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宠文里谈恋爱[快穿]》 第1页 [穿越重生] 《甜宠文里谈恋爱(快穿)》作者:九言夕【完结+番外】 文案: 慕歌因质疑甜宠文恋爱的存在,被不知名物体投入甜宠文的世界,“身体力行”感受甜甜的恋爱。 [甜宠文恋爱人选]: 校园:路人甲×早死校草 女尊:温和体弱穿越女×乖戾妒夫三皇子 江湖:卧底少夫人×名门少庄主 修真:平平无奇修三代×十分天才疯剑修 ...... *恋爱甜文,穿书+快穿。 *男追女/男主先喜欢上女主/互相一见钟情(见色起意)。 *高洁1V1,男主是同一个人。 内容标签:甜文 快穿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慕歌┃配角:和女主谈恋爱的男主┃其它: 一句话简介:甜宠文里谈恋爱 立意:在快穿中学本事长见识。 第1章 难道大家都是正常人? 北市一中,下午四点。 体育馆正上演着一场激烈的篮球赛,观众席上坐满了学生,不仅有北市一中的,也有其他学校特意来这里加油的,大多数是女生。 此时,这些外校的女生喊得比北市一中的学生还要大声: “盛明辉加油啊啊啊啊!” “周诚加油啊啊啊啊!” “黎阳,黎阳!元气少年我的爱!!!” “盛明辉好帅啊啊啊啊!” “......” 周围无论女生还是男生都沉浸在这激动的情绪中,除了,第一排靠着坐的两个女生。 她们并不熟,当事人之一·慕歌同学这样想道。 所以为什么她会坐在这里,还和即将要重生的女主靠得这么近? ......好像是她来得太晚,被早早占好位置的同桌叶珊珊硬拉着坐下来的。 看了眼四周,都是一张张年轻又激动的脸,居然座无虚席—— 算了,换座是不成了,还是老老实实等着比赛结束吧。 “同学,今天...是几月几号?” 另一位完全不care激烈篮球赛的当事人—— 带着眼纱是丑女摘下眼纱是仙女·白着脸重生·软糯善良绝美女主·江盈同学看向身边的路人甲,语气涩然问道。 哦,女主顺利重生了。 慕·路人甲·歌表情不变,按照台词回答她:“9月5号,周五,高三刚开学一周。目前是十七班校草盛明辉和校霸周诚的篮球比赛。” ......周诚? 江盈本来迷茫的目光听到这个名字瞬间清醒,她看向台下的篮球场,在看到那个又帅又痞的黑发少年时,心中瞬间升起一股酸涩。 周诚...... 前世她被人骗上了换心手术台,临死时最后见到的人就是周诚。 他现在还是青涩的模样,和最后的记忆中那个癫狂到自杀的成年男人完全不一样...... 看江盈陷入沉思,慕歌手撑着下巴也开始发呆。 ——慕歌前世就叫慕歌,父母早早离异,没享受过什么家庭温暖。 她父母各自再婚后经济条件飞速上升,大概是满足了物质需要,这俩人又开始追求精神需要,因此两人唯一的孩子慕歌成了他们补偿的对象。 慕歌对两人展开的虚情假意的金钱攻势十分满意,她天生早熟,骨子里完美继承了那对男女的凉薄和无情。 演戏嘛,谁不会呀,给钱就行! 安安稳稳地过了十八年波澜不惊的校园生活,高考结束的当晚,慕歌毫无征兆地穿了。 她穿成了一个15岁的准高中生,白慕歌。 这就过分了,真的过分了! 辛辛苦苦拼了高中三年即将脱离那对狗父母去外边过自己快乐的日子了,结果她又要从头再来?! 慕歌心态崩了。 她消极怠工不吃不喝在床上躺了整整一个星期,即将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那个让她穿来的不知名物体终于出现了。 不知名物体操着一口电流音,声音里满是诱哄: “亲爱的少女,你来到了一个校园甜宠文的世界,你的任务是谈一场甜甜甜的恋爱。”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慕歌:...... 心态崩了的慕歌下一秒就拿起枕头底下藏着的水果刀要自杀,不知名物体沉默了三秒,然后停住了时间。 不知名物体破罐子破摔,声音带着一种豁出去的郁闷: “行行行不骗你了!老子打赌输了,不得不来完成这次的人类恋爱观察记录工作任务。” “只要你穿越十个世界,谈十场甜蜜的恋爱,你就可以回你自己的世界了。” “那帮狗东西坑谁不行坑老子?老子就那么好骗吗?啊?” “要不是没办法,谁愿意来做观察员这个枯燥无味的职位啊呜呜呜......” “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啊!” “我被坑得好惨,好惨呀!如果完不成任务......” “......” 说着说着,不知名物体就悲愤地哭起来。 哭了大概有半个小时,见躺在床上的少女依然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模样,不知名物体瞬间变脸: “人类,你可别得寸进尺。我告诉你,你要是不完成任务,只能被抹杀!” “抹杀懂吗?灵魂都没了,完全没法儿活了!” “......” -- 第2页 “亲亲,你看你免费谈个恋爱也不亏,怎么就是不答应呢?” “......” 威逼利诱卖惨哄骗...... 各种招式都来过一遍的不知名物体心态也崩了: “姐姐,大姐,我叫你亲妈还不成吗?您说,您怎么着才能去谈恋爱?” 看惯了狗父母从再婚对象那里掉尽各种节操要钱以及随时随地互相对着飙演技的骚操作,如今已经成长为“都是小场面”的慕·大佬·歌:就这?好菜。 她沉默了一会儿,声音艰涩:“你是谁?” 不知名物体十分警惕:“按照规定不能向人类透露身份。” 闻言慕歌表情不变,但她接下来的话却让不知名物体瞬间变了脸色: “你选了我,但是选择机会只有一次,而且不能抹杀。” 不然它不会一直浪费时间跟她在这里耗。 “......” “如果我死活不谈恋爱,你就记录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也就完不成任务,这是你工作的重大失误,甚至还有可能影响你的前途或性命。” 全宇宙的上司都是同一副嘴脸,完不成任务就弄你。 不知名物体如果完不成任务,轻一些的结果是被扣钱,重一些可能会影响前途。 再加上它一口一个“人类”叫着,说明它和它的种族不是人类。 既然不是人类,它一开始说起完不成任务的时候哭得那么惨,哭声都带着颤抖和恐惧,看来完不成任务的后果很严重。 对于所有种族来说,比扣工资和影响前途还要严重的后果,就只有生命了。 那么如果它完不成任务,产生的后果就极有可能会危及到生命。 “......” “宾果√” 可疑的沉默后,慕歌在心里打了个响指:“我猜对了。” 不知名物体差点儿“汪”地一声哭出来,它就是看这个人类在这本书下慢悠悠地评论了一句“甜宠文......就这就这?”才选了她,想着用“惩罚她自己感受甜蜜恋爱”的方式让她做任务,结果她上来把它老底都给掀了! 这人类好可怕! 它就不该那么心急,想着赶紧完成任务回去收拾那帮狗东西,结果被抓住了把柄,不得不屈服于人。 呜......这该死的观察工作,居然一旦定下人选就不能反悔,这合理吗? 根本不合理呀! 不知名物体悲伤地想,它回去就提交反馈,这种bug要彻底杜绝! 不不不,观察工作不只有这一次,以后那帮狗东西来做任务的事情,说不定也会碰上像这个人类一样机智的物种。 不提交反馈了,就这样吧,反正它以后绝对不会再上当了! 一人一物体沉默良久,最后不知名物体期期艾艾地再次询问:“小姐姐,能不能帮帮我,只要十场恋爱,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求求你了,砰砰砰,给你磕头了......” “穿的都是什么世界?” 不知名物体立刻飞速查阅资料:“校园、都市、古代、武侠、修仙、女尊、男多女少、ABO......你放心,都是时下最兴的恋爱甜宠文,绝对不会和那些古早文一样搞出人命来!” “甜宠文?所以我第一个世界就是刚看完的那本校园文?” “嗯嗯,对的。” 慕歌默了。 果然这年头挂羊头卖狗肉的哪里都有。 这文是典型的晋江校园文,打着“校园重生甜宠文”的口号,骗了一大堆甜文爱好者入坑,结果背景校园对了,但是甜宠,还真没看出来。 女主重生回到高三,在心中暗下决心绝对不能靠近男主,否则男主又会喜欢上她,最后再被她害一次。 结果男主这看脸的lsp对摘下眼纱的仙女女主一见钟情/见色起意,再一次凑过来明里暗里追求她。 女主看到男主各种隐忍难过悲伤和心痛的时候又觉得,就算不能在一起,做个朋友也可以。 然后朋友做着做着,就一路pass了各路女配炮灰,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慕歌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都是皱着眉的。 因为这文本质上就是个雌竞文,除了男主是男的,帅不过他的小弟们是男的,其他能推动剧情的人,都是女的,几乎出现一个女角色就是喜欢男主的人。 慕歌就很疑惑:不应该啊,一个班怎么着也得有三四十个人,这文里的北市一中是重点高中,高三一共三十个班级,这样算下来高三总共有一千多人。 如果男女人数对半分的话,男生有五百多个,这五百多个高三男生里,就没有仅次于男主长相的人或者能和他的脸相抗衡的人? 而且这还只是高三,根本没算上高一和高二的男生。 再加上依托现实来看,男孩存活率和出生率远远高于女孩,所以男生的人数应该比女生多。 这么多男生,绝对有比男主长得好看的! 毕竟人的审美是不一样的,有人觉得小奶狗好看,有人喜欢高岭之花,还有的人,喜欢又痞又野又坏的男生。 这么大的校园里,这些类型的男孩子绝对都是存在的。 但是作者不写,读者也没办法。 因此眼睛都被唬住“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海”的女配们前赴后继,兢兢业业地努力为男女主的绝美爱情“添砖加瓦”。 -- 第3页 之后每一次女配的嫉妒欺负和陷害,都在男主护着女主的情况下有惊无险地度过了,而且还加深了两人的感情。 最后,在一个一直作死从未间断的反派女配的“作大死”下,被送上换心手术台的女主再次被男主救下,两人终于在一起了。 反派女配直接“牢底坐穿”,其他女配则是黯然退场,在作者的意志下,后半生过得都很悲惨。 这不是雌竞是什么? 更绝的是女主人设,这本说着“甜宠”实则“再来一次傻逼之路”的校园重生文里的软糯善良绝美女主,每次看到她面对伤害她欺负她的人从不反抗和报复回去的时候,慕歌就觉得离谱。 前世悲惨的正常人重生后,不说躲着那些让你陷入绝境的人,怎么着也该加强防范,好好保护自己的器官吧? 女主就不,人家想着给前世那些人绑架自己的一个机会,至于她自己的器官安危......嗨,这不还有男主吗? 就离谱,也就小说里的女主这样,不然换一个正常人,重生第一天就转学跑了,跑得要多远有多远,恨不得这一辈子都不会再遇到这群疯狂的女配。 可是女主不是,她其实有机会转学的,但是什么都没说,依然进了前世的高中,依然遇到了男主,依然不卑不亢走剧情,依然被女配们欺负打脸嘲笑...... 就这还甜宠文? 作者是不是觉得读者都是傻子,什么也察觉不到? 槽多无口,看来这十个甜宠文世界都不怎么正常。 慕歌又问了最后一个问题:“谈恋爱到什么程度后,会开启下个世界?” 不知名物体:“人体自然死亡后。” 慕歌:“......” 看看这说话的艺术! 低情商:一辈子。 高情商:人体自然死亡后。 “没法儿改?” “没法儿改。” “行,开始吧。” “......谢谢你,你真是个大好人!” 不,她只是觉得多了十辈子造作的时间不亏而已。 ...... 时间再次开启,慕歌被破门而入的白母发现,经过抢救活了下来。 白慕歌在原文里早死,是个连名字都没出现过的路人甲,更别说介绍她的家庭背景了。 慕歌穿来后得到了她的记忆:白母是个霸总,气场强大说一不二,可惜是个根本不在意女儿的工作狂;白父是个画家,温柔浪漫具有人.妻属性,可惜早早去世。 在这样家庭里扭曲生长的白慕歌内心阴郁没有朋友,再加上长得很路人,平日里十分不起眼。 正值初升高暑假,白慕歌又把自己闷在房间里画画,佣人们知道小姐的脾气不敢打扰她,每次只是把吃的喝的放在房间门口就离开。 至于小姐到底吃没吃,吃了多少,白总不在家,经常被小姐呵斥的佣人们完全不在意。 因此别墅断电,陷入童年阴影的白慕歌死在自己的卧室里也没人发现。 同样的,白慕歌死后穿过来不吃不喝躺了一星期只剩下一口气的慕歌,同样没人发现。 这次事情过后,白母勃然大怒,辞退了很多玩忽职守的佣人。 不过已经晚了,她真正的女儿白慕歌已经死了,现在八成已经投胎转世过上了新生活。 出院后,慕歌查了查白慕歌名下的资产,然后震惊又兴奋地发现账户里有很多很多钱和N套房产以及持续增值的股份...... 得,啥也不用说了。 慕歌立刻搬出白家老宅,住到北市一中对面的紫金小区,准备继续拼搏个三年。 不知道白母发没发现她和白慕歌的区别,反正对于她搬出去的事情,白母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就连搬家也是白母的助理帮着她来办的。 这就是有钱人的相处方式吗? 爱了爱了。 白慕歌已经死了,也没留下什么心愿。 白母和女儿感情不好,无法发现女儿换了人。 刚开学,白慕歌在高中还没来得及认识新朋友,以前也没有任何朋友和熟悉的人。 ——完全没有一丝被人怀疑的隐患。 慕歌对此很满意,开始了自己的高中生活。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这本书的剧情终于开始了! 就在刚刚,慕歌说完了自己仅有的一句台词,以后就可以做个吃瓜的路人甲啦! 不,还有谈恋爱。 这个不着急,在生命结束前谈一场就行。 慕歌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想着,视线扫过篮球场上空一直工作的摄像机和录影机。 看看,这就是主角的排面,打个篮球赛都有富婆弄来专门的设备记录下来。 像她这样的路人甲,什么时候才能有这种待遇? 慕歌真情实意地酸了。 等等,主角都是事故发生体,一会儿不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吧? 看着下方越来越激烈的篮球赛,慕歌忍不住开始胡思乱想。 慕歌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叫“墨菲定律”的效应:如果事情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多小,它总会发生。 简而言之:越担心的事情就越会发生。 刚想着主角是个事故发生体,下一秒事故就来了: 不知道篮球场上哪个憨憨用的力气太大,一直在男生们手里传来传去的篮球突然改变了运动轨迹,朝着江盈和慕歌的方向飞来。 -- 第4页 慕歌都没来得及护住脑袋,面前就突然出现了一堵人墙。 篮球与人的后背相撞,发出“嘭”的一声,听着就很疼。 挡在慕歌面前的人墙被篮球的冲击力砸得忍不住弯了腰,慕歌下意识扶住他,与汗津津的手臂相连的手上传来了少年过高的体温和紧绷的力量。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两个不同的满是担忧的男声响起,询问的对象其中一个还是漂亮得像个小仙女一样的新任校花。 瞬间,篮球场安静下来,各种各样的目光汇集到慕歌和江盈身上。 慕歌惊了,按理来说,大家应该理所当然地忽视路人甲,专注主角的反应。 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大家都是正常人? 这不科学!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更新时间21:00。 * 如果有bug,躺平任嘲。 第2章 “那你要怎么报答我?” 因为外表和家世,从小到大喜欢盛明辉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他嫌烦,永远都是一副高冷不可侵犯的模样,再加上有一次真的报警把一个性骚扰他的女生送进警局三日游后,没有任何人再敢凑上来找不自在。 一夜之间,告白的女生消失得干干净净,就像从没喜欢过他一样。 盛明辉舒服了,觉得余海提的方法真好用,不愧是专注母胎单身一万年的第一人! 知道白慕歌这个名字,是初升高暑假的时候。 他被人绑架了,身中数刀,躺在臭烘烘的垃圾桶后苟延残喘等待死亡。 是一个穿着病服的少女发现了他,大概是怕麻烦,少女没有走过来,而是站在不远处拨打了电话。 救护车飞速赶来的间隙,少女嘀咕了一句:“唉,又要被抓回去住院了哭唧唧。” 这是两人第一次遇到。 今后的两年内,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经过几天几夜的抢救,盛明辉活了下来。 他本想询问救他的那个女生是谁,可是赶来的盛父盛母一直不着痕迹地岔开话题不让他问。 盛明辉明白了,那个少女的身份有问题。 那么她到底是谁,让盛父盛母如此避讳? 盛明辉思来想去,想到了他俩可能有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法律和道德他们不能在一起? 但问题来了,盛家人是出了名的洁身自好。 无论男女,他们结婚前甚至都会保留着自己的第一次。结婚后更别说了,那都是经过官方验证的妥妥的好老公/好老婆。 反正盛明辉从没听说过盛家人会在外边乱搞。 当然,如果想乱搞或者已经乱搞的人,一律被逐出家门,自然也算不上盛家人了。 ——因为乱搞被逐出家门的盛家人,盛明辉看完家谱后记得只有一个,是千年前疑似穿越的一个古代人。 这人嘴里经常冒出许多现代词语,那身份想瞒都瞒不住。 后来当时的族长确定这个倒霉的盛家人已经被换了芯儿,而且那个倒霉蛋不可能再回来了,就给这人灌下绝育药,赶出家门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往后的千年,盛家人都安安分分经营事业寻找爱情,再没有一个被赶出去的人了。 所以那个女生绝对不是狗血小说里,他同父同母的亲姐妹或者盛家的私生女。 因为如果真的是,盛父盛母绝不会让盛家的孩子流落在外边,哪怕是私生女。 既然没有血缘关系,盛明辉暗下决心一定要找到她! 至于找到后,盛明辉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到那时再说。 他安安分分地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又在家里休养了一个月,终于在盛父盛母放松警惕后找到了书房里还未被完全销毁的少女的资料。 她叫白慕歌,就读于北市一中,和他年纪一样,都是准高一生。 母亲是商界有名的女强人白晚晴,父亲那一栏的名字和其他资料都被烧得看不出来了。 盛明辉放好资料,面上不显,看着盛母慌慌张张回来把剩下的资料继续烧掉,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问她在烧什么东西。 盛母面上没有丝毫异样,说用不到的资料,因为纸上沾了有毒的液体,所以不得不烧掉。 盛明辉点点头没多问,又耐心等了半个月,才向盛父盛母提起转学到北市一中的事情。 盛父盛母瞬间眼神复杂,很快恢复平静。 他们问他为什么要去那所学校,盛明辉说因为想报考国内的大学,所以高中就要为国内高考做准备。 北市一中是全国有名的重点高中,实力强盛,作风开明。 他要去就去最好的高中,念最好的大学。 盛父盛母哑口无言,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打算出国的儿子突然想报考国内的大学。 但是他们一向开明,在短暂的犹豫过后答应了他的要求。 同时,和他一起玩到大的黎阳和邵峥嵘也跟着他一起去了北市一中。 他们这些二代三代们都被校长弄到了一个班里,平时安安分分的没什么事,但是要是违反校规,有一个开除一个。 盛明辉不在意校长说的话,他只在意那个女生。 他找了她整整两年,连偷偷潜入校长办公室,查看学生入学档案的事都干了好几次。 -- 第5页 可是两年下来,他却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叫白慕歌的少女。 盛明辉还以为自己来错了学校,可是某天夜里上厕所路过盛父盛母的房间,听到他们说“还好他俩一直没碰到”的话之后,盛明辉就不再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了。 那个女生一定在这个学校,只是阴差阳错下,他们总是见不到对方。 盛明辉不知道自己的想法从何处而来,可是冥冥中盛明辉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他安分下来,等待着两人相遇的那天。 这样一等,就等到了高三开学后的篮球比赛。 高三十七班是二代三代们聚集的班级,各个都是天之骄子/女,谁也不服谁。 但是同龄人中总有比你出色得多的同辈,因此十七班被分成了三个团体: 以程遇为首的好学生的团体; 以周诚为首的校霸团体; 以盛明辉为首的学习打架兼顾的团体。 程遇看不上其他不爱学习的人,一向对周诚和盛明辉避而远之;周诚和盛明辉双方都看不上对方,无论什么活动都爱跟对方唱反调,两年下来,盛明辉和周诚成了北市一中众人皆知的死对头。 这次的篮球赛也是两方人在外边打架后,气不过回来跟自己老大告状定下的。 盛明辉和周诚都觉得篮球比赛可有可无,可是跟着两人的其他人全都兴高采烈地准备起来,甚至隐隐觉得这次就是两人分出老大地位的比赛。 至于程遇,他不算老大,自动排除。 比赛开始前,来的人很多,女生占了大多数,激烈的呼唤声甚至都要把体育馆的房顶给掀飞了。 盛明辉懒洋洋地站在场地中间做准备活动,当他漫不经心地看向观众席时,突然发现了刚刚落座的第一排的少女。 是她! 即使她长相很平凡,他也一眼记住了那份资料上少女的照片。 不过照片拍的人很阴郁,可是现在的她看起来很放松,懒洋洋的,真可爱。 不知道为什么,盛明辉浑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本来篮球赛输赢无所谓,可是她在,他想赢! 盛明辉自己燃起来了,场上的气氛瞬间就变了。 周诚也从最开始的漫不经心到脸色凝重再到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火气。 比赛很激烈,大家打得都很投入。 只有盛明辉,打球的时候还把一半的注意力放在观众席上。 篮球冲向慕歌所在的方向时,盛明辉想都没想就冲过去了。 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速度可以这么快,飞速跨越栏杆,站在少女前方,为她挡下突然飞过来的篮球。 这一次,她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他的身影。 ...... “没事吧?” 见少女一直不说话,盛明辉脸上的担忧更多了,他放轻声音,生怕少女再次被吓到。 “我没......” 慕歌好不容易接受了大家都是正常人的事实,听到面前少年的询问,刚想开口就被人打断了: “干什么呢?” 是学校的体育老师兼篮球队教练刘明。 他是个人高马大的男人,那手臂看着简直比慕歌的腿还粗。 听说以前是特种兵,后来退役当了体育老师。 刘明过来的很快,虽然盛明辉努力挺直脊背,慕歌也顺势放开了扶着他的手,但刘明还是看到了少年突然冲过来护着少女的那一幕,不,应该说凡是关注着盛明辉的人都看到了。 “盛明辉你可真够厉害的,英雄救美......咳咳,背上疼不疼?” 刘明差点儿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幸好及时打住,履行老师的义务,询问盛明辉的伤势。 他没直接上手碰他,毕竟谁不知道盛家太子爷最讨厌别人随便碰他,男的女的都不行! 不问还好,一问,盛明辉就觉得背上被篮球砸到的地方疼到麻木,他刚挺直的背又想弯下去,已经站起来的慕歌下意识再次扶住他。 盛明辉眼角余光注意到她的动作忍不住心里高兴,想笑的时候又牵扯到伤处瞬间笑不出来了,那一瞬间他的表情十分扭曲。 慕歌扶住了盛明辉左胳膊,结果这家伙毫不客气地整个人都向着她的方向倾过来,慕歌被人高马大的少年压得身体瞬间矮了一截。 铺天盖地的男性气息扑面而来,夹杂着运动后的汗味和热气,慕歌屏住呼吸死死抓着男生有力的小臂,咬牙小声道:“别压了大哥,扶不住了!” 盛明辉没听清,因为低头的动作更用力了,他还天真地问道:“什么?” 慕歌:“......” 我看你这个校草是有那个大病! 刘明简直要笑死,看少女小腿打颤瞬间表情严肃起来。 他朝着不远处围过来的男生们喊了一句:“谁砸的球?赶紧过来扶着盛明辉去医务室!” 医务室设备齐全,刘明目测,盛明辉应该没被砸到骨头,不然他连站都站不起来,还有心思压在人家女孩子身上? 惹了大祸早早白着脸站在盛明辉不远处的余海立刻窜过来,分担了慕歌的重量:“对不起,我用力过猛了。对不起啊盛哥......” 当时盛哥情绪亢奋,他们那股劲儿也上来了。 两伙人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火气,手里的力气越来越大,可是谁能想到这篮球直接转向朝着观众席砸过去了? -- 第6页 偏偏砸的不是别人,是盛明辉,虽然是他自己跑过去挡住了球才被砸到。 但是凡事都不看过程只看结果,球是从余海手里出去的,他砸到了盛明辉,就得自己负责。 别人不知道盛明辉是谁,他能不知道吗? 余海少年满心苦涩。 余家是依附邵家的,邵家是军政世家。 他从小就跟着邵峥嵘混,而邵峥嵘和盛明辉以及黎阳是发小,也是圈子里默认的“太子爷”。 硬要说起来,这三位太子爷里盛家这位更金贵,因为现在最高的那位领导人就是盛明辉他亲爹。 艹,余海又忍不住在心里狠狠地抽自己,他手贱用那么大力气干什么? 这下好了,他打球砸到了盛哥,虽然知道按照盛哥的脾气不会对他怎么样。 可是把盛哥当金大腿来对待的余父余母可不会这么想,到时候他俩指不定怎么收拾他呢! “盛哥,我扶着你去医务室......” 余海小心讨好,扶住盛明辉的右胳膊,还多用了一些力气,想让盛明辉靠在他身上。 他也没想别的,就觉得人家女孩子腿都在打颤,盛哥不至于还让人家一直扶着吧? 慕歌刚想松开手,盛明辉那一大坨又压了下来,他的手还特意圈在她肩膀上,她想挣扎都挣扎不了! 慕歌瞬间脸色狰狞:卧槽,太重了吧,她要被压死了好吗? 话说盛明辉多高来着? 慕歌认真回想,想起同桌叶珊珊说过,盛明辉官方身高190cm,这么高的个子体重怎么也得140/150J吧? 他好像还挺喜欢运动,只要营养丰盛,那体重更要再加上一些,160J? 比她重了足足60J! 这男生到底吃什么长大的,怎么这么高,怎么这么重? “咳咳......余海赶紧和这位女同学一起,扶着盛明辉去医务室。” 看慕歌想撂挑子不干一脸扭曲的表情,以及盛明辉死活赖在人家女生身上的动作,刘明嘴角一抽,招呼着余海让他们赶紧走。 慕歌到嘴边的抗议只能咽下去。 她在学校里一直都是乖巧听话的好学生,任何老师面前都是,包括体育老师。 算了,送就送吧,不送的话她在这里也待不下去了。 “哦哦哦.....” 余海摸不着头脑,下意识听从老师的吩咐架着盛明辉另一边胳膊,三人很快离开了体育馆。 “行了啊,比赛继续!” 送三人离开后返回来的时候看大家还伸着脖子看门外,刘明立刻板着脸喊了一声。 学生时代,老师的威严还是不少的,尤其是胳膊比你腿还粗的体育老师...... 体育馆内继续呐喊起来,慕歌和余海一起扶着盛明辉走向医务室。 体育馆和医务室离得不远,但是三人走了好久都没到,原因是盛明辉又不知不觉地把身体的大部分重量全部压在了慕歌身上。 慕歌忍了又忍,走了十分钟还没走出50米的时候,慕歌终于忍不了了: “余同学,能不能麻烦你多用点儿力气,我快走不动了。” 嗨,虽然大家都是正常人,但是毕竟还在小说里。 作为一个卑微路人,她永远不敢得罪有名有姓长得这么帅一看就有很多戏份的角色,只能委婉提醒校草旁边比她路人甲身份高一些的主角未来小弟余海。 即将被盛明辉手臂脱离的余海:“......” 他冤枉啊,他真不知道咋回事! 走着走着他就觉得越走越轻,盛哥也一直没发话,余海啥也不敢问,啥也不敢说。 不过知错就改依然是好孩子,余海立刻用力将盛明辉扒拉到自己这边。 慕歌瞬间轻松了,忙活着架人的余海自然没有看到,盛明辉被他弄过来的瞬间十分不高兴的表情。 “谢谢你啊,余海同学。” “不客气不客气,应该的应该的!” 就是这个女生语气怎么有点儿咬牙切齿的? 她不舒服吗? 要不一会儿到医务室提醒她看一看? 不不不,他俩不熟,还是算了。 省得这女生又和别的女生一样,以为他对她有意思。 他可是要拼事业(抱大腿)的人,怎么可能这么早就分心谈恋爱呢? 余海分担了大部分重量,剩下的路自然就好走了。 不到五分钟,三人就来到了医务室。 医务室里的校医正好在,问清楚情况后立刻让盛明辉拍了个片子。 等了一会儿,片子出来,校医看了一下,说骨头没事,先冷敷,24小时后淤青处无皮外伤才可以热敷。 “你们谁来给他按着?” 少年正对着门口趴在床上,球衣已经被卷起来了,露出白皙健壮的后背,此时他左肩骨下方有一块瘆人的青紫,已经肿起来了。 校医将冰块包在毛巾里,放在盛明辉背上进行冷敷。 但是伤的位置比较尴尬,需要人扶着,不然包着冰块的毛巾就会掉下去。 帘子那边还有等着输液的学生,校医忙不过来,只能让慕歌和余海看着。 余海刚想说话,就被盛明辉抬头看过来的不善的眼神定在原地。 慕歌见状,上前一步:“我来吧。” 毕竟是救命恩人,帮他是应该的。 看了眼女生走近后瞬间红了脸甚至连脖子都开始发红的盛明辉,又看了眼面色平静的慕歌,校医露出心照不宣的表情:“行行行,你来。半个小时就行,注意时间。” -- 第7页 “知道了,谢谢医生。” 校医掀开帘子就去那边输液了,那边好像是个怕针的男生,看见校医拿起输液管就开始鬼哭狼嚎地叫着疼:“医生医生,轻点儿!不行不行,我害怕!” “你长这么高是来搞笑的?坐好,给你扎针了!” “啊啊啊啊,好疼啊好疼啊......” “......” 在男生哀嚎的背景下,慕歌按住冰凉的毛巾。 盛明辉趴在床上,脖子已经完全红了,他皮肤白,衬着上方的那些红,让人想不注意到都难。 余海傻乎乎的,完全没觉得他盛哥脸红脖子红有啥不对劲儿。 不过大家都不说话,他觉得有点尴尬。 余海挠了挠后脑勺开始提问:“为什么冷敷啊?” 一般不都是热敷吗? 慕歌头也没抬:“冷敷使血管收缩,帮助止血,同时可以缓解疼痛。” “哦哦哦,同学你懂得真多。” 慕歌尽量不让自己的视线落在少年散发着荷尔蒙的身材上,“平时打篮球最容易被伤到,你不知道这方面的知识吗?” 余海有些尴尬,他们打篮球都是和关系好的人打,基本没跌倒过或者被砸到。 而且大家心里都有数,随便打打运动运动就行了,谁会和今天一样这么拼命? 见余海有些尴尬,慕歌想了想就懂了,他们毕竟都是天之骄子,受伤的次数不多甚至几乎没有,不知道这种常识也是可以理解的。 她沉默了一会儿,看向趴着的盛明辉,认真道谢: “谢谢你帮我挡球。” 盛明辉满心想得都是慕歌刚才不小心用指尖碰到他后背的触感,有点凉,但是好软啊。 这就是女孩子的手指吗,和他的手指触感完全不一样! 正想着一些让人脸红的问题,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脸更红了。 他吭哧半天才回话: “那你要怎么报答我?” 蹲在角落不知道说啥干脆沉默的余海:??? 以为他会说不客气甚至都没提报答他的慕歌:??? 作者有话要说: 慕歌:你长得美,想得也挺美的。 第3章 “你想我怎么报答你?” “你想我怎么报答你?” 大概沉默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慕歌才开口反问道。 救命恩人都说了要报答,慕歌这个被救人,也只能顺势问他想要什么。 不要脸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无论是谁。 因此没了脸皮的校草同学理直气壮道:“我怎么知道?” 这种事情不该由被救人去想的吗? 慕歌:“......” 慕歌惊了,真没想到世上居然有如此无耻之徒。 她看向角落里的余海,用眼神示意,校草就这? 同样惊了的余海疯狂摇头:不不不,他以前一直走高冷男神范儿的! 慕歌看懂了余海的表情,暗道:老娘信你个鬼!这家伙这么不要脸怎么可能高冷的起来? “那我先记着,等以后......” “报答别人就要快速去做,以后要等到什么时候?” 不要脸的校草同学仰着帅脸振振有词,觉得自己明智极了。 可不嘛,要是这次没把握好机会,以后又找不到她了怎么办? 慕歌面无表情,按在盛明辉后背的手却暗暗用力向下压:“噢?” 感受到后背上威胁的力度,校草同学的理智回来了。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道:“要不,你帮我买一个月的早餐?” “成交!” 慕歌迅速答应下来,一点都没有被勉强的意思。 开玩笑,她就住在学校对面,出门就是早餐铺子。 送一个月早餐而已,相当于多走了几步路,这种好事不赶紧答应下来,难道还等这人提出更加难办的要求吗? 她又不傻。 见慕歌立刻答应了,语气没有一丝丝勉强。 盛明辉瞬间觉得自己亏了,可是再让他想出什么能和慕歌天天见面的方法,他也想不出来了。 算了算了,盛明辉在心里安慰自己,起码接下来一个月,只要到教室就能见到她了! 余海已经傻了,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可是没有爱情这根筋的他还是啥也没看出来。 最后他不得不掏出手机求助他们这帮人里脑瓜子最好使的邵峥嵘: 【邵哥,盛哥帮一个女生挡了球你刚才看见了吧?】 【我现在和他们在一起。】 【那个女生跟盛哥道谢,盛哥反口来了一句你要怎么报答我?女生说先欠着。盛哥说欠着不行,需要尽快报答。然后盛哥让那个女生给他送一个月早餐。那个女生答应了。】 【邵哥,你说盛哥他这是啥意思?】 盛哥不是一直都不喜欢女生靠近他吗? 就上次那个前校花连菲,刚走过来,还有十米远呢! 盛哥就冷冰冰地看过去,让人家站在原地说话,还美名其曰隔这么远有助于锻炼她的肺活量,把连菲气得脸都扭曲了。 怎么这次,盛哥还主动让一个女生给他送早餐? 不怕这女生缠上他吗? 今天的盛哥好反常,余海有点儿摸不准他的意思。 邵峥嵘:【......】 -- 第8页 正中场休息的邵峥嵘看到了余海发来的消息,他有些无语:余海真不愧是除了抱大腿啥也不在乎的单身狗,连这么明显的事情都看不出来。 这已经很明显了,盛明辉开窍了呗! 作为和盛明辉一起长大的发小,再加上心思深沉,双商极高善于观察,邵峥嵘可以说比盛明辉自己都了解他。 原本他们几个在国际中学念得好好的,结果盛明辉突然转学来了北市一中。 那时候邵峥嵘就觉得不对劲了。 北市一中也不差,财大气粗,什么都有。 但是毕竟是公立高中,开设课程基本都是为国内高考的学生做准备的,对于他们这种以后计划出国的人来说,那绝对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虽然盛哥说自己以后要走国内高考的路子,但邵峥嵘总觉得他没说实话。 不过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就算出国了还是要回来,高中后出国或是大学后出国都差不多,如今这样也就是把原来的计划延迟了几年。 所以邵峥嵘和其他几个人商量了一下,跟着盛明辉一起转学了。 转学后邵峥嵘发现,盛明辉在找一个人,还是个女生,和他们同级不同班的女生。 黎阳也问过盛明辉到底要找谁,盛明辉告诉了他们那个女生的名字,结果他们几个掘地三尺,把整个学校都翻了个遍也没找到那个人。 奇了怪了,怎么可能找不到呢? 连校长办公室都被他们“光顾”了好几次,可是还是找不到。 那时候邵峥嵘就觉得这个世界不对劲。 之后过了两年,看到盛明辉扑到那个女生面前的时候,邵峥嵘感觉自己身上和周围的某种枷锁消失了。 啧,错的果然不是我,而是全世界啊。 邵·中二病属性·误打误撞猜对世界真相·峥嵘这样想道。 【春心萌动知道什么意思吗?】 邵峥嵘随手给余海回了条消息,喝完水继续上场。 这可是关系到十七班隐形老大地位的篮球赛,就算盛明辉不在,他们也得好好打。 收到消息的余海看着【春心萌动】四个字,整个人陷入了呆傻状态。 怕理解错误,他还特意查了百度: 春心萌动:表示对某个人有所心动;一般指青春期中的男孩或女孩,对恋爱初始时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即对心理的对方有一张淡淡的不确定的朦胧的渴望,想要去追逐和靠近,被吸引的一种想去接触去探索的心理状态。 不会吧不会吧,盛哥喜欢这个女生?! 他抬头看向床上的少年少女—— 少年趴在床上,满脸通红,但是整个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身边的少女身上。 少女低着头,手按在少年的后背上。 阳光正好,透过窗幔照在病床上,少年少女白皙的侧脸莫名带着些许温柔。 余海内心震动,下意识拍下了眼前这一幕。 难不成他还隐藏着摄影师的属性? 哈哈哈,他就知道,他绝不是只有抱大腿这一项技能! 半小时很快就到了,慕歌和在场的两个男生打了个招呼要走。 余海正神游天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盛明辉却提醒了一声:“周一我在十七班教室等你。” “......知道了。” 她可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那就好。” 盛明辉趴在床上没再说什么,只是笑着看她离开。 踏出医务室的门之前,慕歌都能感觉到盛明辉那道滚烫的能够刺穿她后背的眼神。 她推开门就跑了,完全没敢回头。 这校草真的有那个大病,惹不起,溜了溜了! * 篮球赛在周五,周五结束后是双休日,学生放假。 虽然放假了,大家都不在校,但是周五篮球赛那天发生的事情在场的人谁都没有忘记,大家在学校贴吧里还是讨论得十分热烈。 【我觉得校草不愧是人美心善的代名词!看看看看,同学有难,他来支援!看看这高尚的节操和思想品格......对不起,编不下去了(记得打钱谢谢)。】 【不是吧不是吧,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盛明辉那天速度快得不正常,挡球后的反应也让人觉得非同寻常?】 【那个,这个,大概,也许......】 【都让开,我来爆料!校草之所以转学就是为了找一个人,只是他找了两年怎么也遇不上。 这次嘛,嘿嘿嘿,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啊!】 【???楼上大白天说胡话? 找一个人找两年都找不到,你以为你生活在小说里,被世界意志控制着吗? 反正我不信! 盛明辉这事儿,相信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他对那个女生的心思不一般!】 【不不不,经过我仔细观察分析,我觉得盛明辉为白慕歌挡球其实是借口! 为啥呢?因为当时白慕歌旁边坐着江盈。 (白慕歌——盛明辉挡球救下的女生。) 江盈是谁? 是咱们北市一中的新校花,绝美小仙女! 校草配校花,这不明摆着的事儿吗? 至于白慕歌,她五官不丑但是看上去真的太不起眼了。 所以她就是个挡箭牌,是校草怕大家知道他的心思后,围攻新校花的挡箭牌! -- 第9页 等等,这样说起来,校草怎么这么渣?】 【你们一个个想得都离谱。 盛明辉可是出了名的不好接近,别忘了当年的“警局三日游”警告! 如果不是他愿意,他能让别人碰他?】 【就是就是,那个篮球虽然砸过来的时候比较急,但是飞了几秒也算是卸了一些力度,常打篮球的男生磕磕碰碰的都习惯了。 盛明辉真就疼成那样,一下子靠在人家女生肩膀上,把人家压得小腿都在打颤? 我看他恨不得躺在人家身上,怎么拽都拽不起来!】 【嗨呀,还是楼上的姐妹观察得仔细。 我翻来覆去把那天的录像看了整整十遍! 在这里特别鸣谢提供录像的富婆仙女们,爱死你们啦,么么啾! 转回正题:在录像里,我发现盛明辉打球的时候一直时不时地注意着观众席第一排。 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他看的人是白慕歌。 别跟老娘扯那些没用的,360°无死角拍摄的录像就是证据! 他看的到底是谁,老娘看了十遍录像还能看差了?】 【楼上姐妹继续,我就喜欢看细节分析,满满的都是糖!嘻嘻嘻。】 【后来那球飞过去的时候,是盛明辉第一时间发现,也是他第一时间飞速赶过去的。 而且看图,[图片][图片],这是我放大的,白慕歌手放在盛明辉胳膊上的瞬间,盛明辉眼神和表情的变化。 看嘴角,绝对是翘起来了,这是典型的高兴的表现; 再有,[录像],这是盛明辉压在白慕歌肩上的录像。 可是非常明显的看出,盛明辉在压下去之前偷偷看了眼旁边的白慕歌,之后白慕歌扶了他一把,他又故意向下压。 [图片],像不像坏男孩对自己喜欢的女孩,做恶作剧得逞后的表现?】 【之后更是不得了哇! 白慕歌脸上表情都扭曲了,看口型是说了一句别压了之类的话。 咱们这闷骚的校草故意装没听清低头靠近人家,问她说的什么...... 还要还有,余海过去后。 [图片],盛明辉这眼神绝对是嫌弃吧?是吧是吧? 余海想上手扶他,[图片],他撇嘴了,这绝对是嫌弃! 然后,咱们校草又压到白慕歌身上去了,人家妹子表情都扭曲了! 啧啧啧,你们品,细品!】 【艹,盛明辉长得那么帅,真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想说一句,干得漂亮! 默默吃瓜的路人甲少女×猝不及防闯入你世界的貌美校草,这CP感简直了呜呜呜......】 【楼上我懂你!!! 这两天简直磕死我了,在学校贴吧和大家的朋友圈里疯狂乱窜磕糖,每一个细节都好好磕噢! 真的好感谢无私分享录像的姐妹们,你们就是我的恩人!】 【哈哈哈,还有人根据录像剪了他俩的视频! (偷偷泄密,某个闷骚的当事人之一已经同意开放录像使用权啦。 我朋友还在和另一位当事人交涉,希望她也可以同意开放使用权,造福大众嘿嘿嘿!)】 【楼上的姐妹,剪了之后记得踢我一脚!】 【踢一脚+1!】 【+1!】 【+10086!】 【......】 慕歌惊了! 谁这么无聊会把录像翻来覆去看十遍? 而且还根据录像基本猜对了当天发生的所有事情? 传说中的显微镜女孩就是您? 佩服佩服! 慕歌心服口服,扔下手机瘫在沙发上挺尸。 周五跟逃命一样离开学校后,慕歌周六周日连门都没出去,甚至非常心痛地断了网躲在家里打单机游戏。 结果叶珊珊连环夺命call,慕歌各个社交帐号都收到了她的消息,叶珊珊甚至还派了无人机来提醒她上网。 ——这家伙为了吃瓜,是何等的丧心病狂?! 慕歌不得不连上网,叶珊珊看她在线,立刻分享给她好几个爆红的帖子催着她看。 慕歌闲着无聊就看了,看完了觉得这大概就是社死现场。 人家当事人还没说什么呢,你们这些吃瓜群众连人家未来的路线都规划好了,你们都是怎么肥事? 不过,路人甲和校草的称呼,勉强算是对的。 具体来说,应该是校园路人甲和早死校草。 盛明辉是这本校园文里最出众的一个男生,只要他出现,男主周诚的光环都会被压得黯淡无光。 但是校园文嘛,怎么可以让一个无关紧要的角色遮挡男主的光辉? 所以盛明辉15岁那年惨死。 他只出现在周诚的一个小弟——余海的嘴里。 在余海的回忆中,盛明辉这个人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光芒万丈,让人无法忽视。 他是个帅得让太阳光都要暗淡几分的少年,只要他出现,他所在的地方就是光。 因为那张帅得让人尖叫的脸,即使对异性的态度很冷淡,盛明辉从小到大依然是他们圈子里最受女孩子喜欢的男生。 他死后,他们圈子里的很多人都为了躲避惨痛回忆出国了。 但是大家好多年都忘不了他,说起这一生最惊艳的时光,就是15岁前见到的那个比阳光还要夺目的少年。 -- 第10页 余海也忘不了。 因为余家的产业当年差点被人算计没了,是盛明辉帮了他一把。 之后余家才能继续活在圈子里,没像丧家之犬一样被赶走。 所以每次周诚余海他们聚会的时候,看到那些女生们夸赞周诚长得多么多么帅的时候,余海总是默默摇头:这样就算帅了?真没见过世面啊。 慕歌看到这块儿的时候也忍不住思考,到底长成什么样才能比阳光还要热烈夺目? 现在见到了,慕歌瞬间觉得余海真他娘的就是个小天才。 可不就是嘛,盛明辉这个人,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帅得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 每次他出现,阳光都要为他避让。 至于多帅,慕歌:读书少说不出来,反正帅就完事了,比任何她见过的男人都要帅。 所以,这个校草怎么就没死,还转学到了北市一中? 他这样比男主还要出彩的人设,真的就仅仅是一个早死的校草吗? 难道...还客串了女主的白月光? 不不不,女主江盈一直没有喜欢的人,应该不是。 那他到底为什么会活下来? 早在两年前,在北市一中第一次看到盛明辉的时候,慕歌就思考过这个问题了。 但她就是个路人甲,和校草完全没联系。 所以也就是想想,想过了就忘了。 现在再次想起这个问题,慕歌觉得,似乎是这个世界哪里出了错? 还是谁又重生/穿书/修真......救下了本该早死的盛明辉,期待着和他来一段绝美的爱情? “观察员?” 思考了一会儿,慕歌试着呼叫不知名物体。 不知名物体很快就来了,听到慕歌的问题后沉默了足足有半个小时。 ??? “别这样啊观察员,你这一沉默让我怪害怕的!” 难道剧情变了? 还是世界要完了? 不知名物体快哭出来了:“你害怕?老子要死了都没说害怕!” “盛明辉是你救的,你被送进医院活下来后,住了几天觉得烦,又偷偷跑出去遛弯儿的时候救下的!” !!! 罪魁祸首居然是她自己! 第4章 会说话就多说点儿 盛明辉是被她救下的? 慕歌惊了,仔细回想两年前自己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干过的事儿。 可是时间久远,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 “我告诉你,盛明辉本来该早死的。但是他活下来了,他气运又那么强......所以这是你的责任!” “等等!白慕歌也该早死的,你俩都是短命鬼,干脆凑一起得了!” “哎这个主意好!快快快,你赶紧勾搭盛明辉,务必和他在一起,不能扰乱其他人的生命进程!” “......” 慕歌开始战术性沉默,等不知名物体冷静下来才幽幽地开口: “亲,你在开什么玩笑?白慕歌这个身体早在两年前活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改变历史了,多一个盛明辉又能怎么样?” 还不能扰乱其他人的生命进程,开什么玩笑? 白慕歌活下来了,白母就不会发疯导致白氏崩塌,让成万上亿的人失业; 这些人安安稳稳地工作没有失业,就不会让政府手忙脚乱安置失业人群; 没有付出心力安置这些人,就不会被别的国家趁虚而入偷走一项机密研究; 没有被偷走这项十分重要的机密研究,国家就不会在未来的国际事务上步步后退; 没有步步后退,就不会造成国家公信力渐渐下降,最后国家彻底混乱,世界大乱...... 不知名物体:“......” 你说的好有道理! 可是...... “可是你是个路人甲,你活下来了不会影响男女主主线进程,即使多了那么一句台词也没啥大问题。 但是盛明辉不一样啊,他气运本来就比男女主加起来还强,不然作者也不会写死他。 如果他活着,男女主还玩个球?” 慕歌:“噢。那就让他做男主嘛,至于女主,以后他和谁结婚谁就是女主啊!” 不知名物体又开始沉默,这次宕机时间比较久,慕歌觉得它应该是和自己的上司商量去了。 她打开电视,拿出一盘草莓,边吃草莓边看电视。 在电视里的渣男男主被重生女主一拳打爆了蛋时间回溯的时候,不知名物体回来了。 它声音很兴奋,还带着莫名的惊喜: “人类你好聪明啊!我和那帮狗东西商量了一下,说让盛明辉做男主。他们连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而且这样下来,这个世界会更加稳固,不会和书里写的那样一样,渐渐成为混乱世界,最后只能靠着周诚的男主光环保护国家......” “不过盛明辉成为主角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你的路人甲光环还是起作用的。 对了,当初你救了他,他应该不知道你是谁,也记不清你的脸。 等有了女主,他会自动把女主当做自己的救命恩人。 到时候新剧情自动展开,你还是路人甲。至于原来的剧情,男主都换了,我管它去死!” “......” “不过我这次回来算是违规了,以后这个世界再出什么事我也没法儿过来了,所以希望你好自为之。 -- 第11页 不过你就是个路人甲,应该没啥大问题吧?” “......” 大概是从没被它嘴里的狗东西们夸奖过,不知名物体回来后情绪十分激动。 它巴拉巴拉说了好半天才停下来,最后它真心实意地对慕歌献上十分的感激: “谢谢你啊人类,你真是个大好人!” 慕歌:...... 说服蠢蛋,没有丝毫的成就感呢。 唉,开挂的人生就是这么寂寞。 不知名物体走了,慕歌继续看电视吃东西,享受周末美好时光。 * 第二天,早起上学。 慕歌在早餐店买了两人份的包子和豆浆,刚走进学校,就感受到了周围人密密麻麻各种各样的目光。 慕歌脚步顿了顿继续向前走,她躲了两天,已经预料到这样的情况了。 十七班在二楼,楼梯口右拐第二间教室。 慕歌刚走到十七班后门,坐在最后一排靠着后门的余海就发现了。 慕歌还没说话呢,余海这傻子就扭过头对着角落里的盛明辉大喊一声: “盛哥,白同学来给你送早餐了!”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慕歌身上。 慕歌盯着自作聪明的余海,皮笑肉不笑:“我谢谢你啊!” 余海笑呵呵的:“不客气不客气。”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还是他俩的红娘呢! 嘿嘿嘿。 学校规定学生们必须7:00前到教室上早自习,现在是6:50,十七班教室基本坐满了学生。 放眼望去,个个都是俊男美女,但是最俊的还是朝着后门走来的男生。 他走过来的时候,阳光争先恐后地照在他身上,生怕晚了一分一秒。 真帅啊,可是和她这个平平无奇的路人甲有什么关系呢? 不,还是有关系的,他救了她,算是她的救命恩人? “你后背的伤怎么样了?” 今天周一,要升旗跑操,为了不被主任和校长揪着耳朵弄出来罚站,大家都规规矩矩地穿上了校服。 北市一中的校服和一般学校的校服没什么不一样的,肥大宽是全国校服的代名词,没有例外。 但盛明辉穿着就不一样,他身材比例好得逆天,气质又格外出众,还有那张帅得让人可以原地尖叫反复去世的脸...... 他穿着校服的样子,简直比漫画男神还男神。 虽然他穿着很好看,但校服还是顽强地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盛明辉上边只露出了胳膊,后背被校服挡着,慕歌看不到他的后背,自然也不知道他后背的伤怎么样了。 走过来后,听到慕歌第一句话就是关心他的伤,盛明辉忍不住矜持地弯了弯眼睛。 他站直身体摇摇头:“好多了,已经不疼了。” 其实还疼,但是在喜欢的人面前怎么能说疼,他不要面子的啊? “嗯。” 慕歌知道他没说实话,不过也没在意。 白家有私人医生,白母和白慕歌受了伤会得到最好的医治;盛明辉家世比白慕歌更好,他得到的照顾肯定也会更细致。 他说不疼就不疼吧。 慕歌没再多问,点点头把手里的包子和豆浆递给盛明辉。 盛明辉接过来问了一句:“你吃了么?” 慕歌指了指自己手里的另一份早餐,表示不想回答这么弱智的问题。 看了眼慕歌手里提着的塑料袋,盛明辉也不觉得尴尬,反而像是老相识一样继续问道:“要不要进来一起吃?” 慕歌:? 校草你怎么了校草,我看你不是被篮球砸了背,而是被砸坏了脑子! 这样一点都不显得陌生、甚至还带着些亲密的话出现在他俩之间,合适吗? 盛明辉觉得很合适:“你们班应该都在学习吧,你回去也要等下了早读才能吃东西。可是下了早读包子就凉了,吃凉的对身体不好。但是我们班就不一样了,我们上不上早读都行,你在这儿吃完了再回去上早读,也是一样的。” 说着他还转头十分“和善”地看向自己班里全都竖着耳朵偷听的同学们: “你们说对不对?” 正大光明偷听的十七班同学们瞬间变脸,变得热情又好客: “对对对,在我们十七班,盛哥说的话就是我们想表达的意思!” “白同学进来吃吧,吃完再走,我们班都习惯了!” “是啊是啊,白同学进来吧。盛哥没同桌,你就坐他旁边吃就行,吃完再走!” “对啊对啊,白同学,咱们谁跟谁啊,都是一家人,快进来快进来!” “......” 慕歌简直不敢相信这群没节操的是十七班那群高傲得不得了的二代们,她把希望的目光放在了另两个团伙头子周诚和程遇脸上。 被慕歌注意到之后,顺着慕歌的目光被盛明辉盯上的周诚和程遇:...... 慕歌以为这俩人好歹也是“头子”之一,怎么着也不能让十七班只听盛明辉的话啊! 结果这俩一个比一个没骨气! 周诚冷峻帅气的脸上满是漫不经心:“我无所谓,反正我们班在早读吃东西已经是惯例了。” 周五篮球赛输了,没办法,只能认怂。 程遇瘫着脸更绝:“进来吧,我数学有道大题不会,一会儿你吃完了给我讲讲。” -- 第12页 话音落下,程遇就得了盛明辉一个感激的眼神。 他推了推鼻梁上并不存在的眼镜框,眼中闪过一丝得意。 看吧,学霸只能用题目吸引进来,别的都不好使! 慕歌:周校霸,你不是盛明辉的死对头吗?你就这么怂了? 还有程学霸,你不是最看不起爱打架的人吗?你也这么怂了? 我记得你俩之前还信誓旦旦地说过:绝对不会乖乖地听盛明辉的话,如果真听了,你俩就是狗! 所以,你们两个现在到底为什么要自己扇自己的脸,还扇得这么光明正大? 被慕歌诧异又震惊的目光注视着,程遇和周诚十分淡定地移开视线,当作没看到自己被自己“扇肿的脸”。 嗨,只要他们不承认,谁能保证他们说过自己是狗的事情? 再说了,当狗怎么了? 能看到盛明辉的八卦,当狗也不是不行。 看这两人靠不住,又看了眼恰好挡在她离开方向的路上,脸上满是你不进去我就在这里跟你耗,看咱们谁能耗得过谁的盛明辉,慕歌默了默,只能走进去。 一进去,那些八卦的像是要把她燃烧的目光立刻淹没了慕歌,慕歌装没看见,坐在最后排角落里空着的座位上,安静地吃早餐。 盛明辉跟在她身后走进来,走到慕歌里侧自己的座位,坐下后也开始吃东西。 慕歌吃得比较快,边吃边思考程遇递过来的数学题,等吃完了,思路也出来了。 她拿起笔快速写起来,写完后嘴边递过来一支吸管。 慕歌刚才注意力全部放在题目上,还以为是同桌叶珊珊递过来的。 她下意识含上去,喝了一口才注意到不对劲,下一秒一直关注着他们的十七班的学生全都发出唏嘘的起哄声: “噢~——” 恰好此时十七班班主任,也就是他们高三的年级主任——陈海洋,背着手慢悠悠地走进来: “噢什么噢,别吃了,赶紧收起来上早读!” 话还没说完,陈海洋就看到了慕歌。 看了眼慕歌身边勾着嘴角笑得比阳光还灿烂的盛明辉,陈海洋“啧啧”两声放下课本: “白慕歌?你不是一班的吗?怎么,刚谈恋爱就这么舍不得,连早读都要过来陪着你男朋友一起上?” 老陈有双利眼,能准确叫出北市一中高三所有好学生的名字,也能准确认出所有坏学生的脸。 白慕歌是好学生,陈海洋认识她。 盛明辉算是好学生也算是个坏学生,而且还是自己班的风云人物,陈海洋更认识他。 周末白慕歌和盛明辉疑似谈恋爱的消息出来后,直接把学校贴吧和所有学生老师的朋友圈给爆了。 陈海洋看见还挺惊奇的,毕竟谁也没想到他们两个会在一起。 ——他俩颜值这一块,是真的不怎么匹配。 但是今早上来了教室后,看到俩人坐在一起吃早餐,甚至白慕歌还十分自然地喝了盛明辉递过去的豆浆后,陈海洋就不得不信了。 看看盛明辉脸上的笑,本来就长得帅,高兴起来更帅了! 刚才喝豆浆的时候,两人之间的粉红泡泡都冒出来了! 他俩要不是小情侣,谁信? “噢噢噢~” “嘿嘿嘿,老陈你瞎说什么大实话?让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就是就是,老陈会说话就多说点儿,磕死我了磕死我了!” “......” “不是......” 感受着四面八方而来的热切的吃瓜眼神,慕歌眼前一黑: 陈老师,你一个老师这么八卦真的好吗? 这下是真的彻底解释不清了。 作者有话要说: 陈海洋:磕CP我是专业哒~ 第5章 “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 慕歌恼羞成怒,接下来的半个月都没靠近十七班,而是早早起床买好早餐,在校门口等着盛明辉。 看见他的时候她就把早餐塞给他,然后转身就跑。 半个月下来,看着盛明辉每次想逮人愣是逮不住后的低气压,邵峥嵘等人闭紧了嘴巴,谁也没敢多说一句话。 周诚就不是了,早在第一天慕歌给盛明辉送早餐的时候他就酸成了狗,结果接下来人家不愿意搭理他了。 嘿嘿,周诚嫉妒的心就平静下来,还跑到盛明辉面前嘲讽他: “你一个男生,整天让人家女孩子给你送早餐,还一送送半个月,怪不得人家不想搭理你。如果我是白慕歌,我也不愿意和你好。” 盛明辉可不是什么软柿子,摆出嘲讽脸反驳回去: “总好过你给别人送早餐,人家连看都不看你一眼强吧?” 周诚:“......” 周诚脸黑了,盛明辉脸一直是黑的。 两人黑着脸在篮球馆狠狠地打了一架,紧接着就发展成十七班两大团体互殴。 最后两波人被学校严厉警告,并让盛明辉和周诚当代表在国旗下当众念检讨书以示惩罚。 “我是高三十七班盛明辉,因为和周诚打架被学校严厉警告……我不该在周诚嘲笑我不会追求女孩子的时候恼羞成怒,更不该在周诚这个连女朋友都没有的单身狗面前提起我和喜欢的人一起吃早餐的事情……最后,对于周诚同学被伤害到的心,本人感到十分抱歉。也在此保证,以后会努力提升恋爱情商,不让别人有机可乘嘲笑我,以致于再次发展为班级群体互殴影响学校秩序……谢谢老师,谢谢校长,谢谢大家!” -- 第13页 ??? 寂静过后是一片哄堂大笑,大家都快笑疯了。 “卧槽卧槽,盛明辉还真敢!” “没看爆料贴吗,他可太闷骚了,他怎么不敢啊?不过现在看来,这人不仅闷骚,还明骚哈哈哈......” “哈哈哈哈,好好笑噢,周诚脸都黑了噗嗤……” “……” 更绝的是,后上台的周诚原地表演了一个手撕检讨书+贴脸输出,两人在国旗下差点儿又干起来。 最后是憋笑的十七班班主任陈海洋带人分开了他们俩,并在校长发飙前勒令两人回家反省一周再回来上课。 听说校长当时脸都青了,十分生气。 结果回家校长就和他老婆叨叨叨地大谈八卦,还和他老婆谈古论今有理有据地讨论两人单挑到底谁更厉害,甚至还和他老婆打赌盛明辉和周诚谁能第一个脱单。 校长赌盛明辉第一个脱单,校长老婆赌了周诚。 两人约定以下次谁给女儿开家长会的机会为赌注,谁输了谁就去接受陈海洋主任的“敦敦教诲”。 你问关于校长打赌的事儿大家都是怎么知道的? 嘿,校长女儿就是十七班的。 这家伙当天晚上回家扒着书房门偷听,更是当晚开帖给大家直播校长语录。 这位狼人姐妹目前也回家反省了。 因为上厕所没去升旗因此躲过一劫的慕歌:...... 北市一中不禁早恋,风气开放,甚至老师们下课后回到办公室,就会和同事们谈论谁谁谁又谈对象了。 慕歌觉得,这种人人“八卦王”的风气就是校长那个浓眉大眼的家伙带起来的! 俗话说得好,有什么样的将领就有什么样的兵。 校长都带头八卦,下边的老师学生不更照样学样,人人都是“八卦王”吗? 不过盛明辉和周诚打架过后,十分顺利地转移了大家聚集在慕歌身上的视线。 大家开始细数这对死对头从开学以来搞过的所有“对立战争”,甚至还有的人写了好几篇他俩的小黄.文,女生们看得可带感了。 总而言之,盛明辉被罚回家再回来后,和慕歌的“一月之期”正式结束。 苦逼的盛明辉同学,至今连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慕歌也没特意通知他不去送早餐了,直接默认报恩结束。 盛明辉刚开始还不知道,过了两天一直看不到慕歌才回过味儿来。 一个月到了,她就不搭理他了? 他简直要被气死了,想去堵慕歌又怕她说出什么他无法承受的话来,不去吧,越想越气! 正好十月一小长假来临,黎阳生日到了。 黎阳说办个生日会,到时候邀请白慕歌,有什么问题那天晚上一起解决了,也不用怕人跑了。 盛明辉就忍了,忍到了黎阳生日当晚。 慕歌是和叶珊珊一起到的,来的不算晚,人还没齐。 这是个顶层超大的KTV包厢,沙发、地毯、歌台、酒水......应有尽有。 叶珊珊一进门就像鱼入了海,立刻顺门熟路和她们挤在一起唱歌去了。 昏暗的灯光下,慕歌找了个靠近门口的角落坐下,刚坐下,慕歌就听到了从背后传来的的冷哼声。 她回头看过去,正看到盛明辉抱胸眼神灼灼地盯着她。 慕歌沉默一下,打了个招呼:“你好。” 黑发少年盯着她的眼神就像猛禽盯住了猎物,无死角地将她笼罩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他表情淡淡的,黑眸却亮得吓人:“我不好。” 慕歌:噢。管我什么事儿? 怕被迁怒,慕歌转过头没搭话,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晚上8:37。 就这? 盛明辉被她的反应气炸了肺,可是渐渐的,看着少女昏暗灯光下柔美的侧脸,盛明辉满心的愤怒又变成了高兴。 已经将近一个月没见到她了,猛然间见到,盛明辉完全忘记了自己生气的由头。 他甚至觉得,她就这样安静地坐在他身边也挺好的。只要能让他看见她,怎么样都行。 先爱上的人先输,盛明辉想,他在她面前,大概永远是输家。 谁让他当初听到了她的声音,又心心念念找了两年,最后执念成魔,根本无力抵抗。 如果她知道他的想法,大概会骂他神经病吧? 慕歌:谢邀,绝对会的。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突然,黎阳等人唱着生日歌,推着蛋糕车走向中间,慕歌也跟着人群一起站在外围唱歌。 盛明辉就站在慕歌身后,跟着她一起唱歌,看起来很高兴。 唱完生日歌,吹灭蜡烛,众人开始分蛋糕。 慕歌也被分到了一块,她吃了两口就吃不下了。 她一直不喜欢奶油这种东西,甜得发腻,根本咽不下去。 慕歌偷偷找了个小盒子,把蛋糕放进去,然后随着众人一起给黎阳送生日礼物。 慕歌没什么交好的男生,也不知道该送男孩子什么样的礼物。 所以在叶珊珊的建议下,慕歌买了一对不出色也不会逊色的蓝牙耳机。 虽然但是,她和黎阳没什么交情,这次生日会其实也没打算来。 只是叶珊珊说盛明辉有话跟她说,慕歌想着早晚都要面对,来就来吧。 -- 第14页 所以慕歌也没怎么认真给黎阳选礼物,就随大流就好了。 送完礼物,大家开始玩游戏,慕歌看到真心话大冒险就头皮发麻,没别的原因,前世只要她参加这个游戏,她绝对会被抽中,别说多难受了! 慕歌借口上厕所离开了包厢,离开前她还特意看了眼盛明辉,确保他接收到自己的眼神才出去。 不过不知道这家伙又开始脑补什么有的没的,在她看他的时候整个人高兴地脸都在发光。 出了包厢,耳边就开始安静下来。 慕歌上完厕所,又洗了把手,然后站在走廊里耐心等待盛明辉。 盛明辉很快就出来了,唇角带笑,走路带风,看到她的时候眼神都亮了。 少年人的喜欢是藏不住的。 慕歌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北市一中学校贴吧里有这样一个疑问贴:盛明辉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样的? 慕歌可以给出答案:是比太阳还要耀眼的感觉。 他是个又高又帅的男生,笑起来甚至可以让阳光都暗淡几分。 此时,这个让所有人都惊艳了时光的少年就站在她面前,脸上满是紧张和羞涩。 “你应该有房卡吧,我们去房间里说。” 在盛明辉开口前,慕歌率先开口。 小说世界里一切皆有可能,比如说主角/配角在开阔的地方讲话,那绝对会被某人听到甚至散播出去。 不管一会儿两人之间的结果是什么,慕歌都不想让自己成为别人嘴里的谈资。 “好,那我们走?”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愣了一下然后迅速点头。 这里是邵家的产业,建成后他就有了专属房卡。 其实他之前也犹豫过要不要去房间里说,但是怕慕歌误会,一直没敢开口。 既然现在她开口了,他当然也不会反对。 两人一前一后,安静地朝着楼梯拐角走去,那里有电梯。 走过拐角的时候,慕歌看到正维持着壁咚姿势的男女主,哦不,前男女主,周诚和江盈。 此时周诚正一手撑墙,说出那句经典的校霸语录: “嫌老子丑,不喜欢老子?” 慕歌当时就:地铁老人手机.jpg. 小说嘛,都是以文字形式出现,不管土不土俗不俗,你虽然会尴尬但没觉得离谱甚至还挺抓眼球。 但是放在现实中,真人演绎出来,慕歌简直尴尬得能当场抠出三室一厅来。 盛明辉大概也被周诚尬到了,可疑的沉默后是毫不留情的讥讽: “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居然能说出这样让人尴尬的台词?” “恶不恶心?” 说着盛明辉还浑身抖了抖,表示自己成功被恶心到了。 江盈和周诚下一秒就为他们当场上演了一出“绝美仙女害羞逃跑,痴汉校霸紧紧尾随”“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的戏码。 走廊上空的空调风吹过,留在原地的两人齐齐陷入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儿童节快乐! 21:00还有一更。 第6章 “恋爱第一天,从拥抱和亲吻开始。” 尴尬过后,两人走进电梯。 电梯门关上,一直保持沉默的慕歌看向盛明辉,然后发出感慨的声音: “这样看起来,你好歹是个正常人。” 虽然不要脸了一点,但还在正常人的范围之内。 盛明辉嘴角一抽,刚想说点什么,但想起刚才死对头那副狰狞又恶心的表情,他又默默地点了点头。 是啊,和周诚比起来,他果然是个正常人。 “叮!”18层到了。 两人走出电梯,慕歌跟着盛明辉走向房间。 在1808面前停下,盛明辉拿出房卡刷了一下,慕歌跟在他身后进入房间。 这是个VIP贵宾房,一应设施都有,安静又整洁,是个谈话和休息都不会被人打扰的地方。 两人进来后,制冷系统就开始运转,很快,房间里开始凉爽起来。 慕歌坐在小沙发上,下巴埋在抱枕里。 盛明辉跟在她身后坐在她对面的小沙发上,也学着她的样子把抱枕搂在怀里。 他太帅了,无论做什么动作都帅得让人尖叫。 更别说这样乖巧地学着你的动作和你摆出一模一样的姿势,这简直就是在你的少女心上疯狂蹦跶。 慕歌看了他一会儿,默默移开了视线。 “你想说什么?” “为什么一直躲着我?” 黑发少年垂下眼,莫名显得很伤感。 “没有躲着你。” 只是她不想见到某个人的时候,路人甲光环会起作用,随时随地将她屏蔽。 当然,主角除外。 上次不知名物体临走的时候告诉慕歌,更换男主不是一蹴而就,最早也需要一个月潜移默化的时间。 而现在,就是一个月后。 也就是说,以后即使慕歌想躲着他,在新生成的主角光环下,她也没法儿躲了。 “那你不送早餐,为什么不告诉我一下?” 盛明辉不在乎躲不躲的事情,他只是想随便问个问题开始对话而已。 慕歌抬眼看他:“我以为你心里有数,到时间了就默认不送了......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告诉你?” 他们两个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 -- 第15页 为什么? 因为他在意,他想多和她说几句话,想多看她几眼。 盛明辉眼神沉郁,盯着她: “所以报恩结束了?” “是啊。” 慕歌表情十分坦荡。 当初不就说好了吗? 他替她挡球,她给他送一个月的早餐作为报答。 说的难听点儿,双方同意这种报答方式,“钱货两讫”,谁也不欠谁。 难道就因为他喜欢她,所以她就要接受他吗? 抱歉,那是另外的价钱。 “......” “好,既然这个两清了。” 黑发少年沉默很久,盯着她勾起嘴角:“那我们来说一说两年前的暑假,你救了我一命,我要如何好好地报答你的事情。” 盛明辉把抱枕平放在腿上,上身前倾,一只手撑着下巴直勾勾地盯着她: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不为过吧?” “你说呢,救、命、恩、人?” 慕歌:!! 观察员呢? 它不是说盛明辉不知道她是谁也记不清她的脸吗? 现在这是怎么肥事? “嗯?救命恩人?” 见慕歌不说话,盛明辉又催促性地重复了一句。 慕歌内心已经惊得不能再惊了。 明明观察员说新男主不会知道她的名字,也记不清她的脸,等以后女主出来了他会自动将救命之恩归结到女主身上,从而顺利展开新剧情...... 不,观察员那个傻子忘了——如果盛明辉早在成为男主之前就有了喜欢的人,那么成为男主后,他的记忆更加不会出错。 他根本不会怀疑自己亲手查出来的事情,更不会怀疑自己一直以来认定的事情。 甚至他认定的事情,即便没有,世界意志也会给他合理地编造出来。 所以...... 盛明辉是男主,男主喜欢女主。 盛明辉喜欢她。 她=女主? 路人甲逆袭成女主,还是她自己推自己上位的? 草!(一种植物) 慕歌在心里骂了一句,觉得一个月前的自己肯定是被渐渐变质的女主光环啃了脑子,不然怎么会提出那么不靠谱的建议? 她不想成为女主,因为女主=麻烦。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月前的她只觉得这校草毛毛病病的,虽然看了贴子里大家的猜测,但也没想过他是真喜欢她。 毕竟他和她的长相,是真的完全不匹配。 他是校草,帅得让阳光都俯首称臣; 而她只是路人甲,长得平平无奇,丢在人堆儿里都找不出来的那种...... 啧。 但是眼前的这个帅逼男主看样子已经认定了她,她根本躲不开。 想了这么多,其实也就是几秒的事情。 看盛明辉一副我看你还怎么推脱的模样,慕歌试探性提问道: “你是个正常人吧?” 盛明辉点头。 “那我问你个问题:多年以后,你偶然间看到你光彩照人的前女友,你会产生报复她的想法吗?” 前女友? 盛明辉皱眉,“我只喜欢你,以后也只会有你一个女朋友,不会有前女友。” 看不出来,少年你还是个直球boy。 虽然说话很好听,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 “假设呢,我们分手了。多年后,你看到我又交了一个十分出色的男朋友......” “没有假设!” 黑发少年神情挺直脊背认真又严肃:“我没谈过恋爱,也没喜欢过别人。从头到尾就只有你一个,我只会喜欢你。” 因为那天出现在他面前的就是她,所以上天注定,她是他唯一的女主角。 “如果真有假设,那就是我死了,所以你身边才会出现别的男人。” “只要我活着,我只会喜欢你。” 少年神色坚定,眼神认真。 “......” 慕歌不信,因为承诺是这个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谁都可以承诺,但承诺是否会被兑现就说不准了。 她前世的父母,最开始也是信誓旦旦说着只会爱对方。 可是当爱的激情散去,生活的重担压垮了他们,他们还不是一样轻而易举地爱上了别人? 还有白慕歌的母亲白晚晴,她和白慕歌的父亲高川当年爱得死去活来。 可是高川死后,白晚晴不还是一样包养情人,然后彻底忘记了自己最初爱过的人? 年少的喜欢最真诚,因为不涉及家庭金钱和社会。 但是随着年长和阅历的增加,人就会变,变得不再单纯,变得面目全非。 慕歌相信眼前的少年此刻说的话都是真的,但也仅限于此时此刻。 她不相信人性,更不相信自己。 最重要的是,她害怕别人给予的爱。 因为别人给的始终是别人的,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收走。 如果她习惯了索取,到时候别人收回了她索取的来源,她又该怎么办? “抱歉,我......” “你先试一试好不好?” 见慕歌皱着眉就要拒绝,盛明辉脸色发白恳求道: “我每个第一次都是你的,我完全属于你。” “你先试一试!我保证,我会一直做个正常人。” 盛明辉多会察言观色啊,看到慕歌眼中的犹豫纠结瞬间get到她心里害怕的点。 -- 第16页 早在两年后再次相遇时,盛明辉就把白家查了个遍。 白母和白父失败的爱情故事给了白慕歌太多的阴影: 高中前,她故意把自己弄得毫不起眼;高中后,她有了朋友,但还是很孤独,无法接受朋友进入自己的家,经常一个人发呆。 她没有安全感,所以面对告白第一反应就是拒绝。 她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可是实际上她的心理比五岁的小朋友都脆弱。 因为小朋友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会一直爱着他,所以坚强无畏,什么都不怕。 可是慕歌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抛弃”了她,让她不再相信有人会一直爱她。 所以她心理脆弱,没有任何安全感。 对于别人表现出来的“爱”,即使她感受到了也会下意识地去质疑,去否认。 喜欢上这样敏感缺爱,自尊心和警惕性很强的人,想要得到回应简直千难万难。 但是盛明辉不怕,也不在意得失。 他喜欢她,第一眼见到就喜欢上了。 这是命中注定,是上天赐予的缘分。 他不想放弃,也不会放弃。 只要她愿意试一试,他绝不会让她失望! “我长成这样,和我交往,你一点儿都不亏!” “到时候你便宜都占完了,再拍拍手自己跑了,血赚!” “而且你可以跟余海打听打听,我绝对,绝对不会做出那种气量狭小报复前女友的事情来!” “你应该知道余海吧?他这人性格憨厚,嘴巴很严。只要从他嘴里说出来的事情,绝对没有一句谎话!” “......” 见慕歌迟迟不说话,但神色间有了松动,盛明辉心里一喜,又下了最后一剂猛药。 “我告诉你,今天这恩,你不想收我也得报!” 慕歌:“......” 他说的好有道理,句句都踩在她的心里防线上。 真不愧是连作者都觉得你比男主人设还好要弄死你的“白月光”校草。 行吧,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要是再拒绝,还真对不起盛明辉这张脸。 就和他说的一样,和他在一起,绝对是她血赚! “......你先写个保证书,再签上名字。” “内容就写:无论多少年后,保证不会报复前女友;更不会因爱生恨,做出囚禁/强取豪夺的禽兽之事。” “对了,顺便把你自己觉得是我当初救了你的事情写上,别到时候又赖账,说你认错了人,又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 慕歌从桌上抽出一张白纸,让盛明辉写。 她认真回想小说里的黑化男主/渣男男主的各种骚操作,边说边示意他跟上。 慕歌想留个男主的把柄在自己手里,给自己个安慰。 而且和他交往后,她就是女主了,也有了气运。 再耐心经营经营,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如果未来两人真的会撕破脸,到时候世界意志还说不准站在哪一边呢! 就算站在盛明辉那边也没关系,凭着被女主光环加持过的路人甲光环,慕歌就拿着他的把柄躲得远远的,下辈子都不会出现在他面前,他想报复她,还找不到人呢! 把最坏的情况想了一遍,又想好自己的退路,慕歌丝毫不慌,盯着盛明辉亲手写下保证书。 盛明辉越听脸色越不对劲,他边写边弱弱地反驳道: “......我好像是个正常人?” “你签不签?” 慕歌“凶神恶煞”地盯着他,看样子只要他不签就立马翻脸不认人。 “签!” 黑发少年瞬间严肃起来,签上自己的名字,还特意摁了指纹,之后更是在慕歌打开摄像头之后,羞耻地一字一句念完了保证书上的内容。 “......好了,搞定!” 看慕歌脸色愉悦把手机里的录像备份,盛明辉凑过去问了一句: “那你答应和我交往了?” 转头看到盛明辉的帅脸,慕歌藏好保证书,认真点头:“嗯,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 虽然现在她还没喜欢上他,但是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嘛。 尤其是占便宜到时候,感情上升得最快了! 盛明辉瞬间红了脸,比刚才念保证书的时候还要害羞。 嘿嘿,女朋友! “恋爱第一天,从拥抱和亲吻开始。” 慕歌示意盛明辉坐好,盛明辉紧张又无措地红着脸坐下。 他坐在小型榻榻米上,没有靠背。 少女眉眼弯弯,跨坐在他大腿上。 她的腿缠着少年的腰,少年的手紧紧搂着她的腰。 虽然她整张脸看起来十分平凡,但是看在盛明辉眼里,却哪哪儿都漂亮得不像话。 这样跨坐在他身上,盛明辉僵硬无措又欢喜。 还没等他梳理好自己的内心,慕歌把手搭在他肩膀上,然后轻轻地吻上了他的唇。 在她吻上来的瞬间,黑发少年的脸和脖子立刻变成了红色,烫得简直要冒烟儿了。 “你好,男朋友。” “你好,女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谈恋爱第一天(×) 占便宜第一天(√) 第7章 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出来...... 拥抱、接触、亲吻...... 盛明辉完全没想到恋爱第一天就有这么好的福利待遇,简直差点儿把他给砸晕了。 -- 第17页 那天晚上不知道亲了有多久,最后盛明辉死死抱着慕歌,在她耳边喘着气平复呼吸。 她什么时候走的,他也不知道。 反正最后自己晕晕乎乎地回了包厢,和黎阳说了一声就回家了。 夜色中,盛明辉只觉得自己的心跳比他骑着的摩托声音还要大。 “砰砰砰!” 简直下一秒就要跳出来!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盛父盛母在客厅给他留了灯,盛明辉轻手轻脚地关掉灯才上楼。 他完全睡不着,翻来覆去地脑子里满是慕歌亲他时候的模样。 她好软啊,呼吸急促的样子也好可爱,脸色发红的时候更可爱,最后软在他怀里跟他说不行了的时候超级可爱! 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而恰好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是他的女朋友,盖了章的女朋友! 凌晨两点,人最困的时候,盛明辉发了个朋友圈,十分凡尔赛地告知朋友圈各位他考察期结束,从十月七号晚上九点零七分零三秒开始,他就正式转正啦! 这还不够,盛明辉兴奋地挨个骚扰自己的兄弟,完全不管人家有多困,巴拉巴拉把自己脱单的事情说一遍,然后挂断电话,接着骚扰下一个。 困得要死还要被撒狗粮的男生们:...... 夭寿啊,盛哥你做个人好吗? 骚扰了一圈,盛明辉又想起了周诚,他还特意先看了眼周诚的朋友圈:噢,是一盏孤零零的路灯,路灯下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盛明辉悟了,这人还是单身狗! 很好,就你了! 凌晨四点,同样一夜没睡心情抑郁的周诚接到了死对头的电话,他本来想挂断,但是转念一想,也许这家伙是来诉苦的,正好让他高兴高兴。 等接了电话:“记住十月七号九点零七分零三秒这个时间,这个时间之后代表我脱单了!我告诉你,从昨晚开始,我就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以后我会和她一起上学,一起下课,一起逛校园,一起去图书馆......” 周诚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并把盛明辉拉黑了。 尼玛,为什么? 盛明辉这样的傻狗都能追到自己喜欢的人,他怎么就一直在原地徘徊,止步不前呢? 被挂了电话的盛明辉也不生气,喜滋滋地睁着眼躺到了天亮。 天一亮,盛明辉神采奕奕地爬起来,完全看不出任何疲惫。 他迅速洗漱换衣服,背上书包就跑出了家门。 他骑着摩托在晨风中绕着北市一中足足转了三圈,手表上的时间终于到6:00的时候,盛明辉开着摩托进了慕歌住的小区。 他站在慕歌家楼下,精神奕奕地等着自己女朋友下楼。 慕歌是6:20下来的,刚出楼门口就看到了盛明辉。 少年站在摩托前,身高腿长,神采奕奕。 晨光破晓而出,照在他脸上,衬得他就像电视剧里被打了光帅得让全世界静止的男主角。 他也确实是男主角,当之无愧的一番,谁也无法遮挡他的光彩。 看到慕歌出来,盛明辉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他大步朝着慕歌走来,然后低头吻了下她的额头。 慕歌十分震惊,昨晚上盛明辉还一副羞涩忸怩的小媳妇模样,怎么一晚上不见,这家伙居然这么大胆了? 盛明辉没那么大胆,他耳朵全红了,亲完后慌张地左顾右盼就是不敢看慕歌。 慕歌看他这样放了心。 好的,男主没有被夺舍/穿越/重生,他还是他,还是表面不要脸但一亲密接触就开始害羞的盛明辉。 “早啊。” 慕歌大大方方地,主动牵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漂亮得像是雕刻家精雕细琢出来的工艺品。 因为爱运动,这双手充满了活力,看着就十分健康。 被牵手了! 盛明辉呆傻地回了一句“早”,然后又开始陷入宕机状态。 慕歌简直要笑死,他好纯情,纯情得让人看着就想欺负。 不过自己的男朋友嘛,还是不要欺负得太狠了,不然以后占便宜都觉得心虚。 慕歌这样想着,看到摩托车随口问了一句:“我们走着去学校?” 盛明辉傻愣愣地点头:“听你的。” 慕歌又想笑,觉得和他在一起好像总是笑着的。 恋爱不亏,恋爱真甜,恋爱真香! 两人牵着手出小区,一直走到小区旁边的早餐店前才停下。 “四笼包子,两杯豆浆。” 慕歌熟练地点餐,送了将近一个月的早餐,慕歌已经十分了解盛明辉的饭量了。 她好像很平静...... 恢复理智后的盛明辉看着慕歌平静的侧脸,心里有些失落。 慕歌好像察觉到了他的失落,仰脸看他:“怎么了?” “......没事。” 盛明辉犹豫了一会儿,偷偷和她十指相扣,眼睛却一直盯着慕歌的表情。 慕歌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十分自然地移开视线,接过包子和豆浆,慕歌拉着盛明辉朝学校走。 十指相扣嘛,她以前虽然没和别人这样做过,但是见过的情侣好像都是这么牵手的? 这样牵手,慕歌觉得不奇怪,所以就随他去了。 看慕歌一点儿异样都没有,盛明辉心里的失落又被密密麻麻的甜盖住。 -- 第18页 她也是有一些喜欢他的吧? 盛明辉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见过不少谈恋爱的人。 北市一中不禁早恋,但少年人天性害羞,在学校里的女生一般都不会和男朋友这么亲密。 可是慕歌好像完全不在乎,甚至比他还坦荡...... 看吧,她果然就是喜欢他的,不喜欢怎么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和他十指相扣走进学校? 盛明辉又高兴起来,眉眼含笑,简直帅呆了北市一中的学生们。 谁不知道校草盛明辉是出了名的难接近,哪个异性敢靠近他,他就敢喊“性骚扰”! 当然,同性也不行,因为不熟。 敢无缘无故靠上来的男生,盛明辉的拳头就敢和这个男生进行“亲密接触”。 久而久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那帮男生,谁也不敢靠近盛明辉了。 可是现在,盛明辉被一个女生亲密地牵着手,看他的样子不仅不烦,还挺高兴的? 这不科学! 不对,大家又仔细看了眼那个女生的脸,十分不起眼。 噢,是白慕歌啊,那没事了。 瞬间,贴吧一个月前关于两人的猜测贴又被翻出来了。 【姐妹牛逼!!!校草还真和白慕歌在一起了! 我还以为一个月过去了,这两人的事本是“无鸡之谈”。 结果现在,看看校草这眉开眼笑的样子【图片】【图片】, 别说一只鸡,十只鸡都得有了吧?】 【啧啧啧,默默吃瓜。】 【卧槽卧槽!我就知道这俩人有一腿! 当初白慕歌送早餐送到十七班门口就一次,之后说啥也不去十七班了。 当时校草那个脸色啊...... 听说那时候他还一直想逮人,可是白慕歌太会躲了,就真一次没让他逮着过! 简直就是个神人啊!】 【哈哈哈哈,我磕的CP官宣了!!!】 【各位太太,各位大手子们,愣着干嘛,赶紧给孩子们产粮啊!!!】 【对对对,快产粮,孩子要饿死了呜呜呜......】 【两山太太,别躲了,就是你,赶紧给老娘写文! 如果你还是不写,别怪我跪下来求你!】 【两山,这个鸽子精,灵感狂魔,卡章魔鬼...... 每次看得正起劲,它直接来一句没灵感不写了! 啊啊啊啊,被卡得不上不下的感觉,我这辈子全给两山了!】 【两山太太,看我们一眼吧!孩子没粮了,真的要饿死了呜呜呜......】 ...... 慕歌不知道帖子里的内容,和盛明辉走到二楼楼梯口就要分开了。 ——一班在四楼,慕歌还得爬两层楼。 等了一会儿,盛明辉还不松手,慕歌抬头看他,却被少年弯腰扎扎实实地抱在怀里。 “不想和你分开。” 少年语气黏黏糊糊的,慕歌一时间不知道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过了一会儿,慕歌才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 少年的后背结实有力,最开始被砸到的地方已经彻底好了。 慕歌摸了摸他当初受伤的地方,成功让黑发少年僵住了身体。 “当时很疼吧?” 盛明辉红着脸摇头。 那时候他满心满眼都是不想让她受伤,完全没感觉到疼痛。 “谢谢你。” 被怀里的人再次郑重道谢,盛明辉有点儿生气。 他垂着眼轻轻咬了下慕歌的耳垂,然后又安抚性地舔了舔,最后哑着嗓子道:“我们之间不要说谢谢,也不要说对不起,我不喜欢。” 慕歌浑身僵硬。 被咬、被舔、被色气的男声勾引,慕歌觉得刚才那一瞬间自己的心尖就像过了电一样突然颤了一下,她脸上的红色迅速蔓延,蔓延到了耳后和脖子里。 慕歌第一次知道害羞到慌乱是什么感觉。 她慌慌张张地随便“嗯”了一声,推开他就赶紧跑了。 盛明辉靠在楼梯栏杆上笑得色气又暧昧:“下课我去找你!” 慕歌跑得更快了。 盛明辉也笑得更欢了。 原来她也会害羞,害羞起来简直让他想把她一口吞掉。 肯定特别美味吧? 少年舌头顶了顶上颚,那张俊美至极的脸上出现了罕见的痞气,却让他看起来更有魅力了。 才刚分开,又想她了。 黑发少年低头吻了吻手里的早餐袋,然后慢悠悠地走向教室。 过了好久,楼梯下方的小隔间里突然穿来几声压抑不住的激动的女声: “卧槽卧槽!!!” “太他妈欲了,吸溜吸溜......” “咬耳垂,舔耳垂,色气勾引......” “还用那种欲求不满的眼神吻早餐袋!” “我的妈呀,校草这是刚从PO站里滚了一圈回来的吧?” “呜呜呜,太会了太会了,眼泪不争气地从嘴角出来......” “闭嘴闭嘴!快看看,都拍下来了吗?” “放心,都拍下来了,还都是高清大图!老娘粉圈第一站姐的名号可不是吹的!” “嘿嘿嘿,嘿嘿嘿......” “嘿嘿嘿......” 痴汉般的笑声从黑暗里传出来,连藏在隔间深处的老鼠都被这声音吓得“吱哇乱叫”迅速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 第19页 老鼠:你们礼貌吗? 第8章 点满抱大腿技能的第一人 慕歌迅速跑回自己的教室,心脏砰砰跳,声音大得简直不讲道理。 她坐下后开始吃早餐,吃得又急又快,吃完后又喝了一大杯水,狂跳的心脏才渐渐平静下来。 艹,盛明辉这男的是妖精转世吧? 笑得那么欲? 还舔她......真的太会了。 慕歌努力放平呼吸,打开手机打算转一下注意力,结果屏幕刚亮,慕歌就看到了盛明辉发来的消息: 【早读结束后去找你。】 慕歌再次想起了刚才的事情,然后脸又红了。 日,她的脸为什么这么不争气?! 早读铃响了,老师走进来,慕歌也顾不上脸红,匆匆发了两个字: 【好。】 从慕歌进来就一直旁观的叶珊珊:哇哦,她同桌,一年到头没笑过几次、听男生告白就跟听新闻联播一样严肃的母胎单身狗白慕歌同学,刚才居然脸红了? 嘿嘿,果然恋爱使人改变啊! 对对对,新素材,要给太太们提供新素材! 叶珊珊笑得鸡贼,偷偷拿出手机打了几行字,那边回复“OK”后,叶珊珊才心满意足地开始上早读。 慕歌对于叶珊珊的所作所为完全不清楚,就算知道了大概也不会说什么。 北市一中风气开放,连年级主任都带头磕八卦,更别说正处于好奇心和求知欲最为旺盛的青少年们。 高中生活其实很枯燥,每天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所以大家聚在一起最快乐的事情就是闲聊,尤其是别人的八卦,特别兴奋。 大概是人的物种多样性,聊着聊着八卦,那些脑洞清奇文笔优美的太太和大手子们就开始产粮。 这种事情,怎么说呢,大家也就当小说看看,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一般没有正主下场批判,毕竟你禁了一个,还有千千万万个本子等着你。 所以,这种被写进小说里的事情,大家,不,应该说长得好看的人早在进校第一天就有了“不听不看不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的特殊技能。 常和盛明辉在一起的那帮男生个顶个的好看,刚开学就被产了N本粮。 几个当事人看到本子后都一脸无所谓的表情,还嘻嘻哈哈地说这次黎阳又是受,让黎阳气得呀,亲自下场让女生们把他画成攻...... 知道他们的反应后,大家也就从偷偷摸摸到偷偷摸摸地光明正大地磕,毕竟正主都不放在心上,她们自然更加不会放在心上。 学生时代的好学生和长得好看的学生基本都是一代标杆,他们做什么其他学生就会跟风做什么。 全校最帅的人都不在乎这个,其他普通的学生更加不在乎,甚至如果有人能被写进小说里,这个人就会特别高兴,被大家羡慕。 长此以往,这样的事情大家都习惯了,也没人会提出什么损害了名誉权之类的话,毕竟这种事情你越是藏着就越有秘密,但是大大方方地,大家还能高看你一眼。 当然,对于实在不想被写进文里的学生,大家也都尊重他们。 不过目前来看,没有人抵触这件事情,甚至进了北市一中的学生被这里的风气影响,人人都能写几章画两笔,满足自己内心的快乐。 慕歌已经经历了两次高中,对于这种事情早已习以为常,她甚至还经常和叶珊珊一起讨论劲爆的N.P.小.黄.漫...... 扯远了,早读结束后,开始打扫卫生。 同学们都自觉离开教室,自己找个地方待着,等快上课的时候再回教室。 盛明辉在快下早读的时候就在一班门口等着了,下了课慕歌走出来,他就十分自觉地上前牵着女朋友的手,然后和她十指紧扣,光明正大地秀恩爱。 两人站在走廊上,靠着栏杆看向天空。 阳光温和,带着夏季清晨特有的凉爽。 两人都没说话,他看着她,她看着天空。 看了一会儿天,慕歌掏出手机打开微信,盛明辉见状也打开自己的微信。 “怎么了?” 刷着朋友圈,察觉到身边人犹豫的目光,慕歌问了一句。 “没什么。” 盛明辉不好意思说,却一直在瞅慕歌的脸色。 慕歌:“噢。” 不说拉倒,她从不难为别人。 走廊上嘻笑打闹的学生三三两两地经过,看到牵手的慕歌和盛明辉,经过的学生都会好奇地多瞄一眼,然后又嘻嘻哈哈地跑过去。 青春啊,就是这样无忧无虑。 听着身后的笑闹声,慕歌也笑了笑,低头看盛明辉发的朋友圈。 他一共发了三条朋友圈,第一条是一个月前她喝过的豆浆; 第二条是十月一放假前他发的“不成功便成仁”的说说; 最后一条是昨晚她跨坐在他腿上亲他的图片,这张图被他处理过了,很模糊,不知道具体是谁,但是能看出来是姿态亲密的少年少女,上边还写着“考察期结束,正式转正”。 慕歌忽略其他像是粘贴复制过来的“恭喜,祝99”,注意力完全被一个叫“天老大地老二,盛哥第三我第四”的人吸引住了。 这人看语气是个男生,应该也是盛明辉他们圈子里的人。 豆浆那条朋友圈下他发的评论是:“这豆浆我喝过,不怎么甜。但是盛哥的豆浆,那绝对是最甜的!” -- 第20页 “不成功便成仁”下边他写的是:“这么严肃干啥去?不过盛哥你绝对行!” 考察期下他又评论了:“???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盛哥还有考察期?盛哥你大胆说出名字,我去抱个大腿!” 慕歌笑得要死,这人好逗啊! 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但是句句都拍在马屁上,也算是个人才了。 见她笑了,不再是刚才面色淡淡的模样。 盛明辉凑过来小声道:“我看他们谈恋爱都换了情侣头像,咱们要不要也换一个?” 换头像?不了吧,好麻烦。 可是抬头看到他眼里的紧张和期待,慕歌到嘴的话变成了:“好,要不要再改个情侣名?” 盛明辉心里一喜,黑眸发亮,眼里像是藏着星星:“好啊,我选了好几对,你看看喜欢哪个?” 看着他手机相册里密密麻麻的情侣头像和情侣名,具有选择恐惧症的慕歌忍不住在心里抽自己。 叫你心软! 叫你嘴快! 叫你脑子进了水! 现在好了,这么多图,到底选哪个? 慕歌纠结了一会儿,抬头用信任的目光看着盛明辉:“男朋友,我听你的,你喜欢哪个咱们就用哪个!” 盛明辉高兴坏了,迅速把自己想好的图片和名字发给慕歌,他脸上仿佛闪着光,欢喜极了:“用这个,我最喜欢这个了!” 慕歌低头一看,情侣名是:日月慕×慕日月。 慕是慕歌的慕,日月是盛明辉的明。 慕歌头皮发麻。 这三个字看起来好尴尬啊,有种梦回非主流的感觉。 她硬着头皮继续看图片,就是他发在朋友圈里两人抱在一起接吻的图,一个是慕歌的背影,另一个是盛明辉的背影。 这次是高清大图,连他俩脸上的表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慕歌彻底麻了。 这就是...公开处刑吗? 她就是合情合理地调戏了下男朋友,也罪不至死吧? 可是怎么办呢,自己答应的话就要认真地服从下去。 她羞耻地改了名,又换了头像。 弄好后,往旁边一看,盛明辉这家伙居然又叒发朋友圈了: 嘿嘿。 【图片】【图片】。 两张图,一个是两人的微信名截图,一个是两人的头像截图。 就那么刚刚好,刚发了朋友圈,那个“天老大地老二,盛哥第三我第四”的人立刻评论了: “笑死,这什么起名鬼才,这么土?” 盛明辉黑着脸回复:我起的。 这人立刻删了自己上一条评论,接着语气及其谄媚再次评论:“!盛哥对不起我刚才睡糊涂了完全没看清!这名字真好,一看就是恩爱的情侣!盛哥我决定了,以后我有了女朋友,也按你这法子起情侣名!” 盛明辉真情实意地笑了,还特意给这人朋友圈里最上边的一条说说点了赞。 瞬间这人又是一堆闭着眼睛也吹不出来的彩虹屁,场面极其浮夸。 慕歌:...... 这也太卑微了吧,就跟现代社畜面对发工资的老板一样卑微。 慕歌还特意问了一句这是谁,盛明辉笑着给她看自己的手机备注: 余海。 慕歌脑海中瞬间出现余海的资料:余海天生只有一项技能,就是抱大腿。 最开始余海先抱邵峥嵘的大腿,邵峥嵘觉得他单纯抬举他; 后来又抱盛明辉的大腿,盛明辉觉得他说话好听也抬举他; 再后来邵峥嵘出国,盛明辉早死,他又去抱周诚的大腿。 周诚看他顺眼也不打压他,反而在余家有难的时候帮着说了几句话,让余家在混乱的世界存活下来。 好家伙,点满抱大腿技能的第一人! 余海少年,不愧是你! 第9章 好的,你高兴就好。 和盛明辉交往后,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十月中旬,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班主任让大家踊跃参加。 慕歌和叶珊珊对运动会都没什么兴趣,因此安心地当个吃瓜群众。 盛明辉见慕歌不参加,自己也懒得参加这种流汗的运动,因此今年一个也没参加。 不过少了他没什么关系,十七班别的不行,运动那可没得说。 因此十七班的运动项目早早地就被报满了,但是一班和十七班完全不一样。 一班班长求爷爷告奶奶几乎跑断了腿,可惜班里都是两耳不听窗外事的学霸,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后来班长狠狠心找了最后一排的男生威逼利诱,终于凑齐了运动会上需要男生参加的项目。 但是女生的运动项目就不好了,其他都好说,女子1500米和3000米,班长把班里所有女生找了个遍,愣是没人愿意参加。 班长愁死了,整天唉声叹气的。 慕歌看班长唉声叹气也没凑过去,她才不想给自己找事,当个咸鱼不好吗? 后来不知道谁给班长出了主意,让他去找江盈,说江盈家在农村,体力肯定特别好。 班长也急昏了头,就去问了,结果恰好正遇到江盈和连菲对峙的场面,不,准确的说,是连菲带着她的小姐妹团来找江盈的麻烦。 知道班长的想法后,连菲和她的小姐妹团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地拱火,然后一班女子1500米和3000米都落到了江盈头上。 -- 第21页 周诚知道后十分生气,江盈眼睛刚做了手术没几个月,如果因为剧烈运动再次复发了怎么办? 江盈拦住怒火冲天的周诚,说没关系,可以试一试。 周诚无可奈何,只能每天陪着她跑步锻炼身体。 从叶珊珊口中听到消息的慕歌:⊙⊙。 男主都变了,但是属于校园男女主的剧情还是一丝不苟地继续在执行。 慕歌还以为她成了女主,就要走女主剧情,可是这样看来,因为男主不一样,女主要走的剧情也是不一样的。 江盈少女苦中带甜,一直需要来自周诚的帮助。 而慕歌,嗯,她只需要愉快地和盛明辉一起谈恋爱就好啦。 其实当初小姐妹团也提议过要不要搞白慕歌,毕竟连菲好像也喜欢过盛明辉,但是这个提议被连菲否决了。 她问小姐妹们,你们是能干得过不要命的白慕歌,还是能挡得住不要脸的盛明辉? 小姐妹们当场哑口无言。 ——白慕歌也是这是这个圈子里的,只是不和她们混在一起。 初中的时候白慕歌因为毫不起眼又沉默寡言被人欺负,结果白慕歌当场暴起,差点儿掐死欺负她的人。 当天那个欺负白慕歌的人就转学了,而白慕歌,一点儿惩罚都没有,甚至她当时的班主任还特意跑来跟她道歉,虽然没啥用,这个知道自己班里存在校园暴力却丝毫不作为的班主任很快也被调去了山里支教。 自那之后,学校里再也没人敢欺负白慕歌了。 虽然后来的白慕歌还是那么不起眼,可是大家心里都清楚,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而白慕歌,就是那个食物链顶端不要命的,更别说她来头还不小。 她们是疯了还是傻了敢去挑衅她? 因此慕歌因为原身以前的壮举躲过一劫,但江盈就没那么幸运了,她依然是校花,依然吸引着校霸的注意,更是牢牢拉住了女配连菲的仇恨值,怎么拽都拽不回来。 想起原身,慕歌撑着下巴发呆。 不知名物体之前巴拉巴拉的时候说漏了嘴,说原身当初陷入童年阴影时还没死,只是恰好遇到了来这个世界寻找将死之人的不知名物体。 知道不知名物体的目的后,彻底对白母绝望的白慕歌麻溜儿地让出身体,欢天喜地地跑去投胎了。 临走时还说她是妈妈为了讨好爸爸生下来的,爸爸死后更是承载着妈妈对爸爸的思念活着。 她已经活够了,不想成为别人深情的载品。 她想做自己,被父母真心疼爱,即使是一个不富裕的家庭也可以。 所以后来继承她身体的人不用理会白母,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就成为什么样的人,不用因为她的原因束手束脚。 白慕歌彻底离开了,什么都没有留下。 至于白母知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死去,慕歌也不知道。 因为接手这具身体两年,她也只见过白母三次。 第一次是两年前刚穿过来被送到医院抢救的时候,剩下两次是过年,而且还是那种白母回来后,坐了不到半个小时就被电话叫走的那种情况。 啧,所以也怪不得原身彻底对白母死心后欢天喜地地投胎去了。 这样毫无感情的家庭和扭曲的母女关系,换她她也得走。 “怎么了?” 慕歌被一双手搂住,随即带着安抚意味的吻落下来。 慕歌靠在盛明辉肩上,认真看他。 她不说话,盛明辉也习惯了。 只是她一直盯着他,黑白分明的眼睛像是带着钩子,勾得他心里痒痒的。 少年微红着脸,低头亲了亲她的眼睛。 越来越喜欢她了,怎么抱都抱不够,怎么亲都亲不够。 一般情况下,慕歌对盛明辉百依百顺,基本不会反驳他,只有他提出一些让她实在无法接受的羞耻要求时,她才会拒绝。 而慕歌拒绝后,盛明辉也不敢得寸进尺,他平日里得到的就够多了,还不至于那么贪心霸道,企图让她对他完全百依百顺。 “喜欢我么?” 运动会已经开始了,周边是同学们激动的呐喊声,耳边却是盛明辉带着欣喜的例行一问。 慕歌点头:“嗯,喜欢你。” 就算一开始只馋他的身子,但是随着两人的相处,她也在慢慢喜欢上他。 嘿,她今天还是那么喜欢他! 盛明辉矜持地抿嘴,打开手机拍下两人靠在一起的图片,然后发了朋友圈,还十分心机地@了周诚。 运动会,她说喜欢我。@周诚。 【图片】。 闲得无聊点进去又被冰冷的狗粮胡乱拍的二代们:“......” 有完没完?有完没完?!做个人好吗? 一天天的,秀秀秀,不秀恩爱你活下下去是不是? 没看见隔壁连手都没牵到的周诚都快被你馋哭了吗? 众人翻着个白眼评论: 余海:又秀恩爱?行行行,朕知道了,退下吧。 邵峥嵘:...... 黎阳:白眼白眼白眼.jpg.再秀恩爱我用虎牙咬死你!.jpg. 某二代:今天又是周诚被馋哭的一天呢。@周诚。 某三代:谢邀,已被狗粮撑死。 某N代:夭寿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又有人拖着狗脖子杀狗啦!!! -- 第22页 周诚:你们给老子等着!@盛明辉@某二代。 ...... 盛明辉把底下的评论都看了个遍,然后十分嫌弃地撇嘴:“就这?能不能来点儿新鲜的?” 慕歌看着他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最后干脆移开视线,闭上了嘴巴。 讲真的,盛明辉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连着第五天秀恩爱,大家都是表里如一的祝福和羡慕。 等到第六天第七天第十五天天天不落发朋友圈秀恩爱的时候,大家已经麻了,尤其是单身狗们。 亲亲,做个人好吗? 他们已经被盛明辉朋友圈里越来越“劲道”的狗粮撑得“欲.仙.欲.死”,真的一点点都吃不下了。 如果他们有罪就让法律来惩罚他们,而不是每天睁开眼就要看到盛明辉秀恩爱。 狗生艰难.jpg. “你想说什么?” 大概是注意到了慕歌脸上复杂的表情,在慕歌坐直身体看向下方的时候,某个人又黏黏糊糊地凑过来。 慕歌抱着他的脸亲了一口:“就没人拉黑你么?” 盛明辉被亲得晕晕乎乎的,下意识回道:“有啊,周诚一直拉黑我,但是没过多久他又把我放出来,还整天偷窥我的朋友圈。” “切,当谁看不见呢,羡慕又嫉妒的单身狗!” 慕歌:“......” 那你真的好棒棒哦! “......看比赛吧,到女子1500米比赛了。” 看他又想索吻,慕歌立刻转移话题,同时抓着盛明辉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 这一波操作下来,虽然盛明辉嘀咕着“江盈和周诚这样的古早剧情有什么好看的,宛如烂俗校园小说,又臭又长......”,但他还是老老实实听话,乖巧坐好,和女朋友一起向下看。 “砰!” 指令枪响了,江盈和其他班参加1500米的女生一同跑出去。 北市一中的操场大得很,一圈下来就是600米,1500米要跑两圈半。 江盈和大部分女生一样,跑个800米就开始气喘吁吁,累得不行。 果然,跑了一圈多,江盈脸色发白,脚步慢得离谱。 周诚心疼坏了,跑到操场里侧和江盈一起跑。 “没事,鼻子吸气,嘴巴呼气,呼气时间注意加长......好,就是这样!” “慢慢来,不着急。” 周诚边跑边鼓励江盈,江盈目视前方没看他,但下意识按照他说的调整呼吸继续跑。 “加油,江盈!” “加油啊,江盈!” 虽然同在一个班,做了两年同学,一班的人和江盈还是不怎么熟悉。 以前的江盈整天戴着口罩,不爱说话,也没人和她说话。 后来江盈摘了口罩,但是眼睛又蒙上了纱布,造型十分怪异,更没人和她说话了。 所以整个一班的人,根本没人熟悉江盈,也就是高二她摘了纱布,露出那张绝美的脸,才有颜狗和她做朋友。 虽然不熟,但是江盈是为一班跑的,大家都自发地站起来为她加油,尤其是她经过一班的时候,众人的喊声恨不得冲上天际。 慕歌也喊了两声,盛明辉站在她身后扶着她,怕她摔倒。 他沉默地盯着慕歌,一句话都没说。 盛明辉又不傻,平时怎么着都行,但涉及班级荣誉,他才不会那么没脑子惹女朋友生气。 看了眼跟着江盈跑远的周诚,盛明辉“啧”了一声,看来死对头也快脱离单身狗的行列了。 十几分钟后,女生们开始冲刺了。 江盈也开始加快速度开始冲刺。 “江盈加油!” “江盈加油!” 震天的呐喊声又开始响起来,慕歌站在栏杆前,一直盯着江盈。 “加油!” “加油!” “加油啊啊啊啊!!!!” 在周诚和十多个同班同学的陪伴下,江盈第六个冲过了终点线。 “啊啊啊,好厉害!” 要知道前五个都是学校里的运动员,参加过市级比赛的那种! 江盈没跑过她们,但是得了第六,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大家欢呼着,为江盈高兴。 江盈被周诚和一个女生扶着慢慢走,听着周围的欢呼声,她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漂亮得不像话。 连菲盯着江盈,脸上没有以往的嫉妒和不甘,只有冰冷的沉默。 自此连菲的小姐妹团知道连菲才是试图插入江盈和周诚之间的预备小三,她们就不和她说话了。 后来小姐妹团的人还去找了江盈道歉,看江盈这么软这么善良,更是对外宣布以后江盈就是她们罩着的人。 连菲抗不过小姐妹团加起来的力量,就再也不敢欺负江盈了。 连菲变得很沉默,但还是一如既往的高傲。 江盈也没对她做什么,和之前一样,她们一直都是没有交集的陌生人。 走到一班观众席的时候,看到慕歌和盛明辉亲密地坐在一起、两人头挨着头说话的模样,江盈突然转头对周诚说了一句话: “周诚,3000米跑完后,我们就交往吧!” 他喜欢她,喜欢了两辈子。 前世她什么都不知道,但今生,她也喜欢上了他。 现在她才17岁,为什么不可以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她也想和白慕歌一样,正大光明地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和他牵手走出校园。 -- 第23页 周诚傻了,反应过来后立刻点头。 他顺着江盈的目光看向慕歌和盛明辉所在的地方,在盛明辉回了个“滚蛋”的眼神后,立刻明白江盈能答应他的追求也有他们两个的原因。 他决定在心里默默原谅盛明辉这个狗东西,就看在他和他女朋友促进他和江盈感情的份上。 感情线提前了,慕歌什么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早在她和盛明辉活下来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以前那个世界了。 不过江盈的3000米还是没有跑完。 因为知道江盈跑完3000米后就要和周诚交往的消息后,连菲提前好几年联系了前世那个买卖器官的非法组织。 运动会还没结束,江盈就被连菲骗出学校,接着就被绑架了。 后续的事情慕歌是听盛明辉说的,毕竟这样特大级别的案件,一般人不会知道得这么详细: 江盈和前世一样被弄上了换心手术台,想要她心脏的是个大佬的独女。 大佬女儿天生有心疾,如果不换心根本活不过20岁。 大佬从她出生开始就在为她寻找适合的配型,可是找了这么多年还是找不到。 最后是连菲提供了江盈在医院里的详细的身体检查数据,更加巧合的是,江盈与小女孩的心脏配型指标完全符合。 虽然国家对于心脏移植手术的供体来源和流程把控地非常严格,可是总是有人践踏法律,凭着手里的权势为所欲为。 最后,周诚及时赶到救下被打了麻醉的江盈,大佬也被送进监狱,而那个大佬的女儿被送回国外,如果将来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心脏,她应该活不过20岁。 至于连菲,因为参与了这场绑架事故,也早早被带走了,她未来的结果,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 因为这件事,一个特大型器官买卖跨国公司被提前端掉,拔出萝卜带出泥,许多高官落马,政坛开始了大清洗。 当然政治的事情就不是慕歌他们这样的学生该知道的了,不过听盛明辉说邵峥嵘知道这件事后表现得有点奇怪,好像还改变了志向,决定以后学生物和化学。 盛明辉就提了一嘴,慕歌和邵峥嵘也不怎么熟,所以也没放在心上。 不过慕歌觉得连菲有些不对劲,明明之前在小姐妹团的警告下,连菲已经不敢再欺负江盈,甚至都不往周诚面前凑了,但是为什么这次她又突然成了反派,难道她不知道这件事被发现后她会得到怎样的惩罚吗? 不过想想这本书的“雌竞”精神,指不定连菲是在憋着坏,这次是爆发大招了呢? 慕歌这样想着,渐渐将自己心里的不对劲抛到脑后。 这件事之后,江盈和周诚一起请假了,再次见到江盈的时候,是在圣诞节那天。 学校里都是欢声笑语,慕歌和盛明辉牵手走在寒冷的校园里。 已经是11月底了,刚下过一场小雪,天气十分寒冷。 见到江盈和周诚的时候,慕歌突然觉得时间过得好快。 江盈和周诚正式交往了,牵着手走进学校。 知道两人交往的消息,学校里的众人都纷纷来了兴趣,开始围观。 结果观察了几天,众人总觉得不对劲,但是要说哪里不对还真说不上来。 后来还是一个大手子太太一语道破真相: “周诚对待江盈太小心了,就像江盈是他捧在手心里的雪,一个不注意就化了。 他们两个之间的相处,根本没有白慕歌和盛明辉恋爱后来得自然和甜蜜。” “不过一个舔狗,一个女神。这样的表现也算正常。” 众人悟了,再看周诚和江盈相处瞬间感觉索然无味。 大家都惊了:明明以前只要能磕CP,一个比一个磕得起劲。可是现在他们居然觉得校花×校霸索然无味?他们现在居然这么飘了吗? 慕歌:是的,你们好漂,难道你们忘记自己当初那副人人八卦王的模样了吗? 不管怎么说,江盈和周诚修成正果,众人还是很祝福的。 但是吧,大家还是更喜欢盛明辉的朋友圈,那一张张图,一个个字,全是甜得让人牙疼的糖。 圣诞节当天,不负众望的校草同学又更新了朋友圈: 【图片】。 是两人穿着情侣装站在一个堆好的雪人面前笑着看向镜头的图片。 虽然盛明辉啥也没说,但是显微镜女孩立刻发现了图上的奥秘: 盛明辉右耳戴了耳钻,两人牵在一起的手上戴上了情侣手链,还有两人脖子间若隐若现的黑绳。 经过私底下的一通询问,石锤了,绝对是情侣项链! 瞬间,单身狗们又开始“嗷嗷”叫着吃狗粮,撑死都不带怕的! 盛明辉朋友圈里的人已经佛了,脾气暴躁的早就屏蔽了他眼不见心不烦; 脾气温和一点儿的次次点赞评论一条龙; 脾气完全没有的,比如余海同学,更是频出金句,让盛明辉每次都笑得真情实意: 余海:盛哥和白姐,圣诞节快乐!耳钻在哪儿买的,还挺好看! 盛明辉立刻回复:运动会的时候慕歌专门给我定制的,今天刚到。 余海:噢噢噢,爱的礼物啊,好羡慕!不过盛哥你以前不是说过再也不戴耳钻了,省得又有不长眼的gay来骚扰你? -- 第24页 盛明辉:得意微笑.jpg.这次不怕,我女朋友在呢! 余海:单身狗坚强的微笑.jpg.好的,你高兴就好。 围观的众人:可怜的余海,你说你和谁对线不好,你非得和恋爱中的盛明辉对线? 恋爱中的盛明辉是人吗? 不是! 他是荡漾的狗子,浑身散发着恋爱的酸臭味儿. 不管你说什么,他都能给你扯到他女朋友又怎么说喜欢他/怎么喜欢粘着他/怎么经常抱着他不撒手/怎么对他好上边去。 啧啧啧,反正被疯狂撒狗粮的不是他们。 余海少年,继续和丧心病狂一直不做人的盛明辉对线吧,奥力给! 作者有话要说: 余海:为什么每次受伤的都是我? 第10章 这就是爱情的模样 十二月比较安静,大家该干嘛干嘛,没什么轰动的消息。 慕歌和盛明辉的感情越来越好,也越来越可以接受和他的亲密。 从恋爱到现在,两人拥抱牵手亲吻都做过了,至于更深的,慕歌有时候也想,但是想想校园小说中男主开荤后的表现,她就不敢想了。 慕歌不提,盛明辉也不提。 在这方面,一直都是慕歌比较主动。 盛明辉也不是不想,只是怕她跑了,不想要他了,所以一直清心寡欲,表现得完全没那种肮脏想法,但要说他心里一点儿想法都没有,他自己都不信。 不过女朋友不提,他也一直不提。 两人默契地“恩爱”度过12月,之后顺利进入来年一月,元旦到了,小年假也开始了。 白母依然忙得飞起,因此助理十分抱歉地告诉慕歌白总又回不来了,让她自己过小年。 慕歌脸色淡淡挂了电话。 她对前世的父母都没什么感情,更别说半路穿过来没怎么见过面的白母了。 慕歌本打算和前两年一样,待在家里当宅女,可是元旦这天天一亮,慕歌家的门铃就响了。 看了眼手机,盛明辉刚发来消息:【我在门口。】 慕歌抓了抓头发,穿着睡衣下楼开门。 刚开门,盛明辉就抱住了她。 门关上,盛明辉的吻就落了下来,慕歌慌忙躲闪:“等等,我还没洗脸呢!” 盛明辉笑眯眯地毫不在意:“没关系,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最漂亮的女孩子。” 不得不说,一个超级帅哥无视你披头散发没洗脸的样子,还是和以前一样深情地吻下来,即使是慕歌这样凉薄冷酷的心都软了。 她乖乖站着给他亲,亲够了又被盛明辉背着上了楼。 “还睡不睡?” 男朋友声音关切,像是只要她点头说谁,他就把她放在床上等着她再次睡醒。 慕歌趴在他背上摇了摇头。 他进来的时候脱掉了外边的羽绒服,上身穿着黑色的保暖,年轻男孩身上的热气透过保暖,源源不断地传递给慕歌。 慕歌好喜欢他啊,尤其是冬天,简直就是人形暖炉。 如果不是盛明辉太矜持,慕歌早就抓着盛明辉天天晚上给她暖被窝了。 “不睡了。” “你吃饭了么?” “还没,我爬起来就来找你了,打算和你一起吃。” 盛明辉摇头,将慕歌放在床上,半跪在床边把玩她的手指,偶尔还亲一亲她的指尖,眼里满是欢喜和依恋。 他喜欢和她肢体接触,两个人靠在一起,连心脏都要被融化了。 慕歌手指微蜷,即使这么久了,被他这样亲吻指尖也总是觉得受不了。 毕竟十指连心,每次他亲她的指尖,心脏就像过了电,颤得她浑身发麻。 可是她又好喜欢他的吻,每次都让她觉得充满了安全感。 啊,好苦恼。 慕歌抿抿唇,抓住他的手:“我先去洗漱,一会儿出去吃早餐。吃完早餐,我们去游乐园玩怎么样?” 看她耳根发红,盛明辉就不再亲了。 他点点头,自下而上地盯着她看。 慕歌被他看得有些恼怒,遮住他的眼睛推他:“别看了,出去等我一会儿。” 盛明辉被她推得不得不站起来朝外走,他听出了她声音里的羞怒,怕她生气,他举着手做投降状朝外走: “好好好,你别生气,我出去还不行吗?” 门被关上,盛明辉却舍不得走。 他靠在墙壁上,安静地等待慕歌出来。 慕歌快速洗漱,刷牙洗脸梳头发,然后回想着盛明辉今天穿的衣服,给自己换好配套的情侣装。 ——是的,确定关系后,盛明辉专门让人定制了情侣装,一年四季都不带重样的。 每次出门,盛明辉都会提前给慕歌发消息,询问慕歌想穿哪套情侣装。 慕歌有选择恐惧症,直接让他选,选好了再告诉她,她直接穿配套的。 盛明辉心里美滋滋的,觉得女朋友真好,什么都让他做主。 所以每次出门,他都会提前告诉慕歌他穿了哪套衣服,慕歌就根据他穿的,来选择自己当天要穿的衣服。 今天盛明辉穿了一身黑,对应的,慕歌换上了一身白。 这套情侣装从里到外不论男女都绣着蓝色的雪花,款式大方又利索。 两人穿上后走在一起,没有人看不出来这是一对感情很好的小情侣。 -- 第25页 打开门走了两步,盛明辉弯腰从背后抱住她,然后又开始亲她,还嘀咕着“好香”。 慕歌忍不住唇角上扬:“别亲了你,走走走,我好饿,去吃饭!” 身后的少年黏黏糊糊的,边亲她边往下走:“嗯嗯,吃饭。” 他恨不得把自己变小或者把对方变小,时时刻刻踹在兜里放在手上,永远和她粘在一起。 两人磕磕绊绊地下了楼,然后穿上羽绒服,牵着手出了门。 小年假,路上人不多,早餐店人也不多。 慕歌和盛明辉点了一份豆腐脑,然后靠着坐在一起。 老板娘已经眼熟他们俩了,每次放假俩人就黏黏糊糊地来这里吃早餐,连坐着都是并排坐在一起,生怕被分开。 啧啧啧,这就是年轻人的热恋啊! 她还是老了,看见他们这样就想露出姨母笑。 “放假回去就是期末考试,考完试你想去哪里玩?” 盛明辉摘了手套抓着慕歌的手放在自己怀里,他知道她怕冷,一到冬天就手脚冰凉,所以每次在外边,他都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 慕歌的胳膊和盛明辉的胳膊紧紧靠在一起,慕歌即使没歪着身子,看起来也像是靠在他身上一样。 每个进来吃早餐的人都会多瞅俩人一眼,然后看着看着就饱了,打包早餐后迅速悲愤地离开。 老板娘看顾客一脸悲愤又开始笑,一脸慈祥。 听到盛明辉的话慕歌仔细思考了一下,去热带的话,回来适应不来这么剧烈变化的温度;留在家里,也没什么好玩的;出国...... “你可以出国?” ? “我为什么不可以出国?,” 盛明辉一脸无辜反问道。 慕歌:...... 你爹是谁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你要是出国遇到危险,谁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大概是看懂了慕歌脸上的表情,盛明辉好气又好笑,然后靠在慕歌耳边小声道:“没关系,我的身份被藏得很深,一般人基本不认识我。” 而且他爸是领导人和他有什么关系? 该有的权利他一样不少。 “背地里有人跟着。” 看她还是怀疑,盛明辉笑得不行,最后悄悄和她说了一句。 自从两年前那场意外发生后,盛明辉周围一直有人保护着,但是也没别人想象中的那么严肃,毕竟是国内,再加上进来出去的人都被查得越来越严,基本没什么危险。 暗地里的人也只是顺便保护他,看他回了家,暗地里的人也会回自己家。 慕歌:好的,她不怕了。 在她心里,国家爸爸培养出来的兵哥哥们都是最棒的! 豆腐脑上来了,两人开始吃早饭,没再说话,关于寒假去哪里的话题也自然而然地没再提起。 吃完早餐后两人牵着手去了游乐园。 虽然是元旦,但游乐园还是开着,完美诠释现代打工人007的社畜日常。 慕歌和盛明辉买了棉花糖,一人拿一个看着对方边笑边吃,乐得不行。 “旋转木马?” 盛明辉看着前方的旋转木马眼神一亮,慕歌后脑一凉,她已经过了童年的年纪,不再怀念旋转木马了。 可是盛明辉坚持要坐,说要留下两人快乐的时光。 这种事,慕歌一般都是顺着他的。 两人买了票坐在旋转木马上,木马开始旋转,天空也开始飘起雪花。 “下雪了。” 慕歌伸手接了一片雪花,盛明辉看着她,拍下了这副图片。 “慕歌,你喜欢我吗?” 来了来了,例行一问就算会迟到,但它永不会缺席。 慕歌装作思考的样子皱起眉,盛明辉本来也没放在心上,毕竟一天问一次嘛,渐渐加深喜欢。 可是看她好像被难到了,还皱着眉思考的样子,盛明辉有些紧张起来。 不会啊,她不是一直喜欢他吗? 一开始是喜欢他的脸他的身体,后来渐渐喜欢上了他这个人。 你说喜欢脸和身体肤浅? 盛明辉少年振振有词:那有什么区别?脸和身体都是我的,她喜欢我的脸和身体,就等于喜欢我! 好紧张啊,盛明辉的手心都出汗了,他紧紧地盯着她,生怕她说出什么不好听的回答。 慕歌本想随便说一句“喜欢”应付过去,可是看他一脸忐忑好像当了真的样子,慕歌看向盛明辉,脸色严肃又认真: “我喜欢你,比昨天多了一点点,比一开始多了很多。” 盛明辉满脸的忐忑化为欢喜,他咧着嘴笑,神采飞扬。 “我也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比昨天多了好多,比一开始多了更多!” 直球boy的情话总是这么让人猝不及防,慕歌耳根发红,眉眼含笑看着他。 她看着他,他则是用更热烈的目光回看她。 慕歌率先受不住,移开了视线。 盛明辉看她这样开始使坏,一直扒拉慕歌让她看他:“干嘛移开视线?看我啊,继续看我!” 慕歌烦死了,嘴角却止不住的上扬。 “你好烦啊!” “看看我嘛,么么啾!” “你要不要脸!” “要脸没女朋友!” “......” 两人笑闹着,旋转木马停下来的时候,雪也停了。 -- 第26页 慕歌和盛明辉手牵着手走出游乐园,两人的脸都红扑扑的,满眼的笑意和青春。 这就是爱情的模样,鲜活的,直白的,炙热的。 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忍不住唇角上扬,露出温暖的笑容。 第11章 她好爱他,他好爱她。 小年假结束,回学校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事,就是高三上学期的期末考试。 北市一中的大型考试都是按照成绩排座。 一班的人基本都在自己班里考,当然也有其他班的黑马,比如和慕歌在一起后成绩节节上升直到能进一班来考试的盛明辉。 考试开始前30分钟,盛明辉就带着考试用品过来了。 大家看见他就忍不住发出唏嘘声,盛明辉完全不会害羞,直接朝着慕歌走过去,还用眼神示意叶珊珊让个座。 叶珊珊“啧啧”称叹,识趣地给校草让座,自己去后边坐着了。 看盛明辉毫不客气坐下来的样子,慕歌忍不住瞪他一眼,盛明辉还振振有词:“叶珊珊坐在这里能学习,坐在后边一样可以学习。可我就不一样了,我要是坐后边,光想着看你了,什么都学不进去!” 慕歌捂住他的嘴:“闭嘴,学习!” 盛明辉就不闹了,左手拉着慕歌的左手,然后认真看书。 课下怎么闹都行,可是慕歌学习的时候,他敢闹,慕歌就敢冷着脸跟他摆事实讲道理,简直跟他爸每次教训他的样子一模一样! 而且他知道错了还不行,必须接受惩罚,比如多长时间不能来找她,在路上碰到也不许说话。 盛明辉性格本来就粘人,再加上慕歌对他十分纵容,他就更粘人了。 每次叶珊珊和邵峥嵘他们看到盛明辉粘人的模样,都浑身掉鸡皮疙瘩,说真受不了。 所以惩罚盛明辉和她把持距离,这不是要了他的命吗? 被收拾过一次后,盛明辉就记住了教训,每次慕歌学习的时候都特别乖巧,像极了因为不吃饭被暴揍好几顿饿得哇哇叫也没人理,然后每次饭点都乖乖吃饭的熊孩子。 慕歌神色认真,低头看书。 盛明辉也很认真,他认真地看着慕歌。 该学的他都记在脑子里了,提前半个小时来一班,盛明辉就是打着和她多待一会儿的念头。 至于其他人的揶揄,盛明辉:嗨,一群单身狗懂什么? 他轻轻握着慕歌的左手,偶尔捏一捏她白嫩的指尖,但都不怎么敢用力,生怕打扰到她被赶出去。 他真的好喜欢她,即使什么都不做,就这样安静地坐在一起,他都可以得到无上的满足。 看着喜欢的人的时候,时间过得飞快,盛明辉觉得才一会会儿,就该考试了。 他恋恋不舍地松开慕歌的手,看她在前边坐好后,才迈着长腿去了教室后边。 是的,经过盛明辉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可以在一班考试了,虽然是最后一个座位。 但能在一个教室里,时刻可以看到她,盛明辉觉得已经很好了。 考试开始,慕歌认真答题,脑子里除了题目谁也没有。 她一直都是这样,无论前世还是今生。 因为她知道,只有自己的东西,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其他人给的,不知道哪天就会被收回去。 前世为了避开那对狗父母,慕歌可以压抑自己心里的烦闷拼命三年。 今生即使没有想要远离的人,但慕歌还是要努力,为自己努力。 这个社会,不努力的人终究会被淘汰。 考试的两天很快就过去了,之后就是为期一个月的寒假。 慕歌收拾好自己的书本回家,盛明辉亦步亦趋跟着她一起回家。 “你想说什么?” 终于把沉重的书包扔掉,慕歌坐在沙发上喘了口气,看向盛明辉。 见她终于注意到他,盛明辉一把把自己的女朋友抱在怀里,先尽情地吻她,吻得两人气喘吁吁,盛明辉才舔了舔唇道: “一起去滑雪吧?还能泡温泉。” 慕歌趴在他怀里喘,被他喂了一杯水气息才渐渐平复下来。 他吻得越来越深了,这次大概因为考试憋久了,上来就恨不得把她吞掉,慕歌使劲儿拍他他才停下。 再这样下去,他们两个早晚滚到床上去。 “出国吗?” “嗯。” 刚才吻得太深,慕歌现在的脸都还带着些许潮红。 盛明辉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早就摆出一副认错的模样,殷勤地伺候她,生怕她对他冷脸。 “我已经订好房间了,只要你答应,我们现在就能走!” “原来你在这儿等着我呢?” 慕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不是啊,如果你不想去我就取消了嘛QAQ。” 盛明辉一脸单纯无辜的样子,还恶意卖萌,慕歌捂脸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去去去,去还不行吗?” 盛明辉笑开了,立刻帮她收拾行李。 原来她也无法抵抗来自男朋友的恶意卖萌! 认错技巧之一:卖萌get。 很快收拾好行李,两人坐飞机出国了。 到了国外的酒店,慕歌才发现自己刚才觉得不对劲的地方: 盛明辉居然只定了一间房,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虽然房间很大,床也很大,可是还是无法避免他们两个晚上要睡在一起的事实。 -- 第27页 看慕歌一直沉默着不说话,盛明辉从背后抱住她软声道: “你不是早就想让我暖床了吗?现在可以了,你怎么还这么沉默?” “你不愿意?” 慕歌摇头。 不是不愿意,就是心里有点儿复杂。 见她摇头,盛明辉心里松了口气。 他知道她馋他身子,甚至天气越来越冷后一直粘着他觉得他温暖。 盛明辉之前没什么感觉,还沾沾自喜女朋友这么喜欢他。 可是后来慕歌又想让他住在她家里,盛明辉也不是不愿意,但就是下意识跑了。 回家才想明白,要是她真的得了他的身子,随着时间流逝,她要是觉得腻了怎么办? 而且他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一旦开了荤,那肯定是每天都想。 可是高三任务重,时间紧,在学习和男朋友之间,盛明辉连想都不用想,慕歌绝对会选择学习! 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努力和自律,可是在一次打扰她学习被她冷着脸狠狠地教育了一顿,并在三天都不能去找她的时候,盛明辉就牢牢地把学习这个小三记在了心里。 慕歌确实喜欢他,但是和学习比起来,他就是大海里的一朵小浪花,连个沫儿都翻不出来。 那么问题来了,这身子,给还是不给? 思考了好久,盛明辉觉得,还是顺其自然吧。 她想要就给,不想就算了。 等高考结束,她不想也得想! “你看这是国外,咱们两个人生地不熟的,如果再分开睡......我怕晚上不安全。” 盛明辉满眼为难地说出自己心里的担忧,脸上写满了“正直”。 慕歌轻飘飘看他一眼:“噢,是吗,那我还要谢谢你了?” 盛明辉摇头,一脸无辜:“不客气,咱们谁跟谁啊!” 慕歌就不说话了。 心知肚明的事儿,说出来就没意思了。 两人默默地摆放好自己的行李,出去逛了逛这座雪山下的美丽小镇,又吃了点东西,回来就天黑了,这也意味着,两人该睡觉了。 慕歌脸色很平静,拿了浴袍先去洗澡。 盛明辉红着脸胡思乱想,甚至特意看了看自己准备好的满满一抽屉的安全套。 好紧张好紧张! 一会儿就要同床共枕了,如果慕歌想的话,他要不要直接从了? 从了的话先从哪步做起? ...... 盛明辉想了一大通有的没的,等慕歌洗好出来,他都没敢抬头,红着脸迅速跑进了浴室。 慕歌看了眼浴室,掀开被子躺了下去。 盛明辉洗好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情了,他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才磨磨蹭蹭地走出去。 出去后盛明辉就愣了,慕歌给他留了一盏床头灯,自己平躺着,呼吸平稳,她已经睡着了。 盛明辉有些失落,然后就在心里唾弃自己:想什么呢?他们两个都还没成年,怎么着都得高考后才能考虑那些事情。 不过,还是有些失落。 盛明辉关了灯,轻手轻脚地钻进被子里,他直挺挺地躺着,眼睛怎么也闭不上。 靠着慕歌的胳膊感觉到了她身上的温度,盛明辉小心翼翼地朝着慕歌那边靠了靠。 他没有抱她,因为他上网查了,知道抱着睡很难受,他不希望她睡个觉都觉得不舒服。 她呼吸好浅啊,也很平稳,看来真的睡着了。 黑暗的夜里,盛明辉突然侧身对着慕歌,他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脸看,过了好半天才闭上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本该安睡的少女睁开眼,然后侧过身靠近已经睡熟的少年,她仰着脸,轻轻吻了吻少年的唇。 “晚安。” “今天很喜欢你,明天也很喜欢,未来也会一直喜欢你。” 声音消失了,房间里只剩下两道渐渐同步的呼吸声。 少女和少年,都在喜欢的人身边,安心地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高考加油! 第12章 “你没有力量,我给你。” 第二天,天色大亮,慕歌先醒过来,醒过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她已经钻进了盛明辉怀里。 大概是因为他体温高,所以畏冷的她像个八爪鱼一样盘在他身上,肆意汲取他身上的温度。 慕歌伸回自己的手和脚,在温暖的被窝里躺了一会儿,然后亲了亲盛明辉的唇。 “偷亲我?” 她刚离开,盛明辉就睁开眼满脸坏笑的看着她。 慕歌脸没红,只是耳根后全红了。 她想起床了,盛明辉却一把抓住她,将她摁在身下吻了下去。 “唔......” 少女的手从被子里无力地伸出来,像是在挣脱着什么,可是很快少年的手也伸过来,与她紧紧地十指相扣,然后又抓回了被子里。 ...... 不知道过了多久,盛明辉突然跳起来跑进了浴室,慕歌躺在床上喘着气,脸红得要滴血。 年轻气盛,他有了反应。 慕歌立刻察觉到了,而且感觉很大...... 不不不,不能再想了。 慕歌在心里默念清心咒,然后爬起来穿衣服。 浴室里的水声响了好久,红着脸的盛明辉才慢吞吞地走出来。 卧室里已经没人了,属于慕歌的气息也在渐渐消散。 -- 第28页 盛明辉抓了抓头发,觉得有些丢脸。 他迅速穿好衣服,出门就看到正在摆早餐的慕歌。 慕歌看到他的时候脸色很平静,打了个招呼:“过来吃饭。” 她在外边的公用洗手间洗漱了,顺便带回了两人的早餐。 盛明辉扯扯嘴角,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他安静地坐在慕歌身边,沉默吃东西。 “你怎么了?这么安静?” 也不和之前一样逮着机会就摸摸蹭蹭的,更有皮肤饥渴症一样。 盛明辉没敢抬头,声音沙哑:“对不起。” 让她直面他丑陋的欲望,明明他想忍住的。 ??? 慕歌满脸狐疑:“为什么道歉?” 盛明辉脸色晦暗,看起来都没那么帅了:“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我......你别生气。” 他的语气可怜巴巴的,满是懊恼和忏悔。 慕歌:“......” 这有什么?不是正常生理反应吗? 她也有,只是没他那么激烈罢了。 慕歌没说话,吃完早餐后,将丧气巴巴的少年一把推倒在沙发上,然后跨坐在他腰上自上而下地看着他。 “我好像没说什么吧?” 少年一脸震惊地看着她,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慕歌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腰上,笑吟吟地看着他:“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初中学过的!” 盛明辉有些尴尬,他初中仗着脑子聪明基本不听课,生理课也给睡过去了,完全没印象。 而且过去的十几年里他从来不开窍,平时那帮男生开黄腔,盛明辉嫌烦每次都让他们闭嘴,久而久之,他们就不敢在盛明辉面前开黄腔了。 盛明辉平时十分嫌弃自己那玩意儿,还觉得整天弄脏床单非常不卫生,每次都是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等着它自己下去。 可以说,他这十几年来基本都没碰过自己那东西。 因此对于这方面的知识,盛明辉几乎只能凭借本能。 这次来之前他看了好几部片子,可是越看越恶心,盛明辉干脆不看了,到时候让慕歌主导,问就是不会! “盛明辉,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慕歌俯身靠在他心口处,舔了舔他的喉结,盛明辉浑身紧绷,眼神都变了。 他喉结上下滚动,反应十分剧烈。 “你看,我一挑逗你,你就会起反应。这说明你对我有欲望。” “如果你对我没欲望,”慕歌点了点他的喉结,脸上出现惋惜的神色:“那就说明,你不行,或者你是个gay。” 当然,这些都是建立在他喜欢她的基础上。 对着不喜欢的人,也不会有欲望,下半身思考的种马除外。 ......还有一种,就是那种经受过特殊训练,十分能忍的军人。这种就不说了,反正一般人也遇不到。 盛明辉轻喘着,手背挡住眼睛,憋得自己脸通红,最后他对坐在自己敏感部位还一直盯着他的女朋友求饶道: “别弄我了,我真的要忍不住了!” 感觉到屁股后边让人心惊胆颤的东西,慕歌立刻从他身上下去。 盛明辉急促地喘了一口气,慢慢坐直身体,低着头浑身气压很低。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慕歌都没敢跟他说话,一直玩手机打发时间。 盛明辉双腿交叉掩饰着自己的不自在,过了好久才平静下来。 艹,他怎么这么厉害,这么久才好? 慕歌胡思乱想着,眼神却死死地钉在手机上不敢乱看。 她就是稍微教一教他生理课,他怎么整个人都变得和之前不太一样了? 有了欲望,所以不再是以前那个单纯的少年了? 慕歌眼角余光悄悄注视低气压的黑发少年,眼睁睁看着他从满脸欲望到压抑忍耐再到逐渐平静。 ——非常性感,也很危险。 啧,看来晚上要分房睡了。 盛明辉不知道慕歌的想法,用力压下心里那些肮脏的想法,努力恢复之前单纯的模样,然后看向慕歌讨好道:“我们去滑雪吧,也可以泡温泉。” 他有点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扑过来亲亲抱抱了。 好可怜哦,可是和她有什么关系? 慕歌天性敏感,十分容易察觉到别人对她的态度。 尤其是面对喜欢她的人。 盛明辉的态度想法和做法,慕歌不说完全了解,但是基本可以凭直觉察觉到他下一步的计划,也能精准地猜测到他的心理活动。 就像这次在一起睡,慕歌十分肯定,如果她不主动,他就算是憋死也不敢碰她一根手指头。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但是慕歌天生就有这样的技能。当然,这也和她自小父母离异导致她心思敏感的童年经历有关。 像她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彻底爱,不,喜欢上一个人。 她永远会给自己留一条退路,就算是感情她也会下意识压抑自己,不让自己陷入那样卑微的境地。 说她凉薄也好,冷漠也罢,她不会改,也改不掉。 慕·冷心冷肺·歌看了他一眼,随意点头:“好啊。” 两人穿好滑雪服,跟着当地导游或者说酒店给配的保镖一起来到了山上。 放眼望去,入目一片白色,而远处,则是白色下苍劲的绿色。 -- 第29页 这是一座非常有名的山,是网上夫妻必选蜜月地的第一名。 盛明辉想着他俩虽然还不是夫妻,但是情侣嘛,四舍五入也是夫妻了,再加上这里治安很好,也从没有发生过什么灾害,所以盛明辉就定下了这里。 “我们一起滑!” 盛明辉扶着慕歌的手,两人大笑着冲下山。 “哈哈哈哈......” 白茫茫的雪地上,少年少女躺在一起,头靠着头,十分亲密。 “喜欢我吗?” “喜欢。” 慕歌满脸笑意,平日里总是淡漠的眼睛也染上了温度。 盛明辉真是个心机boy,他知道慕歌没什么安全感,所以每天问她喜欢不喜欢他,听在慕歌耳朵里,就相当于他每天都在跟她告白。 这种举动,给了慕歌很大的安全感。 “你怎么这么好啊?” 慕歌的声音很轻,注意力时刻都留在她身上的盛明辉却还是听到了。 他咧开嘴笑得十分快乐:“那你也要对我好一点儿!” “比如,打消今晚要分房睡的念头。” “好不好嘛,慕歌,女朋友?QAQ” 刚才在房间里盛明辉紧张得不行,所以什么都没察觉到,可是出了房间,盛明辉立刻察觉到了慕歌平静表面下对他有些疏离的心思。 看来早晨的事情还是让她不舒服了。 所以她想分房睡? 这可不行! 如果今晚真的分房睡,那下一步是不是就是感情淡了,然后慢慢地她就不喜欢他了,再到最后,她不想和他在一起了? 那他怎么办? 不行,这件事必须要从源头解决! 盛明辉下定了决心,在慕歌笑得最开心的时候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来,希望她能考虑一下。 慕歌可疑地沉默了一下,满脸正直坚决否认:“我没这么想过!” 盛明辉“啧”了一声,满脸怀疑:“真的?” 慕歌努力让自己的声音真诚一些:“嗯嗯。” 盛明辉偷偷勾了勾嘴角,然后若无其事地恢复原来的表情:“噢,那我错怪你了。” 慕歌理直气壮地没说话。 她还是有一点点心虚。 不过盛明辉是计算机成精了吗,怎么这么敏锐? “你这样不累吗?” 慕歌语气有点淡。 她心思很敏感,时刻在变化,甚至自己有时候都把握不准自己在想什么。 热恋期的时候,盛明辉乐此不疲地猜测她的情绪,处处迁就她;可是再过一段时间,还是要和热恋期一样每天猜测她的情绪和时刻注意她的心理变化,他肯定会觉得很累。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爬起来将她抱在怀里:“这有什么累的?这不是本能吗?” 她凭本能感知他的情绪,衡量是否要和他在一起;而他也凭着本能和她磨合,希望她渐渐将他放在心里。 这中间的过程,两个人都在付出,两个人也同样是在磨合。 等到时间长了,他们心里都有对方,也很熟悉对方的一举一动时,就说明他们磨合成功了。 只要一个眼神,他们两个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就不用像现在这样带着一些距离慢慢磨合了。 到那时,他就要考虑两人什么时候举办婚礼了。 谈恋爱就是这样,一开始只是微弱的好感,然后随着相处经历一些事情了解对方的脾气性格加深喜欢,再经过岁月沉淀坚定地选择对方。 盛明辉想和慕歌永远在一起,那么他就要找到一条两人都可以走下去的路。 至于这条路上所有的艰难和苦涩,他愿意全部吞下去,让她安心走过他留下的春暖花开。 “我越来越爱你了,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他紧紧地抱着她,直白滚烫的感情倾涌而出:“时刻观察你,时刻注意你,时刻猜测你的想法。我觉得不累,很快乐。” “如果哪一天你连自己的想法都不愿意让我猜,那我才真的要哭了。 因为那说明,你对我一丁点儿感觉都没有了。” “而且,你不是也在一直时刻猜测我的想法,越来越把我放进心里了吗?” “女朋友,我说的对不对?” 看着他有些青涩却已经显露出未来成熟的脸,慕歌久久无言。 他说喜欢她,她知道,但也只是以为是少年直白单纯的青春。 他越来越粘人,她纵容了。因为她喜欢他的粘人,她也愿意时刻和他在一起。 他说越来越喜欢她,她没放在心上。因为她不确定未来,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是什么模样。 可是她没有想到,他居然想了那么多,那么远,那么地让人无法不感动。 “我没想过那么远......” 这是慕歌在盛明辉面前第一次表现得语无伦次,十分慌乱。 “我...我是喜欢你的......但是......” 但是她只是觉得“今朝有酒今朝醉”,至于明天......无论怎样,反正她都不会受伤。 盛明辉目光温柔又包容,他轻吻着慕歌的嘴角,声音带着安抚:“嗯,我知道,我都知道啊。” 知道你没有那么坚强,知道你被全世界抛弃过,所以患得患失,不得不装得清风云淡来伪装自己。 “没关系,我比你坚强,比你有力量。” -- 第30页 “你没有力量,我给你。” 慕歌一直没说话,趴在盛明辉胸口上。 盛明辉等了又等,最后低头去看的时候才发现慕歌哭了。 她哭的时候没有声音,眼泪却仿佛汇集了她所有无法说出口的难过和脆弱,盛明辉看得心都快碎了。 少年慌慌张张地为怀里的少女擦眼泪,可是越擦越多,少年急得眼角发红,自己也快哭了。 最后少年怜惜地吻了吻少女的额头,他抱起少女,走出白茫茫的雪地。 他的脚印很深,因为承载了两个人的悲欢。 白雪无声,依然那样美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两更,一更0:00,一更21:00。 高考继续加油^0^~ 第13章 “新年快乐,晚安。” 慕歌哭了很久,最后在盛明辉的怀里沉沉睡去。 盛明辉看了她一夜,眼神温柔地不像话。 接下来的几天,慕歌解开了心结,销毁“保证书”和手机里的录像,开始真正地接受他。 “不怕我以后报复你啊?” 盛明辉笑着问她。 “你不会的。” 慕歌摇头,靠在他心口。 他不是那样卑劣的男人。 “嗯哼,我才不会呢,我永远不会和你分开的!” 盛明辉抱紧慕歌,脸上的表情十分得意。 慕歌听不得这些直白的情话,仰头堵住他的嘴...... 后来,两人手牵着手慢慢走过美丽的小镇街道,靠在一起看着太阳从东方升起,还羞涩地一起泡了温泉,更在缆车到达山巅时互相亲吻对方...... 两人的合照每天都被盛明辉发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寒假无所事事的朋友们吃了成千上万吨的狗粮。 两人的甜蜜所到之处,一片“单身狗”的哀嚎。 简直听者伤心闻者落泪,造孽呀! 欢乐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慕歌和盛明辉在过年前一天回了国。 大年三十晚上,慕歌被白母的助理接到了白家老宅。 在这里,慕歌第一次这么早看到白母。 白母的名字是白晚晴,虽然名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小姐,但是她的性格坚韧十分好强。 在当年白家激烈的遗产争夺中,白母成了最后的赢家。 她是个工作狂,一天比一天气场强大,基本不回家。 也是因为这样,她和自己孩子的感情十分淡薄。 “来了?” 即使是大年三十,白母依然是精致的妆容和干练的职业装,像是下一秒就可以去参加董事会。 她长得很漂亮,是那种气场强大攻击性极强的美。 白慕歌却长得不像她,反而像极了温柔内敛的白父。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相同的五官,白父看起来清风朗月温柔出众,但白慕歌看起来就毫无特色,十分不起眼。 慕歌觉得大概率是路人甲光环在作祟,毕竟是平平无奇的路人甲,谁见过路人甲比主角还漂亮? 看到女儿那张像极了亡夫却十分不出彩以至于泯灭众人的脸,白母面上冷淡,眼里却满是复杂。 “嗯,妈妈。” 慕歌进门后就听到了白母的声音,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叫了声“妈妈”。 换好鞋,慕歌背着书包上楼,白母没有叫住她。 因为长年累月的避而不见,她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和女儿交流了。 等慕歌上去后,白母浑身的气场才泄下来,她靠在沙发背上,闭上眼叹了口气。 这孩子变了,看着她的眼神再也没有以前那样亲近和渴望了。 慕歌上楼进入自己的房间,关好门开始收拾衣服。 她没拿书,因为大概率她只会在这里住两天,白母也是。 白母走了,她就可以回自己家再写作业。 慕歌的房间很大,也很整洁。 即使慕歌一直不住在这里,佣人们也还是一直把慕歌的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 收拾好衣服,慕歌开门打算下楼的时候,手机响了。 慕歌脸上立刻挂满了笑容,是盛明辉的视频通话。 “慕歌。” “嗯?” 慕歌靠在墙壁上,墙壁是特制的,可以制冷也可以制热。 现在是冬天,墙壁制热,慕歌靠在上面,整个后背都暖洋洋的。 “你这是在哪儿?” 盛明辉也是满脸笑意,和慕歌一样,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对方所处的环境。 慕歌扫了一圈他背后的卧室,笑眯眯地回答道:“是老宅,过年回来,初二走。” “噢噢噢。” 盛明辉点点头,使劲瞥慕歌屏幕里的边边角角,可是慕歌靠在墙上,他能看到的也就是墙壁和慕歌手边的花草,其他啥也看不到。 慕歌注意到了他的动作,摄像头开始转移:“想看我的房间就直说,看看你眼里的失望都溢出来了。” 盛明辉“嘿嘿”笑着,也不反驳,随着摄像头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慕歌的房间。 这是个浅紫色的十分明显的女孩子的房间,床头上方贴着动漫人物的壁纸,地上铺着地毯,窗帘和被子都是浅色的,一看就会让人的心平静下来。 