就会有船队出去去哈蒙德,海神号一起出动,除了您说的橡胶树,还有之前那两种坚果。”美尼斯和他说。 他的需求,在泰锡这里一直是第一位的。 此后云泽还派人教平民腌制鸡蛋鸭蛋。新鲜禽蛋只有一个月的保质期,腌制后能保存更久,而且有了一种特别的风味。 这种咸鸭蛋咸鸡蛋腌制一个月后就能食用,一推出就受到了热捧。 云泽用咸鸭蛋的蛋黄和螃蟹的蟹肉蟹膏制作了一种叫做‘蟹酱’的美食,港口的螃蟹一下变得非常好卖,一捞回来就有人买,好些人甚至直接拿钱守在港口。 做蟹酱需要用植物油炒出来,里面其实没有加很多调味料,但味道浓香霸道。咸蛋黄和蟹膏结合在一起,加上一丝丝一缕缕鲜嫩的蟹肉……他们可以就着蟹酱吃下一盆的面包。 如果还要加上加了蚝油煮的菜汤,那简直就是神民一般的享受。 有钱人用同样的价钱买到了更好的物质和精神双重享受,贫穷的人通过卖掉产品获得更多金钱,他们都觉得生活一直在变好。 为了增加港口居民的食物种类,云泽今年春天下发了很多可以种植在轻盐碱地的植物,类似向日葵、青菜和高粱。港口城市的人可以拿着自家的种子去神殿换取种子。他们在自家田地的边角留出空地试种这些种子,如今很多都已经发了芽。 配合上很多用海鲜制作的美味和全新的烹饪方法,好像能吃的食物一下变多了。 到了秋天,灯塔在市政府的全力配合下终于落成,那一夜,一束光从灯塔顶部投射出去,照亮了黑夜中的海面,渔民和商船都沸腾了。 “以后再也不怕浓雾和夜幕了。” 当然,这只是夸张的说法,灯塔没有强大到这个地步。但黑夜中一点橘黄色的亮光确实能让海面上迷失方向的人心安下来,这代表着希望。 而此时,海港的居民收获了结满瓜子的葵花盘和许多的青菜。港口人第一次感受到嗑瓜子的乐趣,孩子们开始在酒馆兜售炒瓜子,一粒贝壳币就能买一堆,可以吃一个晚上了,非常合算。 那些青菜则可以做成菜干,也能做成咸菜疙瘩。收获了青菜的土地要补种一点白菜,入冬前他们还会收获一批可以吃的蔬菜。 他们笑着说:“神子殿下再住两年,港口人家的餐桌上的饭菜都可以十天不重样了。” 正在吃蒜香油泼虾的云泽鼻子一痒,莫非是库里的人在念他? 他吃得手上嘴上全是油,这会儿油还贵呢,就算云泽这样的地主阶级也不能每天这么奢侈地使用油。今天是特殊的日子,聚餐过后他们就得回库里了。 灯塔造好了,工坊也弄好了,沙姆王子的晕船症状也克服了,好像没什么必须留下的理由了。 这次小聚餐来的人不是特别多,也不整舞会什么的,就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吃一顿喝一顿。 除了云泽、美尼斯、沙姆王子等人,船长、市政官、工匠……甚至安娜苏也来了。这一次是自助餐的形式,两侧放满了食物和饮料,下面有空的盘子和杯子,中间有空的桌子,可以随意组合。 云泽端来一大盘的蒜香油泼虾和清蒸螃蟹:“以后想吃到这么鲜的海鲜可就不容易了。” 美尼斯喜欢的是桌子上另一盘凉拌菜,红油、米醋、各种调味料凉拌土豆粉、牛百叶、片牛肉、鸭掌、鸭胗、豆腐皮、黄瓜条、胡萝卜条、海带、甘蓝……最后撒上香菜、油炸花生和芝麻。 他熟练地使用筷子夹起带着香辣红油的豆腐皮,酸酸的米醋味道就泛出来,简直让人口舌生津。 里面的鸭子都是今年养的赶海鸭,过年前杀了一批,就多了很多鸭子制品。沙姆王子已经晒了一车的腊鸭,另有一车咸鸭蛋,准备带回家让泰锡王夫妇和沙迦王妃品尝一下。 “这可是我辛辛苦苦(让人)养的鸭子。”沙姆王子这样说,一边吸溜着海鲜面。他的面前还有一个鱼头豆腐海鲜锅,奶白色的汤汁在下面小火的烘烤下咕咚咕咚冒泡。 “神子殿下,您看,我刚叫人炸好的章鱼小丸子。您要是喜欢,我每天给您做呀?”安娜苏挨到云泽边上,一只手柱在桌子上,朝他眨眼睛。她不吃饭,看云泽下饭。 -- 第307页 美尼斯停下手里的筷子,他站起来揪着安娜苏丢到了一边。 “哥,我可是你妹妹呀,你能有几个妹妹呀~” “表的。” 沙姆王子毫不同情在那笑,手伸过来拿起一串章鱼小丸子,上面浇上了一层烤鳗鱼酱和削成薄片的木鱼。 做章鱼小丸子的特制铜锅子是云泽让匠人敲出来的,本来只是拿来自己解馋,谁知道一下就流行开,连酒馆里的人都狠狠心打了个一样的铜锅子做章鱼丸子。章鱼小丸子因为用了面粉和油,卖得很贵,但依旧供不应求。 那之后章鱼就卖得特别好,以前这东西都是无人问津的,捕获了都会嫌占位置丢掉。 除了这些原先不受待见的海鲜,价格大涨的还有海带和紫菜。 云泽说海带可以治疗缺碘引起的大脖子病,这边开始收购晒干的海带,之后海带的价格就开始涨,几乎和海鱼一个价格。 而紫菜价格上涨,则是因为烤紫菜的出现,抹上调味料烤成薄片,再撕成碎片撒在小吃上,可以增加食物的风味。 已经喝醉的市政官捧着一碗日式烤鳗念:“神子殿下一来,港口每天要倒掉很多的小鱼小虾能拿来酿制鱼露,没什么用也没人吃的虾蟹章鱼一下都卖得很好,连那些什么粮食都不长的地都种上了蔬菜。” “神子殿下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层出不穷的美食了。今年因为这些食物,来港口的外国商人都多了好些,税收涨了三层。大家都舍不得您啊神子殿下!” 说完,一口把剩下的烤鳗鱼都吃了。 “真好吃。” 第151章 带上大包小包, 他们出发回库里。港口居民挤在大门的位置,死活往两边士兵的怀里塞本地土特产, 不收翻脸那种。 民众太热情, 云泽等人谁也不敢冒头, 乖乖待在马车里。 别看只是增加一些作坊,多了几种美食, 这解决了多少人的工作?又给多少家庭带去了创收?渔民不懂那些,他们只知道这一年自家日子好过了, 肚子鼓鼓的身上厚厚的,餐桌丰盛了,嘴里有肉了。这种改变是看得见的。 但是出了港口城市一路往库里走,中间遇到的地方依旧荒凉。城市好一些, 道路、公共厕所和垃圾处理都跟上了, 开设的工坊促进了城市年轻男女的就业,另外城里头的神殿也在开展新型医疗救治服务,但是村庄的变化并不是特别大。 这年头交通不便, 东西流行速度很慢,泰锡的贫富差距不比北国小。泰锡的村庄依旧偏僻,村里人以农耕为生。要说有哪里不一样, 那就是这些人的脸上稍微有点肉,脸上也有笑。 云泽去到一个村庄, 就会问问当地粮食收获的情况和日常物价。 他喜欢找老人问,找那种明显比较贫苦的老人。 说到粮食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很高兴,他们家里土地少, 收的税也少,玉米大豆轮种,产量都可以,足够一家人吃饱的。加上神庙提供牛和犁的租借服务,所以劳动轻松了很多。 今年还种上了土豆,听说也是神子带来的种子。他们很喜欢土豆,产量大不说,还很好吃。淀粉能做面包,干吃也很好吃。 老人最喜欢的还是村里的公共大石磨,只要交一点豆子就能用了,豆腐很好吃,他这种没牙齿的吃着也很好。 云泽又问这几年其他东西的物价如何,老人想了一会儿,说这两年过来的商人不带那种便宜的赖布和混着泥沙的盐了。他们带来了一些白净柔滑的好布还有雪白的盐,只是价格高,买不起,所以他家今年吃的盐就少了。 云泽也不知道应该感慨这些小商人贪心太过还是应该感慨他们没脑子。 成本价低廉的棉布和盐,如果不走薄利多销的路线,在底层人民中如何赚钱? 连续走过好几个村庄,情况都差不多。 农民对粮种的嗅觉最敏锐,已经种上了很多新的粮种,高产粮种加上税收,他们终于能吃饱肚子了。 一些好用的工具,如牛和曲辕犁的组合、驴和石磨的组合、独轮车,村里也有了,不过造价高,还是公用设施。库里人都用腻了,这边的人还稀罕呢。 对新棉布和新的盐,他们更是一无所知。 至少土地收税政策是贯彻到全国了,那是泰锡王用市政官的人头硬生生砸出来的效率。至少手里没有多少田的农民也已经可以吃饱肚子,至于其他的,需要普及教育、发展交通。 “王子,这些人以后可都是你的责任。”云泽开着玩笑。 沙姆王子只是点点头:“我会让人去一个个村庄通知,让他们去附近的城市购买盐和布。那些小商贩居然把盐和布卖得那么贵,实在贪婪。” “呃,王子有心了。”本来云泽是想引出‘国民是国王责任’的话,但是沙姆王子能有这个举措,脑子里已经有了很朴素的想法,不需要他多说。 还是国王带的头好,看着是不着调又喜欢享受,但是一说为了国家好,二话不说就去做,暂时折损自己的利益也会去,耳濡目染,沙姆王子也会是合格的继承人。 “王子有没有考虑在各个小村庄设立小卖点?出售生活必须并且价格低廉的一些物资,一个月运送一次就可以。另外,村里有些没有工作的青年,招工的时候也可以考虑一下。” 这边交通不好,让人常去城市里买盐不现实,云泽就考虑到了一个年代产物——供销社。 -- 第308页 另外供销社也可以负责及时更新消息,让村里人不出门也能知道国家最近发生的大事。 他们人多,货多,走得慢,秋天从港口出发,一直到冬日才到库里。 看到久别一年多的城门,云泽油然而生一种归乡游子的激动。 城门缓缓打开,本以为是白雪茫茫寂静一片,没想到门一开两旁都是人。他们自觉站在两旁,这么冷的天,一群人挤在一起,居然都热得冒汗。 “来啦来啦,看是神子殿下。啊,那是传说中立下功劳的白色猎鹰吗?果然神俊。白色狮子呢?” 民众的呼喊声传到了云泽耳朵里。 “猎鹰?狮子?”他回头看看傲慢的白狮,狮子趴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打着小呼噜。 沙姆王子朝着人群挥手,一边说:“神子还不知道自己的故事已经传遍了库里了吧?” 云泽瞬间想到了刚回来那会儿天天被人围观的日子,士兵们这么好的口才怎么不去当吟游诗人?他在那些故事里简直成了玄幻的代言人,神话的创造者。 羞耻感把云泽击退了,他捂着脸:“这都一年了,大家还谈论这事?” 沙姆王子回头露出大白牙:“可能会谈论一辈子的。”甚至祖传孙一代代传下去,库里的老人不都很喜欢拉着儿孙讲起当年的传奇故事吗? 在众人的欢呼声里,他们到达了王宫前那个平台那儿,大神官阁下六十多的人了,居然还在那里等他们。 “父王,母妃,我这一次……”沙姆王子朝着他父母热情奔跑过来,然而话没讲完,他父母亲已经越过他走向一年多未见的神子。 “神子越发高大威严了。好,不愧是我泰锡神子!”泰锡王照例是一个熊抱,然后拍着云泽的肩膀哈哈大笑。云泽怼人的那些话,就算隔了一年,想起来还那么动听悦耳。 这么会说话,一定要多说一点,回头刻在青铜碑上,万世留名。 第一王妃更体贴人:“回来啦,路上吃住也没家里舒服,我已经让人做了你喜欢的菜,这个季节吃火锅刚好。” 还是四王子兰彻同情他哥,给了他哥一个拥抱。 “兰彻?你怎么变得那么老?”自己刮了胡子,如今看谁都觉得苍老的沙姆王子惊讶道。 留着长胡子的兰彻:…… 哥,你变了哥,你已经不是当年为胡子自豪的你了! 来库里的第一顿是火锅,片好的牛肉卷和羊肉卷就在一边,用了云泽提供的法子制作的。 鲜牛肉鲜羊肉,一层肥肉一层瘦肉铺好,压平了,四周铺上冰块冻一宿。要用的时候把冻好的肉拿出来,趁着没化,用快刀切成薄片。因为肉是冻着的,一切就是一个薄薄羊肉卷,和后世的没什么差别。 火锅是鸳鸯锅,一半是红烧牛骨汤,红油滚滚,一半是山菌母鸡汤,浅黄的汤汁里起起伏伏的红枸杞。 云泽夹起一片嫩羊肉,七上八下涮一涮,在油碟里沾一下,往嘴里一塞,羊肉的鲜、嫩、薄、韧,卷着恰到好处的酱料香味进入口腔,一种幸福感就冒了出来。 “神、子、殿~下。”一个软糯的声音冒出来。 原来是女官抱着大公主出来了,一年多不见,大公主已经是个能说会跳的小娃娃。 云泽把她抱起来:“你知道我是谁?” 大公主咯咯笑,拿肉乎乎的手抓云泽的头发:“神子殿下漂亮,漂亮哩~” 基因真是强大呀,她阿爸爱美人,她阿姆爱美男,她小小年纪也知道什么叫漂亮了。 云泽把她抱起来抛高再接住,小公主很喜欢这个游戏,一直让云泽再“扔高高”。通过这个游戏,他们迅速建立了革命友谊,因为这小姑娘从兜兜里拿出一粒糖给了云泽。 对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再没有比糖更能表达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他在宫里一直留到晚上才回别院,主要和国王说黄道婆纺纱机的事。事情太多,他把这事儿给忘记了,幸好这会儿也不算晚。 “沙迦王妃已经打到红谷首都了,以后会有更多成熟的纺织女工加入泰锡的纺织部。”泰锡王说,“我和她约定,一年内打下红谷,我会一直支援军备和军粮,她做到了。” 打下红谷后,它会成为沙迦的属国,也是泰锡国土的延伸。 这个时代还比较混乱,一切秩序都没有被确定下来。 各国的第一王妃都尊贵,基本都享受政治权利。而平民家里的妻子也冠以‘房子主人’的头衔。女性是合理拥有私人财产的,无论婚前婚后,所以沙迦王妃独立掌握一个属国并不奇怪。 只不过以后说红谷的时候,要说泰锡红谷,表明红谷已经是泰锡一部分。 云泽之前还想着利用经济手段进行报复,还是他太天真,能报复干嘛不用战争?至少对泰锡大部分人来说,比起慢吞吞的经济制裁,可能还是军事战争更彻底一点。 “话说回来,一年内就打下红谷,是沙迦王妃太厉害还是红谷是豆腐?” 一年呀,库里去一趟南方都得几个月,他就是修了一个灯塔的功夫,仗都打完了?这是打仗还是旅游? “殿下误会了。红谷人一看到沙迦王妃,基本没怎么反抗。对很多红谷人来说,沙迦王妃依旧是正统继承人,这也是陛下会让沙迦王妃过去的原因。” -- 第309页 美尼斯和军事小白的云泽分析其中的缘由:“其次就是,红谷成为属国后,基本法律照着泰锡法律来,之后加减是沙迦王妃说了算。就和您的属城一样。也就是说,红谷成为泰锡属国后,土地收税也会变成阶梯式,这对大多数平民都是好事,他们也愿意为了自身利益打开城门。” “红谷的居民怎么会知道泰锡的阶梯式收税法?”云泽又问。 “因为沙迦王妃在那次蝗灾时就开始向红谷内部宣传泰锡收税法,并且带走了一大部分愿意跟她走的平民去泰锡开荒。再严苛的法律也管不住人的嘴,这种事就上层人不乐意,下层人也会偷偷议论。所以这一次沙迦王妃进攻红谷,就像是回家一样,城门大开,毫无阻拦。” 说到底,还是民心的问题,从红谷权贵驱逐难民去泰锡制造混乱并且送死的那一刻起,民心就已经不在红谷权贵那里。 这种变化平日看不出来,也不觉得怎么样,关键时候就知道了。 看,就因为红谷权贵不得人心,红谷的居民才倒戈那么快。 其实泰锡还有很多不足,还是得谢谢同行,谢他们衬托。 他们一路说到家门口,云泽从车上下来,发现门口的雪都被扫过了,台阶上干干净净,显然是清理了没有多久。 积雪堆积到墙角的位置,院墙上还有许多积雪。 美尼斯把斗篷给云泽披上,云泽忽然想起来:“美尼斯给我披了好几年的斗篷了,没有腻吗?” “我还想给殿下披一辈子,殿下愿意吗?” 突如其来的告白让云泽的脸红了一片,而其他人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该干嘛干嘛。 