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臣她拿了甜宠文剧本》 第1页 [穿越重生] 《权臣她拿了甜宠文剧本》作者:袊一【完结】 文案 风流浪荡骚话多·纨绔子弟 X 上辈子是大官·侯府小姐 沈怀玉一觉醒来,从权倾朝野的女相变成了一个娇滴滴的侯府小姐,还多了一个莫名其妙的未婚夫。 而且很不巧的是,这个未婚夫,她还认识。 年少初遇时,宋临云撑了一把伞于雪中俯身,皱着眉头同她讲:“你哭得,实在是丑陋至极。” 认识的经过实在算不上是多么愉快。 淄州之中,谁不知道那宋二公子虽然是那销金窟中的常客,可是偏偏其他的人都左拥右抱,他却从来对女色不感兴趣,成日里逗鱼遛狗,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身处风月之中,不入风月之事。 没有人觉得这样的浪荡公子会为谁停下脚步,直到—— 沈怀玉道:“你若是出去找外室,我必然会——下毒毒死你个负心汉。” “下毒?实在是太轻了些。”宋临云笑了一声,不急不缓接着道:“我若是出去行不轨之事,怎么说也要凌迟处死、五马分尸。” “阿玉凶悍如此,我必定……” “守身如玉。” 阅读指南: sc,1v1,he。 避雷:无脑爽文,披着权谋外壳的恋爱故事,权谋较少,请勿考究。所有设定全靠我一双小手瞎编。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怀玉,宋临云 ┃ 配角:宋换锦 ┃ 其它:预收文《逢月》 一句话简介:不喜欢我?你脑子有毛病? 立意:人生得意须尽欢 第1章 凛夜 阴暗幽深的地牢里,不见天日,唯有一盏烛灯颤巍巍地亮着,照着斑驳的墙壁。 “你指望赵子述能来保你?” 意料之中没有得到对面的人的回应,林瞻缓步靠近,接着说:“天下谁人不知道天子近臣沈怀玉,一介女流,短短四年从探花郎到江宁刺史,最后平步青云,官拜右相,位极人臣。可谁又能想到这么一个少年权臣,居然会死在我的手里。” “怎么不说话,沈大人一向字字珠玑能言善辩,现在没几句话的机会了,怎么反倒不说了?” 沈怀玉抬头,肩胛骨处被洞穿的痛楚传来,身上绛红色的官服几乎被血染成黑色,哑声道:“我只是好奇林大人究竟在峪城一战中做了什么,我不过是查到了些蛛丝马迹,你就毫不顾忌的撕破脸皮?如此大动干戈,哪怕是浸淫官场多年的林大人也得元气大伤。” 林瞻短促地笑了一声道:“你看看你,到现在这种地步还想着峪城,你若是安安稳稳当个官,凭我和沈其道的关系,我定然不会为难你。” “可你就是不知好歹。年轻人爬的太快太高,一旦掉下来,可就是死无全尸啊。” 他顿了顿,语气缓下来:“不过其实我不忍心杀你,我与其道同僚多年,他的独女死在我的手上,我还真的有点舍不得。” 他说着,一只手蒙上沈怀玉的眼睛,另一只手抬起握上她纤细的脖颈,喃喃道:“不忍心也得忍心啊…沈其道。” - 漠北的风凌冽似刀剑,狂风猎猎,吹得人睁不开眼睛。 驿差一路快马加鞭将京邑来信送至淄州都护府,似一道惊雷炸响在整个淄州。 “沈怀玉死了?!” “玩弄权术铲除异己,她早该死了!” “可她做江宁刺史时明明广修水利,平反冤案,为民请命,亲自赈灾!” “哪又如何,人心难测,就算她曾经是一个清官廉吏,到最后还不是做了玩弄权势的奸佞之臣?” “要我说,沈怀玉不过就是以色侍人罢了!说是天子宠臣?不过是一层遮羞布,我看是天子宠妾差不多!” …… 承德十年的秋天好像比往常的秋天更冷一些,秋意瑟瑟,西风残照,有人自漠北而归,风尘仆仆,惊动一滩孤雁。 宣平侯府笼罩在一片惨淡之中,仆从在各个屋内来来去去,都闭口不言,生怕随口的一句话都会招致杀生之祸。 “令府小姐现在已经是药石无医,在下实在是无能为力,许二夫人节哀。” 守在床榻旁的众多人顿时面露戚戚之色,“不过就是风寒,侯府也不缺药材,就算用人参灵芝吊着也使得,怎么这么快人就不行了?” 大夫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叹气,“人都是有命数的,在下也无力回天。” 此话一出,屋内呜呜咽咽声渐起,妇人们的哭泣就像一根银线吊着,刺得人头皮锐痛。 沈怀玉有意识的时刻,就是听到这么一满屋子的呜呜咽咽。 她勉力睁开眼,只看见一排妇孺站在床榻边,看见她醒来,脸上原本的戚戚之色被惊讶代替,一位褐衣妇人赶紧叫旁边的丫鬟去叫大夫回来,然后坐到沈怀玉的床榻边,用帕子轻轻按在她的额角。 褐衣妇人满脸怜爱道:“玲珑醒了?”一边说着,一边抬眼细细看她,“我们玲珑果然吉人自有天相,现在可感觉好些了?” 心中却思虑道:竟然活了?刚才分明看她已经进气多出气少了。莫不是回光返照,不论如何,面子上总是要过的。 其他妇人纷纷反应过来似的,细得扎人的哭声没了,七嘴八舌说着一些吉祥话。 -- 第2页 沈怀玉觉得莫名其妙,自己明明就是被林瞻杀死在私牢中的,现在又是在闹哪出? 沈怀玉看着这群人,每个人脸上都是担心忧虑的神色,丝毫没有破绽。有些面孔倒有几分熟悉,好像是在某些宴席上见过,那就应该是京邑人。 再打量着这间屋子,刻了鲤鱼龙凤纹的屏风,梳妆台上放满了珍珠宝石头面和胭脂水粉,雕着各种花卉的红漆首饰盒,菱花铜镜旁镶嵌了各色珠宝玳瑁,加之这床上粉色的帐幔,一看就是一个世家少女的闺房。 她心中思忖,面上却不露分毫。 片刻以后,大夫赶到,看沈怀玉还能端坐,面露诧异之色。 他将手指按在脉搏处把脉,诧异之色更甚,再次诊断以后拱手作揖,“许小姐本来身体已经是灯尽油枯,但就刚刚在下所诊脉象来看,竟然已无大碍,大概是许小姐吉人自有天相,在下开几副方子调理几日就可以痊愈了。” 许小姐?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整个京邑只有宣平侯这一个世家姓许,确实有一个独女,自小就没了母亲,从小就体弱多病养在深闺,很少出席世家宴席。 褐衣妇人掖了掖沈怀玉的被子,道:“既然玲珑醒了,我们就散了,让她好好静养。忍冬,记得给小姐煎药。” 众人走后,沈怀玉起身,旁边站着的丫鬟赶忙来扶她,沈怀玉摆手表示不用,勉强下了床走到了铜镜前。 镜中确实是一张陌生的脸,大概是从小身体孱弱的缘故,嘴唇的颜色惨白,但是却也只是略减美貌,反而多了几分破碎的美感。镜子中的这张脸,虽然年龄尚小,但仍可见未来的昳丽。 宣平侯府的许南牧是天子党,而且从前与她素无瓜葛。就这点身份而言,如果她真的变成了许府的小姐,起码目前的立场并不冲突。 不过顶着世家小姐的身份,也有很多的不便,前世她是少年权臣,虽然在天子授意下,很多事情都是干的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但是总归还是有掌管政务的权利,查以前的事情也有职务之便。 沈怀玉坐在铜镜前想了很久,站在旁边的丫鬟怯声道:“姑娘的病还未好,不要在外面冻坏了身子,还是去床上歇着吧。” 沈怀玉抬眼看她,道:“许大人现在可在家中?” “大人现在应当在书房里办公。” 沈怀玉道:“那麻烦你将……”顿了顿,“……父亲叫来,我有些话同他讲。” 婢女低头应是,转身走了。 - 许南牧已经许久没有踏入许玲珑的院子了,自己这个女儿先天不足,常年缠绵病榻,说起话来也是气若游丝,有时话还没有说几句就开始咳嗽。 虽说是自己的发妻所生,但人心都是偏的,其他的女儿体贴活泼,儿子聪明伶俐,他委实是懒得来这里讨晦气。 话虽如此,但也从未短过许玲珑分毫。 沈怀玉端坐在美人榻上,抬眼看到许南牧,道:“父亲来了。” 许南牧顿生一种怪异之感,面前的女儿虽然容貌未变,但是不知为何和以前给人的感觉截然不同。 屋内还有两个丫鬟,沈怀玉示意她们两个出去带上门,拿起茶杯吹了吹茶叶沫,“许大人,坐。” 怪异之感更甚。 许南牧心里发怵,看着沈怀玉喝道:“你在装神弄鬼什么?高烧烧得你糊涂了,竟然叫我许大人?!” 沈怀玉道:“我们同僚也近四载,许大人,该怎么叫你我最清楚不过。” 许南牧道:“同僚?我看你是高烧烧坏了脑袋,滑天下之大稽!”说完他愤怒地一甩袖子,转身准备去开门。 沈怀玉见他要走,语速很快地阐述道:“天子若是想要彻底摆脱林瞻的控制可以从峪城入手,峪城一战,林瞻必然做了些见不得光的事情。” 听闻此话,许南牧准备开门的手停在门闩上,停滞片刻颤抖起来。 他缓缓的回头看向端坐在美人榻上的那个又熟悉又陌生的人,嘴唇翕动着似乎想说点什么,但看着她最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沈怀玉看着他的反应笑了,“很遗憾,许大人。你真正的女儿许小姐已经死了,我是你四年的同僚,沈怀玉。” 忍冬和连翘看着许大人从小姐的屋子里快步走出来,眉眼之间郁结着极大的怒气,许南牧看到她们两个守在门外,压低了声音问:“你们小姐最近有没有见过什么人或者出过门?” 忍冬刚刚隐约听到许南牧似乎在屋内斥责小姐,缩了一下肩膀,如实相告:“回老爷,小姐不曾外出过。” 许南牧听到忍冬的回答,神色一下子变得复杂难言了起来。他道:“你们先退下,我和你们小姐再说几句话。” 沈怀玉不出所料的看到许南牧去而复返:“许大人这是相信我了?” “你说你是沈怀玉,那去年元宵陛下留你我去御书房谈了什么事情你可还记得?”许南牧深吸了一口气问道。 沈怀玉道:“张栋贪墨案。徽州涝疫,天灾不断,金陵饥荒,他在徽州和金陵的赈灾银上都敢蹭油水,留你我的目的,就是除掉这个祸端。” “或许许大人确实不相信这种怪力乱神之事,其实莫说是你,倘若之前的我遇到有人和我说这样的事情,我也定然不会相信。但是许大人你也应该知道,倘若我真的还是许玲珑,我与你说的这些事情,断无可能知道。” -- 第3页 许南牧看着她,沉默了,心中登时五味杂陈。 沈怀玉?怎么偏偏是沈怀玉。 第2章 再遇 秋分过后,窗外的树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败飘落,许玲珑的院子是一座精巧的苏式的小院,院内假山流水,亭台水榭都带了水乡的温柔小意。窗洞外种了棵鸡爪槭,红得热热闹闹。 许家大小姐身体大好是难得的好事,府中操持的掌家二夫人李季真当即决定领着全家妇孺去就近的寺庙里还愿。 连翘一边帮沈怀玉梳头一边道:“小姐真的是福大命大,这次风寒不仅没有让小姐伤了元气,反而更加有气色了,以前的小姐稍微吹吹风就咳嗽个不停,现在居然能够出门上香了,以后小姐出嫁了,婆母也不能拿小姐身体孱弱说事了。” 忍冬啐她,“小姐身体大好,你还来说这些晦气话作甚?” 连翘缩了缩头,“哎呀,怪我,净说些小姐不爱听的。小姐性情样貌,样样都是顶尖的,哪有婆母会不喜欢小姐?” 沈怀玉笑,这几日的相处已经让她和身边的丫鬟熟悉了,从前的这位许大小姐大概是因为体弱多病,所看的书籍都是些伤春悲秋的诗词和悲情的话本子,也因为身体,没有什么朋友,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 不过她对身边的人很亲和,所以两个贴身婢女并不怕她,反而因为沈怀玉话变多了而很开心。 连翘拨弄着沈怀玉的头发,“听说卫国公府的少爷要回来了,她们都在说,宋二少爷这次从漠北回来,是要和小姐成亲的。” 沈怀玉心中微动,“宋二少爷?” 连翘脸色却不怎么好,叹了口气道:“虽然这位宋二少爷是卫国公府的嫡少爷,将来多半能继承国公府的。但是我一直听人说,他生活在漠北,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的。” “小姐这么美貌,若是要嫁给这么一个人,哪里配得上我们家小姐?不过婚姻之事,也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能期盼着那宋二公子和传闻所说并不一样了。” 如果真的是按照连翘口中所说的话,常年居住在漠北的卫国公少爷,那沈怀玉还当真和那位宋二少爷有过一面之缘。 虽然确实不像她所说的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但是他们这一面之缘,也实在是谈不上有多愉快。 没想到时过境迁,他居然成为了自己的未婚夫。 连翘也没再继续刚刚的话茬,换了个话头接着絮絮叨叨道:“二夫人确实是个好人,对您一直照料有加,还送了不少珠宝首饰给您,不过二小姐这人说话太难听了,您要是与她打交道不必忌讳什么,若是冒犯了您,只管教训她便是,老爷定然会向着您的。” 连翘一边说着,一边在妆匣中给沈怀玉找了一副小巧的珍珠耳铛戴上,本就姿容出色的少女因为抹了口脂和薄薄的脂粉,原本的郁结之气一扫而空,越见秾丽,沈怀玉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恍若隔世。 沈怀玉前世极少打扮,珠钗耳铛更是鲜少戴过,更多的是穿着绛红色的官服,站在朝堂之上,为承德帝铲除异己,拨乱反正。 她曾经一直以为自己是行正道之事,无愧于天地,但是却没有想到自己当初那般做事会惹得多少人心生嫉恨。 后来她的名声也从天下人盛赞的江宁刺史变成了声名狼藉的佞臣沈怀玉,天下自诩正义之士纷纷恨不得杀了她以除后患。 后悔吗?倒不后悔。 快乐吗?也谈不上。 只是偶尔午夜梦回之际,想着那些学子洋洋洒洒讨伐她的数千字檄文,那么慷慨陈词义愤填膺,与她在做江宁刺史时的学子盛赞的“清风两袖去朝天,不带江南一寸棉①”截然不同。 其实还是有些难过的。 - 沈怀玉刚刚登上前往洛宁寺的马车就听到原本坐在里面的少女从鼻腔中发出来的一声不屑的轻哼声。 沈怀玉抬头正好和那位少女对视,那位少女立刻厌恶一般的扭开头,“真是晦气,竟然和你在一个马车!”说着往里挪动了一个位置,像是生怕靠近她一般。 那名少女年龄不大,长得甚是清丽,身形消瘦,身穿暗紫色织花长衫和同色的提花马面,只是原本清丽的面容因为带着不屑而显得有几分刁钻刻薄。 根据沈怀玉这么多天的在这里的认知,猜测这位应当是许二小姐许岚。 许玲珑生前极少出门,也很少和这些姐妹们打招呼,按理说不应该有人这么厌恶她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二小姐对她恶意如此之深。 至于沈怀玉之前打交道的大多是老谋深算的官吏,各个口蜜腹剑,表面上盛赞她是惊才绝艳的少年权臣,私底下还不知道怎么恨她恨得牙根痒痒。这么对上一个少女不加掩饰的厌恶,倒还觉得有几分稀奇。 旁边的连翘比她还生气,语气生硬道:“二小姐慎言。小姐大病初愈,本就不宜动气。况且小姐与您是亲堂姊妹,素无干戈,口下留德。” 许岚呵了一声,捻起帕子捂住嘴嘲讽道:“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自己长了个病秧子的身体,别人还得让着你?哪里来的好事?” 沈怀玉觉得之前连翘的提醒并没有错,这位许二小姐果然说话难听刻薄,何况许玲珑和她并无什么往来。 沈怀玉笑了笑,“二姐说的是,这自古哪有狗让人的道理?学过些纲常伦理的,都该知道是人让狗才对。” -- 第4页 许岚琢磨过味来,柳眉倒竖道:“你敢骂我是狗?” 沈怀玉佯装惊讶道:“二姐怎么要这么说自己?” 许岚气得说不出话来,但身边又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供她发泄,只得干巴巴道:“真是牙尖嘴利,好。你给我等着。” 这一番折腾以后,一路上倒也相安无事。 沈怀玉被抓到林瞻私牢里不过月余,当时还正是处暑,空气中慢慢夹杂着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闷热,一转眼就到了秋分后了。 近郊的洛宁寺是远近有名的大寺庙,不仅是京邑的贵人们会来这边上香,周边的小镇,甚至从其他州特意赶来求愿的人都络绎不绝。 李季真下了马车就停在沈怀玉的马车旁,看沈怀玉出来赶紧示意旁边的丫鬟去扶,“玲珑难得出来,要好好注意,切莫着了凉。” 沈怀玉抬头,正是之前在她床榻前颇为关心她的褐衣妇人,“谢谢二夫人。” 李季真的表情有些凝固,不过须臾又调整好表情打趣道:“你这孩子,和伯母说什么谢谢。”说着拉过一旁站着的许岚。 “这是你二姐姐,你之前一直生病在家,也没什么手帕交,现在你身体好了,有什么体己话都可以和你二姐姐讲,你们可是亲堂姊妹呢。” 许岚听着李季真的话,表情越来越难看,但是却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任她母亲拉着。 沈怀玉觉得好笑,仍然点头称是。 寺中的沙弥前来给她们引路,登上一段很长很陡的阶梯就可以看到洛宁寺的主殿。 庑殿顶的庙宇看上去颇为壮观,殿内细密的斗拱承托着藻井,荷花莲叶雕刻得十分精美,富丽堂皇,更显得佛像慈眉善目,悲悯众生。 沈怀玉已经很久都不信佛,但她还是随着许家妇孺一起叩拜诸佛,上了一炷香。 李季真在来之前就定好了几间厢房和斋饭,倒也没有拘着小辈们,只是叮嘱她们不要瞎走。 沈怀玉还是第一次来到洛宁寺,觉得有些新鲜,没有叫上连翘,自己出来在附近随意地走了走。 扫地的僧人大概也是去用膳了,深秋时候的落叶没人清扫一会儿就铺满了地面,走在上面‘窸窣’作响,远山飘渺,层层叠叠,寺中的景观远远看去颇有几分禅意。 山中的温度比山下略低,沈怀玉拢了拢外衫,刚准备回去时就看到不远处的一个院落里种了一颗很大的姻缘树,密密匝匝挂满了祝愿的红绸,一阵风吹过,吹得红绸飘起,枯叶满天飘零。 风景本是美极,偏偏树下的拱桥上站了一个玄色锦袍少年,长身玉立,姿容昳丽,腰间挂着一柄镂花金丝折扇,将这美景都衬得失了颜色。他将手支在围栏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喂鱼。 他似乎根本不关心鱼怎么吃食,全凭喜好,高兴了就抖抖手撒点,不高兴了任鱼怎么拱成一团抢食,也无动于衷。 沈怀玉突然想到承德五年最后一场雪,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 彼时的沈怀玉不是江宁刺史,更不是所谓的少年权臣,她大清早一个人顶着雪爬上青山,然后坐在青山寺外的姻缘树下哭的满脸是泪,哭累了就爬上那棵被雪覆盖的姻缘树,一心只想找到前不久挂在上面的红绸。 雪天的树上滑得要命,沈怀玉不出所料地摔了下来,哭得更惨,他那时好像是循着这哭声而来,俯下身来看着坐在地上哭得凄惨的她。 皱着眉头和她说:“你哭得真的很吵,而且丑陋至极。” 作者有话要说: ①:出自明·况钟 第3章 孔雀 宋临云听到传来的脚步声,抬头朝那处望去,但只稍微瞥了一眼沈怀玉就收回目光,继续喂鱼。 沈怀玉也觉得有点尴尬,刚准备走的时候,一个半大少年忽然从寺内斋房走出来,指着沈怀玉咋咋呼呼:“我见过你!” 那半大少年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穿靛青湖蓝渐变的锦袍,腰上带着金色的腰带,看上去活像一只孔雀。 孔雀少年飞快的窜到沈怀玉的身边,双手抱胸上下打量着她,“二哥,我觉得嫂嫂比我们之前看到的画像还要好看上十倍,”看到宋临云不为所动的样子,声音更大了些,“你能不能别喂那些破鱼了,你看到没有,嫂嫂还站在这里呢!” 宋临云慢吞吞的看了一下这边,非常勉强地点了一下头,在孔雀少年急的忍不住跺脚之前,一把撒完了鱼食,用另一只手‘啪’地一下打开了那柄镂花金丝折扇,闲庭信步地走过来。 宋临云在孔雀少年旁边站定,合上了扇子,用扇柄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不满道:“宋换锦,我说你下次能不能别大呼小叫的,我这还没聋呢。” 叫做宋换锦的孔雀少年倒也不恼,揉了揉被打痛的脑袋嘟囔道:“快到冬天还天天带把扇子,装得你。”他揉了几下就放下了手,原本一丝不苟的头发分出几绺,看上去就像一只乱了毛的孔雀。 宋换锦朝沈怀玉拱手行了一个礼,一板一眼道:“我是卫国公府的公子,宋换锦,行四。旁边是我的二哥宋临云。敢问姑娘可是宣平侯府的三小姐许玲珑?” 宋临云走近,沈怀玉才看清他现在的长相,比之五年前在峪城青山寺所见,他的长相减了几分少年时候的稚嫩,眉眼秾丽,就算是不笑的时候也带了三分风流。 -- 第5页 没想到几年过去,自己竟然成为了他的未婚妻。 在峪城之时,他住在淄州都护府内,淄州主城里关于他的传言也传到过峪城。 沈怀玉是后来才知道他的身份,也打听了一些关于他的传言。 芜杂的消息中,说他是一个京邑来的贵公子,是抚远大将军穆弘文的亲外甥,行事张扬,随心所欲,本不该是良配,但他偏偏长得漂亮得和漠北这个荒芜之地格格不入,亦有不少漠北少女因此倾心于他,不过他看着肆意,但是对女色却没有什么兴趣,然后又有传言称,他在京邑中早就有了贵女未婚妻。 当时的沈怀玉听到这些还觉得传言果然不假,他看上去确实就是一个率性随意的贵公子。什么事情只有他想做,而从不用考虑什么别人想他怎么做。 以至于后来的沈怀玉官拜丞相,偶尔都会想起来遇到的这个少年,想着他是否还和当年一样,骑马过路章台边,枉顾他人多笑言。 沈怀玉道:“原来是宋二公子和宋四公子,小女确实是宣平侯府的许玲珑。” 宋换锦听到她肯定的回答,一下子绕着她走了好几圈,一边转一边念念有词,沈怀玉觉得有些莫名其妙,抬头看向宋临云,没想到宋临云一脸不欲多说的样子,‘啪’地一下又打开了折扇,以扇遮脸,挡开了沈怀玉的视线。 沈怀玉:? 好在宋换锦没有转多久,突然就停了下来。 宋换锦叉腰道:“其实我觉得许小姐你嫁给我二哥不是一个好的选择,我二哥这个人根本不会疼媳妇的,他对女人根本就没有兴趣的。你看着他长得五大三粗人模狗样的,其实心里坏得很,你若嫁给他,他保准把你卖了。” 他话音一转,“不若考虑考虑我如何,家中略有薄产,除了一个母夜叉一样的长姐以外,父亲母亲都是好相与的,除此以外你看还我长得一表人才相貌堂堂,前些日子我去学堂,写了一篇《论沈怀玉》,先生还夸我有状元之才。” 沈怀玉道:“《论沈怀玉》?你是怎么写的,这种文章要写出状元之才可不容易。” 宋换锦一拍手道:“我不知道许小姐你有没有见过沈怀玉,要我说,她长得与你也不逞多让,长得这么漂亮的人,怎么可能是佞臣!况且,我早就觉得张栋那老东西不是什么好鸟,别的不说,他儿子在学堂还打过我!” “所以我便写她姿容出众,相由心生,定然是个好人,这么香消玉殒,实在令人惋惜。” 这种文章,闭着眼睛说也不能是状元之才,多半是因为宋换锦是卫国公府上的少爷,昧着良心夸赞的。 宋换锦满脸期待道:“许小姐,你觉得怎么样?” 沈怀玉道:“什么怎么样?” 宋换锦着急,“当然是别想着嫁给我二哥了,考虑考虑我!” 沈怀玉道:“不用考虑,”顿了顿,“小女自幼就仰慕宋二公子,能与他缔结婚约是小女的福分,怎么可以做朝三暮四之人?” 宋临云撑着扇子的手瞬间放下来,敛眉看着沈怀玉。 沈怀玉微笑着福身,“小女先告辞了。” 直到沈怀玉走后许久,宋换锦才从错愕中缓过劲来,“不是?她才见了二哥你一面就对你情根深种了?” 他抬眼在自己和宋临云之间扫来扫去,“我也没看到我比二哥你差在哪里,为什么这许三小姐看不上我呢,你说二哥你又不喜欢女人,被个女人稍微碰到点能窜十里远,你说这许三小姐不是自讨苦吃吗! “我是看她长得这么漂亮才想指条明路给她,可是这青天化日人心昭昭,她竟然看不上我宋换锦的玉树临风风度翩翩芝兰玉树仪表堂堂……” 宋临云额角跳了跳,“你有病?” 宋换锦奇怪地看了看他:“二哥你怎么能说我有病,有病的明明是那许三小姐! ” …… 洛宁寺的斋房里虽然已经算得上是寺庙里的翘楚,但是比起娇生惯养的世家太太们生活起居的地方还是相差甚远。 李季真皱着眉头,丫鬟赶紧在坐具上垫了垫子,她这才坐下来。 许岚将茶具猛地掼在桌子上,“娘,我真的不懂,您去讨好隔壁那个病秧子干什么,从小到大,您对她的关心比我这个亲女儿更甚,我真的没办法理解,就算她是大伯唯一的嫡女又怎么样,她与卫国公府有婚约又怎么样,您能落得一个什么好处?” “你不懂?”李季真冷笑,“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一个蠢货,你以为我想要讨好许玲珑?且不说如果因为她的病被国公府退婚,你的婚事会有多大的影响,就论只要她在这宣平侯府一天,我就可以掌管一日的管家之权。” “等以后你大伯老了,心思歇了,一直没有娶个继室的话,这管家之权我就可以一直握在手上,到时候无论是你的嫁妆,你在婆家的话语权都会因此大为不同!” “为什么只要她在侯府,大伯就不会新娶继室?我看大伯对她也谈不上多么关心的样子。” 李季真脸上神色变了下:“你管这么多干什么,你以后别对许玲珑说些有的没的。就算你再不喜欢她,她也是你的堂姊妹。况且她要嫁的人也并非良人,有什么苦还在后头呢。” …… 沈怀玉站在斋房外,听得并不真切,她本想问许二夫人一些事情,没想到站在门外竟然听到了这些密辛。 -- 第6页 京邑之中的世家贵族总会有些腌臜事,看上去是钟鸣鼎食之家,背地里却是藏污纳垢,各自心怀鬼胎。 沈怀玉也不想过多过问,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斋房。 洛宁寺的斋房虽然远谈不上奢华,但是总体非常的整洁,她所住的屋子里还有一扇朝着竹林的窗子,非常的清幽。 今夜要在洛宁寺住一晚,左右无事,沈怀玉就着寺内提供的一盏烛灯,随手拿起寺庙里摆着的一本书看起来。 时近戌时,昏黄的灯光照得人双眼发昏,沈怀玉捏了捏早已酸麻的脖颈,看到外面天光大黑,摇曳的竹影透过窗子映照在墙壁上,像极了张牙舞爪的恶鬼。 沈怀玉这才猛然意识到,之前说出去拿些吃食的连翘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不仅如此,这山中寺庙也仿佛静下来了,沙弥敲钟声,扫地僧扫帚的声音,偶尔经过的人的脚步声—— 好像在一瞬间消失了。 唯独窗外竹叶被风吹过的沙沙声,未曾停歇。 沈怀玉惊疑不定,就在这时,一个人影突然从窗外的竹林翻进来,他从背后捂住沈怀玉的嘴巴,在她耳边轻声威胁:“不要说话,不然——” 沈怀玉感受到一柄带着寒意的剑架在颈侧,剑锋上还带着未干的血腥味。 身后那人却如同情人低喃,“杀了你。” 烛火在秋风侵袭下左右晃动,突然闯进来的人吹灭了烛火,带着沈怀玉走到一处可以掩身的屏风后。 身后的人似乎受伤了了,他嘴上虽然威胁沈怀玉,但是气息并不稳定,更重要的是,他贴着沈怀玉的腰侧,有湿濡的感觉传来。 沈怀玉佯装瑟缩,在他的控制下点了两下头。 血腥味越来越浓,沈怀玉想要等到一个最佳时机将身后的人一击毙命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响动。 只见人影幢幢,各个身上都拿着武器,“我就不信那小兔崽子能跑到天上去,老子从淄州一直追到这儿,可算给我逮到了他!那狗娘养的不知杀了多少弟兄,不杀了他难解我心头之恨!” “那兔崽子是真的滑溜!今日不捉住他,他还不知道要跑到哪里去!” 淄州? 沈怀玉一下子就知道了身后的人的身份,听说这位宋临云跟随在抚远大将军穆弘文的身边,从小到大不知跟着穆弘文杀了多少匈奴军。 难道外面的人,是匈奴人? 那些匈奴人似乎是忌惮着什么,并没有一一进门查看,外面观望着有没有人。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终于没有了声音,重归于一片寂静。 而这个时候,身后的人好像已经体力不支一般,原本架在她颈侧的剑改为支撑在地,沈怀玉转身,只看到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 宋临云一手捂着腰上的伤口,一手勉强用剑支撑着身体。 “又见面了,许小姐。”他道。 第4章 玉佩 从洛宁寺后回来后,许南牧派人过来知会沈怀玉,过几日就是头七,让她记得准备。 自己参加自己的头七这样的事情属实让沈怀玉有些不是滋味,虽然已经重生了有些时日,但是有的时候还是会恍惚。 前来吊唁的官员沈怀玉大多认识,每个人脸上或多或少都带着戚戚之色,搞得好像沈怀玉死了他们很难过一样。 沈怀玉重新来到丞相府,时隔不过月余,花花草草还熟悉,但是却早就已经物是人非。甚至连接待客人的仆从都是陌生面孔,看来丞相府上下早就已经被林瞻斩草除根了。 果然。 没有人告诉她,也没有人应该告诉她,灵堂之上,摆着四个棺椁。 哑叔,廪生,厌雀都死在林瞻手下,生怕漏出关于沈怀玉身前调查的一丁点消息。 沈怀玉双腿就像灌了铅一般,木讷的看着这些棺椁,过了好久才缓缓下跪行叩拜礼。 他们三个是从峪城一直跟她到京邑来的人,哑叔虽然不会说话,但他厨艺精湛,经常变着法子帮他们改善伙食。廪生沉默寡言但是一直默默地保护她,甚至是她再被林瞻抓走的那天晚上,仍然试图突破禁卫军的禁锢救出她。 而厌雀则生性泼辣,旁人若是说了沈怀玉一句不好,就定然要挽起袖子和那人争辩上三天三夜的。 而他们,都死在了沈怀玉的自负聪明下。 她自负聪明,以为自己虽然说不上大权在握,至少也会使得林瞻忌惮,起码一时半会绝不敢对她下这么狠的手,但她没想到峪城一战对林瞻来说竟然这么重要,就算是从此和天子党剑拔弩张也要杀了她。 包括她的下属。 沈怀玉浑浑噩噩地从灵堂走出来,恍然觉得今年的秋天比以往更冷一些,才刚刚秋分就让她感觉若坠冰窟。 峪城到京邑何止千百里,可他们却被困在这方寸之地中,再无转圜。而自己现在的身份,就连为他们报仇都师出无名。 沈怀玉重新来到丞相府自然不只是过来睹物思人的,她之所以赶着头七来这里,一是为了自己前世的信物,二是为了找找在她被林瞻关进地牢的时候,哑叔有没有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林瞻杀她灭口,说不定也是因为有了新的线索。 沈怀玉得以重活一世,自然不能沉湎于伤心,敛好了情绪准备去书房。 傍晚的丞相府带着一丝死气沉沉,前来吊唁的人大多聚集在前厅,后院此刻一个人也没有,鸦雀无声,静谧地让人心底发毛。 -- 第7页 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书房,刚想推开进去,‘嚯’地一声响起,一柄金丝折扇挡住了她的手。 沈怀玉朝旁边望去,宋临云拿着扇子,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宋临云的眉眼生的极好,哪怕是没有什么表情,看上去也似乎带了一点深情的意味,让人陡然生出一种错觉。 ——他在看你,并且只在看你。 宋临云道:“发现了一个毛贼。”他笑得顽劣,“很不巧,这个毛贼居然还是我那个从小身体孱弱不宜出门的,未婚妻。” 沈怀玉握住扇子的顶端推开,“宋二公子不在前厅随父吊唁,反倒管起我的行踪了,未免有些越俎代庖。” 宋临云将扇子收回来,道:“前几日在洛宁寺相见,许小姐还说只心仪于我一人,怎么才过了几日,就说我是越俎代庖?”他笑了笑,“如此贵人多忘事,我倒是好奇许小姐一个人来前丞相的书房,想要干什么呢。” 沈怀玉理所当然道:“宋二公子莫不是忘了,自己也曾经在洛宁寺中挟持小女寻求庇佑。现在伤势好得如此之快,倒管起我的事情了,难不成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说着也不管他,径直推门进了书房。 书房内的东西几乎已经被搬空,博古架上空空如也,整个房子内只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和一些为数不多的陈设,就连屏风都被拆了个干干净净。 宋临云跟着沈怀玉走进来,慢吞吞的在椅子上躺下,一手支头,另一只手打开折扇缓缓的摇着。 过几日就已经快到寒露,不知道这家伙在扇什么。 沈怀玉心中‘啧’了一声,在窗下的一处暗格按了按,里面已经空空如也,果然不出她所料,这里早就已经被林瞻搜了一个彻底。 她能想到的事情,哑叔肯定也能想到,当初在买下这个宅子的时候就考虑到藏匿重要物件的地方,颇费了些心思设置暗格,没想到今天果真派上了用场。 沈怀玉将博古架的第二层按了按,原本看着纹丝不动的博古架竟然整个转了过来,露出后面巨大的置物架。 衔鱼玉佩果然在里面! 沈怀玉将它拿出来,这块玉是罕见的羊脂白玉,整块玉料都是莹白无暇,唯独鱼口中有一缕血色,造型奇特,是和从前的金陵旧部交接的重要信物。 将玉佩收好后,目光一凛,看到置物架最下面夹层压着的一封信,上面写着“怀玉亲启”,沈怀玉瞬间明了,用自己的身体做遮掩,将信拢入袖中。 宋临云似乎没在看她,不紧不慢的扇着扇子。直到沈怀玉转身,他才挑眉:“许小姐这是搜出点什么了?” 沈怀玉将手指穿在衔鱼玉佩的扣子上,上好的羊脂白玉映得肌肤更加细腻,红色的穗子落在手腕上微微晃动。 沈怀玉道:“父亲说沈大人生前有相当一部分的旧部,能找到这块玉佩就能够号召她的旧部,虽然她生前可谓是声名狼藉,但是她的部下可是对她十分忠诚。” 宋临云从椅子上起身,扇子合起,一下下轻敲在手心,“你这么将计划全盘托出,不怕我是林瞻同党?毕竟比起沈怀玉,林大人看上去才像是万民拥戴,风光霁月的一代贤相。” 沈怀玉笑:“你不会。” 宋临云缓缓敲击扇子的手停下来:“哦?” 沈怀玉道:“卫国公府虽然一向保持中立,但你不同,你自幼跟随在抚远大将军的身边,穆弘文这个人二十几年来戎马倥偬,一生为国,穆弘文这样的良将,他肯定知道峪城的案子和林瞻脱不了关系。” 沈怀玉握住那枚衔鱼玉佩,“我当然不是信你,但是我相信抚远大将军。” 宋临云其实一向很少管除自己以外的事情,他此次回京邑,一是因为沈怀玉死了,自己的舅舅抚远大将军和沈怀玉的父亲沈其道颇有交情,穆弘文镇守淄州,轻易不得进京,所以他代自己的舅舅前来送友人之女最后一程。 二是因为沈怀玉一死,京邑动荡,许南牧作为天子党,势力大伤,想起来多年以前和卫国公府的婚约,觉得自己的嫡女身体不好,想要换一个人来联姻,已经来卫国公府试探了好多次。 宋临云此番回京邑也正是为了此事,他对许家上下的所有姑娘都没有兴趣,就算是真的想要联姻,宋换锦甚至是卫国公宋佺本人来都行,反正不是他宋临云。 宋换锦了解他的想法,宋临云也随他在那里信口胡诌,反正娶不娶,谁来娶,都与他无关。 只是这位传言中沉默寡言身体孱弱的许小姐,好像和别人口中说的,一点也不一样。 …… 沈怀玉回到许府坐定,遣了所有的丫鬟出去,将之前一直小心揣在袖子里的信拿出来。 距离她被抓进林瞻私牢已经过去月余,也不知这封信什么时候送过来的,哑叔竟然能够在林瞻的层层封锁下将这封信拿到并且藏在博古架后的暗格里,肯定费了不少功夫。 怀玉亲启: 江宁暗部查到,现今驻守金陵的平远将军徐良徽乃是当年淇城唯一活下来的幸存者,也因为这件事,徐良徽和穆弘文一向有龃龉,不过有蛛丝马迹显示当时的突厥人突然进攻淇、峪二城,并且如入无人之境,甚至连当时镇守的抚远大将军都后知后觉,这和林瞻逃不了关系。你若能看到此信,可亲去金陵,一探究竟。 -- 第8页 沈怀玉叹了一口气,她现今摇身一变成为许南牧的女儿,虽然林瞻不会提防她,想要查什么事情变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她不再是江宁刺史,仅仅只有一块自己亲信才知道的玉佩,查什么事情都有掣肘。 就像是现在,她迫切的想要亲自去一趟金陵城,一无人手,二无原委,只能一边想着计划一边干着急。 而且这件事还不可避免地需要许南牧的帮助,前世的他们是同僚,但是这位御史大人其实不太愿意和她打交道,或者说整个朝堂上下就没有官员愿意和她打交道。 毕竟她沈怀玉,天子宠臣,为了铲除异己不惜枉顾天下寒门学子的请愿,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人,哪个爱惜羽毛的官员愿意和她交好。就算有些对她心怀善意的,也不过是看到了前太傅,她的父亲,沈其道的面子上。 既然需要许南牧的帮助不可避免,沈怀玉思忖片刻,还是去找了许南牧。 到书房时,许南牧正伏在书桌上在写明天的奏折,沈怀玉扣了扣门,“许大人。” 许南牧看着沈怀玉,心情有些复杂,口吻生硬道:“你来有什么事情?” 沈怀玉道:“我得了密信,有了一些关于林瞻勾结突厥人的新线索,但是那些线索还在金陵,我需要亲自去一趟金陵。请你来想想办法。” 许南牧思索了一下,“过几日就是寒露了,离除夕差不了几月了,玲珑的身体一向都不好,况且除夕上缺人实在掩饰不过去。等来年开春了我想个法子让你过去。” 沈怀玉走进书房,“许大人这又是写折子参谁呢?我当时做官的时候可没少被您参。” 许南牧搁了笔瞪她,喝道:“你也不想想,你干的那些事情,行事乖张,毫无礼法,就算我不参你也是得被别人指着脊梁骨骂的!那些寒士学子跪在你面前求你放过张栋,你怎么说的?‘再求情和他一起死’?这种破话也能说得出口?还有你去年秋天当朝踹了礼部侍郎一脚,如此蔑视朝堂威仪,我不参你?!” 沈怀玉摸了摸鼻子,当时处理张栋一案的时候,朝廷官员都知道这是个烫手的山芋,各个往她这里递,生怕自己经手沾了火星子了。 她虽然也不喜欢当冤大头,但是张栋那件案子触犯到了她的底线,就算是违背了民心所向,她也必须杀了他以儆效尤。不过那段时间确实因为张栋的门生不胜其烦,好像是说了一些过激的话。 至于礼部侍郎郭朗,一个只会看碟下菜的蠢货,当着她的面喋喋不休,谁让她当时名声已经很臭了呢,索性就臭到底,直接抬脚踹了郭朗,结果也不知道是她脚劲大了些,还是郭朗的身材太过圆润,竟然一直滚到大殿旁的柱子上才停下来。 后来她只被潦草地罚了三个月的俸禄,这件事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一时间甚嚣尘上,说她是天子宠妾,是士人不齿的败类。 其实她当时被罚地这么轻,是因为郭朗此人喜欢长篇大论,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滔滔不绝,喜欢落井下石看碟下菜,偏偏还经常马屁拍在马腿上,估摸着皇帝老儿自己可能都想上脚踹几下。 第5章 婚约 天气一天天地冷了下来,白昼渐短,宣平侯府的下人们都在说,三小姐许玲珑自从病好以后就越来越受大老爷的喜欢,常常在书房和大老爷说话。 要知道,就算是从先大老爷最喜欢的四少爷也很少能被允许进去的,三小姐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而且她身上还有着一个顶好的的婚约,这谁看了不得说几句命好。 是以,每天前来讨好沈怀玉的仆妇不知凡几,甚至有的时候遇到许岚,她也没有再对沈怀玉冷嘲热讽过,顶多装作看不到她一样径直走过去,至于其他的一些庶弟庶妹,看到沈怀玉都会小心翼翼地和她打招呼。 大概是因为沈怀玉最近很得许南牧的青眼,管家的李季真又很照顾她,什么好东西都是先紧着她。所以沈怀玉房间里的好几个炭盆几乎从早到晚不曾停过,外面的院子里就算再冷,屋内也是温暖如春。 快到立冬了,距离来年开春只有两个月了。 日子如流水一般地过去,有些时候沈怀玉自己都感觉这一切都好像都是一个错觉,甚至有些时候觉得前世那个被人口诛笔伐的权臣沈怀玉,是否真的是自己,还是她从来都是许玲珑,那一切只不过是做了一场很真实的梦。 就算是上街,也很少再听到沈怀玉这个名字,明明前不久上街,每次都能听到对她的谩骂的。 其实有些人根本就不恨沈怀玉,甚至都没有见过她,也和张栋郭朗之流没有任何交情,但是谁让她是千夫所指的沈怀玉呢? 不骂她就好像变成了沈怀玉的同伙,这顶帽子扣下来实在是让人耻笑,所以谁都避之不及。 她的死就像一块沾了水的大石头扔进了油锅里,刚掷进去的时候油花四溅,噼里啪啦地响,等待片刻就沉在了油底,再没有半分动静。 而林瞻在这件事以后也沉寂了下来,做什么事情都是奉行中庸之道,和天子党不再剑拔弩张,就算是有什么分歧,也是不同以往的退避三舍。 沈怀玉恍然觉得,是否这才是最好的安排。 京邑这段时间发生了不大不小的两件事,一是卫国公府的二少爷宋临云在京邑留了几个月,原本这位宋二公子,一直生活在漠北,偶尔回次京邑都是深居浅出,甚少出来会友。 -- 第9页 京中贵女以为他不敢出来见人,猜测他大概长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嘲笑着正好和许家那个病秧子凑成一对。 结果不知是哪位小姐和宋府的三小姐是闺中密友,偶然碰到一次宋临云,登时觉得惊为天人,回去以后这位宋二公子的美貌就传了出去。 传言说他长了一张风流无暇的桃花面,担得起一句‘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①’。自此以后,来拜访的人简直踏破了门槛,不过卫国公府已经直接谢绝来客了。 第二件,也与宋二公子有关。这宋二公子身上是有婚约的,未婚妻许三小姐之前一直缠绵病榻,差点就要撒手归西,结果居然不久前已经痊愈。 有人猜测就是因为未婚妻的身子好了,宋二公子才在京邑留这么久的时间,怕是好事将近。凭借许三小姐的身世,能与卫国公府联姻,也实在是高攀了。 …… 卫国公府。 宋换锦窜进宋临云的院子里,声音大得整个院子里甚至都荡着回音,“二哥,我娘说许三小姐的二伯母给咱们家下帖子了!说是过几日便要登门拜访!” 还没有等宋临云回话,又道:“我知道你肯定不想见她,这些日子你都不知道推了多少京中贵女的帖子。你是不知道,朱太仆的女儿可是难得一见的绝色,身段容貌样样都是上乘!” “还有大理寺少卿的妹妹,吟诗作画,弹琴下棋,无所不能,更别说韶宁郡主,平日里恨不得用鼻孔看我,往常日子我想见她们还不成,你竟然通通拒绝了!” 宋换锦捶胸顿足,“说起来那许三小姐也是对你情根深种,才看了二哥你一眼就喜欢的非你不嫁,只心仪与你一人,可是我都与她说了,你又不喜欢女子,就算嫁给你也不会幸福的,你一天天的不是喂鱼就是逗狗,而且喜欢看别人笑话还不帮忙,大冬天的还整天扇个扇子,要我说许小姐真不如考虑考虑我算了!” 宋换锦痛定思痛,“二哥你若是真的不想见她,还是得让娘找个好点的借口,前些时候回绝那些贵女的都是些腿折头痛的小毛病,许三小姐可是你的未婚妻,你若是不肯见她,她一个闺阁小姐肯定觉得面子上过不去,难堪至极,要不直接说你死了吧?” 宋换锦一捶手,“这理由好,你也不用费尽心思想着怎么和许三小姐取消婚约了,许三小姐也不用被你退婚毁坏名声了。从此以后你在漠北可以想怎么潇洒就怎么潇洒!” 宋临云原本正在逗狗,这只浅棕色的小狗出生还不满一个月,看上去圆滚滚的,扒着宋临云的扇子不松,宋临云略微把扇子抬起来,那小狗就从扇子上掉下来,落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站稳时摇着尾巴朝宋临云一通乱叫。 宋换锦心疼道:“你总溜富贵干什么,它才那么小,在我身边就只养了十几天,你一回来就把它抢走,还总是欺负它!” 宋临云垂眸,接着拿扇子逗狗,那小狗继续扒着扇子,很快就不叫了,反而很开心地呜咽起来。 宋临云又将扇子抬起来,漫不经心道:“谁和你说我不想见她了?” “谁?”宋换锦不解。 宋临云撵着正在扒扇子的小狗的后颈皮,另一只手拖着小狗的肚子,作势要将小狗甩出去,那小狗瞬间紧紧扒拉住宋临云的手,又冲着他叫。 宋临云不知道是被小狗取悦到了,还是想到了什么事情,低笑了一声,“还能有谁,当然是那位许三小姐。” 宋换锦瞬间就像是被捏住了脖子的鸭子,梗着脖子发不出一点声音,表情变幻莫测。 他没听错吧?二哥居然要见许三小姐?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二哥之所以要在京邑呆这么久,不就是因为要找个借口退掉和许三小姐的婚事吗? 什么时候二哥居然还会怜香惜玉了? …… 宋拒霜看着好像屁股上被火燎了的弟弟,嗑着瓜子道:“你不是问二哥要你的狗去了吗,怎么光着手回来了?” 宋换锦摆摆手,“别提了,二哥这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把我的富贵当猴耍!而且富贵还乐不思蜀了,扒着他的扇子,看都不看我一眼,只知道和二哥玩。” 宋拒霜恨铁不成钢,“你说说你,平时跟在那些贵族小姐后面献殷勤,她们不理你就算了,现在连富贵都不想理你!” 宋换锦顺势坐下,也拿起瓜子嗑起来,双眼放光,“阿姐,说起这个,娘之前不是来说过那许三小姐的伯母来我们府里下过帖子吗?” 宋拒霜道:“那又怎么样?二哥还能见她?” 宋换锦卖了个关子,将剥好的瓜子递给宋拒霜,道:“前些日子二哥不是去洛宁寺拜访弘一大师吗,我缠着他和他一起去的,在那洛宁寺里,我就看到了那位许三小姐。应当是和自家亲眷一起来上香的。”压低声音,“那许三小姐看到二哥眼睛都发直了!但你也知道二哥在京邑待这么久的原因,就是冲着和她退婚去的。” 宋拒霜白他,“你能不能说点我不知道的?你再说这些废话信不信我抽你?上次回来你就和我讲了好多遍了,还说什么那许小姐长得真的是人比花娇貌若天仙出水芙蓉,这些话我都快能倒背如流了!” 宋换锦道:“哎呀你急什么,今日我本来不是想要找富贵玩嘛,看看它在二哥那里过得怎么样,能不能把富贵要回来来着。结果我就随口说了娘在为找借口推掉宣平侯府的帖子着急,我就替许三小姐委屈,你说这三小姐从小身体就不好,好不容易身体好了,二哥却要和她退婚,我要是许三小姐,我非得把二哥脸蛋子抽烂不可!” -- 第10页 宋拒霜双手捧脸:“话虽这么说,但是二哥这个人从小就是一个有主意的,连大伯都管不住他,他这么一个人,本身就不会为任何女子所停留,与其嫁给二哥守活寡,与她退婚反而是为她好。” 她说着说着闭上眼睛,“但是如果真的有二哥这么一个俊秀的男子与我定亲,就算是守活寡我也愿意。万一哪天他就想开了,愿意和我一起举案齐眉,夫妻恩爱两无疑呢。” 宋换锦不嗑瓜子了,凑近了神神秘秘地和宋拒霜道:“但是今日我去找二哥,你知道他听到我说宣平侯府来下帖子,他怎么说的吗?” 宋拒霜被挑起了兴趣,瓜子也不磕了,随手在衣服上掸掉了碎屑,“他怎么说?” 宋换锦道:“他和我说‘谁说我不想见许三小姐?’” 作者有话要说: ①:出自郭茂倩《白石郎曲》 第6章 相看 要去卫国公府拜访的这件事,沈怀玉好像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李季真满脸笑容的走进沈怀玉的院子,一看到沈怀玉更是笑得嘴都拢不上。 李季真道:“玲珑你这些日子听到外面的传言伐?大家都在说卫国公府那个甚少露面的二少爷长得极为出众,多少名门贵女想着去见他,都被回绝了。我去递了帖子,国公府的二夫人亲自来和我商定了日子。” 李季真说着,拿起丫鬟捧在手上的妆奁打开,“伯母特意为你打了好几副首饰,你看看喜不喜欢?” 白色的锦缎内衬上躺着一对珍珠对钗,那珍珠颗颗圆润饱满,莹白无暇,各个都是上好的品相。除此以外,还有一对玲珑点翠攒珠的金簪和景泰蓝的耳环,看着熠熠发光,富贵无双。 “往年那宋二公子在京邑待了几日就走了,今年这么早就回来,一直都没有走,怕不是因为快到岁数了,也想着见见我们家玲珑了?”李季真打趣道,说着拿出一只珍珠对钗在沈怀玉头上比对着。 二八年华的少女本就不需要过多的装饰,仅仅是这姿容就足以称得上人比花娇。 李季真只觉得,这许玲珑以前总是在床榻上,面容惨白形容憔悴,现在身体痊愈,姿容愈盛。 沈怀玉笑道:“多谢二夫人的美意。” 李季真道:“你这孩子,怎么叫我二夫人,多生疏,但是同以前一样叫我二伯母。” 沈怀玉从善如流,“那多谢二伯母。” 李季真叫了府里最会挽发髻的丫鬟嬷嬷给沈怀玉上妆梳发,从巳时一直到午时,任这些嬷嬷摆弄,各个步骤都极为细致,生怕哪里出了差错。 结束时沈怀玉看着镜子,只觉得姑娘家为了容貌也甚是不易,何况接下来还要挑衣和选择佩饰。 其他的东西沈怀玉都是任由李季真准备,唯独腰间的玉佩,只要了那枚衔鱼玉佩。 羊脂白玉衬着藕绿色的百褶裙,倒也是相得益彰。李季真也觉得颇为妥帖,没有反对。 一直折腾到未时,才终于坐上了前往卫国公府的马车。 在马车里,李季真将沈怀玉的手放在自己两手中间,道:“一晃眼玲珑都要到出嫁的年纪了,还记得你小时候才那么一点大,从小就没了娘亲,经常跟在我后面喊着二伯母。你既然喊我一声二伯母,那我便和你说些体己话。” 沈怀玉不语。 李季真接着道:“我听说这宋二公子是难得一见的姿容出色,你若嫁与他,别随他去往漠北这种荒凉之地,我们玲珑气度容貌哪样不是顶好的,就算你栓不住他,以后为他寻两个信得过的体己人,将他伺候好了,怕是让他再去漠北他都不愿意了。” 沈怀玉斩钉截铁道:“他不会。” 沈怀玉看人很有直觉,她觉得宋临云这样的人是不屑受到别人的摆布的,甚至是天生反骨,让他做什么他偏偏要反着来,卫国公府怎么可能想让他在漠北生活这么久,他的家族栓不住他,却想要用几个女人拴住他,太过天真。 李季真闻言讪讪,没有再开口了。 - 卫国公府已经谢绝来客很多天了,但今天这位客人是二夫人亲自来吩咐要好好招待的,管家早早就在门口等待,生怕怠慢了这位。 这位宋二公子从来对女色就不感什么兴趣,这位许三小姐是难得的一个二公子要见的人,全府上下都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尤其是卫国公,指望着能让宋二公子从此常住京邑。 京中贵女管家基本上都见过,叫得出名号,唯独这许三小姐许玲珑,名义上虽然是自己少爷的未婚妻,但是这少爷常年不在京邑,许三小姐身体也不好,所以这件婚约知道的人并不多,也不常常提起。 管家只见一辆华丽的马车从街道尽头而来,一个清秀的丫鬟先扶了一位容貌姣好的贵妇人下来,然后有一只带着叮当镯的手从马车的帘幔里伸出来。 时近寒冬,那只手在镯子的映衬下显得肤若凝脂。 京邑之中很少说起这位许三小姐,她的长相也就更模糊了,只大抵知道漂亮,见过她的人都说可惜,形容憔悴云云。 可是这位少女,长得昳丽十分,丝毫不见憔悴之气,比之京邑盛传的第一美人朱茹思丝毫不落下乘。 管家反应过来,连忙迎着她们进去。 卫国公府看着财大气粗,不愧是大魏百年的世家大族,沈怀玉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是第一次来到这里。 -- 第11页 宣平侯府已然说得上是富裕,但是比起卫国公府还是相差甚远,李季真显然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眼中满满都是诧异之色。 前院佳木茏葱,奇花熌灼,哪怕是时近深冬也丝毫没有萧瑟之意,反而显得清幽雅意。 京邑的的冬天比不上南方,要找到如此之多耐寒的花木不知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遑论还需要请专人打理。院中曲折游廊,亭台水榭样样不落,同时还不显得过分庸俗,真的是难能可贵。 卫国公府的二夫人江香卉站在前院的尽头等候,看到李季真一行人赶紧热情地迎上去,“许夫人,我们这还是第一次在国公府见面呢,以后结成了亲家,可要常来啊。”说着看了沈怀玉,一脸慈祥。 江香卉道:“这就是三姑娘玲珑吧,果真是个妙人!怪不得我那个侄儿推了那么多京邑贵女的帖子,只接受了宣平侯府的。怕是我那侄儿也听说过三姑娘的美貌气度呢。” 江香卉这番话夸得李季真与有荣焉,李季真有个想来看不顺眼的对头,年轻的时候与李季真的夫君有过一段,最后因为父母之命另嫁他人,因为这件事,李季真和那位贵妇向来不对付。 那位贵妇的女儿也向卫国公府递了帖子,被宋二公子以头疼婉拒了,听说那位贵妇的女儿羞得满脸通红。知道了这件事,李季真开心得给下人们都涨了月银,连带着看沈怀玉都越看越喜欢。 江香卉和李季真寒暄了一会,江香卉道:“瞧我,和许夫人一见如故。聊了这么久,都忘了领你们去前厅喝喝茶,这么个大冷天的,还让你们在外面受冻,妹妹莫要怪我。” 李季真赶忙道:“江姐姐这是说的哪里的话,我也是同姐姐你一见如故,颇为投缘。” 在前厅坐定,江香卉先要丫鬟上了热茶,随后就让丫鬟去叫宋临云过来。 不多时,宋临云就慢悠悠地走进来,那柄金丝镂花折扇挂在身侧,进来的时候温暖的前厅涌进了寒气。 李季真是第一次看到宋临云,只觉得他长得清冽若寒月,偏偏眼睛长得秾丽,多了些风流,却丝毫不逾矩,漂亮地惊为天人。 江香卉道:“临云,这两位便是宣平侯府的许二夫人,许三小姐。” 宋临云唇畔带笑,“许夫人好。”说完看着沈怀玉,原本的冷冽之气一丝都无,只剩下了风流无暇,“许三小姐,又见面了。” 江香卉掩唇,惊讶道:“原来临云和许小姐见过?” 宋临云道:“两面之缘。” 李季真笑得合不拢嘴,打趣道:“看来宋二公子是对我们玲珑印象深刻呢。” 宋临云挑眉,倒也没有否认,“的确,”顿了顿看着沈怀玉,“印象深刻。” 李季真倒没觉得有什么,但是江香卉看着宋临云和沈怀玉,在他们之间扫来扫去,心中思忖。 别人不了解宋临云,但是江香卉可也算是看着这位侄子长大的。 她这个侄子,看着脸上总是带着笑,但其实对于别的人的事情根本漠不关心,也从来懒得应对姑娘们的情意,江香卉有的时候都会怀疑这个侄子是否有龙阳之好。 前些年,卫国公找人挑了几个年轻貌美的姑娘送往漠北,被小舅子抚远将军穆弘文来信嘲讽说宋临云可不像自己的爹,耽于美色,是非不分。把卫国公气的满脸通红,再也不过问宋临云的事情。 接下来都是些妇人寒暄,沈怀玉只是听着,也不插嘴。 宋临云坐在椅子上,手支在小几上,另一只手把玩着果盘里的葡萄。 这个时令,水果都少见,何况还是难以保存的葡萄。卫国公府果盘里的葡萄,颗颗晶莹饱满,一看就是有价无市的稀奇玩意儿。 江香卉道:“你们这些小辈听我们在这里聊家常也无趣,不若临云你带玲珑去花园里逛逛?” 此话一出,沈怀玉作为客人当然没有决定权,看着宋临云。 宋临云也没说话,专心致志的玩着自己手上的葡萄,对看向他的几道目光视若无睹。 沈怀玉很佩服他,寻常人在这样的目光下肯定会如芒在背,至少也会觉得十分不自在,但宋临云却好似一点也不在意一般将那葡萄抛来抛去。 沉默片刻,江香卉觉得失了面子,尴尬道:“也是,外面太冷了,玲珑才痊愈没有多久,受了凉可不好,临云想得比我周到。” 李季真连连附和,“我看这宋二公子不仅长得俊俏,还是个会疼人的。” 宋临云玩够了葡萄,将葡萄丢回原处,“好啊。” 江香卉:? 李季真:? 第7章 奚落 京邑的冬天虽然比不上漠北的寒冷,但是比之江南,还是多了几分沁入人心的寒意。 宋临云闲庭信步,打开了自己那柄金丝折扇,慢悠悠的摇着。 说来好笑,在前厅里那么温暖的环境里他不扇扇子,出了门,时近寒冬,他却偏偏拿个扇子扇个不停。 沈怀玉打断沉默:“听说宋公子常年居住在漠北淄州城,不知道所为何事?” 宋临云顿步回头,朝她笑道:“当然是为了——” “杀人。”他咧嘴笑,似乎是为了恐吓沈怀玉一般。 “许小姐不是知道我跟随抚远将军吗,难道还以为将军只吃饭就能拿俸禄的吗?” 宋临云说话的姿态漫不经心,似真似假。他接着道:“许小姐这又是抚远大将军,又是淄州都护府的,平常的闺阁小姐可不会关心这个,莫非你去过淄州?” -- 第12页 沈怀玉道:“我说我梦里去过,宋公子相信吗?” 宋临云哼笑一声,没在作答。 这时,一只棕黄色的小狗突然从花园里窜出来,长得圆滚滚的,四肢矮小,看上去颇为讨喜。 那小狗围着沈怀玉,扒拉着她的裙角,嘴里发出呜咽的叫声,尾巴摇的哗哗作响。 沈怀玉蹲下来逗它,那小狗更兴奋了,扒着沈怀玉的膝盖和她对视,然后伸出舌头舔她的手,湿漉漉的舌头舔得沈怀玉有些痒。 宋临云皱眉,拎着富贵的后颈皮,将它拎到与膝盖齐平处,丢到了地上。 然后不知从哪掏出来一只布做的小球,远远掷在花园深处,那小狗就撅着屁-股去追那球去了。 沈怀玉很喜欢那只小狗,觉得它煞是可爱,问道:“这狗叫什么?是宋公子养的吗?” 宋临云道:“我四弟的狗,叫富贵。”顿了顿补充道:“姓狗。” 沈怀玉道:“苟富贵,勿相忘?” 还挺会引用典故。 就在这时,曲廊的另一边有两个少女和各自的丫鬟由远及近走来。一位黄衣少女脸上有些婴儿肥,眼睛弯弯。另一名身着紫衣少女虽然长得极为美貌,但神情高傲,显得瘦削的脸看上去略有一丝刻薄。 这位紫衣少女沈怀玉恰好认识,韶宁郡主赵谷菱,算是前世骂她骂得最厉害的人之一。 黄衣少女似乎是没想到在这里能遇到别人,惊讶了半晌,看看沈怀玉再看看宋临云,讪讪道:“二哥,许小姐。” 赵谷菱则是完全忽略了沈怀玉,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宋临云,声音婉转:“宋二公子。” 沈怀玉对赵谷菱算是有一些了解,因为她前世是天子宠臣,京邑中谈论最多的肯定是当朝唯一的女官。 而赵谷菱觉得自己才应该是名满京邑城的贵女,同时她还占有欲极强,生平最讨厌别人和她抢东西。 没想到重活一世,该不对付的人还是不对付。 赵谷菱很快就是像是才发现沈怀玉一般,脸色一变:“这是哪里来的野丫头,看到本郡主居然敢不行礼?” 黄衣少女似乎也没想到韶宁郡主突然发难,赶紧打着圆场,“谷菱,这位是宣平侯府的三小姐许玲珑,她想必是不知道你的身份,这才没有行礼,你莫要怪她。你也知道的,这位许三小姐因为身体,很少出席宴会诗会的。” 赵谷菱当然知道沈怀玉是谁,但是她就是单纯看沈怀玉不顺眼,无论是站在宋临云身边的样子,还是她的长相。 沈怀玉抬眼看了一眼宋临云,正好与他对视。他双手抱胸,一脸好整以暇。看到沈怀玉朝他看来,略微挑了挑眉毛。 既然给了台阶,沈怀玉从善如流,对着赵谷菱略微福身,“小女参见韶宁郡主。” 赵谷菱瞥了瞥沈怀玉,才从鼻腔中勉强哼出一个‘嗯’来。 赵谷菱道:“原来是那个病秧子。本郡主劝你快点离开这里,不要把病气传染给本郡主,若是本郡主身体有什么好歹,本郡主要进宫告诉皇伯父的!到时候的代价可不是你这种人能承担的起的。” 赵谷菱的丫鬟也帮腔道:“我们家郡主可是皇亲国戚,当今圣上的亲侄女。无论是太后和皇上都是把我们家小姐当成公主疼的。有些不干净的人一定要远离我们郡主,毕竟我们家郡主可是金枝玉叶。” 此话一出,黄衣少女的脸色都有些难看,为难的看着沈怀玉。 宋临云倒还是作壁上观,一脸似笑非笑。 赵谷菱看到宋临云没有替沈怀玉说话的意思,心中暗喜,越发卖力道:“有些人,身份不够就不要肖想着什么越界的东西。你要知道,就凭借你的身份和本郡主比,是个傻子都会选本郡主。” 赵谷菱意有所指,看着宋临云却是一脸温柔,“宋公子,你说对吧。” 赵谷菱以前就听宋拒霜说过她的二哥长得极为好看,但是那时京邑之中盛传,那宋二公子常年居住漠北,历经风沙,定然长得虎背熊腰,不然为什么常年都不在京邑中露面,就算是宫中宴席也从来没有参与过。 她那时候嘴上附和宋拒霜,其实心里嗤之以鼻。 结果前不久京邑之中居然盛传起宋二公子的长相,非但不虎背熊腰,还貌若潘安,掷果盈车。赵谷菱连忙下帖子给宋拒霜,想要一看究竟,没想到居然被拒绝了。 今日能够来卫国公府,还是求了自己的父亲瑞亲王才能进来的。 没想到真的遇到了宋临云,还发现他长得简直惊为天人。一想到这样的一个美男子居然已经定了亲,而且还是一个从小身体就不好的侯门女,若是没什么感情就算了,没想到宋二公子居然还带她来逛花园,她赵谷菱都没有这么好的姻缘,别人怎么配有? 赵谷菱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她身为皇亲国戚,是皇族中唯一的适龄公主,京邑之中的贵公子哪个不得让她先挑? 一个小小的许玲珑,算什么东西,凭什么敢和她抢? 沈怀玉算是发现这位宋二公子,最喜欢看着别人自说自话,他只凭着自己的喜好说话,从来不顾别人的想法和感受。 就像现在,赵谷菱满脸殷切的看着宋临云,等着他回答。 但宋临云却好似什么都没听到一样,无动于衷。 赵谷菱觉得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但碍于宋临云长得实在对她的胃口,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宋公子,你觉得呢?” -- 第13页 沈怀玉本来以为他不会回答,没想到宋临云道—— “别人肖不肖想我不知道,但我看郡主你,倒是一脸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样子。” 此话一出,赵谷菱瞬间脸色发青,指着宋临云气的说不出话来。 她堂堂韶宁郡主,京邑之中的贵女哪个比得上她身份尊贵?况且她还长得花容月貌,赵谷菱一直觉得,要不是她自己本身就是皇亲国戚,就算是皇子她也嫁得。 京邑之中才子虽然多,但是有才华的不一定长得俊俏,长得俊俏的不一定性格合她胃口,要么就是门第太低,要么就是家中难以供应她奢华的用度。 她难得看上一个宋临云,没想到宋临云竟然敢如此折辱于她! “你敢这么对本郡主说话?本郡主与你说话是给你脸了,你居然敢这么戏弄于我,你怕是活得不耐烦了!” 宋临云本来的三分笑意冷下来,“难道不是郡主你一直在追问?我不过实话实话罢了。” 赵谷菱隐秘的心思被堂而皇之地揭开,本来就泛青的脸色上又泛起了红,青红交加,气得发抖。 前世的沈怀玉和这位韶宁郡主打的交道也不少,虽然她懒得和这位脑子有点不好使的郡主打交道,但是也从来没看到过赵谷菱这么吃亏的样子。 还真是,大快人心。 赵谷菱看自己的朋友宋拒霜也没有帮她说话,眼泪在眼睛里要出不出,气得直接转身就走。 宋拒霜担心道:“二哥,她毕竟也是郡主,你这么说她,会不会被怪罪啊?” 宋临云道:“这么丢脸的一件事,你觉得她会往外说?” 沈怀玉深以为然,赵谷菱这个人极好面子,让她对别人说对宋临云求爱不成还被羞辱了一番,估计比杀了她还难受,只能打碎牙和血吞。 宋拒霜一脸歉意道:“这件事都怪我,她给我下了两张帖子,第二张还是用的瑞亲王的名义,而且还和我保证,只是为了和我说说话,看看我们家的院子,至多远远地看上二哥一眼。”说着看向沈怀玉,“反倒让许小姐受委屈了。” 沈怀玉看赵谷菱吃这么一个亏,自然不会觉得自己行了一个礼有多委屈,况且这件事本来就和宋拒霜无关,沈怀玉没有迁怒的习惯,摆手表示自己不介意。 宋拒霜脸上带了笑意,双眼弯弯如同月牙,“我早前就听我那个不成器的弟弟说过许小姐你,说你长得丝毫不输给京邑中的第一美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长得好看,性格还这么好,怪不得连我二哥都对你另眼相看。” 宋临云闻言略勾了一下唇角,却没有反驳。 第8章 双刀 在回去的马车上,李季真还是颇为满意,“玲珑,你以前看过宋二公子怎么不和伯母说啊,伯母是真的没想到,那孩子,身世,相貌各个都是没得说的。就算是性格有些古怪,但总归瑕不掩瑜,这世界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人物?” 李季真看沈怀玉没有什么表示,接着说:“你看他还愿意陪你一起去逛花园,这少年郎的感情啊,来得快也去得快,你可以一定要把握住这个好姻缘。” 沈怀玉没接茬,突然道:“二伯母,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些事,我和忍冬先下车了。”说着,也不管李季真什么反应,就叫停了车夫。 一直到下了车,忍冬也是一脸疑惑,“小姐?” 沈怀玉刚刚拉起马车的帘子时,听到了两个过路的贩卒在说话。 “到今天了还有人想要找沈怀玉?不怪得要被郭大公子教训!” “你说说,谁不知道郭大公子恨沈怀玉恨得入骨,太岁头上动土,那人肯定得吃不了兜着走。” 沈怀玉凭着记忆快步追上那两个贩卒,忍冬虽然不理解为什么,但是看懂了小姐的意图,伸手给了贩卒一些碎银子。 那两个贩卒哪里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富家小姐,赶忙谄媚笑道:“小姐可是有什么问题,在下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沈怀玉道:“我刚刚听到你们在讨论有人在找沈怀玉,不知道那个人现在在哪里?” 贩卒捧着碎银,“小姐你有所不知,那个人就像是个愣头青,一上来就到处问江宁刺史沈怀玉居住之处在哪里,摆摊的都觉得这人怕不是脑子有点问题,这倒好,他问着问着被郭大公子听到,被教训了。” 贩卒说着压低了声音,“郭大公子是当今礼部侍郎的儿子,谁不知道礼部侍郎和沈怀玉不对付?” 郭朗的儿子郭佑之? 沈怀玉以前和郭佑之打过点交道,那人就算是在她踹了郭朗之后,每次见到她也依然殷切的和她打招呼,似乎丝毫不会因为自己父亲的原因而心生不满。 郭佑之也算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典型了。 等到她死了,才开始跳出来落井下石,早就和她不是一丘之貉,好像当时殷切和她问好的人不是他郭佑之一般。 沈怀玉心中嘲弄,接着问道:“那人现在身在何处,我也想去看个热闹。” 贩卒手指了一个方向,“那边人多的地方便是,要不是我们赶着去卖东西,我们也想在那里多看会呢。” - 郭佑之一脸嘲讽,“沈怀玉什么时候也有这么忠心的狗了?你这么忠心耿耿,不如‘汪’两声给本公子听听?” 站在人群围观中央的是一个身着青衣的男子,身量高大,背后背着双刀,脸颊旁有一道交叉的疤痕,颧骨略高,目光坚毅,他丝毫不被那些嘲弄的笑声影响:“沈大人于我有恩,麻烦各位告知一声她在何处。” -- 第14页 郭佑之笑弯了腰,“你这么急着找她,莫不是她的姘头吧?看来你们俩关系不怎么样啊,怎么只告诉你她是江宁刺史啊,她有没有告诉你,她还是天子宠臣,哦不,天子宠妾啊?” 说完像是自己都觉得好笑一般,哈哈大笑起来。 忍冬看着郭佑之,拉了拉沈怀玉的衣袖,小声道:“那位郭大公子长得尖嘴猴腮,看着就不像是什么好人,小姐我们要不要离他远点?” 沈怀玉则是看着那个穿着青衣的男子,觉得他很是眼熟。 过了片刻,沈怀玉才猛然想起,这位青衣男子,她是见过的。 两年多以前,她还在做江宁刺史的时候,有一天下属县令老泪纵横着来找她说自己最爱的小妾被一位江湖人士所杀,而且那位江湖人士还气焰嚣张,不肯承认罪行,打伤了好多衙役。 那位县令的演技实在是拙劣,案发现场的痕迹和仵作的调查,都能证明其实那个县令才是杀害小妾的真正凶手。 那件案子结束的很快,那个县令在当地作威作福多年,自以为手可遮天,不知道现在外面的世道,还以为她这个新来不久的女娃娃刺史很好糊弄,没想到踢到了铁板上。 对于这种人,沈怀玉一向都觉得恶心。 后来审问时,那个县令自知无力回天,才说出真相,那个貌美小妾是他强抢过来的,也是那位江湖人的青梅竹马,她不堪忍受县令的凌-辱,想要自己的这位青梅竹马带她离开。 没想到竟然被县令发现了,县令当时怒从心起,活活将那女子打死,还下定决心要惩治那个不知好歹的江湖人。 没想到那名江湖人士武艺高强,平常的衙役根本难以将他缉拿归案,这县令这才想到了来金陵将此事状告给江宁刺史沈怀玉,也是看她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子,觉得很好糊弄。 后来,那个江湖人来向她道谢,身上背着一把刀,神色坚定,说等他处理完身上的事务后就重回金陵找她,从此以后便为她效力。 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沈怀玉倒也没有在意,渐渐忘了这个人,没想到今天居然在京邑遇到了他。 沈怀玉还记得他的名字,叫王巍。 王巍身上和普通人截然不同的气质,是从内而外散发的冷冽的杀气。 他看着面前笑得直不起腰的郭佑之,神色丝毫未变,缓缓从自己的背后将两把刀抽出来,一把刀的刀脊上盘着一条龙,另一把刀的刀脊上则是一只细长的凤凰,刀锋上甚至能闻到隐隐约约的血腥气。 “双刀隐客?”围观的人失声叫道。 “双刀隐客是谁?” “传闻双刀隐客本来只是江宁地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刀客,后来不知道从哪得了另一把刀,自此变成双刀,就连成名已久的逍遥客都败倒在他的龙凤双刀之下,一时间江湖上风光无两,声名大噪。没想到居然还和沈怀玉有些渊源。” “和沈怀玉有关系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王巍对旁边的议论纷纷置若罔闻,只是提着刀,一步一步地靠近郭佑之。 郭佑之看王巍缓缓靠近,不笑了,“你要干什么?我可是朝廷命官之子,你敢伤我?”说着赶紧喊着身边的仆从,“你们都愣着干什么呢!没看到这个人想要对本公子不利吗?” 王巍根本无视那些仆从,眼睛里只盯着郭佑之,仆从来拦,也只是把那些仆从打晕,并不下狠手。 普通公子哥的小厮哪里会什么功夫,很快就被王巍一个接一个的打晕,地上的人横七竖八倒了一路,郭佑之的脸色也在小厮一个接一个的倒下中变得惨白。 郭佑之仓皇地想要往回跑,没想到王巍扔出双刀之一,‘锃’地一声钉在郭佑之的回路上。 郭佑之吓得瘫坐在地,“大侠,我不是故意说的,都是街上的人传的,我只是随着他们说的,没有诋毁大侠你的意思!” 他看着王巍丝毫不为所动,依然向他走来,吓得连忙摊着往后爬,“我说的都是真的!大侠饶命,杀了我你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的,你想要什么,金银,美人我都可以给你!只要你不伤我!” 就在王巍握住自己剩下的凤刀时,沈怀玉站出来,“慢着。” 郭佑之转头看到居然有人出头,连忙爬过去抱住沈怀玉的腿,“女侠救命!这个人想要当街行凶,我是当朝礼部侍郎的唯一儿子,你若是能够救我,我们郭家必有重谢!” 沈怀玉看着抱着她的腿,哭的涕泗横流的郭佑之,一段时间不见,他还是这么欺软怕硬,不知好歹。 沈怀玉一脚将郭佑之踢到两米开外,不仅踢在了郭佑之的肚子上,让他呕出好几口胃酸,而且踢得郭佑之正脸朝下,额头和鼻尖头被蹭出了血印,吃了一嘴地上的尘土,冠发尽散,看上去颇为狼狈。 王巍看着那个叫停的姑娘,看着妆容细致服饰精美,只觉得她是个贵族小姐,再看到那个姑娘身上挂着的玉佩,原本凌冽的杀气顿时收敛,将手上的刀收回背后的刀鞘中,往前走了几步,把龙刀也收回鞘中。 沈怀玉看着郭佑之,“你知不知道妄议圣上的罪名是什么,居然还敢堂而皇之说出自己的身份,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 郭佑之看着王巍收回刀,连连点头,“是是是,我这个嘴该打,我该死,这一回就饶了我吧大侠!”一边说着,一边生怕王巍觉得自己不够诚恳,抽起自己的嘴巴来。 -- 第15页 一下一下,抽得郭佑之原本白嫩的脸肿起来,但是沈怀玉和王巍都没喊停,他也不敢停。 周围的人早在王巍抽出刀来的时候就已经静若寒蝉,看到往常这作威作福的贵族少爷这般狼狈的样子,细碎的嘲笑和讨论响起,让郭佑之更加难受。 沈怀玉抬头对王巍说,“不知侠士对这样的处置方式可还满意?” 王巍一心只想知道她身上的玉佩来历,自然不想在和郭佑之计较,微微点了点头。 郭佑之瞬间如蒙大赦,肿胀的脸上勉强挤出笑意,“多谢大侠不杀之恩,我这就滚,这就滚。” 说着也不管自己的狼狈样子,顶着一头乱蓬蓬的头发,连滚带爬地走了。 沈怀玉自然不会觉得郭佑之可怜,她之所以阻止王巍杀他,是因为在京邑大街中杀了朝廷命官之子,王巍肯定要因此赔命,为了区区一个郭佑之赔命,未免太不值得。 沈怀玉笑着对王巍道:“大侠若无去处,不如先和我走。” 第9章 阴鸷 “江宁刺史沈怀玉究竟身在何处,姑娘若能告知在下,在下感激不尽。”王巍拱手道。 “她现在已经不是江宁刺史,而是天子宠臣,位居丞相。” 王巍顿步,“无论她是何官职,姑娘只需告诉我她在何处即可。” 沈怀玉默了默,“她死了。” 王巍之前回到金陵,金陵人说沈怀玉早已不在江宁任职,而是被调往京邑。他一路快马加鞭赶到京邑,找人问沈怀玉的情况的时候都是对他冷嘲热讽,直到刚刚遇到郭佑之,直接对恩人大放厥词,他才动了杀心。 王巍一只手握上刀柄,“那沈怀玉的玉佩,怎么会在你手中?” 他气势凛冽,显然已经怀疑沈怀玉的死与面前的贵族小姐有关,他知道这块玉佩是沈怀玉的信物,既然是用作信物的玉佩,那就断无相赠的道理。 沈怀玉避而不答,反问道:“你可知道杀死她的人是谁?” 王巍紧了紧手中的刀柄,“你告诉我,我以后证实了,自会为她报仇。” 沈怀玉笑了笑,“你在京邑之中,一无人脉,二无钱财,你凭借什么证实?又凭借什么替她报仇?凭借你的一身武力吗?” “况且很可惜,那个人你不能直接杀。那个人武功不弱,深藏不露,而且身边还跟了好几个武艺高超的暗卫。退一步说,就算真的杀了他,他在民间的名声也是陨落的一代贤相。” 沈怀玉语气越冷,“而我的目的,就是找到他以前做的事情的证据,让他的计划谋略一一瓦解,这才是真正的杀人诛心,让他一辈子的谋算都打了水空。” 沈怀玉看向王巍,“你若是真心想报恩,你可以和我一起,我们目的相同。” 王巍的手从刀上松下来,“我凭什么信你?” 沈怀玉道:“凭我知道你是谁。” 王巍略微皱眉,“刚刚围观的人有说过我的名号。” 沈怀玉笑着摇摇头,“我说的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在金陵的事情,还有为什么沈怀玉有恩于你。” 王巍没说话,定定的看着沈怀玉。 世间的人纷纷杂杂,有郭佑之欺软怕硬捧高踩低一辈,也有林瞻枉顾百姓自私自利一辈,还有王巍这样的人,只因为受到了一点的恩惠,就不惜以命相报。 沈怀玉道:“不知你还记不记得容娘子?沈怀玉当时有恩于你的,就是还了你一个清白,帮你杀了那位作恶多端,强抢民女的县官,还帮你下葬了容娘子。” 这件事在金陵算不上秘密,但是也绝不是一件足以传到京邑的大事,况且知道那位江湖人士是双刀隐客王巍的人更少,若不是有些渊源,贵族小姐断不可能知道这些。 王巍思索片刻,缓缓点头,“我信你。”稍等片刻又迟疑道:“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帮助沈大人?我看京邑之中的人对她的评价并不好,莫非她也有恩于你?” 沈怀玉笑着摇头,没有回答。王巍以为戳中她心事,也没有再强求。 - 郭府。 郭佑之拖着一身的狼狈走回去,整张脸虽然肿胀不堪,却仍然可见他面露凶恶之色。 郭夫人看到自己的儿子这番样子,登时心疼的抱住他哭嚎,“哪个天杀的敢把我的儿打成这样!娘要去告诉你爹,必然要把那人抓过来狠狠折磨,给你泄气!”说着仔细查看郭佑之的伤口,更加心疼。 郭佑之握住自己娘亲的手,“娘,今日欺辱我的,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娘子,大概十六七岁,看上去衣着价值不菲却没有乘坐马车,肯定是京邑中的商户之女,还有一个长相凶恶的江湖人。娘,儿子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头!快让爹给儿子主持公道!” 郭夫人哪里会不答应,自己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就像玉石一样供着,把他当成眼珠子一样哄着,生怕哪里磕着碰着,况且自己家里又是权势之家,哪有人敢动手打自己的儿子。 郭夫人搂住自己儿子安抚,“娘定要那两个牲畜千刀万剐为你报仇的。” 很快,郭夫人派去查探的人回来了,单膝跪地禀报。 “夫人,少爷。今日欺辱少爷的那两个人一个是江湖上很有名气的双刀隐客王巍,一个是近些日子身体刚刚痊愈的宣平侯府上的三小姐,许玲珑。” -- 第16页 郭夫人脸色微微一变,“你先下去吧。” 等到人都走完后,郭夫人喃喃道:“江湖人倒是好办,宣平侯府…倒是不太容易。” 郭佑之闻言大怒,从自己母亲的怀里挣脱开来,“娘亲!你没看到自己儿子现在这样的惨样吗?区区一个宣平侯府,爹可是礼部侍郎,六部之中哪个人不得对爹毕恭毕敬?况且就只是个姑娘而已,就算动了她,许家敢和我们家直接对上?” 郭夫人听闻他的话一愣,随后眼睛一亮,“佑之你说的不错,一个姑娘家,非要折辱她的法子又不是把她抓过来折磨一个,现在不是有个现成的法子?就算是贵族小姐,失了名节,也是如同案上鱼肉,任人宰割。况且你也说了,那小娘子长得颇为貌美。” 郭佑之回想了一下当时看到沈怀玉的时候,咧嘴笑,本就肿胀的脸显得更加局促。 他一边遐想,“那小娘子虽然牙尖嘴利的,但长得还真的是不赖,家世也配得上我们郭府,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收了她。” 郭朗此人,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唯独喜欢上朝的的时候喋喋不休,抓住一个问题翻来覆去的说,引经论据,旁征博引,生怕别人不认同自己观点一般,惹人厌烦。 这日他心满意足地从茶楼里出来,和几个好友吹嘘了一下自己在朝中的势力,得到了众多吹捧,吹得他有些飘飘然,颇为自得。 况且想到和他一直关系不好的沈怀玉最近还死了,更是觉得心情舒畅。 想到沈怀玉,郭朗哼笑。 不过就是有个帝师爹,又有点机缘巧合得了圣上青眼,居然还真的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敢在朝堂上当众给他一脚,现在死得这么年轻,就是之前做事飞扬跋扈的代价。 郭朗哼着小曲推开自己小院的院门,只看到郭夫人搂住自己的儿子在那里呜呜咽咽。 郭朗有些惧内,连忙上去问道:“夫人这是怎么了?” 说着他看到了郭佑之脸上的伤,虽然已经被处理过了,但脸上还是肿胀的不能看,脸上青青紫紫,没一块好皮,鼻子和额头上还有几处血斑。 郭朗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儿子,这是他老郭家唯一的儿子,其他的通房小妾都被郭夫人灌了绝子汤药,都生不出孩子了,就只有早些年和外室生的一个女儿,也在郭夫人的管制下怯懦无比,生怕触了这位嫡母的霉头。 这么多年他和郭夫人只有郭佑之这么一个孩子,自然是如珠似玉捧在手上的。 郭朗震怒道:“谁敢把佑儿伤成这幅模样?” 郭夫人眼泪涟涟,“今日佑之不过是教训了一个沈怀玉留下的狗,想到那个人居然还敢对佑儿不利,还有个小娘子,一脚踹在佑之的心口上,还让佑之扇了自己几十个巴掌,一直扇到佑之脸上红肿不堪才让他停手,不然就要杀了佑之。” 郭夫人心中愤懑,“天子脚下还有这种说法?我们佑之也不是什么人人可以欺负的贱民,老爷贵为礼部侍郎,居然还敢这么欺负我们郭家,定然是不把老爷放在眼里的。” 郭朗听到不把他放在眼里更为震怒,自从他成为礼部侍郎,哪个亲戚不得看到他行礼作揖,伏低做小,居然还有人敢看不起他郭朗? “夫人快说,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敢欺负佑之?我倒要看看他们有几个胆子敢和郭家作对!” “老爷,是宣平侯府的三小姐和一个叫王巍的江湖人士。” 郭朗本来还气焰嚣张,听到宣平侯后顿时萎靡下来,“宣,宣平侯可是三公之一,我若是和他对上,那可是吃力不讨好。”看着自己夫人的脸色,接着道:“但那个江湖人,我一定会绑过来,让佑之亲自发泄!” 郭夫人松开搂着郭佑之的手,她自然了解自己的丈夫,欺软怕硬,虽然对自己的儿子有些疼爱,但是远远比不上他的仕途重要,所以这一番话在她的意料之中。 她笑着道:“谁说让老爷和宣平侯对上了,老爷莫不是忘了,佑之还未娶妻,宣平侯府的女儿足以和佑之相配,况且等到女子成了亲以后,要怎么磋磨还不是佑之说了算。” 郭朗拂袖,“你说的轻松,但许三小姐我记得她是和卫国公家有婚约的,虽然我们家佑之确实是一表人才,但是我们郭家也比不上国公府啊,那许南牧又不是个傻的,非得把女儿嫁给我们家佑之。” 郭夫人微微凑近郭朗,轻声说—— “那我们就寻个法子,让许三小姐,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屋外寒风凛凛,刮得窗棂哗哗作响。 郭朗看着面前的郭夫人的样子,冷不丁打了一个寒颤。 第10章 梅宴 沈怀玉多了一个侍卫,据说那个侍卫是沈怀玉在大街上看到,买下来的。 那侍卫沉默寡言,就算是有些小丫头觉得好奇想要和他说说话,他也只是不失礼节地回答几个字。 李季真是不太乐意的,因为她看着王巍一身江湖草莽气息,在家里颇为不安全,这家中都是女眷稚儿,有几个会武的也只是个花架子,派不上什么用场。 李季真去沈怀玉的小院和她明里暗里说过很多次,但是沈怀玉每次都是四两拨千斤地回过去。她也找过许南牧和他说明这件事,但是许南牧也说随玲珑去吧。 后来相安无事相处了一段时间,王巍除了跟在沈怀玉的身边,要么就是一个人在侯府的角落默默练剑,倒也没有什么幺蛾子出现。 -- 第17页 李季真也渐渐放下心来,只是叮嘱自己的女儿许岚,不要和王巍单独在一起,毕竟不是家生子,而是一个来自江湖,底细不明的侍卫,还是小心为上。 寒冬腊月的,大街上的人走动的也越来越少了,偶尔有些稚童缩着脖子打闹,添了一些热闹气息。 一张花笺带着梅花的香气送到了宣平侯府。 大理寺卿陈家给宣平侯府的二小姐和三小姐下了帖子,邀请她们去参加陈府的赏梅宴。 帖子中还特意提及许三小姐之前因为病弱,一直在京邑之中交友甚少,其他贵女也颇想结识这位许三小姐。此外本次赏梅宴还邀请了京邑之中很多才子,若是结成几段姻缘,那是再好不过。 信中言辞恳切,说话也是甚为妥帖。 李季真自然不会拒绝,当即就应了。 许岚的亲事一直都还没有定下来,若是让她自己去看看有无中意的公子也是好的。 大理寺卿又一向都是一个做事安稳的,想来也不会出了什么差错。 小雪时节的京邑颇为寒冷,尤其是前几天还下了一场小雪,街上行走的人越来越少,走夫贩卒们叫卖的也大多是能暖身的吃食或者是物件。 忍冬给沈怀玉梳头,连翘在旁边担忧道:“小姐,这次要去大理寺卿府上,这么冷的天,你要是冻伤了身体怎么办?” 沈怀玉笑道:“怕什么,难道我是瓷人不成?” “奴婢只是担忧,况且和您同去的只有二小姐,二小姐讨厌您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真的怕您和她再起了什么冲突,平白坏了小姐名声,姊妹不睦说起来实在是不好听。” 沈怀玉没在应声,大理寺卿陈绍祺确实是一个公正不阿的好官,她在前世和陈绍祺虽然没有打过什么交道,但是也对他的行事为人有所了解。 不知为何,这封平白无故的邀请总让她觉得有些不安。 她重生不过数月,也没有什么仇敌,真要说起来只有许岚,韶宁郡主,郭佑之。 其中真有能力动什么手脚的只有韶宁郡主和郭佑之。 若她没有记错,陈绍祺的夫人似乎和郭朗的夫人是亲姐妹。 郭佑之此人,对于身份地位比他低下的,从来都是睚眦必报。 如果她的推测没有错的话,这次的赏梅宴,必然是一场针对她的鸿门宴。 可惜自己并不是什么甚少出闺阁的娇弱贵女许玲珑,而是一个在京邑官场上左右逢源的权臣沈怀玉。 比起那些老谋深算的官场老手,她都甚少落入下风,何况是这针对闺阁娇女设的局? 连翘将沈怀玉装点完毕,又给她披上了一见厚厚的狐皮大氅,才放心的准备前去。 出门就看到王巍站在寒风之中,他好像根本不怕冷一样,只穿了一件单衣,背上背着双刀。 “今日你要和我一起去,还有,不能带你的双刀。” 王巍迟疑:“我和你一起去?假如我们遇到那个郭佑之怎么办?他就算不为难与你,也会因为我而发难。” “我和你想的恰恰相反,”沈怀玉笑道,“就是要让他看到你,并且发难。” - 大理寺卿陈绍祺是难得一见的清官廉吏,执掌大理寺多年,判案从不偏袒徇私。 陈府的宅子里也种植了大片的梅花,取自‘只有梅花吹不尽,依然新白抱新红’之意,颇有风骨。 沈怀玉刚刚下了马车,就看到陈家大门外站着一位姑娘,身穿白色袄裙,姿容姣好,尤其是气质,看上去脱尘绝世。 正是大理寺卿之女,陈白筠。 名如其人,见之忘俗。 她似乎是在等着什么人,看到沈怀玉和许岚的时候,神色微变。 陈白筠迎上来,“许三小姐,我听闻你一直缠绵病榻,这次赏梅宴邀请了众多贵女,若你将病气过给别人,这种责任谁也承担不起,要不还是请回吧。” 连翘闻言,也不管在她对面的是大理寺卿之女,“这位小姐是否太过欺负人了些,且不说我家小姐身体早已痊愈,就说这明明是你们府上邀请的我家小姐,这下了帖子,转头又说怕我家小姐身体有恙,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陈白筠似乎也是很少做这种为难人的事情,咬了咬唇,干涩道:“实在抱歉,许三小姐这……” “还看不出来吗,许玲珑就是不讨人喜欢!”许岚抱胸嘲讽道,“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人物呢,真是笑死我了。” 说着,许岚也不再管沈怀玉,自己带着丫鬟兀自进去了。 而陈白筠还是挡在沈怀玉的面前,面色虽然为难,但是不为所动。 王巍习惯性的想要捏住自己的双刀刀柄,摸了个空后抿着唇看着沈怀玉。 “小姐,既然这陈府这么不欢迎我们,”连翘附在沈怀玉耳边,轻声道,“那我们也不必稀罕什么赏梅宴,我们回府便是。” 沈怀玉笑着摇摇头,“陈小姐,我们既然收了帖子,断无临时回去的道理。况且我身边带了侍卫和丫鬟,她们日日和我待在一起,身体康健,从未有过什么病气过人一说。” 陈白筠看她坚定,思忖半刻道:“你若是不想走也可以,莫要用了我们家的器皿,入了你口的东西,我们陈家可不要。” 说着便让开了身子,让沈怀玉一行人进去。 “小姐,真是欺人太甚!”连翘站在沈怀玉后侧,“这陈府的小姐,看着这么漂亮脱俗,知书达理,没想到还是这么一个人,真是人不可貌相。” -- 第18页 沈怀玉觉得这位陈小姐倒是很有意思,她冒着这么寒冷的天站在外面,只为了拦她沈怀玉? 话中多有玄机,倒是难得可见的心思良善之人。 陈家布局雅致,在梅园旁边设了好几个小亭,旁边还有一片不小的湖泊,天气虽然寒冷,但也没有冷到足以冰冻湖面,所以湖面还是波光粼粼,和梅花相衬,景色十分出众。 今日的赏梅宴男女眷是不分开的,沈怀玉本想直接找个亭子过去,但一个黄衣少女显然是发现了她,招手让她过来。 “许姐姐今日看上去还是这么貌美,要我说,这赏什么梅花,端是赏着许姐姐的美貌便够了。”宋拒霜笑道。 宋换锦连连附和,“我远远就看到许三小姐走过来,刚开始我还以为是天女下凡,走近一看,原来是许三小姐。当即直觉的,怕是天女下凡也比不上许姐姐的美貌!” 饶是沈怀玉,在这样的夸赞下也颇为不自在。 这时,一道突兀的声音响起。 “原来这就是最近名声大噪的许三小姐,我还以为三头六臂,一看这样子,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嘛。” 沈怀玉抬头,一个长得似牡丹般雍容的女子对她说道。 她还没开口,只听到宋换锦心直口快道:“朱姐姐,你这么说话,怕不是因为我二哥拒了你的帖子,只见了许三小姐?” 朱茹思一向被赞为京邑第一美人,何曾受到这样的待遇,顿时漂亮的胸脯上下起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倒是其余的贵女们乐得看这样的场景,也不帮腔,气氛有些凝固。 这时,有两个婢女端着几杯茶款步进入亭中,“各位小姐公子,这是我们夫人亲自做的梅花茶,应时应景,吩咐我端来给贵客们尝尝。”说着依次将茶端给各位。 沈怀玉本来就不打算让这陈府里的东西入嘴,所以只是掩袖装作喝了的样子,实则分毫未动。 “这梅花茶果然沁人心脾,贵府夫人实在是心灵手巧。” 婢女自然笑着答谢。 沈怀玉远远望去,只看到郭佑之坐在旁边的一个亭子里,目光怨毒地看着她身边的王巍,然后又看看她。 发觉到自己的目光被她察觉以后,仓皇的低下头。 郭佑之自然不可能不怨毒,按理说前不久发生了这么一件丢人的事情,他本不想出来参加什么赏花宴,但是又想到今日过后,许家那个漂亮小娘子就任他磋磨,那个江湖人也可以被他折磨,便顶着嘲笑的目光来了。 果不其然,他脸上的伤口还未好全,本就说不上俊俏的脸蛋和其他贵公子相比更加相形见绌。 而且还有好事者当着他的面讥讽他,说前不久有个官宦子弟差点当街被人杀了,还被一个小娘子摔了一个狗啃泥。 现场哪有人不知道是他郭佑之,官阶比他父亲低些的府上公子倒还收敛,门第更高的贵公子笑得更是肆意。 他颜面尽失,暗暗咬牙,待和那个小娘子成亲后,定然要好好折磨她的。 第11章 就计 前来送茶的婢女站在沈怀玉的身侧,“这位小姐可是对这梅花茶不满意,婢子看小姐似乎都没喝上几口。” 这句话属实是有些逾矩了,哪有主人府上的的婢子来干涉客人事情的道理,但是这位婢子声音轻柔,似乎只是无意问了一句。 “贵府夫人用心待客之道,小女怎么觉得不满意。”沈怀玉手指微微摩挲着杯壁,“只是小女身体娇弱,家中长辈万般叮嘱小女,切不可随意食用外界的吃食,所以这梅花茶只是浅尝一口,谢过贵夫人的好意。” 婢子也没有多做探究,垂首退下了。 赏梅宴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在亭中远观,众人谈些赏梅的诗句。 这第二嘛,则是到湖边梅林近观,才子佳人,赏梅论诗,自然是一桩美谈。 沈怀玉对身侧站着的王巍和连翘低声吩咐道:“倘若我待会儿掉入水中,你们不要救我。” “小姐这是说的哪门子话?”连翘奇道,“且不说小姐怎么会平白无故掉下去,小姐若是真的掉下去了,我们怎么可能不去搭救?” 沈怀玉的态度难得的强硬,“你不必管这些,你只需要记住我的话,等会无论是谁掉下去,都不要搭救。” 得了连翘王巍肯定的回答后,沈怀玉才随着众人往湖边走去。 倘若她猜测的没错,这郭佑之打的什么心思她已经猜到了,无外乎下药让她委身与他,一计不成又设了第二计,才有了这湖边赏梅一事。 她将身上的大氅交给连翘拿着。 腊梅飘香,映照着碧蓝的湖水,交相辉映,颇有雅意。 沈怀玉身后不出所料地伸出来了一只手,攥着她的衣服大力往前推去,这赏梅宴中本就人数众多,掩在人群中,跟本看不到这样一双使坏的手。 “扑通”一声,众人只看到一个身影猛然掉入湖中,这些人都是娇养的小姐少爷,哪里有会凫水的,有些胆子小的小姐还慌乱的叫起来。 这时一个脸部白皙,脸上还带着伤疤的少年撸起袖子,“我来救人——”正是郭佑之。 宋拒霜拽住郭佑之的袖子,“你若下去救人,那许姐姐的清白可如何是好?”说着大声问道:“在场的可有没有会水的婢子,前来救救许三小姐?” -- 第19页 寻常婢子哪里会凫水,自然无人应答。 郭佑之一把甩开宋拒霜的手,“宋小姐,你也听到了,这里无人会水,你莫要耽误了我救人。” 连翘急地团团转,虽然小姐早就已经叮嘱过自己,但是她没想到居然真的小姐会掉下去,就像是一些都预谋好的一样。 王巍站在一旁倒是并不如何着急,这些日子的相处他能感受到这位小姐,看上软弱无害,其实心里是个有主意的,她若是事前安排好了,必然有她的道理。 沈怀玉此刻正在水里,这个时节的水已经说得上是寒冷刺骨,她屏息了一会,只为了等待郭佑之跳下来救她。 其实这个计划已经十分完美,无论是之前的下药,还是另生一计,倘若是一个真正不谙世事的闺阁小姐,这时候肯定已经上当了。 但是她们千算万算也没有办法算到,这个许玲珑,是会凫水的。 郭佑之为了报复自己,无所不用其极,沈怀玉虽然不是什么滥杀之人,但是不是什么菩萨心肠,没有底线地宽宥他人。 郭佑之下水后只觉得冷的要命,他暗啐一声,但想到今日以后,这许三小姐就要嫁给自己了,等到成亲以后,他自然有着无数法子让她受尽折磨,到时候看她还敢不敢和他作对。 想到这里,郭佑之顿时觉得这水也没有这么冷了,看到沈怀玉蜷缩在水底,喜不自胜。 没想到等他游过去,那本该早已昏厥的小娘子却睁开了眼睛,朝他一笑。 他还没懂这一笑是什么意思,只见沈怀玉游到他的头顶,一脚踩在他的头上,踩得他眼冒金星,登时激烈挣扎起来。 过了片刻,郭佑之挣扎的幅度就缓了下来,渐渐了,似乎是昏了过去,沈怀玉才抬起脚,用尽最后的力气往上游去。 岸上众人早已等待多时,却看到只有沈怀玉一个人游上岸,顿时大惊。 “郭佑之不是说去救那小娘子的吗?怎么还没有上来?” “这都多久了,这……怕是凶多吉少。” 一场赏梅宴出了这样的事情,众人均是心中惴惴。 沈怀玉一上岸,连翘就赶紧用大氅将她裹上,担忧道:“小姐这是……” 沈怀玉面色苍白,显然已经力竭,没有力气再说话,只是安抚般拍了拍连翘的手。 - 陈府前厅内,郭夫人和陈夫人一边喝着热茶,一边在说些体己话。 “白筠那丫头真是越长越貌美,才情俱佳,将来许人家的时候,定然是一家有女百家求,前来求亲的都要踏破了门槛。” 这句话可真是说到了陈夫人的心坎里,“我只指望将来白筠能嫁给个好人家,她爹和她哥哥都入了仕途,找个有助力的人家,官场上也好尽一份力,到时候我就盼着白樾平步青云,给我讨个诰命夫人了。” “那是自然,”郭夫人讨好道,“谁不知道白樾是个天生读书做官的料子?我都听老爷说过好几次白樾的策论写的真是才华横溢呢。” 两人互相吹捧,倒也是真的是气氛融洽。 突然一个丫鬟慌乱地进来禀告:“夫人,赏梅宴上有人落水了,表少爷前去救人也下水了。” 郭夫人和陈夫人两人相视一笑,郭夫人淡然道:“佑之一向都是个为别人不顾自己安危的性子,现在人可救上来了?” 那丫鬟神情瑟瑟,匍匐在地上道:“那位落水的小姐自己凫水上来了,而表少爷……前去救人,现在还没有上来。” 听到这句话的郭夫人瞬间惊讶的站起来,然后又眼前发昏,扶着椅背才勉强撑着,“你这丫鬟是不是活够了,这样的消息也敢谎报!佑之水性不差,怎么可能还没上来?” “奴婢,奴婢也不知道,只是小姐吩咐我将这件事赶紧禀报给夫人。” 郭夫人这时候六神无主,只觉得这件事怕不是来诓她的,一个贵女落水居然自己凫水上来,而她的儿子郭佑之,学过凫水的人,居然还没有上来。 陈夫人安抚道:“姐姐你先莫慌,这赏梅宴中人多嘴杂的,消息难免有些疏漏,不如亲自前去看看,说不定是这丫鬟看错了呢?” “对对,”郭夫人木讷应答,就像是说服自己一般,“定然是这贱婢看错了,来诓我的呢。” 而此时的郭佑之已经被侍卫捞了上来,脸色铁青,身体冰凉,显然是没气了。 乍然出现这样的事情,哪怕是并不认识郭佑之的人也面容惨白。 郭夫人刚刚赶到这边就看到自己视如珠宝的儿子躺在地上,湿漉漉的衣服贴在身上,一动不动。 她呆滞地跑过去搂住自己的儿子,喃喃道:“佑之你这是在拿娘寻开心对不对,玩够了就赶紧起来,娘已经吓够了。你若是再这么玩闹下去,娘会当真的。” 怀中的人毫无动静,尸体已经开始僵硬,郭夫人此刻眼泪涟涟,她就这么一个儿子,从小就娇生惯养地长大的,怎么会想到今日居然死在这里。 她轻轻放下郭佑之的身体,走到沈怀玉的面前,目眦欲裂道:“是你!是你害死了我的儿子对不对?佑之好心救你,你是不是想要害死他!” 别人不知道,但郭夫人自己自然知道自己打的什么算盘,设计推沈怀玉入水,让自己儿子救她,两人总目睽睽之下湿身相贴,就算宣平侯府不介意,卫国公府怎么可能不介意,自己家的门第并不低,到时候将许三小姐嫁入自己家就是顺理成章。 -- 第20页 况且这件事于姑娘家名节有毁,就算是京邑这种对男女大防并不如何严防死守的地域,也会因此有些闲话,到时候宣平侯府怕是恨许三小姐还来不及,这许三小姐娘家靠不住,自然任由郭家磋磨。 但她千算万算,没有想到沈怀玉居然会凫水,而且自己的儿子还在池子里淹死了。 要知道因为郭府和陈府的姻亲关系,她们两家常有来往,郭佑之也曾经在这片池塘里游过,怎么可能平白无故淹死在这里。 所以郭夫人心下笃定,这件事和沈怀玉逃不了关系。 “这位夫人真是好生无礼,没看到我们家小姐现在一丝力气也无吗?”连翘挡在郭夫人的面前,“我家小姐心地善良,从无干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她和贵府公子无冤无仇,为何要害他?” 当然有仇!偏偏郭夫人又不能说出来,她怀疑正是因为沈怀玉识破了这个计谋,为了不嫁给郭佑之,在水底下活活将他淹死的。 郭夫人滞涩了一瞬,眼睛里冒出泪花,嚎道:“大家都不知道,佑之前些日子在街上受了些伤,正是这位许小姐和她旁边的这位侍卫所为,佑之自幼心地纯良,也未曾和他们有过过多计较,没想到今日一事,竟然是想要将佑之铲草除根,永除后患!” 