因为房间的主人不经常住,生活化的气息很少。 盛明辉看了一圈,满意地点点头。 -- 第31页 看来紫金小区那里才是慕歌真正承认的家。 这样说起来,其实他早就去过她家了,还进过好几次她的房间。 盛明辉心里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慕歌是真的在接纳他,喜欢他。 毕竟连慕歌唯一承认的朋友叶珊珊,都没进过慕歌家,但他去过了,还去了好几次,嘿嘿嘿。 慕歌的房间看完了,盛明辉“礼尚往来”,也给慕歌介绍自己的房间。 盛明辉的房间是典型的男生的卧室,篮球球鞋还有其他运动装备都摆在墙壁上的橱柜里,壁纸是黑白两色,被子和地毯也是黑色的,满是性冷淡风。 不过房间很干净,没有慕歌想象中的乱丢乱扔。 “这是我第一个篮球,是我妈送的。” 盛明辉举着手机给慕歌介绍他的过去,“当时我才5岁,因为篮球被钉子扎破了没法再踢,我还伤心了好久。后来我妈想办法给我补好了篮球,放进了柜子里。” “这是我以前看过的书,我看的比较杂,什么名著历史怪谈小说,还有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我都看。因为我不喜欢那些小小年纪就满脑子黄色思想的家伙,所以每次聚会,我都早退回家看书。” “这是我十五岁生日的时候我爸送我的变形金刚,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不应该再喜欢小孩子喜欢的东西。所以表现得没那么高兴,我爸有些失落,还特意跟我道了歉又补了礼物......” “球鞋是邵峥嵘和黎阳送的,说我长这么大居然连双像样的球鞋都没有,简直丢了他们校园王子的脸。拜托,都什么年代了,还校园王子?简直笑死......” “这个金牌是一次书法比赛获得的。当时那个书法协会会长死活拉着我想让我入会,说我是书法界难得一见的好苗子。我拒绝了。嘿嘿,人家才12岁,还是个宝宝呢。” “......” 通过盛明辉的描述,慕歌脑海中勾勒出了一个备受父母宠爱和朋友一起健康快乐长大的小男孩的形象。 爸爸严肃却很慈爱,妈妈温柔却不会一味溺爱,小男孩有时候也会调皮捣蛋,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个合格的乖巧宝贝。 小男孩也有好几个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了解对方,经常吐槽对方,感情很好。 他很幸福,她听着都感觉到幸福了。 屏幕里的少年神采飞扬,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自己以前的事情,从出生到现在,他想和她分享完整的自己。 少年说得高兴,少女也很给面子,随着他点头或是欢笑。 ——这一幕被偶然经过慕歌门前的白母看到,但她什么都没说,而是体贴地关好门下了楼。 慕歌还不知道自己被白母撞破了恋情,手机一直在通话。 最后说到没话说了,两人也舍不得挂断,只是安静地看着对方,诉说思念。 “砰砰砰!” 三十晚上的烟花将两人唤醒,慕歌回过神儿来,有些不舍地说了拜拜先挂断了电话,之后笑着下楼吃饭。 白母安静地坐在餐桌前,像是一具沉默的雕塑。 慕歌没有看她,坐下开始吃饭。 对于不相干的人,慕歌一直都采取忽视的态度。 前两年白母也在忽视她,可是今年不知道怎么了,安静吃完年夜饭后,慕歌想上楼的时候白母叫住了她。 慕歌脚步顿住,转身回到沙发上。 “什么事?” “你谈恋爱了?” 白母沉默了一会儿才问道。 慕歌点头,脸上没有慌乱和紧张,只有漠不关心的平静。 白母心情复杂,知道女儿彻底和她离心了。 没什么后悔的,毕竟当初她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 “你很喜欢他?” 没有问他对你好不好或者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白母只问了慕歌喜欢不喜欢那个男孩。 听到白母的话,慕歌眼神警惕起来。 怕她找盛明辉麻烦,慕歌脸色严肃,直视白母认真说道: “很喜欢,我从未这样喜欢过一个人。” “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但是现在我确定我非常非常喜欢他。” “你不用这么警惕,我不会干涉你的事情。” 白母苦涩地笑了笑,“你以前也从未干涉过我的事情,不是吗?” 这倒是真的,即使白慕歌内心里再怎么抗拒白母找别的男人,但她从未企图干涉白母的决定,只是每次看到她和小情人约会都会很不开心。 因为白慕歌知道,白母是她的母亲,但也仅仅只是她的母亲。 她生养了她,至于白母其他的事情,她其实无权干涉。 慕歌来了之后更不在意了,她本就对白母没什么感情,不讨厌她,但是也喜欢不起来。 听到白母的话,慕歌沉默了下,脸上的警惕消失了一大半。 她笑了笑:“嗯,谢谢您。” 这句道谢是真情实意的,因为像白母这样从不干涉孩子选择的父母,这世上应该是没有的。 就像慕歌前世那对父母,即使说着我们都不会干预你的选择,尊重你的任何想法。 可是到慕歌提出想出国的时候,他们两个还是联起手来不让她走,还说什么都是为了她好。 大概对于大人来说,孩子永远都是不成熟的,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应该让孩子走到正确的道路上。 -- 第32页 要慕歌来说,这就是双标啊。 孩子有自己的想法,这个想法和大人的想法相违背,这时大人就理所当然地觉得是孩子错了; 而大人平日生活工作的时候,也会有和别人意见不一样的时候,可是这个时候,他们会反思自己,是不是自己真的错了。 看,这就是双标,理所当然的掌控欲,让人恶心。 慕歌厌恶极了自己那对永远说话不算话的父母,所以拼命地努力,想通过高考逃到一个没有他们的地方。 可是来到这个世界,慕歌又想回去,至于回去以后做什么,慕歌也不知道。 人性就是这样,矛盾复杂。 算了,不想了,她还有十辈子的时间,来慢慢平复自己原生家庭的不幸。 大概等回到现实世界的那天,她就可以真正的放下了吧。 “那我上楼了,新年快乐。妈妈,晚安。” “新年快乐,晚安。” 目送慕歌上楼,白母依然一人坐在安静的客厅里。 这样就很好了,她们两个都该走出那个男人留下的阴影,拥抱自己的人生。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第14章 狗血虽迟但到! 第二天下楼,慕歌没看到白母,不过很快助理就打来电话,告诉她白母回公司了。 慕歌表示知道了,收拾东西回到了紫金小区。 盛明辉从大年三十开始,一直到开学前的正月十五都没法儿出来。 他要待在家里拜年和等着别人拜年,还有圈子里大大小小的聚会,他是盛家人,又即将成年,没办法不去。 当然也可以去了露一面就回来,可是他住的地方不是那么轻易出来的,尤其是过年街上人最少最危险的时候。 思来想去,盛明辉只能遗憾地告诉慕歌自己没办法陪她了。 慕歌表示理解,自己待在家里白天写作业,晚上看电影,悠闲地度过了寒假最后半个月。 十五晚上,盛明辉给慕歌打了视频电话。 刚接通,盛明辉委屈又不满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白慕歌,你都不想你男朋友吗?” 慕歌面色不变,固定好手机继续看电影:“想了,但是你又出不来,我也没办法。” 盛明辉简直气死了! 他在这儿呢,她眼睛还看着电脑屏幕! 难道他长得不比电影里的那些货色帅吗? 越想越气,越气越想。 可是看屏幕那边侧脸温和完全不想搭理他的慕歌,盛明辉气着气着就哄好了自己。 确实是他不好,过完年也没法儿出来,不能去陪她,而且平常打电话她都是秒接,应该没心思注意别的什么人。 算了,原谅她了。 “看的什么电影,咱们一起看吧!” 慕歌看得正上头,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把摄像头对准电脑。 盛明辉躺在床上,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和她一起看。 慕歌看得是无限流电影,就那种时刻在死人,但你和你的队友还是要齐心协力共同闯关的无限世界。 “我觉得这个宅男神色不对劲,刚才看到那个女人尸体的时候,宅男虽然表现得很惊慌,可是他眼镜后边的眼睛很平静,就像看惯了这样的场面,或者早就知道这个女人会死!” 盛明辉边看边猜测。 慕歌点点头,又突然意识到他看不到,然后出声附和了一句:“嗯。” 盛明辉得到了女朋友的反馈就高兴了,继续巴拉巴拉地猜剧情,慕歌也不嫌他烦,边认真听边仔细看。 看到最后,凶手果然是盛明辉猜的那个人。 “怎么样?你男朋友脑子还是不错的吧?” 是很不错,就跟提前看过了一样。 “你以前真的没看过吗?” 把摄像头转过来,慕歌随口质疑了一声。 哪成想,盛明辉被女朋友敷衍了半个月的怒气就上来了: “我当然没看过!你怎么可以怀疑我?!” “你敷衍我了半个月我也没说什么,可是你质疑我的诚信,我就很不开心了!” 看盛明辉气得眼睛都红了,慕歌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立刻卖乖道歉。 “嗯嗯,对不起,我错了。” “对不起嘛,男朋友。我就是随口一问,你看没看都不耽误我喜欢你!” 慕歌一用那种可怜的眼神看盛明辉,盛明辉心里的气就全没了,更何况这次她还犯规,用那种语气说喜欢他。 啧,好吧,那他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她了。 但盛明辉眼睛还是有点红,那眼神恨不得透过屏幕死死地抱住她,然后将她亲得说不出话来。 “你等着,明天早晨我就去找你!” 忍忍忍,他快憋成千年老王八了! 明天就能出去了,看他怎么收拾她! 看到盛明辉快要烫死人的眼神,慕歌忍不住双腿发软。 完了完了,这家伙快疯了,今晚上要早点睡,不然明天根本应付不来。 “那就睡觉吧,明天早晨见。” 慕歌装得很淡定,在盛明辉直白浓烈的目光里挂了电话,然后放空大脑开始睡觉。 她错了,不该在盛明辉没办法出来的时候放松警惕敷衍他,偶尔还撩拨他。 看吧,报应来了。 -- 第33页 唉,不想了,睡觉。 * 第二天慕歌还在睡眠中就被盛明辉从浅到深狠狠地吻住,慕歌挣扎不了,被他摁在被子里亲了整整半个小时。 最后,两人躺在床上,抱着对方大口喘气。 盛明辉死死地抱着她,边亲她边说自己这半个月是怎么过来的,还指控慕歌狠心。 慕歌安静听着也不插话,只是抱紧他的脖子表示安慰。 接下来的寒假最后两天,盛明辉就像个跟屁虫,一直粘在慕歌身后。 无论她做什么,他都要抱她亲她,但他又特别有分寸,在慕歌想发飙之前就会停下。 慕歌想气气不起来,想说什么又被盛明辉念念叨叨翻旧账,最后只能随他去了。 两天的时间很快,转眼到了开学。 步入高三下半学期,大家都开始紧张起来。 慕歌和盛明辉也开始紧张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有时间就腻在一起,而是和大家一样,开始抓紧每分每秒学习。 不过在学校没时间见面,两人晚上回去会通电话互相加油,鼓励对方,一直坚持着,坚持到最后。 三月初,一模;四月初,二模;五月初,三模;五月下旬,四模。 四次摸底考试后,高三年级的学生很快就迎来了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高考。 高考,不仅学校老师和家长关注,社会也很关注。 慕歌和盛明辉一起走进考场,开始考试。 高考结束后,所有人都欢呼着高三结束了,甚至有的学生疯狂撕卷子发泄自己这一年来的压力。 漫天飞舞的试卷中,盛明辉和慕歌站在一起,安静地说着话。 也不拘说什么,就是沉重压力后平缓的放松。 叶珊珊走过来,问他们俩要不要参加晚上的毕业典礼。 毕业典礼是大家一起办的,还会邀请老师和同学们,最后聚一次。 慕歌还没说话,她和盛明辉的手机都响了。 盛明辉的手机上是盛父发来的消息,说一会儿有司机来接他,也顺便接着他的小女朋友。 慕歌的手机上是白母发来的消息,说跟着盛明辉一起回来就行,有事要说。 看语气,慕歌就知道白母有十分重要的事情要说,所以两人同时拒绝了叶珊珊的邀请。 叶珊珊有点儿惋惜,但也看出来两人有事,所以没再说什么。 不过临走的时候,叶珊珊悄咪咪给慕歌发了一个视频,视频很长,一直在缓存,慕歌更关心白母要说的事情,就放着视频让它自己缓存了。 司机带着慕歌和盛明辉来到了军区大院,车子畅通无阻,慕歌看着窗外,微微皱起眉。 “没事,我在。” 盛明辉一直握着慕歌的手,看她皱眉轻吻了下她的嘴角。 慕歌看着盛明辉担心的目光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很快,盛家到了。 两人牵着手走进别墅,客厅里是满脸严肃的白母和盛父盛母。 慕歌以前只在电视上见过盛父盛母,这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盛明辉的五官和他爸妈长得不像,但眼睛却和盛父的一模一样。 盛父盛母和白母久居高位,即使尽力放松,三人身上还是带着一种异于常人的气场。 看到两人坐下,三个大人将桌上的三个日记本递给他们。 慕歌接过来,发现日记本的主人名字,是白慕歌记忆里最爱的父亲、也是造成她童年阴影却又早早过世无法弥补她的人:高川。 慕歌没着急看高川的日记,而是看向盛明辉手里的两本日记,那两本日记上分别写着两个名字,一个是秦晴,一个是盛厉川。 慕歌知道盛父叫盛厉海,那这个叫盛厉川的人,和盛父是什么关系? 秦晴,白晚晴。 高川,盛厉川。 是她的错觉吗? 为什么有一种狗血的感觉扑面而来? 还没等慕歌整理明白自己的思绪,盛父率先开口。 他看着盛明辉,眼中满是沉痛:“明辉,我和你妈不是你的亲生父母,准确来说我们是你大伯大伯母。” 慕歌惊讶地看向盛父盛母,盛父红了眼回忆往事,盛母却早已捂着嘴哭泣,她很伤心,但看着盛明辉的目光却满是疼爱和担忧。 至于白母,白母也罕见的红了眼眶,看着慕歌的神色十分复杂。 “你亲生父亲是我弟弟,盛厉川。” “你亲生母亲,是另一本日记的主人,秦晴。” 扔了一个大雷后,盛父没敢看盛明辉的表情,而是看向慕歌: “你的父亲高川,在二十年前,是秦晴的初恋。” “他们相爱多年,却在回国后遭遇车祸,都失忆了。” “更巧合的是,本该和对方相亲的白晚晴女士和小川,分别遇到了失忆的高川和秦晴。” “后来……” 后来大家一起上演了一场失忆认错白月光、恢复记忆后面对爱人和孩子痛不欲生、不知如何抉择的戏码呗。 慕歌合情合理地猜测着,还自动补全了后续剧情。 她就知道,狗血虽迟但到! 不过她不是正主,没有那些多余的情绪。 她看向盛明辉,看到盛明辉失落地低着头,额前碎发遮住了他的表情,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 第34页 不过察觉到两人相握的手被抓紧后,盛明辉眼睛转了转,悄悄侧着脸露出眼睛看向慕歌,却正好可以不让三个大人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他捏了捏慕歌的手心,俏皮地对着慕歌眨了眨眼。 慕歌清清楚楚地看到,盛明辉的眼睛里压根儿看不见任何一丝伤心和震惊。 慕歌:...... 他不会早就知道了吧?! 第15章 赌赢了是一生,输了也是一生。 不管盛明辉是什么时候知道的,看到他不伤心,慕歌更能稳得住了,当然,面上功夫还是要做的。 慕歌仔细看完了高川的日记,又和盛明辉换着看完了秦晴和盛厉川的日记。 高川是个画家,天赋及其出众。他在幼年被一对不育的夫妇收养,自此踏上了画家的道路。 秦晴是个钢琴家,秦家是暴发户,有了钱,再加上女儿长得漂亮看起来就是文化人,所以秦家人就开始在秦晴身上投资,而秦晴也不负所望,小小年纪被许多老师称赞钢琴天赋十分出众。 两人在高中就相爱了,但秦晴十分了解自己家人的爱慕虚荣,他们绝对看不上高川这样空有天赋却没有任何身家的男人。 因此两人相爱一瞒就是好多年。 后来两人都收到了国外一所艺术名校的通知书,两人一起出国,在那个浪漫的校园里度过了美好的七年。 这样算下来,两人相爱了整整十年。 人生能有多少个十年呢? 这十年,他们一起登上事业的高峰,一起走过风风雨雨。 他们早已将对方融入骨血,如果未来没有对方的参与,他们两个也不过是两具行尸走肉。 毕业那天,秦晴被秦家人紧急召回,秦晴告诉高川,回去她就和家人坦白,她只会和他在一起。 高川信了,在国外等了三个月,可是等来的却是一张结婚请柬,请柬上新娘的名字是秦晴。 他待不住了,连夜坐飞机回国,却在赶往秦晴婚礼的路上出了车祸。 更糟糕的是,一直知道两人恋情并十分支持的高家父母,也在得知儿子回国急忙赶往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当场死亡。 高川命大活了下来,但他被撞击到了头部,忘记了以前的一切。 他心里有个声音一直催促他,说要找什么人。 恰好这时,高川遇到了刚成为白氏CEO意气风发的白晚晴。 白晚晴对高川一见钟情,一直追求他。 高川一开始不想接受她,但是,在美丽的琴房中,白晚晴笑着弹钢琴的样子和他心里的那道影子渐渐重合了,高川便以为白晚晴就是他一直要找的那个人。 他们结婚了,很快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女儿三岁生日的时候,高川和女儿玩捉迷藏,小孩子跑着跑着不知道跑到了白家大宅的哪个地方,她有点儿害怕,藏进一个黑暗的小屋里。 小女孩颤抖地叫着爸爸,希望无所不能的爸爸来救她。 可是她最爱的爸爸来不了了,因为高川下楼时不小心跌下楼梯撞到了脑部,突然想起了一切。 他忘记了自己的孩子,疯了一样地去他和秦晴当年约会的海边的秘密小屋。 高川到的时候,秦晴也在那里。 两人抱在一起,哭得绝望又悲伤。 秦晴当年被秦家人骗回来,让她去和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相亲。 秦晴不愿,秦家人就将她锁在房间里不让她离开,秦晴打破了窗户逃出来,却在慌乱中跌落山崖,恰好遇到被坐在林地里画画的盛厉川。 盛厉川是特种兵,常年在边疆执行任务。 他有个战友,因为救他死于非命。 为了纪念自己的战友,盛厉川学会了战友最喜欢的画画。 退役后,盛厉川经常去一些荒郊野岭采风画画,这次恰好救了跌落山崖的秦晴。 秦晴跌破了头,失去记忆,却没有忘记一开始看到的静坐画画的盛厉川。 她醒来的时候,将心中的那道影子认成了盛厉川。 盛厉川也喜欢这个脆弱美丽的姑娘,于是推了盛厉海给他安排的和白晚晴的相亲,和秦晴结婚了。 两人婚后很幸福,很快有了一个儿子。 秦晴经常头疼,无法照顾孩子。 盛厉川大嫂顾芬不孕多年,十分欣喜地将孩子带过来自己照顾。 孩子十分亲近顾芬,再加上盛厉海所处的职位也需要一个孩子来稳固自己的家庭和政治地位,所以和秦晴盛厉川商量过后,这个孩子被过继给了盛厉海和顾芬,成了他俩的儿子。 孩子三岁生日的那天,秦晴突然陷入了昏迷,醒来后她泪流满面,开着车去了海边的秘密小屋。 在那里,她见到了三年后的自己真正的爱人。 盛厉川是高级军官,他和秦晴是军婚,再加上盛厉海正处于换届的波澜中......秦晴想和盛厉川离婚,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高川这边,白晚晴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是白氏面对大众的一块完美的招牌。即便高川提出离婚,为了公司,白晚晴目前也不可能同意。 再加上秦家人暗地里操控了当年高父高母的车祸,还有高川回国时的车祸...... 他们两个之间永远隔着高父高母的两条性命,这样的他们,即使离了婚也不可能在一起了。 -- 第35页 绝望的两人留下自己的日记,一起跳海自杀了。 白晚晴那天去公司开会,抱着鲜花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昏迷在偏僻小黑屋里的女儿。她将女儿送去医院,开始寻找莫名失踪的丈夫。 盛厉川那天去医院询问妻子经常头疼的病情,回来时也发现了妻子的失踪。 两人循着线索找到了自己的丈夫/妻子留下的日记,终于明白了一切。 如果当初他们没有遇到秦晴和高川,如今的他们,可能就是一对夫妻了。 可惜造化弄人,当初的差一点儿,就成了物是人非的一生。 白晚晴大受打击,可是却不知道该怨恨谁。 认清现实后,白晚晴和盛厉川一起为高川和秦晴准备了葬礼,将两人的墓碑合在一处。 之后白晚晴将自己全部的精力放在事业上,同时她也根本无法面对长得越来越像高川的女儿。 她成了工作狂,一年365天有360天不着家,和女儿的感情越来越疏远。 盛厉川回了边境,疯狂做任务,终于在一次危险的任务中为了保护队友壮烈牺牲。 白晚晴和盛厉川当初联手瞒下了秦晴和高川一起自杀的事情,直到盛厉海上位,换届结束后,盛厉海和妻子顾芬才知道一切。 可是已经晚了,弟妹自杀,弟弟牺牲,只剩下了三岁的盛明辉。 活着的白晚晴和盛厉海都无法面对对方,因为看到对方就会想起惨痛的过往,因此两人默契地将白慕歌和盛明辉隔开,一个在公立学校,一个在国际学校。 就这样,十几年下来,两家人即使在正式场合遇到也当做不认识。 白慕歌和盛明辉更是从未见过对方。 直到住院住得要发霉出去遛弯儿的慕歌,救了重伤的盛明辉。 他们这两条本该永远平行的线开始缠绕在一起,谁也无法阻挡。 一开始的时候,盛父盛母和白母特意隔开了两人的联系,甚至尽量模糊对方的存在。 可是谁知道盛明辉能耐心潜伏好几个月,就为了找到白慕歌的名字。 他和他爸爸一样,只要想做的事情,无论别人如何阻拦,他们一定会去做。 就像当年盛厉川被盛厉海拦着不让他当兵的时候一样,即使差点儿被大哥打断腿,他也死活要去部队。 盛厉海觉得秦家人不是什么好人,想查一查秦晴,盛厉川死活拦着不让查。 或许他也知道,这样美丽姑娘的过往中,一定有她爱的人,但那个人,从来不会是他。 他只是想赌一赌,赌赢了是一生,输了也是一生。 白晚晴也是这样想的,无论高川以前如何,如今他说爱她,她便相信。 盛明辉和白慕歌开始有了交集,并越来越亲密,发展到最后,白母和盛父盛母已经明白,没有人可以再分开他们两个了。 所以即使过年的时候发现了两人的恋情,三个大人都默契地不打扰,而是高考结束的当晚,让他们两个知道了上一辈的事情,不要发展到最后,又开始心生怨恨。 “......我想自己静一静。” 盛明辉声音沙哑道。 少年看起来很颓废,完全无法接受自己听到的事实。 盛父盛母心疼坏了,赶紧点头答应了。 “明辉,不管怎么样,我们一直都是你的父母。” 听到盛父盛母的最后一句话,盛明辉脚步顿了顿,还是低头拉着同样沉默的慕歌上了楼。 客厅里的三个大人正沉浸在悲伤中,即使对盛明辉想自己一个人静一静却还要拉着慕歌的举动有些不解,但是如今正难过的三个人,谁也没有多余的心力,去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第16章 路人甲和校草幸福又快乐,没有任何遗憾。 慕歌沉默着,和盛明辉一起上楼进了他的房间。 到房间后,盛明辉跟楼下那个大受打击的少年完全不一样。 他迅速跳起来锁好房间的门,然后抱着慕歌倒在床上,还舒服地呻.吟一声。 “老掉牙的狗血爱情故事,听得我耳朵疼。” 慕歌满头黑线,把他的脸扒拉过来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人脸上居然一丢丢难过都没有,他和她一样,平静地仿佛置身事外。 “......为什么你会是这个表情?” 慕歌想不明白,一般人不说震惊,叹息和沉默总该有的吧? 他居然这么平静,平静地不像个正常人。 盛明辉任由她扒拉自己的脸,听到慕歌的问题才诧异挑眉:“我这就是正常人的反应啊!” 他确实是第一次知道这件事,但是他是他爸妈养大的,记忆里根本没有秦晴和盛厉川的存在,听着他们的故事完全没有代入感,甚至还想吐槽。 他都没见过他们,要说一上来就有很深厚的感情,谁信啊? 拜托,又不是小说里的脑残角色,对两个没见过面的人都能有这样那样的怀念......额,可能那些脑残角色是在痛哭自己失去的两份遗产? 盛明辉撇撇嘴,有些郁闷:“我爸妈就是感情太充沛了,你妈也是。都过去二十年了,这件事情还有什么好难过的?” “盛厉川和白晚晴早在不愿意查探秦晴和高川的过往时,就该知道有这样的后果。” “既然心存侥幸,就不要在结果到来之时又装出一副无法接受的样子。” -- 第36页 像他们这样的家庭,别说结婚了,就是恋爱前都得查查对方的底细。 可是盛厉川和白晚晴就是不查,那么爱人恢复记忆第一时间抛弃了他们也是正常的。 要是说句不好听,他俩就是矫情啊! 人家有情人殉情了,你俩凑合凑合过呗,反正都这么自私。 说起来,要是白晚晴和盛厉川后来在一起了,说不定他和慕歌还能青梅竹马长大呢! 慕歌觉得,盛明辉说的好有道理。 说实话,她听完了这个悲剧爱情故事后第一反应是:他们四个脑子都有那个大病吧? 爱情是爱情,生命是生命。 爱情没了可以再有,生命没了可是真的没了! 既然恢复了记忆,就一起坚定决心回去和被自己认错的人道歉。 即使一开始白晚晴和盛厉川不能接受,可是时间长了,他们肯定会慢慢想通。 至于横在秦晴和高川两人之间的秦家人和高父高母,该送监狱的送监狱,该忏悔的忏悔,忏悔一年两年还是不能原谅自己,忏悔十年二十年总能好好过日子了吧? 慕歌觉得,如果高父高母还活着,肯定也希望自己一直祝福的儿子和儿媳妇可以活下去。 可是秦晴和高川这一路走得太顺了,没经历过什么挫折,心里承受能力太差,当“灾难”来临时,两人居然直接自杀了。 秦晴和高川跳海自杀了,成全了两人的爱情。 可是这件事却成了白晚晴和盛厉川心里永远都过不去的一个结。 他们喜欢的人宁愿自杀都不愿意跟他们坦白,这是多么不相信他们的人品啊! ——虽然白晚晴和盛厉川人品,确实不值得被信任。 但是这样一来,本来性格就很执拗的两个人会变得更加执拗,最后发生悲剧。 说白了,一切都是大家自己作的,所以尘埃落定的时候,谁也别怨谁。 慕歌想着想着,突然想出了一个大胆的脑洞,她转过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盛明辉问道: “你说要是白晚晴当初和盛厉川在一起了;或者他们四个本就走在自己应该走的爱情路上......” “那咱俩绝对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盛明辉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不管是白晚晴和盛厉川后来在一起;还是他们两个从头到尾都只有对方。咱们两个绝对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慕歌“嘿嘿”笑,靠在盛明辉怀里和他一起笑。 不对,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和盛明辉青梅竹马的应该是白慕歌。 不过慕歌也不在意这个,她心里清楚盛明辉说的是和她青梅竹马。 猜测就是猜测,都是现实中根本没有发生的事情,想一下还不行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的话,秦晴和高川应该会离开北市回国外定居;白晚晴和盛厉川在一起,我和你就成了重组家庭的......嗯,等等,咱俩谁的生日大?” 盛明辉思考了一下:“应该是我吧,我是七月一号上午出生的。” 慕歌闻言道:“我也是七月一号......不过是下午。” “啧,还真是你大!” 而且他们两个居然同年同月同日生! 盛明辉咧着嘴笑,亲了亲她的唇。 慕歌继续说:“我们就成了重组家庭的兄妹。” “按照白晚晴和盛厉川这种别扭的性格,他俩肯定要考虑个三五年才结婚,那咱俩到时候怎么着也得八岁了。” 八岁啊,人嫌狗憎换牙的年纪。 “不过我八岁的时候很安静,不太爱说话。” 盛明辉把玩慕歌的手指,接着她的话继续说下去:“我八岁的时候就很讨厌那些扑上来的小女孩了,如果是你的话,我绝对会觉得你很安静。” “然后因为同吃同住,我会慢慢喜欢和你在一起,再渐渐喜欢上你。” 慕歌摇头:“国家规定,重组家庭的兄妹或者姐弟不能结婚。” 盛明辉笑眯眯地看着她:“可是我已经被过继给我爸了!” 慕歌:“是哦。” 他俩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且没有血缘关系。 “那如果一开始白晚晴和盛厉川在一起......” “感觉很大概率上我还是盛厉川的孩子。”盛明辉仔细想了想才说道。 他虽然长得和秦晴很像,可是脾气性格基本随了盛厉川。 如果再次投胎,按照脾气性格划分的话,他应该还是盛厉川的孩子。 “不过没关系,我也可以是秦晴的孩子,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好。” 盛明辉一点都不纠结,反正秦晴和高川结婚的话肯定要回国一趟,按照秦家人不肯放女儿走的尿性,秦晴和高川应该会在国内住一段时间甚至定居。 圈子里的小孩基本都会被送到国际学校,到那时他们两个还是会遇到,运气好的话可能还是青梅竹马,嘿嘿嘿。 听着他欢快的声音,慕歌忍不住嘴角上扬。 “你就这么肯定,再次投胎我还是会喜欢你啊?” “不喜欢我喜欢谁?” 盛明辉眯起眼睛,将慕歌压在床上挠她痒痒:“说,不喜欢我喜欢谁?” “哈哈哈,别挠了好痒!” 慕歌有个致命的缺点,浑身都是痒痒肉,所以她十分注意和别人的距离。 -- 第37页 结果一次打闹的时候,盛明辉发现了她这个缺点,之后一次又一次挠她痒痒,真是烦死了! “喜欢你喜欢你,我永远都会喜欢你!” 慕歌受不住,忍不住求饶。 听到她的话,盛明辉心里舒坦了,干脆压下去吻她: “好喜欢你啊,慕歌,你喜不喜欢我?” “喜......喜欢唔......” 慕歌承受着他狂热的吻,完全拒绝不了。 接个吻都这么厉害,要是上.床的话...... 慕歌眼前一黑,按照小说男主的属性,他可能会达成“一夜七、八、九、十次”的壮举。 不会吧不会吧,盛明辉可是说过自己是正常人的! 慕歌下意识摸了把盛明辉的腹肌,在他眼神沉下来的时候小声bb:“盛明辉,你一次多久啊?” 盛明辉下边那玩意儿立刻支愣了起来,他喘着气再次吻上去:“你来试试就知道了。” 慕歌:“......” 不,我只想知道,还没想试! ...... 最后两人还是及时刹车,约定过了18岁生日后再说。 陪着盛父盛母和白母装了几天颓废忧郁的少年少女后,回过神儿来的三个大人这才发现,两个孩子眼里一点悲伤的神色都没有。 他们三个都哭笑不得,不过在听过两人的“道理”,想起两个孩子其实根本没怎么见过死去的三人,之后三个大人渐渐接受了慕歌和盛明辉的无动于衷。 仔细想想,如果他们有一对不负责任自杀的父母,从来没见过从来没听过,猛然间知道,肯定不会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尤其是慕歌,小时候被扔在小黑屋里陷入昏迷,导致她留下了极深的心理阴影,她不恨高川就已经够好了。 想通后,三个大人就彻底没了心结。 也因此,在两个孩子没告诉父母就戴上了订婚戒指并发了朋友圈,被周围人告知后才知道的时候,白母和盛父盛母都默认了。 不过两人18岁生日当天,白家和盛家还是为两人准备了一场盛大的订婚仪式,订婚的事情不容反驳! 慕歌和盛明辉也理亏,乖乖听从了安排。 在订婚典礼上互相为对方戴上戒指,之后在所有人祝福的目光里,慕歌和盛明辉拥抱着对方,互相亲吻。 ——路人甲和校草幸福又快乐,没有任何遗憾。 作者有话要说: 校园世界正文完,明天番外。 * 高考结束啦,恭喜嗷~ 第17章 番外【后来】【YC国际艺术学院】 【后来】 18岁成人订婚典礼后,慕歌和盛明辉在几天后的晚上彻底成了“成人”。 要是问慕歌第一次的感觉,慕歌的回答是:不算疼,因为盛明辉前戏准备得很充足。但是过程就像是卫生条用了整整一晚上一直没被拿出来的感觉。 要是问盛明辉第一次的感觉,盛明辉的回答是:疼啊!别以为男的就不疼了,你试试被超级紧的东西死死裹住的感觉?谁试谁疼! 其实之前两人试了好几次,因为这样那样的心理和外部因素,都没成功。 后来,有次气氛刚好,两人还都喝了点儿的红酒,就借着酒意成功了! 成功一次后,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地非常成功。 正是年轻的年纪和身体,两人开了荤几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 有了亲密接触后,两人之间的氛围更不一样了。 那是种单身狗看一眼就要被闪瞎的感觉,充满了暗示和挑逗,还有浓重的谁也插不进去的甜蜜氛围感。 两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旁若无人。 也因为这样,盛明辉的朋友圈被很多人屏蔽了,有时候聚会他俩去了,很快其他人就被撑跑了。 惹不起他们还躲不起吗?! 单身狗没人权啊! 再后来,慕歌和盛明辉上了同一所大学,两人都在外语系,同一个班级。 因为整天腻在一起,被大家亲切地称呼为“连体婴”。 不知道怎么回事,上了大学后,慕歌的脸渐渐变得越来越漂亮。 五官还是那些五官,但是看起来和之前的路人甲模样完全不一样了。 高中前的慕歌五官可以看出很好,可是凑在一起看起来就是一张很普通的脸,不然为什么北市一中的学生都说慕歌是路人甲? 可是上了大学,慕歌越长越好看,就像蒙尘的宝石被擦去了灰尘,变得夺目而璀璨。 而盛明辉,他从小帅到大,根本没把自己的颜值放心上。 可是慕歌一漂亮起来,追求者就多了起来。 盛明辉简直要被醋死了! 这些人是不是有毛病? 不知道人家有未婚夫,毕业后就会结婚吗? 往前凑往前凑,还往前凑? 看见一个往前凑的,盛明辉就上去“理论”一番,他会的语种还特多,七八种语言砸下来,没点儿文化的人根本听不懂。 所以渐渐的,男生们都知道白慕歌那个男朋友醋性大,语言种类多,只要你凑上去,他保准用世界各地各种各样的外语把你羞辱一顿,结果到头来你还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丢脸,太丢脸了! 渐渐的,有勇气凑上去被盛明辉尽情羞辱的男生越来越少。 当然,盛明辉长着这样一张脸,喜欢他的比喜欢慕歌的多多了。 -- 第38页 但是没人敢去表白,因为入学第一天,盛明辉就在学校论坛开帖说他已经有了未婚妻,谁跟他告白他就送谁去警察局,罪名就是性骚扰。 女孩子都要脸,但是总有不以为意的。 在第一个不要脸的女生真的被他大张旗鼓送到了警察局后,其他人就都不敢了。 慕歌刚开始忙着学习,她前世也就只接触过英语,其他的语种连听都没怎么听过,更别说熟练掌握了。 所以开学后她扑到了自己的专业上,十分努力。 再加上男朋友这么优秀,会的语种这么多,她不努力能行吗? 所以每次下课慕歌都会特意让盛明辉帮她练习外语。 也正是因为慕歌一心学习,所以过了这么久,慕歌什么消息都不知道。 后来知道男朋友的壮举后,慕歌特意上了学校论坛说自己已经有了未婚夫,希望别有心思的人把目光放在别人身上。 如果明知故犯还来骚扰她,她会和她未婚夫一起把那个人送进警察局。 这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尤其是普通又自信的男人。 因此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富二代,腆着脸对慕歌说了一些很油腻的话后,都不用盛明辉出手,慕歌把他打了一顿,然后扭送到了警察局。 警察对这个富二代批评教育了半天,又让他在这里清醒了半天,然后就放了他。 富二代一瘸一拐地回了学校,什么都没说收拾东西就出国了。 ——慕歌上大学前,专门找了部队里的军官学了两招,然后按照教官教的全部用在了富二代身上,富二代被打的哪哪儿都疼,但是掀开衣服一看啥也没有! 他硬生生疼了一天,之后出了警察局,又被人特意告知盛明辉是盛家那位太子爷。 这人被这个消息吓破了胆,收拾东西连夜跑了。 自那之后,慕歌和盛明辉身边就安静了下来。 两人同进同出,时刻在一起。 两人待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旁若无人的感觉,谁也插不进去。 天长日久后,他俩就成了学校里一对十分出名的恩爱情侣之一。 大一下学期,慕歌和盛明辉搬出学校,同居了。 两人过得很惬意,互相理解十分融洽。 等到毕业的那天,盛明辉穿着学士服对同样穿着学士服的慕歌求婚了。 求婚现场十分轰动,甚至还有同学专门录了像。 慕歌答应求婚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沸腾了。 大家都欢呼着,恭喜他们获得幸福。 求婚成功,慕歌和盛明辉当天就去登记了。 之后两人开始了毕业旅行,去了很多地方,拍下了很多照片,经由盛明辉的朋友圈展现给他们的朋友们。 大家纷纷自觉打卡:“嘀!恭喜结婚,照片好美!” 照片确实很美,世界各地的都有,大部分还都是人类无法踏足观赏到的地方。 甚至还有摄影师在微博上看到照片,然后费劲千方百计联系上两人,问他们照片在哪里拍到的。 慕歌和盛明辉只是说毕业旅行时偶然拍到的,没有说别的。 真正的原因是,两人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所以这个世界所有的地方都会对两人开放。 他们见过上古仙人留下的洞府,也见过奇形怪状像是西幻世界的格林布,还见过世界最黑暗的地方生活着的一群几乎与世隔绝的吸血鬼。 这个世界很神奇,普通人见不到的那些,他们都可以见到。 但是那些神奇的东西,都是其他世界和这个世界重叠的那一瞬间出现在他们面前的,瞬间过后,这个世界又会恢复以前的安宁,像是从未与其他世界碰撞过。 慕歌和盛明辉刚开始看到的时候也很震惊,但是心底的声音告诉他们:现在还不是时候。 两人冥冥中感觉到了什么,就默契地不再探寻这些奇怪的现象。 但是他们拍了照片留作纪念,照片也很快流传到网上,慕歌和盛明辉还以为这些照片可能会被阻止,但是一切风平浪静,什么都没有发生。 两人就明白了,这是世界意志为了未来做铺垫。 既然如此,他们还是和以往一样正常生活就好。 慕歌和盛明辉在毕业旅行后就一起出国深造了。 他们住在一起,一起上课,一起下课,一起做研究,一起努力,一起欢笑...... 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就像盛明辉想的那样,他们两个只要看到对方的任何一个眼神,两人瞬间就明白对方要说什么。 他们已经彻底磨合好了,深爱对方,也适应了对方。 学业完成后,因为身份特殊,两人很快就回了国,回国第一件事就是举办婚礼。 两人结婚的那天,叶珊珊特意在大屏幕上放出了当初偷偷发给慕歌的视频。 是北市一中的学生剪的长视频: 少年少女在篮球场上遇见对方,他为她挡球,她扶着他去医务室。 这是他求来的缘分,也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再之后,他们相识相知相恋相爱,从十七岁到十八岁,从单纯到坚定。 然后两人一起步入大学校门,一起为自己的为来努力。 后来他们出国深造,走遍了世界各地。 再后来,他们结婚了! ...... -- 第39页 看着画面里的自己,慕歌很惊讶。 不知道是谁将两人的恋爱过程完全拍了下来,照片特别全,有的照片慕歌看到都会很惊讶。 她看他的目光从陌生到熟悉,再到有了温度,有了笑意,最后她的眼睛里全是他。 而他一开始就只注视着她。 视频的最后,居然出现了高川和秦晴的录像。 两人一个画画一个弹钢琴,笑着看向对方。 “祝你们幸福!” “呜呜呜,我磕的CP终于结婚了呜呜呜......” “他们好般配啊!” “不过视频最后的那两个人是谁?” “......” 交换结婚戒指后,下方已经成为成年人的很多同学们都激动地热泪盈眶。 他们是他们两个爱情的见证者,即使他们自己不相信爱情也绝对相信他俩的爱情! 周诚和江盈也来了,江盈小腹微凸,已经怀孕四个多月了。 他俩也是从校服到婚纱,只是大学毕业后他们两个就结婚了,而慕歌和盛明辉又读了很多年的书才举办的婚礼。 “你要幸福啊!” 江盈哭得不能自已,周诚小心地扶着她,生怕她情绪太激动伤到身体。 穿着婚纱的慕歌是这世上最美的女孩子,她看向江盈,笑着点头:“谢谢,你们也会幸福的!” 江盈拼命点头。 如果没有慕歌和盛明辉,她可能到高考都不会接受周诚。 她很害怕再次害了他,可是两世了,偏偏一直是他在保护着她。 高中的慕歌十分平凡,她接受了盛明辉,全心全意地信任他,从不会因为别人和盛明辉吵架。 就是因为慕歌表现出来的强大和无畏,江盈才下定决心为自己争取一次。 她不强大,也不无畏,但是只要慕歌一直活着,江盈就不会害怕失败的爱情。 因为慕歌会告诉她,没了爱情,还有别的,甚至还有下一个爱情。 虽然江盈和慕歌不熟,但是江盈一直觉得慕歌是比她强大百倍的存在,她希望她幸福,永远幸福。 江盈哭得难受,被周诚小心翼翼地扶着坐下。 “恭喜。” 周诚看向盛明辉,这个他从高一开学后的死对头。 盛明辉笑得格外灿烂,他点点头:“谢了。” “不过你还真是厉害,这么快,老婆孩子都全了。” 周诚勾了勾唇角,第一次觉得在盛明辉面前扬眉吐气:“谢了,你也快了。” 盛明辉一眼就看出了周诚笑容下隐晦的炫耀意味,他“啧”了一声,看了眼哭得跟个花猫一样却还是看着慕歌说“你要幸福”的江盈,然后看向周诚: “你老婆是我老婆粉丝哎!” “你说我要是让我老婆对你老婆说,她的眼光......” 周诚成功黑了脸,咬牙道:“你怎么还是和以前一样幼稚?” 盛明辉笑得特别开心:“我哪里幼稚了?我就是想说,你老婆眼光不错。” 遇到了真正爱她的人。 周诚脸色扭曲了一瞬,最后笑骂了一句:“神经病!” 盛明辉挑眉:“我可是官方认证的正常人!” 周诚:“......” 合着他就不是正常人了? 无聊的拌嘴后,两个男人各自抢回了自己的老婆。 盛明辉:“老婆,周诚都结婚好几年了才有孩子,看来他不大行啊!” 慕歌:“......” 周诚:“老婆,盛明辉念书念傻了,居然现在才结婚。也不怕战线拉得太长,让人给跑了!” 江盈:“......” 你们两个好幼稚,干脆改名叫盛三岁和周四岁吧! ...... * 【YC国际艺术学院】 YC国际艺术学院是秦晴和高川当年留学的地方,大学毕业后,慕歌和盛明辉毕业旅行时去了这个地方。 这是个浪漫的国际艺术学院,各种发色和种族的人汇集在这里,迸发出无数令人心折的灵感和作品。 慕歌和盛明辉牵着手走过学院里的雕像花园,这里的雕像都是学生们的作品,听说有的老师有时候会过来挑选自己喜欢的雕像,顺便挑选雕像的主人做自己的学生。 二十年前,秦晴和高川这两个黄种人就是在这里被他们共同的老师捡走的。 “噢上帝,如果不是清楚地知道这已经是二十年后,我还会以为我的学生们又回来了!” 慕歌和盛明辉刚坐在草地上,不远处就响起了一个浮夸的声音。 两人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瘦巴巴的小老头。 那是个白人,头发茂盛,脸部轮廓十分深邃,但他已经老了。 慕歌和盛明辉对视一眼,准备看这小老头还能说出什么话来。 见两人只是看着他,但是身体却一动不动,小老头嘀咕着“年轻人居然敢不尊重老人”,然后一路小跑坐到了两人面前的草地上。 他长吁短叹,试图引起慕歌和盛明辉的注意力,然后顺理成章地引出他接下来的话。 可是这两个年轻人完全不搭话,只是看着他,小老头憋了一会儿憋不住了,主动开始诉说: “二十年前,也是在这块草地上,也是和你们长得一模一样的一对年轻情侣......” 说着他装模作样地瞥了两人一眼,慕歌和盛明辉却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示意他继续。 -- 第40页 这把老人家气得不行,嘀嘀咕咕一大堆还是说了起来: “他们就和你们一样,也是坐在这里,头挨着头,幸福地说话。” “我一开始没有把他们放在心上,依然在雕像群里转来转去寻找心仪的雕像。” “可是你们不知道啊,二十年前的YC虽然有名,但是进来的人都是一群垃圾!” “连垃圾桶都不想要的垃圾!” “......” 他喋喋不休骂了二十年前的YC整整半个小时,说烦了才继续刚才的话题: “我在雕像群里发现了一对十分有天赋的雕像!” “噢上帝啊,我以为我看到了光!” “......后来我才知道就是那对情侣雕刻的雕像。我立刻把他们两个抢过来做自己的学生。” 小老头得意洋洋地翘起胡子,脸上满是自豪和骄傲。 “他们两个是我的骄傲!” “那七年,没有人可以比得上他们两个在艺术上散发出来的光!” “我多么高兴啊,YC终于有了可以撑门面的一对艺术家!” 说到这里,小老头脸上的高兴渐渐消失了,“可是后来,他们离开了。” “爱情是艺术的灵感,可是同样的,爱情也是艺术的阻拦!” “因为爱情,他们创造了光一样美的艺术;更是因为爱情,他们就像流星一样划过天空,消失不见。” “华国......那些该死的,利欲熏心又满是恶臭的人们,他们懂什么?他们知道什么?即使那些人是秦的亲人,我还是要说!如果不是他们,秦和高,会是这世上最伟大的艺术家!” “我坚信!” “......” 小老头气得脸色涨红,用极其恶毒的语言唾骂秦家人。 慕歌和盛明辉对视一眼,对满脸悲痛的小老头说:“那些人早就死了,在秦和高死后不久,他们就被抓进监狱,受尽折磨死去了。” 小老头闻言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我的学生,我最伟大的骄傲,你们听到了吗?那些人死了,死得很痛苦!” 他的情绪很激动,盛明辉跑到不远处买了杯水塞到小老头手上。 小老头还是在哭,却站起来一直鞠躬说“谢谢”。 不知道是为了这水,还是为了这两个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告诉他关于他的学生的消息的年轻人。 “您是个好老师,他们说在这世上最敬重的人就是您。” “他们很遗憾,无法见您最后一面。不过他们一起飞上了天堂,沉浸在艺术的海洋里。” “我们走吧。” 说完后,慕歌和盛明辉就牵着手离开了。 小老头直起腰看着他们的背影,泪水不断地向下流。 YC已经有了许许多多支撑门面的学生。 他也老了,不用再守在这里和当年一样,即使知道自己最骄傲的学生已经死去,也无法赶去那里见他们最后一面。 秦,高,你们看,他们两个真像当年的你们啊! ...... “没想到除了国内的那三个人,居然还有人记着他们。” “嗯,他们值得,不是吗?” 即使对不起所有人,可是他们对得起一直培养他们信任他们爱护他们的小老头,也对得起当年风雨飘摇的YC国际学院。 “嗯。” “慕歌,今天有多喜欢我?” “比昨天多了很多。” “我也是。” 梧桐树下,年轻的情侣走过金黄的树叶,走向属于他们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6:00更嗷~ 第18章 番外【余海】 余海出生的时候,因为不知怎么地疯狂大哭,从而让赶来的护士发现了不知为何倒在新生儿监护室门口、奄奄一息的邵中将。 因为这件事,余家全家都被邵中将看重,成功迈进上层圈子。 听说余父当时高兴地恨不得把余海亲死,连说了好几遍“我的好大儿啊,真是我的好大儿”。 至于余母,她刚生完孩子还没法儿动,但是听到消息后高兴地哪儿哪儿都不疼了,和余父一起对着脸夸奖自己的儿子。 这是余海第一次抱大腿,抱的大腿贼粗,直接带飞了整个余家。 后来,上幼儿园大班年方五岁的余海小朋友,误打误撞帮了迷路的邵峥嵘,成功抱上了邵峥嵘的大腿。 这是他第二次抱大腿,带飞了自己的未来。 再后来,快上高中的时候,盛家太子爷出事了,好在及时被救了回来。 盛少躺在床上闷闷不乐。 余海去看病人的时候凑过去问他有什么烦心事。 盛少叹气说想知道一件事情,但是他爸妈拦着,他很忧愁。 余海“嘿嘿”笑,告诉盛少这有啥,就耐心等着呗,最好一直潜伏在书房里,因为大人们即使再怎么谨慎该办的大事还是会在书房里办。 等到时机成熟,他可以偷听到那件事情也说不定呢。 余海也没多想,以为就是一件小事,所以愉快地把以前自己偷听到的,余父余母商量着给他多少零花钱的办法告诉了他。 盛少当时就眼神一亮,看他的目光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还郑重地问了他的名字,余海响亮地回答了自己的名字。 然后几个月后,余海成功抱上了盛明辉的大腿。 -- 第41页 这大腿比以前任何一个大腿都要粗,这辈子只要安安分分的,他们余家全家就可以稳稳当当地站在上层圈子里了! 嘿嘿嘿,嘿嘿嘿。 余海夸奖自己:你真是个小天才!爱死你了么么哒! 不止余海爱死了自己,他爸妈也爱死了他,零花钱成倍成倍地涨,关爱的话随口就来。 等他16岁生日那天,余父余母把自己名下的公司股份全部转到了他的名下。 至于他们两个,在聘请了一个靠谱的职业经理人后,就牵着手出国旅游了。 余海16岁就成了大公司的实际掌权人,虽然他年轻,但是他背后站着邵家和盛家,没人敢不长眼上来惹他,所以生意场上大家和气极了,个个都是好人。 余海虽然憨但是不傻,他知道自己的轻重,也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靠着邵峥嵘和盛明辉,以后也会一直靠下去。 所以他很注重和邵峥嵘以及盛明辉的联系,虽然每次他说的话都是真心实意地夸赞,却总被大家当成彩虹屁。 再然后,盛哥谈恋爱了,因为余海有趣的灵魂,余海不知不觉又抱上了白慕歌的大腿。 白慕歌是谁? 他邵哥认定的天命之女,他盛哥最爱的女朋友和老婆,还有最重要的一层身份,商界最牛逼的总裁白晚晴最愧疚的独女。 啊,抱上了白姐的大腿,余海才知道原来宇宙这么大! 不用他在盛哥他们面前刷存在感,只要白姐想起他,他的好运就“唰唰唰”地往上涨。 每次有什么事儿,就算是私底下小聚,盛哥他们三个也总是不忘了喊上他。 还有公司,余海以前还寻思着等自己十八岁,真正去公司工作的时候要多长个心眼,毕竟虽然邵家和盛家的名头好使,可是真有那种心眼子比头发丝还多的小人要算计他,他这点儿智商可玩不过人家。 就像之前有个阴损小人想陷害余家,要不是盛哥帮了他,他现在早被赶回农村种地去了。 自从抱上了白姐大腿,余海啥也不用想了! 白总直接对余氏大开绿灯,明里暗里帮着护着,仅仅只是为了感谢余海每次都能让白慕歌开心。 余海刚开始知道的时候惶惶不安,赶紧跑到白姐面前请罪,结果白姐沉默了一会儿,说她给你你就接着,反正都是你凭本事挣来的。 余海看到了白慕歌眼底的认真,知道她说的是真的,所以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白总递过来的“橄榄枝”。 后来不知道白总和白姐发生了什么,反正白总看他更顺眼了,对他好得就跟看亲孙子一样。 余海不知道咋了,又跑去问白姐,白姐这次好像彻底放下了什么负担,眉眼间最后一丝阴郁也消失了。 她这次说:“我们是朋友嘛,我妈觉得你心思纯净,看你格外顺眼。” 余海第一反应是:认识白姐这么久,第一次听到她在他们面前叫白总“妈”。 单细胞生物的直觉十分强大,余海美滋滋地猜测自己绝对是促进了她们母女之间的感情,所以白总才一直对他这么好,好得他都有点紧张了。 嘿嘿嘿,余海呀余海,你可真是个平平无奇的大天才呀! 多年后余母知道余海抱上了白慕歌的大腿,“嗷”地一声跑回了国。 她是白慕歌的粉丝,每次看到白慕歌出使外国面对那些蠢蛋露出的轻蔑的微笑时,余母都激动地跟她自己在现场一样。 ——是的,白姐和盛哥毕业后都成为了一名外交官。 凭着出众的工作成绩和姣好的容貌以及两人每次坑了某个国家后“狼狈为奸”“心照不宣”的微笑,成了外交部的一块强大的“夫妻档”招牌。 他俩本来就是聪明人,心眼多脑子转得快,再加上出众的背景和强大的个人能力,以及那逆天的好运气,很快就走到了全国人民的面前。 经过考古,大家知道两人从高中就开始恋爱,一直到现在工作,夫妻一起打遍天下无敌手。 网上磕他俩CP的简直遍地都是,每次两人出现在镜头前,大家都会兴致勃勃地猜测这次倒霉的又是哪个国家? 是老倒霉蛋子T国,还是小倒霉娃G国,亦或者是总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强国的A国? 大家这么猜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出使T国,两人是随行秘书。 这次出使的任务,是要求T国释放这次恐怖袭击中被波及到的华国无辜的公民。 可是T国振振有词,说这几个华国人和恐怖组织有联系,不能放人! 两方就吵了起来,谈判十分不顺利。 之后众人憋着一肚子气回了酒店,白姐和盛哥在酒店里跟他们通视频的时候嘀咕了两句:要是今晚上T国出个大乱子,人质自己跑回国该有多好? 说完大家都笑起来,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结果当晚T国政府大楼被□□疯狂袭击,被关在政府大楼的华国公民看准时机自己跑了! 好家伙,国家都没出力呢,这几个华国公民早就趁着T国大乱,坐上飞机连夜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知道人质顺利回国,国家立刻调派飞机,把白姐他们接了回来。 恰好邵峥嵘研究的机甲出世,国家的腰板彻底硬了起来! 自那之后,白姐盛哥一出国工作,就有敌对华国的国家倒霉。 -- 第42页 刚开始没人看出来,后来次数多了,大家都明白过来了。 这俩人绝对是气运中心吧,绝对是吧! 要不然怎么解释国际上一有针对华国的举动,参与行动的某些国家就要倒霉? 国家看瞒不住了,而且邵峥嵘研究所里的东西越来越厉害,干脆就放出了两人第一次出使T国的来龙去脉。 当看到前头白姐盛哥开玩笑说T国能不能出个大乱子,人质自己跑回国;结果后脚T国政府大楼轰然崩塌,打扮得鬼鬼祟祟的华国公民顶替了几个T国人的机票,坐上飞机跑了的画面,大家都惊呆了: “石锤了,石锤了,这俩人就是男女主,心想事成不在话下,谁跟他们作对谁倒霉!” “哈哈哈哈,那几个逃跑的人好狗啊,还用了特质增白剂,把自己画成了T国人的样子!你们看没看到,过海关的时候,那个检查的T国人眼里的迷茫都快冒出来了!” “哈哈哈哈,我白姐盛哥就是最牛逼的!” “T国:年轻人不讲武德!” “......” 这种事情发生了很多次,大家都心知肚明,反正倒霉的是针对华国的国家,他们作为华国人,看戏就成了! 而其他针对华国的几个国家公民刚开始还在喊着“上帝,这不是真的!”,后来自己的国家被坑得全世界都在看他们的笑话时,他们开始恳求自己的政府: “别再针对华国了,白和盛就是两颗人形自走炸弹,炸弹开关:敌对/歧视/侮辱华国。你们长着眼睛是显得自己不瞎吗?真就选择性地视而不见?” “停手吧好吗,华国机甲和太空门都出现了,我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 “傻逼政府,你们自己死别拉着我!高价收购去华国的机票,有落户许可证的价格翻十倍!” “......” 政府:我们也不想啊,谁不想抱最粗的那根大腿?这不是把华国得罪死了没办法嘛!大家再等等哈,华国说了再演一波之后,咱们就能抱大腿啦! ...... 网上的事情余海每次都当乐子看,知道白姐盛哥的巨大杀伤力后,余海震惊地发现:原来他邵哥当年的中二病猜测居然完全是正确的! 白姐是天命之女,谁和她作对谁死! 邵哥,您就是走在时代最前沿的第一人呀! 嘿嘿嘿,嘿嘿嘿。 反正这几个粗大腿都被他抱上了,他可真不愧是白姐钦定的抱大腿第一人! 嘿嘿嘿。 余海原本以为自己是最成功的抱大腿专业户,直到若干年后,他儿子余年带着白姐和盛哥的女儿白念来到了余海面前。 刚满18岁的余年少年羞涩地告诉余海,白念是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他们商量好了,等大学毕业就结婚,结了婚先生一个继承人,然后出国玩一圈,再回来继续学业。 余年说完羞涩地对着女朋友笑了笑,白念眉眼弯弯看着他,看她的神色明显很赞同。 白念虽然是白姐和盛哥的女儿,但是长得和白总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她是白家盛家第三代唯一的小辈,自小就优秀自律得让同龄人望尘莫及,同时也是小辈们拍马都赶不上的金大腿。 结果白姐和盛哥这两根金大腿结合生下的小金大腿,居然被他那个憨憨儿子叼回家/哦不,带回家了? 看着面前美丽优秀的白念,余海忍不住对旁边满脸羞涩又欢喜的儿子余年竖起大拇指: 好家伙,你爹当年也就敢当个抱大腿小弟,你居然抱大腿抱得成功上位了! 不愧是我点满抱大腿技能第一人的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余海:我为自己代言! * 下章V,共万字。 入V前三章更新时间0:00,这三章2分评都会掉落红包~ 第19章 番外【邵峥嵘】 邵峥嵘是个不怎么爱说话,但每次开口都正中红心的中二少年。 他善于观察和思考,思维灵敏脑洞极大。 小学的时候女生们就开始画他们几个人的本子,邵峥嵘是第一个发现的。 他饶有兴致地翻了翻,给出“文笔稚嫩,剧情还算有趣”的评价。 邵峥嵘丝毫不觉得才12、3岁的小孩子们就开始接触这个国家人人“谈性色变”的“性”和“色”有什么不对。 这是人类的本性,活着的生理本能。 这有什么? 小孩子的世界才是非黑即白,他们喜欢就大胆地喜欢,不喜欢绝对不看一眼。 而大人们,往往都是遮遮掩掩,有时候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就概括了所有。 他们羞耻于谈起这些,脑子像是被泥塑糊住了,顽固又退化。 当时12岁的邵峥嵘这样深沉地讽刺道。 上了初中,他们几个成为学生们小说和漫画里的主角次数更多了。 邵峥嵘很闷骚,他表面上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一副高冷男神的样子,可是每出一本新的小说或漫画,他就会想尽千方百计委婉地弄到手,然后偷偷带回家看。 啧,文笔还是好稚嫩啊。 因为盛明辉爱看书,跟着他一起小小年纪便博览群书的邵峥嵘再次评价道。 他觉得很无趣,于是在某一天仔细观察过他和盛明辉、黎阳、余海以及其他几个男生之间的互动后,邵峥嵘亲自下场给自己写同人了。 -- 第43页 他笔名是“两山”,取自“峥嵘”的“两山”。 他喜欢用文字描述他们几个的事情,偶尔兴致来了会画上几笔。 因为文风自然优美,既没有硬塞给你的腐,也没有刻意制造的甜,反而更加突出了几人之间的CP感。 吃粮的学生们“嗷嗷”叫着冲上来,每天都在贴吧打卡,等待更新。 偶尔看到十分稀少的“两山”的手绘本,大家都爱惜得不得了,借阅给下一个人的时候,每次都念叨着要好好爱护不然咱俩绝交之类的话。 对此邵峥嵘很自得,也很开心。 果然,他就是世界之子,永远天赋异禀、心想事成! 维持着“世界之子”的骄傲和自信整整三年,直到高一转学,知道盛明辉一直在找一个女孩子,但是怎么找都找不到的时候,邵·中二·世界之子·峥嵘心里一个咯噔。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但是又说不上来是什么预感。 在同一个学校找了整整两年,却愣是找不到的时候,邵峥嵘内心关于自己是“世界之子”的中二感完全破裂了。 这比他还强大的存在感,这想藏就藏谁也发现不了的神奇能力...... 原来这个女孩子才是世界的中心,当之无愧的命运之女! 而他,邵峥嵘,只是个自命不凡的路人甲。 不,看了眼盛明辉那张比太阳还要夺目的脸,邵峥嵘内心忧伤:顶多再加一个主角的朋友。 是的,即使事实就这样摆在眼前,邵峥嵘少年依然觉得,在这个世界上“盛明辉”这三个字即使不是主角,但也一定是个无法忽视的角色。 原因很简单:盛明辉太帅了,没有人可以比他更帅。 这样的盛明辉如果还担不起一个无法忽视的角色的话,其他人更没可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了! 邵峥嵘是这样想的,世界也是按照他这样的想法发展的。 高三开学,盛明辉找到了他心心念念找了两年的女生,邵峥嵘也感觉到自己身上的某种枷锁断了。 说不好那种枷锁感是什么,但是没了枷锁,他开始发自内心地放松下来,就像深藏在内心里令他无法接受的那件事彻底无法发生了。 这样挺好的,邵峥嵘看着眉开眼笑的盛明辉被那个女生扶着离开,脸上露出一个不自知的微笑。 后来盛明辉和白慕歌交往了。 两人天天黏在一起,像是“连体婴”。 盛明辉还一天不落地发朋友圈秀恩爱,其他人哀嚎着“别杀了被杀了,狗已经绝种了”的时候,邵峥嵘却没有这样的感觉。 他写了五年小说,画了很多本漫画,更是自学了心理学知识。 对于人类的心理,他了解得很透彻。 白慕歌是个典型的因为糟糕的原生家庭而严重缺爱、但自尊心高得离谱以至于警惕性很强的一个人。 喜欢上这样一个人,如果你不能持续爱她,或者恋爱中途表露过任何一丁点儿的迟疑,她就会立刻收回自己浅薄的几乎完全看不出来的感情,干脆利落地离开。 至于离开后,对方会怎么样,已经收回感情的白慕歌才不会在乎。 因为怕受伤,所以提前拒绝就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任何伤害。 邵峥嵘知道白慕歌是什么样的人,拥有敏锐直觉的盛明辉也知道。 少年人的喜欢不计得失,直白单纯又热烈,而且盛明辉还是那种只要一动心就是一辈子的性格。 所以邵峥嵘根本不担心两个人的恋情会不顺利。 每天固定一刷盛明辉的朋友圈,已经成了邵峥嵘为自己寻找下一本书灵感的来源。 他没写过爱情,也没注意过别人的爱情。 如今猛然间见到,觉得还挺甜,可以考虑写一本小甜文了。 不过在采集灵感的过程中,邵峥嵘又发现了几个十分有趣的人: 江盈和周诚,以及连菲。 江盈和周诚这两个人的爱情,就像晋江如今盛行的校园重生小说,摘了眼纱是仙女的校花×对仙女一见钟情却十分自卑的校霸。 说实话,这人设非常烂俗,更别说校花还是个有着“圣母心”的“善良人”。 啧,邵峥嵘看过这样的题材后,就再也不想看第二本了。 结果这样的配置,居然就这么活生生地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邵峥嵘来了兴趣,开始暗搓搓关注两人的爱情故事。 校霸是外表高冷唯独在仙女面前十分自卑的男主,校花是从不反抗校园暴力每次都等男主来救的女主。 主角人设对上了,但是标配的各路打脸女配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就是一直喜欢周诚的连菲。 至于男配,邵峥嵘笑了,这样滥俗的校园重生里,除了男主是男的,哪里还有什么异性,更别说和女主有感情线的男配了。 注意到连菲后,邵峥嵘立刻发现了不对劲。 他以前对连菲的印象就是个高傲自信让人看着有点儿烦的前校花,但是掺和进江盈和周诚的爱情故事里,连菲以前的高傲自信没了,只剩下满心的嫉妒怨恨,以及那些小学生都不稀罕用的简单粗暴的欺负和陷害的手段。 邵峥嵘的观察日常变成了这样: 连菲嫉妒江盈,拉着自己的小姐妹团去欺负江盈,关键时刻周诚赶到,连菲脸色惨白败退。 下一次连菲忘了教训,再次欺负江盈,周诚又来了...... -- 第44页 他们三个就像定时定点的机器人,每一次都是这样,循环往复,从不出错。 邵峥嵘看得有点儿烦,但是他发现,连菲脑子有问题不代表其他人脑子也有问题。 就比如连菲的小姐妹团,这群女生好像以前也喜欢周诚,但是跟着连菲欺负了江盈几次被周诚打断后,小姐妹团渐渐变了。 ——“上啊,给姐妹报仇!”→“校霸?算了算了,姐妹,咱们打不过他。”→“还去?你脸被周诚打得还不够肿吗?”→“emm,姐妹不对吧,人家江盈和周诚两情相悦,你老是凑上去干什么?”→“姐妹醒醒,咱们还有一片大海没看呢!”→“散了散了,劝不动。这小三姐妹,不要也罢!” 认清了以往不知道的真相和自以为是的偏见,小姐妹团的人十分正常地不再理会连菲,甚至还特意跑到江盈面前别别扭扭地给她道歉。 善良仙女·江盈人设不崩,温柔地接受了她们的道歉,眼里没有一丝怨怼。 小姐妹团很愧疚,几次接触后知道江盈是真的软,软得比包子还好捏,也是真的人美心善,总是被欺负。 因此她们在学校放出话来,不许欺负江盈,谁敢欺负江盈就是和她们过不去! 这警告中自然包括了连菲。 十七班的人非富即贵,即便连家的产业再多,也比不上小姐妹团家里的产业加起来的力量。 连菲开始沉寂,再也没欺负过江盈。 没了连菲,江盈和周诚开始悄悄地暧昧起来,感情发展进入平缓期。 邵峥嵘对他俩没什么爆点也不够自然甚至没那么甜的爱情故事没什么兴趣,因此渐渐地就不再关注他们。 可是邵峥嵘没想到,过了没多久,本来沉寂下去的连菲就干了一件能把牢底坐穿的事情: 她联系了买卖器官的非法组织,将江盈绑上了换心手术台,企图害死她。 但是江盈在最后关头又被周诚救了下来,连菲被送进监狱,直接牢底坐穿。 对这件事邵峥嵘一开始没放在心上,不就是“震惊!花季少女误入歧途犯下滔天大罪最后反害了自己一生”的故事吗? UC天天都是这种震惊体,没什么稀奇的。 直到某天晚上邵峥嵘的堂哥——一个有名的律师回家嘀咕了一句被邵峥嵘听到: “那个联系买卖器官非法组织的女同学,入狱前居然疯狂喊着自己是冤枉的,联系非法组织的人不是她。 她说她一觉醒过来手机自动发送了消息,她什么都不知道。 那个女生甚至喊得嗓子都呕出了血......那场面,太可怕了! 不过大家都不信。 因为监控显示那天在连家的只有她自己,而且手机上的指纹也只有她的,不是她是谁? 再说了,就算短信不是她发的,被害人的身体数据也是她泄露出去的吧? 这次可是有人证,那个负责江盈身体检查的医生都说了,他亲眼看到连菲偷偷进入他办公室,偷拍了江盈的身体数据,然后发到了手机上......” 堂哥嘀咕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脸上露出一丝异样的表情。 邵峥嵘直觉这是很重要的消息,就问了出来。 堂哥说:“监控里有一个地方很奇怪:连菲睡醒后坐起来就发送了消息,然后又躺下继续睡了。 我观察到,她发消息的时候眼神说不上来的瘆人,那里面全是一望无际的黑......就像,换了个人一样!” 说到这里,堂哥迟疑了一下,又迅速否认了自己的猜测: “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我也看到过这位连同学在学校里的照片,她脸上满是对被害人的嫉妒和怨恨,眼里的狠毒几乎要溢出来了。 而且被害人性格很软...咳咳,很善良,除了连菲以外,没和任何人有过冲突。 再加上那份被泄露出去的身体检查数据和发送的短信......不是这位连同学,还能有谁对被害人恶意这么大?” 邵峥嵘摸着下巴,眼里闪过若有所思。 他在心里记下了这件事情,大学学了生物和化学,又深造了几年,毕业后开了一家研究所。 凭着几个无聊时做出来的小玩意儿,邵峥嵘的研究所一开起来,就有了源源不断的投资和投简历的各国天才们。 邵峥嵘来者不拒,全部收下。 当然,合同很严苛。 不过合同严苛不算什么,能在邵峥嵘这样年轻又伟大的天才手下工作,学到的东西就够他们钻研一辈子了。 之后邵峥嵘跟国家交涉,废了一些功夫将连菲从监狱里秘密带回了自己的研究所。 几年的牢狱生活,当年明艳高傲的连家大小姐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一直护着头瑟缩着身体蹲在角落里。 邵峥嵘一眼就能看出,连菲这样是被监狱里的人打狠了。 啧,好麻烦啊,早知道就提前让监狱的人看着点儿连菲了,看看她现在这个样子,连正常对话都没办法进行,更别说配合研究了。 算了,等等吧。 邵峥嵘耐心等待了两个月,连菲恢复了一些,勉强可以和人正常交流了。 当被问到当年和非法组织联系的那条短信时,连菲情绪十分激动甚至眼里满是恐惧: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周蕙她们早就在学校里说了,谁敢欺负江盈就是和她们过不去。” -- 第45页 周蕙就是当年的小姐妹团里的女生之一。 “我虽然是连家大小姐,可是我妈私生子女好几个,甚至还收养了很多孤儿,打算谁能力最强就把连家给谁......我知道自己的能耐,也从没想过继承连家,只是拿着股份过日子。连家是比周家强,但是也无法抵抗她们几家的联手啊!” “我又不蠢,知道江盈有后台了,我怎么敢再和以前一样欺负她?” “我真的不知道是谁做的!我只记得自己在睡觉,睡醒了手机上就有了那条短信,我还没搞清楚怎么回事,警察就冲进来了......” “还有那份被泄露的身体检查数据,那也不是我!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清醒过来的时候手机就已经把那些数据传过去了......” “真的不是我,你相信我!你们相信我!” 连菲声音慌乱,颤抖着身体一直摇头。 邵峥嵘看了她一会儿开口道:“我相信你。” 连菲浑身狠狠地抖了一下,然后安静下来,连滚带爬地扑到玻璃门上。 ——玻璃门是专门隔绝连菲的,怕她暴起伤人。 她惊喜地看着玻璃门外这个冷峻帅气的男人:“......我就知道,这世上总是有聪明人的。” “明明当初看完监控,他们的脸色也变了......可是他们还是给我定了罪,根本不相信那个怪物不是我!” “哈哈哈哈哈哈......不相信我,我凭什么告诉他们那个怪物的消息?” “你信我,我感觉到了。你要问什么,我都告诉你!” 接下来的连菲十分听话,邵峥嵘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但需要邵峥嵘每天都对她说一次他相信她。 邵峥嵘都照做了,还因为能够很快明白连菲根本说不出口的话,更让连菲信任他了。 邵峥嵘对这样的结果十分满意。 在连菲的配合和暗示下,五年后,邵峥嵘终于抓住了那个驱使着连菲的身体做出一系列坏事的东西—— 那是一团没什么形状的黑气,准确的说,它是造物主/作者的意志。 这个世界是一本校园小说,原本的男女主是江盈和周诚。 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都开始正常起来,连作者笔下最疯狂的反派女配连菲都脱离了原定的剧情。 黑气是作者的意志,却生出了自己的灵智。 在自己快要消散的时候,黑气驱使着连菲走了最后一次剧情。 ——女主江盈的身体数据被人泄露,接着她被人绑架,出现在换心手术台上;男主周诚及时赶到救下了女主;女配连菲啷当入狱。 剧情顺利结束,黑气也成功活了下来。 活下来的黑气这几年一直待在连菲身边,靠吸取连菲入狱后的痛苦和悔恨活着。 可是没想到,这个世界居然有邵峥嵘这样看破世界真相的人,花了五年的时间抓住它。 黑气一直很沉默,它有自己的智慧,知道自己现在只是被抓住了,而抓住它的这些东西对它无法造成任何伤害。 它想着,反正早晚都是死,还不如耗着,看谁耗得过谁! 可是黑气万万没想到,那个抓住它的男人居然带来了这个世界真正的男女主。 真正的男女主气运雄厚得让黑气看得眼珠子都红了,可是它是被淘汰的作者意志,根本无法与真正的男女主对抗。 更让黑气感到恐惧的是,男主居然可以沟通世界意志! 因为男主的举动,世界意志直接将小说作者抓了过来,黑气也见到了自己的主人。 它是由作者意志塑造出来的,虽然有了灵智,但是所思所想还是属于作者。 也就是说,即使它不愿意,但是只要作者想让它做什么,它就只能做什么,根本无力反抗。 穿着睡衣打游戏的作者被抓过来的时候都傻了,呆呆地看着一屋子的俊男美女完全说不出话来。 然后作者知道了这是自己笔下的世界,面前的人是自己书里最开始的男女主和后来上位的男女主。 “不可能,我绝对是最近写小说压力太大了!这是梦,是梦!” 作者白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刚知道自己居然是纸片人的众人:...... 我们都没晕,你先晕了? 这届作者心理承受能力真的好差。 * 昏迷了一天一夜的作者醒来后,直接“汪”地一声哭出来。 她就算是个作者,脑洞大到直通宇宙,可是也万万没想到,她写的小说成了平行世界,她写小说时对女性似有似无的排斥和恶念有了自己的灵智,而这团恶念为了活下去,直接控制女配的身体,让她强行走完剧情。 现在那股恶念被抓住了,这个世界的世界意志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把她这个主人抓过来,让她命令那团黑气配合大魔王邵峥嵘进行研究,进而帮助世界晋级。 作者本人都快被吓死了,痛哭流涕地在心里骂自己: 叫你跟风写校园重生文! 叫你被社会主流思想影响,厌女恶女伤害女性角色! 叫你不知悔改后续又写了好几本雌竞小说! 要是她再被抓到另一个平行世界怎么办? 要知道,她写过的类型可多了! 除了校园,还有强者为尊的修.真.世界、女性地位十分低下的古代世界、社会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兽人世界、随便谁都会武功一言不合就大开杀戒的武侠世界、明明是未来还存在奴隶制的星际时代...甚至还有专门为开车而写的黄暴ABO世界。 -- 第46页 她好后悔啊,为什么年少轻狂的时候思想那么狭隘,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女性会站在女性的角度思考问题,更不知道女孩子是一种多么可爱的生物...... 虽然近些年来作者渐渐明白了“只有女性能为女性发声”“女性应支持女性不再伤害女性”,甚至有时候看到她自己写出来的“雌竞”小说,她自己也会觉得生理性不适。 但是没办法啊,这种类型的文越写越骂,越骂越火! 为了订阅,为了钱,她抛弃了道德,在雌竞文的道路上狂奔,收获了一大批骂名和就算每天按时打卡来骂她但是还是执着地来看她文的读者。 这也不能怪她啊! 读者嘴上叫着“你这个恶心的仇女作者”,但手却十分诚实地订阅了她一本又一本的“雌竞”小说。 读者们口是心非,就是喜欢看这种文,她这个要恰饭的作者能怎么办? 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她肯定还是会写十分吸引读者的“雌竞”文! 没办法呀,这年头被骂得狗血喷头无所谓,可是没了钱真的要她的命! 来了之后瞬间认怂的作者立刻让黑气配合邵峥嵘的研究,结果几天过去了,作者还是被扣在这个研究所里,无法回到自己的世界。 她好慌啊,不知道这些明明是被她写出来,却比她智商高好几倍的天之骄子们到底在想什么。 某天,在邵峥嵘的注视下,作者胆战心惊地吃完了饭,然后低着头规规矩矩地坐好,乖巧地像个小学生。 虽然邵峥嵘长得是真的帅,周诚也帅,盛明辉更帅。 但是作者一丁点儿色心都不敢有。 开玩笑,这些家伙不是主角就是配角,邵峥嵘更是能抓住黑气的大魔王科学家,她敢对他们起色心,那真是连命都不要了! 作者感觉到邵峥嵘的目光一直放在她身上,她都快吓死了,最后终于受不了: “大佬,你到底想让我做什么?” 邵峥嵘双手交叠放在腹部:“你不是说你写了好几本这样的小说吗?” “既然都是你笔下的世界,像黑气这样的恶念肯定不止这一个吧?” 作者惊讶地抬头看向邵峥嵘,往常不太灵光的脑子在重压下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想让我把那些黑气全部召唤过来?” 您可真敢想,不愧是脑海中装着宇宙的科学家和脑洞大出天际的作家。 是的,作者知道邵峥嵘也会写小说,写得还很好。 因为这是她当初列大纲时给他的设定。 不过因为盛明辉早死,邵峥嵘埋葬了自己的笔名,再也没动手写过小说。 嗨,要不是列完大纲才发现盛明辉的人设比男主好了好几倍,她也不至于把他写死。 不过没死的盛明辉果然压过了周诚,成了新任男主,更离谱的是,新任男主居然能让世界意志把她抓过来...... 真的好可怕呀! 听到作者的话,邵峥嵘摇摇头:“这种小事儿就让黑气去做。它能在剧情结束后苟活这么久,除了连菲的痛苦和悔恨,还有别的黑气帮它。” 毕竟黑气已经说了,如果一个世界的黑气消失,其他世界的黑气需要共同献出自己的一部分力量,组成新的黑气稳定剧情世界。 所以,在剧情偏离甚至男女主都换人了的情况下,黑气这么长时间都能活着,绝对可以召唤其他黑气。 至于这个作者,邵峥嵘还有另一个大胆的想法。 看着邵峥嵘眼里突然亮起来的疯狂,作者瑟瑟发抖,完全不敢反抗。 ...... 很快,其他黑气陆陆续续犹犹豫豫地被本世界的黑气召唤过来,然后一个接着一个被邵峥嵘抓住了。 抓住这些黑气后,邵峥嵘还看到这些黑气合起伙来围攻这个世界的黑气,边打边骂: “白眼狼,你忘了谁帮助你在剧情偏移的情况下活下来的?” “白眼狼,你忘了是谁积极给你出谋划策让你活下来吗?” “白眼狼!” “白眼狼!” “你这个白眼狼!” “打死你,打死你!” “......” 黑气们打成一团,根本认不出谁是谁。 邵峥嵘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笑了一下。 结果就笑了这一下,黑气们纷纷瑟缩在一起: “大魔王笑啦,他是不是要解剖我们?” “你傻呀,咱们解剖了还是一团黑气!” “哦哦,对哦。” “不过大魔王到底在笑什么,看起来好鬼畜噢!” “是啊是啊,比我那个世界戴着金丝眼镜的鬼畜男主还要可怕!” “......” 邵峥嵘眼角一抽,收敛笑容离开了。 这些黑气,好像智商不怎么高的样子。 等了半个月,所有的黑气都被召唤来了。 然后作者出现在黑气面前,黑气们一个个都傻在原地,好半天才回过神儿来惊喜地喊道: “是妈妈!” “是造物主!” “是妈妈来救我们了!” “......” 作者嘴角一抽,满心无语。 崽儿啊,落在大魔王手里,妈妈也救不了你们啊! 因为心意相通,黑气们瞬间明白了作者的心理活动。 这时,被打得缩在角落里不敢出头的本世界的黑气,将自己被抓来后的记忆统统开放给其他黑气,甚至还特意标注了记忆里能让所有黑气看到后都瑟瑟发抖的一幕: -- 第47页 邵峥嵘抓了一个很小很小的黑气,将它体内的能量全部抽走了。能量消失后,那个挣扎惨叫着“我决定不会屈服”的小黑气也彻底消失了。 其他黑气看到后,好半天没说话。 本世界的黑气看着它们一个个呆滞的样子在心里冷笑:我活不了,你们也不能活! 听到它心声的作者:...... 好家伙,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 她年轻的时候恶念这么深重吗? 作者正感叹着以前的自己,就看到黑气们叽叽喳喳地涌过来,用一种讨好又谄媚的语气对着邵峥嵘说道: “大魔王,我很厉害的,我的世界是一个未来星际机甲时代。只要你愿意留下我的命,我可以把那个时代所有的技术内容都送给你!” “大魔王大魔王别听它的,星际算个屁!我是修仙世界的,法术口诀和心法统统都有,你要是留下我,咱们可以开启一个全民修仙的时代!” “修仙算什么?我能让大魔王感知到学会魔法,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魔法师!” “魔法师算个吊,我能让大魔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探索世间一切奥秘。只要他愿意,他就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智者!” “智者能吃能喝吗?不能!但是我可以让大魔王吃到最顶级的美味!” “我能让大魔王飞!” “我能让大魔王喷火喷水打雷,甚至能让他不吃不喝转变为最高级的丧尸皇!” “我能让大魔王成为最顶尖的影帝,当然,影后也可以!” “我能让大魔王徜徉在全息游戏里,快乐开启第二人生!” “我我我......我能带着大魔王穿梭时空!” 这句话一出来,争吵着的黑气们瞬间安静了一瞬,然后齐齐看向最后说话的那团黑气。 邵峥嵘也被它的话吸引,有了兴趣。 这是个声音腼腆又羞涩的黑气,它黑得深重,是这些黑气里体积最大的,也是最后一个被邵峥嵘抓住的黑气。 看邵峥嵘感兴趣,这团黑气羞涩的声音里立刻充满了自信: “我是上古世界哒。男主是罗喉,女主是末世后星际时代穿越来的女扮男装的鸿钧。他俩通天晓地,无所不能。穿梭时空更是小意思!” “看着他俩走剧情的时候,我心里就有一种感觉:我不会一直停留在那个世界。所以我应该多学点本领,以待日后。” 说着黑气露出一个自信的笑容:“现在看来我当初的感觉就是预知!幸亏我把他俩的本事学得七七八八,不然现在还不好跳槽。” 它的声音十分自信,当然还带着十足的谄媚:“大魔王,你想学什么我都会,不管是修仙修魔古代现代末世星际......只要你想,我全都有!” 黑气说完后,其他黑气傻了: “完了完了,它居然什么都会!那还有咱们什么事儿啊?” “对啊对啊,它怎么能这么厉害,咱们会的它都会,咱们不会的它也会......” “完了,我要死了!” “......” 作者听得目瞪口呆,好家伙,这年头没点儿拿手的本领,连跳槽的机会都莫得! 一片颓丧的气氛中,看着这些黑气,邵峥嵘露出大魔王的微笑: “小孩子才做选择题,大人当然是全都要!” 黑气们:...... 作者:...... 黑气们反应非常迅速,开始疯狂拍马屁,生怕自己拍晚了马屁小命不保: “对对对,大魔王说什么都是对的!” “没错,大魔王我肯定好好干,年年996,绝对不拖后腿!” “996算个屁,我能007!” “007小意思,我可以减速时间,达到007的007!” “......” 作者瑟瑟发抖:现在连黑气之间都内卷得这么严重了?好可怕。 邵峥嵘没理会这些再次吵起来的黑气,而是看向作者。 作者懂了,该她出马了。 她上前一步,看向这些吵着吵着又开始打起来的黑气们,语气严肃又认真: “我希望你们将自己的恶念转变为善念。” 造物主的话比神谕还要有效,刚才还吵成一团的黑气们瞬间不动了。 过了一会儿,本世界的黑气顺利变成一团白光,接着其他几个体积较小的黑气也变成了白光。 白光们声音很温柔真诚,听着就觉得自己被净化了心灵,和那些谄媚十足光会拍马屁的黑气们完全不一样。 邵峥嵘看了眼其他正在转变的黑气们,带作者离开。 “等它们全部转化完,你就可以走了。” 作者点头,又好奇地问了一句:“为什么要它们转成善念啊?” 邵峥嵘看着作者挑眉道:“黑气是恶念,即使现在说得再好听也没有一句话是真的,但转变为善念后就不一样了。看看江盈,她比包子还软,善良得像个蠢货。这样的蠢货如果能力还很强,那她永远都是上司最忠诚最放心的工具。” 作者:明白了,善念可以全年无休007,有什么说什么,永远不会说谎,比满是狡诈心思的恶念更能当好工具人。 大魔王,不愧是你! * 后来的事情作者就不知道了,在最后那个上古世界本领最多的黑气也转化为白光后,作者就被世界意志送回去了。 -- 第48页 在异世界转了一圈,作者痛定思痛,开始为自己以前的“雌竞”文写同人。 这次她写的都是真真正正实际意义上的甜宠文。 主角没变,但是配角们有了智商和性格,整个故事都很正常。 因为没有刻意,没有恶俗的打脸,更没有恶心人的极品,小说字里行间都透露着甜和尊重读者智商的暖。 读者们看得起劲儿,纷纷大呼作者你被人换了魂儿吗?怎么突然这么真情实意了? 还有的读者压根不信,信誓旦旦地说等着吧,等结局这作者给你全刀了,到时候你连哭都没地儿哭! ...... 说什么的都有,作者一概不听,按照自己脑海中的内容写。 她脑子里的内容,都是黑气们离开小世界后,小世界的人们按照正常人的思维独立发展的故事。 因为获得了邵峥嵘赠与的“天赋写作能力”,作者这几本书写得非常顺畅,甚至越写越爆,最后直接火出圈,被读者称为“言情甜宠文最后的良心”。 写完后,本来声名狼藉被骂出翔的作者顺利洗白,成了非常有名的甜文大神。 她有了比以前更多的读者,也有了比以前更盛的名声。 最重要的是,随着这些书的出版和影视权的卖出,作者有了比以前更多的钱! 谁能想到呢,她居然会有这么一天! 看着书下读者们层出不穷的彩虹屁,作者“嘿嘿”笑了。 “谢谢你啊,大魔王。” 平行世界,刚看着第一台机甲顺利完工的邵峥嵘好像感觉到了什么,他勾了勾唇,低头继续做魔法感知的研究。 科学家可不会在意什么儿女情长,他们只会在意脑海中的星辰大海和宽阔无垠的宇宙。 他们为了科学的进步、国家的辉煌努力奋斗着,即使不为人知,甚至有时候会被普通人误解,可是只要可以看到自己脑海中的未来,他们什么都不会在乎。 国士无双,正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第20章 番外假如父母爱情没有遗憾 军区大院新搬来了一户人家,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和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团子。 最神奇的是,这三人姓氏各不相同。 男主人叫高川,是世界有名的画家。 他是北市军区安参谋长最小的儿子,听说小时候走丢了,高中才找回来。 但是找到他的时候,人家都和女朋友约好要去国外留学了。 因为刚找回来,安家人满心愧疚,又知道高川画画天赋高,所以没敢对他的人生有任何指手画脚,甚至他不想改姓,安家人都不在意。 女主人叫秦晴,是世界有名的钢琴家。 最近大家都知道圈子里突然出现了了个人品低下的暴发户秦家,啧,秦家人干得那些事儿噢......不过没多久,秦家人就被人匿名举报,全被抓走蹲大牢了。 说来也奇怪,警察局愣是查不到谁匿名举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贪生怕死的秦家人进了大牢很快就死了。 不过死就死了吧,反正他们干的那些事儿早就够他们死八百回了。 秦晴就是秦家人,但是她看起来和那些倒尽人胃口的秦家人完全不一样,她优雅高贵,骨子里就带着艺术家的清高和浪漫。 听说秦晴就是回来奔丧的,虽然大家也不知道为啥秦家人都人死了好几个月了她才回来奔丧...... 小团子今年三岁,遗传了父母的所有优点。即使这么小,就已经能看出她长大后的风采了。 小团子叫白慕歌,说话奶声奶气又有礼貌,小小年纪既会弹钢琴又会画画,简直就是众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心里完美的别人家小孩。 至于为什么小团子姓氏和父母都不一样,有好事者上门,看到秦晴在花园里浇花的时候偷偷问了两句,然后大家才知道原因: 秦晴和高川是浪漫的艺术家,骨子里就带着艺术家的疯狂。 小团子出生的时候,秦晴和高川就找来了两人祖上出现过的姓氏,然后让小团子抓阄决定自己要姓什么。 小团子软乎乎的,随手一抓抓了个“白”,所以就姓白。 心里最大的疑惑被解开,军区大院的人恍然大悟又十分佩服,毕竟不是谁都能接受自己孩子不跟自己姓的。 哎,看看人家这思想境界...... 虽然知道大家都不是一路人,可是耐不住人的本质就是颜狗啊! 这对小夫妻都是国际顶尖的艺术家,性格脾气还都很不错,温柔又有礼貌。 跟他俩说话,那是说话吗? 那是纯粹的享受! 至于小团子,那就更不用说了。 团子可爱得萌死人,说话条理分明,做事十分稳重。 ——是生过孩子的人最喜欢的小孩了。 这一家人长得好看,性格又好,还都是文化人艺术家,正常人谁不喜欢他们 因此很快,这家人就融入了军区大院的生活。 回国后,秦晴和高川就在为小团子寻找合适的幼儿园。 可是找来找去,国内的幼儿园,不是伙食太差,就是孩子多老师少根本看顾不来。 国内和国外不一样,国内人太多了孩子也多,而且一直秉持着“吃苦耐劳”的风气,所以即使常年喊着“重教育”的口号,但是能落实下去的地方真没几个。 -- 第49页 北市是国都,不管哪方面都比其他地方好。 但是幼儿园,还是没有那种顶尖的存在。 不,应该说有,但是秦晴和高川刚回国,人生地不熟,还没打开自己的人脉交际圈,即使他俩现在知道了也进不去。 后来是安家人知道消息后主动帮了他们:你俩这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们就别瞎忙活了,直接去【瑞英】。 瑞英是一所国际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一步到位,建成后没多久就有“五星国际学校”的美称。 这所学校与国际学校完全接轨,开设的课程内容十分丰富,以后孩子出国留学十分方便。 秦晴和高川被安家人训了一顿,说你俩有啥事就说一声呗! 这是国内,十分注重血缘关系和人脉手段,放着他们安家人不用,光想着自己解决。 怎么,在国外待那么久,真把脑子待傻了? 高川和秦晴第一次被人这么训斥,但是很神奇的是居然一点都没有被冒犯的感觉,反而觉得很亲近。 可不嘛,如果不是亲近的人,谁会傻兮兮地处处提醒你帮助你? 性格赤诚的小夫妻十分感动,带着小团子看了一圈学校,立马就报名了。 因为当天知道消息,当天就报了名,安家人还以为这俩人特别信任他们,再加上弄丢高川的愧疚感,安家人都感动坏了: 看看,不愧是一家人,连问都没问一句学校好不好就直接报名了,这是得有多信任他们啊! 不行,以后可得多看着点儿! 说好听的,这俩人是赤子之心,说句难听的,这俩孩子是不是傻啊? 算了算了,就是这么傻才能被他们这么喜欢,以后多看着点,不会让他俩吃亏的。 经过半个月的家长报名、面试......一系列手续后,小团子成功被瑞英录取啦! 秦晴和高川都很高兴,打算出门庆祝一下。 ——两夫妻都是厨房杀手,一下厨就开始炸厨房,勉强做出来的东西人嫌狗憎,所以为了生命着想,他们一家三口基本都是吃保姆做的饭。 不过今天保姆请假回家了,所以三人要吃饭只能吃保姆提前做好的冻在冰箱里的饭菜。 秦晴和高川嫌麻烦,干脆出去吃。 不过还没等三人出门,安家人就叫他们过去见见大家。 还真是,回国了就忙着杂七杂八的事情,还没见过安家人呢! 三人换好衣服很快来到了安家。 ——安家也在军区大院,三人走个十分钟就能到。 到了安家,三人就跟小鸡崽子一样被领着认了人。 安家是个大家族,人很多,而且都是颜控。 高川一家三口到了安家,就受到了所有人的热烈欢迎。 ——可不嘛,一大家子颜控,虽然长得都还行,但是完全比不上这三人的盛世美颜啊! 好不容易来了三个大美人,可不得亲近亲近多看几眼? 被堂姐堂哥表姐表哥们抢来抢去抱着亲的时候,小小的慕歌还懵懵懂懂地咧着嘴笑,谁亲她她就亲回去,简直高兴死这群颜控了。 “小叔叔和小婶婶也不知道教给她防备外人的知识,她还这么小,这么漂亮,不能这样下去了!” “对啊对啊,我听说小叔当年就是因为没啥防备心,所以才走丢了!” “这样不行,要让她知道除了家人,谁亲她都要拒绝!” “没错没错,小堂妹的亲亲才不能便宜了别人!”不管男的女的,都是要拱白菜的猪! “......” 几个最大年龄13最小年龄5岁的孩子们凑在一起,叽里咕噜地商量怎么让漂亮的小堂妹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是他们没发现,在他们凑在一起商量对策的时候,小团子不见了! 这下坏事了,孩子们急得手足无措,赶紧告诉大人,大人们倒还好,看着还算镇定,因为这里是军区大院,到处都是监控,还有每天都值班的军人,只要循着监控找,肯定能找到小孩。 不过看到秦晴和高川脸上十分轻松的表情时,大家都很惊讶。 孩子丢了,你们两个做父母的居然一点都不着急? 秦晴高川一脸淡定:“她很幸运,不会出事的!” 安家人:...... 你俩可真心大,小慕歌有你们这样的父母,真是辛苦了。 慕歌也没去哪里,就是溜达溜达跑到了安家门口,在门口遇到了另一个小团子。 这个小团子是个男孩子,眉眼俊朗,但是脸上的婴儿肥让他看起来又多了许多可爱。 小男孩看到漂亮的小女孩站在安家门口看他,不知怎么的,小男孩的小脸突然红了。 她好可爱啊,眼睛黑黑的,比爸爸送给妈妈的黑钻石都要黑。 小男孩悄悄走过来问她:“你是谁啊?” 慕歌没有说话,摇摇头。 穆尔爷爷说过不能和陌生人随便说话的。 见她不说话,小男孩也不失望,兴致勃勃地继续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慕歌犹豫了一下,看了眼身后的大门,小声回答道:“白慕歌。” 不能不回答别人礼貌的问题,不然她就变成没礼貌的人了。 “白慕歌,哦哦,我叫盛明辉!” “我爸叫盛厉海,我妈叫顾芬。不过我还有一对爸妈,一个叫盛厉川,一个叫白晚晴。” -- 第50页 小小的慕歌惊了,一个人居然可以有两对父母? 他好厉害! 慕歌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凑近小男孩问道: “为什么你有两对爸爸妈妈?是不是过生日的时候会收到四个礼物?”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两对父母......” 盛明辉皱着眉回答了第一个问题,然后包子脸上露出快乐的微笑,继续回答第二个问题:“对啊,不管是过生日还是别的节日,只要我另一对父母隔一段时间回来看我的时候,我就会有好多好多礼物!” 哇! 他好厉害! 小小的慕歌还不理解两对父母的含义,但是却对盛明辉每逢节假日能够收到双倍礼物感到十分羡慕。 看到慕歌脸上的羡慕,小小的盛明辉眼珠一转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主意: “如果你跟我回家,我就把我的礼物全部送给你!” 慕歌惊了:“真的吗?” 盛明辉拍着小胸脯十分郑重地点头:“当然啦,男子汉从不说谎!” 慕歌心动了,欢快地点了点头。 盛明辉喜得牙不见眼,拉住慕歌的手就往自己家跑。 两个小孩很快跑进了盛家,盛明辉怕爸爸妈妈回来看到慕歌后,不愿意让她留下。 所以十分快乐地和慕歌一起藏进自己房间的衣柜里,当然还机智地留了一小条缝儿供他们两个呼吸。 黑暗中,两个小孩面对面冲着对方笑,傻乎乎的。 “......我困了,辉辉。” 不知道过了多久,小慕歌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奶声奶气地说道。 她今天走了好多路,有点儿困。 “慕慕,我也困了。” 听到小慕歌的话后,小明辉也困了。 两个小孩你看我我看你,最后实在撑不住了,两人抱成一团盖着衣柜里的衣服开始呼呼大睡。 后来,还是晚上回家后在衣柜里找到两个小孩的盛母,通知了快要发疯的安家人。 ——这事儿成了盛明辉的黑历史,每次被提起都让他又害羞又自豪。 嗨,他可是三岁就会给自己找媳妇的人,能不自豪吗? 嘿嘿。 不过现在他们还小,即将面临着每天按时离开家,打卡似地上学。 进幼儿园第一天,盛明辉和他的小伙伴们坐在一起,不屑地看着周围嚎啕大哭的小屁孩们。 哼,他才不会和他们一样,哭得这么丑! 抱胸坐着的高冷小男孩却在下一秒看向门口的时候乐开了花,他冲过去站在穿着公主裙的小慕歌面前,萌萌的包子脸上满是惊喜: “慕慕,你也来啦!” “快来快来,我们以后坐在一起当同桌!” 小慕歌本来还有点儿慌,但是被盛明辉自来熟的手拉住后就不慌了,她“嗯嗯”点头跟着他一起坐下,小脸上也露出了欢快的笑容。 “辉辉,幸好有你在。” “嗯哼,我可是要做你守护骑士的人,只要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嗯嗯,我相信你!” “......” 两个小孩凑在一起咬耳朵,直到老师来了才乖巧做好看着前方温柔的老师。 “小朋友们好啊,我是你们的老师,接下来的一年内都是我负责你们的事情......” 老师声音很温柔,说出来的话也很尊重小朋友,不会把这群早熟的孩子真当成不懂事的小孩。 慕歌和盛明辉都是有礼貌的孩子,老师说话的时候两人都安安静静的,特别听话。 看到老师特意对他们两个笑了笑,周围的小朋友也渐渐安静下来,不再哭闹。 果然,温柔的老师下一秒就对他们笑啦,好开心噢! 不过这些单纯的小朋友们不知道,老师才是那个最惊讶的人。 她简直不敢相信,在她的班上居然有这样出众的两个小朋友,甚至可以影响到其他小朋友的心情。 现在的小孩子真不得了啊! 不过想想也是,这个班上的孩子出身教养都是顶尖的。 在这一群教养都很不错的小朋友中,出现一两个超越同龄人的“孩子王”,也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 刚感叹完这两孩子懂事又早熟,下了课的老师却哭笑不得地给盛明辉小朋友的家长打电话: “喂你好,是盛明辉小朋友的家长吗?” “你好,我是盛明辉小朋友所在[太阳班]的班主任......我想跟你说一下盛明辉小朋友在学校里的表现......啊不不不,他很有礼貌,不会欺负别的小朋友。” “只是,他上课的时候,一直偷亲坐在他旁边的小女孩......是的,他很有主见,说那个小女孩是他未来的老婆......” 说到这里,老师就忍不住想笑。 你能想象一个三头身的小男孩指着旁边和他一样三头身的小女孩,说这是他未来老婆吗? 老师倒是没当真,就是觉得很好笑。 他才三岁,知道老婆是什么意思吗? “......盛明辉家长?你好?” 那边迟迟不说话,老师温和地催促了几句。 刚陪老婆出差回来,打算放学后去接儿子的盛厉川和白晚晴:“......” “......老师,我现在就去学校打断那小崽子的腿!” 听到对面家长“杀气腾腾”的声音,老师大惊: -- 第51页 “不,等等,盛明辉家长!可能是我表述不清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喂?喂?” 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当作平行世界的白慕歌和盛明辉,也可以当作没有记忆的女主和男主。 端午快乐! 第21章 番外假如父母爱情没有遗憾 当天,盛明辉小朋友被他亲爸打得鬼哭狼嚎,连偶尔路过盛家的人都能听到小孩凄惨的哭声。 最后,盛厉川和白晚晴这对狠心的夫妻,被暴怒的盛厉海和顾芬从盛家撵了出去: “孩子这么小你也狠得心下死手?” “对啊,就是过家家一起玩,人家女孩子也同意了!我们小明辉才不是那种臭流氓!” “就是!你们两个,居然都没问清楚事情的真相,就开始打孩子......” “你俩给老子滚!” “滚蛋,不是出差吗?别回来了!” “......” 盛厉川和白晚晴面面相觑,沉默许久。 最后盛厉川叹了口气,看向自己老婆: “大哥大嫂气狠了。” 他也确实下手重了点儿。 白晚晴没说什么,拍了拍丈夫宽厚的肩膀。 ——两人性格坚韧,对自己十分狠下心。也因此对盛明辉这个儿子管教得也非常严格。但是他俩经常出差,照顾孩子的,基本还是大哥大嫂。 大嫂天生不育,大哥早在一开始就放弃了拥有自己孩子的想法,所以当初盛明辉出生的时候,大哥大嫂欢喜地跟什么似的。 再加上白晚晴工作忙,盛厉川想保护老婆不想和老婆分开,为了孩子,也为了大哥大嫂。 一家人商量了一下,把盛明辉过继给盛厉海和顾芬,当他俩的儿子,让两人没有遗憾。 不过虽然过继了,一家人还是住在一起,这件事也没瞒着盛明辉,只是他太小了,只知道自己有两对父母,但是两对父母真正的含义还是听不懂。 自从有了孩子,盛厉海和顾芬高兴极了,做什么都起劲儿,两人看着简直年轻了十岁。 可是两人十分溺爱孩子,宠得这小霸王无法无天。 要不是盛厉川和白晚晴偶尔回来时,对待盛明辉十分严格,做错事就会惩罚他,让他记住教训......这小孩指不定更跋扈! 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小子今天居然偷亲人家小女孩,一节课偷亲了七八次,老师怎么劝都不听! 他才3岁就这么不要脸,以后长大了还得了? 现在再不管,这孩子以后干出什么强迫别人的事情来,盛厉海和白晚晴也不觉得奇怪! 所以盛厉川把熊孩子弄回家就很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白晚晴在旁边看着,严厉告诫他以后不可以这样了。 盛明辉这小屁孩以前被教训的时候认错很快,改得也很快,能明显看出来是听进去了。 可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小孩死犟死犟的,就是不松口,一直念叨着“那是我女朋友,我未来老婆,我提前亲一下怎么了?”。 见他死活不改,盛厉川气急了,下手很重,打得小孩屁股都肿了。 小孩的震天哭声被下班回家的大哥大嫂听到,两人脸色一变,迅速进屋阻止了盛厉川的动作,之后更是在看到小孩肿起来的屁股时,气得把他俩赶出了家门。 白晚晴和盛厉川在门外站了好长时间才被允许进去。 两人只在家里住了一晚上,不被允许接近哭累了睡着的小孩。 第二天一早,盛厉川和顾芬冷着脸带着两人去了不远处的高家赔礼道歉。 一见到高川和秦晴,四人就忍不住感叹,真是神仙颜值! 看来他俩的孩子长得也很好看,怪不得盛明辉那小子小小年纪就想要老婆了。 不过这件事是不对的,他们盛家人怎么能这样霸道不讲理? 一晚上过去了,盛厉川和顾芬也想明白了,知道确实是盛明辉做的不对,所以一大早四人就来向小女孩家长道歉。 高川和白晚晴知道四人的来意后十分惊讶: “慕歌都没提起过这件事。” “哦不对,她说她遇到了一个小哥哥,很照顾她。” “原来就是你家孩子?” “嗨,小孩子嘛,就是喜欢漂亮的事物。咱们都是从那个年纪过来的,这有什么?” “而且看你们家人长得都不差,以后也差不到哪里去,我女儿也不亏。” “......对啊,不过是谈恋爱而已,随她吧!” “你问我女儿吗?哦,她被穆尔老师接走了,现在应该在给老师打下手。” “......” 盛家人万万没想到,高川和秦晴居然如此通情达理,连自己三岁的女儿找了个小男友都不介意,甚至还挺骄傲,满脸“不愧是我女儿”的自豪。 他俩甚至毫无愧色地说出“我女儿在给老师打下手”这种话,那小孩也就三岁吧?为什么你们会这么习以为常? 四人又高兴又羞愧又震惊,恍恍惚惚不知今夕何年,甚至坐在高家客厅里都觉得自己和他们两个格格不入。 四人战战兢兢地坐了一会儿,就赶紧跑了。 ——不愧是艺术家啊,这思想境界比他们这些一般人高太多了! 受不住受不住,溜了溜了。 ...... 虽然十分明确地知道两家人不是一路人,但是架不住盛明辉觉得他和慕歌是一路人! -- 第52页 这小孩养好伤就天天早起去白慕歌家打卡问安,比吃饭都积极! 打完卡,问候完自己未来的丈人丈母娘,小男孩就牵着小女孩的手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了。 上学的时候他和人家是同桌,护得不行,表示谁也不能欺负他未来媳妇! 放学的时候更了不得了,这小破孩屁颠屁颠地把未来老婆安全送回家,然后煞有其事地叮嘱两个大人,晚上慕歌可能会踢被子,要半夜起来看一下...... 要是一般人家孩子的父母,看到盛明辉这样绝对哭笑不得,甚至可能还挺生气自己女儿小小年纪就被狼盯上了。 偏偏高川和秦晴他俩不是正常人,两人每天笑呵呵地看着两个三头身的小团子一起上学放学,小男孩从被承认身份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履行自己做为“男朋友的义务”,两个无良家长对此十分乐见其成。 嗨呀,谈恋爱嘛,怎么黏糊怎么来。 至于孩子太小,不不不,高川和秦晴从不觉得孩子年纪小就真的不懂事。 他们一直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一个可以和他们平等交流的大人来对待的。 只要慕歌想做的事情,家长只要支持就好,至于到底适不适合她自己,做了之后她才能知道。 就像这次关于盛明辉的事情,高川和秦晴认真地与慕歌交谈过了: “亲爱的,听说你刚入学就有了一个男朋友?” 小慕歌认真点头:“是的,爸爸妈妈。” “我很喜欢他。” 秦晴和高川对视一眼,露出温柔的笑容:“好吧,既然你喜欢,我们还是和之前一样,尊重你的任何决定。” 听到两人的话,小慕歌脸上露出一个欢快的笑容,她站起身对着父母鞠躬,声音稚嫩却能听出她的认真: “谢谢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我们也爱你,宝贝!” 一家三口快乐地抱在一起。 优美的钢琴声又从那个美丽的房子里传出来,同时还夹杂着一家三口例行一次的对话: “噢亲爱的慕歌,你已经可以把这首曲子弹得很好了。怎么样,真的不考虑一下,以后成为一个伟大的钢琴家吗?” “不了妈妈,我对钢琴只有兴趣,没有热爱,更没有你对它狂热到痴迷的爱。” “好吧宝贝,妈妈尊重你的决定。” “宝贝,既然不想成为钢琴家,和爸爸一起学画画怎么样?” “亲爱的爸爸,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对画画也只是兴趣,没有热爱。请你不要再问我这样的问题了,不然我真的要生气了!” “好吧好吧亲爱的慕歌,爸爸向你道歉!对不起宝贝。爸爸这次真的明白了,爸爸也尊重你的决定。” “......” * 冬去春来,慕歌今年已经十七岁了。 十七岁的慕歌,美得如高雅动人的兰花,她站在那里,即使什么都不做,也可以吸引大部分人的目光。 “慕慕!” 听到身后熟悉的声音,慕歌还没回头就露出一个真心的笑容: “辉辉!” 十七岁的盛明辉长得很高,帅气英挺,带着军人干脆利落的风采。 他大步走过来,站在慕歌右手边,和她靠的很近。 这个距离很亲密,但是很显然,在场的两人已经习惯了。 盛明辉过来后,慕歌和他一起朝前走。 两人并排向前,边走边说话: “要去上音乐课?” 盛明辉问了一句,还用手虚扶着慕歌,怕她被来往的学生撞到。 “嗯,你呢?” 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慕歌自然知道他对她的好,因此仰头对他笑了一下。 少女笑起来如春风拂面,笑得人心都酥了。 盛明辉也不例外,但他好歹是她的竹马,还是可以抵抗一二的。 不过如果他的脸没那么红就更有说服力了。 “咳......我和你一起。” 盛明辉红着脸,眼神亮晶晶地看着她。 慕歌看他又红了脸,忍不住伸手摸了摸。 盛明辉怕她够不到,赶紧低头乖乖让她摸脸,摸完了之后,慕歌的脸不知怎么的也有些红。 “......好啊。” 她点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害羞。 这是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竹马长得这么高,也长得这么帅。 刚才她伸手的时候都还没说什么呢,他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自动低头弯腰让她摸。 如果说这个世上,除了穆尔老师以外,还有谁最了解她,那就只有盛明辉了。 他们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从幼儿园开始,他就是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承认的唯一的男朋友。 男朋友? 慕歌之前一直觉得小时候的自己不懂这个,以为玩伴就是男朋友,但是现在看来...... “现在看来,你俩的相处模式,就是情侣啊!” “他喜欢你,你喜欢他。这不是情侣是什么?” ——偶然间知道慕歌心事的余海同学这样说道。 余海、邵峥嵘、黎阳还有慕歌、盛明辉,他们几个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只是余海这人平时憨傻憨傻的,没想到对感情的事情却如此敏锐。 “......真的?” 听到余海的话,慕歌神色有些怔愣,好半天都没说话。 -- 第53页 余海“啧啧”两声,“嘿嘿”笑着: “白姐,要是别人不知道盛哥喜欢你,那我们绝对说那个人眼瞎还特装。可是你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嗨,我们都理解!” 慕歌看向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个说法。 “你看啊,你长得这么好看,献殷勤的男男女女不知道有多少,盛哥也就是其中一个中等往上的追求者。” “他喜欢你,但是一直没说,都是用做的。” “你吧,你跟秦阿姨高叔叔一样,心特大......反正就是很豁达,盛哥护你护到大,你都习惯了,当然就感受不到盛哥对你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不过现在也不差,看看,你这不就是自己反应过来了吗?” “嘿嘿嘿,对于你俩的事儿,我们几个可是从小看到大的!” 说到这里余海神色十分激动,像是他磕的CP终于官宣了的激动: “你俩那样的相处模式,别说别人了,我们几个都插不进去。” “这就是爱情啊,青梅竹马单纯美好的爱情!” “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俩很快就会在一起的!” “......” 余海可能疯了。 看他笑得神志不清,慕歌本来害羞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余海说得对,她和盛明辉,都把对方当成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大概就是因为平日里靠得太近,太习惯对方了,所以她根本没有察觉到他的意思。 不过余海说他们都知道了...... 慕歌叹了口气,那么她就这么笨吗?一直都看不出来盛明辉的喜欢? 明明小时候,还因为承认盛明辉是她男朋友,特意认真地给爸爸妈妈鞠躬道谢。 怎么长大了,情商却在渐渐消退? ...... “怎么了,愁眉苦脸的样子。” 一双手在背后轻轻捂住慕歌的眼睛,随着熟悉的温柔的声音响起,其他的声音全部消失了。 慕歌脸已经红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什么。 “......到底怎么了?” “有人欺负你?” 见慕歌一直不说话,本来坏笑的盛明辉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阴沉,他急忙放下手,转到慕歌身前看她的表情,生怕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受到欺负。 可是转到慕歌前面后,盛明辉只看到了慕歌红着脸,睁着一双水润的眼睛一直看着他的模样。 他的脸“唰”一下红透了,他左顾右盼磕磕绊绊地说道: “......干嘛...干嘛这么看我?” 从小到大,他根本受不住她认真看他的模样,像是把他整个人都放在心上,其他人根本无法得到她一丝一毫的目光,这会让他十分慌乱又欢喜。 看着盛明辉的脸从紧张担忧的冷白瞬间变为羞涩慌乱的绯红,慕歌想,她长大了,可能也真的傻了,这么明显的事情都看不出来。 他这样的表情,都不用开口,没有人不知道他喜欢她。 “你是不是喜欢我?” 既然知道了,慕歌就不会逃避。 更何况,她也喜欢他。 听到慕歌的话,盛明辉脸更红了,同时惊讶又慌张地看向她:“你怎么知道,谁跟你说的?是余海,还是邵峥嵘,或者黎阳?” “我早跟他们说过了,不要主动告诉你。” “明明他们答应得好好的......这三个家伙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盛明辉咬牙切齿地,十分生气。 ——即使从三岁开始就知道自己喜欢她,但是随着年龄增长,慕歌就渐渐地不再提起幼时说过的话了。 慕歌不提,盛明辉也不敢问。 她长得越来越漂亮,性格也越来越高冷。 虽然每次看到他,她还是会笑,会亲密地叫他“辉辉”,但是他也拿不准她到底是把他当成竹马,还是也喜欢他但不自知。 虽然后者的可能性很大,可是盛明辉还是患得患失,不敢赌。 他生怕她只是把他当成一起长大的竹马,如果真这样,他戳破了自己的心思,按照慕歌的性格,她绝对不会再和他这样亲密了。 盛明辉原本打算18岁生日当天告白,很恰好,他和慕歌的生日都是7.1。 生日那天告白,如果她也喜欢他,就皆大欢喜,两人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如果她不喜欢他,只把他当成竹马,那他就顺势追求她! 反正这么多年下来,慕歌从未多看过别的男生一眼,也就是说,谁都可以。 既然大家都可以,那他为什么不可以? 他和她一起长大,了解她所有的事情和爱好,知道她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是是什么意思。 他可比那些陌生的男生多了好多的机会! 因为这,盛明辉特意警告过邵峥嵘他们,不许告诉慕歌他的心思。 他们三个答应的好好的,结果转头就...... 盛明辉气得不行,脑子里想着怎么对三个竹马“严刑逼供”,结果下一秒一双手捧住了他的脸,他赶紧弯腰让她不那么累。 盛明辉惊慌失措地看过去,正和微笑着的慕歌对上眼睛: “盛明辉,你喜欢我。” “恰好,我也喜欢你。” 慕歌轻轻吻了下他的唇,惊得少年浑身抖了一下。 “我该说句对不起,为自己渐渐消退的情商。” -- 第54页 “不不不,你很好......” “听我说,好吗?” 盛明辉乖巧闭嘴,听她说话。 “我小时候很喜欢你的,不是玩伴的喜欢,是男女之间爱情的喜欢。” “我知道这样说你可能不信,但是想起那个时候的自己,我十分确定当时我对你的感情,是爱情。” “但是我们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不为人知的心思,性格也变得不和小时候一眼坦率。” “我......” 慕歌放下手,垂着眼睛自嘲地笑了笑: “我是个笨蛋,现在才感觉到你是一直喜欢我的。” “对不起,辉辉。” “你愿意原谅我,做我的男朋友和未来的伴侣吗?” “......” “我愿意啊,我愿意!” “我愿意的!” 盛明辉手足无措,惊喜从心脏里流淌到四肢百骸,他欢喜地简直要跳起来。 但是欢喜过后,盛明辉眼眶红了,看起来很难过: “慕慕,不存在什么原不原谅,是我胆小一直不敢告诉你我的心思......” “如果我早一些告诉你,可能我们早就在一起了。” “我......” 真丢脸啊,这样高兴的时刻他还是要说一些煞风景的话。 可是如果不说,盛明辉觉得对不起面前坦坦荡荡说喜欢他的女孩。 “你可以原谅我的胆小,接受你面前这个完完整整的盛明辉吗?” “当然,我接受的,就是整个你啊。” 慕歌轻轻点头,看着他笑了起来。 他看着慕歌,也笑了起来。 “你好,男朋友。” “你好,女朋友。” * 慕歌和盛明辉在一起后,时间过得飞快。 他们本就是青梅竹马,互相了解对方,因此一在一起,根本不需要别的清情侣一开始的磨合,他俩是一步到位,直接步入热恋。 每次余海他们几个看到两人甜蜜的模样,都哇哇大叫又相信爱情了! 只是慕歌和盛明辉提议他们几个谈个恋爱的时候,他们总是推三阻四,就像谈恋爱能要了他们的命一样。 唉,搞不懂。 时间转瞬即逝。 转眼,他们出国留学,深造回国,结婚生女,幸福一生。 值得一提的是,两人的女儿叫白念,和她同年出生的,还有比盛明辉小二十多岁的亲弟弟,她的小叔叔。 ——白晚晴和盛厉川常年形影不离,是一对有名的恩爱夫妻。 两人都是事业型强人,生的第一个孩子因为无法照顾,所以过继给了大哥大嫂。 多年后,两人的孙女都快有了,两人的小儿子又来了。 小儿子同样被丢给大哥大嫂养,和孙女一起长大。 白念的小叔叔叫盛明耀,和盛明辉长得很像,但是性子却像极了腹黑深沉的邵峥嵘。 邵峥嵘一生未婚,非常喜欢和他性格脾气几乎一模一样的盛明耀,要不是辈分不对,邵峥嵘甚至想认盛明耀做自己的干儿子。 ——当然,这个建议被盛明辉黑着脸一口否决了,邵峥嵘无奈,只能作罢。 盛明耀和小侄女白念一起出生,一起长大。 明明那么小,却要被同龄人称呼“小叔叔”。 盛明耀少年每次都十分无语,但长年累月下来,也习惯了。 后来白念给自己找了个老实听话又单纯的男朋友,不是别人,正是和他们一起长大的余年。 ——余年是余海叔叔的儿子,和余海叔叔一样,单纯又听话。 可是还没等盛明耀想摆小叔叔的谱,吓一吓余年的时候,白念就提前警告了这个心眼子比蜂窝还多的小叔叔: “小叔,他是我男朋友,你别欺负他!” 盛明耀:“......” 唉,这就是你有个和你一起长大的小辈的麻烦,他就只是转了转眼珠子,还没干啥呢,白念这个小没良心的侄女就开始警告他。 白念:从小一起长大,别说转一转眼珠子了,你头发丝儿动一动老娘就知道你要做什么妖。 总而言之,白念和余年在一起了,和她爸妈当年一样,早婚早育,做什么都赶在同龄人之前。 至于盛明耀,他和邵峥嵘一样,是个骨子里就带着疯狂的科学家。 他这一生都致力于为国家做贡献,想探索更多宇宙的奥秘,一生未婚。 直到生命的终结,盛明耀才实现香/香/整/理了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 星历100年1月1日,带领人们征服外太空、以一己之力推进人类生命上限的伟大科学家盛明耀先生,和他的老师——带领人们走向外太空的邵峥嵘先生一样,在“纪念号”宇宙飞船环游母星时含笑逝世,享年503岁。 作者有话要说: 邵峥嵘和盛明耀都是那种“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科学家,因为亲情友情梦想健全,所以不具备成为反派的先天条件。 * 第一次写人格健全的正常男主,自我感觉还不错,嘿嘿。 * 前两章红包已发~ 明天夹子,更新时间23:55,么么啾~ 第22章 我说我真的啥也不知道你信吗? “慕歌,过来把里边的书收拾一下。” 说话的是个三四十岁的女人,叫陈缘,是翰林院正六品侍读,科举考试后进入官场的新人们的第一个“指导老师”。 -- 第55页 这届科举考试过后,翰林院又进了几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其中,状元霍之柔虽出身寒门,性格锋芒毕露令人不喜,但她已被内定为三皇子妃,没人敢使唤她; 榜眼程思瑶是户部尚书独女,也没人敢使唤她; 探花慕歌,一介平民,无权无势,也未得到其他大佬们的青眼,进了翰林院,自然就被所有人理所当然地使唤起来了。 “好,多谢陈侍读提醒。” 慕歌应了一声,从自己办公桌上起身,去后边书库中整理书了。 她声音不高不低,能让人清楚地听到,却不会十分大声令人厌烦; 她的表情也很从容,就像进来的几个新人里只有她被毫无顾忌地使唤,她也从不会觉得委屈一样。 这年轻人,心性真稳啊! 看到眼前这一幕的翰林院其他人忍不住心生感慨。 都是新人,偏偏就她被使唤得次数最多,干什么都让她做,这样的区别待遇,或者说明摆着的欺负,搁谁谁不生气? 偏偏慕歌就不生气,她特别稳得住,对谁都是那副温和的态度。 这要是换了旁人,即使面上表现得好,但天长日久下来,心里绝对有怨气。 人一旦有了怨气,就会不自觉地越积越多,平日里工作时不管怎么掩饰都会被带出来一些。 可是看看人家,从六月初进了翰林院到现在九月底,整整四个月都在打杂,她却还是表现得和第一天一样,谦卑有礼,斯文和善。 哎呀,这样谦逊有礼貌的老实人被这么欺负,背地里早就有很多人看不下去了。 不过同事嘛,顶头上司都是同一个人,新人们之间都有竞争关系。 而且被欺负的人又不是她们,其他新人们也就不好多说什么,顶多背后里吐槽下慕歌太老实,陈侍读太欺负人。 除此之外,就没了。 毕竟职场可不是过家家,更不是让人来展现自己宽厚性格的场所。 因此对于眼前的这一幕,大家都看习惯了,内心可怜慕歌几秒,然后该干啥干啥了。 对于同事们内心的想法,慕歌其实完全猜得到。 毕竟她又不是傻子,也不是瞎子,每次被使唤做事的时候,总能感觉到某些怜悯的目光。 尤其是和她身份阶层相同,都是寒门出身的状元霍之柔。 每次被陈侍读叫去干活,霍之柔看着她的表情就跟在看一个被人刁难的实习生小可怜。 对此慕歌觉得十分无语。 ——一个新人,进了公司整天闲着无所事事当着“吉祥物”,居然还有人觉得这是好事儿? 不是吧不是吧,真有人觉得这是好事儿吗? 显而易见,十分无所事事以至于觉得自己靠才华征服了所有人的霍小姐就是这么想的。 虽然但是,关于她自己未来的事业前途,她就真就没啥想法? 慕歌不知道霍之柔怎么想的,但是她觉得进了翰林院后只能给大佬们打下手,不是什么丢人或者会被人可怜的事情。 通过整理书库里大佬们用过的书/记录整理各种诰敕本,慕歌加深了对前朝政事典故的理解,提高了对如今朝堂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更知道了皇帝皇女大臣们这些实权派每个人关心的侧重点。 这都是她未来工作的延伸方向,也是她政治素养不断积累的过程。 这些别人眼里的杂事,和她同届的户部尚书独女探花程思瑶,即使没人使唤她,她有时候都会跟慕歌抢着做。 这是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有好处,或者说对自己未来有益处! 偏偏霍之柔就啥也不想,每天安安稳稳地来上班,应付皇帝每日一问,回来给慕歌一个骄傲的目光,然后就下班了。 慕歌真心不敢相信,古代三年一科举,科举考试出来的状元/全国第一就这思想觉悟? 这也太不靠谱了吧?! 不过在翰林院默默待了四个月,通过琢磨大佬们偶然间提及到的关于霍之柔的一星半点的内容,慕歌也明白了为啥这一届状元是这个熊样儿。 ——寒门状元霍之柔,就是专门为传说中乖戾跋扈的三皇子准备的妻主。 三皇子庄佑,女皇与皇贵君之子,生来桀骜跋扈,性情乖戾,看谁不顺眼就抽谁,听说之前他活活抽死了好几个对他出言不逊的大臣! 大兴律法规定,女人18及笄,男人16弱冠,过了这个岁数不成亲就要交税,而且名声也不怎么好听。 大兴历来女尊男卑,对女人的要求,是成家立业样样不落;对男人的要求,是温良贤淑,相妻教女。 偏偏大兴就出了三皇子这么一个“异类”。 他生来桀骜,性子乖戾,最看不上那些口口声声说着“男子不如女”的女人。 他还武功高强,身份尊贵,偏偏女皇和皇贵君还宠着他,他想做什么俩人十分支持,连一丁点儿的反对都没有。 三皇子看不上兴城温山软水里养出来的只会欺压男子满足自己变态欲望的文臣,更不喜欢军队里粗鲁蛮横浑身臭烘烘一口一个“大女人的事情男人凭什么管”的武将。 因此即使他如今已经17岁,早已过了弱冠之年,却依然没有成亲。 以前是他看不上别人,现在是别人看不上他。 今年女皇要为二皇子三皇子选妻的消息一出来,整个兴城瞬间进入风声鹤唳的状态,未婚女郎纷纷被家中长辈定了亲,新年过后到科举考试的这段时间里,兴城的媒人们简直要跑断了腿! -- 第56页 大臣们对三皇子要选妻的事情纷纷避之不及,甚至连有着兴城第一美人的二皇子要选妻的事情都顾不上了。 对此情景,女皇大怒,甚至想拉几个家中女儿订了婚的大臣去牢里走一圈,当然,最后被皇贵君制止了。 虽然但是,为了自己的小命和未来前途,大臣们纷纷决定,这次科举一起选一个三皇子妃。 官宦人家就算了,没人愿意供着三皇子这样的夫郎。 霍之柔,寒门贵女,性子锋芒毕露,才气斐然。 ——很好,就你了。 大臣们一齐将霍之柔推上了状元之位,看陛下的样子对她很是满意,这样应该就行了吧? 殿试四月,殿试放榜后给学女们放假一个月处理事情,六月初正式述职。 可是大家等啊等,从四月等到五月,从六月等到九月,陛下的赐婚圣旨它一根毛都没见着! 咋回事啊? 不满意还是咋滴? 可是看陛下几乎日日召见霍之柔,也不像是不满意的样子啊! 大家猜来猜去,谁也猜不到正确答案。 毕竟君心似海,没有人知道陛下到底是怎么想的。 慕歌自从知道霍之柔是内定的“吉祥物”后,就理解了各位大人们的“用心良苦”。 未来三皇子妃,就乖乖当个“赘媳”哄好三皇子就得了,大家根本不会指望她有什么真才实干。 可是默默听着众人对传说中的三皇子的评价,慕歌忍不住叹了口气: 三皇子这样骄傲的男人,怎么可能看得上表面和他一样锋芒毕露,内里却是个草包的霍之柔呢? 慕歌觉得,大臣们安排的这个“三皇子妃”,最后应该是成不了的。 不过上层大人物的博弈,和慕歌这个小透明没关系。 自从成功“考编”上岸,慕歌按时上下班,平日里认真完成上司交代的事情后,就开始啃翰林院的藏书充实自己。 说实话,这次翰林院进来的新人也不少,打杂的事儿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反正慕歌觉得自己能做的就去做,自己做不了或者担不起责任的就默默看着不出声,或者有七分的实力磨磨唧唧做到三分,让人挑不出错来,却也没法儿跟自己上司交代。 嗨,皇家打工人嘛,小心谨慎总无大错。 就这样安安稳稳在翰林苑里待了四个月,慕歌觉得还算不错。 上下班准时准点;工作内容对她来说没什么难度;工作之余可以放松读书,充实自己;平时放假(休沐)十分爽快,该谁就是谁,上司从不会让你牺牲休息时间加班;最最重要的是,工资! 大兴实行“高薪养廉”政策,工资按时每月发,每次都很多,足够慕歌平时在兴城的开销+存点儿钱预防未知灾难了。 总而言之,翰林院编修这个工作=现代人人抢的编制=事少钱多=快乐打工人最理想的职位。 慕歌很满意。 ——是的,慕歌是穿越的,从现代穿到了古代,还是一本架空小说世界。 小说内容比较新奇,男主穿的是个被抄家后压入青楼不堪受辱撞柱自尽的官宦子,女主是饱受后父忌惮忍辱负重十多年一朝入伍战功赫赫的大将军。 女主借非要男主做她正夫的荒唐举动从后宅脱身前往边关,男主靠着女主的力保离开青楼,二人达成协议,一起前往边关。 之后就是,前世是大学历史教授的男主和崭露锋芒的女主在边关一起共同抗敌,最后成功HE的故事。 这文大部分内容都在边关发生,和兴城没什么干系。 唯一有联系的,是传说中乖戾跋扈的三皇子某天突然放弃了皇族身份,去往江湖。 他在路过边关时跟着前线将士上阵杀敌,退敌后又飘然而去,自此再无影踪。 现代人男主感慨三皇子须眉不让巾帼,女主沉默,说兴城人都是瞎子,居然放着这样的男人不要,却喜欢那些困于后宅心性扭曲的男人。 最后两个主角齐齐沉默,在生了女儿后还把三皇子的事情告诉了女儿,她们的女儿十分向往三皇子这样的男人,但因为此生再也没见过三皇子那样出色的男人,镇守边关一生未婚。 慕歌是胎穿,穿来的时候脑子里就有了整本书的内容,不过她连个路人甲都算不上,自然也不怎么重视书里的剧情。 前世的慕歌是个快乐社畜,母父健全,但是因为和长辈完全相反的婚姻观,慕歌考上大学后就从家里搬走了。 慕母慕父希望她高中大学不要谈恋爱,好好学习以后找个好工作;找到工作后又希望她立刻结婚,恋爱生女。 慕歌满心无语。 不早恋哪来的爱情? 不爱情哪来的婚姻? 不婚姻哪来的孩子? 她妈和她爸这辈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 高中大学不让恋爱,毕了业就要求她立刻结婚生孩子。 这怎么可能? 年轻人的婚恋观和上一辈完全不一样,甚至可以说完全相反。 在如今物质水平飞速上涨,以至于租房都要花一半工资的现代,恋爱结婚生女这种有钱才能买的“奢侈品”,慕歌根本买不起。 她是个母胎solo,长相还算周正,但是没什么家底。 所以长得好看的男人看不上她,长得一般的男人她看不上;再加上高房价高彩礼和闭着眼都能看到未来的高额的育女费...... -- 第57页 慕歌决定还是有钱自己花,单身一辈子。 慕母慕父不同意她的不婚观念,慕歌也不强求,反正现代世界,即便是亲人也不用非要住在一起,所以她直接搬出去住,让她妈和她爸看清她的决心。 不过上一辈人的观念能被这么轻易改变也就不叫上一辈观念了,在又一次因为相亲的事情和慕母吵起来后,慕歌脸色平静挂断了慕母暴怒的电话。 大概是慕母最后那句“不结婚你还活着干什么”,上班路上,慕歌就遭遇了车祸当场死亡。 死了之后,怎么说呢,慕歌觉得解脱了,她妈和她爸不是她的亲人,而是想控制她思想行为让她乖乖做个“提线木偶”的恶人。 慕歌受够了,也终于解脱了。 转世投胎后,慕歌成了一对江湖人的小女儿。 混江湖的人都知道,打打杀杀是常态。 虽然这一世慕家在江湖上地位显赫,慕母还是武林盟主,但是这不代表慕家没有仇人。 在一次夜袭中,怀着慕歌的慕母被仇人偷袭,当场早产。 虽然有神医相助,可是慕歌一生下来还是体弱。 慕歌不能练武,无法适应江湖“强者为尊”的生活,因此慕母和慕父在她稍微懂事后便将她送到了兴城。 兴城是大兴的国都,这里几乎没有江湖人的存在,这里崇尚读书做官,敬畏法律,是慕歌这样还算有点家底的普通人比较适合生存的地方。 就这样安稳长大,为了以后的安逸生活,慕歌决定“考编”,苦读N年,慕歌终于顺利“上岸”。 从此之后,她也是有编制吃国家饭的人啦! 翰林院这个地方,相当于现代的中央秘书处,能进来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这里是选拔人才的地方,同时也是没啥上进心安心上下班养家糊口的地方。 比如慕歌的上司陈侍读,这位当年也是探花,更巧的是,也是寒门出身。 陈侍读进了翰林院就开始在这里扎根儿了,十几年下来,官职从正七品(编修)升到了正六品(侍读)。 十几年就升了一次官,但是人家看起来还挺满足的。 看看这觉悟,这才是古代背景下,无权无势不联姻不往上爬知足常乐的寒门女的仕途的正确打开方式。 古代就是这样,不仅拼娘,还拼奶奶,拼老奶奶,拼祖宗十八辈。 你要是没什么身份地位,对于仕途也没啥大的追求,还不如老老实实待在翰林院,起码名声清贵,而且上头大佬们都护着没人敢随便踩,最最重要的是工作轻松,工资还高! 嘿嘿,慕歌就准备走陈侍读的路子,以后就在翰林院扎根儿了! 被陈侍读带了这么久,慕歌也算是她的半个亲传学生了。 大概是看出了慕歌的“不求上进”,陈侍读平日里会不着痕迹地教导慕歌怎么“划水”,怎么“咸鱼”,怎么“擦亮眼睛不被同事和上司甩锅”。 慕歌目前也就学了个皮毛,要想深得精髓,那还是得继续学习啊! 至于其他人的看法和怜悯,慕歌完全不在意。 书库里没什么人,慕歌进去后踩在地板上清晰的脚步声,显得这里更加清冷了。 不过慕歌不在意,认真地开始整理刚才大佬们用过的书。 整理好书后,慕歌随便找了本记载前朝历史的书,之后坐在书桌前开始看起来。 如今是九月底,天气还热,但已经可以在逐渐转凉的温度中窥到秋天的脚步。 慕歌所在的书桌靠着窗户,阳光温和不刺眼,正是看书的好时节。 不知过了多久,慕歌突然听到外边的呼喊声。 这些声音都是在叫她的名字,尤其以陈侍读的声音最大。 慕歌压好书页,快步走出去,还没说话,就看到陈侍读眼神一亮。 陈侍读都顾不上责怪她,就抓着她往外跑。 慕歌完全摸不着头脑,但也知道陈侍读肯定不会对她这半个弟子做什么坏事,所以慕歌顺从地跟着她一起跑起来。 很快,两人在翰林院外边的空地上停下来。 此时这里跪满了翰林院的各位大佬们,慕歌瞅了一眼,发现无论官职高低,大家都在,一个都没漏。 这是怎么了? 慕歌有些疑惑,但也保持恭敬,跟着陈侍读跪地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二皇子庄佐.....兹闻今科状元霍之柔文采斐然......仰慕二皇子华美凤仪欲求之,封二皇子为长乐亲王,与今科状元霍之柔于十月十五大婚,钦此~” 这还没完,大家还没从恍惚中走出来,宣旨女官又拿出另一份圣旨继续读起来: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今三皇子庄佑.....兹闻今科探花慕歌温良敦厚......仰慕三皇子华美凤仪欲求之,封三皇子为长平亲王,与今科探花慕歌于十月十五大婚,钦此~” 慕歌还没说话,她身边的陈侍读已经不可置信地看向她: 好家伙,你是未来三皇子妃你怎么不早说,你要是早说,我怎么敢真把你当学生这么卖力地使唤你? 慕歌:我说我真的啥也不知道你信吗? 陈侍读:我不信,呜呜呜...... 宣旨完毕,霍之柔和慕歌一起上前接旨。 “臣接旨,吾皇万岁万万岁!” 宣旨女官走后,慕歌刚想站起来,陈侍读迅速撇开其他想要凑过来的人,一个箭步上前,把慕歌小心翼翼地扶起来: -- 第58页 “嘿嘿,未来亲王妃,以前小人多有得罪,您大人有大量,还望海涵啊!” 作者有话要说: 慕歌:陈师傅,duck不必。 * 每个世界女主的现代记忆都是不同的,根据穿越世界的背景观而改变。 保底日六,更新时间:9:00+21:00。 * 2021.5.28-2021.6.16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南枝、顺其自然、绯月、苓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王家小五2瓶;玖1瓶;扑街天王30瓶;6363暮2瓶;顺其自然169瓶;废叽22瓶;莹莹10瓶;水兵月耶7瓶。 第23章 “你对话本中的妒夫是怎么看的?” 跟陈侍读再三保证,即使她身份变了,以后的相处模式也不会变后,陈侍读才抹着泪“感动”地拍了拍慕歌的肩膀,说你以后就是我的亲传学生,谁敢抢,我跟谁拼命! 慕歌:好耶,以后能更深入地学习陈侍读咸鱼划水十几年的秘诀啦! 好脾气地应付完凑过来明里暗里“道歉恭喜攀关系”的同事后,慕歌拿着自己的东西赶紧溜了。 ——因为和三皇子,哦不,长平亲王的大婚只有半个月的准备时间,所以陛下特许,慕歌和霍之柔这半个月都去准备婚事,带薪放假! 慕歌:好耶!陛下万万岁! 和大老板儿子结婚的好处立刻就体现了出来,慕歌瞬间理解了前世新闻上那些层出不穷靠着裤带关系拼命往上爬的凤凰女。 当然,理解归理解,但是让慕歌做出那种和人家结婚一步登天后,就把人抛在脑后尽情羞辱的事情......慕歌觉得,她的良心真的不允许。 而且按照长平亲王的性格脾气,也绝对不会允许她是个凤凰女。 哎,想那么多做什么,还是先写份“结婚计划书”吧。 慕歌在家写写画画,闷了整整两天。 之后慕一告诉她,长平亲王要见她,约会地点在【有凤来仪】。 ——慕一是慕歌当年回家看望亲人,路过一片竹林,捡到的一个重伤的魔教中人。 说是魔教,其实也就是和正道理念不合才被打成了“魔教”,慕一就是魔教众多高手中的其中一个。 她是个练武奇才,自小被魔教养大,因为过够了打打杀杀的日子想退休,结果却被魔教众人异口同声打成了“叛徒”。 “叛徒”自然是要被“清理门户”,当场击毙的。 奈何慕一是个真真正正的武林奇才,年仅二十,已经成了大宗师,再进一步就是传说中的踏破虚空。 这样的高手被人围殴,打了三天三夜,最后不敌逃了。 虽然成功逃了出来,但慕一还是身受重伤,性命垂危。 恰好她被慕歌捡到,救了回来。 刚开始被救的时候,看慕歌手无缚鸡之力,一副文弱书生的模样,慕一不知是良心发现,还是怎么着,当场告诫慕歌下次不要随随便便捡人,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你捡起来的到底是削铁如泥匕首还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当时慕歌悄悄把手心里的,露出一点就能让一个大宗师瞬间昏迷的迷药藏起来,然后无辜点头:噢,谢谢你的提醒。 慕一性命垂危,只能用武林至宝疗伤圣药“天山雪莲”才能救回她的命。 慕歌想了想,从自己包袱里扒拉出一朵蔫巴巴的花,让慕一吞了。 慕一叹了口气,什么也没问直接吞了花,反正要死了,最后见到的这个人还这么弱这么单纯,慕一觉得即使她给她吞毒药她也无所谓了。 可是下一秒她体内的伤势飞速愈合,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慕一完全好了,甚至功力深厚得远超之前的状态。 如果现在让她再跟那些人打一次,慕一觉得,只要她轻飘飘挥出一掌,那些人就会原地暴毙,连骨灰都剩不下。 所以她刚才吞的是武林人士求都求不见的疗伤圣药,天山雪莲? 慕歌:是啊,我大哥从他彩礼里扒拉出来给我防身用的。 慕一:好家伙,江湖人人磕破脑袋都见不着的疗伤圣药,在你这里,就只是个防身彩礼? 慕一迅速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下半辈子跟在小姐身边保护小姐”的理由,死皮赖脸地跟在慕歌身边。 慕歌:我是个读书人,生活在兴城,这次只是回家探亲,以后可是要科举进官场的! 慕一:正好老娘退休了不想混江湖,跟在你身边当个普通人也挺好的。 慕歌:......那,行吧。 一个有心,一个有意,慕一就正式改名抛弃过去,成了慕歌的侍女。 大概是跟在慕歌身边久了的缘故,当年被污蔑后压根儿懒得解释,和众多高手血战三天三夜才拼着最后一口气儿逃走的慕一,如今变得和慕歌一样养生,开始“享受美好生活”,也学会了冷死人不偿命的冷笑话。 前半生威震武林,后半生平安顺遂,这大概就是慕一的命吧。 接到长平亲王的约会邀请后,慕歌立刻认真细致地给自己洗澡洗头,换了好几身漂亮的衣裙,让慕一慕二评选。 第二天,穿着漂亮衣服,把该拿的都拿上,一早就去了【有凤来仪】。 【有凤来仪】是一家茶楼,环境清雅,十分受当下才女佳人的欢迎。 慕歌去得很早,一楼大堂里几乎没什么人。 小二看到慕歌眼神一亮,毕恭毕敬地带着慕歌上了三楼。 -- 第59页 三楼是“VIP贵宾房”,只有有权有势的人才能开得起,慕歌以前也来过,因为囊中羞涩,只能坐在一楼大堂里听八卦,三楼根本没上来过。 小二把慕歌带到三楼位置最好的“天字号”包间,就恭敬地退下去了。 让慕一慕二留在门外,慕歌看着眼前的房门,整理了下自己的着装,然后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轻轻推门走进去。 这包间大得离谱,有床有桌子有娱乐设施,在这里常住都不会觉得烦,但是对于有权有势的人来说,这里只是一个谈话的一次性地点。 慕歌:又酸又不酸,反正心里复杂极了。 进来后,包间的主人正坐在靠窗的位置,老神在在地看着她。 老神在在:一切尽在把握中。 看这位风轻云淡的模样,感觉如今事情走到这一地步,好像确实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慕歌刚想行礼,前方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不必行礼,过来坐。” 单身了两辈子,随便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慕歌就打心里觉得清脆悦耳,十分好听。 不行,她可是个讲礼貌的好孩子,怎么可以在心里意淫陌生男人的声音呢? 慕歌有些尴尬,面上却不显,沉稳从容地坐在美人对面。 ——长平亲王,名庄佑,年17,俊美无俦,性子乖戾,是个地道的“霸道魔王”。 面前的人确实配得上俊美无俦这四个字,他五官精致,眉眼含情,无论是嗔是怒,都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真真是“天上地上,俊美无双”的奇男子。 他本就长得好看,再加上多年的皇室贵气滋养,只是安静地坐在这里,“尊贵矜傲”这四个字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慕歌面前。 真是世事无常啊! 慕歌也没想到,转世投胎后,她居然被最高掌权人分配了一个这样上乘的对象。 总感觉二次投胎后自己赚了是怎么回事? 胡思乱想一大通,回过神儿来的慕歌才发现,庄佑正撑着下巴饶有兴致地盯着她。 这简直就是美颜暴击! 慕歌和他对视了几秒,便受不住移开了视线。 “咳......亲王找我何事?” 庄佑眨眨眼:“我觉得你想见我。” 慕歌:...... 好家伙,变被动为主动,古代人难道天生就会这一手吗? 不过他说得也没错,她确实想在婚前见他一面。 想起自己这两天写写画画的“结婚计划书”,慕歌的气息渐渐平稳下来。 大概是看慕歌气场变了,庄佑也收起之前风轻云淡的模样,开始认真起来。 在脑子里组织了一会儿语言,慕歌看向庄佑,开始发问: “亲王,你以前真的抽死过大臣?” 庄佑脸色不变,眼神却有点儿凉。 不过看慕歌眼中真诚的疑惑,庄佑不知怎的,为自己解释了一下。 ——明明即使面对女皇和皇贵君的质疑,他都不屑去解释的。 “不是,我顶多抽了她们一鞭子,没有伤筋动骨,更不可能直接抽死她们。” “她们的过世都是意外,或者说是,人为。” 比如回家平地摔磕破脑袋死了;再比如回家路上惊马摔死了;还比如下班后吃饭的时候被人投毒而死......总而言之,这些人的死,其实和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只是世人慕强也畏强,慕女人的强,畏男人的强;再加上有心人的挑拨,这些罪名就都被扣在了他头上。 听到庄佑的回答,慕歌若有所思:“有人故意搞坏你的名声?” 庄佑盯着慕歌,眼神很奇异:“你信我?” 明明当初事情还未被查明的时候,连他的亲生父君都有些怀疑是不是他下的手。 可是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妻,居然只凭他的一面之词,就相信了他的话。 荒谬又温暖。 慕歌点头:“你不必说谎。” 接着又补充了一句:“按照你的性格,也不会说谎。” 在翰林院待了四个月,除了陈侍读这个老师,慕歌也偷偷交到了一个朋友——今科榜眼程思瑶。 程思瑶是户部尚书独女,人长得明艳大气,身材修长,性格爽朗,十分符合当下男子选妻的要求。 只是程思瑶出生的时候就被定下了娃娃亲,这才避免了被众多男子追求的“惨状”。 这人是个直肠子,十分喜欢慕歌这样即使出身寒门却不卑不亢沉稳从容的人。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平日里装得高冷,但是和她熟了之后,慕歌痛苦地发现:程思瑶这家伙居然是个贼能打听八卦的话痨! 无论是哪位大人因为去酒楼喝酒又被回到家后闻出味儿来的夫郎罚跪,还是皇女宗室“你绿我我绿你你再绿我我搞你祖宗”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只要是这世上存在的八卦,就没有程思瑶打听不出来的。 慕歌生来体弱,十分忌讳大喜大悲损伤身体,所以她养成了安静的习惯,身边的人也很安静不怎么多话。 不过和程思瑶这个话痨待在一起的时候,慕歌觉得自己忍耐的功力又上升了一大截。 虽然但是,通过程思瑶,慕歌还是知道了很多兴城权贵们的事情,其中就包括“关于三皇子生生抽死好几名大臣”的真相。 这几个大臣的死有的是巧合,有的是人为,但是无一例外,都和庄佑没有关系。 -- 第60页 庄佑抽她们,是因为她们几个在庄佑面前指桑骂槐地说了些“男子就该相妻教女,整日里抛头露面成何体统”之类让人很不爽的话。 想想也知道,有着现代人“女男平等”思想的庄佑,怎么可能忍得了这些思想封建的老古板? 他性格高傲,听见这话根本没法儿忍,当下就拿起鞭子抽了过去,抽得这些唧唧歪歪的老古板哭娘喊爹,屁滚尿流地跑了。 之后这些人回家就死了,结合之前抽鞭子的事情和背地里的传言,大家都觉得是庄佑下的手。 但是事情的真相,却和流言完全相反。 庄佑抽她们的一鞭子,分寸拿捏得十分到位,会让人觉得疼却不会伤及皮肉,又何来的令人致死呢? 所以显而易见,幕后黑手另有其人。 因为交情不深,程思瑶没说那个人是谁,只是稍稍提及,说幕后黑手是宫中嫉妒三皇子的人。 她还小声地评价了下三皇子这个人:刚烈,直白,聪慧,却与世人格格不入。 三皇子文武双全,天资聪颖,自小便表现得比女人还要出色。 因为比女人强,所以他看不起那些畏惧他又想借着他身份青云直上的女人。 可是这世道就是这样,男人无法出头,如果出了头,不仅女人觉得你怪异,连一些男人都觉得你是个怪物。 三皇子就是大家眼中的“怪物”,他看不上任何比他弱的女人,被看不上的女人脸面挂不住,就一直在背地里造谣败坏他的名声。 再加上他迟迟不成亲,间接耽误了二皇子的亲事,这更是让众人有理由大声斥责他,觉得他根本不是正常的男人。 日积月累,三皇子的名声就这样被黑成了泥,没人愿意让他做自己的正夫,生怕被别人耻笑。 这次如果不是大臣们不干人事儿导致陛下大怒,这些畏惧三皇子又十分不喜欢他的人也不会匆匆选出霍之柔来应付三皇子。 慕歌听完程思瑶对三皇子的评价后,忍不住想:三皇子这样的男子在现代很常见,甚至会被众多优秀的女性竞相追求。 因为优秀的人总是会被同样优秀的人吸引,不喜欢三皇子这样优秀的男人,难道要喜欢那些遇事只会哭泣平日里像个菟丝花一样的男人吗? 如果三皇子生在现代,绝对是个优秀得让人高攀不上的霸道总裁! 可惜生封建思想害死人的古代,即使如此出色却还是要被女人打压,根本无法出头。 唉,霍之柔这样的草包真的配不上他! 虽然惋惜,但是慕歌不想多管闲事,也管不着人家的闲事。 她安安静静地消化八卦,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 可是谁知道,女皇赐婚,让她成了三皇子未来的妻主! 说实话,听到赐婚的那一瞬间,慕歌心里不仅有惊讶,也有欢喜。 即使再次投胎转世,可她一直是现代开放平等的思想,和周围的男人满心满眼古代封建的思想完全相反。 三观不同,根本无法交流。 但如果是传说中的三皇子,慕歌觉得,她还是可以期待一下未来的婚姻的。 听到慕歌说“你不必说谎和你不会说谎”,以及看到她脸上那种理所当然地对他的信任,庄佑也说不清这一刻自己内心的想法。 但是他知道,他可以认真考虑和她的这桩婚事了。 庄佑眼神开始认真起来,挺直脊背。 他盯着慕歌的眼睛,故作不在意地问道:“你对话本中的妒夫是怎么看的?” 妒夫? 要求一生一世一双人的那些男人? 慕歌看了眼故作不在意的庄佑,觉得有些好笑,但还是十分认真地回答道: “他们不是妒夫,只是一群不容于世道的正常男人。” 庄佑脸上的表情变了,怪异又悲哀:“怎么说?” 慕歌装作没看到庄佑脸上复杂的表情,语气平缓,却带着坚定的力量: “爱情本就来源于占有欲。无论女男,如果真心喜爱一个人,自然会想独占那个人。” “如果没有独占的想法,那绝对不是真正的爱情。” “婚姻也是一样,即使没有那么深爱,但是人的本能会驱使着这个人产生独占对方的想法,没有人可以例外。” 例外的大概不是正常人。 “如果我成亲了,我会要求我的夫郎未来只有我一人。” “同样的,我未来的夫郎要求我只有他一人,也是十分正常和公平的事情。” 慕歌前边的话与庄佑内心深处的想法完全一致,但是最后这句话,却大大超越了庄佑的心理承受范围。 