也是,要是有什么应该有的反应,这两年也磨得麻木了。 “愿意啊,为什么不愿意?”云泽笑着推开了大门,里面的灯火映红了他的脸。 “我回来啦!” 第152章 一直到次年秋, 沙迦王妃的军队才回到库里。 来回路上用半年,打红谷用半年, 处理红谷王室一堆破事, 以及清理红谷权贵、颁布泰锡基础法律等等, 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 沙迦王妃下手是真狠,红谷老国王进入退休养老生活, 之前的王室所有人,收回所有财产以及贬为平民, 反抗者杀无赦。红谷之前的官员,但凡是之前蝗灾里不作为的以及趁机抢占百姓田地的,在广场公布罪名,然后在人民群众愤怒的呼声里一刀两半。 红谷已经全面实施泰锡的阶梯式收税法, 收税法加上新的种子, 两个利器一下,红谷的平民彻底倒头沙迦王妃。 谁能让他们吃饱饭,谁就是他们的王。谁敢反对沙迦王妃, 谁就是他们的敌人! 沙迦提拔了一系列能做事的官员,并且确定了极少数贵族和少数代管者共同掌权的制度。继承权全部照搬泰锡,老国王那种让高位妃嫔领养低位子女, 进而威胁第一王妃子女的事情,以后都是不合法的了。 此外, 沙迦王妃安排人种植棉花,休整红谷的纺织部。她又派遣当地神殿的祭司,让他们去库里跟着神子学习医术。 泰锡的平民盐也开始进入红谷。两地开始大规模的通商和往来。尤其是之前在泰锡落户的原红谷人, 这会儿大包小包来探亲了,顺便讲一讲当年的那些事。 两边见面都是涕泪俱下,隔阂就在接触中慢慢消融。 沙迦王妃回来后,她的名号后面就跟上了一个“红谷女王”的后缀。以后她成为第一王妃,名号就是:泰锡女王、红谷女王。 因为这一次战争太过顺利,泰锡军队几乎没有多少伤亡,新的英雄纪念碑出现在战争女神神殿前的空地上,但是上面只有少少一百个不到的名字。连军功章都只是发出一枚。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牺牲的人数只有百人不到,因为非战争原因死去的人却有五十多人。基本上就是贪污、滥用职权、违背军纪、不听指挥等等。其中有一半是因为涉嫌强奸最后查明属实。 云泽以为就是很常规的男强女,没想到一问之下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了,男强女,女强男,男强男,女强女,两个性别随意组合。 当然,毫无意外,无一例外,这些人都死了。 为了保持士兵的战斗力,在训练和征战的时候,军队里绝对不允许任何性行为,自愿的都不行,强迫的更是要杀一儆百。这是泰锡军队的规矩,女兵出现之前就有了,是士兵入伍第一天就得知道的事。 嗯?总觉得哪儿有点微妙? 无论如何,红谷成为泰锡属国已经是既定的事实。 也是这一年,全泰锡第二家剧场和第二间职业技术学院出现在绿云城,第三家剧场和第三间职业技术学院即将出现在春城。绿云城的供水设施和道路都已经修建完毕,云泽就拿出一部分税收建了剧场和这第二家技术学院,还有多的全部投入到春城的剧场和学校建设中去。 物质有了,精神文明也得跟上。 绿云城的剧场会比库里小一些,用砖块修筑的。砖的出现大大缓解了大家对石料的需求。除了比较宏伟的建筑(没有钢筋混凝土,只能使用大块石头),大部分小型建筑都能用砖来砌,就是水泥比较费。于是大量的石灰石被开采出来烧制水泥。 一个工匠改良了烧制水泥的方法,他加入了一定比例的粘土,烧出来的水泥质量很好,而且产量大。因为这个,这个工匠得到了一只牛和携带功勋石碑进入坟墓的特权。 -- 第310页 看到了砖的潜力,国王又开了很多烧砖场,烧砖厂解决了很多年轻男性的工作问题。 贵族去他那里购买砖头和水泥,修建自己的房子。云泽在烧砖厂是有分红的,所以他的砖和水泥不需要另外付钱,运到绿云城就能用。 绿云城的剧场修起来,库里剧团分出来的一批来到绿云城。绿云城的学校也修起来,很多工匠来到绿云城进行授课。 贝尔的舅舅阿拜多斯全权负责这第二个学院的建立和之后一系列的事。观察了一年之后,云泽决定让他去试一试。 “忙忙碌碌,一年又过去了,街上的孩子以前都喊我哥哥,现在看到我都得叫伯伯了。”云泽看着樱桃树大道上跑来跑去相互追逐嬉戏的孩子,感慨自己即将又老一岁。 美尼斯忍俊不禁,哪儿有人会喊他哥哥或伯伯? 云泽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出头的样子,虽然二十多在泰锡已经不小了,但是看着那双一如既往干净又坚定的眼睛,谁能说他老了? 哪怕过了五十年六十年,他的灵魂鲜活,就永远不老。 为了推广一村一经济作物这件事,云泽已经在家呆了小半个月。他每天开会,要为附近的村子选择合适的推广作物。这一切都是因为陛下等人决定的明年开始修的水泥路。 美尼斯担心他闷在家里太无聊,拉他出来走一走。 “就算事情很多,也得一件一件去做。您以前还说尽量让属下来做,不要让自己太累。说我的时候是这样,怎么到了自己身上就不行了?” 云泽有些不好意思,最近是有点逼自己太紧了。 他们在一个樱桃树的后面休息,路上走过一对年轻的夫妇,是很典型的士兵和纺织女工的组合。云泽多看了两眼,却是因为那个年轻的妻子让他感觉有点眼熟。 “米莎。”士兵喊着他的妻子,“今天我会早点下班,你晚上想吃什么?” “嗯……烤面饼,上面铺上一点蔬菜和烤肉,涂上一层酱。”米莎说。 士兵无奈地摇摇头:“你果然还是点这个。” “那当然,这可是我记忆中带给我幸福的食物。” 云泽笑着看他们走过,他已经想起这个年轻的纺织工是谁。她长大了,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大人,而且看起来过得不错,真好。 美尼斯伸手握住云泽的手,云泽的手有点凉,他的却很暖和。 “今天从港口过来的船到了,很多人去那儿购买港口特产,殿下要去看一看吗?” “为什么不?沙姆王子的港口特产专卖店可有我的一份子。” 从渔民那里收购来的海货、沙姆王子的腊鸭和咸鸭蛋、云泽的鱼露和蚝油是构成港口特产专卖的主要部分。 海鲜这种东西,喜欢的人很喜欢,没兴趣的闻一闻都觉得腥,加上还有一部分人海鲜过敏,所以对港口特产专卖店,库里人褒贬不一。不过大多数人都还是喜欢里面的腊鸭、咸鸭蛋和酱料。 另外紫菜、虾米、海带干这类便宜的产品卖得也很好,可以提鲜,增加汤的美味。 沙姆王子当日说要通知村庄里的居民,可以去附近城里购买平民盐平民布,后来他果然有做这种事。 于是很多比较闭塞的村庄就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刚开始每个月都要走一次附近的城市,买一些盐和便宜的生活用品,顺便了解一下最近的新消息。 后来农村供销社开始出现,只需要小小一间泥砖屋子,卖盐、酱油、植物油、棉布、棉线、针、火折子……等基础物资,全国统一售价,每个月统一送一次物资,直接从城市辐射四周农村。 除了供销社,每半年联合附近村庄办一次集市,各家可以拿出家里多余的不用的东西去集市上换取自己需要的。 供销社和集市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农村人,这也逼得那些小商贩不得不寻找更多东西,并且降低价格。结果这一来他们却发现,虽然利润低,但是卖得多,赚的钱反而更多了。于是一些小商贩就开始经常往来于城市和乡间,赚一点跑腿费。 泰锡最多的就是这些小星星一样多的小村庄,他们加入了购买的队伍中,很多地方就传来盐、酱油等物资不够卖的消息。 这其实是好事,又解决了一部分年轻人的工作问题。因为酱油坊、榨油坊又得扩建,招收男工女工更多,幼儿园也要继续修。年老的宫女都快不够抢了,云泽就在开设的学校中增加了一门‘幼师’的课程。 云泽本来一直担心产能过剩的问题,这会儿才回过神,自己是杞人忧天。 连内需都还没满足呢,哪来的产能过剩? 贩卖港口特产的店铺围满了人,船刚到的时候东西最多最齐全,所以大伙儿都挤在这时候过来。 人群里很多贵族家庭的管家,他们的衣服被挤得和咸菜干一样皱巴巴,还得一手护着自己的帽子一手扶着柜台,把背下来的单子一一报出来。 和沙姆王子关系好的可以预定,其他关系一般的贵族可没有这个待遇,都得派管家在这里守着。 以前也有港口过来的海产品,但是库里人不吃这些怪模怪样的东西。现在这些怪模怪样的海产品一个个被开发出了正确的食用方式,这才一下在库里风靡。 比如那种迷你狼牙棒一样的海参要泡发开,和鱼鳔胶、小米粥同煮,可以熬出十分鲜美浓稠的汤汁。这其中泡发海参和调味品都很关键,做得好就会很好吃。 -- 第311页 “醉腌蟹给我来三……不,来五坛。”一个管家大声报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诶诶,五坛?你拿来当面包吃么?怎么不叫你咸死?”他身后的人不乐意了,因为他也要买坛子蟹,都叫前面的买完了后面的怎么办? 柜台前年轻的小妹安抚众人:“不要急,这次送来了很多坛子蟹,都有。” 醉腌蟹是拿最新鲜的螃蟹,开了盖子洗干净,然后放在坛子里,倒入饱和浓盐水和烈酒,用油纸封上,可以保持几个月。 据说这种蟹拿出来就能吃,不用煮,只是得剁一点姜末洒在上面。 腌制的螃蟹带着咸味和酒香,肉质细嫩爽滑,味道极美。但是和海参之类的一样,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碰都不会碰一下。 港口特产专卖门口的人实在太多了,云泽看了一会儿就去了隔壁自家酱油铺子,结果他在后台看到了他们在搬运装豆腐乳和黄豆酱的坛子。 差点忘记了,沙姆王子还在港口开了一间‘库里特产专卖店’,船带着海边特产过来,又带着库里特产过去,一来一回能给沙姆王子赚不少奶粉钱。 送到港口去的多是豆制品,糖类,还有牛羊肉制品。这些是吃的,另外还有沙迦王妃的染色部出来的彩色布制假花、碎布玩偶,云泽的沐浴用品和化妆品。 这些东西到了港口之后很快就会卖完,其中只有一半是港口居民买走,还有一半是其他国家商人买走的。 这些都是限购的。如果那些商人想要更多,他们就得到库里来。这一年来库里的商人更多了,商业街的旅馆都多了好几间。 不过要说最赚钱的人,当然还是国王陛下,他的海神号和租借的云泽的幸福号载着满满货物,在二十多艘护航船的保护下直接去别国的港口销售泰锡特产,然后带回来泰锡国内需要的各种物资。 变得有钱的泰锡买了大量木头,制作了很多战船,现在已经在积攒木头制作下一艘超级大船。 单纯从船的质量和数量上说,泰锡海军已经起来了,这让泰锡的行商变得十分顺利,没有哪个海盗敢正面和泰锡船队冲突。 泰锡船走的路线和云泽走的很像,只是更长一点,最远到哈蒙德,一个大圈绕回来。 各地特产的价格差距极大,转完一圈回来,得到的利润都快和全国一年的盐的毛收入持平。 而云泽借着这股东风,把他洗浴用品、护肤品和化妆品的牌子推向了沿海十几个国家,然后直接换成各类香料、宝石、特殊植物、贵重金属回来。 橡胶树已经种植在泰锡的土地上,成年的橡胶树有二十多株存活,树苗更多。过两年泰锡就能用上橡胶制品,到了那会儿,云泽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蒸馏器,蒸馏出酒精和精油,然后制作成抢钱的香水外销。 另外腰果和巴旦木也在泰锡种下,几年繁衍出一批后也会扩大种植范围。 大船出海让很多人都看到了泰锡在商业上的潜力,越来越多的人建议修一条泰锡库里通往港口的大道,方便他们快速把商品运送出去。 云泽看过明年开始计划修建的大道,折线型,点是各个城市。这样的路线可以最大程度照顾到沿路的城市和村庄。 陛下出大头,沿路的城市各自出钱,他们准备用十年时间修一条库里到港口的水泥路。 后世来的云泽瞠目结舌,金钱的力量多么强大呀,居然能让古代王国自发地集资修一条标准水泥路? 所以…… 穿越者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被古代人比下去? 既然这一条路未来就是泰锡的黄金大道,为什么不充分利用这种便利为百姓谋取利益? 比如,一村一特产,精准扶贫。 第153章 泰锡的环境适合种植什么?适合放牧, 适合种植花卉,适合种植坚果类植物, 适合种植柑橘类植物, 适合种植西瓜、哈密瓜、葡萄……这些都是泰锡地理环境的优势所在。 以上都是原材料, 众所周知,用原材料进行交易, 得到的利润最低。只有深加工的产品可以带来最大化的利益。 比如,葡萄可以加工成葡萄酒, 羊毛可以制作成花色羊毛毯,牛皮制作靴子和腰带,花卉制作成各种精油和香水。 蒸馏? 可以用全铜的蒸馏器皿,只是需要橡胶。过几年橡胶就有了, 蒸馏器会有的, 香水和罐头也会有的,鞋底和车轮圈都会有的。 橡胶真是宝贝,有了它, 泰锡人的生活还能更上一层,赚的钱也会更多一层。 云泽想了小半个月的计划,发现自己想要成功, 就需要明年就开始种植那些植物,开始做准备。然而沿路至少有几百个村庄, 要去每个村庄考察,确定适合种植品种,把他劈成八瓣都不够用。 他觉得自己很缺人手, 恨不得技校的学生能一夜成才,为他分担。 美尼斯就是因为感受到了他的焦虑,才会带他出门散步。 把库里几个地方转了一圈回来,云泽感觉自己平静了很多。他当日想要吃一口红烧肉都得四年的等待,这会儿急什么?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泰锡需要平稳的过渡和改革。 最终云泽决定先在泰锡附近的村子推广苦橙,这种植物的果、叶、花都可用,是一种很友好的经济作物。最重要的是,它很适应泰锡的土地。而且,云泽需要很多苦橙花用于制作精油,农民种出苦橙后,花可以出售给他,果子自己留着。 -- 第312页 以这个时代的生产力,商业只能作为一种辅助。云泽也不要求苦橙占据良好的耕地,苦橙可以种植在山上,以及农民自家的屋前院后,作为一种经济贴补存在。就像大家存在基金里的钱,时不时增长一点利息,哪怕不够多,也是一种收获的喜悦。 比如现在的库里,很多人家以前种下的樱桃树开始结果子。前两年结的果子不多,但是这些果子他们可以拿来制作成樱桃酒或者樱桃酱,自己吃,也能卖掉,增加一点家庭收入。 那些种活了三棵树的人家尤其快乐,三棵树能带来很多收益了。 云泽把自己的计划告诉美尼斯,因为这个计划需要不少人手,而他手下人手不够,需要借用神殿的。 至于苦橙树苗,之前他种植的苦橙树林就有很多,足够库里附近几个村子都种上。 “这倒巧,神殿最近也在计划推广油橄榄的种植。北方诸国不适合种植油橄榄,所以他们制作香膏的橄榄油都需要从南方国家购买。神殿正想赠送油橄榄的树苗给农民,以后优先收购他们种植的油橄榄。”美尼斯一边说一边笑,“看到大家都在赚钱,就是一向不理俗物的老师都心动了。” “那我们就该多种一些草药了。现在北方国家最想要的反而是我们泰锡的药剂和草药包。”