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np)她想混吃等死》 (一)新生活 药店似乎无论何时都有很多人。 下午三点,林湘跨过门槛,在店内环视一圈,见两个抓药的小童实在忙得脚不沾地,便没有上前,安安静静地在不挡路的地方等着。 和所有药店一样,这里充斥着一股清苦的草药味儿,所幸屋子通风很好,那股味道只是淡淡的,闻起来很舒服。 正发着呆,孩子尖细的哭叫声突然响起,炸在本就不甚安静的室内,林湘忍不住皱起眉,望向了声源处。 声音是一个看病的孩子发出来的。 这间药房并不算大,只有一位大夫坐镇。这是个看上去还很年轻的男性,长发用发带规整地绑在脑后,没编什么花样,衣衫也整洁利落。还是这种简单大方的打扮好。林湘想,这个世界里大部分男性的着装和打扮看着都太别扭了,她不习惯。 此刻,大夫正拉着孩子的手臂旋伸,看样子是给脱臼的手臂复位。 难怪这小孩在哭。 或许是经常处理这类问题,大夫的动作行云流水,利落极了。将脱臼的手臂复位以后,他还给孩子喂了一颗糖球,把小娃娃哄得眉开眼笑。 这大夫看着挺和善的。在心里感慨了一句,她收回目光,没多在意,继续盘算自家店铺的事。 “那位姑娘。”又一位病人前往柜台抓药,大夫的面前没了人,便将目光落在了一直站在旁边的林湘身上,“您是看病还是抓药?”他问。 “姑娘?”见她没答复,声音又高了一些。 林湘这才回过神,她往左右一看,确定大夫是在叫她,忙上前两步,走到大夫面前,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抱歉,方才在想其他事情,走神了。” “我是隔壁商铺的店主,林湘,呃……双木林,水相湘。请问,你们老板在吗?” “老板?”大夫从木凳上站起身,冲她温温和和一笑,举手投足间透着清雅的气韵,如同初夏清晨池畔的荷风。而他的声音也同这气质相符,若珠玉相撞,清泉细流,“我便是了。” 声控林湘心中微微一动。 虽然温润如玉男神音不在她的好球区,但现实中听见这么悦耳的音色,是真的舒服。 “是这样的,”林湘已经在心中打过几遍腹稿,现今找到了药房老板,她便顺畅地把来意说出了口: “我打算将隔壁的店面重新开起来,可它空置许久,积下的灰尘太多,一人打扫着实吃力。所以,我想雇用几个短工。你知道该在何处寻人吗?” 林湘是个懒的,又不喜欢家务活,一家关了近十年的店铺单是处理落尘都费力气,她一人忙活了半天,除了被呛出了眼泪,什么成效都没有。 大夫并没有辜负她期待的目光,“城西有一处鸣玉坊。林老板若是想招短工,不妨去那儿看看。” “好的,谢谢……呃……”林湘一时语塞。 他会意,自我介绍道:“我姓柳,柳砚青。” “多谢柳大夫。”她立即改口,也没管大夫的名字究竟是哪几个字,只是试图再寒暄两句,不让这场对话结束得太快,“他日小店开业,还望您能赏脸光顾。” “那是自然。”柳砚青轻轻颔首。 “那么,我先去鸣玉坊看看,不打扰柳大夫问诊了,告辞。”礼貌尽到了,林湘也不再多言,转身就走。 “等等。”柳砚青叫住了她。 林湘回过头,一脸懵b,“怎么了?” “林老板,”他将桌上的铜镜转了个向,直对向她:“去之前,您还是先整理下仪容比较好。” 林湘定睛看向h澄澄的铜镜——whatthefxxk,自己居然顶着一脸灰站了那么久?! 她看了一眼灰的位置,应该是打扫累了、擦汗的时候沾上去的,也就是说,从进屋开始,她就一脸灰在药店里傻站着。 难怪刚刚每个从她身边经过的病人都往她脸上瞅……林湘还自我感觉良好,把原因归咎为这具身体颜值高吸人眼球…… “哦,好的……”她立即低下头去掏衣兜,不敢看柳砚青此刻的神情,生怕对方在笑话她。和陌生人刚认识就出了这种糗事,好丢人好丢人好丢人。 刚穿书来到古代没多久,林湘还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手帕的习惯,所以,掏了半天,她只从兜里掏出一把空气。 “若是不嫌弃,请用这个吧。”一旁的柳砚青适时递来一方素白的手帕,怕她不收,还好言解释:“这是我备来给爱洁的病人把脉用的,每日洗晒,很干净。” “谢谢。”她忙接过帕子擦脸,由于心急,老色批林湘并没有注意到,为她递帕的手指根根修长白皙,明净如玉,赏心悦目极了,仿佛来自少女漫画中的男主角,和大夫略显平凡的面容并不搭调。 从药铺里逃出来,林湘决定,以后再也不要来这儿了。 黑历史,封印! 在心中默念中二发言,林湘把这段堪称社死的糗事扔进大脑深处的垃圾桶,理了理衣襟,确定自己衣衫整齐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不妥后,她叹了口气,脚步向左一拐,去了药店的隔壁。 这里是她的铺子,去鸣玉坊之前,还是再确认一下门有没有锁比较好。决定开业第一天就遇到这种事情,实在不是好兆头。 她仰起头,店铺招牌上的“惜流芳”三字轻巧缠绵、笔意风流,每次看到这个名字,林湘都想吐槽,取这么个名字,路人怎么可能知道里面卖的是书,难怪书店入不敷出关门了。 林娘子多精明一个人,能为原主她爹打发时间写的戏本子专门开一家倒贴钱的书店,还亲自提了招牌,也难怪原主她爹动了真情。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可林湘想着,像林娘子这样的人才可怕呢,爱时千疼万宠、珍重无限,不爱时连见一面都心生厌烦。 这样的爱情,对人对己,都太可怕了。 确定大门落了锁,林湘这才踏上了前往鸣玉坊的路途。 坊市里人来人往,吆喝声不绝于耳。林湘很快就找到了招工的地方,想到自己马上要和其他人为了招工扯皮,她就觉得脑壳疼。她不能连续应付那么多陌生人好吗! 很久很久以前,在林湘还在上学的时候,她是一只纯正的社恐,能不和不熟的人聊天就绝对不说半个字。后来毕业工作,身为小游戏美工的她,天天和狗b策划以及文案高强度沟通,人变得外向多了,已经能在社恐人群和打工人之间自由切换,并在必要的场合摆出一副成熟社畜样。 可这并不代表,她不讨厌和陌生人交流。 “请问请一日短工多少钱?”观察了一圈,林湘走向吆喝声中的一个,露出营业状态的微笑。 “这要看姑娘要什么样的小工了,好一些的八十个钱一天也是有的,差一些的六十就行。”答话的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妇女,身材微胖,面相和善。 结合其他人吆喝时的报价,这人给出的价格也算正常。“如果要好一些的呢?”她问。 “您可找对人了,这鸣玉坊里的各种小工,就属我顾婆手下的最听话最勤快。”顾婆的笑容殷切而亲和,一串问句连珠箭似的,直说得她她头脑发晕:“姑娘是要几个人?想找什么样的是力气活还是精细活要女人还是男人?” “做的是搬书、打扫屋舍的活计,只要力气大,手脚勤快,男女不拘。只有一点,劳烦…婶子挑几个老实心细的。人数嘛……”她沉y片刻,在心里算了算,“五个就够了。” “好嘞。”顾婆笑yy应了,“不知姑娘几时要人、工期多长?我好为您提前安排人手。” “明日就要,工期……”林湘还真没想好,“暂定两天吧。”两天应该能把店铺打扫一新了。 议好工期以后,顾婆劝她在坊市内闲逛一会儿,等酉末小工们结束手头的活计回坊后,再由她亲自挑人相看。“好赖不凭老婆子我一张嘴,这样您也放心些不是。”顾婆如此道。 林湘一想也是,便同意了。 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月了,这还是她第二次来集市。觉得新奇的林湘难得起了逛街的兴致,在各类摊贩间左逛右看,甚至买了一堆零嘴。 古时的孩子自立得早,普通人家十四五岁已经要成家了,鲜少有像她这样年逾十七的大人还当街吃零食的。林湘不好表露自己的特殊,提溜着一包包零嘴,惆怅地看向渐沉的夕阳,归心似箭。 盼望着盼望着,酉时末终于到了。 她跟着顾婆左拐右拐,来到一处空地。七八个人零零散散站着等待着这场挑选,见她走过来,便齐刷刷把目光落在她身上。 不要看我好吗。 这群人个个憨厚老实,手脚粗壮,一副力气很大的样子,她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死肥宅而已,这样望着她她会有压力感好嘛。 vvvvv +黑历史,封印。写这句话是因为想到了勇太的“生涯封印”(来自番剧《中二病也要谈恋爱》),女主是在自娱自乐不是真中二。 +文里提到的社恐并非病理向的。女主只是讨厌以及不太会与陌生人交流。 +以及,女主社恐是有个人原因的,不代表所有宅都是社恐,不要用个例给群体贴标签。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Ρǒ➊⒏Aⓒ点ⓒǒм (二)招工招到大帅哥的可能 “姑娘,这几个人是我挑过一遍的,您看看,钟意哪几个?”顾婆一开口,林湘顿时觉得落在身上的眼神变得更可怕了。 我看着个个都好。林湘很想这么说,她平日的口头禅就是“可以”、“好的”、“听你的”、“怎样都行”,但谈生意时显然不能这样万事随缘。 于是,她向前一步,开始选人。 这个世界的女性力气普遍b男人大,顾婆挑了九个人,只有两个是男的,想来是他们天赋异禀。 类b现实,两个女人出来搬砖,怎么想都让人唏嘘。林湘有心照顾弱势群t,便把这两个男人都选上了,又挑了三个看起来很稳重、三十出头的妇女。 “就他们吧。”林湘说。 “姑娘!”一个没被选上的中年女人急了眼,顾婆事先和他们通过气,这次g的是搬书顺带清理屋舍的活计,活不重,东家面嫩,给钱大方,再好不过了,她怎么能忍受这种好事白白跑掉? 手臂一抬,她指向林湘挑选的五人里最好欺负的软柿子,“您选人应该更慎重些,他一个不能说话的哑巴,哪有我们手脚伶俐?” 被女人指着的,正是两个男人中的一个,哪怕被人用手指着辱骂,他的神色也没有变化,一直半低着头,动也不曾动,木头一样无动于衷。 林湘没啃声,只把目光移向顾婆。 “姑娘,”顾婆狠狠剜了说话的女人一眼。让林湘选人更慎重,是觉得她挑人太随便吗?然后,她冲林湘陪笑,“老婆子并非故意诓你,元宵虽然口不能言,但耳朵很灵敏,和他沟通不成问题,他为人踏实肯g,是个心细的,力气也大。元宵——你过来,见过这位姑娘。” 怎么跟老鸨强迫手下的姑娘接客似的。林湘默默在心里吐槽。 被顾婆称作元宵的男人走到她面前,僵硬地弯起嘴角冲她微笑。 哦呼。 林湘不得不承认,如果这男人真是鸭子,她……想p。当然,仅限于想想。 男人的五官生得很好看,不是这个世界偏好那种精致y柔的美,而是充满男性荷尔蒙的英俊帅气。眉如刀剑,目若寒星,略显粗糙的小麦色皮肤和右眼下那条几厘米的疤痕更为他的面容增添了一分饱经风霜的冷峻美,宛如时间沉淀后的酒液,越显醇香浓烈。 她刚才是眼瞎吗居然没有注意到这里有一个大帅哥。 自我反省了一下下,轻微脸盲症患者林湘很快原谅了自己——对方低着头我不注意怎么会看清他的脸。 “小测试,元宵,你能听懂我的话吗?听懂就摇头。” 大帅哥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被“高冷”这一要素特攻的林湘在心里直呼老婆。而且,男人看着冷冷淡淡,却有着“元宵”这么可爱的名字(不管是不是谐音),创造他的神明简直深谙反差萌的精髓。 “很好。”转头望向刚刚说话的女人,林湘使出了网上冲浪多年学会的骂人秘籍——阴阳怪气:“经过我慎重(重音)的考察,元宵虽然不能说话,但反应依然很快,人很伶俐。我想,他应该b某些随意做出判断、随意插嘴误导他人的家伙要伶俐的多。顾婆,你说对吗?” 顾婆自然连声附和。 拟定人选后,由顾婆牵头,她仔细看过契书,和五人一一签订了短期合同。 招工的事情解决了,林湘拎着她的零食,心情很好地晃悠回了家。 解决了房屋的打扫问题,还认识了一个百年一遇的大帅哥,今天真是收获满满。 走到宅院的门口,她慢下脚步,注意到门前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七、林湘姐。”没等她出声招呼,寻书放下臂弯里挽着的菜篮,冲她行了个怪里怪气的礼节,显然是还没适应自身身份的改变。 “来啦。”林湘没有在意她的束手束脚,反倒有些不好意思:“等了很久吧。” 扬了扬手里拎着的零食包,她解释道:“今天出门去了鸣玉坊一趟,正好顺路买了点心,我们进屋吃吧。” 寻书“嗯”了一声,像在林家时一样,主动守在她身后两步之遥。这个位置既不会碍到她,有事又能立刻帮忙。 “我说,寻书啊,”正在开门的林湘有些困扰,她一点也不喜欢背后灵,“你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丫鬟了,不用老是走在我后头。” 回头望着寻书,林湘的目光认真到有些烦恼:“你已经是个自由人了,不用再对任何人低声下气、毕恭毕敬的。” 无论是在女尊世界的新生活,还是寻书对她的态度,林湘都很不习惯。 上辈子她就是个有点宅的社畜加网瘾少女,从没想过有一天好好的过马路会被车撞(她一直觉得这种待遇该给自家不做人的傻帽老板享用),更没想过死了以后还能走狗屎运穿书。 早知道会这样,上辈子她看什么女尊np文,去看甜到齁的校园甜宠文不香吗。哪怕穿成了恶毒女配,还能上网冲浪,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唯一的朋友拿她当主子供。 “林……湘姐,我知道的。当丫鬟时的习惯,我都会改掉。”寻书答。 “这还差不多。”打开门,林湘做了个酒店迎宾似的欢迎手势,语气轻快:“寻书姑娘,进来吧。” 这间二进小院足足有五六百平,是原主自己的财产,初见时可把林湘吓得够呛。 “林湘”的爹爹以前是个戏子,他也算书香门第出身,不想家族倾覆,沦落成了伶人。因为容貌出众、歌喉婉转,他当年也算受人追捧。“林湘”的母亲林娘子正是被他戏台上抬袖回首的那一眼折服了,倾城之姿,粉墨难掩。惊鸿一瞥,念念不忘,便买了他做外室,当时就住在这间小院里。 后来,林娘子有了原主,将她爹接回了林家做小侍,这间小院就被租了出去,直到原主对林娘子指名说要这处房产,才又收了回来。 屋舍常年住人,倒也未曾荒废,林湘搬进来后连修缮都不用。只是,这里实在没什么原主她爹生活过的气息。白白让原主的一腔期待落了空。 两人穿过垂花门进了内院,直往西厢房去,林湘就住在这里。 “真的不用把过去照顾您的下人叫来吗?”寻书又一次问。林湘只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家小姐,根本没有独居经验,寻书无比怀疑,如果她不常来看望,林湘会把自己给作死。 “不用,我不喜欢他们。”林湘皱眉表示自己的嫌恶。 她初来这里的时候可摸得透透的,那群下人仗着原主自小没了爹,母亲又不疼,是个脾气软没人管的小透明,一个个脾气可横了,除了寻书外没一个好的。她卧病在床的时候,连杯热茶都要再三嘱咐才能喝到。 想到这儿,林湘就觉得爽。下人们脾气再横,见寻书除了奴籍后还不是在她跟前跪舔,林湘吊着除籍这颗甜枣儿把他们支使得团团转,最后在离家时装懦弱推说不敢麻烦母亲,拍拍屁股走人了,啥忙也没帮,把那群下人的脸都气歪了。 “那再找一批新……唔……好甜。” “是吗?”松开掉渣的糕饼让寻书自己咬着,林湘笑嘻嘻地给自己也拿了一块,“我谁也不喜欢,吃东西,别说这些了。” 她就喜欢一个人自自在在的。身为一个打工人,24k纯无产阶级,林湘无法心安理得地享受任何人的伺候,不然,她也不会求着林娘子为寻书除了奴籍。 比起照顾她的仆从,她更想要一个互相扶持的朋友。 坐着吃了一会儿零嘴,林湘有些口g,可有客人在,她也不好意思让对方喝凉茶。早就到了吃饭的点儿,她索性起身去准备晚餐,顺便把水给烧了。 寻书自然是会帮她的,两人坐在井边洗菜,天上的星星已经开始冒头,每当这个时候,林湘就特别想念白炽灯。 “我今天去爹爹的书店转了一圈,稍微收拾了一下,不出意外的话,一两个月内,书店就要重新开张了。”一片片把白菜叶子剥开,她说:“按照之前说的,到时候我就雇你替我看摊收银,呃,收钱,你呢,就是书店的二东家。” “好。” “不过先说好,我也是第一次开店做生意,如果到时候亏损发不出工资,我一定同意你不g走人的!”林湘对自己并不是很有信心。 “我不走。”把洗好的菜叶放进篾箩里,寻书的声音很是坚定,她是个耿直一根筋的人,一但下了决定谁劝也没用:“林湘姐把卖身契还给了我,还求林娘子帮我销了奴籍,我要报答你。” “我搬家都是你在忙前忙后啊,如果不是寻书你教我,我现在连火都不会生,一口热乎饭都吃不上,你已经报答过我啦。”林湘不以为意。 “这不一样。”寻书非常执拗,她有一点点为林湘伤心,“您是千金之躯,不应该做这些下人的活儿,都怪……都怪林娘子和正夫出尔反尔,把许诺给您的资产都收回去了。”她罕见地开口说了前主家的坏话。 “不怨他们,是我自己没要。”对此,林湘一点也不难过,谁敢要属于女主角的钱啊,反正她是不敢,不仅不敢还赶紧跑了。但这些小九九她都藏在心里,只道:“我不想和他们扯上关系了,在那里……我不开心。” 这是真心话,原主的。 vvvvv +像“我看着个个都好”、“哦呼”这种梗放在文里完全不影响阅读,就不解释了。解释起来挺没意思的,当彩蛋吧。 +把女主刚穿书的经历掰碎了肉在文章内容里,没有特别拎出来单说,不知道这么写大家习不习惯。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Ρǒ➊⒏Aⓒ点ⓒǒм (三)愿望是混吃等死 “而且,我也不算净身出户啊,你看,八妹因为愧疚,临走时塞给我五百两银子;还有书店,母亲说它以前是爹爹开的,把它送给了我。再加上这么些年我在林家攒下的积蓄,有钱、有房、有店,”林湘掰着手指数给寻书看,企图安慰她:“普通人或许一辈子也没我富诶。” 人要知足,她现在已经妥妥跨越贫困奔小康、不用被“消灭”了好吗。 用湿哒哒的手胡撸了一把寻书的脑袋,她用轻快的语气说:“我呢,没什么大志向,就想一辈子平平安安、无病无灾的,实现混吃等死的愿望。” “虽然没出息,但平安幸福一辈子已经是一件很不得了的事啦。”暗夜之中,她仰起脸眺望远天的星空,思绪回到很久很久以前。 「我们所度过的每一个平凡的日常,也许就是连续发生着的奇迹。」 动画里是这么说的。 真想家啊。 她想念手机,想念网络,想念白炽灯,想念热水壶,想念天然气,想念点点手指就到家门口的外卖,想念住在那里的每一天每一天。 寻书也学着她的样子,抬起脑袋看天上的星星。林湘姐说的似乎很有道理,她也想平安幸福、百岁无忧。 用过晚饭,林湘让寻书提着灯回家了,自个则提着盏油灯去了主屋。 主屋里放着原主爹爹的遗物和牌位。 林湘每天都会给原主和她爹供奉一炷香。她本来不信鬼神,可穿越一遭后,她就不确定了。这一炷香,既是希望死者能安稳长眠,投个好胎,也是愿生者心安。 “林湘,”跪在蒲团上,她对夜色说:“我今天去了惜流芳,随便看了看你父亲写的其他戏本子。” “我可以把它们都烧给你一份。我觉得,还是他最后留给你的那出戏写得最好。从林家离开时,我带走的银钱并不算少,或许,我能把它搬到戏台上?” “你应该会想听戏吧?” “哪怕只有一次,就唱给你听。” 室内的烛火无声摇晃,她不说话时,周遭安静得可怕。 林湘对原主是有愧的。 这个姑娘活得辛苦,死的也不甘心。她才十七岁,还要大把的年华没有浪费,还要太多的事没有体验。 在这本名叫《凤游异世》的玛丽苏np女尊文里,原主只是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工具人。七小姐,书里是这么称呼她的。 她唯一的作用,就是被让正夫捧杀宠坏了的庶姐推入水中,染病而亡,换来母亲林娘子盛怒之下、赐给庶姐的一顿鞭刑。 庶女跟着一命呜呼,冷艳女杀手魂穿异世,开始了她在女尊世界里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主角生涯。 老实说,这部小说的剧情写得还算精彩,可那些都和原主没关系。落水后风寒入t,奄奄一息之际,她只想着自己还没去过的爹爹的住处,怀着在那里安稳度日,娶一房夫婿、生一个孩子的朴素愿望去世了。 然而,继承了原主一切穿书而来的林湘,却无法完成她的心愿。 林湘不想和任何人生儿育女、相伴一生,夫妻间一地j毛的那点破事她看够了,也听腻了,只想一个人逍逍遥遥,自由自在的。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原主爹爹生前写下的、留给原主的戏本子,搬到舞台上,给死去的林湘听,也给这世上的人听。让其他人知道——有一个叫林湘的姑娘,她很爱她的父亲,非常爱,非常孝顺。 雕花香炉中,线香燃到尽头。 翌日,邻居家的公j把林湘叫醒了。 她痛苦地挣扎着起床,洗漱完走出家门,在巷口那家特别好吃的食摊买了饼子和胡辣汤。 林湘不爱吃葱,每次都要跑到做饼的小哥面前——其实人家年纪逼她小,说给她做个不放葱的。高得脾气暴躁的小哥现在已经养成了每日特意为她做个不放葱的酥油饼的习惯。 刚一落座,小哥便将一只盛满汤的粗瓷碗搁在她桌上,说:“今天的你起得太早了,饼还没做,要等一会儿。” “哦。”林湘点点头,捧着碗小口喝汤。其实,这个点才是大多数人吃早饭的时间,她等了好一会儿才抢到座儿。这小鬼摆明是在讽刺她平日起得晚,但的确如此的林湘无法反驳,只道:“明天我也会早起。” “今天就不要饼了,这会儿人多,你去忙吧,再给我上个茶叶蛋就行。” 林湘吃东西很慢,在这个世界的土着看来,她磨磨唧唧像个小爷们,至少,在辛茗看来如此。 林湘是他见过最没女子气概的女人了,不务正业,早上不起床,两顿并做一顿吃,人还挑食,只会站在他面前温吞吞地说“请给我做个不放葱的饼”。 哦,对,连脸也长得小家子气。 两个月前,巷子尽头那间大院子里的人家搬了出去,害他们家丢了一天几十文的买卖。辛茗一直盼着再有人住进来,结果,人是住进来了,可这家伙抠门到连个下人都没有。 熟练地给饼一一翻面,他瞄了一眼林湘的位置,很好,她的j蛋刚吃完,碗里还剩半碗汤,此刻正在用汤勺舀汤往嘴里送,模样丑死了。 常和辛茗一起玩的朋友徐语却被她迷得不轻。非说她生的容颜如玉、皓齿明眸,笑起来的时候更是璨璨生光,用词让辛茗酸倒了牙。 除了那张脸,她压根就没一点儿配得上自己的朋友。辛茗愤愤想。 有一日,徐语趁她吃完饭起身付钱的工夫,故意和她撞了个满怀,一屁股歪倒在地上,她傻不愣登将人扶起,连声道歉,末了还掏钱给徐语买了两个酥油饼。 辛茗冷眼看着徐语用一副急嫁的表情跟她搭话,那女人应了两声,确认徐语没事后就直接回家了,让少年的春心碎了一地。 不过,那日多挣了两个酥油饼钱。 饼皮两面煎好,辛茗一铲把它放进竹编餐盘里,然后将油亮亮脆生生的酥油饼端到林湘面前:“你点的没放葱的饼。” “一共十一文。” “哦,好的。”林湘低头去翻钱袋。 看着女人爽快掏钱的动作,辛茗轻轻扬起嘴角。这女人唯一的优点就是好糊弄。 嗯,今天又多赚了一个酥油饼钱。 林湘并不知道辛茗如此复杂的心理活动,她只是默默感叹这小哥做的饼一如既往的好吃。 感谢小哥百忙之中还愿意抽空敷衍她一下。 “中午你们出摊吗?”吃完了早饭,她问在一旁坐着的小哥的家人。 “中午我们是不做的。”小哥的父亲低声回答。 小哥的父亲三十出头,面孔苍白,t态消瘦,常年的c劳让他的头上已有白丝,可过于出众的长相将这一切融成一种几近病弱的风流。林湘每天都来他家吃早点,一半的原因是他家东西确实好吃,另一半的原因就是他。别误会,她对人夫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想法,只是习惯性地发善心照顾人家的生意。 大家活得都不容易。 “好吧。”林湘遗憾地走了。她还想用这家超好吃的酥油饼招待短工呢。 想到即将要和超级大帅哥见面,大清早起床似乎也没那么苦b了。 书店离小院不远,大约几千米的样子,林湘加快脚步,步履轻盈地在街道间穿行。 辛茗正在给饼翻面,锅铲停下来的时候,林湘已经走远了。他没在意,继续招呼眼前的客人,完全不知道无意之间,自己究竟错失了多少个酥油饼钱。 林湘抵达惜流芳所在的街道时,元宵已经到了。 凭借这具身体5.2的优良视力,她一眼就瞅到了几十米开外那张昨日见过的脸。林湘吓了一跳,提起裙摆就往前跑。 完了,她一定迟到了。 为什么要想不开把见面时间定在早上七点钟啊,劳动人民起床早你又不早!林湘后悔极了。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等急了吧?”气喘吁吁在元宵面前刹住步伐,她左顾右盼、四处打量,并没有在男人身边看见眼熟的面孔。其他人长什么样来着?三次元脸盲的林湘着实想不起来。 对于她的问题,元宵只是摇头,从手势到表情一个也没变化。 林湘已经开始后悔雇了他,这人啥意思?想了又想,她问:“你是想说,我没迟到” 元宵点头。 vvvvv +写到一半想给寻书倒杯热茶才发现古代没有热水壶。热水壶是一个英国人在19世纪末发明的。连水都没法保温,想喝热水只能现烧。 古代真惨啊。 +这章提到的动画是《日常》。 +看到大家的留言真的很开心。我是一个很需要收到反馈的人,刚发文的时候很害怕是单机,因为这篇文日常比较多,和po的主流风格应该不太一样,今天心情忐忑的登了po,本以为不会有人看的,结果!!谢谢你们看我写的文字!以后也希望收到大家的留言!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四)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 那就好。 林湘松了口气,恢复了冷静,“既然你先到了,那我们先进店等其他人吧。”站着怪累人的。 她走在前头引路,开了门才发现,元宵还在原地待着。 林湘只好又走回去,指着自己的店面,加大了与元宵的对话音量:“先进屋?” 元宵还是不动,垂眼看她,很坚定地摇头,没有一丝要妥协的意思。 林湘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里是女尊男卑的古代,像元宵这样容貌出众的男人,的确不方便和她独处一室。 出于礼貌,她只好陪着元宵在路边傻站着,好在对方是个哑巴,林湘不用硬着头皮找话题和他尬聊。 又等了一会儿,短工们陆陆续续到了,互相通过姓名,她领着五人进了店铺,分配好每人负责的书架,让他们把架上的书全都搬回后面的库房。 众人拾柴火焰高,几个力气大的短工一齐出马,下午的时候,全部的书籍都归入了书箱。 书店不知关门了多久,林湘准备把店里的书都搬回家晒一晒,视保存状况分出好劣,分类出售。熟悉门路的短工叫来了几架拉货的牛车,大家合力把书箱都抬了上去。 几架牛车一起入巷时还引起了围观,林晓坐在打头的牛车上指路,顶着众人的注视和小声议论,把因抬箱子而酸痛不已的腰背挺直,心态都要爆炸了。 别看她让她瘫着行不行。 寻书早早听到动静,穿着过去的丫鬟服候在门外。她是林湘特意请来充场面的,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这群年轻力大的短工要是知道家里只有她一个人住,指不定会起什么歪心思。 寻书从容淡定的模样很能唬人,众人一下牛车,她就接手了指挥工作,站在一旁当监工,看着几个短工把箱子全数搬进前院。 工人都很听她的话,g活时也不闲聊了,手脚b林湘指挥时麻利得多。或许自己应该维持老板的高冷,不应该表现得那么和气,林湘在心中自我反省。 尤其以及特别是——她不应该烂好心,见其他四个两人一组、而元宵却一个搬箱子,就自不量力上前和他一起抬的。 林湘怨念地盯着元宵搬箱子的背影,这家伙一个人g活逼她帮忙时快了一倍不止,这不河里。 不愿承认自己是个拖累的林湘默默离开,她还是去给车夫结账去吧。 第二天,痛苦地起了个大早,坐在巷口喝汤的林湘握勺的手微微颤抖。她无比深刻地意识到:人和人的体质不能一概而论,虽然这个世界的女人都力气大,但这具身体就是个弱j,x别红利与她无缘。 太惨了。 她需要抹点红花油冷静一下。 进了隔壁的药房,她选择x地忽略了见过她出糗的柳大夫,等着抓药的小童闲下来,帮她拿治肌肉拉伤的药油。 “林老板,是身子不适吗?”清朗和煦的男音响起。 林湘抬头,无辜地睁大眼,假装自己才看到他,嘴角扬起一抹僵硬的笑容:“柳大夫早上好啊。” 柳砚青也假装没发现林湘对他的抵触,冲她招招手,他道:“早上好,林老板,看病请到这边来。” 柳大夫说得这么明白,林湘只好磨磨蹭蹭走过去,从袖袋中掏出洗净叠好的手帕交给他,“您借给我的帕子,放心,已经洗过了的。” 接过帕子放好,柳砚青的询问声温温和和的:“双臂可是疼得厉害?” 见对方眉毛上扬,一脸你怎么会知道的诧异表情,他解释道:“昨日林老板搬箱子时我看到了,故而妄加揣测了一下。” “我从小没做过什么重活儿,让柳大夫见笑了。”林湘不好意思地低下眼睫,因为g了一点活就变成这样怪丢人的:“书箱太沉,搬完一觉起来胳膊疼,就想来买点药油擦擦。” “除了手臂,还有其他地方难受吗?”柳砚青的问话声不疾不徐,如同老友谈天,舒适和煦,吞音吐字间却有种促使人以实相告的力量。 林湘抬手扶了一下腰,老老实实答:“昨天闪到腰了。” “可否让我检查一下伤处?”他问。 林湘自然是配合医生看病的,她点头,听从大夫的指示乖乖伸出手臂。 “这个力道会觉得胀痛吗?”柳砚青的身子凑过来,手指捏了一下她上臂处的软肉。 “还好。”林湘吸了吸鼻子。或许是因为常年和药材打交道,离得近时,柳大夫身上能闻到一股微微的清苦味儿。 怪好闻的。 “那,这样呢”手臂感受到的力道又加重了一点儿。 “疼。” “伤得不重,只要不碰重物,擦几天药油就好。”又在手臂的其他位置按了几下,柳砚青松开手,给她的手臂下了诊断书。 林湘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没想到柳大夫望闻问切全不落下,突出一个无微不至。他先是让林湘张嘴伸出舌头,又用一把小木锤轻轻敲了几下她的腰背、询问她的反应,把过脉搏,再细细问过她的作息和日常习惯,最后才提起笔写下药方。 柳砚青的一举一动专业严谨,分寸适当,既饱含医者应有的专业素养,又不乏女尊社会男女间该有的矜持与距离。望着他提笔书写的侧影,林湘想,身为一名男性,能在这个时代独自经营一家药店,柳大夫是真的很厉害。 “药油一日两次,汤药一日一副,早晚煎水服用。切记,少食辛辣,不可久坐。”把药方交给她,他仔细叮嘱。 林湘肃声应下,移步去另一个柜台抓药。 她其实很排斥医院这个地方,爱屋及乌,连药店也不喜欢,其他病人纷乱的交谈声让她本能地感到压抑和紧张,像是下一秒就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情。 可是柳大夫……他就像他身上那股草药味一样,让人觉得舒适又安心。 有这样的人做邻居,以后邻里关系一定很和谐吧。莫名的,林湘对日后的开店生活有了些许期待。 抓好了药,林湘迈着老年人的步伐继续督工去了。她走之后,专注于处理药材的柳砚青抬起了眼。 自搬到这里时,隔壁的书舍就一直紧闭门扉,没想到,最后让它开张的,竟然是一位不善交际的年轻女子。 不过,这倒不是一件坏事。 想起对方在听到他说要喝药时,那一刹那复杂生动的表情,他不由摇头微笑,看骨相,林湘已经十七八岁了,却还保留着一颗澄澈的赤子之心,和这样的姑娘做邻里,不坏。 奇异地,两人的想法处在了同一频道上。 腰酸背痛的林湘今日并不在状态。 元宵大帅哥的脸不能治愈她身上的伤痛,铺天盖地的灰尘更是让一切雪上加霜。 “我给了钱的”,在心里说服自己,她把带回家洗净的蒙脸布发下去让短工们防尘后,就站在一边旁观他们工作。 闲下来旁观之后,林湘才发现,元宵在这群短工中的处境其实并不算好。 他年轻、力气大、勤劳肯g,又性格木讷,不能说话,所以,最麻烦最危险的活永远被推给了他,哪怕林湘已经明确划分了每个人的工作范围。 吃午饭时,林湘坐在远处,竖起耳朵听他们唠嗑。这群人并不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劳动群众,他们对元宵没什么恶意,只是单纯觉得某些事由元宵来做更妥当更漂亮。 他既然力气大,一个人搬箱子也没问题;他身手那么好,上房梁打扫也更稳当。 林湘连火都没地方发。 她能说什么?说你们不能欺负人,我发的工资一样所以你们g的活也要平均?这些人只不过是认为由元宵来做效率更高而已。