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楔子·梦魇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楔子·梦魇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楔子·梦魇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楔子·梦魇 大漠,黄沙,嘶叫奔跑的白马…… 血,漫天铺地的血。女人在微笑招手,她的口着一把金柄匕首,她的身后,是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拿着一把长刀,左边背心上却着一支长箭1,铁骨铮铮,他在对自己微笑…… 秀儿,好好照顾自己。 他们叫自己秀儿,可是,他们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七岁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叫过了。 直觉告诉她,那是她的父母,可是理智却在挣扎,她的父母早已经死了,死于七岁那年的大火,她的父母都是老师…… 那他们是谁?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飞奔到女人怀里,一只手牵着女人,一只手牵着男人,说不出的熟悉感,好像,好像很久以前,她们认识。 女孩举起握着女人的那只手,冲自己挥手,笑容灿烂,双眸灿烂明媚。 她听到女孩说,要幸福啊! 她明白了,他们是一家三口,可是为什么,她会想哭呢? 好像距离突然被拉远了,她想跑到他们,却眼睁睁看着他们越来越远,他们对自己挥手,她知道,他们在祝福她。 她哭了,哭喊着说让他们带着她走。 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只是想跟着他们走。 女孩大力挥手,她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模糊,电光火石间,她愕然想起,那个女孩,那个熟悉的笑容—— 那分明是自己七岁的样子!!! “啊——” 她睁开了眼睛! 楔子·梦魇在线阅读 楔子·梦魇 肉文屋 / 楔子·梦魇 楔子·梦魇 穿越,杯具女主!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穿越,杯具女主!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穿越,杯具女主!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穿越,杯具女主! chapter01 来到这里快一个月了,日子过得昏昏沉沉,现实和梦境还没有搞清楚,脑子里乱糟糟的,一会是大学课堂,一会儿是烧杀抢劫妇女和老人的哭喊声,不同的画面交替让她脑袋就像是炸了一般,懵懵的疼。 穿越,一直以为只是出现在小说和电视剧里的情节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睁开眼,她像是看电影般呆滞木讷地看着那些杀戮,火光冲天,被□的妇女,和拿刀拼杀的青年,刺鼻的血腥味,她躲在一角,看着不远处的厮杀,连恐惧都忘记了。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在做梦。 直到那些尸体横七竖八地摆到自己面前,浑身□的女人她们瞪大眼睛,死死地望着天空,李文秀却觉得她们在看自己,她不断后退,害怕地连话也说不出,连被人踢了一脚也没有反应过来。 凶恶地汉子说着口音很重的话,对着自己嘶喊,而她却什么也没有听到,剧烈的疼痛告诉她,她所看到经历的一切都是真的。 她是真的经历了一夜的杀戮,不是梦也不是制作良的3d电影,她穿了,从昏昏欲睡的课堂直接到达人间炼狱。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睡睡醒醒,高烧过后,神却一直不佳,照顾她的人以为她是吓破了胆,只有她知道,是自己不愿醒来,她心里隐隐在想,如果一直睡一直睡,会不会穿回去? 哈,真是可笑,前一秒,她正在礼堂听着教授讲“金庸武侠小说的魅力”,下一秒就身临其境亲身体会——草原、帐篷,哈萨克服装,要不要写一篇游记《我在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是的,她穿到金庸一篇不怎么出名的中篇小说《白马啸西风》里,成为了新出炉的女主角,李文秀,和现实中的名字差不多。 差不多,并不代表一样,她是文秀,独一无二的文秀。 不是书中的那个有点天真有点自卑的女孩。 记得上课的时候,教授就老拿她开玩笑,还说她真的有几分李文秀的气质,一时间成为系里的笑谈,没有想到一语成谶,自己竟然真的成了书中那个李文秀。 因为名字相仿的关系,加上这篇又是中短篇,《白马啸西风》成为文秀少有看过的武侠小说,记得曾经在宿舍和舍友探讨这本书,大家一致认为李文秀和霍青桐这两姑娘可以并成为金庸笔下最杯具的女主。 想到书中那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她就由衷替那个女孩子感到可惜——青梅竹马喜欢上了别人,喜欢的人她却不知道。女人总是容易同情弱者,尤其是书中李文秀这样优秀却命运坎坷的女子,更容易赚得眼泪,记得当时看的时候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可是这并不代表,她愿意成为书里的李文秀。 一个彻头彻尾的杯具! “你醒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打断她的神游。 文秀连忙整理好自己的状态,现在她在扮演父母双亡而且还被杀戮和血腥吓到的小姑娘。 一个月的时间,就算是真的有点小毛病,这么多天的休息也早该好了,现在的文秀只是不想面对现实。 “嗯。”她裹着毯子,抬头看着掀帘进来的人。 来人很高,头发全白,满脸褶子,驼着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药汁刺鼻的味道老远就能闻到。 “喝药吧。”他递过汤药,手习惯地覆上文秀的额头。 雄呼吸喷在她那张伪儿童的脸上,文秀害羞了,脸颊有些红,她看了那么多遍书,当然知道来人是谁,原著里面的悲情男配马家骏,原著里他一直易容成百岁老人“计爷爷”,事实上,他是一位长得颇为英俊的青年,他将女主抚养长大,并爱上女主,后来为了保护女主被自己的师傅打死,死的时候才三十多岁。 作为一个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眼中的好孩子,文秀一直循规蹈矩的沿着家里定的路线前行,为了不耽误她学习,家里有叮嘱大学不许谈恋爱,虽然现在自己的身体是一个小萝莉,但是灵魂却是一个思想成熟的大人,虽然文秀并没有见过他的样子,这并不妨碍她在心里偷偷yy,一个外冷内热的大帅哥,欧也! 和自己的yy对象这般亲密接触,这简直太羞了!! 看着他步履蹒跚满脸皱纹的模样,文秀感叹易容术的神奇,若不是提前知道,谁能想到这样一个老态龙钟的百岁老人会是一位年轻的男子,和他满是褶皱的手背相比,他的手心格外的柔软,指尖和掌心处有一层茧。文秀毕竟不是真正的七岁小姑娘,在知道剧情之后,她变得格外敏感,一点微小的细节都可能会引起她的注意—— 这不是一双老人的手。 文秀端过汤药,皱起秀气的小鼻子,这大约就是装病的唯一害处了,她每天都要喝一大碗苦得让她想吐的汤药,一开始她还想,趁着对方出去的时候偷偷倒掉,但是眼前这位自己所谓的“临时监护人”似乎不是那么好糊弄,他每天都要看着自己喝完药,才出去。 文秀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子,即使披着萝莉的外皮,她始终做不到像小孩子一般天真无邪,她不可能缠着“老人”问东问西,她本人又属于那种不善言辞的人,一段时间下来,这位“计爷爷”对她,也不像是原著里描写的那般怜惜疼爱,他们之间更像是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除了每天早晨端药和一日三餐,文秀几乎见不到对方的身影。她不止一次的想过,对方早已看出自己在装病,所以故意熬这么苦的药整自己。 “不喝药,行不行?”文秀说道,但是小孩子柔软的声线让她“就事论事”的话语听起来像撒娇。 “不行。”“计爷爷”板起脸,冷冷地吐出两个字,脸上的褶子锋利的像是一把把刀子,严厉的眼神让她想起高考的巡场老师。 如此强烈的气场让文秀不由得哆嗦了一下,捏着鼻子迅速将汤药灌下去,然后将碗递过去。 收了碗,顶着一张“老人脸”的马家骏头也不回的走出帐篷,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 真不知道原著里这位“计爷爷”怎么会给人慈祥的世外高人形象,也许他的慈祥的一面只给了原著里那个叫李文秀的小姑娘,而不是自己这个同名同姓的“伪萝莉”。 同样的事件,换一个人,结果还真是不一样的。 既然过程都不一样了,蝴蝶效应造成的结果会不会有所不用? 望着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文秀怔怔地想。 穿越,杯具女主!在线阅读 穿越,杯具女主! 肉文屋 / 穿越,杯具女主! 穿越,杯具女主! 我不要吃肉……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我不要吃肉……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我不要吃肉……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我不要吃肉…… chapter02 大概是因为知道“计爷爷”的真实身份,初来乍到的文秀对他实在是提不起“尊老”的心来,因为对方和她几乎算是同龄人,虽然她现在顶着张萝莉皮。 在越来越苦的汤药下,文秀的“病”终于“好”了,她开始跟在马家骏身边学习怎么适应草原生活。 七岁的孩子还是贪玩中的年纪,相比之下文秀这个“伪儿童”会做得太多太多,文秀会收拾屋子,煮饭,跟着马家骏学牧羊,除非需要,她很少喊他“计爷爷”,马家骏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大约是心情好的时候他会教文秀几句哈萨克话,除此之外,文秀很少见到他开口。 文秀觉得,自己和马家骏,计爷爷更像是无耻的剥削家和凄惨小童工的关系,天知道,她有多么不待见早起,她要睡懒觉,她不要天天干活,她要罢工! 当然,这只是在脑子里想想。 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离原著描写的“亲密无间的爷孙”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文秀觉得她现在更像是和马家骏搭伙过日子,因为这家伙完全不懂得怎么照顾小孩子,总是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偶尔他会用一种审视的眼光看着文秀,就像是要在她身上扎一个洞。 为了让自己看上去像是一个七岁的孩子,文秀有的时候会装傻充愣,但是绝大多数时间,她都在沉默,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明白“言多必失”的道理,她还不想被人当怪物烧死,或者是分解。 看书的时候文秀就想过,马家骏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易容,脸上多了一张皮,应该不会太舒服,他和女主在一起长达十年的时间,亲密无间,小姑娘长成了美丽的少女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自己“计爷爷”的小秘密,这真是一件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 来到这之后文秀才知道,所谓的“两个人就像亲爷爷、亲孙女一般”本就不是自己想得那样同吃同住,马家骏有自己的帐篷,离自己的帐篷不远也不近。 练武之人耳朵比一般人要好使的多,要是冒然闯进马家骏的帐篷肯定会被他发觉,琢磨着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应该会将面具摘下来,文秀真的是非常好奇那张人皮面具下的模样,有好几次文秀都想趁着晚上冲进马家骏的帐篷,她有那贼心没那贼胆,有次她晚上在他帐篷外面转悠,结果被马家骏逮了个正着,他一只手将自己提溜到帐篷里,在烛光下被那张苍老的脸盯着还真是有点恐怖片的感觉,文秀慌忙跑回自己的帐篷,后来回想的时候,她觉得严厉的“计爷爷”也许只是在虚张声势,因为那个时候他那张脸真的非常像是戴了一张面具。 神奇的易容术,李文秀在心里羡慕,当然她不会傻到跑到马家骏面前唧唧歪歪说一通莫名其妙的话,然后提出学易容术的要求,那样八成会被警惕极高的马家骏当场击毙。 哈,什么都比不上命重要,就是这样。 文秀原本是杭州人,算是土生土长的江南水乡女子,二十年来没有出过南方半步,连首都北京也没有去过,猛不丁来到“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回疆部落她还真习惯不了,但是不习惯也要逼着自己习惯,即使让她现在回到江南,家也不是那个家了。 她不是小孩子,想家的时候会哭,离开家时间越久,回去的希望就越渺茫,每每想到也许一辈子都见不到自己在现代的父母的时候,她也会难过,甚至梦里的时候李文秀还会哭醒,但是醒来后,擦干眼泪,她还要继续生活。 文秀很乐观的想,也许某天自己一个瞌睡,又回去了~ 马家骏是一个优秀的兽医和一个优秀的酿酒师,这两个在现在八竿子打不着的职业却让他融会贯通,原著里关于他的手艺活只是寥寥数笔带过,亲眼见到会更真实,她经常见那些哈萨克汉子提着牛羊来他们住的帐篷交换美酒,他们的马生病了也会来找马家骏,他们通常不会说太多话,汉子们冷冰冰的,马家骏更是板着一张脸,文秀一直很想跟着他学酿酒工艺,可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她觉得马家骏不怎么待见她。 