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必死无疑》 第1页 [现代情感] 《三人行必死无疑》作者:糖花【完结】 文案 上辈子鲨人造孽,这辈子进精神病院。 -- 精神病院里来了两个外国病人。 同样的金发碧眼颀长挺拔,站在一起像是一对血脉相通的亲兄弟,接耳光的姿势特别标准。 接诊的人是院长千金,面无表情亲自动手地把两人齐齐分去了白日妄想症科室。 护士们私下嗑瓜子闲聊: “咱们院长千金是不是讨厌外国人啊?” “可不是嘛,自打他们俩来了,她连病房区都不去了。” 而新进院的小护士刚值完夜班回来,一脸困惑:“可我昨天查房的时候看见院长千金在跟一个金发小哥哥接吻。” 众护士:——哇哦?咱们医院要有进口女婿啦? 洁党误入。 前世今生梗。 女主婊且作,不喜请点叉,谢谢合作。 (前传见专栏,不看不影响) 内容标签: 异国奇缘 因缘邂逅 西方罗曼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蓁蓁 ┃ 配角:沃尔纳,弗朗茨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前世今生异国恋。 立意:爱国民主和谐 第1章 出国 流火铄金的盛夏,户外温度直逼39℃。马路上摊个鸡蛋都能熟的天气,白蓁蓁被母亲强行拖离了冰凉舒适的空调房,一身打扮精致亮眼,像个商品似的摆进了咖啡馆里。 对面坐着的是最近常来家里打麻将的刘太太,家里混官场的。刘太太身边还坐着一位青年,是她儿子,也是白蓁蓁今天的相亲对象,在白蓁蓁坐下来以后看都没看她一眼。 凳子都还没坐热呢,刘太太和母亲就找了个逛街的烂借口结伴离开,留下白蓁蓁和青年面无表情地大眼瞪小眼。 他看着年纪不大,估计跟白蓁蓁一样都是大学刚毕业。相亲不光是女方不乐意,男方也是心情不佳。 五分钟里看了三十二次手表。 白蓁蓁垂下眸,喝了口凉白开润润喉,对他说,“有急事就先走吧,我不喜欢你,你对我也没什么好感。咱们虽然年轻,但也没必要互相浪费时间。” 那青年一听,如释重负地站起身向她告别。咖啡虽然还没上来,但他还是体贴地买好了单。 在咖啡馆里消磨了一整个下午,在太阳即将下山的时候白蓁蓁才想着离开。推开沉甸甸的大门,白日里未散尽的余热席卷而来。 在街心中央漫无目的地晃了三圈,买了四个冰激凌,七厘米的高跟鞋走的白蓁蓁脚有些酸,找了处长椅落座。 长椅上放着一张欧洲旅游团的宣传单。 法国瑞士意大利德国……从西欧到中欧的多国路线,旅程七到十五天。 那么多个国家,十五天就能结束? 宣传单虽然华而不实,但出国玩的念头却在白蓁蓁心里实打实地冒尖。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出去玩过几趟。 以前上学没时间,到了放假又会被叫到医院镇宅。现在毕业了,工作的事不着急,刚好有时间出国逛逛,顺势填补一下心里无端的空荡荡。 办签证前,白蓁蓁想的是意大利或是法国。办签证时,不知为何脑子一抽申请了德国,旅行签证为期三十天。 一办下来她就后悔了。因为她上网查了半天,发现那个充斥着啤酒香气和黑森林土地的德国没有什么太好玩的地方,也许用不着三十天她就能提前回来了。 在家里草草收拾了行李,白蓁蓁给父母各自打了个电话报备。父母的回答均是一致——带够钱。 他们似乎都不担心自己的女儿独自出国会不会面对无数的危险。 算了,习惯就好。 第二天白蓁蓁订了一班飞往柏林的航班。为什么是柏林而不是其他地方?因为提起德国她就只能想起这么一个地名。 这趟德国之旅毫无计划,纯粹凭靠着她的三分钟热度,走到哪玩到哪,把自己活成一阵没有方向的风。 飞机起飞的时间是下午六点,座位不是靠窗的事实让白蓁蓁有些遗憾。若是坐在窗边,不出意外,几个小时之后她就会看到云层里熠熠生辉的低垂星海或是清冷寂寥的银色月亮。 可惜今晚这个幸运儿不是她,是个金发碧眼长腿逆天的外国帅哥,一口中文说的字正腔圆。 “抱歉,请让一下。” 大夏天一丝不苟地打着领带,纯黑色的定制西装袖口钳着一粒精致袖扣,翡翠似的眼眸落在白蓁蓁身侧的空位。 他就是今晚的幸运儿。 白蓁蓁站起身给他让了条道,擦肩而过之时,嗅到了一丝雪松木的冷调香。略一侧头,她发现踩着高跟鞋的自己,身高才堪堪及到他脖颈的位置。 男子一坐下来就接了个电话,疑似女朋友来查岗的。白蓁蓁能听出来他的发音方式属于德语,她没学过,但完全听得懂。他跟女朋友的谈话并不愉快,应该是产生了某些争执,在对方挂断电话的同时,男子的面色难看了好几分。 看起来是个脾气不好的先生。白蓁蓁默默打消了心底跟他商量换座位的念头。 飞机缓缓起飞,广播里传出了飞行员慵懒磁性的男性嗓音。听起来十分年轻,带着莫名的撩人意味,说话的人心情应该不错。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乘坐本次LH400航班,我是你们的机长弗朗茨。本次航班将从中国飞往德国,预计耗费十三个小时。不出意外三个小时之后你们将会看见星海和底下一整片连绵起伏的喜马拉雅山脉,海拔8844.43米的珠穆朗玛峰屹立于此。如果您像我一样对雪山过敏,请不要忘记向空姐要一份温暖的毛毯……” -- 第2页 国内坐飞机大都听不见机长广播的,会广播的通常都是某些话唠到闲不住的外国机长。就比如现在这一位,中文英文德文统共重复了三遍,一个字都没少。 在这个星星点亮天际的夜晚,雪山的影子陷入黑暗,看的出连绵看不见起伏。白蓁蓁盖着毯子,不多时就睡着了。睡着了的她很不安静,脑袋偏来偏去的,换了不下四五个姿势,迷迷糊糊靠上了一处支撑点,停住不动了。 那处支撑点是个人,坐她身边的大活人。 沃尔纳低头看了一眼肩上熟睡的脑袋,卷曲的黑发散落在他衣襟处,跟胸前的纽扣纠缠到一块儿,发丝间淡淡的玫瑰花香萦绕在鼻端。他伸手轻轻一推,把她的脑袋推回去摆正。 没过一分钟,肩膀一沉,身边的女人又靠了上来。他重复了一遍上面的动作,再次把她的脑袋推了回去。连推三次,第四次依旧是那个脑袋,依旧是那头长发,锲而不舍地垂落下来……这回她牢牢地抱住了沃尔纳曲起来的手臂,一眼望过去两人好似一对亲密无间的恋人。 沃尔纳不喜欢坐经济舱的原因就在于此,他不习惯身边有人。然而今天是个意外,商务舱被订满了。 他今晚是彻底没法睡了,把注意力放到了窗外的浩瀚星海。点缀在漆黑夜幕里的星星,距离近的仿佛一伸手就能触碰到。 敛眸看向肩上熟睡的陌生脸庞。记得白日里她一抬头,那双点漆眼眸也是亮晶晶,像极了此刻窗外的璀璨群星。 沃尔纳一晚上没睡,睁着眼睛到天亮。 太阳从云层里冒尖儿,光芒染红了灰白色的云端,泛出绚丽的朝霞色彩,一点一点靠近,给大地镀上夺目的金辉。 感知到光源的进入,肩上的女孩微皱起眉,埋怨似的嘤咛一声。沃尔纳听见后抬手把窗帘拉了下来。再侧过头一看,发现她的毯子不知不觉已滑落到地上,露出裙子下细白纤细的大腿。裙角掀了一角上去,虽没露出什么重要部位,但看着不甚美观。 他想去捡地上的毛毯,又担心惊醒她。迟疑之间,已经有一双修长的手先他一步,勾起了地上堆积的毛毯,叠成不大不小的方块状,覆上女孩子光裸的膝盖,覆上之前,还细心侍弄好了她凌乱的裙摆。 四条横杠的机长制服,没戴帽子,浅金色的发翘起来像个被掏过蛋的鸡窝。盖好了毯子,他打着哈欠离开,眼角泛出生理性的泪花,一个正眼都没给过沃尔纳。 完全排除了坐在这儿的俩人是男女朋友的所有可能。 飞机降落前的一个小时,白蓁蓁醒了过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浑身神清气爽。除了坐她身边的那个金发男子定制西装的肩上不知为何多了一滩水渍状的深色痕迹以外,一切都和她睡着前一样。 广播里又响起了机长的声音,不过白蓁蓁清晰地辨认出他跟起飞时的那个不一样,话少,播音腔出身的正统低音炮。 起飞时的那个机长,她在下飞机的时候见到了。身边围着好几个肤白貌美的空姐,五官生的俊俏,笑起来会露出尖尖的虎牙,眼眸是忧郁浪漫的湛蓝。 她路过的同时,那位专注与空姐说说笑笑的机长忽的抬起头,将目光锁定到了她身上,薄唇牵出微笑,用中文对她说,“欢迎来到柏林。” 她一愣,礼貌地回了句谢谢。 第2章 丢证 出了机场,下意识点出滴滴想打个车,显示的是未开通。白蓁蓁这才忽然想起,自己现在在国外。 出门要带现金,不带现金就得刷卡,但不是每个地方都支持刷卡,甚至没有随叫随到的滴滴。 在路边盯了半天路人,白蓁蓁终于get到了正确拦车的手势——不做准备不看百度没有常识的人出国就是这么无助。 一辆承载着她希望的小黑出租车慢吞吞地出现,慢吞吞地向她行驶而来。她刚伸出手准备拦下这辆离开的曙光,余光掠过了一道飞一般的残影,松松垮垮挂在肩上的MiuMiu糖果色少女心爆棚的小包包瞬间被抢的只剩下了一条孤零零的包带。 空气静止了一秒。 她看着手里残余的包带和面前绝尘而去的奔驰出租车,懵逼地眨了眨眼。 What? 护照,签证,身份证,银行卡……包里装着她所有的证件原件。翻遍了机场垃圾桶,她没有找到任何属于她的东西,不得已去报了警。 警署门口穿制服戴墨镜的警官抽着雪茄,听完她的遭遇后以后上下打量了一遍她,点点头,“进来吧女士。” 他把她交给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警员。做完一通笔录填完几张表格,小伙子给了她一张报案证明让她回去等消息,收拾完东西就准备离开了。 白蓁蓁连忙拉住他询问,“请问接下来我该去哪?” 小伙子显然是没见过这么无知的,愣了两秒钟才说道,“您应该去一趟你们中国的领事馆,尽快补办一张临时护照。” “那领事馆在哪里?” 小伙子给她写了一串地址和电话,在柏林市中心区的施普雷河畔,搭车需要半个小时左右。站上马路的那一刻,白蓁蓁摸遍全身上下,一分钱都没摸到。 淦。 机场外的街道车水马龙,行人匆匆而过,不是拖着行李箱就是举着自拍杆,忙忙碌碌的工作和学业堆积成山,偶尔有抽出几天闲暇时光出来旅游的人,更无暇顾及到路边陌生人的心情是低落还是愉快。 -- 第3页 白蓁蓁坐在行李箱上陷入迷茫。她该怎么办?找人借钱吗?找谁借钱?她在德国没有一个认识的朋友,陌生人会借给她钱吗? 她试着在各种肤色的人群里搜寻出黄皮肤黑头发的同胞。在一位看起来十分面善的小姐姐路过的同时迎了上去,挂上了最友好的笑容,刚打了个招呼就被小姐姐毫不客气地打断,“Sorry,I'm Korean。” 对方说完就推着行李箱径直走进了机场。 韩国人……白蓁蓁不死心地又试着找了四五个亚洲外貌的人寻求帮助,均以失败告终。日本人韩国人不爱搭理她就算了,同胞华裔的冷脸让她更加心寒。 难道她得一步步走到市中心吗?她看了看磨出伤痕的后脚跟和脚下蹬着的高跟鞋,它细到让人感觉多走两步就能断掉。 早知道就不当仙女了……平底鞋加休闲裤的旅行装扮它不香吗? 柏林夏季的天气不算很热,七月份的温度也只有二十多度,现在是中午,一天最热的时候,温度停在二十五。白蓁蓁是不怎么出汗的体质,走了十分钟的路依旧是一身清爽。十二点午餐时间一到,行人明显多了起来,街上四处充斥着炸香肠和煎肉排馋人和香味。白蓁蓁停在了路边的一颗梧桐树下,浓密的绿荫遮蔽住阳光,形成了一处天然的纳凉之地。 她捂着咕咕作响的肚子坐在行李箱上,目光艳羡地看着面前路过的一个小孩——手里举的高高的热狗。 她非常讨厌吃香肠,在国内基本不吃热狗这东西,可现在她无比希望有那么一个夹着生菜香肠,挤满沙拉清纯不做作的热狗摆在面前,如果上天愿意给她这个机会,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它吃完。 也许是头顶这颗梧桐种的比较靠近教堂,长期沐浴在圣母玛利亚爱的光辉之下,听到了白蓁蓁内心的虔诚祈祷。在饿到前胸贴后背的下一秒,她的面前被递上了一个油纸袋。 是可可爱爱的热狗,挤满沙拉酱番茄酱的热狗,搭配着绿油油的生菜看一眼就觉得食欲大增。 面前的男人个子很高,皮肤是欧洲人独有的苍白。钳着翡翠袖扣的西装外套不见了,领带也不知何时被扯了下来,黑色衬衣的扣子解掉一颗,露出漂亮分明的锁骨,五官立体,俊若雕塑,深绿的眼眸注视着她。 是飞机上位置靠窗的那个幸运儿,白蓁蓁记得他一出飞机场就被私家车接走了。 她在飞机上就能认出来那个男人西装上的袖扣是货真价实的翡翠,看成色和通透度最少也值个七八万。 这么有钱的大佬,不管目的是啥,愿意折回来给她送吃的不大可能是什么坏人。就算真的是坏人,真要对付她这么一个孤苦伶仃举目无亲流落到异国他乡的可怜人,她也没得办法反抗。 “谢谢你。” 她接过热狗啃了起来。虽然已经饿到眼前都冒金星了,但依旧不能忘记要保持形象。外人面前该装的优雅仪态还是得装一装,这是她逝去多年的祖母教她的——论书香门第出身的大家闺秀应有的自我修养。 她像一只饿过了头的仓鼠,有模有样地装成了斯文秀气的白兔。 看着挺憨。 白蓁蓁啃了三分钟的热狗,沃尔纳也就盯着她啃了三分钟热狗,等她吃完一抬头,他才递上了一盒插上吸管的牛奶,“吃太快会导致消化不良” 白蓁蓁又道了一声谢,在他面前咕噜噜喝完了一整盒牛奶,吃饱喝足后还不小心打了个嗝。她偷偷瞄了男子一眼。他恰好移开了眼望向别处,嘴角似乎微微翘了一下。再转回来时,已恢复到了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模样。 他问,“你是不是遇上了什么困难?” “嗯。我证件丢了。” “是要去中国领事馆吗?” “你怎么知道?”白蓁蓁有些惊讶。 虽然都是在中国上的飞机,可她全程用德语跟他交流,他怎么就能笃定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中国领事馆? 这问题还真把沃尔纳问住了,他压根没考虑过她不是中国人的可能。不过下一刻,他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完美的解释答案。 “行李箱。” 粉嫩嫩的行李箱上挂满了叮叮当当的小饰品,外壳贴着花里胡哨的独角兽贴纸,小仙女专用几个字显眼地不行。白蓁蓁红着脸把行李箱转了一边,结果发现另一边贴满了更加煞笔的小猪佩奇。 一不小心就在陌生人面前暴露了自己的憨批本质。 他又笑了,这回白蓁蓁看的真真切切。眼底冷清的人,笑起来像是冰雪在融化。 “需要我送你去领事馆吗?” 白蓁蓁愣愣点头,视线没舍得从他脸上移开。 沃尔纳接过了她的行李箱朝不远处停着的车走去。刚跟上去走了一步,白蓁蓁的脚后跟便传来钻心的一阵疼,瞬间惊醒了她脑子里所有停滞的思绪。 “嘶……” 忘了脚上还有伤。 遥遥看见她弯下腰龇牙咧嘴的样子,放好了行李箱的沃尔纳转身朝她走来。 走了那么久的路,后脚跟的皮都被磨掉了一层,不出血,但碰一下就疼到彻骨。正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去而复返的金发男子在她面前蹲了下来,温热的掌心贴上冰凉的小腿,白蓁蓁不太适应地缩了缩腿,被他一下按回了原地。 “别动。” -- 第4页 骨节分明的手轻轻一解,一字扣的凉鞋系带从金扣里扭开。他始终低垂着脑袋,阳光洒落在色泽纯粹的金发上更显灿烂,手指游移在她敏感的脚踝,白蓁蓁的脸不禁一红,幸亏今天打过腮红看不太出来。 “你该去一趟医院。” 伤的不止是脚后跟,脚底也磨出了泡,而且水泡已经破裂了,难怪她疼成这样。沃尔纳想象不到这姑娘是怎么拖着一脚的伤从机场走出近一公里远的。 “但是护照比较急。”去医院看病也得出示证件。更重要的是她身上没钱,国外的医院不比国内,贵的很,这点白蓁蓁倒是很清楚。 “护照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下来的,不急于一时,我送你去医院。” 沃尔纳轻轻松松横抱起她,只听得她急急说道,“可我没钱!” “没让你花钱。” 他把她塞进了副驾驶,方向盘中间的logo是一匹扬蹄的黑色骏马——是法拉利。 世界上最会造车的德国人开的车是意大利的。白蓁蓁挺诧异的,她觉得这个人看起来像是开迈巴赫的。 男子送她去的是哪家医院白蓁蓁也不认识,只知道医院里人很少,而且每个看见他的医生或是护士都会向他点头致意,可能是同事关系。直到被他放在办公桌前的椅子里,白蓁蓁才从桌上的名片得知这个人的名字是什么,沃尔纳·冯·海德里希。 不管是姓氏还是贵族名号,在当代社会都很少见。上完药以后沃尔纳问她住哪,看样子是准备直接送她回去。 没等来回答,他回头一看,黑眼睛的姑娘盯着垃圾桶里废弃的棉花纱布一动不动。 沃尔纳问,“你怎么了?” 她小声解释着,“我护照不是丢了嘛,酒店民宿都住不了,没地方去。” 沃尔纳停住了手里的动作,他确实忘记考虑到这一点了。 白蓁蓁想了想,抬头问他,“你能不能先收留我几天?补办完银行卡我会付钱的。” 比起外头的陌生人,她更愿意相信这个人,至少他治病不收钱。 “——什么意思?”翡翠般的眼睛对上她,眸底隐隐有碎光流淌,“你想跟我回家?” 白蓁蓁点点头。 在对方沉默的目光中,忆起了另一件事。 这位先生的态度看似友善,但其实是有女朋友的,而且飞机起飞前还跟女朋友吵了一架,就在她的面前。 气氛忽然尴尬。 她干笑了几声试图解释,“不好意思我忘了你有女朋友,没想过打扰你们的。就是……丢了证件有些不知所措。” 解释的效果好像不太好,突然推门进来的那个红唇小姐姐看起来误会大了。 第3章 嗯? 推门进来的西欧美人高挑纤细,海蓝色的双眼像猫一样魅惑,眼尾微微上翘着,打量白蓁蓁时候带着几分盛气凌人。 沃尔纳的眉头自她进来那一刻起就拧的紧紧的。他们俩谁都没有先开口,白蓁蓁夹在中间尴尬的很,穿好了鞋非常自觉地站了起来,客客气气向沃尔纳道了谢,“我先走了,谢谢您今天的帮忙。” “等等。” “等等。” ——不愧是男女朋友,挽留人的语气都一模一样。 白蓁蓁整理好脸上的表情,微笑对上了小姐姐质问的眼神。小姐姐先是不满地看了看男友,随后一双美目瞪向了白蓁蓁,仿佛她是什么穷凶恶极的罪魁祸首。 恋人之间闹矛盾这种事,向来是跟女方解释效果会比较好。她朝小姐姐露出微笑,“有什么事吗,这位小姐?” 美人抱着手臂上前一步,“你跟我男朋友什么关系?” “陌生人关系。” “陌生人?那我刚才听见的是什么?你想和我的男朋友回家盖上同一条被子交心到天亮吗?” 显然这个答案小姐姐并不接受,声音拔高了好几度,“他下了飞机不来找我,反而绕回机场去接一个陌生人?小妹妹,撒谎可不是好习惯,你的父母没有教过你诚实如何拼写吗?” 白蓁蓁脸上的微笑保持不变,“大姐姐,听人讲话不要只听前半句,耳朵不要这边建议捐掉。我说过是误会一场,并且道过谦了,您的男朋友不是抢手的钞票,谁看了都想要。” 女人冷笑一声,扬起手就想朝她脸上甩,白蓁蓁还未躲开,对方的手腕已被人高高攥住了。沃尔纳看起来不是很高兴,扔垃圾似的甩开了她的手,“你闹够没有?” “沃尔纳!”女人委屈地看着他,“你不能忘记我们是订过婚的!” 原来是未婚夫,难怪女人这么生气。 这会儿是真没她什么事了。 她扭开门把想离开,不料身体一轻,沃尔纳当着他那个未婚妻的面又把她抱起来了,他看着他的未婚妻,“我只记得分手是你提的,我现在答应了。” 一通骚操作下来给白蓁蓁整懵了。 他带她去的方向是停车场,越是靠近白蓁蓁越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先生你这是要带我去哪?” 他把她放在了副驾驶上扣好安全带以后才回答,“带你回家。” 白蓁蓁一听真慌了,“你不能带我回家,你未婚妻都气成那样了,你再带我回去不是找死吗?” “不带你回家你没有地方可以去。” “可是你的未婚妻呢?” -- 第5页 “放着不管也不会怎么样。” “可你这么做,给人的感觉很不好。” 就仿佛,她是个破坏他们感情的第三者。 外国人观念开放,对避嫌这方面可能不太在乎,但白蓁蓁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怎么想都难以接受。 沃尔纳听完以后,大概能猜到她的某些顾虑,“你不用担心,我会跟她解除婚约的。” “为什么要解除婚约?你跟你的未婚妻很般配啊。”白蓁蓁很迷惑,“我只想做你最陌生的陌生人。” “可我不想。”他淡淡瞥来一眼。 白蓁蓁当场愣住。 这个人怎么回事?对她一见钟情?对她另有所图?她浑身空荡荡的他能图啥?图她贴满佩奇的24寸行李箱? “等等……”白蓁蓁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我们今天是第一次碰面,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沃尔纳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了一下方向盘,沉吟片刻才开口解释,“我没想干什么。只是因为你需要帮助,而我正好有这个能力。我们也不是第一次遇见,我知道你的名字。” 还在中国的时候,沃尔纳就见过她了,在医院里。她躺在病房里没有意识的六个月里他都在。在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踏进她的病房时,他送了她一束象征着光明与自由的蓝色鸢尾。 是问好也是告别,沃尔纳没想过会再次遇上她。 他的未婚妻是大学同学,有一头漂亮的黑发和海蓝的双眸。最开始同对方交往,是看见了她披着长发坐在图书馆角落的背影宁静而温暖,但当她把长发剪短的那一刻起,沃尔纳就考虑过分手了。白蓁蓁的再次出现,不过是让分手变得更加顺理成章。 他一踩油门,敞篷法拉利猝不及防窜了出去。白蓁蓁刚想问些什么就被一嘴七月的风堵了回去,“……哥们你能不能把敞篷关掉,太阳虽然快下山了,但还是很刺眼。” 沃尔纳显然是误会了她的意思,扔了一盒墨镜过来,敞篷还是不关。白蓁蓁打开盒子一看,墨镜是Prada家的款式……哦,这万恶的资本主义 。 途径市中心的施普雷河,白蓁蓁在沿岸瞧见了一座巍峨气派的白色建筑。不同于周遭满目琳琅的哥特式房屋,它的构造和视觉所呈现出的效果都是独属于中国的古朴样式,门前一面高高升起的五星红旗随风飘扬,正门顶上镶着一枚鲜红的五星国。徽,上面绘着金色的□□,底下是熟悉的金色麦穗。 她指着那处回头对沃尔纳说,“我看见了中国的大使馆。你能不能停下车,我去补办一下我的护照?” 沃尔纳没停车,“你的脚还要不要了?伤好了再来办。” “反正都是要等国内传资料过来的,现在先去提交申请,早一天申请就早一天结束嘛。” 刚落地就被抢劫,虽然碰上了挺好心的他,可第一印象摆在那里,白蓁蓁很难对德国再存有什么好感。她现在只想着尽早补办完临时证件,尽早订一张回国的机票,以后再也不来德国了。 面前是禁止通行的红灯,沃尔纳及时刹住了车,只是车停的过□□猛,导致了白蓁蓁的身体惯性朝前扑,脑袋磕上了驾驶盘,男人的微沉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你就那么想回去?那还来德国做什么?” 脑子被撞的嗡嗡作响,白蓁蓁捂着红成一片的额头起来,语气带上埋怨,显得有些冲,“我来德国是旅游,但是现在遇见这种事不想长待了不是很正常吗?” 猝不及防就对上了一片阴郁的幽绿,把她吓住了。 对方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瞳孔微微一缩,捏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别过眼去,声音放缓了好几分,“我会带你去大使馆的,但不是今天。” 也不是明天。 接下来的两人都没说话,气氛陷入了奇怪的沉默。天边落日渐渐西沉,远去的河集和群山都被笼上一层朦朦胧胧的斜晖。汽车疾驰的声音响彻在晚霞弥漫的街道上,昏黄的街灯在两侧一盏一盏接连亮起来。 柏林的市区总共就那么大点地方,天色逐渐暗下来的时候,法拉利缓缓停在路边,并不是因为到家了,而是因为车……没油了。 沃尔纳试着发动了两下,光听见引擎声车子没动,确实如油表显示的那样,一滴油都没了。他下车打了个电话,把白蓁蓁一个人留在车上。这里是高端住宅区,离喧闹的市中心有很长一段距离,周围也没有玩闹的孩童,只有草地里传来阵阵虫鸣,星星点点的萤火虫飞舞其中。 本该是一个安静又惬意的夏日夜晚,隐约听见的细微喘息,打破了难得的寂静。白蓁蓁皱着眉四处寻找源头,周围除了不远处打电话的沃尔纳,一个人都没看见。她的视线转来转去,倏地停在了前方五十米位置停着的一辆宝马7系。 她眯着眼关注了许久,声音确实是从宝马7系里传出来的。起初白蓁蓁联想不到里面正发生着什么,下意识以为是什么不法分子在干什么不法勾当,她要不要帮着报警什么的,手机都掏出来了,声音忽然大了起来,喘息声也越发清晰了,她僵住了。 外国人这么奔放的吗? 第4章 玫瑰花 完完整整听下来,白蓁蓁发现女方声音还挺好听,就是不知道长相怎么样。正听得津津入味时,沃尔纳打完电话回来了。 -- 第6页 刚想同她说什么,宝马7系里酥软入骨的娇媚女声忽的高亢了起来,夹杂着各类不堪入耳的荤话,最后终止于一声愉悦而颤抖的尖叫。 沃尔纳诡异地停顿了一下,置若罔闻地说,“我叫了人过来,四十五分钟后到,家里离这儿不远,要继续等还是走回去?” “等等吧”白蓁蓁兴味盎然的眼睛盯着宝马7系,完事儿了就该下车啦,她想看看那俩人长啥样。 漫长的一分钟过去了。 漫长的两分钟过去了。 漫长的三分钟过去了。 车上的人不仅没下来,还断断续续开启了第二次纠缠。 “还要等吗?”沃尔纳面不改色。 白蓁蓁:“等!“ 她还真就不信了,今天看不到这俩品如的衣柜长什么神仙模样她连觉都睡不踏实。沃尔纳上了车跟她一块等。对方不是聋子,五十米的距离不算远,他们这边能听见对方的声音,对方自然也能听见他们的交谈。 仿佛是故意的,在白蓁蓁话音刚落下的同时,对方把车窗摇了下来。那阿江不允许出现的声音越发清晰,白蓁蓁脸皮厚无所畏惧,沃尔纳就更神奇了,低垂着眼眸划拉平板,上边的内容全是密密麻麻的英语文章,偶尔还圈出一两处错误,一副完全不受影响的专心模样。 约莫十多分钟,宝马7系里女方的声音没刚才酥了,白蓁蓁听了没多久也失去了兴趣,凑到沃尔纳亮着的平板前,“你在看什么?” “学生论文。”沃尔纳推开了她挡住屏幕的圆圆脑袋。 “你的学生?你是教授?”白蓁蓁神色诧异地打量着沃尔纳。他看起来很年轻,绝对不超过三十岁,人高腿长脸还帅,再戴个金丝眼镜……铁定一堆小姑娘挤破了头来蹭他的课。 “在哪所大学?我可以去玩吗?” “我不教学生,只是有时候会被请去开讲座,想去的话下次带你一起。”沃尔纳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随后自己反倒微微一怔。 这动作似乎过于亲密了? 身边的白蓁蓁没察觉到,注意力依旧集中在他的平板上,眼神满溢着好奇,指着屏幕上的一个医学专用名词,“什么叫做Dejavu?这是英文单词吗?” “不是,是法语单词,幻觉记忆,也叫海马效应。” 海马效应?白蓁蓁隐约记得父亲跟她提过这个东西,可她在医院里昏迷了六个多月,醒来后脑子一直浑浑噩噩的,想了好久也没回想起来内容,于是抬头问沃尔纳,“海马效应又是什么意思?” 沿街昏黄的灯光交织在她黑漆漆的眼底,清晰地倒映出他的模样。沃尔纳放下平板,徐徐对她解释。 “意思就是,某天你来到一片记忆里从未涉足的土地,碰上了素未谋面的人,脑子无端产生出似曾相似的错觉,仿佛这一切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发生过。” 她的样子像是听懂了,又好像完全听不懂,低下头盯着泛光的屏幕出神。 海马效应的科学解释是心理强化。人的大脑时刻都在虚构场景,当遇到现实中发生的场景与虚构中的相互呼应,人就会产生出类似曾经见过的错觉。 别人或许是虚构,可白蓁蓁绝对不是。她真实地活在沃尔纳的记忆深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都有迹可循。 他有意识地在所有人身上寻找她的影子,哪怕是百分之零点零一的相似都愿意靠近,可结果通常令他万般失望。这世界上并不存在两个完全相似的人,更不存在另一个活生生的白蓁蓁。 她只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像是上帝恩赐给孩子的一颗金色星星,轻易不可能被放弃。 他眼底幽幽,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宝马7系里头完事儿,难舍难分的俩人终于下来,白蓁蓁又凑到了车窗前。 下来的是一男一女,男的是个中东人,三十几岁出头,上半身是五彩缤纷的印花衬衫,下半身是条沙滩短裤,穿着极度随意。长相不能说吃藕,只能说——没什么太出彩的地方。不过手上的劳力士是定制版的,定制版可不是光有钱就买得到。 他搂着出来的女人是个亚裔,一米七左右的个子,年龄估计跟白蓁蓁差不多,身体硬件可比她有看头多了。露脐装加热裤,衬得一双腿又细又长,眼形细长优雅,是颇具中国特色的瑞凤眼。 恰瓜恰到了自己人身上,白蓁蓁面上略显尴尬。沃尔纳看着那二人远去的背影,开口低低评价了一句,“他早泄。” 白蓁蓁很不厚道地笑出了声。 两个活跃气氛的人一离开,周围就陷入了沉寂,耳边只剩下嗡嗡直叫的蚊虫四下飞舞。又等了将近二十分钟,等到天边的月亮高高升起来,白蓁蓁拍死了手臂上第三只来造访的蚊子,终于忍不住问他,“你叫的人究竟什么时候到啊?” 四十五分钟早就过去了! 沃尔纳道,“不想等了?” “蚊子老叮我。”她咕哝着,伸出挠到一片红的手臂,光洁的皮肤浮出好几个包。 “为什么它不叮你啊?难道是因为我比较甜?” 沃尔纳掏出手机发了几条消息,下一秒就毫不留情地打破了她脑海里关于自己连血都是甜的果真是个仙女之类的美好幻想。 “化妆品里有硬脂酸,你今天化了妆又喷了香氛,衣服颜色又太深,小虫子们都喜欢冲着你来。” -- 第7页 他的手机很快传来回应,粗略看过一眼后,他关上了敞篷盖,下一刻便倾过身来。在白蓁蓁捂着胸口一脸警惕,目不转睛盯着他的情况下,替她解开了安全带。 “你在期待什么?他们在路上耽搁了,过来还得花不少时间,我们可以走回去。” “呃……” 莫名有点奇怪的失落是怎么回事? 所谓的走,只不过是给白蓁蓁换了个人形代步工具而已。沃尔纳没让她下过地,抱起她踩着一路徐徐的晚风和被沙沙作响的叶子沿街走着,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闲聊——大多数都是白蓁蓁叽叽喳喳一大堆他回个极其简短的嗯或者哦。 除此之外他想不出该回答什么了。白蓁蓁总是自问自答,问题还像永远问不完一样越冒越多。 “这里的建筑设计和样式看起来都很旧,可为什么瓦片和石头是崭新一片?” “是重建的吗?重建了多少年?我看着不超过五十年?” “嗯” “路边的这些树叫什么啊?叶子长的好像菩提?它是菩提吗?” “是” “你去过中国的寺庙吗?寺庙里也种这个,剃度的和尚会在底下敲木鱼。我小时候去玩,有个脑袋圆圆的小和尚给我讲故事,讲诸般因果,讲转世轮回,长大以后他就不见了,我怀疑他涅磐了。你们西方人讲轮回吗?” “不讲。” “那你们讲什么?” “讲灵魂不灭,死亡并不意味着最后的终点。” 概念上也差不多嘛。 折过一个弯,观赏用的菩提树逐渐稀疏,装潢精美的住宅别墅林立于此。白蓁蓁在两栋房子的门前望见了两片遥遥相对的花丛。 天真无暇的雪山玫瑰和华贵神秘的黑魔术玫瑰,白的白到晃眼,红的红到发黑。白蓁蓁张望了两下,指着那栋外形更为简约的别墅,“我猜你家的房子是种白玫瑰的那一栋。” 他的外表看着像是喜欢妖娆美艳野玫瑰的霸道总裁,但看多了古早霸总文的白蓁蓁坚信,他这样的人肯定更喜欢清纯柔弱的小白花,越作越矫情的越喜欢。 他没说话,行为却表示默认,抱着她朝那栋白玫瑰别墅去了。 对面的红玫瑰丛后边也是一栋别墅。户型看着较为华丽,墙面配色是清新活泼的粉白,少女心满满,住的应该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若是有机会的话,她说不定可以过去串门儿。 沃尔纳住的别墅,内部装修和外表形状一样索然无味。黑白灰的经典搭配,一楼是个超大的客厅,两面落地窗配置,窝在沙发上望出去,一眼就能看到别墅周围簇拥的玫瑰花丛。 好看是真的好看,寡淡也是真的寡淡。白蓁蓁由衷地怀疑,长期住在这里的人真的不会X冷淡吗? 他把她放到了沙发里,脚下踩着柔软的羊毛地毯。环视四周,白蓁蓁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沃尔纳有一个谈论论嫁的未婚妻,都快结婚的人肯定会住在一块儿,可现下屋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是单人份。 她问,“你不带你女朋友回家吗?” 沃尔纳刚给她找到双新的拖鞋,码数不怎么合,但是蹭不到伤口。一听她这么问,半跪着就抬头了, “我为什么要带她回家?” “你们都快结婚了,不用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吗?” 沃尔纳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她有自己的房子,我会带她回来上床,但不想跟她同居。” “那你结什么婚?”白蓁蓁忍不住吐槽了,“你这找的是未婚妻吗?你这找的明明就是pao友。” 拔x无情的那种。 沃尔纳摇了摇头,“不是的,订婚不是我提出来的,在此之前,我也没想过会和她结婚。” 第5章 盒子 十一点。 白蓁蓁敲响了沃尔纳的门,他换好了睡衣,扣子没系完,发梢末处还淌着水,滑过锁骨没入冷白的胸膛。白蓁蓁的思绪一瞬间跑偏——他没有胸毛诶。 “怎么了?” 没抹发胶没喷定型的金发软趴趴的,给他锋利的眉眼平添一丝柔和。那个发质……好像很好撸的样子,白蓁蓁莫名有点手痒。 “我的行李还在你车上,没有衣服可以换” 她身上还穿着白天的裙子,清清爽爽的嫩绿,腰身勒的很纤细。沃尔纳回身翻了翻他的衣柜,拉出来一件白衬衫,还未递到她手上又挂回去,换了另一件出来。 “车得明天送来,我这里没有女人衣服,你先穿这个” 应该是考虑到白色衬衫比较透的缘故,他换的是一件黑色衬衫。 “谢谢” 白蓁蓁抱着他的衬衫回了自己房间。合上门后的沃尔纳又打开了另一侧衣柜,里面装的都是女性物品,其中不乏贴身衣物,是之前伯妮留下的。 沃尔纳是个性取向很正常的人,自小在西方长大,性的概念向来比爱来的更直接。怎么可能会把毫无想法的陌生女人带到家里来住?她的警惕性非常低。 洗完澡擦着一头湿哒哒的长发从浴室出来,白蓁蓁没有在房间里找到电吹风。独自居住的男人当然不可能在家里备上两个电吹风。还没等她去找沃尔纳,他就先过来了,给她送来了电吹风。 她看了一眼表,这时间掐的有点准啊。沃尔纳站在门前,看着她那一头浓密的长发,“需要帮忙吗?” -- 第8页 “可以吗?”白蓁蓁擦头发的手一顿,眼睛像在放光。蓄长发的仙女最讨厌的程序就是洗头发和吹头发,这两个组合在一起又会耗掉她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乐意至极。” 她身上带着沐浴后特有的湿气,馥郁暗香浮动在鼻端。香氛的味道闻起来甜甜的,让人不由自主想到糖,分不清是从白蓁蓁身上还是从她的长发里散发出来的。 她的骨架偏小,人又不高,沃尔纳的衬衫穿着并不合身,袖子得挽好几折上去。领口也松松垮垮的,几缕调皮的头发窜进衣领,濡湿一片深色痕迹,贴着肌肤冰冰凉凉还很痒。 抬手一捋,她把一头黑发都拢到了背后,露出胸口被遮掩的白皙肤色和衣襟下微微隆起的一片阴影。里面什么也没穿,膝盖乖巧地并拢在一起,背对着沃尔纳,脊梁线条柔美纤秀。 他没有看见什么不该看见的东西,喉咙却不由自觉地发干。 “怎么了吗?” 半天没听到电吹风的响动,白蓁蓁好奇回头,潋滟黑眸盯着他不动,水光盈盈。娇嫩的唇瓣形状很漂亮,是微微上翘的m型,很适合接吻。沃尔纳确实产生过低头吻上去的想法,他还能在心底描绘出她软成一滩水的可人模样。 但最后他只是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撩拨起她湿润卷曲的长发。 他没替女人吹过头发,技术也算不上有多娴熟。只是他们握手术刀的,手指通常就比普通人要灵活许多。 打结的,团成球的头发,都是一缕缕慢慢拨开后再吹的,一次也没弄疼过白蓁蓁,反倒引得她阵阵泛起了懒。 她打了个哈欠,靠上沙发背,仰着头对他说,“等会儿顺便帮我抹点弹力素和植物精油,我睡会儿,吹干了叫我。” “嗯。” 得到回应后她很快闭上了眼。 卷发打理起来很费时,等到吹干都将近一点了。 沃尔纳没有叫醒她,只是抱她上了床,最后替她改好了被子。 等她睡醒,已经是第二天日上三竿了。 别墅里没有人。 沃尔纳大概是去上班了,给她留了早餐。怕她没发现还在床头贴好了便利贴。 冰箱里有食材,但他可能不确定白蓁蓁会不会做饭,放了不少餐厅的外卖联系电话在一旁。 但是……没有骑士精神存在的德国,外卖,真的可以期待吗?或许餐还没送到人就先饿死了,价格还昂贵的吓人。 其实潜意识里白蓁蓁一直认为自己会做饭,但实际站到厨房,面对四溅的油花都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做出来的味道十分成谜。 她自觉熬到了中午,早餐午餐一块解决,完美避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命运。 她本想趁着下午的时间去趟大使馆,但是沃尔纳没有告诉她别墅钥匙放在哪儿。她身上又没钱,只能乖乖待在客厅拿电视剧消磨时间。 今天的温度略高,她想找空调遥控器。楼上楼下找遍了一点踪迹都没有,随后迅速发现,这里不仅没有空调遥控器,连空调都没有。 ???这个人坐拥这么大个别墅居然不装空调? 她又找了三四遍,发现不止客厅没空调,连房间都没装。德国的空调普及率这么低吗?无奈之下,她就搬了台电风扇下来,刚插上电源,就听得外头传来一阵汽车熄火的声音。 她以为是沃尔纳回来了,掀开落地窗户的窗帘朝外看。自家别墅门前空荡荡,倒是对面那栋别墅门口停了一辆超跑,大红色的阿斯顿马丁。 驾驶位上下来的是个超模身材的大美人,大波浪形的浓密卷发灿烂耀眼,蓝眼睛里媚意横生。副驾驶上下来的青年是戴着墨镜,只看得见一头淡金色的蓬松短发和微翘的薄唇。他一下来,大美人就扑过去献上一个缠绵而深情的热吻。 外国人身上总有一种天然的张扬性。白蓁蓁先入为主地把那栋房子的主人当成了那个打扮地像个标准富二代的大美女,而青年大概是她养的小白脸男朋友。 小白脸的背影她觉得非常眼熟,最近似乎在哪里碰到过。 那两人黏黏糊糊地进了屋子,男方摘下墨镜,似乎有意无意地撇来了一眼,但白蓁蓁刚好把窗帘拉上,阴差阳错忽略过去。 德国人的工作时间很灵活,沃尔纳四点就回家了,带着她的行李箱。 “谢谢你!”白蓁蓁想接过拉杆,沃尔纳手一偏,说,“我帮你提上去” 进了房间,看到的就是白蓁蓁那睡了一晚就乱糟糟的床,连被子都没有叠。他下意识地抚平床单上的褶皱,想连被子也一块叠,被白蓁蓁阻止了。 “我晚上还要睡,不麻烦您了,走的那天我会记得整理好。” 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要人家叠被子,白蓁蓁也怪不好意思的。 “那你四十五分钟之后下来吃饭?” “好的,谢谢您” 刚要走出房门的沃尔纳回过身,眉峰微拧,“你很喜欢道谢吗?““?”白蓁蓁不太理解,“我们素不相识,你又对我好,我不该说谢谢吗?” 沃尔纳的手摩挲着门把,仔细端详着她的脸,“你不用感谢我,没有人会无条件对你好的,也包括我。” 也就是说……他以后会找她要钱的? 在沃尔纳离开后,白蓁蓁迅速掏出手机算了算自己卡里的钱兑换成欧元能有多少,得出一个较为满意的数目后,心里终于踏实了不少。 -- 第9页 放倒自己的行李箱,白蓁蓁把必备的内衣和睡衣都归了出来。沃尔纳的衬衫料子很软,是丝绸质地的,穿起来很舒服,但里头真空很容易让人没有安全感。 翻到那些日常衣物和保养品的时候,行李箱角落里的檀木盒子也被她翻了出来,骨碌碌滚到脚边。 那盒子有些年头了,是一位去世的沈老太太留给她的东西。表面隐约有火烧过的痕迹,焦黑焦黑的,外匣剥落了不少旧漆,锁扣部位锈迹斑斑。 白蓁蓁盘腿坐在地毯上,注视着盒子呆愣愣地想——她啥时候把这玩意儿塞进来的?不嫌占地吗?多带几瓶防晒喷雾它不香吗? 她抱起盒子晃了晃,里头传来东西翻来覆去的声音,好像还不止一样。之前在家里她一次都没有打开过这个盒子,因为没有钥匙。今天仔细一看才发现那锁扣并不是锁死的,往上一掰就能打开。 可由于年代过久,锁扣的缝隙里铁锈积了一层又一层,机括不是很灵活。白蓁蓁稍一使劲,整个锁扣都被她扯下来了,锋利的木刺化开她手心好大一条口子,鲜血汩汩而出,木盒子砸到地上,里边装着的东西尽数滚了出来。 片片雪花屑似的碎纸撒了一地;残缺成两半的簪子再次断裂;红宝石和项链彻底分家。两块褪色的铜片看不清名姓,巴掌大的天鹅绒盒子离她最近。 她手心的血都还没止住,就鬼使神差地拾起了那两个盒子。小心翼翼打开,看见了两枚黯淡的十字勋章,化不开的鲜血凝固其上。 第6章 证件 碎纸可能是封信,内容不像是汉字。沈老太太早些年在德国待过,上面写的应该是德文。只是墨迹消匿,信纸被撕的粉碎,什么都看不见了。 那两块铜片,或者说是铁片,是半月形状的。像是从什么地方上掰下来的,表面有刻字,隐约看出来是数字和字母,锈满褐色陈迹。把它们拼到一起,形状对得上,断口对不上。 簪子是白玉质地的,通透度很高。玉器价格贵,质地易碎,忙忙碌碌的现代人几乎不会拿它当装饰品,素净成这样的玉簪一看就是上个世纪的产物。 可为什么是断的? 她又捡起了最后的项链,吊坠是切割成菱形的鸽血红宝石。让她有些在意的是,红宝石两侧的那几个镂空字母,拼到一起是Heydrich。 海德……里希? 这世上同名的人有千千万,同姓的人一抓一大把,这个海德里希跟沃尔纳不一定就有关系……她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按了按胸口,试图平复那一阵突如其来的莫名心悸。 擦了擦手心的血,白蓁蓁把散落的那些东西捡回盒子里,拿手机拍了两张十字勋章网上识图。这东西看的像个战功勋章,肯定不是私人定制的。 页面还没跳出来她的门先被敲响了,她爬起来开门。 是沃尔纳。 “我告诉过你四十五分钟之后下来……” 未完的话止于他看见白蓁蓁鲜血淋漓的手,他惊讶挑眉,转而问她,“你躲在房间里是为了自杀?还弄脏了我的地毯?” 白蓁蓁低头一看,毛绒绒的粉色地毯不知何时沾上了一片殷红血迹——敢情她刚才用来擦手的是地毯? “噢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沃尔纳:“我必须得提醒你,腕部没有大血管,割断了都死不了人,还很容易落下残疾。下次记得把刀架在脖子上。” “不……我不想自杀……” “而且我的地毯非常昂贵,你必须给我洗干净,洗不干净就把你丢进太平洋喂鲨鱼。” 白蓁蓁语气严谨地对他科普,“鲨鱼并不吃人。” 沃尔纳也语气严谨地回答,“可是鲨鱼喜欢尝鲜。” 说完拉起她的手带下楼敷药,医药箱里的东西准备的很齐全,有几样白蓁蓁很眼熟的安眠药。 她好奇地问,“你睡眠质量不好吗?” “还好。”他正在给她消毒,力道很轻,还伴随着轻微的吹气,凉凉痒痒的。 “那为什么要吃安眠药?安眠药会上瘾的,对身体不好。”白蓁蓁看了看那些成分表,基本都是伴有镇静效果的安眠药,有镇静效果的药于人而言更容易上瘾。 沃尔纳声音淡淡,“心理医生开的,他说我总是做梦,产生幻觉就是睡眠质量不好。” 虽然他自己并不这么觉得。他每天晚上都准时入睡,半夜准时惊醒,第二天早上再准时起床。 “你是不是生活压力太大啦?德国也有房贷车贷吗?哦对了你不是还准备结婚吗?” 白蓁蓁想起以前某个来她家精神病院看诊的病人。沉默寡言,偏执易怒,重度婚前恐惧症,也是个高富帅医生,不过是内科的,乍一看跟沃尔纳的配置还挺像。 于是絮絮叨叨地同他说,“你有没有测过婚前恐惧症?我家以前就来过这么一位病人。三十五岁没结婚,交过的七个女友里有六个都谈到订婚了,都在结婚前一天夜里跟着前任跑了,还有一个去世了。最后那位病人患上了婚前恐惧症。幻听,幻视,幻觉,还老做同样的梦,被未婚妻甩了的梦。你猜他最后怎么好的?他出柜了!你要不要也去尝试一下?德国同性恋合法的吧?” 紧接着便收到了来自沃尔纳的死亡凝视。她笑脸一僵,迅速收敛住脸上所有表情,“懂了,我闭嘴。” -- 第10页 沃尔纳替她包好了伤口,把剩余的纱布往箱子里随手一扔,解释,“我不是GAY,未来也不会是。” 解释完把医药箱的盖子合上,一手把她按倒在沙发上,“我想跟你尝试一下。” 薄唇细碾过她淡红的下唇,撬开牙关深入。修长干净的手指抚过腰肢,流连在她光滑的大腿上,白蓁蓁整个人都懵了。 她底下没穿。 “唔唔唔唔!” 意识到这一点的她迅速挣扎起来,想使劲儿把沃尔纳从身上踹下去。不料脚上还负着伤,猛然蹬出去的一jio差点疼哭她。那细密绵长的亲吻正贴着脖颈印上小巧的耳垂。沃尔纳的手还算老实,没有往晋江不允许的地方伸去,白蓁蓁的脸颊覆上了一层惑人的淡绯。 那不是羞的,那是给气的。漫长的三分钟一结束,她反手就是一巴掌抽了过去,而后心疼地抱住了瘦瘦的自己。 “我脏了,我再也不是那个纯洁到牵个手都会脸红的未成年了。我被一个来路不明的渣男亲了。昨天刚甩未婚妻今天就敢轻薄老子的王八蛋,你不得好死,你不得善终,你是个破了皮的烂虾鱼,吐不出沙的坏蛤蜊,海鲜市场都看不上你,上帝河伯都不会原谅你。” “脚伸过来,换药。” “哎好嘞,记得轻点。” * 夜风里轻轻摇曳的红玫瑰静谧而妖娆,粉白别墅的二楼阳台没有开灯,隐约能看见一道颀长身影倚在栏杆。 星火般明灭的香烟夹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间,淡色烟雾缭绕在身边。隐匿于黑暗之中的蔚蓝双眸注视着对面的住宅,灯光映照下的落地窗窗帘上投射着两道身影。 玻璃门推拉的一阵响动,里屋出来一位长相艳丽的金发女人,开襟睡衣系的松垮,隐约暴露出胸口几处深色痕迹。走到男子身边,亲密无间地勾上他的脖子。 “亲爱的,你在看什么?我还比不上对面没有情趣的窗帘吗?” 她搂着的男人十分钟前刚跟她从同一张床上下来。两人滚过的床单都还没收拾干净,他就跑外头思考人生去了。 “塞西莉娅,下去。” “不嘛。” 塞西莉娅进一步搂紧了他,饱满红唇印在他敏感的喉结上,贝齿轻咬着挑逗。弗朗茨隐在夜色下的神情透着不耐,塞西莉娅一抬头,看到了他冷漠的眼,像冬季的海水一样冰冷。 她默默松开了手臂询问,“你明天有航班吗?” “休假。” “手伤的缘故?”涂着鲜红指甲油的葱白手指划过弗朗茨的手腕,那里缠着一小圈绷带。是弗朗茨在机场追扒手时留下的扭伤。 塞西莉娅挺疑惑的,在她的记忆里,弗朗茨从来不是一个见义有为的好人。 “不想飞。” 接下来几天的天气都不怎么好。数万米的高空之上看不见星星太阳,弗朗茨的心情就会变得很糟。他踩灭了烟蒂,手插裤兜,问塞西莉娅,“你明天六点的班次?需要先送你去机场酒店吗?” 塞西莉娅一愣,“我可以明天早晨直接去。” “这栋房子不留女人过夜。” 那为什么要把房子装修成女孩会喜欢的样子?白天里见到这栋房子的那一刻,塞西莉娅心里就在猜想他到底拿这栋房子骗过多少年轻姑娘上床? 弗朗茨把她送回了酒店,回到家里已经是半夜了,对面的灯已然熄灭。他的房间一片狼藉,衣物和杂物四散着,暧昧的空气还充斥着未散尽的暧昧气味。 心底无端升起了一阵烦躁。 他不想收拾,决定今晚去次卧睡觉。次卧没人待过,却收拾的干干净净,空气清冽夹杂着花的芳香。窗户是正对着玫瑰花丛的,望下去一片花团锦簇,中间留了一处不大不小的空当——很适合放一架秋千。 谁喜欢荡秋千? 他的目光回转到桌面摆着的证件。从机场扒手那里反抢回来的证件,属于一个穿绿色裙子的中国乘客,他在飞机上给她盖过毛毯。 身份证上的照片很青涩,应该是学生时代拍的。女孩子素面朝天,清汤挂面,跟她如今的模样差别不是很大。只是现在学会了打扮,看起来精致好几分。 弗朗茨在机场里眼睁睁看着她被抢,傻乎乎的贼横冲直撞往他面前闯。他追上去按角落里锤了一顿,证件追回来以后回到机场,没看见她的影子。 录像显示,她跟警察局交涉过,最后被一个陌生人带走了。 如果他是个正直善良的好男人,现在就应该立刻把她的证件送往警察局,让敬业的警官们及时联系失主拿回去,还能省去她在国外挂失的一大堆麻烦程序。 可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不仅扣下她的证件还考虑过要不要直接烧掉。德国不比中国安全,公民持枪合法,柏林的犯罪率很高。没有证件,身无分文的她可能会面对一大堆潜在的危险,同时——她将无法登上回国的飞机。只要她还停留在德国境内一天,他总有办法能找到她。 作者有话要说: 两个男主都蔫坏的,并不想洗白 第7章 补办 伤好了几天,沃尔纳一直没有提起带她去大使馆的事。她身上没有钱,出门公交坐不到,小毛驴没驾照,自行车不会骑。 晚餐桌上,她闷闷不乐地戳着软趴趴的土豆泥。对面的沃尔纳享用完晚餐,拿起洁净餐巾的一角拭了拭唇才问她,“你怎么了?” -- 第11页 她放下刀叉,看向他的表情带上某种希冀,“你愿意借我点钱吗?不用太多,够我坐几趟公交就行。” “想去大使馆?” 她点点头。沃尔纳站了起来,绕过桌子坐到她身边,慢条斯理地替她切起了盘子里一口没动的食物。 “我可以送你过去。” 白蓁蓁微笑着婉拒,“不用,你平常应该很忙。” 忙个鬼。 沃尔纳的身家背景非常迷,上班全凭心情,好几次半路翘回家都没人骂。一天天闲出P来了,就是不跟她提去大使馆的事,晾了她整整一个星期,白蓁蓁还能信他就有鬼了。 “我最近不忙,可以送你过去,但在那之前,我需要确认一件事。” 炖的软烂的牛肉递到白蓁蓁唇边,白蓁蓁一口咬掉,黑溜溜的眼睛目不转睛看着他等待下文。沃尔纳又接连塞了两三口,塞到白蓁蓁的腮帮子如他所想的那样鼓了起来,这才满意地停手。 “证件办下来之后,你会不会立刻回中国?” 她不仅会,而且还会订最快的一班飞机回去,并且此生再也不会来德国了,但白蓁蓁不能这么说。 咀嚼完嘴里的食物吞下,她喝了半杯果汁,露出个无害的笑容,“不会的,德国挺好玩的,你对我也挺好的,我肯定会再留一段时间再走的。” 沃尔纳卷了一叉子意大利面,看着她吃进去才慢慢问,“如果我从现在开始追求你,你会不会更愿意留下来?” 她眼里的惊诧并未被他错过,仅出现了一瞬便被快速掩去。微翘的唇又一次勾起了八颗齿的标准笑容,“可以啊,异国恋我没有尝试过。你那么希望我留下来吗?那你得记住我不喜欢吃木瓜,要给我草莓或者西瓜。” 沃尔纳依言叉了块西瓜,拿餐刀挑干净籽才喂给她,“我希望你留下来,心甘情愿地永远留下来。” “永远?那我不是得嫁给你?不不不我不想这么早结婚,而且看婚纱的眼光还很挑。” 她像是把他的话当成了什么玩笑似的,语气也带上了几分调笑,实际上心底方的一批。 认识不到半个月就步入婚姻殿堂?EXM?哥们宁是不是太随便了? “婚纱可以订做。” 黄澄澄的木瓜被摆到了面前,白蓁蓁一闻见味儿就不想吃。 “我刚才说过我不喜欢吃木瓜。” “木瓜能消食,你会需要它的。” 几分钟后的白蓁蓁切身体会到了他这句话的意思。 在这顿气氛暧昧的晚餐投喂之中,她被逼着吃完了一盘炖牛肉,一盘意大利面,一盘水果沙拉,还灌完了一整杯牛奶,以及那半块难以下咽的木瓜。东西实在太多,她感觉自己的整个胃都要被撑爆了,沃尔纳终于肯放下餐具收拾起桌子。 “我来收拾,你上去休息。” “谢谢。”她笑着松开了端盘子的手,关节攥到发白。 “不客气。” 两人齐齐转身,面带假笑的白蓁蓁瞬间垮下了脸。 晚餐真的太多了,她直奔上楼,房门一锁就冲进卫生间,一直吐到后半夜。撑着盥洗台站起来的那一刻,镜子里的自己状态十分狼狈,眼角的泪花擦不干似的流下来,胃部急剧收缩着,喉咙火烧似的疼。日光灯管散发着惨白的光芒,四堵墙用同色系的瓷砖整齐排列,封闭狭隘的空间此刻看着就像一座天然的牢。 办完了证件必须马上离开,她一天也不想在这里多待。 外面传来了一阵富有节奏的敲门声。 白蓁蓁迅速整理好表情,淋湿头发洗把脸,这才出了卫生间,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开了门。沃尔纳给她端来了一杯水,是外国人家里几乎不存在的热水,温度正好。 她的笑脸僵滞一刻,“你早就准备好了?” “我只是希望你能好好吃饭。” “那可真是太谢谢您了,过了今天我敢肯定我再也不想吃饭了!” 沃尔纳并不在意她这一泄愤的言语,递给她一张银行卡。 “这里面的钱你可以随便花,密码4个1,明天我送你去大使馆。” “我可以自己去,不麻烦您!” 他那毫无变化的平和态度反倒让白蓁蓁产生出一拳打进棉花的无力感,抢过卡砰一声合上了门,气的不轻。 第二天一大早,沃尔纳刚走没多久,白蓁蓁就带着他的银行卡雄赳赳气昂昂地飞奔ATM机。 今天不把沃尔纳的钱花光,她白蓁蓁的名字倒过来写! 输完密码看清余额的她陷入了沉默——那什么,外国人的名字不都是倒过来写的嘛,既来之则安之,入乡随俗不能搞特殊,名在前姓在后,蓁蓁白也挺好听的,真的。 她实在是没有勇气把钱全取出来,全取出来也没法藏,只取了几百欧供日常开销,换算成人民币也挺多的了。 德国这边的物价便宜到让人不敢相信,指不定回国那时候几百欧都花不完呢。取完钱的她按照某歌地图指引的,一路乘坐地铁过去,车厢里遇到一个帅气小鲜肉,认认真真在阅读一本……中小学生作文大全。 最近是旅游旺季,爷爷团奶奶团来了不少,大使馆里人满为患,中式英语四处可见,更绝的是大使馆里的工作人员听得懂。来之前白蓁蓁已经把在德国遭遇的一切都告诉了父母,嘴上数落她个不停的母亲下一秒就发来了所有材料,并要求她一补办好就立刻回国,一刻也不准贪玩。 -- 第12页 柜台人员让她填了好几张表。本以为准备好了材料很快就能办下来,一问才知道,她丢的证件太多了,最少也要一个月才能补办齐全。若是运气不好再碰上些办事磨唧的,拖到秋天降临都有可能。 “我就这么倒霉吗?姐姐你帮帮忙,我真的着急回国,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房东只允许我拖欠三天的房租!” 白蓁蓁试图把自己的情况描述的惨一点,以激发起柜台小姐姐难以抑制的同情心。 小姐姐也是中国人,挺温柔的长相,入职好几年,从没见过连居民身份证都能搞丢了的傻x国内游客,就给她写了一串电话号码,“你记下我电话,我尽量帮你催,下来了及时联系你。不过像你这样不警惕的人呀,以后可千万不要一个人出国。” 存好了小姐姐的电话,时间还早,白蓁蓁不太想回去,沿着街区漫无目的地逛起来。 她现在所看见的柏林,是在二战废墟里依照旧貌复原起来的一座‘伪’古城。 每一处都下足了功夫,该做旧的做旧,该翻新的翻新,但复原终究只是复原,做不到百分百呈现。她的脚步停在一栋破败荒凉的建筑前,它残缺到只剩下一扇半塌的铁门。 它是一座教堂?还是一家医院? 头顶的红十字标志不再鲜艳,圣母玛利亚的石像碎成残渣——它也可能是一座教书育人的学校。 在大街上像个游魂一样晃到了夜幕降临,白蓁蓁在走到一片完全不认识的街区时,及时刹住了脚步。她再怎么散漫也想的起来这里不是中国,天黑了什么危险都能找警察同志。 她摸出手机熟练地点开地图——地铁站,太远;公交站,太绕;还是打车方便,反正她现在有钱了,她还没做过奔驰牌的出租车! 还未伸出手,另一只穿金戴银的花臂手就先一步恶狠狠攥住了白蓁蓁的手腕,刺鼻的香水味和酒气一股脑熏入她的鼻腔,差点让她忘记世上还有呼吸这件事。 定睛一看,浓妆艳抹衣着露骨的白人女性高高挑起深棕色的眉毛,刻薄至极的面相一看就不好相处。 “卡翠西,你想去哪儿?活都没干完还想跑?” 卡翠西?姐们你喝多了吧?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您应该是认错了人,我不是卡翠西。” “不是卡翠西?那你是谁?” “我……叫佩奇!” 白蓁蓁使劲儿挣了挣,没拯救出手腕,对方尖锐的指甲进一步钳进了肉里。女人凑近一看,另一只手捏着她的下巴左右转了转,一张口就是冲天的酒气,“黑眼睛黑头发长不大的矮个子,不就是你嘛,想蒙混过关?门都没有!跟我走!先生们还等着你呢!“女人不由分说地拖着她往里走。 里面是个气氛high爆了的酒吧,五光十色的灯光晃的人眼珠子立刻就能瞎,DJ声震耳发聩,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彼此摇头晃脑互相找不着北。 在看到那些打扮妖艳的女人穿的一个比一个少,贴着的男人一个赛一个土豪,肤色还都不相同,白蓁蓁心头拔凉拔凉。 她别不是误入了什么红灯区了吧?那女人的手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比铁箍还牢,掰了半天纹丝不动。打开包厢门的下一刻,骂骂咧咧的女人重重甩了她一巴掌,甩的她脑袋一懵,眼前直泛金星地一头砸进沙发里。 艹,她被打了?! 第8章 机长 暴脾气告诉她得打回去,可理智同时也在提醒她这是国外,惹事生非吃亏的是她自己。 意识到这一点,白蓁蓁攥着啤酒瓶的手慢慢松开了。被抓都算好,惨的是悄无声息蒸发在人间,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她不能在国外乱来。 出趟国咋那么委屈呢?她长的很柔弱吗?怎么谁都上赶着欺负她?那女人语速快的跟98k似的,骂的内容是什么她没听清,反正中间听到了好几个Chinese——总不可能是在夸中国人貌美如花。 骂了半天没反应,她像个闷葫芦一样一声不吭的。女人纳闷地揪起白蓁蓁的一头长发露出脸,眼角通红的模样呈现在众人眼前。 好像一只可怜的兔子。 离她最近的是个苍白俊美的金发青年,嘴里叼着一根烟,侧脸被幽暗的灯光映得忽明忽灭。手里的银色打火机咔哒作响,蓝色夹杂金红的火焰跳动在她眼前。 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仿若欣赏。烟草味四散弥漫,呛的她一下子咳出了声,眼角泪花更甚。 他从刚才起就一直在旁观。 旁观这个中国女孩子被拖进来拼命挣扎的样子,神色透着一片惊恐惶然。挣扎无果后被一巴掌甩到沙发上,纤细的腰身扭成极漂亮的弧度。嘴角渗着血,肿起来的白净面颊印着红通通的手指印。 她未必是打不过的,可惜,又是黑户,又只身在国外,包厢里的人一个都不认识,但凡有点脑子,她都不敢当场搞事。 本想等到她被打的惨一点再出现,以达成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很快,弗朗茨发现自己做不到那么冷静,女孩子一哭他就遭不住。 果真是上辈子欠她的。 他把打火机一扔,推开了身上紧紧贴着的塞西莉娅。 塞西莉娅正如包间里的其他人一样,看别人挨打看的津津有味,被推开时,表情还有些错愕。眼睁睁看着那几分钟前还同自己耳鬓厮磨的男人拖着漫不经心的步子越过自己,一手插兜,一手随意地拖起施暴者的浓密长发,毫无怜惜地重复摁进了满载冰块的啤酒冰桶里。 -- 第13页 四溅的冰块飞出来,四分五裂的摔碎在白蓁蓁面前。女人化着浓妆的脸一片狼藉,桶里除了啤酒冰块,还放着一把边缘锋利的冰夹,以供客人夹取冰块,经过漫长的施暴下,不多时便染上了鲜血一样的光泽。女人挥舞着细细长长的四肢,呜咽声淹没在冰块里,像只被钉死在砧板上的八爪章鱼。 包间里的人冷眼旁观着,人高马大的男人数出来有好几个,愣是没有一个出来帮忙,白蓁蓁看的胆战心惊的。 丢开失去意识的女人后,弗朗茨甩了甩手,在白蓁蓁面前蹲下。拨开凌乱黏在脸上的黑发,抬起她的下巴左右看了看,白蓁蓁的眼里酝酿着害怕,不由自主往后瑟缩了一下。 弗朗茨的手摸了个空,不悦道,“你躲什么?” 白蓁蓁咽了口唾沫,“你打……打女人。” 她的脑子里有个固定思维,打女人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管是出于任何理由。他今天能因为你对别的女人动手,明天也能因为别的女人跟你动手。 “我这不是为了你吗?”弗朗茨无辜地摊手,“你个子小又不敢反抗,我能眼睁睁看着吗?” 白蓁蓁跟他们这些本国人身份不一样,有点担心事情闹大,“她还好吗?不会死了吧?” “死不了。” 他走向地上奄奄一息脸颊布满伤痕的狼狈女人,掏出钱包,抽出一大把钞票出来,哗啦啦雨一样倾撒,末了踢一下女人的小腿,“看明白了吗?她不是你的卡翠西。拿着钱滚蛋,希望它能让你今晚好好睡上一觉。” 接着白蓁蓁就看见昏迷的女人迅速清醒过来,把地上的钞票席卷一空,一甩长发,扭着腰朝她鞠躬道歉,而后妖娆多姿地走了出去。 金发青年朝白蓁蓁龇牙一笑,“满意了吗?小宝贝?” “谢谢你。” 他搂过她的腰,低声说,“如果你想感谢我,就陪我在这儿待着。” 白蓁蓁不适应这种亲密,可惜挣脱无果还被带到了沙发上。他想给她倒杯酒,而后又觉得不太妥当,拿汽水和20度的果酒简单调了杯橙红色的饮料出来,颜色层层递减,由深及浅。 燕尾服的服务生替他们换来了新的冰桶,未对里面无端沾染的血迹发出任何疑问。弗朗茨在调好的饮料里铺上一堆细碎的冰晶,让整杯饮料看上去更像是薄暮时分的雪山晚霞。 雪山?脑海中有画面一闪而过,白蓁蓁猛然看向他,“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机长!” 对雪山过敏的机长,话痨的一比的机长。下飞机的时候还单独对她用中文道了声欢迎。那是她来到德国的这段时间里,听到的唯一一句欢迎。 “我记得你叫……“她皱起眉努力回忆着,记性不好是个坏毛病。 “弗朗茨。” “弗朗茨!” 异口同声,还挺默契。而后白蓁蓁问出了最无法理解的问题,“为什么你那天只对我一个人说了欢迎?” 那时候她排的很后面,前面不缺青春靓丽的中国小妞。对别人都是一笑而过的人,偏生轮到她就特意拦下。 “因为我想认识你,但你却冷漠地走开,连一个眼神都不舍得留下。我难过了许多天你知道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情并茂,英气的眉峰微微低垂着,神情忧郁到如同一位中世纪的王子。金发松松软软,偶尔翘起来的几缕不显凌乱,反透出几分少年似的不羁。 他注视着白蓁蓁的眼神柔软而湿润,仿佛她是天底下最狼心狗肺,始乱终弃的渣女。 “那你现在认识了,我叫白蓁蓁。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起个顺口的英文名,记性不好,老是拼错。” 说完她低下头,灌下那杯漂亮到异常的酒,清洗了一下思绪。 两个人在角落里旁若无人的友好交流落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暧昧不已的调情气氛。有的见怪不怪,有的气到指节发白。塞西莉娅的伙伴拿手肘撞了撞她,小声说,“亲爱的,这个不要脸的小bitch在撬你的墙角!” 塞西莉娅却不像平常那样大发雷霆,只是把酒杯推回了桌上,低垂着头沉默了好一会儿。 她太了解这位喜新厌旧的上司了,交过的女朋友从来没有超过三个月的。只要是他看上的人,不管对方态度如何,先主动的那个肯定是他;等追到手了,先甩人的也肯定是他。 塞西莉娅提起包走了过去,没有发难,只是问他,“我有些累了,你可以送我回家吗?” 弗朗茨没说话,丢给她一串车钥匙,不曾看过她一眼。他正试着调出一杯跟白蓁蓁今天的口红色号高度相配的鸡尾酒。 塞西莉娅认识这串车钥匙。之前她迷上赛车,弗朗茨为了哄她开心,直接买了一台阿斯顿马丁给她,对女人他向来大方至极。 从今以后这辆车的车主只有她一个人了。 “她是谁啊?” 白蓁蓁好奇地看着那位离开包间的高挑美女。包间里灯光暗,她刚才并没有看清她的五官,只觉得身材超棒,像个模特。弗朗茨满不在乎地回答她,“陌生人。” “真的吗?我不信。陌生人会叫你开车送她?” “你必须信。”他笑了笑,“我的脾气太好了,总有乱七八糟的人找我帮忙。” 语气和善到仿佛刚才包间里撒钱殴打女性的是他体内另外一个人格。 -- 第14页 没等到那杯跟她口红色号高度相配的鸡尾酒调出来,白蓁蓁的肚子先咕咕叫了。 吃了一盘水果,桌上再没有其他可供填肚子的东西存在。不过除了琳琅满目的酒水以外,白蓁蓁还看见了几包密封的粉状物体。她想拿起来看看,被弗朗茨不着痕迹地阻拦住,眉开眼笑地说,“是不是饿了?那我们出去吃饭?” 她顿时就放弃了一探究竟的想法,捣蒜似的点点头。 大街上有零星几家中式餐馆,都不是中国人开的,菜单也很迷。德国人的料理水平在整个世界都是出了名的烂,中国菜又是出了名的复杂。白蓁蓁决定还是不要想不开去摧残自己本就脆弱的胃,中规中矩选了个意大利餐厅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不到吧,我周末也是可以更新的!等同缘更~ 第9章 晚餐 菜单里的每一道菜都配着图片,从色彩搭配到摆盘方式都透着别出心裁的新颖与美观——这是选择恐惧症的噩梦。 