都是聪明人,都能听懂对方的言外之意。 但庄佑还是按捺着自己欢呼雀跃的心,再次确认了一遍: “你最后这句话的意思是......” 慕歌的眼神很温柔,比窗外的阳光还要温柔: “我的意思是,只要你只有我一个女人,从今往后,我也会只有你一个男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这就是我给你的答案。” 她这句话刚说完,庄佑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心脏突然狂跳了一下。 疯狂,又清晰。 作者有话要说: 是风动,还是幡动? 不, 是心动啊~糟糕,眼神躲不掉~ -- 第61页 第24章 绿茶味儿是真滴正~ 庄佑生来尊贵,桀骜不驯。 他不用讨好任何人,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因为他是母皇和父君最爱的孩子,即使他上头还有个同母同父温良贤淑的二哥,他也依然是大兴最尊贵的皇子,没有之一。 他看不上兴城温山软水里养出来的软趴趴的文臣,也不喜欢不通笔墨粗鲁难看的武将。 他喜欢什么样的,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 庄佑已经17岁了,早已过了弱冠(16)的年纪,可是他的亲事还是没有下落。 女皇和皇贵君一开始也不急,但过了一年后,兴城的好女郎全都定亲了,再加上二皇子也开始为自己的亲事着急,女皇和皇贵君被撺掇得也开始急了。 可是急也没用,大臣们跟逃命一样,迅速把自己女儿孙女的婚事在短短三个月内全都定下,一个没剩。 这可把女皇气坏了,扬言让这些心里没数的大臣们去大牢里走一圈,最后当然还是被皇贵君劝下来了。 ——这些年女皇独宠皇贵君,导致前朝大臣怨言纷纷,皇权与臣权几番博弈不相上下,情势已经显露出危急的后果。如果这时再因为三皇子的事情与大臣们起纷争,恐怕后果难料。 大概是知道女皇肯定很生气,大臣们便将目光放在了这次科举上。 她们联手选出了一个家世低微却桀骜张扬的状元。 庄佑被这些蠢蛋给气消了,这些人是看不起谁呢? 桀骜张扬的人,无论女男都不讨人喜欢,更别说庄佑最讨厌的,就是看不清自己身份的女人。 偏偏霍之柔就是看不清自己定位的人,表现出来的模样宛如一个智障,被人坑了也茫然不知,还得意洋洋沾沾自喜,让人懒得再看她第二眼。 不过观察霍之柔的时候,庄佑发现了一个让他觉得很有意思的女人。 ——今科探花,慕歌。 她文雅秀美,气质温和,就像春风,谁看到她都会心情平静下来。 她也是寒门出身,无权无势,所以在翰林院待了四个月,还是整天被使唤着干活儿。 可是很神奇的是,慕歌做的事情都是她自己想做的;她不想做的,不是不做,就是做了就马马虎虎,之后让那个本该做这件事的人,不好苛责她但也不好和自己的上司交差,最后只能自己重做,不过这之后,那个人的工作以后再没麻烦过慕歌。 做自己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一律不沾手,或者沾了也不碍事最后顺利脱手。 ——这种谁也不得罪更不会委屈自己的能力,可不是谁都能有的。 庄佑观察了慕歌好几个月,最后得出结论,这人是个有意思有能力却偏偏安于现状淡泊名利的人。 可是庄佑没想到,他对慕歌的注意都被女皇看在眼里。 女皇“先斩后奏”,直接给她们赐婚了! 庄佑一开始还挺生气,但是后来认真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见一见慕歌。 于是就有了今天的“有凤来仪之约”。 赴约后,庄佑万万没想到,母皇的神来一笔,却给他送来了一个让他都忍不住心动的未婚妻。 她居然承诺他,一生一世一双人。 庄佑不怀疑她在说谎,因为观察她四个月,庄佑知道,慕歌是个即便转移话题不回答问题也不会说谎的人。 她真诚,耐心,坚韧,淡泊。 她说出来的话,绝对会做到! 见庄佑一直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她,慕歌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 “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庄佑摇头,眼神很亮。 他一直看她,看得她有些不好意思了。 沉默了一会儿,慕歌坐直身体,神色庄重开始介绍自己。 受她的影响,庄佑不明觉厉,也挺直腰板认真听她说话。 基本情况:“慕歌,女,17岁,未婚,翰林院编修,月工资......名下资产......” 家庭状况:“我母父建在,上边有七个哥哥。我母父性格开明,一般不插手孩子的感情问题。七个哥哥中有四个已经成亲,两个不婚,一个青梅竹马正准备成亲。我娘她们都挺有钱的,反正我没给过她们钱,都是我娘我爹我哥哥们一直补贴我。我家人除了我以外,都是江湖人士,武功挺高,反正一打十不在话下。她们一般住在平城,不会来兴城。所以你不用担心婚后的公婿问题,咱们不住在一起,没有那么多矛盾。而且我身子弱了些,比不得你武功高强,你也不用担心婚后家暴的问题。我觉得我家人甚至可能会担心你欺负我......” 身体状况:“我生来体弱,虽不影响女嗣,但是平日里这儿那儿的毛病也挺多的,这点需要你多多担待。” 婚后期许:“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和你一起住在亲王府。如果不愿意,那我再想想办法......我们生活条件不同,习惯肯定也不一样,你不需要迎合我的生活习惯,你怎么自在怎么来,我也一样,怎么自在怎么来。毕竟是咱们两人共同的家,不自在放松还叫什么家?” 孩子的问题:“至于孩子,这件事听你的。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做好母亲,但是我觉得依你的性格,肯定能做一个好父亲......咳。” 职业仕途:“我这人自在随心,不追求什么高官厚禄和世人的敬仰。喜欢按时上下班,不拖欠工资,休息时间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如果你对我有要求,你尽管提,我能做到的都会做,做不到的咱们再商量,如何?” -- 第62页 一股脑介绍完自己的情况,慕歌眼巴巴地看着庄佑,等他提问。 可是庄佑却没有问她问题,而是认真地看着她,和她一样开始介绍起自己: “庄佑,男,17岁,未婚,长乐亲王,略有资产。”名下资产加起来的话,大概也就是慕歌月工资的千倍万倍吧。 家庭状况:“母亲是皇帝,父亲是皇贵君。还有两个同母异父的姐姐,一个同母同父的双胎哥哥,一个同母同父比我小12岁的妹妹。和母皇四妹父君感情不错,其他人可以忽略。” 身体状况:“自幼习武,以后也会继续练武,这条反驳无效。” 婚姻期许:“婚后就住在亲王府,别人敢说闲话我就让人教训她们。生活习惯没关系,我都可。婚后只要一个孩子,无论女男,我想给孩子独一无二的爱。不过如果你想要个女儿传宗接代,也可以商量。我如今已经是亲王,封无可封;对你的未来也没什么要求,你自己高兴就好。” 听完庄佑的话,慕歌才深刻体会到了“世界的参差”。 她洋洋洒洒一大通,说着说着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看看人家,言简意赅,该说的都说了,一个要点都没落下。 可能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既然已经说过孩子的事情都听你的,我自然不会反悔。” 看庄佑说起孩子时眼神有些晦涩,慕歌立刻看懂了: 庄佑这样的表现,跟前世某些二胎三胎家庭里孩子的表现一模一样,那是一种说不上高兴但也不会难过的表情。 总而言之,他不喜欢家庭中其他姐妹兄弟的存在,但是碍于现状,不得不接受。 前世独女、今生也算独女的慕歌完全没有庄佑这种复杂的心理,不过经过现代的“姐姐/哥哥掐死二胎的爆炸新闻”,慕歌可以理解他的心态,也很支持他的想法。 “只有一个孩子也可以啊,如果教好了,胜得过其他人家好几个孩子。” 庄佑眼神还是有些暗,他看了她一眼:“你真这么想?” 别到老了又反悔,责怪他不生女儿。 慕歌点头,脸上的表情有些漫不经心:“我觉得不要孩子也挺好的,啥事儿没有。不过世道如此嘛,没孩子就跟没希望一样,所以你想要就要一个,只要一个就够了。” 这有什么? 前世“计划生育”政策,还号召“少生优生,幸福一生”呢! 甚至到了慕歌这一辈,年轻人都不愿意要孩子。 这是种很正常的想法,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人这一生,也就短短六七十年,母父会老去,孩子会离开,最后陪在我身边的,只有你。” 她是这样想的? 庄佑心中震动,脸上的表情也渐渐变得缓和。 “嗯,我信你。” 如果敢说谎,就打断腿,让她这辈子出不了亲王府。 庄佑言笑宴宴,心里却流淌着极其残暴的想法。 慕歌对于他内心的想法一无所知,看他这么容易就相信了她的话,慕歌纠结片刻,又告诫了一句: “任何人的承诺都不可信。你不能如此轻信他人,而是要擦亮眼睛,结合多方观察问清楚自己心里的声音,再决定要不要给与信任。” 看她满脸紧张和担忧,看着他的目光像是在看话本里被人哄骗的单纯的大家少爷,庄佑忍不住笑出声,他笑得明媚又温柔,宛如春日暖阳,带着无限的美好。 笑完了之后还不算完,庄佑眉眼欢喜看着慕歌,用一种女人绝对无法拒绝的语气说道: “可是我的心告诉我,它相信你。” 他长得太美了,还用这样信任的目光看着你。 夭寿了,他一个古代人怎么这么会撩? 慕歌受不住,红着脸匆匆告退。 身后传来庄佑更加欢快的笑声,慕歌跑得更快了。 大概是因为满心想着刚才未婚夫的神情,刚跑出门口,慕歌就和门口跑进来的人撞上了。 “砰!” 撞得力度很大,慕歌还没站稳身体就开始道歉:“抱歉,你没事......” “哼!” 来人是霍之柔,她用一种十分让人不舒服的目光居高临下地打量了下慕歌,冷哼一声,根本没理会慕歌的道歉就要走。 “啪!” 庄佑飞身下楼,站在慕歌身后扶了把慕歌的腰,帮助她站稳身体;同时鞭子出手,正正好打在要离开的霍之柔身上。 慕歌身高170,庄佑身高188,两人这样的姿势,就像是慕歌靠在了庄佑怀里。 她回头向上看,看到了庄佑眉眼间的煞气。 此时的庄佑,眉眼含霜,看着霍之柔的表情满是压抑不住的戾气和霸道: “给她道完歉再滚!” 庄佑的鞭子是特别订制的,鞭子上有细小尖利的银针暗器,打在人身上像是要刮下来一层皮。 霍之柔被抽了一鞭子,即使隔着衣服,却还是差点儿没忍住叫出声来。 只是她眼角余光看到了从楼上匆匆下来的二皇子、长乐亲王庄佐,才强撑着自己的颜面没叫出来。 但她的脸因为极度的疼痛已经彻底扭曲了,谁看见都没法昧着良心说不丑。 庄佐上前,先是担忧地看了眼霍之柔,又脸色焦急暗含责怪地看向庄佑: “三弟,即使你未来二嫂言语略有些冲撞,但你也不能一言不合就甩鞭子!” -- 第63页 “你这样......让慕小姐怎么看?” 短短两句话,点名霍之柔不是故意惹怒庄佑,而庄佑却嚣张乖戾直接甩了鞭子,之后又将话题引到慕歌这个未来的亲王妃身上,引出慕歌这个“处在弱势地位”被压制的属于女人的不满的自尊心。 慕歌:您就是传说中的绿茶diao?这味儿可太正了! 说实话,之前程思瑶说庄佑的名声是被人为败坏的时候,慕歌就隐隐约约猜到了一丝狗血的味道。 今天霍之柔这事儿和庄佐的绿茶语录一出,慕歌心里百分百确定,当初庄佑背上“性子乖戾,生生抽死好几位大臣”的谣言,绝对就是眼前这位绿茶男干的。 至于证据,这不明摆着吗? 谁家双胞胎哥哥会这么不遗余力地在弟弟未婚妻面前疯狂抹黑他? 而且最重要的是,慕歌看见了庄佑眼中的嘲讽,果然,下一秒啥都吃就是不吃亏的庄佑立刻对庄佐开启嘲讽模式: “我包间的窗户正对着大堂门口,本王刚才亲眼看到,是慕歌与霍之柔互相奔跑同时撞到对方,与之相反,本王未婚妻还没站直身体就开始道歉,而你的未婚妻,则是满脸不屑,冷哼一声就想跑。” “二哥包间就在我旁边,你虽然武力不怎么样,但是这么短的距离,肯定也可以看清听清她们两个在干什么吧?” “二哥,我很好奇,为什么事情刚开始发生的时候你没下来解释,偏偏是我抽了这女人一鞭子之后,你才[急急忙忙][慌慌张张]地跑下来解释呢?” 庄佑的话条理分明,字字句句正中红心。 围观众人忍不住顺着庄佑的话往下想:是啊,刚才她们在一楼也看到了,是两位女郎互相奔跑一齐撞到了对方,只是慕歌道歉了,霍之柔没道歉,甚至面对慕歌的道歉,霍之柔还表现出一副不屑的模样。 恰好护妻心切的长平亲王飞身下楼,给了霍之柔一鞭子,让她道歉。 更巧的是,这时候长乐亲王又下来说了这么一段话。 仔细琢磨琢磨,这不就是经典的“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的戏码吗? 想到这里,众人的表情微妙起来。 这长乐亲王即便再怎么护妻心切,但也不能在知道事情真相的前提下,开口就指责弟弟跋扈不讲理吧? 而且还是守着弟弟未婚妻说这种让人火大的话,这安的什么心哪! 众人的目光就像针一样扎在庄佐身上,他眼中划过一丝不可置信,明明之前庄佑从不屑于解释,怎么这次......? 在感受到霍之柔这个蠢蛋惊疑不定的目光时,庄佐脸色忽青忽白,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蠢货”,他明明在为她出头,这女人惊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慕歌一直没开口,因为根本不用她出面,未婚夫已经三言两语扭转了不利的局面,如今两人就静静地看着庄佐,看他还能怎么狡辩! 眼看着周围人越来越多,惊疑鄙视的目光也越来越多,庄佐白眼一翻,直接晕了! 众人:......? 作者有话要说: 遇事不决... 第25章 慕歌合该是他庄佑的未婚妻! “啪”地一声,没人扶的庄佐直接倒在地上,一楼地板感觉都被震了一下。 庄佐这么沉吗? 难不成平日里吃得太多了? 慕歌简直没眼看,默默移开视线看向霍之柔,却发现这蠢蛋居然一脸“卧槽我怎么没想到可以装晕”的表情,“跃跃欲试”着也打算来个晕倒躲避眼前尴尬的情形。 “我靠居然装晕,霍状元不会也要和她未婚夫一样装晕吧?” 人群中“智者”的话一出,众人的慕目光瞬间落到了霍之柔身上。 同时庄佑的鞭子再次落到霍之柔身边的地板上,听到鞭子抽在地板上的声音,霍之柔下意识抖了一下,脸色更加扭曲了。 见她迟迟不说话,庄佑有些不耐烦,手里的鞭子“啪啪”地拍在地板上,让人忍不住顺着他抽鞭子的节奏而心颤: “别跟你不要脸的未婚夫一样装晕,道歉!” 不要脸的未婚夫庄佐:...... 慕歌眼尖地看到被亲弟弟care到的庄佐眼皮轻轻抽了一下,但是这家伙已经放飞自我了,死活就是不醒。 被指名道姓要求道歉的霍之柔眼底深处满是愤恨和怨妒,他甚至在埋怨庄佐,埋怨他为什么要装晕,让她陷入这尴尬的境地。 眼看着庄佑虎视眈眈,再加上周围人满脸的鄙夷,霍之柔动了动嘴,她自己几乎都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对不起。” 庄佑表情很稳,眼皮都不抬一下:“没听到,大声点儿。” “就是就是,连蚊子都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还状元呢,就这就这?” “这科举真是一届比一届差!” “哼,感觉我也可以当状元,嘿嘿。” “......” 听到周围人光明正大的“窃窃私语”,霍之柔表情羞愤,对着慕歌大喊了一声:“对不起!” 众人:“卧槽吓死宝宝了,你吼辣么大声干嘛?” “对啊,道歉就道歉嘛,吓着我家大黄了!” “声音大掩盖心虚呗,啧啧啧,这对未婚妻夫,一个比一个会装,简直绝配!” “......” 听到霍之柔的道歉,慕歌淡淡颔首: -- 第64页 “噢,知道了。” 霍之柔脸色一变:“我都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庄佑挑眉刚想开口,慕歌拽了下他的衣角,庄佑默默闭上了嘴。 慕歌看着面前将要崩溃的霍之柔,满脸无辜: “你道歉了不代表我要接受啊,我说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哇,这句话好气人,学会了学会了,赶紧记下来以后气死别人!” “嘿嘿嘿,这还用你说,我早记在心里了!” “......” 听到周围人完全不加掩饰的谈论声,霍之柔的脸跟个调色盘一样,青青白白红红,好看极了。 霍之柔咬了咬牙,恨恨地看了眼慕歌,转身推开人群就跑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晕倒”的未婚夫。 众人:“哇哦,霍状元,你未婚夫还晕着呢!” 不知道霍之柔听没听见这句话,反正她跑得更快了。 “啧啧啧,看看,凤凰女就是这样的,虚伪自私又无情,真出了事儿,你指望自家的猪都指望不上这样的女人!” “嗨呀,可是咱们慕探花可不是这样的,刚才撞了人还没抬头就开始道歉,这绝对是第一反应,真有教养啊!” “你他爹的傻了?这届状元是那些大臣们用脚丫子选出来的,就是为了给长平亲王添堵!探花可不一样,你就瞅瞅,这届进士里前十名的寒门,除了慕探花,其他的全是权贵!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即使大臣们再怎么偏向自家娃,但是慕探花优秀得能让这些偏心到胳肢窝的大臣们也没法昧着良心把她刷下去!” “哦哦哦,你的意思是,这届科举取士,咱们慕探花才是最牛逼的?” “这不明摆着的事嘛!” “那长平亲王这眼光可真不错,选来选去最后还是选了咱们慕探花。” “嘿嘿,长平亲王虽然名声不好听,可比起长乐亲王来,耿直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样的人,眼睛是最亮的!” “......” 亲爱的姐姐们,别吹了好吗,我都听不下去了! 慕歌神色变化的瞬间,庄佑便立刻察觉到了。 他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人群中一直叽叽喳喳“恰到好处”讲解剧情的人,那两人立刻闭嘴,很快从人群里消失了。 ——这是庄佑提前安排好的,本打算慢慢洗白自己的名声。不过他没想到,今天还能有助攻,那就......不用白不用嘛,看看,这效果可比他之前想的计划好多了! 庄佑以前不在乎名声,那是因为他压根儿没想着成亲。 只是有了慕歌就不一样了,他不想让未婚妻因为他的名声一直被人指指点点,所以必要的“洗白”还是要有的。 当然,能顺便打击庄佐,戳穿他的真面目,更是个预料之外的惊喜,有也行,没有也可以。 旁观了一场逆转再逆转的故事,“吃饱喝足”的众人咂咂嘴,很快就散了。 嗨呀,赶紧去跟夫郎/父亲/母亲/邻居/孩子......扯扯几句去,保管今天之内这件事情就能传遍整个兴城! 看众人八卦地散去,慕歌忍不住在心里叹了一句:这就是人民群众吃瓜的力量,恐怖如斯! “慕二,来搭把手,把长乐亲王扶上马车。” 听到慕歌的话,一直站在慕歌身后,和慕一一起吃瓜吃得不亦乐乎的慕二嘴角一抽,但是也没说什么,干脆利落地将“晕倒”的人“扶”上了马车,至于扶上马车过程中的“磕磕碰碰”,别问,问就是第一次扶人,力度掌握不好。 ——慕二是慕母和慕父的第N个弟子,武功高强,轻功最好,能带着慕歌从千军万马中飞一圈都不带喘气的那种。 他是个男子,平时就帮着慕歌跑跑腿送个信,是个表面面瘫其实内心贼活泼的人。 慕一看着甩着手从马车上下来的慕二直乐:嘿嘿,幸亏在场的除了长平亲王外,只有慕二是男人,不然“扶人”的“重担”就要落在她身上了。 慕二瞪她一眼:晚上切磋! 慕一:行啊,谁不来谁是孙女! 没理会慕一慕二的眼神较量,看庄佐上了马车,慕歌又看向庄佑: “我们一起骑马,我送你回宫。” 慕歌让人把庄佐扶上马车的时候,庄佑其实挺不高兴的,但是听她又说一起骑马,庄佑忍不住唇角微勾:“好。” 也怪他,出宫没带人。 不过庄佐这家伙不知道脑子抽了还是怎样,他也没带人,所以只能辛苦慕歌的人把庄佐抬上马车。 啧,庄佐虽然看起来瘦,但是188的身高在那里呢,再加上不爱运动,体重根本轻不到哪里去。 可以轻轻松松地将庄佐甩进马车的男子......慕二是吧,看来也是个练家子。 庄佑看了眼慕二,将他记在心里,和慕歌一起骑马回宫。 大概是心有灵犀,两人纷纷选择了绕路,一是图人少清净没人打扰她们的散步;二是想和对方多待一会儿。 “你......” “你......” 沉默一会儿,两人同时开口。 慕歌忍不住对他笑了笑,“你先说。” 庄佑看她眼神温柔嘴角止不住地上扬:“庄佐嫉妒我,我的名声就是被他败坏的。” “以前我不在意,现在嘛......” 他看了眼慕歌,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 第65页 慕歌认真点头:“猜到了。你想做什么就去做,我都支持你。” 庄佑斜了她一眼:“包括我心狠手辣坑死自己的同胞兄长?” 慕歌理所当然地点头:“如果你觉得解气的话。” 庄佑笑了,笑容中不带一丝阴霾。 这人是真的信他,比生他养他的母父都要信任他。 真好。 庄佑不说话了,但眉眼间满是少年独有的意气风发。 这时候的他看起来很像慕歌前世偶然间看到的高中生,骄傲自信,张扬得恨不得对着全世界宣告自己的快乐。 不过想想也是,他今年才17岁,可能刚满16岁,搁前世也就是刚上高中最黑白分明的年纪。 但他出生在权力富贵集中的皇宫里,集万千宠爱和万千攻击于一身,所以平日里才竖起一身长长的刺,来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在意的人。 但是很庆幸的是,即使是经历了皇宫那样尔虞我诈防不胜防的复杂环境,庄佑依然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 他坦诚,直白,强大,护短......在慕歌看来,他简直哪哪儿都可爱。 两人骑马并排着朝前走,后边是驾着马车的慕一慕二。 此时正值正午,本该吃饭的时间,路上几乎没有人。 “......谢谢你刚才为我出头......” 看前方皇宫的大门若隐若现,慕歌犹豫了下还是道了谢。 庄佑握着手里的缰绳,侧过脸看她。 少女眉眼温润,脸色微红。 她生得秀美,安静骑着马时那身浑然天成的静雅气质就已经够吸引人了,如今不好意思脸色微红的模样,更是为她添了几分独属于少女的娇美。 庄佑盯着她看了好几秒,耳根通红,之后才装作漫不经心地移开视线: “霍之柔看不起你,就是看不起我。我教训看不起我的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可是说完庄佑心里就有些懊恼,他不是这个意思...... 慕歌看穿了他的口是心非,毫不在意对他温柔地笑:“嗯,谢谢你顺便为我出头。” 她着重强调了“顺便”两个字,庄佑瞬间红了脸。 这人真聪明,什么都可以看出来,让人真是无法从她身上移开视线。 不过幸好,她是他的未婚妻,是他未来的妻主。 妻主...... 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字,以前十分厌烦这个词的庄佑,如今心里满满的都是欢喜。 因为是特定的人和特定的词,所以他根本不反感,甚至期待着这个词成真的那天。 庄佑偷偷看慕歌,少年心事根本藏不住。 慕歌大大方方地让他看,只是发红的耳根也暴露了她自己的少女心事。 阳光明媚,少女和少年并排骑马前行,空气里满是暧昧的因子,让人看了就想露出欢快的笑容。 ...... 很快皇宫到了,马车里还在装晕的庄佐,被得到消息赶来的宫侍抬了进去。 慕歌下马,庄佑也将缰绳扔给了皇宫大门口的守卫。 慕一慕二默默驾着马车走远了一段距离,安心等待慕歌和她未婚夫的道别。 慕歌看向庄佑,发现他也正在看着她。 对视几秒后,两人都忍不住笑了。 突然想起什么,慕歌将怀里的武功心法递给庄佑,神色有些害羞: “这是我七哥听说我要成亲,给我的新婚礼物。” 庄佑接过来,眼睛却还是盯着慕歌。 慕歌被他盯得受不住,移开视线继续道: “你也知道我无法练武,所以这本书对我的用处没有对你的大。” 说到这里慕歌匆匆看了眼庄佑,耳根发红: “成亲不是我自己的事情,所以新婚礼物也有你的一半......我就厚着脸皮借花献佛,送给你了。” 庄佑当着慕歌的面,把武功心法放进怀里。 他眉眼含笑,声音低沉又缠绵: “谢谢,我很喜欢。” 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还特意压低了诱惑她。 慕歌忍不住羞赧地摸了摸脸,磕磕巴巴地:“嗯...你......你喜欢就好。” 两人又开始沉默,不过很快慕歌就注意到庄佑眼底深处有些冷凝,她神色关切地问他:“你为什么不高兴?” 庄佑一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高兴?” 慕歌向前一步,轻轻碰了下他的嘴角:“你眼睛里都没有笑了,而且唇角抿直,一看就是不高兴的样子。” 她真敏锐,而且注意力也一直放在他身上,所以立刻察觉到了他的不高兴。 庄佑默了默,在酒楼里就压在心里的郁闷瞬间冒了出来: “庄佐有自己的未婚妻,你完全可以不管他......为什么刚才还要用马车把他送回来?” ? 就因为这个不高兴? 慕歌哭笑不得,却还是认真地跟他解释:“主要是为了送你回宫,长乐亲王只是顺便。” “如果你不喜欢,下次我不会这样了。” 顺便? 所以庄佐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想送他回来。 庄佑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弯了弯眼睛:“嗯,算你过关!” 看他明明高兴地眼睛都弯成月亮,却还是一副勉强算你过关的骄矜模样,慕歌只觉得他可太可爱了,连吃醋都这么让人喜欢。 -- 第66页 她看着他笑,温柔又美丽。 两人看着对方笑,空气里满是一种名为青涩.爱情的粉红泡泡。 沉浸在恋爱中的两人都没有发现,宫门内站着一个人,不知道他站了多久,但是此时他的脸上满是嫉妒。 即使和庄佑生得一模一样,可是那张俊美出众的脸在满心的嫉妒下,却还是丑陋得让人作呕。 ...... 和慕歌道别后,庄佑走进宫门,却被一双手拦住。 看到面前的庄佐,庄佑脸上的笑瞬间消失,转变为一种长年累月后的漠视和傲慢。 “好狗不挡道。” 庄佐已经不复以往“温润俊雅”的气质,脸上满是怨毒:“你是故意的!” 故意装作对霍之柔感兴趣的样子,引得他舍了脸面求母皇赐婚。 可是庄佐没想到,庄佑喜欢的是另一个人,反而顺利摆脱了霍之柔那个怂包女人。 庄佑脸色淡淡:“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庄佐怨恨地盯着庄佑:“一直都是这样,明明你我生得一模一样,可是每次我们有争执,母皇总是向着你!” “我不服,凭什么你就可以轻轻松松得到最好的东西,而我,却只能捡你不要的东西!” “我要去求父君,让他换亲。霍之柔本该是你的,慕歌才该是我的!” “你等着,如果父君不答应换亲,我就跪死在他面前!” 说完,庄佐得意洋洋地看着庄佑,见庄佑面色不变,还是那么平静,让人厌恶。 庄佐恨恨地剁了跺脚,转身离开了。 庄佐转身后,庄佑盯着庄佐的背影,原本平静无波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 他特意等了一会儿,在心里默默计算着庄佐跑到父君面前说话的时间,然后抬脚慢悠悠地朝着皇贵君的宫殿走去。 以前的事情庄佑不想再提,因为母皇已经为他讨回了公道。 但是慕歌,她是他选的人,是他先看到的,也是他先上心的! 所以慕歌合该是他庄佑的未婚妻! 父君,希望你这次不要让我失望啊。 第26章 累了,毁灭吧。 宫里因为慕歌正在上演一场“宫斗大剧”,但慕歌本人完全不清楚。 好不容易有个正大光明“别人上班我带薪休假”的婚期,慕歌这些天过得十分爽歪歪。 大概是因为前两次的约会让庄佑十分满意,因此他大手一挥,说慕歌只管等着做新娘,其他的事情他全包了。 慕歌思考了0.01秒,然后十分欢快地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庄佑。 可不嘛,术业有专攻,慕歌对这些大婚的事情完全不了解,而庄佑不一样,他手底下有各种各样的人才,即使没有,这不还有陛下吗? 只要庄佑说一声,陛下绝对立马把他需要的人送过去。 嗨呀,未婚夫和未来丈人真是太给力了,慕歌觉得自己毫无用武之处,所以只能咸鱼啦! 当然,婚前约会还是要有的,这有利于增进两人对对方的了解,以及促进两人的感情。 婚前十五天内,慕歌就这么看着庄佑轻轻松松安排好了一切事情。 ——他先是让人准备好大婚需要的所有物品,之后两人看着下人一天一变地装扮好了长平亲王府。 接着庄佑亲自招待了不远千里来参加两人婚礼的江湖人士。 江湖人,最是讲义气,但也最莽撞,可能就是因为一句小小的口角,这些江湖人就会大打出手,闹得谁都不痛快。 所以有人闹事的时候,庄佑将闹事的武林高手封锁穴道扔进大牢,并贴上告示,说这人要在大牢里待满半个月,最快也要他大婚后才能放人离开。 这招“杀鸡儆猴”一出,其他剩下的武林人士全都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一点点儿其他的心思都不敢有。 废话,这长平亲王是接近踏破虚空的大宗师啊! 能轻松拍死有着五十年功力江湖高手的那种大宗师! 谁敢惹他? 不老实点儿,命都要保不住了! 别忘了,这里可不是“强者为尊”的平城,而是皇权至上的兴城! 担心这些人闹事的慕家人紧赶慢赶匆匆赶来后,看到这些武林人特别安静乖巧,慕家人就跟见了鬼一样,完全不敢置信。 慕母虽是武林盟主,慕家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势力,但武林人士天生的不服管教。 不管怎么苦口婆心地跟她们提前打好招呼不要闹事,但这些人还是会或大或小地闹出点事儿来。 屡劝屡败,慕家人最后麻了,爱咋咋地吧,闹完事之后该道歉道歉,该赔偿赔偿就行,其他的也要求不了那么多。 慕歌特意跟慕家人解释:这都是庄佑的功劳,他武功特高,是个练武奇才。 可是慕家人不信,一个接一个去挑战庄佑,然后一个接一个垂头丧气地回来。 都被庄佑打败回来后,慕家人用一种奇特的目光看着慕歌: “崽儿啊,娘/爹/哥哥没用,你以后多让着点儿亲王,不然我们怕下次再见你,只能去坟墓上祭拜你了!” 慕歌哭笑不得:不至于,真不至于! 庄佑确实武功高强,但他也是个正常人,很讲理的。 不管慕歌怎么说,慕家人都一副“好好听话小命能保”的样子,最后慕歌也没辙了,爱咋咋地吧。 -- 第67页 婚前倒数第二天,慕歌与庄佑例行在【有凤来仪】天字号包间约会。 今天的庄佑容光焕发,眼角眉梢都透露着欢喜。 看他这么高兴,慕歌也忍不住高兴起来。 还没等慕歌发问,庄佑就忍不住对慕歌说起自己高兴的原因:昨天长乐亲王庄佐被压着和霍之柔成亲洞房了。 慕歌很迷惑,她记得两位皇子成亲的时日是同一天啊! 怎么庄佐提前了? 还被人压着......难道他想悔婚? 看慕歌脸上只有疑惑没有其他类似“可怜”的表情,庄佑很满意,当下就跟慕歌开始解释庄佐这件事的由来: 庄佐一直嫉妒庄佑,就连霍之柔,都是庄佐去求了女皇从庄佑手里抢来的。 可是慕歌和庄佑第一次约会时,霍之柔表现得十分不上台面,所以庄佐立刻对霍之柔不满意了。 接着他就盯上了自己亲弟弟的现任未婚妻。 慕歌送庄佑回宫后,庄佐就跑到皇贵君面前跪求他让他答应换亲的事情,还说什么“霍之柔本该是三弟的未婚妻,慕歌才该是我的未婚妻”。 这话一出,刚知道酒楼里庄佐污蔑庄佑,说庄佑嚣张对未来二嫂动鞭子的皇贵君瞬间被气得脸色铁青,当下他就把庄佐关了起来,说等他什么时候脑子清楚了再出来完婚。 庄佐一哭二闹三上吊,可是这次皇贵君没和以前一样糊涂,而是铁了心要掰正庄佐。 庄佐见自己以前百试不爽的招数不管用,就开启了谩骂模式,骂得最多的是事事都要压他一头的庄佑,其次是糊涂的皇贵君,再次就是偏心的女皇。 庄佑烦透了庄佐这副恶心人的模样,让人偷偷撺掇霍之柔,说你不努力讨好长乐亲王,长乐亲王就要悔婚了! 霍之柔刚开始还觉得庄佐悔婚好啊,反正她也不喜欢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长乐亲王。 只是当晚霍之柔的母亲和父亲就赶到了兴城,听霍之柔说长乐亲王要毁婚,这两对老人开始苦口婆心地劝诫霍之柔。 “亲王啊,那可是亲王!如果他成了你的正夫,你以后的仕途绝对安安稳稳的,没人敢招惹你!” “对啊女儿,你可不能犯傻!” “如果长乐亲王真的悔婚了,你不想想,你还能找到比他更好的夫郎吗?” “如果毁了婚,你的下个夫郎,是村里一直喜欢你的小草,还是县里经常勾搭你却看不上你的县令之子?” “你好好想想吧,到底什么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东西!” 不得不说,最了解霍之柔的当属她的母亲和父亲,两人就劝了这一次,然后出去演了一圈“普普通通老百姓被达官贵人欺负却申诉无门不得不咽下苦楚悲愤回家”的戏码,愤怒的霍之柔立刻明白了权势的重要性。 霍之柔开始积极联系宫内的庄佐,皇贵君见她态度诚恳对待未婚夫十分上心,就默许了她往宫里通信。 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霍之柔很快轻松赢回了庄佐的心。 庄佐认了错,皇贵君就把他放出来了,谁知道庄佐居然给慕歌写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都是对庄佑的抹黑,甚至还说他早已不是处子之身,人尽可妻...... 皇贵君和女皇勃然大怒,心中对庄佐的最后一丝慈爱也消失了,让人压着庄佐和霍之柔成亲洞房,之后就再也不管了。 目前霍家人还不知道庄佐已经被放弃了,还殷勤地伺候着庄佐,让庄佐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至于以后,看霍家这两个老的PUA霍之柔层出不穷的鬼点子就知道,庄佐绝对玩不过这两个人老成精的鬼东西。 到那时,呵...... 庄佐的下场已经可以预见了,但他是咎由自取,和慕歌与庄佑没有任何关系。 慕歌和庄佐甜甜蜜蜜地约完最后一次会,之后恋恋不舍地分开,各自回家准备大婚。 婚前倒数第一天,慕歌安安心心地睡了个好觉,起床后推开窗户,看到了窗外正在练武的慕家人。 十月中旬,天气不冷不热,连阳光的温度都是恰到好处。 真是明媚的一天啊。 慕歌走遍了这个自己住了将近18年的地方,心里的想法她自己都猜不透。 说不舍吧,那绝对不是。 亲王府能顶的上八/九/十个这样的小院子了。 说迫不及待离开吧,也不是。 怎么着自己也住了这么多年,还是有些感情的。 唉,就很纠结。 “啪!” 慕歌被背后来人拍得身子都矮了一截,她呲牙咧嘴地回过头,看到慕父正一脸“你搞啥呢”的样子瞪着她: “干啥玩意儿啊,一会儿叹一下一会儿叹一下,咋滴,你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是吧?” 这熟悉的方言,听到后就让人立马不难过了。 ——是的,慕父老家是东北那块儿的,说话自带二人转效果。 “我......” “你什么你,赶紧给我过来,老子给你松快松快筋骨,省得女婿明天洞房不满意!” 慕歌:...... 谁家爸爸会这样埋汰女儿,说女婿洞房会不满意的? 这可能就是亲爹。 累了,毁灭吧。 作者有话要说: 堂哥明天结婚,抽个奖测下欧气~ 第27章 输了,彻底输了! -- 第68页 十月十五,慕歌与庄佑大婚的日子。 大概是因为大兴是架空朝代,所以这里的新娘和新郎穿的衣服都是大红色的。 成婚这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是个连老天都在恭贺这对新人的天气。 坐在十六人抬的鸾轿上,庄佑从皇宫出发,接了同样身着喜服的慕歌后,鸾轿围着兴城主干路走了一圈,最后来到长平亲王府。 皇子成亲,十里红妆,那场面让参观婚礼的百姓看得是啧啧称叹。 因为慕家人都是武林人士,慕家独女成婚,慕名前来道贺的江湖人士很多,所以大婚这段时间,兴城里多了很多江湖人士打扮的人。 不过这些武林人士可不敢闹事,这里可不是平城,而是皇都兴城,如果她们因为闹事被抓起来,慕家人可没法儿给她们出头。 鸾轿来到了长平亲王府,新人下轿。 慕歌与庄佑相视一笑,携手走进亲王府。 ——原本的习俗应该是慕歌踢一下轿子,代表着“妻为夫纲”。 只是在商量过后,慕歌和庄佑都决定取消这一环节。 因为“踢轿子”代表着男子矮了女人一头,慕歌不想这样,庄佑也无法忍受,所以即使礼部官员拍桌子上吊不想改,也还是被庄佑的鞭子吓得给改了。 在场的武林人士都是性格爽朗,善于灵活变通的人,因此即使注意到了这个与一般习俗不同的地方,她们也不会傻乎乎地当众点出来。 嗨呀,人家两个新人笑得这么开心,她们是傻了才上去当出头鸟被人厌恶呢! 至于在场同样注意到这个细节的王公贵族们,也是笑呵呵的,就跟完全没看见这一茬一样。 进了长平亲王府,无论王公贵族,还是武林大侠,大家都一脸笑意,和善极了。 甚至还有些纨绔和性情爽朗的官员,比如程思瑶,已经和江湖人士勾肩搭背,开始称姊道妹起来了。 “这位姐姐,不知如何称呼?” “在下振远镖局大当家陈慧!” “哟,陈姐,这不巧了吗?我之前刚收到的一尊佛莲就是振远镖局护送来的!” “这么巧?” “那可不,这天下谁不知道振远镖局的护送令?您手下的姐姐们那都是个中好手,这么多年下来,每次任务都完成得漂漂亮亮,让人十分信赖!在下真是仰慕已久啊!” “哈哈哈,程妹过奖了!就冲你今天这句话,以后你程家有什么需要护送的东西,给我来个信,护送费通通打七折!” “陈姐姐,您可真是我亲姐姐!谢谢陈姐!” “嗨,都是朋友,客气什么!” “对对对,都是朋友,一会儿喝一个?” “行啊,今天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 偶然听到程思瑶为她家省了一大笔护送费的慕歌:好家伙,没看出来你还有这本事?七窍玲珑程思瑶,不愧是你! 虽然但是,程思瑶这样遍地是朋友,什么八卦都知道的人还是很少的,很明显的就能看出来,在场的王公贵族和武林人士两拨人之间,泾渭分明,互相客气但不会深入交谈。 毕竟把她们凑到一起的是皇室和武林盟,等今日婚礼结束后,大家还是各回各家,各过各的日子,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以后她们应该是没什么交集了。 所以寒暄应酬什么的,大可不必。 慕歌和庄佑一起踏过火盆,进入内堂,内堂上方坐着四个人,女皇皇贵君,慕母慕父。 为表诚意,四人的座位是在同一水平线上的。 ——这是个十分令人心惊的信号。 女皇代表着皇权和朝廷,慕母代表着武林和江湖,她俩坐在同一水平线上,这代表着什么,简直不言而喻。 跟着新人进来的王公大臣以及江湖人士都看到了这一幕,众人忍不住心惊胆战起来。 朝廷和江湖,都是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不同组织,这两者因为构成形态和水平意识的不同,社会风气也是大不相同。 朝廷依法治国,比较严谨;江湖强者为尊,十分松泛。 两者基本都是王不见王,各自为政的感觉。 只是如果两者起了冲突或者有了合作,这天下可就要变了! 在场的人心思不知道转了几个轮回,猜来猜去弄得自己的心不上不下的。 可是现在也不是问话的好时机,唉,还是等着吧。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妻夫对拜~” “送入洞房~” 新人拜完堂送入洞房,女皇和皇贵君也笑呵呵地坐着御驾回宫了。 江湖人士瞬间呼啦啦地围住了还没走的慕母和慕父: “盟主,刚才你和陛下坐在一起......咋回事儿啊?” “对啊对啊,是要和朝廷有合作了还是咋滴?” “盟主,可别和朝廷搅合在一起,咱们可玩不过她们那些心眼子贼多的人!” “就是就是,咱们讲究江湖义气,快活一生就完事儿了。她们朝廷的人太死板了,被律法束缚,看着就贼难受!” “......” 旁边竖起耳朵打算偷听的朝廷官员:你们礼貌吗?我们又不是聋子听不见,拜托背后说人坏话能不能小声点儿?骂是骂得过,但是打不过,所以你们这样我们真的很为难啊! -- 第69页 “吵吵啥吵吵啥,平时脑瓜子没这么机灵,怎么今儿脑瓜子突然就唰唰机灵起来了?” 幕父脾气暴躁,跟慕母温和斯文的性格截然相反。 见这群人越说越离谱,幕父立马吼了一声让她们安静下来。 江湖和朝廷是不一样的,混江湖的无论女男都有点儿功夫,甚至有的男人比女人还厉害。 江湖人可不敢看不起这些武功高强的男人,因为你刚看不起人家,你下一秒保准会挨揍,一试一个准儿。 再加上她们武林盟主是出了名的“夫管严”,所以这种场合下慕父开口训斥她们,这些人一个屁也不敢放。 大堂安静下来了,慕父这才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开始给众人解释刚才的事情。 因为谈话比较严肃,再加上旁边光明正大偷听的朝廷官员,慕父只能忍痛把自己最爱的东北口音换成了官话: “刚才我们和陛下贵君,都只是这天下最普通的一对母父,抱着祝福和欣慰来看孩子拜堂。” “没有特殊含义,以后大家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不用担心。” 慕母在旁边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噢~ 原来就是作为长辈来参加小辈婚礼的! 大家恍然大悟,下一秒齐齐笑开了。 “嗨,原来是这么回事啊,我还以为......” “哈哈哈。没事,说开了就行,这事儿怨我们,我们想太多了!” “对对对,没事就行。” “来来来,喝酒!” “喝酒!” “......” 看着群江湖人哈哈大笑着拿起酒坛子就往嘴里灌,王公大臣们纷纷撇嘴,暗道江湖人果然混不吝,接着她们文雅地端起酒杯: “李大人请!” “温大人请!” “哎,我记得王大人千杯不醉,来,王大人,咱们走一个!” “......” 两方泾渭分明,谁也不凑谁的热闹,乍看起来,还挺和谐的。 不过大家正喝得高兴的时候,角落里却传来了一阵哭声,众人齐齐看去,却看到翰林院的陈侍读边喝酒边哇哇大哭,看起来跟死了那啥似的。 “陈大人,你这是怎么了?” 陈侍读哭得涕泪横流:“我...我这是高兴啊!” “我的学生成亲了,我......我这是喜极而泣!” 陈侍读这话刚出口,恰好从后院回到前边来敬酒的慕歌出现在门口,她正好听到了陈侍读“喜极而泣”这句话,大概是氛围正好,也可能是情绪上来了。 慕歌感动地眼眶都红了:“老师,您放心,即便我成婚了,我也永远是您的亲传学生!” 陈侍读哭得更大声了:“好学生,我的好学生啊呜呜呜......” “......” 看长平亲王妃感动得热泪盈眶,甚至忙活着让下人给陈侍读单独开了个房间,之后敬酒的时候依然对陈侍读恋恋不舍的模样,在场众人干巴巴地对着慕歌道喜,然后喝下手里的酒,神色十分复杂: 陈大人,以前真是小瞧你了,你这一手拍马屁的功夫,真是出神入化,让人防不胜防啊! 输了,彻底输了! 连耿直刚烈不畏权贵的陈侍读都开始拍长平亲王妃的马屁了,她们这些本就会拍马屁的人,该怎么超越陈侍读,成为长平亲王妃的马屁第一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卷,给我使劲儿卷! 第28章 你们是魔鬼吗?! 婚礼安静结束,众人脸色复杂地走出长平亲王府,临走时,看着身后被亲王府管家亲自扶进马车的陈侍读,众人忍不住酸成了柠檬精! 陈缘是谁啊? 一个当官十几年,虽没抛弃商户夫但拒绝大佬的联姻示好,从而被压得根本爬不上去的一个翰林院老咸鱼! 如今,她却牢牢地抱住了长平亲王妃的大腿,眼看着就要飞了! 唉,谁能想到呢,当时出众得让一众大佬都舍不得刷下去的寒门女探花,进了翰林院就被欺负,结果才过了四个月,人家就这么一跃成了她们连拍马都赶不上的人物。 谁还记得,当初这个新人是怎么被大家使唤得团团转的? 不不不,不敢记啊,她们生怕被那个护妻的长平亲王找麻烦! 一言不合就甩鞭子抽你没商量的长平亲王就已经挺可怕的了,再加上力挺长平亲王十分宠信支持他的女皇...... 简直不敢想! 所以,该怎么优雅而又不失风度地抱上长平亲王妃的大腿,进而讨好长平亲王乃至他背后的女皇呢? 众人眉头紧锁,坐上马车回府,但是回府后的这一晚,有多少人通宵达旦钻研“抱大腿”的技能,那就不知道了。 ...... 宴席散得很快,慕歌回新房回得也很快。 慕一对着慕歌挤眉弄眼,被慕二一把抓走了,慕歌笑了笑,推门进了房间。 入目之处,一片大红。 身上的礼服是大红色的,身前的人是大红色的,蜡烛和装饰也都是大红色的。 这些大红色,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回来了,吃点儿东西垫垫肚子。” 庄佑吃了个半饱,留着肚子等慕歌回来一起吃。 他身上的婚服绣着金边的凤凰,这代表着他皇室的身份,那凤凰仪态高傲,展翅欲飞,逼真得让慕歌这个土包子多看了好几眼。 -- 第70页 “怎么了?” 见慕歌坐下后,吃东西的时候还一直在瞅他身上的衣服,庄佑有些疑惑。 慕歌对他笑了笑,温软美丽:“你身上的凤凰真好看。” 闻言庄佑也勾起了嘴角:“嗯,你也好看。” 慕歌身上的婚服是青鸾,青鸾是神话传说中凤凰的混血支族,地位比凤凰低,但比其他百鸟高。 慕歌身上的青鸾是青色的,眼睛绣着金线,华贵美丽,不越矩也不会失了亲王妃的格调。 对视几秒后,两人纷纷红着脸移开视线。 不知为何,明明之前面对着对方的时候还算平静,可是大婚之夜看着对方更加美丽的面容,两人心里都紧张得不行。 “你......” “你......” 慕歌和庄佑对上视线,下一秒又齐齐移开视线。 “你先说!” “你先说!” 两人异口同声让对方先说,可没想到对方也是这么想的,两人看着对方,突然笑了起来。 这一笑,冲淡了刚才紧张尴尬的气氛,虽然两人的脸还是很红,但也可以直视对方的眼睛了。 最后还是慕歌先开了口:“我吃饱了。” 庄佑手指微蜷,“我也是。” 阿西吧,又开始紧张了! 慕歌咳了两声,故意忽略脸上不断上升的温度:“那......那我们喝交杯酒。” 庄佑耳根红了一大片,眼看着要蔓延到脖子上。 他轻轻点头,和慕歌一起喝了交杯酒。 喝完交杯酒,两人之间的气氛又开始尴尬起来。 周围很安静,屋子里只有她们两个,外边的下人也退到了隔壁的东房西房里,没有主人呼唤是不敢出来的。 十月十五的月亮很圆,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上,静悄悄地诉说着月宫里的神话故事。 “......你要不要洗澡啊?” 慕歌脸红得自己都受不了了,她脱下外衣挂在架子上,回头故作不经意地问道。 庄佑攥了攥手,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冲到了头顶。 ——她这是,在邀请他? “好。” 本想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好”,庄佑好烦,最后自己先受不了这种黏黏糊糊的氛围,脱掉外衣抱起慕歌进了屏风后的浴池。 ——这是庄佑婚前确定自己对慕歌的心意后,在王府内的温泉基础上让人加急做出来的浴池。 新婚夜,要做什么不言而喻,做完了肯定也需要洗漱。 而新婚燕尔,一直待在一起突然擦枪走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因此庄佑一直盯着工部的人,几天便做好了这个新房内的温泉浴池。 这个浴池的存在,之前约会的时候庄佑和慕歌提过一句,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慕歌当时就脸红了,她一脸红可不得了,本来觉得这件事很正常的庄佑也忍不住当场红了脸。 让慕歌和庄佑同时脸红的浴池,从今晚就开始被用上了。 水声潺潺,赤诚相对的两个人红着脸为对方洗漱,也开始了自己自出生起的第一次探索异性的身体。 洗澡第一步,先洗脸。 洗脸时视线接触就会不可避免,说起来,这是慕歌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观察庄佑这张脸。 庄佑的五官比例特别好,都长在了该长的地方,额头饱满,黑亮的眼睛十分狭长,更显魅惑;鼻子高挺,看着就让人忍不住赞叹他基因的优秀;再往下,是薄薄的绯红的唇。 唇极薄,但唇色极深。 据说这样的男人欲望比一般男人强。 带着水珠的手划过喉结,庄佑身体僵了一下,忍不住抱住面前的女人。 “别这样摸我了,我真的不想让你明天下不来床。” 慕歌:...... 开什么玩笑,男人能让女人下不来床? ——女人生来欲望便比男人强烈,如果不是要养肾保命,有些女人可能会一年365天天天发情。 男人自然也是有欲望的,但是架不住有句老话说得好:“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 这就是女人和男人床事的真实写照。 如果男人也天天发情,大概辛苦不到两个月就会暴毙,理由:身体透支导致猝死。 所以一般来说,都是男人受不住女人的索取,而不是女人被男人做得下不来床。 不,等等,想起自己不怎么强壮的体格,以及庄佑大宗师的武力值...... 慕歌觉得,好像大概也许,他让她下不来床是有可能的。 可是真女人绝不能说不行,也绝不能认输! 慕歌抱住庄佑,轻轻吻了吻他的右肩,低声道:“那你试试啊。” 庄佑眼尾红了一片,他喘着粗气,和慕歌一起亲吻着滚到了床上。 纱帐落下,本就抱在一起的两个身影更加密不可分。 红烛静静燃烧,燃烧了整整一夜。 ...... 第二天,慕歌真下不来床了。 反观庄佑,他神清气爽,还起床去练武,回来时手把手喂慕歌吃了早饭,看她睡下后,又出去和慕家人挨个切磋了一遍。 根本爬不起来的慕歌:果然试试就逝世,她现在已经是个废歌了,她觉得自己好累,只想和床恩恩爱爱到永远。 睡到了大中午,再次被庄佑亲自伺候着吃了午饭,慕歌“坚强”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 第71页 还可以,能走,没到残废的程度。 其他江湖人士一大早都走了,连因为闹事被抓进大牢的那位也早在清晨就迅速跑了,还放话“此生绝不会再踏入兴城半步”! 当然,这句话被众位老实乖巧地江湖人士大肆嘲笑了一番,兴城内,闹事的高手再不敢闹事了,只能忍了,出了兴城,呵呵...... 不过在长平亲王府中,慕家人还没走,她们正等着和慕歌道别再离开。 慕歌到的时候,慕家人都背好了行李,随时准备离开。 虽然常年不见面,但是慕家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生疏的感觉。 慕父看慕歌肾虚的样子就开始了嘲讽:“啧啧啧,太弱了,女婿昨晚是不是没尽兴?” 庄佑摇头笑了笑,没说话。 黑了脸的慕歌:“我的亲爹,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慕父:行行行,老子闭嘴行了吧! 慕母也担忧地看了眼慕歌,然后叹了口气看向庄佑:“亲王多管着她点儿,这孩子从小就挑食,经常不好好吃饭,看看现在长得这么矮。” 慕歌上看下看左看右看,觉得自己170的身高也不算矮啊! 庄佑赞同地点点头,确实,约会了几次,庄佑也看得出来,慕歌吃东西很挑,很多不爱吃的,怪不得身子这么单薄。 大哥慕平,人形“欧皇”,妻主是号称可以预测天机的天机阁少阁主。但是大嫂有要事没能亲自来道贺。 “我又找到了几株天山雪莲,给你留了一株。临走前你大嫂给你们算了一卦,说你俩都是天生富贵命,这辈子绝对平安顺遂幸福到老!” 二哥慕安,人形“自走炮台”,妻主是暗器与杀手世家的唐门门主。二嫂也有要事无法到场。 “我留了几个暴雨梨花针,你和妹夫都能用。” 三哥慕顺,沉迷机关制造,曾经和大哥二哥联起手来生生耗死了一个即将踏破虚空的大宗师,妻主是海上霸王祁家最受宠的小小姐。 三嫂倒是来了,只是一直站在三哥身边没说话,看慕歌看过来,她对着慕歌点头,微笑示意。 “我也没什么好拿出手的,就给你和妹夫改造了下马车,姑且能抗住一个大宗师的全力一击。你三嫂让人给你造了艘船,等以后你出海就来找我和你三嫂,保管给你安排得妥妥的!” 四哥慕岁,没啥大本事,但各方面都略有涉猎,他长得特帅,集齐了慕母和慕父的所有优点,是慕家人里最帅的一个;妻主是中原最大的马商。 四嫂是个混血女,长了一双阴阳眼,令人畏惧的同时又忍不住被她深邃的眼眸吸引。 看慕歌看过来,慕四嫂对着慕歌露出一个令人惊艳的笑容,在场众人都忍不住晃了下神儿。 “你四嫂家是开马场的,我们给你和妹夫带了十匹西域汗血宝马,你俩一人一个,剩下的留着玩儿!” 五哥慕剑,是个剑痴。 如今江湖兵器排行榜前十的兵器,有一半是他扔掉的失败品。 五哥未婚也不婚。 “给你和妹夫打了一对防身用的妻夫剑,合并在一起相当于1+1>2的效果。” 六哥慕康,经商天赋举世无双,和有着“江湖首富山庄”之称的白云山庄少庄主是青梅竹马,两人即将成婚。 未来六嫂因要事也没来兴城。 “以后要是在兴城待烦了,你和妹夫出去溜达的时候,衣食住行我和你未来六嫂全包了!” 七哥慕乐,是慕家武功最高,事迹拿出来都能让现代人忍不住惊呼的“龙傲天”开挂选手。 和五哥一样,七哥未婚也不婚。 “新婚礼物已送,正常寿命,你值得拥有。” 光听他们说了这一圈,庄佑都忍不住心惊,不愧是和朝廷泾渭分明的武林盟,势力大得让人心惊。 不过想道朝廷和江湖数千年来都互不干涉,庄佑心中的担忧又渐渐消失了。 面对这样出手阔绰的哥哥和嫂子们,慕歌都习惯了。 ——大哥二哥三哥是三胞胎,今年27岁,他们的孩子也只比她小了5岁;四哥五哥是双生子,比她大5岁;六哥七哥也是双生子,比她大两岁。 她出生的时候,呼吸弱得甚至下一秒就要消失,所以慕家无论是谁都打心眼里觉得慕歌天生体弱,有什么好东西都会第一时间送给她让她好好调养身体。 后来慕歌被送到兴城,慕母慕父整日里担心慕歌那么小能不能好好活下去,几个哥哥们也是拼命练武,到了16岁就跑出家门,寻找天才地宝和能让人长寿的武功心法,希望能让小妹作为一个普通人平安一生。 天才地宝找了很多,武功心法也找了很多,但是都对慕歌天生的弱症没什么用。 不过慕歌不会觉得失望,在那样阴毒的偷袭中她能活下去已经是天大的幸运,再奢求长远的寿命,那就有些不知足了。 除此之外,最让慕歌觉得高兴的是:几个哥哥们行走江湖时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看他们如今意气风发又幸福美满的样子,慕歌很高兴。 当然,对于慕五哥和慕七哥坚持不婚的态度,慕歌没什么看法。 不过令她惊讶的是,慕母和慕父知道后表示自己也没啥看法。 “管天管地管得着人家成亲生女吗?” “不成亲就不成亲,反正他俩自己有本事绝对饿不死自己!没本事也没啥,慕家养得起他俩!” -- 第72页 慕歌觉得她娘和她爹是真的很开明了,而且她俩从不会觉得男子比女人低一头。 从小哥哥们喜欢什么,慕母慕父就会大力支持,从不会说什么“别习武,男子习武容易找不到妻主”“别这样大步走路,这样不符合大家对男子的期望”“不能产生自己这么强就要找个比你还强的女人,这可不是什么正常男人的想法”......的话,而是强大又温柔地守护者她们兄妹八个,说喜欢什么就去做什么,别怕,有我们呢! 生在这样平等开明的家庭里,几个哥哥们才这样优秀得令人仰望,慕歌才能彻底告别第一世原生家庭的不幸,变成如今骨子里都带着温柔,以至于让恐惧婚姻讨厌女人的庄佑都忍不住倾心于她。 “谢谢哥哥们,我已经很满足了。” “如果不是母亲父亲和哥哥们一直拼命寻找良药,我根本无法活下来!” “如果不是母亲父亲和哥哥一直教导我不要怨恨弱小的自己,只有强大起来才能温柔看待世界......我恐怕早就变得偏激暴戾,也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了......” 慕家人都不是那种感情外放的人,看慕歌眼中含泪,说出来的话一句比一句肉麻,慕家人纷纷头大地背上行李拉着自己身边的人赶紧跑了。 慕歌还没蕴酿出来的感情,瞬间被她们逃命一样的背影给逼得生生收了回去。 庄佑忍住不笑,但眼里满是温暖的笑意。 慕家人都是真心疼爱慕歌的,而且一个个都是活宝,真好玩! 要哭不哭导致面部表情有些“崎岖”的慕歌:我的亲娘亲爹亲哥亲嫂们,让人情绪酝酿到一半再被生生憋回去......你们都是魔鬼吗?! 作者有话要说: 抽奖结果已出,注意自己的站短提醒嗷~ 第29章 这谁受得住?! 慕家人跑光了,慕歌激动的情绪生生被卡在那里,上不来下不去,一时间十分尴尬。 庄佑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别生气,她们不是故意的......但是好好笑哈哈哈......” 看庄佑笑得前俯后仰,慕歌无奈地扶住他晃动的身体。 她摇摇头,也开始笑起来。 算了,笑就笑吧,确实还挺好玩的。 ...... 笑够了之后,庄佑将耳根发红的慕歌紧紧地抱在怀里,声音沙哑: “抱歉,我不是故意笑话你......” “没事,我明白你的意思。” 庄佑长得是真高,慕歌趴在他怀里,瞬间gat到了慕母刚才说得那句“她很矮”的意思。 可是这也没办法,女人和男人天生的基因决定了个头的高低,女人一般170+就是高个子了,如果180+,那绝对是“巨人”; 而180+是男人看起来最好看的身高,所以大受追捧,但如果男人的身高是180-,就会被人嘲笑“矮”。 那些没什么道德心的人,甚至会恶意称呼这些180-的男人为“半残废”。 慕歌十分讨厌这种具有人身攻击的话。 ——基因是最神奇的密码,即使到了几千年后的现代,依然没有人能够彻底解开它,更别说几千年前的古代了。 基因决定的人类的外表特征也是不可预估的,身高长相都是由基因决定,无法预测。 很多人小时候长得萌萌哒,长大了就长开了,可能没小时候那样好看,也可能会和小时候一样等比例放大,更有可能比小时候更加好看。 参考童星从小到大的照片,这三种猜测都是有可能的事情。 但是这些不该成为攻击别人的工具,这是一种十分没有教养的做法。 当然,家人朋友带着善意的调笑,那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慕母说慕歌矮,没有嘲讽的意思,而是一直担心女儿个头不高,身体不好。 毕竟从古到今,人们都一致认为,只要吃得多,长得高,身体绝对差不到哪里去。 慕母也是这样认为的,只是因为慕歌天生体弱,还爱挑食,所以比平常母亲更加担心罢了。 慕歌明白她的担忧,但明白归明白,该郁闷的还是会郁闷。 “阿佑,我真的很矮吗?” 她的声音里只有单纯的疑惑,庄佑闻言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和我比起来嘛,确实矮。” “不过和常人比起来,已经很高了。” 慕歌瞪他一眼,看他坏坏的笑容,还是忍不住笑了。 “你倒是谁也不得罪。” “那可不,我可是当代有名的端水大师~” 经过昨夜的深入交流,两人如今对话不再像之前约会时的拘谨,而是放下了包袱,开始互相适应对方。 “你知道什么叫端水大师?” 慕歌很惊奇,没想到可以从庄佑嘴里听到这么现代的词语。 端水大师:指对每个人都公平公正,态度都相同的人;也用来形容平衡能力很好,善于人际关系处理的人;用来和朋友间调侃的时候,就是一种带些夸赞和些微调笑的类似左右逢源的人了。 但总体来说是个褒义词。 听到慕歌的打趣,庄佑绷着脸不说话,耳根却红了。 他才不会告诉她,为了和她有共同话题,他恶补了多少有的没的什么都敢写的话本。 因为这些话本,庄佑还被补充了N种床上姿势,看得人面红耳赤又隐隐口干舌燥。 -- 第73页 “?你好像脸红了。” 庄佑一直不说话,慕歌本打算就这么略过这个话题的时候,突然发现庄佑脸红得不成样子。 他这是怎么了? 明明即使昨夜赤诚相对的时候,他的脸都没红得这样厉害。 想起那些恶补话本里火辣激情的内容,庄佑羞恼极了,低头吻住慕歌的嘴: “我不仅脸红,我的嘴一会儿也会红。” 慕歌:...... 在下真没这个意思。 被亲得气喘吁吁,慕歌拍着庄佑的后背表示“投降”。 真不愧是练家子,这肺活量绝了。 看他眼中出现熟悉的欲色,慕歌软着身子拉着他朝外走: “我还没参观过亲王府,你带我去看看!” 庄佑被她拉着,也不反抗,顺着她的力道往外走。 看她喘得难受,庄佑还用另一只手轻轻抚摸慕歌的后背,让她能顺过气儿来。 慕歌心中再次泪流满面:为什么她就不能习武?她真的好弱QAQ。 亲王府很大,南北长约350米,东西宽200米;占地面积大概有7万多平方米,其中精致大气的院落占地约4万多平方米,剩下的3万多平方米是景致和流水。 亭台楼阁,曲觞流水。 走在亲王府中,慕歌仿佛走在历史的洪流中。 这里既有北方的大气宏伟,又有南方的精致柔美,两者相辅相成,共同造就了这个整整十年才完工的长平亲王府。 “戏台。我知道你闲暇时比较喜欢看话本,不过话本哪有真人演出来的好看?咱们府上养了一群唱戏的,以后你想看,我就让他们排!” “这里靠着河,夏天热了可以避暑。” “这边是花园,什么花都有,不过每年来来回回就那些,没什么好看的。” “还有道观和佛堂,我不信这个,不过母皇和父君信,所以咱们府上也意思意思建了两个小景点。” “......这里是练武场,就和正院靠着,我早上练武用到的比较多。” “还有马场,四哥四嫂送的汗血宝马,我留了六匹,剩下四头都送宫里去了,母皇很高兴。作为回礼,送来了一箱红色珊瑚珠。啧,整天送这些,都没点儿新意。” “......” 通过庄佑的介绍,慕歌深刻了解到皇家人,尤其是受宠的皇室女孙,都是怎样的“壕气冲天”。 奇珍异卉?早看腻了。 古董玉石?压箱底。 大家藏书和珍稀字画?嗨,基本操作。 更别说吃喝玩乐的东西,都不用走出来,这里全都有! 一圈下来,慕歌内心已经毫无波澜。 夫郎真有钱啊,不仅有钱,还有权。 她可能真的是被大哥和七哥的“欧气”狠狠加持过,所以才能从一个普普通通的社畜进化为顶级资本家。 哦不对,资本家都是肮脏的。 换个说法,她一步登天,成了半个顶层权贵! 也就是说,这里的东西,她也可以尽情享受! 真...爽啊! 做梦都能笑醒的那种爽,嘿嘿! 逛了不到三分之一,该吃午饭了,庄佑和慕歌回到了正院,下人们摆好饭菜,恭敬而无声地退下。 “怎么了?” 庄佑给慕歌夹了一块鱼肉,却看到慕歌近乎呆滞的目光,他不明所以,轻轻捏了捏慕歌的脸,趁她视线移过来的时候迅速将鱼肉塞进她嘴里。 慕歌下意识咬了一下,瞬间口感爆炸。 “没事,就是觉得你真是个金大腿,我这个咸鱼直接躺赢了。” “这是什么鱼,还挺好吃的。” 庄佑耳聪目明,自然听到了她那句模糊不清的“抱大腿”的话,他忍不住弯了弯唇,心想我这个金大腿,你可得抱一辈子,不然...... 暗黑的想法一闪而逝,庄佑没多想,而是顺着慕歌转移了话题: “是灵纹鱼,全身银白,除了一条脊柱,全身上下没有任何刺。” “这鱼还不错,吃了能让人延年益寿。” 和慕家人一样,庄佑也十分在意慕歌的身体健康。 成婚前,庄佑天南地北搜罗了很多的天才地宝,以后慕歌的饭菜,几乎都会是灵纹鱼这样的人间至宝。 慕歌闻言愣了一下,很快平静地点点头。 “嗯,阿佑也多吃些。” 慕歌给庄佑夹了一些,眉眼含情,十分欢喜。 她明白他的心意,自然不会辜负,但她也不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他该做的,她也会对他好,让他开心。 不过目前看来没什么机会。 庄佑没说话,只是笑着吃下慕歌夹过来的鱼肉,眉眼疏朗,完全看不出他平日里高冷傲慢的模样。 两人互相喂食,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写满了对对方的在意,幸亏两人不喜欢下人近身伺候,不然下人们早该被“狗粮”撑死了。 吃完饭,慕歌还是觉得很累,她泡了会儿温泉就去睡了,庄佑则是神采奕奕开始清点慕歌名下的资产。 ——慕歌自己工资不多,但她家人都很疼爱她,时不时就会塞给她点儿什么东西,因此慕歌名下的资产也很多。 慕歌之前的资产都是慕一和慕二一起打理,成了亲,这些资产自然都交给了庄佑,让他来打理。 毕竟男主人的身份摆在这里,行使自己的主权也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 第74页 慕一慕二根本不恋权,甚至可以说得上迫不及待,两人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将慕歌名下的资产全部移交给庄佑,然后十分轻松地去练武场比武去了。 庄佑看了眼跃跃欲试恨不得干死慕一的慕二,心中那个不靠谱的猜测瞬间破产。 看他这满心满眼都是比试的模样,怎么可能是慕母慕父为慕歌准备的童养夫呢? 看来他也有猜错的一天啊。 ——庄佑不知道,这件事他还真没猜错。 慕歌生来体弱,娇气地比大家少爷还娇气,可是慕家人笨手笨脚的都不怎么会照顾孩子,这时,孤儿出身天分很高而且对慕家忠心耿耿的慕二在一众跳脱的男弟子里脱颖而出。 慕二只比慕歌大两岁,但是他天生就能轻松得到小孩的喜欢。 有慕二在身边,慕歌因为身体难受而导致的哭泣也少了很多,因此慕母做主,让慕二跟在慕歌身边,待遇与其他慕家少爷同等。 虽然没明说,但是其实大家都知道,慕二看来以后要被慕家唯一的小姐收入房中。 不过随着年纪的增长,慕歌能说话后,就立刻告诉慕母和慕父,她对慕二没有那种心思,所以家里的流言需要遏制一下。 慕母和慕父也不勉强,严厉警告下人不准八卦小姐和慕二的关系,被发现就会被调走或者逐出慕家。 下人们知道了轻重,自然不敢多嚼口舌,长年累月下来,知道慕母当初打算的老人已经没了,年轻的只知道慕二是慕母和慕父的徒弟,专门保护小姐安危的,这些年轻人纷纷羡慕不已,但是其他的歪心思,那是一点儿都不敢有的。 所以庄佑派去武林盟打探的人什么都不知道,再加上这段时间亲眼目睹慕歌和慕二大大方方的相处模式,庄佑知道慕歌对慕二绝对没有那种想法。 至于慕二到底是怎么想的,今天一试探,庄佑立刻明白,慕二是个聪明的武痴,对慕歌同样没想法。 慕二还大大方方地表示,自己以后可能要跟在小姐和姑爷身边一辈子,因为他根本没想过成亲的事情。 如此一来,庄佑心里对于慕二的猜测彻底消失了。 心里一高兴,庄佑大手一挥,让慕一慕二随便去宝库挑拣这些年他收集来的武功心法。 慕一慕二兴奋极了,纷纷施展轻功你追我赶去挑武功心法了。 这可是常人求都求不来的好机会,庄佑是大宗师,看他轻描淡写对战那些武林高手的模样就知道,他离踏破虚空就差最后一步了。 接近踏破虚空的大宗师的宝库,那绝对是江湖人红了眼都见不到的好东西! 慕一慕二傻了才不赶紧去挑,不然庄佑下一秒心情不好又不让她们去了怎么办? “说真的,亲王是我见过的最大方的男人,没有之一!” “看样子小姐也很喜欢这个夫郎。” 慕一看着宝库里随便被摆放在架子上的武功心法,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这里的武功心法都是上上乘的品质,简直是每个江湖人梦中的所在! 听到慕一委婉的劝诫,慕二白了她一眼:“我当然知道!” “小姐和亲王天生一对,除了她俩,谁也配不上对方!” 慕二可不是傻子,如果是就不会在一众男弟子中脱颖而出,成为武林盟少盟主身边唯一的男护卫了。 他从没把慕歌当作自己未来的妻主,慕歌也从未对他有过那样的心思。 慕二清楚自己的地位和身份,不会做出那些他自己都看不起的事情来。 看慕二还是以前那样一副欠揍的样子,慕一心里松了口气。 这样就好,她跟在小姐身边也有几年了,见惯了兴城面上温良背地里心狠手辣不输女人的后宅男人,她真的不希望慕二走错了路...... 不过看他的模样,应该对成亲没啥念头,这样挺好的。 让慕一来说,自由自在的没人管,多好啊! 反正她才不会想不开给自己找个弱点呢。 “慕二,比划比划?” 看慕一又想找揍,慕二活动了下手腕:“去练武场!” “行啊,看看咱俩谁先到!” “老女人,你输定了!” “喂喂喂,不带人身攻击的啊,我和你岁数相仿,我要是老女人,你也是老男人!” “呸,老子年轻着呢!” “老娘也年轻着呢!” ...... 对于庄佑和慕一慕二的谈话,慕歌一无所知,她昏天黑地地睡到了晚上,一醒来就感觉到自己被男人紧紧地抱在怀里。 “醒了?” 沙哑的男声响起,慕歌抬头看过去,与灯光下美得让人沉迷的男人对上视线。 “什么时辰了?” 慕歌慢慢做起来,庄佑在后边扶着她。 “戊时三刻。” 慕歌默默在心里换算时间,一刻是十五分钟,戊时三刻,就是现代的19:45,怪不得外边天都黑了。 “你吃饭了没?” 被庄佑按了按头部,慕歌下床问了一句。 身后的庄佑贴过来,抱住她的腰:“等你一起吃。” 听到他的话,慕歌心中的欢喜忍不住密密麻麻地溢出来,她真的很喜欢他这样丝毫不见外又十分粘人的模样,大概是因为她内心深处还是缺乏安全感吧。 -- 第75页 “那我们一起吃。” “好。” 两人你贴我我贴你黏黏糊糊地来到饭桌前,又亲密了一会儿才分开。 “我喂你吃好不好?” 还没吃呢,庄佑盯着慕歌突然开口道。 他很喜欢早晨慕歌软软地靠在他怀里,一副被他做狠了的娇美模样。 幽暗的烛火下,听到他这种幽暗的疑似扭曲神经病的语气,慕歌嘴里的水差点儿没喷出来: “咳咳咳咳咳......” “你别吓我,怎么一开口成老鬼畜了呢?” 看她反应这么激烈,庄佑十分惋惜。 虽然听不懂鬼畜是什么意思,可是庄佑也知道,她这反应就是不同意的意思。 算了,他也不是特别想强求。 “来,我喂你,啊~” 看庄佑神色落寞,慕歌还是忍不住心软了,她拿起一块糕点递到庄佑嘴边,还夸张地“啊”了一声。 庄佑看着她,突然张嘴咬了一大口糕点,咬到了慕歌的指尖。 他咬完糕点后目光诱惑深沉,还故意用猩红的舌尖舔了舔绯色的唇,整个人都快变成妖精了: “继续喂我。” 慕歌:....... 艹,这谁受得住?! 第30章 真以为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女人遍地都是?天真! “你想肾虚吗?” 慕歌恨恨地吃掉手里剩下的糕点,红着脸咬牙切齿道。 庄佑凑得更近了,神色迷茫更显诱惑:“何为肾虚?” 即使看了这张脸整整一夜,但在这样的盛世美颜暴击下,慕歌还是可耻地心动了。 完蛋,她腿还软着呢! 见她红了脸,迟迟不说话,庄佑目光潋滟盯着慕歌,压低声音催促了一句: “嗯?何为肾虚?” 慕歌支支吾吾胡乱回答:“额,大概是一种感概......” 看他一脸“编,继续编”根本不相信的模样,慕歌长长的叹了口气: “肾虚,是指过度劳累后......” “咳......就是经常行房容易导致肾虚,肾虚更会导致身体受到损伤。” 说到这里,慕歌开始理直气壮起来:“我也是为你好,男性性功能可不能这么随便乱用,不然以后老了后悔都没地儿哭!” 虽然有些词语不理解,但是慕歌真正的意思庄佑还是听懂了。 听懂后,他微微一笑,将慕歌腮边的一缕发丝拢到她耳后,又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耳垂。 “习武之人,气血旺盛,寿命悠长。” “而寿命悠长,功力会更加深厚;功力深厚,气血更加旺盛;气血旺盛,精力更强。” “所以~”他拉长声调戏谑地看着已经听傻眼的慕歌: “即使我到了100岁,行房能力还是会和昨晚一样。” “你难道不知道,前段时间,一个120岁的男性大宗师,和他的妻主一起,刚生了个小女儿吗?” “所以妻主,不用担心人家不行啦~” 慕歌:一时间不知道该夸你牛逼还是该吐槽你这样的男人居然也会撒娇。 按照庄佑的说法,武功高强内力深厚的人,都气血旺盛,寿命还长;而且寿命长,会导致内力积攒得越来越深厚,内力深厚,则会反过来加助精力的旺盛。 那不就是,越老越强? 你们这些内力深厚的高手真是不讲道理,平常人越长越老,越老身体越差,怎么你们就反人类生长呢? 不过想想如今随处可见的飞檐走壁和现代世界绝不会存在的内力,慕歌也就接受了这个不科学的设定。 可是...... “你太厉害了,我感觉再来昨晚那样......我就真的要废了。” 慕歌也不在乎什么颜面了,哭丧着脸,看着十分可怜。 她靠在庄佑怀里,抱着他的腰,声音软得不像话。 “你也知道,我身子比寻常女人弱......如果夜夜都像昨晚一样,我真的受不住嘛~阿佑,你心疼我一下,好不好?” 庄佑简直爱死了她这副撒娇磨人的小男人模样,这会让他觉得他在她心里是不一样的。 ——平时她对待别人斯文疏离,对他却会自然而然地撒娇恳求,这不是特殊对待是什么? 真可爱,庄佑简直开心死了。 他低头给了慕歌一个十分深入的吻,停下来时边帮她平复呼吸边在她耳边坏笑: “心疼你,以后一晚四次好不好?” 慕歌眼前一黑:一晚四次还叫心疼? 你还是鲨了我吧! ...... 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两人的意见达成一致: 一晚三次,一周四晚,剩下三天是慕歌休养身体的日子。 虽然现代研究表明,和男人do爱后,女人的身体会得到益处。 但是次数多了,是真的顶! 慕歌不是什么清心寡欲的人,但也不是那种泰迪成精的人,她觉得妻夫之间的这种事情,适度就好。 但是架不住慕歌有个欲望强烈整天要求贴贴的粘人夫郎。 说实话,庄佑对慕歌那是真的没话说。 首先是态度,他是天皇贵胄,女皇和皇贵君最宠爱的儿子,即使他喜欢慕歌,但也不必要如此迁就讨好她。 可是庄佑没把自己的身份当回事,而是和慕歌想象中的一样,把她当成和他一样平等的人,有事儿就会好声好气地商量,从不会说什么“我是亲王你是臣女,你该听我的”之类的话。 -- 第76页 因为他这样的态度,所以亲王府的下人们对待慕歌那叫一个毕恭毕敬,谁也不敢不把慕歌当回事。 再次是整天被慕歌当饭吃的天材地宝。 慕家人在过去的十七年里也给慕歌弄了许许多多的天才地宝,可是大多都没用。 而庄佑弄来的,可都是从全天下精心挑选出来,对慕歌这样天生体弱的人,可以对症下药的至宝。 大兴婚假七天,慕歌从大婚之夜后就开始吃,吃了七天,配合着慕七哥送来的武功心法,本来被神医判定她无法习武的身体却逐渐有了细微温和的内力! 毫不夸张地说,这都是庄佑的功劳! 只看这两点,慕歌都打心眼里觉得,庄佑是她的贵人。 如果没有庄佑,她这辈子也就是平安无忧,顶多活到四五十岁。 而现在,她有了内力,可能活到100岁也说不定呢。 庄佑对她没什么要求,只有一点:他真的很喜欢她,想和她时时刻刻处于亲密状态。 这其实是正常夫郎对妻主都会存在的想法,只是庄佑毫不避讳,不仅说,还做出来了。 慕歌能怎么办? 只能努力保护自己的身体,争取夜夜“交公粮”。 婚假前六天,慕歌和庄佑逛遍了整个亲王府,白日里还只是依偎在一起,到了晚上,那就是抵死缠绵,疯狂加深感情的过程。 到了第七天,也是婚假最后一天,是新婚夫郎回门的日子。 一大早,亲王府外的马车就满满当当地等在府门外。 慕歌和庄佑起得很早,迅速洗漱化妆,接着便牵着手上了马车。 马车是慕三哥特意给慕歌和庄佑量身打造的。 考虑到庄佑是皇家人,所以马车外部辉煌华贵,不堕皇家威仪;内部则是舒适大气,应有尽有。 马车里有软榻,可以躺下休息;也有喝茶下棋的固定小桌子,再加上许多使用却不占地方的暗器暗格......这马车,简直比女皇的御驾还要安全舒适。 最最重要的是,坐在马车里根本不会让人觉得晃,因为马车轮胎是橡胶的。 ——众所周知,橡胶轮胎减震效果非常好。 只是这东西太金贵了,只有海上祁家有,根本不对朝廷出售。 这次也是看在慕四哥和祁四嫂的面子上,才做成了这个根本不晃的马车。 庄佑也知道武林对朝廷的态度,所以没难为慕家人,就当没看见这事儿。 不过两辆减震马车,长平亲王府留下了一辆,剩下一辆已经送到了女皇手里。 ——不管怎么说,大兴的最高掌权人依然是女皇,女皇都没有的东西,慕歌这样一个七品小官有......这不是扎人眼吗? 大婚的礼物和慕歌名下的资产都是庄佑在整理,既然让人家帮你打理产业,那么必要的人情往来和孝敬女皇的东西,自然也是庄佑说了算,慕歌没意见。 很快,马车到了皇宫门口,门口的守卫在检查过身份后就放行了,前后不超过一分钟。 ——这就是亲儿子的待遇,别人比不来的。 又走了大概小半个时辰,慕歌和庄佑终于来到了女皇接待客人的宫殿——【凤仪宫】。 回门家宴嘛,就是认认这一代血缘关系最亲的人,宗室什么的,大概要等到以后的大宴或者上朝的时候才能见到了。 进了殿,慕歌和庄佑先拜见上首穿着便服十分慈爱的女皇和皇贵君。 女皇和皇贵君眼眶都红了,本来不想让儿子行礼的,但庄佑坚持,两人只能受了礼。 行礼后,皇贵君立刻激动地拉着庄佑的手,让他跟他去内殿说话。 庄佑看了眼慕歌,慕歌对她笑了笑,庄佑才放心地跟着父君离开。 庄佑和皇贵君走了,大殿内只剩下慕歌和女皇。 这是慕歌第一次私底下见到这个国家的最高掌权人,大婚那日匆匆一瞥,也没怎么仔细看。 如今仔细一看,慕歌发现庄佑其实长得和女皇很像,庄佑是俊美,女皇则是一种雌雄莫辨的中性美。 她们两个不仅是相貌像,更像的是一种外显的气质和性格。 只是庄佑还青涩,表现出来的是无上的尊贵和骄矜;而女皇历经数十年的权力洗礼,大权在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上的霸气和威严。 面对顶层大boss,慕歌表现得很谨慎,规规矩矩地站在原地,不敢多看,也不敢随意出声。 慕歌感觉到了自己身上的女皇带着打量的目光,那眼神说不上多么和缓,但也没让人心理压力很大。 看来女皇对她还是很满意的。 “慕歌?” 女皇刚出声,慕歌立刻行礼:“臣在!” 看她面上从容,却紧张地差点儿行错礼,女皇忍不住笑了笑: “别这样拘谨,今日我只是一个刚成婚男子的母亲,你的婆婆。” “放松点儿,霍之柔那样就挺好的。来,坐下,今儿咱们婆媳俩说说心里话。” 慕歌:谁信这话谁就是傻子! 怪不得每次被女皇召见过后再回来时,送霍之柔回翰林院的女官脸色都很复杂,肯定是霍之柔这傻子真信了女皇说的“和普通婆媳一样”的话,女皇和女官在心里不一定怎么骂她是“傻子”呢! “臣不敢。” 慕歌嘴里说着不敢,一丝不苟地行完礼才坐下,只是坐下后她面上表情放松了一些,不再那么拘谨。 -- 第77页 果然,看她神色不再那么紧张,女皇的脸色也变得和缓起来。 ——和你上头的大大大boss兼古代婆婆打交道,这就是一门学问啊! 不能太放松,因为你太放松,就说明你不怎么在意自己夫郎的家人,甚至可能看不起婆婆一家; 也不能太紧张,因为太紧张就会出错,导致婆婆对你的印象分降低,同时也会对你工作时的业务能力产生怀疑。 反正轻了不行重了也不行,要把分寸拿捏得刚刚好,这种就特别累脑子。 不过慕歌在被赐婚后就有了心理准备,早在心里打过好几遍草稿,甚至还在家里让庄佑扮演女皇和其他大臣们,来锻炼她面对大人物时不卑不亢不紧张也不会太放松的心态。 嗨呀,反正慕歌觉得自己升华了,再不是以前那个土包子慕歌了。 “听说你应了阿佑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要求?” 慕歌立马站起来就要行礼,女皇摆摆手,故作生气:“别行礼了,年纪轻轻怎么不知变通,跟那些个让人生气的个老古板一样!坐下坐下,今天是家宴,咱们就这么坐着好好说话,朕恕你无罪!” 恕我无罪? 慕歌:好耶,坐下就坐下! 慕歌安稳坐下,女皇果然没生气,眼底深处还滑过一丝赞赏。 谦逊恭敬,不卑不亢,不愧是阿佑看中的人! “回陛下,臣确实应下了。” 女皇闻言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盯着慕歌。 气氛开始变得很压抑,要是一般人早就白着脸跪下了,但慕歌在女皇质疑威严的目光下,依然面色平静,不偏不倚直直地和女皇对上视线。 过了不知道多久,女皇哈哈大笑,满脸赞赏: “好!” “慕爱卿,记住你的承诺,朕相信,你绝不是那等背信弃义最后被五马分尸不得好死的人!” 看看,脸上是赞赏,话里话外满是死亡警告。 不过慕歌也不怕,因为她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说出来的话也一定会做到。 慕歌起身行礼,脸上的表情恭敬又坚定: “臣若有违誓言,必将天雷轰顶,五马分尸不得好死!” “......行了别这么严肃,朕相信你的为人。坐下吧。” 听着慕歌的誓言,女皇又开始温和慈爱起来,慕歌也顺势放松表情,安稳坐下了。 刚喝了口水压压惊,慕歌又听到上方传来的女皇的声音: “慕歌啊,你说你这样优秀的人都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那霍之柔那样的......” 女皇露出一个难以言喻的表情,看着很痛苦:“霍之柔那样的,自然也要做到吧?” 慕歌:陛下,这你就难为我了,我又不是霍之柔,我咋知道她要不要做到? 如果霍之柔做到了,这一生都不背叛长乐亲王,自然皆大欢喜; 如果霍之柔做不到,长乐亲王过得不幸福甚至很抑郁,那到时候这责任谁来担? 这问题不好回答啊! 慕歌沉吟片刻,刚要说话,从后边内殿赶过来的庄佑呲笑一声: “母皇,你真以为能做到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女人遍地都是?” “别天真了好吗?” “慕歌会说这样的话,是因为她受她长辈思想的影响。再加上她内心坚定,信守承诺,她知道自己可以做到,所以才会立誓,更不怕破誓。” “至于霍之柔那个脑壳有疾的草包,一生一世一双人?啧......光看她那对极品母父就知道不大可能。” “......不过母皇你要是非要这么自欺欺人,嗯,您高兴就好。” 慕歌:你可真敢说啊,没看见女皇和皇贵君脸都黑成锅底了吗? 更巧的是,庄佑话音刚落,因为霍家的事儿推迟进宫,从而导致回门的日子刚好和庄佑在同一天的庄佐就迈进了殿门。 庄佐身后,是脸色十分难看却敢怒不敢言的霍之柔。 作者有话要说: 霍之柔:*(%……%¥¥()(*))) (霍之柔选手因太过激动被踢出直播间。) 第31章 庄佐是今天当之无愧的MVP! 霍母霍父在十月初四到了兴城,庄佐和霍之柔的大婚在十月十三日,慕歌与庄佑的大婚是十月十五日,而如今是十月二十一日。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霍母霍父就在兴城出了名。 ——进城第一天,因为不配合守门官兵检查户籍的必要程序,霍母霍父当场表演了个原地撒泼,还嚷嚷着“一个小兵居然敢这么对待陛下的亲家”,小兵十分无语,打又不能打,吵又吵不过,气得她立刻让人把自己亲娘请来了。 霍母霍父:你请啊,我们倒是要看看,这天底下还能有比陛下还尊贵的人?! 不到一刻钟,骑着汗血宝马、每次大宴都被女皇毕恭毕敬喊着“姨奶奶”的镇国大将军就到了城门口。 得知这人是女皇祖母的亲妹妹和名震天下的镇国大将军,霍母霍父当场就跪了,说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山神奶奶您有啥事说一声就行了,怎么亲自下凡来教训我们了...... 镇国大将军:??? 老娘还活着呢,山神奶奶个腿儿! ——原来因为几十年前,镇国大将军彻底平定边关战乱的功绩太盛,再加上这几代皇帝都有容人之量,因此天下皆知她的功绩。 -- 第78页 在与边境离得很近的小村子里,比如霍母霍父所在的霍家村,就家家户户都供奉着镇国大将军的画像,村民上香的时候总会默念一句“求山神奶奶庇佑霍家村”。 因此一见画像上的人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她们面前,霍母霍父来了个当场下跪,简直惊呆了围观群众。 “镇国大将军虽然已经112岁了,但人家确实还活着呢!真是活久见!” “离谱,就离谱哇!” “当场变脸,原地下跪,咱们兴城最有名的纨绔女都没这么机灵!” “这俩是陛下亲家?不能吧!据我所知,二皇女和三皇女目前还未成婚......嗯,慕家的话,我怎么听说慕探花家人都是江湖人士,怎么可能是她俩这样脚步虚浮的普通人?” “???姐妹,你是不是忘了长乐亲王的存在?他未来的妻主就是咱们经常说的那个“我行我上”的霍之柔霍状元!” “卧槽!表面不咋样内里也不咋样还特别看不起咱们这些白富美的霍状元啊,那怪不得了!” “......” 霍母霍父来的这一出,让涉世未深年轻气盛的小兵看傻了眼,在亲娘的“死亡警告”视线下,小兵赶紧扶起两个老人,解释半天才解释清楚她亲娘还在世,是活人! 霍母霍父闻言,瞬间又是一堆让人听了就觉得羞耻的彩虹屁。 小兵:你俩这样,我刚才甚至要殴打老人的气愤都没了。 因为霍母霍父瞬间低头+疯狂彩虹屁吹捧镇国大将军的骚操作,大家都忘记了刚才两人咄咄逼人叫嚣着她们是女皇亲家的事情。 本来这事儿大家当天议论一番就过去了,毕竟小兵和镇国大将军都没说啥。 可是谁知道第二天,这对妻夫上街直接碰瓷了小兵的亲爹。 恰好小兵当时也在场,她本来想告诉自己亲爹,这俩就是没啥见识但知错就改的老人,结果下一秒这两人来了个“原地疯狂翻滚,最后倒在小兵亲爹马车旁不动了”的骚操作。 小兵:淦!碰瓷碰上瘾了是吧,看着我家人比较好欺负是吧? 小兵真想直接冲上去让她俩试试就逝世,但是她亲爹淡淡一笑拦下了她。 小兵亲爹都没下马车,让侍女前去交涉,也不用道歉,赔个几千两精神损失费就行。 ——人证:旁边那几个看完全过程目瞪口呆的纨绔女,物证:霍母霍父身上完全没有被马车撞到的伤痕。 装死的霍母霍父:...... 更神奇的操作来了,这俩老的立刻爬起来跑了,那叫一个“健步如飞”。 侍女装着跟了几步,这俩人跑得更快了! 众人:还能有这操作?佩服佩服! 当晚,镇国将军府的人就把写着前因后果的赔偿单甩在了霍之柔门前,还自费印了N份,发到了兴城各处。 霍之柔被她娘爹“恶人先告状”,死活不信这么多的人证和物证,一口咬定你们这些达官显贵欺负我娘我爹,还想要赔偿?想得美! 众人:嗨呀,你这么狡辩老娘可就来劲了! 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齐齐将“老人碰瓷大官,阴谋落败却振振有词抵死不认”的词条顶上了“热搜”。 这下,全天下都知道霍状元有个爱碰瓷还厚脸皮的母父了。 最后是庄佐看不下去,严厉呵斥霍家人一番,霍之柔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去镇国将军府赔罪道歉。 镇国将军府也没说啥,利索地应下了道歉。 嗨,反正你们霍家人的真面目都被天下人知道了,她们早就不生气了。 这事儿落下帷幕,又到了庄佐和霍之柔的大婚。 大婚当天,庄佐黑着脸被人压着拜完了堂,结果进了新房一看,好家伙,连他放首饰的库房都比这新房大! 庄佐气炸了,当下收拾东西要回宫,却被正在气头上的女皇和皇贵君派来的人拦住,说没到回门的日子,不能回宫。 再加上身后霍家人一直腆着脸各种道歉,庄佐最后带着霍之柔回了长乐亲王府。 结果第二天天一亮,庄佐被下人告知:霍母霍父一晚上没睡,守在霍家小宅子门口,看见人就唠叨几句女儿女婿回自己家根本不管身后的老人,话里话外都是这俩人特别不孝顺的意思。 庄佐:有完没完?! 没完! 事实证明,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霍母霍父第二天天一亮就收拾东西要走,只是走得很慢很慢,天色都大亮了,两人才走到城门口,还和被碰瓷的小兵聊了起来,说自己以前为了供女儿读书多么辛苦,知道女儿考上状元多么高兴,看到女婿那么高贵多么自卑,被女儿女婿扔在小宅子里多么失落...... 小兵:得嘞,您俩直接说也想跟女儿女婿一起住在亲王府不就行了? 诉苦诉了整整一上午,霍之柔才来城门口“领取”自己的母父。 小兵:可算是来了,再不来我和我同事们都要求助其他同事来守城门了! 霍之柔脸色很难看,她来了之后一句话也没说,让人把霍母霍父扶上马车,霍母霍父一脸无辜又小心翼翼的模样,跟着女儿走了。 ——众人看得十分腻味。 一次两次装白莲花大家就当乐子看了,三次四次还这样,这俩老的是不是把她们都当傻子? 简直yue了! -- 第79页 因为霍母霍父现身诉苦自己女儿女婿多么不孝,庄佐碍于面子,让霍母霍父住进了长乐亲王最靠边的一个小院落,还美名其曰:“王府太大,两老刚来不熟悉地形,还是住在这边,好方便以后出门。” 霍母霍父再想说什么“出门可以坐马车,想和孩子住得近一些”之类的话,统统被下人们无视了。 住进去后,庄佐倒是没亏待霍母霍父,整天好吃好吃地伺候着,想出门也随意,但是庄佐和霍之柔从没来看过她俩一回,王府里的下人见主人这态度,平日里对待两人的态度也十分不耐烦,这让霍母霍父有些后悔,还不如住在自己女儿的小宅子里,起码舒坦。 但是她俩一提这话,下人们就开始翻脸,各种指桑骂槐,说什么“也不知道谁费尽心机就是想住进来,住进来了又想走,这天底下哪有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好事儿?”,霍母霍父就忍了,可是冷暴力这种东西,谁体会过谁知道,一天两天还好,三天四天甚至十天,那可真是让人受不了。 霍母霍父在找了霍之柔和庄佐很多次都被拒绝后,俩人直接去集市上买了几个小鸡和一头已经怀孕的母猪。 不到三天,那个本来精致小巧的院子就满是鸡屎和满地乱供的小猪崽儿。 下人们被弄得心神俱疲,惊叫着全部退出了这个院子。 霍母霍父就趁着这个空挡雇了辆牛车,带上小猪母猪和小鸡,出了城门就开始嚎啕大哭,在围观人群知道两人进城后被“冷暴力”的心酸历史后,两人坐着牛车直接回村了! 因为怕主人责怪她们没看住这两个老的,下人们隐瞒了这件事,直到整个兴城都在谈论“长乐亲王和长乐亲王妃冷暴力逼走了自己的丈母丈父”时,庄佐和霍之柔才知道这件事。 本想打扮得光鲜亮丽回门的计划,也因为这件事被搁浅了。 庄佐派人去追那两个老不死的,结果快马加鞭追了三天三夜,愣是没追上! 收到消息的庄佐大怒,对着霍之柔发了好大一顿脾气,霍之柔也不敢还嘴,唯唯诺诺地站在原地挨骂。 霍母霍父已经走远了,根本追不上,想让她们回来跟大家解释事情缘由的计划也“宣告破产”,至于其它的办法,也有,只是比较麻烦,付出的精力很大。 但是霍母霍父走了,庄佐还是很高兴的,因为他从内心里觉得,这两个老不死的回去了总比一直待在兴城让人取笑来得好。 因此之后庄佐和霍之柔开始让人洗白自己的名声,忙得不可开交。 听说十月二十一庄佑和慕歌要回门,两人立刻放下手里的事儿,捯饬捯饬也进宫了,至于这一路走来各种各样的目光,俩人就当没看见! 结果刚到【凤仪宫】门口,两人就听到了庄佑说的话。 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毕竟她俩还要展现自己新婚后的幸福面容,可是就这么进去,也怪丢脸。 没等霍之柔想好怎么办,庄佐就进去了,霍之柔脸色不太好看,却也没说什么,跟在庄佐身后进了殿。 看两人黑着脸坐下,庄佑挑挑眉,十分自然地做到了慕歌身边。 至于他刚才说的那些关于霍之柔是个草包的话,没毛病啊! 怎么,这年头连句实话都不让人说了? 殿内气氛十分尴尬,女皇和皇贵君坐在上首眼观鼻鼻观口,当起了透明人。 ——自从得知庄佐打算给慕歌写信,彻底毁了庄佑的名声后,两人对于庄佐的慈爱之心就消失了。 但是真心疼爱自己孩子的母父可能都这样,无论孩子做了什么,她们总会觉得自己的孩子还是会改的,因此别的事情女皇和皇贵君不会多管,但对于庄佐婚后的幸福,她俩总是想多问上一句。 慕歌和霍之柔都是皇室的平民儿媳,既然慕歌可以做到一世一生一双人,霍之柔应该也能做到吧? 但是看眼下这气氛,还是别问了,到时候再说吧。 殿内无人开口,慕歌在庄佑手心里写字让他保持安静,庄佑知道她是为他好,因此也不开口了,就安静地坐在慕歌身边,喝茶吃水果。 正尴尬间,一个大嗓门的女声由远及近地传进了外殿: “母皇,大家都说二弟和他妻主联手赶走了那俩装白莲的老家伙,这事儿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您大发慈悲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如果是真的,看二弟以后还能不能装模作样说我年纪大了不好找夫郎!呵呵哒,他自己找的妻主倒是好,好得差点儿半个月内直接送走自己的亲生母父!” “我......” 声音到了门口,看清里边的情形后,来人瞬间闭嘴。 庄佐已经被气得脸色扭曲了,他盯着来人道:“三姐,你再说一遍?” “额......哈哈哈,这个这个,误会,误会!” 三皇女讪讪一笑,迅速转身: “就当我刚才没来啊,再重新来一遍!” 慕歌:好家伙,你当这是排练呢,还再来一遍? 上首的女皇已经熟练地移开视线研究自己扶手上的宝石,别问,问就是要脸! 皇贵君脸上的表情倒是很淡定,但是看他视线飘忽完全集中不起来的模样,得,又一个装聋作哑的! 庄佐脸黑得像锅底,死死地瞪着外边的人,眼珠子都快被瞪出来了。 -- 第80页 霍之柔看着门外,不敢置信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像是在说:“好家伙,堂堂皇女居然这么赖皮?真是长见识了!” 庄佑跟他爹一样淡定,连眼皮都不抬,看他的模样,应该也很了解外边人的尿性。只是刚才三皇女转身离开的时候,庄佑抓着慕歌的手忍不住紧了紧,看来他的内心也不是和他的表情一样十分从容啊。 慕歌将视线移向门口,等待三皇女“上演奇迹”。 很快,三皇女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笑呵呵地踏入大殿,然后装作十分“惊喜”的模样跟庄佐打招呼: “二弟,好久不见啊,你又英俊了许多!” “哎呀,真是岁月不饶人啊,二弟也成亲了,只是这婚后生活嘛......懂得都懂!” 然后她没理会双目喷火的庄佐,而是十分自然地看向庄佑: “三弟也好久不见,哇,你也更帅了!” “看来婚后生活很幸福哟,恭喜恭喜!” 庄佑高冷点头,叫了声“三姐”,然后笑着看向慕歌:“确实很幸福。” 慕歌忍不住也笑了一下,和庄佑对视,两人简直就是在当众屠狗! 对于庄佑和慕歌当众秀恩爱忽视她存在的行为,三皇女完全不在意。 她笑呵呵地看了眼对比明显的庄佐,然后坐到自己位置上。 等了一会儿,三皇女十分疑惑地问身后的宫侍: “怎么还不开席?” 宫侍:“回三皇女,二皇女和四皇女还未到。” 三皇女:“哦哦,那行,我再等等。” 说完后好像才发觉到庄佐一直在瞪着她,三皇女一脸无辜:“二弟,看我干嘛?我脸上有花吗?” 庄佐:“呵呵。” “呵呵”这两个字,伤害性不大,但侮辱性极强。 偏偏三皇女庄桥完全没被侮辱到,反而责怪庄佐:“二弟啊,你有啥话就说呗!你以前不是经常说,人和人相处就是要真诚吗?怎么你自己说过的话自己还做不到?呵呵......” 听她拿自己以前说的话堵自己,庄佐脸更黑了,他的怒火简直都要从眼睛里射出来:“三姐,你......” “不好意思,来迟了。” 庄佐的声音被打断,众人齐齐看过去,看到了一个身材高挑身穿劲装的女人。 她看起来很高冷,走动间带着军人的一种干脆利落,让人莫名就会觉得这人绝对很不好惹。 这人连看都没看庄佐,直接无视他,反而对着庄佑点点头:“三弟。” 庄佑依然还是那么高冷,对她点点头:“二姐。” 被忽视的庄佐瞬间气炸了,他突然站起来对着这个刚进来的女人道:“庄寒,你眼瞎了,没看见我在这儿坐着呢!” 走到自己座位上坐下,庄寒酷酷地抱胸直视前方,明明他是坐着的,却比站着的庄佐气场还要强大:“不想看见。” “母皇,你看她!” 庄佐告了状,上首的女皇却皱着眉呵斥他:“好了,你刚才不也没叫她二姐吗?你俩扯平了,坐下吧。” 庄佐:这是能扯平的事儿吗? 但他也知道女皇一向不偏爱他,再加上父君从他进来就没说过话,看来是真的不准备帮他了。 所以庄佐只能气鼓鼓地重新坐下。 又等了一会儿,足足与女皇有七分相似的萌萌哒小萝莉沉稳地走了进来,进来后小萝莉先是给上首的女皇和皇贵君行礼,之后挨个跟自己的姐姐哥哥打招呼: “二姐好!” 庄寒之前“谁也别理老娘”的模样变得有些温柔,她看着小萝莉,尽量放柔声音:“小四啊,放学了?” 小萝莉庄颖点点头:“嗯。” 庄寒:“最近功课怎么样?” 庄颖:“还行。” 庄寒此时露出一个“杀人不偿命”的笑容:“小四啊,咱可说好了,你登基后军费会翻倍,你没忘吧?” ——庄寒是从边关赶回来的,她这人就喜欢边关单纯热血的生活,自从庄颖出生,庄寒可算是松了口气,自己不用被迫继承江山了,因此她迅速打包行礼快马去了边关。 这些年她的生父良贵君苦口公心让她要个孩子,不至于以后马革裹尸连个后代都没。 结果庄寒振振有词:“天下未平,何以成家?” 良贵君简直要被这个死活不成婚的不孝女气死,最后不管了,爱咋咋地吧! 因此庄寒这些年都待在边关,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军费到了吗?伙食改善了吗?四妹到底啥时候能登基? 这次回京贺喜,刚好提醒下四妹关于她俩的约定。 听到庄寒的话,庄颖皱眉:“二姐,你这话从我出生就开始说,我真的忘不了!” 庄寒闻言满意点头,表示自己没话说了。 庄颖看向庄桥:“三姐好!” 庄桥搓搓手,笑得一脸慈祥:“小四啊,既然军费翻了一倍,那兴城的娱乐场所怎么着也得多建几个吧?” ——庄桥是个合格的纨绔女,最爱吃喝玩乐,因为觉得男人影响她玩乐的时间,所以她也死活不成亲,问就是:“二姐都没成亲呢,催我干啥?” 庄颖小眉头又皱起来:“国库没钱!” 庄桥:“哎呀小四你这么聪明,以后肯定能赚回来!三姐可相信你了!” 庄颖无语地看她一眼,在庄桥挤眉弄眼中移开视线。 -- 第81页 “三哥,新婚快乐呀!” 庄佑伸出手,庄颖快步小跑过来靠在庄佑旁边,脸上的表情十分轻松,显露出一个五岁孩子应有的活泼和娇俏:“干嘛呀?!” 庄佑摸了摸她脑袋上的包包头,嘴角微勾:“长高了一点儿。” “真的?!” 小萝莉十分高兴,眼睛都完成了月亮的形状。 庄佑点头,虽然表现得挺傲慢,但是慕歌能看出来,小萝莉先和他打招呼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高兴起来了。 瞅了眼旁边十分不高兴的庄佐,慕歌悟了: 嗨呀,原来庄佑也不是一直无视庄佐,起码在四皇女更看重谁这件事上,庄佑就很高兴自己的地位更高! 好幼稚,但慕歌觉得庄佑更真实了。 见庄颖和庄佑说个没完,庄佐阴冷地盯着庄颖:“四妹,你没看见我?” 庄颖瞥了他一眼,敷衍道:“噢,二哥也在啊!” 接着又缠着庄佑问她到底长高了多少。 庄佐:气死了气死了,啊啊啊啊!!! “父君,你就看她这么欺负我?!” 皇贵君抬起眼皮,十分淡定:“她不喜欢你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行了,小四,坐回去,准备开席了!” 庄佑推了下庄颖,庄颖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旁边的三皇女立刻笑眯眯地凑过去,缠着庄颖让她答应多建几个娱乐场所。 上首看到下方几人所作所为的女皇和皇贵君完全不提刚才尴尬的事情,直接道:“开席吧。” 旁观的慕歌:好家伙,我直接好家伙! 原以为在这个规矩严苛等级森严的古代,慕家人已经够特别了。 结果这些皇家人一个比一个特立独行,连女皇和皇贵君面对这些人,都要当透明人完全不愿意掺和她们的事情。 而从刚才一系列的事情来看,庄佐是今天当之无愧的MVP! 作者有话要说: 庄佐:¥@T%%*(*)%……#¥%! (庄佐选手因太过激动被踢出直播间。 本届赛委会诚恳提醒:遵纪守法才能看到最新的直播进展哟~) * 2021.6.16-2021.6.20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勇士、菱绫子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晚风云吟~江晚吟3瓶;是杨不是羊2瓶;错过了花期ヾ花怪谁、燕燕1瓶。 第32章 淦,怎么这次又是我?! 正式开席,也就意味着这一代的皇家嫡支要正式认识霍之柔和慕歌了。 宫侍们轻盈安静地将饭菜摆在众人面前后,女皇沉声道:“开始吧!” ——按理来说,该是庄佐先带着霍之柔依次介绍自己的家人。 只是庄佐脸色阴沉连动都不动,霍之柔也不好站起来,只能跟着庄佐一起坐着不动。 见庄佐这样,庄佑才懒得惯着他,对慕歌道:“我们先来吧。” 慕歌点头:“好,听你的。” 庄佑心里一甜,对她笑了一下,接着便带着慕歌上前介绍自己的家人。 首先是上首的女皇和皇贵君。 “母皇和父君。” 庄佑看了眼上首微笑的母父,熟稔地对着慕歌详细介绍起来: “母皇看起来挺威武的,其实是个“夫管严”;父君看着也挺淡定,其实最爱八卦和吐槽。” 被儿子当着面揭了老底的女皇和皇贵君:...... 慕歌恭敬行礼,在双手接过两人送的新婚礼物后,改口道:“谢谢母皇,谢谢父君。” “好孩子,快起来吧。” 女皇还没说话,皇贵君已经迫不及待示意自己身边的宫侍扶起慕歌了。 自从知道慕歌对庄佑许下“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誓言,皇贵君就已经被慕歌刷爆了好感度; 再加上和自私懦弱的霍之柔形成的鲜明对比,皇贵君更喜欢慕歌这样品行敦厚的孩子了! 见皇贵君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女皇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温和点头:“好孩子。” 下一个是二皇女庄寒。 庄佑语气平平:“我二姐,庄寒,25岁,未婚,父君是良贵君。良贵君的妻主正在生孩子,他过不来。” 慕歌:??? 慕歌震惊:女皇还好好做在这儿呢,上哪儿去生孩子? 不过为了不丢脸,慕歌装得跟早就知道了一样,十分从容行礼道:“二姐。” 慕歌身后的宫侍接过庄寒的礼物,庄寒对着慕歌高冷点头:“三弟妹。” 然后是三皇女庄桥。 “我三姐,庄桥,20岁,未婚,父君是贤贵君。贤贵君游历天下,如今正和自己刚找到的小奶狗妻主举办婚礼。” 慕歌已经不震惊了,嗨,看大家一脸习以为常的样子,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慕歌恭敬行礼:“三姐。” 庄桥对谁都笑呵呵的,只是对她更喜欢的人笑容会更加真实。 但是庄桥和庄佑不怎么熟,所以笑容只是“专业假笑”:“三弟妹。” 再然后,是四皇女庄颖。 走到庄颖面前,庄佑忍不住面色柔和,摸了摸小萝莉的脑袋:“我亲妹,庄颖,5岁,未婚。” 慕歌:...... 庄颖:...... 庄颖包子脸绷不住了,皱着眉头嘀咕:“三哥你可真让人...大开眼界,哪有介绍小孩说未婚的?” -- 第82页 庄佑挑眉:“怎么,我说的不对?” 庄颖皱起眉思考道:“也不能说不对,但是......” 但是听着让人很别扭啊! 慕歌给庄颖补全了她后一句话,毕竟指着一个5岁小包子说她未婚什么的,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慕歌本想行礼,庄颖立刻摆手:“三嫂别行礼啦,你是我三哥妻主,就是我家人,咱们谁跟谁啊!” 看面前堪堪到她腰部的小萝莉说话这么稳重和亲昵,慕歌也忍不住对她笑起来:“嗯,小妹。” 庄颖乐了,对着庄佑笑开了花:“三哥你看,三嫂真上道。对二姐三姐叫的挺公式化,叫我却是小妹,一听这关系就不一样!” 慕歌偷偷瞅了眼旁白的二皇女三皇女,两人就跟没听见庄颖说话一样,淡定得不行。 行吧,正主都不在意,她还管那么多干啥? 听到庄颖的话,庄佑抱胸一脸骄矜:“那可不,我家慕......你三嫂脑瓜子可好使了,要不怎么能在一众官家女里脱颖而出成了探花?” 庄颖疯狂点头表示赞同:“没错没错,我三嫂就是最厉害的,比那个什么状元可强多了!” 话音落下,殿内一片寂静。 庄颖这才反应过来,当事人就是她二嫂。 她十分浮夸地捂住嘴,无辜地看向愤怒地全都都在颤抖的霍之柔:“哎呀霍状元,我刚才可没说你,你不要放在心上哈!” 霍之柔:#%%*)(%%¥@%*)! 把庄颖在心里翻来覆去骂了N遍,霍之柔才勉强地对着庄颖笑了笑,但话却是完全不说一句的,因为她怕自己一开口就是对庄颖接连不断的咒骂。 ——庄颖是谁?大家默认的未来太女+下任皇帝,霍之柔可得罪不起! 看霍之柔笑了,庄颖就心安理得地认为,霍之柔接受了她的解释,还夸了她一句:“霍状元就是大气!” 霍之柔:小祖宗,求求您了,闭嘴吧好吗?! 慕歌在旁边看得简直要笑死,看来庄颖小包子是个白切黑啊,堵得霍之柔连话都说不出来。 全介绍完了,礼物也都收好了,庄佑临走时捏了捏庄颖的包子脸,庄颖对着他扮了个鬼脸:“略略略,三哥幼稚鬼!” 慕歌:我瞧着您也不咋成熟啊!得嘞,你和你三哥都是幼稚鬼。 慕歌落座后,庄佑才像是想起什么来,懒洋洋地撑着下巴说了句:“那边那个是我二哥,庄佐,17岁,已婚,妻主就是他旁边的霍草......霍状元。” 你刚才是不是想说“霍草包”? 好家伙,你可真够勇的,当着人家面说人家草包,还真不怕被报复啊! 慕歌看了眼庄佐,见他根本不往这边看,慕歌思考片刻,学着庄寒的模样目不斜视直视前方: “二哥好,二嫂好。” 庄寒见状唇角微勾,但很快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模样。 庄佑对面的庄桥,则是直接把嘴里的水喷出来,爆笑如雷,十分欢快。 “哈哈哈......” 她对着慕歌竖起大拇指:“三弟妹,你就是这个!” 庄颖偷笑,也对着慕歌竖起大拇指。 慕歌微笑回应对面皇女们的夸奖。 上首的女皇和皇贵君头疼地扶额,装作啥也没看见,啥也没听见。 庄佐和霍之柔脸色难看得已经不能再难看了,从进殿以来一直积攒的怒气,此刻仿佛有了发泄点。 两人齐齐对着慕歌怒目而视: “慕歌,你什么意思?!” 慕歌看过去,十分真诚: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们怎么对我,我就怎么对你们。 庄佐看着慕歌的表情十分冰冷,眼神带着蔑视:“你算个什么东西?” 听见这话,庄佑直接甩了鞭子。 他站起身,用鞭子指着庄佐,目光冰冷又傲慢:“有能耐你给我把刚才的话再重复一遍?” 看着鞭子上细小尖锐的银针暗器,庄佐脸色发白,不说话了。 庄佑冷哼一声:“同样的话还给你,你算个什么东西,敢这么对我的妻主说话?” 庄佐看到了庄佑眼底深处的嗜杀,知道他这次是真的惹怒他了,如果他再敢多说一句,以往对着别人的鞭子,下一秒就会落在他身上! 庄佐脸色惨败,不发一言直接坐下。 慕歌在庄佑站起来的时候也站了起来,一直抚着庄佑的后背,怕他气坏了身子。 见庄佐认怂,再加上慕歌一直用担心的目光看他,庄佑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拉着慕歌坐下了,只是坐下后,他对着在场众人朗声道: “我和慕歌是妻夫,我们是一体的。如果谁敢看不起慕歌,就是看不起我!” 庄佑抬起下巴,身子后仰。 他左手放在拱起的左腿上,右腿伸直伸到了过道上,典型的大佬坐姿。 庄佑看向众人的目光里满是警告和傲慢: “看不起我的下场,你们应该不想知道!” 二皇女庄寒脸色凝重:“嗯,我不会。” 三皇女庄桥疯狂点头:“我也不会!三弟,谁敢看不起你啊?又不是找抽?当然,三弟妹也是,没人敢看不起三弟妹!如果有,那我现在宣布,那个人即使活着也已经死了!” 四皇女庄颖坐直身体:“三哥我一直都很崇拜你哒,也很喜欢三嫂~” -- 第83页 上首的女皇和皇贵君也好声好气的,神色有些紧张: “慕歌是个好孩子,谁敢看不起她?” “阿佑别生气了,省得气坏身子!” 就连黑着脸的庄佐都硬邦邦地说了一句: “我没看不起她,我刚才只是气坏了口不择言。” 慕歌:猫猫震惊.jpg. 庄佑生起气来很恐怖吗? 怎么在场众人都一副紧张认怂的模样? 难不成庄佑是原.子.弹吗?一生气就炸掉全世界的那种? 众人:虽然比不上原.子.弹爆炸的威力,但他一生气,整个大兴可能都要被夷为平地! 慕歌不知道,如今的兴城已经被重建三次后的模样了。 因为众人及时的认怂和劝慰,庄佑外放的恐怖气场渐渐消失,他把玩着慕歌的手,在慕歌身旁渐渐平静下来。 众人松了口气,可是下一秒霍之柔又开口了: “慕探花,大家都说你文武双全,是天降紫微星。” “在下不才,是状元之身。” 霍之柔脸上滑过一丝得意,即使和她出身相同的慕歌被大家说成“天降紫微星”又如何? 她还不是只是个探花,只能屈居于她之下? “在下自认为和你比起来,在下也是不差什么的。” “偏偏世人总认为你比我强......” 说到这里,霍之柔脸上满是不甘,十分气愤: “既然世人对我俩有如此误解,不如就趁着今日来比一场。” “如果你输了,以后见了我,你要绕路走!” 庄佑眼神瞬间沉下来,盯着不知死活的霍之柔,手里的鞭子跃跃欲试。 众人满脸惊恐:卧槽这哪来的24K纯金大憨批,你想死别拉着我们一起啊! 看庄佑眼神阴沉,霍之柔强撑着脸面: “我可没有看不起慕探花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俩名次相仿,只是世人偏听偏信,不知真相。倒不如比一场,也好对世人有个交代。” 放过世人吧,它还是个孩子啊! 再说了,大家说的难道不是大实话吗? 众人面面相觑,都没说话。 看霍之柔满脸不甘和屈辱,慕歌暗道: 您可真是普通又自信啊。 行啊,比就比。 慕歌按住庄佑拿鞭子的手,起身应下对战: “礼、乐、射、御、书、数为古女郎必学项目。到如今,礼乐书数皆为文,射御为武。” “既然霍状元刚才说了文武双全,那这六项都比,六局四胜,如何?” 霍之柔思考了一下:慕歌是出了名的体弱,所以射御这两项她赢定了!再加上书数这两项科举在考已经赢了的项目,六局四胜,稳了! 霍之柔自信点头,根本没看见自己身边的庄佐脸上难看的表情。 慕歌神色郑重,对上首的女皇行礼:“陛下,请准许我与霍状元今日的文武比试。” 霍之柔不甘示弱,也上前行礼道:“陛下,请准许!” 作为科举考试主考官的顶头大boss,女皇可是最了解两人水平的人。 既然有人自不量力,那她也没什么好说的,只能成全她咯。 女皇淡淡颔首:“可。” 待宫人们将所有准备工具都准备好后,慕歌与霍之柔的比试正式开始! 先比的是射御。 “射”指射箭,有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种不同的射箭方式,其中“白矢”指的是箭射穿标靶而且箭头发白,代表着弓箭的力道够足。“井仪”指的是接连四箭命中靶心。此次她们两个要比的是“白矢”。 “御”指的是驾驶马车、战车的技能,并不是指骑马。但随着科技和生产力的发展,到了如今,大家比较重视的也只剩下骑马了。 所以这两项可以连在一起比,简而言之,就是骑马射箭,比准头和射箭后的爆发力度。 霍之柔先上,她自信地上马举弓,箭被射出去的时候脸上出现一抹桀骜的笑容。 之后是慕歌,慕歌比较平静,因为她也知道这是自己的弱项,尽力就好。 比完后,宫侍同时推出两个箭靶,众人齐齐看去,两个箭靶都是中心原点被穿透,看不出哪个更厉害。 武教头上前行礼道:“这两局,慕歌胜!” 霍之柔脸色一变:“不可能!” 庄佑皱眉,“闭嘴!” 霍之柔看他手摸上鞭子的动作立刻不说话了。 武教头脸色平静,眼中却带着一丝异样的神采: “霍状元确实是正中靶心,爆发力度也不错,但她只射中了一个箭靶;而慕探花却是接连穿透了三个箭靶!” ——要知道军中百步穿杨的好手最多也只能一次射透三个箭靶! “至于御,霍状元那架势也就随便看看;但慕探花绝对是下过苦功,能立刻上马和人对战的!” “所以这两局,都是慕探花胜!” 霍之柔嘴里喊着“不可能”,上前翻了翻箭靶,发现两边确实都是相叠的箭靶,而她那个箭靶,只被穿透了一个。 结果显而易见,这两局合在一起的“射御”,是慕歌赢了。 慕歌还有点儿不敢置信,她看着自己的手心,十分疑惑。 以前她也没这么强啊,难不成是刚修练出来的内力? -- 第84页 庄佑捏了捏慕歌的掌心,声音带着笑意和骄傲:“就是你想的那样。” 慕歌握紧拳头,嘿嘿笑了一下。 嗨呀,这可不是作弊,她的内力是她身体里产生的东西,算是她的底牌。 在比赛中用尽全力,才是对对手最大的尊重! 霍之柔颓丧片刻,很快又振作起来。 没事,六局四胜呢,还有机会! 下局是“书”。 “书”指的是书法和文采。 由女皇和皇贵君一起出题,写一首关于“咏秋”的诗。 凤仪宫内,慕歌和霍之柔站在大殿中央开始写诗。 一炷香后,两人的试卷都被送到女皇手中。 女皇看完后表情不变,又把两人的试卷递给皇贵君。 皇贵君微微皱眉,看完后又让宫侍将试卷传阅给几位皇女和皇子。 很快,大家都看了一遍。 见众人看完后一直沉默,霍之柔有点儿着急了,询问庄佐:“亲王,到底谁输谁赢?” 庄佐板着脸不说话。 霍之柔被急得团团转,要知道这一局她要是再输,想赢就很难了! 见霍之柔急得脸都红了,三皇女庄桥“嘿嘿”笑: “这个嘛,慕探花和霍状元文采颇......妙!不相伯仲!” 霍之柔:??? 最后还是庄寒耿直地宣布了最终的结果:“作诗干干巴巴,勉强算工整。你俩差不多,所以这局是平局。” 霍之柔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她没输! 看庄佑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慕歌羞赧地摸了摸脸: 她作诗是什么水平,她自己知道。 就顶多应付考试的那种,至于其他的韵律和含义......不好意思,一个都没有。 她和霍之柔作出来的诗,就跟现代大多数高中生写的议论文一样,勉强能看,但再多嘛,那就没有了。 如果这一局比赛是100分,她俩的分数应该都才刚及格。 咳......没办法,写诗讲究天分和灵气,慕歌就没这方面的天分,自然也写不出啥震惊世人的好诗。 至于霍之柔,和慕歌一样,也是为了应付考试的水平。 接着是下一局,下一局是“礼”。 “礼”指五礼,分别是: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 顾名思义,五礼就是各个场合需要用到的礼节。 慕歌和霍之柔都是寒门出身,礼节方面也只是大婚前做了个突击训练,学得勉勉强强,如今看的,也只是两人的用心程度。 随着女官庄重的声音响起,慕歌与霍之柔开始行礼。 众人分散在两人四周,360°无死角地观察着两人的姿态。 看着看着,众人的表情从开始的漫不经心变成了惊喜。 ——霍之柔就算了,她行起礼来不伦不类,特别辣眼睛。 大家看的主要是慕歌。 大概是因为慕歌出身江湖,所以行礼时自有一种洒脱豪迈。 她行起礼来十分大气,初看比较粗糙,但细看,十分流畅,还带着她特有的一种韵味。 行礼结束,不用大家说,霍之柔也知道自己输了,她白着脸瘫在地上,满心绝望。 一共比了四局,其中一局是平局,但剩下三局都是慕歌赢了。 如果再比,也只剩下两局了。 但剩下的两局中,她对“乐”(音乐)一窍不通;“数”(数学)也不一定能赢过慕歌; 即使剩下这两局她都赢了,但最终的结果是2:3,她还是会输。 还比个屁? 可是她不是状元吗? 为什么慕歌一个探花事事都能压她一头? 这到底是为什么? 众人没有在意霍之柔,而是围住了慕歌,眼神亮晶晶地盯着她。 庄寒:“虽然你看起来弱,但是爆发力是够的,训练一番应该也是个军中好手。怎么样,有没有兴趣跟我去军中历练一番?” 庄桥一屁股挤开她:“别听她的,军队可糙了,啥吃喝玩乐都没有,还不如来我们礼部!古女郎的六艺都被我们玩出花儿来了!” 庄颖不甘示弱,死死抓着慕歌的衣袖:“别听三姐的,她心里就想着玩!三嫂你不如去户部,即使你没有比【数】,但我觉得以你的脑子,肯定也差不到哪里去!” 庄寒:“她文武双全,不如来军中效力!” 庄桥:“她对文化研究得这么深,不如来礼部继续发扬光大!” 庄颖:“去户部去户部,给我赚钱!” “......” 慕歌宛如一个能卖好多钱的小羊羔,被恶狼们围在中间,完全不知所措。 最后还是女皇一锤定音: “先去户部,慕爱卿绝对行!” 慕歌:...... “臣遵旨。” ...... 这场回门宴,以慕歌明日任职户部为结果而终结。 至于失败者霍之柔,没人理会她,连庄佐都冷着脸自己率先出宫回府了。 慕歌临走时忍不住对着宫门口的霍之柔叹了一声: “我本咸鱼,奈何你咄咄逼人......唉,霍状元的厚爱,在下便却之不恭了!” 少女容貌秀美,笑得温雅,明明是个大家交口称赞的温良谦和之人,在霍之柔眼里,却跟“披着羊皮的狼”没什么区别。 -- 第85页 ——是了,如果不是她自己非要和她比试,慕歌也不会出这么大风头,被皇女和女皇看重,竞相追捧。 如果不是她,慕歌还是以前那个低调不扎眼的翰林院新人,被大家使唤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如今这样锋芒毕露的一面。 ......所以,让慕歌洗去铅华,展露风姿的罪魁祸首,是她霍之柔?! 想到这里,霍之柔气急攻心,“哇”地一声喷出一口血,倒在了皇宫门口。 被霍家人碰瓷好几次,下定决心调职,如今守宫门第一天当值的小兵眼前一黑: 淦,老娘跟你们霍家人犯冲是吧? 怎么这次又是我?! 第33章 我的东西,放在别人家,可真不安心。 霍之柔晕倒在宫门口的事情,已经和庄佑坐马车回家的慕歌完全不知道。 马车走得很稳,马车里一片寂静。 慕歌还在回想今日回门宴时自己的表现和众人的细节表情。 ——这是她每天都会做的事情,算是对当日的复盘,查漏补缺,更好地应对明日。 这其实是一种十分费脑子的活,但是慕歌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这样的技能,十几年下来,这已经不算什么了。 想起慕母慕父信中说终于可以大规模种植橡胶树的事情,慕歌心中为她们感到高兴。 ——橡胶很珍贵,因为这些都是祁家人冒着生命危险穿越海上的雷电区,去取回来的。 之前她们也想带回一棵橡胶树,大规模种植。 可是不知为何,每次想动手的时候,雷电就会不偏不倚地劈下来。 没人不怕雷电,尤其是敬畏自然的古代人。 祁家人每次只能带回很少的橡胶,因此防震马车的数量也十分稀少。 自从慕歌成亲后,海上的雷电区域突然消失了,那个满地都是橡胶树的小岛也能让人随意取用了。 祁家人立刻行动起来,开始尝试种植橡胶树。 喜人的是,橡胶树并不难成活,只是对气候条件比较严格。 因为橡胶树的成功移植,便代表着防震马车也可以大批量生产了。 之所以告诉慕歌,也是因为慕歌是第一个发现橡胶作用的人,更是因为她对武林的独立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正思考间,庄佑盯着慕歌,沉声道: “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慕歌愣了一下,看向庄佑。 他的眼神,跟新婚第二日说“我喂你吃”时幽暗的目光一模一样,草(一种植物),这是又想鬼畜了? 慕歌清空脑海中的杂念,轻声道:“那你想让我问什么?” 庄佑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慕歌。 慕歌也不说话,这种诡异的气氛下,多说多错,不如让他先开口。 看慕歌打定主意不说话,庄佑稍稍移开视线: “比如,为什么今日大家都对庄佐这么不客气......再比如,对于我们的针锋相对和怪异的脾性,母皇为何不发一言,装作什么都看不到?” 慕歌作出一副竖耳倾听的模样:“嗯,为什么?” 庄佑似笑非笑,他半张脸藏在阴影中,像极了脸色苍白唇色鲜艳的吸血鬼。 “因为啊,我们这一家子,都不是什么正常人。” 慕歌没说话,庄佑用那种阴恻恻的目光盯着慕歌看了很久,之后又露出了他耀眼热烈的笑容: “怎么,被我吓到了?” 慕歌脸色很平静,摸了摸庄佑的脸。 很好,有温度,不是吸血鬼。 慕歌长长的松了口气,亲了亲庄佑的脸: “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们家人都是什么不出世的怪物......” “别这么吓我啊,我胆子很小的!” 庄佑眼底深处的漩涡渐渐散去,他抱着慕歌小声道歉: “对不起,我只是想缓和一下气氛。” 慕歌大气摆手:“没事,原谅你了!” 庄佑笑了笑,吻了吻慕歌的耳垂。 ——他很危险的,只是平时会伪装成正常人。 也就慕歌这样单纯的人,才这样毫不犹豫地相信他,丝毫不怀疑他是个披着人皮的怪物。 “......所以,你们今天怎么都和长乐亲王过不去?” 安静了一会儿,慕歌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抬头看庄佑。 庄佑不笑了,眼神带着淡漠。 在庄佑没什么感情的描述中,慕歌明白了这一代的皇室嫡支为什么是这个样子: 女皇名庄寻,是先帝最小的女儿,先帝有个求而不得的白月光,只是白月光沉迷武道,年纪轻轻就踏破虚空了。 先帝从此断情绝爱,自此沉迷事业,最后生生把自己累死在御书房。 ——这也是为何朝廷一直对武林没什么好脸色的原因。 庄寻,寻,意喻着寻仙,这是先帝对白月光求而不得爱意,也是女皇最沉重的负担。 女皇父君深爱先帝,因为先帝为女皇取了这个名字,女皇父君就将女皇看成了那个勾引先帝让她念念不忘的下贱胚子。 古代的男人,对于自己的情敌,或者说假象敌,下手绝对毫不留情。 女皇的父君将女皇当成了那个已经踏破虚空的白月光,一直虐待女皇,从各方面打压她的精神和心理。 等先帝发现时,女皇父君已经自缢而亡,女皇也变成了如今多疑的模样。 -- 第86页 说来也是巧合,女皇的皇姐们为了夺嫡,争先恐后地打击异己,最后上头的皇姐们全在争斗中消失了,皇室只剩下了女皇这棵健全的苗儿。 因此女皇登基了。 女皇登基后,很快大婚,有了皇夫,也有了一对凤龙胎的孩子。 可是她生性多疑,皇夫又是天下第一美人,爱慕者众多,自然而然地,在凤龙胎被害死后,被妻主怀疑自己忠贞的皇夫抑郁而终。 女皇一开始以为皇夫是因为心虚才死的,所以根本没提起凤龙胎的皇室排名。 那时的二皇女庄寒,其实被叫做大皇女,温文尔雅,是当时最有才气的皇室女孙。 后来女皇才发现,是一些不满皇夫专宠的大臣刻意挑拨,才造成了悲剧。 女皇大恸,下令彻查,杀了一批又一批的大臣,杀得整个兴城人心惶惶。 这还不够,女皇又让人重新给皇夫哭灵,更正凤龙胎的皇室排名,在大庭广众下生生将大皇女庄寒的排名变成了二皇女。 当年的良贵君也是个有一说一飒爽英姿的男人,他当众指出女皇的虚情假意,被勃然大怒的女皇打伤。 危急之际,是庄寒跪在地上生生磕破了脑袋求女皇手下留情,良贵君的性命才被保住。 只是良贵君一家都被女皇流放边境,并勒令良贵君此生都不得踏入兴城半步! 庄寒自此性情大变,见谁都是一副冷酷无心的模样。 庄颖出生后,庄寒更是千方百计逃去了边境。 因为看到了亲生母亲对亲生父亲下死手的狠辣模样,庄寒对婚姻有了阴影,打死也不成亲! 随着时间的流逝,女皇也知道自己做错了,只是拉不下面子道歉,但也盼着庄寒能回来。 只是这些年来,庄寒和良贵君即使面上说已经不恨女皇了,但从两人几乎一次都没回来兴城的作态来看,她们心里还是有怨恨的。 皇夫死了,良贵君被流放边境,后宫空虚。 女皇便纳了大家出身名声极好的贤贵君。 很快,三皇女庄桥出生了。 庄桥是个爱笑爱闹的孩子,一开始也得到了女皇最真心的母爱。 只是好景不长,庄桥爱玩闹,性子惫懒,没什么上进心。 偏偏贤贵君是个真正的佛系男子,对于自己的孩子,他只有一个要求: 幸福安乐一生。 可是女皇不是这么想的,她想要的,是能继承江山的明君,而不是三岁了还让人哄着劝着完全是一副纨绔模样的庄桥。 因此女皇和贤贵君爆发了一场十分激烈的争吵。 贤贵君虽性子佛系,但骨子里带着清高和通透。 他其实是看不上皇位的,千万人之上又如何? 还不是要和女皇一样,为了个破皇位根本不把自己当人,压抑性情,勤奋上进,不能败祖宗基业。 这样的人生真的很无趣,还不如做个纨绔,快乐一生。 再说了,女皇如今还年轻,如果庄桥真的成了太女,等女皇老了,感受到威胁的时候,正值壮年意气风发的庄桥到时候该怎么办? 史书写得清清楚楚,年老的雌狮和壮年的雌狮,必定会有一战! 到那时,贤贵君觉得,庄桥这样大大咧咧爱玩爱闹的性格,怎么可能是女皇这样隐忍老辣帝王的对手? 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皇位,做个闲散宗室,自在一生。 听了贤贵君掏心掏肺的话,女皇恼羞成怒: “朕怎么可能是那样多疑的人?” 贤贵君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完了,你自己多不多疑,自己心里没点儿数? 难不成你真忘了,自己的皇夫是怎么死的,良贵君又是怎么被你流放的? 大概是看懂了贤贵君的意思,女皇十分愤怒,出宫散心遇到了皇贵君。 贤贵君得到消息后十分平静,在女皇高兴地回来和他商量后宫要多一个兄弟的时候,贤贵君提出和离。 ——别的暂且不论,但真诚对待男人想法的态度上,女皇超越了很多的女人。 女皇问贤贵君是真的想清楚了吗? 贤贵君郑重点头。 女皇便答应了。 二人和离,女皇追求皇贵君,贤贵君则是骑着马游历天下。 因为父君的离开,母皇的淡漠,三皇女庄桥很快便意识到了这皇宫中的人情冷暖。 她还是爱说爱笑,只是不再和之前一样没心没肺,而是变得聪慧机敏,和谁都处得很好。 等到再大一些,庄桥就出宫建府,基本不怎么回皇宫了。 她最爱的,是看这兴城里的人生百态。 看多了,好像就能抚平她心中的伤痕,治愈她童年的不快乐。 因为知道女皇“婚后出轨”导致自己的父君和离后就离开了故土,根本不在乎她这个女儿。 庄桥也不信任婚姻,根本不愿意成亲。 女皇对她有愧,不敢强迫,贤贵君根本不管,庄桥自然就这么一直单身下去了。 很快,皇贵君进宫了,庄佐和庄佑也出生了。 因为前三次失败的感情经历,已经21岁的女皇十分疼爱自己刚满16岁的小夫郎。 皇贵君虽娇气,但被天下至尊这样宠着哄着捧着,自然也渐渐爱上了这个女人。 皇贵君是个心智不怎么成熟的男人,见女皇偏爱性子耿直的庄佑,自己便有样学样,偏爱心思敏感的庄佐。 -- 第87页 如果她俩只是寻常人家的一对小妻夫,这样对待孩子,顶多也只是日常有些摩擦,双生子不怎么亲密,以后分家产有些争执罢了。 但她俩一个是大权在握的女皇,一个是宠冠后宫的皇贵君,她们生活在最是人心难辨的皇宫里,每天面对的,是这世上最顶级的权利。 所以,这对带着母父全心全意的爱生下来的双生子,却成了这世上最熟悉又最陌生的敌人。 庄佑得到了女皇全心全意的母爱,所以他活得洒脱,嚣张肆意。 庄佐被女皇忽视,即使被皇贵君偏爱,但仍然嫉妒庄佑,嫉妒大家对他的看重。 所以庄佐一次又一次地对付庄佑,一次又一次地被女皇惩罚,一次再一次地被皇贵君求情。 在这样的循环下,这四个人两两抱团,越来越离心。 女皇是不会承认自己的错误的,皇贵君被庄佑质疑后意识到了一些问题,再加上女皇暗地里的配合,四人还是有了一段和平安宁的时光的。 只是这一切,都在四皇女庄颖出生后,被打破了。 即使面上不说,但女皇心里其实还是很惋惜自己没有继承人。 不过庄颖出生后,女皇便不再惋惜。 这是她和最爱的男人的女儿,天资聪颖,勤奋上进,是个完美的继承人。 但在庄颖差点儿被庄佐害死后,女皇第一次斥责她捧在手心上的皇贵君: “庄佐就是个害群之马,你看看他,这诺大的皇宫中,谁是真心敬重他的?” “没有!” “不管是被骂作私生女的庄寒,还是被讥讽整日里跟平民混在一起没有皇家女威严的庄桥,亦或者和他同胎出生的庄佑,以及和他同母同父的庄颖。 没有一个姐妹兄弟愿意亲近他,反而处处防备,十分警惕!” “这就是你的好儿子,处处打压自己的亲人,讥讽挖苦她们,让人根本无法面对他!大家都说阿佑霸道,让我看,庄佐才是那个最自私最虚伪最霸道的人!” 皇贵君哭干了眼睛,也没能让女皇回心转意,只能眼睁睁看着庄佐被送去了皇家道观,整日粗茶淡饭,憔悴不堪。 后来,是庄佐用血写下的“经书”,让皇贵君父爱爆棚,他拉着庄佑和庄颖去女皇面前求情,女皇看着隐忍又为难的儿子和女儿,只能答应皇贵君,让他把庄佐接回来。 回来后的庄佐更会装了,整日里对父君母皇嘘寒问暖,一副天下第一孝子的模样。 只是女皇冷眼看着,看着他对待庄佑还是忍不住嫉妒的脸,十分失望。 庄佐回来后又做了很多让人不易察觉的小动作,如果不是庄佑盯着他,他根本发现不了他的名声就是被庄佐败坏的! 庄佑告诉了女皇,女皇叹气,私底下惩罚了庄佐。 这次,皇贵君再说什么“你们是亲兄弟,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话,庄佑一概不听。 后来,庄佑又发现,不止是他盯着庄佐,连二姐三姐都派人时刻盯着庄佐。 她们两个是为了自己不被庄佐陷害,也是为了保护庄颖的安全。 毕竟明确说过不会继承皇位,那么下任皇帝就是庄颖了。 为了不被突然拉上皇位,二姐三姐也是拼了! 因为这,庄佑也知道了庄佐对二姐三姐做过的让人恶心的事情。 具体是什么,庄佑不愿再想,但是对于每个正常人来说,有庄佐这样恨不得将你打落尘埃自己霸占母父视线的兄弟,想想都是一种悲哀。 因为了解庄佐的秉性,所以即使其他几个孩子联合起来一起挤兑庄佐,女皇和皇贵君也当作看不见。 毕竟庄佐这样以自我为中心十分骄傲的人,心里是不会落下阴影的,顶多就是生气,气得脸都扭曲的那种。 听完庄佑的话,慕歌沉默了。 总结下来,不就是母亲再婚四次生了好几个孩子,但因为不会做母亲,还死不认错,所以导致自己的孩子都落下了家庭阴影。再加上出了个心性扭曲的孩子,让这几个孩子之间面和心不和,甚至在成年后就会四分五裂的一个大家庭吗? 唉。 从古至今,因为原生家庭导致后半生十分痛苦的人,比比皆是。 慕歌是,庄佑也是。 所以慕歌十分尊重婚姻,不想变成自己现代母父的模样,让孩子压抑得恨不得当场解脱。 两人沉默着回到王府,夜色渐深,月亮高高地挂在天边。 慕歌和庄佑牵着手,走在回正院的路上。 “慕歌,我也有些担心,我可能做不好父亲。” “没关系,我们一起学。” 慕歌脸色轻松,看起来很淡定。 闻言,庄佑脸色却有些迟疑: “那要是学不会......” 慕歌“嘿嘿”笑了两声,摊手道: “哎呀,我们是第一次做母父,孩子也是第一次做孩子。大家互相体谅就好啦!” “其实母父和孩子之间的矛盾,都是没有及时沟通所产生的。” “如果你我十分开明,能做到和孩子及时沟通,支持他,爱护他,让他放心大胆地朝前走......这样下来,即使孩子日后不是什么名传千古的大人物,但是绝对是个正常人,是个好人。这就足够了。” “阿佑,我说的对不对?” 月光下,少女的眼睛亮如晨星,庄佑心脏跳得飞快,忍不住点头道: -- 第88页 “嗯,慕慕说的都对!” 慕歌:慕慕是什么鬼?这么亲密的吗? 说起来,这还是有人第一次这样叫她。 有点儿甜。 慕歌没忍住,嘴角上扬,周身气息十分欢快。 “阿佑,你给我们的孩子取名了吗?” 庄佑沉默了一下:“慕朝夕。” 恋慕你的每个朝阳和夕阳。 “慕朝夕......真好听,既能做男孩名,又能做女孩名。” “嗯。” “......” 两人欢快地说着对于未来的幻想,进入她们的家。 月光洒下来,静静诉说着这方岁月静好。 * 第二天,吃完早饭,慕歌就要去上班了。 恰好庄佑要进宫,因此慕歌免费蹭了一回老公的马车。 庄佑把慕歌送到户部,道别后进了宫。 ——慕歌升职啦,以前是正七品的翰林院编修,现在是正六品的户部主事。 大兴早朝时间是上午7:30,能上朝的是兴城正五品以上的官员,慕歌是正六品,还没到能上朝的品级。 所以她上班的时候,直接去皇宫外的衙门,而不用先上朝再出宫工作。 不用上朝的官员,上班时间是8:00,慕歌差不多是踩点儿来的,来了之后第一个见到的就是笑嘻嘻的程思瑶。 程思瑶:长相明艳,性格爽朗。是和慕歌同届的榜眼,户部尚书独女。年17,未婚,有个娃娃亲的未婚夫。 她和慕歌一样,也从正七品的编修升到了正六品的户部主事。 两人算是一起升官的同届考生和同事。 来了户部后,程思瑶笑嘻嘻地凑过来: “听说了没,昨天和你比试完之后,霍大人就吐血晕在了宫门口。” “啧啧啧,还状元呢,这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 慕歌:!!! 霍之柔吐血晕了? 这么......不靠谱的吗? 不就是输了比赛嘛,至于这么生气? 看慕歌脸色震惊,程思瑶摇了摇头: “人家霍大人是谁啊,女皇钦点的状元,根本看不起咱们这些凡妇俗女,输给了在她之下的探花,当然很生气了。” 啊这...... 自己状元怎么来的自己心里真没点儿数? 慕歌摇摇头,不再想霍之柔的事情,反正以后应该没什么交集了。 慕歌坐在自己办公桌上,打算先了解下自己接下来的工作内容。 程思瑶又凑过来:“啊呀呀,我们的慕大人、长平亲王妃,不该沉浸在昨日的成功和之后的甜蜜中吗?怎么还能静得下心来看账本?” 昨天慕歌样样压霍之柔一头的消息传出来,大家都忍不住叹息。 这届状元就是个吉祥物,说差也不差,说好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真跟“杀”遍了兴城官家女上位的探花相比,状元可真就不自量力了。 程思瑶昨天知道这件事后,不仅对着她娘吐槽了一顿霍之柔鼻孔朝天谁也看起的模样,还暗想道:慕歌出了这么大的风头,长平亲王不得乐死? 毕竟丢了芝麻捡西瓜的眼力劲儿,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长平亲王一高兴,慕歌指不定会得到什么甜蜜对待呢! 对待这种说话语气贱兮兮但关系还算不错的同事,慕歌直接上手拍她脑袋,程思瑶身子灵活一躲就躲开了,还“嘿嘿”笑: “嘿嘿嘿,打不着打不着!” 慕歌:幼稚死你算了! “别闹了,赶紧做事吧,一会儿尚书大人回来,看见你这样肯定不高兴。” 程思瑶闻言摸着下巴点头道:“确实,我娘最讨厌我平时不正经的样子了。” “慕大人,多谢提醒!” 看程思瑶坐下开始安静地做事,慕歌笑着摇摇头,也不再说话。 ——户部老大是户部尚书,从一品,直接对皇帝负责,相当于现在的部长;尚书之下是户部左、右侍郎,为正二品,相当于现在的副部长;然后是户部郎中,户部有十三司,分别管理各地的收支与报销,郎中就是司长,为正五品;户部员外郎从五品;户部主事正六品;以下还有七、八、九品笔贴式。 如此看来,户部主事其实就是现代编制内一般的科员,只是所处的部门比较忙,所以户部主事也不清闲。 当然,慕歌现在才来,正处于摸索阶段,还不用那么忙。 一上午,户部的人来来去去,都找机会伸着脖子来瞅瞅昨天大放异彩的慕歌。 慕歌微笑:你们高兴就好。 一上午的“观猴活动”终于结束了,慕歌也能回家吃饭了。 走出户部衙门,慕歌恰好遇到了刚从皇宫回来的一众大佬们。 据慕歌目测,其中有她的顶头上上上司户部尚书及其她的下属+隔壁的吏部一众大佬+隔壁礼部一众大佬+隔隔壁的宗人府大佬+后边的兵部一众大佬。 这些大佬们看到慕歌都和善地笑了笑,然后张嘴就夸: “老程啊,慕大人可不得了!文武双全,是个人才!” 户部尚书和程思瑶长得有几分相似,她笑眯眯的,对着同僚谦虚道: “过奖了过奖了,年轻人当不得这么夸!” 礼部尚书不干了:“怎么当不得?” “三皇女都跟我们说了,慕大人有古女郎的风范,还能创新礼节,可真不得了!” -- 第89页 “慕大人啊,有没有兴趣来礼部......” 兵部尚书嗓门大,一下子盖过了其他人的声音: “射透三个箭靶,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这意味着,只要慕大人愿意,她就能成为神箭手!远隔百米,她能射透敌人将领的脑袋!” “慕大人,我觉得你就该来我们兵部,就算不上战场,但时不时露两手,绝对能让那些天才们自愧不如!” “......” 户部尚书听到这里把脸一板:“滚滚滚,慕大人现在是我们户部的人,有你们什么事儿?” 说完,户部尚书又笑呵呵地看向慕歌:“慕大人下值了?赶紧回去吧,别让长平亲王等急了!” 其他几位大佬一听到长平亲王的名字,立刻闭嘴,十分和善地看着慕歌。 慕歌:...... 懂了,你们这些从一品的大臣都开始内卷,要抱庄佑的大腿了吗? 啊,竞争好激烈。 慕歌就稍微愣了下神儿,周边的大佬们全消失了,慕歌抬头,看到大步走过来的庄佑。 他穿着一身红衣,腰上围着鞭子,步伐豪迈,带着一种野性的美。 慕歌忍不住弯了弯眼睛,朝着庄佑走过去。 到了慕歌面前,庄佑先是上下打量了眼慕歌,看她表情平静,不像是受什么委屈的模样。 庄佑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接着和慕歌一起并排走向马车。 “怎么了?一直打量我?” “看那些老东西有没有欺负你。” 慕歌哭笑不得,赶紧否认: “大人们都在上朝,下值了才回来,哪来的时间欺负我?” “而且你看刚才你一来,那些大人们跟老鼠见了猫一样,跑得飞快......就算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她们也不敢欺负我啊!” 庄佑不知可否,官级高的都是人精,自然不会欺负慕歌;但官级低的,自然就会有那种有背景但脑子有坑死活升不了官的人,这些傻瓜,保不准就脑子一抽,想欺负慕歌,来展现自己根本不惧怕他的大女子风范。 看他一脸不屑,慕歌捏了捏庄佑的手心: “那要不,你以后都接送我上班......咳,反正谁敢欺负我,我下了班就跟你告状!” 将慕歌扶上马车后,庄佑轻松跳上来。 他将慕歌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的眼睛: “不怕别人嘲笑你离不开夫郎?” 慕歌十分理直气壮: “我夫郎心疼我,才送我上下班。那些嘲笑我的,绝对是嫉妒!” 庄佑看她眼里没有任何勉强,忍不住笑了: “好啊,以后接送你上下班,粘人的慕慕。” ——她真的和平常女人完全不一样。 从不会觉得吃软饭是一种挂不住面子的事情,也从不会觉得夫郎太强悍损伤到了自己的自尊心。 她根本不在乎这些,她在意的,只有他对她的好。 真好,没有错过你。 粘人的慕慕......听着让人心都软了。 慕歌眉眼弯弯,笑红了脸。 “粘人的阿佑!” “粘人的慕慕!” “粘人的夫郎~” “粘人的妻主~” “哈哈哈......” 两人笑闹着,年轻的脸上满是甜蜜和幸福。 行进的马车突然停下,慕歌差点儿撞到头,幸亏庄佑及时拉住了她,不然就凭着这辆防弹一样的马车墙壁和慕歌脆弱的脑壳,后果不堪设想! 庄佑眼神瞬间沉了下来,刚想发作,就听到外边传来了一个真诚的道歉声: “抱歉抱歉,走路没看路,真是对不起!” 慕歌掀开车帘,看到了刚才站在她面前十分暴躁的礼部尚书和兵部尚书。 此时两人神色十分诚恳,眼睛一直关注着庄佑的脸色,生怕他上来就抽她们。 丢脸倒是没啥,但是那鞭子,谁试谁睡不着觉! 庄佑挺生气的,毕竟慕歌脑壳不怎么硬,如果真出了事情,那他该怎么办? 只是慕歌死死抓着他的手,他才隐忍不发,没和之前一样狠狠地教训她们! 看庄佑眯起眼睛,这是要发怒的征兆! 礼部尚书脱口道:“我家有玉莲花,是专门补身子的,对于天生体弱的人有奇效!” “亲王妃身子弱,玉莲花就送给亲王妃补身子吧!” 庄佑脸色一变,不再那么阴沉了。 兵部尚书见状,在心里直骂爹:好你个礼部尚书,大家一起惹的祸,你他爹的居然自己躲过去了!还有没有同僚爱了? “我家有血玉珊瑚,也是补身子的!” “哼哼,我家还有灵纹鱼,也送给长平亲王,就当赔礼了!” “我家还有极品血玉,送给长平亲王,聊表歉意!” “我家......” “我家......” 两人吵了起来,疯狂给庄佑送礼,庄佑完全不生气了,等她俩吵完了才笑着说道: “刚才说的东西赶紧送过来。” “我的东西,放在别人家,可真不安心。” 送了半个家底的礼部尚书和兵部尚书:呜呜呜,回家要跪搓衣板了! 虽然心在滴血,但两人面上还是十分从容: “是极是极,自己的东西还是自己拿着比较安心。亲王,那以后可要多多关照啊!” -- 第90页 庄佑微微一笑:“好说好说。” 三人相视而笑,像极了传说中的“狼狈为奸”。 作者有话要说: 慕歌:我可能见证了什么PY交易,瑟瑟发抖.jpg. 第34章 大理寺,007加班公司。 当晚,礼部尚书和兵部尚书的赔礼就到了。 看着面前这些极品天才地宝,慕歌看向身边的庄佑: “对你没什么影响吧?” 庄佑吻了吻慕歌的指尖,漫不经心道: “没事。她俩求的,是以后她俩如果惹怒了母皇,母皇要杀她们的时候,我替她俩说上几句话保住性命就行。” “不难。” 慕歌:那当然了,你是亲儿子,说啥你亲娘也不会生气。 这么看来,礼部尚书和兵部尚书散个步还能给自己加了块免死金牌? 很好,很强大! 既然对庄佑没什么影响,慕歌就不会放在心上,之后正常上下班。 大概是礼部尚书和兵部尚书被庄佑坑了半个家底,再加上庄佑亲自接慕歌下班,慕歌的同事们都挺和善的,各个都是和蔼可亲的前辈。 此后的三个月里,大家面上不显,但背地里都等着看慕歌这个被重用的儿媳,能做出什么骇人的功绩来。 大家等啊等,每天看着长平亲王亲自送慕歌上下班,有时候还带着慕歌去皇宫去吃午饭,和女皇四皇女联络感情。 大家好酸啊! 看看人家这日子过的,每天车接车送,定时下班打卡,偶尔去婆婆家蹭饭,和大权在握的婆婆小姑联系感情。 看看她们,整天拼命工作,回家吃饭还要被夫郎教训“这么短的休息时间干脆留在衙门吃得了,还回来干什么”。 呜呜呜,这是什么人间真实?太难了! 不过酸归酸,对于慕歌来了户部就开始默默无闻的模样,大家嘴上不说,心里其实挺失望的。 还以为被众皇女争抢的是什么绝世人才,结果就这? 然后,三个月后的朝会上,跟着笑得合不拢嘴的户部尚书一起上朝的慕歌,就给众人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她详细介绍了自己这三个月在户部做事后的感触,感概户部记账方式十分繁琐,因此她去繁化简,改进户部账目统计方式,改革人员监督和监察制度。 最最重要的是,她还找了几种能亩产千斤的高产作物! 在听到慕歌在户部的感慨时,众人一脸漫不经心:嗨,这不都这样吗?户部简直忙死了,没看见户部各位大人头发少得简直要带假发? 之后听到慕歌改进账目统计方式和人员监察制度,众人脸色变了:好家伙,这玩意儿你还能改?不怕被既得利益者清算啊? 不过稍微一想,这两条措施既然敢被户部尚书通过拿到早朝上来,那绝对是没什么后患,甚至有利于她们工作的! 而且既然这两法子适用于户部,怎么就不能适用于其他部门了呢? 瞬间,众人表情开始热切起来。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大兴的版权制度,大兴很保护创作者的版权和利益,如果创作者不答应,其他人、即使是皇室也没办法从创作者手里夺过版权。yihua 因为这样做的后果非常非常严重,就连威胁创作者都会被判刑!更别说强抢别人的版权,那绝对是要被流放或者杀头的! 之前有过几次这样的案例,后来那些人背后的官二代皇N代被斩首示众后,就没人敢触碰这条底线了。 至于私底下的你情我愿,那律法就管不着了。 所以想明白这两条举措对其他部门也有好处,其他大人就开始对着慕歌和善地笑起来。 不过在听到慕歌说找到了几种亩产千斤的高产作物时,众人的表情绷不住了。 “亩产千斤?真的吗?” “已经出产了吗?在哪儿在哪儿?” “我告诉你们,农作物这块儿一直是工部在管,所以慕大人接下来要去的地方绝对是我们工部,谁也不能抢!” 工部尚书这句话点醒了众人:是啊,就凭着慕歌能当众说出亩产千斤的话来,那这事儿绝对是真的! 就靠着亩产千斤的高产作物这一条,慕歌以后即使没什么功绩,那也是天下人人称颂的好官! 就算当个吉祥物,那也是个金贵有好处的吉祥物! 户部看样子没啥能挖掘的了,现在不抢人还等到什么时候? 礼部:“当初慕大人和长平亲王回门的时候,三皇女就已经预定了慕大人接下来的去处,没错,就是我们礼部!” 兵部:“我呸!明明是二皇女为我们兵部提前预定了慕大人!” 吏部:“慕大人气质温和,细心耐心,合该来我们吏部考察官员功绩和升迁情况!” 刑部:“虽然慕大人长得温柔,但看她行事绝对是内心坚定之人,听说还有内力?这样的人才合该来我们刑部!” 大理寺:“没错,去刑部或者大理寺都可!” ——刑部相当于现代公安局,主复核和执行;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法院,主审判;还有个都察院,主监察;三者并称为“三法司”。其中大理寺与刑部一般都是同进同出,共同办案。 宗人府:“慕大人夫郎是长平亲王,长平亲王最是刚正不阿,对待宗室也毫不手软。所以慕大人该来我们宗人府整顿法纪!” -- 第91页 刑部:“你们宗人府那点子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就别麻烦慕大人了,还是来我们刑部,为天下万民伸冤正法吧!” 吏部:“慕大人连户部都能适应的了,吏部绝对不在话下!” 兵部:“今天老娘话就撂这儿了,谁敢跟我们抢慕大人,下了朝我就找谁切磋!” “......” 因为慕歌的归属问题,朝堂上吵翻了天。 这还不够,户部尚书笑眯眯地又加了一把火: “最近兴城大火的肥皂和玻璃,都是慕大人和长平亲王的功劳!” 最关键的是,这两人对于这两项暴利产业,一点儿都没粘手,转手送给了女皇。 因此国库很快鼓了起来,户部立马改头换面,十分高大上。 户部尚书最近走路都敢抬头挺胸了! 嗨呀,有钱,就是腰板直! 卧槽,这不仅是个人才,还是个胖财神! 人逢喜事精神爽,怪不得户部尚书最近休沐的时候,都有心情去挑选精美贵重的假发了! 听到户部尚书的话,众人眼神更亮了,盯着慕歌的模样就像恶狼盯着一块肥美多汁的肉。 下一秒,整个朝堂吵得更加激烈,人人脸红脖子粗,就差没动手了! 慕歌和程思瑶站在没参与战斗的红柱子后头,淡定围观。 “可以啊你,慕大人,才展现出一点儿风采就被众位大人竞相哄抢。” “如果我哪天也能被这么疯狂地抢来抢去,我可真是死而无憾了!” 程思瑶一脸感慨,十分羡慕。 慕歌抬起眼皮淡淡道:“不知道你有娃娃亲的时候,你不就被大家疯狂争抢过吗?” 程思瑶脸僵了:“亲姐姐,别提这茬儿了行吗?” 看程思瑶囧得要去上吊的模样,慕歌幸灾乐祸地笑了。 ——程思瑶没被传出来有娃娃亲的时候,可是众多大臣贵族们眼里的香饽饽。 户部尚书独女,有强大的后台背景; 名中榜眼,自己有能力; 年17,身边却一个小侍都没有,打听过后才知道,原来是程家家训,女人四十无女才能纳侍。 好家伙,这妥妥的白富美,居然还是个守身如玉的好儿媳和好妻主! 攀附权贵的、疼爱儿子的、喜欢程思瑶这个人的......