沈怀玉蜷缩在大氅下,脸色惨白,原本的口脂已经掉的差不多了,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虚弱,虽然虚弱,却丝毫不减美貌,反而带着惊心动魄的易碎感。 这般美貌,确实令人惊叹。 “按照郭夫人你所言,”沈怀玉声音虚弱,“我们曾欺辱过郭公子,那难道不应该是他要找我们报仇吗?” 第12章 香囊 大理寺卿陈府的赏梅宴上闹出了人命,偏偏死者的母亲还一口咬定了凶手,这件事怎么看都是一出好戏。 被怀疑的许三小姐倒是一点也不惊慌,脸上还带有刚从水里出来的水渍,头发也湿漉漉的黏在脸侧,道:“陈小姐,不知令尊可在府内,既然这位夫人觉得自己的儿子是被人所害,那么请大理寺卿陈大人来此断案最好不过。” 沈怀玉说话的姿态成竹在胸,丝毫没有惊慌。 场中议论纷纷,这事其实有些心思敏捷的贵女已经想清楚其中关节,这许三小姐和郭佑之是有过节的,偏偏是这位许三小姐落水,郭佑之不顾安全地下水救她,怕不是打的其他算盘。 这事虽然并不巧妙,但是的确是个很有效的法子。 陈白筠突然被点到,倒也不惊慌,从容道:“父亲此刻正在府中,我可以请他前来决断。” 陈白筠和这位郭佑之,虽然是表兄妹,但是关系并不好,并且这个郭佑之颇为好色,经常觉得这个漂亮的表妹是他未来的妻子,经常来陈府的时候对她动手动脚,而且陈夫人因为自己的儿子陈白樾的仕途要得到郭佑之的父亲郭朗的支持,对这件事视若无睹。 甚至还觉得这样知根知底的人家,陈白筠若是嫁给郭佑之,亲上加亲,对自己儿子和丈夫的仕途都有助益。 “陈小姐,有劳了。” 倒是这个时候,郭夫人却迟疑起来,这位许三小姐的态度过于坦然,她都有些不确定起来,况且这件事情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若是被人发现,那么连郭佑之死后的名声都要被毁。 沈怀玉似笑非笑地看过来,担忧道:“郭夫人刚刚不分青红皂白地判断我是凶手,小女为了自证清白,当然要让陈大人,好、好、查、查。”说着顿了顿,“难不成,郭夫人心中有鬼?” 郭夫人心恨这个小娘子的牙尖嘴利,当即嚎哭道:“我的佑之死得这样凄惨,有些人还因为我老无所依,如此欺辱与我,佑之你若是在天之灵,可一定莫要忘了老母我啊!” 郭夫人和郭朗都不是什么好鸟,生出来的郭佑之同样也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陈绍祺在家中的时间也大部分用来处理前些年积下来的无头公案,甚少干预陈夫人的事务,是以只是单单知道今日府中要举办一场赏梅宴,并没有前去凑热闹。 直到陈白筠前来唤他,他才从案牍中抬头,看到自己的女儿长得越发清丽动人,心里颇有欣慰。 对于自己妻子的做派,陈绍祺还是知道一些的,而他对于陈白筠则是真的喜爱,若不是陈绍祺坚决不同意,恐怕陈白筠早就要嫁给郭佑之为妻了。 陈绍祺听完陈白筠有条不紊地讲清楚了今天发生的事情,暗暗叹气。 “白筠,她毕竟是你的母亲,”有些干涩的说完剩下的话,“你也莫要过多怪罪她。” 陈白筠道:“女儿省得。” 过了一会,陈白筠又迟疑地开口,“父亲,这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和您说。其实前日我不小心听到了母亲和姑母的谈话,大意是姑母属意那许三小姐做儿媳,但是没有办法,所以就使了些手段,今日之事我估计可能有些棘手。” “那你觉得那许三小姐是否真的杀害了郭佑之?” “女儿觉得,郭佑之应该是自己体力不支而死。” 陈绍祺沉吟半刻,“那白筠带路吧,我们前往案发现场。” 陈夫人一看到陈绍祺走过来,连忙迎上去牵住他,双眼含泪:“老爷,佑之也是您的亲侄子,您也是看着佑之从小长到大的,现在佑之出了这样的变故,您可一定要为他做主啊!” -- 第21页 陈绍祺不着痕迹地拉开陈夫人,“有枉死之人,本官定会为他证明公道。” 陈绍祺走到郭佑之的尸体旁边,这具尸体被人打捞上来就被碰过,郭夫人又搂着哭了半晌,本就是很难断的落水案,水中只有沈怀玉和郭佑之两个人,情况也只有她们两个知道,这尸体又被动过,一点线索也难以找到。 他撩了撩郭佑之的眼皮,淡淡道:“本官现在只能判断出这位公子是死于溺水,其他的东西早就已经没有办法证实了。” 郭夫人差点昏过去,还是站在她旁边的庶女勉强掺住了她。 “既然陈大人在此,那小女也有一事相告。” 陈绍祺看向声音的来处,只见一个身披大氅的少女站在不远处,脸上还带着水迹,长得确实惊人动魄的美貌,无怪乎那色胚侄子相中了她,不惜用手段也要娶她。 “姑娘请讲。” “小女之前落水,并不是意外,而是在这宴席之中,有人将我推下去的。” 陈绍祺皱眉,“谋害性命不是可不是什么小罪,姑娘断不可空口无凭地指认别人,倘若是诓弄本官,按照本朝律例,是要掌嘴的。” 这陈大人说的吓人,但沈怀玉神色丝毫不见退却,“若无铁证,小女并不会信口开河。” 这时候的郭夫人是真的快要晕过去了,留的颇长的指甲却狠狠陷入扶着她的庶女腰窝里,被掐的庶女几乎快要喊出声来,却生生遏制在喉咙里,眼睛里满满都是泪。 沈怀玉摸出一直藏在袖中的小香囊,“小女当时被推,手忙脚乱的时候正好抓住了推我之人的香囊,只要一一比对是谁的香囊,就可以知道是谁推的小女。” “你如何证明这个香囊是你在被推的人身上拿的,而不是你随手拿的,诬陷于人?” 沈怀玉道:“其一,我断无事先知道我要落水的道理,所以我不可能在身上随时藏着别人的香囊。其二,这个香囊是湿的,说明必然在水中浸泡过,所以也就是在我落水之前就有了。其三,我许玲珑一向甚少出门,没有哪个贵女公子和我有过节,我并没有诬陷于人的动机。” “所以两厢比对,这个香囊只有可能是我在被推的时候拿到的。” 此话有理有据,众人也是挑不出什么毛病,纷纷点头。 沈怀玉当着众人的面将香囊打开,只见里面有一块小小的平安符—— ‘阿娘愿阿妩岁岁平安,年年今朝。无需皇权贵胄,阿妩居有定所,餐餐得饱,老有所依,阿娘就心满意足。’ 京邑之中的贵女大多相互认识,没有哪个贵女名字中是带‘妩’的。况且这平安符中所写的愿望,哪有可能是贵女的娘亲写出来的? 多半是一个身份并不高贵的女子。 只有陈白筠看向郭夫人道:“我倒是记得姑母家中有一个庶女,名字叫做郭妩。” 郭妩扶着郭夫人,几近颤抖,她死死咬着嘴唇,面容惨白,却一句话都不说。 事已至此,在场的人就算是再傻心里也明白了,这位许三小姐八成是被算计了,没想到算计的人偏偏棋差一着死掉了,这下倒好,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郭夫人不昏了,勃然大怒而起,下了死手扇了郭妩一巴掌,“原来是你这个贱婢,你若不是推了许三,我的佑之怎么会死!我要让你给我的佑之赔命!” 说着又是一巴掌,声音之响,离得近的人甚至耳朵里都产生了嗡鸣。 郭妩被打的直接摊在地上,瘦弱的身躯套着并不适合她的华丽衣装,直接呕出一滩血来,甚至是她的右耳,也已经渗出血迹。 她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沈怀玉,低声恳求,“许三小姐,这个香囊是我的,罪名我都认,能否把这个香囊还给我?” 郭夫人听闻此话更是震怒,不管不顾地扑过去,“你居然还敢要那个香囊?你害死我的佑之你还敢要香囊?你这个贱婢,许三小姐是什么人物,你是什么人物?” 说着又是想要一巴掌扇下去,正在半空中被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截住,手腕被捏的很紧,郭夫人这样的细皮嫩肉哪里受得了这个,当即叫唤起来,“你是什么东西?嫡母教训庶女天经地义!你敢管起我们郭家的家事?” 王巍丝毫不为所动,神色冷冽,脸上的刀疤看上去甚是唬人。 郭夫人这才猛然意识到,拦住她的这位是真的见过血的,杀人和切菜一样的,江湖刀客。 郭夫人气焰瞬间消了下去,还是陈绍祺出来打圆场,“虽然郭妩是郭府庶女,但是这件事已经归入大理寺管理,所以请郭夫人莫要在殴打她,不然就将涉嫌妨碍公务。” “妹夫……” 陈绍祺沉声道:“郭夫人,彻查案件期间,请叫我陈大人。” 沈怀玉蹲下身将香囊还给郭妩,郭妩躺在地上小声的和她道谢,将香囊紧紧攥在手里,除此以外,问她什么都不肯说,只是默默垂泪摇头。 问到最后,她才缓缓爬起来,“没有人指使我,我只是因为嫉妒许三小姐生来得天独厚,一时被嫉妒冲昏了头脑,才有了这么一件事,与旁人无关。” 陈绍祺无奈,只好将她暂时收押,郭夫人则是在哭天抢地中被人送回了郭府。 事情出现了这么多的反转起伏,定然要成为京邑之中的一大谈资。 -- 第22页 除此以外,还有那甚少露面的许三小姐的美貌,也一并传了出去。 众人散去,到最后只剩下了沈怀玉。 她看着陈绍祺,“陈大人,小女还有一事相告。” 第13章 翻案 陈府的书房里烧着檀香,三面都是层层摞起来的案牍,桌子上也是放满了要整理的案牍,看上去颇为震撼。 陈绍祺将桌子上的案牍收了收,脸色并不好看,“许小姐难道是想来投案自首,承认自己杀了郭佑之?” 这位陈大人居然还是怀疑沈怀玉,并且看样子还有着七八分的把握,沈怀玉这件事情已经做得足够隐蔽,甚至是为了掩饰郭佑之头被她踩过的迹象,假装不经意地出主意说先请来郭夫人。 为的就是这郭夫人,定然看到儿子这样会哭天喊地地过去,就算郭佑之身上还有些什么痕迹,被水一泡,再被郭夫人搂过,也消失得差不多了。 沈怀玉佯装惊讶,“大人这是说的哪里的话,我怎么可能杀了郭公子,虽然大人贵为大理寺卿,但是也不能随意污蔑于人啊。” 陈绍祺冷哼一声,“我倒是没想到,许小姐你才不过怎么大点的年纪,就敢动手杀人,还真是心狠手辣。” “大人既然笃定小女就是杀人凶手,那敢问大人从何断定?” “直觉。况且本官经手的案件不知凡几,你什么事情都做的万无一失,”陈绍祺双目摄人,“却独独忘了自己的表现。” “你对于郭佑之的死表现得太平淡了,甚至是知道了郭夫人的指使也是,寻常的闺阁女子怎么可能会这样?况且郭佑之经常来梅园的池子里凫水,为何以前从未出事,偏偏遇到你就出了事?” “本官没有证据,况且这次是郭佑之有错在先,我便饶你。倘若下次你再如此行事杀人,我就算是捏造证据,也要给你定罪!” 沈怀玉心中拊掌,这位陈大人真不愧是执掌多年大理寺,被百姓爱戴的‘青天大老爷’。 思绪缜密,逻辑清楚,无怪乎很多冤假错案在他手上都能够被翻案。 沈怀玉心中暗赞,看来这件事找陈绍祺果然是对的。 沈怀玉开口道:“我找大人,是为了两年前的一件无头公案——兆清公主失踪案而来。” 兆清公主?! 兆清公主赵韫素失踪的案件当初几乎引起全城恐慌,她是当今圣上的妹妹,和圣上的关系也很亲近。 没想到就像是人间蒸发一样不见了,圣上震怒,几乎是将整个京邑翻找了一个底朝天却依然没有公主的消息。 甚至是全国上下的大街小巷都张贴了兆清公主的画像,却依然一无所获。 兆清公主失踪案发生在张栋贪墨案之后,那段时间几乎是人人自危,生怕一个不小心触了圣上的霉头。 这件事过去两年,多有人猜测这位公主怕是早就已经死去,街头巷尾也偶尔有谈及。 不过毕竟涉及皇家威严,声音也渐渐歇了。 而这时候居然有人站出来,说自己是为了兆清公主失踪案而来,而且还是一个看上去年岁不大的闺阁小姐—— 陈绍祺耐心告罄,“许小姐,我看在你父亲的面子上,并不想把你如何,但是你现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妨碍公务,口出狂言,难道真的以为本官这个官是个摆设?” “兆清公主失踪的时候你才多大?况且你莫要以为本官不知道,你是最近才身体好转,开始出门会客。现在你和我讲兆清公主失踪案?” 沈怀玉当然猜到陈绍祺不相信她,转身在陈绍祺的书架上翻找起来,陈绍祺刚想阻拦,却看到她很快就从书架上抽出一卷案牍。 正是兆清公主失踪案的案宗。 “还多亏大人分门别类甚是清楚,一摞摞的案宗都是按照时间前后来放置的,找起来还真是轻松。” 这顶高帽陈绍祺属实是不想听,他觉得自己今日真的是糊涂了,居然还和这个看上去无害,实则不是什么好人的许三小姐在这里废话良多。 沈怀玉摊开案宗,手指指着其中写道‘公主兆清连夜出宫,自此再无消息——’ “我知道兆清公主连夜出宫的目的。” “她是出宫去是为了找曾经的户部侍郎,陆经业。” 当初的张栋贪墨案牵扯良多,整个户部都经历了一番大换血,说来可惜,那位户部侍郎也是一位非常初出色的少年英才,但是却因为此案断送仕途,更让人扼腕的是,他也参与了贪墨案。 比起张栋在朝中多年的人脉,他更为凄惨,亏得所贪不多,又有公主兆清为他求情,所以定了三年后的秋后问斩,算起来,他在牢中也待了两年多了。 陈绍祺和这位户部侍郎是认识的,颇为欣赏这位非常出色的少年郎,也动过将女儿陈白筠嫁给他的念头,没想到最后这位陆天才却折戟沉沙,再无前途可言。 而陈绍祺凭借直觉,他觉得那位陆大人并没有像张栋一样,是个贪得无厌之人,相反,这位陆大人还很是节俭,接人待物也相当温和妥帖,无奈那位陆大人一口咬死自己贪了那些赈灾银,况且从他家中也搬出了好几箱银两。 陈绍祺虽然相信自己的直觉,但是更加相信证据,只当自己也有马前失蹄的时候。 倒是当初那位丞相沈怀玉,是真的想给陆侍郎翻案,结果没有任何证据,他一口咬死自己就是贪了这么多,伏头认罪。 -- 第23页 陆经业怎么会和兆清公主扯上关系? “你既然这么说,那你知道兆清公主现在在哪里吗?” “……她死了。尸体曾经被埋在临安的一处宅子下面,后来有人找到了尸体,重新掩埋在临安的一处湖泊旁。” 陈绍祺觉得很荒谬,但是偏偏这个年岁不大的女娃娃看上去颇为笃定,不像是唬人的。 但是这又让他怎么相信,当今圣上找了整整两年的兆清公主都没有线索,而一个甚少出门的世家贵女居然说自己知道线索—— “圣上派出那么多人想要查兆清公主的下落,都一无所获。你又是如何得知?又是何人胆敢掳走公主?” 其实这件事,是厌雀去查的。 当初沈怀玉还是想要为陆经业翻案,但是怎么都想不出来他为什么要替别人顶罪,他一无上亲,二无兄弟姊妹,至多有些远方亲戚,想不出来是被谁所威胁。 后来兆清公主替陆经业求情,加上兆清公主失踪以后,在她的房间里发现的和陆经业有关的书信。 沈怀玉便猜测,这件事可能和兆清公主有关。 至于当年全城禁严搜查,却依然没有找到兆清公主,只有可能是在皇家没有搜到的地方。 只有一处,当兆清公主踏进去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被皇家除名,无论她有没有活着,都不再是皇家公主。 ——邑城中,最肮脏的下等勾栏。 廪生和那鸨娘套近乎套了三个月,才终于醉酒后从她口中套出,原来三个多月前,确实有一个人牙子卖给她一个姿色颇为上乘的女子,穿的也是富贵无双。 到了后来满城封锁找兆清公主的时候,大街小巷都贴着那位公主的画像,她才大骇,原来那位女子居然是公主! 她吓得睡不着觉,无人倾诉,心中惴惴。 那鸨母当时本来怕事,觉得那位女子的通身气度实在是太过高贵,她不敢收。 没想到那人牙子给了鸨娘一块金子,还保证这个女子只是一个富家之女,和人有了过节被送到这里,已经失了清白,就算是她的家族再想保她,也只会抛弃她。 鸨娘哪里见过这么多钱,况且这种事情只赚不亏,当即答应下来。 那人牙子还一直叮嘱:“一定要找最下等的粗使人来调-教这个女子。而且,一定要给她灌药,让她活到月底。” 鸨母暗暗心惊,只当是这个女子真的犯了什么无恶不作之事。 其实不是没有人见过兆清公主的。 当年一个手头颇紧的小吏,来到了这个勾栏,偏偏这里的姑娘还不许点灯,他心道也好,反正也都是些残花败柳,看了反而倒胃口。 但是今日这个姑娘摸上去肌肤却甚是光滑,想来长相也不会差,他有些心猿意马,虽然没有灯,他自己身上却带了火石,他点上蜡烛往前一照—— 躺在床上的女子长得甚是美貌,衣不蔽体,露出来的肌肤青青紫紫,没有一块是好的,半阖着眼睛,似乎神志已经不清。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没有睁开眼睛,但是这长相,却甚是眼熟。 小吏摸着下巴,暗暗思索究竟是在哪见过如此美貌的小娘子。 等他想到之时,突然吓得瘫软在地—— 这、这不就是大街小巷里处处张贴着画像的兆清公主吗? 小吏当即连滚带爬地起来,提着裤子就冲出了勾栏,满满想着揭皇榜,求富贵。 只是后来。 那个小吏死了,尸体被宫中的太监随便拿了片席子裹起来,扔到了乱葬岗里。 所以说,天家无情。 厌雀将这些事情告诉沈怀玉时,已经亲自去了一趟临安寻找兆清公主的尸体,确认了是兆清公主以后已经为她重新掩埋。 而那时候的兆清公主尸体,虽然已经腐烂,但是还是不难看出她的四肢都以诡异的姿势扭曲着,生前遭遇了非人的虐待。 沈怀玉和这位公主来往并不多,但是印象中她虽然是一个公主,但是接人待物也十分温和,没有什么树敌。 直到找到那个人牙子,才终于做了这一切的人是谁。 偏偏那人沈怀玉还认识,就是跟在一直跟在张栋身边的那个随从—— 葵司。 而那时,他已经有了新的主人,林瞻。 沈怀玉还没有来得及处理葵司,就已经被林瞻囚禁起来。 所以此次来找陈绍祺,一是为了兆清公主,二是为了替陆经业翻案。 第14章 葵司 “陈大人无需知道我是如何知道的。我只能告诉你,兆清公主被人掳去,凌-辱至死,而且那个人您也认识——” “当今林瞻林丞相的亲信,葵司。” “陈大人可以不相信我,但是我并非是什么神志不清的有脑疾的人,我既然这么和你说,必然有着十全的把握,和您寻开心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陈绍祺为官多年,自认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他这一生只遇到过两个让他惊讶到哑口无言的女子,一个是权倾朝野的女相沈怀玉,而另一个则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许玲珑。 沈怀玉是因为师从太傅,自幼的启蒙读物都是策论,饱读诗书才颇得圣上青眼,一路从江宁刺史到官居一品,成为令人惊叹的少年权臣。 其实当时反对的人何止半个朝堂,除了曾经的沈其道门生,没有一个人支持这个女子成为丞相,和林瞻二分天下。 -- 第24页 但是偏偏圣上力排众议,而沈怀玉刚刚进入京邑就找到了张栋贪墨案的证据,将这个蛀虫连根拔除,反对声音才渐渐小了下去,自此再也没有人敢小觑这位女相。 他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在这位许三小姐和他说话的时候,甚至觉得面前的这个少女身上隐隐有着沈怀玉的影子。 可沈怀玉,明明已经死了。 陈绍祺的手摩挲着桌面,“许三小姐,你可知道你说的这些话,如果是假的,我会亲自将你移交给圣上处置。事关皇家,你一个闺阁娇女可承担不起欺君之罪。” 沈怀玉道:“陈大人愿意去查这件事就好,民间盛传陈大人是‘青天大老爷’,葵司做出这样牲畜不如的事情,想必陈大人必然会给兆清公主讨回公道。” “除此以外,我还想向陈大人讨一个人情。” “——我想见陆经业一面。” 交由大理寺管理的犯人都被关押在大理寺狱中,在里面关押的大多是罪大恶极之人,换言之,在里面的人大多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从头顶上的小小窗洞里渗出来的光照亮了一小片的地面。 潮湿腐朽的气味渗入人的五脏六腑里,滴答滴答的水声偶尔传来——或者是滴血声。 陈绍祺走到一间牢房内站定,打开锁默了默,“就是这里了。” 沈怀玉朝里望去,只看到一个蜷缩的人影窝在角落里,长时间未洗的头发一绺一绺地耷拉在头上,身上的衣服已经看不出来以前的颜色。 这样的一个人,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曾经‘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榜眼少年郎,是曾经风光无两的少年重臣。 沈怀玉站在天窗打下来的光亮处,叫他的名字。 “陆经业。” 人影瑟缩了一下,头依然埋在膝弯里,然后便再无半分动静。 “我是来替你翻案的。” 好像曾经也有这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说过,后来她死了。 陆经业的脸埋在乱蓬蓬的头发后面,“既无冤案,何谈翻案?” “兆清公主死了。” 陆经业听闻此话在原地顿了好久,然后跪在地上一路匍匐过来,他干枯的手紧紧攥着沈怀玉的腿,极力昂起头,原本掩在头发后面的眼睛亮地惊人—— “公主贵为金枝玉叶,怎么可能会死!” 沈怀玉蹲下来和他对视,“因为你不知死活的自作聪明。” “她最后的依仗没有了。” “不可能!兆清公主是先帝留下来的唯一的公主,怎么可能会死!” “她不仅死了,而且受尽凌-辱,受尽折磨地死去,她的哥哥当今圣上顾忌皇家威严,没有救她,她的尸体被埋在临安,无人知晓。” “而这一切,都是你自以为是惹的祸,如果我猜得不错,你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给葵司顶罪。而你想不到的是,葵司在你锒铛入狱的时候,拦截下了要去找你的赵韫素,将她活生生折磨致死。” 沈怀玉说到后面,语速越来越快,几乎就像是在凌迟着陆经业的神志。 陆经业脖颈旁青筋暴起,他慌张地低声喝道:“你撒谎。你在撒谎!” 沈怀玉低笑一声,“可怜陆大人你曾经贵为户部侍郎,年纪轻轻就手握重权,现在却日日待在这弹丸之地,连外界的一丝一毫的消息都收不到,兆清公主早在两年前,你入狱的第三天就已经被掳走,受尽折磨。” “你撒谎,你撒谎!” “陆大人你当然可以不信我,但是现在站在门外的陈绍祺大人,你也应该是认识的,兆清公主失踪案的卷宗就在他的府里,他没有必要骗你。陈大人——” 陈绍祺闻声进来,看着现在匍匐在地的那个蓬头垢面的样子,心中也不免起了几分怜悯之心。 陆经业就像是找到了希望一样,转而抱住陈绍祺的腿,“陈大人,往日我还曾叫你一声伯父,您告诉我,刚刚那个女子说的话都是诓我的对不对?她是想要从我嘴里套话对不对?” 陈绍祺恍然想起当年第一次看到陆经业的时候,当时的陆经业年仅二十二岁就官拜三品户部侍郎,他当年也暗暗惊叹过这样的少年英才,将来必定是前途无量。 一转眼,昔日的少年英才现在变成了阶下囚,抱着他的腿问一件两年之前人尽皆知的事情。 陆经业昂着头,看到陈绍祺似乎有些不忍心地说道—— “如这位小姐所说,兆清公主早就在两年前失踪,但是是否死了,还有待证实。” 陆经业爬回原本的那个角落,缩起头喃喃自语,“在骗我,你们合起伙来骗我…都在骗我…” 沈怀玉蹲下来,看着他。 “临安苏氏,二十二年前被满门屠戮,只有一双儿女活了下来,其中一个是当今林相的发妻,另一个就是葵司。” “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放过兆清公主。无论是林相胁迫你为葵司抵罪,还是杀了兆清公主,都是在他的计划之中。” “现在你还是不肯说吗?你若是执意不肯说,那兆清公主的死便无人可以替她伸冤,贵为皇家公主,死后的坟茔却坐落异乡,无人知晓,无人祭拜。” 陆经业不再低喃,牢狱中没有了声音,一切归于阒静。 他霍然站起身,双目通红。 沈怀玉轻飘飘地接着道,“而且真正杀死兆清公主的人不仅享受了你替他抵罪,杀了公主也丝毫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现在仍然是林相旁边最宠信的亲信,就算是一般的二品大臣,也得要去巴结葵司。” -- 第25页 “不要再说了。” “而且,如果不是你自作聪明,说不定兆清公主就不会死——” 陆经业猛地朝她吼道:“不要再说了!” “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别的选择,我自负聪明,以为自己前途无量,但是在真正的权势面前不过就是一只大一点的蝼蚁,我没有家族,没有人保我,我除了选择帮葵司抵罪,没有任何办法!” “林瞻当年拿着太后懿旨和我说,如若我不给葵司抵罪,这道懿旨就会被传下去,韫素会远到匈奴和亲,谁不知道峪城一战以后我们已经和匈奴已经势同水火,我不能眼睁睁看着韫素去送死。” 说着他颓唐地蹲下来,痛苦地抱着头,“我只是没想到他们还会杀了韫素……” 沈怀玉在任江宁刺史的时候就曾经和葵司打过交道,那时候金陵饥荒,圣上派张栋前来赈灾,但是那些赈灾款却和实际上能够收到的数目却对不上,她去找张栋,张栋没见她,葵司倒是一脸笑意的和她说话。 葵司和她说,“那些平民愚昧无知,哪里值得用这么多钱来保着。沈大人现在这么年轻貌美,想来也是需要不少胭脂首饰的,赶明儿我回京邑,定要让人给沈大人打一副上面镶着夜明珠的头面的。” “只要沈大人愿意行个方便,这些好处定然都是少不了的。世界上有些人生来就是贱民,和我们这些人上人自然是不能比的,那些贱民只能任我们生杀予夺,这是那些贱民的荣幸。” 葵司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似乎丝毫不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有什么不妥,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只温顺的毒蛇,很矛盾却又很贴切。 好像这即将因他的贪婪而死的不过是蝼蚁,而不是活生生的数万条人命。 沈怀玉没有反驳,毕竟反驳也没有用,张栋在朝多年,根基深厚,况且江宁刺史的话语权远比不上这位上京来的赈灾大臣。 赈灾银已经从张栋嘴里吐不出来了,后来葵司还连同当地富商,将赈灾粮都扣了十之二三,高价卖出。 沈怀玉还记得她在金陵曾经遇到的一个幼童,当年还送给过她一朵花,再次看到那个幼童却是在金陵城外集体掩埋的一个大坑里,她瘦得只剩一点皮包骨,安安静静地躺在一堆尸体的中间。 当时的金陵,真是人间炼狱。 所以等到她官居一品,第一件事就是搜集张栋贪墨案的证据,将他连根拔起。 抄家那日,从他府中搜出的财宝之众,几乎堪比皇家私藏,而他的夫人子女也都是不次于帝妃帝姬的吃穿用度。 而葵司却没有被定罪,他就像一根菟丝子,从张栋身上汲取完养分以后,又找到了另一个人。 后来张栋行刑的时候,沈怀玉其实看到了葵司。 他站在人群里,脸上仍然带着温和的笑意,就像一张严丝合缝的面具一样。 第15章 变天 承德十年的冬天,大理寺卿陈绍祺请奏重审当初的陆经业贪墨案和兆清公主失踪案。 此话一出,引起了轩然大-波。 谁不知道兆清公主早就在两年以前就已经失踪了,当今圣上用尽了多少人力物力都没有找到兆清公主,几乎所有人都不抱希望了。 没想到大理寺卿陈绍祺不仅斩钉截铁地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公主尸体,还查到了真凶。 众人哗然,暗暗惊叹这位大理寺卿居然能查到这么多的事情,倘若真的一一应验,怕是这多年未变的中部官员格局要变动了。 圣上听闻这些,脸上却没有什么情绪,淡淡说了句,“公主的身份事关皇家,如不是有十足把握,需要谨慎对待。” 结果陈绍祺拿出前些日子派人从临安拿回来的物件,“陛下,臣已经确认了公主身份,并且还查到了当年将公主掳走并且杀害的人,正是当年张栋的亲信,现在跟随在林相身边的葵司。” 几乎所有人都觉得陈绍祺疯了。 林相的势力,就连圣上都得忌惮三分,这位陈大人居然还敢老虎脸上拔胡子,动林相身边的人。 可是陈绍祺居然有证据,他并未提起林相,将他从这件事情里面剥离出来,直说葵司当年威胁陆经业,让陆经业替葵司担下贪墨罪,而兆清公主在夜出宫门的路上被葵司掳走,大概是担心兆清公主知道这件事的始末,将兆清公主杀害,藏匿在家中。 等到风平浪静以后,将兆清公主的尸体运出城外,埋在临安。 圣上听到这些话以后才终于有了些对兆清公主的关心,“林爱卿这么笃定,想必已经有了万全的证据了?” “如若果真如同林爱卿所说,兆清是朕唯一的妹妹,朕必然要为兆清讨回公道的。” 许南牧也站出来帮腔,“公主被掳一事代表着皇家威严,真有贼人胆大包天至此,便是藐视皇权,无论是谁也担不起这样的责任。” 林瞻被众多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着,脸上倒是没有什么情绪。 陈绍祺显然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他将人证和物证一一带上来,有当时掳走兆清公主的贼人,也有当年金陵灾害时证人指控葵司贪-污受贿,高价售出赈灾粮的证词,葵司和陆经业来往的书信,还有一份来自大理寺狱的的证词。 圣上显然也记得那位很是出色的少年郎,他也知道自己的妹妹属意于陆经业,他当时也很乐见其成,毕竟皇家姻亲,这位年纪轻轻的少年侍郎肯定会成为天子党,到时候便可以一点点地中和林瞻的在朝势力。 -- 第26页 旁落的大权很快就能回到自己手中。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那位少年英才却折戟于张栋贪墨案。 但是现在,在帝位上坐了整整十年的赵子述却突然感觉无比的畅快,他从皇子时期开始就一直被林瞻掌控,在夺嫡时期,这位权倾朝野的丞相是无可匹敌的助力,可是一旦登上帝位,旁边有虎环伺却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体验。 所以他提拔沈怀玉,装作宠信她,甚至力排众议将丞相之位一分为二,让她成为全无仅有的女相,背地里一点一点地打击林瞻的在朝势力。 沈怀玉成了众矢之的,在这里位置上坐了两年,她就死了。 赵子述不是不伤心的,沈怀玉的父亲沈其道是太子太傅,教导赵子述和三哥赵博延多年,是一位极具大家风范的大儒。沈怀玉本人也是在短短四年仕途里大放异彩,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 但沈怀玉在为自己铲除异己的路上被杀,赵子述那段时间几乎彻夜难眠,他害怕林瞻的下一个目标是自己,旌德宫外的禁卫军比平常多了三倍有余。 而现在,终于有能拿林瞻开刀却又不至于让他到背水一战的地步的事情,而这个人又很聪明地避开了那些可能让皇家蒙羞的部分,赵子述怎么会不畅快。 “兆清公主是朕的亲妹妹,朕定然会为了兆清公主讨回公道,今日之事朕心里已经有了定数,就暂且将葵司关至大理寺狱,由陈爱卿代为审问监管,众爱卿可有异议?” 掳掠皇家公主,涉及贪墨案,桩桩都是可以掉脑袋的大案子,怎么可能会有人敢有异议。 自然无人应答。 赵子述脸上带了一点笑意,状似不经意地说,“林爱卿一向识人颇为独到,没想到这次倒是识人不清,居然留了这么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在身边,林爱卿可要当心呐。” “是臣失职,臣自甘领罚。” 葵司事已至此,再无转圜的余地。 只是这位虽然在民间颇为受爱戴的陈大人,看着平日里不是个爱出风头的,没想到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下子拿出这么多证据。 这种罪名,就算是林相想要保葵司都无从下手,毕竟这两件案子可都是最忌讳的。 倘若林瞻想要保住葵司,必定会得罪中立党和天子党,两相取舍,林瞻必然要舍弃葵司。 - 京邑禁卫军围住身在林府的葵司的时候,他站在悠闲地一个人下棋,看到包围他的禁卫军也没有什么诧异的表情,脸上甚至还带了几分笑意。 “我还以为当年的事情做的足够干净了呢,没想到还是有人查到了。” 他微笑着摇摇头,似乎懊恼的不是将兆清公主折磨致死,而是当年处理的不够干净。 禁卫军将他押送进大理寺狱的时候,葵司和陆经业正巧迎面而来,葵司笑着和陆经业说,“陆大人,还真是好久不见。” 陆经业双眼通红,想要上去却被周围的禁卫军拦下。 葵司看着他这样子,笑得更是开怀,“想必陆大人并不知道,兆清公主赵韫素,贵为金枝玉叶,死前被我送进最下等的窑子里整整一个月,然后再关进私牢里,用火钳将她的身体烫的没有一块好肉。” “哈哈,然后她就死了。” 陆经业只恨自己没有早点知道这件事,让这个牲畜多活了这么久,他低声吼道:“闭嘴!不要再说了!” 葵司几乎笑出了眼泪,“你想不到吧,当年她夜奔在阙廊,就是在前往大理寺狱的路上啊,被我抓到的。” “兆清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葵司的笑声骤歇,“因为,她该死。” “无论你替不替我顶罪,她都该死。” 沈怀玉站在暗处听了多时,深觉这个葵司面上看起来温温和和,实际上所做之事已经没有丝毫人性了。 她拉住陆经业,将陈绍祺从临安带回来的兆清公主的物件给他,“你先出去吧,我来和他说。” 陆经业认出兆清公主的珠花,本来就濒临奔溃的神志更加不清晰,胡乱地点了几下头,几乎是迈着混沌的步伐往外走去。 禁卫军将葵司吊在审问犯人的台子上,然后整个大理寺狱的审问台,就只剩下了沈怀玉和葵司两个人。 葵司脸上带笑,“大理寺这是没有人了?陈绍祺居然让一个女娃娃前来审问我。” “没有什么好审问的,反正我难逃一死。赵韫素是我杀的,陆经业也是我逼着他让我替我挡罪的,金陵哄抬物价是我策划的,张栋贪墨案也是我在其中鼓动的。” 沈怀玉也笑,“谁说我要问这个了,”抬眼看着葵司,“我想问的,是你这么做的原因。” “不为什么,我就是想这么做。” 沈怀玉站起来,走到距他不足半丈处,“临安苏氏,在二十二年前突然满门被灭,没有人知道这家人生前的罪过什么人,也没有人知道这家人是被谁所灭。” “只是我还听闻,这位临安的世家,曾经在临安当地也算是权势大家族,其中有一位当年才不过九岁的小少爷,却一直都没有找到尸体——” “而且,那位小少爷,还叫苏葵司。” 葵司笑,“那你既然这么手眼通天,不如再猜一猜究竟是谁将苏氏满门灭口的。” 沈怀玉在他身边踱步,“张栋?” -- 第27页 葵司笑着摇头。 “林瞻?” 摇头。 沈怀玉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先帝?” 葵司咧嘴笑起来,“你们都在说兆清公主可怜,但是谁又可怜可怜我?赵鸿振杀了我全家上下,要不是有老奴拼死护着我,我怎么可能活到今天,兆清公主流着赵鸿振的血,她该死!” “不仅让她死,我还要让她就像牲畜不如一样屈辱地死。” “不单单是兆清公主,我还要跟在张栋身边,吸他的血,一点一点鼓励他越贪越多——三年以前的金陵饥荒死了数万人,哈哈,都得给我苏家陪葬!” 葵司在癫狂的笑声中恍然想起来当年张栋偶然迷茫着问:“葵司,你说我这么多年所求为什么,我是不是真的有愧于民?” 他答:“大人的奉银能有几个钱,算什么有愧于民?况且那些平头百姓哪里需要这么多钱,您拿着这么多钱资助了寒门学子,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那些百姓应该感到荣幸才对。” 走出大理寺狱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忍冬走过来替沈怀玉打伞,“小姐终于出来了,京邑这天真是说变就变。” 沈怀玉抬手接了几滴雨,“是啊,变天了。” 第16章 解元 京邑之中今日颇有些不太平,圣上大概也是有些察觉,派人去各家通了个气,大意是今年的太子生辰快到了,准备大办一场,去去晦气。 圣上都这么吩咐了,众多宗室贵妇也多为家中女眷裁衣,置办起了首饰,京邑之中的首饰成衣店日进斗金。 宣平侯府家中既有人入仕途,自然也不会怠慢此事,当即挑了布料和花样,叫了许多绣娘来家中赶制成衣,准备来日进宫赴宴穿着。 沈怀玉自从身体痊愈以后一向都是宣平侯府重点照顾的对象,何况掌家的李季真特意吩咐下去,此次裁衣必须按照最高的标准来,所以这次的成衣件件都是绣娘们费了十成十的力气来赶制的。 李季真替沈怀玉挑的是一套对襟缀珠短袄和马面裙,裙摆绣满了层层叠叠的聚八仙,比起京邑贵女热衷的牡丹芍药,兰花杜鹃,这聚八仙倒是很少见的花色。 就连素来见惯了好东西的忍冬连翘打开送来的匣子的时候都忍不住连连惊叹,这套衣服实在是太过精致华美,料想沈怀玉穿上以后肯定是艳压群芳。 “小姐,这套衣装不仅漂亮,而且还很是贴合您的气质,想必来日太子生日宴上,您穿着这件衣服肯定能够将京邑中其他贵女给比下去!只是这上面的花样还真的是少见,奴婢都没有见过这样的花呢。” 沈怀玉抬眼看了看那衣服,伸手摸上面的花纹,却是没应连翘的话,抬眼望向王巍。 “王大哥,你之前去过广陵吗。” 王巍把双刀抱在身前,摇了摇头,“我自幼生活在金陵,然后往北方闯荡了些日子,再后来就到了京邑。” 广陵地处江宁,和金陵接壤,沈怀玉当年从淄州到金陵去赶考的时候,曾经经过广陵。 这件衣服上绣的花样,就是广陵里最出名的花——聚八仙。 让她想起来一个人。 沈怀玉本来不想想这些前尘往事,但是偏偏这件事却又如影随形,宣平侯府偏偏来了扬州绣娘,送给她的衣服上的花样又偏偏是聚八仙。 金陵自古以来就是整个江宁的所有考生的进考地点,她当年旁边跟了哑叔一行人,作为整个考点的唯一女学子,而且还是圣上钦点批准一同考试的女子,当年也算是一大奇闻。 从江宁各地来金陵考试的学子在茶馆中指点江山,大意就是沈怀玉区区一个女子,怎么配与他们一同考试,真是侮辱这些从从各地选出来的天之骄子。 那一年的科举确实能人众多,金陵李裕,广陵詹文轩,姑苏冯成仁,个个都对解元志在必得,也同样的并不把沈怀玉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放在眼里。 就算她师从其父沈其道又如何,这三位都是自幼生在当地有名的世家大族里,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又是各家族中最出色的小辈才能前来参加乡试,区区一个女子,如何同江宁三大才子比? 詹文轩就穿着青色的直裰,衣服上也绣了大片的聚八仙,与他广陵贵公子的身份很是相配。 男子衣物上大多绣叶,要么是兰花一类,但是詹文轩却将这聚八仙穿得极为出众,导致当年他出行的时候,不少金陵的少女对他芳心暗许。 后来桂榜一出,整个金陵几乎全城都在讨论这件事,因为解元居然是那个来自峪城的沈怀玉,而并非李裕,冯成仁和詹文轩其中之一,没有人敢信这居然是真的。 金陵百年来作为江宁考生的乡试地点,从未出过一个女解元。 金陵李家第一个就不信,主张拿出众考生的文章,重新判定,此话一出,众考生也纷纷响应,大力谴责沈怀玉的父亲沈其道莫不是和前来金陵主持考试的官员有些关系,才把她定为江宁解元。 这件事沸沸扬扬闹了整整三天,京官迫于无奈将众考生的策论一一放出,着重拿出了沈怀玉、李裕、冯成仁和詹文轩的,沈怀玉师从太子太傅,见解独到,言辞犀利,那篇策论写的非常精彩。 有些不是特别懂的人还是在闹,李裕却已经白了脸色,没有再说话。 李家人也自知有些理亏,但是还是梗着脖子道:“峪城一个孤女,前来考试已经是滑天下之大稽,现在还将她定为解元,天下人莫不是都要耻笑我江宁无人?江宁自古以来就注重科举,是人杰地灵的宝地,谁不知道太子太傅沈其道在京邑之中弟子众多,莫不是你受了他的恩惠,才将沈怀玉定为江宁解元?” -- 第28页 “你要报恩,我们江宁人不管,但是你如此行事,却要让我们江宁人蒙羞!且不论这文章写得怎么样,我倒是好奇,一个妇道人家,怎么会写策论,若不是你提前漏题,让别人帮她写的吧?” 这些话不可谓不毒辣,围观群众的气焰也被点燃,这李家人字字句句不离整个江宁,显然十分懂得煽动人心。 那京官显然也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想要解释却一时无从解释起。 最后还是詹文轩站出来,他冷笑一声,“金陵李家也算是世家大族,技不如人就如此羞辱他人,倒不如想想自己教出来的儿子为什么策论写不过别人。” 他身穿天青色的长衫,衣角上绣满了广陵名花聚八仙。 神情倨傲,“我詹文轩也是一向看不起那位沈怀玉的,也同样不服气江宁解元居然是一个女子,但是直到我看了各位的策论,我自诩广陵才子,也不得不承认这位帝师之女实在是见解独到,这片策论可以说的上是字字珠玑,文不加点。” “况且今年策论的题目是‘河防方略’、‘明刑弼教’和‘痛革官弊’①,是今年徽州洪涝才有的题目,断无之前的漏题一说,如若沈怀玉身边真的有这样一位能写出这等精妙文章的人,为何不自己去科考?” “我虽然并不屑这位江宁新晋解元,但是却也同样不齿有些人睁着眼睛说瞎话,甚至玷污圣上名义,怀疑考试公正。” 说完,这位颇为倨傲的贵公子就离开了金陵,临走以前沈怀玉还和他道了谢。 詹文轩摆摆手,“我无意帮你,说出那些话只不过是我想说了这些。这次乡试我技不如人,我承认在这次策论上,你写的确实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但这不代表你的学问高于我。等我回广陵苦读三年,下一届的江宁解元,必然是我——” “到时候入仕途,我必然会超过你沈怀玉。” 后来再次见到他,他果然成为了江宁解元,殿试之时,沈怀玉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而他作为新科进士进行殿试。 同行的学子进殿以前纷纷和沈怀玉套近乎,来自淄州的进士更是,企盼着这位权相能够因为和自己是同乡而在皇上面前美言几句。 “沈大人可记得峪城外的青山寺?家中娘亲在进京以前特意为了我烧了高香,盼着我金榜题名,沈大人当时赶考时,想必也在青城寺内烧了香?” “我不信佛。” 淄州进士已经年逾不惑,闻言讪笑。 其他进士本来就因为和这位天子宠臣搭不了话而懊恼,听到沈怀玉并不对这位同乡过多关照,纷纷暗喜。 当时都詹文轩站在人群之外,脸上还是带着一如既往地倨傲。 自古以来,文人相轻,他倒是将这点发挥得淋漓尽致。 沈怀玉走到他的面前,“詹兄,真是好久不见了。” 詹文轩‘哼’了一声,“谁想和你称兄道弟?” 这语气可真的说不上是很不客气,其余的举人觉得这个江宁来的举人怕不是脑子有些毛病,当今天子宠臣在他面前和他说话,他非但不抓住这样的机会,反而还言辞这般不客气。 詹文轩指着沈怀玉道:“当年你在江宁所写策论当中‘痛革官弊’一题下写了众多玩弄权势之辈,深恶痛绝,不做那结党营私之辈,而你现在却是天子宠臣,忘了当年所写‘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致经误者在诸子②’!” “我当年所言,与仕途我再无可能超越于你沈怀玉,但是我没想到你现在居然成了这样的人,我若将来为官,必然不会像你一样。” 他站在金殿外,身上穿着一如既往的青色直裰,衣摆袖口处也绣着聚八仙,神色也一如往昔。 他是广陵城中最负盛名的青年才俊,是身处光明未曾被压弯脊梁的弱冠少年郎。 沈怀玉当时脸色带笑,“那我便先替百姓恭喜这位未来的詹大人了。” 一晃五年过去,沈怀玉看到这聚八仙的花样就想到了詹文轩,想到他是否如同当年所言,一如既往的是倨傲广陵少年郎。 连翘看着沈怀玉陷入沉思的样子,轻声道:“这衣服上的花样是和广陵有关吗?” “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种花,”沈怀玉顿了顿,“讲的是广陵曾经有一位很是清傲的少年英才,年纪轻轻就夺得江宁解元,立志匡乱反正,为官清廉,一心只为百姓。” “那位广陵少年,衣服上绣的就是聚八仙。” 作者有话要说: ①:参考了古代策论的题目 ②:王充《论衡》 第17章 纵马 太子赵瞿生辰在腊月十七,这一岁里,失踪两年的兆清公主案被破,歹人伏诛,受人胁迫的陆经业陆侍郎也终于沉冤得雪,承德帝原本想让他官复原职,却被陆侍郎拒绝了。 他远去临安,帮兆清公主守陵。 而近日连破数案的大理寺卿陈绍祺,也婉拒了承德帝的右迁提议,继续担任大理寺卿一职,但承德帝却觉得陟罚臧否,不宜异同①,虽然陈绍祺拒绝了升迁,承德帝还是提高了他的俸禄和大理寺的地位。 京邑皇宫,重檐屋顶都是用上好的琉璃瓦搭建,在光下熠熠生辉,前几日下了不大不小的两场雪,树梢上和屋檐上都有余雪,和朱漆墙面比起来更添了几分厚重。 -- 第29页 李季真在来之前就叮嘱了今日前来赴宴的三个小辈,沈怀玉,许岚和许嘉平,“今日可是皇宴,我也不求你们几个能得到贵人青眼,只要不惹祸我就已经很是欣慰。” “这皇宫不比家中,里面各个都是家世煊赫的贵人,宣平侯府在他们眼中也不是什么大的人物,你们各个说话做事注意些,莫要惹了贵人不快,如若真的闯了祸,几个头也不够砍的。” 许嘉平噘着嘴,“娘亲,我看着皇宫好生气派,我也想以后住到皇宫来!” 李季真闻言拍了一下许嘉平的脑袋,“你这话在车里说说就算了,你要是真想住在宫里头,赶明儿我就把你送去净身,让你做太监去伺候娘娘们!” 许嘉平揉了揉脑袋,八九岁的年纪还不懂什么是净身,“娘亲,净身是什么啊,净了身就可以住在皇宫里面了吗?那我也要去净身!” 李季真被这个儿子气笑了,“净身…净身就是……你再这么胡说八道,小心我掌你的嘴!” 沈怀玉撩开帘子看向外面,时隔不过几月,她居然用着另一个身份来到了这里。 宫中是不允许马车进去的,所以只在宫门外便停下来了,早就有内侍守在门口迎接着各家的夫人小姐,也有不少人在此处停留。 沈怀玉一下车就感受到了不少目光朝她这边而来,前些阵子陈绍祺的赏梅宴让这位许三小姐名声大噪,但是很多贵女只是听说过她的名声,没有见到过人。 只见沈怀玉穿了一身乳白的绣花上袄和藕荷色的马面裙,上面层层叠叠绣了不知名的花样,美的简直不可方物。 这许三小姐的美貌果然名不虚传。 宣平侯府也有交好的世家,只见李季真已经同交好的夫人寒暄起来,话里话外都离不开家中小辈,也有提及许三小姐,长得实在是美貌过人。 “许夫人,你们府上的小姐公子各个都是人中龙凤,我看就许三小姐这长相,这气度,就算是当皇妃也使得!”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吧,这许三小姐是许了人家的,卫国公府上的二少爷,真是一段好姻缘!” 就在这时,沈怀玉看到了一个熟面孔,陈白筠站在人群边缘,而陈夫人拉上一个青年公子在和众人寒暄。因为陈绍祺最近风光很盛,陈夫人一过来,各种攀附的夫人更是多。 沈怀玉这段时间为了陆经业的案子,经常去陈府找陈绍祺讨论如何处理,陈绍祺也惊叹于这个贵女的聪慧,将一些积年旧案拿出来和她分析。 在这个过程中,沈怀玉也和陈白筠有了一些联系,这个陈小姐说话做事都十分会照顾别人的情绪,心思通透,对于有些不该被她听到的话她就退出去。 但是似乎陈夫人对于这个女儿却并不如何上心,一心只扑在儿子陈白樾身上。 陈白筠也看到了沈怀玉,笑着道:“前些日子我就觉得许小姐的美貌已入臻境,没想到今日一见,才知道今日更胜昨日。” 沈怀玉与她同行,“陈大人最近也是炙手可热的圣上新宠,你与其在这里夸我,不如想想待会赴宴挑挑哪家公子好。” 宫廊幽深,突然后面传来马蹄声,宫闺之处,竟然有人敢骑马进来—— 沈怀玉和陈白筠转身,只看到一匹枣红色的马上坐着一个世家公子,身穿锦袍,手里握着缰绳,眉眼秾艳,偏偏长相却又清冽。 坐在马上的人看到了沈怀玉,与她对视一刹就飞驰而去。 陈白筠道:“这是哪家的少年郎,居然能在宫闺深处骑行?” “卫国公府二公子,”沈怀玉看着宋临云远去的身影,“他自幼生活在淄州,跟随在抚远将军穆弘文的身边,身为军将,拥有骑马进宫的特权。” “宋二公子?这不是你的……” 沈怀玉笑了,“我的未婚夫。” - 金殿之中,红色的巨柱上面盘旋着数条金龙,金漆雕龙宝座位于宴席的正上面,可以睥睨众臣。 宫宴还未开始,官员基本上就已经到齐了,一时间人声鼎沸,十分热闹。 沈怀玉远远地看到宋临云在不远处,手指把玩着案上的杯子,神情倦怠,亦有不少贵女在打量着这位甚少在京邑中出现的宋二公子,只觉得前些日子京中传言不虚,这位宋公子果然是难得一见的俊美。 宋临云似有所觉,抬眼看到了沈怀玉。 他将把玩的杯子放下,好整以暇。 说来奇怪,这金殿之上,人声鼎沸,各处都是寒暄交谈的声音,但是和宋临云对视的时候,沈怀玉只觉得这周围阒静无声。 这个宋二公子看人的时候,总给人一种错觉—— 他很深情。 “皇上皇后驾到——” 赵子述最近心情很是不错,原因无他,这江山表面上是他赵子述的,实际上几次颁布法令还需要丞相林瞻经手才能通过,这个皇帝做的实在是憋屈,但是近日手下的大理寺卿陈绍祺,居然打了林瞻一个措手不及,直接就用证据让林瞻座下的一条狗伏法。 谁不知道葵司是林瞻亲信? 长此以往,旁落的大权很快就能回到自己手中。 皇后林梦之是丞相林瞻之女,育有嫡次子赵汶,林梦之此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而赵汶和赵瞿分别坐在帝后身边。 赵子述道:“今日是太子十四岁生辰,众卿家不必拘束,我朝得众卿家相助才如此繁荣鼎盛,望来年众卿还能帮朕排忧解难,届时海晏河清,天下繁荣昌盛,我朝千秋万代,代代昌荣。” -- 第30页 说罢将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众臣诚惶诚恐地连声道:“不敢不敢。” 赵子述很是夸赞了近日来表现相当入他眼的陈绍祺,“近日大理寺卿陈绍祺,帮朕破了好几桩大案,兆清公主被掳一案,朕深感悲痛,作为兆清的兄长,一直到两年以后才为兆清找到真凶,朕也甚是痛心。” “所幸有陈爱卿并未放弃,还是将真凶找到,兆清在九泉以下得知,肯定也会感激陈爱卿,朕特赐陈爱卿以后可以直入旌德宫进谏!” 直入旌德宫? 在从前,可是只有沈怀玉才有的这样的特权。 众臣心中盘算了几番,看向陈绍祺的一双儿女心里也有了几分计较。 这陈白筠气度样貌都不差,也是一个难能可见的才女,陈白樾也入了仕途,有一个现在风头很盛的亲爹在前,想必未来的发展也是前途无量。 这京邑的姻亲关系,有无情义还是次要,更重要的还是这利害关系。 众人看向陈白筠和陈白樾,心中都有了几分计较,家中有适龄公子和女儿的都活络了几分心思。 这承德帝一看就是即将重用这位老臣的意思,而且林相最近也没有什么动静,这京中格局,怕是要动荡了。 以往的宫宴上,郭朗一向是最喜欢喋喋不休讲一些大道理的,最近郭家公子意外去世,这个礼部侍郎也没有了讲话的欲望,身边没有带自己的夫人,而是带了庶女郭妩。 郭妩虽然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席,但是神色却丝毫不慌张,面对周围众多的打量也坦然自若。 倒是对上沈怀玉的目光,朝她微微笑了笑。 上次郭妩被收押进大理寺狱,郭府很是闹挺了一阵,因为郭佑之一旦死了,郭妩就是郭家唯一的子嗣,郭朗为了给郭家留后,肯定要来大理寺狱赎人的。 这件事陈绍祺当时还来询问过沈怀玉的意见,沈怀玉当然知道那位庶女郭妩不过是被推出来抵罪的,自然不会为难她,郭朗愿意前来赎她,便放了郭妩回去。 而现在,那位郭妩显然也不在处于被动,而是开始反抗郭夫人。 宴席过半,期间也有人来问许三小姐的婚嫁情况,都被李季真挡了回去,其中也不乏青年才俊,就连陈绍祺都过来问沈怀玉对他儿子陈白樾可有意愿。 李季真也不是不心动的,这位陈大人可是今日风头最盛的人,这场宴席中,何曾看他主动来攀附过什么人,而现在他居然主动问三丫头对唯一的嫡子有无兴趣。 李季真一边虚荣心满足,一边又有些怄气,自己的亲女儿许岚怎么就没有如此造化。 觥筹交错虚与委蛇间,沈怀玉突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悄声走出了大殿外。 作者有话要说: ①:《出师表》 第18章 蓄谋 宫闺深深,白玉铺就的地面上,残雪已被人扫尽,飞檐上挂了一只小小的铃铛,岔脊上仙人骑鸡,龙、凤、狮、天马、海马、狻猊、押鱼、獬豸、斗牛、行什一字排开,象征着辟邪平安。 沈怀玉身后是整个京邑权力的中心,而远处是万家灯火,是看得见的人间。 曾经的沈怀玉以为,秉承父意,匡乱反正就可以让天下太平,海晏河清,可是就算但行无愧事,也会有无数的人前来指摘她,说她玩弄权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祸国佞臣。 一点冷意突然从天而降,沈怀玉抬手,接住了一片雪。 身后有人道,“下雪了。” 沈怀玉转身看去,宋临云难得没有带着那把折扇,从光亮处走出来,暖光的灯光照得他少了几分清冽,明明是踏雪而来,却反而多了几分暖意。 沈怀玉突然有些恍惚,因为承德五年的冬天,宋临云也是如同今日一般,踏雪向她走来。 宋临云道:“许大小姐被众多公子前来问婚事,怎么不去应酬那些世家公子,反而来这边发呆?” “小女不是同宋二公子说过?”沈怀玉伸手接雪,“我自幼仰慕宋二公子,只恨不能早日嫁给宋二公子为妻,怎么可以做朝三暮四之人,旁的世家公子再好,那又与我无关。” 宋临云轻哂,“虚伪。” “你既然如你所说仰慕与我,不如和我讲讲为什么最近频繁去陈绍祺府上?陈绍祺为官不是什么激进的人,最近这番动作,不像是出自他自己之手,我倒是怀疑他背后有人。” “而最近最经常出入陈府的,就是你许玲珑。” “你莫要告诉我,你前去找的不是陈绍祺,而是和他的儿子陈白樾私会了。” 宋临云说出这番话轻飘飘,但是沈怀玉听着心里却掀起了波涛。 沈怀玉没有想到宋临云一直远在淄州,京邑居然还有他的人洞察各府动向,她更没有想到的是,宋临云居然有如此敏锐的直觉,察觉到陈绍祺背后另有其人。 她自认为重换一个身份,怎么也不可能怀疑到自己身上。 没想到上次自己在吊唁时的举动就已经让宋临云有所怀疑,在和这件事一结合,立刻就怀疑到了自己头上了。 沈怀玉看着宋临云,这雪下得不大不小,她和宋临云都没有撑伞,身上都落了雪。 “我不是早就同宋二公子讲过了?我父亲许南牧是天子党,你也知道当今天子苦林相久矣,能够打击到林相的法子怎么会放过,所以这件事当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蓄谋已久。” -- 第31页 宋临云挑了挑眉毛,“包括郭佑之设计想要让你嫁给他,也是你蓄谋已久?” 他叹了口气,意味深长,“未婚妻恋慕者众,偏偏倾心于我一人,实在是可歌可泣,等我回到淄州,定然要为你立上一个贞节牌坊的,到时候军中有什么活动,我都会安排对着这个牌坊行礼的。” “到时候整个淄州都会知道你这么一位宋夫人,痴心不改,守身如玉,让我很是感动。” 沈怀玉:? 默了默,沈怀玉从善如流,“那我便先谢过宋二少爷了。” “所以郭佑之是你杀的吗?”宋临云将手支在阑干上,“虽然他和他父亲郭朗一样蠢,但我可不觉得布局者会主动送死。” 沈怀玉笑了,“宋二公子不如猜猜?” “我猜?”宋临云也学她伸手接了一片雪,“我猜许大小姐你心悦我,为了不嫁给郭佑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他杀了,看来这贞节牌坊即日就可以准备开始赶工了,既然是我宋临云的夫人,牌坊也得用玉料来做。” “你喜欢砂孔雀石还是龙眼石?红玉髓还是纹玛瑙?其实我觉得黑曜石也不错,就是刻字可能有些困难。” “宋二少爷猜错了,我虽然不愿意嫁给郭佑之,但是我自幼养在深闺,知书达理,学习琴棋书画,可不是那种杀人灭口之人。” 宋临云闻言定定地看了她一会,笑了。 “我可不信,我觉得许三小姐,就是那种会杀人放火,永绝后患的人。” “并非如此。” “哦?” 沈怀玉的笑隔着雪幕,隐隐绰绰看得有些不清,“我才不是那种会杀人放火,永绝后患的人,我既然恋慕宋二公子许久,自然是宋二公子喜欢什么样子的人,我便就是什么样子的人。” “毕竟,我还要指望宋二公子给我在淄州立一个贞节牌坊。” “那我要是说我就是喜欢那种会杀人放火的姑娘呢?” “那小女也没有办法,为了宋二少爷的贞节牌坊,只好勉强一下了。” 宋临云默了默敛了神色,“郭朗是个银样蜡头枪,不堪大用,但是他的夫人却很是喜欢那个儿子,你既然和这件事有些关系,郭夫人不会放过你,你收的那个王巍有些本事,平日里出行尽量带着他,避免去些小巷。” 沈怀玉对这些倒是不甚关心,只问,“宋二公子这是在关心我?” “那倒没有,”宋临云顿了顿,神情倦怠,“我只是怕许三小姐你活不到我给你造贞节牌坊的那天。” 连翘从殿中出来寻沈怀玉,看到她后道,“外面怎么下雪了?天儿这么冷小姐你怎么还站在外面,万一这身子骨冻出了风寒可怎么办?” 连翘说完才看到站在沈怀玉身侧的宋临云,“这位公子是?” 沈怀玉言简意赅,“宋二公子。” 连翘原本只粗粗打量了一下那位长相颇为俊俏的公子,得知他的身份以后有些惊讶,看了看自家的小姐又看了看宋临云。 只觉得两个人站在雪景之中,身前的远处是万家灯火阑珊,是人间烟火,而金殿外照出的暖光映在雪景上,沈怀玉和宋临云虽然并无什么逾矩之举,但偏偏又涌动着只有两个人的暗流。 小姐和未来姑爷还真是般配,连翘心想。 “夫人已经寻您好久了,还是早些回去吧,再不回去她怕是要着急了。” 沈怀玉看了看宋临云,宋临云略一挑眉,却没再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许小姐请便。” 然后偌大的宫廊阑干处,空空荡荡,一个人也没有了,只剩下了宋临云一个人。 他抬头看天,簌簌的雪落在他的眉梢眼尾,失笑道,“还真是个小骗子。” - 宫殿之中的气氛并未因为沈怀玉的离开有什么改变,只是李季真担心她出去这么久,怕她惹了什么变故。 “玲珑啊,现在外面天气这么冷,你身体一向都不怎么好,要是冻坏了身子骨可怎么好?若是要出去,也一定要披一件大氅的。” “多谢伯母关心,我只是有些气闷,想出去透透风。” 李季真也只是顺嘴一说,接着道:“玲珑可还记得陈府?我记得你和那陈府女儿陈白筠有些来往的。” 李季真笑容愈盛,“你或许是不知道,陈白筠的父亲陈绍祺,最近可是立了一件大功,最近京邑之中多少人眼红着这个大理寺卿。陈白筠上头还有个哥哥,我瞧着相貌什么的也是没话说的,那陈大人还主动过来问我有没有意向。” “我瞧着,都是顶好的孩子。果然是一家有女百家求,这想要娶我们家玲珑的人怕是要爬坡门槛了!” 李季真说着,又想到自己无人问津的一对女儿,有些气闷。许嘉平倒也罢了,毕竟年纪还小,但是许岚各方面都是极为出色的,虽然比不上京邑之中鼎鼎有名的才女和美人,但至少也不是什么寂寂无名之辈。 没想到今日有意来结亲的,全都是奔着许玲珑来的。 其中陈绍祺之子陈白樾肯定是她最为中意的,在告知陈绍祺他来问的许三姑娘已经有婚约以后,她又道,“陈大人若是想和我们宣平侯府结为姻亲,也不必只着眼于三姑娘,我们府上还有其他姑娘。” 她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本来料想那个陈大人该懂自己话里的意思了,没想到那位大理寺卿带了点歉意和她说,“只有意于贵府上的三小姐许玲珑。” -- 第32页 这位大理寺卿还真是如传言一般不知变通,连话都不知道说的婉转。 李季真脸上交替了好几种颜色,“那既然如此,不能和陈大人结为姻亲,还真是一个遗憾。” 她这句话原本是个客套,结果陈绍祺当真了,“既然贵府也有意向,不若同先前结亲的那户人家退亲?若是许三小姐嫁入我们陈家,我们必定拿出尚公主的态度对待许三小姐。” 家中男子亲自来谈婚嫁本就罕见,没想到这位陈大人脑袋还是一根筋。 “儿女亲事,怎么可以轻易退婚,朝三暮四?陈大人可为了玲珑的名节着想过?” 陈绍祺听闻这话,才长吁短叹地走开了。 沈怀玉坐定后不久,宋临云也从殿外归来,他身上穿着锦袍,带着从雪中裹挟来的一点清冽的寒意。 他向来活的这么洒脱肆意,想淋雪了就出门,随心所欲,从来不用在乎别人的感想。而她沈怀玉则是从泥泞中爬出来的佞臣,和这样明媚的少年郎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只是,刚刚说的话也不完全是骗人的。 沈怀玉心道。 第19章 买凶 太子赵瞿生辰一过,就已近年关。 往年这个时候,一向都是京邑最热闹的时候,哪怕是现在外面气候有些寒冷,但是因为各家各户都已经在筹备新年的事务,所以街上卖年画的、画糖人的、摩肩擦踵,人流往来络绎不绝。 宣平侯府也不例外。 李季真掌家多年,做事什么的也很是妥帖,将各府送来的年礼分门别类,按照差不多的规格再送出去。 许岚帮她在一旁对礼品单子,“我记得那张府不是个小门小户啊,怎么近年来礼品单子越送越薄?” “张家?”李季真回忆了一下这个名字,“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他们家有个爱生事的婆娘,花起银子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名下的好几间铺子也在亏损,送不出好礼来也是应当。” 李季真看了看自己的女儿,“本来张家府上也是有个适龄公子的,我当初还有了几分心思,先来看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要是真和那张府公子定亲,现在可有的事儿心烦!” “说起来亲事,我比许玲珑还大一岁,她都定了亲事,我什么时候能定亲?” “你呀,真是不知羞!她那是从小就定下的,京邑如你这样还没定亲的姑娘也多着,为娘为你挑夫婿,不得把眼睛擦亮着些?将来要是你所嫁非人,来怨娘亲怎么办?还有嘉平,虽然年纪还小,也可以帮他留意着些贵女了。” “话说起来,许玲珑定的那门亲事,”许岚的手扒拉着礼单,“我总觉得宋二公子这样的人,不像是会对哪个姑娘家上心的样子,我若寻夫婿,不必找这样出色的郎君,对阿岚一个人好就行。” 李季真觑她,“从前你不是很是讨厌许玲珑吗?怎么现在还关心起她了?” “谁关心她了!”许岚撇嘴,“从前看她不顺眼,是因为娘亲你对她比对我还好,但是现在想想,许三也不容易,从小就没了娘亲,身体还不好,也没个玩伴,好不容易有一个出色的未婚夫,却是个一看就多情的浪荡公子。” “我看倒是未必。” “嗯?” 李季真道:“这位宋公子,我倒是觉得他未必对玲珑一点情意也无。前些日子的太子生辰你也去了,你没看到玲珑出去不久,宋二公子也出去了?” …… 晚春院内也是一派祥和气氛。 连翘笑着询问沈怀玉贴哪张桃符在门上好,忍冬则支使着王巍贴对子,王巍身材很是高大,让他来贴对子再合适不过。 忍冬手上端着浆糊,看王巍贴的是否整齐。 过了许久以后才忙活好这一切,连翘开心得让沈怀玉出门看看,小院的大门和各个屋子的门上都挂上了大灯笼,就连湖边的小亭上也挂了灯笼,甚至是沈怀玉寝屋外正对着的那颗鸡爪槭,虽然已经掉光了叶子,但连翘她们还是给光秃秃的树枝挂上了一个个小灯笼。 整个院子里都有了新岁的氛围。 沈怀玉想起来以前在丞相府,厌雀也会在这个时候忙上忙下地装点府中大大小小的亭子,还会拉着廪生一起,厌雀叽叽喳喳说一个不停,廪生虽然不是和哑叔一样是个哑巴,但是表现出来的也差不离。 导致厌雀有的时候说累了,也得不到一两句回应,气着说:“你若实在不喜欢说话,不如把舌头割了给哑叔!” 廪生也不知道怎么安抚别人,只得道:“哑叔有舌头,我的舌头,给他,没有用。” 在厌雀和廪生大吵大闹的时候,哑叔就会拿出一个铃铛敲响,示意他们快来堂屋吃饭。 虽然那个时候只有四个人,但是沈怀玉却很少觉得孤单,而不像现在,虽然陪在身边的人很多,也很好,但是总感觉是偷来的人生。 是啊,她沈怀玉原本只是一个孤魂野鬼,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来到这里,她们对于佞臣沈怀玉,一定是敬而远之的态度,而不是现在这样,开心的询问她布置的院子是不是很好看。 “小姐?”连翘看着沈怀玉愣怔的样子,“小姐不开心了吗?是我们布置的不和你心意吗?” “没有,很漂亮。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以前的朋友。” “能够让小姐想念的,一定是很好很好的人。” -- 第33页 “……是啊,他们都是很好的人。” - 各家各户此时都洋溢着新年的氛围,唯独郭府此刻却没有多少这样即将新岁的喜悦。 一名老妇苦口婆心地安慰躺在床上的郭夫人,“夫人,少爷已经走了,您在这么折磨自己的身子骨,少爷的在天之灵也会不忍心的,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少爷想想啊。” 郭夫人扫掉老妇端上来的药,“我不喝!佑之已经死了,郭妩那个贱婢也敢跳到我的头上了,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说着冷笑,“我还以为那妹妹是和我同心的,没想到那陈绍祺稍微出了点风头,她就狗眼看人低,我去递帖子,不是说头疼就是说不便,一个个落井下石的把戏玩的倒是好。” “她生的陈白樾又算个什么东西?能和我的佑之相提并论?” 老妇蹲在地上捡郭夫人刚刚扫掉的茶盅,“府中的形势现在您也已经清楚了,但是夫人莫要忘了,少爷的仇还未报,许家的那个丫头现在可还是活的好好的,连大人还要对她以礼相待。” 这话简直是在往郭夫人心口里捅刀子,她哑着声音,“我恨不得生吃了那个贱人,可是现在的我哪怕处置一个郭妩都做不到,佑之一死,郭朗那狗东西心思就活络起来了,说什么郭妩是他郭家现在唯一的血脉…我呸,一个外室肚子里爬出来的贱种也配?” “那许玲珑身边还跟了一个江湖刀客,要想杀她,谈何容易?” “法子都是人想的,”老妇眼珠子一转,“除开那个刀客,那许玲珑不过就是一个闺阁小姐,要想杀她,还不是夫人一点头的事情?江湖上三教九流的人物可多着呢,只要夫人给足了银子,什么事情办不成?” 郭夫人本来已经死寂的眼睛里带了希冀,她不顾尊卑,拉住老妇的手:“你说的可是真的?我现在被郭朗这狗东西软禁在这里,你能不能帮我办成?银子都好说,只要你能把许玲珑给杀了,我定然不会少了你的好处。” 老妇等的就是这句话,心满意足道:“夫人这些话多见外,老奴的儿子恰好认识些人,可以联系到江湖上一个从无失手的杀手组织,只要给够了钱,区区一个许玲珑算得了什么?朝廷命官也能杀得……” “…只是这银子嘛…”老妇意有所指。 郭夫人连忙下床,从自己的床下面拖出来一个箱子,打开以后里面整整齐齐码了上千锭银子,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小妆匣,里面也放满了各色的玛瑙珍珠。 老妇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放光。 这老妇原本觉得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想着来郭夫人身上捞点油水,没想到这郭夫人居然还藏了这么多银钱,怕是家底都给掏出来了。 老妇咽了咽口水,伸手想要去摸摸妆匣里的宝石。 郭夫人却猛然合上了妆匣,“我给嬷嬷你看这些,是想告诉你,如果你办成了这件事,好处少不了你的,你以后便可以荣华富贵,一世都在做人上人。” 老妇早就被这唾手可得的滔天富贵迷花了眼,哪里还管什么三七二十一,胡乱地点了几下头,“是是是,夫人您尽管放心,这件事我一定给您办成。” “那我就等嬷嬷您的好消息了,”郭夫人一身缟素,脸上却突然带了几分笑意,“我希望嬷嬷明白,我虽然现在势不如人,但是我毕竟也是郭府的当家夫人,别人我处置不了,要处置一个老奴,郭朗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 老妇讪笑,“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等那老妇走出了郭夫人的院子,才回头啐了一声,“还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呢,当家夫人?也就在我面前耍耍威风,要不是看你还有点油水可捞,谁搭理你这个东西。” 老妇走着,迎面撞上了一个身穿长衫的少女,这郭妩原本只是一个可怜的庶女,没想到摇身一变,现在居然变成了郭府唯一的大小姐,而郭夫人却被软禁,谁不得叹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呢。 原本谁看了那瘦弱的身子,都得摇头叹气,现在身穿华服,看上去竟然也已经和京邑贵女没有什么差别了,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老妇蹲下来给郭妩行礼,“大小姐。” 郭妩瞥了眼她,“这不是夫人院子里的嬷嬷吗,不去伺候夫人,怎么反而到处乱跑?” 那老奴的眼泪说来就来,“夫人近些个日子,莫说伺候,在她身边也要惹夫人烦心的…大小姐你也知道,现在夫人心里难受得紧,我们这些做奴婢的也没有办法。” “原是这样。” 老妇连连点头,郭妩问了她几句不痛不痒的便放她走了。 郭妩看着那老奴离开的身影,眯了眯眼。 第20章 孤月 除夕当日天还未亮,街头巷尾都放起了此起彼伏的爆竹声,沈怀玉一大早就被连翘从床上拉起来准备更衣梳妆。 沈怀玉冬日里有些嗜睡,耷拉着惺忪的眼皮道:“怎么起这么早?这才五更天就起了?” 连翘早早就备好了今日里所用的东西,“新的一岁里小姐要身体康健,嫁得如意郎君!早些起来梳洗,我要为小姐挽一个最精美的发髻,保管其他的小姐看到小姐你都得惊叹!” 外头天还未亮,为了梳妆点了好几只蜡烛放在妆台和桌子上。 沈怀玉本来想说为了梳妆没必要这么隆重,但看到连翘一脸希冀的模样又咽了下去。 -- 第34页 一直从卯时到辰时,外面的天已从一片漆黑到亮起曙光,连沈怀玉都觉得坐着有些酸痛,但透过镜子看连翘,她脸上却丝毫没有一点的困倦,不由感慨这丫头精力属实是好了点。 朝食过半,忍冬也端着早点从屋外走了进来。 忍冬打趣连翘,“从昨晚就开始一直琢磨着今日给小姐梳什么头,捺不住性子几乎一夜没睡来给小姐梳妆,你不困,小姐也是要困的。” 沈怀玉深以为然,但为了不打击到连翘的自信,“其实倒也还好…” 连翘听闻此话,惊喜道:“真的吗小姐?明日正月初一,我寅时就起来喊你?” 沈怀玉默了默,“…我觉得倒也不必这么早,还是辰时吧。” 忍冬失笑,将小厨房里做的糕点端上来给沈怀玉,“今日做了水晶糕和马蹄糕,都是大早上开火现蒸的,小姐你尝尝。” 沈怀玉捻了一个,糕点是用糖水和荸荠粉混合蒸制而成,入口即化口感绵密,味道很是不错,沈怀玉又捻了一个给一大早就忙来忙去的连翘,“你这一早上忙到现在了,也垫垫肚子。” 等到一些梳洗完毕,已经到了巳时,前些日子下了好几场雪,霜前冷雪后寒,这天气呼出的气都是白的。 日头虽好,照在人身上却一点暖意都没有。 说起来,沈怀玉这还是第一次要去见许老夫人,在和李季真的交谈中,沈怀玉大概知道了这位老夫人成日里都在自己的小佛堂前念经,一向都不太管家中的事务,大部分的内务都是交给李季真的。 李季真也是一个能干的,运气又极好,婆母是个不管事的,本来这掌家之权轮不到她,可偏偏排在前头的嫂子又死了,京邑之中不少夫人也眼红李季真的好运。 华怡堂外种了好些冬天开花的植物,长寿花、仙人指、蟹爪兰等等,凛冬时节显得这院子多了几分生气。 许南牧和许南守兄弟二人已经坐在了堂屋内,许家的传统是除夕这日所有人的晚饭都在华怡堂用,索性早些过来和许老夫人唠唠嗑。 许老夫人坐在高堂上,头发一丝不苟地挽了一个髻,虽然没有什么过多的装饰,但却带了一块很是精致的抹额,上面镶嵌了好几颗成色极好的宝石,身上套了一件云锦比甲,一看就是从金陵上供来的布帛,下裙是藏蓝色的织金马面,看着就是一位颇为富贵的老太太。 说来也是,这宣平侯府也许老夫人那代是真真正正的显赫世家,许老夫人还是诰命夫人,但是传到许南牧这代,却不如从前那般鼎盛了。 许是常年礼佛的缘故,这位许老夫人身上有着香料也盖不掉的檀香味,她笑得很是慈祥,在和许南牧兄弟寒暄。 许老夫人看到沈怀玉,笑道:“这怕就是三丫头吧,祖母也有些年头没有见你了,听闻你前不久身子才大好,我还赐了些珠宝给你,你现在可感觉身子好些了?” “回祖母,已经大好了。” “我从小看你这孩子就是个有福气的,这一晃啊你都长这么大了,这越长啊,也越漂亮,这走出去,谁不得说我们宣平侯府的姑娘宜室宜家。” 许老夫人笑得慈祥,朝沈怀玉招招手,“来,走近来给祖母瞧瞧。” 许老夫人等沈怀玉走近以后,抚摸着沈怀玉的手,似乎也是有点怀念,“你啊,长得不像南牧,倒是越长越像你娘。” 许老夫人说完这句话又笑着摇摇头,“瞧我,老了。新年的时候还说这些话,你莫要往心里去。先坐吧,等你的姐姐弟弟们来,我们就开席了。” 沈怀玉依言找了个地方坐下,感觉这华怡堂不太像寻常贵妇一般装饰得十分精致,有些空落落的,但墙上挂的画却大多都是名家作品,一幅幅的价值都是无法衡量的。 沈怀玉在这里还没坐多久,许岚和一双儿女也进来了,许嘉平显然是很经常和许老夫人见面,一看到许老夫人就跳到面前,将头枕在老夫人的膝盖上,“嘉平好久不见祖母,很是想念祖母。” 老夫人拿手刮了下他的鼻尖,“这么大的孩子了,说出去还想祖母,你不羞,祖母都替你羞!” 许嘉平叉腰,“孝悌之道,孝悌之道,孝在先,谁会因为孝道而羞?” 老夫人显然是被逗乐了,李季真也帮腔道:“是啊,娘亲。嘉平天天和我念叨着想祖母呢,尤其是祖母的嬷嬷做的那手定胜糕,馋的不得了,我的小厨房他都看不上。” 说着李季真暗暗推了一下许岚,许岚神色有些尴尬地说,“孙儿祝祖母洪福齐天,万事如意。” 许岚显然不如许嘉平和老夫人熟络,这般祝福都是像是从喉咙眼干巴巴地挤出来的。 老夫人看了几眼许岚,神色也显然不如刚才热络,“二丫头来了。快些坐吧,来我这老婆子这里拘着什么。” 接下来就是许南牧和许南守两兄弟的姨娘们和庶子庶女们,许南牧和许南守虽然不算什么重欲之人,但是也是官宦世家,这府上的姨娘小姐们林林总总加起来还真不少。 沈怀玉和她们打的交道少,只能勉强认识几个曾经和她打过招呼的。 许南牧的三姨娘周姨娘今日了穿了一身绀青色的小袄,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但是整个人还是能看出来曾经的美貌,她膝下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四小姐许姣姣,一个是七公子许乐咏,许姣姣长得很是漂亮,许乐咏也长得虎头虎脑,颇为可爱。 -- 第35页 许姣姣是第一次看到沈怀玉,朝她眨巴眨巴两下眼睛,大概是之前被周姨娘耳提面命过,很快就知道了她是谁,朝着沈怀玉歪头一笑。垂下来的小辫子也翘了起来。 许姣姣笑起来脸上有两个很小的梨涡,眼睛弯弯,很是澄澈。 李季真没有苛待庶子庶女的毛病,这里的几个小姐公子看上去生活的都很是不错。 已到申时,老夫人的堂屋里已经坐了满满当当二十多人。 一年一度的团圆宴,每家每户都是重视的,珍肴美味,厨娘们从早忙到晚就为了这么一个宴席,自然每一道菜都是别出心裁,费了大功夫做的。 席间许南牧和许南守偶尔说些官场上的话,大意就是陈绍祺最近怎么怎么风光,说到这个,许南牧还看了沈怀玉好几眼,有些意有所指。 倒是许老夫人,笑斥他们年关了还说些官场上的话,不如陪几个小辈谈谈心,问问他们最近的学业可有进展,再不济也要关心后院女人们的心思,哪能天天把心思只放到官场上。 许南牧和许南守连连称是,恭维许老夫人想的才是周到。 这一顿宴席说起来气氛也是其乐融融,有说有笑,尤其是许嘉平很会逗乐,几次把老夫人逗得很是开心。 沈怀玉和这群人都算不上熟络,只是提到她的时候勉强应个声,大家只当她有些羞赧,后续里也再没有拿她寻开心。 宴席快结束的时候已经到了戌时,外面也传来了此起彼伏的爆竹声,沈怀玉搁下玉箸,起身去了屋外。 她与这许家一大家子的热闹有些格格不入,气氛正酣,也没有人留意沈怀玉出去,只当她有急事。 沈怀玉坐在廊外的休憩处,看着远处的烟花,远远地在天际绽放,恰似火树银花不夜天,映亮了屋檐上未化的雪。 辽阔的空中一轮孤月挂在檐角上,也显得有些寂寥。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沈怀玉转身,只看到许姣姣端着一个小小的茶盅向她走来,被发现后脸上带着羞赧的笑,唇边挂着两个小小的梨涡。 许姣姣道:“我方才,看三姐姐你没有吃多少菜,脸上也没有很开心,觉得三姐姐你好像有些心情不好,我就出来安慰安慰你。” 说着,许姣姣将那个小小的茶盅递到沈怀玉的面前。 碧绿色的茶盅好像是用琉璃制成,在月光下流转着皎洁的色泽,从里面渗出来一股清香。 她被沈怀玉看得有些紧张,原本鼓足了勇气被卸掉大半,呐呐道:“这是我娘亲自己酿的酒,三姐姐,你可以尝一尝,一点也不辣的。” 沈怀玉没接。 许姣姣急的有些结巴,“没,没有毒的,我只是觉得三姐姐一个人坐在这里,看上去很,很孤独。我们都是一,一家人,三姐姐,如果有什么烦,烦心事,可以和我们讲呀。” 澄澈的月光下,许姣姣的眼睛被映照得澄澈如湖水。 第21章 皎皎 澄澈的月光下,许姣姣的眼睛被映照得澄澈如湖水。 沈怀玉想到自己曾经在峪城遇到的一只幼猫,也是这样,用湿漉漉的眼神看着她。 她默了默,伸手接过那只茶盅笑了笑,“谢谢你。” 许姣姣很是开心的样子,双手合十放在下颌,真诚地夸赞道:“三姐姐笑起来的样子可真好看!姣姣只觉得今晚上看到的烟花都不如三姐姐的笑!” “三姐姐以后可一定要多笑笑,笑一笑十年少嘛。” 茶盅里确实是酒味很淡的果子酒,入口甜滋滋的,没有什么辛辣味。 沈怀玉看着许姣姣,认真道:“……谢谢。” 虽然面前的许姣姣和她并不是真正的一家人,但是她的善意却着实让沈怀玉觉得很是感动,相比于前世,这样的善意很是来之不易,所以感谢也是真心的。 已经年关,等到来年开春以后她就能前去金陵,处理完一切事情就可以去峪城了,看看曾经熟悉的那些人现在过得怎么样。 比起人间的热闹繁华,孤月挂在空中,寂寥冷清。 起码现在还能,共此明月光。 - 卫国公府。 宋换锦喝了点酒,摇头晃脑地向宋临云的院子里走去,走进去只看到宋临云提着富贵,似乎是在逗富贵玩。 宋换锦本来还有些醉意,被风一吹醒了大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看着宋临云提着的富贵。 可怜他从外面和狗贩子千辛万苦才买到的富贵,还没怎么养出感情,二哥就从淄州回来了,还把富贵抢走了,真是天怒人怨惨绝人寰! 宋换锦蹲下身子拍拍手,“富贵!我才是你亲爹,宋换锦!”用手指着自己,“你可千万不要认贼作父!” 幼犬四条腿扒拉了几下,听到自己的名字以后看了看宋换锦,朝他‘汪’了一声,反而蹭了蹭宋临云的手。 宋换锦痛心疾首,“果然有奶便是娘,这势利眼的小狗子。” 宋临云把富贵放下来,富贵叼着宋临云的袍角转来转去撒欢,显然已经忘记了宋换锦这个原先的主人。 宋临云蹲下来给富贵顺毛,“富贵不是势利,是富贵也知道狗往高处走。良禽择木而栖这句话先生没教过你?” “我听先生说话永远只有四个字,之、乎、者、也。翻来覆去地说,听得我耳茧都出来了。良禽择木而栖?好鸡要上树的意思?”宋换锦挠挠头。 -- 第36页 宋换锦一向只对哪家姑娘的美貌才情上心,对于哪家府上有云英未嫁的小姐了如指掌,颇为精通,至于平日里先生说的话一向只当催眠,整日里在学堂不睡着就已经算是对先生的尊重了。 “和你讲这些真是鸡同鸭讲。” “你看吧,二哥你自己说了你才是鸡,哈哈,聚德阁的烤鸭可比烤鸡贵多了,也香得多了,我是鸭,我可比二哥你贵!” 宋临云:“……” “刚刚我说错了,应该是对牛弹琴。” 宋换锦叉腰点头,表示附和,“牛也不错,还能耕地,比鸭贵多了。二哥你真是越来越会夸人了。” 宋临云:? 富贵显然是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宋临云的顺毛让它很开心,它开心的转来转去,嘴里发出呜咽的声音。 宋换锦显然也不是为了狗来的,沉默了一会,他挠挠头,“二哥,你什么时候回淄州。” “怎么?”宋临云起身,“这么大一个卫国公府留不下我一个闲人了?急着赶我走了?” 这话说的属实有些诛心,宋换锦连连摆手,“怎么可能呢二哥,我们都盼着你回来还来不及,但是你往年只在京邑待个三四天就走了,现在待了这么久,让我们属实有些受宠若惊。” “二哥你是不知道,近些日子我去参加什么宴席都很是沾了你的光,哪个府上的姑娘不知道我二哥丰神俊朗英明神武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小弟我也是与有荣焉。” 宋临云轻哂,“我劝你有话直说。” 意图被戳破,宋换锦索性也直接说了,“是宋拒霜让我来问你的,过些日子就要到上元节了,往年你都没怎么在家过上元节,今年她想邀请许三小姐,和我们一起去逛灯会。” 说到这里,宋换锦似乎是思考了一下措辞,“她还让我问你,说二哥你在京邑待这么久,是不是我们沾了许小姐的光。若是这样,不如直接算了生辰八字,等到成婚之后走也不迟。” 宋临云觉得有些好笑,“谁和你们说我是因为许玲珑了?舅舅和沈怀玉的父亲沈其道有些交情,我此次回来是为了帮舅舅吊唁,时近年关,我不想两头奔波才一直待到了现在。” “那你的意思是不想同我们去灯会了?过几日又要走了?你说那淄州有什么好玩的,能有京邑热闹嘛?年年都待在那里。”宋换锦有些失望,“还想着今年能和二哥一起放河灯呢。” “……” 宋临云默了默,“其实京邑的上元节我确实还没怎么逛过,今年已经在京邑待了这么长的时间,确实可以看看京邑的上元节是什么样子的。” “没事的二哥,你不用勉强,”宋换锦摆摆手,“你若是对许三小姐无意,我也不会勉强与你,毕竟强扭的瓜也不甜。” “不是,”宋临云手指摩挲着腰上的扇骨,“我只是突然很想去放河灯。”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宋换锦怕他恼羞成怒,也不敢逗他,“那是那是,我二哥想干什么事情哪有别人能拦得住的?” 宋换锦得到了满意的答案,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宋临云才意识到什么,蹲下来抬手弹了一下富贵的脑门,道:“我是不是被那小子给诓了?” 富贵被这一脑瓜子弹得坐在了地上,还打了一个滚,翻了半天才翻过身来,气的朝宋临云吠起来。 而此时,宋临云的院子外面还蹲着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窝在一颗松树后面。 宋换锦很是得意的出来以后,就看到了宋拒霜现在这幅样子,虽然平时很怕这个母老虎姐姐,但是她现在的样子却很是好笑。 宋换锦憋笑,“阿姐,别躲了,快出来吧。” 宋拒霜掸了掸衣服上落的灰尘,“让你和二哥说的事怎么样了?二哥同意没?” 宋换锦道:“你也不想想,本公子出手,哪有不成功之说。” “我就说用激将法,二哥肯定会答应。”宋拒霜勾住宋换锦的脖子,“你怎么和二哥说的?” “能怎么说,用嘴说呗。” 宋拒霜听到这句话拧起宋换锦的耳朵,“我看你是不想活了,敢耍起你姑奶奶我了?你耳朵还要不要了?” “欸欸欸,”宋换锦举起双手投降,“姐姐姐,我错了。姑奶奶!错了错了!下次不敢了!” 宋拒霜这才松开手,“把你和二哥怎么说的给我复述一遍。再敢耍我,宋换锦,我不把你的皮给扒掉一层,我就不姓宋。” 宋换锦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的那种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皮也是瓷实得很,怎么打都记不住,还是喜欢逗别人,但他从小就怕宋拒霜,此刻倒是老实了。 “我本来嘛,就迂回的和他说了说,结果二哥那你也知道,我在他面前什么话都藏不住,然后他就夸我像鸭子又像牛的,给我说的怪不好意思的。” 宋换锦搓手,颇有些害羞的意思,“从小到大,二哥还没夸过我呢。这还是二哥第一次夸我。” 宋拒霜:“……?” 宋换锦自我陶醉了好一会儿,接着道:“然后我就套二哥的话嘛,我觉得二哥心里肯定有许小姐,毕竟许小姐这么漂亮,又心悦二哥,我要是二哥我也喜欢许小姐。” “结果二哥就否认了,我还替许三小姐觉得委屈。” “然后他又说要去,想一出是一出的,我当时还生着二哥的气呢,就和他说强扭的瓜不甜,让他早点滚回淄州,我们一起去放河灯,不过我也只是逗逗他,我哪敢真的不让他去?” -- 第37页 宋拒霜沉思了一会儿,“还给你这呆东西歪打正着了。” “我其实也觉得二哥肯定会对许小姐有意,京邑城中这么多的姑娘,偏偏他只见了许小姐一人,肯定是有些不一样的。” 宋拒霜拍拍宋换锦的肩,“你小子从小就知道哪家小姐漂亮,我看二哥却从来没对哪家小姐假以辞色,不如我们帮帮他?” “怎么帮?”宋换锦摩拳擦掌。 …… 翌日,一张印有卫国公府的标识的帖子被送到宣平侯府,洒扫的仆妇看到上面的标志连忙送到大夫人手中。 李季真看到帖子心情也很是不错,给了洒扫仆妇赏银。 那婆子难得遇到这么好的差事,连忙赞叹道:“大夫人真是菩萨心肠,把三小姐当成自己亲女儿来疼的。我看这未来亲家也是把三姐儿当事的,三小姐以后必然能在卫国公府站得稳脚跟儿。” “我瞧着三小姐就是个有福气的。” 这话夸得李季真很是熨帖,她这么对沈怀玉,求的就是一个‘贤’字,听着这些话,笑眯眯地又赏了些东西给那婆子。 那婆子得了这么多赏赐,自然又是一阵千恩万谢。 第22章 上元 京邑的上元节一向都是十分受到重视的,早在在几天前就开始布置了,这周围不仅有许多灯会表演,还有一条白鹭河供人放河灯祈福之用。 白鹭河穿京邑而过,是划分城南城北的依据,平日里也有不少旅人在上面泛舟游玩,白鹭河与金陵秦淮河,姑苏平江河,淄州苕溪河并称为四大名河。 京邑传说中,白鹭河是一位神女在人间留下的眼泪汇集成的河流,每一个上元节祈福用的河灯,都会顺着这条河流向仙界,为人们满足心愿。 宋拒霜来的帖子上说邀请沈怀玉在景门附近等她,沈怀玉酉时就已经装点好了,没有带丫鬟,只带了王巍一人前往景门附近。 一路上也有小贩看她衣着不凡,央着她买一点糖人或者冰糖葫芦,沈怀玉顺手就给她们都带了,等到小贩问她要什么样的糖人时,沈怀玉想起那个站在雪中的少年,和小贩描述道—— “你吹一个身量很高,穿着白色锦袍的少年,最好长得要冷酷一点,眉眼要风流……” 这些要求属实是有些为难了,小贩抓耳挠腮好一会,做出了个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个人的小糖人,穿着白色的衣袍,眼睛只潦草地画了一个点,小贩讷讷道:“小姐,小的只能做成这样了。” 沈怀玉也不在意,让忍冬给了银两。 然后那小贩千恩万谢地送她离开。 今日的京邑满街都是各种样式的灯,沈怀玉顺着人群走过去,就看到了景门附近站着的几个人。 宋换锦穿了一身和灯很是相衬的橙色锦袍,宋拒霜则是一身绀青襦裙,而宋临云站在灯下,原本看上去有些清冽的人此刻在暖光色的灯光下显得平易近人,他脸上没有什么情绪。 灯火阑珊间,宋拒霜远远地就看到了她,招手示意她过去。 沈怀玉走近以后将手上拿着的糖葫芦和糖人递给他们,宋换锦嚷嚷,“为什么许姐姐你给二哥的是糖人,给我们的都是糖葫芦!我也要糖人!” 宋拒霜抬手就拍在他脑门上,“你想要的自己不会买?给你就不错了,你还话这么多。” 宋临云低头看着手里拿着的糖人,“你这给我的吹糖人,不会是吹得我吧?” 这糖人连鼻子都没有,只能勉强看出来有个潦草的眼睛,嘴处用朱砂色的颜料点了几下就算嘴了。 沈怀玉道:“对呀,我特意和老板描述了一下你的样貌,就是为了贿赂你。” “贿赂什么?” “我还记得宋二公子说要给我建一座贞节牌坊的,难道宋二公子忘了?” 宋临云听闻此话笑了,“你这算盘打得倒是挺好,这么一个丑的看不出人样的糖人也想着拿来贿赂我。” 宋换锦嘴里叼着糖葫芦,“二哥,我刚刚看那边有个猜灯谜的摊铺,我想要那个彩头,是一个很漂亮的荷花灯,快去帮我赢过来!” 宋换锦嘴上说着请求,实际上已经推着宋临云往那边走了。 摆摊的小贩只看到一群气度不凡的少爷小姐往这边走来,满脸堆笑道:“几位少爷可以要猜灯谜?全部猜对了,可以领那个从西域商人那里买来的荷花灯,那可是用琉璃做的,整个京邑都找不出第二盏。喏,就是放在台子上的那个。” 沈怀玉抬眼看到被单独放在一个台子上的荷花灯,果然如同那小贩所说,不像一般的灯是用纸糊的,而是晶莹剔透,全部由琉璃制成,烛光在里面,透过琉璃,光芒流转,甚是好看。 旁边围观的人不少,来猜谜的人也多得是,也不少喜欢这盏灯的姑娘都是悻悻而归。 旁边有个看热闹的少女提醒他们,“前阵子来猜这个的人多了去了,没一个猜中的,我看你们也不必浪费银钱,白白给这奸商送钱,我看他的谜语根本就没有答案。” 小贩生怕这到手的肥羊跑了,“我这都是做生意的,童叟无欺!我也和各位敞开了说,谜语哪有没谜底的,都是其他人没那个脑袋想到罢了,我倒是看这几位衣着不凡,器宇轩昂,定然能猜到我的谜底赢走那盏灯。” 宋换锦拉拉宋临云的衣角,“二哥,你看你都把我的富贵抢走这么久了,为我赢一盏花灯不难吧?” -- 第38页 小贩跟着帮腔,“是啊公子,你看这小公子这么想要,你就试试嘛。一百文钱一次,也不贵,若是猜不了,就当图个乐呵。” “也不是不行,”宋临云抽出被宋换锦拉着的衣角,“但你还要让许三小姐和我一起猜。” “毕竟万一猜不到,还得有人和我一起丢脸。” 宋换锦那可怜巴巴的神情又盯上了沈怀玉,一副沈怀玉不帮他他就能当场泪流三尺,直接流入白鹭河的样子。 自然是应允了。 小贩前些时候进账颇为不少,后来因为几个看热闹的人会提醒旁人,这摆摊的灯谜颇为难猜,很多人便只看看不来猜了,现在又来几个冤大头,他开心还来不及。 小贩清清嗓子,“南岛风光,打一字。” “山风岚。” 小贩话音刚落,宋临云就开口道。 小贩有些尴尬,开口称赞道:“这位公子实在是好脑力。”心中却暗自腹诽,这人长得人模狗样的,不会还真的能把这灯给赢走吧? “残月北斗一星沉,打一字。” “水心沁。” 小贩抓耳挠腮,这些灯谜都是特意从旁的地方搜集来的,都是一条一条选了最难的,怎么两个人解的如此之快,这样下去明年没有这琉璃灯,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小贩道:“要不,要不我还是把钱双倍退给二位吧,你们的生意我不做了。” 此话一出,沈怀玉和宋临云还没有什么表示,旁边的人就已经先开始愤怒,“你这奸商,我早就说你肯定不安好心,一看到别人猜灯谜厉害了,就想不做别人生意?还真是无本之利,你敢不做这二位的生意,我现在就帮你押到大理寺去。” 在这旁边看的大多都是前些时候来猜却没有猜出来的,对那小贩早有怨怼,哪能放任他坑别人。 小贩听到大理寺腿都软了,擦了擦脸上的汗笑道:“这二位的生意,小的做的,做的。刚刚只是开个玩笑。” 一连六个灯谜,沈怀玉和宋临云都解得很快,直到最后一个—— “嘴上长了个大痦子,打一字。” 先前几个灯谜都是些很好猜的,唯独这个沈怀玉一时半会儿没什么头绪,她将手支在下巴上,暗自思忖。 思索了一会儿也没什么头绪,抬眼看到宋临云,他站在灯火阑珊下,随身不离的扇子支在眉骨处,眉眼被灯照得很亮,他似有所觉的也朝沈怀玉看来,漂亮地恍如谪仙。 沈怀玉心中一窒。 小贩看着两位一时半会儿也猜不出来,心中长舒一口气。 当时卖给他这灯谜的人怎么说来着,说这谜语,除非三元及第的状元郎,没有人能猜出来。 沈怀玉和宋临云久久不答,旁边围观的人也有些心急了,“啧,这两位似乎也被难住了?我就说这个小贩不是什么好东西,净想着整些难的谜语。” 小贩脸上带着颇有些遗憾的神色,“两位实在是难得一见的猜谜好手,可惜……” ——“凸。” 沈怀玉和宋临云几乎是同时答的,就像是约定好的一样。 “……这荷花灯与你们无——” “……缘。” 小贩本来还准备把这句话说完,突然瞪大了眼睛,怎么回事,那卖灯谜的不是说不是状元猜不到吗,怎么这两个人同时猜到了? 旁边人幸灾乐祸,“看来这奸商踢到铁板了,这两位还真是厉害。以后这奸商再想出来坑蒙拐骗可要想想了。” 宋换锦在旁边鼓掌,生怕别人不知道宋临云是他二哥,“二哥猜中了!我二哥猜中了!”说着自己就把那荷花灯拿下来,脸上满满都是小人得志的样子。 宋拒霜离得他颇远,生怕别人认出来是她弟弟,宋拒霜旁边的侍卫怀中抱剑,将她和周围的人隔开些。 倒是有一个衣着富贵的男子前来和宋临云搭话,拱手道:“兄台真是好文采,敢问兄台有无意向转卖这个花灯,我娘子心仪这个花灯许久,无奈在下才疏学浅,在第三个灯谜处就败下阵来,实在是没有办法圆了娘子心愿。” 一个长相温婉的夫人在不远处看着丈夫交涉,眼睛盯着宋换锦手上拿的花灯,显然也是真的十分喜欢。 宋临云没说话。 那男子显然也是没遇到过这样说不理人就不理人的公子,脸色有些讪讪,“公子若不愿意,我可以出十两银子购买这个花灯,二十两也行,今日是上元节,我想让我娘子开心些。” 沈怀玉还是有些了解宋临云的,他不想回答的话,就算是面对再恳切的目光,他也有十分之定力装作看不到。 但宋临云居然回答了,他道—— “若是旁的事,我也愿意成人之美,只是这荷花灯。” “真是不巧,我的娘子也很是喜欢。” 男子看了看不远处正在玩荷花灯的宋换锦,神色莫名道:“那,那打扰兄台了,告辞。” 宋临云:? 作者有话要说: 灯谜来自百度 第23章 凌冽 平白无故被认成龙阳之好的宋临云心情属实有点不好,连带着看跑来跑去的宋换锦都不顺眼。 “你再像个猴子一样跑东跑西烦到我的眼睛,这花灯我就送给富贵。” 宋换锦刚想迈脚,瞬间又收回去了,“我不跑了,我不跑了。” -- 第39页 宋拒霜从路边摊贩手里买了四盏花灯回来,“二哥,许姐姐,白鹭河的花灯祈福很是灵验,每年都去那边放河灯,我们也去放灯祈福吧。” 白鹭河旁现在早就是摩肩擦踵,全都是人,想要找一个好位置还真的不容易。 宋拒霜苦着脸,“刚刚猜谜费了点时间,现在这里早就找不到一个好位置放花灯了,去人挤人的地方,万一我的花灯被人挤走到不了仙界怎么办?” “都是宋换锦这个狗东西惹的祸。” 就在这时,一直站在宋拒霜身边沉迷寡言的侍卫突然飞身而起,跃上了旁边的一颗大树上,似乎是在观察哪边的人少些。 沈怀玉还是第一次看到轻功这么好的人,不用借力就能直接上树,轻声道:“拒霜这个侍卫,好厉害。” 宋临云站得离她很近,“这就厉害了?” 这人的胜负心也太强了些,随口的一句夸赞都要反驳一声。 沈怀玉还没有回他,宋拒霜的侍卫就已经从树上下来,对宋拒霜说,“有地方,人少。跟我走。” 说完就去带路了,宋拒霜对于这个侍卫的寡言倒是习以为常,本来似乎是有些想鼓掌,但因为手上拿着河灯作罢,只是开心地说:“言昱好厉害,等回府了,我让嬷嬷给你做桂花汤圆吃。” 叫做言昱的侍卫微不可查地点了点头,耳尖微红。 倒是一直跟在沈怀玉身侧一言不发的王巍,此刻略微凑近沈怀玉轻声道:“那位小姐的侍卫,我好像认识。” “我本来也没往别处想,脸上带着面具的海了去了,但是他能够不借力就自己上树,能做到这样的人绝对不多,况且他脸上还带了一块面具,应当就是江湖上很是有名的‘隐竹客’。” “隐竹客?” “我与他的师兄逍遥客有些交情,他们师出同门,但是隐竹客轻功却是最好,杀人喜欢奇袭,用薄如蝉翼的刀片攻击,被他所杀的人甚至都看不到伤口和血迹。” “反正按照传言来不是一个什么善茬,手上沾的人命不少,没想到竟然来给世家小姐当侍卫了。” 不过盏茶功夫,言昱就停下,这处河段确实因为旁边是一处密林,所以人迹罕至,白鹭河上还飘着不少飘过来的河灯,倒映在湖水上,水波潋滟。 宋拒霜在河边蹲下,“许姐姐,快来一起放河灯。” 沈怀玉依言把河灯放下,就再无动作,宋拒霜惊奇道:“许姐姐,这要许愿的呀,白鹭河许愿一向都很灵验呢。” “我不许愿,”沈怀玉看着河灯顺着水流飘向远方,解释道:“以前许过愿,然后发生了一些事,就再也没有许过愿了。” “好吧。” 宋拒霜把河灯放下,双手握拳放在胸前,很是虔诚,然后睁开眼对着河灯道:“神女娘娘,阿霜就这么几个愿望,可一定要帮阿霜实现,若是实现了,阿霜明年买一百个河灯。” 沈怀玉失笑,放完河灯以后宋拒霜便连拉带拽地将宋换锦拖走,说是要带弟弟一起去买些东西,饶是宋换锦说懒得动,也硬拽着将他拖走了。 这是要让沈怀玉和宋临云独处的意思了。 静谧的河道旁,只剩下了沈怀玉和宋临云,以及存在感几乎为零的王巍三人。 