连元宵本人也不排斥被这样使唤。 事实上,如果他是个正常人,又长得不帅、没引起她注意的话,林湘可能都不会觉得这件事有什么不妥。 人家凭本事挣钱吃饭,她却因为对方是个哑巴,就随意散发同情心觉得他可怜,这是不是一种来自正常人的傲慢呢? 林湘怎么也想不明白。 大扫除到达尾声是下午四点左右,她去街道上的一家餐馆买了很多馅饼,又要了一大壶酸梅汤,苦哈哈地提着一堆东西回了书店。 分完其他人的食物,她进库房去找元宵。他手头还有一点活儿没忙完,此刻仍蹲坐在库房的梁木上,活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 林湘将食物放在靠墙的木桌上,仰起脸喊他:“元宵,馅饼和酸梅汤我先放在这儿了,待会儿忙完了记得下来吃。” 她记得元宵很抗拒和她独处一室,所以,话一说完,她就出门走了。 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元宵从梁木上跳下来。他身手很好,落地时发出的声响很轻,如同一只轻盈跃下高墙的黑猫。 东家留下的食物还摆在桌上。他伸手一摸,用油纸仔细包好的馅饼还热气腾腾,酸梅汤也正是适合入口的温度。 快吃完的时候,熟悉的短工在外头叫他,问他活g完没有,说该走了。 将剩下的食物匆匆咽下,元宵跟着众人一起离开了这家店。 时至黄昏,晚春的天气还带一点燥热,走在路上,他摸了一下腰间的荷包,这里面装着东家结算的工钱,沉甸甸的,元宵想起他总是遇到的那条流浪狗,今天可以给它吃顿好的。 几个短工在他前头一路走一路聊,说着些家长里短j毛蒜皮的小事。元宵听她们提起这两天的雇主,个个夸赞不已。 “今晚的伙食还真不赖。”一个短工说,“别的不说,这梅菜放了荤油就是香,赶明我也让我家那个做一回儿。” 其他人纷纷拆台,打趣说依她平日的吝啬样,怕是只肯让家里挑h豆那么一丁点儿大的猪油和馅,哪里能做成今日馅饼里那种油滋滋的口感。 平素元宵对她们的闲聊并不在意,听过即忘,从不留心,他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思考。可今日,那些碎语流言并没有在脑海中消失,他竖起耳朵,但女工们的聊天重心很快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上,再不提这个雇主。 结了茧的指头在荷包上不自然摩挲了两下,他回过头,望了一眼那家店铺的方向,俊朗的面容染上一层迷茫不知所措的意味。 方才他吃到的饼里并没有梅菜,是肉馅的。 vvvvv 没错没错没错,这就是江湖上失传多年的亚撒西!万能温柔拳!湘湘对人好却性子怂,开后宫就指望这个了。 还有,元宵就暂时下场啦。这次以后湘湘有一段时间遇不上她。没办法,他每天要工作,和湘湘的行动轨迹对不上。下一个出场的男主,d某,尚黎光。两章之后。之前用abcd称呼,是因为名字没定。取名真难lt;(;;)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五)觅得一如意妻主 惜流芳内。 短工已经离开了好一会儿,林湘坐在柜台后的靠椅上,目光在打扫一新、窗明几净的室内逡巡,然后用拳头轻轻锤了一下自己的脑壳。 自己这个爱胡思乱想的毛病早该改改了。这些短工都是很认真细致的在g活,这点很好,她为什么要过分纠结于其他人之间是如何相处的呢。 归根究底,她和他们,一生或许就见这一次面。 这顿晚饭也是,不该由她来管。 一手提着已经空了的酸梅汤壶,一手提溜着包好的中药,林湘把店门关了,肉肉隐隐作痛的胳膊,想到还要把壶还给饭馆、多走两条街的路,她就觉得浑身难受。 回到家里,她连饭都不想做了,只就着凉水吃了几块上次从鸣玉坊带回来的糕点。 煎药用的砂锅她还没收起来,仍搁在厨房。泡好药材,她按照柳大夫写下的煎药方法,倒好水守在炭炉边看着。 林湘不喜欢苦味,上辈子朋友调养身子喝中药的时候,她恨不得躲得远远的。熬得发黑的药汁在她看来,散发着让人作呕的苦意。 可自打穿书之后,身边的药就像没断过。 原主身子骨不好,不然也不会因为掉进初春的池水中就去了。她穿来后,身体就更差了,大病一场掏空了这具身躯,最初那段日子,无论夜里将被子裹得多紧,她的身上始终都是冷的。 半个月前,从林家搬出来一个人住在这间小院后,林湘开始学着自个儿给自个熬药,虽然她性子惫懒,有一顿没一顿的,但人已经精神多了。 谁知道,不过是帮着搬箱子时出了点汗吹了点风,柳大夫就说她t虚受了凉,给她开了好几天的药。 或许这辈子自己都离不开它了。喝着热热的苦汤,林湘苦中作乐的想,人每天要喝八杯水,早晚的药汤和三餐一算,她连烧热水的工夫都省了。 将炭炉里没烧完的红炭拢进火盆里,她把火盆端进了卧室,脱了衣服,站在火盆边给自己擦药油。 因为不爱运动,上辈子的林湘身型微胖,但这具身体却偏瘦了,手腕只细细的一条,皮肤又生得白嫩,林湘在美院学素描时画过不少裸模,没一个像原主这样,从头发丝到脚趾盖无一处不是美的,若出水芙蓉亭亭而立,清丽无匹。 若不是去世的早,估计会有许多儿郎想要嫁给原主吧。 可惜了,穿书的人是她,白白浪费了这身好皮囊。 费力地给后肩肉上药油,她穿好衣服,瘫倒在床上,窝在棉被里,一动也不想动。 明天不早起了,她是老板,她说了算! “饼凉掉了,我又煎了一下,口感可能比平时y一些。” 又是日头高照,小哥把碗和盛饼的盘子放在她面前。他没想到林湘的早起只坚持了两天,为她做的饼早放凉了。 “哦。”林湘今天恹恹的,没什么胃口,不太想动油腥,“麻烦再给我拿个茶叶蛋。” 她垂着眼,一点点给j蛋剥壳,冷不丁听到谁在说话:“我能坐在这儿吗?” 林湘抬起头,说话的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年纪看着和小哥差不多大。男孩穿着一身轻薄的春衫,一头长发整齐的束在脑后,编成轻巧的花样,身上飘来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他望着林湘,黑色的眼睛里闪着羞涩又期盼的光彩。 “哦,好。”林湘有点惊讶。这里的小孩都起得早,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了,她几乎没见过这个点儿来吃饭的孩子。 “你要点什么?”男孩坐下后,小哥走了过来,语气不善,林湘从没听过他用这种态度招待食客。 坐在她对面的男孩却没有在意,弯了弯嘴角,他笑得很甜,“和这位姐姐一样就好。” 不一会儿,小哥就冷着脸端上了食物,男孩小口小口的吃着饼,微鼓的腮帮让他显出一种可爱的朝气。 林湘已经想起来了,她之前见过这个男孩。 还真有缘分。 “只吃一个饼,够吗?”她问男孩。这个年纪的孩子食量都大,在长身体,一个饼估计吃不饱。而她今天没什么胃口,那个酥油饼动都没动,打包也不方便,给了别人反而省事。 男孩一愣,羞涩地抿唇,白净的面孔渐渐红了,他小声道:“我食量不大的。” 林湘有点尴尬。她不太会和陌生人聊天,现在已经在后悔了。将心b心,上辈子她也不希望别人认为她吃得多。她刚刚的发言有点像拐弯抹角的骂人。 她如坐针毡,只好加快了喝汤速度,决定赶紧闪人。 “倒是姐姐,每次只吃一个饼,会不会不够?”不一会儿,徐语问她,眼神关切,声线如蜜,听得林湘直起j皮疙瘩。她对“姐姐”这种称呼向来接受无能,上辈子她妹每次这么叫她,都是找她要钱的前奏。每次听到,支付宝就会少好几百块。 和这个健谈的男孩嗯嗯啊啊聊了一会儿,她喝完了汤,用手帕捏着自己没吃过的饼子溜回了家。 “怎么样?”辛茗敲了一下傻不愣登望着她背影的徐语,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就为了和她说两句话,鞋样子也不买了来吃饭,值吗?” “阿茗,你不懂。”徐语仍望着那抹窈窕的背影,顾忌其他食客,他将声音放得很轻:“你要是生在我家,也会这样的。” “我娘已经催着我嫁人了,与其让她把我卖了,不如我亲自找个好人家。” “她长得这么俊,家里有钱,人又和善,既没有娶夫,也没有长辈需要我伺候,”这些不该由待嫁儿郎道出的话,徐语只敢悄悄说给辛茗听,“你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喜欢她?” 辛茗不知道该如何劝他。 他知道徐语说得有道理。像他们这种人,一生所求的,除了一个好妻主,还能是什么呢?可是,他也清楚,那女人并不是徐语能抓得住的。没错,正如徐语说的,她住在附近最大的房子里,不像他们一样对吃穿用度锱铢必较,还有富人家才有的挑食毛病,连相貌也出挑至极,这样的妻主附近哪个儿郎不心动呢?可人家凭什么看上他们?她是天上的月亮,是帝京达官贵人才能出入的气派食坊,而他们呢,只是地上的草芥,是街头巷尾最常见不过的食摊。 旁观者清,辛茗看得真切,她不在意在她面前努力表现的徐语,不关心他出现的原因,只当他是个麻烦,就像她不在意那个放凉后又煎了一次的酥饼一样,只是火候过了,她却宁愿给了别人也不想吃。 徐语只是急病乱投医,太想摆脱那个家,所以哪怕希望渺茫,他也宁愿孤注一掷。 “钱你还是留着买鞋样吧,一顿饭我还是请的起的。”辛茗将之前徐语的饭钱又还回去。 “谢谢阿茗!”徐语笑嘻嘻接了,和他咬耳朵,“等我的好事成了,我再好好谢谢我的好阿茗。” “少没正经。”辛茗一把推开他,又给他拿了些刚出炉的食物,这才开始收拾林湘的碗筷。 让徐语放弃这种话太残忍,他说不出。 “阿茗,你父亲是不是又病了?” “嗯,老毛病了,一换季父亲就要咳两天,已经喝了药,我让他留在家里照顾笑笑。” “那就好。”没了林湘在场,徐语不再小口吞咽,三两下吃完了早点,他擦了擦嘴,道:“快收摊了吧,我帮你把东西弄回去。” 二人把桌椅杂物都收回推车上,辛茗套上拉车的带子,拖着它慢慢往前走,徐语则跟在他身边闲聊。 “你怎么样?有想嫁的人吗?”路上徐语问他。 “再说吧。”辛茗含混过去。不嫁人这种惊世骇俗的念头他不想让徐语知道。 觅得一如意妻主。这个念头他小时候想过,前两年母亲撒手人寰时想过,现在却不在意了。 上有多病的父亲,下有稚龄的小弟,他们离不开辛茗,辛茗也不愿离开他们。 他一走,这个家就散了。 “你总是这样不开窍。”徐语撇撇嘴,絮絮叨叨:“你就小我两个月,十五岁生辰也近了,你父亲该为你操心这件事了。找一个好妻主依靠b什么都要紧。” 闻言,辛茗前行的步子慢了下来,望着徐语,汗津津的额发下,他那双黑亮干净的眼睛也如同水洗一般,将少年人特有的纯粹与执拗劲儿彰显得淋漓尽致—— “你信不信?不用找人依靠,就凭我和父亲两个人撑着早点铺,照样能活得好好的!” “我知道,早点铺的生意是不错,可你们存下钱了吗?你父亲的病是个无底窟窿,你一个人是填不满的,万一将来——”徐语只当他在赌气没想通,继续劝他。 “徐语!”辛茗瞪了他一眼。 “好,我不说了。”徐语说错了话,忙给他赔不是:“累了吧?我拉一会儿?” “不用。”辛茗哼了一声,气呼呼地拉着车走得飞快。 就像他能拉着车一路走回家一样,他也能拉扯着这个家,把每个人都照顾好。少年如此笃信着,就像笃信着明天太阳的升起。 vvvvv +这章算是辛茗个人回?不要把他对湘湘的评价太当真啦,他虽然旁观,但也是局中人,因为徐语,他看湘湘其实挺不顺眼的。嗯,大纲里,他还有很长很长很长的别扭劲儿没发,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年下嘛,这样挺可爱的。 +话说,我笔力挺差的,像主要角色的性格,一笔两笔都铺不开。特别是柳砚青,小柳对不起!我呢,就慢慢写,诸位您且将就看。 +下一章更新要等两天,在忙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Ρǒ➊⒏Aⓒ点ⓒǒм (六)春阳集 借着腰酸背痛的劲儿,林湘在家里痛痛快快摸了两天鱼。 第三天日上三竿,她从被窝里爬起来,盯着前院里摞得满满当当的书箱,夕阳下抬箱子的痛苦回忆瞬间涌上心头,林湘默默移开了眼,决定先不管它。 准备开书店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这个……让她先逃避一会儿好了。 林湘准备先去摸摸这一行的行情,哪一类的书更加畅销、从哪进货、定价多少,她一个只会埋头画画的愣头青都不知道。 不懂就去学。 b狗还狗的狗b上司在强迫她一个专业画纸片人一百年的小美工去学国画的风格时如此说道。 话糙理不糙。林湘给自己打打气,戴好专业打工人的面具,一家家书店慢慢地逛,从帝京知名的大书坊到街头巷尾的旧书店,她把帝京各处跑了个遍,努力做好市场调研。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偷师这种事,她不好意思让别家老板知道,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装成买书的顾客,将书店转了又转,磨磨蹭蹭地看书,偷偷记下别家的布置陈设、书籍分区,以及顾客买书的口味和最后的成交价格。 这是一项很考验记忆力的活儿,还好林湘脑瓜子还够用。 当然,书籍的保养防潮、进货渠道,乃至店面的装修等等,一些门道还是需要她亲自去问。 这个时候她就会说明自己的身份,睁大眼睛做出不耻下问的小辈姿态,她的五官是那种不带攻击x的美,年纪又轻,问话时的语气再诚恳些,大部分店主都很乐意为她解答疑惑,但也免不了碰一鼻子灰的情况。 白天出门调查市场、夜里回家在原主爹爹的牌位前讲几句进度,或得意或沮丧地诉说这一天的经历,这样的日子林湘过了十来天,然后,发生了一件大事。 这是一个小说世界,虽然林湘已经逃离了故事的主场——女主角的身边,安逸自得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但,这里还是一个小说世界。 作为np小说,这本书男主自然不只一个,帝京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撞见某个男主角的几率,也是有的。 这天,林湘照例去一家还没参观过的书店调研,正在心里默默对比着这家店卖的书籍和其他家的异同之处,冷不丁看见书架转角露出一片月白的裙角。 在这个世界生活久了,她立刻认出,这衣裙的样式是男儿家的,还是高门大户家的少爷才有的装扮。 繁琐、精致、行动不便。 无论当权的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会让异x穿上这么一身,束缚住一个人。这里的男性算幸运了,作者没有恶趣味让他们裹足穿小鞋。 她脚步一顿,不再往前。 虽然市井的普通男人能抛头露面,甚至有机会像小哥、柳大夫、元宵那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名门世家的公子哥出现在书店里,也是一件稀奇事儿。 为了不冒犯到人,她还是躲远点好。 正想着该往哪儿回避,那片月白转过木质的立架,翩然向她步来。 林湘低眉,退了一步,靠在身后的书架上。 公子越走越近,她即使低了头,也能瞥见那男子织锦穿金的下裳和坠在腰间叮咚轻响的环佩。他的仪态很好,一步一步,春衣扬起的弧度小而规律,步履又轻盈极了,鞋履踏在木质地板上时几乎听不见响,让人一看便知这个儿郎的端庄与矜持。 一小厮打扮的少年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家闺秀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上一辈子看87版《红楼梦》时,林湘还哀叹现代社会怕再养不出金陵十二钗那种古典的美人了,没想到这一世却亲眼见了一个。 公子和她擦肩而过后,她才抬起眼,望着他的背影,思考着将其画成画儿以后的风华。 这种画她给元宵画过,也给小哥和他父亲画过,所有美好的东西,她都想把它们保留在画里。 画这位必须得用国画的颜料与笔法,像她上辈子见过的仕女图一样。这公子现在从书架上取书的姿态就很好,面向玄黑的书架,身着月白流金的衣袍,头上戴着一顶遮面用的斗笠,覆面的白纱将他的侧颜勾出模糊而优美的线条,全身只剩拿着书册的苍白手指暴露在外。 这个构图很完美,看着这位将书又放了回去,她也收回目光,把游散的遐思按在心里。 不知怎么,她觉得这个人的气质有些熟悉。 没等林湘想起这股熟悉感从何而来,被伙计通知有高门公子到来而跑来控场的书斋老板和他搭上了话。 “你们这儿可有新印的《春艳集》?”那公子问,声音温雅清和,气息却有些发虚,给人一种病弱之感 《春艳集》。 听到这个字眼,林湘忍不住又向这位公子的方向看了过去。 气质清雅、身形孱弱、出身高贵,还知道《春艳集》,这莫非是男主之一的尚黎光? 《凤游异世》是林湘出车祸不久前看的,因此,她对这本书的印象还很清晰,坦白来说,这本书的男主塑造得都很不错,尤其是尚黎光—— 尚黎光出身名门,母家代代清流雅望,因为生来t弱多病,母亲便不拘着他学闺阁儿郎的技艺和取悦妻主的手段,而是任他自由生长。 他翻遍家中藏书,学韬略、赋诗词,天资卓越,智谋超群,论起经史子集、治国之策,连家中读书取仕的姊妹也b不得他。 这世道对男子多轻贱,认为他们除了助女人怀孕、在房事上取悦女人外别无他用,故而,他母亲在他小时便感慨:若托为女儿身,阿黎必可名留青史、功盖一世。 可怜生为男儿郎。家里的长者和平辈皆那么看他。 尚黎光却偏不肯认命,他固执地以为——即便身为男儿,他也能在这世道中搏出一边天来。 因此,在察觉到女主身负皇家血脉后,他当机立断,选择了与女主合作,凭借自身的智谋与才g,为女主执掌皇权出了不小的力。女主称帝后,他亦不贪恋情爱,未入后宫,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女主。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但是,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佩服。 “《春艳集》?”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只是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尚黎光的话语依旧从容温雅,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是失落的,“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既然贵店无此书册,奴便不打扰了,告辞。”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见他要走,林湘忙伸出尔康手阻止,她有点激动,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昨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见过那本诗集。”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 好吧,她只是不忍心让尚黎光失落而回。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成了一本《春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刻印了诗集刊售。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女主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很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扔进书堆里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却有着最出格、最离经叛道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艳集》的故事。 斗笠微微晃动,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还没行簪礼,身上的衣料虽好,却是不时兴的旧款,打扮也很素净,一头长发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辫子垂落,不饰珠玉。若非容貌实在出众,眼睛又明亮澄净,她的外表都算有些失礼了。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问:“姑娘看过这本诗集?” “看过一点点。”林湘目光有些游移。她能说前几天在闲文斋买下它的时候,她只认真看了尚黎光写的那首吗。 “那,姑娘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林湘知道,他在渴望得到肯定。 而这个问题对林湘的难度,就像让她去弹野蜂飞舞、做高数题一样难。 “我对诗词一窍不通的。”林湘咳了一声,藏在衣袖里的手指尴尬地攥住袖子,她瞄了尚黎光一眼,本想把他的诗背出一句来,让他开心一下,但越紧张大脑越空无一物,她又不喜欢撒谎,最后只憋出两个字来,“抱歉。” 一说出这话林湘就知道要完。尚黎光多骄傲一个人,哪能接受自己的诗被人看过就忘呢?林湘本想让男主摆脱一家家书店寻觅诗作的悲伤故事的,结果,她好像无意间成了男主角心理阴影的一部分。 下次,下次再见你时,我会告诉你答案的。她想这么对尚黎光说,可没等开口,耳边就传来一声叹息。 那声叹息很轻很轻,却重重压在林湘心上。“姑娘不必道歉,是奴逾距了,姑娘只是好心指路,奴不该问姑娘这些。” 尚黎光冷静地和面前的姑娘道别,步履如常走出书店,上了自家的马车。取下斗笠,他阖目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捂住嘴,重重地咳了起来。 他咳得那样用力,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发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小厮余音飞快从怀里掏出一瓶药丸,喂给他一颗,直到尚黎光坐直了身子,平息了咳嗽,用手绢拭了秽物和唾液,漱过了口,才小心翼翼地劝,“公子,我们回家罢?” “不,”他抚平衣衫的褶皱,又成了那个世家公子的标杆,只有咳得发哑的嗓音还能看出刚才的狼狈:“让车夫去闲文斋。”他说。 vvvvv +书店的事情我瞎编了不少。事实上,古代的书籍很贵,寻常人家想看书都是手抄,参考《送东艳马生序》。这是架空文,我把古代的繁荣度调高了。 +写尚黎光超顺手。上帝视角就是好啊,可以一口气把他的背景和设定都放出来。但柳砚青和元宵这种,人设到现在只揭了个幕,湘湘,你慢慢去认识他们吧。不过尚黎光有点惨兮兮的哈。我不是故意的,按照男女主性格,故事自然而然成了这样。为了防止有人问提一句,原女主是男的,在原书里就是男的,尚黎光和他是合作关系。(这章写得急且最近没闲时间,错字语病容以后改)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Ρǒ➊⒏Aⓒ点ⓒǒм (七)吹过旷野的清风 从书店里出来,林湘郁郁不乐往家走。 她不喜欢说谎话,也缺乏哄人开心的口才,不然,上辈子也不至于和父母闹得那样僵,只逢年过节才回家一趟。 尚黎光的那声叹息同样唤起了她的心理阴影,这样扯平了,他们两个人都因为这场对话受到了伤害。林湘自暴自弃地想,要制造一个所有人都受伤的世界也太简单了。 她努力牵起嘴角,闷头走了一会儿,停在街口的点心铺称了一包麦芽糖。 不是粘稠的胶状物,糖被切成了适合入口的小方块,林湘往嘴里丢了一颗,甜丝丝的。这糖的甜度刚好,不像过年时父母为她准备的巧克力糖。代可可脂的味道甜到发腻,她七八岁嗜甜的时候特别喜欢,吵着要吃,结果十七八、二十岁了,每次回家,屋里的零食还是这个。 林湘陷进了往事里。 “林湘姐!”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林湘回过神,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岔了道儿,站在了一条从没来过的旧胡同前。 叫住她的人是徐语,他从胡同的另一头跑过来,有些局促地在她面前站定。 最近吃早点时,林湘总能遇见他,这是个很健谈的男孩,喜欢和她搭话,有时又莫名的害羞,挺可爱的。 “小语。”熟人的出现让林湘勉强打起了精神,“你在这里是?” 少年摇摇头,没多解释,只说:“碰巧。”徐语不敢告诉她,他就住在这附近。这里的房子b林湘住的地方差太多了,连他身上的衣服也是,一点也不漂亮,方才是他冲动了,一心只念着要见她,却忘了顾及周遭的环境。 林湘只是随口一问,记着手上还提着买来的麦芽糖,她把包装抖开,让徐语从里面拿糖吃,“我刚买的麦芽糖,你吃甜吗?要不要来一点?” 徐语不好、也不想拂她的意,偷偷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他用两指捏了一块,放进了嘴里。 他的个子b林湘矮上一头,含着糖块,徐语仰起脸,晕晕乎乎地凝望林湘近在眼前的眉目,她的嘴角微微翘起,脸颊的酒窝是单个的,只在左边有浅浅的一点,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落在他身上,徐语几乎能在她的瞳孔里发现自己的倒影。 糖块慢慢被唾液煨化了,他只觉得连她望过来的目光也是甜的,简直能拉出糖丝儿来,从舌尖甜进心里。 “借过。”清澈干净的少年音连同熟悉的小车一起出现。 “小哥,叔。”林湘没想过会在这里遇到他们。她揪着徐语的衣袖,带着他往路边挪了挪,“这么早就出晚摊啊。” “夏天快到了,现在日头长些,这个点儿正好的。”方兴岱含笑看了眼依旧神思恍惚的徐语,说:“我和阿茗先走了,你们聊。” “小哥你等一下!”秉持着见者有份的原则,林湘把纸包往放慢了前进速度的少年眼前一送,“吃糖不?” 叫住他就为这个?慢下步子、准备卸力放车的辛茗握紧了车把,在心里暗自气恼,他就不该听林湘说话。 “我不吃甜,你给徐语吧,他爱吃。”少年抛下这句话,车拉得更快了,这里的路并没铺青石板,车一经过,哗啦啦扬起一地的土。 她的糖! 林湘手疾眼快把手往回收,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 她好像得罪了这个小孩,最近见她,小哥总没好脸色。自己只不过是每天早晨都让他单做一个不放葱的饼而已,好吧,这很过分。 林湘在心里反省了一下下自己的错误,并且坚决不改。比起被人甩脸色,还是饭里有葱更可怕。 和徐语说了会儿话,林湘心情明快多了,回到家里,和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林湘对着自己列出的书店清单,算着还有几家没去过。 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连进货的书局也找好了,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 除了高考和毕设,林湘还从没这么认真过。 她就不信,开个店而已,她还能再把书店经营倒闭一回。 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找木匠新漆一遍书架、改修店面、趁着出太阳在内院晒书分类、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林湘忙得脚不沾地,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 哦,对了。她还需要新换一块招牌。 林湘这些日子去的书店取名都很明白,招牌不是以“斋”和“坊”结尾,就是带个“书”字,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土,但对她这个取名废而言已经够了。若不是顾忌女主这个穿越者在,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把它叫做“新华书店”。 取好了名字,找谁写招牌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但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书店的招牌必须要有b格,让人一看就知道这家店有文化有底蕴。 她试过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林湘只好把肉和酒拎回家自己吃了。 最后,实在没辙,她想到了柳大夫。 柳大夫写得一笔好字,从给她开的那张药方就能看出来,他不止没有医生们写字龙飞凤舞的通病,而且字还出奇地赏心悦目。林湘不懂书法,但她觉得,能达到柳大夫这种水平就够了。 一天黄昏,等柳大夫坐完了诊,她忐忑着上前和他说了此事。 “可以。林老板想题什么字?” “惜时书舍!”林湘欢呼雀跃,领着柳大夫去了她的书店,那里铺好了纸笔,只等一个写字人。 柳砚青在书案前坐定。 他此前从未给人题过字。十六岁前,他离群索居、远离尘寰,无人求字;十六岁后,他返回帝京,声名显赫却与文才无g,亦无人求字;如今二十有七,医馆开了快五年,也只有一个林湘求上门来。 推拒了林湘磨墨的请求,他在光下观察了一下墨条的成色,再颠颠重量,对墨的好坏质地已有了八分准。柳砚青拿着它,垂直搁在砚台上打圈,拿什么笔、用什么纸,磨墨时的轻重、快慢、力道、水量都有不同的讲究,他习惯了亲力亲为。 准备就绪,润湿笔锋,悬腕落纸,一气呵成。 因为是题招牌,柳砚青特意更换了字t、收敛了笔意,出来的成效尚可,古拙大气,藏锋于内,笔法和结构都挑不出大错。 放下笔,他抬眼看求字的姑娘,淡淡问:“如何?” 不能更好了。把这字往她门前一挂,活脱脱一个百年老字号。林湘看看字又看看人,都喜欢得不得了。 柳大夫的样貌只是平平,普通的五官,通身的气质却很出众,尤其是刚刚提笔写字的时候,他给人的感觉和问诊时又不太一样,同样的专注认真,却又带了点儿,呃,超然,对,超然物外,就像被无形的雾气包裹,倏然离这世界远了一层,连嘴边常噙着的微笑都淡了。 她有些技痒,想把刚刚那一幕画下来,又清楚自己绝对抓不出那种神韵。 描形易,绘神难。 “这几个字写得超好看!柳大夫你绝对可以靠卖字帖赚钱!”林湘使劲儿夸他,“这张书法你要留着吗?我给工匠留好样,把它装裱起来还给你怎么样!” 吹捧柳砚青没少听,但纯粹又真炽的赞美总归是让人高兴的,“你留着吧。”他又勾起嘴角,眼睛也漾出了浅浅的笑意,身上的疏离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平日的亲和友善。“就当作是我送出的开业贺礼。”他说。 这贺礼太大了,林湘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到合适的回礼。 想了又想,见外头天渐渐黑了,她决定先请他吃顿好的。 “忙昏了头,饭点儿把你拉过来了,”她一锤定音,“柳大夫,我请客,咱们去吃一顿?” 身为大吃货国的一员,哪怕不爱社交,林湘也深谙求人吃一顿、道歉吃一顿、套近乎吃一顿、感谢吃一顿、告别再吃一顿的“饭局文化”。 反正遇事不决,请对方吃饭准不会错。 “我初来乍到,对这一片还不太熟悉,柳大夫你有推荐的馆子或者酒楼吗?你爱吃清淡点的还是辛辣点的?” “随意一家食坊就好,我不挑食。”柳砚青没有推托,不涉及原则问题的情况下,他很少拒绝旁人。 随便大概是这世界上最难做的一道菜了。机智如她,选择把选择权丢给旁人,“我去叫你家那两个抓药的孩子来,问一下他们爱吃什么。” 