医药可是刚需,转一趟手,利润至少四五倍。 “您不是规定了,允许出口的药剂不得超过一年药剂成品的十分之一吗?” “没错啊,所以种植的多了,可以出口的份额不就多了么?” 云泽作为医药系统规矩的制定者,很早就做了这样的限制,医药必须先满足国内需求,有多余的才会选择出口。为了钱罔顾国内病人这种事是绝对不允许的。 平民按部就班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一切改变仿佛都是悄无声息出现的。 开春后,从库里到港口的水泥路开始修建,很多没有工作没有田地的农民被招募来休整路面。 泥土的路面要清理石子,用巨大的石头滚轮碾压平整,之后铺上一层碎石子,再浇上一层水泥和石子、沙的搅拌物,刮平整,等待晾干。 很多人看到了他们在修路,还用上了昂贵的水泥,但是他们不觉得这件事和自己有什么很大关系。最多……以后走路不会那么费鞋子了? 云泽的苦橙和神殿的油橄榄开始分发到附近一些村子,按着户口,一家几株树苗种下去。 库里人家的樱桃树可是让附近村庄的居民眼红了好久,这会儿听说神子殿下和神殿送来这些树苗,而且等树长大之后会派人来收购苦橙花和油橄榄,大家都很高兴。这些树苗以后都会为家庭带来额外收入呢,别看只有几棵树,产出的樱桃制品可以换取一年份的盐了。 今年的春日祭祀后,大神官阁下说,他年老体弱,准备将神殿事务都交给他的弟子美尼斯,今年秋日祭祀,美尼斯将作为大神官正式主持祭祀。 不过云泽瞧着美尼斯好像没什么变化,没有变忙,交际也没有变多。 “只不过一个迟早定下的决定终于定下,不会有人觉得奇怪。”几年的铺垫,足够大家承认美尼斯的能力和地位,大神官阁下只是确定了最终的日子而已。 “没办法了,要把养了两年的猪都宰了,才够每户人家一块肉。”云泽假装很伤脑筋。 婚期将近,聘礼还没凑够数。也不是不能用牛羊肉,这不是还能顺便宣传一波猪肉么?以后就能推广家猪养殖了。 美尼斯一愣,继而想到云泽曾经和沙姆王子说的话,如果美尼斯结婚,就送全库里的人一户一块肉、一块布和一瓶酱油。而他们约好了,一旦美尼斯成为大神官,就公开。 “辛苦殿下了,殿下是不是忘记了,您还有几十只猪在我的农场。”美尼斯忍不住伸手揉揉云泽的头发。 云泽出面赠送礼物获得祝福,就好像在说,这段感情是他主动和积极响应的,希望大家能祝福。他站在前面对着最多的舆论压力,想用这种方法保护美尼斯。 被碰到了头皮的云泽伸手拍开他的手:“我的猪?” “我是殿下的,我为殿下饲养的猪,当然也是殿下的。” 云泽按着自己的脚步调整手里的资源,除了即将到来的婚约,更多还是忙着要出口的奢侈品。他让人设计最好最精美的包装,并且将之细分为男士款和女士款,不只是外包装,还有文化包装,比如,为一件产品写一个故事,这就是软广告。 为了更好地卖出这些高溢价的奢侈品,云泽甚至都不介意用自己做招牌。 他将这些化妆品护肤品和美丽、青春、被眷爱、心动、爱情等等符号联系在一起,让人相信用了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得到美丽、年轻和爱情。 事实上,这些东西确实可以帮助延缓衰老和变得美丽,但是能不能获得爱情就…… 其实还是增加了获得爱情的机会是吧? 美尼斯则去了一趟黑夜女神殿。 他的母亲曾经和他们兄弟三个说过,如果找到了想要渡过一生的人,就和她说一声。 伊莉莎从不干涉儿子的感情生活,大儿子要娶时日无多的大儿媳,她觉得可。二儿子说要服侍神灵终身不婚,她也说可以。小儿子娶了门当户对的小儿媳,她都可以。 但是这一次…… -- 第313页 “你说什么?”伊莉莎端着杯子的手僵在半空,“你再说一遍?” “母亲大人,我喜欢神子殿下,我会在秋日祭祀后申请‘与神婚约’,希望母亲大人那一日能过来?” 伊莉莎感觉到了一阵窒息,她眼前发黑,几乎要昏过去。 美尼斯敢说这种话,说明这已经不是‘述求’的状态,而是‘事实’的状态,这混小子就是过来告知一声的。 “娜娜,今天鳄鱼还没喂吧?刚好,把咱们的祭司大人送下去吧,他那么能耐,十几只鳄鱼是不放在眼里的。”伊莉莎气极反笑,想把儿子丢鳄鱼池里醒醒脑。 想起当初还是他们亲手把单纯的神子殿下送到美尼斯嘴里,伊莉莎觉得自己都要不能呼吸了,这个逆子! 让他好好保护和教导神子,他就是这么保护的?! 房间里唯一的外人,侍女娜娜安静缩小自己存在感,免得被殃及池鱼。 美尼斯一动不动,脸上甚至还带着微笑:“母亲,我很希望得到您的祝福。” 伊莉莎伸手拿起她的黄金权杖,走到美尼斯跟前:“是你主动的还是神子殿下主动的?” “我爱殿下至深,不想看到殿下爱上其他人。”美尼斯说。 行,明白了,美尼斯这糟心混蛋日日夜夜对着神子殿下,越看越可爱,一个忍不住就先下手为强了。而神子殿下初来人世,懵懵懂懂,对美尼斯不设防,可不就…… 伊莉莎沉默了片刻,到底忍不住一杖敲在美尼斯腿上:“殿下是什么时候同意的?” 美尼斯说了一个时间,距离现在已经六七年。 六七年,足够普通情人吵吵闹闹好几次了。这么久的时间两人都没散,看着倒是认真,伊莉莎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是好。她总觉得自己留下神子,对神子有责任在。另一面她是美尼斯的母亲,她也希望美尼斯能幸福。 “我会出席。”伊莉莎紧握着她的权杖,“以后我会仔细看着你,如果你犯了错……” “谢谢母亲,我永远不会对不起殿下,请您放心。” 美尼斯走出黑夜女神殿,他脚步踉跄了一下,他母亲揍得特别狠,那块儿一定肿了。上一次被这么揍,还是他不小心把她最宝贝的一套玻璃器砸碎的时候。 他坐到马车里:“去王宫。” 已经征得老师和母亲的认可,最艰难的一关过去,剩下还有国王和第一王妃,以及其他的神官。美尼斯会让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殿下应得到身边人的祝福而非质疑。 从春天到秋天,无数人力物力投入进去,泰锡第一条水泥公路开始通行了。 这条路分三段,左右两侧是三米宽的水泥路,中间是六米的平整泥路。两侧供人行走,中间则是留着让马车牛车通行。 因为水泥路面对马不太友好,而泰锡这边主要还是依靠牛、马、骆驼等动物作为主要运输畜力,所以必须有这么一条平整的泥路。 库里门口的水泥路穿过七八个村庄和大片的荒原,到达了最近的一个城市。好奇的村庄人走上这条灰色的水泥路,原本几天才能走到的地方,只需要一半甚至更短的时间,好像和城市的距离一下拉近了。 “说不定今年我们也能去库里看看呢。” 而在泰锡和港口之间来往的商队几乎都选择了水泥路,这倒给了附近的村民很多赚钱的机会——他们在路边摆摊卖食物,搭凉棚供人休息。 甚至有人在附近修了旅店,但是最正规的旅店当然还是道路两旁的官方驿站,要的价格不高,安全性却很高。 一些退役的老兵分派到了驿站,他们白日在路边巡视,晚上在驿站招待住宿的客人。里面还配备厨子、仆人,同时驿站也有传递信件的作用,是信使的落脚处。 库里的秋祭即将开始,很多人聚集到库里参加库里一年一度最欢快的盛宴。因为今年还是神殿大神官传承的特殊一年,所以神殿这边非常重视,九大神官聚集库里。 奇怪的是,很多缩在自己属城里的王室成员也来了,连漠西城主都从他的乌龟壳里出来,来库里参加祭祀。这都是当年泰锡王登基的时候侥幸没有死的他的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 “阿爸,你来啦?”安娜苏来门口迎接她父亲。 漠西城主离开库里已经十几年,他再看库里,这个他从小长大,承载了他许多喜怒哀乐的地方,却已经完全不认识了。 泰锡库里有了大国城池的气象,说不出来,从这里居民脸上的骄傲都能看出来。而曾经是第二城市的漠西却远远落在后面,毫无变化。以前他是为了自保才变成废物,但是不知不觉,似乎真的成了废物了…… “阿爸,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过来?”安娜苏吃着一个烤串,围着她父亲转圈圈。 漠西城主拍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哈哈,我来看看,是什么吸引了我宝贝女儿不肯回家。” 他脸上是酒色掏空的虚浮,心里却想着:陛下要求所有王室成员过来,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听说最近他都赚翻了,总不会是为了找他们麻烦吧? 第154章 这一年的秋天, 库里的天空特别蓝,人特别多, 东西也特别多。 “好像来了很多人。”库里人感觉到这一点, 但是他们不清楚是为什么, 是因为大神官要继任了吗? -- 第314页 王室直系成员,比如国王幸存的那几个兄弟姐妹, 他们全部出现在库里。九大神官,和一众很有名望的神官们也出现在库里。甚至旁边一些国家也派了使者过来送贺礼, 最近也没什么大事,不知道这些国家送贺礼做什么。 一个棍子打到九个人,就有三个是权贵,如今的库里就是这样。 连最近不太爱出门的云泽也感觉到了不对:“大神官接任原来是那么大的事情啊。” 美尼斯低头在红色闪金粉的纸张上书写, 他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和他继任神官位置关系不大, 国内权贵聚集,更大的原因可能是神子要和祭司签订婚约的关系。 “神子这样尊贵的存在,他的婚事怎么能就这么安安静静过去?”几个不同的人, 却说出了差不多的话,之后神官们和王室成员就开始陆续进城。 至于别国使者,则是因为泰锡彻底吃下红谷这件事。 通过不伤及筋骨就拿下红谷这件事, 四周围接壤的国家现在看泰锡就跟看隔壁的狮子是一样的,别看都是一片草原上的动物, 人家是食物链顶端,自己却是食物链中低层,可不得识相一点来上贡? 只看这些使者在泰锡库里是多么客气又小心就知道, 他们很怕泰锡盯上他们。 “这个颜色怎么样?”云泽用一个铜印章沾了点墨,往邀请函上一印,上面出现了云泽的神名,隔壁则是美尼斯的名字。 这是云泽特别调制的油墨,色黑且润,带着一种舒缓的香气。 他们在制作婚约邀请函,云泽觉得订婚这样的大事,不能突然炸别人一个措手不及,得早早发了邀请函,告知大家一声。为了表示重视,最重要的几个客人,他们会亲自上门送邀请函。 云泽仰起头对着天花板叹气:“我把你拐走了,大神官阁下和伊莉莎公主会不会怪罪我啊?” 电视里不是常有那种棒打鸳鸯的剧情吗?虽然大神官和伊莉莎公主对他很好,可是美尼斯毕竟是亲弟子亲儿子。 美尼斯摸着鼻子,他已经把该走的路都走过一遍,云泽送邀请函的时候就不会像自己一样被为难。 带着忐忑心情,云泽和美尼斯一起坐车去了太阳神神殿。 路上云泽和美尼斯说:“如果待会儿大神官阁下生气了,要说我两句,你千万别拦着,大神官阁下看到了会更加生气。不如我白让他说两句,反正我们在一起那么多年,还能硬拆了?” 这都是看了无数八点档之后的经验之谈啊。 美尼斯能说什么?他只能真心实意地安慰云泽:“老师绝不会如此,您的重要性远远高过我。” 云泽只当美尼斯是安慰,直到他见到大神官,并且鼓起勇气送出请帖:“大神官阁下,我想于秋祭十日后和美尼斯定下婚约,想请您前来主持和观礼。” 说完之后他默默做好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 虽然大神官一直很喜欢他,但是这一次拐走大神官的得意弟子,大神官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不…… “殿下,我都知道了,美尼斯这个混账东西,他处心积虑……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啊,是我们识人不明,放他到您身边。” 大神官拿着邀请函的手都颤抖,他忍不住又用权杖敲了美尼斯一下:“你自己造的孽,这会儿还让殿下出面?一点担当都没有!” 云泽愣了一下,这发展怎么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等他从恍惚中回过神,美尼斯已经默不吭声被敲了好些下,云泽连忙拦着大神官:“谢谢大神官支持,我们是两情相悦,美尼斯很好,都是大神官教得好。我要谢谢您,教导出如此优秀的美尼斯,今生得遇他,是我所能想见的最美好的事。” 他说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味道,弯弯的眼睛和弯弯的笑容,都是快乐的。 大神官看着如今已经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的云泽,想起多年前第一次见到神子,稚嫩又懵懂,天真也警惕,像是刚刚走出家门的小鹿,以为自己长大了,其实还嫩得很。 但是现在的云泽,已经可以做出决定并且有能力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他们亲眼看着神子慢慢长大,从少年郎长成了男人,权势和金钱都只是外物,最重要的是灵魂变得坚韧了。 只有那种纯粹一如既往,他的眼里有天空也有大海。 对着这样的云泽,大神官终于相信神子殿下不是被诱拐的,至少现在他们是两情相悦。但是他还是忍不住最后敲了美尼斯一下,然后看向云泽:“殿下,请您一定要幸福。” 神子怜悯世人,甘愿留在这蛮荒之地,为人奔波,不以为苦,他们身为神侍却不能不感恩这一切。 这也是为什么神殿恼了美尼斯,却还是精心准备未来的婚契仪式的原因,因为那是神子的仪式,他理应得到世间最好的待遇。 大神官收下了邀请函,云泽想象中的各种麻烦一个也没有。 他用手臂轻轻撞击美尼斯,脸上笑眯眯的:“说吧,是不是早早就先报备过了?是担心我所以自己一个人抗下了?” “只是迫不及待想和人分享喜悦。”美尼斯微笑着说,“太幸福了,就会忍不住展示出来。” 喜欢云泽这件事,可能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决定。 马车没有驶回家,而是直接转道黑夜女神殿,云泽向伊莉莎递上邀请函。 -- 第315页 伊莉莎打开邀请函看过,长长一声叹息:“年老而不自知,看到孩子长大了才知道时光匆匆。感觉上一次见殿下,殿下还是个孩子,如今也能为自己选取婚约对象了。我心里很是安慰,又担忧殿下的将来。美尼斯是我的孩子,我知道他做事认真负责,偶尔却也顾不上身边人,不够温柔体贴讨人喜欢。但是殿下喜欢,那我就不说什么了。” 云泽看向美尼斯,美尼斯只是点点头,仿佛完全不在意自己被亲妈嫌弃。 接着伊莉莎让侍女抱来一只手臂长的小鳄鱼,鳄鱼嘴巴被绑上了:“殿下,邀请函我便收下了。这只鳄鱼赠你,若是有人对你不好,让你不高兴,就让它去咬那个恶人。” 