这是非常有用的手艺,靠着这两门手艺,百岁老人“计爷爷”不能出门打猎却可以养活自己,顺便养活吃“猫食”的李文秀——她现在闻到味都会想吐。 文秀发誓,她长这么大,没有像现在这样日复一日的吃! 做饭的文秀不想吃饭,而吃饭的马家骏更加不会注意这种问题,他大概以为这就是小孩子的饭量。渐渐,文秀吃的东西越来越少,马家骏才察觉不对劲。 “你每天就吃这点东西?!”“计爷爷”皱着眉头,声音拔高,眼神不怒自威,激光似地扫在李文秀身上。 一碗羊,一点羊头,三顿吃的没有他一顿吃得多。 文秀很没有骨气地缩了缩头,目光闪躲,她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这件事,难道一定实话实说“我不想吃了,你能不能弄点别的东西来”?要是让现代那些天天抱怨食堂没的舍友知道,会不会几个人抡起拳头胖揍自己一顿? 这么不知好歹的话她可说不出来,别说现在日子很好她觉得很不错,退一万步来讲,她现在什么本事也没有,离了马家骏本就没有办法过,哈萨克人对汉人歧视得很,“计爷爷”这样常年和他们住在一起还经常帮助他们的百岁老人他们尚且还有隔阂,更何况什么本事都没有的文秀,人家供她吃供她住牛羊伺候着,她还挑三拣四,像话吗? 嗷,原来天天有吃的生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消受得起的,我是穷人命,我要吃菜!!! 文秀是个没出息的纵使内心波澜壮阔澎湃万丈,但是在马家骏的高威政策打压下,她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那嗖嗖小刀似的目光中,她选择直接低下头装死。 “说话!吞吞吐吐的像什么话!” 音调再次拔高,文秀更加不想说了,低着头权当自己是乌。 马家骏慢吞吞地喝着酒,吃着串,事实上自从文秀来了以后,他基本上就没有管过这琐碎的事情,做饭洗衣整理屋子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文秀在做,他似乎对这个孩子关注有些少,目光放在文秀身上,再次上下打量,和最初见她的天真稚气不同,那一夜的血光似乎将她所有属于孩子的天真烂漫都带走了,醒来的时候她目光呆滞,话也不说一句,就好像逃避般缩在帐篷里一个多月,他觉得这孩子未免被家里保护的太好了点,一点也不像是“侠盗”的女儿,倒像是那些有钱人家的娇滴滴的小姐,便对她有些看不上眼,但是后来冷眼旁观发现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自从“痊愈”后,她便像是换了一个人,一点也不娇气,学东西很快,很多东西一教她便能上手,那些在游牧家庭从小耳熏目染的小孩也未必有她做得好,平时做什么都不紧不慢的,很稳重,也不多话,也不是说这样不好,只是见多了那些哈萨克族活泼好动的孩子,乍见一个这样的他还真不习惯。 也不知道“白马李三”夫妇是怎么教这孩子的,竟让她不像是一个孩子! 想了一会儿,他看着文秀说道:“莫非是你吃不惯羊?” 越想越觉得有可能,羊膻味大,最初来到这的时候他也是吃不惯的。 李文秀听言,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下马家骏不明白了,这又点头又摇头的是什么意思,只听文秀极为小声地问道:“……还有别的么?” “?” 文秀缩了缩脖子,在马家骏这台天然制冷机的扫视中,声音稍微放大,“我,我不讨厌吃羊,可是,可是除了,还有别的么?” 见马家骏沉着脸不说话,连忙又解释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一二三,只见马家骏的脸越来越沉,闭眼,做豁出去状,“只是我受不了天天吃!” 说完,帐篷里是长久的沉默,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对方有所反应,闭着眼的文秀偷偷地睁开半只眼想要瞄一眼马家骏,却被对方逮了个正着,文秀干巴巴地笑着,马家骏脸上没有别的表情,看上去和别的老人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眼睛炯炯有神,很有神采。 感觉他并没有生气,文秀耸了耸肩膀,等待发落。 马家骏并没有说什么,吃完盘子里的烤串,起身慢悠悠地走了,只留下文秀一个人干瞪眼。 第二天,马家骏出诊归来扔给正在挤的文秀一个袋子,诧异地打开—— 竟然是一包桑葚! 我不要吃肉……在线阅读 我不要吃肉…… 肉文屋 / 我不要吃肉…… 我不要吃肉…… 做文化人,做梦!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做文化人,做梦!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做文化人,做梦!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做文化人,做梦! chapter03 “桑葚”事件让文秀和马家骏的关系好像前进了不少,主要是文秀单方面对马家骏表示友好,而戴着人皮面具的马家骏还是那副死样子,也不知道是面具的关系还是天生如此,他话还是那么少,相处久了,他似乎更像是大学的语言老师,定时会指导文秀的哈萨克语,讲完以后让文秀自己消化,他不会过多的指导。 好在文秀努力,要不然跟着这种不合格的老师,学会流利的一口哈萨克话不知道要等“猴年马月”。 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虽然文秀并不说话,但是日常往来,一些哈萨克妇女还是认识文秀,她们中绝大多数是没用丈夫和儿子的寡居妇女,大约是女人的怜悯心,她们绝大多数对文秀的态度还是友好的,并不像男人那般的抵触,妇女们会教文秀一些东西,织布缝衣还有一些简单的图样,文秀会在一些没用的布头上模仿着上学时很流行的十字绣的绣法绣一些小纹样,然后和那些哈萨克妇女交流锻炼口语。 马家骏并不理会她的日常交际,或者说,他本就不管她的事,这种完全自由的放养状态让文秀很满意,若是马家骏真的像对待小孩子一样不让自己做这个做那个,她反而会觉得不自在。 文秀开始尝试着在帐篷后面的一小块地播种一些小麦种子,她不懂得种庄稼,更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浇水什么时候该除虫,她只能靠观察,看别人怎么做的,再回去尝试。 这个想法偶然间被英明神武的计爷爷知道了,当天下午,他就拿了一包种子回家扔给目瞪口呆地文秀,然后极为潇洒地甩了一句“以后粮食也交给你了,别浪费我的地”,虎虎生风地走掉了。 哈萨克族一般以游牧为主,种地并不是他们主要营生手段,他们似乎并不怎么在乎地里的那些庄家,对于农事,马家骏知道的并不多,文秀指望不上他,只能隔三差五看看它们,刚种下没几天,李文秀就看到那些种子长出了小嫩芽,看到这样的景象,文秀心里相当欢喜,回疆部落的少数民族对汉人有很深的偏见,他们总是恶声恶气地称呼文秀叫“真主降罚的汉人”,也许他们本不坏,甚至绝大多数都相当善良,比如那个妻子和大儿子都死在汉人手上的苏鲁克大叔,但是文秀还是不喜欢“热脸贴冷屁股”,她觉得关起来过自己的日子更好。 记得大学教授讲课的时候有提到“白马”的女主李文秀文化水平不高,除了七八岁前父母有教过读书识字,来到回疆后就没有人再教她了,她顶多就是认识几个字,但是“计爷爷”也就是马家骏的师傅却是一个文武全才,由此教授推断马家骏并不是文盲,只是他怕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从未教过李文秀。 长时间的接触文秀发现当年教授一点也没有说错,马家骏确实是个“文化人”,他每次酿完酒都会不由得念几句关于“酒”的诗词,有文秀知道的,也有文秀都不知道,每次都不重复,这让李文秀很是钦佩,虽然现代教育近几年提出重视“古文”教育,但是绝大多数大学生和文秀一样,就知道考试大纲上的那几首。 所以听到马家骏吟诗的时候,文秀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文武双全,人才啊!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瑚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带着沧桑感的嗓音响起,文秀知道马大才子又酿好了一坛新酒,不过这次似乎有点变化,没有拎着酒走人,而是抬起头看着文秀。 朝夕相处近一年,对于这个便宜爷爷,文秀还是相当尊重的,有的时候她甚至会升起对方真的是一个比自己年龄大很多的老人。身为独生子女,应试教育下,除了学习,文秀的生活本身就很简单,穿越,亲身经历血腥事件,让她迅速长大,但是她的生活环境还是太干净了,和易容的马家骏一比,文秀就像是没有长大一样。 这段时间马家骏已经鲜少用那种审视的眼光盯着自己了,猛不丁被这样的目光扫,文秀还是很不适应,不自在地看着马家骏,想听他说些什么。 只听马家骏问道:“家里可有教你识字?” 文秀呼吸一滞,心脏开始狂跳,他问她识不识字,脑子里转过很多个念头,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她想得那样,要知道若是可以像马家骏那样出口成章那简直太了,日后离开这个鬼地方也可以摆脱文盲的帽子,说不定还能成就一代才女…… 好吧,跑远了,她又在做梦了。 努力平复自己狂跳的心,文秀说道:“我娘有教过,一点儿。” 我不仅认字,我还上了十多年的学,我是正正宗宗滴文化人,但是我在这就是个文盲! 想到关于现代的事情,文秀心里有些发酸,她的父母啊,她的大学啊,我是你再也回不去的娃~ 马家骏看着文秀微红的眼眶以为她是想到了自己去世的父母,目光中露出些许怜惜,“我可以教你识字。” 说完目光一转,言语带着三分凌厉,“只是你一定要答应我,不要让别人知道是我教你的!” 虽然被那骇人的目光吓得一个哆嗦,可是文秀还是郑重其事地点点头,表示您的要求我一定照办! 作为启蒙老师,马家骏实在是不怎么合格,和教语言一样,他随手拿个枝杈在地上划拉几笔写下几个字就走了,没有《诗经》,没有《千家诗》,连《三字经》也没有,后世脍炙人口的著作,他一篇也没有讲过,竟然是真真正正的教她“识字”! 这老师真是超级不合格! 这个时候的字和后世的繁体字差距不是很大,文秀识记都没有什么问题,大概是因为习惯的问题,总是容易少几个比划,不过练习的时间长了,也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一开始的时候马家骏还会流露出诧异的表情,时间一长他似乎也习惯了,教的字也越来越多,进度也越来越快。 三个月后,马家骏就对文秀说,该教的我都教你了,就这样吧。 这个时候文秀才意识到,这并不是现代,“男女平等”本就是狗屁,“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大概也深蒂固了,这马家骏是个汉人,比少数民族只能更封建,文秀想跟着他学文化知识是本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她便认命了,绝了做“文化人”的念头,将注意力重新放在农事上,说不定这样钻研下去自己还能成为古代的袁隆平,文秀胡思乱想着。 其实文秀还真是冤枉了马家骏,他既然答应教她自然就想教到最好,只不过他是逃亡到这里隐姓埋名,身边本就没有可以教文秀的书面材料,若是他写出来又怕小孩子嘴不严说出什么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就造成了只能教她识字,他想文秀好像在这方面挺有天赋的,想起来什么现教也成,至于沟通什么的,他觉得本没有必要,在他眼中文秀充其量就是个早熟的小孩子。 两个人思想南辕北辙,于是导致文秀学文化被无限搁置,搁置…… 在古代做文化人,真难! 做文化人,做梦!在线阅读 做文化人,做梦! 肉文屋 / 做文化人,做梦! 做文化人,做梦!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chapter04 比文化这种神食粮更重要的是什么? 是真正的粮食! 若不能解决温饱问题,一切都是浮云。 如今文秀无比佩服装老头的马家骏,他因为“腿脚不便”的关系除了吃自己养的牛羊以外,然后就是拿酒和当地哈萨克族人换点粮食,他脑子里大概是完全没有荤素搭配这一概念,纵使铜镜里照不出人清晰的面容,但是纤细的小胳膊一轮一轮的壮实却是不争的事实,这一发现让文秀很沮丧,她几乎可以预见这具身体在十年后“虎背熊腰”肌纵横的景象。 男人长肌能给女人安全感,女人长肌,囧,那是……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周星星电影中那个一嘴黑胡子茬的如花姐姐,又是一阵冷汗。 做不了文化美女,她也要做一个皮相好的草包美女,不,侠女!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秉着这个原则,文秀童鞋再次在后院子那块并不大的地方腾出一小块地,种莴苣,种地瓜。 为啥是莴苣和地瓜? 文秀父母很早就去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孤儿院这种慈善机构地方拨款有限,被院长老师贪点分点真正用在孩子们身上的很少,故伙食也特别差,莴苣这种蔬菜好熟,一年两季,一般一年至少三个季节都能吃到,价格也不贵,不过价格再便宜,那时候文秀她们也是很少吃到的,他们吃的不是大家常吃的莴苣而是莴苣叶子,菜市场很少有人买叶子,然后学校大量买,代替其它绿叶子的蔬菜。 地瓜,这就更好解释了,多次大旱救人民于水火之中的萌物,从古到今都是高产品种,文秀觉得这东西应该省心点儿,地瓜叶子是一种药材,可以防治心脑疾病,还可以止血,当然它更多的用途是喂猪。 当然,这都不是最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就是这两个都是天然的减肥食品! 无公害,不反弹,保证皮肤白皙有光泽! 还没等地瓜和莴苣有啥变化,文秀先前种下的小麦,终于有模样了! 