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相差三十岁》 差四十岁呢(屠户篇) 朱善今年五十五岁,是远近闻名的屠户。 她沉默寡言,从不爱笑,一道长长的疤痕从眉心穿过一直划到嘴角,杀猪刀被她挥舞得虎虎生风,周围血赤糊拉一片,更衬得她像一尊地狱来的煞神。 初来乍到或者胆子小些的人都不敢到朱善这里来买肉,可朱善刀功极好,又从不缺斤短两,市井小民当然还是更在意那两文钱,因而朱善的生意向来也不差。 没人记得朱善什么时候到这里来的,也没人见过朱善的家人,没娘没爹,没女没儿,不知道是个寡妇还是从来没嫁出去过,总之这么多年里她始终不声不响一个人杀着猪卖着肉,跟邻里也都极少来往。 朱善的摊子上还剩下最后一块肉。 有人大着胆子问她,最后一块了能不能再便宜点。 朱善开始收摊,说不卖了。 那人以为朱善只是不想便宜卖他,有点不悦,但看见朱善脸上那道凶神恶煞的疤痕和她壮硕魁梧的身材,又把嘴里那些不怎么好听的话咽了回去,带着一肚子气走了。 朱善把最后一块肉包起来,目光落在巷尾的一处角落。藏在角落里的少男见四下无人才匆匆跑过去,却一直低着头不敢看朱善。 朱善直接把油纸包扔进他怀里,她只是随手一扔,身形单薄的少男却被砸得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但他始终紧紧捂着怀里那包肉,生怕脱了手。 “记住了,今晚戌时。” 朱善临走前叮嘱道。 她的声音冷硬沙哑,像一把生锈的铁锹重重摩擦过耳朵,少男孱弱瘦小的身子打了个寒颤,声音低到几不可闻地应了一声。 “哥哥不吃吗?”扎着冲天羊角辫的小姑娘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大快朵颐之余还不忘拽了拽发呆的哥哥。 阿箬被妹妹拽得回了神,勉强地挤出丝笑意,摸了摸妹妹小小的后脑勺,“哥哥不爱吃肉,太腻了,阿嫱喜欢就多吃些,这些都是你的。” 阿嫱虽然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肉这么好吃哥哥却不爱吃,但反正她一个人也吃得完,总不会浪费。 “那哥哥我们以后还能吃到肉吗?”阿嫱吃着吃着又担心起以后的口福来,她实在不想每天都只能吃地瓜土豆和苦苦的野菜。 能吗?阿箬也不确定,如果他不能让那个人满意呢?如果对方很快就对他腻味了呢? 但迎着妹妹满是期待的眼神,阿箬只能勉力笑着,“能的,只要阿嫱想,以后都可以吃到肉。” 阿嫱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快活地欢呼一声。 阿箬看着妹妹活泼快乐的模样,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服侍得那人满意。 可是,想到朱善冷漠的神情,凶恶的外表,还有她那把沾满了鲜血的屠刀,阿箬又情不自禁地害怕着。不仅仅是害怕疼痛,他更害怕自己受伤太重,没法照顾娘和妹妹。 但路是他自己选的。 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了。 阿箬站起身,努力克制着让自己的声音不因为害怕而颤抖:“阿嫱你慢慢吃,我去看看娘吃好了没。” 他走出屋门,看到夜幕已经拉下,一轮不起眼的弯月缀在天边,白日里喧闹杂乱的四周也安静下来,安静到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嘭,嘭,嘭,一声比一声响,一下比一下慌。 戌时,马上就要到了。 “吱嘎——” 虚掩的木门被推开。 少男却踟蹰在门槛外,迟迟不敢迈进去。 “进来吧。”女人沙哑的声音传来,伴随着响起的还有刀斧劈开木头的声音。 阿箬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朱善坐在灯火通明的主屋门口,身旁散落了一堆劈好的木柴。 她打着赤膊,胸脯处随意裹缠了两圈麻布,臂膀上肌肉鼓起,腰腹处沟壑分明,手里的斧子落得又快又准,每一下都正正好好落在圆木中央,一劈到底。 “会劈柴吗?”朱善捡起一旁的布巾擦了擦脸上和脖颈上的汗,看见阿箬犹犹豫豫地朝她挪着步子,不由笑了一下,“你怕什么,我又不吃人,现如今也不杀人。” 她的笑声很短促,只是眼里笑意久久不散,阿箬本来还挪着的脚步突然顿住了,不知道是因为居然看见朱善笑了,还是因为她的话——现如今不杀人,难不成她从前杀过人? 阿箬不敢深想。 阿箬走得再慢,院子就这么大,他还是走到了朱善身边。 或许是因为朱善刚才的笑,又或许是因为朱善手里忙着劈柴,分给他的眼神很少,阿箬心里的不安和惶恐少了一些。 阿箬没敢站得离朱善很近,但他依然闻到了朱善身上的血腥气和猪肉味,和他在朱善的摊子附近闻到的味道一样。 这味道当然不好闻,但阿箬并不讨厌,毕竟这样的味道在他心里和猪肉挂上了钩,意味着娘和妹妹终于可以吃上肉了。 阿箬打心眼儿里感激朱善。 无论她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他都愿意承受。 他只是对未知的那件事控制不住地感到害怕和迷惘。 朱善大手一拽,便把畏畏缩缩的阿箬拉到了怀里。 他浑身没有几两肉,瘦瘦小小的,骨头硬得硌人,整个人却轻得像一片羽毛,抱在怀里都仿佛空无一物。 朱善可以看到少男通红的耳根和干瘦的后颈,估摸着要几个他才能赶上一头成年公猪重。 “多大了?”她一手环着阿箬的细腰,另一只手却还没耽误劈柴。 “……十五了。”阿箬声音依旧低如蚊吟,朱善横在他腰间的手臂很烫,隔着衣物都烫得他心口阵阵发紧。他坐在朱善结实的大腿上不敢乱动,也不敢去依靠她的胸口,却依然感觉自己被朱善的气息密不透风地包围着,不给他留一丝逃跑的余地。 “倒是巧,我上个月刚满五十五。”朱善又笑了,她也发觉自己今晚笑得格外频繁,可她向来是这样,想笑就笑,不想笑就谁来也不给好脸色,“差四十岁呢,做你姥姥都绰绰有余。” 可朱善没有后嗣,也不讲究这些,她依然对这个十五岁的柔弱少男很有兴致,就和四十年前的她一样。 她也很多年没尝到这么年轻又新鲜的少男的滋味了。 -- 给别人玩过?(屠户篇) τIαηмéIχs.c 朱善随手把斧子扔到一边,就来解阿箬的裤带。 阿箬没料到她这样直接,下意识按住了她的手,结结巴巴道:“不,不进屋吗?” 他两只手加起来也不比朱善的手大多少,又瘦又小,掌心还覆着一层厚薄不均的茧。 “不急,先验验货。”朱善剥开他的手,一手掐着他的腰把他提起来,一手拽下了他的裤子,少男的下体立刻暴露在空气中,冷风一吹,冻得直打哆嗦,“想进我的屋,上我的床,总得让我看看你够不够格。” 朱善拎着他,像拎着一块猪肉一样,翻来覆去地打量着。 他下身的皮肤可比手上细嫩多了,身上其他地方都干干巴巴、瘦骨嶙峋,小屁股倒是难得的肉感十足,小巧圆润,朱善下手按了按,感觉弹性也不差。 阿箬自小吃糠咽菜,本就比同龄人矮上不少,笔直干瘦的两腿中间那物件儿也稚嫩极了,大约两寸长,两指粗细,光洁无毛,也不见包皮,粉莹莹嫩生生的,像只刚破壳而出的雏鸟。 朱善掌心浸着湿哒哒的汗意,还沾着许多碎木屑,大掌托起阿箬软趴趴的粉色肉虫,肉物被浑厚宽大的手掌衬得更加小巧玲珑。 朱善嗤笑一声:“这么小?”Ⓕцщ℮ňщц.м℮(fuwenwu.me) 大小她倒是不在意,关键是得干净,她向来只爱玩雏儿。 毕竟,谁愿意吃沾过别人口水的肉? 阿箬整个人悬在半空中,下身空荡荡的,这种没着没落的感觉让他不安到浑身颤抖。 他低头看见朱善把他那根东西托在掌心,从那手掌中源源不断散发出的热度灼烧着他的肉具,热气浸透他的皮肤,入侵他的血肉,明明下身不着寸缕,夜里寒气逼人,他却觉得热,好热,热得他头昏脑涨,下体也开始隐隐胀疼。 阿箬不太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年纪小没经过事,别说自渎,连起这样的反应都是头一遭。也从来没人教过他这些事,他又因为性子懦弱,总被同龄人排挤,因而同龄人都懂的事他却一无所知,在这档子事上是真真正正的白纸一张。 他不知道朱善说他那里小是不是嫌弃他,只能忐忑地抓紧她的手臂,“您不满意吗?” 他也不知道他那根东西会不会再长大,就像他有一年多都没有怎么长个子了。 吃不饱,穿不暖,能活下来已经不容易。他或许已经没机会再长高了,只能把口粮尽量留给妹妹,希望妹妹以后能长得高高的。 朱善手臂上的肌肉结实得像块铁,他的手与之相比就像吃剩的鸡肋骨,阿箬想,要是妹妹以后能长得像朱善一样高大强壮就好了。 他的肉根涨硬以后粗长了不少,顶端稍微有点上翘的弧度,龟头娇嫩得出奇,好像轻轻一掐就能出水似的。 他起反应起得太快,朱善不禁皱了眉,“硬得这么快,给别人玩儿过?” 这话里的嫌弃就是实打实的了。 阿箬慌忙辩解:“没,没给人……” 他脸色涨红,结结巴巴,却说不出“玩”这样的字眼来。 他也有羞耻心的,知道给人玩弄自己的身子是作践自己,是活该被人瞧不起的,走在路上都要被人吐口水。 但他也想好了,就只给朱善一个人玩,这样总归不至于脏到他自己都唾弃自己。 “没给人玩过,那就是你天性淫贱了。”朱善用粗砺的指腹碾着他的肉茎表面,见少男反应生涩懵懂,眼神清澈见底夹着浓浓的茫然,心里怀疑也打消了几分。 阿箬的身子敏感异常,被她摩擦过的地方火辣辣地疼,又有阵阵又麻又痒的感觉传遍全身,他的双腿不由自主地紧紧绞在一起,心里又有个荒唐的念头,想要大敞双腿任她玩弄。 “啧,骚货。”朱善加重了力道,少男疼得往一缩,却被她抵住腰,根本无处可退,“躲什么躲,你这根贱屌不是被我掐得很爽吗?看你这根骚鸡巴,爽得一个劲冒水儿呢。” 阿箬早就疼得满眼泪花,听到朱善这些不堪入耳的话,更是极力想要否认,他拼命摇着头,眼泪啪嗒啪嗒掉个没完。 他不知道朱善最喜欢看的就是他这副极度难堪又无力挣扎的模样。 朱善又掐了一把他的龟头,蘸了些马眼里吐出来的水送进他嘴里,“尝尝你的骚水,你要是不骚,哪来这么多水?” 但左一句水,右一句水,说的朱善自己尿意都上来了。 她在这儿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光顾着喝水,却没顾上放水。 朱善把阿箬放到地上,解开了自己的裤子,把他的头直接按到了自己下边。 朱善抬起一条腿支在凳子上,毛发浓密的下体贴着阿箬的脸。杂乱的毛发又粗又硬,扎人得很,膻腥味儿钻进他鼻孔里,有点像腐烂的死老鼠,又有点像路过鱼虾摊子旁闻到的那股子腥气。 朱善拍了拍他的脸:“张嘴,小可怜,给你喝点这辈子都没喝过的好东西。” 阿箬闭上眼,乖巧地张开了嘴。 他知道自己将要承受的是什么。 喝别人的尿,对于从前的他来说也是致命的羞辱。 但只要朱善高兴,这就是他应该做的。 可他不知道的是,为什么仅仅是把脸埋在她下体,他就真的开始口干舌燥,迫切地想要喝些什么。 “接好了,要是漏出来一滴,我就剁了你的屌,剁碎之后再喂给你,明白吗?”朱善掐住他的下巴,把撒尿那处怼进他嘴里,感受到阿箬乖巧地含住她那里,温热的小舌还不经意地扫过尿眼。 这滋味有点子微妙的爽,却挠得她尿意更急。 朱善放松身体,缓缓把尿水泄进那张乖乖等待承受恩露的小嘴里。 她也没为难他,刻意放缓了速度,但即便如此,阿箬嗓子眼细,还是得拼上命迅速吞咽着,才不至于让尿液不小心漏出嘴边。 朱善攒了一大泡尿,全都泄完时,阿箬已经吞咽得要麻木了,满口的尿骚味他已经浑然不觉,连小腹都微微鼓起,胃里灌满了她的尿水。 “这就装满了啊。”朱善用脚踢了踢他的小腹,没使什么力气,阿箬却还是被踢得歪倒在地。 胃里一阵翻腾,他捂住嘴想要干呕,又硬生生忍住了。 “好不好喝?”朱善神清气爽,也没在意阿箬那点小动作,蹲下身拍了拍阿箬软弹的屁股,“乖孩子,说句好喝,就让你做我的尿盆,以后这种好东西少不了你的。” 阿箬目光有些呆滞,反应比之前慢了不少。 许久,他才慢慢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眼尾滑落的泪水混着残余的尿水,他其实已经尝不出什么味道。 然而他说:“……好喝。” -- 天生就是给人骑的料(屠户篇) τIαηмé 朱善粗壮的大腿紧紧夹住阿箬的脑袋,大手紧抓着他的头发,带着他的脑袋上上下下地摩擦。 少男太过纤瘦,腰身仿佛还没有她大腿粗,肤色又过于苍白,整个人脆弱得像张一戳就破的窗纸。 少男的身子不住发颤,宛如窗纸被大风吹得不断抖擞。 阿箬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脸被死死捂在朱善的下身,黏腻的带着腥味的液体灌满了他的口鼻,头皮火辣辣的,像是要被整块儿揪下来,身上布满了她青青紫紫的指痕,无一处不疼。 可阿箬不敢收回自己的舌头,即便他觉得那舌头又酸又麻,仿佛已经不是他自己的了。 朱善也没想到,看着柔弱的少男,倒是出乎意料地耐操。 往常未经人事的雏儿,经她一番折腾,早都去了半条命,多数扛不住昏了过去。 而阿箬虽然也呜呜咽咽地,看起来受不住了,那灵巧的小舌却还在殷勤地侍弄着她。他身子虽单薄,唇肉却饱满厚实,跟他那肉臀一样,该长肉的地方都肉感十足,不该长毛的地方就寸草不生,仿佛生下来就是为了伺候女人。 朱善又拍了一把他的屁股,鲜红硕大的掌印把他白嫩的臀瓣整个罩住,“浪货,骚成这样,天生是给女人骑的料,是不是早就想我干你了?什么给换肉给家里人吃,就是你这副淫荡的身子欠操了吧,一天不挨操你这小嘴是不是就痒得流水?” 不是,阿箬想说不是,可是他这张嘴已经完全沦为了女人泄欲的工具,他嘴里塞着的是女人布满褶皱的阴唇,女人腥咸的水液混着他不由自主分泌的口水顺着他瘦削的下巴滑下去,占领了他光裸的大片胸口。ⓕцщ℮ňщц.м℮(fuwenwu.me) 他的眼泪早在先前被她玩弄身子的时候就流干了,眼眶酸疼得要命,却一滴泪也流不出来。 朱善又紧紧抓着阿箬的头猛烈摩擦了几十下,把憋了一阵子的火都泄到了他嘴里,剧烈的快感直冲脑门,爽得她口中脏话连连。 朱善终于心满意足地放开了阿箬,爽过之后她心情好了不少,还扯过巾子给阿箬擦了擦脸。 阿箬无力地喘着气,双目失焦,身子也软绵绵伏在床上。 朱善把他捞进怀里,大掌随意揉捏着他的臀瓣,白皙的臀肉从她的指缝里溢出来,依稀可见适才留下的红印。 印子消得倒是挺快。 “女人的屄水和尿水,哪个更好喝?”朱善问他。 阿箬仍然神智不清,只知道抖着嘴唇喃喃:“好喝……” “那就是都好喝了。”朱善笑了,“这么爱喝女人下边的水,就该天天活在女人裤裆下头。” 阿箬只觉得朱善语气比刚才操他时缓和了许多,其实朱善的许多话他都一知半解,他听着难堪刺耳,却又说不出为什么。 他还记得朱善怀疑自己给别人玩过时那嫌弃到极点的神情,小心翼翼用脸贴着朱善的胸口:“我,我不喝别人的水,只,只喝你的……” 阿箬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八岁那年,娘怀着妹妹,爹总是到镇子西头的寡妇门口晃荡,有一天爹又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被躲在门后的娘一榔头给楔死了。 男人若是叁心二意,肯定是活不长的,他还得照顾妹妹长大,给娘养老,不能死得太早,既然选择跟了朱善,这辈子也只能是她的人了。 朱善也没料到阿箬这般上道,总以为还要再好好调教一番,没想到他倒是乖得出奇。 她爽朗一笑,大掌顺着阿箬的脊背一路划到股沟,听着少男像幼猫一样在她怀里轻声呜咽着,俯首在他颈间嗅了嗅,啧声道:“你自己闻闻,一股骚味。” 阿箬不知道自己身上居然有怪味,慌得要从她怀里挣脱出来,“对不起,我不知道……” “是你发骚的骚味,野狐狸闻到你这么重的骚味都得自愧不如。”朱善爱看他慌神的样子,像只被猎人追得无处可逃的小鹿,仓皇逃窜反而一头撞到了树上,让人捡了个现成。 “想让我操你,你得求我。求人的话会不会说?”朱善揉捏着他小巧的囊袋,那粉嫩的肉茎根部被一根布带紧紧绑住,龟头涨得艳红。 阿箬浑身一僵,垂下的眼帘不住颤抖,本就不大的声音压得极低,“求……求……求您操我。” “大点声。”朱善狠捏了一把他的龟头,被突如其来的剧痛让阿箬几乎痛叫出声,“说得有诚意些。说你是个没有女人操就活不下去的骚货,你的贱屌一天不给女人看不被女人摸就痒得恨不得剁掉,你用不着吃饭光喝女人的屄水和尿就能活,你只想趴在女人裤裆里天天被操,想让百八十个女人一起来干死你,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是不是?” 朱善把他拎出怀里,又摁到自己腿间,向他敞开了阴户,命令他:“舔一口,说一句。” 阿箬茫然地看着眼前的女人的下体,深褐色的肉唇皱巴巴挤在一起,周围绕了一圈粗硬的毛发,有些还很长,杂乱地掩在阴唇外面,刚才就总是扎到他嘴里和鼻孔里。 他迟疑着,不是不愿意说,而是根本没能记住多少朱善教他的话。 他怕朱善等急了不耐烦,只能趴上去先胡乱舔了两口,把能想起来的话磕磕绊绊说了出来:“求您……求您操我,求您天天操我……想让您干、干死我……” 浑身赤裸的秀美少男趴在她下身,一面用温热的小舌舔吮着她的下体,一面又懵懵懂懂地说着淫荡至极的骚话,谁能不说这是滋味绝妙的享受呢? 朱善自认是个俗人,耽于酒色肉欲,还做过许多混账事,别人看不惯她是理所应当,可是,那些人能知道她有多爽吗? 阿箬说着说着也摸到了门道,他的鸡巴本就涨疼得厉害,一旦开了话闸也不难再开口,嘬了两下朱善那颗硬挺的肉核后,他便又开始说:“我……我的贱屌好痒,求您摸我,求您摸摸我的骚鸡巴,我是整天发骚的骚货,是不被您操就活不下去的荡夫……” 阿箬不明白,为什么每一句话一说出口,他下面那根贱屌都要更疼更痒上一分,痒到他真的想求朱善剁了它。好痒啊,好难受,为什么他要长这种下贱东西啊。 那股痒意从他的鸡巴一直窜到他浑身各处,手也痒,脚也痒,连嘴唇和舌头都痒得难受,阿箬只能不断用唇舌含吮舔舐朱善的下体,只有黏稠的水液灌进喉咙后,浑身的瘙痒似乎才能得到一点缓解。 接下来的话已经完全出自于他的本心。 阿箬叼着她的肉唇,舌尖在肉洞浅处搅弄着,贪婪地吞咽着他觉得无比美味的水液,口齿不清地说道:“我想喝您的穴水……想天天给您舔穴……我会好好舔的,求您了,让我舔,我想每天都给您舔……” 朱善被他越来越热情的舔弄顶起了更高涨的欲火,她狠狠把阿箬的头向下按,另一只手掐着阿箬早就红肿不堪的乳头又生生转了一圈,尖锐的快感从下体急剧攀升,她喘着粗气,很快又到了高潮。 -- 为什么不回家(民工篇) 七点半,路灯准时亮起。 年久失修的路灯明暗不一,有些挣扎着亮起,闪烁几下,又灭掉,有些干脆自暴自弃,始终固执地沉寂在黑暗里。 同样失修的道路坑坑洼洼,总是有令人意外的起伏,时不时就晃人一下。 白天,大货车在这条路上轰隆隆碾过,撒下一路砂石。夜晚,油烟熏黑了招牌的餐车零散地停在道路两旁。 说实在的,叶逢春没发现这条街和二十年前有什么两样。 只是两边的招牌几乎全换了一遍,但卖的无非就是那些,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只多了一样——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 叶逢春打算有空进去瞧瞧。 倒不是说她现在没空,她空余时间很多,纯粹是因为没钱,可无论多少年过去她还是一样的爱面子,说没空总要好听些。 一起在工地干活的姐们,回了家要做饭、洗衣服,伺候老人和孩子,要收拾一大家子人白天折腾出来的烂摊子。相比她们,叶逢春是一个时间相当富裕的人。 所以她有时间沿着这条不到一公里的街道来来回回地转,把新建的小公园里的每一样健身设施都试过一遍,还跟着小学生后面一块排队玩秋千。轮到她玩的时候,旁边的孩子排得越多她玩得越起劲,她听到孩子们并不小声地偷偷议论,说为什么和她们姥姥一样大的人也爱玩秋千,明明她们的姥姥从来不玩这个。 叶逢春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到了做人姥姥的年纪了。 是啊,她坐牢那年叁十二岁,同龄人大多数人早都有了孩子,二十年过去了,孩子又生了孩子。她明明什么都没做,时间就又兀自把她的辈分推高了不少。 等到叶逢春离开的时候,把秋千调得高高的,孩子们之中最高的那个都要跷起脚尖才能够到一点。 中午工地管饭,但是不包晚饭。餐车上飘出的各种香味串在一起,勾起了叶逢春肚子里的馋虫。 她是很爱吃小吃的,但是公司破产后那几年连这些也吃不起了,都是邹志军到了傍晚去菜市场买点不那么新鲜的减价菜,煮一锅青菜粥两个人草草对付一下。 叶逢春掂了掂口袋里的几个钢镚,早上叶梓给了她十块钱买早餐,她只花了叁块五,还剩下六块五。 她看到在餐车前面都挂着蓝蓝绿绿的码,买的人只需要掏出手机调出个框对一对,就算把钱付过去了。 叶逢春知道这叫二维码,现在的人出门很少带现钱了,走到哪里都是掏出手机扫码。叶逢春没有手机,叶梓有一部,但是他藏得很紧,好像生怕被叶逢春抢过去似的。 如果叶逢春真要抢,他藏到天花板里都没有用,可是叶逢春才没兴趣用别人的二手货。 脑子里想着怎么才能搞个新手机,叶逢春走到了一个卖烤冷面的摊子前面,她看到价格是五块钱一份,打算买一份边走边吃。 “要一份烤冷面,酸辣的,能有多辣就放多辣。” “好嘞。”餐车后面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围着灰色的围裙,身材高瘦,围裙带子勒出纤细的腰身,昏暗的光线下看不清他帽檐下的面容,他刚做完一份烤冷面,装好了递给上一位顾客,抬起头的时候和叶逢春对视了一眼。 男人朴素不起眼的衣着下,有一张过于好看的脸,尤其是那双有着漂亮卧蚕的眼睛,眼神恬淡又柔和。这个发现让叶逢春略微惊讶了一下,男人看起来并不很年轻,眼角有一点不明显的细纹,大约叁十叁四岁的样子,虽然过了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但又还未完全枯败,尚留存着一点青春余韵。 滚烫的铁板还在发出“滋滋”的声响,男人手里却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那双本来平静如水的眼睛里泛起层层波澜。 “逢春姐……”男人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颤抖,“你出来了。” 叶逢春对这个叫温庆华的男人有那么一丁点印象,但也仅仅有那么一点。 毕竟一个人叁十二岁和五十二岁的样子可能差别没那么大,但十叁岁的样子和叁十叁岁的样子往往判若两人。 在叶逢春没有为了躲债东躲西藏之前,她们家和温庆华做过不少年的邻居,两家人是八竿子能打着一竿子的亲戚关系,温庆华叫她一声姐姐。 温庆华是留守儿童,但与其说是留在家里给他奶奶照顾,不如说是他照顾年迈多病的奶奶,所以温庆华很小就学会了做饭。 叶逢春每次闻到邻居家的饭香味,都会抱怨邹志军就是个连饭都做不好的残废。对于做饭,邹志军是想学学不好,叶逢春是只做甩手掌柜,吃得不如意就跑出去下馆子。邹志军挨了几回骂以后,终于开了窍,经常给温庆华点零花钱让他来她们家做饭。 叶逢春吃饭不看厨子,所以对这个经常出入她们家的小男孩并不是很在意。 她没想到温庆华居然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并且一眼就认出了她。 温庆华坚持不收她的钱,还给她多加了一个鸡蛋和两根肠,小小的盒子几乎要盛不下,红艳艳的辣椒面铺了厚厚一层,像是抖一抖都能落一地。 温庆华突然笑出声:“逢春姐还是这么爱吃辣。” 叶逢春一边吃一边随口附和了两句,刚吃没几口就辣得直冒眼泪,牢里饭菜口味能淡出鸟,叶逢春只知道自己想吃辣,却忘了自己这张嘴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辣的东西了。 有柔软的纸巾擦掉了她眼角溢出来的眼泪,随即一瓶纯净水又被递过来。 温庆华抿着唇,另一只手不自在地在腰间的围裙上蹭了蹭,“刚拧开的,逢春姐先喝口水压一压吧。” 叶逢春接过水喝了两口,可是她一手拿着水,一手端着烤冷面,显然没办法边吃边走了。她把水放到一边,打算吃完再回去,一抬头看见马路对面停了一辆旧自行车,自行车正好停在一盏坏了的路灯底下,因此谁也看不清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脸上,是怎样阴郁晦暗的神情。 当他走到马路对面,路灯柔和的光线驱散了所有不该出现在光下的阴霾。身穿蓝白校服的男孩神色寡淡,面对叶逢春的时候像是面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虽然把“像”去掉也没什么不合适,她们本来就是认识了没多久的陌生人。 “我做了饭,为什么不回家?”叶梓的眼神在温庆华身上微微顿了一下,又紧紧盯着被辣得嘴唇通红、口水直冒的叶逢春,“……姑姑。” -- 要不还是用嘴吧(民工篇) 叶逢春走路走得很慢,叶梓推着自行车走在前面,还要时不时停下来等她,看着叶逢春手插裤兜一面走一面漫无目的地张望,他皱了皱眉,但没有开口催促。 叶逢春也有过走路很快的年纪。那时候她意气风发,做什么事都风风火火,恨不得把一天掰成两天用,不愿意浪费多一分一秒在走路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事情上。 现在她成了除了可以任意挥霍的时间几乎一无所有的人,却发现慢下来也有慢下来的乐趣。 唯一没有变的是,她还是一样的我行我素,永远不会因为别人改变自己走路的方式和速度。 这条她走过很多遍的小路,弯弯曲曲向高处蜿蜒,越往上越狭窄,一直通向无人的山顶,而两侧的房屋到半山腰就止了步,留些空地给山石和树木。 这条路曾经是遍地是坑的土路,一到下雨天就泥泞到不让任何一只裤腿幸免,现在好歹铺成了水泥路,加宽到可以容纳两辆车并行,路两侧留出了排水道,随处可见花花绿绿的包装纸。 小时候,她和邻居家的春枝经常一起顺着这条坡路往下跑,风在前面托着,无形的力在后面推着,她们越跑越快,仿佛马上就能腾空飞起,然而下一脚还是不得不结结实实地落在实地上。 后来叶逢春上了初中,知道有一种力叫做重力,这个力把她们牢牢捆在这个看起来是平的实际上是圆的的大球上。春枝没上初中,只上到二叁年级,可是没上初中的人也知道人飞不起来。 春枝姓邓,和叶逢春出生在同一个春天。早在叁十多年前,随着春枝远嫁,山长水远的,叶逢春和她就断了联系。 但叶逢春总是常常想起春枝。 叶逢春从小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爱面子、不低头,从来也不知道忍让,和同村的同龄人都玩不到一起,只有春枝性子软和得像个包子,叶逢春欺负她都觉得没劲,干脆也不让别人欺负她,两个没人理的孩子就整天凑到了一块玩。 那时候叶逢春学了一句诗,是“红杏枝头春意闹”,整首诗她只记住了这一句,因为她一下子就想到了春枝。放了学,她把这句诗讲给春枝,春枝一边洗衣服,一边摇头:“闹啥闹,俺娘说,姑娘家不要瞎闹,会闹笑话的。” 叶逢春跟她掰扯:“咋不能是热闹?” “红杏听着也不是个好词。”春枝嘟囔,“电影里不都演什么红杏出墙吗?被骂得可凶咧。” “嘁……”叶逢春翘着二郎腿躺在旁边,也不管新换的衣服会不会粘上泥,“是我我就把墙推了。” 春枝不搭话,闷头搓衣服,过了好一会儿,春枝才小声说:“……带我一个。” 叶逢春一下被她给逗笑了。 叶梓拿出钥匙开了大门,把自行车推到车棚里,看叶逢春径直往堂屋走,扬声提醒她:“换鞋。” 堂屋门口的檐板下摆着个叁层的木质鞋柜,叶逢春往鞋柜上一坐,双脚迭着一起晃荡着。 叶梓锁了车,沉着脸走过来,一声不吭蹲下身子给叶逢春换鞋。 他打开鞋柜拿鞋的时候,叶逢春用只穿着袜子的脚蹭他的侧脸,“你不情不愿地给谁摆脸色呢,你爹让你孝顺我,让你换个鞋就委屈你了?” 叶逢春脚汗多,刚一脱鞋一股味就直冲叶梓鼻子里,叶梓屏气屏得脸色发青,摔下手里拿着的鞋就往水井边走。 叶逢春知道她的好侄子去给她打水洗脚了。 叶逢春很难想象叶梓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她们一家子都是土里生土里长的泥腿子,她娘她爹她哥还有她,个个都是能个把月不洗澡的懒鬼,家里永远乱得一团糟,谁知道怎么出了叶梓这么一个爱干净爱到见不得一点脏东西的怪胎,每天天不亮就出来扫院子,还要用水管整个冲一遍,进屋必须要换鞋,连衣服也要赶紧脱了换上睡衣,平常穿的衣服穿一天就要下水,吃饭要分餐,碗筷也绝对不能混用……叶梓这些零零碎碎的毛病叶逢春记都记不清,也根本懒得记。 一开始叶逢春还觉得烦人,完全不想搭理叶梓。很快她就咂摸出趣味来了,只要她不惯着叶梓这身毛病,受罪的就是他自己。 就像现在,叶梓为了不让她穿着那双在工地趟过的脏鞋进屋,就得自己蹲下来给她换鞋,他受不了她脚上的味,就得打水给她洗脚。洗衣服刷碗这些事更不用说了,叶逢春吃完饭就往沙发上一瘫,叶梓根本没法忍着脏碗筷不刷脏衣服不洗过夜。 再怎么看不惯叶逢春,叶梓也只能忍着,毕竟这房子还是挂在叶逢春名下,跟叶梓一点关系也没有,他想过回从前的清净日子,除非他自己另找住处搬出去。 叶逢春想起这事就好笑。 当年她跟家里就因为这房子的事闹得不可开交,她哥结婚需要新房,她爹就说把这房子腾出来给她哥,她们再另外买个小点的住,叶逢春住惯了老房子不想挪窝,就死活不搬,还出了个昏招——她把初中同学邹志军拉过来说她俩要结婚,也需要新房。 房子的事她娘和爹都不同意给她,同意她和邹志军的事倒是很快,毕竟邹志军家里条件在这一片儿算是最好的,人长得俊,还老实本分,家里房子盖得又大又敞亮,叶逢春嫁过去就能有大房子住,更没有道理跟她哥抢房子了。 要出嫁的姑娘家跟要娶媳妇的哥哥抢新房,谁听了这事都要说叶逢春无理取闹,为这事,叶逢春跟她哥本来还凑合的关系彻底僵了,又过了些年虽然缓和了些,但总是好像还隔着点什么。直到前几年,她哥得病快死的时候,把房子过到了叶逢春名下,还托人跟她说以后等她出来了让他儿子给她养老。 叶逢春只觉得她哥真是精明,房子虽然过给她了,他儿子不还是住着吗?说什么让他儿子孝顺她、给她养老,还不是看她没孩子,先让他儿子把坑位占着,打算等她断了气再把房子拿回去。 但现成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叶逢春想她哥临死前肯定也是跟叶梓交代过的,不然叶梓也不会天天忍着她的脚臭给她换鞋,伺候她换衣服和洗澡,还把自己睡觉的房间都“让”给她了。 叶逢春的脚泡在温水盆里,叶梓垂着头给她搓着脚面,力道重得把叶逢春这么粗糙的皮肤都搓出了红印。 先前叶梓还敷衍着端过凉水给她洗脚,被她一脚踢翻湿了一身水以后终于懂事了不少,知道给她兑上热水试试水温了。 叶逢春看不清叶梓现在的脸色,但想也知道有多难看。她不禁好奇,叶梓会在心里骂她吗?因为无论叶逢春做得多过分,叶梓嘴里也没说过一句脏话,连反驳的话也很少。 虽然叶梓本来就是个话很少的人,但小地方长出来的男孩,不爱说脏话的,叶逢春还是很难得能见到一个。 她把没被叶梓按住的那只脚拿了出来,湿淋淋的还滴着水直接就往叶梓嘴里送,“要不还是用嘴洗吧,我可还记得你这张嘴、这条舌头有多巧呢,跟姑姑就不要见外了吧。” 叶梓手猛得一歪,打翻了脚盆。 -- 别不识好歹(民工篇) 叶逢春出狱那天,叶梓来接她。 那天下了点雨,叶逢春一出大门就看见了撑着一把烟灰色雨伞、穿一身黑色运动衣的叶梓。 要不是监狱的人事先给她看过照片,叶逢春真是不敢认,这个从上到下收拾得一丝不苟、站得比旁边电线杆还要直的年轻男孩居然会是她的侄子。 叶逢春只见过叶梓的姐姐徐榛,也只是在她满月的时候看过那么一眼。徐榛大概得比叶梓大上五六岁,随的是她那位嫂子的姓,在她嫂子和她哥离婚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判给了女方,叶梓则被留了下来。 叶逢春在牢里听不到很多消息,顶多是她哥来给她送点东西,顺便提两句家里的事,她于是只知道叶梓成绩很好,常常拿奖,也很懂事,是个让人省心的乖孩子。 但家长夸孩子无非就是那一套,反正一个孩子最大的美德就是听话,而叶逢春最烦的恰恰就是这两个字。 不过叶梓的长相出乎她意料的好看。 他的五官全是挑着他妈和他爸脸上为数不多的好看的地方长的,脸型是小巧秀气的鹅蛋脸,唇形还是有点上扬的微笑唇,中和了他眉眼里夹着的那股冷漠劲儿。 叶逢春打眼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别扭的人,只会沉默着跟自己较劲,在心里打上一个个通不开的死结。 比方说,他明明不想来接她,更不想认她这个劣迹斑斑的姑姑,却还是因为他爸的遗言,不甘不愿地来到了这里。 换做叶逢春,她爹活着的时候都管不了她,死了还想支使她?见他的鬼去吧。 而叶梓显然也很难对形容邋遢的叶逢春看得顺眼。 当叶逢春带着监狱里攒出的潮湿霉味靠近他时,叶梓皱眉后退了一步。 叶逢春一下来劲了,毫不见外地大步跨进叶梓伞下,攥住了他握着伞柄的手,特意用早饭刚吃过大蒜的嘴对着叶梓说话:“小侄子,还是让姑姑来打伞吧,姑姑个儿高。” 叶逢春的确比叶梓高一点,按叶梓举伞的高度,她的头正好顶着伞边缘。 叶梓拧眉偏过头,一句话没说,直接把伞让给了叶逢春,自己退到了伞外。 细细的雨丝落在男孩梳理平整的短发上,也落在他蝶翼般颤动的眼睫上,顺着他侧脸滑落的雨滴和他几近透明的肤色仿佛融为了一体。 如果这是叶逢春自己的孩子,她或许会教上一句,不要用退让的方式守卫自己的地盘,那样不会让入侵者见好就收,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让自己一退再退、退无可退。 可是,撇开叶梓跟她那点微弱的血脉关系不谈,她们俩是一面都没见过、半点交情也没有的陌生人,叶逢春没有那样的好心去教养别人的孩子。 叶逢春跟着叶梓回了家。 很难说这到底是谁的家。 她在这里出生,这里长大,从这里出嫁,从此这个地方不再是她的家,而是她的娘家。她后来常年在外面跑生意,回娘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而在她娘去世以后,这个地方连她的娘家也算不上了。 叁十多年以后,叶梓同样在这里出生和长大,在这里度过了他前十几年的人生,这个房子的每一处都有他生活的痕迹,却和叶逢春记忆里的样子截然不同。 叶逢春印象里是土堆泥塑的老旧房子,每逢阴天下雨就东漏西漏的,院子里有一棵老樱桃树,每次结的樱桃不少,但都酸得离谱,她不怎么爱吃这树上结的樱桃,却很爱在枝繁叶茂的树上爬来爬去。 现在房子翻修成了漂亮结实的平房,樱桃树不见了踪影,地面泥得一片平坦,整个院子显得宽敞又空荡,进门左手边搭了个车棚,停着一辆旧摩托叁轮和一辆自行车,右手边盖了一排板房,应该是浴室和卫生间。 房子不再是叶逢春熟悉的模样,但除了过分整洁和空旷,她没什么不满意的。 反正现在这是她的房子了,以后变成什么样全看她的心意。 家里只有两间卧室,一间大些一间小些,大卧室的门锁得很死,进屋前叶逢春在外面透过窗户瞄到里面全是蒙着的白布,叶梓住的那间是小卧室,面积不大但采光很好,只摆了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 房内的色调极其单调,除了黑白灰几乎没有其它颜色,叶梓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立刻就融了进去,像一张过于清晰的黑白照片。 叶梓在客厅边角撑起了一个简易的架子床,然后抱了一床被褥出来铺上去。 他铺得认真,把被褥上的每一丝褶皱都捋得平平整整,叶逢春看了一会儿有些无聊,打了个哈欠,走到叶梓的房间里,往他床上随意一躺,打算补个觉。 毕竟谁被关了整整二十年,终于要放出来的头一天晚上还能睡得着觉呢? 叶逢春抱着叶梓的被子,不出意料地闻到了皂香和一点淡淡的消毒水味,然而还没等她整个人钻进被窝找个舒服的姿势躺好,叶梓就走过来掀开了被子。 叶逢春在他脸上看到了明显的怒意,有点像以前村东头刘奶奶家养在大门口的大黄狗看见谁靠近它家门口都要龇牙咧嘴低吼一阵的样子,可惜它被狗链紧紧拴住,除了用凶相来吓唬对方以外,毫无威胁力。 “你起来,这是我的房间,外面是给你铺的床。”叶梓固执地跟叶逢春拉扯着被子。 叶逢春稍微一使劲,叶梓就被拽得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床边,还是叶逢春“好心”扶了一把他纤细柔软的腰。 “乖侄子,你忘了,这整套房子都是我的。”叶逢春看着叶梓一下子变得苍白的脸,扶在他腰上的手顺势朝上拍了拍他单薄的背,“所以啊,我说这是我的房间,这就是我的房间。” 叶逢春困得厉害,不耐烦地甩开他,又躺回床上,“行了,赶紧去给你自己铺床吧,别打扰你姑睡觉。” 叶梓站在床边,沉默了一会儿,又来拽她,“你先去洗澡。” 叶逢春不搭理他,既然这是她的房间她的床,她就爱脏着睡,关他屁事。 她蒙上头睡觉,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均匀的鼾声。 哪知道叶梓在这方面倔得像头驴,不知死活地又掀开了她的被子,“房间可以给你,你去洗个澡再睡。” 叶逢春一脚蹬开了他,脾气也上来了,“滚蛋!小孩不要管大人的事,再吊吊赖赖就让你去睡茅房!” 叶逢春这一脚没收着力,踢得叶梓直接撞到了墙上,她听到叶梓闷哼一声,然后好久都没再有动静。 她没去看叶梓被踹成什么样了,反正小时候她哥喊她起床的时候也是这么挨踹的,正好子承父业,多踹几回他就习惯了。 正当叶逢春以为她终于可以安生补个觉的时候,一盆凉水泼了下来,给她浑身上下浇了个透心凉。 “你到底有什么大病?”叶逢春咬牙切齿地问他,上下牙都在打哆嗦,是冻的,也是气的。 叶逢春能感觉到叶梓在某些方面不是很正常,但她没想到他能不正常到这种地步。 她都被气笑了,反正她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大家一块儿疯好了。 她拎着叶梓的领子把他拉到了浴室里,先在洗手池里放了水,把叶梓的头直接摁了进去,手指粗暴地伸进他嘴里胡乱搅了一通,任凭叶梓怎么挣扎也不放松力道。 叶逢春终于放开叶梓时,他脱力地滑落在墙角,剧烈地咳嗽着。 叶逢春叁两下脱完了身上破破烂烂的旧衣服,打开了淋浴喷头,放了一会儿水慢慢变热了,她就把叶梓拽到了身前,用淋下来的水狠狠搓着他的嘴唇,“不就是嫌我又脏又臭不配睡你的床吗?行,洗,我洗还不行吗?洗澡还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吗?不过得你来给我洗,不然你怎么知道我洗干净了,是吧?” 叶梓瘫坐在地上,浑身被不断淋下的水浇透,黑色的上衣和长裤都紧紧贴在他清瘦的身体上,从宽松舒适的运动衣变成了曲线毕露的紧身衣,只有在这样的情境下,原本死气沉沉的叶梓才显露出了几分青春的气息——他的身体是鲜活的、干净的,微微起伏的胸膛,纤瘦紧致的腰身,笔直修长的双腿,都充满了十几岁的少男该有的生机和诱惑力。 叶逢春拽过叶梓的脑袋,按在自己同样湿淋淋的下面,叶梓温热的呼吸喷在她腿间的皮肤上,这样久违的姿势和感觉让叶逢春不禁有些兴奋。 她捏开了叶梓的嘴唇,岔开双腿,用他柔软的下唇摩擦还未挺立的珠蒂,水流灌进叶梓嘴里,又顺着他无法合拢的双唇间流下去。 “那就先从这里开始吧,就用你的嘴,好好给我洗干净。”叶逢春用另一只手按住了他的后脑勺,她的手掌宽大且有力,少男仿佛完完全全成了她的掌中雀、笼中鸟,“你不是想让我洗干净吗?机会我给你了,别不识好歹。” -- 肏爽了就不会扔了你(民工篇) 叶逢春又把叶梓拎到了浴室。 叶逢春憋着满肚子坏水,就想让十七八岁的高中生伸着舌头再把她全身上下都仔仔细细舔上一遍,这人还不是旁人,就是她的亲侄子。一想到这事,叶逢春就兴奋地口干舌燥起来,下体却越来越湿越来越痒,想让小男孩的嘴好好给她舔一舔吸一吸。 叶逢春一开始脱衣服叶梓就别开眼,她好笑地捏住叶梓的下巴:“你装什么装,上回舔的时候你哪儿没看过?” 叶梓越是躲闪,叶逢春越是来劲,她把叶梓的脸掰回来,叶梓干脆闭上了眼。 