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返城女知青》 第1页 [穿越重生] 《穿成返城女知青》作者:嘿小仙女宝宝【完结+番外】 文案: 21世纪手工达人拥有百万粉丝博主凌楚楚,迷上了一本女知青逆袭的年代小说,小说中描写,女配长了一副绿茶面容,人前盛世小白莲,暗地里做事却心狠手辣。 为了得到男主的爱,处处针对女主。 占用女主努力争取来的返城名额。 1977年,恢复高考的那年,女主强势回城,用自己实力抢回了男主,就连事业上也强过她配一头,细节上逼疯了女配,整篇文章剧情狗血,但爽点多,有看下去的欲望。 当时看完全书的凌楚楚还觉得虐女配虐的爽歪歪,结果,她穿成了女配。 凌楚楚穿来已经跟男主有了关系,唯一让她感到欣慰的是,女配还未跟男主说明怀孕的事,她的手工作坊实验室也跟着穿来。 为了不跟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婚,也为了在这个艰难的社会生存,更为了保住自己肚子里孩子。 努力在肚子显怀前,成为积极好分子,用自己的本事,拿到回城名额。 完结文:《穿成炮灰女知青》《穿成末世妖艳女配》《绿茶妹穿成总裁替身女友》 内容标签:种田文 女配穿书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凌楚楚┃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在陌生年代,活出自我 立意:辣妈带着崽崽发家致富奔小康 第1章 前一秒凌…… 前一秒凌楚楚还在教学徒弟基础染布工艺,下一秒,她被一股电流击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她出现在一个土胚房里。 凌楚楚表示很懵圈,“这是个什么情况?” 她开始仔细打量土胚房,这房子一看就很有年代感,并且家具也很老旧,屋子里很多东西,她只在怀旧影像里见过。 而且这屋子房顶看起来也不结实,好像下一秒,就会塌陷,看的她心里有些发慌。 关键是,这都二十一世纪了,竟然还有这样子老旧的屋子跟家具? 她这是到了剧组吗?可是,刚刚她明明在忙于染布教学,被莫名电击醒来出现在了这里,难道是有人绑架了她? 就在凌楚楚怀疑她可能是被绑架了的时候。 脑海中突然多出了一些不属于她的记忆。 记忆中,女孩跟她一样,也叫凌楚楚。 女孩出生在城市家庭,父母是厂里工人,母亲是工厂食堂拣菜洗菜工,每月工钱能拿到二十八块工钱,父亲工厂二级工人,每月工钱,四十五块,还分到了房子,如今房子已经给凌大哥结婚用了。 父母二人工钱加起来刚好七十多。 这艰难的时代,一个家庭能月入七十多块钱,已经算不错了,但由于子女多,得养活一大家子。 看起来的高收入,实际上根本就不够。 他们凌家六个娃,除了大哥大姐,跟凌楚楚,其他孩子都是由大姐在带。 其实,在这艰难的时代,大人都要为生活而奔波,大多数家庭的子女,不是亲妈一手带大,而是由姐姐带大占多数。 本来就是一个物资缺乏的年代,娃多了,面临吃不饱,穿不暖。 一到冬天,部分城里工人,手里有钱没票,买不到粮食的多的是,更是有不少家庭,孩子多,没吃食,面临冻死或者饿死下场。 凌家虽然子女多,但他们家从来没有孩子被饿死过。 每当快过冬的时候,凌爸都会起早,前去乡下几个哥哥那借粮过冬。 每次都能借回来五六斤粗粮,凌妈嫌少,会很不满地说道上几句。 其实,这年头谁家都不好干,乡下人虽然一年到头挣不到个钱,但粮食刚够他们吃,不是有句老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乡下紧挨着山跟水,它就有这条件,就算收成不好,也不会像城里人一样,没有粮票,买不到粮食,一大家子就只能等饿死。 凌楚楚接着消化来自女孩从小到大全部记忆。 凌楚楚本人,十八岁,高中学历。 凌楚楚虽然出生在艰难时代,但她打小就受不得委屈,谁给她委屈受,一哭不仅折腾别人,还能把自己给气病了,因此,差点丢了小命。 以至于,她那只管生娃,不管带娃的亲妈,亲自照料她,愣是走哪就把她带哪。 直到大姐参加工作,二姐下乡。 凌楚楚也到了上学年龄。 到了七五年,凌楚楚长大了,参加了工作,她参加工作一年不到,下乡多年的凌二姐,拿着一张病例重新返城,本来已经在工厂上班的凌楚楚,突然就成了替补姐姐下乡的女知青。 脑海中的记忆,让她明白,自己来到了一九七五年,一个她太奶奶生活过的时代。 可通过原身记忆,她发现,现在所在地,七五年,又跟她了解过历史上的七五年不一样。 归根结底,只能怨她历史没学好。 紧接着,凌楚楚脑海中又冒出一些近期记忆零碎片段,记忆里,有悲有喜,也有些让人脸红心跳的画面,那些画面,她好像在二十一世纪就曾经做梦梦到过。 对了,跟原身有过一夜的男人名字叫做夜锦尘。 这名字,不就是她曾经看过的一本小说里的男主角名字吗? 在结合起脑中浮现的一些记忆,凌楚楚终于意识到,她不仅仅是魂穿,还穿进了一本年代知青文章里,而她,就是文章里,破坏男主女主感情坏女配。 -- 第2页 脑海中浮现的记忆,跟她曾经梦中梦到的那段让人脸红心跳的记忆逐渐重合到了一起。 这一刻她才明白,一直以来出现在她梦里的男人并不只是虚幻人物,他叫做夜锦尘。 想当初,开始做那个古怪的春梦的时候,没有一次能够成功看清男人的脸,以至于,梦里跟男人做的一些亲密举动,她很抗拒,但又身不由己。 直到那天□□,她又梦到了那个男人,而那日梦里,她好像真的有跟梦里的男人发生过什么一样,触感也是那么的真实,第二天早上醒来,她感觉浑身酸软乏力。 要不是相隔了两个时空,现在又有了原身记忆,她还真怀疑,跟夜锦尘发生关系的人就是自己。 此刻凌楚楚满脑子都是夜锦尘那帅气迷人的脸庞。 跟他有过亲密接触的为什么是原主,而不是自己?她心里竟觉得有些可惜! 随着她的梦境跟原身记忆重合,还有书中作者一笔带过的内容。 那段让人脸红心跳的暧昧片段,逐渐清晰。 □□,山间野外, 男主夜锦尘在执行任务,受袭处于昏迷状态,女配凌楚楚在饥饿状态下,背着背篓进山找充饥食材,路遇昏迷中的男人,帮男人处理完伤口,编柳条绑在男人身上,拖着男人往村庄方向。 中途摘了一颗野果树果子解渴,不仅自己吃了解渴,还挤出果子水,喂给了昏迷中的叶锦尘,吃了果子,没多久,女配凌楚楚也陷入了昏迷。 二人就在迷幻果的助兴下,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她的梦也是够奇怪的,就只有跟男人暧昧片段,其他的,都是书中描写跟女配记忆。 而那天整个过程,女配食了迷幻果,并没有过程记忆。 夜锦尘可能是伤重的原因,又在迷幻果的控制下,做过一些激烈运动,本就气色不好,脸色变得更加苍白,无血色。 女配凌楚楚醒来第一时间,先是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身边的男人亦是如此。 她第一时间考虑到女人家名声,而距离村子不远,慌张的穿好衣服,便不再理会男人,匆匆离去。 女配凌楚楚是将男主夜锦尘拖回到距离不远的乡村,还因为野果子搭上了第一次,但她临阵脱逃,夜锦尘又一直保持昏迷状态,就算醒来也不可能记得她。 要不是凌楚楚醒来时发现衣衫不整,恐怕也不会以为,跟男人发生了那种关系。 女配的记忆停留在了这里,之后就是作者描写的男女主角故事。 恰巧,女主也在这天进了山,发现了地上昏迷不醒的夜锦尘,捡了个现成的。 夜锦尘被女主带回了乡镇卫生院。 夜锦尘醒来第一眼看到了照顾他的女主,把女主当成救命恩人。 伤势严重的那段日子,是由女主照顾了足足两周,相处的日子里,两人对彼此都存有好感。 而女配两周一次都没去主动见过男主。 两周后,夜锦尘被召回了部队。 其实男主跟女主,从小就有交集,家长更是早在二人出生,就口头上给两人订了娃娃亲。 却因为女主家里出了事,一家子,成了成分不好的坏分子,这种情况,女主第一要做的,就是主动将婚事推后。 并报名下乡,接受平下中农再教育。 直到男主来到乡镇执行任务,缘分让男主再次与女主相遇。 三个月伤完全恢复,再次抵达乡镇,是跟女主买订婚物品。 那天过后,女配凌楚楚怀了身孕,等她发现怀孕,已经是三个月后,再次与夜锦尘相遇,发现夜锦尘已经跟女主好上了。 女配凌楚楚正愁怀了身孕找不到负责人,结果人家倒好,短时间内,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这让凌楚楚心里十分不舒服,主动找上了夜锦尘,说出那天所发生的事,以及怀孕事实。 夜锦尘选择放弃了已有好感的女主,对女配负起了责任。 男主娶女配过门后,常住部队,他们一年见面次数,五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结婚后,女配才渐渐地明白,选择跟他结婚,是出于想保住孩子,而她对他而言,就只是负责,丈夫不在身边,她又总是胡思乱想,觉得他还喜欢陆云珊。 在生产完没多久,两个孩子被婆家抱走照顾,孩子,由公婆看着,她到也还清闲,一直自以为丈夫心里装着别的女人,又不在她身边,又有小白脸男知青献殷勤,她觉得自己遇到了真爱,再也受不了偷偷摸摸的日子,鼓起勇气写信方式跟夜锦尘提出离婚。 离婚没多久就跟男知青领证结婚,真正了解男知青,才发现,男知青就是一个懦弱,没担当,什么都听妈的妈宝男。 婚后婚姻并不幸福,更是在婚后发现丈夫跟他表妹勾搭在一起。 每天吵吵闹闹。 到是男主跟女主,克服重重困难,重新走到了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女配凌楚楚的两个孩子,成为了作者下部书中的配角,下场比女配还惨。 喔,对了,虽然她历史不是很好,但也知道,重新返城的知青,不需要有人在顶替她去乡下,尤其是,凌娇娇还有了医生开的诊断的病例单,跟返城证明。 在她看来,凌楚楚下乡顶替明显是多此一举。 难不成是因为她是女配的原因,只有女配的坏,才能够衬托出女主的好,才有的替姐下乡的情节? -- 第3页 第2章 不要!女…… 不要! 女配下场有多凄惨,看过全书的凌楚楚明明白白。 刚开始看书的凌楚楚发现女配跟自己同名同姓后,她心里有过膈应,甚至打算弃文算了,但同样的名字,还是勾起了她的仙女好奇心,坚持跳的看了下去。 女配在文章里性格不讨喜,走那都不合群,还总是爱计较,跟女主作对。 她看书时,甚至发表过不少吐槽女配言论。 总之当时看书的时候,作者塑造的女主,外貌虽然没有到达美若天仙地步,但也算清秀可人。 女主不但不傻白甜,反而情商智商都很厉害。 许是家庭发生过变化,整个人看着阳光,实则内心有着阴暗的一面。 文章剧情,主要讲述女主,怎么样怎么样优秀,她倒是觉得,男主出场率不高,像个配角。 女主实力碾压低情商、低智商、又娇纵的女配,虐起女配来毫不手软,但文中作者多次强调,女主爱恨分明,对于女配留下的两个孩子非常好。 她当时竟然还觉得女主虐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女配虐的挺爽,心情愉悦的跳章看完全书。 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穿书,成为了凄惨女配。 凌楚楚认命的叹息一声,女配就女配把。 但是让她照着剧情走,绝不可能。 得改变女配悲惨命运才行。 首先,得远离男女主角。 其次,好不容易赶上时髦穿越一回,怎么着也得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凌楚楚抬起的手缓缓放在了平坦的肚子上,这里已经有了孩子,还是双胞胎。 她一个未婚少女,啥都没做,就有了娃,本该抗拒的,但女人本能的母爱天性,在手碰触到肚子,嘴角情不自禁微微上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原著剧情,她肚子里的两个孩子出生就被奶奶接走,亲自教导,隔辈亲,老人家自然溺爱,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都给他们。 但小孩子做错了事,他们还是会给予处罚。 有了两位老人家溺爱,再加上女主进了夜家大门,一家人自然要在一起生活,女主不惜放低姿态讨好两个孩子,起初两个孩子并不领情。 女主一如既往的对两个孩子好,什么东西都给两个孩子用最好的,日子长了,也终于虏获了两个孩子的心。 文章里作者一直强调,是因为爷爷奶奶的溺爱,养废了两个小孩,但女主对孩子溺爱程度远超于两个孩子的爷爷奶奶。 凌楚楚这么一回想剧情,忽然觉得,女主对两个孩子好的有点奇怪,更像是故意溺爱,为的就是养废两孩子。 下部书的女主就是上部书女主陆云珊的亲生女儿,还是快穿文拥有金手指的女主,并且,陆云珊的女儿是随陆云珊姓,女配的两个孩子,作为文中配角,结局自然好不到哪去。最后结局,男孩坐牢五年,出狱后,从精神病院接出了妹妹亲自照顾。 太惨了,在这一刻,凌楚楚觉得,自己就是孩子的母亲,她要是能够一直留在这个时代,绝不会让快穿女主毁掉他们的人生。 可这个时代,一个未婚女子生养孩子,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七十年代,人们思想跟现代人差距太大,起码在现代,女人哪怕未婚先孕,只要自身有条件,多付出一些辛苦,完全可以独自抚养小孩,当一个单亲妈妈。 而在这个时代不同,以夫为天,人们对未婚先孕惩罚手段极其残忍恐怖。 这本书里描写的乡下习俗才叫恐怖。 女人未婚先孕一旦被人发现,发现的人会立马上报给村里妇女主任,妇女主任会单独盘问,如果孩子爸站出来负责,村民将会帮着举行婚礼仪式。 但惩罚还会有,绑着游街示众,是由男人受罚。 处罚完毕,这事也就意味着过去了。 但男方为了不受惩罚,十有八九不会负责,甚至不会承认。 那么所有惩罚由女人一人承担。 绑起怀孕女子游街示众,群众会各种污言秽语谩骂。 被大伙围观谩骂,就只是丢脸而已,还不是最可怕的。 最可怕的是,群众将会拿费物品砸在女人身上,一路走,一路谩骂,一路砸。 如果有小孩没大人拉着,甚至会捡碎石子砸。 这种情况,一个孕妇活下来都困难,更别说是肚子里孩子了。 这村庄就有过未婚先孕先例,未婚先孕的是名女知青,那名女知青宁死也要保护男方,被游街示众,幸运的活了下来,不幸的是,人至今都是疯疯癫癫的样子。 她绝不能被绑着游街,但也不要学女配,找孩子爸负责。 才不要跟男主做夫妻,跟了男主,意味着,她还是女配。 绝不做什么狗屁女配,被男主嫌弃,还要衬托女主。 可是这个年代,未婚妈妈生小孩,都得开证明,没有证明,医院也进不了,还有,生了孩子以后,孩子户口才是大问题。 如果让她去找个男人结婚,是不可能的。 就算是在特殊年代,她也不要没有爱情的婚姻。 好像这年头夫妻结婚并不只需要一张结婚证明,有很多夫妻,订婚了,但没扯证,照样生孩子,只是没有夫妻证明,医生不敢给接生。 除非遇上好心的医生,会破例,偷偷给孕妇接生。 -- 第4页 害,什么证明不证明的,大不了等生孩子的时候,谎称孩子爸死了,死无对证,额,好像也不能,死了得有死亡证明。 那就编造个孩子爸失踪,到时候编造什么理由,还不是由她说了算。 单亲妈妈她当定了,在这一刻,凌楚楚更加坚定了想要自己生下小孩自己教养的想法。 为了防止怀孕被发现,她必须尽快想办法离开这个可怕的村庄才行。 双胞胎三个月的肚子就会显怀,回城的时间绝不能超过三个月。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学习凌娇娇以重病回城的行为是行不通的。 因为在她看来,她那凌娇娇不惜伤害自己身体,就是为了获得回城的机会。 也真让她做到了。 回城名额一九七五年、一九七六年都会有一个,女主积极表现,什么都争第一,申请了好久才申请下来的返城名额。 女配凌楚楚就是那个抢占女主回城名额的人。 女配凌楚楚下乡跟女主在一个院子相处一年,早就摸清了女主习惯,知道女主每周都会上山,算计好时间,提前设好了好陷阱。 女主最后一次上山摔了腿。 被村民救了回来。 摔伤了腿,是没办法回城的,返城名额不等人。 那个名额,自然落到了女配头上。 先是抢了未婚夫,又抢走了好不容易申请来的回城名额,女主恨透了女配。 一次次把女主逼上绝境,这大概就是女主迁怒两个孩子,毁掉两个孩子的原因。 有句话说得好,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女配做的孽,报应在了她自己娃身上。 对了,她还没看过自己现在模样呢。 凌楚楚习惯性的摸向裤兜口袋,当她掏出迷你小镜子,整个人愣住了,“这什么情况,我现代的镜子怎么会出现在这个时代?” 顾不上看她现在模样。 凌楚楚又试着掏了几次别的,再次出现不同物品,凌楚楚确定这不是梦。 “这是魔法口袋吗?”凌楚楚喜上眉梢,经过仔细研究,只要手伸进裤子口袋,就能掏出很多属于现代的东西。 几次实验,凌楚楚发现,口袋只能掏出自己庄园房间里的东西。 眨眼功夫,她人到手工作坊休息室。 看着熟悉的物品,凌楚楚美眸放光,激动异常。 “我穿回来了?” 她忍不住激动的叫了起来。 她赶忙走到了庄园,平时人来人往的庄园空无一人。 她主要经营染布坊,庄园种满了各式各样植物、鲜花、草木等。 只要跟染色有关的植物,她庄园里几乎都有。 她亲自招工人打理的庄园,每天都会有旅客游玩观赏。 可这里的庄园没变,别说游客了,就连工人好像也凭空消失了一样。 手机也没信号,她试着拨打妖妖灵。 妖妖灵也拨不出去。 凌楚楚整个人傻眼了。 发现事情并不简单,她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又去车库取出车,在庄园兜了好几圈,车油都被她耗费光了,都没有走出庄园。 她终于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一个人被困在庄园走不出去。 难道这辈子都要待在庄园里? 最终她又绕回了休息室。 路过液晶电视机黑色显示屏,她看清了现在的样貌。 是她的脸,但又有不一样的地方。 像她高中时的样貌。 液晶电视黑屏影响视觉。 凌楚楚特意站到镜子跟前。 她眼角下方也莫名多了一颗浅褐色泪痣,有点楚楚可怜的样子,这样看起来,单纯又无辜。 尝试着笑了笑。 笑起来有两个很明显的酒窝,很甜。 之前她笑起来只有一个酒窝,跟朋友聚餐,她一笑,就会被朋友吐槽,要是有两个酒窝就完美了。 甚至好几次给她推荐了整形医院。 样貌父母给的最好的礼物,就算不完美,她也没想过动自己的脸。 这时凌楚楚才注意到,她身上的衣服,很有年代感。 她忽然明白,自己这是没穿回二十一世纪。 这让凌楚楚激动的心情瞬间沉入了谷底。 经过几番折腾,她确定,她没有回到现代,而是她的庄园跟来了一九七五年。 庄园是她投入了大量心血、跟财力一手创办,能跟着自己来到1975年,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 第3章 有了这手工作…… 有了这手工作坊跟庄园,增加了她在陌生年代生存的底气。 她对独自抚养两个小孩更加有信心。 也经过了几次尝试,凌楚楚掌握了怎么样进出手工作坊跟庄园秘诀。 她现在跟其他的知青住在一个院子,不能消失太久。 凌楚楚刚从庄园出来,就听到院子里一阵嘈杂声音。 她掀开窗户口瞧了瞧,院子人还不少。 大伙听见声响,瞧见了探出窗户外半颗头的凌楚楚。 其中一名灰布衫双麻花辫少女见了鬼似的神情,惊道:“凌楚楚,你怎么会出现在屋子里?” 她刚刚明明进过那屋,一个人都没有,而自己一直没离开过院子,凌楚楚却突然间就出现在了屋里。 “我……”凌楚楚刚要开口解释,另一名微胖女子出声打断了她发言。 -- 第5页 “人在呢,那怎么半天不出声?大伙从农场回来,就等着一口热饭呢,你到是说说你给大伙做啥饭了都?” 凌楚楚一脸茫然地问道:“我给你们做饭?” “不然呢,今天轮到你做饭了,你该不会又身体不舒服不想做饭吧?”说完冷哼一声,她就猜到凌楚楚会这样。 微胖女子这么一说,凌楚楚顿时想起,为了公平起见,知青下乡就立下一个规矩,每天做饭由知青们轮着来。 而她没穿来之前,轮到原身做饭,原身却装病逃脱过几次。 就因为这个,她的懒惰被人宣扬了出去。 在这个时代,劳动是光荣的,勤劳的人才受欢迎,像她这样遇事总会想办法逃避的知青,自然不招人待见。 也不能说在这个特殊时代是这样,其实无论那个时代,勤劳的人受人尊重,懒惰的人遭人唾弃。 她没穿来之前,原身凌楚楚干活不积极,一天劳动下来挣不了五个公分,连个十二岁小男孩都不如。 在村庄就有一名农家男孩,十二岁,因为家里有九个兄弟姐妹,早早的就申请去农场劳作,一天能挣六七个公分。 大家有时候会开玩笑的拿凌楚楚跟小男孩比较。 笑说她不如一个小孩。 乡亲们,把她当成了反面教材教育小孩。 知青们更是看不上凌楚楚,深怕她懒惰的坏毛病传染,不愿意与她走的太近。 平日里关系不好的,还会时不时会出言讽刺她几句。 脑子里的记忆,让凌楚楚有些头疼,就这干活不积极,还背上了懒惰的名声,怎么在短时间内争取到那张回城名额? 回城名额也是给表现好的人准备的。 十几双目光瞧着凌楚楚,只见她小脸发白,整个人像受了什么打击一样。 她表现出来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就好像大伙欺负她似的。 温小燕看着越来越心烦,她又没有做什么,这样算是她欺负她了吗 大家又哪里会知道,凌楚楚不过是为了回城名额而发愁。 这不就有人站出来指责起了微胖女孩。 “温小燕,你一从农场回来就要饭,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饿死鬼投胎呢。” 微胖女孩直接怒了,“刘玲,你说谁饿死鬼投胎呢?” “好了好了,你们都别吵了。” 人群中,头顶戴解放帽的清秀女子站了出来解围。 她是大家学习的榜样,思想上进,干活积极,说话有一定的分量。 凌楚楚目光移到头戴解放帽的女子脸上。 解放帽,是这个年代完美标配,女主陆云珊除了吃饭睡觉,或者是把它刷洗了,平时是不允许解放帽离身。 女主个头有一米七左右,标准的瓜子脸型,大眼睛,柳叶眉,是个美人胚子,可惜了,脸上小范围内长了雀斑,这样看起来就很一般。 “楚楚,你快收拾一下,我跟你去园子摘菜。” 说着双麻花辫齐刘海女知青从台阶上站了起来,顺势抬手拿下了挂在墙上的菜篮子。 凌楚楚推开门走了出来,余光一扫,发现这里女孩子,都是双麻花辫,不同的也就那头发长短不一, 好像就连她现在的头发也是双马尾编发。 这个时代女孩子,甭管城里农村,都这么扎头发。 喊她一起去菜园摘菜的女知青,名字叫刘玲,比凌楚楚年长几岁,在女知青中,也就她跟凌楚楚走的近。 刘玲跟女主还有凌二姐是同一届知青。 自打凌楚楚下乡,她对凌楚楚颇为照顾。 菜园子离知青院不远,下坡一拐弯就到了。 跟红袖章胡大姐打过招呼,二人走进了菜园子。 菜园子有黄瓜、豆角、茄子、西红柿、辣椒等蔬菜。 都已经成熟,部分个头大,品相好的蔬菜,老在了树上。 一些蔬菜之所以老了也留在树上不摘它,是因为要留籽,留着下个季度再种。 南方是个好地方,一年两个季度。 能收获种植两次,北方那边,一年只能种植一个季度粮食,但有利就有弊,南方地区经常发生气象灾害。 刘玲做贼似的,四处观看,摘了一根黄瓜,拉着凌楚楚蹲下,黄瓜掰成两半,递给凌楚楚一半。 “赶紧吃,别被带红袖章那大姐看着。” 凌楚楚:“……” 这个时代的菜没有农药,纯天然的。 不洗也没关系吧? 凌楚楚张口咬了下去。 没有农药的蔬菜,吃着脆、汁多,又有浓郁黄瓜味,还有一丝丝甘甜。 刘玲吃的快,几口,半个手腕粗的黄瓜就被她解决的一干二净。 “楚楚,菜篮子留给你,我去那边摘点豆角。”说着把菜篮子放到了凌楚楚脚旁。 凌楚楚忙问:“留给我你拿什么装豆角?” “用衣服。”刘玲拽起上衣衬衫一角比划了下。 凌楚楚看着已经跑去另一边摘豆角的刘玲,小声呢喃,“原来衣服还有这作用。” 凌楚楚弯下腰,挑嫩的蔬菜每样都摘了些。 悄悄的,摘了几个已经老籽蔬菜,扔进了庄园。 她有庄园,又有作坊。 但庄园种植的都是染布花草树木,百分之八十的地皮都种上了各式各样花。 -- 第6页 一颗蔬菜种子也没有。 她也是想试试看,庄园换了个时代,种植蔬菜能不能生长。 刘玲双手拽住上衣两边,上衣兜着小半斤豆角,朝着凌楚楚这边走了过来。 刘玲惊讶的发现凌楚楚已经摘好了菜,菜篮子都满了。“楚楚,你这摘太多了吧?” “还好吧,我们知青院人多,摘少了不够大伙吃。” 她刚刚只见到一部分知青,还没全见到,除了已经年长结婚,回家吃饭的知青,知青院有男有女,还有十几号知青。 凌楚楚往菜篮子瞧了瞧,她摘的不多,每样都摘了两个,差不多这一篮子蔬菜菜,够院里知青吃一顿,省着点,晚上也够了。 “你这还还好,摘这么多菜,在红袖章胡大姐眼里就是浪费,是犯罪的,一会红袖章胡大姐肯定不让咱们都带走,说不定还会批评教育我们一顿,别到时候闹到村委会就是好的。” “这么严重啊?” 凌楚楚眉梢一挑,多少有些意外,她就多摘了点蔬菜,就犯了浪费罪,还要被批评教育? 这些菜都是要进肚子里的,算浪费吗? 在她认知里,只有倒掉的饭菜才算得上浪费。 瞧刘玲愁眉苦脸的样子,凌楚楚无奈的叹息一声。“没事的,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我们知青院人多,多摘些菜很正常。” 凌楚楚大大方方的走着,到是刘玲做贼心虚的样子,心虚的都不敢抬头往红袖章胡大姐那瞧上一眼。 走到栅栏那边,红袖章大姐拦住了他们去路。 “你们今天怎么回事?怎么摘了这么多菜?”红袖章满脸写着不高兴,将手伸进了菜篮子里,打算往出拣菜。 凌楚楚下意识护住菜篮子。 刘玲挡在了凌楚楚面前,“胡大姐,我们知青大院十几号人,菜摘少了不够吃,您通融通融,让我们走吧。” “不行,你们这是浪费,犯罪的。” 一听犯罪的词,刘玲在也不敢阻拦红袖章胡大姐。 红袖章胡大姐三言两语就唬住了这两位年轻知青,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笑意,每次扣下来的菜,不仅能拿回去给家里改善伙食,还能拿些去镇上,换钱,好的时候,一次也能换个块数钱。 接着她收敛情绪,不客气的将手再次伸了过去。 “慢着,胡大姐。” 红袖章胡大姐瞪着凌楚楚。 “怎么,还真想去村委会走一趟?” 凌楚楚摇了摇头,“那到不是,这些菜回头可都被大伙煮的吃了,算不的浪费,您说的罪名我也当不起。” “你们知青都饿死鬼投胎啊,一顿能吃了一篮子菜?” 不扣下半篮子菜,他们别想走。 “我们知青院可是有着十几号人,这些菜还不知道够不够大伙吃,你是不知道,我们知青大院的知青为人民服务有多辛苦,每天拼命的干活,还吃不饱饭,大伙每天都喊饿,实在饿的不行,就只能进山找吃的,听说山里有野狼出没,专吃人,要是知青们因此进山落入饿狼口中,丢了性命,村里怎么向上边交代。” 红袖章胡大姐明显被凌楚楚的话唬住了。 “真、真的喊饿了?” “嗯嗯,真的,我都听到了。”刘玲在一旁狂点头附和。 红袖章大姐很不甘的收回视线。 “下次可不能这样了。” 第4章 “什么情…… “什么情况,今天饭菜怎么这么丰盛?” 桌上摆着四个菜,有凉拌跟炒菜。 光菜就好几样,要不是没有肉,丰盛的都赶上过年的伙食了。 他们这些知青,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来了乡下,从来没这么吃过。 每天日子过得要多将就就多将就。 知青其中有的十七八,也有的刚二十出头,剩余的那些老知青,早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都在本地选了另一边结婚生子。 十七八、二十出头、正是长身体阶段,每天有干不完的活,有时候都吃不饱饭。 午餐突然变得丰盛,自然激动万分,恨不得立马享用午餐。 刘玲笑着插了句嘴:“这可都是我们楚楚的功劳,勇战红袖章胡大姐,三言两语,胡大姐就妥协了,你们可得好好感谢楚楚。” “啊,凌楚楚?她敢跟胡大姐耍嘴仗?还战赢了?” 大伙都有些不敢相信。 在大伙眼里,凌楚楚就是个没有用的娇美人,大声两句,她都能红了眼睛,胡大姐又是出了名嘴上功夫了得,还没听说过,谁能在她那讨到便宜。 凌楚楚最后又烙了十几张土豆饼,煮了小半锅汤玉米面,白面搅和了几把玉米面,锅是那种大铁锅,一次做十几个人饭没问题。 她再出来准备知会大家进屋自己盛饭,发现大家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她。 凌楚楚有些不自在的问:“怎么了?大家干嘛这么看着我?” “凌楚楚,你可真行。”其中一名男知青,朝着凌楚楚竖起了大拇指。 “啊?”这可把凌楚楚整的有点懵。 瞧见大家对凌楚楚有所改观,温小燕第一个心里不舒服,才做出这么点成绩,就引得大家对她刮目相看,凭什么?在她看来,凌楚楚所做的,跟陆云珊所做的贡献相比,都不够看的。 温小燕看不惯凌楚楚这般出风头,很不高兴的瘪了瘪嘴,出言讥讽:“真不知道你嘴皮子功夫这么了得,连胡大姐都战败了,你既然这么能干,我看以后就由你凌楚楚负责去菜园子摘菜好了。” -- 第7页 温子燕这针对的话一出,凌楚楚哪里还有不明白的。 她也不恼,凉凉地看了温子燕一眼,语气平淡道:“轮到我的时候,我自然会去。” 说完便不理会她,笑着对大伙说:“我烙了一些土豆饼,煮了玉米面素汤面,大家拿饭缸自行动手去盛。” 这个时代,学校食堂打饭用饭缸,城里工人打饭也用饭缸,几乎人手一个饭缸。 刘玲第一个拿了饭缸,不忘对着大伙说:“大家还等什么,赶紧去盛饭啊。” 拿着饭缸走到温子燕跟前,故意挤了她一下。 温子燕愤恨的瞪着刘玲,恨不得拽着她辫子,挠花她的脸泄愤。 知青们很自觉的拿饭缸排队盛饭分开两队,一边先拿土豆饼,另一边盛素汤面。 土豆饼一人一张的量,谁也不会多拿。 土豆饼气味扑鼻而来,让已经拿到土豆饼的知青,想立即咬上一口尝尝味道。 汤面有红有绿,不仅颜色好看,还有着诱人的香味。 红的是西红柿,绿的是青菜跟香菜。 先盛上饭的知青,捧着一碗素汤面,忍不住深深吸气,能闻到汤汁的咸香,面条的鲜香。 知青院人多,凳子有限,为了公平起见,索性大伙舍弃了凳子,都围着桌子站着吃,这一站着吃也就变成了习惯。 一口土豆饼,夹一筷子菜。 知青迅速夹菜的动作已经练就了出来,很快桌上的菜就见了底。 最后安静的只剩下嗦面条的声音。 “不是我说,楚楚你做的饭怎么跟以前的味道不太一样啊?” 以前凌楚楚做的饭可没现在做的饭菜味道好。 没等凌楚楚回应,温小燕插话:“哼,我看她以前就是不想劳动,故意敷衍大家。” “够了啊温小燕,你老这样冷嘲热讽有意思吗?说楚楚以前做饭敷衍,我看你以前也没少吃,真要少吃一口,你身体咋还能长这么壮实。” 她不光说,嫌恶的眼神还在温小燕身上瞄来瞄去。 “当初凌楚楚把饭做那样,我有的选吗?” 温小燕气急,她最受不了别人说她壮实,不像个姑娘家。 她不是乡下人,跟乡下思想有区别,在乡下,壮实是夸奖的词,只有孩子壮实,才是健康的。 但在城里就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壮实夸赞一个女孩子,是贬义词,一般壮实的姑娘很难相到好人家。 刘玲翻了她一眼,“有,你可以选择不吃。” “你……” 温小燕跟刘玲简直就是一对冤家,就算没有凌楚楚,这两人也说着说着就能吵起来。 温小燕每次还吵不赢。 吃完饭,各洗各的饭缸。 锅由凌楚楚来刷洗。 收拾完,还有四十分钟休息时间,趁着这个时间,大家都回了各自屋里。 凌楚楚走到门口停下了脚步,盯着墙上挂着几串玉米,她又起了收进庄园的心思。 顺手就将那几串玉米摘了下来。 回屋反插上了门栓。 她可没忘了,在她进了庄园,有人来过房间内。 凌楚楚手上拿着几串玉米进了庄园。 这么大一个庄园,种植的都是染布需要的植物,除了花就是一些跟染布有关的草木果树,没种植一口粮食。 她在庄园到是有自己的房子,但不是常居住地,小厨房还有两袋十斤小袋大米,跟已经见底的白面。 这些东西,将就还够半月。 而她,得为以后做打算。 必须在快生孩子的时候,有足够的生活费跟粮食。 所以才会想着,在空间庄园种植蔬菜粮食。 育苗种植她不会,别看她自己有庄园,但对育苗种植一窍不通,平时都是由工人打理庄子,她也就有点染布技术,会些手工,平时还会在平台发发庄园景色,或是天然植物染出的布匹做的衣服。 偶尔还会直播庄园景色,吸引游客,直播简单的染布流程。 菜园子的蔬菜她都装回来一些,她先是一个一个挑出黄瓜籽。 撒在了一片空旷黑土地。 凌楚楚惊奇的发现黄瓜左上方出现了24h的数字,24h就是24小时,意思是黄瓜24个小时后就能成熟? 这粮食成熟是缩短了几个倍?她怎么觉得这么不真实呢? 当凌楚楚又试着挑出其他种子,把其他种子撒下去,辣椒16h,豆角18h,玉米36h…… 上面的数字,预示着不同的农作物,成熟时间也不同。 凌楚楚现在还确定不了这上面的数字,是不是真的到时间就会成熟,如果真是那样,那真的太逆天了。 她时间不多了,下午还要去山茶园。 等晚上回来关上门在研究。 农场有很多类型活。 凌楚楚被分配到了茶园,跟一群妇女在一起劳作。 到了采摘秋茶的季节,这两个月她都得在茶园劳作。 有知青放牛放羊,大队不放心让知青单独干放牛羊活,都是派一个老练的村名陪同知青一起干。 全村也就一头牛,宝贵的很,都舍不得用他耕地,抗粮。 羊到是有个三五只。 一般都是男知青来干。 也有男知青在田里劳作,收成季节,一袋一袋抗身上身上往大队送。 -- 第8页 明明有牛,舍不得用,偏偏把年轻的后生当劳力使唤。 对比之下,女人们的活轻松一些,田里劳作,割麦子、掰玉米,菜茶、养猪、喂鸡等。 一到粮食即将成熟季节,还得由知青轮流照看粮食不被野鸡野猪糟蹋、或是被别人偷。 白天还好,大晚上独自一个人、外加一只狗,留守田间,住在茅草屋。 男知青还好,坚持坚持就过去了。 简直是女知青噩梦,但也是女知青推脱不掉的活。 因为晚上,女知青一个人,容易被恶人欺负,就算有狗陪伴,也有女知青不幸惨遭毒手,深夜大家睡得死,不论怎么呼喊救命都叫不应人。 每年都有女知青被遇害。 大概还有一周时间就轮到凌楚楚去田里住茅草屋值日。 书中写到多名女知青遇害的时候,凌楚楚就很不理解,明知道独自一个人会遭毒手,女知青干嘛要一个人进山,就不能叫上一起陪同的知青去作伴? 反正一周后,她不要一个人看守,得找个人陪她一块。 防狼喷雾她没有,自制辣椒水就不错。 茶园在山上,爬坡很累人,凌楚楚爬山爬得有些喘。 茶园占地面积非常大,据说不是人工种植,是山茶,自然生长的。 山头长满了山茶,这可是上天赐予的财富。 可这里的茶叶每年往外销就是难题。 现代的茶叶按两卖,价格还贵的要死,这里的茶叶,论斤卖都难往出销售。 也是,这个时代,人们饭都吃不起,谁还有闲钱买茶叶品茶,也就干部们能喝的起茶叶。 而这个时代的茶叶,就连个好听的名字都没,就俩字,山茶,别称,苦茶,一般人享受不了的那种苦。 被称为苦茶是有原因的。 因为这个时代茶叶没有繁琐的制茶工艺过程,直接摘采,晒干用滚烫的开水一炮就是茶。 而她所在的时代,好的茶叶,需要经过多层工序,什么杀青、揉捻,等过程才能制出好茶,茶叶也分等级。 第5章 等级越高,价…… 等级越高,价格就越高。 茶叶也分红茶、绿茶、黑茶、花茶等。 不像这个作者塑造出,又跟历史不太一样的架空年代,茶叶就那山茶,又名苦茶。 全国都这么叫。 更没有制茶技术,只是把采回去的茶晒干就叫山茶叶,喝起来就一个字,苦,苦的味道抑制住住了本来的茶香味道,又怎么好往外销。 可即便是这样,茶依旧很受干部欢迎。 待客拿茶叶出来,就是味苦,也比糖水上档次的多。 挨凌楚楚很近的记公员苗苗,余光往凌楚楚篮子里瞄了一眼,随即发出一声惊呼:“呀!” 凌寒楚被她惊呼声吓一跳。 “怎么了?” “凌知青,你咋连那老叶子也摘进了篮子里?” “老叶子?”凌楚楚闻言,皱了皱好看的眉头。“嫩芽虽然能制作出茶叶的精品,但我摘的这也不老啊?” 她摘的可是一芯一叶,制出来的茶才更清香,没什么不对啊。 凌楚楚环视一周,这才发现大家都在采摘茶,但只摘嫩芽芯。 “叶子越老越苦,只有嫩芽尖尖可以用,我看你还是把老叶子扔倒了,重新摘嫩芽为好。” 凌楚楚神色一顿,说道:“扔了太可惜了,如果我摘的这些叶子用不到,我可以拿回家里吗?” 剧她所知,田里的东西,不能私自拿回家里。 苗苗一副瞧傻子的样子盯凌楚楚看了好几秒, “凌知青,这老叶子又涩又苦,牲口都不好这,你拿回去作甚?” 好一个牲口都不好这? 凌楚楚竟然一时无言以对。 苗苗忽然意识到,自己一时口快,说错了话,赶忙解释:“凌知青,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想说,那老叶子没啥用处,所以……所以……”苗苗声音越来越低,怎么办,她有种解释不清楚的感觉,顿时有些泄气了。 “没关系的。”凌楚楚笑了笑。 只能说这村庄的人尚未发觉茶叶的妙用。 苗苗见凌楚楚好像真的不介意她刚那么说,顿时松了一口气。 “那个凌知青啊,如果你真想要老叶子,就拿回去把。” 没有作用的叶子,就跟野草一样。 就算连跟拔起,大队也没人会过问。 凌楚楚:“……” 这座山茶园,是上天赐给村庄财富,大家却只摘采茶叶嫩芽当成宝。 却把茶树其他部分当成牲口都不喜的野草,不知如何将它利用起来。 只因村庄没有人会复杂的制茶工艺技术。 这叶子,待她拿回去加工一番,绝对比嫩芽茶高级。 茶叶用处多,除了能做吃食,她还想做一个有着茶香的安神枕头。 还能从茶叶中提取香精,或是做手工皂、护肤品等。 到是便宜了她。 她有预感,经过复杂程序制出的茶绝对受欢迎。 至于制茶工艺方法,她可不想就这么上交给大队。 就是不知道,制茶工艺技术,够不够格换一个回城名额。 由于凌楚楚值日,一天三顿饭都是她做,她又是提早回,背上背着小半袋子绿茶叶往回走,茶叶中途被她送进了庄园,而她拿着铲子绕了小山丘远路。 -- 第9页 收货了不少农作物,水果她也没少摘。 像桃,杏,柠檬,一样没啦下。 她运气好,路过小山丘时还遇到了两株人参,蹲下来拿铲子挖了出来。 幸运的是,这两株人参,根须都完好无损。 只是一株稍微大一些,另一株就手指那么大。 刚好回去重新栽种庄园。 晚饭一过,凌楚楚打水洗漱,早早的吹灭煤油灯,关起门进了庄园。 她一进了庄园,看到了眼前的一幕,内心受到了不少的震撼。 去农场前她在庄园种下的农作物,有的已经长到了她大腿,玉米比较慢,刚长出一厘米。 估计离开花结果也不远了。 这说明,她之前的猜测是正确的。 其实庄园跟来已经够满足了,结果又让她发现了特别的惊喜。 凌楚楚赶忙挖了个坑,把那两株人参埋了进去,人参一进土,黑土地颜色好像变深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 然后她又把一路顺来的水果,也挑出籽,撒在了黑土地。 果然又出现了数字。 水果树上数字比农作物玉米成熟的时间还要在加长好几倍。 普通的土地栽种的水果没发芽,就入了土,至少要两三年,或者三四年才能开花结果。 而她庄园的水果,几天时间就能长大成熟,时间缩短了不知多少倍。 凌楚楚瞧着庄园花草树木生长的茂盛,又试着把一些农作物撒到了种植花的地面,结果上面没有任何数字显示。 也就是说,想要在庄园种花的地,种植其他,成熟时间跟外界成熟是一样的。 只有那一片黑土地跟别的地面不一样。 那一片土地虽不足五亩地,但足够逆天。 她不止穿书,还开发了这么粗的金手指,就是女主也不会像她这样的好命。 可她偏偏就穿成了女配。 总之拥有这么粗,又,大的金手指,她心里总有那么一些不安。 害,没偷没抢,不安个什么劲儿。 既然有了这么粗,大的金手指,心安理得地用着呗。 凌楚楚目前非常需要田里成熟的粮食种子。 而她人就在乡下,虽然每日劳作范围只在茶园,而不是田里,但种子却不愁弄到手。 目前最主要,先把采回来的新鲜茶叶制茶。 凌楚楚先把采摘新鲜的茶叶嫩芽,晾那控水分。 取出一部分,要用橄榄油浸泡,第二天做手工皂。 另一部分,控干水分,明早在做下一步工作。 早上,凌楚楚起的非常早。 她起的时候鸡还没叫呢。 等她在屋里点了煤油灯,出门抱柴火的时候,鸡开始打鸣。 鸡打鸣好像会传染似的,其他鸡跟别的院鸡也开始打鸣。 凌楚楚突然有种捅了鸡窝的错觉。 这么下去肯定会干扰到其他人睡眠,但她又没有让鸡停下来的能力。 别的知青屋里的煤油灯开始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 大伙都有点懵,这还早着呢,鸡咋就打鸣了? 别说知青懵,就连鸡也有打鸣打早了的错觉。 在这时代,没有闹钟,但有鸡鸣,鸡一叫,就是大家起的时候。 鸡打鸣已经不是一声接着一声,而是群鸡打鸣,陈梓宁第一个发现不太对劲,何止不太对,要地震。 他赶紧起身,一家一家敲着知青门,通知大家。 一听地震,知青迅速穿好衣服,把自身感觉值钱的东西往院子搬。 谁又能想的到,是凌楚楚抱柴火的时候,惊扰到了鸡。 听到敲门声,凌楚楚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要地震了,快离开屋子。” “地震?”凌楚楚眸中划过一抹错愕。 “这鸡叫的很不对劲,今天肯定会有地震,你也别愣着,乘着现在还没开始地震,赶紧到一个空旷的地方。” 凌楚楚顿时明白了,原来是鸡叫声让大家觉得要地震。 真是让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只是打早抱柴火,从而干扰到了鸡,闹出这么大一乌龙,顿时有些不好意思。 朝着忙碌中的大家说:“大家别慌,这并不是鸡打鸣,预示着地震,而是我起得早,出门抱柴火惊扰到了鸡。” 陈梓宁:“……” 其他知青:“……” 忙碌的知青停了下来,其中有人喘息着发出了很不满的声音。“有没有搞错,凌楚楚你存心的是吧?” “对不起,确实是我的错,我在这里跟大家赔礼道歉了。”凌楚楚诚心鞠躬道歉。 看她诚意满满,又是道歉又是鞠躬的,到是让那男知青有些不好意思了。 “算了,还是趁这个时候,回屋在补个回轮觉。” 幸好大家没搬太多东西出来。 不然,等重新搬回屋,天指定亮了。 这么一搅和,温小燕睡意全无,不依不饶道:“凌楚楚,你到底安的什么心,是觉得大家不够累,存心折腾大家对吗?” “我不是故意的。” 温子燕沉声道:“你以为你说一句不是故意的,就能解决问题?” 凌楚楚还没说来得及开口, 陈梓宁道:“够了,温知青,凌知青已经道歉了,你就别在不依不饶的了。” -- 第10页 温子燕目光投向陈梓宁,明明是凌楚楚做错了事情,陈梓宁却向凌楚楚。 瞪了凌楚楚一眼,转身回了屋内。 凌楚楚复杂的目光落在陈梓宁脸上。 这就是引得女配凌楚楚出轨的男人? 该说不说,这小模样长得还挺俊俏。 “你看什么?”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姑娘家这么盯着瞧。 “看你啊!”凌楚楚几乎是下意识的回答。 听到她直白的回答,陈梓宁的心一跳。“你刚才说了什么?” “哦,没什么。”凌楚楚笑着摆了摆手。 她怎么就忘了,这个时代人们思想保守老旧,而自己刚刚的行为,已经算得上流氓行为了。 “对了,刚刚谢谢你解围。”凌楚楚巧妙的转移话题。 “不客气,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屋了。” “嗯。” 直到陈梓宁离开,凌楚楚仍然有些神情恍惚。 心道:长得这么好看,居然是个妈宝男。 别人回屋睡回轮回觉,凌楚楚这边把锅烧热,将控好水的茶叶放入炒锅,可以用铲子,也可以用手快速翻炒,凌楚楚觉得自己手细皮嫩肉的,肯定是不能用手,她拿了铲子。 第6章 等炒到叶子变…… 等炒到叶子变柔软,拿出来晾凉后,然后用手揉搓茶叶,使其卷缩,又一次放入炒锅炒一小时左右,茶叶颜色变深,出锅摊开晾晒,晒干后就可以收起来。 这是制作茶叶中,比较简单的一种制茶工艺。 她放着炒好的茶叶,没急着摊晒,而是顺便把手工茶叶皂也做好,模具她得进庄园里的手工作坊找。 凌楚楚关好门窗,再一次进了庄园。 她作为手工达人,不止开了染布坊。 平时还会制作一些手工制品出来,花时间把能上镜的过程拍出来,发到网络上,吸引网友关注。 所以,她手工作坊,关于手工制品工具种类很多。 很快凌楚楚就找来了三组模具,将搅拌均匀的茶皂浆糊入了模具中,等上个几天就能脱模切皂了。 今早刚好轮到了女主陆云珊值日,陆云珊煮饭的时候,发现凌楚楚正在院子不知道在忙碌些什么。 凌楚楚摊开晾晒的茶叶占了五个箩筐,其中有三个是借来的。 陈梓宁一出门,就注意到了踩着凳子,正要把竹编箩筐推放到房顶高处的凌楚楚。 她个头不高,踩在凳子上,即便是踮起脚尖,还差一点才能够到。 “需要我帮忙吗?” 熟悉的声音在凌楚楚身后响起。 凌楚楚也没跟他客气,“那就麻烦你了。” 陈梓宁视线移到箩筐,发现里边是颜色发着青绿的茶叶,大小均匀,卷曲如螺。 “你这箩筐里是茶叶?” “嗯,对啊。” “那为什么是这样子的?卷曲如螺,而且,香气浓郁。” 他感到很不可思议,茶叶居然还能制成这个样子。 在他认知里,茶叶颜色一般都发着黄,冲泡后,味道又苦又涩。 而凌楚楚箩筐里的茶叶,已经是七成干,颜色却依然绿,只不过,比在树上时,颜色更深一些。 “你别看它现在卷着,一拿水泡,就散开了,味道会更像香,而且不会太苦。”凌楚楚制作的这些茶叶是碧螺春,水一泡,香气宜人。 出锅那会儿,她就想泡水喝,可惜现在怀着身孕,不宜多饮茶水,索性就不尝试了。 凌楚楚看陈梓宁对她制出来的茶叶很感兴趣的样子,便说: “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些。” 茶叶虽然没能完全晾干,但已经能泡茶水喝。 陈梓宁脸上露出一抹喜色。 凌楚楚随手拿窗户旁糊窗户剩下的报纸,装了一些。“你先拿一些暂时喝的,等茶叶完全晾晒干后我在给你装些。” “那我就不客气了。”收好凌楚楚给的茶叶,陈梓宁踩着凳子,很轻松的把另外几箩筐茶叶推到里边。 “你别推太里边,不然等完全干了我不好往下拿。” “没事,到时候我帮你往下拿。” 凌楚楚笑这回:“那我就提前谢谢你了。” 这个陈梓宁,人长得帅气,说话又彬彬有礼,女生很容易对这样的男人产生好感。 比男主更容易接触,她穿来虽然没接触过男主,但她阅读书,作者描写男主,男主虽生了一副好样貌,但他性格比较冷漠,即便是在生活中也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首先对女配的两个孩子就比较冷漠,明明是自己的种,却豪不关心两个小孩的成长。 也许是他对自己父母教养两个孩子比较放心。 不到一年,女配跟夜锦尘离婚,男主很快就因家里逼婚,娶了陆云珊。 二人结婚后,男主常年在部队,回家次数一年超不过两次,以至于女主一直没有孩子。 后来女主都着急了,要不是工作原因,她差点去随军了。 女主当教师期间,跟同事走的比较近,男主得知后,依然漠不关心,我行我素。 数月后女主终于有了第一个孩子,自从那次,男主就没在出现过。 这篇文章里,男主也算是文中一大奇葩了,还好作者给男主的戏份少,要不真能被男主给气死。 -- 第11页 以至于,后来凌楚楚都懒得吐槽,跳着看完了全文。 陈梓宁回了屋,迫不及待的拿开水泡茶,正如凌楚楚所说,开水一泡,水中茶叶慢慢的散开,美极了,香气袭人。 稍微凉了一会,尝了尝,滋味爽口,苦涩味也没那么严重。 这才是极品茶叶。 早饭吃完,大伙各自扛起各自锄头、铲子前往农场。 日子虽然艰苦了点,但凌楚楚觉得这样的日子,比以前过得充实多了。 茶叶晾干后,她打包好,朝着公社办公室走。 村主任点了一支卷烟,吐着烟圈问道:“听说今年山茶不少了。” 大队长接应道:“何止是不少,比去年还多出一倍的量,要是粮食也能有这收成就好了。” 粮食多了,大伙都能多分些,山茶往外销就是个难题。 接着又补充: “山茶量多,还没办法保存太久,销不出去,再多也得等着长霉。” 村主任不以为然道:“不是还有食品厂吗?” 大队长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推到村主任面前。“你自己瞧瞧吧。” 村主任打开信封一瞧,惊的站了起来,“食品厂取消了那200多个订单了?” 大队长点了点头,“没错,是取消了,所以,今年的山茶就等着长霉吧。” “这可如何是好,我要怎么跟大家交代?村民每年采茶,记的公分,至少能换取两块钱收入,今年突然没了这两块钱收入……” 他不敢想象。 村主任急得走过来,走过去,他是真的慌了。 他真怕到时候大伙拿不到那两块钱,上他家问他讨要。 凌楚楚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听到了这样的对话。 他们正在为往外销售茶叶的事而发愁。 就那直接晒干的茶叶,还真不好往出销售。 换成她制作的茶叶,绝对不愁往外销。 至于茶叶没办法保存。 这个她有办法,把茶叶制作成压缩饼、桩茶,就可以完好保存,而且,有些茶叶,放的年限越久,越有价值。 凌楚楚敲了敲门,走了进去。 村主任一瞧来人,正是那新来的小知青,他顿时收敛了一下情绪。 大队长关怀问候:“是凌知青啊,怎么样,在村里住的可还习惯。” “挺好的,村里环境好,村民热情,我很喜欢这里。”凌楚楚回答的很官方。 “那就好。” “对了,我来这里,是给办公室送些我自己制作的茶叶,跟大家平时喝的茶叶不同,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碧螺春。” 大队长一听她自己制作的茶叶,感到有些意外。 让大队长感兴趣的是,凌楚楚说茶叶跟平时大家喝的茶叶不同,还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碧螺春。 “凌知青,你这也说的有些太玄乎了,我到要瞧瞧,看看你制作的茶叶到底有什么不一样的。” 村主任一言不发,默默地在一旁看着。 心里却十分不以为然,这村最不缺的就是茶叶,今年茶叶要是外销不出去,都能当粮食吃了。 现在瞧见茶,他心就一阵烦。 当大队长打开包装好的茶叶纸袋,茶叶色泽翠绿,卷曲成螺。 还有一股淡淡的茶香。 村主任也被形状特别形状的茶叶所吸引,抓了一把,闻了闻味。 干茶都能留住茶香味,这制茶功底绝对不浅。 村主任忙问:“凌知青,这茶的颜色,居然不是黄色的,色泽翠绿,卷曲成螺,干茶还能留住茶香,这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我炒的。” “你说的那个炒,是入锅炒?”大队长很不确定的又问了一下。 “确实是入锅炒的。” “茶能炒?”村主任仍然有些不敢相信, “这样吧,我给大家冲泡,先尝尝味道咋样。” 说着,凌楚楚走向办公桌,提起暖壶,泡了两茶缸茶水。 她也不知道这两茶缸是他们谁的。 一个有过磕碰,有些破损,茶缸内部,好像不太干净的样子。 另一个,虽然不是新的,但用的人肯定是很爱干净的人,里里外外都很干净。 这个时代大家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茶缸。 村主任、大队长紧盯着茶缸茶叶的变化。 茶叶的苦涩味没那么重了,有的只是茶叶的清香,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二人喝过过凌楚楚给他们泡的茶叶后,就在也忘不掉那个味道。 这茶,估计女人也能接受。 在二人品尝后,凌楚楚开口问:“喝过这茶,感受怎么样?” 村主任:“这茶绝对是茶中精品。” 大队长:“真没想到,叶子制出来的茶叶,味道反而会更好。” 凌楚楚又给他们沏上了茶。 村主任捧着茶缸,闻了闻那茶的香味。 这茶绝对是独一份的,如果村民都会制这茶,何愁过不上好日子。 可这制茶技术,却是一个外来知青想出来的。 让他怎么好意思开口让人家贡献出来。 大队长激动搓了搓手,“凌知青,你看这制茶技术,能不能,能不能……” 他是真的不好意思说出口。 凌楚楚怎么会不知道这两老头心里想什么。 -- 第12页 无非是想开口让她贡献制茶技术,但又不好意思开口。 “凌知青,你看,这制茶工艺技术,能不能教教大家。” 最终还是大队长跟她开了这个口。 “可以啊,我来就是想跟两位商议这事的。” 