统统都找了媒人来提亲。 什么,你说男人提亲太不矜持? 屁! 这年头,好东西都是要抢的! 兴城像程思瑶这样自己有能力家庭有背景,还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女人可真没多少,现在不抢,等以后晚了可就完了! 众人抢破了头,结果这时程家对外宣称,程思瑶自小便被订下了娃娃亲,换句话说,程思瑶已经有未婚夫了! 众人十分惋惜,只能遗憾放手。 但是大家都不知道,程思瑶的娃娃亲未婚夫,现在才10岁,离弱冠还有六年呢! 程思瑶本来以为,她娘说的娃娃亲是为了应付外边这些抢破头的人,结果她还真有! 不仅有,还是个才10岁的小孩! 这可真是...... 想起见到自己小未婚夫的第一面时,小未婚夫抬起娃娃脸怯生生地问她“你就是我的未婚妻?”的模样,程思瑶就恨不得原地昏过去。 这世上总有人有这样那样的癖好,但是程思瑶是个正常女人,她怎么可能喜欢一个身子都没张开的小孩? 这不是...变态吗?! 可是这桩亲事是程思瑶还没出生就订下的,她想改根本改不了。 而且虽然程父没明说,但程思瑶也知道:未婚夫所在的地方很保守,如果一个男人/男孩被退了亲,以后不说找不找到的好人家,被当场沉塘也是有可能的! 所以,这娃娃亲,她不想认也不得不认! 因此以前总用“我有未婚夫”的借口劝退其他爱慕者的程思瑶,如今说起这个话题,就一脸苦笑。 慕歌拍了拍程思瑶的肩膀,“没事,还有六年呢。说不定六年的朝夕相处,你就能喜欢上你的未婚夫了。” ——怕未婚夫被养歪了性情,程家人在想起这桩婚事的时候,就将那个小孩接来了兴城。 这下,可真成童养夫了! 程思瑶苦笑着点头:“希望吧。” 红柱子那边的大臣们还在激烈的争吵,慕歌就安静地看她们吵。 嗨呀,反正去哪儿都行,都不是她自己能做主的。 果然,最后还是女皇一锤定音: “接下来,慕歌去大理寺!” 慕歌:“臣接旨!” ...... 下朝后,众位大人们你瞪我我瞪你十分不服气的模样,但没再吵起来,因为大家都忙着去皇庄上看亩产千斤的高产作物。 慕歌磨磨蹭蹭,等人几乎走光了才慢悠悠地离开。 户部的事情昨天就已经完全交接好了,刑部明天才开始上班,庄佑还在后宫和皇贵君说话,接下来她去哪儿呢? 没等慕歌想好去哪的时候,陈缘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慕歌:...... “陈翰林,好久不见!” 陈缘一脸幽怨地看着她:“是啊,好久不见。向来都是只听新人笑,哪闻旧人哭。慕大人如今早就把我这个旧人忘到脑后去喽!” 慕歌哭笑不得,赶紧上去搀着陈侍读道歉:“不至于!老师,既然说了我是您的学生,那么这一生都不会变的!” -- 第92页 说到这里,慕歌好像想起什么:“老师,这不昨天忙着交接给忘了!我弄的那个账目统计方式和人员监察制度,完善好了之后,今儿早上就送到您府上去了。” “可能是您上朝走得太早,所以没看到。” ——陈缘也升官啦,以前是陈侍读,现在要叫她陈翰林! 翰林院老大是翰林学士,正五品。 自从陈缘抱上长平亲王妃的大腿,以前打压陈缘的人不敢再动手了,因此陈缘顺利成了翰林学士,也就是翰林院的老大,陛下的大秘书! 对这个结果,陈缘已经很满意了。 毕竟她被人打压这么些年,再去别的部门还要从头开始,待在翰林院也挺好的,事少钱多,职位清贵,还能日日面见圣上,没人敢惹。 再加上慕歌已经在朝中渐渐出头了,陈缘也算是逐渐有靠山的人了。 听到慕歌已经将东西送到她府上,陈翰林瞬间乐开了花: “好学生,我就知道你是个不忘初心的好孩子!” “行了,趁着这个空闲时间好好玩玩吧!看今天这样子,以后你可是清闲不了了!” 慕歌恭敬点头:“是,老师慢走!” 陈翰林背着手,哼着歌,慢悠悠地走了,看背影就知道她有多高兴。 这全朝的文武百官,能抱上长平亲王大腿的官员,至今为止,也就一个陈翰林。 可她既不拉帮结派,也不报复以前打压她的人,更不拼尽全力往上爬,却还和以前一样安稳度日,十分满足...... 慕歌看着陈翰林的背影笑了笑,觉得这个老师真容易满足,也很知足,是个难得的聪明人。 既然如此,明天去大理寺的时候,找找当年打压老师的那个人,这些年有没有做过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 如果没有......嗯,这是不太可能的,就冲着那人拉拢寒门贵女不成便疯狂打压十几年都不放松的手段和心性来看,这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既然不是好人,违法乱纪的事儿肯定是做过的。 到时候她就好好正正法纪,顺便替老师报仇! 幸亏陈翰林不知道慕歌的想法,不然她绝对感动得热泪盈眶,抱着慕歌哭上个三天三夜,连声道: “我的好学生,真是我的好学生!” 嗯,想起上次陈翰林哭起来涕泪横流的模样,慕歌觉得,幸亏陈翰林不知道她内心的想法。 慕歌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慢悠悠地走出宫门。 刚出宫门口,慕歌就看到了好久不见的霍之柔。 怎么这么巧? 忙着的时候谁也看不见,一清闲下来,以前见不到的故人一个个地蹦出来。 慕歌走过去,看到霍之柔正拉着门口的小兵,一脸憔悴和悲愤: “绝对是你,就是你!” “我那天晕倒了,是你把我送回去的!” “可是我醒来后经常头疼,现在连写字都很勉强......你说,是不是你送我回去的时候磕到了我的头?” “我现在连写字都写不了了,以后要怎么办?不行,你得负责,你赔钱,赔我能富足一生的钱!” 今日又轮到她当值的倒霉小兵:淦,碰瓷儿碰上瘾了是吧?!老娘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 “走走走,正巧太医院院正今天值班,上次你晕倒也是她说了没事我才把你送回亲王府的!现在我带你去看,看看你到底为什么脑子一直疼!” “不行不行,你娘可是镇国大将军,要是院正因为怕你娘,说假话骗我怎么办?” “淦!你他爹的到底去不去?” “我我我......” 两人正拉扯间,霍之柔突然看到了慕歌,她眼神一亮,指着慕歌道: “去也行,必须让慕歌陪着我一起去!有她在,院正也不敢说假话!” ——是的,即使嫉妒慕歌,但霍之柔也打心眼里相信,慕歌是个善良真诚有原则的人。 大家都知道,慕歌从不会说假话,也很不喜欢那些说谎的人。 以前还没什么,但现在慕歌已经展露了风姿,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更是大家争相抢夺的香饽饽吉祥物,大家自然会迁就她的性格。 有慕歌在,即使是太医院院正也不能说假话骗人! 小兵:你以为你是谁?还让慕大人陪着你作证,你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 霍之柔才不管自己在慕歌这里有没有面子呢,反正就是要慕歌一起去,让她看着院正,不能让院正偏向小兵这个权N代! 慕歌仔细打量了一番霍之柔的脸色,点了点头。 三人一起去了太医院,在慕歌和小兵的刷脸后,三人顺利见到了太医院院正。 院正把脉时,霍之柔就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最近这段时间,自己的不对劲: “......回了家就经常头疼,尤其是吃过饭后,疼得睡不着觉......” “出了门还好点儿,但总觉得自己遗忘了什么,好像下一秒连自己都要忘记了。” “还有啊,我老是梦见我祖母,她说要带我去一个幸福快乐的地方......” “......” 听着霍之柔的话,看她被院正翻来覆去地检查眼睛舌头和身体,慕歌表情不变,但眼底深处的神色却越来越凝重。 小兵也是个察言观色的好手,看到了慕歌眼底的凝重,她收起了被霍之柔再次碰瓷儿的愤懑,脸色也开始变了。 -- 第93页 趁院正正翻找典籍的时候,小兵悄咪咪凑过来: “慕大人啊,你悄悄告诉我一下,我是不是要被牵扯到什么大案子里了?” 不是说慕大人明天才去大理寺吗? 怎么今天就遇上大案子了? 毕竟霍大人这症状,越听越像恶意害命! 慕歌看着一直嘀嘀咕咕神经质的霍之柔,声音很轻,却能让小兵听清楚: “不是要被,而是已经牵扯进去了。” 小兵:!我就知道,遇上霍家人准没好事儿! 看小兵一脸紧张兮兮的模样,慕歌安慰了她两句: “没事,霍大人的不对劲现在已经被发现了,跟你你没啥大干系,顶多被刑部和大理寺的人问上几回,实话实说就行。” 小兵松了口气,点点头不再说话。 院正终于查完了典籍,回来时看了眼神经兮兮的霍之柔,对慕歌叹了口气: “慕大人,这事儿牵扯到......” 院正指了指东边,紫气东来,东,意味着皇室。 慕歌理解,让小兵扶着霍之柔,对院正道: “大人,还要麻烦您和我一起去觐见陛下。” 院正拿上药箱:“这是自然,走吧。” 慕歌对小兵点点头:“小心点儿,霍大人可是重要的人证和物证。” 小兵紧张地点头,表示绝对能将霍之柔安稳地扶到御书房! 嗨呀,有生之年,她居然也能协助别人办案了! 而且还是慕大人任职时的第一个案子,就冲着慕大人这个人,知道这件事后,她娘绝对会夸她的! 嘿嘿嘿! 为保安全,慕歌又叫了几个巡逻的官兵,护着她们一起去了御书房。 刚才霍之柔和小兵拉拉扯扯间就已经错过了午饭,再加上院正把脉,翻找典籍,这一下午眼看着过半了。 等会儿到了御书房,又是小半天,再加上可能会从宫外叫人,忙活一通,等着等着就到了晚上。 人来齐了,开始对证,然后可能还牵扯出什么前朝今朝的一些不法分子和间谍...或者什么狗血的爱恨情仇。 这些说完听完,绝对到深夜了! 啧,明明她明天才上班,结果今天就开始007了。 大理寺,真是让社畜无法避免的加班公司啊! 第35章 除了母皇和小妹,慕歌,我只有你了。 带着霍之柔来到御书房,通报后,慕歌几人才进去。 此时的御书房里坐满了皇家人,上首的是女皇,女皇旁边是皇贵君。 二皇女三皇女四皇女坐在女皇右侧下方的椅子上,庄佑坐在女皇左侧下方的椅子上。 而庄佐跪在地上,表情冰冷又狠厉。 慕歌几人进来后,庄佑立刻过来拉她的手: “刚才让人告诉你了,我这边有点事儿,没法跟你一起吃午饭......” 慕歌摇摇头:“我知道,我这里也有事,也没法儿和你一起吃了。” 听她这么说,庄佑脸色一变,关切问道: “你没吃饭?怎么回事?” 慕歌安抚地摸了摸他的脸:“不是你想的那样,正好赶上了,没事。” 见她不欲多说,庄佑的视线划过慕歌身后的霍之柔小兵和院正,三人浑身一抖,低着头不敢说话。 因为被庄佑拉着手,慕歌只能行了个半礼,女皇也不在意。 反正有庄佑在,慕歌就不可能安安静静地待在一边,更别说行完全礼。 作为一个包容的老母亲,女皇已经习惯了。 “陛下,臣今日下朝后,在宫门处遇见了霍大人,她正与这位军娘拉扯......” 不好意思,实在不知道在这位小兵叫啥。 “霍大人说三月前离开皇宫门口时,她晕倒了,正是这位军娘将她送到了太医院。太医院的院正说霍大人气急攻心导致吐血,休养几天便无大碍。因此这位军娘便将霍大人送回了长乐亲王府。” “只是三个月后,霍大人又来找这位军娘。说她自从晕倒醒来后就开始头疼,整日发作睡不着觉;甚至记忆模糊,有时候都觉得可能会把自己忘掉。” “院正大人查阅医典,说此事牵连重大,只能跟臣一起来觐见陛下。” 慕歌详细说了一遍自己遇到霍之柔后发生的事情,接着便将舞台让给了院正。 院正对着女皇拱了拱手,女皇脸色肃穆让她赶紧说。 院正不急不徐开始掉书袋,说了很多大家根本听不懂的医学名词。 众人:...... 好家伙,这就是学医的大佬吗? i了i了! 庄桥听得很不耐烦,皱眉道:“院正大人直接说咋回事就行,反正这里也没外人!” 见女皇点头,院正才开始严肃道: “霍大人这种症状是中毒!” “一开始,中毒者只会觉得是自己摔着了脑袋,所以经常出现眩晕和恶心呕吐的现象; 之后慢慢的,中毒者会变得记忆力下降,思维迟缓,食欲不振,以至于整个人看起来十分憔悴,就跟没睡醒一样。” 众人看向霍之柔,看她眼下乌青,脸色憔悴,眼神黯然无光,连转头的动作都很缓慢。 ——还真都对上了! “再然后,中毒者因为过于虚弱,只能躺在床上,但因为吃不下东西,一吃就吐,只能挨饿。 同时,她全身都会出现红纹,红纹的形状就像一朵盛开的曼陀罗,汲取着中毒者最后的生命力。 -- 第94页 这朵曼陀罗花盛开之际,就是中毒者彻底死亡之时。” “因为死时中毒者会恢复生前最美丽的时刻,面色红润,带着浅浅的醉意和笑意。因此此毒被命名为红颜醉。” “此毒最开始是前朝一位患病的贵君为保容颜,死前服下,让前朝那位帝王悲痛不已。之后便被人们发现了。 后来前朝皇室用这种毒内斗,败掉了江山。 接着大兴开国太.祖下令销毁所有红颜醉,听说当时的很多世家因为不愿意交出来,直接被流放到了边境......咳,如今还有红颜醉的,只剩下大兴皇室嫡支代代流传下来的那些了。” 说完最后一句话,院正就安静乖巧地缩到一边,再也不说话了。 废话,皇室内部的事儿,是她一个院正能随意评论的吗? 还是低调吧,反正该说的都说了,不该说的...懂得都懂。 瞬间,众人的视线都放在上首的皇贵君身上。 ——嗨呀,谁不知道皇室嫡支传到这一脉,只剩下三瓶红颜醉。 而这三瓶,被当年爱美人爱昏了头的陛下,送给了以此为要挟不给红颜醉死都不进宫的皇贵君! 所以,皇贵君为什么要杀霍大人? 他不喜欢霍之柔,只需要吩咐或者暗示一句,有的是人会悄悄弄死霍之柔来讨皇贵君的欢心,怎么非得用这样缓慢恶毒的法子? 众人疑惑不解时,慕歌却眼尖地看到皇贵君看向跪在地上的庄佐时,那一瞬间的不敢置信和浓浓的失望。 ......果然啊,真相和她猜测的一模一样。 女皇看了眼佯装冷静手却在颤抖的皇贵君,又深深地看了眼跪在下方却不说话的庄佐,让小兵和院正离开。 小兵和院正出去后,庄佑看了眼自己的父君,眼神淡薄,拉着慕歌坐下。 女皇深深地叹了口气:“庄佐,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庄佐抿着唇,侧脸倔强:“我不知道母皇在说什么。” 皇贵君眼中的失望彻底溢了出来。 ——这就是他最爱的孩子,自己做的事情却推到自己父君身上,完全不顾自己父君的安危和名声。 皇贵君看了眼庄佑,庄佑低着头,不知道在和慕歌说什么; 他又看了眼庄颖,庄颖正被身边的庄桥缠着,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皇贵君有三个孩子,可是如今,这三个孩子都和他离了心,面对如今这种状况,没有人愿意出来为她们的父君辩解一句。 要是庄佑和庄颖知道皇贵君现在的想法,绝对讥讽一笑,明白为什么庄佐这么自私虚伪了。 ——以前她们兄妹两个不是没给皇贵君求过情,可是求情后,皇贵君反过来利用她们的求情,让母皇赦免庄佐。 真可笑,庄佑和庄佑为自己的父君求情,可是父君没有什么感谢,只有理所当然。 他的一颗心全都放在庄佐身上,哀求陛下放过害了她们不止一次的庄佐! 虚伪!自私!恶心! 如果不是因为皇贵君是她俩的亲生父亲,庄佑和庄颖根本不会忍这么多年! 如今,漠视和维持着面子情,已经是两人十分心善的证明了。 所以皇贵君还有什么脸面,埋怨她们两个不为他说话? 难道要为他求情后,再让他去求母皇放过庄佐吗? 她们兄妹两个还没那么贱。 事情已经很明了了,庄佐对自己对妻主不满意,因此对霍之柔下毒,打算让她渐渐消失。 也或者庄佐可能有其他的打算,只是他不说,众人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反正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人的心狠手辣,自然会多加防范,十分警惕。 而如今明面上的罪责都堆积在皇贵君身上,毕竟红颜醉这种毒药只有他有。 至于明明有三个亲生的孩子,皇贵君为什么只给庄佐这样珍贵的毒药,庄颖和庄佑表示:无所谓,她们根本不在乎了。 女皇面无表情,宣布最后的结果: “剥夺庄佐亲王爵位,贬为庶人......” “陛下,院正说霍大人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红颜醉可以拔出,对孩子也没有任何副作用。” 女官的声音打断了女皇的话,女皇顿了顿,看了眼呆傻的霍之柔的腹部,改口道: “长乐亲王爵位由霍之柔腹中的孩子继承。庄佐被贬为庶人,终生不得踏出亲王府一步。” “至于霍之柔,待她彻底清醒,如果她想和离,便依她。之前爵位继承的结果不变!” 女皇说完后,众人齐齐跪在地上: “陛下圣明!” ...... * 深夜,慕歌坐在马车上,等待庄佑。 女皇宣布庄佐的结果后,便将霍之柔留在太医院,待她体内的红颜醉被拔出,确定孩子无误后,才会送她出宫。 至于慕歌,在女皇的暗示下,先走一步,等在皇宫外。 慕歌等得昏昏欲睡,不知过了多久,慕歌感觉到了一个令人安心的气息,同时马车开始动起来。 “你回来了......” 庄佑抱紧她,小声道:“你睡吧,没事。” 慕歌下意识吻了下他的唇,连眼睛都没睁开便继续睡了。 庄佑定定地看着怀里的女人,目光晦涩,难辨喜怒。 ——庄佐想杀了霍之柔,连同她肚子里的孩子。 -- 第95页 目的是慕歌。 庄佐自小就是这样,什么都喜欢别人的,尤其是庄佑的。 只要庄佐过得不如意,或者不开心,就绝对会让庄佑也不开心,也过得不好。 ——因为庄佑是和他同胎出生同时见到这方天地的同胞兄弟。 这段时间庄佑一直忙着庄子上高产作物的事情,只是偶尔听一听庄佐的近况。 因为庄佐最近安安分分地待在王府,哪里也不去,自然就没引起庄佑的注意力。 谁知道他用了红颜醉,想杀妻杀女另选妻主。 而他看上的人,就是庄佑的妻主——慕歌。 慕歌有什么好呢? 她温柔,坚定,平等,宽容。 即使面对霍之柔,她也从不会和别人一样表现出鄙夷和不耐,最多只是吐槽一下,能考上状元当上官的人怎么就这么不靠谱呢? 她面对男子,从不会和别的女人一样根本不把他们当回事。 ——很多女人,即使面上不说,但那种在男子面前的优越感,是十分令人厌恶的。 但慕歌就没有,她很平等都看待每一个人,无论是庄佑,还是这宫里随便一个地位低下的宫侍。 即使不刻意打听,庄佑也知道,所有人对慕歌的态度,都是正面的、积极的、和善的。 没有人不喜欢这样从骨子里透着温柔和尊重的女人,即使她已经有了夫郎,但也不妨碍别人心底深深的爱慕。 很多人都嫉妒庄佑,包括庄佐。 即使她们知道,没有庄佑,慕歌根本不会显现于人前,也不会被大家知道她到底有多好,但这些人也还是下意识地嫉妒庄佑。 甚至庄佐直接入魔,想将事情拨回他所认为的正轨...... 刚开始,慕歌还未到御书房时,庄佐跪在地上,是因为他给庄佑下毒被发现了。 不知道皇贵君给了庄佐多少红颜醉,庄佑用在了霍之柔身上,也想用在庄佑身上。 他对付霍之柔的手段还算温和,让她慢慢死掉; 但对付庄佑就不是了,庄佐直接将一整瓶红颜醉下在庄佑的茶杯里,如果不是庄佑时刻盯着庄佐,他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想到如果自己就这么死了,庄佐可能会踩着他的尸体和慕歌在一起;或者是别的男人和慕歌一起生女育儿...... 庄佑根本不能忍! 在皇贵君的惊呼声中,庄佑震碎了庄佐全身的经脉,让他成为废人,还硬逼着庄佐吞下了一颗药丸。 ——这药丸是慕歌库房里找出来的。 不知道是哪位大舅子的杰作或者战利品,这药丸能让习武之人寿命折半,每晚子时便会痛苦不堪,直到天亮才能恢复安宁。 至于解药,没有解药。 这是庄佑对庄佐这些年来持续不断恶心他的惩罚。 母皇还是什么都没说,沉默着表示默许。 父君眼底深处有些责怪,但意识到庄佑和庄颖冰冷的视线后,他突然明白,他因为偏心庄佐,剩下的两个孩子彻底与他离心了。 二姐三姐面无表情,但看着庄佐的目光里满是快意。 没有人不厌恶庄佐,他就像每个人童年里的黑暗阴影,让你年幼时厌烦又恐惧,但长大后却觉得如鲠在喉,十分恶心。 庄佐做的事情,放在寻常人家家里早就被逐出家门了,但谁让这是皇室,谁让庄佐有个受宠又偏心的爹呢? 皇贵君一次又一次地求情,甚至逼迫另外两个孩子间接地原谅庄佐。 今日,随着庄佐被庄佑亲手废掉,这些仇怨就此画下句号。 此后,庄佑和他的父君,两不相欠。 以后再见,便也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庄佑抱紧慕歌,神情阴翳,十分骇人: “除了母皇和小妹,慕歌,我只有你了。” 正处于睡眠中的慕歌下意识摸了摸他的脸,“嗯”了一声。 庄佑一愣,看到慕歌还在熟睡只是下意识的动作,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眉眼间的戾气尽数消散: “有你真好。” “我爱你。” 第36章 生死相随 大理寺是个007加班公司,自从慕歌来了这里,就开始连轴转,疯狂工作。 能进大理寺的,绝对是心细眼明聪明地比魔鬼还要厉害的人。 和一众全年无休精神昂扬的同事们一起工作,慕歌不知不觉间也变得十分奋斗,不再和以前那样咸鱼。 古代的刑讯手段很多,还配合着一定的心理知识,慕歌也没做什么,就是把现代的破案手段和心理常识写成册子,供大理寺和刑部众人查看。 她们看完后如获至宝,纷纷夸赞慕歌是个行走的破案高手。 慕歌: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已,没什么好夸的。 某日,慕歌下班,庄佑在照常来接,众人心照不宣,纷纷露出羡慕的表情。 看到庄佑,慕歌就微笑着走过去,庄佑紧张兮兮地扶着慕歌,连声询问: “身体怎么样?今天没有不舒服吧?孩子闹你了吗?” 看他这么紧张,慕歌笑着摇头,上马车后将庄佑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 “他很乖,没事。” ——是的,慕歌怀孕了,怀的是个男孩。 正如庄佑所希望的那样,她们的孩子是个和他一样性别的人。 从古至今,女人怀孕就跟正常的生理欲望一样,有了就生下来,如果不是堕胎药或者其他攻击胎儿的手段,一般来说,孩子的生命力是很顽强的。 -- 第96页 慕歌在现代的时候也见过怀孕的女人,女人怀孕后倒是没什么感觉,但男人一般都会神经兮兮地担心这担心那,生怕一个不小心,孩子就没了。 ——其实这也和女人与男人的生殖系统有关。 现代女人即使过了60岁依然可以怀孕生女;而男人,一般过了35岁,体内生殖系统的功能就会渐渐消失。 所以,不仅仅是因为女人掌握了这世上99%的权力,还因为女人彻底掌握了下一代,所以女尊制度,一直到了现代也无法完全消除。 这是先天差异,古代落后的技术和思想根本无法改变。 至于未来能不能改,谁也说不准。 慕歌和庄佑的马车离开了,大理寺和刑部众人看着马车的背影忍不住流下羡慕的泪水: 呜呜呜,没听说过女人怀孕足足有两个月的产假,也从没听说过在大理寺还能按时上下班......偏偏这两点都被慕歌做到了。 不,准确的说,是长平亲王站在大理寺和刑部两位大佬面前生生要过来的! 好羡慕,好嫉妒。 她们也想带薪休假啊! ...... 在大理寺和刑部干了一段时间,慕歌又要调职了。 临走时,大理寺和刑部众人泪眼汪汪地看着慕歌。 慕歌嘴角一抽:我觉得你们不是舍不得我,而是舍不得我在这里时户部源源不断的拨款。 看看现在的大理寺和刑部,那叫一个“鸟枪换炮”,和以前比起来,现在的大理寺简直可以称之为“走在时代前沿的第一人”! 啧,和这帮同事相处得很愉快,可是女皇让换地方,慕歌也没办法。 这次,大臣们争吵得比上次更厉害,文臣引经据典,出口成章;武将眼如铜铃,声如洪钟。 整个大殿成了闹哄哄的菜市场,众人之间的气氛十分紧张,恨不得下一秒就要大打出手。 最后,经过激烈角逐,兵部抢到了慕歌。 慕歌:好的。 慕歌仔细考察过大兴的军队情况后,结合实际情况将现代军队的管理模式和特种部队的训练方式告诉了兵部一众大佬。 兵部官员:好家伙,我们就知道慕大人是最厉害的! 她们纷纷拍着胸脯豪迈道:以后有啥事儿就说,咱们能帮的绝对会帮! 慕歌微笑,礼貌道谢。 接着是工部,水泥的出现、橡胶树的大规模种植,以及钢铁的冶炼和人口的大规模喷发,使得大兴基建轰轰烈烈地开始了。 再配合着兵部礼部和吏部做出来的宣传手册和保家卫国的口号,以及寻求各种行业人才的告示...... 很快,研究院出现了,小作坊兴起,工厂出现。 女人男人老人小孩纷纷都有了自己能做的事情,人口爆炸增长,经济飞速发展,国力强盛,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大兴。 就连之前根本不搭理朝廷的江湖武林,都开始主动寻求与朝廷的合作。 朝廷的人和江湖好手一起出海,找了许多珍奇的作物。也找到了让人眼红的宝藏。 ...... 大兴几乎是一天一个变化,看得人眼花缭乱,十分震撼。 慕歌从正七品的翰林院编修,到正六品,正五品,正三品,正一品,超一品...... 最后,慕歌成了大兴最年轻的慕相,天下彻底变了! 后来,女皇退位,新帝登基,慕歌也辞官了。 新帝——庄颖十分不解,明明三嫂才三十岁,正值壮年,为何要辞官? 慕歌看着身旁的庄佑,温雅含笑: “你三哥的梦想已经实现了一半,如今,我要去帮他实现另一半梦想。” ——慕歌在那次回门宴后就开始准备了。 庄佑不喜欢这个不平等的世界,所以慕歌帮他改变世界; 庄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改变世界后,慕歌愿意陪他一起游历天下,自在一生。 看着两人眼神交汇间那种令人羡慕的感情,庄颖恍然间明白了什么。 “三哥,和三嫂一起去吧。以前你总是护着我,以后,我也能护着你了!” ——这话说得没错,如今的世界,几乎都是大兴的国土。 无论在哪里,只要亮出皇室的身份,没人敢不长眼惹怒庄佑。 更别说慕歌的画像人尽皆知,谁敢对慕相不敬,那就等着群起而攻之,遭万千唾骂! 慕歌和庄佑离开了这座皇城,慕一慕二驾着车,四人慢悠悠地走过郊外的田地和村庄,走过宽敞的柏油马路,走过按时上下班的工厂工人,走过原故事中女主男主所在的边关,走过大兴的每一寸土地。 走啊走,走了整整三十年,慕歌身边衰败,再也走不动了。 她们停在了一处洞天福地,静静地看着慕歌永远闭上眼睛。 因为有内力,所以即使慕歌已经六十岁了,面容却仍然和二十岁的女人一样年轻美丽。 她睡着了,再也不会醒来了。 庄佑痴痴地看着她,泪流满面。 她是个最好的妻主,也是最好的丞相,更是最好的...穿越者。 ——大兴疯狂发展,不知怎么的连通了一个未来的现代世界。 那里的人来自慕歌心心念念的现代,她们将这里当成一个自己历史上存在过的自由度极高的全息网游,帮着这里的人稳定而快速地进入现代化。 -- 第97页 从她们嘴里,庄佑知道了慕歌脑海中宏大的未来,也知道了她眼底深处偶然划过的思念是从哪里来的,更知道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孤单走在异世,什么也说不出的感觉是如何的悲壮。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她的眼睛里便充满了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的自由。 但她努力地适应新生活,努力尊重每个遇到的人,努力地爱上庄佑,努力帮他让他不再愤世嫉俗。 她真好,真让他舍不得。 ...... 遵循慕歌的遗愿,为她火葬,将她的骨灰洒在梧桐树下。 慕一慕二平静而悲伤地,看着庄佑的身体一寸寸地消失在天地间。 ——庄佑早就可以踏破虚空了,但他舍不得慕歌,所以一直没走。 等慕歌走了,他也亲手终结了自己。 他和慕歌一样,消散在这天地间,成为整个世界的成分。 “即使能够踏破虚空,进入另一个世界,却还是毫不犹豫地随着爱人一起消失,这就是爱情吗?” “嗯,这就是长平亲王和慕相的爱情,生死相随。” “可惜,我们两个体会不到了。” “嗯。” “......” “慕二,你说她们下辈子还能遇到吗?” “......大概能遇到吧。” “能就能,不能就不能,怎么还大概能?” “......” 慕一无奈,看向远方的天空: “慕二啊,走吧,我们还要继续小姐和亲王未完成的旅行呢。” “顺便,继续切磋!” 听到切磋这两个字,慕二眼神发亮,郑重点头:“好。” 夕阳下,二人的身影渐渐远去,直至消失不见。 不知过了多久,梧桐树上隐身的玩家们才开口道: “慕相和长平亲王的故事线,真好哭。” “是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不过慕一慕二也是异性,两人平时还挺默契......为啥她俩就是擦不出爱情的火花?” 众人齐齐沉默,最后有个玩家艰难开口: “大概是因为,脑子里只有打架切磋的直女直男只能做姐妹/兄弟?”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们竟无法反驳! 第37章 番外【论坛体:《兴朝》游戏社死现场】 【讨论】:你在《兴朝》里做过的那些让人瞬间社死的事情。 1楼:众所周知,《兴朝》是个自由度可比拟真实世界的全息网游。有的人还以为这是个垃圾的刻板游戏,所以进了游戏就开始放飞自我,引发社死性行为。 不过既然题主都这么问了,我脸大我先来! 进游戏前高考成绩出来了,我是妥妥的重本,心里贼拉高兴,所以进了游戏就放歌一首。 我当时出生点是大理寺衙门门口,好家伙,也不知道她们干啥呢,呼啦啦一帮人的眼珠子全看向了我。 我那时候高兴啊,也不觉得这游戏NPC有智商,所以继续大声唱,然后...... 然后我就被人抓进大牢,严刑拷打,直接成了一团马赛克。 呜呜呜...... 谁能告诉我,明明是古代游戏,为什么还有现代审讯人的手段? 要脸,匿名昂! 回复1楼:楼主唱得啥歌? 1楼回复:《义勇军进行曲》...... 回复1楼:好家伙,在一个封建皇权社会唱“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楼主,您可太勇了! 1楼回复:呜呜呜...... 回复1楼:1楼是不是看电视剧看多了,真以为现代的刑讯手段是现代的?那是慕相发明的刑讯手段,只是后来遗失了,再后来从“偷国”找了回来。 1楼回复:!!!卧槽,原来这些刑讯手段早在兴朝就有了?我被辣鸡电视剧害得好苦啊! 2楼:咳咳......我和一楼大姐一样,以为《兴朝》也是啥卖羊头挂狗肉的垃圾游戏,所以进去就脱光了衣服...... 回复2楼:然后嘞然后嘞!突然兴奋.jpg. 2楼回复:然后,我出生点是在一个洗衣服的河边,那些男人们惊叫一声拿起手里的打衣棒就把我送回了出生点。 主要是我出生点就在这儿啊,而且之前还脱了装备没法拾取。 所以活了就被打死,死了再活,活了又被打死......最后,老娘等到了游戏时间的晚上才出来,结果那个村的村长正带着村民等着我呢! 呜呜呜,最后的最后,我也被抓进大牢,严刑拷打,待遇就和一楼大姐一模一样...... 回复2楼:哈哈哈哈...... 回复2楼:哈哈哈哈...... 3楼:我没轻举妄动,只是捏了张丑绝人寰的脸,然后...和1楼2楼一样进了大牢。 我倒是没被上刑,只是被那些人研究了很久,到底是为啥长得这么丑...... 最后被放出来后,没有一个NPC愿意看我一眼...... 回复3楼:好奇到底有多丑。 回复3楼:好奇+1! 回复3楼:+1! 3楼回复:绝世美女,jpg, 回复3楼:你不要过来啊啊啊啊!!! 4楼:我听见酒楼里有人谈论女人来月事的注意事项,所以就凑过去听了几句。 然后,这些女人开始大庭广众下掏出春宫图讲荤段子...... 是的你没看错,是那种有图有真相的荤段子,我滴个老娘啊,这玩意儿是怎么过审的? -- 第98页 叫人家一个小雏女还怪害羞的(bushi) 回复4楼:给我康康! 回复4楼:也给我来康康! 回复4楼:嘿嘿嘿,挤挤! 4楼回复:我倒是敢说,这破软件它也不敢给我过啊! 回复4楼:好失望噢,还是回去看片吧。 回复4楼:姐妹,分享一下嗷~我喜欢那种宽肩窄腰大长腿的男人! 回复4楼:分享+1! 回复4楼:分享+2! 回复4楼:分享+10086! 5楼:我成了皇宫里巡逻的官兵,先遇到了一个萌萌哒的小萝莉,周围人都叫她靖昌亲王,和她聊了会儿天,又遇到了一个骂骂咧咧疯癫的女人,然后小萝莉抓着女人的手叫了一声“娘”...... 我都吓死了好吗? 皇宫除了女皇能生孩子,被叫娘以外,其他人都会被打成私通啊! 结果跟我一起巡逻的同僚八卦了一句:霍大人自从知道自己的夫郎要杀了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后,就彻底疯了。再加上当年霍家母父被女儿伤透了心,根本不会管她。幸亏靖昌亲王是个孝顺的,不然霍大人......唉! 我:??? 古代男人这么厉害的吗?居然敢杀妻杀女?不是女尊男卑吗?我难道进错了游戏? 后来我就找人打听了打听,原来是女皇亲儿子长乐亲王,不满妻主平庸,因此想着杀妻杀女,另选妻主。 6楼:哎嘿,5楼说的这个我刚好知道后续! 长乐亲王想杀了霍大人,然后再和慕大人成婚。 慕大人是谁? 千古慕相,历史书上占据半边江山的女人! 咳咳,所以长乐亲王眼光还是值得肯定的! 只是慕大人的夫郎,是传说中的乖戾妒夫长平亲王。 虽然长平亲王和长乐亲王同胎出生,但长平亲王这样占有欲强烈的男人,怎么可能容忍长乐亲王对他妻主的觊觎? 所以后来,长乐亲王废了,霍大人被救回来了但也疯了。 可怜我们未来大名鼎鼎的靖昌亲王,从小跟个孤儿一样在皇宫长大,唉...... 7楼:歪楼了歪楼了!为了防止靖昌亲王粉和靖安郡王粉的争吵,这个帖子不许再提起这件事了! 8楼:收到! 9楼:社死现场啊,我想想啊...... 嗯,我历史不太好哈,一开始也没注意到这是咱们国家的历史王朝。 所以我进去后就想着大干一场,肥皂玻璃水泥统统安排起来! 结果收到了版权局的通知,说我违反了版权法,让我交罚款。 卧槽,那罚款单子,居然比我膝盖还高! 老娘当时的心情就跟日了汪没啥区别...... 10楼:爬完了前几楼,不行了忍不住了,笑死了哈哈哈哈...... 社死现场是真的社死哈哈哈哈...... ...... 58楼:我出生点在武林那边,进去就拜了师。 然后人体穴位和武功秘籍我死活看不懂! 师母和师姐师兄们没办法,把我送到了书院学习,我学着学着,哎嘿,居然考上了兴朝公务员! 嗨呀,上班就上班,武功,呵呵,老子不学了! 59楼:我看到了很多感人的爱情故事,尤其以慕相和长平亲王的爱情故事尤为感人! 生死相许,这是多么美好的感情啊! 60楼:呵呵,59楼确实挺感动的,被慕一慕二这两个大宗师杀了个“回马枪”的时候,更“感动”了。 老娘真是信了她的邪,以为藏在树上隐身就不会被发现,结果倒好,这些武林高手不讲武德啊,人家早听见你的呼吸声了! 61楼:上边两位是什么人间疾苦,但是好好笑哈哈哈哈...... 62楼:?不是社死现场吗?怎么说着说着又歪楼了?算了,没差! 我总觉得这个游戏就是根据真实的历史做出来的,因为每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做的每件事也都有理可循。 尤其是慕相,她为什么会被称为划时代的第一人? 因为她本就不该出生,但被慕家人生生救了回来。 这样不该存在的人活下来了,能给这个世界带来的改变也是不可预料的! 听说慕相自小便多智近妖,帮着武林开启自己的霸业,不用看朝廷脸色; 之后成了公务员,又帮着大兴疯狂发展,促成朝廷和武林的合作,使得兴朝称霸世界,成为我们这代人心中最强大的王朝! 可惜后人实在是太不争气了,安于享乐,闭关锁国...... 拿着这么一手好牌,居然在世界大战中打了个稀巴烂! 真是气死我了,每次看到节节败退的那段历史,我都恨不得把当时的政府首脑脑袋拧下来,让她们跪在祖宗面前以死谢罪! 63楼:就是就是! 不过后来的政府已经不算是兴朝嫡支了,她们是逃到海外的长乐亲王勾结外族生下的窃国者,不是纯正的大兴人! 要不是靖昌亲王的后代联系慕家人一起推翻这些人嘴里喊得“民主共和”的政府,咱们华国现在可能就和美洲上边的土著人一样,正艰难又努力地恢复国力,积极外交呢! 64楼:???长乐亲王逃到海外的时候都45了,还能生?搞笑呢吧? 皇室早辟谣了,那个人不是长乐亲王的后代,只是打着他的幌子窃国,被后来真正的长乐亲王,或者说靖昌亲王的后代,给五马分尸了! -- 第99页 65楼:哇哦,所以这样就能抹掉长乐亲王带着外人窃国的污点? 真是活久见,连长乐亲王这个卖国贼都有粉丝,给姐整yue了! 66楼:禁止脑残粉撕逼,OK? 67楼:唉,真正的历史需要铭记,希望后人能背负前人的责任,砥砺前行,成为慕相口中那个“和平民主宽容尊重”的未来人! 68楼:砥砺前行! 69楼:砥砺前行! ...... 100楼:卧槽卧槽姐妹兄弟们,那两个“偷国人”又开始偷咱们的历史了! 她们居然说慕相是在她们“偷国”出生的,是她们“偷国”的人! 冲冲冲,干死这帮不要脸的“偷国人”! 101楼:又偷?自己没文化就到处偷别人的!实名呕吐! 102楼:走走走,上网骂死她们! 103楼:啊啊啊,外交部姐姐发言了! 104楼:哈哈哈,军部姐姐已经开着战舰出发了! 105楼:嘿嘿嘿,直播战场啦! 106楼:??? 107楼:??? 108楼:卧槽,这两个“偷国”是真的没有骨头,军舰刚开过去,她们领导人就跪在港口以死谢罪了。 109楼:啊啊啊,每次都这样,恶心死了! 110楼:不慌,这是第二次了!咱们老祖宗说过,再一再而不再三,到了下次,她们全民自杀都没用! 111楼:哈哈哈,壮哉我大中华! .......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零点更嗷~ 第38章 番外【慕朝夕】 慕朝夕,朝夕恋慕,恋慕朝夕。 这是他名字的由来,包含着父亲对母亲深重的爱意。 虽然名字很诗情画意,但慕朝夕本人却是个和慕二一样,痴迷武道不解风情的钢铁直男。 自小,慕朝夕便被父亲带着,一起和母亲上下班。 每当别人羡慕的眼神看过来时,小小的慕朝夕便会趴在马车窗口上,十分疑惑: “那些大人没有夫郎吗?为什么她们的夫郎不来接送她们?” 每当这时,父亲总会和母亲相视一笑,两人摸着他的脑袋,笑吟吟道: “因为她们的夫郎很忙,忙着管理家中的事务,不是故意不来接送她们的。” 慕朝夕皱着眉头:“啊,做别人的夫郎这么忙吗?那我以后不要妻主了!” 母亲和父亲从不会认为,他年岁小是在说胡话,而是认真点头: “朝夕的人生需要自己做主,无论想做什么,我们都会支持你!” 小小的慕朝夕此时就会露出白白的牙齿,笑得天真又热烈。 因为拥有母父全心全意的爱,所以他无所畏惧,大胆向前! 慕朝夕很庆幸自己的母父时如此的开明,也很庆幸他的姑姑们更加开明,根本不会掺和别人家的事情。 至于皇祖母和皇祖父,慕朝夕表示:她们差了那么多岁,思想肯定不一样,所以祖母祖父的话听听就好,自己的事情还是要自己做主! 慕朝夕越长大越面瘫,据他所说,这是因为要成为绝世高手,表情就要十分冷酷。 王府里的人没人笑话他,而是配合他一起面瘫装冷酷。 过了几天,慕朝夕就装不下去了。 因为表情冷酷总是滋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比如对方觉得你目中无人,所以上前挑衅。 这非常不利于王府工作的展开! 算了,还是当个正常大侠吧。 就算他爱笑,只要他一直很强,别人就不敢对他指指点点。 ——是的,慕朝夕的梦想是做个潇洒走江湖的大侠。 就跟话本上一样,武功高强,锄强扶弱,游历天下! 听到他这个想法,女帝/四皇姑/庄颖笑着点头,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泪光: “和你父王一半的梦想一模一样。” 13岁的慕朝夕十分不解: 为何梦想还能分成两半? 那父亲另一半梦想是什么? 四皇姑笑了,看着窗外那个大大的提示工人下班的钟表: “另一半啊,他已经实现了。” “你可以自己去看看,看看你母亲和你父亲共同努力的另一半梦想。” 在母父离开兴城后,慕朝夕也在13岁这年离开了兴城。 送他出城的,除了三皇姑四皇姑和陈翰林,还有程思瑶程大人,以及一个守了宫门很多年的小兵,和表姐靖昌亲王。 “我走了,再见!” 她们朝他挥手,眼睛里带着光。 ——这是慕朝夕这一生都无法忘却的美好时光。 慕朝夕踏上了锄强扶弱的道路,可是他出来后才惊愕地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所谓的强弱,只有复杂多变的人性。 他亲眼看到一个本是种地的农民,被县官压榨,可怜又无助;但等农民考取功名的孩子回来后,农民成了最开始的县官,开始压榨其他的农民。 他还看到一个柔弱无骨的男人被一群女人围在中间欲行不轨之事,但下一秒那群女人瞬间暴毙,而柔弱无骨的男人轻飘飘地瞥了他一眼,下一秒便十分忌惮地看了眼他腰间代表着皇室身份的金牌,接着那男人二话不说就跑了。 ...... 农民一开始是弱小,县官是恶霸;但等地位颠倒,农民又成了恶霸,新的恶霸和之前的那个恶霸比起来,之前的恶霸居然又变成了人人称颂的好官。 -- 第100页 真是荒谬的真相! 除了这些,慕朝夕还看到了别的,比如强大和安定。 因为朝廷和武林的合作与融合,整个天下都开始有了秩序。 江湖里的普通百姓有了奔头,想成为朝廷公务员,安稳一生; 朝廷的一些闲得没事干的纨绔,开始努力习武,出海航行,最终成了人人羡慕的大航海家。 ...... 慕朝夕走过美丽的田地,走过安静的村庄,走过热闹的工厂,走过埋葬了不知多少男人性命的水塘,走过一座座古老而伟大的建筑。 走了十年,他走到了埋葬母亲和父亲的梧桐树下。 树下有很多人,是那些热情开朗单纯善良的异人,她们正在为母亲举办追悼会。 慕朝夕戴着斗笠,上前敬了一炷香。 “哎,居然还有NPC知道慕相的埋骨之地?” “应该是敬仰慕相功绩的江湖人吧。” “......” 慕朝夕退到一旁,听着这些人滔滔不绝地说着母亲父亲的功绩,说着她们一生一世一双人生死相随的爱情,说着另一个世界里的自己枯燥却安宁的生活。 从她们的谈话中,慕朝夕听出了她们所在世界的和平和强大。 没人敢违法乱纪,因为这样做的后果是被判刑坐牢,即使以后出来了,也会被大家用异样的目光注视着; 没人会陷入战乱,因为那个国家十分强大,它保护着自己所有的孩子,让她们安居乐业,不被战争打扰; 没人会担心自己走在路上被武林高手杀害,因为她们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武功,有的,是另一种高科技。 那是个怎样美丽又安宁的世界呢? 是不是就像母亲和父亲说过的一样,美丽富饶又强大,每个人都会为它感到自豪? 慕朝夕很向往,却也知道,自己也只能向往。 因为他不是那些异人,他所在的地方是大兴。 可能等到千百年后,大兴才会渐渐变成异人们口中的现代世界。 慕朝夕继续上路,循着其他前辈留下的踏破虚空的踪迹,找寻最终的武道。 他依然是大侠,但理想已经改变,他想找到世界的尽头,堪破大道! 慕朝夕成长了,他不再是那个看见弱小就上去帮扶,看见恶霸就上去教训的人了。 因为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而是黑白交错,错综复杂。 人的眼睛会骗人,真相却不会。 慕朝夕用心寻找真相,再用心决定自己的行为。 渐渐的,慕朝夕成了天下皆知的“玉面郎君”。 传闻“玉面郎君”心细如发,不管再细微的细节都能发现,从而找到真相,为受害者伸冤,为世人正法。 慕朝夕听到这些传闻后,也只是淡淡一笑。 他这算什么? 母亲才是真正的心细眼明,行走的破案高手。 他? 还差得远呢! 下一站是边境,慕朝夕二皇姑所在的地方,也是大兴最年轻的将军所在的地方。 这里已经不是多年前的荒凉之地,而是在异人们的帮助下,变得壮观,变得美丽,变得富饶。 夕阳西下,二皇姑庄寒站在慕朝夕身边,看着远方的地平线。 “真想踏破虚空?” 慕朝夕坚定点头。 二皇姑笑了,笑得温文尔雅,令人恍惚。 “去海上吧,让祁家人带着你去。那片雷电所在的区域,就是踏破虚空的关键。” 庄寒本也可以踏破虚空,只是这里有她的父君,有她的妹妹,有她的将士。 她舍不得,所以最后关头,她没有离开。 慕朝夕郑重道谢,跟着祁家人一起出海了。 出海前,那个母亲是将军父亲是青楼子的小将军问他愿不愿意留下来。 慕朝夕拒绝了。 他从未考虑过爱情,也从未想过因为一个人留在一个地方。 慕朝夕只会信任自己的心,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出海时,掌舵的水手是慕朝夕三舅的女儿,也是他的表姐。 表姐是个不爱说话的人,一天到晚沉迷航行。 慕朝夕也不怎么爱说话,就一直陪着她,一起看海边的落日。 到达雷电区域前的最后一夜,表姐破天荒地开了口: “去了就回不来了。” 她的母父就是这样,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被留下的人,根本不知道她们如今是生是死。 听到她的话,慕朝夕脑海中有一丝光亮出现,但那丝光亮消逝得太快,他没抓住。 最后,慕朝夕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我要去,我要踏破虚空,寻求大道!” 表姐不说话了,只是低着头的时候下巴上出现了一丝亮光。 慕朝夕再看的时候,她已经抬起头目视前方,声音沉沉: “到了。” 慕朝夕看过去,看到了天空上方黑沉沉的东西,那黑色中还带着一串串的数字和不认识的文字,十分诡异。 船停了,表姐看着上方那串数字,眼中的情绪十分复杂: “冲着那串数字,恨恨地撞上去。下一秒,你就能找到你的大道了。” 慕朝夕看了眼天空,又看了眼不远处划着小船激动地手舞足蹈的异人们。 -- 第101页 “卧槽卧槽,我就说为啥慕相之子突然失踪了,原来是踏破虚空成就大道了!” “即使只是游戏,但能亲眼见证历史,真好啊呜呜呜......” 听到异人们的话,慕朝夕弯了弯唇,运转全身功力,直直地撞上了那串数字! “嘭!” 就像混沌初开,天地初现,慕朝夕撞开了那串数字和文字,走进了历史的长河。 慕朝夕看到了兴朝的建立和灭亡,看到了岛国人利用长乐亲王窃取兴朝国祚,闭关锁国,导致这片土地在未来的大战中步步败退...... 他看到了留在这个世界的皇室和慕家人一起,推翻伪兴政府,合力建立起一个“人民政府”。看着她们跌跌撞撞,背负着屈辱和苦难,带着华国,再次踏上世界之巅! ...... 慕朝夕醒了,他被一群奇装异服的人围住,那些人脸上满是激动和兴奋: “啊啊啊,小哥哥长得好帅噢,还特意穿着古装,这是要出道的明星吗?” “卧槽这皮肤,真真是吹弹可破,成语诚不欺我也!” “好帅好酷,身材也好好!” “......” 慕朝夕最后被一个男人装进铁盒子里带走了。 铁盒子会动,动得还很快,十分神奇。 慕朝夕看着那个俊美的男人,心里却暗暗警惕起来。 那个男人对他微微一笑,说出来的话却让他脸色大变: “慕相与长平亲王之子,靖安郡王,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玉面郎君,慕朝夕。” “你是谁?” 男人摇摇头,叹息一声。 “你太.祖母求而不得踏破虚空的白月光。 不才,正是在下。” 慕朝夕:??? 太.祖母? 也就是他皇祖母的母皇,那个断情绝爱生生累死自己的工作狂? 她的白月光...... 是大兴建朝后第一个踏破虚空的人! ...... 慕朝夕跟着这男人来到了一个研究所。 大兴也有研究所,考上研究所的人会被授予“院士学位”,如果有什么利国利民的贡献,还会被记在史书上。 而且研究所不看出身和行业,只要你有才,就能进来! 所以每到研究所考试的五月份,全世界的人都来到兴城,努力实现“鲤鱼跃龙门”的奇迹。 那时候,兴城特别热闹,什么地方什么肤色的人都有。 大兴...... 果然和表姐说的一样,再也回不去了。 “来,看看吧。” 跟着男人走进了一个大房子,里边有一个大大的圆柱形物体,圆柱形物体前方是个大大的屏幕,跟玻璃一样,但又不一样。 此时,那屏幕上正显现着慕朝夕踏破虚空的一幕! 慕朝夕快步走过去,看着屏幕上的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撞上那串数字。 ——这太神奇了,就像时光回溯,化腐朽为神奇!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等慕朝夕问,那个男人就递给慕朝夕一个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 “慕相应该教过你怎么用这个吧?” 慕朝夕沉默几秒,按照母亲留给他的书上所写的步骤,打开电脑和手机。 习武之人,几乎过目不忘。 所以即使只是幼年粗粗看过一遍那些步骤,慕朝夕查找知识的时候,看起来依然很熟练。 看了一上午的现代知识,慕朝夕抬头看向对面的男人,神情十分复杂。 “所以,大兴...连同活在大兴的我们,都只是游戏里的NPC,一串没有生命的数据?” 男人摇摇头。 “大兴是真实的世界,也是这个世界里玩家认为的虚拟的世界。” “真实在所有人都是有生命的;虚拟在,生活在南方的橡胶树却根本无法在大兴南方找到;还有,无论历史如何发展,武林与朝廷都是密不可分的,根本无法相互独立。” 慕朝夕了然:“所以我母亲幼时根本找不到南方的橡胶树,而且她让武林与朝廷独立后,就是一切都开始不对劲,或者说,大兴开始连接异世界的时候?” 男人点头又摇头:“你说的既对又不对。” “在我踏破虚空之际,我看到的未来,是兴朝和武林快速灭亡,中原大地经历了千年的战乱才得以统一。” “那段屈辱的历史,我看到的,比你看到的更加屈辱。” 说到这里,男人隐忍地闭了闭眼睛,但很快他又睁开眼睛目光灼灼地盯着慕朝夕: “可是转机来了,慕相活下来了,她改变了武林和朝廷必灭的结局,让两者统一融合,改变了历史,改变了华国数千年后的走向。” “她是不一样的,她是独一无二的!” 男人叹了口气,激动的脸渐渐平静下来: “只是,没人知道她来自哪里,也没人知道她将去往何方。” 慕朝夕神色警惕:“你想对我母亲做什么?” 看慕朝夕一脸警惕吗,男人失笑,他摇了摇头: “你以为那串数字是我弄的?我还没那么大的本事。” “我也没办法对你的母亲做什么,因为她根本不会被世界意志左右。” “她来去自由,改变历史,改变未来。她就像小说里的快穿者,没人可以掌握她的命运。” -- 第102页 慕朝夕沉默了。 他生来便能记事,所以对于母亲的每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 幼年时,母亲曾抱着他说过,她好像遗忘了什么,但冥冥中又知道,自己会一直走下去。 她很舍不得父亲,但她没办法。 小小的慕朝夕不明白母亲那时的悲伤从何而来,却还是很懂事地抱着母亲安慰她: “母妃莫怕,儿子和父王会一直陪着你的!” 母亲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 后来父王和母妃谈了心,母妃再没有露出那种悲伤的模样,所以慕朝夕也没怎么在意。 如今看来,母亲大概就是小说中的快穿者吧。 只是她不知为何失去了记忆,只能一个世界一个世界地慢慢走下去。 “最后一个问题,踏破虚空的人是不是都来到了这个世界?” 面对慕朝夕期待的目光,男人沉默很久。 “我是第一个来的,来了之后只剩下了一口气。” “你是第二个成功的。” “至于中间那些人,她们都成为了时空屏障,下意识地保护你,让你完好无损地来到了这个时空。” “那么,为什么会是我们两个?” 慕朝夕看向男人,男人盯着自己摊开的手心,轻声道: “因为我和你,都是世界之子。不仅是大兴的世界之子,也是这个现代世界的世界之子。” “如果你想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可以告诉你。” 没等慕朝夕作出反应,这个男人一股脑全说了: “因为我的爱人死去的时候,我也想随她而去,可是世界意志告诉我,我要活着,活到下一个世界之子穿透屏障来到这里的时候,我才能离开。” “如今,你来了,我终于可以去见她了。” 慕朝夕惊疑地抬头看向面前的男人,却看到他身体寸寸消失,最后笑着彻底消失了。 男人消失了,一个助理模样的男人走进来。 他告诉慕朝夕,从现在开始,慕朝夕将会拥有那个男人名下的所有资产。 慕朝夕愣了很久。 除了父亲,这个男人是他知道的又一个抛弃一切随着爱人消失的人。 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它的魔力这么大? ...... 慕朝夕想了好半天,也没想出来。 闷在研究所里签了两天的名字,终于弄好一切后,慕朝夕换了身现代男人的打扮,走出了研究所。 这就是被母亲改变历史的未来,也是前辈们想看到的现代世界。 这里,连空气都满是和平幸福的味道。 走过高楼大厦,走过长长的公路,走过小吃街,走过婚纱店,走过大学城...... 最后,慕朝夕停留在一个斑马线前。 前方是红灯,行人还不能走。 恍惚中,慕朝夕想起了幼年时的自己: “朝夕,红灯停,绿灯行,压不压韵?” 这是微笑的母亲。 “嗯,那黄灯呢?” 这是调笑的父亲。 “我知道我知道,黄灯亮了等一等!” 这是幼年无忧无虑的他。 “朝夕真聪明!” “朝夕,如果可以,帮母亲再看一看那个时代,好不好?” “好!” ...... 原来异人们去到大兴后,母亲和父亲就知道了她们的未来,也知道了他的命运。 所以母亲才会说出“帮她看一看那个时代”的话。 作为一个现代人,母亲根本无法适应那个规矩森严的古代。 她很想念现代吧,想念得只能拜托她的儿子来看一看她热爱的土地和国家。 绿灯亮了,人们走过斑马线,来到公路对面。 公路对面有两个举着牌子的老人,她们头发花白,一脸沧桑。 慕朝夕看了一眼,发现那上面写着:“寻找失踪爱女慕歌,母父再也不逼你结婚了,快回家吧!” 慕歌? 难道是重名? 慕朝夕多看了几眼,旁边的一个女生赶紧拉住他: “别去别去,因为被逼婚,那个叫慕歌的女人在上班路上精神恍惚出车祸死了。那两个极品还死活不信,整天举着牌子来找女儿。” “如果你凑上去,绝对被她俩坑蒙拐骗带回家,跟一个死人举行婚礼!” “这事儿都上了好几次热搜了,这俩老的也被关进去好几次,但每次出来还是继续骗年轻的男人结阴亲......” “啧,你长得这么好看,可别被骗了啊!” 慕朝夕闻言对着女生笑了一下:“谢谢你的提醒。” 看着慕朝夕离开的背影,女生夸张得捂住心口: “呜呜,爸爸,我恋爱了!” ...... 走了一圈,走到了一个广场上,这里的巨型屏幕上正放着《兴朝》游戏里,武林高手飞檐走壁的画面。 慕朝夕看着屏幕上那些熟悉的脸庞,轻轻一笑: 母亲这一生甚至临死时都在背诵武功心法。 希望下辈子,她可以成为一个睥睨众人、纵横天下的武林高手。 这样,不枉她心心念念了一生,他和父亲也可以彻底安心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名物体:收到! * 2021.6.20-2021.6.25 -- 第103页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废叽5瓶;luglio 3瓶。 第39章 我那么大个仇人呢? 眼前是一片黑色,黑得让人心头发闷。 慕歌还未完全恢复神智,便听到一个温润又压抑的男声: “我并未对你下毒,只是烦请你等一等......待魔教被灭,我会尽力留下你的性命。” “就当......你答应为我解毒的报酬。” 门被轻轻关上,慕歌突然感觉到浑身剧痛。 她有预感,如果再痛下去,她就没命了! 因此慕歌下意识运转自醒来后便存在于脑海中的武功心法。 不知过了多久,“轰”的一生,慕歌全身的穴道都被冲开,内力如汪洋,流转全身。 慕歌五心朝天,开始突破那层薄薄的屏障。 内力汹涌,嚎叫着冲上去,撞在那层屏障上,一次,两次,三次...... 第五次,那层薄薄的屏障终于被撞开了,慕歌全身都暖洋洋的,舒服得让人忍不住发出呻.吟声。 慕歌睁开眼,扯了一块布,将口中的毒血全部吐在上面。 她成功了,成功突破大宗师! 大宗师距踏破虚空仅剩一步,但这一步,很多人一辈子都没突破。 慕歌扫了眼四周的环境,发现这是一处婚房,处处是大红色,昭显着喜庆。 但这个屋子里,连同外边的院子,再外边的院子,任何声音都没有,完全看不出这是个本该最热闹的大婚之夜。 慕歌扫了眼自己身上的婚服,下床走到镜子面前,终于看清楚了自己的脸。 ——这是一张明艳冷漠的脸,眉心处的火焰让这张脸看起来多了丝温度,更显魅惑。 这是她? 可是她为什么什么都不记得? 慕歌刚想再仔细看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出现一段记忆: 自幼被灭门,被魔教教主篡改记忆,认贼做兄,加入魔教,残害无辜。 就连这次大婚,也是用了卑鄙手段逼人就范...... 这是原身的记忆,不是她的记忆! “求你,帮我血债血偿!” 原身怨恨和恳求的声音响起,慕歌闭了闭眼,飞身离开这里。 慕歌手握寒月剑,眉心火焰跳动着,整个人宛如厉鬼在世。 她来到魔山脚下的魔教据点,杀光了这里所有的魔教中人,又提着剑从魔教门口一路杀到魔教后山。 她的红衣被鲜血染得更红了,那些恶人的血经过时间的凝固,渐渐变成暗红色,狰狞恐怖,让人看着就骇然不已。 在魔山上来回走了三次,确认没有漏网之鱼后,慕歌一步步走向魔教教主所在的宫殿。 走到宫殿门口,慕歌用门口死干净的护法的衣服仔仔细细地将寒月剑擦干净。 借着雪亮的剑身上的月光,慕歌看到了自己脸上的血。 她没在意,只是推门走进宫殿。 宫殿里坐着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他高高坐在上首的王座上,看起来十分威风。 见慕歌提着剑走过来,魔教教主皱起眉,因为下属提着剑进来,是对他的不尊重! 但在察觉到慕歌身上浩瀚汹涌让人畏惧又羡慕的力量后,魔教教主眼神一喜,随即又变成浓浓的嫉妒: “你突破了大宗师?” 真嫉妒啊,明明当年只是个没了记忆哀求他带她走的小可怜,如今才22岁,却已经突破了大宗师,成了这世上顶尖的高手。 慕歌没说话,魔教教主也不在意。 她一直都是这样,沉默地像个影子。 如果不是她根骨奇佳,内力修炼得够快,能很快为他传功助他武功大成,他当年可能根本不会留下她...... 想到这里,魔教教主理所当然地伸出手:“过来,为我传功。” 慕歌还是没说话,却认真地看着面前这个人。 “麒麟玉佩在哪儿?” 听到慕歌开口问麒麟玉佩,而不是像以前一样过来为他传功,魔教教主有些不高兴。 不过看到慕歌认真的神情,魔教教主眼中划过一丝得意。 天才又如何? 还不是存在如此明显的弱点,只能被他驱使,为他所用? 魔教教主从怀里拿出麒麟玉佩,下一秒就看到自己的身子屹立在王座之上,“永垂不朽”。 ? 噢,原来是他的脑袋被慕歌砍飞到了半空中。 慕歌看也没看死不瞑目的脑袋,用长袖将原身的麒麟玉佩卷过来,临走时看到门口自动弹出来的檀木盒子,慕歌眼睫微颤,带着檀木盒子离开了这里。 * 魔教在魔山,魔山下有个小镇,小镇上有一处魔教传递消息的据点。 今夜,一个红衣女人拿着剑杀光了这个据点所有的人,还上山屠了魔教,片甲不留。 小镇上的百姓们瑟瑟发抖,关紧门窗躲在自己床下,根本不敢向外看。 不知过了多久,有大胆的人向外看了一眼,却只看到一个从火光中走来,杀气震天的红衣女。 自此,“红衣修罗”之名,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 三天后,看到面前被大火烧了三天三夜连根毛都没剩下的魔山旧址,重生后紧赶慢赶来到这里报仇的主角一脸迷茫: ? 我那么大个仇人呢? 我那个前世怎么打也打不过,最后只能跟他同归于尽的魔教教主呢? -- 第104页 人呢?! 淦,给我留个小卒子也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此世界武力值设定: 三脚猫→普通→少侠(五年~十五年内力值)→大侠(十五年~三十年内力值)→高手(三十年~五十年内力值)→宗师(五十年~七十年内力值)→大宗师(七十年以上内力值)→踏破虚空(进入筑基期,突破寿命限制)。 * 晚上二更。 第40章 我们虽已成婚,但却不能如此草率...... 戎绒是重生回来的。 她本是大家闺秀,天真自由。 但幼年惨遭灭门,自此流落江湖,成为乞儿。 若不是被一个小门派捡走,恐怕她早就尸骨无存,更别说为自己的家人报仇了。 重生归来,宗师的武力值还在,戎绒当下便决定,去找前世最终的仇人——魔教教主报仇。 虽然前世已经和那个老怪物同归于尽报了仇,但前世事前世毕,今生的仇还没开始呢! 所以戎绒火急火燎地赶到了这里,结果只看到了面前这座被烧得连根毛都不剩的魔山旧址。 戎绒满心的仇恨瞬间变为茫然:怎么会这样? 明明前世是御剑山庄少庄主借着与魔教圣女成亲,带领众门派第一次攻上了魔山。 只是大家太废了,加起来都打不过魔教教主,最后魔教教主成功逃脱, 第一次围剿魔教的计划也彻底失败。 后来,听说御剑山庄少庄主本就中了毒,围攻魔教不成,更是被伤到了心脉,回家不到五天就死了。 死了! 戎绒一个激灵回过神儿来,是了,不管灭了魔教为她报仇的“红衣修罗”是谁,她都十分感激她,也在心中立誓:以后红衣修罗有任何吩咐,她绝对在所不辞! 但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必须保住御剑山庄少庄主的性命,不然那个真正的老怪物会发疯的! 戎绒看了眼面前光秃秃的魔山,转身去往平城。 ——平城是御剑山庄所在,也是距离魔山最近的大城市,更是与朝廷南北相望“王不见王”的“武侠之城”。 快马加鞭赶往平城,到达城门口的时候,戎绒就被一贴告示吸引了视线,她刚走近,便听到一个穿着御剑山庄衣服的弟子大声道: “少庄主病危,请大家多多提供缥缈神医的踪迹,我们御剑山庄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缥缈神医? 江湖中只有一个缥缈神医,因为他医术高超,飘忽不定,所以人称“缥缈神医”。 戎绒刚好知道缥缈神医的踪迹,她走过去,正与一个戴着斗笠身姿欣长的女人擦肩而过。 戎绒不知道刚才擦肩而过的女人就是她心心念念的“红衣修罗”,也不知道“红衣修罗”也听到了御剑山庄弟子嘴里那句“少庄主病危”,更不知道就是因为这句话,“红衣修罗”改变行程,直奔御剑山庄。 戎绒只是上前,和其他敬佩少庄主为人的江湖人一样,将缥缈神医的踪迹告诉御剑山庄的弟子,接着便去往御剑山庄,被当成重要客人留了下来。 * 夜凉如水,众人忙了很久,终于找到了缥缈神医,只是神医到来需要点时间,因此众人便都歇下了,御剑山庄也从之前的灯火通明恢复到寂静黑暗的夜晚。 慕歌摸进了主院,御剑山庄的管家刚为他的主人关好门,虽然脸上还带着些忧虑,但已经不像之前那三天里的紧绷和担忧了。 慕歌看了眼亮着灯的房间,思考了几秒,悄悄溜了进去。 ——这是少庄主的房间,也是三天前她恢复神智后第一眼看到的婚房。 房间里红色的东西都被撤掉了,换成了原本的淡雅装饰。 慕歌悄无声息来到床边,寒月剑挑开床帐,床上本该安睡的人却突然睁开眼,直直地看过来。 御剑山庄少庄主名为任青枫,温润清朗,气质优雅。 年仅20,便已经摸到了大宗师的门槛。 再加上家里有矿,性格温和,是十分有名的的“武林男神”。 只是,此时的他被体内的奇毒折磨得根本无法入睡,因此神色看起来有些疲惫,再加上他眉心处跳动着的火焰,这个本是温润君子的少庄主,如今却变得邪魅起来。 看到慕歌,任青枫本来警惕的神色渐渐退去,同时脸上又浮现出一种极其复杂的神情。 仔细打量她一番,见她好好的,没有受伤,任青枫也无法说清自己内心到底是庆幸还是失望。 “......你为何在这里?” 说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和她面对面说话。 之前任青枫被人下了毒,被逼着娶了魔教圣女。 成婚的整个过程中,他二人就像两个提线木偶,根本没有自己的思想,也没有自己的发言权。 大婚之夜,任青枫回到新房,却也只是对新娘说了句“耐心等等”,接着便离开了。 所以,即便有了夫妻之名,但实际上,他和她其实还从未见过面。 今夜,是两人第一次看清对方的面容。 原来,她的长相是这样的吗? “帮你解毒,顺便做个交易。” 她好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所以声音涩哑,听起来十分刺耳。 但听清她的声音内容后,任青枫皱起眉:“如何解毒,你想要什么?” 慕歌这次没再说话,只是看了眼任青枫眉心,他眉心处的火焰越跳越高,眼看着就要跳出他的眉心了! -- 第105页 ——这说明,如果再不救他,他就要没命了。 慕歌立刻上床,开始宽衣。 随着她的动作,任青枫眼眸越睁越大,脸色也越来越红。 “不......姑娘,等等!” “我们虽已成婚,但却不能如此草率......” 慕歌干脆点了他的穴道,手一挥,他们便坦诚相对。 慕歌将任青枫摆成五心朝天的模样,坐在他身后为他输送内力。 不到一刻,任青枫眉心处原本跳动着的火焰便彻底安静下来,成了一幅画。 任青枫脸上痛苦的神色消失,转变为平静。 他还没反应过来,身后的女人连着点了他背后的两个穴道,接着一把将他推倒,然后...脐橙上去。 “......” 任青枫这才发现,自己可以说话了。 只是在这样尴尬的情形下,他只能死死地咬紧牙关,把自己压抑不住的痛呼生生咽了回去。 ——明明别人都说,男人做这种事非常快乐,可是他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因为第一次不熟练的原因吗? 按理说,女子第一次应该也会很痛,但慕歌却只是微微皱眉,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疼痛。 不过任青枫发现她脸红了,眉眼间带着妩媚,像是...... 任青枫心中一惊:“你也点了自己的穴道?” 慕歌不理他,开始运转内力吸取任青枫体内的毒。 随着慕歌的动作,任青枫感觉到自己体内的毒渐渐被吸走。 他看着慕歌眉心处开始跳动的火焰,开始挣扎起来: “不可,此毒霸道,进入人体便迅速扩展,根本找不到解毒的药物......你怎可用这种方式救我?” 慕歌一把将他摁住,皱眉道:“闭嘴!” 见她脸色忽青忽白,任青枫怕她走火入魔,便不敢动了。 只是心中暗暗发誓:他绝对要找到除了行房之外的解毒方法! 他不会让自己的救命恩人死于非命,更不会...... 任青枫红着脸看了眼前方的慕歌,慌乱地移开视线: 更不会,让自己一见钟情的人早早离去。 明明成亲时也见过她,但那时的任青枫内心却毫无波澜,只有极致的压抑与受制于人的愤怒。 但此时,看着她娇美的面容,任青枫却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响。 这是为什么? 就像中了蛊,十分不讲道理。 任青枫自认为自己不是个见色起意的人,但如今种种迹象表明,他和这世间的普通男人一样,也会对一个刚见面的女人一见钟情。 说起来,为什么他觉得自己越来越热,也越来越口渴了? ...... 一炷香后,任青枫体内的毒彻底消失了。 两人脸色放松了一瞬,但下一秒两人的理智被□□燃烧得彻底消失。 任青枫终于明白了: 噢,原来所谓的一见钟情,只是体内情.欲和解毒的后遗症作祟。 下一秒,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第二天,天色大亮,任青枫光溜溜地醒过来。 突然想起什么,他面色一变,转头时却没看到身边熟悉的身影。 在他枕边,只有一个象征着他幼年时一桩婚约定的麒麟玉佩和被玉佩压着的一张纸。 纸上的字高冷狂傲,充分显示出主人桀骜不逊的秉性: “技术太差,婚约作废。 另:解毒报酬,紫雷石。” ——紫雷石是御剑山庄特产,十分稀有珍贵。 于是这天早晨,御剑山庄所有人都感受到了少庄主压抑不住的怒气: “红衣修罗,我要立刻现在马上知道她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被piao还被嘲,少庄主不开心,少庄主委屈屈~ * 这个世界不长。 求求审核员,别锁了好嘛呜呜呜 第41章 追妻尚未成功,加油,少庄主 半个月后,掩月山庄附近的小村子里,突然来了个如天人般的男子,他气质优雅,长相温润,宛如浊世翩翩佳公子,令人敬慕。 “......身穿红衣,眉心带着火焰的侠女?” 听到面前这位温润公子的话,村长仔细思索了一下。 思考过后,村长摇了摇头:“没见过。” “我们这村子啊,太偏啦,基本没啥外人来。” “如果有的话,我这个村长绝对不会忘记!” “......” 又闲聊了几句,见村长背着手慢悠悠地走进去,任青枫看了眼自己身边的护卫。 护卫点头,飞身来到村子后边的小陡坡上,在这里玩耍的,都是这村子里的孩子。 孩子最天真又最机灵了,村子最近来没来过外人,他们绝对是知道的。 护卫将荷包里的糖分给这些孩子,问有没有见过红衣女子。 孩子们嘴里含着糖,眼睛清澈又明亮:“没有。” 护卫道谢后,又回到任青枫身边,汇报消息。 任青枫听后微微眯了眯眼,看不出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走吧,去掩月山庄。” 任青枫一行人离开了。 村长的儿子探出头来,十分不解地问道: “爹,明明前天就有个眉心带着火焰的女子来咱们村,而且那位女侠还给您治好了腿......你为啥叮嘱大家,尤其是小孩们,不让他们说见过?” -- 第106页 看自己儿子一脸憨厚,傻得让人无语的模样,村长叹了口气: “这世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尤其是女子,即使有功夫傍身,那也是十分危险的。” “这男子虽然长得人模人样,谁知道他内里是什么样的人?” 村长儿子睁大眼:“啊,这男的不是好人吗?” 他看着那男的挺顺眼的啊。 村长:...... 村长重重地敲了下儿子的脑壳,背着手走回家: “你懂个屁!” “越是能让同性放低戒心的人越危险!” “再说了,即使我跟他说见过红衣女子,但很快那女子就走了。谁知道他信不信?” “如果他没信,把咱们村的人全抓起来,逼着我把那个女侠交出来怎么办?” “人啊,不能没良心,但也不能太有良心!” “......” 听到护卫转述村长和他儿子的话后,任青枫抿了抿唇。 果然,她来过这里。 而她接下来的去处,也很好猜,应该就是最近江湖上广发英雄贴的掩月山庄。 ——掩月山庄,庄如其名,进了掩月山庄,就看不到月亮。 当然,这是有原因的:掩月山庄的镇庄之宝掩月花,不能被月光照射,不然无法生长。 掩月山庄便由此得名。 既然知晓她接下来的去处,任青枫便不再犹豫,让车夫直接去掩月山庄。 马车快速前行,马车里的任青枫却呆呆地出神儿: 村长担心他不是好人是对的,对“红衣修罗”忘恩负义也是真的。 人性,本就不是非黑即白。 “少庄主,掩月山庄到了。” 任青枫“嗯”了一声,抛开刚才的杂念。 他下了马车,被掩月山庄的管家迎了进去。 掩月山庄管家姓陈,大家都叫他陈管家。 此时陈管家脸上满是愁容。 进了掩月山庄的这一路上,陈管家一直在对任青枫道歉: “十分抱歉任少庄主,我们庄主忧心小姐,无法亲自迎接,还请您多包涵。” 任青枫温朗一笑:“无妨。” 陈管家看了眼任青枫,见他确实不在意,也没和之前一样迎客的时候勉强笑出来。 “请!” 陈管家将御剑山庄一行人送到一个院门口,恭敬行礼: “少庄主,您先休息,在下告退!” “多谢。” 陈管家愁眉苦脸地离开了,护卫上前,十分愤怒: “少庄主,咱们是客人!可是这个陈管家居然一直丧着脸,真是不懂礼数!” 他们少庄主是谁啊? 年少成名,将御剑山庄的名声发扬到全天下都知道的天才人物! 不过是掩月山庄的管家,怎么敢对他们少庄主如此无礼? 任青枫抬手,护卫立刻住嘴。 “情有可原,不要如此暴躁。” 看掩月山庄下人们来去匆匆,脸上满是担忧和慌乱的模样,看来掩月山庄确实出大事了! “先安顿下来,明日,严庄主自会亲自解释。” “是。” * 第二天,来到掩月山庄的众人被陈管家请到了掩月山庄的议事大堂。 来的人很多,有年少成名的御剑山庄少庄主任青枫,还有天海阁顶级杀手“毒荆棘”,以及最近在江湖上闯出名声的“大刀戎绒”,还有...... 灭了魔教灭了山匪灭了采花贼灭了人贩子的“红衣修罗”。 看到坐在那里一身红衣,眉心带着火焰的女人,众人忍不住暗暗惊恐起来。 ——这位大佬脾气是真不怎么好,管你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只要做过坏事,说杀就杀! 偏偏她太强了,连快到大宗师的魔教教主都被她随手灭了,这江湖上,还有谁敢在她面前硬气起来? 众人纷纷对视,接着又默契地移开视线。 ——没有人敢在红衣修罗面前放肆,更别说叫板了。 正当众人面面相觑之际,掩月山庄庄主严磊到了。 他来了之后先是抱拳行礼: “抱歉各位,掩月山庄招待不周,还请各位海涵!” 众人摆摆手,表示不在意,但这摆手的过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敢说话! 严磊看了眼四周,在看到慕歌那身标志性的红衣和眉心的火焰时,瞳孔瞬间收缩。 但他好歹也行走江湖数十年,这点定力还是有的。 因此很快,他便平静下来。 严磊不再废话,直接向接了英雄帖的诸位客人诉说自己的难处: “诸位,请诸位来掩月山庄,其实是有一事相求!” 众人偷偷看着慕歌的动向,谁也没说话。 慕歌手里的茶杯撞击在桌面上,众人一个哆嗦,纷纷看向严磊道: “严庄主,您有话就说,能帮的咱们绝对帮!” “对对对,严庄主,您尽管说!” “......” 严磊小心翼翼地看了眼慕歌,见她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心里松了口气。 他还真怕红衣修罗一言不合就“杀杀杀”,现在看来,应该没那么残暴...吧? 不过想起为难的事情,严磊脸上的表情变得十分难过: “我想请求诸位,劝劝我的女儿。” 众人:? -- 第107页 “不瞒大家说,小女生来丧母,我便多疼了些。怕她行走江湖遇到危险,所以小女一直没出过门,索性小女性子沉静,不出门倒也没什么大碍。” “只是一年前,小女频频寻死,怎么劝,她也不说原因......” “我和她几个哥哥急得不得了,以为她别人欺负不肯说,可是查了许久,小女根本没和别的人接触过,掩月山庄众人也是看中小女长大的,疼她都来不及,怎会欺负她?” “一年了,小女仍然在寻死,在下真是无计可施,因此广发英雄帖,寻求帮助。” “诸位,大家都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人物,不知你们能否劝说小女不再寻死?” 见众人不说话,严磊咬牙:“若谁能劝回小女的求生意志,在下便送那个人一株掩月花!” 众人眼神一亮。 ——掩月花可是好东西,能延年益寿,解百毒。 只是生长条件太过苛刻,不能见月光,而且不是专门种植的人根本不了解掩月花的生长脾性,往往都是种着种着,这花就死了。 花死了,但你愣是找不到它是怎么死的! 长此以往,众人就不再自己种植掩月花,而是向掩月山庄求购。 只是掩月山庄种活得也不多,每年流到市场上的,也就两三株,每株都被炒成了天价! 这次只是劝说严小姐不再心存死志,就能得到一株掩月花,赚了! 众人纷纷接下严庄主的任务,表示尽力而为。 严磊十分感动,做足了面子,谁也没怠慢。 接下来的半个月内,众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有的人为严小姐做瀑布下迎风起舞的美人图,希望博她一笑,进而劝说她不再求死。 谁知严小姐看到瀑布下的美人图脸色大变,下一秒就要撞墙自尽,幸而被众人拦下,赶紧扔了那副美人图,这才没出什么事。 然后有人想和严小姐来段情,被陈管家黑着脸赶走了; 有人苦口婆心在严小姐耳边劝了整整三天三夜,最后自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看着严小姐依然绝望的模样,此人被气得吐血,接着便被抬走了; 也有人试图找寻严小姐求死的原因,只是采访掩月山庄众人后,却发现没什么原因,就很突然,小姐就要寻死。 这人脑袋都要秃了,最后成功败退。 ...... 慕歌没去劝严小姐,而是围着掩月山庄走了好几圈,又跟着众人围观劝说严小姐的场面。 之后,慕歌在掩月山庄后边唯一能看到月亮,却被掩月山庄隐隐废弃的望月小筑上取来一根狗尾巴草,又将被丢弃的美人图带上,准备去见严小姐。 去的路上,慕歌遇到了任青枫和戎绒。 前者看着她的目光复杂晦涩,还带着些羞怒; 后者眼神单纯多了,看着她的眼神里只有感激和崇拜。 “前辈,你也猜出了严小姐寻死的原因?” 没等任青枫说话,戎绒上前,激动地看着慕歌。 慕歌点头:“你也?” 戎绒立刻点头,晃了晃手里的掩月山庄众人采访稿:“做为行走江湖心细眼明的聪明人,很容易猜得到严小姐为何寻死。” 没猜到真相不怎么聪明的任青枫:...... “走吧。” 慕歌越过任青枫,走向严小姐的院子。 戎绒自动忽略任青枫,跟在慕歌身后欢呼雀跃地离开了。 被完全忽视的任青枫:??? 护卫默默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装作没看见自家少庄主被气到完全笑不出来的脸。 追妻尚未成功,加油,少庄主! 第42章 只要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无论付出多少我都愿意! 严小姐的院子在掩月山庄中心处,但她的院子到望月小筑却很近。 因为这两者之间有一条极其狭小只能容忍一个体型偏瘦之人通过的小路,有了这条小路,严小姐到达望月小筑的路程被大大缩短。 如果晚上入睡前出去,到入睡后再回来,只要小心一点,没人能发现。 偏偏望月小筑被掩月山庄废弃,没人会注意,这样一来,自然也没人会注意到晚上偷偷溜到那里去的严小姐。 到了严小姐的院子,慕歌将从望月小筑取回来的狗尾巴草和有些脏污的美人图放在严小姐面前,戎绒有样学样,将自己手中的采访稿也放在严小姐面前。 严小姐——严千淼看到狗尾巴草的时候,原本绝望的眼神就变了。 看两人都坐了下来,严千淼警惕地盯着慕歌: “你知道什么?” 慕歌不说话,戎绒转了转眼珠,对严千淼道: “你真想让别人听到你的事情?” 严千淼此时才看向戎绒,她脸色很难看,语气冰冷对着侍女道: “你们都出去,没我的吩咐不许进来!” 侍女们没动,脸上满是为难。 看来她这一年来多次寻死的举动,让这些伺候她的侍女们都不怎么相信她啊! 严千淼十分恼怒:“出去!我不会再寻死了。” 说完最后一句话,她捂住脸,好像放弃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决心。 侍女们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做,她们便将目光投向了慕歌。 ——即使不出掩月山庄,这些侍女们也是知道红衣修罗的名声的。 -- 第108页 武林江湖,强者为尊。 谁强,弱者就听谁的。 如今,慕歌最强,所以众人都希望她说句话,打破僵持的气氛。 慕歌扫了眼面色紧张的侍女们,微微颔首:“出去吧,有我在,你们小姐死不了。” 这句话十分平淡,也十分狂妄,毕竟一个人想要活着不容易,想死,那绝对有千百种方法可选。 即使慕歌武功再高,严千淼一心求死,总会有疏忽的时候。 不过这些侍女们在慕歌开口呼,便立刻信了慕歌的话,很快离开了这个院子。 戎绒:这大概就是顶级强者的感觉吧,说句话别人下意识相信,根本不会质疑。羡慕! 就连柔弱的严千淼看到侍女们听从慕歌的话出去时,眼中也滑过了一丝羡慕。 慕歌看到了,也看懂了,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想不想获得真正的自由?” “拥有武功和内力,变强。强到你的父亲和兄长们不用这样费尽心机保护你,强到,没人敢随意骗你。” 严千淼眼眸睁大,震惊地看着慕歌。 看到严千淼的表情,戎绒挠了挠脸,越发觉得自己和顶级强者之间还有一大段路要走。 她顶多只是猜测,看看大佬,人家已经想出解决的办法了! 好半晌,严千淼才嘴唇颤抖道:“你......你在说什么?” 慕歌眼皮都没抬,等着自己想要的回答。 戎绒看不下去了,直接对着严千淼挑明道: “你生来筋脉堵塞,无法习武,但体质特殊,是百毒不侵的药人。所以借着掩月花生长环境特殊之名,你父兄建起了掩月山庄。为的,就是要把你这个真正的月亮藏起来。” “藏了十几年,你却不合时宜地喜欢起外面天空的月亮。” “所以你夜晚常常偷偷跑到望月小筑,名为赏月,其实是在渴望自由。” “但你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所以拼命压制自己内心的妄想。” “所以你看到狗尾巴草,就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了你的秘密。” “你看到瀑布下迎风起舞的美人,看到了属于别人的自由,所以你愤怒,疯狂,恨不得就此离开......” 严千淼已经红了眼,这说明,戎绒说得一切都是对的。 慕歌虽然没说话,但一直观察着严千淼的眼神和动作,防止严千淼暴起自杀。 “我说得对?” 戎绒长了张娃娃脸,天生能获取人的好感。 即使她戳破了严千淼最难堪的往事,严千淼也无法对戎绒生气。 “你说的都对,接下来我自己说。” 戎绒摊手,示意严千淼继续: “拼命压制住自己心中的妄念时,我遇到了一个男人。他英俊潇洒,年纪轻轻便有了十足的阅历。” “他风趣幽默,温柔俊朗,善解人意又体贴入微。” “他虽被众多女子追捧,却洁身自好,从不招惹别人。” “他虽是男子,却十分尊重女子,说这是他父母给他立下的榜样......” “即使知道自己对他不是真正的喜欢,但我还是借着喜欢他的借口让他带我走。” “他答应了,告诉我需要回家禀明父母才能带我走。” “我苦苦哀求,他十分为难,最后还是拒绝了,让我等他。” “我是个傻子,等了整整一年,也没等到他。” “自由,对我来说遥望而不可及。但那个男人,是我距离自由最近的一次。他没了,我的自由也没了。” 说到最后,严千淼已经泪流满面。 “如果我没见过自由,我怎会生出希望?又怎会在希望破灭后,彻底绝望?” 院子里只剩下严千淼的哭泣声,这一刻,戎绒内心十分复杂。 无论严千淼是男是女,就凭着无法习武,还是个人人觊觎的药人体质,就注定严千淼无法得到真正的自由。 更别说严千淼是个女子,面对的危险更多;如果被人带走,生下小药人,她会更加悲惨,她的孩子也会延续她的悲惨,这一生都无法得到解脱。 “放弃药人百毒不侵的体质,从头来过,成为能习武能保护自己的人,你愿意吗?” 慕歌突然开口问道。 她的话让严千淼愣在原地,但很快,她疯狂点头:“我愿意的,我愿意!” “即使习武再苦再累再难,只要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无论付出多少我都愿意!” 戎绒欲言又止,想告诉严千淼,习武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看着这个如娇花般被养起来的女子一脸欢喜和坚定,戎绒那些劝阻的话全都说不出来了。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戎绒不知道严千淼被日复一日关在山庄里的苦闷,也不知道严千淼一点点地爬到望月小筑上第一次看到月亮的欣喜,更不知道严千淼有多么痛恨自己的药人体质...... 所以,戎绒没有资格,劝这个渴望自由渴望得要疯掉的女子不要习武。 毕竟,她从一个大家闺秀到如今江湖上的“大刀戎绒”,也被很多很多人劝过,但她没听,所以走到了今天。 那么,严千淼,会是下一个奇迹吗? 戎绒和严千淼都把希望的目光放在慕歌身上。 慕歌勾了勾唇,美得宛如盛开的牡丹。 -- 第109页 “试试不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补27号未满的6000。 晚上还有一更。 第43章 糟,刚才无意识怼了大舅子怎么办?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慕歌、戎绒和严千淼搬到了望月小筑,开始闭关。 药人体质很难改变,要不然严千淼在失去所有希望后也不会如此绝望而自杀了。 但对慕歌来说,药人体质也没什么难的。 慕歌是个十分接近踏破虚空的大宗师,所以生生用浑厚的内力促使着严千淼改变了药人体质,打通了她的筋脉。 不过也仅仅是改变,外表看不出来,被人抽血也没了百毒不侵的功效。 但如果严千淼嫁人生子,那她的药人体质就会渐渐恢复,筋脉也会随着堵塞。 不过对于根本不会嫁人生子的严千淼来说, 第二种可能性不复存在! 体质改变,筋脉畅通,严千淼便可以习武了。 首先要打基础,站马步,跑步,泡汤药,每日练习....都是不可缺少的环节。 严千淼如今已经十七岁了,早已过了最佳习武的年龄。 但这些苦痛,严千淼一句话都没说,全都忍下来了。 对于慕歌和戎绒的要求,严千淼一丝不苟地全部完成了。 两个月闭关的最后一天,被戎绒一只手打倒在地上的严千淼忍不住痛哭起来: “我真的这么废物吗?” “两个月了,连戎姐姐一招都走不过!” 戎绒无奈,把严千淼拉起来。 “我是宗师啊妹妹!这江湖上,大侠很多,高手也不少,但宗师,那可真是镇守一方的人物。” “至于大宗师,就比如你面前这位大佬,人家挥挥手就能灭掉千八百个我+万万亿个你。” 严千淼闻言,抬头可怜巴巴地问道:“那我现在是什么水平?” “咳咳......” 戎绒挠了挠脸,眼珠子乱转,最后模模糊糊道:“大概五年以下内力的普通江湖人吧。” 五年内力以下的普通江湖人? 那不就是俗称的“干啥啥不行逃跑第一名”的吃瓜群众吗? 严千淼眼前一黑,深深感觉到自己之前的天真。 习武,真的很难很难! 不过没关系,她已经很满足了,起码她现在也有了一点点自保的能力了! ...... 两个月到了,慕歌三人离开了望月小筑。 出来前,慕歌将一枚黑色的小药丸弹进严千淼的嘴里。 药丸入口即化,还没等严千淼发问,望月小筑外的石门被打开了。 严磊和他的三个儿子眼泪汪汪地看过来,看到变了副模样的严千淼,就忍不住想哭。 ——之前的严千淼,穿着美丽的衣裙,身上的饰品精致又小巧,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娇媚,弱柳扶风,令人怜爱。 现在的严千淼,穿着走动方便的短襟,身上别说饰品了,连头发都是被树枝盘起来的高马尾,整个人大变样,成了江湖上一般人不敢惹的普遍侠女。 在严磊和他儿子哭出来前,慕歌看向严千淼,抬了抬下巴: “跟你爹比划两下。” 严千淼:“是,师父!” 两个月来形成的听见慕歌命令就上去挨揍的下意识反应,此时更加显现出了巨大的惯性。 严千淼上前就攻击严磊,根本没把面前这人当成她亲爹。 严磊本想说“胡闹”,但对手的攻击到了,他只能反击。 打着打着,严磊脸上的漫不经心就变成了凝重。 短短两个月啊,女儿从走路都走不稳的千金小姐进化成了如今能和他隐隐打成平手的高手。 这是真的吗? 他难道在做梦? 不,是真的,眼前这个眼神凌厉,身法诡异的高手,就是他严磊如假包换的女儿严千淼! ...... 最后,严磊一个平掌,结束了和严千淼的切磋。 ——因为严小姐已经被慕歌和戎绒劝好了,因此其他什么也没干的人都告辞了。 如今,留下来并在两个月后跟着严磊来到望月小筑的人,只剩下任青枫和一个戴着面具的天海阁杀手“毒荆棘”。 严千淼和严磊的对战结束后,任青枫和严磊脸色十分凝重。 只是短短两月就能使丝毫没有武力的千金小姐变成如今的高手...... 红衣修罗,到底掌握着什么令人眼馋的武功心法和功法? 严千淼才不管他们在想什么,欢天喜地地跑到慕歌和戎绒面前请功: “怎么样怎么样,我刚才的表现还行吧?” 慕歌唇角弧度微微勾起,戎绒则是竖起大拇指,满脸夸赞: “很好!不枉大佬刚才出来前给你吃了提升一甲子的药。” 众人:!!! 什么? 提升功力的药? 还一提升就一甲子? 一甲子是什么概念,整整六十年! 也就是说,严千淼如今已经迈入宗师阶段了? 怪不得,刚才严千淼可以和严磊这个宗师打成平手! 所以,也就没有什么令人眼馋令普通人两月间成为高手的武功心法。 想到这里,任青枫和严磊心里松了口气。 至于旁边戴着面具的“毒荆棘”,看来还是要采取些必要的措施,让他保密,或者,让他从此无法开口! -- 第110页 “妹妹啊,你到底吃了多少苦,怎么变得比你二哥还糙?” “胡扯,明明是比大哥还糙!” “乱咧咧啥?咱们三兄弟里,三弟是最糙的!” “......” 听着旁边的“心疼妹妹大会”成了“兄弟比糙大会”,严磊心累地摸了把脸。 “诸位,咱们去大堂说话。” 慕歌点头,第一个离开,其他人跟在慕歌身后,去了议事大堂。 到了大堂,严家人齐齐对着慕歌深深鞠躬: “多谢红衣修罗,多谢大刀戎绒,您二人的恩情掩月山庄没齿难忘!” 接着,陈管家送上来五个檀木盒子,严磊将其中三个檀木盒子双手放在慕歌面前: “恩人,这是老夫之前的报酬,掩月花。为您炮制了一朵,还有两朵是刚摘出来的,随时可用。” 然后严磊又将剩下的两个檀木盒子放在戎绒面前:“恩人,这是您的报酬!” ——严磊是个老江湖了,提前准备了好几株掩月花。 如果慕歌和戎绒只是帮着严千淼走出心死的状态,那么两人每人一朵掩月花; 如果慕歌和戎绒彻底解决了严千淼的问题,那就看情况多给几朵。 在问过严千淼这两个月中慕歌和戎绒的表现后,严磊给出力多的慕歌准备了三朵,给戎绒准备了两朵。 慕歌接过来,点头道谢:“多谢。” 戎绒也高兴地接过来:“谢啦~” 戎绒一点也不觉得不公平,因为大佬第一个发现了严千淼自杀的真相,她就是跟着蹭了一次功劳; 之后又是大佬帮着严千淼改变了体质,她能做的,也就是兢兢业业盯着严千淼打基本功,算是又蹭了一回功。 所以大佬得了三朵,其中一朵还是已经炮制好可以入药或者直接吃掉的价值翻倍的掩月花,戎绒也丝毫不在意。 嗨呀,她心理预期是陪跑,得一朵是惊喜,得两朵那绝对是大大的惊喜! 面对这样大大的惊喜,要是还和别人比,那可真是太不知足了。 至此,掩月花得到了。 慕歌准备离开,不过离开时,一直盯着她的任青枫立刻拦住了她。 “我们谈谈。” 慕歌挥手将他推到五丈外:“婚约作废,紫雷石是解毒报酬。已两清。” 看她毫不在意他立刻就要走的模样,任青枫不得已拿出怀里的麒麟玉佩,紧紧地盯着她: “当年的订婚信物,麒麟玉佩是一对。如果你想解除婚约,把另一个麒麟玉佩给我!” 慕歌停住了脚步,回想了下原身的记忆。 ——额,原身和她同胎出生的哥哥,一人一个麒麟玉佩。 当年原身兄长不知所踪,所以另一个麒麟玉佩也跟着不知所踪了。 慕歌皱眉,不知该怎么回答。 正僵持间,看清任青枫手里的麒麟玉佩后,一直默默蹲在旁边不说话的“毒荆棘”瞳孔微缩,十分震惊。 下一秒,他摘下面具,露出一张带着明显异域风情的俊美的脸。 因为“毒荆棘”的动作,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 接着,众人就听到摘下面具的“毒荆棘”不敢置信地对着慕歌叫了一声: “妹妹!” “我是邢慕荆,我是你同胞兄长!”、 看慕歌回过头看着“毒荆棘”专注的眼神,任青枫不知怎得,心里很不舒服。 他冷眼看着“毒荆棘”:“你说是就是?证据呢?” 邢慕荆慌乱地将怀里的麒麟玉佩捧在手心给慕歌看: “妹妹,看,这是哥哥那块,和你的一模一样!” 看到邢慕荆手心里的另一块麒麟玉佩,任青枫脸僵了。 糟,刚才无意识怼了大舅子怎么办?急,在线等! 作者有话要说: 不再勉强自己之后,写得超快乐! 哈哈哈,我今天日了万++! 第44章 我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 刚才无意识怼了人,如今就要找补回来。 任青枫将自己手里的麒麟玉佩往前一放,两块一模一样的麒麟玉佩放在一起,这下,慕歌的身份确实可以被确认了。 任青枫和邢慕荆一起,等着慕歌的回应。 慕歌看了一会儿两人手中的麒麟玉佩,抬眼看向邢慕荆: “兄长。” 叫完她就离开了,仿佛刚和亲人相认的不是她一样。 打算和妹妹抱头痛哭的邢慕荆:? “......这是什么意思?” 邢慕荆呆呆地看向旁边的任青枫,任青枫也满脸迷茫,什么也看不出来。 戎绒和严千淼在两人身边从容走过: “意思是,只是叫一声兄长而已,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像大佬那样心志坚定的人,一个幼年失散的哥哥,成年相认,也就只剩下相认了。 至于和寻常女子一样的痛哭激动,不好意思,一概没有。 邢慕荆傻眼了。 想着讨好大舅子的任青枫也傻眼了。 ...... 慕歌不见踪影,众人面面相觑。 不知不觉间,众人居然自发地跟在慕歌身后,循着她的踪迹走江湖。 “现在去哪儿?” 戎绒擦着自己的刀,不知道在问谁。 严千淼站在戎绒身边,看着父兄为她准备的包裹,陷入沉思。 -- 第111页 邢慕荆又戴上了面具,开始沉默到底。 任青枫则是准备上路。 看了眼戎绒,任青枫眼中划过思索。 为何她愿意亲近这个人? “......下一站,是计雾山庄。” 如果没有猜错,她也会去哪里。 说起来,大家只知道她是红衣修罗,可是姓甚名谁一概不知,问了装沉默的邢慕荆,他就只会摇头,跟个哑巴一样,什么也不说。 任青枫也不好和他计较,毕竟说起来,这确实是嫡亲的大舅子,他夫人在这世间唯一的亲人了。 听到任青枫的话,众人都默默跟上了。 天地之大,反正没什么想去的地方,还是跟着御剑山庄少庄主,顺便再见一见红衣修罗吧。 计雾山庄与掩月山庄东西相望,众人足足走了一个月,才到达计雾山庄。 ——计雾山庄与掩月山庄齐名,镇庄之宝是计雾草,但与掩月花相反,计雾草生长在计雾山庄每一个地方,十分普遍。 计雾山庄建在计雾山上,山上全是雾气,只能用会发光的计雾草来指引方向。 更神奇的是,计雾草一旦被带离计雾山的范围,这种会发光的草便会瞬间枯萎,成为一团枯草,再也没什么利用价值了。 如今,计雾草除了会发光,另一条作用就是可以治疗内伤,增加内力。 因为计雾草,很多人受了伤就会投奔计雾山庄,为计雾山庄工作,得到一株疗伤的计雾草。 ——毕竟计雾山庄里不知道藏着有多少受过计雾山庄少庄主恩惠的大佬们,敢偷计雾草,那可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嗨,大家也只能给计雾山庄打打工,然后疗疗伤勉强活下去的样子。 让护卫们留在计雾山脚下城池的客栈里,任青枫等人上了山。 一踏入计雾山庄,任青枫一行人便被暗地里的众多视线锁定。 即使周围都是发光的计雾草和浓浓的白雾,但被锁定的感觉,还是让众人一阵心惊。 ——这计雾山庄里,到底藏了多少不出世的老怪物,他们都藏在计雾山庄做什么?难道在这里真能踏破虚空吗? 众人不知道答案,但每个人都比之前更加小心了。 “有客远来,招待不周,请多谅解!” 远远的,浓雾前方传来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众人精神一振,看向前方。 很快,一个手捧计雾草的英俊男人从浓雾中走来。 他和任青枫是同一种类型的男人,温润如玉,气质优雅,看起来就是个有着良好教养的大家公子。 此人便是计雾山庄少庄主——季蓝城。 看众人一脸警惕,季蓝城微微欠身道:“抱歉,前辈们也只是怕计雾山庄出事,不是有意的,请诸位多多谅解。” 任青枫微微一笑:“无妨。” 戎绒直白,直接道:“我可以谅解,但是请前辈们不要把我们当成贼人看待。要知道,泥人尚有三分火气,何况我们这行人都是活人!” 这话一出,暗地里的视线瞬间消失了。 戎绒冷哼一声:看吧,这就是江湖。专门欺负脸皮薄武功弱的人,如果不大胆出声,来一趟计雾山庄就会被从头到尾盯着,那感觉,别提多郁闷了。 邢慕荆戴着面具看不出表情,但暗地里的视线收回后,从他略微放松的身体姿态来看,刚才他的内心也是很不舒服的。 至于严千淼,在看清季蓝城的脸之后,严千淼的脸色已经变了。 她毕竟太年轻,从未出来过,所以还不太会掩饰脸色。 看她的表情,再看季蓝城的神态,众人便明白,这二人怕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牵扯。 戎绒看了眼季蓝城,又看向严千淼,大刀握在手中,语气低沉: “他就是那个骗了你一去不复返的渣男?” 季蓝城脸色一变,随即苦笑。 不错,他就是那个说禀告父母后回来带她走的渣男。 听到戎绒的话,严千淼迅速摇头: “戎姐姐,在这件事情上,我和他,都不是什么好人。” “不,准确的说,我才是那个骗人的人。” 严千淼不喜欢这个男人,不会嫁给他,只是把他当成一个自由的跳板,而这个男人,不知他内心的想法。 但准确来说,从头到尾,一直都是严千淼在骗他。 戎绒仔细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因此她放下了手里的刀,对着季蓝城真诚道歉: “季少庄主,抱歉了,我刚才没想明白。” 季蓝城苦笑摇头:“没事。” “不过,淼...严小姐,我们一会儿可否谈谈?” 严千淼看着季蓝城那双温柔的眼睛,默默点头。 和故人谈妥了,季蓝城便带着众人前往休息的院落。 “诸位,不管你们从何而来,要在这里住多久,计雾山庄永远不会赶走对它抱有善意的客人!” “诸位请便!” “多谢季少庄主,少庄主请便。” 寒暄几句,季蓝城和严千淼便一人捧着一棵计雾草离开了这个院子。 戎绒继续擦拭自己的大刀,邢慕荆继续蹲着装蘑菇。 任青枫温润含笑,坐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给自己泡茶。 ——计雾山庄外围浓雾弥漫,但越往里走,雾气越淡。 虽然各个院落还是被浓雾分开,但院落里的视线却很清晰,不捧着计雾草自由活动也没什么问题。 -- 第112页 “......你们就不担心季蓝城是个人模人样的禽兽?” 装蘑菇的邢慕荆开了口,因为都是“熟人”,季蓝城离开后,邢慕荆就摘了面具,十分放飞自我。 经过一路的相处,大家也都明白了这个天海阁顶级杀手的秉性: 这就是个外表冷酷内里乖萌的傻白甜,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被天海阁阁主当亲儿子养了。 如果不是邢慕荆武功高,那手暗器使得出神入化,还从不搭理别人,这样的傻白甜绝对早在踏入江湖的第一天就没了! 听到邢慕荆疑惑不解的声音,戎绒眼角一抽,任青枫喝茶的动作顿了顿,随即若无其事地放下茶杯。 “他不会。” “季少庄主不是那种人。” 戎绒和任青枫同时开口,两人对视一眼,任青枫对着戎绒点了点头,示意她说。 邢慕荆便把疑惑的目光放在戎绒身上。 戎绒道:“我这些年也算是走遍了江湖,但从未见过像计雾山庄少庄主这样表里如一的男人。” 此处@表里不一的任青枫。 任青枫岿然不动,装作没听到戎绒口中的意有所指。 “计雾山庄是突然出现的,第一任庄主就是季蓝城的父母。” “后来不知为何,大概两年前吧,季蓝城父母双双消失,只剩下季蓝城一人守着计雾山庄。” “也不是没人打过计雾山庄的主意,只是别有用心之人刚靠近计雾山庄,便吐血不止,很快死了。” “再加上江湖上许多老怪物不知从哪里听到风声,说计雾山庄就是踏破虚空的一个关键地点......” “因此,随着老怪物们入住,即使后来有心术不正的人求上门来要计雾草疗伤,他们也只能老老实实为计雾山庄做事,做完事才能得到计雾草。” 邢慕荆盯着戎绒,一脸指控: “我不傻,你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说季蓝城为什么不是坏人!” 戎绒无奈扶额:“马上说马上说!” 粗神经的糙直女遇上外表高冷其实内里是个傻白甜再其实是个天然黑的酷直男,真是太惨了! “季蓝城此人,幼年便行走江湖,见惯了人生百态,却没有变成那种虚伪自私的人。” “这个人其实和严千淼说得差不多,是个温柔幽默,善解人意的暖男。” “他做事很有君子风范,从不会随意招惹别人,但也有自己的原则,不会一味懦弱。” “因为他父母的教诲,季蓝城从未和别的女子有过什么牵扯,严千淼还是第一个。” “不过第一个就遇上了个骗心的渣女......啊,好惨。” 戎绒解释完毕,邢慕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所以,季蓝城喜欢严千淼,严千淼不喜欢他。季蓝城巴不得严千淼对他做坏事,从而赖上严千淼,让她负责?” “噗——” 这是走到石桌前,刚喝完茶就听到邢慕荆结论的戎绒。 意思是这个意思,只是听起来也太过直白了些。 看戎绒反应激烈却不反驳,邢慕荆懂了,他说得对! 于是邢慕荆心满意足地继续蹲在角落当蘑菇。 任青枫和戎绒正无语间,就看到捧着计雾草的严千淼回来了。 她眉眼沉静,嘴角带着笑意,看起来是谈妥了。 戎绒看了她一眼:“没事?” 严千淼摇头:“没事,已经说好了。” 严千淼无法给别人幸福,季蓝城还要寻找失踪的父母,也不能给别人幸福,所以两人算是共同回忆了下以前,和平分手。 “那就行。” 看严千淼这么说,戎绒随意点头。 她也算是严千淼的办个师父,怎么着也得把自己的半个徒弟给看好了。 不过凭着严千淼如今宗师级别的武力值,应该也没啥好看的。 “妹妹!” 蹲在角落的邢慕荆突然朝着院墙外的天空叫了起来,任青枫等人迅速看过去,却只看到了一个一闪而逝的红色背影。 本想翻墙的邢慕荆见红色背影闪得贼快,也不翻墙了,蔫哒哒地回自己屋里趴着去了。 戎绒和严千淼有些失望,任青枫面色不变,但眼神也暗沉了许多。 明明对戎绒和严千淼如此心软,为何就是对他特别狠心? 他们拜了堂,有了夫妻之实,她还救了他的性命...... 她真的不喜欢他吗? 任青枫越想越气,最后也站起来回自己房间自闭了。 戎绒和严千淼对视一眼,齐齐耸肩: 啧,爱情,就是这么让人烦躁! 被众人惦记的慕歌确实来到了计雾山庄,只是来了这儿,就开始被那些老怪物逼着切磋。 慕歌倒是来者不拒,见她这样,这些老怪物一个个地都来了兴趣,纷纷来找她比划两下。 偏偏大家都是大宗师,即使只是轻飘飘的一掌,也会给计雾山庄带来无法修复的损失。 因此慕歌和这些老怪物们经常跑到天上去打架,因为身形运动极快,院子里的人顶多偶尔看到慕歌和老怪物们的衣角,至于再多的,他们就看不到了。 再次打败一个大宗师,慕歌站在计雾山庄最高的一处宫殿,看向天空。 “红衣修罗,你已经得到了计雾草,为何还不离开?” -- 第113页 身后传来季蓝城的声音,慕歌没吭声,十分高冷。 她其实也不知道,得到了计雾草,为何还不离开,寻找最后一味药材——“龙潭叶”的下落。 ——原身幼年便被魔教教主下了一种奇毒。 那毒名为“烈焰销魂”,每月发作一次,每次发作都生不如死。 中毒者眉心显现红色的火焰,火焰跳动得越厉害,说明这毒离着中毒者的心脉越近。 像任青枫之前,火焰几乎要跳出他的眉心的模样,证明“烈焰销魂”已经逼近了任青枫的心脉。 如果不立刻解毒,任青枫必死无疑。 为了不让任青枫死,慕歌只能与他行房,将他体内的毒传到自己身上,再用自己的内力压制“烈焰销魂”。 “烈焰销魂”也不是不能彻底解开,但解药只有一种,就是“天元丹”。 天元丹是由幽冥花(魔教)、紫雷石(御剑山庄)、掩月花(掩月山庄)、计雾草(计雾山庄)和龙潭叶(天机子)五种天才地宝炼成。 前四种慕歌都找到了,最后一种只能靠运气,毕竟传说中的天机子已经很久不出现了。 不过思来想去,慕歌觉得天机子最可能出现的地方,应该就是老怪物最多的计雾山庄。 而且,如果她走了,任青枫应该会很失落。 “你喜欢御剑山庄少庄主?” 季蓝城的话让慕歌皱起眉,她留在这里,也有任青枫的原因吗? 慕歌不知道。 看她情动而不自知的模样,季蓝城叹气,不再说话。 季蓝城离开了,又有一个人上来了。 慕歌微微侧头,看到了一个拿着大扫帚的老人。 这人....好像是计雾山庄扫院子的人? 怎么,屋顶也需要扫吗? 慕歌换了地方站着,老人果然开始扫起了屋顶。 扫了一会儿,老人突然看向慕歌: “杀了那么多人,你会觉得自己满手鲜血,无法直视自己吗?” 慕歌摇头:“不会,我杀的人都是该死之人,满手鲜血又如何?我只做我自己认定的事情。” 这人有点儿奇怪,她为何会下意识回答这人的问题,而不是和之前一样,根本不理会他? 还没等慕歌想明白,老人的第二个问题又来了: “为严千淼改变药人体质,教她无上功法,使得自己被反噬,受了内伤,功力倒退。你不悔?” 慕歌思考了几秒:“我做过的事情,从不后悔!” “救下任青枫,使得该死之人未死,扣除你下一世的福报,你也不悔?” “从不后悔。” “那么,如果让你以身殉道呢?” 老人直直地盯着慕歌,眼神又冷又利,比寒月剑的剑光还要冷厉百万倍。 在这样的压力下,慕歌微微皱眉。 老人看着她,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表情。 “只有我一人殉道?感觉补不全。” 慕歌表情很认真,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人十分惊悚。 “你......” 老人脸色变了,看着慕歌的神情十分惊骇。 “你为何会知道...?” 慕歌满脸无辜,“我不知道啊,这不是随口炸你吗?” 老人简直要被气死,但气愤过后,看着慕歌坚定无畏的目光,老人哈哈大笑。 “好,好啊,我活了半辈子,被它...寄予希望,却还是堪不破那些所谓的亲情友情爱情。” “我比不过你,你合该是......” 他后边的话自动消音了,慕歌没听见,也不怎么在乎,只是看着面前这个人。 “你踏破虚空过?” 老人闭上眼,深深的叹息。 “是,我曾经也是天之骄子,甚至踏破虚空,可是最后被心魔反噬,根本无法成就大道。” 老人看了眼慕歌,眼神复杂: “如果当年是你的话,它应该早就被功德补全......” 老人没再说话,只是从怀里掏出一个檀木盒子,扔给慕歌,慕歌接住,再抬头,老人已经消失了。 这檀木盒子和装幽冥花那四种至宝的盒子一模一样。 慕歌垂着眼,等了一会儿,才打开盒子。 盒子里,静静躺着慕歌需要的最后一种至宝: 龙潭叶。 原来,那个老人就是传说中,被身边所有人背叛却“浴火重生”的天机子。 如果慕歌是天机子,被身边所有人背叛,她应该也堪不破。 第45章 “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你了。” 五种药材都找全了,炼制成“天元丹”却是个很大的难题。 慕歌思索了很久,找到了缥缈神医。 结果她发现,缥缈神医居然就是天机子的另一个马甲! 慕歌:...... “被你发现啦!哈哈,生活嘛,还是要多姿多彩一些。” 慕歌:“噢。” 没等慕歌说话,天机子就笑眯眯地伸出手: “把东西给我吧,最近我会待在计雾山庄,天元丹炼好后,你再来取。” 慕歌立刻将东西交给他。 天机子本想说不要这样轻信于人,但看着慕歌坚定的背影,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红衣修罗,什么都吃但就是不吃亏。 即使他已经踏破虚空过,但如果他敢私自昧下天元丹,这个执着又坚定的“红衣修罗”,天涯海角也不会放过他吧? -- 第114页 更何况,天机子看向远方: 天元丹炼成的那一刻,他即便想昧下,天道也不会允许的。 ...... 第二天一早,慕歌去找了任青枫。 任青枫刚起床,傻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慕歌,慕歌压倒他,吻上了他的唇。 任青枫傻眼了,整个人红得像只大虾米,不知所措。 “我很快就要踏破虚空了,剩下的这几天里,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听到慕歌的话,任青枫又是高兴又是难过:“你......” 所以这是踏破虚空前最后的放纵吗? 慕歌看懂了他的意思,摇头道: “你喜欢我。” 任青枫红了脸,却还是勇敢地点点头。 “我大概也是喜欢你的。” 可能是大婚之夜听到他的声音后; 也可能是第一次正面相对,做尽缠绵之事时; 还有可能,是他一直跟在她身后,每次注视她的目光里,都带着满心满眼的欢喜和爱慕时......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喜欢上了他,但那点儿喜欢太浅了,根本比不上彻底解毒和踏破虚空来得重要。 而如今,她马上要离开,自然可以释放自己内心的喜欢。 至于渣女,慕歌表示,两情相悦怎么可能是渣?别胡说! 任青枫抱住了她,“好,我愿意和你在一起。” 即使你根本没有我喜欢你喜欢得那样深,我也甘之如饴。 ...... 见慕歌和任青枫从任青枫的房间里走出来,戎绒、严千淼以及邢慕荆,都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们。 “我和慕慕要去雾城游玩,你们要去吗?” ——雾城,就是计雾山下的城池。 虽然叫雾城,但和平城一样,天晴气朗,十分繁华,也十分热闹。 “......慕慕?” 戎绒艰难开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邢慕荆适时开口道:“我是邢慕荆,妹妹是邢慕歌。” 他们的父亲名邢君,母亲名慕卿。 他们兄妹二人的名字,包含着父母深重的爱意。 只是,幼年那场灾难来得太快太急,邢慕荆成了“毒荆棘”,邢慕歌成了“红衣修罗”。 听到邢慕荆的解释,戎绒和严千淼才意识到,原来大佬叫邢慕歌,任青枫口中的“慕慕”也是她。 这也太......亲密了吧? 不过看两人袖子里的手握在一起的模样,众人又觉得这样亲密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那我也去!” “加我一个!” “我也去!” “......” “电灯泡小分队”踊跃报名,任青枫突然有些后悔: 他和自己的夫人游玩,为什么要带上三个不知情趣的人? 这三人也真是,一点儿眼色都不会看,不愧是母胎单身。 看任青枫脸色有点儿难看,邢慕荆歪了歪头,正中红心: “妹夫,你不会不想带我们去了吧?” 任青枫勉强笑了笑:“怎么会呢,兄长。” 邢慕荆立刻接话:“那我们走吧~” “......嗯。” 任青枫和慕歌先走,其他三人跟在两人身后。 到了雾城城门口的时候,戎绒一手拉一个迅速溜了: “大佬们好好玩,不用管我们!” “等玩够了咱们在【有客来】客栈会合!” 看着戎绒三人离开的背影,任青枫嘴角上扬。 不愧是混过江湖的人,情商还是很不错的。 此时的雾城笼罩在夜色下,灯光点点,照亮了这方天地。 任青枫和慕歌一起走进雾城,人流自动分开,两人很快便来到一个卖灯笼的小摊上。 今日不是中元节,但这个小贩大概是专职卖灯笼的,小摊上什么样的灯笼都有。 慕歌认真看着这些灯笼,从这头看到那头。 任青枫眉眼含笑地看着她,陪着她从这头到那头。 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 无论是两个人牵着手静静地走在街上,还是单纯陪着她做她想做的事情,他都觉得很满足。 “要这个。” 慕歌拿了个兔子灯笼,给了小贩几文钱。 任青枫看了眼她手里的兔子灯笼,有些不解: “喜欢兔子?” 两人慢慢走在人流汹涌的街上,却不会觉得吵闹,反而十分安宁。 “你像兔子,所以我喜欢。” 慕歌认真思考了一下,才慢吞吞地回答道。 任青枫瞬间红了脸。 他....他像兔子? 她喜欢兔子,就等于她喜欢他。 任青枫自生来便接受的高雅含蓄的教育,从未听过这样直白又令人欢喜的话。 他忍不住眉眼弯弯,更加温柔: “嗯,我也喜欢喜欢兔子的人。” 慕歌侧头,看到任青枫红透的耳根,唇角微勾。 两人走到了一座桥上,天空是弯弯的明月,地上是潺潺的流水。 月色下,有情人渐渐靠在一起。 “......幼年父亲将我放在他肩上,旁边是温柔的母亲。” “我们一家三口,走过长长的街道,我手里拿着糖葫芦,小纸人,小玩具......趴在父亲背上睡着了。” “母亲总叫我小猪,说我好养活,什么都不挑。” -- 第115页 “其实我最挑了,只是每次父亲母亲给我的都是最好的,所以我根本没法儿挑。” 任青枫温润的声音散在空气里,组成一副美丽的画面。 “只是后来,我全家被灭门......” 说到这里,任青枫看向慕歌,眼神里带着溺死人的光: “我的仇人是魔教教主,你为我报了仇,为我解了毒,你是我的恩人,这辈子都无法报答的恩人。” “谢谢你,慕慕。” 慕歌沉默了一会儿,“不客气。” 她也只是为原身报仇,根本没想那么多。 “说完了我,说说你。” “你......” 慕歌看着天边的月亮,神情冰冷又模糊: “我其实不是邢慕歌。我是个没有记忆的人,连自己都忘掉了。” “如今,不过是借着她的身体苟活人世。” 任青枫不说话了,只是很久后才有些纠结地问道: “那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成婚时便过来了吗?” 慕歌看过去,却看到了他满眼的心疼和爱意: “是大婚之夜,你说留我一条命的时候。” 听到慕歌的回答,任青枫松了口气。 还好,他一直喜欢的,就是面前这个灵魂。 他才不是渣男,也没有认错过人! 聪明人无需多言,一个眼神便能明白对方的心意。 慕歌抱住任青枫的腰,靠在他心口听着他的心跳: “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你了。” 就在你问我什么时候过来,纠结自己何时喜欢上我的时候。 任青枫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嗯,我也喜欢你,真的喜欢你。” 喜欢到,即使你只留给我几天的时间,我也放不了手。 ...... 不远处传来歌声,歌声飘荡在水面上,像是在欢喜桥上两人的情意。 月色皎洁,这千年来,都是如此的安静和温柔。 第46章 你们,大概不会明白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几天的欢乐时光一瞬即逝,等慕歌一行人回到计雾山庄时,就看到计雾山庄上空出现了厚厚的乌云和隐约闪现的雷光。 这是......? 众人脸色凝重,迅速赶往雷鸣之下的地方。 慕歌其实远远地就发现了,这是天元丹要成的劫云。 即使没有任何关于自己的记忆,但慕歌心中隐约有个声音: 天元丹,是上界之物,若要炼成,须得和渡劫一样,经历天地考验,方可成功。 雷云密布,天地震怒,连计雾山庄的雾都被驱散了。 全世界都在阻拦着下方这个不该出世的丹药。 天机子的院子已经被雷轰没了,只剩下炼丹炉和他自己。 不知这炼丹炉是什么来历,在这样的天雷轰鸣之下,居然也毫发无损,仍然尽职尽责地炼制着丹药。 慕歌几人站得不算远,但也不算近。 天雷只劈炼丹炉里即将出世的丹药,对于其他人,那是一概不理,无视到底。 计雾山庄上空的动静太大了,许许多多的江湖人士都飞快来到这里,观看这场和踏破虚空的大动静也不差什么的雷劫。 计雾山庄的老怪物们也纷纷现身,站在慕歌身边盯着天机子和炼丹炉。 突然,上空的雷电威力加大,直直地劈在炼丹炉上。 炼丹炉周身闪过一丝电光,渐渐的,电光消失,炼丹炉像是吸收了这些雷光,居然还左右晃了晃,打了个嗝。 天机子持续不断地朝着炉内的丹药输送内力,看炼丹炉这模样,忍不住笑了笑: “别调皮了,一鼓作气,炼成天元丹!” 炼丹炉好像听懂了天机子的话,瞬间升入半空,天机子也飞身上去,维持着五心朝天的姿势,将自己全身的内力送入炉内。 上空的雷云见下方这情景,更加激烈,像是怒到了顶峰。 雷电在乌云中恨恨地酝酿着,天机子和炼丹炉也孤注一掷,用尽自己最后的力量。 “轰隆——” 一道划破天际的雷光狠狠劈下,天机子和炼丹炉都被笼罩在雷光中,什么都看不清了。 过了一瞬,也可能是很久,雷云散去,天地恢复晴朗的模样。 众人纷纷向前看去,却发现天机子和炼丹炉已经落在了地上,再一看天机子的面容,众人骇然: 天机子本是鹤发童颜,看着就是个绝顶高手。 但如今,天机子面容苍老,连头发都变成了暗淡的灰白色,处处透着死气。 天劫的威力果然不容小觑,连天机子这样踏破虚空过的人也无法抵挡! “女娃,过来!” 天机子看向慕歌,其他人的目光也落在慕歌身上。 慕歌看了眼任青枫,大步向前。 慕歌来到天机子面前,躬身行礼: “多谢前辈。” 不用天机子吩咐,慕歌便摆出运功的姿势,坐在天机子面前。 天机子看着慕歌,眼中划过一丝欣慰和笑意,之后便冷眼看向周围目光灼灼的江湖人士。 “吾乃天机子,踏破虚空之际便知:天道不全,需意志坚定无所畏惧之人以身殉道。” 众人闻言,眼神闪烁。 天机子继续道:“吾与邢小友说好,吾为她炼制天元丹,去除体内奇毒;她踏破虚空,以身殉道。” -- 第116页 “但她一人,仍无法补全天道。” “须得其他心甘情愿的大宗师,和邢小友一起,用自身力量成全天道,方可使后人无忧踏破虚空。” “你们,谁跟邢小友一起?” 急急火火赶来寻思捡个漏的江湖人士纷纷打了退堂鼓,后退几步,表示自己只是来看热闹的,不会抢夺大家补天的机会。 天机子见状,也不苛责,而是看向其他的老怪物们。 “咱们都是老朋友了,我也不骗你们,确实需要殉道,而且殉道后会魂飞魄散。你们愿意就来,不愿意也不会勉强。” 没等老怪物们说话,任青枫率先上前,坐在慕歌身边: “我日前已突破大宗师,我愿意!” 慕歌看他,任青枫对她笑,慕歌眼睫颤了颤,表示默认。 戎绒提着刀大步走过来:“我也已突破大宗师,我也愿意!” 她坐在慕歌身后,语气兴奋又激动:“大佬,这次咱们再一起啊!” 慕歌没回头,声音却带着笑意:“好。” 邢慕荆第一次在人前摘下面具,坐在戎绒身边:“这次我要陪着妹妹。” 他不会再和幼年一样,不小心弄丢了妹妹,也弄丢了自己。 慕歌皱眉,回头看他:“我不是......” 邢慕荆认真看着她:“我知道啊,但在我心里是。我要陪着妹妹的身体,一起回归天地间。” 慕歌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不再说话。 老怪物们哈哈大笑,瞬间来到天机子身边,围成一个圈: “小辈们都不怕,我们这些早就活够了的老骨头,自然也不怕!” 严千淼也想上前,却被天机子定在原地: “小女娃,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而且你只是宗师,力量不够。” 季蓝城也被天机子定在严千淼身边:“你父母已经踏破虚空回到自己的世界了。” “待你与身边的小女娃一起功德大成,自然可以找到你的父母。” 天机子又看向周围的江湖人士,目露期待: “没人愿意为补天献上自己的一份力量吗?” “真的再也没人了吗?” “虽然殉道后不能留下,但下辈子会有补全天道的功德。” “真的没人再来了吗?” 周围的江湖人士面面相觑,最后,各门派的年轻精英弟子不顾掌门和长老的劝诫,纷纷围坐在老怪物们身后。 “我们也已经是大宗师,我们也愿意!” 天机子看着这些带着锐气和希望的年轻人,脸上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 “年轻人,你们不会后悔的。” 说完,他一拍炼丹炉,炉内的天元丹飞速冲出,冲入慕歌体内。 瞬间,金光从慕歌体内迸发到体外。 金光越来越盛,渐渐的,连带着慕歌身边的任青枫、戎绒、邢慕荆、老怪物们,以及最后加入的年轻人,身上都染上了金光。 他们围绕着中心的慕歌渐渐升空,天空也出现了一道金色的光柱,接引着他们一起升空。 众人看着上方,心中的诡异感越来越强。 不是...不是说好殉道的吗? 怎么就这么安全地上去了?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人越来越高,越来越高,最后消失不见。 在他们消失后,天边落了一场雨,每个被雨水淋到的人,都十分震惊地发现,自己体内的暗伤全部消失,自己的功力也大大超越从前。 此时,天际传来一阵龙吟凤鸣之声,众人脑海中都出现了一个古朴威严的声音: “只有心志坚定,无所畏惧,心中有大爱之人,方能踏破虚空,成就大道。” “你们,大概不会明白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众人:...... 看着天边久久不散的龙凤倒影,刚才后退几步不敢上前的人,和拦着年轻弟子去殉道的掌门长老们,纷纷脸色惨白,吐出一口血。 他们怎么不明白? 他们错过了自己这一生唯一能够踏破虚空的机会! 天机子从一开始就在说谎,但也不算说谎。 他努力邀请他们一起“殉道”(踏破虚空),结果他们呢? 他们愣是没一个愿意去的! 啊啊啊啊! 极度的悔,疯狂的恨,吐血三升的郁闷! 许多气量不行的人直接当场被气死了。 气量不错的,都哈哈笑着围着严千淼和季蓝城套近乎。 嗨呀,错过这次“抱大腿”的踏破虚空不要紧,这不是还有两个要做大事的人吗? 以后严千淼和季蓝城做什么,他们啥也不说,跟着莽就完事儿了! 第47章 番外+下个故事 【后来】 五十年后,平城,【有客来】客栈。 一楼大堂里的说书先生正慷慨激昂地说着五十年前一众大佬一起踏破虚空的盛景。 说书先生情绪很激昂,大堂众人的情绪也很激昂。 嗨,五十年了,大佬们齐齐踏破虚空的故事仍流传在江湖中,引得众人纷纷心生向往,恨不得穿越回五十年前,抱着大佬们的大腿,一起踏破虚空,成就大道! 不过说起来,真不知道那些旁观的傻子们到底是怎么想的,为啥轻松踏破虚空这么一个天大的机会放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把握住呢? -- 第117页 唉,傻啊! “红衣修罗就地一坐,御剑山庄少庄主也跟着坐下,两人对视一眼,眉眼含情,齐齐笑了。” “真真是情比金坚,比翼双飞啊!” “......” 听到这里的某个少女,或者说穿书女忍不住疑惑起来: 不对啊,御剑山庄少庄主不是早就死了吗? 还有,红衣修罗是谁? “大刀戎绒坐在红衣修罗身后,爽朗道:大佬,这次我们还是一起!” “红衣修罗也笑了:好。” “毒荆棘摘了面具,坐在大刀戎绒身边,沉默不语,但也表达了自己要殉道的决心。” “大刀戎绒虽未看他,却也明白:身边这人最是外冷内热,她要做的事情,他永远都会支持她!” “......” 穿书女:??? 大刀戎绒是女主没错,性格爽朗也没错。 但是毒荆棘可不是男主,你这个原书里火遍大江南北的说书先生,可别想驴我! 说书先生继续慷慨激昂,穿书女也认真听到了最后。 然后,她是精神恍惚十分迷茫地回到自己楼上房间的。 到了房间,锁好门,穿书女开始查看剧情: 原书名为《武道》,讲述了女主戎绒因仇恨从大家闺秀变成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刀戎绒”,最后和仇人魔教教主同归于尽,然后重生手刃仇人,参悟爱情友情亲情和大爱,最后踏破虚空成就大道的故事。 虽然是个彻彻底底的大女主文,但原书被划分到言情频道,自然也是有男主的。 戎绒重生归来后杀了魔教教主,因重伤失忆跌落山崖,被纯善的男主救下,之后自然是男主跟着女主一起游历江湖,看遍人生百态,女主恢复记忆,带着男主一起踏破虚空。 ......按照说书先生讲的故事线,红衣修罗突然出现,灭了魔教;此时女主戎绒重生,仇人被灭,戎绒自然没有因为和魔教教主死磕导致重伤,也就没了失忆跌落山崖,遇到男主的后来。 之后戎绒跟着红衣修罗走过御剑山庄副本(生命的意义),接着是掩月山庄副本(爱情和自由),最后是计雾山庄副本(大爱和大道)。 嗯,中间代表着友情和亲情的天海阁副本,天星派副本......就这么被蝴蝶了? 不是吧,穿书女内心哀嚎: 她最喜欢的,就是天海阁两个黑衣帅哥的友谊,以及天星派掌门和她女儿之间的亲情故事,就这么没了...... 说起来,这个红衣修罗是谁啊,难不成她和女主一样,是重生归来复仇的? 还是和她一样,穿越穿书的? ......穿书女想了好半天,也不知道五十年前的真相到底是啥。 她有点儿郁闷,决定出门逛街,顺便大吃一顿! 平城,在五十年前就是个热闹繁华的大城市,五十年后,因为有严城主及其手下,以及御剑山庄的弟子,平城比以前更好了。 穿书女走在平城的主道上,看着那些从城门口进来的江湖人士自觉下马,牵着马缓缓走过人群,走进客栈; 看着两个一言不合就吵起来的江湖人,脸红脖子粗的约定去比武台切磋; 看着侠女们大步走在路上,百姓们看着她们就跟看着那些男性大侠一样的敬慕; 看着普通的女孩子们快乐地走在青石板路上,根本不会害怕突然出现一个武功高强的采花贼或者恶贯满盈的人贩子将她们带走; 看着江湖人和百姓们相处融洽,有什么争端,也一齐前往城主府,要求城主府的人评判对错...... 这里真好,不用担心被害,不用担心歧视,更不用担心未来。 因为这里的人,都知道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就像他们爱戴的城主——严千淼,从一个走路都不稳的千金小姐,到后来的宗师侠女,再到如今守护一城百姓的城主。 ——她跨越了性别,跨越了苦难,跨越了时间,让大家都相信,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过自己想过的未来! 穿书女想,她来到这里,大概就是见识这些大佬们如何逆天改命,走上自己道路的。 吃掉最后一颗糖葫芦,穿书女心满意足地进入一个小饭馆: 哈哈哈,正宗的佛跳脚,我来啦! * 【那年那事那人】 ①邢慕歌 她和哥哥只是普通父母疼爱的普通孩子,只是那天,一个恶人出现了。 因此,她的家没了,她的父母死不瞑目,她的哥哥失踪下落不明。 她跪在地上装失忆,苦苦哀求这人带她走。 因为她知道,自古以来,被小弟杀死的大哥数不胜数。 她要做那个“忍辱负重”的小弟,最后亲手杀死自己的“大哥”。 只是被带回去后,她就真的“失忆”了。 她把仇人当成自己的兄长,他想做的事情她都二话不说替他办到; 他嫉妒她根骨奇佳,内力增长迅速,于是她每过一段时间便会为他传功,让他的境界始终在她之上; 他喜欢麒麟玉佩,于是,她将自己的那块麒麟玉佩双手奉上。 因为他是她的兄长,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他嫉妒御剑山庄少庄主的天纵之才,于是让她毁了他。 她给那个人下了毒——烈焰销魂,这辈子都无法解除的毒。 -- 第118页 她还在兄长的指使下嫁给了那个人,为的,就是御剑山庄的紫雷石和庞大的钱财。 只是,在被“兄长”亲手送来的毒药毒死后,她恢复了记忆,看到了自己认贼做兄的这一生。 她怨恨滔天,灵魂扭曲到极点。 她恳求那个连灵魂都是金色的天外来客,让她“血债血偿”! 天外来客答应了,她安心了,彻底消失。 ②邢慕荆 幼年的他,因为贪玩,在外面睡到了天黑才回去。 可是回去后,他看到了满地的狼藉,死不瞑目的父母,以及怎么找都找不到的妹妹。 ...... 他成了乞儿,在被人贩子带走的那一刻,天海阁阁主救下了他。 阁主是个好人,明明和他年纪相仿,却少年老成,满头白发。 他问过阁主,为何头发变白了。 阁主笑得很淡,说这是背叛师兄的代价。 他不懂,也没多问。 他就这样长大了,成了顶尖杀手“毒荆棘”。 ...... 他找到了妹妹,要与妹妹一起殉道。 阁主站在人群后,对他微笑。 他看了眼阁主的脸,又看了眼天机子的脸,瞬间恍然: 原来他们是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亲兄弟,也是同门师兄弟,更是背叛后不死不休的敌人。 阁主就是天机子的师弟,那个目睹天机子踏破虚空失败后销声匿迹的天渊子。 他本想叫他一声,但最后还是沉默了。 对于自己心有愧疚的人,还是此生都不要出现在他面前为好。 ③严千淼 大佬们飞升后,严千淼决定去平城。 她再次告别了担忧的父兄,踏上自己的道路。 她耐心地发展平城,一点点地改革。 渐渐的,她手底下管理平城会武功的女人越来越多,外出走江湖并为外边带去教育的人也越来越多。 后来,她和季蓝城合作,将江湖改变成如今安乐的模样。 ...... 许多许多年后,严千淼来到了计雾山庄,和季蓝城相视一笑,同时踏破虚空。 ④原书男主 他是个纯善又执着的人,每日坐在山崖下,安静地等待着他的命运。 只是突然某一天,天际传来龙吟凤鸣之声,他感觉到,他身上的枷锁消失了。 他离开了山崖,漫步乡村小路,走过平坦大道,看遍天下美景。 哦对了,他还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说书。 他说得还不错,每到一处总会有人热烈地欢迎他。 最后,他再次来到了平城,在这里,他继续讲起五十年前的事情。 他讲得开心,大家听得也开心。 这就够了。 毕竟,他也只是个活了几十年还不老,平平无奇的说书人而已。 ***** “小师妹,小师妹!” “小师妹,醒醒......” 在师兄师姐们的呼唤下,慕歌渐渐睁开眼睛。 她眼神很茫然,看着众人的目光像是好几十年没见过一样。 “这是......” 看着周围满脸焦急的师姐师兄们,以及自己身后靠着的瑶光城外有名的大石头+瑶光城外著名的枫叶林。 慕歌眼神终于清明:“我从瑶光秘境里出来了?” “什么?你失踪的时候被卷入瑶光秘境了?” “瑶光秘境,那可是仙人遗留的洞府,考验特别难!” “小师妹,你没事吧?!” 慕歌摇头,面色平静:“我没事。” 修真之人神识扫过,便能知道对方是否说谎。 众人仔细巡视慕歌的身体经脉,见慕歌没内伤也没外伤,瞬间松了口气。 没等众人彻底放下心来,靠在石头上的小师妹被突然被大石头后边窜出来的一个人抓走,那人将慕歌挡在自己身前,迎接从枫叶林中闪出的爆裂剑光。 “小师妹!” “小师妹小心!” “小师妹快躲开啊啊啊!” “......” 身后人正抓着她的命脉,剑光也瞬间而至,这真没法儿躲开。 慕歌正暗暗提气打算“开大”的时候,迎面而来的爆裂剑光突然转向,越过慕歌,将她身后那人劈成两半。 这还不够,剑光的主人走出枫叶林后,下意识将慕歌拉到自己身后,牢牢地护住她。 脸色惊恐的师姐师兄们:??? 这能自动转弯的璀璨又爆裂的剑光,不是剑宗剑修大佬们的专属技能吗? 而且这个技能,基本都是爱人被挟持时,剑修大佬们凭着心中极致的愤怒和担忧生生使出来的一招...... 再看这位身着白衣,面容俊美的剑修大佬,他下意识侧着身,全方位无死角地保护着他身后的人。 日,简直像极了书上那些爱人差点儿受到伤害,愤怒值飙升的剑修大佬们。 不不不,他们小师妹母胎单身,专职划水和咸鱼,怎么可能偷偷找了个和她属性相反的修炼狂剑修道侣? 不可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晚点儿更QAQ * 2021.6.25(0:00)-2021.6.30(18:00)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浮花梦影30瓶;luglio、撒花3瓶;十里笙歌、可恶可恶可恶可恶1瓶。 -- 第119页 第48章 ......你不喜欢我哪一点,你说,我改。 安慰自己咸鱼小师妹和修炼狂剑修绝对不可能后,星辰宗弟子们纷纷上前道谢。 “多谢道友。” “多谢道友救了小师妹......” “道友真厉害,多谢多谢!” “......” 虽然平时不怎么靠谱,但认真做起事情来,师姐师兄们居然格外的稳重成熟呢! 站在傅晋修身后的慕歌这样想着,打算跟师姐师兄们一样道谢的时候,傅晋修转身,深深地看着慕歌: “不必,我只是...路见不平。” 慕歌嗓子里的“谢谢”被卡住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她只能尴尬地笑了笑,默默走到师姐师兄那边去。 ? 之前听到“剑宗大师兄相貌丑陋男女不忌”的谣言,就掀翻客栈警告众人不许乱说,甚至随机杀了几个嘴碎挡路的人,难道不是你吗? 路见不平....这样“勇敢”的词语,怎么也不能从傅晋修这样的杀才嘴里说出来吧? 星辰宗弟子们只觉得这一幕很魔幻,十分不敢置信。 除此之外,即使神经再粗的人,也不可能没发现:明明是他们在道谢,小师妹一句话都没说,结果这位大佬转身对着小师妹说“不必”的怪异感。 不对啊,大佬,小师妹还没说谢谢呢! 但看着傅晋修高冷的侧脸和天生自带的“莫挨老子”的气场,众人默默闭上嘴。 气氛尴尬间,傅晋修收起剑,飞身离开了。 星辰宗众人沉默一会儿,小声叽叽喳喳: “他生气了?” “应该...没吧。剑宗弟子都这样,开心面瘫,悲伤面瘫,生气也面瘫。嗯...如果不是他们眼珠子会动,我觉得他们跟傀儡差不多。” “傀儡?真可怕!” “哎呀,就是打个比方罢了!他们是真人,能说话有情绪的那种人。” “......” “......话说你们感觉到了没,傅晋修好像和小师妹认识?” “小师妹,你说呢?” 众人目光齐齐落在慕歌身上,慕歌冷静摇头:“不知道。” 知道也不能说啊,说了简直要社死! 星辰宗弟子还是很单纯的,见慕歌说不知道,就信了她的话,也没多问。 众人又闲聊了两句,决定还是回星辰宗修炼,毕竟他们都太弱了,出来就能被人随随便便碾死。 不过回星辰宗前,必定要路过瑶光城。 众人商量了一番,决定今日先留在瑶光城,等第二天一早再走。 慕歌没什么意见,她出来玩一般都是听师姐师兄的,存在感不是很高。 星辰宗弟子说说笑笑地进了瑶光城,重新找了间客栈住下。 慕歌回到自己的房间,来到窗边的书桌前时,突然觉得外边有人在看她。 她向外看去,正与她窗外树上的傅晋修对上视线。 剑修常常一身白衣,但衣袖衣襟衣摆处,都会加上十分吸引人的心机细节。 傅晋修也不例外。 他也是一身白衣,但细节处都是银色的山川河流,随着他身体的摆动,展现出水波荡漾的美。 再加上他本就长相俊美,身材修长挺拔,不管远看近看乍看细看,都是那种能原地出道的帅哥。 此时,傅晋修正盯着慕歌,眼神很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见慕歌发现他,他也不脸红,淡淡移开视线,但不一会儿又会移回来。 慕歌深吸一口气,关上窗户,坐在书桌前,梳理自己脑海中的记忆—— 慕歌前世过劳死,今生决心划水当个咸鱼。 索性她投胎技术不错,成了衍天大陆星辰宗第三峰峰主之女,简称:修真大门派里的修三代。 星辰宗是个超级修真门派,门派里的大佬很多很多,飞升的就不说了,那都是万里挑一的天才; 没飞升预备着飞升的,星辰宗就有五个! 当然,其他超级宗门也差不多。 再加上星辰宗修炼秉持着顺心而为,随心而动,劳逸结合......因此星辰宗收徒来者不拒,导致弟子基数很大,每年收徒人数也是最多的,这还不算每年被刷出去的那些心术不正或者投机取巧的人。 俗话说的好,人多力量大。 在衍天大陆,星辰宗综合实力排名第一,基本没人敢随便招惹。 总而言之,星辰宗是个超级后台,慕歌做为星辰宗峰主之女,那简直是在宗门里横着走、在外边张牙舞爪地走,都没啥大问题的存在。 更别说慕歌的父母,连父连母,这俩论辈分来说,是现任星辰宗掌门的师叔祖,也就是星辰宗掌门师父的师父(师祖)的师兄妹,只是因为他俩太懒太咸鱼,修为上不去,所以一直没飞升。 放眼整个星辰宗,能比连父连母辈分还高的人,嗯...都飞升了。 所以师叔祖生下的小师叔——慕歌,众人不敢不敬。 至于为何叫慕歌“小师妹”,这是因为咸鱼也是要脸的。 连父连母不想被众人称呼得太老引起别人疑问的目光,因为厚着脸皮让年轻弟子们叫他们师叔,轮到慕歌,自然就是小师妹了。 星辰宗掌门和长老反抗无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和年轻弟子们一起称呼连父连母为师叔。 虽然连父连母在星辰宗的风评一言难尽,但慕歌在星辰宗却是人人都喜欢的小师妹。 -- 第120页 她是个不太爱说话,存在感不怎么高,但很平和自在的人。 和她待在一起,无论是谁,都会感觉到内心的平静。 修真修真,与天争,与人争,跟自己争。 每个人其实内心都有烦躁的情绪,只要待在小师妹身边坐一坐,和她一起吃烤鸡,看看风景,心中的烦躁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因此,慕歌是星辰宗所有人都喜欢的小师妹,每次有什么好东西,大家都会给慕歌留一份。 慕歌也不会觉得这是利用,因为人没了利用价值,那可真是彻底没用了。 所以每次的礼物,无论价值多少,她都笑眯眯地收下,从不说那些特别客气特别疏远的话,也从不会仗着自己的“特异功能”威胁别的师姐师兄们,久而久之,大家更喜欢小师妹了。 这次下山,也是因为星辰宗掌门让最新一批的年轻弟子们去玩一玩,不然光修炼几年几十年,出来后都成木头了。 慕歌以前没下过山,一个是她懒不想去,一个是连父连母不想让她去。 这次慕歌想出去玩,没想到连父连母一口答应了。 慕歌也不知道自己今生这对神神叨叨的父母到底又占卜到了什么,她也没多问,就跟着师姐师兄们下山了。 大家说说笑笑,来到了距离星辰宗最近的瑶光城。 在客栈听“剑宗天才大师兄那些不为人知的八卦”时,“八卦本人”——剑宗大师兄傅晋修掀翻了客栈,出现在他们面前。 之后,客栈里的人全被吓跑了。 慕歌和师姐师兄们也跑了,决定去看看瑶光城外著名的枫叶林。 谁知刚到城门口,就看到傅晋修和散播他谣言的人打在一起。 傅晋修是元婴期,散播他谣言的人是合体期,合体期被元婴期吊着打,那场面,十分辣眼睛。 后来那人被打得受不了,当场自爆,没想到却触动了瑶光城外仙人留下的洞府禁制:瑶光秘境。 禁制被触动后,瑶光秘境将在场的慕歌和傅晋修卷了进去。 慕歌只记得当时自己晕了,晕之前看到了身边跟她一起晕过去的白衣剑修。 ...... 在秘境中醒来后,慕歌脑海中出现了一本书的剧情。 该书名为《仙人抚我顶》,讲述了平凡少女姜糖差点儿被魔修吞噬时,被剑宗第二剑鸿早救下。后来姜糖拜入剑宗,与自己的师父携手万年,最后一起飞升成仙,最最后一起修仙成神的甜宠升级文。 这文是修真+修仙,从女主姜糖被男主鸿早救下开始写,硬是写了九千九百九十九章,最后两人成神彻底结束。 慕歌觉得自己进入秘境后,脑海中出现了这本书绝对不是偶然,因此仔仔细细地从头看到了尾。 幸好修真者神识强大,不然如果慕歌还是前世那个普通人,肯定看了几百章就弃文了。 从头看到尾有一个很明显的好处,就是很容易地就在这本无敌长但很有逻辑的甜宠文中找到了自己的名字,找到了自己的门派,也找到了自己的结局,更找到了避开自己悲惨结局的方法。 ——男女主打怪升级过程中,一次偶然被卷入了一个不知名的秘境。 要想离开秘境,就要通过秘境的考验。 而秘境的考验,都是一个个轮回悲剧爱情故事,只有将悲剧爱情改成HE结局,方可通过考验,离开秘境。 被卷入秘境的姜糖和鸿早那时便对对方生了情愫,但彼此都不知情。 就在这样的条件下,二人轮回了几百次,坚定了对对方的爱意,最后通过秘境的考验。 通过考验后,两人才知道这秘境是仙人飞升前留下的洞府,名为瑶光秘境。 瑶光秘境存在近万年,这万年中还有很多未通过考验的人。 这些人毫无例外,都是变异雷灵根+变异冰灵根的组合,其中就有五百年前失踪的星辰宗大师姐连慕歌和剑宗大师兄傅晋修。 通过二人遗留下来的储物戒,女主和男主才知道原来他俩也是被卷进来的,但两人无心情爱,困在爱情故事里一直失败,最后轮回了万万次,身死道消,魂飞魄散。 慕歌:...... 这瑶光秘境过分了,怎么,看不起单身贵族吗?! 非得让你撮合成一对有情人你才放人? ——事实证明,确实是这样的。 因为除了傅晋修和连慕歌,其他被卷进来的,只有真心相爱彼此信任对方后,才能离开; 而那些无心情爱/喜欢不上对方/相看两厌的......都被磨得身死道消,魂飞魄散了。 虽然大宗门弟子在宗门中都留有命灯,但这瑶光秘境是飞升仙人留下的洞府,屏蔽了天机,容不得别人窥视。 因此这些弟子死后,他们的命灯灭了,宗门却根本推算不出弟子陨落的方位,找不到弟子在哪里,更无从知晓这些死去的弟子临死前经历了什么。 实在是让人无奈又惋惜。 修真就是这样,时时刻刻面临着不知名的危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死了。 修真者走上这条道路后,就已经知道自己未来会经历什么,所以如果哪天他们突然死了,也怨不得别人,更怨不得老天,只能怨自己不够强。 原书中的连慕歌身负功德,不想投胎后再来一次这样无语的死法,便去了现代。 -- 第121页 与此同时,平时时空过劳死的慕歌二次投胎,来到了衍天大陆,成了书里的连慕歌。 原书连慕歌是宗门大师姐,是所有人看好的天才;而慕歌,是划水咸鱼小能手,平平无奇的纨绔修三代。 换了个人,剧情还是没变,慕歌还是和剑宗大师兄被卷入了秘境,只有通过考验才能离开。 不知为何,进入这个瑶光秘境的人都失去了自己作为修真者的记忆,变成轮回世界悲剧爱情的主角,随着剧情上演一幕幕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 但慕歌没失忆,不仅没失忆,还知道了怎么出去的方法。 不就是“真心相爱”吗? 不就是不能BE吗? 不就是演吗? 嗨呀,整天看电视剧和电影的现代人谁不会模仿啊? 于是,慕歌开始了瑶光秘境中自己的“影后”之路: 一:已知女主救下男主,男主心生仰慕来提亲,女主父亲贪慕虚荣不会放过这个抱大腿的机会,必定会答应这桩婚事。但婚后,白莲绿茶频频出没,女主与男主没有信任,没有足够的爱,最终只能互相折磨,心死和离。 ①如果你正处于男主要来提亲的时候,你会怎么做? 慕歌给男主,也就是傅晋修写了封信,说那日救人完全是路见不平,从未期盼过回报。你要是娶我就是在害我,希望你不要害我。若执意报答救命之恩,请送我黄金千两,自此我们两清。 傅晋修大概被慕歌的表里不一和狮子大开口吓住了,半个月后送来黄金千两报报答救命之恩,但求亲的事儿一概不提。 慕歌:嘿嘿,不谈恋爱,逼事没有! ①不HE不BE√。 ②如果你父亲已经答应了男主的求亲,不日你二人便大婚,你会怎么做? 慕歌一看,好家伙,居然把节点往后跳了一步,看来不达成HE是不行了啊! 慕歌选择日日与未婚夫约会,与他商量推迟大婚之日,争取在婚前这段时间里努力将他“□□”出来。 与傅晋修接触后,慕歌才发现,这人就是个面上高冷内里什么都不懂的直男铁憨憨。 但他有很多优点:他很喜欢她,很听话,很聪明,很会举一反三。 因此,在慕歌的“悉心教导”下,傅晋修懂得了什么是白莲,什么是绿茶,什么是原则和底线,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真正的婚姻。 二人足够了解对方,足够“喜欢”对方,心意相通十分融洽,更不惧怕别人的挑拨离间和羡慕嫉妒,自然成功HE了。 ②HE√。 ③如果你已经成婚,婚后因小叔勾引你+表小姐勾引丈夫,你们夫妻二人陷入冷战。如今被丈夫发现你正与婚前的邻居、一直爱慕你的竹马见面,你该怎么办? 慕歌:能怎么办?赶紧解释啊! 慕歌一把拉过躲在后边的傅晋修,将自己荷包里的红珠手串亲自戴在傅晋修手上,说是为了给他买礼物才出来的,恰好遇到了竹马,就随口聊了几句。 傅晋修脸色和缓,高冷点头。 慕歌告别竹马,和傅晋修一起回家。 回家路上,慕歌将婚前婚后自己的心理路程和对傅晋修心理的猜测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 经过轮回②,慕歌太了解他了,句句直中他的要害,说得他愧疚不已,觉得自己不是个好丈夫。 最后,慕歌得出结论:先分开吧,冷静一下,我累了。 傅晋修满心愧疚,什么也不敢说,只能眼睁睁看着慕歌离开。 慕歌离开后,就放飞自我,游历天下,再也没回来。 傅晋修自然是追妻火葬场,此生再未得到慕歌的注视。 ③BE√。 三种结局,慕歌统统尝试了个遍,之后秘境跟游戏进度被卡住了一样,不动了。 哎嘿,看来在算分。 慕歌耐心等着自己的“分数”,过了很久,慕歌再次进入下一个故事。 二:你是个斩妖除魔的道士,父母早逝,只有一条小龙鱼陪着你长大。小龙鱼是妖精,但你不知小龙鱼的妖精身份。某天,一群道士闯入你家,揭穿小龙鱼的身份,要杀死它。你会怎么做? 一上来就进行到矛盾最激烈的时候吗? 慕歌摸了摸下巴,觉得这一局的最终结局会关乎到她能否顺利离开秘境。 所以,即使故事这么老套,慕歌还是“尽职尽责”地上演了一出: “震惊!我的朋友居然是我的敌人!” ↓ “不不不,小龙鱼从未伤天害理,它是个好妖!再说了,父母离世后,是它陪着我度过了那段孤寂悲伤的时光,我怎能忘恩负义,杀死朋友呢?” ↓ “你们要想杀了小龙鱼,就先杀了我!” “我是人,死后有鬼魂,待我死了,我就变成厉鬼,生生世世缠着你们!” “我和小龙鱼这些年帮助了很多人,身负功德。杀了我们,你们等着被反噬,生生世世冤孽缠身吧!” 道士们:...... 虽然但是,斩妖除魔的道士们其实最怕被反噬,耽误得道了。 因此这群道士们没敢杀人,反而被慕歌忽悠着将他们带去了道观。 道观可好啦,管吃管住,还有热闹看。 慕歌和小龙鱼住得很快乐,一步也没离开。 见慕歌和小龙鱼果真安安分分,从不伤人,道观渐渐也接受了他们。 -- 第122页 因为有慕歌和小龙鱼这对例子,其他不伤人的妖精也被送到了道观,间接拯救了很多生灵的性命,也改变了很多道士对于妖精的看法。 最后,小龙鱼跳过龙门化成真龙,和慕歌成功HE。 第二个轮回结束后,看慕歌在它的秘境里都能积攒功德,秘境之灵——瑶光都惊了! 不管道士,还是仙人,亦或者秘境之零,对于身负功德之人,那都是要小心为上的。 毕竟伤害了身负功德的人,无论是这一世天道的惩罚,还是下一世投胎的运气,那都是会被记录在你的灵魂之上的,没有生灵可以躲过! 因此瑶光送了慕歌和傅晋修很多宝贝,客客气气地送两人离开了秘境。 离开前,慕歌还和瑶光促膝长谈了一番,最后给它一个真诚的建议: “亲亲,故事太老套了,你该看看世界,更新换代一下!” 留下最近几十年内流行的一堆话本,慕歌便离开了秘境。 本以为离开秘境,慕歌就会回到原来波澜不惊平平无奇的修三代划水日常,没想到,傅晋修保留了秘境中轮回的记忆,更保留了秘境中轮回几世对慕歌的感情! 出了秘境,傅晋修就一直跟着慕歌,时时刻刻保护她,就像轮回中的傅晋修和小龙鱼一样,把慕歌当成他的爱人,当成他的救赎。 慕歌:也不必如此真情实感叭,这让从未入戏的她,真的很心虚啊! 但是在心里自信地安慰自己一番后,慕歌就不心虚了,她摆下隔音阵,十分理直气壮地打开了窗户。 窗户外那双黑沉的眼睛随之看过来,慕歌对他勾了勾手指。 傅晋修瞬间来到慕歌面前。 他漂浮在客栈三楼的窗户边上,此时又恰好已经入夜,如果隔壁的人打开窗户,绝对会认为这团飘着的白东西是鬼! 想了想隔壁胆小的师兄尖叫出声引来很多人围观的场景,慕歌只能后退几步,示意傅晋修进来。 傅晋修二话没说从窗户飞了进来,顺便关好了窗户,十分体贴。 做完这些,傅晋修全身僵硬不敢看她。 ——轮回秘境中,两人每次行房前,傅晋修都是这样关窗户的。 慕歌也想起了这件事,但她脸皮厚,就当没想起来,让傅晋修坐下。 