为了避免柳大夫被人说嫌话,请客时林湘当然不能只请他一个。两大两小四个人大快朵颐一番,走出食坊时,弯月已经爬上了东天。 街道上点着的灯笼不多,商铺基本到了关门的时间,幸而月色还算清明,一起将两个小的送回各家,林湘陪着柳大夫走在回家的路上。 柳大夫提着一盏灯走在前头——这灯时他从药店带的,而林湘则刻意落后了几步,与他保持一段距离。 荷花纹样的提灯破开夜里的雾气,一路上,她和柳大夫都没说话,夜风徐徐地吹着,弦月下,万籁俱静,只剩草丛中起伏的虫鸣和鞋底与青石板摩擦的声响。 可能是因为太安静了,听着不属于自己的徐徐脚步声,林湘玩兴大发,幼稚地改变了迈步的频率和速度,试图和柳砚青的保持一致,隐藏住自己的脚步声。 如果她手上拿着的是江湖人士的剧本,那此刻,她应该屏住呼吸,隐藏脚步,悄悄地靠近前面的目标,按e刺杀,然后千里不留行远遁他处。想想就酷。妈的,为什么她不会武功。 想起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事实,她那点刺客梦散了,踢飞一颗挡路的小石子,二人的脚步声从重叠又变回了紊乱。 她是厌倦了,还是单纯的跟不上呢。察觉身后的脚步声又变得散漫,柳砚青下意识分析起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她的家世、性格、年岁,下意识的小动作、面上常挂着的表情、近期去过的场所、吃晚饭时的喜恶、初夏习习的晚风、月夜虫鸟的低鸣……所有关于林湘的信息在脑中一一浮现,剔除错误的推论、摈弃不可能的结果,柳砚青想了很多很多,却依然猜不透她为何突然开始、又突然结束她的幼稚游戏。 林湘这个姑娘,太容易被读懂,又太不容易被读懂了。 她是一道看似有解的谜题。 这样很好。柳砚青想。看透一个人是无趣的。他不需要再抽丝剥茧、洞隐烛微,彻底掌握另一个人的思维模式和行事作风。 生活需要一点变数,而他,需要一阵吹过旷野的清风。 vvvvv +湘湘对小柳的称呼从您变成了你。半个熟人了。 +小柳是几个男主里年纪最大的,不过湘湘上辈子也二十四了,年龄差也不大,不过,这也是湘湘一直用小孩形容辛茗和徐语的原因。在她眼里,这两个少年还都是毛都没长齐的孩子呢。 +按e刺杀,e是e键,玩单机游戏常用的一个快捷键,用来进行某项游戏指令。这里是湘湘又犯二了。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八)向前 待到匠人把招牌做好的那日,时节已经将近夏至。 夏天来得悄无声息。 林湘和寻书并肩站在一起,看工人把旧招牌换下去,再将簇新的乌木招牌摆好。 为了配上柳大夫的一笔好字,她咬牙花了大价钱,定下匠人那儿最好的木料,选了一种简约又雅致的牌匾纹样,力求最大限度地给题字点缀添彩。 招牌出来的效果也的确对得起她花出去的银两,阳光下,乌木招牌显出古朴而光泽的质感,澄金的文字似铁画银钩,完美复刻了柳大夫的行书。 “林湘姐,书舍要开业了吗?”寻书问她。 “嗯。”林湘说不出话来,只用力地点头。两个多月来她为书店的事奔前走后,忙得焦头烂额,如今招牌换了新的,开店的准备工作也进入了尾声,她像是见证了自己的一个孩子慢慢成型,最后呱呱坠地;又像是登高千米迈上最后一级台阶,心里被喜悦和成就感填得满满当当。 这是她自己的书店。 从里到外,一籍书册的收纳、一盆绿植的摆放,全都是她和寻书两个人c办的。 “柳大夫!”工人甫一将牌匾在门楣上安置好,林湘就冲进了书店,径直跑到正在问诊的柳砚青面前,她激动得连话也没说全,语无l次道:“你的招牌!” 柳砚青闻声看她,少女水润润一双杏眼此刻神采奕奕,她热切地望着自己,语气轻快极了,连脸颊都因为激动而浮上一层粉意。小姑娘的情绪从不私藏,总是这样外显而丰盈,耐心听着她语无l次地讲述招牌送来的全过程,柳砚青明了,她是真挚地希望能将快乐分享给他,也同样真挚地希望他能满意她对题字的处理。 分神听着少女的说话声,柳砚青写药方的速度b往常快了一倍,他要快些把问诊的病人送走——在林湘意识到自己打扰了他的工作之前。她现在的情绪太激动了,等片刻后,她冷静下来,若是见自己还在诊治病人,林湘又要在心里后悔不安,觉得打扰了他。 今天是她的好日子,她应该多开心一会儿。 “林湘姐,到时间放爆竹了。”正和柳大夫聊得起兴,寻书从药店外走进来。 按照这里的习俗,做生意的人但凡换匾,总要点一串百响鞭炮,除旧迎新,沾沾喜气。林湘当然不能缺席这种事,辞别柳砚青,她拉着寻书出门放炮了。 站在书店门口,寻书握着竹竿,林湘弯腰,用火折子点燃了引线,鞭炮噼里啪啦炸开了花,竿头坠着的鞭炮一响接连一响,热闹极了,就是碎片呲到身上,打得人有点疼。 这真是甜蜜的苦恼。 “老板生意兴隆!” “财源广进!” 鞭炮放完以后,负责装牌匾的两个小工凑过来,一句接一句的吉利话。邻近的店家也纷纷过来询问她开业的时间,夸赞书舍布置得精巧雅致、新换的招牌也大气漂亮。 林湘平时很少和不熟悉的人多聊,可今日,天上的太阳出得那样好,无垠的苍穹蓝得那样透,她站在自家的店面前,新换了招牌即将开业,耳边听着都又是众人友善的祝福。于是,踩在一地的爆竹碎屑上,她笑得露出牙齿,一句一句地感谢其他人的关怀和祝愿,只觉得整颗心像飘在天上乱晃的云朵,轻盈盈的快乐。 从早春到夏季,她来到这世界近五个月。 春天的杏花开谢,夏日的草木疯长,一切都在向前。 vvvvv 这章很短。抱歉。赶出来只是为了告诉大家我还在,没跑路。明天应该照常更新。 这两天倒不是一直在为漫画的事不痛快,而是一直忙着的事到了死线,忙到今早才暂时告一段落,中午痛痛快快睡了一觉,但心还没从那件事上回来,思绪有点乱。 话说,大家喜欢我这种写法吗?我只是单纯想写np,又不知道该去哪儿才在po开了文。感觉自己和po画风不符。晋江的读者都喜欢留言,可po上大家好像都不怎么说话,我也无从判断这么写是否合适,我挺不自信的(笑)。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九)广告 晚餐是在寻书家里吃的。 寻书的父亲特意做了一桌好菜,还打了一壶好酒,老旧的八仙桌被摆得满满当当,她家说不上富裕,这么一桌菜,兴许他们只有过年时才能吃上。 在被询问是否愿意去她家中做客时,林湘还以为等着自己的只是一顿简单的晚餐,没想到,等着她的是这么隆重的席面。 林湘知道,他们是感激她为寻书除了奴籍。但这对她来说本就是举手之劳的事情,远不值得被这样感谢。 捏着木筷,林湘无奈地婉拒了寻书母亲的频频劝酒。“婶子,真不用了,我酒量很差的,醉了不好回家。” “娘,林湘姐的确很少喝酒。”寻书也在一旁帮她搭腔。 “那就来一杯,一杯就好,一点点酒不碍事的。”寻书的母亲以一种不容推拒的态度为她满斟一杯酒,接着扬杯和她的一碰,“老刘头酿的酒滋味最足,我特意等了半个时辰才买到,您尝尝,好东西!” 辛辣的滋味顺着喉咙滚进胃里。 她的脸一下子就烧起来了。 酒过三巡,寻书的母亲也红了脸,手开始发抖,却还是殷勤地给她布菜,“四丫头打小就一根筋,性子直得很,当初也是没办法……没办法……唉,还好遇到了小姐您这样的好心人,肯护着她,让我们一家能团聚。来,小姐,您多吃菜,以后还仰仗着您照应四丫头。” “婶子别那么说。我没做什么,是寻书一直在照顾我才对。” 不是客气话,林湘是真心这么以为。 她穿书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寻书。那时她躺在病床上,身体虚的厉害,一睁眼便见到有个小丫头在她床边哭泣,而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像是古装剧拍摄现场。 这是再经典不过的穿越小说套路。某一瞬间,林湘还以为自己成了古早穿越小说里的女主,而眼前哭泣的小丫鬟,则是女主身边忠心不二、愿意为她生、为她死的仆从。 但不是的。 寻书那么难过的哭声,是因为正夫告诉过她,如果照顾不好小姐让她死了,寻书就要被发卖到别处去。 看着寻书还挂着泪痕,一张脸悲喜交错、庆幸又疲惫的样子,林湘那颗玩笑般对待这个世界的心才收了起来。 她眼前的这个小丫头是活生生的,不是单薄如纸的工具人忠仆。 林湘来到这个世界最无助、最不知所措的两个月,都是寻书陪她度过的。 在其他下人以为她还是以前那个软弱可欺的小透明,y奉艳违、偷j耍滑的时候,只有寻书在尽责地完成分内的事,好好地照顾她;在她搬出林家独自一人住在小院,为烧火做饭、生活琐事不知所措的时候,也是寻书一步步、一件件的教给她该如何去处理。 她没有为寻书做过什么,是寻书,一直这个逼她小得多的女孩在照顾她,因为有寻书在,她才能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地活着。 她平时很少这么感性的。默默夹着饭菜,林湘觉得自己有些醉了。 晚餐过后,她站在寻书家的门边吹风,想透一透气,散散醉意,寻书推门出来,将一碗醒酒茶递到她手边,“抱歉……我娘她很喜欢你,她……”寻书抿唇,说:“她太热情了。” “没关系的。”林湘倒不怎么在乎,咕嘟咕嘟喝下半碗茶,她蹙眉看着剩下的一半,“我喝不下了。很久没吃得这么撑过了,你父亲做饭真的很好吃。” “嗯,爹他的厨艺很好。”寻书接过她手中的茶碗,把它放到一旁,问她:“以后林湘姐多来做客吧?娘和爹都很希望你来。” “那你一定要告诉他们:下次千万别做那么多菜。”林湘摸摸自己微微鼓起的小腹,她过年走亲戚都没被这么热情地招待过。 太热情了,也不是件好事。 回家时,寻书特地给她叫了一辆骡车。她们两家离得很远,林湘喝了酒,也不大想走路,便乖乖上了车。末了,想起有一件事没说,她又掀开帘子,探出了头,“寻书,我画了一些书店的广、呃,告示,你明天有时间吗?我们可以去附近的书院和学堂贴一下。” 她准备把以前的旧书打折处理,尽快卖出去。 因为记着林湘说开店后需要她来帮工,寻书离了林家后并没有找长期的活计,闲时间自然是有的。她点点头,道:“好。” “那明天老时间,书店见啦!” “明天见。” 然而,第二天,林湘并没有在约定好的时间赶到书店。 拿着一沓小广告,她照常出了门,在巷口吃早点,像往常一样遇到了徐语。 林湘虽然对感情很迟钝,但总是碰见同一个异x,对方还很喜欢和她聊天,是个人都能察觉到不对劲。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三大错觉:手机振动、有人敲门、ta喜欢你。林湘摸不准是自己自恋,还是这小孩真的对她有意思,只能装作不知情,思想每天在“他这个样子是不是喜欢我”和“哈哈哈别自作多情了”之间反复横跳。 这天,她的思维依旧在脑海中疯狂蹦迪,左右试探。坐在一旁的小哥他父亲这段时间似乎染了风寒,总是咳嗽。听着耳边的一阵高、一阵低的咳音,林湘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分裂了。 感情好烦。 要是现实像乙女游戏那样,有一个可以查询他人好感度的操作页面就好了,那就永远不会会错别人的意。 分神想着些漫无边际的事,身后突然“哐当”一声,听声音像是装木筷的竹筒到了,筷子哗啦啦撒了一地。 “爹——”没等林湘回头看热闹,她就听见了小哥惊慌失措的叫声。 她回过头。 小哥的父亲趴倒在一张桌子上,一只手垂在桌边,动也不动,从林湘的角度看去,恰好能瞄到他的手心,他的手心里——沾满了血。 殷红的血液顺着指尖流淌,一滴,两滴。 小哥飞快地跑了过去,扶住了他,颤抖着去试探鼻息,然后抓住了那只带血的手掌。 林湘睁大了眼睛。 那一瞬间,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从她脑中闪过,咳嗽、晕倒、流血、小哥惊慌的叫喊声,还有……传染病。 得了肺结核似乎就会咳血。 她知道自己这么凭空猜测别人的病很不道德,但她……很害怕。 显然,不只是她想到了,其他食客也是。 早点摊上的交谈声像被突然按下了暂停键,接着是小声的窃窃私语,没人再动桌上的食物了,几个食客把饭钱搁在了桌上匆匆离开,还有几个直接就离开了食摊。 而她身边的徐语几乎是立刻就窜了出去,跑向了叫喊一声后就沉默不语的小哥。 “你父亲还好吗?”徐语问他。 小哥把他父亲的手搭在了自己的肩膀上,想扶着他父亲站起来,“你帮我看一下摊子。”他的声音低沉而恍惚,几乎要哭出来,林湘从没见过他这么脆弱的样子。 “那个,小哥,你有干净的布吗?用帕子擦擦他的手,再遮一下口鼻比较好。” 见了徐语的举动,林湘有点小羞愧,她多大个人了,对病人的反应居然那么过度,连孩子都b不上。她站起身,见小哥慌乱翻找帕子而不得,便将自己怀里的手帕掏了出来。 小哥默默接了手帕,认真地给他的父亲擦手。 “林湘姐。”徐语凑了过来,小声叫她的名字,“你陪他去看大夫好不好?他现在精神很不好,我怕他一个人会出事。” 林湘点头,“我去叫一辆骡车来。” 她也想陪小哥去看一下大夫,至少,她想知道小哥的父亲得的是不是传染病,万一……她好有个心理准备。 被车撞没死成,多活了几个月也不赖了。 林湘努力安慰自己。 等林湘找来马车的时候,小哥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至少,他看上去冷静多了,上骡车的时候,他甚至对林湘说了一句谢谢。 小哥和她父亲坐在车里,林湘和车夫待在车外,她手里还拿着自己设计的那沓广告,“旧书出售,价格从优,有意者请往城西云叠大道惜时书舍”,一笔笔一字字,连同纸上的纹饰一起烙在她眼前。 为什么自己要去外面吃早餐呢。 林湘把那沓广告抱在怀里,不敢再看了。 vvvvv 肺结核的主要传染途径是呼吸道和飞沫传播。传染x挺强的。戴上口罩,和患者不使用同套餐具、用具,注意屋内消毒通风,与患者保持一定距离。预防得好,是可以避免传染他人的。 当然,这里,小哥的父亲不是肺结核,只不过大家首先都会想到最糟糕的可能x,湘湘也是。 +快一百收了,我码字慢,实在不能一天六千,只好来点番外作为庆贺。各位看官想看什么样的番外?是发糖?是男女主的过去?还是我还没写到的肉肉呢?请留言告诉我,哆啦a梦·有求必应·阿鱼,满足你的愿望!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十)你是一个好人 骡车晃晃悠悠停在药铺门口。 林湘第一个跳下了车,小哥跟在后头,很是吃力地将他的父亲背了下来。 “今天千万不要再载客人了。”她再一次叮嘱车夫,生怕对方不当回事儿。“回去记得要把车帘都掀开,好好通风,车内的东西也要在太阳下暴晒一下。” “姑娘放心,我晓得的。”载这一小段路,车夫拿了包车半月的银钱,又经林湘之口通过利害、知晓情况,便也没敢存着y奉艳违的念头,反而担忧地望着已经往药铺走的小哥,小声问:“那病人真是……” 林湘摇头,她的脸色从知晓这件事后就没好看过,“眼下还不确定,但您小心些准没坏处。” “吉人自有天相,您岳家一定会好好的。”车夫好言宽慰她,“姑娘莫要太担心了。” 岳家……林湘为这称呼一愣,但她此刻没有解释的心情,只说:“您路上慢走。” 忧心忡忡地追进药铺,柳大夫和小哥都不在大堂内。她向抓药的药工追问,才知道他们已经去了后屋诊治。 没多想,林湘朝右侧的小门走去。 这家药铺的布局和她的书店很像,前头是三开间的大屋,左右均有一扇小门联通内外。药橱和抓药的柜台占据了大堂的多数空间,柜台后的门上挂着淡蓝坠地的布帘,直通放置药材的储物间。而大堂另一侧,靠墙处搁着一张长桌,那是柳大夫平日问诊的地方。若是不需避讳的小病,他都在这儿诊治。 林湘还没去过药铺的后屋。掀开帘子,入眼是一间极狭窄的小室,正面和左侧皆有一扇紧闭的木门,而右边靠墙处放着窄桌和小凳。林湘的店铺此处是一间大屋,这间小室,应该是柳大夫自己隔出来、供病人家属等候用的。 小哥就坐在方凳上,眼睛紧紧盯着正面那道闭紧的木门。 林湘注意到,他眼睛有些发红,应该是不久之前哭过。因为用帕子捂了口鼻,她看不到对方脸上的表情,只觉得那双眼晴亮得惊人,就像荒漠里失去怙恃踽踽独行的野兽,带着股发了狠的韧劲儿,便是天塌地陷也能一力支撑。 她什么也没有说。所有来自外人的安慰都只不过是轻飘飘的废话,难道她劝慰一句,就能改变小哥父亲的病况、就能让小哥再次展颜吗? 在另一只小凳上坐下,林湘攥紧一直拿在手中的那一沓纸张,安安静静地等着柳大夫问诊结束。 希望是好消息。 小室内压抑无声,林湘和小哥都在等着里屋内发出动静。 不知等了多久,里屋一阵渐响的脚步声,小哥腾得站了起来,三两步迈至门边。 木门咯吱一响。 “我爹怎么样了?他醒了吗?”小哥急急询问。 “喘证、x痹、气血不畅,病人又c劳过度,如果好生调养,兴许……还能活到知天命之年。”低头看着眸光摇动的少年,柳砚青轻叹了一声,道:“病人已经醒了,你去看看他吧。” 行医多年,他见了太多这样的事情。 世事悲苦,人间无常。 “柳大夫……”等小哥进了里屋,林湘才低低出声,她将掩面的帕子拽了下来,死死捏在手里,“他……情况真那么坏吗?” 林湘不希望小哥的父亲得传染病,但听到这个消息,她同样无法释怀。 小哥的父亲不是每天都来出摊。即使来了,大部分时间,他也是单独坐在一只矮凳上,帮着收钱和清洗碗筷。他像是一幅风景画,安静、美丽,又脆弱得需要精心打理与维系。 这样一个人不能长命百岁,林湘有点惋惜。 柳砚青的视线在她手中那沓皱得看不清字的纸张上停顿了一息,然后他走近,在林湘身侧落座。 “你不要忧心。”为她斟了一杯茶水,柳砚青的嗓音温和极了。 他开口,用一种极具信服力的语气,将病人的未来娓娓道出:“患有心疾的病人大多出生便会早夭,活不过周岁之数;还有一些壮年发作,未能诊治便与世长辞;纵是没有病痛的常人,寿数也多在知命、耳顺而已。若能活到知天命之年,对这位病人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他家的儿郎看着是个好孩子,绝不会疏待了他。今后,他能见证稚子成人,也有机会含饴弄孙、享天l之乐,这样的晚年,已经足够安稳与圆满。” “所以……你不要忧心。” 五十岁,已经不算短了吗? 望着柳大夫满含关切的目光,林湘怔怔点头,接过那杯茶水喝了下去。 在这个世界生活得久了,有时她会忘记,这里和那个医学发达、经济繁荣的现代是不一样的。 这辈子她的身体也不太好。林湘想象了一下自己五六十岁就驾鹤西游的画面,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那个时候她还不至于老得下不了床,可以走得潇潇洒洒的,就是要计划好由谁来处理自己的后事,送终要找一个很靠谱的人才行。 寻书会愿意吗? 小口喝着茶水,林湘皱紧的眉头慢慢松开了。 柳砚青这才站起身,拂了拂衣袍的坐痕,他温声道:“林老板,你进里间去看病人吧,他一定很想对你亲自道谢。我去前屋一趟,很快就回来。” 这位少年背着父亲冲进药铺之时,他还有其他病人,只是治病从急,眼下这件病案已了,他也该回去继续行医了。 “嗯,柳大夫你忙吧。” 目送柳大夫掀帘离开,林湘敲了敲未掩的木门,听到小哥喊她进去,才抬腿跨过了门槛。 小哥的父亲靠着一只高枕,右侧着身子,躺在病床上,他的外裳脱了下来,此刻虚虚盖在身上。而小哥坐在病床的边缘上,脸色已经恢复如常,此刻正拿着一只白布巾为他父亲擦汗。 穷人家的孩子太早知事,之前他父亲晕厥时,小哥明明那么慌乱,可方才在屋外,林湘却听见他一句句地宽慰父亲,劝父亲好生休息、它事不必挂怀,俨然是整个家庭的主心骨。 他已经彻底振作起来了。 “林姑娘。”小哥父亲的声音实在太轻,林湘只好走近两步。 “林姑娘,”方兴岱抬眼看她,一张脸惨白如纸,“阿茗刚刚、咳,和我说了你的事,多、咳咳咳……多谢你送我来药铺。” “您别说话了,我来说。”小哥用手帮他顺气,待他不再咳了,小哥才抬起头,将一双乌沉沉的眼眸望向了她,神色复杂,“林姑娘,今天的事真的很谢谢你,骡车的钱,我会尽快还上,不会让您破费的。” 少年步至她面前,先是深深一拜,接着腿一曲直直跪下去。 林湘吓了一跳,赶紧伸手拉他,把人拽了起来,没让他膝盖着地。“小哥你别这样啊,没什么的。是徐语、呃,是那个帮你看摊的少年拜托我来的,要谢的话,你谢他就好了。” 少女柔软白皙的手掌拉住他的手腕,将他轻轻带起。 他们离得很近,辛茗甚至闻到了她衣上皂角的气息。他慌忙退后半步,挣开了林湘的手掌。 “他是他,你是你,都要谢的。”辛茗低下头不再看她,盯着自己的衣摆,待心神微定以后,他很认真地说:“林姑娘,你是一个好人。” 林湘之前明明以为他父亲得了传染病,却依旧因为小语的一句请求,就愿意陪他前来问医。小语眼光不错,她会是一个好妻主。 平白无故被发了好人卡的林湘一脸懵。 联系这小孩之前慌忙推开半步、防瘟疫般挣开她手指的行为,这句话活像是她调戏良家妇男不得而被人温柔婉拒。 吐槽的欲望在心里转了又转,林湘喉头微动,准备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强忍了下去。 一个土着哪里知道什么是好人卡呢,算了。 “那个,小哥,你留在这儿照顾你父亲吧,我还有事儿,今天约了人。” 林湘和小哥纯粹食客和厨师的关系,一点儿也不熟。知道了他父亲的病况、彼此打过招呼,小哥也不像悲痛到不能离人的地步,她便想离开了。 “还有,你父亲的情况我待会儿会回去告诉徐语的。只是,你家还有其他人能替你把食摊收了吗?巷口人来人往的,他一个人在那儿看着不好,最多午时,徐语是一定要回家的。” 闻言,辛茗不着痕迹打量了她一眼。 能说出这番话,她对小语也不像没有情意。或许,小语真的能嫁给她。心里有了判断,他突然说:“辛茗。” “啊?”林湘有点懵。 “辛茗是我的名字。五味中的‘辛’,茶叶那个‘茗’。” 只凭徐语一味在她跟前打转是不够的。 林湘的性子不够主动,发现了小语的心意也只是装傻充愣。要想让挚友得偿所愿,他必须和林湘走得近些,能说上两句话就好,这样,他才能替友人试探她的态度,促成这段姻缘。 “哦,我叫林湘,双木林,水相湘。” 辛茗知道她的名字。小语一遍遍在他跟前念过:林湘姐今天冲我笑了、林湘姐请我吃点心、林湘姐最近总是偷偷看我,林湘林湘林湘…… 只愿小语的一片痴心,能如愿才好。 vvvvv 抱歉。改一下前文。 之前是我设定不周。只想着碍于l常,柳砚青不可能招女性在药铺工作,就随手设定了两个十二三岁的男童来负责抓药。但这样不合理,一是愿意抛头露面的男人肯定家中不富裕,基本不识字;二是孩子的年纪太小,行事不稳重,可能会出差错抓错了药。依柳砚青的性格,必然不可能让两个孩子来做这个。这里对前文做修正。负责处理药材、抓药的是两个年纪较大的男性,近五十岁,性格稳重,受过教育,颇通药理。 至于柳砚青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大佬为什么没有自己的仆从打下手。这和他的人设有关,以后湘湘会问,到时候再为大家答疑解惑。 +查了一下,造成咳血的原因有很多,这里就决定是轻微的先天x心脏病了。术语百度一下就套上去了,如果有懂中医的小伙伴请指正用语。 +辛茗接近湘湘的动机不纯,被湘湘知道后……你就等着吧!哼哼。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Ρǒ➊⒏Aⓒ点ⓒǒм (十一)林淮小傻子 和辛茗道别,林湘拿着那沓皱得不能用了的广告回了书店。 寻书正在店内整理书架,不像如果可以不g就绝对不动弹的林湘,她总是勤勉又认真。 “寻书。” 林湘站在书架另一头喊她。 专注地替书籍调整摆放顺序的小姑娘听见她的声音,轻轻转过身来,脸上扬起一个浅浅的笑容:“早上好,林湘姐。” “嗯,早上好。”林湘也冲她笑笑。一只手扯着自己垂在胸前的长辫子,林湘有点懊恼:“抱歉,今天不能去贴告示了,让你白跑了一趟。” 说着,她扬了扬手里的废纸,解释原因:“我路上遇到点事儿,有点心神不宁,然后,就把告示肉得不能用了。” “你出去好好玩一天吧,我抓紧时间再做一批,尽快把它们弄好。” 寻书没应,问林湘要下了厚厚一摞的广告单,她走到附近的木桌前坐下。 林湘也移步跟了上去。 细细看过所有的广告单,寻书挑出了一部分皱得不那么厉害的,点了点数目,她说:“林湘姐,你看,这二十三张放在平坦的桌面上,用重物压上几个时辰,贴的时候仔细一些,应该是能用的。” “我会把这些告示处理好,林湘姐你只需要做剩下那一部分就够了。” 寻书总是这么靠谱,她的工作量一下子就减轻了。将桌面上另一部分不能在用的纸张收纳整齐,林湘点头:“好,那就麻烦你了。” “剩下那一部分,我会尽快做出来的。”她向寻书保证。 如果不像之前那样认真做的话,给她一天的工夫,她就能把剩下的广告单全部完成。 林湘的目光下意识停驻在桌面那叠被裁成长方形的广告单上,皱得最厉害的那两张,墨迹和色彩都有些发晕,糊成了一团——那是被她手上出的汗液浸透的。 夏日上午的日头太烈,她又下意识把广告单攥得太紧,结果白白糟践了东西。 这些广告单是她仿照现代那些传单的样式自己设计的。为了达到美观醒目的效果,每一张她都费心画了雅致的图案,或红梅,或粉荷,或池中锦鲤,或山涧幽兰。林湘对传统的中国画并不熟悉,每次提笔前总要一想再想,参照买来的花鸟画册,用往日写生的技法依葫芦画瓢,拙劣地进行模仿。所以,花了很多个晚上,林湘才堪堪画出了五十张。 她把目光从广告单上移开。 林湘有些惋惜,却并不因此气馁。她当美工时被上司打回、需要再从零开始的原画稿不在少数,早就练出了一颗坚韧的心。 纸笔都在家里放着,林湘没在书店久留,和寻书说了会儿话,她跑去街上的点心铺,买了几盒糕饼交给寻书,让对方带回家去。昨日她去做客时送的礼太薄,远不及寻书家的热心招待,必须得补回去。 回家的路上经过巷口,徐语已经将食摊上的东西都收起来了,人靠着推车望着天空发呆。 林湘将辛茗父亲的病情对他说了,陪着站了一会儿,说几句话,就回家忙自己的事情了。 裁纸,调色,点墨,因为着急,她也顾不得用心模仿国画的笔触和技法,画出的花鸟有点中西结合的奇怪感。 在书案前坐到夕阳斜照,她摁了摁发酸的后颈,正准备点一盏烛台,却隐隐听见了“砰砰”的铜环扣门声。 谁这么晚来找她? 林湘有些纳闷,甩着酸胀的胳膊往前院走。扣门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快,她能感受到敲门人心情的暴躁,连带着,她的火气也上来了。 敲敲敲敲个鬼,不能老老实实等她开门吗! 她拉开门,正准备冷飕飕阴阳怪气两句,却发现敲门的家伙是她以为此生再也不会见面的熟面孔。 日哦。 是林淮这个傻白甜。 “七姐,怎么是你来开的门?”林淮也愣住了。 她本以为七姐家的仆人不尽职,听到有客在外还磨磨蹭蹭开门晚。斥责的话到了嘴边,差点就说了出来。 “这里是我家,当然是我开门呀。”一手扶在门上,林湘并没有邀请对方进去的意思,只是努力露出和原主相仿的小小微笑:“八妹,你怎么来了?” 噫,林淮的眼睛和鼻子都红红的,今天一定没少哭,连材质上好的衣服都破了几个口子,沾灰带泥的。看来,女主把她欺负得不轻。 对于七姐的问题,林淮眼神闪躲,盯着大门上兽首衔着的铜环,她用带着浓重鼻音的腔调答道:“我只是来看看你。” 小傻子,说这种话前,你先把你背上那个露出了半截衣袖、并没有打包好的包袱取下来吧。 林湘努力回想了一下剧情,现在似乎到了正夫假意与女主拉近关系、为此惩罚了他最宠爱的小女儿林淮的情节点? 林淮不仅被最亲的父亲训斥了一通,还被罚着禁足抄写家规,她又委屈又气,于是,林淮收拾了几件衣物和细软,决定离家出走。 但是,她压根不知道该出走到哪儿。若是跑到平素的玩伴家里,不出半日,就会有人给林家递话,把她送回去;像话本里的游侠那样浪迹天涯也不行,她是个路痴,平时出门身边不带人都会走丢。 小说里写,林淮半夜坐在墙头上,吹了一炷香时间的冷风,最后还是默默爬下墙,回自己的房间自闭去了。 这剧情……怎么突然歪了。您到是回你的房间自闭去啊,来找我算什么。 眼见林淮一点也没有主人不欢迎她的自觉、跨过门槛就往她院子里进,林湘脑壳一阵阵的抽痛。 越忙越乱,越乱越忙。她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才在有正事要忙的时候,还要被迫应付这些已经与她无关的剧情人物。 林湘深呼吸。 快步追上前面的身影,她糯糯问:“八妹,母亲和父亲知道你来看我吗?” 林淮迈步的动作顿时僵硬了,“哈,当然啊,我来之前征得了母亲的同意。” 林湘假装自己相信了,继续弱声弱气、轻言细语:“那,他们也同意你在我这里住下吗?” 这下,林淮差点同手同脚。“嗯嗯嗯,他们让我多住两天。” “唉,我还是对父亲大人提一声吧。八妹你连个仆人都没带,父亲会不放心的。” “不行!”林淮不向前走了,七姐的话让她瞬间炸毛,什么叫父亲会不放心?“你不能去找我爹!”她瞪着林湘,说话间的鼻音更重了,眼睛闪闪,几乎要哭出来。 “我不是来看你的,我是离家出走,知道吗?!离家出走!我告诉你,不准去找我爹!他才不关心我!我绝对、绝对不回家!” 林淮愤愤抛下几句话,哭着向离她最近的屋子冲了过去。 她试图推门进屋,然而,空置不用的屋子林湘都上了锁,林淮压根就推不开。“什么破门!”抬腿踢了木门两脚,林淮整个人蹲下去,把头埋在膝盖里自闭。 看小说时,林湘就已经认识到她是个被父亲宠坏了的傻白甜了。没想到,现实里,林淮傻得更离谱,甜得像糖精。 林湘无奈地走过去,连装原主的心情都没了,戳了戳这位小傻子的肩膀,她说:“起来吧,不回家,咱们进屋?” 书里说,林淮是三更半夜翻来覆去睡不着才离家出走的,眼下都黄昏了,小傻子现在才敲她家的门,显然迷路迷了一天。 太惨了。 林湘对林淮这个便宜八妹的印象还挺好的,不是哪个反派工具人的剧情她都记得,像林淮这种专门为读者带来欢乐的人物,在《凤游异世》这部小说里真的很难得。 小说里女主的性格冷得跟冰块似的,如果不是人设和剧情实在出彩,像这种一点都不甜的np文她才不看! “八妹?”锲而不舍地继续戳小傻子,她放柔了语调,用哄孩子的语气说:“起来吧,你饿吗?我们去吃饭好不好?” “父亲他不信我……”埋头抽噎的姑娘闷声开口。 林湘对哄人有经验,顺毛撸就是了,而且,这小孩的崩溃还是她高出来的。于是,她点头,无比坚定道:“对,他信错了人。” “是林沅那个混蛋在撒谎……‘’ “没错,是她撒了谎。” “我没有欺负她……” “嗯,你没有欺负她。” “可父亲他不信我……” 日哦,不会要一直重复这段对话吧,林湘温柔的表情扭曲了。 “七姐,”林淮抬起了头,眼睛里泪光闪闪,吸着鼻子,她抽抽搭搭道:“还是你好。” 林湘摸摸她的脑袋,没说什么。 林娘子的正夫,似乎是叫席云?林湘记不大清了。这种传统的恶毒反派的名字不值得留在她的记忆里。 席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在家中行三,因为是嫡长女,便自小被林娘子带在身边教养,颇得其母之风。小女儿林淮则自小留在席云身边,被溺爱着长大。 由于林娘子偏爱女主,席云很不喜她,总觉得女主有可能分走他女儿的家产,因而一直在背后高事。但女主是谁?现代穿越来的杀手,怎么可能乖乖被人欺负? 席云被她反击过几次,渐渐失去了林娘子的信任,他知道自己啃到了y骨头,强攻不成,便想智取,于是假意向女主求和服软,反被女主借机整了一通。 林淮这次的遭遇便是因为二人斗法。 席云那个心机深的家伙哪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什么也没做?便是知道,他也只能捏着鼻子应了,惩治自己的女儿,以表自身求和的真心实意。 只是可怜了这个小傻子。 用帕子替林淮拭净了脸上的眼泪,林湘把她拉了起来,牵着她往西厢去。 造孽哦,今天的广告单画不完了。 vvvvv +看了看大家对番外的留言,那我就发湘湘和各男主的糖了。只不过,番外可能要等几天,这篇文是随兴写的,没有细纲,我需要花时间推衍一下男主们后期与女主的相处模式。 +原女主叫林沅(欲an2)。湘沅是两条离得很近的河。林家这辈姑娘的名字都是河名。下一章,林沅就该出现了。 +林淮(八小姐)前文提过一次,我还挺喜欢她的,很可爱。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Ρǒ➊⒏Aⓒ点ⓒǒм (十二) 没过多久,林湘就深刻地意识到——收留林淮是个坏主意。 