第7章 凌楚楚停顿片…… 凌楚楚停顿片刻,接着往下说:“制做碧螺春这道茶叶技术,我本来就没打算私藏,能为民分忧,是我的荣幸。” 一听凌楚楚有意把制茶工艺技术贡献出来。 大队长激动的拍了桌子。 “哎呀,那真是太好了。” 村主任都不知道说什么话来表达他此刻激动的心情。 “凌知青,你这可是为村里做大贡献了,大家都会感激你。” 凌楚楚笑了笑,“我也是村里一份子,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凌楚楚这么一说,到是让村主任跟大队长不好意思了,在他们认知里,知青的户口虽然落到了村庄,但知青始终是要回城的,可从未把知青当过自己人。 可人家却把他们当自己人,还将要贡献出制茶工艺技术来造福村民。 真应该给她颁发一个为人民服务优秀青年奖。 大队长一脸严肃道:“凌知青这种为人民做贡献的思想与精神,值得表扬,也值得大家向你学习,等这事成了,我一定向上面申请颁发一个奖给你。” “那到不用。”凌楚楚心想,要那什么奖干什么,本姑娘就想要个回城名额。 “这个奖必须得申请。”大队长依然坚持。 凌楚楚:“……” “凌知青快坐,坐下来我们在仔细详谈,我这去给你倒茶水。” 村主任招呼凌楚楚落坐。 拿起了他之前用过的茶缸,把茶渣泼到院子,凉水一涮,放了些茶叶,就准备冲茶。 凌楚楚内心十分嫌弃,但面上却没显露出,礼貌拒绝:“村主任别麻烦了,我不喝茶的,而且刚刚从家里吃饱喝足才过来的。” 言外之意,她茶跟水都不会喝。 “好,那我可就什么都不给你准备了。” “凌知青你看,这山茶下来了,什么时候传授大家制茶工艺技术?” 这才是村主任与大队长最关心的事情。 “随时都可以,这制茶技术也并不难,我演示一遍,大家就能学会,但我既然做为人民服务的事,当然要做好,而我可不止会制这么一种茶……” “你说什么,不止会制一种茶?”凌楚楚话未说完,就被村主任略微激动的语气打断。 “是的,我还可以教大家制出一种能解决茶叶发霉情况的饼茶跟砖茶……” “凌知青你先等等再讲,我拿一下笔跟本。”再一次凌楚楚说话被打断。 凌楚楚感到很无奈。 但看村主任一脸重视程度,甚至要拿笔跟本子记录,这一刻,她不在因为想换取回城名额而贡献出制茶工艺技术,而是真的为了让村名过上更好的日子,而认真了起来。 大队长也拿着笔记录了起来。 “好了,可以接着往下说了。” 在村主任的示意下。 凌楚楚接着说了下去: “制做饼茶、砖茶比较复杂,可制出饼茶跟砖茶,保存好,放置年代越久,味道会越好,价值也会越高。” 大队长提出了疑问:“就算是放久了不发霉,但放置久了,味道不会变质吗?” “这就得看你怎么储存了,茶这种东西,最好不要放在阳光直射、有异味、潮湿、有热源的地方。” 凌楚楚说的每一句话,村主任跟大队长都认认真真的记录在了本子上。 看他们停下笔,凌楚楚接着补充:“有了好的茶叶,可以试着换个包装,档次上去了,价钱也敢多要一些,如果可以的话,上门推销也未尝不可,眼界开阔一些,走远一些,至于推销人员,最好别选老实巴交的,选机灵、能说回道的。” 凌楚楚简单说了包装,往外销问题。 村庄茶叶外销并不是往国外销,而是往村外销,这村庄的茶叶,可还没出城呢。 顶多在小镇食品工厂小有名气。 但今年的山茶还是被食品工厂给退订了。 她所说的这些都是空话,实际操作起来就比较难了。 村主任跟大队长都明白凌楚楚意思,她是让他们把茶叶往大城市推销。 村主任跟大队长为此感到十分稀奇。 大队长傻傻地问了一句:“山茶能上门推销?” “不主动上门,人家怎么会知道村庄有好茶叶?” 村主任在一旁听的暗暗点头,“凌知青说的好,你以后就不用上山跟大伙做采茶的营生了,就留在村里教一教大家如何制出好的茶叶。” 他们之前一直处于被动,就连跟小镇食品厂每年收村庄山茶,也是因为村头赵家侄女婿在食品厂当的个小干部,能说上话,食品厂才会从村里采购的山茶。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停止从村庄采购。 还是这念过书的知青脑子好使,懂得也多,等独一份的茶叶制出,就挑几个机灵能干的,带上样品茶上大城市去走一趟。 凌楚楚已经收了不少农作物种子,还真不想在去山里做继续采茶的工作。 次日,上茶园前大队长跟大家说一下,摘茶叶要以一芽一叶为主,并在其中挑了几个干活麻利的赵家庄村民,跟着凌楚楚学习如何制出精品茶叶。 -- 第13页 制茶这活可比去田里劳作轻松多了,她第一个想到了还在田里劳作的刘玲,便开口跟村主任提了一下。 “主任,我跟刘玲相处了一段时间,她人机灵,干活又麻利,跟我配合也十分默契,你看能不能让刘玲也跟着我一起?” 村主任立刻明白了凌楚楚用意。 “没有问题,对了凌知青啊,你看除了刘知青,你还想要谁,你说出来,我立刻派人一并喊过来。” “不用了,就刘玲一个就可以。” 知青大院,除了刘玲,其他人跟她还真没什么交情。 等人全到齐,刘玲背着布袋姗姗来迟。 而凌楚楚也开始教大家怎么制做碧螺春跟砖茶、饼茶。 制作碧螺春很简单。 就是砖茶、饼茶难了点,制作时间也久了些。 但经过几天时间,大家掌握了其中技巧。 制砖茶、饼茶这个大工程,连村里旧屋的大炕也用上了。 几乎村里没人住的房子都用上了。 而这种时候,凌楚楚空闲时间就多了起来。 平时要是这样,早就被别人叫去田里了,可现在就算凌寒楚悠闲在街上溜达,也没有人会去安排活给她。 溜达着溜达着,她就溜回了知青院。 趁着大伙都在忙,她关上门窗进了庄园,一进去就发现前些天种下的蔬菜已经成熟了。 随手摘下了一条黄瓜,水涮了一下,咬了下去。 黄瓜清香脆嫩、滋味爽口。 不知比菜园子的黄瓜好吃了多少倍。 她再一次感受到了庄园的神奇之处。 品尝了黄瓜,她又摘了西红柿,没一会儿一个西红柿也被她解决了。 蔬菜里含有多种维生素,多补充有利于肚子里宝宝健康成长。 她种的蔬菜,都已经成熟了,但不能见光,只能在树上吊着。 凌楚楚绕到了庄园布库纺,她打算选一些棉质布料做怀孕期间跟生孩子,坐月子期间穿的衣服。 挑了半天,也没挑出符合这个时代的布料。 现代布料种类、颜色多、料子薄。 可即便是衣服料子薄,出生在现代,也没穿破过一件衣服。 等不及洗的颜色变浅,就又换新衣服了。 而七十年代布料,颜色偏深,布料偏硬、厚实、耐磨损,摸着就感觉不舒服。 一件衣服除了袖口领口经常磨损地方,其他地方很耐磨,一般穿不破,大人穿了改小,小孩穿。 仔细对付着点,一件衣服补丁盖补丁,能传个好几代。 差别实在是大,她要是拿现代的布料做成衣服穿出去准露馅。 可她怀了身孕,以后身样会变,需要宽松衣服遮掩。 而孩子们的衣服被子也需要提前准备。 这会儿要是不准备,等肚子凸起,行动不便,在做衣服小棉被可就迟了。 凌楚楚翻出了原身所有的资产。 原身把钱跟票都放到了铝制饭盒,凌楚楚全部倒到了炕上。 花花绿绿的,看着有不少。 然而。 钱的金额全部加起来不到八十块,粮票五张,四张两斤粮票,一张五斤粮票,一张两斤肉票。 布票两张,都是五尺的票。 这便是全部资产。 就是拿这布票去买了布,也不够做她娘三的衣服。 她庄园到是有织布机,完全可以花些时间照着这个时代的布料织布。 到了晚上,凌楚楚拿着她的“的确良”布料做的外褂进了庄园。 她要模仿的正是现下最时髦、最经典的“的确良”布料。 “的确良”布料也是往后几年一直流行的。 只不过,往后几年,“的确良”布料会改进,质量上会比这会儿的“的确良”布料绵软,颜色跟花样也会多一些。 但作为现代人的凌楚楚是真不喜欢“的确良”布料。 尽管在布料方面很有研究的凌楚楚模仿了几次,也都失败了。 其中两次纺织出来的布料,样子看上去跟“的确良”很像,但摸起来却没有她另一只手中的“的确良”样品布料硬。 像她纺织出的这种棉质的确良布料,在后几年会流行。 看着像就行,谁又会闲的上手触摸。 而且这个面软度,她能够接受。 之后凌楚楚又纺制出几款布料,厚的薄的都有。 第8章 她还给布…… 她还给布料染了颜色,都是平时常见的颜色。 忙碌到凌晨三点,她才眯了一会,早上起来,象征性的去了制茶工艺坊走了一趟,又回了知青院。 依然是关好门窗进庄园,把已经上色晾晒好的布料收集了起来。 大红的布料单独搁置在一旁架子上。 一般大红色料子,结婚会用它做衣服被褥,平常少数人穿大红的布料做的衣服。 除非是特别喜欢红颜色的人才会拿红颜色布料做衣服。 其中,青灰色料子比较厚实。 在七十到八十之间,都很受欢迎,记得她当时看港片,女性白领都用青灰或者黑色做西装。 有了布就能做衣服了。 凌楚楚选出了她喜欢的颜色,裁剪出了很宽松衣服,足够遮住孕肚的衣服,另外她给小孩选的小被褥是最柔软,最棉的布料。 -- 第14页 抽时间又用缝纫机缝了起来。 因为是分开做的,所以用了好几天时间, 而她这几天又时不时现身作坊,茶作坊规模虽不大,但有模有样,只是茶叶至今还没有包装。 她瞧着村民可有干劲了,比流水线上工人干活都要麻利,即便是茶叶还没有包装,就已经制出了不少茶叶。 其中最多的就是饼茶跟庄茶。 制作这两种茶的叶子虽不是精品,但味道是真的不错。 名字依然是凌楚楚取的,饼茶跟砖茶制茶工艺流程,都是照着前世普洱茶步骤操作的,姑且称之为前世把。 名字依然叫普洱茶,而她下乡的这个地方,也跟云南地区相似。 村庄里那些去田间劳作的人,也渐渐地形成了一个习惯,去田间劳作,会习惯性的灌一壶茶水。 “主任,你真的要拿队上的钱买纸给茶叶当包装袋?” 村支书不太认同主任的做法,毕竟现在的茶叶刚制做出一部分,是很受大家欢迎,但还没挣到钱就往进投资,万一钱打水漂了怎么办? 队上的钱,可都是到了快过年的时候,给大伙结算的钱,一旦支出,到时候茶叶没给村民带来收入怎么办,根本没法向村民交代。 别说,到时候村主任有可能丢掉村民选举出来的村主任头衔,可能还会牵连他。 “茶水的味道如何,你也尝过,而且这茶可是我们村庄独一份的,别说是咱们这个小镇所有村村民,就是城里也找不出第二个会制这茶的人,这茶如果真的外销出去,能给村庄带来好很大一笔收入,说不定几年后,茶叶的利润能给村里填上一台拖拉机。” 或许他还能跟着茶叶走运,村主任的职位在往上升一升,或是因为茶叶,上头调遣去小镇做个小主任也说不定。 支书见他心意已决,他劝是劝不动了,这账上匀共就五百来块钱,过年时,全都要分给村民的,这一支出就是一百元整。 村支书很无奈拿钢笔签上了需支出钱的数字,接下来就是村主任签名了。 希望真像村主任所说的一样,能给村民带来一笔不小的收人,甚至几年后能给村里添一辆拖拉机,别到时候鸡飞蛋打一场空就是好的。 村主任拿了账上的一百块,穿上了他那年轻时在裁缝铺做的外褂,这外褂他一直不舍的穿,只有在重要场合才会穿它,如今已经断了一截,然后他又叫上了大队长,二人一同去了制茶作坊。 看着堆积越来越多茶叶,村主任跟大队长脸上抑制不住的笑意。 这要是都销出去,能挣不少钱呢。 凌楚楚刚去了卫生院拿过一些纱布来。 就碰上了来制茶作坊的村主任跟大队长。 “主任,队长,你们怎么来了?” 凌楚楚发现二人穿的也跟平时不太一样,主任上身穿了套不太合身的中山服,大队长虽然没穿中山服,但也是比较正式的穿着。 大队长:“我们可是专程来找你的。” “找我做什么?” 村主任接过话茬:“目前咱作坊也做出了一部分茶叶,可至今还没有包装,你脑子灵活,又有文化,主意也多,不如跟我们一块去小镇,选选给茶叶做包装的纸张?” 凌楚楚一听要去小镇,眼睛一亮,她早想出去溜溜了,就是一直没有机会。 “可以啊,顺便带些茶叶拿去小镇工厂试试水。”接着又补充道:“我回去一趟,二位等我几分钟。” “好,我们在这等你。” 一会儿功夫,凌楚楚提着篮子走进制茶作坊。 大队长瞧了瞧她篮子里有各式各样的干花,一脸疑问:“凌知青拿干花来是要做什么?” 花拿来观赏还是很不错的,但已经干了的花,香味也淡了,烧柴火都呛得慌。 “做花茶用。” 其实这些花是她庄园采摘的,晒干就成干花,刚好用来做花茶。 大队长跟村主任对视几秒钟,都从对方眼中读出了不可思议的意味。 “帮我把纱布剪成小方块,然后在缝起来,留个小口就行了。” 大队长连忙拿起来纱布,“行,我现在就找我婆娘,让她缝。” 凌楚楚抬头瞥了他一眼,“队长,我们一会儿还要去小镇,时间比较紧张,而且我只要几个样品就够了,茶包可以让作坊的人缝。” 队长一抬眼就瞧见了站在凌楚楚身后的刘玲,“你来缝。” “好!”刘玲接过纱布忙碌了起来。 每缝好一个半成品纱布包,凌楚楚这边会把碧螺春茶跟干花一同塞进纱布包。 “我塞了茶叶的就可以封口了。” 这种配置而成的独立包装的花草茶,非常适合出差人冲饮。 到时候把他们推销出去,也可以为村民带来不小的一笔收入。 大队长着实有些摸不清凌楚楚用意。 “凌知青为什么要把茶跟干花一同塞进纱布里缝制起来?” “这样泡茶喝,一、能避免喝到茶渣,二、茶叶有了花的香味,冲泡饮用也是别有一番滋味,三、你们没发现这样很方便带出门,非常适合出差的人冲饮。” 大队长顿时恍然大悟,然后就是一顿夸奖:“凌知青脑子就是好使,居然连这种方法也能想的出。” 整的她都不好意思了,她不过是学现代人的一套法子罢了。 -- 第15页 让她不得不在心里感叹一句,穿越者就是好,在所有人眼里,聪明又能干。 这要是把她放古代,她怎么着也得混一个发明家当当。 期间刘玲拽着凌楚楚衣角,小声在她耳边低语:“楚楚,我也想去小镇。” “好啊,跟我一块去就成。” 要不是场合问题,刘玲激动的恨不得抱一抱玲楚楚。 大概十点钟左右,一伙人从村庄出发。 这年头,农村没有交通工具,五六里地路程,都是靠步行。 走了半个时辰,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这会的小镇走的路一样是土地,平房,窑洞也有。 只不过看起来,比农村好上一些。 地势起码比农村平。 农村有坡又有山。 而现代住在小镇的人,国家把路修的很平,家家户户,整整齐齐盖的小二楼,也有住几层楼房的人。 一路更是有着商户,卖什么的都有。 这个时代也有卖东西的,供销社,只是买东西只收票跟钱,听说还老缺货,很多时候,想买的东西都得排队才行,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几人先是去了小镇食品厂。 食品厂主要生产罐头、盒装饼干。 他们一来就有人认出了村主任,中年男人递上了一支烟,“村主任,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这人正是他们赵家庄侄女婿。 村主任顺手接过了烟。“怎么,没事就不能上小镇瞧瞧。” “行,我还盼着您多来几趟呢。” 赵家庄侄女婿,又递给大队长一支烟,“大队长也来了。” 然后目光又移到了凌楚楚跟刘玲身上。 落到凌楚楚脸上的目光在也移不开了。 这姑娘长得可真水灵,一点都不像农村姑娘。 凌楚楚皱了皱眉,这个时代还有这么大胆的人? 剧她了解,这个时代除了已经确立恋爱关系,旁的男人这么瞧着一个姑娘,已经构成了流氓罪,何况还是一个已婚男人。 “咳咳!”村主任干咳两声。 这赵家庄侄女婿也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么盯着一个女娃瞧。 赵家庄侄女婿缓缓的收回了视线。 但眼神还是不由自主的往凌楚楚脸上瞧。 “这二位是?” 村主任:“他们是赵家庄知青。” 赵家庄侄女婿:“难怪我没见过。” 虽然他大体已经猜到了村主任来意,但他真不知道,为什么会带两个小姑年一起过来。 “这次来找我,恐怕不是为了叙旧而来把?” 村主任:“这不是收到了你们厂的来信,赶来问个清楚嘛。” 赵家庄女婿:“来来来,我带大家去我办公室。”赵家庄女婿招呼大家进了办公室。 招呼大家落坐后,赵家女婿也坐了下来。 “本来是打算继续收你们庄子山茶,可那天你们隔壁桃花村乡长找了我,他们村的山茶,价钱比赵家庄低出一成的价钱。” 要是在以往,突然有人压价竞争,村主任准愁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然而现在今非昔比,他们赵家庄因为凌知青,制出了精品茶叶,花样多,味道好,保存时间还长。 “没关系,你愿意低价收桃花村茶就继续收。” 第9章 赵家庄侄…… 赵家庄侄女婿脸上露出了一丝诧异之色,还以为村主任在得知自己收了桃花村山茶,会急着求他收下赵家庄山茶,然后他表现出为难的样子,在顺理成章的把价钱往下压一压,那时候,桃花村山茶跟赵家庄山茶他能一并低价收下,在从中抽取一成利润。 村主任问他:“赵家侄女婿,你觉得桃花村的山茶如何?” “我已经看过了桃花村新下来的山茶,是精品。” 村主任点了点头,心想,不知道一会儿等他尝过他们赵家庄制出的茶叶,还会不会觉得桃花村山茶是精品,会不会继续收桃花村山茶。 大队长忍不住插了句话:“要我说,山茶确实算不得精品,叶子颜色暗黄,泡茶喝味道还苦,就那茶如何能称得上为精品茶。” 赵家庄侄女婿:“……” 搞得好像他能制出颜色不黄,味道不苦的山茶似的。 村主接着又道:“其实我们这次带来了新品种茶给你瞧瞧。” 一听新品种,赵家庄侄女婿顿时来了兴趣。 “行,那我就瞧瞧吧!” 总不能让他们白来不是。 此时大队长十分配合的撑开了报纸包着的茶叶,露出了碧螺春茶。 “这山茶叶子颜色居然没有变黄,而且形状很特别。”赵家庄侄女婿忍不住用手抓起一把,凑到鼻子前嗅了嗅,“好茶。” 大队长已经主动把他茶缸里的白水水倒了,放了碧螺春茶叶,冲好了水。 茶的香味顿时镇住了赵家女婿,“这茶味道怎么这么醇香?” “香就对了,这是我们赵家庄新品种茶叶。”村主任掩饰不住的一脸得意,尝过这茶味道的,就没有不叫好的。 “这茶叫做碧螺春,嗜好淡茶,放少量,喝不出苦味,依然有碧螺春的茶香,嗜好浓茶,可以多放一些茶叶,增加了淡淡的苦,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凌楚楚补充了茶叶名称,以及冲饮方法、特色。 -- 第16页 赵家庄侄女婿心思顿时活络了起来。 山茶跟这碧螺春比,当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怪不得刚刚村主任听了他收桃花村山茶,还依然一脸镇定自若,原来是手里有这等好茶。 这茶他要收了,在工厂定制个铁皮茶叶罐,指定好往外销。 只是他刚刚有意凉着赵家庄村主任,甚至想往下压价,村主任又怎会看不出? 接下来恐怕不好往下谈。 看他也不说话,就一直低着头品茶,凌楚楚好意提醒:“你少喝点,喝饱了,我们带来的其他新品种茶,怕是一会你喝不下了。” 一听还有新品种茶。 赵家庄侄女婿赶忙放下了茶缸,“赶紧把新品茶给我,我拿去泡上尝尝味。” 其中碧螺春、普洱饼茶、砖茶、花茶,他都尝过一遍。 要不是赵家庄侄女婿经常饮茶,都能醉在茶里。 确实也有人因茶叶喝多了喝醉过。 凌楚楚问:“这茶可够精品?” “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 他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作为食品厂副主任,一年出差几次,好东西见过不少,但这茶,当真是他尝过味道最好的精品茶。 而他能从食品厂一个小小职工,升到了副主任级别,有一定的眼力劲儿,他也算看出来了,这位女同志也是正主,要不然怎么会在这么重要的场合发言,村主任跟大队长都不做任何阻拦。 “这茶价钱……” 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主要是价钱。 “价钱好商量。”凌楚楚眉梢轻挑,都主动提价钱了,指定是喜欢极了这茶叶。 一听价钱有的商量,赵家侄女婿脸上露出了丝丝笑意。 “茶叶你能吃得下多少?” 虽然他在食品厂有一定的决定权,但就是不知道,他敢不敢多收。 她的目标是在短时间内把茶叶全推销出去,立大功,只有为村民做事,立了大功,村主任将来才会很痛快的在回城名额上签字,放她回城。 要不然,村子里有了好茶,却没有销路,还得继续为茶叶的销路而发愁,很可能真的要她一起去城里推销茶。 而她肚子里的孩子怀的双胎,瞒不了太久,顶多撑个三月,绝不能把时间继续浪费在为茶叶找销路的事情上。 赵家庄侄女婿思索片刻,说:“如果价钱合适,各来三百斤,这回不用送货来小镇,我亲自上你们村拉。” 村主任跟大队长一听,他将要收他们村庄的茶叶翻了不止一个倍,乐坏了,正要开口答应,就被凌楚楚抬手示意别讲话。 二人顿时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 “格局太小了。” 赵家庄侄女婿皱了皱眉,大概猜测,她口中的格局太小,是嫌他说的数量少。“各三百斤还嫌少?” “你要想各拿三百斤也不是不可以,但优惠少,如果你能拿各五百斤,价钱可以给你在低一成。” 算是给他批发价。 “这……”赵家庄女婿犹豫了,他后知后觉发现,知至知终对方都没告诉过他这新品种茶叶具体价格。“你先说一下一斤的价格是多少?” “如果你能各三百斤,一斤价格一块二。” 她只是大概说了一个价钱,这个时候就到了他还价的时候了。 而她了解过这个世界上茶叶市场价,就他们口中所说的山茶,价钱都在一块五到两块钱一斤。 本来这个世界的茶叶就很稀少,稀少才会显得珍贵,市场上都是按两卖的,所以茶叶的价钱要比红、白糖都要贵。 村主任跟大队长,以及刘玲都被凌楚楚提出的条件惊到了。 这位是真敢开口。 赵家庄侄女婿连忙摆手,“绝对不行,这太贵了,比白糖跟红糖都要贵。” 市场价也就一块多,她一开口就一块二,还从未见过要价这么狠的人。 而且茶叶还没上包装桶,就要价这么高,他实在收不起。 “这样,你要觉得不合适,就多要些,比如各五百斤,九毛一斤,你往别的地销,价钱至少能吵到一块二以上,甚至价钱更高。” 其中挣头不小,凌楚楚就不信他会不动心。 不管那个时代,都有中间商赚差价,即便是这个时代也一样,只是这个时代的人没那么狠,他们只是从谋利几分钱,或是几毛钱。 赵家庄侄女婿抬手,“等等,你让我考虑一下。” 村主任扯了扯凌楚楚衣角,小声说:“要价会不会太高了,万一他不收了怎么办?我看啊,差不多点就得了。” 凌楚楚:“……” “我自有分寸。” 最终以八毛一斤,收下了茶叶。 最高兴的莫过于赵家庄村主任跟大队长。 以八毛钱卖出,比之前多出不止一倍价,年头,队上扣除两百块,每家至少能分到几十块钱,村民一年也挣不到一百块,平白多了几十块收入,可不得乐疯了。 而且,这并不是一次性买卖。 他们此刻恨不得立刻回到村子跟大家宣布这个好消息。 破天荒,主任带他们来到了小镇唯一的国营饭店庆祝。 三个炒菜,主食一人一碗清汤面。 大队长先给主任满上了酒。 然后又给凌楚楚、刘玲满上,接着他自己填满。 -- 第17页 凌楚楚跟刘玲,他们一人跟前摆了两个杯子,一杯酒跟一杯水。 村主任第一个举杯,“凌知青,我敬你一杯,感谢你做的贡献。” 同时大队长也举杯,“还有我,同时代表村民感谢凌知青。” 凌楚楚拿起了白水的酒杯,“我不能喝酒,就以水代酒先干为敬。” 吃了饭就该回村了。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她还真不想没逛一逛小镇就回去。 “主任,队长,要不你们先回去吧,我跟刘玲还想再镇上逛逛。” “行,那你们注意安全,逛完就早些回来。” “知道了。” 凌楚楚、刘玲刚走到供销社,发现大伙在排队。 这壮观程度,忽然让凌楚楚想起后世,商场一开门,大家排成长队,只是为了买一个外国品牌的鞋子。 大即便是排成长队,也有人买不到失望而归。 “也不知道大家在排队买什么东西?” 在凌楚楚开口讲话时,刘玲已经跑过去问人了。 几分钟小跑到凌楚楚面前,略微激动地说:“楚楚,大家排队是为了买鞋子,这鞋子我可是想了好久了,没想到小县城会有,钱我也攒够了,我们也去排队把。” 看着排到街上的长队,凌楚楚有些发愁的皱了皱好看的眉头,“算了吧,不就是一双鞋子嘛,大家都排到街上去了,就算轮到你我,也可能卖光了。” “这鞋子,我可是想好久了,你就陪我一起去排队,好不好。” 这还是刘玲第一次向她撒娇, 凌楚楚还真是不忍心再拒绝她,便应了下来:“那好吧。” 她已经好久没排过队了,除了上学那阵排队打饭,没想到来到这个时代,会再次拍起长队。 正在当大家排队,从供销社走出一对年轻男女,吸引了大家注意。 “秀秀,你别生气。”男人紧追在女人身后。 “你还追来做什么?我告诉你,红色布料要是买不到,甭想我嫁给你。” 眼看着下周要结婚了,男方家里却不早给她准备做红衣裳跟红被褥的料子。 节骨眼上才让他儿子带她出来买红布料。 结果供销社红布料都缺货数月了。 第10章 凌楚楚…… 凌楚楚不经意间听到了两位年轻人将要在不久后举办婚礼,却因为买不到结婚所需要的红色布料而发生了口头上的争吵。 凌楚楚心中没由来生出一个念头。 刚好她纺织出了红色布料,自己又用不到,不如卖给他们,充实一下自己仅有几十块的小金库。 “秀秀,实在买不到红布料,到时候就借我二姐结婚用过的红衣裳、被褥。” 秀秀怒视着男人,她真的要被气死了,怒道:“结婚用的东西怎么能借用别人的?还是你二姐跟二姐夫用过的。” 想想她心里就一阵膈应。 突然间自我怀疑,自己为了逃避干农活而答应嫁给他是不是错了? 凌楚楚显然也被男人语出惊人的表现惊到了。 婚姻大事,一辈子就一次,岂能连衣服跟被褥都借用别人的。 男人一脸地惆怅,红色的料子本就难买,别说是小镇,就是去城里供销社也未必能买的到。 这可真是难为他了。 二人显然因此没能谈拢。 名叫秀秀的女孩抬手抹了眼泪,不在理会男人,抬脚就往前走。 男人赶忙追了上去。 凌楚楚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轻轻拍了拍排在她前面刘玲肩膀,“玲子,我肚子不舒服,得去一趟茅房,你先在这排着。” “喔,那你快去吧,我在这等你。” 刘玲眼睛黏在在前方排队的人身上,敷衍的应承着凌楚楚。 凌楚楚朝着那对年轻男女的去处追了上去。 走着走着人不见了,就在凌楚楚以为自己跟丢了人,不远处传来了女人“呜呜”的哭声。 凌楚楚循声而去,小巷拐角处,女人蹲在地上呜呜的哭泣。 见女人蹲下来哭泣,男人顿时有些不知所措,紧跟着他也蹲下身,“秀秀,别哭了,我答应你,买新的还不行吗。” 那女孩抬起满脸泪痕地脸,带着哭腔说:“早不准备,现在说买新的,上那能买到?” “你说你,在城里上工,怎么就不知道顺便扯红布回来?” 离结婚日期越来越近,准备的东西又多,那有时间再去城里。 越想越气,泄愤地捶了男人两下,“都怪你,不早准备。” 凌楚楚可没时间等他们吵完她在出现, “咳…咳…”她的咳嗽声,引起了二人关注,因为突然出现一个人,女孩停止了哭泣、打闹。 男人瞧着女人过分好看的脸,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双麻花辫女孩背过身子,擦干净脸上泪水。 再次转过身,发现女孩已经朝着他们所在方向走了过来,看样子是冲着他们来的。 她下意识抬头去看身边的男人,发现他看人家看的眼睛都直了,这个发现让她怒火中烧,抬脚狠狠地朝他的脚踩了下去。 男人脸色一变,要不是考虑到有旁人在,他肯定会不顾形象疼的大叫。 凌楚楚把二人小动作尽收眼底。 瞧这个时候的男人多有福气,女人生气了只是穿着平底鞋踩他脚面,尽管用尽全力,男方也疼不到哪里去,而不像后世,女人穿高跟鞋踩男人脚面,一脚踩下去,踩出淤青算轻伤。 -- 第18页 “你是谁?” 凌楚楚悠然一笑:“我们并不认识,我来找你们,是因为我刚刚无意间听到了你们的对话。” “你们是想买红色布料对吗?” 双麻花辫女孩点了点头,“是啊,”然后转头瞪了身旁男人一眼,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可惜供销社都买不到红色布料。” “我有崭新的红色布料,做衣服跟做被褥的料子都有,你们要是在供销社买不到,我可以把我买的红布料转让给你们。” 女孩一听,脸上难掩惊喜,“你说真的吗?” 凌楚楚轻轻点了点头。 “东西你带了吗?先让我看一下成吗?” “可以的,你们先在这里等一会。” 凌楚楚并没有随身携带布料,但她可以找个无人地方,从庄园里拿。 “那你快些,一定要回来啊。” 女孩嘴上催促她,却又怕她中途改变主意一去不回来。 大概三分钟凌楚楚再一次回到了巷子拐角,那对男女还在原地。 “东西我拿来了。” 当秀秀看到她手中的红色布料,眼睛都直了,抬手就摸了过去,“这料子可真软和,做成婚被盖在身上得多舒服啊!” “红色料子我暂时用不到,你要喜欢我就便宜转让给你好了。” 秀秀:“这么好的料子,你多少钱出?” 这料子,一看就不便宜。 “这料子是我从大城市排了好几个时辰队才买到的,价钱也不便宜,小县城至今还没有卖的。” 说到这她微微停顿片刻,接着补充:“要不这样,这些全给你,就按照供销社的确良布价结算给我。” 女人一听,心下一喜,面上却没有任何表露。 “我看你这料子不少,我结婚也用不了这么多。” “你要多少,我给你扯多少就行。” 尺子跟剪子在她拿布的时候就一并准备好了。 女人脸色微变,本来她就想全收下布,之所以会那样说,不过是想再让她便宜点。 而且这布她确实没见小镇供销社有卖过。 买了指定是她赚到。 “我倒是想全收了,但我布票恐怕不够。” 乡下人不愁吃,不愁喝,每年挣公分,过年的时候也能分到些钱,但布料就不一样了,因为这个年代买布需要布票,农村人哪会有布票。 所以,布这东西,在农村人眼里,就是稀罕东西。 “不给布票也行,但布料会贵一些。” 对于凌楚楚来说,她自己就会织布,又有属于自己的随身庄园,布票给她了也没多大作用。 女人一听,不要布票,喜坏了,就算价钱贵些,也是她占了大便宜,连忙催促: “那行,现在就量尺寸把。” 其实尺寸是凌楚楚早就丈量过得,但为了让顾客放心,她必须当面在丈量一遍。 旁边的男人一听秀秀真要把布全买回去,急忙拽了拽她衣角,小声说:“秀秀,买这么多布回去,娘该说你不会过日子了。” 秀秀皱着眉甩开他拽她衣裳的手。“买点结婚用的东西就是不会过日子?这么说,是不是连结婚也该省了去?” 最终,男人由着女人去了。 两个人凑足了身上的钱,交给了凌楚楚。 最后多出的一尺布,凌楚楚索性也送给了他们。 当她往供销社走的时候,中途瞧见了路边石台阶坐着一名老大爷,身边还放着农村圈养鸡鸭的笼子。 笼子里发出鸡的叫声。 看样子是拿到小镇卖的。 凌楚楚朝着老大爷方向走了过去。 “老大爷,这笼子里装的鸡卖吗?” 老大爷见终于有人询问,顿时来了精神,“卖,卖的。” 凌楚楚瞧了瞧笼子里的鸡,有三只的样子,个头不大,要么就是营养不良,要么就是没成年的鸡。 “你看要那只?我给你抓。” 要不是家里人口多,粮食不够吃,他也舍不得把小孙女捉虫子喂大的鸡拿来小镇卖掉。 “我全要。” 在农村是收取农作物种子跟家禽好机会。 因为她一旦回到城里,想见到农作物种子跟家禽活物很难。 所以她在农村的这段时间,一定要想办法收全了农作物跟家禽。 鸡鸭这些小家禽她不愁弄到手,很多农村人自己家就养,急用钱的时候会拿到小镇换钱,大家也都睁只眼闭只眼,不会多管闲事。 只是大一点的家禽,就比较难,比如牛羊猪,这三样,是生产队吉祥物,人们伺候他们比伺候自家娃都用心。 这三样也是凌楚楚最想要的。 老大爷没想到面前这个年轻姑娘三只鸡都要。 直到钱捏在手里的时候,仍然有些不敢相信。 “同志,你住哪,我给你送过去。” 虽然三只鸡不大,但加起来也不轻。 “不用了大爷,我自己能拿得了。” 凌楚楚连忙拒绝了他的好意。 这几只鸡,回头找个没人的地方,她就把它们都收进庄园里。 “老大爷你常来这吗?” 老大爷摇了摇头,“不常来,家里没粮了才会过来。” 他们庄稼户,哪会有那么多鸡鸭。 这三只,也是家里老母鸡新孵的小鸡,才几个月大。 -- 第19页 “庄稼户会缺粮?” 在凌楚楚的认知里,这个时代粮食虽精贵,但在农村,还不至于饿肚子。 “我们家人口多,又没分家,连上我们家的几个小孙子,二十多口人,嘴多,每年分的粮食都不够吃。” 说到这他叹息一声。 他的这一声叹息中包含了许多地无奈与心酸。 “原来是这样。” 一个家庭二十多口人,确实不容易养活。 而他拿鸡换的钱自然是要去买粮,可这年头,没有粮票,也是买不到粮食的。 “老大爷,你们家要是还有家禽的话,我还收,下次我可以拿粮食跟你换。” “真的吗?那这次你可以拿粮食换这三只鸡吗?” 有钱没票也不好买粮,倒是可以去黑市,因为黑市买粮不要票,但价钱上却比粮站贵很多。 这钱他可以不要,但粮食他今天必须带回去,因为家里的粮缸已经见底了。 “也可以,但是你得等我一会儿。” 老大爷把钱还给了凌楚楚。 在原地等着。 第11章 到了个…… 到了个无人的地方,凌楚楚进了庄园,如今她庄园的粮食倒也齐全,什么小麦、水稻、玉米都有,这些都是她从田里经过,无人的时候,顺手牵羊来的。 经过段时间,她庄园的小麦跟水稻、玉米,已经成熟了一茬又一茬,她平时有空的时候就进庄园把他们收了起来,只是有部分小麦磨成了粉面,另一部分没来得及处理,连同麦皮一起收了起来,水稻也没来得及去除外壳,玉米是自然老的,以至于,玉米成熟的时候,她还没来得及煮玉米吃,就已经老了。 各装了三袋,其中小麦装的是已经磨成面粉的,水稻米粒还带着外壳,玉米还带着玉米棒。 没去除外壳的水稻米粒多给他装了三五斤。 玉米因为带着玉米棒,袋子也大了很多。 装粮食的袋子有大有小,是凌楚楚用麻布在缝纫机上门缝制的。 分开两次她才送到。 当老大爷拿到三袋粮食,比拿到钱的时候还要激动欣喜。 颠颠分量不轻。 他打开布袋一瞧,发现是白花花的精细白面,另一个口袋里装的是还没去除外壳的水稻颗粒,最后打开的是带着玉米棒子的玉米。 抓起一把水稻米粒,用劲在手心里搓掉了水稻一层外壳皮,颗粒大,还个个饱满。 “同志,这不会都是给我准备的吧?” “是的,” 三只鸡,换三种粮食刚刚好。 而且她不想做这一次性买卖。 “小同志,你这给的也太多了?” 女同志给的粮食,远远超出了他的预估,三只鸡换这么些粮食,显然是他占了大便宜,更何况,其中好有两种精细粮食,他想都不敢想。 “不多,我给你的量刚好换这三只鸡,对了,水稻得自行去壳,玉米也是,自行磨玉米粉。” 这个时代活的鸡实在是太珍贵了,而对于凌楚楚来说,今后她不用再为粮食而发愁,缺的是肉食,可繁衍后代活着的家禽,拿粮食换这三只鸡,绝对是她赚了。 也在交谈中,凌楚楚得知了老大爷住址,老大爷家居住在深山沟,跟赵家庄相隔两个村庄,地势偏僻,出来一趟很不容易。 到时候来小镇万一碰不到老大爷,记住了他们家地址,她也可以主动上门去。 凌楚楚回到供销社,发现排队的人早已散去,只剩下刘玲一脸失望的站在门口。 瞧她那样就知道她没买到想要的鞋子。 也是,听说这个时代人们往往越想要的东西,一般都缺货状态,就算有,也被有心人先一步抢光了。 刘玲一抬头就瞧见了朝她的方向走来的凌楚楚,抱怨道: “楚楚,你掉坑里了,我可都在这等你好半天了。” 凌楚楚手十分自然的放在肚子上,“肚子不舒服,所以时间长了些。” “你不会来了那个了吧?” 凌楚楚当然知道她说的那个是指什么,怀了孕的人怎么可能还来那个。 要有也是等肚子卸货了的时候。 而且,这个时代的女性,好可怜的,没有卫生棉用。 更是为了节省,一块布子,清洗反复使用,想想就一阵恶寒。 她所知的历史上,好像是八十年代,卫生棉才传到本国的,还要等几年。 早知道会穿越,就提前进卫生棉加工厂学习怎么制作卫生棉了。 不过,她庄园房子里有很多关于手工制作类书籍,等回去就进去找找,要是真找出来,她到可以在这会时代早一步造福女性。 “不过,楚楚,你最近是不是胖了?我瞧着你这肚子也比来乡下的时候大了一些。” “可能是最近吃的比较好,长肉了。” 凌楚楚脸色不太好,深怕刘玲看出自己怀孕,急忙转移话题: “对了,排了那么久队,你有买到鞋子吗?” “害,别提了,真是气死我了,排那么久队,连鞋的样子都没见着。” 一提起来就来气,排了那么久队,腿都站麻了,居然连鞋的面都没见着,柜台上就摆上了暂停服务的牌子。 “这次买不到,就等下次机会。”凌楚楚也只能这么安慰她了。 -- 第20页 刘玲叹息一声,“也只能等下次了。” “对了,你有想买的东西吗?” 凌楚楚摇了摇头。 双方都没什么买的,就只能回家了。 二人回了村庄,天色已经不早了。 回到村子,凌楚楚第一时间关好门窗进了庄园,她仔细端详镜子中的自己,肚子确实有变大,这可不行,过不了多久,就会越来越大,怕是连宽松衣服也遮不住了。 但她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等上头批准她回城。 自打三只鸡进了庄园,养了一段时间,其中俩只鸡很给力的生了蛋,一天至少生蛋两次,都是白皮鸡蛋,有时还连续生两个鸡蛋,个头都不小,凌楚楚还真怕他们虚脱了,可她观察了几天发现一点事都没有。 至于另一只鸡,它是公鸡,就跟吃了激素似的飞速生长,比母鸡大了一倍。 馋肉的凌楚楚,看着就想宰了它吃肉。 然而每次凌楚楚进了庄园,它都昂首挺胸的迎接她,本来想杀它吃肉的凌楚楚,顿时不忍心在伤害它。 何况,有大公鸡在,母鸡才能生蛋,今后她有吃不完的白皮鸡蛋。 后世,大家觉得白皮鸡蛋营养价值高过红皮鸡蛋,卖价比红皮鸡蛋贵了不止一倍。 没有肉,她就开小灶炒几顿鸡蛋解馋,又怕营养过盛,肚子快速生长。 吃了几顿就把鸡蛋攒了起来。 村子里因为凌楚楚出谋划策,大量茶叶外销。 过年年头能分到一笔不少的收入。 对凌楚楚所作所为,村民无不感激涕零。 几天后,凌楚楚收到了来信,她激动的打开,却不是她所期待的批准她回城的回信,而是来自凌家写给她的信。 回城名额只有一个,村子里所有的知青都写了回城申请,但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拿到批准回城的信封。 捏着手中的信,凌楚楚认真的看了起来。 信中有不同人笔记,每段话都有落款日期跟名字。 凌家人都有在信纸上留下一段对她的思念与担心。 然后就是让她照顾好自己。 全家人惦记她也不是假的。 看了信,她心里很有感触,起初还真没想过跟凌家人有过多交集,心想着,反正又不是她真的父母,她没义务去照顾。 一心想着带着自己的孩子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 现在嘛,她的想法跟以前不一样了,至少,她现在就是原主,有义务代替原主尽孝。 对她好的她会加倍对他好。 凌家人除了给她寄了信,还寄了别的。 其中还有凌母寄给她的二十块钱,跟两张布票、一张二斤肉票,其中还有凌二姐拿第一笔工钱买的一罐面霜,也寄给了她。 凌家过得什么日子,她心里清楚,旧衣服就差补丁摞补丁了,肉更是一年到头,只有过年的时候吃一回,这会儿却又是钱又是票的给她往乡下寄。 那她要回些什么呢? 想了很久,凌楚楚写了一封回信。 至于寄什么,她第一个想到了布料,因为她就布料多。 粮食到也可以,但分量重,距离又太远,容易途中散了,也容易寄丢。 布料跟棉花,这两样轻,是寄往凌家首选。 是了,凌家居住在北方。 现在的北方又入了冬,一到冬天,凌母的老寒腿就犯。 而棉花就只有特殊工种的工人才能买的到。 她做纺织业的,就是用棉花跟蚕丝纺布,自然不缺棉花。 凌楚楚又进庄园摘了些棉花。 为了不让凌家人多想,布料跟棉花她没多寄。 量只够做两个人的衣服。 期间还去了几趟老大爷所在村庄,以老大爷远方亲戚上门。 他们的村庄还真是个偏僻又荒凉的村庄。 几次的前来,鸭子也换到了手。 但凌楚楚一直惦念的是猪跟羊这两样没着落。 同时她也给老大爷透了个底,愿意用千斤粮食换任意一只羊,或者是猪。 为了得到想要的东西,她愿意拿千斤粮作为交换。 老大爷等凌楚楚离开后,陷入了沉思。 无论是一只猪还是一只羊,能换来千斤粮,这绝对是大赚的买卖。 说不定他把这事他去生产队跟村主任讲了,村主任愿意做这笔买卖。 老大爷第一时间找了村主任,说了下这事。 至于凌楚楚的性别跟年龄以及住址、名字,他一概没透露,因为他只知道她是女同志,还有她的名字,其他一概不知。 村主任问:“那人靠谱吗?” 老大爷:“绝对靠谱。” 然后村主任就没了下文。 上千斤的粮食换,他确实是心动了。 别的村庄可能不缺粮食,不至于拿家禽换粮食,但他们村庄不一样,收成不如别的庄子,一年到头饿死的人不计其数,村主任因办事不利,村民起义罢免了好几个,如今他的位子也不稳。 要是能拿一只羊或猪换到千斤的备用粮食,也算是立了一功。 “这样吧,回头你联系一下要拿千斤粮食换羊、猪的人,看他愿不愿意拿千斤粮食换小羊羔、小猪崽。” 第12章 刚好生产队…… 刚好生产队的羊跟猪都生产小崽子,那人要是真愿意换,他就做主,换给他又如何。 -- 第21页 “这……” 老大爷觉得有点欺负人了。 人家可是拿上千斤粮食作为交换,村主任却拿一只不到十五斤重的小羊羔跟小猪崽子作为交换,不厚道。 重点是,小羊羔小猪崽还没断奶,离开他们的娘,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几天后,凌楚楚在小镇遇到了老大爷。 “同志,我都在这等你好几天了。” 凌楚楚大概猜到了老大爷等她是为了什么。 八成是千斤粮食换猪跟羊的事成了。 起初她还以为没戏了,没想到,还真愿意跟她换。 老大爷跟凌楚楚说了交换条件。 凌楚楚当下就同意了,但她也有条件,千斤粮换小的可以,但粮食只拿粗粮换。 老大爷负责传话,很快就把话传到了村主任耳朵里。 村主任同意后,猪跟羊,凌楚楚想要各换一对。 所以她需要准备四千斤粮食。 四千斤粮食,可不是个小数目。 最起码得十几亩上好的地才能收获四千斤粮食。 她虽然有逆天庄园,但也还差些。 推迟了十来天,才凑够那四千斤粮食。 粮食她从庄园弄到了村口,就没在管,是村主任让村里的汉子徒手搬回了村子里。 攒了半月多的粮食,一下子就没了,但凌楚楚不后悔。 这个时候的羊跟猪不能家养,属于公家的,她能拿四千斤粮食换到,放庄园繁殖后代,以后就要吃不完的肉,绝对是她赚。 “妈,妈,三姐回信了。”一名青灰色外套,脸冻得红扑扑的少女,大声喊着,一手中拿着信封,另一手拖着半人高的袋子。 正在做饭的中年妇女,在围裙上擦干净手。 “快把信拿过来给我瞧瞧。” 信中楚楚多次强调她在乡下过得很好,叫她不要担心。 她能不担心嘛,楚楚那孩子从小她一手照顾,叫她操心最多的是楚楚,几个孩子中,心眼最多的也是楚楚,但她除了两个儿子,女儿中最疼的也是楚楚。 收拾了收拾情绪,继续往下看信。 楚楚记得她有老寒腿的毛病,给她寄了棉布跟棉花,让她给自己添件保暖的棉衣。 棉花这东西,在北方很难买到。 “妈,三姐在信里都说啥了?”凌菲菲仙女好奇问道。 “没说啥,小孩子别管那么多。” 说着便收起了信封。 凌菲菲不满地嘟了嘟嘴,道:“人家才不是小孩子呢。” 凌母将目光移到已经被菲菲放在地上的包裹。“这么大包裹,邮寄费肯定花了不少。” 凌菲菲轻声说道:“别看包裹大,分量很轻的,我一只手就能提起来。” 凌母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又讲目光移到了包裹上。 里边装的是布料跟棉花,当然轻了。 她打开包裹,棉花底下是布料, 凌菲菲眼睛一亮,惊喜道:“妈,三姐寄来的是布跟棉花。” 凌母一脸喜色,抬手摸了摸布,布料很厚实,摸起来很柔软,城里都见不着这样式的布,也不知道,这布,楚楚是怎么弄来的。 “这布的颜色好漂亮。” 只是看了一眼,凌菲菲就喜欢上了三姐寄回来的布料。 颜色都比供销社里边卖的好看。 怀孕初期的凌楚楚,人最近圆润了不少,尤其是腰身粗了很多。 这很容易被大家看出她怀孕。 知青中,刘玲申请去小镇卫生院工作,上面已经给了回信。 已经上任一个多礼拜。 凌楚楚却依然在苦苦等待着回城批准信。 知青们都在议论,今年的返城名额会落在谁头上。 大部分知青觉得会是陆云珊,因为做什么她都最积极,拿第一名,不是她都天理难容。 陆云珊也做好了返城准备。 凌楚楚心想,回城的那个人,只能是我。 又一个月过去了,终于,在凌楚楚苦苦等待中,等到了回城批准信,村主任很痛快的给她签了字。 其实夜没什么需要收拾的,棉被那些,她不想要。 村主任亲自送她去小镇。 来到了小镇,凌楚楚跟刘玲告了别,刘玲很是不舍,拉着她的手,还红了眼眶。 凌楚楚也很舍不得这个朋友。 “刘玲同志,在不放开凌知青的手,她可要误车了。” 车子每天就有一趟,误了车,可就得等明天了。 有了村主任的提醒,刘玲很不舍的放开了凌楚楚的手。 “回城以后,一定要记得给我写信!” “我一定会第一时间给你写信。” 这时候,距离远的,也只能靠着信来往。 只是寄信过程很长,有的信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有的信则一到两个月。 村主任目送凌楚楚坐上了远程客车。 凌楚楚打开窗户挥了挥手。 她这一走,估计不会再回来这里了。 远程客车,凌楚楚还是在电视上见过,放出来的影像还是黑白色的。 车子噪音大,伴随着咯噔响声,开出了小镇。 这会儿的路不平,还是人来人往自然碾压实的泥土路。 看得出来司机师傅心情不错,边开车,还边哼着歌。 第一排座位上,有红袖章跟车员检票。 -- 第22页 凌楚楚下乡的地方,已经是快入边境。 距离北方凌家居住地区小两千多公里,这车只是进城的车,进了城她还得去转火车。 车票是真便宜,才几毛钱。 凌楚楚心情异常激动,她终于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离开这里,意味着脱离剧情。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凌楚楚悲催的发现,她晕车,她以前可没有晕车的毛病,原身也没有,那就是怀了小孩,才会导致出现晕车现象。 坚持了一个半时辰,终于抵达了城里,凌楚楚没有急着买车票前往北方。 而是在招待所住了下来。 说实话,她还没想好回去凌家后,住在凌家。 也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跟凌家人讲她怀孕的事。 讲的话,以凌母的性格,很有可能强拉着她去打胎。 不讲的话,孩子生下来,月子期间没人照顾就是难题。 尤其是,还是两个小孩,她没生养过小孩,真不知道要怎么照顾两个宝宝。 必须是有经验的教她。 想要去外面住,也得有钱才行,而且她现在的钱根本不够支撑起她跟孩子的生活。 不如趁着这个时间,去黑市再赚一笔。 在七十年代,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行为,但也是来钱最快的。 凌楚楚行走在城市的公路,时不时出现几个戴红袖章的人在巡逻。 想做投机倒把的事情,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如果被抓住,轻则进行一番批评教育,重则判刑。 但为了以后得生活,她必须冒险。 目前能换钱的也就只有粮食、鸡蛋、鸭蛋、水果、布匹。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不会想到,凌楚楚会去医院做投机倒把的买卖。 医院是个好地方,鸡蛋精粮水果最好卖。 别说是病人,就连当值医生,也过来找凌楚楚买粮食跟鸡蛋。 水果在这个年代,只有官员家里才有,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而且价钱特别贵。 凌楚楚在农村呆了一段时间,亲眼看到过,农村水果很多都烂在地里,都不敢拿去卖,而城市人民却想买都买不到水果。 一部分原因是运行问题,另一部分原因是惧怕红袖章。 凌楚楚带来的一批水果,价钱便宜,还不要票,很快就被人瓜分了去。 她也不能老在一个地方,容易被有心人举报,工人下班高峰期,凌楚楚转站工厂不远处,继续做着投机倒把买卖。 七点多没啥人的时候,凌楚楚才回到供销社。 锁起门,进了庄园,所有的钱跟票都在这里,认真的数了起来。 她具体记不清楚是卖什么,各赚了多少,共计是个二百六十八块三角钱。 其中花花绿绿的票,她没数,也没区分。 这一天,赚了不少,但她的胃口并没有得到满足。 也还想多待几天。 好在因为路途遥远,介绍信的时间延长了好几天。 第二天,换了家招待所,继续做着投机倒把事。 几天下来,医院、工厂、个别大院附近、黑市她都有去。 其中有人没钱,就拿别的东西换。 锅都揭不开了,就拿金银作为交换。 也有人拿银元跟她换了粮。 不管是金银,还是银元升值空间都很大。 反正她所在的那个时代,银元很值钱。 一周下来,除了花花绿绿票据,还有乱七八糟的银元,金银,净赚两千多元钱。 这个时代属于巨款了。 发现自己已经被盯上,凌楚楚拐弯走进死胡同,来了个凭空消失,然后买了车票,天还没亮,就排队,进了火车站。 找到了她的位置就坐了过去。 “你好,同志,请让一下。” 好听的声音,总是让人忍不住想看看他的样子,看看他的颜值到底能不能配得上他好听的声音。 当凌楚楚抬头看到男人正脸,整个人都傻了。 这他喵的,是男主夜锦尘啊。 要是她光看过文章,而没有女配记忆,肯定不会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是夜锦尘。 可是,这个男人伤都好了,不去跟女主培养感情,乱跑个啥? 第13章 夜锦尘…… 夜锦尘皱了皱眉,不耐烦道:“同志,麻烦可以起来一下吗?” 凌楚楚看了看里面的空位置,缓缓站了起来。 男人眉头皱的更紧了些,“里面的座位才是你的。” 凌楚楚:“……” 她动作缓慢地坐到了里面。 心想,特喵的,跟男主同乘坐同一辆火车,座位还紧挨着,要不要这么巧? 夜锦尘见鬼的发现,坐在他旁边女人,跟经常出现在他梦中的女人身影极其相似。 而他每一次梦到她,都是让人脸红心跳的场景, 依稀记得常出现在他梦中的女人,衣裳半褪的依偎在他怀中……只是他始终都看不清楚她长什么样子,只记住了她大体身形,以及肩膀上的痣。 凌楚楚总觉得夜锦尘在偷偷看她,只是她每次转过头,对方坐的很直,好像她的发现就只是她的错觉。 看着男人一直保持一个姿势,背不挨椅背,凌楚楚眼里闪过一丝赞赏。 也只有军人才会养成这个习惯。 -- 第23页 火车更加漫长,凌楚楚晕车的毛病又犯了,本想闭上眼睛睡会儿,可能会好一些,可车厢人多,吵的她又睡不着。 她试着去开窗,却怎么也打不开。 偷偷的瞄了一眼闭目的夜锦尘。 抬手碰了男人一下。 夜锦尘睁眼看了看她。 凌楚楚脸上洋溢着淡淡地笑容,“同志,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开一下窗户?” 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一幕,让凌楚楚自然而然联想到,在后世,女孩子明明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打开矿泉水瓶,但总是在好看的小哥哥面前,上演自己柔弱的一面,柔弱到连一瓶矿泉水也打不开,目的自然是为了搭讪好看的小哥哥。 不过,她确实是打不开窗,才会求助跟离她最近男主。 夜锦尘瞧着女人脸色微微有些发白,看样子是晕车。 他起身试着去推窗,用足了劲,却怎么也推不开。 刚好前排座位,一名瘦弱的男人轻松推开了车窗。 这么一对比,显得他很不中用。 夜锦尘面色微冷。 凌楚楚看他的时候,略带嫌弃,就差说一句不中用了。 背对着她的夜锦尘,自然没发现凌楚楚神情变化。 凌楚楚瞧见他因为用力推窗户,手都红了,却依然没有推开窗,忍不住说了句:“同志,推不开就算了吧。” 她也理解,窗户她也试着推过,就像沾了万能胶水一样牢固。 “我能推开。” 这已经不只是单纯的开窗,还关系到他作为一个军人的面子。 夜锦尘撸起了袖子,他就不信了,自己会连个车窗也推不开。 他撸起了袖子,凌楚楚才发现,他的手腕裹着纱布。 连忙起身阻止, “同志,别费力气了。”万一他因为开窗,造成手腕二次受伤,可就不划算了。 “咔嚓”一声。 车窗被夜锦尘推了上去。 “谢谢你同志,”凌楚楚发自肺腑感谢。 “不用谢。”男人声音沉稳道。 注意到他的手腕并无大碍,凌楚楚将头转向窗外。 窗外的风吹了进来,没有了刚刚那特别想呕吐的感觉,她心情也跟着都好了许多。 这个时候没有后世那么多建筑,火车经过的地方,不是山,就是田野,偶尔还能看到几处人家。 而凌楚楚完全没意识到,她只在头发上绑了一根头绳,如今已经松散,风吹起了凌楚楚发丝,她长发随着风散在了夜锦尘脸上。 麻麻的痒痒的,夜锦尘最受不了的就是痒。 