美尼斯:…… 云泽囧囧地收下这只宠物鳄鱼,小鳄鱼眼睛圆溜溜的,又奶又凶,其实也不丑。 之后他们去了王宫,宫里正是下午用餐的时间,国王一看到他两就让他们一起来享用晚餐,在一起的还有沙姆王子。 其实在前年国王陛下就开始培养沙姆王子成为君王,泰锡王看着精神很好,也已经是四十多的人,在这个年代已经属于‘老人’。所以他会有一种时不待我的紧迫感,会盯着沙姆王子,也会拼命想要完成自己的事业。 “这条路要修十年,如果我不在,你就继续修下去。等这条路落成,我们泰锡能出去的不只是商品,还有士兵。但是,不要急,不能急,我可能看不到泰锡未来统一这块土地,或许你也看不到,但是你的孩子和你孩子的孩子可能看到。” 泰锡王拉着沙姆王子去看那条路,云泽也去了。 一条长长的灰色的路从脚下开始,一点点向远处蔓延,它的两边种满了树,它的尽头是泰锡充满了可能性的未来。 泰锡的命运就和这条路一样,需要漫长的铺垫才能品尝到美味的果实。泰锡王已经意识到了,统一南北方多个国家是他这一代无法完成的事业。 他打下那么多版图,但是还不够,一个千古君王,需要几代人去沉淀、发展和积累。 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尤其对一个野心勃勃但已经两鬓生白发的君王来说。 云泽的存在已经为他们缩短了很多路程,然而想要一步走完几代人才能走完的路,就算来十个云泽也难。 泰锡王现在恨不得把他知道的人生经验全部灌输到沙姆王子的脑袋里,所以最近他都在教导沙姆王子如何处理国内的事情和其他国家的事情,以及如何面对长老会和神殿。 云泽来的时候他们其实刚刚说到如何面对神子。 将近十年的时间,足够他们看清楚云泽的为人,有原则的善良,有底线的博爱,私欲很少,行事稳中求进,做事更多是为了底下千千万的平民。这样的人作为君主是不行的,过于仁善,但是作为神子,却是整个泰锡的幸运。 “你要尊重他和他的意见,像你尊重自己的老师。你要保护他和他的心,就像你保护家人。神子目光高远,可以看到未来,为泰锡指出方向。”国王很认真地和沙姆王子说。 “你不可能再找到他这样的人,他所做所有一切都不为自己,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他不会争夺原有的利益,而是开发出更多的路,为他们找寻更多方向。你用最好的去对待神子,神子也会拿最好的回报你。” 之后云泽就来了,他送来了邀请函,并且说了他和美尼斯的事。 泰锡王知道这件事,并不意外,沙姆王子却惊呆了。 沙姆王子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亲爱的表兄,万万没想到早早就说自己是不婚族的美尼斯居然会干出这种事! 云泽这样的相貌、性情,就算他不是神子,依旧能吸引很多人,沙姆王子一开始不也很喜欢吗?可是因为云泽神子的身份,加上身边人的维护,很多人也就心里想一想,并不敢下手。 没想到啊没想到,美尼斯这个浓眉大眼的居然也暗藏狼心! 关键是,他还下手了,他还成功了! 美尼斯笑眯眯用微笑回应沙姆王子的质疑。 这种质疑以后只会多不会少,沙姆王子还算客气,只是质疑美尼斯监守自盗,但是别人会用更加苛刻的眼光上下挑刺,沙姆王子这种程度都不在美尼斯眼里。 从另一个角度想,他们上蹿下跳这么厉害,不就因为他们渴望的被美尼斯得到了吗?所以这一切嫉恨和质疑,本质都是对他的赞美和羡慕。 国王想得更简单,你想嘛,要是你日日夜夜和神子这样的人物相处,每天都能沐浴着阳光和细雨,人生突然多了很多精彩,你能忍着不喜欢? 根本忍不住,除非钢铁直。 所以美尼斯喜欢上神子不是理所当然的?这孩子从小挑剔,喜欢的人当然也是最好的。至于神子为什么同意美尼斯,当然因为美尼斯离得近又足够体贴细致会照顾人啊,否则好端端的神子为什么喜欢他? “神子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们一个终生难忘的典礼。”国王拍着云泽的肩膀,“是不是还得发放礼物?今年的糖我都留起来了,你要用,随时都有。” “谢谢陛下,其实我正准备向您购买一些棉布呢。” 云泽和国王两人越说越远,沙姆王子看着表兄的眼神满是鄙夷:你居然让神子出钱购买礼物?吃软饭的。 美尼斯呵呵两声:彼此彼此,红谷王夫。 -- 第316页 第155章 亲近的人, 云泽都是亲自送了邀请函过去,但是远一点的, 就是派人上门送邀请函。 现在, 整个库里的权贵都知道高岭之花神子殿下被人摘走了。如赫托、巴依这样的感情比较好的最多就是说两句酸话, 对美尼斯表达了一下羡慕嫉妒恨。那些原本对云泽有想法,只是不敢下手, 或者准备下手被美尼斯拦住的,这会儿简直无法相信以及出离愤怒。 “他那会儿说的那么好听, 不允许我打扰神子殿下,结果他自己呢?!” 对很多人来说,这不是一张邀请函,而是一张得意洋洋的战帖。很多人一时难以接受, 这其中有喜欢美尼斯的, 也有喜欢云泽的,喜欢后者的更多,还男女不限。 云泽的身份为他挡下了一大批的爱慕者, 大家都默认了他就是雪峰顶上的一抹白,是悬崖风口摇曳的花,是天上飘忽不定的云, 结果这会儿居然有个凡人攀上了他? 太刺激了,自己默默暗恋的男神, 居然被班里一个不起眼的男人捕获了? 嫉妒之下,大家都不想承认美尼斯的优秀。 那些日子,听说各家买醉的男人女人特别多, 年纪可以一直从十五岁到三十五岁,一个个都是捶胸顿足痛失所爱的模样。 这还只是知道的库里权贵,以后知道的人更多了,美尼斯吸引的仇恨还要更大。 “你知道吗?如果每一个诅咒你的话语都变成一粒沙子,你现在已经被沙漠淹没了。”赫托一边说一边夹起一片刚烤好的牛肉,在粉状的蘸料上沾了沾,就放进嘴里。 他满足地眯起眼:“殿下调制的蘸料,配上这种特制烤盘和精心养育的肥牛片,简直是神民的待遇。” 美尼斯的朋友聚集到了云泽的别院,他们在用铁盘烤牛肉。铁盘大概一个巴掌大,上面是棋盘纹,下面是炭火,要烤的时候拿着牛奶里提取的黄油放在上面化开,再夹起一片肥瘦恰当的牛肉片放上去烤。 如果不喜欢牛肉,边上还有梅花脂肪纹路的猪肉和鲜嫩的羊肉。 烤肉盘的边上是已经清洗过的各种瓜果蔬菜,切碎的蔬菜调和了芝麻酱和别的酱料,刚好解腻。 “殿下怎么不在?”巴依问。 “殿下去附近村庄看看苦橙的生长情况,还要安排人给更远处的村庄划分明年要栽种的柑橘和柚子的范围。”美尼斯笑着说,“殿下知道你们要过来,昨天就让厨房备下这些。” 巴依酸得牙疼,他赶紧吃了一口牛肉平复心情:“最近你还是别出门了,我担心你被人打死。”实在太招仇恨。 沙姆王子盘腿坐在那儿,突然抬起头:“你们还不知道吧?婚约的礼物都是殿下在准备,殿下准备给每一户人家都送一块肉、一块布和一瓶酱油。” “什么?殿下还有钱么?”赫托问。 众所周知,神子殿下手里头赚钱的产业很多,而且出海他也拿高利润,但是神子殿下花钱的地方也多。他手下工人的福利一直很高,这就是一笔支出。绿云城的剧场和学校修起来,春城的剧场和学校又开始修,加上一直是倒贴钱的幼儿园,大家总担心神子殿下手里的钱不够用。 其实开始出海赚钱,云泽就没有缺过钱,海运的利润超乎想象的多。之后他的计划是,在水泥大道两边的村庄种植经济作物,原材料多了,出口的商品也就多了。云泽没想现在推广手工作品,这年头手工不值钱,产品里的稀有性和科技含量才值钱。 与此同时,他想在各大城市创办技术学院,给底层人晋升的空间和渠道。办学校如今担心的已经不是钱,而是作为老师的匠人不够。能够作为老师的匠人,至少是王家御用这个级别,要达到这个水平,需要天赋和努力。 上面都是云泽私人在进行的事业,还有一个他正在和国王、神殿、长老会进行合作的项目——统一度量、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划分、统一神话传说、统一官方语言和文字。 青铜工坊最近就在研究标准测量工具,无论是测量重量的还是测量长短的。 神殿则在整理记录日冕和月冕的时间测量,定下‘年’和季节的时间标准,并且细分到刻。 甚至连长老院都忙碌起来,这些退休状态但依旧手握权利的老人如今正在修订以后要使用的官方文字。因为方便又便宜的纸的出现,泥板楔形文字就不太合用了,所以他们需要简化象形文字,用以书写。 “各位,你们可能在制造传说。千万年以后的人还会学习你们的文字,使用你们制定标准的工具,以你们制定的时间记录年和月。” 云泽的话一下打动了他们的心,最老古板的人都忍不住参与进去。当他们拥有了权势和世间众多财富,精神上的需求就开始变得迫切。 谁不希望自己千古流芳,美名万代?就连已经宣布自己要退休的大神官都参与了这件事,他已经彻底不管神殿的事,埋头日历修订中。 这对美尼斯倒是挺友好的,至少去汇报工作的时候不会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了——他们直接无视了美尼斯。 继续说回到云泽有没有钱这个话题,不,准确的说,是回到美尼斯吃神子的用神子的连最后的结婚礼物都是神子出这个问题。 巴依摇头叹息:“你一定会被人打死的。” 泰锡婚礼送礼物没有要求必须丈夫送或者妻子送,但是会默认一段感情里主动的投入更多的一方送,所以大部分时候是男方大出血送礼,为表示女方贵重,男方迫切求娶的心情。当然,有时也是女方大出血送礼。 -- 第317页 云泽送礼的话,大家会觉得他才是投入比较多,很期待婚礼的那一个。所以难免就会……意难平。能被神子殿下喜欢是多么荣幸的事情?你居然还让殿下送祝福礼,你丫怎么不上天? 美尼斯但笑不语,随便友人误会,他要是个爱面子的,也不可能和云泽在一起。 甭管友人怎么吐槽,美尼斯真的一点不插手送礼物的事情,除了提前把他农庄几十只养了三四年的阉猪送到了云泽的农场。 云泽让人把猪集中在一起,先喂养着,到了日子就宰杀。 他已经从纺织部购买了优质的棉布,他让人将它们裁成一块块桌布大小的布块,都是本色布,这样的大小可以做一套夏装,或者一件秋衣或秋裤。 至于酱油,是一早就准备好了的,就是陶瓶子费了点事。 “我居然真的在这个时代结婚?”云泽整理着自己的‘聘礼’,心里感慨万千。 他刚来那会儿还想着:这么个落后的时代,找不到灵魂伴侣的,注定孤独一生潇洒单身。打脸不要来的太快,这会儿都要结婚了。 云泽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成为很好的结婚对象,好在无论‘媳妇’本人还是‘媳妇娘家’都十分通情达理,云泽仔细想一想,至少现在他不后悔。 很快到了秋祭那一天,云泽盛装从王宫出发,他的马车上第一次就他一人站在上面。 两旁的人朝着他挥舞双手,投掷鲜花和鲜果在他的马车上,云泽微笑着向众人示意。这一次库里围观祭祀的人前所未有的多,人群里很多外国人的面孔。 国王的马车,五辆祭品,神子的马车,沙姆一家的马车,其他王子公主的马车,其他王室成员的马车,权贵的马车,市政官等代管者的马车……国王的马车已经到达神殿的时候,最后一辆马车还没有从王宫出来。 他们从马车上下来,云泽踩着脚凳,一只手扶在金色的扶手上。他双手提起一点袍子的下摆,慢慢走上台阶。 神殿两侧的灯已经换了一套,是镂空的花苞造型的石灯,里面点着香薰蜡烛。白蜡树的蜡,融入了精油,点燃之后烟气不多,反而有种格外迷人的香气。 云泽抬起头,看到早早等候在那里的美尼斯。 美尼斯穿着全新的一套祭司服,他高大俊美,穿着这种不显身材的祭司袍依旧有一种威严。 美尼斯也看到了云泽,他的表情一下柔软了。 他早早就到了神殿,今年他负责主持这一次祭祀,作为大神官正式主持祭祀。大神官的接任没有那么多的仪式,如果这一次祭祀顺利,那么美尼斯就是大神官了。 国王上到台阶上,美尼斯用黄金权杖敲开大门。这是新的权杖,权杖的顶端是飞鹰抓着一枚火焰纹的海螺珠,就好像抓着一枚小太阳。 大门开启后,国王和第一王妃携手走入主殿,云泽就在其后。 云泽几乎每年参加两次祭祀,不但对自己的流程了如指掌,对大神官的工作也是一清二楚。 其实就只是几个动作,一段早就背下来的祈祷和祝福词,但是很认真去做的时候,会有一种格外不同的气氛。 作为神职人员,美尼斯坚信神灵的存在,但是他又是一个比较务实的也比较现实的人,所以就算是同样的动作,他做出来和老神官做出来,感觉截然不同。 祈祷以及报告泰锡今年的成绩单是祭祀的主要内容,国王今年夸耀的是水泥路,云泽没什么多余的话,一切顺利。 只是祭祀完毕,即将离开神殿的时候,美尼斯开口邀请大家来神殿见证十日后他和云泽订下婚约这件事。 在场的人都已经收到邀请函,但是真的听到的时候脸上还是茫然了一下。 本来‘与神婚约’就是比较少见的,这一次居然还是大神官和神子,两个男人? 当然,感觉再怎么怪异也不会有一人拒绝,见证神子的婚约仪式,这种事怎么可以缺席? 祭祀后,神殿方开始接收民众送来的祭品,牛羊鸡鸭和粮食,甚至还有布料和橄榄油。大家日子好过了,在祭祀上也开始大方。 负责接收和登记祭品的僧侣会告诉库里的百姓:“十日后神子殿下将和大神官阁下签订婚约,那日会有祝福礼发放。” 听到这句话的库里人呆了呆:“谁?谁和谁?” 那个僧侣将话又说了一遍,其实他得到消息也没有很久,自己也处在一个三观碎裂的状态,但面对库里群众还是尽职尽责去宣传。神子和大神官的婚约,可不能在他这里出了错。 最后库里百姓都是脚步虚浮地飘出来的,梦游一般。 神子殿下……要和大神官结婚了? “大神官不是很老么?”一个女孩有点茫然地看向她同伴。 “那是老的大神官,现在这个是大神官弟子,就是美尼斯大人呀。”她同伴说。 这姑娘眼眶都红了:“殿下喜欢男人,那我岂不是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冷静一点,就算殿下喜欢女人,你的希望也不大。如今这样还能安慰自己,是性别不对。”她的同伴再次安慰她。 这姑娘看了同伴一眼,终于哇的一声哭出来。 “好啦好啦,我请你吃烤羊肉串?……再加一串?最多三串,不能更多了。” 姑娘擦擦眼泪,大声道:“要五串!” -- 第318页 第156章 库里的秋天多雨, 这几日又下了几场。 淅淅沥沥秋雨里,醉醺醺的贵族子倒在路边, 仆人去扶也不起:“让我醉吧, 殿下居然都要结婚了。早知道殿下也会爱上凡人, 我就是拼着被家里人打断腿也会去求爱的!” 还有那一向娴静的女子,在樱桃树的大道上走到一半, 突然流下泪来,掏出的手帕上绣着一朵朵云。 不结一次婚, 云泽都不会知道喜欢自己的人那么多,而且基本上都没怎么见过,很多仅是一面之缘而已。他以前不理解偶像结婚就要死要活的粉丝,如今依旧不理解, 只是多少有点心情复杂。 幸好他们只是默默伤心一阵, 倒也没人冲到家门口说:你结婚我就去死之类的。 “殿下是他们梦想中的情人的模样,只是您的身份太尊贵,很多人没有勇气说出口, 也就是心里想想。没想到您有一日要与人缔结婚约,他们可能觉得自己本来也有一些希望,只是输在怯弱和来得太晚上, 所以懊恼和后悔。” 