浏览了十多分钟白蓁蓁连第一道菜都没点出来,服务员脸上的笑都快挂不住了。最后是弗朗茨向她提出了建议,“可以让我来吗?” “当然好呀!” 她迫不及待地把菜单递了过去,像在交付一个烫手山芋。 “有没有哪些忌口的或是不爱吃的?” “水里游的我都不爱吃。” 弗朗茨相应地翻过了海鲜那一页,应了一句,“吃鱼对脑子好。” 饿极了的白蓁蓁忍不住掰了一口餐前包,边嚼边回答,“我脑子挺好的啊。” “你连□□和糖粉都分不清。” 他说的是刚才酒桌上的东西。白蓁蓁压根儿想不到那东西是□□,言语逐渐抗拒,“你身边很经常出现那种东西吗?” “别误会,我对那个没兴趣,是他们爱玩。” 弗朗茨点单的速度很快,把菜单递给服务员的同时还塞了笔小费,“上菜的速度请稍微快一些,我不希望我跟她的第一顿晚餐是涂满黄油的餐前包。” 盘子里总共也就五小块面包切片,点单的时间里白蓁蓁已经悄悄吃完了四个。服务员和弗朗茨的目光一起投过来的时候,她默默缩回了伸向第五块的手。 服务员遵照弗朗茨的吩咐撤走了盘子。白蓁蓁的肚子还没有被填饱,循着面包走的目光恋恋不舍。那面包烤得松软,味道真的挺好的。弗朗茨捏着她的腮帮子把脸转了回来,“留点肚子给正餐,你穿的衣服太合身了。” 意思就是——吃多了撑起来不好看。白蓁蓁暗地里摸了摸没有松紧带的腰身,乖巧地点下了头。 餐厅一角拉小提琴的换了人,曲子也由马斯涅的《沉思曲》换成了小提琴版的《天空之城》,拉小提琴的是个亭亭玉立的东方女孩。 小提琴加旗袍的组合在外国也算少见,不知不觉就吸引到了餐厅顾客们的默默关注。白蓁蓁音乐鉴赏能力并不高,只能非常直白地认为,曲子好听,人也好看,站在那儿就是一道优雅迷人的风景线。风景线在别人那里是赏心悦目,在她这里,除了致郁满分啥都感受不出来。 不想听。 不想看。 不喜欢。 一曲终了,餐厅各处不约而同都响起了稀碎的掌声,只除了他们这一桌。拉小提琴的女孩害羞到脸颊泛红,泛成和身上的旗袍一个色调,礼貌朝众人鞠了一躬致谢。白蓁蓁的目光自那女孩上台起就投向了窗外的华灯璀璨,夜晚的车水马龙交错在眼前,她的神色落落穆穆。 弗朗茨的感受跟她差不多,曲子好听人漂亮,可惜能力不够鉴赏不来,听着听着,心情没有变好,反而无端抑郁起来。那身红的像火一样的旗袍一出现,他的心里就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就像他抵触所有长着黑发的中国女孩子靠近一样。 他的人际交往覆盖面很广,认识的华人也不在少数,但是圈子里他能称得上相熟的华人基本都是同性,异性几乎没有。 无关性别种族歧视,只是毫无理由的本能回避。善良又贴心的心理医生给他这一现象起了个好听的专属名字叫亚洲女性症候群。 “无法与亚洲女孩们相处也是种遗憾,她们的性格三观和西方姑娘差异都很大。” 医生说的是事实。 如果这会儿坐他对面的是个活泼爱笑的西方女孩,点单的那几分钟里弗朗茨已经能得出这女孩值不值得再联络的结论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见她发呆的同时自己也不经意走神,甚至不觉得哪里无趣。 她只要能活生生地出现就已经很好了。 白蓁蓁突然转过了脸,定定看着他,餐厅的暖色灯光点缀在眼底,交汇成一片灿烂的金色海洋。脑子里突兀地闯进了第一次驾驶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个夜晚,途径过第一座城市时,不经意地低头,他在广袤星海底下寻到了另一片更加绚烂的灯海。 “嘿?你的手机!” 白蓁蓁伸手在他面前摆了摆,示意着他摆放在桌面上的苹果机,从刚才起就叮叮咚咚响个不停。 “响了最少五分钟了,你在发呆吗?” 沉浸在久远思绪里的弗朗茨这才惊醒,低头看都没看一眼就按了关机。其实白蓁蓁的意思是让他接起来的。 “我没有在发呆,我在想一个问题。” “我也在想一个问题。” -- 第15页 白蓁蓁高深莫测地说,“而且我的直觉告诉我,咱们俩想的估计差不多。” 弗朗茨饶有兴致地看着她,“说来听听?” “唔——说对了有奖励吗?” 弗朗茨与她对视片刻,嘴角带笑地点头,“你想要什么奖励我都可以给你。” 白蓁蓁的眼睛在餐厅里环顾一圈,立马找到了想要的奖励。 “我想要KFC儿童节欢乐套餐里的西柚水壶,就跟那个小baby怀里的一样!” 五点钟方向的婴儿车里一个三岁大的奶娃娃,怀里抱着一个三角体形状的西柚水壶。 儿童节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现在去KFC是买不到的,还得特意去网上找。麻烦是挺麻烦的,但弗朗茨还是一口应了下来,“那你必须猜对才能有。” 白蓁蓁嘿嘿两声,把目光转回到了人来人往的大街。那里除了源源不断的行人和被人踩过无数次的地砖,弗朗茨再也看不见其他。 她捧着脸说,“我刚才一直在想,这个世界的人口有七十多亿人,每天按遇见一千人来算,两个陌生人碰面的概率是百分之零点零零三八四,相识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那么素昧平生却同时想到回头的瞬间,到底该称之为偶然还是必然?” 弗朗茨也将目光投向了那片空地,迎面而来的陌生人们在擦肩后谁也没有选择回头。他看着那他们的影子消失之后才给了白蓁蓁回答,“第一次是偶然,第二次就是必然。” “第二次?”白蓁蓁不解。 “陌生人相遇的概率是0.00384这一结论,是排除了旧相识的情况才计算出来的微妙概率,现实并不是这样的。” “你在同一座学校上了四五年的学,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了四五年,每天碰见的一千个人里,总会有那么一部分是和昨天完全重合的。” “数据是死的,人可是活的。” 弗朗茨接过了服务员手里的盘子,把晚餐摆到了她面前。是一份冒着浓郁芝士香气的千层面,以薄荷叶为点缀。发现端上来的饮料是葡萄汁以后,白蓁蓁向服务员多要了一杯清水。 “不喜欢葡萄?” “不是。是某个医生说我血太甜了,容易长胖,不许我再吃甜食了。” 其实沃尔纳的原话是血糖过高会影响胰岛素的分泌功能,加重心脏负荷,容易罹患糖尿病,引起胆结石,外加身体肥胖。听不懂他嘴里一大堆专业名词的白蓁蓁最后只记住了肥胖。 弗朗茨的那份餐,一路飘着香喷喷的牛肉味端上来,白蓁蓁的眼神一黏上就不太想挪开。 “我可以用一块千层面换你一块肉吗?” “当然可以。” 弗朗茨不怎么饿,本身就是陪她一起点的,把第一口喂进了她嘴里,“好吃吗?” “emmm太少了,没尝出味儿。”她厚着脸皮叼走了第二口,结果这回吞太急了,黑胡椒味直窜进鼻子里,咕噜噜灌了一整杯白开水模样的透明饮料。 弗朗茨都没来得及阻止,装六十度伏特加的高脚杯就空了。 刚吞下去没什么感觉,白蓁蓁还能把冰块嚼碎了一块咽下去。不一会儿,后劲上来了,胃里一阵火烧似的灼热感升起,她的眼睛逐渐出现了无数迷蒙重影,晃一下脑袋没有清醒,反而更加天旋地转了,她困惑地揉了揉眼睛,为什么她看见了五百个弗朗茨? 随后,“咚”的一声巨响,磕到桌子上陷入昏迷。 第10章 圣米歇尔 喝醉酒的白蓁蓁很安静,不吵不闹不黏人,也不撒酒疯,看过去就像死了一样。弗朗茨抱着她走回酒吧停车场的一路上,遇见了不少好心人特意上前,问他需不需要帮忙打112。 她的嘴角沾着几点番茄酱。 问不出她住的地方,他只好把她塞进了车里带回家。后座不好照看,所以他放的是副驾驶,刚扣好安全带白蓁蓁就诈尸了。明亮的黑眼睛忽然睁开,瞪的圆圆的,半天都不眨一下,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盯着眼前给她扣安全带的弗朗茨,没头没尾来了一句,“我要去圣米歇尔。” 圣米歇尔是一座孤岛,位于法国。弗朗茨从它头顶的天穹路过上百次,没有靠近。那是一片朝圣之地,他试探着问,“为什么要去圣米歇尔?你是天主教徒?” 白蓁蓁摇着头,神神叨叨地说,“是你说过要带我去圣米歇尔的,你还说过要娶我,可是你没回来,你骗我,你还把我忘了,你有别的小宝贝了。” “呜……我一辈子都没嫁出去过,一辈子都没有。凭啥啊,我那么好看,又会打扮,又会做饭,会拉二胡,会做假账,还会花钱,怎么就没人娶我呢……” 说着说着她就哭了,眼泪鼻涕蹭了一脸,梨花带雨没看出来,倒是看出来她哭的狠了老是打嗝。弗朗茨一下一下替她顺着气,说不出心底是好笑还是苦涩,扯着纸巾给她抹眼泪,“我没有忘记,我会带你去圣米歇尔,去看潮汐和城堡,等到天气变好,等你愿意想起我,我就带你去好吗?” 她似乎哭累了,应了声极小声的好,然后脑袋一歪,落到他肩膀上再次睡着。弗朗茨在她和方向盘之间来回看了看,有些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有叫个代驾。 * 十二点整,连星星都已没入了沉默的云端,白蓁蓁还是没有回家。 夜不归宿还不接电话——这没法忍。 -- 第16页 一个无法证明自己身份的异国黑户,揣着一张不属于自己的银行卡大晚上在路上瞎逛。她会迷路,会遇上难民,会碰上敲诈勒索,也会因为运气不够,运动神经又格外垃圾的原因再次碰上抢劫。 以上结果都算好,沃尔纳至少能在柏林警局或是游乐场的走失儿童认领处那里碰上白蓁蓁。 ——毕竟看她的样子,确实是会循着棉花糖的香气而去,抱着圆圆的粉气球跟七岁的孩子抢同一匹旋转木马,开同一辆电动碰碰车。 绑架才是最可怕的。某些生性变态的绑匪就喜欢盯着柔柔弱弱的中国女孩,尤其是那些长相娇小可爱,孤身一人,还很有钱的那一类女孩。 就像白蓁蓁一样,她这人在家跟出门完全两个形象。在家里拖鞋睡衣黑眼圈,一杯可乐喝一天。一涉及到出门,精致到连头发丝都不会放过。沃尔纳翻过她的首饰盒,大致能猜出来她出门时的装扮。 项链是施华洛世奇的黑天鹅。 手镯是卡地亚的满天星。 耳钉是伯爵的玫瑰花。 光这三样就足以让心怀不轨的人们盯上她了。沃尔纳是真的担心她会不会在月黑风高的晚上被拖进某个无人小巷毁尸灭迹。 他去警局调了沿街监控,她是上午离开的,去银行里取了钱,坐的公交车方向是大使馆,从大使馆出来以后就一点点不见了踪迹。市区里不是所有地方都会安装监控,沃尔纳也没办法一晚上查完所有录像。找不到她在哪,沃尔纳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打电话,并不是无人接听的状态,是打过去立刻就被挂断的状态。 正常情况下她不会随便乱挂熟人电话,她觉得那样不太礼貌,还会引起家人朋友不必要的担心。而今天这一个晚上,她整整挂了沃尔纳五十九次来电。要么是身边有别人,要么是还在为之前的事置气。后者的可能性不大,她的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断不可能为了吃太撑气到现在。 已经凌晨了,往常十点钟就上床睡觉的沃尔纳一点困意都没有,也不想回房间。起身把白蓁蓁那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搞得一团糟的房间收拾干净,新换上一张地毯,依旧是粉嫩嫩的颜色。 旧的那张被她洗烂了。 也不知道她那摆设一样的脑子怎么长的,居然能想出把手工地毯丢进洗衣机里清洗的智障神操作,地毯被搅成烂布,洗衣机也提前报废了。沃尔纳没有把她丢进太平洋里喂鲨鱼,而是一次性买了四五台洗衣机放家里备着。他有预感,只要白蓁蓁还在这里住着,能被她提前送走的电器肯定不止一台洗衣机。 反正他不差钱,造翻天了都没事。 收拾完房间无事可做的他又打了个电话,又一次被熟练地挂断,开了阳台的门透气,对面那栋粉红小别墅也亮着灯。 真稀罕。 今天他这位不知名的邻居没有在半夜回来。住了五年对门,沃尔纳和他的邻居一次照面都没打过。 以这个粉腻腻娘了吧唧的别墅外表和对方五年来混乱诡异的作息,沃尔纳相信自己一定无法跟这位邻居保持友好的相处关系。 弗朗茨熟练地挂断了白蓁蓁手机上的第六十个备注为短期饭票的人的来电,跟之前的五十九次不同的是,这次他顺便摁了关机。太烦了,真的。从六点打到现在,他没有见过这么闲的人。他肯定是白蓁蓁认识的人,他要是接了,白蓁蓁肯定就要被带走了,这不能忍。 他不想让白蓁蓁回家。他都替她卸好了妆,照顾了她将近五个小时,今天晚上她必须待在他身边。 - 醒来是没见过的天花板,没见过的房间摆设,没闻过的花香。梳妆台上有面镜子,走近一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那件,脸上干干净净的,不知道是谁替她卸的妆,卸的还挺干净。她出门下楼,在客厅里看见了弗朗茨。 “这是你的房子?”她倚着楼梯扶手问。 “是的。”侍弄花瓶的弗朗茨抬起头,看见了她那一头乱翘的黑发,“我记得我给你准备了梳子。” 白蓁蓁随手捋了捋,“懒。” 环望一遍四周,“你的房子很漂亮,经常带女孩子回家吗?” 温柔优雅的莫兰迪色系和挂满各种小饰品的格子装饰都是女孩子才会喜欢的搭配,而她刚才醒来的那个房间,粉纱帷幔蕾丝窗帘,北欧公主风的完美体现——这能是男人住的地方? 但是弗朗茨说,“你是第一个在这里过夜的女孩子。” 白蓁蓁的眼神产生了变化,重新审视起他。帅是真的帅,还是少年感很足的那种英俊帅气,穿的是浅黄色的T恤和黑色裤子,金发软软地覆在前额,浑身上下透着奶狗般温柔干净的气质。 ——说是0也毫不违和。 她的眼神寓意明显,弗朗茨秒懂,“我是直的。” “可那个房间……” “是给未来的妻子准备的。” “要是你未来的妻子不喜欢呢?” 他低头,手里是新摘的一束玫瑰,露水盈盈发亮,“她不会不喜欢的。” 你倒是信心十足。白蓁蓁打着哈欠来到他身边,“看见我手机了吗?” 弗朗茨转身,从充电器上拔下她的手机交还,“昨天没电了。” “谢谢。” 开机后的白蓁蓁首先查了通话记录,意料之外看到了从昨晚到现在的一片空白,不禁发问,“昨天没有电话打来吗?” -- 第17页 弗朗茨扯起谎来面色如常,“没有。” “一个都没有?” “一个都没有。” 啧。 她就这么不重要吗? 昨天那六十个来电,被弗朗茨拿着白蓁蓁的指纹解了锁以后删掉了。没有什么其他原因,单纯是看着太碍眼。 “你是在期待什么吗?” “在期待有人能稍微担心一下我。” 白蓁蓁的心情很郁闷。以前在家,夜不归宿的时候父母都会打电话来询问情况,外人跟父母果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沃尔纳本来就跟她不熟,态度暧昧不代表着他有义务特意来关心她的下落。这种没有人在乎她的感觉真让人窒息。 弗朗茨思索一二,而后拿出自己的手机晃了晃,笑的灿烂,“我可以成为这个人吗?我说过我想认识你。““当然可以啊。”白蓁蓁也笑着把手机递给了他。她的性格其实是掺杂着某些病态的,总担心自己没有依靠,没人牵挂,没人担忧。所以从不拒绝,从不主动,从不上前,习惯性地在四周寻找可以依赖的人。小的时候爱朝父母撒娇,只希望他们对自己百依百顺,长大后就不计手段地向朋友或是向更亲密的恋人索求怀抱,三分感情能演出七分由衷。 弗朗茨把手机交还给她,问她,“你知道圣米歇尔吗?” “那是什么?听起来像个地名。” 白蓁蓁头也没抬,正低着头划开联系人界面看他上面的备注。弗朗茨备注的是他自己的英文拼写名,而她在心下思量等会儿是要改成短期饭票2.0还是短期饭票Ⅱ。 果然,她不记得了。 作者有话要说: (修个标点符号) 看过隔壁二战的读者,我也不造你们看没看出来女主的依赖型人格是团灭结局的最大原因,没看出来可能是我写的辣□□,这篇我尽量圆吧 第11章 三角形 弗朗茨一边抓起车钥匙一边问白蓁蓁家在哪,她想了半天,没想起来沃尔纳家在哪条街,摸出了手机翻导航记录。 找到以后把门一开,扑面而来的热浪刮到她风中凌乱。跟在身后的弗朗茨顺势拢起了她的长发,在脑后绑了个松松的马尾。 来自对面的强烈注视落在白蓁蓁身上。 红到发黑的玫瑰花和街对面另一片白茫茫的白玫瑰遥遥相对。沃尔纳正站在花丛里,手里拿着把园林剪,刃面闪着锋利的银光。 手机导航正用语音提示着她,距离过近,建议步行前进。 沃尔纳没有看花,手里却咔嚓一声,剪断了一大束玫瑰的根茎。 替她束好头发的弗朗茨弯了腰,握住她的肩膀,贴在耳边亲密地说,“我们住的很近。” 白蓁蓁没有急着拉开二人距离,反而微微偏了头,面无表情地低声埋怨,“你故意的。” 绑头发也好,装亲密也好,都是在看见沃尔纳的那一刻才会冒出来的恶作剧想法。 “你要是不介意我可以做的更过分。” 白蓁蓁撇了撇嘴,“我和你的关系不至于好到那种程度。” “那他呢?” “也没有。” 她很轻松地挣脱开来,迈上街道,看了三遍来回车辆,确认过安全才慢慢走过马路。弗朗茨轻笑一声,也跟了上去,阳光下一头灿烂金发肆意夺目。 碍眼的不行。 沃尔纳的洁癖是天生的,不仅仅体现在生活层面里,精神层面上也很严重。无法接受自己的女人在跟自己交往的同时和别的男人藕断丝莲,可自己也无法保证能长时间对女友忠贞不二。作为一个本本分分普普通通的渣男,他的口碑好就好在本质没有那么双标,并且很有自知之明。 好姑娘不强求,坏姑娘也不留。 像白蓁蓁这样刚认识第一天就提出去陌生人家里住的,不是傻到三秒就能骗上床就是养三年都养不熟的白眼狼。 她脸上丝毫不见被抓包的尴尬,走过了马路懒洋洋倚上一旁的铁门跟沃尔纳打招呼,“早上好,一晚上没睡?想我想的吗?” 瞧瞧这眼底都熬出乌青了。 沃尔纳垂着眸,除干净刺的玫瑰花塞进她怀里,“我在生气,说话前记得过过脑子。” 白蓁蓁笑嘻嘻地捧着玫瑰应下。 他没跟她一块回家,反而掠过她朝弗朗茨走去。这是自闭久了突然想开,打算跟邻居深入交流一番吗? 差不多的身高,同样纯粹的金发,阳光穿透嫩绿色的树荫缝隙,阴影处的两个人是相似又不相似的两种存在。白蓁蓁的目光渐渐染上了困惑,这两个人是不是早就认识? 走神的同时,弗朗茨突然看向了她,薄薄的唇角扬起微笑,对沃尔纳低声说了一句什么。接着沃尔纳就转头了,对还愣愣看着的她说,“你先上楼。” “……哦。” 总觉得这两个人要趁她不在的时候达成某种不可告人的默契协议——他们总喜欢这么干。白蓁蓁捧着玫瑰转身进屋,把松软平整的草坪踩成一团乱糟糟。 沃尔纳看着那片杂乱斑驳的野草陷入沉默。他忍受不了毫无章法的一切,却每每都在放纵她如野草般生长。 “有些东西是刻进骨子里的。” “失去记忆也磨灭不掉痕迹。” “我们是一样的。” 沃尔纳正视起了眼前这位算不上熟人的故人。他有一张骗惯了小姑娘的英俊脸庞,眼睛是诡秘莫测的海洋。 -- 第18页 他想起来在哪见过他了。 在八年前的州际公路,安静到死寂的荒野深夜,公路旁抛锚着一辆SUV。几位喝到烂醉的酒鬼拦下了沃尔纳的车,摇下车窗他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张俊俏脸蛋。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阿拉斯加。在意识到他的车载不下四个人的时候,年轻人毫不犹豫地推开了怀里昏昏欲睡的女郎自己蹿上了车。还算干净的打扮给沃尔纳的印象比那几个满身臭味的酒鬼要好上许多。 “你可能不会相信,其实他们几个都是磕药的罪犯。” 上车后的他,语调里透着轻快的愉悦。沃尔纳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句,“那么你是伸张正义的警察?” “当然不是。” 他纯良地笑着,耸了耸肩,“我只是个无辜受骗的待宰羔羊。如果你不来救我,我今晚就得曝尸荒野了——感谢撒旦。” 沃尔纳饱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公路两旁看不清的重影从他们的车窗外极速倒退,呼呼作响的风疾驰在长夜。行至天光乍破云蒸霞蔚之时,谁都不愿意提起交换姓名——因为纠缠到最后的结果是不得善终。 “感谢撒旦。”沃尔纳淡淡地说,“我们最后还是碰上了。那么你能告诉我多少事呢?我亲爱的朋友。” “这不是个谈话的好地方。” 风里传来铃铛叮叮作响的清脆响动,弗朗茨抬起了头。白蓁蓁已经上了楼,早餐刚吃到一半,嘴里还叼着三明治就爬上了桌子,试图把天花板上悬挂着的漂亮风铃拽下来。 “你家的阳台……”弗朗茨渐渐拧起眉,心里盘旋已久的疑惑终于在此刻问出口,“为什么是三角形的?” 半天了,才听见沃尔纳蹦出来一个字,“稳。” 两个人关起门来经历了一番不为人知的神秘探讨,最后准备一块儿出门。而此刻在守株待兔许久的白蓁蓁带着她拽下来的风铃突然出现。 “想走?带我一块去!你们没有拒绝的余地!” 她做不到在这个没有空调的大房子里一个人待着。沃尔纳看着表,“我只能给你半个小时化妆。” 半个小时能整出什么天仙?光挑衣服就得耗掉一个小时。白蓁蓁看了看身上新换的条纹大裤衩和hello kitty大体恤,又摸了摸了略油的发顶,眉头紧锁神色忧虑地问弗朗茨,“我是不是挺丑的?” “自信点。”弗朗茨和善地给了她回答,“把是不是去掉。” 她忿忿瞪着他,“我今天就这么穿!” 沃尔纳的法拉利是双门双座,载不了第三个人,于是弗朗茨去开了他的越野,他车上还有冰箱。白蓁蓁死抱着不放的那一大堆冰激凌有着落了。 因为是第一次坐越野,白蓁蓁一上车就咔咔咔拍了九宫格,社交软件各发了一圈。像微博这类全民皆可艹人设当网红的公众平台,白蓁蓁只发生活日常和猫片,互关的人也基本都是认识的朋友,陌生粉丝等同没有。 就这么一条平平无奇激不出半天浪花的九宫格照下,依旧有无处不在的杠精不依不饶地留下他们的足迹。刚点了一次刷新,动态下多了几个微不足道的点赞和一条极度碍眼的评论。 “easy girl。” 淦。 还是来自她的某位神烦前男友。 一想起他,白蓁蓁就想起了当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绿的不一样的恶心感。她怎么咋就能眼瞎到那种程度看上这么个废物呢? 她点开自己动态里的九张图,除了她的盛世美颜和车内设备,第五张和第七章不慎入镜的沃尔纳她细心打了粉红小怪兽的码。脸是遮住了,就是那头金毛和明显属于白种人的肤色略显招摇。 就这? 就这?! 顿时连冰激凌都不挖了,抱起手机啪啪啪打起字来。 “在?你爸遗照?发来一张?多少年了你家户口本咋还是一页?整天惦记前任微博你肯定是个变态,配钥匙三元一把十元三把您不配,给爷爪巴!” 作者有话要说: 猝不及防来一趟更新。 第12章 信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德累斯顿。 在市区那会儿弗朗茨还挺乖的,80迈的速度慢悠悠地磨,上了高速就开始发疯了,一窜出去200+都嫌低——德国人的高速公路不限速。 那条笔直宽阔的高速公路从路面一直延伸至蓝天白云的尽头,低矮的灌木丛和平原上涂着白漆的白杨树在余光之中一闪而过。 玻璃窗外风的噪音越变越大,配合着引擎挤压着白蓁蓁那脆弱的耳膜,一瞬间她觉得灵魂都飙出了天灵盖,仿佛眼睛一睁一闭,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她抱着冰激凌动也不敢动一下,脸色一片煞白。转头一看,沃尔纳淡定如斯,甚至好心提醒了一下再不把冰激凌吃掉它就会融化。 它最后还是化掉了,在白蓁蓁软着腿下车的时候还被残忍地丢进了垃圾桶。有一秒的心痛,因为那是哈根达斯。 弗朗茨给她买了瓶矿泉水,拍着她的脊背,在炎炎夏日温暖地送上关怀,“下次坐副驾驶好不好?” 当时白蓁蓁就想把嘴里含着的那口水往他脸上喷去。但是为了自己的对外形象,为了她的仙女人设,强忍着头一撇吐进了垃圾桶里,“滚!” 德累斯顿军事博物馆,这座占地面积两万多平方米的历史博物馆凝固着德国百年来经历的暴力与战争,米白色的建筑正面插着一个巨大的三角结构,将一栋完整精美又对称的建筑切割成了断裂的两半,孤零零的三角形屹立在天光之下,仿佛一场无声的质问。白蓁蓁能听见身边旅游团的导游在喋喋不休地解释着这座博物馆的来历和故事,也包括了那个巨大的三角结构,最尖锐最突兀的一角正孤独地指向头顶的辽阔苍穹,它指向的方向是二战时期盟军轰炸机飞来的方向。 -- 第19页 德累斯顿曾是萨克森王国的首都,长期作为德国的军事中心,二战时期也是德国最发达的工商业城市之一,身后就是德国的心脏柏林。半个世纪以前,盟军驾驶着飞机越过城市,留下一地炮弹轰炸过的废墟,把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世界战争拖入了尾声。 白蓁蓁疑惑地看着弗朗茨,“为什么要带沃尔纳来这里?他看着不像是军事爱好者。” “因为好奇,这里能让我想起了一些事情。”他低着头,若有所思,“但我无法确定它是不是我的幻觉。 弗朗茨的好奇心从小到大一直都很重,好奇心重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他可以很迅速地学习并掌握住某些新的东西,坏处则是很容易喜新厌旧,对人对物都是三分钟热度,但凡事都有例外,绘画和枪械就是例外。 他从四岁起就开始玩枪,五岁起开始绘画,到了现在兴趣还未完全泯灭。枪这东西,比起爱好更像是习惯,每天不拆一次浑身都不舒服,至于绘画,目前是个未解之谜。 他的脑子时不时就会窜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画面,它可能是一片落雪的白桦林,一片盛夏的向日葵,也可能是秋天的一片红色落日,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最厌恶的冬季雪山。不管是哪种画面,画出来都不是那个他最想要的主题。他觉得白桦,向日葵,雪山,落日,都是背景,都是陪衬,是无足轻重的东西,可真正想画的主题是什么他又讲不清楚。也曾试过加点人物或是动物上去,最后的结果通常以撕毁告终。 这大概也是他没法成为艺术家的原因。 以前为了收一把ppk,弗朗茨阴差阳错点进了一个军事论坛。卖主是个女孩儿,祖父去世后替他处理遗物,ppk就是其中之一。欧洲人的家庭教育一般不会让人想到留下逝去亲人的遗物以作怀念,市面上流传的历史家书,历史照片,基本都来源于那些拥有者的后代,里面大部分都是战利品。 女孩子的家住在德累斯顿,去找她的时候是弗朗茨第一次踏足德累斯顿这座城市,也是第一次目睹到那座插着尖锐三角体的军事博物馆,那年他十九岁,刚上航校不久。 女孩子交给他的东西不止ppk,还有几封乱七八糟的信件,都是二战时期的。她似乎把他当成了某些历史爱好者,在卖枪的同时把信件一股脑全送给他了。 信件应该是家书,保存的很完整,但没有一封是拆开的,也许在寄过去的时候人就已经阵亡了。略显怪异的是,信封外盖得是纳粹钢印,邮票也是西方的,可里面的文字不是德语也不是英语,是密密麻麻像画一样复杂的中文。虽然不长,但弗朗茨没学过中文,翻看一下午,第一封就没整明白,只看懂了落款是个Z。 中文很难学,为了看懂几封信特意去学一门用处不大的外语似乎不太现实。那些信件本该是被弗朗茨抛之脑后的东西,可他一翻转,看见了从信封里掉出来的一个,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的小东西。 正方形的红色小布包,手工做的,正反面绣着金色的字,还挺丑。翻译器翻译出来的结果是Sicher,安全的意思。 安全? 不不不,它应该不够准确。 没有因为那几封信而萌生出学中文的想法,却因为想看懂两个字,转身就去报了个中文培训班,弗朗茨自己都想不通这是什么毛病。 他朝老师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那两个字。他的老师是中国人,满脸笑意地告诉他那叫平安,确实是安全的意思,但更多的,是祈愿的意思。 那天晚上弗朗茨回去,魔怔般地拆完了所有的信。 【我不知道今天是几号,布兰琪不在,家里没有日历。巴黎下雨了,半夜下的,雨声很吵,我睡不着觉。家里没人,找不到事情干就绣了个东西给你,开过光的,比那根破红绳管用。 这个年代的中国的女孩子们都会绣这个,而且绣的很漂亮,其实我也可以绣的很漂亮,但我刚学,要求不能太高,你也不能嫌丑(其实我给沃尔纳的那个比你更丑)。里面装的是栀子花的花瓣,我做成了干花,香味可以留的久一点。 你要戴着,你要活着回来。 ——z】 【我又忘了今天是几号,布兰琪只告诉我今天是星期三。我之前买过一份日历,可它现在不见了,明天要多买几本放在房间里。 尽职的邮差依旧没有送来回信。你肯定没看我的信,肯定会扔掉或者烧掉,连里面的平安符也不要,所以我又给你绣了一个。 这回比上次的好看一点点,但是没有装花,园子里光秃秃的,花被我揪光了。我装了个硬币,以前妈妈告诉我装硬币也是可以的,你要戴着,你要活着回来。 ——z】 【今天是4月4号,我想起来了,是中国的清明节,祭祖的日子。我应该去见我父母的,可我不知道他们埋在哪。 我很抱歉。 布兰琪她学做了糍粑,吃起来很黏牙。你可能不知道糍粑是什么,是一种糕点,里面包花生芝麻还有糖,加了艾草就是绿油油的。 所以这次的平安符里装的是艾草,辟邪用的,味道你不一定能接受,但你还是要戴,不戴的话你不一定能活着回来。 ——z】 【今天不想写信。 我想看星星。 巴黎的夜晚有很漂亮的星星,草丛里有萤火虫。我抓不到萤火虫,但我能找到星星,我把它们装进了平安符里,你只要一打开,抬头就能看见了。 -- 第20页 ——z】 【去了医院,医生开了很多糟心的药,还拉着布兰琪说了一大堆我不想听的话。她总担心我会不会自杀,其实她多虑了,我比谁都怕死。 今天心情不太好,不想写很多字,我想打电话,可是克里斯蒂安他说他不知道你们的电话。 他在骗我,但我无法责怪他,他收到了东线调令,平安符我也送给了他,还有他的小可爱副官。 ——z】 【为什么还是没有回信? 别人都收得到回信就我没有? 难道你们的队伍没有通讯兵? 这不可能。我知道战场上的通讯兵有多重要,一旦被击毙就会有新的人顶上,你肯定只是不想看。不想看也没关系,你记得把平安符带在身上。 ——z】 【这也许是最后一封了,我把它看做告别。告别是需要仪式的,我今天特地看了日期,现在的是一九四四年的五月七号,我发誓我会等到来年的五月七号。 如果直到那时你们都没有传来消息,那我就当你们全部战死。而我会回到我的家乡,活在永远和平的国度,找一个愿意陪在我身边的人,一辈子也不想起你们。 我讨厌战争。 也讨厌你们。】 总共就七封信,信的内容都不多,但是每封都装了一个平安符,总共装了七个,平安两个字从歪歪扭扭看不出字样到端正秀气的精致小楷。 被攥紧了的心脏在月朗星稀的夜晚一寸寸无可挽救地分裂着。迟了半个多世纪的信拆晚了,拆得太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凑够3k字 第13章 奏鸣曲 博物馆里摆满了各种样式各种代的枪械和坦克,白蓁蓁提不起兴趣去看。 可能跟女孩子天生就不喜欢这些硬邦邦的大铁壳子有关,她打从一开始就没想着好好参观。这里很让人窒息,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起血腥和暴力。要不是有沃尔纳和弗朗茨在,她一秒钟都不能在这里多待。 他们两个恰恰跟她相反,比谁都适应这里的环境,把那些装备扒下来挂到他俩身上真的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两个人也不需要讲解员跟在身后哔哔个没完,靠自己就能逛完一整个博物馆。白蓁蓁在身后心不在焉地跟着,期间还拉错了别家男朋友的手。 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哥哥笑起来脸颊羞涩,连鼻头细微的雀斑都显得可可爱爱。而白蓁蓁一转头,收到了来自对方将近两米的男友炙热的死亡凝视,一开口就是叽里呱啦她听不懂的俄罗斯销魂弹舌音。 当场就把白蓁蓁给吓走了。 前边的沃尔纳弗朗茨凑到了一块儿,正停在一处长长的玻璃展柜前。展柜下压着数张泛黄的旧纸片,里面有陈旧的报纸,盖着许多印章的旧文件,还有缭乱的家书和遗书。斑驳残缺的边缘无声昭示着众人它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事实。看旁边的介绍,这些东西都是从战场上的遗留的尸骨身上搜刮下来的,因为实在找不到归属者,就拿出来一并展示了。 白蓁蓁穿过游客,向两人中间挤了过去。一到地,弗朗茨眼都没抬,一只手准确搁上她的脑袋,“我以为你回车上了。” 她往旁缩了缩头,被他揽了回来。 “我去看别的小哥哥了。” 弗朗茨笑了笑,总算转过来看她了,“那他肯定没有我帅。” “你又怎么知道?他是个很可爱的小哥哥。” 像她初中时暗恋的小白脸校草,可惜有男朋友了。 “他要是比我帅,你一定不舍得这么快就回来。” 白蓁蓁哼唧一声,不跟他贫,往前探了探头,发现沃尔纳在看一份展开的破损琴谱,琴谱夹缝里有一枚陈旧的花瓣书签。 “为什么会有人把琴谱带在身上?” 还揣到阵亡? “这很正常,” 弗朗茨的声音清越明亮,溪水一样传入耳膜,“人的一生里总会出现几样对他人来说不值一提,对自己来说却意义非凡的东西。” 就像他到现在都无法理解那位卖枪姑娘的祖父身为尽职尽责的盟军,为何要把纳粹的信件完好无损地保留至今。 白蓁蓁眯着眼睛辨认起乐谱上的名字。她看不懂五线谱,但能看懂顶端的曲目名,是《月光奏鸣曲》,不禁喃喃自语,“我想起来了……” 从刚才起就一直保持着沉默的沃尔纳听见这话忽而认真抬起了头,看向她的深邃眼眸里盛满复杂,“想起什么了?” 话里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期待。 可惜这份期待注定落空。 白蓁蓁咧了咧嘴,“想起来我小学六年级时学过的一篇语文课文叫《月光曲》,讲的是这首曲子的创作背景。” 两百多年前,德国有个音乐家叫贝多芬,他谱写了许多著名的乐曲。其中有一首著名的钢琴曲叫《月光曲》,传说是这样谱成的。 有一年秋天,贝多芬去各地旅行演出,来到莱茵河边的一个小镇上。一天夜晚,他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听到断断续续的钢琴声从一所茅屋里传出来,弹的正是他的曲子。 贝多芬走近茅屋,琴声忽然停了,屋子里有人在谈话。一个姑娘说:“这首曲子多难弹啊!我只听别人弹过几遍,总是记不住该怎样弹。要是能听一听贝多芬自己是怎样弹的,那有多好啊!”一个男的说:“是啊,可是音乐会的入场券太贵了,咱们又太穷。”姑娘说:“哥哥,你别难过,我不过随便说说罢了。” -- 第21页 贝多芬听到这里,推开门,轻轻地走了进去。茅屋里点着一支蜡烛。在微弱的烛光下,男的正在做皮鞋。窗前有架旧钢琴,前面坐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脸很清秀,可是眼睛失明了。 皮鞋匠看见进来个陌生人,站起来问:“先生,您找谁走错门了吧”贝多芬说:“不,我是来弹一首曲子给这位姑娘听的。” 姑娘连忙站起来让座。贝多芬坐在钢琴前面,弹起肓姑娘刚才弹的那首曲子。盲姑娘听得入了神,一曲弹完,她激动地说:“弹得多纯熟啊!感情多深哪!您,您就是贝多芬先生吧” 贝多芬没有回答,他问盲姑娘:“您爱听吗我再给您弹一首吧。” 一阵风把蜡烛吹灭了。月光照进窗子,茅屋里的一切好像披上了银纱,显得格外清幽。贝多芬望了望站在他身旁的兄妹俩,借着清幽的月光,按起了琴键。 皮鞋匠静静地听着。他好像面对着大海,月亮正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来。微波粼粼的海面上,霎时间洒满了银光。月亮越升越高,穿过一缕一缕轻纱似的微云。忽然,海面上刮起了大风,卷起了巨浪。被月光照得雪亮的浪花,一个连一个朝着岸边涌过来……皮鞋匠看看妹妹,月光正照在她那恬静的脸上,照着她睁得大大的眼睛。她仿佛也看到了,看到了她从来没有看到过的景象,月光照耀下的波涛汹涌的大海。 兄妹俩被美妙的琴声陶醉了。等他们苏醒过来,贝多芬早已离开了茅屋。他飞奔回客店,花了一夜工夫,把刚才弹的曲子——《月光曲》记录了下来。⑴白蓁蓁讲完这篇课文后,骄傲地扬起了脸,真不愧是她,六年级上册的东西都能记得这么清楚,记忆力惊人!结果收获了沃尔纳和弗朗茨两人对视一眼后,脸上出现的同款古怪表情。她问,“你们俩怎么了?” 沃尔纳:“编课文的人是谁?” 弗朗茨:“他听过月光曲吗?” 她挠了挠头,“编课文的人?教育出版社的吧?听没听过曲子我真不知道,那会儿我指不定还没出生呢,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了,”弗朗茨对她解释,“如果他听过,就会发现这首曲子其实跟月光没有半点关系。” “可它就叫月光奏鸣曲啊?我以前也听过一次,怎么说呢,听起来就是朦朦胧胧的感觉,像湖面洒落的静谧月光。” 这次回答她的是沃尔纳,“你听的只是第一乐章。《月光曲奏鸣曲》这个名字来源于一位后世诗人,1801年贝多芬创作时的原名是《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那时候的他听力逐渐丧失,绝不可能像故事里说的那样还能听见别人的谈话。” 白蓁蓁听得有些呆,德国人的音乐素质教育也包括科普名人传记创作背景?她傻傻地问,“那这首曲子的创作背景是什么啊?” “是贝多芬献给他的女学生,朱丽叶塔的曲子。十六岁的朱丽叶塔美丽而活泼,是他无法企及却永恒不朽的爱人。所以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是忧郁克制的爱恋,第二乐章是充满欢快的美好幻想,第三乐章则像暴风雨一样急促狂躁。” 九年义务教育的课本居然骗人?一骗就是十多年?白蓁蓁有一瞬间的讶异。讶异过后她换上了一副幽怨的表情,盯着那张破损的琴谱说,“我当初为了记下那篇课文,边背边哭一晚上没睡觉,就为了保证在第二天早上的抽查里完美过关不被罚抄。结果第二天我们的语文老师忘记了这件事,隔了一星期重新想起来,第一个抽到的就是我,然后我全忘光了,又被罚抄了五遍。” 沃尔纳抽了下嘴角,“——又” 白蓁蓁忿忿不平地说,“在那之前我本来就被罚抄过!”并伸出三个手指头,“三遍!” 沃尔纳伸出修长的手指轻弹一下她的额头。 心头仿佛多了一只乱撞的懵懂小鹿,额头那块他碰过的肌肤温度有些滚烫,然后她听见他的声音,沉稳的,磁性的,带着几分不经意的慵懒。 “我长这么大没见过脑子这么不好使的人。” 啪叽一声。 啊——小鹿撞死了。 她跟弗朗茨都没发现,玻璃展柜下压着的乐谱并不完整。不属于第一乐章也不属于第三乐章,只属于第二乐章,是整首奏鸣曲里最明朗轻盈的部分。让人想到明媚的太阳,舒畅的轻风,盎然的初春和簇拥着世间所有美好的人——它是沃尔纳最讨厌的部分。 不同于第一乐章的致郁抒情和第三乐章的狂躁不屈,升c小调奏鸣曲的第二乐章总是给人一种不被期待的期待。结合起贝多芬那场以悲剧收尾的恋情,就会发现,它是极度虚幻的,到最后也无法实现的假象。 不真实的期待就算穿上了华美的糖果色外衣,本质上依旧是一场停留于荒诞的美梦。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稍纵即逝。玻璃柜下的琴谱属于一个死人,一个不知姓名,不知生卒的死人,他的花就陪他凋谢在黎明降临之前。 因此在看见它的时候,沃尔纳最早记起的,是心底潜藏的恐惧。他无时无刻都在恐惧着,在某段他无法想起的遥远过去,也存在着这样一朵,凋零在黎明之前的花。 作者有话要说: 确认存活。 (1)月光曲出自小学课文,虽然读过小学的大家都应该知道,不过还是注明下 -- 第22页 第14章 小福和娜娜 柏林没等到的下雨天在德累斯顿等到了。那是一场不算唯美的倾盆暴雨,从乌云堆里噼里啪啦砸下来,砸的路上行人身影模模糊糊。 雨是从他们离开博物馆的时候开始下的,车连高速都来不及上——冒着大雨开车回柏林不是一个太聪明的决定,所以他们回到了市中心。 弗朗茨在德累斯顿买过房子,据他所言,他在德国的每一座城市都买了房子,方便他开着飞机一落地就能找到地方住。但是现在雨太大了,阻碍了视线,本来想顺路开回家的他放弃了,车子就停在一处角落里等雨停。 全世界最爱买房的人是中国人,在德国大部分人都靠租房度过一生。他们中有的可能是买不起,有的可能只是单纯喜欢租赁这种方式。 弗朗茨这种四处买房的行为很像自然界的一些哺乳动物。 “你让我想到了爱打洞的兔子和爱藏坚果的松鼠。” 在一个城市被前女友追杀了就可以跑到另一座城市躲起来;或者在一座城市里养着一个性感妖娆的小野猫,在另一座城市里养着另一个清纯美丽的小仙女。弗朗茨是个非常有钱的富x代,情商也不至于太低,当然能把独一无二的自己变成一个活跃在全国各地的时间管理大师。 “听说松鼠一年能藏一万颗坚果,狡猾的兔子一辈子最少都有三个窝。所以你究竟是兔子还是松鼠?” “我就不能好好当个人吗?” 弗朗茨搅着一盒刚从小冰箱里拿出来的雪糕,嘴角不开心地往下撇了撇,“你对我抱有天大的误会,就像我刚才误会过这盒印着草莓图案的雪糕里存在着几颗真正的草莓。” “我给女孩子们送花,送宝石,却独独不给女孩子们送钻戒。” 白蓁蓁划屏幕的手一顿,她刚好在看钻戒,于是抬头问,“为什么?女孩子们都喜欢钻戒!” 越闪的,越大的,越喜欢。 “成年男子的一生只能拥有一枚钻戒,随随便便送出去,太容易给人造成错觉了。女孩子们都聪明,分得清什么是萍水相逢,也看得懂什么叫地久天长。我和我的前女友交往向来不超过三个月而且每一个都好聚好散。这世上不会有人特意花费心思翻过一座又一座城市去追杀一段三个月的虚假爱情。” 有人吹捧你精致无双的容貌,迷恋你温暖宁静的怀抱,却沉默地忽略你迷雾笼罩的双眸。他为你献上华美的锦缎,为你拍下价值千万的宝石,却忘了替你在春天种下一束会开花的藤蔓。 喜欢和爱是不一样的。 喜欢是把石头垒成一座高山,以汹涌冰凉的海水圈养一座孤岛;而爱是越过重重高山,跋涉无数海洋,满身苍老步履蹒跚也牢记着接你回家。 弗朗茨意味深长地说,“我的前任不少,但是几张黑卡就能打发完;娜娜那样的,前任可能两三位,但是每一个都不想离开,他的生活可比我要复杂得多。” 自上车以来就跟白蓁蓁一样沉迷手机不可自拔的沃尔纳此刻破天荒地没说出一句话来。按灭了屏幕的手机,提示音还是响个不停,英挺的眉眼透着一丝阴郁。 白蓁蓁看见后,挖走了弗朗茨一大勺冰激凌笑嘻嘻地塞给他,“娜娜吃掉它,它很甜的。” 沃尔纳也不嫌弃,张嘴就给吞了,吃完才想起来问,“娜娜是什么?” “是我和小福一块儿给你起的昵称!是不是非常可爱?” 小福?弗朗茨? 沃尔纳一点儿也不觉得可爱。 他反而觉得自己被灌下了一整缸的柠檬醋。 只不过是安静了短短二十五分钟,这两个人的世界已经从直线的一个端点滚到了千里之外的另一个端点,他此刻应该在车底而不应该在车里。 白蓁蓁悄悄地问小福,“娜娜为什么这个表情?” 小福悄悄地回答她,“因为你刚才挖的那勺是柠檬。” 雨势渐渐转小。 弗朗茨开着车在街区绕了整整三圈,终于在第四圈的中央地段找到了自己的房子,是一栋距离博物馆不超过五百米的红色公寓。 找到公寓并没有为他们解决今天的夜宿问题,他们面前横着另一道难题——这栋造型复古的公寓偏偏装着一个高度现代化的密码锁,而不巧的是,弗朗茨恰好忘记了它。 “搬到柏林后我五年没有回来过了。” “……试试你的生日?银行卡密码?说不定是同一个?” 弗朗茨用一种“你仿佛是在逗我发笑”的神奇表情回应她。 “这世上会用生日或是银行卡密码当门锁密码的人警惕性往往很差。” 生日和银行卡密码一直都是同一个的白蓁蓁莫名觉得自己中枪了。 “那现在怎么办,还下着雨呢,我们难道要睡大街?你这窗子能不能砸?” 她已经试图在地面上寻找能搬得动的大石头了。沃尔纳阻止了她这一过于愚蠢的举动,“砸碎玻璃会触动报警器,拘留日期最少也在三天以上。我们俩会是遵纪守法的德国公民,而你只能是个可疑的黑户。” 啊这…… 德国的服务行业一向不把客人当上帝,下雨天不可能会有开锁的商家愿意过来。她一个黑户,酒店也不一定能住。白蓁蓁把唯一的希冀放到了沃尔纳身上。 说不定他跟弗朗茨一样,拥有的房产也不止一处呢?柏林那栋别墅看着也不像是他真正的家。 -- 第23页 “沃尔纳你在德累斯顿有房子吗?” “有,可问题是,我不记得它在哪片森林里。” 森林……德累斯顿三分之一的区域都被森林覆盖。很好,看来这是一个比忘记门锁密码更加不靠谱的回答。 能试的密码全都试过了一遍,也包括弗朗茨非常嫌弃的生日和银行卡密码。门没成功打开,倒让白蓁蓁意外地发现弗朗茨的生日和自己的生日是在在同一天。 挺巧的。 把密码次数都用完了的弗朗茨终于放弃探索答案了,双手无奈一摊,看向另外两个人,“我们干脆去住酒店吧,我可以找到无需登记身份的酒店。” “我没意见。”沃尔纳说。 得到了一方同意,弗朗茨又看向了另一方,刚好对上了白蓁蓁的凝视,她看着他,人却在不断走神。弗朗茨唤了她两三次都没引起她的注意,最后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晃。 凝视的眼神一顿,白蓁蓁下意识应了一句我在。 “我知道你在,我们得去住酒店了。”弗朗茨靠近她,“你是在看我吗?” 还是在透过我,看向更加遥远的另一处? 白蓁蓁也不知道答案。 印在她瞳眸里的世界笼着一层不清晰的水雾,衬得人和景物扑朔迷离。 那可能是很多年前的一个春天,庭院的鲜花开的极好,香气浓郁到令人心悸。春日里露红烟紫的花木盛景若隐若现,少年人的脸庞意气风发,蓝眸里找不见一丝阴霾。 不穿军装的那些日子,他能想出无数种方法从一楼的小花园翻到二楼的小阳台,在清晨时分推开她昨夜锁好的落地飘窗,和窗外洒进来的阳光一同将她从睡梦中唤醒。 他是谁,生在何地,葬于何处,现在的她统统记不起来。 没有人会主动抛弃一段刻骨铭心的过去,除非她等的人暌违数年。如果一段故事连提起只言片语都觉得是撕心裂肺,那不如就和尸体一同掩埋进冰冷的坟墓再不唤醒。无人能想到多年以后的蝴蝶翅膀翕动飓风,在平静无风的水面激起波涛,将未完的因果拼凑成了另一个怪圈。 难过的情绪泡泡一样瞬间填满了空荡荡的心房,白蓁蓁低下头,把眼眶里滚烫的湿润憋了回去,匆匆撇下一句去酒店,手脚并用地爬上汽车后座,抓过宽檐的遮阳帽把自己的脸挡的严严实实,像在进行一场无意义的逃避。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以为我剧情推了好多,结果爬上来一看,13章???哦,原来只是想的太多 第15章 小孩 捂着遮阳帽矫情了一路,到地后掰开镜子一看,看见自己红彤彤哭到浮肿的双眼皮,白蓁蓁顿时更想哭了,她怎么可以这么丑。 正难受的不行的时候,沃尔纳递来一个盒子,四四方方的不知道里头装的是啥。她肿着眼睛可怜兮兮地回望过去,“什么东西?” 他没回答,低着头打开了盒子,里面装的是一副墨镜,镜片不是防紫外线的纯黑,是装饰性的粉红。他取出墨镜替她戴上,挡住她狼狈的眼睛和微怔的目光。她张了张口,小声说了句谢谢。 沃尔纳理好她缠绕的耳发,指尖从耳垂掠过停在下巴。凝视的目光隔着镜片依旧存在感强烈,他说,“你该知道我想要的不是感谢。” 亲吻落在唇瓣上一触即离。白蓁蓁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被他捏住手带下了车。 一路心不在焉地被他拉着走,脑子里倒满了稀烂粘稠的浆糊。这叫什么事?前脚刚想起某段好像跟弗朗茨有关系的暧昧记忆,后脚人就在车库被沃尔纳给亲了。 她觉得自己有亿点点渣。 ——这一定是错觉。 一个人怎么可能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呢?她认识沃尔纳的时间没超过一个月,认识弗朗茨……也就三天不到,所以这一定是错觉。 电梯上升到一楼,踏出来是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厅。 无需身份登记的酒店=高级VIP刷脸就能进的五星级豪华酒店。弗朗茨在待客区的沙发里,言笑晏晏地同一对三十几岁的夫妻交谈着,男方似乎跟他关系匪浅。 看到她和沃尔纳从电梯口出现,弗朗茨向他们招了招手。 他们是一块过去的,中年男人在见到沃尔纳的时候,态度正式地同他握手问好,眼神转到白蓁蓁身上时,却是简简单单一句带着戏谑的调笑,“很可爱的东方小女孩。” 随后云淡风轻地将她掠过。 “……” 也不能硬说对方有什么不礼貌的地方,毕竟他们素不相识,但他的态度让白蓁蓁有些不喜。好像她这么个大活人只是别人身旁无足轻重的摆设,随时都能替换的花瓶。 回过头来仔细想想,在别人眼里,事实好像就是这样。她一个普通人,待在沃尔纳身边,既不会给他带来生活上的帮助,也做不到替他上升事业的高度,他本身就活在金字塔的顶端。 同理,待在弗朗茨身边也一样,既不甘心放下身段顺从,也不可能永远活在他的鱼塘。他俩要是真在一块儿,拴不住不说,指不定还得天天吵架。 不管是哪一个都不好,未来都是能完整预料到的坎坷。白蓁蓁的母亲从小就给她灌输观念,嫁的人必须门当户对,再不济,没她家富裕却有上进心的普通男人也很适合结婚等等。 她知道她的女儿是普通的孩子,不算拔尖,不算愚钝,而她也是一位普通的母亲,只希望自己的女儿安稳一生不受欺凌。 -- 第24页 外人不稀罕同她聊天,她就尽职尽责地端坐在沙发里,扮演一朵莫得感情的塑料假花,一声不吭地观察着夫妻俩躺在婴儿车里的宝宝。宝宝粗粗短短的身子扭啊扭啊扭的,连个身都翻不过去。 翻不过身就啃起了手,大拇指上啃的满满全是口水,发现白蓁蓁一动不动的注视以后,圆溜溜的眼睛睁的大大,也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看着她粉红色的墨镜。白蓁蓁吐了吐舌头,隐晦地朝他做了个鬼脸,没把这小子吓哭,反而把他逗的咯咯发笑。 这憨批孩子一笑,总算引来了亲生父母的注意,把他们逐渐偏向华尔街风投的严肃话题重新拖了回来。这对满脑子全是美元的金融家夫妻终于想起来这回来德国不是为了谈生意,而是为了来旅游。 他们终于滚了。 解放了!白蓁蓁松开怀里□□到不成样子的抱枕朝电梯口走,进了电梯才想起来问几楼。弗朗茨按下了顶层的28,把手里把玩了半天的小盒子抛给她,“从伯纳德先生的宝宝手里拿的。” 伯纳德先生就是刚才那对夫妻里的丈夫。 从宝宝手里拿的东西……她打开一看,果真是那个三角形的西柚小水壶。 “给我这个是因为我猜对了你心里在想什么吗?” 她记得他说过,猜对了才可以有奖励。 弗朗茨意义不明地唔了一声,说,“对不对不重要,你想要我就会给。” “难道说我想要天上的星星你也会给?” “天上的拿不到,但我可以在地上给你造。” 这话说给别的女孩听,可能会让对方心花怒放,但说给白蓁蓁听,给她带来的是无尽的问号。 他为什么会对她好? 他以什么身份对她好? 他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样的回报? 楼层红艳艳的数字不停往上跳,陆陆续续有人进来,白蓁蓁让出空间远离了那两个人,靠进角落把自己伪装成一朵安静的香菇。 咔嚓一声。 拍照的声音从左边传来。她往左一看,看到了角落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的另一朵香菇。 是一个黑发女孩悄悄举着手机,咔嚓一声定格下前方两位帅哥的英俊侧脸。然后她熟练地点开微信发送照片,在聊天框里同小伙伴叽里呱啦地分享了坐电梯偶遇帅哥的事情。 内容过于真实,代入感极强,白蓁蓁也干过这种事。可惜当初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英年早婚,杏花微雨时分,终究是错付了。 那女孩的聊天框:【怎么办怎么办他们看过来了!我要不要上去要联系方式?会不会显得很唐突?】十分热衷于撺掇闺蜜的闺蜜:【不会不会!撩到就是赚到!ps我喜欢左边那个!】——看过来了? 白蓁蓁茫然一抬头,对上了两人投来的目光。沃尔纳站在电梯门前偏了偏头,问,“你不过来吗?” 静止的电梯在身后缓缓开启,到28层了。 白蓁蓁立时跟了出去,弗朗茨还留在里面,语气友善地让那女孩删掉照片。 房间是套间,白蓁蓁一进门就被头顶晶莹剔透的吊灯吸引走了注意力,眯着眼睛看了许久,“我怀疑这玩意儿是真水晶,光芒有点不一样。” 沃尔纳把门关好,看了眼头顶刺目的吊灯和灯下仰头的她,说,“只有中间那颗是真的。” “中间那颗足够大了!”是她拳头的两倍大。 “你喜欢?” 白蓁蓁摇摇头,把黏在吊灯上的目光收回来,“不喜欢,我喜欢小一点的。就是好奇为什么会有老板把真水晶镶在酒店套房里,不怕被偷吗?” 这里也没有摄像头。 “因为这是靠积分才能入住的专属套房。” 没有人会丢人现眼到把吊灯里的水晶抠回家。 白蓁蓁:“……”她常常因为不够有钱而感到和这些大佬们格格不入。 她发现了沃尔纳身后紧闭的房门,不禁一愣,提醒道,“你把弗朗茨关在外面了。” 房卡只有一张,在她手上。 沉闷的拍门声应和着响起。沃尔纳朝那儿淡淡一撇,置若罔闻,朝她一步步走来,“不用管他。” “先告诉我,你跟那个黄澄澄的柠檬精是怎么回事?” 黄澄澄的柠檬精? 弗朗茨今天穿的好像确实是黄色T恤? 逐渐逼近的脚步使她不住往后退,坐到了柔软的沙发上,紧接着被他一推,整个人都陷了进去,倾覆而来的是他的身体。 “昨晚挂了我六十个电话是为了他?今天哭的眼眶发红也是为了他?跟他认识的时间没超过两天连同一盒冰激凌都能吃上?难道就因为一个廉价幼稚的儿童水壶,你就迅速地爱上了他,像荒唐故事里更加荒唐的一见钟情?” 幽深绿眸里温度不再,冰凉的指尖就停在她的脸庞,他轻轻摩挲着,继续不疾不徐地开口,“你要是敢说出一个对字,我当场掐死你。” 身下的白蓁蓁毫不紧张,黑色瞳孔里盛满兴味盎然,嬉皮笑脸看着他,唯恐天下不乱。 “你急了,你醋了,你酸了,你才是柠檬精。我跟他素未谋面非亲非故,跟你不也半斤八两?认识不到一个月你就跑来喊打喊杀质问我和别人的关系,你不觉得你自己这种行为也挺荒唐的吗?像是没有安全感的小孩。” 第16章 记忆 -- 第25页 “现在你面前这个没有安全感的小孩需要糖来安慰。” 沃尔纳厚着脸皮对她说,“而这颗糖由你来决定是否馈赠。我想爱你,但我不想盲目地爱你,你不是我家里没有生命的花瓶,至少应该给我一个回应,让我知道我爱你这三个字到底有没有意义。” 他不可能不计回报地对她好,任她天高海阔跟着野男人四处跑,而他留在原地当个智障而卑微的舔狗。如果她真的不愿意留在他身边,他做的再多都是徒劳,浪费时间且浪费生命。 白蓁蓁若有所思,推开他坐起,从沙发里摸索出被压得扁扁的小提包,那是一个巴掌大小的零钱袋,她平常习惯拿来装糖。把松紧绳一扯,里边掉出来一大堆硬糖。 好家伙,硌了她后腰老半天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她一边说,一边拿起袋子,把糖一颗颗塞回去。 “因为就连我自己也分不清我对你,对弗朗茨,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感情。我觉得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们,可又总是在想,哪天要是真的见不到你们了我该怎么办,我可能会很难过,也可能再也开心不起来。” 说简单点,就是不喜欢还非要死抓着不放。 这话听起来太茶了,大明湖畔正宗的雨前普洱,喝完嘴里甚至带着点难以自拔的甜。但凡是个有脑子的男人,听见了肺都得气炸,她这话里还明明白白地带上了另一个男人的名字。 白蓁蓁手里塞着糖,眼睛偷瞄着瞅了一下沃尔纳,发现他正看着她手里的糖。 他莫不是想吃?她把糖往前递了递,发自内心地向他安利,“夹心的,我可喜欢吃了。” 沃尔纳:“那你剥给我吃。” “好呀。”她挑了颗夹心的巧克力糖,剥开五彩斑斓的糖衣送到沃尔纳嘴边。指腹在他唇瓣一侧轻飘飘擦过,轻柔的像是一片羽毛。 塞进嘴里的是一颗牛奶夹心的巧克力糖,中间是浓稠甜腻的工业糖精,外面裹着一层对人体毫无益处的代可可脂。咬下去时满口充溢的甜,咽下去则会觉得甜度过高,齁的人心情直发闷。 糖原来是这么难吃的东西吗?从小到大吃过糖的次数能用手指数出来的沃尔纳样子很不解,他觉得这颗糖比他熬夜工作时泡的咖啡还要难以下咽。 白蓁蓁为什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白蓁蓁没有察觉到他骤然变差的心情,冲他满不在意地笑了笑就低头继续塞她的糖去了。沃尔纳看着她微微垂下的眼睫出神,她的睫毛和眼睛一样很漂亮,洋娃娃似的,浓密纤长,一垂下去就完全挡住了底下那双清澈见底的黑色瞳仁。 黑色瞳仁里映满了这世间五彩斑斓的一切,望见他的时候,没有执拗,没有专注,没有雀跃,更没有欣喜。导致那颗糖难以下咽的真正原因,或许并非是它剂量超标的工业糖精,而是面前这个人此刻心里全然不在意他的事实。 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长,但沃尔纳已经差不多能摸清楚白蓁蓁的性格了。 很像山里叽叽喳喳的麻雀,整天活蹦乱跳生机勃勃,仿佛永远不会失去精力。她最讨厌的事是受人管教,在家中大概率是最受宠的独女,大小姐的脾气沾了不少,大小姐的能力又一样没有,有时候为人处世还跟小孩子一样天真幼稚,喜欢和讨厌全都表达在脸上。 这样的女孩子过于娇气,做不到独当一面,只适合过那种简单且完全不复杂的小日子。她适合被捧着,不适合成为一个家庭的女主人。 论性格,论耐力,论相同喜好,弗朗茨各方面都比他更适合去哄小女孩,他不应该在她身上浪费时间,他得做出点选择。 沃尔纳突然起身离开了,良心发现地去给弗朗茨开了门。弗朗茨是推着餐车进来的,腰上还有模有样地系了条白围裙。 “先生们女士们,我宣布你们的晚饭到了。” 那挺直的身板,那彬彬有礼的姿态,一看就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估计在飞机上没少帮空姐空少们推过。 他进门后首先扫视了一圈房间,以良好的视力迅速在这个三百多平米的套间里捕捉到了亮点——茶几上标题格外露骨的一盒不可描述光盘。 他紧紧地皱起了眉,不可置信地说,“你们在我的房间里看片居然不叫上我?是人吗?一定不是!” 沃尔纳是个严肃的正经人,不可能跟他搭腔,而白蓁蓁低头看着手里一颗新剥开的糖,眨了眨眼。本来想给沃尔纳尝尝的,可现在看看,还是算了吧。她当着弗朗茨的面把光盘拆了,对他招了招手,“快过来!你要是愿意,咱们也可以从头开始看。” “不不不。” 弗朗茨走到她身边抽走了光盘,掰成两半丢进垃圾桶里,“我就站在你面前,你不能沦落到去看小h片,这是对我的一种污蔑,也是对你的一种轻贱。” 接着他坐到了她身边问,“你们到底在屋子里干了什么?沃尔纳刚才开门的眼神就仿佛我是他的杀父仇人。” “我们在吃糖,什么也没干。”白蓁蓁耸了耸肩,往弗朗茨嘴里塞了那颗剥好的糖,“他或许只是——他想通了而已。” * 凌晨四点,外面还在淅淅沥沥下着雨,雷声沉闷在遥远的天际彼端,乌云密布,看不见光。房间里黑漆漆一片,睁眼与闭眼之间几乎毫无分别,醒来时白蓁蓁的耳边是死一般的沉寂。 -- 第26页 房间里漆黑一片的状态让她惊惶。她向来是开着灯睡觉的,身边所有熟悉的人都知道,可今天是谁把她的灯给关了? 白蓁蓁在黑暗中摸索了许久才在墙壁上找到灯的开关位置,一按下去,屋子一瞬间乍亮。她立于中央,目光呆滞地看着周围这陌生房间许久。 现代化的摆设。 现代化的装潢。 这里不是1955年。 房间里飘浮着一股很淡的酒味,白蓁蓁朝四周望了望,去开了阳台的门通风。她所处的楼层很高,视野开阔,日出的时候甚至能看见全貌——可惜今天下雨。 雨丝冰凉湿润,扑在脸上的感觉惬意舒适,恍如隔世。 这是哪呢?白蓁蓁的表情充满困惑,她的记忆静止在入冬的初雪上。同往常一样,她把自己锁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一步也没迈出去。 只有那样,她的周围才不会有异样的目光和无穷无尽的讨论围绕着。 这世上的人们大都有好奇心,都喜欢去探究一些和自己生活完全不相干的人们的过去,窥见一丝缝隙就好像知晓了所有的前因后果,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替她分析的头头是道。 他们说她不知廉耻,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当,非要追着男人跑去国外。 说她水性杨花,好好的未婚夫不守着非跑去当别人十多年的小情人。 也说她数典忘祖,战乱时候光知道躲在国外逍遥,等战乱结束了才灰头土脸地跑回来,连爹妈的坟都不知道立在哪座山头上。 遥想当年,白家在喧闹繁华的上海滩里,怎么说也是世家里排的上号的书香门第,到了白蓁蓁这一代,光教出了这么个不忠不孝不义的败家闺女。没脸没皮也就罢了,连家底都给挥霍的一干二净。 刚从巴黎回国那会儿,白蓁蓁还是玻璃心,听到这些话总会红着眼眶跟人争论。时间久了就看透了,骂人的话虽然难听,但他们口口相传的内容确实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她确实是追着男人去的德国,哪怕那个男人她只见过一次。那次还是因为对方听说她回国,越过四五条街特地跑来她家里来质问他妹妹的下落。 白蓁蓁哪里知道他妹妹在哪,她连他妹妹是谁都不知道。 她待在国外的那十年活在纳粹身边,纯靠着纳粹庇佑才活下来,总是做不到很清醒地同他们划清界限。 所以一次又一次地被归类成待考察的可疑分子。被抓进监狱,在狭小肮脏的审讯室里,顶着刺目的审讯灯,几百个问题翻来覆去地审问,那感觉真的很糟糕,审到最后她的脑子通常紊乱一片。 外人眼中罪恶滔天的战犯,在她这里是一段无法割舍的过去。暴戾恣睢的刽子手,也曾在兵荒马乱的时光里许诺给她一个家。 时代造就的悲剧不止她这一桩,她留在这世上的痕迹只有他们知晓,所以她心甘情愿地将秘密掩埋,以岁月铸成一座茧状的牢,付尽余生怀念她眷恋的人。 可若是能有机会重来一次,她一定是不愿意再遇上他们的,久别重逢向来是最不值当的事。那些未曾同她约过白首的人,也无需再向她说起死生契阔。情深不寿四个字她花一辈子领教到的足够深刻,没道理周而复始。 第17章 占卜 宿醉之后的脑子昏昏沉沉,沃尔纳起床的时间比往常迟了一个多小时。昨晚发生了什么记不太清,只依稀能想起弗朗茨老给他灌酒,也老给白蓁蓁灌酒,还专挑度数不高后劲又很大的黑啤,客厅现在一定是一片狼藉。 沃尔纳决定起床收拾,但是洗漱完毕一开门,他看见了一片亮堂堂,餐桌上连早餐都摆好了。 弗朗茨可能比他早一点起床,不过状态跟他差不多,眼神涣散头发凌乱,头顶翘起来的那部分像是两个猫耳。 “早上好,你可是真个贴心的室友,连早餐都替我们叫好了。” “?不是我叫的早餐。” “嗯?那是谁叫的?”弗朗茨切了一刀盘子里的金色蛋黄,未凝固的蛋液流了出来,迟疑道,“还知道我喜欢吃溏心蛋。” 不仅知道他喜欢吃溏心蛋,还知道沃尔纳有个不论四季早上都需要喝冰咖啡的习惯。这屋子里总共就住三个人,不是他也不是弗朗茨,难道是—— 沃尔纳和弗朗茨齐齐看向了白蓁蓁那扇紧锁的房门,不消片刻就动作齐整地抽回了目光。 “有可能吗?” “没可能吧。” “一定是酒店后厨送来的。” “咱们想到一块儿去了。” 十点钟将近十一点钟,还没看见白蓁蓁从房间里出来。弗朗茨率先起身,“我去叫她起床,你联系下前台,让他们去附近买几套衣服送上来,昨天的应该不能穿了。” 他们身上都还穿着酒店的浴袍,因为昨天替换下来的衣服沾满酒气。 “好。”沃尔纳拿起话筒拨了出去。 白蓁蓁的房间门没锁,弗朗茨很顺利就能打开,但是见到的场景却在他意料之外。房间里面没有人,床铺很干净,连被子都叠的整整齐齐。唯一奇怪的是阳台的门居然大开着,被风吹得一下合上又一下开启。 天空已然放晴,阳台上翠绿色的绿植还残留着些许水珠。弗朗茨走出阳台往下看,一大堆人都围着阳台正下方的那处草坪,他心头一惊,从房间里迅速退出来回到客厅。 -- 第27页 沃尔纳刚刚拨通电话,就看见弗朗茨红着眼眶出来。天知道这么一个大男人红眼眶的样子多像只兔子,而现在这只兔子手足无措对他说,“白蓁蓁她跳楼了。” ???这傻子在胡说什么? 随后他也在白蓁蓁的房间里看到那空荡荡的阳台和楼下密集的人群,心脏被吓停了一秒有余,而后迅速跑去电梯口。 那电梯停在一楼,上升的速度极其缓慢,沃尔纳果断选择走楼梯。下了整整二十八层到一楼,出门一看,那是个五彩斑斓的小丑在给孩子们发气球,家长脸上的表情无奈又宠爱。 …… 哦谢特妈惹法克。 他才是十足的傻子。 阴翳的目光犹如实质,直直盯向了电梯口出来的弗朗茨。对方虚情假意地解释,并试图把锅甩回沃尔纳自己身上,“我也是刚想起来酒店的阳台外有护栏,你跑的那么快我当然追不上嘛。” 哼。 信你个鬼。 白蓁蓁没有跳楼,但人的确是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找起来都没有方向。