和文秀预期的一块地上稀稀疏疏的场面不同,从小麦出芽那天起,文秀对这些“小家伙”照顾的就极为用心,小麦长势喜人,虽然不及自己坐着火车路过的麦田长的那般健壮,但是比陶渊明“草盛豆苗稀”的景象还是好太多。 就这么看着,文秀还是觉得自己挺有种地天赋的,心里臭屁得很,不禁飘飘然地想,若是自己上农科院什么的,说不定还是个“袁隆平第二”。 不过现实总是比较残酷的,在文秀这个念头还没热乎的时候,同居人马家骏童鞋极为不屑地瞟了一眼文秀那小人得志的样,很不客气地打击道——“你天天瞎忙活去偷师,也没学出点什么,那麦子都倒了,还是我回来给你重新填的土,笨死了!” 笨死了,笨死了,直到马家骏离开,文秀脑子里依然萦绕着这一句话,羞愤欲死。 不知道哪里出了错,明明原著里马家骏是个情深不寿温柔体贴的帅哥哥,虽然他在书里大部分情节都是以老头出现的,但是这并不妨碍广大女yy那“惊鸿一瞥”,但是长时间接触李文秀真像对那些被原著蒙蔽了双眼的女同胞说一句,你们被骗了! 这每天盯着一张“菊花脸”的“伪老头”,斤斤计较锱铢必报不说,还极其小气多疑,一天也不定开一次口,说一次话,每次文秀从那些哈萨克妇女嘴里听到的八卦事儿想要拿出来分享一下交流交流感情吧,他就像是知晓她要说什么一样,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她,嘴角挂着若有似无地嘲讽,他不说话或许文秀还能将他想象成一个冷感帅哥,但是一开口,就希望破灭了,那嘴皮子,利落的就像一把刀子,一样话,两样说,他偏偏专挑你最不爱听得讲,他高兴刺你几句,不高兴也刺你几句,每当李文秀气得面红脖子要争辩的时候,他就装咳嗽,还使唤她倒水,若不是她离不开他,只能攀附着他生活,她真想把那水泼他头上。 当然,前提是他不会武功不打女人的情况下。 被刺多了,心也就麻木了,但李文秀还是真心感觉,比起和自己说话的马家骏,还是沉默寡言和马家骏比较好,最好他一辈子不说话,免得一开口噎死个人! 怨念是有滴,比如马家骏计爷爷虐待童工,每天工作十小时从早干到晚还没有薪水,就是大学生就业难也不能压榨廉价劳动力不是,不过文秀觉得,自己对“伪老头”计爷爷更多的是感激,感激她收留了自己,给自己了一个家,七岁以后没有体验过亲情的文秀产生了类似港湾归属感,虽然那个应该算是自己监护人的家伙并不搭理她,他早出晚归,一天不见个人影,但是看到那白花花的头发和极为偶然才出现的算是善意的寒暄,都让李文秀这个孜然一身无牵无挂的独行女极为感动,有的时候她甚至有种错觉,仿佛这个收留自己的家伙真是一个面冷心热的别扭老头,格变态的原因只是因为长期孤寡所致。 有一次李文秀看到“计爷爷”和一个哈萨克老妇人在帐篷外说话,柔和地表情让李文秀有种自己在梦中的感觉,于是她不可抑制地陷入了深度催眠的臆想中,“计爷爷”冷刀子般的目光都没有让她退却,她脱口而出: “爷爷,您给我找个吧!” 话一出口,她立马清醒,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的时候已经晚了,战战兢兢不敢抬头,生怕对方一记“铁砂掌”直接把自己拍死。 “抬起头,扭扭捏捏像什么样子!”严厉地呵斥。 某人哆哆嗦嗦抬起头。 入目的是计大爷铁青的脸—— “你既然有这个闲心想乱七八糟得东西,那晚饭不用吃了,去羊圈挤吧!” 李文秀泪牛满面,不带这样的,不带这样的,这是体罚,这是虐待,嗷嗷嗷,我要控告你! 咬着指甲,泪光闪烁地看看那张摆着黑面神的脸,文秀童鞋很没有骨气的屁颠颠向羊圈跑去。 草原上的天铃鸟高歌,羊圈里绵羊音此起彼伏配合默契,随着李文秀的手掌一紧一松一上一下的动作声音“倾泻而出”,羊一股股呲出来,文秀内牛,这是背景音乐么? 我挤我挤我挤挤挤~~ 天越来越黑,帐篷里亮起昏暗幽然地烛火,掀起帐篷帘,森凉地月光洒在不远处羊圈一角,梳着包子头的小姑娘两颊鼓的圆圆的,嘴巴撅得老高老高,坐在矮矮的小板凳上对着一只明显比她大好多的母羊,手里上上下下活动着……莫名的喜感。 嘴角轻轻扬起,多年囤积在心头的郁结竟神奇地消散了几分。 果然是一个人太久了么? 有这么一个好欺负的小东西在身边好像也不错。 嗯,就这样吧……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在线阅读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肉文屋 /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由“奶奶”引发的剥削童工案~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chapter5 这具身体原本是学过武的,虽然八成是父母教了一点花架子,但是年轻活力的身体远比文秀21世纪那个天天宅在学校宿舍歪在床上看小说,千八百年难得下一次床的身体好,回疆的晚上还是挺冷的,但是文秀却没有太大感觉,只是微微有些凉意,一边加快挤速度一边继续胡思乱想。 可惜了,要知道李文秀父母都是江湖上有名号的侠士,若是小姑娘没有经过家庭变故,长大后八成也是个身出名门的侠女,叹一声命运捉弄,造化弄人。 莫名的她就想起来到这的那一天,迷迷糊糊趴在学校桌子上做得那个梦,她觉得梦里发生的应该是一件对自己挺重要的事情,偏偏梦醒了之后什么都记不起来,想想就觉得郁闷,莫非自己未老先衰,那个梦自己可做了好几次呢。 想着想着,文秀莫名觉得渗得慌,反复做的,遗忘的梦……当各种类似于恐怖电影里的元素真实的发生的时候,李文秀觉得自己汗毛都竖起来了,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毛毛地,极为不舒服。 她四处张望,却发现什么也没有,心里愈加发憷。 “这只羊和你有仇么?” 一声冷冰冰的声音没有预兆骤然响起,文秀身体猛一哆嗦,手下的母羊发出了极为凄厉的“咩——”。 “啊啊啊啊啊——” 嗓子里不可抑制发出的尖叫声完全覆盖住了羊叫声,原本温顺的母羊像打了激素般撒丫子跑掉了,跑之前还不忘蹬肇事者一蹄子。 文秀连滚带爬,踉踉跄跄地后退,结果被板凳绊了一脚,因为万有引力的关系,她的身体开始向后倾,呈摔倒前状。 看着马家骏那张带着面具的错愕的“菊花脸”,即将和大地亲密接触的文秀内心在飙泪,大哥,你知不知道,晚上走路不发声会吓死人的! 没有迎来想象中那个“狗吃x”的经典造型,刚才还在身前的马家骏瞬间消失,下一秒文秀撞上的是一堵冷硬的墙,这衣服真咯人…… 这是狗血言情剧中已经被滥用的场景,纤弱的女主人公倒在了高大的男主人公怀里,至此相识相爱相知,他们经历层层磨难,最后幸福牵手,全剧终,撒花~ 臆想中很美好,现实却很奇妙…… 一个头发都白了的“糟老头”,一个五头身的“伪萝莉”,巨大的身高差异的碰撞就像是郭x明撞上了姚明,文秀倒是希望这画面美美的,漂漂的,可是身高不给力啊,某秀现在还没有传说中的“四姑娘”高,对上九尺计爷爷只有抱小腿的份。 够不着大腿的文秀表示鸭梨很大! “你抱够了没有。” 平静没有丝毫起伏的声音,明明是问号的句子偏偏用句号表示,还带着感叹号的气势,啊,这大开的王八之气让文秀心下感叹,冰山的功力就是不一般。 还未等文秀感慨完,脚下一轻,眼前一花,腰间一紧,小豆丁文秀就被冷冰冰的计爷爷提溜起来,用胳膊夹起来,一点怜香惜玉都木有,李文秀那个恼啊,不拿萝莉当女人啊,你走的这么虎虎生风的做什么啊,你现在扮演的是九十岁,不是十九岁啊,不要夹得那么紧,我快喘不过气了! 这边李文秀感慨,其实她不知道纠结的,并不只有她一个人马家骏计爷爷也同样羞恼,天知道他发了什么疯,刚才在帐篷里看看就行了,结果莫名其妙有点觉得自己就折磨人让这孩子自己在黑漆漆的外面挤羊有点对不起这孩子,这莫名其妙的愧疚感来得实在是莫名其妙,结果他好心来看看吧,对方一点都不买账,显然把自己当成了某种灵异生物,惊悚的表情,让他不禁抚自己的脸,难道这张脸真的如此吓人么?天知道他还很年轻! 马家骏夹着文秀大步走进帐篷里,然后一甩,将文秀直接甩在地毯上,当然他有控制力道,只是让她摔得姿势狼狈点,难看点,丑点,但是绝对不会伤害她就是了,五头身的未来美少女李文秀小盆友撇着嘴,低着头,就是不吱声。 莫非摔重了?马家骏有些担心了,他年纪并不大,只是为了躲避自己那个又惊又怕的师父才隐姓埋名呆在回疆哈萨克部落,本来他是打算和师父耗时间,虽然不知道他是死是活,但是一贯警惕极高的他绝对不会让自己这么快暴露出来,给别人可乘之机,当初这样想的时候他就做好了也许自己要孤独寂寞地度过一生绝大多数时光,谁知道老天还是很厚待他,让他捡到了这个有点古怪的江南小姑娘。 萝莉有三好,身轻、体柔、好扑到~ 若是马家骏在21世纪上过学,一定听说过这话,不过可惜了,虽然聪明的不像话,但是从总体来说马家骏还是个正苗红,三观端正的好青年,对此时李文秀这个还不到他腰间的小姑娘,真的是一点歪心思都没有,说个不恰当的,这大概就像是从来没有玩具的小孩子有一天收到了一只长得不怎么样的小猫做礼物,虽然开始的时候小孩还嫌弃小猫,但是时间久了,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一种感情,这种感情,我们姑且称为,类伙伴儿。 伙伴儿是平等的,类伙伴儿可不是,只是闲得无聊的时候打发时间凑趣罢了。 21世纪的高材生文秀童鞋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堕落到小玩意儿得行列,还不得不做,还不得不做的漂漂亮亮,欢欢喜喜。 名为八岁小丫头,实为21岁老女孩的文秀,此时很纠结,就算是在宿舍里,和熟悉的舍友在一起胡闹,摔在地上都是一件挺不好意思的事情,更何况自己还是被人甩出去了,还是被一个异甩出去了,这脸,真是丢大发了,太羞耻了!太羞了! 只听男人说道—— “唔,摔疼了,我看看?” 嗷~不要不要,不要过来! 文秀心里在扎小人,看,看什么,看我屁股,你是护士,还是医生,你以为我是你手下的那些牛羊骆驼?说碰就碰,说就? 男女七岁不同席懂不懂,咱俩别不一样明不明白? 以上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 人家,人家好害羞的撒~ “怎么还趴着,起不来么……”透过指缝,李文秀看到男人那黑色的大靴子。 咬咬牙,装死的某人抬头了,接着她又不可抑制发出了惊悚地尖叫声,而且比刚才更响,比刚才更强!!! “啊啊啊啊!!!!!!” 血红的眸子,扭曲的脸,还有耷耷拉拉粘在脸上的一片薄薄皮…… 这是金庸版《画皮》震撼上映!!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在线阅读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肉文屋 /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金手指一点,您的面具就掉了~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chapter6 寂静,一片寂静。 “呵呵,呵呵,呵呵呵——” 李文秀笑得干干巴巴,极为不自然,此时她无暇去细看原著里“颇为英俊”的帅哥脸,因为在他越来越狰狞恐怖的面相上,她好像看到了属于自己的2012. 她小步后退,想尖叫,想驳斥,想奋起,然后指着高大的男人大声说,“你的面具和我没关系,一毛关系也没有!那是你自己不小心”!! 现实却是,她很没有骨气地缩到地毯上,抱着头,然后嘟囔着“我没看见,我什么都没有看见”…… 事实证明,逃避是很么用的,尤其是在一个比你高比你壮比你有劲的毫无怜香惜玉的疑似冰山生物在一起时。 马家骏冷笑一下,一把抓住李文秀的后衣领,把她提溜起来,表情具有很强的震慑力。 “你知道?” “你早就知道?” 男人似笑非笑地扬起一个弧度,但是笑容并未深入眼底,他不会看错的,这小丫头眼睛里有恐惧有震惊,但是那种震惊,绝对不是对自己带着人皮面具的震惊,或者说,那丫头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易容的? 马家骏越想越觉得可疑,手上的动作重了几分,他掌下的李文秀被捏的生疼,但是却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来。 文秀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虽然天生开朗,但是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可是一点都不弱,她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话,虽然熟悉起来,身边的人未免有人说她圆滑,但是终究是喜欢她的多于讨厌她的。 李文秀一直以为,就算马家骏不像书里描写的那样,对李文秀宠爱至极,疼爱至极,怎么着,他也不会讨厌她吧,最多就是损她几句,刺她几句,但是绝对没有上升到个人仇恨的地步,哪里想到这个抓着自己的,和自己住在同一屋檐下的男人,竟然对她产生了杀意。 他身上散发着浓郁的,一点都不掺假的杀气。 他想杀了自己。 我不想死啊,我一点都不想死。 李文秀在心里呐喊,巨大的恐惧感,让她的心都缩了起来,她几乎不能呼吸。 从来没有感觉到得无力,悠闲日子过惯了,几乎让她忘记了,眼前这个男人,并未是那种拥有圣父之心的良善之辈,自己不是那个让他心彻底柔软下的女孩,他可以毫不犹豫地杀了自己以绝后患。 “一直听说江南李三夫妇如何如何,原以为是江湖中人的夸大,没有想到他们的女儿,一个八九岁的丫头,也有这等见识……”马家骏低呐地话语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听到这话,文秀心里一动,这个意思,这个意思…… 狂跳的心渐渐放缓节奏,她不说话,屏住呼吸,生怕惹了这煞星就将自己一掌劈了去见阎王。 下面的话他说的越发的小,李文秀支起耳朵也只听到几个词而已,“也罢”“如此”。 刚在提到嗓子眼里的心终于放在了原来的位置,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身体跟着心重重地落在毯子上,这一次男人没在顾忌而是发泄般的将李文秀仍在了地上,巨大的冲力造成了口和地面的亲密碰撞,李文秀不禁发出一声闷哼。 