傅晋修看慕歌神色平静,心中的羞涩和欢喜瞬间被压下去。 他坐在慕歌对面,挺直脊背,等着慕歌开口。 “你好。” 慕歌有点儿尴尬,只能先打个招呼表示友好。 “你好。” 傅晋修立刻回道。 ——这是慕歌教给他的,别人问好要回,不然很不礼貌;如果实在不愿意回话,就高冷点点头,也不会特别得罪人。 傅晋修反射性回话后,身体又开始僵硬起来。 在剑宗,傅晋修是大师兄,是新一代的标杆,是修炼狂人。 在秘境里,傅晋修是不解风情喜欢慕歌的傅世子;是单纯执拗,视慕歌为救赎和爱人的小龙鱼。 他在剑宗的人生是一片空白,在秘境里的人生也是一片空白。 但他的空白都被她填满了,画上了太阳和月亮,填满了山川河流,满是阳光雨露和鸟语花香。 傅晋修如今对于感情,对于教养,对于尊重,对于很多很多的常识和认知,都是慕歌教会他的。 他彻底变成了她希望的样子,也将她深深融入骨血,无法分割。 傅晋修身体僵硬,慕歌也觉得有点儿尴尬。 她其实就是抱着玩游戏通关的心态□□傅晋修,当然,这其中加点儿她自己的思想和三观,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谁知道心志坚定吊打合体期大佬的傅晋修,感情世界居然如此空白又单纯? 唉,难道初恋都这样吗? 陷得太深了,让人无从下手。 天色越来越黑了,慕歌狠狠心,垂眼不看他: “你现在对我的感情,都是秘境残留下来的,都是错觉。” “可能过段时间后,你就不会觉得我对你有什么特殊的。” “不要跟着我了,回去做你的剑宗大师兄吧。” “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慕歌说完后,屋子里一片寂静。 沉默很久,慕歌抬头看他,却惊愕地发现: 对面俊美高冷常年没有表情的男人,居然哭了。 他哭得悄无声息,却悲伤得让人也忍不住难过起来。 傅晋修闭上眼,眼泪从他的眼角滑下来,晶莹又美丽。 “......你不喜欢我哪一点,你说,我改。” “但是不要否认我对你的情意,因为我真的受不住。” 慕歌看着他那双盛满爱意与恳求的眼睛,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第49章 小师妹,大事不好啦 傅晋修居然哭了? 他居然会哭? 因为没有和傅晋修同步的感情和心理,所以慕歌看着他哭的时候,不会觉得同样的悲伤,也不会觉得心疼,她甚至还有一点点尴尬。 但是人家哭得那么真情实感,慕歌也不好表现出不礼貌的一面,只能沉默。 傅晋修后来大概也察觉到自己情绪的不对劲,匆匆道歉离开了。 慕歌看着那抹白色消失在夜幕中,真心希望这位大佬可以早日想开。 -- 第123页 又看了遍自己储物戒中满当当的宝贝,慕歌心安理得地躺下睡觉了。 第二天,星辰宗弟子退了房,准备回宗门。 到瑶光城城门口的时候,慕歌远远地就看到了站在城门上的傅晋修。 不得不说,他的站立姿势很帅,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星辰宗弟子们也发现了站在城门上的傅晋修,怕当众说坏话被砍,所以众人心照不宣地互相传了个眼神。 “哇哦,这就是剑宗总出大佬的原因吗?” “大概是的。” “......可是百姓们看着他的眼神,就跟看着傻子没区别......” 看懂某个吐槽小师弟的眼神,众人齐齐沉默。 老实人,上厕所不带你! 怕惹麻烦,慕歌一行人匆匆离开了瑶光城,赶在天黑之前到达星辰宗所在星辰山的山脚下。 山脚下是一片小树林,安静而荒凉。 星辰宗一个会占卜的师姐算了一卦,说今夜先在此歇一晚,晚饭就吃烧烤好了! 慕歌:真的不是因为星辰宗禁烟火,你才要留下吃烧烤吃个爽吗? 虽然但是,星辰宗宗旨就是有教无类,顺心而为。 因此大家愉快地留在了这片小树林里。 烧烤嘛,星辰宗弟子基本都随着师兄师姐在外边吃过,因为大家都是自己动手,所以一代传一代,大家都是自己动手,享受一下凡人的乐趣。 所以很快,大家都分配好了任务,开始准备吃了这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下次的纯天然野外BBQ(烧烤大会)。 慕歌被分配的任务,是去捡一些干枯易燃的树枝。 慕歌走了没一会儿,面前就出现一堆被人整整齐齐摆好的枯树枝。 慕歌无奈,这也太明显了吧? 野外哪有这样整整齐齐的树枝堆? 一看就是有心人准备的。 看慕歌迟迟不动,多起来的傅晋修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个人习惯将树枝堆得太整齐,被慕歌识破了。 他不敢出去,就这么看着慕歌。 慕歌盯着枯树枝看了一会儿,最后手指动了一下,那堆树枝就跟着慕歌走了。 ——烧烤要自己动手,但这种杂活儿还是让法术改变世界吧! 慕歌在前边慢悠悠地走,傅晋修就慢吞吞地跟在她身后。 走到聚集地,慕歌将枯树枝放下,看师姐师兄都没回来,她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耐心地等。 傅晋修藏在慕歌最近的树上,隐匿身形,眼也不眨地盯着她。 被那样拒绝,同时发现自己的情绪来得莫名其妙后,傅晋修也想过离开。 可是想归想,身体不受自己控制,傅晋修也没办法。 只是她明确表示不喜欢,他也不想惹她烦,只能这么偷偷跟着。 傅晋修给自己定了个期限:等慕歌再次让他离开的时候,他绝对不会这样了! 现在,就让他发泄一下情绪,仔细地看看她。 明明秘境中两人那样好,恩爱不疑,情比金坚。 可是出了瑶光秘境,她怎么就能跟没事人一样,对他没有一丝丝的情意? 看周围没人,又仔细探查过其他星辰宗弟子的距离,傅晋修悄悄来到慕歌身前,看着她脑袋向下,一点一点打瞌睡的模样。 打瞌睡的慕歌是警戒心最弱的时候,因为她习惯了傅晋修守护着她,所以每次她都很放心地睡下,从不惧怕危险。 如今,大概也是慕歌潜意识里觉得傅晋修在保护她,所以她很安心地放任自己打瞌睡。 慕歌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十分困倦。 傅晋修看她维持姿势太难受了,小心翼翼地凑过去,让慕歌靠在他肩上。 慕歌根本没有抵触的意思,十分自然地靠在傅晋修身上睡着了。 傅晋修心中升起密密麻麻的欢喜。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知道瑶光秘境中发生的事情跟梦一样,但是他就是走不出来,看到慕歌,身体就会自发地靠过去,希望与她时时亲密。 这样真好。 傅晋修脸上出现温柔和真实的笑意,融化了他眉眼间的冰川。 ——这让回来后的星辰宗弟子们看得目瞪口呆,十分不敢置信。 师姐师兄们纷纷揉眼睛,再看—— 哇,大佬居然还在,还是用那样让人起鸡皮疙瘩的眼神看着小师妹! 果然,群众的眼神才是雪亮的! 小师妹绝对和这位大佬认识,还有着他们不知道的关系! 傅晋修扫了眼不远处恍恍惚惚不知道在嘀咕什么的星辰宗弟子,食指放在唇边,比了个“嘘”的动作,又眼神冷厉,比了个划脖子的动作。 星辰宗弟子瞬间安静如鸡。 渐渐的,回来的星辰宗弟子越来越多,最后一个抱着干叶子回来的师兄看到面前围了一群人,十分惊喜地挤进来: “咋了咋了,有啥热闹,我也瞅瞅!” 看到里边的场景,这位师兄瞬间失去自己的语言系统。 ——大概是离得太近的缘故,慕歌与傅晋修身上的气息交融,渐渐运转一致,甚至开始反哺天地。 这这这...... 这是携手万年情比金坚已经彻底锁死了的道侣,在双修中神交多次后才会出现的天地现象! 所以,小师妹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和这位剑修大佬神交了? -- 第124页 !!! 不可能! 这位师兄扔掉自己怀里的干叶子,和周围的师姐师兄们一起,自言自语开始洗脑自己: “不可能,赵友辰,你人老眼花看错了!” “不可能的!” “小师妹可是两位师叔捧在手心里的小孩子,她还小呢,怎么可能找了个道侣,还是神交道侣?” “不可能的,不可能!” “赵友辰,你清醒一点儿,你看错了呜呜呜......” 完了,要是被那对“奇奇怪怪十分可爱”“明明是他们师叔祖非逼着他们叫师叔,以至于每次都让掌门和长老十分尴尬却无计可施只能听之任之,甚至对他们装疯卖傻坑蒙拐骗的行为也装不知道”的夫妻知道,自己女儿出去一趟领回来一个道侣,星辰宗一百零九座山峰都不够愤怒之下的他俩拆的啊! ....... 大概是周围太过强烈的怨念,慕歌终于从沉睡中醒来,结果刚睁开眼就看到师姐师兄们一张张哭丧着的脸。 慕歌摸不着头脑,试探问道: “怎么了?刚才有敌袭?” 倒霉催的属于慕歌嫡亲师兄的赵友辰摇了摇头。 慕歌:“那你们这是怎么了?” 怎们一个个愁眉不展的样子,说句不好听的,就跟被人欠债八万灵石一样。 听到慕歌的话,师姐师兄们纷纷看了眼树林深处,刚才小师妹快醒来的时候,傅晋修先一步离开,还告诫他们闭紧嘴巴。 如今,傅晋修的身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这些人修为不如他,自然也不知道傅晋修到底走没走,所以谁也没敢说。 最后众人长长地叹了口气,取出飞舟,决定还是赶紧回宗门,让掌门头疼这件事吧。 至于大家万分期待的野外BBQ,这时候谁还顾得上吃啊! 慕歌是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觉得睡醒后自己精神更好了,而且身体状态好像比以往更加稳定。 但看师姐师兄们这么着急,慕歌也就没多问,跟着大家火急火燎地赶回宗门。 ——说起来星辰宗也很奇葩,弟子下山去玩,离开星辰宗后,弟子们就不能乘坐门派飞舟,只能用法术赶路,或者用自己的双腿走。 每年都有新弟子问起这件事的缘由,师姐师兄们满脸神秘,总是说以后你就知道了。 慕歌也曾少不经事,但她没问师兄师姐,而是直接问了连父连母。 连父连母看慕歌一脸疑惑,满脸慈爱地看着她: “嗨,什么锻炼新弟子掌握法术和坚定意志......那都是骗人的!” “真实原因是,掌门和长老希望弟子们多多在外历练,你不乘坐飞舟,自然就有人觉得你好欺负,然后打上来欺负你......” “嗨呀,这也是一种特别的历练嘛,挺好的!” 谁这么损,居然想出这么个主意? 大概是看到了慕歌脸上的疑惑,连父连母自信叉腰: “是我俩想出来的,既能见识人心,又能正面迎敌锻炼自己。怎么样,我们厉害不?” 慕歌:那你们真是好棒棒噢!就是不知道你俩被这么多弟子同时埋怨的时候会不会打喷嚏...... 连父连母:脸皮厚,就完全不会! ...... 回到宗门,掌门笑眯眯地夸赞了一番众人,谁都没落下。 最后掌门对慕歌道:“两位师叔很担心你,你先回第三峰。” “好,弟子告退。” 慕歌点头,行礼后便走了。 看慕歌离开,掌门笑呵呵的模样瞬间变为严肃,示意与慕歌一同下山的弟子们随他进殿,详细说一说他们来信时提到的“大事情”。 ...... 慕歌不知道身后发生的事,回到第三峰,便看到了脸色紧张的连父连母。 看见慕歌,两人急忙走来,拉着慕歌上下打量她。 “......爹娘,我没事,特别好。” “嗯嗯,你很好。” 连父连母敷衍着,给慕歌来了个“神识穿透大法”,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查探一遍,连父连母这才放下了心。 慕歌抱了抱他们,连父连母顿时喜笑颜开,一直道: “嘿嘿,慕慕真是好孩子。” ‘快去歇一歇,出去玩一趟,最累神儿了。’ 听着连父连母的唠叨,慕歌笑着点头,回了自己的住处。 ——她前世是个孤儿,所以拼命工作拼命往上爬,为的就是有自己的一个小家,不被人嘲笑和看不起。 二次投胎后,慕歌想要的都有了。 再加上连父连母特别爱她,觉得她做什么都对,这极大地弥补了慕歌因为前世带来的自卑和敏感。 大概也是因为连父连母一直这样爱她,所以她才能更好的爱自己,爱父母,爱生命。 不知为何,慕歌回去后突然觉得自己身心开阔许多,一阵疲惫涌上来,慕歌躺在床上,很快睡着了。 慕歌这一睡,就是整整一个月。 再次醒来后,慕歌看到了连父连母着急的脸: “慕慕,你已经觉醒了,所以需要让你完全觉醒的人的帮助。” “慕慕,你告诉爹娘,你和谁神交了?” 慕歌还有些茫然,沉浸在梦中瑰丽奇幻的世界里,听到连父连母的话,下意识回答道:“剑宗傅晋修。” -- 第125页 傅晋修的名字一出来,慕歌彻底清醒过来,连父连母的脸色也变得十分精彩。 两人对视一眼,皱起眉十分为难: “居然是剑修......” “其实仔细想想,衍天大陆最有潜力最厉害的,也只剩剑修了。” “哎呀,看来这个剑修将自己的修为压缩到了极点,如今再和咱们慕慕神交......” “以后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慕慕还需要和那个剑修神教多次,直至完全觉醒!” “......不是,就凭咱俩这修为,能把那个剑修抓来跟慕慕神交吗?” 连父看了眼连母,连母也看了眼连父—— 日噢,都万把岁的人了,修为居然和女儿相当。 哎嘿,还挺自豪! 毕竟他们这一族,金丹期相当于人修的合体期。 听两人说了一通,慕歌脑海中隐约划过什么东西,但那东西消失得太快,慕歌再想回想,已经想不起来了。 “你们,刚才说得是什么意思?” 不懂就问,慕歌直接看向面前的连父连母。 连父连母脸色一变,糟糕,还以为女儿没清醒过来呢! 两人对视一眼,下一秒人已经消失了。 “慕慕,爹娘刚才说胡话了,你别放在心上啊!但是你必须和那个剑修再来几次神交,攒够能量一次突破到元婴期。别问,问就是我们占卜算出来的!” 慕歌扶额,就知道是这样,连父连母永远都是最靠谱,但永远也是最不靠谱的。 算了,慕歌决定自己查。 慕歌前往藏书阁,路上遇到了很多跟她打招呼的师姐师兄们。 不知道连父连母这几天怎么混过去的,慕歌睡了整整一个月,也没人知道这个消息。 慕歌引导着一个消息最灵通的师兄说起前边一个月的事情。 师兄得吧得吧一顿说,把这一个月来积攒的八卦全部告诉了慕歌。 最后他看了眼慕歌:“说起来,小师妹不是被师叔们送到绝风谷采药吗?没事吧?” ——绝风谷,到处是悬崖峭壁,罡风凛冽。金丹期的弟子去到那里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虽然不会受伤,但飞上来也特别费劲,是个“磨练”弟子的好去处。 因为“磨练”效果显著,所以很多师父都会将自己的弟子扔进去,让他们运用自己一切能想到的办法爬上来,以此熟练运用法术,达到“磨练”的目的。 只是弟子们一开始都很不熟练,所以待在里边的时间都很长,几乎一个月打底。 所以连父连母说慕歌去绝风谷采药,自然而然地掩盖住了慕歌沉睡一个月的事情。 至于亲生父母让自己的孩子去绝风谷那样的地方“爬山”,星辰宗弟子了然一笑:嗨,基操,坐下。 试问谁没被第三峰的两位师叔整过? 没人。 就连他俩的亲生女儿,也被他们整过很多次,只是慕歌回回都能避开,所以才没怒气爆发和这对无良父母翻脸。 知道连父连母为她找的借口后,慕歌心里安稳多了。 谢过这位师兄后,慕歌来到了藏书阁。 在藏书阁查阅了很多书,却完全找不到哪个种族觉醒需要沉睡九天九夜。 慕歌叹气,离开了藏书阁。 看连父连母那模样,绝对不会告诉她真相,她自己找,也一无所获。 怎么办呢? 对了,听说衍天大陆有位无所不知的“智者”,要不付报酬问问她? 可是这位智者,是剑宗的太上长老,一直在剑宗潜修...... 正思考着办法,慕歌听到了一个尖利地恨不得划破长空的声音: “小师妹,大事不好啦!剑宗的傅晋修,带着他师父、他父母、他掌门、他七大爷八姑婆...来咱们星辰宗,商量和你结为道侣的事情啦!” 慕歌:......?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卡文严重,更得晚了不好意思。 一会儿还有一更。 第50章 过了这么久,你确定你还是喜欢我? “小师妹,剑宗的傅晋修带着他一家子来星辰宗,商量和你结为道侣的事情啦!” 这石破天惊的八卦一出来,藏书阁外冷冷清清的路上瞬间站满了人: “真的吗真的吗?小师妹真拿下了那个剑宗大师兄、天才疯子傅晋修?” “哎呀,剑修大佬居然喜欢小师妹这样爱划水的,早知道我也装划水了!” “你,就你?小师妹那可是真划水的咸鱼,啥也不在乎。你修炼起来拼命得恨不得头悬梁锥刺股,你还划水?你别划着划着水,就跟那些剑修比着武地修炼起来了!” “也是哈,那算了,道侣哪有修为重要?还是八卦吧。” 慕歌:“......” 当事人还在这里,请尊重我一下好吗? 慕歌没来得及多想,就被来找她的师姐师兄一齐拽走了。 直到到了星辰殿,慕歌才来得及喘气儿。 星辰宗星辰殿向来是接待客人的场所,如今,星辰殿外满是剑宗和星辰宗的弟子。 剑宗弟子穿白,星辰宗弟子穿得花里胡哨,两者泾渭分明,只留出了一个仅容当事人通过的小路。 慕歌顶着大家八卦的目光,走进星辰殿。 进殿的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直直地射向慕歌。 左边都是剑宗的白衣剑修,分别是紫/阳剑仙(男,散仙,傅晋修师父)、剑宗大师兄傅晋修、剑宗掌门(剑宗第一剑)、剑宗第二剑~剑宗第八剑。 -- 第126页 右边,都是星辰宗的人,分别是玉真仙人(女,散仙,来撑场子的)、星辰宗掌门(第一峰)、星辰宗第二峰峰主~第十五峰峰主。 慕歌没感觉到不友好或者什么让人瞬间站不直的威压,轻松地走上前。 看了眼缩着脖子装怂的连父连母,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站在掌门身前。 “掌门,弟子来了。” 星辰宗掌门看着慕歌,眼神复杂。 ——一个月前,她就知道慕歌和剑宗傅晋修神交的事情了。 经过仔细询问,星辰宗掌门知道,慕歌和傅晋修的交集,应该就是在那个瑶光城外的瑶光秘境中。 她迅速查阅藏书阁内关于瑶光秘境的事情,最后,在一个许多年前已经飞升的散修的游记中找到了关于瑶光秘境的记录。 瑶光秘境,随机出现在瑶光城外,抽取变异冰灵根+变异雷灵根的两人,进入秘境进行轮回。 轮回故事都是爱情,需要将悲剧的爱情故事变为喜剧,同时,这二人须得真心相爱,互相信任,方可离开秘境。 若违背上述其中一条,必将生生世世陷在轮回中,最终身死道消,魂飞魄散。 星辰宗掌门又查了这散修的情况,果然是个变异冰灵根,她的道侣是变异雷灵根。 两人情比金坚,携手万年,同时飞升。 这位已经飞升的散修写得很清楚了,只有双方相爱,才能打破轮回,离开秘境。 所以,慕歌和傅晋修彼此都喜欢对方? 只是根据那些弟子们说的慕歌这一路上的表现,星辰宗掌门又觉得,慕歌完全不像是动心的模样! 慕歌是什么样的性格,看着她长大、教导她、没让她在连父连母手里长歪的星辰宗掌门可再了解不过了: 慕歌看着不起眼,和谁也不结仇,和谁都能说得上话; 但她是个不好接近,心防极高的人。 即使是星辰宗掌门,当初也是耐心教导慕歌好几年,慕歌才渐渐将她当成长辈,更别说别人了。 而且这孩子自小聪慧早熟,什么事情都懂,什么都看在眼里,会看不明白自己真正的心意? 既然路上都没对傅晋修表现出不同,那她应该是没把他放在心里的。 所以,结为道侣这事儿,不成! 剑宗又怎么样? 紫阳剑仙又如何? 他们星辰宗也不差什么! 慕歌一看星辰宗掌门的眼神,就知道她要打定主意拒绝这桩婚事了。 慕歌很高兴。 因为她尊敬的长辈,始终将她的意愿放在第一位,而不是“为她好”,让她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只是如今剑宗这阵仗这么大,若是强硬拒绝,怕是会引起星辰宗与剑宗的不和,对未来有很大的坏处。 慕歌不想让看着她长大的掌门为难,因此上前一步,看向傅晋修: “我们单独谈谈。” 慕歌这样掠过其他大佬跟傅晋修“对线”的行为,其实很不礼貌。 但别忘了,剑宗如今几乎全宗门出动,为的就是要促成傅晋修与慕歌结为道侣的婚事。 即使剑修都是直肠子,没想那么多,但他们这样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压迫,也是很不礼貌的。 星辰宗的人自然懂得这个道理,因此星辰宗的玉真仙人也上前一步,和紫阳剑仙站在傅晋修身后为他撑腰一样,她也站在慕歌身后,让她大胆做自己的事情。 嗨呀,他们星辰宗的人从来都是顺心而为,想强逼着他们低头,没门! 眼看气氛开始凝滞起来,星辰宗掌门和剑宗掌门迅速出来打圆场: “少年人嘛,意气风发,做事不知轻重,但晋修对女娃娃的心意是真的!” “少女嘛,年轻的时候都免不了骄傲,但慕歌是我看着长大的,对长辈们绝对是毕恭毕敬,不搀一丝水分!” 这两句话很好地缓解了殿内的气氛,就连玉真仙人和紫阳剑仙都点点头,表示对彼此宗门没有恶意。 看慕歌神色淡淡,傅晋修拿不准她的心理,十分忐忑,却只能跟着慕歌进了紫阳剑仙和玉真仙人共同开辟出来的空间。 这里不大,也就一个正常房间的面积。 中间有桌子和椅子,进来后,慕歌和傅晋修都坐下了。 “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告诉他们,想去星辰宗见你,顺便问问你愿不愿意和我结为道侣。只是他们担心我怕我被骗,都吵着要跟来......对不起,我错了。” 傅晋修也不是傻子,从刚才紧张的气氛中就猜到了自己带着这么多人来的不妥之处,所以刚进来他就道歉,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 慕歌看他一眼,淡淡点头,表示这茬儿过去了。 傅晋修知道她这样就是不生气的意思,弯了弯眼睛,显得很开心。 “过了一个多月......” “是整整三十二日零五个时辰。” 看傅晋修认真的表情,慕歌终于绷不住了,摆手道:“行行行,你这个强迫症,是整整三十二天加十个小时行了吧!” 傅晋修点头,十分满意。 虽然她和他的计时方法不一样,但在秘境中朝夕相处那么久,傅晋修也习惯了她的计时方法,完全不会和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一样纠结了。 “......所以,过了这么久,你确定你还是喜欢我?” -- 第127页 慕歌的话还是太直白了,让傅晋修忍不住红了耳根。 他看着慕歌,眼神坚定:“嗯,我心悦你。” 慕歌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重重地吻上他的唇: “傅晋修,如果我和你在一起,你愿不愿意和我神交?” 傅晋修被她突然的吻亲得都傻了,过了一会儿脸爆红,害羞得不行。 等听清楚慕歌的话后,傅晋修眼神飘移,说话都磕磕巴巴的: “你...我...可是......那,好,我愿意。” 听他亲口答应,慕歌这才笑了。 这家伙面上想拒绝,心里巴不得一口答应呢。 啧,我还不知道你,死闷骚!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 第51章 不要怕,我永远在。 从小空间中出来后,不知傅晋修对剑宗的人说了什么,剑宗的人脸上都带着笑,不见之前的紧张感。 除了少数想留在这里看看的剑宗弟子和长老,其他人都浩浩荡荡地离开了星辰宗。 傅晋修留下了,整日和慕歌形影不离,十分黏糊,让星辰宗众人看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慕歌找到连父连母,想问他们关于完全觉醒的事情,但这两人跑得太快了,看见慕歌就跟贴了加速符一样,很快不见身影。 抓不到人,藏书阁没有记录,剑宗又被她得罪了一次...... “我帮你问。” 知道慕歌烦恼的事情后,傅晋修自动要求帮忙。 他是剑宗大师兄,想见到“智者”不难。 慕歌摇头:“不用。” 从星辰宗到剑宗,即使乘坐最快的飞舟,来回也需要三日。 如今慕歌与傅晋修频繁神交,慕歌能感觉到自己快要完全觉醒了,而且看傅晋修如此粘人的模样,他根本无法离开她。 总感觉心虚,有种把傅晋修当天才至宝采补的感觉! 不行,还是找到连父连母问一问比较好。 慕歌下定决心,逮住了连父连母。 她上来第一句话就是:“这样频繁神交对傅晋修有什么影响?” 连母翻白眼嘀咕了一句:“顶级***与他神交,能有什么影响?不过是那剑修修炼速度照之前快了千倍万倍,并且渡劫时几乎无心魔。” 慕歌闻言松了口气,之前连父连母没说过这方面的事情,按照慕歌对他们的了解,应该是没有坏处的,只是他们没有亲口承认,慕歌心里还是会担心。 “那他......” 慕歌露出一个微妙的表情:“他的性格脾气好像变得和以前很不一样。” 傅晋修一出场,就是那种大佬的感觉。 白衣剑修,俊美高冷,一言不合弄死好几个嘴碎的人,冷冷一瞥便离开了。 这妥妥的就是那种不能惹的大佬。 谁知秘境出来后,傅晋修变得会笑会哭会难过会撒娇......这也太惊悚了! 慕歌刚开始还以为,是瑶光秘境轮回的那些年导致他性情大变,成了正常人,只是出来后冷静了一个多月,慕歌敏锐地发现,傅晋修好像与她接触越多,在她面前性格越软。 再这样下去,哪天傅晋修对她百依百顺,失去自己的人格,慕歌都不会惊讶。 傅晋修是天才,是众人敬仰的剑宗大师兄,他生来顺风顺水,骄傲肆意,即便再喜欢一个人,也不可能在那个人面前丢掉自己的尊严和人格! 要知道,剑修就和他们手中的剑一样,宁折不弯。 慕歌觉得越来越不对劲,索性今日问个够。 “傅晋修是不是产生了第二人格?还是他只会维持这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分开他就可以变回以前?” 看慕歌盯着他们,表情十分严肃,连父连母知道她这次是真的要问出个一二三来,没看到周围布满了阵法,他俩根本跑不出去吗? 连父连母“你推我我退你”,支支吾吾地不敢说实情。 看他们这样,慕歌眼神冷了下来:“爹娘,告诉我真相,否则我生生世世都难以安心。” 看慕歌真的生气了,连父连母身体僵硬,对视中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喜和担忧。 惊喜的是,她还未彻底觉醒就能让他们如此胆颤心惊,这气势,绝对是王没错了; 担忧的是,她居然对一个注定被忽略的祭品上了心。 生生世世...... 他们种族的人既然说出这个词,心中必然也是这么想的。 这可不行,千万年了,好不容易迎来了种族真正的王,他们怎么能让她因为一个剑修扰乱心神影响未来呢? “其实也没什么......” 连父挠了挠脸,不敢和慕歌对视。 “你是顶级***,本就带着诱控的天性,他与你神交次数越多,越会被你所掌控,到最后......” 连父声音越来越小,因为慕歌脸色越来越难看。 “到最后,他就会彻底变成我的傀儡,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神智,对吗?” 慕歌气场太恐怖了,连父连母根本扛不住种族天性中的臣服欲,跪在地上说不话来。 慕歌盯着他们,眼神冷厉,身后黑发无风自动,十分骇人。 连父连母趴跪在地上,感受到慕歌越来越恐怖的气场时,终于忍不住求饶: “慕慕,有...有解决......办法,你听......我们说!” 他们真的错了,原以为是王的亲生父母,就没顾及那么多。 -- 第128页 再加上历代的王冷心冷清,根本不会对促使他们觉醒的祭品动心; 既便动了心,等那祭品成了傀儡,动心之事也不了了之了。 谁曾想,慕歌这个王,居然会对一个祭品如此上心,甚至为了他威胁他们...... 不知过了多久,慕歌才收回外放的气场,冷冷地盯着他们。 ——她将他们当成亲人,可是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傅晋修死在她手上。更别说,这二人本就知道一切,却总是隐瞒,让她真的再也无法容忍! 连父连母赶紧说出解决办法,不敢有任何的隐瞒: “顶级***与压抑自身修为至极点的剑修神交,满99次,顶级***就会觉醒,而那剑修,则会成为王的傀儡,忠心不二的第二条命。” “若想保住祭品的神智,需要在神交满99次之前,找到天星花给祭品服下,到时,祭品自然不会失去神智。之后他再与你神交,也没有任何影响。” 连父连母小心翼翼地看着慕歌:“天星花就在衔光秘境,衔光秘境大概七天后会被打开。” 慕歌神识一直监控着两人,知道他们没有撒谎。 虽然没撒谎,但还有很多事情没说清楚。 比如她到底是顶级的什么? 每次说到这个词,连父连母嘴里的话就会自动消音,不知是他们天生的限制技能,还是有什么东西不让他们说出来。 还有,她完全觉醒后会如何,他们只字未提,甚至有意无意地忽略过去。 这让慕歌突然发现,原来连父连母平日里嘻嘻哈哈,但在关键的事情上,却一句话都没透露过。 慕歌眼神复杂,而且这些都会让慕歌怀疑,他们二人究竟因为她是他们的孩子才对她这样好,还是因为,她是他们口中的王,才对她如此? ......不想了,以后会知道的。 慕歌颔首,没说话离开了这里。 连父连母看着对方,忍不住互相指责起来: “肯定是你平日里大嘴巴次数太多,让女儿心中早有怀疑;这次牵扯到人命,才让她忍不住非要问个究竟!” “胡扯!我平日里从不大嘴巴,绝对是你,你最爱和弟子们谈八卦了!说不定你哪天说着说着把关键的事情随口一提,让女儿听到了!” “不是我不是我!” “也不是我!” “......” 言辞激烈地骂了对方一通,连父连母又抱头痛哭: “金大腿女儿被咱俩得罪透了,怎么办啊呜呜呜......” “而且......而且咱俩也没告诉女儿,那剑修恢复神智后,会记得所有的事情,也会明白一切。 到那时,女儿被那个剑修伤了心怎么办?” “不知道呜呜呜......” ...... 连父连母没说的那些,慕歌有些不知道,但有些心知肚明。 傅晋修吃下天星花,肯定会记得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可能会对她心生怨怼,不愿再和她在一起,甚至想杀了她...... 这些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情,也是慕歌因为沉睡一个月醒来后的不在意所酿下的苦果。 慕歌不知道傅晋修会如何做,但无论怎样,慕歌都接受。 来到山顶,傅晋修迅速跑过来抱住慕歌: “好想你,去哪里了?” 慕歌轻抚着他的脊背,靠在他怀里轻声道: “对不起,只是去问了些事情,但这些事情现在不方便告诉你,等找到天星花,我把一切都告诉你,好不好?” 傅晋修“嗯嗯”点头,特别快乐,也越来越失智...... “慕慕,这是我给你采得花,编成花环,给你戴~” 慕歌看着他清澈明亮的黑眸,让他给她戴上美丽的花环。 看她戴着花环,像个漂亮的花仙子,傅晋修又开心起来,但很快,他黑眸中闪过一丝茫然。 “慕慕,我好像...失去了很多东西。” 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只记得要永远保护慕慕,永远和她在一起。 慕歌眨眨眼,将眼泪逼回去。 “对不起......” “不要说对不起,我不喜欢。我喜欢你说喜欢我,要永远和我在一起。” 慕歌闭上眼,不让他看见自己的表情: “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 永远是不可能的,因为找到天星花,他就会离开了。 即使失了智,傅晋修依然很敏锐,他感觉到慕歌心情很不好,所以像慕歌在瑶光秘境中安慰他那样,抱了抱慕歌,亲亲她的额头,语气十分温柔: “不要怕,我永远在。” “好。” 第52章 开心吗,我的穿越老乡,加油×3的云小葵同学? 衔光秘境位于东海上空,即将被打开。 早在半月前,东海上空便停留了许多大宗们的飞舟,等待着衔光秘境的开启。 至于为什么不停在海面上? 当然是因为东海妖兽横行,最低修为也是元婴期;如若停在东海海面上,指不定哪个憎恨人修的妖兽会咿譁举起滔天海浪,弄死这些人修。 物种不同,观念不同,资源共享,冲突自然很多。 这些年来,因为不同的观念和资源的竞争,人修与妖兽的摩擦也越来越大,为了生命安全,人修的飞舟还是停留在东海上空,远离妖兽为好。 慕歌和傅晋修是在衔光秘境开启前一天到的,怕傅晋修真的彻底失去神智,慕歌这几天完全不敢与他神交。 -- 第129页 但傅晋修太粘人,慕歌解释很多遍,他才知道:只有吃下天星花,才能与慕歌恢复之前神交的快乐时光。 因此傅晋修发誓,这次必定吃下天星花,恢复与慕歌的亲密关系。 第八日,晨光穿透云层,照亮天际之时,东海上空的衔光秘境开了,那里发出一道刺眼的光芒,光芒散去,形成一道黑色的漩涡。 各大宗门和东海妖修纷纷派大能前去查探,很快大能传来消息: 唯有金丹期与元婴期方可进入。 各大势力立刻召集金丹期与元婴期的弟子,送他们进去。 慕歌被掌门唠唠叨叨叮嘱了好多遍,还被塞了很多护身法宝。 傅晋修则是被剑宗掌门念叨着不要太暴力,也被塞了很多护身法宝。 之后,慕歌与傅晋修与其他的弟子一同进入衔光秘境。 进入秘境后,慕歌感觉自己眼前一晃,然后发现自己身前换了个环境,周围也空无一人。 这是个枫叶林,和瑶光城外的枫叶林很像,遍地火红色,令人不禁感叹大自然的魅力。 突然,不远处传来打斗声,慕歌不敢随意发散神识,迅速跳上一棵枝繁叶茂的枫树,给自己身上贴了五张隐匿符咒,之后便屏住呼吸,一动不动。 很快,打架的两个人来到了枫叶林。 慕歌看过去,发现居然是两个已经化成人形的元婴期妖修。 ——妖修分为三类:普通的不可化形的妖兽+可化形但还未化形的妖兽+已经化成人形的妖修。 不可化形的妖兽就跟现代的动植物一样,可以被吃被杀被养; 可化形的妖兽都有灵智,一般人遇上了不会那么残忍地吃掉它们; 而已经化成人形的妖修,那可都是能和同修为剑修打成平手的物种,换句话说,金丹期妖修吊打金丹期普通人修。 妖修化形不易,但一旦化形,那就是彻彻底底摆脱了妖兽之身的限制,踏上修行之路。 没办法,天道偏爱人族,自然给妖修设下了种种限制。 这也是妖修与人修摩擦越来越大的原因之一。 这两个妖修是人形,还是元婴期,能和傅晋修打成平手的那种。 慕歌分辨不出它们的种类,也打不过它们,只能密切关注,等二人决出胜负。 “日你爹的冷赤,老娘怎么了?老娘不就是自然地反抗资本家的压榨,你们居然踏马的追着老娘跑了整整五百年!” “尼玛,老娘真恨不得跟你同归于尽,再次投胎做人!” 这是被追着打容貌冷艳骂骂咧咧的女修。 “元澜,你独身一人,无权无势。若不是我冷家为你保驾护航,你怎会成为东海首富?” “你忘恩负义在先,我冷家追杀你在后,合情合理!” 这是打人的容貌俊俏振振有词的男修。 元澜听他倒打一耙的话恨不得吐血: “操你大爷该死的冷家,我那是忘恩负义吗?我不过是想着与你们五五分账,你们呢?居然想独吞,一根毛都不留给我?” “这他妈谁能忍?” “气抖冷,我为什么没投胎穿人修,偏偏成了妖修,整天和你们这些连稍微装模作样都不会的傻逼打交道!” “不不不,你们还是挺会装模作样的,只是装起来的时候就是欺压别人的时候!” “......” 冷赤眼中划过一丝羞恼,看来他也明白真正的事实是什么。 他不再说话,只是下手越来越凌厉。 随着二人的打斗,他们周围的枫树也被波及到,远远看去,枫树东倒西歪,林中一片狼藉。 幸好慕歌所在的枫树离着打架的两妖不算很近,自然不会引起那两个妖修的注意。 看那个女修越打越吃力,战争马上结束。 慕歌本打算悄悄溜走,不管闲事。 谁知那个被打得毫无反手之力的女修突然被男修打了一掌,她直直地撞上了慕歌所在的枫树。 慕歌正准备跑,一时不察泄露了气息,这一下就被那个满脸杀气的男修感觉到了。 “谁,出来!” 冷赤不再管地上咒骂不停的女修,而是警惕地盯着四周的枫树,十分谨慎。 慕歌只能慢吞吞地站出来,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就当没看见我,您俩继续!” 慕歌刚想走,察觉到慕歌金丹期修为的冷赤便杀了过来。 不过是个金丹期的人修,既然遇上了,还听到了他们冷家的“谣言”,杀了便是! 枫树下的元澜看了眼只有金丹修为的慕歌,咬咬牙扔出了自己最后的保命手段——一大袋子土地雷。 她扔了整整一袋子,炸得整个枫叶林翻天覆地,冷赤自然也被炸上了天。 趁此机会,元澜拉着慕歌就跑。 “幸好老娘天生聪明,捣鼓捣鼓,捣鼓出了土地雷,嘿嘿,炸死你!” “呼哧呼哧,快跑,加油元小澜,你可以的。” “和根本没有脑子的快乐鹿小葵一样,加油加油加油!” 鹿小葵? 神经智障电视剧女主? 这个元澜是穿越老乡? 慕歌没想到,进了衔光秘境,居然遇到了一个穿越老乡,还是个妖修,甚至还救了她一次。 不知跑了多久,元澜终于停下。 她累得不行,瘫坐在地上大喘气。 -- 第130页 慕歌看了眼四周,这是个开阔的湖边,四周都是草地。 只要那个男修接近这里,她们两个就能立刻发现不对劲。 不过想起刚才那个男修被炸上天身子都要裂开的场景,慕歌觉得,那个人短时间内应该追不上来了。 看了眼大喘气的元澜,慕歌从湖里随便捉了三条鱼,从储物戒中拿出需要的东西,就地开烤。 烤好后,将一条递给元澜,一条自己吃,最后一条收起来。 “谢谢谢谢。” 元澜在慕歌烤鱼的时候就眼巴巴看着,但是和这妹子也不认识,而且虽然这人修妹子看起来挺温婉的,不知怎么的,她就是不敢搭话,所以一直没敢厚着脸皮要鱼。 没想到,妹子知恩图报,烤好鱼先给了她一条! 真好啊呜呜呜,不愧是她救下的人! 元澜眼泪汪汪地吃着烤鱼,觉得这是她二次投胎后最幸福的时候了! 她前世也就是个普通人,上班赚钱买房,结果一次车祸,她死了。 再次睁开眼,云澜变成一个刚被母狼撵出去的小狼。 元澜心想:太倒霉了! 上辈子是人,能活七八十岁;这辈子是狼,满打满算也只能活十年。 寿命一下子缩短了六七十年。 嗨,算了,凑活过吧。 本打算随便活个几年,自然而然死去,但元澜突然某天发现,这里居然是修真.世界,不管人、动植物、石头、泥土......只要是生灵,都可以修炼! 元澜这下来劲了,拼死拼活修炼到元婴期,找到化形草后成功化形。 之后云澜就想挣点钱买个房子,再提升点儿修为,干脆去人修的地盘过日子。 因此她拿出了前世最有搞头的快递产业,嗨呀,修真界人人都是一道风,保管客户收到快递的时候五星好评! 结果因为她无权无势,被东海老虎一族的冷家给盯上了。 刚开始说得好好的,跟她一起干,当股东;结果没几天,冷家就开始威逼利诱让她交出她手里快要成规模的快递产业和所有关于快递的未来运营。 尼玛,想什么好事呢? 合着老娘就是你们的工具人? 不干,爱咋咋地! 然后,云澜就被冷家追杀了整整五百年,干快递搞钱的事情,自然也没影儿了。 这次衔光秘境一打开,云澜就冲了进来。 她计划得好好的,先在衔光秘境待个百八十年,等外边都找不到她的时候再出去,然后偷摸去人修的地盘做点儿小生意再也不回东海了。 结果没想到,冷家一直派人盯着她,她刚进秘境,冷赤就跟着她进来了。 冷赤是元婴后期,云澜是元婴初期,二人战斗力根本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云澜自然被打得凄凄惨惨戚戚。 太难了,她就想安安稳稳地活着,怎么就这么难? 当然,云澜也承认自己冒失了,没什么根基就想搞快递赚钱,那些有权有势的妖自然就盯上了她这个无权无势修为还不咋地的小妖。 唉,还是太年轻了,问就是后悔,很后悔! 云澜吃着烤鱼,眼泪掉了下来。 整整五百年,她被冷家追杀得东躲西藏,别说吃饭了,就连睡觉都没怎么合过眼! 要不是她想着,以后自己成了凤傲天干死冷家,她绝壁撑不下去! “真好吃呜呜呜......谢谢你啊妹子,但是一会儿咱们就分开吧,不然冷赤那傻逼看到你,以为你和我是一伙的,又要杀了你......” “日你祖宗的傻逼冷家,莫欺少女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看老娘翻了身怎么搞你们!” “呜呜呜......其实,其实你们冷家现在停手不再搞我,我也大人不记小人过,绝不会搞你们的!” “......” 又怂又刚,真鲜活。 这大概就是现代进了社会的普通人的想法,想着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想得罪任何人,给自己带来麻烦。 可惜,这里是强者为尊的修真.界。 “云澜,我要杀了你!!!” 随着这声凄厉的尖叫,排山倒海般元婴期十成功力的一掌从二人头顶拍下来。 云澜面露绝望,这次是真完了,她一点点儿护身的东西都没了! 慕歌勾了勾唇,站起身来。 在云澜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慕歌身上的气息节节攀升—— 金丹期、元婴期、合体期、分神期、大乘期。 到了大乘期,慕歌身上的气息就不再攀升。 之后她轻描淡写地挥散了冷赤元婴期爆发的那一掌,随手一抓,将愤怒地露出老虎耳朵和尾巴的冷赤抓过来,瞅了两眼轻松捏死。 冷赤身体没了,元婴也被捏爆了,彻底魂飞魄散。 接着,慕歌身上的气息又节节消退,恢复到之前金丹期的实力。 这一套操作后,慕歌慢条斯理地吃掉自己最后一口烤鱼,擦了擦嘴看向身旁的云澜,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 “怎么样,替你这个凤傲天把逼都装完了。开心吗,我的穿越老乡,加油×3的云小葵同学?” 云澜看得目瞪口呆,手里的烤鱼掉在地上。 ——她已经彻底傻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53章 璀璨的剑光中,慕歌轻轻闭上眼睛—— -- 第131页 云澜想,她绝对不会忘记她人生转折点的这一天。 明明是看树下的人修太过弱小,因为怀念做人的日子,再加上心中剩下的最后一丝良善,云澜才咬牙救下慕歌,至于以后,她也不知道。 谁知就是这个不起眼的人,居然神奇般地上演了一出“小透明疯狂进化成大佬随手捏死小虫子,后又恢复原貌”的戏码。 不知是慕歌长相太温婉,还是那句让人热泪盈眶的“穿越老乡”,抑或是“加油×3的云小葵”给了云澜自信,她居然十分杠精地问了一句: “为什么不把修为提升到渡劫期?” 面前这位平平无奇的凤傲天大佬微微一笑: “种族天性,大乘期=渡劫期,渡劫期=飞升。若将修为提到渡劫期,衍天大陆就容不下我了。” 云澜:“这样啊,真牛逼!失敬失敬。” 慕歌:“过奖过奖!” 杠完了,云澜陷入沉默。 看看人家,穿的是几十万灵石以上才能拿下的鲛纱,据她所知,东海鲛纱最大的客户就是星辰宗,而星辰宗弟子的门派服装,与大佬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 星辰宗不会财大气粗到把鲛纱分给弟子们当校服,那就是大佬自己买的,或者她出身好,家里人给她买的。 这说明什么? 说明人家自己有能力,或者人家投胎技能满点! 不过,看这位老乡被人抓住不慌不忙,灭世一掌拍下来,人家迅速提升修为捏死敌人的轻松作态...... 好的,基本可以确定这位大佬自己非常有能力,至于家庭背景,那都是锦上添花,有没有都行。 云澜好酸啊! 同为穿越者,看看人家悠然自得的模样,看看她东躲西藏的狼狈姿态。 呜呜呜,哭了。 这还没完,不一会儿,一个身穿白衣的俊美男人提着剑来到了这里。 云澜看到慕歌满眼含笑迎了上去,那个男人也一改刚才高岭之花的男神模样,笑得跟个傻子一样迎上大佬。 二人见面第一句就是互相问对方:“没受伤?” 然后看着对方齐齐笑开了。 云澜:更酸了! 原来她不仅没钱,还没男朋友! 呜呜呜...... 玩归玩,闹归闹,不拿生命开玩笑。 云澜觉得,她凤傲天-小妹的人生征程就要开始啦! 看慕歌和她男朋友聊得差不多了,云澜搓搓手,笑呵呵地凑过去。 “嘿嘿,那个,大佬......” 傅晋修在慕歌面前越来越失智,但在别人面前,他依然是那个高冷犀利的剑修大佬。 看云澜凑过来,傅晋修扫了她一眼,皱眉道: “妖修?” 慕歌看了眼云澜,点头:“嗯,这是云澜,我的...故友。” 云澜高兴坏了,大佬居然说她是她的故友! 嗨呀,别以为现代人傻! 穿越修真.世界,这些年下来,云澜早就明白了“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道理。 慕歌很强,所以即使她们都是穿越者,都是女性,她也不敢真把慕歌当成自己平等的老乡。 不过,大佬亲口说她是朋友,那她当然恭敬不如从命,美滋滋地认下了这个名头! “对对对,大佬是我故友,还救了我,嘿嘿嘿。” 傅晋修看了眼慕歌,又看了眼傻笑的云澜,什么都不说了。 他忽略云澜,对着慕歌十分委屈: “没找到天星花,好烦。” 慕歌熟练“顺毛”:“没事,一会儿咱们一起找。” 咱们一起,嘿嘿。 傅晋修听到了关键词,不再委屈,开始高兴起来。 慕歌看他眼神越来越清澈,心里的担忧越来越多。 时间不多了,要早日找到天星花,不然...... “那个......你们需要天星花吗?我知道哪里有!” 站在旁边听了二人谈话的云澜举手道。 慕歌和傅晋修同时看向她:“在哪儿?” “冷家妖都是火灵根,需要天星花中和他们身上过剩的火气,所以大肆种植天星花。每个冷家妖,身上的天星花一抓一大把。” ——天星花的作用:中和火灵根修者过剩的火气;清心凝神,修复神智。 傅晋修有些失望,他和妖修没什么交情,也不认识冷家的妖修,讨要天星花的话,应该不大可能。 想起刚才被她随手捏死的冷赤,慕歌默了。 不该那么快弄死冷赤的,起码要打个劫,补充下下自己的小金库...... 不过这次的教训,以后不会再犯了。 看慕歌沉默,云澜“嘿嘿”笑起来: “大佬,我知道冷家那些狗东西在哪里扎营,我带你们去!” 傅晋修失望的眼神瞬间亮起来! * 衔光秘境东南处,是东海冷家扎营的地方。 突然,主营中传来一个怒吼声: “赤儿!!!” 该死的云澜,不过一介元婴期的小妖,居然杀了他的亲生儿子! 不报此仇,他冷刃誓不为妖! 冷刃立刻叫来自己手下的妖修,商讨务必弄死云澜的方法。 只是大家说来说去,谁也提不出一个具体又有效的办法。 冷刃非常生气,将这些不中用的东西全部赶走,自己待着,思考弄死云澜的办法。 -- 第132页 正呼哧呼哧喘着气的时候,冷刃眼前一黑,瞬间不省人事。 吞下易容丹的云澜“嘿嘿”一笑,在冷刃身上贴上合体期大能都察觉不到的“隐身符”,带着冷刃离开这里。 云澜紧张地离开冷家扎营的地方,接着疯狂飞往慕歌和傅晋修所在的地方。 飞了大半天,云澜才看到了喂男朋友吃鱼的慕歌。 嘤嘤嘤,大佬不仅牛逼,还会哄男朋友......比不过,比不过。 “砰!” 冷刃被扔在草地上,发出一个令人牙酸的声音。 听着这声音,想着自己被追杀五百年的心酸史,云澜恨恨地踹了两脚地上昏迷的冷刃。 都说过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居然敢惹她这个凤傲天小妹,真是活腻味了! 冷赤已经死了,冷刃这个主谋也该被“天降正义”制裁了! 不等云澜说话,看到冷刃的傅晋修眼神“唰”一下亮起来,焦急地看着慕歌。 慕歌给他擦了擦嘴,对他点点头。 傅晋修立刻站起来,将冷刃身上的东西搜刮一空,然后把穷得响叮当的冷刃又扔给云澜。 云澜受宠若惊,看向慕歌。 慕歌看了眼云澜,“你随意,如果要分解尸体,离远点儿。” 云澜:好耶! “谢谢大佬!!!” 云澜提着昏迷的冷刃走向另一边的草地,打算来个“凌虐俘虏”,以解她被追杀五百年如丧家之犬的心头之恨! 云澜离开了,慕歌又看向面前眼巴巴眼看着她的傅晋修。 傅晋修提着一袋子天星花,等着慕歌让他吃。 慕歌也不是什么扭扭捏捏的人,已经想清楚后果,自然不会畏惧现在。 “吃吧,多吃几朵。” 傅晋修高兴地笑起来,拿出五朵最漂亮的天星花,送入口中。 慕慕最喜欢漂亮的东西了,他要吃最好看的天星花,和她恢复以前最美好的时光! ...... 吃下天星花后,傅晋修瞬间脸色狰狞,手中装满了天星花的袋子掉落在草地上,天星花洒了出来,和草地映衬着,十分美丽。 傅晋修只觉神魂剧痛,但同时神智也渐渐清醒过来,彻底摆脱不知名东西的“诱控”。 他看到了与散播谣言的合体期长老大战、浑身战役意的自己; 看到了那个合体期敌人自爆,他昏迷后被瑶光秘境卷进去,跟他一起被卷入瑶光秘境的,还有个藏在石头后边的女修; 他看到了秘境中几生几世共同轮回的自己和女修; 看到自己渐渐爱上她,看到自己情绪不稳,又哭又笑,看到了后来慕歌与连父连母对峙他躲在后边听却根本听不懂,以及后来的种种...... 他爱上了她,死活要和她在一起。 可是看到记忆中连父连母一口一个“祭品”,他真的不知道,他到底是被迫“爱上”她,还是真的喜欢她,自己的心对她有感觉? 她其实什么都没做错,除了瑶光秘境就迅速与他划开界限,并告诫他,那些感情可能不是真实的。 是他自己道心不够坚定,陷入爱情的漩涡,信了没脑子的自己的感觉。 她做得已经够好了,没发现事情真相时不愿见他,发现了事情真相,立刻寻找解决的办法。 如果是别人,知道自己未来会有第二条命,会有一个忠心耿耿的傀儡,傅晋修想,那人可能根本不会为他寻找天星花,恢复他的神智。 ...... 脑海中的记忆疯狂掠过,最后,傅晋修想起刚才慕歌笑着让他吃下天星花的模样。 此时的傅晋修,彻底恢复了神智。 他低着头看不清神色,手中的本命剑却在疯狂颤动。 ——这是他内心激烈挣扎的表现。 慕歌站在傅晋修面前,等待他的判决。 被卷入瑶光秘境,是意外,也是错误; 慕歌本以为瑶光城客栈那晚,就是他们再不相干的日子。 只是,他被她的本性“诱控”,无法离开她,所以才有了后来“剑宗与星辰宗商讨二人结为道侣”的事情。 如果她没有对他动心,可能不会有后来的种种...... 只是相伴千年,他将她融入骨髓,她也将他珍藏在心中。 他那样恳求她,在她面前紧张得手足无措,看着她就会笑出来,她又怎么忍心不回应他? 但梦终究是梦,梦醒的时候,就是所有人最难过的时候。 慕歌一直是个理智的人,她有自己的原则,所以不会看着他成为没有神智的傀儡。 她喜欢他,觉得愧对他,所以无论他清醒后要做什么,她都受着。 ...... 大概是一瞬,也可能是很久很久。 傅晋修抬头,红着眼举起手中的剑。 他手里的剑疯狂挣扎,十分不配合。 傅晋修眼神冰冷,朝慕歌挥去自己拼尽全力的一剑。 璀璨的剑光中,慕歌轻轻闭上眼睛—— 第54章 “对不起,我错了。” 等了很久,慕歌睁开眼,发现那道剑光从她身前转弯,冲进了湖水中。 “嘭嘭嘭!” 水浪滔天,打湿了慕歌的头发,也打湿了转身离开的傅晋修的后背。 “对不起,再见。” 听到身后人的声音,傅晋修脚步一顿,但下一秒便御剑飞空,很快离开了这里。 -- 第133页 慕歌收回目光,掐诀将自己的头发烘干。 没了爱情,慕歌还有自己。 她从来不是恋爱脑的女人,更不会失去在爱情后萎靡不振,这会让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慕歌又从湖里捉了两条鱼,开始慢条斯理地烤起来。 因此等云澜杀妖毁尸回来后,发现大佬周围全是水,就像刚才这里爆发了一场大战一样。 云澜赶紧凑过来:“怎么了怎么了?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慕歌将烤好的鱼递给云澜,表情一如之前的平静和温和: “没什么,失恋而已。” 噢,失恋啊...... 什么? 失恋? 不是,她就杀个妖毁尸的功夫,刚才那么亲密宛如热恋期的大佬和她男朋友,就这么掰了? 云澜看向慕歌,见她眼神沉静,表情柔和,看不出一丝伤心的模样。 “那个,大佬,你要是想哭,我可以把肩膀借给你。” 嗨呀,凤傲天,哭一次又怎么了? 哭完依然是那个叼炸天的凤傲天! 慕歌无语,果断拒绝:“我不是那种失恋了就要死要活的人,不用。” 云澜恍然:“对对对,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 慕歌:...... 慕歌不再说话,专心吃鱼。 云澜也不说话了,专门干饭。 两人吃得很快,也吃得很满足。 “大佬,接下来去哪里?” 吃完鱼,看慕歌把烤鱼工具全部收起来,云澜好奇问道。 看了眼身边帮她一起收东西的云澜,慕歌随口问了一句: “你要跟我一起?” 云澜疯狂点头:“嗯嗯,以后我就是您手底下的第一小妹,你说东我不往西,你让我杀人我绝不吃人!” 慕歌露出一个惊恐的表情:“你居然还吃人?难道不会有心理障碍吗?” 云澜讪讪一笑:“哈哈哈,比喻,比喻!” 慕歌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是个正常人,那我们一起吧,随便看看,我也不知道去哪儿。” “好耶,走走走,就当出国旅游了!” 正当慕歌和云澜打算离开这里的时候,一群妖修突然出现,他们看着云澜,眼神愤怒: “云澜,我云家待你不薄,你居然敢杀了我们老大!” 原来是循着冷刃气息找过来寻仇的冷家妖修。 云澜叉腰开骂:“我呸!” “别装的人模人样了,你们想独吞我的产业,再把我撇到一边,傻子才看不出来呢!” “还待我不薄,怎么着?威逼利诱让我低头,是待我不薄?这不薄给你你要不要?” “一群辣鸡玩意儿,谁还没有脑子啊?” “呸呸呸!” “跟你们说话,老娘恶心得五百年前的饭都要吐出来了!” “......” 被这样当面揭穿了最后一块遮羞布,还被冷嘲热讽将脸面踩在脚下,对面的妖修脸上纷纷出现恼羞成怒的神色。 “既然你不想活,那就跟着老大一起去死吧!” 十几个元婴妖修齐齐发力,那庞大的力量几乎要将这一片的天空都撕裂了。 “大佬大佬,快快快,凤傲天变身!” 云澜刚说完,就看到了好几道摧残爆裂的剑光。 那剑光绕过了慕歌和云澜,直直地对上了那些妖修。 下一秒,在云澜再一次的目瞪口呆中,刚才还在她面前大放厥词的十几个妖修,通通被劈成两半,就连几个侥幸逃脱的小元婴要跑,也被随后再次出现的剑光劈碎。 “轰——” 云澜亲眼看到,妖修所在地方的天空,被这股强大的力量撕开了,露出了外边熟悉的东海海面。 卧槽,这也太猛了吧? 云澜与慕歌转身,看到了站在两人身后,准确的说是站在慕歌身后的白衣剑修。 被发现后,傅晋修浑身僵硬,冷冰冰地丢下一句“路见不平”,就跑了。 云澜看了眼上天的傅晋修,又看了眼身边唇角上扬满眼笑意的慕歌,忍不住酸成柠檬精: 这尼玛叫失恋? 不,这是大佬和她男朋友的情趣。 呜呜呜,单身狗再一次被扎心扎得成了死狗! 岂可休! ...... 接下来,单身狗云澜被迫体验了一把疯狂吃狗粮的感觉: 无论走到哪儿,只要慕歌停下,她面前就会突然出现好东西; 只要有人试图抢劫,不等云澜骂人,那个抢劫的就被自动转弯的剑光劈成两半; 甚至慕歌脑袋上落下一片叶子,脚下要踩到虫子的时候,管你叶子虫子,通通杀无赦! 这就是衍天大陆冷心冷清心里只有本命剑个个都是高岭之花对其人不顾一屑的高冷剑修吗? 呵呵哒,真是“表里如一”,让人“大开眼界”呢! 云澜就这么被两个心知肚明的大佬喂了一路的狗粮,噎得一直翻白眼。 等时间到了之后,大家被自动传送出去。 云澜临走时对着慕歌大喊: “大佬,记得去东海无名城找我,一定要找我啊!” “知道了,会去找你的,自己藏好,别被冷家人发现!” “嗯嗯......” 云澜被传送走了,慕歌站在原地,等待传送。 在即将被送出去的最后一秒,傅晋修突然出现在她身边,和她一起出了秘境。 -- 第134页 衔光秘境外,是盯着出口的各大宗门掌门和长老。 慕歌一出来,就被星辰宗掌门拉过来,仔仔细细里里外外地检查了一遍。 慕歌知道掌门担心她,自然不会反抗,乖乖地让她检查。 傅晋修也是被剑宗掌门里里外外查看了一遍,见他没受伤才放下心来。 衔光秘境关闭了,下一次开启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各大宗门的人都要离开了。 星辰宗掌门招呼着慕歌,让她上飞舟。 慕歌看了眼故意不看她,神色冷冰冰的傅晋修,上了星辰宗的飞舟。 不管他在想什么,慕歌都不会阻碍他。 但她觉得,目前的他们,还是分开后冷静一下吧。 傅晋修站在剑宗飞舟上,眼也不眨地盯着已经离开的星辰宗飞舟。 “吵架了?” 剑宗掌门站在傅晋修身后试探道。 傅晋修皱眉,没说话。 剑宗掌门了然,看来真吵架了,要不然这小子也不会出来就装高冷,一眼都不往那个女娃娃身上看。 啧,人家在这里的时候你不多看看,人家走得没影了,你又装忧郁。 真是个大蠢蛋! 虽然心里骂得厉害,但剑宗掌门面上还是那个慈爱的掌门: “要不现在就追上去,要不过段时间再去找她,见面第一句:真诚道歉!” “脸皮厚一点儿,该低头就低头,没啥!” 剑宗掌门拍拍傅晋修的肩膀,十分语重心长: “这都是过来人的经验,学着点儿。要不道侣没了,我看你上哪儿哭!” 傅晋修拧着眉看了眼不知道情况的掌门,十分无语。 他和慕歌的事情,和掌门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怎么乱出馊主意呢? 他也不理他,直接回了自己的房间。 * 三天后,东海无名城。 在这里找到和云澜碰面的慕歌后,傅晋修上来第一句话: “对不起,我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 剑宗掌门:真香! 第55章 我现在就去抢...不,去取。 离开衔光秘境后,慕歌本打算回星辰宗,只是连父连母又小心翼翼地凑过来,说他们占卜到无名城有慕歌需要的东西。 ——傅晋修不能成为慕歌觉醒的傀儡,因此慕歌与他神交彻底觉醒的路,也断了。 如果想彻底觉醒,慕歌只能走另一条路,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连父连母神神秘秘的,也不说到底需要几个东西,只说先去无名城就行,其他的以后再说。 慕歌知道,连父连母不想说,怎么都不会说,再加上与元澜的约定,慕歌半路上转了航,飞往东海无名城。 飞了两天多,才到达这座城市。 收起飞舟,跟门口奇形怪状的守卫交了进城费,慕歌缓缓走进这座城市。 无名城位于东海最北端,常年飘雪,气温极低,再往北走,就是人修陆地范围内最南端的剑宗。 无名城城主是大乘期的人修,城主道侣是个大乘期的妖修。 因为城主和她道侣在对待人修和妖修之事上素来公平,因此无名城吸引了很多热爱和平的人修和妖修。 也因此,无名城成了东海最多的人妖混居城市。 这是个和人修城池完全不一样的地方,很多街上走动的人带着毛茸茸的动物耳朵,而妖修,很多都露出尾巴,神态自若地走来走去。 慕歌看了一会儿,在心里给这座无名城起了个名字: cosplay城。 如果忽略大家的修为,这简直就是二次元宅们最爱的cosplay城。 在这里,你可以穿着任何奇形怪状的衣服,因为衍天大陆奇形怪状的物种多了去了,被当作模板做成衣服穿在别人身上,也是一种认可! 慕歌有点儿蠢蠢欲动,也想来个coa。 不过想起云澜,慕歌还是先按照元澜留给她的暗号,一路找了过去。 进入这个七拐八拐都找不到目的地的巷子时,慕歌十分心累。 但这一路走来,看到这巷子里的动物们连门都不关,直接变成原形瘫在地上躺平任撸的模样,慕歌又觉得,这样挺好。 ——尤其是她禁不住诱惑,撸了几个毛茸茸的大动物后。 真好真好,毛茸茸就是最棒的! 慕歌笑着来到云澜门前,看到了院子里一个懒洋洋晒太阳的大白狼。 慕歌瞬间就被漂亮的白狼俘获了。 那眼睛,那毛毛,那体型! 啊,好想撸! 大概是看到了慕歌眼中的渴望,白狼对着慕歌招招手,表示躺平任撸。 慕歌毫不客气,过去上上下下把白狼撸了个遍,大白狼摊成了水,舒服地一个劲儿地“呜呜”叫。 撸完了,慕歌才恋恋不舍地拿开手,看着美丽的白狼变成冷艳的云澜。 唉,对人形没爱。 慕歌叹了口气,趴在木桌上。 云澜凑过来就是一堆彩虹屁: “老大您真好,老大您真棒!” “以后我就是您最忠实的粉丝,哐哐撞大墙都不带眨眼的那种!” “......” “老大你以前是不是养过猫啊,撸毛的手法太娴熟了,好舒服!” 慕歌摇头:“没养过,以前动物根本不亲近我。” -- 第135页 所以想养也没法儿养。 云澜听懂了,可怜老大两秒钟,然后转移话题: “......老大,我带你去逛逛这座无名城?” 慕歌看她一眼,有些疑惑:“你不怕冷家了?” 云澜大手一挥:“嗨呀,自从冷刃和冷赤这两个傻逼玩意儿以及他们那群没脑子的手下死干净以后,冷家根本不关注我了。” “再说了,他们都去无名海中找冰元珠了,也没那功夫对付我。” “所以,老娘以后自由啦哈哈哈......” 大概是慕歌如今金丹初期的修为,也可能是慕歌平易近人的态度,反正这次再见面,云澜比在衔光秘境中放松多了。 她这样,慕歌也自在,毕竟她从未将自己当成那种高不可攀的真大佬。 “恭喜了。” 慕歌真诚道谢。 “嘿嘿,同喜同喜!” 云澜可开心了,她本就是不是什么争强好胜的性格,不然也不会东躲西藏五百年,而不是直接冲到冷家炸了他们的大本营。 当初那件事的主谋——冷刃冷赤及其两人的狗腿子都死了,冷家也不再理会她,她自然也不会和冷家过不去。 慕歌和云澜来到了无名城主路上,两人都挺放松,买了好几套动植物套装。 因为不太方便走路,慕歌就没穿,而是戴上了一个小狐狸耳朵。 云澜才不管那些,她喜欢霸王花,直接穿了一套霸王花的裙子,走起来的时候都感觉自己莫名很霸道了呢! 逛累了,慕歌和云澜进了一家人修开的饭馆。 点了招牌菜,两人开始耐心等待上菜。 等待的过程中,傅晋修突然出现在慕歌面前,上来第一句就是:“对不起,我错了。” ——这里的座位是那种面对面四人座,每个座位之间都用屏风隔开。 屏风上有隔音阵,不用担心自己说话会被别人听到。 傅晋修过来的时候站在过道上,他一身白衣,俊美高傲,身后背着剑,还90°弯腰道歉十分真诚——这让大家都很好奇,是谁拿下了这个传说中的白衣剑修。 见众人的目光聚过来,慕歌直接将傅晋修拉到自己身边的座位上。 “这样让人很尴尬。” “对不起,我错了。” 他干脆利落地道歉,让慕歌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云澜尴尬傻笑,给傅晋修倒茶: “大佬,你喝茶。” 虽然但是,和女性朋友逛街的时候遇到男朋友犯蠢......乌鱼子。 傅晋修看了眼对面的云澜,高冷点头:“谢谢。” 他一直很听慕歌的话,不会故意不理别人,也会礼貌道谢。 之后,三人开始沉默起来。 云澜一看这情况,只能内心悲伤地站起来: “我想起来我还有东西忘了拿,我先回家一趟,你俩先聊着。” 慕歌看着云澜,脸上的表情有些抱歉:“不好意思,下次我请你吃饭。” 傅晋修也知道是自己的到来,云澜才会离开,给他俩腾出说话的空间。 因此傅晋修从储物戒中拿出一块石头递给云澜,言简意赅:“谢礼。” 云澜接过来一看,瞬间口水直流。 ——呜呜呜,居然是白狼最爱吃的寒冰石,可以增长修为的! 老大的男友真厉害,祝你们百年好合! 云澜高兴地离开了,饭菜正好上来。 慕歌吃了两口,觉得还不错。 傅晋修抿着唇,想说的话死活说不出来,只能看着她慢吞吞地吃东西。 “......你想说什么,现在就说。” 慕歌都把自己吃东西的速度放慢了N倍,结果身边这个男人嘴就像被粘住了一样,死活不开口。 没办法,她先问吧。 傅晋修垂下头,声音很小,却满是挫败: “对不起,我又让你生气了,你打我吧。” “你想说的就这些?” 慕歌放下筷子,眼神温度渐渐降下来。 傅晋修一看她的眼睛就慌了,不敢再耍心机,老老实实地开始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衔光秘境里,我知道自己作为祭品的时候,真的生气,所以冲你发火......是我错了。” “你没做错什么,甚至很心软很善良,带我来找天星花,让我恢复神智。” “只是,我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关。” “......我想了很多,想了很久,可是每次看到你,还是想护着你,让你开心。” “我从未想过和你分开,因为我......舍不得。” 如今恢复神智的傅晋修,也是个理智的直球boy。 他好像有些害羞了,不敢看慕歌的眼睛,但眼角余光却一直注意着她的动作。 “我......” 慕歌看着他,傅晋修刚开始不敢看她,后来还是慢慢抬头,和她对上视线。 “傅晋修,我不想和你在一起。” 傅晋修瞬间脸色煞白,“为....为什么?” 慕歌移开视线,侧脸很冷: “我不会骗你,所以不会说不喜欢你之类的话。” “你恢复了神智,就代表着我可能永远无法彻底觉醒。” “我爹娘说,如果我无法彻底觉醒,意味着我的寿命可能无法超过凡人。” 她如今20岁,凡人的一生顶了天也就100岁。 -- 第136页 也就是说,她最多只剩下80年的寿命。 80年,在普通人看来很长,但在修真者看来,也就是一次闭关的年限。 傅晋修如今也是20岁,修为已经到大元婴期,再过不久,他应该就是合体期了。 元婴期的修者有1500年的寿命,合体期的修者有5000年的寿命。 他二人能活的年岁相差太大了,慕歌活这一生,都赶不上傅晋修的零头。 “......你不用觉得难过,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而且,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只是慕歌觉得应该很难很难。 她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疲惫的样子,更不想在失去希望后,看着喜欢的人痛苦的模样却无计可施。 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在一起,这样,他还是他,而不是失去爱人心魔重重的废人。 两人沉默了很久。 “......有办法的,我知道,肯定有办法。” “你告诉我,我真的很想和你携手千年万年,看遍整个衍天大陆,做尽我们在瑶光秘境里约定的事情......” 傅晋修红了眼,眼泪藏在他的眼底,被他死死压着,怎么都出不来。 他又想哭了,真是太不争气了,明明她最不喜欢他哭了,说会让她也很难过。 都怪掌门,说什么哭啊哭的,现在可好,他居然真哭了...... 看他浑身颤抖悲伤到极点的模样,慕歌犹豫很久才问道: “你又被我的本性诱控,导致自己情绪不稳定了?” 傅晋修眼泪瞬间回去了,他红着眼盯着她,咬牙切齿道: “没有,我很正常!” 慕歌不大相信,毕竟这人恢复神智后就一副拽上天的模样,怎么可能这么脆弱? 见她不相信,傅晋修只能板着脸,恢复之前高冷的模样。 看他这样,慕歌才松了口气: “看来正常了。” 看她夸张的表情,傅晋修怎么可能猜不到,她这样说,其实是不想让他像刚才那样难过。 她这么好,他怎么可能不爱她? “到底是什么办法?你告诉我。” 傅晋修又问了,慕歌按了按额头,有些头疼。 刚绕过去的问题,又被他提出来了。 果然,谁也无法忽悠道心坚定的剑修,除非这个剑修自己愿意。 “我彻底觉醒,需要珍稀的不轻易出世的宝贝。” “比如,无名海的冰元珠。” “我现在就去抢...不,去取。” 慕歌脸色一沉:“先坐下吃饭。” 不知道浪费食物可耻吗? 杀气腾腾的傅晋修立刻低眉顺眼地乖巧坐下: “好的QAQ”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56章 冰元珠,绝对是冰元珠现身了! 安安静静吃完一顿饭,慕歌离开小饭馆,去一个小铺子里买了关于冰元珠的消息。 傅晋修默默跟在她身后,黑黢黢的眼睛一直盯着她。 至于刚才“求复合”的事情,两人都默契地没提。 慕歌带着消息和傅晋修回到云澜所在的小院子里。 冰元珠的消息被封存在一个一次性的石头里,消息看完后石头就会自动销毁。 慕歌输入神识,开始查看消息。 ——冰元珠,隐藏于冰山雪海之间,是万万年前一对不容于上天的人妖相恋故事的产物。 慕歌:...... 果然,才十块下品灵石的消息,就是不靠谱。 还人妖相恋不容于上天,这不扯淡吗? 衍天大陆就从没听过被上天拆散的人与妖,只有观念不同最后分手老死不相往来的人修妖修前任。 看慕歌神色不虞,傅晋修冷着脸就要冲出去:“我去掀了那个铺子!” 慕歌无奈扶额:“回来,坐下!” 傅晋修原地坐下,慕歌没理他,而是看向旁边看热闹的云澜: “知道冰元珠的消息吗?” 闻言,云澜神色一正:“知道是知道,但是那玩意儿是传说中才有的,不具备现实意义。” 虽然她说的委婉,但在场之人都能听出她真正的意思:冰元珠是神话传说里的,现实中大概率不存在。 “没事,你跟我说说冰元珠的消息,顺便说一下那些寻找冰元珠之人的行为踪迹。” 慕歌食指点了点木桌,表情淡定。 冰元珠绝对是存在的,如果不存在,连父连母也不会让她来这里寻找。 看慕歌淡然的表情,旁边傅晋修也支起耳朵来听,元澜挠了挠脸,说出自己知道的消息: “关于冰元珠的事情,是两个月前开始的传闻。” 两个月前? 慕歌在心中快速计算了下时间,往前推前一个月:来无名城的三天+衔光秘境的十几天+星辰宗失智的傅晋修的十几天,再前一个月:她陷入沉睡。 ——冰元珠出现的时间,居然和她离开瑶光城回到星辰宗沉睡时的时间一致! 这说明冰元珠果然存在,其他的东西肯定也是两个月前或者两个月内出现,而且是作为她完全觉醒的备胎路,在她沉睡之时一同出现的! “最开始是一个妖修,在无名海睡觉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点星光,那光温和柔软,照在她身上就像回到了自己出生时的蛋壳里。那个妖修说星光过后,她的修为从合体初期提升到了合体中期,体内的血脉也进一步增强......” -- 第137页 “这妖修怕被盯上,早在两个月前就跑去了人修的地盘,不知道躲到了哪个深山老林里。” “大家找不到那个妖修,只能根据妖修提到的线索,去搜寻无名海。” “无名海紧靠无名城,还毗邻剑宗,这些寻宝的妖修和人修闹出来的动静惊动了盘踞在无名海中的一个大乘期妖修大能,大能一生气,弄死了很多人修和妖修。” “后来,去寻宝的人越来越多,求情的妖修也越来越多,再加上各大势力施压......那个大乘期的妖修大佬也无可奈何,只能和剑宗一起监督众人,不让他们搞乱无名海的生态环境。” ——是的,修真.世界里,妖修和人修都懂得要保护环境。 因为不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衍天大陆就会发威,让这些人看看不保护环境的后果。 久而久之,不管人妖魔,都很注重保护自己生存的地方。 毕竟,衍天大陆的发威,那可是精准打击,绝不误伤其他生灵。 “寻宝的修者怎么知道那个宝贝叫冰元珠?” 慕歌有些不解,那个最开始发现冰元珠的妖修,也没说过宝贝叫冰元珠吧? 傅晋修神色一动慕歌,开口道:“天地至宝出世后,会让寻找它的人知晓它的名字。” 云澜点头附和:“不错,这些宝物都挺有个性的,每个去那里寻找它的人,接近之后就会知道那个宝物叫什么。” “至于宝物到底找不找得到,那就看缘分和命运了。” “我刚才说冰元珠不存在,是因为无名海中的那个大乘期妖修大佬都没感觉到冰元珠的气息,为什么那些才元婴合体修为的修者就能感觉到呢?这不是搞笑吗?” “大家说得信誓旦旦,但谁也没见过,谁也没感觉到冰元珠......所以,这就是一场大型诈骗活动!” 云澜的声音铿锵有力,十分自豪。 傅晋修瞥了她一眼,又移开视线。 这个妖修,不大聪明的样子。 慕歌若有所思,一直没说话。 看两人表情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你说得好有道理,你真聪明”的样子,云澜脸一垮,蔫了吧唧地坐下了。 行吧,凤傲天小妹只管冲锋陷阵,动脑子这活儿还是交给老大办吧。 “......也有可能,冰元珠只会让特定的人感受到它的气息。” 最开始出世的那天,冰元珠可能能量不稳定,也可能还没学会隐藏自己,所以才泄露了踪迹,被最开始的那个妖修发现。 冰元珠在无名海藏了这么久,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它应该是在等她。 不是慕歌自负,而是她心中隐隐有个感觉,冰元珠就是在等她! “看来要去一趟无名海。” 慕歌说得声音很小,但一直关注着她的云澜和傅晋修都听到了。 二人齐齐举手:“我也去!” 慕歌看了两人一眼,十分严肃: “我去哪里是为了寻找冰元珠。可能会遇上很多危险,也可能会被众人群起而攻之......这样,你们还跟着我吗?” 傅晋修高冷点头:“自然,你心之所向,便是我剑指之处!” 云澜自信一笑:“嗨,凤傲天升级打怪总是会遇上危险的,我才不怕!” 看两人脸上的郑重之色,慕歌忍不住笑起来: “好,谢谢你们。” 喜欢的人和朋友都在身边,愿意陪她一起冒险,这是她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 * 无名海,剑宗海域。 寻宝的人越来越多了,剑宗弟子巡逻得也越来越勤。 这天,剑宗大师兄来到了无名海上。 巡逻的剑宗弟子立刻上前行礼:“大师兄。” 傅晋修颔首道:“我要去无名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领头的两个剑宗弟子对视一眼,问道: “大师兄要去找冰元珠?” 傅晋修双手背在身后,淡淡点头。 他在人前一直是这样,高冷威严,距离感很足。 剑宗弟子也习惯了,没放在心上。 领头的剑宗弟子拿出一份地图,交给傅晋修: “大师兄,这是前去无名海探寻的修者回来后,推测出的冰元珠可能出现的地点。” “既然大师兄要找冰元珠,不如将这份地图当作参考,省得白跑一趟,浪费时间。” 云澜闻言睁大眼:“你们就不怕那些修者对你们说谎?” 剑宗弟子有些生气,生气这人居然怀疑他们傻! 但看在云澜是大师兄带来的人的份上,剑宗弟子也不好生气,只能干巴巴道: “那些修者进入无名海后,都与我们签下契约:回来后要交给我们一份冰元珠可能存在地点的地图。如若他们违反契约,剑宗必追究到底,天道也不会放过他们!” 云澜恍然大悟,赶紧道歉:“不好意思啊,我也没坏心,就是担心......” 云澜道了歉,剑宗弟子脸色和缓了许多。 他们对着傅晋修行礼: “大师兄,若无其它事,弟子要继续巡逻了。” 傅晋修点头:“去吧,多谢。” 听到傅晋修的道谢,这些剑宗弟子十分受宠若惊,嘴里说着“不敢当不敢当”,很快笑着离开了。 嘿嘿,向来高冷骄傲的大师兄居然跟他们这些外门弟子道谢,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事儿能让他们在同门面前吹好几年! -- 第138页 剑宗弟子离开了,傅晋修将地图递给慕歌。 慕歌展开,云澜也伸着脖子看。 大概是探索无名海的修者太多了,所以这段时间以来,整个无名海几乎被他们全部搜了一遍。 冰元珠可能出现的地点都被标在了地图上,一目了然。 云澜看着地图嘀咕了一句:“才十个可能出现的地点?好少。” 慕歌摇头:“已经不少了。” 无名海南北长约两万千米,东西长约二十万千米,平均深度九千米,最大深度三万米,比地球上的太平洋还大还长还深。 短短两个月,这些修者能把无名海全部搜了个遍,已经很不错了。 傅晋修没说话,但看他脸上的表情,也很赞同慕歌说的话。 这两位大佬都这么表态了,云澜自然也不敢多说什么。 “......那我们先去哪儿?” 慕歌指了指无名海最中心的地点: “去这里。” 她有预感,冰元珠就在这里。 云澜伸胳膊伸腿做准备活动:“好,走走走!” 看着云澜怪异的动作,傅晋修不忍直视,等她活动完了才分给她一颗避水珠。 “含在嘴里,能在水中自由呼吸和活动。” ——避水珠,算是剑宗这千万年来探索无名海得到的奖励,不值一提。 接着傅晋修将避水珠放在慕歌唇边,语气温柔: “慕慕,张嘴。” 慕歌看他一眼,张开嘴含住避水珠。 “谢谢。” “不客气。” 云澜:小丑竟是我自己! 现代人的思维禁锢了她的脑袋,居然忘记修真.世界还有避水珠这样的大杀器! 呜呜呜,好丢脸噢。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只要自己不尴尬吗,尴尬的就是别人! 云澜很快自信起来,不再尴尬。 三人嘴里含着避水珠,一起前往无名海中心区域。 无名海很美,美得如梦似幻。 云澜看着美丽的海底,眼睛都在放光。 她努力修炼成功化形,但很快又被追杀了五百年,这还是她第一次有闲心欣赏海底的风景。 “哇,珍珠红珊瑚!” 这要放现代,早被炒出天价了! “呜呜呜,灵纹鱼,通体透明,除了脊柱啥也没有,听说凡人吃了可以延年益寿......” 可惜她现在是修真者,用不着吃这个。 “虎鲸!虎鲸!” “海中霸王虎鲸!” 听说虎鲸看着人类的时候,就跟看着喜爱的宠物没啥差别,是人类在海中很要好的朋友。 ...... 这一路,就在云澜的叽叽喳喳和其他修者异样的目光中度过了。 傅晋修板着脸,面无表情。 为何这个妖修如此聒噪,她真的是寡言少语的白狼一族吗? 慕歌没觉得有什么,云澜本就是赤子之心,即使被追杀了五百年,核心还是现代人,有些宅,很恋家。 现代宅人平日里忙于工作,没看过海,没潜过水......这都是有可能的事情。 如今看到了美丽的海底,遇到了很多只能在网上看到的动植物,一惊一乍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慕歌不讨厌云澜这样的性格,相反,还很喜欢。 因为她是真实的,鲜活的,而不是融入衍天大陆,成了彻底的修真者。 说到底,慕歌还是想念现代,即使工作很累,却很平和。 而不是在衍天大陆,因为很多很多的原因,让她只能努力活下去。 ...... 游了大半天,三人终于到达无名海的中心区域。 这是一片废土,以前大概也存在过建立城池的生灵,但随着时间流逝,这里已经成了被遗忘的地方。 慕歌心有所感,慢慢走进去。 傅晋修和云澜跟在她身后,在即将迈入这片废土之际,突然有道光将傅晋修和云澜都弹了出去。 慕歌没注意到身后的动静,因为她的面前,是曾经出现在她沉睡梦境中的瑰丽又奇幻的世界。 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森林,这里生活着许许多多与人等高的发光的草。 这些草明明都是同根生,但长出来的模样却总是有着细微的差别。 “......哎呀,我又缺水啦,快浇水快浇水!” 随着这个细软的声音响起,一场雨落下来,淋在想浇水的草上。 这棵草可开心了,摇摆着身躯唱歌:“啦啦啦,慕慕爱喝水~” 慕歌心有所感,靠近这棵草,突然,她进入了那棵草的记忆: 上古,天灾,灭族,逃生; 献祭神魂,复活族人; 族人日夜用心头血祈祷,亿万年后,再次重生...... 这是,慕歌本体一族的历史,也是她能转世重来的由来。 突然,无名海中心爆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但那光芒转瞬即逝,等众人赶到无名海中心区域的时候,这里静悄悄的,仿佛谁也没来过。 但是那光芒被很多人看到了,大家都知道这里肯定有宝贝出现了! 冰元珠,绝对是冰元珠现身了! 众多修者寻宝的热情更加高昂,无名海也成了长盛不衰的寻宝地点. 只是,这里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谁也没见过传说中的冰元珠。 -- 第139页 ...... 若干年后,出海捕鱼的老人对他的小孙女讲起了无名海最著名的传说: “那是个适合躺在海里晒太阳的日子,妖修大人被一阵温柔的光笼罩着,仿佛回到了自己出生时的蛋壳里......” 第57章 救我,我给你们鲛人泪! 离开无名海,回到无名城,慕歌又沉睡了一个月。 幸好慕歌觉得自己要沉睡时,提前告诉了傅晋修和元澜,不然他俩要急死! 耐心等了一个月,慕歌终于醒了。 她醒的时候是早晨,阳光穿过窗户,落在慕歌鞋子旁边。 慕歌慢慢坐起来,穿上鞋活动了下筋骨。 睡觉也很累的,也同样耗费精气。 ——之前连父连母总是说“他们一族”的时候,慕歌对自己的本体就有些猜测了。 只是没想到,她居然是一棵草,一颗会发光会说话会嘤嘤叫的草。 这草具体是什么族的,慕歌还是不知道。 就连冰元珠带给慕歌的记忆,慕歌也只是大略的看了一遍,详情细节还是不太清楚。 不过这些无所谓,以后会知道的。 最重要的是,慕歌知道了自己要彻底觉醒还需要的东西。 至于冰元珠,在走进那片废土的时候,冰元珠就进入了她的身体,为她增加了三倍的寿命。 这就是说,在找到下一个需要的东西之前,慕歌能活四百岁。 “老大,你醒了!” 元澜的一声狼叫,让刚回房间休息的傅晋修瞬间睁开眼来到慕歌面前。 他衣衫凌乱,满脸憔悴,眼里满是对慕歌的担忧。 上下扫了一遍,看慕歌眼神清正,没有疲惫和痛苦,傅晋修才算是松了口气。 看来沉睡一个月,没什么后遗症。 慕歌对他安抚地笑了笑: “完全觉醒前每次都需要沉睡一个月,这次醒来,我的寿命增加到了四百岁。” 傅晋修眼神一亮:“还需要什么东西?” 他恨不得立刻帮她收集好所有需要的东西,让她活着,与他携手飞升。 慕歌摇头没说话,而是仔细打量了一番傅晋修,她惊讶地发现,傅晋修如今已经是合体中期了! 这修炼速度也太快了! 但想起连父连母之前说过的“傅晋修修炼速度提升千倍万倍,而且渡劫无心魔”,而且剑修都习惯性压缩修为。 三个月,配合着她给他的“修炼速度加快千倍万倍”的“增益buff”,傅晋修修为从元婴中期到合体中期,也在情理之中。 至于慕歌的修为,只是从金丹初期到了金丹中期,但她可以随意变换修为,因此也不在意这点儿变化。 见慕歌摇头不说,傅晋修眼神暗了一瞬,她还是没那么信任他。 看慕歌和傅晋修聊得差不多了,院子里化为原形的元澜才适时开口道: “老大,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慕歌来到院子里,享受着温暖的阳光。 “先等一等。” 等她爹娘来信,就知道下一个地方是哪里了。 既然先不走,元澜就整天带着慕歌出去逛街,傅晋修自然跟着慕歌,也整天出去。 等待的这半个月里,三人逛遍了无名城的每个商铺,走遍了无名城的大街小巷。 还和竞技抬上的妖修人修切磋了几次,玩得很开心。 之后,慕歌就收到了连父连母的传讯:“鲛人泪。” 鲛人泪,顾名思义,鲛人的眼泪。 鲛人性情凶残,天赋极高,是睡觉都在修炼的一种种族,更是东海万万年来唯一的皇族。 如果想得到鲛人泪,只能去东海海底的鲛人皇都。 收拾好需要的东西,三人就上路了。 先乘坐无名城到东海的飞舟,再乘坐进入东海海底的的海舟,才能到达鲛人皇都。 慕歌和傅晋修都有飞舟,但乘坐自己的飞舟到达东海后,东海的妖兽不会放行;只有乘坐东海界内承认的飞舟到达东海,那里的妖兽才会让他们平安度过。 因此,慕歌三人共交了一百中品灵石,坐上了去往东海的飞舟。 “......这船票也太贵了啊啊啊!” “整整一百中品灵石,能让我磕上三个月的寒冰石了!” “果然,无奸不商,资本家的心才是最黑的!” “......” 上了飞舟,云澜心疼地直嘀咕,一直说个不停。 慕歌和傅晋修倒不觉得船票有多贵,大概是因为他俩的小金库都太多了? 听着云澜生生念叨了大半天船票贵,慕歌直接扔给她一袋子中品灵石。 云澜打开一看:哇哦,居然足足有一千个! 哈哈哈,她成富婆了! 傅晋修也嫌云澜念叨得烦,扔给她三箱寒冰石。 云澜一手拿灵石,一手抱箱子,忍不住留下穷狗的泪水: “呜呜呜,谢谢两位大佬扶贫,万分感谢呜呜呜......” 她已经不酸了,因为她已经彻底认清了自己穷逼的事实。 嗨,凤傲天小妹穷酸就穷酸,反正老大有钱,她也能得到好处! 嘿嘿。 飞舟上的这一路也不平静,总有傻蛋觉得慕歌三人跟他们外表看起来一样不禁打。 然后,这些想“打劫”的,都被慕歌三人“黑吃黑”了。 连着“黑吃黑”了三波,剩下的人再也不敢惹他们了。 -- 第140页 废话,连东海老虎一族的冷家、鲨鱼一族的战家,以及章鱼一族的张家都被他们干死了,其他人谁还敢不长眼地上去挑衅? 呵,不要命了? 就这样,下了飞舟,云澜还高兴地跟后边被洗劫一空除了命什么都没留下的三家族告别: “我们走啦,下次再见噢~” 冷家战家%张家:噢,噢你个大头鬼! 你们这三个煞星赶紧走吧,再不走他们连底裤都没了! 云澜才不管这三家族的人怎么想的,反正十分认真地记下了他们的脸,再有下次......嘿嘿,赎金翻倍! 果然,“黑吃黑”才是最赚钱的! 慕歌三人到了东海,停在一个码头上。 这个码头是特意修建出来,给转站的乘客去东海海底的城市做准备的。 云澜去买海舟船票了,慕歌和傅晋修站在码头边上等她。 这里只是个中转站,就一个码头的地方,其他都是海,所以没有卖东西的人,都是来去匆匆的修者。 慕歌靠在栏杆上,突然听到一个细细小小的声音: “救救我。” 那声音听着很幼,但自带一种空灵纯粹,就像书中记载的鲛人的声音。 不会吧,这么巧? 慕歌看了眼傅晋修,却发现傅晋修也在看她。 他眼中也有一丝疑虑,看来傅晋修也听到了那个细小的声音。 “救救我,求求你们,救救我......” 鲛人生性凶残,怎么会发出这种哀求无助的声音? 慕歌和傅晋修对视一眼,十分淡定装作没听见。 等云澜回来后,三人转身就要离开。 那声音瞬间大了起来,也不再是之前的哀求和无助,而是夹杂着愤怒和恨意: “救我,我给你们鲛人泪!” 慕歌三人的脚步齐齐顿住,云澜满脸惊恐: “卧槽我幻听了,居然听到有人让我去救它!还说会给我什么鲛人泪。” 毕竟是码头,人多眼杂,怕被人盯上,云澜说话的时候直接用了传音。 慕歌:“没幻听,是真的。” 傅晋修:“嗯。” 云澜:“......那,救不救?” 慕歌和傅晋修齐齐点头:“当然救!” 这个声音的主人有90%以上的概率是鲛人,救了这个鲛人,起码他们就能平安进入鲛人皇都,不用被坑,也不用被鲛人特别防备。 毕竟,鲛人,是一种特别护短特别排外的种族。 等了一会儿,等那个声音再次响起的时候,慕歌模仿着这个声音的频率问道: “你在哪里,我们该如何救你?” 大概是慕歌会说它们一族独特的语言震住了那个声音,沉默许久,那个声音才回答道: “我在鲛人皇都禁地中,你来了,就知道怎么救我了。” 慕歌三人:? 作者有话要说: 人形GPS的梦想,就这么破裂了~ 第58章 两人跟着慕歌一起消失在紫光里。 本来还指望着让这个突然出现疑似鲛人的声音带他们进入鲛人皇都,结果它自己还被关在皇都里等着人去救呢。 啧...... 慕歌再也没搭理那个声音,和云澜傅晋修一起坐上去往鲛人皇都的海舟。 因为是在海底行动的船,兼顾着无法在海底呼吸的修者,因此海舟开始下海前,就有专人给乘客分发了避水珠。 对比了下海舟发的避水珠和傅晋修身上的避水珠,慕歌发现这二者没什么不同。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一样,大概是颜色不同? 海舟发的避水珠是蓝色的,漂亮的大海色;傅晋修身上的避水珠,则是白色的,带着莹润的光泽。 “......无名海毕竟是东海区域内的海域,剑宗能找到的避水珠,东海自然也有。” 看慕歌比较避水珠的不同,傅晋修立刻明白她的想法,多解释了一句。 “嗯。” 慕歌对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她就是好奇看一看,没想到傅晋修居然连她随手的动作都能注意到,他的目光,难道一直都放在她身上吗? 看慕歌不想和他多说话,傅晋修唇角抿成一条直线,也不再开口。 他希望赶快找到慕歌完全觉醒需要的东西,让慕歌可以考虑再次和他在一起。 如今两人不上不下的关系,真的很难受。 云澜虽然是单身狗,但对于危险拥有敏锐的直觉。 慕歌和傅晋修之间的事情,在她看来就是很危险的事情。 她还是不掺和大佬的爱情,做一个可可爱爱没有脑袋的单身贵族吧! 不知是慕歌三人的凶残名声传到了海舟上,还是海舟上的人都比较“遵纪守法”,反正没有敢打劫他们三个的,乘客们都老老实实窝在自己房间,努力修炼;偶尔出来散步遇上,大家也只是互相打个招呼,从不给自己,也从不给对方找麻烦。 “......这才是坐船正确的打开方式!” 云澜十分欣慰。 之前的飞舟,那绝壁是运气不好,不是他们三个看着弱好欺负! 慕歌也很赞同云澜的话,海舟确实比飞舟轻松。 傅晋修没什么表情,但看他站立的放松姿态,也是很同意云澜的话的。 海舟走了足足三天,才到达东海皇都,也就是传说中的鲛人皇都。 -- 第141页 下船后,照例交了进城费。 进城后,看着面前五颜六色的鲛人皇都,慕歌有些惊讶。 她还以为鲛人住的地方应该是那种金碧辉煌十分美丽的高大宫殿,没想到这一个个的,都是五彩缤纷的环保贝壳房。 三人走在路上,过往的鲛人都偷偷地打量他们,眼神和表情十分纯真。 它们长得非常美,是那种具有攻击性和诱惑力的美。 即使它们耳朵是尖尖的,眉眼覆盖着亮闪闪的珍珠和金粉,指甲也是长长的尖利的满是攻击性的深蓝色,鱼尾更是蓝得幽深,像极了海中幽灵。 但它们真的太美了,一般看到它们的生物,都会下意识发出惊艳的感慨声,进而对它们的好感也是疯狂上涨。 慕歌和傅晋修都是心防很重的人,自然不会上当,把这些本性凶残的鲛人当成纯真善良的物种; 云澜被追杀的五百年里也算是见识过各种各样的事情,自然更加明白越是看起来纯善的东西,心越黑! 看这三个人修根本不会对他们美丽的笑脸露出友善的目光,鲛人们自然也明白,这三个不是什么不谙世事的小白兔。 它们不再装懵懂,而是恢复平日里的模样,眉心带着凶煞之气,配合着它们与人修完全不同的外貌,看起来有些吓人。 三人走了没几步,一个黑发蓝尾的男性鲛人上前推荐自己: “道友,要住店吗?我可以给你们介绍,介绍费一块中品灵石!” “卧槽介绍费这么贵?” 云澜直呼内行,拉着那个鲛人嘀咕起来: “我这里有你们鲛人的消息,听声音年岁挺小,一直喊救命。你要是想知道,十块中品灵石!” 黑发蓝尾鲛人脸色一变,盯着云澜,凶煞之气隐隐要破体而出。 云澜笑嘻嘻的,面露凶光:“好好说话昂!我身上带着渡劫期大能给的护身符,你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实力能不能彻底把我留下。” 慕歌和傅晋修就站在旁边,看着云澜忽悠这个当场变脸的鲛人,也不开口阻止。 黑发蓝尾鲛人听到“渡劫期大能”,眼中但过一丝惊惧,不同于常年生活在海底把人类看成一种食物的鲛人们,他是出去见识过世面的。 人修十分狡诈,和它们一样吗,信奉“强者为尊”。 合体期大能都能捅破天,更别说比大乘期大能还要高三个大境界的渡劫期大能。 他也只是元婴后期修为,根本没信心在渡劫期大能赶到这里之前,彻底杀死这个妖修。 至于这个妖修是不是在说谎,黑发蓝尾鲛人根本不敢赌那一丝丝的可能性。 黑发蓝尾鲛人面色变了几番,最后小声道: “算老子倒霉!去前边不远处的[蓝色鲛人]客栈,那里的掌柜实力深不可测,而且不会瞧不起人修。” “你们进去后,直接用小鲛人的消息跟掌柜换取住宿条件即可。” 说完,黑发蓝尾鲛人转头就走了。 云澜看向慕歌,慕歌点点头。 三人朝着前方走去。 ——这是确定那个疑似鲛人的声音无法给予他们任何帮助,反而一直威胁他们让他们去救它后,三人共同商量了几次,决定进入鲛人皇都后,用小鲛人的消息找到安全住址。 众所周知,鲛人是十分护短而且排外的种族。 慕歌三人是人修,一进城就会被很多别有用心的鲛人盯上,准备狠狠地坑死他们; 但有了这个小鲛人的消息就不一样了,无论是哪个鲛人,只要成年了,绝对不会放着族内情况不好的小鲛人不管。 这是他们的天性,是这个凶残种族唯一让人类也认同的天性。 果然,进城后只是试探性地说了两句小鲛人的消息,那个想坑他们的鲛人居然都没质疑,就告诉了他们对于人修来说十分安全的客栈的消息。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刚才那个鲛人认定蓝色鲛人客栈的掌柜实力很强,觉得就算他们这几个人修说谎,到时自然会有掌柜教训他们; 如果他们没说谎,小鲛人的事情自然也能被掌柜知道,从而顺利得救。 至于黑发蓝尾鲛人损失的这笔生意,相比起小鲛人的安危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进入[蓝色鲛人]客栈,慕歌三人跟其他客人一样,交了住宿费,没有透露小鲛人的消息。 三人坐在吃饭的贝壳大堂里,听着来往的客人说话,顺便不着痕迹地观察角落里算账的掌柜。 掌柜也是黑发,眉眼间带着闪亮的珍珠和金粉,她有一条蓝到发紫的尾巴,这代表了她皇族嫡系的身份。 鲛人虽凶残,但都长得很好看,是那种凌厉残酷的美,让人畏惧,又忍不住被吸引。 不过来这里的都是脑子清楚的聪明人,知道什么人能惹,什么人不能惹。 鲛人掌柜修为已经到了大乘期,没人不长眼去惹她。 慕歌观察了一会儿角落里的鲛人掌柜,确定自己对她没什么恶感,便走上前去,将自己提前写好的纸条递给掌柜。 ——慕歌很早就知道自己可以轻易地看出一个人的品行。 如果她对一个人有恶感,说明这人绝对十恶不赦,品行不端; 如果她对一个人没什么恶感,说明这人还可以,可能是普通人,也可能是身负功德的人。 -- 第142页 慕歌甚至利用自己的这个技能给星辰宗刷下去很多别有用心的人,百试不爽,对任何种族都通用。 慕歌对鲛人掌柜没什么恶感,说明这掌柜品行还可以,可以参与小鲛人的救援。 ——这是他们三人找到安全居住环境后,二次利用小鲛人的消息见到鲛人族的大人物,这样,才能几率获得珍贵的鲛人泪。 鲛人掌柜一看纸条上的内容,眼底闪过一丝惊喜,她面上不显,看向慕歌道: “跟我来。” 慕歌对着鲛人掌柜微笑:“我还有两个同伴。” 鲛人掌控看了眼不远处的傅晋修和云澜,颔首道:“可以,你们一起来。” 慕歌朝后摆手,傅晋修和云澜迅速走过来。 鲛人掌柜拿出一个空间传送符,撕开后,四人瞬间变换了地点。 这是个金碧辉煌的宫殿,也是鲛人皇都唯一的宫殿——鲛皇所在的皇宫。 鲛皇黑发紫尾,尾巴紫得发黑,充分说明了鲛皇血统的纯净和力量的强大。 看到鲛人掌柜,鲛皇眼神惊疑: “蓝,你怎么来了?” 鲛人掌柜——蓝恭敬行礼,起身后十分激动: “皇,有太子的消息了!” 鲛皇闻言直接从皇位上下来,满脸激动:“在哪里?” 蓝将慕歌给她的纸条递给鲛皇:“在皇都禁地!” 鲛皇看了眼纸条,转身就走。 “跟我来!” 蓝示意慕歌他们跟上,慕歌、云澜、傅晋修对视一眼,跟在蓝身后去了鲛人皇都的禁地。 在去禁地的路上,蓝向鲛皇解释了她遇到这几个人修得知太子下落的来龙去脉。 鲛皇听后若有所思地看了看慕歌,这人给她的感觉很好,很舒服,也怪不得蓝听到消息就如此信任她。 ——鲛人是个开挂的种族,大海的宠儿,天生的皇者,还有自带的辨别人心的技能。 鲛皇能感知到慕歌是否是个值得信任的人,和慕歌自带的技能十分相似。 慕歌也不是没察觉到这些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在见到那个小鲛人之前,一切都是猜测。 禁地不远,走了一会儿就到了。 跟着鲛皇进入禁地,慕歌看到了禁地中央巨大无比的鲛人像。 那是个女性鲛人,面容昳丽,散发着诱惑人心的力量。 她头发是黑色的,头上戴着珍珠首饰,脸上有亮闪闪的金粉,她的尾巴是深紫色的,强大又美丽。 看着面前的鲛人像,慕歌总觉得似曾相识,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鲛人泪,她完全觉醒需要i的鲛人泪,和这座雕像有关吗? “我儿在哪里?” 鲛皇看向慕歌,眼神说不上和善,但也说不上凶恶。 慕歌扫了一圈,禁地只有中央的雕像,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 傅晋修皱眉,扫视四周,之后对着慕歌摇摇头,表示没有隐藏空间。 云澜也摸着下巴看这摸那儿的,她祖传的技能,能摸到虚空中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但是摸了一圈,什么都没有。 她也对着慕歌摇摇头,表示没什么异常。 慕歌看向正中央的鲛人像,“看来就是这座鲛人像了。” 鲛皇和蓝看慕歌要上前触碰鲛人像,立刻阻止她: “不行,这是鲛人老祖的雕像,怎可被人族亵渎?” 慕歌:...... “那你们说,除了这座雕像,这里还有什么东西能藏起小鲛人?” 云澜找不到,傅晋修也没察觉到,慕歌进来就觉得雕像有问题。 那么,绝对只有一种可能:面前这座鲛人像把呼救的小鲛人藏起来了。 好说歹说,鲛皇和蓝就是不让碰这座雕像。 “....救我,救我,救救我......” 正当众人僵持之际,鲛人像中传来细小痛苦的声音。 这声音不光慕歌三人听到了,连鲛皇和蓝都听到了。 两个鲛人脸色一变,齐齐看向发声的雕像。 “......这下相信了吧,小鲛人就是被藏进了鲛人像里!” 云澜非常不客气地嘲讽了一句。 毕竟刚才鲛皇和蓝顽固地让她恨不得敲碎她俩的脑壳! “......可是,老祖密卷中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让人族触碰雕像。” 鲛皇眼神复杂,看着慕歌。 难道,老祖早就预料到有这一天了? 她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个人族? 蓝的表情也很复杂,作为皇族嫡系,她也知道老祖留下的密卷。 看来,老祖说的万不得已,就是慕歌。 “......救我啊啊啊啊!” “救我!!!” 雕像中的声音越来越凄厉,慕歌直接上前,触碰雕像。 她的心告诉她,就要这么做。 鲛皇和蓝这次没有阻拦。 所有人都看着慕歌,也看着她触碰到雕像的时候,手心处瞬间出现的一道刺眼的紫光—— “砰!” 黑发紫尾脸色苍白的小鲛人像是被人扔了出来,而慕歌,则是在小鲛人出现后消失在紫光中。 “慕慕!” “老大!” 傅晋修和云澜脸色一变,直接冲上去。 瞬间,两人跟着慕歌一起消失在紫光里。 第59章 再醒过来后,我们重新开始吧。 -- 第143页 慕歌觉得自己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很久,突然,类似电影剧情开始的水滴声唤醒了她。 慕歌睁开眼,发现面前是一条小河,有很多女人边聊天边捶打衣服。 河对面是一个小村庄,村庄里的幼童穿着古代小孩的衣服,天真快乐地跑来跑去。 而她漂浮在半空中,看河边女人神态自若的模样,看来她们根本无法发现她。 慕歌记得,自己碰到了鲛人皇都禁地的鲛人像,一道紫光闪过,她就被吸进来了。 而且,当时和她一起进来,好像还有傅晋修和云澜。 他们去哪儿了? 慕歌无法调动灵力,也无法打开储物戒,更无法用传讯石联系他们。 这里,是秘境? 还是梦境? 亦或者是某个人的记忆? ...... 好歹前世也看过很多小说,慕歌瞬间脑洞大开,呼吸乱想。 突然,河边本来聊天的女人们发出一阵惊呼: “啊,怪物!” “怪物啊!” “救命!” “......” 慕歌看过去,只看到女人们崩溃逃离的背影。 怪物? 哪里? 慕歌四处看了看,突然看到河中心与她对视的眼睛。 ! 慕歌没被河里的眼睛吓到,那眼睛却被慕歌吓到了。 眼睛迅速消失,慕歌看到了它转身离去时一闪而过的深紫色鱼尾巴。 深紫色的鱼尾,鲛人皇都禁地里的鲛人像? 慕歌等了一会儿,那个眼睛始终都没有出现。 慕歌叹了口气,飘了起来。 她飘到了河对面的小村庄里,看到村子正中央的空地上围满了人。 这是在做什么? 慕歌觉得这应该是个至关重要的剧情点,因此停下来正大光明地偷听。 “......那就是个怪物,会吃人的怪物!” “不错,人身鱼尾,即便长得像仙女,也不是真正的仙女,而是爱吃人的怪物!” “......村长,不能放任那个怪物吃人了!” “是啊村长,我们村子里很多人都搬走了,再这样下去,我们村子就要绝户了!” “......” 下方的村民开始围绕着“怪物”激烈地争吵起来,但大部分人都同意杀死怪物,少部分青壮男人,则是十分不舍,面露难色。 下方那个头发花白的村长看了眼面露难色的几个青壮男人,眼底闪过一丝狠辣。 既然被怪物迷惑了心智,便发挥最后一丝作用,当诱饵引出那个怪物吧! “好了,怪物也不是生来就会吃人,只是没被教化,所以跟畜生一样,不明是非。” 村长看向那几个青壮男人: “你们晚上让它出来,我尽量劝劝它。我相信,它绝对可以弃恶从善,成为一个好人!” 其他村民听到村长的话十分不忿,但因为村长历年来的权威,也不敢多说什么; 那几个被点名的青壮男人则是眼神一喜,完全没看到其他村民的怨愤: “知道了村长,她肯定能变好的!” ...... 村长和那些男人们又商量了今晚行动的一些细节,打发走兴高采烈的男人们,村长又对其他村民道出用诱饵杀死怪物的计划。 其他村民听着,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兴奋,最后,他们的眼神,变成了和村长一样的垂涎和贪婪: 村长说啦,吃了那怪物的肉,可以长生不老! 慕歌觉得,自己大概猜出了之后的事情走向。 无非是那几个男人被村民打晕或者杀死,鲛人被这些村民生生吃掉,村民吃了满含怨恨的鲛人肉,自然没什么好下场; 亦或者,鲛人侥幸逃生,回来杀死了所有的村民,堕化成魔为天道所不容...... 虽然但是,经典结局也就这两种,反正谁也没啥好下场。 但慕歌万万没想到,这个故事居然有第三个结局: 夜晚,男人们呼唤出藏于河底的女性鲛人。 鲛人一出来,那美丽到极致的容貌,那堪比皎洁月光的气质深深迷惑了人类的眼睛。 但很快,想起吃了鲛人肉就能长生不老的村民们,凭借着心中强大而贪婪的欲望恢复了理智。 他们一起打晕了那几个男人,慕歌眼尖地看到倒在地上的男人们身后渲染开来的血迹。 看来,这几个男人,活不成了。 村民们用渔网,钢叉......齐齐对付河中的鲛人,鲛人一开始一直躲闪,但感觉到男人的血流进河中后,鲛人瞬间红了眼。 她对月长啸,狂性大发! “你们,该死!” 虽然鲛人的声音空灵优美,但声音中的杀气十分骇人。 鲛人变成了慕歌在鲛人皇都经常看到的那副模样: 尖耳朵,长长的蓝指甲,危险又强大的长尾巴。 村民根本不是鲛人的对手,很快都被杀死。 鲛人来到草地上,看着这些还剩下一口气的男人们,眼角留下一滴泪,那泪水顺着鲛人的衣衫落在草地上,成了一颗美丽的紫珍珠。 慕歌以为鲛人会救这些男人,结果下一秒,鲛人面露凶狠,直接将在场还活着的男人们和村民的尸体,全部吃掉了! 这...... 这太重口了吧? 不愧是凶残的鲛人。 -- 第144页 鲛人好像没发现慕歌的存在,鱼尾变为人腿,一步步地走向不远处的村庄,村庄里,是那些被村民特意哄睡的幼童们。 慕歌看了眼离去的鲛人,本想捡起地上的紫珍珠,但她的手却穿过了紫珍珠,根本碰不到! 行吧,看来要看完剧情才行。 慕歌飘到了村庄里,看着鲛人洗脑了所有的幼童。 等这些幼童长大,鲛人挑了几个年轻体壮的男人,给自己配种。 剩下已经生了孩子不再具备配种能力的,自然都被鲛人吃掉了。 就这样,鲛人每隔五十年产一次卵,也“清理掉”一波老人。 几十年,几百年过去,这个村庄再也没有了人类。 于是鲛人带着自己的族群迁移,顺着河水进入大海。 它们是海的宠儿,很快征战大海,成了海族皇者。 只是,因为骨子里记得人肉的味道,鲛人很喜欢吃人; 也因为喜欢吃人,鲛人被偏爱人族的天道诅咒,离开大海战斗力就会折半,甚至会被所有生灵杀死。 因此,鲛人世代生活在海底,几乎不出海;即使出去,也只是稍微溜一圈,很快就会回来。 慕歌跟着鲛人走过了鲛人的历史,最后那个鲛人像,也就是河里最开始的黑发深紫鱼尾的女性鲛人坐在皇位上,将手中的紫珍珠和一个类似圣旨一样的密卷抛给漂浮在半空中的慕歌,慕歌下意识接着,居然真的接住了! 下一秒,那个女性鲛人看着慕歌,目露恳求: “那个村庄吃了我所有的族人,所以我也吃了他们所有的人,吾与人族,早已两清。” “偏偏天道偏爱人族,惩罚鲛人上岸便十分孱弱,任人宰割......” “吾不服,吾就要为吾族人讨回公道!” “......” “只是,人族气运昌盛,就连你......灵魂也是人族,而妖修气运衰微,再这样下去,终会灭亡。” “吾无可奈何,只能低头。” “吾将鲛人泪送与你,望你将密卷交予月,让她约束族人,收敛本性;命妖修与人族交好,共得气运。” “多谢,多谢,善待万物的明......谢谢你,我妖修定会记得你的大恩大德,永世不敢忘!” “......” ? 明什么,你怎么不说清楚? 日,吊人胃口太可恶了! 慕歌眼前一黑,突然出现在鲛人皇都禁地的雕像前,被早有准备的傅晋修一把接住。 慕歌强忍着睡意,将密卷扔给旁边的鲛皇和蓝: “这是你们老祖给月的圣旨,让你们收敛本性,命妖修与人族交好,共得气运。” 说完,慕歌又看向满脸担忧的傅晋修: “我又要沉睡啦,对不起,让你这么担心。” “再醒过来后,我们重新开始吧。” 这次,她可以陪他很多很多年了。 说完,慕歌就闭上眼睛,陷入沉睡。 傅晋修深深地看着她,吻了吻她的眉心,满眼温柔的爱意: “好,我等你。” 第60章 瞬间在他荒芜的识海中开出花 得到鲛人泪,慕歌陷入沉睡,在沉睡中,慕歌看到了鲛人完整的历史: 鲛人是天地灵物,自然的宠儿,美丽纯真又善良。 虽更亲近水,但在陆地上,鲛人也拥有十分强悍的战斗力。 只是,在一个鲛人被人族捉住生生吃掉后,整个鲛人族心中都产生了戾气和仇恨。 同属生灵,人族为何如此残忍,竟生生吃掉它们的族人! 更令人绝望的是,天道不公,对人族没有任何惩罚。 什么? 你说那些吃了鲛人的人都会长生不老,半人半鱼,十分痛苦,却想死也死不了? 这叫什么惩罚? 不过是偏心罢了。 鲛人自此一改纯真良善的本性,变得凶残暴戾,处处与人族作对。 最开始,人族比不过强悍凶猛的鲛人,人族差点儿被鲛人灭族。 天道震怒,限制鲛人出海,将它们永远困在海底。 鲛人戾气更重,更加凶残地对付人族。 但此时人族气运昌盛,已经不再是鲛人称霸的时代了。 鲛人无法,只能守在海底,限制人修进入。 但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你爸爸终究是你爸爸。 天道就是偏爱人族,鲛人即使是妖族皇者,统一海域,也斗不过天道。 眼看妖族渐渐衰落,妖修越来越少,鲛人只能低头。 只是,天道高傲,应该不会立刻原谅违背它意愿的鲛人,大概再过个百千万年,妖族应该才可以和人族真正的和平共处。 ...... 慕歌看完鲛人的历史,有些叹息。 鲛人就跟现代家庭有了二胎的老大一样,想让父母公平对待他们两个,只是父母总是下意识偏心二胎,这自然就会导致老大越来越偏激,觉得越来越不公平。 不患寡而患不均,鲛人要的,不过是天道的公平。 只是,天道偏爱旗云逐渐强盛的人族,注定不会理会鲛人的要求。 慕歌体内的冰元珠与鲛人泪开始融合,最后形成了一个嫩绿的小苗苗,小苗苗叶子上还挂着一个五色的小球。 慕歌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她本体缩小后的模样。 至于那个五色的小球,慕歌不知道是什么,但没觉察到坏处,就没动那个小球。 -- 第145页 她已经完全觉醒了,只是,还差最后一个东西...... 小苗苗形成后,慕歌就醒了。 此时,距离她沉睡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她的修为,也从金丹中期一跃提升到合体中期。 “我和傅老大也被那团紫光吸进去了,不过很快又被踢出来了,然后我俩就一直在鲛人像那里等你,等了足足半个月才等到......” “......那个鲛人太子,醒来就一直喊着别吃我别吃我,我没想杀你,是村长让我叫你出来......结合老大你说的鲛人梦境里的事情,看来他穿成了那几个被鲛人老祖生生吞掉的男人。” “嘿嘿,看来这位鲛人太子被吃了好几次,绝对是噩梦!” “......” “老大,你是不知道那些鲛人有多听它们老祖的话!” “它们看了密卷后,果然收敛本性,开始友好对待人修;但它们也不是一味地讨好,该凶残还是凶残,比起之前看到人修就喊打喊杀或者坑死人修相比,如今算得上很礼貌的陌生人了。” “鲛人有多听它们老祖宗的话,妖修就有多听鲛人的话。” “因为鲛人表了态,其他妖修也不再对人族十分不友好。” “不过人族也不是别人对你好自己就接受的种族,而是观察妖族很久,才渐渐柔和态度,开放合作......” “......嘿嘿,老大,我在星辰宗和剑宗的帮助下,研究出了修真网络,网络里什么都有,连模拟的天劫都有!” “因为衍天大陆都连了网,所以网店开满了整个衍天大陆,快递自然也就兴起了。” “我还搞了很多游乐园,科技大厦......防止实体产业崩塌。” “......老大,我做的怎么样?” 慕歌靠在傅晋修怀里,被他投喂吃的喝的。 云澜化作原形趴在院子里,边晒太阳,边透过窗户跟慕歌说话。 听完云澜这一百年里做的事情,慕歌认真点头: “你真厉害,已经是个超级霸总啦!” 虽然云澜已经蜕变成了商业霸总,但听到慕歌的夸奖,她还是觉得很高兴。 大概,就是因为认了慕歌做老大,云澜才摆脱了霉运,自此顺风顺水,走上人生巅峰? 这些都是慕歌带给她的,她绝不会忘记。 “你呢,你怎么样?” 听完云澜的一百年,慕歌看向身后的傅晋修。 他眼神很亮,看不出哪里过得不好,但他的修为,直接从合体期跳到了大乘期,要知道这二者之间还有个分神期呢! 再加上剑修会压缩修为的属性...... 其实不难猜出傅晋修这一百年是怎么过的,但慕歌想听他亲口跟她说一说这一百年的事情。 “......外出历练,回来修炼,守着你。” 傅晋修语气很平淡,眼神也很沉静,根本听不出什么不对劲。 慕歌看向云澜,云澜狼脸上露出一个难以言喻的表情: “老大,你别听他说得这么简单,其实这一百年来,傅大佬过得挺惨的。” 傅晋修看着云澜的眼神不善,云澜翻了个白眼: “大佬,你到底会不会谈恋爱?” “你为老大做了那么多,不说出来,老大怎么知道,又怎么心疼你?” 云澜才不怕他,因为老大已经醒了,她有靠山了嘿嘿! “老大,我们一开始都以为你还是和上次一样,只沉睡一个月,所以耐心地等着。这一个月里,傅大佬也挺正常的,该吃吃该睡睡。” “后来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三个月过去......三年过去了,你还是没醒。我们就慌了。” “傅大佬提着剑杀进了鲛人皇都,差点儿把鲛人老祖的雕像砍了......后来鲛人老祖最后残存的意识出来,告诉傅大佬,说你正在完全觉醒,需要的时间很长,最少也要一百年。不过,如果有五行本源辅助,你会很快醒过来。” 五行本源? 金木水火土? 她体内小苗苗上挂着的五色小球? “......唉,傅大佬这一百年来去了很多地方,在进去就被冻成冰棍的极北之巅找到了火之本源,在魔气遍布的极南魔地找到了土之本源;接着,傅大佬又去了满是迷障寸草不生的极东之地和到处都是火山爆发的极西之地,分别找到木之本源和金之本源。” “最后的水之本源,傅大佬找了整整三十年,也没找到。” “......” 说到这里,云澜叹了口气,眼神十分复杂。 那时的傅大佬简直快疯了,没日没夜地去外边找水之本源,整个衍天大陆都流传着疯子剑修的威名。 每次傅大佬快要崩溃的时候,就会回来守着慕歌,待上几天,等平复心境后,再出去找水之本源。 有时候,云澜看着傅晋修,就跟看到了一个只要一点点火星就能爆炸的人形炸弹。 他看起来很正常,可是如果你看到他的眼睛,就会被他吓住,甚至不敢相信这样一双疯狂的眼睛会长在人类身上。 谁也不敢多看傅晋修一眼,更不敢和他说话。 因为他很危险,十分危险,极度的危险! 这是人的神魂给予人体最真实的反应,也是人下意识恐惧强者的本能。 云澜都不敢多和傅晋修说话,生怕下一秒自己就会人首分离,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 第146页 “......水之本源,是从鲛人哪里找到的?” 慕歌摸了摸傅晋修的脸,轻吻他的嘴角,安抚着他的情绪。 看慕歌一下子就猜出了最后的水之本源的地点,云澜点点头,又瞬间愤怒起来。 她恨恨地拍了下地面: “没错,水之本源就藏在海底!本来以为水之本源应该藏在一个和它属性相反的地方,就像火之本源藏在冰山之巅上,木之本源藏在寸草不生的迷障之地......谁知道,水之本源居然就藏在东海,和它属性完全相同的地方!” “那些忘恩负义的鲛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傅大佬越来越疯狂,死活不吭一声,真是气死我了!” “活该天道偏心!” 慕歌醒来后就告诉了两人鲛人的事情,云澜自然也知道了天道偏爱人族的事情。 云澜这辈子虽然是妖,但她芯子是人,骨子里还偏向人族。 鲛人的历史不作评价,但这次本就是鲛人做得不对! 老大给这些鲛人带来了鲛人老祖的密卷,为妖族指明未来的道路,它们不仅不感恩,居然还藏着水之本源,不让傅大佬找到! 真是一群白眼狼! 呸呸呸,狼是好的,鲛人是一群坏人! 看慕歌笑容变淡,傅晋修笨拙地摸了摸慕歌的脸: “没事的,别生气。也是因为我杀进鲛人皇都,破坏了他们很多建筑,这群鲛人又记仇,所以才看着我找了整整三十年,才说出水之本源的下落。” “你别生气,我不难过,真的。” 云澜:??? 这语气,听着是善良的,但是怎么觉得怪怪的? 听着傅晋修面上劝解实则拱火的绿茶语录,慕歌确实更生气了。 鲛人老祖给了她鲛人泪,让她穿梭时空将鲛人密卷交给鲛皇(月),这算两清。 但别忘记,慕歌三人还救下了被鲛人像困住的小鲛人,不说小鲛人是它们鲛人一族的太子,未来的鲛皇; 就假如小鲛人只是个普通的小鲛人,对于生育越来越困难的鲛人一族来说,救了一个小鲛人,就等于救了它们鲛人的希望之一! 这件事,鲛人一族难道选择性忘记了? 不,看它们后来又送来水之本源的作态,不过是记着傅晋修擅闯鲛人皇都,毁坏建筑,让鲛人颜面尽失的事情,所以它们要先报仇罢了。 慕歌算是救了妖族,救了鲛人族,换成别的种族,那肯定是眼巴巴地等着报恩! 可是这些鲛人依然不顾慕歌这个永世难忘的恩人,非要看着傅晋修疯狂到几乎崩溃,觉得报完仇了,才送来水之本源。 云澜说得对,怪不得天道偏心。 面对一个本性狭隘觉得你做什么都是不公平的孩子,这谁受得了? 就算是个正常父母,刚开始还算公平,但看着越来越歇斯底里处处觉得不公平的老大,自然而然地就会偏向什么都不说却对父母十分贴心的二胎。 毕竟,失望多了,根本抑制不住偏心。 ...... 讲完这一百年的事情,天已经黑了。 云澜出去逛街,巡视自己打下的江山。 慕歌和傅晋修待在同一个房间里,身心交缠。 神交时看到傅晋修一片荒芜的识海,慕歌脸上划过一丝痛色。 识海是修者神魂所在之地,也是修者最重要的地方。 识海受到攻击,神魂剧痛;更别说这里一片荒芜,寸草不生。 慕歌看着心就开始疼,她根本无法想象这么多年来,傅晋修忍受着怎样的疼痛。 看她脸上满是心疼,傅晋修还小声安慰她: “不疼的,我习惯了。” 慕歌闭了闭眼,将自己识海中的小苗苗一分为二,接着把带着五色小球的其中之一送入傅晋修的识海。 小苗苗扎根在傅晋修的识海中,努力为傅晋修复荒芜的识海。 慕歌已经做好了小苗苗需要许多能量的打算,可是傅晋修识海中的小苗苗一落地,那棵嫩绿的幼苗上方,突然出现了温和的阳光,幼苗周围,逐渐出现了水流,草地,和美丽的花。 本来扎根在荒芜土地上有些萎缩的幼苗,被阳光水源和同类滋养,瞬间抬头挺胸,舒展身躯。 “......” 慕歌知道自己冷心冷清,所以可以轻松地将瑶光秘境中发生的一切当成梦; 也可以离开瑶光秘境后,干脆利落地拒绝傅晋修; 更可以在傅晋修恢复神智后,决定斩断情丝不再喜欢他。 寻找冰元珠和鲛人泪的这一路,慕歌基本不怎么和傅晋修说话,甚至有时候故意对他忽冷忽热,想让他自己离开。 傅晋修一次都没走,他一直跟着她,从无名城到无名海,从无名海到东海,从东海到鲛人皇都。 他做到了他说过的:“你心之所向,便是我剑指之处。” 他守护着她,为她找到五行本源,即使识海荒芜也在所不惜。 看着面前几乎不会笑却依然努力对她微笑说不疼的傅晋修,慕歌眼泪掉了下来。 ——他是有多爱她,才能不顾以前的种种,在她到来后,瞬间在他荒芜的识海中开出花? 第61章 剑宗第二剑,是个什么样的人? 慕歌与傅晋修神交了整整三个月,才让傅晋修识海基本得到修复,也将傅晋修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 -- 第147页 等慕歌和傅晋修走出房间后,看到的,就是云澜百无聊赖和满是指控的眼神: “单身狗也是有人权的好吗?!” “你们双修就双修,反正情侣之间忍不住亲密,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我很担心的!” “毛毛都掉了好多......” 慕歌:...... 她记得自己进房间前给云澜留了字条? 傅晋修直接嘲讽云澜:“不知道哪个没脑子的狼,没看到慕慕留下的字条。” 云澜一呆,掏出一个皱巴巴的字条:“为男朋友修复识海,大概三月。” “啊啊啊,我傻了,我以为是老大随手写的,没仔细看!”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锅!” “......” 傅晋修冷哼一声,懒得理她。 慕歌也没在意,笑了笑揭过这茬儿。 突然,慕歌发现自己的传讯石亮了,她输入神识看去,是连父连母: “幽冥花。” ——幽冥花,是一种黑色妖艳有剧毒的花,是魔修的必须品,生长在魔气遍布的极南魔地。 * 极南魔地,位于衍天大陆最南端,魔气纵横,四季分明。 因为星辰宗和剑宗大力推广天网,幽冥城也通网啦! 幽冥城是极南魔地最繁华的城市,城主是一个渡劫大能,平日城中事务,都是由这位渡劫大能的孙子掌管,这位代城主,修为只有合体初期。 幽冥城高手很多,但大家都老老实实的,不敢在城里闹事,原因有三: 一:城里通网,很多人都上网做自己的事情,闲得没事干扰乱治安的人自然就少了很多; 二:代城主虽然只是合体初期,但他处事手段十分圆滑,能做到让大部分人心服口服,这就够了;再说了,代城主祖父是个渡劫大能,家里供奉着好几个大乘期长老,这么硬的后台,谁敢傻了吧唧地反驳代城主? 三:代城主姓暗,名风。手里掌握着幽冥花的出口,还和灵修合作,在极南魔地开起了网店和快递——虽然但是,钱多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震慑住许多家族。 总结起来,暗风背景强大,自己还有能力,再加上掌控着魔修必须用的幽冥花,以及魔修的网络、网店和快递,自然谁也不惧,谁也不敢惹。 慕歌三人用一种秘法将自己体内的灵气遮住,在别人眼里,他们三个就跟魔修差不多。 魔气是黑色的,幽冥城也基本是黑色的,因此这个城市,常年亮着光。 三人穿着黑色的风衣,戴上兜帽遮住大半张脸,进入幽冥城,在幽冥城内最大的客栈住下。 三人每天定时定点下来听八卦,其他时间则是在楼上休息。 ——这里到处都是魔气,对于灵修来说,真的很不舒服。 这天,慕歌三人又定点来到一楼大堂。 三人桌上晾着已经浸染了魔气的白开水,耳朵却竖得高高的听着周围人的八卦。 很快,隔壁桌的两个魔修的声音引起了慕歌三人的注意: “......唉,又要买幽冥花了,手里魔石不够,真难受!” “哎呀,幽冥花是必须品,少吃点儿饭,少上点儿网,魔石自然就有了!” “......” 慕歌三人对视一眼,齐齐将注意力投向隔壁的魔修: “要我说,都怪代城主,把幽冥花价格定的那么高......” “灵修根本看不上幽冥花,怎么可能买那么多?代城主居然还用什么防止灵修大批购买幽冥花的借口,调高价格限制销量。” “呸,当谁看不出他那个死要钱的抠门劲儿?” “代城主就是代城主,整天不好好提升实力,反而琢磨这些没用的,呵.....” “......跟老城主差的太多了!” 最后这句话,那个愤懑的魔修说得很小声,看来虽然内心不满,但面上仍不敢得罪暗风。 两个魔修又闲聊了几句,喝完茶就走了。 慕歌和云澜也将桌上的水“一饮而尽”,上楼休息。 在房间里等了一会儿,傅晋修带着那个愤懑的魔修从窗户里跳了进来。 那魔修感受着房间中令他十分难受的灵气,睁大眼睛道: “你们...你们是灵修?” 他闭上眼仔细分辨了一下,又看向云澜:“你是妖修,他们两个是人修!” “你是狗吗?居然能认出我是妖修?” 云澜十分惊讶,围着魔修转来转去,看眼神想把这个魔修解剖一下,看看他到底怎么分辨出来的。 大概是看懂了云澜脸上的跃跃欲试,这魔修迅速低头求饶: “大佬饶命,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说!” 傅晋修用剑指着这个魔修的脑袋,冷声道: “幽冥花为何是你们魔修的必须品?” 这魔修也不说谎,老老实实地说出原因: “因为魔修生来体内带毒,这毒名为烈焰销魂,一旦发作,神魂宛如被撕裂般痛苦,令人生不如死。随着修为的提升,这毒发作得会越来越快。” “幽冥花有剧毒,可以与烈焰销魂相抵抗,达到魔修体内稳定的平衡。” “每个魔修,自生来就是吃着幽冥花长大的,很少有人可以例外;而那些生来体内没毒,可以正常修炼的,都离开了极南魔地,或者...一出生就死了。” -- 第148页 烈焰销魂? 慕歌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火焰的标志,为了验证自己心中的猜想,慕歌让那个魔修摘下兜帽。 果然,那魔修眉心有一个火焰的标志,和慕歌脑海中闪过的火焰一模一样。 她见过这种标志,慕歌十分确定。 但慕歌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你们魔修,最开始就在极南魔地生存吗?” 慕歌的话,让这个魔修眼神有些迷茫,他摇摇头: “不知道,魔修的历史已经很久了,但这里有过很多战乱,历史断断续续的,普通魔修也不知道今夕何年。” 慕歌有些失望,傅晋修看到后,直接削掉这魔修头顶的头发: “你应该知道,谁知道魔修的起源吧?” 脑袋上凉飕飕的,头皮都被蜂拥而来的灵气弄得十分痛苦。 这魔修立刻跪趴在地上大喊道: “暗家,暗家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家族,家族观念极重!” “暗家绝对知道魔修的起源!” “饶命啊,各位大人!” “......” 怕这魔修被吓得尿了裤子,云澜一掌打晕他,并给他消除记忆,将他带了出去。 不一会儿,云澜也从窗户里跳了进来。 “看来必须去暗家走一趟了。” 听到云澜的话,傅晋修点点头: “明天白天我去。” 入夜后,才是魔修狂欢的时间;而白天,则是魔修睡觉休息的时间。 这种作息,一般被人类称为夜猫子。 要在这里做坏事,自然要挑在魔修都呼呼大睡的白天。 虽然这里的白天,跟晚上也没多大差别。 慕歌靠在傅晋修的肩膀上,眉心蹙起。 即使在这个房间里弄了灵气阵,但魔气还是无孔不入地窜了进来。 慕歌本体完全碰不得一丝魔气,碰到了就觉得难受。 进入幽冥城的这段时间以来,慕歌一直都觉得呼吸不顺畅。 傅晋修也觉得不太舒服,但他适应能力强,几乎不碍事; 云澜是妖修,天生可以灵魔双修,吸收了魔气,转化成灵气就行,所以她是适应得最好的。 “我们三个一起去吧。” 听到傅晋修的话,慕歌强忍不适道。 “我觉得,城主府有人在呼唤我。” 不过那感觉断断续续的,大概是被魔气挡住了。 慕歌这样说,傅晋修和云澜自然没意见。 外边群魔乱舞,灯光闪烁,各处都是一片明亮。 那是魔修们在进行日常活动,就跟人修在白日里出去活动一样,他们精神奕奕,十分欢乐。 “啧......无论看了多少次,还是总觉得这些魔修如此日夜颠倒,是真的活不长啊!” 云澜叹息道。 慕歌摇头:“魔气和灵气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能量。” “魔修体内有魔气,一直维持着他们的生命和寿命。” “就跟我们体内的灵气,滋养着我们的身体一样,魔修即使日日这样熬夜,也不会掉头发猝死的。” 毕竟他们不算凡人,也是衍天大陆的修者。 只是,星辰宗藏书阁中的书,好像从未提到过任何一个已经飞升的魔修? 是魔修不能飞升,还是灵修不愿意记载这些魔修? ......不,想起星辰宗“有教无类”的门派思想,慕歌觉得,应该是这么年来,没有魔修能够飞升,所以灵修也从未给有过记载。 魔修不能飞升,慕歌在心中默默记下了这一点。 听到慕歌的解释,云澜“嘿嘿”笑:“我懂啦,这不是又想起......” 看到傅晋修,云澜将“现代”咽了回去:“又想起自己熬夜后大把掉头发的日子了。” 慕歌摸了摸自己的头发,也想起了现代自己熬夜的日子。 现代啊...... 傅晋修看着她们,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云澜是妖修,虽然是长了毛的白狼,但修者不可能掉头发,即便熬夜也不会掉! 她在说谎,而且好像...在隐喻着什么。 傅晋修听不懂,可是慕歌听懂了。 傅晋修抿了抿唇,有些不高兴。 他不喜欢慕歌和别人这样亲近,却和他隔着一层的感觉。 修者五感十分敏锐,慕歌和云澜在笑过后便发觉了傅晋修的不开心。 两人对视一眼,慕歌对着云澜点点头,云澜脸色严肃看向傅晋修: “傅大佬,我和老大决定告诉你,一个关于我们两人共同的秘密!” 傅晋修看向慕歌,慕歌笑着点头。 傅晋修挑了下眉:“好。” “我和老大其实都是穿越者,带着前世记忆转世投胎到衍天大陆。” “......现代有很多高科技和便捷服务,就像我弄出来的天网,快递,网店...都是现代人奇思妙想的产物。” “还有啊,这个世界被我们称作修真.世界,我们那里有很多小说,噢,这里叫话本,有很多话本专门描述修真.世界,作者们脑洞一个比一个大......” “......” 傅晋修听了很久,沉默不语。 云澜和慕歌也不知道他听明白了没有,云澜只能将自己前世看过的一本凤傲天穿越修真.世界升级打怪开后宫的小说讲给傅晋修听。 -- 第149页 “女主姜糖,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车祸死亡,穿越到了衍天大陆。” “衍天大陆是个修真.世界,人妖魔共存。女主姜糖穿成了这世间唯一的凤凰。” “......” “她拜师剑宗第二剑鸿早,成了剑宗大师姐,被很多人嫉妒和羡慕。但是凤傲天嘛,不被嫉妒才不科学!不过,谁敢挡她的路,她就敢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姜糖和她师父,也就是第一后宫剑宗第二剑经过瑶光秘境,彻底定情。至于姜糖以前的那个情人和炮.友,嗨,都是玩玩,不能当真......” \最后,在师父宽容大度的建议下,姜糖把所有男人——剑宗小师弟、东海鲛人太子、幽冥城代城主......都收进了后宫,大家携手飞升,进入仙界......\ 慕歌本来还饶有兴致地听着,但在听到这本小说中熟悉的女主名字和完全不同的剧情后,慕歌惊了: 好家伙,我以为我穿的是女主“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师徒恋修真修仙小说; 而云澜,则以为自己穿的是“凤傲天穿越异世升级打怪开后宫”的性转种马文! 所以,这个世界,到底是普普通通的甜宠师徒恋小说,还是升级打怪大开后宫的种马爽文呢? 慕歌和云澜交流了一番,在互相震惊懵逼对视后,两人齐齐看向傅晋修: “剑宗第二剑,就是你师伯/师叔,是个什么样的人?” 傅晋修听完慕歌和云澜女主不同但男主基本相似的故事后,脸都僵住了。 虽然但是,鸿早师伯真不是那种恋爱脑的男人。 傅晋修思考了几秒,缓缓道:“鸿早师伯,看起来很高冷。” 不过剑修都高冷,所以这点很正常。 “不过,我师父告诉我,鸿早师伯因为幼年穷怕了,所以拜师剑宗后一直存在着一个小‘优点’。” 在慕歌和云澜灼灼的目光下,傅晋修吐出了三个字: “铁公鸡。” ——铁公鸡,一毛不拔,是极其吝啬的代名词。 慕歌云澜:实锤了,原书里给女主花钱如流水的剑宗第二剑,绝对不是鸿早这个铁公鸡! 那么问题来了,剧情开始的时候,那个热爱邪魅一笑,大手一挥“买买买”,还十分大度地和别人共享道侣的剑宗第二剑,究竟是被人干掉冒名顶替了,还是和小说里写得一样,练功走火入魔导致性情大变,亦或者...换了芯儿? 第62章 单纯的云澜同学倒吸一口凉气:我滴乖乖! 围绕着原书男主的问题,三人讨论了足足两个时辰,最后谁也没说出个一二三来。 不过傅晋修很快便给他师父、剑宗掌门、师伯鸿早传了讯息,也没说别的,就是把慕歌看到的小说和云澜看到的小说内容都发给了他们。 嗯,按照剑修的强迫症,即使他们三个看得十分痛苦,但也肯定会全部看完的。 看完后,就是他们怀疑人生、寻找真相的时候了。 外边天色大亮,魔修们都回家睡觉了。 慕歌三人也该出发去城主府了。 走在空旷的街道上,三人莫名感觉到一丝凄凉。 云澜:“这大概就是格格不入的感觉吧。” 慕歌:“有点儿。” 傅晋修:“说得对。” 云澜:“嘿嘿。” 灵修嘛,和魔修生活作息截然相反的物种,走在魔修的街道上,当然会感觉到格格不入了。 三人走了一会儿,转身进了一个小巷子,给对方互相贴好隐身符,怕隐身符掉了,三人还各自含了一颗隐身珠。 隐身符和隐身珠,顾名思义,都是隐身的。 不过隐身符有失效,贴在身上可能会掉;隐身珠就不一样了,隐身珠隐身时间比隐身符长,含在嘴里只要不吐出来绝对不会掉! 慕歌三人就这样偷偷进了城主府。 城主府很大,因为魔气纵横,即使是白天,城主府也亮着灯,方便慕歌三人寻找书房。 书房嘛,一般都是主人住的院子里,或者旁边单独开辟出来的院子,以方便主人查看书籍。 魔修的书籍都是很珍贵的,因为魔气会毁坏一般的书,所以魔修的书都是用魔气腐化不了的特殊材料制成,将自己想记下来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地刻在上边。 这样说起来,暗家保留了所有魔修的历史,也还真是财大气粗啊! 不过,慕歌三人在城主府找了一遍,愣是没找到一个放书的地方,当然,也没找到任何幽冥花。 至于幽冥花的产地,那更神秘了。 听这些魔修说,幽冥花产地向来是暗家嫡系弟子才能知道的。 “怎么办,把暗风抓过来严刑拷打?” 云澜传音入密,这样建议道。 傅晋修摇头。 在那崩溃的几十年里,云澜一直说慕歌肯定会醒来,让他坚持住;而且她也是除了剑宗外,唯一一个以正常人眼神看待他的人,傅晋修早就把云澜当成了朋友。 除了关于慕歌的事情以外,傅晋修再也没嘲笑过云澜蠢。 “暗风是暗家嫡系,幽冥城代城主,盯着他的人很多,把他抓来会导致幽冥城大乱,甚至会引起那个渡劫大能的注意。” 慕歌没说话,一直皱眉。 “怎么了,慕慕?” “发现啥了,老大?” -- 第150页 慕歌看向两人,犹豫道:“我好像...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那个声音,就在暗风的房间里。” 女人? 暗风的房间! 云澜十分惊讶:“不是...不是说暗风是个gay...就是喜欢男人的意思,对女人没兴趣又找不到合心意的男人,所以这么多年来,才一直独身一人的吗?” 暗风毕竟是魔修里的高富帅,还有个渡劫期的亲祖父,这条件,谁看了不说一句“人生赢家”? 所以暗风有很多追求者,自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不过,据那些魔修小声嘀咕,慕歌三人了解到,暗风亲口跟暗家长老承认,自己喜欢男人,让他们把目光放在下一代孩子上,别盯着他让他成婚了。 传说中喜欢男人的暗风,房间里怎么会有女人的声音? “......走,去看看。” 慕歌率先转身,傅晋修和云澜紧跟在她身后。 三人悄无声息地进了暗风的房间,暗风的房间就是寻常修者的房间,简单至极,跟现代只睡觉的旅馆一样。 环视四周,傅晋修突然对慕歌传音: “最里边,有个独立的空间!” 不一会儿,摸索到那边的云澜也对慕歌传音道: “这里有个空间,应该是大能特意开辟出来的。” 慕歌和傅晋修上前,慕歌在云澜的帮助下摸了摸那个空间: “是散仙开辟出来的空间。” 没有主人允许,擅自进入的人会被瞬间锁定,直到身魂的力量被空间消耗殆尽,被锁定的人才会彻底消失。 “...进来......进来,我允许你们...进来。” 一个女声突然响起,三人脸色一变。 ——这声音是直接响在慕歌三人脑海中的,说明声音的主人,实力起码是大乘后期。 傅晋修和云澜看向慕歌,慕歌对他们点头,三人一起进入这个空间。 “哗”地一声,就像穿透水帘,慕歌三人来到了空间内部。 一进来,三人便眉眼舒展,不自觉地心情舒畅起来。 ——因为这空间里都是浓稠的灵气,让灵修十分舒服。 不过等看清空间内部的情形时,三人脸色瞬间变了: 这里遍地是黑色的幽冥花,每朵幽冥花上,都连着一根细细的灵气线,而灵气线的终端,是上空那个女人的心脏。 随着女人心脏的每次跳动,女人身体中的血液会随着每根灵气线,进入幽冥花中。 而每次吸收了女人血液的幽冥花,外表会更黑更毒,甚至还会人性化地打嗝儿,看起来十分骇人。 你能想象得到,妖艳美丽的花,跟人一样吃饱喝足了打嗝的场景吗? 更别说,这些话吃的喝的,都是人血! 这暗家怎么回事? 说好的魔修第一良心呢? 怎么用人血供养幽冥花? 这真的...太残忍了! 慕歌三人一眼就能认出,那个女人是个普通人,身上没有一丝灵气和修为,只是被周围浓稠的灵气蕴养着,即便骨龄已经上万,但她的面容还是停留在最美丽的少女时期。 最重要的是,这女人眉心,有一个火焰标志,这代表着,她体内也有烈焰销魂! 上空的女人看慕歌三人脸色大变,匆忙道: “这是...这是我自愿的,不是被迫。” “我......我对不起这片大陆上的修者,让他们沦落至此......” “我是自愿的,不是被迫的......” 不知道是身体太虚,还是就这样,反正女人说话断断续续的,能听懂,但听着也是真难受。 云澜皱眉:“可是......” 云澜的话还没说完,空间内突然出现了一个一身黑衣眉心带着火焰的俊美男人。 这男人看到闯入空间的三人脸色大变,都顾不上对付慕歌他们三个,而是瞬间飞起来护在女人身前,眼眸似火: “别伤害她,她是无辜的!” 女人看到男人护在她身前,也急忙喊道: “不......不要杀他......他不是坏人......” 听到身后女人的声音,男人痛苦地闭了闭眼: “娘,别说了,你每次说话都在消耗自己的生命......我希望你可以撑到那个人的到来,我真的不想你死!” 虽然但是,这位儿子,你看着你娘那满眼爱意的目光,是真的吗? 别说慕歌和傅晋修这俩谈过恋爱的人了,就是云澜这个母胎单身,也能看出这位儿子对他母亲的眼神不太对劲,看着就跟傅大佬看老大的眼神一样! 单纯的云澜同学倒吸一口凉气:我滴乖乖! 第63章 真的太挑战正常人类的三观 母子恋? 乱.伦? 亲生的吗? 不能吧?! 虽然修真者都挺开放的,但是和自己母亲/儿子谈恋爱,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情! ...... 沉默许久,在那个女人解释慕歌三人就是她召唤而来的人时,眉心带着火焰的男人眼神瞬间变了。 他从上边飘下来,落在离慕歌不远的地方,恳求道: “救救我娘,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慕歌没说话,傅晋修和云澜则是挡在慕歌面前,警惕地盯着面前这个魔修。 慕歌没理会魔修,而是直接看向半空中的女人: -- 第151页 “你想活下去吗?” “想让我救你吗?” “我是不是要入梦?” 这三个问题砸下来,让女人有点儿蒙,好半天才回答道: “不...不用,入梦。” “你可以救我,我也想活下去。” 不知是生的希望鼓舞了这个女人,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个女人说话开始流利起来,这让下方的魔修眼神十分惊喜。 在魔修的讲述,以及女人的补充下,慕歌知道了魔修的历史,以及幽冥花诞生的来龙去脉: 最初的魔修诞生在一片魔气笼罩的大陆上,名为“黑魔大陆”。 因为魔修靠着黑色魔气修炼,因此所有魔修都以“暗”为姓,表示低“黑”一个等级。 黑魔大陆一片漆黑,笼罩在黑色的魔气中,所有生物都靠着魔气修炼和生存。 黑魔大陆没有光,魔修们也都习惯了黑暗。 直到有一天,一群带着光的人,来到了黑魔大陆。 这些带着光的人,要寻找黑魔大陆的本源,本源到手,这块大陆自然就废了,生存在这片大陆上的魔修,自然也会随着黑魔大陆消失。 只是魔修一开始不知道,他们对这些人很好奇,但也很警惕,一直不肯接触他们。 直到,一个带着光的人引诱了暗族族长。 暗族族长对这些带着光的人很感兴趣,将计就计将引诱她的人带回族群,让族中的人研究。 只是研究了几天,那群带着光的人都冲到了暗族所在的地方。 这些人将暗家的人聚集在一起,用身上的光将暗族之人全部烧死,逼出了黑魔大陆的本源。 本源与这些人争斗许久,最终放弃黑魔大陆,来到了衍天大陆。 本源化作一个凡人女子的模样,落在衍天大陆最南端的一块陆地上。 本源落地之时,就是这里魔气纵横之时。 这里本来生活的都是灵修,但被魔气包围后,很多灵修死去,剩下的,也彻底变成了本源最熟悉的魔修。 只是,大概是这里最初的灵气临死反扑,让本源中了一种毒,叫烈焰销魂,发作时直接燃烧神魂,让人生不如死。 本源中了这种毒,被本源魔气改造的魔修体内也有这种毒,这种毒甚至会影响魔修的修炼。 为了生存,也为了赎罪,本源研究许久,用自己的血液供养出可以中和烈焰销魂的幽冥花。 自此,本源便被困在这方空间中,种出一朵又一朵的幽冥花,让魔修世世代代繁衍下去,也让本源成功活下来,彻底成为极南之地的本源。 本源就是这个女人——暗云。 暗云活了很久,也动过凡心,与一个魔修生下了暗风,暗风出生后,那个魔修便被暗云无意识地吞噬,魂飞魄散。 暗云痛苦不已,决定以后再不沾染情爱,更不愿害了别人的性命。 因此,暗云偶尔会幻化成一个渡劫大能的模样,震慑幽冥城的魔修,为暗风治理幽冥城提供支持。 至于传说中那些供奉在暗家的大乘期长老们,这个确实是真的,也算是暗风的后台背景。 可是谁知道,暗风生下来后,融合了自己亲爹的感情,爱上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暗风也想过不让母亲再供养幽冥花,只是幽冥花本就是靠着暗云的血液才能生长,没了暗云,幽冥花便会渐渐枯萎,彻底死去; 而没了幽冥花的魔修们,也会因为无法忍受烈焰销魂灼烧神魂的痛苦,逐渐死去。 看着暗云因为供养幽冥花,变得一天比一天虚弱。 暗风决定,即便魔修全没了,也要让暗云活着。 暗云不想害死更多的人,不得已只能告诉他:不久后,有个人会不远万里来到极南魔地,那个人可以救她。 不远万里? 那就只能是那片满是灵气的大陆上的灵修了。 因此,暗风放宽了陌生人进出幽冥城的限制,更是将白日里的城主府弄成一座空荡荡的府邸,方便那个人进来。 在感觉到空间被触动后,暗风便急匆匆地赶回来,恰好与慕歌三人打了个照面。 “只要你飞升时带上我母亲,借助功德金光和天劫的力量,便可尽数消除烈焰销魂。到那时,母亲体内没了烈焰销魂,整个极南之地的魔修,也都不用再遭受烈焰销魂发作时的痛苦。” 听这个魔修——幽冥城代城主,暗风这样说,云澜直接当场开嘲: “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就一种作用于神魂的毒,居然需要功德金光和天劫才能共同消除?” “你们到底是看不起能让天道升级的功德金光,还是看不起天道操控的天劫?” “就尼玛离谱!” “......你们魔修难道没长脑子?功德金光和天劫,岂是一个小小的烈焰销魂能碰瓷儿的?” 傅晋修虽没说话,但看那模样也挺无语的。 慕歌也皱起眉。 确实,到底是什么毒这么霸道,只能用功德金光和天劫之威来消除? 她记得她解毒的时候好像只是吃了颗丹药...... 等等? 她解毒的时候? 慕歌抓住这丝线索,迅速找到脑海中的画面,最后成功定格在“天元丹”三个字上。 天元丹? 那不是炼气突破筑基才吃的丹药吗? 衍天大陆上随便找来一个丹修,基本都是90%以上的合丹率。 -- 第152页 要不......试试? 慕歌对面色焦急的暗风摆摆手: “你闭上嘴,我跟你娘说两句话。” 暗风看她面色严肃,便不再说话了。 慕歌看向暗云:“我有个办法,能帮你解开烈焰销魂,你信我吗?” 半空中的暗云半点犹豫都没有:“我信。” 因为天道从不说谎,明凰草更是这世上唯一善待万物的种族。 于是,慕歌递给暗云一瓶最新的天元丹,大概几十颗吧。 暗云从半空中下来,面色苍白,暗风扶着她,满脸心疼。 她下来后,地上的幽冥花瞬间失去供养,有些萎靡。 暗云接过小瓶子,将丹药倒出来,全部吞了下去。 吃完后,暗云皱起眉,暗风很担忧。 慕歌没什么表情,但一直观察着暗云。 傅晋修和云澜也是,一直看着暗云。 “好像......有点儿用。” 众人仔细观察暗云眉心的火焰,发现这火焰好像真的暗淡了一点点。 还真有用? 云澜看得目瞪口呆,见状,她迅速将自己储物戒中的天元丹全部找出来,递给暗云。 傅晋修和慕歌也都把自己储物戒里的库存都拿了出来,递给她。 暗云一直吃一直吃,足足吃了几千瓶天元丹,眉心的火焰疯狂挣扎,最后不得不消失。 与此同时,暗风眉心的火焰也消失了。 众人一起离开这里,走到幽冥城的街上,看到了许多衣衫凌乱跑出来的魔修,他们随便逮住一个人就指着自己的眉心问: “这里,火焰,是不是消失了?” 被逮住的人疯狂点头,两张脸上都是相同的惊喜。 ...... 放眼看去,所有人的眉心都没了火焰,也就是说,所有人体内的烈焰销魂,都消失了! “哈哈哈哈,我可以出去了,我可以不带兜帽了,我终于可以喜欢自己喜欢的灵修了!” “我可以去东海寻宝了!” “......我们,终于可以飞升了!” 这话一出,所有魔修都开始狂叫欢呼起来! ...... 慕歌、傅晋修和云澜站在屋檐下,看着这群狂乱的扔掉兜帽和黑衣的魔修,忍不住弯了弯唇。 这充分说明,走出去是一件多么明智的事情! 但凡有个魔修能去灵修的地盘买两瓶天元丹尝尝,困扰他们万年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唉,历史都说过了,闭关锁国不可取,这些魔修...... 噢,这些魔修好像不看书,也不读历史。 魔修居然都是真·文盲?! ...... “谢谢你们的帮助,谢谢。” “这个,送给你们。” 身后传来暗云感激的声音,慕歌三人回头,却看到暗云手中捧过来的与幽冥花一模一样但颜色纯白的花。 慕歌接过来,瞬间感觉到自己识海中的小苗苗对于这朵白色幽冥花的急切呼唤。 慕歌看了眼身旁的傅晋修,傅晋修眼神一动,对慕歌点点头。 看来,傅晋修识海中的小苗苗,也在强烈欢迎这朵白色的幽冥花。 云澜凑过来仔细看了看:“很漂亮啊,跟冰块雕成的花一样。” 暗云大病初愈,脸色还有些苍白,暗风站在后边,扶着暗云。 看着慕歌手里的白色幽冥花,暗云眼神复杂: “我最开始想要的,就是这种幽冥花,只是天道有灵,不愿魔修飞升......最后,还是因为明凰草的帮助,这朵白幽冥方可现身人世。” “白幽冥,这有什么说法吗?” 云澜帮慕歌问出了这个问题。 暗云道:“白幽冥,黑幽冥,双生之花现世,意味着有大功德之人要得道飞升。” “以前我本想凭借黑白幽冥花现世之际,飞升仙界。” “可是谁曾想,天道生生压住了白幽冥,不让它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开遍了整个空间的黑幽冥,也是魔修痛恨却不得不吞食的必用品。” “......” 慕歌了然,暗云想借着双生花现世逃到仙界,只是天道生生摁住了她的投机取巧。 而如今,白幽冥出现了,意味着慕歌可以完全觉醒了。 而她完全觉醒之日,就是她得道飞升之时。 至于大功德,前世给老板打工,帮老板把慈善基金落实到每个需要被帮助的人身上算吗? 大概是算的吧,不然慕歌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才能被称作大功德之人。 衍天大陆还有没见的人和未完成的事,慕歌和傅晋修便没有立刻服下幽冥花,而是将幽冥花储存在暗云给的特制盒子里,等事情结束,再吃掉幽冥花。 极南魔地解放...啊不,可以走出去了,暗云也不用供养成千上万的幽冥花,而是可以过自己的生活了。 之后,暗云和暗风居然邀请慕歌三人参加他们的结道大典。 慕歌三人疯狂拒绝,麻溜地离开了极南魔地,完全不想看到亲生母子结为道侣被魔修祝福的场景,真的太挑战正常人类的三观。 溜了溜了。 第64章 本子国:是的,整个宇宙都是棒子国的。 离开极南魔地,慕歌三人乘坐飞舟来到了离极南魔地最近的东海。 没错,东海北边是无名城和无名海,无名海北边是陆地上的剑宗; -- 第153页 东海南边则是极南魔地。 也就是说,陆地最北方的宗门,也隔着海与极南魔地遥遥相望。 这充分验证,世界是圆球形的,顺着一个方向走,肯定可以走回原点。 所以,衍天大陆也和蓝星一样,是一颗球吗? 傅晋修点头:“不管是衍天大陆,还是别的大陆,都是球形的闭环。” “师父以前出去过,这是他亲眼看到的。” 傅晋修师父——剑宗散仙,紫/阳剑仙。 衍天大陆上的修者,只能飞升时看到外边,或者像紫/阳剑仙一样,放弃飞升成为散仙,自然可以自由离开衍天大陆。 嗯...感觉衍天大陆也很闭关锁国啊! 不过,衍天大陆和蓝星一样,都是球形的闭环...... 想到这里,慕歌和云澜对视一眼,不约而同道: “总觉得衍天大陆和蓝星有什么联系!” 三人沉默片刻,想了很多联系,但最后还是因为逻辑不够缜密,总是出现BUG,因此这个话题不了了之。 刚到东海上空,傅晋修便收到了师门的传令: “大事,速速归来!” 慕歌也收到了星辰宗的传令:“大事,速速前往剑宗!” 只有云澜,什么也没收到,显而易见,妖修皇者的鲛人被人修排挤了。 三人迅速前往剑宗,飞了两三天,才到达目的地。 靠傅晋修刷脸,他们三个很快来到了剑宗的议事大殿。 此时,这里站满了各大宗门的人和一些气息平和却强大无比的妖修。 比如星辰宗,比如无名城城主和她的妖修道侣...... 慕歌看到了星辰宗的人,跟傅晋修说了一声,上前跟星辰宗掌门说话。 云澜也看到了无名城城主,也上前寒暄。 傅晋修看慕歌走到星辰宗那边,自己去了剑宗掌门面前。 “掌门。” 剑宗掌门看到傅晋修后,欣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晋修啊,你传回来的那两本话本......” 剑宗掌门露出一个牙酸的表情,想起看完这两本书后鸿早怒发冲冠恨不得削死书中和他同名男主的模样......算了,不愿再想,剑宗掌门继续道: “这书我们都看了,并根据这两本书的内容,推测出了书中女主人公所在的时空,顺便彻底关闭了她们穿越的契机。” 蓝星人可以穿越衍天大陆,不是大功德者主动被衍天大陆接纳,就是钻空子进来的。 剑宗掌门也没做别的,就是堵上了那个空子,思想有问题的人,怕是再也来不了衍天大陆了。 傅晋修皱眉,想说什么被剑宗掌门打断了: “哈哈,别怕,咱们可不是那种奴役别人的修者。” “你放心,不会出现殖民的事情的。” ——殖民是个新词,是剑宗掌门跟着话本里那个穿越的女主学来的。 穿越女主姜糖大概是个愤青,也可能写这两本书的作者是个愤青,书中夹带很多关于蓝星各国的历史,看着那些层出不穷的阴谋诡计和战争战乱,以及衍天大陆天道的警告,剑宗掌门自然不会殖民其他星球,顶多与他们建立和平友好的外交关系。 啊,和平尊重的外交关系......应该是这么说的吧? 不管了,反正就是友好的意思。 毕竟,蓝星的科技树,和衍天大陆的发展模式,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模式。 就算殖民了,也没有修真者愿意去那里吧? 听掌门这么说,傅晋修放心了。 蓝星毕竟是慕歌和云澜的母星,如果那颗星球被修真者肆意破坏,慕歌和云澜第一个不答应! 傅晋修也不赞同破坏别人的发展,毕竟不是一个修炼体系,而且上边还有天道盯着,还是友好往来,互助互利为好。 