来汇报工作的贝尔说:“殿下不必在意,梦想本来就是拿来碎裂的。现实就是如此, 以后习惯了也就好了。”失恋这种事嘛,习惯几次就好了。 云泽仔细想想,自己大概就像是中学时代的校草, 代表着青春的某个符号、一种情结。他们这会儿伤心难过,觉得天崩地裂,过了这段时间回头看,也就是如此。 于是他就把这件事放下了,时间会处理好一切。 宣布婚约之后,是不是之后时间就只是好好准备仪式了呢? 没有的,这两个工作狂,家里的椅子都没有坐热就开始工作了。 云泽去了附近乡下招工,招聘马车夫。 市政官决定,官方提供车马,弄出一个类似公交车的有棚马车系统,定时定点在水泥路上行驶。便利是一方面,也有助于将分散的部分整合成一个整体。 而终于当上大神官的美尼斯也在大刀阔斧地改革。 趁着其余八个主神殿的大神官都在,美尼斯拉他们开了一次会议,关于旧有的神殿制度改革问题。 美尼斯的理由很充分,神殿现在的制度已经有点跟不上泰锡的发展,很多时候显得落后,尾大不掉。 其他神官年纪大一点,求稳,并不是特别希望改变旧制度。但是美尼斯直接拉来白布,列出一二三弊端和未来可能导致的后果,神官们哑火了。 改革的原因列出来,改革的好处列出来,可能导致的坏处也列出来,丝毫不隐瞒,只需要神官们自己判断。 总觉得这一套哪里见过? 之后神殿方在十几条意见里通过了四条,他们觉得可以先看看改革后的效果。 美尼斯参考了云泽的绿云城三年一次官吏考核的制度,要求神殿任职人员进行三年一次的文化考核和政绩考核。因为全国范围很大,所以走库里主神殿负责分神殿,分神殿负责地方神庙的路线。出了问题,除了找本人,还找上级,施行上级责任制。 地方神庙结构调整,除了负责祭祀、祈祷、调节纠纷的主祭司,必须再配备一个医疗专职的祭司和一个律法专职的祭司,一个祭司带两个学徒。 新规则规定,祭司学徒出师之后,先去别的偏远城市试用三年,再次合格分派到地方神庙就职。就职地方不得和师父的神庙相邻,不得是老家。神庙所属土地,四层收入作为祭司的工资,另外六层用于救济村里孤儿和无人赡养的老人,擅自挪用定为贪污和渎职罪。 全国筛查非法神庙和巫师,也就是非官方神祗的庙宇和邪教祭司。如果遇到这类非法祭司传道,直接打成间谍。 美尼斯老早看乡间非法巫师、与地方豪强沆瀣一气的祭司和整日不干正事渎职的祭司不顺眼很久了,如今新官上任三把火,不烧得他们哭爹喊娘不算完。 他三年游历回来就在想这件事,为什么神殿很多制度模模糊糊有无数漏洞可钻?为什么神殿行事纯以道德判断评论,而没有具体的法规约束?为什么那么多的祭司,学徒的时候勤勤恳恳,一旦转为正式祭司就开始懈怠和渎职? 云泽有一句话让美尼斯记忆深刻:“人天生就懒惰、贪心、凶恶,把一个人放在管理者的位置上,却不给他任何约束,他就会很快像是夏日的生肉一样腐烂发臭。这世上有那种不受利益诱惑,不被强权威胁的圣贤,他们不是心里没有贪念、恶念,而是他们自己给自己加了束缚,时时刻刻约束自己,审视自己。但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圣贤,那就需要规矩来约束。” 神殿需要更加严格详细的规章制度和惩罚措施。 这一次美尼斯提出来的很多方案只通过这四个,他明白这些大神官的意思,担心变动太大引起动荡。 他并不气馁,二代大神官至少有三人明白和认同他的理念,而三代大神官,基本都是云泽教导出来的学生,在云泽的别院居住和学习了好几年,他们的想法只会更加贴近美尼斯。 因为云泽本人在生活中就很喜欢制定很多规章制度,有详细的惩罚奖赏措施。小祭司们很习惯这种环境,所以他们可以接受。 新的制度很快通过信件传送到各地,库里本地知道的祭司更早。 祭司三年考核和连坐制度给了下面那些以为成了祭司就以为高枕无忧的人极大刺激,他们跑到老神官面前哭诉。 -- 第319页 然而沉迷制定年月日标准的老神官连面都没给他们看过,就丢下一句:“此事由美尼斯负责,他说的,就是我说的。而且既然是全部大神官商议通过的,那便是确定的事,于其找我,不如回去好好学习一下如何做祭司。” 在这些祭司的怨念里,在失意者的哭声里,云泽和美尼斯定好的日子到来了。 那一日天还是黑的时候,云泽睁开眼,他从床上坐起来,呆呆坐了好几分钟,突然想起,啊,今天是结婚的日子。 他爬起来,掀开帘子,从衣柜里拿出熏过的衣服。 棉布的材质,染得十分饱满均匀的红色,这种红非常温和,像是远处的火焰一样温暖。衣服的表面有着美丽的刺绣:山川日月、花草鱼虫。 他穿好了衣服和鞋子,摇了摇铃铛,阿梅领着侍女捧着水盆和毛巾进来。云泽注意到她们也都换了一身新衣,脸上抹了胭脂,很美丽。 门又打开,已经穿戴好的美尼斯走进来。明明每天见,连睫毛几根都数过,但这会儿云泽看到他,却觉得难为情起来,问:“你怎么来了?” “为殿下束发。”美尼斯理所当然地说。 阿梅等人带着笑退下,房间里就剩下云泽和美尼斯两个人,烛火的光闪烁,他们的影子也闪烁。 美尼斯走过来,他单膝跪在云泽面前,低头亲吻手背:“殿下,我很高兴。” 云泽脸上燥热,他伸手推开他:“不要那么肉麻,我的天,你弄得我都紧张了。” “我能为殿下唱歌吗?我想为殿下唱歌。” 泰锡的男男女女,歌舞天赋仿佛是刻在基因里,他们最喜欢用歌声表达自己的爱情。美尼斯一贯严肃正直,却在云泽面前成了一个普通的追求者。 他弹着琴,哼唱着一个即将结婚的男人,是如何辗转反侧一夜难眠,是如何思念他的心上人,是如何见着花朵就想到爱人的脸颊,看到蜜就想到心上人的嘴唇。 云泽托着脸听他唱情感,两个人几乎都要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直到阿梅再一次敲门。 “殿下,再不佩戴冠冕就来不及了。”阿梅有些无奈,又有点为殿下高兴。就算已经这么多年,殿下两人依旧把每日都过成了热恋期,好像永远不会腻一样。 美尼斯亲亲云泽的鬓角,为他扎了一个虾尾辫,然后给云泽带上属于神子的桂冠。 黄金的底,镶嵌了云朵形状的白色贝壳,上面用橄榄石、祖母绿等绿色宝石做出叶片,然后用红色的宝石制作花瓣,中间点缀以天然的金色珍珠。 阿梅捧来一套的首饰,全都戴上了,最后才披上精美的用金线绣着星辰的披风。 “这一套得是十多斤。”虽然头上的桂冠已经被固定住,云泽还是不敢随便点头,怕金冠掉下来。 侍女端来炒面粉制作的热茶点,里面不知道加了什么,是甜甜的糊糊味道,而且就是小小一碗,一点都不顶饿。 “这点先填填肚子,等殿下从神殿回来,家里什么都有。”美尼斯一下猜出云泽所想,一边顺手拿了毛巾给他擦嘴唇。 坐在椅子上的云泽侧着脸,微微仰起头,而美尼斯低头仔细擦拭。他们的动作那么自然,十来年相处一直如此,他们自己都没什么感觉,只有四周围的人无奈摇头:把他们看成是主仆情或者兄弟情的人眼睛是有多瞎? 一切料理完,漱口净手,又整理了衣服,就可以准备出门了。 石头小路打扫得干干净净,路上撒上了特别的植物香料,还有一地干燥的玫瑰花瓣,阿梅一直让两人踩着香料出门:“以后的人生也会如这条路一样布满芬芳和鲜花。” “库里还有这种风俗?以前好像没有啊。”云泽小声询问美尼斯。 美尼斯一只手扶着云泽一只拿着权杖,笑着说:“这是最近才有的,和殿下也有些关系。” “和我有关系?” “殿下写的故事里,天作之合的婚约会受到祝福,鸟儿衔来花瓣散落,花朵的香气伴随着他们的婚礼。后来大家便买了香包和干花瓣,用以铺路。因为学的人多了,就成了最近流行的婚礼的仪式之一。” 难怪这两年熏衣的香包和泡澡用的干花瓣卖得特别好,原来是因为这个? 云泽哭笑不得,但既然是大家的祝福,他也只得一路踩着香料和花瓣,一直到上了马车。这漂亮敞篷马车已经重新修饰过,挂上了美丽的纱和编成串的花,驾车的是云泽的白马,马中王子,高大英俊。 在他们马车的前面是送到神殿的祭品,后面是同样成为传说的白狮和猎鹰。 宾客们已经去了神殿,所以他们只要过去便可。 穿着整齐的卫兵开道,人群分裂到两边,人群里很多哭泣的人,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祝福他们。 今天的库里注定是一半晴天一半雨天。 马车踩着一地玻璃心到了神殿,亲朋好友都来齐,老神官重出江湖为他们主持。一行人走到主殿,因为是两个男人,送一公一母的牛羊似乎也不太合适,云泽送来一匣子的珍贵香料作为祭品。 之后便是两人宣誓和烧泥板,一个书记拿着纸笔站在一侧,准备记录两人的誓言,最后镌刻在青铜碑上,这是美尼斯的要求。 偌大的主殿,四周围全是亲友,连美尼斯的哥哥奥古斯也从春城赶来。云泽和美尼斯站在最中间,他们的前面是太阳神的神像和老神官,神像面前的熏香炉飘着袅袅的烟。 -- 第320页 宣誓之前,美尼斯转向云泽。 “在很久之前,您还没有完全想好,是否答应我。现在您想好了吗?”美尼斯深吸了一口气,“殿下,您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云泽展颜一笑:“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啊。” 第157章 婚约的确定非常顺利, 只不过两人宣誓的内容有些不一样,美尼斯宣誓的是忠诚、守护、爱和尊敬, 而云泽作为‘神子’的一方, 他原本的承诺应该仅仅是保护和怜爱, 他自己却在之后增加了一些: “……我承诺保护和爱惜美尼斯,如爱惜我的眼睛一般爱惜他。这一切非因他是我的侍者, 而因他是我唯一的伴侣。我们彼此选择,从此命运相连永不分离, 无论他贫穷或者富有,无论他身处逆境或者顺途,无论他健康或者身患疾病。” 书记官的笔颤抖了一下,落下一点墨。 唯一?不离不弃?神子殿下竟然在神像前发下这样的誓言吗? 这就意味着, 不但美尼斯作为侍奉者要保持身心的忠诚, 云泽也放弃了拥有其他情人的福利,和美尼斯绑定锁死,并且之后无论面对什么都会不离不弃。 神子一贯认真, 看来对感情也是如此,不容一点不纯粹。只是这对一些暗搓搓打着注意想要成为神子情人的人是巨大打击吧? 祭祀后,宾客们去别院参加宴会, 而马车带着礼物一家家分送。 送礼的人细心的告诉收到肉的库里人如何去煮这种让贵族们痴迷的阉猪肉,重点是先滚水烫去血水, 只需要少少一点生姜蒜末去腥,之后无论怎么煮都能好吃。如果想要享受神子同款最爱红烧肉,还需要一点点糖, 一点酒。 库里的居民收下这些礼物,他们又送了云泽很多他们自家养的鸡生的蛋,自家收获的水果,自己制作的奶酪等等。结果一圈转下来,送出去一车,拉回来两车。 “殿下和美尼斯呢?”客人们拿着酒杯聊天,一转眼不见了正主。 “走了,我看到奥古斯才和殿下说了两句,殿下说要去春城住几天,美尼斯就把殿下哄走了。美尼斯从小就只是看起来很乖,心里头的主意一个比一个多。” 赫托叹气:“为什么我这样表里如一很老实的男人反而遇不上殿下那样的人呢?就算没那么好也没关系,只要别一看到我就只想和我睡觉不想和我结婚就行。你说当年我怎么就没想争取一下成为殿下的引导者呢?” “你的口气就和那些说‘早知道’的人一样,但是事实上,美尼斯若也是想着‘早知道’,他也不可能赢得殿下的心。殿下虽然在情爱上单纯,却也不是轻易能被人打动的。”巴依举着酒杯说。 他十分看不上那些买醉自以为情深的人,真正情深,就不会因为可能被拒绝或者可能没有回报而退缩,更不会在神子殿下确定了之后自顾自扮演一往情深自我感动。 想着‘早知道我也可以’的人,不过是怯弱的投机主义者,只想要好处,不愿意付出罢了。 宴会很热闹,除了库里的权贵们,还有至今还是懵逼状态的神官们和王室成员们。 很多小国使者才知道这件事,补送了一大堆的礼物过来,但是他们并没有受到宴会邀请所以无法进来。 如今的泰锡是爪牙变利的狮子,就算泰锡神子不邀请异国使者,这些异国使者不但不生气,还得拼命送礼物蹭一个脸熟。甚至有些使者已经发信件给国内,让国内补送一份礼物过来,泰锡神子结婚啦! 男人和男人的婚约在这个时代从来不是主流,而且一般来说,无论男人女人,都会想要留下自己的血脉,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也不会选择和同性签订婚约关系。 云泽和美尼斯的关系还要特殊,他们地位都很高,一个甚至说得上是如今泰锡的精神偶像。所以,难免有很多人想得复杂一些,比如背后的一些利益纠葛:神殿是不是想联合神子的力量?神殿是不是想用这种办法绑住神子? 漠西城主就在心里阴谋论,他看向泰锡王,这个小气记仇心思深沉还粗暴的异母兄长。 泰锡王捧着上等的葡萄酒痛饮。 最近身体状态不太好,神子说他得少喝酒,第一王妃直接锁了酒库,还不许任何人给国王送酒。泰锡王已经好几天没吃酒,如今可算逮着机会,而且神子这边的葡萄酒是出了名的好,如今大家也开始学习用橡木桶酿酒,但是依旧没有神子家的葡萄酒的风味。 漠西城主怎么看泰锡王都觉得有阴谋,神子如今权势大钱财多,他要是和神殿站在一起,谁能不忌惮? 其实,在座那么多人,还真没那种警惕的。 主要神子这个人吧,他对于权势和财富好像没什么热爱,反而对下层人的生活更加关心。而且最近神子的计划是给库里到港口这一路所有的村庄种上可以卖钱的作物,好增加农民收入,和陛下一样是十年的计划。 再加上神子还要继续修建的学校和剧场……啧啧,想一想都觉得是无底洞,除了神子,再找不出这样的纯(傻)善的人了。 怎么能相信这个人有什么野心?如果这样的人都是假的,那么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神子来库里差不多十年了,十年演一场戏?不可能不可能。 至于美尼斯,这倒是有可能,他看上去就比他老师更热衷神殿事务。然而美尼斯在神子身边十年都不能让神子在政治上对他额外优待,日后的可能性也不会特别大。神子看着软,一旦决定了就不会轻易更改,也不是能被情人左右的恋爱脑。 -- 第321页 但是这一切,不了解云泽和美尼斯的人是不知道的,漠西城主依旧怀疑,他假装好奇询问自己女儿:“这里是神子的住所,神子没有自己的神殿吗?他以后是不是跟着大神官居住在神殿了?” “神子殿下说他不喜欢神殿,而且不想修那么大的房子只为了居住,如果可以,还是多修一些学校。神子殿下和表哥一直住在这里,以后也会一直住这里。” 说到这里,安娜苏朝着漠西城主挤眉弄眼:“不对啊,您怎么突然对神子住哪儿感兴趣了?阿爸,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想要找神子殿下又不好意思开口?我给你介绍啊,我和神子殿下可熟了,一个锅里吃过饭(火锅)。” 漠西城主被他女儿带歪:“你和神子殿下吃过饭?”好端端的,一男一女吃饭…… “阿爸,你想什么呢?表哥在那,我就是再馋也没用啊,而且殿下不都宣誓,非表哥一人不娶了么?阿爸您别偏题啊,您是不是有什么想要找神子殿下?” 