叶逢春也懒得管他,他爱看不看,反正她哪个地方都不是长出来专门给他看的。她把手伸到叶梓嘴里,拨弄着他的舌头,“一回生两回熟了吧。今天干活出了一身臭汗,你不给我舔干净我可就直接上床了。” 叶逢春把叶梓的脸按在自己胸口上,又咸又酸的汗味钻进叶梓鼻子里。这是叶梓难以接受的味道,他想离叶逢春远一点,但结果只是被叶逢春按得脸紧紧贴在她的乳肉上。 “乖宝,躲什么,你给姑姑舔完不就不难闻了吗?”叶逢春打开喷头,冰凉的水“哗”一下浇在她们身上,“舔得好的话,今晚让你回自己房间睡。” 叶梓是个做事过于细致认真的人。 他刷碗的时候,会沿着碗边一圈一圈地抹,他洗衣服的时候,会把衣服的每一个边角都耐心搓过,他拖地的时候,任何一个犄角旮旯都不会放过。 每当他开始做一件事时,就像是“啪嗒”一声在周围落了锁,光照不进来,风吹不进来,他只编织着他的茧,把自己一层层密不透风地缚住。 就连他口中含着温热的水,用灵活的软舌为他的姑姑清洁身体时,也是这样专注而严谨,每一处皮肤他都要郑重地舔过,每一层褶皱他都要耐心展平。他始终垂着眼帘,舔着一处时就绝不往别的地方看一眼,心无旁骛到就像叶逢春曾经见过的好学生写作业时的样子。 但真的是这样吗? 叶逢春随意倚在浴室的墙壁上,叶梓从她腰间顺着她结实的腰线一点点向上舔舐,擦过她下垂的胸乳边缘,舔到她毛发浓黑的腋窝。这地方被舔时痒意比其它地方明显得多,叶逢春抬起胳膊方便他舔,两副身体不可避免地贴在了一块儿,她用另一只胳膊箍住了他的腰,手指似有若无地摩挲着他腰部的皮肤,叶梓舔舐的动作骤然僵住了。 仗着身高优势,叶逢春两腿恶意地夹了夹,“小畜生,对着姑姑也能发情?” 叶梓下唇咬得发白,依旧是一言不发,他试图后退,但勃起的阴茎被叶逢春粗壮的大腿紧紧夹住,被压迫的痛感让他禁不住疼得“嘶”了一声。 “怎么不说话?”叶逢春早就受够了他这个闷葫芦性子,她是爱热闹的人,现在家里一共就她们两个人,大多数时候叶梓就像个哑巴,为数不多开口的时候,还净是说些她不爱听的话。她作为长辈,总得好好教教他。 “你不说话的时候,是不是都在心里想着怎么勾引人?看着闷不吭声,实际上早就想脱光衣服被我肏了吧。”叶逢春的手绕到他身前,掂了掂他沉甸甸的囊袋,冷不丁掐了一把。 叶梓一直强忍的眼泪终于被突如其来的剧痛全推了出来,滴滴答答地掉在他和叶逢春相贴的皮肤处。 叶梓的阴茎也因为疼痛萎靡了不少,从叶逢春腿间蔫蔫地滑了下去。 啧,真可怜。他妈妈不要他,他爸爸死了,他住的房子不是他的,还突然来了一个陌生的姑姑对他颐指气使、呼来喝去。 叶逢春抹掉他眼角的泪,尝了尝,咸的,她嫌弃地呸了两口。 果然,再漂亮的眼睛,流出的眼泪也是又涩又咸的,就像再粉嫩的鸡巴,射出的精液也是又腥又臊的。 但这不妨碍叶逢春还是想看他无助地不停流眼泪,看他欲望上头却被紧紧勒住不能释放的样子。 叶梓这个人乍看像个刺猬,对谁都满身防备,实际上是个碰一碰就要缩进去一大截的硬壳乌龟,她逼得越紧,他藏得越深,说不定哪天就在壳里把自己憋死了。 这样可就不好玩了。 为了引出叶梓缩起来的“龟头”,叶逢春捏起他软趴趴的阴茎,用粗糙的指腹摩擦着他真正的龟头。 从没被人碰过的敏感细嫩的龟头被这样直接地触碰,叶梓眼里露出明显的慌乱之色,阴茎很快再度充血涨硬。 “叶梓。”叶逢春难得叫他的名字,一边把玩着他直挺挺的粉嫩肉棒,一边贴在他耳边说,“你爸爸跟你说过吧,现在我是你身边唯一的亲人了。她们都不要你了,把你一个人丢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随便你自生自灭,” “她们为什么不要你?还不是因为你是个没什么大用的废物,是个只会拖累她们的累赘。”叶逢春每说一句,就狠狠擦过叶梓阴茎上的冠状沟一下。 叶梓的身体随着她的动作不停地颤抖,他凌乱的喘息声也越来越急促,龟头一颤一颤地往外吐着浊液,青涩至极的肉棒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眼看着就要绷不住射出来,但被叶逢春紧攥住根部,不让他解脱。 “你一身的怪毛病,整天阴着张死人脸,闷得像块茅坑里的臭石头,谁看了不心烦?怎么可能会有人真心喜欢你?不要说旁人了,我是你亲姑姑都忍不了你。你不会觉得给我做个饭洗个脚就算孝顺了吧,这点小事谁做不了啊。”叶逢春把对他的不满和抱怨一口气倒了出来,说到后面又话锋一转,“但是,人但凡活着,总不会丁点用处都没有的。你还有什么用处,你自己知道吗?” 叶梓的阴茎被紧勒着无法射精,胀疼到几乎失去知觉,明明没有被扼住的咽喉也呼吸困难到几近窒息,所有的气都吊在叶逢春那只充满恶意的手上。 叶梓已经没有办法正常思考,或者说,每次他面对叶逢春的时候,理智都很难真正派上用场。 他想说自己不是被所有人抛弃的,在他爸爸去世以后,姐姐回来找过他一趟,问他愿不愿意跟她去外省和她还有妈妈一起生活。 可是他又清楚地知道,他就是被抛弃了的。因为当他选择留在老房子里的时候,姐姐没有多劝他一句,反而像是悄悄松了一口气。 于是他明白了,她们是不欢迎他的,不希望他掺和进她们的生活。 他是多余的,无论在哪里。 只有姑姑会握住他急需发泄的生殖器,在他耳边蛊惑他:“做姑姑的小公狗吧,只给我一个人肏,只要让我肏爽了,我就不会随随便便扔了你。” “说,‘姑姑肏我’,说了就让你射出来。”叶逢春清楚地感觉到叶梓的最后一层防线也摇摇欲坠,轻轻再戳一下就会轰然倒塌,“说了你就是姑姑的好公狗,主人是不会不要听话的好狗的。叶梓,说吧,让姑姑好好肏你。” 叶逢春把叶梓亲密地拥在怀里,梳理着他湿淋淋的短发,抚摸他红潮遍布的侧脸,温柔轻缓的动作像温热的水流一样包裹住他,逐渐渗透进他一寸寸瓦解的心防。 “姑姑……肏我。”他念出魔咒,如释重负。 -- 一声叹息(民工篇) ТIαпмéIχs.cǒⅯ 夜里起了风,没有关好的半页窗户被吹得发出“哐哐”的声响。 窗户的声响其实还没有叶逢春打鼾的声音大,两种声音此起彼伏地交迭在一起,让被紧紧困在叶逢春怀里的叶梓焦躁难安。 但他连辗转反侧都做不到,叶逢春的双臂搂着他的腰背,下巴担在他头顶,他整张脸不得不埋在叶逢春胸口,在那片逼仄的空间里艰难地呼吸着。 她怀里现在满是他常用的香皂和洗发露的味道,但是和他自己身上的味道又有着微妙的不同,好像要更加浓烈,更有侵略性一些,就像她的怀抱一样牢牢地囚困着他。 洗澡的时候,被叶梓舔到高潮的叶逢春格外好说话,叶梓把肥皂泡沫涂满了她的全身,一边承受着她逗弄似的吻和亵玩般的抚摸,一边用温水冲洗掉那些泡沫,耐心搓掉她身上的污泥。 整个过程持续了很久,叶梓竭尽全力想专心给叶逢春清洗身体,但每次都会被她毫无顾忌的动作分去心神,他的乳头,他的臀肉,他的阴茎,是她的手常常流连忘返的几处,叶梓在她手里控制不住地勃起又射精,又在她的命令下把溅到她身上的脏东西一点一点舔干净。 即便大部分精液都冲进了下水道中,进到他嘴里的只是残存的一小部分,腥臊的味道占领他口腔的时候,叶梓仍然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强烈恶心,干呕不止的那个大阵仗把叶逢春都吓了一跳。 然后她就在旁边幸灾乐祸地笑起来,“看起来你还是适合喝我的水嘛。”ƒцщěňщц.мě(fuwenwu.me) 叶梓沉着脸一遍遍地漱口,没有办法反驳叶逢春的话。 他先前为她口交,舔穴的时候喝进她阴道里流出的爱液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在那种时候叶梓显然也顾虑不到那么多,自然而然地咽了不少下去。 但是男人的精液和女人的爱液本来也是不一样的。 叶梓并不是对这些生理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他知道自己再注重清洁,他的精液里依然有很多有毒有害的成分,叶逢春再邋遢,她的爱液成分也要干净无害得多。 叶逢春不知道叶梓心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她好不容易开了荤,一回两回根本满足不了她,叶梓刚把嘴里冲干净,就又被叶逢春按到了胯下。 粗硬的毛发刮蹭着他的脸,紧实的大腿夹住他的头,是什么意思再明显不过。 叶梓闭上眼,再一次伸出了舌头…… “哐!”骤然猛烈的风把窗户吹得动静更大了,风声像恶鬼的哀嚎,凄厉又嚣张。 叶梓不自觉地往身前的怀抱里缩了一下。 叶逢春被他拱得扭了下身子,无意识地拍了拍他的背,把他的脑袋按进怀里。 温热柔软的乳肉挤压着叶梓的脸,抵在他唇边的就是她右侧的乳头,叶梓只要稍微张开嘴,就可以把它含进嘴里。 他当然舔过这里,也含过这里,把它从软绵绵的样子含到硬成一颗棕色的石子,上面有细小的颗粒,他用舌尖轻轻刷过乳尖的时候,叶逢春会抱住他的头叫他“乖孩子”,会笑着问他她的奶好不好吃。 叶梓第一次被女人搂着睡觉,第一次看见真实的女人裸体,连含吮女人的乳头也是第一次。 他的姐姐是妈妈用母乳喂大的,但他不是。姐姐可以被妈妈搂着入睡,但他不行。 叶梓很小的时候就为此感到困惑,为什么妈妈总是对他很不耐烦,明明他不爱哭不爱闹,比同龄的孩子都要听话。 直到有一天他听清了妈妈骂爸爸的那些话,才终于明白,爸爸是贼,是强盗,而他就是爸爸无耻罪行的“罪证”。 原来妈妈和爸爸结婚前就约定好了,生下的孩子要跟妈妈姓,所以姐姐姓徐,名字是姥姥起的,叫徐榛。而他出生的时候,姥姥生了重病,姥爷也去世了,爸爸趁妈妈还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就偷偷给他上了户口。爸爸只在乎姓不在乎名,最开始的时候给他随便起了个名叫“叶子”,是上户口的工作人员说这当大名太不正式了不如换成“梓”,就成了他现在的名字。 妈妈不承认这个名字,连带着也不承认他的存在。 前十几年里,叶梓像个透明人一样活在这个家里,活在这个小城镇上。没有人试图了解过他,也没有人真正认识过他,哪一天他消失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感到异常或者为他难过。 而在叶逢春的怀抱里,她的呼吸和鼾声就在头顶,她身上有着和他几乎一样的香氛味道,她曾在和他的性爱里得到了高潮,叶梓才终于真实地感觉到,他是活着的,他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着的、能够和别人亲密接触的活生生的人。 叶梓用唇轻轻碰了碰叶逢春的胸口,伸手回抱住了她。 但他没想到他这样细微的动作却惹得叶逢春伸手推开了他。 他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叶逢春一脚踹下了床,她把整张被子都裹到自己身上,根本没有朝床下看,声音干哑又模糊:“……志军,去倒水。” 叶梓只穿着一条短裤坐在地上,风从窗户里挤进来,像是一条条冰刀刮在他外露的皮肤上,他的大脑和周围的环境一样死寂,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恢复运转,搜刮起他对于叶逢春口中那个名字稀薄的记忆。 然而他所能记起来的,只有爸爸每次不经意提到这个名字时,总是止不住的叹息。 那是,她丈夫的名字吧。 叶梓踉跄着,连外套也没披就出去倒水了。 叶梓忘了关卧室的门,他去客厅里倒水的时候把灯打开了,光线照进卧室,把本就睡得没那么死的叶逢春给照醒了。 她摸了摸床的另一边,还有残留的余温,又看了看房间的布置,昏昏沉沉的大脑有些恍惚。 这里是她的家,但也不是她的家。 起码不是她和邹志军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的那个家。 刚刚怀里抱着叶梓的时候,她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产生了错觉,误以为自己还在二十年多前的那个家里,夜里口渴了就习惯性地把邹志军踹下去给她倒水。 叶逢春坐起身,嗓子里渴得发痒,叶梓很快端了水进来,水温不凉也不热,正合适入口。 叶逢春却又出了神,如果是邹志军的话,会把水兑得更热一些,因为她爱喝有点烫口的水。 叶梓沉默地捏着短裤边角,冻得起了一身粟粒,沉沉的风压在他单薄的脊背上,但真正能压垮他的,却是叶逢春望着水杯发呆时,那一声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复杂叹息。 -- 管好你爸爸(民工篇) 夜里缠得再紧的两个人,到了天明也要各奔东西。 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 叶梓破天荒没有五点钟起来扫院子,而是等到六点多才起来去买了早饭回来,又来叫叶逢春起床。 他还是放了十块钱在叶逢春床边,犹豫了一下才推了推叶逢春说:“我晚上会回来做饭,你在外面少吃点。” 被还在上学的侄子给零花钱对叶逢春其实是一件挺新奇的事,前几天还好,但昨天夜里两个人才没羞没臊地做完那档子事,早上起来他在她床边放钱这件事就……更怪了。 叶逢春甩甩脑袋,把那点怪异的感觉连带着残存的困意一块儿甩开,眼看着叶梓就要走了,她拽了一把他的书包,掂了一下发觉还挺沉。 她想起前几天叶梓回家以后都会看书看到很晚,只有昨天晚上,这个书包根本都没有机会被打开。 叶梓看向她,眼含困惑,“怎么了……姑姑?” 叶梓叫她“姑姑”的时候,声音会比平常的话语低弱模糊一些,手指会不自在地抠一下裤缝,而相比于从前只是单纯不习惯这个称呼,他今天再这样叫她的时候,不知道又想到了什么,双颊染上淡淡的粉色,连眼底也氤氲了一层雾蒙蒙的水润。 像是清晨蒙着露珠的桃花花苞,青涩雏嫩又不乏明艳风情。 叶逢春不得不承认她有点被蛊惑到了,抠着他的手心,说:“再叫一声。” 叶梓垂下眼,连耳垂都有了红意,声音还是含含糊糊的:“姑姑……” 他昨天趴在她胸口,眼泪汪汪地给她又吸又舔的时候,也是这样含糊不清地喊她的。 “艹!”叶逢春本来没什么火气都让他这一声声给撩起了火,不由分说把叶梓拽进怀里胡乱吻了一通。 叶梓的唇柔软又有弹性,口中还有清凉的薄荷牙膏的味道,软滑的小舌仓促躲闪着叶逢春的纠缠,最后被逼到无处可躲只能乖乖就范。 叶梓闭着眼,浓密的睫毛不住颤动,清秀的眉头轻轻拢在一起,明明看着是抗拒的神情,又没有丝毫挣扎的动作。 叶逢春知道他为什么抗拒,无非是嫌弃她还没刷牙罢了,明明再脏的地方他都舔过了,还总是计较这些有的没的。 当然,要是叶梓没刷牙,叶逢春是绝对不会吻他的。 把叶梓的嘴唇啃到不自然的红肿,叶逢春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脸,难得表露出一个长辈该有的慈爱,殷切叮嘱着他:“时间不早了,你赶紧上学去吧,将来考个好大学,再好好孝顺姑姑。” 叶梓对叶逢春已经无话可说了,他摸着肿起来的嘴唇,临走之前在客厅的冰箱里抠了一块冰块下来,一边走一边敷在了嘴唇上。 叶梓一路捂着嘴唇到了学校,直到坐到座位上才想起来,他走得太匆忙,把早饭全都留给了叶逢春,忘了带自己吃的份,只能饿一早上了。 但他总没办法一直捂着嘴,刚一放下来,好奇心重的同桌梁钟就凑了过来,清亮的大嗓门在全班有气无力的早读声中格外清晰:“诶,叶梓你嘴怎么肿了?” 叶梓看到好多双本来满是困意的眼睛都一下子睁大了,偷偷摸摸朝他这边看过来。 他把书本立起来,挡住那些窥探的视线,对锲而不舍凑过来打量他嘴唇的梁钟解释了一句:“过敏了。” “哦,这样啊,那你下回吃东西可得注意啊。”梁钟没有多想,虽然他和叶梓做了挺久的同桌,但叶梓不爱搭理人,他们关系也只能算一般。 可是他身边没坐旁人,他又是个一会儿没人聊天就难受的话痨,也不管叶梓有没有在听,就自顾自地打开了话匣子:“你知道的,我不是一直想换个新手机嘛,我这个手机都用了两年多了,卡得要死,之前跟我爸说了,他没同意,说过阵子再说。他摆摊也就挣那点钱,我就没好意思再要。本来以为没指望了,但是我爸昨天回来得比平常晚不少,趁他洗澡的时候,我在他床头柜里居然发现了一个还没拆包装的新手机。你说他怎么想的,难不成还想给我个惊喜?可是我这次月考明明还退步了啊……” 要是在往常,叶梓已经在专心读书,把梁钟的叽叽喳喳当作耳旁风了,可是他今天无论如何也静不下心来,一闭上眼就好像能感觉到叶逢春的大手在他身上乱摸着,昨天夜里那些荒唐不堪的画面在他眼前来来回回地闪现。 叶梓控制着自己不要再去回想,为了转移注意力,他面无表情地接过了梁钟的话茬:“可能不是买给你的。” 梁钟都习惯了一个人自言自语,冷不丁被叶梓接了话,差点忘了接下来要说什么,他鼓了鼓腮帮,秀气的娃娃脸上那双明亮的眼睛眨了眨,有点迟疑地说:“……不能吧。我爸虽然是我后爸,但是我妈去世之后是他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一直对我都挺好的,也没再处过对象,他不给我买还能给谁买啊。” 叶梓忽然就想起昨天晚上给叶逢春递水的那个卖烤冷面的老男人了。 那时候他问叶逢春为什么在外面吃不跟他说一声,叶逢春就抱怨说她又没有手机没法跟他联系,那个老男人看起来十分惊讶,后来还问叶逢春喜欢什么颜色,叶逢春说她喜欢金色,能晃瞎人眼的那种金色。 明明是俗不可耐的颜色,那个老男人居然还夸她有品味,叶逢春随便对他笑一笑,他就不好意思地在那儿脸红,叁十好几的老男人了,脸上的皱纹笑起来能夹死好几只蚊子,还装得像个没谈过恋爱的纯情少男似的,做作的样子简直令人作呕。 叶梓第一次关心起梁钟的家庭情况,问他:“你之前说,你爸爸是做什么的?” “我爸啊,他白天在厂子里给人帮工,晚上摆摊卖烤冷面。”梁钟不假思索地回答说。 还是个结过婚带着个拖油瓶的脏老男人。叶梓嫌弃地皱起了眉。 “管好你爸爸。”叶梓冷冷地说。 “啊?我爸咋了?”梁钟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己一向安分守己、温良贤淑的爸爸到底哪里惹到叶梓了。 任凭梁钟再怎么追问,叶梓都不再理他,他掏出了好久没用的耳塞戴上,开始专心致志地早读。 -- 男孩子要自尊自爱(民工篇) 叶梓放学以后,先去蔬菜店买了些新鲜蔬菜,还难得买了一小袋奥尔良鸡翅。往常都是买完菜就径直回家的他,却在街角处顿住了脚步。 他看着那个橘黄色的招牌——“小城大爱”,下面用小一号的字体写着“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 叶梓迟疑了有半分钟,最终还是走了进去。 等他从店里出来时,回家的脚步比之前匆忙了许多,他低着头往前走,连有人在叫他的名字都完全没听见。 直到他面前突然横出来一道阴影,他才不得不抬起头来向前看。 梁钟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一向笑容灿烂的娃娃脸纠结地皱了起来,“……叶梓,你刚刚,是不是进去那里了?” 叶梓塞在口袋里的那只手不由自主地捏紧了刚买的东西,塑料包装纸被捏皱,发出细微的声响。 “好奇,进去看看。”叶梓面不改色地说。 梁钟的脸色更难看了,“可是我看见你付款了都……叶梓,我以为你不会说谎的。” 叶梓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讨厌过他的同桌,连梁钟劝他不要太孤僻,要和同学们好好相处的时候,他都只是觉得梁钟有一点烦人,而现在他只想让梁钟立刻马上消失在他面前。 “叶梓,我知道,青春期的男生,会有一些奇怪的想法,也很容易冲动。”梁钟看着叶梓阴沉的脸色,心里也有点打鼓,他斟酌着用词,小心翼翼地说,“可是,我们还是高中生,还不成熟,也负不起责任。而且,我爸爸说,男孩子一定得自尊自爱,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就……” “你爸爸就不随便了吗?”叶梓打断了他,“我的事情与你无关。如果你想管,就去管你爸爸,回去看看你爸爸买的新手机是不是金色的。” “你什么意思?”一听到叶梓评价他爸爸,梁钟也不高兴了,“我爸爸哪里招你惹你了,你这么说他?我也是怕你犯糊涂,做出什么不好的事来,你家里又没有大人,没有人能替你收拾烂摊子,你为什么总是不理解别人的好心?” 梁钟以前其实挺喜欢叶梓的,因为班里的男生都很讨厌,喜欢聚在一起看乱七八糟的小视频,还总是开很恶心很低俗的玩笑,私底下会评价女老师和女同学的身材和长相,走到哪里都是一片乌烟瘴气。梁钟不喜欢和他们混在一起,叶梓是唯一一个他觉得嘴很干净的人,就像他爸爸和他一样干净,所以就算叶梓很难相处,梁钟也不在意,还是愿意和叶梓做朋友,班里没有人愿意和叶梓做同桌,他就自告奋勇向老师申请。 可是,他没想到,原来叶梓也是那种思想肮脏龌龊、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人,只是一直以来都藏得很深是吗? 梁钟满心失望,甚至委屈到有点想哭。 “我家里有大人。”叶梓无视梁钟那副想哭又强忍着不哭的样子,反而认真纠正他,“我姑姑回来了。” 叶梓说完就绕过梁钟走了,留下满眼泪花、神情呆滞的梁钟一个人愣在原地。 梁钟狠狠吸了一下鼻涕,想了半天也没有想明白,叶梓的姑姑回来了,跟他劝叶梓要自尊自爱有什么关联。 下了工以后,叶逢春捶着有些酸疼的腰背,用叶梓给的零花钱买了罐啤酒,坐到小公园里的长椅上对着夕阳慢慢喝。 啤酒对她来说就像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但她很多年不喝酒了,气泡在口腔里跳动的感觉还是有些陌生和新鲜。 长椅的另一边坐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校服外套系在腰上,一双球鞋洗得发黄,在对着空白的横线本冥思苦想。 叶逢春打了个酒嗝,小姑娘偷偷瞄了她一眼。 叶逢春看见她在纸上画了一串气泡。 小姑娘把笔头抵在下巴上,想了想,又加了条大尾巴鱼上去,尾巴大得像蒲扇,眼睛瞪得像铜铃,姿势怪异,比例也很奇怪。 她一边乱涂乱画着一边小声偷笑,笑完之后又把这页纸翻了过去,重新面对着空白的纸发呆。 叶逢春有点好奇,稍微坐得离她近了一点,“鱼画得不错嘛。” 小姑娘心虚地捂住了本子,板起脸说:“大姨,小孩的东西大人不要乱看。” 叶逢春不再看了,目光放在远处,夕阳一点一点沉下,晕出大片大片的橘黄,周围环境光线越来越暗,她又灌了一口酒,说:“这里可不适合写作业,你要写什么作业?” “在家里写不出来我才跑出来的。”小姑娘扁扁嘴,“老师让我们写诗,关于时间的诗。” 叶逢春也不会写诗,她甚至没读过几首诗。 但是她想,文字无非就是描绘一些场景或者讲述一段故事,诗大概也不例外。 她看见公园里那棵老歪脖子树,被特意用栅栏围了起来,周围松软的泥土上,冒出了一些嫩绿的草芽。 “一棵老树——”她说。 “旁边有小草发了芽。”小姑娘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随口接了下一句。 “一座废弃工厂——”隔着矮墙,叶逢春看到了那座曾经总是黑气不断现在却一片死寂的工厂。 “门缝里开出了牵牛花。”小姑娘想起了之前和同学一起到工厂那边玩,看到满是铁锈的门缝里居然开着好几朵紫色还有蓝色的牵牛花,虽然小小的不起眼,但是看起来开得很开心。 “一轮消失的夕阳——”叶逢春看见夕阳慢慢沉没在地平线下,终于彻底隐身。 “反正每天都会升起,一次不落。”小姑娘从不担心太阳一旦下山就再也见不着了,因为第二天太阳总会照常爬起来,把她从美梦里不情不愿地叫醒。 “一个五十二岁的中年女人——”叶逢春忽然笑了一下,捏扁了已经喝空的啤酒罐,一抬手精准无误地丢进了不远处的垃圾桶里。 “在和十二岁的小女孩嘻嘻哈哈。”小姑娘也跟着笑起来,因为她的家庭作业已经完成了,她把本子一卷,随便塞进裤兜里,站起来准备回家了。 “大姨,谢谢你啦,我叫刁以泉,你叫我小泉就行,我先回家啦。” 叶逢春点点头,小泉一路小跑着远离了她的视线,脚步轻快又自在,远远地还能听见一声快乐的“呀呼”。 她又打了个酒嗝,好像把肚子里憋了很久的一股郁气也都打出来了。 年轻真好。 但老了也不赖。 -- 月亮很圆(民工篇) τIαηмéIχs.cǒм 今晚的月亮格外得圆,而且明亮异常,黄橙橙的像块刚出锅的锅炉烧饼,叶逢春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有些人在举着手机对着月亮拍。 她没有手机,只能用眼睛多看一会儿。 路过昨天温庆华出摊的地方,叶逢春没看见他还有他的餐车,她没怎么在意,谁家里没有一大摊子烂糟事呢,温庆华叁十多岁的人,肯定早结完婚有了孩子了。叁四十岁有家有业的人好像总是忙忙乱乱、焦头烂额,有算不完的人情账和赶不完的生意场。 温庆华给叶逢春的感觉有点矛盾,他应该是一个已经被磨平了棱角的中年人,会顺着人说一些讨好的话,擅长迎合而不喜欢针锋相对,但是偶尔的一些小动作又泄露了他的紧张和青涩,似乎并不很擅长和人打交道。 最让叶逢春感到奇怪的是,温庆华对她有种毫无道理的热情和亲近。 叶逢春走到了家附近的那条路口,因为月光太好,她一眼就看到了前方来回踱步的温庆华。 他不像昨天摆摊的时候穿得那么随便,上身是一件浅蓝色华夫格衬衫,搭一条杏仁色的休闲直筒裤,衬衫下摆塞在裤腰里,衬得他腿长腰细,也比那身灰扑扑的围裙装更显年轻,短发应该精心打理过,刘海梳得齐整蓬松,也为他减龄不少,乍一看像是个不过二十五岁上下的男青年。ⓕцщ℮ňщц.м℮(fuwenwu.me) 温庆华一看见她,先是快步朝她走近了些,而后又克制住了步伐,等叶逢春走近些,他反而还犹豫着稍微后退了小半步。 “逢春姐,你回来了,今天……” “今天是我生日。”叶逢春看了眼已经升得很高的圆月,比昨晚的还要圆一些,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叶逢春就是在农历二月十六的晚上伴随着这样明亮的圆月出生的。照理说,记得她生日的人几乎都不在这个世上了,所以她只是开了罐啤酒给自己简单纪念一下,毕竟这是她出狱以来过的第一个生日。 叶逢春正眼把温庆华上上下下打量了几遍,看得温庆华别开脸错开她的目光,手和脚都不安地细微挪动着,手里的盒子边缘被他一不注意掐出了个指甲印。 叶逢春发现温庆华对她的了解,比她想象中要多不少。 毕竟她入狱前,温庆华只是一个才十来岁的小男孩,瘦瘦小小的,性格又安静,即使经常到她们家里也毫无存在感,叶逢春很少能留意到他。 那时候给她过生日、准备生日礼物的人当然是邹志军,有时候她们会一起出去下馆子,有时候也在家里吃,在家里吃的话,一般会把温庆华叫过来做饭。 温庆华知道她的生日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居然把这个日子一记记了这么多年。 “生日快乐,逢春姐,也庆祝你出来,重获新生。”温庆华鼓足勇气把盒子递给了叶逢春,“只是一部手机,不是很贵,只是因为逢春姐正好需要我才买的。从前我和奶奶两个人生活真的很困难,多亏了姐你还有……还有姐夫的接济,才能吃饱穿暖,我一直想找机会报答你们,逢春姐一定要收下。” 提到邹志军的时候,温庆华不自觉放轻了声音,又忐忑地看了叶逢春一眼,却没在叶逢春脸上看到什么表情变化。 邹志军在叶逢春这里并不是什么禁忌不能提的话题,相反,叶逢春自己也会常常想到他,想起他留给自己的那封信。 那封信被她烧了,塞在邹志军的骨灰盒里,一起埋在了她们老叶家的祖坟里,但是信的内容她大概永远也不会忘。 邹志军那个时候经常在叶逢春耳边夸赞温庆华是个多么懂事独立的孩子,他愿意把叶逢春给他的零花钱拿来接济温庆华和他奶奶,叶逢春也没什么意见。不过虽然是经邹志军的手给出去的,也都是叶逢春做生意赚来的钱。 没有单纯地把恩情都记在邹志军头上,温庆华的确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叶逢春看他那张清俊秀致的脸又顺眼了一些。 她收下了手机,拆开盒子一看,果然是一个金灿灿的手机,有点像之前她在电视广告里看到的那什么8848钛金手机,不过不是蜥蜴皮,也没有龙纹,款式很简单,整块屏上一个按键也没有,这种模式的手机让叶逢春很不适应。 她让温庆华帮她打开,调出了相机,对着头顶上的月亮拍了好几张。不过明亮的月亮到了手机上就变成了模模糊糊的一个光晕,周围还有一些彩色的光圈,和眼里看到的完全不是一个样子。 温庆华摆摊赚不了多少钱,当然也不可能给她买多上档次的手机,叶逢春把手机揣进兜里,看了看月亮,又看了看收拾得干净清爽的大龄男青年,月光模糊了他眼角不怎么明显的细纹,在他沉静的双眼里掺进粼粼微光。 所以说穷人要珍惜当下,因为有很多种美,没钱就没法强行留住。 叶逢春到家的时候,叶梓就坐在餐桌边看书,桌子上的菜早都没了热气,见她回了家,叶梓一声不吭地放下书就去热菜了。 叶逢春有了新手机,心情很好,她在客厅里无所事事地晃了一圈,又到厨房里去跟叶梓炫耀。 她掏出手机,问叶梓:“家里有那个什么歪发吗?” “是WiFi。”叶梓关掉煤气灶,把热好的菜又倒进盘子里,他看着叶逢春对新手机爱不释手的样子,抿了抿嘴,还是忍不住说,“我说了下个月生活费打来了就先给你买手机的。” 其实到了下个月,不用叶梓花钱,叶逢春自己也能拿工资买了,可是温庆华言辞诚恳地想要报答她,她也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地拒绝。 叶逢春突发奇想,“那就把那个钱拿来买个相机吧,我发现手机拍东西拍得贼丑。” “有什么好拍的。”叶梓端着菜盘转身走出了厨房,头顶像顶着一片沉沉的黑云,一步一个黑脚印。 叶逢春对他这副冷脸早就习以为常,反正一会儿有的是他哭的时候,她倚在厨房门口,用手机相机对准了他的背影。 男孩腰上系着围裙系带,有些肥大的校服裤子也遮不住他紧实的翘臀,他弯腰把盘子放到餐桌上的时候呈现出美好的腰背曲线,衣领处弧线优美的锁骨也露了一大半出来。 这个手机近距离拍人的时候效果其实还不错,叶逢春划着手机相册,看着最新拍下的几张照片,不禁食欲大增。 -- 平房顶上看月亮(民工篇) 叶逢春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叶梓已经把折迭床搬上了平房顶。 通往平房顶有两段石梯,窄得只能容纳一个人通过,但总比架梯子要方便。 叶逢春爬上平房,叶梓在床上铺了一层海绵床垫和一层褥子,又放了一床被,论起软和也不比卧室里的床差。 叶梓看见她湿漉漉还滴着水的头发,皱了眉:“浴室里有吹风机怎么不用?上面风这么大。” 叶逢春当然是根本没考虑到这茬,她坐在床上压了压,简易的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好像不怎么结实的样子。 她有点怀疑地问叶梓:“这小破床能撑得住我们俩吗?” 然后她看见叶梓不自在地躲开她的视线,也不知胡思乱想了些什么,脸竟然红了,“……经不起晃。” 叶梓还是拉着叶逢春下去给她吹干了头发,他自己又洗了个澡,两个人收拾好躺在平房上看星星看月亮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 屋顶上风的确不小,加上入了夜气温骤降,连叶逢春都禁不住整个人缩进被子里,叶梓又找来两顶帽子两个人一人一顶地戴着,只露出两双眼睛盯着深蓝的缄默夜空。 周围的一切声音都开始变得清晰起来,风在她们头顶呼啸,很远的地方传来狗叫,近处有几家人在吵吵闹闹。 叶逢春忽然就想起小时候跟着大人走亲戚的时候,如果在冬天,天不亮就要出发,她爹会提前借辆驴车来,他自己在前面赶驴,后面的车板上铺上两层褥子,娘搂着她和她哥窝在暖烘烘的被窝里,外面再大的风和她们也没什么关系,路不太颠簸的话,她们往往还能再美美睡上一个回笼觉。 至于夏天?夏天她常常跟她爹抢着赶驴,结果总是把驴引到沟里,搞得一家子人仰驴翻。 叶逢春想着想着笑出了声,叶梓迷惑地问她笑什么。 她把瘦弱的男孩搂到怀里,就像她娘那时候搂着她和她哥那样,跟他讲起小时候的事来。 讲的全是她小时候闯的那些祸。讲她把鸡窝捅了一个大洞,鸡没跑,但差点被狗咬死了好几只;讲她跟春枝跑到隔壁村看电影,因为去得晚挤不到前面,搬了人家门口镇风水的石头垫脚;讲她下河摸鱼,她哥看见了赶紧下去拉她,结果脚底打滑摔了一身河泥,最后还是被她捞上来的;讲她初中的时候和人打群架,没受什么伤但是衣服被扯开了个大口子,她不敢回家,还是邹志军偷偷拿了针线给她缝好的…… 对于叶逢春来说,童年是贫困的、艰苦的、四面漏风的,但也是简单的、自由的、轻快明朗的。相比于她后来大起大落、不堪回首的那段日子,童年的每一块石头、每一片砖瓦上都刻着乡间朗朗上口的小调,每一段溪水、每一汪池潭中都映着孩童追逐奔跑的身影。 叶梓沉默地听着叶逢春讲着那段离他太远的童年时光,她来到这个世上比他早太多,以至于他不仅从未参与过她的那些岁月,甚至连想象那些画面都有些困难。 不像邹志军,那么早就可以走进她的人生里留下痕迹,一直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会记得和他相处的细节,讲起他的青涩和害羞时,她总是会语带笑意。靠在她怀里的叶梓能感受到她那满是愉悦的笑声带起的微微振动,她的怀抱永远是温暖的,但那笑声却刺痛了叶梓的耳膜。 那些让叶逢春铭记至今的美好记忆里,没有哪怕一丁点他的踪影。 叶梓明明知道这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叶逢春比他大了叁十多岁,这叁十多年甚至涵盖了两个他的年岁。可他依然心生惶惑,她的人生像一条宽阔的大河一样丰沛,有起有落,风景无限,他的过往却如同干枯的水井一样贫瘠,一眼到底,空空荡荡。 如果她离开他,顶多像丢了个小玩意儿一样,转眼就不会记得他是什么样子,因为她一路走来见过无数人无数张面孔,拿起过太多也放下过太多,所以可以用玩笑的口吻把步履艰难的过去编成一件件乐闻趣事。 而如果他离开她…… 叶梓不敢去想,他只能贴得叶逢春更近些,听着她强劲有力的心跳,才慢慢安心下来。 叶逢春讲了半天有点口干舌燥,想起叶梓半天没动静了,还以为这小兔崽子听她讲故事居然睡着了,拎着叶梓的耳朵就把他被窝里揪了出来。 结果对上了叶梓一双茫然的眼睛,叶逢春还在他眼里看见了点点晶莹的水光。 人眼里为什么会有眼泪?当然是困的啊。叶逢春以己度人地想着,叶梓果然是嫌她讲故事无聊听困了。 叶逢春只觉得自己一片拳拳爱侄之心都喂了狗。 还是让叶梓给她当狗吧。 她把叶梓蹬出被窝,让叶梓去给她倒水。 叶梓早料到她有这一出,暖壶和水杯都早备在一旁了。 趁叶梓去倒水,叶逢春在被窝把自己剩的衣服都脱完了,偶尔会把被子顶起来一点,漏进来一股凉风,她赶紧把被角再掖紧。 叶梓在那边也听见她窸窸窣窣的动静了,当然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他端着水杯过去给叶逢春喂了些水,之后捏着衣角坐在床边,说不出的扭捏。 叶逢春指着被子另一头对他说:“你从那头钻进来。” 叶梓却犹豫了,走到床脚半天没有动静。 正当叶逢春以为他一天不踹就又不懂事了的时候,叶梓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方形的小塑料袋慢慢拆开了。 “你买了套?”叶逢春在被窝里笑得整张床都在抖,“你才多大,你去买套,别人不会问你是不是给你爸买的吗?” 她笑当然不是因为叶梓才十七就去买套,而是他昨天才不情不愿地被她搞上床,今天就会自己买好套预备着了。 不过叶梓买个套的确方便很多,他太敏感了,不经玩,容易射,那些脏东西不论弄到哪里都不好处理,一会儿要是弄到被窝里,她们也不好睡觉了。 叶梓脱下裤子,他浅粉色的性具在寒风中抖擞着挺立了,他手法生疏但一丝不苟地给自己戴上了透明的套,看起来他也不清楚自己的尺寸,虽然他不算多粗长,但买的套还是有点小,紧紧地勒着那根青涩的肉茎。 叶梓迅速从被脚钻进来,在一片黑暗中摸索着,摸到叶逢春的脚和小腿,顺着小腿又摸到了她的大腿…… 为了方便叶梓动作,叶逢春岔开了双腿,她能感受到叶梓滚烫的呼吸离她最敏感的地方越来越近,直到叶梓先吻住了她的腿根,又一点一点舔吮到她的外阴,接着整张脸都埋进了她的私处里。他还是一样生涩和莽撞,但相比昨天又懂了不少技巧和套路,不会上来就直冲要害,而是把周围一寸寸的柔软肌肤都细致舔弄取悦过,再去由轻至重地去用舌尖顶着她的肉核绕圈。 被窝外寒风愈刮愈烈,被窝里却也愈发火热朝天。 在叶逢春高潮的那一刻,她情不自禁地夹紧了叶梓的脑袋,而叶梓则如饥似渴地吞咽着她的爱液。 像是枯井得到了大河的灌溉。 -- 不堪回首的往事(民工篇) 叶逢春办了电话卡以后,第一个添加的联系人,不是叶梓也不是温庆华,而是刁以泉的妈妈刁文溪。 叶逢春办完卡走出营业厅,正好碰到了刚从超市里买完一堆东西出来的刁以泉和她妈妈。 小姑娘惊喜地冲她挥手,装着小零食的塑料袋在她手里晃来晃去。 叶逢春挺喜欢活泼有趣的小女孩的,就走过去和她们母女俩打招呼。 刁以泉的妈妈刁文溪今年刚过四十岁,虽然穿着休闲,但戴着一副金框眼镜,看起来很有书卷气,和人聊天的时候会笑着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她的话不多,大多数时候就静静听着女儿和叶逢春聊天,听着刁以泉和叶逢春说老师在课上夸了她交上去的诗,还让她们几个写得好的在班里朗诵,然后老师又夸她读得有感觉…… 叶逢春怎么看怎么觉得刁文溪有些眼熟,特别是那双眼尾上扬的孔雀眼,和她从前的一位老师简直如出一辙。 有些缘分不问不知道,原来刁文溪的妈妈,也就是刁以泉的姥姥刁霖,就是叶逢春初中时候的数学老师。 叶逢春不太爱学习,数学却总是轻轻松松就能拿接近满分,错那么一点还是因为粗心大意。除了她自己对数学蛮感兴趣以外,还有就是数学老师刁霖讲课真的很有意思,治好了她一上课就犯困的毛病。 刁霖前几年就退休了,刁文溪大学毕业以后,在上大学的那座城市里工作过几年,但她不太喜欢节奏太快的生活,于是选择回到家乡,也做了一名老师,就在叶梓在的高中教物理。 “有时间来家里坐坐吧,我妈妈有时候也会提起你呢。”分别的时候,刁文溪邀请叶逢春到她们家里去,似乎觉得这样说诚意不够,仿佛是在客套,于是又补充说,“我妈妈还留着你们班的毕业照,说个儿最高的那个就是你,那张照片你自己都不一定还有吧。” 叶逢春的确没有。不要说她后来东躲西藏的时候把大部分东西都卖的卖、扔的扔,实际上她当初有没有去领这张照片她都不记得了,所以她对照片上的人都有谁、她们都是怎么站的,没有任何印象。刁文溪的话让她有些意外,原来,还会有人记得她。 和刁文溪母女俩分开以后,叶逢春心里头有点说不上来的复杂。 她可以很随意地走在大街上,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和议论;她不忌讳跟别人谈论自己的过去,光鲜和灰暗都是她人生的一部分。只有想到要去见刁霖的时候,她感到犹豫,感到心虚,忽然不知道该怎么样去面对刁霖。因为那个时候,刁霖是难得会用期许的目光看着她的老师,会夸她聪明有悟性,只要她愿意把聪明用到正地方将来肯定会有出息;也只有刁霖,会在她和班上一个听话又内向的男生有了矛盾的时候,拦住问也不问就要惩罚她的班主任,又亲自问了很多在场的学生去了解事实。 明明她初中毕业没有再见过刁霖,却觉得自己愧对了刁霖的期待和信任。 叶逢春不禁想,刁霖知道她后来的事吗? 如果刁霖知道了,还会像刁文溪说的那样,和别人说起她是自己的学生吗? 她上学的时候就总是很粗心,又总是不把这当成一回事。一气呵成的一张数学卷子交上去,每次都错在最不该错的地方,她随意地用笔改上正确答案,又在心里不屑一顾——这样简单的题目,如果不是看错了数字,她根本不会算错。 这样粗枝大叶的习惯一直伴随了她很多年,有时候会陷她入危机,她凭借着狗屎运一次次化险为夷,然而最后一次她跌得太惨摔得太狠,从那以后就一蹶不振。 从逆境里翻身很难,破罐子破摔却容易极了。自暴自弃以后她开始整日酗酒,烟也抽得很凶,一天里清醒的时间没几个钟头,被烟酒麻痹的头脑什么荒唐事都做的出来,最终她碰了一个她理智尚存时绝不会碰的东西——赌。 