这一次她非常老实,慢慢地撑起身体,爬起来,脚步还有些踉跄,八九岁的孩子的身体,远没有成人那般刚硬,纵使这具身体从小练武,比一般孩子结实,但也经不起马家骏那么用力的一甩,身体钝钝地疼,但是她一句话也不敢说。 这样的事情,好像很久以前也发生过,七岁那年父母丧于一场大火,她被所谓的亲戚送到了孤儿院,那个时候,好像也是这样,受人欺负,还要忍着,那么不快乐,还要自己给自己找快乐,那个时候她学会了讨好老师,讨好周围的所有人,学着说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她好不容易才上的大学,没日没夜地做兼职打工凑学费,希望得到社会的承认,希望可以摆脱那种贫困的环境和卑微的地位,结果却莫名其妙来到这个鬼地方。 前世的时候,自己多么希望有钱能旅游,去新疆,去西藏,到处玩玩,逛逛。 如今她真的到了新疆,她却那么想哭。 委屈,她真的感到委屈,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从小就受人欺负,生在孤儿院,在学校也被人歧视,同学们谁丢东西都会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她,即使她什么都没有做,什么也不知道,那么卑微的活着,就是为了以后能挺抬头地做人,结果来到这里,还是要受闲气,她做错了什么,来到这里就被人欺负,她什么都做,就怕姓马的一个不顺心将自己赶出去,如履薄冰,战战兢兢,难道这样还不够么? 难道这样还要欺负她么,为什么都欺负她…… 想着想着,文秀鼻子越来越酸,眼睛涨涨的,这么长时间,压抑、憋闷、委屈……种种情绪一股脑袭来,她终于招架不住,像个真正的小孩子般,哇哇地哭起来。 “我要回家,我不要在这里了,呜呜呜,我要回家……” 家在哪里,我妈妈在哪里,我要回家,我要找妈妈…… 她从来不是强者,纵使在困难面前学会了随遇而安,但是她还是渴望有一份属于自己独有的安全感,像小时候那样,哭泣,是她身为弱者的权利,她不要放弃这个权利,她要好好大哭一场,呜呜呜~ 这边文秀在很认真的哭泣,那般的马家骏却是尴尬的不知所措,眼前,这个一屁股坐在毯子上打滚哭闹的小姑娘真的是李文秀那个死丫头?不会是鬼附身了吧…… 马家骏胡思乱想着,此时他已经忘记了,自己脸上还有一块脸皮耷拉着,在幽幽地烛火下显得格外的恐怖。 做了那么多年得老头子,马家骏似乎快忘记了自己是一个青春年少的大小伙子的事实,如今让李文秀那么一闹,他伸出手垂在半空中的样子,还真有那么点年轻的味道。 虽然马家骏格愤青了那么一点点,脾气古怪了那么一点点,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个心软的人,大约是文秀觉得非常委屈,一个劲儿的哭一个劲儿的哭,马家骏于心不忍,于是开始反思自己,自己干啥跟一个孩子过不去,仔细想想那孩子似乎也没做错什么事情。 记得自己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似乎很惶恐害怕,那个时候的他可比这丫头年纪大得多,平时也没见她抱怨过,自己到底不喜欢她什么呢? 是那双通晓世故的眼睛,还是那张平静淡泊的脸,总想打破什么,看看这小丫头变脸的样子。 如今倒是真变脸了,可是感觉,似乎没有那么好。 马家骏童鞋纠结了。 “呜呜~~~” 可怜的文秀小盆友还在哭泣,若是马家骏童鞋有读心术的话一定可以听到伪萝莉化成“咆哮李”的尖叫—— 啊啊啊啊啊!!! 为什么你不来安慰安慰我,给我个台阶下,我已经没有眼泪就剩干嚎了,现在干嚎都快没了,姓马的,你咋那么没眼色儿,没眼色儿啊啊啊啊!!! 带着一张已经很松懈的脸皮的马家骏依旧重复着做着一个动作—— ……伸手安慰一下吧,哎,我是个大人,多不好意思。 ……还是缩回来吧,哎呀呀,小姑娘哭得那么凄凉。 伸手,缩回,伸手,缩回…… 是否伸手么,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在线阅读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肉文屋 /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作者开了金手指的后续事件! 大侠,请给条生路!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大侠,请给条生路!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大侠,请给条生路!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大侠,请给条生路! chapter7 这个夜晚,将是李文秀生命中一次重大的转折。 当然,也是她和宿主关系的一次重大的突破。 眼睛红肿,鼻涕横流,嘴角还有未干的口水的李文秀呆滞地抬头,仰望地看着那张梦中yy过无数次的脸,帅哥啊,真是极品帅哥啊~~~~ 好吧原谅她的没出息,实在是在这荒凉的大草原上呆了这么久,除了穿着臃肿的女人和恶狠狠瞪着她的壮汉,和她打交道的就是那些四条腿的牲畜,她已经好久没有见过这么正点的男人了。 瞧瞧,那深邃的眼睛像足了梁朝伟,那睫毛是用美宝莲的么,竟然在烛光下呈现两片小刷子状的影,高挺的鼻子,垫的,一定是垫的,还有那薄唇,真是有型啊,没天理了,连皮肤都那么好,吹弹可破,就算是ps的柔和效果也没有这么致啊,浪费啊浪费,这么一个极品帅哥竟然在面具下呆了整整十个年头,从青年变成了壮年,不禁为原著的李文秀掬一把泪啊,你可真是暴殄天物啊,这么一个钻石级的男人竟然没有抓牢,真是太可惜了,真是太可惜了! 扑到他,吃掉他,蹂躏他…… 李文秀感觉自己体内狼血沸腾,那燃烧的小宇宙几欲燃烧整个草原! 打住! 她似乎忘记了,这个马家骏可不是原著里那个对女主一心一意的痴情男配,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毒舌男啊,若是让他知道了自己心中的想法,哦,嘲笑是一定的,说不定还会狠狠挖苦,我这么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大好青年,何必热脸贴在冷屁股上,好吧,扯远了,冬瓜虽然好吃,但是不是自己那盘菜那还不是白搭。 算了,还是远观吧,男人太帅太没有安全感,而且,这还是一个灰男…… 李文秀翻了个白眼,又低下头哀怨。 计爷爷的一张菊花老脸实在是太有碍瞻仰,猛不丁的变成傲娇美少年,还不能扑到,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李文秀觉得这个世界幻灭了! 真相帝神马的最讨厌了! 现在的马家骏很年轻,长期不和人接触,他并不是一个善于搞谋诡计的人,大约是因为面具摘下来,最初那高深莫测的表情也变成了浮云,李文秀心里暗自腹诽,人皮面具大概除了变脸,还可以治疗面部多动症! 自己最大的秘密已经被别人知道了,最保密的手段只有一种,那就是让知道秘密的人永远无法开口。 杀掉她么? 马家骏犹豫了,理智告诉他,李文秀只是个手无缚**之力的小孩子,在这里无亲无故,杀掉她一了百了,一劳永逸,此时除掉她,是最好的时候,趁着天未凉,扔到哪个地方,被狼吃了连尸体都不用掩埋。 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选择。 手伸进袖子里,那里放着三支以防万一的毒针,只需要一针就能让这孩子永远闭上眼睛。 杀还是不杀? 看着烛光下小姑娘忐忑不安的表情,他莫名的心软了,还是个孩子,她父母都不在了,自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和自己的身世何曾相似,加上这段时间朝夕相处,虽然他始终觉得这个孩子古古怪怪,聪明的让人不安,但是她的心眼儿并不坏,有的时候看着她气鼓鼓的脸蛋,还觉得很有意思,若是真因此杀了她,这个草原又剩下自己一个人,真的是很孤单…… 良久,他将手垂了下来。 还是留她一命吧。心里默默地说道。 还在纠结美男问题的李文秀一点也不知道,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自己已经在生死路上走了一圈。 “今天的事情,你不要对任何人讲起,听明白了么?”马家骏挺直了身板,凝声说道。 李文秀又不是傻子,若是让他的仇人知道了他的行踪,自己肯定也逃不掉,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体的,她是有点二,但又不是缺心眼,于是忙不迭的点头,就像是捣蒜似的,“嗯嗯,我今天眼睛不好,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看见……” 撇清关系,一定要撇清关系,她可是知道这位晴不定的大爷脾气有多么古怪,若是自己不让她满意,说不定在某个夜里,自己又要穿越一把。 不得不说,李文秀,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真相了呢! 谈话完毕,马家骏迫不及待的将她赶出了房间,都不是口头撵走,而是直接用手提溜着扔出去的,看着自己摔了个“狗吃x”的样子,李文秀怀疑自己眼睛出现了幻觉,自己竟然觉得那个面无表情的马家骏嘴角微微上扬了那么一米米。 一路诅咒,李文秀回到了自己的帐篷,掀开帘子,腿直接瘫软在毯子上。 今天的刺激大发了,穿越大神竟然开了“金手指”,自己竟然提前那么多集看到了马大帅哥的那张脸! 哦,能活着回来真是万幸! 男人写得小说,无论是金大侠,还是古大神,女人永远都是陪衬的存在,阿朱成就了萧峰,黄蓉成全了郭靖,小龙女造就了杨过,赵敏摊上了个张无忌,好不容易金大侠写了篇婉约点的吧,还是个悲剧,李文秀庆幸这不是楚留香或者是小李飞刀,没有那么多血风腥雨,谋诡计,至少自己清楚知道自己该走的路,若是自己老老实实的呆着,顺应剧情,还能牵着老白马活着回江南,而不是担心自己下一秒就成了成全某个英雄的灰或者悲情女。 只是若是顺应剧情,牺牲掉马家骏未免可惜,他虽然嘴巴毒了一些,但是对自己还是不错的,先不要说以后还要相处很多年,但是现在自己就舍不得让他挂掉了,而且李文秀知道,自从自己来到这个世上,剧情神马的已经成了浮云,自己毕竟不是原著里的那个原装女主,没那么天真良善,也没那么痴情。 那么悲壮的结局应该不会出现在自己身上吧。 李文秀在心底阿弥陀佛祈求上天,万佛,既然让我穿越了就保证我平平安安的吧,我已经不再那么贪心眼儿想要回去了,只要能让我平安生老病死,万佛啊—— 大侠,请给条生路!在线阅读 大侠,请给条生路! 肉文屋 / 大侠,请给条生路! 大侠,请给条生路! 面具掉了的后续~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面具掉了的后续~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面具掉了的后续~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面具掉了的后续~ chapter8 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若是没有经过家庭变故,长大后大概也是个身出名门的侠女,可惜命运捉弄。 原著里的文秀是个非常善良的女孩,为了要好的小男孩不被恨汉人的父亲毒打而将男孩送自己的皮毛放在了别的女孩子家门前,眼睁睁地看着喜欢的男孩爱上了别人,和别人亲亲热热的,自己难受。 文秀欣赏这样的女孩,同情这样的女孩,但是不会这样做,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放弃了自己的幸福,甚至将喜欢的人推到了别人那里,这是拥有现代人思想的文秀绝对不会做的事情,若是男方没有女朋友,排除做小三,喜欢就要去追,面子什么的,才值几个钱,自己的终生幸福才重要。 可惜古代少女李文秀想不到这一点,她太善良,连自己的幸福都善良的赔进去了。 她导演了一出别人的爱情喜剧,将自己变成了剧本里的灰,成全了一段金庸笔下的传奇。 这种传奇,文秀宁愿不要。 像金庸古龙笔下的那种正派人士,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会做到,文秀相信马家骏说是放过自己,一定就放过自己了,可是到底心中还是有些霾,自己脖子上的脑袋时时刻刻被别人惦记着,挂在别人的刀剑下,实在是一件很让人担心的事情,既然这是武侠世界,自己又是未来功夫很好的侠女一枚,文秀觉得自己现在很有必要学点拳脚功夫。 可是怎么开这个口呢,在别人眼中年轻壮实的马家骏是一个九十多岁行动困难白发苍苍的计爷爷,若是他耍拳虎虎生风,一定会引来别人的非议,马家骏隐姓埋名了这么久,就是为了躲避仇家,他一定不会愿意暴露在别人的视线中。 文秀很想告诉他,你那个仇家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里,若你不管闲事,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遇见你那个便宜师父的,你若是想回江南就赶紧回去吧。 但是这样的话,李文秀不敢说,古人那般的封建,说不定会把她当做异类给抓起来,马家骏答应不杀自己,是因为在他眼中自己是个无害的小姑娘,李文秀可不相信,若他知道自己实际上和他年纪相仿,是披着小姑娘的大姑娘,他会不会下定决心,对自己痛下杀手。 我还没有活够,不要提前做灰啊,至于仇家问题,还早着呢,说不定自己潜移默化的影响着,马家骏哪天想开了,就带着自己离开这个鬼地方回江南去了呢? 现在的江南是什么样的呢? 杏花春雨,白堤西湖,自己家乡在几百年前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李文秀想着想着就脱离了最初的主题,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文秀就醒来了,她睡得很好,一夜无梦,但是这不代表她没心没肺的将昨天晚上的事情遗忘,从睁开眼的那一刻就意味着要面对现实,文秀这一刻无比痛恨自己最开始就表现的那么成熟,要是表现的脱线一点,说不定马家骏就真会想喜欢原著里那个傻傻的小姑娘一般喜欢自己,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把自己当做一个免费得劳动力。 