他们两个就那么穿着酒店的浴袍,顶着一头没梳过的头发沿着四周找,路人看过来的目光就像在看两个糟糕的疯子。 酒店本来就很靠近市中心,来来往往的人群只多不少。弗朗茨后知后觉地发现了路人们频频投来的目光耐人寻味,拉住了前面的沃尔纳,“也许她只是出去逛街了,她昨天还在车上看首饰,我们应该回去等。” 沃尔纳没被拉走,双手揣进浴袍大大的口袋,眯着眼睛望向对街的某处问,“那是她吗?” 弗朗茨看了过去。 对街有个广场,角落里的印度妇人摆着小摊,小摊前蹲着的一位女孩,披着金红交加的薄纱,远望过去像朵太秾丽的花。 “好像就是她。”弗朗茨也认出来了。 虽然那女孩子背对着他们,看不清脸,但对他们来说,认人只需要一个背影就足够了。 * 逛街的时候路过这位印度妇人的小摊,颜色各异的莎丽吸引到了白蓁蓁的注意。不论是什么时候,她都没有办法拒绝鲜艳的东西。在买下一条花纹精致的莎丽后,她发现了摊位上摆着的塔罗牌。 细心的摊主发现了她的小心思,“想要占卜什么呢?” “什么都可以吗?” “什么都可以。” 白蓁蓁眨了眨眼,脱口而出,“那就爱情。” 洗牌,切牌,抽牌,抽出来的三张分别是逆位的太阳与孩童,正位的三把宝剑插进红心,和最后依旧逆位的世界女神。 从摊主微微皱起的眉头里白蓁蓁意识到这三张可能都不是寓意太好的牌。 摊主用不太标准的英文向她解释起第一张逆位太阳,“你的爱情里存在着两个竞争者,他们近似却不相似,与你都很相配。表面看起来你们的相处轻松愉快,但实际上依旧有某些不乐观的因素正隐藏其中,你不愿意面对,也不愿意触碰。” “不乐观的因素也许跟这张宝剑有关。”摊主拿起了第二张,“它的背景是灰色的云雾,笼罩在鲜艳红心的周围。来自不同方向的三把利剑刺穿红心中央,交汇在心脏的最深处,完全愈合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它正在持续着,漫长地持续着,看不见尽头。” 最后是倒位的世界,“这个世界有许多美好的事物存在,是女神馈赠给人间的礼物。美好的事物永远是重复且循环的,换句话来说,世界牌也代表着无法逃脱的循环。它显示你会处于稳定的爱情,可能是从很久以前开始,也可能在未来才能找到,你的爱情过程总是令人艳羡的,但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就是无人保证结局和过程一样美好。” 说完,她又拿起了宝剑牌,“关键在于它,如果你愿意将悲伤的过去彻底放弃,未来就会在新的地方遇见新的爱人,那个人是最合适与你共度一生的人,但或许不是你心之所向的人。如果不愿意将过去割舍,那么至少会有一半的可能重蹈覆辙。” 所以是理性和感性的选择。 呼—— 白蓁蓁长出一口气,向摊主付了钱,摊主同她说, “占卜只是一个参考,你应该听听你心里的声音。” “我知道应该怎么做,谢谢你。” 说完猛地站起身,眼前黑了一大片,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大脑供血不足导致的后果是连站都站不稳。 有人及时扶住了她的肩膀,恢复视觉后她看见了神色担忧的沃尔纳和弗朗茨。 沃尔纳:“你的脸色很苍白。” “只是供血不足。”白蓁蓁想推开他,没有成功,他把她抱了起来。她示意了一下地面,那里有几个崭新的纸袋,“我还有衣服没拿,是给你们买的。” “小福会去拿。” 弗朗茨自觉拎起了袋子,人则凑到了摊位前,神神秘秘地靠近,悄悄问,“我能看看她的占卜结果是什么吗?” 摊主双手合十,掌尖与鼻尖齐平,微微低头神情肃穆宁静,“阿尔卡那的指引只会交付相应的人,你可以进行另外的提问。” 弗朗茨略加思索,最后摇摇头,“不对,她是中国人,我应该去算命。”然后絮絮叨叨地远去,“周易,卜卦,生辰……生辰八字?” 白蓁蓁买的是两套一模一样的衣服,打底的t恤裤子都一样,区别只在外套的颜色,一件是粉白,一件是粉蓝。弗朗茨想都没想就拿走了那件粉白,余下的粉蓝就是沃尔纳的。 -- 第28页 弗朗茨是暖色系的,沃尔纳是冷色系的,这是在很久以前就存在于白蓁蓁心底的印象。当两人穿戴完毕,如预想一般齐齐出现在白蓁蓁面前的时候,她刚喝进去的水差点当场喷出来。 她忽略了最基础也最简单的一点,两件一模一样的衣服套在两个男人身上,会使这两个男人看起来最像情侣。 第18章 我人傻了 他们本来打算三个人一起回柏林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沃尔纳出去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告诉她,他得去趟纽约。 “那你去吧,我跟着弗朗茨回去就好。” 沃尔纳却拿着手机问她,“你要不要一起去?” 打电话的是慈善拍卖会负责人。 欧洲富豪热衷搞慈善,但这并不意味他们更加悲天悯人。欧洲人的慈善基金会完全由内部管控,政府没有权利干涉或是查账。 名义上捐出去的钱只停留在名义上,实际上到底流向了哪里没人知道,政府要求他们交的税只有1%。每年再拨出账面金额的5%用作公益这个规定还是后来政府发现资本家们过于猖狂才新加的,基金会只是他们洗钱和避税的途径之一。 “你去纽约是为了拍卖会,我去了又帮不上你什么忙。” “你可以去玩。”他想了想,继续说,“你今天的心情看起来很差,换个地方也许能开心起来。” 她今天一整天的情绪都不怎么高。 为了哄她,下午弗朗茨拉着他一同出门,去陪白蓁蓁逛街。东西买了一大堆,gay吧的传单和彩虹旗也收了一大堆。还有人当着白蓁蓁的面,当街给沃尔纳和弗朗茨送了一束纯洁的百合。 并发自内心地祝福他们百年好合。 最后提出回酒店的人是白蓁蓁自己。 不喜欢哄女人的缘故就在此。沃尔纳觉得那些无故生气且不说理由的女人很奇怪,绞尽脑汁哄纯属浪费时间,所以他通常用钱对付。这方法很敷衍,但效果惊人的好。说句不夸张的话,百分之九十的女人都吃这套。 而白蓁蓁显然属于更难搞的百分之十。 下午逛街,弗朗茨就差没把一整条商业街给买下来了,得到的回应是白蓁蓁觉得乏味。在回酒店的路上,抱着百合和彩虹旗的他满脸惆怅地对沃尔纳说,“你知道我现在的心情有多沮丧吗?就好像是点开了一个好不容易找到的□□,可它的下载进度永远停在0.00%。如果一个女孩子对买买买都失去了兴趣,那么这世上唯一能打动她的东西可能就只剩下她自己。” 一语中的。 白蓁蓁果真在花园的长椅旁津津有味地看蚂蚁搬家搬了十多分钟。 想到这儿,沃尔纳又补充一句,“纽约的蚂蚁也会搬家,而且它们搬的不是米粒,是长成黄金模样的蜜糖。” 白蓁蓁被逗笑了,“我感觉你在哄我。” “你可以这么理解。” “我没有签证,也没有身份证,过不了海关也坐不了飞机。” “这你不用担心,我有私人飞机。”沃尔纳看向了弗朗茨,“他是现成的专业飞行员。” 于是弗朗茨在根本没搞清楚状况的情况下就跟着他们坐上了开往机场的专车。被沃尔纳推进飞机驾驶舱的那一刻他才一脸傻白甜地问他,“我们要去哪?” “纽约。” “漫长的旅程,要越过整片太平洋。就我一个人开?” “就你一个人开。” “……真棒。你这混蛋上辈子一定是个魔鬼。” “彼此彼此。” 飞机上的人不止他们三个,还有厨师,几位保镖和下属。联系沃尔纳的是专门替他处理拍卖会事项的一位助理,穿着打扮看起来十分精英范。在见到白蓁蓁也登上飞机的那一刻,他将她从头到脚打量过一遍,最后递给她一盘切好的果盘。 沃尔纳过来后,那位下属拿出来一堆文件材料,再打开笔记本电脑,而后看了一眼在一旁吃果盘的白蓁蓁,白蓁蓁顿时明白了,接下来的事情应该不是她能旁听的了。 “我去找弗朗茨。” “她没关系的。” …… 下属的视线在异口同声的俩人中间绕来绕去,白蓁蓁端着果盘先站起来,“我走了。” 沃尔纳看着她进了驾驶舱,眉峰轻轻一皱,但终究是没说什么。 因为是私人飞机,没有七七八八的官方规定,所以驾驶舱白蓁蓁可以随便进,她走到弗朗茨的身边,给他喂了一块橘子。 驾驶舱里面的空间还算大,但大部分都被屏幕和按钮占据,能坐的位置只有副驾驶。白蓁蓁凑到那些屏幕前,观察了半天,发现自己除了雷达啥都看不懂,于是侧头问弗朗茨,“开飞机是不是很难?” “还行吧,只要想学都能学会的。”弗朗茨的目光在她身上某个地方停留了一下,移开,说,“我可以申请再吃一块苹果吗?要你喂我。” 白蓁蓁又喂了块苹果给他,然后问,“你在航校里是不是学的最快的那一个?” “之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聪明。我不仅是学的最快的那个还是成绩最优异的那个。” 白蓁蓁毫不意外,她不是聪明,她只是心知肚明。弗朗茨对驾驶交通工具有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她从前见他操作坦克,操作装甲,那些外表笨重的大铁壳子都能被他开的跟碰碰车一样灵活,飞机就更不用说了。 -- 第29页 “我其实挺好奇的,你家里那么有钱,为什么要跑来开飞机?”民航飞行员也属于服务业,只是收入比其他人更高一些。像弗朗茨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哥,家产多到数不清,把航空公司整个买下来都绰绰有余。 弗朗茨表情纯良的看着她,湛蓝色的眼睛比窗外的天空好看,“你想听真话还是想听假话?” “我都想听。” “假话就是,本人志愿投身祖国航空事业,以责任为本,以报效祖国为根基,坚持安全第一,维护旅客利益,诚实守信、忠于职守……” 白蓁蓁叹息着打断了他虚假而庄重的宣誓词,“可以了,我想听真话。” “真话很简单。”他眨巴眨巴眼,“我喜欢这世界上所有带轮子的、会发出嗯嗯嗯奇怪叫声的东西!” 白蓁蓁:“……你在开车?” 弗朗茨:“不,我在开飞机。” 白蓁蓁迅速回答,“好的,为了避免事情朝十八禁的方向发展,我们提前终止这个话题。” 随后她举起一本画满了弧形线路的大图册给弗朗茨看,“这是什么东西?” 弗朗茨扫了一眼,“航线图。” “我们的航线在上面吗?” “在的。”弗朗茨指了一条连接德国和美国的红线,“是这一条,会路过中国,从你家头顶飞过。” 那条红线从欧洲版图出发,横跨整片亚洲的领土,恰好经过与东海毗邻的上海,朝太平洋的方向前进。 白蓁蓁伸出手掌比了比,她的手掌并不大,但是能挡住版图的一大块,“这么看好近啊。” 弗朗茨抽空回了一句,“你说美利坚?” “不是。”她看着地图,“我说欧洲和亚洲。” 从地图上看,欧洲和亚洲的距离真的很近。弗朗茨失笑,“毕竟我们中间没有隔着太平洋。” “可是放在以前,即使没有隔着太平洋,坐船也要熬很久,快的话一至两个月,慢的话三到四个月,大半年都有可能。” 她的语气渐渐低了下去,像是陷入了某种回忆,“那时候,去往欧洲的船从广东或者上海出发,中间会经过台湾,马来西亚,新加坡,等等一系列国家。马六甲海峡的白天很拥挤,海面上总能看见贸易的船只,黄昏就变得很安静。越过马六甲海峡的下一片海域是印度的孟加拉湾和阿拉伯的阿拉伯海。阿拉伯海有好多奇奇怪怪的传说,水手在休息的时候会在甲板上骗小孩,说阿拉伯的海底下藏着无数死去海盗的幽灵,不过我从来不信……哦对了还有埃及的红海,埃及的红海很荒凉。我不知道那荒凉来自何处,可能是反复无常的天气,也可能是永远死寂的海平面。我在船上待了一个多月,在踏上德国领土的那一瞬间就退缩了,甚至想过买张返程的票直接逃回家。” “可最后你留下来了?” “嗯,因为安检人员上来的速度比我快。” “然后你就遇到了我?” “嗯……嗯?” 谁在说话? 她懵逼地抬头,发现弗朗茨正一动不动地审视着她,“我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白蓁蓁:“……我要是告诉你我刚才说的话全是信口胡诌你会相信吗?” “不会。” 好的,白蓁蓁牢牢闭上了嘴,在副驾驶上陷入漫长的自我反省。弗朗茨看着,也没说话,精致的眉眼舒展开,嘴角弯成愉悦的弧度。良久过后,戳了戳她的肩。 第一下没理,第二下也没理,第三下她总算转了过来,一张脸凶巴巴的,”干什么?““我渴了。能不能帮我倒水?”他没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渴了。 出去倒水的时候,沃尔纳还在同他的下属讨论着什么,用的是英语,语速很快,白蓁蓁基本没听懂。 她讲了十年晦涩的德语,中间掺杂波兰语言荷兰语言法国语言,走过欧洲西线的大半国家,从小学到大的英语反而成了最差的一项。 找不到一次性杯子,又不想打扰沃尔纳,她就找了个没人用过的玻璃杯,接了水给弗朗茨送去。他喝完后把空杯子还给她,飞机突然一阵剧烈的颠簸。 白蓁蓁一下子没接住杯子,玻璃摔了个稀烂。而飞机恢复平稳后,她发现一个更可怕的事实。 自己的手正按在弗朗茨身上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几乎是一瞬间就察觉到他起了反应。她傻乎乎地看着,看着弗朗茨眼中最明澈的蓝幽幽转深。 第19章 最好的模样 飞机晃动的一瞬间,沃尔纳好像听见了一道轻微的玻璃碎裂声,下意识猜测是不是因为气流震碎了玻璃窗户,刚想起身去驾驶舱看看,弗朗茨平静的嗓音响彻广播,“普通气流导致的颠簸,飞行一切正常。” 他的性子是有些散漫,但不至于在这种事上开玩笑。于是沃尔纳又坐了回去,同时暗自疑惑那道破裂声的来源。 驾驶舱内: 我是纯洁的小姑娘。 我什么都不懂。 我必须要装成若无其事的模样。 白蓁蓁这么想着,慢吞吞地挪开了手。弗朗茨攥着她一把摁了回去,掌心顿时跟火烧似的滚烫,白蓁蓁当场尖叫起来:“你干什么!” 弗朗茨咬牙切齿:“你点的火你不负责灭?” “这怎么能怪我?我不就不小心蹭了一下嘛,哪知道你能ying的这么快!!” -- 第30页 随后在他压迫感十足的审视之下嘟囔着嘴承认,“好吧我承认我摁了两下。” 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好奇他为啥ying的那么快,感觉很不真实,但真的也只有两下嘛。 “我给你两个选择。”弗朗茨广播完以后低头冷漠地看着她,“用手或是用嘴。当然,你要是想做更好。” “你疯了吗?!这可是高空!数万英尺的高空!你还开着飞机,就那么想见上帝吗!”白蓁蓁挣扎着想起来,被他毫不费力地按了回去。 弗朗茨说话的语气淡淡的,“就是因为我在开飞机,所以我才不想用我的右手解决。” 他盯住了她的唇瓣,“我比较希望你用嘴。从刚才起我就想夸了,你不涂口红的嘴唇好像果冻。” 白蓁蓁深吸一口气,在经过十秒的垂死挣扎以后,果然……还是不想屈服。以商量的口吻同弗朗茨说,“其实我可以帮你叫沃尔纳进来的,我比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希望你们百年好合,从天光乍破走到暮雪白头……” 弗朗茨冷笑了一声,“好了,你现在只剩一个选择了。乖,跪到地上去吧宝贝。” 说完按着她的肩膀就往地上推,白蓁蓁惊恐地死死抱住了他的脖子,飞快妥协,“我用手我用手!我不要去地上!” (A Few monments later(掠过不可描述阶段)) 白蓁蓁在厕所里陷入自闭。 她真傻,真的。她单知道弗朗茨这人满嘴跑火车,忘了他这人是真·说到做到的。她用去了将近一瓶的漱口水和洗手液,还是觉得没洗干净,呆呆地坐在地板上。 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他分明应该完全不记得她才是。没有人能想起自己上辈子的遭遇,白蓁蓁她是个bug,穿越时空的典型bug。 在现代活了二十多年一朝魂穿进上世纪,在硝烟弥漫的国度里又活了二十载,最后死在一场过早来临的初雪里。 她是自杀的,在那两个人双双离去的十年后。 在1945年,她连续收完两份遗书,抑制不住的躁郁症再次病发,悲哀的情绪压迫着她把遗书撕成粉碎,满屋子乱砸东西。 昂贵的瓷器好看的玻璃无一幸免,飞溅的碎片在身上蹭出无数道伤。发泄完了就一声不吭地坐在地板上沉默着流泪,看斑驳的碎纸片或是残缺的碎玻璃。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在一地碎片里死死攥住上前的布兰琪,抓住身边能抓住的唯一一个活生生的人,喃喃自语一声接着一声。 “我不能就此死去……送回遗书的人既不是他们的下属也不是他们的上级……他们不一定就是死了,要是成了战俘呢?” “再等一等……再等一等……可我要去哪里等?” 这里的每一个国家都遭受过战争的凌虐,存活下来的人民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跟纳粹有关联的人,也包括她。 唯一的生路是回到中国。 中国的局势也不怎么样,对每一个从海外归来的人进行着最彻底的排查和盘问。白蓁蓁也不知道自己回去以后会面对着什么,总归不会比待在欧洲更惨。 但她远远低估了病症对她的影响。 躁郁症是很麻烦的疾病,病人的情绪总是在最极端的左右两边徘徊。夜不能寐的焦虑和担忧始终笼罩着她,回国的每一天她都陷在惶惶不可终日的恐惧之中,恐惧在心里积攒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引发狂躁,反反复复自我伤害。 埋怨他人,推卸责任,厌倦世俗,病发时她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可怜的人,而清醒过来时,看见别人或是害怕或是惊惧的目光则会再次跌入漫无边际的情绪低谷。 河面上坚固不化的桥梁往往只要有一颗螺丝开始松动,结局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崩塌。她在煎熬和痛苦中度过的每一天都好像是在拿扳手撬掉螺丝,溃散的部件就好像是溃散的自己。 最后一批被放回德国的战俘在1955年。如过去的十年一样,她能询问到的所有名单里都找不到念念不忘的名字。 时间像个吝啬的讨债鬼,给她十年的时间爱上不该爱的人,又交付她相同的时间要求她把一点一滴都还回来。 生命里最后一个午后,窗台上胭脂色的秋海棠花开正盛。那盆花是沈寄棠从花卉市场上买来送给她的。她说这花冬天也能开,摆在窗台边正好。 白蓁蓁平常最喜欢待在窗台边。 院子里的树不是常青树,一到秋天就掉叶子,落满地面凄凄惨惨,沈寄棠总希望她能在看到花的时候,心情稍微变好一点。 养花是很细致的活,可以用来转移精力浪费生命,弗朗茨的母亲和沃尔纳的母亲也都是这么做的。她们的丈夫在战乱年代给她们留下孩子,哪怕是为了孩子,她们也不能成日把自己困在情绪的地狱里。 可白蓁蓁连孩子都没有,她的孩子是她亲手打掉的,罪孽的血脉不应存在。在死亡到来前的那些日子里,她曾出奇地平静,那平静并不是因为释怀,而是心脏腐朽陈迹斑斑,爱与憎恨奄奄一息。 比问心无愧和悔不当初更可怕的爱情是执迷不悟。你说过往满是虚假,好像是在极力否认自己曾付出真心;你说过往皆是真实,又无法接受双双崩溃的结局。 她设想过无数次,如果换个环境,在太平盛世中相遇,他们三个人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在这无数次不同场景不同画面的构思中,最好的结果是同一种——对面不相识,千里却同风。 -- 第31页 他们不用忆起那段血腥满满的沉重过去,她也无需将陈旧的伤疤揭开。她奔赴千里的最终目的,只是为了能亲眼目睹到他们最好的模样,然后以相同的姿态同他们在阳光底,善始善终地错过。 作者有话要说: (一点点剧透)女主之前失忆,脑子一片空白,像上辈子一样独自跑来德国是为了告别而不是相遇,男主那边只要一回想起来上辈子,女主就得病发,全想起来女主就彻底病发了这篇与其说是后续,不如直接看成现代版,感情的开头依旧在女主方,过程主动权也依旧在男主方,结局还是得靠他们一起 第20章 交谈 驾驶舱里一切如常,除了地上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一堆碎玻璃和空气中飘浮的一股类似石楠盛放的古怪味道。 沃尔纳的审美还没有差劲到要在自己的飞机里放石楠花。他单手合上舱门,面上略带不喜,“我让你开的是飞机不是她。” “你不要误会,我只动了嘴。” 飞机是可以自动驾驶的,要是真想做也不是不行,但弗朗茨忍住了。 航程很漫长,他够烦躁的了,没啥心情折腾,奈何白蓁蓁技术实在太差,用个手都稀里糊涂的,他迫不得已就动了口。 “我没有误会,你广播没关知道吗?” “……” 弗朗茨看了一眼广播话筒,底下的红灯亮的相当刺目,“——你不要告诉我,你在意识到广播没关的同时还听完了全程?” 啥癖好啊? 他倒是不要紧,反正脸皮厚无所畏惧,白蓁蓁不一样,她可能会因此社死到彻彻底底。因为弗朗茨曾直言不讳地形容过她的技术比初中生都差。 “我拔了插头。”沃尔纳替他按灭了广播,“但那有什么用,在我拔掉插头之前,全飞机的人都知道了我带来的女人在驾驶舱里替你口j。” 他们看他的眼神,带着满满的心疼,心照不宣地把果盘里的青葡萄都留给了他。弗朗茨毫无愧疚之心地表示,“好的,下次还敢。” 从洗手间里出来,白蓁蓁发现机舱的人看她的眼神都有点奇怪。 她左右观望一下,找了一个偏远的位置坐下,刚坐下没多久,就有空姐模样的漂亮姐姐端着托盘款款而来。 这趟飞机带的人并不多,全程只有这么一个空姐在服务,她端的是一盘青绿色的抹茶蛋糕和一杯青绿色的青柠汁。 这一波好像被内涵到了。白蓁蓁试探着挖了一勺,味道挺不错的,心里头那点不愉快瞬间就被抛之脑后了。 沃尔纳是从驾驶舱里出来的,不知道他跟弗朗茨谈了些什么,在看到他朝自己的方向过来时,白蓁蓁承认她当时有点心虚。 按她上辈子对那两人的理解,面上的关系是相看两相厌,实际上从小一块儿长大,三观相符,性格互补,关系比起亲兄弟来就差同一个妈了。亲兄弟还得考虑争家产,他们连家产都不需要争,有两小无猜的深厚情谊在,他们俩几乎什么都能交流,甚至于上床的次数,时间,频率,最喜欢的姿势…… 这辈子她有点不确定了。毕竟他俩应该是刚认识不久,她也说不准弗朗茨会不会转眼就把她给卖了。要是沃尔纳听完,觉得自己遭到了莫大背叛,把她从飞机上扔下去可怎么办,那她就真的要去太平洋里喂鲨鱼了。 他不是空手来的,他是带着医药箱来的,一打开,看的白蓁蓁头皮发麻——到底得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在医药箱里准备好一整排银光闪闪的手术刀啊。 他半跪着给她上药,化瘀青的药,淤青在膝盖。裙子长度刚到大腿三分之二的位置,痕迹不大,但很明显。药膏凉凉的,被头顶的空调一吹更凉了,白蓁蓁紧张到小腿都紧绷,沃尔纳的样子很平静,“现在知道心虚了?做的时候没见你不乐意。” 他果然知道了。 “情况特殊……是你让他一个人开飞机的。” “飞机是可以自动驾驶的,他完全可以自己解决生理需求。” ——所以她这波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替她涂好了药,沃尔纳没起来,低头沉思了半晌,然后问她,“你是不是喜欢弗朗茨?” 白蓁蓁应的飞快,“喜欢!” “那我呢?” 依旧是不假思索的回答,“也喜欢!” “我们两个毫无区别吗?” 这回倒是没有脱口而出了,她皱着眉否认,“怎么可能,你们俩当然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别我不能说。” 沃尔纳笑了笑,攥紧了她的手,“刚才在驾驶舱里,我其实考虑过要不要把你送给弗朗茨。他看起来对你爱不释手,而你似乎也心甘情愿,更重要的是你们彼此喜欢。若是照此发展,你们很有可能明天就滚上同一张床单。” 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实在是很难让人不想歪。白蓁蓁很生气,但更多的是难堪。她应该要解释的,可是她的所作所为落在没有记忆的他眼里其实就是轻浮的代名词。 “你是想要告诉我,我在你心里是随随便便谁都能碰还不自爱的女孩子嘛?你嫌弃我讨厌我不要我,那为什么还给我涂药?” 还趁机摸她的手。 白蓁蓁愤怒地抽回了自己的爪子,被沃尔纳很有耐心地攥了回去,“我不是这个意思,不要着急生气,我想跟你好好沟通。” -- 第32页 他好像是来真的?白蓁蓁坐直了身子,“行,我不生气,我跟你好好沟通。继续刚才的话题,你想把我送给弗朗茨,那现在又为什么放弃了?” 要是没放弃,他根本不会在这里。 “因为弗朗茨告诉我,你藏了点小秘密。我们的相遇遥远到上个世纪。” 他话音刚落,白蓁蓁就如同一只被掐住了脖子的尖叫鸡一样,瞬间喉咙里就没了声音,良久,打了个声音格外清脆的嗝。 接着如梦方醒般否认三连:“我不是我没有你别冤枉我!” “——这话说出来你自己能信?”她就差没把欲盖弥彰这四个字打在脸上了。 白蓁蓁有些无措地绞弄起手指,“你就相信我嘛,又不是什么美好的记忆,告诉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你看着我。” “不看。” “看着我。” “不看!” 沃尔纳掐住了她的腮帮子掰过来,认真问,“他说的是真的?” 她迟疑着点了点头。 “那有没有好处应该由我自己来分辨。”沃尔纳松了手,保持着半跪的姿态仰头看她,表情很是无奈,“你每回看我的眼神都十分疏离,像是在透过我怀念着另一个人,现在也一样,没有人喜欢当替身。” 别人当替身好歹是知道原身长啥模样,他倒好,毫无意识毫无认知。就他妈离谱,明明是他先碰见的白蓁蓁,他把白蓁蓁带回家,结果三个人里只剩他一个稀里糊涂的,什么都记不清楚。 难道这玩意儿跟智商高低有关系?白蓁蓁明明是最笨的那个,反而是知道的最清楚的那个。 此刻最笨的人回了一句最笨的话,“我没有把你当成替身,我觉得你们是一样的。” “没有人是一样的,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成长环境会造就不同的性格,以至于最后成为完全不同的人。你觉得一样只是因为你不够了解我。” 白蓁蓁若有所思地皱皱眉。 回想起来好像确实有点不一样。最起码上辈子的沃尔纳从来没有跪在她面前耐心十足地同她交谈。 他的日常里总是有做不完的工作和枪毙不完的人,不可能有那个时间也不可能产生那种想法,他向来只属于国家而不属于她。 “那……那我就更不能告诉你了!” 他要是回想起来上辈子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事,觉得她在心里的分量无足轻重可怎么办?每回都患得患失的感觉可太艹了,重来一次还不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然后老死不相往来。 她可能没有意识到,她的表情在不知不觉的时候变幻了好几次,从不解到惊恐再到侥幸,一个人在脑子里脑补出了好大一场戏。 沃尔纳看她的眼神错综复杂,直觉告诉他,白蓁蓁一定误会了什么很重要的事,“你真的不说?” “不说!”她脱口而出,“有本事你就自己找。” 将近大半个世纪过去了,见过他的人老的老死的死,除非有奇迹出现,否则最多跟弗朗茨一样,零星忆起一点破碎的片段。 沃尔纳盯住她半晌,发现她眼中的坚定不假。 看来今日是无论如何都撬不开她的嘴了。 于是默默叹了口气,“我实在是无法理解你为什么总是在我看不懂的角度里保持莫名的坚持。像是笼子里爱绝食的山雀,我最讨厌山雀了。” 他最讨厌山雀,却对饲养山雀这种事却有着谜一样的执着。从小到大都不记得养死过多少只,一度导致家里周围的树都没有麻雀敢来筑巢。 说完他低下头,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蝴蝶结打得很大,印在盒子上的logo是白蓁蓁没见过的。盒子里装的是条手链,坠子是一轮银色弯月,弯月中间缀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翠绿宝石。 他帮她戴到了左手手腕上,“逛街的时候看见的,想送给你,你像月亮一样。” 一戴好白蓁蓁就举起来左右翻看,嘿嘿两声,发出喜欢的声音,“我喜欢它!” --- 抵达纽约是在凌晨,中途花去十多个小时。 弗朗茨是个敬业的飞机员,十多个小时没睡过觉还是精神奕奕的,不过也就撑到上车。他一上车就挪到了白蓁蓁身边,在她的左手腕上发现了沃尔纳送的月亮,右手则空荡荡的。 ——想往上面刻点什么。 这想法仅出现了一瞬,半天都没有下文。他没有继续纠结,把脑袋懒懒地搁到她的肩膀上,“我睡会。” 白蓁蓁还没应下来,就感到肩膀一沉,均匀的呼吸喷洒在耳边——这秒睡技能就非常灵性。沃尔纳看着也没说什么,只是动手把空调温度调高了一些。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刚好赶上日出,炽热温暖的红日自东方映现,云层泛出鱼鳞般的光辉,驱散大地阴暗寂静的色彩。 她侧头想要唤醒弗朗茨,对方却早已睁开了眼,澄澈的湛蓝瞳孔透过车窗,出神地眺望着那轮冉冉升起的红日。 微弱的光芒穿过数万里的海雾与暗潮抵达身旁,他看见阴影在褪色时间都消亡,比海岸线更为漫长的眷恋伴随着将死的遗憾深深刻下——太阳升起的方向是她家乡,他此生从未涉足过她的家乡。 未完的下文好像有了答案。 ——想往上面刻点什么。 ——想往上面刻一个太阳。 -- 第33页 ——她是他的太阳。 作者有话要说: 上辈子弗朗茨死在黎明破晓,所以他憧憬太阳;沃尔纳死在长夜将尽,所以他向往月亮(我仿佛是在填二战没写完的坑?) 第21章 初恋 德国和美国的时差是六个小时,白蓁蓁至少需要花三天才能把时差倒完。在第三天白天醒来的时候她脸上还是带着黑眼圈,精神颓靡地坐在餐桌前吃生煎包。 视线看向左边,是慢吞吞吃煎蛋的弗朗茨。金色长睫半垂着,眼神专注地划着平放在桌面上的ipad,察觉到她的凝视后,抬眸向她微笑,有岁月静好的味道。 视线看向右边,是端起冰美式抿了一小口的沃尔纳,面前的笔记本屏幕上起起伏伏的红线绿线是今日的股票走势。笔记本没接鼠标,他屈着指尖在触摸板上轻划,一副高岭之花只配凡人远观的冷漠样子。 视线回到中间,是一份外卖送来的生煎包,起因是白蓁蓁不想吃果酱抹面包。 这份生煎包是她从唐人街那边的华人早餐店里点外卖送过来的。除了外表撒了点芝麻看着跟生煎包挺像,其他部分跟上海本土基本毫无关系。 白蓁蓁抓着筷子一根根挑出了里面奇奇怪怪的萝卜丝和粉丝,大半天都下不去嘴。 沃尔纳抽空撇了一眼她盘子里被戳的四分五裂的包子,“有那么难吃吗?” “它不是难不难吃的问题,它根本就不是我要的东西。我要的是生煎包而不是水煎包。” 热心市民弗朗茨提议道:“如果你需要,我愿意同你一起分享我可爱的太阳花煎蛋。” “比起你可爱的太阳花煎蛋,我更希望你同我分享一下迅速适应异国时差的方法。” 说完她稍加思索,在弗朗茨即将开口的一霎那制止了他,叹气,“算了,你们开飞机的,体质本来就比正常人好。” 然后向沃尔纳投去了饱含求知欲的眼神,“为什么你也不受影响?难道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需要倒时差?” 沃尔纳手里的咖啡就是答案,他问,“需要给你买褪黑素吗?” 戳包子的动作顿了顿,白蓁蓁低下头,“我不能吃褪黑素。” “过敏?” “……嗯。”她撒了谎。 午睡一觉睡到黄昏。 起床时照了下镜子,黑眼圈消失了! 房间的桌面上有张黑卡,是留给她的。白蓁蓁兴冲冲地找了件好看的衣服换上,还化了个妆想马上出门。结果沃尔纳的房间空着,弗朗茨的房间空着,阳台也空着,连女仆都不在,她只好自己一个人出门。 上东区里豪宅豪车遍地,绿化治安都是顶尖,迎面走来的人们不是腕上带着百达翡丽就是手里提着路易威登。 年轻单身又优质的钻石王老五真没多少,个个手上都戴着明晃晃的金戒指,身边陪着的人看着倒是普遍都挺小。 出了上东区到上西区,独属于年轻人的蓬勃朝气就扑面而来了。上西区矗立着好几座著名高校,交通更为便利,路面上来来往往的人更多,有挺多提倡轻奢主义的年轻人住在这儿,大部分人的工作在华尔街,因此并不想上东区那样安静。 作为一个标准的年轻人,白蓁蓁对上西区的适应性显然更好一些,不过适应性最好的应该是繁华喧闹的曼哈顿中城。 纽约是座很繁华的城市,很容易让白蓁蓁想起上海,但纽约的包容性远比上海高。每天都有数以万计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抵达这里,不论是碌碌无为的流浪汉还是西装革履的华尔街精英,涉世未深的大学生或是处事圆滑的小商人,都能在这座遍地机遇的世界中心寻到一席之地。纽约从上个世纪高速发展到现在,其实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本地人,所有人都是异乡人,而曼哈顿中城就是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 一个人出来玩实在是没啥意思,连买衣服都没人帮着参考。 白蓁蓁在大街上兴致缺缺地逛了半天,路过一家灯光还算温和的清吧时,门口挂着的捕梦网被风一吹叮叮响了起来,她抬头看了下店名,还算合心意,便推门走了进去。清吧的空气比夜店要清爽很多,台上有个姑娘在唱民谣,细细一看居然还是个亚洲人,白蓁蓁看了一眼,麻花辫,背带裤,木吉他,很标准的中式文艺少女。她口中软软哼着歌,眼睛却频频朝下望着,唇角笑意甜甜的。 离舞台最近的地方坐着一桌与她年龄相仿的男男女女,很明显是互相认识的,在女生逐渐绯红的脸颊里连声起着哄,而女生的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中间一个穿白衬衫的男生身上。男生长相干净清秀,有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还带卧蚕,笑起来特别可爱,被身边同伴调侃地有点害羞,连耳朵都红彤彤的。 回旋在耳边的歌词里有一句是all the sun can never shine as bright as you。 所有的太阳都不会像你一样明亮。 结合女生的模样和男生的反应,白蓁蓁真心实意地撑住下巴,另一只手叩了叩桌,对吧台里擦杯子的调酒师说,“请给我一杯柠檬水,不用加糖。谢谢。” “那需要替您加一支玫瑰吗?”调酒师小哥放下杯子,眨了眨棕褐色的眼眸。 白蓁蓁笑着摇摇头,“不用了谢谢。” 虽然她拒绝了,但柠檬水在端上来的时候,她依旧在杯子里找到了一片鲜红干净的玫瑰花瓣。 -- 第34页 台上的女生唱完了那首温柔舒缓暗含表白的英文歌,下场以后没人再上去,店里便放起了卡农。在卡农轻快的变奏里,女生从包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钢笔盒子递给那个白衬衫男生,用中文一字一顿地说—— 江其叶,祝你生日快乐。 江其叶。 捏着吸管的手无意识一动,冰块碰撞着杯壁,发出当啷一声轻响。白蓁蓁愣愣地看了过去,对方也恰好抬起头,清亮的瞳孔倒映出她,蓦地也愣在了当场。 距离也不过短短几十米,却硬生生隔却了所有年少的夏蝉冬雪。 ——如果你愿意将悲伤的过去彻底放弃。 ——未来就会在新的地方遇见新的爱人。 ——那个人是最合适与你共度一生的人。 占卜师的声音突然响彻在心间。 白蓁蓁低头,从包里掏出钱往桌上一放,推开椅子转身就走,到了门口刚一拉开玻璃门,头顶的捕梦网铃声阵阵,她的右手被人拉住了。 -- 江其叶的外表看起来就是纤细白净温柔和善的衬衣美少年,说话的声音也清清润润,和人相处像春风一样舒适,算是名副其实的校园男神。虽然家境不好,但人很聪明,高中是跳级上完的,本科是上交大,研究生考的哥伦比亚。 他性格好,身边朋友很多,可是就是没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表现出过喜欢的情绪。问起的时候要么推脱说没有交女朋友的打算,要么找借口说自己有喜欢的人,长大以后要回南方找她。 在旁人的想象中,那一定是个温婉秀气,蓄着长发爱穿长裙,像白月光一样惊艳过数十年光阴的女神级人物。 可现在研究生都毕业了,甭说月光了,江其叶身边愣是连个女人影子都没见过。室友一度怀疑他是个深柜,白月光只是他虚伪的借口! 而今天,在即将回国的前一个星期,他们真正见到了江其叶口中那位据说从初中起就喜欢的女孩子,长大后必须要回南方找的女孩子。 ——小红裙长卷发,肤白貌美高跟鞋,一身轻奢看起来就很容易被骗钱的傻白甜富婆。 江其叶是白蓁蓁的初恋,初次喜欢上的人,也等于初中早恋的对象。 当年一中的新生大会,豆芽菜一样的她在满学校的豆芽菜田里看到了一朵鹤立鸡群的白玉兰。 玉兰在一班,她在三班。 年幼的她智商虽然不高,但是对自己shi一样的成绩心知肚明,早早意识到了靠自己的努力是绝对没办法冲到重点班一班的,当机立断回家找妈,哀求了三天表明自己诚心求学的立场,靠走后门分进了一班当上了白玉兰的同桌。 当然,一个月以后的月考,她又被踹出来了。 人得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才行。 她本来以为这场初恋会伴随着她被踹出一班的悲惨命运以失败告终。万万没想到,白玉兰跟着她出来了,她到三班,他就到三班,她到四班,他也跟着到四班。 于是他们两个顶着老师和家长的双重压力,偷偷摸摸早恋到了初三。 初一初二都是纯纯的小可爱,两个人的接触仅限于放学后一起去小卖部以及江其叶每天骑自行车载她回家的那一段路。 有时候课上摸橡皮,两个人不知不觉蹭到手都会脸红一整天。青涩的欢喜持续到初三,白蓁蓁发育了,江其叶比她早一步意识到,因为每天载她回家的时候她都会揽着他的腰。 在中国,老师和家长们禁止早恋的教育方针从来都只有一句话——早恋耽误学习。 这句话当学生的时候听着不以为然,但往后回想起来才会发现这他妈的就是人间真理啊! 那时候距离中考只剩一个月,白蓁蓁的成绩向来在年级中下游的位置持续下降,而江其叶则永远占据着年级第一。 可是某次模拟考试突然一落千丈,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发生了什么,引起了老师家长们的密切关注,两人的早恋当场暴露。 最后都被揪着耳朵提回家教训了一番,再回学校时,白蓁蓁就听到了江其叶要转学的消息。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学校的后门,后门经常有卖糖葫芦的叔叔出没,白蓁蓁喜欢吃,江其叶就经常给她买。他年纪不大,但是早早就意识到了要是喜欢一个女孩子就要给她买她喜欢的东西让她开心。 他告诉她,长大以后一定会回来找她。然而在当时的白蓁蓁听来,那就是一句听起很美好但绝对没办法实现的flag。 她没有相信,但想的其实跟江其叶一样,也想长大以后去找他。她知道江其叶是北方人,高考时她的志愿就填在北方,可她不知道江其叶的志愿是填在南方的,最后考上了上交大。 有时候错过就是一辈子——这话说的一点不差。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真的在东北扒过蒜 第22章 电梯 陪江其叶过完生日,回去的时候已经有些晚了。出于对人身安全的考虑,江其叶提出要送她回去,她同意了。 回去的路程并不远,他们是慢悠悠走回去的,沿途伴着不绝于耳的蝉鸣和余热未消的晚风,让人不可避免地想起从前。 初中那会儿,学校离家挺远的。白蓁蓁从小怕疼怕摔,一直学不会骑自行车,父母工作忙,也不可能每天上下学接送,特意找司机吧,又好像显得太过夸张,她妈就每天给她塞钱坐公交坐地铁。 -- 第35页 但是爸妈不知道,她只在初一开学的那段时间自己坐过车。认识江其叶以后都是由他骑车来接送,放学也载他的车回来的。他们两家不在一个方向,骑过来其实很麻烦,一开始她也拒绝过,可没想到江其叶这人性子比她还拗,总说怕她一个人坐车不安全,愣是每天早上都准时到她家小区门口等。于是省下来的那些车钱,最后全被白蓁蓁拿去给他买牛奶喝了。 江其叶现在能长到跟老外不相上下的身高,其中有白蓁蓁一份功劳。 以前他们走在一起,江其叶只比她高一点点,她一侧头可以看见他的脸,而现在走在一起,她穿着高跟鞋也只能够到他下巴。 自认隐晦的打量还是被他发现了,他低头问她,“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还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白蓁蓁:“没有。只是突然觉得……你的变化有点大。” 在她的记忆里,江其叶一直是个羞涩内敛的小男孩。他自小在单亲家庭里长大,心思较之同龄的其他男孩更显纤细与敏感,白蓁蓁的个性则非常直接,只跟他做了两个多星期的同桌就表白了——如果说拿着圆规要挟他处对象也算的话。江其叶当场就吓跑了隔天还请了假,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基本没敢跟她说过话,课余时间更是见了她就躲,仿佛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样。直到月考前的那一星期,某天放学,他支支吾吾地喊她去学校后门,说是有话同她说。 她去了,收到了一串糖葫芦和一个早恋小男友。 在一块儿甜甜蜜蜜了一个星期,月考来了,白蓁蓁的成绩变成倒数第一,从重点班里被踹了出去,被分到三班。江其叶鼓起勇气向班主任申请转班,用的理由还十分冠冕堂皇:我们俩是一帮一小组,我有责任帮白蓁蓁同学提高成绩。 那是他第一次撒谎。 班主任为他们纯洁而朴实的友谊感到十分欣慰,就同意了他的申请。他确实也有在帮她提高成绩,她从年段倒数第一晋升到年段中游全靠他一个人的努力,再往上就很困难了,因为她对学习是真的没天赋,是那种需要别人一直重复一直陪着刷题才能记住公式的愚钝类型,教起来要费去很多时间。江其叶有这个耐心,但白蓁蓁更希望他能把耐心用在他自己身上。她虽然早恋逃课打游戏,但她真的是个好女孩。 ——你应该先学着把自己变得更好。 ——我相信你能变得更好。 这两句话是白蓁蓁最后告诉他的话,江其叶记到现在。 人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对现实的认知就会愈加清晰,某些存于虚幻中的,像泡沫一样美好的东西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会土崩瓦解。既然知道自己年纪尚轻,阅历不多,没有能力给予别人一片安稳天地,就不应该堂而皇之地消费别人的生命。 少年时代的青涩喜欢其实根本称不上是爱,长大后回忆起来还会觉得某些举动啼笑皆非。白蓁蓁作为他初中时代的初恋,纯粹美好一尘不染,可真要说是刻骨铭心难以忘怀,倒也真的达不到。她对他来说更像是一个打满滤镜的美好执念——他向往她,向往她曾经给他带来的感觉,像是冬季拂过面颊的暖风,夏季掬在掌心的冰水。 江其叶打趣道,“那是变得更好了,还是变得更差了?” 他一面期待她的回答,一面又害怕那回答不是心头所期望的。 “当然是变得更好了。好到连女孩子都忍不住唱歌表白了。” 那个唱歌的女孩子叫姚若烟,是跟他同校的学妹。在生日party上,白蓁蓁能看得出来姚若烟不是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出现,她的钢笔礼物没有成功送出去。可能是迁怒吧,姚若烟全程没同她说过一句话,到切蛋糕的时候,更是抢着把全桌人都分了,只略过了白蓁蓁一个。 也说不上生气,就觉得有点……好笑。这么一搞,傻子都能知道她在针对她。其实像白月光前女友这种恋爱中必不可少的阻碍,找男方直接谈的效果要比正大光明针对女方要好。 江其叶把她送到了公寓楼下,看着她身后的高耸入云的住宅楼,感慨着说,“从前骑车载你的时候,觉得你们家的小别墅已经算挺高的了,现在看来,倒是我的见识短了。” 白蓁蓁低头笑笑,“我是沾了别人的光才能暂时住在这儿,我家还没有有钱到能在曼哈顿买顶层公寓。听说这里的房价要几百万美金,换算成人民币起码上千万。 ” 她把自己卡里的钱全取出来也不一定能买的起这里的半个厕所。 “对了,今天碰见比较突然……”白蓁蓁把手里提了许久的小袋子交给他,“生日礼物也来不及准备,这个给你吧。” 江其叶接过后,从里面拿出个小盒子,打量了一下,问她,“我可以直接拆吗?” “当然。” 里面是条领带。 “我记得你说你最近在找工作,应该会用的到。” 江其叶看着那领带,面上说不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沉默了一小会,眼神复杂地问她,“这条领带,是你买来送给你男朋友的吗?” 白蓁蓁愣了一下,张口就想解释,“我没有……” 手机铃声响了,低头一看,是沃尔纳的电话。 她有些失言。 划了挂断后,抬头对江其叶说,“我没有男朋友,买领带也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觉得花纹挺好看,你也知道的,我本来就喜欢买一些乱七八糟又用不上的东西。你要是不喜欢领带,我下次可以单独给你补一次生日礼物。” -- 第36页 她是喜欢买一些乱七八糟又用不上的东西,但那些东西里没有蓝色的物件。江其叶记得清楚,以前夏天买雪糕,她从来不买蓝色的冰棍,问起原因,她只说她不喜欢蓝色,蓝色会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她怕冷,这辈子都不可能主动买蓝色的东西,不论它颜色深浅。 而今天买的这条领带,她似乎没有发现,它恰好是暗蓝菱格的纹样。 再特意补一次显然更麻烦,也很矫情,江其叶性格体贴,最后还是收下了。视线在她身后停了一下,忽然朝她靠近一步,微俯身,语带关心地小声询问,“你身后有个老外在盯着你,好像是喝醉了,你认识他吗?” 回过头,白蓁蓁看到的是电梯口出来的沃尔纳。衣襟微乱,面无表情,手里正举着手机,可能是刚被她挂了电话,心情不是很美丽,那落在她身上的目光存在感强烈。 她对上一脸担忧的江其叶,硬着头皮同他说,“没事,我认识的。你先走吧,路上小心。” “真的不用我留下来吗?”江其叶强调性地重复问一遍,像是万分担心她被人欺负。 “真的不用。”白蓁蓁推着他出门,“你回去吧,晚了你朋友也会担心你的。” 把江其叶送走以后,她深吸一口气返回,在玻璃门的位置碰上沃尔纳,他确实是喝了酒,估计量还不少,嗓子微哑,“那是你朋友?” 白蓁蓁用鼻音嗯了声,径直朝电梯走,没有多做解释。沃尔纳在她身后讥诮的哼了一声,一句傲慢至极的little boy从他口中发出。她听着不太舒服,按着电梯反驳了一句,“你不能这么说他。” “难不成你还希望我夸他是个聪明机智的天才小博士?省省吧,我敢打赌他是个连你手都没牵过的处男。” “这很正常,中国人的观念并不像你们外国那样开放随便来个女孩都能搞到床上。” “随便来个女孩都能搞到床上?我在你眼里的形象是这样的?”这话似乎惹恼了沃尔纳,他皱着眉把她一推上冰冷的电梯墙,“我是不是对你太好了?以至于让你产生了我很好说话的错觉?” 他身上的酒味实在冲,身子又烫的要命,紧贴上来的感觉真的很糟糕,更不要说那肆意游走的另一只手,带来的不安感在心底渐渐扩大,白蓁蓁挣扎的越发起劲,“这是在电梯,有监控的,你发什么疯?” …… 电梯在十三楼停过一次,门一打开,刚想踏进来的一对夫妇显然被眼前这一幕惊到了。酒气四溢的封闭空间里,乌黑凌乱的发丝黏在女人洁白的侧颈,微颤的睫毛上挂着星星点点的泪花,脸庞潮红不堪,埋首于她颈窝的青年感知到电梯停下,迟钝地抬头。 “Get out。” 言简意赅的音节绝对称不上是礼貌。 第23章 都不正常 三十五层,电梯突然晃了一下。沃尔纳的唇离开了她的侧颈,抬眼朝楼层显示器看去,鲜红色的数字变成了两条异常的红杠。 他看着那红杠,撑住墙等了一会儿,安静了两三秒,他们所在的电梯突然开始疯狂下坠。白蓁蓁穿着高跟,没稳住身形,失重感传来的瞬间就崴伤了脚,闷哼一声,头顶的灯全灭了。 慌乱如潮水般袭来,黑暗之中她挥舞了一下手,揪住了身前大概是衣领模样的东西,颤声问,“电梯是不是坏了?” 黑暗里温热的呼吸就在头顶,沃尔纳扣紧了她的腰,声音比她要冷静的多,“站着别乱动。” 他按了警铃,叮铃铃的声音回响在电梯里,许久都没等到人接。白蓁蓁的心一瞬间被揪了起来,不自觉环紧了他的腰。 能感到沃尔纳身躯一僵,微一低头,看见白蓁蓁那张哭哭啼啼的脸在手机光微弱的照明之下吓得煞白一片。 他觉得这种情况下他应该要做点什么。 于是松开环住她腰的那只手,上移到背部的位置,有些生硬地轻轻拍打着,拿出小时候他妈唱摇篮曲哄他睡觉的声音安慰她别怕。 他相信他做的比他母亲好。 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生性暴躁的贵妇,唱完两遍摇篮曲还没有把两岁儿子哄睡着的话,就会直接把他塞给保姆,而她自己则一身轻松地出门,订张机票飞往巴黎或是罗马,在金碧辉煌的歌剧院里幽会她英俊年轻的小白脸。 贵妇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白蓁蓁靠着他胸口上,匀速而平稳的心跳声在她耳边跳动,某种程度上确实缓解了她的紧张,可相对应的,也让她更清晰地分辨出,眼前的沃尔纳,和她记忆里的那一位真的不一样。 从前他抱她的时候,心跳总是会偷偷地加速,咚咚咚的像在打鼓,跟他一本正经的外表相去甚远。他总说那是由于多巴胺过度分泌,肾上激素加剧提高而导致的正常生理现象,但那些死板繁琐的一大堆文字解释在白蓁蓁听来,归根结底都不如爱情两个字来的准确。 他是爱着她的。 哪怕全世界都摆在面前,他最爱的也是她。 物业电话响了四十秒,也是没有人接。 沃尔纳敲了敲紧闭的电梯门,运气好的话碰见外面有人,就可以让对方帮忙去找物业。 遗憾的是现在是深夜。 荒废时间的二世祖们不是关在夜场彻夜狂欢就是关在房间里颠鸾倒凤。 白蓁蓁从包里翻找起手机,“弗朗茨在家里吗?我的手机可能没信号,但我有他号码,你打他电话试试?” -- 第37页 “我在打。” 他既没有看她的手机,也没有点开自己的通讯录,直接点出了拨号盘。 白蓁蓁递手机的手还停在半空,惊奇地看着他在拨号盘上一字不差地按出了弗朗茨的号码。 电话很快被接起,他简单告知了对方目前情况,末了还扫了白蓁蓁一眼,嘱咐弗朗茨带件外套下来,整个过程也不超过四十秒。 触及到白蓁蓁惊奇的目光时,沃尔纳出言解释了一番,“你的吊带被我扯断了。” 白蓁蓁脑子一嗡,忙低下头查看,她今天穿的是吊带裙,肩上就两条细细的带子,左边的在她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已经断成了两半。 ……明明是有弹性的,他到底是怎么扯断的? 她默默捂住了左肩,“你和弗朗茨的关系好像很好。” “我们以前见过。” 见过面,也听过名字,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从来没把名字和脸相互对上过号。直到今天才发现彼此都是同一个高尔夫俱乐部的会员。 白天在俱乐部里碰上面,沃尔纳在他身边看到了金发甜心,弗朗茨在他身边看到了红发名媛。两人都没在对方身边发现白蓁蓁的身影,不约而同都是一愣。 “你以为你会带她出来玩。” “她不是更喜欢跟你黏在一块儿吗?” 一阵沉默。 “你没看见我在鬼混吗?” “你没看见我在端水吗?” 两个男人在碧绿色的高尔夫球场中撑着球杆相顾无言,同时摸透了对方身为男人的恶劣本性,坚固不化的友谊就此诞生。 他们出门玩了一整天,晚上回家的时候甚至有些不安,看到白蓁蓁不在家还松了口气。 但是在楼底下看到她干脆利落挂了他的电话,并和她亲爱的小男孩难舍难分的时候,沃尔纳心里刚升起的那一点愧疚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半醉不醉的情况最上头了,这电梯要是没出故障,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干出点什么来。 手机的灯一直没关,他能看见角落里的缩起来的一小团,那是白蓁蓁。许是脚疼站不住,她不嫌脏地往角落里一坐,拿包挡住了略短的裙摆。 西方人的审美崇尚小麦色,恰到好处的蜜色肌肤看起来活力满满很能激发荷尔蒙。沃尔纳是个正经医生,非常清楚在现代西方的审美里,白腻腻的肤色不是高贵温柔的白雪公主,反而代表着不健康的体质,看久了很是乏味,所以在美黑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本该是这样的。 ——本来他是极度讨厌这种瘦弱苍白胸还小的女孩子。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沃尔纳那不甚清明的脑子里此刻塞满了白蓁蓁曲起来的那双腿。陷在黑暗里的那双腿,在微弱的光亮里白的朦朦胧胧,像是笼着团虚无缥缈的雾。 如果是在床上,银色月光洒落的场景,一定美的更加心惊动魄。 他强迫自己把注意力从她腿上挪开,让自己看起来尽可能正常一点,不至于在脑子里产生奇奇怪怪的x幻想。结果就更糟了,他清晰地看见她裸露的肩膀,纤细的锁骨,纤瘦到仿佛一折就断的手腕,视线最后停在鲜红的唇瓣。 说不出是哪种色号,记忆里似乎是叠涂的,由浅及深,灯光下质感水润润,吻上去的触感叫人沉迷。那玩意儿叫什么来着?沃尔纳记得他有某个前女友特别沉迷的一种唇妆就是水润润的,那是只能用唇釉打造出来的唯美效果——好像是叫玻璃唇? 鬼知道他这么一个平常连女人化不化妆都懒得分辨的人为什么会在被困电梯的时候不合时宜地想起这些东西。 “你冷吗?”他冷不丁地问出口。 白蓁蓁回答:“不冷啊。” 大夏天的,电梯冰冰凉凉,坐地上还挺舒服。 “你能不能离我近一点?我冷。” 衣物窸窸窣窣的声音,本来就隔的不算近的热源离的更远了。 她离他更远了! 倔强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你看我的眼神不太正常,lsp休想骗过我。” 静默半晌—— 沃尔纳决定争辩,“这不叫不正常,这是异性相处之间会产生的正常x冲动,难道你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经历吗?” “我没有。” “?你不正常。” “?满脑子dirnk和make love的人才不正常。” “?满脑子没有drink和make love的人更不正常!” “我不管反正是你不正常!” “不,是你不正常!” “你不正常!” “你不正常!” “你不正常!” “你不正常!” …… 电梯门开的猝不及防。 走廊乍亮的光一瞬间驱散幽暗,电梯里争的不可开交,分坐两边角落的人同时落进了门外一大票工作人员的眼里。 弗朗茨的手臂上挂着件外套,从最末处上前,左右扫了一眼,提问,“你们不觉得你们这副样子看起来都不正常吗?” 第24章 生日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 白蓁蓁挂掉了今天拨出去的第五个电话。 太奇怪了,大使馆小姐姐给的号码难道是错的?不应该啊,那天在大使馆里的时候她当面打过一次确认的。 -- 第38页 说来也是巧,刚坐进沙发里,端起果汁喝了一口,小姐姐就回电话了,接起来果真是她。 白蓁蓁连忙报了身份,“你好,我是上次那个补□□件的白蓁蓁,你还记得我吗?” “啊,记得记得,刚才有些忙没看到。” “没事没事!我的证件还没有下来吗?” 那边传来了几声按键盘的声音,随后,“小姐我帮您这边查了一下,您提供的材料已经通过了国内认证,补办好的证件很快下来。” “那要等多久?” “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你这意思……就是我可能还会再滞留一个月?我已经等了将近两个月了。” “嗯,是的。”小姐姐的声音透着抱歉,“德国的办事效率不比国内。如果您在政府有人脉的话也可以请德国人帮忙,效率也许会高一些,毕竟这是他们的国家。” 德国政府…… 她怎么可能认识德国政府的人。 等等……沃尔纳和弗朗茨指不定认识! 白蓁蓁挂掉电话后风风火火地拉开了房间门,脚上捆着绷带依旧能走出健步如飞的气势。攥着手机迈进客厅张口就问,“你们在政府有没有认识的——” 会客厅里男男女女投过来的视线令她的声音戛然而止。沃尔纳和弗朗茨坐在最中间,有个陌生的白人青年对着白蓁蓁吹了声轻浮的口哨。 白蓁蓁默默裹紧了身上的真丝外套,后退一步转身回房。她的晚饭都是佣人送进来的,刚吃到一半,门就被敲响了。 弗朗茨的脑壳探了进来。 “我能进来吗?” 她点点头。 他坐到了她身旁,“晚上想出门吗?” “去哪?” “带你去见几个朋友。” “白天那些?” “不止那些。” 白蓁蓁不太情愿,“有拒绝的余地吗?” 弗朗茨:“没有。” “那你还来问我做什么?”她不开心地撇过了脸。 “你不喜欢他们?” “我觉得他们很不礼貌。能当着女孩面吹口哨的人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弗朗茨嗯了一声,十分认同,“你说的对,他确实是个花花公子,比我还过分的那种。我向你保证你今晚不会看到他。” 白蓁蓁还是没妥协,转过来问他,“为什么我要见你那些朋友?你如果只是想找个花瓶当女伴,Club里随便拉一个都比我懂事听话。““怎么说呢?”弗朗茨同她细细解释起,“想把喜欢的女孩介绍给朋友认识是全世界的男人都会干的事。” “可你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你喜欢的女孩她愿不愿意见面。” 弗朗茨无奈地看了她半天,最后选择投降,“好吧我承认,我其实是想给你过个生日。” 生日?白蓁蓁显然愣住了。 “你不会连自己的生日都忘了吧?”弗朗茨眉头微蹙,替她点开了手机日历,明晃晃的8月23号呈现其上。 白蓁蓁沉默了,她确实是忘了。 忘了她的生日是8月23日,二十四节气里的处暑时分。 处,止也,暑气至此而止矣。 秋天在二十四节气里早早来临,而残余的末夏暑气却还在蝉鸣里声声凄厉。 她握紧了手机,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的生日是8月23号?” 弗朗茨难得被问住了一次——他总不能告诉她自己手里攥着她丢失的身份证吧? “是……沃尔纳告诉我的。”他毫不犹豫地把锅甩给了沃尔纳,然后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跟我正好是同一天,所以我想和你一起过。” 实际上他根本没有过生日的习惯。 因为依照国际惯例,生日宴会上真正过生日的那个人永远都是被整的最惨的那一个。甜腻腻的蛋糕糊一身的感觉真是烂爆了,他只试过一次就留下了终身的阴影。 不过他可以保证,有洁癖重症患者沃尔纳在场,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在白蓁蓁那脆弱的小身板上。 白蓁蓁稍稍思索后,抱着膝盖问他,“我可以和你一起过,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 “如果我能办到的,我当然乐意效劳。” 她咬了咬唇,“过完生日后,送我回国。” 弗朗茨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白蓁蓁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你办得到的不是吗?” 一个飞行员。 一个富x代出身的飞行员。 沃尔纳有本事把她从德累斯顿带到纽约,弗朗茨自然也有本事把她从纽约带到上海。 “——我确实办的到。”弗朗茨的声音很淡,“你想在中国待几天?我陪你。” 白蓁蓁拒绝了,“我不需要你陪我,我只是想回国,想待在我爸妈身边。” “然后再也不回来?”弗朗茨微微提高了声音,眉头困惑地拧起,“我哪里做的不好吗?你为什么想要离开我?” “这不算是离开你。”白蓁蓁应得很认真,“我们从来都没有在一起过。” “——别让我听见这种话。”弗朗茨捏住她的下巴,声线骤冷,“这会令我生气,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白蓁蓁在心底幽幽叹了口气,看吧看吧又来了。 弗朗茨的蓝眼睛永远幽邃迷人,比起一望无际的天空,通常更像是神秘莫测的海洋。 -- 第39页 看到某些枯燥乏味的东西时平静冷漠的过分,而望见新奇物件时,那藏在最深处的兴趣便会悄然浮现,呈现出人们最喜爱的模样。笑起来时露出的虎牙更让人觉得他亲和无害,仿佛整个世界都能在眼中明朗起来。 对他来说,喜新厌旧是与生俱来的优点和缺点。你在他眼中可以是花样百出的玩具,可以是乖巧听话的宠物,哪怕是一成不变的死物,在他还未失去兴趣的那段时间里,他能用一百种耐心来对待,直把你捧成心头挚爱。 而倘若他失了兴趣,或是他的‘心头挚爱’烦了腻了厌了,不愿意按他的心思演下去了,它在他眼中的地位就变得与垃圾无误。 白蓁蓁很熟悉他的眼神。 他此刻望向她的样子,同上辈子的初见是毫无差别的。这世上哪有什么浪漫至极的一见钟情,弗朗茨自己都承认过,最开始他对她只是单纯的见色起意。 而这辈子呢? 连见色起意都称不上了。 他对她只有单纯的好奇,不寻常的过往引发出浓厚的探索欲,他凭着本能在她身上寻找最终答案。看见她的时候那眼中分明满是兴味盎然,偏生要拿最浪漫的情有独钟来欲盖弥彰。 也许假以时日,这份情衷有可能成真,但白蓁蓁不想等了。她的夏天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宣告结束了,只是她自己不愿意相信而已。 树荫里苦苦留守至第八日的蝉,在见识过新的风景以后,会在空旷荒芜的新世界里形单影只地死去——她不想做第八日的蝉。 * 生日宴会定在一家酒店,弗朗茨出钱包下了一整层。 酒店装饰华丽高调,酒架上摆的牌子不是路易十三人头马就是格兰菲迪威士忌。出入于此处的客人香奈儿是最低标配,门口停着的超跑,光限量就有十多台。 这家酒店或许是弗朗茨名下的,或许是弗朗茨朋友名下的。但不管是哪一种,都能看得出来他对这里分外熟悉,身旁路过的服务人员,不说全部,百分之八十对他的态度都是毕恭毕敬。 怀里清芬的玫瑰花瓣上还带着新鲜露水,是两个小时以前刚从保加利亚本国空运过来的。它珍贵纯粹,一如保加利亚花农们常常挂在嘴边的那句称赞——玫瑰是上帝赐予我们的礼物。 如果说上帝赐予人们的礼物只是一束中看不中用的纯白玫瑰,那这个世界迟早完蛋。 生日宴会上真正过生日的那个人不仅是被欺负的最惨的那个人,还会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人。喝高了的宾客其实不会太在乎主办人的心情,肆无忌惮把地板墙壁搞得一团糟后倒头就睡,隔天辛辛苦苦收拾的只会是主人自己。 场景放在西方人群里又会不一样。喝高了他们也会倒头就睡,但在这之前总会记得抱上顺眼的女孩或是男孩。 华丽宴厅里的灯光异常明亮,照的清照不清的角落里都叠着男男女女。白蓁蓁从头到尾一口酒都没喝,一是身边有沃尔纳和弗朗茨挡着,二是没有人敢当着他们俩的面不识趣地拼命冲她敬酒。 她在整场宴会里都安静地像个背景板,收到的那些礼物与其说是祝她生日快乐的礼物,不如说都是外人拿来讨好她身边人的筹码。 这场宴会的主题看似是生日,实际上是资本社会年轻一辈们变相的商业社交。 那窒息感究竟来源于何处呢?来源于这陌生环境的四面八方。她无法适应的这一切,身体比她早一步做出了反应。 在这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她提着那身缀满星辰银河的精致礼裙,从璀璨生辉的金色吊灯下如同灵巧的鱼一样逃进了外面五彩缤纷的城市霓虹。 第25章 长命 是黄昏时做的美梦,有纯白色的飞鸟从窗外掠过,山巅西沉的红日像火一样热烈。 诺依曼夫人今天没有回家,没人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寄宿小姐提供晚饭。她就从家里跑出来,跑过一整条在风声里簌簌作响的菩提街到达军区,但是不敢直接进去,就躲在对面的街角,时不时探出脑袋看。 大概是民族造就的审美趋势,德国的街道上很少出现鲜艳的衣着色彩。那些不被欢迎的异国人,更是尽可能的做到低调,不引起任何人注目。白蓁蓁是个异类,天生偏爱明艳的色彩,她喜欢穿红色,也经常戴各种各样的小红帽,人群里一眼就能发现。 每每在街上看到,沃尔纳身旁随行的同伴便会语气调侃地同他说,看呀,沃尔纳的小红帽出现了,要抓他回去上中文课了。 他拒绝部长的中文课程另外再找老师的这件事在军队里传遍了。