一开始是被狐朋狗友忽悠着随便玩两把,她很快意识到这东西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简单和公平,很可能是个无底的陷阱。可是她小赢了几把之后也难免心生幻想,万一她真的足够幸运,能从这里捞足本金然后实现人生翻盘呢?要是手气不好,她就及时收手,也没有太大损失…… 幻想当然只是幻想,她却没能从这个陷阱里及时抽身。 利滚利的债堆得比天花板还高,但凡出门肯定会被赌场的人围追堵截,邹志军每天在家里以泪洗面,她爹出意外去世以后她娘突然也病得很重,而叶逢春已经两年多没有回家看过她娘了。 那时候的叶逢春想,她算是彻底完蛋了。 赌场的人又一次堵着她找她要钱,还威胁她再不还钱就要绑了她娘。 可是赌场的人怎么知道她老家在哪,家里还有谁?叶逢春忽然明白了,就是那个拉她入泥潭的狐朋狗友,是他和赌场的人做局一回回坑她输钱,也是他把她家的地址还有她老家的情况都告诉了赌场的人。 叶逢春在怀里揣了把水果刀,去他家的时候正赶上他拖着一大堆行李要跑路。 都一块儿完蛋吧,叶逢春想着,毫不犹豫地把刀尖送进了那个人胸口。 原来再黑心的人,流出的血也是红的啊。 叶逢春没怎么处理现场,只是把刀抽出来擦了擦,确定人已经彻底没气以后,她直接往住的地方走,在路上她已经打算好了,回去以后先送邹志军上路。反正她杀了人也活不成了,邹志军要是活着说不定会找下家,那不成,他说了一辈子只给她当牛做马,到下面也得跟着伺候她。 叶逢春回到了住处,但是屋里黑漆漆的没有一丝亮光,甚至没有一点动静。 整个房间里一片死寂,叶逢春打开了灯,看见躺在床上的邹志军,他双手交迭放在小腹处,神情很平静,胸口没有任何起伏,天气明明很冷,但他却没有盖被子。 叶逢春看见了放在床头的几页纸。一迭保单,还有,一封信。 叶逢春甚至想不起来什么时候给他买的保险。 她拆开了那封信。 邹志军的字体总是规规矩矩的,字体也很小,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循规蹈矩,从来不敢大声说话,做的最出格的事就是不管家里人怎么反对也要跟着她过。 他写道:“……逢春,不要赌了。烟和酒对身体也不好。不知道保险公司会赔多少,不要给赌场的人,去个远点的地方,然后重新开始。” 很多话他写了又划掉,大概是想起叶逢春最讨厌他唠唠叨叨。 最后一句,他特意把字体写的很大,“逢春,往前看,都会好的。” “大姨,大姨!” 叶逢春被刁以泉的声音叫得回神,才发现自己又在公园的长椅上不知道坐了多久,居然腿都麻了。 刁以泉把一张用铅笔勾勒着花边的纸递给叶逢春,上面抄着字体圆润的几行字,是她们一起写的那首诗。 “这个忘了给你啦,我刚回家拿的,我就知道你在这儿。”刁以泉又把一块糖放在纸上,“这个也是老师的奖励,我家里还有很多糖,所以这块就给你啦。” 叶逢春一并接过了纸和糖,她剥开糖纸,把糖块放到嘴里,甜丝丝的糖果味在舌尖上迅速蔓延,是一点也不草莓味的草莓味。 “真甜。”抄着小诗的纸被她折好放进了口袋,叶逢春含着糖对刁以泉说,“下次再有这种好事,记得还来找我。” 下次还会有这样的好事吗?叶逢春其实不确定,不过大概人只要活着,总会有好事发生的吧。 —————————————— 好几天没上po了,总是给我串到别人的账号,实在是雷麻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篇就越写越长了,爱发电那边已经从合集里单拎出来了,但是这边再单开一本也不方便,就暂时这样吧 -- 他有儿子(民工篇) ТIαпмéIχs.cǒⅯ 叶逢春歇班这天,她还是起了个大早。 正好是周末,叶梓也不去学校,但他照例起来扫院子、做饭,再坐到书桌前看书做题。 叶逢春在客厅和卧室里来来回回地走来走去,嘴里还哼着几句不成调的歌词,叶梓听了好一会,才听出来就是街上理发店门口经常放的那几首歌。 直到他看见叶逢春把他前两天刚买给她的相机挂在了脖子上时,终于忍不住了,问她:“你今天要去哪儿?” “诶?我昨天没跟你说吗?”叶逢春正在往叶梓的书包里塞着毯子,反正叶梓今天不上学,书包她就征用了,“小温他说后湖那儿的桃花要开了,正好小泉也想去春游,我们就约了今天一块去看桃花顺便野餐。” 叶梓想起来了,叶逢春昨晚是说过要去看桃花,可她那是什么档口说的,怎么非要趁他被折腾得神志不清的时候说这种事。 叶梓捏紧了手里的笔,“那他儿子也一起去吗?” “哈?什么儿子?”叶逢春有点摸不着头脑。 “温庆华的儿子。是我同桌,叫梁钟。” “他能有这么大的儿子?”叶逢春只知道温庆华是单身,没听他说他还有个儿子,可是从年龄上讲又很难说得通,温庆华叁十叁,怎么有个跟叶梓一样大的儿子,那他不得是十五六就做爸爸了吗? 叶梓好像知道叶逢春在困惑什么,想着他从梁钟那里套来的话,解释说:“那是温庆华亡妻的儿子,温庆华二十岁就和梁钟的妈妈结婚了,听梁钟说,他妈妈之前做生意赚了不少钱,捐了不少出去,剩下的都在温庆华那里,梁钟之前还以为那个手机是买给他的。” 叶逢春越听越不对味,她看着叶梓垂着眼睛不敢看她,手里的笔却越攥越紧,在纸上划出一道深深的痕迹,她突然说不出得想笑。 她要是再听不出叶梓在给温庆华上眼药,这五十多年也白活了。 叶梓无非是想说温庆华为了钱把自己卖给别人替人养儿子,还是个苛待继子的后爸,不光是身体不干净了,而且还是个表里不一的坏心肝。 不过就算温庆华没约她,她也打算和小泉一起出去玩的,所以她不在意地摆摆手,“他没说带孩子,就我跟小泉,还有他。” 叶梓又张了张嘴,他想问叶逢春为什么都不问他去不去,虽然他课业很重,是没空去的。可是叶逢春好像根本没有考虑过跟他一起出门,她只在想要爽的时候把他拽过来发泄,偶尔会敷衍着哄哄他,冷的时候把他抱过去取暖,热的时候又一脚把他蹬开。 如果一直这样也无所谓,反正她每天都会回家,会回来吃他做的饭,会故意说些不着调的话逗他难堪,会逼着他在床上摆成各种姿势还要换着花样口得她舒服……至少跟她最亲密的人是他。 她们是别人眼里相依为命的姑侄,但是背地里做尽了不合伦常的事。这反而让叶梓感到放心,她们有着共同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并且她需要他,哪怕仅仅是生理需要。 可是,如果叶逢春想要再找一个伴侣,那肯定不会是他,甚至说她有了别人之后,可能就会轻而易举地抛弃他。 这样的猜想才冒了个头,叶梓就已经变得面色发白,嘴唇不自觉微微发抖。ƒцщěňщц.мě(fuwenwu.me) 叶逢春见他好像很冷的样子,顺手把旁边的窗户关上了。 大白天的,她还是把叶梓当成侄子看待的,她背着书包临走前还不忘叮嘱叶梓:“我不在家你赶紧好好学习吧,省得又说我打扰你。别整天想东想西的,你一个学生最要紧的事就是学习,瞎操心别人几个儿子干什么。” 叶梓没回答她,直到叶逢春都要走出门了才叫住她:“姑姑……晚上还回来吃饭吗?” “不了,晚上去小泉家里吃。”叶逢春随口答了一句就出门了,没有看到叶梓几乎是立刻红了的眼眶,还有哪怕坐在凳子上依然摇摇欲坠的身躯。 桌上摊开的书页上很快洇湿了一片。 这个季节是早春,还没到桃花大片盛开的时候,只有一些等不及的花苞提前绽开了,枝丫上的嫩叶也翠绿新鲜。 看着温庆华掏出钥匙打开了桃园的铁门,叶逢春才明白他约自己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桃园,曾经是她们家的,她小时候就喜欢往这边跑,有时候跟家里闹矛盾了没地方去就来这里躲着。后来她结婚了,这个桃园理所当然地也归了她哥,叶逢春就很少过来了。 “哇,温叔叔,这是你家的桃园吗?”刁以泉惊奇地说,看着很是羡慕。 “不是,这是你叶姨的。”温庆华推开铁门,笑着对刁以泉说,“我只是暂时替她保管钥匙。” 刁以泉欢快地跑了进去,在枝繁叶茂的桃树里蹿来蹿去,时不时踮起脚尖凑近了去闻树上桃花的香气。 “小温……”叶逢春还是有点不明白,这个桃园怎么就变成温庆华的了。就算是她哥后来把桃园卖了,温庆华买来又做什么呢,他看着也不像多会做农活的样子。 “我说的是真的。”温庆华把钥匙递给叶逢春,“逢春姐,我是把这个园子买下来了,我自己不会打理,就承包给了别人,到收完今年的桃以后就到期了,到时候续不续看你怎么打算,它以后就是你的了。” 叶逢春看着他手心的钥匙,不由皱起了眉。如果说温庆华送她手机还能说是为了回报当年的恩情,那么专门把桃园买过来等着送给她就很难用报恩来解释了。 温庆华紧张得手心都出了汗,见叶逢春迟迟不接,他把目光投向了园子里的桃树,桃园面积很大,已经看不见刁以泉的人影了。 “我那年跟表哥他们一起来这里玩,他们撺掇我爬上了一棵很高的桃树,我一回头才发现他们都不见了,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害怕……” 温庆华那时候才九岁,跟表哥他们一起玩总是被欺负,但是不和他们玩也没人愿意和他玩,他总是吃亏但总也不长记性。表哥他们把他骗上树就跑了,他紧紧地抱着树干,想下树但怕摔下去,想喊人又怕被骂,恐慌地几乎要哭出来。 他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因为他太害怕了所以觉得过了好长时间,他听见了女人不悦的声音:“谁家孩子啊,乱爬什么树,要是把树枝子压断了你家里人可得来赔啊。” 然后她又自言自语地说:“算了,也不是我孩子,也不是我的树,我管那么多干嘛。” 温庆华一看见人就绷不住了,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抽噎着说:“我……我下不去了,我不爬了,我以后再也不爬了。” 小孩哭得一塌糊涂,叶逢春有点嫌弃,但是也不能就把小孩这样扔这儿,她懒得去搬梯子了,就把胳膊一展,“行了,你下来吧,我接着你。” 两米左右的高度对于一个本来就偏矮的小孩来说已经非常高了,温庆华甚至不怎么敢往下看,动一下都腿肚子打颤,叶逢春不耐烦了,“你跳不跳啊,不下来我就走了。” 温庆华一下子慌了,眼泪流得更凶了:“我跳,我跳,你别走……” 他闭上眼,一横心跳了下去。 没有像他预期中那样摔到地上,也没有他害怕的疼痛,迎接他的是一个结实的、宽厚的,比松软的泥土还要温暖包容的怀抱。 也是不论过了多少年,温庆华总会不断地回忆起、并且控制不住奢望有朝一日能够重温的怀抱。 温庆华鼓起勇气把桃园的钥匙放到叶逢春手里:“我不想和逢春姐谈钱,希望逢春姐也不要顾虑钱的问题。只要你喜欢,只要你想要,它就是你的。再说了,它本来就该是你的,不是吗?” 所以他听说叶逢春的哥哥要卖掉这个桃园的时候,就四处筹钱想要接手,他怕别人买过去把这个园子改成别的用处,那它就不是叶逢春念念不忘的童年里的那个桃园了。 可是他那个时候也只是打打零工,一点积蓄也没有。如果不是梁钟的妈妈需要人替她照顾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虽然他和梁钟的妈妈根本没有一起过过,但是他依然不敢告诉叶逢春他结过婚了。 叶逢春拎着钥匙,突然好奇地问他:“你儿子要是知道你这么败家,会不会不认你了啊?” 温庆华浑身的血液都僵住了。 -- 当场抓包(民工篇) 说好了野餐,叁个人算是各有分工。 刁以泉带了些水果和酸奶来,切一切拌一拌就成了叁份水果捞。 温庆华带了一袋炸好的鸡柳和圆饼,用来做里脊肉饼,还有他事先炒好的几样菜和一只烧鸡,正好园子里的小屋里有煤气灶,还可以简单热一热。 至于叶逢春,她只带了一块铺在地上的毯子,还有她自己。 温庆华手艺极好,叶逢春和刁以泉都不禁赞不绝口。 叶逢春又尝到了熟悉的味道,难免有些感怀,温庆华十来岁时的手艺就很好了,这些年更有了不少进步,去市里找个星级酒店做大厨是绰绰有余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始终窝在这个小地方卖烤冷面。现在年轻人都往大城市里走,留在老家里大多是守旧的中老年人,通常都是自己做饭,不常到街市上吃,温庆华做的烤冷面再好吃,生意也始终不好不坏,只能勉强糊口而已。 刁以泉一口气吃了两块饼,连打了几个饱嗝。 叶逢春饭量大,吃了叁个还没什么感觉,她一边去摸刁以泉鼓起的小肚子,一边笑她:“你这个饭量不行啊,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能一顿吃四五个馒头。” 这纯粹是编瞎话。倒不是她吃不下这么多馒头,而是那时候白面馒头是绝对的好东西,难得才能吃上一回,平常就全靠地瓜和窝窝头充饥。 “那我一天都吃不完。”刁以泉也笑,“怪不得大姨能长这么高。” 叶逢春接近一米八的个头,往哪儿一站都挺鹤立鸡群的,温庆华和她差不多高,但他身形偏瘦,站在她身边也显得矮一头。 “想不想知道高个子眼里这个园子什么样?”叶逢春站了起来,活动了下肩膀,抖落了肩上的几朵桃花瓣。 刁以泉兴奋地点头。 叶逢春把刁以泉举起,让她骑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温庆华也跟着站起,在一旁看顾着。 “现在你能看到的东西比我能看到的都还高了。”叶逢春第一次让别人骑在自己脖子上,她没养过孩子,从前对别人家孩子也一向没什么耐心,但是她对刁以泉又不仅仅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孩子,有时候她甚至恍惚觉得她和刁以泉就是没有年龄差距的玩伴似的,她没什么大人样,刁以泉也不像小孩在大人面前那样拘束。 刁以泉似乎也是第一次坐得这么高,她呼吸有些急,有些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她已经高过了一些矮小的桃树,能够看到园子围墙外面的树林和麦地,甚至可以远远地看见她们学校最高的那座楼。 “好看吗?”叶逢春问她。 “好看!谢谢你,大姨。”刁以泉抱住叶逢春的头,腿也绷得紧紧的,但她没有要求赶紧放她下来,“大姨,我们老师说,我们现在学的东西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之前不太懂,不过现在我好像明白一点了,因为大姨已经很高了,所以我在大姨肩膀上就能看得更高,要是有别人踩在我肩膀上就能更更高啦。” “你迭罗汉呢。”叶逢春被她逗得直笑,她一笑身体就有点抖,刁以泉立刻抱得叶逢春更紧了。 “行了,这点高度算什么,等改明咱们去坐飞机,直接上天。”叶逢春把刁以泉放下来,“别人再高也不可能一直托着你,你自己好吃好喝好好长高才是实实在在的。” 温庆华看着刁以泉因为刚才的兴奋还通红的小脸,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从树上跳到叶逢春怀里的感觉。不管什么时候,她总是可靠的、让人安心的。 看着拉着叶逢春的胳膊跟她说着话的刁以泉,温庆华难免羡慕着,叶逢春还跟当年一样言行随意,但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可以随随便便靠在她怀里的小男孩了。 但又有按捺不住的念头在他脑海里来回跳动着,反正叶逢春现在身边没有别人,而他这么多年也一直都等着她,难不成她们之间就一点可能也没有吗?他虽然也知道自己没钱没权配不上她,但就算没名没分跟在她身边,就像从前一样天天给她做饭也是可以的。 他一直不敢问叶逢春,他能有这个机会吗? 下午又在桃园周围逛了一圈,她们叁个人沿着河道一路正好走回了刁以泉的家。 叶逢春到了门口还有些踌躇,不过刁以泉没给她犹豫的机会,就拉着她去见自己的姥姥了。 刁霖已经花白了头发,但一头修剪得整齐的银发,配着一副银边老花眼镜,看起来依然是精气神十足。 刁霖早就听刁以泉和刁文溪说起过叶逢春了,一见叶逢春,她就放下了手边正画着的水墨画,拿出了平常不舍得喝的茶来招待叶逢春。 叶逢春不懂品茶,喝什么都是牛嚼牡丹,刁霖也不介意,依然笑眯眯地问着她的近况。 刁霖没提以前的事,叶逢春多少松了口气,她就老老实实说自己现在在工地打点零工,和侄子一起住在从前的老家里,挣不多,但吃喝也没问题。 刁霖一面品茶一面点头,随口就问起叶逢春平常都有什么业余爱好。 这可把叶逢春问住了。 她除了打工、吃饭、睡觉、在公园里散散步,就是晚上回家玩玩小侄子,但这又不是什么能光明正大说出来的光彩事。 于是她只能摸摸鼻子,承认自己是个精神世界十分贫瘠、没什么兴趣爱好的充满了低级趣味的俗人。 “我就知道。”刁霖放下茶杯,笑得让叶逢春心里发毛,“我跟你说啊小春,人一定得有点爱好,尤其是上了年纪的,更不能天天只围着孩子转,得拓宽自己的精神世界,老了老了也要更上一层楼啊。” “就比方说,太极拳可是个好东西,又能强身健体,又能修身养性,你要是有精力,可一定得试试,正好我这里还有一套大号的练功服,一看就很适合你……” 刁文溪端了果盘出来,正巧听见刁霖又在“推销”太极拳,有点哭笑不得,“妈你又开始了,你怎么知道人家就喜欢这个啊。” “那你怎么知道她就不喜欢啊,万一小春练过之后就爱上了呢。”刁霖微微瞪了刁文溪一眼。 “那,我试试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叶逢春总不好让自己的老师下不来台,就应承了下来。 刁霖心满意足地去卧室拿衣服了。 直到叶逢春拿着刁霖给她的大号纯白练功服走在回家的路上,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她在她们家里试衣服的时候没多想,只觉得衣服正合身挺巧的,可为什么刁霖家里会有她们家人都穿不了的这么大的练功服呢? 叶逢春印象里的刁霖是个严谨负责的老师,顶多上课的时候会开点小玩笑,所以她对刁霖一直怀着崇敬仰视的心态,的确想不到,老师老了以后也会耍这样孩子气的小心眼。 她一路想着事,没注意就已经走到她们家那个路口了,温庆华坚持要送她,但到了这里也该分别了。 结果她一转头,就对上温庆华那双欲言又止、似乎饱含心事的眼睛。 “逢春姐,我能,啊不,你能……”温庆华头越垂越低,声音也越来越低,“你能抱抱我吗?这么多年,我一直很想你……” 叶逢春甚至在温庆华的声音里听出了哽咽。 她不能理解温庆华对她的情感,但想到他自幼就跟着奶奶生活,或许把她和邹志军当成妈妈爸爸一样的存在,所以有些依赖和想念。虽然温庆华也是叁十多岁的中年人了,但在她面前,这样的年龄也还是个孩子。 今天这趟出行很是愉快,其中也有温庆华的一点功劳,叶逢春对待温庆华也更加宽容了些。 于是她揽住了温庆华的肩膀,拍了拍他的背,温声说:“小温,你是个好孩子,我挺谢谢你的,替我准备了生日礼物,还帮我守着我们家的桃园,我今天真的挺惊喜的。” 温庆华一碰到她的怀抱就忍不住一头扎了进去,紧紧地抱住了她的腰,埋在她怀里贪婪地感受着她胸膛的温度。他感到无比满足,却又有酸楚的滋味在心底滋生,他不想让叶逢春一直把他当作一个孩子,他已经叁十叁了,她再不接受他,他就要老了,就更没有资格去占据她身边的位置了。 叶逢春被温庆华紧勒着有些不舒坦,刚想拍拍他胳膊让他松手,就听见身后传来了男孩压抑着颤抖的声音,一如他每次在情事中被她逼到极限再也扛不住时哀求她的声音,同样的无助又彷徨: “姑姑……” -- 他能做得比我好吗(民工篇) 叶逢春总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 从路口到家门口的这段路不长不短,叶梓始终一言不发。 他从前是很沉默的性格,这阵子跟叶逢春天天一块儿多少变得话多了点,虽然不至于聒噪,但也没有像今天这样,叶逢春和他说话他却一直不搭腔。 “你发什么神经?”叶逢春不知道他又哪根筋搭错了,想起他刚刚看向温庆华的那个眼神,活像要把人剥皮吃肉似的,还好温庆华发现旁边有人以后,手忙脚乱地跳出了她的怀里,又慌慌张张地跟她道了别,完全没去注意叶梓的神情,不然说不定要劝她把侄子送进精神病院检查一下精神状况或者去眼科看看有没有红眼病。 她哪有那个闲钱。 别说她跟温庆华根本没有什么,就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也轮不到叶梓来管她。 她本来都打定主意不跟叶梓说话了,结果快到家门口时,她却忍不住停住了脚步,看向隔壁那扇红漆掉得七零八落的大门。 “她们家门上的锁呢?”叶逢春的心跳突然加快了一点。 借着家门口装的灯泡昏黄的光线,叶梓在叶逢春脸上看到了她试图克制的兴奋之色,像是惊喜又不太敢相信的样子。 “白天好像有些动静,挺乱的,听起来有很多人来过。”叶梓犹豫着说,他白天本来就心思乱成一团,又被隔壁的动静吵得根本学不进去一点东西,半天也没刷完一张试卷,晚上连饭也没心思做了,空着肚子坐到路边等她回家,结果她回来得很晚不说,还接受了那个老男人的投怀送抱。 他原来没多想,经叶逢春这么一问,也感觉出奇怪了。隔壁从前住的是两个老人,他管她们叫四奶奶四爷爷,他六七岁的时候这两个老人就被接走了,听说是出国了,于是隔壁这房子就一直空置着,再没人住过,今天怎么会突然有人来收拾? 叶逢春这一会儿工夫想过了很多。 这是春枝的家。春枝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姐姐比她大十几岁,在春枝很小的时候就嫁出去了,她弟弟是抱养来的,后来跟春枝家里闹掰了,就又回了出生那个家,后来春枝去外地打工,在那边嫁了人,就没再怎么有过信儿。 她听叶梓说过隔壁住的春枝的妈爸早许多年就被接出国了,那能是谁接的呢?叶逢春估摸着应该是春枝。 那么,回来收拾老房子的又是谁呢? 会不会是春枝呢?叶逢春好奇着,这么多年过去了,春枝会变成什么样子? 她记不清她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情景了,只记得那时候的春枝爱扎两个粗粗的麻花辫,旧衣服上再破的洞也能让她补出花来,她生得瘦小,在外人面前说话总是很小声,也不怎么敢直视别人的眼睛,只有和叶逢春相处的时候才会扬起脸,跟她一起无拘无束地笑。 但是春枝不常哭,只有一回,春枝来找她,在她怀里哭成一汪泉眼,她不想为了弟弟的彩礼去嫁给弟弟厂里那个克死了老婆的小领导,虽然她娘她爹也都劝她不要同意,可是那个小领导整天缠着她,又是拿她弟弟的工作威胁,又是对她动手动脚,她弟弟也天天埋怨家里既盖不起新房也拿不出彩礼…… 这要是叶逢春的弟弟,她早一巴掌扇过去了,可是春枝脾气软,连重话都很少说,更做不出撕破脸皮的事。本来叶逢春都做好替春枝废了那个小领导的打算了,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春枝到最后选择了一走了之,去了个谁也够不着的地方。 叶逢春从回忆里回神是因为突然发觉胸口湿了一大片。 低头看见的是叶梓柔顺的发顶,他弓着身子埋在她胸前,悄无声息地就哭了快有一缸水出来。 “你又哭什么啊。”叶逢春简直莫名其妙,虽然床上看他哭还挺有意思的,但也架不住这么动不动就发大水啊。 叶梓没说话,双手抱住了叶逢春的腰,嘴唇顺着她敞开的领口贴在了她的锁骨处,探出舌尖轻轻一舔,湿滑的软舌舔得叶逢春痒得禁不住抖了一下。 叶梓的呼吸温热,从衣领吹进她衣服里边,像柔软的轻纱拂过皮肤表面,却留下一层薄薄的水汽。 叶逢春懂了,这是狗在向主人撒娇,乞求主人的怜爱。 不过有些稀奇的是,叶梓之前一直是被动承受的一方,始终放不太开,如果说是狗,只能勉强算是条听话的狗,让舔哪舔哪,但是今天,他却开始主动求欢了。 他的动作明明小心翼翼却带着急切,想要讨好她却摸不到门路,只能在她胸前胡乱舔吮着。 叶逢春把衣襟扯开,胸乳暴露了出来,她稍微朝叶梓嘴边托了托,叶梓就迫不及待地含住了她的乳头,连带着乳肉都塞了不少在嘴里,被他温暖湿热的口腔紧密包裹着。 叶梓舔得辛苦,叶逢春揉揉他的头发,还有闲心笑话他:“晚上没吃饭吗?就这么急着吃奶,这还是在大门口呢。” 没吃晚饭这事的确是被叶逢春说中了,叶梓顿了一下,想要扯着她进院子,虽然周围没什么人,但万一有人从旁边的路上经过,只要转个头就能看见她们在做什么。 叶逢春可不管这些,她还觉得在大门口挺刺激的。她转了个身背对那条路,又把叶梓按在自己胸口:“行了,这样就看不见了,你快点,两边都要舔。” 叶梓拗不过她,又老老实实地给她嘬了好一会儿奶,嘬到两边乳头都硬到戳得他脸疼,叶逢春随手胡撸了一把他下边,也是一样的硬邦邦。 叶梓一挨摸就不停地喘,热气熏得叶逢春不光乳房涨涨的,下面也湿得发黏,她扯过叶梓的手隔着裤子给自己揉着,但却是隔靴搔痒、越揉越痒。 两个人纠缠着就又到了浴室,等不及洗完澡再去床上了,她们干脆直接在浴室里就做上了。 叶梓的热情被水一浇不减反增,口舌灵活得简直能去编花篮了。叶逢春骑坐在他脸上,叶梓双手捧着她的臀肉,有点吃力地抬着头舔穴,这个姿势很快让他脖颈酸痛,但他依然舔得仔细又卖力。 叶逢春很是享受他这份卖力,他的舌头沿着她的阴唇里里外外地舔弄时是痒意酥麻的快慰,抵着她的阴蒂迅速抖动震颤的时候又是另一种急促尖锐的快感,叶逢春很快被顶上了高潮,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叶梓舌尖绕着阴蒂又是一阵推挤颤动,又将她送上了另一个欢愉巅峰。 叶逢春重重跌坐在叶梓胸口,大口地喘着气,下身还在收缩的穴口缓缓地渗出粘稠的液体,糊了叶梓一胸口。 “你今天可真骚。”叶逢春一偏头就看见叶梓腿间支棱着的肉棒,隔着透明的套能看到龟头涨得红润,她屈指弹了一下,肉棒歪到一边又立马回弹到原位,颤巍巍的伞头溢出了更多的液体。 叶梓早就憋得快要难受死了,忍不住往上挺了挺腰,想要得到她一点抚慰。 叶逢春偏偏视而不见似的,抹了自己下边的液体又送到叶梓嘴边,看着叶梓乖乖含进她的手指舔净,还要故意问他:“你是更喜欢吃奶还是更喜欢吃穴?” 这些事叶梓做的出来却说不出来,他一垂眼就能看见叶逢春大敞的阴户,那是他刚刚拼命取悦的地方,有那么一瞬间,那种荒诞的感觉又重新袭来,他从来没有设想过的这种事,发生在了他和他姑姑之间,她们把最私密的地方朝对方毫无保留地敞开,然后是令人神迷的性和快乐。 或许叶逢春和他搞在一起只是为了性爱的愉悦,所以换一个人同样可以。但对于叶梓来说不是这样的,他很清楚自己做的更多是为了讨好叶逢春,只是因为这件事让他感觉和她之间拥有了一份旁人无法插足的亲密。 但在他看到叶逢春和温庆华抱在一起的时候,他发现这份亲密太脆弱了,脆弱到随便一个人就可以轻易取代他。 叶梓甚至想不出自己除了年龄到底有什么优势。 “喜欢吃穴?”叶逢春看他一直盯着自己的私处看,朝前挪了挪,抬起臀部奖励般蹲在他脸上,阴唇贴着他的嘴唇蹭了蹭,“那再奖励你吃两口。” 叶梓伸出舌头剥开她厚实的肉唇,探进下面遮掩着的穴口搅了几下,勾出残余的黏液,舌尖在穴口浅浅抽插着,又缓缓向上舔,最后又轻轻含住了她的阴蒂,温柔含吸着。 “姑姑。”叶梓脸贴着她的私处,声音闷闷的,“他能做得比我好吗?他那么老,还结过婚……” 叶逢春白天听温庆华解释了他和前妻其实并没有一起生活过,所以她听到叶梓的话,第一想法是,谁做得更好,不拉出来比一比怎么知道呢。 -- 会踢球吗(民工篇) 可能是昨天兴致太好两个人折腾得太晚了,每天都会早起的叶梓竟然也会赖床了。 不仅如此,他还试图抱住叶逢春也不让她起床,被她叁两下给扒拉开了。 “你又要去哪?”叶梓不理解,明明她今天还是休班,也没提前和他说有什么安排。 叶逢春也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现在时间还早,不到六点钟,可是她和刁霖约好的时间就是六点钟,在东边河头见。 “去打拳。”她麻利地换上了刁霖给她的练功服,蹬上运动鞋就往外跑,“等我回来再吃早饭。” 叶逢春到的时候,看见桥下的河岸边一群头发花白的老年人排成叁排,有些在伸胳膊抬腿地热身,有些还聚在一起聊着天。 刁霖老远就看见她了,叶逢春比约定的时间稍微迟了一点,有点不好意思,刁霖还走上前来迎她。 “诶,不错,你穿这身是真精神。我看啊,我们练这些就图一乐,你要是练起来啊,一拳能撂倒七八个。”刁霖比昨天见面的时候还要热络,全抛开了老师的架子,甚至还拉上了叶逢春的手。 刁霖才热过身,浑身上下都冒着热气,手掌也热乎乎的,她走起路来健步如飞,叶逢春落后了她半步,能看到她头发茂密的头顶和无论何时都挺直的腰板,她比叶逢春印象里那个年轻温和的老师要瘦一些矮一些,但还是一样的健谈和洒脱。 “你刚来,动作不熟跟不上不要紧,跟着音乐慢慢学就好。”刁霖和叶逢春一起站在了最后一排,小声把前面的人都介绍给叶逢春认识,“前边领头的那个,你叫她红姐就行,原来县教育局一把手退下来的,左边那个……” 老年人多少有点耳背,所以音乐声放得很大,别说这边的河岸,就连对面估计都听得清清楚楚。所以刁霖说话叶逢春也听不太清,两人干脆也不再说小话,专心致志地比划起来。 打拳的确能让人神清气爽,叶逢春起床的时候困得睁不开眼,这会儿只觉得耳清目明,精神奕奕,感觉一顿能吃下叁笼包子。 打完拳以后,叶逢春以为要散场了,结果她们又聚在了一块,也不知讨论的什么,讨论得热火朝天,眼看着都要撸袖子了。 刁霖拽了拽叶逢春,“小春,会踢球不?” 叶逢春:“啊?” 原来她们这群老太太不光聚在一起打拳,还组了个足球队,为了那个新建的足球场由谁管,和另一群老头组成的球队争了起来。于是她们办了场球赛,约好的叁局两胜,第一场她们队赢了,第二场那些老头作弊,有几个把自己练足球的孙子叫了过来,还腆着老脸说球队只卡性别不卡年龄,总之是赢了第二局。 下周就要比最后一局了,可她们这些人又没有踢足球的孙女,眼看着胜率也不大,一伙老太太难免有点焦虑。 叶逢春本来作为一个局外人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可她毕竟一米八的大个,躲又躲不住,那个红姐仰起脸眼神直勾勾地朝她这边看过来,明明是在看她,还装模作样地问刁霖:“小刁啊,你这个学生,球踢得怎么样啊?” 叶逢春只能硬着头皮说:“会踢一点吧。” 她也就是监狱办足球比赛的时候踢过那么几回,然后回回都拿了mvp而已。 新建的足球场离河道不远,就挨着高中建的,和高中的操场隔一道大铁门,里边就是高中的百米跑道,跑道中间围着十一人制的大足球场,铁门外边是分成了两块五人制的小场,并起来又是个七人制的球场。不管是镇上的赛事还是学校里的赛事,反正都在这几个场上办。 一群老太太排成一条长龙站在学校外边,个个都抱着胳膊往里看。今天学校没课,但还是有群男生在操场中间的大球场里练球,球场里摆了些桩,男生们排着队运球绕桩,运到最后带一脚再射门。 “那个,那个9号就是姓孙的那个老孙子的孙子,说是什么校队队长,跑起来贼快,跟狗撵的似的。”红姐指着球场里边球衣背后贴着9号的男生咬牙切齿地说,“还有那个守门的56号……” 叶逢春打眼一看,感觉这个学校的校队水平还是挺参差不齐的,也就红姐提到的那两个踢得还不错,其他人看着就是来凑数的。 但就这两个踢的好的,加到老头队里也能把他们的战力提高一大截。 过了一会儿,他们绕完桩又开始练长传,有几个男生连踢都踢不起来,就一直贴着地踢成了地滚球,他们队长看不下去了,气得去给他们打样,大约是用力过猛,一脚下去球直接高高地越过了铁门飞到了门外边。 有个娃娃脸男生哼哧哼哧地跑过来捡球,看了看铁门的高度,略显尴尬和迟疑地问:“阿姨,能帮我们扔一下球吗?” 老太太们面面相觑,都不觉得自己有这样的手劲。 球到了叶逢春脚底下,她脚一勾把球捞到了手里,接着往上一抛,趁球下落的时候蓄力一脚,“砰”得一声,球窜上了天,一群人不禁扬起了脖子盯着那个球变成越来越小的一个点,但球上去得快下来得也快,眨眼间就落在了铁门的另一边,咕噜噜又滚出去好远。 娃娃脸男生还在仰着头,好半天才回过神,他没有第一时间去捡球,而是盯着叶逢春的脚看了好一会儿,表情十分恍惚,直到那边的队长开始喊他的名字催他了,才慌慌张张道了谢然后去捡球。 然而叶逢春很快就被一群眼放红光的老太太围住了。 “小春同志。”红姐握住了叶逢春的手,神情庄严肃穆,连称呼都变得正式了,“我们火凤凰队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刁霖也在一旁说:“最近到处都在搞什么体育强国的活动,听说每个赛季的最佳射手有五千块钱奖金来着。” 果然是她一针见血的老师。 虱子多了不愁,钱多了不烫手,朋友多了路好走,这是叶逢春一贯信奉的至理名言。 况且看红姐那灼灼的眼神,显然也不打算放过她,叶逢春顺势就答应了下来,当场成为了火凤凰女子足球队的一员。 —————————————— 笑得想die,这什么乡村中老年玛丽苏热血青春h文啊 -- 一辆挖掘机(民工篇) 叶逢春晨练回到家时,发现她家旁边那条小路上停了辆小型的挖掘机,挤在路中央满满当当的,只有电动车还能从旁边的缝隙里挤进挤出。 挖掘机旁边蹲着吃早饭的司机,叶逢春认识,前几天还在她们工地上干过,一块吃午饭的时候搭过几句话,知道对方叫齐汉云,是外地人,来这里也有五年多了。 那人见叶逢春穿了一身纯白的练功服,收拾得利利索索,跟在工地上灰头土脸的样子差别太大,还有点不敢认。 “你这大老远走过来跟个退休干部似的,可不得了。”齐汉云一口一个包子,嘴里塞得鼓鼓囊囊的,又灌了两口粥冲一冲,“你今天不上工地?” “今天歇班。”叶逢春是合同工,每个月能歇六七天,齐汉云是看心情接点零活,时间要自由得多。 叶逢春回头看了一眼隔壁那间荒得长了满院子草的老屋,问齐汉云:“一会儿就动工拆房子了,雇主不来吗?” “来,哪能不来啊。”齐汉云灌下最后一口粥,拍拍裤子站起来,“老板有钱,住在县城的酒店里,过来要点时间。定的是九点开工,还得过会儿到吧。” 叶逢春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八点零十叁分。 齐汉云咂摸出点奇怪的味来,“你住这附近?” “喏,里面那间。”叶逢春指着紧挨着老房子的那间院说。 “呦呵,是你邻居啊。”齐汉云笑着说,“那我一会儿可得注意别把你们家一块推了。” 不知道是不是听见两个人聊天的声音了,叶梓从院里走了出来。 他也穿了一身白,雪白的衬衣和米白的裤子,领口处扣得严实,衣领压得平整,头发也打理得一丝不苟,和旁边颓败荒芜的旧房子相当格格不入,怎么看也不该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 长相秀气的男孩常见,但气质干净到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就不多见了,尤其是她们这种偏僻落后的小地方,哪有在家里还收拾得这么齐整的孩子。 齐汉云勾了下叶逢春的胳膊,慨叹着说:“这是你家孩子?小伙子够俊啊,就是跟你不太像。” “不是我生的,当然不像我。”叶逢春天天看叶梓那张脸已经习惯了,虽然说不上腻味,但也不会多惊艳了,她招招手喊叶梓过来认人,“这是你齐阿姨。” 叶梓本来就长着张不爱笑的冷脸,叫人时也是冷冷淡淡的,好在齐汉云不在意这些,只当小孩内向,怕见生人。 叶梓悄悄拽了拽叶逢春的手,小声催着和齐汉云还在聊天的叶逢春:“姑姑,再不吃饭就都凉了。” 叶逢春反手攥住叶梓的手,稍歉意地朝齐汉云笑了笑:“那我先去吃饭了,一会儿要帮忙就叫我。” 齐汉云顺势撵她回家吃饭。 叶逢春拉着叶梓的手朝家里走去的时候,齐汉云抱着胳膊站在路边看着,心里觉得叶逢春这个侄子怪有意思的,看着智商也没问题,怎么这么大了还要姑姑牵着走路,牵就牵吧,脸红个什么劲。 她挠挠头,想不明白现在的年轻小男孩成天都在想些什么。 吃早饭的时候,叶逢春忽然问了叶梓一句:“你会踢球吗?” “不会。”叶梓戳着盘子里的灌汤包,没夹起来反而把包子戳破了一个洞,他放下筷子,“我什么球都不会。” 叶梓想起同桌梁钟好像是学校足球队的,每天都要训练,还去县里参加过比赛。每次梁钟训练完,大汗淋漓地回到教室时,叶梓都会把凳子挪得远一点。 叶梓既不喜欢人多的活动和场合,也不喜欢出汗的感觉和酸臭的汗味,所以他除了偶尔一个人出去慢跑,不喜欢太激烈的运动。 但是听起来叶逢春对会踢球的男孩更感兴趣一些。 叶梓垂着眼,盯着那个被他戳破了的灌汤包:“我都不会,但我可以学。” 就像学着怎么去讨好她取悦她一样,他还年轻,什么都可以学。 “我只是问问你会不会,又没让你去学。”叶逢春发现叶梓实在是有点莫名其妙,总能从她随便的一句话里联想到很多东西,不知道青春期的男孩情绪太敏感,还是他这个人比较神经质。 “叶梓。”叶逢春认为还是有必要跟他说说清楚,“咱们俩这点事,我劝你也不要太当回事。现在呢,是我无聊了找点乐子,你反正也挺乐在其中的。但以后的事谁也不知道,你会到外面去上大学,兴许你出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退一步讲,就算你愿意回来,我也不一定就愿意一直待在一个地方。树要分叉,人要分家,谁能跟谁永远绑在一块儿呢。” 但凡一个活过一把年岁的人,都会知道生活的无常远远超出人的想象。看似壮阔的岁月长河,可能眨眼间就流干了,情比金坚的友人恋人,可能不多时就天各一方。每一个许诺和盟誓,要么是枷锁和负累,要么是谎言和骗局。当下的自己为将来的自己设限,很难说是自私浅薄还是不自量力。 再说床上那点事本来就只是生活的一点调剂,图的就是一个新鲜和刺激,口味再好的菜也不能天天吃。就这着盘子里的灌汤包,这才吃了几回,叶逢春已经有点腻了。 “那不一样。”叶梓眼眶隐隐发红,他还记得叶逢春不喜欢他随随便便哭,把眼泪强忍了回去,“我们是亲人,就算,就算不那样,你是我姑姑,等你老了,我也会一直照顾你。” 叶逢春觉得好笑,她把叶梓拉到她大腿上坐着,“就因为我是你姑姑,你就会一直孝顺我?咱们俩有那么亲吗?” 明明刚见面的时候他就差把“嫌弃”两个字挂脑门儿上了。 “说的可真好听。”叶逢春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还不忘夹着包子吃,吃得忙活的嘴里漏出来的话却毫不留情,“你就是贱,怕我对别人有了兴趣就不稀罕你了,怕你以后发骚发.情没人玩你了,是不是?刚才在外人面前就敢拉我的手,你是真不怕别人知道你有多骚啊。啧,天生欠草的贱货。” 叶逢春的手向下移了移,揉着叶梓比发面馒头还有弹性的小屁股,把他的裤子揉得皱皱巴巴的,刺耳的话一句句把叶梓的耳朵扎得殷红一片,像是要滴血似的,他搂住叶逢春的脖子,脸埋在她肩膀上一言不发,生怕一张嘴就是忍不住的呻吟声,可现在又是大白天的,隔壁院里说不定还有人…… “咚咚……”大门口传来敲门声。 叶逢春朝门口看去,手里的筷子中还夹着一只灌汤包。 叶梓也猛得想起来,她们刚刚回来的时候似乎没关大门,慌忙抬头看向大门口。 一身运动休闲装的女人站在大门口,个头不高,身材偏瘦,灰色棒球帽压着短发,长长的帽檐遮挡住眼睛,辨认不太出她的年龄,她手里拎着两个礼盒和一袋水果,在看见客厅内的景象时,东西被她失手掉在了地上,水果咕噜噜滚了一地。 和那些东西一起落地的,还有叶逢春筷子里夹着的包子。 -- 办事的时候不要提起我(民工篇) 挖掘机轰隆隆开始作业,几铲子下去,本就破旧的老房屋很快散成一堆废墟,尘土气扬得满天都是。 周围像这样的老房屋不多了,一打眼望去都是整整齐齐墙面刷得光洁的平房,还有不少两叁层的小楼。即使个个都修葺得精致用心,但实际上很多房子都闲置着,并且住户里老年人居多,稍有积蓄的都去县城或者市区买了房,不年不节很少回镇上看看。 “等新房子盖好了,你来住?” 叶逢春和春枝离得老远,但依然要大点声说话才能让对方听清楚。 “我不常住,但过一阵总得来看看。”春枝眼望着她从小长大的老房子,几十年不见,第一面就是要见证它的倾塌。 这一会儿工夫,叶逢春和春枝已经聊了不少,知道她这么多年一直待在国外,后来站稳脚跟后把两位老人也接了过去,最近她在省会开了一家画廊,加上她妈爸越发年迈,有些怀念故土,想回来养老,她干脆把老房子推倒重盖,打算建栋四层的小楼,再请两个人来照顾老人,她自己也会时不时过来住两天。 春枝说的那些东西,叶逢春听来陌生又遥远,什么基金股票、期货期权,感觉玄而又玄。 “嗐,说白了,就是赌博,合法的赌博,全看你有多大胆。”春枝随口类比着。 “赌博啊,那肯定是不一样的。”