刷牙洗脸,洗漱完毕撸起袖子她还要做饭,她不觉得暴露了真实面容的马家骏会感觉心虚继而自己做饭。 果然,在文秀刚把青稞面做好准备到马大爷的帐篷外面吆喝一声的时候,马大爷就掀开帘子,依然是那张松弛的菊花面,李文秀嘴角一抽,她开始怀疑自己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切是不是幻觉,感叹一声,果然中国公务博大深,现在都失传了啊,可惜可惜,要是现代人有这技术,抢劫的犯罪率绝对upup的一路飙升。 “您起来啦?”文秀勉强让自己僵硬的那张脸上挤出笑容,无奈反弧太长,脸部神经不灵敏,只能做出一个很痴呆的表情。 带着人皮面具的马家骏一愣,随即扯出来一个皮笑不笑的表情,文秀干巴巴地赔笑,样子要有多勉强就有多勉强,其实她内心在咆哮,啊啊啊啊,多么美好的一个帅哥啊,毁了,就这么毁了啊…… 马家骏当然听不到文秀内心的咆哮声,他只是淡淡地瞟了她一眼,吐出两个字,“吃饭。” 然后越过李文秀向帐篷走去。 文秀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就会做饭,在宿舍一群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中,属于那种做饭中等的人,她记得初到这里的时候,曾经吃过马家骏做的面条,确实是十分的糙,自从李文秀揽过来厨房之后,每日饭的内容便有了一些花样,不是像马家骏那样,能吃饱肚子就行。 马家骏对此也非常满意,他跟那人不对付,但是不可置否那人教了他很多东西,那人带他见过世面,自己是个男人,自然不能天天围着厨房转悠,以前李文秀没有来的时候,自己就是随意弄点东西吃,她来了自己倒是有口福了,当初收留这个小丫头的决定现在看来是正确的。 今天马家骏去和一户哈萨克族家里交换牛羊,那是马家骏相处时间比较长的一户人家,马家骏曾经帮了他们很多忙,他们对他的态度比对李文秀的态度要好一些,马家骏曾经见过太多道貌岸然的人,虽然这些哈萨克人对汉人有些深蒂固的偏见和敌意,但是在马家骏看来他们内心却是非常善良,他们对李文秀的态度,马家骏看在眼里,虽然这个小姑娘给自己一种很古怪的感觉,但是从她的眼睛里自己倒是真看不出来有一丝埋怨的意思,这倒是让他意外,随即又想开了,侠盗白马李三的女儿怎么可能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继而多了几分欣赏和好感,觉得这个小姑娘好好教一下也许日后可以成材。 本来他是想教小丫头学武的,想这个小丫头父母在江湖上都是非常有名气的人,这小丫头筋骨奇佳,也是个学武的好料子,哪料想到竟然出了昨天晚上那样的岔子,让她看到了自己的本来面目,警惕很高的马家骏决定再观察观察这个小丫头。 若是李文秀知道竟然是昨天晚上的原因,让自己学武的时间推迟了那么久,肯定会哭的。 不过此时的李文秀是顾不得别的事情的,此时她正在沉浸在成为“古代版女袁隆平”的美梦里,因为她种的小麦终于从嫩嫩的小芽芽变成了绿油油的大苗苗! 面具掉了的后续~在线阅读 面具掉了的后续~ 肉文屋 / 面具掉了的后续~ 面具掉了的后续~ 绿了,黄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绿了,黄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绿了,黄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绿了,黄了 chapter9 种地神马的是要讲究天赋滴。 李文秀觉得马家骏在这片土地上毛都没有弄出来一,自己弄出来了一片青葱绿,比他有效率多了,当天晚上马家骏回来以后,李文秀就给他说了这件事。 其实马家骏真没觉得有什么,他本来想刺李文秀几句,但是看到李文秀那张天真无邪的笑脸,那些即将泼出的凉水,他自己又默默收了回去。 嗯,李文秀自然不知道这一会儿功夫马家骏的心思已经转了个山路十八弯,她唧唧喳喳在马家骏的耳边说着她的种菜大计,她丝毫没有注意,自己今天的话有点多,而马家骏今天似乎格外的纵容。 “你要种那么多菜干什么?”马家骏真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能折腾,逃到回疆的汉人他也见过不少,没一个想在这片儿种出菜的。 “吃呗。”李文秀随口说道,“老是吃羊也不是个法子,我觉得你也不怎么喜欢吃羊。” 马家骏心思一动,不禁有些感动,这个小姑娘除了想着自己还想着我,他确实不喜欢吃羊,和李文秀穿越前满大街的新疆羊串换不一样,马家骏是土生土长的江南人,他逃到这块地方之前一直就不吃羊这类的东西,纵然住在这里这么久,他对羊的适应度还是比不上李文秀。 想着能吃到江南的大米和菜肴,马家骏也有些期待。 过了些时日,绿油油的苗苗终于变成了黄橙橙的麦穗,李文秀很是欣喜,不过这也让她产生了很多苦恼,因为引来了很多麻雀和天铃鸟,好吧,天铃鸟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文秀一直以为那是金庸老爷子自创的,没有想到真的有这个东西。 这些鸟,若是不吃自己的麦子,李文秀还是觉得小东西还是很漂亮的,但是一旦它吃得是自己的心血,这些小畜生就变得罪无可恕。 她的心思都放在种菜上,做饭自然就变得很糊弄,被李文秀好吃好喝养得嘴巴已经叼了的马家骏很早就发现了饭菜的不同,开始的时候以为小姑娘身体不舒服,但是后来发现本不是这么回事。 小姑娘似乎有别的心事。 吃饭皇帝大,什么心事也不能影响做饭不是? 于是在马家骏暗示这几天的饭菜实在是太糊弄的时候,李文秀将自己的烦心事一股脑倒给马家骏,没道理这么长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苦恼,马家骏那张菊花面具紧皱,人看起来更加严肃,其实他几乎破功笑出来,她纠结了这么长时间竟然就在担心这样的事情? 马家骏觉得自己真的是看不透这个小姑娘了,有的时候他觉得这小姑娘是自己的同龄人,有着一种超乎寻常的冷然和淡定,纵然是看到了自己的真面目也没有表现的太惊讶,第二天醒来该吃的吃该睡的睡,实在是不像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可是每当他为此产生疑惑的时候,李文秀总是会做出一两件让自己哭笑不得的事情。 她好像考虑的还真的是孩子考虑的事情,这么点小事,竟然会苦恼这么长时间,害得自己一直以为她身体不舒服。 李文秀将心里的话倒垃圾一般倒给马家骏就一擦嘴巴上床睡觉去了,好吧古代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吃饱了睡觉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李文秀从来没有指望过冷感帅哥马家骏会给自己提出什么富有建设的建议或者意见,在她心里马家骏已经开始妖魔化了,笑话,命都在他手里捏着,不小心点哪天他一个不高兴将自己咔嚓了怎么办。 见证奇迹的时刻再次到来,李文秀觉得马家骏再一次被圣母玛利亚附身。 因为第二天她竟然在自己的麦田里看到了一个矮小的“稻草人”,好吧,不是稻草人,是“野草人”。 “你做的?”李文秀结结巴巴,纵然知道是他做的,但是她还是抑制不住心里的诧异和纠结,她一定要问清楚,啊,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他竟然还会做这个东西。 啊啊啊,手工帝神马的最萌了! 只是为什么那件衣服那么眼熟,啊,李文秀内牛了,那是自己前段时间洗了放起来的衣服啊,穿了还没多久呢……t t “怎么?不可以?”马家骏恶声恶气地反问,事实上面具下的那张脸已经泛红,他可不打算让这个古怪的丫头看出来,要是让她知道指不定怎么笑话自己呢。 额,这是在害羞……菊花脸的老头子傲娇了?! 李文秀一扫沮丧,只觉得炯炯有神,计爷爷和马家骏本就是两个人吧两个人吧,顶着这么严肃僵硬的脸卖萌是一件非常有压力的事情。 李文秀抓抓头发,看着麦田里的野草人,又傻乎乎地笑起来,抓抓头发,“无论如何,还是谢谢啦。” “哼。”马家骏鼻子一皱,头歪到一边,他怎么莫名觉得这小丫头的笑容那么碍眼呢。 有种想要,想要,狠狠地痛打一顿的冲动。 哼哼,欺负小孩是不厚道滴! 缩过手,马家骏将手背过身去,然后再次对天空翻了个白眼,这小丫头怎么还在笑呢。 难道她不知道她牙上有颗菜叶吗? “白马”的男主是谁一直是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是默默守候的“计爷爷”还是“水中月,镜中花”的小竹马?文秀比较倾向于少女孩童时期喜欢的少年苏普,相比起让人唏嘘不已的计爷爷马家骏,苏普少年的形象一直是饱满的,老爷子花了很多笔墨丰满这个少年的认真,善良,和倔犟,这是个类似于郭靖状的憨实少年,若是昔年没有李文秀那个自作主张的成全的话,也许“白马”的结局会就此更改,那个牵着白马独自离开的少女也会不复存在。 苏普的“变心”造成了李文秀“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的悲剧,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苏普成就了李文秀爱情的传奇,使得这个本来略显俗套的“三角”爱情故事,升华到一个全新的高度。 对于苏普,文秀内心是非常纠结的,一方面,她很想看看能让原著李文秀那样优秀的女子“一见误终生”的男人长什么样,另一方面,她有明白,一见到这个少年意味着命运的不可逆转。 文秀可不愿意承担“逆天而行”的后果,但是她同样不想搭上马帅哥的小命。 要是苏普太帅了,自己意志不坚定真的像原著描写的那样喜欢上了那该怎么办呢? 事实证明,李文秀多想了。 圆圆的脑袋,圆圆的眼睛,圆圆地两个红腮帮子,裂嘴一笑,一口白森森的牙,真是傻透了! ——泥马多饥渴多禽兽的人才会对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下口啊!! 绿了,黄了在线阅读 绿了,黄了 肉文屋 / 绿了,黄了 绿了,黄了 好人呐~谢谢啦~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好人呐~谢谢啦~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好人呐~谢谢啦~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好人呐~谢谢啦~ chapter10 苏普是个好人,无论是孩童时期的苏普还是长大成人后的苏普。 他很憨厚,很忠诚,所以这个男人让李文秀难以忘怀,让读者心生遗憾,若他和李文秀没有差阳错擦肩而过那该有多好啊。 说实话,若是李文秀救了苏普和阿曼之后表明身份,并一直留在苏普身边,作为苏普小青梅的李文秀未尝没有等到心爱之人回到自己身边的机会。 不过那样的故事也就不是《白马啸西风》了,那么自私的女人也不会是大家喜欢的那个李文秀。 说不定连李文秀自己也分不清楚,自己喜欢的到底是现实里苏普还是臆想中的苏普,孩童时期的感情太过懵懂,而本来优秀的青年马家骏又一直易容成一个老头子。 除了苏普,李文秀身边并没有出现其他的年纪相仿的男子。 就像是杨过之于小龙女,贾宝玉之于林黛玉。 也许他们胜过别人的,只是时间。 正因为最初有太多的不美好,不圆满,最初的那个人,被记忆一遍一遍的描绘,一遍一遍的美化,最终成为心口的那颗朱砂。 尹志平若是先于杨过认识小龙女,小龙女或许会比现在更幸福,敢于悖于伦理犯下天理不容的罪孽的尹志平,远远比那个只敢说,不敢做的王重阳来得坦荡,且还没有杨过那一肚子花花肠子。 苏普远比尹志平更让人感慨,因为他本人几乎是古往今来所有女人梦寐以求的好夫婿佳郎君,踏实,就像是涓涓溪水一样。 他对阿曼的忠诚和对孩童时期小青梅的惦记,都让女读者动容。 他曾是文秀来到这个世上最想见的人之一,可是,现实就是那么让人绝望—— “这匹白马是你的么?”一个清亮的声音响起,抬头,一个哈萨克男孩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自己,他怀里是一件衣服,里面不时传来鸟叫声。 天铃鸟,哈萨克男孩,不怪李文秀敏感了,实在是原著太过熟悉了,原著里李文秀牵着白马溜达着玩,遇到了抓鸟的苏普少年,小姑娘心肠好,看不得少年抓鸟的“残暴”行为,愿意用母亲大人留下的镯子作为交换将小鸟放生,于是,一段孽缘就此产生…… 内牛满面,这是历史的晤面啊,她是不是应该冲上去说一句,你好,我命中注定爱上的少年。 视线再转,李文秀觉得人生圆满了,因为少年身后的白马何等的眼熟。 作为白马啸西风bodd级道具,这匹白马堪比《西游记》白龙马的地位,动物的感觉总是超灵敏的,若是说这世上还有什么人知道自己不是原版女主的,大概就是这匹白马了,自从代替原主后,这匹白马就不怎么待见她,完全没有小说里那种天人合一的感觉。 因为它通人,所以对文秀这个后来占据自己主人身体的人没好感,记得来到这里第一次给它洗澡的时候,它还给了文秀一蹄子。 但是现在呢,白马老老实实地跟在小男孩身后,态度很是亲昵,但是当它的视线和李文秀视线交汇后,那憨厚地目光瞬间转变,透着一股明劲儿。 好吧,看出一匹马明,对身为人类的李文秀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儿,瞧着那马对苏普的亲密劲儿,文秀泪目了,马兄,你可知道,这可是你原主人的生化武器,接触多了会死人的会死人的会死人的…… 李文秀内心百万草泥马咆哮,但是外人看上去就是在发呆,哈萨克少年有些不耐烦了,以为他没有听懂自己的话,然后将语速放慢了些,重复道:“这匹白马是你的么?” 李文秀点点头,满脸茫然,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挺喜欢它,你能让给我么,我拿这个给你换!”说着小男孩拿出前的衣服,里面是一只非常漂亮的天铃鸟。 李文秀挑眉,一只鸟就想换我的马,坑爹啊,你到底是是哪个经济学家名下的高徒? 正待李文秀要说些什么,却听到白马极为不配合的发出“嘿儿嘿儿”声音,还亲昵地蹭了蹭小男孩的脸颊。 挑衅,红果果的挑衅! 李文秀火了,你不过是一匹马,竟然露出如此轻蔑主人的模样,你也不怎么合格,你要是真牛叉日行千里那白马李三夫妇就不会死了,你丫竟然还敢鄙视我。 