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随后抬手拿开了呼了一脸的发丝。 “嘶……好疼。”凌楚楚转过头看向男人,问道:“你干吗扯我头发?” “是你的头发呼我一脸,我拿开也有错?” 凌楚楚这时才注意到,她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了,头绳也不知道哪去了。 小声嘟囔着:“那你不会跟我说吗?” 女人最讨厌别人扯自己头发,即便是无意的,也会让人感到恼怒。 她这披头散发的样子,在这个时代,很容易让人误会她是不正经的女人。 现在才七五年,人们思想观念跟恢复高考以后得思想观念又不一样。 车厢内人们注意着这边,有人窃窃私语,也有人对这凌楚楚一阵指指点点。 凌楚楚正准备拿衣服口袋做掩饰,将手伸进庄园取头绳,突然听到了撕扯衣服的声音。 一抬头,入目的是夜锦尘撕了他衣服里边衬衣,手持一条带子递到了她面前。 凌楚楚瞪大眼睛,被他的举动震惊地说不出话。 “到底要不要?”男人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夜锦尘心想,她要是敢不要,哼哼。 “呵呵,你还真是热心。” 人家衣服都撕了,自己要是再拒绝人家好意,就有些太不应该了。 凌楚楚接过那条布后,将头发重新扎了起来。 夜锦尘嘴角扬起一个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笑容。 凌楚楚目光移到男人那已经破掉的衣服上,“总之,谢谢你热心人,不过你的衣服好像毁了。” 夜锦尘没有接话茬,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看到她找不到头绳,来不及多想就冲动地撕了自己的衣服。 他从未有过如此不理智行为。 更何况,这个女同志,他还是第一次见。 到了中午,车厢员推着小车经过,饭的香味飘散在整个车厢内。 车厢内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买餐车饭。 选择买餐车小炒的,一般都是出差人员。 也有少量人,自带干粮。 每个车厢又提供免费的水。 但即便是有人拿了干粮,满车厢都在大口吃饭,满车厢饭菜的香味,又有谁能受得了这样的诱惑。 因此有人装好了干粮,掏出钱买一份餐车饭。 买餐车饭不需要票,只付钱就可以。 餐车小炒有素有肉,素的三毛五一份,分别有烧茄子、尖椒土豆丝等。 肉的五毛钱一份,有青椒炒肉片、尖椒肉丝等等。 凌楚楚也忍不住跟风的买了餐车小炒,她选的青椒炒肉片。 五毛钱一份,付了钱就餐车员就给她两大勺,量特别足。 -- 第24页 这个时候的勺,顶后世勺子两倍。 但肉是真没几片。 有的调料还没发明出来。 肉腥味也没去掉,她是不喜欢,但这个时代的人很少见荤腥,喜欢这样的饭菜。 吃饱喝足,车厢内吵杂声少了,就连凌楚楚也被感染,睡意袭来。 火车工作人员,大概是怕大家超了站,没一站都要吆喝几遍。 因此凌楚楚也在工作人员的吆喝声的干扰下醒来。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 下意识看了看身边的男人。 依旧坐的笔直,她甚至怀疑她睡着的时间里,这男的就没动过。 真的是佩服他。 这一趟火车抵达不了终点站,她还是得继续倒一趟火车,才能到达北方。 听到工作人员喊下站上海站,凌楚楚已经打算在上海站下车,趁着这会机会见识一下上海的样子。 到站,她起身要下车的时候,男主夜锦尘也起身准备下车。 真是巧了。 同一个站上车,同一个站下车。 出了站,凌楚楚走在大上海大街上。 她来的这个时候可能是赶上了职工下班高峰期,一批又一批得职工骑着大梁自行车从她身边经过。 其中有男有女。 他们身上穿着也是统一颜色样式的衣服。 前面那骑车的老人,衣服上堆满了补丁,在她看来,那衣服,更像是用补丁布料拼凑而缝制出来的一件衣服。 此刻给凌楚楚的感觉,就像走进了黑白电影的世界,可这一切又让她觉得特别的真实。 她就是这个时代的人。 之所以让她觉得这个世界看起来像是黑白电影世界,是因为,大家穿着的衣服缺少色彩,太显单调,就连脸上也没用任何化妆品装饰。 而这里最常见得颜色就是灰色和藏青色。 街道上偶尔经过一两个外国洋鬼子,蓝眼睛,大鼻子,哇啦哇啦说的一堆让人难懂的话,总会有路人觉得他们长得奇怪,更是有人伸手对其指指点点。 凌楚楚外语八级。 她的外语水平,已经达到留校当老师级别。 这个时代的车子极少,几乎在街上很难见到。 路过的无轨电车,更是挤满了乘客。 凌楚楚瞧着路过的无轨电车,那叫一个胆战心惊,窗户边的人不仅头在外边,半个身子也在外边,她是真怕里边的人掉下来。 好在这个时代车子少,那无轨电车的乘客,只是有掉下来的风险,而没有被车剐蹭到的风险。 无轨电车门口更是挤了几个人,导致车子关不上车门就开了出去。 凌楚楚本来想尝试坐一下无轨电车,现在嘛,看了这个场景,她内心深处早已没有了当初那个想法。 凌楚楚没在走下去,而是找了最近的招待所登记入住。 招待所她的房间是二楼,刚好打开窗户就能看到窗外景色,宽敞的街道,人来人往,然后就是树木,接着入目的是复古建筑小洋楼,她这的视野能明显看到,小洋楼院内长满杂草,显得异常冷清。 这小洋楼看起来很像是民国时期建造,很难得,能够完好无损的保留了下来。 这样的房子,在这个年代,即便是空下来,也没人敢入住。 来到上海,凌楚楚可不只是想见识一下七十年代大上海风景。 她有自己的目的,那就是继续做她的倒爷。 她好像已经好几天没进庄园收过粮食跟鸡蛋了。 凌楚楚拉上窗帘,检查了一下房门,确定锁好,进了庄园。 进了庄园后凌楚楚发现,她庄园里的几只母鸡变得十分怪异,声音也不对了,像猫发春一样,咯咯叫个不停,平时温顺的鸡崽子,如今卧着鸡蛋,警惕的盯着她不让她取鸡蛋。 大有她一动就有跟她拼命的打算。 她还真没那胆子过去取鸡蛋,反正她鸡蛋攒了不少,够她在上海的这几天卖。 其实就算是没有鸡蛋卖,她还有粮食跟布匹、蔬菜、水果。 第14章 还可以倒卖…… 还可以倒卖鱼,鱼在这个时代的价格非常的高,尤其是活鱼一类,一条就能买上好几毛钱。 产妇更是需要它下奶。 本来她庄园是没有鱼的,在农村的时候,她每天也没啥活,就试着逮了小鱼放进了庄园小池塘,让她没想到的是,进了池塘的小鱼,生长得很快,繁殖能力还强。 对她来说也是意外惊喜。 如今池塘里最小的鱼也有一斤多的样子。 收了粮食就已经不早了。 第二天,在庄园吃了早点,下了楼,凌楚楚拐进了胡同。 她对这不熟,走一走看一看。 时不时就遇上几个戴红袖章手持木棍的巡逻队。 他们很尽职的东张西望,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人员,如果看到带很多随身物品的人,就会把他们归列为可疑人员,会立刻停下来列行检查。 人们很惧怕戴红袖章的,看到他们会下意识让开道躲避,甚至有的人会趁机跑,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哪红袖章人员眼中,就是做贼心虚。 一旦抓住,上去就检查身份证明,接下来就是一阵盘问,检查随身携带物品。 如果,随身携带物品,只是日常用品,红袖章顶多在盘问上几句,就会放人。 -- 第25页 倘若携带了超过十斤以上粮食,搜出与他本身收入不符的钱跟票据,在经过细致调查、核实,那么就可以定罪了。 凌楚楚现在无比庆幸自己有庄园,不需要随身携带任何东西,更不用担心被拦截下来检查。 什么都不带走在大街上,大家会觉得她就是本地人出来闲逛。 凌楚楚不知道黑市在哪,又不能开口问路人。 其实她也不是非去黑市不可,医院、工厂附近也行,只是那些地方,容易被人举报,交易金额也小。 不像黑市,不需要主动出击找目标客户,大家去黑市,就一个目的,买粮,或者卖粮。 只要你在哪,身边袋子里边有货,大家就知道你是做什么的。 生意自然而然会找上你。 在黑市,粮食不仅能换到钱,还能换到自行车票卷、缝纫机票卷什么的。 也有贩子,专门就是做贩卖票卷生意。 其中赚头不小。 起码一单生意,能赚个十来块。 她这次就是想换自行车票卷,跟缝纫机票。 说真的,她庄园自行车缝纫机都有,但都是现代的东西,又不能拿出来光明正大使用,尤其是自行车,还是她骑到庄园忘记还的小黄车。 现在还早,凌楚楚也不着急去黑市。 黑市那边也是中午、跟下午下班高峰期人流量会增多。 其实她就是想闲逛。 凌楚楚发现这个时代全国各地遍布了供销社、国营饭店。 路过供销社,她会走进去瞧一瞧。 供销社卖什么的都有,从食品,到日用品,再到衣服鞋子,应有尽有。 而这个时候柜台里摆放的几乎全是国产的东西,进口的也有,但很少。 东西也都是按斤、两卖。 这时候还没有计算机,营业员还是拿着算盘在算账。 虽然是现代人,但凌楚楚对这个时代的东西充满了仙女好奇。 看到一些她没用过的,也会忍不住买它。 比如海鸥洗头膏、雪花膏等等。 就算不用,也要买回去摆出来做做样子,这样才显得像个七十年代的人。 她还买了烟、酒。 茶她庄园就有,自己制出来的,比供销社卖的好,就没打算买。 烟、酒、茶这三样,在这会儿需要供应票卷。 她刚好有,还是将在不久之后就会过期的供应票卷,一开始进供销社营业员还以为自己是那个单位出来采购的。 痛快的给她拿货,酒不够,还亲自去别的供销社调货给她。 反正只要有对应地票卷,就能买到想要的东西。 一盒烟才几毛钱,要是拿到黑市,至少价钱能翻倍。 该买的都买了,粮食、蔬菜、水果、鸡蛋、鱼的价格她也都问到了,是时候该去办正事了。 只是,干倒爷的活,总不能连个七十年代的木杆秤也没有,每次做买卖,都是庄园的公斤秤先称好,在拿出来,人们没有亲眼看到东西上称,一部分人不愿意跟她做交易。 她有时候得多搭粮食,才能将东西卖出去。 在这个票证年代,买个秤也要开证明,写清楚为什么需要它。 买回去用它做什么。 好麻烦的。 她上哪弄个木杆秤回来? 凌楚楚忽然想到了废品站。 也许在废品站能找到她所需要的东西。 凌楚楚问过了路人废品站怎么走,七拐八拐的总算找到了废品站。 她又不好直接问,就只好扯谎说给弟弟妹妹找几本学习认字的书。 说话间,还给废品站老大爷塞了一包烟,果然这个时代有烟就好办事。 废品站大爷当下就同意了,只是告诉她,有些东西不能碰。 便让她进去自己找,他则在外边忙活给废品分类。 凌楚楚本来是冲着木杆秤来的,然而看到有关于高中书籍,乘着大爷忙活别的事,她将书籍收进了庄园。 没穿越前凌楚楚就听说这个时代的人,看的书都是在废品站找。 她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家会选择来废品站找书了,废品站的书,除了旧一些,全的很,足够开一家书店。 她私自拿走的书籍,就是废品站大爷特意跟她讲过不能碰的书。 怕引起废品站大爷怀疑,凌楚楚不敢在这待太久,找到了木杆秤,也不知道秤准不准,反正看着八成新,她就收了起来。 出去的时候,手中拿了一摞报纸跟几本书。 废品站老大爷检查了一下,没什么问题就还给了她。 凌楚楚离开前,从口袋掏出十块钱,跟几张下个月就会过期的粮票,递到了废品站大爷手中。 废品站老大爷愣住了,他万万没想到她只是在他这找了几本书而已,给他烟还不够,离开前还要给他钱跟票。 “小同志,你已经给了我一包烟了,这钱跟票我万万不能要。”说着就要退换给她。 “大爷,你拿着吧,这是我在你这拿了东西,给的报酬。” 凌楚楚那里会接,她不用买粮,当然用不到粮票,而这快要过期的粮票,在她手里就等于费票,这十块,就当是她买书跟秤的钱。 老大爷实在推脱不了,就接下了。 看着她的背影渐行渐远,老大爷颤抖的手打开粮票,其中有三张五斤细粮票,还有一张二斤肉票,日期截止下月就要过期。 -- 第26页 这些钱跟票对于他来说就是救命的及时雨。 有了这些粮票,跟十块钱,不用担心小孙子跟着他们一起挨饿。 凌楚楚趁着上厕所的工夫,把买的东西,放进了庄园。 她这次不再想去医院跟工厂附近冒险,刚刚溜了一圈,她发现,工厂跟医院附近,时不时会有红袖章经过。 在过去就等于送人头。 凌楚楚跟随着一名一手提菜篮子,另一手牵着一名四五岁孩子中年妇女,到了一个地方,她一眼就确定,这就是所谓的黑市。 找机会,从庄园拿出了木杆秤。 跟三十多条鱼。 只是,放出来的这三十多条鱼,连带木桶跟水,她压根抬不动。 凌楚楚都没看清路过男青年的脸,拽住了他。 “同志,帮我把这个移到那,我付你五毛钱。” 男青年一听还有这好事,当下就应了下来。 凌楚楚掏出一叠钱,从中抽出五毛钱递给了他。 男青年接过钱却并没有离开的意思。 凌楚楚这才看清男青年样貌,黑黑的,一脸的稚气,原来她使唤了未成年少年。 见他没离开的意思,凌楚楚便问:“怎么了,还有事情吗?” 男青年不说话,只是用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鱼。 凌楚楚顿时顿悟。“哦,原来你是想要鱼?” 男青年还是没有开口讲话。 他没有鱼卷,却要买鱼,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但一想到,妈妈刚生了妹妹,需要营养,就算对方生气,他也要试着开口。 “你的鱼能卖给我吗?”还没等对方回复,他接着又说:“我没有鱼卷。” 凌楚楚笑了笑。 “在我这买鱼不要鱼卷,看在你刚刚帮了我大忙的份上,就送你一条好了。” 男青年呆了一会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这是真的吗?” “当然了。” 凌楚楚从木桶里捞出一条,问他:“你要活着带回去,还是弄死带回去?” “活的鱼蹦跶容易引起不必要麻烦。” 凌楚楚:“……” 早知道她就不问了,现在还得敲晕鱼。 她拿起了石头,却不知道怎么下手,没错,她至今没有吃鱼,也是因为她下不去手宰它。 当初在现代做鱼,也是在市场买了活鱼,老板给砸晕,去除内脏的。 怎么办,她好像干不了这事。 男青年好像看出她的胆怯。 “你害怕?” 凌楚楚:“……” 男青年又说:“你害怕还怎么卖鱼?” “你自己砸。”凌楚楚把石头递到他跟前。 男青年果断的接过石头,砸晕了鱼。 凌楚楚咽了咽口水。 男孩子天生就有着女人没有的狠劲。 “等一下!”眼看男青年拿了鱼就要走,凌楚楚急忙叫住了他。 “你不会是反悔了吧?”男青年下意识的将鱼藏到背后。 第15章 凌楚楚…… 凌楚楚真想赏他一个大白眼,她看起来像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我叫住你是想让你在这帮我干活,干完我交代给你的活,我会给你两块钱作为酬劳。” 两块钱,在现代连个火炬雪糕也买不到,然而在这个时候,足够给一个家庭添置油盐酱醋日常必须品。 “你,你说什么?”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出问题了,才会出现幻听。 “我说,我要你帮我干活,我付给你酬劳。”凌楚楚觉得她已经说的够清楚了。 “那我具体需要做些什么?” 凌楚楚目光微闪,伸出食指指了指装鱼的木桶,“你负责敲晕鱼,等我把鱼都卖出去,会付钱给你。” 陆远愣了几秒,很快反应过来,“就只是这么简单?” 凌楚楚点了点头。 她想,杀鱼也算是屠夫吧。 陆远补充了句:“那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是反悔就是小狗。” 这两块钱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 凌楚楚:“……” 多幼稚啊。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陆远。” “我叫凌楚楚,你就叫我楚楚姐把。” 聊天中,凌楚楚得知了陆远家庭现状。 陆远亲爸在前不久刚过世,如今陆家四口人,有陆奶奶、陆母、陆远、前不久陆妈妈生下了陆小妹。 所有的担子全压在了他身上。 可他也还只是个十五六岁少年。 十一点多钟,街道人渐渐地多了起来,凌楚楚这边的鱼又是活的,顿时就吸引了大家关注。 这个时代买鱼得用卷,每户每年都能分到一张鱼卷。 大户五个人以上,每户三公斤,小户四人以下,每户两公斤。 没鱼卷,意味着买不到鱼。 “小同志,你这鱼咋卖?” 问话的正是凌楚楚跟了一路的中年妇女。 “不要鱼卷,四毛五一斤。” 这价钱很合理。 再场的都很清楚,即便是有鱼卷,以四毛五的价钱也买到这么新鲜的鱼。 “你给我秤一下这条有几斤。”中年妇女指着木桶里的一条鱼说道。 一上秤,鱼缺了水就蹦跶,滑溜溜的又不好捉,好不容易,才过完秤。 -- 第27页 “二斤一两,就按二斤算,给九毛算了。” “唉,好嘞。” 中年妇女生怕她反悔似的,迅速掏出了一块钱。 凌楚楚找了她一毛。 “小同志,我这带着它也不方便行动,你帮我敲晕它。” 凌楚楚把鱼交给了陆远。“陆小弟,帮这位大姐敲晕这条鱼。” “得嘞。”陆远接过鱼就麻利的敲晕了它。 凌楚楚眼里闪过一丝赞赏。 就陆远刚刚杀鱼那麻利劲儿,杀猪也没问题。 凌楚楚在想,以后卖鱼的时候,就带上他。 陆远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同志,给我来一条鱼。” “同志,我要背上带花纹的那条。” “同志,我先来的,先给我秤。” 人多,证明生意好,唯一让她担心的就是,这里围了这么多人,容易引来红袖章人员。 不管了,先挣钱。 大家都是一个劲的往前挤,谁也不想让谁。 凌楚楚大声吆喝:“大家不要着急,排好队一个一个来,保证大家每个人都能买到新鲜的鱼。” 她这么一吆喝,还真管用,大家自觉地排起了队。 越来越多人凑过来买鱼。 很快,鱼就卖完了。 也有一些人,排了很长的队,结果连鱼皮都没买到,连连抱怨了起来。 “小同志,你不是说只要我们排队就能买到鱼的吗?” “就是啊,现在鱼都卖光了,我们还买什么?”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吵闹起来。 乱的凌楚楚都听不清他们到底谁说了什么。 如今红袖章抓二道贩子抓的实在紧,她又不好承诺下午还会过来卖鱼。 “鱼卖完了就没有了,大家也都散了吧。” 知道在说什么也买不到鱼,大家也懒得继续浪费口舌,骂骂咧咧的就散开了。 凌楚楚从今天卖鱼所得的收入抽出两张一块钱,递给了陆远。“这是你的酬劳。” 陆远怔怔的看着面前的两张一块钱,就只是负责杀鱼,就赚到了两块钱,这钱赚的就跟做梦似的。 凌楚楚见他愣愣的看钱,也不接,塞进了他手中,接着道:“陆小弟,拿上木桶跟我走。” “去哪里?” “吃饭。” 下午她还想让陆远帮她杀鱼。 陆远迟疑了片刻,听话的拿起了木桶,紧跟在凌楚楚身后。 当二人走到一个小胡同,陆远忽然停下了脚步。“我能先把鱼送回家里吗?” “行,你去吧,我在这等你。” “咯吱”一声。 陆远推门而入。 给小孙女换尿布的陆奶奶,跟陆母,齐齐看向门口。 刚好瞧见了,陆远手提一条老大的鱼。 “孩子,这鱼哪里来的?” “我帮人中午干活,人家送给了的。” “你蒙谁呢,就干了一中午活人家就送给你一条这来大的鱼?” 陆奶奶一脸不信。 这孩子,不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吧?陆母不由得往坏处想了。“远啊,你跟妈老实说,这鱼到底是打哪来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今天帮人中午干活,人家送的,还给了我两块钱当做今天的酬劳呢。”说着,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两块钱。 陆母跟陆奶奶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心里都在想,到底是让他们家孩子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又是送鱼,又是给钱的。 陆奶奶走到他跟前,略微激动的问:“远啊,你跟奶奶老实说,到底做了什么事,人家才会给你鱼跟两块钱?” 陆母:“远啊,咱们家虽然穷,但也不能去干那伤天害理的事。” 陆远这才明白,原来奶奶跟妈以为自己做了不好的事,才挣到了两块钱跟一条鱼。 “妈、奶奶,你们就放心吧,我绝对没做坏事。” 他今天虽然也参与了做二道贩子的事,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 至于帮楚楚姐卖鱼的事,他绝不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包括妈跟奶奶。 “对了,我还要出去一趟,这鱼奶奶今天炖了给妈补补身子。” 听到这,陆母不禁红了眼睛。 陆远抬头看着国营饭店四个大字,想起了爸爸还在世的时候,发了工钱,总会带他上这来吃一顿。 走着走着,凌楚楚发现陆远不走了,只是抬头出神的望着国营饭店招牌,便问:“陆小弟,你怎么不走了?” “楚楚姐,我们真的要进去这里吃饭?” “吃饭不去国营饭店,还能上哪?” 除了国营饭店,这里好像也没别的地方可以吃饭。 “我是觉得,这里的饭很贵,楚楚姐,我奶奶做饭很好吃的,要不你跟我一起去我家吃点?” “来都来了,进去吧,反正我们就只是吃两碗面而已。” 西红柿鸡蛋面量特别足,凌楚楚最后都吃剩了。 吃完饭,凌楚楚就带着陆远去了今早她去过的废品站。 陆远一脸地疑问:“我们来废品站做什么?” “借小平车。” 凌楚楚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又要找上了老大爷。 陆远:“楚楚姐,小平车我家就有。” 凌楚楚:“你怎么不早说?” -- 第28页 “你也没问。”陆远弱弱地说了一句。 废品站老大爷听说他们是来借小平车的,没多问,把小平车借给了凌楚楚。 车是借到了,鱼还在庄园池塘。 “陆小弟,你去胡同等我,我去取鱼。” “楚楚姐,我跟你一块去吧。” 凌楚楚连忙摆手拒绝。“不用。” 开玩笑,一起跟她去,不露馅了吗。 一会功夫,凌楚楚吃力地推着一辆小平车出现在了陆远视野中。 陆远赶紧起身上前帮忙。“我来。” 凌楚楚并没有松手,对他说:“我跟你一起推。” 这次的鱼比上次的还要大。 一条至少三斤左右。 职工们下班的时间,是鱼最好卖的时候。 这次的鱼可不少,少说也有三百多条。 但还是很快就卖完了,与其说是卖完,不如说是被大家抢完。 这次她给钱,陆远死活不要。 凌楚楚把钱收了起来。 剩下的两条,凌楚楚让陆远杀了。 “楚楚姐,你明天还会来这卖鱼吗?” 凌楚楚不由得笑了,“怎么你明天还想帮我一起卖鱼?” “需要我的话。” 她还真不想天天卖鱼,而且在一个地方卖鱼,风险很大。 “我明天不会在来这里卖鱼。” “哦,这样啊。”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就说这种好事怎么会天天有。 “不过,你不是还没找到营生吗,我可以把鱼给你,你帮我卖,每卖出一条,你可以从中抽取五分钱作为你的个人酬劳。” 今天一起合作后,她觉得他一个人也可以。 陆远伸出了两双手,数着手指头,嘴里还呢喃着:“卖出一条鱼从中抽取五分钱的话,只要一天卖五十条鱼就是两块五,一百条鱼五块钱。” 凌楚楚眉梢轻挑,“算的不错。” “所以你要不要干?” 陆远连连点头,“楚楚姐,我干。” 这活,换谁都会抢着去做。 何况他现在非常需要赚钱养活一家。 “好,那明天还是小巷子内见面。” “好,那我们明天见。” 凌楚楚去废品站还了小平车。 然后回了招待所。 第16章 门一关,窗…… 门一关,窗一拉。 凌楚楚再次进了庄园。 鸡还是老样子,见她进了庄园,身上的羽毛都蓬了起来,大有她在上前一步,就往她身上扑。 凌楚楚怀疑它疯了。 忍不住地威胁道: “在这样子,我让人宰了你吃鸡肉。” 她虽然没勇气宰杀,但已经找到了敢宰杀活家畜的人。 五分多钟处理完一条鱼,小半个小时,香喷喷的烤鱼出炉了。 在配上一碗米饭,真是绝了。 一条鱼三斤多,一顿都不完。 她晚上就住在了庄园小家。 早上也没出去过。 其中一名招待所登记员:“住进咱们招待所二楼的那姑娘,昨天进去,至今就没出来过。” 另一名招待所接待员:“晚饭早饭她都不吃,难道不会觉得饿?” 招待所登记员:“就是说嘛,昨天她回来的时候,正是我在值班,也没见她有带吃食。” “坏了,这姑娘不会是想不开把?” 在柜台前议论的二人,又那里会知道,她本人正吃着第二次做好的美味红烧鲤鱼,那叫个香。 凌楚楚在乡下的时候,就收集了许多调味料树木。 做出来的鱼自然是色香味俱全。 都能开一家鱼店了。 她不由得在心里想,到了八十年代的那会儿,自己怎么着也要开家鱼店。 十点多凌楚楚打开了门。 招待所登记员看到人出来,也是松了一口气:“姑娘,你要是在不出来,我可就得去敲你门了。” 凌楚楚一愣! 敲她门做什么? 招待所登记员没等凌楚楚反应过来,便又说: “你说你,晚上跟早饭都没吃东西,也不出声,我还以为出啥事了,你现在指定是饿坏了吧。” 凌楚楚顿时有些哭笑不得,原来在登记员眼中,自己饿了一晚上跟一早上。 “我昨天回来的时候带了些吃食,所以就没出来吃东西。” 招待所登记员:“可我记得你昨天是空手回来的……” 凌楚楚:“……” 看那么仔细干嘛? “我兜里揣了两个饼,你没看到而已。” “反正看到你平安无事就好了,以后有什么事,吱声啊。” 这位女同志,别看年纪不大,入住招待所登记的时候,登记名字下方,南方下乡知青,能在这个时候返城,除了家庭背景深厚的,再有就是为人民做过大贡献,凭着自己的努力争取到的回城名额,总之后者值得尊敬。 “好啊。” 凌楚楚提早了半个小时带着一百条鱼出现在了昨天与陆远说好了的小巷子。 她来了,陆远还没到。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陆远推着小平车朝着她的方向走了过来。 “你来了,清点一下吧。” 她带了陆远昨天跟她订的一百条活水鱼。 “不用清点,我信得过楚楚姐。” -- 第29页 在陆远看来,能弄到这么多鱼,并且拉出来卖,本事指定不小,有本事的人是不屑于故意少几条鱼糊弄他这种小人物。 “行,那你去吧。” 跟陆远分别后,凌楚楚准备去黑市票卷市场换自行车、缝纫机票卷。 换自行车、缝纫机票卷,必须到黑市的票卷市场,找那些专门倒卖自行车、缝纫机票卷的倒爷。 比起倒卖粮食,这些倒卖票卷的倒爷更黑一些。 黑市一条街,凌楚楚找了三四个倒爷聊过。 他们价钱都说的很一至。 贵的要命。 其中一名年轻一点的倒爷手中还有两张十二寸黑白电视机票。 这年头,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家里才能拥有一台电视机。 她也问过电视机票的价钱,五百块,比买一台电视机的价钱还贵。 凌楚楚虽然很想要电视机票,但她又不愿意花五百去买那一张黑白电视剧票。 她观察了一阵,发现问价的人多,但买的人还真没,照他们这架势,一天卖出一张都困难。 到吃饭的时间,有的人自己准备了干粮,有的则打算回去吃。 巷子里,凌楚楚堵住了那名身上踹了两张电视机票卷的男青年。 男青年立马警惕起来,“同志,你这是要做什么?” 他一眼就认出了这位女同志,刚刚找他聊过,想低价买入电视机票卷,价钱他觉得还可以,总好过,票卷放着过期砸手里。 只是他不想因为一单生意而坏了黑市规矩。 他以为她放弃了,没想到,这位女同志会在巷子口堵他,她不会是不想出钱,想要抢他身上的票卷吧? “你别紧张,我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 男青年并未因此而放松警惕。“那你想问什么?” “小哥,我看你这生意不好做啊,一天也卖不出去一张票。” “一天?你想什么呢?”男青年不等她说完,便一脸吃惊的打断她。 “票卷生意本来就不好做,半年卖出一张就已经很不错了。” 一天一张,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们做票卷生意的,要么不开张,要么开张准够吃一年。 “所有地票卷不是都有写日期吗?照你这的做生意,有些票卷过期了,不都砸手里了?” 凌楚楚实在想不通,干嘛不把价钱压低一些出售给。那些更需要的人。 男青年见她只是问他问题,而不像是要抢他身上票卷,便放松了警惕,回道:“砸手里也没办法,我们黑市有黑市的规矩,我总不能为了赚钱,坏了规矩把。” 坏了规矩,到时候就真的别想在黑市票卷市场混了。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她分别找人问了几遍,他们说的都统一价钱。 “小哥,票卷过期了,还卖不出去,可就真的砸手里了,现在也没有别人,不如这样,你的票卷便宜些,偷偷的把它们全卖给我得了。” 男青年先是愣了愣,然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随即大笑了几声,道:“我说女同志,你可知道我这全身上下有多少票?” 凌楚楚轻轻的摇了摇头,“这我不知道。” “我告诉你啊,就按照你开始跟我说的那个价钱,我全身上下票卷加起来至少也有一千多元,你有那个钱吗?” 竟然敢在他面前大言不惭的说全买。 “如果价钱合适,我就有那个钱。” 男青年不可思议地看着她,问道:“你真有那么多钱?” 她真要是有那么多钱,这些票卷都卖给她,就是从此退出黑市票卷市场也划算。 “钱我有,但你的票卷价钱实在是太高,何况你不是不想坏了黑市票卷市场规矩吗?而我也不是非买不可。” “就我一开始跟你说过的票卷价钱,如果你觉得合适,想明白了,来黑市粮油市场找我。” 男青年望着那位女同志,逐渐消失在小巷子背影,陷入了沉思。 凌楚楚在回招待所的路上,买了二斤猪肉。 她身上还有不少快要过期的肉票。 快过期的肉票,如果是白菜价的话,好往出卖。 等今天出去卖粮食的时候看能不能捎带的卖出去。 凌楚楚拿着肉回了招待所,关好门窗进了庄园,先是蒸上了米饭,做了两份红烧茄子跟两份红烧肉,自己吃了一份,另一份是给黑市粮油市场陆远准备的。 带过去还热乎着呢。 陆远正卖的起劲儿。 她走进鱼桶瞧了瞧,已经没几条了。 “陆小弟,我给你带了饭,先吃点东西,在干活。” 陆远差点感动哭了,即便是忍着没落泪,眼睛也微微泛着红,“楚楚姐,其实你不用给我带饭,卖完鱼我回家吃就行。” “快吃吧,我在上海的时候,有时间给你带饭。” “楚楚姐的意思是,你快离开上海了?” 凌楚楚很是无奈地说:“是啊,给我开的介绍证明还有两三天就要到期了。” 即便是她想继续延迟,也是不行的。 “那楚楚姐以后还会来上海吗?” “会啊。”凌楚楚笑着回答。 她很喜欢上海这个地方,而且,上海这个地方,涉及染布纺织比较广泛,她有想过今后就在上海发展,可她得跟着户口走,而且,这个时代,是限制自由的时代,没有介绍信,那都去不了。 -- 第30页 而她的肚子,用不了多久会一天比一天大,行动起来也不方便。 什么事情,得等产后恢复才能做打算。 陆远单独卖鱼的第二天,没第一天卖的好,跟凌楚楚拿的一百条鱼,还剩下十几条。 她让陆远改成卖鸡蛋跟粮食。 鸡蛋、粮食都是必需品,人人需要,一旦问过价钱的,就没有不买的。 凌楚楚跟陆远分开做买卖。 有的时候,凌楚楚还会捎带的卖卖快要过期的票卷,水果蔬菜什么的。 水果的价钱,在这个时代,都快赶上鱼的价格了。 凌楚楚在黑市的最后一天,黑市票卷市场的男青年终于过来找了她。 男青年有自行车、缝纫机票卷还有手表卷等等。 凌楚楚一股脑全收了。 其中有两张手表卷跟一张电视机票将要到期,而且购买也是指定城市,去了别的城市商店购买,营业员是不会认的。 凌楚楚去了商店,刚好有货,她填了身份信息就只买了一块国外产的机诫表,大件一般查的紧,她没敢一个人同时买两块表跟电视机。 电视机跟另一块手表,她是让陆远拿着钱跟卷帮她去商店买的。 古董级别的黑白电视机,画面不是太清晰。 机诫表是国产的,从外观上看,没有国外产的那块手表样式好看,价钱相对来说,便宜了不止一半,但耐用程度还是国产的好。 凌楚楚最后一天住招待所,她一进了庄园,结果就看到了小鸡破蛋而出的一幕。 凌楚楚这才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鸡孵蛋的时候,怪不得会性格大变。 陆远这几天,跟着凌楚楚也挣下了不少钱。 告别了陆远,凌楚楚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她没有给家里人带任何东西,在凌家人眼里,她是一名下乡知青,没有收入来源,带东西,只会让凌家人往不好的地方想。 何况,才不久,她在乡下的时候给凌母寄了棉花跟布料。 这回,凌楚楚还是坐在开窗位置,火车车窗可比上次火车好推多了,凌楚楚轻轻松松推开。 欣赏了会窗外的景象,关上车窗,靠在椅背上眯了一会,快下火车的时候,列车员尽职的站出来吆喝了好几遍。 凌楚楚慢慢悠悠地跟着人群下车。 走出车站,又坐上了远程客车。 他们凌家所在的城市,至今还没通火车。 第一条火车轨道正在施工修建中,估计得几年后,才可以通车。 马上就要见到原身的亲人了,以后也是她的亲人,她心里有忐忑,有不安,也有期待。 她跟原主的性格有一定的差别,很怕在原身父母面前露馅。 若是让她去学习原身,一天两天可以装装样子,但时间长了她第一个先受不了。 一下车凌楚楚就感受到了一阵寒意袭来。 这北方的天是真冷。 哈出了的气是白色的雾气。 凌楚楚从包里拿出了羊毛围巾,围在了脖子上。 可即便是这样,也还是觉得很冷。 天太冷,路上都没什么人。 凌家住在三里巷。 大院里住了上百号人。 这院子在这个城市算不上人口最多的院子,还有住几百户人家的大院子。 这里每天热闹的很,有很多小朋友会在院子玩耍。 大人通常,会坐在大杨树底下聊些家常。 也是家里带孩子妇女日常聚集地。 只是,入了冬,外边冷,除了上班,大家都在家里待着。 此刻大杨树底下,站了两名妇女。 其中一名抱孩子的妇女,用肩膀蹭了下旁边妇女:“唉,你瞧那闺女,是不是凌家四娃?” 身穿花棉袄妇女扭过头,仔细瞧了瞧,“是有点像,可老凌家四娃不是代替她姐姐下乡了吗,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此刻凌楚楚也看到了站在大杨树底下的两名妇女。 快速搜寻原身留给她的记忆,一个是花婶,一个是刘婶。 两个凑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 凌楚楚走近些后,笑眯眯的打招呼:“两位婶子,这么冷的天还出来溜达?” 花婶、刘婶二人异口同声道:“家里实在是闷得慌。” 第17章 这时凌…… 这时凌楚楚才注意到,花婶抱着的孩子,小脸冻地红彤彤的,脸颊不止起了皮,还有细小裂纹。 “花婶,还是家里暖和,早些带孩子回去吧。” 她也是快要做妈妈的人了,不忍心看到孩子跟着大人受罪。 “到饭点再回,要不我那老婆婆,又要指挥我做这干那。” 她那老婆婆实在是太会折腾人了,在家除了晚上睡觉,平时就别想歇下,出来,也是想躲个清闲。 花婶一口东北大碴子口音。 还怪好听的。 反正她听着这话就觉得亲切。 这里人讲话都一股很浓的东北话,但除了口音、天冷像,其他没一处跟她所知的东北相似。 这便是,作者写作描述不全,才会造成有些东西不存在。 照猫画虎,直接造就了一个自创的新世界。 “四娃,你这次回来是探亲?” 刘婶喊的正是凌楚楚小名。 大院里的人都这么叫。 -- 第31页 大哥是大娃,大姐是二娃,二姐是三娃,她是四娃。 双胞胎弟弟妹妹是五娃跟六娃。 她妈要是在多生一个,都能凑成七娃。 这让她不由的想起了动画片葫芦七兄弟。 “不能说是探亲,因该是回家。” 刘婶不解的看着她,问道:“你不是知青吗?难不成以后不去乡下了?” 凌楚楚解释道:“我拿到了返城名额,所以以后不用再去乡下那里。” “哎呦,瞧你这运气可真是好,回城名额那好事,都能让你给赶上,我听我们家兰兰说,一个村庄几十名知青,返城名额可就只有一个,想拿到那返城名额可不大容易。” 她家兰兰之前就是知青,要不是她大伯有些本事,兰兰可能到现在也回不来城里。 回来后,跟她讲了许多,关于农村趣事。 其中就有讲过,有知青为了得到返城名额,不惜跟人做苟且之事。 “呵呵,是不太容易,我也是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得来的返城名额。” 至于细节,凌楚楚不愿多说。 “我们兰兰跟我讲过,知青给村子做过贡献,才有希望回城,四娃你这才去了乡下多久,能给村里做些什么贡献?” 刘婶看凌楚楚的眼神都不对了,八成就像他们家兰兰所说的那样,凌楚楚跟人做了苟且之事,才能重新返城。 “我有功啊,村主任还给我颁发了奖章,就佩戴在身上。” 凌楚楚食指指向自己胸前。 别着一枚红色勋章。 这勋章,是她临走前,村主任给她的。 勋章代表着,一个人的成功与荣誉。 花婶也忍不住凑近仔细瞧了瞧,“呦!还真是,四娃,你快跟婶子讲讲,你都给村庄做了什么贡献?” “就是,快跟婶子们讲讲。”刘婶也在一旁连连附和道。 凌楚楚没想到,这两人会这么八卦,也是,原身的记忆中,刘婶跟花婶是大院最八卦的妇女。 “额,这个说来就话长了,以后有空再跟你们讲,我这走了这么长时间,怪想念我爸妈的,着急先回家看我爸妈。” 人把话都说这份上了,即便是心里有再多的仙女好奇,也只能目送人离开。 凌楚楚推门而入,屋内有两人,一名两鬓角发已变白的中年妇女跟一名扎着两个高高的双马尾辫少女。 这便是原身的母亲,她的脸,跟她早已过世的妈妈,有着七分相似度。 在凌楚楚推门而入的时候,凌母跟五娃,同时抬头看向她。 凌楚楚红着眼睛,略微激动地朝着屋内人大喊:“妈,我回来了。” 凌母放下了手中棉花,鞋都没穿,迈步走到凌楚楚身旁。 “楚楚,你咋回来了?” 凌楚楚抬手抹了一把眼泪,哽咽着:“瞧妈这话说的,难道我回来妈妈不高兴?” “高兴,妈可高兴了。” 刘芳华仔细端详着凌楚楚的脸,“白了,比你二姐姐下乡回来的时候气色好。” 三娃回来的时候,人瘦的皮包骨,还天天咳嗽,痰中带血,医生跟左邻右舍的人都觉得活不成了,就连她也觉得活下去的希望渺小,掉了不少眼泪,伤心了好多天,没成想,她天天给三娃蒸一个鸡蛋羹,养了十来天,三娃人就精神了,彻底养好身子,代替楚楚,进了工厂。 “楚楚姐,你可回来了,你是不知道,你离开的这些日子,妈她有多思念你。”凌菲菲忍不住在一旁插了句嘴。 凌楚楚这才将注意力集中在凌菲菲身上,“菲菲长高了。” 凌菲菲撇了撇嘴,很小声的嘟囔了一句:“长高了一点都不好!” 长高了,裤子却变短了,刚才妈之所以把她留在家里,就是想絮完那条棉裤,剩余布料往她裤子上补一节。 凌菲菲说话声虽小,但足够在场的人听清,凌楚楚下意识问道:“为什么会觉得长高不好?” 小孩子不是总盼着自己长高长大的吗?至少她小时候就是盼望着长高长大。 这时刘芳华接下了话茬:“你瞅她那裤子都短了一截,我正打算,絮好棉裤,剩余的棉花跟布料,给她裤子上补一节呢。” 明白了凌菲菲不想长高的真正原因,凌楚楚忍不住地一阵心酸。 她庄园里有这辈子都用不完的棉花、蚕丝、布料,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拿出来给家里人用。 刘芳华一直握着凌楚楚的手就没舍得松开过, “楚楚,你在家待多久会在走?” “妈,我这次回来就不打算在去乡下了。” “你是知青,不去乡下能行吗?” 刘芳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无尽的担心。 “楚楚,虽然妈也很舍不得你,也知道乡下的日子苦,但做人要有始有终,你既然去了,就要坚持下去,咱可不能做那软骨头的逃兵。” 知青逃避继续回乡,后果非常严重。 这个时候,凌楚楚还没跟刘芳华说她不去乡下的原因。 “楚楚姐,你要是真当了逃兵,我可是会瞧不起你的。” 凌楚楚好生无奈地叹息一声:“你们想什么呢,还逃兵!我可是凭着自己的本事拿到了返城名额才回城的。” “真的假的?”首先凌菲菲第个不信,要知道,娇娇姐当初下乡好多年,都没能拿到返城名额, -- 第32页 楚楚姐才下乡几个月,那种好事居然能轮到楚楚姐头上。 “楚楚,快跟妈说,你是怎么拿到返城名额的?” 凌楚楚只好实话实说,“我把制茶工艺技术教给了乡亲们,也算是做了件好事,然后我申请的回城名额就很顺利的通过了,现在我不是回家探亲,而是调离农村,返城。” 一般调离农村的知青,城里会有安排好的工作,她也有的,让她给拒绝了。 书中女配虽然占用了女主返城名额,但她并没第一时间返城,而是跟夜锦尘结婚,生完孩子后的几年才回的城里。 显然,刘芳华不大相信她的说法,神情忽然变得严肃起来,“楚楚,你说谎了,你什么德行,我这个当妈的最清楚,而且制茶工艺本就很简单,恐怕没有几个人不会制作,你老实说,回城名额到底是怎么得来的?” 她是真的怕自己的闺女吃亏,娇娇曾跟她透露过一些乡里黑暗事件,有些知青,为了能回城,宁愿委身于能当她爹跟爷爷的老头子。 自家闺女可别想不开做了傻事。 “妈,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吗?” “你瞧,我胸前衣服上别地这枚勋章,就是村主任向上面申请的,我离开村庄的时候,给我的。” 凌菲菲眼睛亮晶晶的瞅着凌楚楚胸口衣服上的红色勋章,“楚楚姐,能摘下来给我瞧瞧吗?” “行呀。”说着抬手就去摘红色勋章。 这枚勋章对凌楚楚来说就是一个装饰品,但这个时代人却非常看中它。 刘芳华瞪了凌菲菲两眼,“去去去,尽捣乱,勋章这东西是能摘下来随便瞧的吗?” “楚楚,你可别往下摘,摘下来容易弄丢了。” “哎呀,妈,没事的。”凌楚楚已经把勋章摘了下来。 凌菲菲双手捧着那玫红色勋章。“咱们家除了楚楚姐,还没有人得过荣誉勋章呢。” “可不是。” 勋章是有些人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楚楚姐,你很了不起,今后,你就是我的榜样。” 凌楚楚心想,还榜样,要是你知道我现在怀了身孕,肯定会后悔把我当做是榜样。 想想还真是愁人,她还没想好要怎么开这个口。 尤其是她得好好想想,怎么编造一个莫须有的死鬼老公。 有了勋章,刘芳华彻底信了凌楚楚所说的话。 这个时候,不是人人都有资格佩戴荣誉勋章。 有功的人才配拥有勋章。 只要是身穿军服、以及胳膊上绑红袖章、胸脯衣服上、胳膊衣袖上别勋章的,都是有功之人,这类人,走路都高高抬着下巴。 她的四娃楚楚很优秀。 这时刘芳华从裤子里掏了几下,掏出三块多零钱,其中有一毛的,五毛的,一分的,还有一张肉票,“菲菲,拿去买二斤肉回来。” 凌菲菲刚要接过钱票,凌楚楚便喊:“妈,天这么冷,别让菲菲出去了,我这次从乡下带回来不少东西,其中就有两条鱼,晚上我们吃鱼。” 其实她就带了个包,包里只是装了平时做掩护的日常生活用品而已,只是她有庄园,她的这包里,她想让它有什么,它就能有什么。 鱼跟猪肉一样精贵,在这个年代,每家每户都是按人口分配。 凌楚楚把包拿到了厨房,从包里拿出了两条鱼,其实是从庄园拿的,关键是鱼还是活着的。 她又没勇气拿刀柄把鱼拍死。 慢半拍走进厨房的刘芳华瞧见了桌上两只蹦跶的鱼,惊呼一声:“呀,这鱼居然还活着。” “是啊,我也没想到,跟我走了这么远的路程,鱼居然还活着,估计是因为木盆的原因把。” 凌楚楚脸上的表情要多尴尬就多尴尬,好在刘芳华此刻地注意力都集中在鱼身上,没空搭理她。 倚在厨房门口的凌菲菲:“楚楚姐,你这包瞧着也不大,咋能装下木盆的?” “里边空间大啊。” “对了菲菲,我这包里,还给你带了布料呢,正好你在长个阶段,等妈有空的时候,让妈给你做条裤子。”凌楚楚及时转移话题。 “啊,真的?”凌菲菲激动地差点蹦起来。 这时候,刘芳华已经麻利的拍死一条鱼,另一条鱼,她接了半盆水,把鱼放在里盆里,然后就出门去处理另一条鱼内脏了。 鱼内脏腥的很,如果在家处理的话,容易把家里污染的一整天都散不出去鱼腥味。 凌楚楚从包里拿出了折叠整齐的布料,两种颜色的料子。 很厚实的毛呢布料。 这个时代已经有这种布料了,但很少有地方卖这种料子,就是在上海,也找不出几家卖这种毛呢料的店铺,的确良布料风靡整个七十年代,而毛呢布料则在八十年代初,或者是七七年恢复高考以后,才开始出现在大家视野中。 七七年到八十年代,追求时髦的女同志,省吃俭用攒钱,就是为了去裁缝铺做一件毛呢外套。 其实毛呢衣料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有了,但到了这个时候,更多人选择的确良布料。 凌楚楚猜测,选择的确良布料,是因为它耐磨。 “楚楚姐,这料子好特别,厚实,摸起来就很暖和,也不是硬邦邦的。” 紧接着凌菲菲将脸贴了上去,一脸享受的样子,“不扎脸,很舒服。” -- 第33页 “你喜欢就好。” 凌楚楚本来是没打算继续给家里人布料的,但刚刚菲菲的话,让她心里莫名感到心酸,就没忍住,拿出了布料。 凌菲菲爱不释手的拿着凌楚楚递给她的布料,“楚楚姐,你对我真的是太好了。” 凌楚捏了捏她娇俏小脸,“你是我妹,当然要对你好了,不过,这料子,你一个人用不完,把底下那个灰色部分的,分一半给弟弟。” “可是弟弟跟奶奶回乡下去了。” 这么好的衣料,她好想独占。 凌楚楚又那里会看不出她的小心思。 “那就留着等弟弟回来再给他。” “哦,知道了。”凌菲菲很不情愿的应承着。 五点多钟,凌爸凌国栋回了家,他虽然不善言辞,不善表达,但从他的表情中看得出他非常地高兴。 连说好几遍回来就好。 五点半左右,凌娇娇回了家。 当她看到许久未见的妹妹,在原地愣了好久好久。 凌楚楚脸上洋溢着笑容:“怎么了娇娇姐,不认识妹妹我了?” 下一秒,凌娇娇就抱住了凌楚楚,激动地述说着:“楚楚,你能回来,我实在是太高兴了。” 第18章 其实当初她…… 其实当初她是故意把自己折腾病的,只有重病患者,才有希望回城医治。 她是成功的回了城,可是空的位置需要别的知青顶替,没人顶替的情况下,她病好了还得回乡去,但有人顶替,那就不同了。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楚楚会顶了她下乡的位置,为此她一直感到十分地愧疚与自责,要不是因为她,楚楚也不会去乡下受那份罪。 “楚楚,那你这次探亲在家里能呆多久?” 探亲假一般都是六到十天,来回路上就得浪费四天时间,她当初下乡,想亲人的的时候,便会申请探亲假期,可每次回家探亲,在家里待不到三天时间。 “我这次回来就不去农村了。” 紧接着,凌楚楚解释了一遍事情经过。 当然,只捡能说的。 得知楚楚回城,以后不用再去乡下,凌娇娇心里也终于不用感到愧疚与自责。 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坐在一起用餐。 凌楚楚看来桌上摆着的饭菜。 除了那条水煮鱼,桌上碟子里摆着几个黑乎乎的窝窝头,干巴巴的,看着就难以下咽。 她也不知道那窝窝头是什么做的,咋跟她见过的窝窝头不一样了? 窝窝一般不都是玉米面做的吗? 原身留给她的记忆中,没下乡前,桌上常摆放的是窝窝面混白面馒头,而不是发黑的窝窝头。 这节俭程度,似乎有些过了。 还是说,她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家里发生了些别的她所不知道的事情? 用餐前,刘芳华拿过一个碗,盛出一碗鸡汤。 “你嫂子生娃了,我盛点鱼汤给你嫂子带过去。” 鱼汤最适合给生了娃的女人喝。 嫂子给凌家填了孙子,妈不是应该高兴的吗?为什么,她脸上不见任何欢喜神色,反而看起来有着淡淡的忧愁。 “妈,嫂子什么时候生的娃?是男娃还是女娃?” “三个月前,生了个女娃,不是足月生的,不到七个月就生了,那娃出生的时候才四斤六两,你嫂子奶水又少,当时我都愁死了,很怕养不活那孩子。” 到现在那娃都是软趴趴的,没什么精神。 不像别的同年龄娃,至少睡好了,睁开眼仙女好奇的左看右看,要么大人一逗就咯咯直笑。 他们家那娃,就是闭着眼睡觉。 为了那孩子,她还去了黑市,几年攒的钱,都拿去黑市,换了精粮跟肉票。贴补在儿媳妇身上,至少奶水多了,孩子才有机会能喂养过来。 可她那儿媳妇,重视娘家胜过婆家,即便是月子期间,也不忘拿着婆家的东西,往娘家送。 她拿过去的粮食,跟肉票,都被儿媳妇,拿去了她娘家。 这下好了,孩子一天不如一天,不知道,还能活几天。 而他们家今年的粮还没着落呢。 “那我先恭喜妈当奶奶了,对了,我明天跟妈一起过去看看嫂子,跟我小侄女。” “行啊。” 刘芳华在心里暗自叹息一声,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见她小外甥。 其实凌家人还不全。 大哥大嫂另住,大姐凌青青已经出嫁,嫁给了城里工人,姐姐在食堂工作,姐夫在厂里当的个小干事。 小两口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小弟又跟奶奶回了乡下,记忆中,奶奶是个思想传统的老人家,还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 很不喜欢凌家四姐妹。 除了哥哥跟弟弟,他们这四姐妹长这么大,就没在奶奶家里留过夜。 但也有特例,奶奶特别疼凌恬恬,也就是她堂姐。 饭后,一家人坐着聊天,话题围绕着凌楚楚在乡下趣事。 凌楚楚给大家泡了茶水,茶树是在农村的时候移到庄园的,庄园产出的茶要比原产地产的的茶叶味道好。 凌爸凌国栋紧盯着茶缸里茶叶泡水后的变化,“这茶好香,楚楚,这就是你教大家制作的茶叶?” 凌楚楚笑了笑,回复:“这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 -- 第34页 凌国栋闻言大吃了一惊。 他们家闺女,啥时候有这么大本事了?会制茶,还因此获得了回城名额。 他不顾茶水烫嘴,尝了尝味道。“这茶可比供销社买的好喝多了。” 凌国栋拿起了茶叶袋,掂了掂分量,“这茶有一斤吧?” 凌楚楚惊讶的问:“爸,你就只是掂了掂分量,又没上过秤,怎么就知道,这茶有一斤呢?” 凌国栋颇为得意的笑了一下,“我每年都会给你几个伯伯去地里收粮食,细致活干不了,我力气大,就负责抗袋子,很多东西不上秤,我一颠就知道个大体斤数。” 凌楚楚听了,心里顿时感到一阵酸楚。 什么粮食好借,完全是爸爸用自己的苦力换的,到头,粮本上有了粮,他们家还得多还几斤粮食。 凌楚楚觉得,这个时候,她有必要提一下自己编造已经订婚的事。 反正路途遥远,想来凌家人也不会跑去查证。 有过订婚使,即使是以后发现她有了孩子,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更不会因此,辱没了凌家名声。 “对了爸妈,我有件事要跟你们讲。” 凌国栋、刘芳华异口同声道:“有啥事,你说呗?” “其实我在农村已经跟人订过婚了。” 凌娇娇跟凌菲菲一听脸色也是一变,面面相窥了一眼。 刘芳华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凌国栋脸上表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四娃,你说的可都是真的?” 凌楚楚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订婚彩礼金我也收了。”说着从兜里拿出了一捆大团结,还有一些票卷,这么一沓大团结,有三百多块钱。 凌国栋看着放桌上的一沓大团结,惊地说不说话来。 城里娶个媳妇儿,好一点的家庭,能给个百八十块到两百块礼金。 差一点的,就三二十块。 像楚楚这,三百块厚重礼金的,他活这么大岁数了,还是头回见。 刘芳华第一个反应过来,就是生气, “你这孩子主意咋就这么大了,不跟我们说一声你就跟人订了婚?” “时间太紧迫,来不及跟你们讲,爸爸妈妈,你们可别生我气。” 她声音天生软糯,在配上一张无辜的脸蛋,撒气娇来很容易让人心软。 她这么一撒娇,刘芳华还真生不起气来,何况这么久不见闺女,即便是她犯了天大的错,她也不忍心去责怪她,刘芳华很是无奈地叹息一声。 视线移到桌上摆着的彩礼金上。 