叶逢春侧身看着春枝,她双手插兜站着,姿态放松,望着老房子那片废墟的眼神里有着淡淡怀念,她依然个子瘦小,身形单薄,却从当年那株随风摇曳的蒲柳,变成了一根拧不断折不弯的钢筋。 她双眼有神,目光坚定,一个把一切都寄托在赌桌上的赌徒绝不会是这个样子。 毕竟叶逢春见过真正的赌徒是什么样子,她自己也曾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赌徒。 “玩了这些东西,你就会发现,钱真的只是一个数字,高高低低上上下下的,可是你还是一样吃喝、一样玩乐。”春枝感慨着,“当然前提是你得留够让自己活得舒舒服服的本钱。” “逢春,你不知道,虽然我们这么多年见不着,但我总是能想起你的那些话。”春枝也转过身,她稍微后退一步,抬头望着叶逢春的眼睛,“从前我是个没主见的人,遇到事总指望你来替我拿主意,后来每当我遇到什么难下决定的事,就会想想,要是你遇到这样的事,会怎么办。我得怎么做,你才不会骂我没救了。” “我说的啥,我让你该跑就跑?”叶逢春想到刚刚春枝说起她两次结婚的经历,第一次是和一个个体户老板,后来市场不景气,店开不下去了,春枝在厂子里却接连升职,之后两个人离了婚。后来她出国,为了拿签证,和一个当地人领了证,没过几年那个人生了重病,于是她们也离婚了。 “第一次离婚的时候,我很犹豫,也很煎熬,他不是个坏人,虽然不算很关心我,可是我们也没什么矛盾,所有人都劝我陪他东山再起,但我知道,如果落魄的是我,没人会觉得有什么会大不了,他们会把我赶回家生孩子。”春枝仰起头,因为刺眼的阳光而微微眯起眼,阳光照在她侧脸上,勾勒着她眼角的细纹,“第二次,还没离婚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和其他男孩约会了,反正他有护工照顾,不需要我做什么,后来我打算去别的地方,我们就离婚了。” “上个月,我和之前厂子里的一个老同事联系上了,她跟我说了我那个前前夫的近况,生意做得还行,又娶了一个老婆,先生了个女儿,后来又怀了一个,生二胎的时候,难产死了,没过多久他又结婚了,想再要孩子但对方一直没怀上……”春枝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就像是讲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的故事,她满不在意地耸了下肩,“你看,死在手术台上的差一点就是我了。那时候你总是恐吓我,说心软会倒大霉,我总是想,小事而已,哪就有那么夸张了。” “现在你知道了,心软甚至可能要送命。”叶逢春接过了话茬,“不再说我铁石心肠了吧。” “我现在说不定比你还硬。”春枝也开玩笑说。 “比比试试?”叶逢春不服输的脾气上来了。 “算了。”春枝果断放弃,“我肯定还是比不过你的,起码我不会连亲侄子都霍霍。” 叶逢春难得心虚地别开了脸,但为了扳回一成还是说:“借你玩两天?” 春枝想起叶逢春那个阴郁古怪的侄子,还有他看叶逢春时那种固执幽深的眼神,在大太阳底下都感受到了丝丝凉意,一口回绝了:“不了,我怕闹出人命。” 春枝是怕小孩想不开闹自杀,叶逢春看春枝的眼神却一下子一言难尽起来。 “没想到啊,你玩这么大。” “……” 叶逢春陪着春枝把她们小时候常去的地方都逛了一遍,之前泥泞的河岸都铺成了高高的水泥地,浅绿色的河水在河道里缓慢地流着,她们经常带着小包袱去爬的那座小山,现在几乎被挖矿挖空了,建了个很深的水库,周围立着破破烂烂的铁丝网,上面挂了个牌子,写着“水深勿入”。 傍晚,她们沿着街道散步,刚出摊的餐车已经开始飘出油香味。 叶逢春突然拉住春枝的胳膊:“要不要吃烤冷面?” 说实在的,是她自己几天没吃又馋了。不过春枝在国外应该也很少吃到这些小吃。 “吃啊,你请客我就吃。”春枝不热衷于吃这些,但叶逢春想吃她不介意跟着吃一点,之前叶逢春说要请她吃顿饭,要是一顿烤冷面就解决了也能给叶逢春省些钱。 叶逢春带着春枝去了温庆华的摊子前面,要了两份烤冷面,一份多辣,一份少辣。 叶逢春心情好,给温庆华介绍了春枝,还顺便夸了一句温庆华今天的围裙挺好看。 “这就是春枝姐啊,以前逢春姐总是提起你呢。”温庆华笑着应和。 这本来只是一句场面话,叶逢春和春枝却都皱了眉。 温庆华开始做烤冷面了,两个人到旁边等着,也省得耽误别人来点餐。 “他谁啊?”春枝捅捅叶逢春,小声问,“你跟他提我做什么?” “我不记得跟他提过你啊。”叶逢春也一头雾水。 “唉,叁十多年了,你知道我永远也忘不了的是哪一天吗?”春枝突然叹了口气说。 “哪一天?”叶逢春也好奇。 “是你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你沾了一身的草叶,提着裤子跑过来跟我说,你把一个男同学睡了。” “这很奇怪吗?”叶逢春以为春枝早就见怪不怪了。 “这不奇怪。”春枝说,“但你还说正好被新来的男老师发现了。然后,你就把他也一起睡了。” 叶逢春想起来了,那个男同学后来转学了,那个男老师和她还保持了一段时间的关系,一直到她和邹志军结婚以后都还偶尔有来往,但也不知道哪天起就断了。 “那又怎么了?”叶逢春不知道春枝突然提这个做什么。 “我那天跟你说,永远不要跟你的那些男人提起我的名字。”有个靠谱又不靠谱的密友,是年少的春枝甜蜜的负担和烦恼,为此她只能叮嘱她的朋友在办不靠谱的事情时千万不要提起她,“起码在办那些事的时候不要。” “欸?”叶逢春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辩解,“不是,我没睡他。” 这句话的声音有点大,温庆华突然抬头朝她们这边看了一眼,又匆匆低下了头,手上刚才还自然流畅的动作变得有些慌乱。 结果就是叶逢春不幸吃到了加了双份盐的烤冷面,又辣又咸,齁得她一口气灌了一整瓶矿泉水。 -- 人生第一次心动(民工篇) ТIαпмéIχs 依旧是死气沉沉的早读,叶梓并没有参与进去,他在刷前两天没能刷完的卷子。 以前他都是熬夜去赶没完成的任务,但现在他的夜晚不再归他自己支配,他只能不断挤压在学校里的时间。 原来不只早恋会影响学习状态,早泄也会。 旁边的梁钟一整个早上都神游天外,直到下了早读,叶梓从试卷里抬起头,才忽然意识到今天早上的梁钟格外沉默,居然没有兴高采烈地和他讲周末发生的各种无趣至极、鸡毛蒜皮的小事,事无巨细到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或是一顿饭吃了叁碗米饭。 不过自从上次那件事以后,梁钟就很少和他搭话了。本来就一直是梁钟一个人的独角戏,现在他不说话了,叶梓终于能落个清净。 “叶梓……”梁钟突然开口,不是往常清朗的少男音,还是沙哑到像吞了好几斤沙子。ƒцщěňщц.мě(fuwenwu.me) 梁钟也发现自己的声音太奇怪了,忙咳了几声清清嗓子,再开口的声音没有那么沙哑,但也有气无力极了,比之前班里的早读声还要恹恹。 叶梓掏出红笔,对着答案批改刚做完的卷子,对梁钟的话充耳不闻似的。 梁钟习惯了这种模式,正因为叶梓不爱说话也没有朋友,所以他才把叶梓当作一个放心的树洞,什么垃圾都往里倒。 他自顾自地继续说:“……你有过那种感觉吗?就是一个尾巴带着火焰的球,大老远直直地冲着你就来了,你左躲右闪也没避开,它就砸在你的心口,一下子把你砸倒在地,心口又疼又麻又烧得慌,你手摸上去,球没了,你的心还好好的,但是怎么都感觉破了个大洞,呼呼得往里灌风……唉,我看见她,就是这种感觉。” 梁钟苦恼地揪着自己的头发,娃娃脸皱成了一块倭瓜,“怎么办啊,我还是学生,我还要考大学,我爸爸不让我早恋……呜呜呜,我连她是谁都不知道,我还能再见到她吗?她会不会孙子都有了啊,肯定会嫌弃我只是个小屁孩……” “刺啦——”叶梓的红笔在试卷上划出一道鲜红的大口子。 他转头看向梁钟,发现梁钟眼下有着很重的黑眼圈,眼里蓄着亮晶晶的泪水,鼻子一抽一抽的,看起来是真心难过。 “可是我真的好想再见到她……”梁钟捂着心口趴倒在桌子上,脸颊贴着桌面,萎靡得像一株被抽干了水分的多肉植物。 “她长什么样?”叶梓捏紧了手里的红笔。 一说起这个,梁钟又有了精神,他双手托腮,眼放亮光地描述着:“她穿着一身白色的练功服,看起来刚打完太极拳,明明大家都穿着一样的衣服,可是你一眼就能在人群里看到她。她是短头发,比寸头稍微长一点,特别酷;个子很高,得有一米八,身材很强壮,看着超有安全感。她一脚踢起那个球,明明就是很随便的一脚,可是那个力道我这辈子也没见到过……她简直就是我梦里的超级英雌,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如果她在我身边,我肯定什么都不怕了。” 梁钟说着,脸颊又情不自禁地开始发红发烫,只能双手捂住脸,又伏在了桌子上。 “嗯?什么声音?”奇怪的声音让梁钟又抬起了头,他顺着声音的来源看过去,看到了叶梓手里被捏得七零八碎的笔壳。 “有病。”叶梓抽出一张纸把碎笔壳包了进去,起身去丢到垃圾桶里。 梁钟的眼泪憋不住了,像开了阀门一样哗哗得流了出来,引起了周围不少同学的侧目。 梁钟一向阳光开朗,跟谁都笑嘻嘻的,哪有哭成这个样子的时候。 有跟梁钟关系还不错的同学过来关心他:“梁钟,你没事吧,叶梓怎么欺负你了啊,要不要跟班主任说?” 梁钟胡乱抹了两把眼泪,哽咽着解释:“没有,和他没关系,是我的错,是我自己不好……” 是他整天对着叶梓说话惹得人家烦了,是他没有分寸地喜欢上了一个比他大那么多、很可能有家庭的阿姨。可是,可是心动不心动也不是他自己说了算啊,他也没有想过破坏对方的家庭,他只是控制不住想要再见见她,想跟她说上几句话而已。 这是他短短十几年来的人生中第一次心动,如此猝不及防,又如此热烈激颤。在此之前他从来不知道,对一个异性还会产生这么复杂又奇妙的情感,每次一想起她,都会心潮起伏、向往无比,但想想自己既不成熟也不优秀,就又像一大盆冰水泼过来,浇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 虽然她们之间横着这么大的年龄差距,可是爱情它根本不讲一点道理,更不管两个人是在什么年纪。梁钟只知道当他仰望着她的时候,他就想这一辈子都追逐着她的背影了。 怎么才能再见到她呢?梁钟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 “啪嗒”一声,客厅的灯被打开了。 温庆华弯腰从鞋柜里掏出两双拖鞋,“逢春姐要换拖鞋吗?” 叶逢春打量了一圈收拾得纤尘不染的客厅和锃光瓦亮的地板,点了点头:“换上吧。” 她刚要脱鞋,温庆华把一旁的矮凳推给她,笑着说:“这点小事我来就行,逢春姐坐着就好。” 叶逢春在家里也被叶梓伺候惯了,就顺势坐下了,任由温庆华给她脱鞋脱袜子又穿上毛茸茸的灰兔子拖鞋。 虽然两双拖鞋看起来一模一样,但她脚上这双拖鞋好像是崭新的,叶逢春晃了晃脚,兔子的两只耳朵也跟着甩了甩。 和温庆华围裙上印的眯眯眼灰兔子一模一样,有点蠢又有点机灵的样子。 她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这个兔子……?” 温庆华抿了抿唇,小声说:“是我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只有逢春姐家里的电视机上有。” 有天他到叶逢春家里做饭的时候,发现没什么菜了,邹志军出去买菜,只留他一个在她们家里,正巧叶逢春回来了,带着一身显而易见的疲惫,她看他很拘谨的样子,就让他坐到沙发上看电视,还调出了一个动画片给他看。她自己就坐在沙发另一头,半躺着看手边的文件,没多久她就睡了过去,发出了阵阵鼾声。他蹑手蹑脚地给她盖上了毯子,又把电视机调到了静音,电视机里活蹦乱跳的灰兔子像在演默片,他明明看得心不在焉的,却又把这个形象记了很多年。 他家里那时候只有黑白电视机,也没有几个台能看,所以他只能在叶逢春家里的电视机上看这个动画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和逢春姐这样的女人组建一个家庭,为她洗衣做饭,给她接风洗尘,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地在外面打拼,回到家就能看到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井井有条的房间。 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了很多年,后来他遇到梁钟的妈妈梁琼,发现她和叶逢春身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一样的果敢坚强,一样的说一不二,所以他答应了帮梁琼照顾梁钟,以继父的身份。 可是她们两个人又有很多不一样,叶逢春更爱开玩笑,更大大咧咧,有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小习惯,比如吃西瓜懒得吐籽,吃烤馒头爱吃馒头皮,喜欢喝有些烫口的温开水…… 其她人都不是她。 温庆华以为自己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了,他几乎认了命。 可是,现在是他离他的梦想最近的一次,他蹲在她脚边为她换鞋脱袜,他准备了一桌子菜等待她品尝,就像一个迎接妻子回家的小丈夫。 突然,叶逢春低头凑到他衣领处闻了闻,不解地问:“什么味啊,你喷香水了?喷这个做什么,你有体味?” 温庆华被她猛得凑近吓了一跳,一屁股跌坐在地板上,听了她的话,更加慌乱,着急地解释:“不是,我没有体味,是……是做饭时沾的灶火味,我怕你不喜欢,就喷了点香水盖一盖。” 温庆华也不由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的味,这是一个开酒吧的老同学送的香水,说是女人都喜欢这个味道,他本来没想喷的,可是出门前看到这瓶香水,鬼使神差地拿起来喷了一点。 “你,你不喜欢吗?那我下次不喷了。”温庆华有点后悔了,毕竟他那个同学现在怎么看都不是个正经人。 看温庆华吓得脸色刷白,叶逢春又笑了:“看你,我就随便问问,挺香的,很适合你。” 这味道不难闻,就是闻起来心里痒痒的,看见温庆华精致勾人的眉眼和白里透红的脸庞,不知怎么的就想上嘴咬一口尝一尝。 然后她就这么干了。 她勾着温庆华的脖颈,碾着他柔软的唇又吮又咬地啃了好一会儿,又撬开了他的牙齿,尝到了他口中清嘴糖的清甜味道,是淡淡的西柚薄荷味,甜而不腻,清新怡人,连叶逢春这种不怎么爱吃糖的人都忍不住尝了又尝,卷着他的舌尖咂摸个没完。 一直亲到温庆华快喘不过气了,叶逢春才意犹未尽地放过他,捏了捏他软软的脸,好笑地问他:“怎么换气都不会?以前没跟人亲过嘴?” 温庆华不仅脸憋气憋得通红,连眼眶都微微发红,泛着湿润的水光,他喘了好一会儿才平复过来,因为被叶逢春捏着脸不好低头,可是依然十分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眼,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一通热吻而羞涩,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叶逢春的问话。 半晌,他才低低地“嗯”了一声。 “没亲过。”他轻声说。 他一直在等。他的初吻,以及之后的每一个吻,都只留给他心里一直想着念着的那个人。 -- 未亡人(民工篇) τIαηмéIχs.cǒм 温庆华去厨房忙活了,叶逢春在客厅里随便走着,打量着这套风格偏欧式的复式楼房。 进来之前从外面看是一套不起眼的小洋楼,墙上爬满了绿色的爬山虎,周围很荒凉,没有什么邻居,只有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径通到村子里的小路上。 进来之后反而有种豁然明朗的感觉,大厅空旷而明亮,两侧都开了窗户,旋转上升的楼梯通往二楼,一楼是厨房、储藏室和一间客房,温庆华和他继子的卧房都在二楼。 而一楼的客房也不能完全说是客房,它比楼上的两间卧室都要大,采光也更好,理论上应该是主卧。 温庆华端了两盘菜放到厨房外面的餐桌上,看见叶逢春站在那间卧室门口,于是说:“那本来是梁钟妈妈的房间,后来就一直空着,虽然说用作客房了,但其实也没有客人住过。” 叶逢春点点头,这间房间虽然没再有人住过,也依然一尘不染,她虽然知道这是因为温庆华喜欢整洁,但还是挥不去心头的那丝怪异的感觉。 这一整套房都是按照它原本的女主人的爱好设计的,从外观到室内,从布局到家具,都是很统一的风格,很显然温庆华几乎没怎么动过。时间好像在这栋房子附近就开始停滞,所有走近它的人都忍不住屏息凝神,放轻了脚步,生怕惊扰了沉睡的女主人。 叶逢春听温庆华说,梁钟的妈妈梁琼很惋惜没能生一个女儿,让她挣下的丰厚家产无人继承,但即便如此,她也为这个儿子做了最好的安排,留给他一套房子和足以供他上到大学的财产,又为年幼的他找了一个继父照顾他长大。对于一个男孩来说,吃穿不愁、安安稳稳地在一个小地方过完一生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她大部分的钱都用来捐助了贫困地区的女童,那笔基金由她生前的好友管理着,叫“琼英助女基金”,到现在也还在一直运作着,甚至规模越来越大,名声也越来越响。温庆华每年也会往那里捐些钱,既是做慈善,也是纪念梁琼。ⓕцщ℮ňщц.м℮(fuwenwu.me) “上次有两个女孩不知道怎么居然找到了这里,说是基金的受助人,想来看看恩人的故居。她们还想去恩人的墓前看一看,送束花什么的,只可惜梁钟的妈妈没有墓地,只让我们把她火化之后随便找地方撒了。不过梁钟那时候哭着喊着不许撒,那骨灰就一直放在他房间里。”温庆华走过来说,话里带着浓浓的惋惜和钦佩。他对梁琼虽然没有爱慕之情,但也不得不佩服梁琼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女人,有胆识有魄力,还有一副充满爱心的热心肠,这样的格局是他永远也难以企及的。 叶逢春突然就有点后悔了。 后悔冲动之下居然吻了温庆华。 虽说温庆华蓄意勾引的小心思难以遮掩,但她没有把持住也有些不应该。 温庆华说他对梁琼没有感情,两个人也没有过妻夫生活,但他毕竟和梁琼结了婚领了证,是梁琼的未亡人,身上一辈子都刻着她的印记,是他无论如何也擦不去抹不掉的。 叶逢春难免生出了一种玷污别人物件的罪恶感,而且对方还是那样一个事业有成、胸怀宽广的杰出女性。 外面年轻漂亮的男孩多了去了,她又何必非要去抢别人名下的东西呢? 再说了,梁琼希望温庆华好好照顾她儿子,温庆华要是再跟了别人,怎么能保证没有二心呢?但他要是一心只想着梁琼的儿子,谁又会愿意要他呢?温庆华要是再找一个,总要对不起其中一方,他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他的鳏夫,替梁琼尽好他的责任。 叶逢春觉得,哪怕是为了温庆华好,她也不能把他陷入这样两难的处境,还是和他保持距离的好。这么想着,她无意识地后退了一小步,和温庆华拉开了距离。 温庆华心思细腻,又对叶逢春格外在意,先是发现她脸上表情有些不对劲,又看见她似乎在远离自己,心里咯噔一声,不安地捏紧了手指。 “先吃饭吧逢春姐,我待会儿再陪你四处逛逛。”他尽力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露出异样。 温庆华不知道到底什么地方出了错,明明叶逢春和他相处时挺高兴的,今天好像也对他有了点兴趣,还主动吻了他。他本来想,要是顺利的话,就把他守了的叁十叁年的处男身也一并在今晚献给她,不管她愿不愿意给他名分,他只想能早点成为她的人。 叶逢春微微错身,避开了温庆华试探着来拉她的手,自己朝餐桌那边走去,俯身闻了闻桌上的菜,赞叹地说:“豁,真香。不过这么多菜咱们俩哪吃得完啊,要不我再叫点人来一块吃?” 温庆华愣愣地看着自己伸出去的手,听了叶逢春的话,脸色立刻变得苍白无比。 之前说好了只有她们两个人吃的,他还专门支开了梁钟,说自己有几个老朋友要来,让他到同学家借住一晚。 他只能干巴巴地说:“没,没事,要是剩了我放冰箱里,明天热一热也还能吃,不会浪费的。” “吃隔夜菜多不好,不健康。”叶逢春摇头,开始拨电话,“正好我侄子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吃的,我有点不放心,我把他叫过来一起吃,你不介意吧?” 温庆华白着嘴唇,声音发颤:“……当然,不介意。” 本来安静的只有刷刷的写字声的教室里突然响起了嗡嗡的手机震动声。 晚自习不是强制的,所以教室里上晚自习的人不是很多,只有十几个,都开始抬头搜寻起震动声的来源。 叶梓拿出手机,本来严肃的表情松了松,他一面按了接听,一面走出了教室。 教室里留下的同学不怎么淡定了,聚在一起小声讨论着。 “我的天啊,你们刚刚看到他的表情了吗?他是不是笑了,还是我眼花了?” “不不不,你没眼花,我也看到了。所以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他变异了?” “他来上晚自习就已经很奇怪了,他以前都是放了学就回家的。” “不是跟女朋友吵架了吧,然后刚刚女朋友打电话过来才那么高兴?” 有人拽了拽趴在桌上逗纸蛐蛐的梁钟,问他:“梁钟你知道吗?叶梓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谈恋爱了?” 梁钟不耐烦地拨开了对方的手:“我不知道,他又不会跟我说,你问我我问谁啊。” 他正心烦着,本来放了学该回家,但又突然想起温庆华交待他今晚去同学家借住,可是他也没有熟到那种地步的同学,索性待在学校里上晚自习,但又完全学不进去,也想不到什么别的去处。 叶梓打完电话进来,聚成一堆的人立刻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教室里又恢复了安静,只是多了一点叶梓收拾书包的动静。 叶梓拉上书包的拉链,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突然低声问梁钟:“我现在要去你家,你带路吧。” 梁钟错愕地抬头看叶梓,不敢相信地掏了掏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这是你家,对吧。”叶梓把手机递到他面前,给他看叶逢春发过来的位置,很快又收了回去,“你爸爸请我姑姑吃饭,让我一起过去,你不去就算了。” “等等……”梁钟拉住了叶梓的衣袖,虽然依然想不通,但还是答应了,“我带你去。” —————————————— 小说+:『sаńjìμsんμщμ.νìρ(sanjiushuwu.vip)』 -- 一家人(民工篇) 梁钟家住在镇子最东边,大路上有路灯照着,弯弯绕绕的小路就难走多了,他们家住得又偏僻,小路上半个人影也没有。 梁钟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在前面走着,路上太安静,只有他和叶梓的脚步声,他憋不住了又开始没话找话。 “叶梓,上次你说你姑姑回来了,那她之前去哪了?”梁钟之前没听说过叶梓还有个姑姑,他只知道叶梓的爸爸去世了,妈妈和姐姐在外地,跟孤儿没什么区别,“你姑姑怎么会和我爸爸认识啊?” 梁钟最纳闷这一点了,温庆华的人际圈子不复杂,除了以前的一些同学,就是厂子里的同事,基本也都是男性,而且交情也不深。突然请一个女人到家里吃饭,还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叶梓的回答很简洁:“不知道。” 手背上感受到一点凉意,他抬头,发觉天上飘起了斜斜的雨丝。 他出来得急,忘了摘眼镜,没一会儿镜片就被水洇花了。 从梁钟手机照出的明亮光线中,也能看到淅淅沥沥的雨丝变得越来越密。 叶梓想起他去接叶逢春出狱那天,好像也是这个方向的雨。在那之前他只见过她的照片,听爸爸讲过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爸爸说她脾气不怎么好,说话直,爱记仇,让他不要和她顶嘴,尽量事事顺着她。说她虽然犯了事,但不是个坏人,相反,她很讲义气,谁对她好她心里都有数。 叶梓仍然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罪,有着怎样的过去。就像他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温庆华的,又为什么到他家里吃饭一样。 不过有一点他很确定,那个老男人一心想要勾引女人,所以想尽了办法来讨好她。 雨越下越大,叶梓书包里带了伞,就拿出来撑开了。他撑开伞以后,梁钟也想进来躲一躲雨,但被叶梓一把推开了,梁钟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出去。”叶梓冷冰冰地说。 叶梓声音比飘着的雨还凉,梁钟本来也不是脸皮多厚的人,叶梓这么冷漠的确有点伤到他的自尊了,他干脆把书包顶在头上,气哼哼地说:“我没伞,那我先走了,你自己找路吧。” 说完他一路小跑,很快没了影。 叶逢春和温庆华其实早就开吃了,只是一个是大快朵颐,一个却是食不知味。 叶逢春又夹了块可乐鸡翅啃着,一边啃还一边说:“小温你也吃啊,别光顾着给我夹菜,你看你瘦的,都快成纸片儿了。” 温庆华今天穿了件低领的上衣,他一低头,就能从宽松的领口里看到自己平坦的胸口,隐隐能看见肋骨的轮廓,似乎确实是太瘦了点…… “我也年纪不小了,叁十多了,怕吃多了发福。”温庆华苦笑着说。他一直很注意节食,平时也不怎么吃肉,生怕多长一点赘肉,他记得叶逢春以前是喜欢纤细苗条那一型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或许她更喜欢丰润一些的了? “你看你,屋里头连个大女人都没有,保持了身材给谁看啊。”叶逢春是喜欢瘦一些的,但她又不喜欢骨瘦如柴的,男人该有肉的地方还是得有肉,摸起来手感更好。 “没给谁看……”温庆华怕叶逢春误会他是那种随随便便的男人,还想再解释两句,门铃却突然响了。 他以为是叶逢春的侄子来了,连忙站起来说:“我去开门。” 一开门却看见浑身湿透的梁钟拎着书包站在门口,书包上滴滴答答地往下渗着水。 温庆华愣住了,第一反应是拦住梁钟不让他进屋。 梁钟浑身湿哒哒的,一整天没有发生过一件顺心事,让他心情糟透了,好不容易到了家,温庆华居然还堵在门口不让他进去。 “你干什么呢爸,让我进去。”梁钟侧着身子想往门里挤。 “小钟……”温庆华压低了声音,不解地问,“我不是让你今晚去同学家住吗,家里今天不方便。” 梁钟原本不打算管温庆华的闲事的,毕竟温庆华这么多年照顾他尽心尽力,他也不想看继父就这么孤独终老。可是温庆华这种很明显把他当累赘的做法却让他非常反感。 他个子长得和温庆华差不多高了,加上经常运动体型偏健硕,站在温庆华面前很有压迫感,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失去了妈妈只能依靠温庆华的小可怜虫了。 他冷笑一声,连爸爸也不叫了,“你还记得你那时候怎么答应我妈的吗?” 温庆华沉默了。 那个时候梁钟才六岁,但是已经记得不少事了。他记得妈妈和温庆华有约定,在他成年之前都不会再婚。 “小钟,再过两个月你就满十八岁了。”温庆华明显底气不足地说,他是和梁钟妈妈有约定,但他那时候也是算好了的,等叶逢春出狱的时候,梁钟就差不多该成年了。 “那又怎么样?这是我家,我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梁钟不耐烦地去推温庆华的胳膊。 “你们堵在门口干什么啊,怎么不进来?”叶逢春站在餐厅门口,拿着块鸡翅,啃得嘴泛油光,好奇地插了句嘴。 她一开始也以为是叶梓来了,但是温庆华又去了好半天,而且听门口的动静好像不是叶梓,她闲得无聊就跑出来看热闹,正看见温庆华把一个眉清目秀的娃娃脸男孩堵在了门口,这张脸似乎还有点眼熟。 梁钟闻声抬头看向她那边,看清她的脸之后,惊讶地张开了嘴,书包一不小心脱了手,砸在了地面上。 温庆华也放下了横着的手臂,把梁钟拽进屋,尴尬地解释说:“逢春姐,这是我跟你说过的……梁钟。这孩子也不知怎么的,居然忘了带伞,你看淋了这一身雨,我正训他呢。” “训他干嘛,他也不是存心的,这雨说下就下谁知道呢。”叶逢春正好啃完了鸡翅,去旁边的洗手间里洗了洗手,顺手扯了块毛巾出来,走过去递给梁钟,“别生你爸爸气,他是关心你,快擦擦吧,别感冒了。” 叶逢春对梁钟这么大的孩子难得和气,大概是想到他妈妈是一个那么优秀有格局的人,所以对他格外有耐心些。 谁知道这孩子接过了那条毛巾,突然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西红柿一样,然后居然用毛巾捂住了脸。 大约是青春期的男生特别容易害羞,叶逢春想到了总是动不动就脸红的叶梓,虽然她打小就没有在异性面前害羞过,但也能勉强理解一点他们的心理。 梁钟穿得不怎么厚,校服外套下面就是短袖的球衣,他抬着胳膊,上衣被拉起,露出一小节平坦结实的腰腹,肤色比叶梓深一些,是均匀健康的浅蜜色。 叶逢春有点想起来了,娃娃脸,球衣,是那天早上去捡球的那个小男孩。 梁钟的心从来没有跳得这么快过,砰,砰,砰,大力得好像要跳出胸口似的,快得让他快要喘不过气了,就算是跑一千米或者踢球赛的时候都没有这么激烈得完全无法掌控的心跳。 他知道是为什么,但又死活不敢相信,这场景简直像梦一样,她居然就站在他对面,给他递毛巾,关心他会不会感冒,比那天早上看着亲切多了。 她那时候意志风发、潇洒自如的样子让他不可自拔地着了魔,但她刚刚毫无形象的啃鸡翅的样子也说不出的令他心动不已,他不觉得心目中的英雌人设崩塌,反而觉得她更加鲜活有趣了。 他默默地扯下毛巾擦着身上的水,不太敢抬眼看她,但仅仅是和她坐在同一片沙发上,他就慌乱地不知道怎么放手脚合适,脸烫得快有叁十八度了。 “不是这么快就发烧了吧。”叶逢春看着梁钟的脸色觉得不对劲,手背贴到他额头试了试,发现温度果然烫得惊人。 梁钟被她的手这么一碰,连擦水的动作都僵住了,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生怕被她发现了什么不对劲。 温庆华倒了杯热水过来,放在茶几上,看了看梁钟的脸,也有些担心:“小钟小时候是很容易生病来着,要不先量量体温吧。” 他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找出了温度计,递给了梁钟。 梁钟回过神来,连忙推拒着:“不不不,我没事,我没发烧爸,不用量。” 主要是量体温还要拉开衣服把温度计塞进腋下,她就坐在他旁边,他怎么好意思做这种动作。 温庆华也不勉强他,只说:“那你快喝两口热水,然后去楼上换衣服吧。” “哦。”梁钟这会儿也不跟他顶了,乖乖地端起茶杯喝热水,小口小口地抿着,时不时用余光偷瞄着旁边的叶逢春,没什么味道的白开水却让他尝出了一股清甜的蜂蜜味。 叶梓透过没关紧的门的缝隙里,能看到客厅的沙发上,梁钟坐在中间,温庆华和叶逢春一左一右地坐在他旁边,围着他说话,她们脸上都带着笑,气氛温馨融洽,就像……一家人一样。 不应该是这样的。 叶梓握紧了伞柄。 他和她才是真正的一家人,是血溶于水的亲人,其他人都该是无关紧要的外人。 他缓缓收了伞,站回了雨里,越下越大的雨很快将他全身的衣服浸透,冰冷的雨水冻得他忍不住发颤,但他咬紧牙关扛着,一点声音也不允许自己发出。 -- 穿条裤子吧你(民工篇) “咚咚咚……” 轻轻的敲门声在雨声和聊天声中显得微弱又模糊,好一会儿才被客厅中的叁人听见。 温庆华连忙过去把门打开,看见了比梁钟淋得还要狼狈的叶梓,他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随便一拧就是一大滩水,水流不断顺着他稍带弧度的下巴滴落,纤细瘦弱的身躯不住打着冷颤。 “温叔叔好。”叶梓头一次和温庆华问好,眼神却直直地看向还坐在沙发上的叶逢春,“姑姑……” 叶逢春看他淋成一副落汤鸡的模样,不悦地皱了眉,她还没开口,坐在他旁边的梁钟倒是先跳了起来,惊讶地指着叶梓说:“你怎么淋成这样了,你不是有伞吗?” 叶逢春也是想这样问,她明明记得叶梓总会在书包里放把伞的。 叶梓抬了抬手里的破破烂烂的伞:“被树枝刮坏了。” 梁钟更不信了,简直要原地蹦起来,“怎么会?这一路上根本没有那么矮的树!” “我走错路了,所以来晚了。”叶梓说。 温庆华听得差不多明白了,带了些指责意味问梁钟:“小钟,你知道叶梓也要过来,怎么不带他一起过来?” “我本来是要带他一起过来的啊。”梁钟努力解释,越说越委屈,“可是他有伞都不愿意跟我一起打,我想着反正他有导航就自己先回来了……” “阿嚏——”叶梓忙掩住了口鼻,接着又是下一声喷嚏,一声比一声响亮。 温庆华想要拉叶梓进屋,但被叶梓不留痕迹地躲开了,他自己朝前跨了一步,方便温庆华关门,眼睛始终一刻不离地牢牢盯着叶逢春。 叶逢春知道是叶梓那龟毛的毛病又犯了,她无声地叹口气,朝叶梓招手:“过来。” 沙发这么舒服,她才懒得抬屁股。 叶梓眼神几不可见地亮了亮,走到叶逢春旁边,蹲下身,小声说:“姑姑,我冷……” “没用的玩意儿。”叶逢春也低声骂他,这毕竟是在别人家里,他丢人也是丢她的人,她捏了捏叶梓的湿衣服,嫌弃地甩了甩指尖沾到的水,“你把衣服脱了,先穿我的。” 她捞过来之前脱下的外套丢给叶梓。 叶梓接过了外套,犹犹豫豫地就是不肯脱自己的衣服。 叶逢春看到他这股别扭劲就心烦,不轻不重地踢了他的腿一脚,“你去卫生间换吧,赶紧的。” 叶梓起身的时候,湿透了的裤子紧紧箍在他下身,前后的形状都勾勒得很明显,叶逢春赶紧把叶梓往卫生间一推,转头问梁钟:“啊,那个,小钟是吧,你能帮叶梓找条裤子换一下吗?还有,你自己身上这身也赶紧换下来吧。” 刚才还在据理力争的梁钟,却突然卡了壳:“你……他……你们……” 好半天,他才神情莫名近乎自言自语地说:“原来,叶梓说的姑姑,就是你啊。” . 梁钟去上楼换衣服,温庆华怕菜凉了说要再去热热,叶逢春在客厅里晃着无聊,去敲卫生间的门。 “你行了啊,不是给你找了条裤子吗?怎么还不出来?不饿吗?还是在里面吃上了?” 温庆华说他和叶梓身形相仿,直接去阳台拿了条晾干的裤子给他,结果快十分钟过去了,叶梓还没从卫生间出来,叶逢春正好有点想上厕所,就去催叶梓赶紧出来。 叶梓从里面打开了一条门缝,只露出那双黑沉沉的蒙着薄薄水雾的眼睛。 “你进来好吗?”他低声问。 叶逢春翻了个白眼,毫不客气地推门进去了。 一进去看见叶梓只在上身套了她的那件外套,外套对他来说很宽大,一直遮到他的大腿根,然而再往下却是光溜溜白花花的,裤子不知道失踪到哪去了。 即使是上身的外套他也没穿好,拉链只拉到胸口处,露出大片奶白的皮肤,外露的两条大腿修长又光洁,越是遮住了大腿根,越是惹人浮想联翩,简直骚得没边了。 “在家里你想怎么穿怎么穿,想怎么骚怎么骚。这是在别人家里,你穿条裤子能怎么着?”叶逢春一边数落他,一边要脱裤子。 叶梓惊慌得捂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继续脱:“姑姑你,你别脱了,我穿,我穿……” 他不想穿温庆华那个老男人的衣服,可也不能让叶逢春再把裤子也脱给他穿。 “……”叶逢春别开了他的手,“想什么呢,我要撒尿。” 给他穿个外套就算她作为姑姑大发善心了,还想肖想她的裤子? 叶逢春脱下裤子坐到马桶上撒尿,叶梓在另一边沉默地把裤子穿上了,温庆华的裤子他穿着有些长,还卷了两道褶。 叶逢春尿完尿刚要起身,冷不防被叶梓猛得往她怀里一扑,又坐回了马桶上。 叶梓紧紧搂住她的腰,脸也埋进她怀里,闷着声音说:“姑姑,我们回家吧。” 他说着,就仰起头来够叶逢春的嘴唇,伸出舌尖轻轻地舔她的唇边,尝到她嘴角沾到的可乐鸡翅的味,明明是甜的,混着口水咽下去后却搅得胃里一阵泛酸。 叶梓口中凉凉的,是一如既往的薄荷味道,让叶逢春怀疑他随时随地嘴里都塞着块口香糖,她撬开他的唇齿不讲章法地一通搅弄,像是要把他嘴里的薄荷味都抢过来,逼得叶梓发出细弱的呜呜咽咽的声音,抱着她的力道却越来越紧,胸口贴着她的胸膛缓慢地蹭着。 直到叶逢春松开了他的嘴唇,他还不依不舍地舔着叶逢春的下唇,含含糊糊地叫她:“姑姑……” 叶梓知道叶逢春最喜欢听他这样叫她。 叶逢春的确喜欢听,文文弱弱的少男最能激起她心底那点不常见太阳的占有欲和破坏欲,当叶梓用这种低弱含糊的声音叫她姑姑时,背德的快感和欺辱弱质少男的兴奋累迭在一起,她往往就会兴致盎然地办上他一场。 不过现在时间和地点都不合适,再好的兴致也只能越想越扫兴。 她隔着外套掐了一把叶梓胸前的肉,她这一下没手软,疼得叶梓冷汗都要下来了。 “跟你说了,要发骚回家发,在别人家里这是办的什么事啊。”叶逢春抬头望着天花板,一阵无语,这半天了她还坐在马桶上呢,大腿上都快要硌出印了。 叶梓还是沉默着不说话。 他用沉默掩饰自己的害怕,害怕叶逢春不会再回她们的那个家,害怕那个家里往后又只有他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叶逢春用了点力气推开他,站了起来,一只脚从裤子里抽出来,踩在了他肩膀上。 “给我舔干净,快点。”叶逢春摁着他的脑袋,不耐烦地催促着。 刚撒完尿的那地方还带着淡淡的腥臊味,然而叶梓对她身体所有地方的味道都很熟悉,也不会再有抗拒的心理,反而像是成了瘾一样,光是闻到都口渴不已。 他覆唇舔了上去,先把残余的几滴尿液舔干净,又仔仔细细地在尿道口周围舔了又舔,还试探地剥开两瓣阴唇向里扫了扫,被叶逢春揪住了头发往外拽远了点。 她放下腿,眼神向一旁瞟了下,叶梓立刻明白了,去旁边放了点清水含在嘴里,又埋进她下面来来回回地舔了几遍。 温热的唇和清凉的水包裹着最敏感的地方,不是很大的动作,但又带着叶梓特有的温柔和耐心,爽得叶逢春差点哼出声。 虽然暂时不能尽兴,但被他这样低声下气地伺候了两回以后,叶逢春算是消了气,穿好裤子以后拉着叶梓出了卫生间。 而正在不远处站着的温庆华,看着她们出来,脸上尽是还没掩饰好的迷惘和怔忡。 -- 黑灯瞎火摸错人了(民工篇) 梁钟站在衣柜前,头一次因为穿哪件衣服好犯了难。 白色的,会不会反衬得他很黑? 灰色的,颜色也太暗了,没气色。 绿色的,穿上了怕不是会像根大葱。 梁钟只穿了一条黑色平角裤,从穿衣镜里打量着自己的身材,好在他经常锻炼,没有多余的赘肉,平常还有除毛的习惯,所以皮肤光洁顺滑,肌肉线条也很流畅,腹部肌肉纹理分明,胸前饱满肉感十足。 他悄悄伸手戳了戳自己胸口的肌肉,一戳一个小坑,又很快回弹到原样。 明明是自己的身体,梁钟却觉得指尖和胸口都像被火烧一样烫得厉害,迅速冲进浴室打开了花洒。 花洒里喷出的水是冰凉的,梁钟身上的热度却丝毫不减,仅仅是想到叶逢春就在不远的楼下,只和他隔着一层地板,他的心口就像揣进了一个滚烫的火炉,把他整个人从里到外都要烤干了。 但是凉水多少让他冷静了点。 他开始思考叶逢春和其他两个人的关系。 她是叶梓的姑姑,不太像,但应该是真的。叶梓似乎很依赖她,想吸引她的注意,这是因为他比较缺爱。她肯定是个好姑姑,连叶梓这么古怪孤僻的性格都能包容。 但是她和温庆华,温庆华请她来家里吃饭,又特意支开他,也没有别人作陪,不像是普通朋友单纯叙旧…… 梁钟突然想起来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金灿灿的,很是眼熟。 那是温庆华买的那部手机!他一开始以为是买给他的,后来就没了信,现在却在叶逢春手里。 梁钟就算再迟钝,也明白自己后爸也对叶逢春心存爱慕,并且都已经付诸行动了。 他的第一想法是,温庆华怎么敢?又怎么配? 