哼,你想跟着他,我偏不让你如愿! 想着,李文秀叉腰说道,“一只鸟就想换我的马,你看我年纪小好欺负是不是?” 苏普小时候还有点机灵劲儿,男孩子也皮得很,往日都是他替那些被欺负的出头,还从来没有被人指责过欺负人呢,看着衣服包裹着的小鸟,再看看身后高大威武的白马,少年也不禁有些脸红,好像自己真的是在欺负人啊。 白马好像知道李文秀在刁难少年,发出不满意的“咴儿咴儿”声,不断地用左前蹄刨着地上的青草。 李文秀不禁汗颜,这也太聪明了,这匹马快成了。 苏普安抚般捋了捋白马的毛,这一幕让文秀极为羡慕,这匹马好像和她八字不合似的,每次近身都要给自己留点小礼物,不是跺自己一脚,就是刨自己一脸土,哪像今天这般温顺,就连马家骏也嘲笑自己,说自己连一匹马都无法驯服。 好吧,她就是个材废,她认命了。 “那你要怎么才肯把这匹白马让给我。”少年声音透着一股紧张,眼神也变得警惕,好像害怕李文秀突然狮子大开口一般。 看到小少年这般紧张的模样,李文秀觉得有些好笑,不禁起了逗弄之心,“说说看,你都能做些什么?” “我能做的可多了!”少年言语中带着一丝炫耀,“1有两头狼半夜里来咬我家的羊,爹不在家,我便提刀出去赶狼。大狼见了火把便逃了,我一刀砍中了另外一头。(1出自原著)” “这么厉害!”饶是知道这是原著里面的话,李文秀还是忍不住惊叹。 “那是!”苏普少年像是想起来什么,说道:“这样吧,你把这匹白马给我,等着我杀一匹狼,送你一张狼皮怎么样?” 我可不想和你扯上什么关系! 若是起先还有些疑虑,文秀这个时候已经十分确信对方就是原著里男主级别的苏普少年。 他是个好人,但是却对李文秀一点好处都没有,沾上他,自己岂不是又超原著杯具结局迈出一步? 得嘞,白马送您,我也不要您的东西,您该上哪儿去上哪去吧! 这是李文秀实实在在的心声。 可是这样说,未免太不像话,于是她采取委婉的方式—— “我不会骑马。” 但是这具身体会。 “这马放我这里是浪费了。” 不仅吃我的粮草还占空间还随时会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你牵走就好了。” 赶紧牵走,我讨厌看到这个吃里爬外的家伙。 “你是个好人。” 害怕苏普少年不愿意,赶紧送上一张好人卡。 于是少年成功被李文秀忽悠着收起了愧疚心晕晕乎乎收下马,临走前还非常范伟范儿的说了一声:“好人呐——谢谢啦——” 白马配合的发出“咴儿咴儿”的欢快声,跟着新主人颠了。 谢你妹啊,李文秀再次泪奔了,你是好人,你全家都是好人! 好人呐~谢谢啦~在线阅读 好人呐~谢谢啦~ 肉文屋 / 好人呐~谢谢啦~ 好人呐~谢谢啦~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chapter11 玉镯子还在,本来应该陪着李文秀走出回疆的白马却代替玉镯子送了人,这是不是一个突破? 李文秀在床上辗转反侧,手腕上的镯子,很有阿q神的想着。 马厩里少了一匹马,纵然马家骏早出晚归,也能看出来,更何况那匹白马非常的扎眼,马家骏心下奇怪,一方面觉得那匹马是李文秀父母留给她的,她应该珍惜,提醒一下也是好的,另一方面,这匹马算是千里神驹了,价值非常,若是丢失了那也太可惜了。 见李文秀帐篷里还点着烛,然后就掀开帘子进去,本来嘛,在马家骏心里,李文秀还是个孩子,男女大防什么的,现在还为时太早,没有想到这一看杯具了,李童鞋正在脱衣服洗澡。 说是洗澡,也不怎么贴切,回疆草原上水是非常稀缺的,水就是人和牲畜喝的,要是浪费一点水,真是太对不起真主了,这里的人一年洗一次澡是件很普遍的事情,宗教信仰神马的需要尊重,但是李文秀受不了,在大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是天天洗,但是两天洗一次的频率还是可以保持的,现在沦落到一周才能用一点水简单的擦拭身体实在是很委屈了有木有,入乡随俗真是个大问题。 李文秀给自己定了一个期限,一周擦拭一下身体,洗洗头发,这天正好就是李文秀清洁身体的日子。 “那匹马哪里去了?”马家骏干脆利落地问道,却在看到眼前光溜溜的女体的时候彻底傻眼了。 “还不赶紧出去!”耳边响起小女孩酥酥软软的训斥声,实话,一点力度都没有,但在马家骏听来却像是一声惊雷。 “啊,啊,啊,我我我这就出去。”说着左脚踩着右脚跟,踉踉跄跄地跑出去了,只留下帐篷里咬着袖角宽面条横流无语对苍天的伪萝莉小姐。 ——老娘被看光了,凸! 若是马家骏来自现代的话,一定会指天大叫一声,真***坑爹! 他一直都知道李文秀这孩子有许多古怪的习惯,比如非常非常爱干净,若是在江南,他大概会双手赞同她这个癖好,但是这是在缺水的回疆草原,水那么珍贵,却用来洗澡,真是太不应该了。 每当他想说点什么,都在最后关头闭上了嘴巴,单纯就是为了这孩子每次洗澡那脸上欢欢喜喜的表情,这是极少能在她脸上看到的一种真实的喜悦,比那可以讨好的模样来得真是多了,于是他就装没看到。 真是没有想到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纵容竟然有如此大的后患! 牛郎和织女有个特别猥琐的情节,牛郎跑到人家织女洗澡的地方偷拿了人家织女的一件织女,导致人家织女找不到衣服无法上天,然后留下来给牛郎童鞋做了老婆。 故事原本是什么样子是无法考究的了,因为这原本就是个神话传说,每次文秀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会有种极为荒唐的感觉,那织女找不到衣服,怎么上得岸,那牛郎又怎么跟织女谈的条件,难道牛郎蹲在河边,看着织女在河里洗澡,然后两个人谈条件—— 仙子,嫁给我呗! 俺不嫁! 仙子,俺都看到你身体了,你就嫁给俺呗! 好……好吧。 于是羞答答的小仙子扭捏着和得偿所愿的腹黑牛郎成亲了。 这个故事怎么想怎么歪,经不起一点推敲,好吧,言归正传,最开始,织女同意嫁给牛郎,除了牛郎外形帅气看起来善良老实憨厚,未尝没有身子被看到了,无可奈何做出的选择。 这个故事再一次告诉我们,女孩子的身体是很珍贵的,不能轻易暴露给别人。 这里我们要高度表扬马童鞋了,虽然他是个二十多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但是一直都非常的洁身自好,当然这不排除外形原因(那张囧囧有神的菊花面具= =),他是个智商很高的人,从回疆隐姓埋名这么多年没有被人发现真实身份这一点可以看出来,武功好,学识好,马家骏可谓是非常优秀的俊杰了,但凡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他一定会有某一方面特别的弱智,老天都是公平的,没道理你是朵完美无瑕的白莲花,我是菜市场被人踩了好几脚的烂菜叶子,有得必有失嘛。 马家骏的弱点,就在于情商太低,比如原著中十年和李文秀朝夕相处,自己一手养成的小姑娘竟然喜欢上了别人,死前人家才知道你不是老头子,是个美大叔。 近水楼台,如此得天独厚的机会就这么生生滴浪费掉了! 这是个早婚早育的年代,庄妃嫁给皇太极的时候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和亲的格格远嫁平均年龄不过十三四,李文秀八九岁的年纪真的不算小了,可是偏偏马家骏是一心一意将对方当成一个小孩子,从来没有想歪过,纵然是看了人家小姑娘洗澡也没有想歪,一点旖旎的心思也没有,当然,对着一个没没臀年纪小小个子小小刚刚脱离幼女行列连少女也算不得的小姑娘,有旖旎心思的叫做禽兽! 这事儿要是搁在别人身上,估计就觉得尴尬,但是睡一觉就跟没事人似的全然抛在脑后了。聪明人总是将事情想得特别多,比如纠结的马家骏童鞋此时在想,李三夫妇到底有没有教给小姑娘身体不能随便给别人看呢? 小姑娘知不知道被看了身体就等于失去了清白就要嫁给那个看到她身体的人呢? 若是小姑娘知道这些,向自己提出要嫁给自己的要求怎么办呢? 自己有仇家不同意伤了小姑娘的自尊,小姑娘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错事走向不归路如何是好呢? 不得不说,马童鞋,你想的太多了! 想着想着马家骏愈加感到生活黯淡无光,难道自己真要娶一个小孩子做妻子? 若是李文秀知道马家骏所思所想,一定会啐他一口,然后嚷嚷着,你想娶老娘还不想嫁呢! 作为二十一世纪,见识过新新人类的保守派人士,洗澡的时候被看了,实在是一件很羞涩的事情。 不过李文秀自诩,没吃过猪,但是见过很多猪跑,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副身体还不是自己的,只是个小孩子而已,看一眼也不会少块,大不了改天自己再看回来就是了。 她还是小孩子,不必要为成人的世界买单。 这样想着,心中立马变得无比坦然,于是继续在盆里摆手中的棉手帕,淡定地在心里唱着,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 洗完澡,又拿剩下一点干净的水冲了冲头发,不要指望能洗多干净,只要没味就成了,自从来到这里文秀对自己江河日下的卫生标准已经看开了。 想到刚才闯进来马家骏,李文秀脸一红,随即又想起他似乎进来的时候说了什么话,额,自己似乎太惊讶了,没有听到,反正迟早要面对,秉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态,李文秀决定先行出击,掀开布帘,向马家骏的帐篷走去。 看到李文秀,马家骏无比纠结,脸上的人皮面具已经褶皱的不成样子,像是上厕所握在掌心揉成一团的卫生纸,李文秀看到这样的脸,菊花一紧,虎躯一震。 真是太提神了有木有! “你刚才来我帐篷有什么事吗?”他很少主动来找自己,除了最开始来到这里送药的日子,马家骏几乎不怎么踏入自己的帐篷。 马家骏脸上的褶子更深了,眼睛有着深深的懊悔,深吸一口气,他又恢复成那个无比淡定很有威严的神奇老头计爷爷,“我只是问问马厩里的那匹白马呢?” 李文秀心里诧异无比,没有想到他还会注意这个,想到马家骏认识苏普的老子,也没有隐瞒,说道:“那马送人了!” “胡闹!”马家骏突然放大声音,吓了李文秀一跳,“你爹娘留下的东西,怎可随意送给他人,你送给谁了?”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是个小男孩。”半真半假的话,反正两个人没有交换姓名不是? 马家骏脸上的菊花开得更加娇艳了,他盯着李文秀良久,似乎要用眼睛给李文秀做个x光,直到将李文秀看得身体发毛,差点跪地讨饶一五一十交代真相的时候,突然收敛了气场,又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翁模样。 他摆摆手,非常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罢,那是你的马,随你处置,只是你不要后悔就可以。” 这一刻,李文秀突然非常想叫他,马爸爸!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在线阅读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肉文屋 /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论“爸爸”的共性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论“爸爸”的共性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论“爸爸”的共性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论“爸爸”的共性 chapter12 诡异,极其诡异,李文秀发现,最近一段时间她的房东兼金主马家骏童鞋回来的非常晚,每次都要磨蹭到天黑才肯回家。 男人不愿回家,若是夫妻,估计那就是他们的感情出现问题了,可金主不愿意回家,作为寄生虫的李文秀会怎么想呢? 莫非,莫非,马帅哥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春天? 想到马大帅哥会深情款款地注视着某人,李文秀就会有种异常惊悚的感觉,因为那张酷感十足的脸上还贴着一张菊花面具啊,有木有! 李文秀望着锅里快要焖成面糊糊状的蔬菜面条,由衷感到惆怅。 君生我未生啊,煮熟的鸭子就要飞走了啊,她还想若是有机会走出回疆,可以和马大帅哥发展发展,现在突然感觉,机会很渺茫啊。 怨不得李文秀会这样想,哈萨克部落和一些汉人强盗积怨颇深,没有系统学过功夫,只凭借打猎积攒下一些对敌经验的哈萨克人本就不是那些学过拳脚功夫的汉人对手,每次强盗来袭,哈萨克人都会很吃亏,轻则丢了财产,重则家破人亡,哈萨克族人讨厌汉人,实在不是一两个汉人的友好灿烂的微笑可以解决的。 正因为这样,部落里守寡的年轻妇人特别多,其中不乏姿容姣好的,来到这里快两年了,李文秀再也不会感觉这只是个小说的世界,一切都按照小说的套路硬生生地往生活里照搬,从马家骏面具掉下的那一刻李文秀就知道了,这个世上存在这太多的不定因素,而她本人就是这个世上最大的一只蝴蝶,谁说马家骏只能喜欢李文秀的,她不再是原著里那个傻傻的姑娘,马家骏喜欢上别人的几率太大了。 他喜欢上别人倒也好,最起码,生命无忧,李文秀胡思乱想着。 “你把马送给苏鲁克的小儿子了?”李文秀抬头就看到马家骏那张黑漆漆地脸。 苏鲁克?那不是苏普的老子么?不过我都不知道苏普的大名,苏鲁克应该也是不知道的,好吧索装傻到底好了。 想着李文秀作出了一副傻傻地表情,歪着头,疑惑不解地看着对方。 马家骏一挑眉,说实话,他闹不清楚李文秀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苏鲁克是有仇的,马家骏觉得这个丫头记好得很,他交代的事情,一般来说,说一遍小丫头就能记住,她刚来那会儿被苏鲁克结结实实跺了一脚,马家骏可没忘记,那一脚直接把这丫头疼昏了,事后他给小丫头解释,小丫头也是一脸不服气的模样,同情有余,谅解却不足,他甚至听到小丫头极小声嘟囔了一句“迁怒一个小孩子,是不是男人”,那个时候他就觉得这个孩子鬼得很,联想到前几日她对自己说,她不晓得将马给谁了,说不定是真的,若是让这小丫头知道对方的身份,怎么可能将马白白地送人。