沈怀玉有些不自在,干巴巴地道:“今日是上元,还未祝宋二公子上元安康。” “今日?”宋临云好整以暇,“应该是安康不了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折扇打开,金丝折扇在暗光处映照着凛冽的寒光。 “有群喽啰跟了我们一路了。” 就像是印证他的话,原本静谧的身后的林子里传出急促的脚步声,听声音,这些人还不少。沈怀玉联想到在洛宁寺那晚宋临云遇到的情况,不由也有些紧张起来。 王巍在刚刚就已经将他的龙凤双刀握在手上,气势内敛,蓄势待发。 沈怀玉迟疑,“我在京邑没有什么仇家要置我于死地,要说有,也只有可能是郭夫人。” “郭朗那东西没什么本事,”宋临云嗤笑,“没想到那妇人却还有几分魄力,敢直接买-凶杀人,听这气势,应该不弱,肯定是把双刀隐客算在里面的。” 郭府上的那个嬷嬷为了钱财,回家和她儿子一合计,还真的误打误撞找到了一个杀手组织,本来那组织听说要杀一个小娘子而来,还觉得好笑,后来听说那小娘子身边跟的是双刀隐客,反而来了兴趣。 那组织中有一个人也是用刀的,也是相当强悍,无奈一直没有机会和那个双刀隐客切磋切磋,这下来了机会怎么会放过,当即主动请缨说去完成这个任务,为了以防万一,还带了好几个实力不菲的杀手。 这次任务的报酬也是相当丰厚,足足三千两银子,放在哪里都是一笔足以供全家人快活一辈子的巨款。 王巍沉声道:“不只是一伙人。”他盯着不远处在树枝上蛰伏的人,“有一部分人,身形高大,武器都是用弯刀,我以前去过匈奴,这些人应当是匈奴人。” 王巍犹豫的看着沈怀玉,“那些杀手我应当可以对付,但是这些匈奴人……” 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人三下两下跳出来,虽然眼睛以下被蒙住,但仍然可见他和中原地域的人全然不同的眉弓,眉眼深邃,毛发旺盛,他桀桀怪笑了两声,操着生疏的中原官话。 -- 第40页 “你这小兔崽子,总算给我逮到了,这些年你在淄州杀了我兄弟何止千人,今日能将你的项上人头收下献给王上,也不枉我千里迢迢来到中原京城。” 说着他的眼睛又盯上了沈怀玉,“到时候,你的女人就会被我带到匈奴,献给我们的王,做我们匈奴最低下的女奴。连一只牛的地位都比不上。” “是么?”宋临云哂笑。 “你们这群废物,在淄州都没有杀得掉我,追到京邑才敢在人少的地方下手。匈奴人不是一向自诩草原猛士吗,怎么现在畏手畏脚,胆小如鼠?” 黑衣人似乎是被戳到了痛脚,勃然大怒:“若不是你像个缩头乌龟一样天天在府里,我们兄弟们怎么会在京邑待这么久?” 说完这话,黑衣人旁边的小弟拉了拉他的衣袖,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听不懂的话。 黑衣人笑了,“看来你惹的人不少,今天你的人头,我拿定了。” 而另一派的人似乎也在揣摩,但看着这两边似乎聊起来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抡起刀往沈怀玉处砍去。 王巍挥刀拦下,刀鸣声响起,两刀相碰竟然有火花亮起。 和王巍相持的那个人眼中散发着奇异的光芒,“双刀隐客王巍,果然名不虚传!那个目标小娘子,你们去上,一个小娘子和小白脸杀起来还不是易如反掌,我只和这个王巍过两刀!” 这句话就像一个冒着火星子的导火索,一瞬只见有十几个人同时向沈怀玉和宋临云冲来。 王巍很是焦灼,想着不再和这个人缠斗去帮帮沈怀玉,没想到对面的人似乎是发现了他的意图,狞笑一声:“那个小娘子和那个白脸小郎君没有你的保护,必死无疑——” 话音刚落,宋临云的扇子便挡住了一柄挥舞而来的大刀,看着仅仅只是一柄漂亮的扇子,没想到在宋临云手中竟然坚硬如此,可以抵挡一柄凛凛生风的大刀。 “有些可惜,今日没有带剑出来,”宋临云语气轻松,“不过这把扇子,对付你们这群不入流的东西,也够了。” 只见刀影错综,宋临云用扇子格挡却丝毫不落下风,但是他身边毕竟还跟了一个沈怀玉,他不仅要自己格挡刀剑,还要护着沈怀玉。 “许三小姐,我要给你建的贞节牌坊,不会你到死前都看不到吧。” 到处都是破空声,宋临云到这个时候居然还有心情调笑。 沈怀玉还没回答,只听到一把刀带着凌冽的声音朝她胸前袭来—— 宋临云将扇子猛地丢了出去,锋利的扇面边缘瞬间割裂了挥刀之人的脖颈,扇子折回之时,打落了那柄飞向沈怀玉的刀,哐当一声落在了地上。 虽然已经死过一次了,但是真的和死亡擦肩而过的时候,沈怀玉还是心有余悸。 “放心,”宋临云又用扇子杀了一个人,见血封喉,“我说过,我会让你活到我给你建牌坊的那一天。” 这些前来杀人的人几乎个个都是刀尖舔血过来的,宋临云一个人对付这些人还好,而此时身边还有个沈怀玉,这样下去早有力竭的时候。 那些人显然也是这么想的,加快了攻击的频率。 宋临云将手揽到沈怀玉的腰后一跃而起,在空中轻点了两下,往远处掠去。 他身上带着一丝清冽的气息,隐隐约约萦绕在鼻尖。 宋临云挑眉低声道:“看到没有……这才算是厉害。” 第24章 糖人 沈怀玉回到府中已是亥时,连翘忍冬两个丫头早早就在门口等,灯会都结束许久都不见小姐回来,早就是焦急万分。 看到沈怀玉出现在门口,急忙迎上去,“小姐怎么到这个点了才回来?王大侠怎么不跟在小姐身边?” 说完了才注意到沈怀玉原本一丝不苟的发髻已经有几分乱,衣服也有些不整,手里却攥着一根糖人,“路上莫不是出什么岔子了?” “有人追杀我。”沈怀玉单手整了整衣服,“不用担心,王巍身手很好,那些人不能奈何得了他,况且目标是我。” “追杀?小姐平日里和别人无冤无仇,怎么会有人追杀小姐?” “如果我猜得不错,应当是郭朗的夫人。她还真的死心不改,既然如此,我也没必要对她手下留情。” 沈怀玉想到赏梅宴那天郭妩的表现,“连翘,我待会儿写一封信给你,你明日送到郭妩的手上。” 连翘点头应是。 这件事得快些,过几天就是惊蛰了,她得赶在去金陵之前除掉郭夫人,这人屡次来挑拨事端,利欲熏心,沈怀玉自认不是什么良善之人,有人三番两次来惹她,她也自然不留情面。 郭朗是个蠢的,郭夫人更甚。 沈怀玉低下头,看到了手上拿着的那个丑兮兮的糖人,原本想到郭夫人的不好心情都消散了些。 今日,宋临云将她放在地上的时候,远处未灭的灯火映在他的脸上。 那时的京邑街道路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不复刚刚的热闹,只有一些未走的商贩还在收拾东西。 “可惜。” 沈怀玉道:“什么可惜?” 宋临云摊开手,“你贿赂我的糖人,刚刚打架的时候丢了。” 沈怀玉失笑,拉着他走到了一个商贩面前,正是刚刚那个卖糖人的小贩,他似乎急着回去,只察觉到摊子前站了两个人,头都没抬道:“不卖了不卖了,今日收摊了,明日赶早。” -- 第41页 “十两银子,这生意做不做。” 那商贩听到这么多钱,猛地抬头,认出来沈怀玉就是之前来买糖人的姑娘,“原来是姑娘你。” 宋临云站在旁边‘嚯’了一声,打开了折扇开始扇风,“许大小姐还真是财大气粗。” 商贩才看到站在沈怀玉身侧的宋临云,两个人都是姿容出众,气度不凡,感慨道:“想必这位郎君就是姑娘你方才让我吹的人了,果然是如同我的糖人一样器宇轩昂,一看就是一个知道疼娘子的好郎君。” 还没等沈怀玉反驳,小贩接着说,“本来今日,我是已经不打算再卖了,老婆孩子还在家中等我,但是我和姑娘你有缘,所以愿意为了姑娘再做一笔生意。” “那你帮我吹一个糖人,就像我旁边站着的人一样。” 小贩道:“保准给小姐你吹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和这位公子长得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后来递给沈怀玉的那个还不如之前吹的那个好看,之前那个糖人好歹有眼睛有嘴的,现在给宋临云的这个,眼睛一个歪在脑门上,一个歪在本该是鼻子的地方,嘴也长得歪七扭八的。 只不过和刚才不一样的是,这次的宋临云糖人,手上还拿了一团黄乎乎的东西,应当是他手里拿的折扇了。 小贩还一脸希冀,“姑娘你看,是不是和这位公子长得一模一样。” 沈怀玉:“……好像是有点像吧。” 小贩拊掌,“我吹糖人已经三十年了,从五岁那年就开始吹糖人,没有人说我的糖人长得不像的。” 宋临云失笑,“你既然这么厉害,帮我也吹一个旁边的姑娘吧,也是十两银子。” 霍然这么大一笔进账,小贩显然也不着急回去陪媳妇了,眼睛都笑得眯起来,“得嘞。” 刚过雨水的京邑,春寒料峭,整个大街上已经没剩了几个人。 小贩将吹好的糖人递给宋临云,“两个人一起吃我的糖人,恩爱两无疑。” 手中的糖人也是勉强能看得出来是个女子,穿着藕荷色的长衫和绀青色的下裙,两只眼睛糊在一起,也是没有鼻子,嘴巴处胡乱点了几下,能看得出来画的是个嘴。 宋临云递给她,“这糖人长得倒是挺像许大小姐你。” 沈怀玉:? 小贩收拾起了行头,宋临云付了银两,小贩咬了一口银子确定是真的,千恩万谢道:“我吹了这么多年的糖人,见过的夫妻何止千万,姑娘和公子是我见过最登对的。” 说着又重复道:“上元节一起吃我的糖人的的夫妻,必然会甜甜蜜蜜到永远的。” …… “小姐,你手上的糖人是哪里来的?”忍冬疑惑,“我看着这糖人好像还有些像小姐你呢,就是丑了些。” “很丑吗?”沈怀玉转了转糖人,“我觉得,倒也还好。” 这个糖人简直不忍直视,没想到小姐居然还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忍冬和连翘对视一眼,摇了摇头。 沈怀玉回到屋内将这个糖人仔仔细细地用糯米纸包好,微叹了一口气。 可惜她即将要去金陵,可能和宋临云也会很久不复相见了,这样的糖人,以后也不一定能再收到了。 毕竟她根本就不是许玲珑,她是天下人人得而诛之的沈怀玉。 忍冬进屋来给沈怀玉拨了拨灯芯,还带了一匣子的点心,“王大侠已经回来了,小姐不用再担心了。” 沈怀玉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小姐有心事?” 沈怀玉迟疑了一下,“忍冬,假如你要去一个有些远的地方,有些危险,但是又必须要去。可能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但是又有放不下的人该怎么办?” 沈怀玉自诩聪明,还是极少出现这么彷徨的时候。 忍冬突然笑了,她不像连翘活泼,笑起来的次数屈指可数,绝大多数时候都是温顺地跟在沈怀玉身边,默默地做事。 她的笑在烛火后,显得十分明媚。 “小姐,奴婢的娘亲告诉奴婢,天下有缘人自然会相见,哪怕是天涯海角。若是没有缘分,只要一方有念想,也总会相见。不怕不见,而怕没了念想。” 沈怀玉低喃,“念想?” 忍冬道:“小姐是要准备出远门了吗?” 沈怀玉也没打算瞒着忍冬连翘她们,“是的,我要去一个地方,完成一些事情。” 忍冬默了默,“……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小姐已经不是小姐了。” 旁人听到这些话肯定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沈怀玉却一下子懂了忍冬的意思,毕竟她和许玲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就算瞒得过其他不熟的人,也瞒不过和许玲珑从小长到大的忍冬。 连翘那个丫头心大,可能是真的没有什么察觉,只觉得小姐身体大好以后性情也变了,但是忍冬则不同,她心细,能从很多细微处察觉出不对劲。 “你既然知道我不是许玲珑,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前丞相,沈怀玉。” 沈怀玉能猜到忍冬认出自己不是许玲珑,却独独猜不到她居然知道自己是沈怀玉。 “你怎么知道?”沈怀玉的手摩挲着串着糖人的木签,顿了顿道:“你…不怕我吗?” 忍冬坚定道:“我不怕。虽然这个世上很多人说沈小姐你不是什么好人,玩弄权势,乱杀好人,但是从别人嘴里知道的都是虚的,我刚来许府那会儿,许府也说我这个二等丫鬟孤傲得很,不肯和别人说话。” -- 第42页 “小小一个许府都会有这样那样的流言,丞相这样的大官肯定也会有很多的流言。从前的小姐虽然人好,但是也是知道尊卑的,但是沈小姐你不同,你会亲手喂点心给我和连翘吃,你把我和连翘,还有王大哥,都当成朋友。” “我不知道丞相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我觉得能把我们这样的婢女和江湖人士当成平等来看待的人,肯定不是什么坏人。” “至于我怎么知道的……”忍冬犹豫了一下,“其实我一早就知道了,小姐大病初愈那日,老爷来小姐院子里出来的时候好大的火气,很是吓人,然后去而复返,我担心老爷会打小姐,就跟上去以防万一。” “然后我就听到了小姐叫老爷‘许大人’,还说自己是——沈怀玉。原本我只当小姐是高烧烧坏了脑袋,也没再听下去,但是后面小姐的表现让我不禁想起来这件事,也肯定了小姐当时没有说谎。” 忍冬很少一次说这么多话,但是每句话都是发自肺腑的诚恳。 前世的沈怀玉除了厌雀和廪生,几乎没有朋友,可能是前世的她把一切都想得太悲观了,她也懒得管别人怎么想她,佞臣也好贤臣也罢,她只管自己问心无愧,索性就那么肆意妄为。 然后许姣姣告诉她,她们是家人,她还只当是许玲珑这个身份作祟。 可是现在忍冬早已知道了她是谁,还在用自己的话告诉她,那个名声早就泥泞不堪的沈怀玉,也是有人愿意不带偏见地去相信她的。 好像在黑暗中踽踽独行许久,然后突然被撕破了一个口子。 然后光从罅隙中渗了进来。 第25章 得报 郭府近些日子来倒是很不如往日风光,原因无他,府上唯一的嫡子郭佑之意外身亡,郭夫人也在京邑中名声十分不好听,所以哪怕还在正月里,府上也是冷冷清清,不复往日荣光。 人素来都是捧高踩低的,现在的郭府,哪里还有人记得曾经的主子郭夫人,一股脑的都去讨好现在郭府唯一的女儿郭妩去了。 说起来这个郭妩,母亲早些年是郭朗的一个外室,郭朗虽然不算是什么痴情之人,但早些年头对这个郭妩的母亲还是很有些情意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也不敢把郭妩的母亲往家里带。 一是只要往家里带,他这个颇为怜爱的外室就要被灌绝子汤,还要被家里那个母夜叉给管着。二是郭朗此人也是有些惧内的,早些年靠着郭夫人才能够坐上礼部侍郎的位置,平日里也不敢触她的霉头。 但是事情总有东窗事发的一天,郭妩十岁的时候,有阵子郭朗去那小巷子去得很是勤快,郭夫人身边的嬷嬷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遣了人悄悄跟上去望着,结果正巧把这外室和一个女儿抓个正着。 郭夫人哪能轻易饶过这个奇耻大辱,当即冲过去甩了郭朗一个耳光,“我不准你生出些孽种不是为了你好?你现在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还敢背着我养外室?你莫不是忘了你有今日这些都要靠我,你算个什么东西?” 郭朗仕途脚跟还没站稳,哪里敢反驳郭夫人,连连称是。 而那外室和郭妩,只能在冬天跪在小巷子里,周围人来人往,对着她们指指点点,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对母女,勾搭别人的相公,被当家主母发现,现在跪在这里。 寒冬腊月里,这巷子里是京邑里人流最多的地方,一天到晚来看这处热闹的人不计其数,指指点点的,破口大骂的都有,尤其是些嘴碎的婆妇,能指着郭妩母女说上一两个时辰。 婆妇们最厌恶的,自然也是外室妓子之流。 “看看,这两个,就是不知廉耻勾引别人相公的后果。” “看着细皮嫩肉的,怪不得男人喜欢。” “老子老早就注意到这个娘们了,长得漂亮,还一个人带个女娃娃住在这里,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这个世道里,女人是最难存活的,可是最为难女人的,偏偏也是女人。 郭妩想帮娘亲辩解,自己的娘亲不是想做外室的,是实在没有办法,想要保住她才做外室的。 可是人来人往,没有人会听这么一个孩子说些什么,况且那时候的郭妩因为没有什么朋友,说话还是颠三倒四的。 到了最后,只会在别人用菜叶子和鸡蛋扔她的时候,默默护住自己的头。 等到第三日的时候,郭夫人来了,她站在光亮处,连看都懒得看郭妩母女一眼,仿佛看了她们就是玷污了眼睛一般。 但是她旁边跟了两个嬷嬷和两个丫鬟,那两个嬷嬷拽起郭妩的母亲,手上拿了一条叠起来的白绫。 郭妩想要跟过去,郭夫人的丫鬟猛地将她推倒在地,她跌下来的时候脏乱的衣角碰到了郭夫人的裙摆,郭夫人避之不及,勃然大怒—— “小贱种,居然还敢碰到我。若不是郭朗跪下来苦苦哀求我,你以为我会留下你吗?” 说完这句话,抬脚狠狠地踹在了郭妩的心口。 郭妩蜷缩在地上小声地呜咽,伸出手却不敢触碰到郭夫人,只抓住了郭夫人丫鬟的裙摆,小声哀求:“求求你,夫人。对不起,我娘亲并没有让夫人蒙羞的意思,她做不了主的,求求夫人放过我的娘亲。” 郭夫人踩住了郭妩伸出来的手,“你是什么东西?你也配来求我?” 郭妩见求她无望,强撑着站起来,跌跌撞撞地向屋内走去,等她到那里的时候,母亲已经瞪大了眼睛,脖子被勒得很长,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 第43页 那两个嬷嬷手里拿着白绫,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仿佛刚刚勒死的不过是一只牲畜。 郭妩前不久才和母亲去洛宁寺里求了平安,母亲对郭妩讲,“阿娘不求阿妩能大富大贵,只要不像阿娘一样,身如浮萍,漂泊无依就行。阿妩一定要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这是母亲最后的愿望,所以哪怕她在郭家就是人人都可以踹上一脚的庶女,哪怕吃的都是馊的饭,她也一定要活下去,活到能逃脱郭夫人的那一天。 没想到,居然真的有这样一天。 郭妩走进郭朗的书房,“父亲。” 书房里,郭朗看到有人进来,蹙了蹙眉头,看到是郭妩又舒展开,“阿妩来了。” 郭朗心中颇有些五味杂陈,自己早些年对郭妩的母亲很有一些情意,所以当初哪怕是下跪求郭夫人也要保下郭妩,但是等他真的看到郭妩来到郭府,又会想到自己曾经那么卑躬屈膝的样子,对这个女儿也是不管不顾。 后来,他的岳丈死了,他的仕途也不用再依仗郭夫人了,可是偏偏郭夫人生了他唯一的儿子,为了不让父子失心,他也依然对郭夫人百依百顺。 其实心里不是没有怨恨的,毕竟郭夫人这个人,有什么事情稍微不顺她的意,她就会大发雷霆。 直到后来,郭佑之死了,郭朗刚开始也是悲痛的无以复加,但是那股子痛劲过后,那日日夜夜被郭夫人掌控着生出来的那一点反心,又冒出来了。 这股反心,在郭夫人表示,郭家的嫡子,只能从自己肚子里冒出来达到鼎盛。 “父亲,这是刚刚宣平侯府来的信件。”郭妩将自己手上的信件递上去。 郭朗接过来,一目十行地看完,怒喝道:“这个毒妇,居然还是死心不改,现在惹到了宣平侯府,她早就没有了父亲庇佑,难道为了她我还能和许南牧对上吗!” 郭朗是真的没想到,郭夫人居然还能想到买-凶杀人这一招,许南牧不是个好相与的,近些日子来,就算嗅觉再不灵敏的人,也能察觉到林相党气焰的削弱,许南牧和陈绍祺作为天子党,最近更是炙手可热。 夫妻这么多年,郭朗对郭夫人虽然没有情意,只有隔阂,但是真的要让他去杀了郭夫人,还是有些不忍。 “阿妩,这事……可还有转圜的余地?”郭朗迟疑。 郭妩斩钉截铁道:“前来送信的许府丫鬟同我说,这件事断无转圜的余地。” 郭朗阖上眼睛,叹了一口气,在仕途和一个已经还没什么情意的夫人面前,他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选择了仕途,毕竟在郭朗眼中,他的仕途才是永远的第一顺位。 “既然如此,阿妩,这件事便你去办吧。” 郭妩捏住手里的香囊,点头称是。 而此时的郭夫人,其实已经心如死灰,因为前些日子那个老妇将那个装满钱财的匣子要走以后,就再也没有来到过这里。 此时来送给郭夫人的饭菜,也都是些残羹冷炙,一片被水滚过的叶子,就勉强算得上是唯一的菜了。 下人们哪有不会看脸色的,现在这府里最为得宠的是郭妩,郭妩早些年被郭夫人几乎是虐待得浑身上下一块好肉都没有,此时落井下石,正好可以讨讨这位庶小姐的欢心。 郭妩就在这个时候过来,身边还跟着那个帮郭夫人办事的老妇,老妇手里拿着一沓叠起来的白绫。 郭夫人撑着坐起来,冷笑道:“你们两个贱种,居然还敢出现在我的面前?郭妩你不要忘了,你只不过是寄养在郭家的一条狗,现在开始在我面前耍起威风了?” 而此刻的郭妩,脸上一丝表情都没有,腰上挂着一只香囊,缓缓向郭夫人走近。 郭夫人现在虽然心如死灰,但是她还根本不想死,看到郭妩靠近,慌乱道:“你过来干什么?你敢伤我?郭朗呢?” 洁白的布帛缠绕在郭夫人的脖颈上,她虽然有些力气,那也根本比不上常年做事的婆子。 郭夫人双手紧紧扒在布帛上,咬着牙说:“郭朗那个东西如果知道你敢杀我,你也肯定活不成。” 郭妩听到这句话笑了,“你以为,没有父亲的准许,我会做出杀害嫡母的事情?风水轮流装,郭夫人荣华富贵大半生,现在也该满足了,毕竟我娘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就被夫人你杀了呢——” “我娘会在下面等着你的。” 郭夫人猛烈地挣扎起来,嘴里含含糊糊不知道在骂些什么,但渐渐地幅度就小了下去,然后很快就不再动弹。 死相和郭妩的母亲一模一样,双眼突出,脖子被勒得长了一节。 老妇面无表情地放开尸体,和当年杀死郭妩母亲时的表情如出一辙。 等那老妇看向郭妩时,脸上又带上谄媚的笑,“大小姐果然深明大义,大义灭亲,这老东西确实坏事干尽,能为小姐立下犬马之劳,实在是老奴的荣幸。” 郭妩轻飘飘地看她一眼,老妇不知为何,心里却突然忐忑不安起来。 等老妇随着郭妩踏出院外时,一排护卫站在门外。 郭妩手指摩挲着腰上系着的香囊,看着老妇,似笑非笑,“这老奴,意图谋害夫人。谋财害命,敛财无数——” “乱棍打死。” 第26章 远行 惊蛰时期,京邑已经不再像前些阵子那么寒冷,沈怀玉院前的槭树也在春雨的滋润下抽出了新枝。 -- 第44页 连翘端了碗梅脯给沈怀玉,“小姐,你听说了没有,听过郭府的那个夫人被一个恶奴给谋财害命了。小姐前些日子让我去送的那封信,和这个有没有些关系?” “恶奴杀人,”沈怀玉捻了一颗梅子,“能和我有什么关系。” 腌制的梅脯各个选用的都是上好的梅子,果肉口感绵密,上面撒了糖霜,中和了酸味,是京邑富贵人家才能供得起的昂贵吃食。 连翘点点头,“我觉得小姐的那封信应该在里面推波助澜了。不过那个郭夫人根本就是罪有应得,之前设计害小姐不成,还想着来追杀小姐,早就该死了。” 沈怀玉临行在即,当然要把郭夫人这颗毒瘤给拔-出来。但是郭妩手段也是狠辣,才不过几日就传来郭夫人身死的消息,而且已经将自己摘得干干净净,现在成为郭府唯一的子嗣,将来想必也是一路平坦。 “我要去趟父亲的书房。” “啊?”连翘苦脸,“这些日子小姐你和老爷争吵的次数也不少了,怎么还要去找老爷?” …… “父亲嘴上说着是为我好,但是我先前生病这么多年,也未曾前来看过我几次。现在女儿病好了,开始将女儿当成筹码了,莫要以为女儿不知道!” “你这个逆女,我许家什么时候短了你的,现在到如今你开始掰扯这些?你若是不想要,直接离开许府好了!” “父亲从小就对姣姣上心,就连对许岚都比对我好,父亲眼里哪里还有我这个嫡女?莫不是犯了宠庶灭嫡的毛病吧?” “你真是得了失心疯!传我命令下去,许玲珑顶撞长辈,大逆不道,从今日起在自己院子里禁足半年,什么时候想清楚了再出来,不许有人探望!洒扫的婆子都不许进去看她!” 许府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前些阵子一直讨好许三小姐的仆妇恨得拍大腿,愣是谁都想不到这个许三小姐,病好了还没几时,转眼又和老爷生了龃龉,怕不是之前高烧真的烧坏了脑袋。 许姣姣得知了这个消息也是真的着急,想着去找三姐姐,硬是被自己的母亲拦了下来,“老爷现在还在气头上,你没听见说不许去探望吗?你别给我去触老爷霉头!” 许姣姣虽然着急,但是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庶女,便也只能干着急了。 总之这许府上下有人欢喜有人愁,各怀鬼胎,而正处在舆论中心的沈怀玉,坐在榻上吃着之前没吃完的果脯,脸色没有什么变化。 连翘在旁边急得转来转去,“小姐,你今日怎么惹得老爷生了这么大的气?禁足半年,老爷还从来没有禁过小姐的足呢,以往都是犯了很大错事的婆子丫鬟或者姨娘才会有这样的惩罚。” 沈怀玉没答,转而对忍冬道:“忍冬,你帮我去收拾几件衣服,要轻便不惹眼些的,还有些细软,略微带一些不打眼的首饰就行。” 忍冬是懂沈怀玉的意图的,连翘却更急了,“小姐,你这、这不是要私自逃出去吧?虽然现在你和老爷置气,但也不必逃出府啊,等到老爷气消了,小姐你同老爷好好讲讲,老爷定然不会让你禁足这么久的。” 沈怀玉叹了一口气,连翘心思纯良,没有什么心眼,金陵之行带上她不是一件好事。此行沈怀玉只能带忍冬一个人,只能留下连翘在这边,处理这边的事务。 “连翘。我不是被禁足,而是受到父亲所托,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做一件事情。这件事只能我来做,但是为了我的声誉,我和父亲便演了这样一出戏,表面上是禁足,但是实际上是远行办事。” “可是,”连翘显然已经意识到这件事似乎只有她还蒙在鼓里,沈怀玉也没有带上她的意思,“小姐你也只是一个闺阁小姐,从未出过远门,路上万一有什么危险怎么办?” 沈怀玉摸了摸连翘的头发,“我会带上王巍,他会保护我和忍冬的安全。况且这件事,就算是遇到危险,再也回不来了,我也要去办。” 连翘看着沈怀玉,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小姐好像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从前的小姐娇弱,做事喜欢犹豫,心地善良但是耳根子软,也不喜欢拿主意,怕疼怕苦。就像京邑中寻常的娇弱世家少女一样,但是面前的这个小姐,她做事果决,想做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拖泥带水,甚至是借刀杀人,也不会犹豫。 ……简直是判若两人。 “今后你自己在京邑,不用服侍什么人,你可以回家看看,或者是继续留在这里帮我打理打理。我不会再拘束你的自由,你可以做一些你想做的事情。” 连翘不知道小姐这样的改变是好是坏,她红着眼眶,嗫嚅道:“小姐,这是……不要我了吗?” “不是不要你,而是此去路远,我自己都没有把握全身而退。我不想牵扯上别人的性命,到时候诸多掣肘,反而更不容易办事。” 而且,我也不是你的小姐。沈怀玉心道。 “奴婢明白了。” 连翘转身出去,不多时拿了一个小食篮进来,里面满满装的都是各种果脯。 连翘用糯米纸将这些果脯分类包好,“小姐,这些果脯不占地方,带着这些也不碍事。小姐一向都喜欢吃这些。路上舟车劳顿,小姐你一向都没有吃过这种苦头,把这些果脯带上,哪怕是路上解解馋也好。” -- 第45页 “小姐以后没了我梳头,再也不用卯时就起了。我知道小姐要去做的,肯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自然也不用我再来帮小姐梳头了。” 连翘将包好的果脯放在桌子上,分门别类包好的果脯先是用了糯米纸包好,外面又罩了一层油纸,用一条布帛绑在一起,连翘手巧,连最上面打的结都是一个漂亮的形状。 忍冬也很快将衣服细软收拾了出来,虽然力求轻便,但是毕竟此行遥远,所以林林总总收拾起来也有整整两大包裹的东西。 王巍站在门外,身上背着那两把大刀,锃亮的龙头在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 “现在,就只有等了。” “等什么?” “等天黑。” …… 宣平侯府的上下,现在哪个人不知道许三小姐今日惹得老爷大发雷霆,直接禁足半年,还不许任何人进去看她。 往日里很是热闹的晚春院现在也有些冷清之意,毕竟现在老爷还在气头上,没有哪个人敢现在去触他的霉头的。 虽然已过惊蛰,但是春日夜里还是很有些寒冷,洒扫的仆妇也都早早回到自己的屋里,偌大的宣平侯府,只有极少得了主子命令的丫鬟面色匆匆地在外行走,除此以外几乎已经没了别人。 晚春院在许府的东南角,大概是因为当时建造的时候划地太大了,所以有些偏僻,今日许三小姐又被禁足,来到这边附近的人就更少了。 而此时,一个身量瘦高的中年男子正在摸着夜色悄悄地走向晚春院,他步伐很轻,就像是生怕被人发现一般。 这个中年男子正是一直跟在许南牧身边的亲信李叔,而现在他正是来办许南牧交代下来的事情,纵然李叔跟了许南牧大半辈子,此时也不能理解自己主子的想法。 安排一辆马车,将三小姐送出府外,而且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叫什么事儿? 话是这么说,但是李叔事事都以许南牧的命令为先,虽然这事他怎么都琢磨不透,但还是照着办了。 李叔轻轻扣响了晚春院的小门,只见沈怀玉一行人早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整装待发,李叔低声道:“小姐请随我来。” “有劳了。” 宣平侯府是有一个小门的,平日里为了方便管理,这个小门开的时候很少,钥匙一直放在许南牧的身上,这个小门在一片竹林后面,所以平日里知道的人也不多。 已近亥时,路上自然一个人也没有,只剩下了了脚步声和偶尔呼啸而过的风声,走了有些功夫,穿过了一个竹林,才看到了那扇小门。 李叔拿出钥匙打开小门,因为天黑,又没有灯,他很是摸索了一会儿才对准了锁眼。 一辆很不起眼的马车此时已经在门外等候,王巍自觉先将两大包裹东西放到车厢内,然后坐上了车夫的位置。 等到真的要离开京邑时,沈怀玉发现,虽然这个地方留给她的痛苦那么多,但她其实对于这个地方居然还是有些怀念的。 可是念想,向来都是无用的东西。 李叔站在小门处看着她们上车,等到王巍即将准备启程的时候,那名瘦高的男子身上的衣衫被一阵吹过的寒风掀起,他突然开口道,“小姐,老爷今日还让我给你带了一句话——” “此去山高路远,请多珍重。” 他的声音消散在承德十一年的春天,消散在远行的车辙声中。 第27章 般若 一路上颠簸的马车,就算是忍冬这样经常做事的婢女都有些头昏脑涨,这几日她们白天赶路几乎不停脚,只到晚上才找个客栈歇歇脚。 天色渐晚,前路还没看到能够住人的城镇,周围是一大片无人的草地,远远有群山起伏,没有丝毫村庄或者是人活动的迹象。 王巍突然停了车,在外面问道:“小姐,前面有一个客栈,要不要进去歇歇,现在天色已经晚了,前面也没看到有什么城镇村庄。” 沈怀玉揭开帘子向外看去,这是间一个半新不旧的客栈,占地到挺大,左右两边就是官道和一片密林,屋檐上挂着两个灯笼,早已褪了色的旗子空荡荡地挂在客栈上面,勉强能辨认出上面是个‘栈’字。 马车里本来就放了东西,住一个人都是勉勉强强,遑论三个人。 只是这开在荒郊野外的客栈,多少还是有些事出反常。 “那我们今夜就在这边歇息吧。” 小二老早就看到有辆马车过来了,在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人,登时眼睛都直了,连忙迎上去,“几位可是要住店?莫看小店有些偏僻,但是该有的东西啊,是绝对不缺,几位尽管放心,小店绝对童叟无欺!” 小二弯着腰,脸上带着熟练的笑容。 王巍将马车上的两大袋包裹拿出来,小二连忙迎上去,“客官就放在马车上就好,我们这里有专门放置马车的地方,不会被贼人偷走的。” 王巍没理他,自顾自拿着包裹向前走去。 小二也不勉强,“我这也是怕客官累着了呢,毕竟抗两袋包裹也不容易。” 进了客栈才发现,这客栈外面看着破破烂烂,实则里面还不错,就算是比起城镇上的客栈也丝毫不落下风。 小二殷切地为她们介绍本店的特色菜,“几位客官可是从其他地方而来?这里已经到江宁了,再有两日脚程,就可以到广陵、京口或者是金陵了,说到这几地的名菜,那就得是盐水鸭、清炖鸡孚、松鼠鱼和广陵狮子头了,这些个,可都是响当当的名菜。” -- 第46页 “我们客栈的厨子,是我们特意从金陵城里请来的,这里地处偏僻,好多要去金陵的车队都要在我们客栈歇息吃酒呢。几位客官可要尝尝?” 一路上舟车劳顿,沈怀玉自然也不会在这方面委屈自己,但是为了不避免浪费,点了四道菜,额外还给王巍点了一坛酒。 大堂里此刻只有两行人,除了沈怀玉一行人,另外的是一对夫妻,打扮衣着都很普通,甚至说得上是寒酸。桌子上放了两道菜,却没动几口,此时在很警惕地盯着王巍看。 沈怀玉的手指在桌子上轻点了两下,而就在这时,客栈外面却突然有马蹄声传来。 外面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但那马蹄声却很迅疾,似乎丝毫不因为天黑而减缓速度。 只见一道红色的人影翻身下马,身后的一个随从也跟着下来,陡然走进光亮处,一时间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来人身穿红袍,腰上别了一个赤武般若的面具,身材颀长,长相俊秀中又带着一丝妖冶,带了一条银质的链子,更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脖颈上,画了一枝妖艳的红梅。 而他身后的小童长得唇红齿白,年岁不大,一进来便打量了几眼这个客栈。 随从跟在他后面道:“没想到这荒郊野外居然还有个客栈,外面看着破破烂烂,里面居然还有个勉强能住的样子。” 红袍男子旁若无人地点评道,“你跟在我身边,眼光什么时候这么差了?本公子这是横看竖看也没看出来这个客栈有个能住的样子,倒是有股不知道从哪散来的臭味,熏得本公子快吐了。” 小二原本带着笑容的脸上垮下去,但还是尽心尽力地向那红袍公子介绍道:“客官这是打尖儿还是住店?今日天色已晚,小店虽然看着简陋,但好歹还是个能歇脚的地儿,厨房也还开着火儿呢,若是想吃些热食,尽管吩咐就是。” 说着小二指了指沈怀玉一桌,“那位小姐也是前阵子刚来的,你看她们点的就是我们店里的菜。公子这么长途跋涉,想必也乏了饿了,不如就在这边吃些饭,歇歇脚。” 红袍男子顺着朝小二手指的方向看去,略微瞥了瞥便收回了目光,但那随从显然没有这样的定力,看到沈怀玉以后眼睛直了直。 随从低声道:“中原人,长得都这么漂亮吗?那我以后也要讨个中原老婆!” “那你便来一份同她们一样的吃食就是了。” “得嘞。” 不多时小二就端了几盘菜上来,一一端放在沈怀玉和那红袍男子的桌子上,过了好一会却没有人下筷。 小二笑眯眯道:“我也知道我们客栈位置偏僻,不少客官都不相信我们这是正经店铺,总以为我们这是黑店,真是莫大的冤枉,客官若是怕这菜里下毒,小的可以先替各位试试毒。” 说着用自己的木箸夹起一块盐水鸭吃下去,信誓旦旦道:“各位放心,我们这个客栈可是正经客栈,不做什么黑心买卖的。” 红袍男子的小厮抓耳挠腮,小声催促自己的主子,“公子,有没有毒你不是一闻就知道了嘛,快告诉我这饭菜有没有问题啊,我都快急死了。” “你这么急干什么?饿死鬼投胎了?” “公子你就告诉我呗,我现在就是饿死鬼投胎,肚子里活像三天三夜都没吃过东西一样,快快快就告诉我嘛。”随从拽着他的袖子央求道。 红袍男子脸上带着点不耐烦,似乎是被自己的随从烦到了,一把拽走自己的袖子,“没毒没毒,吃不死你。” 随从也不过才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眉清目秀,听到回话以后笑逐颜开,大声对沈怀玉一行人道:“漂亮姑娘,你听到没有,我家公子说没有毒。我家公子就是干这行的,鼻子比狗还灵,你若是饿了,现在就可以放心吃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还挥舞着手臂,生怕沈怀玉一行人看不到他一样。 沈怀玉手指在桌面上叩击两下,抬头微笑对那随从道:“多谢少侠提醒。” 那随从一下子脸红到耳朵尖,窜地一下跑到红袍男子的身后,躲在他后面只漏出一只眼睛,声如蚊呐,“不、不用谢我的,都是小、小事。” 漏出来的那只眼睛还眨巴眨巴盯着沈怀玉看。 红袍男子被随从扒着肩膀,语气不虞道:“决明,你再这样,我现在就把你送回去。” 叫做决明的少年悻悻从他身后出来,脸上带着不情不愿,“公子,这都到了这里你还要想着把我送回去,想得倒美。况且我不过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一下,你就这样,哼!” 说着一屁股坐了下来,也不管那个红袍男子吃不吃,拾起木箸就就开始往嘴里塞。 还真的挺像他所说的饿了三天三夜的样子。 这客栈的厨子手艺还真的不错,狮子头里裹了蛋液,闻起来很香。盐水鸭的肉也鲜美可口,显然是现杀腌制的。纵然是沈怀玉这种不重口腹之欲的人,也多用了些饭。 这些天来日日赶路,晚上歇脚的要么是村庄,要么是小镇,就算有些吃食也仅仅只能用作是果腹,大家都有些劳累,吃完饭也都准备上楼歇息了。 倒是跟着红袍男子的决明,在用完饭后扭扭捏捏地跑到沈怀玉的身旁,脸色通红地和她讲话,“漂亮姑娘,我叫决明,那个长的不像好红袍东西的人是我家公子,叫章知风,他鼻子可灵了,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来问问我们。” -- 第47页 “不知姑娘姓甚名谁,家住何方,芳龄几何,是否婚配?” 说完这些话,他似乎自己也觉得很是害羞,躲到一根大堂的柱子后面等待沈怀玉的回答,只漏出半张脸,脸红到耳朵根。 沈怀玉失笑,“我姓沈,来自京邑。暂无婚配。” 决明从柱子后面一点一点地挪出来,道:“我也没有婚配!我看姑娘你和我甚是投缘,我来自——” 决明话还没有说完,章知风掠过来一手提起他背后的衣服向楼上走去,任是决明怎么扑腾也没有用,就像是一只小鸡崽被迫挂在空中。 然后似乎是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办法改变了,为了保存颜面不再挣扎,又不想在沈怀玉面前丢脸,最后只能用手捂住自己的脸,一副掩耳盗铃的样子。 忍冬啐道,“这小色胚,还打小姐的主意。幸亏这公子倒是个正经人物。” 沈怀玉笑了笑,转头看向那对夫妻,还是坐在大堂角落处,桌上的饭菜也没怎么动,小心谨慎地盯着所有人看,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包裹。 “那我们也早些休息吧。”沈怀玉道。 那对夫妻是最后上楼的,神色紧张,似乎也是有些害怕今日住在这里是否安全,畏畏缩缩地选择了一间房,住在了沈怀玉和红袍公子的中间。 第28章 树叶 这间客栈的客房虽然远谈不上奢华,但是总体非常的整洁,沈怀玉所住的屋子里还有一扇朝着密林的窗子,非常的清幽。 沈怀玉来之前带了些书,此时随手拿了一本游志翻阅起来,屋内只有书页间或翻动的声音。 忍冬也是第一次在这样荒郊野外的客栈留宿,担忧道:“小姐,这客栈,我总觉得有些怪怪的。今夜我还是不休息了,小姐你睡会儿吧,我明日赶路的时候可以在车上眯一会儿。” 沈怀玉翻过一页书,“你的感觉没错,那对夫妻和这客栈的小二都有些问题。” “那、我们要不赶紧走罢,总比留在贼窝里好啊,我们在这样的荒郊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忍冬担忧道。 忍冬没说完的是,现在这个房间里只有她和沈怀玉两个人,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万一真的有贼人,谁也护不住她们。 “不用担心,”沈怀玉气定神闲,“这几个杂碎起不了什么气候。” 而另一边,决明倒是比沈怀玉自己还担心她。 决明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一会儿挠挠脸,一会儿蹲下来,偶尔还捶捶手一副懊恼样子。 章知风看着他上蹿下跳像只猴的样子心烦,“你在这里窜来窜去什么,能不能让我的眼睛歇一歇?” “唉,我这是在为那位漂亮姑娘担心,”决明叹了一口气,“你说她只带了一个丫鬟,一个仆从就敢在这样一个客栈里住下来,这一次是遇到了我们,如果下一次再有歹人打这个姑娘的主意怎么办?” “你有这个闲心担心别人,”章知风冷笑,“不如担心担心我们,这客栈里心怀鬼胎的人可不少,各种臭味熏得我都快吐了。今晚留在这里也不能睡,还不如赶路。”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决明一脸讨好的笑,“何况还是这么漂亮的姑娘。倘若死在这里,多可惜。这贼窟不知道害了多少人,我们这也算是替天行道嘛。” 章知风冷哼一声,“你这色胚也不知道是和谁学的。” 决明给他捶肩,“这怎么能叫色胚呢?这是美色眼中过,公子在心中,我这叫心怀大义。” …… 很快,一个小小的竹竿就捅破了窗户纸,细细的烟雾从外面飘进来。 “怎么现在道上还流行着我几岁时候玩的东西啊,”章知风摇摇头,“这客栈不仅看着破破烂烂,连抢劫的手段都这么幼稚,搞得我还挺不好意思的,毕竟这个东西我穿开裆裤的时候就会解了。” 过了片刻,只见小二和几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悄悄推开门进来,待看到章知风和决明一脸笑意地看着他们的时候,大为惊讶。 一个头上扎着小辫,脸上有黥刺的大汉狠拍了一下小二的头,“你不是吹过迷魂散了吗?这两个怎么还醒着?你诓我呢?” 小二被打得缩了一下头,“老大,我刚刚吹的时候你不是看到了吗,他们醒着也无所谓,不过就是打这两个小白脸费些功夫而已。” 决明有些着急,催促章知风,“公子,沈姑娘那边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呢,你快些打,我要去帮帮沈姑娘,哎呀她怎么细皮嫩肉的,不会被打了吧——” “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还有空担心别人?”大汉哼笑一声,说着,抽出一把大刀,“给他们点颜色瞧瞧。” “能不能离我远些,要么就别说话。”章知风扇了扇风,“你们身上,真的太臭了。” 这句话在大汉眼里算是赤-裸裸的挑衅了,他怒喝一声,“今晚你死定了,老子不把你大卸八块,老子把名字倒过来写!” “哦?”章知风挑眉,“那你估计只有坟头上才有这个改名的机会了。” 章知风手中夹着几片刚刚从窗外飘进来的树叶,手腕微微抖动,那几片看似无害的树叶便飞了出去。 大汉拍着大腿笑,连躲都懒得躲,“拿几片破叶子唬人?你这小白脸莫不是把我当成了三岁小——” 话还没说完,只听到‘噗’地一声,然后此起彼伏,最后只看到那几片叶子锃地钉入他们身后的木柱上,有一滴血顺着柱子蜿蜒流下。 -- 第48页 大汉们后知后觉地看到自己的心口处,居然被那看似一点伤害都没有的叶子贯穿而过!然后瞬间,鲜血就喷涌而出,小二在一旁被喷了一脸,看着章知风两腿瑟瑟,面容呆滞。 这、这个小白脸、居然能用树叶杀人? 这个客栈地处江宁官道,来往的客人并不少,他们一伙人会挑着看那些是个可宰的下手,这些年来已经形成了规模,而且被他们宰了的都会杀人灭口,所以根本没人报官。 而有些看上去没有油水的,自然就放他们走了。 其实刚开始小二也是真的不想干这一行,这个客栈也是真的客栈,有些丢了细软的也都是山中的强盗所干的。 但是两年前金陵饥荒,途中饿殍无数,想要逃往其他的地方,有伙强盗便来到了这里,直接把这件客栈给抢了,干起了黑店的活计。两年来也是敛财无数,就连破败的店面都修缮过了。 也就有更多有油水的人愿意借宿此地了。 而小二,也从一开始杀人的心惊受怕到了后来的麻木,毕竟当年饥荒时期,还是这伙强盗给了他点饭吃。说起来都是官府不仁,当年饥荒不知饿死了多少人,还依然提高米价,那时候能吃上一口饭几乎是奢望。 人怎么可能不为己,官府以百姓为刍狗,若不是干些这样的勾当,如何能活? 在小二这么几年的劫掠生涯中,不乏有些小官,饥荒快结束的那年,有个从金陵过来的小官,穿的是和旁人格格不入的绫罗绸缎,吃的也是上好的东西,和旁边百姓只能吃混了米的糠简直是天壤之别。 没有人敢上去抢那个小官的东西吃,因为他旁边站了好几个打手,各个身材强壮,和那些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难民比起来,简直一根手指都能将难民推倒。 小二还记得那小官看到旁边一个幼女直勾勾盯着他手里的一块腌肉,抬起筷子将那块肉丢到了地上,那幼女千恩万谢地将那一小块地舔了舔,尝到了肉味,却把那块腌肉给了自己的弟弟。 幼女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她弟弟更小,才四五岁,吃完时还将姐姐的手舔了舔,生怕错过肉味。 后来那位金陵小官,自然是被他们这伙人被杀了。 虽然他身边跟了不少打手,很是费了一番功夫。但是这一票,强盗们早就眼馋了。毕竟吃喝用度这么好,是这些时日唯一的一个有油水可以捞的人。 他们从那小官的包裹里搜到了不少好东西,其中最珍贵的还是整整一包的腌肉,那在饥荒年代几乎算得上是有价无市,小二为他们望风,强盗头子心情非常好,也给小二分了两块。 小二捧着那两块腌肉,刚出门就看到了蹲在地上的那个幼女。 他仅剩的一点怜悯之心被幼女干瘪的身体激发了,将分得的一块腌肉给了她,道:“这块肉,是我给你的,不用给你弟弟,男孩子应该比女孩子少吃点肉的。” 那幼女哭了好久好久,小二手足无措,生怕别人以为自己欺负这幼女,呆愣愣地站在她面前,干巴巴道:“你不要再哭了,你若是再哭,这肉条就要还给我了。” 幼女果然没有哭了,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呜咽声,抽抽鼻子道:“娘亲和我讲,如果弟弟饿了,我要割肉给弟弟吃的。还是第一次有人和我说,我要比弟弟吃肉多。” 小二觉得不妙,她弟弟一块,她一块,这不是一样多吗? 小二将自己手里仅剩的一块腌肉也递给了她,手摊开道:“喏,这也给你。这样你就真的比你弟弟吃肉多了。” 幼女默了默,推着小二的手合拢,“不、不用啦,我只要能和弟弟一样,我就很开心啦。等我去到临安,或者是其他有吃的的地方,一定会回来感谢你的,恩人。” 后来没有,幼女甚至都没有走出这间客栈。 她因为偷藏了一块腌肉,被自己的母亲发现,母亲勒令她给自己的弟弟,一向顺从的幼女说什么也不肯听话,攥着那块腌肉就是不撒手。 她的母亲在饥饿和女儿的反抗下怒从心起,竟然活活将她打死。其实也没费多少力气,那幼女本来就几乎饿得只剩下骨头,没撑几下就没气了,只不过没气之前,她还是将那块腌肉塞进了自己的嘴里,没有嚼就直接咽下去。 小二最后一次看到那个幼女,便是在客栈外的密林里,她躺在一颗树下,腌肉梗在喉咙里,脸上还带着笑意。 这是小二这辈子仅存的善意,临死之前,他唯一能想起来的,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 小二瘫坐在地上,对章知风道:“你们若是想救那位姑娘,赶紧去吧,去晚了就来不及了。” 第29章 诘问 对付沈怀玉和一个丫鬟这两个弱女子,那对伪装成夫妻的强盗,连迷魂散都懒得放。 毕竟迷魂散也是要用银子买的,两个弱女子都对付不了,以后还怎么在这个道上混? 那对夫妻早就没有了先前畏畏缩缩的模样,他们观察过了,那个身上背着双刀的男人进了旁边的屋子就再也没有出来过,所以这件屋子里只有那两个小娘子。 男子想着,稍微舔了舔嘴唇,这还是他第一次在这荒郊野岭里遇到这么漂亮的小娘子,比起花楼里的姑娘还要漂亮上好多,若是待会儿让她伺候伺候自己,她也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儿。 -- 第49页 这么想着,他们蹑手蹑脚地推开了门。 只见灯火如豆,漂亮的姑娘在逶迤的烛光下眉目如画,单手拿着一本书,听到响声后抬眼朝她们望去,“原来是你们。深夜前来,可有要事?” 丝毫没有任何惊慌,甚至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 旁边替沈怀玉掌灯的忍冬也是如此,丝毫不为这深夜闯入的人而惊诧。 那对强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两个姑娘看上去不傻,这么到这个关头反而傻了? 一时摸不清这两个娘们儿是真傻还是装傻,那男子走上前一步道:“小的担心这深更半夜的,小姐你怕是有危险,带了娘子一起想要来保护小姐。” 沈怀玉听闻,“那既然如此,多谢大侠了。” 强盗确定了,那两个小娘子是真的傻,索性也懒得再伪装,“唉,但是小姐你要知道,现在这个世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真是好人难当,不如你把你的那两包行李给我,我来帮姑娘保管?” “姑娘长得也这么漂亮,我的娘子也和姑娘很是投缘,不若就跟在我身边,和我的娘子做姐妹,陪陪我算了!包管让小娘子你吃香的,喝辣的!” 他一步一步地靠近沈怀玉,脑子里已经在遐想这貌美娘子的滋味,简直用垂涎欲滴的眼神看着沈怀玉。 而就在这时,一把锃亮的大刀突然从窗户外面飞过来,钉在沈怀玉面前的桌子上。 刀身在桌子微微的晃动,发出嗡鸣声,刀脊上的龙头口喷烈焰,看得出来这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刀。 男子从那刀上,看到了刀身上映出来自己霎时间惨白的脸色。 沈怀玉之前用餐的时候就在桌子上叩击了两下,王巍早就知道了沈怀玉的意图,一进屋子就从窗户跳到了沈怀玉屋外的树上,伺机待动。 此刻王巍从窗户外面猛地跳了进来,将自己的刀收回来,男子失声道:“双、双刀隐客?” 只要在这个道上混的,怎么可能有人不知道双刀隐客,一把龙刀,一把凤刀,龙凤双刀相当强悍,打败了逍遥客以后更是声名大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男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小娘子身边居然还跟了双刀隐客! 但是事已至此,男子还是对身后的跟着的娘子喝道:“先抓住那个小娘子,就算是双刀隐客也奈何不了我们,他一看就是听令于那小娘子的!” 说时迟那时快,身后的女子听闻他的话,脚尖一点踏上一个板凳,左手就要够到沈怀玉的脖颈—— 王巍凤刀挥舞出去,男子想拦,但刀上所带的凛冽气势让他根本无从下手,而且他们为了不打草惊蛇,连武器都没带,以为只是对付两个小娘子—— 刀光所到之处,就连空气都变得稀薄。 女子想收手,但是早就已经来不及了,只听到一声闷响,女子的左臂应声而断,王巍的刀几乎是毫无阻碍地割断了她的左臂,‘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王巍的刀上渗着血,而那女子跪在地上,左臂和肩膀连接处汩汩冒着血。 忍冬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血淋淋的场面,强忍着才没有叫出声来。 王巍的刀尖对着男子,那强盗哪里还有之前的气势,在刀下缓缓地跪了下来,眼睛却还盯着沈怀玉,语气阴毒道—— “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有问题的?” 沈怀玉将手中的书放下,“你们的伪装其实已经很好了,可是却忘了一些细节。” “你们的穿着寒酸,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富贵人家。但是这间客栈的饭菜却不便宜,你们两个人点了两道最昂贵的菜,这可不像是会精打细算的寒门夫妻。” “况且退一步说,就算你们是偶尔出手阔绰一下,也不可能那两道卖相很是不错的饭菜只动了几口。” “除非,你们有问题。” 男子没想到居然是在这个地方漏了马脚,更没想到这个看上去柔弱的小女子心思竟然这么缜密,原本他们已经将瑟缩的中年夫妇伪装得很是彻底了,却没想到在吃食上被她发现了不对劲。 男子自知活不成了,嘴上冷笑,“你这种来自京邑的贵族小姐,身边还跟着双刀隐客,没想到还能关心到我们这种下等人的生活。要不是前些年金陵饥荒,你们在京邑当官的爹叔把我们的赈灾粮银都贪的一滴不剩,你以为我会做这样勾当?” “你们这样的世家小姐,都是该死的!都是因为你们的贪图享乐,才造成了当年我爹我娘全部饿死在路上!今日你杀了我,来日你这样的杂碎也会被别人所杀!” 沈怀玉突然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突然笑了。 被人指着鼻子骂,居然还笑了? 男子惊疑道:“你笑什么?” 沈怀玉蹲下来和他平视,“笑你蠢,笑你什么事情都不求甚解就在这里大放厥词,以为自己是替天行道,觉得自己简直是个扶弱扬善、惩奸除恶的英雄,觉得自己的一己私欲有了一个遮羞布,你就真的是个行侠仗义的大侠。” “还真的挺会自欺欺人,你所做的,不过就是想要掠夺我的钱财,甚至还想把我抓回去凌-辱,现在还用这样的话来粉饰自己干的丧尽天良的事?” “京邑当然有贪官,前户部尚书张栋确实贪污众多,害的金陵几乎饿殍遍地,当时的江宁刺史沈怀玉为了让张栋吐出赈灾粮,不惜用父亲沈其道的旧部拿来交换,在官拜一品的时候更是将张栋抄斩,以慰数万金陵惨死之人上天之灵!” -- 第50页 “而说沈怀玉是玩弄权术的奸佞之臣的金陵人,也同样不在少数。现在你和我讲,京邑所有的官员甚至妻女都该死,你有没有想过当年的京邑也是数位官员全部身家捐献用以金陵赈灾?” 男子嘴唇翕动,此时他对面前的这位小娘子早就没有半分垂涎,语无伦次道:“可是人人都说,沈怀玉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佞臣……就算她曾经对金陵有恩,但我的爹娘还是死了……” “你甚至都不知道金陵饥荒动荡的始作俑者,只知道人云亦云,你爹娘的死你可以怪金陵那年天公不作美,也可以恨张栋贪得无厌,但是你有什么资格怪沈怀玉?” 王巍沉默地看着面前的少女,她蹲下来看着自己刀锋所指之人,原本这位世家少女说想要替沈怀玉报仇,他还有些迟疑,但是也只准备走一步算一步。 后来的相处中,王巍也只是觉得这位少女看似无害,其实心里有自己的原则,一旦遇到什么人真正触犯到了她,她也会毫不手下留情地除去,王巍虽然没有见过什么贵女,但还是觉得这位少女应当和寻常贵女很不一样。 而现在,这位少女一字一句地想要为自己的恩人沈怀玉正名,王巍心中自然不是没有触动的。 当年江宁刺史沈怀玉,帮助自己洗清冤屈,帮容娘下葬,还帮容娘杀了那位在当地作威作福多年的县令。当时的王巍就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好沈大人,得此大恩,无以为报,就算是以命相抵王巍也义不容辞。 就在这时,原本轻阖的门突然被打开,沈怀玉抬眼望去—— 章知风的目光正好和沈怀玉撞上,章知风本来以为这样的弱女子,现在肯定已经被强盗吓得瑟瑟发抖,没想到现在她蹲在地上,而原本在大堂里坐着的夫妻中的男子,被刀指着跪在地上。 就像在虔诚地行礼一样。 而夫妻之中的女子早已昏了过去,一条手臂落在地上,汩汩向外冒着血。 决明倒是对这样的景象视若无睹,但是对于沈怀玉一点都没有受伤表现得很开心,“沈小姐,你没有受伤真是太好了,刚刚我在隔壁就开始担心你的安危了。” 说着抬脚从那只断臂上走过去,看到了跪在地上的男子,从手里弹出一颗小药丸到他的嘴里。 “你喂我吃的什么?!” 决明双手交叉于胸前,口气轻描淡写,“当然是好东西,我炼了好久才成功的。你是第一个荣幸吃下去的,不出三刻你就会浑身瘙痒,然后就像被火燎了一样,最后不出两个时辰,就会化成一滩尸水。” “怎么样,听起来还不错吧?”决明得意道。 章知风靠在门边上,低头看着蹲在地上的沈怀玉,蹙眉道—— “你究竟是谁?” 第30章 刨坑 “你究竟是谁?” 沈怀玉抬眼看他,起身道:“我与公子素昧平生,我自然只是一个过路人。” “中原姑娘都这么伶牙俐齿的吗?”章知风将自己赤武般若的面具取下拿在手中,“我可不信寻常的中原贵女会如同姑娘你一样在这样的处境下淡定自若,不如报上自己的名讳,让我见识见识哪家的姑娘有这样的胆量。” “不必见识,小女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若是实在好奇,那小女之前也说过了,我姓沈,行三。” 章知风也不再追问,略微点了点头,“沈三小姐。有些事情我需要你和我一起去处理,请随我来。” 决明看看章知风的背影,再看看沈怀玉,一咬牙追上了章知风,“哎!公子你等等我!” 而此刻跪在地上的男子已经到了决明所说的瘙痒阶段,在地上扭动的像一只备受痛苦的蛆虫,沈怀玉自然不会可怜这样的人,面无表情地从旁边走过去了。 章知风走到后院的厨房处,扇了扇风,指着旁边的一个棚子道:“这里的臭味简直熏得我快吐出来了。” 那小棚子用几根木材搭建而成,上面盖了稻草,旁边也用芦苇杆围好,看不出里面是什么东西。 纵然是忍冬和沈怀玉这样鼻子算不上多么灵敏的人,此时也闻到了恶臭味从这个棚子里传来。 忍冬拿着烛台想要去看一个究竟,沈怀玉拦住她,将烛台递给章知风,“请。” “沈三小姐还挺体恤丫鬟。让我来当这个冤大头。” 沈怀玉道:“难道不是章公子你说要来这里处理一些事吗?” 章知风接了烛台,用手拨开外面围着的芦苇杆,用烛台朝里一照,只看到里面摞着的层层叠叠足足十几具尸体,最下面的已经开始腐化,发出阵阵恶臭,也不知道在这里放了多久。 忍冬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当即一阵反胃,走到一旁空僻处去吐了。 沈怀玉确实也是震惊的,她没有想到这个贼窟里的强盗劫掠以后竟然将尸体就放在这里,连处理都懒得处理。 但这样的场景也没达到让她反胃的程度,毕竟当年的金陵城才是真正的人间炼狱,现在的场景比起当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决明一脸嫌恶,“这群土匪,抢了别人钱财不说,还将人就这样随意丢弃在这里,怪不得公子一靠近这个客栈就闻到一股子臭味。倘若我和公子没些本事,可能也会这样了,等我回去一定多炼制些毒药,不能再偷懒了。” “王巍,我们挖个坑把这些尸体埋了吧。”沈怀玉抬头,“放在这棚子里也不是个事儿,现在已过了惊蛰,往后头就是流火时节了,这些尸体放在这里迟早会生出蛆虫的。” -- 第51页 王巍自然无异议。 倒是章知风惊奇道:“沈三小姐还挺心善。” 决明叉腰道:“公子你知不知道相由心生,沈三小姐那当然善良,我一早就看出来沈三小姐肯定是一个好人。” “我不是心善,”沈怀玉看着那些尸体,“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想给无辜之人一些体面。” 决明倒是挺会捧场,称赞道:“沈三小姐果然是个好人,和我家那个黑心肠的公子一点也不一样!” 他说完以后似乎是怕被章知风骂,缩了缩脖子丢下一句‘我去把楼上的尸体也扛下来’拔腿就跑。 王巍找来了几把锄头,一声不吭地开始刨坑,沈怀玉作为提出要掩埋尸体的人,自然也不会坐在一边看着,自觉拿起一把帮忙,忍冬吐完以后也顶着一脸喝了苦胆的样子,一起帮忙。 章知风看了一会儿,然后也从地上挑了一把好看的锄头,拿在手上掂量了几下,也开始帮忙刨地。 “章公子也比我想象中的心善。”沈怀玉看着章知风道。 “没办法,你没听到那个脑子缺了一块的决明说吗?相由心生,沈三小姐都贯彻到底了,我当然得身体力行。” 等到决明手里提着几个大汉,肩上还扛着两个,气喘吁吁地回来时,就看到几个衣着都不凡,尤其是自己的公子和沈三小姐,在兢兢业业地,刨地。 别人不了解章知风,但是决明这个从小就被自己这个鸡毛少主压迫的人可太有发言权了,章知风此人简直是鸡毛、自恋、挑剔、狠毒、无情的集大成者,所到之处那可是寸草不生。 家里的丫鬟最怕伺候的就是这尊瘟神,每天全都要靠猜拳才能勉强凑齐四个丫鬟。 而现在,这个人、居然、愿意、拿起锄头去刨坑? 决明简直觉得章知风这会儿不会是被哪个鬼上身了,不然怎么可能愿意去刨坑? 这么想着,决明看看自己手上提着的几个尸体,开始思索究竟是哪个现在占用了自己公子的身体,占用公子身体为自己刨坑,这群强盗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没想到还挺亲力亲为。 这些人都挺沉,决明提着这些也没空思索太多,将这些强盗摞在棚子的旁边,开口道:“公子,你还记得那个小二吗,我刚刚看他已经自己拿刀自刎了,”说着挠头,“话说回来,刚刚公子你杀人时,怎么没有杀那个小二?” 章知风拿着锄头的手没停,“他又没有拿刀,我为什么要杀他?你看本公子像是滥杀的人吗?” 决明连连点头,“那当然像啊!” 章知风:?你小子有病? 章知风额头上的青筋跳了跳,咬牙道:“决明,你、给我、过来、一起、刨地!” “我数到三,不然我现在就拿土塞到你的嘴巴里,保管你往后三天都不用再吃饭了。” “一。” “二。” 决明听到这话当然知道章知风这是要来真的了,连忙从地上拾起一个锄头就准备帮忙,一脸谄媚地对章知风说:“不用不用,公子让我刨土我就刨,不劳烦公子喂我吃饭。” 说着就开始用力刨土,果然是年轻力壮,小锄头挥得比谁都快,只是—— 站在决明旁边的章知风被决明刨出来的土给溅了一身,章知风按在锄头上的手紧了紧,然后从自己的袖子里掏出一颗鱼眼大小的药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了决明的嘴巴里。 然后还捂住决明的嘴不让他吐出来。 决明双眼惊恐,‘唔唔’了半天。 等章知风松开手的时候,决明已经开始笑起来,而且还是那种一点也不停歇的,‘咯咯咯咯咯’的笑。 决明一边笑,一边还握着锄头刨地,看上去诡异地很。 倘若不是什么亲眼看到这一幕,要是真的在什么荒郊野岭遇到这样的怪人,真的得吓得人拔腿就跑。 一片寂静中,只有偶尔的交谈声,和决明一直都没有停下来的笑声。 沈怀玉倒是对决明拖过来摞起的尸体若有所思,那些尸体看上去几乎没有什么伤口,衣物也是完好的,胸口处却有一大滩血迹,死状也几乎全部一模一样。 而且决明刚刚给那强盗灌药的时候娴熟地很,看来这个章知风和决明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是听他们的语气,也不是像是中原人,怪不得王巍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号人物。 …… 等到将这么多具尸体一一掩埋,也已经卯时,东方已经隐隐有了鱼肚白。 血腥味和尸臭味终于被掩埋在尘土之下,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 章知风掸掸身上的灰尘,拿出帕子将自己的指尖一一擦干净后伸了一个懒腰,“这烂摊子,终于收拾完了,真是累死本公子我了。” 决明整整笑了两个时辰,终于停了下来,再也不敢惹到章知风,一抽一噎地站在旁边,一句话也不说。 沈怀玉笑道:“辛苦了。” 早春时期的清晨还带着些薄雾,日头刚出消融了些,光落在沈怀玉的眉梢,隐隐绰绰。 决明一下子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哑着嗓子道:“沈三小姐说的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能和沈三小姐一起刨地,我真是倍感荣幸。” 萍水相逢,总有告别的时候。 沈怀玉一行人很快就收拾好了东西,踏上马车的时候沈怀玉回首看着这座客栈,褪了色的酒旗依然飘荡在空中,但是现在却再也没有人会出来迎客了。 -- 第52页 等沈怀玉在马车里坐定,王巍也准备好开始驾车时,车厢外面却听到了两下叩击声。 沈怀玉掀开帘子,只看到章知风坐在一匹白色的骏马上,身穿红色的袍子,赤武般若的面具挂在腰上,面容狰狞。他的脸却被春日里的日光映得熠熠生辉,银质的链子也反射着耀眼的光。 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①。 决明在章知风身后朝沈怀玉招手,大声道:“沈三小姐,我和公子也要出发啦,你可一定要一路顺风!等将来有缘再见到你,我一定要带你回我家去吃那里最好的酒楼!” 章知风也微微俯下身,开口道—— “沈三小姐,有缘再会。” 作者有话要说: ①:韦庄《菩萨蛮》 第31章 画舫 春日的金陵比起京邑,气候要更加宜人。相比于京邑的恢弘,金陵就显得更加精致,处处透着一股子江南气息。 许南牧在临行以前就已经给了沈怀玉金陵宅子的地址,只需循着过去就行。 一辆低调的马车驶进阜江巷,年代久远的青石板路发出沉闷的声响。 阜江巷地处金陵西部,是一个人员密集的大巷,地段繁华却不贵,在这边居住的三教九流人士都有,但是外地人却是很少见到。 几个老妇看着马车上下来的人,连连咋舌道:“哎哟,哪里来的小娘子,长得这般貌美,真和个天仙一般。” “长得和个天仙一样有什么用?哪里不去,偏偏来了金陵…现在的金陵,可不是个好待着的地儿。”另一个老妇咬着瓜子道。 “要是被那位看见,这小娘子……” 这话一出,众人就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纷纷噤声。 沈怀玉看着面前的宅子,看着不大,也很是低调,用来暂时居住再合适不过。 拿出钥匙开锁推门,才发现里面别用洞天,外面看着古朴,里面却也是下了些巧思在里头的,虽然不大,但胜在精巧。 沈怀玉手里捏着那块衔鱼玉佩,心中喟叹,时隔几年,没想到自己再次回到金陵,居然是用这样的身份。 她在此处高中解元,在此处看到了无数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在此处为冤案平-反,也为了饥荒四处奔波,看了无数人间悲剧,而现在的金陵,繁华程度却一如当年乡试一般。 仿佛两年前的饥荒并未出现。 金陵暗部一向都是哑叔在联系,距他身死已近半年之久,也不知道现在究竟还剩多少人可以向她传递信息。 那些金陵暗部基本上都是曾经受过沈怀玉恩惠的人,事到如今也只能一个一个的去找了。 …… 金陵的夜晚,花市灯如昼,尤其是秦淮河畔,上面的画舫到了夜晚更是热闹,船柱上雕龙画凤,巧夺天工,灯笼热热闹闹地挂在船头。灯光映在秦淮河上,波光粼粼,美得不可方物。 漂亮的花娘穿着抹胸裙衫,上面罩了一件薄如云雾的大袖衫,叮叮当当的首饰挂在雪白的脖颈和手臂上,站在船头或是和客人调笑,或者是挥着帕子邀请过路人上来吃酒。 被香风扫过的少年郎君,自然是羞红了脸。 花娘若是碰到这样的郎君,便会吃吃地笑了起来,扫起来的袖子几乎要抚到郎君的脸上去。 此时的一间画舫内,藕荷色的纱帐随着风微微飘扬,珠帘也被吹出叮叮当当响的声音,壁上挂着壁扇,上面画的正是秦淮夜景,精致繁复的内饰处处透着一股奢靡的气息。 说来奇怪,其他的隔间内都有客人和花娘的调笑声,喝酒吟诗,再配上几个花娘是最惬意不过,可是这间最为上等的隔间里,只有偶尔的玉箸碰杯声,就再无其他声响。 有个花娘听了鸨母的吩咐,前来给这个隔间里的公子送饭菜,来之前被千叮万嘱这个公子不是个好惹的,来这里几天了,想要勾上他的花娘也有好几个了,各个都是掩面出来的。 听到鸨母的叮嘱,花娘表面应和,实际上却有些不以为然。 她坐在铜镜前,看到自己脸上细细描了花钿,花容月貌的脸,再加上柔软的腰肢和丰盈的胸脯,暗粉色的大袖衫罩在罗裙外面,更加显得风情万种。 多少嘴上说着坐怀不乱的郎君,看到这不盈一握的腰肢还不是败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 那些个花娘被赶出来的,定然是姿色不如自己的,或者猴急的让公子失了雅兴的。 这么想着,花娘理了理自己的发鬓,看看了自己的表情并无差错以后便进了那最上等的隔间。 这间隔间视野开阔,可以一览秦淮河全景,能在这里用饭喝酒的,哪个不是一掷千金的贵公子? 而此刻,花娘却觉得这日日夜夜看着的秦淮夜景也无甚可看的,完全比不上面前坐在台子上,抛着葡萄玩的贵公子来得惊艳。做花娘这一行,成日里见过的男子何止千万,俊俏的,貌丑的,年老的,年轻的样样都有。 但这位贵公子却还是让花娘呼吸一滞。 花娘调整好呼吸,步态婀娜地向他走去,放下盘子以后葱白的手指在盘沿轻轻地拂过,那叫一个风情万种、欲说还休。 这一招简直屡试不爽,花娘几乎没有失手过,自己的这双手软若无骨,指尖用凤仙花染了一个漂亮的颜色,加上白皙的手指,哪个公子会不喜欢这样一双手,定然会抬眼看她的。 -- 第53页 可是花娘摩挲了很久,盘子都要被摸出油来了,这个贵公子还是在专心致志地玩着葡萄,对自己这个大活人视若无睹。 花娘觉得有些不自在,肩膀微微动了一下,轻柔的大袖衫从肩处滑落,雪白的胳膊和肩颈露出了大半。这初春也还是有点冷的,这大袖衫虽然薄,但也聊胜于无。 她含羞带怯道:“公子,这葡萄阿奴可以剥了喂您。” 没想到等了一会儿,花娘脸都要笑僵了,那贵公子还是置若罔闻。 花娘:这人长得像模像样的难道是个聋的?老娘搁这儿扭半年了连个声儿都不吱。 那公子玩了一会儿葡萄,葡萄才回到了自己手中,才抬起眼看了跪坐在地上笑得含羞带怯的花娘,脸上没带了几分笑意,但是因为自己三分秾艳的眼睛,有了几分风流的味道。 花娘不是没见过俊俏的少年郎,但是唯独这个贵公子,却让她霎时间心如擂鼓。 “我还以为这画舫上的姑娘们都是来陪酒的,没想到你倒是另辟蹊径,是来我这里擦盘子的呢?” 花娘似乎是会错了意,双颊羞红,眼睛里带着荡开的情意,“公子……若是要陪着吃酒,阿奴,也是愿意的。” 那公子突然笑了,从案上拿了一柄金丝折扇打开,扇了起来。 金陵的春日虽然并不如京邑寒冷,但此刻也算得上是春寒料峭,他却拿起扇子扇风,这怕不是脑子里进了八缸水吧。 而且这风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往花娘这里掀来,花娘本来就香肩半露,被这风一吹,瞬间起了一层细细密密的疙瘩。 公子脸上带着顽劣的笑,“你既然这么诚恳,向来最难消受美人恩。那我也不必推却美人的盛情邀请。”说着又微微蹙起眉头,似乎是有些为难道,“不过嘛,我陪酒的要求可能与众不同些。” “公子但说无妨,阿奴……都听公子的。” 公子将手支在下巴上,“我嘛,最喜欢在杀人的时候喝酒了。花酒喝起来多么无滋无味,我在淄州也杀了不少匈奴人,在杀人之后喝酒才痛快。姑娘你说是吧?” 这话花娘哪里敢接,这位漂亮的公子看着漫不经心,但是现在说这话的时候却一点玩笑的意思也无。 花娘花容失色道:“公、公子,是阿奴僭越了,求公子饶阿奴一命,阿奴以后再也不敢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了。” 说完这句话,花娘连忙跑了出去,再也不敢对这位贵公子生出什么旖旎心思,毕竟比起其他的纨绔子弟,这位公子带着凌冽的气势的时候,丝毫没有任何调笑的意味。 等到花娘出去,宋临云脸上的笑意才隐下去,百无聊赖地叩击着白玉杯。 而在这时,一个原本就蛰伏在画舫外面的黑衣人才从窗户跃进来,单膝跪地禀报道:“公子,许南牧前些日子在金陵租赁了一户宅子,而前些时候一辆马车从京邑来到金陵,因为双刀隐客,我们不敢跟太紧,今日马车里才看到下来的人正是许三小姐。” “徐良徽将军我们也查探不到任何消息,只知道他也是淄州都护府里出来的,祖籍似乎是淇城的。” “这小骗子,居然也到了金陵。”宋临云不再叩击白玉杯,手指在杯壁上摩挲,“我总感觉这京邑,还真是卧虎藏龙。她还真不像是许南牧的女儿,偏偏又查不到半分端倪。” 暗卫略微迟疑了一会,“现在的许三小姐,正在秦淮河畔。” “这种事情,怎么不早些告诉我?”宋临云霍然直起身子,“青檀,你刚刚在外面待了那么久,怎么不早些进来禀报?” 唤作青檀的暗卫脸上红了红,低声道:“属下、属下不敢打扰到公子的好事。” 青檀虽然了解自己公子平时的作风,但毕竟是血气方刚的少年,那花娘长得又那么漂亮,公子又一副没有拒绝的样子,青檀当然怕打扰到自己的公子,万一公子真的想女人了怎么办? 其实青檀也很难受,轻功虽好,但是挂在画舫外面不被人发现也是需要些技巧的,偏偏自己还得看着公子喝花酒,更焦急的是还不知道要不要避让,万一看到些不该看的被公子灭口怎么办? 宋临云简直被气笑了,“好事?我看着像是喜欢喝花酒的人吗?” 青檀缩缩脖子,不敢隐瞒,如实禀报:“回禀公子,公子看上去浪荡风流,正像是天天喝花酒的人。” 宋临云:? 第32章 缘分 夜晚的秦淮河畔总是分外热闹,氛围较之京邑也更加开放一些,能看到很多少爷小姐并肩同行,河水上倒映着各色的灯,仿若一幅画卷。 忍冬是第一次来到金陵,她陪着沈怀玉走在秦淮河畔,看到画舫上的花娘露出来的细腻白皙的脖颈,小声附在沈怀玉耳侧道:“这金陵城的姑娘们……未免也太大胆了些。” 这句话也不是仅仅只是针对画舫上的花娘,还有刚刚经过的两个小姐,正在探讨着前些日子金陵来了个俊俏公子,经常在画舫内喝酒,说着准备去画舫里瞧瞧去。 京邑虽然也有花楼,但是也只有固定的一些巷子里有,而不像金陵这般,这么人流密集的地方都有花娘站在路边。京邑的姑娘更是不可能前去花楼里去看俊俏公子的。 沈怀玉来这边是为了找一件胭脂铺子的,经营这件胭脂铺子的是一个叫梅娘的女子,说起梅娘,本来沈怀玉是不愿意让她成为金陵暗部的,但是当时梅娘和她说—— -- 第54页 “沈大人救了妾身,本来妾身是不应该和大人说什么要求的。但是想为大人做些事情,妾身经营这间铺子,林林总总也能见到些贵妇或者是府上的小姐,总能为大人做些事情的。” 金陵的梅娘胭脂铺相当有名,梅娘子很是能够理解姑娘家的爱好,胭脂的包装都是银质的,上面用金丝细细地绕出花来,还有玉石的包装,上面也刻了牡丹,牡丹边缘用金粉撒上去,贵女哪有不喜欢这种物件的,所以这梅娘胭脂铺的名声也渐渐传了出去。 所以这梅娘胭脂铺也是金陵贵女很是爱光顾的地方,也有不少贵公子为了讨心上人欢心,一掷千金让工匠雕个别出心裁的花样来,是以这梅娘胭脂铺里陪着心上人来的公子亦有不少。 沈怀玉刚一进门,就看到了已到酉时的胭脂铺子里还是分外热闹,梅娘站在角落里,支使着工人把一盒盒胭脂放到最合适的位置去,看上去这些日子过得十分的好,和当年沈怀玉第一次看到她的样子大相径庭。 金陵城中的贵女大多互相认识,沈怀玉虽然衣着不算惹眼,但是识货的人也能看得出来这衣服的料子也不是什么便宜货,心中暗暗揣度,这金陵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一个人物。 一位姿态轻佻的华服公子走到沈怀玉的面前,摆出一副书生文人样,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拱手道:“小生方才观姑娘许久,觉得很是投缘。若是姑娘喜欢什么胭脂,小生想送姑娘件见面礼,望姑娘笑纳。” “说来惭愧,小生出身于金陵世代大家族李家,却也很少看到像姑娘这般气度的。所以斗胆前来搭话,若是唐突了姑娘,还望姑娘海涵。” 说着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一般,又道:“金陵李家,行四,李修德。” 还不等沈怀玉回答,原本站在这个华服公子挽着他的貌美女子噘嘴撒娇道,“公子,不是说好来给人家挑胭脂的嘛,怎么又要送给别人,楚楚可不依。” 李修德犯难,这个楚楚也是他近些日子最喜欢的女人,千娇百媚,事事顺从,原本他也很是受用,还带楚楚来这梅娘胭脂铺,要知道在这里定制胭脂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也亏得他出身李家,才能用这么多的银钱来讨美人欢心。 但是面前的这个女人长相更为难得一见,尤其是整个人带着一股子不可接近的气质,李修德素来喜欢温柔小意的女人,但是这个又实在是很对胃口,刚刚惊鸿一瞥他就已经想到了若是这样的女人收入后宅,那得是多么惹人艳羡的一件事? 思及此,原本对楚楚纵容的李修德冷了脸色,“说好给你挑的,本公子不会少了你的。但这位姑娘的胭脂,本公子也要送。你难道怕送了这一盒胭脂,本公子就养活不了你了?” 楚楚能爬到李修德的床上,哪能是个不识趣的,原本委屈的神色消散得一丝也无,“我怎么会担心公子不能养活我呢,楚楚还不知道公子是什么人物吗?能和公子这样的人结交,是全天下女人的福气。” 李修德满意的点点头,抬手宠溺地在楚楚鼻尖上一刮,“还是我的楚楚会夸人。” “二位还有事吗?没事的话借过一下。”沈怀玉皱眉道。 这两个人搁在她面前唱戏呢?尤其还是李家的人,沈怀玉对这家的人没有什么好感,当年在金陵的时候就喜欢给她使绊子,而且当年和葵司一起协商提议提高米价的就有李家。 李修德连忙道:“姑娘留步,小生可是哪里唐突到了姑娘?” 身上没个读书人的样子又要摆出读书人的姿态,他哥哥李裕好歹还是有真才实学的,这个又算个什么东西,一个只会寻花问柳的浪荡公子,和这种人说话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沈怀玉没答,准备向梅娘走去。 李修德哪里愿意放过这么漂亮的小娘子,也顾不得确认她是什么身份,脑袋一热就拉住了沈怀玉的手腕。 这一拉不要紧,李修德只觉得这小娘子的肌肤摸起来甚是细腻,手腕上面挂着两只叮当镯,他色-欲心起,贪婪地在上面摸了两把。 沈怀玉一抽手,没抽回来,抬眼看到李修德色眯眯地盯着自己看。 这样的动静哪有人不注意到的,但是李家是金陵的大家族,寻常的家族看到李家都要绕道的,哪里还敢管李家的闲事,只能为这个被李修德看上的小娘子默默叹气。 梅娘也是真心担心这个小娘子,这么年轻漂亮就要沦为李修德的玩物,只可惜自己也救不了她,但也不忍心继续看着这一幕,只能别开眼不再看向这边。 王巍前去给容娘上香扫墓了,今日没跟在沈怀玉身边。忍冬想帮自己的小姐,被李修德一脚踹开,这李修德居然也是有些拳脚功夫在身上的。 楚楚冷眼旁观,一边嫉妒这个小娘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李修德的青睐,而不像自己使了好多手段才能攀附在李修德身边。一边又嘲笑她不知好歹,居然还敢在金陵的地盘上惹李家的人。 沈怀玉低声道:“松开你的脏手。” 这句话反而像是挑起了李修德的兴致,原本伪装的不伦不类的书生做派全无,他轻佻地笑道:“小娘子,先前我好声好气地以礼相待,你对我不理不睬,冷冷淡淡。现在这幅样子才够劲嘛,美人带点脾性,我也是喜欢得紧呐。” 李修德说着,一边顺着手向上摸去,沈怀玉刚刚准备一脚踢开这个不知死活的杂碎—— -- 第55页 一柄金丝折扇扇骨带着凌厉的气势猛地叩击在李修德的右手手肘上,一声清脆的关节脱臼声响起,李修德瞬间疼得收回了自己的手,然后右手软趴趴地耷拉在身侧。 李修德哪里吃过这么大的亏,楚楚也被这样的反转惊地瞪大了眼,顺着握着这柄金丝折扇的手望去,只见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带着冷冽,一个长相昳丽的公子站在李修德的旁边,嘴边甚至还带着嘲讽的笑意。 周围的人看着这里的一波三折,也为这俊俏郎君捏了一把汗,虽然这个郎君看起来气度不凡,身手也这么出色,但是在这金陵,李家可算得上说一不二的土皇帝的存在。 李修德疼得脸上冒出冷汗,他忍着痛喝道:“哪里来的狗杂种,敢打伤本少爷?” 说完又暗暗后悔,今日为了和楚楚相处,特意命了以往贴身陪着的侍卫不必跟着,料想这金陵城中也没有人敢惹怒他李修德。但是没想到今日竟然吃了这么大一个亏,但要是让他就这么咽下这口气,是绝对不可能的。 宋临云听到狗杂种这么一句话,气势更加骇然,他原本带着三分风流的眼睛看着李修德,抬起金丝折扇对着李修德左右开弓,直接打得李修德嘴里含含糊糊不知道在说什么话,连完整的吐词都做不到了。 直到李修德嘴巴里冒出血沫,甚至被打掉了一颗牙吐在地上,宋临云才停手。 “打你这样的脏东西,用手都得脏了手。” 现在的李修德哪里还有刚才的气势,全要靠楚楚的搀扶才能勉强站立,他也是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此刻也不再敢放狠话,他算是看出来了,面前的这个年轻男子估计不是金陵人,搬出李家的名号也不管用。 倒是楚楚心疼地看着李修德,双眼带着泪水对宋临云道:“你可知道我们是谁?你今日敢对李公子下这么狠的手,将来我们李家肯定不会放过你的!” 李修德倒是害怕了,生怕说话的是她,挨打的却是自己,连忙拉着楚楚口齿不清道:“今日就先暂且放过这两个东西,先回府上把我的胳膊接起来再说。” 然后逃也似地走了。 等他们走后,宋临云才抬眼看向沈怀玉,开口道—— “在这里都能碰见许三小姐,我们还真是有缘分。” 第33章 胭脂 其实沈怀玉也没有想到能在金陵遇到宋临云,毕竟京邑和金陵相隔很远,宋临云又应当回淄州了,再不济也应该在京邑,反正是不应该在金陵。 但是他现在真的出现在这里,站在金陵花街灯如昼里,恰如上元那天他也站在京邑的火树银花里,甚至再远一些,承德五年的冬天里,他站在雪幕里,给沈怀玉递了一把伞。 旁观的人咂舌,原来这俊俏郎君和这漂亮姑娘竟然是认识的,怪不得救下这漂亮姑娘,只不过他们以后的日子在这金陵,可就有些难过咯。 沈怀玉将忍冬扶起来,“我也觉得我和宋二公子很有缘分。” 而在沈怀玉蹲下来的时候,原本挂在腰间的衔鱼玉佩也随着滑了出来,原本只是观望的梅娘瞬间大为惊讶,几乎是迈着滞涩的步伐走向了沈怀玉。 梅娘结结巴巴道:“姑、姑娘,您是?” “我是来找您的,”沈怀玉笑着站定,“梅娘。” 梅娘几乎泪盈于睫,之前来查消息的几乎都是跟在沈怀玉身边的哑叔,后来就变成了一个叫做廪生的沉默寡言的郎君,再到后来她就知晓了沈怀玉身死的消息,伤心到大病一场。 没想到到了今天却还有能再次看到这块衔鱼玉佩的机会,梅娘怎么会不激动,她低声道:“那姑娘请随我来。” 梅娘胭脂铺的后面一个很清幽的院子,沈怀玉也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她去京邑上任之前梅娘的胭脂铺才刚刚有几分起色,哪里能买的下这里的院子。 梅娘手足无措地在衣角上擦了擦手,惭愧道:“若是知道姑娘你是……我也不会刚刚袖手旁观,我在金陵也算是有些人脉,至少不会让姑娘你受到这样的折辱。” 现在的沈怀玉对于梅娘来说只不过是一个陌生人,沈怀玉自然不会怪她不施以援手,况且李家在金陵也是首屈一指的大家族,梅娘这么做也是人之常情。 梅娘和沈怀玉汇报这些年来金陵的势力更迭,以及金陵暗部剩下的人的时候,宋临云自觉走到一旁的角落处,让沈怀玉和梅娘交谈。 “金陵太守濮才良现在背靠林相,在金陵城中是一大土霸主,此人贪财好色,府中姬妾无数。今日欺负姑娘你的李家,在金陵也是一手遮天的存在,李修德此人也是睚眦必报,他的哥哥李裕好些,但也不是什么良善之人。” “李家和濮才良也是有些关系的,这两家狼狈为奸,不知道吸了金陵百姓多少血。而沈大人后来上任的江宁太守詹文轩倒是个好官,但是现今这个世道,好官难为,也是被李濮两家打压地抬不起头来,名字上挂个刺史罢了。” 说到这里,梅娘顿了下说:“廪生大人好像,还在金陵。” 沈怀玉原本听得很认真,听到廪生的名字霍然抬起头,廪生还活着? 自己当初不是看到了四个棺椁放在灵堂之上吗? 沈怀玉握住梅娘的手,“这话可是真的?” “应当不假,”梅娘咬了咬嘴唇,“两个月前我还看到他奔波为沈大人搜集情报,但是后来却再也没有看到过廪生大人了。” -- 第56页 沈怀玉心口突突地跳动起来,廪生还有可能活着吗?倘若他还活着,那真是重生以来听过的最好的消息了。 “等一等姑娘,”梅娘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我还有样东西要送给你。” 说着,梅娘就转身回到屋子里头,但不知道为什么,屋子里却冒出来一个粗犷的男人声音,还有些争吵声,隐隐约约听不清楚。 过了好一会儿,梅娘才从屋子里走出来,脸上带着歉意的笑,“抱歉,久等了。” 梅娘手上拿的是一个非常精致的胭脂盒,琉璃制的外盒上细细地雕刻了衔鱼的纹路,一条一条线都是用金粉沾了水一点一点描上去的,但是看着就足以看得出来这胭脂盒的精巧。 “这盒胭脂原是要送给沈大人的,可惜……”梅娘哽了一下,“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就送给姑娘你吧。” “也愿姑娘你和那位郎君也能白首偕老。” 沈怀玉接过梅娘手上拿着的胭脂,精巧的盒子巧夺天工,静静地躺在沈怀玉的手心。 而在这时,从屋子里走出来一个脸上长着络腮胡的男人突然走出来,一把掰开梅娘的肩膀,粗声粗气地对梅娘说:“你这婆娘,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掺和那些儿破事,你非不听。现在你的那个大人都死了,你还在这里搅合,还嫌老子不够烦是不是?” “况且天下谁不知道,你的那个大人,是个一肚子坏水的玩意儿。送你一点小恩小惠,你就巴巴地恨不得把自己命都送上去,哪来的这种好事?” 梅娘冷哼一声,摆脱男人的钳制,“沈大人是个好人。” “你怎么知道她是个好人?” “沈大人送我好看的珠花,她当然是个好人。” “妇人之见!一朵珠花对于她这种当官的算得了什么?” “别人都没有送我珠花,只有她送我了,她不是好人谁是好人?你们都说这是个好人,那是个好人,可是只有你们一直骂的沈大人送给了我一朵珠花!” 梅娘说完,便一脸懒得在和男人争辩的样子,开口对沈怀玉说:“姑娘,我送你们离开吧。” 等到了店铺的门口,梅娘才带了点歉意道:“让姑娘见笑了,他一向都不喜欢我掺和到这些事情里来。不过也没有关系了,过些日子我就要同他和离了。” 沈怀玉默了默,“倘若沈大人在天有灵,也不会想要你为她做到这种地步……不值当。” 梅娘子叉腰反驳道:“为了沈大人当然值得。”顿了顿又低声道,“不过也不全是为了沈大人,人与人初见时总觉得千般百般好,我和他两个人总想不到一起去,他心眼不是个坏的,但也处不来,当初那点子情意早就被消磨掉了。” …… 宋临云看着沈怀玉的样子,开口道:“你很开心?” 沈怀玉原本正在摩挲着胭脂盒,突然被问了这么一个问题,愣了一下点头道:“嗯。我很开心!” 她明明没有在笑,宋临云怎么发现自己很开心的? 不过现在的沈怀玉是真的很开心,一是因为得到了廪生可能还活着的消息,二则是因为梅娘子的变化。 当年的沈怀玉第一次遇到梅娘,她被自己的夫君打到浑身上下都是伤,婆母还想着以七出之条无子将她休了,甚至连唯一的嫁妆胭脂铺子都不还给她。但是梅娘一向顺从,唯独这件事不肯答应,因为这件胭脂铺子是母亲留给她的唯一遗产。 然后这件事就闹到了衙门,正好那天沈怀玉来衙门处理一些事务,就碰到了这么一件事。 那时的梅娘子伏在地上,就算是面对夫君动辄的打骂和婆母的指责她也丝毫不敢反抗,甚至连一句完整的话都不敢说出来,头上挽了一个髻,连最朴素的木钗都不敢带。 沈怀玉恰好带了一朵不常戴的珠花,便送给了那位可怜的妇人,也将胭脂铺子还给了她。 而现在的她,因为和这任丈夫情意耗尽,就敢于和他和离。再也不是那个慑于夫君甚至连话都不敢说的梅娘了。 - 楚楚扶着李修德走在回府的路上,小心翼翼地说:“公子,我们就这么放过那两个人?” 李修德眼睛里闪过一丝阴毒,只可惜他现在连说话都漏风,不然看上去还真的有几分冷冽,但现在他的两颊鼓胀,气势全无。看上去反而有些好笑,“让我李修德吃了这么大一个亏,我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金陵城中李家的家奴偏地都是,有一个李家家奴显然是认得李修德的,此刻也只能凭着衣服才能勉强辨认出他。再看到旁边搀扶着李修德的楚楚,这才确认了李修德身份。 金陵城中,哪个人敢把李家的人打成这幅样子? 家奴大为惊讶,在金陵城,只有他们李家欺负别人的份儿,什么时候李修德居然被人打成了这样这副模样? 家奴赶忙小跑着过去,询问道:“四公子这是……可需要小的帮忙?” 李修德现在正烦着没有人手,但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报复那两个人,自己这幅尊容被人看到又很丢脸,忍着痛斥责道:“看不到本公子现在的样子吗?还上来给本公子找晦气?” 家奴也是了解李修德的脾性的,自然不敢反驳,连连点头道:“是小的思虑不周,平白无故惹了少爷晦气,少爷莫怪。小的也是刚刚受了濮大人的命令才到这块儿巡守。若是少爷不需要小的,小的这就退下。” -- 第57页 李修德眯了眯眼睛,“等等,你刚刚说什么?濮大人在这附近?” “是的,小的刚刚还看到濮大人,正是濮大人命令小的前来这里巡查的。” “那你前去帮我告诉濮大人一声,”李修德咧嘴笑,眼睛里带着诡异的光,“我给大人他物色了一个大美人儿,就在面前不远处。濮大人一定会喜欢我今日送给他的礼物。” 第34章 夜游 金陵的夜晚一向都是是很热闹的,沈怀玉跟在宋临云身边,这两个人都是难得一见的好相貌,有些经过的人还会盯着他们看几眼。 沈怀玉手里攥着胭脂盒,问道:“宋二公子怎么会来金陵?” “怎么?”宋临云手支着下巴,金丝折扇夹在指尖,“只允许你来金陵,我就不能来了?” 沈怀玉其实没想到自己还能和宋临云还有交集的一天,她远行金陵,身上背负的东西太多,就算和宋临云有一个婚约。但对于他来说,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是一张废纸。 或许他回淄州,也会遇到一个和他一样洒脱,不拘于世间杂芜的姑娘,然后忘了曾经撩拨过的自己。 可是他现在站在这里,站在秦淮河逶迤的的水波潋滟外,让人又平白生出一种奢望。 一个摇橹船的船夫拿着篙站在船头吆喝着问道:“郎君和姑娘要不要来坐船,我这船可稳地一比吊糟①的哩,看姑娘和郎君长得这样俊俏,我便给你们个便宜,寻常都要两百文钱的,今天儿我只收你们一百五十文钱。” “我看郎君你一看就是个大富大贵的,带上小娘子一起逛河,讨婆娘开心不要小气吧啦,啊是地呀②?” 忍冬一直默默跟在沈怀玉身后,此时突然道:“小姐,你与宋二公子游船,那我就先回去了。” 说罢还没有等沈怀玉回她,她就转头走了。 而此时的宋临云却已经跳进了船里,站在里面好像是在等沈怀玉下来。犹豫之际,只看到宋临云将手伸出来,真的是在邀请她一起游船一样。 沈怀玉站定之时才低声和宋临云道:“怎么突然想要游船?” 宋临云斜靠在船内的座位上,神色懒倦,“你没听到那船夫说吗?” “嗯?他说什么了?”沈怀玉也坐下来,不解道。 “他说,讨媳妇开心不能吝啬。”宋临云右手拿着金丝折扇一下一下叩击在左手的手心,“本公子当然不能被他看不起,所以这船我当然得坐。” 岸边的灯浮光掠影般远去,浓墨似的湖水上倒映出了这纲常世间。沈怀玉突然开口唤他道:“宋临云。” 宋临云支起头,“嗯?” 承德五年的冬天,你与我有着一把伞的情谊。 承德十一年的初春,我们有着同游秦淮的情谊。 只是可惜,你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沈怀玉踌躇半晌,开口问道:“你这些年一直都在淄州。我听说淄州的冬天会下很大很大的雪。你能不能给我讲讲淄州的下雪时候的样子?” “你不是梦里去过吗?”宋临云笑,“现在怎么还问起我来了。” 沈怀玉一本正经地胡诌,“我只梦到过春天和夏天,还没看到下雪的时候,梦就醒了。” “那还挺不巧。”宋临云姿态倦怠,“淄州的雪确实和京邑不一样,下得狠的时候可以把人埋进去。不过往年那时候我一般都会回京邑,所以其实说起来真正见到的时候也不多。” “你若是这么喜欢淄州,不如过些日子和我一起去算了。带你去骑马,顺带着给你挑挑贞节牌坊的石料。”宋临云撑着下巴想了一想,“唔……选址你也可以自己考虑考虑,我觉得淄州都护府外的草甸旁就不错,很显眼。” 沈怀玉问道:“淄州和京邑相隔那么远,你每一年都会回京邑吗?” “也不是。偶尔也懒得动。有一年就没回去,那一年的淄州雪下得也挺大的。我还记得那时候官道上已经完全不能通行了,还是舅舅派了好些人才能勉强扫出一条道。” “那一年……”沈怀玉迟疑,“为什么没有回去?” 宋临云抬眼看她,换了一个舒服些的坐姿,“因为我不想回去。” 是啊,他是京邑权贵世家的嫡出公子,他回不回去都只取决于他想不想,无论是留在淄州看雪还是回到京邑看灯火,都只随他的心意而定。那么洒脱又自由。 船行至尽头,船夫出声道:“郎君,前面就快到头了,一共一百五十文。” “一百五十文?我没钱。”宋临云摊手,脸上带笑地看向沈怀玉,“让她付钱。” 船夫显然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略带着点疑惑看向沈怀玉,心中腹诽这郎君看着穿的人模狗样的,怎么连个一百五十文都拿不出来,还要姑娘家来付钱。 想了一会儿又突然想到,难道这小白脸郎君居然是小倌倌出来陪客的? 这么想着,看向沈怀玉的目光就更奇怪了。 沈怀玉被这样的目光看得非常不自在,幸好随身带了一只荷包,虽然钱不多,但是一百五十文还是有的,伸手就递给了船夫。 船夫一边摇橹一边好心提醒道:“姑娘还真是好兴致。只不过嘛,这男人虽好,但还是得找个有个体面事儿的郎君,姑娘你也别怪老头我多嘴,我们金陵虽然民风开放,但是对于这种事还是有些忌讳的。” -- 第58页 “况且,您这还带着这位郎君招摇过市。到时候这街头巷尾的,传出去也不好听,将来肯定会对姑娘你的名声有损。” 沈怀玉刚开始听的时候还有些听不明白,到了后面渐渐琢磨出味儿来了,笑着对船夫说:“这位公子原先也是阔过的,以至于到现在也改不了自己贵族少爷的做派,我看他长得俊俏,便也由着他这样。” “我们不是金陵人,等日后我们回到家乡,我便不会这么由着他来了。” 宋临云难得愣怔了一下。 “许玲珑,”他的笑就像是从胸腔里发出来的一样,“你还真是,胆大包天。” 他像是真的被取悦到了一般,如笔墨逶迤化成的眉眼此刻倒映着秦淮河畔的灯火,亮得惊人。 沈怀玉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宋二公子,对什么姑娘都这个样子吗?” “许三小姐当然和别的姑娘不一样,”宋临云漫不经心,“毕竟我还要为许三小姐在淄州建一个贞节牌坊。” 沈怀玉心中暗叹一口气,没有再说话了。 船行至岸边,但原本处处又很热闹的秦淮河畔,此时却只站着一个身穿黄色锦服的男人,身量不高,身材臃肿,此刻正在阴鸷地盯着秦淮河上的船,他的身后还跟着一大帮子家丁。 船夫看着逐渐近了的人影,连忙想把船往其他方向划,但是已经晚了。 黄色锦服的男人已经盯上了摇橹船上的沈怀玉,目光如同跗骨之蛆一样一寸一寸地划过,舌头舔了舔干裂的上嘴唇,指着船夫道:“你,往这儿划。” 船夫被指到,双腿都打起了哆嗦,哪里敢不听那个男人的话,但心中也为这个漂亮的姑娘惋惜,怎么今日这么巧,偏偏就被濮才良看见了,以后这姑娘怕是凶多吉少了。 