虽然温庆华是个好人,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很好,他打心眼里感激温庆华,也想过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他。可是,可是他都已经叁十多了啊,再过几年脸上的褶子都快能挤死蚊子了,怎么还会有这么不切实际、毫无自知之明的想法。 想着想着,梁钟的肩垮了下来 ,因为相比温庆华,自己除了年轻也毫无优势,他厨艺一般,说话常常不过脑子,学习成绩也不如叶梓,只有体育好一些,可是叶逢春看着比他厉害多了。 从来无忧无虑的梁钟第一次感受到了深深的焦虑。 . 窗外的雨势不减反增。 温庆华看了眼雨势,提议说:“冒这么大的雨回去也不方便,要不然逢春姐你们就在这里过一夜吧,反正家里还有不少空房间。” 叶梓埋头扒着米饭,连一口菜也不夹,听见温庆华的话,左手在桌下悄悄拉了下叶逢春的衣摆。 他要回家,他一秒钟都不想在这里多呆。 叶逢春反握住他的手,她的大掌粗糙又暖和,裹着叶梓冰凉柔软的手像裹住了一只受了寒的幼鸽。她肆无忌惮地揉搓着他纤长的手指,指腹顺着他指缝内侧敏感的皮肤一寸寸摩挲,叶梓收不回手,只能紧张地并紧了桌下的双腿。 “好啊。”叶逢春很爽快地答应了。雨天的小路本来就难走,外面还冷得要死,她得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同意叶梓冒雨回家的想法。 在哪睡都是睡,她又不认床。 温庆华欣喜地差点从椅子上站起来,他很快收敛了表情,小心翼翼地看着叶逢春说:“那我,我待会就去收拾客房。” 虽然住一夜不能代表什么,但也说明她对他还没有那么排斥。 “收拾客房?爸,叶……阿姨要在咱们家住吗?”梁钟换完衣服从楼上下来,正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露出的惊喜比温庆华还要夸张,本来就圆而亮的眼睛里亮光更甚,下最后一阶楼梯的时候险些崴了脚,他连忙抓住扶手稳住身形,发现叶逢春没注意他时悄悄松了口气。 温庆华抬头看向了自己的继子,发现他居然穿上了那件他平常过年都舍不得穿的,大红色的,短袖……球服,下身倒是没穿球裤,而是穿了一条紧身的黑色牛仔裤,连脚上的鞋都换上了他最喜欢的那双靴子。 温庆华眉头一跳,说不出的不自在。 . 晚饭过后,温庆华和梁钟收拾碗筷,叶逢春支使叶梓去帮忙,自己坐到了沙发上,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体育频道看着。 电视上在重播一场很经典的足球比赛,当年叶逢春是在牢里和狱友们一起看的这场比赛的直播。 即使早就知道结果,一波叁折的比赛过程也依然看得人心潮起伏。 两队穿的球衣分别是红黄两色,黄队的前锋是个个头不高的寸头姑娘,速度快极了,她带着球一连绕过了两个红队的球员,对方后卫紧紧黏着她不让她出脚,但她还是抓住空隙打了一脚射门,球直直地朝球门边框奔去…… 整个房间突然陷入了一片漆黑,电视机的声音也消失了,只有厨房那边传来一声响亮的碎裂声,不知道是谁打碎了只碗。 应该是停电了。 正看到兴头上被打断了,叶逢春遗憾地往沙发背上一瘫,叹了口气。 这个球她印象很深,因为这个球是擦着门框挤进了球门,十分惊险,正好能拉平黄队暂时落后的比分。不过最终结果是裁判认为黄队另一个球员越位了,还反复看了两遍录像确认,最终判了这球无效。 “你们谁带手机了?”叶逢春听到厨房那边温庆华问。 梁钟手机落在了楼上,叶梓手机在书包里而且没电了,温庆华也一时找不到手机放哪了。 叶逢春举着手机过去,“怎么了,我手机还有电,不然先用我的吧。” “可能是跳闸了,我得出去看看。”温庆华说,“你们先到沙发那边坐着,一会儿就好了。” 温庆华拿着叶逢春的手机,找了把伞就出了门。 没了光亮的房间又重新陷入了沉默的漆黑中。 . 叶逢春和两个男高中生坐在沙发上,回想着刚才的球赛,一个走神就忘了他们两个人谁坐在她左边谁坐在右边了。 不过左边的人挨得她很紧,而且似乎在偷偷地越挨越近,叶逢春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叶梓又在发骚了。 反正屋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她干脆堂而皇之地把手放在了男孩的大腿上,手底下是牛仔裤粗糙的触感,叶逢春怀疑着,刚才叶梓穿的是这么紧身的裤子吗?但隔着布料是紧实而有弹性的大腿,还热乎乎的,被她一摸慌得要收回腿,然而又被她使力一按就乖乖顿住了。 这种欲迎还拒的样子不是叶梓还能是谁? 叶逢春更加坦然地顺着大腿向上摸过去,男孩的大腿并得很紧,她不耐烦地掰开了,让男孩的两条大腿羞耻地大敞着,她掌心捂在他裤裆中央,果然摸到一大团硬物,直挺挺地顶起了个帐篷,像要戳破裤裆的布料似的,隔着裤子都感觉到烫手。 她听见他呼吸变得急促,还咬着牙吸了好几口气,感觉到他大腿根绷得紧紧的,压抑地颤抖着。 叶逢春借着他的家伙暖了会儿手,丈量了下尺寸,发觉似乎比原来大了不少,但也或许是黑暗里的错觉?毕竟隔着裤子她也量不太准。 她很快对他下边的东西失去了兴趣,顺着裤裆再往上摸,撩起了他的衣服下摆,摸到了男孩结实的腹肌,一块块的,她手指一一点过去数了数,正好是八块。 再往上是还没绷紧的软绵绵的胸肌,丰满的乳肉从她指缝里挤来挤去,软趴趴的乳头被她用指腹轻轻一擦也都很快硬起来。 男孩重重地喘了一口气。 也不用再确认了,这肯定不是叶梓。 叶梓身量单薄,远没有这么壮实,连奶头都没有她手底下这个这么大。 不过叶逢春好奇的是,梁钟怎么从头到尾都不反抗不挣扎呢?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还是纯粹的脑子不好使? 她虽然纳闷,但这丝毫不妨碍她继续把玩着梁钟的乳肉和乳头,叶梓胸前几乎就没有肉,只有屁股手感不错,而梁钟这个大胸她一手都要握不过来了,也不知道骑起来该是什么滋味。 她一手伸在梁钟衣服里,另一只手被另一边的叶梓悄悄捧了起来,他隐隐约约听见了梁钟那边的动静,心里有怀疑,却一声不吭,只把叶逢春的手放到了唇边,吻了吻她的手背和掌心,又用柔软的舌尖扫过她的掌心,舔湿了她的食指,张口含了进去。 窗外雨声很大,他咂弄的声音几乎全被掩盖,叶逢春的手指百无聊赖地拨弄着他的舌头,她的骨节很硬,叶梓的舌头却软得不可思议,蛇一样跟她交缠在一起。 梁钟被揉得迷迷糊糊,大脑一片空白,身下却阵阵发紧,他能感觉到她粗糙的大掌在他胸口肆意揉捏着,似乎是很感兴趣,他的乳头被她的手指翻来覆去捏得火辣辣得痛,但他一点也舍不得她拿开手。 他甚至恍惚觉得自己是又在做梦了。 做着一个不知廉耻、荒唐旖旎的春梦。 估摸着温庆华快找到电闸了,叶逢春打算把两边的手都撤回来,叶梓那边很顺从地张开了嘴,只是恋恋不舍地追着舔了舔她的指尖,而梁钟先是着急地把她的手捂在了腰上,又像被烫着了一样飞快地移开了手,叶逢春略带不悦地掐了把他还硬着的那玩意儿,彻底收回了手。 她才收回手,屋里的几个灯接连亮起,电视机也亮了起来,出现了开机标志。 体育频道里还在播着那场球赛,黄队的16号队员和红队的门将隔着一颗球对峙着,但是比赛时长还在常规时长范围内,这个点球应该是由于红队犯规了。 解说员的声音愈发慷慨激昂: “这次点球或许将会扭转比赛的战况,16号刘佳虽然是名小将,但她在点球上有着'十点九进'的称号,然而对方门将迪瓦娜作为身经百战的老将,预判力和反应速度都相当出色……这一球,到底,能不能进呢?” 哨响了。 球进了。 擦着门将的手套边缘进的。 叶逢春打了个哈欠,困意上头了。 -- 学狗叫(民工篇) 叶逢春在半夜两点的时候醒了。 或许是因为不到九点钟就睡下了,她这会儿清醒异常,只是口渴得厉害。 窗外黑沉沉的什么也看不清,雨声早就停了,只有窗檐的水规律地滴在窗台上的声响。 滴滴答答,间隔很短,节奏轻快,比人的心跳还要快一些。 叶逢春翻身下床,蹬上那双毛绒绒的拖鞋,先去卫生间放了波水,然后打算去楼下找点水喝。 她住在叁楼的客房,叶梓住在她隔壁的房间,二楼住的是温庆华和梁钟。 这会儿别墅里静悄悄的,既没有声响也没有光亮,叶逢春举着手机照亮,拖鞋在地板上拍出“啪啪”的声响。 她下到一楼,找了个水杯,从暖水瓶里倒了杯热水。热水是温庆华睡前才烧好的,现在依然滚烫,很快整个水杯都变得十分烫手。 叶逢春不急着回去睡觉,坐到沙发上刷着手机,就这么等着水慢慢变凉。 在别人家里总还是不如自己家里方便,还要她自己出来倒水,在家里的话,叶梓还会提前准备些凉开水,夜里她喊他去倒水的时候,他把热水和凉水兑一兑,端过来就能直接喝。 二楼突然传来了开门声和脚步声。 叶逢春没开一楼的灯,她抬头向二楼看去也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人影,直到对方也打开手机照着明下楼时,她才辨认出来是梁钟。 叶逢春忽然就想起之前摸他胸口的感觉来了。 年纪不大,奈子不小。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梁钟和她无亲无故也无冤无仇,先前摸错了也就摸错了,梁钟不声张,这事就糊弄糊弄过去了。 毕竟她坐了这么多年牢,深知自由有多宝贵,监狱里头经常普法,她知道有些事过过脑爽一下就算了,犯不着为了那档子事铤而走险。 先前对叶梓下手,一是她被他气得狠了,想着怎么着得给他点教训,二是她毕竟旷了这么些年,虽说也不是不能自给自足,但还是馋小男孩年轻美好的肉体。 她现在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哪怕摸过了男高中生的大胸有些留恋,也只是想着回头让叶梓努力锻炼点胸肌出来。 她正乱七八糟地想着,梁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到了她面前,他上半身没穿衣服,只穿了一条平角短裤,夜里气温低,他冻得直打哆嗦,似乎是才发现叶逢春坐在这里,有些惊讶:“叶……叶阿姨,你怎么在这儿?” “我下来喝水。”叶逢春端起水杯抿了一口,已经不那么烫嘴了,她随口关心着梁钟,“怎么下来不披个外套?夜里多冷。” “我,我忘了,我也是口渴……”梁钟站姿局促,不知道是想往前走还是向后退,两条结实的大腿不安地并在一起,却遮掩不住短裤中央那鼓鼓囊囊的一团。 “哦。”叶逢春不冷不热地点了点头,不想和他再有太多接触,她两叁口喝完了水,放下杯子站起身,“你慢慢喝吧,我回去睡了。” 说实话,她对梁钟的印象已经是奇差了。 被女人摸了不知道躲避和反抗,家里有女客人也不知道多穿两件衣服避嫌,乍一看是纯情懵懂的男高中生,实际上肯定有不少经验了才会对女人这么饥渴吧。 她有点后悔因为犯懒而答应温庆华留宿了,脏男人让她感觉整栋房子里的空气都变得污浊不堪。 她转身就要上楼,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茶杯碎裂和沙发移位的声音,然后是一声重物落地的闷响。 梁钟因为急着追上她,没留神被沙发绊住了,不仅不小心打翻了叶逢春刚刚用的杯子,自己也被绊倒在地。 叶逢春回头一看,稍微松了口气,还好他没磕到那堆碎瓷片上,不然大半夜的见了血多麻烦。 “叶阿姨……”梁钟看到她停下了脚步,顿时不觉得磕到地上的膝盖疼了,他声音轻得像呢喃,只是在死寂一片的夜里清晰可闻,“我……我……” 他还是没说出来叶梓教他的那句话。 叶梓说:“她不需要你的喜欢,她只需要听话的狗。你能做她的狗吗?” 做狗好,狗是人类最忠诚最亲密的伙伴,梁钟本来也没想过能和叶逢春发生什么,如果做她的狗能得到她一点亲近,那做狗也是他求之不得的幸运。 他说不出口,只是因为,这太突兀了,也太草率,好像无论怎么说都是对她的冒犯。 她们几个人各自进屋睡觉后,叶梓来找了他,他还是第一次听叶梓说了那么多话,可他糊里糊涂地也没听懂多少。 到最后他只记得叶梓把他贬低得一无是处,然后说:“唯一有价值的只有你的肉体。” 直白到让梁钟头脑发懵地愣了好半天,直到叶梓走了他都久久缓不过神来。 但是他心里却有个念头不断地告诉自己,叶梓说的都是对的,他只剩这一副肉体了,她也好像对他这副身体有点兴趣,到了明天她们或许又要桥归桥路归路了,他甚至不能像温庆华那样以朋友的身份接近她,而今天晚上就是最难得的机会…… 梁钟仰起头,看着抱着胳膊似乎等得有些不耐烦的叶逢春,她身形高大,站在他面前像一座不可跨越的大山,而他只想做山脚下那颗永远仰望山顶的矮松。 他咽了下口水,试图换一种委婉的说法,期期艾艾地说:“叶阿姨,我学狗叫给你听好吗?” 叶逢春:? . 叶逢春正一头雾水的时候,叁楼又传来了声音。 叶梓很快也走了下来。 他穿得倒是很严实,还裹了件棉质浴袍。 叶逢春挑眉:“怎么,你也来喝水?” 叶梓的目光扫过还跪在地上的梁钟,又很快移开,他挨近叶逢春的肩,用微弱但其实叁个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嗯,想喝姑姑的……水。” 叶逢春:?? 她有点怀疑叶梓是在梦游和说梦话了,不然怎么会主动骚成这样,还是在不相干的外人面前? 梁钟也茫然地仰着头,总觉得这话不对劲,又说不上什么地方不对劲。 叶逢春看看叶梓,又看看梁钟,想起他们俩是同桌关系,指着梁钟有点怀疑地问:“你们俩商量好了?” 梁钟没搭腔,仍然在状况外,叶梓点了头,低声说:“他愿意的。他是处男,很干净,没谈过恋爱。” “你这是,替我拉皮条?”叶逢春简直要被这两个高中生给整笑了,他们不好好学习,整天都想些什么不叁不四的。 叶梓搂住她的脖颈,踮起脚去舔她的唇角,“我想让姑姑高兴。” 他身上清新的沐浴露味一个劲往叶逢春鼻子里钻,小舌又软又灵活,在她唇缝里浅浅刷着,叶逢春回抱住他,按住他柔软的腰狠狠揉了两把,有些无语但也有一丝跃跃欲试在心里升起。 一口气玩两个男高中生哎,这种滋味她只有当年自己上高中的时候体验过。 她们姑侄两个旁若无人地亲密着,唇舌交缠间发出细微的水声,身体也毫无缝隙的紧密贴合在一起,梁钟脑中嗡嗡作响,像被重重锤过一样,完全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情景。 她不是,叶梓的亲姑姑吗? -- 童颜巨屌(民工篇) ТIαпмéIχs.cǒⅯ 叶梓私底下去找梁钟,当然不是为了帮梁钟达成心愿。 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有很多。 在叶梓看来,年过叁十的温庆华心机重、手段多,显然比头脑简单的梁钟更有威胁,而温庆华和梁钟是继父子关系,如果梁钟和叶逢春发生了什么,为了维护和继子之间的关系,温庆华说不定会主动放弃对叶逢春的追求。 而梁钟,一个被他鼓动着主动送上门的玩物,当然也不会被叶逢春多重视,也许很快就会被她厌弃了。 况且,梁钟一向是个守规矩的乖学生,没见识过多少人间的阴暗面,姑侄乱伦这种事,肯定超出了他的接受范围,粉碎了他一直以来被保护得太完整的叁观。 叶梓被叶逢春的大手揉得浑身发热,情不自禁贴着叶逢春的耳边轻声说:“姑姑要我。”. 一直亮着的手机屏幕突然熄了屏,整个一楼大厅再次陷入了一片黑暗。 梁钟能隐约看见那两道紧紧纠缠在一起的人影歪向了沙发,喘息声和亲吻声激烈得令人面红耳赤,还有衣料窸窸窣窣摩挲的声音,再然后是手掌拍打肌肤的清脆响声,他听到叶梓发出吃痛的闷哼声。 然而他听见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他不知道对面的两人能不能听见他的心跳声,但他几乎快要被自己的心跳声震聋了。 但在这一刻,他无比地希望自己真的是个聋子。 “骚货,硬得真快。”ƒцщℯňщц.мℯ(fuwenwu.me) “别光嘬那边了,这边也要,吃奶你都吃不匀乎。” “干嘛呢,套还没戴,你就快射了?没用的玩意儿……” …… 说是下楼来喝水,实际上半口水没喝的梁钟,这会儿只觉得口渴难耐,嗓子眼都干得要冒烟了。 脑子里几乎是一片浆糊,有一个清醒的声音告诉他:她们做的事情是不对的,是违背伦理道德的,他阻止不了她们,但也不应该还留在这里,他应该立刻离开,当作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然而这个汇集了他所有理智的声音却越来越微弱,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个声音:叶梓可以,那自己为什么不行? 他甚至胡思乱想着,如果他能够代替叶梓的位置,能够满足她的需要,她有了更好的选择,是不是就会停止和叶梓之间的乱伦关系? 眼前忽然又有了亮光。 是叶逢春在拿手机帮叶梓照着下边,叶梓已经敞开了浴袍,扯下了内裤,在往自己的阴茎上戴着橡胶质的安全套。 叶逢春捏着另一个还没拆的套,随手扔给了梁钟。 “你也戴上吧。”梁钟如果是处男,更不耐玩,还是早戴上好。 叶梓已经戴好了套,叶逢春腾出一只手捏着他阴茎上端把玩,他半侧过身,挡住了从梁钟那边看过来的视线,头抵在叶逢春裸露的胸口,微微急促地喘着气,眼角余光却依然留意着梁钟的反应。 梁钟愣愣地看着扔到面前的安全套。 他其实还没有做好准备,毕竟他还没有成年,认识叶逢春才两天,他是第一次喜欢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喜欢能持续多久。 他有过几次梦遗,但从来没有自慰过,也没有看过片,欲望对他而言是太羞耻难言的东西,他这辈子离性爱现场最近的一次就是现在了——女人赤裸着上身,怀抱着浴袍里面同样空空荡荡的男孩,男孩低着头乖巧舔舐她的乳房,而她的手就放在他的性器上随意揉捏。 “不勉强你,不愿意就上楼去吧。”叶逢春按灭了手机屏幕,拉过叶梓的手往自己内裤里塞,叶梓很上道地开始抚摸她的阴部,纤细的手指在粗糙的毛发里穿插着,拨弄着柔软潮湿的阴唇,细嫩的指腹抵上了敏感的凸起,用轻缓的力道逐渐撩拨起她的情欲。 “嗯,往下一点,蹭蹭那儿……”她舒服地哼了几声,出声指挥着叶梓灵巧的手指。 梁钟又听见了水声,和刚才亲吻时的水声有些相似,但又不完全相同,这次的水声更响亮一些,听起来粘稠又丰沛。 鬼使神差地,梁钟摸上了地面上的安全套。 “这个东西……怎么戴?”梁钟听到自己的声音哑得不成样子. 梁钟按照叶梓教的步骤一点点试图把半透明的套戴在自己的生殖器上,但是这个过程是他想不到的艰难。 尤其是叶逢春半倚在沙发上,眼带兴味地看着他,叶梓跪在她两腿之间上上下下地舔着,弄出的动静更是毫不收敛。 梁钟又试了几下还是戴不上去,脸几乎都要埋到地里了,话音里带了细微的哭腔:“我戴不上,它真的太小了……” 叶逢春就在一旁看着,他本来就心情紧张,忐忑极了,戴安全套的时候勒得太紧,他好几次都险些直接交代出来。 听到梁钟的话,叶梓的动作稍微顿了顿。 毕竟这是叶梓带来的套,只适合他的尺寸,而梁钟的尺寸,显然又比叶梓大了不止一个型号。 “戴不上就戴不上吧,你自己打扫卫生就行。”叶逢春不太在意这件事,只要不弄到她身上怎么都无所谓,她抬起一只脚勾住梁钟的下巴,迫使他抬头看着自己。 梁钟双眼红通通的,嘴唇抿得死紧,神情委屈又无助,他那张清纯可爱的娃娃脸和高大健壮的身材很不相配,更不要说他下边那一手难以把握的大家伙了。 “你这可真是……”叶逢春看看他的脸,又往下瞄瞄他的裆部,不由啧啧称奇,“真是童颜巨屌,人不可貌相。” 然而梁钟的阴茎虽然个头不小,但颜色依然是粉白色,比他身体其它部位的肤色都还要白一些,伞端圆润光滑,粉色比茎部要深许多。 叶逢春的脚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滑,在他富有弹性的胸口踩了踩,又滑过他的腹部,踩上了他硬挺的肉棒。 没受过这种刺激的梁钟身体骤然僵滞,肉棒不住颤抖,胸口放松的肌肉也跟着跳了跳。 下体因为叶梓的热情舔舐而渐入佳境,快感不断累积,叶逢春舒爽地眯起了眼,两腿夹紧了叶梓的脑袋,脚索性直接抬起来塞进了梁钟的嘴里。 “快点!你也一块舔!”她语气急促地催促着梁钟,脚趾在他温暖的口腔里胡乱戳来戳去,欺凌着那条左躲右闪的软舌。 梁钟没挣扎多久,就顺从地舔吮起她的脚趾,酥酥痒痒的感觉从脚趾传递到下身,虽然微弱,但和阴蒂被含吮的快感交织在一起,像是在本就熊熊燃烧的火堆上又浇了一泼油,叶逢春扣紧了叶梓的肩膀,快意直冲脑门,不多时,抵达了今晚第一次高潮。 -- 永远在偷窥(民工篇) 斜对着客厅里沙发的,是一间窄小的杂物间。 在今夜之前,它的房门一直紧紧锁着,而在昏暗的光线下,也没有人注意到,它现在敞开了一条毫不起眼的缝隙。 温庆华倚在门边,瘫坐在地上,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呼吸声。 他告诉自己不要再向外看了,外面不是属于他的世界。 但是眼睛却完全不听大脑的使唤,他僵硬地转动头颅,睁大了眼睛。 他窝在这间十几年来除了他和老鼠没有人进来过的杂物间,佝偻蜷缩着身体,做着卑劣的偷窥者,仿佛真成了一只见不得日光的老鼠。 沙发上是交缠得难以分别的叁具肉体,肉与肉发出细微的摩擦声,叽叽咕咕的暧昧水声,男孩的带着泣音的喘息,女人的含着不满的呵斥,此起彼伏地合奏成最热烈最畅快的交响曲。 在她腿间埋着头的是她沉默寡言的侄子,趴在她胸前含着她的乳的是他阳光开朗的继子。 她爽得时候就直呼爽,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就踹他们的腰或者踩他们的下体。青涩稚嫩的男孩经不住她粗暴的对待,很快就塌下腰抖着身子射出来,稍微有些力气了就爬起来再换一个新的套。 他再次向外面看去,看到梁钟被放倒在沙发上,她跨坐在他腰腹处,按着他饱满的胸口,一点一点朝前磨蹭,一下重一下轻,磨到喜欢的地方就来来回回地多磨几下。而叶梓跪在沙发旁边,捧着她的小腿,一圈一圈地舔着。 如果他是一个好爸爸,他应该制止这场荒诞的情事,把梁钟带离这个淫靡不堪的境地。 或者如果他足够勇敢,他应该大胆地走出杂物间,面对着她褪下所有的衣物,祈求她再给他一个吻,给他一个能像那两个男孩一样取悦她的机会。 但他都做不到。 他只能躲在一扇门后面,用尽全力遮掩自己的存在感,再在事后假装一无所知。就像叁十多年前那个十分年少的他一样。 叁十多年前,十来岁的、对性一无所知的温庆华,第一次触摸到性事的边缘,就是意外且震惊地直面了它。 那又是叶逢春在外应酬到很晚的一天,他照例来给邹志军做了饭,饭后他收拾了碗筷到厨房里洗碗,听到了门锁被打开的动静。 他知道是叶逢春回来了。 叶逢春很少和他说话,他有些怕她,但不知道为什么又总是想见她,所以总是把碗磨磨蹭蹭地刷了一遍又一遍。 他刚要拉开厨房的门,听见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混乱的声响,还有邹志军惊慌的声音。 “别!逢春,别在这儿……还有孩……”后面的声音像是被捂住了一样没有发出来。 从厨房的门缝里,温庆华看见叶逢春抱着邹志军,把他压倒到沙发上,嘴唇也死死地压着他的嘴。 像电视剧里演的一样,两个人总是不知道为什么就亲到了一块儿。温庆华小脸红了一片,悄悄蹲下身子,想等她们亲完了进了屋他再出去。 但是她们亲了很久,还一边亲一边脱起了衣服。 准确来说是叶逢春在粗鲁地扒她们两个人的衣服。她似乎喝得很醉,温庆华能看到她眼里红通通的,脸色也比平常红得多。 这在电视剧里偶尔也能看到,只不过脱着脱着天就黑了又亮了。温庆华想,脱完衣服做什么呢,该睡觉了吗?那他等她们睡熟了再出去吧。 邹志军从叶逢春嘴底下挣脱出来,慌乱地阻止着她脱衣服的动作,“逢春,我们进屋,进屋好不好?别在这里……” 叶逢春完全不理会他,随手脱下内裤塞进了他嘴里,听着他支支吾吾的声音,还畅快地笑了笑,“就在这儿。我的家,我的男人,我想在哪做在哪做,今天我不做爽了你别想进屋。” 温庆华愣愣地看着沙发上两个赤裸的身体。男人的身体没什么奇怪的,邹志军有的他都有,而女人的身体,他只见过叶逢春在家里光着膀子的样子,结实的臂膀和下垂的胸乳,他没见过别的女人裸着上身,但是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因为男人的胸和女人的胸除了大小没什么区别——有时候大小也很难区别。 唯一令他感到稀奇的,是叶逢春脱完内裤后袒露出来的下身,她敞开了大腿,露出被毛发覆盖的阴部。 温庆华盯着看了一会儿,想明白了,她们尿尿的地方不一样,女人没有他们那坨累赘的肉。 他看见叶逢春拉过邹志军的手,拎起地上的酒瓶往他手上倒酒,像是在清洗,紧接着,她把邹志军的手放到了自己下面。 温庆华惊讶地张开了嘴。 邹志军不是很配合,叶逢春酒精上头,烦躁地对着他的脸甩了一巴掌,邹志军的左脸立刻出现了一个殷红的巴掌印。 “干不干啊你,不想伺候就滚蛋。外头好几个没破处的男大学生等着我,你不愿意有的是人愿意舔。” 邹志军只是一个劲地摇头,眼神歪向厨房示意着,眼眶里盈满了眼泪,随着他的动作滑落到脸侧。 看到他朝这边看,温庆华吓得又往门后藏了藏。 只可惜叶逢春醉得两眼昏花,根本看不懂他的示意,看着一向温顺的邹志军难得违背她的意愿,她心里的征服欲久违地被点燃了,掰过邹志军的屁股又狠狠抽了几巴掌,啪啪啪的声音清脆又响亮,“贱货,你不是最喜欢我干你了吗?我干你你不爽吗?从初中被我干到现在,现在装什么纯情童男。” 她骑到他腿上,扒下邹志军的内裤,勃起的阴茎弹了出来,她同样反手就是几巴掌扇过去,疼得邹志军无力地蜷起了腰。 “你爹知道你十五岁就被我破处了吗?他知道你每天放了学都被我按在教室后头操吗?他知道你骚得要死,连女人的尿都喝得有滋有味吗?”叶逢春越骂越起劲,一边骂一边按着邹志军的手摩擦着自己的阴部,另一只手随心情对邹志军的身体又抽又掐。 温庆华差点跌坐在地上面,他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响。 他害怕,又困惑极了。他不知道为什么邹志军下面那坨肉居然硬成了一根直挺挺的肉棒,他不知道为什么叶逢春按着邹志军的手摸她尿尿的地方,又仰起头喘着气仿佛很舒服的样子,他不知道为什么邹志军被打又被骂却完全不反抗挣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听着叶逢春不堪入耳的话,心跳越来越快,紧张地像是要跳出胸口了。 他攥住了自己胸前的衣服,努力地安静地深呼吸着。 叶逢春爽得又飚了几句脏话,温庆华看到邹志军的手变得湿淋淋的,还有一些半透明的液体顺着叶逢春的腿间滴到地上。她一面喘着粗气,一面扯出了塞在邹志军嘴里的内裤,放开了对他的禁锢。 邹志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但他一得了自由就立马贴到了叶逢春身上,搂住了她的腰,生怕被她推开一样,他急切地舔着叶逢春的乳房,压抑着哭腔说:“逢春你别生气,你不要生气了,都是我不好,我给你舔好不好,你让我喝什么我喝什么,你想怎么玩都行……” 温庆华已经没有空闲去好奇邹志军为什么要舔叶逢春的胸了,因为他看到邹志军在得了叶逢春的默许之后,顺着她的胸口一点一点往下舔,一直到,舔上了她尿尿的地方!他甚至张嘴把那里的肉含了进去,像小孩舔棒棒糖那样左一圈又一圈地舔着,含进嘴里吮吸着,发出嘬弄的口水声。 叶逢春笑得很开心,她拎过一旁的酒瓶又灌了几口,随后打了个响亮的酒嗝。 她舒服地哼哼了几声,下身向邹志军嘴里拱了拱,嘴角扯出一个恶劣的笑,扯了扯邹志军的头发,说:“啊,喝太多了,想解手。我尿了啊,你接好了,不准漏一滴到沙发上。” 邹志军乖顺得一言不发,只是嘴严实地包住了她的尿道口。 叶逢春仰躺在沙发上,手臂搭在沙发背上,嘴里模仿着“嘘嘘”的声音,下身也开了闸开始放水。 邹志军大口大口地咽着,喉结不断滚动,仍然有一些泛黄的尿液从他嘴角漏了出来,顺着他的下巴,滑到他赤裸的上半身,他连忙扯过一旁自己的衣服擦拭着。 “真没用。”叶逢春一脚蹬开了他,自己站起身晃晃悠悠地朝厨房那边走去。 躲藏在厨房门后、正面直视着叶逢春的裸体的温庆华完全呆住了,只有一声比一声响的心跳昭示着他还活着,不是个被抽干了血液的僵硬尸体。 邹志军随便在腰间围了件衣服,赶紧冲上来拦在叶逢春前面,“怎么了逢春,是还想吃东西吗?我去给你做。” “我渴了,要喝水。”叶逢春动用被酒精麻痹得不太灵光的大脑想了想,又懒得自己去接水了,掉过头又往卧室走,“算了,你倒了送屋里来吧,快点。” 在她身后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 -- 民工篇番外:高中篇(一) 叶逢春上高中那会儿,整个县城只有一所破破烂烂的高中,学校连个正儿八经的操场都没有,全高中算上老师加起来可能都没有二百个人。 班里的女孩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从小学到高中,每往上升一级,就会有很多女孩被家里人拽下去,下地干活、照顾妹妹弟弟,或者直接被拉去嫁人的也不少。叶逢春能上高中,还是因为跟她爹打架打赢了,她爹越来越废物的身子骨老早就掐不过快蹿到一米八的她了。 她们家不富裕,就连她哥也只上完了小学。叶逢春想上高中,也不是她多爱学习,纯粹就是想偷懒。起早贪黑地在田里干活,和有遮有挡的在屋里念书,村口的大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叶逢春班里的生物课一直是语文老师暂代的,一上课就给她们念生物课本,有时候念烦了干脆拿出语文课本来讲。在她高二上学期,她们学校终于分来了一个新老师,是刚毕业的新鲜大学生,叁个年级的生物课就都被甩到了他头上。 新老师是个苗条秀气的男青年,戴一副方方正正的眼镜,一举一动都透着呆板,但并不无趣。他讲课紧张到卡壳的时候会不自然地扶一下眼镜,沉吟着想问题的时候会拢起细长的双眉,背过身板书的时候紧身的牛仔裤会勒出他挺翘的臀形,他在叶逢春身边经过的时候她总是能闻到淡淡的梨花香,甜丝丝的就像糖做的小钩子一样在人心上挠痒痒。 叶逢春第一眼看见新来的生物老师的时候,就写了个纸团子丢给了前桌的小姐妹。 “顶多一个月,把他搞上手。” “咋弄,把他叫到你家里给你补课?”小姐妹回道。 “搞他还用骗家里?在办公室里不是更带劲?”叶逢春说大话从来不打草稿,虽然她之前也没搞过老师,不过但凡她看上眼的从没失手过。 然而半个月过去了,叶逢春始终没找到机会。 谁能想到新老师阮又眠是个胆子比老鼠还小的怂包,从来不独来独往,住着集体宿舍,吃着大锅饭,连上厕所都从不落单。叶逢春好几回没写生物作业被他叫到了办公室里,结果办公室里七八个老师桌子挨着桌子坐在一起,阮又眠的桌子被挤在最角落里。她除了假装不经意地摸了几把他的小手,也没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太大的动作。 眼看着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阮又眠那里始终没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叶逢春烦起来,先把一直看不顺眼的男同学拖到小树林里给办了。 . 男同学叫孙亮亮,是班里学习最用功的几个学生之一,每天到学校最早,回家最晚,一门心思都扎在书里,下了课还要追去办公室问老师问题。别人问他为什么这么用功,他说他上学的机会是两个姐姐让给他的,他爹是个残疾,家里的活全靠娘和两个姐姐做,他不能让娘爹和两个姐姐失望,不能对不起家里人为他做的牺牲。 旁人听了他的故事要么夸他懂事,要么觉得他可怜,只有叶逢春在一边大翻白眼。 “你要是真觉着这么对不起你两个姐姐,就回家把你姐姐换回来,让她们来上学呗。” 她嗓门大,谁也忽视不了她的声音,孙亮亮一下子变得支支吾吾起来:“她们,她们也不喜欢上学……而且她们下学好多年了,再来上学也跟不上了。” 他越说心里越有底气,每一句话都把他自己感动得够呛,捏着拳头许诺:“等我以后考上了大学,找到了好工作,一定会好好报答她们的。” 叶逢春嗤笑了一声,问他:“怎么报答啊,是让她们现在天天帮你洗衣服送饭那种报答啊,还是让她们以后用嫁人的彩礼钱帮你在城里买房那种报答啊?” 孙亮亮被她质问得满脸通红,只能竭力辩解着:“我没有,她们对我的好我都记得,这是我们家自己的事,你别再乱说了。” “哦……”叶逢春才懒得跟他争辩,她懒洋洋地往后桌上一靠,“你们家里的事跟我当然没关系,我就随便问问你心虚个什么劲?” 她问这些的确改变不了什么,他的两个姐姐依然有干不完的活,依然要早早被嫁出去,一切都为了给这个将来会有出息的弟弟铺路。 可这也不妨碍她讨厌孙亮亮,就像她讨厌班里每一个顶了姐姐或者妹妹上学名额的男同学。 . 孙亮亮人虽然讨嫌,但是样貌出色,看得出来从小被惯着,没干过粗活,养出了一身的细皮嫩肉,唇红齿白,细胳膊细腿儿,每次被叶逢春下绊子的时候都偷偷拿那双圆溜溜的杏眼瞪她,但每每才被叶逢春发现了点端倪就赶紧把脑袋缩了回去。 叶逢春就蹲守在他放学的路上,趁四下里没人,上前一把捂住他的嘴,把他拖到了旁边的小树林里。 孙亮亮一开始还拳打脚踢地挣扎了好一会儿,被叶逢春甩了两巴掌才安分下来。 叶逢春手劲大得很,孙亮亮从小没挨过打,这两巴掌下去抽得他脑瓜子嗡嗡嗡的,脸颊火辣辣得疼,不用摸都知道肯定肿起了老高。 “你干什么?”孙亮亮一说话,连嘴角也疼得像要裂开了一样,说话也变得含糊不清,“我,我可喊人了。” “喊呗,让大家都来看看我是怎么干你的。”叶逢春手往下猛得一拽,孙亮亮的裤子就掉在了地上,她把他往后一推抵在树干上,骑上了他的一条大腿。 孙亮亮大腿光滑得叶逢春险些坐不住,一个劲往下滑,她隔着裤子在他大腿面上下磨蹭着,手指十分嫌弃地挑起了孙亮亮软趴趴的小肉条,倒是跟他这个人看起来一样白嫩,只可惜大小和七八岁小男孩的没什么差别,被她一摸,硬得很快,乍一看就像下边多长出了一根手指一样。 叶逢春毫不留情地笑话他:“你这东西是不是自打出生就没再长过啊。啧,你看,还没我大拇指长。你们老孙家就指望着这根小几把传宗接代?我看也没有什么传下去的必要吧。” 这可戳到孙亮亮最自卑的点了。 他胡乱推搡着叶逢春,眼泪不要钱似的往下掉,“你走开,别看了……呜呜呜呜……它就是不长我能有什么办法……你别摸,别摸了,嗯,呃啊……” 他推拒的声音很快在叶逢春手底下变调成了情动的呻吟,夹杂着哭腔,却一声比一声宛转。 别看孙亮亮人小鸡也小,哼哼起来声音倒很大,不过小树林是什么地方附近的人心里都有数,即使听见了什么怪声也不会当回事。 叶逢春在他大腿上磨了一会儿磨出了点感觉,索性也脱了裤子,把他整个人翻过身去,让他上半身贴着树干,下半身对她撅起了嫩生生肉乎乎的屁股,她把下体挨上去,紧贴住他的一瓣屁股磨蹭起来,渐渐地,这样温和的动作满足不了她了,开始对着孙亮亮的屁股又顶又撞。 她一手勒着他的小细腰,一手掐着他的屁股肉,顶撞的动作越来越凶狠,把孙亮亮的身体一次次撞到树干上,他胸前的两个乳头被磨得肿成了血红的大葡萄,龟头也因为一次次撞击到树干上,除了前列腺液还渗出了不少血丝,小小的肉茎上布满了划痕。 叶逢春松开孙亮亮的时候,他早就哭得没了声,失去了支撑之后立刻瘫在了地上,比一旁的枯枝落叶显得还要破败不堪。 叶逢春捡起一根树枝,在他血痕遍布的上半身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地方,略一思考,认认真真地划上了几个字:“屌虽小,但够骚。” 她划了一遍,又描了一遍,还不放心,踹了疼得浑身发抖的孙亮亮一脚,叮嘱他:“我给你刻的字你留好了,也不许划花。我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检查,要是被我发现你敢动手脚,下次就不是用树枝划这么简单了。” 看孙亮亮疼得好像神志不清的样子,也不知道听进去了没有,她蹲下身扯着孙亮亮的耳朵大声说:“给我留好了!我回头检查!听明白了吧小屌子,不然就剁了你的小屌。” 孙亮亮呜呜咽咽地拼命点着头。 叶逢春勉强满意了,反正要是孙亮亮不听话,她大不了拿刀再划一遍。 她往旁边的地上一坐,身体上爽了但又没有完全爽,总感觉还差点什么。 要是再来张嘴来条舌头帮她舔一舔吸一吸就圆满了。 不过孙亮亮被她祸害成这样,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浑身上下没几块好地方,看着实在是倒胃口。 她望着天呆坐了一会儿,天色愈发昏暗,树林里更是光线模糊,不断有鸟扑棱着飞回树林,没过多久,她还是拍拍屁股起了身,决定再换个地方碰碰运气。 要是运气不好,实在没办法了,也可以再去邹志军家里把他揪出来给自己泻火。 男朋友就是这么用的吧。 -- 民工篇番外:高中篇(二) τIαηмéIχs 叶逢春一走出小树林,就感觉自己走起了狗屎运。 从小路尽头迈着两条细又长的腿不断走近,行色匆匆,一边走一边畏畏缩缩四处张望的男青年,不是她盯了大半月还没搞上手的生物老师阮又眠还能是谁? 阮又眠背着时下最流行的单肩包,牛仔裤也是城里出了没多久的最新款,只是头发半个多月没理过了,刘海长得盖住了半只眼。他母父都是城里的工人,家底子不错,如果不是她们非要让他去跟车间主任的女儿相亲入赘,他也不至于偷跑到这个民风彪悍的乡下来当老师。 新时代了,都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她们家居然还搞包办婚姻。阮又眠才刚刚大学毕业,还一次恋爱都没谈过,不想就这么潦草地走入婚姻。 来这里没两天,他就被一个男老师提醒了,说这里年轻男人不多,稍微大一点的就出去打工了,留着家里的女人跟守活寡似的。像他这种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小年轻,又手无缚鸡之力,要是一个人走在路上,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被哪个妇女拉回家暖被窝了。他又是老师,为了保住名声肯定也不好声张,只能自己吃下这个哑巴亏。 一开始阮又眠真相信了,走到哪儿都要拉着人,根本不敢一个人出门。结果他有天碰巧听见了那个“提醒”他的男老师在和别人一起编排他,又是说他绣花枕头,除了有张漂亮脸蛋一无是处,又是说他怂货一个,连夜路都不敢自己走。那高高在上的嘲讽语气跟当时来找他热情攀谈的口吻像是完全出自两个人。 阮又眠就是再没脑子,也听出了男同事话里那满嘴冲天的酸味。他从小就因为这副长相挨了不少排挤,可样貌是天生的,哪有自己长得不好看反而怪别人太好看的。 他之后再也不和那个男老师一起走了,也尽量不再去麻烦别人陪他。这回的家访,虽然路挺远的,但他还是鼓起勇气一个人上路了。 一路上没遇到什么奇怪的人,偶尔有几个从田里扛着锄头回去的农妇,也只用眼神刮了他几下就过去了,根本没有男同事嘴里说得那么如狼似虎。ⓕцщ℮ňщц.м℮(fuwenwu.me) 阮又眠一路提心吊胆地走过来,本来安下来的心又因为天色昏暗再度紧张起来。路边是一片很密的树林,里面黑咕隆咚得什么也看不清。他以前就听说,农村里经常有野猪伤人的事,有时候还会吃人,树林里每传出一点窸窸窣窣的动静,他都感觉下一秒就会有什么怪物钻出来似的。 他感觉黑暗里有一双眼睛在紧紧地盯着他,无论他怎么躲闪都避不开那双眼睛,他的步子越来越快,那种被窥视被锁定的感觉却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极富侵略性的气息渐渐地笼罩了他的头顶。 “啊!”阮又眠忽然惊叫一声,抱头蹲下了。 “阮老师,你干嘛呢?”有点熟悉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似乎很是困惑,“天都要黑了,阮老师要去哪啊?” 阮又眠缓缓地放下手,同样困惑地抬头向上看,从昏暗的光线里辨认出了熟悉的面孔。 是他教过的班里的学生,还总是因为不写生物作业被他叫到办公室里,但没有一次改正过,不过总归也是认识的人。 他松了口气,站起身,尴尬到不自觉地把手往裤兜里塞,塞了两叁次都没塞进去,他只能把手一只背到了身后,一只放到下巴前边,清咳了两声,拿出老师的架势:“我要去柳一村家访,孙亮亮是你们班的吧,你知道他家的具体位置吗?” 