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丫头古怪刁钻,将马送人,也许只是谋划的一部分,说不定她想让苏鲁克生气呢,这种可能虽然很小,也不是没有。 “你今天见到我的马了?”李文秀见马家骏脸上没什么表情,拿不定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试探的问道。 这一会儿,马家骏已经释然了,暗笑自己,小丫头做什么关他什么事,他这么关心真是奇怪,于是平静地说道:“今个看到了,觉得很奇怪,所以问一下。” 说完似笑非笑地抬起头,“怎么了,后悔了,要是想要要回来……” 他还没说完,李文秀就打断了他的话:“哪能呢,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来的东西,那马已经不是我的了。” 说完还一本正经地补充:“人,要说话算话,一诺千金才行。” 一诺千金?马家骏笑了,他怎么不记得自己教过她这个词儿,半年前还装着大字不识一个,怎么这会儿都能说上成语了? 看着马家骏愈发古怪的笑容,李文秀还不知道,她在马家骏面前故意藏拙的把戏,暴露了。 望着李文秀出帐篷的背影,马家骏觉得好笑。 他知道,这丫头埋得深,父母被同门师兄弟所杀,幼年背井离乡,一个人来到并不富饶的回疆,一夜之间,她的生活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哈萨克部落的人民不喜欢汉人,她就像是一头小老虎,收起了爪子,佯装小猫。 不过装的再想她也不可能是真的,总有一天小老虎还是会露出她坚硬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 不过这倒比最初遇到她时,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孩子好得多。 马家骏不知道,此时他的笑容是多么多么的温和和……慈爱。 在村子的另一头,另一户人家,另一个帐篷,却有着区别于马家骏和李文秀这种别扭相处模式截然相反的一对父子。 苏鲁克是一个很可怜的男人,原著上金老爷子借马家骏的嘴巴说出了苏鲁克仇恨汉人的原因——“……他跟你一样,在一天之中死了两个最亲爱的人,一个是他妻子,一个是他的大儿子。都是给那批恶人强盗害死的。他只道汉人都是坏人。他用哈萨克话骂你,说你是‘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你别恨他,他心里的悲痛,实在跟你一模一样。不,他年纪大了,心里感到的悲痛,可比你多得多,深得多”。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丧妻丧子,是李文秀连累的,更准确的说,是李文秀身上那张“罪痕累累”的高昌地图,霍元龙和陈达海找不到李文秀,就拿村子里的人出气,而村子里的哈萨克人找不到霍元龙和陈达海,也将仇恨,算在了李文秀身上,归结底却因为,他们都是汉人。 “儿子,今天计老头来咱家一个劲儿盯着那匹白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去打猎这几天,咱家怎么就多了一匹马?”苏鲁克随口问道,虽然他讨厌汉人,但是计老头住在村子里好长时间了,也帮了村子里很多忙,他不待见他,却有面对老人本能的尊重。 苏普有些脸红,他想起前几天那个小姑娘,小姑娘的相貌他记不太清楚了,但是小姑娘在麦子地里哼唱的歌是真好听,比天铃鸟还要好听,母亲和大哥死了,他老爹从此恨上了汉人,那个小姑娘虽然穿着哈萨克的衣服但是明显不是哈萨克人,可不能让父亲知道那匹马是一个汉人小姑娘送自己。 “我看那马在河边喝水,等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等到它的主人,它一直跟着我,我就将它牵回家了。”省去了遇到李文秀的那一段,这都是真的,苏普努力让自己抬头,显得不那么心虚,苏鲁克是个犷朴实的汉子,他看不出此时儿子正紧张地握着拳头,他更想不到儿子会对自己说谎。 妻子和大儿子死了,苏普是自己唯一的希望,当然苏普自己也很争气,小小年纪已经杀了一匹狼。 他拍着苏普的肩膀,说道:“那真是一匹好马,怪不得那老汉人看呆了,明天我到村子里问问,看看有谁家丢了一匹马,若没有,你再养着他。” 苏普听了又是一阵紧张,万一有人知道这匹白马的来历告诉了父亲那该怎么办呢? 苏普多虑了,马家骏当初是为了躲避仇家才隐姓埋名来到哈萨克部落,帐篷按在在村子里极为隐蔽的地方,哈萨克部落的人不喜欢汉人,平时自然不会有什么来往,谁也不知道马家骏的后院里到底有什么。 第二天苏鲁克真的挨家挨户地问去了,除了马家骏家,他都问了一遍,果然是一无所获,没有主的马被儿子牵回家不会引起什么麻烦,他很高兴,因为他看得出来,儿子很喜欢那匹马,他出门打猎从来没有送给过儿子什么东西,这匹马既然儿子喜欢,就让他养着吧。 晚上苏鲁克红光满面跑到儿子苏普面前说,他打听了,没人知道那匹马的来历,让儿子放心去养,苏普听了以后非常感动,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小姑娘的白马那么显眼却没有人知道来历。 少年暗自下定决心,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一定不再对父亲说谎了。 ========================== 说李文秀哼歌比天铃鸟还好听出自原著,不是我编的,所处年代不同,那些老前辈的措辞在现代很多人看来也许会有些“莎士比亚”调调~ 老实说,我一直觉得苏普小时候挺机灵的,不知道为神马长大以后就变“郭靖”了。 论“爸爸”的共性在线阅读 论“爸爸”的共性 肉文屋 / 论“爸爸”的共性 论“爸爸”的共性 割麦子和少年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割麦子和少年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割麦子和少年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割麦子和少年 chapter13 李文秀原以为没有交换姓名,自己又不喜欢出门,她和苏普应该是没什么交集的,没有想到两个月不到,自己再次见到了这个哈萨克少年。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几个月不见,这个少年个子又长高了不少,看上去皮肤又黑了,整个人黑黝黝的就像是从煤里面爬出来一般,只露出两排大白牙傻乎乎地冲着自己笑。 长达半年的时间,李文秀种下绿油油的小芽芽已经变成黄橙橙的大麦了,她一直以为回疆白天很热,小麦会像地理课本上讲得那样一年三熟,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漫长的时间,看样子回疆的小麦是一年一熟。 在种麦子的时候马家骏任李文秀折腾,现在麦子熟了,马家骏还是没有手的意思,不过和上次给李文秀扎了个“野草人”一样,马家骏扔给自己一把镰刀。 她现在唯一想感谢的人就是金老爷子,设定的时候,李文秀是个长得非常不错的姑娘,老爷子笔下的美女就没有一个皮肤黑的,这些天她一直拿着镰刀割小麦,从最初的笨拙吃力到现在的有模有样,是量到质的变化,这些天天天在太阳底下炙烤,金老爷子的金手指给了她很大的帮助,感谢老爷子赐我不黑的皮肤,啧啧啧,看看苏普就知道了,简直是从南非来的异国友好人民。 “怎么是你啊,这都是你种的么?”少年骑在高大的白马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自己。 这要在一般台言小说里,这种情节差不多就是女主看到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人,然后男人看到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于是两个人一见钟情,他们相爱了。 但是在这里却是一个傻乎乎的二愣小子,冲着一个灰扑扑的姑娘露出白森森的牙齿,神马美感都被破坏了。 看到这个小孩,李文秀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人是毁灭自己幸福生活的最终boss,是自己未来情殇对象! 嗷嗷嗷,为什么自己的暗恋对象会是个小屁孩,她没有恋童癖的鸟~~ 累了一天的人很容易睡着,累了几天的人,就是个炸药包,我们大家要远离她。 此时的李文秀就正在扮演一个炸药包的角色,每天她都在用镰刀和小麦奋斗,手被划的一道一道的,那个没良心的马家骏就知道回来吃东西,自己不仅要收麦子,还要伺候大老爷吃喝,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她急需要一个发泄对象,结果还没爆发,出气筒自己就找上门了。 “和你有关系么?”李文秀没有好气的反问。 虽然她这几天一肚子火,但是还没有没品到胡乱发作的份上,她只是觉得挺委屈的,自己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夹着尾巴寄人篱下,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走一步路,天天被哈萨克人叫做“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天知道,她从来没有做过一件昧良心的事情,她又不认识他们,还总是被各种人鄙视,时不时收到“贱种”“贱人”的“人参公**”,唯一的算是“亲人”的马家骏格又古古怪怪(他们都觉得对方古怪= =!),真是够了。 少年身下的白马发出“嘿嘿”的挑衅声,它将头撇向一边,给了李文秀一个白眼,李文秀狠狠瞪了那匹马一眼,哼,早知道你这个德行,就将你宰了吃了,啧啧啧,我还没吃过马是什么滋味,吃了用你的皮做皮衣! 李文秀在心里邪恶滴yy,这匹马最是可恶,她虽然不是身体的原主人,但是好歹和原主在梦里有过接触,虽然不知道这李文秀是不是自己的前世,但是既然穿过来应该就有点关联,她觉得白马漂亮,又是李文秀家人留下的,所以尽心尽力的照顾它,给它洗澡,喂饲料,结果这马从来不给自己好脸,动不动就动蹄子,哼哼哼,早晚将你蹄子剁下来做下酒料! 也许是被李文秀眼神里强大的怨念所慑,马哆嗦了一下,刨了下地上的青草,然后开始装死。这一人一马的目光对决,自然是引起了主人的注意。 李文秀是谁,苏普这一阵子算是弄清楚了,他平常不经常注意这些事情,并不代表他不知道,娘亲和大哥是死在汉人手里的,而这个李文秀,就是老爹嘴里经常念叨的“李什么秀的贱种”,父亲恨所有的汉人,不容许自己和村子里的汉人来往,他自己对那些汉人也是恶语相向。 小孩子总是对大人不让他接近的东西抱有很大的好奇心,老爹总是说“真主降罚的汉人”,苏普年纪小,对真主还没有特别大的敬意,反而是觉得这个汉人小姑娘和自己以前遇到的那些哈萨克小姑娘不一样,她真白,唱歌也好听,只是凶巴巴的,见过她两次,她都没有个笑脸。 瞧瞧,她现在又和马置上气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虽然这匹白马原来的主人是她,但是他们关系可一点也不好,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哪匹马这么通人,且和自己的主子那么不对付,看自己的马和原主人斗气,真是挺有意思的。 苏普两脚踩着脚蹬子借力站起,一个一百八十度旋转,从马头上一跃而下,稳稳地站在地面上,看得李文秀一愣一愣的,好家伙,这是体的实际运用么,原本以为是在电视剧才能看到的镜头,竟然在现实看到了。 瞅到李文秀呆怔的模样,苏普心里非常得意,其实这个本来就是他有意显摆的,就算是部落里那些骑马的老手,也没有这般下马的,说是容易惊了马,摔断脖子,他偷偷练了好久,好几次都被老爹训斥,他本来答应了老爹再也不做这么危险的动作了,但是今天遇到了李文秀,大约是在她眼里看不到平日那些仰慕,她也不像村子里那些小姑娘,一见自己就黏上来,心里真是泄气,莫名的就想在她面前露一手。 “怎么样?厉害吧?”苏普挥动着马鞭,样子别提多么威风了,要知道他这一招无往不利,就是他那号称“哈萨克第一勇士”的老爹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傻了眼。 “嗯。”李文秀本能地点点头,确实很厉害,她怀疑刘璇程菲她们都做不到,但是一看小屁孩那骄傲的德行,她将头撇到一边,口不对心地说道:“一般般吧。” 苏普可不是个好糊弄的,一下子就看出了李文秀没说实话,刚才她还一脸震惊呢,怎么这一会儿就面露不屑了,哼哼,他老爹说汉人最狡猾,真是一点都不错。 “汉人怎么了,是比你们多个鼻子还是少只眼,我怎么狡猾了,你说说,我是骗你的钱了还是骗你的身了?!” 苏普嘴巴不把门,一不小心将真心话说了出来,结果李文秀立马炸毛,天知道,她就是算上今年也就大学刚刚毕业,她从小父母双亡,一个人赚钱挣学费,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学校减免了学费,眼看着就要混出头来了,结果一觉醒来被扔到这个“民族分裂”极其严重的地方,汉人怎么了,你是本拉登吗,你是法西斯么,还搞种族歧视这么一说,不带这么玩的~ “唉,唉,唉,我不是故意的,你那么凶干什么,我绝对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只是说笑,你,你别生气!”苏普觉得脑仁儿疼,这么就一句话,对方就生气了呢,想想也怪自己不对,嘴不把门乱说话,本以为她是不介意的,没有想到竟然生气了。 李文秀不理他了,说实话,哼哼,其实刚才她就是在借题发挥,谁让死小孩说错话了,可算逮住了,这可不是迁怒,是他自己上杆子挨骂的,挥舞镰刀,李文秀再次开始割麦子的浩大工程。 “你别不理我啊,你说话啊……”苏普到底是个孩子,好不容易看到一个比较顺眼的小姑娘,结果因为自己说错话,对方不理睬自己,那就不好了。 李文秀停下动作,抬起头飘着少年,“想让我不生气也行,你得帮我一个忙。” 苏普一听,能平息对方的怒火,什么条件都可以,当即拍拍口保证道:“你说,别说一个,就是十个我也答应,你送我马,我还没给你回礼呢!” “这样吧。”