止住哭泣以后,坐在西厢的堂屋,林淮开始喋喋不休地跟她讲话,不是冷掉的茶水尝着太涩,就是她家的点心口感太g,再不然就是对她父亲的抱怨和对林沅的诅咒。 林湘一手托腮,面带微笑,做出静静聆听的样子,并不应声附和。 她不喜欢掺和别人的家事,席云毕竟是林淮的父亲,林淮可以抱怨,她却是不该提的。至于女主林沅,林湘还真不想背地里说人家的坏话。 虽然不是一个次元,但林沅总归是她的老乡,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能与上辈子相连之人。 她垂下眼,手指轻轻划过八仙桌的牙板。林湘今天才注意到,这张八仙桌束腰上雕刻的花纹竟然那么漂亮。 “七姐。” “嗯?” “你不会把我在这儿的消息告诉娘和爹吧?”林淮小心翼翼地抬眼打量她。 林淮知道七姐的性格,她像面团一样,总是和和气气的,也没有主见,胆子不一定有兔子大。林淮还真有点担心她不敢收留自己。 “不会。”林湘倒是想通知林家把这个小傻子接走,让剧情回归正轨,但林淮哭得那么狼狈,她……不忍心。 林淮已经离家出走了,祸已经闯下了,哪怕现在送她回家,她还是要受罚。多留几天,兴许林娘子和正夫担心着急之下,会罚得轻些。 像席云那种人,还是让他多焦心两天吧。他应得的。 “谢谢七姐!”林淮露出笑靥,得到了准许,她立即将自己背着的包袱取了下来,放在桌上,然后试图解开上头的死结,一边解一边洋洋得意道:“我带了钱的!不会在你这里白吃白住。” 行吧,就当家里开了民宿了。 林湘再次叹气。 待林淮换过衣裳整理仪容后,林湘领着她出门吃饭。 林娘子在帝京算数一数二的富贾,林淮又是嫡女,自小含金戴玉,对吃穿用度挑剔得不行。林湘领着她在附近的食坊坐下时,林淮嫌弃地看看桌椅食具,死活不肯坐下,抛给她一个“就这”的眼神。 林湘也很坚定地回以“就这”的目光。 她一点也不认可正夫对这孩子的娇养态度。 生活应该把林淮毒打一顿,告诉她:你之前活得太甜了,应该珍惜。 林淮没办法,在条凳上垫了两条丝帕,她才勉为其难坐了下来,店家端上的菜更是没有一道合她心意的,堪堪动了几次筷子,她就只肯端着白瓷杯,慢悠悠地喝水。 林湘淡淡扫了一眼,也没理她。幸亏这水里没有泡茶叶,只是白水,不然林淮估计都会嫌茶叶次不肯动。 可恶的资本家后代。 上辈子只是打工人的林湘心里很气。 “我们应该去寻味居吃的。”从食坊里出来,林淮也觉得她很委屈,“这里好脏,食材也不新鲜,七姐你就不怕吃完了之后肚子疼吗?” “……不怕。” 林湘唯一庆幸的,就是林淮还算有教养,出了食坊里才说这话,不然,她以后都不敢进这家店了。 “我还饿着,七姐,叫辆马车,我们去寻味居吃饭吧,百乐楼也行,那家的糟鹅掌做得最好,我想吃。” 摸着自己瘪瘪的小腹,林淮苦着脸,可怜兮兮地向她哭惨:“为了找到七姐的家,我一天都没吃饭了。” “哦。”对此,林湘并不感动。这一路卖小食的店铺和摊贩不在少数,林淮嫌弃它们,自己不愿意进去能怪谁? “你确信你爹发现你不在了,不会在这些地方堵你?”林湘无情地打消她的念头。 林淮显然也明白自己的德行,她停下脚步,掰着手指一个个的数着帝京有名的商铺,表情从可怜变成了绝望,“寻味居、百乐楼、奇香斋、云月阁、宝仙坊……这些地方都不能去了,那我最近的吃穿怎么办……” 凉拌谢谢,再来一桶爆米花。 林淮噼里啪啦放鞭炮似的念了一大串商铺的名字,有些林湘并不熟悉,但那些听过的,无一不是帝京某一行里最好最贵最出名的店。 林湘想着自己这些天为了开店精打细算、货b三家,再想想这个便宜八妹的言谈举止,这世界好残忍,她们明明算一家人,为什么要让她经历世界的参差。 回家的路上,林淮絮絮叨叨长吁短叹,而林湘,收留林淮才一个多时辰,林湘已经想让她滚了。 后悔来得那么快。 回到家里,林湘从衣柜里拿出一床被子,连同一把钥匙一起,想交到林淮手上,“东厢没人住,有床,把屋子打扫干净后自己铺吧。” 林淮坚决不伸手:“那是下人做的,女郎不应该做这些。” “那八妹你就别睡了。”林湘也没劝她,把被子放回柜子里,她啪地关上柜门。 封建思想要不得,君子远庖厨这一套她不吃。 “七姐,”林淮看着她,“你今天好奇怪。”七姐以前从来不会拒绝她,也不会反驳她的话。 她委屈地控诉:“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哦。”林湘当然知道原主不是这个性格,但她又不是戏精,在一个纯傻白甜不含任何添加剂面前,伪装不伪装没多大意义,“你就当我变了吧,人都会变的。” 顿了顿,她补充道:“落水大病之后,我想通了,以前活得太受气了,我要过得自由自在的。” 林淮不说话了。 七姐落水有她一半错。要不是她和林沅吵架殃及无辜,七姐也不会被那个混蛋推进池子里,大病了一场。 “好吧。”心里愧疚的林淮咬牙,做了很大的牺牲与让步,“大不了我和你一起睡。” 我可不想和人同床,您能不能认清现状啊喂。 林湘很生气,但林湘选择微笑。门是她亲自开的,人是她同意住下的,她还能怎么办。 这个小孩显然是养尊处优惯了,指望人立刻就同意g活不现实。 她现在还有广告单没做完,等她忙完了,看她怎么整这个娃,好好教育这家伙世上没有不劳而获。 林湘在心里下定了决心。 “把你的被子放床上。”她再次打开柜子,把被子递给林淮,见林淮又挑眉要张嘴说话,她飞快打断:“拿着走过去,很简单,你不g的话,今晚就没有被子盖。” 林淮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把被子抱了过去。 这下林湘满意了,“很好,你先睡吧,我还有事儿,会睡得很晚。” 说罢,她转身去了另一间房,继续画她的广告单。 古代的油灯光线太暗,并不适合勾画画这种精细活,林湘数了数,自己还有十一张广告单没画背景,她深吸一口气,在木椅上落座,开始调颜料。 还没画两张,一阵脚步声又近了。 “又怎么了?”她肉肉眼睛,开始烦了。 “我没有带洗漱用具。” 林湘看了看屋外的天色,黑漆漆的,只有几点星子,“这个点儿没法出门买了,你先忍着?” 好吧,看林淮的脸色,应该是忍不了的。 她把画笔搁在笔架上,叹了口气,“我去厨房给你找些盐来,用盐水簌簌口?” “好吧。” 她推开门出去了。 给林淮准备好毛巾脸盆漱口水,她叫了对方两声,林淮口中答应,却不见出来。 冷静,她还只是个孩子,下手打她的时候一定要用力。 林湘捏着拳头进屋了。 “洗漱了,八妹?” “等一下哦,”林淮坐在她的椅子上,微低着头,拿着画笔在纸上作画,“我把这张画完再去。” 她走过去,离近一看,发现林淮画得逼她好多了,是了,席云那家伙恨不得让他的孩子琴棋书画诸项技艺无一不通,林淮当然是会画画的。 她顿时觉得这孩子变得可爱了。 “七姐你是不是没请过教画的先生?你画的画怪怪的,你看,这里的铺色和落笔,全都不对……好难改的。” 林淮娴熟地在纸上铺洒颜料,不一会儿,几株墙边绿竹便在纸上成型,看着颇具风骨。 “好了。” 放下笔,林淮扭脸看她,疑惑又好奇:“七姐你说今晚要晚睡,就是要画这些吗?我看你画了好多张,要用来做什么啊?” “用来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八妹啊。”林湘握住她的手,露出亲切地笑容:“你愿意帮我多画两张吗?” 她找到了这孩子的用处,给她当画画工具人吧! 女郎不g家务活,琴棋书画总愿意做了吧! vvvvv 本来这章该让林沅登场的,但写林淮写的太快乐了,就把她的剧情加长了 这些天都写得很慢,来校之后,寝室里人声杂,我写文也不好意思让她们知道,只一个人坐在床上悄悄码字,写着写着心就跟着大家的闲话走了,所以更新晚不要怪我……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请你吃糖(一)【百收番外】 阅前须知: 1.阿鱼使用了时间线跳跃,这里是婚后番外。 2.“请你吃糖”是系列发糖番外。一个一个来,大家都有份。 柳砚青的场合钗与糖 邻居家的j刚开始叫晨,林湘就悄悄披上衣服下了床。 足袜踩在脚踏上的动静在寂静的早晨显然有些响了,她忙扭过脸,紧张地观察着床上熟睡的男人。 柳砚青还阖着双目,睡颜显得很安然,没有一点儿要清醒的迹象。 她松了口气。 阿青近来很忙,每每要在医馆待到月上中天才能回家,长此以往,他眼下甚至熬出了淡淡的乌青,林湘心疼他,有意让他多睡一会儿。 轻轻把因自己离开而空了一半的被子掖好,林湘穿上鞋子,从梳妆台上放着的小木盒里拿出昨日放进去的锦囊。 她点了点数目,不多不少,正好七个。每个锦囊的系绳颜色并不相同,绝无混淆的可能x。 林湘将其他锦囊收进外衣的暗袋中,只余下石青色系绳的那个,这个待会儿要交给阿青。 计划好一切,她拿起梳子,对着铜镜梳头发,林湘的发质算不上好,即使费心打理,也总是毛毛躁躁的,每天早晨都要花好长时间来挽发。 慢慢将打结的地方梳至顺滑,或许是今日醒得太早,她精神不佳,手腕一抖,木梳便从指尖溜走,梳齿在成结的发尾一挂,接着啪嗒掉在了地上。 拔步床上,紧跟着传来一声睡意浓重的呢喃:“小湘?” 完了,把阿青吵醒了。 她回过头,柳砚青已经撑起身子坐了起来,懒懒抬眼朝她看来。美人长睡初醒,自有一种优游随意的风情,连那略显不赞同的轻怨语调都让人心中酥麻:“眼下天色尚晦,纵然今日是佳节,你也不必起得这样早。” “阿青你多睡会嘛,别急着起来。”她连忙走到床边,不由分说将坐起身的男人又摁回榻上,把被子给他拉好,林湘轻声哄他:“像你说的,今天过节,你不用早起,多睡会儿吧。” 柳砚青任她把自己裹进被子里,温暖的被褥中,还能闻到他为林湘配置的草药包的清幽香气,望着眼前的长发披散、目含关怀的女子,他轻轻笑了,心和身上这床被褥一样轻暖。 “你不要担心,我睡得很好,并不缺觉、也不觉困乏。而且,你是知晓的,我生来浅眠,既然醒了,便再也睡不着了。” 说着,他伸出手,捞起一缕林湘垂落在锦被上的青丝,眼中的笑意更甚:“今日仲夕,不只是你有礼物予我,我亦准备了礼物要给你的。刚巧,你还未曾挽发,天公护佑,我清醒得正是好时候。” 并非是哄小湘开心的妄言,柳砚青从不对她说谎话。他自小不信神佛,但唯有面对林湘时,柳砚青才宁肯相信这世上真的有神明在世。 是天命将小湘送到了他的身边,让他原本波澜不惊的余生,有了重于一切的宝物。 “小湘,我替你梳发吧?”他坐起来,将她如瀑的长发捧在手心,不由拢起眉心:“你的发尾总是不好,我再配些保养长发的草药来。” “怎样都好啦,”林湘并没有在意,她把搭在一旁的外裳披在柳砚青肩上,嘴里嘟囔:“你不要老想着我啊,最近天开始凉了,起床要先把衣服穿上,都是大夫了,自己还不知道照顾好自己。” 林湘这一世身子骨虚,一见风就受凉,因而,她总觉得别人也成了纸糊的身子,总要念叨两句。 柳砚青含笑应了,乖乖把外衣穿好。 二人下了床,坐在梳妆台前,柳砚青给她梳发。檀木小梳从发顶梳到发尾,一下一下,他的动作很轻柔,捧着林湘的长发时就像捧着一片云朵。每次由他来梳头,林湘觉得自己连头发丝儿都掉得少了。 朦胧的铜镜光晕下,镜中的女子发髻渐渐成型,青丝高挽,鬓发如云,知道她不喜钗饰,柳砚青便只从珠宝盒中挑了零星几颗珠玉点缀于发上,看着素雅而简洁。 林湘望着镜中的自己。阿青以前为自己梳头时,虽然同样很少会用珠钗,但也不至于简略到这种地步。 联想到方才阿青说他“醒得正是时候”的话语,她忽而转头,看向身后的柳砚青,眼睛闪亮,笑容也带着猜到了礼物内容的小得意:“你送我的礼物是枚簪子!” 她做了什么阿青都能猜到,难得有一次,她也猜到了阿青的想法。 “嗯。” 柳砚青点头微笑,他最爱见小湘真心欢喜的模样。 拿出一只长条形的木匣交到她手上,他说:“小湘既然为我花时间做了礼物,当然,我也要为你做一件礼物。” “打开看看吧,我做了很久。” “等一下!”梳妆台上还放着那只石青色系绳的锦囊,林湘把它捏在指间,在柳砚青眼前轻晃:“猜猜看这里放的是什么?猜到了我们再交换礼物。” “糖,你亲手做的糖果。”他即答。 林湘很是挫败,她明明已经很用心地去隐瞒了,就为了给大家一个惊喜。材料是林淮去买的,熬糖是在寻书家做的,结果阿青还是不假思索答对了。 “聪明人都太讨厌了,你、黎光,还有谬谬,不对,黎光不算,你和谬谬最讨厌了。” 智商差距那么大也不知道哄哄她。 “我若像尚家小子一样,推说自己猜不出,小湘你也不会开心吧?” “那倒是。”林湘想了一下,果然还是尚黎光那厮最可恶,每次总变着法儿的夸她,让她飘飘然的,鼻子都翘到了天上,她被哄着,晕晕乎乎就答应了尚黎光的请求。 “还是他最讨厌了,就知道说好话哄我。”林湘越想越气,决定最后一个给他送糖。 “不提他了,仲夕快乐,请你吃糖!”她把锦囊放进柳砚青摊平的掌心里,然后接过那只木匣。 匣子是梧桐木做的,色泽鲜亮,纹理细腻,表面雕刻着和合二仙的纹样,相较于市面盛行的二仙图样,木匣的仙人眉眼衣着稍显简陋,线条也不甚灵活。 阿青喜欢亲力亲为,诸事皆不肯托付于旁人之手,他说要动手做礼物,必然从里到外都要亲自完成,连装礼物的盒子也是。 林湘打开匣子。 里头装着一根金质的发钗,顶头镶着花型的白玉,花蕊则饰以红色的宝石,金丝堆累,缠绕成花叶的形状。碍于阿青的能力所限,这只钗的纹样和造型都很简单,只有设计称得上两分别致。 但对林湘而言,这是阿青为她做的发钗,只这一条,便胜过珠宝店里陈列的珠翠百倍千倍。 “喜翻吗?”柳砚青问她。 因为嘴里含着她做的糖块,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吐字不清。阿青素来信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行事从容有度,林湘还从没听他用这副腔调说过话。 怪可爱的。 她笑得伏倒在梳妆台上,连装发钗的木匣都脱了手,歪倒在了桌面上。好半天,林湘才忍住笑意,回答他的问题:“喜欢……我最喜翻阿青了。” “小湘!”把糖块压在舌下,柳砚青有些懊恼,刻意将说话时的吐字念得字字分明:“你莫要拿我寻开心。” “才没有!”她足尖一点,从凳子上转了个身,正对向他,直视他的眼睛,“阿青你平时太端着了,好像什么事都难不倒你,我只是觉得现在的你样子超可爱——” “相信我,有那么可爱!”她张开双臂,在空中b划了一个超大的圆。 相处日深,柳砚青当然明白林湘口中的可爱是指何意,但这个词从没落到他头上过。 “真的?” “嗯。”林湘不住点头,“真的真的。” 柳砚青勾起嘴角,一字一字依然吐得清晰,没有因她的夸奖而改变分毫:“我却觉得,最可爱的人是小湘才对。” “尤其是——”话至一半,他突然顿住,不再言语。 “是什么?”话说一半彻底勾起了林湘的好奇心,她睁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瞧。 柳砚青没有回答,他弯下腰,双手扶住她的肩膀,俯身在她唇上一吻。 林湘很配合地启唇,让他的舌头进来,一块化了一半的糖果被软舌推进了她唇舌之间。林湘在为柳砚青特制的糖里加了甘草,熬了数次才出了成品,滋味甜而不腻,甘草与蜂蜜融合的刚好。 这糖有那么甜吗?她想。 阿青的舌头、气息、连同唾液,全部充盈着甜意,温柔而和缓的扫过她口腔的每一处,糖块在二人唇舌推搡间不停变动位置,直到融成细小的一点儿,两个人才分开了。 柳砚青平复呼吸,为她擦了擦红润晶莹的嘴唇,定定地看她。 小湘此刻的眼眸那么亮,望着他的目光那么专注,面颊上的绯红那样动人,唇上莹亮的光泽那样让他神往,连稍显紊乱的呼吸声都那样惹人怜爱。 而她今天的第一个吻,带着甘草与蜂蜜的甜味儿,是他的。 于是,柳砚青开口,补上了先前未尽之言:“尤其是——这个时候的小湘。” 抬起一只手,柳砚青学着她的样子在空中划圆,轻笑道:“有那么可爱。” “你这是故意打趣我!”林湘轻哼一声,对他的夸赞并不领情。伸臂推了他一下,她抬手摸上头顶的发髻,小声抱怨:“大早上梳了头还瞎亲人,你快看看,我的头发有没有被你弄乱?” “我有分寸,不会乱的。”说着,柳砚青拿起那支金钗,轻轻斜插在她的发髻上,又替她拢了拢额上的碎发,把头发归顺整齐。 “你送我的糖很好吃,这只钗也很衬你。” “仲夕快乐,小湘。” vvvvv 可能不太甜。没写过文,对发糖手生,见谅。小柳和湘湘的相处比起甜更有老夫老妻感,彼此相携、互相关怀,这样琐碎而温馨的日常很适合他们。 谬谬是孟言谬,文案里那个还未登场的f,写推理(公案)小说的。他的名字源自于我在脑中想了很久甚至写了一部分但没发表的西幻文男主。那个男主名字里有个“缪”字。叫言谬是为了营造一点古怪与理性感。但昵称是“谬谬”就很可爱。 +簪和钗的区别是单股和双股,单是簪双是钗。也就是说湘湘还是猜错了,不怪她。 ps:叠称谬谬的灵感来源有二,一是我妈就这么叠称我的名字,就像我叫林湘湘湘一样。二是方舟有个角色叫缪尔赛斯,昵称缪缪。所以我在言言和谬谬里选择了后者。Pо壹捌ΑC.cΟм(po18ac.com) -- (十叁)开业 林淮画画,林湘写字,一个晚上的工夫,两人就完成了所有的广告单制作。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托这件事的福,林湘对这个便宜八妹的观感改良了很多,连林淮因洗漱简陋而不肯就寝,固执地说要在她的书房里坐上一晚时,她也没有了生气的心情,只又在书桌上放了一盏没点的烛台。 小孩子惯爱瞎胡闹,暂且就由着她一次吧。 林湘照例去正屋给原主和她父亲上过一炷香,然后洗漱吹灯。 家里多了一个人,一片昏暗之中,她盖上薄被,翻来覆去,怎样也睡不安稳。 离开林家以后,林湘其实很少回忆起《凤游异世》这本小说,也没刻意记下原书的所有剧情。女主林沅和她的故事,再精彩再曲折,对林湘来说,都像是曾听过的一段碎语闲言,她不愿置身其中,也不想藉此获利。专心过好自己的日子便是,管他人做甚呢? 可林淮的突然造访,无形之中又把她和那本小说联系了起来。 林家、林沅…… 希望不会被牵扯到剧情里去。 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林湘累到了极点,想着小说的事,她的精神渐渐涣散,阖目睡着了。 一夜无梦。 惦记着林淮和林家,林湘第二天起了个大早。她穿好衣服,连洗漱都没顾上,径直去书房查看林淮的情况。 林淮已经趴在书案上睡熟了。一只毛笔从她手中脱手,笔尖在她脸上点出一道显眼的墨渍,她臂下还压着一张宣纸,地上更是铺了不少散落的纸张。林湘捡起一张,粗略一看,纸上文字近似狂草,她认不得许多,只勉勉强强辨出上面有林沅的名字。估计全是些诅咒林沅的话。 呃……衷心祝愿这些纸不会被林沅看到。 没有叫醒睡着的小傻子,她把地上的宣纸拾起迭好,又拿了件春衣披在林淮肩上。 自前夜出逃后,这小孩估计就没睡过好觉,昨晚还非要逞强,结果在桌子上睡了一觉,这样的睡姿,等她醒过来,脖子和肩背都不用要了。 林湘甚至可以想象她醒来之后的抱怨与哀嚎,这家伙比她妹妹更能折腾人,心理年龄最多十岁。 洗漱过后,林湘出了门,特意跑了很远给林淮添置生活用品。这家伙太挑剔,东西若次了,只怕她宁肯不用。 席云是真的不会养孩子。 再次把锅扣到林娘子的正夫头上,林湘觉得心气顺了不少。 回程路过熟悉的巷口时,时近卯末,小哥……呃,是叫辛茗?对,辛茗今日没有还出摊,巷口一下子冷落了许多。 希望他家能挺下去,他家的早点是附近最好吃的。 林湘没有停留,快步走回了小院。 家里的小孩还没有清醒,林湘将前日放在桶中镇进井水里的肉取出来,打算煮两碗肉粥喝。 没有冰箱的日子真的很苦,特别是夏天,要不是院内有口井可以充当简易冰室,她都不敢买肉吃。 “七姐——” 正往灶下添柴,林淮的声音远远传来。林湘应了两声,过了一会儿,脚步声渐近,在门前停下。 林淮本来有很多话想说,趴在桌上睡了一宿的不适、醒时见洗漱用具放在眼前的感谢,还有今日该去哪儿玩、去哪儿吃饭的畅想。但所有的一切,在看见七姐自己做饭的瞬间都不重要了。 女郎不该做这些—— 她想这么劝林湘,但她也同时也意识到了,从昨天到今晨,她没有在七姐家里看到一个下人。 娘和爹太过分了,即使不喜欢七姐,也不该让她过得那么惨。 林湘在林淮眼中瞬间成为了一个连下人也养不起的小可怜。 “七姐,早晨吃什么啊?”林淮放柔了语调问她。 这孩子能不能正常点说话,林湘嘴角抽了抽,冲她勾勾手:“你进来。” “不要。”林淮坚决不肯,对七姐的怜悯还不至于让她打破自己的原则。 “我说,八妹啊,你应该一天没好好吃饭了吧。” “那、那又怎么了。”林淮突然有了不妙的预感。 “我现在要往锅里放米,你要是不帮忙,我就只煮一个人的份。” “不只是今天早晨,中午、晚上、明天、后天……都只做我一个人的份。” 小姑娘的表情明显松动了,林湘微微一笑,继续添柴加火:“当然,八妹你也可以自己去酒楼里吃饭。但是,我将你的包袱连银票都收了起来,八妹可以试试,自己还找不找的到它们。” “现在,进来吗?” 她抬眼看着林淮,对方委委屈屈,气得嘴唇发抖,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踏进了屋。 书里那么多有名有姓的角色,也就林淮能被她轻轻松松智商压制了。林湘心里涌起了莫名的成就感。 小孩子该疼时要疼,该教育的时候也得教她做人。免得最后,林淮在失去父亲后……活不下去。 接下来的日子在和林淮的斗智斗勇中度过。 林湘相信,她已经取代了女主,成了这孩子最讨厌的人,没有之一。 然而,林湘才不在意她的态度,就林淮那点儿恶作剧都会因为掩饰不了表情而失败的水平,压根就不会对她的生活造成什么影响。 和寻书一起张贴完广告单,就近了书店正式开张的时间。林湘虽然不迷信,但还是按照黄历挑了个吉利的日子。 五月十九,宜开业、开市、纳财。 林湘起了床,发现林淮这厮半夜又踢被子,好好一条薄被被她蹬到了脚边,被面都皱皱巴巴的。 她拍了拍对方的脸,“起床了。” “不要。”林淮还没清醒,嘴里嘟嘟囔囔:“讨厌鬼,才不要你管……” “我昨天说过了,今天你要和我一起出门,我没空回来给你做午饭。” “我不吃饭了。”林淮迷迷糊糊翻了个身,往床里边滚了滚,挨着墙壁继续睡。 “好,你不想出门就算了,我走了。”林湘刻意加重“出门”二字的读音,这几天林淮就没能出去玩过,一直被她强迫着待在家里。 她就不信,一个十五岁的小孩会不爱出门玩。 林淮当然是想出门的。这几天她一直在被讨厌的七姐支使,每日烧火洗衣,吃得也是粗茶淡饭,她恨不得逃回家里,却被看破了她想法的七姐恐吓了一通。不敢回家、也没有银钱,林淮只能继续待在七姐的小院。 她现在悔青了肠子,恨不得打死当初那个负气离家出走的自己,爹的惩罚和林沅算什么呢?病了一场改了性子的七姐才最可怕,每天变着法儿的欺负她,简直像被恶鬼附身了一样。 对,居住在七姐身上的一定是一只恶鬼! “谁说我不出门了!”林淮坐起了身。 她知道今天是林湘开业的日子,她要跟恶鬼战斗到底,让林湘也不痛快! 林淮带着满腔豪情与意气,雄赳赳气昂昂,跟着林湘离开了家门。 林湘不用看就知道她心里肯定打着鬼主意。 用过早点,行至书舍,林湘和店里的几位小工及寻书打过招呼,将熊孩子交给了其中一位短工照管。 林湘环视四周,屋内整洁、陈设雅致,簇新的书籍一一摆在书架与木桌上,各处都妥帖极了。 书店是真的要开业了。 附近的商家都知道今天是她开张的日子,路过此处时都会道一声恭喜,送上些许贺礼。 林湘一一谢了,亲手取下门上覆着的草帘,露出内里贴着的大红楹联。 爆竹齐响。 待到响声渐歇,在路边围观的行人纷纷进店凑热闹。林湘准备了些许花生糖瓜,每个客人离开时都能分到一点儿。 比起换招牌那日,林湘今天同样开心,却也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凑热闹在书店闲逛的、见到她的广告单来买旧书的、单纯想蹭点小食的,各色人乌泱泱来了又去。因为开业事忙,林湘特地请了好几个小工来看店,但还是不时出一点岔子:这本书找不到、那个价钱算不清,某位顾客趁人不注意抓了一大把花生、林淮想往外跑…… 一直忙到午时,客人散了,林湘才有机会喘一口气。 她出了店门,盯着一地的爆竹纸屑发呆。开店做生意其实并不适合她,林湘不是那么玲珑八面的人物,如果可以,她甚至不太想和陌生人多聊,因而一上午下来,只觉得劳累不堪。 “林老板,恭喜开业。” 柳大夫从隔壁的药铺出来,走到她眼前,道:“今日初初开业,林老板还是多笑笑好。” “我知道,只是稍微有点烦。”林湘叹了口气。可能是因为柳大夫的气质太随和温文,面对他时,林湘总是很轻松地将自身的真实情绪表露出来:“我从没想过,开店是件这么麻烦的事。” “再过段时日便好了。”柳砚青好言安慰她:“最初开张的几天,总是会很忙碌的。” “是啊。”林湘继续叹息,“柳大夫你的医馆刚开张时一定也这样吧。” 正相反。 柳砚青在心里回答。 他的医馆初开门那段时日,门庭冷落,几乎无人上门。 医者,医命也。他那时二十二岁,年纪轻、又是个男人,哪里有人放心由他来诊治呢? 柳砚青不愿说这些让她更不开心,正欲岔过话题,一旁的林湘揪了揪她的辫子,懊恼地开口:“抱歉,我忘了,治病不是做买卖,普通人是不会因为医馆开张就上门看病的。” 小姑娘低着眼睫,神色认真,还带着几分心情郁郁的烦躁。她和人交流时很谨慎,但凡说错一句话,总是要出言道歉,和林湘认识不过数月,柳砚青已经从她嘴里听过很多次“抱歉”。 大部分的时候,她的致歉都是精准且不必要的,这显示了她头脑的机敏与本性的封闭。 如果将人和人之间的交际比作邻人相处,那林湘从始至终,都只把自己限在自家的篱墙内。她深谙与邻人和平共处的规章,行事却太过火,为了不冒犯他人,她连邻里共用的道路都不愿踏上。 而不精准的那些歉意,就像这一次,它们所指向的结论,连柳砚青都有些意外。 林湘她……并无性别之见。 不是高人隐士的超脱樊篱、藐视俗规,她知道与儿郎相处时应该保持距离、也从不会在言行举止上有轻浮失礼之处,但本性里,她压根不认为——女人能做的事,男人来做会有所差别。 正如这次,或许她之后能意识到原因所在,但她绝不会立刻就发现,他的医馆在最初是无人造访的——因为他是个男人。 帝京无人不知巨贾林携玉的名号,柳砚青亦曾和她有过一面之缘,也算粗浅知道那位富商的性格。凭那一面之缘,他能断定林携玉养不出林湘这样的女儿。 林湘。 他将小姑娘的名字在心里念了又念。 ˇˇˇˇˇ 昨天修了下前文,改了书名,震惊地发现多了很多收藏和珍珠。本以为改个书名效果那么显着,结果,原来是我的文上了潜推。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正是因为有你们的收藏、留言和投珠,这篇一时兴起写的文才坚持连载了下去,甚至有机会被更多人看到! 又,百珠和二百收来的比我想象中快,我刚写完百收番外唉,下一个番外才刚想好名字。人物是元宵?湘湘,元宵不能说话,互动上要一段时间磨。我想过段日子再放番外出来,先把文里元宵的人物形象给立住。不然糖也不甜。 顺便,新读者调查:上一章的番外甜度还行吗?需不需要我去读几篇甜宠文恶补一下发糖知识? -- (十四)回家 与柳大夫聊了一会儿,几个小工连同寻书林淮一起从书店里走了出来。 今天书店开业,是要摆宴席招待帮工的,林湘昨日已在附近的食坊预定好了包厢,见众人出门,她正欲向柳大夫道别,回到寻书和林淮的身旁,不想,一上午没能捣乱成功的林淮憋不住了。 林淮被一个不苟言笑、人高马大的短工防贼似的看了一上午,简直要气坏了。她怒气冲冲,看见七姐的影子就嗖地窜了过去,抗议的话还没出口,她就被七姐身边的男人吸引了注意力。 青衣葛巾、浅笑安然。 她揪到了七姐的小辫子!眼睛一亮,林淮没想太多,脱口而出:“你是画里的——” “林淮!”林湘轻喝一声,忙拽住她的衣袖,打断了她未说完的话。 “走了,去吃酒席。”拉着她的手腕,林湘匆匆向柳砚青辞行:“抱歉,柳大夫,我们先走一步。” “无妨,一路小心。” 林湘草草点头,却并未听从他的嘱咐,只将脚步迈得飞快,徒剩落后几步、惨遭抛下的寻书和小工们面面相觑。 适才林淮并未大声喧哗,她们几个落在后头,并未听清叁人的交谈内容,故而小工们只在心里纳闷:怎么还没碰头,主人便先行了一步,把客人给抛下了? 寻书也想不通,但她认为林湘姐行事肯定有自己的理由,便道:“东家和八小姐或许有家事要叙,我们走慢些吧,落后她们两步。”众人纷纷应了,一行人慢慢地往食坊去。 柳砚青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少见地蹙了眉。 观那锦衣少女和林湘间的互动,林湘是画了他的画像?但是,为何要画他?她对自己不像是有私情,但他眼下这张面皮,难道有入画的价值吗? 柳砚青抬袖,指尖轻碰了一下自己的面颊,触感微硬而略显粗糙,这正是他每日顶着的那副面具。 收回手指,他忽而摇头一笑。是了,自己必然是戴着它的。因为旁人的突兀举止而失去了对事实的判断力,他今日,也算荒唐了一回。 这厢柳砚青正为自身理智暂失而发笑,而另一边,林湘却在暗自生自己的闷气。 明明知道柳大夫的店就在隔壁,而她家那个说话不经大脑的傻子又见过他的画像,自己居然还敢把林淮往店里带。 万一林淮今天把她暗地里给人家画像的事捅了出来,在古代私藏异性的画像,无疑的桃色新闻一个,她,不对,柳大夫今后怎么见人?她的店还开不开了? 若不是打断的及时,后果——林湘不敢设想。 “七姐……”见七姐一路黑着脸不置一词,林淮低眉抿唇,任林湘拉着她往前走,连她的手腕痛、走太快也不敢提了,只小心翼翼道:“七姐,你理理我嘛。” 林湘并不想理她。 “我不是故——” 林湘飞快打断,不给她狡辩的机会:“你当然是故意的。” “好嘛,就当我是故意的,可,这又没什么啊,不是什么都没发生嘛。” 闻言,林湘停下了脚步。“你真觉得没什么?” 林淮自然清楚说出此事会让七姐添一件风流韵事,但女郎多情、为一个男人画了小像算什么大事?这种无伤大雅又能让七姐小小头疼一下的捉弄,在她看来正好合适。但是,对着七姐愠怒的目光,“当然”两个字在她喉咙里卡了壳。 她不明白七姐为什么生气,而自小娇纵惯了养成的小姐脾气,又让她无法轻易说出道歉的话语。 气氛一时僵持不下。 余光瞥见寻书等人追了上来,林湘阖目再启,松开了林淮的手腕,她的目光渐渐冷了:“好,你的想法我知道了。” 她将林淮丢下,一个人往食坊走。 七姐不管她了。 直到食坊的活计把她领到了另一间包厢,林淮才意识到这个事实。 她本来准备趁午宴之时向七姐服软退让,甚至做好了和一群下人同坐一桌吃饭的巨大牺牲准备,却没想到,七姐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直接吩咐了伙计再给她找间屋子,让她一个人坐。 没人管她最好了!七姐自己没尊没卑的,她可不是,她是林携玉的女儿诶,才不要和一群下人一桌吃! 林淮愤愤夹了一大块红烧肉,吃了一口,全吐了出来。 难吃死了! 林淮恨不得把桌子掀了,手都搭了上去,最后还是什么也没做。 听着隔壁包厢隐隐传来的阵阵笑语,林淮猛地站了起来。她不想待在这儿了,她现在就去告诉七姐:就算母亲会重罚她,把她打一顿,家法五十,她也要回家去!她还要对七姐说:她会向父亲告状,把这些天里受的委屈统统说出来。听到她这样说,七姐一定会大惊失色,拼命地求她。 她一定要好好出口恶气! “八小姐,您怎么来了?”寻书给她开了门,面带疑惑:“是这里的饭菜不合口味吗?” 林淮没有回答,一双眼睛紧紧盯着七姐的位置,七姐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却什么也没说,继续夹菜吃。 “八小姐?”见她不说话,寻书轻声喊她。 林淮握紧拳头,转身走了。 “林湘姐,你和八小姐吵架了吗?你一直不开心,她好像也不开心。”林淮走后,寻书小声和林湘咬耳朵。 “嗯,吵了一架。她……先不管了,不会丢的。” 林湘现在很烦,比开店应付客人还要烦一百倍。 她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在很努力地适应古代生活、很努力地去接受女尊男卑的世界,但是,直到今天和林淮不欢而散,林湘才意识到,自己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她没有适应这个世界,她只是将上一辈子的价值观沿用到了这时,并且,强行忽视了因此导致的所有不和谐音符。 她想和寻书做朋友,就替人销了奴籍,让人家喊她姐姐。结果,她从离开林家到开店,事事还是要依靠寻书帮忙;而寻书也没有一件是不应她的。