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成真[综武侠]》 第1页 [BG同人] 《(综武侠同人)出口成真[综武侠]》作者:白色的木【完结+番外】 文案: 万花弟子铃铛,有着出口成真的本事。 对着要把未婚妻让给兄弟的某探花郎,“你怎么不变成女人,把自己让给他?” 对着让妻子产后抑郁的某无双剑,“你来替你媳妇儿抑郁吧。” 对着放恶犬咬她的某小霸王,“你咋不上天,和太阳肩并肩呢?” 于是,探花郎长出了胸,无双剑情绪崩溃,小霸王上演奔月…… 铃铛暗搓搓笑着,结果他们都找上门来了。 “能干点人事么?” “人事?” 铃铛眼角飞起,笑容满面。 “好~啊~” 于是—— 觊觎人家未婚妻的败类印堂发黑不停倒霉,卖毒栗子的恶人吃了自己炒的栗子,抛妻弃子的人渣被全江湖知道他以男子之身怀孕…… * 综了四条眉毛的男人,那个让妻的探花,重点在三不在剑侠,结局是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出海,等世界。 * 食用指南: ①大幅度变动剧情,比如老王没死情缘去当他的红尘传人去了,觉得接受不能的大家互相放过吧,么么哒 ②把万花谷的时间线提前了 ③男主是小霸王,没成年前只是朋友间的占有欲。 内容标签:武侠江湖恩怨穿越时空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铃铛┃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全世界都想让我闭嘴 立意:立意待补充 ------------------------------------------ 第1卷 第1章 小魔星 飒—— 飒飒—— 人影掠过,枝摇叶动。 细细的风勾起发丝。 铃铛声脆脆摇响。 “小魔星来了——快跑——” 远处传来的声音,清楚听出声线的颤抖。 遥遥望着人喧马嘶的场景,树上小姑娘踩着宣朗的阳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亮光闪闪。 树顶上墨色羽雕盘旋,逃跑中有人回头瞄一眼,仅能瞧到一粒黑点,却仍使他惊慌。 “快跑——小魔星在后面跟着我们——” 在他扯嗓子喊的时候,推搡之间,同伴又跌倒几个。 没人顾得上去扶,更甚者心理阴暗,想着只要跑得比同伙快,便是胜利。 不要问他们为什么不用轻功,内力被封! 也不要问他们为什么不分散逃跑,这里是大峡谷! 小姑娘一发力,破空凌虚,翠叶环绕,脚踏黑白棋盘,羽墨雕嘶鸣,紧随其后。 腰间判官笔转到手间,一道劲气自笔尖射出,手腕粗的小树咔擦断开,重重砸到冷硬的泥土上,后边人齐齐急刹车,因着惯性,如推倒骨牌,一个带一个。 “你们跑什么呀?” 羽墨雕抓着小姑娘肩膀护肩,扇着翅膀带小姑娘停滞在半空中。 她笑得玉雪可爱,好似星子落入湖水。 “我又不会啊呜一口吃掉你们。” 你比吃掉我们更可怕! 上一次拿我们试药,试完居然不放我们走,把我们扔给那群负责治安的哈士奇! 上上次点住我们的穴道摆在路边,姿势一个比一个奇葩,天策府的将士们将我们拉回去关牢里时,脸上的笑都收不住! 