船夫也是个良善之人,低声提醒沈怀玉道:“姑娘,前面那位是金陵太守濮才良,你今日被他看上,怕是……”他有些不忍说下去了,自从濮才良上任当了金陵太守,这金陵城中的貌美姑娘不知被他糟蹋了多少。 甚至有些家族为了获得濮才良的庇佑,也心甘情愿地将自己家中貌美的女儿送给濮才良。但是濮才良这个人一向都是把女人当成玩物,今日有些新鲜就好言好语,明日没了兴致就可以转手送给家丁。 偏偏这个人还和金陵李家勾结,在金陵城中无人能够奈何,就连上报京邑也没有办法惩治他。反而前去京邑报官的人一个个都惨死在路上甚至是家中。 濮才良的目光一寸一寸地扫过沈怀玉,想到刚刚有个李家的家丁跑过来和他说,李修德帮他物色了一个大美人,但是还没下手,就被旁边的一个小白脸给打了一顿。甚至是搬出他濮才良的名头对方也一点都不害怕。 濮才良在金陵几乎是一手遮天,哪有什么人敢对他濮才良不敬的。他虽然不算聪明,但也不是个傻的,李修德怕是惹到了什么人被打了一顿,然后现在拿自己当枪使。 但还是想来看看李修德口中的大美人长了个什么模样,他这些日子也有些兴致缺缺,索性就顺了李修德的话前来这边看看。没想到这个姑娘果然长得颇合他胃口,一时间对李修德拿他当枪使这件事也没这么厌恶了。 李修德一脚踏在船的边缘,手支在膝盖上,目光并未离开沈怀玉半刻,“这位姑娘,本官是金陵太守濮才良,想必姑娘也听过本官的名号。本官也不想多说些废话,想必姑娘应该懂我的意思。” 他的身后,是数十位气势不凡的家丁,此刻围着这块小小的河岸,没有任何可以逃出去的地方。 宋临云双手抱胸,一脸好整以暇,好像是在看戏一样。 蒲良才心中嗤笑,这小白脸果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号就不敢动弹了,也就只能欺负欺负李修德那个蠢材。 沈怀玉站起身来,嫣然而笑对濮才良道:“好啊。” 作者有话要说: ①:南京方言,一塌糊涂的意思。 ②:南京方言,是不是的意思。 本人不是南京人,如果用的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 第35章 恩客 沈怀玉站起身来,嫣然而笑道:“好啊。” 濮才良也笑了,虽然他对这个小娘子势在必得,但也没有想到会这么轻松。难得碰上一个这么识趣儿的姑娘,濮才良很是大发慈悲地想着要不要多宠爱段时间这个很有眼力劲的小娘子。 沈怀玉站起身来从船夫手里拿过船篙,拿在手上掂量了两下,然后笑着看濮才良,将船篙放入水中往后划去。 濮才良被她笑得心猿意马,一时不察自己还有一只脚踏在船的边缘上,船这么一动,他瞬间就失去了平衡,而身后的家丁显然也是没想到这样的变故,想来救他也来不及。 只见濮才良一脚在船上,一脚在河岸上,衣服还发出了‘噗噗’的布帛撕裂声,他原本身材就很是圆润,衣服一下子被撑到极致,自然会破裂。 这么一个有些分量的人从岸上砸下来,‘哐当’一声溅起了颇高的水花,濮才良不会凫水,只能在水中勉强起起伏伏对岸上傻站着的家丁道:“你们、这、这些蠢货,还不赶紧下来救我!” 岸上的家丁这才如梦初醒,毕竟突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们也一时很难反应过来。 船夫早就被这幅景象吓得瘫倒在船上,他现在无比后悔刚刚做了这姑娘的生意,现在倒好,惹上了濮才良这尊瘟神,怕是今夜以后自己家里的那两个孩子再也看不到爹了。 -- 第59页 “你们……你们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船夫哆嗦着嘴,“惹了濮才良,你们就算是长了一双翅膀,也再难飞出这金陵城。他在金陵的地位,你们从其他地方来的根本就不知道。” 船夫说着,眼泪顺着眼角的皱纹往下淌,“就算你们是其他地方来的,家里是有头有脸的,来到这金陵城,那也得是要看濮才良脸色的。今日我载了你们这艘船,我…我怕是也活不了了!” 船夫心中戚戚,原先事不关己的时候,这个姑娘要被濮才良糟蹋的时候,他自然会为她惋惜,但是现在她这样戏耍濮才良连累到自己的时候,他一边懊悔自己接了这么一单生意,一边又埋怨这个姑娘的不知天高地厚,反倒是害苦了他。 家丁手忙脚乱地把濮才良捞上来,初春的河水自然说不上是温度宜人,虽然也不至于寒冷刺骨,但也绝不好受。 濮才良被水浸泡过又被冷风一吹,打了一个哆嗦,冷得牙关打颤。他颤颤巍巍地指向沈怀玉船的方向,恨声道:“在我的地盘上居然还这么戏耍我濮才良,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把这两个东西都给我抓起来!” 家丁顺着濮才良指的方向望去,刚想上前,却看到那艘摇橹船居然出乎意料地在往这里划,惹了濮才良居然还敢再往他面前凑? 船夫这时候也已经心如死灰,反正逃也好,不逃也好,都会被濮才良抓到,倒还不如现在早些过去,也免得之后来抓他们受到些皮肉之苦。 濮才良也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们折返,更加不可思议的是,那个小娘子脸上还带了笑,一点也不害怕自己,而那个小白脸更是信步闲庭,神色懒倦。 宋临云低声问道:“早知道要回来,刚刚怎么还往远了划,我还以为许三小姐要逃了呢。” “我没想逃,”沈怀玉掩唇,“况且别人不知道你宋二公子是谁,我还能不知道吗。卫国公宋佺嫡子,抚远大将军穆弘文外甥,这样的身份,哪里要怕一个小小的金陵太守濮才良。” “你这是准备利用我了?”宋临云哂笑,“狐假虎威用的倒是熟练。” 沈怀玉佯装惊讶,“怎么能说是利用。只不过我是个姑娘家,就算我父亲掌管御史台,我也不能随意说出自己的身份抛头露面。况且宋二公子这么厉害,偶尔借用一下身份怎么了?” 她们姿态这样轻松,仿佛根本不把濮才良放在眼里。 濮才良气急败坏道:“你们还站着做什么?还不快给我把他们抓起来!” 宋临云脸色丝毫未变,伸手打开了自己的折扇,“濮才良,你在抓人之前要不要问一下我是谁?不怕会后悔吗?” “我管你是什么东西?”濮才良冷笑,湿透的头发显得他此刻有些滑稽,“今日你都逃不了本官的手掌心。” “是吗?”宋临云蹲下身对着濮才良扇了几下,直扇得他打颤,“让我猜猜你在金陵这么有恃无恐,京邑中背靠的人是谁。许南牧?曲鸿达?还是……林瞻?总不可能是承德帝吧,他应该还没昏聩到这个份上。” 濮才良不是个傻的,他眯了眯眼睛,脑子现在在飞快地分析这利害关系。先前他看这小白脸气定神闲,他还只是以为这小白脸不知死活,但是现在看他对京邑高官这么熟稔的态度,又让濮才良有些惊疑不定。 莫非他真的是个来自京邑有头有脸的人物? 濮才良试探着开口:“那你……究竟是谁?” 京邑的世家濮才良接触的并不多,但是也是知道一些的,也没听说过哪个世家有公子近日来到金陵,不然他肯定也会收敛些。 宋临云蹲在濮才良面前,漫不经心道:“濮大人官威这么大,我还以为不愿意服软呢。怎么现下反而问起我的身份来了,我说我是承德帝赵子述,你信吗?” 濮才良眼珠子飞快地转动着,不得不暂时低头,低声下气道:“怪下官有眼无珠,还望公子海涵。倘若事先知道您是来自京邑,下官也不敢这么冒犯。” 这濮才良,倒是把能屈能伸给发挥到了极致。 宋临云将扇子合起来,一下一下轻叩在濮才良的脖子上,“既然你这么诚恳地来问,那我就告诉你。” 濮才良连连点头,道:“您说,您说。” “卫国公府,行二。” 濮才良虽然对京邑世家了解的不算多,但是偏偏是认识这个的,尤其是宋二公子,他的舅舅是声名赫赫的抚远将军,更是出身于卫国公府。放眼整个天下,宋二也是最顶层的世家公子。 濮才良看着宋临云身上的衣料,加上他现在淡定自若的态度,心中已经信了大半,不管他究竟是不是宋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还是先稳着再说。 思及此,他也不管自己现在的狼狈,脸上挤出笑意,双手捧住宋临云的扇子,“原来是宋二公子,真是有失远迎!上次回京邑述职,我还曾经看到过卫国公,真是宝刀未老,风姿不减。” “今日我见了宋二公子才知道,原来这卫国公的好相貌也是传给了公子你的。也怪我,实在是公子你带的女人实在貌美,真不愧是京邑美人,倒让我起了不该有的心思,贤侄应该不会怪我的吧?” 这时候的濮才良已经完全没有刚刚的凶神恶煞了,把身边一众家丁看得目瞪口呆,毕竟这濮才良可是在金陵作威作福多年的土皇帝,谁也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讨好别人的一面。 -- 第60页 宋临云将自己的扇子从濮才良手中抽回来,“其实我倒没什么,”抬眼看了看站在身侧的沈怀玉,“可是你吓到了她,倒是有些不好办了。” 濮才良一向视女人为玩物,到是没想到宋临云居然会为了一个女人和他对上,眼珠子转一转开始思考莫不是这个女子也是个什么京邑的大人物,心中暗暗后悔好死不死惹到了他们。 这时候对李修德更是怒从心起,给他丢了这么一个大烂摊子,这下倒是好,什么都捞不到,反而惹得一身骚。 濮才良心中百转千回,面上还是带了些讨好的笑,搓搓手道:“那这位姑娘是?” 宋临云挑眉看向沈怀玉,似乎也在好奇她是怎么回答的,折扇叩击在手掌心,发出轻微的声响。原本这声音倒也没什么,但是沈怀玉一直都没说话,四下一片静谧,这叩击声显得有些突兀。 船夫刚刚一直站在旁边瑟瑟发抖,双眼紧闭不敢吱声,直到后来感觉到这情况和预想的有些不一样,才敢眯起眼睛看,发现濮才良表情并不如何生气,刚刚那些话他虽然没有听到多少,但是也大概知道那个俊美公子大概是个挺厉害的人。 但是吧,虽然这郎君和姑娘应当是没有什么事情了,但自己毕竟看到了濮才良这么丢脸的事情,难保他以后会不会报复自己,现下看到了濮才良这么尴尬没人搭理的场面,连忙出来自告奋勇,想着戴罪立功。 “大人大人,小的知道。”船夫跪在濮才良的身前,“这位姑娘,是这位郎君的恩客!” 濮才良:?? 濮才良听到这句话以后瞬间冒出来了一股子想看就不敢看宋临云的样子,飞快地瞄上一眼又低下头,擦了一把脸称赞道:“贤侄……实在是、是,额,能者多劳。” 没想到这个宋二公子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居然还有这样的情趣。濮才良也算是宠妾无数,还没有玩过这样的闺房乐趣,这京邑来的贵公子,果然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想不到吧,我是官二代 第36章 花钿 阜江巷人员往常流动并不频繁,巷头巷尾的差不多都是熟识的。但是最近这几个时日,往来这边的人却不知为何,看上去都是些大有来头的人物。 “公子,你怎么突然要搬到这里来了?”青檀挠头,“之前那个宅子不比这里宽敞?” 连缬抱胸站在路边的石像上,“我看公子最近,是色令智昏。” 青檀顿时反应过来,“啊?哦,我想起来了,这旁边不就是许三小姐的宅子吗?怪不得公子一大早上就要搬过来,原来是因为许三小姐。” “醉翁之意不在酒嘛,”连缬从地上随意薅了一根草叼在嘴里,“公子也一大把年纪了,许三小姐长得又漂亮,有些想法很正常。” 青檀深以为然,连连点头,“京邑中和公子一样大的,确实基本上都已经有了妻室了。怪不得公子这么……如饥似渴。” 宋临云笑,“你们很闲吗?这么没事做的话,不如现在回京邑帮宋换锦喂狗算了?还有你,青檀,不会用成语可以不要用,你这样说话我很难不想把连缬的头拔下来塞到你嘴里去。” 连缬从石像上跳下来,吐掉嘴里的草,“青檀最喜欢喂狗了,让他去。我可不闲,我最喜欢跟着公子办事了,公子喜欢住在哪里我就住在哪里,就算是猪窝也喜欢。” 青檀瞪大了眼睛,似乎是被连缬的不要脸震惊到了,指指他又指指自己,瞠目结舌道:“明明是你先来说公子闲话的,要去也是你去喂狗。” “没办法,”连缬耸肩叹气,“我觉得富贵更喜欢你一点,毕竟每次看到你都嗷嗷叫。我哪有这个荣幸。” 这边说着,却看到巷子外面突然驶进一辆装饰的十分精美的马车,说是马车,但是后面却是用镀金的柱子支起来的的一顶帐幔,叮咚的珠帘装饰在上面,粉色的帐幔随风飘扬,掀起来了一阵香风。 隐约能看到里面坐着的人,好几个身形袅娜的女子坐在里面,纤细的臂膀支在扶手上,甚至还能隐隐听到女子娇若黄莺的笑声。 原本就坐在巷口的几个老妇瞪大了眼睛,金陵城虽然民风开放,但也很少能看到这样的阵仗,看着这车人被送到前些时候才来的小郎君那里,又了然地点点头。 “我就说这小郎君长得这么俊俏,家中肯定有了妻室,没想到姬妾还这么多。” “真是可惜了,我还有个闺女儿没许人家,本来想去探探那小郎君的家底儿的。” “得了吧六婆子,你也不看看你闺女儿和人家站一块儿像个样子吗,那不是头戴金冠,身上套件破烂衣服?哪跟哪啊!你看那小郎君这打扮衣着,一看就不像是个落魄子弟。” “我们家阿水怎么了?皇亲国戚也配得上!你再编排老娘的闺女儿,老娘非撕烂了你的嘴不可!” …… 马车停了下来,从里面探出了碧绿色的裙摆,然后就看到了一个脸上描了花钿的貌美姑娘从车上走了下来,看到站在外面的人掩帕一笑,倒是一点也不羞涩。 青檀悄悄靠近连缬,附在他耳边轻声道:“这是……公子买的姑娘?” “公子这是,”连缬脸上也带着一点不确定,压低了声音,“兽-性大发了?” -- 第61页 一会儿,马车就下来了六位姑娘,环肥燕瘦,各个都是不一样的美貌,小家碧玉,端庄大方都有。或以扇遮面,或掩袖一笑。 更有一个穿着艳红色袔子裙的姑娘,手里抱着一个琵琶,拨了两下弦,戴在上臂的臂钏随着她拨弦的姿势微微晃动,上面颤巍巍坠着的珠子也晃着,更显得她姿容万千,摇曳生姿。 青檀眨了眨眼睛,“这……公子买这么多姑娘,而且各个都这么漂亮。花的钱应该不少吧?怎么以前喜欢公子的姑娘也不少,公子就不不理不睬,耳朵和长在屁-股上一样装听不见呢?” “色令智昏,”连缬摇头,“果然是色令智昏。” 车夫也跳了下来,笑容满面对宋临云道:“公子,人都给您送到了,那小的就先走了。” 沈怀玉也是刚刚才从忍冬口中得知了宋临云搬到了隔壁,原本想着让他帮着找一找廪生的下落,却发现不知道怎么找到他,没想到他倒是搬到隔壁了,当即准备去找他说这件事。 没想到走到门口就看到站成一排的六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略微眯了眯眼睛走了过去。 连缬眼尖,第一个看到了沈怀玉,用肩别了别青檀道:“诶,看!许三小姐怎么出来了?亏得公子守身如玉这么多年,偏偏这个时候偷腥被许三小姐看见了。” “啊?”青檀倒是真的有些担心自家公子,“那许三小姐生气怎么办?公子搬到她宅子隔壁岂不是白费功夫了?” “能怎么办?”连缬幸灾乐祸,“姑娘家不就是喜欢一哭二闹三上吊呗。话说回来,要是许三小姐真的生气了,你觉得公子会哄人吗?” 青檀一脸吃了苍蝇的样子,一边摇头一边道:“公子的嘴你还不知道?比起哄人,我更相信公子会去杂戏班表演胸口碎大石。” 宋临云看到青檀连连递过来的眼神,似有所觉地转头看到了沈怀玉从这边走来,饶有兴趣地挑眉,似乎好奇她会怎么开口。 没想到还没等到沈怀玉开口,那个怀里抱着琵琶的姑娘就笑着说,“哟,这又是打哪儿来的姑娘,姐几个都没见过这位妹妹呢。妹妹也是受到濮大人的吩咐来的吗?” 说着那姑娘还冲着宋临云抛了一个媚眼,惹得旁边青檀一阵恶寒。 “原来是濮才良送来的?”连缬像是有些失望一样撇撇嘴,“没劲。还以为是公子自己买的姑娘,这下子也没什么好看的了。没想到濮才良那狗官,连公子的喜好都摸不清就想着贿赂公子。” 宋临云置身事外,好像一点也不关自己的事一般,甚至又打开了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 沈怀玉对着琵琶姑娘笑了笑,问道:“我和濮才良没关系。敢问你们是?” 这句话问完以后,不知道为什么这几位姑娘突然笑得花枝乱颤起来,珠翠叮咚声清脆动听,等到笑够了,一个穿着绀色的姑娘才吃吃笑道:“我们当然是——” 手遥遥指着宋临云,“来做这位公子的恩客的呀。” “……?” 青檀激动到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自以为很小声地对连缬道:“恩客?做公子的恩客??我没听错吧,公子什么时候……濮才良疯了吗?他不是知道了公子的身份吗?” 连缬耳朵被炸得疼,离他远了些,皱眉道:“说不定是公子背着我们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不可能吧!我们跟了公子这么久!”青檀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失声道:“公子怎么可能会去做小倌倌!” 沈怀玉这个时候显然也知道了濮才良打的什么主意,八成是真的以为宋临云好这口,想着投其所好来着,佯装不知情地惊讶道:“宋二公子,还真是深藏不露。” 宋临云哼笑一声,“哪里深藏不露了?就算别人不知道,但是许三小姐不是应该最清楚了吗?” “毕竟,许三小姐可是我的第一个,恩、客。” 青檀:? 连缬:? 过了好久,青檀才幽幽地在连缬耳边道:“我们……是不是错过了些什么?我们不是几乎天天跟在公子身边吗?” “可能这种事情,”连缬考虑了一下措辞,“公子也不太方便和我们说吧。” - 濮才良看到前去送人的家丁回来以后搓了搓手问道:“怎么样?宋二公子怎么说?我给他送的可都是我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上等货色,但凡是个长了眼睛的都不会拒绝这样的美人儿!” 濮才良早就派了家丁前去京邑探了探情况,知道了宋二公子确实不在京邑,还花钱买了一副画像,说来肉疼,这见过宋临云的画师实在是少之又少,他颇费了一番精力才确定金陵的这个人就是宋二公子。 暗暗庆幸当时真的没和他起什么冲突,但又怕自己当时有些得罪到这个贵公子,想到他当时身边跟了位漂亮姑娘,觉得这个宋二公子八成和他自己兴趣相投,当即精心挑选了些美人儿给他送过去。 说起来濮才良也有些心痛,那些姑娘各个都是他很是中意的,本来准备现在手头上的姑娘玩腻了就换了这一批,没想到倒是送给了宋临云当人情,怕是又要找些新的姑娘来教导着。 家丁摸了摸脑袋,“人我是都送过去了,但是我看那宋公子好像看上去也没多高兴的样子。” 濮才良狠拍了一下家丁的脑袋,“你懂什么!少给本大爷说些晦气话!” -- 第62页 “我可是特意按照那位公子的喜好叮嘱过那些美人儿的,保证让那位公子满意,倘若傍上这位,以后莫说金陵,说不定在京邑本官也能横着走了。” 第37章 故人 宋临云将物尽其用发挥到了极致,趁着新搬进这个宅子也没什么人手帮忙打理,索性就让连缬带着这几个姑娘去帮着把里面给整理整理,也算是不辜负了濮才良的一番美意。 “说吧,来找我有什么事?”宋临云手指在下巴上摩挲了几下,看向沈怀玉,“我可不觉得你是个没事来祝贺我乔迁之喜的人。” 青檀没得到吩咐,站在一旁探头探脑的偷听,被宋临云一扇子敲在肩膀上,忙不迭地也跟着连缬进了里面。 沈怀玉有些犹豫,但还是开口道:“我想让你帮我找一个人。” “找人?”宋临云挑眉,“你在金陵还有认识的人?” “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我自己如果找的话,肯定比不上手眼通天的宋二公子你,所以这才来找你帮忙。” “什么人这么重要?” 得知廪生还活着这件事对于沈怀玉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就算自己知道这件事来找宋临云确实是不太合适,但是凭借自己在金陵的人手,想要找到廪生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哪怕是会让宋临云怀疑,她也不得不找他帮忙。 “廪生。前丞相沈怀玉的亲信。身量很高,长得很清秀,眉毛上面有一颗小小的痣,我可以等会儿画一幅画像来给……” “停。”宋临云开口打断她,“许大小姐,我好像还没答应你吧。” 这段时间和宋临云的相处,让沈怀玉产生了一种她提什么要求都不会被拒绝的错觉,但是却没想到实则他们两个人之间除了一段婚约,没有任何关系。 宋临云垂下眼睑看她,“许大小姐还挺厉害,这一开口让未婚夫找人,就找的是个清秀的男子。得亏我知道许大小姐恨不得早日嫁给我,要是别人知道,还不知道要怎么想呢。” 沈怀玉这才发现,现在的自己和廪生本来应该没有任何关系,突然让宋临云找人,他不多想才怪。 “宋二公子这么明辨是非,怎么会多想?”沈怀玉笑,“宋二公子也应该知道,廪生是前丞相的亲信,我想要找到他,然后找到一些扳倒林相的证据,不是很正常吗?” 宋临云‘唔’了一声,“让我帮忙找人,也不是不行,但是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陪我去逛逛金陵的街道。” 沈怀玉眨眨眼,“就这么简单?” 宋临云打开折扇,“未婚妻都这么深明大义,那我自然也不能不相信你,对吧?” - 沈怀玉还是第一次白天的时候和宋临云一起在街道上行走,前些时候她们也只是在上元和刚刚到金陵的时候一起走过,而且那个时候全都是夜里,不像现在,朗朗乾坤之下,一个没有什么人认识她们的城里。 然后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只有沈怀玉才知道的秘密。 就好像是那场雪,只有沈怀玉记得一样。 沈怀玉刚准备开口说些什么,前面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嚣。 没想到还真是冤家路窄,居然又碰到了李修德。 李修德此时正站在一旁,看着李家的家丁在打一个而立之年的汉子,脸上带了点笑意,楚楚也跟在他身边,为李修德轻轻捶着肩。 一个戴着头巾的貌美妇人似乎是这个被打的汉子的妻子,捏着围裙的下摆,双眼噙泪,看上去楚楚可怜,却不敢上去阻止。 迫于李家的势力,旁边站着围观的人很少,没有什么人敢管李家的闲事,只有一对主仆,穿着极为普通,背对着沈怀玉,站在李修德的旁边。 李修德很快注意到了站在他身边的人,似乎是一点也不恼,脸上甚至还带了一点儿笑意道:“哟,这不是我们金陵城大名鼎鼎的江宁刺史吗?怎么今个儿有空来看戏了?帮人找鸡杀鹅的事情处理的还不够多?” 江宁刺史?! 沈怀玉惊疑不定地看向那个身子稍微有些佝偻的男人,如果真的是她以为的那个人的话,那么这个江宁刺史还真的是个熟人,只是和她印象中的詹文轩截然不同,她才没有将这两个人对上号。 詹文轩捏了捏拳头,语气生冷道:“你,光天化日之下为什么私自打人?你再这么打下去,他会死的。” 李修德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一样,也懒得和詹文轩玩什么官僚游戏,讥讽道:“我说詹文轩,你现在又算哪根葱,敢管我的事情?” “这人啊,最怕的,就是自不量力。” 李修德说着,自己也觉得很好笑一般,哈哈笑了两声,“我们这个詹大人,还真觉得自己是个什么人物呢。也对,当年我们的詹大人不就帮着那个沈宠妾说话吗,现在自己也坐到了她曾经的位置上,觉得自己也能成为天子宠妾呢。” “我说,这你就想的有些多了,这沈怀玉,再怎么说也是个姑娘啊,你这……还想讨好圣上呐?” 詹文轩捏紧拳头的手略微松开,口气软了些,“你这样当街斗殴,传出去对李家名声有损,若是这个男子有什么得罪你的,你可以送到我那里,我会还你一个公道。” “你?公道?”李修德轻哼一声,“这个贱民敢对本公子有一点不敬,他就是该死。公道?在金陵,我们李家就是公道!” -- 第63页 李修德说着,准备上前踢那个汉子几脚,没想到刚走几步,却看到了站在詹文轩身后的沈怀玉。 “你?!”李修德指着沈怀玉,“你怎么会在这里?!” 李修德简直太震惊了,那日他把这个小娘子的行踪告诉濮才良以后就因为接了手臂一直躺在床上,都没怎么听说外面的消息,但是觉得按照濮才良的手段,怕是早就将这个小娘子折磨得骨头都不剩。 没想到,居然还有再看到这个小娘子的一天。 李修德冷笑,觉得肯定是濮才良没有找到这个小娘子的下落才让她给逃了。没想到今天还能再看到她,今日他可是带了不少武功高强的家丁来的,今日可不要想着能逃过他李修德手掌心。 “李公子能来,”沈怀玉笑,“怎么我就不能在这里了呢?” 居然还笑?李修德心中暗啐一声,觉得这个小娘子还真的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在金陵也待了一些时日了,居然连他李修德是什么人都还不知道。 詹文轩看到李修德神色就知道不好,这个姑娘怕是先前得罪过李修德,慌乱之下他伸出手拉住沈怀玉道:“姑娘!” 詹文轩心中焦急,他是真的没想到居然还有貌美姑娘敢在李修德的眼皮子底下晃荡的,现在被他看到……詹文轩不敢往下想,但是一时又不知道怎么提醒这个姑娘。 沈怀玉惊诧地看着詹文轩的手,准确的说,是震惊—— 因为他的手,只有三根手指头。无名指和小指处是两道凹凸不平的伤口,看上去很是有些恐怖。 詹文轩看到了沈怀玉看向他手的怪异眼神,神色暗了暗,悻悻地收回自己的手,“姑娘见谅,在下事出有因……站在你面前的是金陵城的李家少爷,姑娘与他说话,还是要客气些好。” 这个时候的詹文轩和当年新科进士时候简直是天壤之别,他曾经修满衣服的聚八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缁衣。而他曾经站在金殿以外也倨傲的神情也不见了,换来的是满身的隐忍。 然而在这种地步下,他也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隐晦的提醒,哪怕会因此得罪李修德。 果然,李修德似笑非笑道:“詹大人居然还有心思担心别人的安危?你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这个女人,你还想保?” 詹文轩双手捏得青筋暴起,沉默了许久才低声道:“不敢。” “怎么不敢?我看詹大人还真觉得自己是什么大英雄呢,莫不是以为金陵现在是你在做主?” “……不、敢。” 詹文轩旁边的随从拉了拉他,大概的意思就是今日恐怕要和李修德结下梁子了,肯定也是吃不了兜着走,这些人反正也救不了,不如眼不看心不烦。 李修德对于詹文轩的随从的识相倒是挺满意,“詹大人,看来你的随从也比你要拎得清啊,这才是当官该有的眼力劲儿啊。不如这江宁刺史,让给他算了,哈哈哈哈哈。” 说着,李修德似乎也没有了再嘲讽詹文轩的兴致,没有再看这个曾经的朝廷重臣一眼,转而看着沈怀玉,呵笑道:“既然今日再看到小娘子你,不如我们就算算那天的账……” 李家的家丁将沈怀玉和宋临云围成一团,一点一点地缩小包围圈,李修德笑得阴恻恻,“还没有人,打折了本公子的手,能毫发无损地走出金陵。” “哦?”宋临云收起折扇,“那还真不巧,这回你可能要破例了。” 李修德被这样随意的姿态激怒了,自始至终就没看到这对狗男女的丝毫恐惧表情,这样的认知让他怒不可遏—— “你们,还真是不知死活。” 第38章 扇刀 “你们,还真是不知死活。” 李修德是谁,金陵城中不说一手遮天,但是凭借着李家的地位,以及和李家是一丘之貉的金陵太守濮才良,至少也算得上是能在金陵横行霸道的主儿。 但是这几天,先是看到了一个小娘子不成,又被人把手给打折了,偏偏后来这两个人还毫发无伤。这对于李修德来说简直是闻所未闻,更是奇耻大辱。 李修德皱着眉头,旁边的家丁自然也不敢懈怠,毕竟一旦惹了这个祖宗不快,那么自己也肯定没有什么好果子吃。纷纷拿着自己的武器朝着中间这两个人靠近。 但是这些家奴,比起郭夫人雇的那些杀手都差了些,更不要提从淄州追到京邑的匈奴人,宋临云的身手对付这几个家奴简直是轻而易举。 但是这件事沈怀玉知道,站在旁边的詹文轩却并不知道。他自从担任江宁刺史,一心想要为民请命,将自己曾经看过的圣贤书奉为圭臬。但是后来,这位倨傲的广陵少年郎却不得不屈从于现实,这条路太难了。 当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成为主流,宁折不弯只换来玉碎,而无瓦全。 他试图上奏,也试图亲去京邑,但就算真的到了京邑,也根本没有办法将金陵的情况告诉圣上,以求裁决。甚至因为自己的举动,自己被砍掉了手指不说,就连在广陵的家族也受到牵连,一夜之间死伤无数。 自此变故以后,众叛亲离,就连曾经教会他‘礼义廉耻’的父亲也不再认他,他成为了异类,成为了江宁官场的笑柄。 甚至有的时候詹文轩自己都恍惚,自己这么多年坚持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①”到底是对是错。 -- 第64页 但是此刻,就算是他再怎么知道利害关系,还是忍不住为这两位惹上李修德的人担忧,毕竟别人不知道,但是他可太知道李修德的为人了——睚眦必报,荒淫无度。 一个家丁率先将自己的刀挥舞过来,宋临云咧嘴笑道:“李修德,今日之事你可想清楚了?” “清楚?”李修德也笑,“你不会以为到这个时候装神弄鬼有用吧?老子今日要你们两个死,谁敢留你们?” 宋临云点头,扇子猛地展开,一下子劈断了家丁看过来的刀,家丁看着只有半截的刀大惊失色,但是很快—— 宋临云将自己手上的扇子脱手出去,只看到在光下熠熠生辉的金丝折扇,以浮光掠影之势快速地劈向李修德,几乎没有任何的反应时间,就看到扇子李修德胯-下飞过,钉入李修德身后的店铺柱子上。 然后血,一滴一滴地从李修德胯-下渗出来。 这件事来得太快,几乎没有人能反应过来,直到宋临云带了点遗憾开口:“啧,可惜了。我的扇子,可比你的东西值钱多了。” 李修德带着点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胯-下,后知后觉传来的剧痛让他瞬间蜷起身子,然后冷汗从额头上滴落,这他妈在做梦吧?怎么会有人敢? 这样的变故让一种家丁也难以想象,自家公子居然在眼皮子底下……被阉了? “啊啊啊!”楚楚反应过来以后狠狠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想确认这究竟是不是真的,痛感传来以后她浑身一哆嗦地尖叫起来。 楚楚连忙跑到李修德身边扶着他,泫然欲泣道:“公、公子,你……” 楚楚说不下去了,假如李修德命根子真的出了什么问题,那么自己的命运也会从此难以预测,她本来想着从李修德身上捞上一笔就可以享福了,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不被迁怒就已经是万幸了。 几乎没有人能想到这样的事情,家丁也没有再管宋临云,一股脑上去扶着李修德,众人心中惴惴,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恐惧,在他们的保护之下,李修德居然还被人伤了命根子,怪罪下来谁也承担不起这种责任。 李修德面色惨白,他痛得几近昏厥,但还是一字一句,咬牙切齿地说道:“把这对、狗男女、给我、抓起来,我要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下面传来的痛楚让李修德自己清楚的知道,这……怕是真的被伤到了,就算真的能够治好,估计也只能当个摆设。 而在这个时候,这边的情况早就有人去告诉了濮才良,本来想着是为李修德撑腰,但是没想到濮才良知道这件事后几乎是被火燎了一般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立刻从这边赶。 濮才良是真的千想不到,万想不到,自己不过就是忘了知会李家一声,就给他捅出这么大的一个篓子来,这下可好,才送去讨好宋二公子的那几个姑娘怕都是打了水漂,又惹到宋临云不快。 等濮才良赶到这边的时候就看到李家的家丁挥舞着刀冲着宋临云—— “住手!” 濮李两家沆瀣一气,官官相护,李家的家丁自然也是认识濮才良的,而濮才良的地位肯定在李修德之上,倒也听话,当即就停手了。 濮才良心急如焚,这时候正巧赶上了。他来得急,此时双手撑膝大口大口地喘气。他这时候简直恨毒了李修德,怎么偏偏又惹上了宋临云,整日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但是等到濮才良真的仔细看看现场的情况时,才发现宋二公子毫发无伤。倒是李修德,胯-下隐隐滴下一滩血迹,濮才良惊疑不定地在他们两个人之间看来看去,有些不敢置信。 李修德和濮才良一样,喜欢漂亮的姑娘,强抢民女的事情也做得不少。府中姬妾无数,平日里也喜欢互相赏鉴着玩,也算得上臭味相投。濮才良自然是知道李修德对于自己的命根子有多爱护的,毕竟他们这样的人,这玩意儿肯定是重中之重。 但是现在的情况…… 濮才良能在金陵当土皇帝这么多年,权衡利弊的本事还是有的。李修德虽然出自有着共同利益的李家,但是毕竟也不是什么嫡出大公子,比起宋临云来,明眼人都该知道怎么取舍。 李修德忍着剧痛看到了濮才良来,他是十分知道濮才良折磨人的手段的,当即准备让濮才良将这两个人给抓起来,“濮大人、你来的、正好!帮小侄、把这两个畜生、抓起来!” 李修德和濮才良也算得上是酒肉朋友了,平日里一起狎妓喝酒,一起厮混了也有了些交情,他自然觉得濮才良肯定是会帮着自己的。 但是没想到,濮才良听到他说的话,狠狠在李修德头上拍下一掌,直拍得李修德眼冒金星,“你真是吃了狼心豹子胆!你这牲畜平日里在金陵惹的事端还少吗,你可知道现在站在你前面的人是谁?” 李修德被这一掌打得回不过神,懵地道:“濮大人?” 濮才良没想到李修德这么蠢,自己都暗示到这个份上了还是听不懂自己的话,索性就挑明了说,“你平日里喜欢做些小打小闹我也随着你去了,顶多就是训你几句,但是现在在你面前的这个人可是卫国公府的宋二公子!” 李修德对京邑的簪缨世家了解很少,他自幼就很少出过金陵,认知也仅限于此,顶多再加上广陵和京口的家族。兄长李裕倒是对这些势力划分有些研究,但是也很少和自己这样的烂泥扶不上墙的弟弟说到这些。 -- 第65页 但是李修德虽然蠢,却不是一个毫无脑子的。他自然也知道能让濮才良忌惮的肯定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若是在今天没遇到他们之间,或许李修德还会惮于他的权势,不再觊觎那个漂亮小娘子,被打断的手臂也作罢。 但是现在,李修德阖上双眼,感受到自己的身下传来的痛楚,和湿濡的布料,自知濮才良已经不可能帮他了,甚至这件事也可能再没有了后续,他只能自吃了这个苦头。 两行泪从李修德眼眶中滑落,想他李家的四公子,金陵城中数一数二的贵公子,居然吃了这么大的一个苦头还没有办法讨个公道,他真的不甘心。 濮才良看着李修德现在的颓然样子心中也是五味杂陈,毕竟也是厮混在一起那么久的,怎么说也是有些感情的。现在看到他这么惨,濮才良又有些庆幸,幸亏自己当时没有那么愚蠢,不然说不定现在也落得和李修德一个下场。 同为男人,濮才良当然知道李修德现在的心情,几乎是恨不得手刃了宋临云,但是慑于权势,又只能吃下这个亏,不气得气血攻心才怪。 濮才良笑着对宋临云道:“宋公子,这个人您气也出过了,他倒也还罪不至死。你看……还是把他早些送回去吧?毕竟他也是在金陵有头有脸的人物,这样在街上影响也不好。” 李修德在街上调戏良家妇女到不见有人跳出来说影响不好,这时候来说影响,还真是虚伪。 宋临云垂下眼睑看着濮才良,笑着道:“好啊,我一介白身,当然是随濮大人怎么处置。” 作者有话要说: ①:出自《离骚》 第39章 李家 说到金陵李家,茶馆里可少不了些说书先生将他们家的事儿翻过来覆过去的说。寻常百姓呢,也就听个乐趣儿,反正大概就是呢大公子李裕是个不世出的科举天才,可偏偏碰上了有些门道的沈怀玉,又一年科举,又比广陵的詹文轩稍逊一筹,实在是壮志难酬,怀才不遇。 这故事呢说多了也有人琢磨,这个李裕是否真的如同传言中那么文采斐然时运不济,还是只是个庸才,自吹自擂的。当然这话就算真的是这么想的,也只能心里嘀咕嘀咕,毕竟这李家可是手眼通天的家族,要是被听到质疑李裕文采的传言,肯定得吃不了兜着走。 四公子李修德呢,比起他哥哥李裕,实在就是有些拿不出手了。李裕此人长得温润,是个难得一见的翩翩公子,加之才华,显然就是一个极为出众的世家公子。 但是李修德呢,长得显然就不如自己的哥哥了,虽然说不上是缺鼻子缺眼,但是至少和俊俏二字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加上李修德这个人喜欢寻花问柳,金陵名妓,扬州瘦马是一个都不放过,文韬武略样样不行。 所以别人提起李修德,女子多少是有些不屑又害怕。至于男子嘛,逃不过劣根性,基本上都会羡慕李修德艳福,文不成武不就,仗着出生便坐拥那么多绝色美人。 但是今日,任是谁也想不到,李修德这样的贵公子,居然当街被人阉了。 更重要的是,干出这种事情的人居然还毫发无伤,放在以前,要是有人说出这样的话,不仅会被说得了失心疯,估计还会被李家的家奴抓起来狠狠打一顿。 但是这件事,居然成真了。 虽然金陵一向慑于李家权势,但是这么大的一件事,又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事情的始末看到的人也不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①,就算李家想要控制舆论,这件事也在金陵城下的暗流传开了。 李家。 李夫人本来坐在湖心小筑上吃着小厨房里刚刚做好的樱桃酥酪,透明的外皮能微微透出里面的殷红,外面还淋上了前年里酿的桂花蜜,每个步骤都是选的上好的食材。单是这一道吃食,就已经足够平常人家吃上一个月的了。 像李夫人这样的贵族夫人,就算是参加什么宴席,也都是被奉为上宾的那一个。大概是因为烦心事不多,她看上去丰腴貌美,虽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但看上去也不过像三十出头的妇人。 丫鬟站在身后轻轻按揉着李夫人的太阳穴,李夫人阖上双目养神,不知道为什么,今日的她突然有些隐隐的不安,但是又觉得应该是多心了,毕竟这么好几年家中都没出什么岔子。 很快,她的预感实现了。 管家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惊恐,准确来说,是恐惧的神色跑到李夫人的面前,这个管家也在李家当值好几十年了,从来没看到他脸上露出这样的神色,李夫人在听到脚步声的时候就已经睁开眼,心中的不安一点一点放大。 她想象不到,究竟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这位在金陵也算是有头有脸的大管家露出这样的神色,管家在这样的注视下,双腿一软直接跪下去,心中有苦难言。 他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和大夫人说这么一件事,甚至他自己现在也怀疑这是不是梦里才能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外面已经是满城喧嚣,风言风语传的到处都是,有说李家和濮才良闹掰了的,甚至还有人说是濮才良的私生子把李修德打成这样的。 反正简直是一团乱麻。 才是初春,管家就在这样的紧张氛围中额头布满了汗,他不敢去擦,只嗫嚅道:“大夫人,四公子怕是,怕是不好了!快去前厅看看罢!” -- 第66页 李夫人的心如坠谷底,但是还是镇定呵斥道:“你也是李家叫得上名头的大管家,有什么事情让你咋咋呼呼到这种地步?有什么事情直说就是了!” 管家听闻此话微微抬头,额头的汗顺着脸流下来,一滴一滴落在用玉石铺就的地面上—— “四,四少爷他……命根子被人伤了。” 李夫人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还是站在她身后的婢女扶着才堪堪稳住身形,“你说什么?谁?什么伤了?” 管家伏在地上,沉默应对,表示李夫人听到的并没有错。 李夫人用力揉了揉眉骨,知道这件事管家可能也是无从下口,当即站起来往前厅去,心中还抱着一丝希冀,希望这件事是以讹传讹。 等李夫人到了前厅,就看到了这时候里面已经热热闹闹站了好大一群人,有些幸灾乐祸,有的漠不关心,只有极少数是生气和担忧,李修德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希望他遭报应的人多了去了。 若是往日,有人敢对李修德这么落井下石,李夫人必然要好好教育教育的,但是今日当她看到了躺在小榻上,下身全都是血的李修德,早就没有了管这些闲事的念头,她双目猩红道:“是谁?是谁敢把修德伤成这副模样?真是反了天了,不知道修德是什么人物吗?!”李夫人说着指着一旁站着的家丁,“我记得你是随身服侍修德的,把这件事好好给我讲讲,我倒要看看是谁有这样的胆子!你们把那个人抓来了没有?!” 被指到的家丁颤颤巍巍地举起双手道:“小的,小的也不知道。小的只知道那个人伤了少爷以后,本来少爷是想把他抓起来的,但是突然濮大人来了,还和我们说那个人是什么宋二少爷。我们、我们也不敢贸然抓人了!” “什么狗屁少爷!”李夫人气得已经毫无贵妇风范,“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人物。濮才良莫不是忘了没有我们李家的支持他能坐到如今的位置上?现在开始胳膊肘往外拐了,真是吃里扒外!” 李裕原本站在一旁,此时听到李夫人这样的言论才开口道:“母亲,慎言。隔墙有耳。如果那个人是宋二公子的话,那我就能够理解了。我相信濮大人也肯定是站在我们家这边的,今日之事应该是事出有因。” 李夫人听到他说话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前拉住他的手,慌乱地点头道:“裕儿,你弟弟修德从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一向是个有主意的,你可以一定要帮你弟弟报仇!” “母亲,当务之急还是先帮弟弟医治为好,你觉得呢?”李裕不动声色将李夫人的手拂开,“至于宋二公子,如果我的猜测不错的话,应该是卫国公府的那一位。如果真的是他的话……” 李裕停下来,意有所指。 李夫人听到这句话简直要发疯,“就算他是皇亲国戚也不能随意把修德打成残废!裕儿,你想想办法,娘就你和修德这两个儿子,修德受到这种耻辱你怎么能置身事外?” 李裕一向温润的脸差点挂不住,他是真的没想到李夫人居然能这么蠢,她就是当大夫人当得太顺了,没有什么人敢给她使绊子,养成了这么一个说话做事不过脑子的性格。 “母亲,这件事我们容后再议,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给弟弟好好看看,有没有治好的可能。”李裕敛了神色,语气带着些生硬道。 李夫人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的行为有多失态,气焰消了下去。讪讪点头道:“裕儿说得对。是娘太心急了。” 十几个医师鱼贯而入,李夫人连忙收拾起情绪让家丁将李修德抬到房间里去,随后对着这一大家子人道:“今日的事情大家也都看见了,我也不多说什么了,反正各位的嘴给我放严实一些,可别让我听到些风言风语。都散了。” 过了不知多久,医师才面色凝重地从房间里出来,李夫人本来就等地心急如焚,看到有人出来连忙迎上去,“大夫,修德情况怎么样?有无痊愈的可能?” “恕我直言,”医师捻了捻胡子,叹口气道,“贵府少爷的伤口,是被利器贯穿所致,再无痊愈的可能。所幸贵府少爷除了以后不能人道以外,其他的并无大碍。” 虽然心中早有预料,但是真的听到这样的话,李夫人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前一日自己的儿子还因为狎妓被训斥,今日就从此不能人道。况且因为李修德院子里的姬妾不三不四,她为了子嗣的血统,一个个全都给灌了绝子汤。 就是为了等以后让李修德娶个贵女当正妻,收收心,不再天天流连于女人丛中。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李修德也没能留得下一儿半女,现在又成了这样……等到李修德清醒过来,又该怎么和他解释现在的情况。 “裕儿,”李夫人小心翼翼地开口,“真的没有办法替你弟弟出了一口恶气吗?” “有啊,”李裕闻言轻笑,脸上是温润的笑意,“但是,娘亲得听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①:《召公谏厉王弭谤》 第40章 朋友 詹文轩站在原地,看着对自己颐指气使的濮才良对着那个年轻的俊秀公子低声下气地说话,深觉自己在真正的权势下是多么的渺小,自己因为挡了路被生生断掉二指,而那个俊俏公子直接断了李修德命根子,也毫发无伤。 甚至濮才良还是要对他笑脸相迎。 -- 第67页 詹文轩叹了一口气,低声对身边的随从道:“走罢。” 随从忙不迭拿起刚刚放在路边的桌子上的馒头跟上去,待走出一段距离后,随从似乎是发觉詹文轩心情有些低落,安慰道:“公子,你也无需太伤心了,至少那个李修德也经常奚落你,他受了报应是个好事。他们这些人上人都是一丘之貉,现在不过是狗咬狗罢了,以后说不定公子才是金陵真正的父母官。” “我可是会一定会跟着公子走到那一天的。” 这个随从是打小就跟在詹文轩身边的,自然知道他自幼的理想就是为万世开太平,所以年幼苦读,同时也天赋异禀,三岁作诗都不在话下。 詹文轩也经常会接济些寒门幼儿和凄苦人家。但是后来,等他真正踏入官场的时候,才发现想要实现自己的抱负真的太困难了。 而他,也在日复一日的蹉跎中再没有了曾经的踌躇满志,换来的是现在的沉默寡言,再无当年惊才绝艳,蔑视天下文人的风采。 随从有的时候也会自家公子打抱不平,为什么遭苦的偏偏是自己公子这样的一心为民的好官,而贪官污吏却过得光鲜亮丽,横行霸道为害一方也没有人敢置喙。 另一边,濮才良安顿好这边,又着急去李家,给李家人一个说法,赶紧又向宋临云道了告辞,带着人又往李家赶。 而在这时,沈怀玉没想到的是,在这里居然还遇到了章知风。他本就生得打眼,又穿了一件红得惹眼的袍子,优哉游哉地从前面的茶馆里走出来,笑着对沈怀玉道:“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又见面了,沈三小姐。” 决明也是完全看不到沈怀玉身边站着的宋临云一般,蹿到沈怀玉身边道:“我们真的太有缘分了,我和公子刚刚在茶馆里就看到沈姐姐你了,哎呀我就说肯定会和你有再见的一天的!” “几日不见不知道沈姐姐有没有想我,我可是想极了沈姐姐。来金陵之前,我本来还以为金陵的姑娘各个都如同沈姐姐一样美若天仙,但是我发现其他姑娘虽然美,但是比起沈姐姐来还是略逊一筹。今日看到沈姐姐真是三生有幸,说明我和沈姐姐‘有缘千里来相会①’。” 宋临云听到“沈三小姐”的称呼的时候眯了眯眼,倒也什么话也没说,只不过后来听到决明的话脸色冷凝了些。 沈怀玉是真的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也能遇到章知风,虽然之前猜测章知风可能也是来金陵,但是金陵也是一个很大的城市,居然这么巧地又遇见了,而且宋临云此刻还在她身侧,不知道为什么总有种被抓包的错觉。 沈怀玉轻咳一声,“确实很巧,我也没想到能在这边再次遇到二位。不知二位来到金陵是……” “当然是为了看看江南的姑娘!”决明捧脸,“沈姐姐你是不知道,我们南,不是,我们家那里的姑娘各个都是泼辣蛮横,各个都是不好惹的,我都被打怕了,看看这里的姑娘,那才叫一个温柔似水楚楚动人。这才是姑娘家应该有的样子嘛!” 宋临云看到他这个样子,对沈怀玉点评道:“你看他像不像宋换锦二号?” 沈怀玉本来还真没往这边想,但是宋临云这么一说,才发现决明和宋换锦还真的像,看到姑娘家走都走不动道,尤其是谈论起姑娘家时候眼睛放光的神态。但是比起宋换锦那种京邑贵少,决明喂人吃毒药也使得挺熟练。 决明虽然不知道沈怀玉身边站着的人是谁,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大概也知道他说的肯定不是什么好话,“沈姐姐,你这个随从可真是喜欢胡乱插嘴。在我们家那里,这样的仆人可是要被灌了能将人毒哑的哑药的,也亏得沈姐姐你心慈手软,才让他随便插口我们的话!” 说着还朝着宋临云做了一个鬼脸。 决明当然知道宋临云这样的衣着肯定不是什么仆从,不过就是想着气他一下。虽然并不知道这个人和沈姐姐有什么关系,但是已经让决明有些威胁感了,毕竟这个人长得也勉勉强强能和自己比较,万一沈姐姐倾心于他怎么办,未知的情敌肯定得扼杀在摇篮里! 出乎决明的意料的是,这个人原本脸色还有些冷,听到他的话以后反而一点都没有怒色,甚至脸上还带了些似笑非笑,反正整个人就散发着不好惹的气息。 “嚯。”宋临云挑眉,走了几步将钉在柱子里的扇子拿出来,扇面上还沾染着些未干的血迹,“你知道这上面的血是哪里来的吗?” 宋临云说话的时候,整个人的态度甚至称得上是和善,但是在决明眼里就完全不是这样了。 决明早就看到了宋临云用这把扇子将人废掉的场面,听到这句话以后不自觉感觉下-体一凉。况且在宋临云动手的时候,章知风也蹙着眉头点评,就算是章知风自己也不一定能将力道控制得这么精准,不伤性命的同时还能将人废掉,金陵城还真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 思及此,决明也怂了,往沈怀玉身后站了站,“我,我不知道。” “那还是真的可惜了,”宋临云笑着叹气,装作有些遗憾,“本来这把扇子我已经不准备要了,但是现在我又有点后悔了。这把扇子应该还能在丢掉之前……再派上点用途,对吧?” 决明连连摇头,“没有用了!没有用了,我刚刚都是随便说的,我早就看出来了您这个气度,肯定是一个贵族公子哈哈哈哈哈。我刚刚在开玩笑呢,大家相逢是缘和气生财万事如意没必要喊打喊杀的哈哈哈哈是不是!” -- 第68页 决明一紧张就容易语无伦次,说到最后就开始叽里咕噜讲了一大堆,整个人还不住地往沈怀玉身后缩,就差把欺软怕硬写在脸上了。心里也忍不住后悔自己这张开了瓢的嘴,刚刚看到了那个男人面不改色将人阉了,现在自己明知道这件事还往枪口上撞。 宋临云垂下眼睑,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随手将手上的扇子扔了。本来他也嫌这把扇子脏,要不是为了吓唬吓唬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他还真不会再碰这把扇子一次。 倒是一直沉默的章知风在这个时候开口问道:“敢问这位公子是?” 宋临云抬眼看了他一眼,兴致缺缺地移开眼。似乎是没兴趣回答这个问题。 别人不了解宋临云,但是沈怀玉可还是多少算得上清楚的。若是他不想回答的问题,就算章知风站在这里向天再借五百年,估计宋临云也不会回答,而且宋临云还能无视别人频频投过来的视线,并且视若无睹气定神闲。 沈怀玉接过话茬,笑着介绍道:“这位是宋公子,是我的朋友。”然后又向宋临云,“这两位是章知风和决明,也是我之前在来金陵路上遇到的朋友。” 没想到话音刚落,宋临云就扭头看向这边,侧头反驳道:“我不可是她的朋友。” 沈怀玉还真的没想到宋临云会拆她的台,还没等沈怀玉接话,宋临云又接着开口,脸上还带了一点遗憾的神色,沈怀玉看到他的脸色就直觉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沈小姐,我们不是说好了。你、是、我、的、恩、客吗?”宋临云在后面几个字上咬重了些,“怎么现在就在别人面前就转眼不认人了,真是让我好伤心。” 他嘴上说着伤心,但是脸上却一点伤心的情绪都没有,看上去委实没有说服力。但是他自己说话倒是轻松了,沈怀玉因为他这一番话瞬间如芒在背,不知道宋临云怎么能把这件事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出来的,而且还丝毫不引以为耻。 决明:? 章知风:? 决明缓缓从沈怀玉身后出来,看看沈怀玉又看看气定神闲的宋临云,可能一时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但是又好像想说些什么,反正整个人脸上就是充满了纠结,嘴张开了好几次最后又咽了回去。 “这……”决明挠头,艰难地开口,“沈姐姐……” 决明说到一半也不知道怎么说了,索性就闭上了嘴。 章知风则是环抱着胸,似乎是在等沈怀玉的回答。脸上说不上有什么表情,反正是比决明那一脸不知道吃了什么的好上很多了。 沈怀玉扶额,解释道:“他说笑的,一向都喜欢逗别人玩。我们真的是朋友,”看向宋临云,“是吧?” “朋友?”宋临云好笑地重复沈怀玉的话,“你还真的觉得我们是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①:《张协状元》 云云吃醋啦~ 第41章 相对 宋临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好像只是在随口一问,沈怀玉却突然顿住了。虽然现在的他们关系暧-昧,但是也不过是因为宣平侯府和卫国公府的姻亲关系,其实真正的他们,连朋友都算不上。 只有一点细若银丝的关系,埋在陈年旧雪里,根本看不见。 沈怀玉避开宋临云的视线,“不然呢?” 有一瞬间,沈怀玉觉得宋临云的神色是冷了下去的,或许是因为觉得她不识好歹,不过片刻以后他脸上又是熟悉的懒倦,哼笑了一声,“我还以为我和‘沈三小姐’认识了这么久,‘沈三小姐’起码会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呢。” 这句‘沈三小姐’在宋临云口中说出来的时候让沈怀玉愣怔了片刻,但是很快她就反应过来肯定是为了帮她圆谎,但是还是在某一个瞬间让她觉得,是不是宋临云发现了些什么。 决明道:“沈姐姐,你住在哪里,我和公子还没找住的地方呢,这几日一直都住在客栈里。要不我们也住在你附近算了。” 章知风听到决明这样说话,略微皱了皱眉头,但是看了看沈怀玉,什么话也没说。 面对决明希冀的眼神,沈怀玉还真的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毕竟她对于决明还是很有好感的,道:“好啊,但是我住的地方不是很金贵的地段,我怕你们家公子住不习惯。” 这话倒是真的,毕竟按照之前沈怀玉和章知风不多的接触来说,他确实是一个很挑剔的人,反正至少和将就这两个字不搭边。 决明听到这句话以后看了看章知风,想到了自己公子平日里的作风,有些失落地点点头,“诶,那倒是。” 章知风就连住的金陵最好的客栈都诸多不满,安置他们的小二看到章知风简直就要头疼,私下里还悄悄和决明讨论,这么一个屁事多的少爷,决明是怎么忍受的下来的。 当时和小二讨论这件事的决明简直声泪俱下,两个人从头到脚将章知风骂得体无完肤。小二控诉章知风此人简直就是他在金陵客栈里遇到的最吹毛求疵的客人,决明哭诉自己跟在章知风身边十几年,被折磨得已经没了一个人形。 “其实本来本公子也不想纡尊降贵去住那种地方,”章知风侧头笑,“可是沈三小姐你这么说了,我倒是要去见识见识。总不能我这样的一个大男人,比姑娘家还娇弱吧?” 决明听到这话心道:你哪里不比姑娘家娇弱,你比十个姑娘家还娇弱,还喜欢挑挑拣拣屁话还多。 -- 第69页 宋临云突然‘啧’了一声,点评道:“还挺委屈。” “说不上委屈,”章知风摸了摸腰上的般若面具,“决明既然这么想和沈三小姐做邻居,我又不是什么苛待的人,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当然要满足他了。” 突然被提到的决明也察觉到了这两个人之间不同寻常的气息,退后了半步靠到沈怀玉身边去,低声道:“沈姐姐,我怎么感觉他们两个不太对劲?” 宋临云佯装敬佩,称赞道:“那章公子你还真的是成人之美。那既然章公子你这么品行高贵,能不能也满足我一个小小的心愿?” 章知风被宋临云这样的阴阳怪气恶心到了,皱了皱眉头,但还是耐着性子道:“既然这位宋公子都开口了,那我肯定也要听听您有什么心愿。” “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心愿。”宋临云顿了顿,“只不过嘛,怕是有些不巧,我也恰好住在沈三小姐的附近。但是呢,一想到章公子也要住在那里,我就有点……不是很情愿。” 章知风听到他终于不阴阳怪气地说话反而觉得看着顺眼了些,“不情愿?怎么……怕我和沈三小姐有往来吗?” “那倒不是。只不过嘛,说来惭愧,我也算略通命理,今日我一看我就觉得章公子你不宜和沈三小姐有多来往,不然恐怕会引来杀身之祸,我也是觉得于心不忍,所以才不情愿。” “哦?”章知风笑,“那还真是不巧,我这个人偏偏就是不信命。” 宋临云挑眉,“那我就只能言尽于此了,章公子。”说着侧头对沈怀玉道,“走了,回去了。真没意思。” 他这么说着,也没有什么等沈怀玉的意思,只不过习惯性地摸了摸腰间的折扇,摸了一个空以后看了一眼沈怀玉,转身就走。 沈怀玉没想到宋临云说走就走,想到自己还因为廪生的事情有求于他,歉意地对上想要挽留她的决明,然后对章知风点了点头,也跟上了宋临云。 等到有些气喘地追上宋临云,才听到宋临云突然来了一句:“许玲珑,那个什么章知风也是你的朋友?” 沈怀玉对他这个突然的问题莫名其妙,但是想到自己也算和章知风有些缘分,便点了点头。 没想到宋临云看到她点头以后瞬间冷了神色,脚下的步伐也变快了。沈怀玉原本就是勉强跟上他的步子,他加快以后就有些跟不上了,几乎是小跑着。 追了一会沈怀玉也觉得有些委屈,宋临云这个脾气来得莫名其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不过就是因为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影响到他们要做的事情,随口和章知风说了一些话,他就这样甩脸。 等到落下一段距离,宋临云看到身边已经没有人了,他才回头看了看沈怀玉,停了一会儿,叹了口气回去找她。 “怎么又回来了?我还以为凭借宋二公子的脚程,能一下子从金陵走到京邑呢。”沈怀玉冷嘲热讽。 宋临云没理会这句话,只是看着她道:“许玲珑,你知道淄州有一个自古以来的传统吗?” 沈怀玉没好气地答道:“宋二公子不是知道吗,我又不是淄州人,更没有去过淄州,我怎么可能知道这些?我劝宋二公子要说就早些说,不要磨磨蹭蹭像个姑娘。” 宋临云听到沈怀玉的回答以后反而笑了,不同于以往的带了一点讥讽的笑意,这次是真的像是被取悦到了。 沈怀玉皱眉道:“你笑什么?” 宋临云止住笑,慢条斯理地解释道:“我只是想提醒一下许大小姐,虽然京邑民风开放,但是红杏出墙还是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的。而在淄州红杏出墙……” “是要被浸猪笼的。” 沈怀玉:? 宋临云满意地看着沈怀玉错愕的表情,转身接着往回去的路上走。 沈怀玉跟在宋临云身侧亦步亦趋,思忖片刻以后,突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道:“宋二公子这是……吃味了?” 说完沈怀玉就后悔了,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过脑子,存粹就是想到了就随口一说,说完才发现自己的话有多么不妥。 大概是前世今生和男人单独相处的机会都不是特别多,廪生和哑叔一个两个要么不能说话,要么根本就是八杆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人。 后来接触的也都是朝廷的肱股之臣,大多都是上了一些年纪的,所以沈怀玉和同龄男子说话的机会几乎少得可怜。 宋临云听到她说这句话以后停下步子,饶有兴致地看着沈怀玉。 沈怀玉实在不好意思看此时宋临云此时脸上戏谑的神情,避开他的视线道:“……我只是说句玩笑话,宋二公子不用放在心上。” 宋临云看到沈怀玉这样嗤笑了声,打趣道:“我倒是还不知道许大小姐居然是这么看我的呢。” “吃味?”宋临云重复了一下,尾调上扬。似乎也觉得沈怀玉突然说出来的这句话很好笑。 沈怀玉听到他将这个词翻来覆去地念叨,也觉得有些气恼,道:“我都说了只是一句玩笑话罢了,宋二公子何必抓着不放?我当然知道宋二公子这样的人哪用沦到吃味,怕只有姑娘家为宋二公子你吃味的机会,哪用公子你为了姑娘上心?” “那你呢?许大小姐。”宋临云垂下眼睑看她,“……你也会为了我吃味吗?” 很早的时候沈怀玉就发现只要宋临云很认真的看着一个人的时候,总会让人陡然生出一种错觉——他在很深情的看着你。 -- 第70页 就像现在的沈怀玉,对上宋临云垂下来的视线,心中也不免喟叹一句。早些年就感受到宋临云生得风流,峪城也有众多传言那个京邑来的贵公子生了一张风流无暇桃花面。 但是可能谁也不知道,只有当他定定看着一个人的时候,才会感觉到他真的生了一双秾艳十分的,甚至可以说是蛊惑人心的眼睛。 沈怀玉避开他的视线,生怕自己因为被蛊惑而说了些什么并非出自本意的话。 所幸宋临云并不指望她的回答,在走到阜江巷的巷口的时候,侧头对她说:“还有,我觉得那个什么章知风的品性相貌比起本公子,样样都远远不如,我吃他的味?” “我觉得只要一个眼睛没问题的姑娘,都能看出来高低优劣,在他与我之间,都会选择本公子。”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我真的很帅,男人不配和我相提并论。(邪魅一笑) 有没有可爱的野生读者来给一个评论哇,单机码字真的太难辣! 第42章 温柔 连缬和青檀和那几个漂亮姑娘将这个宅子上上下下全都清理了一遍,忙活了大半天才将宅子收拾好了。他们本来是万里挑一的暗卫,却因为自己家不着调的主子,干起了洒扫的活计。 连缬支着下颔,无聊道:“公子怎么去了那么久还不回来?陷在那许府小姐的温柔乡里了?” 青檀蹲在花坛傍边,将新长出来的花枝弹着玩,“你心里没点谱吗,怎么还明知故问?” “啧,”连缬眨了眨眼,“我还真的以为公子就想当个和尚了呢,没想到居然还有看上哪家姑娘的时候。不过青檀你说,公子这样的人对待喜欢的姑娘也会嘴里放不出个好屁吗?” 青檀像是觉得弹花枝没意思,拨了拨花瓣,“这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公子喜欢的姑娘。不过话说回来,公子怎么就看上许三小姐了啊,以往喜欢公子的姑娘也不少,漂亮的姑娘也很多,难道就是因为许三小姐格外漂亮些?” “不如我摘摘这花瓣,如果双数就是能放出好屁,单数就是不能。” “你脑子是被驴子踢了?”连缬翻了个白眼,“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真的用这个蠢办法的话,那我勉强选单数。” 青檀摘了两片,抬眼看向连缬,“赌钱来不来?你选单数,我就双数好了。” 连缬没说话,青檀自然也就当他默认了,“赌五十两银子,到时候别赖账啊。” 等到青檀摘完的时候,他抚掌笑道:“正好二十四瓣,哈哈哈你输了!愿赌服输,别想耍赖。耍赖的话,我就去告诉公子你说他嘴里放不出好屁的事情。看公子会不会把你扔回京邑去帮着宋小公子喂狗!” 连缬听闻这话以后咬牙,“谁说我不给你了?”说着从自己的腰上拿出钱袋子,一脸肉痛地递给青檀,“喏。我他妈攒了好久准备去买新衣裳的呢。” 青檀接过来的时候掂量了几下,刚准备说话的时候只听到身后有声音传来—— “怎么?连缬卖身给你了?你们背着我在这里做人口买卖呢?” 青檀手一抖,差点把钱袋子丢到地上,惹得连缬的心都颤了一下,但是青檀还是飞快地将钱袋子捞起来,转身对宋临云道:“公子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你们不是说我色令智昏吗?”宋临云笑,“怎么这会儿,我感觉你们好像一副希望我被许玲珑迷惑的样子。” 连缬生怕被宋临云知道他和青檀拿许三小姐赌钱的事情,连忙转移话题道:“公子你的扇子怎么没了,我今早上还看到你带着扇子出门来的。” 说到这个,宋临云揉了揉眉骨,“我丢了。” “丢了?!”青檀失声,“公子你自己知道那扇子有多贵吗?怎么能这么败家,说丢就丢!我还以为你是送给许三小姐了,那顶多花点钱为了美人开心,那就算了。但是你丢了,整整一千两银子说丢就丢?” 连缬输给了青檀五十两银子都心疼得要命,知道宋临云将一千两的扇子说丢就丢,也忍不住说道:“公子你丢哪里了?要不我和青檀去捡回来算了,上面的黄金刮下来还能值好些钱呢。” “我用那扇子把李修德的那玩意儿给削了,”宋临云满不在乎,“比起李修德,这些钱算什么。沾上了李修德的血,我肯定嫌脏啊。” “什、什么玩意儿?”青檀没想到自己在这里打扫个宅子的功夫,宋临云居然一声不吭地干了件大事,“公子你把什么玩意儿给削了?” 宋临云此行金陵,虽然不算是完全保密,但也至少说得上是不想兴师动众。没想到前面遇到了濮才良暴露了身份就算了,现在居然还直接把李修德给废了。 虽然按照宋临云的身份,区区一个李修德不算什么,但是现在毕竟是在金陵…… “就是你想的那样。”宋临云笑着肯定,“所以,我估计李家很快就要动手了。虽然李修德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但是他在李家还算是受宠爱。” “我觉得,李裕肯定会拉拢濮才良。接下来的日子肯定有点不好过了。毕竟李家在金陵的势力也算是根深蒂固,啧,有点麻烦。” 这话听起来好像是有些棘手,宋临云脸上却是一脸的无所谓。 连缬从最开始的震惊,听到最后已经面无表情,只是有点搞不懂为什么宋临云一脸期待地说着这番话。被李家盯上就算威胁不到他们,但肯定也会有些麻烦,况且此来金陵,他们为了方便,根本就没带了几个人手。 -- 第71页 宋临云侧头,“对了,帮我找一个人,前丞相沈怀玉的亲信廪生,帮我好好查查他在不在金陵。还有一个,最近金陵有个穿着红衣的,脖颈上画了朵梅花,身上带了一个赤武般若的面具的男人的来历,我看他的样子应当不是中原人。” “梅花?赤武般若?”连缬听到这句的时候若有所思,然后突然开口道,“我好像知道这么个人。” “公子你应该知道我早些年去过南疆几次,在南疆有一个世代制毒的‘章’姓家族,他们家族的图腾就是从瀛洲来的赤武般若,而且这个家族的男子脖颈旁都会画梅花,反正看上去怪瘆人的。” 连缬顿了顿,接着道:“不过他们制毒都挺厉害的。我曾经就惹上一个,追着我给我喂了半个月的毒,害得我那段时间身上全都是红疹子,怎么都消不掉。” “不过他们还挺有原则的,只要不是作奸犯科,基本上不会用毒杀人。” “连缬你难道把别人老婆给抢了?”青檀挠头,“不然怎么追着你喂了半个月的毒?” “你觉得我抢了他老婆,他就喂半个月的毒?有这么仁慈的人?”连缬咬牙,“说到这个,那个人他妈的在大街上就说对我一见钟情,说要娶我,我不答应就蹲在我院子外面,我只要出去看一眼漂亮姑娘,他就气不过,给我喝的水里下起疹子的毒。” “哈哈哈哈哈!”青檀越听越好笑,到最后绷不住直接笑了出来,“不是吧连缬,你小子还能被男人看上啊哈哈哈。话说回来,那个姓章的男人长得好不好看啊,要是长得很好看的话,你不如直接从了算了。” 连缬侧头看青檀笑得这幅样子,阴恻恻地道:“你若是再这样笑,我就把今天我们赌了什么告诉公子。” 听到这话,青檀瞬间收住笑,用自己的手捂住嘴连连摇头,意思自己不笑了。 反倒是宋临云听到这句话来了兴趣,手指在几案上点了两下,“你们背着我,赌了什么?你们两个要是说不出来的话,明天就回京邑去喂狗。” 连缬:“……” 青檀:“……” 屋子内突然是一阵诡异的沉默,只剩下宋临云手指轻轻敲击在案几上的声音,很快他敲了几下就耐心告罄,挑了挑眉头道:“不说?行。你们一个两个翅膀硬了,我也管不住你们了。既然如此,不如现在就回京邑吧。” 青檀急得抓耳挠腮,脸就和被拧过一样纠结,看看连缬又看看宋临云,最终还是选择和盘托出,“我和连缬就是赌公子你对许三小姐会不会说出些好……话,公子你也知道自己平日里说话是怎么样的嘛。我和连缬也就是小赌怡情罢了,真的,我们只赌了五十两银子,比起公子你丢掉的那把金丝折扇,就是小钱罢了!” 宋临云抬眼看他,“啧。我平日里是对你们太纵容了?居然有胆子拿我的事情来赌钱。” 青檀和连缬自知理亏,都是低头一脸挨训的样子,大气都不敢出。 宋临云在桌子上叩击的速度加快,眯了眯眼又道:“……不过,你们倒是给我讲讲,我平日里说话是什么样子?我平日里怎么就说不出好话了?” 青檀:? 连缬:? 青檀和连缬瞬间脸上说不上是什么情绪,总之是非常的一言难尽。 宋临云这些年在淄州说哭过的姑娘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虽然他看上去是一个风流的纨绔子弟,但是实际上如果真的有什么姑娘对宋临云表现出青睐,他丝毫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姑娘而嘴下留情。 远的不说,就说前阵子的郡主赵谷菱,也是被宋临云气得浑身发抖。还有淄州一户楚家的女儿,有日高高兴兴来淄州都护府上做客,本想着和宋临云说上几句话,没想到那姑娘是左一句话,右一句话直接把宋临云给问烦了。 当下就对那个娇滴滴的楚家姑娘说了一句,“你要是真的这么闲,不如我介绍个差事给你做?” “我记得舅舅家以前有只八哥也和你差不多聒噪,你要不考虑考虑替它?” …… “我的话很难回答?”见连缬和青檀久久都不回答,宋临云俯身问道。 “没有没有,”连缬头皮发麻,一个字一个字就像挤出来的一样,“我和青檀觉得公子,一向都是风光霁月。和人说起话来,就像是微风拂面一样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我才不会威胁人,所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第43章 贿赂 沈怀玉原本以为章知风说要住到阜江巷只不过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几日后还真的听到了隔壁宅子传来的动静,原本倒是没往章知风身上想,但是出去买菜的忍冬倒是看到了章知风,惊得忍冬将菜放下就跑到屋子里告诉沈怀玉。 “小姐,隔壁新搬进来的那户人家居然是那个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的红衣公子。”忍冬看了看沈怀玉没什么反应,接着说道,“就是那个叫章知风的公子,脖颈上还有画着梅花的。” 沈怀玉倒是真的没有忍冬那么惊讶,毕竟她之前还在街上遇到了章知风,但是这件事也不是特别重要,所以她也没有告诉忍冬。 阜江巷虽然也是一个繁华的巷子,但是毕竟也只是一条平民巷。大多数的宅子都年久失修,就算有些是新建的,但是也远远说不上是奢华,在章知风这样的人眼里就更是和一片废墟差不多了。 -- 第72页 对于章知风真的要搬到这里的这件事,决明简直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毕竟他可是太了解自家的公子了,金陵最好的客栈在章知风眼里都是勉勉强强有个住人的样子,而新租下来的这个宅子,那简直就是破破烂烂,不堪入目。 所幸章知风并不缺银子,直接大手一挥在当地找了专门能办事的,来帮他把这个破烂宅子好好整理一番,直到今日才在章知风那里勉强过了关,他才愿意踏进这个宅子。 但想要达到章知风能够同意入住的水准,那可真是费了一番功夫,把那个办事儿的人都给气了个半死,要不是章知风出的银子实在是太多了,估计前来传话的决明早就被那个办事的给狠揍了一顿。 其实不要说别人,就说决明自己也想把章知风给揍一顿,明明是短暂的住一下,墙上的挂画一定要清虚子道长的真迹,桌榻一定要金丝楠木的,而且式样还要好看。 除此以外,就连池塘里的鱼都得是昭和三色锦鲤和黄金锦鲤,这倒也算了,只是上一次来这边验收的时候,章知风还站着说话不腰疼,在池塘边站了半天,又觉得还是只有一种鱼更好看。 然后又要把黄金锦鲤给全部捞上来。 这么折腾得人仰马翻的,偏偏章知风到了最后终于通过的时候,也还是感慨了一句,“啧,终于勉强有个人住的样子了。” 办事的看着这一步一景,廊腰缦回的庭院,几乎是按照金陵首屈一指的私宅来布置的宅子,每一处几乎都是用真金白金堆出来的景致,在这位公子的眼里,居然也只是勉强有个人住的样子。 那寻常的金陵人怕不是都住的是猪圈吧? - 沈怀玉租赁的宅子庭院里有一座小亭,旁边就是一片竹林,竹影纷杂,微风拂过,清幽雅静。所以沈怀玉也经常坐在这个亭子里看书,非常惬意。 今日就是如此,沈怀玉随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叫做《奇闻邑录》的游志,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看着。 沈怀玉的手指微微摩挲着书页,说来奇怪,以前看过那么多晦涩难懂的典籍史书,也曾经饱读先人撰写的复杂策论。而现在手上拿的这本书本来说不上是什么连篇累牍的晦涩书籍,但是她现在却撑着下颔,将书的边角卷起一个边,却怎么都读不进去。 刚过春分的金陵虽然说不上有什么暑气,但是日头却挺好,清冽的竹香从附近飘过来。沈怀玉眯起眼,将手上的书微微卷起来挡在眼睛前,抬头向上看去——却看到在自己院子的墙头上坐了一个人。 春日融融,明媚的日光浇在他的身后,身穿白色的锦袍,映出一片澄澈的光影。手里拿着一柄白玉折扇,随意地扇动几下,一只脚悬在半空中,正在慢悠悠地晃荡。 他就这么神色懒散地坐在别人家的墙头上,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不是君子所为。等到被沈怀玉发现,他也丝毫没有任何愧疚之情,只是挑眉笑了笑,原本就秾艳十分的眉眼显得更加风流。 “啊,被发现了。”宋临云侧头,语气却丝毫没有被发现的窘迫,似乎觉得坐在姑娘家的墙头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沈怀玉将手上的书放在石桌上,手指来回摩挲着书页的边角,“宋二公子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寻常路?”宋临云从墙头上手一撑干净利落地跳了下来,随手掸了掸袍子上的灰,“什么是寻常路?你是指章知风也搬到这里的事情?” 沈怀玉是真的没想到宋临云居然还念念不忘这件事情,或许在大名鼎鼎的宋二公子的眼睛里,就不该有一个人可以和他相提并论,之前沈怀玉说宋临云和章知风都是朋友,这件事情便触及到了宋临云的敏感点,每次他都要拿章知风来比较,哪怕这件事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比性。 沈怀玉也不想就这件事纠结下去,转移话题道:“那不知道宋二公子如此大费周章的大驾光临,究竟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您亲自来告诉小女一声呢?” “亲自?”宋临云眯了眯眼,一只手撑在桌子上,原本坐在桌子旁边的沈怀玉几乎像是被他圈在怀里,“许大小姐不知道什么是夫妻同心吗?……我可是觉得我来未婚妻府上看看,没有什么不妥呢。” 突然靠近的,远胜竹林十倍的,清冽的气息从宋临云身上传来,几乎占据了所有的感官。沈怀玉抬头看他一眼,然后低头避开他的视线看向别处,“是吗?可是我倒是觉得,宋二公子应当是个无事不登门的人呢。” 宋临云凑得更近,将手上的白玉折扇收起,挑住沈怀玉的下颔强迫她看向自己。他笑得几近顽劣,语气却是磨人的暧昧:“……我倒是没想到,许大小姐居然有这么了解我呢。” 玉质的折扇冰凉,与之相贴的肌肤却灼热。 沈怀玉没想到宋临云居然会这么做,绯色几乎在瞬间就染满了耳廓,微微抬头摆脱了白玉折扇的钳制,气恼道:“宋二公子若是这么喜欢戏耍别人,那就不用再说了。” 宋临云看到沈怀玉真的恼了,倒也见好就收,脸上收了几分玩笑,俯下身哄她,“我就是开个玩笑,别气了,嗯?” 他哪怕是在哄人,尾调也是轻微上扬的,反而带了一丝蛊惑人心的味道。 但是看到沈怀玉神情没有因为自己的话有丝毫改变,宋临云也知道自己今日确实有些过分了,轻咳一声便直入正题:“其实我今日来找你,是因为你前些时候让我找的那个廪生,我已经知道在哪里了。” -- 第73页 原本脸上还有些气恼的沈怀玉霍然看向宋临云,语气里满满都是惊喜,“真的?” 宋临云看到自己几乎是千年难得去哄人却还落得一个不理不睬的后果,现在哄不好的人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人而瞬间变了脸色,不由地想到以前年少轻狂,在淄州的时候也曾去过那里的销金窟—— 那时候同行的少年郎都是左拥右抱,和身边的漂亮姑娘调笑个不停。酒过半酣,还有人取笑宋临云,说他长了一副风流万千,阅女无数的脸,偏偏对姑娘家却又是不假辞色,不知道惹得多少姑娘芳心错付。那时的宋临云哼笑,笑言风月之事无用,不过就是自寻烦恼罢了。 有一位年长些的少年听到他的话摇头,叹气宋临云以后说不定也会遇到一场难以收场的风月之事,到那时候才知道个中滋味。 大家都笑,都说到时候遇到,宋临云可别愁得来找哥哥们喝酒哭诉,宋临云也跟着笑了几声。 没想到时过境迁,还真的遇到了这么一个人,让他顿悟原来所谓风月,是这样的一番滋味。 宋临云垂了眼睑,“真的。” 沈怀玉急切地问:“他现在在哪里?什么情况?这段时间躲在哪里了?有没有受到危险?”顿了顿然后接着道,“……我能不能去见见他?” 宋临云被她这么多的问题问得顿住,低眉想了想,然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笑了,“许大小姐这么多的问题,可知道我最近为了找这个人费了多少精力,找了多久才找到线索?” “那你想要什么?钱财?你应当也不缺,”沈怀玉咬唇,“除此以外,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给你的了,毕竟但凡我有的宋二公子你也不缺。如若宋二公子真的愿意帮我这个忙的话,以后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一定义不容辞。” 宋临云挑眉:“……任何事情?” 为了得知廪生的下落,沈怀玉这些时候也去见了一些金陵的暗部,但是全都是一无所获。除了他曾经出现在金陵这个消息以外,没有任何的消息,所以除了寄希望于宋临云,沈怀玉也别无任何其他选择。 “任何事情。”沈怀玉点头。 “好啊。”宋临云似笑非笑,“那你现在,就来贿赂我。”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真心机boy 第44章 青枣 “那你现在,来贿赂我。” 他的神色像是戏谑,又好像真的带了一点认真。 如果其他的人和沈怀玉说到贿赂,她一定会下意识地认为是钱财,但是现在站在她面前说贿赂的是宋临云,她自然知道宋临云不会缺这些东西,所以自然毫无头绪。 “那宋二公子想要什么贿赂?” 宋临云将扇子在自己的额头上轻叩了一下,“许小姐现在应该清楚,是你在贿赂我。这种事情当然要自己想。” 白玉扇刚才抚过沈怀玉的下颔,现在又触碰了宋临云的额头,这样的认知让沈怀玉不免地有些想多,掩饰般地移开视线。她和宋临云其实说起来认识的时间也不算很长,她除了知道他的身份以外,对他的喜好几乎是一无所知。 这突然让沈怀玉贿赂,她还真是无从下手。 沈怀玉思忖间,看到她刚刚在习书的时候,忍冬端过来放在石桌上的一盘青枣。现在正是青枣成熟的季节,是忍冬今早买菜从摊贩手上买的刚摘的新鲜青枣,一个个地卧在盘中,饱满圆润。 宋临云这些天为了找到廪生肯定也是颇费了一番周折,这个恩情,不管如何沈怀玉都要铭记在心中的。想到自己刚刚对宋临云的态度也不是很好,沈怀玉突然生出了一点儿的愧疚,拿出青枣递给宋临云。 宋临云垂眼看了看躺在沈怀玉手心的青枣,在白皙的肌肤的映衬下,那青枣显得更加地让人垂涎。 “你就打算用这个贿赂我?”宋临云用扇抵唇,“那可不够。” 沈怀玉没想到宋临云将扇子放在了唇上,惊讶地微微张了嘴,想到这柄扇子刚刚也滑过自己的肌肤,然后原本已经消退的绯色又重新染上耳廓,准备把青枣收回去,“你不要就算了。” 见沈怀玉想要收回去,宋临云伸手去拿,“谁和你说我不要了?” “我只是说,不够。” 宋临云的指尖也在这个时候触碰到了沈怀玉的掌心,一点点的痒从掌心传来,沈怀玉的眼睫颤了颤,宋临云的指腹其实有些冷,但是比起白玉折扇,他的指腹虽然冷,却很柔软。 宋临云握着那颗青枣,指腹在上面摸了摸。他似乎是想着抛着玩,但是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只是握在手里,没有如同寻常一样抛着玩。 “我知道我要什么贿赂了。”宋临云突然道。 他这句话来得没头没脑,沈怀玉不解道:“嗯?” 宋临云笑道:“这样吧,我给你看看手相,这就算是你给我的贿赂。” 沈怀玉没想到居然是这么简单的要求,一时也不知道他在说笑还是说真的,沉默着思忖了会儿。 “不同意?”宋临云挑眉,“我劝你快点考虑,我耐心一向都有限。” 虽然总感觉这件事有点蹊跷,但是到了这个份上,沈怀玉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虽然不知道宋临云的目的,但是沈怀玉就是有种直觉,她觉得宋临云起码现在,没有起过害她之心。 -- 第74页 “我只是没想到宋二公子居然真的会看手相。”沈怀玉伸出手去,“我还以为那日给章知风看手相,是宋二公子瞎编的呢。” 沈怀玉伸出来的指尖没有寻常贵女喜欢涂的丹蔻,纤长而干净。宋临云听到她提起章知风,似笑非笑道:“我也没想到许大小姐对章知风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 他顿了顿接着补充道:“还有,我希望许大小姐能够明白,我宋临云什么都会,看手相当然也不在话下。” 宋临云手上还拿着一把折扇和青枣,他思忖了片刻,将白玉折扇展开放在石桌上,然后将那颗青枣放了上去。 然后他抬手握住沈怀玉的手腕,另一只手指的指腹沿着沈怀玉掌心的纹路缓缓滑动,不同于之前浅尝辄止的触碰,这次是真的能感受到他一寸一寸碾过掌心的……暧昧。 但是现在的宋临云却是真的收起了玩笑和轻佻,似乎是真的在替沈怀玉看手相。沈怀玉看到这么认真的宋临云,也为自己刚刚生出来的旖旎心思有些羞愧,有些不自在地抬了抬手。 没想到因为她的动作,却发现宋临云将她的手腕扣得更紧。 宋临云注视着沈怀玉的手纹道:“根据我的观察,我觉得许大小姐你将来所嫁之人肯定是一个举世无双的大人物。”宋临云一本正经,“姻缘一路顺遂,财运亨通,大富大贵。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得离章知风远一点。” 前一段话沈怀玉还在认真听,越听到后面越觉得不对劲,听到提到章知风那句话的时候也知道了宋临云肯定是在随口胡诌,“嗯,还有吗?那请问宋大师能不能帮小女看看小女的官运?” “官运?”宋临云在她的掌心胡乱摸了几下,“唔……官运的话……” 他一边含糊不清地重复,一边将自己的手指推到沈怀玉的五指间扣住,原本就生得漂亮的眉眼在此刻生动地无以复加,抬眼对沈怀玉道:“坦白和你说,其实刚刚都是我在随口瞎编——” “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贿赂。” 掌心相贴的瞬间,心如擂鼓,刹那如同万千火树银花。 沈怀玉略微动了动,反而被宋临云扣得很紧,她抬眼看宋临云,开口道:“宋二公子这是一时兴起吗?” “当然不是。许大小姐,”宋临云垂眼看她,唇畔的笑意真的带了些温柔的意味,“……我这是,蓄谋已久。” 宋临云并没有握住太久,过了一会儿就将手松开,只是在松开的过程中,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指腹微微蹭过沈怀玉的掌心,那一块肌肤瞬间就像是被灼烧般瞬间烫起来。 沈怀玉将手握起来,本来想抵在唇畔轻咳一声,但是一想到刚刚才和宋临云十指相扣过,又收回去垂在身侧,“按照宋二公子你所说,我也已经……贿赂过你了,现在可以和我讲讲廪生在什么地方了?” “当然。”宋临云也蹭了蹭自己的掌心,“这个人曾经在三个月以前出现在金陵,联系过你曾经去找的那个梅娘。然后一直藏身在金陵城外的一个寺庙里,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还是被濮才良给找到了。折了濮才良好些人手才将他抓回自己的私牢。” “不过在查这件事的时候,我也顺便查到了一点有趣的事情。你可知道濮才良这么多年之所以能够在金陵横行霸道目无法纪,甚至可以说是一手遮天,凭借的是什么?” “濮才良不应该有这么大的能耐,所以他在京邑肯定有靠山。梅娘曾经和我说过,所有想去京邑上告濮才良罪行的人最后都没有善终,说明濮才良在京邑的靠山肯定也是一个几近一手遮天的存在。”沈怀玉道。 “京邑的世家繁多,各种势力说得上是错综复杂,互相牵制。但如果真的要说是一手遮天的话,也只有林瞻一个人。但是我记得林瞻应该从来没有和金陵有过关系……” 想到这里沈怀玉突然想到,葵司是林瞻的亲信,但是葵司在张栋没有倒台之前一直是跟着张栋的,金陵赈灾的时候葵司也在里面起了推手的作用,所以如果濮才良真的要和林瞻搭上关系的话,确实可以通过葵司这条路子。 如果濮才良的背后是林瞻的话,那么他在金陵这么肆意妄为倒也正常,毕竟他身后的主子可是真正能左右整个朝堂局势的人。 所以詹文轩明明是可以代行天子令的江宁刺史,家族也是广陵首屈一指的大家族,却在李家和濮才良的联手压迫下,沦为现在这样凄惨的境地,甚至还被断了手指。 而廪生被抓回濮才良的私牢,肯定会被严刑逼供,虽然沈怀玉并没有进入过濮才良的私牢,但是她能猜测到濮才良肯定不会对廪生手下留情,那这么多个月过去,廪生还…… 沈怀玉的眼睛蒙上一层水雾,她真的还抱着廪生可能还活着的希望,但是现在这样的结果,让她不得不朝着最坏的结果去想。 沈怀玉道:“那,廪生还活着吗?” “他还活着。”宋临云颔首,“不过,凭借你的力量救他,是在痴人说梦。” “且不说跟在你身边的那个王巍是不是愿意陪你去做这个赔本的买卖,就算他愿意,区区一个他,想对上濮才良这么多年在金陵的势力,而且还是濮才良手下看守最严密的私牢,也只是蜉蝣撼大树。” 沈怀玉听闻宋临云的话顿生一股无力感,虽然得知廪生还活着的消息让她真的很开心,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亟待解决。 -- 第75页 金陵暗部在这段时间也是走的走散的散,况且就算他们自己愿意,沈怀玉也不能强求他们做这个一着不慎就是送命的的事情。 宋临云观察着沈怀玉的神情,开口道:“你想救他?我可以帮你。” “但是,你得求求我。”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媳妇给的枣肯定不能拿来玩! 第45章 隐秘 先是贿赂,后是求他。宋临云永远都是这样胜券在握的懒散姿态,有的时候沈怀玉也在想,这样一个看上去没有软肋的人,以后也会为了某个姑娘,满身桀骜化为绕指柔吗? 也许是一个烈烈如骄阳的姑娘,也许是泠泠似皎月的姑娘。但是毫无疑问,这样美好的女孩子不会是沈怀玉自己。她是从泥泞地里爬出来的,被人口诛笔伐的佞臣沈怀玉,而宋临云合该一生顺遂放荡不羁,也……与她这样的人无关。 少时的沈怀玉在峪城的某一年下雪时,曾经问过沈其道当年是如何和自己的母亲相识的。当时的沈其道的脸在烛火的笼罩下如同暖玉一般,虽然已经年逾不惑,但是仍然可见俊美。 他笑着摸了摸沈怀玉的头,看着窗外簌簌而落的飞雪,语气温和地对沈怀玉道:“阿玉的娘亲,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好到爹爹见到阿玉的娘亲的时候,就觉得世间的姑娘,都比不过她一个人。” 沈其道是什么人物,是被先帝盛赞“先生千古,举世无双”的少年状元,是在任太子太傅被人推崇为‘天下才气十分,其道独分八斗’的大儒。但是这样的人,在提及心爱的姑娘的时候,也只能用这样简单的词汇来表达,也许是因为那些繁冗的词用来形容他的姑娘有些词不达意。 然后沈怀玉就在承德五年的青城寺外遇到了宋临云,彼时年少,他当时还没有长成后来这幅秾艳又风流的模样,眉眼之间只有稚嫩的漂亮。当年的他俯下身递给了沈怀玉一把伞,大抵只是身世煊赫的宋二公子随手为之的一件小事,毕竟这纲常世间细碎的善意那么多,他不过只是做了其中一件。 那时候的沈怀玉大概就像一只落魄的幼猫,让当时的宋临云动了恻隐之心。 后来的沈怀玉抱着各种隐秘心事去打听这个少年的时候,她才在某一日顿悟,原来那些无意之举,也存了某些隐秘的少女心事,让人辗转反侧,不得纾解。 也许是沈怀玉沉默了太久,宋临云大概也没有想好怎么个求法,他展眉笑了笑,“不愿意?” “那欠着也行。” 少时遇见的那个在雪中俯身的少年和面前这个眉眼昳丽,看上去却冷清的少年重合,沈怀玉突然笑了,她其实一直很难有这样诚恳的、发自内心的笑容,在温软的春日日光里,恍若神女般艳绝。 “其实我也会观面相,”沈怀玉垂下来的手指摸着腰上挂着的衔鱼玉佩,“据我推断,承德十年的洛宁寺,那不是我第一次遇到宋二少爷的地方。我以前一定见过你,而且我觉得宋二少爷,以前一定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要是连缬和青檀在这里,听到沈怀玉觉得宋临云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肯定觉得她怕也是和宋临云一样色令智昏。宋临云这个人那和乐于助人是一点边都搭不上,喜欢晾着别人,逗别人玩,不去祸害别人都是一件好事了,就这样还乐于助人? 其实别说别人,宋临云都难得回想了一下自己以前有没有帮助过什么人,虽然不说是一点儿好事都没做过吧,但是他一向都是懒得管别人的事情,所以还真的是和乐于助人这样的词一点儿都不搭边。 “以前见过?”宋临云随手捞过放在石桌上的白玉折扇,将青枣握在另一只手里,“那你说说,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 “我以前不是说我在梦里去过淄州,我的梦里就梦到了我在淄州遇到了一个少年。等到后来遇到宋二少爷,我就感觉我在梦里遇到的那个少年就是你。” “不用感觉,”宋临云将扇子抵在下颔,肯定地说道:“出现在你梦的少年,只能是我。” 他眯了眯眼睛,接着说道: “而且我不是早在金陵第一次遇到许大小姐你的时候就说过了,我们之间……很有缘分。” 前世今生,他们确实很有缘分,有些人见面不相识,相识了也是宛宛类卿抑或兰因絮果,可是他们却在这几乎天差地远的峪城、京邑、金陵遇见了三次。 “话已经送到,我走了。你要救的那个人,大概就是这几日就会有眉目了。”宋临云转身,然后走了几步又转身对沈怀玉道:“还有,如果你真的这么想去淄州的话,等金陵事了,我可以和你一起去淄州。” 说完这句话,他就潇洒的翻身上墙,但是却没有立刻回到自己的院子里,而是蹲在墙头上看着沈她,抬手拿着那颗沈怀玉给他的青枣扬了扬,“还有这个……我很喜欢。” 说完他就跳回了自己的院子里,纷飞的袍角就如同他的本人一样,张扬肆意。 沈怀玉低头笑着摇了摇头,现在她也看不下去书了,索性就回去歇一会的,定定地看了桌子上的青枣一会儿,唇边的笑意更浓。端着这盘青枣和那本书回了屋子。 忍冬原本正在屋子里研究新的菜式,正在看《厨娘心经》,没想到今日沈怀玉这么早就回来,看到沈怀玉端的这碗青枣都没动几个,下意识以为沈怀玉不喜欢吃枣子,道:“小姐都没怎么吃吗?不喜欢吃的话,我去分给前些时候在这边玩耍的孩童?” -- 第76页 沈怀玉下意识将这盘青枣朝自己推了推,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以后,她突然感觉有些好笑道:“我也没有不喜欢,就放在这里吧。你可以拿些别的东西分给那些孩童。” 忍冬本来也只是随口一问,但是还真的没想到沈怀玉居然会拒绝,毕竟沈怀玉一向都对身外之物不太看重,不过忍冬也没有再细问,只不过她随手瞄了一眼沈怀玉手上拿着的那本游志,惊讶道—— “这本书怎么皱成这个样子了?” 沈怀玉闻声看去,只看到被自己拿在手里的这本游志因为自己之前下意识的摩挲,现在已经皱得不像样子。她轻咳一声掩饰道:“大概是我看得……太入迷了些。” 忍冬有些困惑地看了看沈怀玉,看她只是有些神色有异,也没有太放在心上,没有再接着问。 但是沈怀玉看到忍冬没有再接着问,松了口气,如蒙大赦,虽然她知道忍冬也只是随口一问,但是她自己费尽脑汁来圆谎的时候还是觉得有些紧张。 - 青檀觉得自己家的主子有些奇怪,他不知道从哪里拿到的一颗青枣,居然连一向最喜欢的扇子都没有拿在手上,而是转而拿着这颗青枣在手上翻来覆去地玩。 青檀跟着宋临云也有些时候了,自然知道宋临云在水果里最不喜欢枣子,也不知道谁居然送了颗枣子给他。 不过话说回来,这枣子看上去还真是圆润饱满,一看上去就很好吃。青檀这么看了半天看宋临云也没有什么要吃这颗枣子的意思,走上前道:“公子你要是实在不想吃这颗枣子,不如就给我吃算了。” 宋临云原本坐在小榻上,听到青檀说话,脸上没什么表情,开口问他:“你想吃?” 青檀不明所以,点头。 宋临云冷笑,“你不如做梦。” “你要把连缬脑袋吃了我都不管,但是这颗枣子,不行。” 青檀没想到宋临云居然这么看重这颗枣子,挠了挠头,不解道:“为什么啊?公子你不是最不喜欢枣子了吗?” 宋临云冷哼一声,不再搭理他。 青檀出门走到外面的庭院里,郁闷地蹲在一处花丛边,随手薅了一根草叼在嘴里,草好苦,比公子对他冷漠的态度还苦。 倒是连缬难得发了好心,看到青檀一脸郁闷地拔着地上的草玩,走过去用手指点了点青檀的头顶道:“这院子里的草可是从临安运过来的,每一颗都是花了不少钱的。” 青檀泄愤般又拔了几棵,“我真的没想到我现在在公子心中居然连一颗枣子都比不上了,呜呜!明明以前公子不喜欢吃的东西都会给我的!” 连缬听到枣子的时候眯了眯眼,抬手在青檀的脑袋上敲了一下,“你知道今早公子去了哪里吗?” 青檀不解问道:“去了哪里?” “许三小姐那里,翻墙过去的。” “什么!!公子居然还翻姑娘家的墙!!万一被抓到怎——” 青檀话还没说话,就被连缬赶紧捂住了嘴,连缬道:“你这个脑子被驴踢了的,嚷嚷这么大声干什么!今早公子去了许三小姐,然后拿回来了这颗枣子,你还不懂我的意思吗?你真是馋虫上了脑,偏偏和公子讨要这颗枣子,公子不把你赶回京邑就是好的了!” 青檀被连缬捂住了嘴,“唔唔”了几声,眨了眨眼睛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等到连缬松手以后,青檀才拍拍胸脯道:“原来是许三小姐送的,怪不得公子差点要供起来,我就说公子肯定还是在意我的。” 连缬觑他,嗤笑了声:“在意?你连许三小姐送的一颗枣子都比不上。” 作者有话要说: 青檀:我好馋,我有罪,我是等爱的玫瑰(狗头叼玫瑰) 第46章 喧嚣 近些天因为四少爷的事情,李家上下对于这件事都是三缄其口,也不敢在人前展露出一点笑意,生怕被李夫人看到,触了她的霉头。 