县里要发助学金,名额不多,听说孙亮亮家里很困难,成绩也很好,是个能上大学的苗子,他去家访一趟核实一下,这个名额应该就是孙亮亮的了。 叶逢春其实也不知道孙亮亮家到底在哪,不过这个问题不难解决。 “孙亮亮啊,刚刚我好像在树林那边看到他了,要是他还在那边,你直接跟他一起回家就行了。”叶逢春热情地提议着。 阮又眠也不知怎么,稀里糊涂地就被叶逢春拽到了小树林里。到了林子里边一个地方,他仿佛闻到了隐隐的血腥味,听到远处有拖拖拉拉的沉闷脚步声,而旁边的女同学则轻蔑地笑了一声:“骚蹄子,跑得可真快。” 他下意识地皱了眉,想纠正她不要说这种不文明的脏话,还没开口就被突然怼到面前的大脸吓了一跳。 对方的手搭在了他的腰带上,略烫的呼吸喷在他的鼻尖,而那双眼睛,就像黑暗里紧盯着他的那双一样,牢牢地把他禁锢在视线中央。 “终于让我抓住你了,阮老师。”. 叶逢春把阮又眠吓得不住颤抖的身体搂进了怀里,下巴担在他肩膀处,鼻子往他颈窝里一埋,果然闻到了那股甜甜的梨花香,凑近闻更浓了不少,但既不刺鼻也不腻味。 “阮老师你是不是每天都要喷香水啊?喷香水,梳头发,还有穿紧身裤,到底是想勾引谁啊?”她伸出舌头在阮又眠脖颈上轻舔了一口,但没咂摸出甜味,只是怀里的人抖得更厉害了。 “我没,没有……不是勾引人……”他的声音变得和第一天上课的时候一样,轻飘飘软绵绵的,丝毫没有底气,舌头还总是打结,一句简单的话也说不顺畅。 “阮老师你肯定不知道吧,每次你在班里上课,尤其是在我面前走来走去的时候,我都想这样,把你抱到怀里,让你坐到我的大腿上,在全班同学面前亲你摸你扒光你。你这么骚,肯定会忍不住大声浪叫吧。到时候不光我们班,隔壁班、其它年级,甚至整个学校的人,都会知道,新来的阮老师,是个天生淫荡欠操、被人玩烂了的骚货了。” 叶逢春一边在他耳边说着,一边撕扯着他的衣服,上衣很快被她扯下去丢到一旁,牛仔裤也被解开裤腰掉在了地上,只有一层薄薄的内裤紧紧箍在他下身,被不安分地顶起了一团。 “不是,你放……放开我……不是你说的那样……”阮又眠生平第一次听到这种话,愤怒又羞耻无比,被铁一般的臂膀禁锢着,他只能小范围地扭动着身体挣扎,但随着衣服被一件件扒下,越来越多的肌肤裸露出来,好像她话里的事都一件一件成了真,他拼命想否认自己不是她口中那个低贱淫荡的骚货,但下体却可耻地有了以往很少出现的生理反应。 “看,我还没怎么摸你呢,就骚得硬成这样了,平时肯定没少摸自己这根贱屌吧。”叶逢春嫌弃地隔着内裤掐了一把他顶起的龟头,阮又眠立刻疼得两眼泪花,下身向后缩着,躲避叶逢春的手,却正好把屁股翘起来送到了她另一只手上。 叶逢春毫不客气地把他那两瓣肉感十足的翘臀捏来揉去地把玩着,“这还不是上赶着让我摸你?阮又眠,我还真差点被你那副纯情的样给骗了,你不是早就被人玩过了吧。” 阮又眠不知哪来的力气,居然一把推开了叶逢春,踉踉跄跄地后退了几步,声音也比之前大了许多:“你不要再污蔑我了,我行得正坐得直,才不会随便和人做这种……这种事。” 他越说越气,忿忿地跺了跺脚,“你爱信不信,真的假不了,干净的也脏不了。” 叶逢春看着他生气的样子,反而更觉得有趣,他虚张声势的样子像极了她家里那只一见外人就乱叫的狗,等人真走到它跟前它反而没声了,跟别人家的狗打架也总是输,唯一的优点就是她指哪它咬哪。 “行了,你干净你干净行了吧。”叶逢春拉住他的手腕又往怀里一带,在他下唇上似惩罚又似诱哄地咬了一口,“可是我是真的很想把你弄脏啊。今天你是别想跑了,不然明天我真在教室里当着大家伙的面扒光了你,你信不信?” 她也根本不给阮又眠回应的机会,按住他就是好一通狼吻,阮又眠一开始还有些轻微的抵抗,随着她的手还在他身上继续乱摸,他连最后那点抵抗也放弃了,只是还忍耐着喉咙里亟待发出的呻吟,也不去回应她激烈得仿佛能把他吞掉的吻。 叶逢春刚一松开他,他一面竭力呼吸着新鲜空气,一面控制不住地咳嗽着,一个不注意,就被叶逢春按着肩膀跪倒在了地上。 “真乖。”她拍打着他的脸庞,“现在给你尝点好的,阮老师肯定喜欢。” 阮又眠已经看不太清眼前的景象,他只能感觉到有一个热源贴近了他的脸,最先碰到他的脸的是粗硬的毛发,扎进了他的鼻孔和唇缝里,然后是温热的皮肤紧贴到了他的脸上,冲进他鼻子里的是还没清洗过的下体的味道,有点腥气有点尿骚味,随着那里的肉强硬地挤进他的嘴里,他的口腔里很快也满是这种味道。 叶逢春捏着他的下巴,下体慢慢在他脸上不紧不慢地挪蹭着,阮又眠的嘴唇特别软,口腔里的热气蒸得她很舒服,她却突发奇想,问他:“阮老师,知道你在干什么吗?知道你在舔的是什么吗?你可是生物老师,知道的肯定比我多吧。” 她只知道用手摸那里或者让别人舔那里会很舒服,但是具体叫什么她不是很清楚,她知道女人用子宫装孩子,用阴道生孩子,但是这个能让女人快乐到飘飘欲仙的东西叫什么呢?它这么伟大,这么好用,怎么能没有个名字呢? 她放松了一点对阮又眠的钳制,用已经有些发硬的肉核一下一下去撞他的嘴唇,“阮老师,你说话啊,学生课下的问题你也得回答啊。你不会是那种只搭理好学生的老师吧,嗯?” “阴……阴蒂,那是你的阴蒂。”阮又眠用哑了的嗓子颤声说。 “哦,阴di啊,好名字。”叶逢春还挺喜欢这个名字,她兴奋地推倒了阮又眠,岔开腿骑坐在他脸上,像骑马一样前前后后地动着,也不管身下的阮又眠快要窒息到翻了白眼,她一听到di,就想到了皇帝,想到了至高无上的皇权,想到了富丽堂皇的皇宫,她用下体摩擦阮又眠脸部的每一下,都像是在发号施令以及惩罚不听从命令的臣民。 最尊贵的帝王,当然值得人间最酣畅淋漓的极乐。 -- 民工篇番外:高中篇(三) 【经血play预警?】 叶逢春上学晚,比同级的同学一般大两岁,邹志军十七岁,和她同班。两个人偷偷摸摸谈了几年,该干的不该干的都干了个遍,但她们的关系除了几个和叶逢春玩得好的小姐妹没什么人知道。 要论长相,邹志军其实不是班上长得最好看的,但他脾气好,也有旁人都没有的细心,最要紧的是,他家里有钱,鸡鱼肉蛋从来不缺。自从把他搞到手以后,叶逢春一天两个鸡蛋吃着,时不时还不能蹭上顿肉,不然光靠她家里一天叁顿的地瓜干和窝窝头,她哪能一鼓作气长到一米八。 她也不怕别人笑话她吃软饭,反正肌肉长到身上都是能变硬的。 最神奇的是,邹志军有次居然还搞来了在那时候只有城里人才用得上的卫生巾。 叶逢春用的一直是她娘自己缝的布带子,大红色的布料洗了太多遍都褪成了粉红色,还从来没见过这种一片一片码得整整齐齐的棉花垫子,比卫生纸还软和,还香喷喷的。 她拆开了一片,两面都看了看,甚至分不清正反,“这玩意儿怎么用?” 邹志军脸红得快赶上她的经血了,垂着眼左右摇晃着头,明明是他揣在怀里拿过来的,这会儿却死活不敢看她手里拿着的东西。 他越是不好意思,叶逢春越想逗他。 “我不会,你给我弄呗。”她硬是把那片卫生巾塞到了邹志军手里。 邹志军下意识就想缩回手,但被叶逢春强硬地按住了,轻飘飘的一片卫生巾在他手里烫得像火钳子一样,他极小声地嗫喏着:“我,我也不会,真不会。” 这个东西是他在城里工作的表姑带回来的,说是女人经期用的,比月经带方便舒适多了,塞给他妈妈一大袋子,可是他妈妈不愿意用这种新潮的东西,一直堆在角落里积灰,他就悄悄拿了一包来给叶逢春试试。 “你是害怕啊还是害羞?我浑身上下你哪没看过,不是说伺候我一辈子,这点小事就不干了?”叶逢春搂住邹志军的腰,另一只手肆无忌惮地揉着他的屁股。 邹志军捏着手里的卫生巾,明知道叶逢春是故意作弄他,但每次听到她说“一辈子”的时候就心坎儿发烫发软,忍不住幻想起她们以后一起生活的日子。 他知道叶逢春爱玩爱闹,天性里带点见色起意,见到漂亮男孩总忍不住多看两眼,但是他更看重的是叶逢春重情重义、有恩必报的那一面,还有她骨子里乐观积极、永不言败的韧劲。他从没见过叶逢春气馁的时候,他从生下来就缺少的那份勇气,仿佛都匀到了她那边,让他愿意永远跟在她身后仰望她的背影。 “那,那我试试吧。”他永远也拒绝不了她的要求,摸索了一小会儿,小心翼翼地撕开了包装纸。 “等一下。”就在邹志军要完全撕下来包装纸的时候,叶逢春突然按住了他,“你等我先脱下裤子再撕吧。” “哦、哦哦……”邹志军又手忙脚乱地把包装纸粘了回去。 叶逢春想做的哪有脱裤子那么简单,她先是脱下了长裤搭在手上,又摘下了她娘自己做的月经带。布带子中央因为吸了不少经血而显得湿漉漉的,释放出来的浓重血腥气立刻充斥了她们四周。 她还特意拿起月经带往邹志军面前凑了凑,恶趣味地问他:“好闻吗?喜欢这个味吗?” 血赤糊拉的东西突然出现在眼前,邹志军吓得后退了一步,但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什么,本就红透的脸又颜色继续加深,他闻到了有些像铁锈味但要浓郁得多的腥气,乍一闻有点不适应地反胃,但是当他想到这是从叶逢春身体里流出来的一部分时,心理上就不再那么抗拒了。他努力地深吸了几口气,直到那股血腥味灌满了他的鼻腔和肺部,他感觉到鼻尖有点痒,不仅仅是习惯了这个味道,甚至心底产生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满足。 这话听起来很俗套很腻味,但他还是坦白说了:“喜欢。只要是你的东西,我都喜欢。” 叶逢春没那么喜欢月经,它不太准时,量还很大,味道也很重。虽然她没有痛经的毛病,但是见过不少女同学痛经的样子,被折磨到满头是汗,脸色苍白得吓人。 不过,她可以说不喜欢,却不允许别人对她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横挑鼻子竖挑眼,哪怕是已经脱离了她身体的也不行。 邹志军很乖,嘴也很甜,她决定给他一点奖励。 叶逢春抬脚踢了踢邹志军的膝盖,长久以来养成的习惯和默契让他下意识地就跪倒在了她面前。 这是她们很常用的一个姿势,不方便坐下的时候,她会让他跪下,她自己扶着或者倚着墙壁仅一条腿站立,另一条腿搭在他肩膀上。这个姿势,他一睁眼就可以看到她私处的全貌,一伸舌头就能舔到她最敏感的地方,他会双手扶住她的大腿或者捧着她的臀部,用嘴唇和舌头竭尽所能地让她快乐。 但是今天不一样的是,她还处在经期,往常经期里她们一般不做这件事。 叶逢春的理由正当极了:“我下面黏糊糊的不舒服,你先给我舔干净了,再给我用那什么卫生巾,不然肯定我刚垫上去它就满了。” 越靠近她下面,邹志军能闻到的味道越重,有血丝顺着她的大腿滑落了下来。 叶逢春皱了眉:“你快点行不行,都要滴下来了,恶不恶心?磨蹭死了……” 邹志军忙贴上去舔掉了她大腿上的经血,然后慢慢顺着那道血丝一路舔上去,一直追寻到它的源头。 黏,且腥,不好闻更不好吃,断断续续、时多时少地从阴道口里涌出来,他一面舔一面吞咽着,经血到了他的胃里和早晨的残渣剩饭混在一起,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好像听到了自己胃里有叽咕叽咕的声音,但又好像不是来自胃里。不过总归从她身体里流出的东西,又重新进入了他的身体,光是这样想着,他仿佛已经感知到了她的经血进入了他的血管,支配调动着他全身的血液,以至于他浑身上下暖洋洋热乎乎的,是血液在欢欣奔腾的感觉。 叶逢春被舔得有些兴致上头了,其实她经期里的时候欲望很重,但是她又嫌弃下面都是怎么也流不干的经血,只能熬过了经期再尽兴地玩一通。 她低头看着仰着头在她下面费劲吞咽着的邹志军,虽然她看不见,但是能感觉到他的嘴唇包裹在阴道口周围,舌尖时而探进里面舔一圈,时而绕着外面扫一圈,毫无遗漏地把每一滴经血都卷到了嘴里。 舌头扫过的感觉又湿又痒,这感觉没有他舔阴蒂的时候那么刺激,但是新鲜又有趣,叶逢春没有催他也没有再训斥他,只是等他动作明显变慢变迟钝了,才用脚后跟踢了踢他的背,示意他可以停下来了。 “别舔了,这玩意儿没完没了,你舔到明天也舔不完。”她把腿收回来,把内裤塞给他,“你把卫生巾垫上吧,我试试好用不好用。” 邹志军舔了舔发酸的嘴角,然而舌头已经麻木到有些不听使唤了。他接过叶逢春的内裤,认认真真地把卫生巾贴了上去,虽然低着头,嘴角却忍不住上扬,跟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孩虽然不少,可是能像这样伺候她的能有几个呢。 叶逢春看见他傻乐的样子,又笑着踹了他的腰一脚,“看把你贱的,蠢样。” “晚上来我们家,别让人看到你,知道了吗?” 邹志军听懂了她的意思,头垂得更低了,脸上的笑也更遮掩不住了。 过去这几个星期,她似乎一直在找别人,他有时候看见了,却不敢主动去问她,只能心焦地干等着。 今天晚上,终于又轮到他了。 -- 都烧了吧(民工篇) 隔天睡醒起来,只有叶逢春一个人神采奕奕,叶梓和梁钟是肉眼可见的萎靡,而温庆华则是一直在强颜欢笑。 除了她以外,他们个个都像是被昨夜这场大雨给摧残得蔫了吧唧的。 叶逢春对着窗外的太阳伸了个懒腰,风停雨静之后,窗户总会看起来格外明亮清透,树叶绿的绿、青的青,鸟鸣清脆悦耳,一声声像呼朋引伴的哨子。 早饭过后,叶梓和梁钟去上学了,叶逢春正好也收到红姐的消息说场地有很多积水,今天早晨不晨练了。她本来也要回家收拾一下再去工地,却被温庆华叫住了。 “逢春姐,我有些东西想给你。” 叶逢春不明所以地看着温庆华走进了那间窄小的杂物间,她抱着胳膊,眉头稍微挑高了一点,但没说什么。 温庆华从里面吃力地搬出两个大箱子,是上了年岁的陈旧木箱,红褐色的漆掉了一块又一块,连上面的锁都是生了铁锈,让温庆华开锁的时候也费了些劲。 这箱子叶逢春并不陌生,这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她爹自己手打的,一毛不拔的老抠门货,甚至舍不得给她买两个新的。 “当年你们走得急,房东来收房子,要把你这些东西扔出去,我就给要过来了,想先替你保管着,等哪天你们回来了,再还给你。”温庆华把两个箱子都打开了,箱子的东西都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 这里面能有什么,无非是些陈年杂物罢了。既没有什么值钱物件,也没有什么现在能用得上的东西。 要不是念着温庆华替她保管了这么多年,叶逢春都想说直接扔了算了。 她弯下腰翻了翻箱子里的东西,有她和邹志军的几件衣服,有个旧熨斗和小录音机,有一堆磁带和碟片,还有一大本通讯录…… 这些东西离她很远又很近。隔了二十多年,是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事物总在更新换代,她习惯用的那些东西都早就被淘汰了。但她的二十多年像是被人偷走了一样,上个世纪的尾巴她还在东躲西藏、四处躲债,一转眼就被丢进了这个陌生的时代,这里一切都很快,车速很快,网速很快,连唱歌的节奏都比从前快。 她还翻出来一件大红的对襟棉袄,是她娘亲手缝的,因为她结婚的时候是冬天,她娘非要给她缝好几件棉袄,她说两件就够了,正好换着穿,她娘硬是缝出来了四件,算上陪送的那四床棉被,缝了整整一个冬天,差点把她娘一只眼熬瞎了。 她娘眼睛不好,也不只是因为总做针线活,而是因为她太爱哭了,眼泪就像六七月的雨一样,说来就来。 给叶逢春缝棉袄的时候,她总是一边缝一边就莫名其妙地开始掉眼泪,叶逢春问她为什么哭,她说闺女大了要嫁人了,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叶逢春说那她不结婚了,她自己能养活自己。 她娘又不同意了,让她不要说浑话,不嫁人的只有庙里的姑子,平常人家里的闺女要是不结婚就成了怪物,是要遭人说闲话的。 叶逢春想不明白,结婚听起来不像什么好事,毕竟一提到她要结婚,她娘就难过得哭成个泪人,照她娘说,那感觉就像是人用刀从她心口硬生生剜下块肉来;可她一说不结婚,她娘又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恨不得赶紧把她塞进轿子送到别人家里去,这时候旁人的闲言碎语又成了悬在她娘头顶一把随时都要掉下来的剑了。 叶逢春嫌她娘没出息,她娘反过来怪她自私鬼,她们像以前无数次意见相左的时候一样吵架又冷战,谁也不肯先低头认错。 只是她娘一边给她甩脸色,一边手底下针又走得飞快。 叶逢春想,大概是为了早点把她送出去吧。也不劳她老人家大驾了,她长了腿,自己能走。 …… “啪”,叶逢春合上了箱子,站起了身,长时间弯着的腰有些酸,她锤了锤腰间,温庆华立刻凑过来自告奋勇地要给她捏一捏。 叶逢春没有拒绝他,抬起了胳膊,享受着他小心翼翼的按摩,肌肉的酸意很快被揉开了。 “手法不错嘛,不比专业的差,专门学过?”她夸赞着,看着温庆华白皙的侧脸泛起红晕,垂下的眼睫颤抖着,听到他轻轻地“嗯”了一声。 其实是很像的,温庆华和邹志军,从相貌到脾性,再到风情神韵。温庆华的样貌要更惹眼一些,但整体轮廓也是偏秀气的,和邹志军一样都是让人越看越舒服的长相,两个人的性格也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爱大声说话,不喜欢和人争辩,处事耐心温和,擅长察言观色,从不会给人难堪,以至于有时候她和温庆华待在一块儿,常常会产生一些恍如隔世的错觉。 但他们俩到底不是同一个人。 对于叶逢春来说,旧人就是旧人,是历史,是过去,是一些已经沉淀了的回忆,没有必要再去找一个相似的人代替,就像箱子里这些旧物,即使它们已经陈旧腐朽无法使用了,她也不会再去特意找一些还能正常使用的同类物回来。她曾经依靠这些物品满足的需求,那些新生的事物可以更好地满足,甚至一部手机就可以发挥出箱子里绝大部分东西的用处。 “好了,不用再按了。”她拍了拍温庆华的背,温庆华立刻拿开手退到了一边。 叶逢春顿了顿,又掀开了箱子,把那件红棉袄捞了出来,再次合上了箱盖。 “都烧了吧。我不好拿走,留在你这里还占地方。辛苦你帮我保管这么多年了。”叶逢春平淡地说,看不到她背后的温庆华因为这一句话瞬间红了眼眶。 温庆华紧紧攥着手掌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他之前想,要是叶逢春愿意要这些东西,他就找辆车给她运到家里去,要是叶逢春不愿意要了,他也愿意一辈子替她留着,也是给自己留个念想。 可是他没想到她一张口就要把这些东西都烧了——除了她手里那件旧棉袄。 但这是叶逢春的东西,当然要按她的意愿处置,他也清楚她说一不二的性格,即使心里苦涩难言,他还是去找出了打火机递给叶逢春。 “去外面烧吧。”叶逢春搬起了一个箱子,“你搬一下那一个。” 温庆华还找了一口大铁盆来,叶逢春搬了个凳子坐在别墅门口的空旷处,点燃了一件衣服扔到铁盆里,又一件一件地把其余东西也都丢了进去。 所有东西都扔完以后,叶逢春支着手肘望着熊熊燃烧着的火盆发呆,浑身被烤得暖烘烘的,在清凉的初春早上这样围着个火盆烤火还挺舒服。可惜她并不是随时都有这么多东西可以烧。 “等我死了,也会被这么烧成灰吧。”叶逢春突然回头看着温庆华,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 温庆华还在发愣,怔怔地半天没回话。 “算了,跟你说这个干嘛。回头得跟叶梓说,让他记得把我所有的东西跟我一块儿烧干净。”叶逢春又转回来面对着火盆自言自语,“也别埋了,直接撒了吧,撒在桃园里就很好。” 那样无论是桃树开花还是结桃子,不用任何人通知,她都会是第一个知道的。 -- 谁打的电话(民工篇) ТIαпмéIχs.cǒ “嘿!传我,传我!” 队友39号在对方防守队员16号背后晃来晃去地冲她喊着,叶逢春脚下运着球,向她那边看了一眼,脚下作势要出球,16号果然努力把叶逢春的队友挡得更严实了,叶逢春看准时机出脚,然而脚快触到球时却骤然改了方向,球直直地奔向了另一个方向。 另一个方向上是她们的另一个队友1号,她迅速地和身边的防守队员48号拉开了一段距离,接住球转身朝球门冲去,对方的球员们慌忙又追上去拦她,然而此时最开始那个队友也就是39号早早地跑到了球门附近包后点,1号将球带出去一段距离,在被防守队员包围之前,把球踢到了斜前方的39号那里,39号找准了最佳位置,没有停球,而是借着球冲来的力道直接飞起一脚打了门。 对方门将迅速往左上角扑去,但还是没能来得及防住,球进了。 球场上发出一阵欢呼。 …… “漂亮!”1号,也就是杜金红,红姐,兴奋地跑过来拍了拍叶逢春的肩膀,“这个叁过二打得是真好,多亏了你那个假动作,要我我肯定传不准。” “你最后那脚传得还不够准吗?”叶逢春也笑着回赞她。 “还真让你说准了,那个位置刚刚好,而且很难防。”39号也带着满脸红光过来锤了叶逢春肩膀一下,“唉,是这样,大家一看红姐拿球都去防她了,哪有人理我,让我白捡了个空。” 其她人也慢慢围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笑闹着。 “那咱们周末也是按这个一二一的阵型,首发阵容的话,前锋就是孙姐,我和红姐踢中锋,小吴踢中后卫,守门就靠王姐了……” 见人都过来了,叶逢春拿着红姐给她的简易球场模型,一边比划一边安排着。ƒцщℯňщц.мℯ(fuwenwu.me) “五人制场小,到时候小吴你尽量不要开大脚,多和我们俩倒一倒。他们那边不是两个男高中生嘛,红姐跟我,我们俩一人盯防一个,小吴看情况上,不要太靠前。防人的时候,能贴人就贴紧点,别给他抬脚的空,实在来不及贴防了就尽量挡住他的球路,但是不要轻易抬脚,咱们一切稳着来。” “进攻就是要多打配合,红姐说他们把两个男生都安排到前锋了,下次比赛大概率还是这个战术,后防线肯定比较弱,像咱们今天练的这个叁过二,只要配合好了就能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大致安排完周末的战术以后,她们又练了一会儿抢圈和射门,个个都出了一身汗,但因为对周末的比赛有了底气,所以倒也不觉得多么累。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球场上的大灯被打开了,乍一看像四个圆月亮自上而下地怼着球场,照得四周通明。 “姥姥,大姨!”刁以泉一路小跑着到了球场这边,乍一停下来喘得有点急,“妈妈让我来看看你们踢完了没有,给你们打电话也没人接。妈妈说今晚让大姨也到咱们家吃饭,她做了红烧肉和糖醋排骨,还炒了莲藕和扁豆。” 叶逢春笑着捏了捏刁以泉的小脸,也不跟她推辞,“做了这么多好吃的啊。我们这就要散场了,早就饿得不行了,就算你不来叫我本来也想去你们家蹭饭的。” “呦,小泉,只让你叶姨去吃,不让我们吃是吧。”有和刁霖比较熟的人,故意打趣刁以泉说。 “哪有,那孙姥姥也一起来呀,我妈妈蒸了一大锅米饭。”刁以泉才不上当,她把这个话题简单糊弄过去,看到了一旁闲置的足球,有点跃跃欲试,“我也能试试吗?” “试试试,踢球就得从娃娃抓起,不能都等到咱们这把年纪了才想起来玩球。”红姐爽快地笑着说,把球踢到了刁以泉脚边。 刁霖装作不大高兴的样子,数落刁以泉:“我以前可喊了你好几回啊刁小泉,你一回面子都没给过我。” 刁以泉心虚地往叶逢春身后藏了藏,从前她不愿意来,是因为姥姥这群拳友和球友都是姥姥辈阿姨辈的,又没有她的同龄人。 可是她刚刚老远看到叶逢春在射门,比她在电视上看到的还要干脆利落、势不可挡,突然特别想尝试一下这种感觉。 “大姨,我不会踢,你教我吧。”刁以泉拉住了叶逢春的手,她以前没有正儿八经地踢过足球,不过家里有姥姥买给她的足球鞋,下次可以穿过来。 “行,那先教你传球。”叶逢春把球拉到脚下,给刁以泉做着示范,“先站稳支撑脚,脚尖对着你踢球的方向,脚和球不要离得太近也不要太远。要用脚弓这个踢球,对,就是你的脚侧面这一片。把脚绷紧了,右脚抬起来先往后撤,两个脚的方向呈九十度,然后往前摆,一定要把脚绷住了,击球的中部位置,就像这样……” “嘭”得一声,球贴着草地直直滚向了球门。 叶逢春又就近拉过一个球,塞到刁以泉脚下,“来,小泉,你自己试试。” 刁以泉回想着叶逢春刚才教她的要领,试探着站稳了左脚,然后抬右脚,击球的中部…… 球踢出去了,但是方向歪了,而且速度很慢。 “这个姿势好奇怪,好别扭。”刁以泉皱起了眉,虚空摆着脚。 “一开始都是这样的,多练几回就顺了。”叶逢春把球捡了回来,“你再来一脚,咱们真得回家吃饭啦,别让你妈妈等急了。” 刁以泉点点头,慎重地摆好了姿势,又一次摆腿击球。这次球的方向正了,但速度还是很慢。 “已经很不错了,只是你还不习惯绷脚,脚一碰到球就不自觉松了。真要上了球场,把脚绷住了很重要,不然会很容易受伤。”叶逢春一边叮嘱着刁以泉,一边和大家伙儿一起各自捡球装进球袋里。 刁以泉第一次尝试,还很是新奇,她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很快又期待起明天的训练,返程路上,她一手拉着刁霖,一手拽着叶逢春,兴奋地说:“我明天要早来,一放学就来嘿嘿嘿。” “我能带我同学一块儿来吗?她可喜欢看球赛了!我以前喊她出来玩,她都为了看比赛不出来。”刁以泉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同班同学陆修敏,陆修敏是她们班上跑得最快的,每次运动会都能拿一堆奖,不过学校里没有女足,陆修敏有时候会和男孩一起踢球,但似乎有一回她跟那群男生发生过不愉快,就没再听她说过踢球的事了。 叶逢春和刁霖当然没理由不答应。 得到了叶逢春和刁霖肯定的回答以后,刁以泉更高兴了,一路上都哼着曲调欢快的歌。 * 叶逢春回到家的时候,又已经快九点钟了。 她提前跟叶梓打过招呼说要晚点回家,也不回家吃饭,她本以为叶梓会在学校上晚自习上到十点多再回来,没想到一进院就看到叶梓坐在屋门口的台阶上发呆。 他身形瘦弱,穿得又单薄,远看像张薄薄的纸片一样,在昏暗的月色下,他周身又像是被裁出了一圈毛边,有着说不清的诡异。 “你在外面发什么愣呢?”叶逢春随口问着,但直到她走到屋门口的鞋柜旁,叶梓也没有什么太大反应,只是眼神一直跟随她移动,眼里写满了叶逢春看不明白的情绪。 少男心思总是难猜,也不知道他今晚又搭错了哪根神经,叶逢春不耐烦地踢了他屁股一脚,“还愣,过来给我换鞋。” 叶梓蹲过去给她换鞋,动作比往常慢很多,他低着头,叶逢春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只听见他用很低的声音说:“姑姑,今天她们给我打电话了。” 他话说得没头没尾,跟故意打哑谜似的,叶逢春刚想刺他两句,脑子灵光一闪,忽然意识到,叶梓说的,不会是他妈妈和姐姐吧。 -- 他的世界(民工篇) 说起叶梓的妈妈,叶逢春印象并不深刻,毕竟统共也没见过几面。 叶逢春她哥叶大龙比她大七岁,从叶逢春十来岁起,就不断听到家里人讨论给她哥相对象的事,几年下来,相了没有十个也有七八个,没一个能谈成的。 她们家穷,她哥模样长得也一般,口拙嘴笨,个头还矮,任谁来了她们家,看见比妹妹矮一大头的叶大龙,总得惊奇一阵。后来她娘她爹就总让她往屋里藏,不让人家姑娘瞧见她。 叶逢春偏不,她就大模大样地走出去,坐上桌又是喝茶又是吃点心,有时候还跟人姑娘聊上了,把完全接不上话的她哥晾在了一边。 到最后反正没一个能看上她哥的。 叶逢春高中毕业之后,在家里找不到合适的活干,就去了外边自己闯荡。突然有天就收到家里来的信,说她哥快结婚了,让她抽空回家一趟。 她回了家才知道她这既没本事又没长相的哥哥,居然还自己谈回来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对象。 新嫂子叫徐菁,她家里只有这么一个独生女,高中毕业,家境虽然也一般,但比她们家强,她自己还是个小学老师。 论起年纪,和她哥倒是差不多大,前头有过一段婚姻,没有孩子。乍一看是很精明干练的类型,但聊起天也很和气。起码和叶逢春比起来,同样都是高中毕业,人家谈吐就要有涵养得多。 但她哥是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也不知道对方怎么就看上他了。 中间虽然因为房子的事,叶逢春和家里人闹了些不愉快,但到底她外边还有活儿要干,因此潦草地吃了顿席就走了。 后来徐菁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取名叫徐榛。叶逢春大概就猜到了,当初她们结婚的条件,八成就是孩子要随母姓。 徐榛满月的时候,叶逢春事业正刚起步,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只是抽空回去看了小侄女一眼,包了个大红包,连饭都没来得及吃。 不过她倒还记得,那时候的徐菁,抱着襁褓里的徐榛,红光满面,喜气洋洋,笑得比她结婚那天真心多了。 再后来,叶梓出生,以及徐菁和她哥离婚,都是叶逢春服刑期间发生的事了。 她们为什么离婚,没人跟叶逢春说过,她也猜个八九不离十。 她没见过徐菁几回,也能看出她是个个性要强的人。然而她们这一家子人,除了叶逢春是个怪胎,个个都香火入脑,一见徐菁生下了儿子,即便当初答应得再好听,最终还是舍不得让男娃随了外人的姓。 徐菁要能忍下这种背信弃义的恶心事才是奇了怪了。 . 叶梓一打开主卧室的门,一股年久积累的霉气铺面而来。 “自从妈妈和姐姐走了之后,爸爸就把这间房锁起来了。”空气里骤然混入的粒粒灰尘让叶梓下意识捂住了口鼻。 从叶梓有记忆起,妈妈和姐姐就住在主卧,而爸爸和他住在另一间卧室里,爸爸后来找了个夜里值班的活,空荡荡的房间就一直是他一个人睡。白天妈妈去上班,姐姐去上学,爷爷会过来照看还年幼的他。 他总感觉和妈妈姐姐不是生活在一个世界里。妈妈会教姐姐画画、唱歌,会辅导姐姐写作业,会高高兴兴牵着她上街。面对他时,要么是冷淡地叫他吃饭,要么就干脆无视他。 这间房里大多是她们走的时候没带走的东西,衣柜里塞着她们穿过的旧衣服,书桌上有姐姐小学时候用过的课本和课外书,桌子底下还有姐姐的一堆小玩具,陀螺、弹珠、卡牌之类的。 妈妈给姐姐买东西的时候通常都会买两份,所以这些小玩具他也有一份,只是后来有次爸爸看见他对着玩具箱发呆,为了让他能专心学习就全部都给扔了。 叶逢春对于窥探别人的过往没有多大兴趣,她只是探头往屋里扫了一眼,看到满屋子蒙着的白布就兴致寥寥地收回了脑袋,倚在门边抱着胳膊,看着叶梓平静的表情下并不平静的眼神,就像是流动着的水面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冰,一眼看过去冻得结结实实,实际上随便丢上去一颗石子就砸得裂纹道道了。 “委屈?”叶逢春掰着叶梓的眼皮,想看看他到底在眼里藏了多少情绪。 眼皮被掰扯着当然不舒坦,叶梓本来就微红的眼眶泛起了生理性的泪水,眼珠滚了滚,掉下几颗眼泪。 “啧,你有什么好委屈的。”叶逢春随便搬过来个凳子坐着,“你要是真觉得委屈,我就跟你掰扯掰扯到底谁更委屈。” “你是不是觉得,你妈妈生了你却不疼你爱你,不是个合格的妈妈?但其实这个问题我从很小就开始琢磨了,为什么同样都是孩子,从妈爹那里得到的东西却不一样呢?” “我从小农活也没少干,但回了家以后,我娘还非要教我怎么烧火做饭、和面蒸包子,我没兴趣不想学,她说这是女人都得会的活,不然嫁出去以后人家要说是你娘没教好。” “我朋友春枝,就是那天来咱们家的那个,她小时候比我听话多了,她八岁就会洗全家人的衣服了,但是她爹嫌她娘生不出儿子,从亲戚家过继了个儿子过来,她叁年级就不上学了,天天在家照看弟弟,可是以后她们家的地啊房啊,都是她那个便宜弟弟的,跟她没有一点关系。我后来到外面打工,跟我一起打工的女孩,家里大多数都有个弟弟,都要把大部分工资寄回家里。” “你妈妈对你已经够好了。她不缺你吃,不缺你喝,也从来不打你骂你。她不爱你,就不搭理你,也不会骗你。她不会打着爱你的名头,不让你上学,不让你出头,不让你为自己攒钱,把你‘卖’到别人家给人家当牛做马,还要你对她感恩戴德,给她养老送终。” “你要是我的孩子,一准活不到这么大,你妈妈还是太心善了。”叶逢春没有在开玩笑,也不是吓唬叶梓,如果她生的孩子,稀里糊涂地跟了别人姓,又是个男孩,照她年轻时候的暴脾气,别说儿子了,儿子他爸也活不了。 叶梓的眼泪兜不住了,噼里啪啦地往地上砸着。 “行了,别哭了,怎么整天丧里丧气的。”叶逢春把他拉到腿上坐着,胡乱用袖子给他擦了擦眼泪,“她们说什么时候过来?” “就这周末。”叶梓一坐到她怀里,就敏锐地闻到了她身上的汗味,连糊在他脸上的袖子上都带着专属于她的味道。对于这股味道,叶梓从第一次闻到时的排斥和不适,到现在已经变得习惯无比,甚至有些依赖和贪恋。 叶梓晚上接到了他姐姐徐榛打来的电话,徐榛先是照例关心了他几句,然后提起她和妈妈已经在准备移民了,如果叶梓想和她们一起出国的话,她也可以想办法帮他申请国外的大学,他也不用再参加高考了。 徐榛并不急着要叶梓的答案,她打算周末过来这边一趟,看看姑姑和叶梓,顺便拿点以前的东西,到时候再让叶梓做最后的决定。 “我不走。”叶梓埋在叶逢春怀里闷闷地说。 他从来没想过要离开这里,从前是出于一种自暴自弃式的自我保护,自卑和自厌像无比沉重的枷锁一样把他牢牢锁在这间老宅。而现在,因为叶逢春的存在,这间宅院对他来说有了更非比寻常的意义。更直白一点说,他不想离开的不是这间房子,而是她的身边、她的怀抱。 她太强势了,以至于他窄小的私人密地已经被她挤占得没有一丝空隙。一旦他离开她,他可怜的、围绕着她转的小世界必然会顷刻土崩瓦解、地陷天塌。 但是他同样也清醒地意识到,如果他选择不和妈妈和姐姐一起走,那么这次见面对于她们来说,或许就是这辈子最后一面了。 -- 不懂事的电话(民工篇) 叶逢春下午踢球踢得痛快,但也攒了一身疲惫,加上青涩可口的少男正窝在她怀里,当然是想舒坦放松两回再睡觉。 “你不走?那你可得想好了,你留在这里,可就只有天天在床上给我玩的份儿。”叶逢春捏着他的下巴,在叶梓淡粉的唇瓣上轻咬了一口,他不闪也不躲,反而搂住了她的腰。 叶梓近来愈发乖了,也许是怕她,不敢和她顶着来,又或许是在床事上得了趣,巴不得她天天弄他。 叶逢春觉得是后者。她现在脾气比年轻时候温和多了,在床上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故意折磨着人玩,顶多是力气大,下手重了点,而且常常只图自己爽,顾不上他而已。虽说叶梓长了一身细皮嫩肉,一掐就喊疼,一捏就留印,床上床下眼泪总也流不完似的,但兴许他就是喜欢被粗暴对待,喜欢听那些侮辱他的淫词浪语,天生下贱的人多了去了,叶逢春也不止见过他一个。 有时候瞧他翘着鸡巴求欢那样,真和发情的公狗没什么两样,哪像是一开始那个满脸冷漠、拒人千里,只知道学习和做家务的好学生。 她不会说是自己把叶梓给带沟里了,要怪也只能怪他天生身体淫荡、心性不坚定,被强迫还上瘾了。 “有些话我从前没跟你说过,但是既然今天聊到这儿了,那就还是先说清楚比较好。” “现在的小孩儿在想什么我不知道,但我也是从你那个年纪过来的,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我搞你就因为想搞你,因为你是个男的,没人碰过,长得不错,又老实听话,但是床上这点事无非就是图个爽,我既不会和你玩那种你喜欢我我喜欢你的过家家,也不会拿我挣的钱来给你交学费,你的事你自己想办法。” “我,我自己有钱。”叶梓原本一直咬住嘴唇听她说话,除了眼眶还红红的,没什么其它反应,直到叶逢春说完了才小声辩解了一句。 他向来省吃俭用,假期里也都会去打工,也就是叶逢春来之后的这阵子开销大了点,但这些年也攒了一些积蓄。 “哦,那我要一个泡脚桶,还要一个按摩仪。”叶逢春知道叶梓平常抠门得要死,肯定是攒了些钱的,这会儿套出来他的话,正好再讹他几样东西。 反正侄子孝敬姑姑天经地义。 她提出的要求叶梓基本上都会答应,这次也很快点了头,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他突然揽住她的脖子,凑到她耳边问了她一句话。 “要啊,为什么不要?”叶逢春也有点兴奋了,但又有点无语,“你那么小声干什么,屋里又没有旁人,再说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她这辈子干过的最不能和别人说的事,就是把亲生侄子给搞上床了,跟这件事比起来,买个小玩具算什么。她在手机上偶尔也会刷到那种小玩具广告,就是样式做得都太小家子气,再加上她也不是没人伺候,就没想花那个钱。但既然叶梓提出来了,她也想试试这些新鲜玩意儿。 “走,去洗澡。”叶逢春直接抱着叶梓站起身,他轻得跟团棉花似的,腿也细得好似轻轻一掰就折,身子腾空的那一刻慌忙搂紧了叶逢春的脖颈。 他再纤弱无助,叶逢春也只是抱着他急匆匆地走向浴室,就差把不解风情几个字写在脸上,不耐烦地说:“早点办完事好睡觉。”. 火急火燎地一起洗了个澡,叶逢春又把一丝不挂的叶梓抱回了卧室,把他随便往床一丢,整个人压了上去。 大被一蒙,谁也看不见底下的两个人缠得有多紧,只能听见从被窝里溢出的暧昧声响,木头床也咯吱咯吱地晃着。 一米半的床稍微翻个身就到头了,实在是施展不开,不一会儿她们就干脆横过来滚。 年轻的肉体是效用最好的春药,十几岁的少男,不用怎么刻意花心思装扮,也不需要扭曲姿态来邀宠,细滑紧致的皮肤和干净无辜的眼神就是他最大的资本。叶逢春十几岁的时候,就在玩周围同龄的男高中生,偶尔玩一下年轻的男老师换换口味,那时候的她估计也想不到,等她五十多岁了还在玩十几岁的男高中生。 可是谁还会对青春不再、皮肤干瘪的男人有欲望呢。 叶逢春想起她入狱之前那段时间,贫困潦倒以后再也没有送上门随便玩的年轻男孩,暗夜里那些抒发不掉的欲望就只能靠一遍遍地折腾邹志军。可他也年纪不小了,跟着她是吃不好也睡不好,打开灯是蜡黄的脸色,关上灯是枯瘦的身体。别说能让她有什么激情了,不表现出倒胃口都是怕伤到他敏感的心思。 叶逢春掐着叶梓纤瘦的腰和屁股胡乱揉着,叶梓埋在她胸口嘬得起劲,温热的小舌卷着乳头一吸一放,吸得她乳孔发麻,灵巧的手指也探到下边抚弄着她的阴唇和阴蒂,柔软的指腹来回摩挲着软肉。他的手指总是凉津津的,比他身上其它地方的温度都要低,有时候叶逢春甚至会觉得下边夹了根冰棍,刚碰到的时候总是冻得她一激灵,然后慢慢被她热乎乎的下体暖化,变得温暖又湿润。 她感觉渐入佳境,懒得再动弹了,横着身体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任由叶梓气喘吁吁地伺候着她,灵活的唇舌渐渐移到她下面,含吮嘬弄起更加敏感的肉核。她抬腿夹住叶梓的脸,逐步升腾的快感让她紧绷起了大腿,被夹得几乎要窒息的叶梓动作缓了些,叶逢春就又稍微松了松,给他点喘气的空间。 这样的档口,叶逢春居然还能分心想着,叶梓还是太柔弱了,舌头都没什么力气,不像温庆华那个继子,虽然动作莽撞了点,但是身体里像塞了个发电机似的,无论舔多久都不会乏力。 不过这不妨碍叶梓也勉勉强强能伺候她高潮,叶逢春愉悦地眯起眼,爽到下身都有了一种悬浮的感觉,上手抓住了叶梓的头发,暗示他动作再快一点。 但就在这时,不合时宜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是叶梓的手机响了。 但是忙得热火朝天的两个人谁也无暇顾及这煞风景的铃声,不约而同地都无视了它。 铃声响了没一会儿就消停了,或许是对方也觉得这通电话打得太不是时候,就先挂掉了。 叶梓加快了动作,叶逢春爽得下身阵阵收缩,随着叶梓有规律地弹舌拨弄,脑子里好像噼里啪啦地炸开了片片烟花,脊背也阵阵发麻,终于到了高潮。 叶梓放缓了速度舔吮着,偶尔含住阴蒂轻轻揪扯着,叶逢春又小高潮了两回才蹬开了他。 “去看看谁的电话。” 叶梓乖乖爬去床头拿手机,粉色的阴茎还硬挺着,这半天一直被晾着,随着他的爬动一晃一晃的。 其实他很容易射,不过叶逢春嫌他太浪费套了,戴上套之后还会找根绳子给他绑一下。 叶梓拿过手机看着来电记录,叶逢春百无聊赖地拿脚拨弄他的肉茎,敏感的龟头被叶逢春粗糙的大脚趾一蹭,叶梓手一抖差点扔掉了手机,抬头用水淋淋的眼睛看着她,只敢小声埋怨:“姑姑……” “谁的电话啊,大半夜的不扰民吗?”叶逢春拿脚掌重重踩着茎身,似乎把被打扰的怨气都发泄到了这根肉棒上。 叶梓疼得吸了口气,躲又不敢躲,只摇头说:“不知道,我没存这个号。” 他手机里一共也没存几个人的号,平常更没有人给他打电话。