那家人家到也大气,没见过她们家长,就给了楚楚不少彩礼金,家当指定也差不多哪去,自己闺女进了门指定是受不了罪。 如今楚楚也十八岁了,刚好到了嫁人的年纪,到是他们家娇娇,因为下乡的缘故,如今二十五岁的老姑娘了,还没出嫁,真是愁人。 想到这,她便不再纠结四娃私自跟人订婚的事。 可一想到,路途遥远,楚楚的夫婿也不来送她,说话语气不禁重了些: “女婿怎么也不亲自送送你?” “不是他不想来,而是他来不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怎么会来不了,难不成残废了?”刘芳华皱着眉问道。 凌楚楚连忙摇了摇头,“不是的,是他失踪了。” “什么?”接连惊吓,让刘芳华觉得自己血压有点高。 凌国栋接下话茬:“四娃,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人怎会失踪?” “都失踪好几个月找不到人,大家都怀疑他已经死掉了。” “那你以后可怎么办?” 刘芳华跟凌国栋如今最担心的是自己闺女小小年纪就死了丈夫,以后要怎么生活。 凌菲菲双手抱着凌楚楚胳膊,“楚楚姐,你真是太可怜了,才十八岁就当了寡妇。” 凌楚楚:“……” 好把,寡妇就寡妇吧。 总好过因为未婚先孕连累凌家名声。 凌家可不止她一个孩子,家里还有姐姐凌娇娇、妹妹凌菲菲,弟弟凌云志,这三个人还未嫁娶,要是因为她坏了家里人名声,影响几个兄弟姐妹日后嫁娶,那她会自责一辈子。 “我已经回城了,当然是要过自己的生活了。” “楚楚,这么说你不管你公婆了?” 凌娇娇觉得既然收了人家礼金,在人家儿子死后,就该担起照顾公婆的责任。 楚楚就这么撒手不管,做法实在是不厚道。 “娇娇姐,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公婆,我丈夫生前,没跟我提过这事。” 反正一切由她说了算。 全家人面面相窥了一眼。 聊到很晚,大家才回了各自房间。 凌家没出嫁的闺女住一个屋。 屋里只有凌娇娇一个人失眠了,她现在顶替的是楚楚的工作岗位,如今楚楚回来了,她应该把工作还给楚楚。 可是,如今工作这么难找,把工作还给了楚楚,她今后要做什么? 足足纠结了一个晚上,天快亮的时候才眯了一会儿,第二天凌娇娇精神状态不是特别好,本来早上起来打算跟楚楚说把工作还给她,但她始终开不了这个口。 “妈,我先去工厂了。” 跟大家到了招呼,就急匆匆地走了。 “妈,一会儿我们去大哥家的时候,先去一趟供销社把。” -- 第35页 “去那干啥?” “你昨天不是说嫂子奶水不足吗?我这有麦乳精特供卷,刚好可以给我的小侄女买一罐麦乳精。” 刘芳华一听她的四娃有麦乳精卷,眼睛都亮了起来,忙问:“楚楚,你真的有麦乳精特供卷?” “有。” 麦乳精卷她还有两张,在上海的时候,还卖掉了好几张,一张麦乳精卷就能赚十多块钱。 身上仅有的这两张,也是给她肚子里的两个宝贝预备的,只是,小侄女现在就需要麦乳精贴补喂养,还是先匀出一张紧小侄女用。 第19章 她现在…… 她现在还没生小孩,日后有的是时间去黑市换到麦乳精卷。 母女二人很快就到了供销社。 这个供销社是这个城市最大的供销社,卖的东西最全,电视机、缝纫机、等等这些大件也都有。 柜台上匀共就摆了三罐麦乳精,凌楚楚买走了一罐。 刘芳华捧着麦乳精,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四娃,这下你的小侄女有救了。” “妈,小侄女她怎么了?”凌楚楚急问。 什么叫做有救了? 难不成是生病了?生病得去医院啊,一罐麦乳精只能治饿,不能治病。 “你嫂子把妈去黑市给她买的精粮换来的肉票,都拿她娘家去了,自己吃着干巴巴的粗粮,女人生娃本来就耗费身子,吃不上好东西,就下不来奶水,你那小侄女,喝不上母乳,身子一天比一天孱弱,我担心她活不长,每天去一次,我这心就疼一次,但有了这罐麦乳精,就是他妈不管娃,娃有吃的东西,妈跟你大哥照看着点,准不愁活。” 真是说起儿媳妇,她就一肚子气。 别人家的媳妇都是向着婆家,他们家媳妇,恨不得把他们凌家的东西全部都拿去她娘家。 “嫂子咋能这样?那孩子可是她自己生的。” 凌楚楚满脸地震惊,轻咬着嘴唇。 天底下还怎么会有这样的妈? 这么说,昨天的伙食,也跟妈接济嫂子有着莫大关系。 “害……”刘芳华叹息一声,抬了抬手,“算了,不提她了,到是这罐麦乳精,一下都拿过去,我怕转眼不注意,又被她送去她娘家。” “妈,这因该不会吧,据我所知,嫂子娘家也没小孩啊,何况有哥哥在,她不至于把事情做那么绝把。” 凌楚楚是不建议麦乳精由她妈掌管,毕竟孩子还在亲妈身边,饿的快,一天至少得吃好几顿,晚上饿了也得给娃冲麦乳精喝。 她这一收起来,冲的不勤,饿着孩子怎么办。 “你哥上午得去工厂,我在照看孩子的时候,哪能时时看住你嫂子,你嫂子娘家住的地方离得近,有时候我上午去照看孩子,不注意她就溜去了她娘家,还有她娘家是没小孩,但有个招人烦的妹妹,你嫂子亲她那四妹妹,可是胜过自己生的娃。” 怎么说呢,这么听她妈一说,凌楚楚就觉的她这个嫂子,脑子似乎缺根线,不太正常。 世界上那样女人,疼自己妹子胜过亲生孩子的。 刘芳华接着又补充道: “反正我每天过去照料孩子,把麦乳精分装开,每次去的时候带过去一些,下午回来的时候给你嫂子那留点麦乳精。” “这也成,就是妈你这么跑,太辛苦了,累着你我会心疼的。” 说起来,家里距离哥哥那,也有个六七公里,妈每天都靠步行,腿脚又不是特别好,真是担心她身体吃不消。 听闺女这么说,刘芳华心头一怔,随即咧嘴笑了笑,“全家也就你说话中听,喜得心疼我啊。” 凌楚楚亲昵的挽着刘芳华手臂,“我可就您这一个妈妈,您从小就疼我,我现在长大了,要加倍对妈妈好。” 她在心里补充:不止是因为刘芳华长得跟她前世的妈妈像,还因为刘芳华给她的感觉亲切,再加上,她曾在心里暗暗发过誓,要代劳原身孝敬她父母。 “真没白疼你。”刘芳华眼睛微微有些湿润,她这个闺女,以前就像个小刺猬,脾气也不咋好,说话更不像现在一样中听。 “妈,我们该去哥哥家了。” 凌楚楚轻轻地摇了摇她的手臂。 她现在已经迫不及待想见见那位小侄女。 “得先回家一趟,把麦乳精分开装。”刘芳华可没忘这事,她也真是被这总想着往娘家扒的儿媳妇给整怕了。 不防着点,孙女怕是活不成。 二人回了一趟家,到了地方,已经十点多。 凌楚楚进门就看到了背对着他们洗尿布的女人。 刘芳华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懒媳妇都开始亲自动手给娃洗尿布了? 平时她可没这来勤快,硬是等她过来洗涮。 冯娟听到动静,并没转过身来, “四丫,我不是告诉过你,别在打我工作主意吗?你还返回来做什么?” “娟子,你在说什么?” 听到熟悉的声音,冯娟立马转过了身,看到来人并不是四丫,而是婆婆还有小姑子,愣了半响,“没,没什么。” 然后她将注意力放在凌楚楚脸上,“这,这是楚楚?” “嫂子,是我。” 冯娟打量凌楚楚的时候,凌楚楚也在观察她。 她这嫂子的气色不好,脸色蜡黄,明明才三十,看起来比四十岁的女人都老。 -- 第36页 紧接着,冯娟的目光投向凌楚楚肚子上。 凌楚楚敏感地察觉到了她的目光,下意识的挪了一下,嫂子瞧她的这眼神,明显是知道了她已经怀了身孕? 这不能啊,她还没跟家人提过怀孕,那只有一个可能,嫂子跟她一样也是穿书一员。 可这只是她一时的猜测,想要知道她是不是跟自己一样是穿书一员,还得继续观察。 冯娟轻笑一声,将目光移到她脸上。 “楚楚你不是下乡去了吗?怎么突然回来了?” 她今早就记起了上辈子的事,如果没记错的话,小姑子现在已经怀孕了。 上辈子,几个小姑子中,就楚楚嫁的最好,只可惜,楚楚不知道珍惜,婚内出轨,离了婚,之后她就听说,楚楚的前夫在执行一场重要任务中牺牲了。 真是可惜了那么一个好男人。 其实比起楚楚,她上辈子的人生才叫失败,活了半辈子,半辈子为娘家而活,结果,自己月子期间都不忘贴补娘家,娘家人只要在她跟前说几句好听话,哄哄她,她就傻乎乎的把婆婆给自己的精粮肉票通通都拿给了娘家,自己没养好身体,反而烙下了病根,就连唯一的闺女也没能活下来。 到后来,自己有了病,娘家人觉得在自己身上捞不到什么好处了,连门都不让她上。 而她求到了她最疼的四妹头上,四妹做的更绝,直接闭门不见。 反倒是丈夫对她不离不弃。 这辈子,说啥也不能继续让娘家那些极品亲戚吸她血。 所以刚刚她就硬气了回,打发走了上门的四妹。 这辈子,绝不让唯一的闺女死去。 只要有足够的奶水,孩子就有救。 可是,她如今亏了身子,别说奶水,她早上试着喂闺女,闺女身子孱弱,压根没力气吸,她试着挤出来喂,结果挤出来的是脓跟血。 这样怎么能喂好孩子。 还是得靠婆婆。 “我拿到了返城名额,所以,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真的假的?确定不是占有了别人的回城名额?”冯娟随口一问,只是她刚把话说出来就后悔了。 冯娟这么一说,凌楚楚证实了自己之前的猜想,她这嫂子确实跟自己一样,是穿书一员没错了。 看来以后得在她面前注意着点了。 首先刘芳华听了这话,不高兴了, “娟子,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做占用别人的回城名额,我告你,我们楚楚完全是依靠自己就本事拿到的回城名额。” 闻言,冯娟心中又是一惊。 怎么跟上辈子发生的事情不一样了? 她记得非常清楚,上辈子楚楚虽然回城晚,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而且她上辈子就听人说过,楚楚的回城名额是抢了另一个姑娘的。 难道是因为她重生,所以改变了一些事情? “对了嫂子,我想先看看我小侄女。” 凌楚楚怕二人因此起了争执,及时转移了话题。 接着,凌楚楚目光移到了旁边的床板上,小棉被里边裹着一小孩。 小孩睡得很沉,瘦巴巴的,看着就让人心疼。 这时刘芳华已经去冲好了麦乳精。 闻到麦乳精的香味,冯娟眼睛一亮。 看向婆婆的眼神热切了起来。 有了麦乳精,她的娃就有救了。 连忙问:“妈,你哪来的麦乳精?” “楚楚带回来的,有一罐,不过我不能全拿给你。” 这可是给小孙女续命的东西,给了她迟早被她拿去她娘家。 “为什么啊?”冯娟很是不解地问道。 不拿给她,晚上娃饿了,她又没奶水,怎么办? 刘芳华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拿给你,我怕进不了我孙女嘴里。” 冯娟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是啊,她之前确实做了一些错误事情,但现在已经重生了,从今往后会改正。 但别人不知道,就连今早她重生后,激动地跟丈夫说,丈夫也是一脸不信,还劝她少做梦。 她今后会用行动证明,绝不会再像以前一样。 冯娟拉起凌楚楚的手,感激的说道:“楚楚,嫂子谢谢你。” “嫂子不用跟我这么客气。” 凌楚楚自然的抽出了被她握着的手。 兴许是麦乳精的香味,香醒了睡梦中的小闺女。 刘芳华一小勺一小勺的喂小娃,又怕烫着娃,一边吹一吹才敢放进娃嘴里,小娃到也聪明,知道有人喂她,吃一口便张开嘴等投喂。 那小模样实在是招人喜欢。 凌楚楚喜欢的紧,她想抱抱,又不敢抱。 小孩身体还是弱,精神状态也不是很好,喝了些就睡着了。 看到这一幕,冯娟忍不住地在一旁抹眼泪。 她对不起这娃。 下午母女二人才回了凌家。 凌菲菲已经从学校回了家。 缠着刘芳华,非要让她给她做衣裳。 凌楚楚回了房间。 她一个有秘密的人,跟两个姐妹同住一个房间,还真是不大方便,得个法子搬出去住。 第20章 晚上凌…… 晚上凌楚楚楚瞧着她妈又一次在蒸笼上放上了黑乎乎的窝窝。 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 第37页 这窝窝吃起来还带着淡淡地苦涩味,不知道吃多了会不会中毒。 反正她是吃过一次就再也不想吃了。 她庄园里到是啥都有,但跟两个姐妹住一屋,又不方便独自开小灶。 况且,家里人吃着难以下咽的粗粮,她一个人去开小灶,良心也会不安。 得想办法改善伙食才行。 饭桌上,大家都在吃东西就凌楚楚一个人盯着一处发呆。 刘芳华注意到了女儿的心不在焉,连忙询问:“楚楚,你怎么不吃东西啊?” “我不太饿。” 凌楚楚摇了摇头。 总不能说,这东西太难吃,吃不下把。 全家人都能吃的东西,她不能吃,未免显得太矫情了。 可她胃口早就被现代各种美食养叼了,就是吃不惯这个时代的粗粮。 “对了,楚楚,你今后打算做什么?” 凌国栋此话一出,凌娇娇反应最大,手里的半个窝窝头,没拿稳,掉进了米汤里。 爸爸问这个做什么?是觉得楚楚应该有自己的工作?充满正义感的爸爸,会不会因此让她把工作还给楚楚? 如果工作还给了楚楚,她便一无所有,什么都没有,又过了嫁人的好年纪,真的就只能给人去当后妈了。 此时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凌楚楚身上,没人注意到凌娇娇的异样。 “爸,我想先出去找个住的地方。” 大家都愣住了。 凌国栋脸色一沉:“怎么,闲家地方小,住不下你?” 凌楚楚连忙摆手道:“不是的,我没有嫌弃凌家的意思。” “怎么才回来,就想着搬出去住?” 刘芳华在一旁追问。 “是这样的,我是觉得,我现在是嫁过一次的人,总留在娘家,别人会说闲话。” 虽然家里没有表露出嫌弃她的意思,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能总在娘家待着,何况,在凌家,还有一个姐姐,一个妹跟弟没成家,她老住家里,多少会给几个兄弟姐妹带来不好地影响,最重要的一点,她秘密实在是太多了,只适合一个人住。 这才是她最想搬出去住的原因。 “我看谁敢说一句闲话。”凌国栋大声道。 “爸爸,妈妈,我知道你们疼我,可你们也得为我几个没成家的兄弟姐妹考虑啊。” 这时凌菲菲插了句嘴: “楚楚姐,你就在家安心地住着吧,我不怕被连累,大不了、大不了将来不嫁人了。” 听了这般温暖人心的话,凌楚楚心里暖暖的,抬手宠溺的点了下凌菲菲额头,“小丫头说什么傻话呢,不嫁人,难不成在家当老姑娘?” 凌菲菲噘着嘴,揉揉额头,没有接话。 凌国栋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四娃说的也没错,但闺女一个人住外面,他还真不放心。 “不行,我不同意你一个人住外头,楚楚,你虽然嫁过人,但你丈夫已经不在了,一个女人在外,容易被外人欺负了去。” 上回去做替补知青,她就很舍不得楚楚离开她身边,但那时,她没有任何办法留下闺女。 可这回不同,闺女自由了,有的家,没理由住外面。 “爸妈,要不这样,我找房子的时候,尽量离咱家近些,这样也方便互相照看。” 凌国栋与刘芳华互相对视一眼,都觉得这是个主意不错。 最后,凌国栋发话了: “既然你执意如此,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但凌家的大门,永远都为你敞开。” “知道了爸爸。” 凌楚楚差一点就感动哭了。 晚上睡前,凌娇娇把一张报纸推到她面前,“楚楚,这是最新的报纸,我看上面刊登了大厂在大了招工,你有空可以去瞧瞧。” “谢谢娇娇姐。”凌楚楚拿起报纸,翻看了一遍。 她要找房子养胎,生产前是不打算出去工作了。 将就了一晚,第二天,凌楚楚吃了饭,就一个人出了门。 她受不了每天窝窝头、米汤里没有几粒米的日子,必须出去一趟。 “楚楚,真的是你?” 刚走到大街上,凌楚楚就听到有人在喊她名字,目光移到喊她名字的女孩脸上,“你是张莉。” 通过原身留下的记忆,这姑娘叫张莉,她在工厂结交的好朋友。 二人经常一起遛街。 “是我,是我。”张莉连连点头,“楚楚,我听你姐说你下乡去了,这次回来是探亲?” “不,准确的来说,是调遣回城。”凌楚楚解释道。 “回来就好,我们又可以一起遛街了。” 她还记得,当时楚楚跟她约好一起上街,结果楚楚失约了,本来她想着等去了工厂好好质问她一番,可她并没有等来楚楚,后来又过了大约半月,凌楚楚的姐姐突然顶替了她的工作,她问过才知道,原来楚楚下乡去了。 得知楚楚下乡对我消息,她伤心了好久呢,还以为这辈子很难再见到她了,没想到还能再见到。 “对了楚楚,你有打算问你姐要回工作吗?” 她觉得,既然楚楚已经调遣回城了,就该那会本该属于她的工作。 “要回工作就算了。” 一是她要安心养胎生娃,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二是,她看不上那工作,工钱少,时间长,又没什么上升空间。 -- 第38页 要做也要去她熟悉的领域,比如纺织行业。 张莉:“啊……你就这么把工作让给你姐拉?” “我想,我姐应该比我更适合、更需要那份工作。” “对了莉莉,我一会儿还有点私事要处理,我们改天再约。” “行,那你先去忙把。” 凌楚楚出去一趟,再次回来,手中提了二十斤大米、白面、玉米面各三十斤,这些足够吃一段时间。 路过时,刚好巷子石阶上坐了几名妇女,都是大院的,面熟的凌楚楚一一打过招呼。 其中也有她不认识的,可能是哪家娶的新媳妇。 早在凌楚楚跟家里说了订婚的事,就故意让她妈抽时间把她在乡下跟人订婚的消息宣扬了出去,就是为了以后肚子大了爆出来做的铺垫。 此刻大家也都知道凌楚楚在乡下跟人定了婚,还早早的就没了丈夫,有人觉得她小小年纪就没了丈夫,怪可怜的,也有人在背后议论她克夫,是个不详之人。 反正嘴长在别人身上,想说什么,她没权利干涉,也不觉得有什么。 而本来她订婚的事情也是假的,不过是为了孩子以后好上户口随便编造出了一个莫须有的死鬼丈夫罢了。 回了家,凌母不在,凌楚猜测,她是去了嫂子那。 刚放好了粮,门外假传来一阵嘈杂声。 “婶子,不好了,五娃跟人打起来了。” 凌楚楚赶忙打开门,焦急询问:“在哪打起来的?” 其中一名女孩:“你是四娃?婶子呢?” “我妈出去了,对了,你刚刚说五娃跟人打起来了,在哪打起来的?” 凌楚楚怕自己妹子跟人打架吃了亏,恨不得立刻赶过去。 “在东巷,打的可凶了,我们都不敢上去相拉架。” “快带我去!” 一男两女领着凌楚楚来到了凌菲菲跟人打架的地方。 此刻菲菲跟一个男孩撕打在一起,滚在了泥土里。 “快住手!” 然而这话根本没用,那男孩薅住了凌菲菲头发。 “我让你住手啊!” 男孩并未放手,反而拽的更紧了。 凌楚楚急忙拽住男孩的手,使了好大劲才把菲菲头发解救出来。 然后将二人分开。 “你为什么欺负我妹妹?” 男孩脱下鞋子,一边倒掉鞋中泥土,一边控诉:“是你妹妹她先动手打的我。” “是你先骂我姐,我才会动手打你。”凌菲菲即便是疼的她流着眼泪,也不忘分辨是非。 “大家都说你姐克夫,你不打他们,就打我?还,还咬我脸蛋。” 凌楚楚这次发现,男孩脸蛋有个红红的牙印。 “谁让当中你声音最洪亮,告诉你,在说我楚楚姐克夫,我还打你,咬死你。”旁边有了亲姐撑腰,她下巴高高扬起,凶巴巴的说道。 凌楚楚得知妹子是为了她才跟人打架,心里感动的同时,又很心疼她。 凌楚楚抬手帮她捋了捋沾了泥土地头发,“你这傻丫头,别人说几句又不会少一块肉,何况说的是姐姐,又不是你,干嘛跟一个男孩子硬杠,万一吃亏了咋整?” “楚楚姐,我就是不愿意听他们说你半句不好。” 凌楚楚心疼地抱住了她。 凌菲菲小幅度挣扎着:“楚楚姐,我身上脏,会弄脏你的衣服的。” “不怕。” 这时,刚刚那名跟凌菲菲打架的男孩已经趁机跑掉了。 抱了她一会儿,凌楚楚才松开。 “菲菲,我们回家。” “嗯。” 凌出现牵着凌菲菲的手回了家。 “热水烧好了,快去洗洗吧。” 凌楚楚给凌菲菲放好了毛巾跟洗头膏。 当凌菲菲看到海鸥牌的洗头膏,眼睛都亮了,“楚楚姐,这是海鸥牌的洗头膏?” “嗯,听说这牌子买的挺火的。” 反正她在上海的时候,这牌子的洗头膏卖的蛮火的。 “咱们这老断货,都买不到。” “我回城的时候路过上海,多买了几罐,这罐就给你用吧。” “这罐还是新的!”凌菲菲瞪大眼珠,有些不敢相信,楚楚姐竟然把这么一大罐全给了她。 凌菲洗干净头发,又擦了洗了身上泥土。 这个时候还没有吹风机,冬天天冷头发又耐干。 “菲菲,你要是冷的话就先钻被子里。” 凌菲菲听话的钻进了被子。 她头发还没干,凌楚楚怕她感冒了,在炉子里多填了煤炭。 没一会儿,家里就变得暖洋洋的。 第21章 这天,…… 这天,凌国栋从厂里拿回二斤猪肉,刘芳华把其中肥肉切成块放进锅里,没一会儿,满屋子都是那味。 在这个时候,很多人家都拿肥肉炼油,练出来的油当做食用油吃。 凌菲菲就在一旁等着吃油渣。 凌楚楚刚一走进家门就闻到了让她想要呕吐的味道。 她这么一干呕,惊动了厨房的刘芳华,经验丰富的刘芳华立马就察觉出了不对劲。 “楚楚,你给我进来。” “妈,那味我实在闻不惯,呕……”说着说着,又忍不住干呕了起来。 她心里清楚,自己怀孕的事情是瞒不住了。 -- 第39页 炸好猪油,刘芳华单独把凌楚楚拉到一个房间。 盯着她的肚子瞧了良久,一开始她从乡下回来,并没注意她肚子变化,现在仔细一瞧才发现,闺女这肚子比她回城的时候又大了很多,“孩子,你是不是有了?” 凌楚楚轻轻地点了点头。 “我的天。” 刘芳华险些站不稳。 闺女的命怎么这么苦啊?死了丈夫,还留下了遗腹子,公婆也没有,叫一个女人家将来怎么生活? 很快她心里就已经有了主意,“楚楚,妈明天就悄悄的联系一家口风紧的卫生院。” 凌楚楚顿时明白她妈想要做什么。 无非是想让她打胎。 这绝对不行,她绕了这么一个大弯,不惜给自己安排了个莫须有的丈夫,不就是想平安生下孩子吗? 凌楚楚皱了皱眉,一脸坚定地说:“妈,我想生下孩子。” “楚楚,你可想清楚了,你生下这孩子,孩子将会成为你日后的累赘,以后等你想嫁人了,哪还有人敢娶你?” 没有谁家娶媳妇,愿意娶一个带拖油瓶的女人? 她闺女年纪还小,根本就不懂一根女人独自带孩子有多不容易。 “二嫁我还没想过,但目前,我只想平安生下这个孩子。” 凌楚楚再次强调,她想要肚子里的孩子。 刘芳华叹息一声,她知道既然闺女自己已经做了决定,自己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 时间过得很快,距离离过年不远了,凌国栋专程去了趟乡下,接回了凌云志。 凌云志跟凌菲菲是双胞胎,弟弟凌云志的脸,长得跟姐姐凌菲菲非常像。 这两人一旦凑一块就吵架。 凌楚楚已经见他们争吵过好几回了。 但二人吵归吵、闹归闹,感情还是很好的。 快过年了,大家都忙着开始准备年货。 俗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出嫁的闺女不能留在娘家过年。 凌楚楚这边也加快了找房速度。 花了几天时间,在凌大哥的帮助下找下了一所独立的房子,带着一个大院子。 房主是名老大爷,他前几年没了老伴,人又上了年纪,他子女不放心他一人独住,非要把他接走。 又不想院子没人住,长杂草,正赶着有人找房住,老大爷便把房租给了凌楚楚。 凌楚楚搬家也没挑日子,打扫完就住进去了。 一个大院,四间屋子,每一个屋子都跟主屋一样大。 院子更大。 凌菲菲跟着凌楚楚来到了院子,进每个房间都瞧了瞧。 “楚楚姐,这里这么大,空荡荡的,你一个人住着不会害怕吗?” 凌楚楚笑着摇了摇头,“不会。” 成年人该经历的都经历了,还会害怕什么。 一个人住方便了许多,首先伙食好了很多。 偶尔还做些饼干、芝麻糖、麻花啥的。 这些东西,供销社也有卖,但价格偏贵,还要票,一般只有富裕人家吃得起。 普通人家,一年也就过年的时候,会给孩子秤点当零嘴。 也因为她这伙食好,又常常做些小食品,菲菲跟小志几乎每天来访。 一般中午,凌楚楚会多准备一些饭菜,留下两个姐弟跟她一块吃,这也减轻了刘芳华负担,可以安心照顾小侄女,不用专程回家给他两做饭。 凌云志一边往嘴里扒拉饭,一边不忘口齿不清的呢喃:“楚楚姐,你做的这饭可真香。” 凌楚楚夹了一块肉给他,“香你就多吃点。” “嗯嗯嗯”凌云志埋头苦干。 凌楚楚一碗水端平,同时也照顾到了凌菲菲。 其实有这俩娃每天过来在院子里闹一闹,她也不至于太闷。 距离过年已经在倒计时。 这是凌楚楚穿到这个时代过得第一个年头,得好好出去置办些年货。 置办年货,无非就是穿的戴的,吃的喝的,等等。 有些东西她庄园都有,拿出来用就行。 但也有些东西需要去商店买。 刚好张莉过来找她。 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她不认识的姑娘。 “楚楚,这是圆圆,是我带的学徒工。” “你好,圆圆,我叫凌楚楚,你叫我楚楚就行。”凌楚楚笑着打招呼。 能结识新朋友,凌楚楚也感到很开心。 “楚楚你好。”圆圆大方的跟她打招呼。 凌楚楚眉梢轻挑,开玩笑的对张莉说:“你行呀莉莉,这才多久就带上学徒工了?工钱肯定也涨了不少吧?” 张莉得意的扬了扬眉,“涨了两块钱呢。” 凌楚楚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那还真得好好恭喜恭喜你。” 出门的时候,凌楚楚穿上了她的焦糖色大衣。 当张莉跟圆圆看到穿在凌楚楚身上样式好看的大衣,眼睛都亮了。 张莉伸手便去触摸,“楚楚,你这件衣服是哪家裁缝铺做的?款式跟做工都非常好,而且料子也很厚实。” 在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大花棉袄,跟楚楚一比,简直就是村姑一枚。 “这是我自己做的款式也是自己想的。” 她这件衣服,是结合了现代元素,简约大方,还保暖。 这衣服她裁剪的时候,往宽松了裁剪,就是为了能在怀孕时期,穿得上。 -- 第40页 等生了孩子,这件衣服也就该淘汰了。 张莉大吃一惊,“天哪,楚楚,你什么时候学会做衣服了?还做这么好?” 总之,她挑不出一丝毛病,比裁缝铺哪些师傅做的好多了。 凌楚楚弯了弯嘴角,很臭屁的说:“可能我在这方面比较有天分把。” 圆圆呆呆的望着凌楚楚,眼神中充满了友善、羡慕、与敬佩之意。 她不止是人长得胜过电视里女同志,手还巧。 张莉抬手缠上了凌楚楚手腕,“楚楚,你手可真巧,要不是看你怀孕的份上,我都想把我过年扯的布料拿过来,让你帮我缝件衣裳。”紧接着,张莉眼神幽怨地盯着凌楚楚的肚子,“看来你肚子里的小乖乖不出来,我是没希望穿上你亲手做的衣服了。” “我虽然怀着身孕,但现在月份还不算特别大,还能自由活动,如果是帮你做衣服,我觉得我可以。” 张莉闻言,激动地说:“楚楚你太好了,我明天就把布料拿过来。” 圆圆没有说话,她好羡慕,也好想把布料拿过来,让楚楚帮她缝,可她不能跟张莉比,她今天才跟楚楚认识,如果也把布料拿过来,就是占人便宜。 “行,你们两个明天都把布料给我拿过来。” 凌楚楚觉得,既然要交朋友,就不能厚此薄彼。 圆圆瞪大了眼珠,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我们走吧。” “发什么呆啊,快走了。”瞧着还在发呆的圆圆,张莉忍不住催促了下。 三个人在街上转悠了一圈。 什么都没买下。 一圈下来,凌楚楚发现这时候最多有个炒瓜子,像五香瓜子啥的,都是不存在的。 也是,调料都不齐全的时代,又哪来的五香瓜子。 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商机,可以靠着卖五香瓜子、卤肉什么的发家致富。 可现在她也就能在黑市做做这些买卖。 还有被抓的风险。 等八十年代,放宽政策了,她一定要挣好多的钱,说不定还能捡个首富当当呢。 这出来一趟,什么都没买成。 两手空空回家,回了家,凌楚楚先是准备了调味料。 生的瓜子、花生各半尼龙袋。 没错,她要炒五香瓜子跟五香花生。 一部分花生带外壳,另一部分花生,需要剥掉外皮,她想做成辣味的。 心想,要是菲菲跟小志在就好了。 说曹操曹操到,这时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楚楚姐,妈让我跟弟弟给你送猪肝。” 人未到声先到。 很快,凌菲菲跟凌云志一前一后进了家门。 “妈哪来的猪肝?” “猪肝是青青姐拿来的。”凌云志抢在前面回答道。 凌楚楚又问:“青青姐还在吗?” 要还在的话,她该过去看看。 凌菲菲:“青青送来东西,坐了一会儿就骑自行车回去了。” “那算了,等我做好瓜子跟花生在过去。” 凌菲菲跟凌云志异口同声道:“哇、姐又要做好吃的了。” 凌楚楚好笑的看着二人,还真是孩子,一听她要做好吃的就开心成这样。 “我有任务交给你们两个。” 凌菲菲:“什么任务?” 凌云志:“楚楚姐,你就说什么任务吧,我们保证完成任务。” “这里有我分出来的带外壳花生,你们帮我把他们肉跟壳分离就可以了。” 凌云志撇撇嘴,道:“原来这么简单?” 传统的五香瓜子做法,起锅烧水,放入一把花椒、几片香叶、以及桂皮、食盐;倒入瓜子,翻煮均匀。 煮到入味即可出锅,这没烘干机器,就只能等出国自然晾晒干。 楚菲菲边剥花生壳,边留意着凌楚楚动向。 妈每年也会炒瓜子,放锅里勤翻拌就行。 而不是像楚楚姐这样,直接倒加了水的锅里。 这半锅瓜子不毁了吗? 不过,她见楚楚姐平时做饭的手法就跟妈妈不同,但做出来的食物,比妈妈做的不知道美味了多少倍。 几分钟,味道已经出来了。 凌云志鼻子嗅来嗅去,“楚楚姐,好香啊。” 凌楚楚控制着火候,不忘回复:“很快就能出锅了。” 瓜子颜色变浅,证明已经入味,凌楚楚将其捞出。 然后又换了水跟调料,把花生煮了进去。 花生的调料跟瓜子不同。 但步骤差不多。 这时,凌云志已经停下了手中的活,朝着凌出现走了过去,“楚楚姐,瓜子好香,我能尝一尝吗?” “可以。” 听到凌楚楚这么说,凌云志打开了瓜子,放到了嘴里,他眼睛一亮,说道:“好香啊!” 凌楚楚笑笑:“香吧!” “很香,楚楚姐,这也太好吃了。” 凌菲菲也没人住站了起来,走过去抓起瓜子剥开尝了尝,尝过味道,她眼睛一亮。“楚楚姐,你做的瓜子虽然不脆,但是味道却很好。” “瓜子没干,吃起来口感也不脆,等晾晒几天,口感会很脆,味道又香。” 第22章 凌楚楚…… 凌楚楚解释道。 凌云志恨不得,每天都是大晴天,这样就能早些日子晒干瓜子。 -- 第41页 煮好带壳的花生,凌菲菲跟凌云志已经把花生米剥了出来。 凌楚楚又做了酥脆,香辣的花生米。 这个不用晾晒,直接做好就是酥脆的。 口感特别鲜香脆爽好吃。 最后,凌楚楚卤了猪肝。 说真的,她庄园的猪已经下崽了,能杀的吃肉了。 可没那个胆子杀猪啊。 每次进了庄园也就看看解馋。 凌楚楚分别装了一块卤水猪肝,跟两大碗香辣花生米。 “小志,你一会儿回去的时候,把这些拿回去给咱爸妈。” “知道了楚楚姐。” 他嘴上接应着,嚼花生米的动作却没停止过。 实在是太香了。 真恨不得每天就待在楚楚姐这,不回去。 五香瓜子,跟带壳的五香花生,凌楚楚打算等晒干了在拿去凌家。 次日,张莉跟圆圆拿了布过来。 圆圆的是军绿色布料,张莉的是格子布料跟蓝色布料。 张莉拿过来的蓝颜色布料,颜色偏向牛仔布料颜色,但又不是牛仔材质的料子。 这个时候,男的都是军绿色,蓝色中山装、解放装。 女的则是黑色、蓝色、灰色、满大街普遍都是列宁装、西式的大开领、双排扣。 如果说七十年代是没有什么色彩的黑白色年代,那么八十年代就是色彩缤纷,让人眼花缭乱的年代。 凌楚楚量了她们尺寸,记了下来。 这两人尺寸差不多。 “你们想要什么样式?可以直接告诉我。” “楚楚,我没啥想法,你就自己看着做呗。” 圆圆连忙附和道:“我跟师傅想法一样。” “那好,你们过两天再过来取。” 该怎么做,她已经有想法了。 二人走后,凌楚楚就关好门,进了庄园。 军绿色的布料,她结合了现代元素,做了一件到胯部的上衣,跟一条裤子,如果在配上黑色军靴,那就完美了。 剩下的布料,她拼接成了一件马甲,到是一点布料都没浪费。 格子布料秋冬款,偏厚实,加了双排扣,做了件偏休闲地西装外套。 蓝色布料,够做一条裤子,格子上衣配蓝色伪牛仔裤子,感觉还不错。 这个时代大家习惯穿宽松衣服,也不能说是习惯,是料子没什么弹性,适合做宽松一点的衣服。 两天以后,张莉跟圆圆满意的取走了新衣服。 凌楚楚晾在院子的五香瓜子、五香花生也干了。 亲自送到了凌家。 她爸跟她妈都不在家,到是大哥跟大嫂在。 嫂子怀里抱着小侄女。 小侄女看着比之前精神好了很多,那圆溜溜的眼睛,仙女好奇的瞧过来瞧过去。 目光总是会在人的身上多做停留,那样子倒像是在认人。 当目光移向她的时候,然后就冲她笑了,因此口水都流出来了,凌楚楚笑着说:“嫂子,宝宝精神状态很不错呢。” 冯娟面上带笑:“是啊,自从喝了你给的麦乳精,就一天比一天精神,你瞧,还长个了呢。” “真长了,脸上好像也长肉了。”凌楚楚惊喜道。 “我看她一直盯着你瞧,蛮喜欢你的,要不要抱抱她?” “我可以吗?”凌楚楚略微激动的问道。 然而她话音刚落,冯娟便热情的要把孩子递到凌楚楚怀中。 凌楚楚下意识的张开双臂去接。 “楚楚,她小名叫乐安。” “这名字寓意很不错。” 想必给这孩子取这名字的人,希望她一辈子能平安快乐。 凌云飞咧嘴笑了笑,说道:“乐安的小名是你嫂子给娃起的,她希望孩子一辈子都能平平安安快快乐乐。” “名字很好听呢,那我们乐安的大名有了吗?” “大名还没,不过大名就让咱爸取吧。” 凌楚楚点了点头,表示认同,“也是,这可是爸的头一个宝贝孙女,不让爸取名,爸都得跟你急眼。” 过年了,说真的,虽然凌楚楚啥也不缺,但一个人的年过得还蛮心酸的。 鞭炮齐鸣的声音响了半宿。 这个时候的鞭炮是真材实料的,但污染也很严重,早上起来,刘芳华给她送来了饺子,凌楚楚吃过后,都八点多了,天还是雾的。 初一初二一过,便是走亲戚。 凌家亲戚多,正月十五了还没走完亲戚。 凌楚楚很悠闲的过了个年。 她现在,已经不方便自己煮饭,洗衣,但她还是能活动。 有时候是刘芳华在照顾她,有时候则是凌娇娇。 “楚楚,你这肚子大的有点不对劲,就跟我那会怀你弟弟妹妹似的,莫不是,也是双胞胎?” “可能吧。” 凌楚楚心想,她怀的就是双胞胎。 还是龙凤胎呢。 用不了几个月就要见到这两宝贝了,她心里既开心,又忐忑。 北方冰一化,冬天便过去了,人们渐渐地脱了厚重的棉袄,换上了轻薄的衣物,这时也到了开春季节,大家忙碌的时候,凌楚楚的肚子发动了,才八个月,孩子就在她肚子里待不住了。 刘芳华带着她来到了一家医院做了登记,然后她就进了产房。 接产室,一个独立的木板床,还有一个四十左右的女医生,跟一个年轻护士给她接产。 -- 第42页 接产室并没有多余的医疗器具,医生护士穿的也不是无菌接产服,只是普通的白大褂跟白口罩。 护士不断的在一旁给她加油打气。 没有所谓的无痛分娩,也没有给她打任何止痛针,疼的她死去活来的,只能靠嘶吼发泄。 她吼的同时,隔壁房也有女人痛的嘶吼。 好像比她还要痛苦。 凌楚楚心想,她肚里可是双胞胎,还是头胎,在痛能痛过她? 痛苦的同时,凌楚楚也不忘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 也暗暗为隔壁生产妇女加油打气。 这时,产房门被人从外推开。 “梁医生,不好了,袁主任接待的那名女病人,气息越来越微弱,好像不行了……” “快带我去看看。” 女护士还没说完,梁医生便急匆匆打断。 刘芳华见到给自己闺女接生的医生出来,连忙迎来上去,“医生,我闺女怎么样,生了没?” 梁医生现在可没空搭理她,敷衍的回复:“还早着呢,坐那等着吧。” 刘芳华:“……” 梁医生问小护士:到底怎么回事?我见袁主任接待病人的时候,病人还好好的,怎么才一会儿功夫,病人就要不行了?” 这其中肯定有古怪。 小护士紧跟着梁主任脚步: “袁主任给病人喝了落胎药后,孩子是打下来了,但血一直流,止不住,袁主任正在抢救病人,怕是抢救不过来了。” 听到他们谈话的刘芳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她现在无比的庆幸,闺女拒绝打胎,要不然……后果不敢想象。 此刻,躺在产房木板床上的凌楚楚尚且处于懵逼状态,什么情况,给她接产的医生就这么走了?这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而且她现在好像听不到隔壁房女人的喊叫,难道现在已经生下孩子了?这么快?让她好羡慕。 接产医生走了,就剩一个护士陪着她,这么一闹,凌楚楚心里更紧张了。 这医院,咋这么不靠谱啊。 其实凌楚楚不知道的是,这个时代里每个医院都这样,能让一个医生接生一个产房,已经是那个产妇莫大的福气。 这个时候,没有计划生育,也没有避孕药,女人们怀上就生,而且医疗条件不发达,没能完善,打胎的女人,要么因此丢了性命,要么性命保下,但可能造成终生不孕。 打胎,对女性身体造成极大伤害。 有时候,同一个医生,会同时接生好几个产妇也是有可能的。 像凌楚楚这样,有一个护士跟一个医生,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 而且,这时候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很多都是由生孩子多,经验丰富的女人接产,要么就是自己的婆母接产。 凌楚楚白天进的产房,疼到凌晨,终于生出了第一个孩子,第一个出来,第二个两分钟没用了,就出来了。 其实生了孩子,第二天就能回家养,但凌楚楚在医院多待了两天,让医生给两个孩子也做了检查,确定健康,才抱着孩子出的院。 “楚楚,还好妈当初没带你来医院落胎。”刘芳华无比庆幸地说。 凌楚楚愣了愣,然后接下话茬:“你让我来我也不来。” 这个时代啥医疗条件啊? 有无痛人流吗?没有,好像打胎也不给打麻药,那真是比生孩子还痛苦,弄不好,会因此丢了性命。 这个时候的女性,选择药流最多,但有的一次性流不下来,得受二回罪。 别说这会时代,就是在现代,有无痛人流,她也不愿意去医院落胎。 刘芳华前天在产房外,亲眼见证了,一名跟楚楚差不多大的女子,进了医院,就在楚楚隔壁病房,却因为喝下医生给她的落胎药,两个小时就要了命,想想她就一阵后怕。 “对了妈,我生产那天,听到了我隔壁产妇叫的比我还惨,她生了男孩还是女孩?” “害,别提了。”刘芳华摆了摆手。 “为什么?”凌楚楚不解问道。 “就你隔壁那女同志,她跟你不一样,她不是来医院生娃的,是她大姐带她来医院落胎的,进医院,到吃药,两个钟头命都没了。” “啊?” 凌楚楚惊讶的叫出了声,不知道为何,她突然感到了刺骨的冷。 原来,她在产房疼痛难忍的时候,隔壁的声音比她还惨,突然没了声音,她还以为生了,没想到,孩子没生,人被死神带走了。 第23章 开春气…… 开春气温多变,时冷时热。 北方人比较注重坐月子,因为月子坐不好,容易烙下病根。 月子期间,刘芳华搬过来同凌楚楚一起住,这样方便照顾凌楚楚。 刘芳华只要一打门窗通风,就会嘱咐凌楚楚捂严实,避免邪风入体。 虽然亲妈唠叨了些,但她真的感觉好幸福。 现代人坐一个月月子,这的习俗却是四十天。 这四十天里不能洗头,不能洗澡,这对凌楚楚来说,简直是噩梦,而且有她妈妈日夜陪着,很不方便进庄园。 此时,刘芳华正在院子给两个孩子洗尿布。 室内只有凌楚楚跟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肉嘟嘟的,很可爱,一点都不像是没足月的早产儿。 这跟她吃的好,奶水足,有关系,如今还没出月子,两个孩子就一天一个样。 -- 第43页 那可爱的小模样,让她忍不住凑上去亲了亲他们的脸颊。 到现在,两个孩子的名字她还没想好,书中,男孩叫夜萧,女孩叫夜涵,女孩的名字还好,但男孩的名字,夜萧-夜宵,总会让人想到吃的东西,她不喜欢。 她生的孩子,当然不能随他们爸爸姓,名字更不能跟书中一样叫什么夜宵,夜涵。 想了想,凌楚楚给两个宝贝取好了名字,男孩叫凌逸轩,女孩叫凌恬悦。 她还记得,下部书中的夜涵,哦不,是凌恬悦,天生一副好嗓子,心愿是进娱乐圈发展。 娱乐圈那种地方,鱼龙混杂,水太深,没有后台,可不好混。 凌悦恬最终是如愿以偿地进了圈,却没能火起来。 还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那个男人正是下部文男主角,而女主则是第一部 女主陆云珊生的孩子,下部书女主身体还是第一部女主陆云珊的亲生女儿,但芯子却换成了快穿言情文任务执行人,她的任务就是穿梭在各种类型言情小说,专门攻略男主,虐女配。 凌恬悦作为文中女配,跟女主作对,最后下场便是名声尽毁,被人送进了精神病院。 哥哥也没有比妹妹好到哪里去,哥哥对同父异母的妹妹的好,胜过了双胞胎妹妹,文中虽然没表明他喜欢上了同父异母的妹妹,但是个人看了文章就会察觉出不对劲。 男主的公司财务出了问题,他也是公司的人,在女主的哭诉请求下,凌逸轩甘愿被利用,为男主顶包,坐了五年牢。 回想起下部书剧情,凌楚楚对着小棉被里胖乎乎的男婴,骂道:“你是傻,还是脑子进水了,居然……”还没说完,肩膀上便挨了一巴掌。 “咋还骂上了有你这当妈的吗?”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凌楚楚刚要解释,就又一次被刘芳华打断。 “好了好了,孩子都饿了也不知道喂。” 刘芳华给了她一记白眼。 凌楚楚:“……” 她先抱起了妹妹凌恬悦。 小家伙肉肉的,小手很有劲地挥舞着。 她不禁又想起了孩子们书中的结局,她的恬悦宝宝在精神病院关了五年,哥哥坐了五年牢,出狱后没在打扰女主跟男主的生活,而是把妹妹从精神病院接回了家照顾。 让她感到奇怪的是,作者之后就没有提到过上部书男主夜锦尘,男主夜锦尘的故事就停留在跟女主结婚。 凌楚楚个人觉得,就算是上部完结,男主作为孩子的父亲,孩子们一个受牢狱之灾,一个在被渣男作践到被送入精神病院,在爷爷奶奶去世后,作为父亲的他不应该亲自出场吗? 到底心肠硬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对孩子们不闻不问? 凌楚楚喂完孩子,哄他们入睡,看着两宝,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妈妈在,未来会给你们铺好路,即便是快穿文女主在能耐,也休想动你们一根汗毛。” 凌楚楚生了孩子的二十八天,张莉提着罐头上门探望凌楚楚。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满月。 “时间过得真快,马上就是他们的满月了。” “是啊!时间过得可真快。”凌楚楚也接着感慨了一句,她来到这,从在乡下当知青,到回城,然后又生下了孩子,花了不足八个月时间。 如今孩子的满月,她只想简单操办一下。 满月的前一天,不顾刘芳华的阻拦,凌楚楚就美美的泡了一次澡,褪去了全身污垢,可真是舒服啊。 满月来的也只有家人,已经出嫁的青青姐也来了,还有哥哥嫂嫂,一家人,热热闹闹地给孩子过完了满月。 “马上四十天出头了,月子也结束了,你接下来准备干点啥,总不能坐吃山空吧?” 带孩子带的好好的,刘芳华突然这么问了起来。 凌楚楚回道:“我总不能带着还这去找工作吧?” 这个问题她还真没想好,而且,她有点离不开小家伙。 “我倒是能先给你带孩子,可工作还得你出去自己找。” 她原本是有工作的,只因孙女需要人照顾,就没在去食堂上工,本打算把孙女身体养好了,在去食堂,继续拣菜,结果,家里事情是接二连三发生,闺女又怀了娃,还打算生下娃,她只能继续留在家,照顾闺女,如今,食堂公工位肯定被人顶替了。 “妈,两个孩子,一个人能带好吗?” 凌楚楚有些担心的说道。 一个孩子就已经很难带了,何况是两个,这两娃还,要醒一起醒,要饿一起饿,就连哭也,谁先哭,另一个凑热闹似的跟着哭。 还是干打雷不下雨的那种。 刘芳华给了她一记白眼,“我又不是没生过双胞胎,你担心啥?” 凌楚楚一噎,妈是生过双胞胎没错了,但据她所知,那会妈忙于工作,害怕工位被人顶替,月子没结束,就去上工了,她那双胞胎弟妹是由青青姐带大的。 凌楚楚跟孩子在家待到五十天,终于别人家刘芳华撵了出来。 她从报纸上看到,一家纺织厂在招人。 到了现场,凌楚楚发现,招工处排满了人。 排着队登记。 纺织厂招收工人,只收城里人。 凌楚楚手里攥着报纸,跟着排到了后面。 周围女生,排着队也不忘小声议论。 -- 第44页 “听说今年纺织厂就招二十名女工,这一下就来了不下一百号人,我们能被选上吗?” 衬衫女孩有些担忧地道。 “我表姐就是纺织厂女工。”另一名身穿格子裤的女同志得意洋洋的说着。 周围人齐齐看向女孩身穿格子裤女同志。 “那你肯定知道很多内幕了,快跟我们讲讲。” “就是,快跟我们讲讲嘛!” 女孩不慌不忙道:“我昨晚听我表姐说,今天只是初选,初选只收五十名女工,其他的淘汰,进入初选的五十名女工,接下来还有一场考试,试后,会在其中选出二十名女工,剩余的三十名淘汰,被选中的这二十名女工才有资格正式进入纺织厂上工。” “既然你表姐在里边,你是不是可以破例被内招?” 有人问出了所有人都想知道的问题。 “不会,我表姐只是个小组长,还没那权利。”女孩面带微笑回答。 心中却在暗喜,表姐已经跟人打好了招呼,无论她考的好与坏,都不用担心被淘汰。 其他排队女孩,不禁有些气馁,这么复杂,可能没希望了。 大约十点钟,终于轮到了凌楚楚,她扫了一眼登记表格。 姓名、年龄、住址、已婚、未婚,这些全都要登记。 已婚放左,未婚放右。 填完资料,短发女人被面前皮肤白皙的凌楚楚身上特别的衣服所吸引,细细打量了一番,问道:“你身上穿的衣服样式很特别,那个裁缝铺做的?” “这是我自己做的。”凌楚楚诚实回答。 女人眼睛一亮,脸上也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那就是说,样式是你自己想的,你还会用缝纫机?” 接着,她又仔细瞧了瞧她身上的衣服,这衣服做的,连她也挑不出一丝瑕疵,她除了看中作工,还有就是样式。 “我会一点。”凌楚楚轻轻点了点头。 “你跟我来。” 说完,走了两步停了下来,然后转过身,对着坐在一旁戴眼镜的男同志说:“你一个先照看着点。” “知道了李师傅,您就放心去忙吧,这有我,我会负责照看好。” 排在后边的其他人,眼巴巴地看着被单独叫进纺织厂的女同志,纷纷议论出声。 “她怎么被单独叫走了?” 正在填资料的女同志,突然停下来,不解问道。 戴眼镜的男同志: “同志,你还填不填资料了,不填就移开,让后面的同志填。” “我填,我填。” 大家心中都在暗自猜想,刚刚那个漂亮的女同志,八成是被特例招进了工厂。 凌楚楚跟着女人,来到了工坊。 路过了染布坊,染布坊建设在后院,一些女工忙于手头上事情,女人带她路过,大家都会笑着跟她打招呼,年纪大小,都统一喊他李师傅。 后院染布坊,一边是染缸,另一边,空间略大,支了很多支架,支架上晾晒着染好的布。 没有多余的色彩,只有黑白蓝。 二人一走出院子。 女工就停下了手中活,议论了起来。 “今天不是招女工吗?李师傅怎么还有空领着女同志闲逛。” “什么闲逛,我倒是觉得刚刚那位女同志像是李师傅亲戚。” “你的意思是,李师傅是为自家亲戚走后门?” “这不可能,李师傅怎么会带头做出这事,你们别忘了,上次李师傅亲侄女进厂,都是通过严格考试,确认合格,才进了咱纺织厂。” 亲侄女都得考试,何况是别人。 第24章 然后李…… 然后李师傅就把她带到了室内,室内空间不大,摆着十多台缝纫机。 每一台缝纫机跟前都有一名女工,女工旁边还跟着一名学徒工。 “你过来,把这两块布,重新裁剪,然后用这台缝纫机把它缝好。” 凌楚楚拿起布料看了看,这两块布料,是裁剪过的布料,只不过,有些地方,剪毁了,修一修起码够做一件短款衬衫,跟一条裤子。 李师傅只是把布料拿给了她,并没有跟她说这两快布料具体做什么,八成是让她凭着自己的想象自由发挥。 凌楚楚也没多问,她按照自己的想法,重新裁剪出了自己想要的样式。 李君筎定定的看着她重新裁剪好的布料,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有些人天生就适合做这一行。 凌楚楚按照女人的指示,来到了一台缝纫机跟前,坐在了凳子上。 这缝纫机在凌楚楚眼里已经是古董级别的老款缝纫机。 她先是右手慢慢转动缝纫机□□,脚下用力一蹬,缝纫便动了起来,不知道是哪出了问题,脚蹬起来,跟手转起来比较费劲儿。 凌楚楚停了下来。 李君筎从她开始裁剪,到开始熟练的使用缝纫机就一直盯着她的动作,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停下。 “有什么问题吗?” “这台缝纫机有点问题。” 李君筎上前检查了一下,然后滴了两滴机油。 “你现在在试一试。” 凌楚楚试了一下,脚下踩着缝纫机踏板,手上也动着,缝纫机比刚刚灵活好用了很多。 不一会儿就缝好了两件衣服。 李君筎拿起来反复看了半天,款式跟缝制方式都没有问题。 -- 第45页 “你缝的衣服很不错,也很有想法,但你还是得参加考试,通过了,才能算纺织厂正式女工。” “我明白!” 选中的五十名女工,参加了培训师简单培训。 中午纺织厂食堂管饭,吃过饭,午休期间,其中有女工依然在死记硬背上午培训师培训过的内容。 下午两点半开始考试。 考完试,一时半会拿不到成绩,得回家等通知,其中只有二十名女工,能等到入职通知信,这二十名女工里,有的人可能等一两天就能收到通知,也有的人可能一等就是小半月。 凌楚楚有孩子,不敢耽搁太久,考完试,就急匆匆地往家赶。 经过肉铺,凌楚楚忽然想起,家里好久都没吃过荤腥了。 从庄园里拿了一条鱼,跟一只鸡。 “妈,我带了鸡跟鱼回来。” 刘芳华看见她手中提的东西后,忍不住说道了句: “你这孩子,咋这么不会过日子了,照你这么吃,金山银山都不够。” “这不是找下干的了,庆祝一下吗。” 凌楚楚放下鱼跟鸡,第一时间,凑过去看两宝,这两睁着眼睛,一见她就笑,噗噔着双腿。 只有要抱抱的时候,两宝才会这样。 “对了妈,我不在家,他们乖不乖啊?” “可乖了,不哭不闹,哪像你小时候,我一放下你,你就哭,上工的时候都得背上你。” 一开始她还担心,闺女不在家,自己一个人带两个孩子,会不会带不好,哪曾想,两个小家伙可乖了,饿了就哭两声,她喂他们喝了麦乳精,逗他们玩一玩,困了就睡。 凌楚楚撇了撇嘴,道:“我小时候有哪么难带吗?” “可难带了。”刘芳华一脸地嫌弃。 凌楚楚:“……” 她原本以为,自己不在孩子身边,孩子会又哭又闹。 那里会知道,没有自己在身边,两娃也乖的很。 她给两个孩子喂了奶,又逗两个小家伙玩了会儿,两个孩子就睡了。 还没过百天,两个孩子的眉眼便已经慢慢在张开,一天一个样,也越来越像他们的爸爸。 这让她感到心里十分的不平衡,这两娃,明明是她疼的死去活来生下的,居然没一处长得像她。 气归气,但不得不承认,这两娃长得像他们爸爸,是真好看。 晚饭,凌爸,凌娇娇,凌菲菲跟凌云飞全都在凌楚楚这用饭。 自从楚楚生了孩子,凌娇娇就常来,每次来,她这的伙食就很好,她终于知道,为什么菲菲跟云飞总喜欢来楚楚这了,原来楚楚这不止能每顿吃到白面大米,有时候,还能吃到鱼肉跟鸡肉。 这两样,都是有钱都难以买到的肉食。 在楚楚这,却常出现在饭桌上。 就连客厅盘内,都摆放着饼干,瓜子啥的。 她原以为,妹妹没了丈夫,日子会过得很凄惨、落魄,没想到,妹妹守寡的日子过得比那些有丈夫的女人还要滋润。 她心里羡慕的同时,也为妹妹感到高兴。 妹妹现在所拥有的的一切,大概都是她死去的妹夫给楚楚留下的,要不是因为怕伤害到楚楚,她还真想问问,她那妹夫到底是干啥的。 一周后,凌楚楚收到了来自纺织厂来信。 她随时可以去纺织厂报道,上工。 她去了纺织厂,上面并没有把她安排到车间,而是让她跟着李君筎。 这就意味着,李君筎收她当徒弟。 跟着李君筎可比在车间流水线生产工作有前途。 大家都羡慕她。 纺织厂,不止有纺织布料、染布车间,还有制成衣的车间。 凌楚楚跟着李君筎师傅,倒是那个车间都会去。 这会儿,他们正在服装车间。 里边的女工,很认真的在工作,这个时候,没有大型机器,做衣服全靠手工和缝纫机。 他们身上穿着也跟染布坊车间女工穿着有着很大区别。 服装车间女工,就穿的很平常,最多胳膊上戴个袖套。 染布坊车间女工,因为接触染料,不仅戴着袖套,身上还穿着白色围裙,围裙长度到小腿。 纺织车间女工,头上佩戴白色布巾,胳膊上配戴袖套。 衣着不一样,很容易把他们区分开。 “李师傅,不好了。”身穿围裙的女工气喘吁吁道。 