漠西城主看看女儿,想起和记忆中完全不一样的现在的库里,他那个兄长能这么舍得在城里建设上砸钱,和这两年赚了钱手头宽裕也有关系,他也想赚钱。 “女儿啊,你觉得,咱们漠西搞什么能赚钱?神子能帮我规划规划么?” “阿爸,我们漠西去港口太远了,路也不好,都是山路。不过您倒是可以学着库里修路修厕所,很多城市都在做这个,其实修水道也可以,就是修水道要花的钱太多了。” 安娜苏在库里有一段时间了,了解的事情比她父亲多,所以她知道,为了引来更多人买东西,好些城市都在修路造桥修厕所。 当城主们意识到,每有一件东西造出来卖出去,从原材料到店铺租金他们都能抽一笔税,城主们就坐不住了。谁还嫌钱多啊?这不,现在都在努力学习如何让民众制作商品,如何吸引别人购买。 “阿爸,我们漠西的商人多,要是道路好了,买东西的和卖东西的人多了,我们的钱不就多了吗?” 漠西城主顿时不说话了,因为这些他都知道,几年前就有人在做了。但是真的花钱,至少三分之一税收就没有了。 修?还是不修? 宴会的主人躲清闲去了,可是不影响宴会的热闹,神子这边的食物一向十分美味,大家愿意坐下来好好品尝,再找聊得来的人说说话。 其他城市来的人多是第一次参加神子的宴会,他们一开始还非常拘谨,但是后来喝了两杯酒也放开了。有些城主像漠西城主一样想要知道发财的秘诀,也有些人还有些稀里糊涂,不知道自己被叫过来参加婚宴的意义所在。 最糟糕的是,一开始因为保密,很多人来时没有准备贺礼,他们紧急拿出钱在商业街找商队买了贺礼,才没有太过失礼。 而现在客人们送来的贺礼就堆放在仓库,管家乌苏正在整理登记。 可以说,这个房子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除了……今天婚宴的两位主人公? 云泽往床头一坐已经小半个小时,蜡烛都化掉了三分之一。美尼斯把他拉出来是觉得云泽待在那儿会不好意思。结果到了房间里,美尼斯不好意思了。 云泽早就洗了澡换了衣服,美尼斯在浴室又待了小半个小时没出来。 皮都要洗破了吧? 他慢慢解开自己的辫子,绑过的头发卷卷的散落在身后,蜡烛的灯芯闪烁了一下,门开了,美尼斯走进来。 他穿着和云泽一套的睡衣,一样的稚嫩。灰白色的料子,绣着一只只形态各异的灰蓝色的兔子,兔子手里还捧着胡萝卜、小篮子、花洒之类的道具,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布。 美尼斯坐在云泽旁边,虽然脸上是很镇定的,但是云泽知道他紧张,云泽突然也紧张了。 “今天客人很多,还有些使团送了礼物人没有来,明儿是不是补送一下回礼?”云泽没话找话。 美尼斯在短暂的沉默后看向云泽,把他看得不由自主往后退了一点。 “美、美尼斯……” 美尼斯已经拉上纱帘:“殿下觉得怎么样合适就怎么样做,他们不敢说什么……”美尼斯的声音越来越近,两人陷在柔软的床垫里。 烛火昏暗的光里,对视都有着别样的暧昧。云泽只觉得胸口心脏跳动如擂鼓,他扯过被子,想把自己蒙上,却被美尼斯扯开一道口子。 海上旅行的那一路,两人没少搂搂抱抱相互帮助,但是吧,今天就会感觉很不一样。如果云泽是一只毛茸茸,这会儿他的毛估计全炸开了。 美尼斯俯下,亲吻露出来的额头,又理了理云泽有点乱的刘海,就好像在安抚惊慌失措的小动物。 许久,被子拉下一点,露出云泽红彤彤的脸,不知道是热的还是紧张的。他看着美尼斯,眼神飘忽了一下:“蜡烛要不要吹了?” 美尼斯起身把蜡烛吹灭了,房间黑漆漆的,只余通风口漏进来的一缕月光。 但是这一缕的月光在不久后也被乌云遮蔽,仿佛月亮也羞怯了。 第158章 第二日所有人都起晚了, 公鸡打鸣了一声,就被扫地的大娘封了嘴。 “乖乖, 今天是殿下的好日子, 不许扰了殿下清净。”大娘用布条把公鸡嘴巴绑起来, 提溜到了后院。 二楼的房间里,透过朦朦胧胧的纱可以看到一人躺在中间位置, 另一个人半坐着。中间的人侧躺着,一只手臂露在被子外面。之后边上的人小心把那只伸出被子的胳膊轻轻放回去。 -- 第322页 这却叫醒了睡得不深的人, 云泽睁开一只眼,好像外面还是昏昏暗的,他才把另一只眼也睁开:“现在是什么时候?” “还早呢。” 说话的人伸手轻轻按压他的腰腹,云泽‘嘶’了一声, 他转了个身:“你把地上的东西收拾一下嘛。回头让女孩们看到了……我可就没脸见人了。” 帐篷里穿来低笑声:“殿下, 阿梅结了婚,孩子都有了。” “有了孩子也是女孩,你快收拾。” “嗯, 好,待会儿一起收拾。殿下好可爱,一边哭一边骂人的样子也很可爱。” “……混账。” 悉悉索索一阵, 床帐里响起了叮叮当当不绝于耳的金手环相撞击的声音。 客人们待了一日就离开了。这一次参加宴会的客人们都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种子幼苗大礼包。 里面是云泽精挑细选出来的可能适应泰锡气候的五十多种植物种子和幼苗,包括泰锡本土就有的品种和从远方购买来的植物。他希望城主和神官们把种子带回去, 找一个地方,明年春天种下,他想要根据这些种子的生长情况去判断这里适合种植什么。 城主和神官们欣然同意。 适合自己所在城市种植的作物可比金银贵重, 前者源源不断创造财富,后者却是一次性的。漠西城主喊来十个守卫守着那一车的作物种子和幼苗,他一天都待不了,就要回去了。 一嘛,怕泰锡王搞事,二也想回去试一试这些种子。库里有个樱桃树大道,他们漠西也不差呀,完全可以有个别的什么石榴树大道、月桂树大道。 漠西城主想要带他女儿一起回去:“女儿,神子都结婚了,你跟阿爸回去吧。” “我不回去,我还有事呢。”安娜苏说,“明年我要跟着海神号出海。” 漠西城主有点吃惊,也很不放心:“女儿,你游水都不会,出海?让你天天吃海里的东西,每天睡觉晃呀晃,你受得了?” 他不是因为安全性担心,海神号那么大的船,又有那么多海军保护。而且漠西城主对泰锡王的守财特性非常放心,船上那么多货物,泰锡王一定想方设法保护好,这不就能顺便保护他女儿吗? 但是他担心没有出过海的女儿受不了海上那枯燥的日子。 漠西城主还是王子的时候做过使者出过海,那次的旅途一言难尽,让他从此彻底打消坐船去北方国家的念头。 “阿爸,我是有正事的。我准备跟船去看看,外头的国家都想要什么,回头看看我们漠西城有没有。如果有的话,阿爸不又有了一笔收入吗?”安娜苏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掩盖了自己想要去浪一浪的真实想法。 漠西城主还是了解自己女儿的,但是这个理由确实也贴心,他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自己相信了:“那你注意安全,我把守卫派给你,就算你上厕所,人也必须跟着。” “阿爸放心,我肯定牢牢跟着沙迦王妃的女官,或者神子殿下的学生,绝不独自行动。” 入冬前,神官们、城主们和异国使者陆陆续续回去,库里人也接受并且习惯了他们神子已经结婚的事实。 其实没有太大变化,别看美尼斯已经是个大神官,整日还是粘着神子,和以前不还一样呢吗? 可能就是他们身边的人稍微知道点变化,比如美尼斯已经搬进云泽的房间,他的东西也都搬进去。又比如,这些日子神子殿下睡得不太好,还有几次晚起了。 今年的第一场雪就在云泽睡眼朦胧里降落到库里,冬天到了。 以前的冬天是很安静的,但是自从越来越多的工坊出现在郊外,冬天的库里也变得热闹几分。路上行色匆匆的都是工人,一个个穿着厚厚的工作服。纺织女工、酱坊女工、水泥厂男工、造纸厂男工……优质的种子让部分农民从土地里走出来,他们成了工人。 和后世当然不能比,因为数量还不多,一个村子也就是几个,一家若是出一个工人,在村里都会显得体面几分,简直和考上了公务员一样。 这时候就能体现出‘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的好运了。因为他们拿到毕业徽章后,很多国家直属工坊就会来招工,对口的很快就招过去,不需要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就能成为工人,成为管事的机会也比别人多。 若是特别优秀的,还可能被神子收为学生,被他培养成手底下的管事。 所以如今每年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考试都变得异常激烈,人人都知道这是改变一生命运和一个家庭命运的天梯。 云泽每年考核的东西都不一样,非常任性,今年就是一道‘鸡兔同笼’把无数孩子逼退。 但是每年也都能招收到一批很不错的孩子,每个孩子的特色不一样,但各有优点。云泽偏爱顽强如野草的生命,就算没有那么聪明,努力也能补足很多的劣势。 当年救回来的米萨的那个小女孩已经以优秀学生的身份毕业,她现在是云泽的学生,如今跟着跑船。云泽给了她一定自由,允许她根据当地市场的情况去调配回购的东西的份额。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做出正确选择,但错误也是一种成长,云泽肯定了她的能力。 除了这些考核出来或者学校出来的工人,还有很多运输队也十分忙碌,他们把采集到的原材料送入工厂,又把产品运送出去。 -- 第323页 那些制作好的产品要运送到不同的城市,而城市又要辐射到各个村子,这些布料、酱油、植物油……会进入供销社那小小泥屋里,然后被村里人买走。 商品把不同的城市和村庄连接起来。 不过这么多的工坊里有几个很特殊,一是造纸坊,这些纸张要优先供应各个城市的政府部门和各个神殿,只有少数会流入民间。主要现在识字的普通人还是太少,很多人拿着也没用。 然后是水泥厂和烧砖窑,前者专供修路,有多的先给其他需要修路的城市。砖块也是一样,水泥路两边的护栏、驿站都要用到砖块,有多的才会供给其他城市。 比如正在修学校和剧场的春城。 库里的雪来得静悄悄的,第一天下的雪也只是覆盖了一点土地,并不多。 云泽醒过来,发现自己不远处放着一个木托盘,上面有个拳头大的小雪人,已经有点融化的迹象。 他看着这个可爱的小雪人,因为离得远,不好用手指戳一戳。他知道这是谁捏的,会用宝石坠子做雪人装饰的,还能随意出入房间,除了美尼斯还有谁? 醒过来但还是不太想起的云泽在床上又趴了一会儿,等到阳光从门缝处漏出来他才不得不起床换衣服。 阿梅送来洗漱的东西,之后又端了早餐过来。屋子里太暖和,小雪人被送到了外面,这样保存的时间可以长一点。 神殿有人不满美尼斯新改的制度,私底下集结了人寻事,所以最近美尼斯比较忙。总感觉这个冬天,神殿是要消失一波人的。 被逼得都要狗急跳墙的祭司甚至找到了云泽,但云泽不干涉神殿的事,就像美尼斯也不干涉他的事情。 云泽叫了农场的负责人来,问他明年可以提供多少乳猪。 云泽的祝福礼送到库里千家万户,同去的还有猪肉的烹饪方法,可以和玉米、土豆、胡萝卜同煮,可以用植物油、酱油和糖做一碗红烧肉,也可以切片和蔬菜一块儿炒。只是猪肉多少还有一点膻,所以最好用葱姜蒜去腥。 库里百姓一试之下惊为天人,后来知道这种骟过的猪性格比较温顺,养殖占地小,长肉还快。他们都想试着养一养。 没办法,缺油水,天下百姓馋肉久矣。 库里人家多少在家里养了鸡鸭,鸡鸭下的蛋是家里重要补贴。他们一年可能会吃那么一次鸡,但是鸡真的没多少肉。而猪的肉就多多了,就算三年才出栏,可是三年能有个一二百斤肉,那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就是了解到了这个情况,云泽才想首先在库里推广家养猪。 库里家家户户种土豆,土豆的产量真的很高,加上玉米大豆,哪怕贫民窟的家庭都有了额外的粮食剩余,这些剩余里比如土豆渣、豆渣之类的完全可以作为饲料喂养猪,猪又不挑食,它还长肉。 等到库里这边成功,其他城市跟上,接着是农村,至少需要三五年。 确定可用于推广家猪养殖的小猪数量之后,陆续有其他工坊的负责人过来,有一些是因为原材料问题,有一些是关于产品的新品种问题,一直到天色近黄昏今天的事情才结束。 又过了一会儿,美尼斯从神殿回来,他在门口的时候还是双眉紧锁,看着就知道心情糟糕,但是进门的时候深吸了几口气,出现在云泽面前已经是温和的带着笑容的他了。 “今天不太顺利?”云泽一眼看破他的笑。 美尼斯有点无奈地伸手揉了一下云泽的头发:“回家不谈论工作。不过确实有两个闹事的,原来是我的师弟,他的母亲也是公主,现在就是这位极少出现的姨母来找我。” “用着长辈的身份么?换成伊莉莎殿下肯定放鳄鱼了。” 美尼斯被这说法逗笑:“母亲的确会那么做,我已经派人‘护送’她回去,短期内她恐怕来不了库里了。” 厨房送来晚餐,因为屠宰了很多猪,所以最近的食物中顿顿有猪肉,今天也是一样。 切断的筒子骨烧去血水,加入生姜片、老酒、盐熬煮,煮熟之后再加入土豆块和胡萝卜焖煮一会儿,最后撒上一点葱段,就是今天的汤。 再配一盘醋溜白菜、一盘酱鸭子、一盘蒜末茄子和一盘蒸鱼。 醋是今年才开始规模酿制的调味料,云泽选择的是米醋,就需要很多大米,他已经在找合适的种植地区。 云泽手里的稻米品种都是水稻,适合种植在水资源比较充沛的地方,因为水稻抗旱性较差。泰锡水资源特别足的地方不太多。 “你说的这种地理环境我知道一处,托托克亚就是。它四面环山,山上雪水化开,流入托托克亚的平原,形成了多条交错的河道和许多湖泊。泰锡最怕旱灾,托托克亚最怕水涝,遇到密集的暴雨天,粮食就会减产。” 云泽看着美尼斯:“总不能跑别国去种植稻子吧?” “现在当然不行,过几年可以。”美尼斯一边说一边将骨头汤的最精华部分,也就是中段筒子骨夹到云泽的碗里,“托托克亚的王新得了质量上乘的铜矿,这几年一直在造兵器和练兵,并且对着附近一些小国跃跃欲试。那个小国向泰锡发了求救信,从此愿为泰锡属国。” “陛下同意了?”云泽换了小勺子挖骨髓,骨髓是真油,也是真香,拌在米饭里尤其可口。他给自己挖了一勺,又将剩余的倒入美尼斯的碗里。 -- 第324页 美尼斯和他待一起久了,饮食习惯也朝着云泽靠拢,晚饭两人都是吃米饭的。 “送上门的借口为什么不要?托托克亚国内也不稳,他能为铜矿灭第一王妃一族,也会为了其他东西对下臣下手。而且他为了筹备军资提高税收,国内百姓怨声载道,正是我们泰锡介入的时机。不过那个国家想要驱使泰锡吃托托克亚,却只是用一个轻飘飘的属国应付泰锡,想得太简单。事情可能不能如他所想了。” 属国分两种,一种是红谷这样的,虽然还是国,却已经属于泰锡,一切律法、传统都跟着泰锡走。一种就是每年需要进贡,但是独立于泰锡的国家。 这个小国显然只想成为后者,泰锡王却想要把它变成前者。 托托克亚……云泽咬着筷子:“如果陛下决定对可可托亚出兵,可否多带两人?或有意外之喜。” 阿拜多斯被灭族的仇恨,也该报了。 第159章 泰锡现在有钱了, 最大的证据就是,才结束了对红谷的战争多久?它现在又开始对托托克亚出兵。 