上上上次押着我们朝苦主坟前下跪磕头,还必须磕出《秦王破阵乐》的旋律,竟好意思说棒槌打鼓和人头磕地的声音差不了多少,她是在送我们一线生机! 去你娘的一线生机! 要不是天策府的人来得早,我们要磕到血流成河! 我们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我们不过是做了正常劫匪都可以做的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谋财害命而已!用得着就逮着我们一群教训吗! 外加上上上上次…… 算了,不想了,想多都是泪。 “小祖宗,行行好,放过我们吧,这回我们没有偷盗抢劫!没有!没有杀人放火!没有!没有奸杀妇女!没有!我们盗个墓而已!地鼠门那么大一所门派,也是要恰饭的。” 虽然,按《唐律》规定手上有人命的犯人当斩,他们地鼠门被抓住几次,不剩多少门人了,但是,照样需要开支啊! 他们从打家劫舍,胡作非为的抢匪降格成抢劫商队绝不伤人的“良家好匪”,再到现在唯有靠欺负死人过活的盗墓贼,他们容易吗! 还想怎样! “这次可不是我想找你们麻烦。” 小姑娘从腰间荷包里拿出一卷卷轴,竖着摊开,笔尖软毛压在轴面,压出叉来。 “看到上面的字了吗?悬赏!” 她字正腔圆地念:“今有地鼠门,黑心贼盗,挖我祖坟,盗我陪葬,损阴缺德,玷污先祖亡灵。为人子孙后代,怎忍先祖白受破棺露骨之苦。是以,取半数家财,望天下英雄替我报此残害枯骸之仇,了他无边罪孽。” 小手晃了晃卷轴。 “家财,半数!”膏琢似的小白牙咬不住笑意,“一半呢!” 她正缺钱买礼物! 地鼠门下手,挑的是大富大贵之家,穷人棺材里能有多少陪葬品?富豪的一半家产,哪怕她想买南海夜光的珍珠,手臂大小的人参,吹气断发的宝剑……都行。 -- 第2页 “这样吧。别说我不给你们生路啊!”小姑娘把卷轴扔到羽墨雕背上,从荷包里拿出一颗土黄色的珠子,往手指上旋转,“听说你们地鼠门最擅长打洞,我让你们遁地,跑不跑得出去,看你们的本事啦。” 还有这等好事! 地鼠门的人心知那么宽松的条件,必然有陷阱,可是不跳不行,《唐律》规定:已开棺椁者,绞。小魔星哪一次不是将他们交官?按照律法,他们入狱要完。 小姑娘可不管他们心中如何想,响指一打,羽墨雕松开爪子,脚下卸力之后,稳稳当当踩在横倒的树干上。 “别想着用小翅膀逃走哦,我在你们身上洒有唐门的追魂香,不管你们逃到哪,我都可以捉住你们。” “你们,不敢往天上逃。”她用笃定的语气如此道。 地鼠门门人不知道,小姑娘出了口的话,会成真的。 然后从荷包里拿出一沓符纸,弯腰放在前端的树叉上。 “来,一人拿一张,往身上贴。” “什么东西?” “灵心符,凝神,驱邪,能解开你们被封住的内力。” 地鼠门的人拿起符纸,翻来覆去地检查。 “真是厉害——纯阳宫的道士们开始发展的新业务?” 没人觉得符纸驱邪有哪里不对。 小姑娘腰间的荷包是须弥芥子,不要以为是什么珍惜的东西,最便宜的粗布腰包可以放六十石粟米,却只需要二十银。一面铜镜售价是八银十五铜,须弥芥子包裹还不够三面铜镜的价格,大部分人家都买得起。 须弥芥子都有,区区符纸,呵。 地鼠门的人当真听话,没一个往天上去的,或许是因为小姑娘的话,觉得那是无用功。又或许,是一种神秘的力量,蛊惑着他们忘记升起用轻功逃跑的念头。 