这和当丫鬟伺候她有什么分别? 若非她附身的是个衣食无忧、可以恣意妄为的富家小姐,只怕,她在这个时代还活不过一个月。 而到了与林淮相处的时候,她就更过分了。因为对方皮得跟她妹似的,她就想帮对方紧紧皮,把人家从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富家小姐,强制性地拉到和自己同一个生活水平线上,美其名曰:让林淮先适应以后的命运。 她到底要有多可笑,才能自认为可以将林淮的思想给掰“直”?要知道,小说里,没了父亲之后,林淮宁愿一头碰死,也不愿屈居于女主林沅的麾下苟活。 长幼有序,嫡庶有别;人分等级,阶而有差;女郎生则尊贵,男人自为下贱。这些念想在林淮、在世人眼中如同至理,理所当然,自古有之。 「一个女人家里藏着男人的画像算什么大事?况且,还是她亲手所画,多风雅、多有才,就是人太多情了些。反倒是那个被画到纸上的男人,一个良家男子,未经媒妁,私相授受,噫。呀,他甚至自己开了一家医馆,二十多岁了也未有个妻主——这男人一定是恨嫁了,才会这样大胆妄为,勾引邻人。」 类比男尊女卑的古代,林湘几乎能想象到这事被爆出以后,街头巷尾的流言。 林淮不可能想不到这些,但她压根就不认为,一个男人的名声,值得她去维护。所以面对自己的怒气,她只觉得委屈——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捉弄啊,对七姐你无伤大雅,为什么你要发火? 林湘从有没如此深刻地意识到——在今后的人生中,她会一辈子充当一个不合群的异类,作为一个异世界孤身而来的幽灵而活。 “寻书,你真的……想在书舍里做工吗?”良久,一室饮酒吃菜的笑语声之中,她轻轻询问。 “嗯,我想帮你。”寻书毫不犹豫道,表情坚定又真诚,看不出任何矫饰之意。 这是她想听到的回答吗?林湘不知道。 她只是点头,拿起那盅一直放在手边的酒,与寻书碰杯,慢慢地饮了。这酒的度数很低,可她却不是个能喝酒的,一杯下去,她捂住嘴咳了两声。 因着下午还要开店,午宴并没有持续太久。众人吃饱喝足,结账出门,林湘出了食坊,行了几步,瞥见那身熟悉的衣裳,她才发现林淮并没有走,对方靠着墙角、抱膝而坐,整个人缩成一团,一副被世界抛弃了的可怜相。 “八妹。”林湘停下脚步,轻轻喊她。“你……没走?” 林湘还以为,没了她的管束,林淮会立刻回家去。 林淮当然想走,但是,她即使要走,也是在运用智谋、顺利反抗了七姐的压迫之后,再留书一封扬长而去。现在,七姐不管她了,她直接就能回家,这算什么? 她抬起头,看着喝了酒脸色发红的七姐,喉头滚了滚,千思万绪化作一句:“七姐……我惹你生气了。” 我不该……拿你的名节开玩笑。 “先起来再说。”林湘垂下眼睫,她弯腰伸手,把这个便宜八妹从地上拉了起来。 惹她生气?不,纵是没有林淮,今日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画就放在她的书房里,一张一张,不只是柳大夫的。若是被他人发现,声张了出去,后果比今日严重得多。 她不气林淮,她气的是自己,悔的也是自己。 气自己没有认清这个世界的现实,妄加干涉剧情;悔自己冒犯他人私画画像,以致差点出了岔子。 她牵着林淮回了书舍。 下午的生意较上午冷清了一些。看过热闹,来买书的客人自然是少了。这正合林湘的意,她现在无心应付这些客人。 林淮下午乖了很多,捧着一本书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一页页翻看,还不时朝她的方向瞄一眼。 半途,她甚至找出了林湘之前揉皱弃用的广告单,一张张铺平,夸林湘画得好看。 林湘知道自己的斤两,画起国画来,她哪里比得上林淮呢?但既然林淮有心示好,她便也认真听着。 见林湘肯搭理自己了,林淮来了精神,一句句地跟她谈画画的关窍。 琴棋书画四艺之中,林淮尤善琴艺,对其他叁样只是平平,她铆足了精神,努力回忆教画的先生授课时所言的绘画之道。 闲话半晌,林淮肚子里快没了货,急得额头冒汗,林湘最懂相对无言的尴尬,也不为难她,起身招呼顾客去了。 林淮松了口气,把七姐的广告单放回柜台的抽屉里,继续看她的闲书。 “姑娘,地上掉了张纸。”一个书生打扮、叁十出头的女人道。 林淮伸头一看,是一张广告单,也不知是何时从柜台上落下去的,纸上还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 她一阵心虚,慌忙在书舍里找七姐的身影。见林湘在书舍另一边和买书的人闲聊,才松了口气。 她起身把广告单拾起来,拍了两下,脚印的痕迹依然明显。纸上画着枯石与红梅,七姐的用笔和着色总是透着古怪,那枯石和红梅神意不足,反而有点现实里的样子。 反正这张纸也用不上了,这样想着,她把广告单迭好,没有放回抽屉,随手夹进了书里。 一本书看至一半,纸上突然落下一道暗影。 “八妹。”寒若冰雪的嗓音自头顶而落:“在外玩闹数日,该回家了吧?” 林淮一个激灵,猛地抬头,撞进一双深邃而冰冷的眼瞳之中。 容貌昳丽,而神似寒松的女人立在柜台前,自高处俯视着她,嘴角扬起一抹恶意的弧度。 ——林沅。 ˇˇˇˇˇ 林沅终于出场啦,撒花。这章近4000字,早想收笔不写,但还是想停在一个合适的地方。不好意思,发晚了,若有错字明天再改,留言也明天回,睡了。/睡不着改了下文,把不通顺的地方理了理,真4000了。日喔,在po里我绝对是高产的作者。 之所以花那么多笔墨去写林淮的出走与归家,是因为,她是连系湘湘和原书的桥梁,是湘湘成长必经的挫折和观察世界的窗户,更是之后不少事件的引子。 还有,虽然题材是女尊,但女主湘湘其实是支持平权的,不论男女也不分贵贱,她想尊重每一个人,这样写是不是会很怪? 之所以写女尊,一是合理开后宫,二是,想让湘湘活得自由一点。她去了古代,照样能努力适应环境自立自强,只是,过程会很苦,我不想让自家崽崽太累。 -- гоцщёⓝщц.Dё (十五)孽缘(上) 林湘不是瞎子,相反,这辈子她的视力好的出奇,因而,林沅和她身后的几个仆人甫一进店,她就立刻注意到了。 几个高高壮壮的女人往店内一戳,一样的高矮胖瘦,又打扮相似、面色冷肃,颇有几分来者不善的架势。 而立在最前的女子,凤眼上挑,唇若流朱,容貌妖妍无匹,分明是勾人心魄的长相,低眼抬目间,却暗含一种摄魂的冷光,气势之盛,甚至压过了外貌给人的浮艳之感。 女主,林沅。 上一次林湘见她还是未离开林家之时。 那时,她们两个都大病初愈、犹带病容,林沅眼中不见任何人,她望着这世界的一切,如同望着一群不可交流的草履虫。几个月后,她身上的孤僻和冷漠犹在,却不再疏离到与这世界隔开一层。至少,她甚至有心思亲自跑来这里捉拿林淮。 看来,她对新生活适应得很好。 这样想着,林湘找出原主低眉顺眼、弱气柔和的气质,快步迎上前去:“五姐,你怎么亲自来了?” 林沅并没有理会她。 盯着郁郁不言从木椅上起身的林淮,他开口,口吻是陈述,也是命令:“走吧。” “母亲已经在等着你了。” “……好。”林淮闷闷应声。яǒùщⓔňщù.Dⓔ(rouwenwu.de) 虽然一直想反抗七姐的压迫,但谁对她好,谁对她不好,林淮还是分得出的。她不爱被七姐管束着、做那些女郎不该做的事,却喜欢和七姐待在一起时,对方无可奈何又细心照顾她的样子。 可现在,七姐不想收留她了,哪怕她已经服了软、认过错,七姐还是通知了家里来把她带走。 林淮把手里的书合上,从柜台后走了出来。她一直低着头,不敢去看林湘的脸色,生怕对方还如撒开她手那时一般,神情失望又冷漠。 书被她卷成圈状,仍捏在手里,用力之大,连关节也微微泛青。低头看着林湘的衣摆,她丢下一句“我走了”,就飞快冲出了屋舍,上了自家的马车。 这孩子那么怕林娘子? 林湘目送着她风一般离去的背影,咽下了满肚子要叮嘱的话。 万万没想到,林家如此手眼通天,林淮不过刚出门半日,就被发现了行踪、找上了门,还是女主林沅亲自来上门抓人。 有林沅在中间横着,也不知林淮回去会面临的,将是怎样的狂风骤雨,祝她……好运吧。 人既已经上车,林沅也没有多留。临走前,他不动声色,转眸打量了林湘一眼。 林家小七一直是个毫无存在感的人。 纵然他是因为这人的缘故,才来到了这个奇异的世界,林沅也没关注过她。两人此前的唯一一次碰面,她少言,软弱,病得苍白而纤瘦,除了那份定要离开林家搬出独居的坚持外,再无任何让他记住的地方。 而此次林淮出走,居然和此人搅和在了一起。林淮,那个仗着席云傲得没边的傻子,似乎还很听她的话,低头道别的模样乖顺极了。 能制得住林淮,让她心甘情愿听话,这个看似毫无存在感的林家小七,只怕也不像表面那样懦弱而顺从。 她既已脱离了林家,最好人知趣,若再跳进这漩涡中来,帮着席云——呵。 林淮与林沅共乘在一架马车上。 二人相看两厌,各坐在马车的一边,如隔楚河汉界。 林淮愁颜不展,却仍强打起精神,试图把手中的书卷翻完。 父亲从小就教育她,就是再不喜欢、再难读的书,只要看了,都不能半途而废,定是要读完的,这是一个女郎必要的修养。 女郎…… 一想到这个词,林淮就想到了和“女郎”八竿子打不着干系的七姐。 宽辙的马车行驶时纵然平稳,却也免不了摇晃之感。林淮懒懒看着书上的文字,没能注意到,那张被折成豆腐块大小的广告单,随着她捧书所用的手臂的轻微晃动,掉在了地面上。 世事难料。 这一掉,原本已经和林家撇开关系的林湘,还是没能如愿以偿,不得不与女主林沅,结下了一段孽缘。 ˇˇˇˇˇ 这章很短,但断在这里超合适,今天差的字数明天补,或许中午十二点?补更一章。 又,从湘湘和旁人的视角看,林沅就是女的。所以,写到林沅时,可能会他她混用。诸位知道林沅性别为男就是了。 又又,林沅的性格其实会恶劣一点。他的身份设定决定了他和湘湘的相处绝对会有很多摩擦,这对走不了甜宠的路子。但相信我,我是湘湘的亲妈!(试图取信) -- гоцщёⓝщц.Dё (十五)孽缘(下) 回家之后,林淮果然挨了罚。 为着她的出走,母亲勃然大怒,鞭子都请了出来,若不是她父亲闻讯赶来,林淮估计少不了一顿打。 父女俩抱在一处哭成泪人的戏码实在太无聊了。林沅一手托腮,百无聊赖地坐在一旁静静看席云表演,见他哭红了眼眶,眼看就要晕过去,才不紧不慢送上冷语几句,挑得林携玉罚林淮跪在祠堂叁天叁夜。 席云暗瞪着他,眼中的怨毒几乎要满溢出来。 林沅心情很好的回了住处。 他平生无甚消遣,惯爱看仇人咬牙切齿又怒火中烧的模样。林淮下场如何他并不关心,只要席云不好过,他便舒服了。 说来,似席云这种对妻子有情、对子女亦有情,软肋遍地的对手,也只能当个消遣了。 晚餐时,下人捧着一张纸条行至他用饭的偏厅,双膝跪地,将其双手呈上:“主子,马车已打扫一新,地上落下张单子,请主子示下。” 林淮书页里掉下的那张纸?这种东西直接清理便是,何须回他? 扫了一眼皱巴巴不甚干净的纸条,林沅正欲让连瑛丢弃此物,心念一转,他放下长筷,道:“展开。” 红梅枯石,白纸黑字。 内里只是一张卖书的宣传单。惜时书舍,是那林家小七的书店。 这张单子普通至极,画一般、字也一般,除了皱了些、脏了些,没什么打眼的地方。 只是——яǒùщⓔňщù.Dⓔ(rouwenwu.de) 林沅在这个世界生活足有五月,因林携玉对他的器重,林家的商铺他亦去过不少,还没见哪家揽客贴的告示,除写字外还有附有图画。 若此物非是同样病过一场的林家小七所有,而是其他店铺揽客所用,林沅也没有心思细究。 五指一捞,他从下人手中接过脏兮兮的单子,细细观察。 跪在地上的连瑛讶异地睁大了眼睛。如今林家里,谁不知道主子自被林娘子罚过、大病一场后就移了性情,性子冷不说,还多了爱洁之症。吃的用的一应事物,恨不得不染一尘。她方才拿着单子,压根不敢靠近主子,怕惹主子厌弃。 怎么……主子今天转了性? 林沅定定看了一会儿,将纸张搁在饭桌上,用手帕擦了手,道:“找个画师来,明早我要见人。” “是。” “这告示不会只一份,立刻派几个人,从林湘的商铺往城内找,发现以后,撕下来见我。” “可夜间的宵禁……”连瑛不得不问。 回应她的,是斩钉截铁的一声——“现在就去。” “是,主子。”连瑛无可奈何。主子病过以后,威严日深,说一不二,她只得再次行礼,恭身告退。 林湘。 下人走后,林沅也无心用餐,撤下杯盘,他端坐在罗汉床上,对着点起的灯盏烛光,开始搜寻关于林家小七的所有记忆。 不受宠的庶女,失去父亲孤身长大的女孩,在“林沅”那个蠢货被席云挑拨、准备出门自立时也跟着想脱离林家的小透明,以及,掺和进“林沅”与林淮的争执劝架,不小心“林沅”被推入水池中、大病一场的倒霉鬼。 有几成可能,她非是大病而是死去,身躯被异世之人占领了呢。 一家中的两个人先后离世、身躯皆被他人所占,如果这个假设为真,那么,现在的这个林湘会不会和他有所渊源?还是林家人的体质特殊? 这些问题,且等明日画师造访,亲自来看过这宣传单上的图画是否真如他所想,有异样之处,一切再论不迟。 跳动的烛光映照下,林沅那双乌黑森冷的眸子,似乎也染上一层暖黄。 异世的日子实在无聊,希望这件事的答案,能让他的生活添些趣味才好。 ˇˇˇˇˇ 补昨天短章的短章。 -- (十六)马甲掉落的速度是秒速五厘米 林湘对于即将要发生的事情还一无所觉。 晚宴过后,书店开张的第一日终于要结束了,没有空气污染的古代,夏日的夜空繁星连成一片,显得悠远、美丽,又深邃神秘,她仰头看天,慢慢往家中走,决定以后改画风景画。 古来名人隐士,将世俗法度视为粪土者不知凡几。但林湘……她终究只愿做一个普通人。 就连穿书也拯救不了她的怂且怕麻烦的天性。手执一把纸扇,有一下没一下的给自己扇着凉风,林湘突然觉得,穿越者当到她这个份上,也真够掉价的。 不会制镜子做肥皂发明枪械,也不想剽窃诗文做才子大出风头,开青楼超市富甲一方更是想都不敢想。果然,无论到哪个世界,她都只能成为咸鱼一条。 那些穿越者该做的事情,还是交给女主做吧,她能把书店开起来、将原主她爹的戏搬上戏台,这辈子也就够了。 林湘踏着夜色返回小院,把这些天闲时画的画都拿了出来。 不光是几副美人图,她画的更多的,其实是上辈子的纸片人男神和纸片人老婆。这既是出于无聊,也是给自己留个念想。 记得自己是谁,记得故乡何地。 这些画被她小心锁在箱子里,连林淮也未曾翻到过。 抬手摸了把纸上已干的颜料,她把画放回箱底,又在箱子里塞了不少书卷压着做遮挡。 而元宵、尚黎光等人的画像,这些都要处理掉。 一个作者删去旧日的文章、一个画家烧掉过去的画作,不得不毁去自身心血的事,总是让人难受的。 盆里的火苗越燃越旺,最后慢慢熄灭,只剩下一堆看不出原貌的纸灰。 她端着火盆,走到院内自己开辟出的菜地,手一倾,哗啦一倒。 长风起,灰烬飘扬。 第二日,林湘昏昏沉沉地爬起床。 她一夜没能睡得安稳,想着林淮,想着店铺,也想着自己烧成灰的画。 院外又有敲门声。 是寻书?还是林淮又来找她? 林湘揉了揉太阳穴,拖着沉重的脚步往院门处走。 身着红黑二色衣袍的熟悉面孔在门外站着,后头还跟着一位仆从。 “五姐?”林湘愣了,猝不及防之下,她甚至忘了伪装,只呆呆注视着眼前的人。 女主大清早来找自己做什么?吃错药了? 林沅伸出手,比花纹繁复的衣袖更惹眼的,是林沅捏在两指间,在她眼前抖开的那张广告单,“眼熟吗?” 日哦。 能不眼熟吗,这是她做的好么。 夏日的初阳将空气蒸腾得炽热,林湘却直冒冷汗。大脑超负荷运行,林湘本想垂死挣扎,继续装傻,试探一下林沅到底是不是发现了她的来历,耳边却适时飘来一句冷冰冰的—— “我不喜欢听谎话。” 大早上的,林沅生生把她给吓精神了。 自从林淮来了家,林湘重新和剧情搭上了关系,这一天天过的,简直比跨年夜看春晚还折磨人,她这个背景板都开始要陪女主演对手戏了。 这几天受了太多打击的林湘简直要心如死水。 感受着林沅冰冷的目光,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女主大人的武力值和智力值差距,林湘只好露出一个比哭丧还难看的讨饶笑容,“我说我说,您能别一直盯着我看吗?” 老乡见老乡,信不信她汪得一声哭出来。 “不行。” “好吧,随你。”林湘能怎么办呢,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了,林湘只能由着她。 “先进屋好吧?”林湘看了一眼立在林沅身后的仆从,“就咱俩,单独聊。” 二人移步西厢。 关严门窗,林湘从林沅手中接过那张广告单,将其搁在桌上,然后烦躁地抓了把头发,也没心思问女主哪来的广告单。反正主角这种生物嘛,就算无所不知感觉也很正常。上辈子玩游戏时,她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我,无所不知”的谜语人主角。 “你想让我说什么?”坐在凳子上,她双手交握,老老实实放在腿上,半低着头,俨然一个准备向警察坦白从宽的罪犯。 林沅抱臂立在门前,紧盯着坐在圆凳上、头颅低垂的少女。剥去那层胆怯软弱的外壳后,她也不像是个心机深沉之人,所有情绪都摆在了脸上,一概反应皆如常人,看着普通极了。 伪装? 他手指微动,目光一凝,开始盘问: “什么时候到这个世界的?” “就是你,不对不对,我是说,以前的林沅把以前的林湘推下水之后,她狗……她死了,然后我来了。和你差不多。” 他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果然很接近。 “你死前的时间。” “2021年2月份,过年后……呃,14号。” 林湘永远记得那一天。 她一个单身狗,在情人节出门买东西被一路上手拉手、嘴亲嘴、相濡以沫的小情侣精神伤害就算了,过马路还要被车撞,这年头,单身狗难道就不配活吗。 眼看乖乖坐在凳子上的少女语露悲愤,交握的双手也隐隐发颤,显然想到了什么让她生气的伤心往事,林沅适时出声,拉回她的注意力:“做什么的?” “啊?哦,以前在游戏公司做原画师。” 考虑到林沅这个杀手的画风完全和二次元不沾边,林湘还贴心地奉送解释:“你知道原画师吧?就是给游戏设计人物,画立绘和插画。立绘的意思是……” 林湘不止一次对她家年过古稀、已经犯了健忘症的奶奶解释过工作内容,说起来驾轻就熟、一套一套的,保证让和互联网脱轨的中老年人都能听懂。 提起工作,林家小七的话明显变多也更流畅了,甚至不时像关爱智障一样询问自己听懂了没、等他点头才继续往下讲。 听着林湘东扯一句西聊一句的长篇大论,林沅抬手摁了摁额角——她的话太多了,还是方才惴惴不安、吓得脸色苍白时的模样更顺眼些。 林沅在一旁飕飕放着冷气,林湘不可能察觉不到。她打了个颤,意识到自己条件反射,嘴皮子顺得太快,哪怕林沅的确是个不了解她工作性质的正常、呃,正常杀手,也不至于像她奶奶似的一个词需要解释半天。 她很懂眼色地闭上了嘴。 很好。两个人之间相处的画风终于回归了正常。林沅继续维持着他高冷无情的风格,将盘问进行到底。 “名字。” “我上辈子就叫林湘。” “华裔、中国人?” “中国人。” “年龄。” “二十四。” “身份证号。” “这也要说?”林湘抬起了头。 您搁这儿查户口呢。林湘本想这么说,但是,在女主大人“少bb,不说死”的死亡注视下,她还是怂了,报出一串数字。 “第叁个数字是1还是2 ?”他冷不丁问。 “啊?1。”林湘不假思索道。 林沅学过一点微表情,林湘没有任何在撒谎的迹象。 她来自一个未来的年份,做着一份他不了解的工作,还拥有一串完全不可能存在的身份证号码。 如果是撒谎,她的谎言未免太拙劣了。 林沅继续问了几个问题。有些,林湘乖乖回答了,而有些——明显是在撒谎。 她对个人信息毫不遮掩,提到上一世所处的世界却言辞吞吐。稍加思索,林沅心中有了一个荒谬的猜测。 但所有的疑惑,不一定都要在今日解决。林沅有的是时间,彻底摸清她的底细。 “最后一个问题。”林沅说着,缓步逼近她,停在两步之外。他高挑的身躯在林湘脸上投下一道暗色的影子,相隔越近,林湘越觉得对方的目光如冷刃般锋锐,出鞘见血,似能将她的骨肉剥离皮囊,洞彻她的灵魂。 这家伙是故意的……故意走近她,故意吓唬她。 林湘咽了咽口水,拼命睁大眼睛,努力压抑住自身的恐惧与慌乱。 她深知女主性格里恶劣的一面。林沅最爱见人目露恐惧、卑微雌伏的模样。她越恐惧,林沅就越变本加厉。 良久,林湘听见一声轻笑,音色勾人,女主的声音和外貌一样撩人,不刻意散发冷气、声音含笑时尤甚:“林湘,你好像很怕我?” 废话。 身为声控的林唯独不为女主好听的声音心动,想了想,她说:“你不像个好人。性子太冷,气势也太盛,同样是穿越,你看着就像那种身怀绝学、游走于黑白两道的主角,什么鬼医圣手、特工雇佣兵什么的。网文里都是这么写的!” 撒谎。 瞳孔在说话前瞥向一侧又直直注视着他,嘴唇轻轻抿动,肢体也有不自然的小动作。 不过,撒谎暂且不提,“网文?”他问。 林湘也想起了这位不是个会看网络小说的:“网络文学,就是……” “停。”林沅实在不想再听她像跟智障说话一样解释这些一点就明的词语。 “继续最后一个问题:等价交换,你想问我什么?” 林湘坚定摇头:“知道得太多会被灭口。” 这句倒是真的,各种意义上。 ˇˇˇˇˇ 有湘湘的剧情写起来就好欢快,没有湘湘的时候就努力让行文语言典雅些。 话说,这章写得好痛苦,非忠犬的杀手这么高端的人设果然对我来说还太早。想想隔壁病娇那篇,就是因为把握不好女主疯的尺度,我才一直没敢动笔写,明明那篇构思得比这个早,怎么办呢只能努力微笑。:) 又,除明天例行不更外,后天、大后天应该也不更。有一个考试需要临时抱佛脚。祝我自己好运(;′?????`) -- (十七)自作多情是个坏习惯 (补更了差不多两千字。顺便,修了前文的一处bug,关于辛茗的,会有些影响观看,在看这章前可以先回去看第九章辛茗的剧情。) 艰难结束了与女主大人的对话,再送人离开,林湘看了一眼天色,很好,书店开业才第二天,她就去晚了。 这个兆头可真吉利。 连早饭也没顾得及吃,她径直去了书店。 在店里忙活了一上午,直到中午饭点,嗦着面条,林湘才想起来,她忘了带柳大夫的画。 其他人的画可以直接烧了,他们都不知道,但柳大夫的不行,林淮已经在他面前说了这件事。 相识叁个月,林湘知道柳大夫极其善解人意、心思玲珑,昨日寥寥数语下涌动的暗流,他不可能猜不出。所以,为了宽柳大夫的心,不让他多想,自己必须要解释清楚此事,把画当着人家的面销毁。 说实话,林湘还挺怂这件事的。 一方面,做错了事她亏心;另一方面,她怕柳大夫得知这件事后,把她当成对他别有用心的变态看。 身为邻里,两人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却闹出了这档子事儿,不管柳大夫觉得尴尬不尴尬,反正她是够尴尬的。 好在,题招牌的润笔费她早就付了,大不了,自己以后躲着点人家走。 怀着“早死早超生,晚死折磨人”的大无畏社死精神,隔天一大早,她就带着卷好的画去了柳大夫的药铺。 两人去了里间,她深吸一口气,把画纸双手呈给柳砚青,然后直视对方的眼睛,将昨夜翻来覆去想了一整晚的解释倒豆子般一气全说了: “这就是那天我妹妹提到的画对不起我不该擅自画你的画像,当时没想太多只是觉得你坐在书案前挥毫泼墨的神韵很美所以一时技痒,并不是对你居心不良也不是要破坏你的名节,我发誓只有我妹妹看过而且只画了这一张,她没对其他人说过画的事情,但前天她走得匆忙我忘了告诫她不要宣扬等今晚我就去一趟林家和她说清,如果出了差错我任凭柳大夫您处置绝无二话!” 长长一段话,她说得又急又快,连停顿都少有,全程却毫无磕绊、一气呵成,显然,林湘不知已经在私下底排演了多少次。 焦灼之意尽染眉梢,窘迫之情满写眼底,小姑娘的语气真挚又急切,连递画的手也是颤的,仿佛她做了一件足以让二人老死不相往来的错事。 不,如果他不在此时说些什么,依林湘的性子,只怕二人就真的老死不相往来了。 柳砚青接过画卷。 他幼年便离家长居深山道门,观云海松风、听钟声鹤鸣,七缘淡薄,与人相交时惯来顺其自然,他人亲近,他便待之,他人疏远,他亦任之,从不试图干涉。 今日之事,也合该一样的,林湘与他过去的亲友,并无任何区别。 喉结滚了滚,开导林湘的话在脑中兜转,几乎在小姑娘将画卷递给他的那一瞬便已成型,但最终,柳砚青只是出言承了她的歉意,告诉她画像的事自己并不挂怀。 今日的事,与过去合该是一样的—— 没有什么分别。 解决了压在心中的一件大事,林湘几乎是逃出了柳大夫的药铺。 虽然,对方的态度像往日一样平静而温和,没有一点责怪她的意思,甚至连她想将画当面毁掉的举动都制止了下来,言行堪称光风霁月,但林湘还是想躲着点他。 她不知道对方是真的不在乎,还是……不想让她难堪。依柳大夫温柔的性子,是后者也很可能吧? 回到书店,寻书已经到了,正趴在柜台的桌子上,对着一张写满字的宣纸发呆。 听见脚步声,寻书站了起来,把纸拿给她看,语气有些紧张:“昨天的功课。” 寻书从小没进过学堂,字只些许认得一些,林湘知道后,就开始教她识字练字。在文盲率很高的古代,能粗通文墨,总能活得好一些。万一将来这家店开不下去,又或者寻书辞职它去,会识文断字能让她找一份好工作。 林湘一眼看出纸上有两份笔迹,有几个字稚嫩如同孩童初次落笔,结构松散,笔墨晕染,看着极为脏乱,显然不是出自性格严谨认真的寻书之手。 想了想寻书的家庭成员,她心中了然,“你家的小妹也想学认字?” “嗯。”寻书低下头,“她性子淘气,见我在写字,闹着要写着玩,娘,我娘说让她识两个字也好。” “纸不够了,你昨日教我的字,我只写了四十遍,剩下的十遍,我用树枝写在了地上,林湘姐,这样可以吗?” “没关系,当然可以。”林湘温声安慰她,默默在心里叹气。如果不是林淮,她可能到现在都意识不到,寻书在她面前的时候,总是太拘束、太小心了些。 要到什么时候,寻书才能彻底放开,像林淮那个熊孩子一样,把她当成一个普通朋友看呢。 “识字是一件好事情,你家的孩子如果有愿意认字的,尽管教她们,反正,我们开书店嘛,不缺书,纸张也够,这些都是小问题,不要在意。” 林湘拍了拍她的肩膀,“好啦,笑一笑嘛,咱们该开门做生意了。” 寻书乖乖展颜,把写满字的宣纸收好,面颊上浮现出两个酒窝,看着又甜又可爱。 柳大夫安慰她,和她哄寻书,这中间怀着的心态是不是一样的? 盯着寻书在书架间穿梭的背影,林湘试图这么想,末了没心没肺自嘲一笑。 有时候,她自作多情的毛病总是改不掉。比起往好的方面想,还是默认这件事很糟糕比较好,做了最坏的打算,才不会从云端跌落,因落差而失望苦恨。 不似她时好时坏的心情,五黄六月,烈阳稳定地输送着热度,晒得行人头昏脑胀。 书店的大门正好面南而开,在这种天气里只能惨遭毒晒,店内透着股挥散不去的闷热劲儿。林湘站在柜台后,给买书的顾客结账收银,然后在账册上登记每一笔收支。 摇着纸扇,林湘拼命为自己濡湿的黑发送去阵阵凉风。晒了一上午日头,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被臆想出的空调冰淇淋西瓜汁给占满了。 古代也没有防晒霜,衷心希望一个夏天下去,她不会黑成非洲人。 日至正中,即将下班的时候,她冷不丁发现药铺里走出一道熟悉的影子。 辛茗。 自上次药铺互通姓名后,林湘和他的关系近了一些。 辛茗父亲的病是她小题大作了,因此,那笔数额不小的车费,林湘没好意思找他要,可辛茗却是个倔脾气,性子很是要强,轻易不肯退让,执意要还她钱。 林湘拗不过,只好推说用今后的饭钱来抵,让辛茗能少破费一些。 她当时还问了柳大夫,能不能自己私下里稍稍贴补一点辛茗父亲的药钱,把辛茗定好的半年饭钱从另外一个渠道补回去。 还好当时没有犯拖延症,把定好的饭钱折算好都给了柳大夫,若是拖到了今日,只怕饭钱又要换个法子还回去了。 林湘移开了视线,继续扇风,不再往辛茗的方向看。 她虽不看辛茗,辛茗却注意到了她。 辛茗是知道林湘正在经营一家书店的。徐语跟他说过,书店的名字、开业的时间,还有……开一家书舍有多衬她的气质。 没想到,这家书舍就在柳大夫药铺的隔壁。 “我要是也识字就好了,”夏日的夜晚,徐语和他坐在院中,抬眼看夜幕中的点点星辰,眼睛似也落满了九天的繁星:“能陪她读书、吟诗,谈天论地的,然后,让她把我画在纸上。” 那时辛茗一如往常,默默地听着,不泼冷水,也没有为友人的幻想添砖。 现在,站在店门外,他抬头,目光落在不认识的招牌上。 谁不想识字呢? 与他们这种人相比,林湘也委实……太命好了些。 屋内长衫磊落、纸扇轻摇的女子坐姿闲散而随意,她坐在柜台之后,一手托腮,一手有一下、没一下翻着书页,看着悠闲极了,完全没有半分读书入仕之人该有的儒雅斯文的气质。 她总是懒散的、随和的,又漫不经心,什么也不挂怀。 无端的,辛茗有些恼恨她这副模样。 用粗糙的衣袖擦了擦额上的汗,他顶着中午的日头走回了家。 ˇˇˇˇˇ 这章很短,写得太晚了,明晚会在本章节内补更。 更了。 文案里我说过,湘湘的性格是外热内冷(更准确的说是先怂后热内冷),是真的,这种人很难搞定,所以才是别人来攻略湘湘。 ヽ(???)? -- (十八)林家一游 傍晚,林湘背着林淮遗留的包袱,去了一趟阔别已久的林家。 这个偌大的宅院和她离去时相比也没什么区别,依旧高大而陌生。 她不太想进去,只让看门的下人通传一声,说她来了,请林淮出来一趟,下人却告诉她,八小姐现在不见外客。 林淮这是不想见外客,还是不想见她? 林湘有些摸不准。 她进了府邸,打算去林淮的小院碰碰运气,只要能说两句话就好。既然答应了别人期限是今天,那林湘就没想过拖延。 人生至理之一:必要的事要尽快解决才行。 “七小姐?请她过来。”席云放下了手中的茶盏,嘴角笑意冰冷。 若不是林湘故意藏匿了淮儿的行踪,不报林家,淮儿也不会被罚得那样可怜。也不知这家伙给淮儿灌了什么迷魂汤,明明被罚了,淮儿却还口念七姐,让自己找林湘说她做错了事、求林湘原谅她。 淮儿单纯守礼,能做错什么?他没有去问林湘的罪,已经是看在淮儿的面子上留了情,这家伙居然敢找上门来? “请父亲安。”对于席云的召请,林湘是懵逼的。趋步行至堂内,她维持着行礼的姿势,道:“我是来找八妹的,请问她在家吗?我有几句话想跟她说。” 席云端坐在上位,垂眸吹了吹盏中的茶叶,晾了她半晌,才慢悠悠道:“既是拜见父亲,为何不跪下?” 跪你个大头鬼。 林湘很想微笑着告诉他“可以哦,但我只跪死人”,但她从不对朋友的家人阴阳怪气、言辞带脏。因而,她只是抬起了头,礼也不行了,假装自己没听见席云方才的话,又重复道:“我有件很重要的事需要找八妹,既然见过了父亲,请容我先行告退,去八妹的别院了。” 撂下话,她转身就往外走。她和席云没什么可聊的,以前没有,在女主面前掉马、不用再继续维持原主的人设后,就更没有。 席云一个眼神,堂上的几个小厮便立刻拦住了她,堵在前面不让她离开。 林湘还不准备和席云撕破脸,只得又站回了原位,无奈道:“父亲还有何事吩咐?” “吩咐?”席云的语气仍是淡淡的,“不护姊妹、目无尊长,我可不敢吩咐如此不明礼仪尊卑的女儿做事。” 不护姊妹?难道林淮把这些天被她逼着学烧火洗衣服的经历都告诉她爹了?林湘有点小心虚。 好个林七,出了林家便抖擞起来,连跪下认罪也不会了。席云冷冷看着堂下低头做认错状的林湘,轻哼一声: “明知幼妹擅自离家而不报,惹长辈焦忧,此罪一;照顾幼妹不当,令其消减,此罪二;面见长辈而礼仪不周,言行失分,此罪叁。今我数罪并罚,命你抄《孝经》叁百遍以明伦理,并且,此生都不准再近淮儿周身叁步,林湘,你可认罚?” 我可去你的吧。除了老师,她可不用听任何人罚她抄作业。 林湘嘴角抽了抽,席云真是好大的脸。 “八妹告诉我,是父亲冤枉了她,不听她解释便罚她禁足,八妹气恼不过,所以才离家出走的。”她努力微笑,“圣人言叁省己身,八妹的出走全因父亲您的错判,父亲,您是不是也需要对此反省,学一下该怎么与女儿相处?” 严于律人、宽于待己要不得哦。 趁席云和几位小厮被她崩人设的大胆之言说得一愣,林湘提起衣摆就跑了。 再见了您嘞。 她才没兴趣陪这位反派正夫演宅斗剧本。 气喘吁吁跑到林淮的小院,她顺了顺气,问那守门的小厮:“八妹在吗?” “主子从归家起便被娘子罚跪祠堂,现下还跪着呢。”小厮摇头叹息,一脸惆怅。 林淮是前天晚上回家的,一直跪到了今天傍晚,难怪席云看她这么不顺眼。 心觉理亏之后,从正夫那儿成功跑回前院的一点儿刺激感和愉快感消散无踪。把林淮的包袱交给小厮,回忆着祠堂的位置,林湘慢慢朝祠堂的方向走。 林家很大,林携玉的一众夫侍连同儿子居于后院,而几个女儿都在前院住着,中间隔着一片花园。因此,林湘入前院后便缓步慢行,也不怕席云跑来前院找她的麻烦——他是男人,而前院是林娘子的地盘,轮不到他插手。 