当然也是有些好事者向李家的下人仆役打听这么一件事,下人仆役自然也不敢谈及这件事,平日里再怎么胡侃的人提及这件事,脸上也都是戚戚之色,连连摆手不谈。 但是外面的人反倒是比李家的人知道些更多的内幕,茶余饭后,酒至半酣的时候经常有看到过这件事始末的人颠三倒四地说,“要说那成日流连勾栏妓院的李四公子怎么被人伤了子孙根的,那可得从李四招惹到一个漂亮小娘子说起。” “那日在梅娘胭脂铺子,老子当时也在场。说起来,那小娘子还真是他娘的漂亮,没成想被李四那厮看上了,他也是个管不住下面那玩意儿的人,直接上手摸了摸那小娘子的手——”说这话的人半醉,晃了晃头似乎也在回味那小娘子的美貌,遐想一下那柔荑的滋味,满脸都是陶醉的模样。 听着正起劲的人赶紧催促他,“诶!你倒是接着讲啊,你这逼样,还在搁这陶醉?李四好歹还有家底呢,你看看你,就算轮不到李四,也照样轮不到你这个孬样啊!” “你怎么说话的?满嘴泼粪的东西!我呸!”那人啐了一口,“老子爱讲就讲,你还挑上了,老子不讲了!” 旁边一阵起哄声,旁边赶紧有人来打圆场道:“别不讲啊,哥几个可都还没听过这事儿呢。整个金陵怕就得属你这件事知道的最全了,你要是不讲,我们上哪儿开眼界去?” -- 第77页 这话说得舒坦,那人原本怒目圆睁,听了这话以后有些得意地笑了,似乎也觉得能给这帮酒肉朋友开开眼是他们的荣幸,不紧不慢地呷了一口酒,喟叹一声才不紧不慢地接着说道—— “然后那小娘子自然想要是反抗的,但是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比起那李四,肯定是没办法反抗的。但是谁成想,居然在那时候冒出来个年轻郎君,长得也是相当的俊俏,居然是个用扇子的,只靠了一把扇子就把那李四的胳膊给打脱臼了。” 听到这里,有人咂舌道:“啧啧,李四可不是个好惹的人物,李家的家丁各个都和恶犬一样,见人就咬。那小娘子和郎君肯定得吃不了兜着走。” 也有人挠头不解道:“诶?胳膊,我怎么听说那李四,是……”环顾四周然后压低了声音,“是伤了子孙根的啊?” 听到这么多人捧场来听他说话,醉汉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他大着舌头道:“这你们就不知道了吧,这只是他们第一次见到呢,那日李四没带家奴,被打得像个瘪三,连口大气都不敢出。结果你们猜怎么着,这过些日子,居然那小娘子和郎君在大街上又遇到了李四,但是这一次嘛,李四就带了不少家奴了。” “这还真是冤家路窄,你接着说,李四带了家奴怎么还会被伤了子孙根的?” 醉汉呵呵笑了几声,看众人的胃口都被吊得差不多了,才慢悠悠开口道:“李四肯定不会这么简单放过这两个人,但是那郎君的身手可是真的好,老子也算是有些见识的人,还没见过能将一把扇子使得这么厉害的人物。” “那些家奴正要动手,没成想那郎君直接一把扇子飞过去将李四的子孙根给断了!那场面,谁能想得到?” “那后来呢?我怎么就没听到那小娘子和郎君的消息?这么对李修德,怕是早就被碎尸万段了吧?” 听到这里,醉汉仰头喝了几大口酒,才凑到那群人中间神神秘秘地道:“这才是这件事最蹊跷的地方,你们是不知道,那日连濮才良都被惊动了,哥几个也都该清楚,李家和濮才良可是穿一条裤子的狗。但是那日,濮才良居然还对那个郎君点头哈腰,那大气都不敢出的鳖孙样,估计对上皇帝老子也差不多就是这么一个态度了!” …… 大堂的的声音丝毫没有避讳,李裕听得青筋直冒,虽然李家勒令不再谈及这件事,但是也堵不了这无处不入的流言。甚至他们越是避讳这件事,外面传的就更是离谱。 李裕虽然对自己那个蠢得无可救药的弟弟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情,但是毕竟也是一起长大的同胞兄弟。 况且这件事让所有的李家人都会蒙羞,这段时间提到李家,百姓都会道路以目,然后露出会心一笑。 这样的感受,就像是如鲠在喉一般,让李裕这样及其看重声誉和脸面的人极其难受,虽然不疼爱李修德,但还是让他对那两个挑事的人几乎是恨之入骨。 李裕指腹摩挲着茶盏,回想着濮才良前些时候来自己家中解释的模样,李夫人与濮才良因为李修德这件事,梁子算是结下了,任是濮才良怎么苦口婆心地和李夫人说起那个宋临云是怎么样的人物也没有用。 李夫人只是冷笑对濮才良道:“我们李家当时大力扶持濮大人,我还以为濮大人是个识趣儿的,没想到也是个胳膊肘往外拐的玩意儿。” 濮才良在金陵也是称霸一方的人物,听到李夫人这么说他,当即最后那点耐心也告罄,冷面道:“李夫人这么疼爱爱子,不如你自己来帮他?你知不知道李修德惹上的人是谁?卫国公府的二公子,抚远大将军穆弘文从小带在身边的亲外甥,他若是出了什么事情,你担得起这样的责任?” 李裕比起自己的母亲,更加了解京邑的权势分布,他显然也知道宋二公子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背景之深厚,哪怕是林相想要动他都得伤筋动骨。要是真的像之前那么明目张胆地动手的话,那肯定不可行,但是要让李裕咽下这口气,也是不可能的。 李裕踏出包厢,从阶梯上缓步往下走去,冷笑着开口道:“诸位这次说得可尽兴了?” 坐在大堂里的众人是真的没想到,李裕居然就坐在楼上,原本吵闹的大堂瞬间噤若寒蝉,有些胆大的抬头看看那吓得满面铁青的醉汉,估摸着今日这人肯定得掉了一层皮。 李裕接着道:“我倒是没想到诸位这么关心我李家的家事,不如这样,要是这么喜欢听故事,现在跟着我回李家,”他脸上突然露出来一点温和的笑意,在这种情况下几乎让人不寒而栗,“我保证让诸位,听得尽兴,听得开心。” 这话谁敢应,之前那些起哄得起劲的人也低下了头,生怕被这位给拎出来。今日也真的是昏了头了,居然敢在这么多人都在的地方说李家的腌臜事。 没成想居然真的被李裕给撞见了,这位虽然不像李修德那么跋扈,但是比之阴狠,李修德可远远比不上面前的这位李家的大公子。 李裕哼笑一声,带着一点无奈道:“啧,既然如此,各位都不愿意的话……” 扬了声音对身后的家奴道:“今日这个大厅里的每一个人都给我扇上三十个巴掌,我倒要看看今后还有没有人敢在外面嚼李家的舌根。” 三十个巴掌,而且还是被素来称为疯狗的李家家奴扇的,这脸挨上这么多的巴掌,估计牙都能被扇掉几颗,但是原本谈论得最是兴奋的人却是感到一阵庆幸,三十个巴掌虽然狠,但是也还没到伤筋动骨的地步,这已经是万幸了。 -- 第78页 但是李裕还没说完,他在阶梯上眯着眼睛观察了一会儿,手指在护栏上敲了几下,然后抬起手指着刚刚那个说得最起劲的醉汉,“我指着的那个人,给我打断他的腿。” 一阵倒吸冷气声响起,居然要断腿?不过就是嘴碎了几句,这惩罚未免也太狠了些。 但是发出这一命令的人是李家权势最盛的李裕,所以自然没有人敢于置喙,只是脸色发白,庆幸自己刚刚没有昏了头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那醉汉的酒在李裕出来的时候就已经醒了大半,刚刚抱着侥幸心理想着浑水摸鱼,但是没有想到这位李大少爷居然还是认出来了自己,他虽然喜欢吹嘘,喜欢炫耀,但是家里还有幼儿和老母,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若是真的被断了腿…… 醉汉当即伏在地上讨饶道:“李大公子,小的、小的不识相,都怪小的酒喝多了嘴碎,求求大公子就饶了小人这一会吧!小的家里还有老母,若是没有这双腿,小的这一大家子都要被饿死了!” 说着在地上不住地磕起头来,他磕得十分用力,磕在地板上发出‘砰砰’地声响,不多时地面上就见了血。 李裕闲庭信步般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看了一会儿,然后一脚踩在那个醉汉的头上,一撩袍子蹲了下来。他踩着醉汉的头,感受着醉汉匍匐在地的战栗,声音温润,脸色带笑。 “你莫不是以为我李家是做慈善的呢?金陵城中居然还有这么天真的人啊?哈,真是笑死本公子了。” 李裕松开脚,负手走出这个馆子,然后微微侧头,抬一只手往后挥了挥。 “动手。”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怎么突然觉得李裕有点帅,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 第47章 偏袒 李家。 “哈哈,成天里喝他妈这堆药有用?我都是个废人了,你还来管我做什么?”李修德坐在床上,脸上是有些癫狂的笑意,他说完泄愤一般猛捶了了几下床板,咬牙接着说道:“母亲若是真的心疼我,就帮我把那对狗男女给我抓回来,我要亲自,一刀一刀将他们凌迟!” 他说这话的时候直愣愣地盯着房间的某一处,满脸都是阴鸷,“怎么不说话?我的好娘亲平日里说着多爱我这个儿子,现在连帮我报仇都不愿意?” 李夫人有些愧怍,自己平日里和李修德更亲近些,但是其实心里最偏心的还是李裕。毕竟李裕素来有金陵第一公子的美誉,长相才华家世各个都是没得挑的。 只不过因为李裕看上去温和,但是实际上阴狠地连李夫人这个当娘的都有些心里发怵,所以平日里才和李修德更亲一些。 李修德虽然不如李裕成器,但毕竟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李夫人看到他现在这癫狂的模样当然不是不心疼的,连忙安慰道:“我的乖儿,娘亲怎么会不心疼你。娘亲做梦都想把那两个人给你绑回来,但是你也知道……” 李夫人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李修德的表情,接着说道:“你也知道,那个把你打伤的人是那个京邑来的贵公子。濮才良那个骨头软的怎么都不肯当面得罪他,恨不得把他当个祖宗供起来,你哥哥也已经努力帮你通融了。我们当然都是一心向着你的。” 李修德将摆在他面前的药盅扔在地上,双目通红问道:“就因为那个东西是个有头有脸的?在我们金陵的地盘上,哪个人敢在我们李家面前放肆?我看娘亲不是忌惮那个人的势力,是因为我,李修德根本比不上大哥,所以你才不愿意赌上大哥的前途替我报仇!” “修德!”李夫人心惊肉跳,拍着胸脯缓了缓,“你在说什么浑话!你和裕儿都是娘的孩子,娘亲怎么可能不想帮你报仇?只是这件事事关重大,稍有不慎我们整个家族都会引来祸端,所以要从长计议。” “呵,”李修德冷嗤一声,直勾勾地盯着李夫人,“那母亲就请先告诉我,倘若被人这么对待的是大哥。是被金陵城誉为‘金陵第一公子’的大公子李裕,母亲是不是还是会像现在一样,只会让大哥喝药,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和他说从长计议?” 李夫人被李修德盯得心里有些发毛,她侧头转了视线,安抚道:“修德……”说到这里她边说不下去了,不由地也思考起如果真的是自己最引以为豪的大儿子被这样对待—— 倘若真的是裕儿遇到这样的事情,大概自己拼了这把老命也要生啖其肉,甚至将那个人碎尸万段都难解她心头之恨。怎么这事发生在李修德身上,她就…… 李夫人被自己这样的想法惊到,也不敢对李修德表露出来,掩饰一般转移话题道:“修德你近日还是好好休养吧,回头我让大夫给你开些定心神的方子,娘亲就不在这里打扰你歇息了。” 李修德见她顾左右而言他,咬牙说道:“娘亲怎么不回答我的问题?是不敢回答?还是娘亲表面上说着和我亲近,实际上也嫌弃我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草包,比不上大哥的一根手指头?” “……住口!我看你是猪油蒙了心开始说胡话了,娘亲生养你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我对你和裕儿一向都是一样的吗?”李夫人冷了脸色,“我晚些时候再来看你,你早该喝些安神的药了,一天到晚不知道在瞎想些什么!” 说着李夫人就转身准备走了,刚准备跨过门槛的时候,李修德平静无波的声音从李夫人身后传来—— -- 第79页 “我是不是瞎想,娘亲心里不是最应该知道吗?你扪心自问,如若是大哥受到这样的侮辱,别说娘亲,估计父亲也会不计后果地将那人碎尸万段吧。说到底,我不过就是大哥的陪衬品,大哥盛名之下的一个玩笑罢了。” 听闻这句话,李夫人捏着帕子的手紧了紧,但终究还是没有回头看,只脚下的步伐快了些。 无人看到一向跋扈到金陵闻名的李四公子李修德,在说完这句话以后呆愣愣地看着自己床头的名贵花瓶,一滴泪缓缓流了下来,打湿了盖在腿上的蚕丝锦被。 金陵李家四公子李修德一向都只是一个笑话,小时候东施效颦自家哥哥学作诗,被家里同龄的孩子拿来取笑,少年时候是长相才学都中庸的贵公子,后来迷恋上勾栏瓦肆,哪家的花娘最为貌美说得头头是道,秦淮河艳名反而是他最拿得出手的名号。 到了后来就更好笑了,年纪轻轻,连个一儿半女都没留下来,就因为贪图美色被人断了子孙根,成了家族弃子。原先攀不上李裕,想着李修德也勉强凑合的贵女,这番事后也断无可能。 况且……也不知道李修德这次惹上的是什么人,居然连一向喜欢仗势欺人的李家都不敢对伤了李修德的人动手。这一番考量以后,权衡利弊,就算是再怎么想搭上李家这条线的人,也不敢把自己的女儿往李修德那里送了。 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李修德也曾经很是崇拜过自己那个被誉为天才的哥哥,也想被那么多不认识的人夸奖,想被自己的父亲扛在肩上。所以他也去学作诗,结果被人说是狗屁不通,浪费纸墨。娘亲也笑着斥道:“你说说你,偏偏不是这块料,还去学你大哥。” 当时的李裕是什么样呢,他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全家上下的追捧,也自然地看不上他这个不学无术的弟弟,这看不上,就看不上了二十多年。 后来的李裕在乡试时一败女子沈怀玉,二败广陵詹文轩,虽然他还是被人盛传的金陵第一才子,但是外面的流言却四起,苦读这么多年圣贤书,却比不过一个漠北偏远之地来的女子。李修德一边暗喜,一边又因为自己的暗喜而愧疚。 有些事就像是刺,长在肉里时看不见,可是有朝一日,那根刺长着长着就发炎了,溃烂在肉里。怎么都拔不出来,疼得翻天覆地,无法言说。 其实他李修德有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喜欢女人,偶尔也觉得男女情-事食之无味,其实有的时候自己也想像自己的大哥那样被姑娘们放在心眼里喜欢。 李修德躺在床上,阖上双目想。 - 李夫人快步走过院廊之时恰好遇到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李裕,李裕看到李夫人揉了揉眉心,略微扯出一个笑意道:“母亲。” “裕儿,”李夫人看到李裕瞬间就有了主心骨一般,走上前去攥着李裕的手,“裕儿,你弟弟现在已经快要在崩溃的边缘了,我自然是知道不影响你的仕途的,一切以你的仕途为重,但是看到你弟弟这样我又实在于心不忍……” 李夫人被刚刚李修德的一番话说得心里愧疚万分,她一向都自认为对待这两个孩子都是公平公正,李裕该有的,李修德也不会少。但是今日她才知道原来在小儿子眼里,自己一直都偏心他大哥。 所以现在的李夫人纠结万分,如果是在不影响到李裕的仕途,不影响到整个李家的富贵的情况下,她当然也是想帮李修德报仇的,但是若是拿李裕的未来去赌…… 前些日子,濮才良和她不耐烦的样子让李夫人顿悟,当初的濮才良不过就是李家拿捏的一个棋子,但是后来他才是金陵唯一掌管实权的人,就算是扶持他坐上去的李家也只能任他鱼肉。所以唯有让李裕坐上金陵的第一把交椅才能让李家世代荣昌。 李裕刚刚在外面就已经因为李修德这件事被嘲笑过,现在回到家中想略微清净一些,又遇到了李夫人,把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拿过来烦他。在外面装够了温润的样子,李裕也懒得再装,道:“我与母亲说过多少次了,这件事交给我处理,母亲这是不信我吗?” 他收起了一贯挂在脸上的笑意,眉目间带了些阴鸷,翩翩公子状全无。李夫人对上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儿子都有些害怕,攥着李裕的手松开,拿着帕子压了压额角:“娘亲怎么可能不信裕儿,我这也是关心则乱。是娘亲想的不周到了,大抵是这几日照顾你弟弟有些乏了。” 见李夫人不再纠缠,李裕才恢复了一些温润公子模样道:“原来是这样,那么母亲也早些回去休息吧。裕儿也不叨扰母亲歇息了。” 李夫人也不想再和李裕说这件事惹他不开心,得了个台阶下,连忙带着丫鬟回了自己院子里。 小厮用手护着烛火,低声禀告道:“公子,那群人已经全部处理完毕了。” 李裕闻言,这才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他身后的影子在忽闪忽闪的烛火下,同样半明半昧。 第48章 桃花 昨日的一场春雨,亭子旁的桃花开了,千万点的粉色花朵点缀在树上,为原本清幽的亭旁竹林平添一丝旖旎。亭子上也落了不少昨夜吹落的花瓣,春风穿堂而过时,纷飞的花瓣乱舞飘落,恰似诗中所言‘桃花乱落如红雨①’。 忍冬一大早打开窗户就看到这副景象,想到之前在烹调书上介绍过的桃花糕,连忙拉着王巍去米店里买面粉去。过不了多久就看到王巍扛着一袋面粉跟在忍冬后面。说来王巍也是江湖上数得上名号的刀客,居然在这里的用处是扛面粉。 -- 第80页 沈怀玉一手撑着额头,一边失笑。大概是因为昨日刚刚下过雨,今日的空气格外好闻,带着一股春雨过后的泠泠清香。沈怀玉手上卷着一本《周髀算经》,间或有春风拂过,将一片桃花花瓣吹落在书页上。 沈怀玉伸手将这片花瓣掸开,正要翻开下一页,却听到门口处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沈姐姐!” 她抬头看去,只看到决明今日穿了一件橙色的飞鱼服,整个人看上去都金灿灿的,看上去就像是个地主家的傻儿子,而站在他身侧的章知风则是一贯的红色衣衫,头发束起带了一个银质的发冠,脖颈上还带了一条熠熠发光的银链子。 决明老远就看到了沈怀玉,站在门口和她招手示意后蹿到了她身边,“沈姐姐,你们这里不是有句话叫做远亲不如近邻吗,我和公子搬到你们这里,还没来你这里串过门呢。” 决明拱在沈怀玉的身边,看她正在看书,好奇地也凑过去看了看,只见着上面写着‘其旨约而远,其言曲而中,,将恐废替,濡滞不通,使谈天无所取则,辄依经为图,诚冀颓毁重仞之墙,披露堂室之奥,庶博物君子,时迥思焉。②’每个字单看还看得懂,合起来就不知道在叽里咕噜说些什么。 “我还以为是话本子,”决明撇撇嘴,不死心地又看了看题目,失望道:“沈姐姐你看这些东西干什么,看了就让人想睡觉!你要是这么想看书,我屋子里好多小人书,保证比这不知道说些什么东西的书好看。” “你脑子里成天就知道小人书、话本子,什么时候也能看看正经的书,”章知风取笑,“你还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不务正业呢?” 决明听这话就不服气了,将沈怀玉手上的书拿过来,伸到章知风眼前道:“那公子你这么博学多才务正业,想必这上面写的破字儿肯定也能看得懂,你倒是给我讲讲上面写的是什么东西?” 章知风虽然是个用毒高手,但是于学业方面也和就决明一样是个半吊子,从小就是个不喜欢看书写字的主儿。他瞄了上面的字几眼,正色道:“你这几日在金陵过得很是舒心,也没有什么事情干,想必也闲得发慌。要不明日我研制新毒的时候,你来帮我试毒吧?” 决明看到章知风这样,想到之前让他笑了半宿,还心有余悸,缩了缩头将书还给沈怀玉,连连摆手道:“不舒心不舒心,我刚刚也就开个玩笑,谁不知道我们章公子是难得一见的文曲星下凡,这种小儿科的东西怎么可能看不懂!” 沈怀玉接过书,刚准备让决明和章知风坐下来歇息一会儿的时候—— 墙头上突然传过来一个声音,只见宋临云蹲在墙头上,身穿黑色锦袍,一手拿着白玉折扇,一手支着下颔,似笑非笑道:“哟,我来得挺不巧,这么热闹。” 此时站在墙后的青檀翻了一个白眼,心道:还不巧?你看到章知风往许三小姐院子里走去,生怕错过些什么,赶紧蹲到墙头上跟着过去。生怕他们有独处的机会。 “我不是早就提醒过章公子你了,你和这位姑娘有这么多来往会招致杀身之祸吗?”宋临云挑眉,白玉折扇微微叩击在额头,“莫不是忘了,我可是略通命理的。” 沈怀玉听到宋临云说到略通命理就想到了那日相贴的,暧昧的指尖。倒是决明,看到宋临云从墙头上翻出来,刚刚想骂他是不要脸的登徒子,翻姑娘家的墙,但是看到宋临云又拿了一把扇子,生生将这句快脱口而出的话给咽了回去。 “我记得我也和宋公子说过,”章知风抬头望他,“我偏偏不信的,就是命理一说。” 宋临云旁若无人地从墙上跳下来,漫不经心地点点头,摊手道:“你要是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了。不过既然这么巧遇到了,你们应该不介意我也来凑个热闹吧?” 决明心道:你都已经跳进来了还问别人介不介意?就和土匪带着锃亮的大刀架在你脖子上问你,‘你的钱都归我了你介不介意’一样无耻。 在这一点上决明和章知风倒是出奇的一致,章知风开口道:“如果我说我介意,那宋公子当如何?” “如何?”宋临云眯了眯眼,“当然不如何。其实说句实话,章公子介不介意对我来说一点也不重要,我也就是随口那么一问。毕竟这金陵还没有什么我宋临云不能去的地方。” “嚯,”章知风抱胸,漂亮的银质尾戒露出来,“宋公子还真是好大的口气。” 宋临云侧头,将手上的折扇打开,随意地扇动几下道:“没办法,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可是偏偏那金陵太守见了我就和孙子一样,我这当爷爷的,在孙子的地盘上自然想怎么走就怎么走。” 章知风冷哼一声,一脸不想再和宋临云多说的模样。 而在这时,忍冬拨开小厨房的帘子就看到了小亭旁边站了这么多人,感受到那边流动的不同寻常的气氛,赶紧端着手上的盘子走过去道:“小姐,这是我刚刚做好的桃花糕,你先尝尝。” 那桃花糕外面是半透明的,里面透出来隐隐的粉色,上面撒着一层糖霜,用模具压成了小动物的模样。有兔子的,还要鹦鹉的,还有小狐狸的,十分精致,一看就是用了些巧思在里面的。 忍冬说完才歉意对其他人道:“不知道各位光临,茶水糕点都没多备几份。还望各位公子海涵。” -- 第81页 决明:你要是知道刚刚过来的那位是怎么翻墙进来的,可不一定能说出‘光临’二字。 虽然心里虽然这么腹诽,决明也不可能当着宋临云的面这么说。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决明又是个对姑娘家疼惜的性子,当即摆手道:“已经足够了!多了我们几个哪吃得了这么多?” 这么说着,决明就先拿了一个鹦鹉形状的桃花糕,尝了一口就交口称赞道:“中原的姑娘果然是心灵手巧,我还没吃过能将花瓣做成糕点的吃法呢,实在是别出心裁!” 沈怀玉在兔子和小狐狸之间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看上去粉粉嫩嫩的兔子桃花糕,放在手心里端详了片刻,却没有着急吃。 此时的盘子里就只剩下了一只兔子和其他的,章知风和宋临云几乎是同时伸出手,而且还是不约而同地选了那只兔子的,两只纤长的手交错在半空中。 章知风看到宋临云也要拿这只兔子的,笑道:“没想到宋公子看上去这么一个英明神武的模样,私下里……居然还喜欢小白兔呢?” 宋临云拿着扇子挑开章知风的手,“彼此彼此。” 说着宋临云用扇子将那盘桃花糕勾到自己的面前,心满意足地将里面剩下的唯一的一个兔子形状的拿出来,佯装歉意道:“不好意思啊章公子,你好像有些技不如人。” 说着宋临云还扬了扬自己手里刚刚抢到的桃花糕,看上去幼稚得就像是个争宠的孩童,在炫耀自己刚刚抢到的玩具。 “抢桃花糕方面棋差一着,”章知风摸了摸自己腰上别着的赤武般若,抬头看着宋临云笑道:“可不一定代表着其他地方也会输给宋公子你。” 这话说得意有所指,宋临云的脸上的笑突然带了些凛冽的意味,道:“那可未必。一步输,步步输的道理,章公子不明白吗?” 决明发现这两个人一但碰见就是剑拔弩张,也懒得管,索性直接坐下来将手上还没吃完的桃花糕吃完,吮了两下指头对沈怀玉问道:“他们两个怎么见了面就一副要吵起来的样子?” 沈怀玉也尝了尝自己手上的桃花糕,忍冬一向都擅长做精致可口的点心,这次也不例外。桃花糕这吃食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能将桃花的香味和糖浆结合在一起却甜而不腻,这就很难得了。而忍冬就拿捏地十分准确,这桃花糕既有桃花刚开的清冽芬芳,却也不失口感,反而口齿生津,入口即化。 沈怀玉斟酌了一下措辞,看着面前互不相让的两人,低声对决明道:“难道你在话本子上没看到过这样的剧情吗,两个人原本相看两相厌,最后却喜结连理白头偕老的故事?” 决明:??? 作者有话要说: ①:《将进酒 琉璃钟》 ②:《周髀算经》 第49章 勾我 决明顺着沈怀玉说的话想了想,打了一个寒颤,虽然吧……但是家里也不是没有龙阳之好的人的,而且还就是章知风的小叔。当年章知风的小叔就喜欢上了一个来自中原的男人,因为嫉妒,还追着那男人下毒,生怕他出去看小姑娘。 仔细想想,章知风还真的没对哪家姑娘表现出格外的热衷,唯一说的上来的就是遇到的沈怀玉了。可是比起沈怀玉,章知风好像对宋临云更加感兴趣,难道……章知风搬到这里不是为了沈姐姐,而是为了宋临云? 决明掩面,这个宋公子长得又这么漂亮,原来自己家公子打得竟然是这样的主意! 但是这可不行啊,章知风是家族里的少主,况且章知风的小叔是个喜欢男人的,假如章知风也喜欢男人,那南疆章氏一族不就没有传承人了? 决明瞬间感觉自己身上背负了庞大的责任,虽然自己是章知风的书童,但是实际上也是万里挑一的用毒高手。 表面上和章知风是主仆关系,但其实更像是朋友,决明也十分感谢章家的培育之恩,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章家无后! 金灿灿的决明直接站到章知风和宋临云中间,就像一只金孔雀一样,正色对二人说道:“我觉得,我们还能再商量商量。糕点没了还能再蒸,和气伤了可就回不来了!” “不如这样,让那个姐姐在给你们分别蒸一笼小兔子的。让你们吃个够,行不行?” 章知风都没想到决明在这时候冲出来站到了面前,有些好笑道:“我和这位公子就是随意说说话罢了,什么和气不和气的。” 章知风越是轻描淡写,决明就越觉得他是欲盖弥彰,着急道:“不行!!!哎呀你们也不能这么在一起说话的!!我陪着公子你来金陵的,你要是出了这样的事情,我回去怎么和家主交代!!!” 决明一边说着,一边赶紧将章知风往后面推,一直推到距离宋临云隔了好几丈才满意,语重心长提醒章知风道:“公子你也应该知道的,你可是我们家里唯一的少主,你要是来了趟金陵因此像你小叔一样,我们两个人的腿回去都会被打断的。” 他信誓旦旦接着道:“不仅被打断,死了以后还不能入族谱,只能做孤魂野鬼游荡在外的!!” 章知风:? 章知风难以置信地、缓缓地指了指宋临云,再指了指自己,道:“你是觉得,我,对他有非分之想?我看你是平日里没带脑子出门还是脑袋被屎糊住了?!” 早在决明将章知风推开的时候,宋临云就看戏一般地在沈怀玉身边坐下,瓷白的盘子上只剩下了一只小鹦鹉状的桃花糕,宋临云捏在手上看了看。沈怀玉也被吸引住目光,只觉得宋临云修长的手指捏着的那白里透粉的桃花糕…… -- 第82页 莫名带了一点情-色的意味。 一想到这只手也曾经和自己十指相扣,指腹还曾经暧昧地划过掌心,渗入肌理的熨帖的温度……沈怀玉轻咳一声,没有再继续回想下去。 宋临云将那桃花糕递到沈怀玉唇畔,“尝尝?” 沈怀玉没想到他竟然将这块桃花糕递到了自己的唇边,芬芳馥郁的桃花香气和他指尖清冽的气息融为一体,沈怀玉抬头看他,只看到宋临云拿着扇子的手支着下巴,而那双向来风流万千的眼睛,正在盯着她的唇。 毫不掩饰的,却又巧借名目地盯着。 沈怀玉不敢再与他对视,慌忙地低头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赶紧移开视线道:“嗯,我尝完了。” 宋临云晃了晃手上拿着的、被小小地咬了一口的桃花糕,道:“吃完?” 见沈怀玉没有反应,他挑眉笑了笑,压低了声音,接着道:“……还是你打算,让我帮你吃完?” 他这话虽然是询问,但是略有些喑哑的声音又带了丝蛊惑人心的意味。 沈怀玉也没想到他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耳廓在一瞬间被染红,就像是宋临云手上拿的桃花糕一样。 然后她清楚的看到了宋临云看着自己,喉间的凸起处,非常缓慢地滑动了一下。 “逗你玩的。”宋临云将手上的桃花糕递给她,“别当真。” 沈怀玉接过来,温热的糕点上仿佛还残留着他指尖的温度,有了这样的认知,原本细腻可口的桃花糕瞬间变得味同爵蜡。 尤其是,在她机械地吞咽手上的桃花糕的时候,宋临云还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看。 这实在让沈怀玉有些如坐针毡,她很少有这样被人盯着几乎食不下咽的程度。从前只有自己居高临下看着别人食不下咽,满脸愁容的模样,她是唯一的女官,还是天子近臣。但是现在在宋临云的注视下,她却实在没有了以前的从容。 沈怀玉扶额道:“宋二公子为何一直看我?” “我是觉得,”宋临云歪头,“许三小姐格外秀色可餐。” 他说着,点了点自己的唇畔,示意沈怀玉。 应该是之前蹭上了些糖霜,沈怀玉下意识擦了擦,伸出一点儿舌尖想去舔,却看到宋临云的的眼神瞬间暗了下来。他俯身按住沈怀玉的手腕,用指腹轻轻抹去她唇畔的糖霜,然后俯身在沈怀玉耳边道—— “你别这样勾我,我把持不住。” 温热的呼吸萦绕在沈怀玉的耳边颈侧,他现在的姿态就像是情人之间暧昧的低喃,尤其是沈怀玉的手还被他摁在石桌上,石质的桌子冷凉,与他相贴的肌肤却滚烫。 “我什么时候……勾你了?” “你没勾我?”宋临云轻笑,“也对。但是你坐在这里,就已经是勾我了。” 他咬了咬下唇,风流的眸子亮如星辰,低声询问道:“许三小姐之前说过的话,还算数吗?” 沈怀玉不解道:“什么话?” “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他眨了眨眼,“我可是还记得,许三小姐第一次与我见面的时候就和我说,‘自幼就仰慕我,能与我缔结婚约是你的福分,不会朝三暮四’,难道现在忘了?” 沈怀玉听到他说第一次见面就大概知道了他要说什么,但是也没想到宋临云居然真的还记得这段话,而且还记得几乎一字不差,当即道:“不过就是些玩笑话!宋二公子不必放在心上。” “玩笑话?”宋临云食指蹭着沈怀玉的手腕,有些苦恼道:“那可怎么办,我可是当真了呢。我不仅当真,我还记得后来的许三小姐还和我说,‘恨不得早些嫁给我’呢。” 沈怀玉之前那么大言不惭信口胡诌,全都是基于自己即将要去金陵,而宋临云肯定去往淄州或者留在京邑,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地说着玩,没想到自己和宋临云居然还在金陵遇到了,而且还生出了……暧昧。 连番被压制,沈怀玉突然生了一股血性,侧头避过他的目光,开口道:“宋二公子对其他姑娘也是这样咄咄逼人吗?” 宋临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到身后突然有声音传过来,打破了这边的旖旎。“我他妈真是见了一个大鬼!!你们他妈怎么在这里?!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嗓音很是熟悉,宋临云有些不虞地回头,松开对沈怀玉手腕的桎梏,然后看到连缬错愕地站在不远处,指着章知风和决明两个人,表情就和见了鬼一样。 事实上,连缬也是真的感觉自己见了鬼了。 但是决明比连缬还要觉得见了鬼,决明之前还唯恐章知风也和小叔一样喜欢上男人,转头就看到那个章知风的小叔曾经苦苦痴恋的中原男人出现在这里。 决明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人后,语无伦次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哈哈哈哈,你不是琅琊人吗哈哈哈哈怎么会在这里,这里不是金陵吗?还真是无巧不成书呢哈哈哈哈,大家还真是有缘分呢哈哈哈!” 章知风的反应倒是比决明好一些,但是也没想到居然能有再看到这个男子的一天,小叔自从他从南疆离开以后就仿佛老了十岁一般,就连祖母都已经懒得再管这个向来溺爱的小儿子,整个章家几乎放弃了这个曾经引以为豪的毒道圣手。 还是章知风的父亲不忍心自己的弟弟就这么沉湎于酒色,过着声色犬马不务正业的日子。让章知风来金陵寻一位杏林高手,据说这位高手可以生死人肉白骨,想着也请这位高手来帮弟弟看看,能不能治疗他的龙阳之好。 -- 第83页 没想到章知风倒是真的跋山涉水找到了那位高手,但是在告知病状以后,那位发须皆白的的医圣却缓缓摇了摇头,道:“这不是病。既然无病,何谈医治?” 这样的答案章知风早就预料到了,因为在自己远行之前,那个已经形销骨立的小叔难得意识清醒地来找他,道:“你父亲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早就和你说过,我没有病!不用千里迢迢去金陵给我找大夫,浪费时间罢了。” 父命不可违,章知风自然知道龙阳之好不是看大夫就可以解决的,但是也抱着一丝希冀,不希望从小疼爱自己的小叔被整个家族唾弃,排除在外,还是踏上了远去金陵的路途。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居然在金陵遇到了连缬。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不要勾我(狗头叼玫瑰) 第50章 泄愤 连缬看到章知风就想到了自己在南疆被他的小叔追着下毒的场景,虽然之前就知道了有章家人来到金陵,但是他真的没想到居然这么巧,这个章家人恰好还是他认识的。 虽然说他乡遇故人本应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现在的连缬看到章知风只想转头就跑,不过他还是略微冷静了一下,将收到的帖子递给宋临云,若无其事道:“公子,刚刚收到了濮才良递过来的帖子。” “濮才良?”宋临云反问了一下,但是神情却是一脸的意料之中,“倒是比我想象中的快一点。” 他随手把那封装点得精致万分的信笺拆开,扫了几眼以后扔到了桌子上,对沈怀玉道:“居然还邀请了你,是想着一网打尽的打算呢。” 沈怀玉将那封信笺拿起来,一目十行地看完,只看到上面特意写了邀请宋临云和那日的姑娘,邀请他们去太守府上赴宴,也算尽地主之谊,同时也为那日唐突了他们致歉。 但是这宴会,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他们与李修德之间的梁子结下了之后,就不得不让人考量,这场宴会是否真的像是表面上这么单纯。宋临云看她一直都不说话,开口道:“害怕了?” 沈怀玉摇摇头,食指支在下巴上,漂亮的眉眼垂下来,“只是觉得,濮才良这个宴会来的突然,李家和我们已经是势不两立,他这个时候不可能来示好。毕竟虽然卫国公的名头说出去好听,但是濮才良毕竟也是在金陵混的,为了我们得罪李家肯定是一个赔本买卖。” “只要他不是个傻的,权衡利弊之下都会选择李家。” “濮才良在金陵作威作福这么久,肯定也不是一个傻的。”宋临云笑了笑,“他猜他肯定想要都不得罪,但是李家却不是个喜欢息事宁人的。肯定给了濮才良不少压力,所以这场宴会……肯定是一个鸿门宴。” “就不怕我们变卦?” “他们既然做好了这么多的准备,肯定也有与之应对的万全之策。比如……”宋临云拖长了声音,恐吓人一般,“让我们永远走不出金陵城。毕竟天高皇帝远,李家在金陵几乎是只手遮天,只要清理好了所有的痕迹,自然没有人知道是他们动的手。” 沈怀玉虽然一早就猜测到了宴无好宴,但是也没有想到此行居然这么凶险,也没想到李家的行事居然能够猖獗至此。宋临云可是卫国公府嫡子,只要他想,世子之位唾手可得。这样的身份李家都敢算计,真是胆大包天。 “况且,”宋临云打开折扇随意扇了扇,“我也从一开始就打算要去。” 章知风听到了她们的谈话,虽然不知道前因后果,但是大概也知道了沈怀玉遇到了一件很棘手的事情。这个姑娘自从金陵城外初遇,他就感觉这位沈三小姐整个人就像笼罩在雾中一样,有着和南疆姑娘截然不同的隐忍和特别。 章知风走过去,从自己腰间的香囊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纸包,递给沈怀玉,“给你。” “这是什么?”沈怀玉不解问道。 章知风轻咳一声,言简意赅道:“毒药。虽然不至死,但是会让中毒的人浑身乏力,如果长时间不解毒的话,中毒者就会因为乏力而死。虽然不知道你要去干什么,但是如果有危险的话,可以试试用这个。” 沈怀玉接过来,对他道:“多谢。” - 李家。 楚楚近些天过得实在是有些不好,因为她原本就想着做李修德的宠妾来多捞一点儿钱,谁曾想到,居然让她碰到这么一档子事情。若她只是李修德一个普通侍妾就罢了,偏偏还是目睹了李修德被废的侍妾。 所以这些日子,楚楚也过得格外地心惊胆战,索性暂时还没有人想起她这个小小的侍妾,所以虽然偶尔有些睡不安稳,但是也算得上是吃穿不愁。反正现在李修德的侍妾也做不成了,楚楚打算将自己这段时间捞到的钱好好攒起来,等出去以后盘个铺子,好好过安生日子。 这段时间在李家的生活,虽然是荣华富贵,但是这滔天的富贵也是可能是吃人的恶鬼。连李修德这样的人都能说被废就被废,何况是她这样的低贱的侍妾?所以楚楚打定主意,等到李家人逐渐淡忘这件事,她就偷偷溜出去。 楚楚将自己偷偷藏着的小匣子从柜子里掏出来,刚准备再数一遍,突然听到了房间外面有脚步声传来。惊得楚楚赶紧将自己的小匣子塞回柜子,理了理鬓发开口问道:“这是哪位今日来了我屋儿里?” -- 第84页 只见一个妆容一丝不苟的大丫鬟,低头看了看坐在榻上的楚楚,脸上露出来一丝诡异的笑道:“姨娘,少爷让您今日过去呢。” 这样的笑没由来地让楚楚心中警铃大作,楚楚认得这个人是一直跟在李修德身边的大丫鬟,她警惕地开口问道:“……少爷找我有什么事情?” 丫头摇头不漏分毫,“姨娘只管去就是了。主子的事情哪里是我们这种做下人们管的到的?” 楚楚虽然心中惊疑不定,但是也更不敢违抗李修德命令,一边安慰自己应该只是李修德想找个人伺候,一边跟在了那丫鬟的身后,若是有人经过,定然能察觉以前走路婀娜的新宠楚楚,现在却是瑟瑟发抖地跟在大丫鬟身后。 李修德的屋子楚楚自然不是没有来过的,甚至在这里还有不少寻欢作乐的记忆。但是现在的楚楚脑子里却没有丝毫风月之事,因为她突然想到,在自己隔壁院子的丽娘子,就是在这几天,再也没有看到过她的身影。 李修德此刻正坐在床沿看,楚楚大起胆子往前一看,只看到原本长得还算中庸的李修德现在正坐在床沿上,短短几天不见,现在双眼下方乌黑一片,整个人看上去阴郁而可怖。 楚楚只看了这么一眼就不敢再看,赶紧低下头去,李修德的声音从侧前方传来:“你很怕我?” 楚楚听到李修德说话,胳膊上瞬间起了一层细细密密的疙瘩,她挤出笑道:“我怎么会怕公子呢?公子可是一向都是最为疼爱楚楚的。” 李修德听到楚楚口中说出‘疼爱’二字,眼中的阴鸷一闪而过,他走下床,缓缓向楚楚靠近。浓郁的中草药味从李修德身上传来,他走过来的步伐很轻,缓缓地犹如凌迟一般。 楚楚虽然没有上过几年学,但是她也清楚的意识到,李修德现在肯定已经不能用正常人来看待了。之前的李修德只是一个喜好女色的花花公子,但是现在的他肯定喜怒无常,说不定…… 李修德的指尖缓缓在楚楚的侧脸上划过,感受到楚楚战栗的身体,他有些愉悦地舔了舔唇,“我也觉得,我很是疼爱你呢。” 听闻这句话,楚楚抖得更加厉害。求生的本能让楚楚极力地想要说点什么,但是现在她却害怕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丫鬟诡异的笑容,一去不回的娇妾,样貌可怖的李修德,一切的一切都在向楚楚诉说着她可能要面对的命运。 一滴泪从楚楚眼角滑落,渗入了她膝下名贵的波斯地毯里。 李修德轻柔地抹去楚楚脸上的泪痕,附在楚楚耳边轻声和她说:“我现在,最讨厌女人在我面前哭了。所以——” “再见了。” 他抬手握住楚楚纤细的脖颈,一手将楚楚抬至和自己平视。楚楚也瞪大了眼珠,显然也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就要这么死了,手指死死扒着李修德握住她脖颈的手,吐词艰难地说:“为、什么?公子、我、没做错什——” 李修德松手,楚楚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原本生得妩媚动人的眼睛此刻正惊恐地睁大,或许也在后悔一时走了弯路爬上了李修德的床,或许也在临死之前咒骂李修德,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 李修德慢条斯理地拿起放在一旁的帕子,缓缓擦拭着自己的手。 很快就有丫鬟和家丁进来收拾残局,看到倒在地上的尸体,脸色没有丝毫的意外,有条不紊地将尸体和痕迹都处理干净。只是在抬尸体出去的路上遇到了正要来看儿子的李夫人。 李夫人看到抬出去的尸体,暗啐一声‘晦气’,问道:“第几个了?” 丫鬟向李夫人行礼,回道:“回夫人,这是第六个了。” “赶紧抬出去扔了,放在家里真晦气。” 等到李夫人走到李修德的房间,就看到他面无表情地坐在床沿上,心疼道::“我的儿,你说你杀这么多女人做什么?平白无故脏了手。” 李修德抬眼看了看她,满不在乎地答道:“那些女人原本不过就是儿子我的玩乐,现在没有了用途,放着碍眼,自然要清理掉。” “娘这次来,是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李修德眼抬都不抬,“娘亲倒是告诉我,有什么消息算得上是好消息。” “你常常说你大哥不喜欢你,但是你可知道,为了替你报仇,你大哥可是用尽了手段。等到明日,你就可以亲自处理那两个东西,要杀要剐,都随你处置。” 李修德猛地从床上起来,原本死气沉沉的人瞬间像是回光返照般:“当真?” “当真。” 第51章 牡丹 日头一天天热了起来,忍冬为沈怀玉挑选衣服的时候特意选了件轻薄些的衣衫,只以为沈怀玉是去赴一个简单的宴会。沈怀玉自然也不会特意和忍冬提起,图惹得她担心。 沈怀玉临出门的时候,宋临云上下打量了她几眼道:“你就穿这个?” 沈怀玉听到他有些这句话上下看了看自己,一身竹月色的裙子,虽然说不上是雍容华贵,但是也至少肯定是得体的,开口道:“我这身……有什么不对吗?” “太素了,”宋临云用扇子轻叩在额间,“时候还早,不如去金陵的裁缝铺子看看?你们姑娘家不是最喜欢去逛逛成衣店铺和首饰铺子吗?” 金陵的销金窟闻名天下,秦淮河畔的花娘各个都是云鬓香腮,风姿万千。 -- 第85页 所以金陵的胭脂水粉、绫罗绸缎也比其他地方做的更加精致些。就拿沈怀玉曾经去过的梅娘胭脂铺来说,无论哪日去,都能看到不少世家小姐在里面挑选脂粉。 金陵云锦也是上供的稀罕玩意儿,沈怀玉在任女相的时候也只在宫阙之中,以及极少的诰命夫人身上看到过用云锦制成的衣物,等重生至许家的时候,也只有许家的老夫人有一件金陵云锦制成的比甲,绚烂如天上云霞,素有‘锦中之冠’的美誉。 金陵的织造工艺如此精湛,街道上的成衣店自然也比其他地方格外多些,甚至漫步在其中都能闻到散过来的脂粉香味。沈怀玉原先觉得自己的衣服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偏偏宋临云左一句‘太素’,右一句‘不妥’,沈怀玉也动摇了,跟着他来到了金陵最大的成衣店。 锦绣阁是临安不知名的富商来金陵开的成衣铺子,里面的衣服式样各地各处的都有,甚至来自敦煌的神女服饰都有的卖。整间店面占地颇大,看着就是一个让人一掷千金的地方。 今日也是如此,能购置得起锦绣阁里面的衣裳的,哪个家中不是有些家底的。但是沈怀玉和宋临云踏进去的时候,还是让掌柜吃了一惊。近日金陵的贵族圈子里哪里不知道,李家的四公子被人给废了,而且李家还打碎牙和血吞,对这件事既往不咎。 虽然没有什么人敢当种提及这件事,但是也有风声隐隐传来,大抵就是有位其他地方来的贵公子,出身煊赫,长相也是万里挑一的俊俏,身边还跟着一位如花似玉的姑娘。 掌柜的原本正在算账,算珠打得噼里啪啦地响,看到这两个人进来瞬间来了精神,揣度着这两个人这满身气度,难道就是传闻所言的那两个人? 姑且不说是不是,就是这贵气的样子,肯定也是值得掌柜的亲自招待的。他搓了搓手上前道:“两位来我们锦绣阁想要看些什么?我们这里可是金陵最大的成衣店,想要的衣服款式就没有我们店里找不到的,件件都是最好的绣娘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宋临云抬眼看了看店内琳琅满目挂着的衣物,手指摸了摸下巴,另一只手拿着扇子指着沈怀玉,道:“给她来挑衣裳的。” 掌柜的刚刚没怎么敢看沈怀玉,此时才顺着宋临云所指的方向看了看。他在金陵也算做惯了贵女生意的,平时往来的贵女也见的多了,各个都是如花似玉。 但是这个姑娘还是在细看之下让他有些惊叹,站在这位满身气度的贵公子身边也丝毫不落下风。如花似玉根本不能概括这位姑娘的貌美,简直就是像画上的人物走出来的。 大概是那掌柜的看着沈怀玉的时间有点久,宋临云脸色不虞地‘啧’了一声,道:“收收。”说着抬手打开折扇隔开掌柜的视线,“别看了。” 那掌柜这才如梦初醒,赶紧擦了擦脸上并不存在的冷汗,赶紧解释道:“公子和夫人气度实在是贵气逼人,小的一时看晃了眼才没留神多看了会儿,公子莫怪。” 不知道是那句话惹了宋临云开心,他侧头笑了笑,抬步往里走去。 王巍今日也跟了沈怀玉出门,他看了看这锦绣膏粱地,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站在了门外,双手抱胸等着沈怀玉出来。 直到进了门沈怀玉才发觉这里面真是处处都照着姑娘家的喜好来布置的,时下最流行的款式都放在显眼的架子上供人挑选,衣裳上还染上了些花粉,散发着阵阵香味。而在衣裳的旁边,还配着与之相配的首饰头面,交相辉映,看着就是富贵无双。 更为体贴的帘子后面还配置了梳妆台,就连铜镜旁边都细细描了花。旁边还有两三个妆娘前后忙活着,为新试装的贵女们妆点,更难能可贵的还是旁边还布置了男眷的休憩处。 掌柜的对上宋临云不敢怠慢,赶紧吩咐旁边站着的小丫头把店内最好的衣裳都给这两位拿出来挑选,沈怀玉本来也没想着有这么麻烦,本想拒绝,但是看到宋临云倒是饶有兴致的样子,还是把拒绝的话咽回去了。 沈怀玉随着那个小丫头前去隔间试装,走到隔间里那圆头圆脑的小姑娘才悄声夸沈怀玉道:“姑娘真是婉婉见到过最漂亮的姑娘了!若是姑娘穿上我们店里的衣服,肯定就是天仙下凡!”说着她才从一个木盒子里小心翼翼地抱出一件衣裙。 那是一件红得绚烂如瑶池牡丹的百水裙,下摆处绣了盛开的牡丹,绢纱笼罩在上面,犹如清雾牡丹,娇蕊半含般欲说还羞。而袖口处则是绣了展翅欲飞的灵蝶,正在追赶着飘零的梨白花瓣。 每一朵牡丹中间都是用珍珠点缀,而裙头上也坠了一排珠圆玉润的珍珠,走起路来有清冽的叮咚声,碎珠乱跳声,煞是好听。 金陵城不愧是以奢华精致闻名的城,从这衣物上就可见一斑,将靡靡之风发扬到了极致。 沈怀玉推开门出来的时候,宋临云原本正在百无聊赖地抛着扇子玩,看得一旁的掌柜心惊胆战,那白玉折扇莹白无暇,通透又做工上佳,一看就是个有价无市的宝贝。偏偏这位公子还拿来抛着玩,实在是暴殄天物,万一摔在地上摔坏了怎么办? 虽然事不关己,但是这个掌柜是个财迷性子,心也跟着这扇子七上八下的,后来索性心一狠,不再往这边看了。然后现在他果然听到‘啪嗒’一声,那珍稀的白玉折扇掉在了地上。 -- 第86页 但是面前的场景显然比白玉折扇更为让人震惊。沈怀玉很少穿这么艳丽而繁复的衣裙,看着宋临云还有些不自在,抬手轻咳了一下。她不动还好,她一动,纤细的手腕抬起,牵动着衣裙上排着的珍珠,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其声恰如‘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①’。 沈怀玉一直都是穿藕荷色的衣物偏多,前世她少年老成,衣物大多都是绛紫和深褐,后来的她布置的衣物就是偏素淡些的,但是等到沈怀玉穿上这件衣裙的时候,瑶池牡丹将她衬得犹如天上宫阙上的神女。宋临云这才顿悟,幼时读书‘浓妆淡抹总相宜②’,原来果真如此。 掌柜的也在起初的愣神以后反应过来,称赞道:“这位夫人穿的这件衣物是我们前些时候从金陵最好的绣娘手上收来的,当时一打开木盒,就惹得多少贵女惊叹。但是这件衣物实在过于华丽,所以一般的姑娘家压不住,反而喧宾夺主。所以一直搁置在这里,没想到今日这位夫人一穿,我才知道原来这件衣服竟然如此衬人!” 宋临云眯了眯眼,俯身将掉落在地的白玉折扇捡起,开口道:“是吗?我倒是觉得这衣物颜色实在不好看。”顿了顿补充,“我最不喜欢的,就是红色了。” 这贵公子脸色说变就变,掌柜原先还觉得这件衣裙实在是挑不出什么错处,没想到这个贵公子居然不喜欢红色,有些惋惜地想着如若这件衣裙没有被这位夫人购置,那么以后谁穿上了,可能都要差些意思了。 后来那小丫头给沈怀玉选了一件鸦青色的襦裙,比之先前那件,这件就是含蓄而稳重的美了,但也比起沈怀玉最先穿的那件竹月色的衣衫精致不少。 衣边用银线细细地绣了精致的昙花,在日光的照耀下,绢纱似的裙摆透出隐隐的银光。配上沈怀玉腰上挂着的衔鱼玉佩,更加是相得益彰。或许没有先前的那件瑶池牡丹惹眼,但是美貌却丝毫不落下乘。 沈怀玉也没有心思再试这些衣裙了,所幸这次宋临云倒是很满意,直接敲定了这件。但是等到沈怀玉走近的时候才猛然发觉宋临云今日所穿的也是一件鸦青色的锦袍,自己和他站在一起的时候……实在是很像,早有预谋。 李家的贵女在这边购置衣物的时候很少付钱,掌柜的搓搓手也不敢和这位公子开口要账,虽然这件衣裙确实价值不菲,但是这位公子才是更加开罪不起的。没想到宋临云随手丢给了掌柜的一个玉佩样的物件道:“结账的话,你拿着这个去金玉钱庄上兑。” 掌柜的捧着那块玉佩,还没等他说话,只听到宋临云思忖了片刻道:“还有,先前的那件衣裙也一并算进去吧。之后会有人过来取。” “先前那件?”沈怀玉有些疑惑,“你不是说不好吗?” “你碰到过的衣物,我怎么可能继续留在这里?”宋临云神情懒散,“况且……可以去淄州的时候穿。说不定到了淄州,我又觉得红色的衣裙还不错。” 这两个衣物绣工装点处处精致,一看就价值不菲,加起来少说也得有个上千两,沈怀玉道:“宋二公子还真是财大气粗。” “财大气粗谈不上,”宋临云笑了笑,语气轻描淡写,“但是养你,肯定是绰绰有余。” 作者有话要说: 怀玉:有钱【仰望.jpg】 云云:想不到吧,我居然还是个霸道总裁。 本文又名为《霸道公子爱上我》《我不要做权臣我要做总裁的小娇妻》《关于怎么诱惑媳妇和我穿情侣装的二三事》《三句话如何让男人给我买两件高定》云云为什么不喜欢怀玉穿红色,大家可以猜猜呀,不过我觉得挺好猜的。猜对每个人发一个小红包! ①:《琵琶行》 ②:《饮湖上初晴后雨》 第52章 宴会 太守府是什么地方?寻常百姓看到这牌匾都要缩着头大气都不敢出地在面前经过的,原因无他,金陵太守濮才良喜好女色又敛财无数,是个不好惹的狠角色。但是今日的太守府却和往常有些不一样,好几个家丁依次站在门口处,似乎是在欢迎着什么人一样。 尤其是那个平时都不用正眼看人的太守府管家,也一改往日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也守在门口,姿态很是低下。当然了,偶尔有些胆子大些的往那边看看,也会发现以往很是喜欢仗势欺人的太守府家丁,今日也如同拔了牙的狗一样,没有再凶神恶煞地恐吓路人。 其实,若是再胆大些,他们就能看到,莫说是管家,就连濮才良都站在了门后面候着。日头渐渐惹了,濮才良原本就有些发福站不住,现在让他在日头底下候着,不多时后背就出了一层汗。 旁边有些眼力劲的侍妾赶紧回房拿来一柄小扇,上前走到濮才良身侧给他扇着扇子。濮才良顿时觉得这个侍妾很有几分眼色,准备记下名字日后赏赐,但是看着她的脸却又想不起来她的名字,毕竟后院里的姑娘实在是太多了,濮才良又不是个记性好的,赏赐一事便只得作罢了。 不知过了多久,濮才良只觉得脚都站得发麻,暗自后悔怎么不让家丁在前面看着,自己等到来汇报的时候再出门迎接,但是站都站了这么久了,说不准过一会儿就来了,到底还是接着等了。 等到宋临云出现的时候,濮才良才知道为什么等了这么久,这么一个出身于显赫世家的贵族公子,来别人府上赴宴,居然是走过来的?!不坐马车就算了,再不济那也是得骑马过来啊! -- 第87页 这都是什么事儿,濮才良觉得这个卫国公府的二少爷来了一趟金陵,实在是他的灾星。濮才良夹在卫国公府和李家之间左右为难,两边不是人不说,现在还得顶着日头站在大门口一个多时辰,等着这位大少爷慢悠悠地走路来赴宴。 不过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濮才良原本的那点不耐又变得有些怜悯,怪就怪这位宋大少爷行事实在太过高调,他要是私下里废了李修德,李家或许还真的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但是这偏偏是当街、大庭广众之下让李家沦为金陵笑柄,李裕也不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眼皮子底下。 濮才良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凑上去道:“都怪我这个当长辈的没安排好,居然让贤侄步行过来,实在是惭愧。贤侄莫要怪罪,今晚肯定让贤侄你畅快而归!” 他身后站了一众莺莺燕燕,其中有几个还是沈怀玉曾经见过的,真是那日被濮才良送给宋临云的那几个美貌侍妾,不过被青檀又给送了回来就是了。那个抱着琵琶的姑娘也站在其中,不过显然就没有了之前沈怀玉看到的那般娇俏可人,此时的她虽然妆容和着装无一不精致,但是面色却带着一丝死寂。 等真正走到太守府内,沈怀玉才发觉原来在外面所见的富丽堂皇和内里一比,实在是相形见绌。这太守府内才是真正的不是皇家,恰似皇家,规格上虽然并未僭越,但是这内里的装饰,实在说得上是让人咂舌的阔绰。 前院的水池里假山层叠,衔鱼抱柱,淙淙的水声不绝于耳。已近日暮,河畔的灯火早就已经点上,映照在粼粼的湖面上,恰如水中月。湖中还有一座小亭,比起寻常小亭更让人称奇的是,这座小亭的瓦居然是碧绿的琉璃瓦,柱子的浮雕部分居然是用金银篆刻而成。 亭子布置有珠帘,一位身姿窈窕的姑娘此时正端坐在帘幕后面,案几上放置了一把古琴,琴声悠扬,弹唱的是广陵的一只小调。琴音靡靡,和淙淙水声,珠帘相撞之声相衬,煞是动听。 “濮大人好兴致,”宋临云点评,“这般风雅,实在是让晚辈有些惊讶,倒还真是人不可貌相。” 这话说得诛心,濮才良从前些时候就开始好好修缮自己的庭院,这个宅子布置的时候开销庞大,后续的修缮更是无底洞。濮才良本身就是附庸风雅,看到这么费心费力以后,这个园子也荒废了些时日。 卫国公府的私人庭院之精致,其名声甚至已经传到了金陵。濮才良这些时候也是狠狠补了些关于卫国公府的知识,为了迎接宋临云,挣些面子,但是没想到居然来了句‘人不可貌相’,不就是在说这院子看上去像模像样,但是濮才良这个人不怎么样吗? 濮才良也不是个泥人性子,但是一想到今日所布置之事,咬了咬牙后又松开赔笑道:“要说风雅,我也就是图个乐子,贤侄看上去气度不凡,想必才是个中好手。” 宋临云有些兴致缺缺,对于濮才良的夸赞也只当做没听见,濮才良本来还以为宋临云也会顺着自己的话也夸自己两句,没想到他直接不接自己的话茬了。不过其实宋临云一贯都是这样,倒不是刻意这么对濮才良的。 穿过亭台水榭,就看到了太守府的宴客厅。还未进厅,就听到了鼓瑟之声从大厅内传来,透过窗洞,能看到早已有数位姿容出众的花娘端跪在宴厅之中,只穿了一件抹胸长裙,披着一件绢纱制的披帛,各个都是肤白胜雪,这样的场景,属实是有些淫-靡了。 濮才良有些得意地说道:“上次送给贤侄的那几个婢子,都给我退了回来。定然是那群货色入不了贤侄的眼,我也很是惭愧。”指了指跪在厅中的花娘接着说道:“这些都是我近些年来遇到的最出众的,贤侄若是喜欢,不用和我客气,直接讨回去就是了!” 宋临云一只手拿扇,轻叩在另一只手的掌心,随意应道:“濮大人这么盛情难却……那我自然也却之不恭。” 听到他说这句话,濮才良才松了一口气。原来是因为之前的那些姑娘不够入这位的眼,才被退了回来。他还以为这个宋二是个不近酒色的主儿,只要是个纨绔子弟,那就必然好拿捏。 正要踏入厅中,濮才良突然看着站在沈怀玉后面的王巍道:“贤侄,咱们今日这个宴会,是只谈风月之事的。只有你我二人和漂亮的姑娘相陪,这位……就有些不便进去了。” “风月?”宋临云挑眉,看得濮才良有些心中惴惴,怕他突然发难。但是宋临云却只是侧头笑了笑,“那既然如此,濮大人随意就好。” 生怕此事多生变端,得了宋临云的首肯,濮才良才安下心来,对着身后的一个侍妾道:“那把那位先生带下去好好伺候着,要是让我知道轻慢了人家,你们都应该知道我的脾气。” 那侍妾赶紧称是。王巍一直都没有表态,看着站在身前的沈怀玉,看到她点了点头以后才随着那位侍妾而走。 等到宋临云和沈怀玉踏入厅中,那原本端跪在地上的几个姑娘排练好了一般站了起来,沈怀玉这才看到那些姑娘抹胸只堪堪遮住了胸部,纤细的腰肢一览无余。她们有些拿着萧,有些拿着琵琶,原本松松垮垮挂在手臂上的披帛,向云雾一般纷纷抚到了宋临云的身上。 宋临云显然也没想到这样的事情,皱了皱眉头避之不及。虽然他退了两步,但还是被一个姑娘手上的披帛扫到了,轻柔似云岫旁笼罩的雾气,随之而来的,还有一股香粉味。那个扫到他的姑娘看到只有自己扫到了这个公子,吃吃地笑起来。 -- 第88页 宋临云抬眼看着濮才良道:“濮大人,这是何意?” “贤侄不用和我端着,男人嘛,哪个不喜欢温柔小意的广陵瘦马?”濮才良一脸看破的笑意,“你寻常在京邑,哪有机会有这样声色犬马的机会?我也是知道的,京邑的言官要是看到哪个世家公子出去狎欢,定然要针砭时弊,出言弹劾的。” “今日贤侄你既然在我金陵,我定然要让贤侄你尽兴而归。我濮才良别的没有,但是你要找貌美婢子来伺候你,那必然是不在话下的。” 原先抚过宋临云脸侧的披帛落在了地上,他抬手擦了擦脸,毫不在意地踩过在地上的披帛,道:“大人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还是喜欢自己寻些乐子。况且我今日佳人在怀,实在是无福消受美人恩了。” 明明刚才还说过却之不恭,现在又回绝地干脆,濮才良也不知道这位贵公子究竟是怎么想的,只当他身边这位姿容实在出众,还未玩腻。况且,濮才良眯了眯眼看站在宋临云身边的沈怀玉,确实觉得那些娇娇弱弱的花娘,和这位比起来,确实是庸脂俗粉了。 “那是我考虑不周了。等到贤侄你什么时候有了兴致,我那时候再为你搜罗美貌的姑娘。”濮才良看了看外面的天色,“时候不早了,贤侄快些入座,今晚我们不醉不归。” 濮才良微微弯下腰,左手抬起,作邀请状。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不近女色.jpg 第53章 激怒 金樽清酒,琉璃做盏,宴会之中还有数位精挑细选的花娘,跪在名贵的波斯地毯上弹奏乐曲。 濮才良所设宴席一看就是经过了精心的布置的,所用器皿无一不是上好的物件。他端起面前的酒盏敬宋临云道:“贤侄,这是金陵名酒桃花醉,我特意选的好些年份的。这酒要是拿出去卖,就是千两银子也买不到,也是沾了贤侄的名头,这酒才能得见天日。这杯,我先敬贤侄。” 宋临云却没有什么兴趣喝酒,先前用玉箸敲着那琉璃盏听个响儿,再后来就是随手从面前的果盘上摘下一颗葡萄,百无聊赖地抛掷起来。 也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那颗葡萄抛脱了手,不偏不倚地正巧砸在了濮才良的头上。宋临云看了看濮才良,语气却不怎么诚恳道:“啊,濮大人,还真是不好意思。” 这样实在谈不上是诚恳的道歉,就算宋临云原本真的不是有意的,濮才良估计也不会信。就连沈怀玉都不禁扶额,不知道宋临云这样嚣张的性子是怎么在淄州活到这么大的。 况且他们现在还在太守府,虽然已经知道这场宴会是鸿门宴,但宋临云也实在太过张扬了一些。 濮才良自从刚才就一直在被宋临云触怒,现下看到基本上尘埃已定,索性也直接撕破脸皮道:“宋二公子这样行事,可实在容易湿了脚。毕竟这是在金陵,不是京邑,更不是在淄州。若是一直这样肆无忌惮地行事,可难免会引来祸端。” “祸端?”宋临云以手支头,“我倒是好奇,金陵城中谁对我,能称得上是祸端。” “宋二公子,目空一切可不是一个好习惯,没听说过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话吗?”濮才良冷哼一声,“就算是你再怎么大有来历,来到别人的地盘上,你也得缩起尾巴做人,明白吗?” 宴厅之中原本丝竹之声未曾停歇,但是现在气氛微妙。那些花娘显然也是有些眼色的,观察到在场的人物似乎是有些口角,当即停下了弹奏的手,端跪在地上。空荡荡的大厅之中只有偶尔的杯盏相碰之声。 濮才良这话说得自己畅快,这些天他在李家和卫国公府之间左右为难,憋屈得紧。一直到了今日才终于有了发泄的机会,自然不会放弃。 原本他以为宋临云听到这话会愤怒,但是他没想到宋临云听到这句话以后居然没有什么反应,神色懒散地撑着下巴,似乎是在神游天外。 濮才良回想了自己刚刚说的话,自认为说得挺有气势,一听就是威胁人的。也不知道这宋二公子是个傻的听不懂话的,还是自大到在金陵也可以随心所欲。 宋临云又从面前的盘子上摘了一颗葡萄,但是这次却没有抛着玩,只见他指尖微动,那圆润的葡萄就朝着濮才良飞了过去,又是正巧砸在了他的头上。比起上次,这次的葡萄砸得就有些惨烈了,直接在濮才良的脸上裂开了。 葡萄绽开的汁水顺着濮才良的额头向下淌下来,濮才良在任金陵太守以后左右逢源,如鱼得水,京中还有贵人相助,很少有这样差点压不住自己的怒气的时候—— 偏偏宋临云还毫无歉意地道:“不好意思啊濮大人,手不小心又滑了一下。” 濮才良:? 一次是巧合,两次都这样,肯定就说不上是巧合。况且宋临云的态度还这么地让人恨得牙根痒痒,濮才良接过跪走过来的花娘递过来的帕子,黏腻的触感从皮肤上传来,他怒喝道:“你还真的觉得自己凭借身份能在这里肆意妄为?” “金陵城中,我濮才良若是真的要谁死,连阎王爷都不敢多留他在人间半刻。我看在你年轻不懂事,便给了你几分薄面,你还蹬鼻子上脸不知好歹,真的以为我是个纸糊的老虎不成?” “濮大人实在是好大的口气。”宋临云扇了几下扇子,“老虎?其实你要真让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在我的眼里,只能算是个纸糊的老鼠罢了。” -- 第89页 这样毫不在意的态度直接点燃了濮才良的怒气,他将放在面前的琉璃盏掷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器皿破碎声。 似乎是有碎片溅到了肌肤裸露的花娘身上,有个抱着古琴的姑娘惊呼一声,但是还没来得及叫完,硬是逼着自己将这声惊呼咽了回去。 在这样的场景下发出声音可实在不是什么好事。 濮才良站起来,一步一步靠近宋临云道:“你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过奖了。” “其实国公府家大业大,根深蒂固,若不是宋二公子你实在是任性妄为,我还真的不想和这样的家族对上。”濮才良站在宋临云前面,“真要说起来,要怪,就只能怪宋二公子你自己了。” “卫国公府家大业大,”宋临云笑,“所以濮大人这是打算祸水东引,一举两得?这算盘打得倒是好,不怪能在金陵稳坐第一把交椅这么久。” 濮才良脸色微变,过了好久才开口道:“居然被你猜到了?不过可惜,晚了。” 濮才良话音刚落,只听到有密集的脚步声自远而来,整齐划一。然后,一排身穿甲胄的将士手拿弩-箭闯了进来,原本跪坐在地上的花娘原本听到濮才良和宋临云的争论就已经大惊失色,看到还扯上了将士,赶紧匍匐着到角落里去,以免殃及无辜池鱼。 而那些将士手里拿着弩-箭,冰冷的箭锋全都对准了沈怀玉和宋临云,靠得近了,甚至能闻到锋锐之处上传来隐隐的血腥味。 只要濮才良一声令下,沈怀玉和宋临云必然就会被这些锋锐的箭弩洞穿而死。 “宋二公子,实在是得罪了。”濮才良笑着道。 - “真他妈的活见鬼了,诶,你看没看见刚刚有什么东西飞过去了?”一个醉汉口齿不清地呓语道,手勾上旁边的人的肩膀,“还是我这酒喝多了,眼睛都花了?” “你这蛆虫!怕不是万花楼里的姑娘把你给掏空了,这整条巷子咱们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这还能闹鬼不成?——诶?”另一个人说着摸了摸刚刚滴在自己脖子上的水,拿到手里一看,顿时大骇,酒醒了一大半—— “这是……哪里来的血!?” 阜江巷的一个宅子里,青檀和连缬收起了往日那般玩笑的姿态,若是细看,还能看到青檀胳膊上还多出了一道鲜血淋漓的的伤口,连缬正在默不作声地帮他包扎。 青檀安慰道:“濮才良也太不把我们两个放在眼里了。我们两个好歹也是在淄州精挑细选出来的顶尖暗卫,居然就找了这么几个货色才杀我们灭口,实在是太瞧不起人了。” 连缬看他还有力气贫嘴,包扎的手紧了紧,惹得青檀惊呼道:“嘶!痛痛痛!我说你究竟会不会包扎伤口啊,我现在这是伤号,你居然还对我下死手?” “伤号?”连缬冷笑,“我看你现在一时半会还死不了。说话这么中气十足,可不像是个我需要让着你的伤号。你有力气对我喊,不如想想那两个逃走的人怎么办,刚刚去找了怎么都找不到在哪,要是他们回去给濮才良通风报信,公子的计划肯定会受到影响。” 听到这话青檀也苦了脸,“那两个人也太滑溜了些,刚刚找了那么久都找不到那两个人藏到了哪里,只希望千万别给公子的计划节外生枝就好。” 连缬没说话,细致地将青檀手上的伤口包扎好,才道:“公子既然这么部署,肯定是有万全之策,不用担心。不过等会儿,我还是得出再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两个人,按理说他们都受了伤,不会跑得太远。” “现在就快点去,我这胳膊断不了的,不需要人照看。”青檀用没受伤的胳膊推了推连缬,“要是误了公子的事情才不好,不过话说回来,公子怎么明知道濮才良那宴席必然险恶,还非得去?老老实实在这里等京邑来旨不就行了?” 连缬被青檀推得一个趄趔,忍了忍,念在他是个伤号没有计较,冷笑道:“公子你还不明白吗?色令智昏,为了那许三小姐,赴宴算什么?” 他说完,似乎也是有点忧虑那两个逃脱在外的刺客,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剑就准备出去再查探一番。 而等连缬刚刚踏出院子的门,就看到有两具尸体躺在了青石板的地面上,血迹已经濒临干涸,看上去死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也幸亏夜有些深了,才没惹得左邻右舍惊慌。 青檀看不到门外状况,只能看到连缬站在门口处不走,催促道:“你怎么在外面站了半大天也不出去啊?真是急死我了,你要是不出去我出去算了!” 连缬却没有理他,仔细端详了那两具尸体,身穿夜行衣,看不出来身上有什么伤口,唯独胸口那一块好像是被血浸得湿濡。这样的出招方式…… 他眯了眯眼。 然后发现那两具尸体的背心处,是一片看上去毫无杀伤力的,竹叶片。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不要在我面前装【哗——】 大家假期快乐呀~ 第54章 密室 虽然早就已经猜到今日之宴肯定会不太平,但是沈怀玉还真的没猜到濮才良居然如此直接,被这么多弩-箭指着,说一点都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但是宋临云却没有丝毫惊慌,甚至还称赞濮才良道:“濮大人好魄力。” “到了现在还牙尖嘴利,”濮才良嘲笑,“也不知道该说你是天真,还是可笑。带着走吧。” -- 第90页 那些将士听闻濮才良的命令,缓缓收拢变成一个圈将宋临云和沈怀玉围在其中,沈怀玉靠得离宋临云近了些,伏在他耳侧低声道:“濮才良这么胸有成竹,想必已经有了万全之策,那我们现在不就是瓮中之鳖,任他宰割?” 虽然是正经地在讨论现在的状况,但是宋临云还是第一次被沈怀玉主动贴这么近,愣怔了一会儿才勾了勾唇角道:“乱了。” “乱了?” 宋临云以手抵唇轻咳一声,然后抬手将沈怀玉耳侧要垂不垂的芙蓉簪花扶正,“我是说,你的簪花乱了。” 沈怀玉失笑,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宋临云都是这般什么事情都不在意的模样,但是他既然这样,那也就说明事情暂时没有超脱出他的控制之外。 但这件事在濮才良眼里可就不是这样了,他从自从遇到宋临云的那天开始,宋临云就一直在挑衅他,直到今日,只要他濮才良一声令下,就可以将大名鼎鼎的宋二公子万箭穿心的时候,居然还在挑衅他。 濮才良冷哼一声,“把他们给我带到密室里去,我倒要看看,自幼跟在抚远大将军穆弘文身边的宋二公子,骨头究竟会硬到几时。”说着,又带了几分打量看向沈怀玉,“包括你的这个女人,也得给我濮才良做狗玩儿。” 要说太守府最大的秘密,大概就是濮才良自己亲手参与设计的密室了,这件密室隐藏之深,防守之严,几乎再难找到另一个地方能出其左右。当然,这件密室不仅有濮才良自己的一些重要犯人,甚至还有一些来自京邑的犯人,濮才良所要做的,就是从他们嘴里撬出来想要的秘密。 这样的一个地方,能进来的人就没有能活着出去的,为了保证私密性,当初建造这个密室的工匠都被濮才良一一处死,除了濮才良自己的死士,也没有人敢踏足或者探秘这样的一个地方。 但是今日,迎来了一个破例。李修德此刻正坐在里面的一张木桌旁,他在来的路上一直被蒙着眼睛,等到了这里面才被揭开。 但是等李修德看到了这里面的场景,又恨不得还是刚刚带着眼罩更合适些,这里的场景,简直让人汗毛倒竖,毛骨悚然。 完整剥开的,挂在架子上的人-皮,不知道是死是活,瘦得就像骷髅一样绑在吊顶上的人,还有几个被关在单独的牢房里的人,看到有活人进来,兴奋地大喊大叫,努力将头往外伸,舌头伸得老长,双眼睁大,似乎是想要舔舔李修德。也有的,发出咯咯咯的怪叫声,诡异地在地上爬来爬去。 李修德虽然近些日子也杀了不少女人,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血,但是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奇形怪状的人,也不知道这看上去富丽堂皇的太守府,居然还藏着这么一个地方。他抖着腿,勉力装出沉稳的样子问旁边的一个将士道:“你们家大人呢?怎么人还不到?这里是什么地方?” 那将士只瞳仁动了动,面上却一点表情却没有,看上去瘆人得紧,尤其是还在这样的环境中。他苍白的嘴唇动了动,冷冷地吐出两个字道:“等着。” 李修德没由来打了一个寒噤,而此时,旁边最靠近他的一个牢房里,伸出来一只枯槁的手,指甲长的惊人,头发乱蓬蓬地看不到脸,只有一个声音沙沙地道:“哪里来的鲜味儿?进新人了?真香!真香啊!我想尝尝!我想尝尝啊!” 那个牢房里的人,头上下摆动着,似乎是在嗅哪里离李修德更近一些,在这番动作之下,他的脸有些露了出来。李修德原本只是随意地一瞥,但是没想到正巧被他看到了,那个牢里的人,五官都像错位了一样,准确来说,不是错位,而是被虐待到变形。 眼睛被挖了,只剩下两个空洞洞的大坑,后来长出来的肉都纠缠在了一起,鼻子像是被人用针活活缝在了肉里,扁平地贴在脸上。而此时,他正在摇头晃脑,嘴中还不停地往下滴着口水。 李修德吓得直接跳起来,大喝道:“这是什么鬼地方?你不会是来诓我的吧?” 他这不喊不要紧,一喊,更多的人纷纷醒了过来,乱喊乱叫,哈哈大笑,在地上磕头的,疯狂撞护栏的,在地上爬来爬去的,一动不动像是死了一样的,各种各样都有,对李修德这样的富家子弟来说实在说得上是恐怖至极。 原先那个回答他的将士,似乎也有些不耐烦了,龇了龇森白的牙道:“这自然是好地方。” 而在李修德快撑不住的时候,密室的石门被打开,只见濮才良、沈怀玉和宋临云走了进来,身后还跟了两个手拿弩-箭的将士,李修德看到宋临云的瞬间,原本的恐惧瞬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涌上心头的愤怒。 终于得手了,那个在梦里都千百遍要千刀万剐的东西。 今日,终于落到了他李修德的手上。 这里面有这么多行事怪诞的犯人算什么?哪个官宦世家没有些阴私腌臜事?比起那些让人作呕的罪犯,面前的这个宋临云才是他李修德最先要解决的。 濮才良笑眯眯对李修德道:“我的这个密室,几乎没有任何人知道。你在这里折磨死他,没有任何人会知道。哪怕是京邑有人来查,也不会查到李濮两家任何蛛丝马迹。” 和濮才良一起狎妓这么久,李修德平时也只觉得他是个好色之徒,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还隐藏这么深,感谢道:“濮大人对小侄这么关怀入微,今后李家定然会极力相助濮大人坐稳着金陵第一把交椅。” -- 第91页 “我等的,自然也是贤侄你这么一句话。请便,今日你无论怎么对待这位京邑大名鼎鼎的宋二公子,都不会走漏半点风声。” 沈怀玉当开始也被这一满屋子的行事怪诞的罪犯惊诧到了,甚至还在这里面看到了几个有些印象的面孔,居然还是以前在京邑看到过的人,没想到是被关在了这里。但是等她看到了一个双手被绑在吊顶上的人的时候,瞳孔却突然一缩。 那个人,身材单薄,破破烂烂的布料像个破布袋子挂在身上,露出来的皮肤烂的几乎看不到皮,只能看到翻出来的肉,而他腿上,甚至还要一块被活活剜去的肉,现在那块伤口正在往下缓慢地滴着血。 是跟着沈怀玉从峪城到京邑,一共十数年之久的,廪生。 廪生是沈其道在峪城的宅子外面捡到的,峪城冬日经常大雪满城,有些贫苦人家没有办法供养那么多的孩子,也没有生计,会将孩子丢在大户人家外面,兴许能去当个书童或者打杂的,也总比活活在身边饿死了强。 厌雀也是如此被捡到的,沈其道一直都是做的教书的行当,在峪城之时就教着他们三个读书,沈其道作为天下大儒之首,从太子太傅到高居太傅,偏偏教了个厌雀是个不爱学习的,只喜欢舞刀弄枪。 廪生也是如此,不过比厌雀略微好些,好歹还考取了一个廪生功名,他觉得好听,索性也拿这个做名字。 当初厌雀还嘲笑他道:“别人是考了会元解元当名字就算了,你只考了个廪生也拿来当名字,真是笑掉人的大牙!” 廪生不是个擅长和人分辩的人,只涨了涨脸指着厌雀的嘴道:“你的,牙,没掉。” 大概是因为峪城民风淳朴,他们两个的性子一直都没有改过,后来的沈怀玉远去金陵参加乡试,后来又去京邑赴任。他们一直陪在了沈怀玉身边,虽然那时候的沈怀玉沉浮官场数年,名声已经变得臭名昭著,他们也依然觉得沈怀玉定然是世界上最好的官。 沈怀玉自负聪明,自小跟在父亲沈其道的身边,学的是帝王权术,学的是心怀大义,“经世致用,知行合一”一直被她奉为圭臬,她自认不算是个庸人,可是也是因为了自己所行之事,哑叔、厌雀和廪生都沦落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宋临云见她神色有异,问道:“你要找的人在这里?找到了?” 他问这话沈怀玉就想到了,宋临云说要帮她救出廪生,难道今日他以身犯险就是为了找到濮才良的密室,找到廪生的踪迹? 如果真的是她想的这样,那怪不得宋临云明知道这场宴会必定是个鸿门宴,或者说肯定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他却选了这条最险的路。 可是这样,其实是沾了真正的许三小姐的光吧,沈怀玉心头苦涩。 虽然心中思绪良多,但是沈怀玉还是应了宋临云,点了点头。 “既然找到了,那我也懒得再和他们这群蠢货继续聊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也该天凉王破了【发出霸总的叹息】 大家中秋节快乐呀!岁岁景不变,岁岁人常在! 21.9.21 第55章 箭矢 濮才良对于危机的嗅觉一向都很灵敏,虽然他并不觉得在这样的地方宋临云还能掀出什么风浪,但是濮才良还是抬起了手,当机立断地对那两个将士下令道:“这么不见棺材不落泪,那就给我先废了他的手!”说着,抬起的手挥了下去。 宋临云到了这里还气定神闲的态度实在让濮才良心惊,虽然觉得可能是在装模作样,但是事关重大,一丝一毫的不确定性濮才良都不想去承担。 那些将士都是濮才良一手培养出来的死士,对于他的话言听计从,所以在濮才良的手抬起的瞬间就拉满了弓-弩,他话音未落,那两只弩-箭就带着破空声向宋临云飞去。 李修德刚想阻止却实在来不及,毕竟他自己是想着一点一点亲手折磨死宋临云的,若是被这样的弩-箭射中,说不定还没等自己开始折磨,这细皮嫩肉的贵公子若是死了怎么办?那自己可体会不了手刃敌人的快感了。 离弦的箭镞带着披坚执锐的气势而来,宋临云手上的白玉折扇早已被收走,手无寸铁。但是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箭镞在即将逼近左肩的时候,却没有意料之中的锋锐入肉-体的闷响之声,那只尾部是白羽的箭矢,居然停在了半空中。 尾部还在微微的颤动。 在此之前,在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想象到宋临云会徒手接住带着破空之势的箭镞,甚至包括沈怀玉,她一直觉得宋临云会侧身躲开,但没有想到,他居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接住了那只箭矢。 见一箭不成,那两个将士对视一眼,就在他们搭弓准备射出第二只箭的时候,宋临云却反手将那两只箭狠狠钉入密室的大门之中,然后,闪身上前,扼住了濮才良的脖子。 千算万算,百密一疏。濮才良虽然算到宋临云身上肯定有些功夫,但是也没有听说宋临云是什么高手,也就自然认为以京邑公子的性子,他的身手大概也就是个欺负欺负濮才良的水平。 不过想着那日宋临云用扇子废了李修德,濮才良还是留了一个心眼,收了宋临云的扇子。 但是他没有算到,自幼跟在抚远大将军身边,自幼在淄州都护府生长起来的宋临云,居然可以徒手接住飞来的箭镞! -- 第92页 濮才良喉咙里发出几声含糊的叫声,似乎是想要外面的护卫发现里面的异常,但是又怕宋临云临时发难,直接将自己活活掐死。 宋临云另一只手将濮才良别在腰上的白玉折扇拿了回来,嘲笑道:“想要我的东西?拿给你陪葬,你都不配。”说着,一手打开扇了扇,“就算是有命拿,你也得有命用才行。” 濮才良用手护住自己的脖颈,他本来就有些体虚,身材发福,略微缺氧就呛得满脸通红。但是就算是这样,濮才良也是从喉咙里勉强地挤出几个字道:“你以为,你在我的密室里,能逃得掉?” “咳咳,你肯定不敢杀了我。你要是杀了我,你肯定也是死无葬身之地。” 宋临云将手收得更紧,“你这是在赌我不敢杀你?” 他话音刚落,沈怀玉就惊呼道:“小心——” 原来,濮才良刚刚一直试图在和宋临云搭话,就是想要转移他的注意力,为了让一个弓-弩手有搭弓的时间,瞄准的正是宋临云的后心处。而在沈怀玉注意到那个一直隐匿在黑暗中的弓-弩手的时候,那个人已经笑得露出了森白的牙齿。 在毫无准备之下,宋临云必然反应不过来,他,必死无疑。 几乎是在沈怀玉说话的一瞬间,宋临云就已经抬起手,那看上去仅仅只是装饰用的白玉折扇,在这一瞬却犹如沉铁一般,那力道极大的箭镞碰到折扇,发出刺耳的嗡鸣声,却没有办法再前进半分。 “刚刚我能够徒手接住箭矢,濮大人难道以为,现在我的折扇在手,这些箭矢对我来说,还能构成什么伤害吗?”他一手掐住濮才良的脖子,白玉折扇的顶端抵住坐在桌子旁,早就吓得六神无主的李修德,警告道:“还有你,我也建议你安分一点,不然,我可不知道你的头会不会也像你的那玩意儿一样,断的干干净净。” 这件事的发展完全超出了濮才良的预期,一时他也不知道该后悔随着李家掺和了这件事,还是应该后悔多些人手来钳制宋临云,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再无后悔药可吃,他只得试探着开口:“那个,贤侄。我也只是一时糊涂,你也知道的,李家在金陵是百年世家,我若是不从了他们,我也不好过的。” 虽然以后如何尚未可知,但是现下的命保住才是最重要的。 “贤侄你想想,在金陵,我也算是对你多有照顾。事情发展到如今,实在并非我所想。你若是现在能够放了我,那我们这件事就既往不咎,你想要的怎么对付李家我都会略尽绵薄之力。” 李修德没想到濮才良临阵倒戈如此之快,刚刚想破口大骂,但是一想到自己现在才是根本没有一丝筹码的案上鱼肉,只得收敛了骂声。心中暗暗祷告,这宋临云可千万别这么快就原谅了濮才良,转而成为一个阵营。 只要宋临云不给濮才良这个台阶,那么濮才良才会和李修德是一个阵营,这样,李修德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濮大人这话说的,倒显得我是什么喜欢记仇的人,不过就是些小事,我当然会既往不咎。”宋临云笑了笑道。 濮才良和李修德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他们是真的没想到宋临云居然愿意对这件事既往不咎,虽然不知道是权宜之计还是另有后招,但只要这个时候不死,那么以后的事情自然可以多做筹谋。 濮才良神色激动,涨得通红的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色,显得有些诡异。他双手扒着宋临云掐住他脖子的手,满脸喜悦道:“既然都是误会一场,那么贤侄你就快些放开我吧,我濮才良在此保证,在金陵,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在动你一根毫毛。” 这话说得冠名堂皇,仿佛带着万般诚意。但是濮才良看宋临云没有什么满意的表情,接着道:“今日这件事,贤侄你就当做无事发生。无论是钱财,还是其他你想要的,我们太守府都可以给你。” 濮才良眼睛转了转,心中嘲笑这个小子比起浸淫官场数十年的自己终究还是棋差一着,他现在在太守府中就是羊入虎口、棋差一着。只要哄得他松开对自己的钳制,那么沦为任人宰割的鱼肉的,就变成了他宋临云。 挟持自己虽然是个好办法,但是毕竟他不敢真的杀了自己,他若是杀了自己,那他肯定也会被外面的弓-弩手万箭穿心,就算他长了十只手,也不能将一同袭来的万箭同时挥开。 濮才良这算盘打得好,但是宋临云却没有丝毫松手的意思,濮才良扭动了一下硕大的身躯,讨饶道:“贤侄你看,你现在掐着我也没有什么意思,我也跑不掉,你若是不小心掐死了我,你肯定也活不了对不对?不如现在放开我,我们有什么事情都好商量。” 宋临云挑眉,还真的松开了手,濮才良原本离地一寸,突然得了自由,没有站稳,直接瘫倒在了地上。而两个将士,看到自己的主子不再受到钳制,在瞬间就搭弓上弦,而且这一次,是带着必杀的气势,每个人都是四箭齐发,足足有八支箭。 “还真是死心不改啊,怎么就不明白,你们这样的弓-弩手,站在我的面前,简直就是贻笑大方。”宋临云神色懒倦,抬手将那些飞来的箭矢用手上的折扇挥开。但是让所有人,包括宋临云都没有想到的是。 有一个弓-弩手,因为极少同发四箭,在紧张之下,有一只箭,射歪了。 而那只射歪的箭,此刻正在带着势如破竹之势,穿云裂石般向沈怀玉飞来。 -- 第93页 而在这分毫之间,宋临云却在瞬间,在那箭簇刚刚要穿透沈怀玉的腰腹之时,再次用手接住了那只箭矢。不过相比于之前的轻松,这次他握住箭的手,鲜血正在汩汩而流。 他侧头对上沈怀玉担忧的神情,安抚地对她道:“还好来得及,不然……我可是得做鳏夫了。” 说罢,他又舔了舔唇,脸上是沈怀玉从未见过的,阴恻恻的笑,对那个将士道:“胆子不小。” 然后他甩手将手中接到的箭矢,钉入那将士的胸口,穿胸而过,直钉入身后的墙壁。 濮才良这才看明白,原先对宋临云那样行事,他却丝毫没有动怒,更遑论杀人,像是一种戏耍的姿态在看戏一般。而这个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姑娘,才是宋临云真正的命门,触之即死。 在场的人中都不是没见过死人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的,他们不害怕。 濮才良一向都是见风使舵,他能在金陵称霸至今,也是全靠了自己墙头草的本性,到处寻求庇护。 而在此刻,他也不顾自己瘫软地站不起来的腿,匍匐着爬过去向沈怀玉求情道:“这位姑娘,我们和你家公子之间,实在是误会颇多。我也是被逼无奈才对你们动手,我家中还有妻室,若是就这么死在这里,那么家中妇孺,实在是无人照看。” 他能屈能伸,哭得涕泗横流。 妇人之仁,总归是看不得那么多死人的。况且,他们还在太守府,掣肘颇多。濮才良自认胜券在握,不过就是一时低头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我是嫩爹!!! 第56章 心疼 妇人之仁?沈怀玉有些嘲讽地蹲下来和濮才良平视,问道:“濮大人是想我替你求情?” 还没等濮才良回答,她就重新站起身一脚踹在濮才良的心窝处,看了看不远处吊着的廪生,忍了忍自己的怒气,开口道:“这算盘打得不错,太守做到濮大人这么死皮赖脸的程度,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 濮才良私牢中关押的都是一些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人,虽然很多都已经被折磨得神志不清,但是看到今天这里发生的事情,有些疯癫的人还是在拊掌称赞道:“哈哈哈哈,踢得好啊,老东西哈哈哈哈,要死咯,要死咯!” “我要吃肉,哈哈哈哈好香的肉!给我尝尝啊!” 那些得了失心疯的各个都是努力地把头塞出去想看外面看得更清楚些,脸上的皮都被绷得发紧,口水流了一地。宋临云原本抱胸在旁,看着沈怀玉,对濮才良私牢没有什么关注,但是因为靠着他最近的那个人口水流到了地上,他皱了皱眉,赶紧挪了一个地方。 失心疯的人很多,但是意识还算清醒的人也不少,看到现在这样的局势,已经有人在狱中磕头,朝着宋临云道:“大侠大侠,救救我吧!我从来都没有做过什么坏事,就是因为挡了这老东西的路,才被关在这里的,求求你救救我吧。” “我也是我也是,你若是救了我,等我出去必定千两黄金相赠!” 而在这嘈杂之中,有一个人却始终没有说话。他只是掀了掀满是血斑的眼皮,波澜不惊地看了看这一行人,转而阖上了眼皮,似乎是一点也不在意这里的状况。 相比于其他的或疯癫,或祈求的人,他显得格外地平静,无悲无喜。 正是廪生。 沈怀玉走到廪生的面前,在她没有看到他的现状之前,就已经猜测到了落在濮才良手中,肯定是没有什么好下场。所以其实一直在逃避这个事情,甚至自欺欺人地觉得,说不定廪生比自己想象中过得还更好一点。 可是她现在看到了廪生,被折断的左手五指以一种奇怪而诡异的姿势绑起来,原本就消瘦的身体只剩下了一把骨头,破破烂烂的过于宽大的衣物像是个破布袋子一样挂在身上。 想必他将消息穿回京邑后,就被濮才良抓到,百般折磨想要知道他们当初到底查到了什么。 许是沈怀玉在廪生面前站了太久,濮才良也觉得这件事或许是有些转机,想了想前后关系,好像是找到了可以为自己开脱的借口,拼了命地满脸堆笑道:“这是那位女相沈怀玉之前的手下,姑娘你也应该知道的,那沈怀玉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这个贱民嘴巴硬得很,我把他的手指一根根的掰断,他也不肯说出自己的同伙。” 沈怀玉听闻这话,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你亲自审的?” 濮才良越发觉得这件事像是有些转机,连连点头道:“林大人吩咐下来的人,我肯定是事必躬亲。不仅折断了他的手指,髌骨我也——” 他话还没有说完,沈怀玉便猛地屈膝击在濮才良的后颈处,待听到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后,濮才良一时剧痛,立刻蜷起身子正仰着倒在了地上,沈怀玉抬脚踩在他的后颈,他的下颌骨抵在地上,发出一声钝响。 突如其来的剧痛让濮才良一时间不知道作何反应,脑袋嗡嗡作响,刚刚下颔磕在了地上,撞到了他的口舌,现在嘴巴里面全都是血。却因为下颔被抵住,只能往肚子里吞。 还此刻,这件密室里还有另一个死士,他面色霜寒地看着沈怀玉的动作,握着弓的手缓缓收紧。正在天人交战之际,宋临云已经看出了那死士的意图,脱手一甩白玉折扇,轻而易举地将那人割喉。 -- 第94页 而李修德看到这一切,那两个死士在宋临云面前如同手无寸铁的幼童一般瞬间被杀,濮才良也被钳制住,害怕得六神无主。 虽然报仇很重要,但是比起报仇,他更不想死。 沈怀玉低头问道:“敢问濮大人,你的私牢中的这些人,究竟犯了什么错被你折磨至此?” 濮才良自然是回答不出来的,他此刻脑中浑浑噩噩,一片混沌,只能感受到后颈之处传来的剧痛,现下就如同一只死猪一般任人宰割。 而在这时,一直阖上双目的廪生却不知道为何睁开了眼睛,定定地看了一会儿沈怀玉,他动了动满是血痂的嘴唇,干裂地几乎像是枯草在沙沙作响,道:“你,为什么,哭了?” 沈怀玉听闻他的话,愣怔之际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指腹却沾了湿濡之感。原来自己,哭了? 在自己的头七之时看到哑叔他们的棺椁之时她没有哭,因为觉得是因为自己才让他们落得那样的下场,一心想着要替他们手刃仇敌,没有资格在那时候哭。 但是现在,在看到廪生现在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之后,她居然哭了。 沈怀玉其实很少哭,自幼时记事起几乎就没有什么哭的时候,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在承德五年的冬天,坐在青城寺外的姻缘树下的时候。 也是她和宋临云的初遇。 宋临云听闻廪生这句话后也闪身到了沈怀玉身边,低下头看她。 大概是因为哭过,原本漂亮的眉眼被水浸润过,带着惊心动魄的易碎美感。可是她的眼泪,却是为了别人流的。 他一向都是活得肆意,纵马阙廊,饮酒淄州,从未体会过为姑娘家牵肠挂肚的滋味。 纵然有不少姑娘变着法子想着和他搭话,或是看上了他身后煊赫的家世,或是看上他漂亮的皮相。宋临云向来懒得管这些,实在被惹得烦了,出言嘲讽几句,有些姑娘便会被吓得再也不敢和他搭话,以后看着他都是躲着走的。 淄州的世家子弟还笑话他,大抵就是浪费了这身皮囊云云。身处风月之中,却偏偏不入风月之事。 但是这时候的宋临云,明明知道沈怀玉的眼泪是为别人而流,却还是不可抑制的,涌上了一点儿的心疼。 他低声问沈怀玉道:“怎么哭了。” 见她不回答,又道:“嗯?” 沈怀玉原本止住的眼泪又有些忍不住,昳丽的眉眼此刻水光潋滟,显得格外地动人。宋临云原本还嗤笑那些世家弟子为了博美人一笑费尽心思。 但是等他自己到了此刻,遇到这么一个流泪的姑娘,一向不为外事所累的宋二少爷,也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而沈怀玉的眼泪,已经不完全是为了廪生、哑叔和厌雀所流,而是想到了六年前与宋临云初遇时的自己,也是这般浃肌沦髓的痛苦。 那时候的宋临云出口嘲讽,与现在的温柔大相径庭。唯独不变的是,他仍是当年风流明丽的少年郎,未有丝毫改变。 “别哭了。”宋临云抬手替她抹泪,叹了一口气,声音有些低沉地接着道:“……我会心疼。” 虽然是为了别的男人,但是宋临云此刻的心疼却是真真切切的。他看过巧言令色的沈怀玉,看过她设计杀了郭佑之,看过她善于骗人却狡黠的眼睛,看过她戏弄别人,却是第一次看她落泪,所以才这么……心疼。 说来可笑,他生来活得随心所欲,从来都懒得顾他人的看法,却因为一个姑娘的眼泪折戟沉沙,溃不成军。 沈怀玉将踩在濮才良后颈的脚抬开,上前想要解开廪生手上的绳子,因为她的举动,原本就有些嘈杂的私牢更加喧嚣,各种求救和讨饶声不绝于耳。 “我来。”宋临云叫住沈怀玉,然后将扇子甩了出去,足足有婴儿手臂粗的麻绳居然被瞬间割断,廪生也瘫坐在地,他的髌骨已经被剜去,再也没有站起来的能力。 而廪生却没有管自己的腿,他看着沈怀玉,一字一句又重复了一边:“你,为什么,哭了?” 他的眼皮上全都是血痂,肿的几乎看不原本的形状,但是沈怀玉还是能看到他执拗的,熟悉的眼神。大概是从小一起长大,沈怀玉猜测廪生肯定起了怀疑,觉得自己有些熟悉。 但是现在,在宋临云的面前,沈怀玉还不能和廪生说清楚这件事。 沈怀玉颤抖着抬手碰了碰廪生被剜去的髌骨处,“疼不疼?” 廪生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姑娘,他有种直觉,这个姑娘认识自己,并且还有着不轻的渊源。她的身上有种似有若无的熟悉感,捉摸不透却又呼之欲出。 直到廪生看到了在沈怀玉腰上挂着的衔鱼玉佩,他神色一凛,伤痕累累又干瘪的手握住沈怀玉,急切地问道:“这块玉佩怎么会在你身上?你究竟是谁?你怎么会在这里?” 宋临云垂眸看着廪生抓住沈怀玉手腕的手,抿了抿唇,看到沈怀玉的神色以后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沈怀玉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廪生的这个问题,但是还没等她说话,宋临云之前插在大门中卡住门口的箭簇却突然动了起来,似乎是有人在试图开门。濮才良听到外面的声响,挣扎着从地上起来,呕出一大滩血。 外面的暗卫终于发现了这里面的不对劲,纵然是宋临云再怎么厉害,那也必定双拳难敌四手。 -- 第95页 他濮才良今日所受之苦,必定要他们两个万箭穿心,死不瞑目来还。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不许为了别的男人流泪!!我会吃醋!!! 今天因为改方案,有点点晚啦,顶顶锅盖。 第57章 解释 不仅仅是濮才良,这外面的异样同时也是李修德的希望。宋临云一看就不是个息事宁人的性子,李修德十分庆幸,也正是因为宋临云的性格,濮才良才没有倒戈成功。 濮才良这个人就是一个墙头草,就算李家能带来的利益再大,在他的眼中也远远比不上现下自己的命重要。 但是起码现在,只要濮才良还活着,那他李修德也同样会有活下去的机会。