地鼠门,看名字便明白挖坑的功夫有多么好,个个是遁地好手,小姑娘仅有两只眼睛一双手,如何兼顾得过来。 哦,她不需要兼顾。 小姑娘对着她手上的珠子念念有词,一番地动过后,地鼠门门人全被卡在地里,露出一个头颅和两只手在外面。 动弹不得的地鼠门门人听到一阵清脆的笑声,“打地鼠喽——”随后是脑袋被一下下敲击的感觉。 霎时鬼哭狼嚎。 全是求小姑奶奶高抬贵手,放过他们的。 小姑娘一听,把她叫老了?这还了得,更要打! 一只手从她背后伸来,揪小猫似地拎起她。 “嗷呜!谁!哪来的王八羔子偷袭我!” 腿短的小姑娘离开地面后四肢乱划,扑腾得起劲,拎着她的手却纹丝未动。 “铃铛儿。” 手的主人唤她一声,霎时间,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小猫不挣扎了,手脚软绵绵耷拉着,睫毛扑闪,小圆脸上的笑容怎么看怎么乖巧。 “裴元师伯……” “您老人家怎么在这里?” 青年墨衫,面如冠玉,挺拔似竹,那声老人家凭地无礼,青年并未计较,令小姑娘方向扭转,面对面,似笑非笑:“铃铛儿,你方才在作甚?” 铃铛小胸膛一挺,眼珠儿一转,理直气壮道:“我在替天行道,师伯,你是不知道,这些地鼠门的家伙,可坏可坏啦!” 裴元挑眉:“嗯?” “他们欺负死人!欺负死人不会还手!我作为活人当然要使他们知晓活人的厉害呀。”小姑娘振振有词,“我有通知哈士……天策府的将士来领人,不会弄死他们的!” 裴元扫一眼周围真·半截身子入土的地鼠门门人,屈指一弹小姑娘额头:“顽劣。回去将谷内七经抄五十遍。” 小姑娘噘起嘴。 一路噘回万花谷。 至于那些地鼠门的人,有天策府将士接管,就是辛苦一点,得先挖他们出来。 在万花谷谷口,裴元大师伯摊开他的手掌,玉削似的五指伸到小姑娘面前。 铃铛瞥一眼,继续气鼓鼓扭过头去。 “干嘛?” 那双好看的手弹一下她脑袋上扎团团的大铃铛。 “珠子。” 小姑娘震惊地瞪大眼睛,手下意识捂在荷包处。 你声音再好听,也休想引诱我交出东西! 然而大师伯积威甚重,在那双看似温润却暗藏着锋芒的眸子注视下,小姑娘磨磨蹭蹭掏出珠子,踢一脚脚边石头,把珠子扔在裴元手中。 扭头。 “哼!” “珠子是何物?” 继续扭头。 “哼,哼,哼!” 大师伯莞尔:“你不做铃铛,要改做小香猪吗?” 铃铛猛回头。 瞪—— “我要告诉师公,你欺负我,还抢我东西!” “去吧,再告诉师父,你是如何七战地鼠门的。” 铃铛眼睛瞪得圆溜溜,小银牙磨得咯吱响,可一想到那位领她入杏林,用慈祥的目光注视着她的老人流露出担心的情绪,忽然泄了气,扁扁嘴,嘟囔一句:“哪有七战那么多,明明是五次。” 温厚的掌心按在她发顶。 小刺猬微低着头,安静如绵羊。 倏然抬首。 “珠子叫土灵珠,是酒爷爷借我的。” 她口齿清晰道出来。 酒爷爷不姓酒,姓什么铃铛不了解,对方好酒如命,闻到铃铛带着的猴儿酒便厚着脸皮一路尾随,差点被当做变态打出万花谷。问如何称呼,他醉醺醺吐出三个字,因着吐字不清,独听得开头“酒”,后尾“仙”,后来有人自发补一个“中”上去,他没说是不是,有人那么称呼他,他也笑呵呵应声。 -- 第3页 小姑娘头稍稍偏开,脚腕一扭,旋身落到裴元面前,背着双手脆生生道:“你这人真是的,明明是担心我被人觊觎宝贝,实力不够被谋财害命,就不能好好说给我听吗?” “亏得我心思玲珑,才没有误会。” 