那时候他们的关系还不算很亲密,沃尔纳能想到让白蓁蓁教他中文的原因很单纯,喜欢听她说话。 不管是时常出差错的德语还是对当时的他来说发音很奇妙的中文,听起来都有种不一样的好听,如果由她来教学,他学习的速度应该会很快。 当然——喜欢听她说话并不代表着她适合当歌星,她没有任何音乐天分,唱出来的歌难听至极。 喜欢谈天说地的人通常很自由,无拘无束,像飞鸟一样。自由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没有人舍得亲手打碎它,也包括沃尔纳。 他在压抑的环境下成长,母亲教导他墨守成规循规蹈矩,而不给予他叛逆自我的权利。长此以往,他也会下意识地把自己局限在条条框框里,产生出一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认知。 -- 第40页 这种认知并不坏,它可以让人保持在高度清醒的状态下不做错任何一件事。可是它太没有人情味了,就好像活着的不是一个生命,而是一台永远不会停下的机器。 看烈阳,只会记得它何时东升何时西落,却描绘不出它曾落在眉上鬓角的任何一寸光芒。 看飞鸟,只会嘲讽它迁途一生的意义是在虚耗生命,却忽略了它生来本就是为了寻找。 以为自己是个抱残守缺的人,认定人生的本质就是一潭死水,其实只是在拼命掩盖自己对生活毫无期待毫无向往的枯燥事实。 尘世里有欲望有梦想的人总是活的比别人出彩。因为他们时时刻刻都要思考如何偏离轨道,如何在短短几十年的生命里耍尽手段,拼命抓住些东西流芳百世。 出身注定了他这辈子都无法偏离他的轨道,他将身上那仅存一点的,国家看不到的,母亲也不需要的,独属于他自己的部分,潜移默化地转移成了一种不死的欲望,全都集中在白蓁蓁一个人的身上。 爱本就是一种不死的欲望。哪怕尸骨腐朽,□□腐烂,苍凉的风将过往吹散,他依旧能凭着本能爱她。如果她愿意来,他会把她当成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如果她不愿意来,他就像期待天亮一样重复期待她的出现。 在飞鸟掠过山巅的那个黄昏,她第一次来他家,近距离看到那片如梦似幻的白玫瑰时,好奇地问了一句,“那片玫瑰,是不是海德里希夫人为海德里希先生种下的?” 沃尔纳倚着门框告诉她,“不对。是海德里希先生为海德里希夫人种下的。” “那海德里希先生一定很爱他的夫人。” “他是很爱他的夫人,愿意亲手替她种下一园子的玫瑰,却忘了和他的夫人一起守着这些玫瑰。” 一个人守花开是很寂寞的事,可母亲却独自守过了很多个春秋。她的生活已经是一潭死水了,那究竟是什么让她坚持到至今? “可能是你吧,你是你父母生命的延续。”白蓁蓁若无其事地给了他回答。说这话的时候她不小心揪下了母亲的一朵玫瑰,望向他的眼神惊恐地像只小鹿,“海德里希夫人会不会揍我?” “她不会揍你,但她可能会让你罚跪。” 他小时候并不规矩,相反还很吵闹任性,跟弗朗茨混在一块儿的日子他还把他带坏了。他同他说,他踩烂了母亲的红玫瑰园,母亲不责怪他还和他一起把花栽回去,所以他的植物课一直都是满分。 年幼的沃尔纳也曾渴望过母亲能教导他,不一定是种花,可以是任何东西。可他踩烂花园的代价是母亲满脸失望,让他在外头跪了整整一天,还勒令他不准再和诺依曼家的小子来往。 他讨厌那些玫瑰,因为它们抢走了母亲所有的注意力。但他也曾懵懂地期待过,在未来,在某个稍微不是那么忙碌的日子里,他能有耐心,替某个女孩种下一园子的玫瑰。 “我记得你的生日在下半年?” “对啊,在八月份。” “我可能赶不上。” “没关系啊,我其实不爱过生日的。” 不爱过生日?沃尔纳很难想象,在她这样无忧无虑的年龄里,会有人不爱过生日。 “因为……生日一到,就意味着我的夏天结束了。” 她趴在桌子上,侧过头来看他,“夏天结束代表着什么?代表着吃冰激凌会觉的冷了,好看的裙子没多少了,最重要的,是寒冷的冬天即将到来。我的家乡很少下雪,也没有暖烘烘的壁炉,冬天时常又湿又冷,室外和室内基本一个温度可难熬了。” 德国也冷,降雪频繁,但他们家里都有暖气,她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家里不动。 沃尔纳对冬天的看法跟她不一样,他说要想迎接温暖的春天,就必须要跨过寒冷彻骨的冬天,春天是藏在冰雪下的奇迹。 “我想提前给你准备礼物……”他好像有点紧张,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送礼物,“你有没有想要的东西?” “想要的东西……” 她略加思索,灵机一动,“我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到上海后先去我家里,把我忘掉的长命锁带上,以后回国的时候还给我。” “长命锁是什么?” “就是一把带铃铛的小银锁,做成项链或是手镯。”她拿了张纸,画了个大致轮廓,“你去了我妈妈会告诉你的。在中国有很多小孩一出生长辈都会送这个,算是一种长命百岁的祝福。来德国的时候我忘记把它揣进我的行李箱了,前两天打电话给妈妈,她数落了我整整半个小时,她说不戴长命锁的小孩都不长命。” “可那应该很贵重吧?你的母亲会将它交给我吗?” “那我给你写封信,到时候和我的成绩单一起交给我的母亲看。这样她就会知道,你是我千里迢迢送去的专属邮差。” …… 啪嗒。 东西滑落的声音将沃尔纳吵醒,他睁开双眼,薄暮冥冥 的黄昏落进眼底,飞鸟在视野中振翅远去。掉落在地的是个红丝绒的首饰盒子,那是本该送给白蓁蓁的生日礼物。 他刚把盒子放回桌子正中央,身后就传来一阵摔门的响动,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 弗朗茨一脸怒气地往他身边的一坐,沃尔纳顺手给他倒了杯酒,还贴心放了冰块给他降火,“我觉得你有时候像小孩,缺乏某些控制情绪的能力。这样的人很容易有暴力倾向。我很担心你是那种婚前婚后两幅面孔的家暴渣滓。” -- 第41页 “你想多了。”弗朗茨嚼着冰块,“我爸是这样的。” 死在他床上的情妇最少也有两位数。 噢,真是悲惨的家庭。 “找到白蓁蓁了吗?” “没有。”一提起白蓁蓁弗朗茨就烦躁,一声不吭就跑没影了,导致他那天晚上特意安排的烟花盛景在纽约的天空里炸了个惊天动地的寂寞。 惊天动地都是别人的。 只有寂寞是他自己的。 礼物也没送出去。 “你的礼物送出去了吗?”他怀着期待问沃尔纳,试图在同样悲惨的他身上也找到某些安慰。只见沃尔纳沉默地灌了一口伏特加,视线落到了桌上的首饰盒。 弗朗茨知道答案了。 弗朗茨开心极了。 “我能看看你送的什么吗?” “那你首先要把你的礼物也交出来给我看看。” 弗朗茨送到是个太阳女神的皇冠。 他说,“我送给她的裙子上有星辰银河,你送的手链也坠着月亮,再加上这个太阳女神,就好像这世上所有的美好都落在她身上一样。” 结果她跑掉了。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沃尔纳的礼物很让人意外,是个银色的小锁,形状有点像云,底下三个小铃铛。弗朗茨皱着眉回想,“这好像是中国父母送给宝宝的长命锁?你为什么要送这个?” 沃尔纳攥紧了杯子,“我,梦见它了。” 同时也梦见了她,梦见她最初的,最不谙世事的年岁,于他而言,等同于是另一片天地的人。他不知道那位专属邮差最后有没有把这把锁从中国带回来交给她,但如果说不戴锁的小孩无法长命,那他现在带给她,也不知道算不算迟到。 第26章 皇后区 时代广场的夜晚比白天还要繁华,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光交错打在游客们的脸上,各自呈现出怪异至极的色彩。 她站在人海中无措地张望。 看见三两好友成群结伴; 看见年轻男女耳鬓厮磨; 看见中年夫妇牵着孩童; …… 看见人们一同聚集在这座庞大可怕的钢铁都市里,相识相聚或是相离,朝着心中的方向前行,没有一个人像她这样盛装出席却漫无目的。 她能去哪。 她该去哪? 夜风微微发凉,吹醒了混沌一片的大脑。白蓁蓁知道自己应该回去,立刻回到那个极尽奢华的金色大厅。可是一回头,看了半天,发现自己连来时的方向都分辨不出来了。在这条车水马龙的街道上,警察的身影随处可见,连扒手和抢劫犯都懒得来关注她。 纽约的卫生状况并不好,起码没有她想象中的好,长椅上放着香蕉皮,喝了一半的可乐瓶倒在地上,身边连个能坐的地方都没有。 这件礼服的裙摆做的很长,存在的意义在于红毯,在于宴会里纤尘不染的几寸地板,而不是垃圾遍布的闹市街井。她不得不提着它走,同时要踩着一双能把后脚跟都磨烂的细高跟。 它现在还卡进了下水道井。 拔了半天拔不出来,白蓁蓁泄气似的扔了裙摆就地一坐。她也不是什么都没带出来的,她至少带了部手机,虽然只剩百分之五的电量了。 在通讯录里划了一遍一遍又一遍,能联系的人找不不来反而还拉黑了好几个,电量下降到了百分之三。 这下连通讯录都划不下去了。 她靠着身后的路灯柱子,目光放空地盯着天上那轮孤寂的月亮。今晚没有星星,星星都藏在她的裙摆上,和月亮隔着一座遥远天堑。 接电话的时候没看名字,她并不担心是弗朗茨或是沃尔纳,因为她已经把这俩人一块拉黑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下,在她以为是不是打错了准备挂断的时候,她听见了江其叶的声音。她也挺惊讶的,居然能靠三个字就辨认出他的声音。 他问她在哪。 白蓁蓁扯了扯裙摆上的银线,抱着膝盖回了句在家。 “……你回头。” 她握着电话回过头,有光芒争先恐后窜上夜空,上升至最高点燃尽引信,在深色苍穹里一瞬间绽成千束万束绚烂的鲜花,爆发时的巨大响声引起地上人们的欢呼,沉默寂静的夜空在璀璨夺目的盛景里无影无踪。 盛景覆灭之后是无尽的坠落,是星芒破碎,是流萤倾泻,是花瓣一样触手可及的微弱火苗。她眼中看见的是万千人海中独将目光投向她的人,耳中听见的是他话音落下后的关机提示。 * 清晨,在某间场景乱到不可描述的房间,在某张不可描述的床铺上,睡着两个不可描述的……男人。 被子下闷闷传出一声疑问,“几点了?” 没回应。 发出疑问的沃尔纳踹了一脚弗朗茨,“我在问你几点。” 弗朗茨的声音死气沉沉,“sir,麻烦你自己睁开你尊贵的双眼看下手机。” “充电器在你那边。” 一阵窸窸窣窣摸索的声音……沃尔纳被反踹了一脚,“你胡说八道,根本不在我这儿。” “你半夜梦游把它吞了?真是不可思议。” “噢,那你是活在我梦里的傻逼吗?天亮了请你原地消失。” 一个美好的清晨就在这样一个……琴瑟和谐鸣举案齐眉的场面里拉开了序幕。而此刻被他们遗忘的手机落在客厅,因为没有电而凉透了一整夜。 -- 第42页 弗朗茨起的更晚一些。等他洗漱完,沃尔纳已经衣冠整齐地打开了街区监控继续寻找白蓁蓁的影子。其实他们已经查了整整三天的监控了,只知道她跑掉那天在帝国大厦前停留过几秒,跟着某个男人走掉,随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她到纽约只有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内只独自出去过一趟,第二趟就是生日。就这么一个在纽约举目无亲的人得有多大胆子才敢在大街上跟着陌生男人走?凭什么啊?就凭对方是个亚裔?她就不怕被卖掉吗?警惕性怎么可以这么差? 好吧……警惕性要是好的话当初也不可能直接跟着沃尔纳回家。 弗朗茨捧着抱枕神色郁闷,“我觉得她身上就这点不好,老是轻而易举地被不认识的人带回家,很容易遇到危险的。” 跟他回家没问题。 跟别人回家就要出很大问题, 一开口就知道是老双标了。 沃尔纳把监控视频放大,认真看了半天才笃定地说,“不对,这个人她认识。” “你怎么知道?” “那天晚上,公寓电梯坏掉之前,是这个小男孩送她回来的。” 沃尔纳那天不太清醒,根本没有认真看过那个人的脸,只隐约记得很年轻,跟白蓁蓁年龄相仿,气质打扮看着实在像个初出社会的青涩大学生,大学生在他眼里就等于是小男孩。 西方人看东方人本身就有点脸盲,反之也一样。这监控里没有拍到正脸,只有一个侧脸,对方穿着正装,稍微显得成熟了那么一点点,导致他差点没认出来。 隔天他问过白蓁蓁那人是谁,她不想回答,反而问了他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问题——问他认不认识投行的人,知不知道五大银行什么时候招聘,如何才能进入,专心致志做笔记的样子差点让他以为这孩子莫不是脑子被门挤了要进投行搬砖。 现在看来,不是她想搬砖。 而是她考虑到她的小男孩需要搬砖。 沃尔纳给了她招聘官的名片,还告诉她若是真想进都不需要面试,直接报他的名字就行,甚至私下替她通好了气。为了什么呢?说出来原因都非常可笑,就因为白蓁蓁主动吻他了。 沃尔纳到现在都能记起她那天害羞的样子,脸颊红彤彤的,装的可太像了,跟真的一样——去他妈的,跟真的一样。 他合起了笔记本,抿了口冰水勉强压下心底酸楚,刚放下杯子就听见弗朗茨说,“警方来消息了,带走她的人叫江其叶。” * 皇后区是新移民混居的地方,街面上四处可见华裔,犹太裔,拉丁裔……法拉盛住的全是华人,物价不高,房租不高,中国留学生和初入职场毫无积蓄的年轻人们最喜欢住在这儿了,白蓁蓁愿意待着也无可厚非。 可这地方的缺点同样不可忽视,出了名的治安差贫民多,完全不是沃尔纳和弗朗茨这种阶层会涉足的地盘。 纽约本来就是一座为有钱人打造的城市,人越多的地方不意味着它更加繁华,意味着它更受罪犯的欢迎,治安问题只有在富人聚集的曼岛才能得到保障。其他地方,隔段时间就会出几件没头没尾的命案,警方会视影响力决定压不压下,再往市里发几张不痛不痒的公告警示这事儿就算揭过了。 弗朗茨从把车开进皇后区的那一刻起脸色就难看到了极点。不熟悉路线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他误打误撞地开进了一条维修中的道路,倒退出去的时候,横在路边奇形怪状的路障还把他的布加迪刮花了。 这里的人像是天生有多动症一样特别喜欢四处乱跑,人又多又密集,动不动就堵成一条长龙。整片区域的观感除了脏乱差就是脏乱挤,唯一能算的上优点的优点就是……干饭人很多。 多到人手一杯奶茶,手抓饼,煎饼果子,还有人沿街啃鸡爪子。 鸡爪子? 震撼我全家。 “你到底找到地址没有?” 在这破地方转了四五圈,耐心即将消磨到极限的弗朗茨暴躁地摇起了车窗,隔绝外头人们傻愣愣的凝视。 “你不要吵,我在找。” “你五分钟前就这么说了,后果是我又绕了一圈街区差点又开进那条破破烂烂的维修路。” “这里的房子都他妈长的一样谁知道那小子住的哪栋。” 弗朗茨咒骂了一声见鬼直接在路边熄了火。刚熄了没五分钟,车窗被敲响了。摇下后看见的是一个打扮的相当时髦的年轻女人。东西方混血长相,脸蛋虽说不上是精致完美,但身材线条极度迷人。 “hi,先生,我想要去一趟曼哈顿,可以载我们一程吗?” 她身旁还有两个同伴,美貌程度不相上下,笑起来甜美可人。弗朗茨叼着烟,眼神极度冷漠,“对不起我是个gay对女人没有兴趣。” 说完再次摇上了车窗,并做好谁来敲都坚决不开的决定。结果下一秒就想打脸了,因为白蓁蓁出现了。 踩着拖鞋,穿着一件略大的男式T恤,长长的头发扎成了丸子头,额前和颈后多余的发丝稍稍凌乱却不失美感。 她从对面的超市里出来,手里提着一袋苹果。还没到绿灯通行的时间,她看了两眼车流,大白天的没看到什么车,周围也没有小孩,就直接闯了红灯跑过来,看那路线,就像是在往他们这里冲。 弗朗茨的心一瞬间吊了起来。 -- 第43页 如果她看见了这辆车。 愿意朝他跑过来。 敲敲他的车玻璃。 见到他之后一脸惊喜地主动爬上来。 他就原谅她私自跑掉的所有事情。 然而……这份原谅没有得到垂怜。 街边停着一辆黑红色的布加迪。 平民区里没有人能买得这种顶级超跑,突兀出现在这里,很难不引起注意。白蓁蓁也看了一眼,可那车玻璃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见,许是哪个闲得找不到事干的富家公子哥停在这儿吊妹子的吧。 她毫不在意地抽回了目光,从车尾路过。 弗朗茨当场就想下车把她拖进来,沃尔纳冷静地拉住了他,“我们需要先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好像有人的评论被删了?不是我动的手,可能是系统干的,一般正常的评论我是不会删的 第27章 作死 白蓁蓁离开的第一天,想她。 白蓁蓁离开的第二天,想她。 白蓁蓁离开的第三天……弗朗茨在某家二手奢侈品店的橱窗里发现了一件非常眼熟的礼服。 看,这巧夺天工的完美刺绣! 看,这绚丽华美的双色薄纱! 看,这晶莹剔透的钉珠碎钻! 这不就是他送给白蓁蓁的那件高定礼服吗? 来自英国的定制礼服设计师身上沾染着艺术家们最令人反感的矫情与高傲,单子排到了半年以后,非常果断地拒绝了弗朗茨当时要求插队的任性行为。 她口口声声美丽需要时间沉淀,七天绝对做不出来一件独一无二的定制礼服;而当弗朗茨提出愿意出双倍价钱的时候她却拍着胸脯保证五天就能送来。 那个虚伪做作的英国人一定想不到她引以为傲的独家设计最后的归宿是在二手奢侈品店。价值四十万美元的昂贵礼服被它的主人毫无留恋地抛弃了。虽然很惋惜,但弗朗茨并不想着把它重新买回来,很多东西只要沾上灰就再也不是独一无二的了。 - 投行的工作强度非常大,尤其是待在Goldman Sachs这类顶级投行里。江其叶的本科是计算机,研究生才考的金融,最后双学位毕业,面试九轮拿到Goldman Sachs的office。 跟他同时进来的有两个人,分别是普林斯顿博士毕业生和耶鲁大学硕士毕业生,都是白人。 同样的MBA,同样的藤校出身,其他两个人在Associate上奋斗的时候,江其叶一入职就是VP,引起团队众人不满是必然的结果。 他得需要付出成百上千的努力才能在同等级别,甚至可能比他更优秀的精英堆里展现出与其职位相匹配的能力。 这挺难的,他今年才二十三,跟组里最小的实习生一样大,而那个实习生是博士在读。 这导致的后果就是他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即使回在家也要抱着笔记本搞财务模型直到半夜。白蓁蓁大概算过他一周工作的时间,最少也超过110小时。这意味着他每天留出来吃饭睡觉的时间可能还不到8小时。 她真挺担心他年纪轻轻就猝死的,投行里崩溃到跳楼的人真不在少数。 他每天忙到半夜,做饭的时间也挤不出来,厨房就成了白蓁蓁的地盘。她做的饭不好吃,可江其叶总能眉头不皱地全咽下去,一问才知道,人家饿过头了压根没在乎味道。 江其叶累成这样的原因有一部分大概是在于白蓁蓁那天给的名片。沃尔纳没有告诉她那张名片是谁,只说对方是个招聘官,而江其叶也说过最后一轮面试就是那位招聘官本人,vp这个位置,也是那位招聘官给的。 正常情况下的VP至少需要三至五年的Associate的经验才能升职,以二十三岁应届的年纪入职真的不太匹配。 VP是项目的现场负责人,简而言之就是接洽各种核心客户的职位,需要承担财务和法律的工作,与会计团队律师团队的沟通谈判必不可少。这时候就得看VP的经验和处事应变的能力可不可靠。 他们服务的每一个客户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佬,都不喜欢乖乖听话。投行界那么大,有能力又优秀的人层出不穷,江其叶也不是站在最高点的那一个,资历不足,能力又暂时看不出深浅,在一堆虎视眈眈的职场老油条看着就跟傻乎乎的待宰羔羊一样无害。 一个没法服众的上司,势必得遭到团队排挤。白蓁蓁每天中午都会给江其叶送午餐,不止一次地看到他待在办公室里被孤立的样子。 隔着玻璃看着,就莫名有一种,不知道该往哪儿使劲的感觉。 在美国,没有背景的她什么都不是,更别提帮忙。 甚至于……她跟种族主义者起了冲突上警局报警,美国警察不仅轻而易举地放走了那个衣冠楚楚的种族主义者,还要反过来盘问白蓁蓁的ID。 审讯室里: 白蓁蓁的对面坐着两个警官,一男一女,男的五大三粗,看起来不太好惹,女的倒还算面善,她同他们的对话基本是有问必答。 “你的ID?” “我是中国人,没有美国ID。” “来旅游的?那么请出示您的护照。” “护照丢了。” “签证?” “也丢了。” 男警官刨根问底,“在哪丢的?什么时间?” “七月份,在德国柏林。” “那你又是怎么来到美国的?” -- 第44页 “私人飞机。” “谁的私人飞机?” “……我不想说。” “不想说?”男警察的耐心终于消失了,“是不想说还是说不出来?这位小姐,你如此不配合,是希望我们以偷渡罪名逮捕你吗?” 白蓁蓁还没回答,手机就响了。 她没有立刻接起,先询问了更为面善的那位女警,“我可以接一下电话吗?” “请开免提。” 打电话的是江其叶,来的很及时。白蓁蓁接起来,刚想叫他来警局一趟把自己保释出去就听到了一个非常不合时宜的坏消息——他要出差了,可能得下周才能回来。 白蓁蓁的大脑宕机一秒,“那你现在已经走了吗?在飞机上了吗?没上飞机的话能不能先回来一趟?” 江其叶那边传来窸窸窣窣一阵响,然后才回答,“嗯对,已经在飞机上了。走的比较急,快起飞了才想起来给你打电话,你出什么事了吗?” 白蓁蓁张了张口,最后啥也没说,只失落地应了一句没什么。江其叶人都上飞机了,现在告诉他自己在警局也是徒劳,他又不可能马上跑过来保释。 隔着电话,江其叶也没听出来有什么不对,只是不放心地叮嘱了她好几句要照顾自己要按时吃饭以后,三两句就结束了通话。 放下电话后白蓁蓁自暴自弃地把手往审讯桌上乖乖一摆,同警察说,“我没有偷渡,我保证我自己是个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只是现在暂时没法证明身份。你们把我关起来吧,等我朋友出差回来了就能保释我了。” 可能是她态度积极,外表长的又柔弱无害,看着就像个未成年少女,这群以暴力执法出名的美国警察并没有多做为难,直接把她关进了单人监狱。 四四方方的牢房,竖着栏杆的小窗,还有那张窄小简陋的单人床——这场景怎么看怎么似曾相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跟监狱总是有种奇怪的不解之缘。 - 医院,1401病房。 江其叶挂掉电话一抬头,看见了那位歪头依着病房门的颀长青年。 他很高,肤色冷白,五官立体。丝绸衬衣的领口解开两颗扣子,浑身上下充斥着一种慵懒随意的气质。 三十分钟前,这位惬意随性的白人青年,开着他那辆上百万的超跑在人潮汹涌的大街上疯狂飙车,把刚出地铁站的江其叶一举撞进了市医院。 他提着一份晚餐进来,自来熟似的开口,“你在打电话给你的女朋友吗?” 江其叶摇头:“不。只是一个普通朋友。” “你们中国人会叮嘱普通朋友按时吃饭超过三遍吗?” 江其叶顿了顿,无奈一笑,“好吧我承认,我不曾将她当做普通朋友看待。” “是吗?”青年眯了眯眼,勾唇一笑,怎么看怎么幸灾乐祸,“那还真是抱歉,耽误你回家见你心爱的女孩儿了。其实你完全可以让她过来照顾你。” “我不希望她担心,谢谢你为我带来晚餐。” “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是我让你受的伤。”青年侧眸撇了一眼他打着石膏的小腿,关心道,“医生怎么说?” “骨骼轻微错位,不算是很严重。” “噢,真幸运。” 噢,真遗憾。 要不是那路口正好杵着几个执勤的美国警察,弗朗茨今天少说也得撞断他几根骨头才肯罢休。 他挑了个苹果开始削皮,状似无意地问江其叶,“你在美国有别的亲人或是朋友吗?能过来照顾你的?我可以帮你联系。” 江其叶想了想,婉言谢绝了,“不用了,我不太想麻烦别人,只是错位而已,我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 “你确定?” “我确定。” “——OK。” 削好了苹果,弗朗茨把苹果递给他,又问一句,“要吃吗?” 江其叶的拒绝在他意料之中, 真是彬彬有礼又得体的中国人。 弗朗茨不以为然地冷嗤一声,自己咬下了一口苹果。 他的手腕戴着一条皮绳手环,吊坠随着动作从衣襟里滑出,那是一枚三角,中间嵌着一只镂空的银色眼睛。 正逢黄昏阳光直射,亮银吊坠晃过了江其叶的眼睛。他的打量在上边停住一瞬,专注咬着苹果的弗朗茨突然问他,“你认识吗?” “嗯?” “这个,荷鲁斯之眼。”弗朗茨举起戴皮绳手环的那只手,三角坠在光的笼罩之下熠熠生辉,“你知道它象征着什么吗?” “不知道。” 江其叶对稀奇古怪的异国传说不感兴趣。 “它象征着完整无缺的太阳。” 纯白色的病房,弗朗茨偏头看着他,牵动嘴角微笑起来,平易近人的笑容里透着古怪,“我不能让别人抢走我的太阳。” 作者有话要说: 想来想去,还是把人民医院梗改了吧,不能让人觉得我这个作者没有文化 第28章 鸟儿 当鸟儿死去的时候, 它身上疲倦的子弹也在哭泣, 那子弹和鸟儿一样, 它惟一的希望也是飞翔。 ——《当鸟儿死去的时候……》 -- 醒来没看见人,一摸被褥,身旁的位置冰凉凉。 弗朗茨最近都是跟沃尔纳一块睡的,不是因为没房间,公寓里多余的客房有很多,他只是不太喜欢一个人睡觉。从前能找女人当床伴,现在女人都不能找了,沃尔纳就成了新床伴,会替他半夜盖好棉被的最佳新床伴。 -- 第45页 他蹭了他一个多星期的床,每天早上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今天突然没看见,还真挺寂寞的。抱着被子回想了一下,他想起来昨晚沃尔纳说过要去警局捞白蓁蓁的,她由于身份不明的缘故被警察扣住了。 捞了一晚上都没捞回来。 他们能去哪? 弗朗茨一边给他打电话一边给自己准备早餐,打两个两个没接,打三个三个没接。 他有些纳闷,沃尔纳总不可能是捞着捞着把自己给捞进去了吧? 随后他听见了门铃。 开门后,站在门外的沃尔纳见到他拿着锅铲系着围裙的贤-妻-良-母男妈妈式新造型时,难得诧异了一下,“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四体不勤处处要人照顾的巨婴。” 没想到还能出演绝望主妇? “……我是个17岁就能独自走遍全世界的绝世天才。” “绝世天才,我闻见了厨房里培根糊掉的味道。” 几分钟后的餐桌: 两个人面前的盘子都摆上了黑乎乎的三明治。它很奇妙,它奇妙就奇妙在能在散发着奇怪焦糊气味的同时还能让人察觉到隐藏在薄薄吐司片下的淡淡黄油香。 沃尔纳抱着尝试的心态咬了一口,刚嚼了两下就表情寡淡地吐出去了——绝世天才的世界他不懂。 “我想同你解释它是个意外……”弗朗茨拿刀叉翻了翻三明治,然后自我嫌弃似的抽了抽嘴角,“好吧,是比意外还要严重上那么一点点。” “先不说这个,”他扔掉刀叉问起了正事儿,“你去哪了?我给你打电话没人接。白蓁蓁接回来了吗?” 沃尔纳拿起餐巾擦了擦唇,“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白蓁蓁生病了。我昨天送她去了医院,回来换件衣服就得再过去,要一起吗?” “当然了。”早餐彻底失败的弗朗茨自觉地收起了盘子,一边收一边关心,“生的什么病?严重吗?” “不用太过担心,只是普通的发烧,现在在输液,应该快醒了。”沃尔纳看着他收起盘子丢进水池,挽起袖子一副准备自己动手的样子,忍不住夸了一句,“我说句实话,你刷碗的样子比做饭要熟练太多了。考虑过来我家当个帮佣吗?苏珊她需要个帮手,我现在发自内心地向你提出面试邀请。” 苏珊是他这座公寓的钟点工,负责日常清扫除尘,在他们居住期间准备午餐和晚餐的一切事务。她做的很好,尽职尽责,身上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太懂得如何使用洗碗机。沃尔纳是个善良的雇主,最近已经在开始帮她物色人选了。 面对他那发自内心的诚挚邀请,弗朗茨摆上了最具营业性质的假笑,“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给予我这个难得的机会,我也发自内心地建议您立刻滚蛋。” --- 她梦见了一首诗。 学生时代最喜欢的一首小诗,来自于一位俄国诗人。 当鸟儿死去的时候, 它身上疲倦的子弹也在哭泣, 那子弹和鸟儿一样, 它惟一的希望也是飞翔。 梦境的深处有茫茫云雾,银白月光安静洒落。 她看见漆黑的军装。 看见52个白键和36个黑键交错眼前。 看见灯花微弱,银砂似的月光笼罩着他,琴声沉郁内敛,从他的指尖流淌进她的心间。 那是一首创作背景跟月光没什么关系,却总是被称作月光的曲子,她花了很多个晚上才学会弹奏,月光曲成了继小星星以后她唯一会弹的钢琴曲,是沃尔纳亲自教的。不过她的脑子实在不算活络,手也太小,八度都有点够不着,重复了数百遍才勉强做到,也曾夸张到把整张乐谱都背下来,就为了不再出错。 经年后,每个音符都在她的脑海里历久弥新,可她的弹奏却没有因此变的更加熟稔,反而比最开始还要胆怯。 这次弹错可就再也没人替她纠正了。 索性……就不弹了吧。 一首破曲子而已,她也不是非要学,仅仅只是想多找些借口让他陪她。 还有涂那些乱七八糟的空白图画,她也不是有多喜欢玩彩铅水彩,只是因为弗朗茨会画画,却老是没时间填色,久而久之的,她一看见空白图画强迫症就发作。 这东西她没法控制,人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动物。 习惯了安逸梦幻的童话世界,碰见危机四伏的现实就无所适从;习惯了硝烟弥漫的战场,对苟延残喘的生命可能就不屑一顾。 南方来的燕子适应不了北方森寒,北方的森寒也承载不了燕子的任何向往。数万年过去,时间早已将南迁越冬的习性刻入候鸟的骨髓,成了候鸟与生俱来的本能。可是每年冬天,在那些晶莹剔透的白雪之下,人们总能寻到几只冻死的候鸟尸体。 它们忘记迁徙了吗? 她宁愿相信它们是在期盼着某日冰消雪融云散雾开。 向往天空的飞鸟通常比陆地的生物更加固执,一生不会落地,喜欢睡在风里,触摸云海和太阳,和月亮和星星说悄悄话,就连栖息都爱占据最高的枝头。 落地就意味着它自愿结束流浪。 了无牵挂者忘生,心有所爱者忘死,她曾经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的人生是后半句,心怀所爱,则无谓生死山海,可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应了前半句的事——了无牵挂到最后连生的希望都慢慢堕进了烟海。 -- 第46页 当鸟儿死去的时候, 它身上疲倦的子弹也在哭泣, 那子弹和鸟儿一样, 它惟一的希望也是飞翔。 -- 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是美国人的劳工节,有时候还会碰上中学生们的暑假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意味着什么,大人们不用工作,不用劳动,孩子们的最后一天狂欢,一大堆人聚集到大街上举行□□。 美利坚的子民太喜欢□□了,开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示威的时候□□,抗议的时候也□□,除了给马路造成交通堵塞,给开罚单的交警们造成更大工作量以外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这种奇怪的执念是德国人一辈子都无法理解的。 三个小时了。 他们已经在这破地方堵了三个小时了! 负责开车的弗朗茨忿忿不平地把新领到的罚单揣进口袋,“我上辈子究竟做错了什么才会连着三天被开五张罚单。” 地点还他妈的是同一个,连警察都是同一位,前前后后收了他六千多的罚款,那位警官整个月的kpi都被他承包了。 其实准确来说只有四张,有一张是弗朗茨故意的,蓄意伤人,撞的是江其叶,性质恶劣到能够立案的程度,最后只罚了三千。 它像一个魔鬼开端,接下来的两天内他又在这个地方开了连续四张罚单。 市区本来就挤,前边的那辆还开得慢吞吞像只即将百年的蜗牛,弗朗茨按着喇叭催促,问沃尔纳,“你刚才说白蓁蓁在哪个医院来着?人太多我没听清。” 沃尔纳随口一回,“长老会。” 窗外又掀起了一阵欢呼,弗朗茨又没听清,又问了一遍,“你大点声,哪个医院?” 沃尔纳拔高了声音,“长老会,哥伦比亚医学中心。” 欢呼声潮水般逐渐退去,听清了医院名的弗朗茨脑子一嗡,僵硬地转过了脸,“江其叶也在那儿。” “……” “我前天刚把他撞进医院。” “……” “第一次机器出了故障,检查结果是错位;后来发现情况不对,再次检查结果就变成了骨折。” “……” “你说白蓁蓁她醒了之后会不会乱跑?会不会因为迷路阴差阳错地窜进江其叶的病房?她的病房在几号?” “1402,单人病房。江其叶的病房是几号?” “……1401。” 1401的隔壁是1403,对面就是1402。 沃尔纳窒息了,“我上辈子究竟做错了什么这辈子要遇上你这种猪猡一样的队友?” 他根本没法同他撇清关系,因为在白蓁蓁眼里他们俩根本就是一丘之貉同种货色! 这俩半斤八两的难兄难弟们闯了一路红灯,联手收割了四张罚单,在今天这个全员□□格外自由的日子里为纽约市创造出了美好的GDP,终于赶在二十分钟内成功抵达了医院。 气势汹汹的两个人像劫匪似的闯进1402病房,看见的是白蓁蓁穿着病号服,驻足窗前喂食白鸽的安静身影。停在她手腕上的那只白鸽并不怕生,正微微侧着脑袋去啄她掌心的面包屑。 弗朗茨抢先发了问,“你……醒了?身体还好吗?出去过吗?” 她听见后,也微微侧了脑袋,懵懂的神态同白鸽如出一辙,“出去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重要的话要说三遍,出现三遍的诗=全文重点。 第29章 医院 ——你觉得她出去过了吗? ——你觉得她没出去过吗? ——你猜她见过江其叶吗? ——我猜她一定见过江其叶。 眼睛大就是有好处,眨巴眨巴就能相互交谈。白蓁蓁专注喂着鸽子,尖尖的鸽子喙啄的她掌心通红一片,沃尔纳走来后看到,下意识地叮嘱,“以后要记得撒在窗台上喂。” 话音刚落,脑海便闪过一幕寂静无声的黄昏,浓郁厚重的霞光铺天盖地,恍惚间有轻盈的白鸽羽翼飘落他眼前。 他眉头稍蹙,将这画面抛在脑后,拆开一支体温计,“量一下体温。” 白蓁蓁却看着空落落的窗台,神色恹恹,“鸽子被你吓跑了。” “我可以找人给你抓,你先量体温。” “可它就是为了不被人抓到才选择逃跑的。” “那就先不抓,你先量体温。” “可我的面包屑还没喂完。” …… Affectation。 意为装模作样,矫揉造作,不可理喻。这三种释义可以归纳为同一个出神入化的汉字——作。 完美符合白蓁蓁现在的状态。 小公举嘛,一个月总得作上那么几天,不作浑身不舒服。 不生气不生气不生气。 沃尔纳耐着性子哄,“等量完体温了我给你备上一整筐面包屑去伦敦的特拉法尔广场喂一整天鸽子好吗?” “那我若是当场抓一只烤了吃掉,是不是明天就能被遣送回国了?”她望向他的眼中满是对灿烂明天的向往。 怀揣梦想的人眼中都有光,有谁能不为之动容呢? 有的,冷血资本家就不会,他只会语气残酷地告诉她,“你想多了,我会吩咐他们将你收押监狱一辈子不出来。” 美好的向往总是在冰冷的现实前破碎到体无完肤。 她的表情一点点转为失落,“你果然不爱我,还是想着把我关起来。” -- 第47页 沃尔纳无所谓地扯了扯嘴角,伸手解开她病服的扣子,把体温计塞进她胳膊,看她的眼神冷冷淡淡。 “我不爱你,却担心你的安全找人保护你。” “我不爱你,你一出事就去警局找你。” “我不爱你,还浪费时间照顾你一晚上。” “我这般对你却丝毫不爱你,你自己说说这世上真的有人爱你吗?” 旁观已久的弗朗茨听见这话,心里一咯噔,脑子里浮现俩字——要完,想也不想张口就劝,“她还生着病呢,你不要欺负她。” 但是沃尔纳平常不生气的时候云淡风轻,脾气一上来那也是个我行我素不爱听劝的举世无双小公举,句句往人上心上怼。 “没人爱你的。” “爱你的人早就死了。” “死了半个多世纪了。” “连坟地都没有。” “我不是他,不要试图在我身上搜寻他的痕迹。你们的相遇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场错误的意外,两两消亡的结局是必然的,凭什么最后要轮到我来买账?我的人生没有单调到只剩下战争与你,而你馈赠的那点可怜爱意不值一提。” 骤然红了眼眶是什么样子? 大概是他现在看到的这样,清亮透彻的明眸迅速氤氲起一层湿漉漉的水雾,眼睑周遭的血管瞬间充血,嫣红透过薄薄的眼眶肌肤泛红了一整圈,仿若遭受过莫大委屈。 得益于她天生小巧的五官,哭的一声不吭的时候最漂亮,有种特别不一样的吸引力。 不过沃尔纳不是一个会被美色冲昏头脑的蠢货,他知道这话让她难过,有近似星辰湮灭的光在她眼中跌落,与之一同粉碎的,是她心上最坚锐的那层荆棘堡垒。 隐藏在堡垒之后的才是真正盛开的繁花,它散发着令人着迷的绯色香气。她曾经交付给另一个人的满心热忱,是白雪地上将熄未灭的火焰,小心翼翼保护起来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他做不到让它愈加旺盛,只能让它彻底冷却。 被赶出来之前,弗朗茨没想过他也会被波及。他不喜欢看见白蓁蓁哭,拿着手帕上去,迎面而来的就是玻璃水杯,幸亏他动作灵敏闪的够快,这张俊脸才没有破相。 玻璃杯子砸到门板碎了一地,默默合上门离开的他,像那七零八落的碎片一样卑微。 孩子这辈子没受过这种委屈。 白蓁蓁的性子特别复杂。越是跟她亲近,她反而越尖锐,越是同她生疏,她表现出来的状态又更直接。初识觉得她简单纯粹一定很好相处,结果越往后边,越觉得不对劲。 他试图理解她,她装成个闷葫芦。 他不去理解她,她又可怜巴巴的。 这性格真的太劝退了,弗朗茨是真的有点没辙,他不相信这是文化差异导致的。毕竟他同很多个国家的女性都相处过,自诩也算是万花丛中过片叶都沾身的深情渣男,跟那种没情趣也没情商的钢铁直男相距甚远,甩了对方百八十条街都不止,但面对白蓁蓁——就他妈进退两难。 他对白蓁蓁完全就是凭着感觉走。她今天开心,他也跟着开心;她今天不开心,他就想尽办法让她开心,任何多余的算计都没有。他会对她生气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她走向了别人,但即使她走向了别人,他针对的也只有那个人而不会为难她本身。 白蓁蓁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从头到尾都感性,理智几乎不存在。他分不清的是自己这辈子跟上辈子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他自己;白蓁蓁分不清的是她到底想要什么,总觉得自己能放下,实际上直到现在都还在期待,而可怕的是,她自己浑然不觉,浑然不觉她的真实想法和她自以为的想法是两相矛盾的。 弗朗茨能看的很清楚,关于他们三个人之间的关系,他永远都是看的最清楚的那一个。他喜欢遵从内心,所以占有欲更强一些,沃尔纳喜欢听脑子说话,控制欲就更高一些。 占有欲和控制欲的差别就在于,占有欲会希望对方属于他而并不考虑对方把他当成什么。控制欲却要求对方一言一行都听他的话,是不是他一个人的东西反而没那么重要。 那白蓁蓁呢,最听之任之的一个人了。若是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也愿意对她好,她会花一辈子留在那个人身边,哪怕最后不得好死,但若是不喜欢,她连出现都懒得出现。 她从来没跟他们说起为什么会跑来德国,弗朗茨倒是能盲猜个八九不离十。 来德国的那天,她或许也是没有记忆的,只是凭着莫名的向往,心血来潮跑来的,起因说不定就是街边的一张传单。落地碰上他们俩,好像是偶然中的必然,又好像是必然中的偶然。 假设那天白蓁蓁订的是另一架飞机,指不定玩过两三天就自己回去了。沃尔纳会和他的未婚妻结婚,他依旧三月一换女朋友。再次遇见,可能就没有那么纠结了,因为不论他们有没有记忆,背道而驰的生活都已然成了定局。 现在成了僵局,弗朗茨想尽可能让它变好一点。像她这种过于慢热的人只适合日久生情的戏码,一见钟情她只会嫌你轻浮急躁是个馋她身子的渣男。温水煮青蛙煮的很慢,但能熟的悄无声息。 但是沃尔纳他——毫无默契。 非要把她最隐秘也最可怜的那点想法生拉硬拽揪出来撕成烂絮再扔回她脚下,然后冷酷地留下一句,爱捡捡,不捡滚。 -- 第48页 原来即使三观匹配,地位相等,日夜同床共枕的人也成不了灵魂伴侣……弗朗茨突然理解了那些倾家荡产也要离婚的夫妻平常相处有多难受。 “你过分了,她一生气直接嫁给别人可怎么办?我听说在她这个年龄层结婚的中国女孩儿可不在少数。” 难道他要沦落到抢婚的地步吗?别吧,这一点儿也不优雅。 “这点倒不用担心,凭她的性子,短时间内一定找不到心仪的结婚对象,就算找到了,我也有办法让他们自己打消结婚的念头。” 沃尔纳看的是1401。弗朗茨有些意外,“你说江其叶?可我觉得他们只是懵懵懂懂的初恋,还没到确立关系的时候。” 沃尔纳转过来的眼神分明在说,你他妈连这都能知道? 是的哦,平平无奇的套话小天才弗朗茨只花了一天,哦不,一个下午的时间就靠着他那副开朗健谈的性格套完了白蓁蓁跟江其叶的关系。 满打满算才凑足初中三年的青梅竹马情谊,像白水一样简单透明,同样也像白水一样寡淡无味。它不值一提,却散发着让人柠檬的讨厌香气——江其叶居然十三岁就遇到白蓁蓁了! 还真就应了他们的名字,枝繁叶茂的青葱年少。 沃尔纳冷冷睨他一眼,“你不知道初恋才是最可怕的吗?重点不是江其叶对她多好,重点是她能对江其叶好到什么地步。” 弗朗茨道,“撇开别的不说,我觉得江其叶这个人性格还算不错的,适合做朋友。” 擅长以退为进。 他知道弗朗茨那天是蓄意伤人,面对警察的盘问时,私了是他先提出的。事后也不曾仗着伤残报告狠狠敲他一笔。 他问起他初恋的事,江其叶无所保留地全都告诉他了。那口吻怎么说呢,带着淡淡怀念和轻不可察的遗憾,仿佛就是在同他谈起昨夜在枕边逝去的月光有多温柔。 直到最后弗朗茨要起身告辞的时候,他才问出了从事发到入院的唯一一个疑问,还不是关于他自己的,而是关于白蓁蓁的。 他质问他为什么要让她一个人待在街头。 他那时回的什么? 他什么也没回答出来。 第30章 笔记 这是她被带回曼哈顿公寓的第四天; 听说在她不在的这些日子里,弗朗茨和沃尔纳每天都一起睡觉。弗朗茨每晚都睡的很香,沃尔纳每晚都在失眠,总是在半夜习惯性地给淘气的弗朗茨盖好他踢掉的被子。 ——我无数次觉得我就像是你的父亲。 第二天醒来的沃尔纳总这么无奈。 ——可小时候负责给我盖被子的人只是我家保姆呀! 第二天醒来的弗朗茨总这么回答。 在白蓁蓁回来之前,他们勉勉强强能同床共枕,在白蓁蓁回来以后,他们共同睡过一张床的脆弱友谊原地破裂。原因在沃尔纳,他想睡白蓁蓁的床。 “我不明白,”白蓁蓁抱着她的枕头死死扒着自己的房门不肯让他进,“你不想跟弗朗茨一块睡觉,直接把他赶回去不就行了?为什么要来抢我的床?我和我的床一刻也不能分离!” “你搞错了,我不是不想跟弗朗茨一块睡觉。” “……什么意思?” “我只是经常失眠。” “失眠你去吃安眠药啊!抢我的床有用吗!” 沃尔纳用他那双深碧色的双眸凝视着她,十分认真地点了点头,“有用的,昨晚我在你的房间睡觉即使不用安眠药也可以一直睡到天亮。” “你还敢说昨晚?你知不知道今天早上一醒来我看见我的身边躺着个男人的时候我有多么惊慌!” “我知道。窗外那只啃盆栽的八哥就是被你吓走的,可你最后只是翻了个身继续睡到中午。” 然后等到下午起床,看都没看他一眼就直奔医院看江其叶去了。 “反正今天我绝对不跟你一块睡!” 她作势就要把房门关上,架不住沃尔纳个高腿长力气大,硬是被他挤进门反客为主锁上了。 他向她走来,靠的很近,零星灯光映在眼底,暧昧的气息流窜在空气。他慢慢朝她伸出手,毫不留情地抽走了她怀里的抱枕。 并把她拎出了她的房间。 “没关系,反正我想睡的是你的床又不是你。自己去找间屋子睡吧,明天见,晚安。” 门就这么被他残忍地关上了,还落好了锁。 人不如床的感觉真实到窒息。 白蓁蓁回过头,看见弗朗茨站在沃尔纳的房间里冲她眨眼睛,眼神像藏满了小星星一样明亮,“来我这儿吗?我只睡你,不睡你的床。” “滚吧渣男。” 她最后的归宿,落到了弗朗茨的房间。他的房间里有好多玩具,乐高魔方国王棋,连孔明锁都有。桌上摆着一整套拼好的纯白地狱,地上则散落着几个拆开的无人机零件。 渣男的爱好居然出奇的直男。 白蓁蓁稍微帮着收拾了一下,在桌子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些东西。她的身份证,她的护照,她的银行卡,她在机场丢失的所有证件,此刻都整整齐齐地码在他的抽屉里。 被哄骗的不爽在心底掀起波澜,白蓁蓁的第一想法就是去索要一个解释。她也的确这么做了,可就在即将出门的前一刻,她被竖在一旁的画架绊了一下。 -- 第49页 掩在白布下的画纸并不是空白的,是一副完成度很高的画,画的是垂暮时分的阳台,栏杆上倚着一个容貌年轻的女孩子,长发挽得随意自然,扎不起来的几缕迎着晚风,漆黑瞳仁眺望着远方。整幅画采用暖色调绘制,光线处理层次分明,是这屋子里唯一上过色的作品。 没人比白蓁蓁更熟悉那画作上的女孩子,那就是她自己。 可能是十七岁,也可能是二十多岁,不管是哪个年纪,她住的房间里永远都有那么一个阳台。她总是待在那儿,数着晚秋的叶子落了几片,猜着隆冬的新雪何时降临。 在他们每一次离开或是每一次归来,开阔的视野能令她看见他们渐行渐远的每个足迹,然后在他们归来之时细细分辨那足迹是否互相交叠。 在未看到这幅画之前,她从未发现,原来一个人守候四季的身影看起来会那样孑然。 最需要陪伴的日子是她独自度过的,现在把这些画出来又有什么用?摆在这儿吊唁过去吗? 她心下一股无名火起,忿然扯下了那副即将收尾的画作撕成碎片,再由碎片撕扯成更小的碎片,仿佛只有那样才能把自己和过去彻底分离。 敲门声忽然响了起来。 弗朗茨的声音隔着门板传进来显得有些沉闷,“我刚想起来我的Macbook在房间里,帮我开一下门好吗?” 白蓁蓁动作慌乱地盖下画架白布,在桌上发现了一台充着电的笔记本,揉了揉脸颊才去开门。 弗朗茨进门后径直朝桌子去,看都没看一眼废纸篓,拔下充电器带走他的笔记本。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回过头,满怀期待地问她,“我可以向我的宝贝索要一个晚安吻吗?” “不……” 不容她拒绝就搂着她的腰吧唧亲了一口,然后带着满足的笑意掩门离去。 公寓里隔音效果很好,门一关上,满室都是寂静。 她看着废纸篓里碎掉的画,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手里还攥一小团来不及扔。舒展开来发现是画着自己的那部分,她凝视着自己许久,逐渐开始陷入茫然,想不明白她到底在做什么。 白蓁蓁失眠了。 十一点,醒着。 十二点,醒着。 一点,还是醒着。 裹着被子在床上足足呆坐了五分钟,脚开始酸了。想着要起来走两步,在屋子里来回转悠了两圈,不知道做什么,只能又回到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团成一个球,久违的焦虑笼罩在头顶上。 睡不着怎么办?买药,买安眠药。 可是安眠药是处方药,有医嘱才可以买。 那就买褪黑素,褪黑素是保健品不受限制。 对,得去买褪黑素。 她终于想出了一件能做的事,态度立刻积极了起来。从弗朗茨的衣柜里翻出一件外套,又在他的抽屉里拿了一沓钱,也不管现在是不是凌晨就打算出门。但由于脚步过于迫切,在玄关处结结实实的摔了一跤。 动静挺大的,白蓁蓁回头张望一下,屋子里依旧黑黝黝的,应该没人发现,她很庆幸。就在她拉开门即将离开的时候,有一道声音在黑暗里响了起来。 “你要去哪?” 白蓁蓁身体一僵。 那道声音像是一盆冷水从头倒下,浇灭了她所有急切。 嗯?急切?她为什么会产生急切的情绪? 灯光骤亮,白蓁蓁看清了出声的人是沃尔纳,他重复问了一遍,“你要去哪?” “我……想出去逛逛。”她是想出去买药的,然而话一出口就下意识说了谎。 “现在已经过一点了。” “没关系,纽约晚上人很多。不管是一点两点还是三点,时代广场或是中央公园……我记得麦当劳二十四小时都开着,我可以去点一份薯条?不行不行……晚上吃东西会变胖,我应该去喝一杯咖啡……” 纽约是真正的不夜城,即使是凌晨上街也依旧能看见无数霓虹。 她胡言乱语了一大堆,听起来前言不搭后语的,沃尔纳越听越不明白,直接打断了她,“纽约晚上的人确实很多,但你知道那些人是什么吗?” “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沉迷□□的罪犯,赌到倾家荡产的废物,死在□□身上的垃圾。” “半夜跑出去你是想登上明早的纽约时报头条吗?以不幸遇害的无名华裔这种身份?” 白蓁蓁噤声了。沃尔纳替她把开好的门合上,拉起她的手腕带回房间,“想出门就等明天,我陪你一起出去。” 房间的桌子上摊开一本陈旧笔记。漆黑色封皮,扉页泛黄,边缘略有磨损,夹在笔记本里的钢笔有几处掉漆。经过桌子,白蓁蓁的视线停留在钢笔上。她记得那支钢笔,她拿它在沃尔纳的笔记本上画过涂鸦。 是记忆里的沃尔纳,不是现在这个沃尔纳。 还未看的仔细,人就被塞进了被子里。 接着灯光一灭,沃尔纳也爬了上来。 他的体温比她高,钻进来被窝一下子就变得暖暖的。白蓁蓁本来不想跟他一块睡的,但是考虑到要是回房间她就得一个人待到天亮,最后还是选择留在他怀里。 闭眼五分钟。 “纳纳你睡着了吗?” “没有。” 闭眼十分钟。 “纳纳你睡着了吗?” “没有。” -- 第50页 闭眼十五分钟。 “纳纳你睡着了吗?” “……” 没听到回应,她推了一下沃尔纳,“纳……” “没有。你今晚怎么回事?” “……没怎么回事。”她的声音渐渐变小,“我只是觉得你会趁我睡着的时候离开。” “你要是继续每隔五分钟问我一次睡没睡着,我现在就会离开你。” 白蓁蓁又一次噤声了,脑袋往他怀里拱了拱。 也不知道是不是沃尔纳的错觉,他总觉得她今晚过于黏人了。这种黏人并不让人觉得开心。因为它一点也不像是小情侣之间的甜蜜撒娇,倒有点像——生病的人没什么安全感才导致的。 作者有话要说: 码到一半发现女主好渣哦,白天看望初恋,晚上给弗晚安吻,结果睡觉是跟沃一块睡,渣的冠冕堂皇? 沃尔纳他没有否认过去,他只是发现了女主身上当断不断拖泥带水的缺点;弗朗茨的态度跟女主一样,总觉得时间能抚平一切;初恋是旁观者清,唯一一个会站在女主立场考虑的人 第31章 橡树叶与铁十字01 我在1931年收到的军校录取通知书共有两份,一份来自柏林军官学院,一份来自慕尼黑陆军学院。两份录取通知书寄过来在同一天,我待着庄园里,陪着母亲一起度过父亲的忌日。 通知书上盖着国防部的军用漆章,母亲急切地从邮差手里抢过它们拆开,阅读完毕,整个人都陷入一种怪诞的欣喜。 “我就知道!我的丈夫为德意志献出了一切,他们一定会同意让我的儿子进入军校!” 我很困惑,“母亲,我没有申请就读军校。” “我替你申请了!”母亲的声音忽然尖锐了起来,三两步冲上前揪起我的领子,“我真不敢相信你身为将军的儿子竟然要去攻读医学?你怎么能去攻读医学?你应该像你的父亲一样踏上战场,将那些该死的法国人统统送进坟墓!” 我从未见过母亲这般面目狰狞的样子,幽碧色的眼睛让她看起来像只癫狂的猫。她又一次激动到病发,这回晕倒了整整三天。 高傲冷漠又不近人情的海德里希夫人自从丈夫死去以后精神就陷入了极度不稳定的状态,身体也每况愈下。 我想攻读医学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热爱医院,我只是想尽早治好母亲的疾病。可她似乎更希望我能同父亲一样,用勋章和荣耀谱写一生。 我必须听她的。 因为她是我的母亲。 我是她活在世上的唯一指望。 1931年的九月份,我独自搭上了去往慕尼黑的火车。 不选择柏林军校的原因在于我的小叔叔莱茵哈特。我的小叔叔是个天才,他在六月份的时候加入纳粹党,负责构建情报工作,就住在慕尼黑。如果我去了慕尼黑军校,就可以在他身边接触到最早的情报系统。 入学第一年,我只有十七岁,是同级学员里年龄最小的学员,不爱说话,也不爱同别人相处。 我并不是一个生来就享受孤独的哲学家,我只是发自内心地觉得我的那些同窗都是些智商不高的白痴,五十页的枪械基础居然要背一个星期,换弗朗茨来背都花不了三天。 我鄙视这些白痴。 我被这些白痴揍了。 揍我最狠的那个白痴叫克里斯蒂安,让我在寝室里躺了三天三夜。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小酒馆,我亲眼目睹到他向漂亮的女招待表白,爱穿短裙的金发小猫当场拒绝了他,他痛失初恋,就坐在我身边,哭得好像死了全家。 “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拒绝我,难道是我看起来不够英俊高大吗?我们明明都在同一张床上畅谈过美好未来了。” “她用什么理由拒绝的你?” 哭的双眼肿成核桃样子的克里斯蒂安在上衣口袋里左掏掏右抠抠,找出张皱巴巴的纸气愤地拍在桌上,“她没有告诉我理由,她只给了我这个东西,说它就是理由。见鬼,这算是什么理由。” 那张纸上只有一串毫无章法的字母,IMBTFPNQMBZ. 我拿起来试着辨认了一下,很快就告诉他答案,“这是一串密码,这位小姐想告诉你她的身份是个间谍。显而易见,你被间谍骗炮了。” 向小奶狗的纯情献上默哀的掌声。 密码学是三年级才会接触到的辅修科目,当时的克里斯蒂安不可置信地看着我,抢走那张纸跑去找了密码学教官。 第二天他带着破译出来的结果来找我,神情看起来郁闷的很,“你是对的,它的确是串密码,意思是‘Hello I'm a spy(嗨,我是一个间谍。)” 爱开玩笑的间谍小姐在留下纸条的第二天就乘坐商船回到了她的大不列颠,负责抓捕的人在小酒馆里扑了个空。 彼时的我正和克里斯蒂安一块儿倚着橡树底望天,碧蓝的天空蒙着灰扑扑的雾,同克里斯蒂安的灰蓝眼珠有些相像。 “你揍我一顿吧,”克里斯蒂安忽然转过脸来,少年人的轮廓已初具棱角,“之前我看不惯你,是觉得你那一副眼高于顶的倨傲模样过于欠扁,但我现在承认你确实有两把刷子。来吧,我让你报复回来。” 我向来是个克制懂礼的人。 遇上事情从不会像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废物一样只会用拳头说话。 -- 第51页 母亲一直希望我做个风度翩翩的绅士。 优雅,矜贵,不可一世的。 ——但是母亲现在不在这里。 我选择当一个礼尚往来又记仇的普通叛逆少年。 我把克里斯蒂安揍趴下了。 他在寝室里奄奄一息地躺了一个星期。伤愈以后活蹦乱跳的,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一天到晚跟着我,说想和我一起研究密码。 他很吵,但是相比起同那些成天在姑娘面前卖弄却没什么实际内涵的笨蛋相处,我更愿意和他待在一块儿,他没有别人那么难以忍受。 处在经济大萧条背景下的德国遍地荒凉,即使我们的政府暂停了每年支付的战争赔款,依旧没给公民减压多少。大街上随处可见失业的青壮年,他们为生计和面包忙碌,没有人会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这些预备士兵身上。 我们的国家在十多年前战败,战争为世界带来进步,为我们带来天价赔款和无数哽咽。战争由年老的长者发起,由年轻的人们送死,最后让遗孀和孩童承担。 普通人的一生怎么有力气经得起第二次战争的摧残?战胜国的子民尚不相信世界会有第二次战争,更何况是像我们这样的战败国,没有人相信和平会被再次打破。 但是在慕尼黑的土耳其街23号,在叔父待的小房子里,我看到的是日臻完善的情报系统和一个悄然滋长的庞大机构。我说过我的叔父是个天才,生在音乐世家,擅长无数运动,还不到三十岁就靠着几本英国情报书自己搞出了一个情报系统,他对自己的要求近乎完美。 母亲把我交给他,可不是单纯为了促进我们之间的亲戚关系。 我知道叔父在为一个政党工作,他带我听过那位党魁的演讲。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热衷于政治,他是一个天赋极佳的演说家。 他给予他的追随者一份体面工作。 许诺无数孩童一把糖果。 给孤儿寡母们送上黄油和牛奶。 以此来召告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无论对错,这是你们的国家。 一个谎言只要被重复过一千遍就会变成真理。 当时的我尚未从戈培尔部长的口中听见这句话,只能很浅薄地意识到,那个其貌不扬,在台上高谈阔论的男人或许会成为一个疯狂的救世主,我不该相信他,但我不得不相信他。 待在军校的第一年我和克里斯蒂安一起度过,第二年我碰见了弗朗茨,在靶场,晚秋季节,橡树叶子红到绚烂。我带着一纸袋面包糠去往靶场。 我在那儿偷偷养了一只雏鸟。它因为翅膀受伤的缘故不慎落进了子弹遍布的靶场。我不能把它带回寝室,就在高高的橡树枝里做了鸟窝。雏鸟很怕生,往往只有在看见我出现的时候才敢大着胆子从树上飞下来,停在我的肩膀上。 但是天气渐渐转冷,隆冬即将来临,在我时刻担忧着雏鸟是否活不过这个冬天的时候,弗朗茨那个混蛋出现了,他一来就把它给打死了。 我足足养了我的小鸟一个多月,养到它的伤口马上就要愈合,弗朗茨居然轻飘飘地打死了它! 我生气极了,冲他那张永远笑得人畜无害的白净脸蛋狠狠挥了一拳,紧接着我的嘴角也遭了殃。我们互相扭打在一块儿,像过去无数次那样,不过这回比护食的豺狗还要凶狠,最后引来了靶场看守的注意。 我们齐齐被送进了医务室。 我们齐齐领到了打扫三个月澡堂和厕所的处罚。 我在橡树底下埋掉那只雏鸟的时候,弗朗茨对我说,那只小鸟是自己迎着枪口撞上来的。 “你知道它是什么鸟吗?它是苏雀,世上最傻的一种禽类,很容易被人类用苏籽骗进笼子。你把它高高保护在橡树顶,它的父母朋友找不见它,一定觉得它死在了人类手里,早就南迁越冬去了。” “你没有发现吗?最近的天气变得这样冷,我们的靶场早就没有能飞的雀鸟了。这只傻乎乎的苏雀只能和子弹做伴,因为子弹同它一样向往飞翔。” 可子弹始终是致命的,不论它是否怀揣着杀死雏鸟的意图,它们的相遇总会穿透雏鸟的皮肉,最后换来理想双双破灭的结局。 天体里有种现象叫做洛希极限,指的是两个质量相差过大的天体因为引力的作用互相靠近,随着距离的减少,较小的那个天体就会承受不住引力而倾向溃散。二者之间的距离就叫做洛希极限,一旦超过了这个极限,小的天体就会大的天体彻底撕成碎片。 两种事物的遇见是相互的。 两种事物的毁灭也是相互的。 不管彼此愿不愿意。 我不是很想同弗朗茨讨论这个严肃话题。因为迄今为止他已经害死了我养的无数只小鸟,每一次都能找出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理由为自己开脱罪名。 有他在的地方永无宁日。 我能预想到我待在军校的未来三年不会很愉快。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来军校?诺依曼夫人不是更想让你去学习美术吗?” “美术?”他满不在乎地轻笑了一声,“我的入学成绩不合格。那个胡子发白眼神不好的老教授絮絮叨叨地告诉我,我对美的事物不存敬畏,我应该学着去探究事物背后的灵魂。他真可笑,我只是个拿画笔玩水彩的,为什么要去探究一颗树、一个苹果、一个破陶罐的灵魂?它们有灵魂吗?” -- 第52页 “不过我的小提琴成绩不错。”他有些骄傲地抬了抬下巴,“但你能想象到我穿着一板一眼的燕尾礼服,打着精致的蝴蝶领结,挺直腰杆在维也纳□□里演奏《Ave Maria(圣母颂)》的样子吗?” 我稍微联想了一下那个场景,顿时感到一阵恶寒,“我想起的只有你七岁那年的事。” 他想用小提琴拉出竖琴的声音,就想了一个非常天才的办法,把妈妈的竖琴琴弦剪下来,安到他的小提琴上边,并撺掇他的哥哥陪他一起作死。事发以后他被诺依曼夫人揍到哇哇大哭,关在小黑屋里一边哭一边打嗝,把剪断的琴弦拿胶布又给粘回去了——说实话我有挺多时候都分不清弗朗茨这个脑子到底是大智若愚还是大愚若智。 那时候背靠军校不高的围墙,我们坐在里面一起谈天说地,聊学校该死的制度,也聊他刚刚分手的第四个女友。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彼此讨厌却无话不谈。 那时候隔着军校不高的围墙,我们听见街面上的工人党在聚众游行,口号喊的像是要冲破天际一样响。弗朗茨突然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猜我们以后会不会踏上战场?” 他那时的眼神有多迷茫呢?比起突然听见哥哥死讯的时候也过犹不及。 会吗?不会吗? 我考虑了半晌,回答却和他一样迷茫,“我猜我们可能踏上,也猜我们永远不会踏上。” 远处高高的哨塔上有栖息的白鸽在沐浴晚霞,晚霞漫山遍野都是,将弗朗茨浅金色的头发也镀上一层暖烘烘的霞光。后来深秋肃冷的风抵达,头顶绯红色的橡树叶子簌簌落下,像是一场支离破碎的雨。 作者有话要说: 【橡树叶与铁十字】就是二战(前世)记忆部分,以沃尔纳的视角出发,后面会陆续出没在章节里,也可以单独看成男主视角的二战文不会单独把男主什么时候恢复记忆,恢复记忆到什么程度的情况直接打到正文情节里,那个写法很不好看而且容易崩人设 第32章 未婚妻 房间里突然响起的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拂晓初临的沉寂,白蓁蓁捂紧了被子忍到对方主动挂断。 挂断后还没等过两秒呢,又有电话打了进来。她从被子里探出手一阵摸索,抓过那个响得欢快的手机,闭眼接了起来,问候音拖得很长。 电话那边一阵短暂沉默,随后出现一个女人的声音,“Wollner?” ——英文? 白蓁蓁半睁开眼,拿下手机撇了一眼,纯黑,裸机。 哦,这不是她的手机,是沃尔纳的。 她推了推沃尔纳,只感受到腰部一紧就再没动静了,人是活的,就是不醒。 于是她把电话放回耳旁,回了对方一声他现在不方便。也不知道是不是语气不够礼貌或是内容过于模糊,她一说完,电话里的女人情绪明显激动了起来,叽里呱啦蹦出来好几串英语,但是语速太快了,前面有一大段白蓁蓁都没听清楚,只搞懂了最后两句是质问:“你是谁?” “为什么接他的电话?” 她刚发出个I的音节,那个女人就破口大骂了一大堆不礼貌的脏话,也不给她回话的机会,怒气冲冲地直接挂断。 大清早莫名其妙被骂了一顿的白蓁蓁捧着手机,感觉很是茫然。沃尔纳在她身后咬着耳朵,呼出的热气很烫,“谁的电话?” 她给他展示了一下屏幕,“我不知道,你没有保存。” 沃尔纳看了一眼号码,捏着她的手指,一划一点就把那号码拉黑了,然后抽走手机丢到一旁搂住她准备继续睡觉。白蓁蓁不是很能适应,扭了扭身子同他商量,“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以下被锁了,你们只要知道啥也没发生就行了) 她起床后以最快的速度洗了个澡新换了一套睡衣,原因……不太好描述。 睡衣系得不是很紧,长发湿漉漉凌乱不堪,这里满屋子都飘着玫瑰香氛的气息;再结合起拿着电吹风出现的沃尔纳和他身上那件也不是系得很紧的睡衣,一打开门,整个场面呈现给外人的观感就是——好家伙早觉得你俩不对劲这回给我抓了个现行! 当时那个愤怒女人的耳光离白蓁蓁的脸只有0.01公分。 她凭靠着她那七岁跳芭蕾十岁跳拉丁十五岁学民族舞十九岁在黄土高坡扭秧歌的一尺七小蛮腰灵活而巧妙地躲了过去,精准完美地在另一头弗朗茨的怀里落地。 那时的她顶着一头近似过水泡面的乱发,眼神万分惊恐,微抿的唇瓣遏制不住颤抖,颇为矫情地揩了揩眼角并不存在的泪花,委委屈屈地向弗朗茨控诉,“她这样,我好害怕。” 弗朗茨刚想说点什么配合戏精的演出,就听见前方啪的一声,女人愤怒的巴掌落在了沃尔纳脸上——他被打的偏过了头,一侧嘴角缓慢渗出了血。 弗朗茨震惊极了,默默抱紧了白蓁蓁的手臂,“宝贝对不起,她这样,我也好害怕。” 白蓁蓁也很震惊,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愤怒,打她可以,打她的人不行!怒急之下,她一捋袖子就准备上前跟那女人掐架,哪怕那女人占据着至少比她高出半个头的天然优势,脚下还踩着双战力爆表的高跟。沃尔纳显然不愿意让她掺和进来,把电吹风往她手里一塞,“去找弗朗茨给你吹头发。” 她不愿意走,坚持道,“这个女人她打你。” -- 第53页 “没关系。”沃尔纳拿指腹拭过唇角,溢出来的鲜红转眼抹成淡绯。 深碧色的眼睛在转向那个泪姿态狼狈的流泪女人时,闪过的情绪并不分明。