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前来开门的那个人,虽然是李修德豢养的死士,但是他却一手捂住身上的伤口,几乎是步伐踉跄地走到这件密室之内。他看到濮才良匍匐在地,还是尽了最后的力气禀告道:“大人,太守府外已经被徐良徽带兵包围,罪名是……豢养私兵。现在太守府内共一千二百八十一的将士,或被诛杀,或被俘虏,几乎无一幸免。” 前来禀告的死士说完这句话像是耗尽了最后的力气一般,手中拿着的长-枪也不能支撑他的身体,他软软跪倒在地,再无声息。 徐良徽是近些年来异军突起的将军,出身草莽,青年投军,短短数十年时间就已经可以和抚远大将军相提并论。在沈怀玉在任女相之时,她和哑叔都觉得徐良徽此人是个难能可见的将相之才。 这样一个人物,本应该和同样保家卫国的抚远大将军是知己,但是据沈怀玉先前所知,徐良徽和抚远将军非但没有任何交情,反而早年就生出龃龉,势同水火。 不过这两人若是不和,正好也了却承德帝的一番心事。本来就已经外戚专政,林丞相大权独揽,若是在添上这两个手握重兵的将军,那承德帝这个皇帝坐的,也还真的是位同虚设了。 宋临云听闻这句话以后倒是一点儿也不惊讶,怪不得他如此成竹在胸,原来是将所有的事情都计划好了。若是直接请旨带兵来剿太守府,濮才良此人未必不会死守这间密室,以最快的速度将这里的人全都杀光。毕竟这里不仅有金陵的秘密,甚至还关乎京邑往事。 所以假意赴宴,实则是先一步毫发无伤地进入私牢,不让濮才良有杀人灭口的机会。 李修德虽然是一个纨绔子弟,但是现下的形式急转直下,他就算是再蠢也琢磨明白了,瓮中捉鳖的这个鳖不再是面前的宋临云和沈怀玉,而变成了他和濮才良。 大概是因为在金陵横行霸道了这么久,遇到的对手有头脑的没有权势,有权势的也没有头脑,要么就是直接被李家同化,从未遇到过如此棘手的人。 李修德双腿战栗地站起来,还没走出几步,就因为双腿疲软直接坐到了地上,但是没想到他正好倒在了一个非常不妙的地方,然后有一只手从牢房的空隙之中伸了出来,紧紧地抓住了李修德的脚踝。 只听到有个尖细又癫狂的声音道:“哈哈哈哈哈!好香好香!被我抓到啦!被我抓到啦!我要尝尝!” 李修德转头一看,正是之前差点把他吓得魂游天外的那个双眼被挖出来的人,这人虽然眼睛被挖走,不能视物,但是感官却敏锐得可怕,几乎分毫不差地就抓到了李修德的脚踝。 这个人这么恐怖,李修德自然害怕得在地上疯狂地扭动着,想要摆脱这个人的手。但是没想到这个人虽然看上去浑身是伤,但是手劲却大得惊人,任是李修德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这是什么鬼东西?”李修德急得大喊,朝着濮才良道:“你这里面关着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濮才良这时候哪里管得到李修德,满脑子只有自己豢养私兵居然被发现,并且还被徐良徽带兵包围。就算现在宋临云不杀他,这条条罪名落实,自己也断无活路。 至于李修德,濮才良抬眼看了看那个抓住李修德腿的人,是江湖上很有名的一个高手,因为参与了京邑的一些阴私事,被送到金陵挖出秘密的,大概是用刑手段太过了些,现在成了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现在的李修德是死是活,濮才良毫不关心。 那人将李修德的一条大腿从牢房的空隙之中拖进来,口水滴了李修德满裤子,那被缝在脸上的鼻子也竭力地动了动,上下嗅着。他低下头用舌头舔了舔,口中嘟囔道:“真香,真香啊!” 李修德吓得肝胆俱裂,死死用手抓住木质的牢门栅栏,想要将自己的腿抽出来,但是却纹丝不动。毕竟他只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世家子弟,比起武林高手的臂力,自然是远远不及。 “救救我,求求你快救救我,他会吃了我的腿的,”李修德恐惧得面容霜白,“是我不识好歹,有眼不识泰山,宋公子,小的已经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打你们的主意了,求求你快救救我,我愿意给你做牛做马,只要您愿意救我!” “救你?”宋临云笑,“李大公子,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一个喜欢吃斋念佛的人吗?” 形容可怖的人口中喷出的热气此刻正喷在李修德腿上,李修德听到宋临云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容瞬间变得十分狰狞,他趴在地上恶狠狠地喘了几口气,咒骂道:“我不过就是略微惹了你,你就断了我的子孙根,现在还见死不救!你会遭报应的,我就算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 第96页 宋临云毫不在意,“李大公子做人的时候都这么废物到一事无成,做鬼的时候若是来找我……那我也拭目以待,看看到时候李公子有没有些长进。” 李修德双目猩红,不过出乎他的意料的是,那个形容可怖的人居然只是舔着他的腿尝尝味,虽然恶心,但是到底不是真的要吃了他的腿,让李修德放心不少。 而在这时,王巍终于找到了濮才良的私牢所在,大概是跟着那些报讯的人来的,他看到里面的景象倒是没有多少惊讶,神色一如既往地严肃,龙凤双头的刀首在灯光下映出了两个黑漆漆的影子。 王巍缓步走进,认出来沈怀玉身边的人是以前见过的廪生,眼中划过惊诧。他一向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所以只是默默站在了廪生身边,就像是在保护他一样。 但是廪生看到了王巍,不知想到了什么,重新定定地看着沈怀玉,再次有些急切地问道:“你,究竟,是谁?” 从小和沈怀玉一起长大的廪生简直有种莫名的直觉,这种直觉在看到王巍之后再次加深,若是说之前的事情可能是巧合,但是如果再加上一个沈怀玉曾经救过的王巍,那这种莫名的熟悉感就更加的呼之欲出。 但是廪生确信,自己从未见过自己面前的这个姑娘。 但是为什么,她看到自己的样子,却哭成这样? 廪生用仅剩的还能活动的指头抓住沈怀玉的手腕问道:“告诉我。” 沈怀玉垂了垂眼睑,宋临云抬手用自己的白玉折扇推开廪生的手,脸上虽然带笑但是还是警告道:“这位公子,我希望你记住,是我们来救了你的,至少,不是来听你的质问的。” 廪生闻言,有些呆愣地看着摊开自己的手,以一种诡异而扭曲的样子蜷缩着,觉得自己大概是在这里带了太久,也被这里的疯人染上了癔症了。就算是这个姑娘给他的感觉再像,沈怀玉也早就已经死了,死在了林相私牢中,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他低声致歉道:“抱歉,这位姑娘。是我僭越了,姑娘给我的感觉实在是太像一位故人,情急之下有些唐突,还望见谅。今日二位救命之恩,廪生铭记在心,若是日后二位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廪生自当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宋临云低头看了沈怀玉,也不知道再想些什么。廪生的一番话,让这里的氛围登时有些凝滞了起来。 “王巍,你先将廪生带回去吧,等回去之后,我会解释。”沈怀玉道。 这自然是现下最好的安排,王巍点点头,将双刀放在自己的胸前,上前将廪生背在背上便抬步走了回去。 然后这间密室之中,除了些无关紧要的人,就只剩下了沈怀玉和宋临云两个人,沈怀玉率先打破沉默道:“关于我做的事情,宋二公子没有什么想问的吗?” 宋临云道:“你若是不想说,我自然不会问。” 沈怀玉默了默,开口道:“我若是说了,宋二公子定当会后悔。若是宋二公子想要及时止损,不再与我来往,可以现在就问我,我会将一切始末都告知于你,毕竟这样一直都利用你……我也会不忍心。” “我不会后悔。”宋临云斩钉截铁,“就算是利用也好,我也愿意。而且,我也都说了,你若是不想说,我不会逼你。” 昏黄的私牢里,明明周围各种各样的声音嘈杂,但是宋临云低头看向自己一字一句说的话,却让沈怀玉觉得周围万籁俱寂,只听到他清冽的声音,浃肌沦髓一般穿透胸腔。 所谓风月,大概就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李修德、濮才良:我不是人吗????? 最近作业实在是有点忙,晚点更新,但还是会坚持日更的! 第58章 撑伞 密室外有密集的脚步声传来,与寻常脚步声不同的是,这脚步声厚重沉闷且整齐划一,一听就是行军布阵的将士的脚步声。 沈怀玉想到之前所听到的传言,徐良徽和宋临云的舅舅穆弘文早年就生出龃龉,不睦多年,宋临云此番找徐良徽来救场,不知道会不会生出些祸端。 这么想着,只看到一个身穿暗金色甲胄的将士缓步而入,他似乎是没有想到宋临云身边还站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眼中划过一丝惊诧,然后抱拳道:“宋二公子,金陵太守濮才良豢养私兵一事已成定局,将军已经将这里全都清理干净。” 他说着,手上的长-枪在地上叩了两下,随即就看到两个年轻的将士快步进前,将早就吓得六神无主的李修德和匍匐在地的濮才良抓了起来,将士接着道:“宋二公子受惊了。” 宋临云抬眼看他,含糊不清地嗯了一声,开口道:“徐将军现在还在这里?” “将军现在正在外面清点私兵数目。” 宋临云听闻这句话以后眼睑略微垂了下来,白玉折扇一下一下轻叩在掌心,不知是在思索着什么。反倒是被钳制在将士手下的濮才良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啐了一口,吐掉了嘴中的血沫。 濮才良冷笑道:“徐良徽?我想起来了。哈哈哈哈,他居然肯来救你,真是笑死我了,你可是穆弘文的外甥,还真是宽宏大量,冰释前嫌。” “穆弘文当年弃淇城数万百姓的性命于不顾,见死不救,哈哈哈哈哈哈。徐良徽也是个没骨气的贱种,死了全家居然还能愿意救宋二公子,但凡是稍微有些血性的人,也不该救仇人的外甥!” -- 第97页 听闻濮才良的这一番话,宋临云原本正在叩击手心的白玉折扇顿住,而那个手拿长-枪的将士也是冷了面色,稍微挥了挥手,站在濮才良旁边的那个年轻将士就随手撕了一块濮才良身上的布料,想要用这个来堵住他的嘴。 濮才良看到自己的嘴要被堵住,他自知豢养私兵这一案已经板上钉钉,也懒得再去顾什么后果,死猪不怕开水烫一般接着道:“被我戳中痛脚了?要来堵我的嘴?我呸!” 神情愤愤:“徐良徽就是个没种的软骨头!宋临云更是一个从小就不被喜欢,丢到淄州的杂种!” “还在磨蹭什么?赶紧给我堵住这个东西的脏嘴!别让他再满嘴喷粪!” 濮才良嘴被赌上还唔唔唔不知道在咒骂些什么,宋临云缓步走到他的面前,濮才良这才仿佛知道怕了一般讪讪住了嘴,虽然手被绑住,但还是往后挪了挪,口中的咒骂声也歇了下来。 宋临云步伐缓慢,笑道:“怕了?刚刚不是骂得很开心?” 虽然濮才良现在已经知道自己肯定难逃一死,但是现在就死和以后再死比起来,他肯定还是想多活一会儿的,他往后退了退,直到抵到密室的墙上,退无可退。 宋临云俯下身来,右手支在自己的腿上,折扇一寸一寸划过濮才良的脖颈,带着一点笑意问道:“还是你觉得,我不敢杀你?” 濮才良自然是看到了不少宋临云用这把折扇杀人的场景的,冰冷的触感在脖颈上缓慢移动,他几乎吓得快要哭出来。 他不明白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和这个宋二公子作对,自己明明几日之前还是在金陵呼风唤雨的太守,怎么现在就沦为了阶下囚,任人宰割。 宋临云舌尖抵住上颚,手下稍微一个用力,就看折扇的扇沿在濮才良的脖颈上划出一道血痕,濒临死亡的感觉让濮才良的身下瞬间失禁,湿濡从他的裤腿之处渗出来。 宋临云看到他被吓得失禁,挑了挑眉头道:“杀你,我是真的嫌脏手。”说着,将白玉折扇收了回来。 濮才良听闻这句话,紧绷的身体瞬间像是没了支撑一般垮了下来,瘫倒在地像个破破烂烂的破布袋子。 沈怀玉有些担忧地看了看宋临云,他也似有所觉,对上沈怀玉的目光,原本凛冽的神情收了起来,道:“走吧。” 太守府内比起之前的富丽堂皇,现在有了些肃杀的味道。空气中隐隐弥漫着血腥味,看来在沈怀玉他们身处密室之中,这里应该经过了一场酣战。 濮才良的宅邸中女眷颇多,沈怀玉和宋临云走到之前经过的那个庭院之时,就看到府中女眷全都聚在那碧绿琉璃瓦的湖心小筑前,似乎是在接受审问,而审问他们的,是一个姿态挺拔,身穿甲胄的将军。 走得近了,沈怀玉才看清楚了这位赫赫有名的左旗将军徐良徽的长相。他早就已经年近不惑,脸上还有一道伤疤从耳侧贯穿到下颚,按理说这样的人应该看上去很是凶神恶煞,但是他却没有丝毫凌冽逼人之气,甚至还是能看出来他青年之时的俊秀。 这样的一个人,本该也是个满楼红袖招的人物,可是在审问这些美丽娇弱的女眷之时,脸上却一丝怜香惜玉的神色都无。 徐良徽抬眼看了看走近的宋临云,因为刚刚濮才良说的话,沈怀玉有些紧张,怕徐良徽当场发难。她原本只是知道徐良徽和穆弘文之间似乎有些不睦,但是她没有想到这之间居然还和她在调查的峪城一战有关。 此间种种,实在是分不出个对错来。 如果濮才良刚刚所言都是真的,再加上她在杂芜的消息中曾经听说徐良徽此前似乎是淇城人,那么这事情,她也大概能推断出始末。 虽然她自认穆弘文所做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她毕竟不是身处其中,自然不能感同身受。 徐良徽淡淡道:“还得多谢宋二公子前来金陵,发现濮才良豢养私兵一案,铲除祸端。” “徐将军,”宋临云难得有些犹豫,“关于当年淇城一事……” 还没等宋临云说完,徐良徽挥了挥手打断了他的话道:“当年的事情,我已经不想再谈了。宋二公子现在想必早就劳累,还是早些回去休息吧。濮才良府上的事情,我会来处理。” 宋临云也没有再提,点了点头道:“那就多谢徐将军了。” - 等沈怀玉走出太守府,突然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这场春雨来得突然,虽然天气不冷,但这雨点子落在身上还是有些春寒的。 所幸连缬早早就等在太守府外,大概是因为里面都是徐良徽的兵,而他是穆弘文手中挑出来给宋临云的暗卫,所以才不便进内。他的手上早就已经备好了伞,看到宋临云走出来将伞递给了他。 宋临云道:“怎么不见青檀?” 连缬挠头,看了看沈怀玉又看了看宋临云,犹豫了好一会儿才道:“青檀受了伤,就没来。不过我已经帮他包扎过了,公子你不用担心。”他顿了顿,接着道:“公子……你见过徐将军了?” 宋临云抬眼看他,点了点头。 连缬却突然像是有些激动,上前问道:“真的见到了?那徐将军有没有对你说些什么?有没有为难你?这可怎么好,徐良徽都快要恨死穆将军了,我还真的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愿意来搅合金陵的这件事,我本来以为他会随便派个副将来处理。” -- 第98页 “放心,他没有为难我。”宋临云拍了拍连缬的肩头,“早些回去吧。” 说着,他打开伞,对沈怀玉道:“我把你送回去。”他顿了顿,对上了沈怀玉有些担心的眼睛,“放心,我今日对你说的都是真的。你要是不想说,我不会问的。” 沈怀玉现在哪里是在担心这个,而是在担心穆弘文一事,宋临云是否也愧疚在心不得其解。 他一向都应该是明媚肆意的少年郎君,不该受到这样的世俗所扰。所以看到这样的宋临云,沈怀玉心中不可抑制地、涌上了一点儿心疼。 雨丝打在伞面上,发出清晰的鼓点声。 宋临云握住伞柄的手骨节分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心事,关节凸起处已经发白。沈怀玉想了想,然后将自己的一只手放在了他握伞的手上,她刚放上的时候,就感觉到宋临云握伞的手猛地一颤。 宋临云垂下眼睑看她,勾出一个笑意道:“你这是在……可怜我?” 还没等沈怀玉回答,他又认真道:“虽然我不需要可怜,但是,我很开心。” 他的拇指微微摩挲着沈怀玉的手,昳丽风流的眉眼简直摄人心魄,强调般道:“真的。” 承德十一年的初春,他再次给沈怀玉撑了一把伞。比起承德五年冬天的那把伞,这把伞将春雨隔挡在外,伞下是他让人为之喟叹的温柔。 连缬站在原地,不多时青檀就抱着两把伞从不远处回来,拍了拍连缬的肩道:“怎么不让公子等等我?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了卖伞的地方。公子难不成是冒雨回去的?” 连缬冷哼一声,道:“公子在前面,你没长眼睛,看不到吗?” 青檀这才看到走在前面的宋临云和沈怀玉,愣了愣道:“公子和……许小姐撑一把伞?两个人怎么撑得下这么小的伞,你没看到公子的肩膀都湿透了?” 他说着就准备上前去将自己刚买的伞送过去。 连缬赶紧拽住青檀,从他怀中抽出一把伞打开,“我觉得你真的挺适合回京邑去喂狗的。” 青檀不解,追问:“为什么啊?” “因为,你真的非常蠢。” 作者有话要说: 青檀:我想让他们打两把伞。 连缬:不,你不想。 顶锅盖的作者君眼巴巴:希望可爱的读者们能发发言! 第59章 告别 忍冬看到王巍背回来一个浑身是伤的人时被吓了一跳,她原本正在研究食谱,看到这人以后赶紧将手中的食谱放下,迎上去道:“这是哪里来的人?怎么被伤成这个样子了?” 王巍摇了摇头,将廪生安置在榻上,“先找个大夫给他看看伤势再说吧。” 而廪生却用没有被折断的那只手死死抓住王巍的衣角,语气坚决道:“我记得阿玉在金陵之时曾经帮过你,你告诉我,今日的那个姑娘究竟是谁?你们怎么会知道我在濮才良私牢?为什么……救我?” 他作为在私牢中待了这么久的人,自然知道濮才良的私牢防守有多么严密,哪怕是濮才良自己的死士,也只能在外看守。只有极少数核心死士,才能进入其中。 在私牢中的人,几乎都不会直接被杀死,只要身上还有秘密的,都会在濒死之际被救回来。 所以私牢中才有那么多的疯子。 王巍虽然曾经受恩沈怀玉,但是断无可能冒着必死的危险前来救廪生。他想不通,究竟这世上还有谁要冒着这样的危险前来救他……而且还那么熟悉。 廪生在濮才良私牢中已经数月,期间身上被烙铁烫出无数的印记,思绪混沌不清之时也曾想起沈怀玉当时被抓走的场景,他从小到大一直护着的姑娘,身穿绛紫官服,位极人臣,可是却在真正的权势面前,不值一提。 后来他逃至金陵,想要联系曾经的金陵暗部,但是这些人早就已经走的走,散的散。他只能查到当年峪城一案的皮毛,刚想去告知徐良徽此事,谁知道这异动早就被濮才良暗中发觉,将他抓到自己的私牢中,想要让他吐出究竟查到了些什么。 濮才良此人手段狠毒,廪生虽然始终只字不说,但是也从未想过自己还有活下来的一天。而且,前来救他的姑娘在看到他落泪之时,总让他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场的三人之中,只有忍冬是真的知道沈怀玉的身份的,她站在原地默了默,看着身上几乎到处是伤,裸露出来的肌肤几乎没有半块好皮的廪生。原来沈怀玉之前的过的,是这样的日子。 忍冬是许家的家生子,不过比起其他的粗使婢女好些的是,她因为厨艺出众被许玲珑挑选,成为了一等丫鬟。 许玲珑娇娇弱弱,也有些小性子,但是生性善良。忍冬原先以为沈怀玉也是一个姑娘家,虽然性格和许玲珑很不一样,但至少也都是世家贵女。 但是看到廪生之后,忍冬才突然有了实感,她一直跟在身边的,从来都不是什么世家贵女。沈怀玉是凭借一介女流之身位极人臣的少年天才,是连中两元,脚踩无数自诩有才之士的少年探花。 是闺阁娇女无法企及的,唯一的女相。 - 沈怀玉和宋临云行至阜江巷的时候,就看到高墙之上,有一个身着红衣的男子此刻正坐在墙上对月独酌。 月色如霜,冷清又孤傲,银质的链子被冷冽的月光照耀,恍如琉璃夜石一般熠熠生辉,脖颈上蜿蜒而下的梅花更是显得他恍如妖魅。 -- 第99页 章知风一腿支在墙上,另一只腿晃荡在半空中,看上去很是惬意。他眯了眯眼看着沈怀玉握在宋临云手上的手,“看来我打扰到二位了?” 沈怀玉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手,宋临云侧头看了她一眼,短促地笑了一声,握伞的手换到了另一只手上。然后他空着的那只手却顺着沈怀玉的指缝滑了进去。 严丝合缝般。 他曾经是沈怀玉见过最明媚肆意的少年郎,他是沈怀玉当年身处峪城之时无数闺中少女谈起来都脸红的风流公子,他是沈怀玉在无数史书典籍、世间正道外唯一隐秘的少女心事。 然后这样的一个人,却从高不可攀变成了现在指尖温热的触感,沈怀玉尝试动了动,宋临云却把手握得更紧。 “打扰?你还谈不上。” 章知风听闻宋临云这句话也不恼,只晃了晃手中的酒瓶道:“宋二公子还挺自信。” 他说完这句话以后喝了一口酒,沈怀玉这才发现,其实相比于章知风身上妖冶的气质,其实他本身的眉眼长得很是清秀,没有半分妖冶之气。 说来也巧,章知风和宋临云的长相和气质是完全相反过来的。宋临云眉目秾艳,整个人却如朔月般清冽,而章知风眉眼清秀,气质却带了妖冶之气。 章知风垂下眼看着沈怀玉,不经意道:“我明日要回南疆了。决明那小子一直吵着要邀请你一起和我们回去,去看看我们南疆的山水,他还说要攒一个月的月银,带你去南疆最好的酒楼吃饭。” “所以,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南疆看看?” 沈怀玉感受到宋临云握住自己的手紧了紧,心中暗笑,面上却不动声色。原来洒脱如宋二公子,也会担心自己会跟着章知风回南疆。 沈怀玉自认前世不算是什么讨人喜欢的人物,没想到变成了许玲珑之后,身边的人倒是多了不少。 沈怀玉对着章知风笑,冷清的月色也照在她的脸上,章知风听到她的声音一字一句道:“多谢章公子好意,在下心领了。” 月色明明柔和,此刻却不知为何刺眼起来,章知风别开目光,“……谁稀罕你来不来南疆。” 章知风晃了晃手上的酒,他语气轻松,脸上带笑道:“以后,江湖再见。” “走了。” 红色的袍角消失在高墙之下,沈怀玉这才后知后觉,原来章知风刚刚是在分别。以后江湖路远,还真的不一定有再见到的机会了,虽然和章知风相识的时间不长,但是沈怀玉对于他和决明还是挺有好感的,就这么分别,多少也还是有些惆怅。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沈怀玉和章知风萍水相逢,终究会有说再见的时候。且不说沈怀玉根本对章知风没有任何感情,就算是真的有些感情,在沈怀玉要做的事情面前,感情根本就不值一提。 许是沈怀玉朝着章知风离开的方向看了太久,宋临云转到她面前,“舍不得了?他还没走,你要是现在反悔,想要去南疆,也还来得及。” 他说完这句话似乎是又有些后悔一般,接着道:“但是我要提醒你一句啊,我给你看过命相的,你若是想要大富大贵,就得离章知风远一些。” 沈怀玉觉得有些好笑,“倘若我真的要去南疆,宋二公子当如何?” “不如何。”宋临云手指收紧,语气淡淡,“最多……亲自去南疆把你给绑回来。然后把章知风绑在我给你建的贞节牌坊上,以儆效尤。” 沈怀玉道:“我还以为宋二公子刚刚说的话,是真的舍得让我去南疆。” 宋临云听闻这话轻笑了一声,这场春雨来得及去得也急,早就已经停了。他将手上的伞随手丢了,然后看着沈怀玉,俯身将自己的下颔支在她的肩膀上,沈怀玉没想到他突然的动作,身体瞬间僵硬起来。 “我舍不得。” 他近在咫尺的呼吸萦绕在沈怀玉的颈侧,好像被挠了一下般有些痒。他接着轻声道:“其实还有,你刚刚对着他笑的时候,我也很不开心。” 大概是今天看到了徐良徽,宋临云今夜对上沈怀玉格外地犹如一只幼犬一般,生怕她丢了一样。 沈怀玉摸了摸宋临云散落在她肩侧的头发,安抚道:“我估计章知风也就是随口一问,你也不用放在心上。我和他认识的时间也不长,或许只是因为决明想要和我一起去南疆看看。” “呵。”宋临云伏在她颈侧,“这种鬼话你还真的信?我早就看出来他对你心怀不轨,这些不过就是一个幌子罢了。况且……这种事情,从来都不是以时间长短来看的。” “……那你呢?” 其实沈怀玉也好奇,宋临云对于自己,究竟是什么想法。虽然他举止暧昧,但终究也只是止于暧昧。 这话似乎是问倒了宋临云,他的身体听闻这句话有以后也有些僵硬。 过了许久以后,久到沈怀玉以为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的声音如同清风朗月入怀—— “我对你是不是图谋不轨,你不是早就该看出来了吗?” 沈怀玉呼吸一滞。 她目光无意识地扫到宋临云之前随意扔到地上的伞,伞柄被握之处上面沾满了血痕,这柄伞被连缬拿来之时是干干净净的,所以这血只有可能是宋临云的。 之前的事情太多,沈怀玉都快忘了,之前在暗室之中的时候宋临云伸手帮她将箭簇截下来的时候,他的手也被来势汹汹的箭簇磨伤了。她心中懊恼,抓住宋临云受伤的那只手道:“你受伤这么久怎么一声不吭?” -- 第100页 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摊开的手心上面是一道深深的被磨伤的口子,或许是刚刚握伞,碰到了伤口,鲜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止住。 “没关系的,不疼。”宋临云神色懒散,转而又似乎是想到了这伤口从何而来,认真对沈怀玉道:“要是当时那箭真的射到了你的身上——” “那我才是真的,心疼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看我一脚把情敌踹到十万八千里外【骄傲.jpg】 第60章 暌别 廪生在濮才良私牢之中已经待了半年,已有灯尽油枯之兆。所幸濮才良还未动过直接杀害的念头,所以虽然伤势无力回天,断指和断腿再无转圜余地,好歹性命无虞。 忍冬寻来给廪生治疗的是一位老大夫,哪怕是行医多年,这位老大夫看到廪生之时还是吃了一惊。老大夫自然能够看得出来这个躺在榻上的人必定受到的是牢狱之刑,金陵中能设有私牢的世家,没有一个是他这样的小大夫能惹得起的。为避免惹祸上身,他当即准备拿起行当离开。 还是王巍将刀柄横在大夫的面前,冷着脸出口威胁道:“你帮他治,不会有人来找你的麻烦。你若不治——” 那刀柄上的龙头凛凛生威,老大夫吓得面如土色,腿如筛糠。伸头一刀,缩头一刀,老大夫心中暗暗叫苦,自己怎么这么时运不济,摊上了这么一件差事。 也不知道真的帮着诊治了这个伤者,来日是否多有祸端。 沈怀玉踏进这间屋子的时候,就看到有些瑟缩的大夫正在为廪生查看伤口,大夫看得很是细致,将粘连在一起的伤口细细翻看,廪生脸上隐隐沁出冷汗。髌骨被剜,指骨折断,沈怀玉几乎想象不到自己不在的这段时间廪生受到了多么大的痛苦。 但是廪生在看到沈怀玉进来的一瞬间却好似忘却了正在经历的巨大痛楚,他挣扎着想从榻上起身,因为这样的动作,他原本有些愈合的伤口又崩裂开来,隐隐透出里面的血肉。 沈怀玉看到他这番动作赶紧到廪生旁边,旁边的大夫也在这时看到了沈怀玉,只觉得这群人甚是诡异,一个丫鬟,一个刑犯,一个刀客,现在还加上一个贵女,怎么看都凑不到一起去。 而且,这个贵女长得还这么的貌美。在金陵,长得貌美不是一件好事,谁不知道金陵太守濮才良是出了名的好色,府中姬妾各个都是如花似玉,无论是良家姑娘还是烟花女子,只要被濮才良看上的都没有什么好下场,难逃他的手掌心。 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道:“这位伤者,身上太多的伤口几乎是深可见骨,依我看,为了愈合,还得用圆针缝合起伤口。” 沈怀玉沉吟片刻,“那便缝。” 廪生听到这话手指略微蜷了蜷,然后他用手勾住沈怀玉的裙摆,“你说过,回来告诉我的。不要,食言。” 沈怀玉听闻这句话苦笑了一下,她能告诉许南牧自己的身份,因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如果自己不告诉他自己的真实身份,掣肘颇多。况且许玲珑没有可能知道沈怀玉身前所做的事情,许南牧除了相信自己别无他法。 但是对上了廪生,沈怀玉却不知道怎么和他开这个口,大概是因为近乡情怯,又或者是因为不敢想象廪生知道了以后的反应。 想到这里,沈怀玉又不禁想到,倘若……倘若宋临云知道了自己从来都不是他的未婚妻许玲珑,还只是一个鸠占鹊巢的人,会不会会觉得后悔呢。 她的前世被人唾骂耻笑,所以她太害怕了。 她太害怕宋临云来日知道自己是谁,会后悔。 自幼顺遂的沈怀玉,在金陵力压众多学子高中解元,若不是承德帝为了避讳,她甚至可以三元及第。 以一介女流之身位极人臣的沈怀玉,对上宋临云,还是会心生怯意。 沈怀玉拍拍廪生的手,“你先让大夫给你缝合,我不会食言。” 廪生抓住她裙摆的手不肯放,执拗道:“先,告诉我。” 沈怀玉和他对视半晌,自知倘若自己如果不告诉他真相,廪生肯定不会愿意先行缝合,叹了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 看到沈怀玉同意了,忍冬和王巍交换了一下眼神,带着大夫悄悄退了出去。空荡荡的屋子里就只剩下了廪生和沈怀玉两个人,他直勾勾地盯着沈怀玉看,似乎想要看出些什么。 但是无果,无论他怎么看,都很笃定这个姑娘,他从未见过。 那似有若无的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 廪生抿唇,等待着沈怀玉开口,在这阒寂之中,他隐隐觉得:面前的这个姑娘要说出口的话,肯定是石破天惊,击石穿云。甚至,是他哪怕午夜梦回都不敢想到的话。 “我说的话,你未必会相信。”沈怀玉顺势在榻上坐下,认真地对着廪生,“但是我所言,全都是真的。” “你说。”廪生抓住沈怀玉的裙摆的手无意识的收紧,他此刻心如擂鼓,仿佛快从胸腔中跳出来一般。 “至和二十六年,峪城大雪,你我在那时初见。此后十余年,你和厌雀、哑叔都一直跟在我的身边。而在去年秋天,我死后借尸还魂。”沈怀玉看着廪生瞬间变得雪白的脸色,还是接着说了下去,“廪生,我是沈怀玉。” 不过暌别数月,却是物是人非。 她变成了宣平侯府上的三小姐许玲珑,未受丝毫苦楚,而廪生在濮才良私牢之中被折磨成现在这个样子。 -- 第101页 廪生当年在峪城之时也是很得姑娘家喜好的,他虽然沉默寡言,但是长相清秀,身材颀长,加上峪城是个边隅小城,姑娘家也生得比京邑泼辣些,各个都喜欢纵马的少年郎。 廪生虽然不善才学,但是他骑射相当精湛,曾经也是纵马长廊、百步穿杨的意气少年郎,但是他现在却再也没有站起来的机会,甚至再也没有机会提起弓箭。 沈怀玉之所以不知道怎么开口,也是因为自己曾经见过廪生当年在峪城之时也是难得一见的少年英才,但是因为跟着自己来到了京邑,落得了现在这样的下场,她害怕……廪生会恨她。 她这一生所得的善意太少,人人提起她都是摇头扼腕,不值一提。 如果廪生也因此恨她,她无话可说。别人的恨意她都可以百般辩驳,视若无睹。唯独如果廪生也恨她,她除了愧疚,别无他法。 廪生缓缓松开抓住沈怀玉裙摆的手,呆愣地摇头道:“不,你不是阿玉。阿玉早就已经死了,你怎么可能是阿玉?” 沈怀玉那条鸦青色的裙摆上留下了一个硕大的血印,她压住心头涌上来的苦涩,“父亲授我诗书,你和厌雀却不喜读书,各个都喜欢舞刀弄枪。你喜欢骑射,厌雀有柄长-枪名唤朱雀枪,还是你和别人比骑射赢来的彩头。” “我自幼身体就不太康健,你和厌雀说会一直跟在我身边,护我周全。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和厌雀应该有自己的人生,不该囿于我一个人身上。可是你们自幼和我一起长大,我也觉得,只有在你们身边,才是家。” 廪生咬牙,狠狠摇头:“不要再说了,不可能的。是谁,是谁告诉了你这些话,你怎么可能是阿玉?你们骗我究竟有什么目的,所图什么?我身上还有什么可图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灯光照在他的眼睛里,亮得惊人。 好像哭了一样。 沈怀玉从未看过廪生哭,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峪城的大雪里,她也从未看到廪生哭。那时候沈怀玉打着灯笼,就看到自己家宅子外面躺在一个小男孩,脸被冻得青紫,看到有人打着灯笼前来,还会痴傻地笑。 但是他现在,双眼被灯照得如同,哭了一般。 沈怀玉叹了一口气接着道:“承德五年,父亲身死,我独自一个人前往青山寺去找红绸,险些从山上滚下来,还是你找到了我。为了不让哑叔担心,这件事只有你我二人知道。” 廪生听得青筋暴起,这件事只有沈怀玉和他自己知道,甚至连厌雀都不知道。那年沈怀玉大雪前往青山寺,廪生和厌雀都找得快要发狂,最后还是廪生在青山山腰上找到了她,雪天路滑,山势陡峭,她差些从山上滚下来。 那时候峪城动荡,沈怀玉央求廪生别把这件事告诉哑叔。 他犹豫了许久,看到沈怀玉那时候脆弱的模样,还是心软答应了。 原来这个姑娘身上似有若无的熟悉感是源于此,廪生哑口无言。他想了千万种可能,唯独没有想到原来……阿玉没有死。 他阖上双目,满是血痂的肿胀的眼皮看上去甚是可怖,一时间,偌大的屋子里再无声响。 过了许久以后,廪生重新睁开眼,他认认真真看了现在的沈怀玉,仿佛是要将她的样子认真记在脑海里,哑着声音开口道:“……最后,是怎么死的?” 沈怀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问的是什么意思,开口道:“那时在林瞻私牢中,我是被他掐死的。” 廪生听闻这句话以后瞳孔缩了一瞬,阿玉是他从小如珠似玉护到大的姑娘,可惜到了最后,他也终究护不住她。他抬手轻轻碰了碰沈怀玉的脖颈,轻到像是碰疼了她一般,“被扼住脖子……疼不疼?” 他们之间那么相似,沈怀玉在看到廪生被剜去髌骨之时也是下意识问他疼不疼,廪生听到沈怀玉前世之死时也是问她疼不疼。 沈怀玉摇头,“不疼的。” 其实怎么可能不疼,刚开始的时候视线渐渐模糊,然后濒死的时候满身的血都在往头顶冲,额角疼胀得如同遭人痛击,脖颈之处更是皮肉被拉扯,咽喉就像是被割开一般和身体分离,就在这种过程之中,脑中混沌之中如同走马观花一般闪现过自己的一生。 虽然她曾是大魏唯一的女官,还位列天子宠臣,但是仍然……乏善可陈。 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护不住。 廪生用自己还没被折断的手轻轻抚上沈怀玉的脸,“阿玉还活着。若是哑叔厌雀知道,肯定也会很开心的。” “阿玉,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我很开心,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心疼女鹅 第61章 重归 金陵一事拖延许久,也该收线了。 濮才良豢养私兵必然是死罪难逃,但是沈怀玉却觉得,想出将她和宋临云虐杀在私牢中的人,必定不是濮才良。濮才良此人左右逢源,如果有可能,他必定不想要得罪卫国公府。 而李修德实际上对于李家来说,不过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弃子罢了。 所以能想出这一招的人,沈怀玉思来想去,只有李家那位盛名之下的大公子,李裕。 当年沈怀玉在此高中解元的时候曾经和这位李大公子打过交道,他自负才学,将声名看得极重,那年的金陵乡试,他志在必得。谁知道后来这位仕途早就已经被打点好的了李大公子,一败沈怀玉,二败詹文轩。 -- 第102页 多少也有些灰头土脸。 但是这位李裕,他从来没有都没有放弃仕途这条路。他手握金陵最上等的资源,只要他想,只要他能够考取功名,那么他将来就必定是平步青云、康庄大道。 这位李公子所图的就是名留青史,所以任何让他蒙羞的人或者事,他都能毫不留情地摧杀。 甚至是当年沈怀玉奉天子大赦得以科举,无数双眼睛盯着,他都敢于在沈怀玉去京邑殿试的路途上截杀,但是廪生和厌雀各个都是难得一见的奇才,厌雀一柄朱雀枪足以横挡数十人,廪生的檀木弯弓也可以射杀盘旋天际的鹰隼。 在厌雀和廪生的保护下,京邑之行才得以有惊无险。 这件事没有李裕的手脚,她绝对不相信,甚至李裕从头到尾没有露面,就是打算以后东窗事发,祸水东引至李修德或者是濮才良身上,倒时候就算是查到李家头上,李裕也有把握摘得干干净净。 她即将去峪城查清当年林瞻究竟对峪城一战做了什么,金陵此地曾是她前世的起点,她在此处当年也是人人盛赞的江宁刺史,现在这里的人沦为道路以目,甚至詹文轩也变成了人人可欺的落魄刺史。 她在金陵看过饿殍遍地的饥荒,看过海晏河清的盛世。 沈怀玉不是没有动恻隐之心的。 詹文轩曾经对沈怀玉有恩,他本人也是难得一见的可塑之才。江宁如果不在李家阴翳之下,而是在詹文轩管理之下,必定是政事清明,百姓安居乐业。 如果可以,沈怀玉当然愿意去帮詹文轩一把。 - 詹文轩蜗居在金陵西南角上的一个小院内,他虽然身为江宁刺史,但是实际上半分实权也无。平日里这个院子只有他和书童两个人,他被断了两指,右手再无拿笔的能力,他就苦练左手写字,虽然写得慢,但是至少还是能够动笔的。 他从未有一刻放弃将金陵现状传出去的机会,他已经想好,前些日子的那个卫国公府的宋二公子,若是他愿意帮忙把金陵现在被濮李两家架空的局面传递出去,等詹文轩重新执掌金陵的时候,可以给宋二公子一些好处。 金陵地处富庶,詹文轩开出的条件,必定要比濮才良优厚很多,才能打动那位宋二公子。而现在的詹文轩,没有丝毫拿来交换的筹码。他一边写着,一边垂下眼睑苦笑了一下。 他少年成名,衣袍上是广陵名花聚八仙,他是天之骄子。当年他指着女相沈怀玉的鼻子骂她做天子宠臣,骂她玩弄权势,可是现在他瞻前顾后,也终究还是违背了当年自己在策论‘痛革官弊’下所写陈词。 事到如今,他才知道为官明清,不惹尘埃,几乎是遥不可及。 书房外突然扣响了几声,只听到书童在门外轻声道:“公子,宋二公子来访。” 詹文轩顿笔,墨在纸上洇开了一大片,他这才如梦初醒般反应过来,赶紧道:“让他们进来。” 他还不知道濮才良已经被俘的事情,所以对于这二人来访,实在是有些心中没底。 有些旧陋的书房中,突然进来了两位看上去和这破陋的屋子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一个是言笑晏晏的世家贵女,一个是曾经纵马淄州的意气郎君,两个都是气质斐然,卓尔不群。 詹文轩心中不由自主地涌上了一股自卑,他的倨傲,他的自命不凡,早就在这年复一年的落魄中被消磨殆尽,只剩下了一点点的想为万世开太平,仍镌刻心中。 沈怀玉看着詹文轩,微微一笑道:“詹大人,我想报官。” 詹文轩没想到居然是这个姑娘家开口,他看了看宋临云,只见到宋临云用一把折扇撑着头,一脸笑意地看着那位姑娘说话,全权交由那姑娘一般,思索了片刻道:“姑娘有话不妨直说就是,不瞒姑娘,我虽然名义上还是江宁刺史,其实只是空有名头,没有半分实权。” “我当然知道。”沈怀玉走近一步,“但是我看在这金陵城之中,只有詹大人才是真正的为民着想的父母官。所以我想状告的是,当年金陵饥荒,李家勾结米商哄抬物价,还有前些日子,李家大公子当街致人残废这两件事。人证物证现在已经在您的院外,等候调查。” “而且,残废的那个人,并非奴籍。” 金陵饥荒那年,李家哄抬米价不知道戕害了多少人,而那时候的李家也在这次中,快速积累财富,沈怀玉那时候为了一个户部尚书已经焦头烂额,还没有整治李家,等到后来,她想来处理这些蛀虫的时候,就已经有心无力了。 詹文轩也只是知道当年户部尚书贪墨一事,还不知道其中还有李家的手脚,他也是当年看过惨状的人,想到那时紧了紧手,但终究还是略微摇了摇头道:“金陵世家实力根深蒂固,盘根错节,我现在,没有任何能力。” “你当然有能力。你是连中三元的江宁刺史詹文轩,陛下亲任的江宁刺史,在整个江宁,见你如见圣上。”沈怀玉笑,“况且,濮才良已被捕。” 濮才良被捕一事在詹文轩耳中犹如石破天惊,他猛地往沈怀玉身前走了两步,呆愣道:“濮才良被捕?怎么可能?” 失去了濮才良的李家,家中无人在任仕途,很快就有摇摆不定的世家前来找詹文轩寻求庇佑,毕竟江宁刺史在职位上甚至稳胜金陵太守一头,要不是濮才良暗中在为林瞻做事,詹文轩又和李家曾有过节,詹文轩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种地步。 -- 第103页 沈怀玉倒是格外镇定道:“濮才良昨夜因为豢养私兵,私自掳掠已经被左旗将军收押,而且这件事已经上报京邑,濮才良已经是砧板上的肉,所以以后这金陵,应该是詹大人你做主才是。” 詹文轩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濮才良居然胆大至此,豢养私兵不被发现还好,但是掳掠卫国公嫡子这样的罪也敢犯,当真是在金陵横行霸道久了,吃了熊心豹子胆不成?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活生生砍断的无名指和小指,豁口上面的皮肉长得凹凸不平,就因为当年赴宴,李修德带来的娇妾夸赞了他一句手长得极好,他就被活活砍断手指,甚至为了让詹文轩彻彻底底成为傀儡,广陵詹家都难逃一劫。 但是现在,他……居然能够有重新实现抱负的一天了? 詹文轩以手覆面,不期然沾了满手的湿润,他所求的这一天原来真的还有实现的一刻,他放下手,只看到一向将男儿有泪不轻弹奉为圭臬的倨傲少年郎,也仿佛在此刻恢复了生气一般,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地道—— “承蒙姑娘所托,在下定不辱命。” 这时候的詹文轩,总算重新有了几分沈怀玉当年见到他时候的意气风发的倨傲模样,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不应该是死气沉沉,寄人篱下的可怜模样。 他本来就应该是广陵城中最负盛名的青年才俊,是惹得无数姑娘芳心的天子骄子,是身处光明未曾被压弯脊梁的弱冠少年郎。那年金殿外詹文轩指着沈怀玉痛骂她结党营私,丝毫不顾那时候的沈怀玉早就已经位极人臣。 这样的他,才是最值得敬佩的。 沈怀玉道:“当年所看一篇策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致经误者在诸子’。望詹大人今后治理金陵,盛世清明,海晏河清。” 这一行相当顺利,詹文轩能够三元及第,才学能力相当出众,此后沈怀玉可以放心前往淄州,金陵一事也算是圆满结束了。 只是今日宋临云还带了青檀过来,青檀的伤也只是皮外伤,嚷嚷着也要跟过来,宋临云懒得管他,索性就随着青檀跟着。 而青檀在此刻欲言又止,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抓耳挠腮就是不说,宋临云看他憋得这么难受,开口道:“你有话直说。” 青檀听闻宋临云的话好像更加纠结了,看了看沈怀玉又看了看宋临云,才悄声道:“我说了……公子你不要打我。” 宋临云挑眉,青檀也在此刻像是实在憋不住了一般,不吐不快道:“今天全都是许三小姐在和詹大人交涉,公子,你这样真的很像是在吃许三小姐的软饭。” “吃软饭?”宋临云用扇子支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对沈怀玉道:“唔……那我以后,还得多多仰仗许三小姐了。” 青檀:? 青檀痛心疾首,他从未想到,自己的公子居然有一日,不仅找姑娘家当恩客,还这么无耻地直接吃起了软饭?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dbq,软饭真香。 策论那句前文标注过啦,王充《论衡》 第62章 告急 沈怀玉和宋临云回阜江巷的时候,廪生正在院子里晒太阳。 廪生当时被关在濮才良私牢中数月不见天日,所以昨日那个大夫特意叮嘱了在不牵动伤口的情况下,可以在外面看看,也算是一种调养方式。 王巍本来是不同意的,因为这难免会牵扯到伤口,但是廪生却还是更想看看外面的日头,所以王巍直接将木榻一起搬了出来。 廪生将脸上的血污洗净以后,因为好久没有晒到过日光,脸上有些惨白。 而他此刻,正在看着宋临云送沈怀玉回来。 沈怀玉不由自主地有些心虚,廪生虽然名义上是她的护卫,但是实际上更像是她的长兄。所以被廪生看到宋临云,沈怀玉还是莫名有些紧张。昨日她和廪生只是略微讲了讲大概的来龙去脉,大夫就进来替他缝合,还没有详细地和廪生讲她重生以后的遭遇。 但是好在廪生只是沉默地看了看宋临云,并没有说什么。 而宋临云则是眯了眯眼对上了廪生的打量,根据青檀的调查,这个曾经跟在女相身边的护卫,从未和许玲珑有过半分接触。按理说,自己和许玲珑一起救了他,不说感谢,至少也不是现在这样,眼中流漏出隐隐的敌意。 宋临云的直觉一向都非常的准确,他敢肯定,这个髌骨被剜的人,对他的打量肯定是有些敌意的。 不过对宋临云有敌意的人向来都不少,所以他也只是略微扬了扬眉毛,丝毫不放在心上。别人怎么看他,他一向都是视若无睹,只不过因为这个人是沈怀玉要救的,他才勉强看了看廪生对于自己的看法。 如果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宋临云甚至连察觉他对于自己的想法都懒得。 沈怀玉察觉到他们两个人之间似乎是有些不同寻常的气氛,“那今日就先谢过宋二公子了。” 宋临云垂眸看了看躺在榻上的廪生,又看了看站在面前的沈怀玉,意味不明地回道:“好说。” 等到宋临云走了以后,廪生的神色才略微好转了一些。 他似乎是不在意宋临云一般,闭口不提道:“阿玉,你这次来到金陵是不是因为哑叔在之前留了信给你?其实峪城一案,我大概的原委已经清楚了,只是证据不足,想要扳倒林瞻,还得去峪城一次找证据。” -- 第104页 “当年林瞻为了让现在的承德帝上位,不惜勾结外族,就为了让穆弘文前去淄州救急。当年峪城一战,也正是因为他和匈奴人里应外合,导致这一战惨烈,淇城更是整座城池被屠,血流成河。” 这件事其实沈怀玉已经梳理地七七八八,当年峪城一战,穆弘文临危受命,但是那时候匈奴来势汹汹,他在峪城和淇城之中只能二选一。峪城人口数倍于淇城,所以穆弘文也只能选择峪城。 淇城也因此被匈奴人屠城,尸横片野。为数不多逃出来的人之中,就有现在赫赫有名的左旗将军徐良徽。 徐良徽的全家都死在那场浩劫之中,就因为穆弘文的选择,所以淇城数万生命全都惨死在匈奴人的大刀之下,甚至众多妇人在临死之前也难逃凌-辱。 所以徐良徽和穆弘文之间一直有龃龉,确有其事。 虽然穆弘文所做的事情并没有任何错处,但是世间之事很多都分不出一个对错。当年沈怀玉彻查张栋贪墨一案,总多寒门学子为张栋求情,因为张栋此人很是爱才,救助了不知道多少寒门学子。 但是因为张栋,导致金陵那么多人成为饿殍,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沈怀玉沉默了片刻,“我即将动身去峪城,只要找到林瞻勾结外族的证据,再加上赵子述早就已经有了反心,林瞻必定难逃此劫。哑叔和厌雀,我绝对不会让他们就这么无缘无故、不清不楚地死去。” 廪生看着沈怀玉,突然转了一个话题道:“那话又说回来,先前,我一直都没有问你。送你回来的这个人,是不是穆弘文将军的外甥?” 沈其道和穆弘文有些交情,宋临云之前在淄州也是非常有名气的世家公子,廪生知道宋临云并不稀奇。 但是之前知道是一回事,现在的状况又是一回事。 “你现在和他,是什么关系?” 廪生问得很是直接,沈怀玉一时哑口,半晌以后才讷讷道:“他是许三小姐的未婚夫,所以现在,或者说是暂时,也可以说是我的未婚夫。” 宋临云在淄州的名声其实说不上是很好,廪生也只是远远地看过这个人,只知道这个出身显赫的世家公子,长了一张相当俊俏的脸,听闻也是个纨绔子弟,是淄州销金窟的常客。 不过说来也怪,虽然经常去那销金窟,但是这位宋二公子对于姑娘家的示好,却是视若无睹。 好似他去花楼,真的只是去喝酒,对那媚骨天成的淄州花娘,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 廪生对于这样的世家子弟其实也没有什么意见,相反的,他曾经见过这位宋二公子的骑射,相当惊艳,当时还起了和这位贵公子一较高下的心思。但是因为宋临云此人不是个会给别人面子的人,自能作罢。 没想到,阴差阳错之下,宋临云现在居然成为了阿玉的未婚夫。 其实是有些不情愿的,阿玉看上去是个成熟稳重的,实际上在感情上是一无所知,对上宋临云这样的人,阿玉定然是讨不到任何好处的。廪生早就已经残疾,就算宋临云以后始乱终弃,他也没有了保护阿玉的能力。 他和阿玉自幼一起长大,他怎么会看不明白,此时的阿玉对上宋二公子,分明就是……动了情的。 少年时候的阿玉从来都对感情一事不求甚解,她一心秉承父意,扶持新帝,拨乱反正。廪生有的时候也快忘了,当沈怀玉前世被杀害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双十年华,在寻常人家,也不过是一个正在和丈夫新婚燕尔的新妇。 不过抛开其他的不说,宋临云这个人确实能配得上阿玉。出身京邑钟鸣鼎食的簪缨世家,长相俊秀,骑射马术也是让人惊艳,据说武艺也相当高强。真要说的话,大概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他的阿玉。 廪生叹了一口气,轻声道:“阿玉。” “师傅曾经嘱托你的话你还记得吗?” 沈怀玉缄口,她当然记得。父亲和她的娘亲是少时相遇于微时,自母亲早逝以后,父亲作为太傅,不知道有多少世家想要将自己的嫡女许给沈其道,但是沈其道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 沈其道对沈怀玉说:“阿玉的娘亲,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好到爹爹看到阿玉的娘亲的时候,就觉得世间的姑娘,都比不过她一个人。” “倘若阿玉以后也要找夫君,爹爹不需要他是一个怎么天赋异禀的人,也不需要他的长相多么出类拔萃,只要阿玉喜欢,他也喜欢阿玉就够了。” 沈怀玉认真地对上廪生,道:“父亲嘱咐,我从未忘记。” 廪生定定地看了很久沈怀玉,然后释然地笑了,“阿玉从小就比我和厌雀聪明,我相信阿玉的选择。” 虽然他髌骨已被剜,形同废人。但是如果有一天宋临云始乱终弃,他就算是无所不用其极,也必定会让宋临云付出代价。 - 宋临云用扇子支着下颔,百无聊赖地抛着一颗荔枝玩。暮春时节,荔枝可是一个稀罕玩意儿,何况他现在手中是一颗来自岭南的妃子笑,千金难求。也只有宋临云才能将这么金贵的东西,当成玩物一般抛着玩。 连缬难得一脸严肃地从屋檐上一跃而下。 宋临云看到连缬的这个表情,也大概知道了这次的淄州来信必然有些情况,当即敛了玩笑的姿态,等着连缬汇报淄州来信。 -- 第105页 连缬吞了一口唾沫,艰难道:“公子。淄州告急,匈奴大军距离淄州只有不到十日的脚程。将军手下只有新兵,金乌卫前去琅琊,现在要想守住淄州,只有请求左旗将军徐良徽前去支援才能缓解淄州之急。” 时在暮春,匈奴向来只有在冬日或者暮秋之时才会骚扰边隅小城,掠夺物资。因为草原和荒漠里冬天难以放牧,生计也难以维持,只能通过掠夺物资来休养生息,偶尔有大的骚扰也意在以战养战。 正是因为现在是暮春,所以穆弘文才放心训练新兵,将他手下的金乌卫送往琅琊,没想到匈奴人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居然知道此刻淄州都护府中没有让他们闻风丧胆的金乌卫,大肆进攻。 倘若淄州都护府被打破,那么匈奴军队必将一路南上,势如破竹,直捣黄龙。 入京邑如入无人之境,金陵琅琊之兵形成掎角之势,也难抵一路南上的匈奴人以战养战,到时候只怕是早已经吸干了沿路百姓的血。 宋临云霍地站起,脸上再无以往的似笑非笑,他皱皱眉头,沉声道:“现在就去徐良徽府上。” 要去救穆弘文的人,怎么偏偏是徐良徽。实在是,世事弄人。 只希望徐将军能够大局为重,暂且愿意救穆弘文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 走剧情啦!我掐指一算,女鹅快掉马了。 今天去染头发啦,所以有一点点慢,大家国庆节快乐呀! 第63章 桃花 承德十一年的暮春,春夜的月辉洒在地面上,如绢绡般莹莹发光。 沈怀玉今日不知道为何有些难以入眠,辗转反侧只觉得有什么事情压在心头一般,清冷的月光穿过窗沿,洒下一片清辉。她起身披了一件衣服,准备出去走走。 庭下如积水空明,唯独落下来一个人的影子,明月高悬在他的身后,他身穿一件玄色锦袍,几乎和月色融为一体。沈怀玉没有想到宋临云居然现在坐在院墙之上,宋临云也同样没有想到她会出来看到自己。 不同以往的戏谑玩笑,此时的宋临云面无表情,只是看到沈怀玉出来,他才略微缓和。他垂下眼睑,问道:“怎么还没睡?” 哪怕是面对其他任何事情,他都很少有这么紧张的时候。能让宋临云紧张的事情,必定是一件非常迫在眉睫的事情。沈怀玉抬头看他,“出事了?” 宋临云没想到沈怀玉能瞬间猜测到事情有变,愣了片刻回答道:“淄州告急,片刻之后,等徐良徽点兵过后,我就要和他一同前往淄州。” 现在是暮春时节,匈奴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来犯?抛开这个不说,淄州都护府内一直都有最强铁骑之称的金乌卫,怎么可能要向徐良徽借兵? 况且徐良徽的兵并不一定能适应淄州的气候,也从来都没有和匈奴作战的经历,要是真的开战,那么这一场战役必定是艰难万分,徐良徽的兵也肯定会折损许多。 而且让徐良徽去救穆弘文,本身就是为难徐良徽了。 太多的疑问问不出口,沈怀玉怔然开口道:“所以,宋二公子这是来,告别?” “不是告别。”宋临云垂眸看她,“我没想着见你,我不知道你还没睡。” 沈怀玉初见他时,他如清风朗月一般,是高高在上,审判众生的仙人。 而现在,他坐在明月高悬之下,一字一句地对沈怀玉道:“如果知道你没睡的话,我就不来了。不想见你,我怕……舍不得。” 此去路途艰辛,而且淄州之乱还没有定数,定然是一场非常艰难的战役,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宋临云也不敢带上沈怀玉去赌。留在金陵,才是她现在最好的选择。 暮春时节,沈怀玉院子里的桃树早就已经开谢了,宋临云院子里的桃花却不知为何,后知后觉地感受到春天一般,才刚刚盛开。白日里的桃花看如灼灼春色,现在夜里又被夜色照耀得格外妩媚。 他抬手摘了一朵桃花,从高墙之上一跃而下。 “赠你武陵色。” 陶潜在《桃花源记》曾经写道:“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所以桃花也有了一个‘武陵色’的别称。 少年容貌昳丽,骨节分明的手指上一朵桃花颤巍巍地开着,也不知道衬得是花更娇艳,还是人更俊俏。 而在这时,连缬站在隔壁的院子里,急促地叫了一声:“公子!” 想来徐良徽已经点兵结束,整装待发。事关重大,连缬不得不过来提醒宋临云即将要出发。 沈怀玉自然不想耽搁宋临云的时间,想也没想直接接过了他手中的桃花,快速道:“我怀疑匈奴突然进军淄州,是和林瞻里应外合,之前的峪城一战,林瞻必定勾结了匈奴人。” “你若是有机会,可以找找证据,若是找到确凿的证据,加上纵容濮才良在金陵敛财暴-政、豢养私兵一事,林瞻必定难逃此劫。” 宋临云却恍然未闻,对她说的这些话根本不在意一般轻声嗯了一声,然后沉默了片刻,对沈怀玉道—— “等回到京邑,我们成亲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敛去所有的玩笑,是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选择。 京邑卫国公府的嫡出少爷,从皇城到漠北淄州,一路上走南闯北,遇到的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姑娘何止成千数百。他打马经过万花丛中,却和众多浪荡公子截然不同的是,他向来不沾女色。 -- 第106页 可是面前的这个姑娘,却是一个例外。 心动是洛宁寺外的红结千匝,是女相府内的棋逢对手。 是他宋二公子唯一的一次覆水难收。 - 淄州都护府内,风声鹤唳。 守卫淄州的金乌卫前去琅琊,整个淄州只有一只不过数千人的新兵,而匈奴来兵,已经不到十日脚程。现下距离最近的一只兵只有驻扎金陵的徐良徽手下带兵。 新兵自知若要守城,必然是一场相当艰难的战役。而且这只新兵大多是刚刚投军,手上还没沾血腥的少年,虽然没有人告诉他们即将要面对什么,但是这些天来淄州府内压抑的气氛就已经可见一斑。 不是没有人害怕的,将生死置之度外毕竟是常人难以做到的壮举,就算心知保家卫国,军营外两大匾额‘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早已挂了数年,但是匈奴来势汹汹,没有人能将自己的生死看得那么淡。 今日就是如此,一个新兵将刚刚分到的肉汤倒在地上,双目通红地对百夫长嘶吼道:“匈奴人有十万!我们这群人怎么守?我们这些人家中没有娘老子,没媳妇要养吗?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今日我就要回家!这个兵,谁爱当谁当!” “我们只有区区数千人,还都是拿不上台面的新兵?穆弘文这么安排,不就是盼着我们死吗?我们去送死,我们的命就轻贱是吧?”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原本坐在地上喝肉汤的新兵们脸上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虽然他们知道这一战必定凶险,但是从未想到居然是这么差距悬殊,无异于以卵击石。 这就是拿命在开玩笑,且不说他们根本无力抵抗匈奴大军,就算真的侥幸不死,淄州这座城市,只要没有支撑到援兵,那必定是城破家亡,就像是缺口一般直接被打开。 而最先死的,就是他们这群喽啰。 既然注定要死,还不如现在回去带着娘老子一起逃,说不定逃到金陵,还有一条活路。 最先发话的人还在继续慷慨激昂,他拽住百夫长的领口,“你对我们这群新兵吆五喝六,还真把自己当成个什么东西了?现在倒好,你们还打着想让我们送死的主意,可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 这一场闹剧,没有人上前置喙。所有的人,无论是新兵还是平时喜欢对新兵颐指气使的军将,心中都不可抑制地涌上了难以磨灭的恐惧,一场明知必死的战役,没有人真的愿意拿自己的命去赌。 而就在这都护府内乱成一锅粥的时候,一个武将缓步从主帐之中走了出来,他的出现似乎是镇定住了在场的人一般,全场鸦雀无声。正是南征北战数十年几乎从无败绩的抚远大将军,穆弘文。 穆弘文年逾不惑,无妻无子,征战边关,只为护卫国疆。他淡淡看着此刻已经杂乱无序的军营,开口道:“众人若是有什么话,可以对我穆弘文说。私下里,别让我看到你们在这里说些乱了军中纪律的话。” “若是不从……军法处置。” 穆弘文说话还是相当有信服力的,他作为主将,一直和众多新兵一样同吃同住,所以口碑相当好,但是穆弘文也是一个相当注重军纪的人,若是真的在他手下犯纪,他从不徇私。 而刚刚最先发声的人也放下了被他抓住领子的百夫长,转而快步走到穆弘文面前,单膝跪地道:“将军,求您放我走吧。我家中还有妻儿,爹娘也还等着我回去,若是我死在这里,那我家中必然是难以维持,我的孩子也再也见不到他的爹了。” 他眼中热泪盈眶,向穆弘文叩首道:“求将军成全。” 穆弘文负手看着跪在面前的人,一言不发。 过了许久,穆弘文意味不明地轻呵了一声,他从剑鞘中抽出剑,将剑架在那个人的颈侧,沉声道:“我可以再给你一次机会。” 那人瑟缩了一下,但是还是不相信穆弘文会真的杀他,再次一叩首道:“求将军成全。” 穆弘文抬手,毫不犹豫地见血封喉,那个人似乎是不敢相信一般,瞪大了双眼看着穆弘文,然后软趴趴地倒了下去。 整个军营,鸦雀无声。 穆弘文从未在军营中处置一个新兵,所以众多新兵也都快忘了,这个主帅是大名鼎鼎的抚远大将军,他用兵如神,运筹帷幄之中,从不心慈手软。当着他的面说要做逃兵,就算再怎么声泪俱下,穆弘文也绝不可能手软。 穆弘文将剑收回剑鞘,看着现在早就是噤若寒蝉的众多新兵,“如果以后还有人和我说要做逃兵,我不会再给机会。就算是死,也得把淄州守住,你们要是逃了,你以为你们就能护住自己的娘老子了?真的放他妈的狗屁,只有守住淄州,才能护住你们的娘老子!” “我们在,淄州就在。” 作者有话要说: 庭下如积水空明:《记承天寺夜游》 陶潜那段:《桃花源记》 第64章 守城 这位本应该娇生惯养的京邑贵公子和徐良徽想象中有些不一样。不仅适应军中作息,而且这数日来的奔波,就连小卒都有些吃不消,但是宋临云却也只是略微有些疲态,从未叫过一声苦。 徐良徽其实很厌恶穆弘文,也非常厌恶与穆弘文沾边的人。 他向来不是一个非常大度的人,纵然是他自己当了武将,知道穆弘文当年所做的决定并没有错,但是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对穆弘文的厌恶。因为穆弘文一个人的选择,他全家都惨死在匈奴人的弯刀之下。 -- 第107页 他无法释怀。 至和三十七年,匈奴人大举来犯,淇、峪两座边隅小城遭受无妄之灾,淇城几乎满城被屠,城中物资被劫掠殆尽。幸存者不足百人,而徐良徽就是那百人之一,那时候的难民全都蜷缩在漠北的荒漠里,全靠挖草根,甚至是吃沙维生。 他却像失去了感官一般,只是蜷着身子看着这片荒漠。偶尔有过路的,骑着骆驼的商户找他问路,有时候也会问徐良徽怎么一个人坐在沙漠里,是不是在等人。 徐良徽摇头,“没有等谁,我在等漠北能下一场大雨。” 漠北不会下大雨,就像他想找回来的人也永远不会回来一样。 所以当徐良徽得到旨意说要去太守府救穆弘文的外甥的时候,他是不愿意的。 他恨不得穆弘文和他自己一样,体会到亲人丧世的切肤之痛,听说那个外甥还是穆弘文自幼就养在身边的,他更加懒得管穆弘文外甥的死活。 但是终究还是想到祸不及亲人,加上金陵太守豢养私兵确实是滔天大罪,不可纵容。所以放下了成见带兵包围濮才良,他此前一直在金陵城外驻兵,等到了金陵查探一番,才知道濮才良此人在金陵可谓是作恶多端,李家也是为虎作伥。 等真正见到穆弘文的外甥的时候,他本以为这样的贵公子被关在私牢之中,就算没有被吓掉一层皮,至少也应该是畏畏缩缩的。 但是出乎徐良徽的意料,这位贵公子丝毫不露惧态,反而气定神闲,恍若他刚刚去的不是太守府私牢,而是一座名满金陵的花楼。 徐良徽心想,就当今日做了一件好事罢了,不管他是不是穆弘文的外甥,他命不该绝。 但是谁都没想到,这位贵公子隔些时日居然重新又找上门来,而且开口就是想要徐良徽带兵前去营救穆弘文。 徐良徽听闻这样的话简直是在咬牙嗤笑,穆弘文当年也是放弃淇城数万百姓于不顾的人,凭什么现在他徐良徽现在要做这个好人,前去救穆弘文? 徐良徽自认还没有良善到这种地步,前去带兵包剿濮才良的府邸已经是他仁至义尽,现在居然还要让他兵行千里,去救曾经弃他的性命于不顾的穆弘文,实在是太可笑了。 如果徐良徽不前去淄州,而是等到京邑来旨到金陵,那时候的徐良徽再奉旨动身早就已经晚了。淄州的缺口一旦被打开,那么就算匈奴大军还没到京邑就被徐良徽和金乌卫合纵连横拦截下来,沿途的百姓肯定也会被大肆劫掠。 毕竟匈奴人作战,一直都喜欢以战养战。 而就算这样,徐良徽也只是因为没有京邑来旨,不敢轻易发兵而已,找不到任何错处。 但是一旦徐良徽不愿意前去援助穆弘文,那穆弘文就必定守不住淄州城,一群连战场都没有上过的新兵,如何能够和来势汹汹的匈奴大军相提并论,不过是……用命守城罢了。 宋临云当然了解穆弘文,如果淄州城破,那么匈奴大军必定是从穆弘文的尸体上踏过去的。无论是事关沿途百姓,还是为了穆弘文的性命,宋临云都必须要说服徐良徽前去淄州援助。 说来也简单,女相沈怀玉为何而死,顺着这条藤摸下去,很快就能找到当年峪城一战的蛛丝马迹,林瞻做事并非天衣无缝,只要做过的事情,必然会留下痕迹。 只需要告诉徐良徽,那年淇城被屠,根本原因不在于穆弘文见死不救,而是在于林瞻为了夺嫡,削弱穆弘文的势力,与外族勾结,意图使他焦头烂额,无力顾及朝中夺嫡一事。 徐良徽想到宋临云这个后生,明明不过是个弱冠少年郎,长相还这么地俊俏,但是说话却掷地有声道:“徐将军,我希望你明白。你出兵要救的,不是穆弘文,而是一生戎马的抚远大将军,是淄州到京邑路上的数十万百姓和不计其数的城郭。” 明明是在求人,却没有丝毫卑躬屈膝之态,仿佛拿准了徐良徽会出兵救人。 “况且徐将军,当年淇城被屠一事,根源不在穆弘文,而在于林瞻吃里扒外,枉顾淄州百姓性命。将军可以不信我的话,但是我可以保证,如果将军不信我,那么将来必定会后悔。” 徐良徽不禁感慨,穆弘文实在是养了一个好外甥。 实在是后生可畏。 还有两日脚程就到淄州了,夜已经深了,不再适合继续前进了。宋临云在这时候将自己的马牵了出来,连缬和青檀紧随其后,大军已至淄州边界地段,他们需要先行去往淄州都护府内。 徐良徽此刻正在火堆旁,专心致志地烤着乳鸽,抬眼看了看牵着马的宋临云,似乎也是丝毫不关心一般,转而就看回了自己手中的烤乳鸽。 宋临云对他道:“多谢徐将军此次相助。” 说罢准备转身上马,而徐良徽却叫住了宋临云,他像是这个问题困扰许久一般,“如果当年,你是你舅舅,你究竟会怎么选择?”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就算是徐良徽自己,在峪城和淇城之间,也会选择峪城。毕竟峪城的人口数倍于淇城,选择峪城实在是人之常情罢了。 但是他还是想问问这个让他觉得后生可畏的年轻人的说法。 宋临云此刻坐在马上,他听到徐良徽问的话,手中抓着缰绳道:“我不是舅舅。” “相比于做出选择,我更情愿杀了那个逼迫我做出两难选择的人。徐将军,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不就是为了将来不用再面对当年的情况吗?” -- 第108页 这个回答虽然讨巧,但是确实超出了徐良徽当时设问的最佳答案。 他坐在地上,远远地看向宋临云离开的背景,突然低头笑了一下,这个后生实在是太过善于洞察人心。 那现在也只能希望自己这次做的选择,无愧于心。 - 淄州都护府虽然易守难攻,但是这种优势在绝对的力量悬殊之下就显得没有丝毫用处,而整个淄州城,已经在匈奴的包围下守了整整两天,这两天里,新兵们也在急速成长,因为在这个时候不成长,无异于送死。 没有人知道他们究竟要支撑多久。前去琅琊和金陵送信的斥候现在还没有回来,现在的眼下,只能死守淄州城,等待援兵。 但是现在,城中守军即将乏力了。就算凭借着一腔热血,也总有耗尽的时候。 匈奴人料定此时的淄州没有兵力可以抗衡,连试探都懒得,前几日还是有几个头子拗着半生不熟的中原官话同他们叫嚣,现在则是完全放开了一般布置云梯,往城墙内-射箭,抛石机也连番上阵。 整个淄州,是在困兽犹斗。 一旦城门被打开,那么淄州就会变成匈奴人的砧上鱼肉,任人宰割。 而现在,淄州的城门就快守不住了,巨大的木材轰响时时炸响在城墙上。副将额头上的汗一刻都未停,任谁都没有想到,不过是将金乌卫送去琅琊数天,城内空虚,匈奴人就恰好挑在这个时候进攻。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算穆弘文再怎么用兵如神,这几千新兵也没有办法和骁勇善战匈奴人相比,而现在城破在即,也已经多说无益了。 穆弘文默不作声地提剑,转身下了城楼。 副将赶紧跟了上去,“将军,你现在是做什么?” “城门若破,就自己顶住。叫上现在还活着的兵,立刻和我下城楼去守城。只要我们现在还活着,就不会让匈奴人踏进淄州城内半步。” 穆弘文南征北战数十年,戎马倥偬,枕戈待旦,自问无愧于心。 匈奴人也没想到这座富庶的漠北大城防守居然真的如此薄弱,别说数万大军,就算只来一万都可以都可以破城而入。 甚至城中守军,也都是一些看上去半大的毛头小子,一个个毛都没长全的样子,也都拿着长-枪,似乎是觉得能抵挡住这来势汹汹的匈奴人。 而这群年轻的新兵,不过是给弯刀见见血罢了。 有些站在前面的匈奴人桀桀怪笑,“你们中原人这么没点出息了吗,居然就要几个毛头小子来面前送死,还不够给我们填牙缝的呢。” 如若不是此时城中空虚,哪里轮得到这样的宵小之辈前来叫骂,穆弘文手提剑柄,身躯站立如松柏,屹立在阵前,一人之势,胜敌千军万马。 “不是想要破城吗?今日我在这里,你们就休想再前进一步。” 虽千万人吾往矣。 穆弘文只身一人就可抵百人,但是……可惜,他要面对的是数万匈奴人。 穆弘文挥剑斩向来敌,到最后双臂已经麻木,但是面前这乌泱泱的人群,却依然如同潮水一般涌来。 而他却已近力竭,身上到处都是弯刀划出来的伤口,最深的一处已经深可见骨。 他一人杀了那么多匈奴人,所以必然成为其他匈奴人的眼中钉,此刻他已经是强弩之末,所以想要穆弘文项上人头的匈奴人不在少数。 只见一个身材矮小的匈奴人挥刀,刀柄处的红绸飘过他的脸,脸上是志在必得的笑容。 只要砍下这个中原将军的头颅,那么升官进爵,指日可待。 在这电光火石,千钧一发之际—— 一道凌厉的剑光挥开来刀。 作者有话要说: 虽千万人吾往矣:《孟子》 第65章 青龙 边境祸乱不断,原本新帝早有心开战,奈何连逢天灾,先是徽州涝疫,又是金陵饥荒,一来一回,国库连奢靡的皇族生活都有些捉襟见肘,更不用说是用于战时补给。 所以匈奴的骚扰,也在连年递增。 好在淄州都护府内一直都有抚远大将军穆弘文的坐镇,他手下是一只跟着他数十年的军队,也是被称为最强铁骑的金乌卫,金乌卫与匈奴逢手不下百次,所以双方早已了如指掌,加上淄州易守难攻,所以这处险要之处一直都非常稳固。 淄州城内也是处处繁华,虽然比不上京邑金陵等地,但是作为国境边界,也是难能一见的富庶之地了。 金乌卫被送往琅琊密训的时候,穆弘文原本是非常反对的。一是因为金乌卫自从成军之时就一直是由自己训练的,从来也没有什么差错,去到别人手上他不放心。二来虽然匈奴人从未在春末犯禁,但是也并不完全能够排除这个可能。 倘若真的来犯,那么城中只有数千新兵守卫,对上匈奴人就是以卵击石。 但是军令在上,就算是穆弘文也不得不从。 然而现在,穆弘文的身后是十数万的淄州百姓,手无寸铁,站在淄州百姓面前的,只不过区区数千将士。匈奴人来势汹汹,仿佛这富饶的中原城池已经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一般。 穆弘文已近力竭,颤抖的手已经快要握不住手上的剑刃,他戎马一声,谁能想到居然在这个时候阴沟中翻船,遇到突如其来的敌袭。一个身材矮小的匈奴将士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笑,提刀砍向穆弘文的脖子—— -- 第109页 只要谁能拿下这个中原将士的头颅,那么最美的女奴和最烈的酒,都是属于这位草原猛士的。在自诩鹰隼的子民眼中,这将是无上的荣耀。而这个机会,就在眼前,唾手可得。 只见一道凌厉的剑光挥开来刀,硬生生打落那匈奴将士手上的弯刀,只见一个脸上有道从耳侧贯穿到下颚的伤疤的中年将士,策马赶过来,在这生死关头直接救下穆弘文的命! 而他身后,则是奔涌过来的,气势丝毫不输匈奴的青龙卫。形成包夹之势,加上淄州易守难攻的特性,这一座城池,终究还是保下来了。 穆弘文不敢相信徐良徽真的会带兵前来救自己,他擅自挪兵前往淄州救急本来就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况且当年那件事本身就让他们之间一直存有龃龉,这场恶战……徐良徽原本可以不用掺和进来。 看到穆弘文朝着自己投来的复杂的目光,徐良徽嫌恶地转开视线道:“我不需要你的感激。” “你记住,我救的是抚远大将军,不是你穆弘文。” 宋临云前夜虽然提前来到淄州都护府附近,但是因为看不清城内形势,不敢贸然进入,所以才等到今日和徐良徽一同准备进城,没想到恰好碰到淄州城破在即。 好在也算是有惊无险。 徐良徽所掌的青龙卫虽然并不擅长与匈奴人作战,但是宋临云在来淄州的路上就已经将匈奴人作战的要点一一阐述清楚,匈奴人身材魁梧,嗜血好战,喜欢用弯刀和弓-弩,而且只会只用蛮力。 简单来说就是肌肉发达,但是头脑十分简单。 对上匈奴人的时候不要使用蛮劲,只需要稍微动一动脑子,骗一骗他就能取胜。 青龙卫虽然从未有过和匈奴人对战的经历,但是徐良徽训练有素,这只精兵是伴随徐良徽从小卒走到现在这个低位的,所以几乎对徐良徽唯命是从,只要主帅能够指挥得当,那么就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淄州城中原本仅存的数千精兵在之前的绞杀之中只剩下了不到一千,零零散散地散落在各处,看到终于有援兵赶来,瞬间热泪盈眶。他们几乎是怀着必死的信念在守城,只希望坚持的时间再久一点,能够支撑到金乌卫赶来。 将士守城门,也算是死得其所。 千钧一发之际,徐良徽的援兵来得可谓是及时雨,新兵眼中瞬间燃起斗志,死志可畏,生欲更盛。淄州城有救了,他们也有救了,今日誓死守城门的捷报传至京邑,那么今后,他们这些新兵的名字也将是家乡无上的荣耀。 而原本稳操胜券的匈奴人都是大惊,按照消息,这座原本固若金汤的淄州城应该没有什么防护力道,原本他们也不信,但是单于信誓旦旦,单于是匈奴的象征,是鹰隼最强大的儿子,所有的匈奴人都很信任这个强大的单于。 但是今日,他失策了。 淄州城本来就是易守难攻,加上外面还有青龙卫包围过来,还没有等到青龙卫大军压过来,就已经生了退意。呼延雄胯-下的马匹因为地面的震动而不安地晃动了一下,他作为匈奴的单于,是草原勇士的头领,今日之战,是战是退,全都由他一人主宰。 呼延雄其实非常信任中原的那位盟友,十多年前的那场合作,让匈奴部落瞬间成为草原上最富裕的部落,他们享用着从淇城劫掠来的粮食和物资,还有好几个帐篷用来安置抢过来的女奴,虽然这些中原女奴一个个都如同木偶一般,一点都比不上草原那些热情的姑娘,但是也别有一潘滋味。 这些富庶,让匈奴部落迅速吞并其他的小部落,劫掠财宝无数。也让呼延雄在部落中的话语权水涨船高,几乎到了说一不二的地步,要知道,在峪城一战之前,他只是老单于总多儿子中的一个,算不上特别醒目的。 但是呼延雄有贵人相助,这位贵人不仅帮助呼延雄一举劫掠淇、峪两城,而且还帮助呼延雄杀了老单于,从老单于手中抢下众多年轻貌美的女奴,一举成为鹰隼之子,成为草原最勇猛的勇士。 前些日子,一只海东青从中原穿越草原来到呼延雄的帐篷,正是那个曾经帮助过他的盟友,信中直言淄州都护府半月后防守薄弱,最精锐的金乌卫不在城中,那时候若是一举进攻,必定无力抵抗匈奴来兵。 淄州将成为匈奴的版块。 呼延雄怎么可能不心动,单单是淇、峪两城的资源,就可以让匈奴部落实力大增,淄州都护府是漠北最富庶的地方,只要踏平淄州都护府,匈奴从此就可以不用再害怕金乌卫,甚至是一直恨得牙根痒痒的穆弘文和他的外甥,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夺他们的项上人头。 只要能进淄州城,就算他们真的自己杀不了穆弘文和他外甥,中原皇帝也会亲自来和呼延雄求和,到时候,只是杀了区区两个人而已,比上匈奴大军如果直入中原要杀的人,实在是蜉蝣比之天地。 呼延雄一直听说中原的将士最会愚忠,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奉为圭臬,到时候,那两个杀了无数草原勇士的人,就将屈辱地在他呼延雄面前死去。 这样的诱惑,他怎么可能不心动。 之前的甜头太大,收到海东青传信的第二天,呼延雄就已经开始点兵点将,准备大肆进攻淄州都护府。 他踌躇满志,已经开始想在中原的府邸之中生活的日子,他的帐篷虽然已经是最大最豪华的了,但是相比于中原人的府邸,还是中原人那精致华丽的屋子更胜一筹,等他占领了淄州,就让女奴坦露着雪白的胸脯给他送上水果,看中原的女奴给他跳舞,听闻中原现在正在流行一种舞蹈,可以在手掌大的瓷盘上跳舞…… -- 第110页 那些女奴的肌肤,就像羊奶一样滑嫩,腰肢就像草原的风一样柔韧。 此时呼延雄身边的战士已经开始有些躁动不安,毕竟这两面夹击之况,就算是骁勇好战的匈奴人也有些不敢迎击,因为现在的情况,他们退无可退。 这种未知性让人心中惶惶。 有将士喊话道:“单于,今日你不是说没有人在这中原城池中吗?怎么突然冒出来了这么多人?” 虽然匈奴大军的人数上依然多于青龙卫,但此时已经心生退意,这里已经是匈奴绝大部分的兵力,如果这一战败了,那么匈奴必将元气大伤,早前曾经劫掠过的部落,肯定也会联合起来想要来对付他们。 “单于,不能再拖了,我们现在已经被包围了,淄州城只有一个小小的缺口,我们逃不了的!况且这军队根本就不是金乌卫,若是之后金乌卫再赶来,那么可就是真的走不了了。若是现在就走,还能伺机而动。” 说这话的人是匈奴部落公认最聪慧的人,一般他的决策都会被认为是鹰隼庇佑所言。 呼延雄不为所动,只是眯了眯眼看青龙卫,再看看身前的淄州城门。 原本唾手可的胜利,居然就要这么被放跑了吗? 他不甘心。 “单于!来不及了!快做决定!” 呼延雄咬牙,挥手喊道:“有诈!勇士们,先撤!!” 趁着青龙卫的西南面还未包剿完全,他们还能朝着这个缺口冲出去。 徐良徽自然是看得出呼延雄的意图,“想跑?” “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写到这里啦,在想这个故事最初的时候,就是想写一个关于电车难题的故事,一个将军必须要做出选择,两个城池,无论他救哪个,都会有遗憾。 一个青年因此满门遭受屠戮,然后最后还是为了大义救了当初那个将军。 虽然写出来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但是总体还是写出来了!!下本再努力! 第66章 击断 不战而退一向都是军中大忌,况且其实按照实力来说,匈奴大军其实是胜过青龙卫一筹的。但是就算是这场战役打胜了,残存的兵力也没有办法攻下这易守难攻的淄州都护府,呼延雄自然也没有办法破淄州而入,所以其实根本就是一场必输的局。 这样的赌局,几乎是要压上匈奴现在所有能够都用的兵力,呼延雄自然不敢赌。 呼延雄一直坚信中原有句老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此时退兵虽然有些丢脸,但是他和他手下的那些没有头脑,只会直愣愣往前冲的普通匈奴兵可不一样,和切实的利益比起来,此时有些丢脸根本算不上什么。 但是现在带兵的是徐良徽,徐良徽当年满门被屠就是因为呼延雄带兵进攻淇城,这样的血海深仇,现在有可能正面和匈奴人对上,他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加上匈奴兵撤退本来就没有了之前的锐气,气势上就已经矮了一大截。 所以,青龙卫必胜。 徐良徽瞥了一眼浑身是伤的穆弘文,眉头皱了皱,但也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侧开了身子,然后一夹马腹,准备前往前线。 而在这时穆弘文的副将也收刀入鞘,上前来搀扶穆弘文。 本以为今日是难逃此劫,没想到徐良徽真的带兵来救,劫后余生的感觉让这些原本的淄州驻兵都有些腿软,穆弘文的副将也是跟了穆弘文南征北战多年的,自然也是知道穆弘文和徐良徽之间的渊源的,他搀扶起穆弘文,轻声道:“将军。” 穆弘文摆手表示自己无碍,迟疑了片刻,他才咧起嘴,略微笑了一下。他脸上全都是血污,这样的笑容其实称不上是笑,顶多是龇牙咧嘴罢了,但是副将还是能感觉到穆弘文此刻是高兴的。 不是因为劫后余生,而是非常的纯粹的高兴。 副将将穆弘文支到自己的肩膀上,穆弘文用剑支撑了一下自己,才喘了一口气道:“林虎,你跟着我也有二三十个年头了吧。一直跟着我漂泊在外,家里娘老子还有婆娘有没有怨过你?” 林虎不知道穆弘文突然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还是摇了摇头道:“跟着将军守家卫国是荣幸,将军一直都和我们这群莽人同吃同住,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 腰腹上巨大的被刀砍出来的豁口让穆弘文疼得嘶了一声,他这时候苦笑了一声:“我这前半生,戎马倥偬,自认从来都没有负过什么人,唯独淇城,是我唯一的心结。我是真的没想到,徐良徽居然真的还会来帮我解围。不过说起来,就算他最后没有来,我也不会后悔自己当年的选择。” 林虎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道:“这本来就不是将军你的错。如果是给徐将军自己在你当年的位置,做的也未必比你更好。” 他们交谈之际,穆弘文突然感受到自己额头上有一丝水滴自上而落,他抹开一看,居然下雨了。 淄州向来很少下雨,一年到头下雨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也不知道这个雨来的,是不是为了洗刷掉未干的血腥。 “将军!”林虎有些着急,“你的身上还带着伤,要是淋雨很有可能烂掉,到时候就算是军医也没辙,说不定只能割肉来治!” 穆弘文却仿佛没听到林虎的这句话一般,感受到雨劈头盖脸一般砸在自己的脸上,叹道:“话虽如此,但是他恨我,其实也是应该的。” -- 第111页 - 当年淇城被屠的时候,徐良徽还是一个弱冠少年,他被自己的父亲推进枯井之中,才逃过此劫,他在逼仄的枯井之中亲耳听见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被凌-辱的哭喊声,甚至还能听到弯刀穿过身体的闷响声。 本来他不愿意自己苟活,想要父亲保妹妹和母亲,但是因为他是男丁,父亲还指望他还能延续香火。直接一脚将他揣进了枯井之中,还为来得及嘱咐上几句,匈奴兵就已经登堂入室。 在狭窄的空间里,他抑制着自己的呼吸声,从刚开始的痛苦到最后几乎是麻木一般蜷缩在枯井之中,膝盖抵着井壁,听着外面的喧嚣惨烈逐渐变为一片阒寂,他后悔自己没有反抗父亲,比起妹妹和母亲受到的一切,他更宁愿自己去死。 明明妹妹前些天还会帮他纳鞋底,帮他缝衣服,说要帮哥哥找一个称心如意的嫂嫂,妹妹朝自己笑起来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小小的涡,而因为自己的怯懦,自己的无能,妹妹和爹娘再也不能回来了。 他恨碌碌无为,只知道搜刮民脂民膏的朝廷,在需要银子的时候从未忘记过淇城,他也恨被称赞为是淄州保护神的穆弘文,平日里大家都在说穆弘文是如何如何英明神武,为什么淇城被屠,他作为守卫淄州的主帅,本该守卫一城平安却仿佛不知道一般。 况且,城中守卫早就前往淄州都护府向穆弘文求救,他根本不可能不知道。 这种恨意,在得知当时穆弘文知道,但是他见而不救达到了顶峰。 徐良徽在枯井之中浑浑噩噩待了整整三四日,等他清醒过来,早就没有了爬上来的力气,但是一想到父亲是用全家人的命换来了自己的命,他还是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往上爬去,因为太过用力,指甲都掀掉了一个,血流得到处都是。 虽然心中早有预想,但是真的看到那场景,他还是顿时目眦欲裂,匈奴人嗜血好杀,所有的尸体全都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各种脏器散落一地,原本慈爱的的母亲和娇俏的妹妹,现在衣衫不整地躺在地上,双目都还睁着。 似乎是在向他诉说自己生前的惨状。 徐良徽跪在地上,用力捂住自己的心口,眼泪一滴一滴砸在地上。当时的淇城几乎尸横遍野,大大小小的尸体堆了整整一座城,这是徐良徽从小生活到大的城池,这座小城几乎每一个人他都见过,那些或者熟悉或者不熟悉的人,全都倒在地上,死状凄惨。 他在漠北的荒漠中飘荡了很久,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般浑浑噩噩。偶尔有人问起他,也大多说有个傻子一直游荡在这附近,或者有不认识他的过路商人,问他这是在这里干什么,他也只会颠三倒四地说:“我在等雨。” 不知游荡了多久,某一日的徐良徽终于还是幡然醒悟,这条命是全家人换回来的,他不想再继续这样下去,然后毅然决然决定去投军。 这样积攒下来的恨意后来一直在徐良徽心中如影随形,承德九年他和穆弘文一同进京述职。明明渎职的穆弘文依然是声名赫赫,受人敬仰的抚远大将军,那淇城数万条人民也是他亲手放弃的。 徐良徽不甘心。 承德十一年的初春,他再次踏上淄州的边界,在他自己亲手救下穆弘文之后,一滴雨落在了他的头上,他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淄州居然在这个时候下雨了。 原来他等的雨,在这里。 徐良徽咬牙,真正要恨的人,从来都不应该是穆弘文,而是面前这些恬不知耻的匈奴人。他仰头看了看飘落下来的雨滴,缓缓举起自己手中的剑刃,然后大开大合地往下挥动。 “传我令下,今日杀得匈奴狗最多的将士,直接升阶。若是能砍下了呼延雄项上人头,今后在青龙卫中,就可以和我平起平坐!”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此话一出,顿时群情激奋,男儿常怀报国志,这样的升官进爵自然没有什么军营儿郎能够拒绝,虽然匈奴大军人数众多,但是气势上已经远远不寄青龙卫。 旗帜飘扬,只见双方交战焦灼,青龙卫有隐隐占据上风之势,呼延雄没想到这群中原人真的会直迎上来,之前以为不过是虚张声势想要逼自己撤退。毕竟呼延雄也能看出来,自己在兵力上还是占据上风的。 现下既然要战,也只能如他们所愿,虽然不讨好处,但是这群中原兵也必定损失惨重。既然注定没有益处,那也必须要撕下这群中原佬的一块肉下来,让他们见识见识草原勇士的勇猛。 呼延雄目光一凛,指着不远处的徐良徽道:“那个骑着枣红马的男人看到没有,所有的弓-弩手,都给我瞄准那个中原将领!” 呼延雄眼光何等毒辣,自然是能一眼知道这只军队不是金乌卫,也不受到穆弘文的指挥,只有击倒这个男人,才能使得这只军队群龙无首,没有了主帅的军队,必然会失去了主心骨,比不上骁勇善战的草原勇士。 箭矢仿佛只朝着徐良徽一个人袭来,他侧身躲过数只箭,箭矢转而没入了身后弟兄的身体,徐良徽皱了皱眉头,挥剑斩断铺天盖地而来的箭矢。 有小将高声喝道:“他们的目标是将军,快保护将军!” 而有几只箭矢却极为刁钻地穿过了盾牌的缝隙,直直射向徐良徽,这几只箭矢是由呼延雄的左膀右臂射出的,素有神射手之名,徐良徽挥剑斩开往他心口来的箭矢,而有只无关紧要的,他却也无暇顾及了。 -- 第112页 顶多伤只右臂罢了,也算不上多重的伤。待会儿把那位匈奴神射手给杀了便是。 原本徐良徽已经做好了准备,没成想一柄折扇却自远而来倏地击断箭矢,军中大惊,纷纷看向究竟是何人能够用这扇子斩断箭矢。 徐良徽却似有所觉,对上不远处的宋临云。 宋临云笑道:“将军受惊了。” 作者有话要说: 鹅子女鹅异地恋第三天,掐指一算,快见面了。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南园十三首其五——李贺 第67章 月朗 淄州这一仗打得艰难,毕竟匈奴人的身材和力气天生就更胜一筹,加上兵力也充裕。淄州的消息甚至都已经传回了金陵,边关战争,哪怕此刻是在金陵,休戚与共,人们脸上也多了几分惆怅,花楼中都没有了往日的热闹。 沈怀玉想也不用想京邑之上,那些簪缨世家如果知道前因后果该有多么后怕,毕竟倘若当时徐良徽一念之差,现在的局面就会完全不受控制。 已至初夏,宋临云院子里的桃花也在前些日子里全都凋谢了,他临行之际,这株桃树还开得如同漫天云霞一般。不过短短十几日,现在就只剩下了葱茏的桃叶,好似他的走也随之带走了这桃花的生命一般。 而那夜明月高悬,他从高墙之上一跃而下,抬手拿着一朵开得绚烂的桃花,对沈怀玉道:“赠你武陵色。” 在来金陵之前,沈怀玉从未想过和这位宋二公子有过多的纠缠,但是等到金陵事了,战乱未定之时,她却从来没有想此刻一般迫切地想要去往淄州。但是现下边关还未安定,她若是在此时贸然前往,说不定还会惹来诸多麻烦。 而近些日子的金陵,也算的上是翻天覆地一般的变化。詹文轩从来都不是池中物,他的手腕比起当年的沈怀玉也丝毫不落下风,李家失去了濮才良,不过就是拔了牙的老虎,加上有些嗅觉灵敏的氏族,早就倒戈入了詹文轩门下。 濮才良早就已经被徐良徽奉旨押往金陵,承德帝在宋临云当时来旨之时就已经勃然大怒,毕竟金陵自古以来就是富庶之地,现在天高皇帝远,居然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玩起了阳奉阴违、豢养私兵的勾当,自然无异于自取灭亡。 承德帝自然也想起来了自己当年殿试之时曾经很是看好过的詹文轩,言辞犀利,公正不阿,再加上三元及第,原本是多么难得的人才。居然在金陵就任却如同个丧家之犬一般,被一个太守压得起不来头,甚至还被断了两根手指。 这原本也应该是个惊世奇才,承德帝起了惜才的心思,加之这件事也佐证了这个曾经的状元郎定然不是什么结党营私之辈,不然也不至于沦落到如今的地步,所以当即传旨金陵,在江宁地域,见江宁刺史詹文轩如皇帝亲临。 虽然刺史一职向来都是这样,但是被承德帝特意提出来的可就不一般,至少那日以后的詹文轩,金陵上上下下的官员见到他瞬间就战战兢兢,以往捧高踩低,嘲讽过詹文轩的人,更是直接称病告假。 所以这个时候的詹文轩,才真正有了江宁刺史的风范。他以雷霆手段清算近些年来中饱私囊的大小官员,上下肃清,金陵城中的百姓也终于不用像以前那样活得小心翼翼,家中的妙龄姑娘也终于可以自由出门,不用再担心会被世家子弟强抢了。 盛世之景,可见一斑。 沈怀玉之前登门告知詹文轩,倘若有淄州来信务必第一时间告知自己,那时候詹文轩正在为处理一些公事而头疼,毕竟他已经被边缘了两年,贸然要处理这么多的事务多少会有些力不从心。 沈怀玉看他被这么多公务压得分身乏术,正好自己最近也没有什么事情,索性就帮着詹文轩处理一些没那么重要的事务。 自己曾经也做过两年的江宁刺史,所以这些事务处理起来也算是得心应手,而且沈怀玉向来聪慧,只需要稍一点拨就很快能够上手。 詹文轩最开始以为这个姑娘只不过是宋临云的侍妾,但是后来发生的种种让他察觉到这个姑娘似乎不是如他所想的一样是个以色侍人的婢子。 后来更令他惊诧的是,这个姑娘哪怕是处理起公务来也非常的果断,并且条条例例,毫无错处。 他原本听到沈怀玉要帮着他看看公务,不过是不想落了这个姑娘的面子,所以才抱着试试看的念头,挑了些看上去简单些的给她看看,没想到这个姑娘居然还真的看得懂,并且陟罚臧否,赏罚得当。 “或许是有些唐突,但是在下还是想问问姑娘是哪家府上的姑娘?” 沈怀玉道:“詹大人这是不放心我的来历了?” 詹文轩连连摆手,“那自然不会,你和宋二公子的恩情在下铭记在心,若是没有宋二公子的仗义执言,还有姑娘你的证据,在下现在还是如同丧家之犬一般人人可欺。只不过在下看姑娘你处理起这些事务甚是娴熟,实在是好奇哪家府上能教出这样的姑娘罢了。” “姑娘家又如何,我若是去参加科举,说不定也是一代女状元呢。”沈怀玉掩唇,“不过可惜我出身宣平侯府,没办法入仕罢了。” “原来是宣平侯府的小姐。”詹文轩拱手,半晌他又迟疑道:“不过说起女子入仕,姑娘倒是让我想起来了一个人。” 沈怀玉没应声,詹文轩笑着摇了摇头道:“说来可笑,当年我自负才学,傲气得谁都看不上,谁知道我第一次参加科举,就输给了一个姑娘家。其实当时我也不服气,或许你也知道,那位姑娘就是后来名声有些不太好的女相。” -- 第113页 这话说的就是有些委婉了,沈怀玉哪里是名声不太好,简直就是臭名昭著,天下有识之士都以唾骂沈怀玉为志,一个妇道人家出来抛头露面就已经非常不守女德了,加上位极人臣之时她才不过双十年华,自然非议众多。 再加上沈怀玉亲手斩了名声颇好的户部尚书张栋,结党营私左右逢源,种种罪名,简直就是罄竹难书。 “那位女相的父亲是一代大儒,所以当年参加乡试的人都觉得那位主考官是不是收了贿赂,毕竟一个妇道人家,参加乡试就是大不韪。更不用说还一举夺魁,让众多学子脸上无光。输给一个小丫头,确实没人能接受这个事。” 沈怀玉还是难得听到故人对自己的评价,手指略微抚过手上的案牍,“那詹大人也是觉得女相沈怀玉不堪此任吗?” 詹文轩听到她的话以后愣了愣,然后脸上逐渐浮现出苦笑,“那倒不是。沈怀玉此人无愧于沈其道的教导,她所言策论,实在是哀梨并剪,炳炳烺烺。我自认不及,开口帮她说了几句话。只是后来,唉……算了,陈年往事,不提也罢。” 一时无话,詹文轩坐在红木椅上,沉默了许久。 然后他突然就像是想起来什么一般,突然抬头对沈怀玉道:“或许这句话有些冒犯,但是我当真觉得,姑娘你和那位女相,有些相似,并且无关长相。” “不知道姑娘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对我说的那句‘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致经误者在诸子’。那篇策论,就是女相在金陵乡试之时所写。” 詹文轩垂下眼睑,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道:“其实我还欠她一句对不起的。” 当年他在金殿之外痛斥那位少年权臣,说她再无当年金陵的傲骨,违背当年那篇让詹文轩惊艳的策论。可等到詹文轩自己为官之时,才知道是非曲直,向来都难以用一个特定的标准来界定,况且身处仕途,身不由己。 倘若自己站在沈怀玉的位置上,也未必会比她做得更好。 只是可惜,詹文轩迟来的歉意,那位女相再也收不到了。 死后盖棺定论,已经无人在意那位女相究竟是好是坏,生前有多么罪大恶极,只有零星几个稗官野史上也记载了这位唯一的女相,总归也是做了些好事的,但这些话若是被看不起妇道人家或者是张栋从前的门生看到了,肯定会啐上一口然后烧掉的。 只是这些厌恶或者恨意,也随着时间的消磨渐渐被抹去了痕迹,再也无迹可寻。 …… 沈怀玉微叹了一口气,看月明星稀之下,树影摇曳。也不知道哪家在办喜事,城南边时不时有烟火炸响在空中,然后散落一片流光溢彩的光芒,犹如万千星辰,倒也算填补了星稀之憾。 可是现在少了的,又何止星辰。 淄州此役势必艰险万分,沈怀玉虽然对宋临云的身手很有信心,但是毕竟是战场之上,刀剑无眼,纵然是再厉害也难免会有疏漏之处,终究还是会有些放心不下的。 沈怀玉静坐片刻,在湖心亭内的棋盘之上自己对弈,黑子凶伐,步步紧逼,白子坚忍,隐而不发,故而战局焦灼,难分胜负,还颇有些‘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的意趣。 而在这时,詹文轩的书童却突然窜了进来,他似乎是跑得急了,用手撑着膝盖缓了好久才抬头道:“姑娘,淄州来报,青龙卫大捷!淄州城守住了!匈奴人前夜就已经退兵,匈奴单于呼延雄更是被宋二公子用扇子斩断了一只手臂,不得已仓促撤离。” “匈奴元气大伤,徐将军势如破竹,一雪当年淇、峪两城之耻。” 作者有话要说: 鹅子女鹅异地恋第四天,掐指一算,应该快见面了。 