李文秀眼珠子一转,慢悠悠地说道:“让你给我割麦子有点欺负你了,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你看看我割完的地方有没有剩下的麦穗,帮我拾起来,怎么样?” 拾麦穗是个细发活儿,自己割了这么长时间的麦子,割完了实在是不愿意回头找剩下的麦子了,有个免费的廉价劳动力愿意供自己驱使,真是再好不过。 “没问题,这个简单!”少年爽快地答应了,说实话,他从小跟着老爹打猎,农活什么的还真没做过,拾麦子这样的活儿真是太简单了,他还怕李文秀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要是她提出让自己“摘星星,摘月亮”自己还真是办不到,想着便觉得这个小姑娘人不错,自己说错了话,她却只是提出这样的简单的条件补偿,比起村子里那些动不动就要狼皮的小丫头好相处多了。 一撸袖子,少年当即弯下腰开始拾麦穗,李文秀看着他干得还算是那么一回事,挺认真的。 挥动镰刀,加快手上的动作,争取在太阳落山之前将麦子收割完毕。 ========================== “白马”这本书涉及的话题极其敏感,作者本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56个民族56支花,以后涉及民族纠纷问题,能绕道就绕道,大家表怪~ 割麦子和少年在线阅读 割麦子和少年 肉文屋 / 割麦子和少年 割麦子和少年 马爸爸怅然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马爸爸怅然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马爸爸怅然了~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马爸爸怅然了~ chapter13 马家骏回来,看到的就是那么一幅很和谐的画面,小姑娘挥动着镰刀,在田间翩翩飞舞,少年擦着汗水,冲着小姑娘露出憨厚的笑容,他们身后是高高堆起的麦垛。 马家骏哑然失笑,这几天他冷眼旁观,觉得小丫头脾气越来越不好,大约是她太累,休息不好的关系,当初她撒种撒得看似不多,但是照顾得挺好,成活的麦苗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想象,那么一片麦子地交给她一个人确实挺累的,偏偏这个时候天气转凉,村子里好多牲畜都病了,哈萨克部落是游牧部落,天凉了,草不旺盛,就要往草茂盛的地方迁徙,等天热了,再回来。 好不容易治好了最后一户人家牛的毛病,风尘仆仆赶回来替小丫头做活,结果发现人家本不需要他帮忙,帮忙的竟然自己找上来了。 马家骏可不相信天下会有这般巧的事情,她需要人帮忙做农活,这少年就冲天而降,若是这样,小丫头运气也未免太好了。 前些日子还说自己不认识苏鲁克的儿子,现在应该认识了吧。 想到小姑娘日后会离开自己,嫁为他人妇,儿孙满堂,莫名的他心里就觉得不舒服,唉,自己扮老人扮得时间长了,连心态都变了么? 未老先衰了,马家骏不禁内牛,事实上他才二十多,正是男儿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光,一身才华,竟然就要因此埋没在这回疆不可见天日。 蓦然,马家骏有种萧条感。 站了一会儿,见两人都未发现自己,马家骏挑眉有些不可置信,这么认真? 却见小姑娘干脆利落最后对着麦子一挥,抓住麦子超着麦垛狠狠一扔,伸了个懒腰,仰天高喊:“终于弄完了!” 鲜少看到老成稳重的李文秀这么活泼的一面,马家骏觉得很新奇,这才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姑娘应该做得表情,而不是天天老气横秋闷在帐篷里“种蘑菇”,按理来说江南闺秀本该如此,可若那个人是李文秀,马家骏就觉得一点欣喜都没有。 这会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小姑娘还沉浸在父母不在的悲伤中。 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李文秀转过头来,看到马家骏,露出很灿烂的笑容,她本来就长得很清秀,虽然年纪小,但是隐约可见日后的窈窕模样,马家骏不禁被对方笑容所感染,也露出了一个……慈爱的笑容。 李文秀当即被雷的天翻地覆,那一瞬间,她真的觉得,对方是计爷爷,马大帅哥只是自己睡过头做得一个梦。 马大人,您还不到二十九,请不要露出九十二岁的神态啊!! “计,计爷爷……”苏普差点叫出私下和老爹在一起时才会说出来的那个称呼,“计老头”,老爹不喜欢汉人,自己对汉人越不尊重,他越高兴。 马家骏并不应声,面对他和面对李文秀完全是两种态度,苏普也不觉得奇怪,这个老头独来独往多年,大家都习惯了他这个古怪的脾气。 哈萨克人不喜欢汉人,但是村子里绝大多数对他还是很尊重,老人家不苟言笑,却很有本事,年纪一大把,家人却都不在了,这样怪异的格,大约是因为白发人送黑发人,有的时候“不说”比“说”更具有感染力,马家骏什么都没有说,人们已经在脑子里不自觉脑补那些过往的辛酸的往事。 对这个老爷爷,苏普是又敬又怕,村子里的人讨厌汉人,但是却不得不承认汉人懂得很多东西,老先生会酿酒,还会给牲畜治病,他住在村子里这么久,还不知道这个地方竟然会有帐篷,这么偏僻,若不是白马带自己来这里,他还真不知道,原来小姑娘和计老头的家在这里。 李文秀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人,在马大帅哥刻意施压下,能顶住不哆嗦的就是好汉了,想当初自己吓得差点尿裤子,苏普小小年纪就能面不改色和马家骏对视,已经很了不起了,于是她决定做一把好事。 “今天真是谢谢你了,帮了我这么大的忙,现在太阳都快落山了,你快回家去吧。”李文秀笑眯眯地看着瞪着眼睛,身体挺得笔直的少年,这孩子干活挺麻利,拾麦穗又快又干净,自己真是省了不少力气,人要懂得知足。 苏普这下对李文秀简直是感激到“五体投地”的地步了,真是太善解人意了,果然是汉人姑娘,和歌里唱的一样温柔体贴,她是个好人,从此就是我的朋友了。 少年当即在心中给李文秀发了一张“好人卡”。 不过苏普少年是个好孩子,纵然是非常想撒丫子跑路,他还是局促不安地看着李文秀,指着脚下的土地问道,“那,这个,这个……” 李文秀一摆手,“我爷爷回来了,就不用你了,赶快回家吧……”天黑了有狼,后面一句让李文秀咽下去了。 “嗯,天黑,路不好走。”马家骏煞有介事地说道,菊花苦逼脸堪称一绝。 苏普少年猛不丁被这位老先生关怀,觉得菊花一紧,这老人家的眼神太锋利,自己平常为了讨好老爹喊他“计老头”的话,说不定他都知道,真是老不得,小姑娘是个好人却跟着这么不苟言笑的一个老人,真是太可怜了。 收到少年同情的眼光,李文秀一阵莫名,却听到少年爽朗的说道:“我叫苏普。” 说着冲李文秀挥手,拇指和食指并拢,放在嘴间猛吹,响亮的哨声一下子就招来在马厩里等候多时的白马,李文秀又不平衡了,她也会吹这个哨子,是这身体的本能,可是她却从来没有唤来这匹马。 这么拉风的白马竟然不是自己的,李文秀羡慕嫉妒恨,小银牙咬得咯吱咯吱的,哼哼,骑上白马的不都是王子,还有唐僧,哼哼哼,姐我还不稀罕! “我还会来找你的!” 白马配合着其主人的嘶吼,“咴儿咴儿”欢快无比滴叫唤着。 脚下一个趔趄,李文秀差点摔倒在地上,手中的镰刀“嗡”了一下,在土地里,靠,朝天翻了一个白眼,心里对天空竖起了中指,你md! =================== 原著苏普不认识计爷爷,在此因为作品需要,有改动。 马爸爸怅然了~在线阅读 马爸爸怅然了~ 肉文屋 / 马爸爸怅然了~ 马爸爸怅然了~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重生白马啸西风的日子 作者:宅女一枝花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chapter14 “你们倒是相处的挺好的。”待骑着白马的哈萨克少年消失在草原的尽头,马家骏似笑非笑地说道。 “嗯,他是个好人。”李文秀一本正经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马家骏觉得从李文秀的嘴里说出的“好人”二字异常别扭,有种说不出的嘲讽感。 可惜,马帅哥是个古人,还不懂的发“好人卡”的意义所在。 而被发卡的苏普少年,回到自家的帐篷,下马以后才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哎呀,只告诉了她我的名字,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 在单纯少年心里,他和小姑娘已经是朋友了,是朋友就应该交换姓名,但是现在仅仅只是对方知道了他的姓名,他还不知道朋友叫什么名字,一时间觉得大为不公平,但是转念一想,自己骑马跑得那么快,也许小姑娘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他已经跑远了,一想到这种可能,就觉得懊恼不已,早知道就不骑那么快了。 苏普少年有一下没一下的抚着白马,白马低下头,亲昵地蹭了蹭少年的脸颊。 “嗯,明天我再去问吧!”苏普少年自言自语说道。 哪知道计划没有变化大,第二天,苏普少年被父亲叫去帮忙,村子里那么多守寡的妇人,收麦子的季节到了,这个时候正是用人的时候啊。 想玩,干完活再说吧。 再说说李文秀这边。 收割了小麦,除了留了一些作为明年的种子,李文秀将准备磨成面粉的小麦收好。 作为一个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的现代都市大学生,文秀的身世是让人感到可怜的,但是并不代表,她过的非常凄苦,纵然生活不富裕,她也从来没有在现代下地干过农活,对于怎么将小麦磨成面粉,她还真不知晓。 好在这个时候已经有了麦子,她不会,那愿意和她交往的哈萨克妇女肯定会,这两年回疆和汉人交流多了,甭管最初的目的是什么,纵然汉人在这里属于外来户,但是必定带来了中原的很多先进文化和技术,也许在李文秀这个现代人看来没什么,对回疆的百姓来说却是很重要的财富。 于是因为种麦子深居简出的李文秀又开始像几年前那样三天两头向外跑,一心想要学技术的李文秀却没注意,在她不在的时候,后院里多了一座石磨,因为她回来的晚,来了就撸袖子做饭,等她发现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的事情了。 “那个是你弄得?”李文秀明知道除了马家骏没人会给自己捣鼓来一个石磨,但是还是忍不住惊喜地问道,她已经不止一次发现,外表看起来冷冰冰对自己的事情漠不关心的马家骏事实上是一个很细心的人,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做的非常好。 再次为原著里那个李文秀感到遗憾,这么好的男人,你怎么就没发现呢? 文秀拿眼睛偷偷瞅着那个正在喝粥的男人,突然有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感觉,你要是稍微勇敢点早点摘了你那张面具,李文秀哪会爱上那个小屁孩苏普。 被李文秀那种直勾勾地眼神窥视着,马家骏有种毛毛地感觉,他本身年纪不大,纵然整天带着一副人皮面具,但是很多时候,年轻人的特质就会显露出来,比如现在—— “想什么呢,看了这么久!” 嗯,想你个倒霉催的。 李文秀在心里腹诽,既然被抓包就大大方方承认,她觉得自己是个现代人,脸皮厚点属于正常,“你从回疆呆了多久了,有想回家去吗?” 本来是为了掩饰心里真实所想,随口说的,但是这话一出口李文秀就后悔了,这话是能随便说的吗,马家骏这个人极为警惕,他本来就是害怕自己的师父报复隐姓埋名躲在哈萨克部落里,自己做了这么多,他对自己尚且保留,这样大咧咧问出来,不是没事找事儿么? 出乎意料的是,马家骏并没有想象中拉下脸来,露出杀气,怔愣之后,表情又恢复平静,用筷子夹了一块李文秀腌制的萝卜咸菜,若无其事地说道:“我无父无母,在哪里都一样。” 说谎,你天天在我面前念叨江南江南,你敢说你一点都不想回去? 李文秀真的非常非常想告诉对面的人,你回去也没关系,你那个便宜师父现在还在那个高昌迷里,只要你老老实实呆着,不跑去玩什么寻宝游戏,永远也不可能遇到他。 马家骏的师父华辉,这个人,说得好听了是因爱生恨,说难听了就是“我得不到的,我就是毁了也不会便宜你们”的变态,要是搁现代,百分百属于那种分手之后心绪难平要婆爱人硫酸的主儿! 在这么一个偏执狂的教导下,马家骏没有长歪已经算是很好的了,纵然脾气古怪,但是大方向上没有出什么错误,否则就不会做出宁愿背叛师门也不愿意给哈萨克人的井水里下药的举动了。 突然李文秀有个非常大胆的念头,既然她出现在这里,在很多地方,这里和原著也有出入,为什么不能回江南,非要呆在这里等待剧情? 若是回到江南,她以后不会遇到马家骏的师傅华辉,也不会和苏普发生任何交集,这是不是代表,他们都能活下去。 神马哈萨克歧视,什么高昌宝藏,老娘不给你们玩了! 她咽了咽口水,试探地说道:“其实我很想回去,我很想……” “要回你自己回去。”马家骏很干脆打断了李文秀的话,若是仔细观察,可以看到马家骏拿着筷子的手颤抖了一下。 可惜李文秀没那个眼色,生生地错了了观察马家骏内心活动的机会。 他何尝不想回去,可是那人,那人是他的师父,欺师灭祖,他内心的煎熬远远不是李文秀这种现代人所能理解的,而且他的一身武功都来自师父,对于教导他养育他长大的师父,他有一种本能的敬畏,这种复杂的感情,他是不会告诉李文秀这个还不到十岁的小姑娘。 而且,而且就算是回去,他也无法保证两个人路上不会发生什么意外。 从回疆到江南,一路可不太平,一个要带着面具伪装老朽,而另一个,年纪小本没有能力自保。 对了,自保! 马家骏心念一动,抬头看了一眼依然沮丧着的小姑娘。 也许,是时候了……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在线阅读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肉文屋 /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 帅哥,可否和奴家回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