做出这个决定之前, 泰锡王特意找了云泽, 问他有没有对付瘴气的办法。 托托克亚四周围是一层层的山脉, 对,不是一层, 是一层层,绝对算得上是天然屏障, 和天府之国一样易守难攻得天独厚。 这山林里日常弥漫一股灰黑色的气,大家都叫它瘴气。 后世来的云泽知道,瘴气分两种,一是高温环境动植物腐烂发酵之后的毒气, 二就是蚊子, 携带类似疟疾之类细菌病毒的蚊子。 所以云泽也给了泰锡王两种解决办法,一个就是打湿的口罩和防瘴药草,一个就是灭蚊熏香和驱蚊药水。 因为需要用掉大量的灭虫菊, 所以云泽说:“陛下可以等到六七月,那时候灭虫菊可以采摘制作药物。” 灭虫菊不是本土植物,云泽带来的, 一开始是为了制作蚊香,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出现在了库里野外, 和本地的一些菊花混合在一处。现在一些小孩子赚外快的方式之一就是在田野里寻找这种白色菊花,采摘之后送到太阳神神殿。 云泽实验了多种配方的蚊香和驱蚊水,就这种灭虫菊的最好用, 所以他这样说。那种深山老林的蚊虫一定又多又毒,就得出动灭虫菊这种大杀器。 泰锡王欣然同意,这半年也得准备军粮,同时还不能耽误出海赚钱。 土豆真是好东西啊,以前出动一二万士兵都肉疼,每天看着粮食一袋袋减少,简直心如刀割,如今一次出动三五万,军粮完全不用愁。 如今军粮的种类又拓宽了。炒面粉和各色肉干、蔬菜干是标配,现在还有好保存的土豆粉、各种柑橘柠檬、牛奶制作成的奶酪、高热量的能量糖果、海产品…… 纺织部日夜赶班,她们需要制作一种厚实耐磨的棉布,这种布需要进行染色,染成灰绿色。迷彩绿云泽做不到,但是染成浅绿灰绿还可以,这种颜色的作战服适合在丛林行动。 考虑到丛林多毒虫,所以这一次官方制作的战士服装都是长衣长裤,长靴包裹到膝盖下面。 沙姆王子是第一个穿这种衣服的人,习惯了挂空挡的泰锡人很穿不惯这种比较贴身的长裤,布料还经常磨到大象鼻子。 然后,内裤就出现了。 内裤没有一下风靡库里,主要很多人都习惯了挂空挡了,觉得这样舒服。但是士兵们是每人配备了几条,那种拉绳的四角裤样式。 一开始为了节省布料,云泽提出了日本兜裆布那种样式,然而士兵们试用之后表示:还是四角裤吧,那个夹屁股太难受了。 一切准备就绪,已经是夏日,最热的时候。他们从库里出发,进入和托托克亚接壤的地界差不多就是初秋,那会儿天气准备转凉,虽然蚊虫依旧很多,也比夏日稍微好一点。 阿拜多斯随军,他的身体经过两年调养已经好了很多,没怎么咳嗽了,但是人还是显得有点清瘦。 阿拜多斯的手里还有贝尔给的地图,有一个狭窄的供少数人通行的秘密山洞,也有进入托托克亚最短的路径。 泰锡王已有承诺,若是阿拜多斯在这次战争里建功,就将他家原来的属城给他作为属城。 没想到阿拜多斯拒绝了:“陛下,我原以为自己有治理城市的能力,但是看了陛下的库里和殿下的绿云城才知道自己的肤浅。如果可以,我希望家族的城市可以归到殿下这里,我想看到这个城市在陛下和殿下的看护下变得强大富饶。” “你是担心陛下朝令夕改或者有什么阴谋吗?”云泽一听不对,找了个借口把他拉到一边,“陛下虽然有很多毛病,但是说到做到,给了你城市,就不会反悔了又要回来,哪怕那个城市出上等铜矿。” 阿拜多斯却只是笑笑:“铜矿确实是一个理由,却不是主要理由,殿下不要急,您听我说。我以前就曾经帮助家族管理属城,那里的人我全都认识。家族对属城的百姓多有优待,降低税收,严明法律,每年出人手围猎冬日饥饿的野兽,给贫穷的人发放救济粮食。” 说到这里他的表情有点复杂:“但是家族破灭那一日,整个城市却是鸦雀无声,我知道他们只是想要自保,但依旧难以面对。我现在只想待在殿下手下做事,至于做城主……” 他摇摇头,不再说话。 -- 第325页 他心意如此,云泽也没有办法,只能先收下这一份重礼。 贝尔?贝尔更加指望不上,想让他去管理工坊或者别的,以后好去绿云城做官,步步上升,人家死活非要他的剧场。 现在他还开始动笔写故事和排剧本,别说,比云泽写出来的是生动很多,特别触动人心。 他刚刚排了一个暴君的剧本,剧情就是典型的昏君和祸国美人组合在一起杀害忠良,导致民不聊生的故事,结果当然就是君王无德,被神灵厌弃,然后有德之人接替了这个国家。 对,写的就是他父亲的故事,还增加了很多戏剧冲突。 写的人真情实感,看的人也会投入其中,所以《暴君》的戏一出来就火爆库里。短短十数日,上到八十老太,下到三岁稚儿,无人不知托托克亚国王是个残暴无德的昏君。 但是贝尔不肯去托托克亚,和阿拜多斯德理由一样,那是个伤心地,不想回去了。 贝尔在外流浪多年,什么苦都吃过。一朝沦落,才知道什么是人间真实,贝尔不想亲自看着他父亲从高高在上的国主变囚徒,但也不准备原谅他父亲,所以他不去。 军队从库里出发,这一次是沙姆和巴依带队。 同时,港口那边泰锡的船队也回来了。除了各国的商品,还有各国补送的泰锡神子结婚的贺礼。 人在家中坐,财从天上降。 泰锡的港口进一步用石头和水泥修建过,比原先更加开阔,来往商船也更多。然而就是这么开阔的港口,卸货就卸了两天。 这一次出海,船队给各国带去了来自泰锡的商品,也带去了泰锡神子和大神官缔结婚姻契约的事。 云泽是想低调,除了亲友其他人不通知,但是他如今这样的身份,泰锡又那么势大,几乎经过的国家都补送了贺礼过来。 没有人不觉得惊讶,他们都好奇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要知道泰锡这一任的大神官可是男的,神子毫无疑问也是男的。 听到这件事的北国王哈托尔惊讶得酒杯都掉下来了,原来泰锡神子是喜欢男人的吗?是那种类型? 早知道,他就派同类型的男人去泰锡神子身边转一转了。 知道泰锡港口有了灯塔之后,哈托尔对泰锡神子更加眼馋了,那么短的时间居然能修好那么高的灯塔,里面的光呈一条直线射到海面上,肯定又用了他们所不知道的技艺。哈托尔派了许多间谍,这会儿也就是知道泰锡神子烧制出了一种类似石头的东西。 他一开始怀疑是水泥块或者陶,然而水泥块和陶块都十分脆弱,达不到修建高大建筑的标准。而且无论是水泥块还是陶块,成本都比较高,也不太合算。 哈托尔实在太想知道那种类似石头的东西是怎么制作出来的了。 北国多平原,石头不好找,大块石头更不好找,所以他们的建筑多是土木的,就连王宫都是一半石料一半木头的构造。如果他们有了那种类似石头的建筑材料,修建坚固的建筑就更方便了。 哈托尔纯是对泰锡的羡慕嫉妒,后宫伊休斯王子和玛曼琳听到才叫惊讶。 伊休斯王子这两年日子不好过。倒不是宫里有谁虐待他,只不过这年代的残疾人一般都待在家里不动弹,多少就有褥疮、肌肉萎缩、生活不便导致体有异味等等毛病,尊贵如王子也不例外。 伊休斯好歹还想起了云泽曾经为老人和病人设计过一款轮椅,他就让人做出来,偶尔还能在自己院子里走走。 嗯,也就是这院子,四四方方的天空,四四方方的土地,一眼望到头,这就是他的下半辈子。 伊休斯也曾想过,要不要把自己知道的告诉哈托尔。可是告诉了他又如何,对他有什么好处?他已经是个废人,就算哈托尔突然对他好起来,他也没法吃得更好,用得更好,就算他可以出门了,他依旧受不了别人或嘲笑或同情的眼神。 伊休斯也会想,当日被自己囚禁在宫里深处的云泽,被哑奴看守着,被外界不知道的人诋毁谩骂,他的心情是否也如现在的自己一样? 伊休斯感觉心脏慢慢冷却,仿佛没有了知觉,直到现在——泰锡神子和泰锡大神官缔结婚约的消息传来。 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心口钻疼,身体却僵冷,世界在远去。 伊休斯只感到了一种深深的疲惫,还有麻麻的疼。 他坐在院子里,暖暖的阳光晒在他的身上,他的灵魂却身处冰窖。 玛曼琳的反应比伊休斯激烈得多,她因此不小心刺伤了手指。 她在纺线,这个她从小不会的手艺,是她现在赚钱的根本。哈托尔这个蛇精病,他刚刚颁布了新的后宫法律,失宠一年以上并且没有怀孕的后宫女人,麻烦带着自己的家私自行离去,以后婚嫁各不相干。玛曼琳就属于可以自行离去的一员。 她挽回了几个月,一点用都没有,哈托尔油盐不进,吃完就甩,十足渣男。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君主?简直不合常理,小说都不敢那么写! 一些新鲜过后对国王已经没有兴趣的后宫妃子直接走了,凭借她们的长相身材和曾经王的女人的头衔,再嫁一点不难,反而抢手。 但是玛曼琳对再次嫁人完全没有兴趣,她对这些落后的土著无感。 而且玛曼琳回不去,外面已经没有了她的家人,伊休斯那种状态她也不会过去,只好厚着脸皮继续待后宫里,就是不走。 -- 第326页 然而玛曼琳万万没有想到,哈托尔这蛇精病的国主还能更加丧心病狂——对类似玛曼琳这样不肯走,他又不感兴趣的,哈托尔表示我不愿意白养着你们,想待在王宫吃住,可以,交钱,每个月多少多少。 钱不是特别多,价钱还算公道,但是确实有点儿无耻,而且玛曼琳没有存款啊。 没得办法,玛曼琳只好开始从头学习纺线和织布,打小工赚取一点微薄的工资用于生活。 几个月没日没夜纺线,手指破好,好了破,磨出厚厚的茧子,玛曼琳已经成了合格的纺线女工,这个时候,泰锡神子结婚的消息传过来。 “结婚?等会儿……他不是直的?” 玛曼琳都惊呆了,然后她瞬间回忆起那个大神官的长相,当时的宴会上特别出众的男人不多,这属于其中一个,加上对泰锡神子那叫一个呵护备至,所以她印象深刻。 玛曼琳发出了来自灵魂的质疑声:“无女主基建流变耽美基建,莫非,我穿的不是原著是同人?” 第160章 “你说这些是给我的贺礼?”云泽看着这一车车什么都有的‘贺礼’。 真新鲜, 这都一年了,居然还能收到婚礼的贺礼? 负责人还在报礼单, 某某国家送了什么什么, 某某国家某某送了什么什么。最让人无语的是, 这些明明都是结婚贺礼,但是礼物中居然还夹杂求爱信, 一通肉麻至极的表白,还表示自己俊美高大经验丰富不介意做个露水情人为神子排解寂寞, 让人哭笑不得。 对于这种,云泽只能表示,礼物收下,信退回去, 不约。 这些礼物多是一些华美的首饰、布料, 还有不同国家的特产,包括各种动物、香料、果实……这其中云泽居然发现了一盒咖啡豆。 看个头是小粒种,没有炒过, 作为果实过来的,虽然小,果实却很饱满, 完全可以拿来种植。礼单上说,这个某某国家的一种特别植物, 吃了之后精神焕发,十分宝贵。 云泽的商品册里没有咖啡,看到这个他还挺惊喜。虽然他已经在种植茶树, 并且已经拥有了一个大茶园,但是这种世界饮料真的多多益善。 谁都知道这种世界饮料多赚钱,微上瘾的消耗品,代表着源源不断的需求。 咖啡、茶叶、可可,如今就差一个可可了,若是有了可可,巧克力都有了。 说到这个,云泽知道怎么回礼合适了。 虽然这时候没有那种收到贵重礼物后还礼的习惯,但是云泽还是决定按着礼单一一回赠礼物。 他准备送一些珍贵稀有不常见的礼物,比如黑漆红胎的漆器茶具和两盒茶叶,一盒青茶一盒红茶。 漆树已经可以采漆,并且匠人已经用这种天然的树脂制作过非常精美的器物,再做茶具也不难。届时他会拿出一套十二头的茶具作为模型,让工匠照着做,不要一模一样,一个国家一种特色,描彩的时候也要尽量考虑到不同国家的审美特色。 除了漆器茶具和茶叶,另外每个国家一盒香水。 云泽是有一套蒸馏设备的,在橡胶制品还没出现的时候,这一套东西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孤品,他用得非常珍惜。 但是这会儿也不是不能拿出来蒸馏酒精和精油,香水需要这两种物质。 他手头香料颇多,估计可以调配出后世多种有名的香水,只是他手里没有配方,只有中式熏香的配方,只能自己慢慢试验,寻找宜人的香气。 以上所有礼物都符合两个特点:稀有、有特色、可再生。 嗯,云泽是在为以后的漆器、茶叶和香水打开市场。为了这个目的,他肯定会精心准备这一次的回礼,要贴合不同国家的文化特点和审美,保证没有一件是重复的。 刚成立没有多久的漆器办的工匠可以忙碌起来了。 另外,这一次海运还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米萨岛主的儿子自带‘嫁妆’上门了。几年不见,那个活泼的男孩子长成了个黑皮少年,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后就开始围着他学生转悠。 然而已经长成了大姑娘的少女并没有理会他,也不被他干扰,继续报着贺礼的单子。 “北国……” 下面是北国的贺礼,一个很大的木箱子从车上被搬运下来,打开之后是作为缓冲的布料,布料一层层揭开,出现了一尊玉雕,一人高,一种已经玉化的细腻白色玉石雕刻的‘泰锡神子’。 这个玉雕的云泽站在那里,一只手伸出,眼睛直视前方。它的神情并不温和,甚至有一种不可冒犯的威严。 “是殿下在北国的宴会上。”美尼斯一眼认出来。 云泽在北国停留的时间不长,就是那么点时间,北国的工匠却凭借那一点点印象雕刻出了七八分相似的‘泰锡神子’,不但五官相似,神态也是神似,这技艺确实出众。 云泽伸出手指刮刮脸,眼前这尊玉雕让他不知道如何处理好。摆放在会客厅之类的地方,有自恋的嫌疑。摆在房间里,又觉得说不出的怪异,半夜醒来看到那一抹白白的影子,噩梦都要被吓出来。 想了半天,他说:“送给美尼斯吧。” 美尼斯自然同意,他收起这尊一比一的玉雕像,并且吩咐自己信得过的下属:“若我和殿下离开人世去往神国,你就将它和我收起来的那个匣子一起放在我和殿下的墓中,伴我长眠。” -- 第327页 云泽给听笑了,他想起来天天松鼠屯粮一样囤材料的泰锡王。 泰锡王这两年靠着出海囤积了不少材料,可惜材料有了,人手又不够。有点人手都去修路了,坟墓还是片土未动,搞不好可以期待沙姆王子以后给他爹修一个豪华坟墓。 “这会儿就想着以后的事了?至少五六十年后呢。” 美尼斯却说:“我的生命已经走了一半多,我和殿下相处的时间,过一日,少一日,就如太阳西沉一样难以阻止。” 这个时代过了五十都算高寿,美尼斯虽然还是身强体健,但也感觉到了时间流逝的冷酷。这令他倍加珍惜他们在一起的时光。 美尼斯认为云泽身为神子,寿命会比他长远,所以他会想得更多一点。比如,早早就把身后事安排好,给云泽留下足够多的东西,可以令他后世无忧。 云泽笑着笑着心酸了一下:“傻瓜,我们都会长命百岁,知道吗?” “殿下不要难过,若是我早走一步,也只是先殿下去了神国。我会在那里置办房产,畜养牛羊,种植麦子和稻子,等殿下来。”美尼斯是相信死后灵魂去往神国的,灵魂有灵魂的世界,而他身上携带青铜的契约,到了彼世界,他和云泽也可以做合法的夫夫。 美尼斯甚至都已经想好了墓室的壁画,画上一定有他和云泽两个人,他们在一起吃饭、赏花、读书、下棋、喂养羊羔。那就是他们在神国的生活,不要多高的地位和很多的财富,最重要的是陪伴的人。 