有约不来过夜半,闲敲棋子落灯花:《约客》赵师秀 第68章 夜来 沈怀玉从来都是清楚自己必须去往一趟淄州城的,要想扳倒林瞻,纵容濮才良和以权谋私根本不能动摇其根本。林瞻在位多年,承德帝都是他一手扶持起来的,在朝中拥趸无数,各个都以林瞻马首是瞻。 这样的罪名难以将他赶下神坛,但是私通外敌,致使淇城遭受灭顶之灾可以。毕竟当年淇城被屠一事,举国震惊,群情激奋,没有人能原谅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倘若这件事有了定论,那么林瞻自然也难以逃脱这众口铄金。 说来讽刺,林瞻犯下这滔天罪恶就是为了扶持承德帝称帝,甚至不惜为此杀死故人之女沈怀玉,但是后来的承德帝却也指望着用这个事情来扳倒林瞻,不可谓不是过河拆桥,鸟尽弓藏。 不过外戚专政自古以来就是为君者的心头大患,这样决策,也算得上是人之常情。 金陵到淄州走陆路,快马加鞭也得五六日,沈怀玉得知淄州大捷以后当即就打算去往淄州,因为廪生现在的状况实在是不适合出行,所以便留下了忍冬照顾廪生,自己和王巍当即收拾行装,前往淄州城。 原本只有沈怀玉和王巍两个人,东西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但是忍冬收拾衣物的时候,沈怀玉特意将之前宋临云购置的那套瑶池牡丹也给放了进去,和其他颜色清淡的衣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恰如宋临云本人一般潋滟张扬,骄如天上烈日,不可直视。 不过短短十几日未见宋临云,沈怀玉却能想起他的方方面面,想到他抛玩葡萄时的闲适,想到他神情懒散地同她玩笑,想起青城寺初见,想到洛宁寺再遇,他始终是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耀眼如昨昔。 -- 第114页 …… 临行前夜,因为廪生现在还不适宜长途跋涉,所以忍冬便留在金陵照顾他,只有沈怀玉和王巍前往淄州。忍冬特意张罗了好大一桌子的菜,都是沈怀玉爱吃的菜。 沈怀玉出身淄州,口味和京邑金陵都有些不太相似,忍冬近些日子一直在研究食谱,就是为了做些淄州口味的菜肴。忍冬和厌雀截然不同的是,厌雀在沈怀玉身边从来都不是奴婢,而更像是沈怀玉的长姐,而忍冬则是把自己放在了更低的位置,去迎合沈怀玉。 等到所有事情都结束,沈怀玉必然要放她自由的。从前的廪生和厌雀都一直跟随在她的身边,从未有过自己的人生,如果可以,沈怀玉想要给忍冬这样的一个机会。 临行在即,沈怀玉没有什么胃口,只是草草尝了几口,真正要去往淄州之时,她反而有些近乡情怯起来。淄州对于她来说虽然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冬天的时候雪落了满天,厌雀经常喊廪生站在树下,然后猛地踹一脚树,雪就簌簌而落,劈头盖脸埋了廪生满头满脸。 这样的把戏多了,其实廪生也都知道,但是还是随着厌雀胡闹罢了。 沈其道笑着看他们吵吵闹闹,红泥小火炉,绿蚁新醅酒,守着火炉等他们玩累了送点热茶过去,或者和沈怀玉在烛下对弈,沈怀玉的黑子凶伐果决,气势凛然,丝毫不因为对面坐的是自己的父亲而手下留情。 沈其道的白子则内敛温和,不露半分戾气,偶尔轻轻摇头赞许道:“阿玉已经长大了,爹已经对弈不敌阿玉了。” 不过这话也只是为了讨沈怀玉开心罢了,沈其道从来都留有余手,不全力以赴,只是偶尔死局之时指点迷津,让沈怀玉茅塞顿开。 沈怀玉自幼就被称之为神童,但是每次和自己父亲对弈习书之时,她只觉得自己的父亲才是真正的天纵奇才,从未看沈其道全力以赴,永远从容应对,在沈怀玉还在兴头上时,哪怕自己手头的棋子所剩无几之时,他也能扭转乾坤,继续这一局。 而若是天色过晚,棋势焦灼,他也能抽身而出,输得毫不露痕迹。 当年的沈怀玉还真的以为自己棋技大增,等到后来她时常自己对弈之时,她才发现原来当年只不过是沈其道想要催促她早点去就寝的手段罢了。 峪城充满了她的年少回忆,后来也终究是只剩下了她和廪生,哑叔、厌雀和父亲早就已经不在了。物是人非,再次去往淄州城,到底是有些触景伤情。 廪生是在场所有人中最了解沈怀玉的,他用手略微触了触沈怀玉的指尖,“阿玉。” 沈怀玉抬头,“嗯?” “如果师傅知道你前去淄州看他,”廪生将手轻覆在沈怀玉的手上,“那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前世的沈怀玉去了金陵赴任,后来又被调往京邑,还没有回去过淄州,总是在自欺欺人地想,父亲其实并没有去世,只是留在淄州罢了。她用这样的话麻痹自己,甚至有的时候自己都快信以为真。 沈其道死于承德元年,峪城刚逢战乱,城中物资紧缺,大雪又将这座城市封得严严实实。沈其道感染风寒,病来如山倒,城中药材又十分紧缺,高烧不退,没有丝毫办法,只能看着沈其道一日复一日地消瘦下去。 等到穆弘文得知这一情况,连夜去开路之时,沈其道早已病入膏肓,淄州来的名医也只能扼腕叹息,让沈怀玉尽早准备后事。 而在沈其道感染风寒的前些时日,因为峪城一战得以免此一劫,沈怀玉还和沈其道前去青城寺请愿上香。少年时候的沈怀玉别无所求,只求了父亲和哑叔他们能有无灾无病,平安顺遂,喜乐无忧。 沈怀玉将这寄愿挂在青城寺外的姻缘树上,红绸绕过虬枝,代表着她唯一的心愿。 但是谁知道,这样的一个小小的愿望,不过短短几日,沈其道就已经石药无医,撒手人寰。沈怀玉年幼丧母,沈其道用双倍的父爱来补全沈怀玉缺失的爱,然后他也没有看到沈怀玉长大,没看到后来他的阿玉是少年权臣,也是……万人唾骂。 而沈其道最初的愿望,不过只是求阿玉能够健康平安的长大,然后平安顺遂地过完这一生。 但是沈怀玉何尝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少年就和林瞻同朝为官,林瞻较之沈其道年长,但是沈其道当年却是金銮殿上让先帝都下堂托起的惊世之才,沈其道一生都在渴望清君侧,肃清上下,除去匈奴之患,换天下盛世之景。 但是因为沈怀玉,他终究还是来到了峪城这座边隅小城,就算是后来的承德帝下旨希望他重新入朝,沈其道也因为家中有幼女稚儿为由拒绝了。他再无鸿鹄之志,只希望再不搅入这官场混沌,守候沈怀玉长大就满足了。 可惜就是这么一个愿望,也终究还是没有实现。 沈怀玉早就死在承德十年的秋日里。 …… 忍冬已经再开始收拾碗筷,却突然听到屋檐上传来了几声轻响,廪生和王巍都习武,对于这样的声响自然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只看到廪生微微张口,嘴唇上下起伏,无声地说道:“上面,有人。” 王巍则是沉默地握紧了背后的刀柄,蓄势待发。 近些天来金陵异动太大,难免会有人盯上他们这里,李家虽然势不如从前,但毕竟也是一个显赫世家,难免会有人想走一些歪路子。来人武功不低,轻功更是出众,廪生只听这人的脚步声就能做出初步的判断。 -- 第115页 但是只单单一个人,也不足为惧。但是万事都需慎重,轻功非常出色的话,已经足够将他们其中一个人掳走了。 忍冬看了看躺在榻上的廪生,想了片刻站到了他的前面,轻声道:“你……不能动,我可以帮你挡挡。” 那细碎的脚步声越靠越近,然后停在了门前,从门上映出来的影子看,这个人身材清癯且高挑,发丝蓬乱,比起来乱糟糟的头发,他的衣服看上去轮廓很是挺括,不像是破旧的布衣。 王巍拿刀指着门,道:“阁下是何人,为何深夜前来拜访?” 那人站在外面,声音颇带些委屈,“许小姐,是我!我是青檀!” 他说着,就直接推开了门,刚一推开就看到锃亮的一把大刀竖在自己面前,吓得连连后退,要是刚刚没长眼睛,估计得撞上去了。 “你怎么拿着把大刀吓唬人呢!!”青檀义愤填膺。 见到真的是认识的人,王巍看了看沈怀玉,然后收起了刀,丝毫没有吓到人的觉悟,语气没有丝毫抱歉地来了一句,“抱歉。” 青檀瞬间被气得张牙舞爪,但是很快气势就萎靡了下来,尤其是看到了忍冬还没收完的盘子,也不客气,当即就自己添了一副碗筷开始风卷残云。 青檀作为宋临云的暗卫,向来着装也是相当一丝不苟的,没想到今日头发却乱蓬蓬的,一看就是来不及收拾,索性任由了一般。 “你不是和宋二公子去往淄州了吗?”沈怀玉指尖轻点,“怎么在金陵?” 青檀含糊不清道:“是在淄州,公子担心许三小姐你来淄州,路途危险,便让我过来陪着。我生怕我来的时候许小姐你已经去了,一路上快马加鞭,都没有歇息过。” 这乱蓬蓬的头发确实可以佐证,忍冬道:“那你家公子怎么不自己来接,怎么只派了你来?” 这话本来也只是句玩笑话,但是青檀挠挠头,“公子也想自己来的,可惜公子受伤了,来不了。” “他怎么受伤了?!” 作者有话要说: 鹅子女鹅异地恋第五天。 红泥小火炉,绿蚁新醅酒——《问刘十九》白居易 第69章 哄她 “他怎么受伤了?!” 青檀咽下口中的辣子鸡,呛了一口,“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大伤,公子修养一段时间就又生龙活虎了,只不过嘛,这次是硬生生被将军给拦了下来。怕强行赶路,伤口裂开,留下后遗症。” “不过公子向来也说得上是皮糙肉厚,将军也是多虑了。” 青檀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沈怀玉却突然有些担忧,宋临云哪怕受了很重的伤,也从来面上不露分毫,也不知道青檀所言,到底是不是真的。 宋临云向来对自己的伤口不在意,密室之中替沈怀玉握住箭矢之时,掌心一道豁大的口子,他也只是轻描淡写地和她道:“不疼。” 只要是人的肉-体凡胎,没怎么可能会不疼。 听说淄州一战,匈奴单于的手臂就是宋临云在乱军丛中用扇斩断的,他不用剑,但是却丝毫不输任何一个正道剑客,一把扇子也可以出神入化,锋锐如此。 青檀终于吃完,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肚子,这一路奔波,他也是实在饿极了才吃了这么多,突然像是想起来什么,道:“对了,许三小姐,公子还有一句话让我带给你。” 沈怀玉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掌心,反问道:“嗯?” 青檀在这个时候却支支吾吾起来,最终还是涨红了脸,声如蚊呐道:“公子说,他准备用淄州特产的雪松石来给许三小姐你立贞节牌坊,位置都已经选好了,就在淄州城外的草甸上。” 这些话倒也没有什么寻常的,沈怀玉笑了笑,却听到青檀迅速地接了一句,“还有,他说……” “他很想你。” 青檀跟着宋临云也有十年,从未看到他有这样说得上温柔的时候,让青檀都有些无所适从,想到自己还曾经和公子讨要过的那颗青枣,更是后悔自己当时没有眼力劲。 青檀这话一出,屋内瞬间就静谧了下来,沈怀玉没想到青檀居然如此直接,从前宋临云这些有些逾矩的话只是和自己单独说说就算了,但是现在却是由青檀转述,在这么多人面前说出来,实在是有些羞赧。 沈怀玉耳廓上红了一大片,还是廪生及时打破了沉默,轻咳一声,“……既然明天要赶路,那么今日还是早点歇息吧。” 青檀接茬,庆幸道:“那幸好我还是早赶晚赶给我赶上了,公子还特意嘱咐我,要是这句话不送到,就要扣我的月银。我这一路上连饭都没吃几口,光顾着赶路了。” 他说完,这屋内又是死一般的静寂,他也是反应了好久才发现自己说完以后,屋内都无人再说话了,挠挠头道:“你们怎么都不说话?我说错什么了?” 不知这凝固的气氛维持了多久,还是王巍最先忍受不住,面无表情地道:“我先去歇息了。” 见到有人先行离开,忍冬也紧随其后,“那我去帮小姐再看看行李有没有什么缺漏的地方。” “诶,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走得怎么快,没个人回答我的问题呢?”青檀脸上带着不解,“好歹我也是大老远赶过来的呢,也不知道欢迎欢迎我,毕竟远来就是客啊。” “阿玉,”廪生突然开口,“你先推我进去,我也想去歇息了。” -- 第116页 “阿玉?”青檀惊奇,“许三小姐什么时候还有过这个名字了?” 没想到青檀平日里看着呆头呆脑,这个时候突然敏锐了起来,沈怀玉以手抵唇轻咳了一声,解释道:“小名。” 青檀不疑有他,笑着道:“那许三姑娘的小名还挺好听。” 沈怀玉推着廪生往屋内走去,青檀赶紧把这件事给记在脑子里,寻常男女互叫小名实在是一件太过暧昧的事情,回头找个时间得赶紧告诉公子。虽然青檀自认在廪生和自家公子之间,寻常姑娘必然会更加青睐自己公子一些,但是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告知公子为妙。 沈怀玉在推廪生回屋内的路上,他突然叫道:“阿玉。” 沈怀玉原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突然被叫了一声瞬间回魂,“嗯?” “我只是感慨,阿玉长大了。”廪生笑了笑,“我和师傅所求向来都是一样的,阿玉只要平平安安的,我就很开心了。” 廪生一直在沈怀玉心中就像长兄一般,被长兄知道自己的感情,沈怀玉实在是有些心虚。 她转移话题道:“怎么突然和我说起这些?” 廪生侧头看她,“我只是觉得,阿玉应该很是心悦那个宋二公子。” 沈怀玉:“……” 被廪生的视线看得无处遁形,沈怀玉这才艰涩道:“怎么说?” 见她避而不答,廪生道:“阿玉的意思是我猜错了?” 这实在是有些步步紧逼了,但是沈怀玉也不想欺骗廪生,宋临云自六年前初遇起就是她在青城寺外的姻缘树下的雪中惊鸿,是独树一帜,占地为王的昳丽风流,是拱手相赠武陵色的温柔。 沈怀玉蹲下来和廪生平视,双手支在扶手上,眼眸湛如云水,小幅度地摇了摇头,复而又肯定道:“你猜对了。” - 淄州近些天变故颇多,宋临云受了点伤,一直在穆弘文的偏院里养着。他这伤口说深不深,但是说浅也谈不上,但看着确实是有些吓人。 当时一个匈奴兵被逼得狠了,趁着宋临云缠斗三个高手之时,猩红着眼,不惜牺牲自己也要伤了这个形如鬼魅的中原人,那个匈奴兵用的弯刀削铁如泥,生生从宋临云腰腹处划出了一道口子。 宋临云当即用扇子敲断那柄弯刀,其他匈奴兵看到宋临云受了伤,顿时潮水般向他涌去,毕竟要是杀了这么一个人,必定会士气大增。不过他也只是嗤笑一声,伸扇斩断了挥来的几柄刀。 “伤了我就想杀了我?天真。” 这样风轻云淡的姿态属实让人后怕,但是等到宋临云那日回来,却是只能靠着连缬搀扶才能勉强站立的。那弯刀果然削铁如泥,要不是宋临云及时斩断了那柄弯刀,的确很有可能会被腰斩。 就算他反应及时,腰上的伤口还是几乎深可见骨。 这伤足足养了好几日,等到匈奴退兵,他却还想要去金陵接一个女人,要不是被穆弘文给拦下来了,说不定现在的宋临云已经在去金陵的路上了。 穆弘文此时就坐在宋临云的床头,看着宋临云躺在床上,兴致缺缺地抛着枣子玩。 对于宋临云喜欢将东西抛着玩,穆弘文早就已经见怪不怪,但是像现在这样对穆弘文视若无睹的情况,却是罕见。穆弘文问道:“还在为我不让你去金陵生闷气?” 宋临云侧头看他,神情懒散,“外甥我哪敢,毕竟穆大将军一个不高兴,要砍人脑袋的。” 这阴阳怪气的语气让穆弘文气笑了,“你那老子以前可没少给你送过婆娘,姑苏名伶,金陵花娘,广陵瘦马,世家小姐你想要什么样的都不缺,那时候也没看你对哪个上心,怎么现在整起这一出了?” “这是哪家府上的小姐,给你给灌了迷魂汤了?” 宋临云这个外甥是穆弘文看着长大的,虽然穆弘文不愿意承认,这个外甥简直就是捡着自己家姐姐和宋佺的优点长的,莫说在淄州就是个招姑娘家喜欢的人物,就算是回京邑述职,穆弘文也几乎没见过比自己家外甥还俊的小子。 穆弘文在心里会撇撇嘴,看看这一个个娇生惯养出来的公子哥,各个长得没临云俊就算了,文不成武不就,样样都比不上自己在淄州散养的宋临云。 偏偏这么一个外甥,他不近女色。 说起来也和淄州的世家公子去那销金窟,但是穆弘文也打听过了,宋临云也在那一圈是出了名的不沾女色,要是有姑娘家来勾他,他更是冷嘲热讽,直把那姑娘说得满眼泪花。 穆弘文听闻这样的话一半欣慰,一半又有些焦虑。欣慰的是宋临云不像那些在京邑的锦绣膏粱地养出来的纨绔子弟一样,没有那养妓子的习惯,焦虑的是自己也是个孤家寡人,自己的外甥莫不是和自己学的这样,要是被长姐泉下有知,定然是要把自己痛骂一顿的。 不过穆弘文觉得其实也挺好,他向来自由惯了,嫌姑娘家麻烦,婆婆妈妈,磨磨唧唧。现在没有人管,哪日死在战场上了,也不用担心婆娘寻死觅活,也不用担心家中要是有个稚儿该怎么办了。 实在是洒脱。 宋临云停下抛枣子的手:“你问这么多做什么?我倒是不知道舅舅你也喜欢抢户部的饭碗,干起了人口编纂的活计了。” 穆弘文愣了一下,短促了笑了两声,“还藏着掖着呢?也没事,反正那姑娘不是也要来淄州吗,到时候肯定要带过来给我看看的。我倒是要看看是怎么样的姑娘,能给我外甥的魂给勾走。” -- 第117页 “看看可以。”宋临云看着穆弘文,“但是可别吓着她。” “舅舅你要是吓到她,我要去哄的。” 作者有话要说: 鹅子女鹅异地恋第五天 第70章 巧巧 淄州城外守城的士兵今天确实有些纳闷,前些阵子刚刚打过一场仗,穆将军也受了伤,按理说视察这样的小事远远用不着穆弘文亲自来。谁想到原来他们正在兢兢业业地站岗,穆弘文却走了上来。 惹得将士们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生怕自己有什么事情给做错了,劳烦穆弘文亲自上来巡视一番。 不过穆弘文倒是也没看些其他的,就是时不时看看淄州城远方,搞得将士们也开始紧张,生怕匈奴兵又卷土重来。 就这样站了一上午,也没人看到有什么稀奇的。穆弘文手指在城墙上点了点,像是有些无聊,耷拉着个脸,原本就有些不苟言笑的脸更加严肃。 不知道过了多久,穆弘文终于像是等到了人一般,快步地往下走去。将士们往下一看,只见是宋二公子的暗卫护送着一个马车,似乎是要进城。 什么人能让穆弘文亲自等待在这里,有几个好奇心强的将士已经伸长了脖子往底下看,半天了也没见到马车里的人露出来个影子,都给急得抓耳挠腮的,恨不得随着穆弘文下去一看究竟才好。 这连日里的舟车劳顿让沈怀玉实在是有些疲乏,说来也巧,她第一次出淄州的时候就是前往金陵乡试,现在她回到淄州,居然也是从金陵回来,甚至沿途的风景都差不多,沿路的小城也大多曾经经过。 青檀已经很照顾沈怀玉的感受了,他去往金陵之时只用了五天,风餐露宿生怕赶不上,但回到淄州就不必这么赶了。 毕竟沈怀玉也只是一个娇滴滴的侯府小姐,也不像青檀随便找个地方就能凑合凑合,所以前往淄州的夜晚基本上都在城镇中找间客栈住宿。 因为之前一场大捷,越是靠近淄州的城镇,将这场战役就越发说得神乎其神,要么说起那穆弘文和徐良徽之间的因果报应,实在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么就是说起那宋二少爷,年纪轻轻就有如神助,有封狼居胥之才。 偶尔听听那茶馆的说书先生吹嘘,也倒有意思。 走了将近十日,才终于到了淄州城。 大概是因为前些日子刚刚打过仗,守城的士兵很是谨慎,虽然他也是认识青檀的,但是还是要查一查所带的东西,待到准备看看马车里面的人的时候,还没等他掀开帘子,就看到了穆弘文站到了自己的旁边。 守城的士兵连忙拱手道:“将军。” 穆弘文挥了挥手,抬手掀开了马车的帘子,“我来查看。” 守城的士兵连连称是,只不过一打眼就不小心瞄到了马车中坐着的那个人,本来以为青檀护送的是个高官显贵,没想到里面坐着的是一个长相极为漂亮的姑娘,此刻正在端坐其中,看到穆弘文也丝毫不胆怯。 穆弘文虽然看上去并不凶神恶煞,但是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一股杀伐之气,要是寻常姑娘看到这样的一个人,必然是要吓得瑟瑟发抖的,没想到这个姑娘只是言笑晏晏地看着穆弘文,从容道:“穆大将军。” 穆弘文原本只是想来看看能把自己的外甥迷得五迷三道的姑娘到底长什么样子,虽然他心里清楚,自己的外甥挑剔得很,选中的姑娘必然是个长相极为出挑的,但是真的看到沈怀玉时,他还是忍不住惊艳了一下。 宋临云走南闯北多年,穆弘文更是,所见的姑娘更是不知凡几,长得像眼前这位漂亮的虽然不多,但是也有,只不过眼前的这位不仅姿容出众,同时还非常的从容,和寻常的闺阁小姐并不一样。 穆弘文挑眉,“你怎么知道我是穆弘文?若是我没有记错,小姑娘,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其实自然是见过的,沈其道和穆弘文也算得上是朋友,当年穆弘文还动过把宋临云送到沈其道家中来学习的念头,甚至于穆弘文还想着让宋临云和沈其道的女儿结个娃娃亲的念头。 但是后来当然是作罢了,且不说宋临云当年在京中早就有了一门亲事,而且沈其道自己虽然欣赏宋临云,但是也无意于结儿女情缘。 后来沈怀玉入朝为官,穆弘文偶尔进京述职,也会和她说上几句,倒也没有提些官场迂腐之话,只说要是沈其道还活着的话,看到沈怀玉现在这样,肯定要心疼的。 也有几年不见穆弘文,他活得潇洒,虽然年逾不惑,面上仍然像个而立之年的中年人。要不是杀伐之气深重,怕是没有人会觉得这么一个人就是征战多年的抚远大将军。 沈怀玉笑道:“鹫翎金仆姑,燕尾绣蝥弧。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虽然从未见过将军,但是征战多年的上将之气,小女还是能够辨别一二的。在淄州城内应该只有两个符合条件的人,一是抚远将军,二是左旗将军,徐将军小女曾经见过,那就也只有穆将军了。” “哈哈哈哈,”穆弘文笑了几声,“你这丫头,嘴倒是个能说的。我本来也就是想来看看,我那外甥向来没见他喜欢过什么姑娘,原来是喜欢这样牙尖嘴利的。” “并非牙尖嘴利,”沈怀玉笑,“小女也只是实话实说。” “我那外甥还生怕我能吓着你,”穆弘文以手抱胸,“你这丫头哪里像是个胆子小的。行了,那小子之前恨不得带伤前往金陵,今日你来了我也没告诉他,进城吧。” -- 第118页 站在城墙上扒拉半天的新兵终于看到了马车里所坐着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挤眉弄眼地对旁边人说道:“真是见了一个大鬼,那里面坐着的你们猜怎么着?” “谁啊谁啊,将军亲自去接?” “那里面,居然是个如花似玉的姑娘!” 此话一出,原本不关注此事的将士都有些心痒痒起来,打听道:“姑娘?!将军什么时候居然还等过姑娘?将军不是最嫌婆娘麻烦了吗,一直到今天了都没有成家。话说回来,那姑娘长得漂不漂亮?” “这么远我哪看得清!不过看着肯定也是如花似玉的,啧啧,看样子不过十七八岁。” “这年纪,做将军的女儿都绰绰有余了都。” “年纪小又如何?将军这样的,招年轻小姑娘喜欢也正常,那个姑娘家不喜欢顶天立地保家卫国的男儿?” …… - 宋临云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将自己的扇子抛着玩,以前来往的淄州世家子弟们这些日子经常来探望他,时不时带着自家的姐姐妹妹的,他嫌烦,索性就一个都不见。 这不见吧,又实在是有些无聊。 扇子抛累了,宋临云又找了点鱼食,随意地在池塘中撒了撒,东撒一点,西撒一点,然后看着池中的锦鲤随着鱼食争抢,游得飞快,鱼嘴一张一翕地再等着他再次抛食。 宋临云反正是凭借着自己的喜好,有一搭没一搭地抛着,懒散得不像样子。 要是富贵现在在这里就好了,好歹还能逗逗那只傻狗,也不知道富贵现在被宋换锦养得怎么样,要是被宋换锦养得肥头大耳,那他估计也再懒得逗那傻狗玩了。 宋临云以手支着下巴,也不知道沈怀玉什么时候能从金陵赶到淄州,喂鱼遛狗比上沈怀玉,实在只能算是一点消遣罢了。也不知道青檀那个脑子缺根筋的,有没有赶上沈怀玉出发。 他姿态闲散,却有人步履匆匆,只见连缬快步从前厅走来,“公子,林副将的女儿林小姐求见。” 要说这淄州城中,大多数对宋临云心怀不轨的贵女基本上都被这位宋二公子说得眼泪涟涟过,但是这位林小姐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她第一次见到宋临云的时候,才十二岁。 十二岁的姑娘,长得圆滚滚的,只会跟在宋临云身后说哥哥,宋临云对跟在穆弘文南征北战的林副将自然是尊敬的,毕竟他也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长辈了,所以对于这个林巧巧,他还是怀着几分耐心的。 宋临云怀着耐心不要紧,苦得是青檀和连缬,两个人天天像是个早生娃的爹,带着林巧巧这么一个奶娃娃,拉扯着她长大,还得陪她玩。而宋临云倒是潇洒,打马骑射,反正是撒手不问事的主儿。 然后林巧巧找不到宋二哥哥,还会像连缬和青檀两个人要她的宋二哥哥,一哭就得哄好久。导致连缬看到林巧巧就开始头疼。 不过后来的林巧巧十三岁就被送往峨眉山学软剑去了,倒是也有几年没见了,没想到今日恰好她也在淄州。 宋临云原本也没有想见,但是想了一想,闲着也是闲着,况且又是看着长大的小丫头,还是道:“让她进来吧。” 没想到几年过去,林巧巧早就不是宋临云当年所见的圆滚滚的样子,她早就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林巧巧身材高挑纤细,不同于寻常的闺阁娇女,身穿暗红色的劲装,腰上别着一把有婴儿手臂粗的软剑,如同烈日一般皎皎生姿。 她从前就觉得这位宋二哥哥长得极好,但是没想到几年过去,长得更加出众,道:“早就听爹爹说二哥哥现在在淄州,今日终于见到了。巧巧也有几年没见过二哥哥了。” 原本的林巧巧不过直到宋临云的腰腹处,现在居然也已经到了宋临云的脖颈。宋临云看着站在自己眼前的林巧巧,不由地出神起来,想到了沈怀玉。 也不知道十二三岁的沈怀玉,是不是如林巧巧一般,也刚刚只到自己的腰腹处,是不是也如她之前一般,生得圆滚滚的。 这么想着,宋临云觉得有些好笑。 实在是想象不到沈怀玉要是圆滚滚的,该是什么样子。 这么想着,又有一点后悔。要是早些年回京邑的时候能看到她,说不定还真的能看看她年幼时候的样子。 他极少笑得这样明媚,好似真的有什么开心的事情一般。林巧巧一向都很直爽,此时也有些心痒痒,她可是听到以前淄州的姐妹说过,宋二哥哥对姑娘家一向都毫不留情面的。 听说二哥哥从未对什么姑娘假以辞色,难道自己就是那个例外? 作者有话要说: 鹫翎金仆姑,燕尾绣蝥弧。独立扬新令,千营共一呼。:和张仆射塞下曲·卢纶 第71章 心意 青檀进入穆弘文的私宅自然是不需要通报,只不过跟在青檀身后的沈怀玉倒是让管家多看了好几眼,也不知道是哪家府上的姑娘能打通青檀的关节,让他领着进来。 管家摇摇头,因为这些姑娘做的不过都是无用功罢了。 虽然他和宋临云从未有过什么交谈,但是他也能看出来,宋临云的性子随了穆弘文,只要是他不想,再怎么逼迫都没有用。 所以这儿女家亲事,还得是自己看得中眼才是真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管家还是打量打量了这位,只觉得这位姑娘长得是真的挑不出错处来,只是可惜,院子里的那位可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主儿。 -- 第119页 等到青檀和沈怀玉进去,那管家才一拍脑袋,怎么刚刚忘了说了,在青檀领这个姑娘进来之前,林副将的女儿也在府中。虽然宋临云也从来不在意这些,但是两个姑娘家撞在一起,到底是有些不好。 不过也没有什么所谓了,反正二少爷也不会理睬这些姑娘,也不会有什么争风吃醋的戏码就是了。两个被冷落的姑娘凑在一起,反而还能做个伴。 老管家坐在一个马扎上,闲适地扇着蒲扇,淄州的初夏也是有些暑气的,感慨着这现在的后生啊真是不知愁,哪像他们年轻那会儿。 青檀跟在沈怀玉身边手脚并用,现在身边没了王巍,他更是不遗余力地在沈怀玉面前说着宋临云的好话,“许姑娘你是不知道,公子为了你那可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我就没看他对哪个其他姑娘家笑过,没把人说哭就是好事了。” “当时他让我给你转达话的时候,那语气,直接给我肉麻得一地鸡皮疙瘩。要不是被穆将军摁在床上不让他去金陵,现在他必然是要和我一起去接你的。” “说到这个我就难过,不知道许三小姐你还记不记得你曾经给过公子一颗枣子,他就差拿个佛龛给供起来。”青檀对穆弘文私宅十分熟悉,脚下步伐一刻不停,怕是此刻也是累极了,想要早些交差回去休息。 “总之,许三小姐你真的可以放心,我们家公子虽然看上去不是什么好茬,但是他对许三小姐你一定是真——”他说到一半,看到眼前的景象生生将剩下的话吞了进去。 青檀头皮发麻地看着宋临云此刻笑着对着面前身穿红装的姑娘,身材窈窕,虽然只有一个背影,但是也隐隐可见这是个漂亮姑娘。 他又看了看沈怀玉,只见这位许三小姐眯了眯眼,神色并未如何改变,看不出个深浅来。 青檀想到自己刚刚说什么来着,怎么自己才夸下海口,说自己公子从来不对其他姑娘家笑,偏偏在这个时候,恰好就被许三小姐看到了这样的一幅场景。 而且连缬也不在这里,只看到宋临云和那红色劲装的姑娘两个人,孤男寡女,青檀实在是不知道如何解释,只得站在一旁装鹌鹑,一字不提。 沈怀玉自然也没想到她来到淄州看到的是这样的一番景象,早在初到金陵之时,沈怀玉就觉得自己只不过是用婚约束缚住了宋临云,他这样的人,或许将来会遇到一个烈烈如骄阳的姑娘,又或者是泠泠如清月的姑娘。 于情爱一事之上,她经常将自己置于进退维谷的地步。只是后来,她还是迈出了那一步,决定相信那个拱手相赠武陵色的少年,等到所有事情结束,也想不用再背负父亲遗志,只做沈怀玉。 沈怀玉自认为宋临云不该是这样的人,但是他一向都是这样的浪荡公子模样,谁知道他是不是随意撩拨几句,反倒自己倒是当了真,成了一个笑话。 这件事的事实其实还有待商榷,只不过沈怀玉也没有心思再看宋二公子和其他的姑娘调情,当即转身就往回走。 这一下直接给青檀整的抓耳挠腮,怎么偏偏在这关节眼上出这样的事情,这下倒好,他辛辛苦苦从金陵带过来的许三小姐要跑了。 到时候公子哭都怕是没地儿哭去。 而在沈怀玉转身走的时候,宋临云似有所觉一般朝着院门望去,只见青檀朝着他的脸上表情变化万分,耷拉着个脸,一幅苦兮兮的样子。 青檀被他派出去接了沈怀玉,按理说,青檀应该是和沈怀玉一起到淄州的。 想到这里,宋临云顿时脑中电光火石闪出一个念头—— 所以,她是看到自己对着林巧巧笑了? 这么想着,宋临云也懒得再管站在自己面前的林巧巧,快步走到青檀面前,“她往哪儿走了?” “刚走没多久,往东了。公子你要是快点,兴许还能赶上。”青檀指了一个方向,摇头扼腕,平日里也没见公子对其他姑娘笑过,怎么今日里恰好就被许三小姐撞见了。 青檀抬眼,只看到那个红色劲装的姑娘转过身来,虽然林巧巧身材变了不少,但是长相没有怎么变,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姑娘,原来就是几年不见的林巧巧,看到她,青檀就忍不住一个哆嗦。 怪不得连缬一直都跟在宋临云身边,今日却不在这里,他要是连缬,看到林巧巧也能想到自己当年带着她又当爹又当妈的日子,自然是有多远就躲多远。 穆弘文这个私宅院子颇多,到处弯弯绕绕的,青檀之前领着沈怀玉来到这里的时候,她还没有发觉。自己一个人走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完全不记得来时的路了。 只见面前是一处水上阙廊,汀岸旁边是像块明镜似的湖泊,风景不可谓是不好,但是现在的沈怀玉却实在无心欣赏。事后回想起来,当自己看到宋临云对着其他姑娘调笑的那一瞬间,心口是瞬间顿了一下的。 她自认见过大风大浪,从来都不是一个轻易乱了心神的人,但是在看到那一幕的时候,她下意识的举动就是想逃。前因后果不可武断,但是她实在也没有办法在那种情况下还能冷静地等到宋临云的解释。 归根究底,她还是自卑了。 在宋临云心中,她是许玲珑,从来都不是沈怀玉。他或许早就忘了承德五年在青城寺外遇到的那个哭泣的姑娘,于真正的自己而言,不过就是一个见过就忘了的路人罢了。 -- 第120页 可是若是让沈怀玉心安理得地用着许玲珑的身份,她……不愿意。 其他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唯独对上宋临云,她却只想做沈怀玉。 宋临云找了一阵子,才看到阙廊中沈怀玉站在其中。他没出声,倚在柱子旁看了一会儿,沈怀玉似乎是在想些什么,一直都没发现他已经跟到了自己的身后来。 只要她稍微留心一点,就能看到旁边的水面上,宋临云正在倚在柱子上看着自己。 “怎么走了?”宋临云勾住白玉折扇,转了一下问道。 身后突然出现的声音让沈怀玉有些措手不及,她转身就看到了宋临云倚在柱子上懒散的样子,活脱脱一副纨绔公子模样。 她又会想到宋临云对着刚刚那个姑娘笑的时候,像只勾人的狐狸,偏偏他自己却毫无所觉。 他眉眼生得委实是极好,原本不笑的时候就带了三分风流,若是再带上几分笑意,那便更是称得上是秾艳十分。明明在金陵之时他还言之凿凿地对自己说着情话,现在又对着其他姑娘笑得开怀,偏偏还来问自己怎么走了。 沈怀玉简直快被气笑了,面上还是不急不缓道:“宋二公子怕是贵人多忘事,若是没动了心思就不要招惹其他姑娘。若是无意,从前宋二公子说的那些话,我也只当是你过个嘴瘾。若是想要退婚,等回到京邑,直说就是。” “到时候,宋二公子再撩拨其他姑娘也再与我无关。” 宋临云不知道为何,听到她的话却丝毫不见生气,反而眉梢眼畔又带上了隐忍的笑意,似乎是忌惮着什么,所以这笑意来得隐晦。他道:“所以……许三小姐这是,吃味了吗?” “宋二公子若是这么想,”沈怀玉转身欲走,“那我们也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宋临云闷笑一声,然后猛地扣住沈怀玉的手腕,轻使了一个劲,另一只手上拿着的白玉折扇应声而落,若是锦绣阁的掌柜在这里,肯定得心疼得默默呕血,因为现在这把扇子,是真的摔在地上,还摔出了一道裂痕。 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再管这把无关紧要的折扇,宋临云将手圈在沈怀玉的腰际,低头看着她哑声道:“我很开心是因为我发现,你对我有意。” “我只怕你,对我无意。” “而我对你的心意,我还以为原本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刚刚那个姑娘是好久没见的一个小丫头,之前她才十一二岁,那时候还圆滚滚的。我看到她笑是因为我想着,如果我早些年回到京邑,看到你的话,你是不是当年也像她一般是个小面团子。” “我后悔了。所以我想着,若是我早些认识你的话就好了,不至于错过你这么久。” 他此刻与沈怀玉呼吸相闻,身上清冽的味道萦绕在鼻尖,一如当年漫天遍地大雪的味道。 仿佛沁入心脾的馥郁。 而其实他们原本在六年前,沈怀玉十四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柄伞的情谊。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写着总感觉不如我的预期,等我之后再修一修扒!最近实在是太忙啦,两个设计图纸要交,加上我有点拖延症,所以写文写到了三点qaq写到这么重要的章节脑子都是昏的,等交完这次图纸应该会闲一段时间,那时候会好好存稿哒!谢谢大家的支持哇。 鹅子和女鹅也陪了我快两个月了,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一直都喜欢半途而废的我,居然写了这么多字。 写出自己想写的故事一直都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希望大家能收藏收藏下一本《逢月》,等写完云云和阿玉的故事,我就要去写二鹅子啦~ 第72章 回应 而这次来淄州,沈怀玉原本就想好了要将自己的事情和盘托出的念头,也已经做好了宋临云可能会后悔的心理准备。如果拖得太久,对自己和他都不是一件好事。 她是沈怀玉,和许玲珑那个在闺阁中娇养长大的贵女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 宋临云此刻蹭了蹭沈怀玉的肩侧,见她不说话,他语气带笑道:“我还以为你早就该明白我的心意了,可是你总是不相信我。但是我对你所言,句句都是真的。” 他自幼天生反骨,纵马阙廊,要是那些以前被宋临云伤过心的姑娘看到他此时的模样,定然会被惊得帕子都被绞断,但凡是熟悉京邑的宋二公子的人,都该知道这样的一个人,向来风流纨绔,何曾有过这样对一个姑娘的时候。 沈怀玉垂了垂眼睑,“那宋二公子有没有想过,其实你从来都未曾认识过真正的我?或许在你的眼中,我是你名正言顺的未婚妻,是宣平侯府的三小姐许玲珑,但是实际上的我却是个被人唾骂的坏人呢?” “这样的我,宋二公子也不后悔吗?” 宋临云轻声笑了一下,像是带了一点哄人的意味。 他道:“只要你是你就好。” “别人怎么看你,与我何干。” 他垂下眼看着沈怀玉,略淡的瞳仁里,沈怀玉能够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倒影。她早就意识到了,当他专注地看着一个人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错觉,他在很深情的看着你。 六年前遇到的那个雪中惊鸿的少年,终究还是为她折了腰。 沈怀玉年幼之时曾经以为自己将来能够心动的人必然是如同自己的父亲一般温文儒雅,沈其道极少有那样鲜衣怒马的时候。 -- 第121页 宋临云是截然不同于沈其道的清雅,他浓墨重彩,张扬肆意,横刀立马地闯入沈怀玉的黯淡无光的时光中。 “所以,你对我,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他问道。 沈怀玉沉默片刻,对上他熠熠生辉的眼,“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让宋二公子同我去一个地方。” 宋临云有一个直觉,面前的姑娘一直都仿佛身处在迷雾之中。他看不真切,只觉得他们之间一直都有一层看不见的隔阂,那个隔阂是廪生,是她和女相之前似有若无的联系,或许也是因为这样,他一直觉得沈怀玉对自己并非无意,却也忽远忽近。 她站在自己的身侧,肌肤的触感柔软而温润,但是却从来都没有属于自己过。 而在这一刻,他才有了实质感,这个仿佛站在迷雾之中,也站在自己心尖上的姑娘,终于要从雾中走了出来。 - 青山寺作为淄州境内最为远近闻名的寺庙,来往香客一直都络绎不绝,要是再碰上一个节日,那就更是摩肩接踵,几乎是人挤着人才能进得去。但是每年的冬至以后,青山寺就几乎不再接待香客了。 因为淄州的冬天大多大雪封城,青城寺外的山路很多都是被雪给压没了,实在是艰险。不过话虽如此,小沙弥也都会扫出一条路来,以备不时之需。 沈怀玉不信佛许久了,因为承德四年,她替父亲求了平安顺遂,结果不过几月,沈其道就石药无医。自此以后,她就再也不信神佛。此番重新踏上前往青山寺的路途,实在是感慨良多。 青山寺其实不是很高,不过一会儿就可以隐隐看到寺庙的轮廓,还有那株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的姻缘树沉默地屹立在寺外。红绸上下纷飞,布帛相撞之声清晰入耳。时过境迁,这株姻缘树却一如往昔。 沈怀玉在这株姻缘树下站定,“我们以前在这里见过。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并非是在洛宁寺,而是在这里。” “在承德十年以前,我们在这里曾经有过一面之缘。” 宋临云自认在洛宁寺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她,或许真的如她所言,但是他也只来过青山寺一次,那时候的青山寺因为拒客,几乎称得上是空无一人。“我怎么不记得。” “我也只来过这里一次。真要说的话,只在这里遇到过一个哭得狼狈的小姑娘,冒着雪在这里哭,我还以为是哪个被大人骂哭的小孩,我看她可怜,就送了一把伞给她。” 宋临云回忆了一下,时间过去许久,他对于无关紧要的人向来都不会放在心上,只依稀记得那个姑娘眉眼应该生得很漂亮,可惜她哭得眼睛红肿,早就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长相。 他当年怎么说来着,宋临云估计着自己,必然会说几句这姑娘哭得极丑云云。 但是虽然他不记得那个姑娘长得到底是什么样子,但是总觉得和面前的人实在是重叠不起来。 沈怀玉抬头看着他道:“其实你一定听过我的名字,而且我们在前世就曾经见过了,就在青山寺,在这里我们曾经有过一把伞的情意。” 还未等宋临云反应过来,“我从来都不是许玲珑,或者换句话说,我从来都不是真正的许玲珑。我前世是一个被人唾骂,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的佞臣。你与许小姐有婚约,我本该早些告诉你,但是或许是我太贪心了,我不知道怎么开口。” “宋临云。”她释然一般,满脸轻松,“我不是许玲珑,不是许三小姐。我是沈怀玉。” 说完这句话,她看到宋临云略微皱了皱眉头,原本风流蕴藉的眉眼,显上了几分失落,想来是因为得知了自己究竟是谁,有些失望吧。 这样失望的眼神沈怀玉看得太多,在从前信任她的金陵人眼中,在金殿外的詹文轩眼中,在张栋的门生眼中。各式各样的眼神她看到过的何止成百上千,但是在宋临云眼中出现的时候,她还是不可抑制地,真切地,难过了。 怎么可能不难过,毕竟他从来都是……沈怀玉心底最深的可念不可说。 是啊,宋临云是明媚肆意的世家少年郎,随心所欲,而她是被骂到泥泞尘埃里的沈怀玉,他皎皎如天上明月,本该就是不该同自己这样的人为伍的。 沈怀玉嘲讽地笑了笑,“没关系,等到回到京邑,我会向许南牧提出退亲。等那时候,我只愿宋二公子从此以后觅得良人,早结姻缘,永结同心。” “你在想什么?”宋临云失笑,“我只是很后悔,倘若我早些遇到你就好了。” “……沈怀玉。” 从前没有想通的关节终于一一顺畅,原来她从头至尾就是沈怀玉,所以才执着于当年峪城一战,才要救出廪生。 自己的名字从他的口中被叫出来的时候,沈怀玉是真的恍如隔世。 “我听说,女相在林瞻私牢之中是被掐死的。”他抬手触了触沈怀玉的脖颈,“当时……疼不疼?” 被他触碰过的肌肤瞬间战栗起来,沈怀玉笑着摇摇头,哑着声音道:“不疼的。” 一时沉默。 宋临云过了许久以后才道:“其实当时,我回到京邑,一是因为沈其道和舅舅有些交情,我替舅舅参加女相的头七。二是因为,我是想要去退亲的,无论你是张玲珑或者是许玲珑。” “我向来认为自己不应该是被姻缘绊住脚步的。风月之事棘手,我一向都是敬而远之。” -- 第122页 沈怀玉怔然道:“那后来呢,你为什么又没有退亲了?” 宋临云看着她的表情,似乎是觉得有些好笑,他低下头,睫毛在眼眶之下打了一层阴影,眼中是泛着的、化不开的温柔。 他这样看着一个人的时候,会让人陡然生出一种错觉。 ——他在很深情的看着你。 他低声问,“我之前问你的那个问题,你有答案了吗?” 沈怀玉回想了一下,然后小幅度地、轻轻地用自己的手勾了一下宋临云的一根手指,她轻颤了一下眼睫,“其实……当年还在淄州之时,我对宋二公子,一直就都是有意的。” “或许你早就已经忘了我,但是我真的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宋临云。” 宋临云只觉得自己的心室之中猛地颤了一下,他顺着沈怀玉的眼,逐渐往下看去,最后停在她的唇畔处。 然后—— 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直接俯身吻上去,手穿过沈怀玉的腰际,在唇畔之上略微磨了磨以后,最后长驱直入。 呼吸相闻间,他撤离,略微低喘了两声在沈怀玉耳际道:“现在明白了吗,我没有退亲的理由。” “我之前是后悔,要是早些遇见你,我也能看看你幼时的样子。其实现在也很后悔,如果还记得你那时候的样子就好了。我现在就只能想起来你当时哭得十分狼狈,倘若我当时对你没有那么凶就好了。” “我确实是不愿意被姻缘绊住脚步,但是阿玉……我情愿被你绊住。” 沈怀玉也在此时恍然惊醒,原来她刚刚所看到的深情,从来都不是她的错觉。他是真的,在虔诚地和她阐述自己的情意。 原来……她六年前就一直记在心上的那个少年,其实也在奔她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是阿玉的可念不可说。 第73章 把持 原来终究会遇见这么一个人,他跋山涉水而来,只为抚平你之前所有的无奈和落魄。 沈怀玉和宋临云重新回到穆弘文府上的时候,原先的那个老管家坐在小马扎上,差点惊得从马扎上跌了下去。先前宋临云和沈怀玉出府的时候,没有从这个管家所在的门走,所以乍一看到这样一幅场景,实在让这老管家吓了一跳。 淄州城中谁不知道,卫国公府的宋二少爷看上去风流,实际上反而是个不近女色的主儿,莫说对姑娘家温柔相对,就是好言好语也是难得,而现下,只看到他垂着眼,似乎是在仔细听着旁边的姑娘说的话。 身姿颀长的青年神色宠溺地看着身侧的姑娘,而眉眼秾艳的姑娘言笑晏晏,委实是一幅十分动人的画卷。 这可实在是少见地很。 管家眯着眼睛看了看,虽然疑惑,但还是打心眼里为宋临云开心。他也算是看着宋临云长大,原本以为宋临云这样桀骜的郎君,说不定真的如他的舅舅穆将军一般,都快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却还是孑然一身,寡身一人。 “所以你当年在金陵,”宋临云挑眉,“和詹文轩是旧相识?” 沈怀玉没想到他突然能想到这么一件事来,一时有些愣住。“我当年和他是同年乡试,他名声又在外,所以肯定是相识的。” 宋临云敛眉,半晌以后又道:“那幸好你现在已经到了淄州。” 沈怀玉失笑,没想到他居然这样的事情也会耿耿于怀,“我和他虽然是同年乡试,但是实际上也并没有多少交流。况且说起来,他还曾经帮过我。” “我只是有些担心。”他笑,“毕竟……我的阿玉这样好,我怕别人和我抢。” “所以阿玉,别让我这么担心的话。等回到京邑,我们就成亲吧。” 沈怀玉握住了宋临云的小指,小幅度地晃了晃,“爹爹还在峪城的时候,他曾经就告知我要找一个很喜欢阿玉的人。” 她抬头看宋临云,眼睛弯成漂亮的月牙,“那我们明日去一趟峪城吧。我要去告诉爹爹,现在阿玉已经找到啦。” “不过我们先说好,要是成了亲的话,你要是辜负我,出去找外室的话。”沈怀玉侧头,“我必然会——下毒毒死你个负心汉。” “下毒?实在是太轻了些。”宋临云笑了一声,不急不缓接着道:“我若是出去行不轨之事,怎么说也要凌迟处死、五马分尸。” “阿玉凶悍如此,我必定……” “守身如玉。” - 王巍还坐在穆弘文的私宅之中,沈怀玉自认当年对于他不过是举手之劳,没想到王巍为了报答当年的恩情,居然愿意追随自己至此。但是现在,沈怀玉已经找到了廪生,林瞻的罪名已经定了一大半,只差临门一脚。 让王巍这样的江湖刀客留在自己身边当一个护卫,实在是太过屈才了。 他本该拥有大好的人生,沈怀玉不想因为自己而牵绊住他的脚步。况且无论是护送自己前往金陵还是再护送自己来到淄州,他都已经足够尽心尽力,早就偿还了当年的举手之劳。 所以沈怀玉从来都没有后悔做过金陵太守,纵然自己后来被千夫所指,但是仍然遇到了很多值得敬佩的人。无论是詹文轩,还是梅娘,还是王巍,都是后来让她感触良多的好人。 况且,她当年所做的决定,从来都无愧于心。 已经足够了。 沈怀玉朝着王巍略微福了福身,沉声道:“承蒙大侠这段时日的照料,女相一事,等我回到京邑,定然会为女相讨回公道。原本不该叨扰大侠这么多时日,现下我已至淄州,若是大侠想要去往其他的地方,那便请自便。” -- 第123页 “如若日后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可以去京邑来寻我。只要我能够做到,必定略尽绵薄之力。” 王巍抿了抿唇。 其实他也感觉这个姑娘的身边不再需要自己了。原本只是各取所需的合作,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这个姑娘却让他真切的感觉到这个贵女,是在切实地想为女相讨回公道。 他原本就是闲云野鹤一般的人,如果不跟着沈怀玉,估计也就是在哪里游荡。但是人生没有不散之宴席,他略微颔首:“那姑娘莫要忘了当初你答应我的承诺。” “那是自然。” 王巍沉默片刻,抱了抱拳,“那姑娘,请多保重。” 山海可奔赴,每个人都在赶往更好的人生。 而沈怀玉,也在这个时候,遇到了自己新的未来。她目送王巍往光亮处走去,轻声问道:“宋临云。” “嗯?”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当时没有遇见你,现在的我会是什么样子。虽然重活一世,我还是感觉我自己毫无长进,甚至身边没有了哑叔厌雀的帮助,真正的我其实根本就从来都不是什么惊世之才。” “就算我曾经就任女相,也只是因为爹爹曾经是太傅,求了一个恩典罢了。” 宋临云还没说话,沈怀玉接着说道:“就算我想要为曾经的自己报仇,也是需要别人的帮助,如果在金陵没有你,我想要救出廪生,还不知道要耗费多少工夫。” “你说这样的我,会不会很没用。” 或许她在金陵,能够凭借金陵暗部找到林瞻纵容濮才良的证据,但是想要在濮才良销毁证据之前救出廪生,实在是天方夜谭。 重生以后,实在是颇多掣肘,甚至很多事情全都依赖宋临云的帮助。 “阿玉。”宋临云唤她,“你知道我是在什么时候对你动心的吗?” 沈怀玉摇了摇头,其实她到现在还对这件事情没有什么真切的实质感,大概是实在想象不到,这么一个少年时候全部的痴心妄想,居然成为了自己身边的岁岁年年。 他是淄州声名远扬的纨绔公子,而沈怀玉自幼就是截然不同的咏絮之才。 他们本该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那你猜猜?” 沈怀玉想了想,“刚到金陵的时候?” 宋临云摇头,“不对。” “那就是在太子赵瞿的生日宴上?” “也不对。” 沈怀玉实在是想不出来,“我猜不出了。” 宋临云道:“其实我动心的时候,比你想象的更早一些。是在女相府上,你和我说,‘我不是信你,但是我相信抚远大将军。’当时我就觉得阿玉你实在是——” “像在发光一样。” “或许我说的很俗气,阿玉,但是那就是我的真实感受。所以,你从来都不是没有用的。虽然我一直都没有真正注意过前世的你,但是我也知道沈怀玉是淄州难得一见的有将相之才的姑娘,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没用。” “当年金陵大灾,你开源节流,用金陵暗部和张栋做交易,换取了无数金陵百姓的性命。舅舅当年得知这件事,还称赞你很有沈太傅的风骨,若不是你,还不知道会有多少流民死于饥饿。” “而且,”宋临云笑,“我情愿帮你,也是我觉得,你值得。” “我的阿玉,一直都是值得的。” 沈怀玉定定地看着宋临云,从前就一直觉得他生的极好,现在看来更是如此。也不知道当年在峪城听到哪个姑娘家说起那宋二公子,说他一个纨绔子弟,偏偏生了一张风流无暇的桃花面,实在是暴殄天物。 这样的人,不近女色实在是太可惜了。 旁边的另一个贵女也打趣道:“你们总说那宋二公子不喜欢姑娘家,你们怎么知道他万一不是不喜欢姑娘,只是单单不喜欢你们呢?” 这话一出,实在是有些没过脑子了,有个姑娘也有些来气道:“爱慕过宋二公子的姑娘何止我们姐几个,你看没看到他对哪个人稍微和颜悦色过?姿容姣好的、端庄大方的、活泼娇俏的,样样都不缺,可见他确实是个不喜欢姑娘家的。” 沈怀玉那时候也偶尔托腮想,难道这样的一个人,居然不喜欢姑娘家吗。 …… 而现在这样的一个人,却在对沈怀玉说她值得。 将为数不多的温柔尽数给了沈怀玉。 沈怀玉沉默了片刻,然后突然抬手勾住宋临云的脖颈,手指在后颈处紧张一般地蜷了蜷。 然后仿佛是终于下定决心一般,拉低了他的身段,然后踮脚吻了上去。 实在是太紧张了,她甚至能听到自己胸腔之中如同快跳出来的声音,她实在说不上是一个很幸运的人,但是现在她却觉得自己其实也说不上有那么倒霉。 因为她遇见了宋临云,而且他实在是太好了。 好到她之前那么自卑,那么怀疑自己,原来自己在对上他的时候,是真切的会感觉到自卑。 可是现在,宋临云却在对她说,沈怀玉一直都值得。 沈怀玉突如其来的吻让宋临云有些意想不到,他愣了一下,然后左手托起沈怀玉的后脑,另一只手似乎是想要抬起,但是最终还是放在了自己的身侧。 沈怀玉听到他哑着声音道:“阿玉。” “我记得我提醒过你。” -- 第124页 “你别勾我,我把持不住。” 第74章 因果 他们此刻肌肤相贴,沈怀玉也没用想到他居然在这个时候旧事重提,倘若之前实在是算不上勾他,现在却是…… 沈怀玉讷讷松开手,耳廓处红了一片。 宋临云揽上她的后腰,“现在后悔了?” 沈怀玉避开他的视线,先是点了点头,然后顿了一会儿,又对上他的眉眼,摇了摇头。 “不后悔。” 宋临云喉间的凸起处,缓慢地上下滑动了一下。连带着揽住沈怀玉后腰处的手心,都变得灼热起来。 他声音哑得不像样子,“阿玉。” “我现在一刻都不想再等了。所以……早些回京邑吧。” 说完这句话,他抽手回来,平复了一下呼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隐忍,眼尾下方有些猩红,实在是蛊人得很。 待他平复好了以后,他道:“还有件有趣的事情,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沈怀玉道:“什么事?” 宋临云将手撑在沈怀玉身后的桌子上,“我让连缬前去查峪城一案的时候,查到了葵司之所以要杀兆清公主的理由。现在我才联想到,原来去年陈绍祺突然能翻到葵司折辱兆清公主一案,原来是你在背后指点。” 沈怀玉想到葵司在狱中对兆清公主的恨,先帝不可能无缘无故暗中杀死赵家一家老小,她也曾经想要探究过其中的原因,但是有关这件事的人死的死,要么就是讳莫如深。 实在是无从下手。 这件事简直是成为了一件无头公案。 沈怀玉道:“我只知道葵司和林瞻之前必然有些联系,葵司据我所查,出身于临安苏家,是苏家的小少爷苏葵司。据说他发狂折辱兆清公主,是因为先帝……直接将苏家上下五十几口人,全都灭门。” 宋临云嗤笑了一声,“确实是先帝做的。他这么做,就是为了掩人耳目,也怪不得苏葵司发狂将兆清直接折磨成了这幅模样。不过嘛,这冤有头债有主,他若是真的想要报仇,偏偏找了个最弱的兆清公主,怎么不直接杀了承德帝。” “说到底,不过是因为他不敢罢了。” “所以,当然柿子挑着软的捏咯。” 沈怀玉疑惑道:“那葵司究竟和林瞻之前有什么联系,先帝又是为了什么要杀了苏家上下?据我所知,苏家是临安当地一个世家大族,虽然是个大家族,但是和当地官宦并没有什么牵连,应该不会犯下株连九族的大罪。” “相反,苏家并没有犯任何罪,”宋临云点了点桌子,“遭受此劫,是无妄之灾。” “但是可惜,苏家的二女儿,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还偏偏爱上了一个穷书生,还真是话本子里演的戏码。” 这么一联想,沈怀玉才想起来林瞻的发妻,似乎就是一位来自临安的世家小姐,据说长的确实是倾国倾城,只是可惜红颜易逝,在生下女儿不久后就香消玉殒。 也是在发妻早亡之后,林瞻才开始和沈其道疏远。沈其道和林瞻原先是同科进士,两个人一个恃才傲物,一个温敛谦和,志趣相投,也算得上是至交好友,但是后来的林瞻却开始一改之前恃才傲物的模样,开始学会左右逢源,开始利用职权,结党营私。 然后只用了不到几年,就坐上了丞相的位置。 这一坐,就是好多年。 沈怀玉追问:“若是我猜得没错,那穷书生应该是还未考进进士的林瞻,林瞻的发妻应该是那位苏家小姐,可是先帝究竟为什么灭了苏家满门。” “聪明。”宋临云拊掌,“你知道林瞻为什么晋升如此之快吗?” “据我爹爹说,那时候林瞻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开始结党营私,开始走上了歪路子,爹爹也曾经和他长谈过,但是林瞻当时说和爹爹早就已经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爹爹自然也不会强迫他,只是说但愿林瞻以后无愧于心。” “令尊当然劝不动当年的林瞻,”宋临云顿了顿,“因为,林瞻的发妻苏氏,根本不是病故,而是被先帝威逼利诱进入后宫,成为了宫妃。大概是想要补偿林瞻,加上林瞻自己又不是一个傻子,他才在短短几年之间就坐上了丞相的位置。” “而苏氏,就是现在的太后。而她的女儿,就是现在承德帝的皇后。” 这种宫闱秘辛,沈怀玉实在想不到宫中居然还有这样的腌臜事,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 “而先帝老了以后,越发担心自己在史书中的名声,也害怕自己夺臣妻的事情被发现,所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了苏氏全家,来个死无对证。然后,他也想杀了林瞻,一了百了,只是可惜……” “林瞻早已羽翼渐丰,他早些年扶持的就是养在苏氏膝下的承德帝,他早在先帝想要下手之前就先下手为强,杀了先帝。然后为了帮承德帝夺位,不惜勾引匈奴人发动峪城一战,顺利让自己的女儿坐上皇位。” “也就是说,整个朝堂,甚至是后宫,全都在他一个人的手心之上。真正说得上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先帝为了一己私欲,不惜杀了苏氏上下无辜人命数十条,怪不得葵司丝毫不在乎金陵百姓和兆清公主,因为他早就已经被亲人被残害的仇恨蒙蔽了双眼,而林瞻也因为屈辱,所以才将上下的权力全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不再会有夺妻之恨。 -- 第125页 但是金陵当年遍地饿殍,兆清公主从未害人,淇城满城被屠,甚至包括沈怀玉,又何尝不是无辜的。他们原本也该拥有大好的人生,兆清公主本应和陆经业举案齐眉,徐良徽原本也应该有着美满的家庭,却因为这些和自己无关的因果,从而白白搭上了性命和家人。 现在林瞻大权在握,承德帝却又因为不容许自己塌边再有猛虎酣睡,下定决心要将林瞻势力一一铲除。不过沈怀玉推心置腹的讲,承德帝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皇帝,虽然他的得位,名不正言不顺。 外戚专政,在各朝各代都必将影响政治清明,况且林瞻已经将权力握得近乎偏执。倘若他再这么把握朝政,难免会做出更加骇人听闻的事情来。 纵容濮才良在金陵胡作非为,实在是让人无法容忍。 虽然先帝所作所为确实令人发指,但是原本这些仇怨,也不该付诸在别人的头上。 - 青檀在宅子里不知道找了多久才找到了宋临云,他气冲冲地直接推门进来,就看到宋临云将手撑在沈怀玉身后的桌子上,原本还想质问的,看到了这样一番场景又赶紧退了出去。 门口传出来的动静让宋临云和沈怀玉同时往门外望去,恰好和青檀对上视线。 青檀瞬间直接弹了回去。 沈怀玉没想到青檀居然就这么突然闯了进来,赶紧离开宋临云的怀中,道:“青檀怎么突然进来了?现在……怎么办,被他看到了。” 宋临云不以为意,“被他看到又如何,反正总要习惯的。倒是他,平日里也不敲个门就这么闯进来,也不知道要叩门。” 他抬步出去,看到青檀缩在门外,一幅想看又不敢看的样子,青檀看到宋临云出来,赶紧收起了想看的样子,往后退了几步。 宋临云道:“我倒是不知道,有什么事情重要到你这么着急地前来找我,连门都不叩。” 青檀有苦说不出,平日里这院子就公子和连缬还有自己这三个大老爷们,谁进对方的房间还有叩门的,一般都是直接进去的,谁知道今日许三姑娘居然在里面。 青檀道:“我这不是看到公子你又摔坏一把折扇才来的,你是不知道自己的这几把扇子究竟有多耗费人力物力吗,这把白玉折扇是上好的白玉做成的,几个玉雕师傅耗费了几个月,才做成了这么一把。” “你不仅摔了,居然还就把折扇就这么直接扔在地上!!” 宋临云看到青檀手中那摔出一道裂缝的白玉折扇,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笑了一下。 青檀:? 公子是不是脑子出了毛病了? 第75章 担心 沈怀玉住在穆弘文的私宅中,还是有些不妥当的。虽然穆弘文私宅之中房间众多,但是沈怀玉毕竟明面上还是许南牧的女儿,和宋临云仅仅只是有婚约,于她声誉有损。 她想了想,原本想着要去淄州城内的客栈住上几天,但是再一想,还是准备回峪城看看老宅。当年她离开峪城之时,虽然断定将来未必会有再回来之日,但是还是留下了一个孤寡嬷嬷,让嬷嬷住在宅子之中,帮着照看一些,也算是一个念想。 虽然现在自己早就不是从前的相貌,但是只要衔鱼玉佩在手,说自己是沈怀玉的故人,借住几晚肯定也是无事的。 峪城的这处宅子沈怀玉在此生活了数十年,只是可惜,当年的那些人,早就已经是物是人非。沈怀玉下马,只看到原本朱红的大门只剩下了斑驳的朱漆,门上的铜制暗金色兽首也已经黯淡,不过几年时间,就已经破败至此。 沈怀玉压下心头的酸涩,走上前去轻轻叩响了门。她心中忐忑,也不知道那个嬷嬷是不是还住在里面,或许里面也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宅子罢了。若是实在不行,那边只能去客栈住上几晚,然后再回京邑了。 “要是无人,你又想要进去看看的话,”宋临云手上新拿了一柄檀木折扇,“那我抱你进去就是了。” “不需要你的贿赂,免费的。” 沈怀玉侧头看他一眼,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那扇朱红大门吱呀一声,从里面打开了一道缝,只听到一个老妪苍老的声音从门内传来:“咳咳……两位这是找谁?” 说着,沈怀玉只看到门里一双浑浊的眼珠子,正在眯着眼睛看着门外的访客。沈怀玉几乎都没有认出来,这是那个嬷嬷的声音,在她的记忆中,嬷嬷虽然年老,但是到底还算是康健,怎么会是现在这样苍老的模样,几乎和沈怀玉离开峪城之时大相径庭。 沈怀玉道:“门内可是康嬷嬷?” 老妪更加眯起眼睛看着门外站着的姑娘,上下打量了一番,颤抖着声音道:“是……阿玉回来了?” 然后她打开了那道门,又上下打量了站在旁边的宋临云几眼,“这位是,姑爷?” 说着似乎是很满意宋临云一般,忍不住地夸赞道:“好,好得很,一看就是个会疼人的孩子。” 随着门缝打开,沈怀玉才发现康嬷嬷早就已经老得不像个样子,眼珠子上面泛着白,像是看人不太真切的样子。 大概是因为嬷嬷年老眼花,许玲珑和沈怀玉又身量相近,所以把现在的自己认成了沈怀玉,她不忍心告诉嬷嬷真相,顺水推舟道:“是的,嬷嬷。我回来了。我从京邑回来淄州了。” -- 第126页 嬷嬷用手紧紧握住沈怀玉的手,浑浊的泪从布满沟壑的眼旁滑落下来,她颤抖着声音道:“我早就听别人说阿玉当大官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原来阿玉还记得嬷嬷,快,快些进来。” 康嬷嬷这些年甚少出府,自己造了一个小菜圃,平日里有什么菜都是自给自足,不用出门买菜。怪不得她根本不知道沈怀玉已经死了的消息,才把现在的沈怀玉错认成从前自己记忆中的阿玉。 她握着沈怀玉的手,紧紧攥着,像是要把这么多年一个人的所有问题都要问出来一般,“这么只有你回来,厌雀那丫头和廪生那小子呢,也不随着回来看看我。厌雀说话那么不过脑子,在京邑没有冲突到什么贵人吧?廪生也是,不喜欢和人说话,若是得罪了人,阿玉你可要替他们担待担待。” 沈怀玉沉默了。 康嬷嬷无子无女,几乎是把廪生和厌雀当成自己的儿女去看待,尤其是厌雀,觉得厌雀长得太过像自己早夭的女儿,自小就是真心疼爱厌雀的。所以若是被嬷嬷知道厌雀死得那么凄惨,对嬷嬷实在是太过残忍,所以沈怀玉不想把这些消息告诉康嬷嬷。 过了许久,她才笑着对康嬷嬷道:“嬷嬷不必担心,厌雀活泼,长得又极好,多得是京邑的少年郎君喜欢,我也会替她好好看看那些郎君。还有廪生,他现在已经当上了一个武官,也必定是前途无量。” “好,好。”嬷嬷笑中含泪,像是玩笑般接着开口,“……那哑巴怎么也不回来看看老婆子我,怕不是京邑里的漂亮娘子太多了,看不上婆子我了?” 沈怀玉没想到哑叔和嬷嬷之间还有这么一段往事,只得艰涩开口:“哑叔他……在京邑还有要事,等他处理完了,定然会回来看看嬷嬷你的。” “算了算了,”嬷嬷摆手,眯着眼睛,笑出了一脸的褶子,“这老不死的,不回来也好。我老婆子一个人过也舒坦得很,落得清静。” 嬷嬷领着沈怀玉到了她曾经的院子,只见里面一草一木都还未变,“阿玉你走后,我还是会经常把这里面收拾收拾一番,虽然不知道你们什么时候会回来,或许等到我死了都看不到,还是总想着,若是你们回来,能让你们住上干净屋子也是好的。” 其实,若不是被林瞻掐死在私牢,自己得以重生,必去前往淄州,或许沈怀玉真的永远不会来淄州,毕竟这里,实在是一个伤心地。她没有想到,原来嬷嬷还在这里一直等着她们回来。 而现在,沈怀玉原先住的院子被修整得很好,什么都和她还未离开淄州之时一模一样,几乎让沈怀玉错觉一般回到了从前还在淄州之时的那段日子。 沈怀玉从前的闺阁是沈其道亲手布置的,这么多年过去也是和以前一般无二,里面的一物一事,都似乎是沉默的、实质一般的回忆。无论是曾经和爹爹对弈的棋盘,还是廪生亲手帮她做的风筝。此间种种,沈怀玉一一看去,不由愣怔了。 沈怀玉愣怔之时,就看到了墙上挂着的一柄旧伞。 那柄旧伞虽然颜色已经发黄,但是还是能看出来这把伞做工定然是十分精致,看上去就价值不菲,但是墙上挂着一柄伞却和这闺阁格格不入,显得有些突兀。 沈怀玉抬步上前,一勾手取下了那把伞。那把伞早就已经斑驳万分,一拿下的时候上面的灰尘就漱漱而落。 她晃了晃手中的伞,笑着问宋临云:“还记得这柄伞吗?” “我与宋二公子,缘分的开端。” 其实若不是知道沈怀玉就是当年那个在青山寺外哭得凄惨的姑娘,宋临云根本不会回想起来那么一个姑娘,不过是随手为之的一件小事。但是因缘巧合,当年的那个小姑娘,现在却是他唯一的,放在心尖上的人。 康嬷嬷将被褥拿过来替沈怀玉整理好,“阿玉这是要在这里住上几天?” 沈怀玉道:“明日我想要去看看爹爹,看完以后,我在京邑还有事,得要尽早赶去京邑去解决这些事情。” 康嬷嬷有些失落,不过片刻以后又重新笑了,“我知道阿玉一直都是一个很厉害的姑娘,阿玉长大了,定然不会留在小小的峪城的。峪城太小了啊……阿玉这样的姑娘,本就应该去往更大的地方。” “嬷嬷……” 康嬷嬷没等沈怀玉说完,抬手抹了抹眼睛,“现在时候也不早了,阿玉和姑爷还是早些休息吧。” 沈怀玉这才发现外面的天色,已近酉时。宋临云定然不可能和自己同住一间屋子的,但是现在从峪城前往淄州也需要一个时辰,若是现在让宋临云出发,到了淄州就已经戌时。 夜间策马,沈怀玉还是会有些担心。 但若是让宋临云现在住在这里,沈怀玉又有些犹豫。一来这里毕竟是她年幼之时所住之地,实在是有些不合适。二来无论是让宋临云住在沈其道或者是廪生曾经的屋子里,都是有些不妥。 这么想着,沈怀玉有些犹豫地看向宋临云。 他似乎是看出沈怀玉心中所想,抬手摸了摸沈怀玉的额发,“放心,我现在回去。我若是住在这里,对你声誉不好。若是被舅舅知道,肯定还会责骂我的。” 没想到宋临云这样的人还会被穆弘文责骂,沈怀玉实在是想象不出那样的场景,想来也是有些好笑的,但是现在她更为在意的,是宋临云的安危问题。 -- 第127页 “现在已经酉时,”沈怀玉有些担忧,“淄州和峪城之间相隔并不算很近,你若是这个时候回去,必然会走夜路,我会担心。” 况且淄州地处漠北,并不像京邑和金陵等地,在小城和主城之间的路上有很多的村庄,峪城外是大片大片的荒芜之地,夜间策马,虽然沈怀玉相信宋临云的身手,没有什么人能够伤得了他,但是还是多少会有些忧虑。 “有什么好担心的,你还会担心我被人拐走吗?”宋临云哼笑一声,然后压低了声音接着说,“若是我留在这里,你才是真的需要担心担心。”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开启成人模式 第76章 入梦 时近盛夏,沈怀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又有些睡不着。下床走到窗户边打开,才使得这闷热的屋子中多了几分清凉。她身着中衣,倚在窗旁,看着这月色下笼罩的院子,觉得实在是恍如隔世。 不过仅仅几年未见,现在却仿佛隔了好久好久。 沈怀玉吹了一会儿风,觉得自己心中的郁结之气稍微散了去,重新回到床上,这次没有像之前那么难以入眠,很快就入眠了。只是今夜,却似乎梦到了一些前尘往事。 承德十年的秋天。 女相被关入私牢之中不过数日,叫好者不在少数。哑叔为了联系金陵暗部焦头烂额,厌雀不像哑叔和廪生插手事务,只能坐在一旁沉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厌雀向来是非常有生机的,丞相府中常常能听到厌雀大呼小叫的声音,或者是和廪生拌嘴,又或者是同沈怀玉比划自己新想出来的招式。 但是沈怀玉在他们的面前被抓走,厌雀却成为了最无用的一个。廪生远去金陵联系金陵暗部,想要找到林瞻通敌叛国的证据,哑叔也是到处走动,希望朝中有人能够看在从前沈其道的情分上,帮沈怀玉一把。 但是这些事情,不过是无用功罢了。 哑叔原本就不会说话,因为到处奔波,脸上满满都是浓稠的倦容,看上去形容枯槁。因为左支右绌,没有人再拘着厌雀,厌雀也在无人知晓,没有和任何人商量的情况下,做了一个决定。 厌雀自幼就是和寻常姑娘喜欢吟诗作对截然不同的,她经常一身劲装,手拿长-枪,和沈怀玉笑道:“我将来一定要做天下第一的女英雄,看到那些喜欢欺男霸女的混蛋,直打得他们叫姑奶奶,跪下来给我磕头!” 沈怀玉一直都觉得厌雀其实不是很适合在京邑生活的,就算厌雀自己不说,沈怀玉也知道有些人对于厌雀的闲言碎语也一直都存在,大意就是说厌雀她舞刀弄枪,看上去也不像个是知书达理的姑娘,也不知道沈其道这个大儒怎么教出来这么一个学生。 别说厌雀了,就是沈怀玉这个亲女,沈其道也不知道怎么教的,不愧是早年丧母,有妈生没妈养,一个孤女居然出来抛头露面,还成为了名声不雅的天子近臣,实在是侮辱了沈家的门楣。 厌雀看上去丝毫不在意关乎自己的言语,但是听多了到底还是会让人心底不舒服,况且姑娘家怎么可能会想要听到背后有这么多人闲言碎语。她就像是一直被牵绊在这里的雀鸟,住在一座庞大的金笼之中。 不过要是被厌雀听到别人在沈怀玉背后嚼沈怀玉的舌根,定然要叉起腰和那个人争辩上许久的。厌雀手上拿着一把锃亮的长-枪,看上去委实不是一个好相与的模样,通常都能将对面那人骂得讷讷不敢还声。 厌雀做的决定,是孤身一人前去林瞻私牢中,救出沈怀玉。 她毛笔字极烂,随手拿了一张纸写了几个鬼画符一样的字,然后潇洒地谁都没有告知,一个人前往林瞻私牢。 其实原本她不该知道林瞻私牢的具体位置,但是碰巧听到有个从前和沈其道交好的官员压低声音道:“事到如今,你还想救沈怀玉?你不要命我也要命啊,你说你们放在好好的官不当,怎么就偏偏要牵扯当年的峪城一事呢?” “要是去私牢救人,那就更是难如登天了,我都不知道该不该说你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天真,林瞻把持朝纲多少年,他的私牢在他自己的宅子的后山里,据说连只蚊蝇都难飞进去,沈怀玉入内,几乎没有活着出来的可能。” 哑叔处事一向都稳妥,原本这样的机密谈话不会被厌雀听到,但是他最近忙得也有些头昏,没有办法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而他们都这么忙碌地为营救沈怀玉努力,厌雀却只能这么看着,无能为力。所以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独自一个人去查探查探林瞻私牢的情况,哪怕是救不出来沈怀玉,去看看沈怀玉现在的情况也比干坐在这里等消息好。 梦境中的沈怀玉自然是无法阻止厌雀,只能看着厌雀在一天夜里,轻车熟路地在京邑的屋檐上如雀鸟一般轻盈地跳来跳去,然后待看到林瞻府邸之时,隐在对面房屋的屋檐上。 厌雀抿唇,几个掠身就躲过门外的侍卫的勘察,进入内宅。厌雀曾经也是进入过林瞻府邸的,也算有个模糊的印象,记得去往后山的路途。 这一路比厌雀想象中的更加顺利,她环顾四周,只看到周围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寂静,仿佛真的空无一人。 明明是在睡梦之中,沈怀玉为厌雀紧紧捏了一把汗,虽然早就知道厌雀必然难逃一死,但是让沈怀玉自己看到这样的一副场面,她只能在旁边看着,毫无办法。 -- 第128页 这种无力感,实在是沈怀玉不想再经历一次。 厌雀眯了眯眼睛,在还没靠近后山之时,就闪身躲入旁边的一颗大树之后。不过几个呼吸之间,一队护卫就从厌雀刚刚所站之地走过,这护卫步伐整齐,这么多人也毫不紊乱。更为难得的是,脚步还极轻,哪怕是在这夤夜之中,也如同燕雀振翅,隐入这沉沉夜色。 厌雀避开了这队护卫,三两步就爬上了这棵大树,借着枝丫隐匿身形,就看到私牢的入口有两个身穿银戎的高手看守,哪怕相隔很远,厌雀也能感受到这两个人呼吸沉稳,定然是难得一见的高手。 以厌雀的功夫,对付一个都有些力绌,更不要说这两个同时看守在这里了。 厌雀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 沈怀玉旁观着这一切,已然知晓这是在林瞻在抓走自己以后发生的事情,自己在私牢中从未看到过厌雀,现在只能盼望着厌雀知难而退,不要在这处自投罗网。 厌雀从树梢上掠至那两个守卫的身后,借着夜色掩护,厌雀本身的身量又娇小,连一丝声响都没有发出。也只是有一个守卫警觉地往天上看了看,然而一无所获。 夜深了,厌雀今日没有带自己用的最为顺手的那柄□□,而是一把莹白的匕首。那柄匕首是廪生在厌雀及笄之时送给她的礼物,厌雀一直都特别喜欢,今日居然拿了这把匕首来防身。 这两个守卫丝毫不离私牢的门,厌雀也没有耐心等待机会,只能使用奇袭的法子,只见厌雀佝偻起身子,手拿利刃正待朝着其中一个守卫刺去—— 寒光如同夜火一般,却毫无温度。 厌雀对于自己的身手还是有些了解的,她用奇袭,能够解决掉一个,然后还有一个,若是厌雀全力以赴,也有六成的把握杀了他。到时候就可以进入私牢中一看究竟,好歹能看看……沈怀玉是死是活。 厌雀对于这次出手,几乎有些十成的把握,她出招奇准,主要对面的人之前没有准备,必然会死在自己的刃下。但是,就在刃锋即将触碰到那人的后心处的时候。 远方天光大亮,厌雀被这突然来的光亮激得眯起了眼睛。 厌雀惊慌地看着身前之人,只看到那个身材高大,肌肉虬结的高手,似笑非笑地接下了厌雀手中的匕首,他出言嘲讽:“你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居然也打上了丞相府私牢的主意,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啊,害的老子还得装模作样那么久。” 他说着,将厌雀手中的匕首掷在地上,寒光在那瞬间掠过厌雀的脸,厌雀在刃上看到了自己瞬间惨白的脸色。 她来此,早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甚至也料想到自己不能够活着回去。但是沈其道教养厌雀长大,厌雀又是真的把沈怀玉这个妹妹当成明珠一般宠着的,若是让厌雀自己干坐在家中,看着沈怀玉在私牢之中生死不知,她肯定难以面对这么无能的自己。 所以厌雀独自一个人拿了一把匕首,想着好歹看看沈怀玉现在的情况,也比坐在家中无能为力好。 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比较涉世未深,虽然于武学一道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天赋,但是比起那些浸淫武道多年的高手来说,确实有些不够看了。远处天光大亮,厌雀只看到林瞻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旁边的仆役都举着灯笼。 厌雀自知此刻已经无处可逃,嘲讽一笑,林瞻果然谨慎,哪怕对付一个自己,也兴师动众至此。 这样的阵仗,怕是在厌雀出府的那一瞬,林瞻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就准备厌雀自投罗网。 林瞻笑着道:“沈其道还真是养出了一群听话的狗,无论是个还是那个哑子,都能为沈怀玉做到这样的地步,实在是让我惊讶。” 厌雀啐了一口,恶狠狠地道:“你这种杂碎自然不懂。若是师傅还在,怎么轮得到你这样的东西把握朝纲,将阿玉逼成现在这样的地步?” 林瞻神色一凛,但是很快又不在意地笑笑:“沈其道又怎么样,他这样的人难堪大任,不过就是落得一个乞骸骨的地步,况且,他早就已经死在淄州了。” “只是我没想到,沈其道教出来的学生,居然天真又蠢笨如你这样,孤身一人就敢来我的丞相府。” 厌雀咬牙不说话,旁边的护卫突然开口道:“相爷同这丫头片子说什么,浪费口舌而已。早些处置了,哥几个也好回去睡觉了。” 林瞻微微皱眉,似乎是觉得这草莽之人说话实在是粗鄙,但是看了看厌雀,淡漠道:“杀了吧。” 那护卫咧了咧嘴,像是杀人是个十分快意的事情一般,一步一步地靠近厌雀。 厌雀则是紧紧抿着唇,不让自己露出任何恐惧的神色,免得让人看轻,但是身体还是忍不住地微微颤抖。 只见那护卫干脆利落的一刀。 穿心而过。 厌雀颤动了一下,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对远处的林瞻说到:“你坏事做尽,将来,终究会有报应的。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林瞻风轻云淡,“我等着。” 沈怀玉突然也感觉自己心口处涌上来一股难以抑制的痛感,仿佛钻心一般尖锐,如同冰刃划过温热的肌肤进入心室,痛得浃肌沦髓、冷汗淋漓。 第77章 看望 沈怀玉冷汗涔涔地从梦中惊醒过来。 她手臂支在身后,坐在床上回忆着刚刚的梦。梦中所发生的事情实在是真实得让她心悸,仿佛是确实曾经发生的事情一般,甚至于那柄利刃贯穿厌雀身体的痛楚,都真切地回荡在胸腔。 -- 第129页 沈怀玉摸了摸自己的胸口,环顾四周,续上了昨日的记忆,并无差池,稳定了一下心神。 如果厌雀真的是因为这样而死,就与她曾经只有几步之遥而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林瞻杀死在私牢之外…… 沈怀玉神色一凛,如果可以,那么回到京邑,她实在是一天都不想再等了。 林瞻所做之事已经是罄竹难书,如果让他继续苟活在世上,难慰厌雀九泉之下的亡魂。 自呼延雄再次挑起淄州战乱之时,沈怀玉就让宋临云留意呼延雄是否有意图而来,徐良徽与呼延雄有血仇,找到林瞻和呼延雄的私下勾结定然不是难事。 待沈怀玉重新回到京邑,将金陵一路收集来的证据全都交由陈绍祺,那么林瞻必然泥足深陷,再无转圜的余地。等到大仇得报,沈怀玉就再也不想招惹这些事情,无论是再有如何变端,都与她无关。 沈怀玉思虑周全,抬步下床走至庭院之中,康嬷嬷已经在洒扫,无怪几年过去这宅院还是和从前一般无二,现在才不过是刚过辰时,嬷嬷就已经起身整理这些琐事。 嬷嬷看到沈怀玉起身,笑着眯眼:“阿玉怎么起身这般早,嬷嬷给你做了蒸糕,就在小厨房的蒸笼屉里面,拿的时候莫要烫着手。” 夏日的天气,不过才刚刚辰时,日头就已经不小了。沈怀玉抬手遮了遮眼睛,然后看着嬷嬷在为庭院中的芭蕉树浇树。这几株芭蕉长势喜人,葱葱茏茏,娇翠欲滴。 沈怀玉应了声,走了几步就到了小厨房,就看到里面雾气蒸腾,打开蒸笼就看到里面躺着好几块白糕,闻起来有股芡实的清香味。她挥了挥手扫开了萦绕在脸上的热气,抬手捻起了一块芡实糕。 刚刚从蒸笼中拿出来的糕点自然是烫得惊人,沈怀玉本来只是想试试温度,被烫得直接一缩手,只得将这蒸笼打开放在旁边,暂且让这糕点晾一会儿。 她此刻没有丝毫妆点,有些湿濡的碎发粘在脸上,用手作扇随手扇了几下。厨房里实在是有些闷热,沈怀玉也不想在这里面多待,抬步走出去到院子中透透气。 沈怀玉坐在院中的摇椅中晃了晃,足尖在地面上轻轻点了几下,偶然有一只蝴蝶从花丛中飞到沈怀玉的手腕旁,忽闪忽闪地如同一只精灵一般。 康嬷嬷则是停下来修剪花卉的手,叮嘱道:“阿玉要小心点,这秋千可是有些年头了,我还记得你小的时候从上面摔下来,那时候还会哭鼻子呢。” 沈怀玉对于这件事情倒是一点印象也无,兀自从秋千上下来,站至嬷嬷身边俯身:“这些花花草草都是怎么打理的,嬷嬷也教教阿玉。” 侍弄花草一事看上去轻松,但是实在却不是一件简单事。不要说各种花草都有着自己的习性,要记住这林林总总实在不是一件易事,就说这修剪花枝就是颇有些学问的。 沈怀玉记得在京邑之时,院子中的花草就一直都是哑叔在侍弄。哑叔平日里也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也就是喜欢养些花木,凡是花木经过哑叔的手,基本上很少会有被养死的,都是生机勃勃,比别处的长得更好些。 原来,哑叔和康嬷嬷之前还有这样的牵连。 或许哑叔在等到自己根基深稳以后,也是想回来峪城陪着康嬷嬷一起打理庭院,侍弄花草的吧。沈怀玉陪着康嬷嬷修剪了一会儿花枝,看着嬷嬷佝偻而瘦小的身躯,实在是有些心酸。 “嬷嬷,”沈怀玉犹豫了一下,“过两天我就要回去京邑了。现在这里只有你一个人住,我实在也是放心不下,要不您还是同我一起去京邑吧。” 沈怀玉说出这样的一番话实在是很是天人交战了很久,康嬷嬷若是去到京邑,那么必然会知道哑叔和厌雀他们身死的消息,但是如果让康嬷嬷就这么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峪城,沈怀玉又实在是于心不忍。 “阿玉有这份心,嬷嬷很开心。”康嬷嬷眯眼笑,“可是嬷嬷太老了,已经走不动路了。而且,我也在等人回来,所以以后的路,嬷嬷就不能陪阿玉走了。” 可是,康嬷嬷在等的哑叔,可能永远也不会回来了。 沈怀玉不再强求,只是略微笑了一笑。 门外突然有叩门之声传来,不急不缓,然后耐心极好地停了一段时间,又叩响了一声。 沈怀玉顿了顿,然后将手在衣服上抹了几下。 门外是一张很是漂亮的脸,若是寻常的男子被称作是漂亮,多少是有些男生女相,甚至还有些过分的,会将这样的长相会称之为娈童样。但是现在站在门外的人却不是,眉眼风流明艳,但是身上偏偏却又带着一股凌冽之气。 宋临云垂眼看着沈怀玉,替她拨了拨额头上的碎发。沈怀玉抬眼看他,问道:“怎么来得这么早,不过才刚过巳时。” 他低笑了一声,“我为什么来得这般早,阿玉还不明白吗?” “其一自然是因为我思念阿玉,夜不能寐。其二自然是因为,今日要去见岳丈,我自然要早些过来,以示尊重。” - 沈其道葬在峪城外的一处湖外,此处依山傍水,山清水秀。沈其道盛名在外,当年是难得一见的纵横奇才,可是人死了以后,也不过是一捧黄土,葬身在这边隅小城,再无踪迹可寻。 甚至可以说,这世上除了沈怀玉,几乎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沈其道葬身在这处了。 -- 第130页 沈怀玉带了一颗当年常常和沈其道对弈所用的白棋,浅浅地挖出来一个小坑,埋在了沈其道的墓前。她跪在地上用手帕轻轻擦拭着墓碑。 石质的碑屹立于此,沉默却温柔。 廪生曾对沈怀玉说:“若是师傅知道你去看他,师傅肯定会很开心的。” 而此刻沈怀玉对着面前冰冷的石碑,想着若是现在的父亲看到自己,还能不能认出来自己了。在别人眼里,自己早就已经不再是沈怀玉,而变成了许玲珑。 “爹爹。”沈怀玉轻声,“阿玉回来看你了。阿玉没有爹爹厉害,没有高中状元,但是阿玉是朝中第一位女官,也不算是侮辱门楣吧。只是我太过蠢笨了,比不上爹爹,哑叔、厌雀都因为我而死,廪生也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也不知道你若是知道,会不会怪罪阿玉。” “但是其实我,无愧于心。阿玉现在名义上已经不是爹爹的女儿了,说起来,许南牧之前还算是阿玉的同僚,没想到现在阿玉居然成为了他的女儿。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爹爹能不能再认出阿玉来。” “虽然阿玉变了许多,但是爹爹,从始至终,阿玉永远都是沈怀玉,是淄州大儒沈其道的独女。无论是当年斩杀张栋还是因为峪城一战身死,我都觉得,若是爹爹在,一定都能理解阿玉的。” 沈怀玉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宋临云,接着说道:“以前爹爹总对阿玉说,将来要是阿玉找夫君,不需要我找一个如何如何优秀的人,只要阿玉喜欢,他也喜欢阿玉就够了。” “现在,阿玉找到了。” “所以,想着带过来给爹爹看看。” 宋临云和沈其道也有过几次接触,算不上多,因为穆弘文和沈其道也算得上是故友,穆弘文还一直动着将宋临云送到沈其道这里来读书的念头,所以也算得上是熟稔。 印象中的沈其道,不愧于他大儒的盛名,人如朗玉,接人待物都是无可挑剔,宋临云虽然一向都懒得和人打交道,但是对于这位大儒,还是很存了几分敬意的。 话虽如此,穆弘文说要讨了沈其道的独女沈怀玉作自己的未婚妻,宋临云还是哼笑一声,懒得作答。只当穆弘文头脑发热,所幸那位大儒也是个通透之人,自然看得出宋临云不是个会被束缚的性子,加上一向都不想插手儿女亲事,自然还是回绝了。 沈其道当年药石无医之时,原本是要让宋临云前去为他开道的,但是因为边关事急,终究还是难顾两头。宋临云想,若是自己当初是去了峪城为沈其道开路的话,或许自己在那时候就能看到沈怀玉了。 好歹能见一面真正的她。 宋临云对着沈其道的墓碑行礼:“当年舅舅曾经想要与先生结下婚约,晚生当年少不更事,一口回绝。但是直到真的遇见阿玉以后,晚生才发现,阿玉是晚生唯一的念想。所以晚生希望收回当年所言,等回到京邑以后,就和阿玉成亲。” “从此以后,阿玉就是晚生唯一的念想。晚生自当保护阿玉一生无虞,平安顺遂。” 他敛去风流,一字一句道。 第78章 赔罪 在回去的路上,沈怀玉突然想起来他说的一句话来。其实原本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又记了下来,想问问他。 她蜷了蜷手指,抬眼问他:“我怎么不知道你当年一口回绝的事情?” 当年沈其道得知穆弘文存了这样的心思以后,只说了儿女亲事自有缘分,也听闻了那宋二公子是个风流满淄州的人物,只是谈笑之时谈起来穆大将军还想着结亲这么一件事,也只是当做玩笑一般提起,并未深谈。 那时候的沈怀玉还没有见到过宋临云,只是在其他闺中姑娘家口中零星听到过几次,左不过就是翻来覆去地长得极好这样的形容,再者就是成日里流连花楼,却又偏偏对姑娘家说不上什么好颜色,实在是个怪人。 沈怀玉对于宋临云当年对于提亲一事一口回绝也并不知情,若不是他今日自己提起来,她说不定永远也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桩渊源。 宋临云哼笑一声,凑近了问她,“你现在,是在是事后问罪吗?” 当年他们连面都没有见过,按照宋临云的性子,一口回绝也实在是常事。但是沈怀玉别开他的视线,突然使了小性子一般答道:“是又如何?” 见她这样,宋临云更像是被取悦到了一般,笑得更甚。过了片刻,待他笑够了,他才终于停了下来,手指扣住沈怀玉的下颔让她转向自己,“当然不如何,只是阿玉来兴师问罪,我自然——” “拱手全招。” 明明他也没有说什么逾矩的话,但是沈怀玉却不知道为什么,从他的口中听出来了一丝似有若无的情-色之味。不愧是经常沉溺于声色犬马中的纨绔子弟,大概这样的话,对那些花娘说的也不少吧。 沈怀玉想到在峪城之时,听到的他那时候可是淄州销金窟中的常客,心间像是被小猫挠了一样一般,舌尖舔了舔唇,“既然是全招,那不如,顺便把你在淄州之时,会过多少花楼中的姑娘,也一并交代了算了。” 宋临云的闷笑就像是从腹腔之中发出来的一般,“阿玉兴师问罪的范围这么广泛的吗?” “淄州境内,谁不知道宋二公子生性风流,还不知道和多少花娘曾经有过风流往事。”沈怀玉顿了顿,“我自然是要了解清楚的。你也说了我凶悍如此,要为我守身如玉。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哄骗我的?” -- 第131页 “当年我一口回绝之事,你也应当知道。”宋临云指腹摩挲着沈怀玉的后颈,“我向来不想被束缚。与许玲珑的亲事也好,沈其道的女儿也罢,我懒得管这些事情。只是阿玉,你是你,然后才是阿玉。” “不是许玲珑或者是沈怀玉,只因为,你是你。” 宋临云指腹滑至下颔处,“那这么说,阿玉满意了吗?” 沈怀玉的手握住他的手腕处,将他乱动的手从自己身上拿走,接着问道:“那你风流满淄州的名声呢?我在金陵之时,也曾经听说你也不少去过金陵的画舫游船,那里的花娘是不是也是姿容袅娜,风情万种?” 这话实在是酸了些,沈怀玉也就是这个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当时在听到那些言论的时候,也是有些不舒服的。当时不知道原委,直到后来才发现,原来对于他是花楼常客之时,自己一直都是介怀的。 “你这么问起来,倒是真的。淄州的花楼里有位云黎姑娘,听闻母亲是位异族人,所以这位云黎姑娘长得确实花容月貌,步态婀娜,尤其还有着一双中原人少见的绿色的眼珠子,确实说得上是个勾魂夺魄的美人。” 沈怀玉倒是不知道他夸起美人来,是这样的风流姿态,他说着云黎姑娘勾魂夺魄,却不知道自己此刻也是眉眼风流,比之花容月貌的花娘也丝毫不逞多让。 “淄州的姑娘,宋二公子自幼就生活在淄州,自然颇多见解。”沈怀玉冷笑,“那不如再和我讲讲金陵的姑娘,金陵自古就是富饶之地,所以也容易出美人。想来宋二公子在金陵画舫,秦淮河畔也看到过不少冰肌玉骨的花娘吧?” “唔。”宋临云一手支颔,做思考状,像是思虑了很久以后才开口道:“金陵之地的花娘确实和淄州有很大的不同。淄州花娘多异域美人,热情妩媚。而金陵的则是温柔可意,楚楚动人,带着一股子江南之味,弹唱小曲更是一绝。” “我倒是记得有个叫琳琅的姑娘,会唱江淮官话和吴侬软语两种小曲,不过这比起她的舞技倒也不算是什么。更是一绝的是她可以在画舫的颠簸里,也能轻盈立在一面巴掌大的鼓上翩翩起舞。舞起来如同春日戏蝶,足腕上的金铃也随着伶仃作响,实在是舞技过人。” 宋临云这么说着,一边一脸兴味。沈怀玉哼笑一声,称赞道:“早就听闻宋二公子风流之名满淄州,今日听来,果然是名不虚传。” 她说完这句话,也懒得再和宋临云说话,转身兀自往前走去。 宋临云实在是觉得好笑,站在原地笑了一会儿才追上去,勾住沈怀玉的手,“阿玉……这是吃味了?” 明知故问。 沈怀玉甩了甩手,没甩掉他握在自己手上的手,反而让宋临云握得更紧,顺着手指处往上滑去,到了手腕处。沈怀玉手腕上带了两个细细的叮当镯,他这么一动作,惹得那两只细镯叮当作响。 沈怀玉啧了一声。 宋临云手一使劲,将她直接带到自己的面前,他轻声道:“怎么不听我说完。花楼之中的云黎和琳琅虽然美,但是在我眼里,远不及阿玉……” “万分之一。” “我只为阿玉,色授魂与。” 沈怀玉心间的那只猫应该是挠得更用力了些,她几乎被晃了神,侧头答道:“宋二公子能言善道,巧言令色。我怎么知道这样的话,你有没有对云黎和琳琅这样的花娘们说过?” “阿玉。”宋临云扣住她的下颔,让她转向自己,低头看着她笑道:“若是我宋临云不喜欢,无人能逼得我就范。宋佺不能,舅舅也不能。我风流之名在外,无非是因为我觉得在风月之地独酌有趣,闲来听个曲子罢了。” 其实沈怀玉一直都清楚,他向来看似沉湎风月,实则不沾任何情意,无非置身事外图个乐子罢了。只是听到他自己亲口对自己说这样的话,她自然是……开心的。 “那你先低头。” 宋临云闻言,也没有疑问,依言低头。然后沈怀玉将自己的手覆在宋临云的双眼之上,只能感受到他的眼睫飞快地眨了两下,惹得掌心略有些痒。 沈怀玉缩了缩手。 沈怀玉这时终于不用抬头看他了,宋临云此刻俯身,恰好使得沈怀玉可以平视他。被遮住眉眼的宋临云看上去很是冷冽,实在是不像是喜欢常常逛花楼的人。 她只是突然想遮住这幅秾艳的眉眼,但是之后要做什么却也没有想到。只得先蒙住他的眼,让他随着自己走。 但是这样走路确实是有些不太方便的,宋临云身量颀长,俯身才堪堪让沈怀玉蒙住自己的眼睛,但是行走起来就多有不便了。 也不知道这样磕磕绊绊走了有多久,虽然时间不短,但是实际上也没有走出几步。 宋临云被蒙住眼睛,感官却格外的敏感。沈怀玉覆在他眼上的手指根根分明,纤细莹白,也不知道用的什么脂膏,手腕上有股挥之不去的清香。 他滑了滑喉间凸起处,无声地笑了笑。 沈怀玉覆在他脸上的手一刻都未挪开,但是宋临云能感受到沈怀玉在外面动作了几番,他也懒得探究,只想着她能弄出什么样的花样来。 突然天光大亮,宋临云抬手遮了遮突然落在脸上的光,手指的阴翳落在脸上。他适应了一下,才看到沈怀玉此刻站在自己的面前,指尖夹着一朵小小的栀子花,她身上原本就有一股子香味,现在加上这栀子花,更是香味逼人。 -- 第132页 “既然我冤枉了宋二公子,”她将自己的手伸出去,“我就暂且先拿这个赔罪。” 怜时鱼得水,怨罢商与参。不如山栀子,却能结同心。 宋临云突然想起来从前读杂诗之时,曾经有听过这样的一首诗。原先听来不过就是些酸掉牙的情诗,现在听来,原来也有些意思。 “希望宋二公子记住自己当日所言,为我,”她顿了顿,抬眼看他,“守身如玉。” 宋临云看着沈怀玉手中的栀子,没接。顿了许久以后,他拿过那朵栀子的时候却将沈怀玉的手一把捞了过来,一大股逼人的花香味朝着自己袭来。 他将栀子轻插入沈怀玉的发间,扶正了以后开口道:“沈大小姐未免有些太没有诚意了些,既然要赔罪,小小一朵栀子花算什么赔罪?” “你若是真心诚意想要替我赔罪,不如……” “将你自己赔给我。” 作者有话要说: 怜时鱼得水,怨罢商与参。不如山栀子,却能结同心:《杂古诗五首》施肩吾 第79章 长明 现下早已过了小暑,从淄州到京邑,少说也需要半月之久,到京邑的时候差不多就快到了立秋。去年立秋之时,沈怀玉在林瞻私牢之中,身陷囹圄,身边之人也没有办法保住。 而承德十一年的立秋,先是濮才良豢养私兵一事暴露,林瞻因此也惹上了一身骚。承德帝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已经在心中暗中盘算。 京中暗流涌动已经成为必然,若是沈怀玉回京邑,那么她手上握着的林瞻当年对峪城一战所做的手脚的证据,必然又是一道惊雷。林瞻手上是哑叔和厌雀的生命,她也不想继续看着林瞻逍遥法外。 明日一清早,就将动身启程,前往京邑。 前事因果,是是非非,这个中种种,沈怀玉也不再想深究。前帝掠夺臣妻,林瞻为了往上爬甘心拱手将妻子相赠,为了将自己的女儿登上皇后之位,又不惜勾结外族,使得淇城满城死于非命。 别人的因果,原本就不该报应在她的身上。 沈怀玉收拾东西的时候翻出来当年和沈其道对弈之时所用到的棋子,这些棋子原本是御用之物,也是沈其道当年很是喜欢的一个物件。