过了一会儿,剑宗掌门对着紫/阳剑仙点点头,紫/阳剑仙瞬间外放威势,整个大殿所有人都被这股威势压制着,谁也不敢说话了。 剑宗掌门一挥手,大殿上空出现了一个大大的水幕,水幕上,是一颗蓝色的旋转着的星球。 “各位,衍天大陆的修者,只能飞升或者放弃飞升成为散仙才能离开衍天大陆。” “而面前这颗星球的人类,没有任何修为,寿命也只是哦普通的八十年。可是,他们发展出了和我们完全不同的科技树,他们凭借着自己发明创造出来的东西,可以自由离开自己的星球,飞上天空,看到外面的世界!” 剑宗掌门这话一出,底下众人纷纷睁大眼: “什么?没有修为寿命才八十的人类,居然能自由离开他们的大陆?” “他们发明的是什么东西?我们可以学吗?” “不不不,咱们离不开衍天大陆,怎么学习他们的科技呢?” “......你傻啊,剑宗掌门都找到这颗星球了,自然有办法将那颗星球上的人带过来!” “你才傻,你想带着那些凡人过来,还要看看我们衍天大陆的天道同不同意!” “呸,实在不行咱们过去也行!看看别人的大陆,就当看风景了。” ...... 各宗门吵得热火朝天,剑宗掌门忍了又忍,最后还是忍不了耳朵边上五百只鸭子叫唤一样聒噪的声音。 他黑着脸大喊一声: “闭嘴!” 众人安静一瞬,随即又开始吵起来。 -- 第154页 剑宗掌门:呜呜呜,紫/阳师叔,他们欺负我! ...... 这场关于蓝星的会议持续了整整一个月,看大部分掌门和长老都觉得和平交流为好,慕歌便不再旁听了。 在傅晋修的带领下,,慕歌和云澜逛遍了整个剑宗。 剑宗就是剑宗,随处可见的比武台和练武台,还有被剑宗弟子练剑练得坑坑洼洼的悬崖峭壁...... 真是丝毫不意外呢,不愧是衍天大陆战斗力最强的宗门! 逛了一圈,看慕歌对傅晋修有话说,云澜识趣地离开。 坐在剑宗最高的山顶上,看着下方美丽的云朵。 慕歌将自己的神识探入傅晋修的识海中。 这里已经大变样了,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小苗苗扎根在最中心,享受着万千呵护。 “我取出来了啊!” 听到慕歌的话,傅晋修点点头,没有丝毫抗拒。 慕歌小心翼翼地将那一半的小苗苗取回来,却将五色小球留在了傅晋修的识海中。 小苗苗一回到慕歌的识海,迅速与另一半小苗苗合二为一,发出一阵舒服的呻.吟.声。 慕歌发现,合二为一后的小苗苗比一开始小苗苗大了一圈,看来修复完傅晋修的识海后,小苗苗也得到了无法说出来的好处。 再看了看傅晋修的识海,很稳固,没有失去小苗苗就一蹶不振的模样,慕歌才算是放下了心。 她靠在傅晋修怀里,想起在星辰宗剑宗查到的关于明凰草的资料: 明凰草,善待万物,万物也善待明凰草,因此明凰草都是功德化身,顶级明凰草更是能让世界升级。 所以慕歌的出现和觉醒,便意味着这个世界最终的目的是要升级。 顶级明凰草飞升之日,就是世界升级,衍天大陆正式与宇宙相连的时刻。 这是一场劫难,也是一场莫大的机遇。 如果顶住了外部世界给予的压力,衍天大陆便会开放修者外出的通道,让修者去往其他世界寻找资源; 如果因为外部世界的压力太大,衍天大陆撑不住,便会再次“闭关锁国”,等待下一个升级的机会。 ——外部世界的压力:更高等级世界的掠夺和压迫+不同文明例如现代高科技带来的核武器等的威胁+宇宙规则的观察和认可。 这样看来,顶级明凰草的觉醒,不过是给了衍天大陆一个接触外界的机会,但这个机会太难得了,衍天大陆自然要把握住,处处给予慕歌优待,让她早日觉醒; 至于接触外界后,衍天大陆会如何,只能看它自己和生存在这片大陆上的修者们了。 不过,如果可以和蓝星正常建交,衍天大陆算是有了宇宙中的第一个盟友,抗压能力也会大幅度上升。 按照华国人对于修仙的向往,再想想华国人口占据蓝星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嗯,衍天大陆与蓝星和平建交,迈出通往宇宙的第一步,稳了! “......感觉自己遗忘了很多事情,但是听到灵纹鱼、幽冥花、烈焰销魂......总觉得似曾相识。” 慕歌自言自语道。 傅晋修吻了吻慕歌的眉心: “我也有这种感觉,不过不强烈。”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慕歌努力回想,但脑海一片空白。 看慕歌脸色发白,傅晋修赶紧为她输送灵力: “别想了,看你这么难受,我心疼。” 慕歌靠在傅晋修怀里,停止思考。 “好,不想了。” 那些被忘记的事情,总会想起来的。 慕歌缓了一会儿,拿出白色的幽冥花。 她看向傅晋修:“放开你的修为,我们一起飞升,好不好?” 和星辰宗的人都告别过了,其他的事情也都处理好了,慕歌觉得,是时候飞升了。 说不定,飞升后,可以明白自己忘记了什么。 傅晋修对慕歌点头,站起来的时候身上的气息节节攀升: 大乘期、渡劫初期、渡劫中期、渡劫后期! 看傅晋修头顶上的天空聚集起了雷云。 慕歌也吞下白色幽冥花识海中的幼苗迅速长大,变得和慕歌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同时,慕歌身上的气息节节攀升,一跃到了渡劫后期。 两人渡劫的动静太大了,刚结束会议的衍天大陆众人迅速来到这里,激动地看着慕歌和傅晋修一起渡天劫。 此时,距离衍天大陆相差亿万光年的蓝星天空上突然出现一个巨大的屏幕,屏幕上放映的,就是慕歌和傅晋修渡劫的场景。 蓝星所有人都呆呆地望着天空,张大了嘴巴: 这是真的吗?修真者渡劫?真的不是恶作剧吗? 正研究衍天大陆发来建交消息的华国官方:...... 华国官方迅速通知自己国家的所有人:这不是恶作剧,也不是哪个傻子耗费巨资带给大家的视觉盛宴。这是距离蓝星很远的能修仙的衍天大陆,画面上的两个修者正在渡劫,飞升天劫!是真的是真的是真的!!! “卧槽!!!” 不知多少人看到华国官方特意发布的消息不由得发出一阵惊呼。 突然,蓝星上的人都看向了天空,衍天大陆的人也都死死地盯着面前这两个说飞升就飞升的任性年轻人: 慕歌头顶没有雷云天劫,只有一束金色的光柱落下,这是飞升通道。 -- 第155页 而傅晋修头顶上的雷云响了老半天,根本不敢对着底下和剑修靠在一起的顶级明凰草劈下来,最后只能不甘不愿地散去,也投下一道金色的飞升光柱。 慕歌和傅晋修看了眼星辰宗和剑宗众人,齐齐行礼: “仙界再见!” 说完两人便随着金色的光柱上升,最后消失在天际。 很快,天边落下一阵又一阵的飞升灵雨水,所有的修者齐齐站在灵雨下,还拿着工具接灵雨水,一个满了换另一个。 这让蓝星上的华国众人忍不住爆笑: “哈哈哈,蹭飞升灵雨,华国修者的一贯操作!” 棒子国:胡说,那明明是我们的祖先,只是因为宇宙分源,和我们走散了! 本子国:是的,整个宇宙都是棒子国的,渡劫的这两位大人自然也是棒子国的。 华国:你叫人家衍天大陆的人一声祖宗,看人家答应吗?he tui~! * 2055年,蓝星与衍天大陆正式建交,华国全民修真时代正式开启。 2060年,中文成为蓝星世界通用语言,蓝星正式开启全球修真+高科技时代。 ***** 慕歌最近裸睡的时候总是在做梦,梦到一个俊美的西方男人躺在她床上,他有一双美丽的蓝眼睛,眉眼深邃,身材好到爆炸,每一处都是力量的代名词。 最关键的是,他每次出现都会浑身.赤.裸。 一开始慕歌根本不敢靠近他,蹲在怎么走也走不出的房间角落里报警,可是电话那头永远是空号,几次下来,慕歌就知道这是她的梦。 既然是梦,慕歌的胆子就开始大了起来。 她好奇地观察这个异性的身体,从头看到脚,偶尔还会上手摸,翻来覆去地玩弄他。 每次被慕歌这样玩弄,床上的西方男人也只是满脸隐忍,偶尔盯着她看,却一句话都不说。 慕歌已经习惯他的沉默隐忍,和他抗拒不了的生理反应。 只是慕歌没那种世俗的欲.望,觉得做那种事情恶心,所以一直没动这个梦里的西方男人。 在又一次入梦后,慕歌突然想起白天那个出国回来后满脸倨傲的大学同学的话: “......外国男人特别棒,无论哪方面!” “哎呀,慕歌,我忘了,你长得这么平凡,肯定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儿吧?哈哈哈,抱歉抱歉......” 慕歌很郁闷,睡觉前喝了点儿酒。 回到自己房间,看到床上坐起来一直盯着她的男人,慕歌晕乎乎地走过去,突然想试试男人的滋味儿怎么样。 反正是梦,睡了也不用负责。 她坐在男人腿上,捧着男人的脸,深深地吻下去。 吻完后,慕歌喘着气和他分开。 “感觉不错啊,要不要做?” 虽然这样问,但慕歌没指望这个西方男人会回答,谁知道,这个男人居然说话了: “Почувствуйтепламямечты,почувствуйтелетание,когдавсеромантично,вечновсееще. (感受梦的火焰,感觉飞舞瞬间,当一切浪漫遥远,永恒依然。) Вогнетыспасмоюжизнь. (在炮火声中,你救了我的性命。) Явлюбилсявтебя,моядевушка. (我的女孩,我爱上了你。)” 慕歌大学毕业后就把学过的外语全还给了学校,根本没听懂这个男人的意思。 只是软软地对他笑:“你还会说话啊,声音还挺好听。” “我们,我们做吧...好不好?” 虽然是梦,但在男人开口后,慕歌却还是下意识问了一声他的意见。 男人目光深沉地盯着她,眼底浓烈又疯狂的欲.望剧烈翻滚: “如你所愿。” 这次,他说的是正宗的中文。 ...... 第二天,天色大亮。 “砰砰——” “慕慕,起床了!” “......知道了,妈妈...一会儿,就起!” 是慕母在叫她起床吃饭,慕歌挣扎着醒过来,却被一双有力的手死死地困在怀里。 看着面前脸离她只有几厘米和她肢体交缠依然在沉睡的西方男人,听到门外慕母习惯性地溺爱“困就再睡,妈妈给你把饭菜放在电饭锅里,你醒来直接吃就行”,慕歌浑身僵硬。 ——所以,这个男人是真实存在的?昨天晚上,他们两个也真的做了? 就在这时,男人睁开了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俄语翻译百度找的。 明天更得晚一点儿。 * 2021.6.30(18:00)-2021.7.8(9:00)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52405262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墨染轻罗116瓶;胖呼丶麻麻25瓶;莹莹10瓶;凤夜笙歌7瓶;王家小五、luglio 5瓶;52405262 2瓶;图、熊大宝1瓶。 第65章 就你这身高,也不可能有日本基因。 “醒了?” 男人湛蓝的眼眸盯着慕歌,微微低头侵占她的呼吸。 慕歌躲闪不及,被亲了个正着。 他吻得很深,接吻的时候也不闭眼睛,而是用一种让人看了就忍不住脸红心跳的目光一直看着慕歌。 他长得太好看了,这样近距离盯着别人的模样,深情又色气。 -- 第156页 过了好一会儿,慕歌才能自由呼吸。 她喘着气大口呼吸,男人抱着她,嗅闻她发间的香气。 温热和湿热同时被感觉到,慕歌像一只缺水的鱼,除了大口喘气儿什么都不会。 “Ялюблютебя. (我爱你。)” “我是霍恩。” 身旁的外国男人消失了,只留下他的名字。 慕歌什么都没记住,等身体缓过来,才慢吞吞地进了浴室。 ...... 洗完澡,慕歌走出房间,慕父慕母已经出去了,慕歌在电饭锅里拿出还热着的饭菜,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这是个平行世界,十分混乱。 平均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不到十年,就会有一个小国被灭亡。 即使中国依然强大,人民生活不被战争打扰,但没有人不会关心外边战火连天的世界。 因为即使现在的中国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无法被攻打,但将来可就说不准了。 毕竟,“老大哥”苏联和“世界警察”美国解体后,跟着这俩、尤其是美国一起离开的小弟,数不过来了。 慕歌打开电视,新闻中的主持人又开始播报今天哪里发生了战争,伤亡人数多少,参战国有哪些...... 慕歌边吃饭,边看新闻。 新闻记者背后,是战争过后的土地,而记者的镜头里,时不时还会走过去一个全副武装的雇佣兵。 ——这些身上带着双鹰标志的雇佣兵,是如今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公司的人。 这个公司叫什么来着? 慕歌咬着筷子想了想,没想起来。 她平时看新闻也不少,但是这些事情其实不怎么关注。 因为慕歌知道,中国不会发生战争的,永远都不会。 至于为什么,慕歌看了眼自己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轻轻叹气。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笃定中国不会发生战争,但是她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就和小时候走丢了之后不哭不闹的时候一样,慕歌知道自己不会出事,甚至很快就会被警察叔叔找到,然后送回父母身边。 后来,她走丢一天后,警察叔叔果然找到了她,把她送到了慕父慕母身边。 每次都是这样,有重大的变故或者大事情发生的时候,慕歌会提前知道这件事的结果。 比如两个超级大国解体前,让国家趁乱准备,接收“遗产”...... 这样说起来,她难不成还有什么特异能力吗? 应该没有。 慕歌否定了自己心里的问题,一丝犹豫都没有。 慕父慕母留下的饭分量刚好,不会让慕歌吃撑了,也不会让慕歌觉得吃不饱。 吃完饭,伴随着新闻的声音,慕歌刷完了碗。 ——因为她小时候走丢过,再被找回来后,慕父慕母对自己的女儿简直是捧在手心里宠的。 慕歌不喜欢陌生的环境,慕父慕母就精挑细选,选择了江市这个发达又安稳的城市,带着慕歌来到这里。 慕歌小学初中高中都是在自己家对面的学校上的,大学则是在自己家斜对面的江市大学。 大学毕业后,慕歌不喜欢社会上复杂的环境,慕父慕母就让慕歌回家来,反正慕歌名下还有很多房产,就算一辈子不工作,也能活得很好。 慕歌对于自己的前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她也记不清自己前世是做什么的,只隐约记得自己好像每天都要上班,特别累...... 那些记忆很累,慢慢的,慕歌就不想了。 她彻底成了这个世界的慕歌——一个家里蹲的啃老族。 虽然每天无所事事家里蹲也没什么,但慕歌还是给自己找了个事儿干:她喜欢画画,就在网上给自己找了个兼职画画的活儿。 因为画风多变,吸引人的眼球,所以很快,慕歌成了小有名气的画手。 就这样画了两年多,慕歌一个月下来赚的钱也足够慕家三口的日常开销了。 因为这,慕父慕母把慕歌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慕歌已经习惯了父母这副“有女万事足,有女特骄傲”的模样,听听就行了。 吃完饭,慕歌开始工作。 打开电脑,看着后台重金求画的邮件,慕歌没什么兴趣。 今天不想赚钱,还是随便画画吧。 慕歌关上电脑,穿好外出的衣服,带着画板走出家门。 正值七月底,一年中最热的月份,连吹来的风都带着热气。 街道上没什么人,阳光炙烤着大地,慕歌突然有点儿后悔出来了。 但是都出来了,路都走了一半,慕歌也不想这么早就回去。 她快走了几步,来到附近的湖边,在一棵树下支起了画板。 树荫下很凉快,再加上慕歌沉浸在画画里,很快就不觉得热了。 过了很久,慕歌停下来,看着自己画出来的人发愣。 ——这是个典型的西方男人,浅金色柔波状的头发,湛蓝色的眼珠,眉眼深邃,鼻梁高挺。 画上的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目视前方,帅得让人忍不住尖叫。 这是那个一直出现在慕歌梦中的男人,虽然不知道他是哪国人,但慕歌下意识给他穿上了二战时德国的军装。 不说别的,只讨论颜值的话,二战德国军装简直把西方男性军人的帅气和挺拔展现的淋漓尽致。 不管是帽子,肩膀,腰线,还是黑亮的军靴,再加上高大挺拔的好身材...... -- 第157页 帅得没边了。 虽然但是,慕歌还是默默告诫自己一句: 穿着这身军装的人,都是侵略者,都是恶魔。 唉,可是没办法呀,就算到了现在,这身军装依然是最帅的,没有之一。 至于这个金发蓝眼却说俄语的男人,慕歌抓了抓头发,还是在百度上搜了起来,很快,慕歌关掉手机。 玛德,即使换了个世界,一搜金发蓝眼,全是外国美女。 算了,管他是什么,反正以后不会再见了。 慕歌收起画板,买了个冰淇淋,边吃边往家里走,她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在阳光下闪烁着美丽的光泽。 回到家,慕歌放好画板,接到了慕父的电话: “慕慕,爸爸妈妈今天在外边吃饭,你自己先吃,别等我们了。” “好,爸爸妈妈开车小心。” 看来有很重要的事情,不然慕父慕母不会让她自己一个人吃饭的。 “哎,知道了慕慕!关好门窗,别出去,想吃什么自己点,外卖来了直接让他放在外边,等一会儿人走了再出去拿......” 电话那边的慕父慕母殷切地叮嘱慕歌,方方面面都说了个遍,慕歌“嗯嗯”点头,足足听了一个小时才挂断电话。 慕歌很喜欢慕父慕母对她的关心,因为真的太温暖了,没有任何东西能比得上父母对她真切的爱。 慕歌没叫外卖,自己煮了一袋方便面。 吃完饭,洗完澡,慕歌抱着手机刚上床,突然眼前一变,慕歌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酒店房间里。 这时,门外传来陌生人的声音,慕歌迅速藏进衣柜里,屏住呼吸不敢出声。 “......老大最近不太对劲,老是看中国的资料,尤其是近代战争......难不成老大想跟中国政府合作?可是中国根本不缺武器!” “你个蠢蛋,老大那模样,凡是有点经验的都能看出来......” “玛德,你骂谁蠢呢?” “......” 吵架的是两个男人,说着英语,慕歌大部分都没听懂,只听懂了那句骂人的话...... “滚!” 这个声音也是英语,但声音的主人很熟悉。 因为昨晚,这个男人一直在她耳边说一些慕歌听不懂的话。 听到熟悉的声音,慕歌稍稍松了口气,毕竟梦里见过很多次,也算是...认识的人了吧? 还没等慕歌彻底放心,衣柜的门被暴力拆开,慕歌脸色发白,直直地与面前阴沉暴戾的湛蓝色眼睛对上视线。 看到慕歌,蓝眼睛的男人瞬间褪去那副阴沉的模样,他用温柔的眼神安抚脸色苍白的女孩,将自己的风衣盖在女孩身上,挡住她的视线。 慕歌悄悄掀开风衣看向外面: “上帝,女人!老大的衣柜里藏着一个小女孩!黑发黑眼,骨架这么小......天哪天哪,这个东方女孩看脸还没成年呢!老大居然喜欢这一口......” “闭嘴闭嘴!老大拔枪了!” “......” 随着一阵枪响,那两个唧哇乱叫的男人被面前这个男人赶出去,紧接着,房门也被重重地关上。 慕歌的心疯狂地跳了一下,想起刚才男人惊喜又露骨的眼神,慕歌爬到衣柜最里边,借着另一边没被拆掉的衣柜门,藏住自己的身体。 这是一种无用功,慌乱中的慕歌根本没想到这个道理。 很快,慕歌被那个男人抱了出来。 他太高了,相比之下,她就显得很娇小。 俊美的西方男人把慕歌轻轻放在床上,他很规矩,坐姿笔挺,没碰到慕歌一分一毫。 只是,那双湛蓝色的眼睛里,写满了隐忍的强烈的占有欲: “你是专门来找我的。” 他这句话说的是中文,慕歌低着头,装作听不懂的样子。 看她一直低着头不说话,男人悄无声息地靠过来。 慕歌没感觉到,还在疑惑他为什么不说话了,没想到刚抬起头就吻上了他的唇。 “你......” 慕歌迅速后仰,男人欺身而上,慕歌只能倒在床上,前方,是只要微微一动就能碰到他的放大的俊脸。 他离得太近了,慕歌全身僵硬根本不敢动。 “我是霍恩,霍恩·布伦曼·奥德列。” 三节名字? 外国人不都是前名后姓的吗? 大概是看出了慕歌的紧张和疑惑,他支起身子,离慕歌的脸远了一些。 “我的父亲是俄罗斯人,母亲是德国人。” “俄罗斯人名字都是三节,我是霍恩;布伦曼是父亲的名字,放中间意为布伦曼之子;奥德列是我的姓氏。” 慕歌听懂了,但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干巴巴地“噢”了一声。 霍恩认真观察着慕歌的表情,补充道: “我知道你们中国人都不喜欢日本,我祖上没有日本的混血,你放心。” 慕歌下意识回道:“就你这身高,也不可能有日本基因。”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66章 好,我们...试一试。 听到慕歌的话,霍恩愣了一下,随即点头道: “嗯,你说得对。” 他身高193,比很多国家的男人都高,当然也包括日本男人。 接着,两人开始沉默。 霍恩用一种俯卧撑的姿势俯视着慕歌,慕歌盯着他的下巴,尽量避免和他对视。 -- 第158页 她怎么会突然转换场地? 而且还是这个男人的房间里? 慕歌想悄悄掏出裤兜里的手机,却碰到了霍恩的身体。 不知碰到了哪里,他闷哼一声,瞬间压下来。 铺天盖地的男性气息笼罩着她,更别说他极具压迫感和沉甸甸的危险“武器”...... 慕歌脸都红了,使劲儿推他。 “你起来,起来......” 看她十分抗拒,霍恩喘了口气,迅速爬起来。 他跪在慕歌脚边,湛蓝色的眼睛里满是欲.望: “慕慕,我很难受......” 慕歌迅速爬到和他距离最远的床头间,将手边的毛巾扔在他脸上: “难受就憋着。” 霍恩不说话了,将毛巾盖在自己脸上,却一直在喘。 慕歌捂住耳朵,催眠自己听不见。 梦里的霍恩就是这样,不动也不说话,就这么喘着,生生熬过每一次甜蜜又艰难的夜晚。 可是现在,他喜欢的女孩就在他面前...... “如果不做,你可能回不去。” 好半天,霍恩扔掉毛巾,哑着嗓子道。 慕歌虽然捂着耳朵,但也听到了他的话。 她沉默许久,才问道: “前段时间每天晚上的你,是真的还是梦?” 霍恩不喘了,坐在床头,不敢过去,他怕吓到她。 “第一次和昨晚,是真的。” “你为什么会进我的梦?” 听他声音平缓下来,慕歌立刻反击。 “因为那也是我的梦。” 霍恩声音低沉,带着退让。 察觉到他的退让,慕歌“咄咄逼人”: “那你为什么不说话,也不能动?” 霍恩喉结上下滑动,脸上划过一丝狼狈: “......我怕吓到你。” 那样狰狞丑陋的自己......他没忘记,他有反应后,她眼中的嫌恶。 慕歌没被吓到,因为她以为是梦,根本没把霍恩当成现实里的活人。 声音顿了顿,看霍恩低着头好像很羞愧的模样,慕歌更加“得寸进尺”: “......昨晚就不怕吓到我了?” 这个有着湛蓝色眼珠的男人闻言下颌收紧,沉默许久后,他才红着眼抬头盯着慕歌,一字一句道。 “......是你先吻我,要和我做.爱,连着问了两次。” “......” 霍恩不再退让,慕歌立刻怂了。 她移开视线,抱紧自己的腿。 “那我为什么会做梦?还会和你出现在同一个梦里呢?” 她的声音近乎呢喃,五感敏锐的男人却听得清清楚楚,他看了眼慕歌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这次,却什么都没说。 如果他告诉她,他们两个的缘分,和五行珠手链有关,她肯定不会再戴上手链,而他,可能也永远找不到她了。 ——霍恩也有一条五行珠手链,现在就戴在右手腕上,被袖口遮住,慕歌自然没看见。 这条手链,是霍恩前段时间去中国的时候,被一个突然冒出来的道士硬塞过来的。 那道士倒是不怕死,看到那么多枪指着他的脑袋,道士也只是微微一笑: “先生,物归原主,记得睡前摘下来。” 霍恩看着五行珠手链,放走了道士。 他也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在想什么,戴上了手链。 刚出中国的时候,霍恩的飞机就被炸了。 炮火声中,霍恩突然来到了一个女孩的床上。 那是个小小的东方女孩,五官柔软,连眼神和说话的声音都那么柔软。 看到她的第一眼,霍恩瞬间觉得,她真可爱。 一开始,女孩吓得缩在墙角疯狂报警,可是电话永远是空号。 女孩很绝望,缩在墙角里度过了一夜。 之后,霍恩每次睡前都摘下手链,每次都会做梦。 几次后,女孩好像知道这是梦,便不再害怕了。 与之相反,她特别大胆,一直玩弄他,让他每次都要依靠强大的意志才能忍下来。 她以为他是梦里的人,所以不怎么说话,只是专心致志地研究他的身体。 可她不知道,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他也一直注视着她。 黑暗的夜晚,坦诚相对的男女...... 霍恩怕吓到她,所以一直不敢动,也从不说话。 直到昨晚,他的手链没摘下来,她的手链也没摘——他突然出现在她房间里,真实地出现。 她喝酒了,接吻的时候,霍恩很轻易地尝出来:她喝的,是度数很小的红酒。 她邀请他做.爱,用那种迷离又魅惑的眼神看着他,他的意志瞬间崩溃。 ...... 一夜过后,他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只要她上网查一查,或者多关注新闻,就能知道他的身份。 霍恩以为,他们可能要很久后才能再见,只是没想到,今晚,她居然会出现在他的房间里。 ...... 慕歌自言自语了一句,想破头都没想出来为什么。 她抬眼的时候,突然发现金发蓝眼的男人再次跪在她脚边。 他是受过专门训练吗? 怎么过来都没声音的? 看她被吓到,霍恩立刻道歉:“对不起。” 他道歉的时候,眼神很真诚,但表情很傲慢,连身体看起来都很僵硬。 -- 第159页 慕歌摇头:“不想道歉就不用逼着自己道歉。” 他难受,她看着也挺不自在的。 霍恩身体更加僵硬了,他低下头:“我只是,很少道歉。” 因为没有人能要求他道歉,那些要求他道歉的人,坟头草都两米高了。 很少道歉? 慕歌认真打量了一番霍恩,虽然看不出来他身上的衣服和戴的饰品是什么牌子,但材料和做工都难得一见,看起来,他应该是个大人物。 不过不管他是谁,慕歌都不在意。 “你能不能送我回中国?” 慕歌刚才看了手机,快零点了,如果慕父慕母发现她不见了,肯定很着急。 怕今天回不去,慕歌提前给慕父慕母发了消息,说自己已经睡了,不要打扰她。 可是这样只能维持到明天上午,明天中午的时候,如果她还不露面,绝对会被拆穿的! 想到这里,慕歌有些着急,抓住霍恩的袖子: “我知道你有办法,你送我回去好不好?到中国你就离开,不用再管我了。” 到时候她随便打车或者坐高铁回家,应该挺快的; 就算不快,到时候给慕父慕母拍个中国境内的照片,慕父慕母即使着急,也不会特别特别的担心。 她抓住了他的袖子,离他特别近,那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他,就像黑珍珠,漂亮的让人无法拒绝。 但是,霍恩还是摇头了: “这里战争正在进行,私人飞机一旦升空,会被认为是挑衅。” 不过,他的飞机永远不会被打下来,因为在那之前,他就会干掉面前所有的敌人。 战争? 慕歌神色有些茫然,新闻天天都说外国处于战争状态,休战的国家很少,慕歌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出国,所以根本不怎么在意这些新闻。 如今,她居然来到了战乱的国家。 “我可以带你走,但是这里到中国,需要飞两天,你的时间不够。” 慕歌亮起来的眼睛瞬间失望下来。 她这么着急,是急着见谁? 霍恩眼底神色沉了沉,但面上却很严肃: “上次,我们做了一夜,天亮我就回来了。这次应该也可以,你要试一试吗?” 试一试? 慕歌看向面前的男人,在触碰到他像是要着火的眼睛时,慕歌下意识移开视线。 看她这样抗拒,霍恩嘴角抿成一条直线。 “好,我们...试一试。” 霍恩惊喜抬头,看到女孩脸红了。 他试探性地伸手,慕歌没拒绝,反而就着他的力道,倒在他怀里。 “会回去的,上次就是这样。别担心,慕慕,我们努力一下,你会回去的......” 每一寸空气里都是他的气息,这次,慕歌更是在清醒状态下第一次彻底感受到了外国男人的“滋味儿”。 ...... 第67章 你要不要,和我试一试? 劳累一夜,天亮时,慕歌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还真回来了? 慕歌没多想,在熟悉的环境里进入睡眠。 ...... 连续两个夜晚的“激烈运动”,慕歌醒来后,觉得自己要废了。 门外传来慕父慕母的声音: “慕慕,爸爸妈妈要出去,给你留了饭记得吃。” “......好,知道了。” 慕歌声音哑得不像话,但因为隔着房门,慕父慕母以为女儿昨晚又熬夜了,就没多想。 “今天我们还是很晚回来,慕慕记得自己按时吃饭,不要等爸爸妈妈了。” “少吃点儿凉的,到时候肚子又痛了......” “门窗关好,别和陌生人打招呼......” “......”cutexx 慕父慕母说了很久,简直把慕歌当成不懂事的小孩子。 慕歌认真听着,在他们说完后认真回答: “嗯,知道了,爸妈再见。” “慕慕再见。” 慕父慕母勉强住了嘴,下楼离开了。 过了一会儿,觉得慕父慕母已经走了,慕歌重重地吐出一口气。 她掀开被子要下床的时候,身边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 ——浅金色柔波状的头发,湛蓝色的眼睛,锋利俊美的五官,高高挺起的鼻梁。是霍恩。 他没穿衣服,就这么大咧咧地出现在慕歌床上。 慕歌瞬间表情僵硬,她移开视线,把被子扔在他身上。 “你怎么又过来了?” 慕歌已经下了床,扶着墙支撑自己的身体。 她看着他的目光里满是警惕和防备。 看她十分不欢迎他的态度,霍恩脸色僵硬,沉默地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身体。 ——昨夜,他们一整晚都戴着五行珠手链。今天上午,到了时间后,霍恩就过来了。 转换时空的条件,就是他二人睡觉的时候同时戴着五行珠手链。 今天早晨,慕歌回来后直接睡着了,没摘手链,手链便默认她在沉睡,等她睡醒后,同样戴着手链入睡的霍恩就过来了。 看了眼靠在床头上沉默不语的霍恩,慕歌慢吞吞地走出去,找了一套慕父买来后太大穿不上的西装,又慢吞吞走回来,把衣服扔到床上。 “穿好衣服,赶紧走。” 慕歌睡眠不够,脑袋一阵阵疼痛,语气自然也很差。 慕歌出去了,霍恩穿好衣服,轻轻打开门走出去。 -- 第160页 这是个复式住宅,慕歌住在三楼,打开房门不远处就是楼梯,而从三楼的护栏向下看,一楼客厅的模样尽收眼底。 霍恩走下楼梯,悄无声息。 慕歌皱眉蜷缩在客厅沙发上,她头疼,全身酸软无力,尤其是被使用过度的地方,一动就疼。 她还很饿,刚才点了外卖,大概需要十几分钟才能被送来。 客厅很凉快,也很安静,慕歌就在这样的氛围下渐渐睡着了。 霍恩一直注意着她的动态,见她快睡着的时候迅速将她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摘下来,下一秒,慕歌彻底睡着了。 霍恩给她盖了个小毯子,将慕歌的手链放在慕歌前方的桌子上,霍恩没看到,五行珠手链上的蓝色小珠子亮了一下。 金发蓝眼的男人来到了厨房,厨房里什么都有,配套设施也很齐全。 霍恩卷起袖子,开始做饭。 他以前不会做饭,是前段时间特意学的。 因为记忆中的父亲说过,中国人特别看重自己的家庭,如果女婿会做饭,绝对是个大大的加分项。 根据客厅的生活痕迹和鞋柜里的鞋子等细节,霍恩知道,这是个由父母和女儿组成的小家庭。 这家的父母很宠爱自己的女儿,不仅专门给女儿打造了一个独立的鞋柜,还有客厅里四处的抱枕玩偶和女孩子的小东西,都说明,这个女孩在这里很放松,这是她最亲近的家。 如果可以的话,霍恩甚至想通过讨好她的父母,让她喜欢他一点儿...... ——在知道他是真人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对他的态度急转直下。 疏离、冷漠、不耐烦,甚至隐隐带着厌烦。 即使她面上怯弱瑟缩,但霍恩还是看穿了她心中真正的想法。 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是个梦的时候,她那样喜欢他的身体;而他真正出现了,她又对他避之不及。 他从未伤害过她,也从不会强迫她,他那样喜欢她,即使拼命压制自己,眼睛和身体总是会不自觉地泄露出来。 她看懂了,却更加抗拒...... 霍恩熬的粥好了,一阵香甜的气味传出,传到慕歌的鼻子里。 慕歌睡了一会儿,脑袋还疼,但也不像之前那样难受了。 她看着自己身上的毯子,看向走出厨房的男人。 接近中午,阳光从落地窗前照过来,照亮了男人浅金色的头发。 他正看着她,眼神深邃,带着让人不敢注视的情意。 看到慕歌醒来,霍恩脚步停住,“喝粥,对你身体好。” 慕歌沉默一会儿,努力站起来,朝着餐桌走。 霍恩迅速过来扶着她,慕歌身体僵硬了一瞬,可是看着前方还有十几米的餐桌,慕歌抿着唇,默认了霍恩的动作。 两人来到餐桌前,霍恩给慕歌拉开椅子,扶着她坐下。 “谢谢。” 霍恩在慕歌对面坐下后,听到了她的道谢。 她声音还是涩哑,听起来不太舒服。 霍恩又给她倒了杯水,放在她手边。 “不客气,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咳咳咳......” 慕歌正在喝粥,被他这句话呛到了。 霍恩伸手想帮她,慕歌迅速躲开,霍恩眼神瞬间黯淡下来,他伸回自己的手,默默地盯着她。 慕歌被他盯得难受,喝完粥快速离开,瘫在沙发上装死。 12:00了,客厅里的电视自动打开,播报新闻: “......双鹰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军火公司。中国公民在外,如果遇到危险情况,可以酌情请求双鹰公司的帮助......” 看着电视里那个熟悉的双头鹰标志,慕歌突然想起,昨晚霍恩穿的衣服上,好像就有双头鹰的标志! “双鹰公司创始人,霍恩·布伦曼·奥德列,战斗民族的后裔.....” 慕歌盯着新闻上那个名字,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自己没看错。 霍恩·布伦曼·奥德列,有名的国际军火商,痛恨毒品,痛恨拐卖,痛恨霸权,但不痛恨钱。 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双鹰公司的身影。 ...... 慕歌正在发呆,耳后传来湿热的气息: “电视上的人,就是我。” “和中国的合作,没有很多,但是每个来求救的中国人,都被双鹰完好无损地送回他们的国家。” “慕慕,我不会触碰你的底线,更不会对你的国家不利......” “你要不要,和我试一试?” 哪怕只是解决生理需求的床伴,他也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更晚了抱歉。 第68章 红发红眼的西方男人 霍恩等了很久,再看过去的时候,沙发上的女孩已经闭上眼睛睡着了。 原来是睡着了吗? 所以不是拒绝他的意思? 霍恩给慕歌盖上毯子,安静地看着她。 突然,桌上五行珠手链上的蓝色小珠子亮了起来,霍恩看过去,发现自己手腕上的蓝色小珠子也亮了。 霍恩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很快,他就消失了。 ...... 慕歌睡了一下午,醒来后发现霍恩不见了。 她还专门出去走了走,询问小区里的大爷大妈今天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人出现,大爷大妈纷纷摇头,慕歌这才放下了心。 -- 第161页 看来霍恩走得很隐蔽,没让别人注意到。 这样就行,慕歌不想被其他人注意到,更不想引起国家的注意。 接下来的几天里,慕歌认真思索这两天她和霍恩转换时空的事情。 这也不难,一点点地回想当初两人所处的环境,身上的东西,说过的话,做过的动作...... 最后,慕歌将目光放在不知为何突然被摘下来的五行珠手链上。 ——这手链是由一条红绳穿过五颗不同颜色的小珠子组成。 当时慕歌走丢又被找回来的时候,慕父慕母专门去道观里为她求来了这串手链,说一直戴着可以平安一生,只是睡觉前要摘下来。 慕歌虽然不信这个,但是在慕父慕母那样担忧和紧张的目光下,她只能认真戴上,并告诉父母,以后也会戴着,睡觉前再摘下来。 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五行珠手链真的管用,自那之后,慕歌确实平平安安,十分顺遂。 而且,戴上这串手链后,中国再也没发生过战争。 虽然这么说有点儿自大的嫌疑,但是慕歌总觉得,是因为她戴上了这串手链,所以她的国家不再被战争打扰。 嗯,这个猜测待定。 思考了好几天,慕歌才发现,霍恩第一次过来的那天晚上,慕歌刚完成一个大单子,因为太累了,随便冲了个澡就上床休息了。 ——那是慕歌第一次在睡觉前没有摘下手链,而转换时空出现在她床上的霍恩,手腕上好像也戴着和她一模一样的手链。 只是那时的慕歌震惊于一个西方男人突然出现在她房间里,根本没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 后来的梦境里,霍恩手腕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慕歌也一样,手腕上什么都没有。 再之后,就是他们第一次上床的夜晚,这个晚上,慕歌和霍恩手腕上的手链都没被摘下来。 还有昨晚,慕歌去了霍恩的地方,忘了摘手链。之后两人进行“运动”的时候,霍恩虽然关了灯,但慕歌也摸到了他手腕上的手链...... 所以,转换时空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个五行珠手链? 而转换时空的时机,就是两人同时戴着手链入睡,随机传送其中一人来到对方的身边? 慕歌在书房里写写画画,思考了好几天,最后确定了这个结果。 这几天,她没戴过手链,新闻里的中国边境,也开始不安分起来。 慕歌十分纠结,最后疯狂安慰自己,没事没事,就当做梦嫖男人,为祖国做贡献了。 因此,慕歌白天又戴上了五行珠手链,晚上再摘下来。 戴上手链后的第二天,新闻就说边境不安分的,是一伙外国偷猎者,目前已被抓捕。 慕歌:...... 看吧,实锤了! 她不睡觉的时候必须戴着手链,不然下一秒现实教她做人。 慕歌每天都在安慰自己,没事的没事的,只要中国没有战争,整天梦见男人又能怎么样? 呜呜呜,可是梦有时候会成真,而再次转换时空的方法,就是两人戴着手链上床,可是她这小身板真的受不住那样激烈的运动...... 不过不知道最近是怎么了,慕歌再次戴上手链后,晚上也不再做梦了,霍恩自然也彻底消失在她的生活里。 对于这种结果,说实话,慕歌松了口气。 霍恩挺好的,长得帅,身材好,性格也不强硬,还会做饭,对她也从不动手动脚...... 但慕歌受不了他在床上那股“吃了这顿没下顿”的疯劲儿。 霍恩在床上不粗暴,但是很猛很持久,还特别爱舔人咬人...... 慕歌每次完事儿后都累得要死,洗澡的时候都不敢仔细看自己“凄惨”的身体。 不不不,不想了,男人也没什么好的,上了床就跟看见肉骨头的狗一样,咬住就不松口。 至于男人的滋味儿,有过几次后,慕歌觉得也就那样吧,不做也不会影响日常生活。 就这样,平静的半个月过去了。 这天晚上,慕歌和这段时间以来磨磨唧唧但财大气粗的甲方终于敲定了最后的几个细节,看到甲方说“好”的时候,慕歌迅速截图关上电脑。 很好,从现在开始到成品出来前,她就是个没有联系方式埋头苦干的画手,谁也别想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找到她! 慕歌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 稍微了解她的人都知道,只要甲方说了“好”,就代表着甲方再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了。 ——每次开工前,甲方就已经先付了全款,再反悔可就不成了。 至于成品出来后甲方觉得不满意的话,慕歌这边只退三分之一的钱;不愿意就打官司呗,反正合同都是提前签好的,慕歌所在的公司也是出了名的“铁头娃”和“财神爷”,特别护短,特别有钱,打官司打个十几年都不带怕的。 哎呀,每次想起这件事,慕歌就觉得这里还真是平行世界,不然她前世的世界里怎么可能有这样护短又有钱的牛逼公司? 慕歌走出书房,回到自己的房间。 说真的,这半个月来,每次回自己房间睡觉的时候,慕歌都胆战心惊,生怕床上再出现一个男人,不过都半个月了,连个毛都没出现,慕歌也就彻底放下了心。 慕歌先摘下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放在床头上,接着她找出睡衣,进了浴室。 -- 第162页 她没看到,进浴室前,床头手链上的红色小珠子亮了一下。 水声和音乐声响起,慕歌快乐地洗完了澡。 霍恩不再出现,国家依然平静,就连那个难搞的甲方今天也说定了所有细节...... 快乐,真快乐! 这是她这段时间以来,最幸福的一天啦! 俗话说得好,乐极生悲。 慕歌洗完澡,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突然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慕歌全身僵硬,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床—— 那里,正躺着一个红发红眼的西方男人,他和霍恩一样,全身赤.裸,手腕上也戴着五行珠手链。 他也长得很帅,眉眼深邃,鼻梁高挺。 只是,和霍恩的冷硬不同,这个红发男人,就像一团火,连看人的模样,都带着火光。 此时的他脸色苍白,动也动不了。 因为他的腹部正在流血,看伤口,应该是枪伤。 慕歌想骂人了,刚才有多么快乐,现在就有多么悲伤。 怎么着? 这个男的也要和霍恩一样,先来几个月的梦中约会,再“真枪实弹”地来上两次,才能彻底消失? 慕歌这么想着,站在原地没过去。 床上的红发男人一直盯着她,那双红色的眼睛极具压迫感,再加上他脸色苍白,嘴唇红得不行,因此这西方男人看起来就跟小说里的吸血鬼一样,阴森又可怕。 慕歌房间里的床在正中间,左边是衣柜,右边是书桌和阳台,阳台这边是卫生间,卫生间往左,是过道,一直往左,就是慕歌房间里的房门了。 慕歌正站在过道上,只要努努力,应该可以跑出去。 大概是看穿了慕歌的想法,红眼睛的男人低声道: “别白费力气,只要我想,我可以在三秒内抓住你。” “如果不信,你试试。” 他说的是中文,纯正的普通话。 听到他的话,慕歌皱起眉。 中了枪伤却能挺到现在都不晕过去的人,最起码意志力很坚定;而且看他的身体,应该不是那种弱鸡...... 最重要的是,慕歌觉得,这人说三秒内可以拿下她的话,是真的。 慕歌相信自己内心的直觉判断,所以遗憾地打消了自己夺门而出报警的念头。 头发还没干,慕歌继续擦头发,她边擦头发边悄悄观察床上红发红眼的西方男人。 西方人,感觉都长得差不多,眉眼深邃,鼻梁高挺。 不过不同的两个人也确实长得不一样,但是看久了,又觉得一样...... 这个男人,目测和霍恩长得差不多高,身材也像,至于脸,那绝对是不一样的。 霍恩长了一张俊美硬气又迷人的军人脸,不然慕歌也不会在画画的时候下意识给他穿上军装。 而这个男人,则是长了一张大牌明星狼狗脸。 小狼狗嘛,显年轻。 帅还是很帅的,只是配合着他的发色和眼睛的颜色,看起来真的跟变种狼一样,危险又性感。 慕歌觉得自己擦了二十多分钟的头发,也就说,床上那个男人也流了二十多分钟的血。 真的,就这,怎么还没死啊! 不是说好的,失血过多也会死吗? 这个红发红眼的男人大概有读心术,在慕歌心里嘀咕流了这么多血还不死的时候,他盯着慕歌道: “人体失血超过1000ml,或者出血量大于人体的20%,会出现休克症状。一旦出现休克症状,如果无法得到即使治疗,人就会死亡。” “你猜我现在流了多少血,要多久才能休克?” 慕歌不说话。 管你多少,等着你死就完事了。 看慕歌眼神警惕不为所动,男人舔了舔下唇,捂着伤口坐起来: “亲爱的,能不能帮我把你家的医疗箱拿过来?” “你也不忍心看着我就这么死,对不对,宝贝?” “嗯?把医疗箱拿过来,去吧。” 这男人盯着慕歌,眼睛越来越红,他还故意压低了声音诱惑她。 慕歌没觉得被诱惑,甚至觉得这男人有点儿油腻。 不过看这红眼睛男人眼里越来越危险的红光和带着引诱的声音,慕歌只能眼神迷茫僵着脸离开房间。 红发男人就这么满意地看着她离开,没有任何阻拦。 耶,猜对了! 离开房间后,慕歌迅速去一楼找到了备用的手机,然后拿着手机夺门而出,跑出小区后,慕歌才报警: “你好,警察吗?我家里突然闯进来一个受伤的外国男人......对,他好像没法儿动,试图催眠我让我给他拿医疗箱......” “好的,我在小区外等你们,请执行任务的警察多加小心!谢谢......” 于是,本以为催眠了慕歌让她给他拿医疗箱的红发男人,等来的,却是全副武装的中国特警。 红发男人:淦!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69章 不喜欢我喜欢谁?你心里的那个男人吗? 警察带走了那个油腻男,慕歌全程没露面。 接到消息的慕父慕母迅速赶回来,随便录了几句口供就带着慕歌回了家。 回家后,慕父慕母只是认真询问慕歌有没有受伤,慕歌摇头后,慕父慕母松了口气,他们没问发生了什么,只是催着慕歌让她去休息。 -- 第163页 已经凌晨四点了,再不睡觉,慕歌又要头疼了。 慕歌就去睡了,换了个房间,并且把之前遗落在床头上的五行珠手链拿回来,放好手链,慕歌才安心地睡下。 * 警局里,红发红眼的男人裹着床单遮住下半身,他身体里的子弹已经被取出来了,伤口也包扎好了。 如今,他正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接受审讯。 “说吧,怎么受的伤,为什么受了伤不去医院,非要跑到人家小姑娘的家里?” 审讯的警察很纳闷,小姑娘住的地方附近也没医院,而且那个小区的安保力量是他们江市数一数二的,怎么这男人怎么就能在没惊动任何人的前提下,进了小姑娘的家,还恬不知耻地裸着身体躺在人家床上? 就算是献身,也不是这么个献法儿吧? 把人家小姑娘吓得穿着睡衣跑出来报警。 啧...... 躺在床上的红发男人闭着眼,除了见到特警的时候脸色变了,之后被逮捕后一句话都没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看他这副不配合的模样,刚工作的年轻警察皱起眉。 年轻警察离开了审讯室,出来时刚好看到警察局局长带着几个西装革履的外国人。 “局长......” “那个红发先生,在哪儿?” 局长不废话,直接问年轻警察,年轻警察见状立刻指了指身后的审讯室。 局长点点头:“行了没你事了,去忙吧。” 年轻警察就这么看着那个红发红眼的男人被局长客气地请出了警局。 他很不理解,想上前询问的时候被老警察眼疾手快地抓住: “闭嘴,这不是你该管的事情!” “可是放走这个男人,那个报警的女孩可能会很危险!” 这人看样子来头很大,如果他记恨那个报警的女孩子,之后再报复她...... 看年轻警察义愤填膺的模样,老警察摇摇头: “放心,那个女孩不会有事的。” 因为这个男人以后根本不会踏足中国。 年轻警察不懂,老警察没多说,只是摇摇头: “反正你放心,那个女孩不会有事的。” ...... 就像老警察想的那样,红发红眼的西方男人,离开警察局便立刻坐上飞机离开了中国。 飞机开出中国的范围后,红发男人苍白的脸色才渐渐有了血色。 这时,他的助理走过来低声道: “老板,那个女孩的身份被藏起来了,我们查不到。” 男人睁开眼,露出那双红得要滴血的眼睛:“滚。” 助理迅速离开了。 男人闭上眼按了按自己的额头,想起那个柔软的东方女孩,轻笑一声: “坏女孩。” 居然这么大胆,还成功骗过了他。 再次睁开眼,他的眼睛又变成了透亮的红色。 * 慕歌不知道有人在背后骂她,知道了也不在意。 她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醒,慕父慕母又出去了,给她发了信息,说晚上回来得晚,不用等他们吃饭。 到底是什么事情这么重要又棘手,慕父慕母忙活了半个多月都没忙完? 不过,就像慕父慕母没具体问慕歌和那个红发男人的事情一样,慕歌也没问父母到底是什么事情。 这是家人之间的默契和尊重。 慕歌回了信息,表示知道了。 本来想点外卖的,不过慕歌还是先去厨房转了一圈。 她惊讶地发现,冰箱里有很多已经包好的菜,在电饭煲里热一下就能吃。 这是谁做的?难道是她爸? 慕歌热了饭菜,吃的时候瞬间否认自己之前的猜测。 慕父做饭也还可以,但是绝对没这么好吃。 至于慕母,慕母做的饭和慕歌做的饭一样,能吃,但不怎么好吃。 除了他们三个,那就只能是慕父慕母给她提前叫好的外卖了。 爸爸妈妈真好,她真是这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了! 吃完饭,看了会儿电视。 现在是八月中旬,天气依然炎热,外边阳光火辣辣的,慕歌根本不想出去挨晒。 不过光坐在家里不动的话,只能长肉,所以慕歌选择椭圆机。 她打开音乐,在客厅落地窗前的椭圆机上运动。 没一会儿,慕歌就出汗了。 运动了十五分钟,慕歌从椭圆机上下来,准备洗个澡,只是她刚擦完汗抬头的时候,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个摄像机在对着她。 慕歌眯起眼睛,那摄像机好像发现了慕歌的视线,急匆匆地移开。 摄像机很大,挡住了后边的人,慕歌根本看不到那个拍她的人是谁。 慕歌没有朋友,没有仇人,更没有前男友。 所以,是谁在拍她? 慕歌将手上擦汗的毛巾搭在肩膀上,出门去找那个摄像机。 慕歌家的落地窗对面是个小路,小路上有长椅,那人就是藏在长椅和摄像机后边偷拍她的。 慕歌刚走到那里,突然天降惊雷,直接把那台摄像机劈成了两半! 慕歌和摄像机后边偷拍的人都吓了一跳。 下一秒,那个偷拍的人扔下摄像机,嚎叫着跑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拍了,钱也退给你们......呜呜呜,你们的人也没告诉我,偷拍一个女孩居然会被雷劈啊!” -- 第164页 慕歌看着那个人的背影,十分无语。 她检查了下那台摄像机,发现是目前市面上性能最好价格也最高的一款摄像机。 看来偷拍的幕后黑手还挺有钱的。 慕歌没管这台报废的机器,一会儿保安就会过来收走。 慕歌回了家,百思不得其解,谁这么无聊偷拍她? 想了很久,也没想出是谁来。 慕歌决定最近不出门了,在家里苟一苟,省得出去又遇到危险。 夜晚如期而至,慕歌摘下手链,洗完澡上床。 这是另一个房间,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了吧? ——呸,睡着后的慕歌收回自己的话。 她在自己床上再次见到了昨晚受伤的红发红眼的西方男人。 她手上没有手链,临睡前身上的睡衣不翼而飞;而那个红发男人手上也没有手链,全身赤.裸。 居然真的和霍恩一样,开始做梦了。 不过幸好,还有被子能盖住两人的身体。 “亲爱的宝贝,又见面了。” 慕歌瞥了他一眼,语气淡淡:“你话好多。” 红发男人被她噎了一下,语气暧昧道: “谁的话不多?嗯,宝贝?” 慕歌忍了又忍,没忍住作出一个“呕吐”的表情。 “别说话了好吗,我觉得恶心。” 红发男人被慕歌脸上真情实意的嫌恶给震住了,好半天没说话。 慕歌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装睡。 身边的男人大概也是讲究人,一直老老实实躺在那边,没朝着慕歌这边蹭。 过了一会儿,红发男人又说话了,这次他不再故作恶心,而是恢复了自己本来的声音: “......这是怎么回事?” 这西方男人长得又帅又痞,声音也很年轻。 慕歌在心里认真估摸了下他的年龄,最后还是没估摸出来。 她接触的人太少了,尤其是异性,基本没接触过,自然没办法凭着声音准确判断年龄。 见慕歌不理他,男人红色的透亮的眼睛看过来: “可以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听这人声音里带着礼貌和请求,慕歌睁开眼睛看他,一对上那双红色的眼睛,慕歌就忍不住移开视线。 看多了黑棕色的眼睛,猛然间见到这样透亮的红色的双眼,总感觉自己在做梦,虽然也确实在做梦。 “......这是梦,睡醒了就醒了。” 红发男人盯着她,好像在判断她是否在说谎。 慕歌回视,表情淡定。 不知怎么了,被慕歌这样盯着看,红发男人突然猛地移开视线,慕歌看到他耳根红了。 慕歌也移开视线,不再看他。 这人很会装,不能信他。 之后,两人沉默着度过了安静的一夜。 天亮了,梦也醒了,慕歌已经有了经验,出去告诉慕父慕母她要补觉,在两人的叮嘱声中回了房,然后趴在床上昏天黑地地睡了过去。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每天晚上,慕歌都会和那个红发红眼的西方男人在梦中相见。 也因此,慕歌知道那天偷拍她的人,就是他指使的。 “你有病吗?不知道偷拍侵犯隐私?” 被她骂了,红眼睛的男人居然笑了: “嗯,我有病。” 慕歌不搭理他了,神经病。 半个月下来,慕歌觉得身边这个男人是真的神经病,还是那种治不好的大病。 她对他的态度很差,每次都不想理他,可是每次这男人都会凑上来,说一些恶心做作的话,直到慕歌骂他他才肯停下来。 这男人不像霍恩,霍恩不动也不说话,慕歌就把霍恩当成了梦,玩弄完霍恩后,会躺在霍恩身边睡觉。 现在慕歌已经知道这人是现实中的活人,而且很神经病,慕歌的警惕和防备根本消除不了。 慕歌只能整晚醒着,等天亮后再睡。 半个月过去了,慕歌受不住了,日夜颠倒整天睡觉,让她很痛苦。 这天晚上,再次见面,不同的是,慕歌来到了红发男人的房间里。 这是个欧式卧室,处处透露着奢华。 床上是漂亮的白色吊灯,地上铺着地毯,身上盖的也是温软的毛毯。 慕歌悄悄把自己的脚伸出去感受了下气温,然后迅速缩回来。 这是哪里? 怎么这么冷? 难道是南极吗? 慕歌缩在毛毯里,悄悄露出眼睛,看了一圈,也没看到室内温度显示器。 这时,旁边靠过来一个火热的身体和熟悉的声音: “别看了,温度零下,不想死就抱紧我。” 慕歌立刻抱住身边的男人,汲取他身上的温度。 两人紧紧贴在一起,很快,慕歌感受到了他无法抑制的生理反应。 男人也感觉到了,身体很僵硬: “你不问我这是怎么回事吗?” 慕歌靠在他心口处,点了点头。 她不想说话,生怕引起他其他的反应。 红眼睛的男人看着自己怀里柔软的女孩,忍不住抱紧了她。 这半个月来,她的疲惫和警惕都被他看在眼里,可是即使难受得要睡着,下一秒怀里的东方娃娃就会咬住自己的舌尖,逼着自己醒过来。 他们好歹也算是同床共枕了半个月,他就这么不值得信任? -- 第165页 看他一直不说话,慕歌抬眼看他,却看到了他眼中复杂的表情。 慕歌皱起眉,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当初霍恩也是这样,一开始眼神平淡,后来越来越复杂,再后来...他们直接上床了。 在他说话前,慕歌默默推开他,自己缩在一边。 “只要你以后不再戴着五行珠手链,你就不会做梦了。” 红发男人很聪明,立刻听懂了慕歌言外之意。 她不想再看到他了? 为什么? 男人将她抓过来,死死地抱在自己怀里。 “为什么一开始不说?” 慕歌推不动他,就不推了。 “一开始没想起来,而且这方法不一定有用。” “你放开我吧,你下边那玩意儿对我造成了困扰。” 困扰? 他已经习惯每晚可以见到她的日子,凭什么再回到从前? 男人眼中的红色越来越深,成了血红色。 他贴在慕歌耳边,轻声道: “我可以更加困扰你,你要不要试试?” 说着这句话,他下流地顶了顶胯。 慕歌浑身僵硬,伸出手直接挠了他一脸。 指甲很尖利,直接将他的脸挠破了。 红发男人眼中的红色渐渐褪去,他舔了舔自己唇边的血迹,笑得特别神经病,然后低头吻住慕歌。 他吻得很深,深得慕歌想吐。 慕歌脸都被憋红了,这人才停下。 他红宝石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慕歌: “不许摘下手链,我要每晚都看到你。” 慕歌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用这种命令的语气和她说话,她看着他,声音冰冷: “我不会喜欢你。” 男人眼睛瞬间变成血红色: “不许说!” 慕歌张了张嘴,却被男人堵住了嘴。 “不喜欢我喜欢谁?你心里的那个男人吗?” 慕歌睁大眼睛看他,下一秒却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他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她心里的男人”? 她都没谈过恋爱,心里哪有男人? 再说了,她就算有喜欢的人,跟他有什么关系? 神经病! 第70章 为什么要对我做这样的事情? 半个月来警惕着的疲惫瞬间涌了上来,慕歌闭上眼,放纵自己沉入睡眠。 不知睡了多久,慕歌被慕父慕母的声音唤醒: “慕慕,慕慕,醒醒......” 慕歌挣扎着醒过来,看到了慕父慕母担心的表情。 “爸爸,妈妈。” “哎,慕慕,爸爸在!” “妈妈也在!” 两人分别一人抓着慕歌的一只手,摸了摸慕歌的额头: “没事啊慕慕,医生说你熬夜太累了需要多休息。” 不过女儿已经睡了好几天了,还是先叫起来醒醒神儿再睡。 太累了? 她这是在哪儿? 慕歌环视四周,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这是个带着独立卫生间的病房,病床不远处还有个小沙发,沙发对面还有电视。 “我睡了多久?” “手链呢?” 慕父从自己兜里掏出手链,递给慕歌: “手链在这儿呢,一直给你拿着。” 慕母则是回答慕歌的第一个问题: “你都睡了三天了,吓死妈妈了!下次不能这么熬夜了,咱们别的不多,就是时间多,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总要顾着自己的身体!” 天知道回到家看到昏迷不醒的女儿,慕母慕父心里有多着急。 他俩就这么一个孩子,当初生的时候就说好了只要一个,不想让别的孩子分享女儿的父母的爱。 偏偏小时候慕慕又走丢过,幸好被找回来了,慕父慕对待女儿简直是碰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好不容易女儿被娇养着平安长大,又很恋家,一直陪着他们...... 如果女儿真的出事,他们两个老的,到时候该怎么办? 摸了摸手里的手链,慕歌低头认错: “对不起,我错了,我下次不敢了。” 慕父慕母一看女儿认错,立马接受: “行了行了,女儿都知道错了,别说了。慕慕别怕啊,爸爸妈妈都原谅你了。妈妈给你买点儿水果去。” “我也去,给慕慕买点儿零食!医生说慕慕还需要在医院待上几天观察情况,咱们女儿没零食可不行!” “走走走,别废话!” “......” 看慕父慕母离开了,慕歌松了口气。 慕歌拿起床头上的手机,查看这几天的事情,没什么大事儿,也可能有事儿被压下去了。 看了眼手链,慕歌拧着眉戴上了。 下一秒,她就被一双有力的手锁在身后宽厚的胸膛里。 “你躲我......” 咬牙切齿的声音在看到周围环境时戛然而止,男人迅速将慕歌转过来,透亮的红眼睛仔细观察着她的脸色: “怎么了,你生病了?哪里不舒服?现在怎么样了?” 慕歌推他,却因为全身无力根本推不开,感受到怀里人的抗拒,男人稍稍放松了钳制,却还是抱着她。 她不说话,他就用额头测试她的体温,还想凑过来亲她,慕歌躲开了。 -- 第166页 “......你能不能像个正常人?别动了行吗?” 慕歌有点儿烦,这男人真的根本不听人话也看不懂别人的眼色,明知道她不喜欢他,还巴巴地凑过来。 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这红发红眼的男人就会沉默地停下来,这次也不例外。 他松开了慕歌,慕歌迅速下床,靠在离他很远的沙发上,闭上了眼睛。 只是和每次说完他不是正常人很快又会凑过来一样,没多久,男人又过来了。 他坐在慕歌身边,大腿紧紧贴着慕歌的腿。 “你现在怎么样了?” 慕歌没睁眼,就跟睡着了一样。 男人知道她根本没睡着,就像之前的每个夜晚一样,她很警惕,只要他有任何风吹草动,她就会迅速醒过来。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沉默了很久,耳边传来年轻男人咬牙切齿的声音,这声音里还带着不解和委屈,甚至还有恳求。 这是他们从见面以来,他第一次低头。 慕歌睁开眼睛看他,眼神冷漠: “第一次见面,你催眠我,我报警抓你,算扯平了。” “之后,你又让人偷拍我,我知道这件事后,你从没说过道歉。” “每晚的梦里,我已经明确表示过不想和你交流,也不想和你有任何接触,可你听不懂人话,看不懂人的表情,单方面觉得成了我的朋友,或者是在你心里的爱人。” “上次见面,你没有问过我的意见强吻我,还想强迫我和你发生关系......” “你说你做错了什么?” “你是正常人吗?人品低下的渣滓!” 看着慕歌脸上的厌恶,红发男人哑口无言。 他只是习惯利用身边所有的一切,催眠也只是他的手段之一。 一开始,他确实没把她放在心上,毕竟只是个弱小的女人。 后来入梦的时候,他很警惕,觉得这个女人用了什么方法把他带到她的身边,一直试探她,激怒她,想知道幕后黑手。 接连试探了半个月,他知道这真的是梦,不是有心人指使的,这个他不知不觉间习惯了的女人也是真的厌恶他,恨不得永远不再看到他。 她是他唯一接触过的异性,也是他躺在同一张床上唯一可以忍受甚至渐渐习惯后喜欢上的人。 他才刚明白自己的心意,为什么喜欢的人就这么厌恶他,恨不得他永远消失? 他...真的做错了? 男人透亮的红眼睛里盛满了无措,他试探着碰了碰慕歌的手,慕歌咬牙站起来,又回到了病床上。 她躺在病床上,把被子盖过头顶,身体力行地表示不想看见他。 红发男人紧紧地盯着被子下的慕歌,过了一会儿又悄悄走过来。 他没有和之前一样,再动手动脚,而是规规矩矩地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轻轻扯了扯被角。 慕歌没什么反应,男人低下头,声音沙哑: “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以为你是卧底,一直试探你......对不起,我这是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不起......” 慕歌还是不说话。 男人继续道歉: “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对你动手动脚......不然,你也对我骚扰回来?” 慕歌被他最后这句恬不知耻的话给气笑了: “骚扰你?你想得美。” “那,那要不然,你可以随意玩弄我......我都不会反抗的!” 慕歌深吸一口气:“闭嘴,安静坐着可以吗?” 男人立刻不说话了,安静地盯着她。 慕歌无视了那道滚烫的目光,拿起床头的遥控器,打开电视。 电视里正在插播广告,是LG公司的产品,一种制造手机芯片的机器。 广告最后,LG公司又加了个小广告,说期待世界上所有的人才,与他们一起创造辉煌。 慕歌上网查了查这家公司,十分疑惑。 这家高科技公司什么都做,但整体产业偏向民用和商用;和这家公司合作的都是世界上有名有姓的大公司。 这样的巨无霸高科技公司,居然还要打广告? “因为LG最近会与中国合作。” 先打打广告,让中国人对LG有个大体印象,也让某个人能看到LG,顺便看到他。 慕歌装没听见旁边的声音,搜索了下LG的创始人,看到那张熟悉的脸,慕歌眼神顿住了。 她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手机上的照片,又抬头仔细观察面前这个男人的脸,发现这两人的脸一模一样。 慕歌又搜了一下照片上的男人有没有兄弟,百度资料说没有,这人是独生子。 慕歌皱起眉,看着面前这个西方男人,犹豫地叫了一声: “雷德·格尔?” 红发男人眨了眨眼睛,对着慕歌笑起来,帅得让人脸红心跳: “是我。” 慕歌依然皱着眉,一直打量他。 雷德有些紧张,但还是挺直脊背,让她好好看他。 慕歌看了一会儿,移开视线。 “那你赶紧走吧。” 雷德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看着慕歌更加疏远的眼神,心越来越沉: “为什么赶我走?” “是你把我带过来的,凭什么现在又让我走?” -- 第167页 慕歌不想搭理他,用被子盖住脑袋,侧着身子背对着他。 雷德攥紧拳头,眼睛成了血红色,整个人暴躁又阴森。 “你看光了我的身体,夺走我的初吻,偷了我的心......你不能赶我走......” “你也看了我的身体。” 慕歌声音烦躁,说出来的话毫不留情: “我没想过吻你,是你自己强吻我。至于你的心,你可以收回去,我不要。” 雷德气得头发都要炸起来了: “心都放出去了,怎么可能再收回来?” “你不能这样不公平......” “我从没在意过你之前的事情,你对那个人那么好,为什么对我这样冷酷?”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底深处总是划过惆怅。 她在想谁? 她在惆怅什么? 雷德一开始不知道,但后来看到慕歌床头抽屉里的一张男人的画像,瞬间明白了她心里的那个男人是谁。 雷德站起来,看装死的慕歌,掀开被子爬上床死死地抱住她。 “我知道你喜欢你心里的那个男人,我不在意......但你可不可以对我公平一点,我们也有共同的回忆......” 慕歌挣扎不开腰间的手,气得脸都红了: “你又这样?人渣败类......” “我没有喜欢的人,就算有也不关你的事!” “我为什么要对你公平?我根本不喜欢你,这段时间的梦,不过是梦,梦醒了都没了,你到底为什么喜欢我?” “一个人格健全,思想正常的人,怎么可能会在短短半个月内喜欢上一个陌生人?” “我又不是贱,喜欢你这样处处防备又引诱我的男人......” “你能不能听懂人话?你问问你自己的心,到底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别有目的?” “神经病,你放开......你怎么又有反应了,你恶不恶心?” “......” 两人大吵了一架,把这半个月来心里的郁气全部发泄出来。 幸好病房隔音不错,外边的人听不到里面的声音,不然进来看到两人死死抱在一起吵架的模样,肯定怀疑人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慕歌和他吵得没了力气,干脆闭上眼休息。 雷德不敢再做一些“渣滓”的事情,只能在背后抱着她,翻来覆去地说: “我不觉得我有错,我就是有病,我不是正常人。” “可是主让我们相遇,注定我会爱上你。” “我有病,我知道我有病,我不好,我也知道自己不好......” “可我也没做过特别冒犯你的事情,过去的半个月里,我从未动过你。” “这难道不能说明我的基本教养吗?” “中国有句话,叫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知错了,也改了,你为什么不原谅我,你们中国人不是都很宽容吗?” “......” 慕歌头疼,直接转身捂住他的嘴。 “你到底想说什么,只能说最后一句,说完闭嘴!” 雷德眨了眨眼睛,表示自己知道了。 慕歌皱眉松开手,雷德靠过来,和她额头相对: “我想与你,共度余生。” 慕歌盯着他,他也盯着她。 慕歌叹了口气:“雷德·格尔。” “嗯?” “你是真的有病,我说过不喜欢你,不会喜欢你,难道你选择性遗忘了吗?” 不说有霍恩这样尊重女性沉默隐忍的珠玉在前,即使没有霍恩,慕歌也不会喜欢上一个从头到尾一直轻视她的男人。 这是对她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对爱情的不尊重。 “你这样自听自话的人,真是让人厌恶。” 慕歌目光平静,手却顺着他的胸膛向下,雷德血红色的眼睛瞬间氤氲起来,却没有阻止慕歌的动作: “你做什么?” 慕歌不说话,垂着眼做自己的事情。 ...... 许久后,雷德死死地抱住慕歌,在她耳边喘息。 “为什么要对我做这样的事情?你是不是喜欢......” 雷德还没说完,他就消失了。 消失前,雷德经过一场情.事重新变成透亮红色对眼睛,又变回了狰狞的血红色。 慕歌去卫生间,洗了个澡,更是狠狠地搓洗了一遍自己的右手。 回到病床上的时候,床单和被子都已经换下来了。 慕歌将手腕上的手链摘下来,放在床头桌子上,一直看着它。 不知过了多久,手链上的红色小珠子亮了几秒,慕歌放下心,直接闭上眼睛睡着了。 下一秒,手链上的黑色小珠子亮了一下,不过已经睡着的慕歌没有发现。 第71章 未婚夫? 慕歌觉得不太对劲。 她不是个脾气暴躁随便怼人的人,更不是那种明知道对方身份不一样,还放纵自己冷脸的人。 这半个月以来,每次看到雷德,慕歌就像吃了□□一样,特别烦躁。 人一烦躁,就很容易做错事。 慕歌想,不能这么下去了,谁知道晚上还会不会梦到雷德,如果看见他又开始暴躁,两人又吵架怎么办? 慕歌决定去找个人解惑。 不过在这之前,还是要先填饱肚子。 慕父慕母在慕歌睡醒前回来过,给她买了很多东西,还带来了一个小冰箱。 -- 第168页 慕歌吃了个饱,又吃了一个冰淇凌,彻底收拾好了,才离开医院。 这时候,是第二天的凌晨五点。 八月底,凌晨不算太热,慕歌走在街上,吸了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 走了一会儿,慕歌走到了当年慕父慕母为她求五行珠手链的道观里。 道观大门开着,慕歌走了进去。 这是个年岁很悠久的道观了,听说已经存在了上千年,即使在战乱中,这个道观也没关门。 慕歌顺着路走,来到了一棵大树下,这棵树被围了起来,旁边是供游客坐下的石台。 慕歌一路走来,一个人都没有,走到这里后,慕歌不想往前走了,干脆坐下来,等着道观里的人发现她。 “你在烦恼什么?” 慕歌回头,看到一个穿着背心裤衩和拖鞋,拎着折叠小凳子,拿着保温杯准备出去遛弯的老头。 老头头发都白了,但眉眼间带着一股正气,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 慕歌看他一眼:“你猜。” 老头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把手里的小凳子展开,坐下就开始跟慕歌聊了起来。 慕歌闲得无聊,也就随便听听。 这一听可不得了,这老头博古通今,什么都知道。 从古代聊到现代,从现代资本主义说到社会主义,从外国说到中国,从中国说到国际形势。 慕歌也不插话,就这么听,看表情很认真,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几分。 太阳出来了,老头拎起小凳子,哼着歌走了。 慕歌看着老头的背影,摸不着头脑。 这时,一个穿着道袍的年轻人来到慕歌面前,问她有什么事。 慕歌说找观主,这人睁大了眼,看向刚走远的老头,告诉慕歌: 那就是观主。 慕歌:...... 谢过这个年轻人之后,慕歌离开了道观。 那老头可太会忽悠人了,刚才慕歌听得都觉得自己要成为愤青了! 不过,老头最后一句话说的什么来着? “......一切都是注定的缘分。” 缘分? 想起霍恩,慕歌沉默。 想起雷德,慕歌“呸”了一声。 和雷德这种神经病相遇,才不是她的缘分,就算是,也是孽缘! 慕歌溜达溜达走在街道上,看学生们去上学,看成年人去上班...... 即使这个世界这么混乱,所有人依然在努力地活着。 手机响了,是慕母,慕歌接了: “慕慕,去哪儿了?” 慕母的声音很轻,就像怕打扰到她。 慕歌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慕父的声音响起: “慕慕是不是觉得难过?别怕,爸爸妈妈一直在你身边。” “是不是在家里待烦了?” “那咱们一家三口出去玩一玩吧?” “去哪里?” “去看海!每次看海慕慕心情就会好!” “嗯嗯,我觉得可以。” “我也同意!” “慕慕,你呢?” 慕歌紧握的双手终于松开,她点点头:“好,我们去看海。” ——慕歌前世是一把见不得光的刀。 她常年游走在黑暗边缘,和死亡起舞。 她以为自己是正常的,其实她早就坏了。 前世的她是个孤儿,没有人关心,所以即使她心理出现极大的问题,她不说,也没人知道。 后来,慕歌如愿以偿地死在一场爆炸中。 再次转世投胎,慕歌成了一个平凡的女生。 有一对爱她的父母,有很多试图和她做朋友的同龄人,更有很多想治愈她,陪她携手的人。 除了父母,慕歌都拒绝了。 小时候走丢,看着那些坏人被更坏的人肢解,慕歌就知道,自己好不了了。 慕父慕母也知道慕歌心理有问题,他们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孩子,所以放弃了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带着慕歌来到江市,一直陪着她,一直看着她。 二十多年了,慕歌看起来和平常人一样,为什么突然又开始不好了? ...... 慕歌和慕父慕母也没去哪儿,就随便找了个有海的地方过去了。 到了海边,慕父慕母开着游艇去玩,慕歌走在沙滩上捡贝壳。 每次看到大海,慕歌总觉得自己的心会诡异地平静下来。 大概是因为,前世第一次被人关心,也是在海边吧? 开学季,海边人不多,但也零星分散着几个看海的人。 慕歌捡了五个贝壳,又在旁边的小商店里买了五根金色项链,用特殊工具将贝壳打穿,接着用项链将它们一个一个地串起来。 串好后,慕歌拿着五个不同颜色的贝壳项链来到一块大石头上。 海风吹来,吹起了她的头发和裙子。 慕歌从兜里掏出五行石手链,戴在手腕上。 一个小女孩悄悄跑过来,对着慕歌小声道: “姐姐,不要不开心了,你的贝壳很漂亮,和你一样漂亮。” 慕歌看着她,弯了弯眼睛:“谢谢,你也很漂亮。” 那个第一个关心她的人,好像就是在这里,也是个小孩子,对她说不要不开心了,还邀请她,让她和她一起玩。 “姐姐,我们一起堆城堡吧!” 前世,慕歌接受了,所以那个女孩死了。 -- 第169页 今生,慕歌摸了摸她的头发,拒绝了。 小女孩看着慕歌,伸出手。 慕歌弯腰,和她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小女孩也用手摸了摸慕歌的头发,叹气道: “姐姐,那不是你的错,你已经为我报仇了。” “不要不开心啦,这个世上有那么多爱你的人,你要好好活下去,同样地爱他们啊!” 慕歌看着面前的女孩,轻轻点头:“好。” 海风吹来,小女孩消失了。 慕歌闭上眼,向后仰的时候,被一双手紧紧地抱住。 他的胸膛滚烫而宽广,他的右手腕上同样戴着五行石手链。 慕歌转头,和他接吻。 男人吻得很用力,恨不得生吃了她。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才停下来。 慕歌没睁眼,靠在他怀里,淡淡道: “带我去酒店。” 男人没说话,但喘息的力度更大了。 ...... 他们来到一个有名的大酒店,开了房。 房门打开后,两人就亲吻着跌跌撞撞地倒在床上。 “......睁开眼看着我,看我是谁!” 慕歌没理他,身后的人恨恨地咬了她一口。 “不管你心里在想谁,现在和你在一起的,是我。” “......” 许久后,男人抱着慕歌轻吻她的脖颈,他的脖子里,戴着红色的贝壳项链: “我就知道,你也喜欢我。虽然我是第一次,但我觉得我刚才很棒......” “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好不好?” “我们可以先订婚,再结婚......我知道很多蜜月旅游的圣地,到时候我们都去玩一玩......” 慕歌睁开眼,看着他红宝石一样的眼睛,眉眼间的郁气彻底消散。 红发男人看着她的表情,心里的不安感越来越强。 她不喜欢他,为什么突然和他上床? 这时,两人手链上的红色小珠子一同亮起来。 “......再也不见。” 听到慕歌最后一句话,红发男人目眦欲裂,却只能消失。 空荡荡的酒店房间里,传来一个近乎呢喃的声音: “和渣滓上床,也没那么不可忍受......” “反正,都是一样的男人。” * 慕歌按照霍恩之前留下来的地址,将蓝色的贝壳项链寄了出去,同时抹掉自己在这座城市的开房记录。 做完一切,她又回到海边,沿着沙滩走。 天色渐晚,慕父慕母回来了。 就在慕父慕母在游艇上和慕歌打招呼的时候,慕歌身后传来一个温柔的男声: “你好,你......就是慕歌?” 慕歌转身,看到了一个黑发黑眼气质温润的男人,他看着慕歌,脸庞微红,眼睛里满是羞涩和期待。 慕歌本想说你认错人了,可是却突然看到了他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 这个人,是下一个受害者? 慕歌认真观察他的外形,目测身高190+,脸10分,气质10分,身材10分,就连声音,也是10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人,无论哪一出都长在她喜欢的点上? 虽然但是,慕歌还是装作很淡定的模样移开了视线。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刚才这个男人手腕上黑色的小珠子好像亮了一下...... 慕歌还没说话,慕父慕母气冲冲地挡住慕歌的视线,他们看着这个俊朗温柔的男人,语气十分不客气: “温修远,再过一段时间,你和慕慕的婚约就会解除。” “之前说好不会出现在慕慕面前,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未婚夫? 他? 慕歌看过去,却正与一双满含情意的眼睛对上。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更。 第72章 果然,你不是什么好东西。 温修远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有个娃娃亲的未婚妻,只是未婚妻走丢过,未婚妻的父母太紧张她,放弃了原来的一切,去了江市。 从小到大,温修远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告白的人络绎不绝,只是都被温修远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自然是自己有未婚妻。 要说温修远对未婚妻不好奇是不可能的,只是未婚妻的父母不希望任何人打扰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包括他这个未婚夫。 所以,一直以来,温修远一直没见过自己的未婚妻。 23岁这年暑假,未婚妻的父母上门,想退婚。 温家人不答应,和慕家人吵了起来。 温修远站在三楼向下看,据说未婚妻的家,和他家的摆设一模一样,就连未婚妻的房间,也和他的房间一样,单独在三楼。 他看着下边那两对父母吵得天翻地覆,就连四个人在幼稚园玩泥巴的事情都拿出来攻击对方。 ——温家和慕家,一直都是青梅竹马和邻居,放在日漫中,这种关系叫驯幼染。 温修远和未婚妻本来也该是驯幼染,但是慕父慕母搬家了,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 温修远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满屋子未婚妻的照片,温柔的黑眼睛里满是偏执和疯狂。 ——他是个传统的男人,有了未婚妻就不会多看别的女人一眼。 即使未婚妻不知道他的存在,更不知道他这些年来压抑的渴望,他还是像个疯子一样爱上了自己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妻。 -- 第170页 慕歌,慕慕...... 即使只是想起她的名字,他就硬了。 更别说,她就这样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用那双冷淡的眼睛看着他。 他用尽全身的力气,不暴露自己的丑态,笑得温柔,人模人样。 果然,她的眼神一直忍不住放在他身上。 她喜欢他,不管喜欢什么,他都很喜欢。 “......我们先回去吧。” 扯了扯慕父慕母的衣角,慕歌低声道。 慕父慕母瞪了眼面前的温修远,转头对着慕歌换上另一幅慈爱万分的表情: “好,慕慕想回去就回去,咱们别理他!” 慕家人走远了,温修远的头发被海风吹乱了,挡住了他眼里的黑暗和疯狂。 来日方长。 * 雷德消失后,慕歌再戴上手链,也没做梦。 与之相反,是慕歌每天下楼运动的时候,都能透过落地窗看到坐在长椅上对她笑的温修远。 慕父慕母又去找温家人撕逼了,不过临走前,他们叮嘱慕歌,能不动温修远就不动,要是真动了......他们大不了再次搬家! 所以,温家人,或者说温修远,到底有哪里不对劲? 慕父慕母红了脸,支支吾吾地不说,最后只告诉慕歌,温家人都是疯子,离得越远越好。 慕歌不知道慕父慕母为什么这么说,但她还是听话地不理会温修远。 这天,慕歌坐公交去市里的游泳馆,她戴着耳机,耳机里播放的,是英语听力。 家里也有车,慕歌也考了驾照,只是她不喜欢开车,每次出去不是骑电动车,就是坐公交,或者打车。 至于听英语,是慕歌觉得,她需要重温一下这个世界通用语言了。 公交车上开着空调,很凉快。 慕歌坐在窗户边上,看着窗外的人群。 公交车停了一下,又继续前进。 一个人坐在慕歌身边,还一直盯着她。 慕歌睁开眼睛,看到了温修远。 他眉眼弯弯,笑得让人根本无法生气: “你去哪里?” 慕歌微微皱眉,指了指自己耳朵上的耳机,表示不方便说话。 温修远眼神暗了一瞬,在慕歌发现前,又恢复那副好教养的温和模样。 他不说话了,坐在慕歌身边,安静地注视着她。 即使没看他,慕歌也知道,身边这个男人喜欢她。 可是为什么呢? 他们从小到大根本没有见过面,也没一起做过梦,更没接触过,他为什么会喜欢她? 一见钟情? 慕歌借着手机屏幕看了下自己的脸,只能说眉眼清秀,顶多皮肤白了点儿? 她也不是那种让人一见钟情的大美人,气质,大概是没什么气质的。 所以,他为什么喜欢她? 还有霍恩和雷德,他们两个长相出众,身材气质也好,按理说也是那种一直被人追求的人,和身边这个温修远一样,是天之骄子类型的人。 他们三个,却都表现出十分喜欢她的模样...... 他们不会都有病吧? 还是因为五行石手链? 慕歌垂眼,拨弄了下手腕上的黑色小珠子,一直看着她的温修远也把自己手腕上的手链递过来: “我也有这串手链。” “这是我们婚约的证明吗?” 慕歌用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了眼温修远。 如果这是婚约的证明,她可能和好几个男人同时有婚约。 温修远被她看得摸不着头脑,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凑过去轻声问道: “你刚才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慕歌摇头,发丝掠过温修远的侧脸,飘过一丝淡淡的香气,他忍不住呆了一下。 “你手链是从哪里来的?” 温修远换了个姿势,咳了一声,面色微红: “......是小时候一个道士给我的。” 慕歌若有所思。 温修远看着她,有些不解:“怎么了?” 慕歌叹气:“就是觉得很巧,我的手链也是从道观里来的。” 温修远抿抿唇,“道观批发卖手链。” ? 听懂他的意思后,慕歌忍不住笑出声: “是不是还要加上一句,垃圾道观,骗我钱财!” 慕歌脸只是清秀,但是她笑起来特别好看,没有人能抵抗这样美丽的笑容,对她有别样心思的温修远更不能。 他盯着她,眼底的痴迷快要破土而出: “是啊,道士骗我......” 如果那个道士早告诉他,戴上手链就能见到她,他怎么可能错过那么多年? 如果能早点儿见到她,他们是不是就是青梅竹马,能一起长大,从校服到婚纱?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两人的父母因为上一辈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她见到他的时候也很尴尬。 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慕歌瞬间收起笑容,皱眉移开视线。 温修远唇边的笑也瞬间消失,但还是盯着慕歌。 到游泳馆了,慕歌下车,温修远跟着她一起下了车。 他就在她身后五米远的距离,说是跟着她也不像,说不跟着她,但是和她的方向一致。 慕歌回头看了他一眼,温修远下意识对她笑,慕歌瞬间回过头去,温修远的笑容也没了。 -- 第171页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引诱一个人,希望她能用喜欢的目光看着他,更希望她能主动和他搭话。 只是,一切都不管用。 她忽冷忽热,让人看不清她到底在想什么。 ...... 慕歌进入游泳馆,在更衣室里换上泳衣。 她不怎么出门,皮肤白得发光,一出去就吸引了很多视线。 慕歌通通不理会,找了个安静的角落,把自己大半个身体泡在水里。 她不怎么来游泳馆,来的时候也是觉得闷,特意来水里玩一圈再回去。 这次也是一样。 即使是在安静的角落里,依然有人发现了慕歌,不过那些人都被温修远拦下来了。 温修远悄无声息地入水,慢慢靠近慕歌。 慕歌正闭着眼,却也感觉到了拥挤的水波,她睁开眼,看到用手臂将她困在游泳台和他身体间的温修远。 没等慕歌说话,温修远率先开口: “这样的话,就没人来打扰你了。” 慕歌越过温修远的肩膀,看向四周,果然,那些想过来的人看到温修远和慕歌亲密的姿势,都犹豫了一下转身离开了。 因此慕歌默认了他的动作。 温修远微微低着头,注视着面前喜欢的人。 她头发全扎起来了,露出了整张脸。 无论是眼睛,鼻子,小巧的唇,还是锁骨...... 温修远看着都觉得自己要忍不住了。 如果可以舔一舔,或者亲一亲......那该有多好? 其实他们本就是未婚夫妻,提前亲一亲,也没什么吧? 温修远这么想着,离慕歌的唇越来越近。 慕歌一把推开他,将他推进了游泳池里。 温修远很快浮起来了,他抹了把脸上的水,将头发全部撸到后边,眼神灼灼地盯着慕歌。 “......对不起,我只是想靠你近一些。” 他舔了舔嘴唇,又想过来。 慕歌在他靠近她的时候一脚踹在他下边那玩意儿上,温修远被踹得脸色煞白,弓着身子不敢动了。 慕歌冷眼看他: “果然,你不是什么好东西。” 温修远咬着牙,靠在台子上。 “对不起,我没忍住,你可以惩罚我......” 温修远还没说完,慕歌已经离开了。 看着水下即使被狠狠地踹了一脚也依然昂扬的东西,温修远苦笑一声: “大意了。” 第73章 我好爱你,我会永远爱你,慕慕...... “轰隆——” 雷声过后,大雨倾盆。 慕歌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那个被大雨淋湿依然在盯着她的男人。 男人长得极好,是正宗的黑发黑眼的东方男人。 他脸部轮廓清晰俊朗,气质温润,笑起来,就像小说里女主人公念念不忘的初恋学长白月光。 他好像也很清楚自己的优势在哪里,所以穿得清爽干净,更显得温柔帅气。 自从上次慕歌在游泳馆狠狠地踹了他一脚后,慕歌就再也没出去过了。 温修远还是和之前一样,安静地坐在长椅上,一直看着她。 真是个疯子,无论太阳多晒,风多大,雨多大,这个男人依然牢牢地扎根在长椅上,始终面向慕歌家落地窗的方向。 慕歌看了他一会儿,打开手机发了条消息。 发完消息后,慕歌对着外面的男人晃了晃自己的手机。 男人低头,看到手机上的消息:“进来。” 温修远眼神一亮,迅速跑过来,慕歌打开门,温修远看着自己脚底凝聚起来的水洼,神情有些羞赧,踟蹰着不敢进来。 慕歌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新拖鞋,放在门口,示意温修远穿上: “去三楼洗个澡。” 听到慕歌的话,温修远的心脏开始狂跳起来。 让他去她的房间洗澡...... 是......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慕歌已经转身了,温修远不敢磨叽,穿上拖鞋上楼。 三楼只有一间房,是慕歌的房间,也是温修远非常熟悉的和他自己的房间十分相似的地方。 他推开门进去,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这个属于女孩子的房间,将所有的布置记在心里后,温修远进了浴室。 慕歌在客厅看新闻,看来看去,也只有双鹰公司和LG公司发布的寻人启事。 偏偏寻人启事上没有任何要寻找的人的信息,分别只有一句话: 双鹰:Вогнетыспасмоюжизнь.(在炮火声中,你救了我的性命。) LG:我想与你,共度余生。 慕歌看见这两句话就换台,可是换来换去,无论哪个频道都有这两句话的出现。 慕歌干脆关掉电视。 垃圾新闻,不放国家大事,偏偏给别人的公司打广告,怎么着,这俩公司给的钱就这么多? 烦人! 慕歌抓了抓头发,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红酒。 她犹豫几秒,倒了一小杯。 红酒度数很小很小,只是慕歌沾不得酒,一喝就醉。 这次,为了尽快解决温修远,慕歌觉得,没有什么比酒后乱性然后翻脸不认人更好的借口了。 霍恩是梦,慕歌毫无防备的梦。 雷德是毒,慕歌厌恶不想沾染分毫的毒。 温修远则是意外,慕歌不得不去做的意外。 -- 第172页 一杯红酒下去,慕歌瞬间醉了。 她晕晕乎乎地上楼,推开门爬上床。 床上的男人身体火热,连拥抱都是那样的滚烫。 慕歌贪恋这样的温暖,扑上去抱住他。 慕歌习惯裸睡,喝醉酒以后更是诚实地遵循自己的想法,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收拾干净”。 因此,温修远一抱,就抱住了温软的身体。 这是他在梦中才会出现的事情,如今,变成了现实。 但是温修远不敢动,他怕慕歌像上次在游泳馆那样,一脚把他踹下去。 他忍得很辛苦,脖子里的青筋都冒出来了。 最后,是慕歌先吻了他,他彻底忍不住了...... 窗外雨下得很大,窗内却是一片火热。 雨停了,天也亮了。 窗户被打开,大雨过后的清新空气冲散了屋子里的热气和情.事过后难言的味道。 慕歌靠在床头,被温修远伺候着吃饭。 他们做了很久,之后温修远换好床单和被子,更是把慕歌的房间认真地打扫了一遍,然后才上床抱着慕歌睡觉。 大概睡了不到两个小时,温修远爬起来给慕歌做饭。 慕歌醒了,饭也好了。 慕歌觉得自己又废了,瘫在床上根本不想动。 温修远也知道自己做得太狠,所以十分殷勤,伺候着慕歌吃饭。 他做了四菜一汤,不仅看着好看,吃起来也很好吃。 慕歌一直没开口,就这么顺从地被他伺候着吃饭。 吃完饭,温修远又喂慕歌喝了一杯水,慕歌像个废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不过这个男人愿意,她也没什么好说的。 吃饱喝足,慕歌不想待在房间里,温修远抱着她下楼,来到客厅沙发上。 有了亲密关系后,温修远心里的黑暗和暴躁好像被彻底抚平了。 他的眼神温柔得简直像一汪春水,任谁看到都会觉得脸红心跳。 慕歌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眼神,完全没感觉。 温修远小心地将慕歌放在沙发上,让她靠在靠枕上,又让她抱着抱枕,再给她打开电视,还特意洗了一盘水果,端过来喂慕歌吃。 他这样一副“贤夫”的做派,让慕歌准备好的借口瞬间用不上了。 而且温修远没消失,看来做一次不够,还要再来一次。 想到这里,慕歌就什么都没说。 温修远看着她,心里的情绪涨得满满的。 朝思暮想的人,和他那样缠绵,又这样顺从他,他真的无法不沦陷。 喂慕歌吃水果的时候,温修远突然嫉妒起慕歌背后的靠枕和怀里的抱枕。 他迅速将靠枕和抱枕扔在一边,让自己充当慕歌的坐枕和靠枕。 温修远的手牢牢地握在慕歌腰间,慕歌动也动不了。 她皱起眉:“你干什么?” 情.事太过激烈,她的嗓子又哑了。 温修远安抚地吻了吻慕歌的耳垂,低声道: “我想和你靠得近一些,我不喜欢别的东西和你离得那么近。” 看向被扔在一边的抱枕和靠枕,慕歌满脸无语。 这人真的有病啊! 连抱枕的醋都吃。 不过,温修远虽然全身硬邦邦的,但是坐在他身上很温暖,尤其是这样雨后带着凉的空气里,慕歌觉得很舒服,所以她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故作凶狠让他闭嘴: “闭嘴,看电视。” 听到她凶巴巴的声音,温修远不说话了。 温热的呼吸洒在慕歌耳后,她皱皱眉,尽量忽视。 新闻里里突然出现霍恩的脸,他看着镜头,湛蓝色的眼睛宛如深沉的大海,令人忍不住看向他。 慕歌什么都没听见,只看到了他脖子里隐约露出来的金色项链。 那是她寄给他的蓝色贝壳项链,看来他收到了。 温修远注意到了慕歌不同寻常的停顿,看了眼电视上金发蓝眼的男人,不动声色地换了台。 换台后,一个红发红眼的男人出现在电视里,他对面的主持人正在采访他。 “格尔先生,您怎么会接受我们的采访呢?毕竟您以前从不接受采访。” 男人透亮的红眼睛盯着镜头,像是一头瞄准了猎物的变种狼: “我想让那个狠心的人看到我,她很喜欢看新闻,尤其是国家台......” 慕歌看了眼雷德手腕上的红色贝壳项链,让温修远换台。 温修远盯着红发红眼的男人看了几秒,记住他的脸后,咬了咬牙换了台。 即使她掩饰得很好,温修远还是感觉到了她和刚才那两个男人无法言说的关系。 他们是什么关系? 她为什么看到他们的时候神色会停顿? 她不像是那种被美色迷惑的人。 难道,她和他们以前有过一段交集? 想了很多,忍了很久,温修远还是问了出来: “他们......是你的前男友吗?” 话一出口,温修远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而且很破坏自己在她面前温柔的人设。 可是他真的忍不住,感觉到她因为那两个男人不自觉的停顿后,他嫉妒地心都要撕裂了。 她和他们,是不是也和他一样,这样亲密地交换彼此的气息,抵死缠绵,恩爱地有过很多回忆? -- 第173页 虽然房间里满是慕歌的照片,可是慕歌这些年来的事情,温修远一概不知。 他也想知道,但是怎么都查不到。 时间久了,执念越来越深,深得让他自己都心惊。 温修远的问题一出,慕歌沉默几秒,摇头道: “不是。” 温修远立刻松了口气,他嗅闻着慕歌的气息,眼底深处的黑暗尽数褪去: 不是就好,不是的话,他不会把那两个男人放在心上。 毕竟,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名分,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 慕歌不知道身后的男人在想什么,她按了按额头,觉得事情有些危险。 为了找到她,霍恩和雷德居然开始出现在人前...... 一个军火商,一个高科技老总,都是这世上最有钱的人之一,在这样混乱的世界里,他们出现在镜头里...... 真是一个比一个不怕死。 慕歌靠在身后的胸膛里,闭上了眼睛。 试探的吻落下来,慕歌侧开脸,表示拒绝。 瞬间慕歌腰间的手更紧了,身后人的呼吸也开始不稳起来: “为什么拒绝我?” “因为刚才电视上那两个男人?” 慕歌皱着眉回头,看到温修远脸上狰狞又疯狂的表情,在心里骂了一声: 艹,这男人犯病了! 昨晚上做的时候,即使温修远极力掩饰,慕歌还是看出了这男人黑暗又疯狂的内心。 他的每个动作,无一不在诉说着对她的占有欲和痴迷感。 慕歌甚至有点儿后悔这么快动了他。 只是昨晚那种情况下,就算后悔了,也没办法。 如今,温修远没消失,慕歌只能哄着他不让他爆炸。 慕歌转过身体抱住他,抚摸他的后背: “我嘴都被你亲肿了,你还想亲?” “安静下来,好不好?” 被她这样耐心又柔软的安慰,温修远渐渐平静下来,他抱着她的力气很大,恨不得把她嵌入自己身体里。 他舔了舔慕歌的耳垂,声音扭曲又阴沉: “你可以有别的男人,但是你的心里,只能是我!” 慕歌:你没事吧,脑子坏掉啦?连这样的话都能说得出来? 可是看到温修远的眼神,慕歌突然发现,他说的是真的。 他不在意她有多少男人,但他不能容忍她的心里有别人。 慕歌叹气,抱住他轻声道: “目前只有你。” 听到这句话,温修远瞬间安静了,但他的手却开始不安分起来。 慕歌脸色发红声音软得不像话。 “别......” 温修远盯着她,黑眼睛里满是偏执的光: “我想让你快乐....慕慕,让我给你快乐,嗯?” 怕他又犯病,慕歌闭了闭眼,趴在他肩膀上喘气。 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手段,让慕歌大开眼界,也确实爽得要上天了。 “我爱你,我爱你,慕慕......” 温修远和慕歌十指相扣,眼睛一秒都没离开过她。 “我好爱你,我会永远爱你,慕慕......” 在男人满是占有欲的声音中,慕歌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第74章 那我们结婚吧。 慕歌睡到了中午十二点,电视新闻自动开启的时候她才醒过来。 醒过来后,慕歌却没看到温修远。 慕歌窝在沙发上,看了眼手机,是温修远两个小时前发来的消息: “我们先彼此冷静一下,对不起。” 慕歌皱起眉。 温修远吃错药了? 他这是什么意思? ...... 不管他了。 慕歌头很疼,每次都是这样,熬夜就会头疼,即使是“做运动”,睡不够的话也会头疼。 慕歌按了按眉心,拿着手机慢吞吞地走出家门。 空气里还带着些雨水的潮气,慕歌不喜欢这样潮湿的天气,但是家里没人做饭,慕歌又不想点外卖,只能出来吃。 慕歌走了一会儿,进了一家小面馆。 小面馆位于江市大学旁边的小吃街上,来这里吃饭的大都是青春洋溢的大学生。 慕歌虽然已经毕业了,但是不化妆,穿得年轻,自然而然地也被当成了大学生。 “大份油泼面。” “好嘞,稍等!” 慕歌付完款,找了个角落里坐下。 店里开着空调,正对着慕歌对面的一对情侣。 那对情侣好像受不得冷风,一直问老板能不能关掉空调,但是店里还有其他人在呢,其他客人不愿意关上空调,他们就吵了起来。 慕歌撑着下巴,看着面前吵架的一群人,默默地看热闹。 “有些人就是矫情,开着空调怎么了?你们出去转一圈,这条街上哪家店没开空调?怎么吃个饭还这么多事儿?” “关你什么事儿?” “怎么不关我的事儿了?空气又潮又闷,不开空调多难受?” “难受你忍忍不就行了?” “你怎么不忍忍?空调开着大部分人都没说什么,就你在这儿哔哔赖赖......” “艹,我们受不了空调不行啊!” “那关我们什么事儿?” “你他妈想打架是不是?” “你才想打架......” “......” -- 第174页 这群人吵着吵着就要动手,老板当机立断,去后厨叫人。 那些胳膊比他们腿还粗的男人一出来,这些吵架的人立刻消停了。 老板又说了几句场面话,那些人就坐下了,空调的事情自然也就不了了之了。 等这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进了后厨后,那对憋着气坐下的情侣开始小声嘀咕起来: “这老板怎么这样啊,怎么能吓唬人呢!” 女生声音很软,娇滴滴的。 男生摸了摸女生的脸,语气阴毒: “没事,这家店很快就开不下去了。” 男生声音很小,但慕歌还是听到了。 慕歌不动声色地观察着这个男生,看到男生趁人不注意,悄悄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塑料袋,塑料袋里是白色的颗粒。 看到那些白色的颗粒,慕歌瞳孔紧缩,那是毒品,她一眼就能认出来! 中国是个禁毒的国家,但其他国家不是,甚至还有很多国家承认毒品合法允许毒品流通在市场上。 只要走出中国,你就会发现: 外面的世界月亮一点儿也不国内的圆,空气一点儿也不如国内的好,甚至还要担心自己平日里吃喝会不会染上毒瘾。 慕歌以前的世界里尚且是这样,在如今这个平行的混乱的世界里,更是这样。 看前面那个男生一直看着后厨的模样,慕歌先他一步,站起来走向后厨,表情有些不耐烦: “老板,我的面还没好吗?等了好久了!” 见慕歌过去了,男生瞬间不动了,坐在座位上紧张地喝了口水。 慕歌掀开后厨的帘子,后边锅灶上一堆人高马大的男人,老板就坐在后厨门旁边,看着这些男人干活儿。 看到慕歌,老板下意识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 “您等会儿啊,一会儿就好......” 慕歌对他做了个“毒品”的口型,还朝外使了个颜色。 老板看清慕歌的口型后,瞳孔紧缩,眼神瞬间变了。 慕歌撩了下帘子,像是想说什么又有点不敢的模样。 最后,她不耐烦的语气变得有些瑟缩,大概是看到后厨那些男人后很害怕: “那...老板你快点,我很饿。” 老板眼神狠厉,全身的气场变得凌厉。 慕歌知道,这个老板以前是个军人。 老板很配合慕歌,声音里带着讨好的笑: “您等等啊,很快就好,您先坐一坐。” 慕歌没多说什么,撂下帘子回到了自己的座位,只是脸色还是有些不好看。 不知是慕歌打头的“兴师问罪”鼓舞了别人,还是真的饿了,又有几个人去后厨催促好没好,老板一律讨好笑着让他们等一等,甚至为了讨好客人,老板还把后厨门上的帘子撩了起来,让大家能看清后厨进行到哪一步了。 那个要投毒的男生见状,也装模作样地去后边转了一圈,嘴里嘀咕着“速度太慢了”。 他想过去看看锅里的面,却碍于老板在门口堵着不好过去,探头探脑了很久,最后不得不放弃了。 帘子被掀起来,老板自然能看到慕歌的眼神,那个要投毒的男生过去后,慕歌眼睛快速眨了两下,老板立刻确定了真相。 老板盯着那个走回去的男生,眼底满是冷漠和狠厉。 投毒投到他这个退役缉毒警察开的面馆里,胆子不小啊! 老板看了眼离他最近的两个男人,点点头走向门口,他靠近门口后迅速锁上了前门,后边的男人也迅速关闭了后门。 瞬间,整个面馆成了个进出不得的地方,客人们看着老板和他下属的动作,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老板,你这是干什么?” 这家店在这里开了十年了,老板也是熟面孔,常来这里的人都认识老板,知道他虽然爱找一些人高马大的帮工,但是性格都挺好的,是认真做生意也很讲道理的人。 老板没说话,和后厨的男人一起,把那个要投毒的男生抓了起来,至于他的女朋友,当然也被勒令蹲在墙角。 所有人都被这一变故打得措手不及,但是看到老板和他下属煞气腾腾的模样,都自觉蹲在被清空出来的过道上,不敢出声。 慕歌蹲在距离门口最近的地方,后背靠着墙。 空调还在工作,屋里的气氛却很紧张。 很快,警车来了。 慕歌看着警察进来,把面馆里所有人带上了警车。 到了警局,慕歌和其他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的人一样,满脸茫然地坐在座位上,从头到脚说了一遍自己的行为,然后就被放走了。 慕歌走出警察局,肚子饿得不行。 太阳出来了,空气又开始闷热起来。 慕歌蹲在警察局门口,又累又饿又晒,根本不想走。 一双皮鞋出现在慕歌视线里,慕歌抬头向上看,看到了西装革履的温修远。 他正看着她,眼神很冷淡,就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他现在的模样,也和之前那个温柔帅气的白月光学长完全不一样了。 温修远额前的刘海全被梳到了脑后,发型很干练,再加上他身上的西装,一看就是那种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 慕歌看了他一眼,扶着身后的墙慢慢站起来。 温修远就这么冷淡地看着她,都没上手扶。 -- 第175页 慕歌心里有些纳闷,这男人怎么跟变了个人一样,太不正常了吧? “上车。” 慕歌想走的时候,温修远终于说话了。 他的声音也变了,不再是以前温朗的声音,而是低沉很强硬的声音。 感受着身上热辣的太阳光,慕歌上了车。 温修远坐在她身旁,和她隔了很大一块的空间。 “去御香斋。” 车子动了,慕歌靠在座位上,安静地用余光打量着正在看文件的温修远。 不对劲,很不对劲。 这人和温修远长得一模一样,身形也不差分毫,只是气质性格完全不一样了。 车内挡板被放下来,前方的司机听不到也看不到后边的动静了。 温修远放下手里的文件,看向慕歌: “我向你道歉,之前......不是我的本意。” 慕歌看着窗外没说话。 看慕歌不想理他,温修远皱了皱眉: “我们依然是未婚夫妻,但是像之前那样没结婚就发生关系的情况,以后不会出现了。” 慕歌闻言立刻转过头看他,声音带着些许的嘲讽: “你是基督教徒吗?” 婚前不被允许有性行为。 温修远好像没听出慕歌的嘲讽,反而认真点头: “我确实是基督教徒。” 接着他还做了个额头→左胸→右胸的十字架手势。 慕歌沉默一会儿,“可是我们已经发生性关系了。” 温修远认真祈祷的脸僵住了,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慕歌不看他了,就让他自己纠结吧。 御香斋到了,慕歌和温修远下车,被服务员领着进了包间。 可能是温修远提前订好了菜,两人刚坐下,菜就上来了。 温修远脸色不太好看,应该还是在纠结婚前发生性行为的事情。 慕歌不管他,开始吃饭。 吃到一半的时候,温修远好像想好了,不过看慕歌吃得正香,他就没开口打扰她。 等慕歌吃饱,捧着茶杯喝水的时候,温修远坐直身体,看着慕歌的眼神十分真诚: “我仔细想过了,我们在婚前发生性行为,是不对的。” “不过,那是有原因的。” 不知道想起什么,温修远紧皱着眉头,好像很困扰。 “那个人不是我......我没有犯错,但是我的身体随着他犯了错......” “所以,我们结婚吧。” “噗——” 慕歌被呛到了,温修远抽出纸巾送到慕歌手边。 他很克制,都没碰到慕歌的手,跟之前那个恨不得吞掉她的男人简直判若两人。 人格分裂? 如果温修远没有双胎兄弟,就只能是这个解释了。 慕歌拿起纸巾擦了擦嘴,刚想说什么,却被电视里的新闻吸引了注意力: “......日前,金三角毒枭阿特利·埃德温在中国境内被逮捕......因其女友弟弟想在一面馆投毒,被机智的面馆老板识破,警方顺藤摸瓜,抓住了这个被称为世界第一毒枭的......” 阿特利·埃德温? 慕歌前世,有一部热播的缉毒警察女儿和毒枭的爱情故事,这个电视剧是根据小说改编的,不过说是改编,据看过原著小说的人说,小说和电视剧基本没什么差别。 小说和电视剧里,毒枭男主的名字,就是阿特利·埃德温。 女主是个缉毒警察的女儿,父母惨死毒贩手里。 女主在孤儿院长大,每年都会给祭拜自己惨死在毒贩手里的父母,并决定以后做一名缉毒警察。 就是这样“独立坚强有追求”的女主,却在长大后和金三角的毒枭相爱,还和他生了孩子,最后定居在国外。 这部剧主打甜宠剧进行宣传,上架没多久就被愤怒的群众攻击被迫下架了。 下架后,这部剧的主演、导演、工作人员,全部被查了个遍,结果让人吃惊又意料之中的是,这部剧所有的参与人员,都是吸毒者。 也因为这部剧,慕歌前世世界里的娱乐圈开始了轰轰烈烈大规模的“清洗”。 ...... 所以,她其实是穿书了,而是还是一个侮辱中国缉毒警察的小说和电视剧里? 小说里男主来到中国追求女主,一直没被发现;女主的弟弟(也是缉毒警察的孩子,父母去世后被送到女主所在的孤儿院),借着“姐夫”的势力,在国内贩毒,后来差点儿被逮捕,却在男主的帮助下逃出了国,成了继男主之后的又一个金三角大毒枭。 不过现在嘛,未来的毒枭弟弟被抓进去了,连带着他“姐夫”和姐姐也被抓了。 噢,还有男女主未来的毒枭儿子,看来也不能出生了。 真是大快人心! “......你好像很高兴?” 看了眼电视里的新闻,温修远淡淡问道。 慕歌破天荒地对他笑了:“对啊,很高兴!” 一下子搞死三个毒枭,对于前世也干过缉毒工作的慕歌来说,能不高兴吗? “既然你这么高兴,那我们结婚吧。” “好啊。” 什么? 结婚? 慕歌说完后才反应过来自己答应了什么,她刚想反悔,温修远就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面色微红看着她: -- 第176页 “这是你答应的,既然你答应了,我们自然也可以进行性行为了。” 此时温修远,不再像警察局门口那样冷漠,好像慕歌答应了和他结婚,他就开始真的把她当成自己的妻子了。 听到温修远的话,慕歌将要脱口而出的反悔立刻被咽回去。 是的,她还要和他做一次,他才能消失。 玛德,人就不能太高兴,一高兴就容易做错事。 大意了! 第75章 别让我逮住你们! 慕歌最后也没和温修远结婚,她用“试一试不一样的你的性能力”为借口,和半推半就的温修远来了一次,之后温修远抓着慕歌给他戴上的黑色贝壳项链消失了。 温修远消失前黑沉的目光,就像看穿了一切。 慕歌完全不在意,反正以后也见不到了。 很快,慕父慕母回来了。 他们兴奋地告诉慕歌,温修远突然回去了,想出去的时候却总是被遣送回来,也不知道得罪了什么人。 见温修远都出不去了,慕父慕母才懒得和温父温母这两个少年时囚禁他们对他们做尽羞耻之事的疯子拉扯,干脆回了江市。 可喜可贺的事,温父温母也被限制不能外出。 这下,慕父慕母更高兴了! 不过高兴归高兴,该做的事情还是要立刻行动起来。 ——三人商量着搬家,这里的住址已经被温修远知道了,也就意味着不安全不清净了。 在准备了两三个月后,慕歌和慕父慕母搬到了慕家在江市的另一个房子里。 这里离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很远,算是富人区,都是一栋栋的别墅,出行全靠车,走在路上几乎都看不到人;这里很清静,只要进了家门,几乎没人来打扰。 搬家后,慕父慕母也不出去了,整天窝在家里和慕歌一起晒太阳做运动。 慕歌的英语复习得差不多了,她又开始学习法语。 学新的语言就不着急了,慕歌经常窝在家里的小电影院里看法国电影,有时候还会在阳台上看全法语的小说。 磕磕绊绊两个月下来,也算是能日常对话了。 这天,慕歌随便拿了本书去阳台上晒太阳,正听着音乐睡觉的时候,旁边邻居家的阳台上突然传来一个“啪”的声音。 慕歌睁开眼看过去,只看到了从邻居家阳台上掉下去的花盆。 慕家和邻居家的阳台都是朝阳的,在三楼顶层。 不过,慕家的阳台上只有吊椅以及喝下午茶的桌椅; 而邻居家的阳台上,除了吊椅,其他的地方都种满了花草。 花草的种类很多,慕歌一眼看过去,只觉得姹紫嫣红,心情舒畅。 因为花草密密麻麻地爬满了阳台,慕歌看过去的时候,一般是看不到花草后边的人影的。 只是这次,花盆被踢下了阳台,踢花盆的人好像也很紧张,躲得不彻底,让慕歌看到了那个人还没来得及藏起来的腿。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很快,那人就全藏起来了。 邻居没有交谈的欲.望,慕歌也没有。 慕歌起身,离开了阳台。 这只是个小插曲,丝毫没有影响慕歌搬家后平缓舒畅的心情。 阳台有人打扰,慕歌便去了后边的小花园里。 小花园里有秋千,也有凉亭石凳,还有一条小溪,小溪边上是一条鹅卵石小路,无论坐在哪里都很舒服。 这天,慕歌正靠在秋千上看书。 看了一会儿后,随着晃动的秋千,慕歌慢慢闭上了眼睛。 那一瞬间,周围好像变了,也好像没变。 慕歌睁开眼,没发现什么异常,只是下一秒,她就被人从后面捂住了眼睛。 湿热的呼吸洒在脖子里,慕歌不自在地动了一下。 “慕慕,猜猜我是谁?” 这是个年轻的男人,说的是中文。 慕歌刚想说话,身后的男人便侵占了她的呼吸。 慕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全身都没有力气,只能任由身后的男人“攻城略地”,最后分开的时候,慕歌觉得,自己的舌尖都麻了。 “......你是谁?” 男人从后面过来了,他抱起慕歌,放在自己腿上。 他依然捂着她的眼,同时也舔咬她的唇。 “真伤心啊,慕慕又不记得我了吗?” 虽然这样说,但男人的语气里没有丝毫伤心,甚至还带着一丝笑意。 他舔了舔慕歌的耳垂,声音沙哑: “记住了,慕慕,我是西奥多,不许再弄混了......” 男人话还没完,慕歌猛地睁开眼。 面前还是她熟悉的花园,花园里除了她没有任何人,只是发麻的舌尖在提醒她: 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 慕歌站起来,全身软得要命。 她咬咬牙,围着花园转了一圈,还特意看了一会儿邻居家的花园,只是都没有什么异常。 慕歌靠在花园围栏上,用手背捂住眼睛。 玛德,又来这一套! 到底是谁! 慕歌站了一会儿,离开了花园。 不一会儿,秋千上慕歌遗落的那本书突然消失了。 ...... 慕歌回到自己房间,一直盯着手腕上的五行石手链,只是看了很久,手链都没有任何变化。 慕歌不死心,找出家里的监控,开始查看自己这一天的监控录像。 -- 第177页 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没有任何异常,也没有任何被黑客篡改的迹象。 慕歌看了眼镜子里自己,眉眼间带着春色,嘴唇很红,有过经验的都知道她刚才做了什么。 五行珠手链没亮,监控也没有任何问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慕歌开始小心起来,提心吊胆好几天,可是什么都没发生。 那天的事情好像就是一场梦,要不是慕歌反复确认,慕歌还以为自己魔怔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下了一场雪,天气特别冷。 慕歌不再出去了,而是窝在家里猫冬。 电视上正在演着法国电影,是一个新婚少妇和一对双生子的禁忌之恋,床戏很多,也很唯美。 慕歌看得很认真,不过她没怎么关注剧情,光忙着翻译台词了。 看着看着,电视突然黑屏了,慕歌皱眉,刚想上前检查的时候,电视又恢复正常。 不过,这次的电视里,是秋千上的东方女人和捂着她眼睛迷恋地亲吻她的西方男人。 男人闭着眼睛,看不到瞳色,但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五官立体深邃,皮肤很白,一看就是西方人。 看着电视里的这一幕,慕歌怀里的抱枕都掉了,电视里的女人,不就是她吗? 艹,怎么会这样? 一双手又从身后捂住了慕歌的眼睛,慕歌发现自己又不能动了。 她憋红了脸,却也只能张了张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慕慕真不乖,就这么喜欢哥哥?” 依然是熟悉的中文,只是这个声音和之前的那个声音不一样了: 这是个晴朗的少年音,听起来太年轻了,也很有阳光活力。 男人一只手捂着慕歌的眼睛,一只手抱着慕歌的腰。 他和上次那个男人一样,也把她抱在怀里肆意亲吻。 他的吻很热烈,满是少年的横冲直撞和满满的占有欲。 吻完后,慕歌努力抬起手,摸了摸他的脸,男人笑了一声,好像很高兴,凑过来让她继续摸。 慕歌想掰开眼睛上的手,却根本用不上力气。 “慕慕不公平噢,哥哥吻你的时候你都没有掰他的手,为什么到了我就要这样做?” 男人滚烫的气息洒在慕歌脸上,慕歌轻喘着气,觉得自己的脸更红了。 他舔了舔慕歌的唇,声音里满是快乐: “慕慕想看看我对不对?” “现在不行哦,乖~” 他又亲上来了,慕歌用力咬了下他的舌头,只是她全身无力,就算觉得自己用力了,也跟舔一下没什么区别。 男人嗓子里传来闷笑的声音,他抱紧了慕歌,吻得更深了。 “慕慕果然最喜欢我~慕慕,我是维克多,不要弄混我和哥哥!不然,下次的惩罚可就不是这么简单了。” 男人的手指点了点慕歌的唇,惩罚的意思不言而喻。 慕歌大口喘气,觉得自己简直要窒息了。 突然,她的手能动了,捂着她眼睛的男人也消失了。 电视上依然是少妇和双生子的床戏,十分刺激。 慕歌狠狠地锤了下沙发,脸色涨红,黑亮的眼睛里满是愤怒和明亮的光: “两个崽种,别让我逮住你们!” 第76章 只要慕慕喜欢,我和哥哥都可以的。 慕歌放了狠话之后,那两个男人就再也没出现过了。 她松了口气,过了几天安生日子。 最冷的天气过后,新年到了。 慕家过年,一直以来都是三口人,今年也不例外。 过年和平时差不多,慕父慕母贴对联,慕歌就帮他们递东西。 新年的新闻上也没有了战争,只有一句句新年祝福。 慕歌微信号明明没多少人知道,但是新年这天,仍然有很多加好友的新年祝福。 慕歌都没理,和慕父慕母一起看了会儿春晚,就上楼睡觉了。 即使市区不让放鞭炮,但是慕歌躺在床上的时候,仍然可以听到窗外隐隐约约的鞭炮的声音。 过了今天,她又在这个世界度过了一年。 这样想着,慕歌睡了过去。 ...... “醒醒,慕歌,醒醒!” 被粗暴地推醒后,慕歌睁开眼睛,茫然地看着面前的人。 说话的是个金发蓝眼的外国姑娘,她扎着双马尾,穿着如今网上流行的女仆装,短短的裙子只能遮住臀部,一弯腰,下身一览无余。 偏偏这人胸大腰细,看起来更加性感了。 慕歌也穿着女仆装,只是裙子比这个姑娘的长多了,可以遮住膝盖。 慕歌还特意看了下自己的手腕,没有五行珠手链。 “......别发呆了,我们今天的工作是清理喷泉,快点儿,不然一会儿管家又要骂人了!” 这个姑娘说得是法语,又急又快,慕歌勉强算是听懂了。 慕歌来不及多想,被这个性感的金发姑娘拉着来到了工作地点,这个女孩塞给慕歌一团抹布,自己却急匆匆地跑了: “我想起老爷叫我有事,你先打扫,我一会儿就来!” 即使慕歌刚醒来,也听出了这个姑娘声音里的心虚。 被人叫走是假的,不想干活想偷懒才是真的。 慕歌看了眼面前还在工作的喷泉,叹了口气,装作擦拭喷泉周边的台子,思考着自己目前的状况是怎么回事。 -- 第178页 她好像在睡觉吧? 而且是新年夜。 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慕歌扫了眼四周,这是一片典型的欧式建筑,尖顶圆塔,一看就不是中国。 “......小姐姐,你的腿好白。”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年轻的晴朗的男声,慕歌睁大眼,迅速转身看他。 ——那是个俊秀非凡的西方少年,黑发绿眼,漂亮至极,他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忧郁,偏偏笑起来却比阳光还灿烂。 绿色的眼睛,还是那种特别艳丽的翠绿,看起来真的像极了猫眼,尤其是背着光走过来的时候,那双绿色的眼睛简直像是在发光。 他说得也是法语,声音晴朗,却自带法语的浪漫。 不过对于慕歌来说,只要是外语,听起来都别扭,没有任何浪漫可言。 慕歌刚才弯着腰打扫,被身后的人说“腿白”后,慕歌立刻转身蹲下了。 此时,她蹲在喷泉台下,身形娇小,黑亮的眼睛里带着惊吓和警惕。 少年本就是看到熟悉的身形才试探地说了一句“你的腿好白”,等慕歌转身看清她的脸后候,少年脸上的笑意瞬间成了惊喜。 他三两步来到慕歌身边,学着她的样子蹲在她身旁。 “慕慕,我最近好烦,你能不能陪我说说话?” 慕歌不想和他靠着,站起来坐到喷泉台上,少年也不恼,欢欢喜喜地凑过来,和她一起坐在凉爽的台子上。 两人肩靠着肩,腿靠着腿,十分亲密。 “......你是谁?” 被少年死死贴着,慕歌干脆不折腾了,就坐在原地。 这里也不知道是几月份,阳光有些热,但是后边是清凉的喷泉,坐在喷泉台上,慕歌觉得没那么热了。 听到慕歌的话,少年抿抿嘴,有些不高兴。 他凑近慕歌,绿眼睛紧紧地盯着她: “慕慕,你不记得我了?明明在床上的时候,你说过会永远记住我的!” 他笑得阳光,说出来的话却十分下流: “不是承诺过,上下两张嘴都会牢牢记住我吗?” “怎么,现在又不记得了?” “要不,我带慕慕重温一下我们的记忆?” 说着说着他眼神开始亮起来,甚至想吻慕歌,慕歌迅速捂住他的嘴,眼神微凉: “我不认识你,你说得那些,应该是你自己臆想出来的吧?” “你是谁?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少年看着慕歌的眼睛,脸上划过一丝遗憾,他舔了下慕歌的掌心,慕歌迅速收回手,嫌弃地擦了擦手心。 少年看她这样也不在意,依然在笑: “慕慕真聪明啊,即使失去了记忆也这么敏锐呢。” “可是不能说哦,慕慕需要自己想起来。” 说完这句话,他飞快地亲了下慕歌的脸,然后就红着脸跑了。 不知是他跑得太快,还是这个世界不正常,不到几秒,那个少年就没了踪影。 少年消失后,偷懒的金发女孩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她看着慕歌,眼神里带着嫉妒: “慕歌,刚才...是小少爷吗?” 慕歌跳下喷泉台,茫然地摇头: “刚才有人吗?我没看到啊!” 金发姑娘看慕歌神色不像是在说谎,眼中的嫉妒立刻消失了; 可能是我看错了吧。 慕歌的法语学得勉勉强强,怕说错话,慕歌就不开口了。 金发姑娘却开始让慕歌跟着她走,说是打扫完了可以回自己房间了。 回去的路上,慕歌得知,这个金发姑娘叫莉莎,出生在这座庄园里,是这座庄园主人的世仆。 她父亲是老爷的司机,母亲是老爷的厨娘,至于她自己,和两位少爷青梅竹马,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应该能成为两位少爷其中一个的情妇。 莉莎还说像慕歌这样无父无母的东方女人,即使一直住在这个庄园里,也不可能成为庄园主人的情妇的。 她告诫慕歌不要对庄园主人,尤其是少爷们产生任何妄想,否则,她的下场绝对凄惨无比! 老爷、少爷、厨娘、情妇、告诫、妄想...... 听着这些宛如上个世纪或者说小说里的词汇,慕歌十分无语。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怎么现在还存在这样的封建思想? 仆人也只是一份工作,为什么这个莉莎就觉得成为某个男人的情妇留在这座庄园会这么光荣? 脑子有泡吗? 至于莉莎告诫她的话,慕歌就当她在放屁。 她要怎么做,管她什么事? “你刚才去哪里了?” 到房门口的时候,慕歌突然问了一句。 莉莎一愣,下意识回答道:“老爷叫我伺候......” 不过她很快反应过来,改口道:“老爷询问我一些关于少爷的事情。” 慕歌看了眼她锁骨上的红痕,没说什么点头回了房间。 莉莎站在慕歌门口,想起刚才看到的,少年靠着女孩笑得那样开心,还偷亲她害羞得跑掉的模样,眼神瞬间阴沉下来。 她盯着慕歌的房门,喃喃道: “这不能怪我,谁让你勾引少爷......” 慕歌站在房门口,悄悄打开一道极小的缝隙,看到莉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子。 -- 第179页 “......只要,只要你也成了老爷的女人,少爷的眼里,就再也看不到你了吧?” ? 为什么女人陷害女人永远是这样的思路? 大清早亡啦,欧洲神权时代和文艺复兴也早过去了! 这个莉莎这么蠢,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难道就因为她父母在这个庄园里工作? 还是真和她说的一样,她和两位少爷青梅竹马? 慕歌呲笑一声,关门锁门,任凭之后要给她送水的莉莎怎么敲都不开门。 没办法,因为去主人在的地方私自取水被管家死死盯着的莉莎,只能自己喝下了那杯“带料”的水。 至于莉莎找谁泻火,那慕歌就管不着了。 慕歌看了眼这个房间,很整洁,就跟酒店房间一样,多余的生活用品一概没有。 慕歌看了眼身后锁好的门,又把窗户关严,然后开始翻找这个房间里的线索。 一个女仆,被人欺负的女仆,被庄园小主人另眼相待的女仆,她的秘密会藏在哪里呢? ——按照周围人的反应来看,这位和她同名同姓甚至长了同一张脸的女人,应该在这里工作了很久了。 既然出生在这里,又一直在这里工作,怎么着也要留下点儿东西吧? 可是慕歌找了好几遍,这个房间里干干净净,什么日记、纸条、手机......没有任何私人物品。 不是吧? 原身连个跟外界联系的手机都莫得? 等等,这是21世纪吗? 再次搜寻了一遍房间,没发现任何摄像头,慕歌脱掉自己身上的女仆装,仔细看起来。 看布料,也没多么名贵,就是一般的欧式裙子,干活儿也能穿的那种。 应该是现代的服装风格。 而且莉莎穿得裙子那么短,也是现代服饰的特点,不可能是之前压迫女性长袖长裙什么都不露的世纪。 慕歌又打开衣柜,清一色的女仆装,不过没有一件是像莉莎那样短得只能遮住臀部的裙子。 这到底是哪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慕歌打开窗户,外边一片漆黑,什么线索都没有。 这时,一双手突然攀住慕歌面前的窗户,慕歌下意识拿起床头柜上的书砸了过去。 厚厚的书籍砸中了攀着窗户的手,可是手的主人一声不吭,一个用力就翻过窗户,进了慕歌的房间。 ——是白天那个少年。 不,不对,这男人虽然和那个少年长得一模一样,头发也是黑色的,可是眼睛却是剔透的紫色,不是白天绿眼睛的少年。 慕歌后背靠着墙,手里拿着水果刀,警惕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 男人挑了挑眉,不急不慢地说道: “??Ya no me conoces?No soy una mala persona,cari??o. (你不认识我了吗?我不是坏人,亲爱的。)” 这男人说的又是另一种语言,慕歌仔细想了想,好像是......西班牙语? 当时学法语的时候,慕歌也接触过其他的语言,着重辨认了一下不同语言的发音规律,不过后来慕歌想看法国电影,就先学了法语。 至于西班牙语,慕歌完全听不懂。 见慕歌一脸迷茫,男人眼神沉了一瞬,他盯着慕歌看了很久,刚想说什么,窗户外又跳进来一个人。 黑发绿眼,是白天的少年。 绿眼睛的少年跳进来后,看到慕歌和紫眼睛的男人对峙,愣了一下。 但是很快,他关好了窗户,走近慕歌: “慕慕,放下刀子。难道你想像第一次见面时再捅我一刀吗?” 绿眼少年说的法语,慕歌听懂了,不过她没放下刀子,依然警惕地看着他们: “你们两个,脱掉上衣!” 听到慕歌的话,两个一模一样的男人齐齐弯了弯眼睛,好像特别开心的样子。 两人一句废话都没有,瞬间脱光了。 慕歌:...... 虽然但是,慕歌还是认真看向两人的手腕,也没有五行珠手链。 玛德,这到底是什么展开? 突然,慕歌房间的灯灭了。 慕歌一惊,全身软了下来,但立刻被两个男人抱住。 “慕慕,你真坏,想让我们一起就直说嘛,干嘛还要这样装作不认识我们?”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慕歌就跟之前的梦里一样,连手都抬不起来,不然慕歌肯定狠狠抽他们一巴掌。 她哪里是那个意思! 明明是这个垃圾的世界,一直控制她! 黑暗中,少年叹了口气,语气幽怨又带着兴奋: “......算了,三人就三人吧。只要慕慕喜欢,我和哥哥都可以的。” “不过这次,慕慕要记住噢,我的名字,是维克多。” 最后这句话,少年说的是中文。 下一秒,另一个声音响起,也是中文,标准的普通话: “我的名字,西奥多。” 三人倒在床上,被子挡住了底下的一切旖旎。 ...... 慕歌觉得自己疯了,什么声音都发不出,连喘气都觉得困难。 她猛地睁开眼,听到了窗外鞭炮的声音。 同时,房门被敲响,下一秒慕母的声音响起: “慕慕,起床了,该吃饭了!” 第77章 今晚,是我们最后一晚了。 -- 第180页 “好,马上。” 慕歌应了一声,洗漱后,戴上五行珠手链下楼吃饭。 她走得有些慢,因为全身酸软,就好像她昨晚真的和两个男人“大战”了一夜一样。 可是她身上没有任何痕迹,房间里的东西也没被移动过,昨晚...明明就是梦,虽然这个梦太真实了。 下楼后,慕歌开始吃饭,慕父打开了电视,电视上正在播报早间新闻。 新闻是前几天发生的事情,没什么好看的。 只是霍恩、雷德、温修远开始频繁出现在所有频道里。 他们的脸一出现,慕父就换台,慕父不换,慕母也催着他换。 慕歌看了他们一眼,什么都没说低头吃饭。 吃完饭,慕歌刷碗。 慕父慕母坐在沙发上,神色忐忑,一直偷看厨房里刷碗的慕歌。 纠结好半天,慕歌出来后,慕父慕母终于鼓起勇气,让慕歌过去坐。 慕歌坐在沙发上,正对着慕父慕母,抱着抱枕听他们说话。 “慕慕啊,你...那个...这个......我......” “......” 慕歌都没说话,慕父慕母直接磕磕巴巴,红了脸。 最后,两人还是小声问了一句: “慕慕都试过了吧,最喜欢哪个男人?” 看慕歌神色怔愣,怕她心里有压力,慕父慕母的声音立刻提高了好几个度: “嗨,咱们慕慕生来桃花运一大把,喜欢谁都行!” “是的是的,只是道长说慕慕最强的正宫桃花有五个......” “五个怎么啦?五个多吗?不多!你看看现在的年轻人,从幼儿园到结婚,谁不是谈个六七八/九十次恋爱?咱们慕慕就五个,已经算少了!” “......照你这么说,确实少了点,要不我再找找老同学,给慕慕介绍几个好男人?” “可以啊,先让他们把全身照发过来,丑的不要!” “......” 眼看慕父慕母从刚开始羞涩到旁若无人地评价谁长得好,谁腰力好,谁看起来就能让女人受孕...... 慕歌久久无言。 她爸妈,还真是.......又害羞又开放啊! 慕歌就靠在沙发上,看着慕父慕母争吵到底哪个男人好,忍不住弯了弯眼睛。 她最喜欢爸妈啦,至于其他人,不值一提。 争吵到最后,慕父慕母也没讨论出到底哪个男人最好。 最后,慕父慕母嘀咕了一句: “不行全都要,反正都是正宫,逃不开的。” 两人看向慕歌,却发现慕歌靠在沙发上,已经睡着了。 慕父慕母不说话了,给慕歌盖上小毯子,轻手轻脚地出去了。 不行,他们得去问问道长,能不能全都要,或者,全都不要! ...... 慕歌醒来后,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女仆的房间。 此时天色大亮,慕歌被左右两个男人夹在中间,动弹不得。 慕歌深吸一口气,悄悄从两个男人中间爬出去。 刚想爬下床的时候,慕歌脚腕被一只手捉住,同时,背后覆上来一具滚烫的身体: “慕慕,想跑?” 背后的人说的是中文,慕歌知道他是哥哥,西奥多。 慕歌本来就全身酸软,没什么力气,西奥多还把自己的身体压在慕歌背上,慕歌有些支撑不住,咬牙道: “起开!” 西奥多看着慕歌涨红的脸,常年寒冰的眉眼间出现了融化的笑意,他舔了舔慕歌白皙的脖颈,轻笑着移开了身体。 “果然,只有说中文,慕慕才会理我。” 慕歌没理他,穿上裙子开门就出去了。 身上很干净,大概是完事儿后那两个男人给她洗了澡。 慕歌也不认识路,就下意识按照心里的想法,去了昨天喷泉所在的地方。 刚靠近喷泉,慕歌就听到一个高昂的女声。 ——是“激烈运动”的男女才会传出来的声音。 慕歌脚步顿住,没有往前走。 她也没有听墙角的爱好,直接转身就走。 谁知道,后边那对男女完事儿了,居然提到了她的名字: “老爷,慕歌居然敢勾引小少爷,您可不能放过她!” 慕歌下意识躲到了墙角里,正好能遮住她的身形。 说话的是莉莎,她和她口中的“老爷”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娇媚,带着讨好但提起慕歌的时候,咬牙切齿又带着浓浓的嫉恨。 那个老爷不知道干了什么,让莉莎发出一阵呻.吟声,之后,老爷开口了: “西奥多和维克多16岁,不小了。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有他们兄弟两个了。” “既然维克多喜欢那个小女孩,就让那个女孩去他那边吧。” 莉莎咬牙,想说些什么,却看到了男人眼中淡淡的警告,瞬间,莉莎打了个寒颤,什么都不敢说了。 ...... 什么玩意儿? 16岁? 那俩发育良好的男人才16岁? 不可能! 慕歌拼命否认,却知道这大概是真的。 她居然碰了未成年,而且是两个,还是双生子。 她犯法了! ...... 这对狗男女后来没说什么,因为他俩又开始干起来了,声音大得恨不得让所有人来围观他们的“活春宫”。 慕歌慢吞吞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正好看到穿好衣服准备离开的双生子。 -- 第181页 看到慕歌回来,维克多率先迎上来,把慕歌拉进房间,让她坐在梳妆台前。 高大的少年弯着腰,亲昵地蹭着慕歌的脖子。 “慕慕,我还没醒呢,你怎么就走了?去哪里了?” 西奥多默不作声,却也凑过来坐在慕歌身旁拉着慕歌的手。 两兄弟一坐一战,围在慕歌身边,即使眼睛颜色不一样,气质也不一样,但是两人看着慕歌的眼神,却是一模一样。 慕歌看着镜子里的双生子,声音有些颤抖: “你们两个...今年多少岁?” 西奥多眼神一闪,看了眼维克多,维克多安抚地吻了吻慕歌的唇角,声音里像是含着蜜: “慕慕别怕,我和哥哥昨天刚满16岁生日。” “不管是法国,还是西班牙,只要家长同意,16岁就可以结婚了噢~” 看慕歌脸色有些好转,西奥多亲了亲慕歌的指尖,剔透的紫眼睛盯着她: “慕慕,昨晚,我和维克多都是第一次......你觉得舒服吗?” 维克多也有些紧张,立刻看向慕歌,期待她的回答。 听到他们16岁可以结婚,慕歌松了口气。 严格说起来,也不算睡未成年了,毕竟他俩不是中国人。 “......你们该走了。” 慕歌直接无视西奥多的问题,站起来打开窗户,示意两人赶紧走。 双生子对视一眼,西奥多深深地看了眼慕歌,没说什么就走了。 维克多则是想再次和慕歌交换一个甜蜜的吻,却被慕歌一把推开。 “快走。” 维克多看着慕歌冷淡的脸色,若有所思。 他也没生气,对慕歌笑了笑:“那我走了慕慕,晚上见。” 不用晚上了,很快就能见了。 慕歌关上窗户,叹了口气。 房门被敲响了,慕歌打开门,是管家。 管家来通知她,今天开始就去小少爷那边工作,房间也会搬到小少爷那边。 慕歌早就知道了这个消息,面色没什么变化,应了一声,将衣服收拾好跟着管家坐车去了维克多住的地方。 维克多和西奥多住在一起,只是两人的房子被单独圈了起来,进去的话需要先通过铁门。 管家将慕歌放在铁门前,都没等着见见两位小主人,就和司机一起离开了。 即使管家没说,面色也很淡定,但慕歌依然看出了管家平静外表下的畏惧,而这种畏惧,是对着铁门里的两位主人的。 越过铁门,慕歌看向前方的房子,阳台上种满了花草,花草开得很热烈,说明房子主人是个热爱生活的人。 所以,他们两个做了什么事情,让管家这么怕他们? 慕歌看了眼自己的手腕,五行珠手链静静地戴在她手上,慕歌认真思考了一下,还是没想起来在手链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慕慕?!” 铁门被打开了,维克多笑着跑过来,抱着慕歌激动地转了一圈。 “慕慕你终于愿意和我们住在一起?我好高兴!” 没等慕歌说话,维克多就抱着慕歌进去了。 维克多抱着她的姿势是公主抱,慕歌刚好可以看到维克多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 “我真高兴,慕慕......你一直不想和我们住在一起,明明我们每晚都要睡在一起......” “不过现在好啦,以后我们三个就永远不分开啦~” 少年抱着慕歌,笑得阳光又热烈。 他那双绿眼睛里满是喜悦和爱意,任谁看到都知道他的开心。 进了房门,正在看书的西奥多抬眼看过来,在看到慕歌的时候眼神瞬间亮了。 西奥多大步走过来,低头吻了下慕歌的脸,那双紫眼睛里也满是欢喜: “慕慕愿意和我们住在一起?我很高兴。” 维克多将慕歌放在沙发上,两兄弟一人坐在慕歌一边,拉着她的手。 慕歌也看到了西奥多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 “你们的手链,是从哪里来的?” 听到慕歌的话,西奥多和维克多同时回答道: “来自东方道士的手里。” 看慕歌好像对手链感兴趣,西奥多多说了几句: “那个道士说戴上手链就会帮助我们找到真爱。” “我和维克多一开始不信,后来梦到了你,自然就信了。” “果然,我们戴上手链不到一个月,你就出现了。” 慕歌看向西奥多:“可是莉莎说我是在这里出生,也是在这里长大的......” 维克多把玩着慕歌的手指,贴在慕歌耳边轻声道: “在这个庄园里,除了我们三个,其他人只是按照心中的贪念行事。这是个十分逼真的梦,也是独属于我们三个的现实。” 说完这句话他又靠在沙发上恢复懒洋洋的模样,绿眼睛里滑过一丝嘲讽: “莉莎不过是老头子的情妇,不用在意她。” 西奥多情绪也不怎么高:“她欺负你了?” 慕歌摇头:“她想给我下药,不过她自己喝了。” 然后,大概和那个老爷玩了很久吧。 听到“下药”两个字,西奥多和维克多眼神瞬间沉了下来,没等他们发威,慕歌又开始问道: “你们第一次见我,是在哪里?” 西奥多和维克多不说话了,耳根却渐渐红了。 -- 第182页 两人眼神闪烁,一直没开口。 慕歌等了一会儿,看两人不说话催促了一句: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根本没有见过你们!” 看慕歌皱着眉头特别烦躁的模样,西奥多和维克多同时抚了抚她的后背,两人把她抱在怀里,轻声讲起三人的故事: “是你看的那部电影,新婚少妇和双生子偷情的故事,映射到了我们三个身上。” “你大概忘记了,我们三个进入了那部电影里,分别成了男女主人公......” “......一开始,我们不知道你是真实的,只是我们还是爱上了你。后来剧情结束的时候,你告诉我们,你叫慕歌,是现实中的人,很快会和我们相见。” “我和维克多便耐心地等待,终于等到了你。” “......” 所以是电影里的平行时空+梦境? 还是她真的忘记自己和他们一起进入了那部电影? 她明明前段时间才第一次看那部电影! “......慕慕别想了,这都是注定的缘分,我们注定会相爱。” “闲着无聊,不然我们来做一些快乐的事情吧?” 维克多笑得纯善,手却不老实极了。 西奥多看了他们一眼,转身上楼了。 慕歌有些疑惑,维克多抬起头,舔了舔唇,看着慕歌道: “这几天,我和哥哥不会一起和你doi。” “慕慕不要说谎噢,如果我们三个人一起,你是不是就要消失了?” 慕歌内心很惊讶,不知道维克多和西奥多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 维克多压下来,慕歌被异样的感觉弄得皱起眉,忍不住推他,维克多低头吻她,将她抱在怀里。 “......温修远找过我们。” “慕慕,我喜欢你对他的狠心。” 同时也担心你对我们也会那样狠心。 温修远? ...... 接下来的慕歌再也没心情想别人了,因为整整七天,西奥多和维克多就没离开过她。 慕歌觉得自己成了欲.望的俘虏,每天浑浑噩噩不知今朝。 奇怪的是,庄园里的其他人好像也遗忘了他们三个,从来没出现过。 之后,西奥多和维克多让慕歌下休息了两天, 这两天里,慕歌终于能看到外边的阳光了,她坐在花园里的秋千上,靠在维克多怀里听西奥多念诗。 那是一首外国情诗,不知是哪国语言,却十分缠绵悱恻,让人听着就觉得醉了。 慕歌正昏昏欲睡间,听到了莉莎的声音: “慕歌,慕歌,我想和你单独说几句话!” 慕歌皱起眉,刚想苏醒,维克多立刻捂住她的耳朵,慕歌又被睡意拉入了黑暗。 西奥多看向莉莎,剔透的紫眼睛变成了紫黑色,像是一个漩涡: “你想说什么,告诉我们,好不好?” 看着西奥多宛如天使般的样貌,莉莎忍不住红了脸,眼神氤氲,身体不由得扭动起来: “少爷,我...我只是想叮嘱慕歌几件事,让她好好照顾你们......少爷,慕歌笨手笨脚的,不如让她离开,换我来照顾你们吧?” 胸大腰细的性感尤物用那种湿漉漉的眼神看着面前刚刚从少年蜕变成男人的西奥多,不仅如此,莉莎还偶尔瞥一眼秋千上的维克多,神情一样的妖媚。 如果换成一般男人,早就忍不住点头,将这个性感的女人拉进来,好好“疼爱”她一番了。 只是,西奥多和维克多不是一般男人。 看到莉莎搔首弄姿勾引他们贬低慕歌的模样,西奥多和维克多眼底满是蓬勃的杀意。 这个女人,恶心! 维克多收起了笑容,一副忧郁美男子的模样。 他亲了亲怀里女人的额头,对西奥多点了点头。 西奥多看了眼秋千上闭着眼睛的慕歌,表情柔软又欢喜。 不过转头后,西奥多的眼神就冷了下来。 他看向铁门外的莉莎,让她靠近一些。 莉莎以为少爷听她的劝,要让她进入他们的地方,激动地浑身颤抖,迅速靠近铁门。 在她离铁门只有一米远的时候,铁门上突然飞出几条铁链,瞬间缠住莉莎的脖子和四肢。 莉莎脸色一变,从美色中醒过来。 “少爷...你......你要做什么?” 西奥多不知从哪里牵出了几条狼狗,眉眼弯弯,笑得和维克多一样阳光灿烂。 这些狼狗体型庞大,牙齿锐利,眼神里满是残暴的恶意。 它们盯着莉莎,等待主人的命令。 他摸了摸这几条狼狗的脑袋,声音温柔: “老头子没跟你说过?” 看着狼狗残暴的眼睛,莉莎脸色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老爷跟她说过,两位少爷养了好几条狗,凶狠残暴,吃得是人肉,而且大多是勾引他们的女人的肉。 可是丽莎没想到,有一天,她也会成为那些勾引他们的女人。 “少爷......你在开玩笑对不对?” “我是莉莎,是和你和小少爷一起长大的莉莎!” “少爷别开玩笑了,您放开我,我以后再也不会过来了......” “不行噢,谁知道你会不会和之前的那些女人一样,明知故犯。” 这是维克多说的,笑容阳光,说出来的话却让莉莎的心沉到了底。 -- 第183页 “不不不不......慕歌,慕歌救我......” 维克多看她还不知死活叫着慕歌的名字,忍不住皱眉看向西奥多: “哥哥,你在干什么?再让她这样叫下去,慕慕又会不喜欢我们了。” 西奥多没说话,但抿起的唇角说明他的心情和维克多一样不开心。 没再多想,西奥多松开了手里的缰绳。 几条狼狗迅速扑上去,飞快穿过已经被打开的铁门扑到了莉莎身上。 “啊!!!!” 凄厉的惨叫声震彻云霄,但慕歌被维克多捂着耳朵,什么都没听到。 狼狗们吃饱喝足,舔着牙齿里的血丝回到西奥多面前。 西奥多眼神有些不舍,但想起秋千上的慕歌,还是让人处理了这几只狗。 没办法呀,慕慕在电影里看到过他们兄弟两人放狗吃人的场面,当时就冷着脸说不想和他们继续下去了...... 如果不是慕慕意外失忆,他们兄弟两个可能真的没机会了。 幸好,慕慕不记得电影里的事情。 西奥多转身,朝着慕歌走去。 “今晚?” “嗯。” “......可是她不一定选我们。” “那又如何?反正,我们已经买下了慕慕旁边的房子。” 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们和慕慕的家离得那么近,还怕以后没机会? ...... 慕歌不知道白天发生的一切,只是晚上醒来后,她还是闻到了空气里令人作呕的气味儿。 慕歌脸色有些不好看。 她的头更疼了,像是有锥子在钻她的脑袋。 西奥多立刻吻了吻慕歌,为她按压头上的穴道: “慕慕,今晚,是我们最后一晚了。” 维克多也凑过来,看着慕歌的眼神里满是不舍: “慕慕回去后会不会选我们?” 被西奥多按摩了一会儿,慕歌头没那么疼了。 但她还是没说话,脸色很淡。 她很累,这些天严重睡眠不足,头疼得厉害,根本不想搭理他们。 看到慕歌的反应,西奥多和维克多眼神暗了一瞬,却立刻恢复之前柔情似水的模样: “没事的,慕慕不选我们也没关系......” 反正,今晚一过,各凭本事! 沉默很久,慕歌皱着眉语气十分不耐烦: “......你们做不做!” 西奥多和维克多立刻凑过来: “当然做!” “当然要做啦~” “只有过了今晚,才能真正与慕慕在现实里相遇。” “......” 三人不再说话,滚到了一起。 ...... 不知过了多久,慕歌手腕上的五行珠手链突然爆发出耀眼的光芒,光芒过后,慕歌消失了。 西奥多和维克多抓紧手里的紫色和绿色的贝壳项链,让人立刻准备飞机: “去中国江市。” 与此同时,还有两架一直无法进入中国的飞机同时飞向了江市。 等了很久的温修远也终于可以出去了。 他亲了亲手里的黑色贝壳,阴恻恻地笑着,眼神黑得吓人: “慕慕,不要让我失望啊。” ......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零点更。 第78章 我喜欢的人,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睛。 林焱和林淼是一对富二代兄妹,新年过后,闲来无事去自家别墅住上一段时间。 别墅区的人不多,可能大家都还没从新年里缓过来,还留在老家拜年呢。 林焱和林淼就没这烦恼了,他俩胸无大志,不愁吃喝,整天无所事事,咸鱼度日。 搬来别墅的第十六天,邻居家的门被敲响了。 ——邻居家没人,整天黑着灯,看来没人住。 邻居的邻居家阳台上种满了花草,即使没人打理,也长得很热烈。这户人家也没人。 林焱林淼觉得自己人品还算过得去,所以闲来无事就帮着两户邻居看着他们的房子,省得有小偷进去。 这不,邻居家的门被敲响后,正在呼呼大睡的林焱林淼同时醒来,穿上拖鞋就出了门。 别墅都是用铁门围着的,前边和后边院子里基本都是小花园。 林焱和林淼懒,不爱伺候花草,所以前边小花园里也就一张桌子两个椅子,其他的啥也没有,至于后边的小花园,嗨,说得跟兄妹俩整天去后边一样,反正林焱林淼都没去过,后边可能已经荒废了吧? 敲响隔壁邻居家门的,是个金发蓝眼的外国男人,长得那叫一个帅,身材那叫一个好。 这男人身后还跟着好几个黑衣保镖,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邻居家现在没人。” 兄妹俩好心提醒了一句,下一秒,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和后边的保镖齐齐看向他俩。 不知道这些人是做什么,眼神看过来就让人觉得打心眼里害怕。 