脑袋一昂,得意洋洋。 第1卷 第2章 寻酒友 “你不放心,那土灵珠你帮我还给酒爷爷吧。” 铃铛不容他拒绝,摆摆手,蹦蹦跳跳往谷里走。 裴元低头望着土灵珠。 “铃铛儿。” 小姑娘有些茫然地回头。 “你过来。” “嗯?怎么啦?你是不知道酒爷爷在哪吗?这个时间,他应该是在跟谷里的猴儿讨猴儿酒。” 裴元摇摇头,将土灵珠放在铃铛掌中,合上她的手掌。 “收好了。” 指缝中闪耀着土黄色的光芒。 * 铃铛回到她住的屋子前。 青天白日,山头小屋,竹萌绵绵,枇杷晚翠。 她跳上枇杷树,打了个呵欠,伸直腿坐在枝上,拈一朵枇杷花咬在口中。 有些倦了,扭头吐掉花,掩目稍憩,身子稳稳定在树枝上,半点不担心掉下去。 不知睡了多久。 “铃铛儿——” 人已至,声未停。 被惊醒的小姑娘揉揉眼睛,扒着枝干,从叶间探出头来。 “酒爷爷!” 双眼弯成月牙儿。 老人乐呵呵地招手。 “铃铛儿快下来,仔细没坐稳摔到。” 铃铛翻身跳下,轻盈似蝴蝶。 “哪里会摔啦。” 小姑娘扬扬下巴。 “我才没有那些轻功都练不好的家伙那么没用呢。” “哎呦,好,我们家铃铛儿真厉害!” “那当然。” “酒爷爷,你身上一股子酒味。” 小姑娘扇扇鼻子,脸儿皱起。 “好臭。” 酒中仙哈哈一笑。 “酒爷爷,当然有酒味,要是茶爷爷,那该有茶味啦。” 铃铛从包裹里拿出白银纱香袋,放到酒中仙手上。 “送你呀。” 那香袋儿有一股淡淡的幽香,闻着令人醉魂酥骨。 “诶呀,好,好,好。我们铃铛儿最贴心不过,你大师伯这回没做错。” “里面装有玫瑰花蕊,松柏儿,钦香,沉香和橄榄香,都是味浅的,闻起来有股清冽出尘之意。酒爷爷以后喝完酒,想要醒神,可以闻一闻。” 她细细说完,而后,眼角飞起,嗓音说不出的轻跃:“大师伯他去找你啦? “拐弯抹角说了些让我无需担心你用土灵珠做恶,你是个好孩子的话——我还能不知道咱们铃铛儿是好孩子?” 小姑娘吐吐舌头。 她可不是什么好孩子,她被家里送来万花谷其中一个因素就是和她的青梅竹马小霸王表哥烧了一个人的脸。 重点是,烧了后还没觉得自己哪里有错,打着呵欠没当回事。 “不就一张脸吗,你要是不高兴,那我说一句‘他被烧毁的脸恢复原样’就好了,多大点事呀。” 然后,被亲爹气到上鞭子抽得当晚高烧不退。 “我知道。” 酒中仙突道。 铃铛与他目光相撞,老人眼中一片慈爱。 “你是因着什么来万花谷的不重要,你改了,道歉了,治好了对方,不是吗?三年了,我们都有看到你的改变。” 酒中仙笑着抛了抛香袋。 “大家有眼睛,我也有。” 铃铛视线漂移了一瞬。 酒中仙立时误会了,简直想要抽自己两嘴巴子。 提什么不好,提起烧脸那事,这不是让小姑娘想起来亲爹对自己不管不问两年,一回来就动鞭子的事嘛。 不行,他得赶快岔开话题。 “铃铛儿,我之前去问猴儿酒,一坛都没有问到,是不是你好奇酒的味道,去偷喝酒了?” “才没有,我才不喜欢喝酒呢!那酒我是拿去送给朋友了。” 小姑娘好似想起什么,一拍掌。 “对啦!” “嗯?” “酒爷爷,我给你介绍一位可以陪你喝酒的朋友!” “哦,谁啊?” “他叫李寻欢,特别喜欢喝酒,和酒爷爷你一样,把酒当水来喝!” “他眼睛是绿色的,和我们的落星湖一样漂亮。” “他笑起来也很好看,跟星星上开出的花似的。” “酒爷爷你和他定然聊得很愉快!” “铃铛儿那么喜欢他啊?” “他好看!” 