但到了祠堂,林家的下人却不准她进去。她费劲了嘴皮子,却连句话都不能往里传。还没等她咳一声,直接叫门,下人就绷着脸告诉她祠堂重地不许吵闹。 行吧。 林湘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这件事她说了今天解决,就一定会做到。但,东天一轮白月已经浮出,再拖下去,等到宵禁,她就只能在林家凑合着睡一晚上,趁夜色私闯这间守卫森严的祠堂了。 院子里的下人临走时被她惹了个底掉,今天她又顶了两句管家的席云,这样一个龙潭虎穴,林湘不想多待。 想了想,她决定去找女主大人。 虽然林沅一直飕飕地对她放冷气,意图恐吓她,但还真没对她做过什么。临走时还说,作为她今日为其解惑的交换,若她也有疑惑,可以随时去问,林沅会在适当的范围内回答她的一个问题。 一个问题,换一个对女主而言微不足道的小忙,林沅一定会答应的。 怀着这样的念头,她去见了林沅。可惜,林沅根本不是按套路出牌的性子。 余光瞥了一眼花园的方向,林沅爽快地应下了她的请求:“好,不过,不用那个问题交换,换一个。” “换什么?”林湘小心翼翼问。 “到时你自会知晓。”林沅起身,压根不给她拒绝和思考的时间。“走吧,去见林淮。” 林湘隐隐觉得不妙。 但是,她有胆量拒绝席云,却不太敢拒绝女主,谁让对方是个杀手嘞,万一一怒之下抹了她脖子怎么办。 心怀忐忑地跟着林沅来了祠堂,林湘本以为女主会带着她,像个刺客一样潜行进去。结果,人家对守门的妇人说了一句,对方就恭谨地推开为她们开了门。 看着低头弯腰的妇人,林湘心情复杂。 难怪她说破了嘴皮子也无用,原来进屋是要靠刷脸。 林湘迈步进了祠堂。 屋内已经点了油灯,跪在蒲团上的林淮听见脚步声,头也没回,音色轻微而沙哑:“告诉父亲,我不吃饭。” “是我。”林湘低低出声。 “七姐?”林淮立刻回头,身躯仍跪得笔直,望着她的眼睛却闪闪,“你回家啦。” “不,我只是来找你说两句话。”扫了一眼旁边摆得满满当当的食盘,林湘有些心疼她。依这孩子的轴劲儿,她说不吃,只怕不止一顿了。 “你好歹也喝些水啊。”看着对方满是干皮的嘴唇,林湘连忙拎起搁在旁边未动的茶壶,给她倒了一杯凉茶送到嘴边,“大夏天的,不喝水会中暑的。” 林淮乖乖接过茶水,捧在手里,仍是摇头:“在祠堂不能吃喝的,对祖宗不敬。”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她拉着林湘的一只手,仰脸看她,语气里带着小小的撒娇与得意:“七姐你来看我,是不是不生气啦。我就知道,让父亲告诉你我真心认错后,你一定会原谅我的!” 林湘任她拉着自己,只觉得,席云对她的恶意简直太合理了。 天可怜见的,要是她家的姑娘离家一趟被罚着这样,还认为帮忙逃家的狐朋狗友是铁哥们,让她谢谢狐朋狗友的几日招待,林湘……只怕要被气死。 果然,这年头反派黑化的背后都有个合理原因。 林湘好言劝了林淮几句,她就是不肯用饭,只说等明天下午跪满叁日,她就能回去了,末了又气狠狠骂了林沅几句,说都怪林沅多事,她才被罚成了这样。 林湘看了一眼祠堂的门外,连忙打住了这个话题。 希望女主大人是个聋子。 陪林淮待了约莫一炷香时间,叮嘱对方不要把画的事告诉任何人,林湘才从祠堂里走出来。 她忐忑地去瞄林沅的脸色,对方的表情依然冷冰冰的,没有丝毫变化,也不知听没听见她和林淮的对话。 应该是没听见吧,她松了一口气。 “说完了?”林沅问她。 林湘点头。月上柳梢,话说完,她也该走了,只不过—— “你到底想用什么换啊。” “下月初一正午,你来林家一趟。” “就这个?”林湘不解其意,她来林家倒也方便,不过,为什么要指定下月初一? “剩下的,那时再说。”林沅不再多言,神秘极了。 你是杀手,不是神棍好么。 林湘怨念地离开了林府。 ˇˇˇˇˇ 话说,下一章就该元宵出场了? 我争取尽快写好他的剧情,把第二个番外放出来。 这章引用了折木的人生信条:必要的事情尽快解决。折木奉太郎我男神,《冰菓》永远的神。 -- гоцщёⓝщц.Dё (十九)又见元宵 当有件事情一直悬在心里时,再普通的日子,也会过得无比煎熬。 六月初一正午,林沅究竟想做什么? 林湘私下底问过林淮,下月初一家里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操办,林淮只是摇头,说那天府里既不请客办宴,亦非谁的生辰。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林湘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女主究竟意欲何为。 本质咸鱼的她索性放弃了思考。 既然拆穿她来历的当天,林沅没有选择杀了她,那么现在,林沅突然改变主意、打算杀她的可能性也很小。既然没有性命之忧,那林湘也不想挣扎了。反正,依林沅的恶劣性子,就算是故意逗她、玩让她日夜不得安心的小把戏也不奇怪。 她继续家和书店两点一线地每天跑。 畏惧毒辣的阳光,林湘在门上安了半透的竹帘,又在室内添了数株绿植,简单布置了一番,空气总算不再恼人的灼热。 摆脱了天气的强干扰后,每天的工作节奏变得缓慢而悠闲。教寻书识字、学着如何给顾客推荐书目、登记每一笔收支,然后是独属于她的、漫长的休憩时间——只需要坐在那里,或看杂书、或绘风景,又或者,什么也不做,只是发呆喝茶。 就好像提前进入了养老生活。 毕生追求是退休养老从此安逸无忧的林湘几乎要泪流满面:富二代就是好,她这下简直少奋斗了五十年。 林湘算了下自己这些天的花销,忙过开店之后,原主从小积攒到大的月银钱快被她挥霍了个一干二净,而距书店正式进入盈利期、收回成本,估计还需要一段时日。яǒùщⓔňщù.Dⓔ(rouwenwu.de) 剩下的钱,也不知道够不够她排一出戏的。 月夜里,林湘点起一盏油灯,将原主父亲的戏本子又拿出来细瞧。严格意义上说,这并不算装帧完好的戏本,只是一页又一页的用线装订在一起的手稿。 这是原主她爹生前所写的最后一出戏。 坦白来说,林湘其实不大喜欢这个故事。她是个俗的,一见了喜欢的故事和人物,总是恨不得书里每个人都圆圆满满、长命无忧的。对于悲剧,尤其是源于现实的悲剧,她……不忍看。 暖黄的光晕下,她的指尖轻轻抚上首页的落款。落款的字并不算特别好看,只是工整而已,但林湘却觉得,哪怕是柳大夫所提的牌匾,都没有这笔字带给她的触动大。 似有电流通过五体,从身到心的颤栗。 原主的情绪影响了她,每一次看见这些书稿,林湘都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陈拂衣。 原主的爹爹有个好听的艺名。 他的真名是什么,林湘不清楚,又或者说,这世上本也没几个人知道。一个官宦之家的公子哥,自幼落罪沦为伶人,从云到泥,那个过去的名字,对他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她不敢多想,轻轻翻过首页。 其实,哪怕不再看,林湘也能从头到尾复述整个故事,甚至——她能背下书稿中的所有字句,知晓它们在书稿里的位置。 原主一遍遍翻阅过它,从父亲离世后哭泣不绝的八九岁,到亭亭长大、沉默不语的十六七,时间让孩童成为少女,也赋予了书稿厚重与沧桑,截面起了毛边,页角轻轻蜷曲,纸张开始泛黄,它陪着原主一起变化,最后,传承到了林湘的手上。 她一字一字细看全文,眉头先是舒展,而后深蹙。 身世凄楚的戏子与富有的女郎定情,花前月下,许诺叁生,两厢厮守,诞下一女,如果故事到此落下句点,堪称一段值得传唱的爱情佳话。 而生活不断向前。 戏子只有那女郎一个,女郎却可以有无数的新欢。若戏子认清身份,安安心心做个温柔小意的小侍也就罢了,可他偏是个性烈的,生生将二人往日的恩情消磨殆尽,最后,缠绵病榻之时,只有一份份昔时二人共撰共赏的戏本,和二人所育的稚龄孩子陪在身边。 纸上爱情轰轰烈烈,若天河之水,无穷无尽,永不枯涸。而现实是残灯一豆、旧帐一顶,和幼子无助的哭嚎。 他擦净了孩子的泪,一遍遍安慰,一遍遍叮嘱,又唯恐孩子长大后忘了他的话语,便强披衣衫,重坐书案,为已尽的怨愤之作续了最后的一折。将对女儿的叮咛尽付纸上,带着淡淡的痴愁,和绵绵无尽的爱意。 亲亲吾儿,莫哭,莫怕。我此生虽跌宕,却无悔意,临别所念,唯吾儿此后一生,愿汝健康无忧,远悲苦而长喜乐,无痴爱而守长情。 林湘一直看到半夜。 油灯的灯芯挑了又挑,几乎燃至尽头。 她喝了口冷茶,去井边洗了把脸。原主她爹写戏时文辞自然,少修饰之语而情真意切,每次翻看时,她总会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心情低落许久。 爱情……陈拂衣的痴爱的确不值得学习,但是,难道相守的平淡就没有龃龉? 静夜不知道她的心事,而林湘也不需要这个夜晚做出回答,她很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 睁眼挨过长夜,她盘算着哪日去帝京的戏班一趟,尽快把这出戏的事办好。 总是压在心里,她不痛快。 这日正是五月叁十,数日不见的林淮来店里看她。 或许是因为有逃家的案底,林淮的行踪被管束地很凶,她来的时候,身后不仅跟着丫鬟,还带了两只平日一起胡闹的狐朋狗友。 为什么说是狐朋狗友呢,因为这两个人从站姿到神态,都流露出吊儿郎当的纨绔子弟气质,环佩叮当、烨然若神不假,表情却轻浮而散漫。 已经把林淮划归自家领域的林湘将两个人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越看越觉得会带坏自家的娃。 叁个锦衣女郎连同仆从乌泱泱聚在柜台边,尤其引人瞩目,林湘眼尖地瞥见店内的顾客都往这边瞅,显然是想看热闹。 她叹了口气,招手让林淮过来,无奈又疲倦:“我看你走路还不稳当,怎么还要往外跑?” 连跪叁天叁夜,这才休息了几日,这时候往外跑,林淮的膝盖是不想要了? “七姐放心,上了药的,不疼啦。”林淮一点也不在意,反而向她得意地自我夸耀:“我昨天还去跑马了呢,第二名!” 年轻人的身体就是能折腾。 看她高兴的样子,林湘也不好劝她,转移了话题:“你今天怎么来啦?” 林淮的表情立刻就严肃了,“明天就是初一了。” 林湘顿时开始脑仁发疼。 为什么要提醒她,让她干脆忘掉翘了这个约定不好么…… “七姐,明天我来接你,一定不会让你一个人面对林沅那个混蛋的!” “不用,我自己就行了。”林湘摇头。 加上林淮,不过是变成两个人来面对苦难,从结果上来看没什么区别。 林淮还要劝她两句、和她据理相争,一边无聊站着的狐朋狗友们插了话:“林淮,悄悄话说完了吗?” “就是就是,我们还没见过这位姐姐呢,林淮你也不介绍一下。” 几人通过姓名出身。 ——冯文瑜。 听到那个身着华服、眉眼细挑的二八少女这样自我介绍,林湘心头一跳。 这个名字,她耳熟。 原着里绝对有这个家伙。 是路人还是反派来着,林湘有点记不清了。熬夜让她头脑昏沉沉的,生锈一样,什么也想不起来。 两个少女说是要照顾她的生意,去另一边的书架去了,一路调笑,不时伴有对这家书店的评价。态度轻慢,像极了上位者在体察民情。 林湘没理她们,和林淮说着话,她轻揉自己的太阳穴,试图继续回想冯文瑜的身份。 可是,直到仆从抱着书册放在柜台上让她结账、两个少女催促林淮去下一个地方玩乐,林湘依然没有想起冯文瑜所属的剧情。 左右不是什么重要角色,林湘放过了自己的脑壳,把几个孩子送出门,看着她们上了马车。 正准备转回身掀帘进屋,她冷不丁瞥见一道灰色的影子拐进对面店铺的屋舍后,消失不见。 呃……元宵? 熟悉的眉眼、熟悉的身形,还有眼下那道比肤色稍淡一些的陈年旧疤,虽然穿衣风格稍有不同,但林湘笃定自己不会认错人。 附近有谁最近雇小工了? 林湘没有多想,转身进了书店。 ˇˇˇˇˇ 原主她爹的名字,取材自红拂女以及程蝶衣。不会取名星人,见谅。 又见元宵这个标题总让我想到飞刀又见飞刀,感觉顿时就多了丝儿江湖气,这和我想要塑造的元宵形象也有点相似。他是一道纯粹、神秘而沉默的影子,虽非江湖客,却也信义在心、甘舍一命。 希望后文能将元宵的这种气质传达给大家。 -- гоцщёⓝщц.Dё (二十)似他 六月初一,正午。 书店还没歇业,林沅的侍女便找上了门,说是车马备好,请她移步,言语恭谨,态度却不容推拒的强硬。 林湘嘱咐了寻书几句,佯装镇定,上了来接她的马车。 上考场却不知道考试内容,这种感觉真是讨厌。郁闷地吃着小案上的糕点,林湘掀开车帘,视线顺着街道的景物移动。 如果不是自己手脚没被束缚、眼睛也仍能视物,这种体验和被绑架也差不了多少。 视野中的建筑不断变化,从一家家商铺到帝京繁荣的主干道,再到位于城南的官宦富商聚集之所,最后,是林家高大气派的院墙。 “七小姐,到了。”车外的侍女扬声提醒。 林湘懒懒应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林淮和林沅分立在大门两侧,身后跟着撑伞打扇的丫鬟侍女若干,林湘差点有种她是什么重要人物,要走迎宾地毯、而众人前来夹道欢迎的幻视。 其实,不仅是她这样想,连守门的下人也在纳罕。林沅是林娘子最宠的女儿,而林淮是林家唯二的嫡女,她们二人势如水火已非一日,今日却站在一处,等一个几乎无人在意的庶女归家。 难道这七小姐最近又入了林娘子的眼,要一步登天了?几个下人交换着眼色,暗暗回想旧日可有得罪林七的地方。 “七姐!”见她下车,林淮立即冲她招手,而林沅,林沅一言不发,静静而立,只将目光投向她的位置。 显然,两个人的意思,都是要林湘过去。 鼓足了勇气,她迈步……走向了林淮。 虽然林沅自带冷气buff,待在她身边绝对很凉快,但是,凑近女主林湘会有压力感。яǒùщⓔňщù.Dⓔ(rouwenwu.de) 按照小说的描述,林沅是有洁癖的,还是重度,一个有洁癖的杀手,这种设定放在二次元很可爱很带感,可放在现实里……林湘只想离她八百米远。 连林沅的侍女都离她叁步远,撑伞都是林沅自己来,林湘自然也懂看眼色。万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又或者突然咳嗽,让飞沫溅到了林沅的衣服上,总之,那画面太美她不敢想象。 见人来到了自己这边,林淮牵着林湘的手,得意地抛给讨厌鬼一个“我和七姐更亲”的眼神。 而讨厌鬼并不想搭理她。 比起过程,林沅更看重结果,只要人按期而至,中间的曲折弯绕他并不关心。 收好纸伞抛给身后存在感薄弱的侍从,他第一个转身进门。 林湘见状,也赶紧拉着林淮跟上。 绕过影壁,进了垂花门,众人行在抄手游廊间,看样子是要往林娘子所居的正房而去。林湘觉得奇怪,林淮便告诉她,母亲得知她今日回家,说要摆个家宴,让大家聚上一聚。 聚上一聚。 呵,有什么可聚的?林携玉莫不是还以为,一个一心要离家自立的女儿,对这个家还有留恋之情? 林湘垂下眼睫,终究没有说出让林淮扫兴的话。 行至正堂,门口的小厮为叁人打帘,林湘松开了林淮的手,跟在她后头跨进了屋门。这个地方她先前来过一次,她和林沅就是在此地打了第一次照面。 时隔几月故地重游,林湘却只想按快进键,把时间调到二倍速、不,八倍速。 她的喜恶过于鲜明,一但讨厌起一个人,连和ta共处一室都觉得烦躁。 而林携玉,就是那个让她讨厌的人。尽管明白陈拂衣的悲剧并非只是林携玉一人之错,但是,她已经不是一个看书的读者,身在局中,怎么可能一直保持上帝视角的理性和冷静? 微微抬睫,林湘看向坐在上首的妇人。 林携玉身着华服,发丝高挽,嘴角噙笑,行动间带着富商巨贾常有的从容和善,而眼尾上挑的凤目却显示了她的精明与干练。 “请母亲安。”叁人躬身行礼。 “沅儿、淮儿……小七,坐吧。”林携玉打量着两个出落的姿容秀丽的女儿,以及立在一旁、一脸淡漠、毫无儿郎姿态的儿子,一时心下感慨万千。转瞬十数年光阴已过,她虽依旧春秋鼎盛,毫无老态,林氏商号更是如日中天,可到底……家不成家。 沅儿的婚事和未来、淮儿娇气又不够聪敏的性格,还有自小被她忽视、恨不得和家中断了联系的小七,在面前的儿女们,没一个是不让她操心的。 视线落在神色疏离、低头不语的七女上,她本想说几件旧事,叙一叙母女之情,却发觉自己连这样的旧事都寻不出来。她便随意起了个话头,“小七,我听说,淮儿离家那几日是去了你那里?” “我与八妹投缘,多留了她几日。”林湘不软不硬地顶回去,只当林携玉是在质问她为何隐瞒林淮的行踪,连句客套的抱歉都不想说。 话题中心的林淮只埋头饮茶,把对七姐的敬意又提高了一个档次。她没想到,林湘对母亲居然能这么硬气,简直快要追上转了性子的林沅了。 林沅也是,七姐也是,莫非,大病一场、魂游地府一趟能让人变得坚强? 这厢,吃瓜群众林淮正默默盘算着哪日也作一次死,而她那个被顶了一句的母亲,心情可就不妙多了。 林携玉当惯了大家长,难得想与孩子拉近关系一次,哪能忍受女儿用这种口吻顶她的话?她登时长眉一蹙,一声冷喝横在喉头,几乎要开口训诫七女两句,目光落在对方毫无反应的面颊上时,心里的气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出也不是,不出也不是。 小七的眉眼和她爹很像,林携玉曾经很喜欢,后来却厌烦了,连带着,她也不想再看见小七。 为什么呢?林携玉偶尔会想。 陈拂衣的气质明明像极了他,戏台上清清冷冷的一回眸像,戏台下热烈而绵长的情谊也像,陈拂衣的存在,仿佛时间倒转,他改换了心意,与她定了情。那为什么,自己到最后还是会厌烦呢? 眼仁微动,她又将注意力移至另一侧的林沅身上。 丰盈的面容、流艳的五官,微蹙的眉心,和寒光照庭的神韵。皆似他一般。 她消了和小七改善关系的心思。 这一顿饭吃得没滋没味的。 林娘子心情不虞,林沅本就话少,而林湘,她懒得说话,饭厅内的气氛很是压抑,只有不太会看气氛的林淮以为大家只是在守“食不言”的规矩,吃得很是开心。 家宴一过,几个人出了正房。或许是林湘的错觉,她总觉得女主大人的情绪变得暴躁了些。 看来,不喜欢这家宴的并非她一个。 心里升起一点儿革命战友间惺惺相惜的情谊,她对林沅的态度放开了些,不再那么畏惧:“现在可以告诉我,让我今天过来是要做什么了吧?” 说真的,林湘好奇极了。林沅这种话说一半、剩下一半下回分解的行径太吊人胃口了。 她眼也不眨盯着林沅,期待对方能给个解释。 她身边的林淮也跟着帮腔:“对!你叫七姐来到底有什么阴谋?” 林沅依旧不答。现在还没到时辰,若在此时说了,林湘定然不肯依从。 “竹峙,给小七撑伞。” 叫竹峙的男子应了,步步靠近,想将那把先前由林沅拿着的纸伞往她头上撑。 竹峙?林湘仓皇闪开叁大步。 妈的女主突然叫她的忠犬刺客靠近自己干什么? 见七姐这般反应,林淮忙护在她身前,瞪向林沅:“七姐和我撑一把就够了,哪需要你的破伞?” 林沅才不理她,只看向拿伞的男人,淡淡道:“竹峙。” 竹峙明白,这是主子让他不用顾忌、依命行事。尽管不明主子为何今日突然将他带在人前、在众人面前直言他的代号,又让他为亲人撑伞,但命令大于一切。他一个错步,就绕开了护着林湘的众人,将伞抖开,撑在了林湘的头上。 林湘只觉眼前一花,一道阴影打在了她脸上,转头一看,刺客男主竹峙寡言而阴郁的面庞近在咫尺。 林湘自问,光凭借和女主同为穿越者的老乡关系,是绝对不够让被原着盖戳为顶级刺客的男主之一为她保驾护航、撑伞遮阴的。 这哪里是在给她打伞,分明是看住她的人,不让她逃跑。 日哦,宴无好宴,会无好会。今天她认栽了。以后,要是再主动晃悠到女主面前,自投罗网,她就是狗。林湘暗暗立誓,全然忘了,flag的设立就是用来被打破的。 心知来者不善,林湘决定赶紧让林淮走人:“八妹,你先回去吧,我和她有事要谈,改日再来找你玩。” 她拼命给林淮使眼色,希望林淮快走。 是先撤退,还是留下陪七姐共患难,林淮很是犹豫,没等她做出选择,林沅就替她选了,“林淮,你也一起。” 语气稍作停顿,他看着林湘,道:“我新得了上好的颜料与画册,打算请二位一同赏玩。” 就只是这样?林湘不太相信。连竹峙都请了出来,这家伙一定有什么阴谋! 注视着她警惕万分的模样,林沅悄悄勾唇。 ——像怕他一样,林湘似乎,很怕竹峙? ˇˇˇˇˇ 没错没错。林家上一代是狗血的替身梗。 林沅的身世是参考古早小说里的女主身世设定的,我前面说过,林沅有皇家血脉,大家懂的,狗血值拉满。 不过,林携玉对林沅没有那种想法!从小疼到大的孩子,正常人都不会有想法的!恋童癖当我没说。 -- (二十一)结怨 天染轻绯,暮色四合。 池边的风带着几许湿意,徐徐吹过园中的草木,夕阳里的花木随长风而婆娑,草叶下的虫鸟和摇枝以低鸣。这本是个让人无比愉快的黄昏。 ——如果林湘没有被点住穴道的话。 站在池边,她动弹不得,身体僵硬有如木偶,只能瞪着一双惊恐的招子,目视林沅的步步靠近。 林湘知道,没有人会来救她—— 一旁的林淮早已被竹峙制住,双手被其反绞在背后,任她怎么挣扎,都无法挣开竹峙的束缚。而仆人们早被尽数支走,此刻水池边除了他们四个,再没有一个过路人。 水池,她,林沅,林淮,傍晚,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还有——同一批人。 林沅想做什么不言而喻。 疯子,她难道以为穿越是在做实验?只要满足同样的条件,就能得到同一个结果?! 不管林湘在心底咒骂了对方多少句,也不管林淮口中说出了多么过份的话语、又是如何挣扎叫嚷,林沅始终维持着那副淡漠的神色,只有在抬手给她解开穴道要推她入水的那一瞬,才小幅度地皱起了眉。 就仿佛,她不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而是一块碍了对方的眼、连踢走都会嫌脏的垃圾。 噩梦里原主的感受与此刻的现实重迭。 水液从口腔鼻孔涌进气管的不适感,拼命挣扎也抓不住倚仗的绝望感,眼前诡异而扭曲的暗色世界,震进耳膜里的咕嘟气泡音…… 一分钟,两分钟,又或者,一年,还是两年,濒死的槽糕体验让时间失去了衡量的尺度,林湘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林沅一直在心中默默计算着时间,眼见水面漾起的波纹越来越小,他扔给竹峙一个眼神。 早受过主子吩咐的竹峙立刻放开了林淮,“噗通”一声跳进水中。 “七姐!” 竹峙刚带着林湘游到池边,林淮就扑了过去。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看这样的场景了。几个月前,林湘也是这么被下人带上了水池,双眼紧闭,脸色惨白,接着,就命悬一线,几乎身死。 一双被缚多时的手臂还隐隐作痛,若是换作平日,林淮定然会哭上一哭,但现在,她只是抱住了身上湿冷冷的七姐,用力地挥臂,不停拍打着林湘的后背,希望能让对方将一肚子的池子都吐出来。 也不知是她拍背的方法不对,还是气力不够,明明上一次下人用同样的方法救醒了落水的七姐,但林淮上手时,林湘却怎样也咳不出水来。 竹峙见状,蹲下身来,轻轻在对应的穴道上点了几下,接着使力在林湘背后一拍,林湘便重重咳嗽起来,吐出好大一滩水液。 眼看脸色苍白的女子睫毛轻颤,似乎就要清醒过来。林淮一直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回来,顾不得许多,她抱紧了林湘,泣不成声。 “别……哭……咳咳……”林湘轻轻出声。她的声音沙哑得不像话,只觉得喉咙和鼻腔似灼烧起来,难受得要命,眼前也模模糊糊的。 死里逃生的经历一点也不美妙。 靠在林淮的怀中,林湘努力睁开酸涩的双眼,她甚至不太清楚自己现在是死是活,只觉得一阵又一阵的耳鸣头昏,连五脏六腑都是冷的。 发生了什么呢?为什么有人在哭? 有人把她抱在怀里,力道大得让人不适,也有人牵起她的手腕,指头带着温热的触感,“七小姐现在的脉象很不稳,主子,要不要请个大夫?” 七小姐……那是谁? “带她回去,大夫已经候着了。”有谁这样说道,声线如冰。 林湘下意识浑身一颤。 林沅…… 她努力把视线望向声源处,视野中,那人红黑二色的长袍晕成了一片,白皙的面庞更是模糊不清、看不分明,可林湘仿佛能看清楚对方的表情,和推她入水时是一样的,林沅有双不喜不悲、漠视一切的眼睛。 她是个没人性没底线的疯子。 林湘彻底晕了过去。 再睁开眼时,耳边幽幽怨怨,似是有人在哭;而天色昏暗,一灯如豆,宛若鬼片现场。 这一切都太过熟悉,就像她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只不过这一次,在她眼前哭泣的姑娘,从寻书变成了林淮。 不同于上次的迷茫与疑惑,这一次,林湘醒来,心里只剩一个念头—— 妈的,她要和林沅同归于尽! 虽然一直不想和女主打交道,但是,林湘从没讨厌过林沅。若真受不了林沅的个性,她怎么可能把小说从头看到了尾? 她知道,林沅对敌人下手利落,却不是嗜杀之人,因此,哪怕很害怕林沅对自己做些什么,林湘却一直怀有小小的侥幸心理:这可是她一路看着成长的女主唉,虽然是个杀手,但绝对不是个坏人。 但是,一个对杀人习以为常的人,道德底线能有多高? 她是个心狠手黑的人,毋庸置疑。 “七姐,你终于醒了……”注意到林湘睁开眼睛,林淮吸吸鼻子,腾地站了起来:“我去给你找大夫来!” 可能是落水的时候伤到了嗓子,林湘说不出话来,没法阻止林淮离开的身影,她只能躺在陌生的房间里,盯着床上的罗帐发呆。 林沅,她把女主的名字在心里念了又念,咬牙切齿。落水的经历实在过于可怖,对于差点死自己的杀人凶手,曾经看书时攒下的那点对女主的好感值压根就不够她扣的。 林湘恨不得将对方剥皮抽筋,把林沅的头摁进水里再拉回岸上,反反复复重复一千次、一万次。 她猛吸一口气,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落进喉管的空气却似一把细针,密密麻麻扎进肉里,从口腔到气管,细细碎碎的疼。 疼痛令她的怒火越烧越旺。 理智无数遍告诉她:忍了吧,林沅有女主光环,当了多少年的杀手,简直是人精中的人精,你斗不过人家的。但一股气就是憋在心里—— 她又不是泥人,难道活该被人玩弄、被人捏扁揉圆? 林沅想把她推到水池里便推,想把她救上岸便救,凭什么呢?! 佛系到极点的林湘第一次开始仔细回忆小说的所有剧情。林沅一路混成女帝,可不是一路顺风、毫无波折的。光凭林湘自己,的确做不了什么,但只要在剧情关节点轻轻一推—— 听到脚步声渐渐靠近,林湘收回思绪,她低下眼帘,摆出虚弱的样子,乖乖让大夫为她诊脉治病。 ——林沅,咱们走着瞧。 夜更深。 初一的夜晚并不见月光,林沅的寝屋还和往常一样,只点了两根昏黄的烛火。 连瑛从室外进来,停在里屋和外屋的交界之处,屈膝跪下,道:“主子,七小姐人已经醒了。”犹豫再叁,她又添了一句:“七小姐她看着不大高兴,应许是对主子……心怀怨愤。” 若没有怨愤,才是一件奇事。连瑛有些想不明白,主子今日为何要这样做。无缘无故的,偏又捉弄七小姐,用的还是之前的法子,这种一而再的行径,不是平白给正夫一系递把柄吗? 这不,八小姐将主子的行径向林娘子处一告,主子就……又吃了一顿鞭子。 “你且下去,不必管她。” 林沅披着外袍坐在书案前,他刚上过伤药,碍于上次的教训,林携玉这次到底不敢下重手,他身上的鞭痕几乎不见血色。一顿不痛不痒的鞭子,换一个验证林湘身份来历的机会,这笔交易值得。 林湘湿淋淋、惨兮兮的面容又浮现在他眼前。 心怀怨愤才好。林湘的脾气看上去很是和软,希望在差点溺水身亡之后,她能够硬气一些。不然,岂不是白白浪费了今日的鞭刑? 容色艳丽的男人懒懒打了一个哈欠,随后轻唤一直躲在屋内的下属。 “竹峙。” 身着黑衣的男性刺客迅速现于人前。 “我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林沅如此道。 ˇˇˇˇˇ 看到这章,大家估计也猜到为什么这两天我没更了。林沅的行为是之前就定下的,但湘湘的反应其实和原大纲有很大的不同。这间接导致了,后面的一部分剧情不能再依照既定的思路展开。 当时开文纯粹是头脑一热。很多东西没有细想,只有个简单的轮廓。所以,不得不花时间重新梳理了一下剧情的走向。 我知道,林沅这章的行为绝对是颗雷,但他的确会做出这种事,“互相伤害”是他和湘湘认识对方的第一步,远在他们建立起复杂的感情之前。 -- (二十二)两月 辰时初刻。 辛茗如往常一般,在街巷口贩卖早食。夏日天亮得早,到了辰时,早点摊的生意已经开始冷落。他总算清闲下来,放慢了手头的工作,只等客人点明要饼,他才开始现做。 辛茗自小便踩着板凳和厨房打交道,十二岁那年,就帮着父亲接管了早点摊的活儿,对一应流程熟稔到几乎不用眼睛、凭手感便能做到毫无差错的地步。 油亮光滑的面团在他手下擀面杖的推滚与手指的拉拽间,变得形状浑圆而薄厚适中,点点翠绿的葱花与淡黄的油酥从雪白的饼皮中露出,说不出的漂亮诱人。 将擀好的饼铺在铁板上,伴着滋滋作响的油声,他掀开案板上的白布,那里面放着裹好油酥、只待擀开的面团。 只剩两块了。 目光在放在木案最左侧的莹白面团上停顿一息,他抬起手,拿了右侧白面上点着葱花的那块,重复之前擀饼的动作。 往日,林湘都是这个时间走到巷口,叫他小哥,说要他做一个不放葱的酥油饼。可四天了,已经整整四天,最左侧的这块没有葱花的面团做成的酥油饼,都被他带回家,进了小弟阿笑的肚子。 自己欠着的账明明还没有抵消,林湘她……为什么不来了? 又抬起头往巷子那一头看去,那个总是步履懒散的姑娘依旧不见踪影,辛茗心下烦躁,将手上擀好的饼皮摁上了铁板。 不讲信用! 日渐东升,来吃早食的客人越来越少,巳时过半的时候,早点摊前已经一个食客都不见了 。 手里捏着那块放了许久的面团,辛茗又看了一眼巷口。 再等一炷香,要是林湘不来,这个饼,就还带回家给阿笑吃。 擀面杖将圆润的面团擀成瘪瘪的椭圆形,辛茗放慢了手上的速度,缓缓将面饼擀制成形。 给林湘特制的酥油饼,除了用一点葱油代替了葱花之外,就连油酥的分量,辛茗也加了不少。既然和林湘约定了要以早点钱来抵债,他便特地为林湘的食物多加了里料,以此来抹消一顿早点里他可能赚取的那一丁点儿薄利。 若是明日,林湘还不来,他便不为她单做了。辛茗盯着案板上光润而油亮的半成品,这里头油酥放得太多,阿弟容易上火,总吃这些也不好。 小语应该会爱吃吧?只要和林湘那厮扯上关系,小语就像被人蒙住眼睛一般,毫无判断能力。 那以后就小语和阿笑换着吃。 在心里敲定了办法,辛茗低下头,开始煎今晨最后一个酥油饼。 都这个点了,辛茗还在卖早点? 准备去书店上班的林湘犹豫着要不要顺便吃个早午餐。在林家休养了两日,一养到有力气下床,林湘便迫不及待跑了。她养病的房间就在林沅的院子里,在那儿住着她膈应。 说来奇怪,为了验证是否能通过死亡的方式回去,林沅明明能做出将她推下水池这种疯子科学家的操作,但后来,她活蹦乱跳离开时,林沅也没有多大的反应,至少,完全没有一个得知实验失败、不能回到现代的人该有的失望。 或许,林沅这一系列行为的背后还有别的目的。但无论如何,林湘受了一场大罪是真的;对林沅的好感度跌至负999是真的;想搞死对方的心情也是真的。 走到食摊前,她轻轻咳了一声,等辛茗闻声抬头,才用沙哑的嗓音道:“要一碗粥,一个鸡蛋。” 几日不见,她的声音怎么哑成了这样?身形似乎也清减了许多,淡青的春衣穿在身上,看着宽大而厚重,仿佛见风就倒,眉宇更是盈着一股苍白的憔悴。 辛茗仰脸打量她,张了张唇,想问个究竟出来。她这幅模样,连他见了也心生担忧,若是被小语碰见了,岂不是要心疼死? “好。” 每日的早点还有剩余,为林湘盛了一碗米粥,又端上两个鸡蛋,他站在桌边,看着林湘细细吞咽的样子,忍耐了许久的疑惑终于道出:“林姑娘,你这是…病了?” 林湘点头,她的嗓子从落水后就走了音,大夫说是不小心伤了喉咙,让她少说些话,慢慢养着,因而,她言简意赅道:“意外。” 早点摊空荡荡的,除了她再没有第二个客人,想着方才辛茗正在煎的酥油饼,她问:“你用过早饭了?” 辛茗不明白她为何突然关心这个,轻轻摇头,“我平日都是收了摊回家吃的。”早点铺的东西是要卖钱的,他不舍得动。 “饼。”林湘扭头看了一眼辛茗煎饼的摊子,她当然认得那是特意做给她的,“我这两日不能吃硬物,你吃了吧。” 那是带回家给阿笑的。 辛茗本想这么和她解释,但林湘已经起身,去粥桶用长勺刮了几下,给他盛了半碗粥出来,“吃吧。”她说,“我请。” 把瓷碗往他的方向推了推,林湘忍不住出言提醒:“要吃早饭。”她上辈子就是因为不好好吃饭,才怎么也长不高。 拗不过她,辛茗只好拿了饼来,坐在林湘对面开始用饭。 