他以商量的口吻询问女人,“不介意换个地方?你吓到她了。” 转身便朝书房走去,关闭的一扇门把书房和客厅隔绝成了两个空间。白蓁蓁和弗朗茨对视一眼,弗朗茨说,“我们还是先吹头发吧,你这个脑袋太像田野里刚被烧焦又被雨水打湿的稻草了。” 坐到沙发上的时候白蓁蓁还在思考那个女人身上莫名的眼熟感来自哪里,等到电吹风的声音一响,脑子灵光一闪,“我想起来了,她是沃尔纳的那个未婚妻,名字叫伯妮,不过我忘了她是法国人还是英国人。” “伯妮?”弗朗茨思忖一二,“那应该是法国人,伊登酒庄的掌上明珠?” “你也认识她?”她诧异地转过头,不慎牵动了头发,瞬间疼得惊呼出声。 “不要激动。”弗朗茨把她的脑袋转回去摆正,“我不认识她,但我认识她们家的葡萄酒,她们家的葡萄酒醇厚可口。” 伊登酒庄是法国名声最响的几个贵族酒庄品牌之一,自18世纪起便专为皇室贵族提供人工酿造葡萄酒。 历史上的十八世纪是法国葡萄酒庄享誉欧洲的全盛时刻。伊登庄园在十八世纪的波尔多城崛起,迄今为止繁荣了整整三个世纪。当世袭贵族的时代随着封建时代的结束尽数没落时,伊登依旧是法国仅存的几个贵族庄园之一。 在这个新的时代,日渐兴起的new money取代了old money坚固不化的地位,导致贵族与平民的界限逐渐趋向模糊。伊登庄园流传百年的那条专供贵族享用的口号此刻就成了笑话。 他们需要改变策略,降低消费群体定位,采用薄利多销的手段走下神坛,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扩大生产批次实现转型目标。 可伊登家的葡萄酒早年期间专供贵族的原因就是人工成本过高,葡萄品种珍贵,产量太低,酿造过程费时费力。他们延续至今,秉承着要质一定要大于量的孤高信念,名下只建了十三个庄园,要想在扩大生产的前提下保证质量,势必得扩建,而扩建需要耗费巨大的资金流。 未来可预测的收益越高,此刻面临的风险也越高。若想做到两全其美,以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多的投资,商业联姻就是最佳的选择。 联姻对象是沃尔纳,他付出二十亿欧元的投资,就可以得到一位顺眼的妻子和伊登酒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伊登家有两位千金,大的是伯妮,早已成年,小的刚六岁,是个私生女。再结合伊登家本身就是老牌贵族的情况,私生子女没有继承权,伊登酒庄未来会交给谁,结果不言而喻。 非常典型的一桩商业联姻,所有人都觉得合乎情理。 “我前几天听到消息的时候还觉得这是真的,因为那时候的沃尔纳像疯了一样收购伊登家的股份和债券,一天挥霍完七八亿,他要是结婚了,你肯定就是我的了,我高兴了一整天,连饭都多吃了两碗。” “难道这是假的吗?” “亲爱的,答应我,不要每天一开电视就看绝望主妇。”弗朗茨慢悠悠地梳理着她的头发,“多关注点财经频道。如果你看了你就会发现,伊登家的股价在昨天跌破了发行价,再这么下去,它可能会被强制退市,更严重一点会面临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白蓁蓁的眼前浮现出刚才开门时见到的一幕。 她之所以没有立刻认出那个女人是伯妮的原因不是因为她脸盲,实在是伯妮的样子跟上次在德国看见的时候相去胜远。 在德国的时候,伯妮像一只高傲凌厉的猫,可现在这只猫淋了场脏兮兮的大雨,皮毛脏的像是在泥坑里滚过似的。 她问,“为什么会跌破发行价?” “因为沃尔纳。他突然以前所未有的最低价格抛售了手里的大量股票,引起底下的股民人人恐慌,纷纷跟着一块抛售走人,整个股市崩盘,伊登背上了数十亿的债。” 用稍微专业一点的话来形容就是恶意收购。 “对股市评头论足的演说家们纷纷斥责他是个言而无信的骗子,绝对不能放任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联姻吗?破产的那种。 可以预想到的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沃尔纳都收不到任何淑女的邀约,他不结婚了,弗朗茨更惆怅了。 白蓁蓁从来不知道,沃尔纳口中轻飘飘的解除婚约,意思是让未婚妻家里直接破产。她微微蹙起眉头,“可这不是犯罪吗?沃尔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全世界最好的刑辨律师在美国。”弗朗茨倾过脑袋,眨了眨眼,“沃尔纳和我都是多重国籍。” 在她陷入沉默的时候,头发已经吹到了半干,弗朗茨兴味盎然地开始研究起了桌上的一大堆护发用品,他从没给女人吹过头发,样子显得有些跃跃欲试。 她忽然想起了此刻还躺在医院里的江其叶,心底产生出一丝微妙的庆幸。 幸好当时盯上他的人是弗朗茨,弗朗茨的母亲毕竟是国会议员,竞选在即,他再怎么嚣张也得顾忌到母亲的名声,在这种敏感时期,他不可能闹出人命。要是换做沃尔纳来,代价可能就不是区区骨折了。 第33章 想不出标题 黑发分成好几层,拿夹子别起,她拿着卷发棒,从最底下的那一缕开始烫。 -- 第54页 一缕头发由平直过渡到卷曲最少要经过三四秒的受热定型。白蓁蓁她不是一个秃头少女,她的头发乌黑浓密,堆在一起有好几层,一两分钟是绝对烫不完的。 “不是让你在外面等吗?你可以先享用你的午餐。”她从镜子里看到了弗朗茨的身影。 “苏珊还没做好。现在已经十二点了,三点钟之前我必须到长岛,想去医院你最好尽快。”弗朗茨走了进来,随意靠上沙发,“江其叶他待的地方不是秀场,关注不到你的头发是炸毛还是天然卷,没必要这么费劲心思地打扮给他看。” 白蓁蓁认真地纠正,“我不是打扮给他看的,我是打扮给我自己看的。” 弗朗茨不以为然,“你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明明连头都不梳。” “你连这都知道?”她诧异到直接转过了头。 “沃尔纳的家里除了浴室和卫生间以外全都安了监控,书房可以看到全部。” 他可能是饿极了,直接从桌上开着的一个罐子里倒出个牛奶片似的东西扔进嘴里,嚼了两下发现不对,“这个牛奶片是不是变质了?吃起来没有牛奶味。” 白蓁蓁松开卷好的头发,顿了顿,“你吃的是我的压缩面膜。” 弗朗茨:…… 他离吞下去就差那么一点点。 吐掉伪造的奶片,他起身来到白蓁蓁的身后,长臂一揽自背后搂住她,下巴搁在她的头顶,碧蓝眼眸对上镜子里的她,拖长了语调撒娇,“我肚子好饿。” “肚子饿你去找苏珊。”卷发器的温度开到了180,白蓁蓁生怕烫到他,一只手就堪堪停在半空,“我身上没有吃的。” “不,你有。”弗朗茨执着地说,并低下脑袋去亲她的脸,“你让我咬一口我就不饿了。” 他说的咬还真是咬,就用他那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实打实地在她的脸颊上啃出两处牙印。脖子也没放过,就咬在锁骨的位置,把她刚卷好的那部分头发全都给压塌了。 好不容易把黏糊糊的弗朗茨打发走去挑衣服,白蓁蓁回过头对着镜子里自己这一头乞丐似的狂野长发时,瘪了瘪嘴,重新开始梳理。 一个真正爱美的仙女是不会同疯狗一般计较的。 省去了自己挑衣服的时间,白蓁蓁并不打算化妆,出门刚好是一点钟左右,到了医院还有不少富余。 弗朗茨准备跟她一块上去。 病房里有其他人,应该是是他的朋友。这种情况,贸然进去不适合,白蓁蓁就坐到了走廊的椅子上,弗朗茨也陪她待着。 “你的小初恋很受欢迎。” 他看到屋子里的女孩人数占了一半。 “那不是很正常吗?”白蓁蓁掰着手指认认真真细数起他的优点,“长得好看,个子也高,性格温和,又是名校毕业。虽然不是富二代,但是以他聪明优秀的程度,只要给他几年时间,他肯定是相亲市场上最抢手的绩优股。” “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人。”弗朗茨随口给她举了几个身边的例子,然后说, “他是个聪明努力的人,以后的成就必然不会太低,最适合他的妻子势必得是和他同样优秀的女人。而你,他可能会跟你谈一段时间的恋爱,但绝对不会跟你结婚,因为你们不是一类人。就算最后勉强在一起,多了家庭和孩子的成分后,你过得也不会太开心。” 她一点儿不独立,也不懂得精打细算,还经常乱发脾气。自己都是个我行我素要人宠着的孩子,能指望她再去带好另一个小孩吗? 她只适合当个小公主。 说句不算夸张的话,她今天能信心百倍地花三个小时做出一顿没法吃的晚饭,改天就能花三个小时给小baby冲出一杯过期的三聚氰胺奶粉。 江其叶要是真的跟她在一起,很容易短命的。 她不会是那种一辈子都学不会当母亲当妻子的人。只是在她终于能分清楚适量糖跟适量盐是完全不同的分量以后,她跟江其叶也早就成了完全不同的人了。 两个同样幼稚的人待在一块,会产生两种结果,要么一起变得成熟,要么一起幼稚到最后;但要是有一个人想着改变成长,而另一个不想长大安于现状,后果就相当可怕了。 “你今天的午饭是你自己做的吗?”他扫了一眼她手里的粉红饭盒。 “苏珊做的。” 回答的声音有些大,刚好一个抱着暖壶的护士走过,面带不满地提醒他们 “请保持安静。” 白蓁蓁做了个抱歉的手势,气呼呼的瞪了弗朗茨一眼,“赶紧滚去你的长岛!” 时间确实也差不多了,弗朗茨打了个电话。回来之后告诉她,“我今天不回来了,等下会有司机接你回去,手机不要静音。” 在他离开后不久,江其叶的病房门就开了,他的朋友打算告辞了。 白蓁蓁也见到了那天在清吧同他表白的女孩子,对视之中相顾无言。她看到了白蓁蓁手里的饭盒,而巧的是她自己的手里也提着个饭盒。她的是空的,白蓁蓁的还装着饭菜,于是她炫耀似的抬起小下巴哼了一声,转身时的马尾辫子差点甩到脸上。 白蓁蓁进去时,江其叶才刚准备躺下,见到她以后动作一顿,很快又坐了起来,眉眼带笑地说,“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来。” “所以你就吃了别人给你做的午饭吗?”白蓁蓁把饭盒摆到了桌子上。 -- 第55页 江其叶看到后,想了想,表情乖巧地说,“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都不吃别人做的饭了。” “不至于不至于。你的笔记本我给你带来了,充电器是在抽屉找到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要是带错了我现在可以再去跑一趟。” 江其叶倒是没先去关注笔记本的充电器,目光追随着她锁骨上的某个位置。 她今天穿的是件方领,脖子上戴了条细细的锁骨链当装饰,锁骨位置没什么遮挡,衬的那处红艳艳的痕迹张扬异常。 “你被什么东西咬了吗?”他出声问。 白蓁蓁开了手机前置摄像头一照,沉默了,心里把弗朗茨骂了千八百遍。 一抬头,江其叶还在看她,她模糊其次地给出解释,“嗯,是被咬了。这是一个意外,一个完全不重要的意外。” 不重要的……意外? 第34章 苏雀 自从给江其叶带去了笔记本,江其叶就彻底陷入了工作模式,一连好几天,整个人的状态都很忘我。白蓁蓁还发现了他一个不算很好的习惯,对着笔记本敲敲打打的时候会忘记吃饭,要么吞一口就不吃了,要么塞一口嚼两下,接下来腮帮子直接不动了。 在她第三次看到江其叶喂了三口还没把饭喂进自己嘴里的时候,她忍不下去了,冲到床前擒住他的手,把那口饭亲自送进了他嘴里。 舒坦了。 江其叶愣了下,眉眼清隽斯文,凝视着她有些讶异,“怎么了?” “干饭不积极,思想有问题!”白蓁蓁叉着腰,“怎么会有人热爱打工大于干饭呢?打工是不会让你成为人上人的!但是干饭可以!只要你吃的够多!半小时内你不把这碗饭干完我就把你的笔记本带回去!” 有些人,不逼一下你永远不知道他干饭的潜能有多大。 在白蓁蓁的死亡凝视之下,江其叶只花了短短十五分钟就把午饭吃了个精光,连汤底都没剩下。她满意地收走了碗筷,“其实也没必要吃的这么快,很容易消化不良的。” 清洗碗筷的时候,白蓁蓁顺便去找了一下江其叶的主治医生了解病情。正如老话所说的,伤筋动骨一百天,江其叶的骨折确实得养上两三个月才能愈合。 他骨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在她身上,所以在他伤愈之前,她得负责照顾,肯定是不能回国的。那这么算起来,她可能有半年时间都回不到家了…… 一想家就想给爹妈打个电话。 白蓁蓁有一对心很大的爹妈,一个月就给她打一次电话确认她还是否存活。上一次联系还是在她妈给她寄了张银行卡过来让她记得签收的时候。 她先打给她爸,没有人接。 再打给她妈,她妈应该是在学校,张口就说,“囡囡是没钱了吗?那妈妈明天给你打钱。这会儿妈妈在监考,没时间说话,你一个人在国外玩要好好照顾自己啊!想家了就给妈妈打电话!” 然后啪的一声,电话挂了。 回到病房里,江其叶也接到了他母亲的电话,母子俩互相煲了半个多小时的电话粥。 这就是“亲生”的待遇吗?二十多年了,白蓁蓁依旧怀疑自己是妈妈结婚后在楼下垃圾桶里捡到的弃婴。 结束了同母亲的通话,江其叶再次打开笔记本,乌黑的碎发被窗外透进来的天光镀上一层柔和的白光,睫尖仿若安静的蝶,神色极其专注。 白蓁蓁不想打扰他,但也不想太早离开,午后的时间还很漫长,她就找了本小王子当做消遣。 这书不是她的,是江其叶之前让她顺手从家里带来的,说住院挺闷的,得找几本书来当消遣。学霸就是不一样,住个院都文艺范十足。像我们这种普通人,一住院不是靠上网冲浪死撑就是刷肥皂剧度日如年,看书嘛……她一看书就犯困的坏习惯从学生时代延续至今都经久不衰。 现在这个坏习惯在面对全英文的小王子时,情况变得更加严重了。 一打开,映入眼帘的满篇英文字母差点没把她当场送走。 硬着头皮读第一页——啧,真不愧是名著,遣词造句完全不是我等汤姆笔友叫李明的区区代写枪手能比得上的。 硬着头皮读第二页——啧,真不愧是童话,字里行间果然完全充斥着只能在孩童口中听见的纯洁向往。 硬着头皮读第三页——好家伙,真不愧是我,刚坚持过两页就要开始犯困了。白蓁蓁顶着困意起了哈欠,勉强翻到第七页的时候,有点顶不住了,脑袋一磕就趴在桌子上进入了白日梦乡。 白天睡觉真的挺容易做梦的,她居然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只鸟,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 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品种,只知道自己在生在高高的树杈上,每天都扑棱着翅膀,飞越在广袤的荒野里,速度比得上山顶那些盘旋的猎鹰。 她可以飞得很高,能看见很多东西。尖尖的塔楼,沐浴着金色阳光的古老城堡,纯白色的雕像神色悲悯。 这里遍地都是田野,金色的麦浪从远方席卷,郁郁葱葱的树林里藏着许多童话里才会出现的小屋,它们都拥有红色的屋顶,世界在她眼中变得格外巨大。 她会啃三月份的嫩树叶,吃六月份的红浆果,喝九月份的甜山泉。玉米粒,谷穗粒,面包屑,许多食物都能饱腹,但她最喜欢吃的是一种圆圆的种子,它叫苏籽,时常出现在人类编制的笼子底下。 -- 第56页 她不傻,她知道那是人类的陷阱。她的伙伴告诉过她,永远都不要忘记警惕人类,不管人类手里有没有攥着你喜欢的苏籽。 人类总是因为没有翅膀而格外向往天空,他们喜欢捕捉飞鸟,尤其是歌声嘹亮羽毛澄亮的飞鸟。像她们这样的小鸟,既没有太过美妙的歌喉也没有太过艳丽的羽毛,被人类抓走以后通常会被架在火上烤,没一会儿,她们就要变成黑乎乎的焦炭被他们吞进肚子。 变成焦炭本来就很难受了,在这儿之前居然还得被架在火上烤,在这儿之后还要被吞进肚子——天哪,这太可怕了,她要一辈子住在树上,住在所有人类都触碰不到的地方。 但是某天,她最不愿意面对的事情发生了。她在大大的橡树上睡觉,半梦半醒之间不慎滚了下去,滚到橡树底,尴尬地摔断了翅膀。 她的伙伴还告诉过她,当天空远离了她,当太阳不再照耀她,当她再也追赶不上前方疾速的猎鹰时,她的鸟生可能就要走到尽头了。 ——完了,我的鸟生要走到尽头了。 她挺尸在泥土里绝望地想着,一片宽宽大大的绿色叶子盖住了她,她认识这个,是橡树叶子。 自然母亲对她真好,知道她要死了,还贴心地为她献上庄重的礼赞。 为什么说是庄重呢?因为橡树意味着荣耀,她在荣耀的加冕中死去——哇,突然觉得整个鸟生都升华了。 就这么死去也不错,她没有遗憾了。 她没有想过她能有再次醒来的机会,依旧是在高高的树杈。但树杈里的这个窝并不是她自己的窝。她的窝做的可漂亮了,有好多五颜六色的小花。而现在这个,除了丑炸了的稻草还是丑炸了的稻草。 究竟是哪个没品味的傻鸟把她叼过来的?这么没有艺术审美的鸟,她是不会给他生小小鸟的! 结果万万没想到,把她叼窝里的……哦不,给她造了个新窝的是个人类。 要把她吞进肚子里的人类?!雀雀今日份惊恐1/1达成。 这个人类有些奇怪,没有把她架在火上烤,会给她的翅膀上药,也会绑上小小的树枝固定,每天都定时给她带来食物。 她没有特别喜欢他,准确的说是害怕他,但他是唯一一个会为她带来食物的人,她必须要学着靠近他。 这里没有她的朋友和亲人,是个奇奇怪怪的地方。空气里充满了火药的味道,来这儿的人们身上不带编织筐,带的是黑色的枪管以及一颗一颗可以装填在枪管里的,被统称之为子弹的东西。 说实话,她对那些会飞的,黑乎乎的,个头很小,顶端尖尖,可以穿透木头极速飞行的子弹很是好奇。 可救她的人类不让她碰那些东西,每当她试图啄一口的时候就会被他拎走。要不是她翅膀还没好飞不起来,能让他像抓小鸡仔一样拎走嘛?不阔能!听见没,不阔能! 终于!在她的翅膀完全愈合,可以绕着树顶飞完三圈的时候,她又看到了一颗疾速飞行的子弹! 我能赶上它的,能碰到它,还能把它叼走! 她想都不想就冲了过去。 在子弹即将穿透靶心的那一刻,她的身体赶在了靶心前头,彻底追上了那颗子弹,随之而来的,是在身体里急速扩张的剧痛。 凝聚了她无数好奇的子弹射穿了她的胸膛,她的身体落了下去,又落到了橡树底,橡树叶子和黄昏一个颜色,黄昏又跟鲜血是同一个颜色。 胸膛破了个洞,她能感觉到自己的生命经过这个洞,像抓不住的流沙一样渐渐逝去。她死于什么呢?好奇心过强?低估了子弹的杀伤力?失去了对环境该有的警惕性?或者都有吧,更多的,大概是她对树下世界的认知过于美好了。她身为一只比肩高山城堡,目睹过世间所有的飞鸟,本不该那样天真的。 她看着头顶愈加模糊的深红橡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现在居然已经到了秋天,初雪快要来了,她从没有在北方待过这样长的时间。 那个人类。 那个把她捧回橡树顶,在愈加寒冷的季节,在她无法南迁越冬的这年冬天,会记得给她的简陋小窝铺上温暖棉絮的人类还会来吗? 她不知道。 她闭上眼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 白蓁蓁被惊醒了。 醒来是傍晚,夕阳澄黄温暖,小王子掉在她脚边,翻开的扉页是她没看过的一页。 那上面有句话,我始终认为一个人可以很天真简单的活下去,必是身边无数人用更大的代价守护而来的。 她的脑子有点恍惚,她真的只是简单做了个梦? 第35章 白纸 回到曼哈顿公寓,苏珊女士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晚餐是法国菜,就两个人吃饭,摆了一桌子,西餐是真费盘子。 “怀特小姐,” 她正要回房,就见苏珊女士向她走来。她一直没起英文名,苏珊每次都以姓氏称呼她。 “先生一下午都没从书房出来,午餐也没有吃,需要送些晚餐进去吗?” 她口中的先生,自然是她的雇主,这栋房子的主人。 白蓁蓁下意识回她,“问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他的妻……” 沃尔纳好像也没有妻子。 那苏珊为什么要用这种看女主人的眼光看她? 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好对苏珊说,“那你给他送点吃的进去吧。” -- 第57页 说完就想离开,又被苏珊叫住了,转过来才发现她一脸为难,“怀特小姐,先生不喜欢外人进出他的书房。” 就连书房的打扫都是他自己做的。 白蓁蓁:“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不是外人?” 她不仅是外人,她还是个妥妥的外国人呢,黑发黑眼的外国人。 苏珊:“我每只眼睛都能看到您不是外人。” “……” “那你放着吧,我等会儿给他送进去。” 等她换完衣服再出来,苏珊已经离开了。 她每天都是准点来,准点走,一秒都不多留。这房子本来就大,一个人待着,总觉得连说话都有回声。白蓁蓁看着那一桌子的海鲜,提不起半点胃口。 她不喜欢吃海鲜,一是讨厌剥壳,二是讨厌挑刺。在面对这一桌子烹饪得当细致讲究的法国菜时,不仅不懂欣赏,心里还开始怀念起夜市里最接地气的烤串。 沃尔纳有洁癖,肯定不希望他宝贵的书房沾上烟火气。白蓁蓁在餐桌上挑来挑去,端起一份冷盘,敲了敲书房的门。 没有回应,她试着推开门,开门见到的是一片漆黑。 她停在门口左右张望。在巨大的落地窗前,有微弱的光芒洒落,她寻到了一道仿佛是在俯瞰城市,黑暗中看不真切的高大身影。 “我能开灯吗?”她问。 与此同时,头顶灯光乍亮, 哦,是她土了,这屋装得是声控灯。 地毯上漂亮复古的纹路彰显在眼前,缠枝花绕的尽头是穿着睡衣的沃尔纳,袖子卷了两卷,露出半截精瘦苍白的腕,修长有力的五指端着一个空掉的高脚玻璃杯,无名指上戒指银白。 “过来。”他没有在意她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之色,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 白蓁蓁朝他解释,“苏珊说你没吃午饭,我给你送点……” “所以我让你过来,”还没解释完就遭到了沃尔纳一掀眼皮的淡淡打断,“到我身边来。” “哦。”她端着盘子过去。 人还没走到,就被他伸手一拉,摁到了腿上,他的动作不算轻柔,她差点稳不住那盘子。 咫尺之隔,她闻到了一丝浅浅的酒气,刚一凑近就被她自己身上沐浴过后的水气冲散了。沃尔纳摸了摸她的脑袋,看起来很满意,“没有消毒水的味道。” 一个洁癖,居然讨厌消毒水的味道。 白蓁蓁甚至要觉得当时在柏林初遇时清冷疏离的医生形象是个幻觉了。 她当时真的以为沃尔纳只是个简简单单的医生,一个救死扶伤尽职尽责的普通医生。可现在看来,当医生只不过是他小小的恶趣味罢了;就像是弗朗茨永远喜欢泡在酒吧夜场里cosplay调酒小哥和家境拮据的服务生。他凭着轻佻微扬的眉梢以及湖泊般深情的凝视,不用张口就能骗到无数富婆给他花钱。 头皮传来一阵拉扯似的疼痛,沃尔纳用的力气并不大,但足以让她皱起眉,不得不仰起脑袋,同他的视线相遇在半空。 “你在想什么?”他总是这样问。 跟这差不多的还有你喜欢什么、你想要什么、你在做什么,好像每天都在费尽心思弄懂她的喜好和偏爱。 “没想什么。”她正看着他的戒指出神。 而沃尔纳端详着近在咫尺的这张脸,她不化妆的时候,是精致乖巧的长相,化了妆就极娇媚,像是蓄着晨露的鲜艳玫瑰,人群里分外惹眼。 他忽然抬手揉了揉她刚才被揪疼的那块地方。 “二十岁不到的时候,我只对那些白纸一样的女孩儿感兴趣。她们普遍都没什么色彩,没有色彩就意味着我可以随意涂抹,谁也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模样。” “我记得她们笑起来通常含羞带怯,看你的时候仿佛你就是她的整个世界,人在年轻的时候总希望自己能成为别人的整个世界。” 但是过了二十出头的年纪,他对这类女孩的兴趣就渐渐降低了。一方面是他意识到自己无法成为别人的世界;另一方面是他发现这类女孩有个很不靠谱的缺点,拎不清现实。 “我曾以为你就同那些白纸一样,不论一开始有多干净,只要染上了世俗的色彩,整个人都会沦落为泛善可陈,我可能会喜欢你,但绝不爱你。” “后来我发现我错了。” 他摘下了那枚订婚戒,放进她的手心合起来。她的手软软小小,合起来的拳头只有他手掌一半大,轻而易举地就被包裹住了,好像一只蜷缩起来的幼鸟。 “如果你真的只是不堪一提的白纸,我不可能直到现在都还在受影响。” 她身上散发的淡淡香气藏着勾子,像张没有形状的网,不动声色地将他缠绕收紧,他看见头顶洒落的灯光晕染出她眼底的盈盈水润,也看见那混迹与光明与幽暗之间最为暧昧的颜色。 伴随着一声低低的轻呼,他揽着她的细腰迅速给她换了个跨坐的姿势,另一只手正顺着她的脊背往上爬,掠过微颤的身躯和清晰漂亮的肩胛骨曲线,停在空无一物的后颈。他眼中的碧色深了几寸,嘴唇对着她的鼻尖轻碰了一下,响彻耳边的声音满是喑哑,“亲爱的,你等下又要去洗澡了。” * 长岛北岸,坐落着一座城堡庄园。 这里富丽堂皇,这里豪车云集,这里纸醉金迷,每个晚上都会举办一场铺张浪费的炫富……哦不,盛大的狂欢,邀请无数来自政界商界的名流富豪参加。 -- 第58页 华丽城堡的主人孤独悲凉,是一位曾经凭空出现在纽约上流社会的神秘富商。他长久地矗立在码头,日复一日地憧憬着对岸虚幻朦胧的幽幽绿灯,憧憬着他终将破灭的美国梦想。 以上纯属影评瞎扯。 真正的奥赫卡城堡,没有黛西也没有盖茨比,对岸是深蓝海水,黄金沙滩,外表长的很傻的海鸥不怕生人,像个凶巴巴的海盗,扑棱扑棱着翅膀就叼走了你的香肠烤串面包蛋糕,连水桶里刚钓上来的鱼都不放过。 弗朗茨刚从内华达州的拉斯维加斯回来。 贫瘠荒凉的美西荒漠即使是在九月份,地表温度也在108华氏度上下徘徊。在火炉一样的拉斯维加斯城待了一周多的时间,弗朗茨现在对那些炽热的阳光、滚烫的沙滩都有着最为本能的抵触。 他的朋友都忙着冲浪遛狗,花言巧语地泡泳装小妞,只有他懒懒散散,窝在别墅里和冰块做伴。 别墅也很喧闹。 光明正大搂着亲的,坐腿上的,明里暗里耸动的,不论男女,浑身上下都交由跃跃欲试的荷尔蒙操控。 窝在中央的他显得格外清心寡欲,像个圣贤。 上帝啊,瞧瞧这些流于俗世困于瓯臾的迷途羔羊,若是没有一个像他这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看透星辰大海的智者引领他们走向救赎,安于现状的愚者们迟早把自个儿玩死。 “你真的不打算出去晒晒太阳吗?” 遛狗的同伴露着腰腹间蜜色的肌肉向他走来,攫走了果盘最顶端的一颗鲜红圣女果,“你待在这儿的样子像个奄奄一息的吸血鬼,嘴唇鲜红,肌肤苍白,纤细又美丽。” 弗朗茨意兴阑珊地抬抬眼,“不要拿你对自家小狗的那一套对我。” “我的小狗可没你漂亮。”同伴戏谑一句,拎上两瓶威士忌又去找他的小狗去了。 吧台前人来人往的,弗朗茨打了个电话,没有人接,刚一放下手机,面前就来了个女孩子。白裙子白球鞋,空气刘海黑长直,一身嫩的能掐出水的学生装扮,落在一群蜂腰腿长黄金比例的比基尼美女中间,真真就是——土到极致也不潮。 很少会有人朝这样的学生妹搭讪,大家都不想跨进□□的定罪范围,不过不排除有部分人专好这口。他们喜欢怀着变态的心思把小白花摧残成小残花,统称为辣手摧花。 弗朗茨本来不想管这事儿的,但是不经意的一抬眼,意外撞上了女孩子无措的双眼。她被两个穿花衬衫的男人纠缠住了,他们想请她喝酒,喝度数最高的精馏伏特加,弄的女孩子一张脸急到通红。 女孩子应该是个亚洲人,韩中日分不出来,可能更像中国人——弗朗茨瞎猜的。因为他觉得女孩子那双眼睛跟白蓁蓁一样黑,任何跟白蓁蓁沾上关系的东西他都愿意把它当成中国的。 所以他会帮她解围,叩了叩桌面,引来两个男人的注意,神色淡淡地开口道,“她已经有人请了。” “谁?” 弗朗茨扫过一眼群魔乱舞的人群,指向了守在别墅外头的,满身腱子肉,个高一米九,墨镜一戴谁也不爱的自家保镖,“就是他。” 保镖颇为配合的一个点头和腰间明晃晃的配枪很成功地打发走了两个男人。女孩小声地同他道谢,还偷偷撇了他一眼,脸蛋好像更红了一些。 “想要喝点什么吗?”弗朗茨把酒水单子递了过去,提醒一句,“一个人来,最好不要点烈性混合酒。” 于是姑娘傻乎乎地对着单子找了半天,最后磕磕巴巴地开口,“长……长岛冰茶。” 弗朗茨:“……” 第36章 定位 多久没见过这种一上来就点长岛冰茶的清纯傻白甜了? 少说也有五六年那么久了。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弗朗茨问。 “不是。”女孩朝后看了看,“我的朋友带我来的,但她……好像已经忘记我了。” 她看的是一群玩游戏的年轻男女,从刚才开始,他们发出的声音就一轮高过一轮。 弗朗茨不认识那些人,别墅里大半人他都不认识。这整个party都不是他办的,是他某个朋友给女朋友办的,他只负责提供别墅,顺便过来蹭吃蹭喝,再骗点……赚点正经养家钱。 把人带进聚会,又不负责任地把人冷落在一旁,或许她的这位朋友不是什么好人。 弗朗茨不可能按她所说的给她做长岛冰茶。 他切开半个柠檬润湿酒杯杯口,在碟子里铺上一层晶莹细盐,将杯口向下按压一圈沾满盐霜,然后开了一瓶蓝橙力娇倒进量酒器内,相继再加入30ml龙舌兰,30ml君度力娇,四分之一柠檬汁。 女孩子显然是个小白,根本没发现这不是长岛冰茶的做法,她的注意力全落在他的手上。 调酒师的手漂亮的像件艺术品,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几根淡青色的血管脉络浮现在冷白色的肌肤表面。 他调酒的动作并不花哨,透着股气定神闲的从容优雅,晃动雪克杯时的神态认真专注。 置身于喧闹不已的party现场,不知名的英文dj四面环绕,她充耳不闻,看着调酒师微微敛下的金色睫毛,耳边只剩雪克杯里冰块碰撞发出的清脆当啷响,竟然感受到了一丝奇异的宁静从心底升起。 这不算一款耗时耗力的鸡尾酒,shake从开始到结束最多花去一分钟,最后从杯中缓缓倒入酒杯的是湛蓝如深海的美丽酒液。 -- 第59页 缀满杯口的雪白盐霜是近似于冰的颜色,点缀上一片薄薄的金黄柠檬,与眼前的沙滩、阳光、以及一望无际的大海景象巧妙地融合为一体。 “好漂亮。”杯子被移到面前,赞叹之余,女孩眼中还充满好奇,“这是长岛冰茶吗?” 入口清凉,泛着微微的柠檬酸甜。 “这不是长岛冰茶,”弗朗茨清洗着杯子为她解释,“长岛冰茶不适合你这样的乖孩子。它是蓝色的玛格丽特,很像是窗外的这片大海,你觉得呢?” 女孩没有立即回答,微红着脸摇摇头,然后才看着他的眼睛小声说,“我觉得它更像是你的眼睛。” 他的眼睛比天空和大海都要浪漫深邃。 外头金灿灿的日光明媚到刚好,这双浪漫深邃的碧蓝眼睛像是半透明的宝石,对着她轻轻眨了一下,“那我的眼睛现在属于你了,你喜欢它吗?” 女孩紧张连脖子根都红透了,攥住酒杯细细的杯脚羞涩地点了点头,鼓起勇气询问他,“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眼前态度友好的调酒师擦拭着洗干净的杯子,眼中笑意淡去了几分,言简意赅地对她道出了一个NO。 你一开口就不像她了,他这样说道。 * 六点钟,纽约的天已经黑遍了。帝国大厦的泛光灯今晚亮起金色白色黑色三种颜色的灯。它每天晚上亮起来的灯光搭配都不一样,据说代表着世界各地的各种纪念日。 白蓁蓁还没离开医院。 江其叶的伤势在一天天转好,她在医院待的时间反而一天天变长。 以前大概是黄昏时间就回家,后来天气转凉,白昼越变越短,纽约的太阳四点多就开始下山了,而她每回都是拖到八点乃至九点才磨磨蹭蹭地离开,第二天又总是很早就过来。 每天过来的状态都很正常,有话题就能叭叭叭一整天,没话题就自己创造话题,反正有她在的地方永远不会冷场。 江其叶的性格很安静,但不意味着他喜欢安静。一个人住院本来就挺孤单的,有人花更多的时间陪他,他求之不得,所以压根没发现什么端倪。 直到今天晚上。 帝国大厦亮起的灯是黑金白,纽约夜晚的灯海也泛着一大片金灿灿的白,但是她站在窗前眺望的时候,别在头发上的发卡却折射出了一抹极微弱的红色暗光。 正好被抬头的江其叶捕捉到。 他起先以为是错觉,可当白蓁蓁转头对他说话的时候,他明显看到那红光又闪了一次。 这里是十四层,街道上的红绿灯和车辆尾灯都不可能照到这里来。 白蓁蓁问的问题是,“你晚上要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而江其叶想着那抹红光,下意识的回答是,“发夹可以借我看一下吗?” 白蓁蓁顶着一脸困惑的神情,“你喜欢我的发夹?” “……不是。”江其叶面不改色地扯起了谎,“我表妹的发夹丢了,我想给她买个新的,所以拍张照给她看喜不喜欢这个款式的。” “哦,行。那你先拍着吧。”她拆了发夹递给他,继续问,“我去给你买晚餐,你吃什么?” “白粥就行。” “好的。” 她提着她的小包出了病房,包里装着现金,所以她没有带上手机。 门一关上,江其叶就检查起了她的发夹。发夹很小巧,是蝴蝶结的款式,中间镶着一颗四四方方的绀红宝石,宝石的颜色红到发黑。 灯光之下几乎看不出它有什么异样,但是如果把灯关上,在四周陷入一片黑暗的时候,宝石中央一闪一闪的微弱红光就清晰可见了。 那颗宝石被扣的很紧,江其叶拆不出来,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只能猜测,市面上某些微型的定位器就是会不定时地闪烁红光。 白蓁蓁不是每天都会带着这个发夹过来,她的身上时常会有小饰品。有的时候是发夹,有的时候是发箍,发带也有,项链耳环什么的就更多了。 她不可能知道发夹里有定位器,不然不可能这么轻而易举地就把发夹交给他。 一个不算美好的猜测诞生在江其叶心里,他凝视着手里秀气小巧的蝴蝶结,琥珀色的眼眸微微加深了几分。 ——如果我是个耐心且善于观察的人,想要掌握一个人的日常行踪,但我又不想让她发现,我会做什么呢? ——在城市地图里圈出她家的位置,查明她的工作地点,通勤时间的长短以及偏爱的交通工具,以此来确定她的工作习惯。 以她的人际关系为蓝本,判断她是否喜爱外出,外出的时间长短,经常携同外出的同伴是谁以及同伴的家庭住址远近,以此来确定她的生活习惯,最后推测出她日常生活中的所有行踪。 ——如果我的工作十分忙碌,不擅等待或者不愿等待,想要用最快的速度彻底掌握一个人的日常行踪,但我又不想让她发现,那我会做什么呢? ——找一样她从不离身的东西安装定位器。 ——如果我找不到她从不离身的东西,那我就在她周围的每样东西都安装好定位器。 在他变换前提挖空心思设想的同时,白蓁蓁的手机打进来一个电话,屏幕上浮现的名字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误会——短期饭票。 江其叶犹豫再三,最后还是伸手接了起来,还未说话,对面的那位先开了口,声线沉稳磁性,“我在医院门口,五分钟之内下来。” -- 第60页 江其叶不慌不忙,彬彬有礼地反问道,“定位器是你安装的吗?” “……” “……” 双方两相沉默了许久,对面那位才用笃定的语气,用清晰标准的中文很不高兴地发问,“你是江其叶?” “是的,”江其叶微笑起来,“我们应该不算初次见面。” 第37章 橡树叶与铁十字02 圣诞节前夕,我被我的前女友甩了。 我的前女友叫做埃丽莎……不对,艾妮莎?不对,特蕾莎吧大概。 我们只交往了半个月不到,她开始埋怨我记性不好,经常叫错她的名字,怪我不够细心,连她生病都发现不到。 “我觉得你不爱我。” “你对我的在意甚至比不上你在大雪天里捡到的小鸟。你宁愿花去三个月的时间照顾一只受伤的鸟,都不愿意花去三个小时来照顾一下你生病的女朋友。” 她的指责毫无根据。 如果我真的记性不好细心不够,我就不可能学习情报。我也不是没发现她生病,只是每当我发现的时候她的病早就好全了。 一个大脑健全四肢健康的人类,怎么能跟大雪天里冻伤的小鸟相提并论? 那是我们第一次争吵,情侣之间争吵是很正常的事。我想如果我愿意的话,我应该能在三秒之内找出理由挽回她,可问题是我不愿意。 不愿意哄她,不愿意挽留她,我可能真的不爱她。不爱她宁静乖巧,不爱她低眉顺眼,更不爱她欲拒还迎。 然而在半个月以前,我就是看中了这些才试着追求她的;半个月以后她依旧没变,而我却索然无味了,看着她从赌气到泄气再到满腹怨气,最后离开了我。 过度沉迷养鸟,交往半个月就被女人甩掉的消息不知道被谁传出去了,圣诞假期一结束,我再次回到学校,遭到了整个寝室毫不留情的取笑,弗朗茨也在其列。 我们是不同的年级,本不应该住进同一个寝室,他的年级已经开始接纳外国学生了,被分到和亚洲男孩住一块儿的他觉得亚洲男孩们实在太不好玩了,就主动搬了过来。 说起来,我跟特蕾莎的相遇跟他还能扯上点关系,特蕾莎是他女朋友的闺蜜。 ……闺蜜?等等。 “是你把我被甩的事情说出去的?听说你还狠毒地诅咒我跟鸟过一辈子?” 当时的弗朗茨刚把盘子里的土豆切掉一半,抬起脸看我的时候,我居然在他的漂亮的蓝眼珠里看到了一丝真挚的抱歉,“bro,相信我,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被甩的那个人是你。狠毒的诅咒出自我的女友,我替你反驳了,我告诉她每个男性从生下来那一刻就注定了会跟鸟过一辈子的。” 如果他能把开车的心思分出一点,放在他抹布一样烂的课业成绩单上,我真的可以心甘情愿地承认他是个稀世罕见的天才。 或许是心里那点稀薄的良心作祟,弗朗茨跟他的女朋友很快也闹掰了,他告诉我,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物,他爱护他的手足胜过衣物,一定会对我不离不弃。 “我爱你,沃尔纳,就像父亲一样。抱一个吧儿子!” 他紧紧地拥抱了我。 在他身后,我看到寝室的门被克里斯蒂安凶猛地踹开(他每天都这么暴躁),他和寝室的其他人当时就止步在门口,凝固在脸上的表情惊恐万分,多年后我仍然记忆犹新。 同性恋要坐牢的! 这句话围绕了我整整一个学期。 弗朗茨没有受到半点影响,因为在那个学期里,发誓对手足不离不弃一辈子的他,无缝切换了无数件衣物。从款式到花色各不相同,每一次都闹得人尽皆知。 小丑竟是我自己。 他其实塞过很多女孩儿来我身边,游刃有余的样子就像个兢兢业业的皮条客。 女孩们的性格外貌都很出众,要想收获她们的喜爱和邀请,我只需要付出一杯酒的代价——毕竟我继承了我父母所有的优点,不论是外貌还是性格。 我不喜欢她们,她们千篇一律,脑袋空空,穿着光鲜亮丽的裙子,目光里却没有灵气,我甚至都没办法很好地记住她们的长相。 当时的弗朗茨为了搞清楚我真实的性取向,不知道从哪儿带来了一个清秀白净的卷发男孩。男孩睫毛很长,眼神清澈干净,眼尾微微下垂着,一来就不声不响地盯着克里斯蒂安瞧。 克里斯蒂安比他要高出一大截,侧着脸百无聊赖地抽烟,眉眼在冉冉升起的烟雾里依旧透着刀裁般的锋利,男孩瞧着瞧着,就瞧出了一段了不得的孽缘。 弗朗茨可真个罪大恶极的人,他迟早会遭报应的。 我说对了,他后来真的遭报应了,被姑娘踹萎了,一个星期没站起来,听说罪魁祸首是个瘦瘦小小的亚裔。 他画了一堆肖像图满世界找她,他说他必须要教教她成年人的世界有多冷酷。画像分到我这儿刚好没了,我没有及时目睹到那个亚裔长的什么模样。没关系,反正我对她没有兴趣,我当时满脑子想的是另一个亚裔。 她长的像白瓷娃娃一样。在那之前,我见过最好看的白瓷娃娃是在某个小女孩的怀里,但那毕竟是死的,比不上活的好看。她的年龄在我看来最多只有十三岁,睁开眼睛的时候朦朦胧胧,泛着水雾的纯黑瞳仁有种奇妙的魔力。 -- 第61页 几天后,在一张相片那儿,我第一时间就认出了那双眼睛,那令我一见钟情的眼睛,就属于那位踹萎了弗朗茨命根子的亚裔。 这下我越发觉得她的长相顺眼了,可她看起来实在太小。我不是□□,也不希望她把我当成□□,所以当时在车上,我没敢问她的名字。 如果我们能再次相遇就好了,我如此真挚地期盼着。 我所期盼的相遇,是她长大一些,我们以成年的姿态偶遇,而不是指三个月以后,在烈日当空的十字路口,三个月了,她半公分也没长高,还不小心遗忘了我。 命运可真狡猾,馈赠的东西看似达到了你的预期,但又够不到你的最佳预期。 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她是来留学的,就寄住在弗朗茨的家里。 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我,委屈,不甘,担忧,一时间全部涌上了心头,为了维系住我高贵冷艳的第一印象,我当然没可能像个孀居的寡妇一样埋怨她没心没肺。我默默吞下了我的委屈,开始操心起了她的未来。 以我对弗朗茨不要脸程度的了解,他如果真的怀着有某种不可告人的想法,只需要花去一个晚上,就可以让她切身体会到成年人的世界有多冷酷。 所以我嘱咐她,“如果有一天,房东太太的儿子像个变态似的对你动手动脚,我建议你直接报警,报我的名字就可以。” 她似懂非懂地看着我,那一刻我又想起了四年前在橡树底下死去的苏雀,它待在我身边的时候,也总喜欢这样瞧我。 这么瞧着瞧着,我也瞧出了一桩了不得的孽缘。 我的操心是多余的,她十五岁了,该有的警惕一点没少。弗朗茨没有成功教会她感受成年世界的冷酷,反而诡异地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他萎的明明是下半身,可是脑子看起来也出了问题。 “她好可爱。”他笑的傻里傻气的,“我得想办法跟她约会!” “你清醒一点。”我酸溜溜地说,“未成年有保护法的。” “她十五岁了,总会成年的。”弗朗茨毫不气馁,“在这之前我只需要静静等待。” 我没有告诉他,我也抱着这样的想法,因为我不相信我们会对同一个女孩子产生兴趣。我很了解他,他太容易喜新厌旧了,对新认识的女孩只有三分钟热度,交往三个月就没了新鲜感。对他来说,女人确实是可以随时更替的衣物,丢掉以后就再也不穿。 这样的人会花三年去等一个女孩成年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1936年,我会被派遣到远东收集情报。这件事在我毕业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毕业之后我一直在为此做准备。 当时的中国和日本正在开战,上级要我在这两个国家里挑一个,我毫不犹豫地挑选了中国,和国防军们一块出发。中文很难,国内的局势非常糟糕,聪明人都会选择日本,因为日本的野心昭然若揭,无疑是我们最佳的合作伙伴。 但我压根就没考虑到这些,我去中国只是为了白蓁蓁,嗯对,我就是这么没脑子。 我的中文也是白蓁蓁教的。她教学的方式很荒唐,她让我读中文版的《格林童话》,一篇两篇三篇地每天重复讲述。搞笑的是,在我完整复述出一本《格林童话》的同时,我的中文读写能力甩开了别人一大截,耗费的时间却只有短短几月。 在那个干净美好的童话世界里,有古老的城堡、有红屋顶的小房,高高在上的神明也会为她的子民降下垂怜。 我如果想在那里为她建造一个王国,就必须屹立在战争,鲜血,死亡之上。 这对我来说一点都不困难,我本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没什么耐心,不擅长等待,但有一个特别美好的优点——为了守住某些东西,我可以点燃一切。 我靠近我的挚爱,我追求我的向往,我沸腾的心血滚烫不止。我希望我的挚爱一尘不染,我希望我的向往童话般纯粹旖旎。可当她开口问我,你会不会背着我做坏事的时候,我又觉得她早早就看透了一切。 第38章 亿点点 他们确实不是第一次见面,算上公寓楼底的匆匆一撇,他们现在应该是第三次见面。 第二次见面是在Goldman Sachs的总部大楼,在进行第九次面试的时候,江其叶推门进去,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他。 当时他戴着一副细边金框的眼镜,面前是一杯咖啡。在所有面试官都身着正装的情况下,只有他一个人,随性至极地穿了件黑色衬衫,修长的手指还把玩着一支钢笔。整个面试过程中他未置一词,审视的目光却从未离开过江其叶。 他对他的所有表现都不满意。江其叶把这种奇怪的不满归集为白人社会惯有的种族歧视——上学的时候偶尔也会遇到。 后来才隐约意识到,它的来源是白蓁蓁。 今天他没有戴那副眼镜。 摘掉眼镜并不使他显得更加平易近人,反而更让人觉得他傲慢清高难以相处,望过来的碧色深眸里结满了冰,压迫感十足,他没有搭话的意思,江其叶先开口询问,“我应该向你自我介绍吗?” “不需要。”沃尔纳语气冷漠,“我们没有相识的必要。” “您是对的。”江其叶道。 他不礼貌,他自然也无需谦卑,“毕竟一见到您我就会回想起我一入职就遭到了职场霸凌的特殊对待。那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一度让我非常生气。” -- 第62页 “原来你能意识到。”沃尔纳的眼底浮现出一丝欣赏,“你的上司同我说,你是个没脾气的软柿子,任何刁难任何苛刻都能一声不吭地吞下去。我没相信,还跟他赌了四百美元——为了我的四百美元不打水漂,能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意识到的吗?” “从一开始。”江其叶没有隐瞒,“所有和我一同入职的员工里,只有我一个人遭遇了第九轮的单独面试。” 沃尔纳闷笑一声,“你当时可以选择离开的。只要你离开了,就不会遭遇到后面的刻意排挤。” 江其叶淡笑:“如果我离开了,不出意外,我将会被纽约整个金融行业拒之门外。” “那可不一定,只要你做出了更好的选择,得到的回报自然也更高。” 更好的选择就是把白蓁蓁完完整整地送回他身旁。 江其叶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原因。 找到了这位先生当时处处看不惯他的原因——他们不是一类人。 “我很难赞同你的看法。白蓁蓁她是个人,不是能用于交换的等价筹码。” “你觉得无法交换仅仅是因为你所拥有的东西全捧出来也无法与她匹配。”沃尔纳的声音平静无波,笃定且不容置喙,“我不一样,我所拥有的是成百上千,没有人会拒绝,也包括她自己。” “你指的是那些装满了定位仪器的钻石水晶?”江其叶皱皱眉,“将她看作物件,不许她离开你的视线,像豢养一只没有自我意识的宠物一样豢养着她,你真的相信她愿意过这种日子?” “如果你真的相信,你一定不会上来找我,你担心我把定位器的事情透露给她。她一旦发现,后果就是你控制不了的,她不可能心甘情愿过这种日子,你只是在骗你自己。” 被人一语道破隐秘心思的感觉并不好,但沃尔纳能控制好他的表情,叫人一点也察觉不出他的情绪变化。他所表现出来的状态,也仅仅是微皱了下眉,“你不了解我跟她的过去,没有资格评头论足。我从前也是这么对她的,没见过她不乐意。” “我不认识从前的她。” 江其叶显得不卑不亢,“我只在乎我眼前的她。你们让她一个人出现在夜晚的纽约大道;你们跟她在医院门口吵架;她明明不想跟你你们回去你们非要逼着她回去;甚至于在每天出门的时间加在一起不到四个小时的情况下还要在她身上装个定位器。” “你不觉得这种方式过于干涉人身自由了吗?她待在医院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就是因为她不想每时每刻都待在你的身边。” 白蓁蓁的话总是很多,多到藏不住的程度,做不到自我消化,所以时常削着苹果扒着香蕉就跟他叭叭叭起了一大堆话,几乎是把他当成了情绪垃圾桶,想到什么就往里头倒什么。 她说她不想回去的原因是因为沃尔纳。沃尔纳希望她每天陪着他,不管是睡着还是醒着。 醒着的时候,她必须跟他待在一块儿。他可能什么都不做,也可能什么都做,他不会强迫她,但就是不允许她一个人待着。 睡着的时候,她会经常做噩梦。没有人同她说话,她周围是茂密参天的松枝树林,脚下是反复缠绕的藤蔓花荆,她走不出去,外人也踏不进来。 半夜惊醒,就会发现更恐怖的一幕——沃尔纳大半夜不睡觉光盯着她看。不管抗议几百次,他就像左耳进右耳出一样一个字都记不住,然后在下一次以同样的姿态把她吓醒。 ——我不知道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给我的感觉既熟悉又陌生。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只是弗朗茨一走他就变成了这样——弗朗茨就是那个把你撞进医院的混账。 沃尔纳直勾勾地盯着他,紧抿的唇线扯出一抹嘲弄的弧度,“你的伤一定是快好了,能有这般闲情逸致管起别人家的闲事。” 他站起身来,踱步至床前,伸出修长的五指紧紧扼住了江其叶的脖子,深碧色的眼眸朝他逼近。 像是在直面一处幽深冰冷的湖底——江其叶毫不怀疑自己可能会当场窒息。 随着力道逐渐收紧,这张彬彬有礼却十分碍眼的东方面孔正如沃尔纳所想的那般陷入濒死的窒息,目光溃散,瞳孔张大,绯红色涨满了白净的脸蛋——他太熟悉这副模样了,人们死去的模样总是千篇一律毫无意趣。 他在最后一刻恩赐般地松开了手,掏出一张叠的整齐的深蓝手帕,细细擦拭着每一根手指。 江其叶不停咳嗽着,沃尔纳打量他的眼神轻蔑地像在打量一只无足轻重的蚂蚁,“如果这个教训不能让你改掉多管闲事的坏毛病,下次我会考虑直接宰了你。” * 大晚上的,中餐店里的人还不少,买粥花去了一个小时。 病房里一切如常,看似毫无变化,但白蓁蓁还是从椅子挪动的方位判断出了有人来过的痕迹,随口问了一句,“有人来看你了吗?” “嗯,我的……朋友来过。”江其叶微微一笑。 “那么早就回去了吗?” “只是路过时的顺便探望,他们忙着回去休息。” “噢。”她将餐桌立起来,给江其叶递了勺子,眼尖地发现他的脖子好像有些红,好奇地把手伸了过去,“你这是……” “病号服的领口有点勒。”江其叶掩了掩领口,不着痕迹地将她的手挡了回去。 -- 第63页 ——是吗?可是白天的时候怎么没发现? 江其叶出声扯开话题,打断了她的回忆,“你的发夹被我弄坏了,改天赔给你好吗?” 白蓁蓁果然被吸引走了注意力,“不用,我还有很多个。” 她没有发现他一瞬间变化的情绪,他想说些什么,刚起了个头就被闯入一阵手机铃声打断,是白蓁蓁的电话。 微凝的视线投向手机,屏幕上跳动的依旧是那个名字,短期饭票。 等白蓁蓁接完电话再次回来时,已经是一脸抱歉加沮丧了,“我该回去了。我真不想回去。” “你刚才想跟我说什么?”她隐约记得,和铃声一块儿响起的,还有江其叶叫她的名字。 江其叶紧了紧勺子,抬头看着她,琥珀色的眼眸盛满了复杂的光,停顿了半晌才继续下去,但只说了一句话,“不想待在纽约,就尽早回家,一定要记得自己买机票离开。” 他不是没想过告诉白蓁蓁全部,可是很快他就意识到,以白蓁蓁那样的性子,要是知道了全部,反抗一定来的极端又猛烈,而那个人同样极端,谁也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 漆黑色的阿斯顿马丁掩在阑珊夜色里看不清晰。白蓁蓁出了医院,在门口张望,一眼看过去只粗略意识到大概轮廓,直到喇叭声响起才确定了方位。 驾驶位上有星星点点的明灭火光,上车后却闻不到车厢里有半点烟味。沃尔纳开了窗子,未燃尽的烟头正中垃圾桶的位置。 这一幕是不是有那么点眼熟?白蓁蓁眨巴了一下眼,上辈子见到的时候……极度难堪的记忆浮现眼前,她的脸色也跟着逐渐难堪了起来,迅速晃了晃脑子,果然听见了一阵水声。 “你晚上要吃什么?”沃尔纳似乎并未察觉到她的异样。 “我不饿,我什么都不吃。” 话音刚落,不争气的肚子就发出一声悠扬的鸣叫背叛了她。 “……”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饿。”她依旧嘴硬,伴随着咕咕叫得比鸽子还欢的肚子,“但真的只有亿点,吃亿点点米饭就足够了!” 第39章 回国 美国的秋天短的就跟闹着玩儿似的,十一月中旬的温度直线下降,某些州已经开始下起初雪了。天气变冷,就不能穿漂亮的小裙子,不能穿漂亮的小裙子,白蓁蓁宁愿不出门。 江其叶的伤基本痊愈,出院不到一个星期,就往公司递交了辞呈信,用的理由是回国发展。他的态度十分诚恳,上司并未起疑,虚情假意地挽留了一番,批准离职的公章印的比合同都快。 他回国的那天,白蓁蓁去机场送的他,当时看着他过了安检才离开的,之后因为降温问题就没怎么出过门了。偶然有那么一两次,是拖着沃尔纳去吃火锅的。 没有火锅的冬天怎么能算是冬天呢,白蓁蓁特地挑的几家火锅店是上过纽约时报的,味道在她这个中国人看来可能没有国内那么正宗,但在国外能做到大受欢迎的程度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不错这个概念仅是对她而言。 沃尔纳那时候一进店就对人头攒动、白烟袅袅、人声不绝于耳的热闹环境表现出了强烈的不适应。 玉叶金柯的公子哥完全没法接受坐在人来人往的大堂,伴随着熙熙攘攘的吵闹声用完他的晚餐。他的晚餐应该配有昂贵的乐器,流水一样美妙的音乐和娇艳欲滴的鲜花,莹莹生辉的烛光。 昂贵的乐器?有——上个世纪的二胡能卖到上百万; 美妙的音乐?有——液晶电视里老少皆宜的京剧外国人领会不来;娇艳欲滴的鲜花?有——刚涮的新鲜花菜沾点酱汁不比玫瑰好看? 莹莹生辉的烛光?有——蜡烛一美元能有一大把呢! 第一次去火锅店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包下了一整间可供十二个人用餐的包厢,负责上菜的服务员笑的很是勉强,白蓁蓁吃得也很是勉强,因为沃尔纳连毛肚都不会烫;第二次沃尔纳学会了,带上了他的保镖,美名其曰年底了,正好搞个团建。可当那些西装革履腰带配枪的黑恶势力浩浩荡荡站成两排出现在火锅店的时候,全场都陷入了静默,店主差点没吓到报警;第三次,也就是昨晚,白蓁蓁学废了,自己买了一大堆食材在家里准备,但是由于考虑不周,买的不是鸳鸯锅,红通通一锅煮出来,兴冲冲端出来对上沃尔纳近乎定格的表情时她才恍然想起,沃尔纳他好像不能吃辣。 昨晚他被辣到眼泪都出来了,眼眸是雾蒙蒙的深绿,白皙的眼尾也泛出鲜艳的红,真真是赏心悦目,最后还无师自通地自己学会了烫毛肚——隔天就被送进了医院。 白蓁蓁这才知道他的胃受不了太大刺激,不局限于火锅,像以往她半夜心血来潮拉着他上街撸的那些串,纽约街头随处可见的各国小吃,绝大部分都是沃尔纳不能碰的。 他从来没跟她说过这些。 拒绝别人的时候斩钉截铁,半点情面都不留,面对她的时候,该拒绝的不拒绝,不该阻挠的偏加阻挠,宁愿一天到晚关着她,也不送她回家。 “下次吃不了就直说。”白蓁蓁扒了一个橘子,一瓣喂给他一瓣喂给自己,“我又不是受不了一个人吃火锅。你那么讨厌消毒水,住院不是更难受。” “我只是讨厌江其叶病房里的消毒水味。” -- 第64页 消毒水固然难闻,但沃尔纳的医学学位也不是白修的——说到底只是因人而异。 “我也不喜欢你说一个人去做点什么,这会让我意识到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 他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白蓁蓁是他每当夜幕降临,目睹月亮升起时就会想起的人,是他直到死亡,连自己的姓名都遗忘躯体都风化却始终记得要寻找的人。过往的记忆越是趋于完整,他便越是惊讶于自己留恋过的无数张面孔都曾有过她的痕迹。像是干燥的沙漠思念大雨,贫瘠的荒原渴求鲜花,海浪用无数次亲吻靠近礁石,她是难以企及的孤岛,而他是海上寻不到安全感的旅人,她在心尖最遥远的地方伫立,哪怕只有声音也能令他心甘情愿地沉溺入海底。 ——不同的经历、不同的出身、不同的成长环境会造就不同的性格,以至于最后成为完全不同的人。他和那位是不一样的人,他不可能不计回报地对她好。 自己说过的话自己都历历在目,可沃尔纳现在觉得自己脸疼的很。他从来没产生过稀里糊涂为某人孤注一掷的想法,可现在他意识到,他真的可以不计回报地对白蓁蓁好,只要她能留在他身边。 感情里真正的主动权不在他这里,也不在弗朗茨那里,是在白蓁蓁手上,她留在原地什么都不做,轻轻喊一声他就能主动为她踏上无数征程。 只要一喜欢上什么人就会想着把全部的精力和心思都放在对方身上,对对方深信不疑的这种人,我们统称为恋爱脑。 ——是沃尔纳本人了没错了。 - 江其叶的电话在圣诞节前夕到来。 圣诞节,很巧妙的时机,是外国人的新年,沃尔纳要回本家了。他的本家自然是在德国,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都得回去,毕竟他的父亲还健在,长辈也有无数,整个家族还轮不到他做主,而且他不能带白蓁蓁回去,起码现在不能,她连他女友都不算。 弗朗茨就更不用说了,飞行员从来没有节假日的概念,他早就被他的公司抓回去补飞行时长了,连家都不能回。此刻说不定正待在玻利维亚或是委内瑞拉,因为上次打电话的时候他说自从他在降落前不怕死地朝巴西空管组高喊了一声德国队万岁以后,巴西空管组点名不准他负责巴西的航班,但是他又必须待在南美洲直到圣诞节以后。 沃尔纳是想带她回德国的,因为圣诞节的假期挺长的,街上很多店铺都是歇业状态,她一个人待在美国一定很无聊。其实他操心过度了,白蓁蓁压根没打算在纽约待到圣诞节以后。出一趟国从七月份出到十二月份,整整半年,她的父母心再大也要催她回家了——而这些,不能告诉沃尔纳。 沃尔纳回国的那天,也是白蓁蓁去送的,他是私人飞机,不需要过安检,准备上□□的时候,碧绿色的眼睛对上她的,目不转睛地看着,很认真地问了一句,“你会不会走?” “我能走去哪儿?”白蓁蓁无谓地耸了耸肩。 是啊,她能走去哪儿?她又不会开车,又没有护照,除非凭空长出翅膀,否则怎么能飞越过这一整片太平洋。 沃尔纳觉察不出心头那点端倪的源头,不放心地又嘱咐了一些话才登上飞机。 关上舱门,他隔着圆形的飞机舷窗静静目送着她上车,隔着两端看不见的空气,他看见她突然回了一下头,机场汹涌的风卷起漆黑色的长发,仿佛是缠住岁月的网终于破开,震颤心神的残响回荡在这场伪造的平静浪漫之下。 她朝他说了一句什么,看那口形,像是再见——那一瞬间,有什么东西在他心口,稍纵即逝地溜走。 飞机上升,轿车远离,本就不近的距离被撕扯地越来越远,停留在原地的风声始终沉默不语。 沃尔纳离开的第三天,白蓁蓁才准备启程。 他给她买的所有东西,她一样也没带走,也包括那条精致漂亮的手链。手链上没有定位器,这是唯一一样没有定位器的礼物,当时买下送她的时候沃尔纳没有考虑过这一点,他仅仅只是想送她一轮月亮。 其实她挺喜欢这个月亮的,只是现在要走了,带走它就显得藕断丝连了,最后白蓁蓁只穿了一套自己买的衣服和鞋子离开。 打车到机场,正好看见了江其叶,他刚从上一趟飞机下来,已经替她先取好了票,在候机室里等着她。 白蓁蓁迎了上去,“之前就跟你说过把证件寄过来就行了,特地跑一趟纽约多麻烦。” “担心你出意外,要是再被抢了可怎么办。”江其叶把她的票和护照守的好好的。 白蓁蓁:“不可能,我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栽倒两次。” 证件一样,人也一样。 早在一个多月之前,江其叶还没出院那会儿,白蓁蓁就接到了中国驻德大使馆的那个小姐姐打来的电话,她告诉她旅行证已经办好,她可以回国了,但空白的旅行证不能去往第三国,也就是说她在德国办的证件,只能在德国坐飞机回家。她又没法回德国,这条路肯定是行不通了,然后她想到了弗朗茨抽屉里的证件袋,那里面装着她的护照。 然而,护照这东西,一旦挂失就意味着你哪怕找回来了也不能用,得用旧证去补办新证才可以用,她还是只能去补办新护照,补办新护照就必须回国,外国没地儿办。 -- 第65页 她希望江其叶帮她,江其叶本来就打算回国,他知道只要他在纽约,白蓁蓁就得负责。 她觉得是她自作自受,把他这个外人拖进来,就得负责全须全尾地把人保住。不然以沃尔纳那个动不动掐人的坏习惯和弗朗茨那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纨绔风气,江其叶一颗水灵灵的小白菜迟早给人玩死。 所以她把自己的旧证交给江其叶带回国补办新的。补办护照有个规定,要本人现场照片,不过江其叶在旅游公司里有朋友,能直接给她补下来,就连人带票一起给她送来了。 回国的这趟航班,也要跨越一整个太平洋。正儿八经的航空公司并不是沃尔纳那样的周扒皮,规规矩矩地配了两名飞行员轮班。 广播里响起的机长声音不似弗朗茨那般油腔滑调,迎面走来的飞行员也是金发蓝眼的外国小哥。他不会为她这样一个普通乘客停留,更不会笑着同她说一句欢迎来到柏林。 江其叶问她,“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自己身上有定位器的?” “大概是……从医院被带回曼哈顿的第二天吧。” 白蓁蓁靠着窗子回答,眼眸望向漫天的垂云与星海——今晚的幸运儿是她了,可是她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 第40章 今夜 元旦一过,气温骤降,速度快到像是赶在年前冲业绩。今天又降了一次温,突破零下十度大关,物理伤害不大,魔法伤害裂肌砭骨,贯彻全身。 放在平常,白蓁蓁是绝对不愿意在这样的天气里出门自虐拥抱冬天的,但架不住小姐妹钟念在电话里的软磨硬泡,就应了她的话去一家新开的酒吧见面。 酒吧开在静安区附近,旧法租界的位置,四周有许多古朴陈旧的老洋房咖啡馆。 不管是上世纪还是现在,这里都是白人聚集的地方,喧闹嘈杂,网红扎堆。 白蓁蓁连妆都没化,穿了一身肥嘟嘟的棉袄。出门时冷风扑面,她打了个好大的喷嚏,便又折返回去,抱走桌上泡枸杞的保温杯。 出现在酒吧门口时,她远远就看见了钟念红裙招摇望眼欲穿的纤细身影,脚上踩着的恨天高目测最少七厘米——若叫旁人瞧见,绝对想象不到这是一个刚被查出来怀孕的准妈妈。 钟念眯着眼睛确认了三遍才敢肯定,那个穿着臃肿羽绒服,手捧保温杯朝她慢吞吞挪动的不明生物是自家发小。 “你怎么穿成这样就来了?”钟念踩着高跟鞋一脸狐疑地走过来,二话不说扒开了白蓁蓁的羽绒服领子,扒来扒去底下都是那件毫无情趣的棉衣棉裤。她吓得花容失色,“天呐!究竟是哪个狗男人把我的夜店小公举渣到金盆洗手了?” 她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夸张,白蓁蓁从前确实是个混迹于大小夜场的玩咖小美女。上大学的时候,学校后门酒吧一条街,随便进一家报她名字都带折扣的。 现代社会嘛,有钱有颜有资本的美女,哪个不喜欢玩呢?像白蓁蓁这样愿意把微信二维码贡献出来给闺蜜团换零食的都是折翼的天使! 但最近这位天使好像进入了冬眠期,上帝让她沉睡了六个月,醒来没几天她就去了国外浪,大半年没回来。 算起来,跟姐妹们也整整一年没见过面了,再次出现,居然穿了一身臃肿厚实的棉衣棉裤,未施粉黛的脸白里透红,目光在扫过卡座里一众装扮妖娆的美女姐妹时,莫名透出来一股长辈似的慈祥,“你们这群年轻人,怎么就是不爱听劝呢?说了多少遍了,不穿秋裤老了会得风湿的。” 不爱听劝的众姐妹团面色古怪:“……” 她们不约而同地都想起了自己已然逝去或是还未逝去的奶奶。其中一位卷发妹妹难以置信地开了口,“贺丛出轨的事对你打击就这么大吗?” 话音刚落,卡座的气氛就凝固了。出声的卷发妹妹易菲后知后觉地噤了声,被钟念冷冷横过一眼,那眼神分明是在说——茶壶水壶紫砂壶,哪壶不开提哪壶。 贺丛是白蓁蓁的前男友,隔壁法学院的学霸高材生,长的人模狗样,甜言蜜语张口就来,土味情话背的跟法条一样牢,哄的当年初入大学不谙世事的白蓁蓁跟傻子一样。 系花系草金童玉女,一眼望去就是校园里最靓丽的一道风景线。白蓁蓁跟贺丛交往了整整四年,期间吵架的次数十个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人人都觉得他们能顺理成章地从校园走到婚礼殿堂。 离校实习前,同寝室的姐妹们聚在一起,发小钟念还戏谑过白蓁蓁一定是寝室里最早结婚的那一个,结果现在最早结婚的竟是钟念她自己,还是奉子成婚。 至于白蓁蓁和贺丛,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生死两茫茫。 贺丛出轨了,不是热情耗尽,一时被风花雪月迷了眼心血来潮才出的轨。海王打从一开始就是N线操作,一时阴沟翻船被白蓁蓁抓到了。 这还得怪他自己太贪,把心思动到白蓁蓁的某个塑料姐妹花身上了,更恶心的是,这个塑料姐妹花还他妈的回应了。 两个同样不要脸的人滚在同一张宾馆大床上,开完房刚出酒店就被白蓁蓁在街尾碰了个正着。 她没有当场发作,找了机会去查贺丛的手机。 从前她特别天真,总觉得恋人之间再亲密也得留点私人空间给彼此,所以她从来不查自己男票的手机,也不让男票查自己的手机。 -- 第66页 结果——好家伙真是好家伙,没有一个女孩子能活着从自个儿男票的手机里走出来。 