李君筎皱眉问道:“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 同时心里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身穿围裙的女工拍了拍胸口,大口呼气,缓过来才继续道: “新女工,不小心把染布坊上了染料的水缸给打翻了,旁边所有要染的布,现在都染成了一种颜色,就连晾架上的布,也溅上了染料斑点。” 这下可全毁了,在过一周,这批布就往上海调。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我不是说过,新来的女工在没弄清楚自己需要做什么工作前,只需跟在你们身后熟悉工厂的吗?” “这位女工,是柴主任亲戚,所以,所以……” 李君筎起身就往染布坊赶。 凌楚楚也紧跟在她后面。 现场,所有车间女工在整理地上布料,连同架子上晾晒的布料也被李君筎指挥下,迅速撤了下来。 -- 第46页 李君筎蹲下身子,捡起一块染成黑蓝色料子,“这布全毁了,已经没办法在补救,如果在赶制出一批新布料,时间上够,资金方面恐怕周转不过来。” 资金方面周转不过,就可能破产,所有工厂女工都会面临失业。 柴主任:“怎么办啊李师傅?我们已经承诺了,一周后往上海调货,总不能言而无信把?” 就在大家愁的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 凌楚楚开了口: “可以让我试着重新给这些布料染色吗?” 大家目光同时投向凌楚楚。 不明白,这人是真有本事,还是想在这个节骨眼上出风头。 柴主任很不客气的回了一句:“你一个新人,懂什么?” “行,这些布交给你,但我只给你两天时间,要是做不到……” 凌楚楚没等李君筎说完便打断:“做不到,我就走人。” 做到了,纺织厂保住,她还能继续在这混日子,等到恢复高考,她就辞掉工作去参加高考,做不到,也只是走人。 柴主任在一旁悠悠开口道:“就只是走人而已?这处罚也太小了吧!” 凌楚楚目光移向胖胖的柴主任,道:“难不成,柴主任还想让我负责整批布料?” “难道你不应该负责?”柴主任反问。 “这布弄成这样又不是我的错,说到底,是柴主任您招的女工毁掉了布料,我在想法子补救,说白了,是帮你,怎么还反咬我一口呢?” “你……”柴主任没想到,这新来的女工不止伶牙俐齿,还有敢与他正面杆。 “够了,别再说了。”李君筎瞪了柴主任一眼,看向凌楚楚的目光却是和颜悦色了很多。 “你需要什么,可以直接跟我讲。” “知道了李师傅。” “我想问您要几名女工。” 李君筎对着凌楚楚和善地说道: “就只是要几名女工?没别的要求了?” 凌楚楚摇了摇头。 李君筎走在前头,柴主任紧跟在后头。 “李师傅,我看还是别把希望寄托在一个新人身上,有这时间,我们该去找找别的出路。” 李君筎没有接话茬,她心里也没底,可现在又有什么办法?只能选择相信她。 “你胆子还真是大,敢直接跟柴主任开杠。”双马尾小女工小脸红扑扑地,有些佩服的说着。 凌楚楚:“……” “我没想过跟谁开杠。” 要说起来,也是柴主任先杠她的。 “反正你以后注意着点吧,柴主任出了名的刻薄,得罪他就别想在工厂好过。” “嗯,谢谢你提醒。” “对了,你真的有把握把这些废料处理好?” 凌楚楚沉吟片刻,回复:“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 她前世主要做的就是纺织,这点小意外,还真难不倒她。 “麻烦你们,先把浅色的跟深色染毁的布料分类。” 第25章 染布坊…… 染布坊女工,听了她指示,开始将布料分类。 虽然也有人不服,不愿听从一个新人安排,但李师傅刚刚说过,这两天,一切都得听她安排,尽管心里再多不愿,目前也只能忍着。 凌楚楚刚才就看过了,一部分布料可以重新染其他颜色,比如鲜艳一点的颜色。 另一部分布料,遭受大面积毁坏,需要大面积修复。 可这些布料实在是太多了,想要全部修复是不可能的,那么就只能往深颜色染。 凌楚楚准备染料的时候,才发现,染料不全。 今天是染不了。 她庄园到是有很多染料,但不能拿出来用。 那么现在只能去农村收集植物。 好像也不行,时间上就不够。 那么目前就只能去市场买。 凌楚楚先是找了采购部开了单,然后又专程找了李君筎。 有她签字,申请下来两百块买染色材料钱。 凌楚楚心里明白,李君筎从来不觉得她一个新人有能力处理好纺织厂废料,不过是死马当成活马医。 现在全厂都知道,新来的女工,带着厂里几名女工,上街买染色料了。 都抱着看热闹、笑话的心态。 “你们说,这新来的小女工,闹这么大动静,是真有把握把布染好?” “她要真有那本事,可是给纺织厂立下一大功。” “我看她折腾半天白折腾。” “要是把事情搞砸了,看她怎么收场。” 众人皆在议论凌楚楚。 凌楚楚本人已经带着几名女工上了街。 “喂,同志,我们陪你出来是为了买染色料,你却带我们来市场买洋葱跟花生米?” 李燕早就看她不爽了,一路买,还都是吃的东西,更让人生气的是,凌楚楚自己什么东西都不拿,买到的所有物品全由他们搬,实在是可恶。 凌楚楚淡淡地扫了她一眼,道:“这些东西染布的时候都会用到,我让你拿着,你拿着就是了。” 花生跟洋葱也可以给布料染色。 选洋葱,一定要选深红色的,只有洋葱颜色深红,染出的颜色才是浅绿带着点黄。 花生除了吃,也可以染出颜色很好看的布,花生衣染色,虽然花生衣是粉红色的,但染出的布,绝不是粉红色布料。 -- 第47页 其实它染出的颜色是发棕,又有点像卡其色。 不过,想染出让自己满意的颜色,得反复染,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更深的颜色。 回的路上,凌楚楚在一名老大爷那,花一块钱,买到了半袋干菊花野菜。 菊花除了可以泡水喝,也可以染布,反复染,可以染出姜黄色布料。 凌楚楚目前就收集到了这几种植物。 这也足够了。 花了不到五十块。 至于那些已经分类出大面积毁坏的布料,全染成扎染就好。 回到纺织厂,离下班还有三四个时辰,凌楚楚先是让人把花生米跟花生衣分开,之后又让女工整锅整锅的煮了花生衣,洋葱跟菊花也是一样。 煮出深色水,才能进行染色。 还得把煮好的水倒入缸内。 成功的倒入缸内后,按照她前世染布步骤,又让染布坊女工,将布料放进去。 “快看,真的上色了。” 其中女工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大家全围了过来。 “果真有效果!” 凌楚楚一边拿着木棒搅拌,一边说:“想染出好看的颜色,必须反复染。” “知道了。” 此时,大家见到效果,浑身充满了干劲。 再也没有人反驳凌楚楚。 女工们自觉加班了两天,晾架上全都晒满了鲜艳的布料。 其中有卡其色,姜黄色、浅绿黄,扎染。 在这个没什么色彩的黑白色年代,终于填了色彩缤纷的颜色。 “太好看了,楚楚,你真的太棒了。” 大家都激动的讨论着最终成果。 对新染好的布料爱不释手。 “真想现在就拿这种颜色的料子做件新衣裳。” “我也是。” “还有我。” 大家都高高兴兴的,就只有李燕,从她脸上看不出一丝欢喜表情。 “现在高兴好像还太早了点,你们难道不知道上海那边一开始调的根本就不是这种颜色的布料?难道想拿这种料子去糊弄人?” 闻言,大家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李燕说的没错。 虽然新染出的布比原来的布料好看好几倍,但上海那边要的不是新样式的布料,人家过来拉货的时候,发现他们纺织厂私自做主换掉了布料,后果会很严重。 “楚楚,我听女工说,你染出了新样式的布料?” 凌楚楚转过身,便看到了刚到门口的李君筎,立即迎上前: “布料刚刚染好,还没晾干,也就没来得及通知李师傅。” 当李君筎抬头看到晾架上新样式布料,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这样鲜艳的颜色,她还是头一次见,这样的布,即便是上海那边不要,在这个城市,也一定会大卖。 “这些布料真的是你用花生跟洋葱染成的新样式布料?”李君筎不可思议的看着她,问道。 “李师傅,你就别怀疑了,这布可是我们大伙亲自跟着凌楚楚同志染好的布。” 没等凌楚楚回话,便有人抢在她前面回复了李君筎。 “姑妈,这布虽然好看,但上海那边要的可不是这种颜色的布料,我们真的要拿这布去糊弄人家?” 说话的人正是李燕,李君筎的亲侄女。 李君筎淡淡地扫了她一眼,没理她,而是对着众人道:“马上就进入夏天了,如果上海那边不收咱们纺织厂新样式布料,也没关系,我相信,这么好看的料子,在这个城市也会大卖。” 只要这批布料,没有真的毁掉,工厂就还能继续运作下去。 上百号女工也不用担心失去工作。 夏季也马上就要到来,这批料子又薄,怕是到时候,不够大伙抢。 “从今天开始,继续生产这几种颜色的料子。” 宣布完正事,李君筎对着李燕说: “对了,燕子,我不是跟你说过,在纺织厂,要叫我李师傅的吗?” 李君筎不由得想起刚刚在门口听见侄女针对凌楚楚的话,心中仍然不快,口气也颇为冷淡。 “知道了李师傅。”李燕咬着下嘴唇,嘴上应承着。 李君筎一手搭在凌楚楚肩膀,轻轻拍了两下,和善地道:“好样的楚楚,这次多亏了你。” 凌楚楚笑了笑,回复:“这是我应该做的。” 就是因为想混日子,所以保住纺织厂才有日子可混。 本来是想低调混日子的,但今天却出尽了风头,她可以想象的到,以后得日子,不会再平静。 李君筎选中凌楚楚做徒弟,是因为她裁剪上很有天分,并不知道,她还会染布,此刻心里越发加深了对她的喜爱程度。 她甚至有想过把凌楚楚培养成她退休后的接班人。 “楚楚,我很想知道,你怎么会想到用花生衣跟洋葱、菊花给布染色的?” “生活中会发现,有很多可以食用的食材,都可以染布,而且染出来的布的颜色会特别漂亮。” 她能说啥,难道说自己来自未来? 凌楚楚表现虽好,但他进厂没多久,可以说,实习期还没过,就这么给她升升职,实在说不过去,但给她记下了功劳。 一旦实习期满,就给她升职。 最近新上市的布料买的很火,即便是女工带薪加班,每天都在断货状态。 -- 第48页 大多数人,跟工厂内部人熟悉的,都想方设法,跟内部人购布。 这不,凌楚楚休息日,都不敢出门。 生怕一出门就有人找她内购布料。 就连凌家人也很少出门,大院那些大姑娘小媳妇,找不到凌楚楚,直接堵他们。 工厂上工的凌娇娇也遭到了女工纠缠。 “娇娇,你妹妹不就是在纺织厂吗?你能不能托她给我内购五米布,价钱好商量。” 凌娇娇想也不想地摇头拒绝,“别想了,不可能,我妹妹虽然是内部人,但布料有数,她要是从内部卖你,就犯了罪,如果被人检举,工作保不住,日后有了案底,就别想在找好的工作。” 那么一份体面的工作,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若是因为挣点小钱,丢了工作,可不值当。 再说,她是楚楚的姐姐,都没买到布料呢。 夏天快到了,凌楚楚抽空给孩子们,跟凌家人,用新样式布料,做了几件新衣裳。 她只给凌家不会手工的做了衣裳,凌娇娇跟嫂子自己就会做衣服,所以给他们扯了新款式布,让他们自己按照自己喜欢的样式做。 刘芳华轻轻地点了点她额头,“妈去年的还没穿烂呢,你又懒费钱给我做新的。”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从她发亮的眼睛里不难看出她对新衣服的喜爱。 凌楚楚撒娇似的挽上刘芳华手腕,声音娇娇软软地: “小时候妈妈疼我,我现在长大了,该我孝敬妈妈了,再说,您女儿我还是纺织厂女工,要是连给妈妈填新衣服,都做不到,我看我也别干了。” 这几个月,她上班不在家,由妈妈一个人照料两宝,也真是辛苦她了。 就算没有照顾两宝,她也因该孝敬父母。 入夏了,凌楚楚升了职,不再是一名小女工,她恐怕是工厂最年轻的小师傅,兼管事。 无论是她教大家染的布,还是做出来的新款衣服,都十分受欢迎。 凌楚楚做了几件裙子,连衣裙,跟半身裙,总之穿在身上,仙气飘飘。 而她平时在自己家就穿一件背心跟短裤,这么穿被刘芳华训过几次。 天气,大概有三十几度,两个宝宝身上都热起疹子,她所在的城市没卖爽身粉,她又专程去上海买了一罐爽身粉。 第26章 从上海…… 从上海买回来的爽身粉给孩子用上,小疹子很快就消了下去。 之前那位给纺织厂带来不便的女工也受到了很严重的处罚。 失去了女工职位,空缺位置由之前五十名女工其中一名替补。 因犯错失去职位,甭管你怎么优秀,以后很难再找到工作。 也没法顶替家里人工作。 刘芳华一边抱着老大,一边问:“楚楚,你们工厂还缺人吗?” “唯一空缺也有女工顶替了,怎么了妈?” “没什么,就是帮你表姐问问。” “哦!” “我表姐最近来过了?” 凌楚楚记忆中,表姐跟她同年,出生差着两月。 小时候总是吵架,长大了,就没在来往,后来她又下了乡,那眼高于顶的表姐更加不愿意跟一个成为乡下人的知青来往。 “昨天跟你大姨来的,聊着聊着就聊起了工作的事,得知你在纺织厂工作,你大姨就托我问问你看纺织厂还缺不缺人。” “那你可以回复我大姨,工厂暂时不缺人,不过每个季度都会招收20名新人,如果我表姐想来,可以参加考试,通过考试就可以成为纺织厂工人。” “行,到时候我跟你大姨说一声。” 凌楚楚发现,最近孩子长得特别快,已经对大人的食物感兴趣,尤其是,对庄园的食物特别感兴趣。 孩子还不到断奶的时候,凌楚楚就已经试着慢慢的给孩子断奶。 平时给孩子贴补麦乳精。 男孩长得越来越像他爸爸,女孩到是长得越来越跟她像。 两个孩子中终于有一个跟她长得像,凌楚楚差点就激动的哭出来。 到了换季的时候,纺织厂每年都提供给部队跟医院换季衣服。 与其说提供,不如说,是部队跟医院每年都会来厂定制服装。 医院跟部队人员都很忙碌,尤其是部队,平时没任务,也会参加体能训练。 就连探亲都得上级批准探亲假才能离开部队。 所以这个时候,他们纺织厂的人就会主动派人去医院或是部队,给他们丈量尺寸。 春天丈量夏天尺寸,夏天丈量秋天尺寸,以此类推。 凌楚楚申请去医院,却被分到了部队。 她总觉得,去部队会遇到男主。 管他呢,遇到就遇到了,反正夜锦尘没有那晚记忆,压根不认识她是谁。 何况,在现代,她就听说,帅气又优秀的男孩子都上交给了国家,这么好的一个看帅哥的机会,她才不要错过。 李君筎:“楚楚这次就辛苦你了。” 凌楚楚呵呵一笑:“不辛苦,是我应该做的。” 李君筎奇怪的看着她,刚刚还表现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怎么这么快就接受了? “那好,明天就可以出发了。” “这么快?”凌楚楚吃惊地问道。 “现在已经立夏,今年算慢了,而且训练新兵就在这个城市,都不用你出差,就能把事情办好。” -- 第49页 第二天,凌楚楚就选了套略微保守的裙装,虽然热了点,但,去部队那种地方,她可不敢穿的花里胡哨。 七点准时带领着女工坐上了前往部队的车。 这辆车抵达不了终点站,他们还得走一截,才能到部队。 这一截就走了半个来小时。 站在门外,就能听到里边跑步声,脚步很齐,就连声音也很洪亮很整齐。 勾的她心痒痒。 一想到一会她就能跟帅气小哥哥近距离接触,心里边就异常地激动。 “请问你们是来探亲的,还是?” 门卫兵看到十来位漂亮女孩子,眼睛都亮了。 难道这十来位年轻女孩,是家属探亲? 都是谁家家属? “你好,我们是纺织厂女工。”说着,凌楚楚递上了工作证。 门卫兵看到他们证件,才放人进去。 女工犹如一条亮丽的风景线,进去就吸引了排着长队的少年。 不用近距离,凌楚楚就看得清,训练新兵的男人是男主夜锦尘没错了。 夜锦尘也注意到了部队来了十来个女孩子。 看样子不是家属探亲。 其中一名女孩子,他记得,坐火车的时候见过,给他的印象,娇气。 “一排四号,五号,六号,出列,二排三号,八号,出列……” 凌楚楚一行人站在边上,听着夜锦尘叫出了十几号人,命令他们做一百个俯卧撑。 就是因为他们进来,导致训练的新兵走了神,才会受到处罚。 今天天气大概有三十几度,太阳底下做一百个俯卧撑,凌楚楚都有些不忍心直视。 为了避免再次有人因为他们受罚,凌楚楚对着门卫兵说:“那个,我们还是进去等把。” 门卫兵把他们交接给了接待兵。 接待兵是个年轻小伙子,很容易脸红。 尤其是,十多个女工,就他一个接待兵的情况下,更别扭了。 凌楚楚不由得在心里感慨了一下,这个时代,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比较纯情。 她还以为来部队,能欣赏一下美男呢,美不过男主夜锦尘,普通长相占多。 以至于凌楚楚兴致缺缺。 等大家训练完已经中午了,跟着接待员,他们也在食堂吃饭。 部队食堂的饭菜比别的地方食堂饭菜要好。 起码有大肉块。 四种菜可以挑选,也可以四样拼盘。 因为部队没有女人,这会儿食堂突然出现十来个女人,训练完的新兵,全往食堂挤。 其中凌楚楚跟李梅长相最出众,大家的目光都黏在两人脸上。 站在门口的夜锦尘发现大家都在看她,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大家眼珠子都恨不得黏在她身上,他心里就憋着一股气。 要不是现在是午休吃饭时间,他肯定会罚他们跑二十圈。 “这里的伙食,比我们纺织厂食堂的伙食还好。”吃货李梅一脸羡慕的说着。 纺织厂食堂的伙食,每天都能吃到细粮,算这个城市顶好的伙食了,没成想,人家部队食堂的伙食,大白菜炒肉,肉的量还多,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他们每天都接受体能训练,不吃好点,估计训练会使他们体力不支。”凌楚楚轻声说道。 夜锦尘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凌楚楚的目光注视着离她不远的夜锦尘身上。 她孩子的爸爸就在眼前。 大儿子长得也太像他了,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这要是父子相见,她也说不准会不会认出。 夜锦尘注意到了凌楚楚的目光,二人目光在半空中相遇。 白色蝴蝶结短袖,蓝色到脚踝半身长裙。 昨晚他梦到的女人就是这么穿的,虽然梦中的女人看不清脸,但今天见到跟梦中女人穿一样,身形也一样,他非常确定,她就是他梦中一直梦到的那个女人。 凌楚楚朝他礼貌一笑。 “好巧,我们又见面了。” 凌楚楚一愣,这人突然跟她打招呼,不会想起那件事把? 夜锦尘以为她忘记他了,便提醒:“上次在火车上我们见过一次。” “哦,对,是在火车上,没想到你还记得。” 刚刚真是吓她一跳,还以为他记起来了呢。 大家的心中此刻充满了仙女好奇。 一群人围住了夜锦尘,“长官,什么情况?” “没什么,吃你们的饭。”夜锦尘严肃道。 李梅揪了揪凌楚楚衣服,“你跟那位长官,到底怎么回事?” 凌楚楚一脸茫然,外加无措,他们能怎么回事?不就是偶然睡了一觉,有了两个小宝贝吗?但这不能说。 怎么他们看他俩的目光突然变得暧昧起来。 吃了饭,趁着午休时间,凌楚楚一行人给他们丈量尺寸。 排队丈量尺寸,一开始,凌楚楚这边的人排了很长,由于夜锦尘出现,不知道跟他们说了些什么,其他人散开,在别处排起了长队。 很快就轮到了夜锦尘。 “请你张开双臂。” 夜锦尘照做了,凌楚楚拿卷尺测量他尺寸。 这卷尺是她自己照着庄园卷尺自己做的。 用起来很顺手。 这么近的距离,凌楚楚都能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声。 -- 第50页 两人隔得近了,夜锦尘能闻到她身上传来的淡淡香。 味道也是一样的熟悉,没错了,就是她。 “我终于找到你了!” 很突然的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什么?”凌楚楚仰头,很是不解地看着他。 夜锦尘凝视着凌楚楚,目光闪烁不定。 自己要怎么跟她说,就说:你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在梦里我们甚至做过一些夫妻之间才能做的事情? “没什么,继续吧。” 凌楚楚:“……” 就很莫名其妙。 “你给别人量尺寸也是这么量?” 凌楚楚下意识回:“那当然了!” 不这么量,还能怎么量。 夜锦尘一想到她给别的男人丈量尺寸,也是贴这么近,脸色蓦然一沉。 门外玻璃上趴着人,从他们的角度看,更像女人圈着他男人腰身。 “咯吱”一声。 门承受不住重量,被挤开了。 凌楚楚跟夜锦尘齐齐看向门外。 “长官,我们不是故意的,这就离开。” 寸头男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凌楚楚这才意识到,她们现在的距离有多近,连忙退开。 她在想,那些人不会误会吧? 夜锦尘喝了口水,缓解了一下尴尬。“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凌楚楚。” “我叫夜锦尘。” 二人互相交换了各自名字。 凌楚楚是知道他名字的,但还是得装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一样,重新认识他。 一天没有全部量完尺寸,第二天继续丈量尺寸,只是第二天,也不知道为什么,没人在找凌楚楚丈量尺寸。 这让凌楚楚觉得很是奇怪。 不过这一天,应该会是悠闲的一天,悠闲总比忙碌好,但看着大伙忙碌,就她一个人不用干活,她是一点都快乐不起来! 第27章 “呼……… “呼……” “累死个人了。”李梅整个人扑到了凌楚楚身上。 “好热的,别抱我,坐旁边歇会。” 李梅离开她身上,凌楚楚贴心的给她递上了水壶。 “喝点百香果柠檬蜂蜜水降降温。” “酸酸甜甜的,好好喝,楚楚,你在水壶里泡了什么?”只喝了一口她就停不下来。 这是她喝过最好喝的水。 “柠檬跟百香果,还加了些蜂蜜。”都是出自于她庄园。 百香果跟柠檬,还是凌楚楚在农村当知青的时候移植的树木,如今已经结了很多果实。 每颗树上的果子都差不多大小。 李梅一边喝百香果柠檬蜂蜜水,一边不忘回复:“我从没喝过。” “你没喝过也不奇怪,咱们北方没有百香果跟柠檬,百香果跟柠檬我从南方带回来些干品,改天给你带一些,夏日常喝还能美白皮肤。” “楚楚你太好了!”李梅激动的抱住了楚楚胳膊。 “好热的。”凌楚楚无奈的瞥她一眼。 夏天每天都三十多度,就连孩子靠近她,她都嫌弃呢,更别说李梅这么大一个人了。 凌楚楚将保温瓶水壶倒扣,“你就一口也没给我留?” 李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太好喝了,没忍住!” 凌楚楚:“……” “奇怪了,昨天那么多人在你这里排队,今天咋一个人都没有?”李梅子及时转移了话题。 “这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觉得我不够专业吧!”凌楚楚耸耸肩。 “你不专业?亏你说得出口。”李梅没忍住翻了个大白眼。 “织布,染布,裁剪,设计,就没有你不会的。” 不到三个月就坐上了副主任兼凌师傅的位置,竟然敢大言不惭的在这跟她说不专业。 她要是不专业,估计厂里就没有专业的了。 其实凌楚楚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人找她丈量尺寸。 就觉的很奇怪。 “你瞧,夜长官一直盯着昨天给他丈量尺寸的凌同志,莫不是对那位名漂亮的凌同志有意思?” “我看是,昨天找那位凌同志丈量尺寸的,可都受到了处罚,晚上十一点了还有人站军姿的站军姿,跑步的跑步,所以今天大家才没敢在找凌同志去丈量尺寸。” 这些话一字不拉的落入了夜锦尘耳朵里。 他顿时心生异样,脸色不由得微微发烫。 难道他真的喜欢她? 这应该是喜欢把,不然为什么老梦到她。 还在梦中跟她做那种亲密无间的事。 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夜锦尘端着餐盘坐到了凌楚楚跟李梅对面。 凌楚楚差一点被刚吃进口中的米饭噎住。 李梅很小声的在她耳边:“这位冷面军官坐着里我吃不下饭。” 凌楚楚吞咽了口中大米,很小声的回复。“没事的,就当他不存在就好。” 要是在此刻起身去别桌,会显得很没礼貌。 李梅头要成拨浪鼓,“我做不到,我去找我们同伙去了。” 凌楚楚伸手拉住了李梅,道:“梅子,你这样很不礼貌哦。” 李梅没理凌楚楚,而是笑呵呵的对夜锦尘说笑道:“夜长官不介意我去找同伴吧?” “不介意。” 他求之不得呢。 -- 第51页 明明是四人桌,偏偏挤进去了一个李梅。 “你们瞧那边?” 其他人顺着李梅视线瞧了过去,“是夜长官跟楚楚啊!怎么了?” “那个夜长官,好像看上我们楚大美人了。” “不会吧!” 几人很小声的议论着。 李梅这一走,凌楚楚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反正就挺尴尬。 “是饭菜不好吃?” “很好吃。”凌楚楚弯了弯唇角,埋头干饭。 心中很是不解,夜锦尘这是做什么?主动撩妹,她是女配,男主夜锦尘很讨厌的女配,他要撩也该撩女主啊! “咳咳”一不小心,大米呛到了她,一直咳! “你没事吧!” 面对冷面男主突然的关心,凌楚楚咳的更厉害了,一边咳,一边摆手,“我没事!” 由于男主夜锦尘凑过来,凌楚楚总是不由自主的去注意他,都没吃好饭。 这个时候,夜锦尘应该和女主陆云珊结婚了,想到这,凌楚楚很八卦的问了一下:“夜长官,你结婚了吧?” 难道她也喜欢我,所以才会这么问?夜锦尘脑海中突然蹦出这么一个令他心头一跳的想法。 “我没有结婚。” 凌楚楚心想,夜锦尘不行啊!她这个女配都不搞破坏了,他居然还没成功搞定陆云珊。 “不会吧,你还没有搞定陆云珊?” 凌楚楚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也就说了出来。 凌楚楚又那里会知道,没什么耐心的她,跳章看的书,而且书被作者修改过,修改出来好几个版本。 夜锦轩很是诧异的问道:“你认识陆云珊?” “认识啊!我下乡的时候,跟她一起下地干过农活。” 仗着夜锦尘没有那段记忆,凌楚楚实话实说。 “那我们在乡下的时候就见过,对吗?” 有一次他在边境受袭,拖着受伤的身体,进了山,然后就晕了过去,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那场梦境太过美好,但依旧看不清她的脸,可醒来,感觉很不一样,让他不确定,那到底是梦境,还是真的有跟她发生过那种事情! 对上他那是深不可测的黑眸,凌楚楚一下子就慌了神。 她总觉得他好像知道些什么?慌张地拿筷子戳着碗里的饭。 “没有,怎么会,我在乡下每天都去田里劳作,没有机会接触外人。” 夜锦尘定定的凝视着她,错开话题:“你为什么会觉得我会跟陆云珊结婚?” 他记得,在很小的时候,陆云珊爷爷开玩笑的说长大了让他们结婚的话,当时他嫌弃她鼻涕多,脸上又有小黑点,太丑,拒绝了。 这事也就他们夜家跟陆家知道。 长大后就再没有来往,而他要娶的那个人,也不会是家里想让他娶他就会娶的人,他要娶的那个人必须是自己喜欢的女人。 “我听陆云珊说过,你是她未婚夫。” 凌楚楚很不厚道的扯了慌。 心中暗骂自己,叫你多嘴,在男主面前扯谎,他能信吗? 夜锦尘并没注意到低着头的凌楚楚面部表情变化,冷声道:“这种事情怎么能乱说。” “对啊,这种事情怎么能乱说嘛!” 凌楚楚附和道。 下午量完所有人尺寸,一行人回到了纺织厂,第二天纺织厂女工开始按照测量的尺寸做衣服,给部队的,料子要好,做工要细。 做完衣服就没他们什么事情了,部队会派人过来领。 只用了不到一周,工厂女工就做完了所有军人跟医生护士的衣服。 让凌楚楚感到意外的是,夜锦尘这种长官级别的军官,竟然会亲自开车过来领衣服。 夜锦尘:“我想定制几套便衣。” 凌楚楚把她自制的色板拿给他,“行啊,选颜色吧!” 夜锦尘总觉得哪里不对,接下来不应该先量尺寸,在选颜色的吗? 选好了颜色,依然不见她下文。 “你不量尺寸了?” 凌楚楚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上次已经量过你的尺寸了。” 夜锦尘皱着眉道:“做衣服不是该每次都丈量尺寸?” “拜托,距离上次量尺寸才一周不到,也没瞧见你身上长肉啊!” 凌楚楚眼睛在他身上瞄来瞄去。 小样,身材还挺好! “重新量吧!” 凌楚楚皱眉看着他,总觉得夜锦尘在故意为难她。 虽然很不情愿,但她依然拿起了卷尺,准备重新给他丈量尺寸。 这次不用她说,夜锦尘乖乖的张开双臂。 她圈住他腰的一瞬间,夜锦尘心脏不受控制地跳动。 “扑通、扑通……” 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声,凌楚楚顿了一下。 她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到一个人心脏跳的这来快。 凌楚楚直起腰身,略微担忧问道:“我听到你的心脏跳的好快,你没事吧?” 之前她有听教她的教授说过,心脏跳的很快的人,一般都有心病。 凌楚楚怀疑他有心脏病! 夜锦尘:“……” “长官,有急事,速回部队。” 看着夜锦尘被匆匆跑来的人叫走,凌楚楚把想要说的话,咽了下去。 肯定是有什么紧急任务。 -- 第52页 两天后,她都做好衣服了,也没见夜锦尘来取。 到是,上海一共来了十三个人,他们全都留在了染布坊。 至于目的,傻子都知道。 厂里女工纷纷议论起来。 “这上海来的十几名工人,说好听是义务帮工,不好听,就是偷学染布技术。” “什么偷学,多难听,咱们厂也属于上海的,本是一体,只不过不在一个城市,由两位厂长管理。” “说真的,以前也只有咱们厂工人出差去上海学习的份,哪有上海工人来咱们厂学习的道理。” “那还得感谢咱们厂凌师傅,凌师傅创新了新颜色布料,大家都抢着买,自己厂都供应不求,又那里有货供应给上海那边,所以上海那边才会派工人过来学习。” 从上海来的工人中,不止有女工,还有两名男同志,一名年长一些的,中年男士,另一名很年轻,头发很像八十年代电视里,一些男艺人发型,可能是喷了发胶缘故,看起来脏脏的油油的。 大背头把头发全部梳了上去,这样他的五官自然而然的流露出来。 凌楚楚个人到觉得,大背头看起来油油的,脏脏的,还不如寸头来的干净利落。 来工厂的那名男同志,梳着大背头,配上一身宽大男士西装,带着一副墨镜,酷酷地往哪一站,吸引了不少女工注意。 然而这个时代的女孩子比较矜持,保守,也就害羞的瞧一瞧,如果发现对方朝他们看过来,立马害羞的低下头颅。 第28章 现在七…… 现在七六年,离八零年也不远了,很快这样的头型就会流行起来。 这个时代的流行,是比较夸张,满大街都效仿的那种。 由厂长带领着他们参观纺织厂。 其中那位梳大背头的,就像后世明星一样,走那都能吸引大家眼球。 “楚楚,那个人的打扮好特别,就像电影里的影星一样。” 李梅挽着凌楚楚手腕,直勾勾的看着人家,就差眼冒红心了。 凌楚楚看到这一幕,心里都有些不确定,李梅真的是这个年代出生的矜持女孩纸? 她一点都不矜持。 “梅子,别看了,人家都走远了。” 李梅脸色涨的通红,很轻的嗯了一声。 凌楚楚摇摇头,她这个样子,明显是情窦初开的样子。 李君筎刚好看到凌楚楚跟李梅站在一块,“楚楚,梅子,有空你们两教一下上海纺织厂工人怎么染布。” 凌楚楚轻轻的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李师傅,咱们真的就这么轻易地教给他们如何染布?” 这可是独一份的染布技术,教给上海纺织厂工人,那还算独一份的吗? 难道李师傅不知道教给徒弟,饿死师傅的道理? “厂长让教的,你们认真教就是了。” 其实她也不愿意把独一份的染布秘诀教给他人,但厂长都发话了,就只能照着办。 凌楚楚到没觉得有什么,染布技术在后世,网络上随处可搜到。 她本人又掌握着好几种染布秘诀,她教的也是染布最基本的染布法子。 记得小的时候,她去农村姥姥家,姥姥就是用最基础的染布方法染布,所以她在很小的时候就会染布。 再次见到那名大背头男人,他已经脱下了墨镜,不得不说,他的五官很端正,还有着一双迷人的桃花眼。 他那双桃花眼让凌楚楚有种看谁都深情的错觉。 “你们好,我叫麦子琪。” 麦子琪笑着跟他们打招呼。 “我叫凌楚楚,可以直接喊我名字。” “我叫李梅,纺织厂染布坊女工。”李梅自我介绍的时候,脸红红的,眼睛左顾右盼,都不敢直视面带笑意的男人。 麦子琪的眼神,给凌楚楚的感觉不光是直白,还有贼贼的感觉,很像她之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人物,哦!对了,她想起来了,那个人是金庸先生一本小说的男主角韦小宝。 他看陌生女孩子就是这样的。 当凌楚楚自我介绍完毕,麦子琪一双眼睛直直的凝视着她的脸。 “你就是染布坊凌师傅?” 听她介绍完,麦子琪大吃了一惊,传说中染出新花样布的凌师傅怎么会这么年轻? “怎么了,知道是我让你觉得很惊讶?”凌楚楚笑着问道。 麦子琪摇摇头,又点点头,“我一直以为他们口中的凌师傅年纪会很大,万万没想到你会这么年轻。” 还这么漂亮,他在心里补充道。 凌楚楚被他夸张的语气跟动作逗笑了。 “这么说,我在上海纺织厂工人眼里是名副其实的老太太?” “凌小师傅请放心,这次回去,我会为你证明,告诉大家你并不是老太太,而是比我还要年轻几岁的女同志。” “那我可要谢谢你了。”凌楚楚笑弯了眉眼。 她这一笑,麦子琪看呆了,他觉得她长得比电视上的女演员都要美上几分,一颦一笑总是让人心里麻痒。 “凌小师傅,你不用谢我,等下午下班了,不知道我有没有荣幸,请你吃饭?” “这个我恐怕不能答应!”凌楚楚摇头拒绝。 “为什么?”麦子琪很是不解。 平时他这么说,女孩通常都会兴高采烈的答应,这还是头一次被女孩子当众拒绝。 -- 第53页 一旁安静待着的李梅,不明白凌楚楚为什么要拒绝麦子琪。 楚楚要是答应了,吃饭的时候还能带上她一起。 “我有孩子,得早些回家陪孩子。”凌楚楚解释道。 “你都有孩子了?” 麦子琪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 “是的!”在说到孩子,她的笑容越发真诚。 虽然她很漂亮,但已经是有了孩子的女人,他麦子琪可对已经有小孩的女人没什么兴趣。 麦子琪才来工厂没几天,就利用长得好看的优势,跟工厂一多半女工混熟。 他不是个好男人,只要长得漂亮的女同志,他都喜欢,处处留情。 全厂除了厂长跟主任,就再没男人,自从麦子琪来后,画风突变。 凌楚楚只想早些教会上海工人染布,能够早一些把麦子琪送上前往上海的火车。 上海纺织厂工人在工厂呆了半月,这半个月,他们学到了植物染,跟扎染。 厂长跟凌楚楚一早把上海来的十三名工人送上了前往上海的火车。 而她给夜锦尘做好的衣服,他也一直没取。 凌楚楚觉得,他也许是有重要任务,没空来取做好的衣服! 可是,都过去这么久了,在重要的任务也该完了,他不会出什么事情吧? 可能是因为夜锦尘是孩子的爸缘故,她才会不由自主的担心他安全。 凌楚楚在心中暗暗祈祷他平安无事! 凌楚楚花高价,从贩卖活家禽贩子那买到了四只羊,其中两只山羊一公一母,绵羊也是一公一母。 养在庄园的羊,下崽快,不用人工修剪毛,会自动蜕毛。 如今的庄园里,羊毛堆积成山,她抽空把庄园的羊毛纺织成了羊毛线,染上了自己喜欢的颜色,等快入冬的时候就可以织羊毛衫了。 什么颜色的都有。 就是过程麻烦了些。 她觉得,攒上个一二年,足够她开个店卖羊毛线跟羊毛衫。 庄园猪圈也扩大了规模,猪的个头大,太引人注目,她一个人不好卖。 整个庄园,真被她打造成了农场。 鸡、鸭、鱼、猪、羊、兔……庄园全都有。 本来凌楚楚想着,自己不在家,拿两只兔子出来,陪两个孩子玩,可又怕周围来往邻居恶意举报,那样就糟糕了。 随着时间一天又一天过去,一转眼,夏天一过,入秋了。 人们开始穿长袖,凌楚楚也换上了衬衫跟长裤。 火锅鱼最适合这个季节吃。 想到这,凌楚楚已经馋的不行,她从庄园里拿出两条大肥鱼,每个鱼都有三斤多重。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了大门外的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不是别人,正是青青姐的两个孩子,大一点的女孩叫英子,十来岁,另一个小一点的七八岁,叫娟子。 跟嫂子撞名了。 两孩子虽然不常来,但见到她也不会认生。 “三姨!”英子跟娟子异口同声喊着。 然后就朝着凌楚楚扑来。 凌楚楚见状,赶紧把鱼提高,避免弄脏了两娃衣服。 鱼还是活的,会乱蹦哒,两小孩一撞,其中一条鱼滑溜溜地掉在了泥土地上。 英子跟娟子,二人也顾不得跟三姨亲近,弯腰去捉鱼。 英子跟娟子平是就没少跟着大点的孩子去浅水河里抓鱼。 很快就抓到了鱼,英子两手掐着鱼滑溜溜的身子,娟子抓着鱼的尾巴。 “英子,娟子你们好棒。” 凌楚楚竖起大拇指夸赞。 “三姨,这鱼好大呀!” “一条小三斤,今天我们吃鱼。” “哇,今天有鱼吃了!”英子跟娟子一听有鱼吃,惊喜不己,大声欢呼雀跃着。 “对了,英子,娟子,你们的妈妈呢?” “在屋里。” 凌楚楚一进门,就看到了大姐凌青青。 她眼睛红红的,一看就知道她哭过。 “大姐这是怎么了?” “就因为你姐没给他们李家生儿子,李家老太婆伸手掐你姐,智勇不帮你姐就算了,还出手打伤了你姐的脸。”刘芳华在一旁气愤地说着。 这时凌楚楚才注意到大姐脸上的伤。 这种时候,凌楚楚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青青姐,让我看看伤的严不严重!” “没事的楚楚,小伤而已。” 年龄较小的娟子:“姥姥,三姨,妈妈身上的伤比脸上的伤严重。” 刘芳华掀开了凌青青胳膊上的衣裳。 发现闺女身上乌青一片一片的,看起来渗人的很。 “姐夫也太狠了,咋下得去手!”凌楚楚看了她身上密密麻麻的伤,都能想象地到当时情景。 凌青青捂着嘴,呜咽出声! “你这孩子,咋不说自己身上伤这么严重?” 刘芳华心疼不已,眼泪吧嗒吧嗒往下落。 “妈,别哭,我不疼的。”凌青青抬手,替刘芳华擦拭眼泪。 “都伤这么重了还说不疼。”刘芳华心疼死了。 自己的大姑娘,自己都舍不得这么作践,没成想嫁到别人家,到是让女婿一家联合起来打骂。 母女两抱着哭了好一阵! “青青姐,你先等会,我去买活血化瘀膏。” -- 第54页 说完凌楚楚把鱼放盆里,转身离去,其实她是想去庄园拿。 出去买也只是她找的借口而已。 很快凌楚楚就回来了,她手中多了一种药膏。 凌楚楚给凌青青涂了药膏。 凌青青身上的伤很严重,一瓶药膏,涂了小半瓶。 这只是她能看到的外伤,还不知道有没有内伤。 半趴着的凌青青,“楚楚,爸妈那住不开,姐想在你这住几天!” “行啊,青青姐,你就在这安心的住着吧,想住多久都行,你先在这躺的休息会,我先去那边,把屋子收拾开。” 姐夫居然对姐姐下手这么重,当她给凌青青涂药的时候,就有想让凌青青离婚的想法,可话到嘴边,终究没说出去。 这个时代的女人以夫为天,离开男人,会被大家嗤笑,以青青姐的性子,根本就丢不下两个孩子,要是带上孩子的话,生活都成问题,又不是人人跟她一样,不仅穿书了,还有随身携带的逆天庄园。 第29章 晚上凌…… 晚上凌楚楚穿好围裙,戴上袖套,亲自下厨做火锅鱼。 给鱼剔骨,去刺也是个技术活。 这时,凌青青走进了厨房,撸起袖子,“楚楚,姐帮你一起做。” “别啊姐,你伤那么重,歇着就好,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 凌楚楚麻利的把鱼骨踢出。 她现在已经敢杀鱼了。 火炉上做出来的火锅鱼,味道鲜美。 出锅的时候,火锅鱼的香味飘满整个屋子。 凌楚楚还泡了百香果柠檬蜂蜜水,刚好一会吃了鱼解腻。 “楚楚手艺真不错,比国营饭店大师傅做的都好吃。”尝了鱼的味道,凌青青忍不住夸赞道。 “是吗,觉得好吃,青青姐就多吃些!” 说着,她拿起公筷,夹了一筷子鱼肉放入凌青青碗中。 同时也照顾到了英子跟娟子,不忘嘱咐二人:“我做鱼的时候虽然给鱼踢了骨头,跟鱼刺,但还是要注意细小鱼刺,尤其是英子跟娟子你两。” “知道了三姨!”两孩子埋头吃饭的时候不忘异口同声回答凌楚楚。 两个孩子吃的小肚子圆滚滚的。 次日,李智勇登门赔礼道歉,凌楚楚下班回家就听到刘芳华在跟李智勇说话。 “智勇,出手打青青这种事情我绝不允许在发生第二次!听到了没有?” “我听到了妈,那天我之所以没控制住自己,是因为我喝了点酒,我保证,以后绝不碰酒,再也不会动手伤害青青。” 李智勇说这话的时候态度也算真诚,就是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会改变。 刘芳华忍不住白了他一眼,男人都一个样,拿喝酒当借口,也就自己丈夫听话,她让往东,他绝不敢往西。 “智勇,你要说到做到,知道吗?” “我知道了,妈,那您现在同意我接青青回家了吗?” 刘芳华没有回答,而是将目光投向凌青青,“青青,你愿意跟他回去吗?” 凌青青轻轻地点了点头。 女婿真诚道了歉,闺女也选择原谅了他,刘芳华也只能放人回李家。 这天,吊着一只胳膊的夜锦尘出现在她面前。 “你受伤了?”凌楚楚一脸紧张地盯着他半吊的胳膊问道。 夜锦尘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你在担心我?” “是啊,我好担心你的。” 凌楚楚说着,把凳子移到了他的面前,“大伤员,你先坐下吧!” 总之,听到她直白的说担心自己,夜锦尘冷峻的面容上浮着抹淡淡的愉悦,就连深邃的眸底也染着丝丝笑意。 “早知道你这么担心我,我就早些回来找你了。” 他早就想到这里找她,可惜医生不让他出院,直到今天,才同意他出院,一出院他就迫不及待的过来找她。 背对着夜锦尘的凌楚楚,从架子上取下做好的衣服,迈步走到夜锦尘面前。 “你当时在我这做了衣服,只付了部分定金,这么长时间不出现,还以为你不想给我做衣服剩余的钱了。” 她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夜锦尘脸上笑容逐渐消失消失不见。 “所以,你只是担心我给不了你衣服钱?” “对啊,不过,你做的事情很危险,我其实挺担心你自身安危的。” 她是挺担心他自身安危,那也是因为他是孩子的爸爸,仅此而已。 “夜长官,不管你将来执行什么重要任务,记住,第一时间,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凌楚楚很认真的说道。 虽然她编造了谎言,周围人都知道她丈夫死了。 但事实上,夜锦尘是孩子亲爸,真的不想他因执行任务牺牲。 “我听你的。”夜锦尘悠然一笑。 “什,什么?听我的?” 凌楚楚美眸凝视着夜锦尘,好巧,夜锦尘正看向她,二人目光在半空中相遇。 凌楚楚只觉得他的眼睛太好看了,不由得芳心一颤。 要不是因为他是男主,她真想跟这样的帅哥,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等等,想什么呢?凌楚楚顿时清醒了过来,在心里暗道:凌楚楚,你可是女配,一个女配竟然还想染指人家男主角,配吗? 凌楚楚盯着他受伤的胳膊,说道: -- 第55页 “那个,看你伤这么重,好像也试不了衣服了。” “不用试,先放你这,我改天再过来取。” 现在其实也能拿走,但拿走了,他想不到,下次还能找什么借口来此处看她? “那好吧!” “快中午了,要不我们出去吃个饭吧!” 凌楚楚食指指向自己,“你叫我跟你出去吃饭?” “嗯!”夜锦尘唇角微抿。 凌楚楚之所以感到惊讶,是因为这个时代,男人跟女人一起吃饭,就是去约会。 想到这,凌楚楚眉梢一挑,这人不会是看上她了吧? 虽然她长得很漂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他是男主,怎么可能看上她一个女配嘞。 “你不愿意?”见她迟迟未作答,夜锦尘皱着眉追问。 凌楚楚轻轻地摇了摇头:“对,我不愿意。” “为什呢?” “因为我每天中午休息的两个小时,都会准时回家陪我的两个孩子。” 说话间,凌楚楚抬头观察着男人表情变化。 果然听到她有两个孩子,男人脸当下就沉了下来。 “你已经结婚了?” 夜锦尘的心瞬间沉入了谷底。 满脑子都是,她结婚了! “算是结婚吧!”凌楚楚轻轻地点了点头。 这个时代,订婚就算结婚,只是订婚没有扯证而已。 虽然订婚也只是她编造出来的慌言,但为了保住孩子,她不后悔。 “既然你已经结婚了,我就不打扰了。” 看着男人落寞的背影,凌楚楚嘴角微微上扬,这样就对了。 只有这样,他们以后就不会再有交集,而她跟孩子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家里人开始忙碌,凌国栋如平常一样,前往农村帮兄弟农收。 一周能帮着农收两天。 连住两天负责扛袋子,每天忙到很晚的时候才回来。 凌楚楚也开始为家里人准备入冬穿的羊毛衫。 羊毛衫厚实,又保暖。 她织成了开衫毛衣,穿脱也方便,她织第二件的时候,刘芳华也看会了。 刘芳华等孩子睡着,她也会抽空织毛衣。 这样,凌楚楚到是省事的多。 织自己的跟孩子的就可以。 凌楚楚给孩子们织好毛衣,给她自己织了两件羊毛衫。 她不喜欢套头毛衣,一件开衫宽松版长款外套羊毛衫,另一件开衫短款外套羊毛衫。 第二件收尾的时候,迎来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马上又迎来了新的一年,一九七七年,全国恢复高考,这一年很重要,是知青们回城的希望。 十月份登报恢复高考,所有人的复习时间只有一个月。 无论是农村青年,还是城里下乡的知识青年,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而且,不限年龄。 超过三十岁以上的年龄都可以参加考试。 很多有家庭的知青,为了返城,抛妻弃子,甚至有已经怀孕的知青,不惜自己动手药流孩子。 为了回城,真是什么都能做出。 凌楚楚是穿书者,她知道后续发展。 除了工作、带孩子、打理庄园、还要抽空复习功课。 时间安排的满满的。 北方的冬天是真冷,每天早上起来,都能看到玻璃窗户上结厚厚的冰,到上午出太阳那会儿才会融化。 她的宝宝也会喊妈妈了,当第一次听到宝宝喊妈妈,凌楚楚差一点激动的哭出来。 “楚楚,你身上穿的衣服在哪个裁缝铺做的?” 因为凌楚楚身上穿上了羊毛衫,一去工厂,她就被大伙围了起来。 “这不是裁缝铺做的,是我自己用羊毛线织的。”凌楚楚解释道。 “这就是羊毛衣啊?我表姐说羊毛线织的衣可保暖了,可惜羊毛线只有在上海的商店才有卖的,对了,楚楚你是多会去上海买的羊毛线?” “上回给我两个孩子买爽身粉的时候。” 她到忘了,羊毛线也是在八十年代的时候,才开始渐渐地流行起来。 部分小城市,不买羊毛线。 如今想买羊毛线,得去上海买,而且想买,得排队。 一些小城市,有很多人,都还不知道毛线可以织毛衣。 快过年了,纺织厂给工人发福利。 今年的福利有布跟肉票。 还给工人们放十五天年假。 这十五天,凌楚楚可以安心在家好好陪孩子。 有她在家陪孩子,刘芳华回了凌家,准备年货。 三十那天,凌楚楚在庄园割了韭菜,分出二斤,然后又从庄园拿了三四斤鸡蛋,准备等会孩子们睡着了,送去爸妈那里。 她才刚从庄园出来,就听到了门外妹妹凌菲菲的喊声。“楚楚姐,快开门。” 凌楚楚穿上鞋就往出走,打开门,就看到凌菲菲小脸冻的通红,手上还提着一条肉。 全是大肥肉。 这个时代人们卖肉,专挑肥的买。 她吃不了肥肉。 “菲菲,冻坏了把,快进来!” “我里边穿了羊毛衣,一点都不冷。”说着,凌菲菲还掀起外套,让凌楚楚看了看。 “楚楚姐,妈让我给你送肉过来。” “我这已经买下肉了,这些我一会重新带回去还给妈,对了,菲菲,一会儿你帮姐看着孩子,别让他们掉地下就行。” -- 第56页 “知道了楚楚姐。” 凌楚楚穿上羊毛外套,拿着鸡蛋跟肉,还有韭菜,三十斤白面,往凌家走。 今年她在本市,时不时会拿粮食接济凌家,因此,凌家一年没有借粮。 走在窄小的胡同里,当凌楚楚看到对面男人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往开避, “小心。” 凌楚楚只觉得脚下一滑,就在她以为自己要摔倒,紧闭双眼,都没勇气看自己即将摔倒的惨样。 然而,等了半天都没往下摔,反而腰上有一双手揽着她腰。 凌楚楚慢慢的睁开眼,入目的是夜锦尘的俊颜。 可现在她不觉得他英俊,因为现在的夜锦尘脸上有胡渣,很影响他颜值。 等等,他刚刚还在自己对面,怎么这么快就到自己身边了,还拦着她腰? “看够了吗?看够了就赶紧起来。” 凌楚楚眨了眨眼睛,动作缓慢的站了起来。 “谢谢你!” 也不知道谁家把水倒在了雪上,结了厚厚的冰,她才会因此差一点摔倒。 她这才看到,不远处一辆自行车躺在雪地里。 那辆自行车就是夜锦尘刚刚骑的那辆。 此刻夜锦尘已经弯下腰在帮她捡地上的东西。“不用跟我客气,对了,你的丈夫呢?他都不帮你拿东西?” “害,我哪来的丈……夫……啊!” 夜锦尘顿了一下,抬头看向凌楚楚,“你没丈夫哪来的孩子?” 他可是记得,上次他邀请她吃饭,她亲口说中午要照顾孩子,拒绝了他。 凌楚楚忽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又被他那双精明的眼神盯着。 连忙别开视线,心虚的补救道:“其实,我有过丈夫,但他已经死了。” 说着她一手淹着面,装作抽泣的样子,可她又没真的死了丈夫,而且孩子的亲爸又在眼前,她实在挤不出半滴眼泪。 凌楚楚斜了他眼,道:“你说你,好好的,干嘛提起这个,害我又想起了伤心往事!” 夜锦尘静静地看着她,她伤心吗?他怎么没看出来? “这么说,你现在是一个人生活?” 凌楚楚:“……” “我的意思是,你一个人带两个孩子肯定很辛苦。” “那肯定很辛苦啊!” 不过想到两个可爱的孩子,她嘴角扬起一抹柔和的笑意,有他们两个宝贝陪伴,在辛苦也是值得的。 凌楚楚刚好以为自己会摔倒,所有第一时间放弃了手中的东西,因此,鸡蛋是全碎了。 “你家在哪,我帮你送过去。” “不用,就这些东西,我自己可以……” 然而还没等她把话说完,夜锦尘已经扶起自行车,把肉跟面袋跨在了前把手上。 凌楚楚抱着韭菜,跟在他的后边。 “夜长官,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夜锦尘停下脚步,侧头看了看她, “现在不是在部队,别叫我夜长官,我有名字,你可以直接叫我名字。” 接着补充:“我爷爷在这个胡同,我每年都会来这跟我爷爷一起过年。” “原来是这样!” 可能是当时跳章看的书,所以不知道他爷爷跟自己的爸妈住在一个胡同。 “我到了。” 原来她们家就住在爷爷隔壁院。 那以后见她岂不很方便。 刘芳华见到绿油油的韭菜见怪不怪了,因为她在楚楚那,尽管是大冬天,楚楚依然经常往回带绿色蔬菜。 到是凌国栋大冬天,就没见过绿色。 惊讶的问:“楚楚,那来的绿油油韭菜?” “哦,路上买的。” 凌楚楚随便编了个理由。 第30章 “这又…… “这又不是南方,大冬天竟然还有卖韭菜的。” 凌国栋小声的呢喃。 虽然他很小声,但足够大家听清。 凌楚楚并没有解释。 “叨叨啥,有的吃就不错了。”刘芳华递给他一记白眼。 叨叨的万一让一个院的听见,还不知道会传出啥闲话来。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她心里也十分仙女好奇,大冬天的,闺女到底是从哪弄来的绿色蔬菜跟水果。 也曾开口问过,不过都被闺女三言两语敷衍了过去,后来她就没在问了。 反正闺女有她的门路,她觉得,只要不是来路不正的东西就可以。 这个时代的人,即便是去市场买了肉,也不会张扬,低调的做好吃了就行了。 “爷爷,咱家鸡蛋在哪?” 坐在摇椅上哪白发苍苍的老人,紧闭双眸,拿着手中拐杖指了指厨房方向,告知他地址,不忘询问:“你这小子,找鸡蛋做什么?” 孙子一回家就找鸡蛋,也太奇怪了。 夜锦尘顿了一下,回道:“没什么,就是有个朋友,刚刚鸡蛋打碎了,现在街上的商店都关门了,肯定买不着鸡蛋,我就想先把咱家的鸡蛋匀给他点。” 闻言,半躺摇椅上的老人刷的一下睁开了双眼,停止了摇动,追问:“什么朋友,男的女的?” 夜锦尘:“……” 他没回答,老爷子也没再继续追问。 