黑白棋都是用暖玉制成,就算是寒冬握在手上,也丝毫不觉得冰凉。 她突然来了兴致,晃了晃装着棋子的小盎,“要不要和我对弈?” “……对弈?”宋临云脸上难得露出来了犹豫的神色,顿了半晌才接着道:“也行。” 下棋在京邑贵族中算得上是个雅事,寻常家族中的七八岁小童也都是会下上几把的,沈怀玉也有些日子没有再与人对弈过了,自从沈其道死后,她至多就是自己和自己下着玩儿。 现下对上宋临云,她还有些怕自己棋技退步,也就收起来玩笑的心思。 沈怀玉拿了黑子,黑子先行,所以先下一子。 她抬头看宋临云,只看到他手执白子,那两根修长的手指夹着白子在脸侧轻轻点了点,似乎是在思索下在哪里。 没见到仅仅第一子就这么谨慎的人,沈怀玉略微坐直了身子,仔细观察着他的出子。然后便看到他落在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位置,沈怀玉略微思忖,片刻之后便落了第二子。 没想到之后的宋临云却是越下越没有章法,简直说得上是乱七八糟,像是随便抛到了一个地方一般,就算是京邑世家的七八岁小儿,想来也比他的棋技好上不少,实在是不知道这样烂的棋技是师出何方。 沈怀玉失笑。 宋临云时不时看看棋局,要么就是抬眼看着她,最开始的时候还是将棋子安安稳稳地放在手上,后来就开始小幅度地往上抛着玩,出子也越来越随意了些。 这样赢他,实在是胜之不武。 “不知道宋二公子的棋艺究竟是师从何人,”沈怀玉以手抵唇,“实在是……出其不意。” 宋临云挑眉,知道她这是在笑,也不揭破,只道:“你猜猜?” 这手稀巴烂的棋技,卫国公宋佺年轻之时也是一位很有些声誉的学子,不该是能下成这幅样子的人,那么除开宋佺,也就只有抚远大将军穆弘文了。 “穆将军?” 宋临云笑着轻轻摇头。 说起来,这幅打得毫无章法,纯粹就是在闭着眼睛瞎下的棋艺,说是从来没有学过沈怀玉也信,“那我猜,你根本没学过。” “我学过。”宋临云以手支头,“而且,还是个女师傅。” 宋临云出生之时卫国公夫人就因为气虚而去世了,卫国公也对这个夫人感情不深,不过几年就另娶了。所以宋临云和宋佺一直以来关系都不是很亲近,穆弘文心疼外甥,一直都是把宋临云当成自己亲儿子来养的。 所以这个女师傅,也不该是卫国公夫人。 宋临云看着她道:“说起来,今日是我第一次下棋,所以,阿玉自然算得上是我的师傅。师傅多才多艺,我以后当真还要多多仰仗仰仗阿玉了。” “毕竟,我要吃软饭的。” “那好,”沈怀玉点了点棋盘,“正好现在闲来无事,我教教你。省得以后风流之名满淄州的宋二公子,一手棋技却烂成这样被传出去。” 沈怀玉其实是真的想教教宋临云,毕竟之前一直都是自己在与自己对弈,实在是无趣。若是教了他,说不定以后还可以和他下棋,打发打发时间。 -- 第133页 宋临云眸色暗了暗,“想教我?” “黑子一般可以先行,可以占地。”沈怀玉捻起一颗黑子,“刚刚我拿的就是黑子,所以要终局之时,我要给你贴子的。棋盘之上的小圆点,被称之为“星”,中央的圆点就是“天元”。” “棋子是有气的。”沈怀玉将黑子放在一个位置上,手指滑过旁边紧邻的空点,“这就是棋子的气。” 她接着将另一颗黑子放在了刚刚所滑过的位置,“我放在了这个位置,那么这两个棋子就可以互相连接。” 她将刚刚的黑子拿开,取而代之换上了一颗白子,“而如果此处是一颗白子,那么此处的气就将不存在。若是这颗黑子失去了所有的气,那么这个黑子——” “就被我吃掉了。” 沈怀玉教得认真,却看到宋临云却像是根本没看自己手旁的棋盘,而是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 她叩了叩棋盘,提醒道:“尊师重道。” 宋临云抬手将沈怀玉手旁的棋盘打乱,黑棋白棋瞬间乱作一团,胡乱地堆在一起。棋子相撞之时,发出清脆的相撞叩击之声。 “阿玉教得这么认真。”他俯身靠上,“可是……怎么好。” “我偏偏只想着,欺师灭祖。” 沈怀玉还未回应。 他自己说完,脸上却有隐忍之色,轻轻挑了挑眉毛,克制一般在沈怀玉额头上点了点,带着些无奈道:“算了,不招你了。到头来,受苦的反而是我自己。”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盛夏已至,宋临云略微深吸了几口清气,才觉得腰腹之处的热涌略微消退了一些,口中念叨了几句从前看过的清心咒,“我是真的觉得,现在见你,实在是在练功。” “练功?”沈怀玉不解,“练什么功?” 倒是真的对刚刚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沈怀玉对情-事所知实在是太少了,只觉得刚刚宋临云实在是有些不对劲,说话的声音也比之前略微嘶哑了些,沈怀玉善于洞察人心,只觉得他刚刚…… 似乎是有些,气息不稳,心旌摇荡。 宋临云沉默了许久,然后抬头朝她笑了笑,低声同她讲道:“那自然是……童子功。” 沈怀玉愣怔片刻,然后瞬间就懂了他话里的意思,眨了眨眼睛然后撑住他的身子,“这么练功,那想必宋二公子以后必然,功力更为精进。” 他闻言低低笑了两声,然后握住她的手,“我带你去个地方。” - 峪城虽然是一座小城,但是因为距离淄州都护府很近,所以也算得上是座繁华的边隅小城。沈怀玉被宋临云牵出门的时候,时候就有些晚了,日头早已偏西,只剩下了一圈红红的光晕。 他七拐八拐带着沈怀玉走到了一个小巷子里,旁边是峪城内最高的建筑,是一处酒楼。这处酒楼是峪城之内最为豪华的酒楼,自沈怀玉出生之时就一直开到如今。 沈怀玉年幼之时还经常吃过这里面的糕点,没想到今日宋临云居然带着她来到了这里。 但是这个小巷子连着的并不是这座酒楼的正门,沈怀玉拽了拽宋临云的衣襟,悄声问:“这是要来这里做什么?” 实在是像极了做贼。 这里地处偏僻,实在是像极了梁上君子喜欢下手的地方。她也不自觉地放低了声音,虽然宋二公子肯定是不缺钱的,但是还是觉得这样的氛围下不是很适宜大声说话。 宋临云伸手揽上她的腰,“我来兑现之前的一个承诺。” 他说着足尖点上酒楼边的落脚处,沈怀玉只听到了耳边呼呼而过的风声,还有酒楼中有人在雅间中觥筹交错,谈笑风生。而腰际被他揽上的地方却仿佛被火燎过一般。 他怀中抱着一个人也丝毫不减速度,足尖点了几下很快就到了屋檐上。 宋临云俯身将沈怀玉放在屋脊上,略微侧过了身子,沈怀玉就看到了刚刚被他挡住的,他身后的万家灯火。他们此刻坐在峪城最高的屋檐之上,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沈怀玉能听到有人在身下的屋子里嬉笑怒骂的声音,是烟火下的纲常世间。 而远方的灯火却渐次亮起来,沈怀玉还从未见过峪城这样的时候,宋临云今日穿了一件白色的锦袍,银质的护腕冰凉,他将下颔放在沈怀玉的肩上。 “之前说,要带你来淄州看雪。可是明天就要出发回京邑了,所以,只能先欠着。” 他不知道从哪拿到了一个长明灯,他示意沈怀玉用手捧起那个长明灯,然后自己的手托起她的手。 长明灯在半空中打了一个转儿,然后就颤巍巍地向高空中飞去。 沈怀玉突然想到他们的以后,岁岁年年。 她的小指勾了勾,碰了碰宋临云的指腹。 作者有话要说: 围棋相关:参考百度 鹅子最近一边撩女鹅,一边念道德经 第80章 婚事 卫国公府上突然回来了一个想不到的人,寻常里要是有什么人从其他地方回来,自然是不会引发什么关注,毕竟卫国公府是什么地方,怎么说也是那在京邑说得上名号的世家,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实在是没什么要紧的。 何况又不是什么正儿八经的主子。 但是今日回来的这一位,却实在是有些不一般。 宋换锦听到有人来报说青檀居然从淄州回来的时候,差一点没把富贵的毛都给薅掉一把。卫国公府里谁不知道青檀是宋临云的近卫,几乎从来不离开宋临云的左右,若是青檀从淄州回来,那么也就意味着,宋临云也要从淄州回来了。 -- 第134页 但是这还没到立秋,去年宋临云回来得比往常早些是因为沈怀玉是穆弘文故人之女,他代替穆弘文前来参加沈怀玉的头七。但是今年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怎么也没有个早回来的说法。 不过这件事对于卫国公府,自然是件好事。卫国公宋佺就宋临云这么一个儿子,将来的卫国公自然是要留给他的,但是宋临云一直都待在淄州,跟着那穆弘文,所以立世子一事就这么耽搁了下来。 不过穆大将军手握实权,要是对上寻常的人,敢把外甥一直带在身边,宋佺必然是怎么说都要去淄州拿人的,但是偏偏是穆弘文,宋佺一直又对宋临云生母有些愧疚,所以也就这么随着去了。 谁知道这么一放任,就放任出这副模样。宋临云仿佛是天生和宋佺对着干一般,宋佺听闻宋临云在淄州之时风流之名满城,所以就想着投其所好,给他精挑细选了几个顶尖的美人送了过去。 谁知道那个儿子,看上去是个流连花楼的主儿,实际上却丝毫女色不沾,还惹得穆弘文来信对宋佺冷嘲热讽,说宋临云可不如同宋佺一般,是个只知道贪图美色的人。 这么一下子,宋佺自然是不好再管宋临云。但是他一天天年岁也大了,却还是对姑娘家没有什么兴趣,和他有婚约的许家小姐又缠绵病榻,想来也不是个好的主母。宋佺听了别人的意见,也想着等他回京邑的时候,为他相看相看京邑中的贵女们。 但是宋临云在京邑之时又从来都不出门走动,这么藏着掖着,自然也有风声传出来,说宋临云这么从不见客,多半是因为他长得五大三粗虎背熊腰,自幼跟着穆弘文在那艰苦之地,倒也是正常。 这话就说的卫国公府不乐意了,尤其是宋佺。若是说宋临云其他地方不好倒也是罢了,但是唯独长相不行。宋佺觉得自己这个儿子长得真的是挑着他和从前夫人的长处长的,处处都挑不出错来。 实在是漂亮得惊人。 但是有了这么一个风声,就是再也制止不住的了。防人之口胜于防川,况且越是遮遮掩掩,有这样的想法的人就越多,就算是卫国公府再怎么家大业大,也没有办法管住别人的嘴是不是。 宋佺也懒得再管,索性就这么随着去。 虽然去年,宋临云对于那许家小姐倒是有了几分兴趣,但是到底也只是几分。 就在全府上下都指望着那许家小姐能让宋临云留在京邑的时候,今年才刚刚过了惊蛰,宋临云就又如同没有丝毫留恋一般,又去了淄州。 宋佺是想破脑袋也想不通,那淄州之地究竟有什么好的,宋临云留在京邑,想要什么都可以说是唾手可得,为什么上赶着去往那边隅之地。 而那给了他们些希望的许家三小姐,也稍微见了人以后又旧疾复发,卧床不起,再也不见了踪影。 而就在都心灰意冷之际,宋临云的近卫却突然没有任何预兆地从淄州归来,自然是一件大事。 宋换锦难得没逗富贵,任是富贵怎么叼着他的衣角,宋换锦也没有了陪着富贵玩的兴致,直接往着前厅里赶。富贵一段时间不见,不像幼犬之时那副圆滚滚的模样,长得已经到人的膝盖往上,看上去已经像是一条威风凛凛的大狗了。 富贵怎么都不松口,就像是脾气上来了一样,后足抵着地面,就是不让宋换锦前进半分。富贵小的时候就很倔,长大了更是这样,宋换锦自认自己不是二哥那样黑心肝的,所以平日里还是顺着富贵。 但是今日不行。 宋换锦猛地在富贵毛绒绒的额头上弹了一下,直接弹得富贵往后缩了一下,但是富贵还是咬着他的衣角不松口。 “富贵,现在我要去看的,可是你后爹的大事。” “你后爹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向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也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他了,不过你那时候可是眼里只有后爹没有你亲爹我。” 宋换锦循循善诱:“你若是现在放我走,我之后带你去吃大肉骨头去。” 富贵听到之前的话死都不松口,直到听到大肉骨头以后才动了动耳朵,恋恋不舍地松开了口,朝着宋换锦叫唤了几声。 宋换锦此刻也没管着自己衣角上那个湿漉漉的狗牙印,只管着往前厅走。家中几时有过这般热闹,宋换锦一向都喜欢凑热闹,更何况今日还是关于二哥的热闹,他更是非看不可了。 而此时前厅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事实上从青檀踏进卫国公府大门的那一刻,这个消息就如同狂风入境一般席卷了整个卫国公府。 就连一向都不怎么出现在小辈面前的宋佺,今日都难得也站在了前厅。 青檀也没想到自己这么一回来,居然要面对着国公府上上下下数十个或是熟悉或是陌生的面孔,一时间也不知道从何开口。 倒是二夫人江香卉先开了这个口:“青檀啊,你跟着临云时候也不短了,现在临云还在淄州,怎么今日自个儿先回来了?” 青檀挠头,“我这次回来,是为了替公子捎句话。” 此话一出,众人都有些失望。原来只是捎句话,她们还以为宋临云要从淄州回来了呢,宋换锦最先摆摆手:“得亏我用了一根肉骨头贿赂富贵,原来只是捎个口信。估计就是淄州的那点儿破事,我可不乐意听,我还是回去喂富贵了。” -- 第135页 青檀千里迢迢从淄州而来,京邑离淄州虽然远,但是卫国公府自然也都是知道淄州先前有过一场危机的,想来青檀就是为了这么一件事而来。她们在这里的大多都是妇道人家,也不懂什么上阵杀敌,而宋换锦更是对这些一窍不通,自然不想听。 众人脸上神色不一,却听到青檀接着说:“公子同我说,让我先一步从淄州回来,就是会为了想告诉各位一句。他现在年岁也不小了,早年与许三小姐定下来的婚约可以准备起来了,先行纳采之礼,过了几道流程,便可以择日了。” 宋换锦原本兴致缺缺地准备回去逗狗,却听到青檀这无异于石破天惊的一番话,差点左脚拌了右脚,脑门摔在门槛上。 青檀看着面前这些人,像是听不懂他说的话一般,各个都是目光呆滞地盯着自己看,也觉得有些不自在起来。他挠挠头,想了一个更加简单的说法,“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公子,想和许三小姐尽快成婚。” 这话说了还不如不说,青檀说完这句话,就看到这前厅内的人用着更加呆滞的目光看着自己,似乎是想要把自己盯出来一个窟窿一般。他缩了缩头,“属下这是,哪里说得不够清楚吗?” 这……怕就是因为说得太清楚了,才把这上上下下这么多人吓得直接魂归故里了吧? 宋佺第一个上前,“你话里的意思是,临云真的准备和许三小姐成亲了?” 青檀不明所以地点点头,“对的。而且现在公子和……”突然打了一个弯儿一般噎住了。 “公子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等他到京邑之时,差不多就可以开始择日了。” “啊对了。公子还说,既然要办,家里也不要在乎那点儿家底,有什么都最好给拿出来。老爷之前私藏着的那些物件,也算是稀罕,用着纳征正合适。他宋临云未来的媳妇儿,肯定得要最好的才行。” 宋临云的婚事,实在是愁坏了家中的一众长辈。他看上去是个招姑娘喜欢的,偏偏实际上又不沾女色,为此宋佺不知道暗地里愁过多少次。 宋换锦倒是个喜欢跟在姑娘家后面的,偏偏又太喜欢跟着姑娘家了些,读书习字一看到就头疼,对于哪家姑娘家长得漂亮倒是了如指掌,家中时不时有人感慨,这两个孩子,要是略微掺和些就好了。 也不至于他们愁成这样。 现下终于有了这么一个人物,能够让宋临云亲口承认说要娶,别说是个侯府的缠绵病榻的小姐,就算是寡妇,甚至是缺个胳膊少个腿的,宋佺都得想办法给宋临云娶进门。 没想到兜兜转转,居然还是宋临云那件从小就定下来的亲事。 宋佺只觉得一直以来压在心中的石头堪堪落地,他后来纳的续弦也死的早,所以后院里只有几个妾室,府中的事宜,全都是交给弟媳江香卉来管理的。 “现在赶紧就去宣平侯府上,去探探口风。” “莫说是许南牧,就算是当今圣上的女儿,今日我也得去问问。” 作者有话要说: 防人之口甚于防川:化用《召公谏厉王弭谤》 云云真的好会(捂脸) 第81章 见礼 许家上下这么些日子,也把那刚刚好了身子又惹得许南牧大怒的三小姐忘了个干净。许岚也在这段时间许了人家,李季真挑挑拣拣选了好些时候的,把那户人家的家世和性情长相都给查了一个底儿都不剩。 好在那个人家,确实是李季真能挑出来的最好的了。 家世干净,房中也没个儿体己人,家风也是不错,将来断不会做出什么宠妾灭妻的事情来。 只有许姣姣还会偶尔和自己的娘亲提起来许玲珑,说着自己的三姐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从禁足中被放出来。 而除了许府之外的人,只道许玲珑原先就是个缠绵病榻的人,甚少出门。之前倒是听说大好了,现在居然又病倒了。病来如山倒,原先这个许三小姐倒是还有门极为不错的亲事,估计也要作罢了。 卫国公府的门楣不低,宋临云又是唯一的嫡子,怎么都犯不着娶个病恹恹的妻子来。所以有些世家也都动了心思,这卫国公府是个香饽饽,况且宋临云还是穆弘文唯一的外甥,几番较量之下,京中无人能出其左右。 这样一件好事,怎么都不该落不到这么一个病秧子身上。 就算那宋二公子再怎么不近女色又如何,甚至是个断袖,只要女儿能嫁进卫国公府成为世子夫人,这些都将迎刃而解。多少貌合神离的夫妇,只要站稳了跟脚,后来的那些怎么都越不过这个正妻去。 京邑这地方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江香卉前脚才从卫国公府里出来,还没走到许家,这消息就已经传进了有些人的耳朵里。这些人可都是人精,这冷不丁地,卫国公府上的人去了许府。 多少有些耐人寻味。 别说别人看不明白,就连李季真拿到了卫国公府的拜帖,那也是摸不着个头脑。宣平侯府和卫国公府原本就没什么联系,真要说起来,也就是许玲珑和宋临云的婚约。 要说之前,李季真还是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的,但是后来许玲珑就被禁足了,宋二公子又远去淄州,也就渐渐忘了。宣平侯府对上卫国公府,实在说得上是高攀,若是卫国公府不主动提起,许府就更是不好提及这么一件事。 -- 第136页 宋二公子身世太过惹眼,其实也未必是个好亲事。 况且他们之间的婚约,说起来也就是个口头上的,连庚帖都还未交换过。 来者是客,李季真虽然不知道江香卉所来究竟为了什么事情,但还是一脸笑意地迎了上去,待江香卉在前厅坐定以后才问道:“不知道姐姐今日前来,所为何事啊?” 江香卉掩帕,“这事嘛……说起来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开口了。” “姐姐但说无妨。”李季真笑,“我们还有什么话要藏着掖着,直说就是。” “得了妹妹这句话,那我就直说了。”江香卉搅着帕子,“说起来,还是为了临云和玲珑两个人的亲事。先前这两家孩子也都见过,临云年岁也不小了,寻常像他这么大的,也差不多孩子都有了。” “所以我今日来,是想着问问你的想法。玲珑我也见过,我瞧着是个性情样貌处处都好的孩子。早些年这两个孩子八字也都算过,是个合得来的。若是日后玲珑嫁进卫国公府,我们家定然也会好生对待她,不会让这孩子受委屈的。” 江香卉这么一番话下来,直接给李季真听得有些愣,就连手上的茶盏都有些拿不稳,有些茶水洒到了身上。李季真赶紧拿帕子去擦,开口问道:“姐姐这是……什么意思?” 许玲珑禁足对外的说法是在家中养病,卫国公府的嫡子可是个难得的香饽饽,怎么也犯不着上赶着去找一个病秧子来结亲。所以江香卉今日说出这样的话,李季真自然是拿不准这是怎么想的。 江香卉心中犯难,毕竟别说李季真摸不清楚现在是个什么事情,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还在路上的侄子到底是个什么想法,明明之前看上去,对那许三小姐,也谈不上多大兴趣的模样。一转头就去了淄州,连个声儿都没有了。 结果这突然就要回来,还说要和那许三小姐成亲。 可是苦了她们这一帮人,要为此忙前忙后,还不知道要操劳到什么时候。 李季真犹豫了片刻,开口道:“不过嘛……这事儿我实在是做不了主。你也知道玲珑现在还躺在床上,这事儿我还要告知大哥好好商量商量。当然了,玲珑那丫头能被你们家看上,也实在是那丫头的福分。” 卫国公府的亲事是个稳赚不赔的,江香卉自认若是能够商量,应该也该有个七八成的把握。她当即回道:“那是自然。今日我来也是探个口风,妹妹到时候可以多说上几句好话,姐姐自当感激不尽。” 她一边说着,一边示意身边的丫鬟将捧在手上的见面礼拿上来。 那丫鬟手上碰了一个木盘,上面用红绸盖得严严实实,李季真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看到了这个,看这凸出来的形状,应当是个玉如意无疑了。稀罕物件侯府也不缺,李季真也不是个眼皮子浅的,也谈不上多眼热。 但是也知道,江香卉能拿出来的物件,自然也不会是什么随意能打发人的物件。 直到另一个丫鬟揭开了那上面盖着的红绸,李季真也没太注意,开口客套道:“姐姐来都来了,还带什么……” 剩下的话生生遏制在喉咙里,只看到那木盘上静静躺着一个莹润无瑕的玉如意,冰种翡翠,上面细细镶了金饰,讨的就是一个吉祥如意的兆头。 李季真也是见过不少稀罕物件的,但是现在拿出来的这个玉如意,确实实在是个难得一见的成色,说是价值数千两也毫不为过。她向来是知道卫国公府有钱的,但是没成想,随随便便拿出来送人的物件,居然能是这样的手笔。 况且,许岚嫁人以后,若是许家的姻亲又添了一个卫国公府,那么许岚以后在家中后院的话语权也大些。怎么看,这个都是个不赔本的买卖。 李季真心中盘算几番,笑着对江香卉道:“姐姐不必担心,我看着那二公子就是个难得一见的青年才俊,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女婿。我估摸这大哥也肯定是极为满意,想来不久以后,我和姐姐,就能成为亲家了。” 江香卉等的,就是这样的一番话。她既然代表着卫国公府来许家一趟,自然是要拿到满意的回复。虽然这事基本上已经是十有八-九了,但是为了万无一失,江香卉还是得亲自好好问问口风,让这李季真好好替宋临云说说话。 既然目的达到了,江香卉也略微放下了心,“那得了妹妹的这番话,我就放心了。” - 待到江香卉走后,李季真几乎是连口热茶都没喝上,直接走到了许南牧的书房,儿女嫁娶一事必然是件大事,许玲珑又没了母亲,自然是要得到许南牧的首肯的。 这件婚事,但凡是个有眼睛的人都不会拒绝,毕竟前来提亲的,可是卫国公府。在一榔头下去能砸出好几个世家的京邑,卫国公府也是数一数二的世家大族。 况且宋临云还是唯一的嫡子,长相又出挑,纵然是喜欢玩乐了些,但总归也说的上是上上之选。 但是许南牧听完李季真的话,脸上却没有什么开心的神色,反而沉声道:“玲珑现在还在禁足,这件事,还得容后再议。” 李季真劝道:“玲珑那丫头不过就是说了几句气话,大哥你把她关上几个月,她自然也该这么多个月反省过了。那丫头总不可能一辈子都禁足在后院中的,那宋临云,各个都是顶尖的好,玲珑若是许了卫国公府,定然是桩好姻缘。” -- 第137页 许南牧自然是知道的,但是这府中,也大概只有他知道,后院中哪有什么许玲珑,她早就去往了金陵。 他作为天子党,自然也能嗅出前阵子的金陵濮才良豢养私兵一事,其中就有沈怀玉的手脚,此后林党士气大跌,承德帝也为此整日满面红光。怕是林瞻迟早倾覆,不复当年荣光。 现在卫国公府却突然上门前来提亲,许南牧也不知道这事该如何是好。一来沈怀玉的婚事,他自然是不好插手,偏偏现在名义上,他又是沈怀玉的父亲。二来沈怀玉现在也不知道身处何方,他实在是找不出什么借口来搪塞。 李季真见他不说话,接着道:“大哥,不是我说你。玲珑这孩子从小就没了母亲,还天天躺在床上。你平日里喜欢那些旁的庶出就算了,但是这儿女亲事,你这当爹的,自然也没有拦着女儿不往高处走的道理。” “明眼人可都能看得出来,玲珑现在能选的,卫国公府可是最好的选择。况且他们家可是明知道了玲珑身子不好还前来提亲,这诚意就好像是来高攀了一样,但是这京邑里面,谁不知道卫国公府才是真的家大业大。更别提,宋二公子的嫡亲舅舅还是穆大将军。” “这些名号,说出来都能吓死个人。” 这些道理,许南牧自然也是知道的,可是偏偏有苦说不出,此时那后院,可是一个人都没有啊。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富N代 第82章 娶你 沈怀玉快到京邑的时候,天气已经快转凉了。尤其是前夜里刚刚下了一场秋雨,这雨丝好像打着转往人骨头缝里钻一样,然后那秋风就起的嚣张,刮得人起了一层细细密密的疙瘩。 而在快到京邑之时,刚刚好要经过洛宁寺。 沈怀玉撩开马车的帘子,远远地看到不少香客自远而来,而距离上次来到洛宁寺,已经过去差不多一载了。 她思索片刻,还未开口,坐在她对面的宋临云似乎是看穿她心中所想,先一步开口道:“想去?” 他打开折扇,似乎是想要随手扇上几下,但是他抬眼看了看沈怀玉的衣着,迟疑了一下,还是把折扇给收了起来。 宋临云现在拿着的是一把檀木折扇,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的那两把折扇都被糟蹋了,青檀特意找了一把木头的,总不至于随随便便磕在地上给磕碎了。 他抬手转了一下扇子,“嗯?” 沈怀玉压住他手上的檀木扇子,“你火气这么大,这个天还想着要扇扇子?” 先前她就一直都想问这件事,宋临云怎么寒冬腊月的也天天拿着个扇子扇来扇去,也不嫌得冻人。 “其实,本来是不想的。”宋临云压了压声音,“但是我因为谁火气大,你心里还不清楚吗?” 沈怀玉看他,问道:“因为谁?” 原来是想着让他把话挑明了。 宋临云无声地笑了笑,“怎么现在开始装糊涂了。” “不过现在装糊涂,也行。”他挑了挑眉毛,“但是之后……可就不一定由得了你。” 沈怀玉移开话题,“那还是去一趟洛宁寺吧,好歹听听佛经,降降火气。” 宋临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轻轻捏了捏她的手腕,轻声道:“我的火气,佛经可降不了。” “只有阿玉能降。” - 洛宁寺一直都是京邑附近香火最为多的寺庙,沈怀玉还未上山,下面的人就已经人头攒动,不少姑娘家戴着一个帷帽前来求佛。宋临云和沈怀玉长相出挑,自然也是吸引了不少瞩目的。 若是有些熟悉世家的人,说不定还是能认出来这两个人。但是今日大多都是平头百姓,况且沈怀玉之前就缠绵病榻,知道她的长相的人也就是之前赏梅宴的那一小撮人。 至于宋临云,京邑认识他的人,更加是少之又少。 有几个姑娘掩唇私下笑道:“这是哪家的小郎君,长得这般俊俏。要不是身边还站着一个美娇娘,我还真的想去问问是哪家的,是否还有婚配呢。” “这身着气度,一看就不是个寻常人家,怎么,你不是前个儿才说了人家。怎么,现在觉着那李三郎比不上现在这个公子,你有动了春心了?” 有个姑娘用肩轻轻推搡了一下刚刚问话的姑娘。 引来一片娇俏的笑骂声。 “不过人家这对,看着就是天造地设,般配得很。我看你们啊,也别想着那些其他心思了。” 这几个姑娘说话的声音并不算小,姑娘家声音本来就尖锐些,沈怀玉耳力还算不错,自然讲这些话听了一个全。她压了压声音,“宋二公子还真是受欢迎。” 宋临云随意地瞥了瞥那些聚在一起的姑娘家,手指略微摸了摸下巴,然后看着沈怀玉笑了。 “所以阿玉这是,又吃味了?” “我还当阿玉是个官大一级压死人的,原来……还是个小醋坛子。” “那我用官职压你,”沈怀玉抬眼,“你怕不怕。” 若是沈怀玉还在女相之位上,宋临云看到她还得要行礼的。他一介白身,沈怀玉自然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怕,当然怕。”宋临云失笑,“毕竟我的阿玉是少年丞相,手握重权,谁见了沈怀玉不得要战战兢兢,生怕被沈大人给盯上。” “沈大人现在以权谋私,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 第138页 他们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了洛宁寺的轮廓,宋临云前去求了一个同心锁,牵着沈怀玉去了之前他们遇见的那株姻缘树下。 山上风大,这座姻缘树上挂着的红绸纷飞,猎猎的风声吹过无数人的寄愿。 沈怀玉突然想到他们后来遇见的时候,宋临云神情淡淡,哪怕是没有任何笑意的时候,脸上也会带着几分风流。他就这么神情恹恹地喂着鱼食,百无聊赖。 当时沈怀玉在想,原来他们居然,还能这么遇见。原来她在淄州之时遇见的雪中执伞人,也会同她还有这样的缘分。 宋临云将求来的同心锁扣在山上的栏杆处,然后等到要挂红绸的时候,却突然不知道要写什么。他将红绸放在一个石桌上,一只手压着以免被风吹走,另一只手上夹着笔转了几下,似乎是思索了好一会儿。 才终于提笔。 他写得实在是一气呵成,沈怀玉低头看了看他写了什么,却最先被宋临云的字给吸引了。她原先以为宋临云棋技不精,书法也未必有多好。但是他的字却实在写得极好,和那稀巴烂的棋技截然不同。 这几个字颇有风骨,自成一派。 只见那薄薄的红绸之上—— “愿我与阿玉共白头。” 他向来对别的事情不算是上心,什么事情都淡淡,看似多情,实则最为寡情。他看着总是带笑的,可是却是毫无温度的笑意,或者是讥诮的,或者是威胁的,反正不是什么真心的笑意。 可是唯独遇见的这个姑娘,他才终于有了想要成家的念头。 想要与之,共白首。 宋临云牢牢地将这片红绸绑在了最高处,沈怀玉在下面看到那片薄薄的红绸迎风,而宋临云坐在树上,低头看着她。 “已经绑上去了。阿玉,你没得反悔了。” “诸佛在上,你注定要和我宋临云共白首。” “沈怀玉。” 他从树下一跃而下,秋风将他头上的一条穗子吹得扬起,沈怀玉站在原地,“佛祖说了,不算。” 宋临云道:“嗯?” “我说了才算。” 沈怀玉伸出手,小指蜷起,“我们先拉钩。” 山上风声猎猎,沈怀玉身上的衣服被风吹起来了些,而她伸出来的,纤细而白皙的手却坚定地立在风中。 仿佛是某种不可言说的约定。 宋临云略微侧了侧,为沈怀玉挡住那呼啸而来的风,风将他的衣袍吹动得鼓起来。他低了低眼睫,看着她的眼中是浓稠到化不开的温柔。 然后轻笑了一声。 他将小指和沈怀玉的小指勾在一起,“拉钩什么?” 沈怀玉将自己的拇指贴过去,看着他道:“拉钩许愿,我也能和你,共白首。” 她的发丝被风吹得扬起,看着他的眼睛却毫不露怯,仿佛带着万分勇气。 …… 马车压过路面的声响渐次响起,沈怀玉看到近在眼前的许府,突然觉得实在是有些难以置信。自己居然重新又回到了许府。 穆弘文即将进京述职,林瞻也将种种恶行暴露于世,自己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这么一块大石头,从此以后不用再殚心竭虑,也终于可以有脸去见厌雀和哑叔的坟茔了。 林皇后的儿子失去了林瞻这个扶持,太子赵瞿的位置可谓是稳固无忧。赵瞿年纪虽小,但是沈怀玉从前就发现了他文韬武略样样精通,小小年纪提出的见解就老练,想来将来也必定是一代明君。 甚至做得可以比承德帝更好。 承德帝夺位虽然不顺,但是他奉行中庸之道,做事稳妥,出不了什么差错。若是没有林瞻的威胁,他甚至可以做得更好,只是希望以后的赵瞿能免受外戚干政之扰,可以为这盛世,开太平。 算起来,穆弘文进京应当是参加宋临云的婚事以及述职这两项事宜的,算起时间来,也快了。 这也意味了,她与宋临云的婚事,也快了。 沈怀玉下了马车,宋临云也跟着下来。此处是许府,沈怀玉自然不可能将宋临云也一并偷偷带了进来,只问道:“你怎么也下来了?” “我只是有点舍不得。” 宋临云早就派青檀前往京邑,意思就是在先行准备婚事,按照道理说,应该……至多就是月余的功夫。 可是他偏偏还在说,舍不得。 沈怀玉点了点宋临云的脸,突然发现他看上去凛冽,但是脸的触感却出奇的好。她突然来了兴致,连着点了好几下,“怎么就舍不得了,宋二公子原来这么粘人?” 宋临云眸子暗了暗,捏住她上下做乱的手,“你就是仗着我现在舍不得,以为我不会动你?” “怎么,”沈怀玉丝毫不露怯,“宋二公子手眼通天,想要怎么动我?” 宋临云嗤笑一声,将她两只手都攥住举过头顶,另一只手下了一点劲掐住她的脸,低声询问:“你是吃准我了,敢这么招我?” 他一边说着,手上还揉了揉。 然后放开手,手指划过沈怀玉的脸侧,“胆子不小。” 沈怀玉没想到他居然能在这里调情,动了动手指,拉住他的手,低声道:“别闹了,我要进去了。” 宋临云挑眉,“刚刚还招我得起劲,现在怎么正经起来了。” 他松手,接着道:“下次这么招我的话……” -- 第139页 “你可不一定能逃得了。” 沈怀玉心虚,拿出钥匙刚准备打开许府的小门,只听到宋临云站在身后传过来的声音。 “阿玉。” “等我来娶你。”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再等等qaq 第83章 晚春 沈怀玉打开小门以后略微呛了两下,她挥了挥刚刚被扬起来的尘灰,看到了面前这片很是熟悉的竹林。 她真的回到了京邑,回到了许府。 她天生记忆惊人,所以哪怕从这里到晚春院的路只走过一次,她也能毫不费力地找到晚春院的所在。 而此时的晚春院,灯火早就已经熄了,看不出来里面到底还有没有人。 沈怀玉扣了扣院门。 连翘的声音从门后传来,像是被刚刚吵醒,带这些不耐道:“现在也不是什么饭点,有什么事要来叩晚春院的门,怎么大晚上的扰人清梦。” 她一边说着,一边耷拉着步伐,走过来开门。 只见门外站着一个身姿窈窕的姑娘,眉目昳丽,顾盼生姿。 连翘一瞬间脑子里只蹦出来了一个念头:小姐出去风餐露宿大半年,丝毫没有疲态,怎么长得还更好看了些。 在短暂的愣怔以后,连翘脸上是显而易见的笑意,“小姐,我还以为你怕是在外面忘了连翘我呢,原来还晓得回来。连翘这些日子待在府中,可真是差点儿都要闲得发霉了。” 连翘一边说着,一边在沈怀玉身后张望:“王大侠和忍冬怎么没跟着小姐回来?” 然后还拉着沈怀玉的袖子不撒手,似乎是生怕她又跑了一般。 沈怀玉失笑:“忍冬应该过些日子再回来,而我既然已经回到了京邑,自然也不需要王大侠的保护了。” 连翘拉着沈怀玉就往屋子里走,“小姐你这么多天出去究竟做了些什么,连翘在府中天天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你回来,快和我讲讲,其他的地方和京邑比起来,可有什么有趣的?” 沈怀玉道:“你先别急,先喘口气,等我坐下慢慢和你说。” 连翘这才发现自己现在激动得实在是逾矩了些,赶紧撤开沈怀玉的袖子,“那小姐你先坐,我去给小姐你拿些梅脯,还有再烧些茶水来。” 沈怀玉将自己在金陵和淄州遇到的些趣事一一讲给连翘,只不过略去了宋临云的部分。 连翘愤慨道:“那个什么濮才良,实在是个不得好死的狗官,居然能把好官害成这样,不过小姐你这一行实在是太危险了。你什么时候面对过这样的事情,就算是王大侠在你身边,也不可能万无一失。下次可别自己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倘若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小姐你一定要先告诉老爷,老爷可是大官呢,肯定能惩治那些个狗官的。” 连翘一边说着,一边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可是,王大侠若是与小姐你在淄州就分开了,那淄州回京邑的路途你是怎么自己一个人回来的?” “从淄州回京邑,”沈怀玉犹豫了一下,“我遇见了一个高人相护,不必担心。” 连翘不疑有他,还是嘱咐道:“小姐有主见自然是最好的了,但是这陌生人还是不要轻信得好,谁知道会不会将来背后捅刀子。不过小姐你平安回来了就是最好,只是以后应当注意些。” 沈怀玉点头。 连翘得了她肯定的答复以后也不再念叨,将装满梅脯的小碟子往沈怀玉处推了推,“我之前腌了好多的梅子呢,就等着小姐回来可以解解馋。” 沈怀玉还未动,就听到此时院门外传来响动。但此时已经将近亥时,怎么可能会有人来晚春院? 她问连翘道:“我不在的这段日子里,有没有人来找我?” 连翘摇头。 许玲珑先前就很少出门,也没有过多交集,甚至在许府中根本就没几个很熟的人。要真的说上交好的话,可能也只有许姣姣一个人了。 连翘道:“老爷之前发了那么大的火气,自然没有人敢来晚春院。平日里只有送饭的嬷嬷会定时过来,还有些会过来送些书籍和针线衣物的,这么大晚上的,怎么可能会有人要到晚春院来?” 她话音刚落,院门处却传来了叩门之声。 连翘奇道:“按理说,这大半年了都没个人影要来晚春院,怎么小姐你刚刚回来,就有人找上门来?” 沈怀玉听她这么说,大概已经知道了站在门外的人是谁,“你先去开门吧。” - 李叔是跟在许南牧身边的老人,对于整个许府可以说是相当了解。今日他巡查的时候就看到了那平日里从不进出人的小门,居然从外面进来了一个人。 知道许府那小门的人那是少之又少,外面一层竹林掩着,谁平日里会到那里头去。 待看清了脸后,他才意识到,是三小姐回来了。 当即马不停蹄地到了许南牧的书房,去知会这么一件事。他向来只是为主子办事,但是有的时候也琢磨琢磨,这三小姐一出去就是大半年,也不知道出去做什么了。 这么神神秘秘的。 不过高门大户,多得是底下看不见的暗流,有些寻常人不知道的事情,实在也是正常的。 李叔只为许南牧做事,只要许南牧默许了,自然也不会干涉太多,更不会跑到其他地方去嘴碎。 -- 第140页 许南牧听到李叔禀告三小姐回来这么一件事,略微愣了片刻,立马搁下了笔就准备往晚春院走去。李叔没想到他这么急切,赶忙也跟了上去。 许南牧怎么可能不急,卫国公府的亲事他还不知道怎么定夺,李季真问得又紧,他最近实在是为了这件事焦头烂额,现在知道了沈怀玉已经回来,自然是要好好问问她的意见的。 自己与她,毕竟还是明面上的父女。 抛开这个不提,他也想知道对于林瞻一事,她究竟找到了什么证据,还有那金陵的濮才良,到底和她有没有关系。 这么多事情积压在一起,他自然立即去往晚春院,去问个清楚。 连翘打开门就看到了许南牧神色严肃,站在门口处往院子里张望了一下,低声问道:“你们家小姐现在是回来了?” “小姐是回来了。”连翘犹豫,“不知道老爷深夜前来,到底是……” 小姐刚回来许南牧就直接来到了小姐的院子中,连翘也实在是不知道这倒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许南牧颔首,“让我先进去,我有些话要问你们家小姐。” 他都这么开口了,连翘自然不可能拦在门口,只得领着许南牧进入院内。 沈怀玉此刻正在饮茶,蒸腾起来的雾气模糊看她的眉眼,显得更加皑皑如天上谪仙人。 她看到许南牧深夜前来没有任何的惊讶,放下茶盏道:“父亲来了,坐。” 犹如许南牧第一次在许府看到沈怀玉一样。 从前的玲珑两靥总生病态,眉眼是郁结之气深重,而沈怀玉则是截然不同,和寻常女子完全不一样的官宦生涯让她多了远超他人的从容,实在是漂亮得惊人。 许南牧屏退左右,待到连翘和李叔都退出去后,询问道:“金陵濮才良一事虽然说是徐良徽做的,但是我可是听出点其他意思来,那信可是宋家那小子送到京邑来的,算算日子,你那时候也在金陵。莫要和我说,这件事和你没关系。” “说起来,江宁刺史詹文轩,我倒是记得,以前和你应当是旧相识。” 沈怀玉笑道:“我若是说和我没关系,许大人相信吗?” 许南牧撇嘴,“你当时糊弄小孩子呢,我可不信。这事儿,多半和你沾点关系。还有那宋家小子,你们之间估计也有些渊源。” “不过淄州一战大捷,宋家小子倒是还有些真功夫,虽然身上没个一官半职的,但是毕竟也是树大招风。卫国公府已经够富贵的了,他的亲舅舅又是手握重兵的穆弘文,他不当官,倒也算不上是什么坏事。” “你去了金陵和淄州,想必应当找到些林瞻当年所犯之事的证据了吧?” 许南牧这么突然一下问出来这么多问题,沈怀玉倒是还真的不知道该从哪个回答起好,挑了个近的道:“穆弘文进京述职,会将承德五年的淇城被屠一事重新翻案。通敌叛国是大罪,就算是他是为了夺嫡,也是承德帝心中的一块石头,时不时硌得慌。” “当年淇城被屠一事群情激奋,林相势力再大,也不可能越得过民意。所以等到穆弘文进京述职,再加上徐良徽这个为数不多幸免于难的淇城人作为担保,林瞻必然难逃此劫。” 许南牧点点头,女相沈怀玉对于当年峪城和淇城是最为熟悉的,这件事交给沈怀玉自然也是最为合适的。穆弘文作为守卫淄州的军将,自然对于当年使得淇城被屠的凶手同仇敌忾,这么一想,这件事也差不多有个定论了。 况且,纵容濮才良豢养私兵一事,已经让林瞻党元气大伤。 许南牧犹豫了片刻,“但是今日我来,其实还有一件事。” “但说无妨。”沈怀玉喝了一口茶。 “那就是你和宋家那小子的婚事。已经有人来催问过我好几次了。”许南牧道,“说起来宋家那小子也算是前途无量,人长得又俊俏,你在金陵想必也是和他有些接触的,也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沈怀玉一口茶直接呛在了喉咙里,连着咳嗽了好几下。 许南牧接着道:“不过我也听说,这人确实是喜怒无常了些,寻常也喜欢去逛花楼,好像说话也不怎么好听。” 他这么说着,突然又顿了一下,转折道:“……不过总体上也能算得上是洁身自好,家世和相貌倒是挑不出什么毛病,你可以好好考虑考虑。” “若是实在不允,我便去回了。” 和昔日同僚谈起自己的婚嫁一事,沈怀玉实在是五味杂陈。 “我没有不允。” 她道。 许南牧心中也品不出个滋味,“诶,也好。” “那你就先歇着吧。赶明儿那卫国公府的人再来,我就去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能不能夸我点好的? 第84章 火气 宋临云实在是回来得突然,连声招呼都没打,人就冷不丁地站在了门口。 那看门的小厮原本还在打着瞌睡,就看到了他回来了,直接提神了。赶紧拍了拍旁边也在打瞌睡的另一个小厮,低声喝道:“你这懒狗,快别睡了,二公子回来了。你赶紧去各个院子知会一声去,这可是件大事。” 说着,那小厮就迎上来。 而原本入了夜,各人都在自己院中歇息,府中十分静谧的卫国公府,因为看门小厮前来禀告的一番话,顿时又有些喧嚣起来。一时间,府上灯火亮起,起夜声不绝于耳。 -- 第141页 宋换锦听到宋临云回来的消息,第一个直接从床上弹起来,将将在寝衣外面套了一件不知道从哪掏来的外袍就准备出去,临走了还不忘拎了拎富贵的耳朵。 企图叫醒富贵。 富贵原先和宋换锦是睡在一个屋里的,宋换锦特意在自己的屋子里做了一个小狗窝,就是为了富贵准备的。谁成想因为夜里富贵鼾声实在是太响了,纵然是宋换锦这个倒头就睡的,也实在是没办法在这鼾声如雷下睡着。 只得含泪让富贵睡在外面的小院里。 此时富贵也睡得香得很,身子蜷成一团,还在睡梦中用后腿挠了挠下巴。 宋换锦蹲下来看了会儿富贵,然后拎着富贵的耳朵拽了拽,“富贵,该起床了。去接你后爹去。” 富贵不动如山。 宋换锦没辙,直接抬手晃了晃富贵日渐肥硕的身子,“起了,赶紧给我起!” 富贵也是不堪其扰,睁开了睡眼朦胧的狗眼,待看清楚是谁将它叫醒以后,狠狠朝着宋换锦叫唤了几声。 宋换锦顺着富贵的狗头摸了摸,安抚道:“今日你后爹回来,你自然是要去跟着看看的。” “你后爹那人可不像是你亲爹对你这么好,况且你后爹还要找后娘了,到时候你这蠢狗,肯定得要被炖了吃了。” 富贵叫唤的声音小了些。 宋换锦得意地拍了拍富贵的脑壳,道:“知道怕了就行。以后你可得好好对你亲爹,少给我去你后爹那里去。” 富贵小声地呜咽了两声,舔了舔宋换锦的手。 眼睛湿漉漉的。 宋换锦手指上沾了富贵的口水,他皱了皱眉头,将那手在富贵的身上擦了擦,“行了,走吧。去见见你后爹去。” 前厅里此时站着不少人,有些人脸上明显带着几分倦容。有些好些的还是换了衣服,有些不修边幅的,类如宋换锦,就只套了件外袍就这么过来了。 实在是声势浩大。 宋换锦身后跟着富贵,打了个哈欠道:“二哥怎么这个点儿回来了,哟,都这个点了,大家伙儿怎么都在啊?” 江香卉看到自己儿子这幅不修边幅,狗都嫌的样子就来气,她直接一巴掌打在宋换锦的后脑处,恨铁不成钢道:“你看看你这幅讨人嫌的样子,能不能干点儿正事。成日里就是看姑娘和逗狗,也没看你读点儿什么书。” 宋换锦委屈,“我明明就有在看书,旁的不说,就是那之前出的话本子,就是那个讲些精怪的那个,我看了足足好几遍呢。” 他这不说还好,一说这样的话,江香卉的火气直接就窜了上来,她拧着宋换锦的耳朵,“我说的是这些书吗?你是真的给为娘长脸,都这么大个人了,还整日里游手好闲。你是没看到寻常府里和你一样大的世家子弟,不是从文就是从武,多少都有些一官半职的,你看看你呢?” “二哥也没有当官儿啊,”宋换锦皱巴着脸,“怎么也不见你们说起二哥的不是,况且富贵之前还是二哥养的呢。” 跟在宋换锦身后的富贵听到自己的名字,赶紧讨好地摇摇尾巴,汪汪叫唤了两声。 “你还和你二哥作比较?”江香卉嫌丢人一样压低了声音,“你二哥在淄州跟着大将军,他是不想当。你呢,平日里不给我惹祸就好的了,成日里好吃懒做,我也不知道怎么生出来你这么个败家玩意儿。” 她这么训着,却听到一声带笑的嗓音自远而来,“啊,大家都在呢,这么热闹?” 听起来心情还挺好。 只见宋临云眉眼带笑,手上拿着一把檀木折扇,带着些秋风的冷冽,缓步踏入前厅。 这么一大群人聚在这里,也就是为了等他。 江香卉也松开了拧着宋换锦的耳朵的手。 最先上前去迎接宋临云的,是富贵。 富贵看到宋临云的那一瞬间,尾巴直晃得只剩下残影,跟在宋临云脚边蹭来蹭去。 宋临云蹲下身和富贵对视了一会儿,然后用手指勾起来弹了一下富贵的脑瓜,富贵幼犬时期会被弹得直接往后仰去,但是现在富贵已经到了宋临云的膝弯处,自然是弹不倒的。 “我说宋换锦,你怎么把富贵养成这幅猪样?” 幼犬圆滚滚的,要是还是很是可爱的,但是宋临云没想到富贵都这么大了,还是圆滚滚的。富贵似乎是听懂了宋临云话中的嫌弃,圆润又湿漉的眼睛眨眨地看着宋临云。 “哪儿养成猪样了,”宋换锦不服气,“我看着富贵跟着我养得很好。” 他说着招招手,“富贵,你后爹嫌弃你,赶紧到我跟前儿来。” 富贵看了看宋换锦,小爪子才刚刚迈出去两步,又回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宋临云,似乎很是犹豫了一番,还是后退了两步。 退到了宋临云的身边。 宋换锦痛心疾首。 富贵实在是识人不清,又是认贼作父了。 但是其他人想问的可不是什么狗不狗的,宋佺哪怕是夜里起身也穿得整整齐齐,他眯了眯眼睛,沉声问道:“前些阵子,青檀回府所说的事情可是真的?” 末了又补充一句,“青檀是你舅舅亲自培养出来的近卫,按道理来说,也不该有什么差错。” 况且,宋临云在这个时候回到京邑,本身就足够反常。 但是这事情毕竟是一件大事,宋佺自然是要问个清楚。 -- 第142页 宋临云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抬手摸了摸富贵的脑袋,又转了个弯儿,“您说的,什么事啊?” 宋佺看到他这么不着调的样子,一股子火气立刻就从心底里冒了出来,“你自己亲自派的人回来京邑知会我们,全家上上下下为了这件事忙活了这么久,你可别到头来告诉我,这是个误会!” “啊。”宋临云打开了折扇,“急什么。消消火气。” “你这逆子!当初是你要说娶许三小姐,你若是这个时候给我来句不娶了,我们卫国公府的脸该往哪儿搁?”宋佺怒不可遏,“府上都忙活了这么久,你又老大不小了,我告诉你,这件事已经成了定局,你这是想娶也得娶,不想娶也得娶。” “任着你胡来这么久,你也该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了!你若是再这么玩闹下去,我如何放心把整个国公府交给你?” 宋临云唇边勾起来几分讥讽的笑,“我可是和父亲你不同,我宋临云若是想娶一个姑娘,可不会是想着成家立业。我若是想娶,那必定是因为,我想。” 宋佺的脸瞬间变得惨白,宋临云这些话,是在暗讽宋佺当年为了卫国公府昌盛,娶了穆家的女儿。但是两个人性格不合,相处起来也是诸多矛盾,头胎没了还伤了穆夫人的根本。 但是宋佺为了要生出嫡子,还是要了第二个孩子。 就是这第二个孩子,要了穆夫人的命。宋佺本来和她没有多深的感情,也为了后院需要一个夫人,很快就续弦另娶。卫国公府家大势大,哪怕是续弦,也多得是人挤破头想要进来。 只不过那续弦也是个短命的,没过了几年就香消玉殒了。 京中有的时候也有闲言碎语从市井中流露出来,说那卫国公必然是个命硬的,才能相继克死两任夫人。 这件事也一直是穆弘文心中的结,穆弘文一直将宋临云带在自己的身边,也是因为宋佺此人薄情寡义,一心只有国公府的繁荣昌盛。 宋临云接着道:“还有这国公府,说真的,我也从来懒得要。” 他向来很少回来京邑,不是因为京邑不好,只是因为这卫国公府的百年煊赫,宋佺偏偏要时时提醒,这将来是要交到自己手中的。 然后一直叮嘱自己要找一个贤妻良母,不要学穆弘文,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过着脑袋拴在刀刃上的生活,那未来妻子,自然也必须是京邑中的贵女,是个性情温柔能容人的姑娘。 他只觉得厌烦。 宋佺就像是力气被抽空一般,看着宋临云翕动了几下嘴唇,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但是最终还是哑口。 然后过了一会儿,他才艰涩道:“所以,那许三小姐,你是不想娶了?” 众人心中讶然,若是感觉没错,那么这话的意思应当是,如果这时候宋临云不想娶,卫国公府怕也是得丢下这个脸,好好安抚宣平侯府一阵就揭过去了。 “……青檀当日所来报的,都是真的。”宋临云一字一句,“只是我想娶许三小姐,是因为我想,而不是因为成家立业。” “关于这一点,我希望父亲能够清楚。” 前厅一众人早就已经是噤若寒蝉,听着这么多话,心中都该是有了几分盘算。 只是听到宋临云最后的一番话的时候,众人心中都是有些惊讶。别的人不清楚,他们这些卫国公府府中的人自然是清楚的,宋二公子看上去常常带笑,实则哪里是个好相与的。 可他刚刚,说出那话的时候,却仿佛敛去了一清霜。 这其中,就属宋换锦最为想不明白。 怎么二哥就是出去了淄州一趟,就对许三姐姐非她不娶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快完结啦,估计还要几章的样子。舍不得云云和阿玉,愿他们在我看不到的世界里闪闪发光。 无数次都是咬着牙在硬写,所以真的很感谢能评论的小天使们,如果不是你们,我可能真的不一定能坚持到现在,谢谢支持!(鞠躬) 第85章 请期 昨夜淅淅沥沥下了一夜的秋雨。 一场秋雨一场寒,连翘将沈怀玉房中的窗户阖上,从柜中翻出来了一件大氅为她披上。连翘仔细地将大氅的领子系好,“近些天怎么越来越冷了,尤其是下了雨以后,小姐还是多穿些以免冻着。” 连翘做完了这一切,还是觉得有些冷,将帘子都给拉上了。 沈怀玉用手支着下巴,手随便将小几上的书翻了几页。 连翘将小几上的灯芯剪了剪,犹豫了一下,道:“小姐,今日应该是请期了。” 沈怀玉的手指抚了抚书页,顿了顿,“嗯?” 连翘更着急了些,显然是不理解为什么沈怀玉对这件事不是很上心的样子,“我听大人的意思,应该是差不多小姐你和宋二公子的婚期要定下来了。你就一点都不好奇,那宋二公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吗?” “我可是为了小姐打听了不少那个宋二公子的过往呢。” 沈怀玉翻了页书,“你都打听到了些什么?” 连翘稍微压低了些声音,“我都打听过了,那卫国公府的宋二公子,自幼就很少回京邑,常年生活在边隅之地。非但如此,他还经常流连于烟花巷柳之地。而且,我还听说他好像对姑娘家也并不是很温柔,还说哭过不少姑娘呢。” 她手指搅了搅,很有些焦虑道:“小姐这么好,这宋二公子若是真的如同传言所说的这般可怎么办?” -- 第143页 沈怀玉没说话,连翘说完,也觉得自己现在说出来这样的话也早就已经是无力回天,怕沈怀玉因此伤心,赶紧又补充道:“不过我也听说,那宋二公子也并不是哪里都不好的。起码我也听别人说了,他长得极好,说是胜过京邑所有的世家公子也丝毫不为过。” 连翘幅度小小地拉了拉沈怀玉的衣袖,低声道:“小姐,你也不用太过伤心了。我相信小姐你这么好,将来那宋二公子必然能够看到你的好,不会再像以前那般浪荡。” 沈怀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小幅度地翘了翘,回道:“我没有伤心。” 连翘抬头:“啊?” 沈怀玉略微侧了侧头,“你不是都和我说了,那宋二公子长得极好?” “我图他,模样生得好。” - 江香卉近些日子来了不少次这许府,但是今日却格外紧张些。原因无他,寻常都是她自己一个人前来的,她身为高门大院的妇人,自然前处理来这些后院事务得心应手。 但是今日不同,她今日刚刚巧在出门的时候就遇到了宋临云,他斜倚在朱门附近,看到江香卉仪容齐整地从府中出来,拿出来自己的折扇扇了扇,笑道:“婶婶,这么巧啊。” 江香卉:……巧? 今日是宋临云和许三小姐请期的日子,江香卉前往许府,自然也是为了这件事。但是她是真的没想到,宋临云居然自己也跟着过来。 这一路上的马车,也着实是让江香卉如坐针毡。 她是最清楚这个侄子寻常说话是什么样子的,生怕带上他,万一将这好好的婚事给搞砸了可怎么好。 就这么提心吊胆着一直到了许府,江香卉和李季真互相寒暄,宋临云倒也一句话都不说,坐在下首,手撑在下巴上,似乎是在认真听着她们两个谈话。 江香卉寒暄过后,自然是要提今日来到这里的主要目的,她轻咳一声,“妹妹你看,这现在已经是白露了,日子也看着一天天就转凉了,我今日来你也应该大概知道我的意图。” “就是为了你们府上的三姑娘和临云的婚事,也到了该定期的时候了。” 李季真目光瞥了瞥坐在下首处似乎是有些百无聊赖的宋临云,心下暗暗赞叹这孩子实在是生得太过出挑,“定期是个大事,姐姐可以和我先说上几个日子,我回头问问玲珑的爹,然后再给姐姐答复。” 江香卉在卫国公府就已经定好了几个黄道吉日,她俯身问道:“我们定的是九月廿四,九月三十,或者是十月初八。这几个日子我们都看过了,都是宜嫁娶的黄道吉日。现在还有月余的功夫可以准备,若是再往后推推,若是天气寒,落了雪可有些麻烦了。” 李季真沉吟片刻,对着册子看了又看,“九月廿四和十月初八倒是都很不错,近些天中京邑又没有什么人家嫁娶,倒是还算合适。只是怎么抉择,还是得再推敲推敲。” “姐姐以为哪个更为合适些?” 江香卉也犯了难,只摇了摇头。 李季真又转了视线瞧向了宋临云,语气和蔼地问道:“那宋二公子觉得呢?” 江香卉听到突然提到了宋临云,赶紧也把自己的视线转了过去,生怕他说出了些落人面子的话。 宋临云被这两道视线同时盯着,没有丝毫觉得窘迫,手依旧支着下颔,颇有些气定神闲地答道:“若是让晚辈来选,晚辈自然是要选九月廿四的。” 李季真用茶盖轻轻拂去茶盏中的叶沫,问道:“临云选这个日子想必也是有自己的缘由的,可否同我们讲讲?” 江香卉也点了点头,似乎也是有点好奇。 宋临云笑了笑,“我选九月廿四,自然是因为,离现在更近些。” 京邑成亲之前向来会有不见面的传统,所以定期之时,会让两个人见一面。 江香卉自然也是知道这个传统的,但是她没有想到宋临云居然也会如此守规矩地在今日来到许家。 看来她这个侄子对于许三小姐,还真是不一般的上心。 在京邑传说中,如果一对有情人能在上元之时共同在白鹭河放灯祈愿,而且成亲前一月不见面的话,那么这对夫妇必然能够恩爱两不疑,白首不相离。 沈怀玉院门外突然传来了叩门之声,窗和门都被掩得严严实实的,所以也不知道外面前来的人是谁。 连翘道:“应该是来送东西的。” 这几日确实送来了不少东西,大多是什么头面和器皿摆件之类,所幸许玲珑之前就因为缠绵病榻,所以并不善于女红,所以这绣嫁衣一事还是请了绣娘来。 若是真的让沈怀玉自己来绣嫁衣,那么八成也是个糟蹋布料的份儿。 连翘将帘子拉开,然后打开门。 但是站在门外的,却不是李叔,也不是李季真的丫鬟。 而是一个身穿玄色锦袍的公子,生得昳丽十分,漂亮得近乎锋锐。左手执扇,右手拿着一个木盒,看上去分量不轻。 连翘年初的太子生辰上曾经粗粗看过一眼宋临云,还是还是第一次这么近的观察,突然也能懂自己的小姐为什么这么被美色所惑。 实在是美色误人。 连翘福了福身,“宋公子。” 宋临云的目光越过站在自己面前的连翘,转了转,落到了她身后的沈怀玉身上。 -- 第144页 沈怀玉原本正在随手翻阅一本游志,察觉到他的目光,不禁心下一颤。 如果今日是来请期的话,那么距离成亲,也大概只有了至多一月的时间。 宋临云将手中的木盒放在了沈怀玉放书的小榻上,低声笑问:“这么几日都不见我,怎么也不见你想我?” “实在是狠心。” 他这话说得幽怨,声音压得很低,沈怀玉不知道站在门口的连翘有没有听到,耳廓在瞬间染上了绯红,赶紧道:“连翘,你先出去吧。” 实在是怕宋临云语出惊人,不顾及旁人的想法。 连翘站在原地默了默。 然后她有些犹豫道:“……那小姐,我要关门吗?” 沈怀玉道:“不用。” 宋临云道:“关门。” 他们两个人的声音几乎是说出口的,连翘在他们两个之中目光转了转,自然是听自己小姐的话,也没有关门就去往偏房中了。 沈怀玉问道:“你怎么今日来了许府?” “今日是请期。”宋临云撑着身子,“我跟着宋夫人过来的。” 沈怀玉点了点头,“那日子呢,定了吗?” “九月廿四,九月三十或者是十月初八,卫国公府上上下下又是钦天监又是到处打听选出来的日子。”宋临云漫不经心地手指在木盒上叩击,“不过李季真选了九月廿四还有十月初八。” 九月廿四距今只有一个月的时间,沈怀玉抬眼看他,“九月廿四好像是有些赶了。我估计是十月初八可能性更大些。” 宋临云低低笑了一声,“怎么可能会赶,早在我从金陵去往淄州之时,我就已经开始准备这些事宜了。” “阿玉不是早就该知道的吗,我娶你,本来就是蓄谋已久。” 沈怀玉呼吸一滞,压下慌乱道:“可是许府还只是仓促准备,绣娘都是前些日子才开始准备花样,若是在九月廿四之前赶出来,怕是有些困难。” 宋临云闻言挑了挑眉毛,然后将自己手边的木盒推到她的面前打开。 沈怀玉顺着看过去,只看到里面躺着一件精致至极的嫁衣,鎏金在红色的映衬下亮得惊人。裙摆处用金线细细地绣出了并蒂莲的花样,霞帔外面是一排圆润的淡粉色的珍珠,看着就是价值连城。 而这件嫁衣的布料,是金陵云锦的光泽。 “京邑的绣娘不及金陵的绣娘手巧,我早在去淄州之时就已经定下来这件嫁衣。” “只等着看阿玉穿上。”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怎么穿越时空? 第86章 无解 金陵秋日的梧桐树生得极好,远远看上去如同一树绚烂的云霞,热热闹闹地挂在树枝上。 自从濮才良伏法以后,金陵城也为之焕然一新。尤其是江宁刺史詹文轩,他自从接手金陵事务以后,不徇私情,秉公执法,被金陵之中的人交口称赞是难得一见的父母官。 忍冬站在阜江巷口,包子铺在这天气冒出来的白气也更加多了些。她搓了搓手,只觉得金陵秋日的冷和京邑是完全不一样的。京邑的冷是真真切切的冷,不披一件大氅能把人冻出风寒的那种冷。 金陵却不是,金陵秋日的冷是从人的骨头缝里渗进去,哪怕裹了厚厚一层也没有办法抵御。 包子铺的伙计显然已经是认识了忍冬这个熟客,他利落地从刚刚出炉的那屉蒸笼里拿出来还在冒着热气的包子,笑呵呵地问道:“姑娘又来买包子了啊。” “我们家的包子皮儿薄馅大,你若是喜欢吃,可要记得常来。” 伙计将包子用纸包好,递给忍冬。 他在这里开包子铺这么久,面前的这个姑娘却奇怪得紧。 长得清清秀秀,像是个良家小姐,可是偏偏又从来都没有看到过这个姑娘有过什么爹娘,也没看到和相公同住。可是看她的装扮,又不像是个寡居的遗孀。 真是怪人。 忍冬最近也算是闲得发慌,廪生又是个不善言辞的,要么就是躺在榻上看沈怀玉曾经看过的游志,要么就是自己推着轮子在院子里练习怎么自己走动。 这两人相处也许久了,说过的话一双手都数的过来。 忍冬将刚刚买来的包子放在廪生的小桌旁,从柜子上拿出来之前看的食谱,准备去研究新的菜色。 其实这样的生活,说惬意也惬意。 只是也不知道沈怀玉在京邑现在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将在淄州的事情圆满解决。 忍冬叹了一口气,一边看着小盅里煮着的汤的火候,一边坐在厨房中的小桌旁,手撑着下巴,显然是有些忧愁的样子。 而在这个时候,外院的门却突然被敲响,这响声极为有耐心,敲了几下就停了,然后接着敲。 忍冬还未站起来,就看到廪生自己用手推着轮子艰难地往院子中划去,他在濮才良私牢之中被折磨得身体羸弱,看上去就像是被风一吹就能吹折一般消瘦。 行得虽然慢,却很稳。 他额头边青筋直冒,但是眼神却坚定万分。 忍冬想了想,终究还是咬了咬下唇,没有再站起身来。就这么看着廪生极为艰难地划到了前院院门处,一只手勾住门闩,一咬牙略微往上伸了伸,终于将院门打开。 门外的人看到是廪生前来开门显然也是有些惊诧,他站在门外,略微默了默,然后向廪生拱手。 -- 第145页 正是连缬。 他在淄州为宋临云处理后续事务,青檀先行从淄州离开,就是为了提前告知国公府婚事。而他留在淄州后走不仅仅因为他要处理淄州事务,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就是前来接廪生和忍冬。 连缬自然是知道自己主子对于那许三小姐有多重视的,而这个院子中的廪生和忍冬全都是许三小姐极为亲近的人,所以这件事也是交给了连缬这个近卫来办。 其实原本沈怀玉是准备从淄州回京邑的时候,先去一趟金陵,带上忍冬和廪生再一起回到京邑。但是因为一来廪生的伤口还未好全,并不适宜奔波跋涉。二来那样势必人数过多,更为不方便,终究还是作罢。 沈怀玉原本想要回到京邑亲自找一个镖局让他们护送忍冬和廪生回到京邑,但是宋临云早就安排好了,连缬留在淄州也是有这方面的安排,也就是护送忍冬和廪生一同回京邑。 连缬对着忍冬和廪生道:“我奉我家公子之命,前来护送两位回到京邑。” - 南疆章家所在之地外层设满了瘴气,渺渺远远看去就像是笼罩在烟雾之中一样。 大家都发现了少主自从去了一次中原以后,似乎不像从前那般挑剔了,但是要说变得亲和了,倒也不见得。 反正就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变化。 虽然是这样,还是每日前来伺候章知风的侍女还是要靠猜拳才能勉强凑齐,毕竟这位少主实在是集鸡毛、自恋、挑剔、狠毒和无情的集大成者,简直是能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章家依山而建,章知风的寝屋外面是一片很是宽阔的露台,露台的西南风还有一颗从山里长出来的百年老松,决明有的时候实在气不过的时候就会到这个露台上去摘松针,以解自己被章知风压迫之苦。 不过决明最近发现,章知风已经很少压迫自己了。 章知风于炼毒方面极为有天赋,说是章家百年不世出的天才也不为过,但是章知风也生性懒散,经常炼一会儿就没有兴趣了。但是自从他从金陵回来,却好似对炼毒有些兴趣了一般,经常往炼炉房里钻。 决明不懂。 不过他自己倒是时常想起来在金陵遇到的那个沈姐姐,等他回到南疆,只觉得章家的姑娘大多泼辣,成日里拿他取笑。决明愤愤地想,还是中原的姑娘漂亮又温柔,等他日后娶媳妇了,肯定要找一个像是沈姐姐一样的中原姑娘。 决明在章家上蹿下跳,一路火急火燎地赶到章知风所在的地方。 章知风没有在炼炉房,他此时站在自己寝屋外的露台上,手支在栏杆上看着山下。 决明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了看,只看到瘴气层层叠叠,偶尔能从那白色的瘴气中渗出来一点儿山上植物的翠色,很快又被那瘴气遮掩。 章家的人不会受到这种瘴气的影响,但是若是寻常人来到章家,没有得到许可擅入,就是几乎必死无疑。 章知风早就察觉到有人过来,也没抬头,只懒洋洋地问了一句:“什么事?” 决明挠头,有些欲言又止。 章知风半天没有等到回话,转头看了看站在原地的决明,扯了扯嘴角道:“看来我最近是对你太好了?有什么话不能直说,非要我逼你你才肯说?” 决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最近章知风对他,确实挺好的。 决明道:“我今日来找公子,是因为我知道了一件事情。不知道公子你还记不记我们在金陵之时遇到的那个中原姑娘,就是沈三小姐,长得很好看的那个。” “嗯。”章知风转过身来,“我记得。怎么了?” “说起来那个沈三小姐,我还想她既然没有嫁人,我就之后去中原找她呢。”决明皱了皱脸,“可是今日我才知道,原来她已经许了人家。而且也并非姓沈。” “许了人家?” “对啊,”决明唉声叹气,“就是那个天天扇扇子的那个人。我也是今日才得到消息,原来那个扇扇子的是中原卫国公府的公子,而沈姐姐则是京邑侯府家的小姐,自小就定了婚约的。” 决明愤愤不平,“我看那扇扇子的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沈姐姐居然要与这样的人成亲,实在是暴殄天物。” 章知风默了默,山上风大,一阵山风卷过,他脖颈上的银链子被刮得发出细细碎碎的声响。 “婚期,定在了什么时候?” 决明今日原本只想着告诉章知风那个中原姑娘居然有个婚约的闲话,本来以为公子并不会如何在意,并且还会嘲讽自己无聊。没想今日居然还顺着自己问了这么多问题。 决明心想,也不知道今日公子居然这么好心情,居然耐着性子和自己在这里说这些无关紧要的闲话。 “婚期,我也不记得了唉,好像就是随便一提。还是有个去了京邑的族人今日和我说的,你还记得那个去京邑的人吗,他极为擅长丹青,他给我看了几个中原姑娘,我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沈姐姐。原来她还是个侯府小姐。” 决明想了想,拍了拍脑袋,“婚期……要是我记得没错的话,是九月廿四吧。” “九月廿四,还真是黄道吉日,不过也没剩几天了。亏我还想着等以后去京邑找沈姐姐的,现在还是找其他中原姑娘算了。” -- 第146页 又是一阵山风吹来,决明被冻得缩了缩脖子。不是他说,章知风寝屋外的着的露台风实在是太大了些,他只不过是站在这里说了会儿话,就被吹得缩脖子了。 也不知道章知风一得闲就站在这里是在看什么。 而也就是在被风吹过脑袋以后,决明才有些迟钝的发现,公子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 他自小就跟着章知风,虽然脑袋比寻常人不灵光些,但是他还是能够看得出来,章知风现在唇边的笑意,和以往的任何一个都不一样。 释然又遗憾,洒脱又无奈。 难解。 章知风想,如果她当时愿意来京邑,或者自己不是南疆章家少主,或许不该是这样的结局。 也无果。 决明看着章知风往门外走去,站在他身后道:“公子!你做什么去?” 章知风负手,也没回头,“我去炼炉房,看看上次炼的那个新药。”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风风预想的戏份好多,被我删减了quq 第87章 契阔 承德十一年九月廿四,宜纳采、订盟、嫁娶、祭祀、入宅、求医、治病、会亲友、祈福、求嗣、开光、挂匾。 忌作灶、安床、经络。 沈怀玉今日醒得很早,脑中昏昏沉沉地想到了前世的许多事情,看到窗外暮色四合漆黑一片,一时不知道现在究竟身处何处。 突如其来的失落感接踵而至。 然后她就不经意间摸到了放在床头的一叠衣物。 上面细密而又繁复的纹路,珠珞层层叠叠而又冰冷,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甚至还能闻到一股清冽的气味,也在那瞬间让她清醒了。 沈怀玉揉了揉额角,左右也再睡不着了,就下床将小几上的灯点亮。 没想到她刚刚点亮灯,忍冬和连翘就在门外轻轻叩了叩,询问道:“小姐醒了?” 现下还未到卯时,忍冬和连翘两个居然这么早就醒了,一直在准备。 忍冬推门进来,“现在时候还早,小姐还可以再睡一会儿。今天必然会劳累上好几个时辰,现在还是得养好精神。” 沈怀玉摇了摇头,“都这个点了,也睡不了多久了。过不了多久,宋拒霜和许姣姣就该过来了。” 忍冬也没有再劝,将刚刚蒸好的糕点端至小几上,“刚刚蒸好的,小姐你先垫垫肚子,今天一天都吃不上几口饭的。” 果真,沈怀玉还没有坐上多久,宋拒霜就带上了好几个京邑城中说得上名头的妆娘进了院子里,许姣姣也是特意过来为沈怀玉送嫁和打下手的,她抿嘴朝着沈怀玉笑了一下。 这件嫁衣穿起来极为繁复,等到最后披上霞帔的时候,沈怀玉看到不远处铜镜中的自己,虽然还未绾发妆点,但是这件嫁衣其实极为衬她。 她果真很少穿这样的精致而繁复的衣物,她只要略微一动,就能听到身上的衣裙上面坠着的珠子发出来的叮叮当当的声响。 沈怀玉突然想到,她其实还是曾经在金陵之时,还是穿过红色的。但是宋临云却向来都是一袭白色或者玄色的锦袍,他从未穿过红衣。 其实她一直觉得宋临云很适合红色的衣袍,他生得风流,倘若他穿上这样明艳的颜色,想来也是很好看的。 妆娘拉着沈怀玉坐在梳妆镜前,宋拒霜道:“许姐姐,你真的要做我的二嫂啦。你是不知道,今日我们家全家上下都是早早就起了身,就等着接二嫂进门呢。” 今日的妆点请了妆娘,许姣姣和宋拒霜都是来陪着沈怀玉解闷的,而忍冬和连翘则变为了打下手的,将即将要用到的东西分门别类的准备好。 沈怀玉就这么看着在四五个妆娘的手下,镜中的姑娘漂亮得惊心动魄。 两世为人,加起来其实她也已经二十一岁了,如果是这个岁数成亲的话,算得上是老姑娘了。沈怀玉的前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有会嫁人为妇的一天,没想到承德十一年的九月廿四。 她嫁给她少年时遇到的那个执伞人。 凤冠沉重,这一顶凤冠是实打实的纯金所制,点翠旁映衬着晶莹的红宝石,而在主冠的旁边则是两条展翅欲飞的纯金凤凰盘旋左右,下面璎珞珠串,哪怕现在屋内灯光不盛,也能看得出来这凤冠肯定是难得一见的巧夺天工。 在京邑所有的世家贵族之中,也只有卫国公府能有这样的规制和财富能够打造这么一顶凤冠。 沈怀玉也是第一次看到今日所要戴上的凤冠,那盒子刚一打开就瞬间夺走了周围所有人的视线,就连呼吸都似乎变得轻微了些。 妆娘拿着那顶凤冠的手甚至都在微微颤抖,略有些磕磕巴巴地说道:“新娘子这顶凤冠,老身也是接待过不少京邑中的贵族姑娘的,也从来没有看到过哪家姑娘能戴上这么一顶凤冠的,说得上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旁边的一个妆娘将手边上的一个金钗递给她,接道:“许三小姐嫁的是京邑的卫国公府,谁不知道那是百年的簪缨世家,能有这样的排排场,这是说明重视三小姐呢。” “想必三小姐将来必然能与宋二公子,恩爱两不疑。” 说着,一个妆娘手上拿着红绸,红绸边上是红结和流苏,她道:“要盖盖头了。” 宋拒霜也在这个时候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先等等。还有件事儿我差点儿给忘了。” -- 第147页 她从身后的丫鬟手中拿过来一只小小的木匣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都是嫂嫂今日太漂亮了,我一时看得入迷了,差点儿给忘了二哥千叮万嘱的这件事,若是忘了,真的是罪人了。” 宋拒霜抬手将木匣子打开,“这是大伯母留下来的,是穆家的传家宝。二哥月前来许家送嫁衣的时候忘了带上这个,但是一月之内你们又不能见面,所以才托了我今日来送给你。” 古朴的木匣子里,躺着一只翠绿的镯子。 这只镯子是罕见的玻璃种,看上去冷凉,但是入手的触感却格外温润。宋拒霜拉过沈怀玉的手,将这只镯子套进她的手腕里,“二哥将这只镯子给我的时候,他还让我转达了一句话。” “他说,阿玉带上这个镯子,就是他的人了。” “他等你来嫁给他。” 宋拒霜说完自己都觉得很不好意思,缩了缩脖子,脸上红了一大片,吐了吐舌头对沈怀玉说道:“真是肉麻死了。我还从来没看到二哥还有这么肉麻的时候呢。” 她将手贴住自己的脸,冰凉的手降了降羞赧之意,“可是我觉得,二哥是真的很喜欢你,嫂嫂。” 宋拒霜回想起前日那向来无人视旁人于无物的二哥,珍而重之将那只木盒递给自己的时候,她也是实在心中暗暗吃惊,她其实自小就很少见到这位神出鬼没的二哥,他生得好看,可是常年生活在淄州。 说起来,一年见的面也是一双手都能数的过来。 她其实一直都有点怕宋临云,虽然他人在淄州,但是她有的时候也能听到家中有人讨论他,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宋临云天生反骨,大逆不道,一点孝悌之道都不遵守。 况且在为数不多的见面时,他永远都是似笑非笑的,也就是宋换锦这个脑子有点洞的,才天天跟在宋临云的身后。 可是最近她才发现,现在宋临云这样的人,原来还有这么温柔的时候。 所以宋拒霜想,二哥应当是真的很喜欢许三姐姐。 沈怀玉转了转自己手上的镯子。 站在一旁的妆娘看着一切都已经准备好,拍了拍手,“那都准备好了,老身就要为新娘子盖上盖头了。” 在一片漆黑的喧嚣之中,沈怀玉抚上自己的心口。 哪怕是在那样喧闹的环境中,她也能听到自己心口处传来的巨大的、时时刻刻彰显存在的心跳声。 李季真和许府的一众人也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看到妆点整齐的沈怀玉从晚春院中出来的时候,李季真也是心中感慨,这个许玲珑她一直都以为是个福分不行的,谁知道她还有今日这样的造化。 嫁进卫国公府,况且还是唯一的嫡子。 卫国公府家世显赫,终究还是他们家高攀了。但是就算是这样,卫国公府的聘礼却也一样都不少,甚至还多出了许多罕见的珍品,很多几乎让李季真都暗暗咂舌,果真是滔天富贵之家。 能拿的出这样大的手笔。 何况还有那凤冠,其实许府原先是准备了凤冠的,虽然说不上是什么传世之品,但是至少也完全说得上是在京邑排的上名号的。谁知道将图纸送到卫国公府后,那宋二公子只是略微瞥了一眼就轻飘飘地道:“太寒酸了。” “这样的凤冠,配不上她。” 这话说得许家一众人实在是有些挂不住脸,也在心中愤愤,这未免也太看不起人了。之前所订的那顶凤冠至少也和寒酸二字不沾边,有个心气急的人快言快语,“国公府财富通天,看不上我们家的凤冠也是正常,不如就自己包揽吧?” 嫁衣已经是国公府所制,若是凤冠也是,那实在是于理不合。 宋临云也不在意,漫不经心地道:“其实本来也没有指望你们。” 然后过了两天,国公府就把新的图纸送到了许府,一听到这个消息,那日去了国公府送图纸的人都纷纷到了前厅,说是要看看他们家能做出什么样的凤冠,居然说之前的凤冠寒酸。 等到那图纸展开之时,原本义愤填膺的众人瞬间不吱声了。 因为卫国公府的凤冠,实在是太过巧夺天工,只怕是宫中的规制也不过如此。 这凤冠贵重到许南牧有日上朝以后都偷偷问过承德帝身边的大太监,问道:“公公你看,这样的凤冠,是否是有些逾矩?” 大太监眯着眼睛看了半天,低声地同许南牧说道:“圣上允的。” 沈怀玉跟在身边的人经过一道一道繁琐的流程,不知道多久以后,她才终于好似踏出了许府的门。 天气很好,无怪乎精挑细选了这么多日子,才终于定下来了这一天。 之前阴了好几天,连翘还唉声叹气了好几天,没想到今日开晴了。 红绸外叽叽喳喳的声音不绝于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宋二公子呢,原来之前的传言不是假的,亏我之前还真的以为他长得虎背熊腰,面生獠牙呢。原来淄州之地,也不是什么野蛮人。” “生得真好看,可惜偏偏今日已经娶妻了。也不知道这许府的三小姐,怎么有个这么好的运道,这夫君不仅长得好看,家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沈怀玉眼前的红绸在光下也能勉勉强强看到外面模糊的轮廓,她看到有个人坐在高头大马之上,头戴金冠,身穿红色衣袍,看到她出来,他下马,朝着她一步一步走来。 -- 第148页 沈怀玉垂眼看下来,只看他的红衣下的靴子,步伐缓慢坚定。 仿佛跨越红尘。 他在沈怀玉面前站定,然后抬手伸至她的面前。 红色的袖口上绣了细密的金色花样,他的手修长白皙,就这么停在空中,仿佛是某种无法言说的—— 死生契阔。 作者有话要说: 云云:其实我心里也很紧张!!! 第88章 风月 花轿稳稳地停在了卫国公府的门口。 宋临云挑开花轿的帘子,将手中拿着的寓意着永结同心的红绸递给沈怀玉,她在逼仄的花轿之中,听到他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他唤了一声,“阿玉。” 他一路牵引着沈怀玉走至前厅,卫国公府和宣平侯府高堂都只剩下了一位,所以许南牧和宋佺两人都坐在堂上。这两个人各怀心思,但总归脸上都是带着喜气的。 而等到拜谢宾客之时,宋临云只拉着沈怀玉拜过廪生和穆弘文。 而廪生因为身份原因,一直都是带着一块面具前来观礼的,偏偏他坐的位置又极为显眼。 也有不少人私下低语,拜过这穆弘文还是情有可原,但是这个断了腿的人又是哪里冒出来的,值得那卫国公府的宋二公子成婚拜谢? 旁边有知情的国公府仆役解释道:“那位坐在轮椅上的,可是有过大恩于宋二公子,特意请过来观礼的。是国公府的上客,旁的人说话可要注意些,可别说些晦气话被二公子听到了。” …… 成亲事务繁琐,沈怀玉走完这一切的流程只觉得累极,而宋临云还未进门,就被淄州来的几个熟识的公子被拉去喝酒了。 要是单单这几个公子哥倒是也还好,偏偏穆弘文也是个喜欢凑热闹的,这几个人凑成一团都不等宋临云说话,直接将他拉到了酒桌上。 淄州的一位楚二公子笑着调侃道:“我还以为临云这样的人是不会为女色动心的,谁不知道原先在淄州之中,临云和我们去花楼喝酒,就说那云黎姑娘,生得花容月貌,对临云他芳心暗许。我可是没看到临云起过什么心思。” 楚二挤眉弄眼,“所以,这嫂夫人究竟该有多美,能将不好女色的宋二公子拉下凡尘?” 旁边有人抢着答,“那必然是比之云黎姑娘的姿容,更胜一筹。等会儿去闹洞房我们大家不就会都知道了吗?现在先把临云给灌醉,看他倒时候还挡不挡得住我们去闹洞房。” 宋临云懒散地看着这凑成一团的人,嘴角的笑意讥诮,“就算我真的喝醉了,你们一起上,也未必能打得过我。” “要喝就赶紧,”他侧了侧头,“我只给你们一刻钟的时间。” 那群人听到他说出这样的话更加激动,各个摩拳擦掌道:“我们也是好久没好好喝过酒了,一刻钟又如何,喝醉你也是绰绰有余了。” 他今日心情极好,所以也是来者不拒,无论是相熟的还是不熟的,只要是敬了酒,他基本上都是自己喝完的。看得宋换锦都在一旁着急,他急着去看宋临云掀盖头,所以一直扯扯宋临云的袍角。 小声提醒道:“二哥,二嫂还在等你呢!!” 倒是比宋临云本人还着急。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确实也短,宋临云满打满算也就是喝了几碗酒,脸上的红晕也只是略显。 宋换锦看着面色微微带红的宋临云,在心中默默地想:怎么喝了酒的二哥,看上去,这么地…… 诱人? 他自己都被这样的想法吓了一跳,再三看看宋临云,偏偏这样的想法又如影随形,只得晃晃脑袋,跟上了大家前去闹洞房的步伐。 沈怀玉坐在房中,面上蒙着红绸,在失去五感的过程中,只觉得时间过得更加缓慢些。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听到有喧嚣声自远而来。 然后就看到宋临云停在自己的面前,手上拿着一根木质金纹的秤杆。 视线缓慢复明,沈怀玉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宋临云。她早就预想过宋临云应当是很适合穿上红色的衣袍,但是真切的看到的时候,还是在那瞬间被惊艳得呼吸一滞。 他好似生来就适合这样明艳的颜色,头戴金冠,气质浑然。 周遭是处处挂满了红绸的寝屋,他站在其中,丝毫没有被周围缭目的景致分了半分,反而更加显得引人注目。仿佛他站在这里,就应该是生来这般夺目。 宋临云再挑开沈怀玉的盖头后就略微侧了侧身,他身后的楚二扯着嗓子道:“这是个什么道理,我说临云你什么时候这么小气了,就是嫂夫人给我们看一眼都不成?” 此话一出,众人都是附和。 然后各个都是伸长了脖子朝着宋临云挡着的人看。 “喂,看到没看到没,嫂夫人究竟长了个什么模样,怎么临云他藏着掖着到现在?” “差一点就能看到了,诶——我说!” “你别挤我啊!” 宋临云俯身低声解释道:“他们都是人来疯,不用管。” “我都一个月没有见到阿玉了,怎么能让他们先看?” 沈怀玉抬眼看他,“这一月不见面的约定,我还以为宋二公子不会遵守。” “我有这么不守规矩?” 从前也没见他守过什么规矩,沈怀玉给他留了点面子,只道:“我还以为你不会信这些的。” -- 第149页 宋临云闻言低低笑了起来,“其实,我原本是不信的。” “只是事关阿玉,我当然是,不可信其无。” 而现在身后的这群人也终于看到了被挡在宋临云身前的沈怀玉,“我就说怎么临云突然动了春心,原来是因为嫂夫人长得这般好看,要我说,我可从来没在淄州看到过这样好看的姑娘,原来还是京邑的风水养人!” “这样可不算是闹洞房!快喝合卺酒,可别想糊弄我们过去!” “是啊是啊,快喝快喝,我们可就是等着呢。” 原先他们是想着闹得更狠些的,只是可惜宋临云现在连半醉都算不上,只得放他一马。 喜娘也早就已经候在一旁,端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合卺酒。 宋临云将其中一杯递给沈怀玉,终于让开了身子,宋换锦这样身量不高的也终于看到了身穿嫁衣的沈怀玉,惊讶地喃喃道:“二嫂今日,好漂亮。” 引得众人心下感慨,原来宋二公子也并非是不好女色,不过是好美色罢了。 美色过甚,无怪乎把持不住。 合卺酒的度数不高,但是沈怀玉向来很少饮酒,只是浅浅尝了一口脸上就瞬间红了,宋临云用手腕贴了贴她的脸,低声问道:“热?” 沈怀玉摇了摇头,“是这酒太辣了。” 宋临云点点头,“不好喝就别勉强。” 他抬手将沈怀玉唇边的那杯也接了过来,杯沿上有着红色的口脂,一饮而尽。 然后他的唇畔上,也沾了一点儿口脂,他原本眉眼生得秾艳,但是现在,身上凛冽的气质全无,只剩下了让人不可直视的蛊-惑。 喜娘站在一旁,犹豫片刻道:“公子,代喝合卺酒,这怕是不妥吧?” 宋临云连头都没抬,“那又如何。” “她若是不愿意,没必要守这些规矩。” 听闻这话,众人又是心中暗暗咂舌,原先还以为只是为了美色所迷,结果现在看来,竟然能护着至此。 看来是动了真感情的。 沈怀玉用手勾了勾他的袖口,“刚刚那酒,我也能可以喝的。” “不用勉强。”宋临云回握住她的手,“你嫁进国公府来,不是为了让你来受委屈的。” 他向来是不守规矩的,可是为了图个吉利,还是忍了一个月不去见沈怀玉。可是在今夜,却又为了沈怀玉破了规矩。 只是仅仅,不想让她受了半分委屈。 原先有些喧闹的人群现在也都歇了心思,现在明眼人哪个看不出来,现在再在这里待下去,实在是有些不识趣了。 楚二也在踏出门的时候暗暗感慨,果然是最难过美人关。 还记得在淄州之时,宋临云怎么说的来着? 只记得那少年哼笑一声,斩钉截铁道:“风月于我,不过是无用之物,自寻烦恼罢了。” 宋临云说起这话的时候言之凿凿,他当年还真的被晃过去了,还真的以为宋临云也会像自己的舅舅穆大将军一般,人至中年还是孤身一人,逍遥世间。 当年还有人怎么说来着,好似是个年长些的公子,早些年因为和青梅竹马被迫分开,他酒至半酣,对宋临云道:“说不定临云这样的人,也会遇到一件难于收场的风月之事,到时候,自然会明白个中滋味。” 果然是一语成谶。 等到众人都散去,沈怀玉孤身一人对上宋临云,周遭喧闹远去,很快就只剩下喜烛燃烧发出的噼里啪啦的声响。 一片阒静。 沈怀玉每在这个时候就会忍不住地想找一些话题来缓解这样的氛围,她想了想刚刚站在人群之中的宋换锦,开口问道:“宋换锦年纪也不小了,有没有说人家?” …… 宋临云哼笑一声,并未作答,只是站在床边,定定地看着她。 沈怀玉也知道自己是在没话找话,但是还是硬着头皮接着说道:“刚刚我看穆大将军也在,想必淄州一事应该很快就能结束了吧?” “说起来,当初也是穆大将军手握重兵才引来林瞻忌惮,兵权于皇室更迭实在是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林瞻为了扶持承德帝上位,想要祸水东引,让穆大将军无暇站队,实在是飞来之祸。” “手握重兵,就算是无意参与党派争斗,也会被迫扯入其中,实在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说到讨论局势,沈怀玉也不如刚刚那般磕磕巴巴,反而是真的在认真思考这件事情。 她说了一半,讪讪住口,在大婚当夜说起这样的话实在是有些不合适。然后她便看到宋临云朝着她踏进一步,抬手将她头上重得惊人的凤冠取下来搁在一旁。 他的手指在沈怀玉的唇畔碰了碰,顺着肌肤逐渐往下。 喉间的凸起处,缓缓滑动了两下。 沈怀玉听到他伏在颈侧,声音嘶哑道:“不对。是匹夫无罪,怀玉其罪。” “怀玉罪在,美色过甚,让我心猿意马。” 他终究还是,入了风月。 作者有话要说: 九字豪车!!! 第89章 岁岁 承德十一年的十月廿六,大理寺卿陈绍祺和手握重兵的穆大将军联名上书,直指当年淇城满城被屠的匈奴来犯一案,其实另有主谋。 而且主谋还是历来被人们爱戴的贤相林瞻。 此言一出,举国沸腾,群情激奋。 -- 第150页 林瞻在位多年,拥趸者众,一时间众说纷纭。分为两派,成日里都在争论这件事是真是假。一时间争论不下,毕竟陈绍祺和穆弘文都是很得爱戴的父母官和大将军,可是林瞻也素来都有贤名。 直到徐良徽的出现,他一步一步从无名小卒开始做起,而他却拿出了自己的户籍,满堂哗然,原来这位徐大将军,居然是当年淇城幸免于难的人之一。 他亲手拿出从呼延雄帐中搜到的密匣,从中拿出当年以及现在和林瞻的书信来往,亲手展开在文武百官的面前。 林丞相写得一手好字,朝中哪有人不识得林瞻的字,待一一传阅以后,都是忍不住朝着林丞相站着的方向看去,心中多少都有了几分计较。 林瞻的字,旁人仿来大多是画虎类犬,难以得以精髓,而这几封密信,却真的像极了是林瞻亲手所写。 徐良徽跪地,面朝承德帝,“臣当年家中亲眷都死于淇城一案,而林相为了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居然能与虎谋皮,实在是罪大恶极。臣恳请陛下明察此事,以慰淇城当年数万亡魂。”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时间,林瞻被群起而攻之。很快就从林相的府中搜出来匈奴的信物,还有几封异族来信。按理说这些信物应该被藏得很深,谁知道陈绍祺却如有神助,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林瞻的私牢所在,然后找到了藏匿在其中的众多证据。 这件事震动之大,甚至惊扰了早就已经闭门礼佛的太后。她得知此事第一时间就是赶往承德帝的面前,恳请承德帝彻查此事,林丞相定然是受到奸人陷害,不会做出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情。 言语中,隐隐有胁迫之意。 毕竟,别人不知道,但是太后和承德帝却心知肚明,当年林瞻私-通匈奴,就是因为承德帝愿意娶林梦之,林瞻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能登上后位,这才决定火中取栗,参与夺嫡。 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成为了现在承德帝过河拆桥的证据。 太后喝道:“赵子述,你不要以为哀家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算盘,你这是狡兔死,走狗烹,现在我和林瞻对你没有用途了,碍着你的眼睛了,你就开始清理了不成?你莫要忘了当年你的帝位是从何而来!” 承德帝倒也不恼,“母后这是做什么这么大的火气,知道的以为您和林丞相是挚友,若是不知道,还以为母后同林丞相有什么见不得人关系呢,居然这么为他说话。” “当年我的位置是从何而来,我自然是知道的。只是母后和林丞相也享受了这么多年的无上荣耀,也该歇一歇了。” “你果真是无耻!”太后颤抖着手,“他也算是跟着你这么多年,你真是个养不大的白眼狼,我以为将梦之嫁给你,你多少会顾着点情面!没想到你现在居然这般行事!” 承德帝咧了嘴,“我确实是白眼狼。但是当年若不是我娶了林梦之,我现在早就是身首异处。母后放心,等林瞻死后我就会废后,赵瞿的太子之位会坐得稳稳当当的,这江山和林家人,一分关系也无。” “包括你,母后。” 太后自此因为病体,整日里闭门不出,自请住进了一个满是佛龛的礼佛堂。 承德帝不无遗憾地宣称:“母后身体不适,自此就不便出门了。她一心向佛,从此以后都将常伴青灯古佛,再不问宫中事务。” 同月,皇后林梦之因为行为不端也惨遭废黜。承德帝念在多年夫妻情分,并未将林梦之贬至冷宫,只是不再掌管宫中事务,搬至别院。 有明眼人能看得出来,这朝中格局,是彻底地大变天了。 林党走的走,散的散,树倒猕猴散,这样的事情也实在是人之常情。 - 连翘搓了搓手,呵了口气道:“这天气真是越来越冷了,小姐,你怎么今日想起来要出门了?” “今日我要出门见一位许久不见的故人。” 连翘似懂非懂,只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不过小姐,今日你可得多穿些衣服,可别惹上了风寒。我今日还听到有从汴梁来的马夫,说是汴梁都已经下雪了呢。” 忍冬也是仔细地为沈怀玉套上一件大氅,是沈怀玉从来没见过的一件,她随口问道:“这件大氅怎么我都没见过,好似是大了些。” “因为这不是小姐你的呀。”忍冬眨了眨眼睛,“这是姑爷的,他说小姐你的大氅都不够厚实,还是套上他的避避寒。” 沈怀玉果然也闻到了这件大氅上好闻的清冽香气,“那他人呢,怎么一大早上就不见了人影?” “小姐你都不知道,”连翘抿嘴笑,“我们怎么可能会知道?” 在卫国公府的这一段时间,她们也算是看出来了,那宋二公子真是喜欢惨了自己家的小姐,要是有人稍微说了自己小姐的不好,宋二公子必然是能把那个碎嘴的人打得哭爹喊娘的。 连翘想,自家小姐果然是找到了一门极好的婚事。 沈怀玉今日出门自然是为了在林瞻行刑之前去最后见他一面,京邑的天牢她前世去得不少,今世还是极少踏足。原本她这个世家新妇是不能踏足这样的地方的,但是有大理寺卿陈大人从中引荐,终究还是通融了。 林瞻哪怕是身在天牢之中也俨然一副上位者姿态,他是重犯,所以待遇看上去还不错。起码单独一间,牢中甚至还备了烛火,和其他条件简陋的囚犯比起来,他过得算得上是滋润的。 -- 第151页 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瞻在位多年,拥趸者众,狱卒可不敢随意苛待。 林瞻看着有人前来看望他,似乎是辨认了一会儿,“你是谁?” 沈怀玉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并未作答。 “说话。”林瞻冷嗤一声,“都到了这里,在这儿装神弄鬼做什么?” 沈怀玉开口,“我只是觉得林大人沦落到今日这样的地步,实在是可怜。” “我可怜?”林瞻闻言觉得好笑,“老夫虽然现在是阶下囚,但是也远远轮不到你这个小丫头前来置喙。老夫把握朝纲这么多年,有什么值得可怜的,不过是时运不济,棋差一着罢了。” 沈怀玉蹲下来和他平视。 林瞻看到她眼中流露出来的怜悯,就像是被击到痛脚一般,低喝道:“我都说了,我不可怜!什么时候也轮到你这个小丫头对我指指点点了?陈绍祺的官儿是不想当了,居然把你这么个黄毛丫头给放了进来?!” “我可怜林大人你步步为谋,可是你的女儿最终也没有坐上皇后之位,你的外孙也生来与皇位无缘。而你早年亲手送给先帝的太后早就已经告病,终年不能踏出礼佛堂一步,葵司也早就死在了去年。林丞相,我看你分明就是——” “满盘皆输呐。” 林瞻听到沈怀玉说出这么一番话,猛地跑到牢门前,双手紧紧扒在木桩上,“你都知道什么?你怎么会知道?怎么可能!” …… “承德十年的秋天,你亲手在私牢中掐死了女相沈怀玉。你生来嫉妒沈其道,他连中三元狠压你一头,却因为过早致仕,你心有不甘。而沈怀玉又恰好阻挡了你的路,你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杀了沈怀玉。” “反正当时,沈其道已死,你把握朝纲多年,没有人会为了沈怀玉和你反目成仇。” “我今日来,是要告诉林丞相你,夜路走多了,终究是要撞见鬼的。” “而沈怀玉当年的属下,被一剑捅死的厌雀,还有哑叔,都会在地底下等着你的呢。” 林瞻眯着眼睛看着面前的这个年轻的姑娘,他确认自己肯定不熟悉这么一张脸,也并未有什么印象。偏偏她说出来的话却又丝毫不差,让他方寸大乱。 他没想到的是,承德帝当真如此狠心,居然一并将太后都禁足。 林党再无出头之日了。 他脸色灰白,颓坐在地上。 为这滔天富贵,他这一生什么都交换出去了。他亲手奉上被先帝觊觎已久的发妻,亲手将自己的女儿嫁给根本就无意的承德帝,为了参与夺嫡,他枉顾数万人的性命,就像是对待蝼蚁一般。他住在金窟之中,而在这一刻,他问自己—— 值得吗? 有没有答案,都已经晚了。 沈怀玉走出天牢之时,外面的日头还挺好,骤然从这昏暗的环境中出来,她用手指挡了挡倾泻而来的光。 而回到府中的时候,也没看到宋临云的身影。 倒是富贵蜷缩在院门口,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看到沈怀玉回来,随便地晃了两下尾巴,姑且算是打过招呼了。 沈怀玉蹲下-身摸了摸富贵的脑袋,富贵舒服地眯了眯眼睛,她问道:“富贵,看到你亲爹没?” 富贵听不懂,只朝她汪汪叫唤了两声。 青檀一直都守在院门外,沈怀玉抬头问道:“你们家公子呢?” “回夫人,公子让我等你回来告诉你,他在渡口等你。” 沈怀玉顺着青檀说着的地方找过去,然后就看到在京邑白鹭河的一处泊岸处,周围是昏黄的芦苇丛,他倚在一只小舟上,神情懒散地支着头。 日头极好,虽然冬日里的太阳没有什么热气,但是照在脸上,还是相当晒人的。 他就这么用另一只手打开折扇,挡着倾泻而下的日光。 扇子落下的阴翳照在他的脸上,半明半昧的光影交缠。 他似乎是心情不错,手边还放着些鱼食。只不过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喂着,根本不关心鱼是怎么吃食的,全凭着自己的喜好。 高兴了就抖抖手撒点,不高兴了任鱼怎么拱成一团抢食,也无动于衷。 宋临云听到沈怀玉的脚步声,收起扇子朝着她笑了笑,站起身来,将一只手递给她。 一如他们当年初见。 “听说汴梁下雪了。” “阿玉,我带你去汴梁看雪。” 作者有话要说: 21.10.30半夜三点终于写完了最后的结尾。 这是我第一本小说,我自己回头看能看到好多的不足,情节的设置也有很多的问题。有的时候我自己改文都想穿越过去骂自己智障。 期间也经历了很多,无数次焦虑,难过,紧张,终究还是给了他们一个我很喜欢的结局。 他们的相遇是在雪中,也是在雪中结束。 云云和阿玉,我们江湖再见。 你们要岁岁年年。 谢谢能看到这里的读者,谢谢你们的支持。希望你们也能够天天开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