渣男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表面上深情专一,背地里花心滥交,睡过的女人约过的炮,四年里加起来过百都绰绰有余了。被发现后还痛哭流涕地握着白蓁蓁的手,扬言她才是唯一真爱,别人都是没有物质的过眼云烟,都不用风吹,走两步路就散了。 听得白蓁蓁就当场吐了。 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几个渣男呢?有的人为了渣男一蹶不振,有的人选择对渣男重拳出击。 分手后的白蓁蓁除了头顶有点绿以外也没啥损失,但就是越想越生气,还咽不下这口气。在某天夜里,她穿着她一尘不染的小白裙,披着她清汤挂面的黑长直,趁着月黑风高烟雨蒙蒙,叫来了一车人,把这位刚下酒局年轻有为的刑辨律师从西装革履揍成了衣衫褴褛,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去。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他们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卡座的死寂和中央舞池的喧嚣形成了强烈对比。白蓁蓁扭开保温杯的盖子,一声不吭地给自己倒了杯热水,葱白的手指纤细娇嫩,美的好像一幅古画,她脸上的表情也如画中人一般淡淡。 上次发现贺丛出轨的时候,她也是摆出这么一幅波澜不惊的表情,把渣男打进了医院。把渣男打进医院的当晚,也没忘记处理那位吃她的喝她的还睡她男人的塑料姐妹花。她把姐妹花关进了自家精神病院三个月,听说出来后的那位妹妹,精神真的有点不对劲了。 白蓁蓁没有错过易菲那张写满忧虑的脸,她这是担心她一个不爽把她往精神病院里塞呢。她慢吞吞地抿了口热水才说话,“我家的精神病院不是谁都能进的,你这样不太般配。” 听她这么说,易菲也松了口气,左右观察了一下氛围,讨好似的开口,“可我总觉得你最近闷闷不乐,好几次叫你都没出来。” 白蓁蓁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太冷了,没心情。你们想去玩就去玩吧,我在这儿待着就好。” 她们这一圈虽说个个家境都挺殷实的,但平常聚在一起,多数要看白蓁蓁的脸色。她的脾气不算温和,从小就待在精神病院里,外表看着挺软挺甜的,实际上真的不太好惹。 棉衣棉裤,枸杞热水,还有那随手扎起凌乱不堪的丸子头,和夜场里性感美艳的小妖精相比,德高望重的白蓁蓁堪比清晨公园里推太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 就这模样也有人眼巴巴地送果盘和鸡尾酒上来,蹦完一圈回来的钟念感慨万千,“美女果然是美女,套个麻袋也能被人看上。” “你慢点。”白蓁蓁撇了撇她的肚子,“已经一个多月了,早就有孕囊了。要是一个不小心,流掉的就是一条命。没喝酒吧?” “没有,你怎么跟老徐他妈一样啰嗦。” 老徐是钟念未婚夫,肚子里孩子的爸爸。 “这不是啰嗦,而是你身为一个妈妈,就应该为你的孩子负责。”白蓁蓁继续唠叨着。 钟念轻啧了一声,伸手掐了掐她满是胶原蛋白的脸,“你最近怎么回事?出趟国跟老了十岁似的,我可比你大呢!” 白蓁蓁别过脑袋,不说话,给她也倒了半杯热水。钟念乖乖喝完后,想起了什么,一脸兴趣地凑过来问,“上次你跟你的小初恋后面怎么样了?” 她跟白蓁蓁从小学的时候就认识,自然也知道江其叶这号人物,白蓁蓁回国那天就是她去接的。 他们在国外发生了什么,白蓁蓁没告诉她,可钟念看的出来,江其叶还是喜欢她,跟少年时候的喜欢一样。 很单纯,谈不上爱,可持续发展的概率很高。而白蓁蓁嘛,面上虽看不出想法,但以钟念对她的了解,没想法基本就等同于不抗拒,不抗拒就等同于有门。 然而白蓁蓁却出乎意料地告诉她,江其叶把她给拒绝了。 钟念大惊,“为什么啊?” “我哪知道为什么,我又不是他。”白蓁蓁有点烦,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江其叶不是个喜欢拒绝的人,但就在白蓁蓁跟他提出交往的时候,对方很果断地回绝了她。用的理由是不合适,他说不论是现在的她,还是现在的他,都不是最适合交往的状态。 她第一次主动向人提出交往却遭到了对方格外坚定的拒绝——看不出来江其叶还挺傲。 白家有门禁,最晚不能超过凌晨十二点回家,所以白蓁蓁很早就向小伙伴们告辞了。魔都的深夜久违地下起了雪,盐粒般大小,夹杂着冷冰冰的雨点自天幕坠下。 她撑着一把随手买来的透明伞回家,听着一同等绿灯的人们偶然提起,这趟猝不及防席卷过全国的寒流从西边传来。 可以是最遥远的西边,也可以是最触手可及的西边。 第41章 笔记 柏林的冬天很少见到太阳,通常不是阴雨连绵就是大雪纷飞,户外温度永远在零下徘徊。 今年好像要比以往冷上一些,各地都在下暴雪。机场运转的航班减少一半,弗朗茨的工作量也减少一大半,从南美洲回到德国的这些日子,他总共就没上过几次飞机。 空闲时间他也不爱回家,父母自他成年以后就分居两地再不管他。于他们而言,抚养继承人的任务早在儿子成年那一天就完成了,剩下的就看他自己有没有能力活到继承家族财产的那一天了。 -- 第67页 他时常待在柏林的粉红小别墅里,这是他所有不动产里最喜欢的一栋房子,用他自己的工资买的,他从来不让女人在这儿过夜。 可是最近小别墅的暖气坏掉了,没修好之前,这里冷的像个冰窖。弗朗茨不想住到别处去,思来想去,摁响了对面沃尔纳的门铃。沃尔纳的别墅外表是纯白的,门前的雪山玫瑰尽数枯萎,被积雪层层覆盖,弗朗茨远远看了看自家门前,他的玫瑰也早已枯萎,门前一样的荒芜,一样的冷清。 世上没有一支玫瑰能挨过凛冬的雪虐风饕,他想念它们在夏日里肆意生长的模样。 外面还下着大雪,确认过身份的下一秒,沃尔纳就放他进来了,他正在吧台里冲咖啡,见他进来后随后一问,“找我有事?” 弗朗茨道:“我家的暖气坏了,能让我住你这儿几天吗?” “可以。”沃尔纳示意了一下二楼,“房间在上边。” 弗朗茨抬头看了一眼,又问,“我能睡白蓁蓁睡过的那间吗?” “不能。”沃尔纳的拒绝不带犹豫。 冲完咖啡端起杯子经过他身边时,弗朗茨从他微抬的下巴和毫无变化的表情里读到了一种无声的骄傲,“那是我睡的。” 一个月以前,他们曾在纽约大吵过一架,因为白蓁蓁跑掉的事情。弗朗茨责怪他毫无本事,连个人都能看丢,沃尔纳嘲讽他光说不做,有吵架的功夫这会儿早把白蓁蓁从中国抓回来了。 在不欢而散的一个月以后,柏林的再次会面显得格外平静,平静到只剩下屋内温暖干燥的空气,冒着热气的咖啡,钟表转动的声音滴答滴答,浓郁醇厚的咖啡香气浮动鼻端。 他们的关系很微妙,情敌不像情敌,朋友不像朋友的,没了白蓁蓁的存在,两个人谁也不爱搭理谁。 沃尔纳每天都待在书房研究他的笔记本,他在破译一段密码。 弗朗茨偶尔也能帮点忙,不过这个忙大都局限在端茶倒水和看雪。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沃尔纳的书架上有许多摆件,最显眼的莫过于那一捧栩栩如生的永生花。 摘取自夏日最鲜艳的两朵红白玫瑰,经过脱水烘干染色三道工序,将本该枯萎的生命关在玻璃罩子里,定格成瞬间的永恒。 这是一捧能熬过无数冬天的玫瑰。 永不凋谢的鲜花最早就诞生在德意志的土地上,上世纪的人们说它意味着亘古不变的爱情。 日耳曼是一个完全不懂得沉溺浪漫的民族,可他们创造出了世界上最浪漫的爱情观念。这听起来很奇妙,就跟格林童话的原产地是德国一样奇妙。 “你还会买这种东西当装饰?”寓意爱情的永生花跟沃尔纳这间无趣的书房实在不搭。 沃尔纳翻过一页笔记,朝他解释,“那不是买的,是白蓁蓁做的,红玫瑰偷得你家的。” 难怪去年夏天一回家弗朗茨就发现了自家的红玫瑰莫名其妙被捋秃了一簇。 不用想都知道白蓁蓁肯定失败过很多次,最后成功的只有这一个。弗朗茨舍不得弄坏它,就把它摆回了原处。 在这捧花身后的不远处,他看见了书架上那一整排不同语言却码得整整齐齐的格林童话译本。 随手抽出来的一本是丹麦语,是六十年代以前的一则版本,这一版较之新一版的翻译存在着些许差别,他们把白雪公主翻译成了白雪天里出生的女孩。 弗朗茨刚翻过几页,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转头对沃尔纳说,“如果你要找一本格林童话来当旧笔记的密钥,除了考虑它的翻译语言以外,是不是还得考虑一下这本书的出版时间?” 骨瓷咖啡杯扣在底座上发出一声清微的脆响,从沃尔纳骤然紧缩了一下的深碧色眼眸,弗朗茨觉得他应该是听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他口中的旧笔记,就是沃尔纳正在研究着的那本漆黑色的陈旧笔记。 里面写满了童话故事的节选,每页底部都有个页码,页码并不规律,第一页就是36,第二页是43,第三页……第四页……依次下去。页码写完了一整本,内容到后面却逐渐减少,有的地方甚至简略到只剩下一个童话故事的标题。 再加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涂鸦,星星小鸟小月亮什么的,一眼看过去,就像是小学生不想写作业,一写就分心,越写越崩溃的样子。 整本笔记最端正最清晰的字迹就是那些页码。收到它的时候,沃尔纳并不知道它意味着什么,因为笔记本没有署名,字迹却莫名眼熟,像是他自己写的。 和旧笔记一起寄过来的还有一张照片和一串钥匙。以前不知道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子是谁,沃尔纳曾经以为是寄错了,还给退回去了,结果退回失败,因为寄信的人已经去世了,而她的后代并不知道这东西的来处。 东西在书房闲置好久,碰上白蓁蓁以后他才慢慢正视起来。这本笔记可能跟他的过去有关,那些杂乱无序的页码,也不一定是单纯的页码,而是一串密码。数字密码的局限性很高,最简单的是采用置换方法,比如1=B,2=A,3=D,4=C等等,这个方法沃尔纳试过,可不论怎么组合都组不出来一句完整的话。难一点的就在于加入密钥,找一本书,或者一道数学题,一个公式,任何能跟数字沾边的东西都可以成为一串密码的密钥,找到密钥就能很容易地破解。 -- 第68页 这本笔记的密钥一定是本童话书,否则童话节选毫无意义。 至于是哪一本……暂时无从得知。 沃尔纳只得一本本地试,他脑子再好也猜不到上辈子的自己读过多少童话书。他试完三种语言,分别按照第一页第三行的第六个字母,第二页第四行的第三个字母……组出来的不论是单词还是句式,都是前言不搭后语,古里古怪的。 他考虑了弗朗茨的建议,觉得他说的有可能是对的。不同年份出版的格林童话,在翻译上也存在着某些细微差别,因为负责翻译的人不一样。真正的密钥应该收录在那一本于1930年前后出版的格林童话。 “还有一点我一直觉得奇怪。”弗朗茨将笔记本翻到后半部分,“这些节选的字迹越往后越潦草,我大概猜测你可能是没有多余的时间将它填完。可既然时间紧迫,为什么还要一页页翻过去多填一个潦草的故事标题?就为了营造出一种小孩子补作业的紧迫感吗?不补完明天上学要挨板子的那种?” 沃尔纳也没有答案。 他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书页泛黄的格林童话,他依稀记得,这还是他从旧货市场里找到的。它真的太旧了,经年累月的磨损让纸页变得很脆,稍稍用点力都会散架,出版时间是一九三四年,翻开书页,映入眼帘的两个字让他感到呼吸微微一窒。 上面是两个蓁字。 那些刻意写上去的标题才代表着真正的密码顺序。以页码作为排列,再联系笔记上的数字组成破译,得到的,就是一串巴黎的旧址。 * 三月,惊蛰已过。 早上起的太晚,错过了爸爸上班的车,白蓁蓁得自己去医院,坐的地铁。其实她已经考过了驾照,车也配好了,但技术不怎么样,坐地铁更显轻便。 将近十点的地铁早就过了高峰期,除了花费时间长一点还真没什么太大缺点。 买好早餐到医院,正好看见一群人浩浩荡荡地从医院出来。大致分成两拨,穿白大褂的那一波自然是他们医院各科室德高望重的主任,走在最前面的是她的父亲,而另一波是西装革履相貌各异的外国人士,手中提着公文包,男女皆有。带头的是一位较为年轻的白人男士,梳着精神饱满的大背头,笔挺的西装面料看起来价值不菲,正态度礼貌地同她父亲握手交谈着些什么。 是个生面孔。 白蓁蓁一边往阶梯上走,一边将目光瞥向那边,心不在焉地回想自家医院什么时候有外籍病人了。 她没注意到身边有人匆匆跑过,来势汹汹,像一阵疾风似的狠狠撞上她的肩。她护着手里的豆浆,没顾得上稳住重心,条件反射地闭上眼朝前扑去了,耳边响起好一顿惊叫。 脸没着地,半空中被人扶住了。再睁开眼,白蓁蓁发现是那个年轻的白人男子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她没什么损失,倒是对方脸上的表情惊魂未定。她感觉到自己端豆浆的那只手有点轻,低头一看,盖子不翼而飞,杯中空空如也,白人男子那一身价格昂贵的深蓝色定制西服已经被泼上了一幅极具艺术喜感的深色山水画,片片雪白的燕麦就是山峰里嶙峋的怪石。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那上面还散发着一丝隐隐约约的热气——这叫什么?这就叫东方欲晓云蒸霞蔚,疑似银河落九天。 白人的助理发出尖叫,西装五万八一件,欧元单位的! 白蓁蓁的父亲脸色一变,迅速上前致歉,这可是医院的投资爸爸。 可投资爸爸却轻手轻脚地放开了他的闺女,换上一副十分诡异的尊敬表情,操着一口异常优美的伦敦腔询问她,“小姐,是否需要为您新买一杯……”他瞥了一眼自己的西服,好像还悄悄嗅了一下,不确定地发问,“这是牛奶吗?” “不,它是豆浆。”白蓁蓁眨巴着眼纠正,双手比出一个五和一个八,“加过燕麦的,要卖五块八一杯,人民币单位的。你若真的有空,就替我去门口再买一杯吧。” 第42章 投资商 伦敦腔真的赔了她一杯豆浆。 卖豆浆的阿姨见他模样长的俊,还多放了几颗红枣。区区五块八的燕麦豆浆摇身一变,逆袭成了六块钱的红枣燕麦豆浆。 事后白蓁蓁从爸爸的口中得知,那群外国人是来医院洽谈合作的投资团队,那个倒霉到被泼了一身豆浆的哥们,是投资方代表。 代表先生嘴上说着不介意,不代表心里真的不介意,成年人的交往永远是口是心非的。豆浆是白蓁蓁泼的,于情于理,她都应该亲自过去道歉。 ——不道歉甲方爸爸心里不爽投资打水漂可咋整。 甲方爸爸住在郊外的养云安缦。 就是那栋整个酒店就二十多个标准套间,其余十几个全是独栋古宅的超奢华酒店。住标准套间一晚得六七千,住古宅一晚就得七八万,甲方爸爸就住在独栋古宅里。 养云安缦是一座将中式古典风格和现代化风格相互融合为一体的酒店,外面有一大片古色古香的香樟树林。 每当风从这里经过,人们就会听见香樟树叶来自千年以前的沙哑低语,就会听见飞檐楼阁上悬挂的风铃摇摇晃晃。 它在岁月尽头日复一日地重复响彻,叮叮作响的清脆铃响那不是铃铛,是哗啦啦的金币在你耳边像瀑布一样布灵布灵洒下。 -- 第69页 试着想象那样的一个人,历尽风霜千里迢迢出差到S市,坐了二十个小时的航班颠簸一整天,下了飞机打个车到酒店。结果下车后猛然发现自己还要提着行李走上二十分钟的路才能躺到酒店舒服松软的床——这个人心里会是什么感受呢? 他估摸着就想着原地躺下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双手交叠彻底安息了。 有辣么多钱干点啥不好非得住在这种滴滴出租都到不了门口,下车后必须亲自走上一千多米才能够着门的酒店?住在这里的人都不觉得这路走起来特别费劲吗? 白蓁蓁对着地图导航,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目睹无数辆看得懂牌子的、看不懂牌子的私家车从她身边呼啸着经过。她走着走着,逐渐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方圆百里,只有她一个人在傻乎乎地靠着两条腿走向酒店。 ……? ……? ……? 为什么? 随风飘落的香樟树叶在她面前舞了一场空前绝美的芬芳雨落。叶落的那一刹那,万籁俱寂,她看见了佛——当场就悟了。 能住这儿的大佬,哪个不是出了私家飞机就有私家豪车一路护送的?谁像她一样幸幸苦苦刷微信步数占据今天朋友圈封面啊? 酒店前台贼漂亮的美女姐姐在白蓁蓁报出名字问起白人在不在的时候就抱歉地对她假笑了一下,“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们酒店不能透露顾客的隐私。” 白蓁蓁也冲她回了一个龇牙的假笑,“打扰了。” 她一听就明白了,那个白人现在是在的,只是不见她罢了。因为如果他不在的话,前台只会告诉她这个人现在不在这里,让她自己同他取得联系。 买豆浆的时候毕恭毕敬,刚过了一天就翻脸不认人了,连见一面都不肯。哼,小肚鸡肠的歪果仁。 将对方的态度转告给爸爸,毫不意外地看见了爸爸脸上浮现遗憾,眉心舒展不开。 医院目前的状况,他一个字也没跟白蓁蓁提,但白蓁蓁成天待在医院,自然能意识到,医院最近的营业状况不佳。 本来最近一年就因为各方原因,各行各业的经济都在走下坡路,年初又赶上了几个合作商解约。他们谈了新的合作商,营业成本一下子就增加了不少。虽不至于穷到发不起工资,但周转上出现困难是避无可避的。 这时新的投资几乎等于雪中送炭。 他们家的医院创立自八十年代,迄今为止有四十多年,愿意投钱的商家当然不止这一家外企。独独更看好他们的原因有三点,一是因为他们出手最大方;二是因为他们刚进入国内市场,没什么根基,谈判主导权在医院这里;三是因为这些外企至少不像国内的一些投资商,一方面想着合作,一方面又想着联姻。 联姻的对象是白蓁蓁。 白家只生了一个女儿就是白蓁蓁。打小就不爱学习,父母偏爱她,同意她不学商科,不学医科,只凭着兴趣走艺体路线。这导致了她现在根本就不会管理自家医院的现象,未来要嫁的人,肯定得是有能力替她管理这家医院的人。 外人想同她联姻,看中的不是她的脸,只是她背后的医院。而不管是她爸还是她妈都舍不得她去联姻。她妈只希望她嫁个体制内的丈夫以后当个安稳的官太太,因为她自己就是高干家庭出来的,她爸则倾向于让她自己找对象。 自由选择的前提是他们家的医院能正常营业。 隔天她又去了酒店。这回学聪明了把车开过去了,不过她的停车技术是真的不太好,停了二十分钟才把车停正。 一下车就听见了侧后方车辆重新发动的引擎声。那是一辆很低调的保时捷,不知道停在后边多久了,目睹了她多少次频繁上下车只为了观察停车距离停车方位的奇怪举动。 白蓁蓁让开了一条道,看着那辆保时捷掠过她,用一个弧度极小的拐弯和一个恰到好处的倒退,轻而易举地停在了她旁边的车位。 靠着停车场微弱的灯光,她观察到保时捷的车牌是黑色的,有个鲜红的使字挂在上面。 这是大使馆的车。 但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大使馆。 她隐约能感受到一道莫名的注视落在身上,源头像是那辆车,可车上的人也挺奇怪,车都停好了也不下来。 坐电梯到前台,当她重新问起资方代表在不在时,又一次遭到了前台转达的委婉拒绝。 白蓁蓁也不气馁,掏出身份证往桌上一放,直接订了间房守株待兔。 一晚六千。 好贵好贵。 刷卡的时候有些难过。她虽然是本市人,但几乎没住过本市的酒店,有家不回住酒店这不闹嘛。 y1s1,这家酒店之所以能成为国内最奢华的顶尖酒店,住宿体验和烹饪水平真的挺不赖的,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除了餐巾纸以外全部东西的价格都是以千为计量单位的。 她在酒店里住了一个星期,每天一吃完饭就等在大厅待客区,望眼欲穿地盯着电梯口一整天。资方代表没等到,倒是把一楼的保洁阿姨认全了。 等到第八天的时候,她照例问了一次前台,得到的答案一如既往。 真的有点烦了。 当时要不是爸爸同她说,来医院视察的时候,对方整个团队看起来兴趣都挺大的。如果没泼豆浆,应该是会有后续可能的。所以她自作主张来这儿等人,不想看见她爸爸为难。 -- 第70页 现在都一个星期了,她所展现出来的诚意早就足够了,对方若是有意向,这时候也差不多该下来见一面了。可他直到现在都是一副避之不理的样子,或许是真的没有投资的意思。 算了,不投就不投。她就不信全上海只有他们这一家外企刚进入市场。 白蓁蓁本来打算吃完午饭,最后睡个午觉就回去的。睡到下午三点,迷迷糊糊被一阵敲门声弄醒。 她揉着眼睛开门,见到一个穿职业装的白人女性。她递过来一张名片,告诉白蓁蓁,霍姆斯先生想见她一面。 霍姆斯先生就是那位她等了整整七天的资方代表。白蓁蓁飞速回房,翻出了压箱底的商业计划书。 女助理领着她到了一处古宅别墅。 今天云层堆积,没出太阳,光线不是很充足,宅子里中式风格的装修和家具线条都不如现代那般简洁明亮。白蓁蓁站在门口往里瞧了一眼,静悄悄的没看见人。 女助理说,“boss就在里面。” 白蓁蓁朝里迈了一步,女助理在身后正要把门关上,被她及时把住了,她眼巴巴地问,“能不能不关门?” 她这是第一次跟投资人谈判,本来就很紧张了,别墅里要是孤男寡女,关上门谁也不能保证出什么事。 女助理冲她善意地笑了,一根手指一根手指慢慢地掰开了她紧握着门的手,最后啪嗒一声牢牢关上了门,彻底隔绝了屋外所有光亮。 这是密码门,一关上就自动落锁的那种,没密码打不开。 白蓁蓁欲哭无泪地转身,一楼客厅都没有人,二楼倒是有灯光亮着。 她攥紧了手里的商业计划书,大有把那几页纸当成救命稻草看待的意思,小心翼翼地步上了阶梯。 二楼的窗户多,光线会更亮一些,但依旧寂静无声。走廊里回响着高跟鞋细细的鞋跟叩击釉面瓷砖发出的清脆响声,有光源的房间只有一个,看样子是间主卧。 她还未走到,门刚巧就开了,出现了一个她分外熟悉却并不想面对的人。她眼中闪烁出微微的讶异,抱着计划书怔在了原地,不想再过去了。 第43章 漂亮的小傻子 她看见了沃尔纳。 刚洗完澡不久,眼里几许将消未消的懒意,浴袍阴影之下有块状的腹肌若隐若现,目测应该是八……打住,现在是想这个的时候吗白蓁蓁默念了两句四大皆空,抬头看见沃尔纳正朝她走来,不自觉后撤了两步,动作相当认真。 沃尔纳提醒一句,“你身后是楼梯,当心掉下去。” 她下意识转头看,楼梯离这儿最少也有十步的距离。 “我骗你的。” 走到她面前的沃尔纳补上了后半句,清爽的水汽正从他身上传递而来,他凝视着她的双眼,弯了弯眸,“你一点也没变,漂亮的小傻子。” 白蓁蓁感到自己身子一轻,人已经被他横抱在了怀里。 并不觉得罗曼蒂克,她浑身僵硬,脑补了无数种即将遭遇到的不详后果。被放到沙发上的那一刻,沃尔纳看她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只农场里的待宰公鸡。 当他伸手触碰到她脚踝的时候,她一阵激灵,反应极大,猛踹了一脚在他心窝,“莫挨老子!” 这下沃尔纳看她的眼神彻底只能用看傻子来形容了。 凶恶的屠夫拿眼神毫无威胁力地警告了她一下,解开高跟鞋的绑带,将她的双脚塞进了一双软绵绵的平底拖鞋里。 手指停留在她细白的脚腕上,拇指轻抚过绑带遗留下的淡淡一抹红印,“没有人要求你今天必须穿高跟鞋来。” 她很爱美,也很娇气,喜欢穿漂漂亮亮的细高跟出门。走的久了,磨到起泡又央着人背求着人抱的,要是不答应,她就生气,一星期都不跟他讲话,也不许别人跟他讲话。 白蓁蓁不服,“高跟鞋会显得我比较专业。” 谈判需要气场,气场都是高跟鞋堆出来的。不过要是早知道今天见的人是沃尔纳,她肯定随便套件睡衣跑到门口,把企划书从门缝底下塞进去,他爱看不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主动送上门来被抓个正着。 她会不会被带回德国? 会不会被关起来? 会不会被酱酱酿酿后又酿酿酱酱就此成为失踪人士? 白蓁蓁越想越愁,越想越垮起个批脸。 感觉每一种悲惨遭遇的可能性都超大。 沃尔纳不是个随便的人,但他随便起来不是人。他不像弗朗茨那样随心所欲毫无底线,他有底线,只是没人知道他的底线在哪。 上辈子的弗朗茨是单纯为了荣耀和信仰才上的战场,他的勋章可以堆成一座小山。沃尔纳不一样,他没有信仰,冷漠自持,勋章于他而言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那几年能轮到他上前线冲锋陷阵的次数其实少之又少,更多时候他都是待在占领区大大小小的情报局里,他最常穿的是盖世太保的制服,可他又从不怨恨鄙夷那些无辜的犹太裔。他从始至终都觉得那位元首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他怎么可能为其献出生命。白蓁蓁是他唯一爱过的人,可他最后没有选择回到他爱的人身边。 她到死都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 衣物窸窸窣窣的声音把她飘到很远的思绪拉了回来,她侧过脑袋,厚重的窗帘只能透进一层薄光,卧室里最亮的地方在那盏水晶灯下,沃尔纳就站在底下,刚扯开身上的浴袍,灯影交错间结实的胸膛清晰可见。 -- 第71页 盯档喵模式控寄不住试图上线。 视线逐渐上移,一块、两块、三块……唯独在今天表现的格外优秀的视力很完美地替它主人捕捉到了八块腹肌和两条向下延伸的V形人鱼线以及……一双不知道看了她多久的祖母绿深邃眼睛。 白蓁蓁的脸蛋迅速窜红,嗷了一声,扯过被子钻进去牢牢捂住了自己,控诉的声音透过被子闷闷传出,“是你先耍流氓的不怪我!” 沃尔纳来扯她的被子,她裹着裹着就把自己裹成了一个茧,扭来扭去的样子活像一条精神抖擞的蛆。他拎起那花卷状的被子整个摆正,从顶端开始,扒粽子似的把被子整个扒拉下去,露出中间乱糟糟的一团乌发和红彤彤的脸蛋。 穿好的衬衫没系扣子,白蓁蓁一眼就发现了他精瘦的腰和形状分明的腹肌,想画圈圈的手蠢蠢欲动。 “你想摸它?” 白蓁蓁红着脸小弧度地点了一下脑袋。他眸色微深,攥起她的手,如她所愿那般主动按了上去。 想摸腹肌有什么大错?她上辈子肯定就是一块腹肌。食色性也,去踏马的四大皆空,她空不了,这辈子都空不了。 停手之即,白蓁蓁的眼神依依不舍。 真不是她愿意停手,是她观察到沃尔纳那表情,第六感告诉她再摸下去她就要被扒了,物理层面上的那种。 没有顺理成章扒走她衣服的沃尔纳看起来似乎有些遗憾,但是没关系,他不是没有克制力的毛头小子,就这么一点时间还是等得起的。 他将她搂进了怀里,梳理好她凌乱的头发,审视过两三秒,又说了一句,“你一点也没变,漂亮的小傻子。” 然后亲了一口在她额头。 ——? 什么意思? 在她不解的注视之下,沃尔纳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抽屉里摆着一个戒指盒大小的丝绒盒子,白蓁蓁的心突然狂跳了起来。 直觉告诉她那一定是给她的,直觉也告诉她,她一定不会想要那件东西。 “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沃尔纳将戒指盒拿起,“尽可能让工匠打造成适合你的无名指尺寸。” 白金镂空,血红宝石,指环之间的缝隙连在一起是一串德语字母,拼起来叫海德里希。 白蓁蓁的心沉了下去。 多年以前她见过这枚戒指,也曾想过将它戴起,当时的沃尔纳却不想看见,最后将它改成了项链。而他现在又说,这是按照她的无名指尺寸来重新打造的? 她抗拒的动作很强烈,但是沃尔纳好像没看见,力气比她要更大一些,十分强硬地将那枚戒指套进了她的无名指上,她的左手手腕被捏红了一整圈。 戒指尺寸很合适,可白蓁蓁就是觉得勒的她过分窒息。 “你全想起来了?”她望着他喃喃发问。 沃尔纳没说话,专心致志地替她戴上戒指,他这是默认了。 “我不要!” 白蓁蓁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跳离了他的怀抱,动作粗暴地扯下戒指丢在地上,银白色的指环在地板上滚了两圈撞到障碍物,叮的一声停在了阴影和光亮的交接处上。 见到这一幕,沃尔纳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冷却下来,蹙起的眉间山雨欲来。白蓁蓁的眼睛逐渐泛起了红,顶着头顶沉沉的视线,带着哭腔坚持重复,“我不要了。” 沃尔纳沉着脸静默片刻,走过去捡起了那枚戒指,放在手心摆弄,声音平静,听不出丝毫怒气,只漫不经心地问,“不喜欢红宝石?那我给你买水晶?买翡翠?买……” “你听不懂吗?”白蓁蓁擦干眼泪,几步上前,像是发怒的小兽,面对敌人表情十足地狰狞却露了一口没长齐的乳牙,揪起他的领子往墙上推,“我是不要你了!我不要你了沃尔纳!” 沃尔纳面无表情地垂眸看向她,眼底像藏着漩涡,沉浮其中的情绪如云似雾,无人瞧得分明。良久,他发出了一声轻笑,说,“这只是一件礼物。” 他随意扯下了她的手,抬高至唇边,吻了一下掌心,又继续道,“它不代表任何意义。若你不喜欢,直接丢掉就好了,你过于敏感了。” 语罢,松开握着戒指的那只手,任由那枚刻着姓氏的戒指再一次无力地滑落,这一次它彻底没入了那片阴影,银白色的戒圈也不再耀眼。 白蓁蓁看的有些愣了。 她有……过于敏感吗? 沃尔纳越过她,走向了那份被遗忘许久的商业企划, “也许我们该来讨论一下投资了。” 在接下来的一整个下午,他没有再做出任何出格的举动,处处都表现地像是一个谈判桌上刻薄冷漠的投机商人。 他总是把玩着一支自动中性笔一摁就发出一声咔哒,听一两声没影响,听多了极其烦躁。整个下午,他来来回回摁了不下数百次,白蓁蓁满脑子都是咔哒咔哒咔哒咔哒,他抛出来的刁难,需求的投资回报,百分之八十的问题她都没回答上来。 最后一个问题是近三年的营业利润平均值,伴随着自动笔咔哒咔哒咔哒不断的声音,白蓁蓁依稀记得刚才好像回答过这个问题,可一转眼就给忘了那数字是多少。 “你家的医院应该不是由你继承吧?”沃尔纳总算放下了他那该死的自动笔,深邃的五官轮廓被落日染上一层暖茫,金色的睫毛同窗外的夕阳一样美丽,“除非你爸爸希望它走向破产。” -- 第72页 “……用不着你操心。” “这份企划书我没法签字,”他把企划书推回她面前,言语冷淡,“看在你的份儿上,我可以接受第二次会面。但是第二次,我希望你们找一个专业的人来谈判。你的能力太不够看了。” 白蓁蓁闷声不吭地合上了企划书,暗自腹诽,谁能接受你这种审讯式谈判。 她准备穿鞋离开,一起身便听见沃尔纳说,“快六点了,你应该饿了,我叫了晚餐来。” “我可以自己去吃。” “我们的关系已经差到这种程度了吗?你连一顿晚餐都不愿意陪我吃?” 别墅太空旷了,落日的光芒一消失,整间房间都透着死寂。灯光下他的影子映在地上,孤独而冷清。 白蓁蓁咕哝着又坐了回去,“就这一次了,最后一次了。” 就这一次,重新把她拖回了深渊。 陷入昏迷之前,她看见他穿过重重灯影来到身边,触摸面颊的手指是温热的,可她却觉得彻骨森冷。他又说了那句话,“你一点也没变,漂亮的小傻子。” 作者有话要说: 漂亮的小傻子被扒啦 第44章 人渣 她的意识一直没有彻底消失,沃尔纳也不允许她的意识彻底陷入昏迷,从始至终都要她处在半梦半醒之间。 眼见银白色的冰冷月光如霜倾泄,深红色的梦境淌出汹涌烈焰,星河碎裂散出一片圣域似的白光。荆棘背后的苍白雪地,夜色下盛开一捧暗红色的凝脂玫瑰。潮湿粘腻的空气充斥在近乎封闭的幽暗空间里,她发出的所有声音都是因为纯粹的疼痛。 …… 第二日醒来,是中午,被褥床单都被换过,身上干爽一片,敞开的窗户能嗅到香樟树的芬芳。 她的衣服在昨晚就被扯烂了,现在身上穿的是一件黑色的男士衬衫,宽宽大大,是谁的自然不用多说。 嗓子疼得很,想起床找杯水喝,可身上也疼得很,不是很想动。白蓁蓁的嘴角往下一撇,左右看了一眼,抓起床头柜上的小花瓶往紧闭的门板上用力砸去,瓷片和鲜花一同落地,门立刻就被打开了。 进来的是沃尔纳,还未开口说一句话,抬头就看见第二个花瓶直朝着他的脸砸来了。他也不躲,任由着那杀伤力不算大的花瓶将他的额角砸出一道小口子,鲜血淌下来,碧色的眼睛对上她透着怒意的眸,未置一词,转身走了。 走了?他怎么就能这么走了?真就拔x无情?白蓁蓁又生气又委屈,环顾一片四周,要找出房间里最贵的东西统统砸个稀烂。 沃尔纳是最不会哄人的,可白蓁蓁不是他那些可以放着不管自生自灭的前任,他做不到对她置之不理。 这时弗朗茨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 门外的弗朗茨正对他去而复返的行为感到疑惑,看清了他脑门上的鲜血以后顿时就明白了,这是话都没说一句就被轰出来了。 与此同时,他们的耳边再次响起了屋里噼里啪啦砸东西泄愤的响动。 沃尔纳要是五岁,白蓁蓁最多三岁。哄个三岁的孩子都哄不好还被赶出来,以前怎么没发现沃尔纳原来这么没用? 沃尔纳倒了杯水塞给他,“她现在不想见我,你去。” 当弗朗茨端着水再次进入房间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地乱糟糟的碎片,白蓁蓁就踩在那碎片之上,双脚赤裸,布满细小的伤口,一回头看见是他,鼓着脸不说话。 一生气就乱砸东西的癖好也不知道是被谁惯出来的,明明从前没有这么激进的。砸就砸了吧还要卖惨,这是要人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口。 弗朗茨把杯子放下,将她抱到沙发上坐着,给她处理伤口的时候,视线不可避免地捕捉到了她身上星星点点的暧昧红痕,不难看出昨晚的激烈。 吃柠檬。 他怎么就这么酸呢? 每回都比沃尔纳来晚一步? 白蓁蓁仿佛感觉到了他周身微微变化的气场,摸了个抱枕护在胸前,表情逐渐警觉了起来。 弗朗茨发现后,抬起头,目光相碰之间盯着她笑起来,温柔亲切的,身上的香水都是最清浅干净的木质香,“我要是真想碰你,你以为拿个抱枕就挡得住了?被操傻了不成?” 白蓁蓁的回应是愤愤砸来的一个抱枕。 咕嘟咕嘟喝完一整杯水,她才开口说话,声音很小,不如往日清脆,微微带着些懒洋洋的哑。 她问他,“你什么时候来的?” “早上。”弗朗茨搂着她在怀里坐好,衣襟上浅浅的香味染上了她的发梢,“本来应该昨天回来的,临时加了趟机组。” 白蓁蓁表现的很乖巧,微微卷曲的头发使她看起来更像一个精致的娃娃。在弗朗茨面前她总是显得更听话一些,因为弗朗茨总能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嗅了嗅鼻端的香味,不知道是哪个牌子的男士香水,闻起来有阳光的味道,暖洋洋的。她挺喜欢这个味道的,把脑袋靠上了弗朗茨的肩,声音里透着低低的埋怨,“你应该昨天回来的,沃尔纳他昨天疯了。” 他居然给她下药。 她昨晚扯着嗓子骂了沃尔纳一晚上,几乎把这辈子掌握的所有语言都用遍了仍旧无济于事。明明之前在纽约的时候,他不止一次答应过她不强迫她的——可现在就为了一个她不愿意戴的戒指,一晚上都没放过她。 -- 第73页 “可是先犯错的不是你吗?”弗朗茨垂眸把玩起她的长发,慢条斯理的,“你骗了他,也骗了我。” 他离开纽约之前,白蓁蓁还答应过等他回来就一起去圣米歇尔。结果他还没回来,她自己一个人倒先溜回国了。 “我……我总要回家见我爸爸妈妈的。”白蓁蓁不服气地争辩,“现在又不比以前,我不是一个人了。”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不管是虫子遍布的沼泽密林还是硝烟弥漫的战区中心,只要他们想的话,她都可以陪着他们待着。可现在她有自己的父母也有自己的家,不能再四处跟着他们跑了。 弗朗茨一听这话便蹙起眉,“难道你只在乎你的爸爸妈妈而不在乎我跟他?你又不可能一辈子都待在你父母身边,人总是要独立的。” “我没有不在乎,我就是……”她揪着他衣服上的纽扣,眼睫心虚地眨动了一下,浅浅的眸光像碎星一样漂亮,“我就是需要点时间好好想……” 弗朗茨打断了她,“你在骗我,你只是想着离开我们。你现在有家人有朋友,所以觉得我们无足轻重。” 他扯下她折腾纽扣的手,纽扣周边的布料已经被她揪的皱巴巴的了。然后又捏起她的下巴,力道有些重,她不太舒服,弗朗茨那双直视她的深蓝眼眸仿佛能够看透一切,“你撒谎的时候老是有小动作,而且总是不敢看我。” 被戳破了借口,白蓁蓁攥紧了手,扭过脸去别开了对视,颤动的睫毛再次透出她的心虚。 她会对沃尔纳撒谎,会找借口,会卖惨也会装哭,但就是不敢对弗朗茨这样。如果弗朗茨一直待在纽约,她是绝对找不到机会回国的。 沃尔纳容易心软,更宠她一些。即使看出来她在撒谎也不会说破,他会给她坦白的机会。可能是一次,也可能是两次,最多不会超过三次。不过换来的结果通常都是得寸进尺。 弗朗茨从来不这么干,白蓁蓁对他撒谎,得到的结果通常都是被当场戳破质问到底。他从来不会顾及她的感受和内心想法,而他又偏偏是最了解她本质的那个人。 “我说对了是吗?”弗朗茨扳回了她的下巴。白蓁蓁拍了一次没拍掉,头顶他的语气越发危险起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还没见过你这样嚣张的人。” 在她离开的这段期间,他也不是没试过找别的女人,娇小的,高挑的,妖艳的,清纯的——他自年少起就没有产生过为哪个女孩守贞的概念。 可别的女人好像总是差点意思。 一回到白蓁蓁身边,听见她用她那副喊哑了的嗓子同他说话,眨动着她那双无邪的眼睛,软绵绵的身体就贴在他身上,她抬起那张天真又妖冶的脸,他几乎瞬间就感受到了体内蹭蹭往上冒的火。 这感觉跟磕。药差不多。 白蓁蓁她就是个妖精。 是徘徊在礁石上的塞壬。 他爱她吗?他或许更恨她,恨她毫无前兆地到来,凭心思践踏完了一池死水般的湖面,又不肯心甘情愿地陪他淹死。 她不想淹死。 他就伸手把她从岸上拽下去。 管她接不接受。 “你说好不动我的!”白蓁蓁一急,声音都染上了哭腔,在他怀里不安地扭动着,翻身躲开了他肆虐的手。 下一秒又被拖回去了。 弗朗茨看她的眼神近乎怜悯,讥诮地讽刺一声。 “你怎么能相信我呢?” “我可是个畜生。” “幕间休息结束了。” …… 那扇门其实没有关好。 沃尔纳就在外面,不是没有听见声音。 他当时做了什么? 他走过去把门关上了。 在他被砸了一脑门子血,让弗朗茨进去哄她的时候,他就猜到了会是这种结果。弗朗茨那样的人,表面看着落拓不羁,实际上最讨厌的就是吃闷亏。 白蓁蓁不开心,他当然愿意花尽心思来哄她了,前提是她不能亏待他。哪有猎人在抓到猎物之后分文不取就把绳索给放了的道理? 他们三个人的关系之所以搞成今天这副局面,其中有白蓁蓁的犹豫不决,有沃尔纳的刻意放纵,更有弗朗茨的不甘落后——三个人的都功不可没。 这样的局面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了,后悔也来不及。白蓁蓁她怎么就意识不到自己招惹的全是人渣呢? 作者有话要说: 改个错别字 第45章 雨天 窗户没有关紧,能很清晰地听见后半夜这场悄无声息的春雨,氤氲着浅白色的雾气,下的细密又急促,淅淅沥沥落在半开的玻璃窗户。 她本来就睡不着,翻来覆去更没了倦意,还把身后的沃尔纳给吵醒了,箍在腰间的手臂又收紧几分。 有的人死了吧,她觉得他活着更好。 有的人活过来了,她又觉得他死了更好。 自打那天起,白蓁蓁的床上,每晚都会随机出现一个金毛□□。这两个人尽职尽责的就像两头月入十万的鸭,靠石头剪刀布来决定今天是谁搂着她睡。 在白蓁蓁这里,他们的业绩永远以负计数,每天还要随机倒贴一辆兰博基尼或是玛莎拉蒂的钱。 可即使是这样,也改善不了白蓁蓁失眠的现状。她将目光投向了窗外,盯住那片黑黢黢的夜色,一下一下眨着眼发呆,时间在不声不响地流淌着。 -- 第74页 快天亮了。 晚上不睡觉,白天就得一直补觉。时间随机,地点随机,可能是吃饭吃一半趴在桌子上睡,也可能是倒水倒一半站着睡,一觉睡到半夜才醒,明明不用倒时差,却昼夜颠倒地比他们还频繁。 不睡觉的时候,她看起来一切正常。饿了会吃饭渴了会喝水,吃饱喝足之后会花一下午的时间去涂秘密花园,涂累了就望着某处发呆,睫毛半天都不眨一下。 弗朗茨空闲的时候会陪她,他的艺术造诣本来就挺高,不需要临摹就能完整复刻出一整本秘密花园——但他也不是每时每刻都空闲。 秘密花园是一种涂色本,上面有无数繁琐的线条、无数精致的动物植物,都没有上色,色彩靠自己搭配,五彩斑斓的世界由自己创造,有舒缓压力的作用。 在精神病院里,手涂绘本本身就会作为一种治疗手段来使用,但那仅仅只是针对轻微症状的患者,情况严重一点的越涂越暴躁。 对于这些重症患者来说,他们的世界自成一派,复杂繁琐的线条一旦铺天盖地,就会演变成末日降临的灾难。 翻开白蓁蓁涂的那本秘密花园,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整面杂乱无序的色彩搭配,能称得上有艺术价值的几处,全部出自弗朗茨之手。他毕竟是学过绘画的,对色彩有独到的见解。白蓁蓁下笔毫无耐心,轻重不一,比起涂色,她的目的好像更接近于折断那支无辜的彩铅。 她仅仅只是看起来正常,与之相反的,是一整天都不说话,经常撕纸,睡觉会蜷缩起身子,还喜欢拆东西,拆完了一定组不回去,组不回去就当成垃圾置之不理。 弗朗茨的DIY无人机、乐高机械组,沃尔纳的石英表,古董钢笔都深受其害。有一次她还剪碎了沃尔纳的两盒雪茄。 虽然雪茄这个东西他平常也不怎么抽,但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在全员都不好糊弄的情况下,要想让自己看起来像其中最不好糊弄的那一位,仅靠区区颜值在线是很不靠谱的事,这个时候点上一支雪茄装x是非常有必要的。 以上这些熊孩子行为在他们搬离酒店,住进别墅以后更严重了。 西方人有个习惯,都喜欢在家里铺地毯,而且得挑那种十几道工序,纯手工的地毯,这种习惯到了中国也改不掉——白蓁蓁从别墅铺满地毯的那天起就变了,她不拆小东西了,她开始剪地毯了。 在她连续毁掉三张地毯以后,沃尔纳终于木着脸放弃了把整个别墅的地板都铺满波斯地毯的欧洲人行为。 他其实是很不愿意的,要不是看在白蓁蓁愿意就地毯这一点同他开口讲话的份上,他再努力努力,指不定就铺上第四张了。 上海的天气不适合铺地毯。一开始沃尔纳不相信,直到上海开始下雨以后他才明白白蓁蓁说的一点不错。 下着雨的上海阴冷潮湿,抬头望天会发现天色沉沉即将坠下,极目远眺会发现云层密布黯淡无光,滂沱大雨在窗外倾盆落下,黄浦江面灰暗一片。 德国也会下雨,可它下雪的时间更多,森林密布也不靠海,远不如上海这般频繁。 照白蓁蓁所说的,六七月份的梅雨天气较这更甚,铺上地毯的后果就是夏天收获一整栋别墅的蘑菇,冬天和蘑菇尸体上的霉菌一块儿冬眠。 蘑菇本来就是生长在潮湿环境下的,湿润的朽木、下过雨的草地,只要它想,它就可以在任何潮湿的环境下生长。即使发霉了,造成的后果也不过是在头顶上再长出一个新的小蘑菇。 人不一样。 人发霉了,就会腐烂。 哪怕外表有多光鲜亮丽,面容有多青涩稚嫩,内里一旦发霉了,等待她的就是迅速枯竭的年轻生命和无可挽救的破烂心脏。 从前看她,她是一株从根茎到花瓣都鲜妍夺目的玫瑰;现在看她,她的花瓣鲜妍如昨,她的根茎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失去水分。 这里是她的国家,一个安全平和的国度,不论白天黑夜,普通人走在路上碰到危险的概率微乎其微。 白蓁蓁不喜欢被关着,沃尔纳也确实没像以前那样关住她。他知道她那天过的很不愉快,也许会气到跑回家去,也许一两个星期都不跟他见面。 他早料到了这一点,没想过要阻拦,他正在学着,不把她捆的太紧——这是弗朗茨给他的建议。 他说,很多时候他都觉得沃尔纳像雪地里点燃的火焰。遥遥望着,觉得他难以企及,触碰到了,又感觉过分灼热。不明真相的人若是触碰到了,要么连同己身一起被烧成灰烬,要么亲手将他点做一缕青烟。 是化作灰烬还是散如青烟,取决于这团火焰是否懂得收敛。 聪明的人谈感情,只付出一半的努力,迟钝的人谈感情,凭着孑然天真步步紧逼,没给对方留下喘息的机会,也没给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迟早把自己和对方一块儿烧成灰烬。 白蓁蓁是不爱思考,看起来脑子哪哪都不对劲,实际上情商比谁都高。在这段感情里,弗朗茨自己是明哲保身的前者,沃尔纳却是一腔孤勇的后者。 战乱年代里,白蓁蓁把心拆成两半,一半给了弗朗茨,一半给了沃尔纳;弗朗茨也把心拆成了两半,一半交付给祖国,一半交付给挚爱;沃尔纳同样把心拆成了两半,不一样的是,他的一半装的是白蓁蓁,另一半装的,是应白蓁蓁而生的信仰。 -- 第75页 在他心里,白蓁蓁一直是比旗帜更为重要的存在。在那种糟糕透顶的世道里,没有弱点的人永远刀枪不入,有弱点的人却处处都在受牵制。 他确实不算是好人,他犯下的所有罪孽都不是出自仇恨。他那样一个情绪淡漠到近乎不存在的人怎么可能会花时间去追究什么民族仇恨。他像个机器,可他不是真正的机器,他开的每一枪,动手杀的每一个人,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给白蓁蓁换到一个相对安稳的生存空间。生在一场战争里,一个军人学不会杀人,那么他的敌人就会杀掉他以及他所爱的人。 他从未跟她提起战后的事,是因为他一早就知道,这场战争走不到最后。他发布下去的每一个命令,击毙的每一个无辜生命,最后都会变成绞死他的麻绳。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他是多余的那一个,弗朗茨的性格更适合陪白蓁蓁到最后。沃尔纳从未想过要活着回到白蓁蓁身边,可他同样也没想过,弗朗茨这个不靠谱的蠢才居然阵亡在诺曼底了,死的时间比他还早。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结果?因为弗朗茨当初的想法跟他不谋而合,也觉得自己是多余的那个人。 他认为,像沃尔纳这种擅长谋划未雨绸缪的机械恋爱脑肯定早就上好了发条想好了退路,即使被抓去战俘营当劳改犯,也能怀揣着一颗爱惨了白蓁蓁的心,不远千里地回到她身边共度余生。 而他,身为三个人里多余的那个,唯一的作用就是为祖国发光发热,尽早把自己埋进土里早早安息,等着他俩带着新生的baby给自己献花。 两个人互相都觉得自己多余,齐齐把命作没了,反而让白蓁蓁成了活到最后最多余的那个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绝美爱情吗?三人行必死无疑。 白蓁蓁是怨着他们的,不过更多的,是害怕,害怕重蹈覆辙——她细数这两辈子,发现每一个阶段的细节都高度一致。 现在是和平年代,他们不会再次死去,但也不会像当初一样非她不可。她已经被扔过一次了,不想再被扔下了。他们两个要是一早就想好了不要她,那还不如不开始。 她不知道她这几天的沉默早已被曲解成了另一种意思。沃尔纳觉得她不说话是在赌气,弗朗茨觉得她不说话是在冷战。两个人为了争辩对错又吵了一架,决定今天不用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谁跟她一起睡觉——改换遥控小汽车决一死战。 男人——至死是少年。 其实白蓁蓁发脾气的时候,采用的手段都很单调,不是吵架就是打架。 吵架两个男人都吵不过她,打架她一个人打不过他们俩,他们俩也不可能真对她下手。要是不痛不痒地被胖揍一顿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他们两个都求之不得。 最严重的手段也不过是冷暴力,拿他们俩当空气,这期间只要两人表现良好,用不了几天她也会消气。 哪里是像现在这样,乍一看是微风和煦的岁月静好,细看之下,只觉得她是窗外的阴霾天气,没法判断她到底是生气还是认命。 于他们而言,生气比认命好。她愿意发脾气,她作天作地,意味着她是在乎他们的,认命则意味着,她放弃了。 万里无云的天下了一场雨,雨势大不大,雷声响不响都是其次,持续的时间长短,是否连绵不断才是阻挡出行的真正因素。过分漫长的雨季总会给人带来一种太阳再也升不起来的错觉。 太阳真的升不起来吗? 它也许只是需要一些时间来破开缄默的云层。 第46章 三分 白蓁蓁醒了。 在半夜。 被自己一脚蹬醒的。 听说睡觉的时候不受控制蹬一脚是你的神经系统发现你很长时间没有活动,以为你已经死掉了,所以发送了一条窗口抖动来试探你是不是真的已经死掉了。 显然,她现在还没有死掉。 睁开眼睛,在床的边沿,正处于一种要滚不滚的临界状态。身上只有一件薄薄的睡衣,被子已经完全不见了,开到24℃的空调冻得她瑟瑟发抖。 昨晚她是跟弗朗茨一块儿睡的。 她特别不喜欢跟弗朗茨一块睡觉,因为他太喜欢飙车了,他不飙车他浑身不舒服,说他祖籍秋名山都算是在侮辱他,他简直是F1一级方程式世界锦标赛终生荣誉冠军。 她赶不走他,又怕他半夜又起了兴致,特意抱了另一床被子过来。这样一来,他盖他的,她盖她的,她可以把自己裹成茧子离他远远的。 但是……她的被子呢??? 白蓁蓁撑起身子一看,2.2米的大床,能睡下四个成年人,此刻睡了三个人:她,弗朗茨,和不知道什么时候跑进来的沃尔纳。 她,占据着床的最左边,没有被子; 弗朗茨和沃尔纳,占据着床的右边,一人抢走一条被子。两人神奇地靠在了一起,如同一对打娘胎起就里一脉相承的双胞胎,和白蓁蓁中间隔着一条冰冷的大江大河。 人生三大错觉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今天的弗朗茨想跟我睡。 今天的沃尔纳也想跟我睡。 今天的我依旧带着姓名深陷于这场水深火热的三角恋修罗场里——我是他们冥思苦想的来源,我决定他们喜怒哀乐的未来,男孩们为我争抢到头破血流,就连死亡也不能将我们分开。 -- 第76页 太感人了。 我哭了,我装的。 抢被子的混蛋都该去西伯利亚挖土豆。 第二天的早餐是土豆,国内菜市场买的,个头较小,淀粉较多,捣成泥份量变得很少,白蓁蓁吃的很慢,脸上没有表情。弗朗茨就坐在她身旁,明显感觉到她情绪不怎么高。 不方不方,他非常冷静,以5g网速迅速在脑中过滤了一下自己这几天做过的所有事情。女人一旦生起气就一定会同男人翻旧账,如果他没有及时意识到自己出错的地方,那么接下来这几天,冷战期间白蓁蓁一定不准他爬床。 他回想了大半天也没有找到自己犯错的地方,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完美到无可挑剔。他没有咬她的口红,也没有摔她的香水,昨天晚上他很温柔的,三套睡衣都是他亲手洗的,烘干后耐心十足地熨烫好给她挂回衣柜,完全没有扯坏,就连她脖子上的草莓都被他精心地打造成了漂亮的爱心形状。他很聪明,他很优秀,他颜好腿长身材棒,床上的技巧也比别人好,他是个平平无奇小天才! 今日份自我倾慕1/1完成。 既然他没有做错事,那么惹她生气的一定不是自己。瞧,他今天早上刷碗的时间都比昨天早上少花了十五秒。 白蓁蓁突然出现在水槽前,露出和善的微笑,“我想吃西伯利亚的土豆。” “好啊,我去给你……”沉浸在自恋中的弗朗茨没有立即反应过来,下一秒听清内容以后完全窒息了,“你说什么?” 西什么伯? 利什么亚? 土什么豆? 流水的德国军官,铁打的西伯利亚,西伯利亚的土豆也许会迟到,但一定不会缺席。 * 十分钟后,在客厅,白蓁蓁敛着眼睫,把玩着手心里一朵四月新开的牡丹花。 弗朗茨看着那朵颜色姝丽的牡丹在她手里滚来滚去,打心眼里觉得四月一定是她的谎言。 “我的宝,产土豆的地方又不止俄罗斯一个,你非得去西伯利亚吗?” 其实他已经劝很久了,可白蓁蓁坚持要去。沃尔纳也是有亿点点疯,他已经开始看机票了。 据说每趟旅行都会有这么一个负责定路线买机票查酒店找餐厅拍照片收拾东西的人,而另一个人负责当白痴。这话放在他们三个身上,沃尔纳就是那个十项全能的人,而剩下两个,全是白痴。 弗朗茨不死心地说,“西伯利亚只有两个季节,冬天跟夏天。现在那里是冬天,你那么怕冷,不适合去那里旅行的。” “不是去旅行,”白蓁蓁纠正道,“是去挖土豆。” “西伯利亚的土豆能有什么魅力?你图它什么?图它皮厚?图它长毛?” “唉,”白蓁蓁叹了口气,把摧残了大半天的牡丹别在了他胸前的口袋里。蔫蔫的花儿衬着蔫蔫的他,蔫蔫的他像一只没精打采的小狗,她吧唧亲了一口,“去了你就知道了,我的宝。” 弗朗茨是真的不喜欢俄罗斯,那里太大太冷了,一场雪总要拼了命得下,下起来要好久好久,积雪能堆到小腿那么高。他长这么大只去过一次俄罗斯,那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少年,和朋友一块儿去的。他的方向感本来是这几个人里最好的,但是一进入雪山就跟失灵了似的,不小心跟同伴们走散了以后再也没能走回去。 记忆里那片白茫茫看不到尽头的雪地,四处都矗立着挺拔的白杨,它们高度一样,长相一样,人站在中间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他身上没有食物,也没有御寒的衣物,兜兜转转很多天,体力和温度都得不到足够的补充,还要避着时不时冒出来的野兽。 若不是救援出现的及时,他想他一定会死在那儿的。 也是自那时起,他对雪山产生出了莫大的抗拒,其中又以西伯利亚为甚。 西伯利亚在雅库特人的语言里,是沉眠之地的意思。 他厌极了这片沉眠之地。 * 弗朗茨生气了。 他自己去订了票,挑了一个离他们最远的地方。 白蓁蓁知道他不愿意来,可他越是抗拒,就说明问题越大,这趟西伯利亚本就是为他一个人来的。 但他现在处于气头上,冷冰冰的样子比沃尔纳还不好接近。头等舱的客人都有独立的小空间,那套间门一关什么也看不见,她只知道一个超漂亮的空姐进了他的套间好久没出来。虽然她很想向空乘组举报这个空姐玩忽职守,但总觉得这么做显得她太幼稚了,眼巴巴探出头看了大半天,最后一生气,把他们这边的套间门也关上了,歪在椅子上不想说话。躺了半天,她觉得不大舒服,左顾右盼的,身子拱着拱着就拱进了沃尔纳怀里。 他在看《围城》。 她的语气很是讶异,“你居然会看这个?” “看这个很奇怪吗?”沃尔纳翻开了下一页。 “我从没见过外国人看这个。” “没见过不代表没有。” 白蓁蓁也看过《围城》,高中看的,没有看懂。 《围城》里说,婚姻就像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围城》也说,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 她没有结过婚,谈的恋爱根本连婚期都走不到,哪里搞得清楚爱情跟婚姻到底是相互依存的关系还是相互吞噬的关系。 -- 第77页 她仰起脸问沃尔纳,“你觉得这本书好看吗?” 沃尔纳说:“讲婚姻的书不可能好看。” “那你为什么要看这个?” “我只是喜欢里面的一句话。” 她追问,“什么话?” 沃尔纳低下头,淡淡看她一眼,目光再次回到书页上,“他所说的,让她三分,不是‘三分流水七分尘’的三分,而是‘天下只有三分月’的三分。” 第47章 贝加尔湖 直飞伊尔库茨克的飞机清晨落地,地面温度持续零下。太阳刚刚冒出地平线,微弱的光线不足以驱散严寒。 四月份的西伯利亚,冰川刚刚开始消融,雪山初醒的轮廓还藏在雾里,远谈不上春暖花开。 下了飞机,机舱内部的温暖骤然远去,凛冽北风刮的她连打三个喷嚏,昏昏欲睡的大脑立马就清醒了不少。 沃尔纳是跟她一起下来的,帮她穿好外套以后就找行李去了。弗朗茨在他们之后,是那个空姐送他下来的。 她跟弗朗茨应该是早就认识的,关系说不定还挺密切。两个同样出众高挑的人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的样子映在清晨的白雾里,看起来该死的登对。 她心头升起些许不悦,仿佛是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不经同意地触碰到了。她不可能扔掉自己的东西,但她会很想砍掉别人的手。 她没有走过去,只站在原地,站在距离两人大概五六米的位置,毫不避讳地盯着他们瞧,期间好几次同那个空姐对上眼神。她也不闪躲,反而盯得更认真了,她得让那个女人知道,她一点也不欢迎她。 和白蓁蓁的距离还剩两米左右,弗朗茨先停住了脚步,和身旁的空姐说了句什么。那空姐朝白蓁蓁的位置远远望了一眼,露出的表情,谈不上敌意,也称不上是友好。 她大概觉得白蓁蓁很没礼貌。一直盯着陌生人看本就是件是很没礼貌的事,但白蓁蓁不在乎自己在陌生人那里是什么样子的,反正过了今天,她们再次相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空姐离开了。 白蓁蓁满意了,转身的动作都透着小鹿般的轻快。 弗朗茨不属于那种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低等渣男,他属于那种锅里等着的不会跑,碗里塞着的吃不完。 所以她根本不在乎他跟空姐之间的关系。 她不提起,弗朗茨自己先供出来了。 他解释说,“那是我以前的下属。” 白蓁蓁嗯了一声,轻盈跳上了一旁的花坛石台,微微抬起来的手就落到了弗朗茨手里,她随口问道,“上过床的那种吗?” 毫不意外的。 听见了弗朗茨承认的声音。 睡过了就是睡过了,他至少不骗她。 航空圈乱不乱白蓁蓁不知道,但她知道弗朗茨这个人挺乱的。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对他来说没有区别,睡什么女人取决于哪个女人省钱。有钱人都很现实,都喜欢用最小的付出换取最大的收益,俗称能白嫖的绝不花钱。一个人的金钱权利地位,但凡有一样能达到金字塔顶端,身边的水都堪比马里亚纳海沟,深度达到了一万米以上。 “你以前鬼混成什么样我不在乎。” 她踩着花坛边边的石阶走路。 “但如果你以后继续鬼混,我就在半夜趁你睡觉的时候把你暗鲨掉,然后再去处理你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 从今以后她就是钮祜禄氏·蓁蓁! 弗朗茨在底下扶着她。 她的身量在东方人里是不拖后腿的平均水平,在西方人里则像鸡崽子一样娇小。今天又编了个特别显嫩的发型,用两个麻花辫子缠过来绕过去的,把头发都盘进了后脑勺里,再在后脑勺上别一个红色的蝴蝶结。 不刺眼的暖光勾勒出她在晨曦里的轮廓,白云般柔软温和,眉眼里却存着不可忽视的矜傲。那矜傲有恃无恐,来源于她富足的物质基础与精神世界,更来源她心底确信的,由身边人亲手给予的,明目张胆的偏袒。 他喜欢她骨子里渗透出来的这份骄傲。这份初看只觉得浅薄的喜欢后来在漫长深厚的岁月里沉淀成了无可替代的爱,而这份爱逼着他学会了低头。 人只有在心有所求的时候才会心甘情愿地低头,敲碎寸寸傲骨任人践踏,以相等的时间去忏悔他过去犯下的罪孽。他向空茫的雪山祈祷,向明澈的湖水祈求,将彩色的布条系在坚固的磐石之上,同萨满诸天的神灵作赌,赌这残忍的岁月是否心怀仁慈,以这十年的赎罪为代价恩赐他一次复活的生命。 最后他赌赢了。 西伯利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春天,一年只有两个季节,等天气真正温暖起来,估计就是其他地方进入夏天的时候了。 两三月份应该是土豆播种的时间,六七月份才是土豆成熟的季节,所以现在也没有土豆可供他们挖掘。不过他们来西伯利亚,倒也不是真的为了来挖土豆。 网上预订的酒店距离二战胜利广场很近,广场中心燃烧的炬火永不熄灭,对面就是二战纪念碑,上面刻满了在卫国战争中死去的人们姓名。 走过去的时候白蓁蓁悄悄打量了一下身边两人。不知道俄罗斯于他们而言,是不是个挺微妙的地方,她担心他们俩会对这里心生抵触。 不过显然是多虑了。 他们的内心从不会如她这般敏感不安。事隔经年终于踏上这片过去不曾企及的土地,两个人都平静的像是最普通不过的游客。过去的已成为历史,该着眼的是当下与未来。 -- 第78页 打量是光明正大的,被发现也在情理之中。碧色的眼睛带着疑惑看过来的时候,白蓁蓁举了举手机里的地图,“我没找到酒店的位置。” “经过爱情桥就是了。” 沃尔纳所说的爱情桥就是前方那座横在安加拉河上方的一座石桥,在桥的这一端朝另一端眺望,能望见那一端晶莹雪白的雾凇林,漫山遍野的琼树银花绽放。 伊尔库茨克的爱情桥同世界各地挂满锁的爱情桥一样,相爱的恋人都可以在铁栏杆里留下一把同心锁,寓意一生一世锁住爱情,锁住恋人的心。 大清早的,这会儿桥面上已经挤了不少人在往护栏上挂锁。白蓁蓁驻足一旁观看,在伊尔库茨克,不止是情侣,新婚的夫妻也喜欢来这里挂上一把同心锁,把唯一一把能解开的钥匙抛进安加拉河。 “你想去挂锁?”弗朗茨问。 她摇摇头,“我们没有锁。” 弗朗茨观望了一下四周,有不少卖锁的摊位,“可以直接买。” 她还是摇头,“同心锁这个东西得是专属定制的才比较有意义。” 她没想来挂锁,她觉得这桥怎么看都是一座很普通的桥,应该承受不起那么多人的虚情假意。她想起来早年间看到的一则新闻,巴黎的爱情桥挂满了恋人的同心锁,有一年不堪重负直接塌了,栏杆上的那些锁的结局,不论挂的时候是同心还是离心,最后全都沉到水底去了。 只有那些对感情没有信心的人才会想着在一座石桥上锁住爱情。 在酒店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他们准备启程去奥利洪岛。 来冬季的西伯利亚踩点,要去的地方当然是冰封荒原上的湛蓝眼泪,人间最后的净土之地贝加尔湖。 贝加尔湖是西伯利亚平原的明眸,奥利洪岛就是这颗明眸的心脏,俄罗斯人将它称作神秘岛。传说中在很久以前,这里只是一片巨大的湖,不存在任何陆地,某天突然刮起了一阵很大的风,那风一直刮到湖底,破开湖水,将沙石赶到了湖的边缘,露出底下的礁石,年复一年重复席卷堆砌,最后礁石风化成了高山,成就了数座岛屿。 奥利洪岛是贝加尔湖中最大的岛屿,岛上不允许修建铁路,所有的路都是自古以来居住在这儿的人们一步一步踩出来的。岛屿上居住的人不足2000人,岛上一半是森林,一半是草原,还有一部分是沙漠。远处连绵起伏的雪山和近处满是俄罗斯风情的木屋小镇都是摄影师们最钟爱的地方。 冬天这里是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秋天这里就是满山红叶的古典油画。 它是萨满教的宗教中心,居住在这里的人,大都信奉萨满,其中有俄罗斯的少数民族,也有蒙古的分支。他们使用的语言同正宗的俄语存在着很多区别,但弗朗茨同他们的交流毫无障碍。 他不信萨满,他不是俄罗斯人,他听得懂是因为他在这里待过,在无人知晓的时候。他不想提起,可白蓁蓁猜到了,还猜的很准。 他不是死在诺曼底的。 司机是弗朗茨去找的,和另一些上岛旅游的人拼车去的贝加尔湖畔。冬季冻湖时期的贝加尔湖,最佳观赏时间点应该是二三月份。那时候正好是蓝冰季,满地都是晶莹剔透的深蓝冰块,有的地方还能冻成翡翠色,不管是颜色还是通透度都比真正的翡翠美丽,冰块深处藏着是华美绚烂的冰裂纹路,如夜晚的群星般璀璨。 他们四月份来,贝加尔湖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进入化冰期了。化冰期又是不一样的景致,冰块没有那么坚硬,气垫船破冰船之类的也可以坐,但没法保证它会不会开到一半撞上一段没那么厚实的冰面塌进贝加尔湖里。 贝加尔湖的确神秘又迷人,深入接触却万万不可,它有一千多米那么深。由于是淡水湖的缘故,这里的冰块其实是可以吃的,但不能舔,冻在舌头上会尝到一嘴的甜味,那不是冰块的味道,是冻伤之后腥甜腥甜的血味。 白蓁蓁能知道这个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知识渊博,而是因为她刚刚作完死舔了一嘴的血。 第48章 灰烬 她的嘴巴被冻伤了,滚烫滚烫的热水不敢喝,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就只配喝冷水,这个冷水还得倒在保温杯里尽快喝完才行。 保温杯是保热也保冷的杯子,可以装热水也可以装冰阔乐,但是在这种地方,开着盖子的时间久了,什么水都会结冰的。 白蓁蓁想去爬萨满岩,中国人思维,站在高处俯视这一整片巨大的冰封贝加尔湖,一定会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感觉。若是有机会再裹上一身龙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而且萨满岩是观赏日落日出的好地方。 不过今天的日出已经错过了,而日落的时间还差三个小时左右。 萨满山远看高度好像不怎么高,近看已经算是一座面积挺大的小山丘了,岩石下徘徊的流浪狗让白蓁蓁望而却步。 