夜锦尘找到鸡蛋,分出一部分,然后回到了屋里。 再次出来,摇椅上的老爷子,发现孙子脸上的胡渣已经清理干净。 -- 第57页 心想,这小子怎么突然开始注意形象了?莫不是谈恋爱了? 凌家。 “楚楚,这肉怎么还拿过来了?” “我那边买下猪肉了,所以这肉还是妈留着把。” 她是真的不缺猪肉,庄园的猪一头都还没杀,下崽又快,如今已经够她开个猪场了。 来到这个时代,经常去黑市做交易,肉票就从来没缺过,只有放过期的份,放假前,纺织厂又给她发了五斤肉票,光是纺织厂给发的五斤肉票,就足够她过个好年。 “你这孩子。”刘芳华都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这一段时间,闺女不仅接济家里粮食,时不时还往家里拿鱼、或是鸡、猪肉。 可怜了她的好闺女,早早的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带两个孩子就算了,还要独自面对外面的流言蜚语。 凌楚楚低头看了一下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出门到现在已经有半个多小时了,她有点担心孩子已经醒了,两个孩子比别人家孩子调皮,菲菲还小,一个人带不了两个孩子。 “爸妈,孩子由菲菲一个人照料着,我有点担心,就先回去了啊。” 没等刘芳华开口,凌国栋便说:“行,那你快回吧!” “等一等,楚楚,” 凌楚楚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刘芳华,“怎么了妈?” “过年的时候你就不要自己包饺子了,我这包了饺子给你送过去一些。” “那我先回去,让菲菲把剩余的韭菜也拿过来。”凌楚楚笑着答应了下来。 一个人带两个娃,别说包饺子,做饭也很难抽开时间。 不过,孩子睡着了,她才能干点别的。 其实紧要关头她也有招,现在小孩子没记忆,她完全可以把孩子先放进庄园,那样想干啥都方便。 凌楚楚刚一出门便遇上了朝她走来的夜锦尘。 “你怎么在这?” 夜锦尘用他带有磁性的声音说了句:“我在等你。” 凌楚楚先是一懵,然后问:“你等我做什么?” 也是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夜锦尘处理过胡渣,颜值又恢复了原状。 “刚刚鸡蛋不是全打碎了吗?我刚好多买了些,就给你拿过来一半。” 刚刚关注意他颜值了,还真没瞧见,他手里的篮子。 连忙摆手,“不用,我家……。” “拿着吧!”没等凌楚楚说完,夜锦尘就把篮子递到了她面前。 凌楚楚:“……” 哪有这样的! 夜锦尘见她不接,“难道要我亲自送去你家?” 凌楚楚头摇成了拨浪鼓,“不用,我自己来。” 既然接受了他的鸡蛋,凌楚楚也不打算白吃。 “那这些鸡蛋我就收下了。” 从他手中接过鸡蛋,接着补充:“我今天要炸肉丸子,你要是不忙,下午过来拿肉丸子!二道巷就是我住的地方,记住,我家是红色大门。” 说完,不等男人反应,拿着鸡蛋就往前走。 大红门并不是染色门,而是天然红木门。 夜锦尘嘴角微微上翘,只要她愿意接受他给的东西,他就还有机会! 凌楚楚回到家,两个孩子已经醒了,菲菲正逗两个小孩玩。 “菲菲,姐回来了。” “楚楚姐,你可算回来了,还好他们刚醒,你要是在迟回来一会儿,我真怕,他们一会精神了,我一个人搞不定他们。” “有围栏,他们爬不出来,菲菲,你在陪他们玩会儿,姐去炸肉丸子。” “好!” 一听炸肉丸子,凌菲菲眼睛都亮了。 楚楚姐的厨艺可不是吹的,做出来的饭菜,比国营饭店卖的不知道好吃了多少倍。 就连楚楚姐做的数字饼干,都比供销社卖的好吃。 其实数字饼干,妈从来没给买过,也就青青姐逢年过节走亲戚时,给家里带过。 反正他尝过,味道绝对比不上楚楚姐做到数字饼干好吃。 婴儿床是凌楚楚按照后世婴儿床设计的,围栏很高,即便是婴儿会爬,会走,也不用担心婴儿会掉不下去。 凌楚楚放好夜锦尘给的鸡蛋,空出来的篮子等他过来拿肉丸子的时候再还给他。 挤上围裙就拿着菜刀开始剁肉馅。 剁好肉馅,她先是上了调味料,放一旁腌制,调味料要入味了才能炸。 她先炸了蔬菜丸子,然后肉丸子上了调料也入味了,开始小火慢炸。 满屋子都是肉的香味儿。 出锅的第一碗。 “姐,这肉丸子可真香。” 没等肉丸子凉凉,凌菲菲吹了吹,便迫不及待的塞了一个进嘴里。 “刚出锅,你小心烫了嘴,一会儿我做了别的好吃的你都吃不了。” 凌楚楚说她的,凌菲菲吃她的。 凌楚楚炸了肉丸子,又重新换了油,做了红烧鸡腿,跟鸡翅。 每一样都分出一些给凌家,还从缸里捡了鸡蛋跟鸭蛋,其实是从庄园捡的鸡蛋跟鸭蛋。 “菲菲,这些带回去给咱妈。” “知道了楚楚姐。” 凌菲菲拿着东西便蹦蹦跳跳的走了。 差点摔了一跤的凌楚楚不忘对着凌菲菲背影嘱咐:“路滑,你小心摔了。” “知道了姐。”凌菲菲听话的减慢了速度,开始稳稳的步行。 -- 第58页 婴床上的孩子没有因为人陪着玩,哇哇的哭,两个小家伙,自己玩,一个坐着玩他们姥爷给做的拨浪鼓,另一个躺着翘起腿,玩脚丫子。 凌楚楚完全可以抽开身继续做别的事情。 过年要做的东西多着了,如去年一样凌楚楚煮了了五香瓜子跟五香花生。 晾晒干才能吃,今年做的有些晚。 想吃到五香花生跟五香瓜子,至少得等到年后。 五香花生米到是可以现做现吃,可花生米剥皮就费劲,她突然有点想念弟弟妹妹。 有他们两个在的话,剥壳的任务就由他们两个做。 “鸡蛋送出去了?” 夜锦尘一回到家,就听到老爷子这么问。 “嗯。” 下午,按照越定时间,夜锦尘找到了凌楚楚上午跟他说过的二道巷大红门。 “咚咚咚……”夜锦尘用手,敲了敲门。 “门没关!” 凌楚楚当然知道是谁。 她已经开始装肉丸子了,另外还装了一碗素丸子、两个鸡腿进去,连同碗放入了篮子中。 这样装素的跟肉的味道才不会混了。 一般寡妇都避讳,怕人说闲话,不许男人进门。 她一个现代人,没想那么多。 “你来的真巧,我刚炸好。” 看到她虽然把食物装在篮子里,但是却有碗,夜锦尘眼睛一亮,他又有还碗的借口来看她。 “我一会给你送碗过来。” “不用着急给我送碗,碗我这里还够用。” 夜家。 “你小子挺会啊,拿几个鸡蛋换回了一大碗肉丸子、素丸子、跟鸡腿?” 老人用手抓了一个肉丸子,放进嘴里,尝过肉丸子味道,他眼睛一亮,这肉丸子是真好吃。 心里不断赞许,孙子眼光真不错。 虽然没见过未来孙媳妇,但能有这么好的手艺,绝对差不了。 当老爷子再次伸手,被夜锦尘躲过了。 “爷爷,你年龄大了,吃多了肉不易消化。” 老爷子:“……” 顿时气的吹胡子瞪眼睛。 “你这臭小子!” 眼见孙子端着碗进了厨房,老爷子朝着他背影喊道:“别全吃了,给我留一半肉丸子跟一个鸡腿。” 夜锦尘:“……” 晚上鞭炮噼里啪啦,一顿响。 十二点过后,新的一件来临了。 这个时代没什么娱乐的,但过年还,比后世有趣多了,后世各家各户关起门来过年,这个时代过年,却是,邻里邻居串门,凑一起打打牌,熬年夜。 她这寡妇家,象征着不详,没人愿意踏入,也因此,平时才算安静。 就是平时有人路过他们家的时候,也会躲远,甚至有的人会觉得晦气,嘴里念念有词,经过时会吐唾沫。 凌楚楚之前在上海买了一台黑白电视,一开始还想着装上,解闷,但后来一想,几条巷子,也没有一家装电视机的,她这高调的装上,别人不知道又会传出什么样的闲言碎语。 她到是不怕,但父母住在这几十年,总得为他们着想。 由于晚上鞭炮声断断续续的,就没停止过,污染严重,第二天早上起来,天还是雾蒙蒙的。 一大早,刘芳华就端着热腾腾的饺子送了过来。 两个孩子断奶后就已经吃上了饭,一人吃了三个肉饺子,跟半个肉丸子,对于他们来说不算少了。 凌楚楚吃了些,还剩下些。 大年初五。 凌国栋还没来得及去乡下给大哥大嫂拜年,两人到主动上了门,这次上门来,就是为了给凌娇娇说亲。 “老三,我说的这户人家,虽然是农村人,但后生在城里肉联厂上班,离凌娇娇那不远,日后娇娇要嫁过去,保证不愁吃穿。” “这得问娇娇,看她愿不愿意。” 由于凌菲菲告密,凌娇娇已经走在了门口,推门而入,直说:“我不愿意!” “娇娇你为什么要拒绝?还没见过人就拒绝,是不是太草率了。” 刘芳华没等大哥大嫂开口,就先开了口劝说女儿。 “妈,你根本不就不知道事情真相,你们知道大伯跟大伯母为什么会给我介绍对象吗?” 大伯母急忙插话:“还不是看你这么大年龄了,怕你嫁不出去,老在家里。” “就是,你大伯母是担心你啊娇娇,可别不知好歹。”大伯父在一旁附和道。 “娇娇,别不懂礼貌,你大伯很大伯母是为了你好。”刘芳华瞪了凌娇娇一眼,很不满地斥责她。 闺女如今已经过了二十五岁,这种年纪能嫁出去就不错了,哪还有挑挑捡捡的道理。 “什么为我好,”凌娇娇怒道:“我记得上次圆圆妹妹跟我说过,她谈了个对象就是肉联厂的,大伯父跟大伯母给我介绍的对象,不会是圆圆妹妹不要的把?” “圆圆咋还跟你说这个了?”凌国强连忙拉住李菊花,可李菊花话都说出口了,才意识到自己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刘芳华与凌国栋互相对视一眼,心想,这大哥跟大嫂也太不厚道了,给自己姑娘介绍他们女儿不要的男人,这也太膈应人了。 凌娇娇也知道爸妈担心自己老在家里,她觉得自己谈恋爱的事情,不能在瞒下去了。 -- 第59页 “爸妈,你们其实不必为我担心,忘记告诉你们了,其实我已经有对象了,改明儿就带回来给你们瞧瞧。” 初六,凌娇娇带着对象正式上凌家大门,这次带回家的这个对象是她自谈的。 这年头,自谈对象的很少,一般自谈对象都会被说闲话,百分之八十都是通过靠谱的亲戚介绍。 凌娇娇之前下过乡,跟女主同一届,年纪也一样,早就过了适婚的好年纪,现如今谈的对象,比她小了五岁。 初次上门,带了罐头。 罐头是这个时代走亲戚,必带的东西。 凌娇娇的对象叫吴友志,模样端正,跟凌娇娇一个工厂,家中只有一个母亲。 凌娇娇嫁过去,负担不会重。 凌楚楚记忆里,认识那人,跟原身一个厂里待过。 为人忠厚老实。 一个不爱说话,一个嘴巴厉害,到也般配。 第31章 “我明…… “我明天就要回部队了,过来跟你告别。” “这么快?”凌楚楚吃惊的望着他。 还没待夜锦尘回答,屋内孩子突然哭了起来。 凌楚楚心中暗道:“平时不哭,偏偏挑这个时候嚎啕哭。” “等我一下,我进去看看孩子。” “好。” 夜锦尘就在屋外等着她,不知为何,孩子的哭声,莫名让他感到揪心。 凌楚楚走到婴儿床跟前,哥哥轩轩已经站起来了,正试图往外爬。 妹妹恬恬还在婴儿床里边哭。 还好孩子还不大,能力有限,这个小婴儿床暂时还能困住他们。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哥哥轩轩看她的眼神有点奇怪。 她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恬恬的哭声让凌楚楚揪心。 “轩轩乖哦,妈妈先抱妹妹。”然而凌楚楚刚要触摸到哥哥轩轩的小脸,被轩轩侧头躲开了。 凌楚楚手僵在了半空中,眼泪也溢出了眼眶。 她委屈的抬手擦掉了眼泪,一如既往的先哄妹妹,只是把哥哥轩轩抱到了炕上。 这次轩轩没有试图躲闪。 凌楚楚刚把轩轩放到炕上,他就乘着凌楚楚注意力在恬恬身上,迈着还不稳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到了窗户跟前。 拍着玻璃叫着,“爸……爸爸……” 这声爸不止吸引了凌楚楚,也同时也引起了夜锦尘注意。 凌楚楚见鬼似的瞧着拍打玻璃的轩轩,心脏突突跳个不停,这孩子,怎么突然朝着夜锦尘喊爸?而且还不止一两声。 透过玻璃窗,夜锦尘也终于看清了孩子的脸,她的孩子,长得跟他小时候很像! 不知道为什么,他莫名对这个孩子有好感,也许是因为,那孩子是自己喜欢的女人生的孩子的缘故,爱屋及乌。 凌楚楚不顾恬恬哭泣,把恬恬放在了婴儿床上,走过去强行抱起了哥哥轩轩。 “放开我。” 轩轩挣扎着。 凌楚楚心一沉,这不是她的孩子,她孩子虽然会讲话,但没有这么利索,这孩子可能也是穿书了。 “你是谁?” “我是谁不用你管。”男孩用尽全力挣扎着。 此刻凌楚楚更加确定,她的孩子可能被穿书人士夺舍了。 听到里边动静的夜锦尘,“需要我帮忙吗?” “不需要,夜长官,我家里有些事情要处理,你先自行离开吧!” “你不准让爸爸离开。” 凌楚楚连忙捂住了他的嘴巴。 确定夜锦尘离开后,凌楚楚松开了轩轩。 “你为什么要让爸爸离开?” 他喊夜锦尘爸爸,那就是说,他是夜萧,凌楚楚现在已经能够确定,他儿子没被人夺舍,而是重生了。 可她感觉,重生的夜萧对她很不友好。 也许是因为有前世的记忆,可书中,夜锦尘也没对他们表现出多友爱,她不懂,为什么夜萧会对她跟夜锦尘区别会这么大? “你不是我妈,你是谁?”小人儿瞪着凌楚楚。 凌楚楚委屈道:“你跟妹妹是我怀胎十月生的小孩,你说我是谁?” 夜萧皱着眉头,一言不发的瞧着她。 这个人跟妈妈长得一模一样,可给他的感觉上,他们不同。 他记得,上辈子,妈妈对他跟妹妹很不好,甚至觉得他跟妹妹不是她的孩子,总是说,是爸爸跟另一个女人怀的他们,而且看着他们被外人欺负,妈妈也不管。 爸爸又因接到危险任务,牺牲了。 他现在的身体一岁,从一岁身体上可以判断出,今年是一九七七年。 经过几个月时间,夜萧,不这一世他是凌逸轩,妹妹是凌恬悦,而妈妈也没有跟爸爸结婚,更没有跟别的男人跑路,而是选择独自抚养他们,反正,他只知道,这辈子的妈妈很疼他跟妹妹。 这几个月触下来,凌逸轩甚至怀疑,这辈子的妈妈跟上辈子的妈妈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而他也慢慢地接受了这辈子跟上辈子不一样的新妈妈。 凌楚楚个人觉得,儿子重生,以后得更加注意言行举止。 “楚楚,咱们轩轩最近就跟小大人似的,不玩玩具,连他姥爷给做的拨浪鼓也不玩了,老是盯着一个地方发呆,瞧恬恬玩的多好。” 凌楚楚:“……” 怎么说呢,让一个成年人玩拨浪鼓? -- 第60页 “妈你别管他,他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可不行,小孩子老是发呆可不好,我得想办法逗逗他。” 凌逸轩:“……” 刘芳华拿着拨浪鼓在凌逸轩面前晃呀晃。 凌逸轩冷着一张小脸,小手把拨浪鼓扒拉在一边,“走开,我不要玩。” 让他一个成年人玩拨浪鼓,太幼稚了。 刘芳华直接傻眼了。 凌楚楚瞪了一眼轩轩,走上前拉起了刘芳华。 “妈,他不喜欢玩就算了,你陪恬恬一个就好了。” “那也行,只是,轩轩那孩子……” “别管他,他就喜欢自己玩。” 凌逸轩:“……” 小孩子身体,大人思维,太难受了,他现在恨不得立马长大。 马上就十月份了,快恢复高中考试了。 她反复复习功课,有把握考上大学。 而她正要去上海出差。 凌楚楚跟家里说了将要去上海出差,这次可能会多走几天,她又不想离开孩子太久,一开始打算带上孩子的,有事就把孩子放庄园,可儿子轩轩重生了,有着成年人的思想跟记忆,她不想吓坏轩轩,就打算先把他们放刘芳华那,让她先照看这。 凌楚楚正在家收拾去上海出差的衣物,凌娇娇过来了。 “姐怎么来了。”凌楚楚停下手中的活,问道。 “楚楚,妈说你要去上海出差?” “是啊。” “那你能给姐捎一双回力球鞋吗?” 凌娇娇有些忐忑的看着她,深怕自己妹子拒绝。 她也知道,回力球鞋很不好买,老是断货,也只有上海那种大城市,才可能买到回力球鞋。 凌楚楚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这个当然没问题了,还需要什么,可以一并告诉我。” 回力球鞋卖的很火,无论在那个地方买,都得排队,有些时候排队也未必买的到,上海就不同了,虽然也需要排队买,但买到的几率很大。 凌娇娇轻轻地摇摇头,“别的不需要了,我这就给你钱。”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了十块钱,递给了凌楚楚,“要是钱不够,等你回来姐在补给你。” “嗯!”凌楚楚收了起来,顺便问了她脚的尺码,记了下来。 十月份,凌楚楚人在上海出差,也是这个时候,各大媒体,公布了恢复高考的消息,不只是报纸上刊登了恢复高中考试的消息,打开收音机,收音机里也在播放恢复高中考试的消息。 并透露,高考将在十一月份进行,复习时间只有一个月。 恢复高考的消息,是农村知青回城的希望,每一个人,都报名参加考试。 凌楚楚暂时回不去,只好在当地申请报了名。 申请通过后,日后考试,她得专程来上海考场考。 到时候下乡的知青返城参加考试的人肯定非常多,不知道还有没有位置,她觉得自己还是先回去辞掉工作,提前来上海比较好,而且,她想上大学就置办一处属于自己的房产,该重新进黑市在赚上一笔。 当天,凌楚楚就去陆远家找了陆远。 陆远正在院子挑水。 这么长时间不见,陆远长高了,比她都高出一个头。 “楚楚姐,你怎么来了?”陆远惊喜的看向她。 “我找你有事!”不等他回复,接着又补充,“我们出去说。” “嗯,好!” 陆远放下水桶,紧跟在凌楚楚身后。 凌楚楚跟陆远找了个人少的地方坐了下来。 其实陆远大概猜到了凌楚楚来意。 “陆远,姐问你,你敢杀猪吗?” “杀猪?”陆远惊呼一声。 咽了咽口水,“这个,这个我没做过。” 鱼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杀过,但猪,真没杀过。 “陆远,你试一试,如果实在不行,就算了。” 其实凌楚楚觉得,卖鱼跟粮食也挺赚钱的。 并不是非卖猪肉不可。 “我得先去肉联厂张屠夫那瞧瞧他是怎么杀猪的,楚楚姐,你要跟我一块去吗?” 凌楚楚连忙摇头表示不要。 “不了,你自己去把,那个,明天我再找你。” 她是连看杀猪的勇气都没有。 紧接着,凌楚楚在郊区,租下一个空旷的大院,换上了自己的锁。 第二天凌楚楚再一次找上了陆远。 领着他到达了郊区大院。 院里有两头大肥猪。 陆远吃惊的看着肥头大耳的猪,说道:“楚楚姐,这猪比肉联厂的猪大好多啊!” “你试试看,敢宰杀它们吗?” 陆远紧张的搓了搓手,拿起了杀猪刀。 “等一下,我想先去个厕所。” “楚楚姐,先别急着走!” 凌楚楚装过身看向陆远。 二人合伙将猪绑了起来,绑起了猪,猪就一直惨叫。 凌楚楚实在看不了血腥,找了个借口出了郊区大院。 刚出郊区大院,就听见了猪的惨叫声更洪亮。 那声音,叫的凌楚楚心慌。 没一会儿就没声音了。 陆远杀了一头猪,已经没了刚刚那紧张感。 宰杀完第二头的时候,凌楚楚出现了。 “陆远,你真棒。”凌楚楚对他竖起一大拇指。 -- 第61页 二人把肉分割开,藏了起来。 只拿走一部分前往黑市卖。 来回跑了十多次,最后剩下两块肉,凌楚楚跟陆远一人一块。 这次因为陆远杀猪,又帮着卖猪肉,凌楚楚给陆远的工钱比较多。 而她也净赚上千元。 一天上千元,十天就上万,这钱简直太好赚了。 凌楚楚回了招待所,关好门进了庄园。 她不仅做了红烧肉,还做了过油肉,尖椒炒肉丝,太美味了,肉质鲜嫩,比市场上买的猪肉好吃。 同样,陆远带着肉回了家,陆奶奶将白肉炼了油,切下其中一块红肉晚上吃,另外的,等风干了过节的时候在吃。 第32章 郊区这…… 郊区这个地方本来就人烟稀少,在郊区大院杀猪,猪即便声音叫的再大,也不用担心有人听到。 在上海的几天,凌楚楚每天早上都很早来郊区大院,陆远则每天负责杀两头猪。 陆远每天都能分到一块新鲜的猪肉。 陆家人,这一辈子都没这么吃过猪肉。 同时陆家人也越发仙女好奇,陆远到底做了什么,怎么每天都能拿回一大块肉。 陆奶奶不止一次问过,可每次都被陆远用同一个理由敷衍了过去。 有陆远帮忙卖猪肉,凌楚楚终于抽出空闲时间,排队买回力球鞋。 回力球鞋在这个时代是卖的真火,有人为了买到一双鞋子,从早上六点就开始在商店门口排队。 凌楚楚终于亲眼见到了那所谓的回力球鞋。 就是一胶皮底,白色帆布鞋,鞋子上搭配了红色点缀。 不同的城市,标价也不一样,在她所在的城市,十块钱就能买到,而在上海,需要多花两块。 这鞋搭配裙子倒也不错,她给自己也买了一双。 她的尺码三十六。 凌娇娇的是三十八。 买了鞋子,先放进了庄园,然后去找的陆远。 凌楚楚问:“这是第几波了?” 陆远答:“楚楚姐,这是最后一波。” “行,留下最后在一块就别卖了,留着拿回你家自己吃。” “楚楚姐,不用在给我肉了。” 凌楚楚没在说什么。 只是到最后,依然留给他一块肉。 在黑市卖的每一块肉都是提前分好的,一块肉至少有三到五斤重量,最小的也有二斤重。 “我明天就要回去了,陆远,姐想让你今天在帮我杀一头猪。”自从吃过庄园里养的猪的肉,凌楚楚就再也不想买的吃市场上的猪肉了。 “没问题!”杀猪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凌楚楚有些想孩子们了,离开上海的前一天,她让陆远杀了一头猪,没卖,打算带回去吃。 第二天清晨,她终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几个小时后,终于回到了家里。 “妈,我回来了。”凌楚楚一进门就大声地喊。 “回来就行。”刘芳华一脸开心。 闺女每去一趟远门,她都会担心一次。 只有见到闺女平安回家,她这心才能放下。 凌楚楚目光移到两个孩子身上, “恬恬宝贝,亲亲妈妈。”凌楚楚将脸凑了过去,恬恬听话地亲了她一口。 然后就张开双臂,要抱抱。 凌楚楚抱了会她,才放下。 “轩轩宝贝,该你了。” 等了半天,也没等到轩轩的吻。 凌楚楚心情有些低落,“轩宝贝,你确定不亲妈妈一口?” 凌逸轩摇头拒绝。 他现在是成年人的思想,说不来肉麻话,也做不来肉麻事。 好吧,凌楚楚心里虽然失落,但也不会去逼他。 而是转身去了厨房。 凌逸轩抬头猫了猫厨房方向。 小脸写满了纠结。 自己没有亲她脸颊,她肯定很失落! 说不定,自己一个人躲在厨房偷偷地哭。 越想心里越难受。 凌楚楚进厨房,其实是想让孩子们尝一尝庄园养出的猪肉味道。 她在厨房做了一道家庭版的红烧肉、酱肉丝、过油肉。 每一道菜都是满口留香。 早就闻到香味的凌逸轩忍不住砸吧了一下嘴。 实在是太香了。 “妈妈,宝贝们,开饭了。” “楚楚,你这是做了什么?咋这么香了?”刘芳华忍不住问道。 “就是很普通的家常菜,红烧肉,酱肉丝,跟过油肉。” 顺便分给她筷子,“妈妈,你快尝尝!” 刘芳华夹了一筷子,放进嘴里,嚼了嚼, “这肉可真嫩,楚楚,这是哪买的猪肉?” “就市场上买的。” 凌楚楚随口敷衍道。 “轩轩,妈妈先喂妹妹了。” 然后凌楚楚拿勺子弄碎肉,喂恬恬。 “来,姥姥喂轩轩。” 凌逸轩自己拿起勺子,“不用姥姥喂,我要自己吃。” 他又不是真小孩,怎么能一直让别人喂,亲妈去上海的那几天,他小孩身体,有时候不受自己控制,很多事,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比如勺子,他一开始都拿不稳,更别说挖饭了,这几天乘着姥姥喂妹妹,偷偷地拿勺子练习,已经能拿稳了,轻松挖饭,当然要自食其力。 -- 第62页 刘芳华抢过凌逸轩手中勺子,“这那行,还是姥姥喂……”见刘芳华还要说什么,凌楚楚出声打断了她。 “妈,你先让轩轩自己学着吃,要不行才喂他。” 凌逸轩开始一小勺一小勺自己吃。 凌楚楚觉得他这样很好。 到是刘芳华直接看傻了眼。“哎呦我的个天,这么大点就自己吃的,成精了!” 不由得联想到轩轩这几天的表现,她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紧接着,不等凌楚楚有所反应,继续补充道:“楚楚,我就觉得不太对劲,轩轩这几天表现,让我觉得有些奇怪,你说会不会被什么东西给附身了?” 凌逸轩小脸一沉,手一抖,勺子掉进了碗里。 天呀,就因为这样,就把他当成了精怪?姥姥也太草率了吧! “妈,别这么说,我们轩轩只是比别的小朋友早熟啦!” 刘芳华皱了皱眉,“是这样吗?确定不用请陈婆子过来驱邪?” “不用,不用。”凌楚楚连说两次。 暗暗瞪了凌逸轩两眼。 连妈妈都察觉出了不对,她不在的这几天,这小鬼是不是表现过了? 凌逸轩:“……” 凌楚楚继续喂凌恬悦,眼睛却一直盯着凌逸轩。 凌逸轩从碗里捞出勺子,这次他的表现有些笨拙。 这边,凌恬悦咽下后,手指着肉肉,问凌楚楚要。 凌楚楚注意力在凌逸轩身上,就没看到凌恬悦问她要肉肉。 凌恬悦直接用手抓,抓起一块肉,发出了咯咯笑声,眼睛弯成了月牙形状。 直到现在凌楚楚才注意到凌恬悦的举动,“哎呀,宝贝,烫着你咋整!” 凌楚楚开始继续喂她。 小孩子不好消化,她没敢多喂她肉。 “对了,楚楚,你也听说恢复高考的事情了吧?” 凌楚楚点了点头,“嗯,听说了,我也打算考。” 她之所以急着报考,是因为她想跟第一批考生一起考试。 “你爸今天过来跟我说,娇娇也想考,这几天没日没夜的看书学习,我担心她身体吃不消。” “妈你别担心,等吃了饭,我过去看看她。” 吃了饭,收拾完,凌楚楚带着鞋子去了凌家,刚进门,就发现凌娇娇正低头写画着。 “娇娇姐,我来看你了。” 凌娇娇抬头看了她一眼,“楚楚回来了!”打过招呼,她再次投入在了复习中。 “娇娇姐,你不看一下你心心念念的回力球鞋吗?” 凌楚楚说着,从纺布包里取出了鞋子。 这回凌娇娇有了点反应,一脸惊喜的看向鞋子,站了起来,这猛的一往起站,差一点晕倒。 “你没事吧?”凌楚楚有些担心问道。 凌娇娇摇了摇头,“我没事,就是头有些晕。” “娇娇姐,复习也讲究劳逸结合,头晕就应该去休息。” 她这么下去,凌楚楚担心她身体出问题。 凌娇娇摆了摆手,“我没事的,不用担心。” 这个时候凌娇娇的注意力全在鞋子上,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 “太好了,等考试那天,我就可以穿上这双鞋子去考场考试。” 晚上刘芳华回了凌家,家里就剩下凌楚楚跟两个孩子。 凌楚楚很认真的看着凌逸轩,问道:“轩轩,妈妈不在家的那几天,你到底做了什么?” 这孩子,肯定是忘记了自己孩子的身份,做出来怪异事情,才会引起刘芳华怀疑。 凌逸轩一声不吭,就这么直直的与凌楚楚对视。 他发现他的这个妈妈才是不简单,发现他身上表现出的怪异,竟然不害怕。 那是不是说明,妈妈跟他一样,也是重生? 如果是那样的话,她突然的转变,就能说的通了。 “轩轩,反正你以后注意着点自己的言行,尤其妈妈不在的时候。” 凌逸轩轻轻地点了点头。“这个我懂。” 凌楚楚以为她那天劝过凌娇娇,她会改变,没想到,凌娇娇还是一如既往的不爱惜自己的身体,眼看考试离考试日子越来越近,她一下子给病倒了,现在人在医院挂点滴,即便是挂点滴,她依然坚持躺在床上看书。 谁劝也劝不动。 凌楚楚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递辞职信。 厂长多次劝说挽留,也没成功。 只能放凌楚楚走。 凌楚楚因在外省报了名,得上外省考试,提前三天抵达了上海市。 这三天,她没在卖庄园的东西。 而是又把书温习了一遍。 到了考场,她在倒数第二排靠窗户位置。 考场,女同志多过男同志。 上海的考场不像北方考场,还得生炉子。 她记得小时候,家里做生意,她在北方考场考过试,即便是有暖气,考生在考试前,也会挫着手,这样写卷子的时候,手就不会太僵。 写了一手好字,也会加分。 监考官有两位。 监考官发下卷子。 考生开始用钢笔答卷。 卷子上的题,她之前温习过很多遍,难不倒她。 考完后,一部分考生已经离开了考场,然而,她还有一门加试科目英语。 英语就更难不倒她了。 -- 第63页 比起笔试,其实她的口语更厉害。 凌楚楚考完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又找了陆远,去了他家,才得知,陆远也去参加考试了,还没回来。 陆奶奶让她坐下来等。 很客气的给她冲了糖水。 “丫头,喝点糖水,甜甜嘴。” “谢谢奶奶。” 这个时候,重要客人,才会拿出糖水来待客。 第33章 陆奶奶…… 陆奶奶认真的端详着凌楚楚,这丫头她曾见过,就是多次找孙子的丫头。 每次孙子跟她出去,都能带回来肉食跟钱、票。 其实即使孙子不说实话,她多少也猜到了些他们在做什么。 虽然他们干的是投机倒把不被人看好的事,但投机倒把并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事。 是人在逼到绝境,才会选择走这条路。 他们家,就是因为孙子走了这条路,家里从吃了上顿,担心下顿饭没着落的日子,渐渐地开始能吃饱饭,日子一天比一天好,直到现在,一周,有几天都是□□粮,前段日子,甚至天天吃肉。 这多亏了眼前这丫头,如果她猜的没错,就是这丫头带孙子走上了投机倒把那条路。 要不是这丫头,早在前年,他们这一家子恐怕就饿死了。 陆远一进门,就瞧见了凌楚楚,“楚楚姐,你怎么了来了?你不是回北方了吗?” “我来这边考试,刚考完就过来找你了,对了,我听奶奶说,你也参加了考试,考的怎么样?” 陆远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反正每一道题全都答了。” 至于对没对,他就不知道了。 凌楚楚递给了陆远一个眼神,他们在也算默契,凌楚楚的一个眼神,陆远几乎秒懂。 “你们先聊,我去做饭。”陆奶奶笑嘻嘻的往厨房方向走。 “别忙活了奶奶,我们一会得出去一趟。” “天色都不早了,出去还能干啥?听奶奶的话,吃了饭,要干啥,明天再干。” “那就辛苦奶奶了。” 凌楚楚看了看天色确实不早了,索性就留在陆远家蹭顿饭吃。 陆奶奶在蒸锅上蒸了大米,炒锅里炒了蒜薹炒肉,醋熘白菜。 一荤一素。 “陆奶奶,您这手艺真不错,做出来的菜很好吃呢。” 凌楚楚并没有夸大其词,陆奶奶做的菜是真香,跟国营饭店做出的菜一个味儿。 陆奶奶笑出一脸褶子,“好吃就多吃些。” 吃饭间,凌楚楚听陆奶奶说起来年轻时趣事,陆奶奶说她年轻的时候,跟大师傅学过炒菜,后来就在小县城给大伙做起了大锅饭。 所以厨艺也是那个时候学成的。 吃过了饭,凌楚楚跟陆远约好明天去的地方,她就回了招待所。 次日,依旧还是上次杀猪租的郊区屋子。 凌楚楚是提前把粮食提前放好,陆远过来拿,他们两个分头行动。 这次凌楚楚跟陆远卖的是粮食跟鸡蛋。 她要乘着上大学前,赚更多的钱。 只有赚更多钱,才能买房子的同时,养活孩子跟自己。 可光凭着她跟陆远二人,总归是小打小闹。 她现在脑子里有个大胆的想法,就是把粮食、水果、跟猪肉卖给小商贩。 卖完今天的两百斤粮,跟鸡蛋,凌楚楚跟陆远说了她的想法。 “楚楚姐,我觉得你说的这个批发的法子可行,你看我能不能先从你这批发一些粮食试着卖。” 之前就有很多人问过他肉的来源,都被他随口敷衍了过去。 “当然可以了,给你的话,我就更得便宜照顾我的好弟弟了。” 接着她又补充道:“你也可以涨几分利,转手给别人,从中赚取差价,不过,做这个一定要小心。” “知道了楚楚姐。” 首先,陆远没那个资金租房,他家就一个大院,院里有一个杂货屋。 但杀猪必须得在郊区无人地带。 凌楚楚索性把租来的郊区房给他用了。 第一天,陆远从凌楚楚那批发了三头猪。 全切成了二到三斤小块,用两轮小平车分开几次推回了他们家杂货屋。 一开始自己卖,后来黑市同行问起,他就用同样的方法,把猪肉批发给同行。 利润跟本钱一下子就全赚到了。 凌楚楚觉得陆远太适合做生意了。 从这天开始,凌楚楚本人不露面去黑市卖东西,而是由小弟陆远批发,而陆远属于二道贩子,在批发给别的小贩,从中赚取差价。 粮食、蔬菜、水果、鸡蛋、肉等等,陆远负责来她这批发,她的对接人就只有陆远一人。 陆远从凌楚楚这拉走食物,然后再批发给其他商贩。 她这次在上海呆了一个月。 而这么一来二去,凌楚楚跟陆远都赚到了不少钱。 她现在的资产,就是买京城的四合院也绰绰有余。 远在北方的凌逸轩拿着小勺子戳着碗里的饭。 加上今天,妈妈去上海有一个月了,他知道她是去考试,可考试最多两天,她该不会是想丢下自己跟妹妹吧?? 刘芳华喂完凌恬悦饭,收起碗筷,才发现,小人精凌逸轩正用小勺子戳着碗中饭发呆,便问:“轩轩,在不吃饭,饭该凉了!” -- 第64页 凌逸轩轻轻地摇了摇头,道:“我没胃口!” 刘芳华瞧他那样就知道八成是想他妈了,“想你妈了?” 凌逸轩撅了噘嘴,没吭声。 “你只要乖乖的把饭吃了,你妈就回来了。” 凌逸轩抬起眼皮,瞥向刘芳华,姥姥是真把他当小孩子哄! 又过了半个多月,凌楚楚赚翻了,她觉得,自己靠着庄园,也能成为超级富婆。 快过年的时候,凌楚楚离开上海前,她给陆远留下了够他一个多月卖的粮食跟鸡蛋。 以后她可能每个月,或者是隔月,会去一趟上海。 就是坐火车,有点废人。 每坐一次火车,她就腰酸背疼一回。 凌楚楚刚到北方,一进家门,就听刘芳华在她耳边一阵唠叨。 大院里老王家儿子收到了xx大学的录取通知,李家闺女收到了xx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把她给羡慕的。 “全大院都知道咱们凌家,三个人参加了高中考试,却一张录取通知书都还没收到。” 凌楚楚诧异的看向刘芳华,“三个,妈你搞错了吧,咱家不就我跟娇娇姐参加了高考吗?” “忘了跟你说了,你嫂子也参加高中考试了,考试前一天,你嫂子就把娃放我这让我带!” 现在大院的都知道她刘芳华儿媳妇,书没念过几天,就靠复习的一个月去参加了考试,都在暗地里说三道四,笑话他们老凌家。 凌楚楚虽读过书,但她这个嫂子,书中没提到过,所以她也不清楚嫂子的未来是怎么样。 不过,作为重生者,不参加高考才奇怪。 “你们一个个参加了高考,怎么就一张录取通知书都没有?” 老王家婆娘跟老李家婆娘现在到不嫌楚楚这晦气了,隔三差五的跑她这炫耀他们儿子闺女怎么怎么优秀。 在看看她们老凌家,儿媳妇之前往娘家扒,现在是变好了,还会持家过日子。 娇娇二十多快奔三,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楚楚又没了丈夫,外人都背地里说她克夫。 凌楚楚顿了顿,眨了眨美眸,“考试的人那么多,录取通知书邮局那也得一个一个的往出发,有人可能会早些收到,也有人可能开学的时候才能收到。” “是吗,那就在等等!这些日子,多留意着点。” 她天天跟闺女外甥在一块,知道楚楚平时没事干会看书,如果让她说家里谁最有希望考上大学,她觉得楚楚最有希望。 “妈,你放宽心吧,咱们家肯定会有人考上的,说不定,咱老凌家能出三个大学生呢。” 刘芳华白了她一眼,“你以为大学那么好考啊,还三个,我也不求别的,只要咱们老凌家出一个大学生,我就心满意足了!” 又过了十多天,凌楚楚终于拿到了北大录取通知书,上辈子没考上的大学,这辈子竟然考上了。 “妈,我考上大学了。” 凌楚楚来到这个世界,也就生下两个宝贝激动过。 “四娃,给我看看。” 刘芳华激动的连凌楚楚小名都叫出出来了。 “呀!真的考上了,还是很有名的北大,四娃,你可真给妈长脸。” 刘芳华看起来,比凌楚楚还要激动,开心。 由于刘芳华走哪说哪,全大院,以至于巷子,跟附近商店,都知道,凌家那年轻轻就做了寡妇的闺女,考上了北大。 那可是北大啊,何等的光荣。 凌楚楚本来没想因为考上大学庆祝,却抵不过刘芳华,非要闹着庆祝她考上大学。 又不忍心拒绝,也只能顺着刘芳华意思来。 凌家热闹的为凌楚楚考上大学而庆祝,凌娇娇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楚楚在异地考的,都拿到了录取通知书,而她本地考的,却连录取通知书的影子都没有见着,所以,她是因为没考上?所以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 就在大家忙着给凌楚楚庆祝。 邮局的人又报上了喜讯,信是给冯娟的。 冯娟也考上了大学。 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大学,但这年头,是大学生就很吃香。 这让凌娇娇感到一阵绝望。 嫂子没上过几天学都考上了大学,为什么她那么用功,甚至因为复习住了院,都没有考上。 全家人都忙着庆祝,并没有人注意到凌娇娇。 过了一会儿,邮局又来人了,这次送来的是凌娇娇的录取通知书,也是京城的大学,却只是普通大学,跟北大没法比。 然而,凌娇娇突然就晕了过去。 这还庆祝什么,送人进医院啊! 凌国栋已经在前台办理住院手续。 凌国栋办理完住院手续,凌娇娇已经醒了。 问过医生后,医生说,她是激动晕了过去,没什么大碍。 输完两瓶葡萄糖液体医生就让凌家人给凌娇娇办理出院手续。 凌国栋发出一声叹息,“早知道我就不办住院手续了。” 刘芳华横了他一眼,“办都办了,叨叨啥,快去办出院手续。” 第34章 凌楚楚…… 凌楚楚一家人出了医院,走在回家的街道上,目睹了一名老人被冰滑倒。 “爸,妈,那有个老爷爷滑倒了,我去看一下。”说完,凌楚楚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 第65页 走近后,凌楚楚赶紧上前询问。“老爷爷,您有没有摔着,还能不能站起来?” 老人摆了摆手,“不要紧,小同志,麻烦你搭把手,扶我一把。” 凌楚楚配合老人,伸出了双手。 “谢谢你,小同志。” 老大爷起身,就是一顿感谢。 “不用客气,老爷爷,确定不用我送您去医院?” 老人摆了摆手,道:“我身子骨还硬朗,就摔了一下,不要紧。” 凌楚楚回头对着家人说:“爸妈,姐,你们先回去吧。” 跟家人打过招呼,凌楚楚把老人送回了他的家,发现他家里有很黑白照片,其中就有夜锦尘跟他的合照。 这位就是夜锦尘的爷爷。 还真是巧。 还有几张照片,也是黑白,花边的,是一个男孩照片,跟轩轩很像,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凌楚楚暗自猜测,这人定是夜锦尘。 “老爷爷,您确定没什么大碍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两个孩子在独自在家,虽然大儿子有大人记忆,但她还是担心他们照顾不好自己。 “嗯,回吧!等等,把这个带回去。” 老爷子把桌上的一盒槽子糕给了她。 “老爷子,糕点就不用了。” 这是槽子糕,很多人只听说过,没有吃过,因为槽子糕只有京城那卖,别的地儿还找不着卖的地儿。 “拿着吧,你家里不是有孩子吗,拿回去给孩子吃。” 凌楚楚惊讶的看着老爷子,“您怎么知道我家里有孩子?” “你就是那个考试北大的同志,我说的没错吧?” 凌楚楚轻轻的点了点头。 老爷子接着又说:“现在全巷子怕是没几个不知道你跟你们家的事儿。” 一个家庭,出了三个大学生,还有一个考上了京城最有名的北大。 凌楚楚楚一回家,就看孩子,确定两个孩子乖乖的在家待着,她才放下心来。 “轩轩真乖,以后妈妈干别的事情,可就得由你来照看妹妹了。” 凌逸轩:“……” 当他看到妈手中的槽子糕是,眼睛一亮,“妈,这是槽子糕?” “对啊,这是夜爷爷让我带回来给你们吃的。”凌楚楚实话实说。 凌逸轩当然知道妈妈口中的夜爷爷是谁,是曾祖父。 曾祖父最疼他了,记得小时候,总是给他买槽子糕。 只是,曾祖父怎么会在这里? “妈,我想去看看他。”过了一会,凌逸轩说道。 凌楚楚身子一顿,她想拒绝,尤其是看过夜锦尘小时候的照片,她几块更不想让轩轩过去。 可那是轩轩的亲人,轩轩有上辈子记忆,也有自主决定权。 “妈不想我去?” 面对凌逸轩追问,凌楚楚下意识的摇了摇头。“怎么会,轩轩,今天太晚了,老爷爷可能已经休息了,改日再去把,而且,妈妈还想做些吃的,等我带你去老爷爷那的时候,还能顺便带些吃的给老爷爷送去。” “好,谢谢妈。” 凌楚楚弯腰捏了捏他脸颊,“跟妈妈还客气呢?” 凌逸轩一脸嫌恶的盯着她的魔爪,对于凌逸轩来说,她的手在掐他脸蛋的时候就是魔爪。 晚上,凌楚楚做了桂花糕,跟蛋黄酥这两样糕点。 还炒了五香瓜子跟花生。 瓜子花生晾晒了两天。 分出一些想让后又捡了些糕点打包,给夜爷爷,同样分出来些给凌家。 “轩轩,去了要听话,不许乱说话。” “我明白妈妈。”凌逸轩清楚凌楚楚意思,她是不想自己认亲。 就这一次,凌逸轩跟凌楚楚给夜老爷子送了吃食后,凌逸轩就老往夜老爷子那跑。 老爷子因为轩轩跟夜锦尘小时候长得像,很喜欢他。 只要轩轩不乱说话,凌楚楚就不会管他。 马上就过年了,凌楚楚卤了鸡脚,猪头,猪蹄,猪肝。 煮了半个小时,泡了半天。 卤好的肉,色泽红亮,香味浓郁。 邻居站在院子都能闻到肉的香味。 “这味,可真相香。” “香也只能闻闻。” “我就奇怪,怎么一个寡妇日子过得比咱们有男人的都过的滋润?” “会不会是干了什么不光彩的事啊?不然一个女人,带着两个拖油瓶,日子怎么可能过得这来滋润?” “听说啊,有些女人,就干那事挣男人的钱,这年轻寡妇家,大白天都紧闭大门,说不准,还真就勾搭上了谁家老爷们,做那档子事呢。” 几个女人,就站在距离凌楚楚门口不远处,你一句我一句的议论起来。 坐在家里的凌楚楚可不知道,因为家里做出的美食,引得外头人议论纷纷。 正巧,处理完家事,前来闺女这帮闺女带孩子的刘芳华听到了大伙议论声,插着腰大声道: “闭嘴吧你们,成天没事干,就知道聚一块,嘴巴巴的乱嚼舌根。” “我们实话实说而已,你那寡妇闺女成天换新衣裳,打扮的跟小妖精似的,指定不干光彩事!” 此人话一出口,引来大家笑闹声。 有人附和道:“谁家正经姑娘夏天穿露半截腿的衣裳?也就你加姑娘,不正经……” 刘芳华眼睛瞥见门口的笤帚,弯腰拿起了笤帚,乱挥一通,直至把乱嚼舌根的人撵走,才气喘吁吁的停下。 -- 第66页 凌恬悦揪着凌楚楚裤子,眨巴着大眼睛,对凌楚楚说:“妈妈,恬恬想吃肉肉。” “恬恬宝贝,肉肉太烫了,等一会儿晾晾在吃,现在离妈妈远些,要不烫着我的宝贝恬恬,妈妈会心疼的。” 扎两个羊角辫的凌恬悦,听话的掀开门走出了家门,一到院子,就看到了拿笤帚的姥姥。 张开双手就往刘芳华身上扑:“姥姥,恬恬可想姥姥了。” 刘芳华赶紧把笤帚随手一扔,抱起了凌恬悦。 “我们恬恬有多想姥姥?” “很想很想。” 凌恬悦人如其名,嘴甜的很,哄得刘芳华高兴的,咧嘴直笑。 “楚楚,你去京城上大学,两个孩子怎么办?总不能带上他们去上学吧?而且,我看着这两孩子长大的,可舍不得让你带去京城。” 人这年纪越大,就越是稀罕小的。 这个凌楚楚还真没有想过,她上大学肯定是顾不了孩子。 “妈,我看,孩子还是得由你继续帮我照看,我每月也会定期回来一趟。” “嗯,这到是可以。” 这天,凌楚楚一打开门,就看到了站门外的夜锦尘。 “夜锦尘,你怎么过来了?”凌楚楚忍不住惊呼一声。 夜锦尘还没来得及回答, 凌逸轩便从屋里走了出来。 “是爸爸回来了吗?”当他看到门外的夜锦尘,眼睛一亮。“爸爸。”扑过去抱着夜锦尘的腿就喊爸爸。 “爸爸,轩轩想你。” 凌楚楚跟夜锦尘惊呆了。 她怎么就忘记了,儿子是重生的,知道夜锦尘是他爸爸,甚至喜欢夜锦尘胜过了她。 夜锦尘弯腰掰开了他搂着他腿的小孩,蹲了下来,与他保持平视,“你刚刚叫我什么?” “你是我爸爸。”凌逸轩又喊了一声。 这时凌恬悦也从家里跑了出来,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夜锦尘,“哥哥,他真的是我们爸爸吗?” “恬恬,哥哥是瞎叫的。” 凌逸轩接收到了凌楚楚瞪视。 凌逸轩有些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瞒着爸爸。 有爸爸跟她共同抚养他们,能减轻她的负担不是吗? “轩轩,不许见人就喊爸爸,懂吗?” 凌逸轩:“……” 冤枉啊,他啥时候见人就喊爸爸了! 不过,既然妈妈不想让爸爸知道真相,一定有她的理由,就是有些委屈老爸。 “我叫错了,你是叔叔。”凌逸轩很不情愿的改了口,在心里补充:“不,你不是叔叔,是爸爸。” “不过,叔叔跟哥哥长得有点像呢。” 凌楚楚紧张的手心都出汗了。 娘三的一顿操作,弄的夜锦尘一头雾水。 不过,说真的,他很喜欢这个小孩喊他爸爸。 如果她愿意的话,他也不介意做两个孩子的爸爸。 “听说你考上了北大,恭喜你。” “谢谢。”凌楚楚温婉一笑,只要能转移话题就好。 总之,夜锦尘回来后,凌逸轩往夜家跑的更勤了,只有晚上的时候,夜锦尘才会送他回家。 凌楚楚觉得自己不在是给自己养儿子,而是在给别人养儿子。 还好,还有个贴心的女儿一心向着她,只粘她。 冯娟考上了本地大学,凌娇娇跟凌楚楚都考上了京城大学。 由于冯娟已经有孩子,还要上大学,大学又在本地,便跟学校申请了跑家。 二月初的时候,凌娇娇跟凌楚楚很早就起来排队买车票,这个时候,去京城的学生很多,早上起来排很长的队也未必买的到票。 二月初六,他们姐妹两坐上了同一趟去往京城的火车。 同时还有凌大哥,本来同行的还有凌爸的,可一票难求,就买下了三张票, 凌大哥一个人负责给凌娇娇还有凌楚楚二人拿行李。 凌楚楚的行李少,就一床被褥。 相对来说,凌娇娇的行了就多了,整得就跟搬家似的,累坏了凌云飞,上车的时候,三个来回两趟才把凌娇娇的行李搬上了火车。 上了车,车上都是年轻人,凌楚楚这才发现,每个人都跟搬家似的,拿了很多的行李,左一堆,右一堆的。 头顶架子上跟脚下,也都堆满了行李,就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妹啊,我看大家都拿了不少行李,你就拿一床被褥,能行吗?”凌云飞有些担心的问道。 第35章 “我也觉得…… “我也觉得拿少了。”凌楚楚尴尬的笑笑。 因为庄园里啥都有,她差点就连被褥也不拿,可跟哥姐在一起坐车,就只好拿被褥做做样子,可她现在才发现,自己似乎太天真了,拿的东西根本就不够。 “我该带的东西都带了,可惜每样只带了一件,要是我跟楚楚在一个学校一个宿舍就好了,那样东西就能一起用!”凌娇娇很善解人意的说着。 凌楚楚笑了笑,“没事的,我去了京城在买新的就好了。” “那会不会太费钱了?”凌娇娇皱着眉道。 “那有什么办法,楚楚连洗漱用品都没带,不买现成的,用什么?” 接着,凌楚楚叹了口气,道:“哎呀,我这不是怕累着我的好哥哥嘛,姐的行李就够我们三个拿了,如果在加上我的,恐怕都上不了火车。” -- 第67页 凌娇娇尴尬的笑了笑,没在说话。 凌云飞笑呵呵道:“不带就不带吧,等去了京城,需要什么,跟哥说,哥给你买新的。” 凌娇娇看着大哥看楚楚用宠溺的眼神,她酸了。 大哥居然还要给楚楚买新的,嫂子知道吗? 凌楚楚却摇了摇头,“哥,不用你买,我自己有钱买。” 她现在可是身揣着小八万块钱巨款呢。 “小丫头,你都不上班了,哪来的钱?”他语气中略显担忧。 凌家本就是普通工人家庭,却一下出了三个大学生,本来该上一件荣耀的事情,但让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同一时间供三个大学生上大学,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凌楚楚撅起小嘴争辩道:“谁说不上班就没钱了,上大学每个月给补贴,可不比上班差哦。” “真的假的?”凌云飞有些不信。 上大学还给补贴,他怎么不知道? “真的啊,不信你问娇娇姐。”凌楚楚目光移到凌娇娇脸上。 “是真的大哥。”凌娇娇顺着凌楚楚的话说道。 “那我就放心了。” 既然有补贴,他们家就不用愁供不起三个大学生。 虽然京城也是在北方,但距离他们所在地很远,有六百多公里路程,早上很早坐上火车,中午在车上吃了快餐车饭,凌楚楚眯了一会儿。 因为有行李,凌娇娇跟凌云飞即使困倦,也没敢闭眼睡觉。 抵达京城已经是下午三点钟。 凌楚楚先跟哥哥,去凌娇娇的学校送她。 然后哥哥又送她进了学校。 进了宿舍,凌楚楚先拿麻布,擦了一遍床,然后拿报纸铺了一层,铺盖占了宿舍一号床位,她开始打量七八年,北大的老宿舍。 这个时候的宿舍,是四人宿舍,床铺是木质的高低床,看着就很结实,窗户也是木质玻璃窗,窗台跟前,摆着一个木质桌子,上边能摆放茶缸。 门口左边,往里一些,摆着一个木柜,四格的,每格都跟着床铺数字,凌楚楚是一号床,柜也是一号柜。 同时也在一号柜里边,铺了一层报纸,弄好一切,出了宿舍,带上哥哥,又叫上娇娇姐,去吃了个晚饭。 本来凌楚楚是想安排哥哥在招待所住下,然后第二天领他在京城游玩两天,奈何凌云飞有工作,又放不下孩子,当天就坐上了六点钟那趟火车回去了。 她算来的早,还没正式开学,宿舍学生还没到,暂时就她一个,跟另一个戴眼镜的女孩。 女孩叫张美萝,来自南方的下乡知青,跟凌娇娇同一届最后一批下乡知青,也是因为下乡,耽误了婚姻大事的大龄剩女。 张美萝得知凌楚楚比她年龄小,就有了两个孩子后,还是单亲妈妈,忽然有点同情凌楚楚的遭遇。 一个女人本来就很不容易,还带着两个孩子,怎么看都比她一个嫁不出去的大龄剩女要可怜。 在宿舍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凌楚楚就出了门,在回来时,手中已经拿了崭新的脸盆洗漱用品。 “美萝,我今天不住宿舍,要去找我姐,你一个人,记得关好门窗。” 张美萝推了推鼻梁上眼睛,“你不住宿舍啊?晚上就我一个人,会很闷的。” 凌楚楚好笑的看了看她,“这么大一个人了,还害怕一个人住?” “是啊,我好害怕的,听说这老宿舍关了好多年,不干净啊。” 说着她就左顾右盼起来,还有些发抖。 凌楚楚充满无奈的看着她,“你别自己吓唬自己,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那些东西,你要是害怕,我今天就先不去找我姐了,先留下来陪你。” “楚楚,你真是太好了。” 又过了一天,宿舍来了新人,女孩的父母打扮,让人一眼看了,就觉得他们是成功人士。 “哎呀,环境这么差,怎么住人啊!” 女孩妈妈捏着鼻子,一脸嫌弃道。 其实,凌楚楚跟张美萝来了宿舍,就给宿舍擦抹了一遍,还开窗户通了风,根本就没有味道。 女孩按照三号床铺,打开了三号衣柜,发现衣柜的空间更加窄小。 “爸妈,地方这么小,我的衣服都放不下。” 女孩的爸爸:“大家都这样,人家能放下,你怎么就放不下。” 女孩的妈妈:“他们是什么身份,我们女儿又是什么身份,配跟我们女儿比较?” 张美萝白眼都翻上天了。 凌楚楚脸上没什么表情,就这么静静地看着。 女孩的爸爸:“这里是大学,不是家,将就一下得了。” 今晚有了娇小姐陪张美萝,凌楚楚跟门学校管理员说了声。 就买票去了上海。 这次来上海,跟陆远这,收回了一万多块钱。 她的钱包又鼓了。 这个时代的一万块,相当于后世的好几百万。 这年头,人们有存款一千的夜没几家,上万的更是少之又少。 像凌楚楚这种快上十万的,好像还真没。 当凌楚楚得知陆远考上了本地大学,又收了不少小弟,有空的时候,还是有机会继续做生意的,她这回没给陆远留不容易存放的家禽,只给陆远留下了容易存放的粮食。 然后她就买了返京城的票。 回到京城,她没直接去学校,而是准备置办一处属于自己的房产。 -- 第68页 房子肯定是要买,还要买特别大的。 就比如四合院。 还真就让她碰上了,地段也很好,大小也合适,买下来,到八十年代做生意也没问题。 这个时代京城房价,四合院也就一万到三万。 要放后世,一千万也别想拿下。 她觉得,自己现在的资产,完全可以多买几处。 就是自己不住,租出去,每年也能挣不少。 在后世,这寸金寸土的地方,一间屋子一年就能收租几万块,一间四合院,至少能出租给好几户人家。 坐着什么都不用做,当包租婆就能挣钱,简直爽歪歪。 凌楚楚用她的资产,花了五万多块,买下了两处四合院,还都是城市中心地带,绝对值。 她也怕调查,没有同一时间买,而是接连几天,才付清另一套四合院全款。 以后即便是拆迁,她光拆迁款就能拿到手软。 房子面积虽够大,就是里边有些破,得重新修盖。 凌楚楚画好了图,打算先住宿舍,等房子按照她画下来的样子修好,在入住也不迟。 一张设计图纸,双层八间卧室,四间客厅,加厨房餐厅,卫生间,书房、车库,带庭院、菜园。 另一张设计图纸,这个面积比上个面积大,建三层,卧室十二间,客厅、厨房、餐厅、卫生间、车库、带庭院,自己不住,租出去便是。 趁着没正式开学,凌楚楚请了装修老师傅。 看到图纸上的装修,老师傅追着凌楚楚询问图纸谁画的。 凌楚楚随口编了一个名字,糊弄了过去。 其实图纸不过是凌楚楚结合后世设计庭院的设计师傅画的图纸。 还房子也要配好家具。 家具也是按照她自己画的图做。 同时,家具师傅也请了过来。 “师傅,这图纸上的家具可以做吗?” “画的可真好,能做是能做,就是不知道做出来的效果,是不是跟图纸上的一样!” 说真的,他不敢打包票,他打造家具这么些年,还是头一次见这样的设计图稿。 这家具要多做出来,绝对受欢迎。 “小同志,我想问一下,这是哪位设计师画的图稿?” 又来,凌楚楚只好继续用谎言敷衍,“是我们学校的一位同学画的,至于名字,她本人不愿意透露。” “那你哪位同学,很有才啊。” 面对老师傅的夸赞,凌楚楚笑的十分尴尬。 说起来,图也不是她自己的创意,完全是因为,后世见多了,照猫画虎。 装修房子跟打造家具,紧跟着前后开工。 凌楚楚再次回到了宿舍,宿舍的人已经住满了。 202女生宿舍。 凌楚楚、张美萝、白玉珍、陆云珊。 凌楚楚没想到,女主居然跟她一个宿舍。 凌楚楚有些懵,书中的女主是考上了大学,但她清楚的记得,不是上的北大。 怎么自己想躲都躲不掉? “我们又见面了。” 就在凌楚楚发愣看着陆云珊。 陆云珊很友善的主动跟凌楚楚打招呼。 “好久不见。” 凌楚楚也同样回给她一个友善的笑。 “你们两个认识啊?” 张美萝仙女好奇的目光投放在二人身上。 “我们原来在一个地方下乡,后来凌楚楚就回了城,我们已经有两年多没见了。”陆云珊解释道。 “楚楚,你用了什么招啊,居然能半路回城?” 张美萝这下对凌楚楚更加仙女好奇了。 就连白玉珍哪位娇生惯养的娇小姐都多看了凌楚楚两眼。 “那年我为乡里做了一点小贡献,上面就批准了我回城。”凌楚楚耐心解释。 “原来是这样。”张美萝了然的点了点头,没继续追问下去。 第36章 宿舍四个…… 宿舍四个女生,四个省,只有凌楚楚跟张美萝一个专业,其他两个,一个学医,一个农业学。 白玉珍学医,陆云珊农业。 正式开学那天,老师组织学生做了早操。 这个时候的早操,没后世那么多动作。 简单易学。 学生中有十□□的,也有二十多的,甚至有三十多的,无论什么年龄段,每个人都很积极配合。 除了每周集体早操,平时还有课间操。 凌楚楚是学外语专业,她考试,外语满分,这个系,女生少,男生多。 其中有个她所熟悉的人,妈宝男,陈梓宁。 她记得这个人书中写到,也就上了个普通大学,还是上大学的时候,跟表妹勾搭在了一起。 怎么女主跟他,都考上了北大。 陈梓宁盯着她看了好久。 原以为,她回城了以后,再也遇不到了,没想到,上天会安排他们,在大学里遇到,难道这就是缘分? 凌楚楚能感觉到后背有人盯着,不用去看也知道是谁。 下课后,陈梓宁主动找凌楚楚打招呼。“凌知青,不,现在是凌同学,我们又见面了。” 凌楚楚扯了扯唇角,“还真是巧呢。” 她以为,考上了北大,就能把书中的人物甩的远远的,哪曾想,人家紧追着她。 她能感觉出来,就连男主似乎也对她有点感兴趣,难道她注定摆脱不了女配命运? -- 第69页 这时,张美萝走到了她身旁,“楚楚,下课了,我们该去食堂打饭了。” 凌楚楚心说,来的真是及时。 “我先走一步了哈。” 说完,拿起书包,就走。 陈梓宁看着她远去的背影,陷入了深思。 “楚楚,刚刚那个男同学是不是在追求你啊?” 凌楚楚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什么呀,我都是两个孩子的妈了,谁能看上我啊!” 张美萝上下打量了她一番,“单看你,可真看不出你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 其实自从有了孩子,凌楚楚就对找另一半不太感兴趣,只想养活孩子,然后在这个世界做起一番事业。 等到孩子们大了,遇到合适的,在考虑结婚那档子事儿! 很快二人就来到了食堂。 食堂墙上贴着一张纸,纸上写着,一、三、五,每餐都有肉菜。 主食有面条跟大米,可以随自己喜好挑选。 二、四、素菜,但是主食是饺子。 食堂排了很长的队。 凌楚楚跟张美萝排在了后面。 十多分钟过去了,终于轮到了凌楚楚跟张美萝。 凌楚楚买了一份大米,菜是大白菜炒肉片。 对于学生而言,食堂的饭菜可比自己家饭菜好多了。 就连校长、老师们也都在食堂吃饭。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多月过去了。 思念孩子的凌楚楚几乎每周都往家跑。 凌楚楚请的修建房子师傅多,过了一个多月,其中一处房子大体已经装修好了。 当时因为买的房太破,家具床柜也没,只是价钱上给了她很大优惠,这下,房子重新装了,连全新的家具也全都弄好了,就差人往进住。 盖房图纸跟家具图纸,凌楚楚看两个主事师傅喜欢,就给他们了,收尾款的时候,两位师傅,也没多收她钱。 还有一处房子要他们继续帮她修建。 即使已经有一处房子修建好了,凌楚楚没有立刻入住,她觉得,一个人住一个四合院可没意思了。 索性就在宿舍住了下来,只是跟大家一起住在宿舍后,就不能像以前那样随意进出庄园了。 等将来挣到更多的钱,还能置购更多房屋。 接下来的日子,凌楚楚平时就是在上海、京城跟家乡来回跑。 一开始觉得坐火车实在是痛苦,现在慢慢的开始习惯了。 就跟坐公交似的,只是路途遥远了些。 凌楚楚这回在上海买到了大白兔奶糖,给两个孩子带了些回去。 凌逸轩压根对小孩食品不感兴趣,为了让他看起来像个正常孩子,凌楚楚会给他衣服兜里揣几颗大白兔奶糖,至于他吃不吃,就看他自己了。 到是凌恬悦,不管她的话,一下能吃几颗,还好,不用她说,自然有她哥哥管着她。 没了甜甜的糖,凌恬悦过来缠上了凌楚楚。 “妈妈,恬恬想吃妈妈做的好吃吃。” “好嘞,妈妈现在就给恬恬做。” 凌楚楚看了一下,她之前给孩子们做的饼干,糕点,跟麻花,都没了。 这次她给两个孩子多做了些。 饼干磨具是由凌国栋打造的。 做出来的饼干,有好看的动物形状,也有数字形状。 麻花除了做甜口的,也能做成咸口的。 两样她全做了些。 又给孩子们做了些桂花糕。 凌楚楚发现,凌逸轩特别喜欢吃桂花糕。 “妈,能带我去看爸爸吗?”下月初是个很重要的日子,上辈子的下月初,是爸爸代替别人出任务,牺牲的日子,他要去告诉爸爸,绝不能代替别人出行任务。 凌楚楚当然知道凌逸轩口中的爸爸是谁。 她还没说什么,凌恬悦就开口矫正,“哥哥,我们没有爸爸,妈妈是寡妇。” 凌逸轩:“……” 凌楚楚:“……” “瞎说,死了丈夫的才是寡妇,我们的爸爸又没有死,妈妈怎么能是寡妇?”凌逸轩生气的说道。 凌恬悦皱着小眉头,“我们爸爸没死,怎么不回来看我们?” 别的小朋友的爸爸都好爱他们,而她到现在都不知道爸爸长什么样子。 凌楚楚看他们思念爸爸的样子,心酸的很。 恬恬是不知道爸爸是谁,而轩轩明明知道爸爸是谁,却因为她,只能喊自己爸爸为叔叔。 有那么一刻,她忽然想告诉夜锦尘真相。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在讨论这件事了。”说着,凌楚楚蹲了下来,与凌逸轩保持平视,“轩轩,妈妈明天还要去京城,所以不能带轩轩去看望叔叔。” “那下周,下周一定要带我去。”凌逸轩急迫的抓着凌楚楚的手,祈求道。 凌楚楚很是不解的问:“为什么非要去看叔叔?”还一副急切的样子? 凌逸轩陷入了沉思,看样子,妈妈并不知道爸爸牺牲的事情,那就是说,妈妈不是重生。 如果妈妈不是重生,为什么跟上辈子,不一样? 还是说,所谓的上辈子,只是他一个人所做的噩梦? 具体什么原因,凌楚楚问了,凌逸轩没说。 凌楚楚能明显感觉到,在说起夜锦尘的时候,凌逸轩情绪显得有些焦躁不安,像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 -- 第70页 她觉得,下周很有必要带着轩轩去他爸爸那一趟。 这次来京城,凌楚楚还捎带着带上了亲妈给带的特产,其中有很下饭的腌咸菜,跟辣椒酱。 有她的一份,跟凌娇娇的一份。 辣椒酱是腌的真香,凌楚楚现在吃大米,必不可少的一样酱菜。 她的一份,在路上就收进了庄园。 凌娇娇的那一份,她拿着去了凌娇娇的学校。 已经正式开学一段时间了,外人不能进校内。 即便是星期天也不可以。 她只能在外边等。 等了大概十五分钟,凌娇娇终于出来了。 “楚楚你又回家里了?”妹妹回家回的也太勤了些。 而且,每次妈都会让她给自己带吃的。 到是自己,自从来了京城,一次都没回去过。 一是因为路费贵,二是觉得,老回去也没意思,还不如留在京城在图书馆多看看书。 “嗯,我老是想孩子,一休息,就忍不住想回家看看他们。” 凌楚楚恨不得把孩子们也接过来,可刘芳华压根走不开,如果她单独把两个孩子接来,她上课的时候,两个孩子没人照顾。 凌娇娇嗔了她一眼,“你呀,心思都放孩子身上,还怎么好好学习?” “姐,你多虑了,我是思念他们,但绝不会因此耽误学习。” 其实,老师教的知识,她在现代的时候就学会了,比这个时候老师教的要全面。 “最好是这样,我是看你,每周都往回跑,实在是太幸苦了,又费钱。” 凌楚楚叹息一声,“没办法,暂时只能这样了。” “对了姐,这是咱妈让我给你带的东西。” 凌楚楚把包递给了凌娇娇。 凌娇娇打开看了一下,这次还是吃的东西,有腌咸菜,也有辣椒酱。 原本她来京城的时候,是带了一罐辣椒酱的,可耐不住她顿顿吃,早就见底了。 “楚楚,你先在这等我一会儿,我先把吃的送回宿舍。” “嗯。” 大概又过了十多分钟,凌娇娇再一次从学校走了出来,拉起了凌楚楚的手,“走,我们今天出去吃东西。” 很难得,凌娇娇这次请客。 凌楚楚也没跟她客气。 国营饭店,一碗汤面,管饱。 吃了饭,二人就分开了。 凌楚楚没去学校,而是回了四合院,开春的天,正是播种的季节,她在院子里,种上了蔬菜。 院子宽敞,种的菜,至少够吃一个季度。 就是在外边种植,得靠自己刨坑,不像庄园,撒上种子跟水,自然就长出来。 干了一天,凌楚楚手都磨出了茧子,终于种好了。 英语课上。 凌楚楚顺理成章成了英语课代表。 也因为凌楚楚发音比老师还要标准,很多时候,都是凌楚楚站起来在读第一遍,大家下课后也好跟凌楚楚讨教。 很快到了休息的日子。 凌楚楚带上凌逸轩到了部队。 门卫兵远远的就看见一个漂亮的姑娘,领着一个孩子,朝着他的方向走来。 凌楚楚发现,这次的门卫兵跟上次的门卫兵不是一个人。 “同志,麻烦你帮忙找一下夜长官,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他讲。” 第37章 至于那什么…… 至于那什么重要事,并不是她要跟夜锦尘讲,而是儿子有要紧事事情跟他讲。 门卫兵:“同志,请你报上你要找的人全名。” “他叫夜锦尘。” 接着凌楚楚按照门卫兵要求,登记了自己的名字。 至于孩子,她没有登记。 “夜长官,你妻子跟孩子找你。” 夜锦尘一脸懵,“我还没结婚!” 门卫兵挠了挠头,“啊,那门口那位漂亮的女同志跟小孩子是谁?”难不成,不是夜长官家属? “你说门口有个女人跟小孩?”夜锦尘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凌楚楚。 会是她吗? 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就是觉得是她。 门卫兵:“是的长官!” 夜锦尘这时已经起身走出了门外。 门卫兵小声嘀咕:“还说不是妻子,不是去见妻子,有必要走这么快?” 凌楚楚静静地打量着接待室,桌椅整齐摆放,还有一个办公桌,办公桌上有一个笔记本,钢笔盒,茶缸,还有一台电话。 这个时候,很少有地方装电话。 她来到这个世界,也就在上海跟京城见过电话。 夜锦尘到了接待厅,映入眼帘的正是他日思夜想的人。 嘴角微微上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凌逸轩看到来人,撒开了凌楚楚的手,直接扑到了夜锦尘腿上,抱住了他。 “爸爸,轩轩好想你,快抱抱轩轩。” 凌逸轩抱着夜锦尘的腿,一直喊他爸爸。 凌楚楚张了张嘴巴,想要阻止,已经迟了。 “轩轩,不是告诉过你,不许乱喊的吗?”只能皱着眉低斥。 然而,凌逸轩死死的抱着夜锦尘,根本就不理她。 这孩子不是说有重要的事情吗,难道重要的事情,就是认爸爸?凌楚楚此刻突然有些后悔带他过来。 夜锦尘蹲了下来,与凌逸轩保持平视。“看清楚,我不是你爸爸,但,如果你想我做你的爸爸,得你妈妈同意才行。” -- 第71页 目光移到了凌楚楚娇美的脸上。 他也是第一次说这么直白的话。 凌楚楚:“……” 凌逸轩现在满脑子都是他的生命安全,那里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 “爸,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讲!” “凌逸轩!”凌楚楚大声喊他名字。 凌逸轩回头看了看她,妈妈瞒着爸爸,到现在都不让他们相认,而他现在虽然有着大人思维,但还是一个小孩子身体,无论说什么也不会有人相信他,怎么办,爸爸如果不听他的,代替别人出任务,牺牲了怎么办? 难道要让上辈子的事情重新再发生一次? 不,不行。 凌逸轩退出了夜锦尘怀抱,走到了凌楚楚面前,“妈,你快跟他说,代替别人出任务,会有危险,告诉他,别代替别人出任务。” 夜锦尘闻言,面色一沉,他代替别人出任务虽然不是什么秘密任务,但他也是昨天才知道的,这个小孩,到底是什么人?他怎么会知道?还说会有危险? 难道他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或者是,有内部人,将消息透露了出去? “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部队的事情?”夜锦尘定定的看着凌逸轩,语气变得有些严肃。 此时凌逸轩多想大声告诉他,我是你儿子,我重生了,可他说了,他也不会信,只有妈妈相信他,会替他传递信息给他。 他很想知道,这辈子他到底跟妈妈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妈妈都生了他们,他都还不知道? 他隐约觉得,这一切是妈妈在故意隐瞒他?妈妈她又为什么要隐瞒他? 凌楚楚知道凌逸轩有上辈子记忆,得知夜锦尘会遇到危险,她心里也是大吃一惊,记得书中,夜锦尘在书中就没出场过几次,作者几乎都是在写女主怎么样,然后就仓促完结,开始下部,然而下部,压根没夜锦尘身影,所以,夜锦尘是牺牲了吗?轩轩这么着急,甚至不惜暴露重生者身份,就是为了阻止夜锦尘走上上辈子的那条路? 片刻后,凌楚楚消化了一下自己心中所想,然后对着夜锦尘说:“夜长官,我劝你最好听轩轩的话,他不会害你,而且,我也不想你有危险。” 凌楚楚心想,她会努力说服自己,然后找个合适的时间,把真相告诉他,至少让他跟两个孩子相认。 “你在担心我?”夜锦尘目光灼灼的盯着她,盯得凌楚楚脸有些红。 “夜长官,我在很认真的跟你讲话,麻烦你认真一点好吗?” “好,谢谢你,以后我出任务一定会第一时间,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因为他知道,除了家人以外,还有人会担心他。 “这么说,爸爸,你还是要带替别人出任务?”凌逸轩急忙问。 夜锦尘将目光移到凌逸轩脸上,“作为军人,答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 别说他是一名军人,就是一个普通男人,也该做到答应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 凌逸轩心一沉,难道这辈子,还要在失去爸爸一次? “爸,轩轩求你,别去!” 夜锦尘皱眉看着他,这个孩子,口口声声喊他爸,有那么一刻,他觉得他就是他爸。 这时,接待室电话响了起来,夜锦尘接起了电话,对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夜长官,温指挥官找你。” “嗯,好,我马上过去。”挂上电话,夜锦尘对这凌楚楚跟凌逸轩说:“你们先回去吧!” 说完他转身就走。 “等一下,”凌楚楚喊住了他, 夜锦尘回头看向她, “夜锦尘,拜托你这次听轩轩的话,而且,我还有很重要的话要跟你讲。” 夜锦尘点了点头,“回头我会去向我的上级申请,至于你说的重要话,下次讲给我听。” “务必要记得。”这是凌逸轩在夜锦尘离开接待室,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好。” 凌楚楚领着凌逸轩回到了家里,然后她就买了去往京城的票。 上了车,她就开始心神不定,总觉得,夜锦尘不会听自己跟轩轩的话。 如果他真的出了什么事情? 自己又隐瞒他孩子的事……并且,每次轩轩都想跟夜锦尘相认,也都是由她阻止破坏,想必他做鬼也不会放过自己吧! 深夜,凌楚楚做了一个可怕的梦,梦中,男人中弹而亡,鬼魂找上了她。 因为她的隐瞒,让父子生前不能相认,男人说要做厉鬼生生世世缠着她。 半夜醒来的凌楚楚出了一身虚汗。 到第二天黑眼圈都出来了,上课精神恍惚。 被老师说过好几次。 “楚楚,你怎么了?”张美萝关心问道。 凌楚楚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没事!” 张美萝指着她苍白的脸,“你脸色这么难看,还说没事。” 凌楚楚抬手摸了摸脸,然后放下。 张美萝握着凌楚楚的手,发出一声惊呼。 “哇,你手也这么冰,楚楚,你是不是生病了?” 凌楚楚依旧摇头。 她总不能说,自己是被吓的…… 然后就晕了过去。 “张美萝,你怎你夜不归宿啊?还有凌楚楚,晚上也没回来?你们两个什么情况?” 说着,陆云珊就在本子上登记起来,这周可是她值日,必须给他们记过。 -- 第72页 “楚楚她晕倒了,我在医院照顾了她一晚。”张美萝耐心解释了一下。 陆云珊忙问:“那她没事吧?” “现在已经没事了,哎呀,别问了,有什么想问的,等我睡一觉醒来你再问。” 说完她鞋子都没脱,倒床上就睡。 凌楚楚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 她人还在医务室。 “同志,你醒了?” 凌楚楚轻轻地点了点头。 “还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没有,谢谢医生,我现在能离开这里了吗?” 这才是凌楚楚目前最关心的事。 “可以了,但你的朋友照顾了你一晚,刚刚我才让她回去,你回去记得好好感谢人家。” “知道了医生。”医生口中照顾她一晚的人应该是张美萝。 得到医生允许,凌楚楚收拾了一下走出医务室。 中午了,凌楚楚先她的房子里烙了饼,烙饼是张美萝爱吃的东西。 然后又进庄园摘了些苹果。 回到宿舍,照顾她一晚的张美萝正在补觉。 凌楚楚有些不忍心打扰她,可这都中午了,不打扰也不行,“美萝,我带了你喜欢吃的烙饼,你要不要起来吃一点啊?” 一听烙饼,张美萝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楚楚你没事了把?” “我没事!” 其实她是最近跑的太勤,累了而已。 “哇,你还给我带了苹果。” 张美萝惊喜过后,才后知后觉发现,他们学校偏北方,现在的苹果树大概还在开花,楚楚到底哪来的苹果。 “楚楚,不对啊,现在苹果树还在开花把?” 凌楚楚一顿。 她太大意了,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连忙补救道:“这是我亲戚从南方那带过来的。” 张美萝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不过这苹果好大啊,看着就好吃。” 这个距离,张美萝能闻到苹果的香味,她迫不及待的张口咬了一口,眼睛一亮。“这苹果水分很足,还很好吃。” 又脆又甜。 个头还大。 毫不夸张的说,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苹果。 凌楚楚心想,庄园种植出来的水果,当然好吃了。 自从跟陆远做上了粮食的生意,庄园的水果跟家禽越积累越多。 她现在都愁怎么处理。 还好庄园有一个好处,就是能保鲜。 摘下来,也不用担心坏掉,变质,比冰箱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张美萝发现,凌楚楚给她带了不少苹果呢,苹果的个头也差不多大小。 第38章 这个季节…… 这个季节几乎没有苹果,有苹果也是地窖放了一年,蔫吧了的苹果,品相不好,要么就是苹果表面看着光滑,实则,从里往外烂,可即便是这样的苹果,也是有钱难买到。 只有特殊工种的人,才能吃的到,像普通老百姓,见都见不着。 楚楚带给她的苹果,品相个个好,味道还特别的好。 这样的果实,恐怕也只有南方那里有。 “楚楚,你太够意思了,我张美萝真没交错你这个朋友。” 凌楚楚笑了笑,“你也很够意思。” 这个时代交朋友,都是以心交心,没有那么多的算计。 当然,也有个别例外。 凌楚楚这周没有回家看孩子,而是跟张美萝约好了去百货大楼。 凌楚楚也是头一次逛京城的百货大楼,四层楼。 据说,百货大楼是商品最全,品种最多的商场。 要是在百货大楼还买不到想要的东西,那就去别的地儿更买不到。 百货大楼规模够大,有吃、有喝、有穿、有戴…… 卖鞋的统一都是卖鞋的,卖布的统一卖布,不像供销社,卖的杂,柜台里乱七八糟啥都有。 这个时候人们买东西,没有塑料袋包装,全都是用纸包,百货大楼买的东西,用印着京城市百货大楼,包装纸包装。 可是,进了百货大楼里边,才发现,这里排队买东西的人超多,连柜台那都安上了护栏。 张美萝一脸兴奋,“楚楚,好热闹,好多人呀!” “是挺多的,不过,我看每个柜台都排满了人,想要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大容易。” 反正凌楚楚是看见排这么长的队就发愁。 张美萝轻轻地拍了拍凌楚楚肩膀,“没事没事,反正我们今天有一天的时间。” 凌楚楚:“……” “对了,美萝,你要买什么东西啊?” 张美萝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已经破了一个洞的鞋子,叹了一口气,“我得买双鞋子。” 她叫上这双烂掉的鞋子是手工缝制,在鞋子还没破之前,就想换一双回力球鞋。 可一双回力球鞋要十几块钱才能买到,对于她来说,很贵,因为她每月都得往家里寄一部分钱,好不容易才攒够了买回力球鞋的钱,就迫不及待拉着楚楚过来。 这时,凌楚楚也注意到了张美萝脚上的鞋子破了一个洞。 怪不得,她非要拉上自己出来逛百货大楼,原来是鞋子破了。 排了好久的队,才轮到他们。 张美萝试了几双鞋,终于在其中选定了一双回力球鞋买了下来。 “楚楚,你有买的东西吗?” -- 第73页 凌楚楚轻轻地摇了摇头。“暂时没有。” 她上次在上海已经买了双回力球鞋,就穿在脚上。 而且,别的东西她暂时也不需要。 张美萝回了宿舍,凌楚楚则回到了京城买的房子里,她打理了打理菜园子。 在院子空角处,栽种了葡萄树。 葡萄树是从庄园里移植出来的。 已经结了一串串小葡萄。 要是普通种植在京城的葡萄树,最多也只是开了花。 晚上,一个人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可能是肉的香味,引来了一只怀孕的猫,她喂了孕猫咪一条鱼,那猫吃了半条,剩余半条拉到了一个角落埋了两下,就在那守着不走了。 然后冲着凌楚楚喵呜了两声,好像再说吃不下了,下回吃。 可惜她不经常回来,要不然的话,还真就想收养了它。 今晚住新房,她还没准备被褥呢。 然后凌楚楚用庄园的蚕丝棉做了一床临时被褥。 之后有时间了,在做孩子们的被褥。 另一边! 夜锦尘以为自己死掉了,没想到他又活了过来,也不能说是活了过来,他这是重生了。 上辈子的今天,是他的死亡日期。 这辈子,没死,只是受了重伤。 这一刻,夜锦尘想起了他的两个孩子,冰冷的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意,然而一想到孩子已经被凌楚楚那个女人改了姓名,脸色顿时沉了下去。 上辈子,那个女人主动找上了他,说明了一切,他娶了她,娶她过门时,心里是欢喜的,可娶了她之后,才发现,她跟自己梦中的女人差的不是一星半点,甚至可以说,他们完全是两个人。 也是在怀疑他们是两个人的那时起,他就开始疏远她。 那一世,凌楚楚自己不喜欢孩子,那是因为,跟他发生过关系的,是常出现在他梦里的楚楚,并不是跟他出现在同一个世界的凌楚楚。 以至于后来,凌楚楚对孩子表现出排斥、态度恶劣的做法,父母心疼孩子,将孩子接回夜家抚养,他没有阻止,而是默认了父母的做法。 这辈子,她没找自己负责,而是选择独自生下孩子抚养,他大胆猜测,现在的凌楚楚,就是一直闯入自己梦境的那个女人,而自己梦到的她,却跟自己不在同一个世界。 那个世界,他在梦中见过,是一个买东西不需要票的年代,那是一个思想开放,很美好的世界,他看到过楚楚平时的生活,买东西,都不需要钱,而是用一个叫做手机支付就行。 楚楚在哪个世界,很富有,有着属于她的工厂,平时还会拍视频,跟手机里的人互动。 起初他也不知道什么叫做拍视频,好几次看过她拿着那个叫做手机的东西摆弄,录下来电视人物画像,才知道,那就是她口中所说的视频。 在他们那个世界,男女平等,甚至有的女人,很强,反倒是有些男人挣钱不如女人挣的多,做起了本该是女人做的家务活。 她来了,她真的来到了自己所在的世界,夜锦尘的脸上掩饰不住的激动,要不是现在伤重不方便行动,他恨不得,恨不得现在就去找她。 可不行,他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身体却受了很重的伤,一时半会还好不了。 他现在最紧要是先养好身体,再去找到她,找到她,定要当面质问她,为什么要改掉孩子的姓名,甚至三番五次阻止孩子认他这个爸爸。 等等,轩轩是怎么知道,他这次任务危险?难道大儿子跟他一样是重生回来的? 这个时候,坐在课堂上的凌楚楚,正在算计时间,如果不出意外,七十年代末就可以光明正大做生意了。 她此刻还不知道男主已经重生了。 大概过了一个多月,夜锦尘突然过来找了凌楚楚。 然后猛地抱住了她。 凌楚楚整个人懵了,她忘记了挣扎! “对不起,我以为那是梦,让你一个人承受了那么多!” 凌楚楚终于反应了过来,用力挣扎着,奈何她力气不大,始终没能挣脱他怀抱。 “夜长官,快放开我,不然我会五告你,告你,就告你耍流氓。”她威胁道。 要知道,这个时候的流氓罪,处罚相当严重,会影响他前途。 尤其是,他还是一个军人,处分会更加严重。 她就不信这样了,他还不松开她。 “那你就去告把,没抱够,我是不会松开你的。”他害怕,一旦松开她,她就会消失。 凌楚楚傻眼了,他不仅不害怕自己的威胁,还越抱越紧。 下一秒,凌楚楚就佯装虚弱,“夜长官,我呼吸不过来,你快松开我!” 夜锦尘这次松开了她。 他一松手,凌楚楚转身就跑。 然而她才转身,男人一把拉住了她的手。“你还想去哪里?” 凌楚楚回过头看向夜锦尘,“你想怎样?” 夜锦尘定定的望着她,“我不想怎样,只是有事跟你讲,你之前不是说,也有事跟我说吗?” 凌楚楚狐疑的看着他,“就只是这样?” 夜锦尘点了下头。 凌楚楚很不雅的朝他翻了个白眼,“那你不会说吗?何必动手动脚吓唬我?” “你先说!” “你先说!” -- 第74页 二人异口同声道。 夜锦尘轻笑了一声。“女士优先。” 在他们那个时代,不就是什么事情都是女士优先? 凌楚楚:“……” 之前她确实有事情想跟他说,想把真相告诉他,可现在,她突然就不想说了,她害怕自己说出真相,他跟自己抢孩子。 凌楚楚没有勇气直视他的眼睛,低着头道:“其实我也没什么想跟你说的。” “你确定?”夜锦尘一个字一个字从牙缝里挤出。 凌楚楚点点头,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容,“我非常确定。” 夜锦尘嘴角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笑意,“很好,凌楚楚,我给过你机会,是你自己没把握好!” 凌楚楚皱了皱眉,抬头看向他:“你这话什么意思?” 夜锦尘脸色冷到了极点,“什么意思你自己不明白?” 凌楚楚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 然而她心里却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夜锦尘脸色变得严肃,“好,那我告诉你,你背着我,偷偷生了我的孩子,还给我的两个孩子改了姓名?这算不算重要的事情?” 凌楚楚整个人呆住了,伸出手,微微颤抖的食指指向他,“你,你都知道了?” “不对,你是怎么知道的?” 夜锦尘轻笑一声,“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孩子我会带回夜家,至于你,就看你自己想怎么选择了。” 转身的那一瞬间,他嘴角微微上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他就不信两个孩子都回了夜家,她会不妥协。 凌楚楚慌了,她辛辛苦苦生下来的两个宝贝这是要被眼前这个男人夺走吗?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姓夜的你给我站住。”凌楚楚对着他背影大喊。 夜锦尘停下了脚步,回过头,发现她的眼泪也开始在眼中打转。 他把她给惹哭了? 第39章 看到她…… 看到她哭,他很心疼她。 他以为,他这么说,她也会跟着一起回夜家! 凌楚楚带着哭腔道:“姓夜的,孩子是我辛苦生下来的,跟你姓夜的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说接走,就接走?” 这个人真的是太坏了。 凌楚楚都想好了,他要是敢接走孩子,她就带着孩子去一个他找不见的地方。 夜锦尘顿时被她的言语给气笑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孩子的爸爸,没有我,你一个人能生出孩子?” 凌楚楚抬手拭去眼角泪水,冷哼一声,“反正你没有权利带走我的孩子。” 夜锦尘迈步走到她身边,双手抓住她肩膀,“楚楚,你还不懂吗?我是想带孩子回夜家,你也一样得跟我回夜家。” 凌楚楚抬头怒视着他,“凭什么?” 现在凌楚楚总算明白了他的意思,他以为用两个孩子威胁她,她就会妥协,跟他回夜家?做梦。 夜锦尘道:“凭什么?凭我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你是我心爱的女人。” 凌楚楚顿了顿,他们才见过几次,夜锦尘就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他心爱的女人? 凌楚楚不在犹豫,直接推开他,转身就走。 夜锦尘先是一懵,然后便紧追在她身后,一把拉住了她。 剧烈的扯动下,凌楚楚被他拉入了怀中。 凌楚楚整个人愣住,甚至忘记了反应。 夜锦尘下意识圈住了她腰。 凌楚楚反应过来,挣扎着,“夜锦尘,你快放手!” “我放开你,还跑吗?”夜锦尘凝视着她的脸,“我不会强行带走我们的孩子,但你至少得让我跟两个孩子相认把?” 凌楚楚道:“我不跑了,你先放手,我们可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凌楚楚最终做出了最大的让步,她同意了夜锦尘跟两个孩子相认。 他们说好周六一起回凌家,出发前一天,夜锦尘买了一些第一次上老丈人跟丈母娘家上门礼品。 周六一早,二人一同回到了凌家。 “这是?”见到夜锦尘,刘芳华不淡定了,她总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像谁呢? 哦对了,他跟轩轩很像。 “楚楚,这是谁?” 没等凌楚楚开口,夜锦尘就先开口主动问好,“伯母您好,我是楚楚的丈夫,也是轩轩跟恬恬的爸爸!” 凌楚楚暗自瞪了他一眼,心道:“夜锦尘,你乱说什么?” 关键是,之前她也跟母亲谎称过有丈夫,只是她那所谓的丈夫失踪了。 简直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 刘芳华失神的盯了夜锦尘好一会,才缓缓回过神。 “楚楚,你不是说恬恬、轩轩的爸爸死了吗?” 凌楚楚:“……” “我死了?”夜锦尘笑的有些冷,咬紧牙关,挤出三个字。 凌楚楚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看夜锦尘,见他脸色不太好看,连忙摇摇头,对着刘芳华道:“妈妈,我哪里说过他死掉了,我是说他失踪了……”她心虚了,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 然后凌楚楚,再次将视线投向夜锦尘,有些急切的跟他解释道:“夜锦尘,我没有诅咒你的意思,当时我是说过你失踪,但真的没有说你死掉。” 为了圆谎,她也只能顺着之前编的谎言继续下去。 夜锦尘怎么可能相信她的话,想必,在她心里,自己已经跟死人没什么区别。 -- 第75页 这个女人,真是! 刘芳华这边连忙改口,“对对对,楚楚当时是说你失踪了,可你这?怎么又……” “妈,他是当兵的,部队给他安排了秘密任务,所以隔了几年他又出现了。”凌楚楚急着在夜锦尘开口前,主动解释了起来。 夜锦尘“……” 刘芳华突然就红了眼眶。 “能平安回来就好,以后我们楚楚再也不用背负克夫的骂名。” 她的楚楚命实在太苦了,在楚楚丈夫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当了几年寡妇,又被大家谣言克夫。 “放心吧妈,我日后会好好照顾楚楚,绝不让她受半分委屈。” 夜锦尘承诺的同时,也趁机改了口。 这一声妈,喊的刘芳华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凌楚楚则傻眼了。 “对了,你先去看看轩轩跟恬恬,一会儿我带你认一认家里人。” “好的妈。”夜锦尘乐呵呵的应承着。 两个孩子,其中轩轩早就知道爸爸是谁,一直想认爸爸,只是那会儿爸爸还不知道他是谁。 自己一厢情愿罢了,现在不同了,爸爸主动与他们兄妹相认,虽然已经有成年人记忆,但依然很享受爸爸举高高。 只是恬恬一时半会还有些难以接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爸爸。 夜锦尘试着跟恬恬接触。 恬恬本就性格好,也不抵触夜锦尘。 接着又去见了凌国栋。 显然凌国栋是比较喜欢这个当兵的女婿,自打见到夜锦尘,就一直问他部队上的事。 年轻时,凌国栋也曾有个当兵梦,却未能实现。 二人还喝了两杯。 “爸妈,我爷爷也在这附近,等会儿,我得带孩子们跟楚楚,去爷爷哪里走一趟。” “应该的。” “应该的。” 凌国栋跟刘芳华异口同声道。 没人问过凌楚楚的意见。 下午夜锦尘带着孩子跟凌楚楚去了夜爷爷那里。 “怪不得我一见这孩子,就特别的喜欢他,原来他是我血脉相连的重孙孙。”夜爷爷得知有两个重孙,笑的那叫个灿烂。 随后夜爷爷板着脸嘱咐夜锦尘:“夜小子,你以后要是对楚楚不好,我打断你的腿。” “爷爷!”夜锦尘很是无奈的喊了一句。 自己爱的人,哪有不对她好的道理。 见了夜爷爷,夜锦尘准备带凌楚楚跟孩子去京城见爸爸妈妈。 被亲爸亲妈安排上火车的凌楚楚,觉得夜锦尘很有心机,自己都被夜锦尘给套路了。 还有自己的两个孩子,才一天时间,就粘夜锦尘胜过了自己,凌楚楚心里有些酸楚。 夜锦尘注意到了凌楚楚脸色不太好看,关切地问道:“你是不是又晕车了?” 凌楚楚摇了摇头,表示无事。 她现在已经坐火车坐习惯了,所以不会再晕车。 他们抵达了京城,直奔夜家。 凌楚楚牵着轩轩,夜锦尘抱着恬恬。 这小家伙,自从认了爸爸就很粘夜锦尘。 叶家住在市区四合院,房子又大又宽敞。 他们来的这个时间,夜爸夜军不在,夜妈王翠霞一个人在家。 当王翠霞看到两个孩子时惊呆了。 尤其是,其中一个男孩长的太像儿子了。 那模样跟儿子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轩轩,恬恬,快叫奶奶。” “奶奶好。” “奶奶好。” 两个小朋友异口同声的喊了王翠霞奶奶。 王翠霞蹲了下来,颤抖着一双手触摸着凌逸轩跟凌恬悦脸,一边问:“儿子,这真的是我的两个孙子?妈不是在做梦吧?” “妈,这是真的。” 虽然听儿子亲口承认了这两回孩子是她孙子,但王翠霞到现在都有些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在前不久,她还发愁儿子婚事,还张罗着给儿子找了几个相亲对象,都是老师,她几次打电话叫儿子回来相看,却被儿子给推掉了。 这才过了多久,儿子不止给她带回了漂亮的儿媳妇,还给她带回了两个孙子。 “奶奶,我好想你。” 凌逸轩伸出一双小手,握着着王翠霞大手。 上辈子,太爷爷得到爸爸牺牲的消息,突然离开了人世。 接连失去爸爸跟太爷爷,爷爷奶奶虽然伤心,但还有他跟妹妹,可奶奶还是没等他们长大成人,就离开了他们,之后没过一年,爷爷也走了。 “哎呦,小乖乖,可别哭了,奶奶看着心都要碎了!” 王翠霞赶紧拿出帕子擦拭掉了孙子眼泪。 凌楚楚隐约猜到了儿子为什么会哭,大概是想起了上辈子伤心往事。 就在这时,夜军回来了。 当他得知站在在家跟前的两个小孩,是自己的孙子,也是大吃一惊。 刚刚老刘还跟他炫耀孙子,到没把他酸坏,嘿,这才回家,儿子就给他带来了这么大惊喜,两个乖孙啊,尤其是那个小家伙,简直是儿子的翻版,他恨不得现在就带两个乖孙出去跟老刘炫耀炫耀。 两个老人,左一个乖孙,右一个乖孙,到是把凌楚楚忽略的彻底。 她也不在意。 对凌楚楚来说,多几个人疼轩轩跟恬恬是好事。 “奶奶的乖孙,你们想吃啥?告诉奶奶,奶奶给你们做去。” -- 第76页 凌恬悦道:“奶奶做什么恬恬都爱吃。” 凌逸轩道:“奶奶做什么轩轩都爱吃。” 兄妹二人又是很默契的异口同声。 “哎呦,恬恬跟轩轩可真是奶奶的乖孙,奶奶这就给我的两个乖孙孙做好吃的。” 其实开始的时候,凌逸轩想说吃奶奶做的油糕,可那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这辈子才初次见面,就说想吃奶奶做的油糕,很容易暴露自己重生者身份。 饭桌上,有荤有素,还有轩轩思念已久的油糕。 小家伙一下吃了两个。 粗粮不好消化,凌楚楚真担心他的小胃受不住。 “轩轩,吃两个就够了。”在轩轩还要往碗里夹油糕的时候,凌楚楚制止住了他。 “楚楚,轩轩想吃就让他吃吧。” “伯母,我怕轩轩吃多了消化不了。” 夜军道:“我一会带轩轩跟恬恬出去散步消食。” 凌楚楚:“……” 几人一边吃,一边聊。 王翠霞暗中观察着这个儿媳妇,人长得漂亮,她还挺满意,就是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 王翠霞多嘴的问了一句:“楚楚,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我现在没工作,还在上大学。” 王翠霞跟夜军二人都感到十分惊讶,原来儿媳妇还是个大学生。 夫妻二人很有默契的瞪了夜锦尘一眼,人家姑娘才多大就被他们的儿子给嚯嚯了。 也是在聊天中,王翠霞跟夜军得知儿媳妇儿考上了北大。 那可是京城数一数二的名校。 第40章 王翠霞…… 王翠霞又问:“那楚楚你既然在学校上学,平时都是谁在照顾两个孩子?” “我妈妈!”凌楚楚突然心生不好的预感,这像是要跟她抢孩子的节奏。 “亲家在北方,一个人照看两个孩子哪能照看过来,楚楚,我觉得,以后这样吧,你在北大上学的时候,就把孩子放我这,我给你照看着。” 王翠霞自打退休了就闲着无事,早想照看孙子了,可以前让儿子相亲,儿子又不干,现在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她怎会错过。 “这不好吧!”凌楚楚那会不明白王翠霞心思。 这是明摆着要跟她抢孩子。 “没什么不好,你看,我也在京城,你又在京城上学,你以后来看孩子会方便了许多。” 如果孩子在京城,她也省事,凌楚楚突然觉得王翠霞说的很有道理,而且她也心动了。 但这样的话,以后不是常跟男主夜锦尘见面? 一吃过饭,夜军就迫不及待的以散步消食的借口,领着两个孩子出了门。 溜达了一圈,天快黑了,夜军才领着两个孩子回来。 两个老人即使是得知孩子跟她姓,也没提过给两个孩子该姓,这让凌楚楚心里好受了些。 觉得跟夜锦尘的戏还能演下去。 凌楚楚看着孩子们跟他们爷爷奶奶相处的很愉快,她也挺放心的,明早还得去学校,晚上夜家锦尘就把她送回了学校。 回到学校寝室,寝室床铺很乱,明显有人动过,而凌楚楚没见着寝室有人,自己反而被学校主任叫去问话。 主任旁边还有两位红袖章人员,三人一人问了她一个问题。 凌楚楚实话实说,然而他们根本不信她这周去看孩子,让她坦白从宽。 凌楚楚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能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其中一名红袖章男同志把一堆扣子放在了凌楚楚面前。“这个你认识把?” “这不就是扣子吗?”这个凌楚楚太熟悉了。 当年她还在纺织厂上班,就天天见到此物。 红袖章笑了一下,“认得就好,有人举报你们寝室有人在塑料厂捡扣子卖,而这扣子就是在你床铺底下搜出来的,你们寝室人有两名女同志指证你,所以你的嫌疑很大。” 凌楚楚这才明白怎么一回事。 自己这是被人给诬陷了。 而寝室床铺之所以乱,是因为他们没经过自己允许久搜查。 “同志,最近我没有去过塑料厂,也没有捡过扣子,而且我有火车票作证我这个周日跟周六都在哪,做了什么。” 说着凌楚楚从口袋里拿出了她至今没扔的检过票的火车票据,递了过去。 “这个票据可以证明我没有去过塑料厂。” 其实凌楚楚很怕红袖章对她展开彻查,尤其是,她现在名下有两套房子,一查,自己肯定完蛋,说不定还会判刑。 红袖章接过,看了一下,又传给另一名红袖章,另一名红袖章看过又把火车票据传给主任。 “光是两张票证明不了什么,得有人证明才行。” 今天可是立功的好机会,红袖章压根没有放走她的意思。 而且他们在问话的时候就发现,这个寝室四个姑娘,一个比一个嘴硬。 什么都问不到,最后一个一个问过,其中有两名同学指证了凌楚楚。 “我有人证,可以证明我这两天到底干了什么!” 凌楚楚给了他们其中一人夜家地址,她目前只想到了让夜锦尘给他作了证。 他们办事效率很快,大概半个多小时,就请来了夜锦尘, “这两天,我们一直在一起,我可以证明她没有去过塑料厂捡扣子。” -- 第77页 红袖章见夜锦尘是名军人,又给凌楚楚作证,也就没在为难她。 凌楚楚离开办公室前问了一下都有谁指证她。 主任跟两名红袖章都没说。 寝室里就只有张美萝、陆云珊、白玉珍。 张美萝不太可能去陷害她。 凌楚楚大概猜测了一下,跟她同寝的陆云珊跟白玉珍有关。 估计陷害她就在他们二人之间。 捡扣子卖,白玉珍不太可能,那么就只剩下陆云珊了。 凌楚楚回到寝室,陆云珊跟白玉珍还有张美萝都在。 张美萝一看着她就迎了上来,“楚楚,你终于回来了,对了,你没有被叫去问话?” 凌楚楚道:“已经问过我了,而且,咱们宿舍里有两个人指证了我。” 陆云珊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收拾床铺。 白玉珍也心虚的没有看凌楚楚。 张美萝回过头,看向二人, “不是吧,你们两个怎么可以平白无故指证楚楚?” “东西是从她床底下搜出来的,她嫌疑本来就很大,不指认她,我们会一直被那两名红袖章跟主任问话。”白玉珍理直气壮道。 “你明知道,这两天楚楚一直不在寝室,又怎么可能把纽扣带到学校寝室?”张美萝很是气愤。 陆云珊道:“好了,不要炒了,凌楚楚现在不也平安回来了吗?” “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你们两个站出来指认我咯?” 陆云珊:“凌楚楚,至于吗,你现在不是没事吗?” 凌楚楚冷笑了一下,“我差一点因为你们两个指认,被关起来。” 因为这次指认事件,凌楚楚跟寝室的白玉珍、陆云珊关系彻底恶化。 凌楚也是在这天,退出了寝室。 其实凌楚楚是害怕自己的事情被彻查。 熬到了七十年代末,七九年十一月,大家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做生意。 凌楚楚上了大学就开始往人民日报寄文章。 已经寄了有一年多了,她写的是长篇连载小说,稿费也断断续续收到了小几万块。 其实一部分原因,她害怕被彻查资金来源,才会去写小说,而且已经出版,很有可能拍成电视剧。 还有另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女儿将来想进娱乐圈发展,她为了女儿开始了解关于娱乐圈的事情。 而她又那里会写什么小说,只不过是把原来世界的小说,搬到了这个世界而已。 让凌楚楚出乎意料的是,女主陆云珊并未跟男主夜锦尘牵扯上关系,而是嫁给了外校老师,还生了个女孩。 下部书的女主出现了。 凌楚楚不想让自己的两个孩子成为男配女配。 她是不是因该做点什么? 比如,进娱乐圈当幕后老板。 跟凌楚楚有一样想法的还有凌逸轩,这辈子,他不想让妹妹跟娱乐圈那位幕后老板牵扯上任何关系。 可是他现在还小,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等长大些再为妹妹开拓一条新道路。 七十年代末,很多人都开始做生意。 就连农村人也开始光明正大带着粮食或者是家禽来城里摆摊贩卖。 凌楚楚觉得自己一个现代人不能落后。 她的庄园不仅能种植,还有保险功能,她专门去了一趟上海。 “陆远,校门口有个漂亮的女同志找你。” “谁啊?”陆远问道。 “不知道,反正挺漂亮的。”男人说完还不忘打趣陆远一句。“对了陆远,那不会是你交往的对象吗?” “瞎说什么呢。”陆远红了脸,低斥一声。 接着他放下笔,合起书本,慢慢悠悠地走着。 快到校门口的时候,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此刻,凌楚楚也看到了他,朝他挥了挥手。 刚刚还慢慢悠悠步行的陆远,此刻小跑到了凌楚楚面前。“楚楚姐,你怎么过来了。” “找你有点事,现在方便出去说吗?” “楚楚姐等我一下。” 很快,陆远就从学校出来了。 “楚楚姐,现在做生意不用再躲躲藏藏,我这次想在你这多拿些货。” “可以啊!”凌楚楚自然是双手赞成。 “对了,陆远,我这次找你,是想让你雇人,帮我多杀些家禽。” “这个没问题,我现在就可以帮楚楚姐联系他们。” 因为庄园有保鲜功能,这回凌楚楚让陆远雇人多杀了一些家禽。 回京城的前一天,凌楚楚租下了仓库,给陆远留下了可以往出批发的粮食。 又到了周六日,凌楚楚在她买的四合院开起了卤肉店。 其中有卤蛋,鸡蛋、鸭蛋等。(五香味、麻辣味)等。 卤香干(五香味、酱香味)等。 卤肉猪肉系列,卤猪蹄、卤猪耳、卤猪头、卤肘子、卤猪肝、卤猪大肠(五香味、酱香味、麻辣味)等。 卤鸡肉系列,卤鸡腿、卤鸡脖、卤鸡肝、卤鸡心、卤鸡块等。(五香味、酱香味、麻辣味)等都有。 她的卤肉店,卤出的肉最全,而且她做出来的卤肉很香,多买卤肉,还会送卤肉汤,卤肉汤拌饭别提多香了。 每周六日人们都上她家门口排队买卤肉。 好时候一天能赚小一千块呢。 -- 第78页 正常情况,一天七八百块营业额。 而且她这卖了几天,摊位也有了些名气。 可是有时候,一个人还真忙不开。 她寻思着招两个人,她去学校的时候,也有人帮她照看卤肉店。 从那天起,凌楚楚就贴上了招聘信息,至少招两人。 一个月工钱200到300,包食宿。 这样的工钱,在七十年代末算高薪了。 可以说在八十年代初期也算得上高薪。 招聘广告很吸引人。 这不,有人上门了询问。 “同志,在你们家干活,真的能给200到300的工钱?” “真的,但我也得看适不适合。” 她也得挑人,首先是识字,其次就是得会算账,还得算账快的。 “同志,你识字吗?算账块不快?” 双马尾辫女孩:“我识字,算账也还行,要不你考考我。” 凌楚楚出了几道题,考了考她。 女孩也都答上来了,算账还算快。 第41章 “工钱…… “工钱一到三个月每月200,转正后工钱每月300,管食宿,院子里有菜,自己动手做,但不能浪费,每月有两天休息时间,节日工钱翻倍,试用期三天,早十点到晚六点,过了三天试用期后,早九点,晚七点,能行的话,明天就可以入职。” 双马尾辫女孩一听,每月工钱两百,还有两天休息,激动的连连点头,“我行,明天一早我就来报道。” 第一个应聘成功的女孩叫小绿, 第二个应聘成功的女孩叫双双。 两个姑娘都挺机灵的。 凌楚楚很看好他们。 “同志,你这还招不招人了?” 来人正是隔壁温婶子,领着她闺女。 温婶子是个很保守的女人,她闺女则是个时髦女郎,涂着大红嘴唇,头发烫着卷,穿着一身红色衣服,踩着黑色高跟鞋。 这样的打扮在大街上很少见。 凌楚楚脸上挂着淡淡地笑:“不好意思温婶子,你来晚了一步,我这人手刚够。” 其实,就是没招够人,凌楚楚也不打算用温婶子闺女。 “啊,这样啊。” 温婶子有些不甘心。 那可是两三百块钱,这种好事居然被别人抢先了。 “凌同志,看在我们是邻居的份上,你在考虑考虑。” 凌楚楚为难的皱了皱好看的眉头。 还没等她说话,卷发女郎晴晴很不耐烦的开口道:“妈,别说了,人家都说人手够了。” “可你……” 温婶子话说到一半,就被女卷发女郎晴晴打断:“妈,大不了我们也照着她这摊位开一个跟她一模一样的摊位。” 凌楚楚眉梢轻挑,照着她的铺子开一个,恐怕连卤肉的调料都难凑齐,何况她的家禽都是来源于庄园,无论是肉质,还是味道,都跟外边买的家禽做出来的味道不一样。 温婶子显然被闺女说动了。 之后卷发女郎就拉着温婶子离开了凌楚楚摊位。 晚上,凌楚楚花了两个小时卤好了肉,放一晚会更入味,更香。 第二天一早,两个姑娘早早的就在门口等凌楚楚。 凌楚楚一打开们就看到了小绿跟双双。 两个姑娘小脸被冻的红彤彤的。 “这么冷的天,怎么来了不敲门?快进来吧!” 凌楚楚把人迎进家门,让二人在暖炉跟前暖和了暖和,又给二人冲了两碗红糖水,“喝点红糖水暖暖身子。” 这会时代的人,就是拿红糖暖身子的。 二人喝完后,凌楚楚一人递给他们一件白色外套、跟一条条围裙、袖套,还有白色帽子。 是照着现代做糕点师傅的工作服装制作的。 小绿跟双双呆呆的看着手中的衣服、围裙、袖套、帽子。 工作还发衣服? “对了,你们稍微把头发弄一下,就像我这样。”凌楚楚给他们做了示范。 弄头发,是因为怕头发丝掉入卤肉里影响客人食欲。 两个女孩学习能力很强,看一遍基本就会了。 弄好头发后,按照凌楚楚的要求,穿上了白色外套、穿上围裙、戴上袖套、跟帽子。 凌楚楚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样才像样嘛!” 接下来,凌楚楚又给小绿、双双讲了一些需要重要事项。 还有卤肉分别是什么价格,卤肉种类多,价格也不一样,小绿跟双双听的很认真,甚至还问她要了小本子记录了起来。 凌楚楚索性给昨晚做好的卤肉,分别贴上了标签。 然后又跟他们说了一下开店之前要做的准备工作,忙了会儿,到了十点,卤肉店准时开门。 店铺的名声已经传遍,很多人都路过凌楚楚卤肉店,会下意识停下来,这样的人,基本是常客,也有人是因为闻到了卤肉香味停了下来。 “姑娘,猪肝怎么卖?” 第一次跟人这么打交道,小绿跟双双还是有些紧张。 双双抿嘴,没有回话。 到是小绿壮着胆子,耐着性子回答:“三块五一斤。” “给我切一小块猪肝。” “好嘞!” 小绿拿起刀,比划了下。 “叔,您看我该从哪里切?” “对对对,就从这!” 小绿按照那大叔的指挥,利落的切下了一块猪肝。 -- 第79页 上秤称了一下。“两块。” 男人掏了半天,掏出了两块钱,“刚好就带了两块。” 小绿从称好猪肝,利索算好账收钱,然后又把称好的猪肝递给顾客。 她做的很好,凌楚楚看在眼里,暗中给她点了个赞。 小绿已经开张了,双双这边还没动静,她还是感到紧张,害怕凌楚楚不高兴,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看凌楚楚,见她注意着这边,脸上却并没有不高兴,松了一口气。 暗暗握紧拳头,下一次一定要开张。 上任第一天,第一次接待客户。 谁都有紧张的时候,凌楚楚觉得他们已经做的很好了,尤其是小绿。 