这还是辛茗第一次坐在早点摊上吃饭,还是跟客人一起吃。他不自在地拿着勺子在米粥里搅动,平日要干活,辛茗吃饭从不细嚼慢咽,他没那个工夫,食物只要进了肚子就行。但坐在林湘面前——辛茗总算能够理解为什么小语每次都刻意磨磨蹭蹭,一口粥喝半天了。 在她低下眼睫,慢条斯理、小口吞咽的时候,辛茗压根不敢像平日那般风卷残云,怕得到对方的侧目而视。 辛茗不喜欢这种感觉。 与对方同桌而食也好,下意识地注意自己的吃相也好,都很讨厌。 都很讨厌。 他皱起眉,加快了进食的速度,狠狠咬下一块酥油饼,吃得脸颊微鼓,还要分出心神注意林湘的表情,结果,林湘不仅没露出嫌恶的样子,还冲他笑了一下。 发白的嘴唇因进食而添了一丝淡红,偏圆的杏眼弯弯,多了潋滟的神采,她笑起来的时候,那张苍白而憔悴面孔刹时活了过来,显出几分清丽与朝气来。 偷看别人被发现的刺激让辛茗心下一跳,他连忙低下头,然后小小地,咬了一口手中的饼,慢慢地咀嚼。 无缘无故的,这家伙冲他笑做什么?平白吓了他一跳。 用过早饭,林湘慢慢往书店走。 卧床不起的那两天,她让林家的下人通知了寻书,说她要在林家待上两日,让寻书自己先开店营业。也不知,寻书这几日能不能一个人把书店看顾好。 掀开竹帘,寻书就站在柜台后面,见她进来,原本稳重的面容骤然变色。林湘知道寻书是在为她现在的样子担忧,忙简单解释了两句,安抚下对方的情绪。 寻书将书店照看得很好,中午歇业的时候,她把这几日记下的账拿给林湘看,全写在两张宣纸上,寻书识字还不算全,一些书目的名字明显是照猫画虎比上去的,但已经写的不错了,生意和之前相比也差不多。 现在是六月初,到八月十五还有两月有余,现在多教寻书一些,等到了八月,寻书应该能一个人理清账目、看好书店。 林湘松了一口气。 傍晚关店的时候,寻书执意要陪她回家。站在门边,她等着寻书关门上锁。小姑娘今天一整天很把她看得很紧,什么也不让她做。 林湘目光闪烁。她其实应该养养身体再来店里的,但时间过一天少一天,她能自由支配的闲时间不多了。 “林老板。” 柳大夫不知什么时候从药铺里走了出来,神色担忧:“看过大夫了吗?”几日不见,林湘瘦了一些,也变得……不那么快乐了。 一个医生问她看没看过医生,实在是太怪的。林湘有点想笑,她撇了下嘴角,怕它突兀地扬起来,一字字认真答了:“看过的,包了药。” “那就好。”他道。 若是之前,他露出担心的神情时,林湘至少会宽慰一句,或许还会出言解释她突然病了的原因。柳砚青能听出她声音里的哑意,他知道,小姑娘现在不能多言。但忍不住的,他总想把原因归咎为对方对他的疏远。 放弃心中不理性的分析,他维持着普通邻里应有的尺度,出言提醒:“千万注意身体。若有不适之症,我的医馆就在这里。” ——生了病也好,不开心也好,你可以随时来找我。这样的话,不该是一个邻里说的。 -- (二十叁)皎皎出云之月 旭日高升,林淮穿了身利落的骑服,和冯子瑜一路长街纵马,绕过无数街巷,最后停在林湘的书舍前。 翻身下马,掀开半透的竹帘,她跨过门槛,未见人先出声,喊道:“七姐,我来找你啦。” 林淮抬眼一扫,七姐和她的侍女两人坐在了一块,似乎在说什么小话。那侍女手里捧着一本幼童启蒙的读物,一字字念着,而七姐不时赞许地点头。 听见她的声音,林湘抬起头,将手指放在了嘴唇上,示意林淮保持安静。林淮撇撇嘴,和冯子瑜两个人去了另一头翻书架打发时间,郁闷地等七姐忙完。 小半炷香的工夫,寻书才磕绊绊念到最后一句:“……只此呈示,万无一失。” “林湘姐,我念得对吗?”寻书放下书,不安地询问林湘的意见。 “超级好,基本上没有读错的音。”看着寻书勾起唇角羞赧浅笑的模样,林湘暗暗感叹,多好一读书的苗子,怎么就白白耽误了呢。 林湘对古人的叁十六字母半通不通的,她更习惯现代的声母韵母表,但那些又不好教给寻书,故而每次教寻书认字音,她都是直接告诉这字读什么。所幸寻书有个好脑瓜,在她这种死记硬背式的教法下也能记住。 表扬了寻书几句,她把几个读错的字音跟寻书一一说了,又教了对方一回,接着,才从柜台后出来,去找林淮。 瞥了一眼冲她轻佻微笑、抬手打招呼的冯子瑜,林湘权当没看见这人,只对林淮道:“今天怎么没让下人跟着?迷路了怎么办?” “有阿瑜陪着我啊,她会认路的!”林淮全然没有注意到七姐和好友间的不和谐,嗓音欢快极了,“阿瑜说她想和七姐交个朋友,要请你吃饭,对吧阿瑜?” “没错,我听闻阿淮离家那几日,都是七姐您在‘照顾’,所以想谢谢您收留了阿淮。”冯子瑜笑眯眯的,语气听着和善极了。 比起照顾,她更想说是欺负吧。看这笑的,简直是来寻仇嘛。林湘懒得和对方话里打机锋,托林沅的福,她后来认真回忆剧情,终于想起了这个冯子瑜是何来历。 冯子瑜是一个世家大族出身的浪荡女郎,家里扶持九皇女登基,林沅恢复皇室成员的身份后,冯家与正夫席云勾结,而冯子瑜就是中间的传话筒。最后事件暴露,她一家全被林沅给端了。 书里没提过,冯子瑜居然和林淮还是朋友,果然,这年头反派角色都抱团似的登场。 林湘对轻浮的人设从不感冒,因此,她一点也不想花费宝贵的时间和冯子瑜交际。没多做思考,她直接拒绝了这场鸿门宴,“算了,我今天有事。” “哦?贵店的生意似乎没那么忙碌?”冯子瑜的目光在书店内逡巡,继续微笑。 你直接说书店里没几个客人得了。林湘嘴角一抽,“我真的有事,马上就出门。”所以没空跟你瞎唠。 林湘打听了一下这附近的几个比较出名的戏班子,准备去问问人家收不收戏本。除了寻书,她最挂心的就是这个了。 总要赶在八月十五拜月宴之前解决才行。 耐不住林淮询问,她向对方解释了自己要找戏班排演戏目的事。 “阿瑜喜欢听戏!”林淮飞快地把自己的朋友卖了,“这件事找她帮忙准没错,对吧?”她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冯子瑜。 冯子瑜并不想帮忙。 从林淮前两日和她细数与七姐同甘共苦、受讨厌鬼磋磨的经历后。冯子瑜看林湘就分外不爽。阿淮是个傻的,什么人都亲近,一个薄待过她的庶姐,有什么值得挂心的? 怀着参与进去搞破坏的心理,她道:“对,在下对帝京的大小戏班略知一二,七姐若有用得到的地方,但说无妨。” 看林湘似有拒绝之意,她补充说:“这戏班归根结底,是下九流的行当,自古以来,惯是先敬罗衣后敬人。七姐您若一个人去询问情况,只怕——”抖抖衣袖,冯子瑜轻轻一笑,意味深长:“会失落而归。” 您的威胁可以说的更明白点,反正林淮又听不出来。林湘在心底呵呵呵。她最近真是倒霉透了,净遇到这些欺负人的玩意儿。 最后,叁人一起出了门。 林湘不会骑马,也没有马可骑,冯子瑜便雇了一架马车来,叁人同乘。 “帝京的戏班不少,其中最出名的,当属金府、昼航、集秀、符明四班。四班各有所擅,亦各有所短……故而,恐怕要等七姐先透露戏本所属戏种,我才能斗胆推荐一二了。”倚靠着马车的软垫,冯子瑜摇着折扇,姿态从容而闲适,对帝京戏班如数家珍,看起来的确像个爱看戏的人。 林湘想了想,将戏种和戏本的大致情节跟她说了。 这故事听着有点耳熟。林淮盯着七姐手里的戏本子,在心中苦思冥想,难道她以前看过这个故事? 冯子瑜倒是听明白了,强忍住嗤笑的冲动,她答:“如果是这样,那我便推荐金府班和集秀班了。” “能具体说一下集秀班吗?”林湘记得,八月十五那天,在皇宫破例举办的拜月宴上唱戏的,可不就是这家戏班嘛。 “集秀班啊,”想了一下这个戏班的故事,冯子瑜低声感叹,“说起来,它也算是一步登天了。” 清清嗓子,冯子瑜将集秀班的来历过往娓娓道来: “几年之前,集秀班还只是个不见经传的普通戏班,并无多少名气。直到——五年前的拜月宴。” “那年拜月宴,爱看戏的皇太女恰好前去观礼。集秀班排了一出《夕子问月》,从曲到词,皆精妙绝伦,饰演夕子的男伶更是表现极佳、声动四座。拜月宴结束以后,皇太女不提它戏,单独赞了《夕子问月》。那扮夕子的男伶不仅得了皇太女‘皎皎出云之月’的夸奖、更是被特赐了‘明月’之名。” “从此之后,皇太女每年都会去拜月宴,而每次都定要看明月的《夕子问月》一戏,集秀班借着这股子东风,慢慢抖起来了,一跃登上帝京最受瞩目的戏班之列。” “后来,我慕名去看过那个明月的戏,的确是色艺双绝,皎皎出云之月,太女殿下的形容不假,难怪啊难怪,身边佳人环绕的太女殿下会独独垂青一个戏子。” 说至此处,冯子瑜来了兴致,将道听途说而来的“明月公子二叁传闻”细细道来。 果然,无论什么时候,是个人都有一颗八卦的心。林湘听得一头黑线。从上一辈子起,她对演艺圈那点乌漆嘛黑的破事就不关注,听都听吐了。比起什么明月,她还是对皇太女和拜月宴更感兴趣。 这个倒霉的太女,再过几天就该死了,似乎就是这月月尾吧。发挥着上政治课时左耳进右耳出的能力,林湘权当没听见冯文瑜口述的桃色八卦,只专心想着太女的事情。 太女一死,那些个皇子皇孙窥伺储君之位,搅得帝京人仰马翻,林沅就是这个时候,才恢复了之前的身份,进了帝京权利中心的。 然后,在女帝缅怀太女破例在宫内举办的拜月宴上,林沅受了算计,最后逃出了皇宫,昏迷在路边的暗巷里。 在小说里,设置这个剧情是为了让女主和其中一位男主扯上交集,但是嘛,林湘决定抢先男主大人一步。 反正林沅都昏迷了,把对方套上麻袋打一顿、再这样那样应该很容易做到吧。 一遍遍的在心里想着到时候的行动计划,林湘也不觉得时间流逝,没过多久,一行人便到了集秀班。 冯文瑜这张脸很好刷,她们没受阻挠,很轻松地见到了班主。痛苦的商业互吹、例行寒暄后,林湘说明了来意,递上自己誊抄后的戏本,不抱希望地等着班主的回复。 这么大名头的戏班,她不觉得单凭冯文瑜一个人能左右得了结果。 “这位姑娘的戏本,写得自然是很好的。”粗略看了几页戏本,班主开口。 林湘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到,这后头肯定跟着个但是。 又一个上午被浪费掉了。她看着班主,把期待值调到了最低,听对方宣告结果。 ˇˇˇˇˇ 冯子瑜和林湘对对方的态度就是:你离我家孩子远点。 明月这个名字,取自“明明如月,何时可掇”,意象和意境都很美。当然,这里“明月”的意象肯定和短歌行里的有所出入,不是指人才,请把这个短句单拎出来看。 -- гоцщёⓝщц.Dё (二十四)诉衷情 “只是……眼看八月在即,生旦乐师们都一门心思扑在了拜月宴上,着实抽不出时间另排一出戏目。” 班主面露难色,拒绝的很是委婉。 这种名声在外的大戏班本就不可能用无名小卒的戏本。林湘点点头,并不失望。接过班主递还的戏本,她正准备请辞,冯子瑜却上前几步,和班主小声嘀咕了两句。 读唇语这种高技术含量的东西林湘不会。但她清楚,冯文瑜肯定搞了鬼。不然,戏班的班主不会突然改了口风,带她去找编演戏文的先生。 一连见了两位,对方都推说事忙,直到班主推开第叁扇门,发丝泛白而精神矍铄的老妇人接了戏本,看了两页,半晌不语。 “刘老?”班主轻轻唤她。 老妪这才回神,从纸张上抬起视线,她将林湘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通,突然问:“你姓林?” “没错,敝姓林,单名一个湘字。”林湘有些纳闷。班主之前分明为她们互通了名姓,这刘老看着还不到犯糊涂的年龄,怎地又问了一遍? “诉衷情……这出戏我接了。”妇人轻抚戏文扉页上的题字,喃喃自语,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知有没有再听林湘的回复。 闻言,林湘立刻去看站在林淮身边的冯文瑜,她有点怀疑是这家伙从中搞鬼。 但是,看冯文瑜的样子,似乎也不像是知情的?不仅一双细长的眼睛睁得颇圆,连摇扇子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林湘只好把注意力重新放回刘老身上。可刘老只是翻看着手里的戏本子,一点也没有再多说两句话的意思。 出了集秀班,林湘寻了个由头,把林淮支到街对角买冰食,她自己则和冯子瑜留守原地。яǒùщⓔňщù.Dⓔ(rouwenwu.de) “阿淮还真是听你的话,居然肯替你跑腿买冰食。”怨念地盯着友人远去的背影,冯子瑜简直想替自己鸣不平。林淮这厮什么时候这么好性儿了,听两句软话就肯跑腿? “你拜托她帮忙,她也会帮的。”林湘把自家的小孩支走,并不是为了和冯子瑜说这些,因此,没在林淮这个话题上久聊,她直接问:“冯小姐,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究竟对班主说了什么?” 提起这件事,冯子瑜不平衡的心理痛快了许多,眨眨眼,她脸上的笑容神秘而风流,“你猜?” 猜猜猜猜个鬼,丫的谜语人就该滚出哥谭。 敛声正色,林湘难得开启怼人模式: “我最近很忙,没空陪你猜谜。冯小姐,我直接说了,你讨厌我差使八妹,可以,尽管讨厌就是,反正我也不那么喜欢你。但是,如果你想在排戏这件事上偷偷搞什么小动作,抱歉,待会儿我就会和八妹一起登门造访贵府,顺便告诉你母亲,你金屋藏娇私纳小倌儿的事。” 林湘平时其实很少和人呛声,若不是被林沅欺负得狠了,一肚子的火不得发泄,整个人进入了破罐子破摔的状态,像当街威胁别人、直言告家长这种操作,她是断然做不出的。 林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反常,她只觉得通体舒畅。欣赏着对方渐渐垮掉的微笑,她不紧不慢递上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听说,令堂有意与皇室攀亲,故而冯小姐直到现在,家中连个暖床的小厮都没有?” 被捏到软肋的冯子瑜气得牙痒痒。哪个女郎像她这么惨,十八九岁还没近过男色?好色有错吗?私养小倌有错吗?!人不风流枉少年,居然把这种事情捅到亲长面前告小状,林湘的心比怕不是比墨汁还黑。 还有嘴上不把门的林淮,自己这是交了什么专捅篓子一百年的狐朋狗友。冯子瑜摁了摁额角,心快凉透了,“阿淮她连这个都告诉你?” 小说里写着呢,你自己去看啊。面对谜语人,林湘选择以毒攻毒:“哎呀,不如冯小姐你猜猜看?” 正午的太阳热意惊人,林湘身子骨尚且虚弱,受不得毒日头,倚靠着砖墙,整个人缩在阴影下,她掏出手绢,擦擦脸颊上的汗,好整以暇地开口:“冯小姐,你慢慢想,不急的,反正八妹还没回来。” 瞥了一眼端着冰食正往这边走的林淮,冯子瑜权衡再叁,咬牙说了: “那时候,我对班主说,这戏本子但接无妨,只管从她手里多捞些银两,吊她几个月,最后找个由头,辞了这出戏一拍两散便是,后果我担着。” 日哦,这家伙果然没安好心。 “但是,那个刘老不像是你安排的人?”林湘有点好奇。 “不是她。”说到刘老,冯子瑜也很烦,本来,班主都悄悄打了手势,示意其他人不要接这个本子了,谁知道那个刘老是怎么回事,傻不愣登的,一点也不会看眼色。“班主找的是一个刚入行的小先生,刚好借你的戏练练手。” 鉴定完毕,这家伙和那个班主不止没安好心,整颗心还都烂透了。花她的钱不办事还想借她攒经验值升级,想得这么美怎么不去种桃树? 林湘在心里呵呵呵。 林淮端着瓷碗回来时,见到的便是一个看天、一个看地,互相不搭理甚至离得八步远的两人。 把没冰过的那碗酸梅汤交给七姐,她蹭到自家好友身边:“怎么回事?” 冯子瑜不说话,只是冲她伸手,示意把碗给她。 “你自己去买,这是我的。”林淮才不应她。大老远端两碗酸梅汤回来,都给了别人她喝什么? “你不是不吃路边摊么?”冯子瑜觉得奇怪。 “其实……还行吧,天好热的。”林淮微微拧眉,有点纠结,“而且,路边摊也不会喝了闹肚子啊。”在七姐家里的时候,她试着吃过巷口的早点,味道还挺好? 这家伙是谁她不认识,请把她熟悉的那个挑剔得不行的林淮还给她。什么都莫得喝的冯子瑜仰头望天,开始怀疑人生。 这天黄昏,林湘正教着寻书如何计算账目,刘老掀开竹帘,从屋外走了进来。 “您怎么来了?”林湘一愣,忙迎了上去,问道:“可是戏本有什么不合宜的地方需要修改?” 刘闲山摇头,张目四顾店内的陈设,她没头没尾冒出一句:“这家店倒是变了许多。” 这种感怀的语气、在戏班工作、之前还询问过她的姓名,林湘把这几条消息稍加联系,试探地问:“您认识我父亲?” 刘闲山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戏本我已经看完了,诉衷情这个名字,不像是他起的。” “是我拟的。”林湘有点忐忑,“家父走前并未给这出戏取名,这个名字,是我几天前加的,是不是……不合适?” 惜流芳,诉衷情,想到上一世的诗词,身为取名废的林湘便取了这么一个名字。 流芳易逝惜者何,衷情尽诉哪堪听。 除了自惜自伤、自诉自听以外,哪能指望旁人动容呢? “不,这个名字很好。”刘闲山喟然轻叹,“惜时书舍这名字也好。”比惜流芳强多了。 “你父亲……他走了多久?” “将近九年了。” 缄默,除了缄默还是缄默。刘闲山不说话,神色凄然,似在伤怀过往,林湘也不晓得怎么安慰对方。 她不清楚刘闲山和原主父亲的关系,万一说错了话,就得不偿失了。所幸店里备了凉茶,提壶倒了一杯,她塞到刘老手里,等对方伤怀完毕。 人世浮沉多年,刘闲山很快调整好情绪,“让你见笑了。” 手指摩挲着杯沿,她望着里头的水液,出言解释道:“我和你父亲往岁有些交情,那时,我还不在集秀班待着。他是个喜欢戏的孩子,每次写了戏本,都会请我过目,我们……算是以笔墨论交。难得听见故交的消息,一时失态了。” 杯中茶叶泛碧,波纹悠悠,映着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容。 刘闲山当年劝过那孩子的,可惜没劝住,总归,对方还留下个女儿来,肯记得他的好,想帮他完成少时的梦想。 也罢。 “这出戏,我会帮你排的,也算是我为故友尽一份心。”刘闲山承诺,郑重极了。 ˇˇˇˇˇ 最近更新应该不会很频繁哈,一边忙着找工作一边又要改论文。心慌慌的,总是静不下来。前几章写得不算好,我都不敢看第二遍,遣词造句上该调整的地方太多,而我最近能分给这篇文的关注和时间又太少。等至少忙过一边,闲下来之后后再小修一下吧。 又,惜流芳叁个字源自于一首我很喜欢的宋词,讲得是一位卖笑歌女的辛酸苦楚。这里分享给大家: 诉衷情·眉意(欧阳修) 清晨帘幕卷轻霜,呵手试梅妆。都缘自有离恨,故画作远山长。 思往事,惜流芳,易成伤。拟歌先敛,欲笑还颦,最断人肠。 -- гоцщёⓝщц.Dё (二十五)竹峙 闲话叙过,她带着刘老回家给陈拂衣的牌位上一炷香。 路上,刘闲山跟她讲了一些关于陈拂衣的旧事。夕阳之下,年迈的妇人拄着拐杖,步履缓慢,声线苍老,面孔的轮廓被晚霞镀上一层赤红,说不尽的颓唐衰败之象。 离在集秀班拜会刘老只隔了半日之久,下午再见她时,她看着就突然老了许多。 林湘能感觉到,虽然刘老口口声声,说原主父亲只是她的旧友,但实际上,刘老是将陈拂衣当成了自家孩子看的。她说起与陈拂衣争执词曲寸步不让时,面上好笑、怀念、慈爱,各色情绪混杂,溢于言表,最后归于淡淡的悲戚,这种反应,让林湘着实不知该如何是好。 比起暗暗伤怀的刘老,反倒是她,不像是陈拂衣的亲人。若是之前的林湘站在这儿,估计已经和刘老相顾无言、泪洒千行了吧。不似现在,她想劝刘老一下,都觉得自己没那个资格。 她仰脸去看天边绚丽的晚霞。 “林湘”啊“林湘”,倘若你在天有灵,你现在又是个什么心情呢? 回程的路上碰见了徐语。少年牵着小小的孩子从另一条街道走过来,应该是他的亲人,一大一小两个脸上都带着笑。 见了她,徐语脸上的笑容更开怀了,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藏不住的雀跃,像是有焰火“噌”地在他眼中点燃。林湘登时停住了步子,别过眼看向别处,不敢在他喜悦的微笑上停留。 ——前几日,徐语在她面前哭了。 那是林湘落水后和他的第一次碰面,林湘吃着辛茗特意为她做的粉丝包子,还没冲徐语打招呼,他就蹙着眉、一脸焦忧地询问她为何气色不好。яǒùщⓔňщù.Dⓔ(rouwenwu.de) 林湘刚简单解释了两句,少年的泪便唐突落了下来,小声责怨她为什么要往池塘边去,接着,又劝她多在家休息两天,先养好自己的身子。 凝视着他带泪的面容,林湘怔然失神。少年棕黑色的眼瞳里盈着被揉碎的水光,透明的液体点点下落,打在木质的桌面上,也落在她心上。 纠结已久的问题终于得出了答案,她无法不承认这个事实,那就是——徐语是喜欢她的,不是错觉。 谁会因为一个朋友生了病,就担心得直掉眼泪呢? 林湘固然母胎单身,却也不至于连这点眼力见都没有。可正因为发现了,她才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徐语。 林湘是个不擅长社交的姑娘,聊天对象常年局限于身边常见面的几人。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互联网放大了她的这一缺点,平日聊天时嘴总比脑子转得快,而网上聊天多了个打字的环节,有条件再叁斟酌自己的话语之后,所有的回复似乎都不合适。她的聊天对话框经常删了再写,写了再删,最后止于好的、谢谢以及各类表情包。久而久之,微信和QQ对她的意义只剩下通知消息的班级群和工作群。 试问,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指望她有过男朋友或者追求者?又怎么可能指望她拥有处理感情问题的经验? 见了徐语,林湘紧张得手都不知道放在哪儿了,五指握成拳状,糟践着自己的衣衫,她尽量牵起嘴角,也冲对方笑一笑:“嗯,晚上好。” 这反应若是换做不知情的外人来看,哪像是徐语喜欢她呢,分明就是她欠了徐语的债,到死线还不上了。 至少,刘闲山就摸不着头脑。她跟着林湘一起止住脚步,自觉停下了对往昔的追忆,目光在不远处牵孩子的少年与林湘之间来回审度。 徐语也注意到了往日孤零零一个的林湘,今天身边突然多出个慈目善面的老妇人。 顶着老妇人好奇望来的目光,听着自己小弟“她是谁呀”的稚嫩询问声,徐语低下头,目光凝在林湘绞着衣料的苍白手指上,他收敛了笑容,黑色的眼睫如蝶翼般轻轻颤动: “晚上好。我……我只是陪阿弟出来走走,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回去了。” 不是没注意到这两日林湘在他面前的反常和下意识的疏远,但有些话,他一个未嫁的儿郎,私下底尚且说不出口,更何况,两人身边还都有陪伴的时候呢? “好。那个,徐语,我送送你?”林湘抿了抿唇,她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疏远徐语会让对方难过,但装作不知情、继续保持之前的相处方式,简直是在吊着这个孩子,给他虚无缥缈的希望。 “不用了。”徐语摇头,反而劝她:“林湘姐,你早些回家吧,傍晚风大,小心别受了凉。” 小心别受了凉。 目送徐语牵着孩子走远,成为背景中的一个黑点,林湘本就不佳的心情变得更差了。 少年少女的初恋应该像一场玫瑰色的梦,就算经年之后回过头再看,也该是色彩斑斓的,永远闪着万丈光芒。可徐语为什么偏偏看中了她呢。 林湘自认自己没那么好,尤其是性格,可以说是糟糕透顶。被拒绝的伤心还是其次,林湘很怕……自己会变成对方不愿意再回忆起的一段黑历史。 她不想让一个少年真挚的喜欢碎成骨灰。 身边还有旁人,林湘只好收起一肚子的忧心,装作无事发生,道:“刘老,咱们也走吧?” 这么一打岔,刘闲山也无心再与她聊陈拂衣的旧事,林湘搀扶着对方,默默走回了家中。 上了香,叙过旧,用罢晚饭,刘闲山离开之后,林湘独自坐在屋檐下看炉火,为自己熬煮今晚的药汤。 瓦罐里的药是林湘后来找柳大夫再配的。在林家时,她没有对大夫讲自己每晚都不得安眠,害怕这种情绪不能让林沅有机会知道,这次她虽然没死,但谁晓得,下一次林沅会对她做些什么? 然而,即使新药方里已经添了安神的药材,林湘喝着也没什么区别。 哑掉的嗓音,不时的冷颤,见到水后下意识的恐惧感,还有一个个不敢入睡又陡然惊醒的夜晚,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在提醒她:她受过罪,忘不了,忍不下,甚至,还时刻警惕着对方不知何时会出现的下一次心血来潮。 但是,正因为愤怒、正因为害怕—— 林湘捏紧了扇火用的蒲扇,用力之大,连指节也发白泛青。 八月十五拜月宴,集秀班的《夕子问月》只是宴上回忆已故的皇太女的添头,宴会真正的主角,是新封的穆城王林沅。 林沅是皇室的血脉不假,只不过,她并非在任女帝风流一夜、林娘子带绿帽的产物,而是上一任女帝的遗腹子。 上任女帝御驾亲征、北伐蛮族不成,回程骤然离世,怀孕的凤君下落不明,离奇失踪,王位空悬,战功赫赫的现任天子不得已才登上了帝位。当然,这只是宣传给百姓的说辞。在朝的文武百官都清楚,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政变。 今皇以战功昭着于世,故而重武夫而轻文臣,问政二十年,朝内积怨颇深,若非如此,在皇太女刚刚病亡、下任王储未定的当头,林沅也不会因为长着一张和前凤君如出一辙的脸,就被文臣中的一系推到政局前,和女帝打擂台。 这帮文臣所图的,是敲打得位不正的当今天子,搅浑下任王储人选的深潭,可惜,他们算盘打得精明,为林沅谋了个“疑为先皇之女”的名头,却没想到,林沅是真的身负先皇血脉。 天子咬牙认下了这个来路不明的侄女,御封穆城王,以无限恩宠,来昭示自己对前任女帝的怀念与尊恭。 而她的几个女儿以及她们各自的支持者,却有沉不住气的,希望给这个王储之位上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个教训。 悼念已逝太女的拜月宴,便在这暗流涌动之中,拉开了帷幕。 皇女亲设杀局,天子暗中推波,任凭林沅万千提防小心,也只是在竹峙拼死的掩护下,勉强逃出了死局,最后体力不支,昏倒在了皇宫附近无人的街巷里。 很多事情,林湘已经想好,包括该如何定位林沅所在的街道位置,又如何将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但是,具体该怎么报复林沅,她一直拿不定主意。 这件事无非两个选项,要么小心策划,找一种不会暴露自己的法子折磨林沅一回,出了这口恶气也便罢了;要么,她狠心咬牙,反正林沅伤得很重,把人揍一顿后直接放着不管,见死不救,对方必然会去见阎王。 前一个办法成功率太低,林湘不是熟练掌握作案手法、能事后清除自己所有在场痕迹的天才犯罪者,但林沅却是实打实不掺假的杀手。她要如何小心行事,才能在事后避免对方的报复?退一万步讲,即便林沅真的没发现这件事是她干的,作为对方的穿越者同乡,谁能保证林沅不会有下一次的心血来潮、拿她取乐?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直接干掉林沅是最理智的选择。 可是—— 炉火的滚滚烟气升腾,倒映在林湘涣散的瞳光之中,也遮掩了她面孔上的动摇与挣扎。 见死不救哪里是咬咬牙、心一狠,就能做出的行为?就算林沅不把人命当回事儿,她还能像这个东西一样,也放弃做人底线? 松开扇火的竹扇,林湘摊开手掌,盯着自己瘦弱而缺少血色的手心看。 这双手,平日里连条鱼都不敢杀的。 夜半躺在床上,林湘毫无困意,黑暗就像照妖镜,无声滋养着人心中的一切负面情绪。比如愤怒、憎恨,又比如极端、恶毒,还有……懦弱与退缩。 白昼给了她实施计划的动能,而黑夜,黑夜让她冲动得想买一把匕首,又软弱得数度想放弃反击。 烦躁地翻了个身,林湘强迫自己去回想那日黄昏水池边发生的事情。 漠然朝她靠近的林沅,以及沉默着任一切发生、又下水救了她的竹峙。 竹峙…… 等等,为什么那一天竹峙会在场?! 林湘猛然坐直了身子,五指成拳抵在额心,她蹙眉闭眼,努力回忆六月初一那日的一点一滴。 下了马车,林沅等在门口,她撑了伞,进门时将它抛给了竹峙。竹峙的存在感很低,那时,林湘甚至没注意到他。 后来,叁人辞别了林娘子,她问林沅到底要做什么,林沅没答,只是让竹峙给她撑伞。不是张叁也不是李四,林沅很清楚的喊了“竹峙”二字。 纵然她和林淮都不可能听说过刺客竹峙的大名,但林沅竟然能连伪装都不屑,直呼竹峙的本名,这太奇怪了。要知道,竹峙一直是林沅暗地里的王牌,几乎从不现于人前。 若只是为了看住丝毫不通武艺的她,在池边制住林淮、最后把她从水池里捞出来,哪个下人不行,为什么,林沅会毫不遮掩地动用竹峙? 那天一定有什么只能由竹峙来做的事情。 林湘彻底睡不着了。 竹峙…… 在心里反复念着这个名字,林湘懊恼地锤了两下自己的脑门。 六月初一那天,她做错了事。 “竹峙,给小七撑伞。”当时,林沅点出了竹峙的名字。然后呢?她因为这个名字,仓皇无状,向后猛退数步,而林淮发现了她的抵触,出言维护了她。 问题就出在这里。 她不该有那么大的反应。 她不该因为竹峙的靠近浑身僵硬、警惕不已。无论是作为穿越者林湘,还是作为林家小七林湘,她都不该认识竹峙,更不该知道这个名字所代表的意义。 如果林沅直呼竹峙之名的用意在这里,那么……为什么? 痛苦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林湘简直要疯掉了。 日哦,小说常见套路,就算穿书者知道全部剧情,也照样无法过平静的生活。要么,人家女主重生了,要么,原剧情背后还另有隐情。总之,就是不肯让人安安生生活着。 女主重生了吧?!一定是吧?然后发现早死了的人还在活着,所以在试探她是不是也是重生的?! 林湘几乎想放弃思考。 她一个智力平平的普通人,虽然是个推理迷,但只是个啥都推理不出的推理迷,哪能摸得透林沅那个心机深沉的狗比段位高低? 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柯南谁都好,她男神折木也行,跪求上天给她一个召唤阵,能召唤这些侦探中的一个就好,孩子智商低,救救她吧。 ˇˇˇˇˇ 我特么真羡慕湘湘啊,设定里她的男神是折木,只活到二零二一年二月份,没能看到巨人最终话,好耶!(胡言乱语) -- (二十六)红痕 第二天,林湘是顶着黑眼圈爬下床的。 她昨晚琢磨了一宿,始终不觉得林沅是个重生货。通过林淮,她也算了解林家这些天发生的事,与书中别无二致。倘若林沅真是重生,怎会和上一世行动轨迹全然相同? 唯一的变数是她,只在她。林家众人所做出的任何与书中不一致的行为,指向的对象都是林湘自己。 然而,即便林沅没有重生,她依旧对自己起了疑心。 林湘不清楚究竟是她哪里露了马脚,还是林沅本性多疑,总之,竹峙是试探她的那颗旗子。可惜,林湘自乱了阵脚,暴露了自己并不是个什么也不知情的普通穿越者的事实。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想下去,那林沅推她入水的举动,也有了另一层内涵。 若她因此一命呜呼,身体换了新主人,很好,穿越小实验成功了。倘若她命大没有死成,憎恨也好,害怕也罢,不理智的情绪会推着她走,让她试图做出些什么。 所以,在她活蹦乱跳离开林家时,林沅才一点都不失望。林沅在等待她做出异常之举,并以此来验证她的底细。 踏出家门,做出欣赏晨光的样子,她用余光暗暗扫视平日熟悉的每一处街景。 林沅不是坐以待毙的性格,不会乖乖等着她行动,然后再被动应对。如果事情真如她所想,那林沅一定会派人跟着她,摸清楚她每日都在做些什么。 这种从日常片场跳进谍战片场的感觉糟糕透了。 去书店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和她打过照面的行人,林湘都觉得对方可能是林沅的爪牙,简直要得“总有刁民想害朕”的被害妄想症。 她就这么精神紧绷着走到早点摊。犹豫了一下,想到和小哥的约定,林湘还是坐在了餐桌前。 辛茗小哥很快将包子和米粥端了过来。他今天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沉默着放下了碗,带起一声粗瓷与木料相撞的动静。 若是平时,林湘察觉到他的异样,会小心翼翼看他两眼,兴许还会冲辛茗友善地笑上一笑。但今日,林湘没那个心思。忧心忡忡地用着早饭,她耳听六路眼观八方,徐语一直没有出现。松一口气之余,她又忍不住担心起徐语,怕是自己昨日伤了他的心。 一天天的,这都什么事呢。 低下了头,她恹恹一勺勺把粥往嘴里送。 林湘自问,她不想被人伤害,也不想去伤害别人。她毕生所求,不过是普通平静地活着,过着昨天和今天、今天和明天没什么不同的日子。