林焱林淼也有点儿害怕,不过想起这是中国,安全得很,立马不慌了。 “我们两个半个月前搬过来的,这半个月里,邻居家根本不没开过门,也没出来过人。” 听到兄妹俩的话,那个领头的蓝眼睛的男人眼神瞬间黯淡下去,他看起来好像很悲伤,美丽的蓝眼睛都没那么漂亮了。 “谢谢。” -- 第184页 道谢后,那个蓝眼睛的男人就和他的保镖走了。 林焱林淼嘀咕了两句,直说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长得真帅,要是穿上二战德国的军装,喔哦,可能会生生帅死别人。 两兄妹回房间刷牙洗脸,刚洗漱完,邻居家的门又被敲响了。 两兄妹出去了,看到了一个红发红眼帅得桀骜又痞气的西方男人,这男人后边也跟着好几个黑衣保镖。 卧槽,怎么又来一个? 虽然但是,两兄妹还是告诉这个帅哥,邻居家这半个月都没人。 红发红眼的帅哥扫过来的视线都带着火星子,真是个妖孽小狼狗。 “谢谢。” 红发红眼的男人咬牙切齿地盯着邻居家看了很久,才矜傲地道谢,然后和他的保镖离开了。 “真傲慢啊。” 林焱感叹了一句。 “是啊,不过看人家那模样,也怪不得傲慢了。” 林淼补充了一句,林焱十分赞同。 两兄妹回味着刚才两个男人的美颜盛世,回屋吃饭去了。 刚吃完饭,正在争吵谁刷碗的时候,邻居家的门又被敲响了! 林焱林淼对视一眼,迅速冲出去,果然,邻居家门口站着一个黑发黑眼温柔帅气的中国男人。 第三次说起邻居家半个月来没出来人了。 温柔帅哥眼神黑得让人忍不住心惊胆颤,不过也就那一瞬间,黑发男人温柔地道谢,然后转身离开了。 “......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的黑化男?” 沉默一会儿,林淼小声开口。 林焱眼神变了:“刚才那个......?” 林淼沉重地点头:“那就是小说动漫里走出来的活生生的温柔黑化男啊!” 林焱不说话了。 林淼也沉默。 两人干脆坐在外边的椅子上,一起发呆。 “......这种黑化男,一般都是小黑屋警告吧?” “不止!还有破廉耻的各种羞耻之事......” “......” 两兄妹对视一眼,忍不住看向邻居家的房子。 所以,邻居到底是谁? 怎么招惹了这么多人? 没等两兄妹想出个所以然来,邻居家门口又来了两个西方男人,不,应该说两个少年。 这是一对双生子,从两人一模一样的相貌上就能轻易地看出来。 不过两人眼睛瞳孔的颜色不一样,高岭之花的那个,眼睛是紫色的;阳光开朗的那个,眼睛是绿色的。 两人长得俊秀非凡,即使年纪小,但那种权贵之家蕴养出来的气质,一下子拉开了和普通人的距离。 林焱林淼又又又一次告诉他们,邻居家已经半个月没有人出来了。 紫眼睛的少年抿着嘴不说话,看模样不太高兴。 绿眼睛的少年还在笑,但是眼里没有一丝笑意。 “哥哥,慕慕真狠心啊。” “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我以为,她还是比较喜欢我的。” “呵......” 两个少年一个说法语,一个说西班牙语,偏偏林焱林淼都听懂了。 两兄妹面面相觑,眼神茫然装作啥也没听懂。 双生子也跟他们道了谢,然后离开了。 临走时,这对双生子还在拌嘴: “哥哥,你既然不高兴,为什么还要和他们道谢?” “维克多,你明明知道,慕慕最讨厌没有礼貌的人。” “那又如何?她那样狠心,我还管她喜欢什么?” “噢?那你刚才怎么也道谢了?” “......我那只是,怕慕慕知道后生气。” “看样子,其他几个人也来过了。” “嗯。” “要不是进入中国需要进行重重检查......我们怎么会这么晚才到?!” “你又怎么知道,重重检查,不是为了给慕慕逃跑做准备的?” “你的意思是...?” “慕慕的事情,该知道的都知道,所以我们要找的,是中国政府。” “......” 竖着耳朵偷听的林焱和林淼:!! 这个慕慕,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拿下了这对骨子里写着傲慢和不屑的双生子? 还让这对双生子决定找上国家? “尼玛的,人比人气死人啊!” “老妹,你看咱俩好歹也是富二代,结果还不是一样的母胎solo?” “看看人家,前男友一个比一个帅,一个比一个年轻!” “啊,好羡慕呜呜呜......” 林淼狠狠地拍了下林焱的脑袋: “老哥,你不会看见这么多帅哥弯了吧?” 林焱捧着脸,一副“花痴状”: “如果是这样的顶级帅哥,弯就弯!” 林淼:“可是人家是异性恋,看不上你呢~” 林焱的脸瞬间耷拉下来:“扎心了,狗妹妹!” “略略略,狗哥哥!” “......” 惊心动魄的一天过后,林焱和林淼再也没看到过那五个不同风格的帅哥。 在这里又住了一个月,两兄妹决定去旅游。 旅游地点:一个靠海的三线小城市。 说走就走,兄妹俩潇洒地坐上飞机,很快到了那个城市。 林焱林淼来到海边,帮助一个小女孩堆起城堡,结果转头的功夫,小女孩就消失了。 -- 第185页 这是沙滩,一眼就能看到人的踪迹; 旁边是大海,汹涌的海浪离沙滩很远,不可能冲走小女孩! 所以...... “艹,林焱你遇见鬼了!” “玛德,林淼你才遇见鬼了!” “......” 两兄妹看着面前的沙子城堡,齐齐沉默,然后拔腿就跑。 跑了不知道多久,两人在一个大石头后边停下来,一直喘气。 “不行了...不跑...了。” “鬼...就鬼吧......爱咋咋地。” 两兄弟蹲坐在大石头后边,平复呼吸。 突然,大石头另一边传来一个讥诮的声音: “哎呀这不是慕歌嘛,好久不见啦~对了,这大半年来,你尝过外国男人的滋味儿了没?” ? 林焱林淼对视一眼,悄悄探头看过去。 坐在大石头上的是个皮肤白皙侧脸超级好看的女孩子,站在女孩对面的,是个身材瘦弱的男人。 男人脸上满是傲慢和不屑,但他的傲慢全部流于表面,比起之前见过的那个红发红眼的西方帅哥和那对内敛矜贵的双生子,差得可太远了。 侧脸贼好看的女孩开口了,声音很好听,是梦中情音了: “干你什么事?” 男人盯着面前女孩细腻的皮肤,眼底闪过一丝嫉妒: “我这不是关心你嘛......哦我忘了,你还没有过男人呢,怕是都不知道和男人接吻是什么感觉......” “对了慕歌,你也没出过国吧?” “你是不知道,外国的街道特别干净,外国人的素质也特别好,外国人......” 林焱林淼忍不住了,跳出来装模作样地指桑骂槐: “哎呀哎呀,身上留着中国人的血,心却是颗纯正的外国心,这种人一般大家称呼他们什么来着?” 林焱皱眉思考,突然一拍手心,恍然道:“汉奸卖国贼!” 林淼“嘿嘿”笑;“对对对,披着中国人的皮操着外国人的心,这就是汉奸,卖国贼,要被写进史书里,被人唾弃的!” “哦哦哦,还有呢,人家是男人,喜欢的,也是外国男人......” “不止呢,虽然看起来像男人,可是他恨不得变性成女人,让外国男人好好疼爱疼爱呢!” “卧槽,厌女的同性恋啊,真他妈恶心!” “恶心!” “......” 男人被林焱林淼骂得脸色通红,浑身发抖。 他不敢和这两个跳出来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兄妹对骂,只能恨恨地瞪了一眼石头上眼神漠然的女孩,灰溜溜地跑了。 “呸!垃圾!” 林焱林淼对着男人背影又骂了两句,然后看向石头上的女孩: “小姐姐,你没事吧?别理他,那个男的,就是个恶心人的苍蝇,自己没人喜欢,还贬低别人......” 女孩弯了弯眼,摇头笑了笑: “没事,谢谢你们。” 女孩长相只是清秀,可是笑起来太美了。 林焱林淼都看呆了依华香香独家整理,好半天才红着脸回过神儿来。 两兄妹看着女孩远去的背影,忍不住捧着脸道: “小姐姐笑起来真好看啊!” “声音也好好听噢!” “皮肤也白!” “身材也很好!” “......最好的还是气质,站在她面前,我就忍不住安静下来了。” “小姐姐是老师吗?还是警察?或者医生?” “......不知道。” “哎,小姐姐脖子上的贝壳项链,是五种不同颜色的贝壳拼在一起的哎!而且......和那天见到的五个男人的眼睛颜色一样!” “巧合吧?” “不对吧,我记得那天那五个男人脖子上也有贝壳项链,和他们的眼睛颜色一样,而且贝壳的样式和材质都和小姐姐脖子里的贝壳一模一样!” “......” 林焱林淼不知怎么的,突然跑向不远处的那个女孩。 “小姐姐,你有喜欢的人吗?” 黑发黑眼的女孩转身,笑着看向他们: “有啊!我喜欢的人,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睛。” “如果他可以找到我,我会告诉他,我喜欢的人,一直是他。” 湛蓝色的眼睛...... 原来她喜欢的,是那个长了一张军人脸的男人。 那其他人呢? 林焱林淼再抬头的时候,那个女孩已经坐车离开了。 两兄妹对视一眼,齐齐叹气。 算了,贸然问人家这样的问题就很不礼貌了,再问别的,那不是更不礼貌了吗? 还是不要问了。 * 林焱林淼在这个靠海的小城市里玩了好几天,又去别的地方转了转,这一玩,就是好几年。 最后,两兄妹又回到了自家别墅。 回来时,他们惊讶地发现,隔壁的邻居回来了。 那是一对特别爱女儿的父母,女儿和女婿,还有一个混血宝宝。 女儿就是他们兄妹俩在海边看到的那个小姐姐,女婿是几年前那个蓝眼睛的男人。 混血宝宝特别可爱,会说好几种语言。 这是幸福的一家人,看起来很和谐。 只是女婿有些奇怪,经常戴美瞳,眼睛在蓝、红、黑、紫、绿五种颜色之间变幻,气质也经常变换,要不是他那张军人脸,林淼林焱总觉得,几年前那五个男人都存在这一个身体里。 -- 第186页 哈哈,不过怎么可能发生这样诡异的事情呢? 这个世界可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 几年前的海边鬼女孩不算! 作者有话要说: 预估错误,还有一章,12:00更。 第79章 幸福的一家三口 桑落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名为《毒欲深海》的小说里。 这本小说讲述了缉毒警察的女儿和金三角毒枭男主的爱情故事。 年幼不懂事,桑落为男女主包裹在“毒品”下的血淋淋的绝美爱情故事落泪; 长大后再看,桑落简直想回到过去打死那个三观不正的自己。 ——毒品这种东西,成瘾快,无法戒断,长期使用会破坏人的免疫功能。最重要的是,吸毒者倾家荡产,六亲不认。 毒品就跟古代控制手下的毒药一样,只要断了来源供给,吸毒的人痛苦地恨不得去死,到时候你让他/她做什么,他/她就会做什么。 因为危害性极大,中国严厉禁止毒品,这么多年来,为禁毒牺牲的警察和无辜群众根本数不过来。 结果这本赞扬毒品的小说,居然被搬上了大荧幕,甚至下架后还受到一些人的追捧。 桑落以前不懂毒品的危害,后来见过一个吸毒的邻居,看着他从一个温柔帅气的好丈夫好爸爸,变成眼神浑浊六亲不认的瘾君子,甚至看到他毒瘾发作在地上抽搐打滚,磕头求所有人给他毒品的模样后,桑落内心里对毒品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恐惧感,同时,桑落也因为自己出生在禁毒国家而感到万分庆幸。 只是,桑落过得好好的,突然就穿了,还穿进了一本歌颂毒枭和缉毒警察孩子的爱情小说里,这让桑落十分郁闷。 桑落来了之后,思考了不到半天,决定举报原书主角。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举报,就在电视上看到原书毒枭男主死在监狱里的消息。 ? 桑落惊了,赶紧上网查找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看到有个爆料贴,说女主弟弟,也就是原书后来的一个毒枭,去面馆吃面的时候,因为要不要关空调的时候和其他客人吵了起来,偏偏都是年轻人,火气大,当时还差点儿打起来。 后来,女主弟弟怀恨在心,打算在面馆投毒,结果被面馆老板发现,直接来了个“瓮中捉鳖”,女主弟弟“光荣地”进了监狱,顺带着把他姐姐和他姐夫也带进去了。 至于男女主未来声名赫赫毒枭儿子,自然也没法出生了。 看完前因后果,桑落忍不住拍手叫好。 面馆老板威武! 毒贩毒枭卖国贼都该死! 虽然爆料贴下边很多人说真相不是这样的,但是桑落结合原书里女主弟弟的脾气性格,觉得暴力贴说得应该就是真的! 嗨,管他是不是真的,反正这下好了,桑落也不用费尽心机去举报了。 她很高兴,找到那个面馆的位置,打算去支持下老板。 男女主入狱五年了,毒枭男主也死了,老板的面馆仍然存在,人还挺多。 桑落要了碗油泼面,坐在角落的位置上等着自己的面。 后厨那里是透明的玻璃,一整面都是。 在前边坐着的人只要抬头就能看到后厨厨师的进度,也方便客人监督厨师弄的面干不干净。 桑落一直盯着后边的厨师,眼神直白,满是欣赏。 其他人不知道,穿书的桑落能不知道吗? 这家老板是退休的缉毒警察,招聘的员工也大多是退役的军人。 ——小说里的女主就是江市大学毕业的,毕业后也经常来这里吃饭,后来和男主相爱,也经常带着男主来。 老板眼尖,发现了男主的不对劲,男主差点儿被逮住。 不过后来男主还是逃了,面馆老板和他的员工惨死,这家店也消失了。 ......所以说啊,男女主提前被抓住,对谁都好! 啊,兵哥哥哪哪儿都是完美的,看看那胸,那腰,那腿,那有力的手...... 桑落觉得自己要流哈喇子了,不行不行,她可是个有节操的传书者,忍住! 桑落艰难地移开视线,却突然发现面馆老板笑眯眯地坐在发现自己对面。 “卧......额,老板你这样很吓人啊!” 桑落拍了拍自己的脸,缓解刚才突然受到惊吓的情绪。 面馆老板立刻道歉: “不好意思啊,吓到你了。” “不过,你这眼神,看得我主厨的员工都换了三个了。” 现在的小姑娘可不得了,眼神比X光还厉害,恨不得把男孩子全身上下里里外外看个遍。 唉,想起刚才几个小伙子红着脸跟他说受不住的模样,老板忍不住笑着摇了摇头。 听到老板的话,桑落的脸瞬间红了。 虽然但是,她其实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羞耻心的。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向你的员工道歉!” “不过,老板。” 桑落压低声音,小声道: “当年那个投毒者,真是你自己发现的?” 面馆老板眼神变了一瞬,但很快恢复了那副笑呵呵的模样: “什么?” 桑落一直盯着老板的表情,自然看到了他那一瞬间的怀疑,桑落被男女主入狱导致的激动兴奋和兵哥哥们的荷尔蒙冲击下的脑子终于冷静下来,她赶紧摆手: -- 第187页 “不不不,我什么都没说,我想差了,不好意思。” 这位可是个警察,她脑子进水了吗,居然说出了这样掉智商的话? 网上新闻对于当年抓捕投毒者的事情基本都是匆匆略过,是桑落看来爆料贴,又根据原书内容合理推断出来的。 今天这一问,她肯定要被怀疑了! 接下来,无论老板怎么诱导,桑落一个字都不敢说了。 她迅速吃完面,离开了面馆。 老板看着她的背影,眼睛眯了眯。 ...... 桑落好几天没敢出去,一直窝在家里。 幸好原身不和家人住,不然桑落觉得自己可能要露陷了。 窝了好几天,桑落开始恢复正常生活。 原身没什么工作,爱好摄影,家里也算上层人士,所以那些不被允许进入的富人区,原身也能进去拍几张照片,满足爱好。 桑落也挺喜欢摄影,就拿着照相机去了江市有名的别墅区。 这里景色特好,也很安静,出入的人各个长得很不错。 桑落从进来就开始不停地拍照,直到,看到了一家三口。 ——那是个长相清秀皮肤白皙的女人,女人笑起来的时候,美得让人忍不住屏住呼吸; 女人身旁,是轮廓分明高大俊美的西方男人,男人有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看人的模样专注又深情。 两人很亲密,眉眼间带着浓浓的爱意。 男人怀里,还有个粉雕玉琢的混血宝宝,因为穿得比较中性,根本分不出宝宝的性别。 阳光下,俊美的西方男人看着女人微笑,女人则是亲吻着混血宝宝的额头,宝宝抱着父母的脖子,一脸幸福。 桑落下意识拍下了这一幕,没想到拍照的声音却引起了这一家三口的注意力。 ——这么敏锐吗? 被一家三口注视着的时候,桑落忍不住想道。 “不好意思,我只是看你们一家人很幸福,所以下意识拍了照片。如果你们不想被拍的话,我会删掉的。” 桑落看到男人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女人身上,那眼神里,满是浓浓的爱意和满足。 “没关系,可以发给我一张吗?” 女人的声音也很好听,气质沉静又温柔。 桑落红着脸,呆呆地点头。 “那...加个微信吧,我回去发给你。” “好,谢谢。” 女人看了眼桑落照相机里的照片,看起来很满意。 混血宝宝也很好奇,伸着小脖子一直瞅。 男人抱着宝宝,捏了捏宝宝的小脸: “小脖子要断了,还看!” 宝宝反手捏住爸爸高挺的鼻子,吐出一句奶声奶气的俄语: “Плохойпапа!(坏爸爸!)” 能听懂俄语的桑落:所以,这个西方男人,是俄罗斯人吗? 可是接下来混血宝宝接连说了好几种语言: “Bad Dad! Mauvais papa! Papámalo! Bse vter!” 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 卧槽,桑落忍不住泪流满面,这小孩才这么小,就会说这么多不同的语言了! 呜呜呜,她都活了二十多年了,也就能听懂英语,其他的几种语言,也只是刚才把宝宝的声音录下来,特意在网上找了找才知道的语种。 “坏爸爸!” 宝宝以中文结束自己对爸爸的指控,然后撅着嘴要妈妈抱。 女人看了眼男人,把委屈的宝宝抱在怀里。 宝宝叽里咕噜地跟妈妈告状,告状的时候声音里还带着停顿,看起来好像是忘词了。 ——这次宝宝说的话,桑落一个词都没听懂。 偷偷上网查,才发现混血宝宝说得是法语、俄语和西班牙语的混合体。 ......这就是多语言宝宝的弊端吗? 桑落心里平衡了。 女人安抚着怀里愤怒的宝宝,对桑落笑了笑,转身和男人离开了。 桑落站在原地,还能听到女人批评男人的声音: “TA才三岁,这么多语种,会让TA的语言系统紊乱的!” “......习惯就好了。” “霍恩!” “对不起,慕慕,我错了,我以后不敢了!” “不过你不能只批评我,其他四个人也要好好地教训一次,他们背地里老是跟宝宝说我的坏话。” “......我不想看到他们。” “那我帮你教训他们!” “papa,我想...要你的贝壳项链?” “这是妈妈给爸爸的定情信物,不能给你。” “那...那好叭~” “妈妈,可以让我戴一下你的贝壳项链吗?” “项链一摘下来,其他四个爸爸就会出现宝宝面前。” “那...那,不摘了,妈妈要好好戴着。” “......” 幸福的一家三口走远了,桑落怅然若失。 不过,霍恩? 原书里也有霍恩,全名霍恩·布伦曼·奥德列,金发蓝眼,是双鹰公司的老大,也是个军火商,德俄混血,俄罗斯人,死在离开中国的一场飞机爆炸里。 霍恩死后,LG高科技公司老总雷德·格尔也死了,他是中英混血,父母死在中国,所以他不喜欢来中国,结果却被双鹰公司的人枪杀在中国境内。 -- 第188页 也因此,双鹰公司和LG公司对上了,弄得世界更加混乱。 后来,双鹰公司和LG公司分别落入温修远和一对双生子手里。 温修远是个有着双重人格的中国人,父母是亲兄妹,特别疯批,连带着出生在这样家庭里的温修远也是个黑化的主。 双生子,一个是桑奥·维克多,法国人,一个是桑澳·西奥多,西班牙人。两人都是混血,母亲是西班牙人,父亲是法国人;因为祖母是中国人,所以双生子的中国名字,都是桑奥/澳。 三人接手双鹰和LG后,斗了个你死我活,最后双双死在恐怖组织的手里。 最后的最后,他们的势力,全部被毒枭男主接收了。 毒枭男主接收他们势力的时候,发现这几个人都藏着一个东方女孩的照片,只是那个东方女孩,在江市大学附近的面馆吃面的时候,被盯上面馆老板的毒贩们顺手杀了。 ...... 毒枭毒贩卖国贼该死! 桑落又忍不住骂了一句。 她看了眼远去的一家三口,笑着离开了。 幸好,三观不正的男女主早就被抓住,没有祸害更多无辜的人。 桑落离开后,背地里盯着她的人也离开了。 面馆老板收到桑落无害的消息后,眯着眼笑了。 他又想起了那天突然闯到后厨门口的女孩,那个女孩,大胆又聪明。 不过,她已经好几年没来这里吃面了。 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想起女孩眼里的光和对毒品的愤怒,老板觉得,她肯定会过得很好的。 ——因为那样聪慧,又深深热爱自己国家的人,不管在哪里,都会过好自己的生活的。 作为一个普通人,认真过好自己的日子,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了。 作者有话要说: 2021.7.8(9:00)-2021.7.15(8:00)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莹莹20瓶;麦旋风10瓶;凤夜笙歌7瓶;luglio 5瓶;熊大宝2瓶;绯烟、玖1瓶。 * 抽奖搞不了了,下个月再试试。 明天新故事,更新时间21:00或23:00。 第80章 面前这个Alpha在勾引她! 【慕歌,快来,快来!】 【咱们三中所有的优质男A都在篮球场上!】 【快点儿来!!!!】 【快来!!!】 看到谢寒鸣微信消息的时候,慕歌刚写完作业。 南市三中周一到周五早八晚四上下课,周六周日正常放假,上学的周一到周五每天至少有一节是活动课。 慕歌报了围棋社和篮球社,不过这周五下午南市三中有篮球赛,全校的人几乎都去看那帮Alpha打篮球了,因此活动课也取消了。 所有男A吗? 慕歌点了点手机屏幕,收拾好课桌,离开教室。 走出教学楼,一阵滚烫的热意扑面而来。 南市三中的教学楼和办公楼连成一片,前方是宽阔的公路,公路两旁是高大的树木。 慕歌用手挡着太阳,专门挑树荫下行走。 走了一会儿,慕歌前方出现了一个正在弯腰洗脸的男生。 男生穿着篮球服,手长腿长,浑身充斥着爆发力和浓浓的荷尔蒙。 慕歌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那个男生是个Alpha。 慕歌没在意,继续向前走。 接近水龙头的时候,男生突然直起腰甩了甩手,他手上的水直接甩到了慕歌脸上,慕歌脚步停住,摸了摸脸上的水,微微皱起眉。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男生甩完手才看到慕歌,他立刻道歉,但是态度却不怎么真诚,还咧着嘴。 慕歌扫了他一眼,虽然对这个Alpha第一印象不怎么好,但还是点头接受了他的道歉: “下次注意点儿。” 男生不知道听没听得进去,站在原地看着慕歌离他越来越近。 在两人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男生突然挡了慕歌一下,被他撞了一下,慕歌身体向后仰,男生立刻扶了她一下,不过很快就松开了。 即使两人只有一瞬间的接触,但男生扶着她离她最近的时候,慕歌依然闻到了男生身上传来的那一瞬间特意让她闻到的属于他的信息素。 信息素是Alpha和Omega十分私密的东西,就像现代社会里一个人的胸型和臀型,除非特别亲密的人,否则一般不会让别人闻到自己的信息素。 一个Alpha对着一个Omega释放信息素...... ——面前这个Alpha在勾引她! 慕歌停下脚步,认真打量面前的男生,同时脑海中列出他的资料: 高三七班顾飞扬,男性Alpha,长相俊美,爱运动,个性张扬,无贬低任何性别的不良历史,无恋爱史。 想了一会儿,又看了眼顾飞扬下身短裤里到脚腕的打底裤,慕歌沉默片刻,掏出手机: “加个微信吧。” 顾飞扬挑挑眉,立刻答应下来:“好。” 扫码加好友,好友验证通过后,谢寒鸣的消息又来了: 【别来了,篮球赛结束了。】 【这是个多么好的日子啊,可以观察所有男A,偏偏你就是不来!】 【恨铁不成钢.jpg,】 慕歌没回他,转身往回走,顾飞扬跟在她身后,跟她一起回教学楼。 慕歌在高三六班,顾飞扬在高三七班,两人的教室靠着,回去的路自然也是一条。 -- 第189页 慕歌走得不快,顾飞扬也不快,感觉像是在迁就她。 到教室门口的时候,顾飞扬叫了一声: “喂!” 慕歌站在教室门前,侧头看向顾飞扬。 顾飞扬了扬手机,“记得回去看我给你发你的文件。” 慕歌认真点头,进入教室。 回到自己座位后,慕歌就看了顾飞扬发来的文件。 文件里是顾飞扬的自我介绍,有没有撸过都写上了;还有体检报告身体状况,以及顾飞扬往上数八代的健康疾病史...... 慕歌认真看完后,关上了手机。 现在还不能回复他,因为慕歌怕他跟之前的Alpha一样,刚加上她微信,第二天就和别人上床了。 说起这个,慕歌也有些烦。 她前前后后看中了好几个男A,结果加上微信第二天就没影儿了。 一开始慕歌还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慕歌脑海中出现了一本书,她就知道为什么了: 慕歌穿书了,穿进了一本名为《约炮后发现对方是我的情敌/死对头/同桌/隔壁同学/暗恋对象......》的一本ABO甜宠□□里。 这是个单元故事的小说,背景都是南市三中高三年级,不过每个单元的主人公都不一样。 故事主人公涵盖了AO(男A女O+女A男O)/AA(男男A+女女A+男女A)/AB(男A女B+男A男B+女A男B+女A女B)/BB(男男B+女女B+男女B)/BO(...)/OO(...)恋,可以说满足了作者在ABO文里想写的所有配对。 慕歌这个名字,是个彻彻底底的工具人,都没出过场,只会出现在每对里其中一个主角的微信里。 ——众所周知,ABO有三种性别:Alpha、Beta和Omega。 这三种性别再按照男女划分,一共有六种性别:男A,男性外表+男性□□官;女A,女性外表+男性□□官;男B,男性外表+男女□□官;女B,女性外表+男女□□官;女O,女性外表+女性□□官;男O,男性外表+女性□□官。 ABO以信息素和□□官划分性别:Beta无信息素,有男女两种共同的□□官,既可以怀孕,也可以让别人怀孕;Omega和Alpha都有信息素也能释放信息素,更能闻到信息素,两者依靠信息素互相吸引;Alpha只能让别人受孕,Omega只能受孕。 大概是为了专注写肉,作者对这个ABO世界进行了二次设定: Omega和Alpha依然有发情期,发情期需要和对方做.爱,不然会十分痛苦;Alpha和Omega不再具有标记和被标记的设定。 当然,也有和一般ABO世界里相同的设定: Beta数量最多,性情平和;lpha其次,好斗性非常强,占有欲也很强;Omega数量最少,性格敏感易共情,同时对待世界和周围环境也十分敏锐; BB结合,很大概率后代依然是B,但也有极小的概率会生下A/O;AO结合,后代大概率是A/O,也有很小的概率是B;A和O数量比起B来很少,但是只要是A/O,都是很出色的人,因此政府和社会主流都鼓励AO结合。 基础设定和二社结合后,这个ABO世界,渐渐发展成数量最少生育率最高的Omega地位越来越高,而且越来越滥交;Alpha对此已经习惯了,不过大部分Alpha仍然具有占有欲强的特点,也因此,被Omega不满意而抛弃的Alpha也很多;Beta人权得到了保证,目前看来,Beta和Alpha以及Omega受到的教育相同,得到的社会待遇,相比起之前来看,如今已经提升了一大截了。 不过,整个社会主流,依然是偏向Omega的。 因此,本着先下手为强的原则,大多数Omega,都会在学校里找好陪自己度过第一次发情期的Alpha。 Omega数量很少,Alpha竞争很激烈。 在校园里,很多Omega就早早地养起了备胎,Alpha对此心知肚明,却也无可奈何,只能激烈竞争,成为最后的赢家。 不过,这本书里的主角们,脑子都挺正常的,不会排斥自己和别人不同的性取向。 说白了,这就是个□□,只要能爽,管你A/B/O,谁都可以。 慕歌就穿成了这本书里的Omega里数量稀少的女性Omega,也是这本书中从头到尾的工具人。 书中的慕歌想找到一个陪她度过第一次发情期的Alpha,前前后后约了很多Alpha,可是每次加上微信,第二天那个Alpha就和别人上床了。 书中的工具人慕歌十分不甘心,就这么加了三年微信,每次都见证了别人的爱情,可以说十分苦逼了。 最后,书中慕歌第一次发情期来临时,是和她的父母专门给她准备的一个Alpha结合度过的。 可以说慕歌这个人代表的符号,就是作者特地创造出来的一个让单元故事主人公上床的契机工具人。 书里的慕歌为什么会这么执着找寻陪她度过第一次发情期的Alpha呢? 因为Omega第一次发情期一般都是在18岁成人时,Omega第一次发情期十分痛苦,比中了□□还要强烈百倍,即使有抑制剂,比起Alpha的使用效用来说,作用依然是微乎其微。 如果Omega第一次发情期来临之时,没和Alpha结合度过,这个Omega也意志坚定忍过去了,当前是看不出什么来的;若干年后,第一次发情期到来时没和Alpha结合的Omega,大概会在某天突然暴毙。 看到第一次发情期未和Alpha结合,导致这些Omega先辈们无一例外的暴毙下场后,慕歌再没了侥幸的心思,进入南市三中后,就开始为找寻陪她度过第一次发情期的Alpha。 -- 第190页 慕歌是个纯正的异性恋,虽然也很欣赏胸大腰细的女性Alpha,但发生亲密关系的话,她只能接受彻底的男性。 慕歌不喜欢滥交,所以她找Alpha,是奔着“长期合作/恋爱/结婚”的念头去的。 因此慕歌进了南市三中后,就开始观察和寻找自己比较喜欢的男性Alpha。 观察了两年,慕歌才定下三个洁身自好长相中上性格相对来说还算温和的男性Alpha,可是开学后的半个月里,慕歌每次和一个男A加上微信,第二天,这个人就和别人上床了。 慕歌觉得自己的信心快被打击没了,甚至都不想找Alpha了。 在慕歌快放弃自己寻找Alpha想法的时候,慕歌知道了关于自己的剧情,同时,也遇上了第一个主动勾引她的男A——顾飞扬。 顾飞扬是隔壁七班的,七班,是高三有名的全A班。 ——全A班,顾名思义,全是Alpha,一个Beta或者Omega都没有。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其实都是运气。 因为Omega18岁成人前就会定下陪伴自己度过第一次发情期的Alpha,甚至有很多Omega会和自己的第一个Alpha结婚,所以Alpha入学前就开始竞争起来; 而且政府和社会对Omega的优待很多,学校也是这样,哪个班级里Omega数量多,这个班级自然会被所有人十分看重,得到的资源也是最好的,因此即使是Beta,也想进入有Omega的班级。 为了防止学校之间的“招生潜规则”,政府规定,适龄的学生上学第一首选的学校,就是自己家附近的学校。 这个世界里,所有学校都是公立的,没有私立,因此去哪里都一样,再加上政府明文规定,慕歌上高中时,就选了离家最近的南市三中。 南市三中的学生分配班级的时候,不看成绩,只凭运气。 ——学校分配系统把你分到哪个班,这三年你就只能留在哪个班。 监督机制十分严苛,分好班后,如果被发现“走后门”让某个学生进入Omega最多的班级,“走后门”相关的一系列人都会被抓起来,强制性迁出这些人所在的市区和省份,至于被强制迁到哪里...... 哪个省份人少,就去哪儿呗! 人少意味着这个省份经济落后,更意味着低层次的生活质量,所以没有人敢质疑学校的分配系统,更没有人敢对分配系统下手。 每年入学季,所有人都眼巴巴地盯着学校分配系统,想知道自己会被分配到哪个班级,班级里的Alpha/Beta/Omega数量分别是多少。 慕歌这一届学生分配,出现了两个最奇特的班级:六班和七班。 七班36个学生都是Alpha,没有一个Beta或者Omega; 六班36个学生里,1个Beta,15个Omega,20个Alpha。 要知道慕歌这一届一共1080名学生,被分成了30个班,每个班级36人。 这一千多学生里,其中一半是Beta;剩下一半里,Alpha数量是380个,Omega一共有160个。 即使Omega平分到30个班里,每个班也就只能有5/6个Omega,更别说六班直接15个Omega,而且这15个Omega里,有10个女O,5个男O。 虽然大环境讲究人人平等,但是社会福利待遇潜规则依然遵循着“女O>男O>A>B”的规则,也就是说,Omega里数量稀少的女O,站在社会主流待遇和舆论的顶端。 只要女O不杀人放火,她做出的其他错事,总会比其他性别更能得到大众的原谅,也因此,女O数量越多,班级资源越好。 没看到分班名单出来后,南市三中的老师们抢着当六班的老师,几乎快抢疯了! 至于七班的老师,也不差,但是比起六班来,还是逊色了许多。 Omega和Alpha,基因决定他们无论哪方面都很出色,包括长相。 七班是全A班,随便拎出一个Alpha来,都是美女和帅哥,不过,在这么一众美女帅哥里,顾飞扬依然稳稳地压在众多Alpha上头。 人是一种遵循自己内心欲.望的高级动物,遵从自己的生理欲.望,也满足自己的颜控属性。 顾飞扬这样出众的Alpha,即使是被众星捧月的Omega,也前赴后继,想得到他的青睐。 只是顾飞扬个性张扬,说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谁和他表白,他都没看上,所以一直单到了现在。 至于顾飞扬会不会私底下和别人有来往...... 别闹了,顾飞扬这样的长相,怎么可能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和别人搞在一起? 就算和别人在一起了,按照他张扬的性格,怎么可能忍住自己内心的占有欲,不宣示主权,不霸占自己喜欢的人呢? 再说了,南市三中所有的A的人际交往,都瞒不过慕歌男闺蜜谢寒鸣的“情报网”,谢寒鸣收集的资料里,顾飞扬从未谈过恋爱,也从未和别人有过交集,是个十分有主见有自己的原则也很干净的男A了。 慕歌在一开始就没考虑过顾飞扬,因为顾飞扬长得太帅了,性格也太张扬,她不太习惯有这么一个男朋友。 所以慕歌挑选的男A,都是性格相对来说还算温和的人。 在这个Omega地位极高从出生就被很多人关注的ABO世界里,不用担心家暴的问题。 但是情侣嘛,总不免有争吵,慕歌对那些性格暴躁看着下一秒就要打人的男A敬谢不敏,即使他们对待Omega的态度都是“舔狗模样”,但是万一呢,万一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作为一个身娇体软的Omega,慕歌不用猜,就知道自己打不过那些又高又壮的Alpha。 -- 第191页 所以以防万一,还是找那些性格脾气温和,有自己原则和底线的男A比较好。 不过经历了三个性格温和加了微信第二天就和别人上床的男A后,慕歌深刻意识到剧情的强大以及人的不确定性。 明明观察了两年,这三个各方面都很不错的男A有底线,有原则,洁身自好,性格正常,可是偏偏加上她微信的第二天,他们三个全和别人上床了! 慕歌倒是不生气,只是有些郁闷,郁闷地连寻找下个合心意的男A都没动力了。 因为慕歌知道,按照剧情,只要她主动加上一个人的微信,不管这人是A/B/O,第二天这个人就会和别人上床。 所以对于主动送上门来自荐的顾飞扬,慕歌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决定等上几天,看看他能不能脱离剧情的“魔咒”。 如果主动凑过来的顾飞扬无法脱离“剧情魔咒”,慕歌就彻底死心,第一次发情期来临时,听从父母的安排,和他们为她准备的那个Alpha一起度过发情期。 如果顾飞扬跳出了剧情...... 那就等他跳出剧情后再说。 * 慕歌的想法,顾飞扬一无所知,他正盯着手机,等待慕歌的回信。 ——顾飞扬是这个ABO世界里土生土长的Alpha,作为一个Alpha,天生就会渴望和追逐着Omega,这是基因决定的,没有Alpha可以避免。 可是顾飞扬不一样,因为父母上一辈的事情,他自出生起,就十分厌恶滥交的Omega。 顾飞扬十分不喜欢自己的Omega母亲,也对自己怎么都不放手的Alpha父亲十分“恨铁不成钢”。 明明父亲占有欲那样强烈,偏偏还要忍受别的Alpha对母亲献殷勤,甚至目前每个月会抽出几天时间去看她和另一个Alpha的孩子...... 顾飞扬无法理解,也十分反感。 他很久前就决定,如果遇不到一个和他一样,坚守独占双方思想的人,他这辈子都不会和别人有亲密接触。 顾飞扬长得好,从小帅到大,即使在一众出众的Alpha里,他依然是最出众的那个。 所以,即使顾飞扬个性张扬,除了自己的朋友不怎么搭理别人,还是有很多Omega对他表白,希望和他一起度过第一次发情期。 顾飞扬都拒绝了。 一个是没有他喜欢的Omega,另一个是这些表白的Omega,还有很多备胎。 既然要追求他,想和他在一起,首先要做的,不应该是保持单身,断掉所有的备胎吗? 顾飞扬是这么想的,也觉得自己合该有这样的待遇。 只是所有的Omega都是一样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从来不会缺少床伴和备胎。 顾飞扬都快被这些Omega恶心吐了。 三观思想和他完全不一样,身体还不干净,还想和他在一起,想得还挺美! 因此,顾飞扬成了众所周知最难拿下的Alpha,顶着这个名头,顾飞扬进入了南市三中。 高一高二还好,进入高三后,顾飞扬每天都很难熬。 ——即使他再怎么不情愿,但刻在DNA里对Omega的渴望,却越来越强烈。 顾飞扬知道,这是因为,他18岁生日快到了,也意味着,他的第一次发情期也快到了。 他是个Alpha,渴望着Omega的亲近,但是内心里又希望找到一个自己喜欢而且和自己思想相同的Omega。 可是,这很难。 不过,在这所学校里待了两年,顾飞扬发现了让他第一次看到就心动而后了解她后更加心动甚至压不住内心占有欲的Omega——六班的慕歌。 慕歌是个女O,长相清纯,性格沉静,对谁都很有礼貌,是所有Alpha都喜欢的Omega类型。 顾飞扬进学校第一天,上楼梯的时候,就和慕歌正面相遇。 那一瞬间,他听到了自己心动的声音。 即使心动了,顾飞扬还是压制住了自己。 ——以前也不是没有像慕歌这样清纯礼貌的Omega对她表白,可是他都不怎么喜欢,而且每次他调查过这些Omega后,总会发现这样的Omega身边不是有人了,就是私生活十分糜烂。 有了自己情投意合的Alpha,却还想着别的Alpha,真的太贪心了! 私生活那样不堪,还敢肖想他?想得美! 顾飞扬打算再看看,毕竟,日久见人心。 慕歌的追求者很多很多,除了校内的,还有很多校外的。 别以为对所有Omega都是舔狗的Alpha不识货,相比起那些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Omega,慕歌这样从小到大没有任何备胎,没和任何Alpha有过接触的Omega,不说万里挑一,但是在这个大环境下,也可以说得上“凤毛麟角”了。 慕歌不找Alpha的原因,无非就是不喜欢Alpha,或者家里管教严格对慕歌和Alpha的交往有特殊的要求年限,再或者她本人要求高。 顾飞扬观察了她两年,前两个原因可以排除了。 慕歌是个纯正的异性恋,喜欢Alpha,而且是Alpha里的男性Alpha,顾飞扬经常看到慕歌的眼神落在男A身上; 慕歌的家庭,看她自己未成年就能搬出来自己住就知道,她的家人不是根本不关心她,就是特别关心她以至于无法拒绝她要搬出来的要求。 顾飞扬去过慕父开的咖啡店,听着慕父嘴里除了慕母就是慕歌的话,顾飞扬又默默排除家人根本不关心她的选项。 既然慕家人这么关心慕歌,那么对她要求严格限制她与Alpha的交往这一条原因,自然也可以排除了。 -- 第192页 因此,慕歌从小到大,没有备胎和床伴的原因,只剩下一个: 她本人对于自己的Alpha要求高。 那么,慕歌对于她的Alpha,要求有多高呢? 首先,必须是男性Alpha;其次,男A的性格要温和,不能温和,也必须是个讲道理的正常男A;再次,她十分不喜欢滥交的Alpha,也很讨厌“备胎舔狗”。 最重要的一点,慕歌想要一个完全属于她,以前没有喜欢过其他Omega没有任何恋爱史至今为止还干干净净的男性Alpha。 ——光是男性Alpha,就筛掉了50%的Alpha;温和的性格,又筛掉40%以上的Alpha;以前没有喜欢过其他Omega,又筛掉了5%。 这三个限制条件加起来,就筛掉了95%以上的Alpha,剩下的5%的Alpha,都是极其出众极其有主见追求者一抓一大把的Alpha。 要求确实很高,但是符合要求的人也不少。 南市三中里,完全符合慕歌要求的,有五个男A;如果再去掉性格这一限制条件,符合慕歌要求的,应该有二三十个男A。 进入高三后,顾飞扬还没行动,慕歌就加上了三个符合她要求的男A,这三个人也特别搞笑,加上慕歌微信的第二天,就和别人滚到床上去了。 顾飞扬不再犹豫,立刻出手。 ——慕歌只有一个朋友,谢寒鸣。 谢寒鸣是个男O,朋友遍布整个南市同龄圈,但是他唯一交心的朋友,只有慕歌。 除了慕歌外,谢寒鸣也就和他堂哥谢寒城关系还算亲近。 谢寒城和顾飞扬在一个班,关系不远不近,不过为了自己喜欢的Omega,顾飞扬还是拜托谢寒城帮他一次。 谢寒城一听顾飞扬喜欢慕歌,眼神瞬间犀利起来,他沉默着打量了一番顾飞扬,才淡淡点头答应帮忙。 顾飞扬等了好几天,周五篮球赛开始后,谢寒城才告诉顾飞扬,慕歌没来,在教室里写作业。不过谢寒鸣正在叫她,按照慕歌的性格,肯定会来篮球场。 因此篮球赛还没打完,顾飞扬就下场,去教学楼到篮球场必经的地方等着慕歌。 刚打完球,顾飞扬全身热气沸腾,他打开水龙头,疯狂冲洗自己的脑袋,顺便给自己紧张得疯狂跳动的心脏降降温。 冲了大概十分钟,慕歌出现了。 顾飞扬装作没发现她,站起身来疯狂甩手,他手上的水甩到了慕歌脸上,慕歌停住了脚步,看着他的目光不怎么友好。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 顾飞扬立刻道歉,态度不怎么端正,慕歌虽然还是在皱眉,但还是好脾气地接受了他的道歉,之后更是被他撞了一下释放信息素后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慕歌不知道,她上下打量他不说话的时候,他的心里有多紧张。 ——他对她一见钟情,看了她两年,了解她的方方面面,更隐约觉得,如果错过了她,他这辈子都找不到另一个像她这样让他喜欢又能完美契合他要求的Omega了。 沉默许久,慕歌拿出手机,让他加她的微信。 顾飞扬瞬间松了口气,看来初步合格了。 之后,谢寒城告诉他,篮球赛结束,慕歌应该会回教室,然后回家。 果然,慕歌转身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顾飞扬跟在她身后,和她一起走过这段沉默的路程。 前方的少女走路很稳,对顾飞扬来说,速度就很慢。 但是他没有任何觉得浪费时间的感觉,反而觉得就这么慢慢走,也是一种享受。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顾飞扬喜欢的人在他面前,所以无论多么慢,顾飞扬也不觉得慢。 路上闲着无聊,顾飞扬将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自我介绍和体检报告以及家族病史全发给了慕歌。 顾飞扬是个直白张扬的人,想做的事情从不会隔夜,想说的话也从不会瞒着他想告诉的人。 所以在那个文件里,顾飞扬写上了自己对于另一半的要求和自己对于爱情婚姻的态度。 这是个很大胆的决定,因为社会环境如此,Omega出轨都不叫出轨,而是为人类的下一代做贡献。 守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就说受不住,还说什么为人类的下一代做贡献...... 可笑,又恶心! 不管慕歌接不接受,反正顾飞扬提前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如果她接受,自然皆大欢喜; 如果她不接受,那他继续努力; 如果她和别的Omega一样,说一套做一套,顾飞扬绝对不会放过她! 他不会和父亲一样,眼睁睁看着明明独属于自己的Omega被别的Alpha抢夺。 如果他的Omega和母亲一样,还有其他的Alpha...... 顾飞扬想,他绝对无法忍受,最后的结果,不是离婚,就是彻底让另一个Alpha在在自己的Omega心里消失! 目前说这些太早了,还不知道慕歌的态度是什么。 顾飞扬盯着手机,焦急又紧张地等待着“最后的宣判”。 * 周六周日,慕歌回家了。 这是慕父要求的,让慕歌放假的时候,回家和他们吃饭。 慕父是个男O,十分挑剔,特别爱闹。 慕母是个女A,沉默专注,对于慕父的一切要求都会满足,无论慕父怎么闹,慕母都不生气。 一回家,慕父就开始闹脾气,指使着慕母做家务,还一直挑刺,说这里不行那里不好,又嘀嘀咕咕其他人的八卦。 -- 第193页 慕父的嘴就跟机关枪一样,“叭叭叭”地说个不停。 慕歌帮着慕母一起大扫除,累了就坐在沙发上歇一会儿,歇完了继续帮着慕母干活儿。 至于慕父的闹腾,母女俩都沉默为金,十分有求生欲了。 大扫除结束后,慕歌终于可以休息了,她迅跑回自己的房间,趴在床上玩手机。 慕母不能休息,依然任劳任怨地给慕父洗水果,扔垃圾,到点做饭......反正很忙。 慕歌这个“厨房杀手”也帮不上什么忙,就不去凑热闹了。 【慕歌,你通过顾飞扬的好友了?】 趴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谢寒鸣的消息进来了。 ——谢寒鸣是慕歌的发小+竹马+男闺蜜,两人一起长大,无话不谈。 两人高三的时候一起说服父母搬出去住,感情特别好。 如果不是因为谢寒鸣是个O,和慕歌有着同一种□□官,慕歌觉得,如果让她选一个结婚的人,她绝对会选择谢寒鸣。 可惜了,谢寒鸣是个O,喜欢女A,和慕歌一样,是个纯正的异性恋。 哪怕谢寒鸣是个B呢,慕歌也能接受和他在一起...... 唉,就很烦。 【嗯。】 慕歌点了两下手机键盘,回了个“嗯”字。 【你不是喜欢性格温柔的吗?顾飞扬那性格,可不怎么温柔。】 就顾飞扬拒绝Omega的千百个奇葩理由,都在整个南市出名了! 这种对谁都不怎么样,性格傲气,行为张扬的Alpha,绝对不是慕歌喜欢的那种类型。 从谢寒城那里知道顾飞扬喜欢慕歌正在追求她的时候,谢寒鸣还很奇怪,对于这样的Alpha,慕歌一向是直接拒绝,连个好友位都不会给,现在这是怎么了,怎么突然通过了顾飞扬的好友验证? 难道是之前那三个男A恶心到慕歌,让她痛定思痛,决定改变选择Alpha的要求? 【是不是因为之前那三个加了你微信转头就和别人上床的男A?】 慕歌翻身换了个姿势: 【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吧,不过最主要的是,顾飞扬是第一个这么主动凑过来的男A。】 看到慕歌的回答,谢寒鸣眼角一抽: 【姐姐,主动凑到你面前的男A那可太多了!还不是你一个都不喜欢!】 【既然顾飞扬凑过来,你还不觉得烦,那肯定是有点儿好感吧?】 【唉,我还以为你会和谢寒城在一起,毕竟你俩一个比一个洁癖,毛病贼多......】 谢寒城? 说实话,慕歌一直把谢寒城当成长辈。 因为谢寒城平日里的所作所为,真的太像老父亲了。 不过他管教谢寒鸣比较多,对于乖巧的慕歌,谢寒城没什么要求,一般都是盯着其他别有用心想哄骗慕歌的人。 慕歌:【谢寒城是长辈,敢编排长辈的事情,谢寒鸣你这个不孝弟!】 谢寒鸣:【......】 【谢寒鸣算个屁的长辈,整天管着我,不让我和大姐姐们深入交流......他自己无欲无求,还非要求别人跟他一样,真服了!】 慕歌:【?可你不是还是和很多大姐姐深入交流过吗?】 谢寒鸣:【......】 谢寒鸣不回话了,大概是心虚。 慕歌放下手机,下楼吃饭。 顾飞扬...... 等回学校后,看情况再说吧。 * 高三七班。 自从上次分开后,整整三天三夜,慕歌都没李果顾飞扬,顾飞扬面上淡定,但心里等得抓心挠肺,特别难受。 他还不敢催,怕一催,慕歌直接说他不符合她挑选Alpha的要求。 没办法,只能继续等。 周二下午,活动课前,慕歌终于给顾飞扬发消息了: 【在哪儿?】 顾飞扬刚换上篮球服准备去打篮球,看到消息立马不去了: 【体育馆更衣室。】 过了30秒,慕歌回消息: 【我去找你。】 顾飞扬瞬间激动起来,冲了个战斗澡,认认真真地把自己全身上下都擦干净,又换了身最新的篮球服,坐在更衣室里等着慕歌。 等了十几分钟,Alpha更衣室的门被敲响了。 顾飞扬瞬间上前打开门—— 作者有话要说: 7.16的更新之后再补。 第81章 很像你的味道,我很喜欢。 门外是韩延和韩廷,长相相同的双生子,哥哥稳重,弟弟外向,是和顾飞扬一起长大的两个发小。 看到刚才被他赶走的韩延韩廷,顾飞扬激动的心情瞬间降下来: “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韩延韩廷对视一眼,倚在门框上上下打量着刚洗过澡的顾飞扬: “啧啧啧......” “刚洗完澡啊,怎么没穿守贞裤?” ——守贞裤,顾飞扬下身的打底裤,长到脚踝,穿上鞋之后,可以有效地防止走光。 每次打篮球,不管天多热,顾飞扬都会麻溜地穿上打底裤,生怕被哪双眼睛看见他一丝一毫的春光。 这种行为引发众人的热议,也让韩延韩廷看一次议论一次。 都是Alpha,谁不知道谁啊! 打篮球,不仅仅是因为自己喜欢这项运动,最关键的是还可以吸引Omega的注意。 偏偏就顾飞扬每次都包得严严实实的,在一众露着腿释放荷尔蒙的Alpha里脱颖而出,更吸引Omega的注意了! -- 第194页 即使他俩是顾飞扬的发小,每次看见那么多专门为了顾飞扬而来的Omega,心里也酸溜溜的。 不过上周篮球赛过后,顾飞扬这家伙神经兮兮的,老是看手机,也不知道在等谁。 今天黑着脸换上球服,本以为其他打球的Alpha要受虐了,结果顾飞扬看了个消息,立马把他们赶走。 啧,这不明摆着有事儿嘛! 作为发小,韩延韩廷自然要盯紧顾飞扬,探查情报,满足两人的好奇心。 面对发小的探查,顾飞扬一手推一个迅速关上门。 他的声音十分冷漠: “滚蛋!你俩谁敢坏老子好事儿,就等着挨揍吧!” 韩延韩廷闻言,立马滚了。 ——和顾飞扬那张恃美行凶的脸齐名的,还有他的拳头。 Omega也有很多渣滓的,看上一个Alpha,当面追求不成,背地里谁知道使哪些阴损手段,这个时候,Alpha只能靠自己躲过去。 顾飞扬就遭遇过好几次Omega当面追求不成暗地里下药绑架强上的戏码,要不是他自己厉害,到现在清白早没了。 还有,被这么多Omega追求,其他Alpha自然十分不服气,老想着给顾飞扬个教训看看,当然,到最后,都是被顾飞扬教训得哭爹喊娘。 反正韩延韩廷可不敢惹怒顾飞扬,要不然被打是小事儿,脸破相了或者不能打篮球,吸引不到Omega,那可就是一件大事儿了! 看顾飞扬这么郑重,还是不留下了,他俩绝对不是怕被揍! 韩延韩廷走了,顾飞扬继续坐下等。 他感觉自己就跟宫斗剧里的妃子一样,日夜等待帝王的宠幸,有亿点点卑微...... “砰砰!” 门又被敲响了,顾飞扬有些紧张,上前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谢寒城。 顾飞扬立刻垮了脸,心里的紧张消失得一干二净,眼神不善地盯着他。 “......” 看他眼神不是多么友好,谢寒城皱起眉: “你这是什么眼神?” “难道刚才敲门的是慕慕,你也用这种眼神看着她吗?” 慕慕? 慕歌?! 她还有这么可爱的小名吗? 不过听起来慕歌和谢寒城的关系也很不错,他连她的小名都知道...... 顾飞扬压下了自己心里瞬间升起来的不开心,看在谢寒城为他提供慕歌的小名份上,眼神不再那么不善。 “有事儿?” 即使眼神缓和下来,但语气还是硬邦邦的。 谢寒城没在意,Alpha之间,说话本来就这样。 “没事,只是想来看看......” “砰!” 没事儿还废话,顾飞扬直接关上了门。 看着面前紧闭的门,谢寒城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 这不是,慕歌第一次找Alpha吗? 他思来想去觉得不太安心,平时盯着顾飞扬不算,一旦顾飞扬落单,谢寒城就会找借口看看他在干什么,生怕顾飞扬不守A德,让慕歌吃亏。 目前看来,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不过没什么大问题也要盯着,谁知道顾飞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Alpha? 谢寒城又耐心地等了一会儿,看到慕歌的身影时,才迅速转身,躲进了Alpha卫生间里。 ? 感觉刚才那个身影很像谢寒城。 慕歌走到Alpha更衣室门口的时候还特意张望了一下,四周空荡荡的,一个人影都没有。 看错了? 不可能。 Omega十分敏锐,只要有一丝怀疑,结果肯定和Omega心里的猜测一样! 谢寒城来这边做什么?他不是和那帮Alpha打球去了吗? ——怕被别人看到,慕歌特意等到活动课上了一半才过来,谢寒城他们这些Alpha,一般都是下了课就去换衣服,很快就去篮球场或者体育馆打球,根本不会在更衣室多待一分钟。 思考了一下,慕歌决定不理会谢寒城。 他虽然是个“老父亲”,但是也是个正常人,不会做出那种打着“为你好”干涉你的事情。 就像谢寒鸣,即使十分不赞同谢寒鸣还未成年就有了那么多Alpha,但谢寒城每次都是事前告诫谢寒鸣,事中的话,谢寒城绝对不会打扰谢寒鸣。 毕竟,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之前劝着管着就算了,人家都进房间了,你再进去把他抓出来......那可真是心里太没数了。 慕歌这样想着,敲了敲面前更衣室的门。 门很快被打开了,同时伴随着顾飞扬十分不耐烦的声音: “又是谁......” 看到门外的慕歌,顾飞扬不耐烦的声音瞬间消失,他赶紧为自己之前的那句话辩解: “我不是在说你......之前来了好几拨无关紧要的人,让我觉得很烦,这次我以为也是一群无聊的人......” 面前的Alpha很高,慕歌需要仰着头看他。 他好像刚洗了澡,头发还湿着,不时有水珠掉落。 这次,他没穿打底裤,露出了膝盖和小腿,还有上边露出来的胳膊......一看就是那种运动系男生,十分健康,也十分有力量。 大概是刚才态度不好,现在的顾飞扬脸色有些红,一直关注着慕歌的表情,生怕她不高兴。 慕歌听完他的解释,点点头表示接受。 ——有什么事情当面说开,不会隐瞒。这是个让人非常喜欢的优点。 -- 第195页 “我可以进去吗?” “啊...噢,可以可以,进来吧。” 顾飞扬也不知道慕歌到底是生气还是不生气,他只知道她是个性格很好,和其他Omega完全不一样的Omega。 上次他故意把水甩到她脸上,她都没生气。 这次,应该也没生气。 顾飞扬迅速让出路来,让慕歌进来。 慕歌走进去,顾飞扬关门的时候,与不远处Alpha卫生间门后的一双眼睛对上。 “......” 顾飞扬对他做了个“走”的手势,脸上的表情十分具有攻击性。 谢寒城有些尴尬,默默点头,表示一会儿就会离开。 顾飞扬看了他一眼,直接关上门。 关好门一转身,顾飞扬就看到慕歌正坐在他刚才坐着的地方。 她比他瘦很多,一坐下更显小,而且还是坐在他刚才坐着的地方...... 顾飞扬心头的火瞬间烧起来了! Alpha就是这样,从骨子里渴望着Omega,只要Omega做了一点点和Alpha相关的动作,这个Alpha就会浮想联翩,甚至连两人未来的孩子都想好叫什么了。 顾飞扬以前觉得这样饥渴的Alpha十分恶心,不过轮到他自己的时候,他比那些恶心的Alpha想得更多更深,更恶心。 顾飞扬努力压着自己内心的渴望,不敢上前。 他微低着头,全身的注意力却全都放在不远处的Omega身上。 ——她坐在他刚才坐的地方,四舍五入,就是坐在他腿上! ——她的手动了,放在身边,他的手刚才也放在那里......所以,她碰到他的手了! ——她正在看他,他穿着宽大的篮球服,没穿打底裤,胳膊腿全露在外边,相当于他没怎么穿衣服,她在看他的裸.体! Alpha更衣室里的空调正在工作,因为Alpha常年暴躁,体温剧高,所以Alpha更衣室里的空调温度一直都很低。 顾飞扬知道Omega都适应不了Alpha更衣室里的低温,所以在一开始,就将温度调到了二十多度。 二十多度对于Alpha来说,不怎么凉快。 顾飞扬现在不仅身体热,心里也热,整个人即将沸腾。 慕歌不知道顾飞扬内心在想什么,她走进来的时候,就觉得有些冷。 ——慕歌体质不怎么好,适应不了空调的冷气,即使是在最热的天气,慕歌开空调时,温度也是常年不变的29°。 现在,这个Alpha更衣室里的空调温度时25°,冷风很大,吹得慕歌很难受。 但是顾飞扬脸红脖子粗,额头上还有水,不知道是汗水还是刚才没擦干净的洗澡水...... 反正他看起来挺热的,刚才慕歌从门口过来,越过顾飞扬的时候,就感觉到了他的热气。 Alpha...... 真是一种难以理解的高温生物啊。 “顾飞扬......” “啊?我在!” 慕歌叫了他一声,顾飞扬迅速冲了过来,转眼间就出现在慕歌面前。 因为慕歌是坐着的,顾飞扬不好意思坐在她身边,干脆弯下腰,手撑着膝盖,眼睛和她位于同一个水平线上。 他就站在她面前,离她很近。 他身上的热气也扑了过来,让慕歌感受到了温暖,慕歌甚至想抱住他,汲取他身体的温暖。 但是他们两个刚认识,感觉不太妥当,慕歌还是压下了这个想法。 要是顾飞扬知道她的想法,绝对直接抱上去:刚认识怎么啦?她冷,他热,两人抱在一起,这不是正好吗? 可惜顾飞扬没有读心术,听不到慕歌心里的想法。 “有毯子吗?我觉得有点儿冷。” 顾飞扬下意识看向角落里的空调,冷就调低温度...... 不过下一秒他就反应过来了,慕歌应该是看出他很热,所以没提空调温度的事情,只是想盖个毯子。 顾飞扬也没说什么调高温度之类的话,他喜欢的Omega心疼他觉得他太热,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跟她唱反调,不领她的心意呢? “你等会儿。” 顾飞扬从自己的柜子里拿出一条小毯子,递给慕歌。 “这是我之前带来的,我没盖过,别人也没动过,你是它第一个主人,也是最后一个。” “嗯,谢谢。” 慕歌裹紧了身上的小毯子,垂着眼道谢。 “我也是第一次做别人毯子的主人,如果没有意外,应该也是最后一次。” 顾飞扬的意思她听懂了,她自然也要表达出自己的意思。 顾飞扬自然也听懂了慕歌的意思。 他挑挑眉,随手拉了个小凳子,坐在慕歌面前,双腿敞开,直接把慕歌圈进了自己的范围内。 慕歌双腿合拢,双手放在腿上,和顾飞扬敞开的大腿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稍微动一动就能碰上他的腿。 而且顾飞扬的两只手也放在自己腿上,身体向前,胸膛挺起,慕歌眼睛都不用动,就能看到他篮球服下的胸膛和延伸向下的腹肌...... ——这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姿势,也是Omega很不喜欢Alpha对他们做出的姿势。 “......文件看了?” Alpha的声音有些哑,好像在压抑着什么。 慕歌看不懂他眼睛里的神色,却还是被烫得移开视线: “嗯。” “自我介绍也看了?” “我可是个比其他Alpha占有欲更强的Alpha,对自己的Omega占有欲非常强,不容许别人一丝一毫的觊觎......” -- 第196页 “有了我,就不能再和别的Alpha有任何牵扯。” “......而且,我这个人喜欢从一而终,我的Omega,我绝对不会放手。” “这样...也接受?” 他又向前靠了一点儿,慕歌几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他的呼吸也好烫......总感觉,他全身上下都是火,弄得她心里的火也烧起来了。 ——不仅Alpha骨子里渴望着Omega,Omega其实也渴望着Alpha。 慕歌以前没觉得有什么,但现在越接近第一次发情期,越觉得自己的视线经常不受控制地落在学校里的Alpha身上。 她也在渴望着Alpha,越来越强烈。 这也是她进入高三后才接触Alpha的原因。 “......接受。” “我只想要一个Alpha。” 慕歌点头的瞬间,面前的男性Alpha就抱了上来,即使隔着毯子,慕歌还是感受到了他滚烫的体温。 “那就说好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唯一的Alpha,你也是我唯一的Omega。” 顾飞扬是贴着慕歌的耳根说的,暧昧又温热的气息让慕歌的耳根瞬间红了一片。 她忍不住伸出手,红着脸抱住了他的腰,在他怀里闻着他的气息: “嗯,说好了。” 顾飞扬是个男A,没有喜欢过其他的Omega,没和其他的Omega有过亲密接触,不是如今的舔狗备胎,也不是高岭之花的那种Alpha。 ——顾飞扬基本符合了慕歌想要的Alpha的类型。 只是有一点,他性格不怎么温和,甚至有些恶劣,看他对其他人的态度就知道了。 不过Alpha大多都这样,那种温和斯文好脾气的Alpha,在这个ABO的世界里,是不存在的。 顾飞扬很直白,很主动,是那种得寸进尺的Alpha类型。 慕歌之前以为自己不喜欢这样的男A,不过今天看来,也还可以。 她性格有些温吞,不喜欢主动,有个主动的男朋友,也算是互补。 反正慕歌不觉得讨厌。 最最重要的是,顾飞扬跳出了剧情,加上她微信的第二天,没和别人上床。 光凭这一点,就能抹掉慕歌之前所有的择偶标准了。 毕竟,在这个排列组合式的上来就上床的ABO□□里,能找到一个不是单元故事主人公的男A,太难得了! “......我想亲亲你,行不行?” 慕歌抬头向上看,看到了顾飞扬上下滚动的喉结,更看到了他紧张不安舔嘴唇的动作,也看到了他烫得要冒火的黑眼睛。 慕歌没说话,直接抱着顾飞扬的脖子亲了上去,顾飞扬愣了一下,瞬间反攻。 更衣室里只剩下了亲吻的声音,声音持续很久,足以说明两人亲吻时有多激烈。 慕歌和顾飞扬都默契地没放出自己的信息素,因为只是亲吻,两人就跟干柴烈火一样,差点儿把持不住,如果再加上吸引对方类似□□的信息素......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而且学校里到处都是信息素监控器,禁止任何人释放信息素,省得发生什么意外状况。 上次顾飞扬对慕歌释放信息素,时间特别短,没引起信息素监控器的注意,这次可不行了。 ...... 两人分开后,离得远远的,各自平复自己的呼吸。 慕歌看了眼时间,快下课了。 她抱着毯子站起来:“我先走了。” 顾飞扬也站起来,盯着慕歌,许久才沙哑着声音道: “明天见。” 慕歌已经打开了更衣室的门,听到身后的声音,没回头: “......嗯。” 她其实不怎么想明天见的,因为她的嘴唇肿了,还被他咬破了,一碰到就很疼。 顾飞扬绝对是属狗的,又舔又咬,横冲直撞,没有任何技巧,也没有任何温柔。 还是过几天再见吧。 慕歌关上门,离开了体育馆。 * 第二天,刚走到学校门口,慕歌就看到顾飞扬直直地朝着她走过来。 “昨晚想我了没?” 顾飞扬边问,边把自己的手挤到慕歌的手心里,和她十指相扣。 周围学生的视线瞬间聚集在两人身上,尤其是两人十指相扣的手上。 “......嗯,想了。” 慕歌手指紧了紧,目视前方,声音很低。 顾飞扬咧着嘴笑:“你昨天走了,我就一直在想你,昨晚更是做梦梦了你一晚上......” 慕歌知道他直白,但也没想到他会这么直白。 ——一个Alpha,晚上梦到一个Omega,还是整整一晚,梦里的内容不言而喻。 慕歌有些不知所措,有点儿挡不住他直白的欲.望。 “......嗯。” 大概是看出了她的不知所措,顾飞扬不再说昨晚的事情,而是转移了话题。 慕歌松了口气。 ——她其实还是有些保守的,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总感觉说这种事情,很不对劲。 两人走进校门,顾飞扬低头对着慕歌咬耳朵: “之前你闻到我的信息素了吧?觉得怎么样?” ——询问喜欢的人对自己信息素的评价,将相当于现代人问爱人对自己的私密部位评价如何。 慕歌呆了一下,微微红了脸。 顾飞扬怎么是这种性格? 每句话里都带着强烈的性暗示,让她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 第197页 明明谢寒鸣说顾飞扬最讨厌关于性这方面的话题。 “......” “挺好的。” 咳了一声,慕歌拉着顾飞扬飞快上楼梯,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顾飞扬见状挑挑眉,闭上嘴不再说话。 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慕歌挣扎了一下,顾飞扬不放,反而拉过慕歌的手亲了亲她的手背: “慕慕,什么时候让我闻一闻你的信息素?” 顾飞扬知道慕歌脸皮薄,所以这句话说得很小声。 但再小声也掩盖不了这句话的本意:“什么时候邀请我和你上床?” ABO的世界里,异性之间永远是床上见真章,尤其是吸引力最大的Alpha和Omega之间。 很多Alpha和Omega都不用说话,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是不是自己的菜,想不想来个“深入交流”。 顾飞扬这样言语挑逗,一直暗示的,其实已经算是很克制的Alpha了。 慕歌之前觉得自己未来的Alpha会是那种性格温和,不急不许有商有量的,所以没想过上床的事情。 不过入乡随俗,这个世界就说是这样的,处处都是性,即使再怎么不愿意,也还是会知道自己早晚要面临这样的事情。 如今,男朋友提出来了,慕歌就要认真思考一下。 “......我需要考虑一下。” 顾飞扬不太满意慕歌的回答。 ——她看了文件,大体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听懂了昨天更衣室里他的那些话。 在顾飞扬看来,他这辈子就慕歌一个Omega了,既然认准了人,身体又有需要,自然要早点亲密相对。 这有什么可犹豫的? 但是顾飞扬也知道,慕歌是个脾气非常非常好的Omega。 如果换成其他的Omega,面对自己Alpha的要求,一般的Omega不愿意的话会立刻拒绝,甚至会毫不犹豫地抛弃这个不会看眼色的Alpha。 慕歌看起来不太愿意,但是没拒绝,只是说要考虑一下,更没想过直接踹了他...... 想到这里,顾飞扬低头又吻了吻慕歌的手背: “我很渴望你。” “我能感觉到,你也很渴望我。” “慕慕,好好考虑,我等你。” “......嗯。” 这次慕歌再挣扎的时候,手很快就伸回来了。 看顾飞扬站在门口不动,慕歌转身后又转回来抱了抱他: “中午前给你答复,课间不要找我。” 说完慕歌就松开手,转身进了六班的教室。 她的动作很快,快到顾飞扬想伸手回抱她都没机会。 顾飞扬舔了舔下颚,收回自己的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地走进教室。 ——真狡猾,居然用一个抱抱让他课间不去找她。 偏偏他还特别吃这一套。 啧...... 走进教室,目睹刚才被Omega主动抱了一下的那一幕,七班所有的Alpha看向顾飞扬的目光带着羡慕和嫉妒。 Omega都很高傲,别说主动抱Alpha了,平日里几乎都不给Alpha眼神。 顾飞扬这家伙不出手则已,一出手简直让其他的Alpha酸成柠檬精! 如果说顾飞扬是最难攻略的Alpha,那么慕歌就是所有Alpha最难接近的Omega。 ——慕歌生活非常规律,上学上课,下课也一般坐在教室里,平时围棋社和篮球社的活动,她也会参加,但是很低调,根本不理会其他Alpha的示好,一放学,慕歌就没影儿了,大概率是回家,小概率是回父母家,反正从不会在外边闲逛,都不给其他Alpha任何见缝插针的机会! 慕歌十分洁身自好,简直不像个Omega! 但偏偏她是,所有人都知道,也都感觉得到。 眼看着慕歌成年日越来越近,很多Alpha都有些忍不住,想找机会去慕歌面前自荐,或者让谢寒鸣介绍...... 可惜,被顾飞扬抢先了! 看刚才那情况,慕歌对顾飞扬好像很满意,其他Alpha决定再观望观望,等着其他人出手,看看慕歌什么时候回接受第二个Alpha。 ——至于慕歌从头到尾只会有一个Alpha,没人会相信,就算信,也不妨碍其他Alpha挖墙脚。 因此,顾飞扬坐下后,就有几个Alpha来打听消息: “你们确定关系了?” “慕歌不再考虑一下?” “什么时候允许其他Alpha加入?” 最后这个问题一出来,七班所有的Alpha都不说话了,盯着顾飞扬,等待他的回答。 顾飞扬脸色很难看,直接让他们滚。 ——即使知道大环境就是这样,可是顾飞扬听到“其他Alpha加入”的话,心情还是迅速低落下去。 他特别讨厌别人觊觎他的Omega,就算别的Alpha只是再心里想想想,但知道他们想法的顾飞扬,心里还是瞬间燃起怒火,恨不得弄死这群试图插足他和慕歌的Alpha! 其他Alpha一看顾飞扬的态度,撇撇嘴没敢再问,毕竟顾飞扬的拳头可不是吃素的。 韩延韩廷坐在顾飞扬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实话实说,他俩之前也想过加入,毕竟那是慕歌,所有Alpha都盯着的几乎没和Alpha接触过的慕歌。 而且他们三个是发小,联起手来怎么着也比其他陌生的Alpha强吧? 但是看顾飞扬这态度,韩延和韩廷就知道没戏了。 顾飞扬这样护着自己的东西因此暴怒的表情,韩延韩廷已经十年没见过了...... -- 第198页 算了算了,顾飞扬独占欲太强,就算他俩加入,也抢不过他。 顾飞扬这边的事情慕歌不知道,她刚坐下,谢寒鸣就凑过来“嘿嘿”笑: “就他了?” “试过了?” “满不满意?” 慕歌:“......” 虽然但是,慕歌还是为这个开放的ABO世界感到震惊。 我昨天没出去过夜。 慕歌有些无奈,推开谢寒鸣凑过来的脸。 谢寒鸣立刻“切”了一声,觉得十分无趣。 ——一般约炮的话,都是在酒店开开房,或者Omega带着Alpha回家。 慕歌和谢寒鸣住在一起,住进去的时候,慕歌就告诉过谢寒鸣,不要随便带Alpha回家,她不喜欢。 所以谢寒鸣一般都是去其他Alpha家。 昨晚,谢寒鸣出去了,慕歌还是照常回家,谢寒鸣自然不知道慕歌的最新动向。 趴了一会儿,谢寒鸣又凑过来: “慕歌,你还是赶快试一试,不满意直接退货!” 他上下打量了下慕歌,压低声音道: “你都憋了这么多年了,再憋下去,信息素都要冒出来了。” 慕歌脸色变了,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道: “不可能吧?我没释放信息素,信息素怎么可能自己冒出来?” 要知道信息素跟□□差不多,一出来就代表着求欢。 慕歌从未在家里以外的地方释放过信息素,要是身上的信息素突然冒出来...... 谢寒鸣挑起眉,“啧”了两声: “我还能骗你啊!” 他低头在手机上打了几个字,示意慕歌看手机。 慕歌低头一看: 【我姑姑不就在信息素中心工作吗?她上次看见你之后告诉我的,想你这样从未有过Alpha,甚至都没和Alpha接触过的Omega,体内信息素会在第一次发情期前达到顶峰,再加上第一次发情期的影响,到那时,你可能要和一个Alpha待在一个房间里,最少也要十天才能出来!】 十天? 会死人的吧? 慕歌不想信,但是谢寒鸣从不会对她说谎,更别说这样关乎生命的事情。 【真的?】 慕歌还是确认了一遍。 谢寒鸣立刻点头:“当然是真的,姑姑还让我提醒你,早点找个Alpha压压火......” “......” 慕歌趴在桌上叹了口气。 作为一个Omega,不做这种事情,居然还有生命危险! 这个世界真的太奇葩了! 慕歌仔细回想了一下原书中慕歌的结局,和父母安排的Alpha一起度过第一次发情期后,原书里的慕歌好像就彻底放开了,找了许多Alpha,玩得特别疯。 如今看来,难道就是因为前十几年太洁身自好,导致的后遗症? 原书里关于信息素没怎么详细写,慕歌也不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不过,慕歌还是选择相信这个世界里权威专家的话。 既然这样,现在就要开始了。 慕歌给顾飞扬发了个消息,关上手机,开始上课。 下课后,再看手机的时候,顾飞扬的消息已经刷屏了。 慕歌把两人的对话框拉到最上面,逐一向下看: 慕歌:【晚上去你家。】 顾飞扬:【???】 【真的?】 【被盗号了?】 【慕慕?】 【......】 略过中间的一堆怀疑的消息,慕歌看到他最新发的几条消息: 【我截图了啊,就算你被盗号了,也是你的号说的,不许赖账!】 【我家在*****。】 【我下午请假回家,好好收拾一下。】 【你要不要喝点儿酒?】 【你喜欢吃什么,我下午去买。】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床单?】 【你喜欢什么样的避.孕.套?】 【慕慕,放学咱们一起回去?】 【慕慕,理我一下~】 慕歌刚想回复,顾飞扬的消息又跳了出来: 【再不理我我就去你班里找你了!!!】 慕歌:【?】 【你之前不是答应过,上午不会来找我吗?】 【你想出尔反尔?】 顾飞扬好像也没想到慕歌突然回他了,立刻解释道: 【没有没有,我没说话不算数,我不敢。】 【我这不是想让你理我一下吗?】 【你给我扔了个雷,自己跑了,我等了整整一节课。】 【晚上去我家?】 慕歌等马上要上课的时候才回他: 【嗯。】 【别刷屏了,我手机快没电了。】 顾飞扬:【我帮你充电。大课间我去找你?】 慕歌没再理他。 她非常不喜欢这种试探的感觉,让人憋着一口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她都说过不让他来找她,他还跟看不见一样,一直试探着想来找她。 顾飞扬看慕歌不回他了,放下手机眉头皱起来。 韩延韩廷凑过来小声问道: “怎么了?” 脸色这么严肃,太反常了。 韩延韩廷和顾飞扬一样,至今保持着自己的处男身,不过他俩和顾飞扬不一样,顾飞扬根本不搭理凑上来的Omega,韩延韩廷搭理,每次都很愉快地聊骚。 -- 第199页 顾飞扬看过一次他俩和一个Omega的聊天记录,把他恶心得不想吃饭,从此再也不看他们的聊天了。 韩延韩廷和Omega的接触比较多,可能会知道Omega的想法? 顾飞扬犹豫了一下,把他和慕歌的聊天记录发到了三人的小群里。 韩延韩廷看完后,立马开始谈论起来: 韩延:【这很明显啊,慕歌不想让你课间去找她,你还一直想去,她就不太高兴了。】 韩廷:【对啊,这不是正常人都能看出来的事情吗?】 顾飞扬皱起眉。 韩延:【Omega都很注重细节的,你既然答应了人家,就不要老想着反悔。】 韩廷:【而且你想和她发生关系的意图太明显了,懂不懂什么叫循序渐进?】 顾飞扬:【所以你俩的循序渐进就是至今都没交出自己的处男身?】 韩延:【......】 韩廷:【......】 趁着老师不注意,韩延韩廷凑过来小声bb一句: “我们那是要求高!” “如果我俩的Omega是慕歌,肯定今晚结束处男身!” 顾飞扬一听这话眼神冷了下来。 “我只说一遍,我的Omega,只属于我,你们想都别想!” 韩延和韩廷对视一眼,彻底打消了心里的念头: “别生气别生气,这不是随口一说嘛!” “我的意思是,我俩的Omega要是像慕歌那样洁身自好,我俩绝对立刻扑上去,谁抢跟谁急!” “对,我俩就是这个意思,扬哥别急啊!” “......” 韩延韩廷到底怎么想的,顾飞扬不用脑子就能猜到。 毕竟像慕歌这样没有备胎和床伴的Omega太少见了,出现一个,哪个Alpha不盯着? 不过,该警告的还是要警告: “记住你们的话!” “记住了记住了,不跟你抢!” “再说了,谁能抢得过你?” “......” * 不看手机,时间过得也很快,转眼就到了放学。 中午一过,顾飞扬陪着慕歌吃了顿饭,然后请假回家了。 慕歌下午上课的时候,顾飞扬一直给她发消息,说自己收拾到哪儿了,询问慕歌喜欢什么样的布置...... 顾飞扬上午没来找她,慕歌就不生气了,下午的时候自然很配合他,顾飞扬问什么她就回答什么。 毕竟看这情况,在第一次发情期到来之前的这段时间里,慕歌可能都要和顾飞扬一起度过了,尤其是晚上。 既然这样,晚上的场地自然也要让两人都喜欢。 放学后,慕歌和顾飞扬在外面吃了饭,然后去了他家。 一进门,慕歌就被顾飞扬从后面抱住了,下一秒,试探性的吻落了下来。 慕歌侧头亲了他一下。 ——这是允许的意思! 顾飞扬眼神亮起来,抱着慕歌进了卧室。 卧室门被关上,铺天盖地的信息素挟裹着他的热情而来,慕歌也释放出自己体内的信息素,和他的信息素缠在一起。 “......很像你的味道,我很喜欢。” “别说话......” 果然,无论再过多久,她还是无法适应这个世界里所有人都会在床上说的话。 ——她不喜欢床上的骚.话。 顾飞扬不再说话,低头吻住她的唇。 ...... 第82章 玩儿他们呢?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慕歌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前所未有的轻松,就像一夜之间摆脱了所有的桎梏,脱胎换骨了。 慕歌刷牙的时候,顾飞扬很快也起来了,贴着她站在她旁边和她一起洗漱。 慕歌在镜子里偷看他,顾飞扬察觉到了,笑着跟她说直接看就行,不用偷看。 慕歌没理他。 ——一个晚上过去,不仅仅是她觉得很轻松,顾飞扬也容光焕发,好像比以前更帅了。 难道做这种事情有利于双方的身心健康发展? 按照谢寒鸣姑姑的说法,反正对Omega有利,对Alpha就不好说了。 不过那么多自己熬过发情期的Alpha,也没和同样自己熬过每次发情期的Omega一样暴毙,就很能说明问题了。 慕歌若有所思地看了眼顾飞扬。 顾飞扬正在穿鞋,感觉到慕歌的目光,他迅速系好鞋带,蹲在地上抱着她的腿抬起头来看她: “怎么一直看我?这么喜欢我?” “......你站起来!” 慕歌抓着他的头发,又气又恼。 他蹲在地上抱着她腿的时候,他的脸正好冲着她的下身,昨晚,他就是用这个姿势让她哭出了声...... 顾飞扬这家伙到底还要不要脸? 慕歌是真的生气,也是真的羞恼。 她确实知道男女之间的事情,但是了解得不多,会就行了。 顾飞扬不一样,他观察了她两年,肖想了她两年,脑子里的废料多得能堆满海洋。 昨晚,顾飞扬就把自己最想尝试的“废料”全都试了个遍。 他特别不要脸,哄着慕歌来了一次又一次,嘴里说着道歉的话,身体却坏到头了。 爽还是很爽的,但是过程十分难熬,慕歌甚至觉得自己会死在床上。 ...... 顾飞扬认真观察她的表情,看她表情越来越愤怒,抓着他头发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他终于确定,慕歌是真的羞于提起这些事情。 -- 第200页 顾飞扬赶紧站起来,慕歌一把推开他,直接走了。 顾飞扬脸色一变,抓起钥匙冲了出去。 慕歌越走越快,气得难受,最后干脆坐在长椅上,脸色恼怒。 慕歌觉得如今的情况和自己的设想完全不一样! 男朋友性格张扬,从不在意别人的议论,慕歌忍了; 男朋友太粘人,总是想着时时刻刻和她在一起,慕歌勉强忍了; 男朋友提出要发生关系,慕歌很犹豫,不过在谢寒鸣的建议下,还是答应了; 男朋友满脑子黄色废料,说得多做得也多,生猛地让慕歌觉得两人三观差异太大; 慕歌不想提起床上的事情,男朋友偏要提,完全不知道她在生气...... 慕歌知道自己也有错,应该坦诚告诉他她心里的想法,只是她性格内敛,有什么事情总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不会当场说出去。 他越闹她,她就越生气,越生气就越不想理他。 恶性循环下,慕歌的雷已经被踩了很多次,而顾飞扬本人,却什么都不知道。 不,有一点他是知道的,她很不高兴,不高兴的源头是他。 慕歌安静地坐着,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顾飞扬早就追过来了,一直站在她身后,不敢说话,也不敢碰她。 现在他懂了,慕歌和其他的Omega完全不一样,说不想就是不想,生气就是在生气。 而且她还喜欢偷偷观察别人,一旦触碰到她的底线,绝对没有第二次机会。 顾飞扬低着头,整个人蔫蔫的。 他就是个傻子,不该听韩延韩廷这两个大傻子的“恋爱技巧”,以为Omega说不要就是要,生气也只是在假装生气,不用理会...... 顾飞扬非常想回到昨天,锤爆那个傻兮兮相信韩廷韩延“恋爱技巧”的自己,明明昨晚很多次都觉得慕歌确实不高兴,他还是不想停下来,想死在她身上...... 等了很久,等到慕歌彻底冷静站起来要走的时候,顾飞扬迅速越过长椅,抱着慕歌。 他胡乱亲吻着慕歌的脸,蹭她的脖子: “对不起,我错了。” “昨晚你一直在推我,我以为你是口是心非,所以没停下来......” “今天早晨也是,我很喜欢和你贴在一起的感觉,可是你不喜欢,你生气了......” “对不起,原谅我好不好?” 顾飞扬牢牢地抱着她,乱蹭乱舔,跟个狗一样,慕歌声音发冷: “起开!” 顾飞扬抱着她的手紧了紧,眼神微暗,不过很快就放开了。 “离我一米远。” 慕歌声音淡淡的,眼神却没什么温度。 顾飞扬不敢反驳,立刻退后一步。 直视他的眼睛,需要仰头,太累了。 慕歌干脆盯着他的锁骨,偶尔抬头看他一眼。 “在学校,不要找我。” “放学一起去你家。” “床上少说话,尤其是那些骚话,我不喜欢。” “晚上睡觉不要抱着我,很难受。如果实在不行,做完后我们分房睡。” “我不太会做饭,晚饭和早饭一般都在外面吃,中午在学校。你随意。” “周末我要回家。” “上课不要给我发消息,不要再试探地问一些课间能不能来找我、想一直和我在一起的问题,一律回答:不能。” “这些,能接受吗?” 面前的少女彻底撕掉自己礼貌的伪装,将自己的要求摆出来。 她的声音很平和,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却让顾飞扬心一咯噔。 不能接受的话,她下句话是不是要分手? 还是干脆不再搭理他,再找别的Alpha? 顾飞扬盯着慕歌,张了好几次嘴,也没能说出那句“可以接受”。 可以个屁! 他怎么可能接受? 学校里不能找她,周末不能找她,上课不能给她发消息,晚上在床上也不能多说话,还不能抱着她睡,甚至吃饭的时候她也不想和他一起吃...... 她把他当高级按.摩.棒? 她凭什么这么欺负他? 就因为他是自己送上门的吗? 顾飞扬也是被从小宠到大的,即使是他妈,他都敢甩脸子,讨厌她去看她别的孩子。 可是慕歌是不一样的,顾飞扬观察了她整整两年,她是最符合他心里Omega的人。 可是,就让他这么答应这些条件,顾飞扬也做不到。 所以,顾飞扬咬牙不说话,眼都红了。 慕歌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不会答应,心里倒也没有什么失望的感觉。 毕竟,这些条件换算一下跟炮友差不多,从正大光明的男朋友待遇到委委屈屈的炮友待遇,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不会答应。 “不接受?” 慕歌向前走了一步,催促着又问了一句。 顾飞扬忍无可忍,攥着拳头低吼了一句: “当然不接受!” 吼完他就后悔了,怕她直接说分手,不要他了。 不过顾飞扬还是强撑着站在她面前,眼睛却不敢和她对上。 完了,才第三天,他就要被分手了吗? 他大概是被分手最快的Alpha吧? “......既然不接受,那就认真听我接下来的话。” 分手,他不接受分手......嗯? -- 第201页 顾飞扬傻傻地低头看向慕歌。 “上下课都可以给我发消息,但是我手机没电的话,是你的责任。” 顾飞扬点头,那当然了,因为疯狂他刷屏导致女朋友手机没电,当然是他负责。 “课间也可以来找我,这是你的正当权利。” “中午一起去餐厅吃饭,因为是独属于男朋友的相处时间。” “下午和活动课也要在一起,因为我不喜欢别的Alpha凑过来缠着我。” “放学一起回家,路上买菜,回去一起做饭。” “晚上的时间更属于你,这是我们两个一天之内唯一的独处时间。” 顾飞扬已经听傻了,和之前那些苛刻的条件比起来,这些完全就是他想象中的和女朋友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但是,我不喜欢你课上给我发消息,因为这让我觉得很困扰,每次下课都要想着给你回消息,很累。” “还有,我也不喜欢你课间经常来找我,你应该也知道自己这张脸的杀伤力,学校里很多喜欢你的人,六班的Omega最多,几乎都喜欢你。我也会觉得不高兴,不想让别的Omega看到你。” “我喜欢温和的人,无论是床上还是床下。我真的非常非常不喜欢床上那些话,听着很不舒服。” “我会和我爸商量一下,周末只回去一天,剩下一天和你在一起。” “......目前就是这些,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顾飞扬沉默很久才开口: “你一开始把我当成什么?” 慕歌直接回道:“长期的床上合作伙伴。” 顾飞扬眼又红了,冷笑一声:“换句话说,就是长期炮.友?” 慕歌沉默几秒,点了点头。 慕歌点头后,顾飞扬心里的火差点儿压不住了! 炮.友? 长期炮.友! 她还真敢点头! 明明该直接翻脸,表示自己绝对不忍受这样的侮辱,可是顾飞扬心里却升起了一股浓浓的确幸: 幸好他们个性差异太大,两人之间的矛盾才过了一两天就完全暴露出来,不然等到以后彻底爆发的时候,他可能连挽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慕歌也确实是这样的人,一开始就给了顾飞扬很高的分数,在相处过程中慢慢给他减分,等减到她彻底忍不了的时候,顾飞扬就等着被通知分手吧! “......我们,先冷静几天。” 顾飞扬死死地压着自己心里的暗火,咬牙说出了这句话。 慕歌诧异地看着他,很快点了点头。 看她这模样,顾飞扬在心里冷笑。 果然,即使他不说,她肯定会提出来“冷静几天”。 而这一冷静,慕歌绝对会更加坚定信心要和他磨合下去。 ——她是个很讨厌麻烦的人,与其再找一个不知根底还是需要磨合的Alpha,还不如坚定信心,和他继续磨合下去。 毕竟,他十分符合她心里的择偶标准;而且两人有了一点磨合的基础,今天更是把所有的话都摊开来说了,以后肯定会比其他Alpha走得更顺利。 “冷静的这几天,我不会去找你,也不会给你发消息。但是我会守在你不远的地方,防止其他Alpha插足!” 顾飞扬盯着她,说起“其他Alpha插足”的时候,声音十分不善。 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其他Alpha一看他不去找慕歌,绝对会猜测他俩吵架了,这个空隙,就是他们最好的插足机会。 同为Alpha,其他人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才有鬼! 听到顾飞扬的话,慕歌皱起眉。 冷静几天,还要看到他......这算什么冷静? 不过听着他咬牙切齿的声音,慕歌还是同意了。 她确实不想被其他Alpha骚扰,既然有男朋友,自然要交给他来解决。 谈妥后,两人默然无语。 慕歌看了眼手腕上的表,7:30。 还没吃饭,还要去学校,30分钟应该够。 慕歌绕过顾飞扬,向前走。 顾飞扬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在慕歌看过来的时候,他表情冷淡不看她: “我开车,一起去学校。” 说完他就松开了手。 慕歌“嗯”了一声,上了车。 两人沉默着买了早餐,进入学校,接着一前一后上楼梯,到班级门口的时候,慕歌也没回头,直接进去了。 顾飞扬站在门口,盯着慕歌的背影看了好几分钟,才勉强移开视线进入教室。 ——论起狠心来,他确实比不过她。 明明昨晚两人那样亲密,第二天她就对他发脾气,看表情还有些懊恼,好像不该那么早答应和他交往...... 再加上她今天直接承认她把他当成炮.友,根本没考虑过喜欢他...... 顾飞扬简直快被她气死了! 他长得不差,性格也没那么不好,也不是那种让人讨厌的Alpha类型,她怎么就对他这么不满意? 她就那么喜欢那些爱装模作样的Alpha? 喜欢也不行,想都别想! 她已经和他绑在了一起,想反悔也晚了! 顾飞扬大步回到自己座位上,叼着吸管喝豆浆。 他垂着眼,周身气场十分凌厉。 七班其他Alpha看顾飞扬黑着脸,眼珠子一直在转,不知道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 顾飞扬眯着眼睛,把所有人的神态尽收眼底。 -- 第202页 一群别有用心脸也不要的狗东西,想挖他的墙角,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 慕歌走进教室,吃完早餐后,趴在桌上看手机。 她在查找关于“信息素中心”的消息。 不过大概是保密的原因,网上关于这个机构的消息很少,偶尔有一两条消息,都是关于信息素中心的待遇问题。 慕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干脆关上手机,趴在桌上放空大脑。 “......他们吵架了,今天来的时候谁也不看谁,气氛很诡异!” “不能吧,这不是才在一起吗?” “都是新手,磕磕绊绊少不了的!” “......唉,你说我现在去找顾飞扬,他有没有兴趣和我试一试?” “你去问问呗!” “呸,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鬼主意,等我问了你再见缝插针凑上去......” “嗨,心里知道干嘛说出来?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儿吗?” “顾飞扬投篮的时候跳得那么高,床上应该也挺厉害的吧?” “想知道啊,想知道就去问慕歌!” “滚滚滚!” “......” 旁边的两个女O在讨论慕歌和顾飞扬吵架的事情,声音不小,慕歌全听到了。 ——这让人烦躁的ABO社会,真是没下限! 慕歌不想听,侧着脸趴着,对着谢寒鸣。 谢寒鸣也侧趴着,对着慕歌的方向。 “你怎么了?” 慕歌神色有些担忧。 谢寒鸣一直都是活力满满的,从没像今天这样虚弱无力。 谢寒鸣半睁着眼,声音很郁闷: “别提了,大姨妈来了!” 慕歌:...... ——是的,Omega都会来“大姨妈”。 18岁之前,Omega是没有“大姨妈”的,接近第一次发情期的时候,“大姨妈”会准时到达。 也就是说,“大姨妈”来了,Omega的第一次发情期也就很快要到了。 这时候的Omega,一般都会请假回家,度过第一次发情期后再回来。 第一次发情期过后,“大姨妈”就会和发情期同步,“大姨妈”来临时,就意味着发情期即将开始。 慕歌听慕父说过,Omega18岁之后,每年平均有五六次“大姨妈”,相对应的,每年Omega都会有五六次发情期。 这奇葩的ABO社会,太奇葩了! “你什么时候请假?找好陪你度过发情期的Alpha了?” 慕歌坐直身体,安抚地摸了摸谢寒鸣的头发。 “既然不舒服,怎么还来学校?” 谢寒鸣唇色有些苍白,对着慕歌笑了笑: “想当面告诉你。” 慕歌叹了口气,给班主任发了请假的消息,扶着谢寒鸣离开学校,学校外面,是谢家的车。 慕歌送谢寒鸣回家,看着他躺在床上后,才坐车回了学校。 刚才在谢宅,慕歌看到了一个女A,是谢寒鸣第一次约的Alpha。 看来谢寒鸣的第一次发情期,要和那个女A一起度过了。 但就是因为这样,慕歌还是不明白,既然喜欢那个女A,为什么还要招惹别的Alpha? 将心比心,谢寒鸣不知道那个女A会伤心吗? ......想不明白。 大家族的事情太多了,感觉谢寒鸣也有很多事情不想告诉她。 慕歌不想了,还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吧。 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大课间了。 慕歌走到教学楼门口,就看到顾飞扬站在楼梯上盯着她。 慕歌脚步顿了顿,上楼梯后站在顾飞扬面前,和他解释: “刚才谢寒鸣不舒服,我送他回家。” 顾飞扬的冷脸绷不住了,眼神一点点地亮起来,伸手抱她,慕歌没躲,被他摁在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知道了,我担心你出了什么事。” “也不知道提前告诉我一声。” “我还以为你直接跑了,不想看到我......” 想起刚才那个女A眼底的难过,慕歌搂住他的腰,低声道歉: “对不起,早晨一直冲你发脾气......我不是故意的,你原谅我好不好?” 自己喜欢的Omega这么低声下气地求原谅,顾飞扬自然不会装模作样的端着,而是低头飞快亲了她一下: “原谅你了。” “我也不好,我是个傻子,都看不出来你真的生气了......” “你原谅我了没?” 慕歌点点头,“我们都是第一次谈恋爱,争吵不可避免。” “以后不要吵架了,我很不舒服。” 顾飞扬抱紧她,唇角忍不住勾起来: “知道了,以后不会这样了。” “原来你也会不舒服,我以为就我自己在生气......” 慕歌气愤地掐了下他的腰。 她当然也会不高兴,她又不是机器人,没有人类的感情。 被掐了一下,顾飞扬立刻闭上嘴,轻吻着慕歌的额头。 “......冷静期,是不是结束了?” 慕歌沉默了一会儿,想从他怀里出来,顾飞扬脸上的表情瞬间十分慌乱,赶紧抱住她不让她动: “我不问了!” “没结束就没结束,不问了!” “......” 慕歌张了张嘴,最后也没说“冷静期已经结束的话”。 -- 第203页 顾飞扬就是那种给个甜枣就往上爬的性格,如果慕歌就这么轻松地结束“冷静期”,他肯定又会和之前一样,记吃不记打,频繁踩雷。 还是远几天吧,正好让她放松几天。 “......放开,我要回教室了。” 顾飞扬狠狠地亲了一口她的唇,又飞快舔了下她的舌尖,然后干脆利落地放开手。 “我们一起回去。” 慕歌擦了擦嘴,没看他直接往上走。 顾飞扬看着她的侧脸,心里有些忐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到教室门口的时候,慕歌突然停下脚步,转身让顾飞扬低头,顾飞扬立刻弯腰低头,慕歌张嘴狠狠地咬了下他的嘴唇。 “嘶——” 六班七班暗搓搓看过来的人,全部发出一阵让人牙疼的声音。 慕歌扫了眼六班的Omega,又舔了舔顾飞扬唇上的牙印,转身进教室。 顾飞扬高兴坏了,舔了舔嘴唇,看到慕歌坐在自己座位上之后,得意洋洋地走进自己的教室。 六班的Omega和七班的Alpha见状,压下自己心底的小心思。 才两节课,这俩人就和好了,玩儿他们呢? 草(一种植物)! 第83章 慕慕,听说你终于和Alpha上床了? 周四是个神奇的一天,谢寒鸣请假回家准备第一次发情期,慕歌和顾飞扬吵架和好又反复,让一众围观的人根本搞不清他俩到底和没和好。 上课的时候,慕歌和顾飞扬都没看手机,应该没私下交流。 下课后,顾飞扬就悠哉游哉地站在六班教室外的围栏处,透过窗户刚好能看到慕歌的座位。 慕歌也不看他,一直在做自己的事情;慕歌不看他,顾飞扬也不走,一直守在那里,跟一头恶犬一样,谁敢上前跟慕歌搭话,谁就能得到“恶犬的注视”+“恶犬的拳头”。 整整一天,顾飞扬下课就来这边守着,就连慕歌上厕所,他也在后边跟着,生怕一不小心,慕歌就被别人叼走了。 大家纷纷吐槽顾飞扬看得太紧了,根本没有任何下手的机会。 不过如果把顾飞扬换成其他Alpha,他们肯定也和顾飞扬一样,看得特紧。 废话,那是慕歌,没有任何备胎从不乱搞的慕歌! 甚至她隐约透露出只想要一个Alpha的意思,搁谁谁不牢牢地盯着? 很快,一天的学校时间匆匆过去,放学的时候,慕歌和顾飞扬一起离开。 其他Alpha有些失望,还以为放学后还能有机会呢...... 顾飞扬才不管他们怎么想的,和慕歌在外边吃了饭,回家就滚到了床上。 这次的顾飞扬一句话都不说,埋头苦干,十分凶猛。 “艰难”的一夜过后,慕歌再次神清气爽地爬起来。 ——太奇怪了,明明荒唐了整整一晚上,睡了没多久,可是第二天起来,慕歌两个黑眼圈都没有,甚至脸色红润,看起来休息得特别好。 难不成她是那种采阳气的妖精吗? 不不不,主要不止是她这样,顾飞扬也容光焕发,脸色红润,跟吃了大补药一样。 如果慕歌是采阳气的妖精,那顾飞扬就是采阴气的妖精! 两个妖精,绝配! 两人沉默着去学校,重复周四的一天,一直没说话。 其他人看得迷迷糊糊,不知道他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说吵架吧,偏偏顾飞扬看得紧,下课就来看着,连活动课也守着,慕歌也不在意,就让他守着; 说和好吧,两人这两天下来,一句话都没说过,连一个眼神对视都没有! 玛德,气死人了,他俩到底在搞什么? 偏偏谢寒鸣请假了,没人能和慕歌搭话。 你说谢寒城? 谢寒城就是个废物Alpha,守着慕歌那么多年,还是没拿下这颗“大白菜”。 南市三中,谁不知道他和慕歌顶多就是“堂弟好友和朋友哥哥”的关系,指望他?算了吧。 于是就有Alpha撺掇着韩延韩廷去问顾飞扬。 韩延韩廷不想问,人家AO之间的事,他俩去问原因,不太好。 而且顾飞扬占有欲特强,就连之前慕歌碰过的Alpha更衣室的榻榻米都被搬走了。 问他关于慕歌的事情,这不是找揍吗? 不过在有人拿出足够的代价后,韩延韩廷也忍不住了,特意叫来顾飞扬,问他和慕歌这两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顾飞扬看着自己的两个发小,挑眉道: “什么报酬?” 韩延不说话,韩廷“嘿嘿”笑着,伸出两个手指头: “三河的开发案,两亿。” 顾飞扬懂了,用他的事情换一个两亿的开发案,挺值的是吧? 顾飞扬把双生子拖到一个空教室里打了一顿,才慢条斯理地告诉他们: “这是我和慕慕之间的情趣,你们两个单身狗不会懂的。” “不过下周就不是这样了。” 韩延韩廷被打得鼻青脸肿,哭唧唧地给那个想知道消息的Alpha发信息: 【顾飞扬说这是他俩的情趣,下周恢复正常。】 打完人,出了气,顾飞扬迅速去围棋社找慕歌。 可是这一路上不是有人把水泼到顾飞扬身上,就是总有人拿不稳手里的东西,拦住顾飞扬的去路。 顾飞扬看懂了,这是有人拦着他不让他去找慕歌,至于目的,自然是想和慕歌单独说话。 -- 第204页 换句话说,有不长眼的狗东西正在勾引慕歌! 顾飞扬阴森森地笑了,活动了下手腕,谁敢拦他他就揍谁! 有两个拦路的Alpha被揍得站不起来之后,剩下的路上就没人敢拦着他了。 因此,顾飞扬很快到了围棋社门口,门内,是一个正和慕歌表白的男A。 看见那个Alpha看着慕歌的眼神后,顾飞扬红了眼,推门进去把那个还没开口表白的男A打了出去。 围棋社的门被关上,慕歌只能听到门外刚才要表白的男A的凄惨的叫声。 慕歌充耳不闻,看向自己和谢寒鸣的聊天界面: 谢寒鸣:【啧啧啧,顾飞扬看得真紧,占有欲太强了!你真受得了?】 慕歌:【还好。】 谢寒鸣:【......我们想法不一样。】 慕歌:【你又不是第一天知道。】 谢寒鸣:【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jpg.】 作为和慕歌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男闺蜜,即使慕歌平日里藏得深,谢寒鸣还是察觉到了慕歌内心深处和他完全不一样的想法。 慕歌非常不喜欢滥交,连看到都会觉得恶心。 这一点上,慕歌和谢寒城的表现一模一样。 这也是谢寒鸣总觉得慕歌最后会和谢寒城走到一起的主要原因。 慕歌比较支持一O一A,十分古老十分传统的思想。 谢寒鸣一开始以为慕歌这样的思想是受到了慕父慕母的影响,可是后来慕歌连个Alpha床伴都不找,谢寒鸣隐约觉得,慕歌的思想更加古老和传统。 ——她居然想和一个Alpha一直在一起,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 这真的让人实在是难以置信! 如今的Omega,谁不是从出生起就被很多Alpha盯着? 为了能和Omega一起长大,有青梅竹马的情分,很多生了Alpha的家庭,往往会专门搬到Omega的隔壁,Omega家庭所在的小区,Omega的幼儿园,Omega的小学,Omega的中学...... 谢寒鸣就是这样的,他出生后,谢家旁边的房子立刻被有Alpha的家庭争相哄抢,甚至谢家所在的小区,房价飙升,房子不到一个月全被卖完了。 从小到大,围绕在谢寒鸣身边的,除了隔壁的Alpha就是同小区的Alpha,亦或者同一所学校的Alpha。 Alpha之间竞争太激烈了,谢寒鸣对此的态度,和其他Omega一样,冷眼旁观,等他们打完了,再选择自己喜欢的Alpha。 慕歌和他不一样,慕歌住的地方也被Alpha围满了,但是慕歌从不理会那些和她一起长大的Alpha,甚至都不正眼看他们。 她从未对任何Alpha有过明确的表示,也从不养备胎,从不表露自己的喜好,从不会和谢寒鸣一样,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和喜欢的Alpha有了亲密关系。 慕歌活得跟谢寒城一样,禁欲得像个苦行僧。 明明招招手就有大把Alpha争先恐后地扑上来,偏偏慕歌避之不及,甚至十分厌烦那些在她面前为了抢夺她注意力大打出手的Alpha。 无论什么时候,Alpha总会下意识地讨好Omega。 慕歌不喜欢打架,所以很快,那些Alpha在慕歌面前表现得很正常,至于私底下打得有多狠,那就只有这些Alpha自己知道了。 啧,慕歌真是他们Omega里怪异独特又特别吸引人注意的“神仙苗”啊! 慕歌将手机扣在桌子上,思考着面前的棋局。 整个围棋社只剩下她一个人,其他人都被刚才那个Alpha支走了。 正思考的时候,顾飞扬甩着手进来了。 他学着慕歌的样子,盘腿坐下,跟慕歌下棋。 下了一会儿围棋,顾飞扬身上的气息开始平静下来。 “刚才那个狗东西跟你说什么了?” 顾飞扬放下一颗黑棋,装作不经意地问道。 慕歌拿出一颗白棋,诧异地看他。 看到顾飞扬脸上故作不在意的表情,慕歌忍不住弯了弯眼睛,她还以为他不会问呢! “还没说,你就过来了。” 顾飞扬的表情瞬间轻松起来,“啪”地一声落下一颗棋子: “那个崽种,让人在路上拦着我。” “也怪韩延和韩廷,非让我去揍他们。一天不挨揍,他俩就浑身不舒服。” 慕歌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你觉得韩廷和韩延怎么样?” 顾飞扬舔了舔嘴唇,有些紧张。 他真的忍不住,总是想试探她,询问她对于别的Alpha的印象。 尤其是韩廷和韩延之前也对慕歌有过那种意思,只是他俩够不上,一直没机会。 后来有机会了,又被他粗暴地打断了。 慕歌没听出他别的意思,直接回道: “他俩和你走得很近,我也不太了解。” 顾飞扬瞬间放下心来,看来她对他们没什么印象。 也是,慕歌之前选择的那三个Alpha,长相只是中上,她根本没考虑过韩延韩廷这样长相上等的Alpha,更别说了解他们了。 “你问这个做什么?” 慕歌看着他,眼神有些疑惑。 顾飞扬面色不变,淡定回话:“他俩想知道谢寒鸣的情况。” 慕歌恍然,原来韩延韩廷喜欢谢寒鸣? “谢寒鸣喜欢女A,对男A没什么兴趣。” 这些年来,谢寒鸣约过的Alpha,只有女性,一个男性都没有。 -- 第205页 而且谢寒鸣跟慕歌讨论过,相比起男A,他还是更喜欢胸大腰细更飒更强的女A。 顾飞扬跟着慕歌一起叹气:“这样啊,那真是太可惜了。” 慕歌点头:“让他们找别人吧,谢寒鸣没机会了。” 顾飞扬点头:“好,我回头告诉他们。” 一无所知的韩延韩廷:??? 围棋下完的时候,正好放学了。 后两天是周末,学校放假。 慕歌和顾飞扬一起走出学校,上车后,顾飞扬问慕歌的周末计划。 慕歌反问道:“你想要周六还是要周日?” 顾飞扬点了点方向盘,有些犹豫。 他全想要,但是看慕歌的意思,不太可能。 周六约会的话,周五晚上可以更加放纵,周六晚上送慕歌去她父母家,周一开学就不能一起去学校了。 周日的话,周五下午把慕歌送到她父母家,周六去接她,晚上放纵一晚,周日出去玩,周一可以一起去学校。 “周日。” 在心中迅速计算得失利弊后,顾飞扬选了周日。 慕歌轻巧地看了他一眼,顾飞扬凑过来亲她: 干嘛那样看我? 眼神带着勾子,让他真想摁着她“就地正法”。 他吻得有些红深,慕歌推开他喘了口气: “我这是很正常的眼神,你脑子里整天在想什么?” 想什么? 想着明天和她用哪种姿势...... 想是这么想,但是不能说出来,不然她又会不好意思,不想搭理他了。 顾飞扬勾了勾唇,没说话,启动了车子。 送慕歌回她父母家,临走的时候,顾飞扬又和慕歌来了个深吻。 亲了很久,他才放开她。 顾飞扬勾着她的小指,十分不舍: “还没分开就开始想你了。” 慕歌解开安全带,抓着他的手亲了一下: “明天见。” 顾飞扬受宠若惊,这还是她第一次亲他的手,表现出舍不得的表情来。 “明天见!” 慕歌走了,顾飞扬将自己的唇印在手背上刚才慕歌亲吻的地方,等彻底看不到慕歌的身影,他才开车离开。 一晚上+一整个白天都看不到她,做些什么打法时间呢? 顾飞扬思考着,手机来了消息,是韩廷。 【来丰山赛车!】 赛车? 打发无聊时间的好运动。 顾飞扬调转车头,开向丰山。 慕歌进家门时,慕父慕母还没回来。 家里地板很干净,不需要再打扫了。 慕歌去了厨房,准备好一会儿慕母要用的东西。 谢寒鸣打来视频电话,慕歌找了个手机支架,接通电话。 看到熟悉的厨房,躺在床上挺尸的谢寒鸣面露苦色: “你做饭?” 慕歌摇头,把洗好的菜弄出来。 “我给我妈先准备好。” 谢寒鸣闻言松了口气: “那就好。” 慕歌也不算厨房杀手,但也差不多了。 和谢寒鸣一起搬出去住的时候,第一次下厨,差点儿没把谢寒鸣毒死。 自那之后,谢寒鸣再也不让慕歌做饭了。 “慕叔叔和慕阿姨什么时候回来?” 谢寒鸣做起来,抱着抱枕看着慕歌忙碌。 慕歌看了眼时间,估摸了一下: “大概还要半个小时。” ——慕母开了家小公司,平时就去坐班,省得被慕父说她不务正业,整天家里蹲; 慕父开了家咖啡店,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咖啡店装文艺青年。 到点下班后,慕母开车去接慕父,两人一起回来。 按照他俩一贯的下班点,应该下午六点才能到家。 谢寒鸣点点头。 “今天有人拦着顾飞扬,跟你表白了?” 慕歌“嗯”了一声: “那个人还没说话,顾飞扬就来了。” “然后呢?” 谢寒鸣最爱听八卦,连“大姨妈”来临时的痛都抛在脑后了。 “你消息那么灵通,你会不知道后续?” 慕歌洗了洗手,拿着手机支架来到客厅,抱着抱枕坐在沙发上和谢寒鸣聊天。 谢寒鸣:“切~我就想听当事人自己说,不行啊?” 慕歌弯了弯眼睛,也没卖关子,直接道: “可以啊,我知道你关心我嘛~” “后续也没什么,就是顾飞扬把那个Alpha抓出去,打了一顿。” “回来后和我下棋,问我刚才那个Alpha对我说了什么。” “哦对了,顾飞扬说,韩延和韩廷想打听你的消息......你喜欢他们么?” 慕歌不喜欢养备胎,但是其他Omega都喜欢,谢寒鸣也是。 既然都问到慕歌这里来了,慕歌也不会瞒着谢寒鸣,直接告诉他这个消息。 听到慕歌的话,谢寒鸣睁大眼,十分不可置信: “开什么玩笑?韩延和韩廷?” “他俩喜欢的是你!” “我之前还问过你,要不要考虑这对双生子......你忘了?” ? 慕歌皱了下眉,摇摇头: “没印象。” 谢寒鸣盯着慕歌看,突然笑了起来: “是不是顾飞扬问你,对韩延和韩廷是什么感觉?” -- 第206页 慕歌诚实点头。 谢寒鸣笑得更大声了: “草,顾飞扬可真是个醋坛子!连自己发小的醋都吃!” “慕歌,南市三中的Alpha,就没有不喜欢你的。” 慕歌不信:“怎么可能......” 谢寒鸣“啧”了一声:“Alpha也不是傻子,相比起其他爱养备胎翻脸不认人的Omega,你可是咱们学校,不,整个南市特别珍贵的‘神仙苗’。” “你看你,几乎没和同龄的Alpha接触过,从不养鱼,都快成年了没有任何床伴......能成为你的第一个Alpha,甚至表现好了,说不定能一直延续下去,和你结婚,成为你最后一个Alpha!” “这样的‘大蛋糕’放在这些猴精猴精的Alpha面前,谁不想咬一口?” “顾飞扬是这么想的,其他Alpha以及暗地里盯着你的Alpha也是这么想的!” “等着吧!现在你有了第一个Alpha,算是破戒了。等下周你回了学校,那些Alpha各种手段都会使出来,希望得到你的青睐。” “......” 谢寒鸣越说越激动,甚至都能猜到那些Alpha会用什么手段拆散她和顾飞扬,或者暗搓搓加入他俩。 慕歌越听越觉得大开眼界,三观稀碎,拼也拼不回来了。 大概是现代的义务教育太过成功,慕歌以为她和顾飞扬就是看对了眼,都想要独属于自己的Alpha和Omega,所以凑在一起,现在正在磕磕绊绊地谈恋爱,和对方艰难磨合...... 谁知道这背后还有这么多的打算和心机? “韩延和韩廷绝对也有过加入的心思,不过应该被顾飞扬搅和没了。” 谢寒鸣摸着下巴,进行合理猜测。 “不然顾飞扬怎么会突然问起你关于韩延和韩廷的影响?” 慕歌点点头,觉得谢寒鸣说得在理。 不过喜欢好朋友喜欢的人...... 唉,在这个节操没有的ABO社会,根本不算事儿。 “慕慕,你说顾飞扬顶不住了,想让韩延和韩廷加入的话,你同意吗?” 谢寒鸣“嘿嘿”笑着,表情特别八卦,唯恐天下不乱。 慕歌嫌弃地瞥他一眼: “顾飞扬顶不住就换别人,我不会同时和很多Alpha乱搞的。” 看谢寒鸣一脸不信,慕歌叹了口气: “小明同学,你乱搞的时候注意下卫生,不然以后得病了怎么办?” 谢寒鸣表情有些茫然:“得病?得什么病?” “做.爱怎么会得病?不是会让人感到身心舒畅吗?” 慕歌看到谢寒鸣的表情,自己也开始茫然了。 她赶紧上网查了查,发现在这个世界里,乱搞滥交不会得病,反而会让人更加健康,甚至能延寿。 “......” 啊,超纲了,她没补这方面的知识! “......就当我什么都没说。” 怕谢寒鸣“打破砂锅问到底”,慕歌直接挂掉视频,之后谢寒鸣发来的微信消息,慕歌也没看。 她靠在沙发上,用手背捂住眼睛。 ——乱搞滥.交居然不会得病? 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果然是ABO社会,专为做.爱产生的设定。 “......说,为什么接我下班晚了30秒?你去哪儿了?谁勾引你了?还是路上堵车?” 门口传来慕父的声音,慕歌迅速坐直身体,戴上耳机装作什么也没听到。 “我......” “你什么你?就站这儿说,为什么迟到了30秒?怎么,结婚这么多年,你终于不耐烦了?” 慕父不依不饶,说着说着就想哭。 他就知道,作为一个因为太作被Alpha分手的Omega,这么多年来,他越来越作,她也快忍不了了吧? 可他就是这样,改不掉了! 慕母无奈,只能抱住他: “我没有,迟到30秒,是在停车。” “结婚这么多年,我还是和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一样爱你。” 慕父不说话了。 好半天才哼哼唧唧地让慕母抱着他进来,慕母也不反驳,全盘照做。 慕父被慕母抱进来之后,两人同时看到了摘下耳机的慕歌。 慕歌刚想打招呼,慕父直接跳下来,凑到慕歌面前十分八卦地问道: “慕慕,听说你终于和Alpha上床了?” “怎么样怎么样,那个Alpha猛不猛,弄得你爽不爽?” 慕歌:......? 第84章 我是顾明朗,你男朋友的...亲弟弟。 “怎么样怎么样,那个Alpha猛不猛,让你爽不爽?” 听听,这是亲爹说出来的话吗? 慕歌面无表情地戴上耳机,拒绝和慕父交流。 看到慕歌这副态度,慕父不开心了,扑到慕母怀里求安慰。 慕母直接抱起慕父,去卧室“身体力行”地安慰他了。 慕歌:...... 慕歌已经习惯了,玩了两个多小时的手机,满脸餍足的慕父慕母才一前一后地走出来。 慕歌眼神哀怨:“妈,我要饿死了!” 慕母有些脸红,低咳一声去厨房做饭。 慕父“嘿嘿”笑,坐在慕歌身边开始炫耀: “你妈超强啊,从最开始到现在,她还是那么厉害嘿嘿......” 慕父递给慕歌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慕歌生无可恋地捂住耳朵。 她就知道,一开.荤就要面临这样的场面。 -- 第207页 以前慕歌没这方面的经验,慕父不稀得搭理她和她炫耀,一旦她也有了Alpha,慕父就开始了。 “慕慕,你那个Alpha怎么样?” “准备工作到位吗?” “持久性如何?” “......” 虽然知道慕父这样的,就是已经开.荤的Omega的日常,可是慕歌还是觉得自己已经形成的纯洁三观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爸,我不想听......” 慕父才不管她想不想听,直接掰开慕歌捂着耳朵的手: “你现在不听,到了学校依然有人整天说。趁现在闲着无聊,和你爸爸讨论一下怎么啦?” 慕歌宣布自己已经死了,什么都听不见。 “我第一个Alpha是个男A,胸膛硬邦邦的,不如女A有胸,软得很。” “慕慕,你和你的Alpha做的时候,不觉得他全身都很硬吗?” “......看你这表情应该是赞同,嘿嘿,虽然男A全身都很硬,但是舌头很软,也很长......” “我对第一个男A不怎么满意,直接踹了他,又找了女A。” “女A比男A更猛更持久,脾气也更硬,烦死了!” “后来那个女A觉得我好作,跟我提了分手呜呜呜......” “我好难过,这时候遇到了你妈,你妈穿着军装,帅得不行,她看见我坐在那里哭,犹豫了很久才停下来给我擦泪......我当时就觉得,她真好。” “所以我就拉着她回家,试了一次,觉得很不错,就这样定下来了......” “慕慕,你和Alpha在一起的时候,就要作一点,看看那个Alpha会不会生气或者不耐烦,如果有一点点不耐烦的苗头,听爸爸的,直接踹!” “......” “吃饭了。” “吃饭了!!!” 慕母的声音就是天降甘霖,慕歌一个鲤鱼打挺,直接跳起来去端菜。 慕父说得嘴有点儿累,坐在沙发上慢悠悠地喝水。 饭菜都摆好了,慕父才施施然地坐下,十分优雅。 慕母给他盛了一小碗饭,放在慕父面前,之后又给慕父放好筷子和勺子,挑了几样他爱吃的菜。 慕父斜瞥着慕歌,语气很得意: “看到了没?如果要结婚,就要找你妈这样的Alpha。” 慕歌没说话,自己盛饭夹菜,闷头开吃。 慕母也没说话,跟慕歌一样,给自己盛饭,然后开吃。 看这母女俩一模一样的态度和行为,慕父“哼”了一声: “要不是医生信誓旦旦告诉我,慕慕是个货真价实的Omega......不然,我还以为她跟你一样,是个沉默寡言的Alpha呢!” 慕母“嗯”了一声,声音很淡定。 这句话她听了很多次了,但事实是,慕歌确实是个Omega,只是性格和她很像。 这样的性格在一个Omega身上,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有的是Alpha献殷勤,无论怎么样,慕慕都不会找不到Alpha的。 慕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只是在家里嘟囔,出去了就是吹老婆吹女儿的幸福优雅Omega爸爸。 在外人看来,慕家也确实很幸福。 慕父慕母之间没有任何插足者,清净得不得了;慕歌是个稀有的女O,被教得很懂礼貌,喜欢她的Alpha数不胜数,偏偏她特别洁身自好,从小到大也没和其他Omega一样,传出什么Alpha为她大打出手闹得沸沸扬扬的传闻。 这样的一家人,能不让那些争抢自己Omega注意力的Alpha羡慕吗? 至于嘴上说着结了婚只有一个Alpha多么可惜之类的话的其他Omega,虽然脸上不屑,但是心里到底怎么想的,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来。 快速吃了一碗饭,慕歌放下筷子。 “嗝~吃饱了。” 慕父就等着她吃饱呢! “有空带着你那个Alpha来我的咖啡店坐坐。” 慕歌:? “去你那儿干什么?” 慕父“啧”了一声,有些嫌弃地看向慕歌: “小木头,当然是让你爸爸看看你的Alpha,给你把把关啊!” 他就知道,从小到大都没摸过Alpha手的女儿,一开荤肯定什么都不懂。 没办法,只能他这个“火眼金睛”来辨认一下那个Alpha是不是个好的。 Alpha都是一群无利不起早的狗东西,如果不是为了和Omega上床,他们会这么舔狗一样地扒着Omega? 呸! 慕父早就看透了,Alpha心眼子可多了,即使他们不会出轨,但是心里装着好几个Omega,一个不行就下一个的心思,当谁不知道呢? 他家小木头傻乎乎的,可别被那些绿茶A给骗了! 慕歌战术性沉默,许久后才看向慕父: “我看起来很傻吗?” 慕父看到慕歌眼里的指控和愤怒,立刻装傻: “啊,这个......你说!” 他推了把自己身边的慕母。 慕歌把视线放在慕母身上,慕母果断摇头: “你很聪明,不傻。” 就像慕父说得那样,Alpha都是一群无利不起早的东西,心眼特多,脑子转得比谁都快。 和慕母性格很像的慕歌,自然也很聪明,一点儿都不傻。 只是慕歌见识太少,所以还是很容易被“厮杀”出来的Alpha骗。 “Alpha比你想象得心思更多,脑子里的废料更黄。” “你爸也只是怕你被骗了。” -- 第208页 慕母难得说这么多话,慕父在边上疯狂点头,表示自己就是这个意思,绝对没有瞧不起慕歌的意思! 慕歌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 “过几天带他去。” 慕父“嗯嗯”点头,生怕跟之前一样,犯了慕歌的忌讳,让她直接翻脸搬出去了。 “慕慕,来,咱们继续讨论之前的话题!” “我跟你说啊,Alpha厉不厉害,先看腰......” “......” 慕歌好难,疯狂摇头,端起碗冲进厨房。 “今晚我刷碗,你们出去散步吧!” 厨房油烟太重了,像慕父这样的精致boy是不可能踏进去吃油烟损害皮肤的。 看慕歌躲在厨房里不出来,慕父叹了口气,这一腔满满的慈父之心,终究是错付了! 唉,女大不由爹啊! 算了,还是和亲亲老婆出去散步吧! 慕母被慕父拉着朝外走,临走时看了眼厨房: “慕慕,早点儿睡。” “好,知道了!” 听到关门的声音,慕歌松了口气。 慕父是真的荤素不忌,守着慕母都敢大谈特谈自己以前的“历史”,等着吧,今晚上的慕父又要被“整治一顿”了。 嗨,管他呢,被“整治”的时候,慕父可能还以为这是慕母的情趣,或者慕母更猛了...... 慕歌摇摇头,打扫完厨房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现在是晚上九点多,睡觉还太早。 慕歌站在阳台上看了会儿星星。 天空暗蓝,星光闪烁,美得像一幅无边无际的画。 慕歌前世的现代社会里,因为工业兴起,人类生产生活排放的垃圾......导致环境越来越差,前世的夜晚,只是夜晚,几乎看不到星星。 而在这个世界里,大概是因为只有一个政府的原因,环境很好,夜晚的星星也很多。 其实像ABO这样的背景世界里,关于国家的介绍几乎没有,毕竟随便找个地方,就能来个三五七八章满满的肉,谁还在乎国家背景啊? 不过慕歌从小在这里长大,自然知道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一个国家,全世界都是这个国家的人。 也因为如此,这个ABO社会十分平和,没有其他ABO世界里必须的外敌,Alpha也不用上战场,更不用强制Omega与Alpha配对制造下一代。 如今的社会,除了Omega地位极高导致滥交的风气外,其他都还算正常。 正看着夜景的时候,慕歌的手机响了。 ——是躺在车椅上看星星的顾飞扬。 视频一被接通,顾飞扬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慕慕,分开这么久,有没有想我?” 慕歌顿了一下:“为什么每次分开后再见面,你都是这句话?” 上次也是这样,上来就问她想不想他。 顾飞扬闻言表情有些委屈:“因为我一直在想你,自然也想知道你有没有想我。” “看样子,我们分开后,你根本没想过我!” 慕歌认真思考了几秒,坦率点头: “确实没有想过你,如果你不给我打电话,我一会儿就要睡觉了。” 顾飞扬又生气又高兴。 生气的是她真不想他,高兴的是,她在渐渐对他坦诚,不再和一开始一样,藏着真实的自己。 “你不怕我生气?” 虽然但是,顾飞扬还是表现出一副要生气的模样,恶狠狠地盯着慕歌。 慕歌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弯着眼睛笑,撅起嘴亲他: “么么,别生气了~” 顾飞扬脸上表情绷不住了,瞬间笑开,也撅起嘴亲她: “mua~” 明明她这样主动,现在的他脑子里想的不是想和她“真刀实枪”地来一场,而是想抱抱她,就那样不含一丝□□,在星光闪烁的夜空下安静地抱着她。 真奇怪。 顾飞扬搞不懂自己的身体,但是心里暖洋洋的,只觉得这一刻他真幸福。 两人对着笑,跟两个小傻子一样。 笑够了,慕歌才问他在做什么。 顾飞扬舍不得转移镜头,就下车让自己旋转,让慕歌跟着他旋转的身体一起看他周边的环境: “我在丰山,韩廷叫我来赛车。” “一天一夜见不到你,又不想回家睡觉,所以就来这里打发时间。” 慕歌跟着顾飞扬的镜头看了遍四周的环境,是一条蜿蜒的山路,虽然路边都是亮着的路灯,但是看起来依然很危险。 顾飞扬和她视频,把车开到了一个山脚下的草地上,他周围是明亮的灯光和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以及很多名贵的跑车。 慕歌没进行过这样危险的赛车运动,不过谢寒鸣玩过。 按照谢寒鸣的话来说,赛车就是一种肾上腺素飙升,跟对手跟自己玩儿命的过程。 特别刺激,不过家里管得严,玩得次数不多。 像谢寒鸣这样的Omega都玩过赛车,更别说天生争强好胜的Alpha了。 家境一般的Alpha都会偷着跟别人玩几次赛车,更何况像顾飞扬这样家境很好,有大把时间,更不用废心思陪伴Omega的Alpha了。 “你平时都是用赛车打发时间吗?” “不是啊,只是偶尔来玩玩。我还喜欢拳击,赛跑,游泳,打球......” 只要是运动,顾飞扬都喜欢。 -- 第209页 慕歌安静听着,越发感叹Alpha和她完全不是同一种生物。 “......慕慕,你想来玩一玩吗?” 说到最后,顾飞扬紧紧盯着屏幕里的慕歌,眼神不知道是期待还是不期待。 无所不试探的选择题又来了。 一看顾飞扬的表情,慕歌就知道这是个坑。 虽然不存在选对选错的问题,但是慕歌还是很心累。 于是慕歌把“皮球”踢了回去: “你想让我去吗?” 听到慕歌的话,顾飞扬开始纠结起来。 他想让她来,想霸占她所有的时间,一直和她在一起。 他又不想让她来,因为慕歌来了,就意味着这里所有Alpha的眼神都会放在慕歌身上,他非常非常讨厌别的Alpha觊觎他的Omega的眼神,那会让他十分暴躁,就像一头被侵占地盘的狮子,除非伤亡,否则无法平息怒气。 到底想不想让她来? 他自己也不知道。 顾飞扬沉默着,一直没说话。 慕歌去外边喝了杯水回来,顾飞扬还是一副十分纠结的模样。 “赛车小心点儿。” “我要睡觉了,挂了。” 没等顾飞扬回话,慕歌直接挂断视频。 有什么好纠结的? 他让她去,她还不去呢! 因为她到睡觉的时间了,慕歌绝对不会因为意外计划牺牲自己正常的睡眠时间,除非那件事特别紧急。 慕歌安安稳稳地睡着了。这边的顾飞扬却有些慌张。 慕歌的表情看起来不怎么高兴,难道是他纠结的时间太久,她觉得烦了? 或者她觉得他一直试探她很烦,这次也和之前一样,默默藏在心里,等忍不了了直接爆发? 顾飞扬抓了抓头发,思来想去十分烦躁。 “顾大少,下场该你了!” “对手是顾......” “不比了!” 顾飞扬踩着油门,直接走了。 叫他顾飞扬比赛的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这位大少爷怎么了,突然又不比了。 不过顾飞扬走了,后续的时候还要她安排好。 这人迅速跑到和顾飞扬比赛的那辆车前,小心翼翼地敲了敲车窗,车窗只降落了很小的一部分,露出赛车手一双冰冷阴郁的眼睛。 “二少,大少临时有事儿,不比了。” 听到这句话,那双阴郁冰冷的眼睛更加阴沉了。 “滚!” 这人立马滚了。 啧,顾家这两位,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脾气都不怎么好。 车窗再次掩盖了那双阴沉的眼睛,眼睛的主人垂着眼,若有所思: 是去见那个,眉眼弯弯主动亲他甜得不像话的Omega吗? 顾飞扬...... 他永远都是这么好命! “轰——” 跑车飞向前方,只留下原地的一道车印。 ...... 顾飞扬开车来到了慕家楼下,他看着上方慕歌房间的窗户,把玩着手机的打火机。 ——慕歌不喜欢烟味儿,也不喜欢酒味儿,这是顾飞扬进学校后就知道的事情。 因为慕歌不喜欢,所以南市三中根本没有抽烟喝酒的Alpha,即使有,也会很快戒掉。 顾飞扬初中喝过酒,但没抽过烟,上了高中,喝酒也戒了。 放在以前,他根本无法想象自己会戒掉酒,只是因为一个Omega的不喜欢。 想起慕歌撅着嘴亲他的模样,顾飞扬扔掉打火机,给慕歌发了条消息: 【慕慕,睡了吗?】 和慕歌同床共枕了两晚,顾飞扬知道,慕歌睡觉前,肯定会关掉所有的灯,不然她睡不着。 如今她窗户里的灯还亮着,说明慕歌应该没睡。 看到顾飞扬消息的时候,慕歌刚洗完澡,正坐在椅子上擦头发。 慕歌只是看了一眼,没回他。 慕歌都不用想,只要回了,肯定又是没完没了的聊天,不聊上半个小时,顾飞扬绝对不罢休。 慕歌继续擦头发,手机屏幕很快又亮起来: 【慕慕。】 【我在楼下。】 慕歌:? 慕歌打开窗户,看到了楼下的敞篷跑车,与以及跑车里正冲着她笑的顾飞扬。 慕歌根本顾不上和他说话,打开房门偷听了一会儿父母房间里的动静。 好的,她爸妈正在“激烈运动”,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儿。 慕歌轻手轻脚地下楼,打开家门走出去。 顾飞扬正靠在跑车上,皱眉盯着手机。 明明看到他了,怎么又回去了? 她不想见他? 正思考着,面前的房门开了,顾飞扬眼神一亮,迅速把手机扔进车里,三两步走过去,抱住慕歌。 她的头发半干,带着洗发水的香气。 顾飞扬埋在她脖子里,嗅闻着她的气息: “好香~” 顾飞扬乱闻乱蹭,弄得慕歌很不自在: “别蹭了!” 顾飞扬不动了,亲了亲慕歌的肩膀: “一看见你就忍不住......” “忍不住也忍着。” 顾飞扬不说话了,安静地抱着她。 “你来这里做什么?” 沉默一会儿,慕歌问道。 顾飞扬声音闷闷的,带着委屈和不解: -- 第210页 “我以为你生气了,赶来解释......而且,我很想你。” 开车的时候想,赛车的时候也在想,看星星的时候想,就算和她视频通话,也很想。 慕歌的手钻进顾飞扬的衣服里,摸了摸他的腹肌,顾飞扬全身都僵住了。 “现在还想吗?” 顾飞扬的气息开始滚烫起来: “更想了......” 慕歌轻笑一声:“想也憋着!” 顾飞扬被怼地梗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说话了,慕歌也不再开口,又摸了摸顾飞扬年轻美好的身体,然后毫不留恋地抽回手。 “挂电话的时候没生气,因为要睡觉了。” “现在已经看到我了,你回去吧。” 顾飞扬没动,他现在很尴尬,怕一动就出丑。 “慕慕,再让我抱一会儿......么么么,再让我抱一会儿嘛~” 慕歌想走,顾飞扬死皮赖脸地拉着她不让她走,就连撒娇都用上了。 慕歌也感觉到了他的尴尬,而且他的火也是自己挑起来的,慕歌有点儿理亏,就不动了,一直让他抱着。 “你快点儿啊!” “......这是能快的事儿吗?” “......” 两人斗嘴无果,齐齐沉默。 黑暗的夜里,顾飞扬在慕歌耳边喘息着,慕歌快睡着了,他才慢慢松开她: “我好了......” 顾飞扬的话还没完,慕歌差点儿摔倒,顾飞扬扶住她的时候发现了她脸上的困意。 本来有些愧疚的顾飞扬瞬间睁大眼,心中的郁闷脱口而出: “我对着你......那么难受,你却在我怀里睡着了?!” 慕歌:“......” 慕歌也不想的,只是他没开车灯,外边的路灯也渐渐灭了,这么黑的环境,慕歌体内的生物钟休息时间也到了,自然就困了。 这是人的正常反应啊,根本避免不了。 “我好困,你走吧,我去睡觉了。” 慕歌没听出顾飞扬声音里压抑着的郁闷,直接踮起脚胡乱啃了他两口,然后摆摆手回家了。 顾飞扬本来还挺郁闷,但是被慕歌这一啃,心里的郁闷瞬间没了,还有点儿担心她这么困会不会摔倒。 不过慕歌进门后,门就关上了,顾飞扬也不好再进去,只能站在下边看着慕歌窗户里的灯光。 等了两三分钟,慕歌屋子里的灯灭了。 顾飞扬掏出手机给她发了个“晚安”,又等了一会儿,见慕歌一直没回他才开车离开。 * 第二天早晨六点半,慕歌强大的生物钟支撑着她醒来。 床头上的手机嗡嗡地响着,不仅有闹钟,还有顾飞扬再一次的刷屏消息。 慕歌关上闹钟,起床洗漱。 至于顾飞扬的消息,不想回。 下楼的时候,慕父慕母还没起,慕歌恍惚记得,昨晚她上楼的时候,她爸妈房间里还有声音...... 啧,体力真好。 慕歌感叹了一句,穿了一身宽松的运动服出去跑步,顺便买早餐。 ——慕歌周末回家起得早,这两天的早餐一般都是她出去买,慕母也乐得轻松,不用做饭了。 慕歌打开门,出去后就看到了抱胸靠在跑车上的顾飞扬。 他正紧皱着眉头盯着手机,眼神犀利,像是在看什么重大机密。 慕歌顿了一下,悄悄走到顾飞扬面前,想吓他一跳的时候,顾飞扬突然抬起头,伸手把她摁在自己怀里,接着就是一个深吻。 慕歌抓着顾飞扬腰间的衣服,觉得自己要死在他狂乱的吻里了。 “呼......” 吻了足足有二十分钟,顾飞扬才意犹未尽地和慕歌分开,慕歌已经快窒息了,浑身软成一滩水,被顾飞扬抱着才不至于滑下去。 “体力有亿点点差......” 顾飞扬小声嘀咕着,抚着慕歌的后背,为她顺气。 “......你体力好,行了吧?” 慕歌掌控全身后,瞪了他一眼,抬脚就往前走。 顾飞扬被她瞪得心都软了,赶紧追上去: “嗯嗯嗯嗯,我体力特好,每次都让你很尽兴......” “你闭嘴!” 慕歌红了脸,一把捂住他的嘴。 ——ABO世界里,Omega夸一个Alpha体力好,不仅仅是表面意思,还希望这个Alpha以后在床上的“好体力”继续保持下去。 顾飞扬眼睛弯起来,以前眉宇间的懵懂青涩彻底转变为让人看一眼就会脸红心跳的侵略感。 他盯着慕歌,轻轻摇了摇头,眼神里满是“再也不敢”了。 慕歌狐疑地看着他,慢慢松开手。 才过了一晚上,他求生欲这么强了? 感觉变机灵了。 “你......看什么书了?” 即使慕歌没说,但顾飞扬瞬间感觉到了她对他态度的那一丝细微的转变。 顾飞扬心里高兴,也立刻get到慕歌这个问题的意思。 “我爸教我的。” 慕歌懂了。 原来是有大佬在背后指点。 顾飞扬这么上道,慕歌当然也不能吝啬自己的奖励,她主动牵了他的手,这一举动让顾飞扬控住不住地笑了起来。 “好好学,亲爱的男朋友。” 顾飞扬咧着嘴露出一口白牙,敬了个军礼:“收到,亲爱的女朋友!” -- 第211页 “......你这军礼不赖啊,真帅!” “那我改天穿上军装?” “咳......今儿晚上就穿。” “啧,原来慕慕也这么不正经......” “......” 两人说说笑笑,去外边买了早餐,又一起回来。 到了慕家门口,顾飞扬就十分“知趣”地停住脚步: “你进去吧,我下午再来接你。” 慕歌看了眼时间,早晨6:57,慕父一般8:00起床,慕母嘛,不太好说。 不过顾飞扬今天早晨表现得太好了,慕歌有点儿不忍心就这么让他自己孤零零地回去。 慕歌犹豫了几秒,让顾飞扬等一等。 顾飞扬不明所以,却还是很听话地站在门外等着她。 慕歌迅速进去,悄悄溜达了一圈,慕母没出来,看来还在睡。 慕歌拿了个干净的拖把立在慕父慕母房门前,这样里边的人一开门,拖把就会倒在地上发出声音,到时候即使慕歌在楼下,也能听到拖把倒地的声音。 弄好拖把后,慕歌下楼迅速打开门,让顾飞扬赶紧进来,顾飞扬眼神一亮,大步走进来。 他被慕歌拉着坐在餐桌上,慕歌又给他摆好碗筷,给他倒牛奶,特别周到。 顾飞扬十分受宠若惊,过去的几天里都没今天早晨半个小时内的收获大。 ——慕歌对他的态度,肉眼可见地亲近起来。 果然,他爸就是他爸,恋爱界YYDS(永远的神)!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人的横插一脚,他爸和他妈结婚后,也绝对会把他妈吃得死死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必须和别的Alpha争夺本该独属于自己Omega的注意力...... “吃吧,吃完再走。” 慕歌的声音让顾飞扬回过神儿来,他眼底的暗沉散去,对慕歌笑着点了点头。 “好,一起吃。” 他不会和他爸一样的,他的Omega,这辈子只能有他一个Alpha。 两人早餐买的是豆腐脑和油条,很烫。 慕歌嫌热吃得很慢,顾飞扬也吃得很慢,不过他是想和慕歌多待一会儿。 “慕慕,今天有什么计划?” 顾飞扬慢吞吞吃着早餐,轻声问道。 他也知道自己现在还不到被慕歌带给她爸妈看的地步,再加上被顾父指点了很多,自然不会和之前一样,对自己的地位有任何逾越。 既然慕歌不想让她爸妈发现他,他自然也不会故意弄出很大的动静被发现。 他爸说了,他现在正处在考察期,而且是十分艰难磨合的考察期,一旦被发现越过了底线,慕歌忍了一次两次,到第三次,绝对会毫不留情地踹掉他! 他俩本来性格就不怎么搭,如果直接就这么磨合肯定会很痛苦。 这时候,就需要两人中的其中一个先低头。 按照慕歌的性格,她绝不可能低头;所以低头的人只能是顾飞扬。 他需要认真观察她的喜好,进而推测她的原则和底线,在不违背他个性的同时,适应她,配合她,让她习惯他。 ——这听起来让人觉得很不舒服,但是作为恋爱关系中弱势的Alpha,想让Omega的心里有他,只能这么做。 而且顾飞扬要的,不是慕歌心里有他的位置,他要的是独占,是慕歌只会喜欢他,只会和他在一起。 这样的话,顾飞扬要做的,比冲着结婚去的Alpha要做的更多。 当年顾飞扬他爸就是这么一点一点地彻底霸占顾母的心的,只是后来出了意外,如果不是那场意外,顾父绝对是被所有Alpha羡慕的人...... 今天的计划? “做作业,练琴,看谢寒鸣。” 作业还有一点点;练琴是每日刚需,必须要做的;谢寒鸣即将迎来第一次发情期,在那之前,慕歌要多看望他,让处于敏感脆弱阶段的Omega不会觉得自己失去了友情。 “计划里没有我吗?” 顾飞扬可怜巴巴的看着慕歌,慕歌冷酷摇头。 “没有,今晚和明天属于你。” 顾飞扬“啧”了一声:“慕慕犯规,怎么老是这样?” ? 慕歌喝完最后一口豆腐脑,不解地看向顾飞扬。 顾飞扬神采飞扬,笑得羞涩又欢喜: “每次都是这样,前一句话让我很不高兴,后一句立刻又把我哄回来了。” “慕慕,你到底是高傲的Omega还是甜甜的Alpha,嘴这么甜?” 慕歌觉得顾飞扬好烦啊,这么不矜持。 可是她心里好高兴。 没有人不喜欢被人夸奖,尤其是夸你的人是一个满心满眼喜欢你的异性。 “......我是Omega。” “你的嘴才最甜,跟开窍儿了一样。” 慕歌忍不住亲了亲顾飞扬那双满是爱意的眼睛: “顾飞扬,我对你爸有点儿好奇了,怎么就一晚上的时间,就能让你开窍儿了?” 顾飞扬被慕歌轻柔地带着情意的吻弄得脸红心跳,这次的他和昨晚视频时的他一样,十分难得地没起反应,而且心脏在砰砰乱跳。 太奇怪了,太奇怪了! 这就是他爸说得真正的动心吗? 让人又羞涩又慌乱又甜得不行。 “你想见我爸?那我带你去!” 顾飞扬这句话一出口,立刻觉得后悔了。 他们两个现在的关系,还不足以见家长。 -- 第212页 艹,被她甜得脑子迷糊了,连心里话都说出来了。 顾飞扬神情立刻紧张起来,怕慕歌不高兴。 不过这次慕歌没有不高兴,反而笑眯眯地看着他: “见你爸不着急,等过几天我先带你见见我爸,好不好?” 顾飞扬傻了。 他万万没想到,没过脑子的一句话没让慕歌生气,反而知道了一个能大大促进他们两个关系的消息! 傻了好久,顾飞扬才反应过来: “那...那我要不要提前准备什么礼物?” “慕叔叔喜欢什么?” “我好紧张,也好高兴......” “......” 慕歌捏了捏顾飞扬的脸,没多说这件事情,而是示意顾飞扬该走了。 看慕歌不想多说,顾飞扬也没敢多问,收拾好自己的垃圾,离开了慕家。 慕歌跟在顾飞扬身后,送他出去。 “......慕慕,你告诉我一些内幕消息,怪紧张的。” 顾飞扬坐在车里,恳求地看着慕歌。 他算是发现了,慕歌吃软不吃硬,最无法抵抗他的示弱和撒娇。 果然,慕歌没和之前一样避而不谈,而是告诉顾飞扬: “我爸最喜欢炫耀他的老婆和女儿,你看着办吧。” “晚上见。” “晚上见......” 眼巴巴地看着慕歌关上门,顾飞扬立刻给他爸打电话: “慕慕过几天要带我见她爸!” “......” 顾飞扬求救顾父的事情,慕歌也能猜到。 不过人之常情,不算惊讶。 毕竟,一个恋爱三天就差点儿被分手的Alpha,被自己亲人帮助后,遇到困难的时候,自然会下意识地求助上一次帮他的人。 不过,见慕父的事情还有很久呢,不着急。 慕歌练了两个小时的钢琴,之后下楼和慕父一起看电视。 父女俩看电视的时候都很安静,偶尔吃个水果,不说话也不剧透。 慕母也陪着他俩一块儿看,偶尔给慕父递水果和零食,大部分时间还要承担慕父看电视时无法发泄的郁气。 ——毕竟,垃圾电视剧里有的片段真的太气人了! 慕歌啃着苹果,好奇地瞅了瞅慕母的胳膊。 被掐了那么多下,居然一点儿痕迹都没有! 不愧是当兵的,厉害! 慕母回了慕歌一个淡定的眼神,丝毫不在意被女儿光明正大地看热闹。 上午的“家庭团建”活动和午饭过后,慕歌睡了一会儿,下午顶着大太阳出了门。 太阳好热,幸好车里有空调。 慕歌没驾照,开得很慢,开了半个小时才到谢家。 一进门,慕歌就看到了谢寒城。 “寒城哥,你也在?” 谢寒城正端坐在客厅沙发里,艰难地应付着热情的谢家人。 ——谢寒鸣第一次发情期到来,很多谢家人都来看他,看谢寒鸣的同时,也习惯性地催促一下谢寒城,让他对自己未来的人生大事上点儿心。 毕竟,谢寒城是“远近闻名”的“死洁癖”,吃个饭都要洗手好几次,接吻......这种不卫生的举动,绝对不会发生在谢寒城身上! 谢寒城连初吻都没送出去,更别说初恋了。 谢寒城很烦,他不想谈恋爱不想找Omega完全是自己的事情,怎么这些闲得没事干的谢家人,哪个看见他都要问上一嘴呢? 烦死了! 看到慕歌,谢寒城就跟看到了“救星”一样,立刻脱离谢家人关切的“包围圈”,拉着慕歌上楼。 客厅里的谢家人看着两人的背影,面面相觑: “不是说小城和慕家这孩子不来电吗?” “......这个也说不准吧?要是人家俩人私底下好上了呢?” “也是,看来不用担心小城了。” “......” 两人不知道楼下的猜测,即使知道也不在意。 从小到大,因为慕歌和谢寒鸣关系好,谢寒鸣又和谢寒城关系不错,猜测慕歌和谢寒城有关系的大有人在,不缺客厅里闲得无聊的那些谢家人。 上楼后,谢寒城就松开了慕歌的手腕,迅速去楼上的卫生间洗手。 谢寒城边洗手边解释: “刚才楼下客厅里的细菌太多了,我不是针对你!” “噢。” 从小一起长大,慕歌自然很了解谢寒城的特点,根本没放在心上。 不过,为什么ABO世界里有细菌和病毒,却没有由细菌和病毒引起的性病呢? 关于这个问题,慕歌上网查过,也咨询过谢家从医的人,他们说细菌病毒本来也没多少,而且都是那种根本察觉不到对人体无害的细菌病毒,所以这一块的研究很少。 至于谢寒城,他纯粹是小时候做生物实验,在显微镜下看到自己手上的细菌病毒被恶心到了,这些年才一直神经兮兮地当个“洁癖”。 严格说起来,ABO世界里,即使好几天不洗澡,细菌病毒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慕歌听到这个解释后满脑子服气:好家伙,为了圆ABO世界的设定,这个世界直接模糊了细菌病毒的存在! 不过这样说起来,没有细菌病毒的泛滥,这个世界感染的死伤率几乎为0,也算一件好事吧? 不想了,反正天塌下来有很多人顶着,慕歌又不是研究这一块的,对这些也没什么兴趣,更不会整天担心这担心那,好好过自己的生活就行了。 -- 第213页 慕歌敲了敲谢寒鸣房间的门,谢寒鸣说“进来”后,她才推门进去。 一看到慕歌,谢寒鸣就“啧”了一声: “我说是谁这么有礼貌,进来还敲门......原来是我们最看重礼貌的慕同学啊~” 慕歌坐在床边,上去掐他的脸:“干嘛阴阳怪气的,我一直这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谢寒鸣叹了口气,同样掐回来:“知道啦知道啦,你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嘛!” “松手松手,脸好疼!” “你先松手!” 慕歌不甘示弱,盯着谢寒鸣。 谢寒鸣皱眉:“我数一二三,咱俩一块儿松手!” 慕歌:“昂!” “一二三!” 两人同时松手,看到对方有些发红的脸,又同时笑起来。 “哈哈哈,你的脸变形了......” “切,你的脸也变了!” “......” 两人嘲笑了对方一番,之后谢寒鸣让慕歌上床,慕歌爬上去躺在谢寒鸣身边。 “你闻闻我身上的信息素。” 慕歌抓着谢寒鸣的手,仔细闻了闻,神色疑惑: “没有味道啊......” 谢寒鸣白了她一眼,摁着她的头让她闻她的心脏处: “小笨蛋,信息素聚集在心脏里,发散到全身各处......你初中生物白学了!” 慕歌:...... 没办法,前世九年义务教育太过成功,让她老是搞不懂这个世界里的人为什么会有信息素...... 怕自己认知紊乱,慕歌对这个世界的生理知识了解得不怎么深刻。 看来以后要补补课了。 慕歌这么想着,趴在谢寒鸣心口上仔细闻了闻,瞬间,一股令人头晕目眩的味道传过来,慕歌迅速抬起头,远离他的心脏。 “闻着头晕。” 慕歌按了按太阳穴,好半天那股眩晕劲儿才下去。 谢寒鸣躺在那里“嘿嘿”笑: “傻了吧,让你不听生理课......” “发情期前的Omega心脏处会堆积大量的信息素,等发情期到来时,这些信息素会瞬间爆发,引诱Alpha进入发情期。” “这时候,只要把发情的Alpha和Omega关在同一个屋子里,等上几天就行了。” 慕歌沉默了[香=香]一会儿,然后道: “就跟关发情配种的畜生一样。” 谢寒鸣:“......” “虽然但是,别说得这么难听好不好?” “这可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基因,谁也无法躲过去的。” 看到谢寒城眼底的担忧,慕歌笑了一下: “知道了,我以前是想过不和Alpha在一起,自己一个人生活。不过后来就不这么想了......” “我现在已经有Alpha了,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会陪着我度过第一次发情期。” 仔细观察着慕歌的表情,发现她说得是真的后,谢寒鸣心底最后一丝担忧消失了。 作为和慕歌一起长大的竹马,谢寒鸣自然也知道慕歌一直以来的想法。 虽然她不说,但是Omega天性敏锐,谢寒鸣猜也能猜得到,只是他一直不想相信,一直否认。 如今,也算是彻底放心了。 “那就好。” 慕歌抱了抱谢寒鸣,轻声道: “小明同学,谢谢你啊。” 一直包容我的任性,我的骄傲,我的不为人知,我的......所有对于前世现代的思念。 i谢寒鸣拍了拍慕歌的肩膀: “既然想谢我,赶紧告诉我你和顾飞扬进展到那一步了?” 慕歌:“......” 白感动了,竹马有毒。 不过谢寒鸣就是喜欢听八卦,作为青梅,自然要满足他。 “顾飞扬求助他爸了,感觉一下子开了窍儿......” “以前不开窍儿?你不是说他之前是靠着信息素勾引你的吗?” “......哎呀,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一个Alpha直接靠信息素吸引一个Omega,这不就是说明他的基因都想勾引你吗?这还不够浪漫?” “浪漫个屁!” ABO世界的人,三观思想和她这个社会主义红苗完全不一样! “......” 和谢寒鸣聊了一下午,又陪他一起吃了晚饭,慕歌才开车回家。 到家门口的时候,顾飞扬的车已经等在哪儿了。 慕歌给他发消息,让他先等等。 顾飞扬听话地没动。 慕歌回家拿好自己的书包,跟慕父慕母道别后,出来直接上了顾飞扬的车。 “去丰山玩玩?” 顾飞扬启动车子后,开得很慢,过了好一会儿,才盯着慕歌的脸色试探性问道。 慕歌:“嗯。” “下次直说。”慕歌又补充道。 看她表情平静,确实没生气,顾飞扬喜上眉梢:“好嘞,下次不这样了。” 女朋友还是很好说话的。 到丰山后,天色暗了下来。 “咻——~” 顾飞扬的敞篷跑车停下的时候,前方传来了一阵口哨声。 慕歌没有理会,和顾飞扬一起下车。 这是丰山山脚下的赛道起点,围着很多跑车,也有很多人。 慕歌仔细辨认了一下,大部分都是Alpha,也有Omega,不过Omega都被众星捧月地环绕着。 慕歌走过去的时候,右前方一个吸引她注意的口哨声响起,慕歌看过去,正对上一双斯文和善的眼睛。 -- 第214页 ——那是个长相俊秀气质温和的男性Alpha,他有一双和顾飞扬一模一样却显得有些冰冷的眼睛。 “慕同学,初次见面。” “我是顾明朗,你男朋友的...亲弟弟。” 作者有话要说: 7.16补更+今天的更新~ 第85章 “噗——” 顾明朗? 亲弟弟? 慕歌第一反应就是看向自己身边的顾飞扬,谁知顾飞扬也下意识地看向她。 两人对上了眼,没等慕歌说什么,顾飞扬先笑了,将慕歌腮边的头发挽到耳后,压低声音道: “看我做什么?” 慕歌下意识回道: “不认识这个人,看看你是不是真的。” ——不认识面前这个自称顾明朗的人,想看一下顾飞扬的表情,确认顾明朗是不是他弟弟。 顾飞扬低头吻了下慕歌的指尖,眨眨眼睛: “算是吧。” 算是吧? 这可不是个什么很好的词语,看来顾飞扬和这个顾明朗关系不怎么样。 慕歌点点头,不再说话了。 看到慕歌的表情,顾飞扬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很快收敛笑容,跟慕歌一起站在原地。 两人牵着手,没给顾明朗一个眼神。 同时,韩延韩廷围了过来,挡住顾明朗看向慕歌的视线。 