云泽不相信灵魂国度,但他听到美尼斯这样说,心也是一下酸软了。 泰锡人很重视来生,他们的重视体现在携带的陪葬品和墓室壁画上。所以泰锡人下葬的时候会带上自己珍爱的物品,还有喜欢吃的喝的东西。他们的墓室墙壁上画满了彩色壁画,都是墓主人对未来的期许。 “我喜欢樱桃,你记得让画师多画一些樱桃树。”云泽说。 “好,还要画上小猪,和殿下爱吃的稻子。天花板要画满葡萄,地上长着玫瑰花,殿下坐在椅子上喝酒,我为您弹琴唱歌……” 两人说着为自己修建墓室的事情,倒像是新婚的小两口说着装修新居。 这一批送来的礼物实在太多了,除了金银珠宝云泽收起来,其他消耗型的东西他都拿出来。最多的是酒,验过没有问题之后直接送掉了大半,可以食用的送到厨房,香料送到香薰工坊。 就是异国动物最麻烦。云泽看着那一个个送来的‘礼物’,白养着吗? “你说,我修一个珍奇动物园怎么样?” 动物园当然没成,云泽直接转赠给了沙姆王子,反正他喜欢养猛兽,家里还养了豹子。 他们家里已经有了三只动物伙伴,并不需要再增加新成员。 第二年,回礼送出去没有多久,出征托托克亚的军队回来了。死伤比打红谷那次多很多,但也算得上大获全胜。 “以后再也没有托托克亚了,只有泰锡。”贝尔手里的琴弦断了,手指划过一道血痕,他怔怔看着天空,想起了很多很多遥远的事情。 库里人迎回他们的战士,青铜工坊又打磨了一批新的军功章,整个城市都是喜气洋洋的。 “殿下,我想出去走一走。”贝尔说。 云泽答应了,只是让他带上两个士兵。在原来的三百士兵里,有自告奋勇的,就跟着去了。 贝尔离开了库里,每隔一段时间,驿站总会送来新的曲谱和故事,云泽让人将它们改编成戏剧,库里的剧院终于开始上映成年人的悲欢喜乐。 阿拜多斯也离开了库里,不过他是去了绿云城做市政官。 “阿拜多斯这个名字,承载着我父母对我的期望,也是家族留给我最后的东西。我想让它留在历史名册里,刻在石碑上。” 会的,都会的,云泽将两人的信件都保留下来,好好封存。 那时,一批新的学生也毕业了,各奔前程,他们去到各个城市,进入工坊和店铺,也有些进入管理层,从小吏开始。他们如今以自己学校的毕业勋章为傲,将来,他们的学校也会以他们为傲。 云泽收了一个新的学生,‘草’,草的记忆力惊人,云泽让他继续学习,一边将自己的图书库交给他:“这个图书馆就交给你了。” 云泽的学生一个个广受好评,沙姆王子因此把他女儿送过来:“塞特,以后这就是你的老师了。” 云泽低头看着那个拿着木头玩具,有点儿呆萌的小萝莉。这个乖巧模样骗不过他,谁不知道小公主在王宫里是已经超越了她父亲的鬼见愁? “啊,这个……”云泽想着怎么拒绝好。 “老师!”小公主脆生生的一句话截断了他的后路,“现在您养我,以后我养您,给您修最漂亮的墓。” 第161章 调皮的小公主在他跟前长成了一个活泼的少女, 库里的水泥路也一直修到了港口。 这一路两旁的村庄和城市种植着各种各样的经济作物,水果、坚果、花卉、草药等等。因为原材料在这里, 很多工坊也搬迁到这里, 村庄的一些年轻男女变成了工人, 村里修了店铺和神庙,店铺里什么都卖, 神庙里有医生。 这一条大道,现在被称之为黄金大道。 泰锡人变得富有了。很多城市和村庄的居民都养了猪, 他们可能一年只能吃上一只猪,这也够了。把猪腌制了,能吃大半年呢。 -- 第328页 泰锡人的精神世界也变得丰富多彩。许多城市都有了剧场,农村也时常有流动剧场经过。再不济还有流浪的吟游诗人和流浪歌舞团。 富有的泰锡吸引来很多流浪的艺人。 如今技术学校遍地开花, 修改过的官方文字一出来, 所有学校都改用现在这一版文字。 各地计算时间的方式和测量工具也全部进行了统一。 这个时候,泰锡推出了官方流行货币——外圆内方有泰锡二字的铜钱,铜钱价值和港口盐价划等号, 一枚铜钱固定就是港口一两盐的价格,也就是盐本位制度。 铜钱一开始在各类官方店铺被使用,因为携带方便, 连很多外国来的货商都很喜欢用铜钱进行交易。 泰锡已经是大国,它的国土延展到比原来托托克亚更南, 比原来红谷更西的地方,海上的港口又多了几个,还多了几个附属岛屿。 这些新加入的土地上, 开了很多学校,他们的下一代记得自己是泰锡人,他们说着泰锡语言,用着泰锡文字,接受泰锡教育。最重要的是,他们终于吃饱饭,穿暖了衣服,手里有了余钱。所以,新的泰锡人完全不抗拒这一切,他们欣然接受,并且为自己是泰锡人骄傲。 泰锡王头发白了许多,精神却依旧不错,第一王妃比他还要年轻,大概是心态好。他们两人搬去了圣山脚下,国内的事情大都转交给了沙姆王子夫妇。 王室第三代有四个继承人,这夫妻两个各自有情人,但只和对方生育孩子。嗯……这好像是泰锡贵族的常态。 大家一开始对男性继承人抱着更多期待,但是几年看下来,中间的两位王子一个过于和善,一个沉迷战斗,看来看去,居然还是大公主合适。而且大公主是老国王和神子一起教出来的,这点弥补了大公主的性别劣势。 最重要的还是王室自己的意向。沙姆王子夫妻两个经常去外征战,小公主可以说是老国王夫妻带大,下头的弟弟妹妹则多是宫人帮忙。比起亲手带大的大公主,老国王对其他孩子显然没那么多耐心。 泰锡正在稳步上升,这个时候国家继承人的问题要快点定下来,否则陷于内乱,对泰锡有损。 所以在水泥路终于修到港口之后,泰锡的下一代继承人就确定了,就是长公主。但是其他人也会继续培养。考虑到女性生育上的艰难,其他继承人也不能放弃,万一长公主出了什么事,下面的王子公主还能顶上去。 当然,有神子作为老师,大家对长公主未来的健康还是很看好的。 相比泰锡的一步一步稳定上升,北国可就倒霉得多。 前几年北国的平原地区暴雨导致水涝,之后麦子都生了病,粮食大幅度减产,饿死了很多人。这些饿死的人没有好好埋葬,形成了新的疫病,幸好北国王当机立断焚烧尸体,并且开始隔离和治疗,快速把这场疫病掐死在苗头状态。 那之后玉米和土豆终于被北国人接受了,因为产量真的高。 其实这些年泰锡也有局部的天灾,比如小范围的干旱、水涝、鸡鸭瘟疫、一次土豆晚疫病、两次玉米病害…… 遇上这种情况,泰锡会快速将救灾物资运送过去,至少能让幸存的人活下来。 至于财产上的损失,神殿是有这种天灾补助的,会根据受灾情况发放救济和补助。这是美尼斯上台第三年定下的,有非常具体详细的救灾措施。当地神庙和直属神殿需要负责,因为这已经被明确规定为祭师的责任。 这些年神殿的声望越来越好,和这些越来越详细严谨的规章制度也有关系,权利需要被约束和监督。 水泥路的通行对泰锡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所以今年的祭祀非常隆重。 祭祀后就是全城的狂欢。王宫外面的广场上摆满了食物,最贫穷的人都可以过来,士兵将肉、面包和水果分发给他,甚至他们还能蹭一杯酒。 国王太高兴了,他决定请库里人吃三天的流水宴。流动的表演舞台被马拉着在库里的街道巡回演出,每一辆车上都有精彩的表演。 那一日云泽和美尼斯却不在宴会上。 他们骑着白马在水泥路的中间奔跑,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一匹马。 风在和他们竞速,云泽抖动缰绳,两旁一切都变得模糊,两边的耕地和果林,远处的村庄,全部一切都被甩在身后。 路上并没有人,大家都在库里参加各种宴会,连异国的商人都在手舞足蹈,跟着车上的舞者跳舞。 这条路他跑过很多次,为了去考察那边的土地适合种植什么。但这一次他们只是来约会。 “走吧,美尼斯,我们偷偷去约会?”云泽的提议让人难以拒绝,他们两个悄悄从宴会消失了,溜出了后门。 云泽唤来马,他们骑着马离开,跑到水泥路中间的马道上。 美尼斯一只手臂勒着他的腰,下巴压在云泽的肩膀上,几缕银色的头发吹在他脸上,有点儿痒。 骄傲的白马不允许主人之外的人操纵他,所以美尼斯有幸从这个角度看自己的爱人,看他专注的眼神,和被风吹拂的脸。 他们一直走到一片荒原,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种下一棵苹果树。这是云泽偶然发现的一个惊喜,他看到这里,就觉得这里该是很适合约会的地点。 云泽带来的苹果树的种子,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在一块荒凉的地方安静发芽和生长,如今已经长出了红色的果实。 -- 第329页 美尼斯爬树摘了几个苹果,用袖子擦了擦:“殿下要吃吗?” 这里只有他们,没有其他任何人,有一种特别的,好像很自由的感觉,似乎还有点刺激。找不到他们的侍卫可能得急疯了。但是这个瞬间却想要任性一次,进行只有两个人的约会。 他们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地方,美尼斯把披风放下来铺在地上,然后两人坐下来,靠在一起。 其实没有做什么,只是聊聊天,看一看夕阳。 “真美啊。”黄昏的时候,天空有着特别绚烂的颜色,蓝色甚至有点蓝紫色,太阳的四周围却是橙红色。这些美妙的颜色自然过渡,和谐里带着一种冲击力。 “没有殿下的眼睛美丽。”美尼斯说,“那是我一生见过最美丽的色彩。” 云泽侧头看向美尼斯,然后情不自禁吻了他。 数十年后,泰锡已是庞然大物,许多人离开了,泰锡历史上最伟大的人也离开了,他们的很多下属也已经不在。 那一日,神子坐躺在藤椅上,头发整整齐齐,衣服整整齐齐,脸上带着笑,好像是睡着了。他的旁边坐着神官,神官的手放在摇椅上,头靠着头,闭着眼,就这么相依偎着。 没人知道他们谁先走,或者是一起走的。 他们躺在一个棺里,继任的神官用水银融化了金子,然后用这种液体在棺木上书写咒语:打扰圣贤沉眠者,全族死无葬身之地。 泰锡的明珠,既是云泽弟子,也是泰锡女王的塞特亲手将云泽的玉像埋入四面彩绘的墓中。 墓室的四面都有精美的彩绘,画师用珍贵的宝石研磨出细腻的粉末,混合松脂、植物油、蜡等物品制作成了绘画颜料。 一起埋入的还有他们用过的家具、穿过的衣服、佩戴过的首饰,还有一个记录他们婚约的青铜碑,有着火焰螺珠的黄金权杖,一个装着银灰色卷发团的黄金宝石盒子,一个装满了两人信件的匣子,一个缺了一块宝石的金手镯,一串已经没多少香气的香串,一块封着樱桃花的琥珀…… 云泽的弟子、下属、朋友送来的礼物堆满了四个侧墓室。除了他们喜欢用的物品,还有很多他们爱吃的东西。陶匠制作了惟妙惟肖的各种动物陶器,宝石匠人用各种珍贵石头打磨成迷你家具,还有很多粮食和许多植物。 封墓的巨石落下来,大地震了一震,人们将鲜花洒在墓前,用香膏浇灌两人的雕像。 塞特女王领着她的孩子们站在墓前:“亲爱的老师,愿您和神官在神国依旧享受富足、尊贵和平静。” 这些宝物和其主人一起在不见天日的地底沉睡了几千年。 直到有一天,大地剧烈震动,侧墓室塌陷,一群人吵醒了它们。他们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小心翼翼将陪葬品一件件扫出来,分袋装好,最后才是木质包金的双人棺木。 “各位,历史就在这里,传说就在这里,就在我们面前。研究我们泰锡文明,就必须提到的一个人,几乎以一己之力铸就时代辉煌的人。”领头的专家激动得声音都在颤抖。 也是,这里面葬着的,可是如今已经被神化的神子云,谁能不激动? 若不是这边刚好发生地震塌陷,这个墓依旧不会被挖掘,这可是整个泰锡文明的奠基人之一。哪怕数千年内无数次改朝换代,没有哪一个朝代敢对这坟墓下手。 但是现在墓室塌陷,就不得不进行抢救性挖掘了。 来主持这次活动的正是国内鼎鼎大名的几位专家,挖掘行动会被国内官方台和多国电视台全程直播。 此时主持人正在外面对着镜头科普:“据记载,这个墓是当时统一南边诸国的女皇塞特为她的老师神子云和神子云的伴侣美尼斯神官修建的双人合葬墓。 “神子云有记录的弟子有十六人,女皇塞特,女航海家桑,外交官野,数学家……这一片本来还有神子云的弟子,古代教育之父‘草’的墓地,草的墓地出土了一千多本纸质书籍,很遗憾,除了极少数,大部分没有保存下来……” 因为神子云没有留下什么知名的著作,了解他只能通过同时代人的记载,大家对他的了解一般就是‘古代宗教领袖’、‘古代系统性医药学开创者’、‘千年古都库里的修建者’、‘古代教育学家’等等。 但是这会儿主持人一科普,大家才知道这个人对植物很有研究,在当时为国家找到了几种高产作物,其后被尊称为神子云。另外他提出统一文字、统一日历、统一测量标准……为泰锡文明的发展和延续做出了巨大贡献。此外他还是普及平民教育第一人,一生都在修建学校,提高底层人的社会地位。 泰锡文明能数千年起伏而不断绝,神子云功不可没。而他的下属和学生也都有名号,许多后世鼎鼎大名的文学家、政治家都表示自己受到他的思想启发。他所生活的年代,正是圣贤层出不穷,各种思想和理论百花齐放的传说年代。 因为太过传奇,泰锡最大宗教认为神子云是至高神在人间的化身之一,神子云在宗教里可以治愈疾病、保佑远行平安和学业顺利。 也是因为他,泰锡文明是那么多文明里唯一一个对同性恋人友好的文明。 在全国人的关注下,金包木的棺木被小心运送到了国内最大的一个研究所。在开棺之前,它需要被仔细检查过。 -- 第330页 双人的棺木静静躺在眼前,专业人士围绕着它。 想到这就是记载中神子云的棺木,而且出土的东西也证明了这就是他们要找的人,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 “有点奇怪。”刚刚负责对这个棺木进行透视照射的人说,“我找不到类似人或者骨头的东西。里面,好像是空的?” “空棺?”这不符合史实记载。 他们聚集到一旁开了个临时会议,关于是不是开启棺木以及在什么环境下开启棺木。 他们商量了很久,最后决定开启。 为了保护里面的文物,专家组决定在无菌环境里开启棺木。 专家们平复了一下心情才开始准备开棺。然而打开之后,大家都愣住了:棺木内部用金银、珠宝、贝壳装饰,流光溢彩非常美丽,然而里面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人呢?” 千年古城库里那依旧繁华热闹的樱桃树大道上,一个导游带着一群游客准备去‘古泰锡王宫’参观,库里一个本地人正在兜售‘古方熏香’。不知道何时街上出现了两个明星一样俊美帅气的男人,那个银灰色长发垂地的男人尤其美丽。 他们穿着样式十分考究的古代装束,身上镶嵌宝石的黄金首饰闪闪发亮。 “他们是演员吗?” “那个银发的好俊美,他演的是什么?” 【殿下,您?这又是哪里?】一人握住另一人的手将其护在身后,另一只手按在刀柄上,吐出他们听不太懂,又觉得有点耳熟的古怪语言。 云泽伸手抓住美尼斯的袖子,从他背后探出头打量四周,很多人偷偷的对着他们拍照,空气中飘着熟悉也陌生的现代工业的味道。 【我不知道,或许这就是神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