那些流浪狗很凶,可能是天气冷,找不到吃的,但凡有个旅客手里拿着食物经过,一靠近就会被抢劫。那势头,比起峨眉山的猴子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白蓁蓁怕狗,不太敢过去。弗朗茨和沃尔纳倒是挺喜欢狗的,还特地去旁边一个什么村里的超市买了肉喂。这好像是这附近唯一的超市,肉一解冻就吸引了一大部分流浪狗的注意力,给旅客们空出来一片地。 -- 第79页 那里有十三根裹满彩色布条的萨满柱,底下有无数硬币,那是萨满教信徒建立起来的。 萨满信徒坚信万物有灵,13根柱子代表了上帝的13个儿子,当上帝来到人间巡视的时候,就会居住在奥利洪岛的萨满岩里。萨满柱上的每一根布条都代表一个祈愿,祈愿者要像当地人那样将硬币从空中抛下,他所祈求的愿望才会传递给岩石中停留的神灵。 这是情侣们的最爱。 同样是彩色布条,藏地的五色经幡也是起源于此的,不过藏地的五色经幡还有一层寓意,蓝白红绿黄五种经幡颜色,分别象征天空,祥云,火焰,江河,大地,经幡所在的位置即是神明所在的位置。 贝加尔湖毗邻蒙古,与中国国境近乎一线之隔,两度属于中国版图,古人称其为北海。《滕王阁序》里边那句:“北海虽赊,扶摇可接;东隅已逝,桑榆非晚。”说的就是贝加尔湖。 北海虽然遥远,乘着风亦可到达; 日出之地已然逝去,日落之地亦为时不晚。它还有一句更便于理解的翻译,早年的时光已然逝去,未来的岁月却值得期盼。 弗朗茨不是死在诺曼底的。 八年前的生日礼物,那条不足一马克价值的开光红绳,被白蓁蓁吹得上天入地的开光红绳,在最不该起作用的时候起了最佳作用。 他在血色浸染的诺曼底海岸奄奄一息的背后,是在战地医院修整了不足一个星期,再次被军令部送到苏联面前。 那封遗书确实是他在诺曼底写下的,目睹到盟军的炮火势如破竹地冲散海雾,如同刺破黑夜的第一束光。他预感到他再不写就来不及了,他起码得给她一份像样的交代。 一九四四年的十二月战局溃散到巅峰,东线溃散,西线紧逼,他们被困在了东西线的中间,败北是必然结果。谁都不想当苏联的战俘,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接着一个饮弹自杀,弗朗茨也不是没想过给自己开枪,可扣动扳机的手迟迟摁不下去。他那时候很迷茫,他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在这里死去。 整整一年了,他得不到沃尔纳的任何消息。最好的结果是他被召回柏林——但是战败在柏林也仅仅是时间问题,最坏的结果是沃尔纳早就死了。 如果他在这里自杀,那白蓁蓁怎么办? 他们之间总得有活下来的那一个吧? 挣扎几次,最后一颗子弹被他送给了他的新副官,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孩子,身边也没有别的人活着了。 他教过小副官很多遍了,不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在枪管里留一颗子弹给自己。但孩子毕竟是孩子,战场经验不足,枪法倒是准到能一枪打死一个苏联士兵,只是打着打着就……打光了最后一颗子弹。 现在连自杀都做不到。 这个世道不好,苏联人的战俘营不是孩子应该待的地方。孩子能有什么错,苏联人的报复对象,应该是他这样乱七八糟的大人。 最后他成了战俘。 卫国战争打光了苏联一整代青年,而他们这些战俘就是最丰富的苏维埃建设“资源”。 弗朗茨也不知道那群老头子是觉得他改造态度良好还是因为盘查不出他手里到底握着多少苏维埃士兵的血债,居然没把他直接拉去枪毙,奇迹般的让他进了劳改营。 在冰天雪地里砸开冰块,挖开冻土,寻找底下的煤矿,漫山遍野砍树,还要给厨房削土豆……是的,他有时候确实会被叫去削土豆,因为厨娘想偷懒。 如果那个时候他的模样能稍微规整一点,胡子能少一些,他也可以自我安慰地骗骗自己,厨娘一定是看上了他的脸。 战事在他被俘五个月以后尘埃落定,很庆幸的,他没有在新来的战俘里看到沃尔纳的身影。 以他的洁癖程度,刚来第一天可能就得被熏吐了。苏联人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养尊处优小少爷的矜贵作派了。这儿不是种满葡萄的庄园城堡,贵公子们哪怕露出一丁点不情愿就会被拖出去踢到半死,他刚来那会儿,花了两个月,被踹到骨折才勉强适应下来。 他在西伯利亚待了那样久,知晓西伯利亚每一场雪的变化。它可以如爱人的手一般温柔,亦可如仇人的刀一般凛冽。冬天最长的时候可以持续十个月那么久,每天都是零下四五十度的低温,大雪伴随着大风出现。偶尔也有出太阳的时候,明亮的太阳挂在高高的白桦枝头,看似温暖美好,实则冰凉透骨,更灾难的是它会引发雪盲。 苍白的雪地对日光的反射率达到95%,这相当于雪面散发的光亮程度等同于太阳,直视雪地就相当于是在直视太阳,拿肉眼直视太阳,人不瞎就怪了。 在战俘营,即使患上了雪盲也不能停下劳作,要么等它自愈,要么等到解散,看守会带他去找医生,但是一路上所要遭受的折辱踢打比野狗还不如。 其实当初的德军对待战俘也是这样,如今的苏联也不过是以其人之身还治其人之身。 长时间的紫外线灼射让他的眼睛慢慢患上炎症,逐渐变得更加畏光,更加容易流泪,刺痛感如影随形。 没有完全瞎掉很大程度得益于那个爱偷懒的厨娘。弗朗茨觉得他或许真的可以自恋一点,厨娘真的看上了他这张瘦到脱相,写满了狼狈沧桑的脸。 可他命都几乎没了半条,还谈啥自行车呢,他的满腔情愫全送给了他遥远的爱人,他遥远的爱人如今还在等他吗? -- 第80页 可能在等吧,他也有点不确定,他很少有这种丧失信心的想法。他生怕她嫁人,也生怕她不嫁人。每每眺望她的东方,离他最远的那座雪山终年不化,他想起来的都是那张脸上永远没心没肺的笑。 不能多想,一多想就会被发现在走神。 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又没有足够御寒的衣物,死亡在这里变得稀松平常。 被大雪掩埋住的尸体通常是挖不出来的,等到人们发现他的时候尸体早已冻成了冰雕。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永远留在雪地里,让无声的雪花为他祷告。 所以西伯利亚也叫沉眠之地,沉眠在此的灵魂永远不会被人打扰,但也永远回不到自己的故乡。 在战俘营中劳作的第十年,所有的战俘都熬得一身是病,苏联顶不住各方压力,终于将剩余的战俘全放回家,弗朗茨也在其列,和他所剩不多的同胞乘坐列车重新回到故乡,彼时的故乡早已被瓜分成了两半,满目碎瓦沙砾。 在这片碎瓦沙砾之上,没有人在等他。 战争在他的脖子上留下沉重的枷锁,他花了十年将枷锁解开,可余生却仿佛被困在了一个更大的枷锁里。 他去了巴黎。 面黄肌瘦的他早已不复当年的优雅笔挺,但是布兰琪还是认出了他,布兰琪已经嫁人了,还生了一对儿女。那栋房子被烧的很彻底,她能保住的东西仅仅是一本笔记,那里面写满了童话。 白蓁蓁很聪明。 她在战争宣告结果不久就迅速回国,避免了清算结果。可是布兰琪说她生病了,病的时间很长,病情也很严重。漫长的等待耗光了她所有心力,他回来的那一天,恰恰是她死去的那一天。 她死后没有坟墓,骨灰汇入江流,随水而走漫无目的,不可追寻。他如失途的旅人一般辗转多处,最终回到了厌恶的西伯利亚,止步于大雪苍茫的国境边界,不愿踏入那座无她的尘寰。 这里离她最近。 贝加尔湖畔的一座伶仃木屋,是他潦草余生的落魄终点,没有耀眼勋章也没有无上信仰,满地荒凉的冰原凝固了沉默不语的长冬,也凝固了孑然一身的他。 他同她诞生在不同年份的同一日月,逝去也在不同年份的同一日月。江流底下沉着她的灰烬,也沉着他的灰烬。它们都没有方向,经年累月都在流浪,最后在同一片大海重逢。 第49章 碎片 日落时分,胭脂色的霞影铺满天际,灿如锦绣,地面冰封十里的贝加尔湖也被染上霜枫般艳丽的色彩。云层在雪山顶上聚集,层层叠叠堆积在一处,缓慢朝这里靠近。 有句谚语是说,乱云天顶绞,风雨少不了。平原冰川上的风雨,可比不上市区那般慈祥。 周围沉迷拍摄的游客们都纷纷收起了摄影支架,而白蓁蓁还在山崖边摆弄无人机的遥控杆。 她是个新手小白,不怎么会玩这个,说明书跟教程那是一个字也没看,全靠弗朗茨手把手教。他教的很仔细,一不小心让她学过了头,奔着学废了去的。 旋转,上升,熟稔至极的托马斯回旋,航模遥控杆摇的跟娃娃机操纵杆似的,一通操作下来秀的人头皮发麻,突然biu的一声,无人机蹿高到了一个令人心悸的高度。 朝远处的天空望去,无人机飞成了一个不可捉摸的小黑点,目测了一下距离,弗朗茨出声提醒,“太高……” 话音还未落下,航拍显示屏上静谧剔透的冰川画面就扭曲成了密密麻麻的雪花纹路。信号断了,底下又是坚硬的冰层,失去飞控的无人机肯定摔得粉身碎骨,返厂重修都没法复原。 幸好此刻游客已经离开的差不多了,没有人在冰面上逗留。 弗朗茨的无人机基本都是他亲手改造过的,操纵难度比起市面上售卖的要高上不少,每碎掉一台,他的心脏也会跟着碎掉一次。 迄今为止,在白蓁蓁手上已经碎过三台了,他的心也跟着碎了三次,这一数字乍一看少得很,实际上比他活过的这二十几年加起来都要多。 她肯定是上天派来专门克他的。 白蓁蓁有些心虚地把遥控器还给他,“我……我去把那些碎片捡回来。” 说完一溜烟就跑下了嶙峋山崖,披着满身余霞散绮,朝那片缀满雪色的冰川跑去,身影很快就淹没在金红色的霞光云霭中,银峰之下是冰湖冻作平原,平原之中是暮色难以追寻。 在莹蓝冰川与熔金晚霞的交汇之处,她找到了那些碎片,也捡起了那些碎片,转过身来的轮廓染着薄薄的霞光看不清晰。她朝他的方向跑了几步,在几百米的位置,忽然又慢慢停了下来,神色怔然地止步于冰川雪色,远远凝望过来的那一眼,令弗朗茨产生出一种错觉,她不愿意再走过来了。 所以当她重新回到他身边的时候,他问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停在半途。 那时的白蓁蓁看着那些碎片,没有抬头,但还是给了回答,她说她分不太清。 分不太清站在晚霞冰原中的人和沉眠在西伯利亚的人,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到底该不该看做是同一个人。 说完她把碎片摆到地上,信誓旦旦地同他讲,“我可以把它拼回去。” 她想把它拼回原来的样子。 说干就干。 弗朗茨道,“没必要,我给你再买一个新的。” -- 第81页 “我不要新的。” 机身破碎的太过彻底,确实是送还厂家都没法复原的状态。白蓁蓁这样一个连玩都玩不利索的人,怎么可能拼的回去。可她就好像是没意识到到这一点似的,单凭着记忆,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垒起那些碎屑一样的部件。 “别拼了。”弗朗茨过去拉她,“要起风了,我们该走了。” 白蓁蓁不听,甩开了他的手。 “起来。” “我不。” “起来!” “我不!” “你到底起不起来?” “我不起来!” 她就像个闹脾气的执拗孩童似的,始终不肯起身,也从不抬头看他。弗朗茨眼神阴郁地盯紧她低垂着的头顶,旷野上急促的风将她额角发丝吹拂得一片凌乱,脑袋上原本鲜艳笔挺的蝴蝶结都有些歪了。 也说不清那时候是什么想法,他心底窜起一阵无名之火,攥住她的胳膊从地上暴力地拖拽起来,力道扯的人生疼生疼。他很少对她生这么大的气,他温和表象下隐藏的暴躁本来仅是展现给除白蓁蓁以外的人看的。 看清她眼底氤氲的一片晶莹湿润时弗朗茨愣住了,大脑成了一片空白,就连掐着她胳膊的那只手,也忽然失去了全部力气。 她流着眼泪挣开他,抬手甩了极为剧烈的一巴掌独自跑远,将满地凌乱的碎片留给了他。 那些碎片,就好比是那段零碎的过往。 那段过往仅仅只是一段过去的记忆,弗朗茨不在乎这段过去,他和他是不是一个人也不重要。反正随着时间推移,那段记忆只会越来越遥远,影响不到现在的他。白蓁蓁却很在乎,她的爱情建立在这段并不圆满的过去上,如果撇去这段过去,她跟他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沃尔纳也分的很清楚,她抗拒他的原因是他明知道她根本就不爱他还要步步紧逼。她不是逆来顺受的人,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他们两人之间如果没有弗朗茨从中周旋,一死一伤是必然结果。 弗朗茨不想告诉她真相,他知道告诉她真相只会让她徒增悲伤。只隔一线的圆满往往比锈满铁迹的前尘更叫人遗憾。 她是个守旧又矫情的人,并且在了解到这一切以后只会越来越矫情。她从来没觉得这是个缺点,她觉得自己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够完美。 若是分不清楚过去和现在,所造成的结果一定是她一边离不开他们,一边又睹物思人,而分清楚的结果就是分开。 碎片拼不回原来的样子,她不是没钱买新的,她只是舍不得买新的。 她知道暴雨里的太阳藏在云端后,兀长的黑夜过去就是清澈黎明。可她无从得知,白昼与光是不是她的幻觉,是不是她在弥留之际,自己为自己营造出来的无惘假象。 你没有如期归来,这正是离别的意义。不期而遇的下一句,也可以是各自珍重。这世间本就没有太多麻烦事情,不过是庸俗的人们在自我叨扰。她所有的热烈,所有的牵挂,所有的遗憾,说到底,只是在跟自己过不去。 她来到这里,既没有得到她想要的太阳,也没有迎接到她希冀的黎明。她只是在这些黯淡陈旧的灰烬里,睡的更沉了一些。她的梦里有金色麦浪,有橡树树叶,有甘甜浆果和红色的童话屋顶。 她就该做一只叽叽喳喳的鸟。 她要真的是一只鸟该有多好。 哪怕死去,橡树叶子也陪着她。 第50章 爱丽丝 检查的时间持续很久,急的白蓁蓁的母亲在走廊来回打转。抬头发现她爸在走廊窗户前打电话的身影,张口闭口就是医院,投资,合作商,简直气不打一处来。 等他挂了电话以后她立马冲上去数落起来,“你闺女都躺里边醒不过来了你还满脑子挣钱挣钱挣钱!闺女要是没了我看你挣钱给谁花!” 她爸啧了一声 ,“你看看你,我不挣钱你骂我,我挣了钱你还是骂我。二十多年了,咱们闺女都从巴掌大的小娃娃长成大人了,你这个当妈的还是那么不讲道理。” 当妈的不讲道理地白他一眼,“咱们囡囡要是再像去年那样一昏就一年半载的,你受得了?” 说着又看了一眼表,“都快两个小时了,老周以前动台手术都花不了这么久。” “放宽心,上次没事,这次也一定不会有事。老周的医术你还信不过?” 老周是他们的老朋友,纵观全国医术都名列前茅的资深教授,白蓁蓁上次昏迷进医院也是他来诊治的。 她上次昏迷得很突然,是在家门口,被经过的路人发现,路人叫了救护车过去的。他们得到消息的时候,人已经在医院了,具体的情况,作为父母,他们也不是很清楚。醒来问白蓁蓁自己,她自己也稀里糊涂的,说不出个所以然,所以这事也就跟着没了下文。 没想到这一次她又昏过去了。 这一次的昏迷也来的很突然,他们还是不在她身边。前一天白蓁蓁还在电话里跟他们抱怨俄罗斯太冷,来一趟都把她冻感冒了,说好了第二天要回家,第二天人没回来,父母又等来一个女儿进医院的电话。她出生的时候不足月,身体底子是比别人要差些,但后天父母把她养的很精细,一家老小都定时体检,身体从没查出过什么大毛病,动不动昏迷这事儿真是闻所未闻。 两人正说着,检查室的门就开了,老周一出来,两人立刻迎了上去。 -- 第82页 “怎么样?检查出什么病没有?” 老周摘了口罩,摇头,“没有,跟上次一样,什么也查不出来,她只是睡着了。” “睡着了怎么会叫不醒呢?”妈妈急了,“这都第二次了。” 老周略一思索,看向她爸爸,“蓁蓁的情况,放在我们医院,跟植物人是一个状态,放在你们那儿,就跟你们的催眠是一个状态。她不是叫不醒,是她自己不想醒。” 但她又不能被称为植物人,她的大脑皮层没有遭受过功能性外伤,也不能被称为被催眠,哪来的催眠师给她下暗示。她的情况要是放在封建迷信的旧社会,大概会被奇奇怪怪的神婆们称为掉魂,那土办法可多了,半夜喊魂,跳大神招魂,吞香灰撒香米层出不穷,管不管用不清楚,反正挺折腾人的,放在新社会就简单多了,办法就那么一个,住院养着。 病房还是那一间,361的单间。 推着病床前往病房的时候,转角处差点撞上两个金发老外。上海是国际化城市,医院里出现几个外国人不算奇怪,一个护士出声道了歉,抬头和其中一张有些熟悉的脸对上——咦?这不是去年来医院交流学习了半年多的那个外籍医生吗?她对他的眼睛印象很深刻,翠绿翠绿的,跟绿宝石一样。 “我们医院最近又来外籍医生了?” “没有啊,你哪里听来的消息?” 窃窃私语的交谈声伴随着病床被推进病房而逐渐消失在门后。 白蓁蓁的父母在场,沃尔纳和弗朗茨都不太敢上去。不知道以什么身份,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白蓁蓁是他们送来医院的,他们其实昨天就回来了,但是下飞机的时候她有点发烧,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他们就先把她带回了别墅,本想等她退完烧再送她回自己家。她吃完药睡着,睡了一整天直到今早,怎么也叫不醒,他们这才意识到出事了,两个人互相乱成一锅粥。 车钥匙找了半小时在沙发底下看到,车开了半小时手抖的像是帕金森晚期,半路不小心闯了红灯,差点搞出车祸,交警在马路中央把他们骂的狗血淋头,当时的他们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身在异乡人微言轻,稍有不慎,遣返伺候。最后交警是看在他们急着送人去医院的份上才放过他们的,罚单已经开好了,就等着他们去交。 等到了医院,要通知家属的时候,两个人也不敢打她父母电话,在一旁你推我让谁,互相奉承,互相当对方无情的夸夸机器,而另一边的护士已经尽职尽责地分别通知到她的爸爸和她的妈妈。 她的父母一出现,他们就再也不敢跟上去了。白蓁蓁是跟他们一块去的西伯利亚,变成现在这样,他们都脱不了干系,而不管是沃尔纳还是弗朗茨,现在都没想好该怎么面对她的父母。 他们在病房外一直等到下午,白蓁蓁的父母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们也就一直没找到进去看白蓁蓁的机会。交警队的电话也在下午打来,打到弗朗茨这里,车是他开得,但车主是沃尔纳,交警队说两个人都得过去。 于是他挂了电话,去找沃尔纳,“我们先去交罚单吧,刚才医生也说了,没什么大碍,她父母照顾起她,可比我们靠谱多了。” 沃尔纳正透过病房门上的透明玻璃凝视病床上的白蓁蓁,她打着点滴,闭着眼眸陷入沉睡的样子一如初见,恬静如一株鸢尾。 沃尔纳不是一个很喜欢花的人,他的一院子玫瑰是为白蓁蓁种的,她喜欢玫瑰。 当时在医院初次见到白蓁蓁的时候,闭着眼睛的她,确实很像恬静无害的白玫瑰,但他那时笃定,睁开眼睛的她应该更像梦游仙境的爱丽丝,是最明亮热切的人。 爱丽丝就是鸢尾花。在欧洲最早的历史记载里,鸢尾花被赋予的第一个含义,是复活与生命;到了古希腊时期,鸢尾花成了彩虹女神的鲜花,女神往返于人间天国之间,人们把它种在墓地前,期盼着女神将死去的灵魂一同带去天国;后来法国的第一任国王接受洗礼,上帝赠予他的第一件圣物是鸢尾,所以它在法国又代表着光明与自由。法国人将他们的信仰传遍欧洲,时至今日,在欧洲形成了固有印象,欧洲大部分人都认定它象征光明与自由。 中东地区的人认知跟欧洲相反,在约旦,有一种黑色鸢尾被奉为国花,孤独,绝望,神秘是它存在的意义。 而在德国,鸢尾花被赋予的,是另一层意思,神圣,严肃而郑重的事。 赠予长辈友人,意为对其的尊敬向往。 赠予爱人妻子,表明对其神圣庄重的爱。 凭心而论,他们两个人对白蓁蓁,既没有达到很好的尊重,做法也完全谈不上是神圣,她心底那样抗拒,甚至不想醒来,本就是人之常情。 沃尔纳做着打算,等明天再来看她。 如果她醒了不想见他,他就不进去;如果她没有醒来,他就像以前那样,再次给她送上一束鸢尾。这次不能拿别人的赠礼来敷衍了,这次他要自己买了。 沉眠中的白蓁蓁好像回到了过去,陈旧暗黄的画面出现在上个世纪,如同旧报纸里剪下的一角照片。 是某个无人的圣诞,窗外的大雪将将停住,乌云散去,清明月色洒落,月光笼罩下的街道空荡死寂,雪地泛出淡淡银光。 壁橱里跳动着旺盛的橙红火焰,烧的木柴噼里啪啦,薄薄的唱片正有条不紊地旋转在唱片机上,攀附铜锈的喇叭悠悠传出一首钢琴曲,跟窗外的月光毫无关系,却被世人命名为月光的奏鸣。 -- 第83页 她听见门扉被轻叩开的声响,来人踏着夜色,踏着湿润的海风,踏着冰雪天里所有的冰凉轻轻簇拥住她,怀中炽热一如最初。 在这个无名的圣诞夜晚,她等来了她日思夜想的人,时光静止在这一瞬,不做前进也不做后退。 “你回来了。”她抱住他喃喃发问,“你从哪里回来的?” “从你希望我回来的地方回来。你要跟我走?还是留下来?” 跟我走,还是留下来? 她本该毫无怀疑地应下前者,可是一张口,声音堵在了喉咙里。 她是不是忘了什么? 有一阵很淡很淡的花香漫延在陈旧的过去,是鸢尾花香,浅淡的像是从另一个时空传来,稍不注意,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每次闻见鸢尾花的香气,她就会想起幼年时翻看的童话。 她小时候是一个很喜欢看书的孩子,不仅要看,而且要看的很透,要搞清楚书里的所有问题。她翻阅的第一部童话本不是《格林童话》,而是《爱丽丝梦游仙境》。 她和书里的爱丽丝一样,对那些没有图画没有对话的书提不起任何兴趣,也会产生跟爱丽丝一样的疑问,会认真盘算着编一只雏菊花环的乐趣能不能抵上摘一堆雏菊的麻烦。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也幻想着自己能掉进一个兔子洞,买一只不报时间的表,学园丁把白色的玫瑰花染成红色等等之类的事。 但是《爱丽丝梦游仙境》再好看也只是大人们写给小孩子看的荒诞故事。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兔子洞可以让一个无知的小女孩不断往下掉。 她日思夜想梦游仙境的后果是她患上了短暂的爱丽丝综合征。 医学上的正式名称叫视微症,是一种奇怪的迷惑性眼疾。病人看到物体的大小和深度都不在正常范围,长时间盯住某个字或者某个东西看,会突然觉得周遭的事情一瞬间变得好大,或者一瞬间缩的很小,像是矮人走进了大人国,大人走进了矮人国。有的患者看到的景象会呈现出马赛克一样的效果,有的患者则会出现时空扭曲的感觉。 这种病只出现在孩童时期,随着年龄增长都会消失。大人们将它称之为疾病,但是在天真的孩童眼里,他们更愿意把它当成一场小小的冒险。 她从几十年后的新世纪掉进几十年前的旧世纪,也是一场堪称奇异的冒险,只是它既称不上是美好,也谈不少轻松。它凝聚了这世上所有的悲哀,让她的生命陪同岁月一同蒙尘,在澄澈明亮的日光之下,再也接收不到来自太阳片刻的温暖。 她一定是忘记了什么。 她的雪山十年前没有化开,十年后也一定不会化开。她的太阳十年前落下,十年后再次升起的也不再属于她。地底的坚冰积攒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她的春花冰封在雪原之下,磨破鹿角所有尖锐也消不去分毫。 她忘了什么呢? 月光之下,是勋章洗不净的血色一闪而过,也是破碎的遗书重新复原,她看见的是满篇的告别,满篇的愧疚,满篇的祈愿。 东边有白梅落雪,西边的枫叶似火,北方遍地草原,南方石楠盛开,四季统统不在冰层以上,漂亮的鹿角该用溪水呵护,腐朽的春花救不出来便弃了它。 她想起来了。 她忘记的是放下,是睁眼,是梦醒。 死去的魂魄早已被彩虹带去天国,鸢尾可以象征自由,象征复活,象征新生,可她偏执至今的,却是那株它早早枯萎行至破碎的模样。 是她记错了,记错了鸢尾花香的来源,它不是由故去的旧人留下,而是从未来响起的遥远呼唤。 爱丽丝梦游仙境的结局,是爱丽丝从梦中醒来。她会回到现实,她会继续长大,会从满脑子充斥怪诞疑惑的孩童变成举止优雅的淑女,她毕生保留着梦中的回忆。 第51章 咫尺天涯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白蓁蓁还是没醒。 医生总也查不出毛病,便一直住院观察着。 她的面色红润健康,不明真相的朋友来看望,只会觉得她是在睡觉,而她的父母也没有多做解释。 来看望她的朋友大都是些熟面孔,不过也有那么一两位出乎父母的意料。 一位是江其叶。 两位是两位陌生的外国人, 江其叶这个名字,多年以后再次听到,白蓁蓁的母亲几乎认不出来他。眼前这个清隽高挑的帅小伙子跟初中那时怯弱安静的早恋小少年形象实在是相去甚远了。 当时她听到白蓁蓁早恋的消息,脑子里浮现的担忧的不是自家女孩被哪家男孩嚯嚯着带歪了,而是哪家的男孩被自家女孩嚯嚯着带歪了。 到了现场一看,好嘛,果然是自家的三好学渣带歪了人家的三好学生。 把白蓁蓁揪回家的第二天,白蓁蓁记吃不记打,高高兴兴地上了学,哭哭啼啼地回了家,抽抽噎噎地说她的初恋转学了,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喜欢上别人了。 几十岁的大人不敢轻言一辈子的承诺,而十几岁的小孩却总能轻而易举地说出一辈子这个词。 这并非无畏,这仅是无知。十几岁的孩子认识不到一辈子对她的意义有多漫长,无知即是无畏。 她的高中时期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原因不在父母。她的父母是不希望她在高考的关键时期谈恋爱,但他们也能看到,初三夭折的初恋让她一整个暑假都闷闷不乐。 -- 第84页 少年人的喜欢既然来的猛烈又迅速,抽离时势必也比成人要更加抓心挠肺。他们前无担忧,后无顾忌,感情草率又纯真,光靠几张作业纸和考试卷是挡不住的。 父母对她的要求是有了喜欢的男孩后,不管有没有在一起,都必须要告诉父母,他们不会阻拦,但他们得知道。 可她直到大二的时候才领回来一个男孩子,这仅仅是她生命中的第二段恋情。 和第一段有些相似,同样是清俊挺拔的帅小伙子。母亲从他的眉眼身上瞧出了几分当初江其叶的影子,当时母亲打趣白蓁蓁,以后的她也许是个很长情的人。 这话不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她本来就拥有一对长情的父母。她和前任的开始也确实带着一点初恋的影子。 还是在新生大会,这回不是豆芽菜田里的白玉兰了,是台下一片参差不齐的甘蔗秆,台上铺着大片鲜艳夺目的红毯,两袖清风的学生会代表上台给大一新生致辞,余夏微醺的风拂过他清俊的脸庞,就好似江南的风拂过枝头新开的白玉兰。 那时风清云软,懒懒的蝉鸣催着午觉没睡够的她昏昏欲睡,她揉着眼睛一抬头,和所有庸俗懵懂的大一新生一样,一眼就看上了这颗全校最人模狗样的草。 草和叶子的相似仅仅停留在那几分,她为了那几分旁听了整整一个学期的民法刑法婚姻法,一个法都没记住。 但是搞懂了他和江其叶是两种不同的人,他游刃有余,不开口的时候显得成熟稳重,开口了又显得能言善道,不如江其叶胆小害羞。 他从来不给她买糖葫芦,光她不吃香菜的事都花了三个月才记住。 现在看来满是不上心的举动,在当时被白玉兰蒙蔽双眼的她看来,有一百种借口可以洗白。 初见之时,父母对她的这位前任还算满意。 因为母亲心目中的理想女婿是圆滑而不世故,嘴甜但不能撒谎,律师这个行业本就是这样。 她父亲心目中的理想女婿则是成熟而不老练,少言但懂得沟通的类型,大学里法学出身的学生本就显得比同龄人稳重。 交往初期父母挺满意,但到了中后期,多见了几次面,他隐藏的再好,还是让精明的父母瞧出了一点端倪。最后两人缘分尽了没走到一起,也是在父母意料之中。 白蓁蓁的第二次失恋,又闷闷不乐了一个暑假。 这仅仅是在父母看来。 真实情况的她,非常勤奋地收了一个暑假的租,并彻底爱上了收租这份二十四小时不眠不休的咸鱼工作。 如果没有那个风平浪静的清晨,她没有在大马路上突然晕倒的话,也许她直到现在都还沉浸在收租带来的单纯幸福里,而不是盲目迷失在糟糕的第三段恋爱里。 她的第三段恋爱,在父母无法知晓的时间里进行,始作俑者是她遇到过的前任里最不好却又最合适的那两种人。 他们的这种不好,不能说是单纯的坏或是渣或是有罪。它包含了这世上所有的恶,也包含了这世上所有的善。 旁人若是评价他们,大可以用上这世上最肮脏最难听的语言,但她不行,她没有独善其身的资格,她不能一面享受保护,一面唾弃他们人不如畜。 她最后能得出的结论是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 一面开着枪让她认清了他们掌握生杀予夺的现实,不顾意愿地关住她那样长一段时间,又切断她了回国的最后退路,这样的人称不上是好。 一面由始至终地蒙住她的眼睛,堵住她的耳朵,隔绝门外的硝烟四起尸横遍野,让她待在繁花似锦的世界里活到了和平降临,这样的人也称不上是坏。 不该诞生的感情被催化在战火硝烟的缝隙里,好与坏的界限变得很模糊。她不知道如何去分辨对错,那干脆就不分了;可预知的结局都不会好,那干脆一错到底,她没想过死后一定要上天堂。 那还是一个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清晨,没有地震海啸与奇迹,只有床前滴滴作响的心跳仪器,鸢尾花的香味四溢在空气,她突兀地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天花板,原来这才叫真正醒来。 她拔掉了手背上的针管,动作缓慢地下床洗漱。 此刻天色微微亮起,值夜班的护士刚巡完房,正在补觉,医院的走廊很安静,她走的很慢,脚步很轻,没有人发现她从病房里悄悄溜走的事。 医院是在八点以后才发现她不见的事情,因为八点才是正式上班的时间。电话打到白蓁蓁母亲那儿的时候,没有人接,她已经开始上课了,带的是毕业班,距离高考就剩一周多的时间。 电话打到白蓁蓁父亲那儿的时候,还是没有人接,他刚刚走进会议室,助理得到的吩咐是不重要的电话都不用接。医院这个没有备注的座机号码被助理想当然地归类成了不重要。 一连两个电话都没有人接,负责联络的护士也是有点困惑。还没等她打上第三个电话,便有人出现在护士站询问那位失踪病人的去向了。 失踪的这个病人虽说是vip,但平常来探望的人很少,因为她根本就没生病。刚入院的那几天,她的父母还是一天来一趟,一趟待一天的,可时间久了,病人一直不醒,父母也就回去忙工作了,隔几天才会来一趟。 倒是眼前这两位外国人来的比她父母勤,看样子比她父母都上心。病人离开医院没有告知家属也没有通知护士,是私自离开的,医院能提供的只有走廊监控,她是三个小时以前离开的。 -- 第85页 三个小时能干很多事,在凌晨路面不拥挤的情况下,她可以从市区穿梭到郊外,再从郊外重新回到市区。 沃尔纳他们开着车去了市区所有她经常去的地方都找过了,半点踪迹都没有,沃尔纳猜测她可能是去了郊区。 弗朗茨不太明白,“她去郊区干嘛?” “去公墓。” 她很经常去公墓的,每次有事情想不明白的时候,她就要去公墓,悄悄地去再悄悄地回来。 她去看望她曾经的朋友,朋友化作了一捧黄土,墓碑由大理石纂刻,冷冰冰的一点温度也没有,但于她而言,那好像是唯一能得到安慰的地方。 八点多的路面正处在早高峰的时间段里,车辆堵的水泄不通。 别人是郊区进市区要上班堵的生不如死,他们是市区要出郊区,照样卡在高架桥里上不去下不来。 有弗朗茨在,沃尔纳通常是不负责开车的,他负责打电话,打了无数个白蓁蓁也不接。 车载音乐结束了一首律感十足的英文歌,自动切换到了下一首,前奏是泛着浓浓致郁系的钢琴独奏,沃尔纳不想听它,直接把它切走了。 弗朗茨正听得上头,不乐意歌被切走,先是随口找了个话题, “我们现在去郊区,要是正好碰上白蓁蓁回市区,那我们这趟不就白去了?” 手指悄悄一按,把歌切了回去。 沃尔纳睨他一眼,早有预料般再次切走了它,“白蓁蓁跟我们之间不会这么没默契。” “我们跟她要是有默契,就不可能转了一早上都没找到她的踪迹。”歌又被切回去了。 歌又被切走了。 …… 往复好几次,两人都觉得对方幼稚,最后歌曲还是回到了致郁的钢琴前奏。 光听这个前奏,一定没人想得到它的歌名叫咫尺天涯。光看这高架上排起的无尽长龙,他们也一定没法想到,会在这种地方,同白蓁蓁狭路相逢。 她在栏杆那头,走的是回市区的道,摇下车窗摘下墨镜,表情一言难尽。 他们在栏杆这头,走的是出郊外的道,摇下车窗摘下墨镜,同她对视的表情也一言难尽。咫尺不足五公分的距离却像天涯一样遥远,他们跟白蓁蓁之间……真的,一点默契也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我塑造这两个男主,完全是按塑造反派的方向去塑造的,所以他们会坏的很纯粹,二战be是必然的,要是连纳粹都能he,文的三观就太歪了。 现世这边也不能洗白,洗白会有美化纳粹那味。放在现世,他们最多是性格上收敛一点,行为上改正一点,伟光正肯定做不到,女主很难再次喜欢上这两个坏胚。 可能到结局她都不会有多爱男主,但她确实会妥协,会跟男主he,因为只要男主活着,就不可能让她跟别人在一块儿。 第52章 控股 第一天来的那位先生,是深金色头发,和蜂蜜沉淀下来的颜色有些像,但他整个人,看起来没有蜂蜜那么甜,他更像是一座亘古不化的冷峻雪山。 穿一件干净整洁的衬衫,身材高且瘦,手腕上戴着一块不知名的石英表,肤色很白,睫毛纤长,眼睛像冰川底的深绿翡翠,透着冷冰冰的疏离,不苟言笑的样子不好接近。 他只询问了两个问题。 白蓁蓁来了吗。 白蓁蓁什么时候来。 这两个问题导诊台的护士都无法做出回答。她们的小院长来不来医院全凭心情,在医院待着跟在家里待着从根本上来说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那位先生走了。 第二天来的那位先生,也是金色头发,颜色较浅,是近似奶金的一种颜色,但整个人看起来也并不奶。 他同样拥有一张英俊立体的脸蛋,不过较之前一天那位先生,他或许要更漂亮忧郁一些。深蓝色的眼睛像是躺在天鹅绒布上的克什米尔蓝宝石,蕴藏大海的澄澈,也蕴藏大海的深不可测。他会笑,但那笑意不算平易近人,只是给足了外人一份社交该有的礼貌。 他也只询问了两个问题。 白蓁蓁来了吗? 白蓁蓁她会来吗? 导诊台的护士同样一问两不知。 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两位先生交替出现,偶尔也会一起出现,每天询问的都是白蓁蓁的去向。白蓁蓁没出现,但是护士站里有一大半以上的人都认识他们了。 他们同小院长之间是情感纠纷还是医患纠纷这个问题,几度入围大家闲谈八卦里的医院十大未解之谜前三。 有个护士曾友情提示他们要不试着打个电话问问,两个人看她的眼神都好像在看傻子似的。 要是能联系得到白蓁蓁,他们何至于来医院蹲点。 白蓁蓁不接他们电话,拉黑了他们最少二十五个号码。现如今这两个无法拥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士,办个新号码都得去警局备案——因为短时间内刚办理完又注销的通讯号码太多,举止太过可疑,警方怀疑他们是从外国来的军方间谍。 军方间谍……不考虑是过去时还是现在进行时的前提下,这话确实也没说错。 这一天白蓁蓁终于来医院了。前脚刚被叫到院长办公室,后脚这哥俩就一块儿来了。 相差无几的身高,同款不同色的衣服,金灿灿的头发,深邃立体的五官轮廓,他们俩站在一起的样子真像是一对双胞胎。这对双胞胎的手上各提一个花里胡哨的行李箱子,一个贴着彩虹色独角兽贴纸,一个贴着粉红色小猪佩奇贴纸。 -- 第86页 小猪佩奇……啊不,深沉稳重的沃尔纳上前,向护士更加深沉稳重地道明了来意,“每一个罪人都是病人。” 护士:? “我们都需要采用某种□□的方式来遏制住心中的某种冲动。圣人和罪人之间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每个圣人都有一段光荣的过去,而每个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护士:?? “许多人死得太晚,有些人又死得太早,死得其时才是最适合的,我没有做到。不过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切崇高,卑劣,愧疚的理想主义都是虚无的。” 护士:???你指定有那个什么大冰。 弗朗茨翻着白眼拉开了不会说人话的沃尔纳,“别理他,他在装。逼。” 然后转头冲护士笑得灿烂又美好,以一种询问酒店前台的微妙语气来询问一位白衣天使,“你们这里住一天病房要多少钱?” ……你指定也有那个什么大冰。 值班护士脸上一派岁月静好,“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是酒店,住院需要医生开具证明。” “那医生在哪?”年轻人左顾右盼着,没有见到医生模样的人,又问护士,“你能带我们去吗?” 护士微笑,“您有预约吗?我们医院是预约制,没有预约是不可以同医生见面的。” 弗朗茨也是微笑,“那我现在预约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医院?” 护士的笑脸僵了,“住不住医院由医生决定。” 弗朗茨的笑脸尚且游刃有余,“那医生在哪?” “医生……需要预约。” “那我现在预约什么时候才能住进医院?” …… 最后笑得很疲惫的护士道,“您要不先去挂个号吧?” “哦,可以啊,”弗朗茨乖巧地点头,“那怎么挂号?挂号的地方又在哪?” 这个问题护士不用回答了,因为不会说人话的沃尔纳已经把更不会说人话的弗朗茨拖去了挂号处。临走前,他饱含歉意地告诉护士,“抱歉,他大概从小到大都没有去过医院。” 换言之,他大概拥有二十四小时待命的专属私人医生团队。 护士当场就被凡了一脸,是人是鬼都在装。逼。 号没有成功挂到,因为他们已经碰上了白蓁蓁。这应该是自她出院以后,他们与她的第二次见面,又是蝉鸣四起槐花满枝的灼灼盛夏。 白蓁蓁冷若冰霜,甚至不愿意施舍他们一个眼神,转身就想回家,被弗朗茨扯了回来。他在她耳边低声说了一句什么,还没说完就为自己赚到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被打之后也丝毫没有生气,笑嘻嘻的样子就好像被打的人根本不是他。 去年的这个时候,白蓁蓁才刚刚满怀期待地同他们相遇,今年的这个时候,她对他们原有的期待已尽数落空。 期待落空,她原本可以一走了之,但她醒的太晚,连最基础的决定权也一并失去了。 医院的那份注资合同上,甲方乙方的公章私章定格在最鲜艳的红色。投资人的投资额占比达到了医院总股本的61%,这意味着这家医院现在变成了外资控股,不再由她父亲一个人说了算。护士医生们私下当玩笑喊的小院长这一称呼,彻底成了无足轻重的玩笑。 她的父亲直到签约的当天才真正同投资人会面,就是眼前这两位道貌岸然的外国人。在此之前,他一直是跟那位投资代表见面谈判的。 当时谈判的时候,对方列出来的合作条款每一项每一条对医院都是利大于弊。白蓁蓁的父亲联想到白蓁蓁没有兴趣继承医院,这家医院迟早是要易主,现在把控股权交出去也省的退休以后操心。 在当时看来挺完美的合作共赢,现在再看,不过是一桩蓄谋已久的策划。白蓁蓁没有提前跟家人提起过沃尔纳或是弗朗茨的存在,她在国外的经历被她含糊带过,她一直觉得这是她自己一个人的事。 她昏迷了一个月,医院的合同也谈了一个月,她刚刚醒来,医院的合同就刚刚签完,这些看似巧合的节点,实际上是源于一方的刻意制造。 白蓁蓁的父亲总共就只见过弗朗茨和沃尔纳两次。第一次是在谈判桌上,他对这两位年纪轻轻却谈吐不俗的投资人很是满意,医院交到对方手上,他不觉得会出错;第二次,是在白蓁蓁醒来以后。 她想跟沃尔纳彻底分开,也不想跟弗朗茨多有联系,话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可惜这两个人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听不懂人话,软硬皆施,她就是不吃。期间拉黑了十多个号码,坚持不懈的两人始终联系不到她,又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她绑架,就直接来了她家,直接跟她的父母正式见了面,最后和盘托出了一切。 彼时,合约刚刚签完,手续挑不出任何错误,一切都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着。毁约,败诉的一定是院方,不毁约,白蓁蓁就得听话,她要是不听话,他们会拆掉她们家的医院。 圆滑世故,嘴甜爱笑,但满是欺骗; 成熟老练,寡言稳重,但控制欲极高。 不管二人的态度再怎么诚恳,父母对他们的印象都坏到了极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他们不可能同意白蓁蓁跟两人中的任何一个在一起。可他们不知道,这两个人可以糟糕到不在乎父母的任何意见,不管是他们自己的父母,还是白蓁蓁的父母。 -- 第87页 第53章 过去 五十七秒; 五十八秒; 五十九秒; ——清零; 下班! 她攥起小包飞速跑下楼往医院北门冲。北门偏僻路窄,私家车一般不会停在那儿,她这几天都从那儿走,半路完全不会被带走! 但…… 她被两个保镖拦住了。 弗朗茨这次带了三个保镖来中国,沃尔纳也带了三个保镖来中国,医院东南西北四个门,他们各派两个守着。 她逃,他追,他也追,他们都插翅难飞。 白蓁蓁痛苦Mask。 “你们老板给你们多少钱一个月?”她朝保镖们伸出两个手指头,“我给双倍!别带我去见你们老板。” 两位保镖态度高冷地拒绝了她,都不带思考的,“您出不起。” 她不服气,“你没说怎么知道我出不起!” 于是保镖们依她所愿,报出了一个数字。听到这个数字,白蓁蓁深吸一口气,迅速结束了这个话题,“此事容后再议。” 这些人中间混得最差的那个,一个月也有五万欧元可以拿呢!换算成人民币就是三十五万,双倍就是七十万! 她不是出不起这七十万,但要她把七十万大洋花在这群整天啥事不干,就变着法子堵她的大块头身上,她是真觉得肉痛。 这两个保镖在大热的天气里,三十四摄氏度的高温下,只要穿着一身吸热又不透气的黑西服,戴着一副漆黑漆黑的墨镜,杵完一个月就能有几十万拿——噢,真是万恶的资本主义。 她还有一个困惑的地方,就是这两位保镖同志在这里杵了这么久,居然半点汗都不出。 “你们都不热的吗?” 保镖不说话多久,她也就盯着看了多久。最终一保镖败下阵来,拿出了藏在枪套里吱呀吱呀乱转的便携粉红小风扇。 国内私人配枪犯法,所以他们贴心的雇主就给他们配了六个小风扇,x宝八块九包邮的那种,买五个还送一个,六个安排得明明白白。他们以为他们省钱了,但实际并夕夕上面的同款领券拼单只要五块九一个,这才是猛男应该拥有的东西。 保镖们还有个不能说的秘密,就是他们随身携带降温贴,在天气热到不行的时候,他们也会进医院蹭空调,医院的人,老把他们当成新来的门卫。 被两个迷你风扇持有者簇拥着领到他们的雇主面前时,一个雇主在睡觉,应该是刚从某条航线上下来,身上的制服都还没换掉;一个雇主破天荒地亲自开了车,副驾驶位空着,后座也有个位置空着。 她本来想坐副驾驶,可难以置信的是,贴着张粉红小公举专用座贴纸的副驾驶位居然不是她一个人的专属座位!开车的这位眼都不眨,抬手轻轻一挥,心领神会的保镖就把白蓁蓁塞进了被空调吹得冷冰冰的后座空位里。 伴随着一道落锁声响起,她被后座的儿童锁锁在了车上。 儿童锁,顾名思义保护儿童。是为了避免一些多动症小孩东摸西摸,不小心把车门打开摔出去受伤,家长们落下锁以后车门只能从外面打开,副驾驶一般不会安装这种功能。 车子一开出去,身边睡觉的弗朗茨精准靠上了白蓁蓁的肩。虽然没有睁眼,但他应该是醒了,白蓁蓁动作嫌弃地推开了他的脑袋。 还没过一秒,他又靠了回来,嘴里嘟囔着什么困什么睡几个字的,白蓁蓁抬手就把他又推了回去。 此后。她推,他靠,她再推,他再靠,两人乐此不彼几十个来回以后,弗朗茨的脖子不酸,白蓁蓁的手也要酸了,索性就随他去了。 一路上,沃尔纳在前头开车,后座的两位话唠选手,一个安安静静睡着了,一个盯着窗外风景安安静静当木头人。车厢里除了彼此交错的呼吸声和空调声,还有另一个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声音,是白蓁蓁的手指摩挲皮包的声音。 她的皮包上有条装饰丝巾,边缘已经隐约起了毛边。自打它被系上成为小挎包的装饰,它就备受她主人的摧残。它的主人不爱思考,但一旦开始算计琢磨起什么的时候,手上就闲不住,一定要找个什么东西,搞出点动静脑细胞才肯活跃起来。 车开一路,脑细胞也活跃了一路,有没有琢磨出结果尚且不得而知,不过白蓁蓁下车以后的逃跑速度倒是以肉眼可见的程度更上一层楼。 但…… 还是没有成功。 她被揪住了。 被揪住了后脑勺的丸子头。 她逃,他揪,他挡,他们都画地为牢。 “人对自由的追求的是与生俱来的。”她如此庄严,如此肃穆,如此冷漠地诉说着。此刻的她就像一位遍观俗世的睿智哲人,“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你们不能阻挡我前行的脚步,更不能揪住我高贵的丸子头。”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沃尔纳从容放开了她高贵的丸子头,然后拍了拍有点变形的那颗丸子,本来是希望它再次支棱起来。 但…… 可想而知的是,丸子头直接塌了下去,他若无其事地收回了手,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白蓁蓁闷闷不乐进了电梯,没有发现她高贵的丸子头已经瘪成了低调的生煎包。 她的父母有多不待见身边这两个法外狂徒,双方都心知肚明,所以沃尔纳他们也不是天天都会上赶着来医院讨嫌接走她,但是接走了就代表,大概是有什么场合需要她的出现。 -- 第88页 这种场合一般都是酒会,品鉴会之类商务性质的宴会。 本来以为他们来中国最多就是待一段时间就走的,现在看来,好像确实有一些开辟市场的打算。 这也并不奇怪,欧洲现代化了好几百年,能发展的都发展完了,市场整体都有停滞不前的迹象,而亚洲市场目前还很大。 他们俩搞到了白蓁蓁家医院的控股权,却不急着接管它。医院里的大小员工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们的老板已经换人了,现在见了白蓁蓁还是小院长小院长地喊着。而沃尔纳和弗朗茨虽然如愿以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的同一间房,但待在医院碍眼的时间反而不多,隔三差五不见人影。 不明真相的那些护士常常担忧这两个爱瞎跑的妄想症患者在外头惹出什么事让医院背锅。 他们现在对白蓁蓁的态度是有所缓和,至少不像以前那样不顾意愿咄咄逼人。不过想想也知道,这是因为坏事干多了试图补救。 西洋棋里想吃掉对方的王,就得先将王身边的所有棋子都清除掉,赌场内想要稳操胜券,就得先让对方输掉台上所有的筹码。 白蓁蓁身边没什么东西可供算计的了,她现在唯一的底线是她的父母。只要这两个疯子别想不开地去为难她的父母,她暂时是不会跟他们撕破脸的,她还要想尽办法把自家医院拿回来呢。 商业场上见不得光的阴谋诡计她是一概不懂的,但她可以找他们的公章私章,最好再练一手神鬼莫辨的签名。 这手段听起来是很上不得台面,效率却是最高的。 所以她最近老骗他们俩给她写诗,要带署名的那种。 可比较悲伤的是,这两个人的文采都非常之烂,想了半天最后是靠默背出来一首诗歌交作业的,署的名是原作者的,笔迹,非常之狂草。 然后白蓁蓁就改了要求,写别人的诗也可以,但他们也要签上自己的名,最好写的清楚点。接着更悲伤的事情就发生了,他们每回的签名风格都不一样。 痛苦Mask*2。 今晚的酒会,是一个旨在招商引资的交流酒会,主办方是外企,对应邀者带不带女伴没有要求。两个人带白蓁蓁去,好像是另有目的,她是以弗朗茨的女伴身份出席的。 弗朗茨不要求她一定要穿礼服,因为礼服很累赘,高跟鞋也可以不穿,因为穿起来很累脚。 他说要是她愿意,直接穿上班的那一身去都没关系,没人会说她不懂礼数。 她上班的这一身,是在阳台暴晒了半个月,晒得都有点褪色了的格子裙。 他们不嫌丢人,白蓁蓁还想保住脸面,还是换了一条稍微正式点的方领连衣裙。裙子的设计风格偏复古,她搭的首饰都是珍珠,乍一看去,还真穿出了一份上世纪独有的氛围感。高跟鞋倒确实没穿,穿的是平底的小皮鞋,一点都不成熟,更谈不上半分优雅迷人,但沃尔纳见到她的时候还是愣住了一下。 她现在的样子,是最接近他记忆里的样子。是春日将融化的冰,是余夏里未落尽的花,一半消亡在天地,一半停驻在盛放。 这大概是第一次,她第一次从那些扑朔迷离的遥远印象里,从那个他无法触及的灰暗时代里走出来,走到他的面前,走进光的笼罩里。 他第一次距离她那么近,第一次发现,情这种东西,果真是不知何起,也不问所终的。 在大厦将倾的霍乱时代里,他不负责任地选择死亡,在海晏河清的太平盛世里,他不能否认,他曾在那样漫长的时光里抛下过她。 第54章 烟火 上流社会,就是把很下流的事情搞得很上流的一种社会。在这方面,西方人做到了极致,还将它分的特别仔细。 他们的社交场分成两种,一种是只带情人出席的场合,这叫展览;另一种是和妻子共同出席的场合,这才叫社交。 只带情人的场合妻子不能出现,妻子本人也不愿意出现,出现了反而会被他人看轻。 携带妻子的场合情人不能出现。有人领了情妇过来,会被视为不尊重酒会主办方,可能会被赶出去。 今晚的酒会属于后者,不要求宾客们携带女伴的潜台词是不允许携带情人。宾客携带女伴出席,那么这个女伴的身份必须是他的夫人或是他的未婚妻,是与他有利益牵扯,拥有其名下资产的人。 携带情人的场合,通常是以刷脸涨名望为主的,身边的女人一定要是漂亮的花瓶,要会来事儿,能看脸色知进退的玩物。 那种场合白蓁蓁也被领着去过几次。 当时她被放到一堆光鲜亮丽的女人堆里,听那些莺莺燕燕争先恐后炫耀今天得了什么珠宝,明天要去买什么名包,后天还要去绕大半个地球去品尝什么甜点,耳朵都听得起茧。那些人是什么身份她直到现在才明白。 她看弗朗茨的眼神,逐渐变得非常核善。 那些场合,都是弗朗茨带她去的。 不用开口,弗朗茨剥板栗的手已经快了不少,“我当时没别的意思。” 他的本意只是带她出来玩,不管那是什么类型的场合,“但可能就是因为我没别的意思,在别人眼里就成了另一种意思。” 有人把她当成了无足轻重的地下情人,还是那种非常不懂事的地下情人。他今天把她带来的原因,就是希望纠正一下旁人对她的认知定位。 -- 第89页 剥好的板栗被放在洁白的盘子里,灯光下的糖炒板栗仁散发着甜甜的味道,她把它分成两半,一半自己吃掉,一半给了工具人弗朗茨。 他吃掉以后,又开始剥起了新的,边剥边补充解释,“我以为你知道这些事,你没说不愿意,是你不在意。” “没有不在意。”她托着腮帮子瞧他,“我只是没想到这方面。” 她不懂这些。 她家的长辈,一半做学问,一半混官场,讲道理卖人情一套一套。文化人嘛,重名声,对风月场里的弯弯绕绕向来敬而远之。 她的父亲是这一代唯一的商人,但也并非正统意义上的商人,他首先是个医生,所以白蓁蓁自小生长的环境跟普通家庭没什么两样。 至于为什么一个学贯中西的书香世家能把孩子培养成一个接地气的沙雕学渣,父母一致认为这是物极必反的结果。 文人的骨子里,或多或少都带着点清高和固执。白蓁蓁的父母尤其看不上这两个人的原因就在于此,他们觉得这二人既无耻又下作,妥妥的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而白蓁蓁尤其看不上别人的原因也在于此,这两个人处处都谈不上好,但有他们两个做对比,她也很难看得到别人的好。 她总也忘不掉在德累斯顿的那次占卜结果。刺穿心脏的那三柄利剑本质上就是他们三个自己,伤痕是他们一同造成的,能使伤痕愈合的也是他们自己。 东方人讲诸般因果,讲转世轮回,西方人讲灵魂不灭,讲死亡并不意味着最后的终点。 这两个概念都没错,一个人活在现世,变成了和前世不同的人,但认识过他两辈子的人,依旧能从细微末节里找到和当初完全一致的东西。她要考虑的,只是他现在变得更好还是变得更糟。 今晚的场合偏正式,遍观全场,女宾身上的礼服中规中矩,佩戴的首饰都非常少,妆容也不过分浓艳。 反观白蓁蓁,打扮不算特别亮眼,但也称得上是精致奢华,跟低调完全沾不上别。她是这场上最张扬的一个,因为她太年轻。 年轻到那些夫人们打量她的眼神,都带着些若有若无的怠慢。 她们身边也会跟着那么一两位年轻女孩,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知书达礼,端庄大方,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派矜贵的名门气质流露。 她们都是富豪家养尊处优的千金。 白蓁蓁有些后悔没穿那条褪色格子裙,但很快又想到,她要是穿了那条褪色格子裙,富家太太们不会想着打量她,但服务生可能会端着托盘过来问她是不是楼下KTV走错的。 糖炒栗子吃多了,喉咙就涩的慌,她喝了口香槟压了压甜意,目光扫过一遍会场,将那些打量的目光一一对了回去。 真巧,全是熟面孔——她单方面的熟。 最后,她的视线转到了沃尔纳的身上。 他正在跟人攀谈着什么。同他攀谈的是一位优雅知性的年轻女性,鱼尾款式的晚礼服裙穿在她的身上,透着别样的魅力。 沃尔纳对落在自己身上的眼神和视线,感知向来敏锐,尤其是白蓁蓁的。因为她经常生气,一生气就不跟他讲话,用眼神沟通是她最后的倔强。他看出来意思,她会生气,他看不出来意思,她更生气。 久而久之的,沃尔纳也养成了概念,她远远朝他眨两遍眼,他就能从那忽闪忽闪的长睫毛里猜到那意思是希望他过去。 于是他随口找了个理由,想同面前的女士结束攀谈,“我可能需要失陪一下。” 女士回头看了白蓁蓁一眼,发现是那个一入场就待在一旁吃板栗的女孩子,年龄不是很大,长相跟气质都很少见。在场没人知道她的身份,但知道守在她身边的那一位,也是这场酒会的贵客。 她出于单纯好奇问了一句,“那个女孩子是你的女伴吗?” 沃尔纳表现的更为不解,“你不认识她?” “我?”那女士茫然了,“我不认识啊。” 沃尔纳听了,有点困惑,但没说什么。他回到白蓁蓁身边的时候,白蓁蓁问他,“你跟那位小姐刚才是不是在聊上市的事?” “是的,那位女士名下的企业想在欧洲上市。” 在欧洲上市的企业,会考虑的交易所一般有两个,伦敦交易所和法兰克福交易所。要上市的那家企业属于比较传统的制造业,在德国的法兰克福上市会更容易一些。 “你很了解她们家的情况吗?”沃尔纳问这话时,顺势看了看装糖炒栗子的纸袋。 这份糖炒栗子是他们在半路上买的,就为了这份东西,酒会都差点迟到。 现下纸袋里已经空了,弗朗茨面前一堆板栗壳,白蓁蓁的面前还有几颗板栗仁。 她找出来一颗大的,掰一半给沃尔纳,另一半就给了弗朗茨,“我不是了解她们家的情况,我是了解她们家的案底。” “那个姐姐,有一个很不安分的弟弟。前些年酒驾撞死了一个孩子,当时舆论闹得很大,法院判的也很重,他们想靠精神病院的诊断来脱罪,就找到了我爸爸那里。” “你爸爸帮了他们?” “当然没有。他们登门造访了十多次,我爸都闭门不见,上诉的期限又快到了,他们没法子就花了重金找了另一家,而那一家的负责人,是我爸的同窗,也算是我们家的竞争对手。他开的那个证明让法院判了缓刑,那家人就把儿子送出国去了,最后继承权落到了女儿的手上。” -- 第90页 “圈里面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车祸这件事呢,本来就是姐姐一手策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抢夺继承权。” “但不管是哪种说法,我个人认为这家人的秉性,都不值得深交,我建议你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帮忙。” “难道说……”弗朗茨深深皱眉,陷入了漫长思考,“你爸特别讨厌我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也干了撞人的事?” 他撞了江其叶。 差一点就撞死了。 这件事他全都供给了白蓁蓁的家人听,当时她父母的眼神,也非常核善。 “是之一好嘛?”白蓁蓁把最后的一颗板栗切成了三份,在把弗朗茨的那份递给他的同时说,“你干的缺德事何止是撞人这一件。” 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 “我在改正了,并且改正的态度非常认真。”这一盘子徒手扒完的板栗壳就是证据。 彼时的弗朗茨仍未知道,他这一盘子徒手扒完的板栗壳,是第二天令自己和白蓁蓁同时上火的罪魁祸首。 沃尔纳将话题拉回了正轨,“我不是要帮她,是因为她说,她们家跟你们家关系不错,早些年合作过,她的父亲和你的父亲,认识了很久。” 对方流利的英文也给她加了不少分,所以沃尔纳才会跟她聊那么长时间,“但是……” “但是她不认识我对吗?”白蓁蓁替他接上了话端,并把他的那一份板栗仁也交给了他。 板栗仁的表面没有雪白雪白的糖霜,味道却比一般的糖都要甜,“你知道这件事?” “知道。” 白蓁蓁的父亲从不曾将她当做生意场的筹码摆出来供人观赏评价,外人只知道,他有一个女儿,但没人知道他的女儿长什么样子。 她不适应这些觥筹交错的晚会的原因,本就因为是她没怎么涉足过这些领域。 上次跑掉,在人满为患的大街上看见一场五光十色的烟花跌落成稍纵即逝的流星。那是单独给她一个人放的烟花,却只有她一个人看的心不在焉。 今晚也有一场烟花自夜空中升起,那是放给迪士尼的游客们看的。她坐在会场金碧辉煌的水晶吊灯之下,在更高的地方,看见了满目烟火绽成无数星海的绚丽景象。 第55章 姿态 夏天是一个很矛盾的季节。 半夜热醒了,怎么也睡不着,清晨再睁眼,又困的不想醒来。 夏天就该一个人睡觉,身边躺个男人的感觉就好比是放了一个火炉。 火炉连吹几个晚上的空调都不会感冒,她只吹了半个晚上醒来鼻子就塞住了,嗓子也烧的慌——这到底该归类成风热感染还是归类成风寒感染? 风热也好,风寒也好,她现在的饮食都必须遵守清淡这一点。清淡到只有一碗黄澄澄的小米粥,一碟过水的小青菜,以及一个索然无味的白水煮蛋。 啊……她真讨厌白水煮蛋。 她动作嫌弃地戳了戳那个胖乎乎的鸡蛋,它已经被白白嫩嫩地剥好了壳,“你好歹给我煮个茶叶蛋。” “宝贝我尝试过做茶叶蛋的,”今日的早餐供应者是新晋男妈妈弗朗茨。 自打他从欧洲申请调来国内航线以后,每天空下来的时间就更多了。这些空下来的时间最后全花在做饭上了,不过进度格外缓慢。 他说,“我昨天煮了一锅茶叶蛋,可不知道为什么它总是不入味。” 这一锅最后被送给了保镖团加餐,一人两个,总共十二个刚好。 “茶叶蛋要用红茶煮。”沃尔纳道,“你昨天放的是绿茶,绿茶不耐煮,没法入味还很容易苦涩。” “可是红茶全被我拿去做奶茶了。” 他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沃尔纳就来气。 弗朗茨对做饭完全没有天赋,他的天赋大概率全点到甜品上面了。白蓁蓁整个夏天的奶茶冰激凌都被他承包走了,那个血糖值在空腹时段都能飙到7.3。 这一点养生党?沃尔纳实在是看不下去。白蓁蓁本来就嗜甜,糖分摄入太多,对她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好事。他现在强制要求白蓁蓁一周七天只能喝一杯奶茶,吃一根冰激凌,直到她的血糖值回归正常范围。 但是嗜甜真的不是白蓁蓁个人的问题,上海人的口味偏甜,像小米粥这种东西,以前在家里吃,她们全家都会加糖。这次也不例外,她习惯性地去够桌上的糖罐。 够是够着了,但在她够着的同时,沃尔纳说话了。他的注意力明明都在笔记本上,却还是能准确无误地察觉到小老鼠偷糖罐的举动。 “如果你不加糖喝完小米粥,下午你可以吃西瓜;但如果你非要加糖才能喝完小米粥,那下午就只有木瓜可以吃。” 那只摸糖罐的手,下意识地迟疑了一下,思来想去后果断松开,默默缩了回去——木瓜和西瓜,怎么选都是西瓜好吃嘛。 她今天不去医院,弗朗茨也没有航班,沃尔纳是最忙的人。 他从周一忙到周三了,再加上今天周四,明天大概就有空了。但是明天,弗朗茨会去一趟澳门赌场,白蓁蓁会回家。 他们三个人经常住一块儿,真正待在一起的时间却少之又少。虽然时间并不是那么多,但因为彼此都不是什么爱听花言巧语的天真年纪,这种状态反而刚刚好。 沃尔纳不是一个需要每天踩点上班晚点下班的企业家,但他需要靠着几行字,一叠纸来掌握那群人精企业家的所有规划所有目的,而这规划和目的不可能是简简单单浮于表面的。 -- 第91页 所以比起外头铺满玻璃窗户的中心CBD,他更偏爱的办公地点是在家里,家里很舒适,他不那么容易过劳死,能在家里解决的问题他死都不可能挪出去一步。 他为自己准备的房子永远都会开辟出这么一片面积不小的办公区域。 这栋别墅的第四层整层都是他的办公区,第三层本来是给弗朗茨准备的。但现在那里已经有一半被改造成五彩缤纷的画室,一半被改造成了基建狂魔的游戏屋,用以宣泄弗朗茨那无处安放的创造力。 私人会议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半准时开始,由沃尔纳那三个分别位于北美、西欧、东亚的投资团队前来汇报近期的投资收益情况。 彼时的白蓁蓁和弗朗茨带着勺子,一人抱走半个西瓜去楼下的影院享用?只在冰箱里留了巴掌大的一小块算是给沃尔纳的鼓励奖——鼓励他下次买个更大一点的。 别墅四楼的照明系统所采用的是简洁苍白的格栅灯。按照沃尔纳往常的习惯,窗帘一般都是拉起来的,隔绝掉窗外所有光线的会议室显得冰冷而没有人情,坐在里面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严肃起来。 第一位做汇报的是北美负责人乔尔,他是个风格精准的瑞士人,在沃尔纳身边待了很多年,早早就习惯了他身上无时无刻不存在的德式冷漠。今天在突然看到会议室厚重的窗帘被归在两边用绳子系好,落地窗前铺满阳光的灿烂现象时,开场白都差点给看忘了。 沃尔纳还等着他汇报,“怎么了吗?你没有准备好?” 瑞士人喜欢道谢,但更擅长道歉,“抱歉boss。您需要把窗帘拉上吗?” “不需要。” 沃尔纳看着落地窗外绿茵茵的草地,昨天刚修剪过的草地在今天呈现出了最完美的状态,“今天的天气很好,我想看看太阳。” 虽然总觉得哪里古怪,但真正聪明的下属不会擅自揣测上司的心情好坏,于是乔尔抛开了疑问,进入正式的情况汇报。 “……截至今日收盘,金价下跌0.4%,油价上涨3.51%。道指涨幅0.81%;纳指数涨幅0.83%;标普500涨幅0.91%……三大股指连续两天上涨,涨幅超过2%,是前段时间美股抛盘超卖的反弹迹象……上半年的投资收益较之去年同时间段整体下降17.48%。预计下半年北美市场的通胀压力将继续上升,三股将出现更大幅度回调……” 北美市场的收益不好,下半年可能持续亏损,沃尔纳已经能大致预料到年底财报上北美板块那不太美丽的数字了。可他却仿佛丝毫不受影响,还顺手往咖啡里加了块方糖。 他可从来不喜欢往咖啡里加方糖。 第二位汇报的是西欧团队,负责人是那位同白蓁蓁有过一面之缘的霍姆斯先生。剑桥出身的精英人士,不过他今天无法到场。 三月份在中国,他那件价值五万八欧元的西装很不幸地被一杯五块八的豆浆毁了;六月底在伦敦,又一件九万磅的手工西装被毁灭在了伦敦人民愤怒的游行之中。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路过,他驱车经过唐宁街的首相府,示威者们高呼自由的倔强口号充斥在他耳边。街道被围得水泄不通,他满脑子想着赶飞机,想下车同示威者们商量能不能给他让条去机场的道。 不料他的车早已被愤怒上头的群众们当成了首相府出来的活靶子,一个从天而降的信号弹被优秀的持有者投出了一种三分球独有的架势,分毫不差地落到了他的车门前。 这位优雅礼貌的英伦绅士刚一打开车门,三分球属性的信号弹就在他光可鉴人的皮鞋旁炸开了,杀伤力是不大,可绅士的鼻子自小就对这类固体燃烧粉过敏,当场陷入了窒息性昏迷,被送进伦敦医院半个多月都没痊愈。 即使他无法到场,欧洲团队的汇报也必须完整进行,代替他出席的是金融律师。律师的思维模式与投资人的思维模式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前者注重风险,后者看重收益。 欧洲股市谈不上什么收益,现阶段只能尽量规避风险,因为它始终都保持着下跌状态。