小姑娘斩钉截铁。 “我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呀!看着赏心悦目。” 而且李寻欢脾气特别好,铃铛就喜欢好看还不会朝她伸爪子的生物。 * 脾气好·不伸爪子的李寻欢不在此方世界。 酒中仙对这一点完全不觉得诧异。 他同样不是此世之人。 “酒爷爷,我们从山洞的洞口出去,便到李园附近的山上啦!” 酒中仙分明记得他们进来的洞口外面是一片湖,棹着小舟的渔女哼着歌,清越的歌声在感谢江河湖泊的赐予,鱼儿扑腾在船板上,小舟穿梭在芦苇间。 从洞里出去,怎么是山上呢? -- 第4页 听着十分荒谬。 铃铛不做解释,一脚踏出山洞,人消失得无影无踪,酒中仙则注意到洞口有点点空间扭曲的痕迹。 有点类似于他所在的蜀山派的传送阵。 酒中仙仔细想想,又觉得并不十分相似。 传送阵仅能两点之间定向,并且得提前构建好稳定的通道,随时有人员去维修。空间扭曲是万万要不得的,怕门内弟子掉进时空裂缝中,被空间生生撕裂。 但是铃铛的传送不一样,似乎是可以随时随地的传送,不需要提前构建好通道,去的地点亦是随心意所变,比他的传送阵不知高级多少。 “酒爷爷!” 空间的另一头传来呼唤,酒中仙收回发散的思维,快步走过去。 一脚踏出,景色变换。 本该是水光山色,却变成山势萦回。 浩浩渺渺的水域,变成漫过小腿的浅溪。 小姑娘捧起清水,往天空一洒,满脸笑容。 回头注视着酒中仙。 “酒爷爷,我们快下山吧,山上的蚊子嗡嗡往我耳朵里钻。好吵人。” 光着的脚丫子从水底细沙踩上岸边青石,内力一转,蒸腾干净。 从荷包里拿出她心爱的小靴子,小袜子,飞快套上。 原地蹦跶两下,冲酒中仙挥手。 “快点!快点!” 一路下山,偶尔碰到尘土满面,压着脊背的樵夫;看到红衣如火的小孩儿一身暖气,猴子般蹓上树摘果果;猎人牵狗而归,袖子上未曾干涸的血迹不知是谁的…… 铃铛手臂垫在脑后,轻轻快快地走。 “保定附近还是这么平和呀!” 偏过头想。 放下手臂,手掌一拍。 “也对,小李飞刀的居所,宵小哪敢来祸害。” 小李飞刀住所名为李园,铃铛明显能瞧出来是李园熟客,带着酒中仙一路畅通无阻,下人们见她,行礼喊一句“铃铛小姐”,没一个问她酒中仙是哪一位。 “铃铛儿,他们说的话……” 酒中仙有些惊讶,他初来大唐之时,要学习那边的官话,很长一段时间是由铃铛来替他翻译与人交流,怎么再换一方世界后,居然双方都听得懂对方的话呢。 铃铛理所当然道:“因为我不想费功夫学习新的语言啊!” 酒中仙诧异道:“因为你不想?” “对,因为我不想。” 只要她不想,就可以做到。 她穿越,以及和她一同穿越异世的生灵,永远不必担忧语言。 她出口,既是规则。 那真是可怕的能力,酒中仙如此想,假使小姑娘念头有一个不对,天下大乱即在眼前。 这般奇异能力,放在他人心中,定会想要给其缚上重重约束。 “管家爷爷!” 小姑娘瞥到熟人,欢快地蹦跶过去,衣摆翻飞犹如天空之鸟,云中追风。 却带着十足的人间烟火气。 酒中仙仰头给自己倒了一口酒,笑了。 让一只鸟被折翮,那么残忍的事他可做不出来。 何况,铃铛儿心里有在意的人,她或许不是人们心中的乖孩子,好宝宝,知礼懂事,她任性,嚣张,有恃无恐,然而她永远也做不出来颠覆世界的“壮举”。 