可林沅也好,徐语也好,怎么就偏偏盯上了她呢。 林湘着实想不通。 “辛茗小哥,”离开之前,她走到食摊前,低声询问辛茗,“欠款快抵完了吧?” 铁铲打在饼上,极酥脆的一响,辛茗抬眼,面前的女人一副没睡足、不想搭理这个世界的缺觉相。将心中没消下去的怒气更加明晃晃摆在脸上,辛茗短哼一声,道:“按你的食量,再吃叁个月还差不多。” 林湘依旧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轻轻点头,又问:“若我晚上也在这儿吃呢?很快就能清了账吧?” 这女人不愿意在这儿吃饭,是要跟小语撇清关系,再不见他,还是——她厌烦了日复一日、滋味差不多的早点? 油声滋滋,又一个饼煎好,辛茗利落地将其铲了出来,手背却不小心被飞起的油点溅了一下,灼灼烧疼了起来。捂住被烫到的位置,他盯着林湘,几个呼吸过去,她眨了两下眼睛。 吃了炮仗似的,他不悦地回复:“一日两顿,叁月打个对折,一月半,你连这都不会算么?” “那就这样吧,一月半。”林湘从善如流改口。她确实忘了如何去算,脑子木愣愣的,一时转不过来。 待林湘离开后,辛茗照例去收拾她用过的碗筷,他依然心存怒意,眼睛却冷不丁扫见了餐碟里那只留给他的包子。那包子白嫩嫩、孤伶伶,上头的褶皱如花一样可爱。 积聚的愤怒忽然消散了些。 那天,林湘日头高悬才来吃早饭。她嗓子受了伤,不能吞咽硬物,辛茗与她同坐一桌,吃了为她而做的酥油饼。 翌日,她盘中的早点从酥油饼变成了两只素包。林湘受宠若惊,感动极了的模样,还和善地询问他是否用过早食。他摇头,对方便用“不吃饭会长不高”云云的幼稚言论吓他,不顾他的嗤笑,在餐碟中剩下一只未曾动过的包子。 林湘在同龄女性中个头并不算高挑,而辛茗只到她的肩膀。 愤愤连皮带馅咬下一大口包子,他很认真地品尝味道,粉丝弹牙,鸡蛋留香,表皮松软,纵然已经开始变凉,他的包子依旧很好吃。 再之后,林湘再没说过那些幼稚话,但包子总是放在那里,每天如此,日日皆然。仿佛心照不宣的默契。 辛茗像平日那般,伸手去拿这只包子,准备叁两下解决掉自己的早食。指腹挨上半冷的包子皮时,他发现自己手背上添了一块红痕。 庖厨多年,辛茗已经很久没被热油烫伤过。 不对劲。 松开了那只包子,他像是触到了火苗与刀刃,遽然缩回了手,身体也猛地向后退了一步,险些撞上一只长凳。 不对劲! 再也不看那张未收拾的餐桌和上头无人去吃的包子,逃回食摊前,他将发红的手背放到唇边,轻轻吹着气 。 吐息很热,对止疼毫无作用,无异于火上浇油。辛茗却一无所觉,黑色的眼眸失了神采,嘴唇微微张开,徐徐地向手上吹气。 手背疼吗?不算是疼。 往素再疼的伤、再重的担,辛茗都咬牙挺过,从不示弱,也从不对他人言说。被一点热油溅到又算什么?也值得他立刻捂手、事后吹伤? 不对劲…… 他的生气是不对的,消气也是不对的。他的手上不该有热油烫出的红痕,手里更不应拿着他人转手又还给他的包子。 “再来两个饼子。”一张桌上的食客喊道。 “好嘞。”辛茗不再替伤处吹气,放下了手,他握住擀面杖,开始擀制饼皮。 紧窄而偏短的衣袖被拉到手腕两寸以上,露出少年白皙纤瘦的两腕。他常年劳作的双手远不如这对手腕漂亮,沾了面粉依旧看着肤质粗糙。 拿着擀面杖的右手动作麻利地几乎只能看见残影,而残影上,一串红痕艳艳,隋颖而晃,如若蝶飞。 ˇˇˇˇˇ 辛茗的情绪写得有点隐晦哈,担心自己没传达到位,但又不能更点得明了,因为,辛茗就是这么别扭的一个少年。 -- (二十七)听戏 (po网速太慢,花了一个多小时回复完大家最近的评论,总是就是十分感谢!打算过两天写一个可爱的童话风番外谢谢大家!顺带庆贺500珠。不过,采访一下,童话向的话,大家会对现在的名字出戏吗?) 发现自己的身份可能暴露后的日子,林湘的生活似乎也没发生多大的波澜。每天早晨吃过早点,去书店教寻书识字、顺带营业。下午则开始去集秀班报到,陪着刘老筹划《诉衷情》的排演事宜。偶尔接待一下来找她的林淮和冯子瑜,不时苦恼一番少年徐语的情事,还有,间歇性地走神,想着拜月宴和林沅。 只是,她再也没有在乎过书店的营收情况,对于排戏要花的银钱更是眼都不眨一下,彻底不再想未来该如何去过。 六月中的某天早晨,林湘伏在书案上,饱蘸了墨汁在宣纸上写招工的告示,寻书站在一旁盯着她的字瞧,待她放下了笔,低下头颅去吹纸上半湿的墨迹时,寻书才闷闷开口:“林湘姐,你真的不要这家书舍了?” 这些日子,书店的一应事物,林湘没有一样是不慢慢放手让寻书来管的。这家店面本就不大,两人就足以照看,此时再招工,为的是接替谁的位置不言而喻。 看着寻书沉静而哀伤的眼睛,林湘有些说不出话来。 寻书是个聪明的姑娘,虽然她平日里对林湘要做的事情从不反驳,行事一根筋不知变通,但她心里想的、手上做的,永远比嘴上的话要多。但凡一件事,连寻书都忍不住开口询问了,那她一定是……纠结极了。 “我……当然要它的。”沉默了一会儿,林湘勉强笑笑。目光从寻书脸上离开,在书店内这个她无比熟悉的空间久久驻留,她放在桌上的手不自然地碰了碰写满字的宣纸。 “你也知道的,我最近还有其他事要忙。招工是找个人来帮你,总不能,书舍的事都让你一个人操心吧?” “我知道,这些天我的不开心吓到了你。但是,我保证,只要还活着,我是绝对不会抛弃这家店不管的。”她安抚性地拉住了寻书的手,说话时的语气远没有文字本身来得坚决。 这样的许诺安慰不了谁,只不过是说给自己听的。 寻书欲言又止,什么也没说,显然是不信的,但又习惯了将她的言语当做不容辩驳的律令。 林湘最讨厌她和寻书之间这层无形的厚壁罩,掐了一把小姑娘还有些婴儿肥的脸,凑近了对方,她尽量轻快地说:“好啦,别哭丧着脸,笑一笑嘛,下午还要去听戏呢。” “那,林湘姐,我帮你梳个头吧。”寻书说着,盯着她胸前松垮垮的长辫,从身上摸出一把木梳来。“平日里,女郎家率性些也好,但正式的场合,要和八小姐和冯小姐一同出去,还是该挽上一头青丝的。”寻书苦口婆心地劝。 寻书有心教一教她该如何挽发。 上一次林湘回家时的发型便是寻书替她梳的。其实,就算从今往后都由自己帮着梳头,寻书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按林湘姐的身份,这些事情本就不是她该会的。 只是,林湘姐性子懒散,对俗物一向是不大通的,什么也不挂心,更不爱和旁人走得近,就像是风筝,轻飘飘飞在半空上。回了一趟林家,又病了一场后就更甚了,连笑容都少了很多,时常一个人呆呆地神游天外,寻书有些害怕,她觉得,她该把人往地上拉一拉。 林湘姐身上,该多一些人间烟火气。 “像这样,用簪子把头发绕几圈,转两下,然后把簪子插进头发里,剩下的一点发尾别进发髻里。”叁两下把发髻梳好,寻书理了理发髻的造型,问她:“灵蛇髻很简单的,林湘姐要不要自己试试?” 好像确实挺简单的。侧了侧头,在铜镜中打量自己的发型,林湘应了:“好吧。”这种程度,哪怕她是个手残应该也能轻松做到。 拔掉簪子,一头长发自然垂落,可能是因为她没有在转圈圈,怎么说呢,完全没有电视剧里突然散开头发时的惊艳效果。 第一步,梳成马尾,第二步,拿簪子在头发上绕几圈,第叁步……啊,头发散了。 林湘一连试了好几次,不是簪不住就是造型不漂亮,买好书过来结账的顾客看着她那副拿着簪子如临大敌的样子,捂起嘴笑了几下,林湘泄了气,簪子也不顾了,抬手遮住脸自闭,等那顾客人走了才放开手。 扎头发都不会,她果然不配当一个古代人。 她最近难得这副生动的表情。寻书也笑起来,用梳子重新给她梳了个更正式更复杂的发式,鼓励她:“没关系,林湘姐可以慢慢学,我会梳很多种发式,都教给你。”就像林湘姐一个个教她认字那样,慢慢地来。 中午,一辆马车停在店门口,林淮掀开车帘,招手让她和寻书上去。 这算是一场四人的听戏之行。 集秀班今天下午在会馆出演《仙台亭》中《惜流芳》一折,其中,饰演郎君的,恰巧是集秀班的当家名角儿明月。 凡明月登场,戏票必一价难求,刘老当时请她去看戏时,便直言她们只是在戏台边旁观,耳朵听一听唱腔念白、眼睛略沾一沾手眼身法步,也就够了。 “明月他……唱戏还有算些天分,这出《惜流芳》,唱得比你父亲当年还要好些,既然有机会,就去看看吧。”那时,刘老道。 林湘这才知晓,原来她以为不合适的“惜流芳”牌匾是应在了此处,它是林携玉和陈拂衣初相遇时,陈拂衣在戏台上所唱的曲目。 难得有娱乐活动,林湘便邀请了寻书,谁知林淮知道了,非要和她同去,还拉上了爱戏的冯子瑜一起。 坦白来说,林湘不太想带上她俩。寻书在她们面前时总会表现得过分恭谨局促,她们也不能把寻书当成平等的玩伴看。这样玩也玩不开心。可林湘不太会拒绝人,尤其是,对方并无恶意的时候。 让寻书把门锁了,林湘先上了马车,压低了声音,板着脸又告诫了两个人几句。 “我知道了。”林淮哪里不清楚林湘特别宝贝那个小丫鬟?面颊微鼓,林淮为七姐的偏心与不信任有点不开心,但谁让这次出去玩是她硬要跟上的呢。于是,她冲林湘气呼呼保证,“我会把七姐你的朋友也当朋友看的。”说完,她扯了扯冯子瑜的衣袖。 “我尽量。”冯子瑜也抬手表态。 冯子瑜是来看新奇的,她以前从未待在戏台侧边听过戏,对同伴是谁倒不在意。反正她也不像林淮,会时刻注意保持一个女郎应有的姿态。 四人还算相安无事地到了会馆。 刘老领行,她和寻书在台子侧边摆着的条凳上落座,至于林淮和冯子瑜,她托刘老在她身边添了俩个绣墩。 戏班子还在后台准备登台,会馆内戏迷已经落座了不少,有几个还特意跑来跟冯子瑜打招呼,请她去她们那边坐,显然是熟人了。 冯子瑜一一拒了,兴致盎然地跟叁人科普今日要演的戏目。 “《仙台亭》里就属《惜流芳》这一段最好。那梦郎故地重游,又至仙台亭。想起昔年闺中优游度岁,在亭中对月穿针,对未来妻主寄予遐思无限。而如今,连不因岁月而改的亭台都衰草丛生、破败凋敝。一念山河破碎,又念身若浮萍,不由悲从心来,独作哀声。” “梦郎身出名门,虽因时落魄,多受磋磨,但步态、身段、神韵,都有讲究,要哀而有志,窘不掩清,形衰然气存,不是谁都能扮好的。” “然也,冯小姐见解超群。”一旁的刘闲山点头附和。 “还好还好。”冯子瑜嘴上谦虚,笑得却煞是得意,清清嗓子,她甚至开始献声,“戚戚亭上雀——” 鉴定完毕,冯子瑜的唱功完全配不上她的见识。 林湘和林淮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捂住了耳朵。寻书看了看她们,犹豫后也抬起了手。 几人在台下闹了这一阵,乐声响起,出将处的戏帘拉开,一个身着淡蓝戏服的伶人从门内步来。 哀而有志,窘不掩清。 林湘想着冯子瑜方才的评语。陈拂衣的身世和梦郎何其相像,先尊而后微,他当初,是不是也和梦郎有同样的心境呢? 她很认真地去观察台上的明月,想从对方身上找出一点陈拂衣当年的影子。 浓施了粉墨的伶人抖开衣袖,时走时停,步至戏台正中央,一路上,一双含情目半敛,两只玉雕手轻抬。 登亭路上,他停,他看,他叹息,直到,他发现了一只从亭檐掠向它处的孤雀。 戚戚亭上雀,欲往何枝歇。 明月的歌声非常惊艳,要林湘来形容,是将谢的牡丹,含着哀婉与憔悴,底色却是时节催不坏的清贵气。 尽管没有字幕、听不懂所有词曲,尽管位置偏僻、视觉体验不好,她们几个还是沉醉在了明月的演出中,直至那道身影进了入相的帘子。 寻书默默用手帕擦着眼泪,林淮想着梦郎的经历低落不语,而林淮转脸往别处看,不肯让人发现自己的失态。 冯子瑜从痴醉中回神,见叁人这副样子,笑容狭促,故意问:“这出戏如何?” “阿瑜你还笑!”林淮指责她,“你太没有同情了!” “这戏我从小听到大好么。”冯子瑜翻了个白眼,“请了你多少次,一直不来,现在知道戏是个好东西了吧。” 林淮没办法反驳。 父亲讨厌听戏,在父亲的影响下,她也从小对戏院敬而远之。若不是因为七姐被林沅欺负是由去祠堂见她而起,七姐最近的精神不佳她亦有责任,林淮是断然不会来听戏的。 她对林湘始终存有愧疚。 冯子瑜说,她面对七姐时魔怔了似的,都不像她了,但过分亲近也是,破例退让也是,都是因愧疚而始。 不过,七姐本人亦值得她那么做。 有个道理父亲没有教她,但林淮从书里学到过。那就是,对你好的人,你也应该对她好。回握住林湘为了安慰她而覆上的手,林淮提议道:“我们去后台看梦郎怎么样?” 她看戏时注意到,林湘的目光一直凝在那男伶身上,从未移开过。 七姐应该会想见那个什么“明月”吧,林淮暗暗想。 ˇˇˇˇˇ 这章本来是准备昨天发的,写着写着睡着了2333,最近熬夜太多。还有,好消息,如果顺利,再过个四五天,我就彻底清闲啦,到时候就有空多更文,以及修修前面看不顺眼的地方了。 又,文盲鱼前面搞错了一个词的意思,逡巡不等于环顾,它的释义是有所顾虑而徘徊或者不敢前进。希望大家不要被我误导。 -- ρǒ①捌.ǒЯℊ (二十八)心情好只需要一句 林湘对明月没什么兴趣。她是那种很典型的吃鸡蛋不想见母鸡的人,既然喜欢,远远观望就好,离得近了,看清白玉上的微瑕有什么趣? 可是,看了一圈,林淮似乎很有兴致的样子,冯子瑜没吱声,而寻书是沉默的,但眼睛忽闪,显然也很期待。 集体活动里林湘一向随大溜,别人玩得开心她就快乐,于是,她道:“好吧。” “你们自去便可,不必管我。”刘老挥挥手,让她们走了。 四人被班主领着,进了戏班子歇息的地方。明月独占一个小隔间,门帘拉着,看不见里面的场景。 林淮正要掀帘抬脚往里进,班主拉住了她,表情为难:“林八小姐,您先别着急啊。”安抚完林淮的情绪,班主陪笑,好言解释:“明月他性子怪,不爱见外人,就是面见皇太女殿下……”她说着,拱手以示尊敬,“他也是爱笑不笑的。诸位且等等,明月他一会儿就出来了。” 班主既然搬出了皇太女的名号,林淮还是知道轻重的。她瞄了眼七姐,对方看着也不像很想进屋。 没等她们跟着班主去待客室等候,几根白皙的手指掀开了藏青布帘。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 林湘脑中忽地冒出这句古诗来。身为一个画画的,这样的色彩映衬对她而言,属实如画一般惹人遐想。 布帘一点点掀开,先露出一只戴着银镯的漂亮手腕,然后是月白色的层层纱衣,再接着,是绸缎一样的乌发,和一张姿容奇绝、神笼清寒的脸。ρο1⒏οRɡ(po18.org) 皎若出云之月。林湘本以为这是句夸人的虚话,可明月当真有月一样的气质与清辉。袅娜而轻愁,恰合这一世界对男子的审美,难怪,他会那么受人追捧。 明月没想到门口竟站着几位外客,脚步稍顿,他盈盈屈身一礼,礼数周全,声音动听,调子却没多大起伏:“多谢诸位捧场。”这话听不出丝毫感激之意。 不同于台上受时磋磨的梦郎,台下的明月少了憔悴,多了拒人千里的傲性儿。不过,明月嘛,自该高悬天际,独挂空中,光华皎皎、清辉泛寒,独独垂青某人才跌了份儿。 但林湘继而想到明月的身份,他一个伶人,真的能如表露出的一样,只是一轮明月吗? 不该妄加猜测旁人的。林湘忙打住了自己不应该的脑内妄想。 回程路上,四人坐在马车里,还在讨论今天的事。林淮圣贤书读得太多,就想娶个气质型的高门公子,玩软解语、夜添香那套,不管梦郎还是明月,都很符合她的择偶标准,她便多念了几句。 “说起来,皇太女最近病得越发重了。”冯子瑜兴致勃勃给林淮出馊主意,“等……那什么了,你砸钱,我帮忙,咱们动作利落点,运气好了,指不定能把那个明月搂回家。” “我不喜欢戏子,”林淮很认真的摇头,“你喜欢你去,别带着我。” “换做别人还成,明月啊,算了,我不爱他那调调,玩着没趣儿。”冯子瑜更喜欢热情款的。 旁听已久的林湘终于忍不住了:“能少说两句吗?” 纵然她清楚,依林淮和冯子瑜的家境,养个小情儿太正常了,但是,当着她的面,把一个有一面之缘的人当货物一样讨论,林湘心里……不舒服。 马车内沉寂了片刻。 林淮偷瞄坐在对面的七姐,林湘垂眼看地,微微咬唇,像是在懊恼自己方才的发火,她似乎想去揪自己的辫子,指头却碰了个空,只好把手慢慢放在了膝上。 “抱歉,我有点失态了。”林湘轻声道。 冯子瑜从另一边挪过来,坐到她身边,一只手搭在她肩上,另一只手“唰”地展开扇子,给她扇风,笑嘻嘻活跃气氛:“瞧把我们七姐气的,喜欢他?” 林湘知道对方是在给她台阶下,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僵,又不能顺着冯子瑜的话说,她想了半天,难得说了次谎话:“其实吧,我更喜欢你一点儿。” 冯子瑜默默拿开了放在她肩上的蹄子,屁股往旁边挪了挪。 林淮笑得歪倒在软榻上。好半天,才忍住笑意,自然地转移了话题:“阿瑜你争气一点,我七姐说喜欢你,我保媒,嫁给她嘛,我七姐人很好的。” 冯子瑜纸扇一合,把它往林淮脸上扔,又悲又愤:“嫁个鬼,我祖母还指望我尚皇子呢。”她的未来,注定了一片惨淡。 接住纸扇摇了两下,林淮很没同情心:“可怜的阿瑜,我就好啦,以后可以娶一个钟意的高门公子。” “早歇了这份心思吧。”冯子瑜不开心,便出言打击她:“高门公子一个个心思深着呢,你这脑袋,小心后院起火,被人玩死。” “你这是一家之言。”林淮举例反驳:“我父亲就是高门大户出身,我们家就很好。”她就是以父亲为标准在找正夫的。 听罢,林湘忍不住扶额。 真遇到席云那样的,林湘绝对会举一个牌子提醒过于天真的小傻子,上书:“快跑”。 “其实,正院的下人们都在传,娘子有意和孟家结亲。”许久没开口的寻书犹豫出声。她虽没有明言,但这时候提起,显然婚事是要落到林淮头上的。 林淮差点蹦起来。“这婚事不是林沅的吗?她都行簪礼了。” 论起行商,孟家比异军突起的林携玉家底更甚。孟家游商起业,传承数代,连漠北和海南都有门路,人脉极广,只要出得起价,没有孟家找不来的宝贝。 林淮自然知道母亲一直想与孟家结亲,疏通自家在外地的商路。但是,大龄未婚的明明是林沅,她风华正茂,往上数,好几个庶姐都还没娶夫,她一个妹妹,先长姐而结亲不合理法。 “五小姐至今房内连个小侍都没有,娘子更是一点也没有给她说亲的迹象,而且,而且……”寻书一脸纠结,后来,索性连话也不说了,一双杏眸紧盯着林湘看,嘴唇颤动。 林湘忙拉住她的手,轻轻顺着她的背,“没关系,不着急,慢慢说啊。” “林湘姐,我不害怕的。”寻书冲她笑笑,“我答应过别人要保密,所以后面的事不能说了。” “保密?”冯子瑜顿时来了精神,凑了过来:“林沅有什么秘密?说来听听,我们口风很紧的。” 这家伙一看就是那种嘴上没门还爱窥探别人隐私的人,林湘嫌弃地把冯子瑜挤过来的肩膀推开。 “没错。”一旁的林淮也不住点头。 她们俩对着寻书一阵软磨硬泡、威逼利诱,可寻书是谁?这丫头认定的事,五头驴都拉不回来。林湘让出了位置,由着叁个人闹去。 反正有她在,冯子瑜也不可能对寻书做些什么。 快到书店时,连最执着的林淮都泄了气,不再去想林沅的事,开始自顾自失落,“听说,孟家这一代家主的正夫好像是半个番邦人,总是抛头露面的,我可不想有个高高壮壮、还爱往外跑的夫婿……” 林淮软解语、夜添香的美梦无情破碎了。 “放心,你父亲肯定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冯子瑜拍了拍她的肩,故意逗她:“实在不行,你就离家出走,你七姐肯定会再收留你一回的。” 这人能不能少煽风点火。看着被带偏,已经在计划下次离家出走要带什么的林淮,林湘叹了口气,保证道:“这门亲事不会成的,别担心。” 再过几日,林沅突然被御封穆城王,林携玉哪里还顾得上女儿的亲事和扩张生意?而孟家,自然也会掂量能不能下河趟这浑水。 回到书舍后,冯子瑜和林淮各拉着林湘说了会儿话。 “看在你是阿淮认可的亲人的份儿上,我好心提醒一句。”书舍角落里,冯子瑜难得敛声正色,她细长的眼睛里一但没了笑意,五官便无端凌厉了叁分,吊儿郎当的浪荡气质荡然无存: “明月这人,你远远欣赏一下就好,若真把他当成了天上的明月,最后搞得自己失魂落魄,可不怪我。”冯子瑜冷眼瞧着,自认为林湘今日的生气是因为对明月起了心思。 除了那日排戏之事,林湘还没像今天似的,对其他人讲过半句冷语。不是为了明月,还能是什么呢? “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看到的明月是在立人设?”琢磨了一下冯子瑜的话,林湘有点失望,又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日哦,现在的娱乐圈还有没有真实的人了。 “立人设……什么意思?”冯子瑜有点懵,没理会林湘的怪话,她继续道:“总之,太女是被今上推到这个位置的,她更适合做一个吟风弄月的闲王。殿下只会看到她想看的那一面,对明月亦是如此。‘天下叁分月,二分夕子留’,这种盛誉,着实不是一个伶人当得起的。且等着吧,明月的下场……不会太好。” 冯子瑜难得和人深入交流,说了一大堆,末了,她觑着林湘,问:“可听明白了?” “谢谢,我会记住的。”林湘郑重道。不管出于何种缘由,冯子瑜愿意提醒她,都是好的。 她稍微对冯子瑜改观了些。 而林淮就比冯子瑜了解自家七姐多了。 把她拽进后屋,林淮别别扭扭道:“我以后不说那些了。” “圣人礼乐治国,叁纲有序,我并没做错什么。但是,回到家之后,我想不通问了先生。”林淮看着她,笑了一下,一双眼睛亮得好似夜幕星河,“先生告诉我,同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是很难做到、也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先生说,她很想认识你。” “所以,不要道歉,七姐今天什么也没说错。” 林湘定定看着她家小傻子。可能是觉得说这种话别扭,林淮只鼓起勇气看了了自己一眼,就移开了视线,侧过脸去,高挽的头发遮不住对方发红的耳朵。 她忍不住揪了一下。 “疼……”林淮连忙捂住耳朵,愤愤控诉她:“七姐你太坏了——” “哎呀,你第一天认识我?”弯起眼睛,林湘得意洋洋微笑,内心积聚的阴霾被林淮短短几句话一扫而空。她这几天,心情还从没这么愉快过。 林湘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特别的事,但是,被亲近的人夸奖,总归是令人开心的吧? (小剧场) 二人走后,寻书纠结了半天,看着久违地春风满面的林湘,上前问:“林湘姐,你真的喜欢冯小姐吗?” 寻书这孩子脑子有点轴,旁人说什么她信什么,怪不得后来一直欲言又止、盯着她瞧。林湘哭笑不得,连忙解释,生怕语气不够坚决:“不是!我就是开个玩笑,一点也不喜欢她!” 那就好。寻书松了口气。 几年之前,还在林家的时候,和寻书同居一室的丫鬟神神秘秘告诉她:五小姐和她的丫鬟拉拉扯扯、关系不清的。还让寻书保密,不要告诉旁人。那时,寻书半信半疑,后来,一大堆下人连同事件中心的丫鬟都从林家消失了,而五小姐也一直没碰过男人。寻书这才敢断定,五小姐是真的有磨镜的癖好。 林湘姐也从没起过儿女之情,故而……寻书十分担心。还好,今天的话只是玩笑。 寻书展开了眉头。 ˇˇˇˇˇ 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大家应该很熟悉,《西洲曲》里的句子。 而 天下叁分月,二分夕子留 是拙劣的化用,没细推平仄拗救,原诗是“天下叁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徐凝的。全诗这里不注了,一贴头两句,格局一下子小了。 -- 【500珠番外】勇者琳的冒险手记(上) 本来想写个可爱的童话故事。唉,最后写成正剧向的西幻冒险了。几个男主的设定和行事逻辑,想尽量贴合主线的话,只有湘湘才能一直可可爱爱。 暂时先放一部分出来,写起来刹不住,估计一两万字才能结束小故事,如果大家不喜欢这种调调,我就单开一本书,把这个番外扔进去。 虽然很容易看出来,但还是标一下: 林湘→琳 林沅→愿 尚黎光→神官 元宵→骑士 琳从小就和村子里的其他孩子不太一样。 她总觉得捉迷藏、扮勇者的游戏过分幼稚,比起跑跑跳跳,琳更愿意一个人在摇椅上晒太阳,又或者,找一个天气很好的日子,去画村边金黄色的麦田。 国王的骑士一年会来村子两次,传播魔王的累累罪行,号召大家加入骑兵队。小小的琳支起脑袋趴在窗边,看着盔甲闪亮的骑士从门前经过,也想过成为这样亮闪闪的人。这个时候,她的哥哥,愿,就会屈起手指,弹一下她的额头。 额头并不疼,可是琳忙于反击,将骑士们抛到了脑后。 就这样,七八岁时,琳躺在摇椅上睡觉、晒太阳,十七八岁时,她还是躺在摇椅上,打着哈欠,懒懒把边角泛黄的厚书翻到了下一页。 王国的边境线离她太远了,与魔王的战争始终波及不到这个小小的村落。于是,琳天真地以为,这样安逸而平静的日子能持续到地久天长。 直到琳十八岁生日那天—— “其实,你是我在路边捡来的东西。祝贺你,平安活到了成人礼。”生日晚餐时,愿用平静的语调,说出了琳的身世。 愿平时最爱捉弄她,琳默默往嘴里送了一勺奶油蛋糕,对他的话半信半疑。 拍了拍她的脑袋,愿缺乏情绪起伏的声线破例多了一分劝导的耐心:“你乖乖待在家里。终幕之战在即,作为我的妹妹,等赢了这场战争,王国的疆域和财富,我都可以分你一半。” 说完,一阵黑雾覆上了愿的身体,琳眨了一下眼睛,坐在她身边的愿就凭空消失了。 看着满满一桌还没动的食物,琳轻轻叹了口气。她一个人吃不完呀。 养大她的哥哥突然自爆,说自己是掀起了战争的魔王,还说,等战争结束后,要把王国分给她一半。夜里,琳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她吃撑了,怎么也睡不着,索性去回忆关于愿的事情: 愿总是突然离家出走,一走就是很多很多天。琳一直觉得,他是去干坏事了,所以很讨厌他。没想到,愿居然在做这么坏的事。 作为被魔王养大的孩子,琳很生气。她觉得,自己有义务结束这场战争。「等打败了愿,再回村子里养老晒太阳吧。」琳下定了决心。 背起画板,带上很久之前从铁匠那儿买下、平日用来殴打愿的普通长剑,琳正式踏上讨伐魔王的旅途。 ??? 这个世界,没救了。 长剑直指一个冒险者的咽喉,对方不情不愿地认输,胜利者琳叹了口气,移开剑尖,弯腰把人拉了起来。 国王又在召集勇者,从王都路过、要往深渊魔王城去的琳顺手报了个名。没想到,想要讨伐魔王的冒险家们一个个这么弱。难怪十几年过去,愿一直在村子和战场来回跑,还能活蹦乱跳的。 琳很失望,非常失望。 打败了从各地赶来的冒险家,琳的称号变长了一点儿,成了勇者琳。 年迈的国王端坐王庭,底下跪着一排的勇者,这样的台词他每年会说两遍: “年轻的勇者们,汝等是否愿意起誓:肩负起王国的希望,拯救饱受魔王蹂躏的子民,直至生命尽头、回归众神怀抱?” “琳以生命立誓,必终结魔王作乱之历史,以血、以剑、以灵魂。”单膝跪地,琳学着其他勇者的样子,把手放在胸前承诺。 没有像其他勇者那样选择集结小队,琳打算一个人向着深渊进发。 可是,刚出了皇宫,一个身形羸弱、面色苍白的男人拦住了她的去路,礼貌发问:“愿神的荣光照耀你我。请问,您是勇者大人吗?” 突然被陌生人搭话的琳有点紧张:“我是,怎、怎么了?” 白袍男人指间缠着一条银链,链端坠着一只银色十字,右手微微抬起,他将十字展示给琳看,病弱的眉眼如水波般漾开,绽出一个文雅而善意的微笑: “是这样的,我是教廷的神官,听说深渊里长着一种神奇的流流果,能治愈魔力造成的伤害,所以,我想雇佣一位勇者大人护送我到深渊附近。请问,您愿意吗?”男人小心翼翼地请求,姿态放得极低,似乎害怕琳会拒绝。 琳的确想拒绝他。 神官像一只贵重而脆弱的瓷器,需要小心照料,一定会拖延她打败魔王的脚步。但是,看着男人写满恳求的漂亮眼眸,她退让了,从背后取下了画板。 “你把流流果画下来吧,我看到了,会顺路帮你摘一些的。” 神官惊讶地微睁眼眸,像是没料到她能想到这种双赢的法子。可是,他没有接过画板,只是小幅度的摇头,然后别过了脸,以手掩唇,低咳了几声。琳惊讶地发现,他的嘴唇竟然溢出了鲜红的血液。 天啦噜,画板还在她手上呢,她可什么也没干! 神官好看的眉毛蹙起,长而翘的睫羽轻颤,失色的嘴唇开合,声音像断了的琴弦,低到了极点,仿佛随时都会晕眩过去:“……流流果摘下之后,药效会在几分钟内流失,我……我必须……” 白袍神官身体一晃,直直倒了下去。 琳连忙扶住他轻飘飘的身体,带走了这个累赘。 为了摘到流流果,拯救神官的生命,勇者琳的小队,不得不多了一个成员。 ??? 琳和神官一起出了王都。 去深渊的途中,要经过卷入战火的城镇、布满浓雾的沼泽、巨龙沉眠的山脉,杳无人迹的雪原,和异兽繁多的森林,琳担忧地看了一眼她身边的神官,总害怕对方半路上就会死掉。 快到战线的时候,废墟遍地,马车无法在继续行驶。琳和神官下了车,走了一阵,转身望着掉了队的神官,她忍不住提议:“我背着你吧?” “多谢大人,我能坚持。”神官明明脸色煞白,却还硬是要维持仪态,连脊背都不肯弯上一弯。 男人哦,就是死要面子。把画板往神官手里一塞,琳直接蹲下身,示意对方上来,怕神官还要拒绝,便坦白告诉他:“你走得太慢了,耽误时间。” 被明晃晃地嫌弃,神官只好上前两步,拂了拂白袍上的灰尘,迟疑了一下,将两臂圈在了琳的颈上。 少女的馨香萦在鼻尖,温软的手指搭在他的腿上,她不时轻盈一跳,跃过拦路的障碍,神官趴在她背上,只觉得忽起忽落。他平日生活优裕,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咬牙闭目,神官努力忍受这些不适感,琳却突然刹住了脚步,躲在一面破墙后。 “有人来了。”琳小声提醒,不管好人坏人,她都习惯躲远一点。 神官并没有回应她。方才,琳的脚步停得太快,他猝不及防,额头磕上了少女坚硬的后脑勺,眼前一阵发晕。 接任务前应该更谨慎些的。神官想。护送这女孩一路走到深渊的魔王城,不是件容易事。 ??? 在战争留下的村落废墟里,向琳步来的,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骑士。 他的盔甲多处破损,原本银亮的色泽也黯淡了下来,甚至溅着未洗去的血迹,行进时带起的金属声响却依旧沉重而令人安心。 骑士一手按着腰间的长剑,时刻警戒着周围的环境,可另一只手里,却始终捧着一束淡黄的小花。 待他渐渐走近,琳看清了他的样子。 血污和旧疤没能掩盖骑士面容的俊美,反倒愈发催化了他身上那种疲惫而坚韧的气质,就像他腰上别着的长剑。然而,他澄静的眼湖中,却并没有战争的风霜,只有层层氤氲着浓重哀意的迷茫。 骑士将鲜花献在废墟的土丘上,久久低头不语,任静谧代替一切语言。 琳有点难过。 如果不是愿、如果不是战争——这个骑士、这个村子,都会是很美好的样子,就像他手里那束淡黄的小花,静静地盛开着。 所以,一定要去深渊,把战争给结束掉! 哀悼过后,骑士拔出利刃,剑锋银亮,遍覆血污,看痕迹色泽,不久之前,这只剑应该刚见过血。 骑士定定盯着剑瞧。报了骑士团的大仇后,这只剑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只剩下—— 他举起了手。 眼看骑士把剑往颈上横,似要结束自己的生命,琳连忙从破墙后探出头来,喊住了他: “骑士先生!” 过于锋利的剑刃在颈上留下一道浅伤,回应呼唤,骑士略微转头。墙后竟然冒出个玫瑰花蕾一样鲜妍纯净的女孩,一脸着急地盯着他看。顺从对方的心意放下了剑,骑士看了看女孩的打扮,抬起手指,萤光在他指间亮起,凑成一行文字:「你是勇者?」 琳点头。 「别往深渊去。」停顿一息,骑士低下眼睫,盯着自己的指尖,继续写:「总团长死了,琥珀城城主,」指头留下的线条扭曲,他握剑的右手愈发使力,「不久前也死了。战线很快会崩溃。」 “可王都明明还——”琳惊呼一半,盯着对方沉静而哀伤的眼睛 ,吞下了所有的声音。 王都依旧是歌舞不休、宴席不断,就像她所在的村庄,仿佛战争永远不会降临,边境为什么会败局已定?琳无法冷静下来细想,只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如果她能早一点发现愿的身份—— “骑士大人,如果我们一定要往深渊去,请问该走哪条路好?”代替了情绪不稳定的琳,神官沉着出声,声线带着安抚人心的力量。 「杀了魔王,无法逆转战局。」骑士并不认可他们的行为,琥珀城外的遭遇还时刻萦绕在骑士眼前:「战争应该结束,王国是自毁,没有退路。」 「不要去。」骑士再次警告。 毫无意义赴死的,不应该再有更多人了。 而琳听不下他的忠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