欧股的活跃期过去太久太久了,英法德欧洲三个老牌帝国矮子里拔高个儿,唯有德国的DAX30指数还在坚挺。但是DAX30指数坚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它自开市以来就秉承着保守稳健的态度——赚,赚不到多少;亏,也没东西可亏。 第三位做汇报的是沃尔纳的私人助理奥狄斯,他只是暂任亚太市场负责人。本来这个位置,沃尔纳是想来找个亚洲人来负责的,无奈身边实在没有亚洲人在职,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太合适的。 亚太股市的情况跟欧美相比好太多。沃尔纳现在人在中国,关注更多的自然是港股跟A股,但是越关注,越发现国内股市不适合外资长线投资,只适合短线抄底。中国的市场足够大,但是中国的股市不适合玩金融游戏,它受国家政策监管。奥狄斯调研得出的结论也差不多,他们如今刚刚进入市场,又不打算很快退出,投资实业的收益显然更加长远稳定。 医疗行业是个不错的方向,尤其是精神疾病类。病人反复发作的病情,医院兀长繁琐的治疗周期,年轻人身上日益繁重的压力,都可以让它在不久的未来创下高额营收。 但是沃尔纳花了九千万欧元,弗朗茨花了九千万美元,共计人民币在十亿以上的价格收购的这家私营医院,目前连股权变更的手续都还没有办理完成。 -- 第92页 奥狄斯都要以为他的boss忘了这件事了,“Boss,我带来了股权变更的相关文件,那位白院长已经签好字了。” 沃尔纳却没有去看那份转让书,他正侧目看着绿草如茵的窗外,午后的阳光正散发着恰到好处的灿烂。吃完西瓜的白蓁蓁被带到了户外,大概是弗朗茨又用了莫名其妙的理由骗她出来学打高尔夫了。那细细的杆子一挥,力道超标,白色的小球飞远到了一个不可捉摸的方向。 “那家医院,不用去管。”沃尔纳的神情很淡,“它得完璧归赵。” 虽然是中国成语,但这话是用德语表达的,奥狄斯听得懂意思,正是因为听得懂意思,他的表情才如此惊讶,“可您花了九千万欧。” 完璧归赵的意思,不就等于这九千万欧打了水漂,连个响都听不着吗? 沃尔纳眉头轻轻拧了一下,转过头来认真审视面前这位对他知根知底的贴身助理。奥狄斯的强迫症跟沃尔纳是一个档次的,西装裁剪必须严丝合缝,连头发丝的打理都挑不出任何错误。每次看到他的时候,沃尔纳的心情都十分舒适。 可他现在沉默了近一秒的时间才以一种试探的语气开口问他,“我的账户已经贫瘠到连九千万欧的流水都负担不起了?” 奥狄斯听得一愣,哭笑不得,“您误会了,我的boss。我的意思是您今年在北美欧洲双市场的投资收益都不太理想。预计年底递交到Family office那里的财报也不会好看,如果不在亚太市场寻找一个突破,明年经理人为您批下的信托基金额度至少会降低10%。” 信托基金? 降低10%? 沃尔纳一听就又行了,放心地抿了口咖啡,觉得不够甜,又加了一块方糖,“这你不用担心,距离年底还有半年时间,我知道该怎么做。” 即使信托额度降低,于他而言也没有太大影响,他又不是靠信托存活于世的废物二世祖。 “你只要保证那家医院在完璧归赵的时候不会面临亏损就行了,那不是一个投资。” 那是一个理由。一个他无法用感情留下她,就找些其他的东西困住她的理由。 这不光彩的馊主意向来是弗朗茨出的,但字是两个人一起签的。他们心知肚明一个人这么做很拉仇恨,但两个人这么做白蓁蓁则没有太多办法。 她要是将错误全都归结在一个人身上,好像就便宜了另一个人;将他们一视同仁,她又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去一直应付,脾气自然来得快,去得更快。 资本家思维跟政治家思维的区别,一个站在利益的位置揣摩人心,一个站在人心的位置谋取利益,二者金玉其外,实则一样狡猾。 感情经不起算计,可懂得算计的人得到的往往最多。 他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给她带去更大不安的,而是为了向她补偿,补偿那份他在将死之余,独自守望月色,感到手中无能为力的悲哀。这是一份极度渴求,却不愿意失去姿态的感情。 第56章 避孕药 当那板紧急避孕药冷不丁从书里滑出来的那一刻,白蓁蓁承认她慌了,慌了一秒。 一秒看似很短,在她脑海中却如一生那样漫长。 她清晰地回忆起了当时买到这药之前,她是一个人在深夜跑去的药店。在药店里迟疑徘徊了数十分钟,始终没有在货架上找到避孕药的焦急模样引起了店员的注意。 店员微笑着朝她走来,她心中半是胆怯,半是不安,就像一个紧紧攥着告白信件的怀春少女,在见到内心倾慕已久的少年时,内心萌生出来的既害怕他上前,又害怕他不上前的矛盾情绪。 ——避孕药?要哪种的,长效?短效?还是紧急? ——有……有什么区别嘛? ——生过孩子的用长效,没生过孩子的用短效,对子宫的伤害都比较小。紧急就是72小时紧急避孕,对子宫伤害比较大,一年服用的次数最好不要超过两次。 店员温柔耐心的样子真像个知心大姐姐,在结账的时候,她推荐新款维生素c的样子也熟练的让人心疼。那维c还是什么x国进口的牌子,跟避孕药是一个价格。 药店总喜欢把避孕药跟维c搭配在一起售卖。并不知道科学依据在哪里,但店员们常常会说维c可以减弱避孕药所带来的副作用,但实际上维c给避孕药增强的副作用也是不容小觑的。 店员这么做的目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为了向顾客推销一瓶不怎么好卖的维c罢了。要不是为kpi,谁愿意一连八小时都当笑脸迎人的知心大姐姐呢。维c这东西,两百和两块的效果是差不多的。 当时的白蓁蓁却不清楚这一点,自顾自地给知心大姐姐上了一层扒都扒不掉的滤镜,理所当然地把那瓶维c买回了家。 五天后,她的生理期还是提前到来,头晕呕吐的副作用还是一个都没少。在她痛经痛到哭泣的那个半夜,她对知心大姐姐的滤镜,无可避免地碎了一地,终究是错付了。 同一时间,她对罪魁祸首的怨念成倍上涨,又登一层楼了。而数月后这个罪魁祸首还不明真相地拿着那本她在床头随手抽来夹药的书,不知所措地盯着地上掉落的避孕药。 塑料板上的锡箔纸被抠掉一颗,露出空空如也的塑料壳。这屋子里只有白蓁蓁一个人可以吃避孕药,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吞掉了一片。 -- 第93页 他不知道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沃尔纳承认他也慌了,慌了不止一秒,这不止一秒的时间足够让他想起一生中的很多毫无关联的场景。漫步在秋日田野时脱口而出的经典诗句、稻田里流淌的竖琴音乐、他在某个晴天,途径一片幽碧色的绿原时,拂过树梢衣角的那抹徐徐轻风。 美不胜收却走马观花的画面给他带来一种乱码的即视感。在下一秒,他的大脑又在飞速掠过的无数种印象里完整提纯出了自己跟白蓁蓁上过几次床,这几次分别都在哪里,又都在什么时间……他记得他每一次都带套了。 是弗朗茨吗? 不可能。弗朗茨最近为了那笔外汇而来的灰色款项忙得焦头烂额。他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他的篮子遍布全世界。所以最近经常“被迫”地,被扔上国际航线打工,他没心情更没时间上床。就算有,他也是会带套的,他们俩都不想在这个时候喜当爹,原因无他,是白蓁蓁不想过早当妈。 那这避孕药白蓁蓁到底是什么时候吃的?为了什么吃的,还是紧急的?莫非……他绿了? 好吧,这下他总算明白脑子里绿原景象出现的意义了。 简直是,晴,天,霹,雳。 是那个经常带她打游戏的高中生?他有十八了吧?有十八了吧?有十八了吧! 还是那个入职医院半个月,下班前十分钟总要殷勤跑来约她吃晚饭,还约成功了的医生? 又或是那个经常来医院看望他自闭症妹妹的大学教授哥哥?他明明是来看他妹妹的,一天却要问八百次白蓁蓁在哪! 难不成还是那个在酒吧里跟她畅聊鱼塘养鱼如何繁殖得更快更多聊得风生水起的渣男? 沃尔纳把书用力合上,将地上的避孕药捡起来丢到了桌面上。他脸上摆的是冷冷淡淡谁都不care的表情,但从那只攥书攥得指节发白的手上却能清晰看出来,他现在处于一种很暴躁的状态。 “你老实告诉我。” “是谁?是几次?” “如果只是一两次……” 他把书也放到了桌面上,紧握成拳的手抵着它,痛苦地闭了闭眼,“……如果只是一两次,我不是不能原谅你。” 罪魁祸首突然摆出这么一副虐文主角的隐忍姿态,白蓁蓁感到十分的茫然,“你在说什么?” 他最近是不是偷看了她的精装典藏版《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或者《再见,薄雪草少年》? “我说的是……” 沃尔纳深吸一口气,经过几番挣扎才勉强吐出那两个像匕首一样绞得他心尖发痛喉咙发涩,苍白而无力的两个字,“出轨。” 两个字一说出口,他仿佛失去了这辈子所有引以为傲的底气。如果一个男人无力博得一个女人的爱,那将是他的错误,而不是她的。 他很难过。 是真的难过。 哪怕在他死去的那一年,他阵亡在柏林战区第三道防线的那一年。子弹射穿他的胸膛,一如射穿多年以前那只苏雀的胸膛。烟雾和烈焰充斥在那条满是菩提的混乱街道,孤高的月色旁观在侧,枯叶渲染的落幕盛大冷清。他眼见一朵未开而落的菩提花从枝头跌落,陪他一同凋谢在黎明之前的那一刻,他都没像现在这样难过。 “被出轨”的白蓁蓁,在某人蕴含着浓重悲伤的隐忍控诉之中,活灵活现地眨了三下眼,体现出了她目前的三个状态:无语,无语它儿子,无语它奶奶的孙子。 “出轨?我有机会出轨吗?”她忿忿不平地拉开凳子坐下,翘起了二郎腿,掰着指头给他算,“带我打游戏的弟弟,被弗朗茨连开八个小号连夜追杀到转服;新医生约我吃晚饭,我答应了,你他。妈的也答应了,到场了眼都不眨就点了瓶八千的香槟,点完了还嫌餐厅不够档次,最贵的香槟居然只要八千!他才入职十五天啊,第十六天就跳槽去了对家!你知道我爸上个月花了多大力气才把他从对家那边挖过来的嘛?” “大学教授……”白蓁蓁的表情不堪回首,“我简直提都不想提。他明明只是个正常的,关心妹妹,爱护妹妹的普通、病人、家属!经常找我只是因为他妹妹在医院只愿意跟我一个人交流,而且人家有女朋友了,你们真的没必要像防贼一样防着他!好几次他都建议最好让你们两个也去做做检查,他一个外行都能看出来你们俩有白日妄想症了知不知道?” 沃尔纳语塞了一下。 事实好像确实如此,但是以他的骄傲,不论这事实如何,他都不能允许自己落下风,他一定要争辩一下,不管有没有效果——这种人,网上我们俗称杠精。他来中国什么也没学会,光学会怎么当杠精了。 “酒吧遇见的那个,”他试着回想那人的姓名,然后尴尬地发现自己根本没关注过那人的姓名。哎,草率了。 “酒吧那个谁,在还没有盯上你之前,他在夜场转了起码三圈,搂了不下十个女孩的腰,用的流程还都一样。第一步掏车钥匙,是租来的掉漆玛莎拉蒂;第二步露表,扬言是百达翡丽私人订制,但是恕我直言,百达翡丽182年的制表历史上,废弃不用的残次品做工都没他手上的那块粗糙;第三步他请女孩们喝酒,既廉价又冒牌的一款……我不知道该不该把那四不像的东西称之为酒,反正我确实想不通姑娘们是如何心无芥蒂地一口灌下去的。” -- 第94页 “那我灌了吗?” “没有。”有他盯着怎么可能让她灌。 “那不就对了?”白蓁蓁耸肩,“你觉得我看不出来他的车钥匙是租的?看不出来他私人订制的表正确读法是除去百达翡丽?看不来他满场威风八面的花心猎艳底下是抠门吝啬到连一杯800元的酒都舍不得请的穷鬼吗?” 他甚至都撑不起一个海王的头衔,海王怎么会连八百块都出不起呢?八百块都出不起的叫海螃蟹,放在他们这儿的海鲜市场是要被拿去清蒸的。 “那你没出轨?”抑郁一扫而空,沃尔纳从来没觉得这屋里的空气如此清新,他想他不用买空气净化器了,搞几盆常青绿植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出你妈了个巴子的鬼。”白蓁蓁抄起那书就朝他脸上丢,然后又陷入了思考,“不过你刚才说了出那么一两次轨你可以原谅,那我……” “不,我没说过这话。”沃尔纳斩钉截铁的否认。 “不,你说过。” “没说过。” “说过!” 见势不妙转移视线经常是白蓁蓁惯用的伎俩,沃尔纳都摸出门道来了,“你不要试图转移话题,避孕药的事你还没说。我跟弗朗茨都戴套,你到底为什么要吃避孕药?” 白蓁蓁却少见地撅起嘴,审视他好久才说话,“你不记得了?” 她很少这么认真地盯着他看。 “记得什么?” 在她逐渐泛起不满的眼神里,忘掉了什么的感觉确实越来越强烈了,沃尔纳下意识地张口,那真相呼之欲出,“是……” “是第一天的时候。” 白蓁蓁在他未说出口的时候就替他补上了那段被忽略掉的记忆,“第一晚的时候,你没有戴。” 而后眉尖一蹙,又露出个嫌弃表情,“在这一点上,你确实比不上弗朗茨。他从一开始就乖乖戴着套,此后每天身上都能摸出套。” 沃尔纳的记忆这回终于趋于完整了。 他想起来了,那天他不是不想戴,他是找不到。那么大个屋子,酒店不给客人准备避孕套的做法实在是触及到了他的知识盲区。 但这一点能成为弗朗茨的加分项嘛? “你不觉得身上随时随地都带着避孕套的男人更不靠谱吗?” “那总比找不到避孕套就干脆不用了的男人更靠谱吧!我当时还是一个人去买的药!” “你当时要是来找我,我会不陪你去买吗?” “找你?你先自己看看你干的那些好事吧!还指望我主动去找你,想的倒挺美!穿件衣服吧你!” “我现在在跟你说避孕药的事,你不要牵扯到其他地方。” “我也在跟你说避孕药的事,它必须牵扯到其他地方!” …… 可想而知,接下去整个下午他们的相处都不会太过愉快,而此刻距离弗朗茨出门的时间还没过去三个小时。 他刚刚抵达机场,婉拒了和机组人员共进午餐的提议,理由是已经吃过了,是一顿中式午餐,是跟一位男士一位女士共同享用的。那顿午餐的气氛曾经也是平静又和谐,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两位男士女士现下在家里,又吵得不可开交了。重点不是男士也不是女士,重点是又,又双叒叕。 第57章 补考 是不明朗的午后。 暴雨持续了一整天。 窗户紧闭着,雨水紧贴着玻璃曲折淌下,窗帘被拉开,透进来的光线灰蒙蒙,映亮了靠窗的一方大理石桌,桌面上摆放的一副棋盘。 棋盘是黑白相间交错并列的六十四格,棋子是黑白分明两阵对垒的三十二枚。 左侧陷于阴影的沙发伸出一只手,青筋微凸的手腕戴着根束发用的细皮筋,拈起一枚白棋小兵前进两格;掌控黑棋的右侧,阴影里也伸出一只手,腕上戴的束发圈是黑色,有一朵精致的小粉花,提着黑棋小兵往前移动一格。 三十回合了,这盘棋下了三十个回合了,看似才刚刚开始的战局,实际已经持续了快十五分钟了,一个棋子都没被赶下场。 在第三十一个回合里,先一步跳出的白马终于抓到机会吃掉了一枚黑兵,可另一边斜进的黑兵紧随其后,也迅速吃掉了一格相邻的白兵,双方再次显露出持平迹象。 午睡前定好的闹钟没有成功叫醒床上酣睡的白蓁蓁。 刚才半梦半醒之时,她朦朦胧胧是有听见那道名为《第二套全国中学生电音广播体操》的蹦迪闹铃声(它实在是太吵了)。当时她大脑的每个细胞都写满了拒绝醒来三个字,摸到床头的闹钟以后想都没想,抬手就是一扔,扔到哪里不清楚,反正是把闹铃声给扔没了。她如愿以偿地睡得更死,醒来后,则事与愿违地发现——她的闹钟:我裂开了。 她在墙角找回旧闹钟的尸体,从抽屉里又翻出一个一模一样的新闹钟摆回床头柜,口中念念有词地向菩萨娘娘虔诚祈祷这个新闹钟能坚持到下个星期——她每换一个新闹钟都会这么祈祷。而那个惨遭祈祷的倒霉神仙可能是耶稣,也可能是耶稣他爸上帝,可能是西天佛祖,也可能是去西天取经的唐僧,有一段时间。她还非常迷信太上老君和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孙悟空。 他们每一个听起来都很牛批,但是每一个到头来都没什么卵用。 外面还下着大雨,屋里闷得要死,窗帘拉开透不进多少光,房间是一片不明亮的幽暗。她想开灯,摸着墙好半天才寻到开关,可房间的灯却并没有如她所想的那般亮起。摆在面前的事实向她证明,不信神仙不得行,信了太多神仙,也不得行。抠门的神仙可能会因为你是个又花心又不忠心的异教徒就剥夺你看见光的权利。 -- 第95页 她只能靠着手机的闪光灯摸黑下楼,下到一楼,一楼也是一片黑暗,大雨噼里啪啦的声音好像更大了一些。靠窗的那块地方,有屋子里唯一的应急灯源,一左一右两个沙发,坐着两个下棋的男人。 桌面上的棋局挺有意思的,黑白双方,各剩一个光岗司令王,是明显和棋的局面,可对弈的双方不喜欢按死板的规矩来,在残局中一步一步地挪动自家的king朝对方靠近,试图杀死对方的king。 国际象棋中的king,可以直走,横走,斜走,每一次行动的步数都被限制在一步。为了避免对方的king先一步将杀自己,执棋的两人都需要靠预判对手的步数来决定自己接下来是前进还是后退。 白蓁蓁上前后,左边看看,右边看看,白king在B4,黑king在G5,两王相隔一行。 “你们这样下多久了?” 弗朗茨想了想,“好像是从停电以后开始……”话音未落就意识到了错误,沃尔纳是在停电前就摆好了棋盘的,“不对,我不记得了。” “那你总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停电的吧?” “你睡着以后十分钟。” 从两点到五点,她已经睡了三个小时了,也就是说,这盘棋他们下了三个多小时,下到棋盘上没剩其他棋子,王可以随心所欲地出行,还是没分出最后胜负。 失去保护随心所欲的王,对阵到明天都不会得出胜负的。 “你们打算下到什么时候?” “下到晚餐前。”应她是沃尔纳,“你饿了吗?饿了我们现在就可以出门。” 白蓁蓁摇摇头,抓起B4的白king,斟酌来斟酌去,一举摆到棋盘中间,“我刚才给我妈打过电话了,晚上要回家吃。” 沃尔纳:“那我送你?” 弗朗茨:“我也可以送你。” “好。”她随口应了一声,不知是在应谁,又抓起G5上安分守己的黑king,不带犹豫地也摆到了棋盘中间。 光杆司令们绕了一大圈,终于见上了面,胜负只一线之隔。 现在的棋局就更有意思了。 黑king在D4; 白King在E4; 两王之间一步之遥,正面交缨了。 同时执掌黑白两方的人则心如止水地望着棋盘悠悠宣布,“我妈刚才说,要我把你们俩也一块儿带回去。” 黑方将杀; 白方将杀; 结果出来,却是黑白两方共同被外力将杀。 * 是一座独栋别墅,位于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僻静幽雅的环境得益于小区完善的隔音系统,在闹市中完美地隔绝了浮世尘嚣。 停好车以后雨还没停,滴滴答答地争先恐后落进路面积起的小水洼,满地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打在两人心上。 看见门口三个小台阶的时候紧张,跨上门口三个小台阶的时候也紧张,抬头对上大门上喜庆的红色倒福贴纸的时候,更紧张。 这是他们第二次来白蓁蓁家,第一次来的时候她父母全程面色铁青地听完了自家宝贝女儿的遭遇,听到最后差点就报警了,当时是白蓁蓁拦下来的。 如果当时她没拦着,他们俩被扭送警局的可能性真的挺大的。不一定会立案,但肯定会拘留,这毕竟是中国的土地。至于当时她为什么会拦下她的父母,他们两个到现在都想不通——总不可能是因为对他们的感情死灰复燃了。 当时的她只是让他们先离开,她说她之后会去找他们的。结果这之后完全没有期限,她拉黑了他们十多个号码。 在门口,白蓁蓁掏出钥匙,沃尔纳一把拖住她,语带犹豫地问,“你真的觉得我买瓶酱油来看你父母不失礼吗?” “这跟失礼有什么关系?”白蓁蓁准备开门,“是我妈要我回来时带瓶酱油的。” “你妈要你买酱油我还能理解,你让我买奶茶是怎么回事?”弗朗茨的声音透着纳闷,“难道你妈还喝芝士桃桃?” “芝士桃桃那是——”白蓁蓁话音未落,家门就打开了,开门的是手里端着个空杯子的她爸。 弗朗茨看了看她爸爸手里的空杯子,又看了看自己手里提着的奶茶,眉头稍皱,略加思索,举起了奶茶,试探的声音也跟着响起,“难道是叔叔您要喝芝士桃桃?奶盖双倍加多肉?” 白蓁蓁的爸爸:? * 晚餐是阿姨负责准备的,大概是知道今晚有客人,准备的很丰盛,有鱼有肉也有虾。 白蓁蓁既想吃虾,又想吃鱼,就习惯性地把没剥壳的虾夹到弗朗茨碗里让他剥壳,把带刺的鱼肉夹到沃尔纳的碗里让他挑刺。 跟他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她很经常这么干,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可落在父母眼里,意义却很不寻常。 是班主任抓小抄的审视。 是博士生导师抓论文的检阅。 这是弗朗茨和沃尔纳对白蓁蓁父母眼神的双重解读。 弗朗茨提供给好友的小抄从没被班主任发现,沃尔纳的论文也从来没有被打上不通过的标签。 这两个前半生都活在学神光环下的学神本尊,此刻谨慎地就像两个期末考试全科亮红重考N次还没通过的学渣,而此刻真正的学渣,正坐在旁边等着投喂。 弗朗茨想的是,这虾,我是剥还是不剥? 沃尔纳想的是,这刺,我是挑还是不挑? -- 第96页 饭桌上的气氛已然凝固。 来自白蓁蓁父亲的一声咳嗽打破了寂静,他语带威严地训斥起饭桌那头的女儿,“自己要吃的东西怎么能让别人动手?夹回来自己弄。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不懂事了!” 白蓁蓁被训的鼓起了腮帮子,不情不愿地把虾和鱼肉夹回自己碗里,耷拉着脑袋,慢吞吞处理起来。 虾壳还没剥完,静观其变的弗朗茨已经把另一个剥完壳的虾仁送到她碗里了;鱼刺才挑到一半,心领神会的沃尔纳也夹来了新一块刚处理好的嫩滑鱼肉。 一幕两幕都被她的父母收入眼底,奇怪的是,这一回,没人再出声训斥白蓁蓁了。 中国人的饭局文化,重点不在饭,重点是在局。结婚有饭局,升学有饭局,赔礼有饭局,办事有饭局……桩桩件件目的不同,格局也不同。 唯独有一点,是不论场合不论缘由不论对象都必须要遵守的,那就是先失礼的绝对不能是自己人。这一点在白蓁蓁父母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换个脑子不灵光的,对中国的人情往来社会了解得不太深的,还真不一定能看的出来。这张看似普通四四方方的饭桌,是一次暗流涌动的补考。 第58章 tutorial 芝士桃桃是给白蓁蓁自己准备的。 她的胃总共就那么大,吃完饭再喝一杯奶茶对她来说挺吃力的,所以她整顿晚饭都没有吃的很饱,碗里的米饭剩了一大半。 然后又被她爸爸训了。 那剩下来的一大半米饭,爸爸说自己剩的就得负责自己吃掉。白蓁蓁虽然气鼓鼓的,但还是乖乖端起碗,把剩饭裹上了保鲜膜摆进冰箱里,寻思着明天是搞个蛋炒饭吃还是搞个饭团吃。 她的家教算严的,在家里很少撒野,从小到大跟父母吵架的次数也屈指可数,在沃尔纳和弗朗茨身边反而经常放肆。 这应该是她为人处世的一种习惯,在不同对象面前,表现出来的样子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的。沃尔纳多少能察觉到这些,因为他曾经询问过身边所有见过白蓁蓁的人,外人给他的回答全然不同。 有说她内向温和,也有说她冷漠少话,更有说她单纯好骗容易打发。她若是真的那么单纯好骗,他何至于骗了一年都没把她骗到手。 茶几上摆的不是酒,是一盏新泡的茶。茶叶是雨过天青的黛绿,九十度左右的开水一经注入,满室浓烈新鲜的茶香味弥散开来。这时候还不能喝,封存过久的茶叶需要醒过一遍,摇过一遍,再洗过一遍去除仓味,这样泡出来的茶汤才是明亮清透的上品。 沃尔纳不懂泡茶。他对醒茶的了解比不上他对醒酒的了解,能尝出桌上这茶是生普的原因在于白蓁蓁。 她曾经拉着他跟弗朗茨去上海各区的茶城都逛过一遍,潜移默化地给他们画了不少重点。 爱喝绿茶的,通常向往恬淡无欲宠辱不惊的生活,可能是本性温文尔雅,也可能只是附庸风雅;爱喝红茶的则热烈张扬,更喜欢寻求共鸣;擅喝黑茶的,是深谙向下兼容的那一类人;爱喝生普的,年少其实从来不喝生普,能懂懂生普的年纪,是不惑而立,阅历丰富的长辈。 他们看懂了爱恨扯平,看懂了两不相欠,看懂了世上所有的恩恩怨怨都将随着岁月变迁而褪色而残缺。他们常常会想着规劝年轻人不必过分执着,可年轻人的浮躁激烈也注定了他们不会接受太快。 白蓁蓁的父亲,姓白,名承玉,字修明,婚前爱喝碳酸汽水,婚后彻底沉迷生普。 当他向沃尔纳抛出第一个问题,你喜欢我女儿哪一点的时候,沃尔纳没有立即做出回答,他经历了一番短暂的思考。 从明面上看,这应该是个挺简单的问题,他好像只需要不留余力地夸奖白蓁蓁就可以了,比如聪明伶俐善解人意,活泼大方知书达礼。 可从白先生稍显冷淡的态度里,他想他要是真的这么夸了,可能就得当场不及格了。 所以他略微沉吟了一下,选择了一个不大可能出错的答案,“您女儿的珍贵之处在于,她胜过我现在所拥有,所了解的一切,我做不到用单纯的言语和词汇去定义她的存在。我爱她本身,而不局限于她身上的某种特质。” 她的父亲以饱含深意的目光凝视他一眼,轻呷一口普洱,又将它放回原地,“我很不喜欢你。” “你心思太深,没有菩萨心肠;擅长捧杀造势,做事不留痕迹;表面以退为进,背地里处处稳操胜券。我不了解你的身家背景,但我猜测你应该出身煊赫。” 寻常的暴发户养不出这样的孩子,只有那些需要争权夺势的地方才能养出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人。 这样的人,在商场,可能是一位最优秀的合作伙伴,在战场,可能是一柄最利的刀,可在家庭里,却不是一个最合格的丈夫。 一桩完美婚姻的组成,不能是一方永远高居不下,也不能是一方始终伏低做小。操控算计的一方总会有厌倦的一天,听之从之的一方也总有疲惫的时候。 “你要知道,养女儿不比养儿子。养儿子我会希望他独自成长为一只鹰隼,只要不是生来残缺,总有一天雏鹰能靠自己的翅膀从低谷盘旋至天空,为人父母的本就不该对他生命中的风风雨雨多加干涉;而养女儿更像是在呵护一盆未开的花。我需要花上百倍千倍的耐心和细心,用半辈子的精力去照顾她从生根发芽到开花结果的每一个阶段,我甚至希望能照顾她到最后的枯萎。” -- 第97页 “你今年还不到三十岁,但你的成就远胜过我见过的那些年轻人。这或许得归功于你父母为你提供的基础以及对你教育的成功。我知道她跟你在一起,可以得到一个安稳富裕的将来,可我并不清楚你的这份将来持续多久,有没有期限,期限是十年还是二十年。” 一想到这,温良恭谦了大半辈子的白先生就叹气。他叹着气,又喝了一口茶,生普哪都好,就是将将入口的这一抹苦涩,霸道得很。 “按理说,我们两家根本就不算是在一个阶层里,我想不通你为什么会遇见我的女儿,更不赞同你跟我的女儿在一起。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应该分开在两个世界过。” 可他的阻拦无法影响白蓁蓁的想法。他把女儿养的太任性太挑剔了一点,导致了她现在完全看不上身边围着的同龄男孩。她觉得他们个个都像猴,还是那种不太聪明的猴。偶尔那么一两个不像猴的,他们瞎,他们全部都瞎,压根就看不上她。 如此秀外慧中的大家闺秀居然出现了滞销现象——这完全超出了闺秀她爸爸的想象。 他没得办法,只能把白蓁蓁身边仅存的这两个负分钉子户提过来敲打敲打。 用他们外国人的话来说,应该是叫提过来Tutorial/Supervison(1v1-3辅导)一下。 沃尔纳听出来他的意思了。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作为一名父亲,他并不愿意他精心呵护了半辈子的花,让人撑着把芭蕉叶做的伞就连花带盆轻而易举地揣着跑了。他总要担心,揣着跑的这个人,会不会半路嫌累把盆给砸了,会不会半路翻脸把芭蕉叶子给扔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沃尔纳放松了不少。他低头抿了一口茶,生普入口刺激苦涩,回甘生津的速度却很快。 “在我的国家,婴儿是带着罪孽降临人世的,每个人在出生之时都将被赋予一场最初的洗礼,即使他刚刚脱离母胎就走向了夭折,也必须经过受洗才能下葬。在西方人的认知里,人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残缺的,上帝在每个人的心上划一个缺口,足够填补它的碎片不局限于任何形状,也不指定任何事物,将这个缺口填补圆满的过程,便是赎罪的过程。” “有人将这个缺口寄于信仰,他成为一名永不停歇的朝圣者;有人将这个缺口展露给天赋,他为此成就了自己;也有人将这个缺口归于真理,显得他自幼便异于常人;也有人至死都寻不见他的碎片,却因其他无用的碎片而碌碌无为一生。” “我的碎片不是信仰,也不是真理,我的碎片是您的女儿。她可以是太阳的形状,也可以是月亮的形状,她的出现恰好填补住了我心上穿堂而过的风。” “在这段感情里,从来都是我在需要她,而不是她在需要我,我能给予的期限由她决定,不会由我决定。” 他不是撑着芭蕉叶来的,他是当场造了个温室过来的,只是这盆娇花到现在都没挪进过他的屋子里。 她喝着粉红色的芝士桃桃,玩着粉红色的翻花绳,身边还立着另一栋虎视眈眈的温室。这栋虎视眈眈的温室,底座都是沃尔纳给弗朗茨打好的。 眼见他起朱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浇水泥灌钢筋怎么塌都塌不掉——这叫作茧自缚,也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四十分钟,针对沃尔纳的第一场Tutorial结束了,课间休息十分钟,针对弗朗茨的Tutorial开始了。 如果说沃尔纳严谨认真的态度是文科导师心里最认可的学生类型第一梯位,那么弗朗茨的跳脱思维则能占据理科导师心里最喜欢的学生类型第一梯位。 弗朗茨来到茶桌前的时候,杯盏里正好空了,他主动端起了水壶,以定点注水的方式又快又稳地冲好了一盏新茶,香气瞬间激荡满室。 在白蓁蓁的父亲挑眉望来的同时,他神情乖巧地露出了一个笑容,露出他那颗有些尖锐的虎牙,喊了一句叔叔好。 白先生的脑海里,顿时就闪现出了白蓁蓁小时候的模样。 是换牙的年纪,音乐老师说她声音好,想把她选进合唱班,她妈妈同意的。可那会儿她连着掉了两颗门牙,别说唱歌了,光说话都漏风,老被同学嘲笑,就跑来跟爸爸撒娇,要爸爸帮她退了合唱班。 那时候她的虎牙刚刚长出来,也是这样,一露出来就尖尖的。 印象一旦被勾起,就很难再转回去了,白先生这会儿看弗朗茨,总觉得这个年轻人与自家女儿之间,有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相似。 他报之一笑,“坐吧。” 相似归相似,他可没忘记找来他的目的。 第一个问题抛出来,白叔叔问的是,你如何看待你们三个人的这种关系。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是这回tutorial的主题。 ‘番禺人作心字香,用素馨茉莉半开者著净器中,以沉香薄劈层层相间,密封之,日一易,不待花蔫,花过香成。’ 以香末萦纂成心字,谓之心字香。 如同笙上的银字准确无误地标明了笙的音调,当制香人制出一炉心字焚香,点香人将其层层点燃的时候,制香人眼见那精心纂刻的心字被点点烧作了灰烬,化作半空里不可捕捉的袅袅烟雾,心头也在隐隐困惑,究竟会有几分香气被铭刻在点香人的心头。 作者有话要说: -- 第98页 (改个错别字) 沃尔纳的tutorial:你能爱护我闺女多久? 弗朗茨的tutorial:你对我闺女是认真的吗? 应该不难理解吧? 第59章 心字香 如何看待他们三个人的这种关系? 如果能有两个选项,弗朗茨断然不会选择踏入这段关系。没有人会希望自己的爱情里一直都有第三个人存在,爱情是具有排他性和私有性的。 可他没有选项。 他曾经问过白蓁蓁,若是非要她在沃尔纳和他之间选一个留下,另一个自己离开,她会选谁。 她通常是笑着给出回答的,她会在他的面前直言不讳地说选他,转头也能在沃尔纳面前心口如一地选择沃尔纳。 她明知道他们最想听的不是这种没有意义的回答,却总能这么不负责任地给出来,像是随口开过的一个玩笑。 唯一一次,是在被彻底逼急了的情况下,她以歇斯底里的状态撕开了这层假象。 为什么要让我选? 亏欠我不是你们吗? 离开我不会让你们心怀愧疚吗? 离开我能让你们过的心安理得吗? 你们想看见我再次死去吗? 即使已经过去那样漫长的时间,即使她的心脏精疲力竭到再也生不出一丝新的感情,停留在她脑海里的那些记忆,却还是日复一日地提醒她死亡是什么样的。 她从一座孤岛,变成了另一座孤岛。 在最开始,弗朗茨其实也没有真正考虑过余生要跟白蓁蓁纠缠在一块。 在遇见白蓁蓁之前,类似于咖啡馆外一见钟情的场景他经历过很多次了。在街角的花店,他对店主的女儿心生仰慕过;在画室上课,他迷恋过坐在窗边的那个麻花辫女孩;就连某次军校体检,年轻的护士小姐将听诊器按在他心口的那一刻,也曾红着脸听见过他悄悄加速的心跳。 这不是什么无病呻吟的缺爱,这只是出于单纯的滥情,是最肮脏下流的欲望本能。 对他来说,爱上一个人需要三秒,忘掉一个人也只需要三秒。咖啡馆外的那个女孩,生了张格外惹人怜爱的脸蛋,乌发像檀木一样漆黑,肤色像融化月光的白雪一样干净,唇瓣呈现出玫瑰盛放的颜色——遍寻德国都找不出第二个的东方女孩,完全符合弗朗茨幼年初读童话时,对白雪公主产生的期待。 他盯上了白雪公主,花了四秒的时间才决定出去找她——那多出来的一秒,是他在迟疑他的白雪公主今年几岁。而正是多出来了的这一秒迟疑,使他在更久的以后,再也无法做到用简简单单的三秒钟就将她抛之脑后。 第二回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住进了他家,堪堪满十五的年纪,最小码的裙子套在身上都显得宽松。弗朗茨承认他在床第之事上可能会有点变态的嗜好,但不至于变态到向未成年下手。况且这个未成年虽然个子不高,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好欺负,他刚到家的那段时间,每每见到她,身下某个部位都隐隐作痛的。 若是给当时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下个定义,比起生疏刻意的房东与租客,他觉得,一个家庭里年龄相差无几的兄妹,或是同个教室里疯狂互怼的异性同窗会显得更恰当一点。 至于这纯纯的兄妹情友谊情是如何变质的,原因不在于弗朗茨。 他从来没有意图不轨,更没有对她包藏祸心,是她太擅长利用自身优势来博取好感了,她的玩心也很重,她只是不像他这样露骨。 她有很多条需要系腰带拉拉链的裙子,只要弗朗茨在家,她就能从任何地方翻出一条他没见过的腰带让他帮忙在后腰上系个漂亮的蝴蝶结或是让他帮忙拉个后背拉链——她早知道弗朗茨看上了她的小蛮腰。 在试裙子的时候,她照着镜子,不看她心爱的裙子,而是饶有兴致地盯着镜子里的弗朗茨瞧,瞧完了再微微仰起脑袋,语气骄傲地告诉他,她发现了他脖子上有一颗痣、她发现他的手在抖、她觉得他今天的样子比昨天更好看等等之类的话。 脖颈上感到微痒的那块地方,不知是她翘起的顽皮发梢在轻蹭,还是她鼻息间呼出的温软热气在轻洒。每每碰上这时候,弗朗茨心里永远都在困惑,他这到底算不算是被钓? 在沃尔纳还没被派去远东的那段时间,沃尔纳的驻扎地是在柏林,跟白蓁蓁的学校挨得很近。 因为需要尽快掌握中文,沃尔纳需要将所有能利用的时间全部利用起来,所以经常会出现白蓁蓁一放学就被他接走或是他刚执勤结束就看到等在军区门口的她。 沃尔纳身边的人几乎都知道白蓁蓁的存在了,他们对她满是好奇,可沃尔纳是个沉默寡言的闷葫芦,白蓁蓁也没兴趣认识沃尔纳的朋友,有外人在的时候,她能不开口就死都不开口。 外人连她的名字都读得不清不楚,一口一个沃尔纳的小红帽,念得弗朗茨心生烦躁。 那不是沃尔纳的小红帽,那是弗朗茨的白雪公主才对。 出于争强好胜的本能,弗朗茨很不希望看到自己的东西被抢(白蓁蓁住在他家,他理所当然地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东西),可抢他东西的人太特殊,他是沃尔纳,是他从小揍到大的沃尔纳,他不愿意与之竞争的沃尔纳竞争。 小时候沃尔纳弹钢琴极有天赋,而弗朗茨得到的评价也并不算低,可他最后放弃了钢琴转而去学了小提琴的缘故,便是他不愿意跟沃尔纳处在同一环境下竞争。 -- 第99页 他们俩的关系是不好,但此关系不好非彼关系不好,换句话来表示就是,他对沃尔纳的信任甚至可以超过他对信仰的坚定,反过来也一样。 幼年的弗朗茨阅读过的童话不止一篇,烂熟于心的公主形象也不止一位,将爱戴红帽子的白雪公主拱手让给沃尔纳,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他当时非常干脆利落地滚去了慕尼黑眼不见心为净,并在德意志的南部土地上遇到了新的灰姑娘。灰姑娘很有个性,他们见过两三次面,性格挑不出什么缺点,可弗朗茨一直没跟她约过会。 《诗经》是他买的第一部中文书。 他学中文是兴趣使然,这兴趣源于白蓁蓁,源于她发呆的样子。 她是个很爱发呆的人,她发呆的样子不生动,却很真实。 记得最清楚的一幕要数汉堡的那顿晚餐,他们坐在二楼靠窗的包厢等菜上来,夜色笼罩住整座城市,月亮高高悬挂,木质房梁下挂着的一串灯笼亮起红艳艳的烛光。她身上穿的是红艳艳的裙子,手上拿着吃了一半的糖葫芦也是红艳艳的色泽,腮帮子一侧咀嚼着酸酸甜甜的山楂,机械般一动一动的。她听着喧闹人声从一楼飘到二楼,她身处最繁华的熙攘闹市,眼见灯火从眸中升起,周身笼罩住一层月光,脸上摆出的表情却冷漠地像是悬挂在墙角孤芳自赏的一副画作,传达给鉴赏者的每一寸感官体会都是疏离,游离于尘世之外的奇怪疏离。 如果当时他没有鉴赏到这份疏离的能力,那么白蓁蓁于他而言,就会是一个悄然隐匿在记忆角落里的模糊印象,他无暇理会她朝生暮死将经过的每条年轮;可他鉴赏到这份疏离了,那抹融不进深红的深红就变成了长夜里最闪耀的星星,成了黑白幕布上能捕捉到的唯一焦点,他看清了她每个温顺懒散的表情背后都藏着落寞。 她像一座伶仃单薄的孤岛。 童话里的白雪公主不住城堡,她住在漫无边际的森林。可她自幼生长在城堡里,又怎么融得进陌生的树林。 《诗经》沃尔纳也看过,他最喜欢的是《诗经?桃夭》那首诗,那里面有白蓁蓁的名字。一直以来,白蓁蓁呈现给沃尔纳看的样子,好像都是那三月花开满枝的桃华灼灼,是满载春光到来的桃蹊柳陌。 在弗朗茨心里,《诗经?汉广》所传达出来的意境,更符合他对她的认知。 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南山乔木大又高,树下不可歇阴凉;汉江之上有游女,想去追求不可能。 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用刀割取那荆条;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她的马。 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柴草丛丛错杂生,用刀割取那蒌蒿;姑娘就要出嫁了,赶快喂饱小马驹。 汉江滔滔宽又广,想要渡过不可能;江水悠悠长又长,乘筏渡过不可能。 不可乘凉的参天乔木下,横跨着一条不可筏渡的岁月洪流,来不及喂饱的白马上,坐的是不愿意出嫁的她。 银字笙调,心字香烧。 如同笙上的银字准确无误地标明了笙的音调,焚烧心字所升起的袅袅香气,每一分都准确无误地停留在了点香人的心头。点香人亲手将香气纂刻成了另一方入木三分的心字,却对原本的那一炉香,那一炉燃尽生命,陈旧黯淡的心字灰烬无能为力了。 她早就不爱他们了,可他们不能再次离开她。 作者有话要说: 七夕特供,刀的愉快 第60章 啊,真爱 一块泡泡糖要五毛钱,你的口袋里只有一枚五毛钱的硬币,买了草莓味的就买不了葡萄味的了,草莓味和葡萄味,你总得挑一个——教导年幼的白蓁蓁分辨硬币单位的时候,母亲是这样告诉她的。 当时的白蓁蓁,也就五六岁的样子,既想要草莓味,也想要葡萄味——是的,她打小就这么不知好歹。 她想不通的问题不是五毛钱的硬币为什么只能买一块泡泡糖,而是五毛硬币的两面为什么一面是花一面是数字。 超市的姐姐收钱都是看数字的,如果她口袋里的硬币两面都是数字的话,只要用一枚五毛硬币就能买到两块泡泡糖了。 那时提出这个问题,母亲跟超市的姐姐都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以那种大人看小孩,又无奈又好笑的神情给她解释世界上没有两面都是数字的硬币,如果她造出两面都是数字的硬币带过来,草莓味和葡萄味的泡泡糖都买不到。 母亲和收银姐姐都没有同她解释为什么世上没有这样两面都是数字的硬币。 这样的小插曲在白蓁蓁的童年时代时常上演,父母从来不放在心上。父母都知道,小孩子的思维模式总是千奇百怪,问出的问题不一定都是需要解答的。反正大多数小孩在长大以后,自己就会把这些千奇百怪的问题抛之脑后了。 -- 第100页 白蓁蓁却是有点怪异,别人家的孩子顶多就是一本十万个为什么,她是在十万个为什么的基础上再叠加一本十万个想不通。 她想不通的事情若是得不到解决就永远存在着,十年二十年都存在着。 硬币的问题,她是在很多年以后,在长大后的某一日,在书桌前收拾东西的时候茅塞顿开,自己摸索出了自己的答案。 当时的她在抽屉的角落找出了一枚一元硬币,属于市面上第四套发行的人民币。 它被遗忘了许久,色泽却银亮如初,一面刻着数字花纹,一面刻着国徽年号。 看到硬币,人们会惯性地把数字面当成正面,把国徽面当成反面,但第四套人民币的实际情况却正好相反,当时的国徽面才是正面,数字面则是反面。 国徽的寓意是国家,数字的寓意是面额,钱币的面额是由国家赋予的。欧洲硬币也是这样,正面永远由国徽,国名,或是君主头像组成。 当时身为货币印发单位的央行发现本国人民对硬币的认知普遍都存在着数字为正面,国徽为反面的奇怪现象,不得已才在之后第五套人民币的发行公告里,将数字改成了正,国徽就此便成了反。 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两面都相同的硬币。 徒有面额而没有象征意义的钱币,无法规定使用它的人群;徒有象征意义而没有面额的钱币,无法定义它的价值。 一枚硬币,既要有价值,也要有象征,价值与象征是相辅相成的。 沃尔纳和弗朗茨,就好比是这样一枚硬币的正反两面。 他们一面代表无可比拟的价值,一面代表至死不渝的浪漫。 把俩人放在一起,就成了一枚完整的硬币,她可以利用它买到一块草莓味泡泡糖或是一块葡萄味泡泡糖;将他们俩拆开,他们双方都会变得一文不值,这样她既买不到草莓味的泡泡糖,也得不到葡萄味的泡泡糖。 所以她不会在他们俩之间做选择。 她知道她一旦选了,被她抛弃的那一个不仅不会感到失落,还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感——看呀,他让她要死要活了这么久,到最后却能全身而退地离开。 他会面带微笑或是沉默寡言地出席完她和昔日情敌的婚礼以后转身和另一个女人步入教堂,有没有感情先不说,反正有钱=有爱,他们都有美好的未来。 等他的妻子为他再生了孩子以后,他一定会跟孩子虚情假意地谈起心头永远的白月光:我爱过一个人,虽然我最后失去了她,但我还是美满地度过了我的余生,拥有了我更加美满幸福的家庭。等我安然合眼,平静下葬,顺理成章上天堂以后,我最疼爱的孩子,请在我逝去以后,替我向她无人问询的旧坟,献上一束盛夏新绽的百合,替我告诉已然死去的她,她永远是我心头美丽圣洁的白月光与新嫁娘。 ——爸爸,为什么是旧坟? ——哦,因为白月光这种东西一般都是活不长的,等你长大以后你就知道了。 ——那没有百合花可怎么办?我的意思是,爸爸,如果你死在春天可怎么办? ——那马蹄莲也凑合,反正她也分不清二者有什么区别。 ……光是简单脑补一下就感觉血压跌宕起伏呢。 白蓁蓁可没有那么宽宏大量的圣母心肠一笑泯恩仇,她是个很记仇的人。 记仇到——即使对他们俩没什么感情了,也不允许他们俩跟别人产生什么惊天动地的爱恋。 她一个人不好过,大家伙们就都别想好过。 他们对她是亏欠也好,是爱慕也罢,反正早在她选择放手而两个人都没有同意的那一天起,他们就一同失去了擅自离开的权利。 他们深知,他们那看似脆弱乖巧实则挑剔刻薄的戏精爱人,总有办法把自己的得寸进尺,美化成理所应当。 今日份得寸进尺:白蓁蓁潜入了黑黝黝的酒窖,神不知鬼不觉地就把沃尔纳从法国庄园空运过来的两瓶红葡萄酒喝了个一滴不剩,醉到黄昏以后都没醒过来。 今日份理所应当,是沃尔纳将醉的不省人事的她从酒窖的角落里扒拉出来,轻手轻脚地抱在怀里,温柔细心地送到床上盖好被子开好空调。然后在关上门的那一刻转眼就变了脸,把白蓁蓁偷酒喝的锅理所应当地扣到了弗朗茨头上。 “我告诉过你不要教她调酒。”他板着脸说,“你今天教了她,她明天就敢自己上手。” 找到白蓁蓁的时候,她身边摆了一堆切片水果,蜂蜜糖精,乱七八糟的调酒器具和材料,还有一瓶开了可能忘记去动的香槟。她不是在调桑格利亚就是在复刻私人版皇家基尔。 而这两者,都是弗朗茨昨天教的,他总是喜欢教白蓁蓁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白蓁蓁提出来想学的他无法拒绝,白蓁蓁没提出来想学的他兴趣更大。 他迟早要把她养成跟自己一样的无所不能小天才。 可沃尔纳觉得: “你迟早会把她教成一个嗜好不良的小酒鬼。” “说的就好像你昨天一口没喝似的。”人生导师弗朗茨反唇相讥道,“昨天也不知道是谁为了追求口感完美连续毙了她四五杯成品。” 最后惹得祖宗脾气上来了当场罢工,今天她估计是不服气,又自己钻进了酒窖研究——这个研究成果是否合格,从她醉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手里还攥着杯喝了一半的桑格利亚汽酒来看,应该有点不尽人意。 -- 第101页 弗朗茨:“你知道你这叫什么吗?你这就叫做当初求种像条狗,如今啪完嫌人丑的经典德国驰名双标。” 他们之前不需要猪队友,彼此之间能互为最完美的猪队友。白蓁蓁能对他们不离不弃这么久,是比真金白银还要不容置喙的绝世真爱。 白蓁蓁在晚上醒来的,脑袋还是有点晕乎乎的,对自己睡在床上的情况并不感到诧异,她早就不记得自己有多少次睡着时和醒来时待的地方不一样了。 按她现在这种状况,原地穿越都没可能自己反应过来。势必得开了门,让一个哭哭啼啼的丫鬟冲进来大喊,小姐,您终于醒了;或是一个哭哭啼啼的妇人冲过来神色凄婉,吾儿,可担心死为娘了等等重要因素提醒才能察觉到。 在虚构的故事中寻求真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是坏掉了;在真实的生活中寻找虚构感的人脑子也一定不怎么正常。 白蓁蓁的脑子,真的不算正常。 门是开了,冲进来的不是忠心耿耿的丫鬟也不是雍容华贵的美妇,是一身休闲踩着家用拖鞋的沃尔纳。他是那样的英俊高大,浑身上下都透着中世纪贵公子般的优雅从容。 他一进来,就看见了床上的白蓁蓁。 她正处于一种微妙的失落中。 及腰长发的造型凌乱而艺术,白瓷般细腻的小脸上还浮着两朵醉醺醺的绯色红晕,微微撅着的红唇比所有盛放的花瓣浆果都要娇嫩。她没有化妆,眉眼间却显出了一种极天然的媚态。 见沃尔纳进来,露出的表情不堪满意,仿佛是一种隐晦的暗示,引得他脚步不自觉上前。他嗅到了她身上散发的,清甜而干净的美好香气,是甜橙与青柠的组合,清新馥郁中又蕴含着葡萄酒的醇厚绵长。 成年人的爱情氛围也不过如此了。 沃尔纳刚一想到这个,开车的念头就冒出来了,开车的念头一冒出来,他就听见了爱人苦恼的埋怨:“今天的我也没有穿越成真正的大家闺秀呢。” 沃尔纳:? 在白蓁蓁的身上寻求成年人爱情真情实感的人脑子一定是坏掉了。 第61章 绿 床头装的是暖黄色的氛围壁灯,光线没有很亮,朦朦胧胧如雾里看花。她偏了一下脑袋,头顶壁灯的光芒一点不落地沉进漆黑迷离的眸底,仿若黑夜里猝然点燃的温暖火把。 “你的表情告诉我你想对我做点不可描述的事情。” 初醒的声音是软绵绵,泄露出她心底的不情愿,“而且这种事情有很大概率是我不能拒绝的那一档。” 白蓁蓁不喜欢上床,她的体力总是不如男人。可成年人爱情的真情实感,不能是说上来就上来,说下去就能下去的,翻来覆去折腾到结束,最累的往往是她自己。 沃尔纳已经来到了她的床沿,并不着急着碰她,先是细致地抚平了她后脑勺压到一片凌乱的乌黑长发。 跟白蓁蓁待太久的后果就是——他的强迫症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进步。 指尖从耳垂轻掠过脸颊,触感如羽毛般稍纵即逝,遗留在面颊肌肤上的温度寸寸都透着灼人。他低声说着话,声音都比平常更温柔,“不能拒绝,但可以选择是现在还是睡前。” 现在还是睡前? 白蓁蓁专注望向他,眨动着乌润润的眼眸。她在思考,认真地思考——选择现在,她肚子空空体力不支,不过等下有晚餐可以吃;选择睡前,她肚子不饿体力充沛,但有极大可能是一边犯困一边被不可描述。 在瞬息万变的那几秒里,过于敏感的耳垂已经附上了一阵微痒的湿热潮气,之前徐徐游弋在她身躯上的那双手也开始逐渐放肆了起来。 深知她的选择恐惧症一时半会得不出结论,沃尔纳宁愿先替她做出不容拒绝的最佳选择。 可是突然,白蓁蓁一把就推开了他,神情严肃地说,“我们得去另外的房间。” “?你最好给我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 他刚把她的衣服扒下来一半。 白蓁蓁捂着那要掉不掉的另一半衣服,身子一歪,在手边的床头柜上摸了个佛祖小铜像出来,大义凛然地给出了一个合情又合理的解释,“这是我妈给我的,说是摆在床头能辟邪,我不能以我的七情六欲来玷污我这四大皆空的佛祖。” 那个佛祖铜像,做的弯眉敛目和蔼慈祥,浑身金灿灿的,冷不丁怼到沃尔纳这个信耶稣的外国人面前,不仅没让他生出半点长斋礼佛的悟性慧根,反而为他带来了一种类似维特根斯坦式沉默的感想——凡于不可言说之物,我们都应保持沉默。 “——你什么时候信佛了?”他听见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 “我本来就信。”白蓁蓁骄傲的很,“我还会背《般若波罗密心经》,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她念心经时,眼底流窜的昏黄光亮朦胧且温暖——沃尔纳觉得自己想错了,那不是壁灯的光芒坠入漆夜点作火把,那是心诚则灵的济世佛光普照大地。 沃尔纳:…… 两辈子了。 他还是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怎么喜欢上白蓁蓁这个下头玩意儿的——还是两次。 (以下是换房间的不可描述) * 上去之前明明是穿灰色衣服,下来就换了深蓝的,衣襟里散发出来的沐浴露香味和白蓁蓁身上的一样。 -- 第102页 弗朗茨也是个成年人,他一眼就看透了在他一个人孤独寂寞做晚餐的这段时间,他们两个人背着他在楼上又发生了一点关于如何切身体会成年人爱情真情实感的故事。 弗朗茨紧攥着银闪闪的刀叉:嘴上笑嘻嘻,心里MMP。 他今天穿的这件水绿色衬衫真是应景极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三个人应该会这么过一辈子了,弗朗茨觉得自己应该接受不了整天都穿绿色衬衫,但又不能把白蓁蓁分成两半。 所以在晚餐结束以后,他主动去找了沃尔纳。 “我有个提议,我觉得我们应该立个规矩。” 他的天才大脑用一顿晚餐的时间为他考虑到了这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一个星期有七天,我们可以把它分成三个部分,一三五留给你,二四六留给我,周日让她自己选,你觉得怎么样?” 这个你,自然是指沃尔纳。 这个她,自然是指白蓁蓁。 作为话题中心人物,白蓁蓁对这样的塑料提议丝毫不感兴趣,她觉得弗朗茨大概是放了太久假闲出p来了。 他们连遵纪守法四个字都不知道该怎么写,还能有本事给自己立下规矩? 不过不管她对这规矩感不感兴趣,等弗朗茨跟沃尔纳经过一番深入而正式的探讨以后,沆瀣一气的两人互相都觉得这个规矩上头得很,确实打算来真的了。 沃尔纳的表现很积极,他是个很喜欢搞仪式感的人。特意找来了一本台历和两本贴纸,小猪佩奇贴纸给他自己,七彩独角兽贴纸给弗朗茨。 他对小猪佩奇的喜爱要追溯到与白蓁蓁在柏林相遇的那个24寸行李箱。 白蓁蓁私下觉得她那个行李箱上的七彩独角兽要更好看一点。 弗朗茨也是这么觉得的。他本来也更喜欢独角兽,对到手的独角兽贴纸感到十分满意。 现在台历有了,贴纸有了,只差执行。 每逢一三五,沃尔纳贴他的小猪佩奇,白蓁蓁就是他的;每逢二四六,弗朗茨贴他的七彩独角兽,白蓁蓁就是他的;每逢星期日,由白蓁蓁自己来做主选谁,她当然也可以选择自己待着。 他们对未来的畅想很美好,白蓁蓁对他们则是完全不抱期待。规矩立起来算什么,能坚持到三个月以后她就把名字倒过来写。 当男性们一头扎进美好幻想出不来的时候,女性就成了骨感现实的代名词。 她还算高看他们了。 三个月过于抬举,这两个男人连一个月都没坚持过来,规矩在白蓁蓁过生日的八月份就被打破了。 弗朗茨的天才大脑只记住了她的生日日期而没有记住那天是星期几,他要带白蓁蓁出门。 当时的白蓁蓁还在客厅挖雪糕吃,雪糕勺子往桌子上悠悠一指,才让弗朗茨猛然意识到今天是贴着小猪佩奇的周一。 当时沃尔纳本人也不在,弗朗茨思考的时间也就半秒不到吧,啪的一声就把那本碍眼的台历给按了下去,并给出了一个合情合理且不接受任何反驳的理由:“沃尔纳今天穿走了我的绿色衬衫。” 绿人者恒被绿之。 当晚他就带着白蓁蓁出国玩去了。 去的地方是法国巴黎,那座名唤圣米歇尔的朝圣之山。事隔经年,白蓁蓁终于亲眼见到了它,坐落在世界尽头,屹立在广无边际的海水中央,圣米歇尔孤独而永恒地凝视着大西洋彼岸那不属于它的喧嚣繁华。 就像弗朗茨之前答应过他的那样,等到天气变好,等她愿意想起他,他就会带她来到这里,来看潮汐和城堡。 他确实做到了,巴黎傍晚的天气很棒,他们在黄昏时间上的岛,踩着一地碎玫瑰色的霞光上岸,修道院饲养的白鸽停驻在花岗岩铸就的城堡塔尖。 晚上也许要在这里住上一夜。 弗朗茨就是这样一个会将承诺的份量看得很重的人,他真正答应过的事,每一件都不曾忘记。 白蓁蓁最喜欢的就是他身上的这一点,总是念念不忘的也只是这一点。疲倦的飞鸟始终眷恋故林,徘徊的池鱼也永远思念旧渊。她是这样念旧的人,又怎么割舍得下她满是遗憾的过往心无旁骛地重生? 圣米歇尔最美丽的样子在涨潮和退潮之间,碧蓝清透的海水倒映着天边玫瑰色的晚霞,将岸边徘徊眷恋的海潮也染成了独一无二的玫瑰颜色。 涨潮之时,海水会淹没栈道滩涂,它是一座周身都氤氲着湿润海雾的遗世孤岛;退潮之时,山脚下大片大片的滩涂显露,微凉的海风吹拂面颊,她的鼻端能嗅到一丝属于海水的咸涩。落潮之时的孤岛不再是一座孤岛,而是一片依附在大陆周围,与彼岸遥遥相连的,不可或缺的巨大岩屿。 她站在岩屿中央,能望见花岗岩石腔熏染的战火印记经年累月挥之不去,盘旋天际的白鸽由始至终展翅翱翔,孤岛的身边永远徘徊着朝升夕落的海潮。她执着了两辈子的爱情,最后呈现出来的最后模样,就是这样一座孤独却不冷清的岛屿。 大西洋岸的弗朗茨和白蓁蓁在圣米歇尔修道院里其乐融融喂白鸽,太平洋岸的沃尔纳已经回到了家。 上海飞巴黎的航程至少需要花上十个小时以上的时间。弗朗茨和白蓁蓁当时坐的是上午的航班,沃尔纳隔天晚上回来,早已是人去屋空,满室寂静了。 -- 第103页 他身上还穿着那件水绿色的衬衫,出门前拿错了,意识到的时候已经穿好了,他就懒得换了。衬衫的价格在五位数左右,越是昂贵的衣物越经不起洗衣机的摧残,沃尔纳毫不怜惜地把这件淡绿色的衬衫丢进了滚筒洗衣机,滚了起码七八十分钟。 最后翻出来一看,水绿水绿的衬衫不仅没被洗烂,还因为过了水的缘故颜色绿了一倍有余,显得更加苍翠欲滴了。 绿人者恒被绿之。 还是double(双倍)版的。 作者有话要说: 差不多也可以结局了,应该不会写到孩子啥的,我其实特别不喜欢小说女主正文生孩子,所以当时才把文案改了的,最多是写番外形式的小日常 第62章 不期而遇 巴黎是一个不用抬头就看得到天空的地方。中心街区里没有几座摩天大厦,即使是在最繁华的香榭丽舍大街。 城市里最高的地方,在那座举世闻名的埃菲尔铁塔头顶。324米的铁塔——法国人民大概是将他们对高度的概念全都加诸于那座高塔之上了。 城区的房子普遍很矮,前几年好像还有限高令,所有的建筑都建不了太高。限高令取消以后,重视历史与艺术价值的巴黎居民也不愿意接受太多高楼大厦出现,所以他们的城市规划一直都更注重修缮而并非创新。 这也导致了,巴黎的平静浪漫,在今天看来,与过去几乎是毫无差别。 但不是完全没有差别。 一座拥有太多历史底蕴的城市,经历过漫长岁月更迭,总有会那么一些地方不遂人愿地毁于战火和天灾,被改造成另一幅面目全非的模样。 这条游人如织的商业长街就是这样。 没人记得多年以前这里曾经屹立着一栋繁花簇拥的住宅。 蓝楹花开成霞,蔷薇夺目鲜艳。来的稍迟的熏风停驻晚昏,吹凉了客厅杯盏里新沏的晚茶,也带走了满是悲欢离合的旧岁山河。昔年未与子成说的故梦,也藏进这片空蒙蒙的夜色,连轮廓都难以追寻回来。 “那栋房子不在了。”白蓁蓁裹着条毯子,屈膝坐在地上,凝视夜空的眼神怔怔然。阳台的落地窗户关掉了,热闹的灯火闪烁在寂空里,“我听这条街上年纪最大的老太太说,她在这里出生长大,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那个地方有过什么房子。” “它被烧掉了,在很多年以前。” 背后贴上一阵灼热,虚虚揽住了她,白蓁蓁不回头就知道那是弗朗茨。 足够多时间的相处,早已让她熟悉了他身上的每一寸气息,以及他说话时自带着清澈感的好听嗓音。 他的声音并不是极富暗示性的低沉有力,他的音色要更清亮年轻一些。这样的嗓音在咬字清晰正式的中文里其实体现不出全部优点,但要是念起灵活而圆润的外文,每一个音节的出现都像是一句温柔细腻的情诗。 她往后靠了靠,目光仍望着玻璃窗外的夜空,“没有那栋房子,你又是怎么想起过去的?” 没有那栋房子,即使是经历过一切的她,也要对自己产生怀疑了。她怀疑自己的过去只是大脑我行我素,为她刻意营造的一场虚妄臆想。 她不曾在巴黎生活过。 她亦不曾遇见过他们。 这令她感到无所适从的慌张。 旧疾复发为她带来的影响是不大,却令她行事更加瞻前顾后,更加反复无常。 若是能证明她存在的东西或许从一开始就没出现过,那是不是也意味着她也不存在呢?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凭着自私将外人紧抓着不放又是什么道理? 弗朗茨知道她在想什么,给她换了个舒服的坐姿,带着暖意的掌心平息了她心底怯怯的慌张。他娓娓道来着,“人的记忆,不是寄托在一栋房子,一条小巷,或是一座城市里的。” “记忆寄托在人的身上。我的记忆寄托在你的身上,你的出现为我带来了他,想起来不过是时间问题。” 去巴黎才是多此一举。 从旧笔记里发现的那串巴黎旧址,其实并没有为他和沃尔纳带来任何实质上有用的讯息。 当时他们来到巴黎,走街串巷地找了许多城区,连那串地址所指向的位置在哪都没找到。 从上个世纪到现在,巴黎的城区变化是不大,但偏偏那串地址所在的街区,反反复复改道了好几次,他们还为此恶补了一堆毫无用处的巴黎城区规划史。 从18世纪到21世纪,整整四百年的巴黎变迁历史他们如今了如指掌。说实话,他们对自家首都柏林都没研究的这么细致透彻过。 弗朗茨曾经为此产生过一个美好的妄想。 假设有天他们破产了,来巴黎城建院面试入选的可能性应该要比去柏林城建院面试入选的可能性要大上不少。 而当他向沃尔纳分享这一值得期待的铁饭碗未来时,他遭到了沃尔纳翻白眼的一通唾弃,沃尔纳认为自己必不可能破产。 这要放在之前,放在弗朗茨还不认识他的时候,弗朗茨确实有可能会相信。 但是放在现在,他早已看透了沃尔纳那副不苟言笑的闷骚表象下装的是一团跟恋爱脑差不多的东西,三岁小孩看了都想摇头。 恋爱脑是否会因为爱情而走向破产这条不归路,弗朗茨心存无数怀疑。 众所周知,沃尔纳对白蓁蓁向来是百依百顺的。 -- 第104页 假如未来他们到了不得不涉足婚姻的一天,考虑周全的律师为他们出具了婚前协议让这两位当事人签署,沃尔纳天真的恋爱脑可能会因为白蓁蓁的一句‘你不相信我’而临时变卦,连婚前协议都不签了。 一段没有婚前协议的婚姻,纯靠感情维系一定走不了太长。婚后随便吵个架闹个离婚什么的,白蓁蓁要想分走他的财产和他的继承人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到那时,巴黎城建院的面试就真的近在眼前了。 白蓁蓁她不会这么坏,但未来会不会变得这么坏,连她自己也没法保证。 她只是和沃尔纳在一起过,但不曾同沃尔纳一起步入婚姻一起组建家庭。没有人可以保证世上所有的事情都会天从人愿。不论是婚姻还是爱情,不论是男方还是女方,该保留的余地还是需要保留的。 玻璃窗上倒映着俩人相互依偎的影子,他们看起来是那样地亲密无间。 这样的亲密无间会持续多久呢? 白蓁蓁心不在焉地想着。 她自小长在医院里,看多了久病床前亲人反目的案例,她知道人心是最自私的东西,人们对血脉相连的亲人都会心生怨恨,更何况是对未曾结婚的恋人。 她其实没有太多信心,她觉得她的病一辈子都不会好,她也不知道沃尔纳和弗朗茨会不会一辈子都不离开她。 既然没有把握能一辈子抓着弗朗茨或是沃尔纳其中的任何一个,索性就把两个人都困在身边,靠他们自己相互制衡。她并不指望她这点龌龊伎俩能对他们俩瞒天过海,论起感情里的算计,他们俩才是祖师爷级别的人物。 现如今的她,也不过就是,瞒一天算一天罢了。他们俩到底察没察觉出来,她心里根本没底。 “假如我不出现,或者不跟你碰面,你是不是就不会来找我了?” 弗朗茨低了头,深邃的碧蓝眼睛注视着她,她极乖巧地待在他怀里,连脖子微仰的弧度,都透着一种完全顺从的姿态。 可他还是从她不太安分的眼底,看到了一抹拙劣的试探。 白蓁蓁不是一个工于心计的人,她外强中干。在试探人的时候,她的神态和举止往往都显露着一种刻意。 她很早就病发了,不愿意让太多人发现,就只喜欢在他们这里反反复复地索要安全感,同时她也在害怕,他们会因此对她心生厌烦。 弗朗茨当然不会对她心生厌烦,从他决定留下来的那一刻起,他就做好了要一辈子陪着她的准备。 “我的回答可能不会让你感到太开心,你确定要听?” 白蓁蓁点了头。 片刻之后,她听见的答案确实不怎么合她心意,但并没有让她感到不开心。 弗朗茨不会来找她,他甚至不会真正踏上中国的土地。更不会像沃尔纳一样,将眷恋寄托在外人身上,在外人身上,寻求到那零星一点的,与她相似的某种痕迹。 他说,“倘若你不出现,那就代表着你如今的生活圆满完整,并不缺我一个,我又如何能以过去的名义困住你呢?我比谁都希望你能摆脱桎梏活在当下。” 他比谁都希望她能摆脱桎梏活在当下,即使这当下并不包括他。可他面临的现实是她重新出现,以一副令他更加心疼的模样。 她需要他陪伴在侧,他无法对此置之不理。 同样的问题要是拿去问沃尔纳的话,听到的回答应该是截然不同的。 沃尔纳的行为已经预示了他心底的回答一定会更加主动。即使白蓁蓁不出现,他也一定会去寻找她。 他们三个人这辈子的重逢,本就是从沃尔纳在病房外惊鸿一瞥的那一天作为开端的。 命运其实早就谱写好了一切等他们再度相逢。相逢之时,过往岁月所赋予的曲折和罹难,都将复燃成燎原的心火,烧却故时染尘的山河。 光阴偏爱着世间所有不忍离别的人。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或许并不只是一个用来慰籍失意的传说。 这样的亲密无间会持续多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持续着,它漫长地持续着。它持续的时间已经很久很久了,久到即使明天她就将死去,也不会再留下任何遗憾了。 数九寒天里做了一场悲伤如斯的旧梦,醒来后发现自己早已置身于四下皆春的温暖世界。那荒原中蹒跚而来的人,跨过山水千重,携来一颗融化冰雪的炙热心脏,姗姗来迟地抵达了她的身侧。 他没有如期而至。 正是因为没有如期而至,才有机会在另一个世界里不期而遇。 这是她梦里的结局,亦是铺陈在她眼前的现实。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