顾明朗见状,唇边温和的笑意凝滞,低头后眼底闪过一丝阴冷,再抬头,他还是那个气质温和的顾明朗。 “那小子打什么坏主意呢?” “这你都看不出来?你傻吗?” 韩延狠狠的拍了下韩廷的后背:“你才傻!我这不是迂回提醒一下吗?” 韩廷:那你这提醒的真没什么技术含量。 顾飞扬没看顾明朗,声音淡淡: “不用理他。” 韩延韩廷立刻不提顾明朗了。 “顾飞扬,怎么把慕同学带来了?” 不知道这里别的不多,就单身的Alpha多吗? 他不怕慕歌看上别的Alpha? 顾飞扬护着慕歌挤到前边看赛车,听到韩廷的话回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比冰川还冷: “闭嘴!” 韩廷手放在嘴边做了个“拉拉链”的动作,表示自己绝对会闭嘴。 韩延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十分幸灾乐祸: “你招他做什么?挨揍不够多?” 韩廷:“哥你闭嘴,不然一会儿被瞪的就是你了。” 韩延:“......” 慕歌被顾飞扬护着挤到了前方,前方赛道旁有护栏,慕歌抓着护栏,身后是顾飞扬。 口哨声、议论声、欢呼声夹杂在一起,很吵。 慕歌盯着已经跑了一圈的那辆车看了一会儿,车主即将下来的时候,眼睛却被身后的手捂住了。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他们,我真是嫉妒死了!” 耳边是顾飞扬咬牙切齿满是醋意的声音,慕歌有些无语,她什么眼神啊?不是很正常吗? 没等慕歌反驳,顾飞扬又贴在慕歌耳边道: “要不我们回去吧,这里好吵,也没什么好看的,” 他放下了手,慕歌也看到了那个下车的车主,是个帅气的男A,顾明朗走了过去,和那个人说话。 慕歌没多看,只是点点头,表示赞同顾飞扬的意见。 顾飞扬护着她,又挤了出来。 出来后声音就小了,可以正常说话了。 “你......” “抱歉,我只是不想让你用那种惊艳的目光看其他男A。” 慕歌还没发难,顾飞扬就低头认错了。 他还弯腰虚虚地抱着慕歌,语气十分可怜: “如果你想看,可以看我......别看别人,好不好?” “慕慕,求你了,别用那种期待的目光看着别的Alpha,我整个人都要被酸死了!” “......” 好话歹话都让顾飞扬说完了,慕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换位思考的话,如果刚才跑车里下来的是个女O,顾飞扬直勾勾地盯着,她心里也会不舒服。 慕歌没说话,直接抱住顾飞扬: “那我们回去吧,感觉这里很乱,不太舒服......” 慕歌一直对这样人多的场合不太感冒,因为人多就意味着危险,再加上慕歌本身就不太喜欢吵闹的环境,所以这些年下来,也没怎么见识过“年轻人”该见识的东西。 看慕歌脸色有点儿难看,确实不怎么喜欢这里,顾飞扬安抚地吻了吻慕歌的头发: “好,以后不来了。” “......有点儿难受,你背我过去。” 顾飞扬二话不说,转身蹲下来让慕歌上来,慕歌搂着他的脖子,被他背在背上,朝着顾飞扬的车走去。 “这是惩罚?” 顾飞扬笑道。 远离吵闹后,气氛很舒缓,慕歌觉得很舒服,脸色也没刚才那么难看了。 她趴在他肩膀上,弯了弯眼睛: “你觉得是就是。” 顾飞扬更开心了: “我喜欢这个惩罚。” 慕歌叹了口气,学着顾飞扬之前的动作,轻咬了下他的耳垂,之后还舔了舔: “我也喜欢这个惩罚。” 被慕歌一咬,顾飞扬身体不太自在,声音都变了: “慕慕,我......” “哥哥,这么着急走?” -- 第215页 顾飞扬的话还没完,顾明朗拦在了两人面前。 顾明朗身后就是顾飞扬的车,偏偏被顾明朗拦着,顾飞扬不好过去。 顾飞扬连眼皮都没抬:“好狗不挡路。” 顾明朗温和一笑,没在意顾飞扬不怎么友好的态度,反而看向慕歌,脸上满是抱歉: “我哥就这样,对谁都没个好脸色。慕同学平时和我哥相处的时候应该很困扰吧?毕竟慕同学性格很低调,对谁都很有礼貌......” “......慕同学,真是辛苦了......” 慕歌:??? 这人在说什么玩意儿? 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关男朋友关系不咋地的弟弟什么事儿? 他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地评价她和她男朋友的事情? 哪来的脸? 没等顾飞扬爆发,慕歌直接打断顾明朗的话: “你到底想说什么?” 说着慕歌还摸了摸顾飞扬的眉心,让他别生气。 顾飞扬冷冷地看了眼面前的顾明朗,垂着眼不说话。 看到慕歌脸上的不耐烦,顾明朗眼神闪了闪。 ——她和那些没什么脑子的Omega不太一样,好像听得懂人话。 于是,顾明朗也改变了自己的语气和态度,十分真诚地看着慕歌: “只是听说我哥性格太张扬,可能会给慕同学的生活带来不便。” 慕歌:“噢。这关你什么事儿?” 顾明朗笑容不变:“毕竟是一家人,关心一下自己的大嫂......” 慕歌抬手打断顾明朗的话: “谁和你是一家人?” 顾明朗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慕歌看着顾明朗,深深地叹气: “顾飞扬才是你哥,你觉得他做的不好,直接跟他提建议,为什么专门和我说?” “你想怎么着?” 慕歌上下打量了眼顾明朗: “你多少岁了?怎么还无意识地抢占哥哥的注意力?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和你哥是一对,我是那个插足你们的第三者,啧......” 听到慕歌这句话,顾明朗的脸彻底僵住了。 顾飞扬直接满脸嫌弃“呸”了一声: “谁和他是一对?恶不恶心?” “我和你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顾飞扬和慕歌,慕歌和顾飞扬,锁死了!” “......没看出来,你居然磕自己的CP......” “哈,磕自己CP怎么了?犯法吗?” “不犯法,就是有点儿骚气。” “骚?那你喜欢吗?” “......喜欢。” “哼,你这个口是心非的Omega!为了奖励你,回去就穿军装。” “好耶!mua~” “你矜持一点啊!再亲一下~” “哼,你这个口是心非的Alpha!为了奖励你,回去再亲!” “犯规了犯规了!” “......” 顾飞扬和慕歌说这话,自然而然地绕过顾明朗,上车离开了。 顾明朗站在原地,满脸阴翳。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都这样! 即使因为他,使得顾飞扬和母亲吵架,但神两人吵着吵着就会略过他,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最后彻底忽略他。 慕歌也是这样,明明是他在和慕歌说话,顾飞扬一插话,慕歌的注意力又被顾飞扬吸引走了...... 凭什么? 他顾明朗也不差,凭什么所有人第一时间看到的人,永远是顾飞扬? 顾明朗,难道永远比不过顾飞扬? 就像当初起名字的时候,顾飞扬是所有人的神采飞扬,而他顾明朗,只是他爸一个人的天明气朗。 顾明朗阴沉地笑了两声: “神采飞扬?等你和你爸一样守不住自己Omega的时候,我看你还怎么神采风扬!” * 周六晚上,顾飞扬像慕歌展示了什么叫“禁欲的制服诱惑”。 顾飞扬这家伙学精了,引诱着慕歌把他扑倒,自己却一副隐忍不情愿的模样。 慕歌...... 说真的,慕歌觉得这样的顾飞扬更想让人扑倒□□了! 嗨,谁还没个不为人知的小癖好啊? 反正周六晚上慕歌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快乐,顾飞扬也感受到了慕歌的热情,快乐得要升天了。 胡闹得很晚,周日两人窝在家里,跟个连体婴一样度过了一天一夜。 周一开学,感情上了一层的慕歌和顾飞扬甜甜蜜蜜地一起来到学校。 学校生活和之前没什么不同,不过放在慕歌和顾飞扬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多了,而且都是那种不加掩饰地盯着他们企图插足的视线。 慕歌很不理解。 她和顾飞扬算是正式进入了热恋期,整天黏在一起,让人看了就牙酸。 其他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为什么会不自量力地要拆散一对热恋期的情侣呢? 难道这就是ABO社会的隐藏潜规则? 【......就是要趁现在拆散你们啊!】 谢寒鸣收到慕歌的疑惑后,十分迅速地回道。 【你和顾飞扬,满打满算才确定关系不到一周,感情就这么好了。等之后感情淡了,你心里肯定还有顾飞扬的影子,到那时候,不管怎么样,顾飞扬永远是‘正宫’,是你心里第一个Alpha,其他人,只能屈居第二,永远越不过顾飞扬。】 -- 第216页 【不过热恋期拆散你们的话,顾飞扬绝对扛不住要用什么手段挽回你......】 【虽然但是,Omega确实都不怎么喜欢心机太深的Alpha,因为Omega普遍高傲,觉得凑到它面前的Alpha都是因为喜欢它们......】 【唉,反正按照正常Omega的思路,顾飞扬一旦用了手段挽回你,不管你面上怎么样,心里肯定对顾飞扬不如以前了。】 【然后其他Alpha再来献献殷勤,你为了打压顾飞扬,肯定要接受一个Alpha和他打擂台。你这么做了之后,顾飞扬心里也不愿意,对你可能也没那么真心了......长此以往,恶性循环下,你俩的关系绝对越走越远,最后分道扬镳,别的Alpha就能趁机上位啦!】 慕歌看着谢寒鸣发来的消息,满脑子问号。 这什么玩意儿? 什么叫“等之后感情淡了”? 感情这种事情,只要持续下去,不都是越来越好吗? 而且自从她选了顾飞扬的那一刻开始,她就从想过轻易放弃他再找别的Alpha...... 算了,和谢寒鸣土著O的想法完全不一样,没什么参考价值。 慕歌刚把手机扣在桌子上,顾飞扬就来了。 谢寒鸣请假在家,座位一直空着,这极大的方便了顾飞扬下课来“宣示主权”的行为。 再次回到学校的这几天,顾飞扬下课就来六班,坐在慕歌身边,也不是非要和她说什么,就是坐在她身边安静地看着她,他也觉得很开心。 见慕歌趴在自己胳膊上,顾飞扬怕她胳膊疼,直接伸出自己的胳膊让她枕着。 慕歌也没说什么,接受了他的好意,趴在他胳膊上。 她的脸好软,趴在他小臂上,还有鼻子和嘴唇里呼吸吞.吐的气息,就像她攀附着他生长一样......这些都让顾飞扬心里阴暗的一面得到了满足。 “顾飞扬。” “嗯?” 顾飞扬摸了摸慕歌的头发,将左手轻轻放在她肩膀上。 从后边看,慕歌趴在顾飞扬右臂上,顾飞扬的左手挡在慕歌身后,两人形成一个封闭的圆形,十分亲密。 慕歌声音很小,软软的,不带一丝攻击: “我们要好好守着对方,不能让别人有可乘之机。” 顾飞扬低头轻吻了慕歌的额头: “好。” ...... 大概是顾飞扬守得紧,也可能是慕歌比其他Omega更讨厌下作手段,所以一连半个月过去,没人能撬开慕歌和顾飞扬之间的缝隙,反而让他俩的感情因为外部压力更加亲密了。 见两人怎么都拆不开,许多Alpha不得不退而求其次,想着加入他们。 只是之前得罪顾飞扬得罪的太狠了,现在他谁也不搭理,找不到什么好机会。 这半个月里,慕歌本想带顾飞扬去见慕父,但是学校里的Alpha搞出来的事情太烦了,连周末都没个清闲时候。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慕歌都没和顾飞扬分开过,自然也没办法带他见慕父。 中间慕父还问过慕歌,为什么不带顾飞扬来见他。 慕歌告诉了他学校里的事情,慕父表示理解,直说有空再见面吧。 又是周五下午,下课后,慕歌和顾飞扬一起去了体育馆。 这节活动课是篮球社的活动,上到现在,有Alpha的Omega都和自己的Alpha组成一队,没Omega的Alpha们一般都约着打球,偶尔休息的时候眼睛盯着自己喜欢的Omega,寻思着找个时间给自己加点儿“印象分儿”。 其中,单身的Omega里被盯得最多的,是慕歌。 没办法,她只有一个Alpha,除此之外,连个备胎都没有,这样机会比较多的Omega,其他Alpha除非是傻了才看不见。 不过盯着慕歌的Alpha很多,竞争更加激烈,毕竟顾飞扬很强,全方面的强。 有了顾飞扬这样的Alpha,慕歌第二个Alpha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所以大家都很努力,该学习的学习,该锻炼的锻炼,该找关系的找关系,希望能得到慕歌的青睐,或者得到顾飞扬的引荐。 慕歌在Omega更衣室里换衣服的时候,等在外边的顾飞扬被一群Alpha拉走了。 顾飞扬很强,能单挑好几个Alpha,但是一群Alpha他也要花点儿时间才能摆脱。 所以慕歌换好运动服出来的时候,门口空无一人。 慕歌看了眼手机,没有顾飞扬的消息。 ·慕歌给顾飞扬打电话,电话那边刚接通就被挂断了。 ——又是这种手段,虽然直白又低级,但是确实很让人生气。 慕歌本想待在Omega更衣室里等着顾飞扬,可是转身推门的时候,更衣室的门推不开了。 慕歌站在门口,眼底深处满是厌恶。 过了一会儿,慕歌才离开更衣室,往体育馆内的篮球场上走。 走到半路拐角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Alpha,慕歌立刻停住脚步,没撞上那个Alpha。 “慕同学,怎么就你自己?” 有些熟悉的男声响起,慕歌抬头,看到了顾明朗。 原来幕后黑手是他。 ——上次离开丰山后,慕歌就知道顾明朗肯定会搞事,只是半个多月过去了,顾明朗从不出现在慕歌面前,偶尔也只是在不远处看着她和顾飞扬的相处。 慕歌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动手,但是一直警惕着。 看来就是今天了。 -- 第217页 即使顾明朗装得温和,但慕歌一看到他的眼神,就知道这人不是她想象的那种真正温柔的男A。 相反,顾明朗很有心机,也很会经营自己的名声,在Omega里,被提起来的时候也是满口夸赞。 不过慕歌一直不怎么喜欢他,因为顾明朗眼神里满是蔑视和高傲,就跟全世界就他一个聪明人,其他人全是笨蛋一样,让人看到就觉得无语。 不知道其他Omega看没看出来,反正慕歌看出来了,对顾明朗也十分敬而远之,而且之前挑选自己Alpha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过顾明朗。 “慕同学?” 慕歌一直沉默地盯着他,顾明朗有些不明所以,等了一会儿又叫了她一声。 “你说。” 慕歌态度很冷淡,连面对陌生同学的礼貌都消失了。 顾明朗皱了皱眉,不知道面前的Omega已经看穿了他的伪装,还以为慕歌出来后没看到顾飞扬所以心情不太好。 “慕同学,怎么就你自己?我哥呢?我哥也放心你自己去篮球场?” “不怕你被别人抢走么?” “抢走?” 慕歌抬眼看他,眼神满是诧异:“法律规定,任何无视Omega意愿,对Omega做出强迫行为的人,判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觉得,应该没人这么傻挑战法律吧?” 顾明朗:“......” 他当然知道没人这么傻! 他又不是不知道法律! 他只是想找个话题让慕歌对顾飞扬心生反感和埋怨而已。 看着慕歌满脸的“你是傻子吧”的表情,顾明朗的心情立刻就不怎么美丽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是什么意思?” 慕歌很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 顾明朗咬牙,看吧,Omega就是这样,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永远都喜欢打断别人的话,尤其是对面是个Alpha的时候。 不过,谁让她是顾飞扬的Omega呢? 只要能让顾飞扬不舒服,勾引一个Omega算什么? 顾明朗在心里安慰自己,依然微笑着: “我只是觉得慕同学应该不喜欢被别的Alpha打扰......身为你的Alpha,就有义务为你阻挡你不喜欢的事情,让你每天都开心幸福......” “......我哥,可能有事要做,所以今天没来得及等你一起去篮球场。慕同学,你不要怪他......” “......” 慕歌脸色很平静,一直听顾明朗在这里得吧得吧得。 ——今天是他做的局,如果他不说完这些废话,以后肯定会找时间再来烦她,还不如今天一次性说个够。 “......说完了?” 顾明朗停下后,慕歌礼貌问道。 顾明朗点了点头,说了太多话,嘴有点儿干。 慕歌示意他旁边有自动买水机,顾明朗狐疑地看了眼慕歌,不知道她在搞什么名堂,但是他确实渴了,所以犹豫了几秒,还是上前买了两瓶水。 之后顾明朗递给慕歌一瓶,慕歌也没推辞,接过来放在手里,当降温的工具用。 看顾明朗正在喝水,慕歌微微一笑: “顾明朗,你刚才三句离不了顾飞扬......你是不是喜欢他?” “就是爱情的那种喜欢。” “你放心,我不会歧视你,也不会告诉顾飞扬,你只要告诉我,你到底是想默默守护他做个感天动地的骨科弟弟,还是想跟我抢他?” “噗——” 这是喝水时被慕歌认真语气呛到的顾明朗。 “......?” 这是跟着暴怒的顾飞扬一起回来的一群Alpha。 瞬间,顾明朗就感觉到自己后背上那一道道八卦的目光,以及,即使不回头看,也能感觉出来是属于顾飞扬的冰冷又厌恶的视线。 第86章 难道是太年轻,没见识过其他优秀的Alpha? 顾明朗被暴怒的顾飞扬打进了医院,围观的Alpha瞬间还给慕歌和顾飞扬一片清净。 ——看顾明朗被揍得鼻青脸肿直接躺地上要死的模样,谁还敢惹怒正在气头上的顾飞扬? 而且之后顾飞扬父母来了学校,不到半天,顾明朗转学,这事儿消失了,被学校严禁谈论。 “......我听说顾飞扬和顾明朗是双生子!” “???真的假的?” “真的啊,他俩岁数一样大,生日也是同一天,都是顾家人,一个妈,这还不是双生子?” “......那他俩怎么从没搭理过对方?” “嘿嘿,这还用说嘛,十几年前顾家结婚宴上出的那件一O两A捉奸在床的事儿,这不就刚好对应顾飞扬和顾明朗吗?”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结婚宴上守卫肯定很严格,不能这么粗心大意出现差错吧?” “啧,一般人是进不去,但是如果这个人和结婚的两个主人公从小一起长大呢?” “卧槽,居然是青梅竹马+竹马的组合吗?” “后来呢后来呢?” “后来,顾总怀孕了,生了一对不同父的双生子。因为有孩子,他们三个人这辈子都分不开了。” “......” 拐角的地方掩盖了慕歌和顾飞扬的身影,那两个说话的人又聊了几句,很快离开了。 顾飞扬神色晦暗,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慕歌没开口,一直看着他。 顾飞扬家里的事情,其实学校里一直有传闻,传闻和真相也差不到哪里去,因为操控传闻的,就是顾明朗。 -- 第218页 顾明朗不甘心自己只是个暗地里的顾二少,想跳出来正大光明地和顾飞扬打擂台,只是每次顾飞扬都不理会他;顾飞扬越不搭理他,顾明朗越恼怒,越愤怒,越不甘心。 只是顾明朗不甘心也没什么用,顾母明晃晃地偏着顾飞扬父子,和他们才是一家人。 至于顾明朗父子,顶多偶尔去看看,但是再多的,就没了。 顾飞扬靠在墙上,低着头,声音很压抑: “我爸和我妈,还有顾明朗他爸,他们三个一起在孤儿院长大。” “我爸心思深,很小的时候就霸占了我妈所有的注意力。等情窦初开,两人恋爱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后来,我妈被顾家认回来,成了顾总,接管了顾家,和顾家人争了很久很久,才让他们同意我爸和我妈结婚。” “他俩结婚那天,顾明朗他爸递给我爸妈两杯酒,我爸妈没防备,喝了......醒来后,三个人在一个床上,周围全是三人交缠在一起的信息素......” “我妈很生气,直接送顾明朗他爸进了监狱。” “可是后来,顾明朗出生了,我爸和我妈都不喜欢顾明朗,只能让顾明朗他爸出来,养着自己的孩子。” “......顾明朗他爸出狱后每天都来道歉,时间长了,我妈就心软了,每个月会去看几次顾明朗。” “我妈也知道自己理亏,所以做了手术,这辈子除了我和顾明朗,不会再有别的孩子了。” “顾明朗他爸一开始不知道这件事,和我妈发情期的时候上了好几次床,可是我妈一直没怀孕,后来,顾明朗他爸就知道了......再之后,顾明朗就开始处处和我比,什么都抢,不过被我爸教训了几次之后,顾明朗就不敢凑过来了。” “十几年来,顾明朗和他爸一直被我爸压得死死的,怎么都出不来。” “他们两个,在我看来,就是两个跳梁小丑。” “顾明朗在我妈那里争不过我,现在又来招惹你......别怕,这次之后,顾明朗和他爸只能离开这里了,以后我们不会见到他们了。” “......” 慕歌抱紧顾飞扬的腰,闷闷地“嗯”了一声。 上一辈的事情,说穿了还是利益作祟。 如果顾母不被顾家认回去,顾明朗的父亲,可能根本不会和要结婚的顾母掺和在一起。 毕竟,顾家是南市上层的家族,只要进了顾家,什么东西都能得到。 从出生起就被抛弃在孤儿院的人,比谁都会懂得钱财权势的重要性。 即使换别人,和你一起长大的青梅成了富家女,竹马跟着青梅一起成了有钱人,而你,只要稍微用点儿手段,就能轻松成为自己以前怎么攀都攀不上的上层人物,你会怎么做? 慕歌认真思考了一下,答案是抱着青梅竹马的大腿,走上人生巅峰。 “......这样不保险,等哪天你和青梅竹马的情分淡了,你就够不上那个层次的人了。” 听到慕歌的想法,顾飞扬认真反驳道。 “一个人见过最好的生活,就不会想着回归平淡。因为他已经回不去了。” “可是这也不是他插足别人婚姻的理由啊!” “而且他这么做了之后,青梅竹马的情分根本不剩一星半点儿......” 慕歌确实不理解像顾明朗父亲这样的人,自己有手有脚,为什么偏偏做一些让别人厌恶的事情,非要靠着别人活下去? 顶级的富贵,和平淡的安宁,这都是强求不来的。 人这一辈子这么短,为什么要忍受着十多年二十多年一辈子的唾弃,死活要成为第三者呢? “做了这件事之后,青梅竹马的情分是没了,不过顾明朗他爸出狱后,情分不是又慢慢回来了吗?” 顾飞扬想起顾母的心软,冷笑一声。 这世上的Omega大多都是这样,十分敏锐,但是总是很自以为是。 一开始看清了那个Alpha的真面目,顾母很生气,很愤怒,可是那有如何? 顾明朗还是出生了,顾明朗的父亲也被放出来了,他日复一日地来顾家道歉,顾母还是心软了。 即使顾父这些年都没说过顾母不好的地方,可是顾飞扬知道,顾父对顾母,没有最开始的霸道和爱意了。 ——就看他允许顾母和顾明朗的父亲上床就知道,顾父对顾母的爱正在消退,也可能已经消失了。 “慕慕,如果我们走到了我妈和我爸那一步,你会怎么做?” 顾飞扬抱紧慕歌,低声问道。 他心跳很稳,声音很平静,看来情绪很稳定,不是真的想到以后两人会走到那一步。 慕歌认真想了想:“如果我是顾阿姨,结婚第二天发现自己和丈夫以及另一个发小躺在同一张床上,我会收拾完罪魁祸首后,立刻离开,冷静几年再说。” 顾飞扬:“为什么要离开?这里有你的爱人,有你的事业,有你的家族......” 慕歌很冷静,声音带着一种残酷: “那又如何?” “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是一成不变的。” “像你妈那样的,和顾家人斗了好多年,心都黑了。所以她才能当机立断,把顾明朗的父亲送到监狱里,可是与此同时,她心里还存在着一方净土,就是她和你爸的爱情。” “只是,那件事发生后,你父母的爱情也有了瑕疵,终归是回不去当初的模样了。” -- 第219页 “而且你也说了,你爸心思深,霸道占有欲强。你妈即使情商再感人,也不至于这么多年看不出来吧?” “既然知道,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出去看看别人的正常的爱情,再想想自己到底能不能接受你爸那样霸道毁灭的爱。” “等想出结果,应该也过去了很久,这时候再回去,你爸肯定也会改变策略,不再像之前那样处处占据着你妈的注意力,防备这个防备那个,最后弄得自己很累......” “我不支持这样畸形的爱情,我喜欢正常的,积极的,我们一起开心,一起进步的爱。” “......顾飞扬,从和你吵架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你这个人霸道张扬,绝不会允许我退缩,也不会和别的Alpha一样,同时围在一个Omega身边。” “你要的很纯粹,恰好我也是,所以我们天生一对,永远不会分开。” 顾飞扬盯着慕歌,笑容越来越大,眼眶也越来越红。 他从不知道,即使他不说,她也能猜出他的心思,而且一直配合着他,让他得到他想要的安全感。 “慕慕,你真好......” 顾飞扬埋在她脖子里,不然慕歌看到自己眼眶中的泪。 慕歌摸了摸顾飞扬的头发,不再说话了。 过了很久,两人牵着手出去。 “顾飞扬,明天下午,见见我爸?” “嗯嗯,礼物我都准备好了,是你和你父母的小挂件。既然慕叔叔最喜欢你和慕阿姨,我就做了你们一家三口的挂件,让慕叔叔整天带着,见人就能拿出来吹...咳,炫耀。” “可以再加上你的缩小版挂件,我爸对你很满意的话,也会炫耀你的。” “......我加上了,就是不知道慕叔叔喜不喜欢......” “......” “周日的时候,你要不要见见我爸?” “顾叔叔?好啊。” “我爸肯定会很喜欢你的。” “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他儿子,所以他喜欢你。” “......啧,犯规了!” “......” 天色渐渐暗下来,南市三中的校园里陷入一片寂静。 少年少女手牵着手,离开了这片寂静的校园。 * 见慕父的时候,顾飞扬紧张地同手同脚。 他进来的时候,本来一副优雅姿容的慕父瞬间笑喷了: “哈哈哈哈......看见没,比你当年见我妈的时候还紧张呢!” 慕母耳根有些红,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确实,她当年见婆婆的时候,瘫着脸一句话都不说,但仔细观察,可是发现她是因为紧张和无措。 如今的顾飞扬,比她当年还紧张,同手同脚地走进来,听到慕父的话差点儿没被椅子绊倒。 慕歌无奈,看了眼慕父,暗含警告。 慕父咳了两声,不笑了。 慕歌给顾飞扬拉开椅子,按着他的肩膀坐下,顾飞扬全身僵硬地更个木偶一样,慕歌怎么摆弄他,他就怎么做。 等菜上齐,服务员都出去后,慕歌关上门,慕父慕母已经和顾飞扬聊上了。 慕父摆弄着面前的慕家人等比例缩小的小挂件,笑眯眯地看向顾飞扬: “你好啊。” 顾飞扬眼珠子转了一下,红着脸看向慕父慕母,看起来十分拘谨: “慕叔叔好,慕阿姨好。” 慕母对顾飞扬点点头,面色平淡: “你好。” “小顾是怎么和我们家慕慕认识的?” 顾飞扬被慕父慕母同时盯着,大脑一片空白,早先相好的措辞全忘了,只能磕磕巴巴道: “......是,是一次篮球赛之后认识的......我,我喜欢慕慕很久了......我怕再不出手就晚了......” 完了,顾飞扬觉得自己就是个笨蛋,怎么能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呢? 谁家父母愿意听到别人早早地觊觎自己家的Omega? 顾飞扬有些沮丧,他太紧张了,都发挥不好。 谁知慕父慕母一点儿不高兴的神色都没有,两人反而看向慕歌,开始调侃她: “慕慕,你是个Omega,应该会主动追求Alpha吧?怎么能让人家小男生忍不住出手呢?” “慕慕,你不会这些年没谈过恋爱的原因,就是因为不会追求别人吧?” 慕歌:...... 慕歌脸都黑了。 “爸,你们不会说话就别说话好吗?我不想谈恋爱的原因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慕父“啧”了一声,“无趣。” 慕歌不想找Alpha的原因,他和慕母自然知道。 ——因为慕歌觉得现在的Alpha都和Omega一样,滥交成性,让人厌恶。 她不喜欢滥交的人,所以这些年都很烦Alpha对她献殷勤。 要不是第一次发情期快到了,她的身体也在渴望Alpha,说不定慕歌这辈子都不会主动找Alpha解决生理欲.望。 慕歌不搭理慕父,轻轻碰了碰顾飞扬的手臂: “吃饭吧,太紧张的话就不用说话了。” 顾飞扬深吸一口气,不行,还是紧张,紧张得手都在发抖。 这俩人是慕歌最亲的人,也是除了谢寒鸣之外,唯二能让慕歌这么活泼的人。 顾飞扬就很担心自己表现不好,让慕父慕母不喜欢,从而影响他在慕歌眼里的印象。 因爱故生怖,因爱故生忧,这就是目前顾飞扬的真实写照。 -- 第220页 大概是看出了顾飞扬的过度紧张,慕父慕母不再关注他了,慕歌又时不时地给他夹菜,安抚他的情绪,慢慢的,顾飞扬手不抖了。 慕父给了慕母一个眼神: 【看看,你女儿多心疼自己的Alpha?这么体贴,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慕母回给慕父一个淡定的眼神: 【这点随你,当年你也是这么安慰我的。】 慕父高兴了,嗔了慕母一眼,又看向顾飞扬,问了些基本情况。 顾飞扬这次没再磕磕巴巴,认真地回答了。 慕父问完,慕母也问了几句,顾飞扬同样很认真回话。 慕歌就在旁边慢条斯理地吃着,边听着他们说话。 盘问完了,顾飞扬也算松了口气,看慕父慕母的表情,对他的表现应该还算满意。 之后,顾飞扬就专注地给三人夹菜,自己却没怎么吃。 吃完这顿饭,到晚上八、九点了,送走慕父慕母后,慕歌和顾飞扬一起回家。 上车前,慕歌从路边摊上给顾飞扬买了一袋炸串,并把他赶到副驾驶上,让他吃东西,自己开车。 顾飞扬知道慕歌心疼他晚饭没怎么吃,所以老老实实地坐在副驾驶上,开始吃东西。 慕歌启动车子,慢吞吞地朝着顾飞扬家走。 夜风吹来,两人坐在车里,气氛很祥和。 “现在不紧张了?” 顾飞扬挑眉,坚决不承认: “我哪有紧张?!” 慕歌忍不住笑出声:“行行行,刚才紧张得同手同脚的那个傻瓜不是你,因为被我爸问了两句就开始手抖的呆瓜也不是你。” “......就不是我,刚才那是我的第二人格,太怂了!” 顾飞扬脸色发红,嘴里还是否认刚才那是自己。 看他眼神懊恼,显然觉得刚才自己表现得很差,慕歌不说话了,让他自己安静一会儿。 到家的时候,顾飞扬扔掉垃圾袋,回到慕歌身边,悄咪咪问道: “真的很差吗?” 慕歌挑眉:“谁很差?” 顾飞扬眉眼间满是羞怒,开门口声音开始大了起来,直接“破罐子破摔”: “我啊,当然是我!我刚才在你父母面前真的表现很差吗?” 他眼神灼灼地盯着她,仿佛她不给个答案,他就不罢休一样。 慕歌仔细思考了一下,在顾飞扬越来越急躁的表情中跳上他的后背: “不差啊,很好!” “我爸刚才给我发消息了,说不要欺负你,省得把你欺负跑了,没人和我谈恋爱。” 顾飞扬着急的表情瞬间变成欢喜,背着慕歌去了卧室: “那你可不能欺负我!” “......欺负你?” “明明是你一直在欺负我!” 浴室里的水声响起,同时伴随着沙哑的男声和带着哭腔的女声: “你都说欺负了,我只能遵命了......” “......” 又被“欺负”了一晚上,第二天慕歌“满血复活”,不由得感慨这个世界做.爱就是大补药,不仅不累,还有利于身心健康。 真离谱! 周日上午,慕歌和顾飞扬依然窝在家里,看电影,弹钢琴,还听顾飞扬弹吉他耍帅。 中午的时候,慕歌跟着顾飞扬一起,见到了顾父。 顾父和顾飞扬长得很像,是个很有魅力的男A,一举一动都能让人看迷了眼。 顾飞扬是青涩单纯,顾父就是成熟稳重。 看着这对父子,慕歌彻底相信小说里的强大的基因遗传了。 “慕歌?” “你答应顾飞扬,以后只有他一个Alpha?” 没想到顾父上来就问这个问题,慕歌也不扭捏,直接点头:“嗯。顾叔叔好。” 顾飞扬瞪了眼顾父,表情有点儿不好看: “爸,谁上来就问这种问题?慕慕给你打招呼呢!” 看顾飞扬胳膊肘往外拐地没边了,顾父挑挑眉,眉眼间的不驯完全和顾飞扬一模一样: “小慕好,反正我不道歉。” 顾飞扬眉头一跳,慕歌立刻拉住他: “顾叔叔也是担心你,而且这个问题也没什么值得回避的。” “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互相只有彼此。” 顾飞扬心里的火气瞬间没了,就像被主人撸平了十分乖巧的巨犬一样,拉着慕歌的手,一直笑: “嗯嗯,我们说好了。” 顾父看到顾飞扬脸上傻兮兮的笑容,眼底有些追忆,不过很快他就让人上菜了。 这也是个和见慕父慕母一样的包厢,私密性很好。 服务员离开后,顾飞扬忙活着给慕歌和顾父夹菜,十分殷勤。 “你们怎么认识的?” 顾父嘴里说着你们,眼神却直直地看向慕歌。 慕歌闻言立刻认真起来: “是一次篮球赛的时候,我写完作业要去看球赛,路上碰到了顾飞扬......” “然后顾飞扬用信息素勾引你,你上钩了?” “咳咳......” 顾父说得很直白,也很犀利,顾飞扬被他的话呛到了。 “爸,你怎么这样啊?我告诉你的时候,你不是说不会跟慕慕提起这件事吗?” 慕歌眼睫颤了颤,早在顾飞扬开窍的时候,慕歌就知道,这位聪明的顾父,肯定完全知晓了她和顾飞扬之间的事情,不然他不可能给出顾飞扬那么有效的建议。 -- 第221页 慕歌都没说什么,顾飞扬极了。 顾父有些嫌弃自己的儿子,直接让他闭嘴: “我和你小慕说话,有你什么事儿?昨天小慕爸妈跟你说话的时候,小慕也没插嘴吧?” 顾飞扬神色愤愤,但是顾父说得对,昨天慕父慕母和他说话的时候,慕歌确实很安静,在旁边听着,一直没插话。 他...做错了? 顾飞扬眼珠子转一转,顾父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看他这样立马明白了他的心理。 “......别人说话的时候,你不需要插嘴,更不需要搭话,只要安静倾听就可以。” “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看顾飞扬一脸不在乎,顾父气得差点儿把自己面前的盘子扣在他脑袋上! ——他是从孤儿院出来的,一步步走到如今的地位,这中间不仅仅是靠着认祖归宗的顾母,也靠着自己的手腕和脑子。 偏偏他的儿子,和他完全不是一个智商,被他妈宠得有时候跟个纨绔傻子一样,看一次让人生气一次! 顾飞扬性格已经定型了,虽然很多时候不傻,但是心思还是没那么深。 慕歌就不一样了,她简直跟他亲生的一样,心思敏锐,进退有度,即使他一开始对她态度不怎么好,她也没生气,反而在一旁安抚顾飞扬。 最重要的是,她是个Omega,还是个稀少的女O。 她天生就站在金字塔尖上,享受着一切便利,情商智商也不扯后腿...... 顾父敢说,像慕歌这样的人,在哪个领域都是佼佼者,被人追捧的对象。 这样的人,怎么就被他这个毛病贼多不愿和世道妥协的傻儿子拿下了? 难道是太年轻,没见识过其他优秀的Alpha? 顾父若有所思地看了眼顾飞扬,顾飞扬正给慕歌拿饭后水果,还递到慕歌的嘴边,慕歌直接张嘴吃了下去,对顾飞扬笑了笑,又给顾飞扬拿了块水果,递到他嘴边,顾飞扬满脸欢喜,就着慕歌的手吃下去,还撒娇让慕歌给他擦嘴...... 如果只看两人的行为,感觉顾飞扬才是陷入爱情的Omega,而慕歌,则是无论面对什么,都保留自己神智的Alpha。 ...... 顾父给自己拿了块水果,吃完后觉得没滋没味的,也不怎么好吃,怎么他俩吃起来就这么黏糊,让人觉得连个普通的水果都这么甜? 第87章 慕慕,我爱你。 顾父摇了摇头,大概是因为他心里已经没了爱情。 顾父敲了敲桌面,慕歌和顾飞扬都看了过来。 顾父看向慕歌,眼底深处隐约有火焰在跳动: “慕歌,你以后想做什么?” “从商?还是从政?” 慕歌和顾飞扬对视一眼,摇了摇头: “都不做。” 顾父拧起眉:“为什么?你是个女O,双商不差,家境也可以,是个从政的好苗子。以后你和顾飞扬结婚,顾家的资源也随你调动......” “顾叔叔。” 慕歌第一次打断顾父的话,表情很认真: “顾叔叔想做什么就去做,我们都会支持你。” “我想做什么也会做,但不需要任何人的支持。” “顾叔叔,希望你明白,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想做什么都是每个人的权利,不想做什么,也不是每个人的义务。” “我是女O,可以从政,资源也很多,可我不想,所以我不做。” “如果未来哪天我成了一个政客,那肯定是因为我想,而不是我要去做。” “如今我不想,也没有从政的计划,所以您不用再说了。” 顾父盯着慕歌,许久后叹了口气,包厢里的气氛也开始放松下来。 “......你还是太年轻了。” 不知道手里有权势的重要性。 不过慕歌是个Omega,也没人会用权势压迫她。 毕竟,在ABO世界里,Omega的意志可以超越法律。 太年轻? 慕歌不置可否。 也许她现在的想法确实错的,也许说不准她是对的。 人生这么短,为什么要违抗自己的心意活着呢? 她有家人,有喜欢的人,热爱生活,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都可以。 之后顾父就没再说什么了,他好像很忙,电话一直在响,之后更是没说几句话直接离开了。 顾飞扬已经习惯了顾父的忙碌,根本不在意,反而问慕歌要不要回去。 慕歌点点头,两人开着车回家了。 到家后,慕歌和顾飞扬手牵着手压马路。 “......我爸说得话,你别放在心上。” “之前他还想让我跟他一起从政,只是我实在不是那块料,所以他才不得不放弃。” 慕歌点头:“我知道,没放在心上。” 慕歌很讨厌麻烦,光看谢家那样的家族都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事儿,更别说迈入政坛了。 慕父慕母对慕歌的教育很放松,一直让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即使慕歌不找Alpha,他们也不会说什么。 慕歌喜欢这样放松的生活,让她觉得一点儿都不压抑。 奇怪,她前世过得也不压抑,为什么会说这个词? “慕慕,我们什么时候订婚?” 顾飞扬的声音拉回了慕歌的注意力。 订婚? “等我们度过第一次发情期后,可以直接结婚。” -- 第222页 这个世界里,只要Omega想,14岁之后就可以结婚。 顾飞扬:!! “真的?” “嗯。” “......” 顾飞扬激动地差点儿直接嚎叫起来,慕歌捂着他的嘴把他拖回家,两人开始做“正事”。 顾飞扬今晚很激动,比以前更厉害,激烈地床都快塌了。 ...... 再次回到学校的时候,谢寒鸣已经回来了。 度过第一次发情期的他,恢复了以往的活力,也更有魅力了、 谢寒鸣一回来,许多盯着慕歌的视线又转移到了谢寒鸣身上。 “对这群Alpha的做法,有没有感觉很失望?” 慕歌摇摇头,她又不喜欢这些Alpha,有什么好失望的? 看慕歌确实不在意,谢寒鸣脸上没有丝毫失望。 “果然啊,看似多情其实无情,无情之人方可立于不败之地......” 慕歌正在看手机,听到谢寒鸣的话有些诧异: “你最近在家看武侠小说?” 谢寒鸣声音一顿:“对啊,你听出来了?” 慕歌:“这种语气想听不出来都难!” 谢寒鸣“嘿嘿”笑了两声:“武侠小说挺好玩的,用内力可以压制发情时信息素的扩散......” 慕歌听了一会儿,发现谢寒鸣看得这些小说里的设定,哪个都离不开ABO背景,也是,作品反映当代背景,更何况,这里的人已经把ABO三种性别的社会模式延续了几千年自然是不论做什么都会带着ABO的设定。 谢寒鸣巴拉了一会儿,意犹未尽地结束自己的“假期冒险”,又跟慕歌说起别的事情: “很多人加不上你的微信,都来找我走后门。” “啧,想让我帮忙,那是另外的价钱!” 慕歌看了他一眼:“噢。” 谢寒鸣看她精神不怎么活泼,有些担忧地凑过来: “你不会是也快到第一次发情期了吧?” 慕歌摇头:“不是,我18岁生日在明年,还没到呢。” “那你怎么这么颓靡?” 慕歌沉默了一会儿,幽幽叹气: “因为昨晚......我第一次感受到Alpha全力以赴的状态,很累。” 因为慕歌提起了结婚,顾飞扬兴奋地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在床上“回报”她。 爽是很爽,类也是真累,就是那种身体要升天,心灵很疲惫的感觉。 难道是腻了? 慕歌忍不住这样猜测道。 谢寒鸣凑过来小声道:“最近你和顾飞扬一直在一起?每晚都做?” 慕歌绷着脸点点头。 谢寒鸣:“怪不得你这模样,歇上几天吧,你又不是永动机,怎么可能不觉得累?” 谢寒鸣约别人的时候,总是挑挑拣拣,所以基本一周吃两三次“肉”,很多时候一周只约一个人,所以他对这种事情永远不会觉得腻。 慕歌就不一样了,她天天和顾飞扬腻在一起,每晚都做,身体内积压的信息素消耗得也差不多了,再这么激烈,肯定会觉得吃不消。 “不过歇上几天后,你还是要和顾飞扬保持高频率的做.爱次数,对你身体好。” 慕歌有些脸红,她还算不太习惯和朋友讨论这方面的事情,虽然在这个世界里,讨论这些事已经司空见惯了。 谢寒鸣看慕歌红了脸,就知道她害羞了。 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毕竟这关系着她的身体。 “......如果一直到第一次发情期到来前,你都要和顾飞扬这么亲密,整天在一起的话,你的第一次发情期可能会提前。” “慕慕,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第一次发情期前,情绪暴躁,有时候还会觉得抑郁,总是看自己的Alpha不顺眼......这都是正常的;第一次发情期来临时,Omega整个人就变成了一只发情的野兽,脑子里除了和Alpha做.爱,其他什么都没有。” “这个时候,需要你的Alpha一直守在你身边,不然会被其他Alpha趁虚而入......” 谢寒鸣最后这句话语气不太对,慕歌皱起眉: “你第一次发情期不适合你第一个Alpha在一起度过的吗?” 谢寒鸣自嘲一笑:“我本来想着和她一起的,可是那天她不在......回来的时候告诉我她邻居出事儿了,所以没办法赶回来。” 慕歌有点儿不好的预感。 “慕慕,她的邻居,那天也是第一次发情期。” 艹,所以那个Alpha抛下谢寒鸣,和别人做了? 慕歌拍了拍谢寒鸣的肩膀吗,谢寒鸣笑了笑,眼神有些释然: “......我一直觉得我是个洒脱的人,所以即使一直喜欢她,也总是约别人。她不开心,我没放在心上,然后,就在我最重要的日子里,她用这种方式报复我......” \......\ 慕歌抱住谢寒鸣,轻声问道: “那你和她,以后......?” 谢寒鸣靠在慕歌肩膀上,摇了摇头: “没有以后了,就算我想,谢家人也不会同意的。” ——ABO世界里,Omega地位很高,没了这个Alpha,总会有别的干净的Alpha。 是的,这个世界里,对嫁入大户人家的Alpha也有很多要求,第一点就是没和其他Omega有过身体牵扯。 韩延韩廷也是因为这样,才一直没破身。 -- 第223页 ——慕歌觉得这简直就是封建思想。 都现代社会了,还要求Alpha守身,为什么不要求Omega守身呢? 无法理解,也难以置信。 谢寒鸣看起来没心没肺,洒脱多情,可是慕歌知道,他确实伤心了。 按照这个社会的Omega来看,谢寒鸣其实没做错什么,只是人和人的想法不一样,谢寒鸣喜欢的那个Alpha,可能到最后的时候还是无法接受谢寒鸣一直伤她心的做法...... 谁知道呢,反正那个Alpha,以后不会出现在谢寒鸣面前了。 慕歌告诉了顾飞扬所有的前因后果,和他商量这几天要一直陪着谢寒鸣,顾飞扬看起来不大乐意,可是也知道慕歌跟他商量的做法已经很好了,而且还一直哄他,说以后会补偿他...... 所以,顾飞扬只能同意了。 不过课间的时候,顾飞扬还是厚着脸皮过来,也不进去,就站在六班前边,透过窗户时不时地看一眼慕歌。 谢寒鸣都被顾飞扬那眼神看得受不了了,让慕歌出去看看他,慕歌不为所动。 这才哪到哪儿? 顾飞扬如今的眼神算是收敛了许多,其他时候顾飞扬的眼神才让人受不住呢。 而且慕歌提前和顾飞扬打好了招呼,顾飞扬也同意了,正好陪着谢寒鸣的这几天休养休养。 转眼,一周过去了,慕歌这几天一直和谢寒鸣在一起,也一直住在两人共同的房子里,没怎么找过顾飞扬。 顾飞扬真快忍不住了,眼神一天比一天暗,盯着慕歌的时候恨不得上去吞了她! 到下周周三的时候,谢寒鸣再次提起让慕歌不用陪着他的话,这次慕歌没说什么,直接应下了。 谢寒鸣:“我还以为你不会答应!” “伤心了呜呜呜......” 慕歌推开假哭的谢寒鸣,“你已经走出来了,不用我陪了。” 谢寒鸣沉默,狠狠地抱了下慕歌: “慕慕,谢谢你。” 唉,如果慕歌是个Alpha,还有别人什么事儿? 或者他是个Alpha,还能有顾飞扬什么事儿? 啧,可惜了,他和慕慕没办法成为爱人,只能当朋友和“闺蜜”。 “你打算什么时候安抚顾飞扬啊?我看他这几天眼珠子都快红了。” Alpha刚开荤,就被迫禁欲,啧啧啧,好惨。 谢寒鸣幸灾乐祸地笑着,一点儿良心都莫得。 慕歌正在看书,听到谢寒鸣的话只是淡淡道:“中午吃饭的时候再告诉他。” “嘿嘿,顾飞扬要高兴死了。” * 高三七班,顾飞扬靠着墙,双腿大咧咧地横在过道上,面无表情地发呆。 都十天了,慕歌陪着谢寒鸣十天了! 她都不想他吗? “扬哥,去打球不?” 有Alpha的声音传来,顾飞扬眼珠子动了动,站起来朝外走: “走!” 反正待在这里慕歌也不理他,还是去打打球发泄一下心里的火气。 顾飞扬走后,七班的Alpha开始讨论起来: “他俩还没和好?” “不知道,看情况还没。” “顾飞扬最近脾气太爆了,打球的时候恨不得弄死对手......” “谁让慕歌不搭理他?他可不得生气吗?” “......那你们加上慕歌的微信了没?” 众人面面相觑:“没有。” 唉,即使慕歌和顾飞扬吵架了,他们还是没啥机会。 * 顾飞扬打完球回来,就被告知中午可以和慕歌一起吃饭了。 他立刻高兴起来,整个人不复之前的颓丧,掰着手指头数着时间,等上午最后一节课下了之后,顾飞扬立马去隔壁找慕歌。 慕歌还是和谢寒鸣一起出来,不过这次没让顾飞扬自己吃饭,而是让他一起走。 顾飞扬笑了起来,神采飞扬,惹得六班的很多Omega都忍不住看过来,不过看到顾飞扬身边的慕歌时,又僵硬地移开视线不敢多看。 ——慕歌看起来低调礼貌,有点儿软的样子,可是只有惹过她的这些Omega知道,慕歌私底下是个什么模样。 反正他们惹不起,其他人,他们也管不着。 慕歌感受到了身后的视线,自然也知道他们又很快移开了视线。 她挑了下眉,装作没发现的样子。 ——她也没做什么,只是在这些Omega企图约顾飞扬的时候,主动加满了这些Omega的备胎和床伴。 和慕歌比起来,其他Omega的吸引力远远不足。 所以即使是备胎和床伴,也没有Alpha不愿意和慕歌有接触。 这些人加上慕歌后,第二天就和别人上床了,上床的对象,可能是自己的情敌,可能是自己的发小,还可能是一个陌生同学...... 剧情开始发挥威力,让这些和别人上了床的人纷纷看对了眼,不再理会自己以前喜欢的Omega。 这时候这些Omega才发现,自己养的“鱼”全消失了,而且是在和慕歌加上微信后的第二天就消失了。 这些Omega怎么拽都拽不回来,没办法,只能再找别的Alpha。 不过自那之后,这些Omega对顾飞扬那是一点儿兴趣都不敢有了。 ——废话,他们辛辛苦苦从小养到大的“鱼”,一天的时间全部叛变,怎么找都找不回来...谁还敢招惹慕歌? -- 第224页 所以,即使顾飞扬再帅,再优秀,再让人垂涎,也没有Omega敢打他的主意了。 吃饭的时候,顾飞扬靠着慕歌坐,一直殷勤地喂慕歌吃东西,慕歌只是接受了他前几次的“投喂”,之后就让他消停下来,自己赶紧吃。 顾飞扬也不敢多说什么,让慕歌喂了他两口,就自己开始吃了。 旁白的谢寒鸣:日,好大一口狗粮! 顾飞扬这家伙之前真没看出来,居然这么听话的吗? 要是让顾飞扬知道谢寒鸣的想法,肯定摇头。 他以前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但是在慕歌的“□□”和磨合下,顾飞扬已经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强硬,什么时候不能强硬了。 他俩性格完全不搭又如何? 还不是磨合到现在,已经慢慢习惯了对方的存在? 吃完午饭,谢寒鸣识趣地离开。 慕歌和顾飞扬牵着手逛校园。 这几天两人只在手机上聊天,基本没怎么凑在一起这样亲密地说话。 “慕慕,想我了没?” ......熟悉的扬言扬语式开头。 慕歌点头:“还好。” 顾飞扬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盯着慕歌: “还好?就是没怎么想?” “你知不知道我快想死你了!” “晚上老是睡不着,总想去找你。上课的时候也烦,因为下课只能在外边看着你,不能进去和你说话,也不能亲你。还有体育课活动课,你总是陪着谢寒鸣,根本不看我一眼......” “我好想你。” 顾飞扬抱住她,亲吻她的侧脸,呼吸很烫。 慕歌没说话,一直听着他诉说自己的思念。 最后,顾飞扬又问了一句:“想不想我?” 慕歌闷闷地“嗯”了一声。 顾飞扬开心了,又开始絮叨这些天的事情: “咱俩不怎么说话,他们就觉得我们又吵架了,而且吵得很激烈,冷战的时间很长。” “啧,我才不会告诉他们,每天晚上,咱们两个都会视频睡觉的!” “一看见他们可怜奚落的目光我就烦,一群傻逼,老是不盼着别人好......” 听顾飞扬絮叨了一大桶,慕歌觉得有点儿愧疚。 她也不是故意不和他说话,而是谢寒鸣经过那个Alpha的事情,这段时间直接反感所有的Alpha。 慕歌不想让谢寒鸣迁怒到顾飞扬身上,也不想让谢寒鸣看到他俩很甜蜜,引起自己心里的难过。 所以,只能委屈顾飞扬了。 “下午请假吧,我们出去玩。” 慕歌提议道。 顾飞扬眼神一亮,立刻答应了。 ——ABO世界没有高考,因为大学也是义务教育,都能上。 但是能上哪所大学,还是要看自己的能力。 来到这个世界后,慕歌很放松,不用问吃喝担忧,不用愁心学业,也不用担心未来,算是一种各种意义上的度假。 两人跟自己的班主任请了假,开车去了电影院。 说起来,慕歌和顾飞扬都还没看过电影呢,不是在学校,就是回家在床上,或者腻在一起,什么都不干,咸鱼度日。 第一次约会嘛,怎么少的了看电影? 两人来到电影院,看到屏幕上即将播放的电影,有些为难。 慕歌平时不怎么看电影,毕竟ABO世界的电影,翻来覆去也就那些,除了歌颂AO恋,就是鼓励大家多生孩子。 看了几部,慕歌就不想看了。 顾飞扬更是基本没看过电影,他喜欢运动,所以相对的,就不喜欢一直坐在一个地方,所以他对电影也没什么研究。 慕歌上网搜了一下这几部电影的简介和影评,最后和顾飞扬商量后,决定看《来自未来的Beta》这部影片。 慕歌和顾飞扬都不是Beta,社会和政府对Beta的关注度也很少,这部影片能上映,都是导演和投资人几乎倾家荡产的结果。 看这部电影的人很少,慕歌仔细看了看,大多都是Beta,Alpha和Omega很少。 看来这部电影回不了本了。 电影开始了,没人再说话。 慕歌开始认真看电影,顾飞扬也学着慕歌的样子,认真看向前方的屏幕。 这个电影讲述了一个未来平权社会的Beta来到如今的ABO世界,通过如今和未来的对比,呼吁大家重视Beta的存在和处境,更呼吁Beta站起来,为自己发声。 这个电影确实反映了ABO社会的很多不平等问题,但是不知道是剪辑的原因,还是上层的原因,很多尖锐的问题没被彻底展现出来,弄得有些虎头蛇尾,不怎么好看。 电影散场后,慕歌和顾飞扬走出电影院,坐在外边的长椅上。 “顾飞扬,如果你是个Beta,你这一生,会是什么样的?” 顾飞扬认真思考了一下: “如果我是Beta,我可能会很平凡,就这么普通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你呢?如果你是Beta,你会努力拼搏,为Beta发声吗?” 慕歌沉默了一会儿,才道:“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如果我遇到了很多不公平的事情,让我对这个畸形的世界十分厌恶,我可能会努力促进ABO的平权运动。” “如果我普通平凡,就和大多数Beta一样,什么都没遇到过,就这样做个普通人,看着别的Beta发声,也是可能的。” -- 第225页 “那你的孩子呢?” “你不打算结婚了?” 顾飞扬表情很认真,看起来是真的在思考作为Beta的打算。 慕歌笑了笑:“Beta没有信息素,也不会闻到信息素。如果我是Beta,我不会结婚的。” 顾飞扬看着慕歌的眼神有些奇怪,好像狠惊讶,又好像很激动。 他缓了一会儿,靠在慕歌肩膀上,小声道: “我以前也思考过自己如果是个Beta,会怎么度过这一生。” “首先,我爸我妈应该不会像之前那么重视我,所以我想怎么过就能怎么过。” “其次,作为一个Beta,在学校里的我肯定很沉默,因为无论什么时候,Alpha和Omega才是这个世界的主旋律。” “最后,我会平淡没什么波澜地毕业工作,自己生活,就这么度过自己作为Beta的一生。” “感觉成了Beta,很多事情从源头上就失去了机会。” “不过平凡有平凡的好,瞩目有瞩目的妙,看自己的选择了。” 慕歌眼神也变了,看着顾飞扬久久不语。 顾飞扬是个Alpha,居然也会思考自己是个Beta的一生,很奇怪,但又让慕歌觉得,她和他的思想灵魂又贴进了一步。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世界不是ABO三种性别,而是只分男女,会是什么样的?” 顾飞扬认真思考起来,最后摇摇头: “想不出来。” 慕歌也不意外,只是认真道: “如果这个世界只有男女,人人地位平等,没有信息素的干扰,人类的科技会更加进步,甚至会探索宇宙,找寻更深奥的之时。” “不过无论是什么性别,总会有资源不均的情况出现,这也间接导致了贫富不均,这就要说起两种不同的制度了。” “......” 慕歌给顾飞扬讲起自己的现代,说了很多方面,顾飞扬听得很认真,有时候还会主动询问不懂的地方。 两人说了很久,说完的时候,慕歌突然觉得自己心里的压抑感消失了很多。 ——一个已经定格的灵魂,再次投胎转世,来到自己完全不熟悉也根本无法适应十分格格不入的世界,很疲惫。 即使谢寒鸣是慕歌最好的朋友,可是他的思想和慕歌完全不一样。 顾飞扬是个惊喜,思想三观和她有些方面很像,慕歌和他说了这么多前世的事情,他不会反驳她异想天开,而是真切地思考,把她说的那个世界当成真实的世界对待,这让慕歌很高兴,有种找到半个老乡的感觉。 “虽然不知道你这些想法哪里来的,可是我觉得,你脑海中的世界,很奇妙,也很美。” 两人离开这里的时候,顾飞扬总结道。 慕歌看着他笑:“如果有机会的话,你想和我去那个世界看一看吗?” 顾飞扬点头:“当然,你想去哪里我都会陪着你。” 虽然但是,这也只是个愿望,根本不会实现。 慕歌出来一次,心里的压抑感消失了很多,这已经让她很开心了,至于其他的,不再奢望了。 现在才下午四点半,请了一下午的假,晚上也不用回学校,解下来去做什么呢? “去游乐园吧,我一直没去过,想和你一起去。” 顾飞扬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落寞,慕歌觉得他应该是想起了他小时候总是被顾明朗搅和没的一家三口的游乐园之行。 自从慕歌说要高中毕业就结婚后,顾飞扬开始逐渐话痨起来。 把自己所有的委屈和不安全部告诉了慕歌,包括幼年顾明朗父子搅屎棍一样的存在。 “好。” 南市有好几个游乐园,慕歌和顾飞扬选的,是离顾飞扬家比较近的一个,而且旁边还有一条小吃街,玩够了可以去那边吃东西。 “都玩一遍?” 慕歌看着前方欢声笑语的游乐园,问了句顾飞扬。 顾飞扬眼神亮晶晶的,一直点头。 “都玩!” 两人一起买了票,先从最接近游乐园门口的碰碰车开始。 碰碰车是一种机动游戏设施,脚底下有加速用的脚踏和专项的方向盘。 慕歌上去后还好,感觉做得开,顾飞扬一上去,总觉得有点儿憋屈,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上去之后两人就开始玩了。 和他们一起的,还有很多情侣,以及大人小孩。 场内十分混乱,笑声碰撞声频频响起,让走过去的人忍不住侧头看。 碰碰车不限场次,只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停下来一次,让之后买票的人再进去玩。 第一次停下来的时候,慕歌和顾飞扬就出去了。 两人又玩了火山车、海盗船、大摆锤...... 幸好两人没吃东西,不然胃里早翻滚起来了。 到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慕歌和顾飞扬上了摩天轮。 坐在摩天轮离可以俯瞰四周的景色,将整个城市尽收眼底。 而且摩天轮向来是浪漫的象征,传说一对恋人到达摩天轮顶点时接吻,会幸福到永远。 慕歌知道这些是传闻,当不得真,只是顾飞扬当真了,不想留下任何遗憾。 所以到顶点时,慕歌主动亲吻了顾飞扬,顾飞扬惊讶地眼睛都睁大了。 顾飞扬一直知道慕歌不怎么喜欢这些繁琐的细节,完全不像个Omega。 -- 第226页 她能陪着他来游乐园,满足他的童年,他已经很惊讶了。 在摩天轮上,慕歌更是主动吻他......这让顾飞扬十分激动,很快掌握了主动权,一直到下来的时候才停下。 “慕慕,你真好~” 顾飞扬声音软得不像话,在后边抱着慕歌,两人跟个连体婴一样,一前一后地走,吸引了很多视线。 “......还想玩什么?” 慕歌一直配合着他,就当是提前给他过生日了。 越是了解顾飞扬,慕歌越觉得他根本就不是表面上那个引人注目骄傲张扬的Alpha,他内心里藏着所有人心里都有的小孩子,渴望喜欢的人关注自己,渴望亲密接触,十分不安。 慕歌无论前世今生,都很平和,不会有顾飞扬这种患得患失的不安感。 但他这样信任她,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坦诚地放在她面前,渴求她的关注,她无法不动容。 “我们去打枪吧!” 听到慕歌的话,顾飞扬眼睛扫了扫四周,突然发现了一个射击台。 慕歌也看到了,自然是答应他的要求。 顾飞扬和慕歌一起来到射击台前,听老板讲了遍规则,直接买了50发子弹。 两人一人一把枪,靠在一起射气球。 顾飞扬好像是练过,“砰砰砰”很快打完了一圈气球。 慕歌以前没接触过这些,只是一拿起来,总觉得很熟悉,和顾飞扬一样,“砰砰砰”扫完了面前所有的气球。 顾飞扬有些惊讶:“你也练过?” 慕歌摇头:“没有,大概是天赋异禀吧。” 顾飞扬“啧”了一声:“你每次说话都很欠揍啊。” ? 慕歌看向他,“为什么这么说?” 顾飞扬挑拣着面前的玩偶,递给慕歌一个小老虎,自己拿了个小鸡仔。 “因为每次你的语气都很装逼,让人听了就火大。但是你说话的时候又很平静,就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你一样,让人又觉得你本来就该是这样......” 无视老板感谢的眼神吗,两人转身离开。 顾飞扬挠了挠后脑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你整个人都带着一种故事性,很吸引人的眼球。” 如果不是政府大力支持AO恋,跟慕歌表白的,肯定就不止Alpha了。 就那个谢寒鸣,如果不是顾飞扬知道谢寒鸣是个异性恋,他肯定会以为谢寒鸣喜欢慕歌。 说起这个,顾飞扬又开始酸了: “你对谢寒鸣真好,什么都想着他。就连他失恋你还专门撇开自己的Alpha,陪着他。” “我吃醋了!” 慕歌还在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对枪这么熟悉的事情,听顾飞扬哼哼唧唧自己吃醋了的话,慕歌哭笑不得。 “干什么呀你,谢寒鸣是我发小,我们一起长大的。” “如果韩延韩廷失恋了,你不会专门陪着他们吗?” 顾飞扬十分理直气壮:“当然不会!” “两个Alpha有什么好陪的?反正他俩又不是没有别的喜欢的Omega!” “......” “说起来,Alpha心理承受能力很强啊,是不是因为自小就开始竞争,导致你们好胜心强,承受失败的能力也很强?” 顾飞扬点点头:“嗯。” 反正他和他周围的Alpha自从生下来就开始竞争,争不到也没什么,多来几次失败就习惯了。 慕歌摸了摸下巴: “Omega和Alpha不一样,Omega的世界里永远都是赞扬和追捧,所以一旦Omega失败,就会很容易一蹶不振。” 就像慕父,因为性格作被一个Alpha分手,所以即使已经忘记那个Alpha的名字,慕父还是对自己性格做作这方面十分耿耿于怀; 谢寒鸣也是,因为喜欢的Alpha在发情期的时候选择了别人,他差点儿抑郁...... 顾飞扬没说话。 他其实是赞同慕歌的话的,只是大环境如此,Omega根本不用争抢,也从不会体验失败的感觉,顶多只是抢一个Alpha不成功,已经算是失败了...... 慕歌思考了很久,跟顾飞扬回家后,也没休息,而是去了书房,给顾父发了一封邮件。 不管顾父看到这封邮件的心情是什么,慕歌觉得自己把自己能做的都做了,其他的,就看其他人的了。 今天玩得很开心,顾飞扬特别老实,上了床也一直抱着慕歌,没有其他动作。 “慕慕,今天真开心,总感觉填补了童年的遗憾,也和你更近了。” 慕歌听着顾飞扬的心跳,没吭声。 ——顾飞扬没有感觉错,他们两个的心确实离得更近了。 一直以来,都是顾飞扬在朝着她走,今天下午说起前世的时候,慕歌朝着顾飞扬走了过去。 “我爸现在经常不在家,我妈看到我爸也心虚,看到我就和我吵架......” “我真的很讨厌我妈的性格,优柔寡断,即使送走了顾明朗,还是经常去看他们......” “说到底,我妈还是有恃无恐,觉得我爸根本不会离开她。” “慕慕,真的好不公平!” “......可是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和我妈一样,明明喜欢我爸,身体却沉迷于另一个Alpha给她的快感......” “慕慕,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对吧?” “很大概率上我们不会分开的。因为我已经习惯你了,再适应别人,太痛苦了。” -- 第227页 慕歌声音很认真,也很扫兴。 但顾飞扬很高兴,慕歌就是这样,永远不会说什么浪漫的话,但是她给他的承诺,一直建立在现实基础上。 现实就是这样,被很多东西维系着,只要这中间的线不断,他们两个的关系也不会变。 慕歌讨厌麻烦,不想再和别人磨合,自然只能和他一直在一起。 他们两个也许未来还会出现分歧,可是顾飞扬知道,他们不会分开了。 “慕慕,我爱你。” “我还没爱上你,但我会努力。” * 无论什么时候,ABO世界的平权运动一直在发生。 直到多年后的七月一日,Alpha、Beta和Omega的平权法案颁布,自此,三种性别彻底平等,待遇一致。 通过这条平权的法案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令人瞩目的是,这条法案最开始的建议者,是之前ABO社会体系中最顶层的Omega;一直保留这条法案,不让它不见天日的人,是一个Alpha。 这件事引起了大规模的讨论,但是讨论到最后,大家都会真心实意地说一句: \多谢许多年前心血来潮提出许多可行性建议的慕女士,多谢力排众议、让这份建议一直流传在世界上的顾先生。\ “你们,是所有平权者的先驱者。” “也是点燃平权运动第一把火的人!” “我们永远铭记你们!” 第88章 假如所有人都是Beta 蜂巢中有三种蜜蜂:蜂王,雄蜂,工蜂。 蜂王负责繁殖,雄风负责和蜂王交尾,工蜂负责筑巢、采集食材、哺育幼虫、清理巢室和调节巢湿等。 ABO社会和蜂巢差不多,但因为是人类这样的高等进化动物,所以又有些不同。 但是ABO社会里的Beta,和工蜂其实差不多,数量最多,终生为Alpha和Omega奉献。 走在路上,十个人里几乎有六七个都是Beta,可见Beta数目之多。 在ABO世界里,永远绕不开平权两个字。 随着科技的进步世界的发展,人类越来越有自己的思想,而不是古代皇权贵族统治下的提线木偶。 所以,在许多年后的七月一日这天,ABO平权法案被通过,标志着ABO彻底平权。 自此后,Beta再也不是直接被忽略的群体了,而且有了自己的姓名,可以努力往上爬,更可以和Omega站在同一水平线上! ——慕歌就是平权学多年后的一个Beta。 她的家庭还算富裕,起码她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而不用担心自己未来的生计。 慕歌长相秀美,性格和大部分Beta一样,温和随性,几乎从没看到她发脾气。 在ABO平权的今天,性情平和的Beta,其实更能比失去信息素先天优势后的其他两种性别更吸引异性的注意力。 到了如今,人们看一个人,不是先看她的性别,而是先看她的能力和家庭。 其实这和现代差不多,慕歌这样想着,再次拒绝了一个不知道是A还是O亦或者是B的人的追求。 ——ABO平权,首先要做的,就是解除Alpha和Omega的信息素和发情期。 因为有信息素,所以Omega和Alpha易郁易怒,但某方面的特点会被彻底放大,出现很多人才,但这些人才又因为发情期十分不稳定,大多身体亏损,早早去世。 信息素和发情期,长远来看,是一种阻碍人类发展的弊端。 幸好许多年前的一个科学家找到了彻底消除信息素和发情期的方法,也是因为这个,ABO的平权运动才能一直稳健进行。 那个科学家的名字,叫谢寒城。 讲真的,第一次在课本上看到这个名字和这个人的照片简介的时候,慕歌都惊了。 因为她发小的堂哥也叫谢寒城,和课本上的人长得很像,而且都是死洁癖,和别人握手都要疯狂擦手的那种...... 因为这,慕歌和小伙伴谢寒鸣一起采访了谢寒城。 ——他们三个都是Beta,但性格完全不一样,谢寒鸣更像骄纵的Omega,而谢寒城,更像禁欲刻板的Alpha。 “咳咳咳......请问谢寒城先生,您和历史上著名的科学家同名同姓同生日,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呢?” 9岁的谢寒鸣用一瓶用完了的杀虫剂做话筒,递到谢寒城面前。 10岁的谢寒城脸色十分严肃,跟个大孩子一样挺直脊背,认真回答: “感受的话,没有感受。大概是因为历史上的谢寒城还是不太出名,所以我和别人说起自己名字的时候,别人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综上所述,我和历史上那位伟大的科学家,其实完全没关系!” 时年9岁的慕歌在一边拿着笔记本疯狂记录两人的采访,偶尔还抬头看看记者和被采访者的表情,顺便深沉地点点头。 谢寒城说完后,谢寒鸣挠了挠脸,感觉也什么好问的,所以干脆结束了“采访”: “好的,谢寒城先生,感谢您的回答,下次再见!” 谢寒城认真地和谢寒鸣握手,露出一个客气的笑容:“下次再见!” 没等谢寒鸣记者和慕歌随记离开,谢寒城又化身记者,采访慕歌: “你好,慕歌女士,请问你和平权先驱第一人的慕歌同名同姓同生日,是一种什么感受?” 慕歌迅速将笔记本扔给谢寒鸣,谢寒鸣手忙脚乱地接住,然后开始认真记录起来。 -- 第228页 慕歌装作沉思的模样,好半天才说话: “你好,谢寒城记者。和历史上伟大的平权者同名,我感到十分荣幸!” “没有慕女士,就没有我们Beta的现在!我十分感激她,和她同名同姓,也感到十分骄傲!” 谢寒城记者推了推鼻梁上并不存在的眼镜框,十分深沉道: “那么,你的名字,会对你的日常生活有影响吗?” 小小的慕歌也故作深沉,叹了口气: “唉,影响还是有的。” “噢,什么影响,可以详细说一说吗?” 慕歌捧着脸,十分苦恼: “因为我叫慕歌,所以除了同样叫顾飞扬的人跟我表白,其他人都不敢和我表白。还说什么历史人物就应该和历史人物在一起,即使是名字,那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们都不想成为插足者,被人唾弃。” “可是南市叫顾飞扬的人,根本没几个,还都和我不同校。这样一来,更没人和我表白了......” 看慕歌越说越哀怨,谢寒城立刻结束采访: “好的,谢谢慕歌女士,本次采访正式结束,下次见!” 慕歌十分遵守“职业道德”,立刻挂上笑容和他道别: “下次见。” “杀虫剂”话筒被谢寒城扔到了慕歌手里,慕歌立刻采访谢寒鸣: “谢寒鸣先生你好,请问作为一个周围小伙伴都是历史名人的人,你有什么感想?” 谢寒鸣十分潇洒地甩甩头发,差点儿没跌倒,被谢寒城不着痕迹地扶了一把才站稳: “你好慕歌记者,对于你的问题,我只有两个字:很爽!” “周围小伙伴靠着名字吸引来的人,最后都成了我的朋友和人脉,所以我也成了学校里的‘消息小王子’,嘿嘿~” 慕歌绷着脸点点头: “好的,还有吗?” 谢寒鸣思考了一下,眼神亮起来: “啊,还有!别人不敢追求和历史人物同名的发小,可是敢追我啊!” “和某些人比起来,我已经交过四个女朋友了!” “......” 慕歌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和谢寒城对视一眼,扔掉手里的东西,一把抓住谢寒鸣。 “原本想着和我们做朋友的人都成了你的朋友?” 谢寒城揪着谢寒鸣的耳朵,完全不管耳边的凄厉叫声。 “哥哥哥哥哥,我错了我错了.......” “不敢追求我,都追求你,所以你谈了四个女朋友,特意在我们面前炫耀?” 慕歌狠狠地掐了把谢寒鸣的腰,他差点儿没跳起来: “慕慕慕慕,我错了错了!” 慕歌和谢寒城同时大叫一声:“错了也不行!” “......” 三人开始你追我赶,弄得整个房子都乱了。 最后,大人们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片狼藉的屋子,和三个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小崽子。 “慕歌!” “谢寒城!” “谢寒鸣!!!” “......” 事情的最后,自然是他们三个哭丧着脸一起打扫这个房子,同时还要接受监控那边大人们的监督: “墙角不干净,重新擦!” “玻璃不干净,继续!” “屋子太乱,重新收拾!” “打碎的东西你们赔,直接记在家务兼职上!” “......” 三个小孩对视一眼,差点儿没哭出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 反正自从这次“惩罚”过后,慕歌三人再也不敢跟个鸡崽子一样,到处乱窜了。 时光荏苒,转眼间,慕歌和谢寒鸣都16岁了,谢寒城17,三人一起进入了南市三中。 16岁之后,慕歌就是个小大人了,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和金钱,也可以结交朋友,为以后做打算。 高中谈恋爱的太多了,而且都是一谈恋爱就开房,排列组合式地交换床伴。 慕歌和谢寒城对此敬而远之,十分厌恶。 谢寒鸣倒是不在意,在哪儿都混得开,他还挺喜欢做.爱的,私生活很混乱。 就这样,谢寒鸣每天沉迷挑选床伴,早出晚归,约会上床。 慕歌和谢寒城则是一起上下课,平时在咖啡店讨论不会的作业。 本以为慕歌和谢寒城的“二人世界”的生活会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直到谢寒鸣情绪崩溃来到这里的那天。 那天雨下得很大,比电视上人物失恋时下的雨还大,谢寒鸣冒着大雨在傍晚来到了慕歌和谢寒城的咖啡角落。 他脸色苍白,浑身发抖,眼底满是脆弱和难过。 慕歌和谢寒城被吓坏了,赶紧带着谢寒鸣一起去后边换衣服。 ——是的,这是慕父开的咖啡店,慕歌是小老板,自然拥有能随意进出后边的权力。 谢寒鸣整个人脆弱极了,根本不说话,神智看起来也不怎么清醒。 慕歌和谢寒城一起,给谢寒鸣洗了澡,帮他换上衣服,又给他擦干头发,然后带着他来到了之前他们二人的“咖啡角落”。 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谢寒鸣沉默了很久很久,最后靠在慕歌肩上哭了出来。 慕歌和谢寒城对视一眼,什么也没问,光给谢寒鸣擦眼泪了。 等谢寒鸣哭够了,慕歌和谢寒城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 第229页 ——他失恋了,和一个喜欢了很久的女Alpha。 谢寒鸣确实喜欢做.爱,只是身边有慕歌和谢寒城这样挑剔的发小,他自然也是很挑剔的。 他喜欢女A,所以每次都是精挑细选,上床的时候也很愉快,和那些人分手说拜拜的时候,那些女A都对他十分恋恋不舍。 只是谢寒鸣十分冷漠,他喜欢女A,也只是馋她们的身子,感情,算了吧,谈感情伤床。 谢寒鸣对这样的生活其实还算满意,直到....他遇到了他一直喜欢的那个女A。 那天谢寒鸣照样和一个女A开房,路过旁边一个房间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鄙夷的声音: “艹,老娘最讨厌滥交的人!” 谢寒鸣不在意,本想直接过去,谁知却听到了下个声音: “滥交不好,软软以后不要和门外那个Beta一样,经常带人开房~” 这是个熟悉到谢寒鸣一听见不会忘的声音,因为他喜欢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整整十年。 他本以为再也不回见到她,可是没想到,再一次相遇,居然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好,软软听姐姐的,软软才不会滥交呢,软软要永远和姐姐在一起!” “哟哟哟,童养媳?” “嘿嘿嘿,什么呀,人家这是养成!” “啧啧啧......” “不管怎么样,滥交的人总是会让人觉得恶心!软软,还是你好~” “......” 后面的话谢寒鸣什么都没听到,他第一次爽约,冲出酒店,站在大雨中,任由大雨淋湿自己的全身。 ——他谢寒鸣,在喜欢的人眼里,只是个喜欢滥交的Beta,让她觉得恶心! 那个人,永远不会喜欢他。 谢寒鸣的心都凉透了。 大雨中,路人急匆匆地避雨,只有谢寒鸣傻兮兮地站在大雨里。 对于青春期的人来说,失恋是一件天塌地陷的事情,更别说这是谢寒鸣喜欢了整整十年的人。 谢寒鸣只觉得全身发冷,宛如被所有人抛弃。 不...... 慕慕和堂哥不会抛弃他的,他们永远都会陪着他! 谢寒鸣冒着大雨,跑到了慕父的咖啡店,找到了慕歌和谢寒城。 接下来的时候,就是之前说的那样,慕歌和谢寒城帮谢汉吗洗澡擦头发,给他煮了姜汤,让他痛快地发泄出来。 哭出来之后,谢汉吗觉得心里好受多了,然后他被强硬的两人逼着喝下了面前这一大碗姜汤。 “......好辣!” 谢汉吗眼泪汪汪地喝完,又灌了两杯水,才勉强压下喉咙里的不适感。 “为什么你会暗恋别人?” 看谢汉吗喝完姜汤后,谢寒城不客气地发问。 谢寒鸣眼神怔愣:“因为小时候我们一起玩捉迷藏,我迷路了,是她耐心地把我带出来的。” 谢寒城慕歌:??? “是不是七岁在谢家小花园里捉迷藏的那次?” 谢寒鸣点点头。 慕歌和谢寒城对视一眼,瞬间叹了口气。 慕歌摸了把谢寒鸣的头发: “你没迷路,是我和谢寒城故意误导你迷路,然后谢寒在后边给你戴上眼罩,我们两个带着你出去的。” “大概是出去后你正好听到了那个女A的声音,所以认错人了。” 谢寒鸣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两个和他一起长大的人,大脑一片空白。 ——所以,当年耐心带着他出去的,是慕慕和堂哥。 让他心动的,也不该是他被摘下眼罩后看到的那个人? 他暗恋的这十年,都是错误的?! 他更不用在意那个人说的话,因为知道当年带他出去的那个人不是她后,谢寒鸣对她的感情已经消失了一大半了。 ...... 谢寒鸣在发呆,慕歌和谢寒城继续讨论刚才的作业: “我觉得这道题可以用这个公式......” “可以是可以,只是考试的时候,给的分不多。” “为什么?” “因为这公式是大学的,你超纲了!” “日,那算了吧,还是按照你的方法来解,只是好麻烦。” “没办法,高中题目就是这样......” “......” 谢寒鸣回过神儿来的时候,就听到慕歌和谢寒城又因为一道题的答案吵起来了,两人面上看起来不像生气的模样,只是说出来的话火药味儿越来越重。 两人也不动手,就在那bb,看来10岁那年打扫房子的惩罚让两人彻底记住了那次的教训。 当然,谢寒鸣想起来也是一个哆嗦,从那之后再也不敢再跟小时候一样,肆无忌惮地破坏家里的东西。 毕竟,那个房子,他们三个足足打扫了十天,才让那些黑心肝的大人们满意。 看着慕歌和谢寒城争吵,谢寒鸣淡淡地笑了。 他错过了朋友很多相处的日子,索性,现在还不晚。 自那天之后,慕歌和谢寒城的“咖啡角落”又迎来了一个主人。 三人一起上下学,一起写作业,一起谈八卦,一起争吵,一起吃东西,一起逛街,一起打游戏...... 谢寒鸣在高一这年暂时脱离了“三人小分队”,但又在高一暑假的大雨中回来了。 他们三个毕竟一起长大,接纳谢寒鸣的时候十分顺利。 -- 第230页 谢寒鸣高二这年,再也不约.炮了,而是和慕歌谢寒城一起,努力学习,享受友情。 于是,三人一起考上了全国排名第一的南市大学。 谢寒鸣也问过慕歌和谢寒城,如果高三他还是和之前一样,整天约.炮,他们三个,后来会变成什么样? 慕歌诚实道:“我和谢寒城会考上南市大学,跟你渐行渐远。” 谢寒城:“慕歌说得对。” 谢寒鸣暗道:好险!差点儿就丢了两个最重要的朋友! 这样说起来,他应该还要感谢那个女A,如果不是她说他恶心,他也不会就此死心,再也不专注爱情了。 “说起来,慕歌,你最近发表的论文好像有一个错误的地方......” “证据,谢谢。” “......不好意思,我措辞不严谨。你的观点,我有不同的看法!” “......” 两人又隐约要吵起来,谢寒鸣已经习惯了,认真听他们说话,之后加入进去,和他们一起讨论。 三人从大学门口一直说到宿舍,说得一路走来的路人目瞪口呆。 也因为三人激烈的辩论,路人把他们三个的辩论视频发到了学校论坛上,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卧槽,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同上! ——这三位大佬说得是《科学》最新一期的论文,连咱们南大的老师们都在激烈讨论,听说都出圈了! ——???这么厉害? ——那可不,听着三人说的一些观点,我觉得他们三个很快就能进博士生的团队了。 ——这才刚开学吧?居然就出了三个这样的妖孽! ——不止呢,听说还有个人,也是一路碾压同龄人,被计算机系的院长提前预定了。 ——!!!姐妹兄弟们,我知道这几个大佬的名字了! ——?赶紧说,别卖关子! ——就是就是,快说!不说的话,别怪我跪下来求你! ——一开始三个大佬,是一起长大的发小,分别是慕歌、谢寒城、谢寒鸣;之后那位被计算机系院长预定的大佬,叫顾飞扬。 ——......我读书少,你别用历史上的大佬骗我!慕歌和顾飞扬是平权运动的先驱者,谢寒城是平权运动的奠基者,谢寒鸣...不认识。 ——谁骗你了,自己去查官网! ——!!!查完官网后我滚回来了!居然是真的! ——日,叫这个名字的人,难道注定都是大佬? ——呵呵,算了吧,人家牛逼纯粹是人家厉害,其他人叫这个名字,那就不一定了。 ...... 慕歌三人不知道论坛上的事情,知道了也不会在意,毕竟从小到大,知道他们名字的人,都会讨论一阵,知道他们的成绩和能力后,更会讨论很久。 基操,勿6。 三人进了学校后不久,就被几个大佬要走了,直接进入实验室,享受博士生待遇。 大学的生活,比起高中来,更加充实,也更加枯燥,毕竟科研这东西,谁干谁知道。 不过慕歌喜欢这个,所以不会觉得枯燥,谢寒城也是,从不觉得数据和实验很烦。 谢寒鸣就不行了,他不是搞科研的料儿,进了实验室不久就离开了。 不过谢寒鸣走了,他的博士生待遇却没取消,毕竟他偶尔也可以发个论文,质量很高,这样的人,虽然比不上慕歌和谢寒鸣,但也是人才,自然要留住。 大学毕业后,三人迎来了难得的假期。 ——别人上学要上到30多岁,才能博士毕业,而他们三个,大学毕业的时候,同时拿到了博士证书。 和他们三个一样大学毕业即博士毕业的,还有顾飞扬。 慕歌三人听说过他的名字,但是一直没遇到过。 现在好不容易毕业了,三人决定出去玩一玩,再回来工作。 慕歌三人去了大陆最南端,这里永远是夏季,永远是海洋和沙滩以及泳衣的世界。 下了飞机,三人先去酒店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架飞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直颠簸,弄得慕歌三人十分难受,想吐都吐不出来。 慕歌先睡醒了,直接去了酒店下边的大堂,点了三份下午茶。 沐浴着窗外的阳光,慕歌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不一会儿,谢寒鸣和谢寒城也下来了,坐在慕歌对面,和她一样,享受日光浴,吃点心喝茶。 “这里阳光真好。” 谢寒鸣忍不住伸了个懒腰。 谢寒城点头:“温暖不刺眼,气候适中,是个旅游度假和定居的好地方。” 慕歌看向谢寒城:“你想来这边工作?” 谢寒鸣:“???不是吧,这里度个假就算了,住在这里,交通感觉不怎么方便,而且人也很少。” 谢寒城摇头:“只是这么觉得。” 听到谢寒城的话,慕歌和谢寒鸣就不再说什么了。 谢寒城觉得好,接下来肯定会在这里买房产,不管住不住吧,反正要满足他的收集癖! “老规矩啊,给我俩也买一套,到时候直接给你转钱。” 谢寒城点点头,露出一丝笑容。 “行,知道了。” 他其实性格有点儿怪,洁癖、收集癖、强迫症、刻板严肃、不喜欢社交...... -- 第231页 可是这些,他的两个发小都不在意,甚至有时候,他俩在某方面会比他更古怪...... 发小嘛,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工作,一起度假。 他们三个,永远都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本以为这次度假也就是单纯的度假,可是没想到,谢寒城的桃花运来了。 ——那是个长相逆天的男O,是个富二代,在谢寒城看房的时候遇上的。 他对谢寒城一见钟情,一直追求他,追得很紧,也很单纯,让人舍不得伤害他。 谢寒城从小到大,脸色都一样,但是作为和他一起长大的人,慕歌和谢寒鸣自然能看出他眼底的疏离和拒绝。 “......为什么你喜欢女A,谢寒城一直吸引男O,而我,跟我表白的,什么奇形怪状的人都有。” 慕歌捧着冰冰凉凉的柚子茶,有点儿郁闷。 谢寒鸣“啧”了一声,翻了个白眼。 “姐姐,你别这样不自知的凡尔赛了好吗?” “和我交往的那些女A,高中就是想和我上床;大学则是希望我带着她们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全是一群没有真心的人,烦死了!” “堂哥吸引的男O更不得了,除了别有用心就是别有用心,等着吧,这个,很快也会暴露自己的目的的。” “至于你的追求者,不是我说,那些人全都很优秀,而且从眼神里就能看出来,他们是真的喜欢你。” “你为什么一个都不接受?” 慕歌晃了晃杯子底部的冰块,“大概是我在等待我真正的有缘人?” 谢寒鸣:“呵呵。” 一看就是借口,好敷衍。 “因为不喜欢,没感觉。” 慕歌这样说了之后,谢寒鸣懂了,因为他发小追求真正的爱情啊! “那你等着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过了一会儿后,缠着谢寒城的男O愤怒地离开了。 谢寒城过来后,直接喝光了慕歌和谢寒鸣为他点的冰水。 “怎么了?这么生气?” 谢寒鸣叫来服务员,又给谢寒城来了被冰水。 慕歌也递给他一张纸巾,让他擦擦下巴上的水。 ——这是刚才那个男O愤怒之下泼上去的。 谢寒城喘了口气,十分疲惫: “那个人,想让我当他的投资管家,还要求我这辈子不能结婚,只能围着他转。” ?? 慕歌和谢寒鸣有点儿傻眼,这什么奇葩人? 谢寒城抹了把脸,认真地看向自己的两个发小: “我就真长了一张深情备胎的脸?” 慕歌和谢寒鸣齐齐摇头: “怎么可能!你长得是男主角霸总的脸!” 谢寒城:“那为什么跟我告白的男O,除了让我当接盘侠养他们的孩子,就是让我当他们的手下给他们赚钱?” “这个...那个......他们眼瞎!” “是的,他们眼瞎!” “你外表很帅了,就这样也能让人主动倒贴;更别说你还有内在,你智商贼高,贼聪明!” “那些人眼瞎,看不到你帅气的外表,也看透你的内在,别理他们!” “......” 慕歌和谢寒鸣轮番劝解谢寒城,谢寒城也心大,被发小劝了劝又恢复了自信心: “没错,是他们不怀好意,看不透我的外表和内在,我也不喜欢他们,根本不用生气。” 虽然这么说,谢寒城还是有些蔫蔫的。 慕歌和谢寒鸣对视一眼,直接拉着谢寒城去沙滩上玩。 三人租了个游艇,一起开着游艇在海上冲浪,疯狂嚎叫,以前那些稳重沉静的形象全消失了。 不过嚎叫了几个小时,谢寒城之前郁闷的心情彻底好了。 他眼神发亮,对着自己的两个发小侃侃而谈: “没想到冲浪这么快乐!我爱上它了!” “以后咱们出来玩,也要来海边,我喜欢冲浪!” “啊,怪不得都说运动能发泄压力,不愧是你!” “......” 谢寒城嘀嘀咕咕地在前边走,慕歌和谢寒鸣跟在他身边,踩着沙滩不主地点头。 “是是是,你说得对......” “没错没错,运动真棒!” “好好好,下次继续冲浪,明天继续......” “......” 今天的冲浪,只有谢寒城有快乐,慕歌和谢寒鸣只有累。 第二天,爬不起来的慕歌和谢寒鸣直接拒绝谢寒城的邀请,让他自己去玩。 谢寒城有些遗憾,但是两个发小困得起不来,他也不好让他们陪他,只能自己去冲浪了。 谢寒城走了,慕歌和谢寒鸣舒舒服服地坐在落地窗旁边的沙发上,吹着空调,喝着冷饮,别提多快乐了。 度假过后,三人回到南市,开始工作。 毕业后,三人合伙开了个研究所,靠着一些小发明,研究所也算是不缺钱了。 慕歌三人也不着急,科研嘛,不可能直接就出结果,慢慢来,生活+工作+享乐,才是人这一生的正常轨迹。 研究所开了一年后,慕歌和谢寒鸣24岁,谢寒城25岁。 即使三人都是Beta,但也免不了上一辈的催婚。 谢寒鸣对婚姻没什么看法,所以他父母组织了相亲,他就去。 毕竟是亲妈亲爸,不可能坑孩子的。 -- 第232页 可是去了谢寒鸣才发现,呸,只要相亲,那就是妥妥地坑孩子! “第一个相亲对象,是个女A,去了就在那里翘着二郎腿坐着,跟个老祖宗一样。” “然后她打量了我一眼,直接问我是不是处。” “......艹,都什么年代了?还处不处的,既然介意这个,还来相亲做什么?” “呸!” “第二个相亲对象,是个男O,看起来挺斯文的,也挺礼貌的。” “只是聊着聊着,老子发现这就是个妥妥地PUA男啊!” “他不着痕迹地引导我,让我觉得结婚后待在家里比较好,还有不能和别人有任何肢体接触......” “艹,越说越生气!” “......” 谢寒鸣对着慕歌和谢寒城狠狠地吐槽了一顿,又跟他爸妈闹了一顿,他爸妈消停了,出去旅游了,再也不给儿子安排相亲了。 不过不相亲,谢寒鸣还是有生理需求。 所以,他开始认真挑选炮友,不过工作有点儿忙,他挑了三个月也没挑到自己满意的人,所以就这么耽搁下去,继续挑。 最后找了很久也没找到自己合心意的。 谢寒鸣干脆不找了,生理需求憋着就憋着,习惯了也没啥大不了的。 后来,谢寒鸣去别的城市谈合作的时候,遇到了自己喜欢对方也喜欢他的女A,两人看对了眼,直接跳过恋爱,很快“闪婚”了。 又过了不久,谢寒鸣生了个软萌萌的女儿,是个女O,眼睛很大,五官很漂亮。 慕歌和谢寒城去看小朋友的时候,正好是小朋友的抓周宴。 谢寒鸣和他老婆十分不拘一格,直接把抓周宴弄成了“抓名字宴”。 小朋友随手抓了个纸团,于是,小朋友的名字被定下来了,叫谢齐星。 ——谢寒鸣的谢,谢寒鸣老婆的齐,星星的星。 “小星星~” 给小星星送上礼物后,谢寒鸣看着自己的两个发小: “你们要不要也找个伴?生个孩子,感受下为人母为人父的快乐。” 谢寒城依旧板着脸十分严肃的模样:“不了,我不喜欢小孩。” 慕歌笑眯眯的:“看缘分吧。” 看两人这样,谢寒鸣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强求,没看他之前强求了很久愣是找不到喜欢的,一旦决定不强求了,缘分立马来了! 嗨,这事儿,还真没法说。 谢寒鸣成家了,自然要多花时间陪伴自己的小家,不过和慕歌和谢寒城的关系也不能算淡了,只是没事的时候,谢寒鸣还是要多陪着老婆孩子,自然和自己的两个发小聚得少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没办法的事情,不过感情没变,还是以前那种一个电话就能交出来的交情。 这也就行了。 又过了两年,说着不喜欢小孩的谢寒城,和他怀着孕的老公结婚了。 照样是散席后,三人聚在一起,慕歌和谢寒鸣逼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谢寒城看着两人关切的目光,笑了笑,说起他和他老公的事情。 谢寒城和这位男O是在一次研讨会上认识的,那时候正值慕歌灵感爆发的时候,抽不开身,所以只能让谢寒鸣去。 谢寒城去了之后,遇到了坐在他身边和他一起认真听研讨会的男O。 两人看到对方笔记上的一些观点很像,所以十分自然地聊了起来。 聊着聊着,两人发现,两人在某些人生观方面也很像,于是互相留下了联系方式,一直在联络。 之后回到南市,谢寒城没抗住家人的逼婚,去相亲了,相亲对象就是这个男O。 两人直接当场辩论起来,弄得老板还以为他俩吵架要动手呢。 谢寒城看这样不行,干脆邀请相亲对象去他家,相亲对象欣然答应,两人就回到了谢寒城的家。 两人足足讨论了一天一夜,满屋子草稿纸乱飞。 之后,两人经常邀请对方去自己家里讨论学术和研究,感情也渐渐加深,之后在一次气氛刚好的时候,两人有了亲密接触。 然后,那个男O怀孕了。 既然两人都喜欢对方,其中一方还怀孕了,自然要结婚。 于是,他俩就直接告诉自己的家人,要结婚了。 因为谢寒城和他老公认识的时间很短,感情、上床和怀孕接踵而至,谢寒城也没来得及通知正在忙自己家里事的谢寒鸣以及飞往外地参加研讨会的慕歌。 所以,慕歌和谢寒鸣直到谢寒城结婚才发现这件事。 “啧,算了,原谅你了。” 谢寒城和他老公满打满算也才认识一个月,这就揣上了娃,真速度! 一个月也确实很快,没找到合适的机会通知他们,也算情有可原。 不过慕歌和谢寒鸣还是一人捶了一下谢寒城: “下次提前说,不然我俩一脸懵逼地来了,什么也不知道,这也太尴尬了。” 谢寒城低头认错:“下次一定!” 其实不止是慕歌和谢寒鸣尴尬,别的来参加婚礼的人也很尴尬。 因为谢寒城是出了名的不找对象,谁也没想到他居然结婚的时候娃都怀上了。 啧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谢寒城结婚后,很快也开始适应自己的小家,出来玩的时间越来越少了。 慕歌十分理解,干脆自己出去玩,不想出去就窝在家里当宅女。 -- 第233页 这天,慕歌下楼倒垃圾的时候,隔壁邻居的门也开了。 ——那是个很帅的男人,看气质是个Beta。 他手里也提着一袋垃圾。 两人友好地点点头,一起下楼倒垃圾。 上楼进门前,邻居突然对慕歌说道: “我是顾飞扬,和你一个学校毕业的校友。” “我一直知道你,只是你一直和你的两个发小形影不离,我以为,你会和他们其中之一在一起......” “如今他们结婚了,看来他们两个不是你的有缘人。” “......你觉得,我是你的有缘人吗?” 感受着心脏不正常的跳动,慕歌轻轻一笑: “我觉得,你应该就是我一直等待的有缘人。” “你好,我是慕歌。” 作者有话要说: 2021.7.15(8:00)-2021.7.25(13:00)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群群50瓶;木木梓兮10瓶;玖2瓶;梅子排骨、f有点峰的少女1瓶。 第89章 医生,我妹妹醒了!!! 下午四点,幼儿园放学的时间。 小苗苗幼儿园大班的小朋友几乎都被家长接走了,只是还有四个孩子因为家长没来,留在幼儿园里。 慕歌就是其中之一。 “慕慕,喝水~” 旁边递过来一个带着吸管的儿童水杯,顺带一张讨好的笑脸。 ——这是慕歌的小竹马,何宸。 不过没等慕歌说话,很快这个儿童水杯又被一双手推开了: “不用,妹妹想喝水可以喝我的。” 话音落下,慕歌嘴边出现了另一个吸管,加面前不容置疑的霸道小孩脸。 ——这是慕歌的同胎哥哥,江慕帆。 慕歌皱起眉,看向江慕帆: “江慕帆,这样很不卫生。” 小小的团子脸皱成一团,嫌弃地推开面前的水杯,根本不管自己哥哥和旁边竹马黯淡的眼神。 见慕歌谁的面子也不给,何宸和江慕帆顿时消停下来,排排坐在慕歌左右两边,学着她的模样望天发呆。 离他们稍远一些的小男孩见状,悄悄放下了自己刚拿起来的儿童水杯。 他等了一会儿,见不远处的三人根本不搭理他,只好自己慢腾腾地凑过去,坐在慕歌哥哥身边,和他们一起发呆。 ——他是慕歌的邻居+同学,沈晖。 看了眼手腕上的手表,才四点十分。 慕歌有点儿困,看向自己亲哥,揉了揉眼睛,软软道: “哥哥,我困了。” 江慕帆闻言,立刻伸直腿,让妹妹躺在自己腿上睡觉。 坐在慕歌另一边的何宸也立刻伸直腿,让慕歌的腿搭在他腿上。 两个男孩一点儿都没介意慕歌刚才不好的态度,乐得眼睛都弯起来了。 而坐在江慕帆身边的沈晖下意识抿了抿嘴,有些不高兴。 ——慕歌睡觉,只需要她哥哥和何宸两个人就够了,根本用不到他。 沈晖蔫哒哒的,十分难过。 不过在场的其他人根本没人注意到他的心情,慕歌在睡觉,另外两个男孩在看着她睡觉,所以小男孩算是白难过了。 江慕帆轻轻摸了摸妹妹的脸,是温热的,他松了口气。 妹妹自从生下来身体就很弱,一场小感冒都能夺走妹妹的生命,后来更是被查出了心脏病,切忌大喜大悲,饮食方面也诸多限制...... 多亏齐叔叔为妹妹找了不错的医生,还一直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妹妹,这几年来,齐叔叔的做法,那是比亲爹害亲爹! 妈妈忙着工作赚钱养家,死活不肯接受齐叔叔的现金帮助,可是现在看来,不收现金,却让齐叔叔跑上跑下来来回回地折腾,比收现金还要欠人情。 而且妹妹最近脸色越来越白了,嘴唇眼看着也要发紫......再不积极治疗,妹妹就危险了! 江慕帆看着慕歌苍白的脸,心中暗下决定。 下午5:00的时候,江柔终于到了。 “帆帆,慕慕,对不起啊,妈妈又来晚了。” 江慕帆摇摇头,“妈妈,妹妹睡着了。” 江柔声音立刻小了好几度,她先是摸了摸慕歌的额头,发现不烫松了口气,可是在看到女儿隐约发紫的嘴唇时,脸色又瞬间苍白起来。 ——不能拖了,慕慕再不动手术,命都要保不住了!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江柔收敛神色,看着其他两个小男孩: “宸宸和晖晖一起走吧,阿姨正好带你们回家!” ——江家和这两个小男孩的家正好是邻居,可以捎带着他们一起回去。 两个小男孩犹豫了一下,江柔见状,给两个小孩的妈妈打了个视频电话。 另外两个妈妈一听江柔要捎带着小孩回家,立刻答应了,并对两个小孩叮嘱了几句。 挂断电话后,几人一起打车回家。 三家租的房子都是老小区,没有电梯。 江柔抱着慕歌,吃力地爬楼梯,同时还要看着身后三个孩子,注意他们的安全。 “小心点儿噢,慢慢来。” 楼梯里的灯坏了,物业也不修,只能就这么走。 幸好现在是夏季,天黑得晚,到了冬天,爬楼梯的时候只能打开手电筒,不然根本没法走。 三家人都住在四楼,一个楼层也只有三户,一起并排着。 -- 第234页 爬完楼梯后,江慕帆开门,和身后的两个小男孩进去,江柔抱着慕歌,小心地把她放在沙发上。 顾不上别的,江柔让三个小男孩做作业,自己给慕歌测体温。 三个小孩很乖,就围在客厅桌子上写作业,偶尔抬头看看躺在沙发上蹙着眉有些难受的慕歌。 等慕歌测完体温后,江柔看着温度计上的字数,心里松了口气。 还好,没发烧。 “妈妈,妹妹怎么样?” 江慕帆一直盯着江柔,看她抽出慕歌胳膊下的温度计,立刻问道。 江柔看向江慕帆,对他笑了笑:“妹妹没发烧。” 江慕帆瞬间也松了口气。 ——慕歌一直都是这样,有什么事儿先发烧,烧起来直接引起其他的串联症状。 没发烧,说明没生病。 给女儿测完体温,又给她盖上小被子。 江柔进卧室换了身衣服,给几个孩子做饭。 “帆帆,看着妹妹,妈妈要做饭了。” 江慕帆立刻应了一声:“知道了,妈妈!” 江柔在厨房做饭,慕歌在沙发上睡觉,三个小男孩边看着慕歌,边写作业。 因为智商都不错,所以幼儿园水平的作业完成的很快。 把写好的作业,以及慕歌被他们一起写好的写作放进书包里,然后,三个小男孩都趴在沙发上,围着慕歌看电视。 过了一会儿,偶尔瞅一眼慕歌的江慕帆突然发现,慕歌嘴唇紫了,脸也白得不像话。 他脸色瞬间变了,朝着厨房里的江柔喊道: “妈妈,妹妹生病了!” 江柔刚做好饭,听到江慕帆的话差点儿摔倒。 不过五年了,她已经不是之前那个那个千尊万宠磕破皮都要人哄的大小姐了。 所以江柔迅速让儿子给医院打电话,自己则是收拾慕歌住院要用的东西。 很快,救护车来了,拉走了已经昏迷的慕歌,也带走了江柔和三个小男孩。 * 医院里,齐盛急匆匆赶来,正好听到医生告诉江柔,慕歌需要立刻做手术,孩子岁数太小,做手术危险性很大,没有人敢冒险;不过如果可以请来齐欢齐医生,手术成功的可能性会提高很多。 听到医生的话,江柔白了脸。 齐欢,是齐盛二姐,为多位患有心脏病的孩子做过换心手术,成功率高达90%,是国内外著名的外科医生。 当年慕慕被查出来有心脏病需要做换心手术的时候,齐盛就去求过他二姐,只是他二姐说,必须看到江柔和齐盛的结婚证,才给自己的侄女做手术,不然免谈! 江柔和齐盛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只是江柔不喜欢齐盛,而且自己未婚先孕有了孩子,江慕帆也不愿意妈妈结婚,所以江柔一直没答应。 如今...... 齐盛看江柔白着脸,立刻给二姐打电话: “二姐,慕慕眼看着就不行了,你能不能先给慕慕做手术......” “噔——” 齐欢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挂了电话。 就像她说的,如果江柔不和齐盛结婚,她绝对不会烂好心管一个不是自己侄女的孩子。 齐盛无法,收拾好心情才过去安慰江柔。 看到齐盛,江柔眼神期待,但随着齐盛摇头的动作,江柔眼神瞬间暗了下来。 正在气氛低迷的时候,江慕帆突然站起来,攥紧拳头道: “妈妈,你和齐叔叔结婚吧。” 江柔和齐盛立刻看向江慕帆,江慕帆没看他们,只是看着手术室,脸色凝重: “妹妹这次真的撑不下去了,我有预感。” “妈妈,和齐叔叔结婚吧,只要能救妹妹,我不会再反对你们的事情了。” 江柔想说什么,却嘴唇颤抖什么都说不出来。 齐盛抓了抓头发,平日里温柔的人显得很无措。 “我再给二姐打电话!” 拨通齐欢电话的时候,江柔直接抢过齐盛的手机: “二姐,我会和齐盛结婚,求你,救救慕慕......” 那边沉默了几秒,很快传来齐欢干脆的声音: “好,我马上去医院。” 电话被挂断了,江柔眼中的泪水夺眶而出,齐盛试探着抱住她,下一秒却被江柔死死抱住: “齐盛,我真的没办法了,对不起,对不起......”利用了你。 齐盛不在意。 他一直喜欢江柔,喜欢到,即使她怀了别人的孩子,也还是喜欢。 所以即使知道二姐让江柔和他结婚是趁人之危,他心里还是涌现出许多欢喜。 结婚,和喜欢的女人结婚......这是齐盛梦寐以求的事情! 江慕帆冷冷地看着他们,想起妹妹说过的“这只是个选择,强者给予弱者的选择,我们不能怪齐家人”,江慕帆心里的阴暗面才渐渐被压下去。 是的,他和妹妹妈妈一直都是弱者,无论是他和妹妹的出生,还是妹妹的心脏病,都容不得他们选择。 他能做的,只有强大自己,保护自己爱的人。 齐欢很快就来了,看了眼哭泣的江柔和安慰佳人的废物弟弟,二话没说先去看了慕歌的情况。 慕歌的情况确实不能再拖了,只是换心手术前需要做的准备很多,最少最少,也需要三天的准备时间。 -- 第235页 这三天里,江柔和齐盛领了结婚证,并把结婚证给齐欢看了。 齐欢很满意,她了解江柔的性格,只要结了婚,绝对不会做出对不起齐盛的事情,而且还会认真和齐盛过下去。 这就行了,不枉费她为了这个废物弟弟的婚姻一直不松口。 半个月后,慕歌手术成功,并顺利度过危险期,转入普通病房。 阳光很好,江慕帆坐在椅子上,认真给依然在昏睡的慕歌读戴望舒的《雨巷》: “撑着油纸伞,独自 彷徨在......” “......哥,明明这首诗歌很美好,怎么你读出来,就硬巴巴地,毫无一点儿美感?” 江慕帆一惊,看到床上的慕歌睁开了眼睛,正笑着看他。 江慕帆顾不上别的,立刻暗响床头的紧急铃声: “医生,我妹妹醒了!!!” 瞬间,好几个医生都冲进病房,给小姑娘检查身体。 ——至于为什么? ——因为这家医院,是齐氏名下的私人医院,而不久前,小姑娘的妈妈刚和齐三少领了结婚证。也就是说,这个刚做了换心手术的小姑娘,现在以及以后,就是他们医院的小主人之一,能不殷勤吗? 看到这些医生与之前截然不同的态度,慕歌看了眼江慕帆,江慕帆对她点点头,慕歌懂了。 啧,总裁文的世界,就是这么不正常,也这么现实。 第90章 快继续演,他们还想看更多的剧情! 慕歌是穿书的,前世做什么,不太清楚,因为这个世界在她投胎后直接屏蔽了她关于前世的大部分记忆,保留了慕歌作为穿书者的认知。 今生,慕歌投胎成一本带球跑书里的女球,还是个从生下来就病恹恹,有严重心脏病的球。 慕歌以为这世界只有自己和哥哥是带球跑的球,没想到稍微懂事后,隔壁两户邻居的小孩也是带球跑里的球。 三个带球跑的女人就这么机缘巧合地租了同一层的房子,成了邻居,四个球自然也成了青梅竹马长大,一起上下学的玩伴。 慕歌自从知道他们四个都是球之后,脑海中逐渐出现了三本总裁文的内容: 第一本总裁文,名字是《复仇归来:总裁娇妻不好惹》。 这是本商业总裁文,集结了真假千金、复仇归来、商业纠葛、女主男配的反套路文。 这本书的女主是江柔,男主是奚朗,恶毒女配是李琳,深情男配是齐盛。 江柔本是江氏大小姐,奈何19岁生日会上被曝出不是江家的孩子,而是个鸠占鹊巢的假千金;江柔当即被江家人扫地出门,从凤凰变成山鸡。 不仅如此,江柔还被一个喜欢齐盛的炮灰女下药,和一个陌生男人发生关系,怀了孩子。 江柔是假千金,还怀了别人的孩子,自然不能和竹马齐盛(齐氏小公子)在一起了。 只是齐盛不想放弃,跟着江柔来到了海市,一直帮着江柔开始新生活,照顾孩子。 之后,江柔生下两个孩子,男孩叫江慕帆,女孩叫江慕歌。 众所周知,带球跑里的球永远都是天才,这本书也不例外。 只是江慕帆是天才,江慕歌却是个地地道道的蠢才。 五岁的江慕帆已经自学到了大学的知识,可以入侵国家安全局的S级网络,智商碾压一众普通人类; 五岁的江慕歌却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全,刚发生的事情转头就忘,笨得跟同胞哥哥形成鲜明对比。 总裁文嘛,一贯厌女,都懂的。 只是江慕歌不仅是个笨蛋,还体弱,有心脏病,常年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发紫,看起来就是个短命的。 让江慕歌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只有换心手术。 只是这世上最厉害的医生,是齐盛的二姐齐欢,齐欢知道弟弟的心事,非要江柔和齐盛结婚,她才会为江慕歌做手术。 本来江柔和齐盛已经谈好了,很快要结婚,只是恶毒女配李琳不知从哪里知道了江慕帆和将慕歌的存在,怕奚朗看到他们,和江柔有牵扯,因此派人来恐吓江柔。 谁知那天江柔和齐盛去领了结婚证,江慕帆去上学,家里只有江慕歌一个人。 因为不懂不能给陌生人开门的道理,所以门一响,江慕歌就开门了,然后....就没然后了。 江慕歌看到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威胁她让她和哥哥妈妈滚蛋,直接心脏病发作倒在了地上。 这几个来恐吓人的男人吓坏了,夺门而逃,谁也没想起来给屋里的小姑娘叫辆救护车。 等江慕帆和江柔齐盛回来的时候,看到的,是江慕歌早已冰凉的尸体。 自此,江慕帆和江柔黑化,出国组建自己的势力,再次回国后直接让李琳和奚朗家破人亡,至于齐家,也因为当年齐欢不给江慕歌早点儿做手术,被搞得大不如前,缩水了很多。 就算这样,齐盛还是喜欢江柔。 最后,江慕帆出国,守着妹妹的墓碑,再也没回国,江柔和继承齐家的齐盛结婚,还生了个小儿子,彻底HE。 这是慕歌的人物线和穿书的内容,她穿成了天生体弱有心脏病的笨蛋江慕歌。 虽然这个世界的世界意志想极力压制慕歌的智商,不过因为三本书的融合,导致世界意识无法完全控制这个世界,对慕歌力不从心,最后世界意识只能破罐子破摔,主线副线随意,反正它完全管不了。 -- 第236页 于是,慕歌保留了自己原本的智商,不再是书里那个走路都会跌倒,五岁了从1到100都数不清的笨蛋女球。 看完整本书的内容,慕歌不禁感叹:这个世界上,最靠谱的就是哥哥江慕帆,即使他三观不正,游走在法律边缘,但他是这本书里从头到尾唯一念着妹妹的人,而且还给江慕歌守了一辈子的墓。 感天动地哥哥情! 啥也别说了,这个哥哥,她认了! 第二本书,叫《天才儿子俏娇妻:总裁乖乖降》,是个常规的总裁文。 女主沈莹,男主沈释,儿子沈晖;坏事做尽的邪恶未婚妻:顾楹;学长出国男配:霍光。 沈莹和总裁文里的女主一样,有一对重男轻女的父母,以及一个极品弟弟,她本人柔弱善良,被父母常年洗脑,算是个小小的“扶弟魔”。 因为工资大半寄给家里,沈莹只能扣扣嗖嗖地坐公交。 恰好那天上班路上是大雨,坐公交的人很多很多,沈莹错过了公交车,上班迟到,被上司骂了一顿,让她去沈氏旗下的酒店给总裁送文件。 沈莹去了,刚好遇到被邪恶未婚妻下药的总裁沈释。 沈释厌恶女人,所以即使是未婚妻顾楹,他也丝毫不给面子。 可是奇怪的是,沈释却不反感沈莹。 所以两人来了场酣畅淋漓的性.爱,成功让沈释记住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沈莹却不敢记住沈释,她着急忙慌地跑了,精神恍惚地过了三个月发现自己怀了孩子,上司整天骂她,同事排挤她,总裁未婚妻整天骂她是小三,家里还一直跟她要钱,给弟弟买房子结婚...... 沈莹崩溃了,在学长霍光的帮助下出了国,生了孩子,还学了门手艺,起码能养活自己和孩子。 这个孩子就是沈晖,天才儿子。 沈晖也是个超级牛逼的黑客娃,通过网络找到了自己的亲爹。 他想让自己的亲爸亲妈在一起,所以撺掇着沈莹回国,和他亲爸再续前缘,根本没想过劳心劳力照顾他们母子两人整整五年的男配叔叔。 之后经过打倒邪恶未婚妻,打发走深情男配,与亲爸斗智斗勇的一系列事情后,沈莹和沈释成功HE。 强奸犯男主,半推半就的女主,自私霸道觉得自己永远都对的天才儿子,以及坏事做尽破产后只能当清洁工羡慕男女主盛世婚礼的懊悔女配,啥也没失去只是失去了五年感情甚至让家族事业更上一层楼的男配......慕歌无话可说。 毕竟总裁文嘛,正常操作。 第三本书,叫《金丝雀》,是个黑道总裁文。 女主何婷,男主俞逸,儿子何宸(俞宸)。绿茶白莲追求者最后被扔到红灯区的女配:白雪;被男主打断手脚的深情男配:蒋旭。 这本书就很重口了,动不动就小黑屋,打断腿打断手,扔河里杀人,投毒...... 俞家一直都是黑道世家,但自从俞逸上台后,直接洗白了俞家,成了明面上的“总裁”。 俞逸对温柔的何婷一见钟情,强取豪夺,逼着何婷怀了孩子。 何婷痛苦不堪,在白雪害死自己父母后,何婷彻底忍不了了。 在蒋旭的帮助下,何婷逃到了海市,独自生下了儿子何宸。 只是何婷孕期心情起伏太大,导致儿子何宸生下来就大病小病不断,还伴随着俞家人特有的一种隐疾。 看着儿子越来越痛苦的脸,何婷选择屈服,回到了俞逸身边。 只是俞家家主夫人不是那么好做的,因为内外部联合在一起的压力,再加上俞逸越来越霸道扭曲的性格,何婷逐渐抑郁,最后,在儿子病好后,闭上了眼睛。 何婷死后,俞逸开始发疯,弄死了俞家和白家很多针对何婷的人,把一直刺激何婷让她抑郁的白雪卖到红灯区,打断一直劝说何婷离开俞逸的蒋旭的双手和双腿,最后来到何婷墓前,懊悔痛哭,开枪自杀。 最后,俞家只剩下了俞宸,俞宸更绝,搞没了俞家,和国家联起手来清洗黑道,之后引爆核弹,和整个世界同归于尽。 慕歌对此的看法:一群脑残+神经病,还是保持距离吧。 三本书合在一起后,三个超级霸总形成了三方鼎立的局面,国家在这三方之间夹缝生存,十分可怜。 更因为三本书的融合,三个带球跑的女人住在了一起,每天上班下班养孩子,根本没那么多时间想起孩子的亲爸。 渐渐的,三个女人也开始正常起来,努力工作,认真养娃,争取买房! 慕歌十分支持她们,当然,她这破身体,也只能口头支持一下,至于其他的,还是算了吧。 慕歌穿书后,要求江慕帆每天背一遍社会主义核心要素,认真阅读马列毛概等社会主义光芒普照的书籍,还一直让他坚持做好人好事,不准动用自己的黑客能力,争取让江慕帆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正常娃。 虽然有时候江慕帆思想还是很无法言喻,但是被慕歌熏陶了几年,也算是个懂礼貌心中有国家的天才球。 这样就很好了,起码比原书中随意进出国家部门的网络、盗取别国钱财、给恐怖组织接活儿......好多了。 至于何宸和沈晖,慕歌一般不怎么搭理他们。 因为这俩小孩拥有自己别具一格的思想,他俩也不是她什么人,拯救他们或者改造他们....算了吧,慕歌没这份心力。 -- 第237页 不知是被家长老师周围环境熏陶的,还是人性本贱,何宸和沈晖一开始还挺能装逼,后来见慕歌不搭理他们,两人反而来劲儿了,一直围着慕歌转,试图抢夺江慕帆的“管家”地位。 江慕帆面上看起来正常,内心里还是个带球跑的天才娃,自然也不甘示弱,和这俩人斗得“如火如荼”,偶尔会靠着慕歌的偏心大获全胜,但大部分都会被慕歌一视同仁地压下去。 别问,问就是想当个正常人。 如今,江柔和齐盛结婚了。 沈莹和何婷正在努力奋斗,计划着买房。 江慕帆、何宸和沈晖,也逐渐变得像个正常人......目前,三人正围在慕歌病床前斗嘴,幼稚又快乐。 感受着身体中平稳跳动的心脏,慕歌长长地舒了口气。 剧情变了,她成功活下来了,未来未知,但总体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她也就放心了。 慕歌又在医院待了两个月,等医生仔细检查过她的身体,说可以出院的时候,江慕帆、何宸和沈晖直接跳了起来: “好耶!慕慕可以和我们一起上学了!” 三张粉雕玉琢各有风采的小脸上满是欢喜,看起来还挺和谐的。 三个妈妈和一个齐盛也笑了,接着便收拾东西,准备接慕歌回家。 三个妈妈,四个孩子,一个齐盛刚准备走的时候,病房门被打开,出现了三个各有风采的男人。 慕歌看着外边三个男人的脸,又瞅了瞅周围三个小孩同样缩小版一模一样的脸,无奈扶额。 来了来了,总裁文最经典的高潮环节来了: “帆帆和慕慕是我的孩子。” “晖晖是我们的儿子!” “宝贝,我来接你....和儿子一起回家。” 瞬间,听到这三句话的探头探脑的医生和护士们都惊了,整个楼层里呈现出一种尴尬的寂静状态。 三个经常出现在电视新闻上的超级霸总、黄金单身汉、追求者能绕海市三圈的高富帅,同时来到一个城市一家医院一个病房认亲。 这么刺激的吗?! 快继续演,他们还想看更多的剧情! 第91章 能问出这个问题,还不能说明你笨吗? 演是不可能继续演的,毕竟三个总裁都要脸。 三人眼神一动,气质十分相似的三个助理立马“清理现场”,熟练地要求众人删除手机里的拍照和录音,威逼利诱在场的人,这件事情要烂到肚子里。 慕歌挠头:直接塞钱让人闭嘴效果不更好吗? 威逼利诱......说实话,在海市这个正常人比较多的地方,应该没人会听他们的话。 不过为了自己以后的正常生活,慕歌抱住齐盛的小腿,叫了一声:“齐叔叔!” 不同于江柔对自己两个孩子表面的了解,齐盛是把江慕帆和江慕歌一手拉扯大的人。 当下他立刻明白了慕歌的顾忌,直接发话让围观的医生护士删掉照片和录音,否则直接辞退。 齐盛发话了,齐氏医院的员工自然不敢怠慢,立马拿出手机,该删得删,还一个个截图发到医院群里,让齐盛检查。 齐盛,之前不咋正常,不过看孩子看了五年,算是被慕歌逐渐感染,脑子稍稍正常了一些。 他也不觉得自负,直接开始检查群里的一张张截图,这下,隐藏在吃瓜群众里的某些女配或者炮灰暗恋女的“下线”啥也不敢干了,随大流一起发了删除音频的截图。 齐盛检查完后,还特意让慕歌看了一下。 慕歌绷着脸,点了点头,又扭头看了眼江慕帆。 江慕帆比了个“OK”的手势,手里抱着齐盛刚给他买的小型电脑,不到一分钟,网络上所有关于“带球跑认亲”的消息全消失了。 看到江慕帆的手势,慕歌彻底放心了,拍了拍齐盛的小腿,感叹道: “果然,无论什么时候,权势地位金钱+黑科技,永远都是最叼的!” 众人:...... 虽然但是,你这么直接说出来,让我们怪没面子的。 接下来,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记载着四个球童年的老小区。 爬楼梯的时候,三个总裁都一副心疼孩子一直住在这种破旧小区的模样。 ——说实话,很搞笑。 这三人,一个比一个自私,一个比一个缺德,一个比一个人渣,居然还能做出这副“鳄鱼眼泪”的模样? 慕歌差点儿没笑出来。 江慕帆拉着慕歌的手,两人一起稳稳当当地爬楼梯。 看慕歌这表情,江慕帆小声问道: “慕慕,你这是想笑还是想哭?” “没关系的,都可以。” “无论是我们亲爸,还是齐叔叔,都很有钱,以后我们不用爬楼梯了。” 在慕歌的“熏陶”下,江慕帆看待问题很直白。 虽然江慕帆的话不好听,还有些贪慕虚荣的意味,但这不妨碍他的话确实是大实话。 而且他是个孩子,五岁的小男孩,又因为平日里很懂事,如今说出这些话来,无论是对两个孩子很愧疚的江柔,还是熟悉江慕帆本性的齐盛,都不会责怪他。 至于江慕帆和慕歌的亲爸奚朗,那就更无所谓了。 ——江柔已经和齐盛结婚了,即使他要争夺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一定能争得过有齐盛的江柔,所以,没人在意他的看法。 -- 第238页 听到江慕帆的话,慕歌心里的笑意瞬间没了。 她沉默了几秒,“江慕帆,你以后想做什么?” 江慕帆认真思考了一下:“想让慕慕过好日子。” 慕歌眼也不眨地盯着他:“除了这个呢?” 江慕帆:“做个名垂千古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慕歌立刻鼓掌:“非常好,你已经完全被我洗脑......熏陶了,咱们两个志向相同,以后可以多联系。” 江慕帆脸色大变:“难不成你本来想抛弃我?” 慕歌撇嘴:“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如果咱俩志向不一样,那当然要渐行渐远。你当你的总裁二号,我做我的正常人类。” 江慕帆:“......” 凑过来的何宸和沈晖:“......” 所以,在慕慕眼中,总裁不是正常人类吗? 何宸和沈晖对视一眼,争先恐后道: “那我也要做社会主义接班人!” 慕歌瞥了他们一眼,兴趣缺缺: “噢。” 这俩也是总裁二号预备役,小时候都不是正常人了,再回到自己的家庭里,那更不会成为正常人了。 所以,他俩说的话,听听就行。 四个小孩的声音不小,在场所有大人都听到了。 三个妈妈一脸微笑地看着他们,看表情是觉得他们在“童言无忌”。 三个总裁面色不变,看样子也没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 齐盛则是惊疑不定地看了眼慕歌,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还是那句话,齐盛是个深情男配,还是个总裁文里的深情男配。 能一直吊死在江柔这棵树上不放,任劳任怨照顾不是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还一直哀求想帮他的二姐“免费”给慕歌做手术...... 光这些,就能看出齐盛深受“降智光环”的影响,三观不咋正。 所以,对于慕歌隐含的“推翻财阀集团扶持国家力量”的意思,齐盛还是选择视而不见。 毕竟,慕慕是他养大的孩子,和亲女儿也差不到哪里去了,她想做什么,即使齐盛不支持,但也不会反对。 如果慕歌知道齐盛的想法,大概会感叹一句:不愧是深情男配啊!为了女主和他的孩子,哪怕奉献自己的家族违背自己的理念都无所谓,佩服! ...... 终于到家了,江柔和齐盛开门,慕歌和江慕帆先进去,奚朗其次。 五个人围坐在客厅里,保镖都守在门外,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至于何宸和沈晖那两家人,自然是回他们自己家商量接下来的事情了。 江家客厅。 在一片沉寂中,奚朗先发言。 他看向江柔: “你再婚了,我要带两个孩子走。” 江柔皱眉:“你不了解两个孩子,你们以后会产生很大的矛盾,这是其一;其二,你未来也会结婚,那么你未来的妻子能容得下两个孩子吗?而且孩子也有选择权,还是先问问慕慕和帆帆的意见吧。” 来之前,江柔就查了下奚朗。 奚朗是奚氏CEO,性格冷硬强势,在商场上无往不利,是个十分优秀的集团领导人。 ——处于上层的总裁,首先有一点:霸道□□。恰好,慕慕和帆帆最讨厌霸道的人。就这一点,即使慕慕和帆帆跟着奚朗回去,他们也绝对相处不来。 奚朗有个未婚妻李琳,是个白富美大小姐,奚朗周围的女秘书都被李琳私下警告过,脾气很不好。 ——这样的大小姐,怎么可能接受未婚夫突然蹦出来一对私生子女? 还有,慕慕和帆帆很有主见,如果不事先询问他们的意见,大家都要倒霉。 齐盛没说话,一直握着江柔的手,给予她无形的力量。 江柔对齐盛笑了笑,表示不用担心。 听到江柔的话,奚朗沉默了一会儿,接着看向江慕帆和慕歌: “你们要和爸爸走吗?” 江慕帆和慕歌同时皱起眉:呸,谁是爸爸?!认你了吗你就不要脸地叫上了。 “这就是妈妈说的第一点,在一开始,我们的思想就有很大的分歧。” 江慕帆的话一针见血,奚朗有些不明所以。 看江慕帆和慕歌懒得理会奚朗,齐盛好心解释道: “你们目前没做过亲子鉴定,不确定对方的亲缘关系,所以名分未定,不要自称爸爸,这会让两个孩子感到冒犯;还有,即使你确实是慕慕和帆帆的爸爸,但你上来就让孩子跟你走,连自我介绍和循序渐进的过程都没有......慕慕和帆帆,最讨厌这样自大自傲看不清自己地位的人。” 奚朗深吸一口气。 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被人指着鼻子骂,偏偏骂他的内容,还是他亲生孩子的想法。 这感觉,有些微妙,也很新奇。 如果慕歌知道奚朗此刻的想法......嗯,总裁文嘛,习惯就好。 奚朗没再多说什么,而是让门外的保镖把亲子鉴定拿过来,放在除他之外的四人面前: “这是亲子鉴定书,我是慕慕和帆帆的亲生父亲。” 江柔和齐盛认真看了看,脸色凝重。 慕歌没看纸质版的鉴定书,而是和江慕帆一起看起了奚朗做亲子鉴定的视频和电子版亲子鉴定书。 视频静音,所以那三个大人都没发觉江慕帆电脑上的视频。 -- 第239页 ——视频内容也没什么,就是李琳偷偷摸摸拿着三撮头发来做亲子鉴定,做鉴定的医生刚好是奚朗的朋友,立刻给奚朗打了电话,奚朗看到鉴定书,犹豫了几天,看到李琳要对两个孩子下手才打电话让人拦住李琳,自己立刻飞到了海市。 常规总裁文,比如隔壁的沈晖,绝对是沈释自己发现找到了自己的老婆儿子。 暗黑总裁文,比如隔壁的何宸,说不听何婷母子俩的踪迹一直被俞逸盯着。 复仇总裁文,坏事儿的绝对是恶毒女配,比如发现球的踪迹,肯定是女配的朋友看到了和女配未婚夫长得一模一样的江慕帆,或者女配在电视上看到了和未婚夫长得一模一样的江慕帆,再或者女配通过查找五年前奚朗醉酒和别的女人上床的踪迹,找到了江柔和两个球...... 反正,肯定不是奚朗自己发现的,不然,没有恶毒女配从中作梗,江柔怎么会黑化,决定复仇? “......奚朗,有点儿笨。” 江慕帆声音有些失望。 他和所有带球跑里的天才球一样,希望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一起,所以一直不想江柔和齐盛结婚。 为了慕歌的命,他答应了,但是心里对自己的亲爸还是有那么一丝的幻想,总觉得能有他和慕慕这么聪明的孩子,在江柔的智商不显时,没见过面的爸爸智商应该很不错。 结果,就这?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第一次发现他和慕慕存在的,是奚朗的未婚妻; 奚朗朋友特意提前好几天告诉奚朗结果后,奚朗还被一些事情缠住,无法立刻动身,之后更是在发现李琳要派人来恐吓他们母子三人的时候,奚朗才下定决定让人拦着李琳...... 智商盆地、优柔寡断、当断不断、心不狠、脑子有泡...... 这都是江慕帆对奚朗这个亲爸的评价。 这样说起来,齐叔叔比亲爸正常多了,智商也显得很高的样子。 算了,不管认不认这个亲爸,等以后他老了没人要的时候,他和慕慕会按照法律给他养老的。 虽然三个大人在说话,但是没有一个人是不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两个孩子身上的,因此奚朗听到江慕帆说他笨的时候,脸色一下子变了,但他也不至于跟五岁小孩生气,而是看向江慕帆,饶有兴致地问道: “我哪里笨?” 江慕帆深深地看了奚朗一眼: “能问出这个问题,还不能说明你笨吗?” 奚朗:??? 第92章 亲爱的,你也是穿书的? 被人指着鼻子说笨,还能笑出来的,也只有沈晖亲爸沈释了。 因为他对孩子妈妈很感兴趣,所以对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沈晖自然也爱屋及乌。 至于奚朗,对孩子妈妈没什么特别的感情,还被亲生儿子说笨,心情能好才有鬼! 于是,江家客厅里陷入一阵尴尬的寂静中。 趁没人注意,慕歌悄悄打了个哈欠,靠在江慕帆身上闭上了眼睛。 ——慕歌身体内已经换了颗心脏,虽然平日里看起来和常人没什么区别,只是身体底子还是弱,需要多休息,不能大喜大悲,也不能累着自己。 说白了,慕歌的身体这辈子只能养尊处优地养着,其他吃苦之类的事情,她是别想了。 不过就像江慕帆说得那样,不管是亲爸奚朗,还是比亲爸还靠谱的齐盛,亦或者还未成长起来的江慕帆,都很有钱或者即将很有钱,作为总裁文里的女儿和妹妹,不用像普通人那样努力养活自己,所以,慕歌这样的身体也没关系。 ...... 等慕歌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大大的沙发上,面前是两个激动兴奋的女人。 女人? 总裁文里的女人,除了女主和球之外,其他都是恶毒不怀好意的。 至于为什么,大概是因为作者为了体现女主的善良纯洁和无辜吧。 慕歌迅速清醒过来,看着面前这两个女人。 这两个女人长得很像,也很面熟,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慕歌正思考间,其中一个年长的女人突然指着她惊喜地喊了一声: “更像了更像了!思考的模样和你一模一样!” 年轻的那个女人激动地一直点头: “妈,这也太神奇了吧?她简直就是咱俩的缩小版,这就是基因吗?真伟大!” 慕歌:??? 慕歌认真看着年轻的女人,越看越心惊。 ——她和这个女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慕歌之前还在疑惑,她和江慕帆是龙凤胎,可是长得不咋像,好嘛,总裁文里的天才儿子都像爸爸,她不像也没啥。 可是慕歌又发现,她和江柔长得也完全不一样。 江柔名字很温柔,但是长得很明媚,美丽又大气,是传说中气场强大的复仇女主标配了。 慕歌长得,怎么说呢,本来就很纯,配上不怎么好的身体和常年苍白的脸,看起来真的跟小白花没两样。 所以,慕歌是和沈晖妈妈沈莹一种长相类型的女人,清纯可怜柔弱型,很招总裁的喜欢。比如总裁二号江慕帆、沈晖和何宸。 霸总和娇妻一般都是官配,因为霸总霸道,掌控欲很强,娇妻没啥智商好骗好哄,很适合霸总的性格。 慕歌虽然长相小白花,性格可不是那种柔弱圣母/没头没脑大大咧咧/自怨自艾心里想的和做的两回事的娇妻们。 -- 第240页 相反,慕歌的性格和总裁文里女主的类型完全不一样,甚至可以说这样的性格其实不怎么招人喜欢,但是这个世界奇葩多,脑子不正常的也多,即使是小总裁,也会被慕歌的外表深深欺骗,自己感动自己,自己爱上了自己幻想中的“爱情”,可以说十分无语了。 见慕歌醒来后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她们,两个女人有些尴尬,挠了挠脸嘀咕道: “不是说女球挺笨......咳,挺不敏锐的吗?我怎么看着不大像呢?” “笨蛋,小说原文里还说过女球被吓得心脏病发作,直接没了呢!现在人好好地在这儿,剧情肯定是变了啊!” “噢噢,这样啊。” “......曦曦,我觉得你才是传说中的笨蛋女球。” “???” “......” 两个女人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越吵透露的东西越多。 “亲爱的母亲大人,我这么笨是谁的锅?啊?!” “还不是你!非要体验什么总裁娇妻带球跑,害我成了笨蛋女球......垃圾作者,写总裁系列文就写呗,整个每个龙凤胎里的女球都是笨蛋,日,烦死了!” “......哎呀,这也不能怪我啊!我怎么知道我穿书了,还穿成了总裁文里带球跑的女主?我也不想的!” “看在大家都被世界意识压制智商的份上,原谅你了!” “谢谢亲爱的!” “......” 听这俩人吵了好半天,被慕歌偷偷通知的江慕帆终于来了。 慕歌坐起来,发现这是个很大的客厅,江慕帆从角落里的电梯里走出来,穿着一身小西装,看起来挺人模人样的。 那边那两个女人还在吵,江慕帆走到慕歌身边,习惯性地摸了摸她的额头,不烫,江慕帆神色放松了许多。 慕歌:“我已经做了手术,身体没那么差了。” 江慕帆严肃摇头:“不行,你身体底子还是差,需要多注意。” 慕歌默了默,转移话题。 她看着那边两个女人,抬了抬下巴:“奚朗妈妈和妹妹?” 江慕帆点头:“对,咱们两个名义上的奶奶和姑姑。” 慕歌不说话了。 ——这就很神奇了,总裁文里除了女主和男主未婚妻,以及暗恋男主的炮灰秘书或者别的什么反派角色之外,男主家人应该不会出现女性角色,尤其是妹妹/小姑子,如今这个,是怎么回事? 听这两个人吵架,奚家这一大家子居然还是系列总裁文,每次都是总裁娇妻带球跑,每次的球都是龙凤胎,每次的“凤”都是笨蛋女球。 啧......作者真的太恶毒了,奚家的女人居然全是笨蛋,而且还是那种被特意压制智商的笨蛋。 好惨。 “妈妈和齐叔叔呢?” “在上边和名义上的爷爷谈论我们的抚养权归属问题。” 江慕帆很熟练地去厨房端了盘洗干净的草莓,分出一半给正在吵架越来越掉智商的两个女人,之后拿着剩下的另一半坐在慕歌身边,喂她吃草莓。 慕歌已经习惯了,接受了江慕帆的投喂,也偶尔投喂下江慕帆,江慕帆也不会拒绝,顺着慕歌的手吃下去。 两人很默契,一看关系就很好。 争吵的两个女人不知时候停了下来,看着两人的眼神闪闪发亮: “嘿嘿,骨科......” “呸,这叫兄妹情深!” “不容易啊,我哥小时候给我喂吃的,我都没想起来同样投喂他。” “那时候你笨嘛,没关系啦~” “女人,是不是又想吵架?” “怎样?吵就吵咯,来啊来啊!” “玛德,老娘最讨厌恶心人的弯弯腔,一群叛国贼......别用这语气啊,不然即使你是我妈,我也要抓烂你的头发!” “......噢。” “......” 客厅里电视的声音都掩盖不住旁边这对戏精母女的“精湛表演”,慕歌用手支着下巴,随意换了个台: “这俩人,一直都这样吗?” 江慕帆坐在慕歌身边,跟她一起看电视: “嗯,我们来了之后她俩一直吵......也不能说吵架,拌嘴。” 说着江慕帆压低声音:“显得智商不太够的样子。” 别怀疑了我的哥,这俩确实是智商不够,不然也不会是这副模样。 不过,又听到那个“姑姑”在翻来覆去地痛骂作者的话,慕歌看了眼身旁脸色平静的江慕帆,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知道她们在骂谁吗?” 江慕帆摇头:“那个名字被她们消音了,听起来很诡异。” “有时候她俩还会说一些没头没尾的话......” “比如呢?” “比如:总裁*****(娇妻带球跑),我凭什么是那个笨蛋**(女球)?垃圾**(作者),诅咒它生孩子没□□......” “我也不想**(穿书),谁知道会进入******(总裁文的世界),还生了***(两个球)。**(女球)还是个***(穿越者),日你老天的臭批嗨!” “......” 慕歌有些绷不住了,关键词在土著耳朵里自动消音,听起来很诡异。 偏偏奚家有权有势,即使别人觉得奚家的女人不对劲,也不敢下手。 这些关于穿书的总裁文秘密,自然一直被藏在消音里,没人发现。 -- 第241页 “那让她们把想说的话写下来呢?” 既然说了会被消音,写下来总可以吧? 江慕帆再次摇头:“不行,写下来的消音的字是一串串的鬼画符,谁也看不懂。” “按照想说的词语暗示呢?” “......” 听到慕歌这个问题,江慕帆脸色有些奇怪,打开自己的小电脑,示意慕歌看屏幕,慕歌看过去。 屏幕里是一段视频,视频里有个很漂亮的女人。 江慕帆在旁边提示道:“这是太奶奶。” 太奶奶=奶奶的婆婆,爷爷的妈妈,亲爸的奶奶。 慕歌点点头,继续看。 视频里的女人对着天空竖起中指,表情狰狞: “龟孙老天,你有能耐把我送到这个垃圾****(总裁文里),有能耐再把我送回去啊!垃圾**(作者),写了这么一堆*******(报社厌女总裁文),祝你不得好死!” 周围佣人都是一副看神经病的眼神,视频里的女士也注意到了,立刻打开手机小说界面,拼命“嗯嗯啊啊”的暗示,先让佣人看了手机屏幕上的总裁文简介,然后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之后做出一副捂着肚子跑的模样...... 佣人们面面相觑,不知道她要说什么。 这时,一个年轻的佣人突然道:“夫人,你是说你和这篇小说里的女主一样,都是带球跑?” 女人立刻点头,下一秒头顶上正正好被一道天降惊雷劈下来。 “啊啊啊啊啊啊!” 周围人都看傻了,过了一会儿才手忙脚乱地打求救电话。 慕歌看着视频里地上被劈得全身焦黑的女士,陷入沉默。 这样看起来,旁边两位仅仅降智骂老天之后啥事儿没有的女士,和视频里的这位女士相比,所得的待遇真是好得让人落泪啊! 这也侧面反映出,世界意识的力量越来越弱,快要压制不住这些穿书者了。 慕歌眼睛转了转,突然说了一句:“江慕帆,这其实是个带球跑的总裁文世界,我和你都是那个球。” 在慕歌“压迫”下,补了很多带球跑文、熟知女频小说套路的江慕帆猛地转头看向慕歌:“真的?” 旁边吵架的两位女士也迅速“结束战争”,跑过来看着慕歌眼巴巴地问道: “亲爱的,你也是穿书的?” 慕歌:哦豁,在她身上,“封印”被彻底解除了! 第93章 番外她不懂,但大受震撼。 海市有一所贵族学校,学校里有三个排名不分前后的高富帅校草,他们的每次出场都伴随着女生的尖叫和男生的羡慕,真是—— 有病! 看着前方伴随着鲜花和掌声走来的三个并排的校草,沈慕云十分无语。 【???】 和沈慕云站在一起的同学通过手机给她发送消息,沈慕云面无表情: 【大概是觉得很装逼,贼能吸引女生的注意力。】 同学:【......】 虽然这三位风云校草真的很装逼很欠揍,但是说实话,人家确实和她们不是同一个阶层,所以对于他们的事情,正常人都是避开的。 沈慕云和脑袋正常的同学自然也要避开,装作小说里平平无奇的路人甲,看着三位校草伴随着尖叫离开。 “真是活久见......” 沈慕云旁边不知名的同学抱着书,满脸震惊和无语。 这仨以为演电视呢? 这么夸张。 沈慕云深以为然,啧啧称奇。 不过,“距离上课铃声还有一分钟。” “卧槽,下节可是班主任的课,他最爱阴阳怪气讽刺人了。快跑!” “啊啊啊啊!都怪那三个人,要不是我看热闹太震惊,现在也不会跑得这么辛苦了呜呜呜......” 谁说不是呢! 所以啊,那三个绝对是大麻烦! 沈慕云边跑边想,赶在最后一秒踏入教室,而教室里,英俊帅气的阴阳人班主任正对着她露出“和善”的笑容。 沈慕云瞬间垮了脸,心中哀嚎:这大概就是人生呜呜呜...... * 在被班主任阴阳怪气了整整一个小时后,沈慕云终于解脱,离开了办公室。 不愧是全校闻名的“阴阳人”,那骂人不吐脏字的优雅气质,真是我等楷模。 唉,不过,谁让她正正好踏在铃声上走进来,偏偏老班的“大忌”就是踩点。 啧,倒霉倒霉。 走到楼梯拐角处,沈慕云突然听到了一个男生得意的声音: “怎么样,刚才那阵仗,绝对拉风吧?” “......” “我可是把我妈我姐我妹我周围的女同学深藏的书都看了个遍,从中择优录取,找到了这个最吸引女生注意力的出场方式......” “......” 本以为会得到夸奖,结果男生说完,现场只有沉默,令人心慌的沉默。 男生笑不出来了,睁大眼睛看着面前三个帅气的校草。 校草一:“我觉得......” 校草二:“嗯......” 校草三:“其他人......” “看咱们的眼神......” “......像是看神经病一样。” “......” 沈慕云:“噗嗤~” “谁!” “谁!” “谁!” “......” ↑以上,就是沈慕云和齐慕江的初见。 -- 第242页 (齐慕江——校草之一。) 也是通过这次,沈慕云才知道,齐慕江很久之前就喜欢上她了,这次这样的出场方式,也是希望沈慕云可以注意到他。 被学校里的一个风云人物暗恋,一般女生即使不喜欢这个人,心里也多多少少有一些虚荣心,面上也会不自觉地带出来,不过沈慕云没有。 ——她家庭幸福,生活学习美满,不缺钱,不缺爱,人格没有缺陷,是个地地道道的正常人,自然不会觉得被校草暗恋是一件多么大的事情。 校草怎么了? 校草也是人啊,也有七情六欲,也是父母生下来的,也是个和她一样心脏随时在跳动的正常人啊! 所以,没什么不正常的。 能被人喜欢,绝对是她的某一个优点被齐慕江看到了。 嘿嘿,这么说起来,她可真优秀! 沈慕云面上风轻云淡,心里可自恋了。 沈慕云那时候想得多简单啊,他喜欢就喜欢呗,至于她自己,当然是顺其自然,等待事情后续发展。 之后,沈慕云和齐慕江“偶然遇见”的次数越来越多,两人的接触也越来越多,对对方的了解更是渐渐加深。 在相识一年后,沈慕云终于答应了齐慕江的告白,和他确立了恋爱关系。 确定关系后,齐慕江立刻带着沈慕云见了自己的朋友家人,向他们骄傲地宣布: 从现在开始,他齐慕江,也是个有主的人了! 齐慕江的家人朋友:噫~ 投桃报李,齐慕江这样坦荡,沈慕云也不能太小气,她也把齐慕江带到了自己朋友和家人面前,显示了一波主权。 被女朋友光明正大的承认后,齐慕江可兴奋了,跟个大型犬一样,围在沈慕云身边团团转。 不过很快,齐慕江就停下来了,脸色有些严肃。 沈慕云坐直身体。 狗子这是要说大事啊! “......我......” 帅气的男生挠了挠头,情绪有些低落:“我其实是我妈最小的孩子,我上边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虽然除了他和哥哥,没人记得姐姐。 沈慕云:? 沈慕云跟着齐慕江来到了郊区,越走进,沈慕云心中的惊讶越大。 ——这里是著名的坟墓地,听说海市有钱的人死后都要求家人把他/她们葬在这里,所以这里的地就跟房价一样越来越高,大家却还是不要命地在这里疯狂囤地。 齐慕江的哥哥姐姐,居然住在这里? 虽然但是,还是要尊重别人。 沈慕云什么都没说,安安静静地跟着齐慕江来到了墓园最高处。 这里只有一个墓碑,和别的墓碑隔了好大一块,可以说十分突出了。 沈慕云和齐慕江一起,将手里的花放在墓碑前,看着墓碑上那张稚嫩清纯的脸。 “......这是我姐,江慕歌。” “我姐随母姓,父亲是奚家人。” “奚家的男孩都是天才,女孩都是笨蛋。唯独她,比同胞天才哥哥还要天才......” “......她打破规则,让奚家从轮回中走出来,与之对应的,她失去了生命。” “听说姐姐很小的时候就很不一样,周围人都奇奇怪怪,偏偏她正常得不像正常人......” “......她走后,哥哥离开了家,在外面流浪了很久......最后带着姐姐的骨灰回到了海市。” 说到这里,齐慕江眼睛里出现了一丝亮光: “你别看我走在外边被人家恭恭敬敬地叫一声小齐总,但是我哥,他只要出现在人前,就是唯一的江总。” “我哥是江总,那我们这些小辈,自然只能是小少了。” 齐慕江还列举了好几个同辈中已经接手家业被称为小霸总的人,说这些人即使在他哥面前,也老老实实,跟个孙子一样。 沈慕云听不懂,但大受震撼。 十七八年纪的少年人,家世好地位高,自己还有能力,肯定十分骄傲。 但是这些骄傲的天之骄子们,都在齐慕江他哥面前低下高傲的头颅,恭敬地喊一声“江总”。 ——哇哦,这可太有格调了! 大概是看出了沈慕云眼神中的迷茫,齐慕江咬咬牙带着女朋友敲响了他哥的大门。 ——齐慕江的哥哥住在离这里不远处的地方,孤零零一栋小楼,配合着这里的墓园和坟地......这位江总,真是个大胆的神人。 大概是知道齐慕江要来,门自动开了。 齐慕江带着沈慕云走进去,看到了站在落地窗前眺望最高处坟地的男人。 男人转过身,只一个眼神,就让沈慕云明白了,为什么所有人都说这个男人是天生的霸总——没有人能在他的眼神下保持镇定和高傲。 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像人历炼出来的气场,看到面前这个男人,所有人都跟打工仔一样,老老实实恭恭敬敬地听从面前霸总的吩咐。 沈慕云又不懂了,但她还是很震撼。 齐慕江好像很紧张,紧张中还带着羞赧。 “哥,这是我女朋友。” 男人的目光落在沈慕云身上,不知为何,沈慕云根本紧张不起来: “江总好,我是沈慕云。” 看着面前女孩眼底的坚定,江慕帆有些恍惚: 如果慕慕长大了,应该也和这个女孩一样,无畏又淡定吧? -- 第243页 “你好,我是......江慕帆。” 大概是第一印象比较好,沈慕云和江慕帆开始顺利聊天,并聊了很久。 齐慕江坐在两人旁边,恍恍惚惚像个傻子。 临走时,江慕帆看了眼齐慕江,有些嫌弃: “你怎么看上他的?” 齐慕江虽然二又傻,但还是能听懂人话的,他还没来得及愤怒,便听到了女朋友的话: “我就喜欢他这样的,有安全感。” 傻不啦叽,能把暗恋者搞得退避三舍的那种。 齐慕江瞬间成了大红脸,心里的愤怒都没起来就被灭了。 嘿嘿,嘿嘿,她喜欢他,就喜欢他这样的! 少年少女甜甜蜜蜜地看着对方,嘿嘿傻笑。 江慕帆沉默了。 行吧,傻人有傻福。 原本该江慕帆撑起来的下本霸总小说,因为他死活不婚,没有女主角,让世界意识不得不让江柔和齐盛又生了个孩子,本来打算让齐慕江成为未来的霸总男主,结果这孩子又二又傻,不太像霸总。 不过,天无绝人之路,男主不行,女主可以啊! 尤其是,和江慕歌性格很像的女主。 ——即使是为了江慕歌,江慕帆也会看着沈慕云,一步步成为她该成为的人。 看着两人欢喜离开的背影,江慕帆打了个电话: “......嗯,我名下那个小公司,先给沈慕云练手......” “......现在就给她。” “让两人订婚?” “不,如果他俩分手,我会让沈慕云成为我唯一的继承人。” 毕竟,和慕慕性格差不多,又能走到他面前的,这辈子大概就沈慕云这一个了。 江慕帆看着最高处的墓碑,微笑起来: “慕慕,即使别人都把你忘了,哥哥也会一直记得你,直到死亡。” ——至于齐慕江这个既定男主记得慕慕的事情...... 他不也顺着世界意识的意思,保护了他十多年,直到沈慕云出现吗? 扯平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没更,灵感完全消失。 原定十个世界,最后三个砍掉了QAQ 还有点现实番外,等我磕巴磕巴! 第94章 现实世界+《地球人观察日记》 江慕帆! 被世界意识驱赶出去的最后一秒,江慕帆震惊又愤怒的眼神死死地刻在慕歌脑海中。 如今,这一幕渐渐褪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眼前昏暗迷离的灯光和耳边杂乱的声音。 这里是KTV包间,音乐震耳,灯光迷离。 前方是两个抱着麦深情对唱的情侣,旁边是喝酒猜拳玩游戏聊天的同学,连同慕歌在内,这里的人,都是十七八岁高考刚刚结束的学生。 慕歌坐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微微皱眉,适应着脑海中突然出现的庞大记忆所带来的疼痛。 过了一会儿,她压下脑海中庞杂的记忆,白着脸离开房间。 “哗哗哗——” 卫生间的水声压下了慕歌接收记忆产生的细微的痛苦呻.吟声,许久后,慕歌睁开眼。 她回来了,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现在,是她高考结束当晚的班级聚会。 经历过七个世界,慕歌突然发现,再想起自己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她已经完全没有感觉了。 原来,时间真的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水声停了,外面传来几个男生的声音: “盛哥最近怎么了?” “嗨,听说在找一个人。” “?!咱这地界,还有盛家太子爷找不到的人?” “可能盛哥要找的人是外省的?” “不会吧,我那天听盛哥说,他要找的人应该就藏在咱们市里......不过,那么多公立高中,只知道一个名字,还不一定是全名......怎么找的过来啊?” “啥名字?” “你们不知道?” “......废话,知道还问你?” “那算了,盛哥不主动说,我也不敢告诉别人......” “......” 几个人的声音顿了顿,随后又若无其事地响起来: “不说了不说了,一会儿去下边开黑?” “行啊,叫上扬子他们几个。” “这还用你说?” “......” 听到这些人的话,慕歌沉默地站在原地,脑海中瞬间划过一张张或张扬或温柔或狂野的脸—— 盛明辉,庄佑,任青枫,傅晋修,霍恩,顾飞扬,还有,江慕帆。 他们是同一个人。 在那些刻骨铭心的小世界里,无论是什么样的原因,他在见到她的时候,都会对她有好感,然后,想方设法地找到她,爱上她,和她度过一生。 现在回到了现实世界,他又出现了,而且,他一直在找她——即使他只知道她的名字。 慕歌也说不清自己对他是什么感觉,说喜欢,可是没到那种特别希望见到他和他在一起的渴望;说不喜欢,她心里却对他没有任何逃避和反感。 遇事不决,拖字力学。 慕歌不再想那些让人纠结的事情,她把一切都交给时间。 她回到了自己家,一个特意为高考准备的学校旁边的小租房。 这里不算大,但很明亮,能看到学校的篮球场。 慕歌还记得,有一次,她们学校和圣海高中打了一场友谊赛,那天阳光正好,她坐在书桌前,学累了,看向窗外篮球场的时候,正和一个帅气的男生对上视线。 -- 第244页 那个男生,就是跟着她一起走过千百年漫长岁月的盛明辉。 盛明辉...... 原来,她在现实世界中,早就见过他了。 不过,以后应该见不到了。 慕歌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又把小屋子仔细打扫了一遍,最后看一眼窗外熟悉的篮球场,慕歌锁好门窗,拿着自己早就准备好的证件离开这里。 慕歌最开始最想要的,是脱离父母的掌控,她想去离这里很远的地方,无论是这片土地的边缘,还是国外,只要能远远地避开自己的父母,她都愿意。 只是最初的慕歌经事太少,不知道该怎样挣开自己身上的枷锁,所以她被困在原地,无法动弹。 如今,慕歌走过漫长的岁月,回归最初的时刻,已经没有人可以让她画地为牢。 坐上去往国外的飞机后,慕歌终于露出一个笑容: 她彻底自由了。 * 《地球人观察日记》 姓名:慕歌 年龄:18岁 种族:地球女性 性格:聪明,冷静,狡诈,内心强大,善恶分明,感情渣,永远最爱自己...... 世界分类:①校园②女尊③江湖④修真⑤平行现代⑥ABO⑦带球跑(因在此世界引起小世界土著觉醒,此后原定的三个世界意识关闭通道,拒绝地球人进入。) 世界观察:以地球人类随机小说为蓝本,开展地球人恋爱观察记录工作。 观察总结:即便人类嘴上说着打死也不恋爱,但“真香”总会到来。 附注:此次观察项目被大宇宙公司买断,经过剪辑,全天候播放在大宇宙名下的星球,引起宇宙物种的热烈讨论和积极响应。宇宙物种生育科委会的数据显示,此项目一经播放,各个种族新生儿数量爆发式增长,直至今日,新生儿依然源源不断地降生在宇宙各处。因此,1号观察员*****提出诚恳建议:地球人恋爱观察项目应继续。 ...... 合上工作记录书,不知名物体长舒一口气。 慕歌经历了七个世界,它就跟着看了整整七个世界的时间。 到了慕歌自己的现实世界,不知名物体又跟着慕歌走遍了世界,最后看到慕歌和那个姓盛的人类相遇在合欢树下,它这才算是彻底松开手,不用再跟着慕歌,担心她会自杀了。 唉,不是它吐槽,实在是慕歌这个人类,心肠硬得很! 明明记起了她和那个男人的一切,偏偏压根儿不愿意见到那个人,那个男人追着她走遍了全世界,最后才在它的帮助下成功相遇。 至于相遇后两人是否在一起,不知名物体表示:那就是他俩的事情啦! 不过看两人相遇时,慕歌眼中不自觉的无奈和欢喜...这两个人类,应该会在一起吧? 嗨,不管了,反正它的工作已经彻底完成了。 不过,恋爱,真的那么美好吗? 如果不美好,嗯,甩掉对方就好啦~ 不知名物体思考了一下,决定自己去试一试,至于人选嘛,嗯,坑骗它成为观察员不得不像被关禁闭一样度过漫长岁月的那几个同事就很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拖了好久终于完结啦,谢谢大家的支持。 下本年后开,元旦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