后来凌楚楚又观察一阵,双双也尝试着跟客户沟通,慢慢的放开了,她发现这两个女孩干活还是蛮利落的。 这她便放心了。 几天后,隔壁温婶子还真跟她闺女开起来卤肉店。 凌楚楚见她摊位卤肉没她这全,色泽也跟她摊位的卤肉没法比,便放心了。 远远的就瞧见一个骑自行车得男青年停在了温婶子摊位上,待了一会儿,没有买他的卤肉,过了一会儿又骑着车子来到了凌记的卤肉摊位,“猪蹄怎么卖?” 双双:“四块钱一斤。” “这么贵?比刚刚那家贵一块钱。”男青年皱着眉说完就回了温婶子摊位。 男青年走了,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去温婶子那寻便宜去了。 反倒是凌记摊位没什么人。 小绿跟双双比当事人凌楚楚都急。 小绿:“楚楚姐,你倒是想想办法呀!” 双双:“楚楚姐,要不我们也降价把!” 凌楚楚放下了人民日报,她现在心情不错,因为这次她的文章占了报纸一半的板块。 “没事,让他去把,我们还是这个价,中午跟晚上咱们可以加餐了,明天放你们一天假,你们带些卤肉回家改善改善伙食。” 卖不动,卤肉又不能放太久,就是在寒冷的冬天,隔两夜,肉也会变质。 虽然她可以放庄园保鲜,可家里来了两个女孩,她如果频繁使用庄园,容易露出马脚。 暂时就只能自己吃,或者是吃不完送人。 比如亲戚朋友什么的。 小绿跟双双一听,都不赞同凌楚楚做法。 在他们看来,不如降价卖掉,这样少亏些本。 然而凌楚楚可不那么想。 温婶子的卤肉摊生意好的不得了,空闲时间瞧了瞧凌记惨淡的摊位,心里别提多得意了。 “今天就这样了,我们收摊把!” “啊……这么早?” 小绿跟双双不可思议的看向凌楚楚。 “反正卖不出去,何必浪费时间。” 收了摊,凌楚楚各分给小绿跟双双小十斤卤肉。 小绿:“楚楚姐,你给的太多了,我不能接受。” 双双:“楚楚姐,这么些肉,起码能卖四十块!” “你们别再推辞了,拿着吧!这不马上就快过年了,这些肉就当我发给你们的过年福利。” “谢谢楚楚姐。” 二人推辞不了,便开开心心收下了。 凌楚楚已经有两周没去看望过两个宝贝了。 她拿了些卤肉,前往夜家。 温婶子发现凌记关了门,心情顿时好的不得了。 “你这卤肉颜色为什么跟凌记卤肉不一样?” 温婶子:“你什么眼神啊,明明就跟凌记卤肉一样,而且价钱比凌记便宜一块。” 男人见温记的卤肉颜色虽然不如凌记卤肉颜色好看,但这家温记卤肉价钱比凌记卤肉便宜了一块,不影响,就买了温记卤肉。 凌楚楚骑着新买的自行车,来到了夜家。 夜锦尘不在,已经回归了部队。 夜军跟王翠霞陪着两个孩子。 而她来的这个时候,夜军又带着孩子出了门,家里就王翠霞一个人。 “楚楚过来了。” “快进屋坐。” 王翠霞笑眯眯的将凌楚楚迎进家门。“你说你来就来吧,还带什么东西。” “就只是我铺子里卖的卤肉。” 之后王翠霞进厨房给凌楚楚冲了一杯糖水。 “天气这么冷,骑车子过来冻坏了把,喝点红糖水暖暖身子。” “谢谢!” 其实凌楚楚不想喝糖水,尤其是例假还在的时候,喝了糖水会让她有种血流成河的感觉。 但又不好意思拒绝王翠霞好意。 王翠霞问道:“今天铺子里不忙?” “不忙。”凌楚楚轻轻的摇了摇头。 因为温婶子开门做生意,抢了她客户,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 王翠霞笑着说:“那可要留下来好好陪陪孩子们,这两孩子许是想你了,嘴边老是挂念你。” 凌楚楚脸上挂着柔和的笑意,“我也想他们了。” 没一会儿,李军就带着孩子回了家。 两个孩子看着她就往她身上扑。 凌楚楚蹲下身子,张开双臂迎接他们。 凌恬悦在凌楚楚颈窝蹭了蹭,声音软软的:“妈妈,恬恬好想妈妈。” 凌逸轩也不甘示弱道:“妈妈,轩轩也想妈妈。” 凌楚楚满足的抱紧他们,“妈妈也好想我的两个宝贝。” 凌楚楚跟两个孩子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 第80页 其实她是想接走两个孩子,可寒冷的天气又怕给两个孩子给折腾病了。 跟孩子们待了会,就离开了夜家。 晚上回去,因为温婶子开卤肉铺的缘故,她没多做卤肉。 只做了平时的二分之一。 卤肉看似没难度,有些味觉灵敏的,闻了味或者是尝一尝就能找到材料,但这个时候的卤肉材料根本就不全,有些市场上买不到,而且她的家禽都是出自庄园,即使外边找到了一样的材料,也做不出跟她凌记卤肉一个味。 第42章 第二天…… 第二天,凌楚楚没多做卤肉,就做了一百多斤,客户流量是回来了些。 虽然回归了些,但也没有到原来排队买的地步。 “同志给我来点猪肝。” 小绿双双异口同声道:“好嘞!” 这才是他们二人最想看到的。 也是凌楚楚想看到的。 男同志拿到猪肝,付了钱,道:“吃了温记的卤肉,我还是觉得你们凌记的卤肉更合我口味。” 贵是贵了点,但凌记的卤肉味道正宗毋庸置疑。 小绿笑嘻嘻道:“觉得好吃以后多来!送你卤肉汤。” “谢谢!”光是这卤肉汤拌米粉,就特别的香。 一来二去,先前跑到温记的客户,又来到了凌记买卤肉。 倒是温婶子卤肉摊位卖的没第一天那么火。 但还是有人在排队。 其实温婶子摊位,有人买回去卤肉吃着觉得味不对,拿着吃了一半的卤肉去温记退。 “你也是来退货的?” “这温记买的卤肉跟凌记买的卤肉味道真是没法比。” “何止是味不对,腥的都吃不下,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一分钱一分货。” 等着退货的人在一旁聊了起来。 温婶子高高兴兴的问:“同志,你要买啥?” “我不是来买东西得,我是来退卤肉的。” 说着把卤肉递到了温婶子面前。 温婶子笑容一下子僵在了脸上,忙问:“我们温记卖的卤肉,比凌记卖的卤肉便宜了一块钱,好端端的干嘛要退?” “温老板,你这温记卤肉价钱上确实便宜,但温记卤肉跟凌记卤肉没法比,麻烦给退一下。” 后面的人也不耐烦的催促着: “就是,赶紧给退了,别耽误我们去凌记买卤肉。” 温婶子没想到,排队的这些人不是买卤肉,而是找她来退卤肉的,退卤肉,开什么玩笑,卤肉卖都卖出去了,又怎么会给他们退。 最终,排队的人没退掉卤肉,骂骂咧咧的走了。 有的人被温婶子坑了,很不甘心,就守在一旁,一上来人说要买卤肉,他愣是不怕费口水,将温记卤肉说的一无是处,搅黄了温婶子生意。 温婶子见状也着了急,但就是这样,她也没打算给退,而是拿起扫把,朝着人打去,硬是把人给打跑了。 过了一段时间,凌楚楚卤肉摊上的生意再次火了起来。 反倒是温婶子摊位生意惨淡。 有一天温婶子安耐不住,来到了凌楚楚卤肉摊。 “凌同志,你这卤肉可真香,咋做的,能不能娇教教我?” 小绿跟双双傻眼了,心想这人咋这么厚脸皮了,好意思过来? “不好意思温婶子,这是独家秘方,不方便教您。”凌楚楚很有礼貌笑着回绝了,开玩笑,要是教给她,她还怎么做生意? 温婶子一下变了脸,骂骂咧咧的走了。 这天,凌楚楚收到了夜锦尘送她的冰柜。 像她这卖卤肉的,还真离不开冰柜。 尤其是等到夏天,卤肉在外边放一天就会变质。 冰柜这东西,搁这年代,是有钱也买不到的。 凌楚楚很想要冰柜,她下意识拿出了钱,递到夜锦尘面前。 “你这是做什么?” “给你钱啊,这台冰柜就当是你卖给我的。” 夜锦尘脸色冷到了极点。 他以为,他们的关系不需要这样见外,可她接受了冰柜,却拿钱给自己,分明是不想欠他的。 凌楚楚见他不接受,以为他嫌少,“怎么了,你不会是嫌少吧?” 不会吧,五百块还少? 夜锦尘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落寞。 沉声道:“我们之间,真的不必这样。” 凌楚楚抿了抿嘴唇:“你收着吧,我不想欠你的。” 夜锦尘脸色比刚才还要难看,这个女人,都给他生了孩子了,居然还把他当外人。 突然抓住了她双臂,“凌楚楚,我的心思你不会不懂吧?”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凌楚楚不敢抬头去看夜锦尘。 其实她知道他的心思,可他是男主,她只是个女配,男主跟女配怎么可以在一起。 何况,她还有大事要做。 将来是要拯救儿子跟女儿的未来,哪有空跟男主谈恋爱。 夜锦尘抬起她下巴,低头吻了她。 她的嘴唇冰冰的,凉凉的,软软的。 凌楚楚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 夜锦尘身形一顿…… 反应过来的凌楚楚迅速推开夜锦尘,“你……”她俏脸通红,说话也不利索。 自己刚刚到底做了什么? 此刻凌楚楚才发觉自己的心脏跳的很快。 -- 第81页 夜锦尘轻笑了一声,“这下你懂了吧?” 凌楚楚红着脸,懵懵的点了点头。 夜锦尘抬手轻抚着她的脸颊,“你明白吗?我喜欢的人,是一直出现在我梦里的凌楚楚,我孩子的妈妈,而不是跟我一个世界的凌楚楚。” 凌楚楚整个人慌了,所以他已经知道自己并不是原来的凌楚楚? 那自己的庄园,他是不是也知道了? “你还知道什么?” 夜锦尘道:“我什么都知道了。” 凌楚楚:“……” 等等,不对啊,他开始说的话就有很大毛病,喜欢出现在他梦里的凌楚楚?也喜欢孩子的妈妈,知道自己不是原主,却还吻了她? 孩子是原主跟他怀的,只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凌楚楚彻底被夜锦尘的话搞懵了。 “你怎么了?” 凌楚楚摇了摇头“我没事,只是有事情没想明白。” “别想了,快过年了,我们该回家了。” 他今天来这里,除了送冰柜,其次就是带她回夜家。 凌楚楚抬头看向他,“你的意思是我跟你回夜家?” 夜锦尘挑了挑眉,“当然了,怎么;你不会还不想跟我回夜家把?” 凌楚楚:“……” 一开始是因为她为了圆谎才表面上跟夜锦尘在一块的,心里也并没有真正接受夜锦尘,心想着,反正他常年在部队,自己也不用担心跟他同房,可现在,事情好像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简单。 这算什么?难不成要假戏真做? 王翠霞看到门口的夜锦尘跟凌楚楚,笑的嘴都快合不上了。“你们可总算回来了,我早就把屋子给你们收拾开了,你两就住新房,两个孩子我跟你们的爸爸一起照看。” 说不定,来年她又可以抱孙子了。 凌楚楚急着扯了扯夜锦尘衣袖。 住一块?这怎么可以! “对了妈,我想趁着过年时间充足,跟楚楚办一次婚礼。” “你们不是在乡下就办过婚礼了?” 王翠霞记得刘芳华给她写过一封信,信里说过,这两孩子当初在乡下办过一次婚礼。 当时她还埋怨儿子好一阵,哪有办婚礼不通知父母的。 儿子到好,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保持沉默。 凌楚楚这下更慌了,紧张的看向夜锦尘,她害怕夜锦尘拆穿她编造的谎言,当初要不是为了保住两个孩子,说什么她也不会编造一个丈夫出来,这下好了…… 夜锦尘看向凌楚楚,嘴角微微上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上次没有亲戚朋友,环境也简陋,所以,这次我想请亲戚朋友,好好大办一次。” “这样也好,省的我每见到一个亲戚朋友就得介绍一次楚楚给他们认识。” 凌楚楚懵了,怎么好端端的就谈到了办婚礼? “夜锦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面对凌楚楚的质问,夜锦尘不慌不忙道:“我这不是为了给你圆谎吗?” 凌楚楚气呼呼的瞪着夜锦尘:“那有你这么圆的?” 夜锦尘放软了语气,“好了,不气了。” 凌楚楚真是万万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被夜锦尘那个家伙套路,索性不理他,找了正在忙着通知大家的王翠霞,“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一谈。” 王翠霞轻轻的拍了拍凌楚楚的手背,“我懂,我都懂,楚楚你放心,这婚礼虽然办的会有些急,但该有的,我跟你保证,都会有。” “我不上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 “喂!爹,夜小子想跟楚楚在办一次婚礼,麻烦你去通知一下亲家。” 在凌楚楚还想解释的时候,王翠霞动作很快,一通电话打到了老爷子那。 电话那头,老爷子:“你放心,我现在就去。” 王翠霞给这个通了电话,又跟那个通电话。 凌楚楚都不知道,这个时代人们都条件都这么好了,居然这么多人家都有钱安装电话。 王翠霞要不就是忙别的,根本顾不上理凌楚楚。 凌楚楚感到很无力。 凌逸轩拽着凌楚楚衣角。 凌楚楚蹲下来,与他保持平视。 “怎么了轩轩?” “妈妈,爸爸他很喜欢妈妈,妈妈为什么不想嫁给他?” “我……”凌楚楚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凌逸轩。 另一边,老爷子去了凌家,凌母正在洗衣服。“亲家,别忙了。” “哎呦,亲家你怎么来了?”刘芳华站起来,擦了擦手,赶忙迎了上去。 老爷子道:“我那儿媳妇刚打电话过来通知我,夜小子要跟楚楚重新办一次婚礼,叫我们年前去一趟京城。” “那感情好啊!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老爷子:“我今天托我来战友买上明儿的票,咱们明儿一早就出发。” “那我可得好好准备准备。” 老爷子离开后,刘芳华拿出了之前凌楚楚给她做的新衣裳。 丈夫一回家,她就跟丈夫商议了去京城参加闺女婚礼的事。 “去,得去。” 楚楚虽然在村里办了婚礼,但没他们大人见证,不像回事!外人又老说闲话。 这次在城里再补办一次婚礼,看他们还有啥说的。 几人第二天就坐上火车来了京城。 -- 第82页 见到父母的那一刻,凌楚楚知道这事自己是推脱不了了。 第43章 婚礼这天。…… 婚礼这天。 凌娇娇一脸羡慕的看着身穿红色嫁衣地凌楚楚,“楚楚,你可真有福气。” 不像她,唉,好不容易找了个合心意的,家却穷的叮当响。 凌楚楚苦笑。 她的表情瞬间落入了刘芳华眼中。“楚楚,你那是什么表情?大喜日子板着个脸作甚。” 凌楚楚:“……” “我可告诉你啊,这样的婆家,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你嫁过去可别作,要好好跟夜小子过日子;听着没?” “听着了!” 凌楚楚忍不住叹息一声,她这还没往出嫁呢,亲妈就向着夜家对她一阵唠叨。 这回可是真嫁啊,只是觉得自己一点心理准备都没,嫁人嫁的太突然了。 其实看似仓促的婚礼,一点都不仓促,婆家该准备的都准备了,院里也热热闹闹的。 在这个年代,婚礼能办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直到婚礼结束,凌楚楚都是懵的。 看着推门而入的夜锦尘。 凌楚楚不由得紧张了起来。 夜锦尘进屋后,就从里面关上了门。 凌楚楚强装镇定道:“所以,你现在是我老公了?” 夜锦尘眉梢轻挑,“老公是你那个时代称呼丈夫的爱称?” 凌楚楚惊讶的看着他,“我去,你连这个也知道?” 凌楚楚现在很仙女好奇,他到底是什么人,怎么知道那么多,看他作风不像是跟她一样穿书人,那他又是怎么知道关于现代事情的呢?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来历?” 夜锦尘这么回:“我说我梦里梦到过,你信吗?” “对了,还有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事情,要我在说的详细一点给你听?” 凌楚楚睁得大大的漆黑色眼眸子充满仙女好奇的看着他,“那你快说!” 夜锦尘凑近她耳边,时间过去一分多钟了,凌楚楚脸红的不像话,所以,当时这个家伙跟自己在两个时空,却跟自己做了同样的梦。 “楚楚,其实,孩子是我们梦到那个梦后,你怀的身孕,是我们两个人的孩子,跟她没有关系!”夜锦尘觉得自己有必要告诉她这个事情。 说是梦,其实也不只是梦,如果的梦,感受就不会那么真实。 “你说什么?”凌楚楚大吃一惊。 她当然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她是谁。 “你开什么玩笑,梦里做那种事情怎么可能怀孕?”凌楚楚摇着头,不相信他说的话,这个男人真是,编这种话,以为她会信,不过在她生小孩的那一刻,就已经把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这是真的。 “我说的是真的,其实我跟轩轩一样,是重生回来的,上辈子发生的事情我都知道,而我之所以会跟她结婚,以为她是你,结果我们结婚了,我才发现,你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你等等!”说完躺了下来,凌楚楚觉得这事有些太离奇,她需要好好消化一下。 这些事情,哪能吓到她,事实上凌楚楚心里承受能力很强,真正目的是想用这招躲避洞房才是真。 夜锦尘又那里会知道她这点小心思,以为她害怕了,躺在她身边,一手圈住了她的腰身,“楚楚,别害怕。” 面对着他,凌楚楚顿了一下,心脏扑通扑通跳的很快,脸颊也红红的。 夜锦尘也发现了她的异样,一手挑起她下巴,“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在想什么?” “我才没有乱想。”凌楚楚反驳道。 夜锦尘靠近她耳边,轻声道:“老婆,我这样叫的对不对?” 耳朵上她的敏感部位,此刻凌楚楚感觉自己身体软绵绵的躺着,一点力气也没有,红着脸点了点头。 夜锦尘轻笑了一声。 “等我一会儿,我去关灯。”说着就起身了。 “关灯做什么?”凌楚楚下意识道。 夜锦尘挑眉,目光灼灼的看着她,“哦,原来你喜欢开着灯洞房!” 凌楚楚一个枕头扔了过去,被夜锦尘轻而易举的接住。 “你的意思我懂了,还是想老公我关灯,对吗?” 凌楚楚:“……” 看着男人转身去关灯,凌楚楚紧张的抓紧了红嫁衣。 这,这就要跟男主角洞房了吗? 凌楚楚在想,那自己是该配合呢,还是配合呢。 睡男主,她心里怎么会有点小激动,小兴奋呢? 黑暗中,借着月光能看到彼此的轮廓。 凌楚楚紧张的心跳加快。 夜锦尘触摸到她的脸,“别紧张。” 这不是梦,这是真实的,其实这个时候,他也感到很紧张。 凌楚楚心里暗骂自己没出息,不就是睡男主吗?还现代人,瞧把你紧张的。 渐渐地,她放开了。 这一夜,不是梦,是真的跟眼前这个男人做了夫妻之间才能做的事情。 哦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第二天早上,凌国栋跟刘芳华匆匆回了北方。 凌楚楚跟夜锦尘说好,等过完年再回门。 两天后,就是过年的日子。 除夕夜,两个孩子跟太爷爷、爷爷、爸爸看电视,包饺子由女人,王翠霞跟凌楚楚来。 -- 第83页 这个时代的男人是不做厨房的活的,就是刚才夜锦尘想一起包饺子,都被王翠霞撵下了桌。 凌楚楚再一次觉得,还是现代的女人幸福,起码家务活是由夫妻二人共同做。 而不像这个时代,女人承包了所有的家务活。 过了年,正是进入八十年代初,初二,回门日,是婚礼最后一个流程,回门女方需要里外穿红,这样才显得吉利,也是北方习俗。 在这里,回门很累人,尤其是娘家还在偏远的北方,凌楚楚跟夜锦尘,需要起很早,还要带上两个孩子,坐好几个小时车,才能抵达北方。 两个孩子,上了车就开始补觉。 由凌楚楚跟夜锦尘照顾着。 几个小时候,终于抵达了北方,天这么冷,凌家院子里却摆了酒席,邀请的都是娘家人跟娘家亲朋好友。 在这寒冷的天,宴席上的菜从冒气,到冻住,也就几分钟的时间。 参加回门宴的人,很难下筷。 这样一折腾,凌楚楚觉得比结婚还要累。 完成了回门宴,凌楚楚累的,一进屋子就躺在床上。 一手撑着脑袋看着夜锦尘,问道:“对了,你什么时候回部队?” 夜锦尘挨着凌楚楚坐了下来,“部队没重要事情,我想跟你多待几天。” 凌楚楚眼睛一亮,“那你留下来多陪陪我。” “好!” 哪个女人也不想刚结婚,丈夫就去忙工作,都想对方多陪陪自己。 凌楚楚也一样。 要是在现代就好了,可以搭飞机度蜜月。 然而,这个时代,绿皮火车,坐几个小时,光是坐车就能累坏她。 所以她也没想过度蜜月。 十多天后,夜锦尘被召回了部队。 凌楚楚还没开学,她的铺子开张了。 她铺子的生意越来越好,有饭店需要卤肉,也会在她这批发。 宰杀的家禽有些供应不上,长跑上海,她也累,就在本地雇佣了杀家禽屠夫。 卤肉开了分铺后,员工也越来越多,凌楚楚想出了员工入股制度。 之后,凌楚楚彻底把卤肉生意交给了小绿跟双双两个负责人,她则当上了甩手掌柜。 其实是,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八十年代初期,一个充满色彩的年代,开始流行多种颜色的服装,什么蝙蝠衫、喇叭裤、□□镜、狮子头,这时候,电视上明星怎么打扮,现实中,大家就学着怎么打扮。 这么打扮的也都是年轻人。 年轻人,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有条件的都会去发廊烫头发。 烫了那一头狮子头,不论走那都会成为焦点。 这天,凌楚楚注册了一家娱乐工作室。 工作室,就她一个人跟一个年轻男子文旭东。 文旭东开始是卤肉店的店员,凌楚楚觉得他脸长得好看,声音也好听,更适合进娱乐圈发展,就暂时把人带在了身边。 她除了是卤肉店老板,现在又多了一个身份,娱乐公司老板。 对了,她还兼职星探,在街上、学校,发现适合做明星的人,然后便是签来公司发展。 这几天她就在街上溜达。 愣是没发现一个适合做明星的,要么就是脸长得好看,五音不全,说话都走调,要么就是声音可以,长相却一言难尽,她要找的人,起码颜值得看的过去才行。 去娇娇姐学习的路上,一个路人吸引了她注意,那个女生,不论是身材还是脸蛋,都堪称一流。 “美女,你好。” 女生看向凌楚楚,礼貌性的微微一笑,回了一句:“你好。”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星娱娱乐公司负责人,也是一名星探。” 闻言,女生眼睛一亮,“星探,你的意思是觉得我能做明星?” 凌楚楚心里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把她当做骗子。 前些天没注册公司,虽然没遇到合适做明星的人选,但交谈过的人,都把她当做是骗子。 “光是你的外貌就很符合我们公司要求,而且我发现你的声音也很好听,可以请你试着哼一段自己喜欢的歌曲吗?” “姑娘,这是骗子把,你小心被骗。” 路人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提醒漂亮女孩。 凌楚楚:“……” “请你相信我,我真的不是骗子。”凌楚楚有些急切的解释道。 漂亮女孩笑了笑:“我确实是想进娱乐公司发展,如果有这个机会,我很愿意尝试,但我没听过一个叫星娱娱乐公司名字,所以,抱歉,我觉得我不会选一个刚起步的娱乐公司。” “好,那就这样。” 凌楚楚虽然想签约艺人,但也不会强求一个人,何况,她就算是强求也没有用。 又失败了! 第44章 不过凌楚楚…… 不过凌楚楚也没有气馁,现在公司刚起步,没有名气,很难签到优质艺人,这很正常。 这段时间不如先给文旭东出一首专辑,等他火了,也能带动公司名气。 想到这,凌楚楚就返回了公司。 别看公司刚起步,设备却很齐全。 她回到了公司写出了很适合这个这个时代的歌曲。 十首歌,大概一个下午就完成了。 事实上,并不是靠她想象写成的,而是很多歌曲都是从后世搬到这个时代的。 -- 第84页 真要是靠她自己写的话,估计半年也未必能完成一首。 出一张专辑不是一两天的事情,而且,这个时候,歌星不像后世,把专辑发到网上,歌火了,艺人也能跟着火起来。 这个时候的歌星,靠发行磁带吃饭。 磁带卖的好,歌星才能火。 然而也有很多艺人是参演了电视剧,艺人因为电视剧带火的也有很多。 “恭喜你文旭东,你以后就是我公司第一个艺人,先熟悉这十首歌曲,过几天带你去录音棚录歌。” 凌楚楚写出了歌曲,作词作曲都是她,每一首歌都歌的旋律都非常好听。 文旭东才看了词曲一眼,他的表情就变了。 那种表情叫震惊和惊艳。 “我的天,老板你真的好有才华呀!”他一脸的吃惊之色。 凌楚楚只是笑了笑,没有过多的回应他。 一切的一切,都要感谢她上辈子的经历跟记忆。 文旭东的声音跟任贤齐太像了,这十首曲目也都是任贤齐的歌曲。 这个世界别说任贤齐了,就是张学友也没有。 所以她才会想着把歌曲搬到这个世界。 文旭东把凌楚楚给的十首曲目,当做至宝一样,捧在手中。 过了几天,文旭东熟悉了曲目,并且能流利的记下歌词,凌楚楚才带他去的录音棚录了歌。 磁带发行的这天,凌楚楚花钱,让每个卖收音机跟磁带的地方都在录音机循环播放了星娱公司磁带。 此刻售卖收音机跟磁带的店铺里正播放着一首伤心太平洋。 一名女听众忍不住问道:“老板,这是什么歌?” 老板:“伤心太平洋。” 女听众:“这歌以前怎么没听过,是新歌吗?” 老板:“是的,我店铺第一天售卖这张专辑。” 一开始让他换这个磁带循环播放十首歌,也是看在给返钱的面子上。 如果买的好,第二天继续播放,买的不好的话,就是给返钱,第二天他也绝对不会再播放。 接下来,录音机播放第二首歌了,音律还是非常好听。 歌词:“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挑磁带的人都停了下来,认真的听起了歌曲。 “老板,唱这歌的人是那个歌星?” 问话的依然是刚刚的女听众。 老板拿起磁带看了一眼,“叫文旭东,是个新人。” 女听众:“给我来一盘他的磁带。” 老板:“好。” “老板,也给我来一盘。” 接二连三有人问老板要店内播放的磁带歌曲。 直到拿不出磁带,老板低头一看,发现已经买完的三百盘磁带,心下后悔不已,早知道一天之内三百盘磁带都不够卖,他怎么也得拿货三千,不,是拿三万盘磁带。 很多磁带店,遇到了一样的问题,那就是星娱文旭东磁带不够卖。 很多听众买不到磁带,不免会对卖磁带老板抱怨上几句。 老板很是无奈,他们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多进点货。 文旭东是彻底的火了,还带火了星娱。 现在卖收音机跟磁带的店铺,贴上了文旭东海报。 文旭东长得好看,唱歌又好听。光是店内老板在外面门上贴上的海报,就丢了好几次,老板也感到很无奈,因为他还是第一次遇上如此疯狂的歌迷。 “文旭东,这几天你先不要贸然露面。” “为什么?”文旭东很是不解。 凌楚楚道:“现在有很疯狂的歌迷,连你的海报也偷,你要是出现,我觉得,你会很危险。” “好吧。” 天娱老板看着突然火起来的星娱,把他们这边出的专辑压的卖不出去,心情差到了极点。 不得不重视起来,并召开了紧急会议。 看着会议室坐的职员,天娱老板把星娱磁带摆在桌面上。 “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这个星娱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还有这个作词作曲人?” “老板,星娱公司是新注册的公司,至于那个作词作曲人,从未听说过,因该是新人。” “新人能做出曲曲都是经典的歌曲?”显然天娱老板不是很满意这个回答。 过了好一阵,没有人接话茬。 天娱老板接着道:“打听清楚这个词曲作者,不惜一切代价挖来我们天娱。” 众人:“……” 星娱因捧红了文旭东,接下来,凌楚楚看中的艺人,几乎是她一提星娱,就没有不愿意签约的。 这天,凌楚楚带了两盘磁带,去了凌娇娇的学校。 她去凌娇娇学校是有目的的,一是,时间长了,没见过凌娇娇,想去看看她,二是,她听陈梓宁说过,刘玲也考上了跟凌娇娇同一所大学,三是,别看凌娇娇学校只是普通大学。 但这大学里头有很多长得好看的大学生。 凌娇娇一看凌楚楚给她带来的东西,激动的说道:“呀,楚楚,这是文旭东磁带,听说现在磁带店都缺货,很难买到,没想到你居然给我带来了他的磁带。” 说到这,她微微停顿片刻,接着又说:“不行,我得藏起来,不然肯定会有人问我借。” 凌楚楚顿时哭笑不得。 不就是一个磁带,至于吗。 要是让凌娇娇知道,文旭东是自己公司艺人,不知道她会激动成什么样。 -- 第85页 “为了感谢你,姐姐今天请你去国营饭店吃饭。” 国营饭店。 “一盘炒鸡蛋,再来一个烧茄子,两碗米饭。”凌娇娇没舍得点肉菜,点了全素菜。 素菜比肉菜便宜几块钱。 吃了饭,凌娇娇见凌楚楚还没走的意思,便问,“楚楚你是不是还有别的事情?” “嗯,我听说刘玲也在这个学校,想去看看她。” 凌娇娇点了点头:“那你快去把。” “对了楚楚,我下月有要回北方办婚礼,你记得过来。” “嗯,我知道了。” 跟凌娇娇分别后,凌楚楚找了刘玲,刘玲跟她在一个庄子里当过知青,在乡下下乡的时候,所有知青里,她只跟刘玲关系处的不错。 刘玲看到凌楚楚的那一刻,愣住了,面前这位身穿白衬衫,下身搭配黑色直筒裤的漂亮女孩,还是那个跟她一起下乡的凌楚楚? “玲子,好久不见。”凌楚楚主动跟她打招呼。 刘玲一脸惊叹道:“天哪,楚楚,我差一点就没认出你。” 凌楚楚把头发捋到耳后,笑着说:“是我长得变样了吗?” “是呢,变得比以前更漂亮了。” 刘玲这话一点也没夸张,凌楚楚原来也好看,但还没有让人一眼看了就惊艳的地步。 现在的她,就跟女歌星一样,变得耀眼。 “对了,楚楚,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所学校的?” “我跟陈梓宁一个班,听他说的。” 之前陈梓宁就跟她说过,只是自己太忙了,就没主动过来找她。 “陈梓宁跟你一个班?那你们两个还真有缘分。” “是挺有缘分的。”凌楚楚点了点头。 原本凌楚楚计划好的,避开男主、女主、男配,结果,一个都没避开,跟女主同寝室,跟男配同班,还跟男主结了婚。 事情发展成这个样子,真的不在她计划内。 刘玲道:“楚楚,你要不要考虑一下陈梓宁,我看他好像对你有点意思。” 凌楚楚嗔了她一眼,“你乱点什么鸳鸯谱,我都结婚生孩子了。” 刘玲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不会是真的吧?” 凌楚楚点了点头。“是真的,改天有时间带你去见见我的两个孩子。” “对了,我有东西送你。” 说着,凌楚楚把磁带给了刘玲。 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刘玲忍不住惊喜道:“这是文旭东的磁带?” 看她表情,凌楚楚就知道她很喜欢。“现在他的磁带卖的很火,市面上不好买。” 刘玲拿着磁带,翻面看了好几次,“楚楚,你真好。” 回了寝室,刘玲就跟大伙炫耀起来,同寝室中刚好有录音机,放歌不敢太大声,害怕宿管阿姨上来没收了收音机跟磁带。 这次凌楚楚来凌娇娇大学收获不小,不仅见了凌娇娇跟刘玲,回去途中还遇到了两名适合出道艺人,其中一个女孩不仅人长得漂亮,声音也很好听,就是不知道唱功如何,她已经在联系两人当中。 一个叫刘雅婷,一个叫李美云。 看到李美云的那一刻,凌楚楚想到了那首粉红色的回忆,而看到刘雅婷,她则想到了甜蜜蜜那首老歌。 几天后,李美云跟刘雅婷,同意跟星娱签约。 凌楚楚乘着文旭东热度还没下去,带李美云录了粉红色的回忆,刘雅婷录了甜蜜蜜。 这两首歌都是她所在年代的那个年代经典歌曲。 有很多人翻唱过。 但还是原唱唱的最经典。 果然,粉红色的回忆跟甜蜜蜜一出,李美云跟刘雅婷迅速火了起来。 甚至有知名导演相中了李美云跟刘雅婷,邀请他们二人拍戏。 从这里就可以体现出,女人的资源,往往要比男人的资源好。 文旭东出的是十首歌专辑,也算是火遍全球,却远远比不上只出了一首歌曲的李美云跟刘雅婷。 凌楚楚不会约束自己的艺人,看着合适,她果断的让自己艺人跟导演这边签了约。 第45章 完结+番外一 除此之外,公司聘请了经纪人、星探,有些事情也不需要凌楚楚本人亲自出面面对。 让凌楚楚感到有些好笑的是,天娱竟然打电话给她,想挖她去天娱。 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挖。 尽管天娱出了很高的价,她依然委婉的拒绝了天娱。 天娱。 会议室,老板阴沉着脸坐在主位椅子上。 两边的工作人员大气都不敢出,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压抑。 “不是让你们竭尽全力去挖星娱作词作曲人的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动静,反而星娱又出了两首经典好歌?” 左边一名戴眼镜女同志:“老板,我们照着您之前说的,开出了很高的价,但作词作曲的作者,还是拒绝来我们天娱。” “不识抬举。” 接着,天娱老板沉着脸,将手中的杂志挥了出去,那杂志刚好落到一名秃顶男人头上。 天娱老板挥了挥手,“出去,你们都给我出去!” 大家退出了办公室,其中那名被老板用杂志不小心砸了头的秃顶男人,刚出办公室就小声嘟囔谩骂:“什么东西,一天到晚,一不顺心,就知道拿我们撒气。” -- 第86页 与此同时,凌家住宅。 “妈妈,我想吃粉。” 凌恬悦口中的粉,就是凌楚楚有空会做的酸辣粉。 “好,轩轩你看着妹妹,妈妈去厨房给你们做酸辣粉。” 说道酸辣粉,凌逸轩不由得舔了舔嘴唇,酸辣粉他吃过几次,那味道,真的是让他好怀念,妈妈太忙了,偶尔才有空给他们做一次。 厨房,凌楚楚穿上了围裙,拿出了三个碗,每个碗中放葱花、蒜沫、芝麻、小米辣、辣椒面,然后淋上热油,加入少量白糖、生抽、香醋提香,搅拌均匀备用,然后再煮红薯粉,煮熟了粉,舀一勺粉汤,在放入煮熟的粉,加少量香菜、花生米,这样就完成了。 做法简单,味道却鲜香美味。 生抽其实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而是现代产物,她从庄园拿出来的,生抽瓶子上的商标已经被她撕毁。 跟两个孩子偶尔嗦个粉,真的是好快乐。 只是,吃粉的时候,凌楚楚却吐了,呕吐让她意识到,自己这月亲戚好像没来,她怀疑自己怀孕了。 可自己也没跟夜锦尘有过几次,就怀孕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易孕体质? 第二天,怀着忐忑的心情,凌楚楚把孩子放婆家,自己去了医院一趟。 看着医生一会儿皱眉,一会又眉头舒展,到是把自己给紧张到了。 “医生,我这是怎么……” “恭喜,你怀孕了。”没等凌楚楚把话说完,医生便打断了。 得知自己怀孕,凌楚楚心里还是很欢喜的。 不像穿书那会儿,得知自己怀孕,心里喜悦少了点,那会儿满脑子都是,怎么样回城,并且做好一个单亲妈妈。 回了家,凌楚楚就抽时间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婆家。 然后又坐下来给夜锦尘写了信。 信中提到怀孕的事。 很快夜锦尘就被凌楚楚那封告知他怀孕的信召了回来。 到了凌娇娇出嫁这天。 这么重要的日子,亲戚朋友全都到了现场参加凌娇娇婚礼,当然也有个别没到,但礼却让人捎来了。 新娘凌娇娇身上没多余的装饰,就连口红也没涂,不涂口红是因为在这个年代,还没有口红,就是有,也还没流传到这个小城市。 新娘头上也没多余装饰,就别着一朵红花。 身穿青灰色翻领西服。 除了脸上面露喜色之外,人多了点,凌楚楚真没看出,哪一点像办婚礼。 接亲队伍十一点准时进了凌家门。 这个时候,没有伴娘,更不会有堵门一说。 新郎进门背起头戴红花,身穿翻领西服的新娘,胸前佩戴红花,身穿中山装的新郎,把新娘放崭新自行车后座,推着崭新的自行车往家迎娶新娘。 后面跟着迎亲队伍、跟路人,路人无非是凑热闹讨个喜糖。 这个时候,男方家不会吝啬,跟大伙散了早已准备好的喜糖。 这个年代普通人家结婚,就是这么简单。 中午在男方家吃了席,婚礼就结束了。 凌娇娇出嫁后的第二天,回娘家办了回门宴。 回门宴人少了些,都是娘家自家人。 夜锦尘摸了摸凌楚楚平坦的小腹,“这里有我们的孩子?” 凌楚楚瞧着他那傻样,点了点头。 “拜托,你都两个孩子了,你这表现的怎么这么激动?” “那不一样,前边你怀轩轩跟恬恬,我没能陪在你身边,我们这个宝贝,我一定要留守在你身边,直到你生产为止。” 凌楚楚问:“你不去部队了?” 夜锦尘回:“我打算退役。” “啊?”凌楚楚吃惊的看着他,那不是天天能见着他了? 夜锦尘直视她的眼睛,“怎么,听说我要退役,你好像不太高兴?” 凌楚楚连忙摇了摇头,“那那会,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时间一晃而过,孩子们大了。 凌楚楚跟夜锦尘这些年一共有四个孩子。 凌逸轩20岁,凌恬悦20岁。 夜逸晨15岁,夜馨月12岁。 系统给陆贝贝发布了任务。 “宿主请你尽快攻略凌逸轩。” 陆贝贝愣了一下,很快又反应过来,反问道:“系统,你不是说要我攻略段天磊的吗?怎么攻略对象突然间换成了凌逸轩?” 小时候,她从小到大开始跟男主段天磊一个学校,眼看着攻略完成度百分之八十五,任务快要完成的时候,系统却忽然对她说,攻略对象换成了凌逸轩。 “本系统也不知道任务对象为什么换成了凌逸轩,请宿主尽快完成任务,不然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陆贝贝叹息一声,很无奈的说道:“算了,大不了在这个时代多待一段时间,系统,你快点把凌逸轩资料给我。” 陆贝贝目不转睛的看着凌逸轩照片,惊叹这世界上竟然有如此英俊的男人。 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他换人物攻略了,相比起段天磊,凌逸轩长得可比段天磊帅多了,而且资料上显示,凌逸轩还是个天才。 明明才20岁的年纪,听说他在十八岁就跳级读完了大学,十九岁还接管着他父母名下好几处产业。 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她现在在想,接下来要怎么接近凌逸轩。 -- 第87页 哦,对了! 他好像有个两个妹妹,资料有写到,他很疼他的双胞胎妹妹,要不就从他双胞胎妹妹下手? 凌楚楚跟凌逸轩,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陆贝贝,快穿文女主竟然跟凌恬悦成为朋友。 “逸轩哥哥,你为什么不理贝贝?”陆贝贝说着就要去拉凌逸轩的手,被凌逸轩冷冷的挥开。 凌逸轩星眸满是厌恶,沉声道:“我很忙,没空搭理你。” 说到这微微停顿片刻,星眸里闪烁着冷漠,“我警告你,离恬恬远点,知道吗?” “逸轩哥哥……” 陆贝贝不知所措的看着凌逸轩。 他,他怎么对自己这么冷漠?并且让自己离凌恬悦远一点,难道他知道自己是因为想接近他,才亲近凌恬悦的? 刚想到这,就被自己否定了。 不,他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目的的。 凌逸轩严肃的看向陆贝贝。 “我们还没那么熟。” 他的意思很明显。 上辈子,他怎么就没发现,陆贝贝这么烦呢? 这时,凌恬悦挎着皮包出现在了走廊。 “哥哥,贝贝。” 她走进才发现,自己的哥哥脸色不是很好看,贝贝则红着眼睛,委屈巴巴的看着自己。 贝贝那样子,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让她看着就很心疼。 “哎呦,怎么了贝贝,你的眼睛怎么红成这样?是不是我哥哥他欺负你了?” 陆贝贝咬着下唇,轻轻的摇了摇头。 而她这个样子,凌恬悦认定是自己的哥哥欺负了陆贝贝。 “哥哥,贝贝这么可爱,你干嘛欺负人家?快点跟贝贝道歉。” 凌逸轩:“……” 怎么办,他现在更讨厌陆贝贝了。 “哥哥,你如果不道歉的话,我就罚你请我跟贝贝吃饭。” 凌逸轩冷冷的道:“请你可以,外人免谈。” 从来没有男人这么对待过她,陆贝贝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一手捂着嘴巴跑了出去。 “贝贝,你去哪。”凌恬悦瞪了凌逸轩一眼,抬起脚步就要去追,不料,被凌逸轩拉了回来。 凌恬悦气呼呼的瞪着凌逸轩,“哥哥,你干嘛拽着我?” 凌逸轩冷声道:“我不拽着你,你不是就去追她了?” “哥哥,你之前又没见过贝贝,怎么第一次见贝贝,就对贝贝意见就这么大?” “呵呵,有吗?”凌逸轩不自在的干笑着整理了下领带。 这辈子是第一次见,但上辈子,他可是见过陆贝贝无数次。 甚至把她当做至宝,没想到,到头来,害他跟妹妹最惨的就是陆贝贝。 凌恬悦道:“哥哥,其实贝贝她人很好的,在学校我跟同学发生争执,都是贝贝在帮我。” “恬恬,哥哥告诉你,跟人交往,不能只看表面,知道吗?” “这个妈妈唠叨过好几遍了都。”凌恬悦不耐烦道。 回到家中,陆贝贝坐在化妆台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很漂亮啊,那为什么凌逸轩对自己会那么的冷漠,而且今天是第一次见面,她却明显感觉到凌逸轩很讨厌自己。 “系统,能查一下凌逸轩为什么讨厌我吗?” 系统冷漠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没有查阅权限。” 陆贝贝小脸一垮:“不会把!意思是不能查?” 系统没有在回应陆贝贝。 陆贝贝:“……” 第46章 番外二 过了一会儿,陆贝贝拨通了凌恬悦电话。 凌恬悦躺在床上,拿起电话:“喂,贝贝,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恬恬,我想告诉你,我明天就要去你哥哥公司实习了。” “啊,”凌恬悦忍不住惊呼一声。 “怎么了恬恬,听到我要去你哥哥公司实习你不高兴了?”电话另一端,陆贝贝脸色一暗,捏紧了手中电话。 凌恬悦道:“没有,我怎么会不高兴,我在想,你来了公司,我要跟我哥哥说一下,让他好好照顾我的好姐妹。” 陆贝贝微微叹息一声:“别呀贝贝,我看照顾就算了,就怕你哥哥他知道是我去公司,会不高兴。” “怎么会……”然而凌恬悦也知道哥哥不喜欢陆贝贝,是很不喜欢。 甚至不允许她跟陆贝贝做朋友,至于原因,她问过了,哥哥就是不讲。 凌逸轩也不知道陆贝贝使了什么手段,会成为自己公司的实习经纪人。 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而不管自己对她多冷漠,多无视,甚至把她当空气,陆贝贝就是一点别的反应也没有,还是一如既往想方在设法讨好自己。 因此,这几天,凌逸轩变得有些烦躁。 “贝贝,你是不是喜欢凌总?”她刚刚在公司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好闺蜜陆贝贝,开会时间,呆呆的望着凌逸轩,眼中充满了仰慕、倾心之意,所以开完会她才会拉着贝贝来到角落,想要问清楚她是不是真的喜欢凌逸轩。 “你怎么会这么问?”陆贝贝羞红了脸颊。 连好闺蜜梦琪都看出了自己喜欢凌逸轩,难道是自己表现的太明显了? 双麻花辫女孩梦琪很不雅的翻了个白眼,“拜托,你表现的太明显了,开会的时候,一直盯着凌总看。” -- 第88页 陆贝贝红着脸没有回应。 “贝贝,你要真喜欢上了凌逸轩,那段天磊怎么办?” 躲在门后的段天磊手捏紧了咖啡杯手柄。 听她提起段天磊,陆贝贝脸色一变,有些不耐烦道: “哎呀,这个时候你提他做什么,其实我从来没喜欢过天磊哥哥,一直都当他是我的哥哥,是天磊哥哥一直纠缠我。” “啊!”梦琪闻言,大吃一惊。很小声的嘟囔一句:“可我看到的不是这样子。” “你说什么?”因为她声音太小,陆贝贝没有听清她说了什么。 “没什么……”梦琪敷衍道。“我觉得凌总长得比段天磊好看,条件也比段天磊好,你要是喜欢凌总,作为闺蜜的我肯定是支持你的。” 段天磊看着消失在角落的陆贝贝,跟梦琪,咬着牙道:“好你个陆贝贝,想甩开我,去攀高枝?” 这时陆贝贝听到了系统提示音,段天磊的好感值正在下降,从百分之八十五,降到了百分之四十。 “咦!贝贝,你的脸怎么了?”走着走着,梦琪一抬眼发现陆贝贝的脸不断变化着,样子有点可怕。 陆贝贝抬手摸了摸脸,触感比以前粗糙了许多,赶忙推开梦琪,走到卫生间,镜子中的自己,脸色变得暗黄,连斑斑点点也变得很明显,甚至五官也变得没原来精致了。 “系统,我的脸怎么回事?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陆贝贝眼睛含泪焦急地质问系统。 系统冷冰冰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的美貌是用段天磊好感值换来的,段天磊对你好感值下降了百分之四十五,你的脸当然会回到原来的模样,如果段天磊好感值在下降的话,你的脸会变得更难看。” “那怎么办?”陆贝贝急忙问道。 不可以变回原来的样子,原来的自己,跟妈妈一样,一脸的雀斑,那样子实在是太丑了。 系统:“当然是想办法让好感值回到原来那样!” “那还攻略凌逸轩吗?”陆贝贝问道。 系统冷冷得说:“你觉得凌逸轩会喜欢你这样貌?” 陆贝贝:“……” 因为脸上发生的变化,陆贝贝中途就请假回了家。 回到家中,拿仅有的积分在系统商城兑换了遮瑕、粉底液。 这天,陆贝贝涂了从系统商城里兑换的遮瑕与粉底液,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得感慨了一下,不愧是系统商城出品,只涂了一点就遮盖住脸上斑斑点点,只是这五官,却是不如之前精致了。 公司走廊,陆贝贝跟段天磊擦肩而过,见段天磊将自己当做空气一般无视走了过去,陆贝贝忍不住愣了一下,记忆中,这可是头一次出现这种情况,前一段日子,段天磊看见自己时,都还痴痴的看着自己,眼神中充满了迷恋,这次竟然把自己当做空气,一时间令她颇为不爽。 “天磊哥哥!” “有事?”段天磊转过身,冷冷的看向她。 陆贝贝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天磊哥哥,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冷漠?” 段天磊看着她的脸不如原来明媚,五官不如原来精致,眼中暗藏一丝嫌弃。 “陆贝贝,我不是你哥哥,请你别左一个哥哥右一个哥哥的喊我。” “天磊哥哥……”陆贝贝委屈的喊道。 段天磊不在理会她,转身离开。 心里却感觉特别的堵,他跟陆贝贝很小的时候就认识,那会儿陆贝贝的脸上还有雀斑,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他以为,他们的关系,至少长大后,会在一起,却没料到,有一天他会听到她亲口说,只拿他当哥哥,并且喜欢上了别人。 那个人,有身份,有地位,是自己努力一辈子,都无法超越的存在。 距离跟段天磊维持关系有一段时间了,这几天陆贝贝很少出现在凌逸轩面前,跟段天磊关系有所缓和,她的脸也终于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稳住了段天磊,接下来的日子,陆贝贝每天想方设法接近凌逸轩,然而,无论她多努力,陆贝贝每次在看到凌逸轩对她的好感度,不仅没有上升,反而还在成为了负数值,这让陆贝贝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感。 不是说这个时代的男人单纯,好攻略,自己稍微一使手段,就能引他上钩?就比如段天磊,自己都没怎么用心,好感度第二次上升到了百分之八十五。 为什么到凌逸轩这就不管用了? 时间越久,对自己越不利,反而会因为没在规定时间内攻略凌逸轩,自己跟系统,只能待在这个空间,那也去不了,除非自己主动放弃攻略凌逸轩。 而段天磊那还没有彻底稳定,自己这次不敢在甩开段天磊冒险攻略凌逸轩。 “系统,我想放弃攻略凌逸轩。”陆贝贝对攻略凌逸轩彻底没了信心。 系统:“你确定要放弃?” 陆贝贝深吸一口气,回道:“我确定。” “宿主主动放弃攻略凌逸轩,即刻生效。”系统冷冰冰的声音再次响起, “请宿主尽快在一周内成功攻略段天磊,攻略成功,才能离开这个世界。” 凌家,凌楚楚正在包饺子。 “妈,我来帮你。” 凌逸轩撸起袖子,就要帮凌楚楚擀饺子皮。 凌楚楚在他手背上拍了一巴掌,“洗手了没你?” -- 第89页 凌逸轩只好去洗手,洗了手,再次出现在凌楚楚面前。 擀饺子皮的活,就落在了凌逸轩手中。 “妈妈,哥哥擀的饺子皮太厚。” 十二岁的夜馨月一脸嫌弃道。 “是有点。”凌楚楚看了看,也觉得儿子擀的饺子皮有点厚,这样下饺子的时候,煮不熟,反而容易煮破。 “对了儿子,你现在都二十了,也该谈个女朋友了!” 身边的姐妹,儿女都成婚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已经到了结婚的年纪,条件这么好,却连对象也没有,真是愁人。 凌逸轩无奈道:“妈,我才二十岁!” “二十岁不小了,我二十岁你跟恬恬都两岁了。” 凌逸轩:“……” “你梅姨说有个好姑娘想介绍给你认识。” 凌逸轩脸色变得严肃道:“别,妈,你也别催我,在等三年,三年后,要是我还没找下对象,就听您的话去相亲。” “这可是你说的,不准反悔。” “不反悔。” 之后的日子里,凌逸轩发现陆贝贝没在烦他,到是跟段天磊成双入对,几天后,还给他发了请帖,原来是这两个人要举办婚礼了。 回想起上辈子,这两人是在自己住进监狱的时候举办的婚礼。 自己上辈子也是真傻,居然会被陆贝贝陷害入狱。 这辈子,他有想过报复,但还是没去报复他们,并不是心里还有陆贝贝,而是觉得这辈子,要为自己而活,没必要活在过去的阴影里。 还有,只要他们不去主动伤害妹妹,招惹凌家,什么都好说。 参加过陆贝贝的婚礼,别说凌逸轩,就连准新郎段天磊,都觉得陆贝贝好像换了一个人。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婚礼结束,陆贝贝就完成了任务,去了别的世界。 留下来的,是真实的陆贝贝。 陆贝贝身体莫名被陌生人占据多年,好不容易回到自己身体里,却发现,自己已经跟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结了婚。 三年后,凌逸轩并没有如期带回家女朋友。 “儿子,三年了,你三年都没搞定一个女孩子?”凌楚楚有些恨铁不成钢道。 自己的儿子也太差劲了,三年了都没带回一个对象来。 “对啊轩轩,三年了你丢没找下女朋友。” 爸妈都等不及想抱重孙了,奈何这小子不争气。 凌逸轩:“……” 爸妈就这么瞧不起自己么? “轩轩,你还记得你三年前跟妈妈说过什么话吗?” 凌逸轩轻轻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记得,三年之内找不到女朋友,就要接受妈妈安排的相亲。 可这种事情急不得,得看缘分。 然而爸妈却急着想抱孙子…… 爷爷奶奶想抱重孙子…… “那你是否能接受我安排的相亲?” 凌逸轩再次点了点头,“可以,但我的身份不能告诉女方。” “嘿,你这小子难不成想装穷小子?”凌楚楚笑了,心想,这小子还真会玩。 “对,我就是要以穷人身份相亲。” 他不想一个女生,跟他谈对象,是因为自己有钱。 “没问题,这个你妈就能帮你搞定。” 凌逸轩只能接受凌楚楚安排的相亲。 到是夜逸晨年满十八岁,报名去参了军。 夜逸晨去部队的时候,是凌楚楚跟夜锦尘亲自把他送上了车站。 咖啡厅。 凌逸轩一身白领着装。 “你好,我是凌逸轩,现在在一家上市公司上班。” “你好,我是江菱宛,在校担任教师职责。” 二人互相介绍了一下各自基本情况。 其实,凌逸轩没见江菱宛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她是做什么的,就连她的家庭情况也一清二楚。 在凌逸轩打量江菱宛的时候,江菱宛也在偷偷的看他。 首先,彼此对对方外貌是满意的。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