他往常都是开静音,后来怕叶逢春有事联系不到他,就会在放学之后把静音关上。 “可能是诈骗电话吧。”叶梓放下手机,又朝叶逢春膝行爬过去,不光眼神里水光粼粼,连声音都软成一滩黏稠的水,“姑姑,我疼。” 被她用力踩着疼,不被她踩也胀得疼。反正都是疼,他宁愿挨她近一些,被她抱着搂着才算安心。 叶逢春挑挑眉,又笑话他:“是不是鸡儿越小,人越骚啊,你看你现在都浪成什么样了。” 叶梓不说话,抱住她的小腿一点一点往上贴。 他猜叶逢春是想起梁钟了,毕竟那天晚上梁钟脱了裤子,和他对比起来,两个人的东西大小差别的确很明显。 他不接叶逢春的话茬,除了每次听这种话都难免羞耻,也是想尽快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叶梓正要舔上她的膝窝,电话铃声再一次响起了。 “接电话。”叶逢春不耐烦地踹开他,“看看到底谁啊,这么没个数。” 叶梓接通了电话,叶逢春隐隐约约能听出那边是个男声,叶梓的脸色很快沉了下来,他飞快地向叶逢春这边瞟了一眼,攥着手机的手紧了紧。 “……我问问我姑姑。”他对那边说。 叶逢春也好奇,“什么事啊?” 叶梓捂住听筒,说:“是梁钟,他和他爸爸吵架了,自己一个人跑了出来,现在在桥洞那边,想让我给他送个毯子过去。” 叶逢春有点讶异,温庆华脾性温和,不是会说重话的人,梁钟看着也不是不听话的小孩,怎么说吵架就吵架了? —————————————— 首发:(яΘūщèńńρ.мè(rouwennp.me) -- 大骗子(民工篇) τIαηмéIχs.cǒм 天气还没有完全暖和起来,到了夜里更是常常降到零度左右,真要让人在外面睡上一夜,很难不冻出个好歹。 叶逢春倒没有调和他们父子矛盾的想法,人家家务事,她掺和做什么,到时候再弄得里外不是人。 但既然电话都打到她们这里来了,前不久又刚在人家家里吃过饭,这会儿不好显得太不近人情。 叶逢春想了想,干脆说:“你把他叫到家里来吧,在客厅里凑合一晚算了,明早正好跟你一块儿去上学。” 叶梓照着她的话对电话那头的梁钟说了,梁钟略微扭捏了一下,很快答应下来。 叶梓到客体去给梁钟铺架子床,叶逢春盖上被子蒙头就睡,她一向入睡快,被子一卷,眼睛一闭,之后再发生什么都跟她没关系了。 外面的动静还窸窸窣窣没个消停,叶逢春迷迷糊糊地做起了梦。 梦里她又回到了监所,睡在又硬又窄的铁架子床的上铺,翻个身都能听见床咯吱咯吱得响,被子上有着永远也散不掉的霉味。 她觉得好像有人在抠她的脚心,她把脚拿开了,那人又挠她另一只脚。 “干嘛啊。”她把两只脚都缩回了被子里面,头脑昏沉得很,似睡非睡,眼皮又沉得睁不开。ⓕцщ℮ňщц.м℮(fuwenwu.me) 跟她床挨着床的是谁来着?好像是肖凌芳,可是肖凌芳整天嫌她脚臭,怎么会挠她脚心。 但床那边传来的的确是肖凌芳的声音。 “喂,别睡了,起来跟我唠会儿嗑呗,明天就要决赛了,你不紧张嘛。老于可是说了,要是再拿一回冠军,她自掏腰包请我们吃叁天羊肉。” 老于,老于又是谁?哦,是她们监区的监区长,不光个头壮实,嗓门还可大了,就像随身带着个大喇叭似的。 老于最爱脸面,每次她们给她捧点荣誉回来都笑得见牙不见眼,平常她也喜欢看球赛,足球篮球乒乓球都看。她们监区连着拿了叁届足球赛的冠军,这是第四届了,所以老于对这回的决赛也很重视。 肖凌芳说着说着声音又低了下来,“你也知道,我明年就该出狱了,我又高兴又难受,要说能放出去也挺好,谁不想要自由?可是外头那个世界就欢迎我吗?还有就是,我也舍不得咱们这群姐妹……” 肖凌芳的声音越来越轻也越来越远,叶逢春感觉底下的硬板床也在慢慢下落,最后她落地在松软的地面上,一睁眼发现自己正在绿茵场上跑着,风在耳边呼呼得刮着,不知道谁突然跑过来撞了她一下,她下意识地就势倒地打了两个滚儿,地面又软又暖和,天空是前所未有得蓝,她有些不想站起来了。尖锐的哨声响起,裁判果然给了撞到她的那个人一张黄牌…… 她试图克服身体里那股懒洋洋的劲儿,想要站起来继续比赛,可是她刚要坐起身,突然整个人又腾了空,下面传来一阵阵的欢呼声,远处是沸腾的人声,甚至放起了欢快的乐曲。 她感到自己下落时被一双双手稳稳当当地接住了,紧接着又被高高抛起,迎着和煦的暖风和阳光,一次次地接近蓝汪汪的天空。 叶逢春这下放心了,她们肯定是赢了。 这之后的叁天都有羊肉吃了。 她被抛着抛着,忽然很想上厕所,可是下头的人一直在欢呼,根本听不见她说话。 好不容易等她们把放下来了,她赶紧冲出去找厕所,球场旁边没有厕所,她一路跑回了监室,监室里头的厕所就是一个小隔间,也没有门,她一进屋就看见一个狱友蹲在里头刷手机。 叶逢春来不及想为什么她手里头会有手机了,只是催问她什么时候能上完。 “我明天就上完了。”狱友不紧不慢地说,“你要是急就去隔壁借一下吧。” 明天?哪有人一上一整天的厕所的,她腿不麻、肚子不饿吗? 叶逢春直接给气醒了。 睁开眼是一片漆黑,包裹着她的被褥暖和又柔软,没有梦里的霉味而是有着淡淡的香气,四周环境很安静,床头的小闹钟滴滴答答地走动着,她自然地舒展开身体,脚底下没有踢到铁栏杆,胳膊也没有探到床下。 和梦里唯一相似的是她此时此刻尿急的感觉。 她蹬开被子去上厕所,一推开卧室的门,虽然黑漆漆得什么也看不清,但还是敏锐地感觉到有两个地方都向她投来了目光,有一个方向还传来了架子床被晃动发出的吱嘎一声。 现在的小孩睡眠也太浅了。 哪像她小时候,别说旁边有人起夜,就是打雷都吓不醒她。 她懒得理会他们,裹紧了外套去上厕所。 这房子就是这点不好,浴室、厕所和主屋隔着那么大一个院子,夜里起夜是真凉。 以后要是翻盖这房子,她非得让在卧室里修个小厕所不行. 叶逢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梦到监狱里的那些人和事了。 兴许是白天踢了球,讨论到周末的球赛,她的梦境就顺藤摸瓜地把一些关联的记忆翻了出来,毕竟她看球踢球就是从监狱里开始的。 叶逢春刚进监狱的时候,纯粹就是自暴自弃的状态,整日阴沉着脸,谁也不想搭理。 她被判了无期,照她对字面意思的理解,无期就是一辈子被关在监狱里也别想出来了,虽然也有人跟她说,就算判了无期,要是表现好的话,也有只蹲十几年就出来的。 那人话说得那么轻巧,好像不是十几年只是十几天一样。 和她同一个监室的都是重刑犯,判十几年到二十多年不等,除了叶逢春以外还有两个死缓改无期的。监室里总是很热闹,经常闹哄到狱管敲门来训斥她们。监狱里其她人喜欢论资排辈,但她们不论年龄也不论力气,就问谁杀的男人最多。 于是监室里的老大反而是一个最瘦小的女人,她下毒杀了她公公、老公、两个小叔还有儿子,逃亡了七年才被抓到,法院考虑到她是被拐卖过去的,那家人还曾经对她有过虐待情节,最后判了她死缓。 女人叫肖凌芳,看起来脾气很好,跟谁都聊得来,也是她第一个来跟叶逢春打招呼,问叶逢春犯了什么事。 叶逢春平常也会听她们聊天,听她们像开玩笑一样讲自己是怎么杀人的,用的菜刀还是斧头,砍了八刀还是十刀,怎么清理的现场又是怎么逃跑好几年不被抓到。 叶逢春从来没见过这么会苦中作乐的一群女人,她们跟着其中一个会唱山歌的学唱歌,声音合起来能把屋顶掀翻,隔壁监室一开始总气得哐哐砸她们中间的墙,后来干脆也瞎嚎起来,两边人比谁的嗓门更大,直到狱管过来挨个监室训话,才装模作样地消停一会儿;她们会给男人编最下流最残忍的段子,一个经典的玩法是把自己男人的名字贡献出来,每个人给他编一个恶心的死法,最后投票决定谁编得最妙。明明在上头来人检查时个个装得痛心疾首、悔不当初,眼泪流得真挚无比,但转过头后脸上分明都写着“我没错,下次还敢”。 叶逢春约莫是她们之中唯一一个真心实意后悔过的,倘若她当初再冷静冷静,或者能看到一点东山再起的希望,都不会捅出那一刀。 她照实说了,她们倒没有瞧不起她,还把她拉入伙了。因为她来得晚,也只杀过一个男人,在监室里排号只能垫底,年纪大的就算了,有两个年纪比她还小的,也总是嬉皮笑脸地“妹妹”“妹妹”的叫她。 后来她们陆陆续续地出狱了,然后又进来一些新人。 叶逢春还记得肖凌芳出狱前那阵子,她每天晚上都要爬到一个人的床上,和对方紧巴巴地挤着睡一夜,最后一夜,她想和叶逢春挤在一起睡,但是叶逢春块头大,自己睡那张小床都睡不开,两个人就把床垫拖到地上拼在一起,搂在一块睡了一夜。 叶逢春甚至还能想起,那天晚上有两个人夜里上厕所都不小心踩了她胳膊一脚。 她还听见了第二个人偷笑了,说不定就是故意的。 那是她难得失眠的一个夜晚,怕吵到肖凌芳连翻身都不敢,尿也一直憋着。 天快亮的时候,肖凌芳趴在她耳朵边说:“其实啊,我才不是舍不得你们,我就是胆子小,害怕到了外边过不好,被人用有色眼镜看。但我想,我连杀人都不怕,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啊,是外面的人怕我才对。” “逢春,你也会有这一天,我知道你胆子大,打起架更从来没输过,你更不用怕,别再偷懒了知道吗?好好表现,老于说下一个考察的就是你,嘘,别跟别人说哈……” 肖凌芳走后,能跟叶逢春说上话的人更少了,她有时候想起肖凌芳的话,会多少表现积极一点,她不算心灵手巧,只能在一些体育比赛里多拿点荣誉回来,有好几回老于都点名表扬她了。 但直到她自己出狱前一阵,老于找她谈话,她才知道老于从来没跟肖凌芳说过类似下一个考察谁的话,非要说考察谁的话,她们所有人都在老于的考察范围里,表现好的都会被老于记录下来。 叶逢春想,肖凌芳或许和监室里的所有人都说了同样的话,这个骗子。 不过,这么会骗人的人在外面肯定能混得风生水起吧。 -- 吃早饭(民工篇) 早晨一起吃早饭的时候,叶逢春才知道梁钟和温庆华吵架因为温庆华想给梁钟转学,梁钟不愿意,但是温庆华异常坚决,甚至已经在给他联系新学校了。听梁钟说,那是一个管理非常严格的私立高中,每年升学率非常高,同时学费也相当贵,听说还有过好多学生跳楼自杀。 “我不想转,我在现在的学校很好,这里是我从小长到大的地方,有我熟悉的同学和老师,我虽然成绩一般但过得挺开心的,再说……”梁钟偷偷从粥碗上抬起头,迅速地瞄了叶逢春一眼,又赶快低下头,继续抱怨着,“再说我妈都说过不要求我以后多有出息,只要活得简单开心就行,他凭什么要求我,明明他以前都不问我成绩的……” 叶逢春听他嘟囔这些的时候,脑子里只有明晃晃的四个大字:“关我屁事?” 叶梓本来一直安安静静吃着饭,突然插了一句嘴:“姑姑,前几天你让我给你下单的那几本书,我看物流信息今天下午就能到了。” “哦。”叶逢春也才想起来她之前还让叶梓帮她买了几本书,是关于桃树种植和桃园养护方面的,她也是心血来潮,想着反正桃园都到她手里了,打理好了也是一笔收入,现在都讲究科学种植,她去网上搜了许多攻略,但还是想看看书更系统地学一学。 “叶阿姨,我,我不是不想上进,我是觉得那个学校的模式不适合我。”梁钟着急解释着,就差从凳子上站起来了,“我还是很爱看书的,我看过的书可多了,世界名着我基本上都看过。” “不错。”叶逢春敷衍地夸了他一句,“我一本都没看过。” 她打小就不爱看书,小时候家里也买不起书,他跟她说这个做什么。 梁钟一时语塞,张着嘴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用余光看看叶梓,叶梓只顾埋头喝粥,也不知道叶梓怎么做到的,喝起粥来一点声响都没有,在叶梓旁边他就像个八辈子没吃过饭的野人一样粗鲁。 吃完饭叶梓去厨房洗碗,叶逢春看着梁钟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先开口说:“你今天晚上还是回家住吧,跟你爸爸好好谈谈。” “我……我……”梁钟仰头看着她,一向明亮的眼睛蒙上一层水雾,浓密的睫毛轻轻一眨就粘上许多透亮的水珠,“叶阿姨,我不能再住一晚吗?我不会打扰你们的,我会做饭,洗衣服拖地什么的我也都会做。” 明明叶逢春就坐在他面前,和他之间也就是一只胳膊的距离,但梁钟恍惚又感觉她离自己好远,她坐在云端居高临下,而他双膝陷进泥土,天与地之间有多远,他就有多难触碰到她,好像那天夜里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他做的一场荒唐梦,是他春心萌动无法抑制犯的癔症罢了。 但怎么会是梦呢?哪有那么真实的梦呢?梁钟不相信那是梦,他不可能做出来那种梦,在那之前,他根本不知道女性的身体到底长成什么样子,即使他有心想要取悦心仪的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做。他的贞洁破碎在那一夜,他的身体不再归属于他自己,他从未涉足的一个奇异领域向他敞开了大门,是她把他亲手牵进去的。但她很快就脱身离去,只有他一个人还困在原地不停徘徊和回想。 “叶阿姨,我真的什么都能做,就像,就像那天夜里的,也都可以。”梁钟鼓足勇气一股脑把心里想的全说了出来,说完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发觉脸上火烧一样烫得厉害,脸往桌子上深深地埋着,手脚不知道怎么摆好,只好拼命蜷缩在一起。 他跑出来得匆忙,没带换洗衣服,一身衣服穿了一白天又睡了一夜,早就变得皱皱巴巴的,领口没有扣严实,从俯视的角度可以看到他饱满的胸肉和胸前隐隐约约的粉点。 叶逢春又想起那天夜里骑在他胸口的感觉,又软又弹,简直像坐在了弹簧垫子上,上上下下挪动的时候有种在玩蹦床的错觉。 她体重可不轻,也就是梁钟身板结实,换成叶梓那刚抽条的小白杨,说不定老早就被她坐断了枝干。 可是叶逢春眼神又往上瞟,男孩原本光洁的下巴上冒出了点点青茬,不很明显,但还是像一碗粥里落进了只小飞虫,多多少少有点倒胃口。 “怎么不刮胡子?”这些小男人在她面前向来都收拾得整洁,从不让她看到他们邋遢的一面,就算她和叶梓一起住这么些天了,她也从来没见过叶梓冒胡茬的样子。 梁钟惊慌地一把捂住了下巴,他居然忘了这点,早知道不用正脸面对叶逢春了,先前他一直不敢抬头就是怕她看见,这下他在她面前的形象肯定全毁掉了。 “我想的,可是,可是叶梓不让我用他的刮胡刀。”他进了洗漱室,可是叶梓这也不让他用,那也不让他用,只给了他一次性牙刷和一条破毛巾,连洗脸都只能用清水,他在家里的时候,用完洗面奶还要涂好几层水乳霜和防晒,今天没涂防晒,他甚至都不敢出门了。 叶逢春也不喜欢家里太多人,玩归玩闹归闹,生活环境还是要安静,正好拿叶梓当借口,把梁钟拒之门外。 “喏,那你也看到了,叶梓这人麻烦得很,最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你想住在这儿,要是碍了他的眼,他说不定半夜就能爬起来暗杀了你。” 梁钟刚想说不会吧,他和叶梓怎么说也做了这么久的同桌,结果冷不丁一抬眼,越过叶逢春的肩头看见了一双黑黢黢的眼睛正用十分阴鸷的目光盯着他,那股阴寒劲比昨天夜里桥洞底下窜过的风还冷,冻得他从脚底板开始发寒,不禁打了个哆嗦。 叶逢春好奇地回头看,只看见叶梓垂下了眼帘,眉眼弧度温顺,天生微微上扬的微笑唇柔和了他不太生动的表情,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依旧穿得一丝不苟,连书包都背得对称极了。 “姑姑,我去上学了。”他倾身上前,环抱住叶逢春的肩,贴着她的脸蹭了蹭。 叶逢春恶意地揉乱了他的衬衫领口,在他涂得香香的侧脸上啾了一口,偏过头来还要把蹭到的护肤品在抹在他肩膀处的衣服上。 叶梓站起身时,原本整洁的衣服变得比梁钟的还要皱皱巴巴,连梳理得整齐的发型也有些凌乱,可他并不着急整理,也没有表露出任何不适,只是冲梁钟的方向轻轻扬了扬下巴,“走吧,去上学。” 梁钟从呆愣中回神,他每次看见叶逢春和叶梓在一起总难免呆滞一会儿,他想不通为什么她们一对姑侄会变成这种关系,但似乎,也没有什么违和的地方。他甚至有一瞬间在胡思乱想,要是,他也是叶逢春的侄子,该有多好,那样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和她住在一块儿,也可以这样旁若无人地和她亲昵了。 唉,他和叶梓是差不多大的年纪,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当初抱错了呢?明明看身形和个头,还是他和叶逢春比较像。 梁钟做着最荒诞无稽的幻想,可是现实是,叶逢春自打看到他的胡茬起根本懒得再看他一眼,他只能认命地拎起书包,和叶梓一起出门去学校。 -- 没有人性(民工篇) 出了门有一段路了,梁钟还是忍不住频频回头望着。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明明心里并不抱什么期望。 “别看了。”叶梓目不斜视地往前走着,“她难道会特意追出来,看你的胡茬?” 一提起这事,梁钟就气得差点原地跳起来,他气哼哼地指责叶梓:“你就是故意的,想让我在她面前出丑,想让她对我失去兴趣。你那天晚上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明明说只要她高兴,有几个人陪她玩都无所谓。” “梁钟,你越界了。”叶梓偏过头,盯着梁钟一字一句地说,“我说的是,在外面怎么玩都无所谓。但你想住进我们家里。” 梁钟被叶梓的眼神盯得心底发毛,心虚地别开眼,有气无力地解释着:“我,我不是,我昨天真的没地方去了,我爸爸非要给我转学,我跟他根本讲不通道理,我真的不知道除了离家出走还能怎么办了,要不然,我绝食?” 听梁钟提起温庆华,叶梓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下,冷淡地说:“你不用担心,我查过了,那所学校也不是什么学生都要,你只要保持现在的成绩,就不可能转得进去。” 在他看来,这对父子一个赛一个得蠢,却总是没有半点自知之明地往叶逢春的面前凑,仅仅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开始父子阋墙,平常看着多牢固的父子情谊脆弱得一戳就破。 梁钟听了叶梓的话终于放下心来,但回过味来又怎么都觉得不对劲,辩驳道:“我只是对学习没兴趣而已,虽然我成绩一般,可是我体育好啊,也不能算一无是处吧。”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他心里还是没什么底,直到他悄悄捏了捏自己胳膊上的肌肉,感受到那结实的弹性之后,才勉强松了口气。其实他知道自己胸前的肉更软弹更饱满,只是光天化日的不好意思伸进上衣里摸,不过他依稀记得叶逢春最喜欢摸他胸口了,而叶梓那平板身材显然不可能给她同样的手感。 就这一点,他也比叶梓强不是吗? . 叶逢春照常去工地干活,正好齐汉云开着她的小挖掘机在不远的地方施工,午饭她们就约着一块儿吃。 兴许是胃口让刁文溪和温庆华这种手艺好的人养刁了,叶逢春吃着没多少油水的盒饭有点食不下咽,把青椒炒肉里面为数不多的几根肉丝挑着吃完以后,就摸出手机刷着玩。 齐汉云一边吃饭也在刷手机,叶逢春瞥了一眼,只看见密密麻麻的一大片,满页都是字。 她看得很入迷,叶逢春喊了她两声她都没听见。 第叁声的时候她终于听见了,茫然地歪头看向叶逢春。 “啊?老叶,你叫我?” “你看什么呢?饭都要吃进鼻子里了。”叶逢春打趣她说。 “哦哦哦,你说这个啊。”齐汉云晃了晃手里的手机,神神秘秘地笑了,“是我最近看到的好东西,确实是有点上头,我昨天差点熬夜看了,不过想着今天还有活就忍住了,留到了今天继续看。” 她这么一说,叶逢春更好奇了,“到底是啥?” 齐汉云伸长了脖子去看叶逢春放在一边的盒饭,问:“你吃完饭了吧?你要是没吃完抓紧吃,不然等一会儿吃不下了别怨我。” 叶逢春不明所以:“我早吃完了,再说了,你不是一边吃饭一边看的吗?” “那不一样。”齐汉云嘿嘿一笑,“我口味重。” 叶逢春自认为自己口味也够重了,就拽着齐汉云给自己讲。 原来齐汉云平常喜欢看网文,这阵子她淘到了一个宝藏作者,行文风格特别合她口味,文笔直白又有年代感,不像那些爱咬文嚼字的文她看不大懂,故事情节很写实又写得很爽,尤其是一些杀夫杀父情节描写得十分有感染力。 齐汉云正在看的这本《回到80做杀猪匠》,讲的就是一个事业有成的大老板,穿越到80年代一个打小被卖给别人做童养媳的女孩身上,买她的这户人家靠杀猪为生,大老板也不得不捡起了搁置多年的杀猪技艺。把手艺重新练熟了以后,她趁夜杀死了公公和他的傻儿子然后分尸了,又把他们的血肉混在杀完猪剩下的废料里悄无声息地处理了。再之后,她又靠着这个猪肉铺白手起家,再度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而齐汉云正看到分尸这一段,里头详细地描写了主角是怎么一块一块把肉切下来剁碎,把骨头剔下来砍断,还特别写出了主角把四颗眼珠子和蛋蛋都挑出来当灯泡挨个踩碎了。 叶逢春越听越觉得这情节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但又一时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听的,她打算回去自己也看看这篇文再慢慢琢磨,就在手机上也搜了一下,然后她看见搜索框里紧跟着文名弹出来的是作者名,叫“js2502”。 叶逢春终于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听过了。 监室2502。 正是叶逢春住的那间监室的门牌号。 监室里开夜谈会的时候,肖凌芳就说,等她出去了,要把大家的脑洞编成故事然后出书。 不过她们平常说的大话太多,大多数时候说完大家伙一乐就算了,也没人把肖凌芳这句话当真,毕竟她文化水平不高,也就小学毕业。在她们的认知里,出书的人肯定得是大文豪,普通人写东西,不出丑就是好事了。 叶逢春也完全没想到,肖凌芳出狱以后居然真的开始实践她的诺言了。她点进小说网页里一看,竟然有一万四千多收藏,往下一翻,评论区里全是夸作者写得好还有催更的。 齐汉云看叶逢春在看评论区,也凑过来,指着一条评论跟她说:“这条是我发的哈哈,之前有一次2老师还回我了。” 看着那条“2老师我2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的评论,叶逢春刷手机的手抖了一下,“2老师?” “哎呀,我都是跟评论区这些年轻人学的,好像她们管这种写得好的都叫老师。”齐汉云略微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还有叫什么大大、太太的,我觉得怪怪的,就还是喜欢叫老师,反正比我厉害的叫老师也没错。” 齐汉云又说:“你别看现在评论区挺不错的,前几天有个莫名其妙的人来评论说‘虽然公公有错,可是也罪不至死,他起码还供给女主吃喝;傻儿子更是没错,他是个傻子,又什么都不知道,没有必要一起杀了吧,不喜欢这种没有人性的女主’。不过你猜结果怎么着,她被骂了几百楼,然后自己偷偷删评了哈哈哈……” 叶逢春眉头跳了跳,她还能说什么,只能说现在的小孩太没有见识了,这已经是她们那些故事里最温和最有人性的一种死法了。 齐汉云连吃饭都忘了,滔滔不绝地说着她对“2老师”的敬仰和崇拜,叶逢春知道她健谈,但也没见过她话这么密的时候。 “……要是哪天能要到2老师的签名就好了。” 叶逢春收拾了一下,准备回工地了,她拍了拍齐汉云的肩膀,随口承诺说:“等有机会给你弄一个。” 齐汉云显然不相信,但被她煞有介事的样子给逗笑了,抬手推了一把她的胳膊,“行了别吹了,回去搬你的砖去吧。” 齐汉云不信,叶逢春也没办法,这会儿也没空跟她解释那么多。 不过说起来,叶逢春发现自己也没有肖凌芳的联系方式,还真没法帮齐汉云要签名。 叶逢春盯着手机界面上,作者专栏简介里那句“一个没有人性的作者”,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 烧鸭(民工篇) ТIαпмéIχs.cǒⅯ 明天就是周六,下午六点正式开始比赛。 为了给明天的比赛保存体力,叶逢春她们训练的时间不是很长,强度也不大,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商讨战术上的细节。 后来刁以泉带着她同学陆修敏一起来了,叶逢春还陪她们玩了一会儿。陆修敏有些基础,踢得不错,她个头不高,但跑得很快,走位非常灵活,拉球带球的时候像是和球浑然一体似的毫不拖泥带水,虽然她没有受过什么专业训练,但可以看出来“球感”相当好。 杜金红看了直感叹没有早认识她,毕竟参加决赛的人员名单早就报上去了,这时候也不好了临时再换人。 陆修敏皮肤黝黑,一张口露出一口锃亮的白牙,“没事呀,明年再举办我一定参加。” 杜金红却摇摇头,“明年怕是不行了。今年让他们钻了规则的空子,我跟体协那边也沟通了,等明年就分中年组、青年组和少年组了。到时候你们小孩要是想参加,可以自己组少年队。” “哦,这样啊。”陆修敏有点沮丧,但很快她又安慰自己,“那我可以来和你们一起训练。” 她又想到了些别的,兴奋地补充说:“到时候我把我小姨也叫过来,她也可喜欢足球了,她在大学里就是校队队长呢。” 杜金红突然觉得“陆”这个姓有点耳熟,问陆修敏:“你小姨是?” “我小姨叫陆池燃。在县城实验二小做体育老师。” “哦哦哦,我想起来了,去年县里人才引进了几个硕士,说里面有个会踢球的姑娘,我还特意看了她照片来着。” 说起她小姨,陆修敏两眼放光,满脸崇拜,“嗯嗯,我小姨球踢得可好了,我踢球就是她教的。她还说想在咱们县组个少年女足队,到时候带到省里去比赛,但是上头一直没批。” 杜金红哈哈笑了两声:“你怎么消息还不如我灵通,你小姨没跟你说吗,县里头已经批了啊。”ƒцщℯňщц.мℯ(fuwenwu.me) 现在的教育局长是杜金红一手提拔上去的,她们两个人关系一向不错,也经常通电话聊天,所以杜金红虽然退休了,很多事也比别人知道得早。 “真的吗?”陆修敏茫然又惊讶地睁大了眼,“我小姨平常住学校宿舍,一周才回来一次……啊呀,那她今天晚上回来就肯定会说这件事啦!我得回家告诉妈妈去,给小姨准备个惊喜好好庆祝一下。” 陆修敏拎起书包,潦草地跟大家说了再见,就一溜烟跑没了影。 “这孩子,跑得可真快。”杜金红笑着摇头。 陆修敏跑了,留下一群老阿姨和刁以泉面面相觑,叶逢春她们都是忍俊不禁,刁以泉小脸上却藏不住担忧。 “我才刚开始学踢球,还能来得及参加小敏她小姨的球队吗?”刁以泉以前说不上多喜欢足球,可是最近试了试发现挺好玩的,更重要的是,她也很希望能和陆修敏一起踢球,那样她们能有更多时间待在一起,也会有更多的共同话题。 “你才十岁你担心什么呢?”叶逢春揉了揉刁以泉的头发,“你看我们这些人,五六十岁才开始踢的也有,我也是叁十多才开始学的。我们都不怕晚,你才这么小,做什么都不可能晚。” 杜金红也附和着:“咱们这地方本来也不重视这个,就算到时候球队开始选拔了,绝大多数女生也跟你一样都没学过,只是说选拔一些有天赋的苗子慢慢培养。再退一步讲,选不上也不要紧,只要你愿意,随时都能来和我们踢,踢球不就是图个高兴嘛。” 刁以泉想想也是,就算选不上也不代表她就不能踢球了,而且只要陆修敏还在学校上课,她们总有机会一起玩。 想着,她又突然蹦了起来,拉着刁霖的手问:“姥姥我可以今天去陆修敏她们家玩吗?我想见见她小姨,她经常说她小姨多酷多厉害,可是我还没见过呢。” 刁霖看了看表,很快同意了:“去也行,不能回家太晚,回来的时候用电话手表给你妈妈打电话,我们去接你。” 刁以泉得了准许,也一路飞快地跑着追陆修敏去了。 不过照陆修敏那飞毛腿一样的速度,刁以泉估计追到她家也追不上. 训练结束以后,叶逢春没去刁霖家蹭饭,叶梓说今天买了烧鸭和凉粉,煮了一锅青菜粥。叶逢春不喜欢喝青菜粥,主要是以前喝出心理阴影来了,但是看在烧鸭的份上,她勉强愿意喝两碗。 叶逢春走到小公园门口附近,拿出手机看了眼叶梓给她发的烧鸭,烧鸭个头不小,烧得焦黄的脆皮,老远一看就在滋滋冒油。 她正馋得迫不及待往家走,冷不防被突然窜出来的黑影给拦住了。 叶逢春心情不错,懒得同这人计较,迈步就要绕过去,对方却畏畏缩缩地出声了。”叶……阿姨,我能和你聊聊吗?就一会儿,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的。” 这声音叶逢春早晨刚听过,当然还记得,她转过头定睛一看,果然是那个顶着一张娃娃脸的傻大个。 挡在她吃饭的路上,确实是有点不识好歹了。 叶逢春对他没有了早上的耐心,语气也冷淡敷衍得很:“有事快说,在这说就行,我赶时间。” 梁钟因为她的语气,明显不自在地哽了一下,他鼓起勇气组织着语言:“不是的,我是有东西想给叶阿姨您看,真的就一会儿,一会儿就好了。” 叶逢春本来不想搭理他,可是架不住她这人天生好奇心重,梁钟这样藏着掖着,的确勾起了她的兴趣。 她攥住梁钟的衣领,凑近了点,闻到他身上幽幽淡淡的香氛味,夹杂着雾蒙蒙的水汽,她又摸了把他的头发,果然发根还有点潮湿。 “小小年纪把戏不少。”她冷哼一声,拽着梁钟往公园里面走去. 叶逢春有点后悔。 她果然不应该对梁钟这个缺心眼的抱有多大期待。 也不知道他是哪根筋搭错了,要拉着她在公园野战。 他先是神神秘秘地带她到了一个隐蔽的角落,那地方有他提前铺垫好的毯子,然后二话不说就开始脱衣服,一边脱一边往她身上贴。 “叶阿姨,叶阿姨你要要我吧,我什么都能给你,求你了,叶阿姨,别不要我……”他有些孤注一掷,但又实在害怕极了,颤抖的声音里掺着微弱的泣音。 “干什么,干什么!你要不要脸?你爸爸就教了你这些?”叶逢春一伸手就摸到了梁钟充满弹性的胸口,软绵绵滑溜溜的,用手很难握住。她捏着他软趴趴的乳头使劲一掐,梁钟立刻痛叫一声。 “不是,不是我爸爸……”梁钟哭哑着嗓音,挺胸往她手里送,“是我,我自己想的。” “想什么?就想着怎么脱光了在公园里给别人玩?你爸爸怎么教出你这么个下贱坯子。” 叶逢春叁两下蹬掉了自己的裤子,摁着梁钟的头就往自己下边塞,黑灯瞎火的对不准地方,梁钟的嘴唇在她大腿边上擦了又擦,倒也勾出了她心里的邪火。 远处隐隐约约似乎有人声,还有路过的跑步声由远及近然后又慢慢消失。公园里向来不断人,只是她们在的这个地方是灯光和视线的盲区,不容易被注意到。 梁钟脸埋在她私处,只能发出呜呜咽咽的声音,叶逢春故意叫着他的名字:“梁钟,你说你是不是贱,上赶着倒贴给人玩,看着人模人样的,还不是像条狗一样跪着舔女人下面。” 梁钟第一次被她这样羞辱,明明心底极力想辩解,可是他嘴上忙活着说不出话,只能含住她下体的肉核竭尽全力地舔弄拨动,想证明他只是想让她高兴而已,相比因为没用而被她丢弃,他的尊严就不值一提了。 梁钟的口活比第一次时候莽莽撞撞的技术好多了,他殷勤又卖力,舔出“呲溜呲溜”的水声,在周围这片寂静的环境里显得格外响亮和突兀。 有时候人声近一点,梁钟的动作就变得紧张和僵硬,偏偏叶逢春还特别喜欢在别人走近的时候叫他的名字,要么夸他会舔,要么催他快点。 这么反复了几回,梁钟扛不住紧张和放松的心理落差,即使毫无抚慰也哆嗦着射了出来。 叶逢春一闻到味就烦躁地皱起了眉,用脚后跟踢了踢梁钟的脊梁骨,“你快点,这样都能射,你喜欢让别人看你发骚,我可没这个癖好。” 她是没这个癖好,但不得不说,在这种隐秘又公开的环境里乱搞,有种别样的刺激,比以往在家里搞的时候要爽上一些,阴蒂被梁钟咬来咬去的时候每次都擦着极乐边缘,快感一小波一小波地积攒着,又因为梁钟总是被人声打断的动作上上下下、起起伏伏,总是差最后那么一点。 梁钟只能舔得更用劲些,他明显感觉到这次叶逢春快到最后高潮了,极力调动着麻木的唇舌不敢丝毫松懈。 这时候不远处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传来了狗叫声,梁钟下意识又愣住了,叶逢春拽着他的头发,下体在他脸上狠狠摩擦着:“不准停,继续!” 梁钟闭上眼睛,努力忽视那似乎就在他耳边的一声声狗叫,但是那声音还是越来越近越来越响,甚至还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他只能默默祈祷那只是一条狗,而不是有人在遛狗。 一直堆迭的快感终于攒够了,一起爆发出来,叶逢春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扯过梁钟的衣服胡乱擦了擦下身,很快套上了裤子。 叶逢春心里还惦记着自己的烧鸭,虽说家里有微波炉,但放久了也还是不如新鲜的好吃。看着瘫在地上拼命呼吸的梁钟,她一个字也懒得交代,蹬开他就匆匆忙忙地走了。 梁钟有心挽留她再说几句温存话,可是他浑身无力,缺氧到两眼发黑,连呼吸都困难,根本说不出话,也没力气拉住她。 他好不容易地缓过神来,一偏头,却发现自己身边停了一双脚。 他僵硬着脑袋,一面伸手去扯衣服盖住一丝不挂的自己,一面想透过昏暗的光线辨认这张居高临下的面目。 他看见这人手里攥着还未息屏的手机,借着手机的亮光,他看到了对方上衣和裤子的款式,只觉得格外眼熟。 -- 看小说(民工篇) 叶逢春走在路上,刚刚和梁钟的那点荒唐事早被她抛在了脑后,她想的更多的是明天的球赛。即使她们互相鼓励、打气,喊一些必胜的口号,但是赛事结果永远是无法预料的,而一旦有了对赢的渴望,也就情不自禁地开始紧张。 叶逢春也不是没输过,相反,因为她是个不信邪又执拗的人,总是要撞了南墙才回头,所以比一般人栽过的跟头都要多点,在一次次摸爬滚打里变得经验丰富、游刃有余,这样几十年来也勉强算没有白活。 她挺喜欢现在这些姐妹们的,她们积极、乐观,又个个都很健谈,对她也很包容。要知道她当年在监狱里踢球的时候,差点因为性格太差、太过我行我素被撵出球队,后来是肖凌芳作了保证,她才被大家伙同意再考察一段时间,自那以后她不能说全改了吧,至少分得清场合和情况了。 就像踢球这种队伍与队伍之间的比赛,必须要劲往一处使,任何一个人掉链子都不行,她就会把自己的脾气收一收,多听听别人说话,多看看队友的反应,等一等掉队的人。 脑子里想着事,脚步就不由自主地变慢了,直到老远听见几声粗哑的鸭子叫,叶逢春才猛然回过神来,想起早就在家等着她的烧鸭,急匆匆地加快了脚步。 . 叶逢春回到家,刚一推开主屋的门,原本僵坐在桌子旁边几乎成了雕塑的叶梓“蹭”得站了起来,眼神也像被突然摁开了开关的灯,亮得灼人。 “姑姑,你回来了。”叶梓端起了烧鸭和另一份菜,“那我去把菜热一下,米饭我还没盛,在锅里还热着。” “哦。”叶逢春脱了外套往沙发扶手上随便一搭,“我先冲个澡,很快就过来。” 叶梓眼尖地看到她外套和裤子上粘了不少草屑,像是从草堆里滚过一圈似的,况且往常她一回来就直奔饭桌,哪有先洗澡的时候。 他嘴唇微微张合了一下,看着叶逢春出门走向浴室的背影,又垂下眼暗自咬紧了嘴唇。 她今天回来得这么晚,又是被什么人什么事绊住了脚呢? . “你妈妈和姐姐明天什么时候到?”叶逢春没话找话地问着,叶梓好像胃口不好,动筷子很少,大半只鸭子都进了她肚子里,凉粉拌得味道淡了点,不过口感还不错。 “妈妈有事来不了,姐姐说明天下午四点到县城。”叶梓顿了顿,有点犹豫地问,“她后天就要走,问明天晚上能不能一起吃个饭?” “吃呗。”叶逢春以为是叶梓和他姐姐吃饭,想都没想就应了,等她咽下嘴里的鸭肉,看到叶梓期期艾艾的眼神,才反应过来,叶梓说的是她们叁个人一起吃饭,她立马回绝了,“我就不去了。我明天不是有比赛嘛,比完就挺晚了,不好让你们等我……” 看叶梓还要张嘴说什么,叶逢春马上又打断了他:“我们队长已经定好饭店了,说不管明天比赛结果什么样,都要一起搓一顿,我都答应她们了,谁让你不早说。” “那,好吧,我跟姐姐说一声。”叶梓见实在劝不动她,也只能打消了这个念头,摸出手机给徐榛发微信。 饭后照例是叶梓收拾桌子洗碗,叶逢春窝到沙发里刷手机,电视机开着,在一个音乐频道,放的都是十几年前的老歌,连叶逢春都有好几首耳熟的,能跟着哼上几句。 茶几上摆着今天快递刚到的那几本书,一本比一本块头大,她一看头就大了。再加上客厅灯光也不够亮,那些字都一行行排得密密麻麻的,看着就更晕了。 她果然还是高估了自己好学的心。 正经书摆在面前不想看,叶逢春反而心安理得地看起了白天齐汉云在看的那本小说。 她把字体调到最大,一页显示不了几行字,但是习惯了以后看得很快,基本上一眼扫过去就看完一页了。 越看她越觉得字里行间里都透着熟悉,作者写文的口吻有时候特别像肖凌芳说话时的口气,一些语癖也都是肖凌芳常用的。 不过慢慢她就顾不上这个了,而是代入了主角,跟着故事情节走,一页一页不停往下翻着,终于翻到了主角把公公和傻未婚夫都迷晕了,开始磨刀霍霍,结果再一翻,下一章居然是收费章节,不仅如此,后面的章节也全都要付费了。 叶逢春只是个没登录的游客,要购买章节还得先注册账号。她耐着性子一步步注册了,到真要付费的时候又舍不得了。 她的钱可都是她一块一块砖搬出来的血汗钱,更是她要攒起来的养老钱,她得勤俭持家,不能四处乱花。 正好叶梓收拾完过来她旁边坐着,她一把把他揪过来,“你给我这个账号里充点钱。” 叶梓接过去看了眼,困惑地问:“这是什么?” “小说啊。你齐阿姨说要支持正版,给作者送钱,她才会更愿意写。怎么,你不看小说吗?她说年轻人都爱看这个。” “我不看,要学习。”叶梓没再问什么,老老实实地登上了自己的支付账号,很快给叶逢春账户里充了二百块钱,“这些应该够你看一阵子了。” 叶逢春接过一看,十万椰椰币,看起来好像很多的样子,毕竟一章只要十几币,这样算起来,够她看上几千章了。 就是不知道作者会不会写那么长了。 叶逢春翻了翻,下面还有打赏区,很多人给作者投椰果、椰奶和椰子,她二话不说给作者投了一个价值五百椰椰币的大椰子,一下子蹿到了本周富豪榜前几名。 她的头像是从网上找的一个包着熊熊烈火的足球,昵称叫“朽木逢春”。 她对自己这个昵称很满意,听起来就非常有意蕴,比下面一群“耶耶面包”“饿了耶”“生耶拿铁”什么的好多了。 不过她看了一圈,发现怎么大家名字里大多都带个耶,她在里面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又在前几名,更是扎眼。 这又是年轻人的新风尚?怎么也没有人通知她一下。 叶逢春心里泛着嘀咕,还是忍不住把自己的昵称也改了一下,变成了“朽木逢春耶”。 她反复读了几遍,大概,好像,似乎,这样听起来更响亮悦耳了? 叶逢春批量购买了下面的章节,正要继续往下看,突然听见大门那边传来了敲门声。 她倚着沙发,仰头无语地看着天花板,但敲门声断断续续地没个消停,她摆摆手支使叶梓去看看。 叶梓刚要过去,叶逢春又拽住了他:“算了,我自己去吧,赶紧撵走也好早点睡觉。” 十有八九是来找她的,她要是不过去,叶梓还要一来一回地传话,也是费劲。 她估摸着是梁钟又反悔不想回家了,这才跟她分开多大一会儿,又追过来了,她养过的狗都没有这么粘人的。 让她有点意外的是,门外站的居然是浑身狼狈的温庆华。 他应该是刚跟人打过一架,衣服有撕扯过的痕迹,眼角嘴角有青有紫,头发也乱糟糟的,跟他以往的形象大相径庭。 “你这是?跟人打架了?”叶逢春倚着门,没有让他进门的打算。她本来就讨厌男人打架,他还专门跑到她家门口碍眼,又搅了她看文的好兴致。 “嗯。”温庆华低低地应了一声,没有多解释,而是说,“逢春姐,我想过了,还是不给小钟转学了。” 叶逢春只觉得莫名其妙,他一会儿一个样,变脸比翻书还快,可这事跟她又没关系。 “那你去跟梁钟说吧,他应该挺高兴的。”叶逢春糊弄着,故意打了个哈欠,“毕竟孩子大了,不可能总按大人的心思来,你看他总离家出走也不是个事。” “我会跟他说的。”温庆华嘴角艰难地扯出一丝笑,“我是想说,逢春姐愿不愿意搬过来,跟我和小钟一起住,家里空房间那么多,只有我们两个人实在太冷清了,人多了热闹,到时候我也可以,天天做饭给逢春姐吃。” 他目光越过叶逢春,看到不断走近的叶梓,又笑笑说:“当然,叶梓要是愿意一起搬过来也可以。” “我不愿意。”叶梓在叶逢春身后停住了脚步,一字一句地说,“我不会搬的。” 温庆华的笑容僵了僵,但他还是勉强维持着笑看向叶逢春,等她的答复。 “好意我心领了,不过不用了,我们就住这儿也挺好的。”叶逢春也拒绝了他,不是她不喜欢大房子,只是这房子不是她的,她住着难免会有种鸠占鹊巢的感觉,再说了,她和温庆华也没亲近到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地步,有些界限还是划清为好。 “小温,你叫我声姐,我也只拿你当弟弟。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要是你没有多余的心思,你就当我是自作多情吧,要是你真是想过些不该想的呢,也就到今天为止。过了今天,要是你再因为这种事来找我,我可不会再给你开门了啊。”叶逢春半是玩笑半是正经地说。 温庆华的脸色肉眼可见地一点点白了下去,脸上的笑容已经维持不住,而是呈现出一种欲笑欲哭的僵硬状态。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行……为什么我不行呢……”他似乎很冷,牙齿不住发抖,颤着嘴唇嗫喏着,“为什么我不行……” 叶逢春也烦了,语气愈发冷漠:“我想做什么,跟谁扯上关系,都是我的事,没有为什么,就算有,我也没必要跟任何人解释。我一直觉得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你替我看着桃园,留着我以前的旧东西,我都很感谢你。” “但是,”叶逢春的脸色冷酷到温庆华不敢直视,“说到底这些事没有一件是我让你去做的,我更不可能因为这些就感动到你什么要求都能满足。人和人之间还是得讲缘分的,你说呢?” 温庆华说不出话,他微微抬头,错开了叶逢春的视线,看到了门前散发着橘黄色灯光的电灯泡,仿佛看到了一群飞虫拼了命地往光源那边冲,但是却被透明的玻璃罩子隔绝在外面,无论再怎么用力,撞得头破血流,也不可能真正够到灯芯。 他踉跄着退后几步,被路面上的石块绊倒,跌坐在地上。 “回家去吧,过好你自己的日子。”叶逢春叹口气,留下最后一句话,转身关紧了大门。 一回头叶梓又毫无征兆地扑进了她怀里,力道大得撞得她胸口都有点疼。 “你又来发什么疯?”叶逢春不耐烦地推开他,揉了揉发酸的胸口。 叶梓没吭声,只跟着她往屋里走,直到叶逢春又窝回沙发,掏出了手机,他才凑过去说:“姑姑,我明天去看你比赛,我和姐姐说了,她也想来一起看。” “行啊。”叶逢春扬眉,心里算了算人数,忽然发现她们明天的拉拉队,还挺大阵仗的。 -- 赛前热身(民工篇) 叶逢春五点左右到足球场的时候,着实被见到的场面吓了一跳。 平常冷冷清清的球场,居然里里外外围的全是人,老老少少的,大姑娘小朋友都有,还有不少搬着凳子或者马扎来的。 叶逢春好不容易挤进了球场,一看球场旁边还摆着一张大鼓,缠着飘扬的红绸带。站在大鼓旁边的大姐见她看过去,重重地擂了一下鼓面,裸露的手臂绷出明显的肌肉线条,敲击的声音沉闷却极响,吓得周围不少人都捂着耳朵看过去。 “那是我表妹,别看她这样,打鼓是业余的,还扔了十多年没打了。”守门的王姐笑嘻嘻地过来跟叶逢春搭话,她的队服和叶逢春她们的是同款,但不同于她们的大红色,她的是土黄色的。这颜色是她自己选的,说是土墩子结实,怎么也砸不穿。她手上已经戴了厚实的手套,搭在叶逢春肩上的时候像只厚重的熊掌,另一只手扬起来向敲鼓的表妹招了招。 “那她主业是干什么的?”叶逢春也笑着向那边招手打了个招呼,接着王姐的话问。 “送煤气的。百十来斤的大煤气罐,她能一口气扛到六楼。”王姐比划着,带着惊叹的语气说,但很快她又叹了口气,“就是这年头用煤气的越来越少了,这又是个力气活,太耗身体了,她也跟我说过顶多再干两年就不干了。” “啊……”叶逢春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毕竟她自己干的就是卖力气的活,她又是个不擅长安慰人的,只能说,“那换个别的轻快活也挺好的。” 王姐反而笑了,“这都不用我们操心,人家家里盖着叁层洋房,闺女可出息了,在外面大公司做高管,说不定过不了两年就接她妈过去享福了。” 她们正聊着,突然背后一人挨了一个大拳头。 杜金红的声音从她们身后传来:“来了就赶紧来热身,别闲聊了,比完了有的是你们聊天的空。” . 话虽如此,热身的时候她们也没少闲聊。 “怎么来这么多人?”叶逢春知道她们都会叫几个人来,但也没成想会有这么大的阵仗。 “闲的吧,这时候反正闲着没什么事干,就都来凑热闹。”杜金红大场面见多了,只是有点兴奋,传起球来又快又准,“前两场其实也有不少人来看,不过都没今天人多。” “那个……”一直没怎么吭声的小吴突然摸了摸脑袋说,“可能是因为我把咱们训练的视频发了快脚,点赞评论的人还挺多的,我预告说今天决赛,她们都说要来看。” 叶逢春没下载快脚,但也经常听她们说起,以为就是个看视频的东西。她没说话,心里盘算着回去也要下载一个,看看小吴都拍了什么视频。 杜金红把接到的球传给了小吴,“怎么不早说,咱们今天开个直播多好。” “也……不是不行。”小吴指了指球场边上站着的一个举着手机的蓝衣服女人说,“那是我妹妹,她平常在快脚上唱歌,也有几万粉丝,她会开直播,可以让她来播。” 直播这事对叶逢春来说还很新鲜,而且总是和卖东西联系起来,她好奇地问:“咱们开直播,也能赚钱吗?” “能啊。”小吴兴奋地说,“开直播就有人打赏,打赏的就是钱啊。” “开开开,钱不钱的不重要,”杜金红大手一挥,“必须让更多人看到我们火凤凰球队的英姿。” . 这时节太阳落得早,不到六点钟日头已经昏暗,球场上方的大灯被提前打开了,照得四方通明,绿茵草地蒙上了一层莹光,五号球在草地上来来回回地滚着,几秒间就已经造访过好几个人的脚底或者脚面。 四周原本人声吵闹,也许是因为临近开场时间,大家反而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只余下窃窃私语的嗡嗡声。 叶逢春弯腰戴护腿板的时候,顺便瞄了一圈周边,看到刁以泉和陆修敏手拉着手站在她们队替补区旁边,一个劲朝她挥手,怕她看不见,还险些跳起来。不过她没看到叶梓和他姐姐徐榛,也许是还没到,也可能是扎在人群里她没看见。 还有十分钟开场的时候,她们全队的人都围成了一个圈,挤在一块儿向中间伸出手,大小不一的手紧密地迭在一起,一齐喊口号的声音堪称震耳欲聋,一声响过一声: “火凤凰!金凤凰!球场之上必称王!必胜!必胜!!必胜!!!” 这是杜金红起的口号,有人玩笑说杜金红夹带私货,把自己名字里的字放进去。不过杜金红可不承认,她说这个金不是她那个金,是金牌的金。 不知道谁起的头,从她们替补席那边突然传来了同样响亮的掌声和加油声,连带着周围人也跟着陆陆续续地喊起来了加油。 反观对手,两个高中生不情不愿地跟几个老男人围在一起,勉强伸出了手,喊口号的时候又不愿意张嘴了,只能听见几个老男人沙哑的声音,因为过于用力破音很明显。 人群里有人嗤笑了几声,不过也多少也有几个他们的亲友在喊加油,场面不至于过于尴尬。 裁判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一身运动装,浓眉大眼的,看着很精神,还有一个第二裁判员是个很瘦弱的中年男人。 杜金红悄悄撞了一下叶逢春,小声说:“诶,是那个,小陆。” 叶逢春不明白她说的什么,“什么小鹿?” 杜金红没再说话,因为她们要排队入场了,只能冲叶逢春挤了挤眼。 握手仪式之后,到裁判员自我介绍的时候,叶逢春终于明白了。 浓眉大眼的裁判员一本正经地说:“比赛马上要开始了,我是这次比赛的裁判员陆池燃,这位是第二裁判员林宇。本场比赛上下半场分别为二十分钟,中场休息十分钟。希望大家遵守比赛规则、发扬体育精神,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那么我们现在开始选边儿……” 叶逢春忍不住悄悄打量了一下这位年轻的裁判,她脚底下踩着球,说话的时候中气十足,头发剃得很短,短发根根竖起,和她这个人一样显得棱角十足。 原来,这就是那位一心想建少年女足队的新老师啊。 -- 上半场(民工篇) ТIαηмéIχs.cǒⅿ 清脆一声哨响,比赛正式开场。 开球权在叶逢春她们这队,开场一分钟里已经在她们前中锋这叁个人脚底下倒了几个来回。 第二分钟,她们开始组织进攻,球被对方后卫断下,她们发边线球。 接下来的叁分钟,她们一直在对方半场不断进攻,发了几个边界球,最后一次杜金红尝试射门,不过角度偏了一点,球出了底线,对方门将发门球。 第六分钟,对方队员趁机组织进攻,对方前锋就是两个男高中生之一,跑动很快,转眼间过了她们两个人,直面了她们这方的后卫小吴。叶逢春和杜金红迅速回撤补位,小吴牢记着叶逢春说的贴防战略,始终挡在球门和对方前锋之间,贴着他的身体把他往外挤。杜金红上前配合她之后,对方的空间更加狭窄,几次想要绕过她们,但还是被险险堵住了。两方僵持了大半分钟,最后球被杜金红果断端出了底线。 替补席上立刻一阵叫好。 叶逢春也悄悄给她俩伸了个大拇指,杜金红却摇摇头。 毕竟这给了对方一个角球的机会。 对方前锋很快站到了角落上,站了半天发现队友还拖拖拉拉没赶过来包前后点,刚才一个人在前场没人接应的怒气一下子爆发了:“你们快点啊,后点!后点说了多少人要站人!别站在她们身后啊,甩开她们!”ƒцщℯňщц.мℯ(fuwenwu.me) 但球队里除了门将,其余人都是他的长辈,被他一个小辈训了都觉得脸上挂不住。 “崽种你行了啊,我们知道了,赶紧踢!”对方后卫,也就是前锋的爷爷,怕其他队友心里不舒服,隔着半场大声训斥着孙子。 带着怒气的一个角球发出来,直接越过了所有人的头顶,也越过了球门,直接出了场地。 “发的什么破球……” 她们这几个贴着对方球员防的,都听到了几声骂骂咧咧,不过她们可顾不上这些,而是迅速往前跑,准备接门将发的门球。 上半场第十分钟,她们再次在对方半场配合进攻。对面那个小前锋自己一个人拦不住,只能指挥队友上前防守,但是每次叶逢春拿球的时候,他们上前总会畏畏缩缩的,不为别的,就怕被她那体型撞一下把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儿撞出个好歹。 上半场第十一分钟,叶逢春两次打门,第一次被人挡了回来,她和前锋赵姐倒了一下之后,第二次看准缝隙再次打门,对方门将防守不及,球落网了。 大鼓声和喝彩声同时响起。 场上比分终于变成了1:0。 叶逢春她们几个人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喜悦。不过比赛还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她们奔跑着碰了碰拳,互相说着“加油!”。 不过接下来事情的发展有点超出她们的预料。 比赛第十叁分钟,杜金红一记远射,对方后卫慌忙去挡,不过临碰到球的时候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改了主意,往后缩了一下,球擦着他的腰侧直直冲向球门,而对方门将本以为没自己的事,再去拦的时候又来不及了,球再次进了。 叁分钟内连进两球,场下再次沸腾了。 连杜金红也没想到这球进得这么容易,有点懵地摸了摸后脑勺。 “你搞什么啊老孙?”“就是啊,你躲什么?” 姓孙的后卫摸了摸腰,还是一阵后怕,“她那球那么猛,要是硬接一下,我这老腰还要不要了?” 其他人却不买他的账,几人叁言两语越吵越凶,直到裁判过来让他们开球才勉强消停下来。 哨响后,比赛继续。 叶逢春和杜金红算是球队里脚劲最大的两个人,她们发现对方对于力道越大的球越不敢硬接,就卯足了劲一次次射门。刚才还在埋怨那个后卫的人,个个躲得也很起劲,只有那个小前锋能硬接一下,有时还能把球拿过去,不过他往往带了几步,因为没有人站在合适的位置接应,很快又被她们抢了回去。 对方小前锋见年纪大的队友都指望不上,就申请把在做门将的另一个男高中生换到了前场,两人在前场摆位置前还窃窃私语了好一阵。 上半场第十七分钟,对方拿球后组织进攻,叶逢春她们立刻回防,小吴也赶紧上前贴防,对方没甩开她,在球路被挡的情况下直接抬脚射门,球好巧不巧正擦过了小吴的手背。 裁判吹哨,判了她们一个手球,对方发任意球。 对方很明显是故意往小吴手上踢的,不过小吴当时手没有背后或者贴紧身体,而是不经意地张开了一些。 小吴很明显有点沮丧,杜金红拍了拍小吴的背,安慰她:“没事没事哈,任意球而已,咱又不是挡不住。” 叶逢春也在一旁招呼大家赶紧站人墙,她们摆好人墙之后,裁判吹哨,对方发球。 本来发球的位置就很靠近球门,他角度选得刁钻,居然正好漏过了她们的防线,朝着球门边角冲去。千钧一发之际,门将王姐奋力一扑,将球扑了出去。 球朝前滚着,对方立刻冲上来试图补射,不过这回叶逢春她们可不会老老实实站在那里等他发球了,分了两个人上去防他,很快又把他堵进了角落。他转身把球回传给刚换到前场的同伴,同伴拿住球以后,往下跑了一阵,遇到了拦在他面前像小山一样的叶逢春。 刚刚射门的时候叶逢春就看出来了,这小子有点手脚不协调,而且处理球比较优柔寡断,两个假动作晃了他一下,他果然愣了一下,下一秒球就被叶逢春抢了过去。 对面前锋看他不争气的样子,又忍不住破口大骂:“你是木头吗?发什么愣啊,把球再传给我不行吗?脑子让屎糊住了是吧,一动都不会动!” 同伴也来气了,“我是不想传吗?你前面不都是人吗?你有本事你自己去抢啊!” 眼看他们越吵越起劲,叶逢春她们几个人莫名其妙地对视了一眼,抓住机会往对方球门那边跑。 “红姐,下底!”叶逢春喊了一声,先把球传给了前锋孙姐,很快跑到了她前面,又喊她把球再传给自己,“传!” 对面看局势不妙,赶紧又回撤防守,叶逢春带球跑了几步,被对方后卫拦住,几个假动作绕了他几下,把球传给了已经很靠近球门的杜金红,反正五人制没有越位,她就大胆地往下跑,叶逢春的球一过来,她甚至停都没停,直接一脚打门。 对面新换上来的门将显然还不适应位置,明明是高高飞过来的球,他居然第一反应是抬腿去挡,结果腿抬得很高,最后还是差几厘米才碰到球。球重重地砸在了网上,对方门将腿抬得太高,一时收不住了,跌在地上劈了个大叉,立刻抱住腿一阵惨痛哀嚎。 “哔——” 哨声再次响起,上半场结束,比分定在了3:0。 -- 胜利(民工篇) 下半场很快又开始了。 3:0在短暂的五人制比赛中是很难拉回来的比分,对方气势相比上半场开场时更加萎靡了,只有在互相埋怨的时候嗓门最大。 然而下半场开球仅仅叁分钟,比分又变化了。 对方后卫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在禁区内手球了。 叶逢春去发了点球,没怎么追求角度,老老实实地推了一个地滚球,只是球速很快,眨眼间就滚进了球门。 下半场第八分钟,对方前锋好不容易拿到了球,但在叶逢春她们强势的逼迫下,只能回传给后卫,后卫抬脚去接,却不小心把球漏了过去,球滚向了球门,门将原本看见前锋拿球了歇了口气,拿起一旁的水喝了两口,结果一转身的工夫,球就那么晃晃悠悠、不紧不慢地进了球门。 门将嘴里的水一下子全喷在了门柱上。 比分变成了5:0。 紧接着又很快变成了6:0、7:0…… 锁定了胜局以后,叶逢春她们陆陆续续地把其她替补姐妹换了上来,毕竟是本赛季的最后一场了,也该让她们上场热闹一下。 叶逢春一下场,就有队友递上了水,刁以泉和陆修敏围了上来,尤其是刁以泉,拽着叶逢春的胳膊想说些什么,叶逢春比了个噤声的动作,示意她们认真看比赛。 场上队员变动以后,阵型稍微乱了一下,不过很快她们就找到了状态。对方原本看着她们一些主力队员被换下去了,准备组织进攻挽回一成,不至于输得太难看,哪知道她们新上场的球员劲头更大,跑起来像不要命一样,积攒了很久的体力被毫不顾忌地挥洒着,后防线更始终是铁板一块,完全突破不动。 下半场第十九分钟的时候,她们这边的前锋一个头球把球顶进了球门。 叶逢春跟周围的人一起鼓掌叫好起来。 很快,最后的哨声响起,比赛结束,最终比分8:0。 “我们赢啦!”刁以泉兴奋地跳起来,往叶逢春身上扑。 叶逢春张开胳膊把她抱了起来,“对,赢啦,咱们是冠军!” 虽说是只有两个队伍的比赛,但这个冠军的意义依然非比寻常。 这代表着今后一年的时间里,这个球场的控制权掌握在她们队伍手里,奖杯和奖金更是一样不少,同时镇上做宣传也会用她们的照片。 接下来的流程叶逢春也再熟悉不过,致谢、颁奖、合照…… 最后拍大合照的时候,她们喊着亲朋好友们也都一起来拍,不管是裁判还是打鼓助威的表妹,还有一直在帮她们直播的姑娘,都被一起叫了上去,人挨着人,脸贴着脸,相机屏幕都要挤不下了。 月亮已经升起,比赛结束了,但夜晚才刚刚开始,从球场离开的人们嘴里还在聊着比赛,聊着跑得大汗淋漓、一直在不断进球的女队球员们,也聊着内讧四起、失误频出的男方球员们,后者或许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都会成为茶余饭后的笑谈了。 . 拍完照之后,陆修敏拉着裁判的手凑到叶逢春和杜金红身边,给大家介绍这就是她小姨陆池燃。 比赛结束以后的陆池燃放下了做裁判时的严肃表情,面对一堆比她年长不少的阿姨们,显出几分拘谨和腼腆,不过聊了几句以后就慢慢放开了,她先是祝贺她们夺冠,然后对她们在比赛里的表现也毫不避讳地赞赏着。 杜金红对她很感兴趣,一直和她找话题聊着,还邀请她参加她们一会儿的聚餐。 周围的观众慢慢散去以后,叶逢春终于注意到了一旁的叶梓,和站在他旁边的年轻女孩。 女孩看起来也才二十出头,脸蛋圆圆,眉眼里能看出和叶梓有一点相似,个头不高,看着很是敦实。 叶逢春和其她人说了一声,走过去打招呼。 “这是,小榛?” “姑姑好,我是徐榛。”徐榛比叶逢春矮了一个头,要仰着脸看她,她笑起来时脸侧还有浅浅的酒窝,声音平和偏沙哑,很爽快地伸手和叶逢春握手。 和侄女握手,虽然感觉怪怪的,但叶逢春还是很给面子地和她握了手,徐榛的手和她的人一样,手指短而粗,手背很厚实,指腹和掌心上还有很粗糙的茧,这让叶逢春略微有点惊讶,因为她记得叶梓说过徐榛是做研究的,本以为都是精细活儿,没想到跟她们这种整天搬砖的人一样也满手是茧。 徐榛收回手,歉意地笑了笑:“本来跟叶梓说下午四点多到,没想到飞机晚点了,下半场快开始的时候才刚到这边,还好没错过姑姑进球的场面。” 徐榛说的是下半场开场十分钟左右,叶逢春远射打门进的第六球。 “我平常不怎么看足球赛的,看姑姑你们踢球,才知道踢球这么有意思。” 聊了几句以后,叶逢春知道徐榛是要出国读博了,又问起徐菁的近况:“你妈妈呢,最近怎么样?” “她呀,她挺好的。本来她也打算来看看的,但是我们不是快出国了嘛,她觉得自己口语太差,又去报了个突击班。”说起徐菁,徐榛笑得有点无奈,“不过就算我们出去了也不要紧,现在网络这么方便,以后叶梓要是想妈妈了,也随时可以打视频电话。” 话是这样说,但叶逢春和叶梓住这么久了,没见过他给徐菁打过一次视频电话,顶多一个月给徐榛打一两次电话。 叶梓话照样很少,不过他眼神却不安分地总往叶逢春身上瞟,有时候抿抿嘴好像想说什么,但又忍住了。 叶逢春又打量了周围,终于想起来少了什么人了。 梁钟和温庆华都不在。 温庆华可能不知道有比赛,但梁钟肯定是知道的,他自己也踢球,还和对方队伍那两个男高中生是同一个球队的,没来看比赛,说起来有点奇怪。 她心里好奇,就直接问了叶梓:“梁钟呢?没来看比赛?” “来了……又走了。”叶梓声音又轻又低,在旁边吵吵闹闹的情况下叶逢春险些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可能是夜风有点凉,他抱紧了双臂。 不知道为什么,叶逢春感觉他说话语气怪怪的,有些不对劲。 她也说不清这点不对劲从哪里来,或许仅仅是因为,现场所有人都热热闹闹、喜气洋洋的,只有他一个人,不仅脸上不见笑,反而垂眼蹙眉,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叶梓一向阴沉沉的,叶逢春没多想,队友那边招呼她去聚餐了,她应了声,转头问徐榛要不要一起去。 徐榛推说自己在飞机上吃过了,要和叶梓一起去家里收拾东西。 叶逢春本来也就客套一下,没有强求,和徐榛道了别。 她转身要走,衣服后摆突然被拉住了,一回头发现果然是被叶梓扯住了。 “还有什么事?” 到底是在他姐姐面前,叶逢春对叶梓还是温声好气的。 叶梓怔了一下,摇摇头,“没,就是姑姑,你早点回来,别喝太多……” 叶逢春今天心情好,他说什么她都答应着,虽然她总感觉他真正想说的话没有说出来,但眼下赶着去聚餐也顾不上问了。 她走开一小段后,还听见徐榛半是玩笑半是教训地对叶梓说:“你怎么还管起姑姑的事了……” 她几步追上杜金红她们,听到她们在聊什么别的跟比赛无关的事,有人惊讶,有人叹气,她听得一头雾水,完全插不上话。 “你们在说什么啊?什么尸体,警察的,怎么聊上这个了?”她忍不住好奇地问。 “就是镇子东头那条河,下午的时候捞上来一具尸体,也不知道是怎么死的,现在正在排查什么目击证人呢,好几个微信群里都在说这个事……” -- 副教练(民工篇) ТIαηмéIχs.cǒⅿ 聚餐的地方订的是摆着两张圆桌的大包间,菜在后厨早都备好了,她们落座后很快就摆满了桌子,眼花缭乱、热气腾腾。 每个桌子上还摆了两桶果汁、两瓶啤酒和一瓶白酒,有人伸手就要去够啤酒,被杜金红喝住了。 她拎着酒瓶站到两个桌子中间的空地上,脸色严肃:“等下,咱们先说好,我知道你们有人很好酒,但是咱们都这把年纪了,喝酒多伤身不是不知道,今天虽然高兴,但也不能多喝,每个人两杯顶天了,啤的白的也不准混着喝。不想喝的就不喝,喝茶喝果汁都行,谁也不准硬灌。” 叶逢春心底悄悄庆幸她没有那么猴急地去拿酒,不过她虽然算是喜欢喝酒,对杜金红的话倒很认同,喜欢喝酒的少喝点没什么,不爱喝酒的被硬灌可是真的遭罪。 坐在叶逢春旁边的是王姐,叶逢春对她那个打鼓的表妹印象很深,就问她表妹怎么没来一起吃饭,杜金红说了可以都一起来的。 陆池燃没来,毕竟她是裁判,不好落人口实;表妹很明显就是来给她们加油助威的,花了那么大力气敲鼓,还不来吃点好的补一补,就亏大发了。 王姐给的答案让叶逢春哭笑不得:她表妹喜欢的电视剧晚上八点开播,她赶着回家蹲点看电视去了。 饭桌上气氛热闹,熟悉的人聊得酣畅,不太熟的人,坐得近了也越聊越熟。 叶逢春想起以前在监狱里的时候,每次赢了比赛,没有什么条件庆祝,她们也会兴奋地聊上一整夜。尤其是第一次拿冠军的时候,最抠门的一个室友也忍痛割爱,买了一堆牛肉粒请她们吃,再加上其她人买的零食、饮料什么的,对于那时候的她们来说也是难得的盛宴。 或许是这次的比赛来得好像很轻易,她没有太多胜利的真实感,仿佛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午,和队友们一起练了一两个小时的球而已,而对面的人,就像是她们做绕桩训练时的一个个桩子。 她好像很用力地跑了,但又没有感觉用尽全力。大概是因为人只有在遇上强劲的对手的时候,最起码也要势均力敌,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实力,而今天对面的队伍,甚至很难说是一支队伍,他们各怀心思,顺风顺水的时候只想着表现自己,陷入困境的时候又只会一味埋怨队友。而她们这边的人,有的人技术上不见得多好,跑得也不见得快,但是她们彼此默契,互相配合,再有一两个敢打敢拼的人,很轻易地就压过了对方一头。 散场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杜金红和叶逢春走了同一条路,她们其实不顺路,不过叶逢春猜杜金红是有话要跟她说。 果不其然,杜金红揽着叶逢春的脖子,又开始“掏心窝子”了。 “小叶啊,虽然你来咱们球队的时间不长,但是大家都挺喜欢你的,我呢,更不用说了,我都想和你拜个把子了。” 叶逢春心说也没见杜金红喝多少酒,怎么说话一股子醉味。 “今天这个比赛呢,我知道你也踢得不那么尽兴,主要是对面那群老不死的太上不了台面了。不过你放心,明年县里会办更大的比赛,可能还要和其它县区也一起办联赛,到时候队伍就多了,肯定会有水平高一点的。”ƒцщℯňщц.мℯ(fuwenwu.me) 杜金红说着,走路还打了个趔趄,叶逢春赶紧扶着她的腰,顺着她的话一个劲点头。 “但还有一事儿,今天小陆也跟我说了,就是她要组的那个女足队啊,缺个副教练,她问我我们队里有没有人愿意干。她野心挺大的,说不定以后能带着队伍参加省里的甚至全国性的比赛。既然是要参加大比赛的,那肯定要选最厉害的人当教练呐,所以我就跟她说你最合适了,她也挺赞同的,就找我当这个说客,你的意思呢?” 叶逢春没想到她要说的是这种事,听杜金红这么说,她第一反应是这责任也太重了,她踢球只是个爱好,没想过这么正经的事。 “可是红姐,我也不是专业的,万一把孩子们带跑偏了就……” 杜金红抬手拍了一下她的脑壳,“你是觉得我看人的眼光不行?业余的就一定比专业的踢得差?” 这话叶逢春可不敢反驳,杜金红眼睛看着红红的,说起话来还打酒嗝,比平日里还要说一不二。 叶逢春也没觉得自己不行,要她说,她觉得自己可太行了,她纵横球场多年,论单人实力,很少遇到比她还行的人。但是平常踢球还好,也就是下了工以后练一会儿,不怎么耽误时间,要是去当教练了,肯定会耽误她搬砖挣钱的。 她只能委婉地说:“可是我白天都要上工地,我怕没时间带训练……” 杜金红还不懂她心里那点算盘,笑着锤她肩膀:“是不是傻,我还能让你吃亏吗?虽然没法给你弄个编制,但是合同肯定是要签的,当教练怎么也比你天天累死累活的搬砖舒坦吧,要是以后带队拿了奖,奖金也少不了你的。” 叶逢春一听,眼神就亮了,她也挨近了杜金红,悄悄问:“那工资呢?” 杜金红伸出手比了一个数。 “干,我干。”叶逢春一把攥住了杜金红的手,像是抓住了招财猫前后摇摆的那只猫爪。 这事说完,杜金红也了了一桩心思,打算跟叶逢春各回各家,不过叶逢春看她走路都不稳当,实在不太放心,硬是把她送到了家门口。 杜金红的姐姐杜金橘在家里,本来是要睡了,听见动静又出来开门,看见她脸红脖子粗的样儿,顿时气不打一出来,一边把她往门里拽,一边数落她:“你不能喝酒就不喝,每回在外面充什么大姐,你自己什么酒量你不知道吗?……” 转头来和叶逢春说话的时候,杜金橘缓和了脸色,无奈叹了口气,一边谢谢她送杜金红回来,一边请她进屋里喝口水。 叶逢春摆摆手没进去,她看着杜金红姐妹俩,发现挺有意思的,杜金红那么一个大嗓门爱说话的人,在她姐姐面前就乖得一声不吭,还拽着姐姐的袖子往她身上靠,不管姐姐怎么嫌弃她也不撒手。 叶逢春走在回家的路上,难免想,有个姐姐还是不错的,可惜她娘只给她生了一个没用的哥哥。不过她转念又想,要是她娘真给她生了个姐姐,她说不定又会多出来个弟弟,那还是算了,反正外面多的是她异母异胞的亲姐妹。 她沿着村里的小路走到了镇子边上,听见了哗哗的水流声,忽然发现自己好像走到了河边上。 她站在桥上往下看,河道很宽,两边栽着整齐的柳树,河水缓缓流着,水面映着粼粼的月光,四周冷冷清清的,见不到一个人影。 叶逢春突然想到,她们说的那个尸体,就是在这条河里捞出来的吧? -- 死人(民工篇) ТIαηмéIχs.cǒⅿ 虽然上床的时候都快要十二点了,叶逢春还是手痒地打开了小说软件,打算看几章文再睡觉,谁说中老年人就不需要睡前读物呢。 不过她一打开软件,就发现页面下方有几个小红点,原来有一个顶着白毛豆豆眼大狗头像的人给她发了私信消息。 [逢春?] 消息是上午发的,叶逢春一直没回,到了下午,那人又发了一条消息。 这条消息叶逢春就有点看不懂了。 [链接:http: 提取码:你生日。] 她一头雾水地点开了网址链接,然后在弹出的界面里要她输提取码的地方试探着输入了“0216”。 结果她没想到真就提取出来了,虽然里面只有一张图片,图片是拍的一张白纸,纸上只有一串数字。 [132xxxxxxxx] 这串数字,要是她没有理解错的话,大概是一个手机号码? 不过这大半夜的,对方说不定早就睡了,叶逢春到现在也不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暂时把这串号码存到了联系人里,备注了个“?”。 等她存完手机号,突然福至心灵,又去小说软件里看了一眼给她发消息的人,都怪对方头像那只狗笑得太傻了,她光顾着看狗了,再一看才发现,对方的昵称居然是“js2502”。 这不就是作者本人吗?叶逢春点进作者头像里看了一眼主页,果然是她。ƒцщℯňщц.мℯ(fuwenwu.me) 叶逢春锤了一下自己的脑壳,晃了晃里面装的一堆浆糊,会叫她 “逢春”,知道她生日,又在这个小说软件里的人,除了肖凌芳,还能有谁? 她想起微信有时候能用手机号搜到账号,连忙又把那串数字复制到微信里搜索。果然,跳出来的头像还是那只咧着嘴笑得傻兮兮的白毛大狗,虽然头上戴了个学士帽,但怎么看都只能考59分的样子。 她发了申请过去,等了一会儿没见回应,就把手机丢到一旁准备睡觉了。 叶梓见她忙完了,才小心翼翼地往她怀里蹭,“睡吗姑姑,我关灯了?” “嗯。”叶逢春懒洋洋应了声,随手拍了下叶梓的屁股。 叶梓起身按灭了灯以后,又趴回被窝里,脸挨着叶逢春的肩膀,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努力分辨着她的轮廓。 “叶梓……”叶逢春突然开口。 叶梓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纯白的大狗,眼睛不大,看着很傻的,是什么狗?” 叶梓没想到她要问的是这个,想了下,回答说:“应该是,萨摩耶?” “萨摩耶……”叶逢春皱着眉把这个名字念了两遍,“耶耶?” 哦,她可算知道那些人名字里的“耶”是个什么东西了。 “姑姑要养狗吗?”叶梓悄无声息地搂上叶逢春的腰,用光洁的胸口去蹭她的胸脯,浅浅的呼吸喷在她颈窝处,唇瓣似有如无地触碰着她的皮肤,“这种品种狗,养起来好像很贵。” 叶逢春只是随便问问,她哪来的闲钱去养狗。叶梓的小动作挠得她心头痒痒,大手顺着他光滑的脊背、流畅的腰线从上到下一遍遍抚摸着,感受着掌下细腻柔软的触感,听着叶梓发出细弱的轻吟声。 小东西很快动情了,叶逢春却始终不紧不慢地逗着他玩,就在叶梓忍不住要出声哀求她的时候,她反而停下动作,问:“你在球场上的时候,想和我说什么?” 叶梓伏在她怀里,轻喘着气,沉默了一会儿,才哑着嗓音问:“姑姑,现在对你来说,最重要的人是谁?” “当然是我自己啊。”叶逢春想都没想就回答说。天大地大,也都大不过她自己。 “我是说,除了姑姑你自己,别人呢?有没有人对你很重要?” 叶逢春还真认真地想了一会儿,要说有没有,也是有的。起码现在对她来说,像刁以泉、刁霖、杜金红这些人,不是说没了她们她就会怎么样,但她的确很喜欢她们,也很珍视和她们这些日子以来积累的感情。 但这些事没必要说给叶梓听。 叶逢春揽上叶梓的腰,把他的身子往上提了提,低头咬住他的唇咂摸了一会儿,等他又快喘不过气了才放开他,揉着他的头发说:“要是你想问你在我这里重不重要,我劝你还是收回这个问题。大晚上的做点高兴的事不好吗?你干嘛非得给自己找不痛快?” 叶梓识相地没再出声,只是往下缩着身子,一点一点顺着她的下巴,吻到脖颈,又吻到胸口。 叶逢春用手按住他的后脑勺,叶梓会意地停在这里,吞吐吸吮起她的乳头,一手照顾着另一侧的乳房,另一只手朝下摸去,探进她两腿之间的位置。 这些事他做过那么多遍,已经熟练得不能再熟练了。但是他在她身边才多久呢,总比不上那个人,能跟在她身边几十年,到死了还能被她记挂着。 昨天夜里温庆华走后,他因为心里一直藏着的那个疑问,趁叶逢春看小说没在意,悄悄出门追了上去,很快追上了走路踉踉跄跄的温庆华。 温庆华看到他的时候很诧异,但很快又嘲讽地笑了,问他是不是去炫耀的。 叶梓当然瞧不起温庆华,可他没说什么,只是问,有个叫“志军”的人,他现在去哪了。 最近这段时间他很少听到叶逢春夜里叫这个名字了,可是那个夜晚,她在朦朦胧胧间喊出这个名字的样子却始终在他心里挥之不去。 叶梓很难形容温庆华在听到这个名字时的眼神,有羡慕,有疾度,也有惋惜,有遗憾,还有绝望和痛苦。 然后温庆华说,他死了,但没人可以取代他。 叶梓暗暗松了口气,死了就好,死人不会说话、没有温度,死人永远不会再有任何机会。 但是死人也有活人比不了的优势,死人会永远以最美好的姿态活在有些人心里,就像温庆华说的,没人可以取代那个人。 看着温庆华颓废的身姿,叶梓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或许只有死人才会被永远记住,而且,失去的人肯定会很后悔吧,后悔没有好好对他。” 温庆华眼神逐渐失焦,喃喃着:“是啊,会后悔吧,她会不会有一点后悔呢……” 头顶上传来叶逢春不耐烦的催促声,叶梓回神以后又继续向下舔着,慢慢舔到了她的私处,先用湿漉漉的舌面上下舔了两遍,又用灵巧的舌尖在她肉蒂处挑拨着,纤长的手指沿着阴唇内侧细细描摹,又探到阴道口处来回摩挲…… 叶逢春仰躺着,双腿岔开,随着快感升腾慢慢夹紧了叶梓的脑袋,虽然只是阴蒂被温热的口腔含住了反复舔弄,她却感觉整个人都像泡在暖烘烘的温泉里一样,静缓的水流包裹着她,然后水流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像要一鼓作气把她冲到岸边。 风来了,雨来了,鹅毛一样的大雪被裹挟而来,还有噼里啪啦的冰雹,叮叮咚咚地下饺子一样砸进了温泉池里。但是温泉水没有因此变凉,反而越来越烫,烫得她浑身冒汗、口干舌燥。 原本平静的温泉水被掀起了巨大的浪潮,一道一道冲刷着她的身体,把她推向最上游,再从最高处的瀑布飞流直下,最终又慢悠悠地飘回到了那方温暖舒适的温泉池里…… 叶逢春睁开眼,叶梓在用舌头清理着她的体液,有一点算一点全被他咽下去了。 叶梓抱住她粗壮的大腿,从被窝里发出的声音闷闷的:“我永远是姑姑的狗,永远。” -- 梨花(民工篇【终】) 这还是叶逢春出狱以来第一次吃席。 虽然还是在路边搭一条长长的大棚,但不像以前那种四面漏风的破油纸,小孩总是在洞里钻来钻去,现在的大棚搭得敞亮又严实,料子也压风。菜被一趟趟端了上来,鸡鱼肉蛋汤都有,各式菜色看着也不比饭店里做得差。 她听到隔壁桌上一个小姑娘问妈妈:“妈妈,怎么没有甜米饭呀,我想吃甜米饭。” 周围的大人都笑了,她妈给她夹了块肘子肉到盘子里,低头跟她说:“这是因为有人去世了办的丧事,没有甜米饭。你要想吃甜米饭,咱们一会儿去超市自己买,来,先吃点肉。” 小姑娘被妈妈投喂了一嘴肉,过了会儿突然又拉住妈妈的袖子,小声问:“妈妈,那边那个是不是前天踢球那个阿姨啊,她个子好高哇。” “多吃肉,你以后也能长那么高。”妈妈又给她夹了不少鱼肉和鸡肉到盘子里。 丧事是温庆华一个远房侄子操办的,温庆华妈妈爸爸还健在,不过据叶逢春坐了这一会儿听到的八卦,似乎当年温庆华决定入赘给人当后爸以后,他妈爸就嫌他丢人,定居在外地了,好多年也不回老家一次。就连这两天也没有露面,把事情都交给旁人办了。 坐席之前,叶逢春也去灵堂转了一圈,温庆华的照片被摆在最上头。照片大概是几年前照的,看着很是年轻,明明是微笑着,但秀气的眉头却不经意地皱了一点,带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 叶逢春听到很多人窃窃私语,有人惋惜他年纪轻轻怎么就想不开了,也有人悄悄聊起一些道听途说的八卦,无非是说他拜金贪财,为钱卖身之类的。 年轻俊俏的小鳏夫,整天穿着围裙在大街上卖烤冷面,却住着镇上最洋气的大别墅,说不定还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突然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背地里幸灾乐祸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叶逢春也觉得很茫然。 这是她怎么都没有料到的事情。 温庆华怎么会突然死了呢? 如果不是警察上门走访,她完全不会把那具河里捞上来的尸体和温庆华扯上关系。 昨天早上,趁着还是周末,她和叶梓都想睡个懒觉,磨蹭到了八点多还没起床,结果大门就被砸响了。 派出所的人是顺着路上的监控摸过来的,温庆华死前那晚来过她们家,而且出乎叶逢春意料的是,监控还显示叶梓那晚追出去和温庆华说了几句话。 她们问叶梓和温庆华都说了什么,叶梓说他只是让温庆华不要再来骚扰他姑姑。 原来温庆华那天从她们家离开之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在镇上四处乱逛了好几圈,最后走到了镇子东边那条河边,又在河堰上晃了好一会儿。但是不巧的是,温庆华掉到河里的那个位置刚好没有监控能拍到,所以谁也不知道,温庆华到底是不小心掉进去的,还是他自己跳下去的。看监控里他当时的状态,两种情况都极有可能。 不过总而言之,他不是被人杀害的,这倒也免了镇子上人心惶惶。 . 叶逢春吃席的时候,总觉得有人在看她,但是等她抬头看过去,也没看见什么奇怪的人。 等到散席以后,她沿着小路溜达了一阵子,走到一个偏僻点的角落,突然顿住了脚步,说:“别藏了,出来吧。” 她站在那里等了有一分钟,拐角处才慢吞吞挪出来一个黑影。 对方全身裹着黑色衣裤,连头都严严实实地包裹在连帽衫的帽子里。 “你跟着我干什么?”叶逢春耐着性子问。 对方只低着头不吭声。 叶逢春走近点,掰过他的头看了看,禁不住“啧”了一声。 原本还算周正可爱的一张脸,挂彩挂得面目全非,眼周还有浓重的黑眼圈,胡茬又从下巴上冒了出来。 “你还好吧。”叶逢春想到他刚刚没了爸爸,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儿,把心里那点嫌弃压了下去。 梁钟还是不吭声,只是一个劲摇头。 叶逢春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爸爸的事,谁也想不到。你难过归难过,但是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这样了,你也长大了,不需要人再照顾了,坚强点,多想想你妈妈。” 他一直不说话,叶逢春不想再跟他耗下去,又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脑袋,打算回家了。 “……那天晚上,”梁钟突然开口了,声音却不像往日那样清亮,而是沙哑又破碎,“他看见我们,在公园……然后我们打了一架。我回家了,他一直没回家,我以为他不想见到我。后来我在球场那边,接到警察电话,她们说,河里捞上来一具尸体,很可能是我爸爸……” “是不是我做错了,我应该听他的话的……他是不是生我气了,才会去跳河,他以前明明很怕水的……” 梁钟的话说得语无伦次,豆大的眼泪从眼眶里啪嗒啪嗒地掉出来,他一边抽泣一边哽咽着问:“我没想过会这样,我不知道他会跳河,是不是我杀了我爸爸?” 叶逢春反问他:“你推他了吗?” 梁钟摇头。 “他跳河的时候,你在他旁边看着,但没救他是吗?” 梁钟还是摇头。 “那不就得了。梁钟,他是成年人了,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选择去死,不管这里面有谁的原因,你的也好,我的也罢,我们都没让他去死。”叶逢春用脚尖踢了下旁边的碎石子,石子掉进一旁的沟里,发出“叮咚”一声响。 她不能理解温庆华为什么要选择去死,在她看来,活着比什么都要紧,人没了这条命,就没法再亲自改变现实里的任何事物,所有快乐和享受都成了空谈。但既然温庆华选择了这条路,她也尊重,就像当初邹志军选择自杀一样,谁的生命到了头,谁心里有数。 人各有命,她不能替别人做选择,当然也不会为别人的选择负责。她要做的事太多了,诸如现在,她也很难为一个不那么重要的人停下来难过。 叶逢春不知道梁钟能不能听进去她说的话,但这也和她没有关系。 回家的路上,有一段路旁种了很多梨树,梨花零零碎碎地开着,白色的花瓣撒了一地,被风卷成一小堆,染上星星点点的黄泥。 乍一看像只刚从泥里打过滚儿的白狗。 说起白狗,叶逢春突然又想起了,她这两天没怎么看微信,自己还有条发出去的好友申请呢。 等她打开微信的时候,发现果不其然,那条申请昨天就被通过了。那只顶着学士帽的萨摩耶正咧嘴冲她傻笑着,聊天界面上是那条千篇一律,但在这个头像之下就显得格外喜庆和热情的打招呼: [你好,我通过了你的好友申请,现在我们可以聊天了!] (本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