酒中仙尚记得,小姑娘在她师公面前,会用公筷为老人家捞起锅里最嫩那一块肉,详细说哪道菜是三分辣,哪条鱼多不多刺,哪一碗汤是直接喝不用吹气……耐心得不可思议。 这样足够啦。 酒中仙自己就是乖张,不守规矩的人,看铃铛便有一种看自己年少时的亲切,别的人心爱识事的小孩儿,他偏觉得小姑娘更鲜活生动,言行举止,随心所欲,多好。 不外乎是,有人下酒菜喜欢吃水煮蚕豆,有人爱酱萝卜。 “酒爷爷!” 小姑娘在喊他了! 酒中仙啜着笑容走过去,重新挂回腰间的酒葫芦晃荡。 啊,有些饿了,等下吃什么好呢?一碗酒酿清蒸鸭子? 铃铛道:“管家爷爷,这是酒爷爷,他和李寻欢一样,特别爱吃酒,所以我带他来给寻欢哥认识认识。” ——她对李寻欢,向来是直呼其名。 这话乍一听没道理,管家却是笑了:“少爷他定然十分欢喜。” 虽是笑着,但仔细看,可以察觉出对方心情不是特别好,愁容快要遮不住了。 就像…… 就像…… 铃铛侧头瞄一眼酒中仙,恍然大悟。 就像酒爷爷心血来潮想要下厨,芡汁勾得再多,轻轻一拨便能见到下边焦糊的茄子。 “是出事了吗?” “唉。” 老管家并未说原因,只道:“您……去问一问表姑娘吧。” 又是一声长叹。 铃铛于是独自去后院寻林诗音。 第1卷 第3章 探花郎 林诗音,阳春白雪般的名字,阳春白雪般的人。 什么咸菜干儿,野鸡脖儿,都不适合摆在她面前,上一道雪里蕻熬豆腐,得说是“梨云冉冉锁莲幕”,梅花上的雪是香茶的雅物,制香要配合时日,“甲子日和料、丙子日研磨、戊子日和合、庚子日制香、壬子日封包窖藏”,吃东西是小口小口地咬,舌尖上化开,轻轻吞咽,戏彩蝶是小步小步地扑,醉中穿行,轻罗小扇。 -- 第5页 现今就连哭,亦是香兰泣露…… 等等…… 哭?! 铃铛眉一横,好似油锅加水,炸了。 “诗音,谁欺负你!我收拾他去!” “铃铛儿?” 林诗音用手绢掖掖眼角,比梨花苍白的脸上扯出一个笑容。 “你怎么来啦?” “我是来找李寻欢……” 见林诗音情绪不对,铃铛心中一思量:“是寻欢哥他出事了。” 林诗音强颜欢笑。 “表哥……他没事,是我这几天不太舒服……” 旁边的丫鬟义愤填膺发声:“哪是没事啊,表少爷流连青楼已经有半月,眼看要成婚了,他这般,让我家小姐如何做人?” 林诗音惊立:“夏韵!” “小姐,您再躲下去不行,今天可是您生辰,往常表少爷忙归忙,总会赶回来和您一起过,可今天连影儿都不见,也不知道他要在哪家姐儿怀里用饭咧。” 林诗音眼圈一红,捏着帕子,绣着的梅花枝揉皱在掌心里。 “我又该如何?” 她尖着嗓子,背脊骨直挺,仿佛一软下去便输得不明不白。 “腿长在他身上,我难不成用绳子把他绑起来?那他的心照样可以飞过去。还是我去与他垂泪哭求?任那楼内堂外、王孙花娘,指点喁语、热笑冷嘲!” “我去!” 铃铛一拍桌子,身子一翻从窗台跃出,脚尖先在窗棂一点,随后借着院内未开花的梅枝飞出墙头。 梅枝上下颤动,一炷香前停的雨留在叶尖上的水珠抖落,林诗音那一声阻拦的“铃铛儿”才刚出口。 “夏韵!” 林诗音又气又恼,突然用手绢捂着嘴巴咳起来,苍白的脸色带上病态的红。 保定城中仅有一座青楼,青天白日,铃铛二话不说闯进去,被正好在大堂的老鸨嚷人拦下。 “诶呦,小姑娘,这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老鸨香帕在铃铛面前一甩,铃铛扑哧扑哧打好几下喷嚏。 那花香味混得太杂,反而掩盖住花的香气,揉杂成奇怪的,如同卤味、咸鱼、毛豆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铃铛皱着鼻子,反手一柄小刀划破老鸨脖子。 一声尖叫响破云霄。 “啧!” 铃铛跳上桌子,反剪老鸨双手,正好躲过龟奴钵盂大的拳头,几枚小银针自她手中飞出,扎入那几个龟奴穴中,便使他们动弹不得。 “不过是破皮,血都没放呢,你喊那么大声,打算叫魂吗?” 她撇撇嘴,小刀往里按,老鸨脖子处涂的粉全堆刀面上了。 “我问你,小李探花,在哪?” 老鸨感受着贴紧肌肤的寒亮,不敢抖一下,生怕小煞星手滑,给她脖子来一刀。 “在、在寤寐阁。” 铃铛手一放,空翻到地上,老鸨踉跄,身体往前一扑,下巴撞到桌面,泪花哗地从眼角冒出。 小姑娘下巴一抬。 “带路。” 大白天的,青楼里并没有靡靡之音,姐儿们似乎全在补觉,乍一看,富丽堂皇,清静肃穆,和富贵人家的楼阁没啥两样。 至于老鸨不在屋里歇着的原因…… 铃铛瞧见桌子上有香喷喷的兔头,小勺子小碗摆在桌上,里边是白嫩的半液体。 ——应该是兔脑? 铃铛清楚有些人就爱吃动物的脑花,什么猪脑,猴脑,羊脑,牛脑……或烤,或焖,或生吃,没曾想这里也有一位。 几碗酱料放在一旁,纯黄的蟹酱,暗绿的芥酱,兔肉切下几片,薄如纸叠在青花碟中,一壶小酒,几个酒杯,金黄色的液体盛在其中。 倒真是享受。 再瞥到有龟奴衣领子是湿的,便知不是老鸨独享。 铃铛拎起酒壶,一壶好酒全交代在刀身之上,冲刷掉朱粉,还它本来面目。 龟奴心口抽疼。 那酒价值二十文,不是一坛酒二十文,是一升酒二十文! 他连一盅都没喝完! 因着武力值差距,众人到底敢怒不敢言。 铃铛瞥了他一眼。 “猪脑损男子阳道,临房不能行事,酒后尤不可食。兔脑恐怕没差别到哪去。” 她理直气壮道:“我是在救你咧!” 龟奴心想着:糊弄谁呢,大家全是那么吃的,我怎么没听说过吃动物的脑子会不可以行房。 嘴上却恭恭敬敬。 “谢谢小女侠的提醒。” “不信?” 铃铛把酒壶扔回桌上。 “爱信不信。” 她可没有同门的医者仁心,乐意提一句嘴已经算是看在孙思邈的份上。 反正不能行房又不是永远阳痿,碍不了事,少些房事,还有益于身心呢。 铃铛扯下一角桌布拭干净刀身,仔细打量,刀柄上刻的“乐”字张牙舞爪,金粉耀于光下,昭示存在感。 应该没味道了? 她将小刀放到鼻前轻嗅,仅剩下一股子酒味,闻不到老鸨劣质的刺鼻胭脂水粉味。 “这下乐乐就不会生气啦!” 小姑娘小声说完,回刀入鞘。 侧头。 “好啦,带路吧!” 老鸨在前头领路。 穿过大堂,走过回廊,小径边有乔木蔽日,假山石洞精致,十分幽致。 -- 第6页 “探花郎点的是我们的娆娆作陪。娆娆是我们楼里最美的,她素来自己独居一个大院子,好令客人们温香软玉,享受得欢心。” 老鸨介绍着,神色隐隐有些自得。 铃铛不吭声,老鸨自讨没趣,便也不再出声,只在到厢房门外时才轻声说:“小李探花在里面。” 窗户隐在绿阴下,一室笙歌,隐隐绰绰飘出罗绮莺娇燕语,醉人的笑声好似有柳絮在心上勾搔,云树相望,千花争香。 真快活呀! 铃铛挑起一抺让老鸨胆战心惊的笑。 砰—— 飞起一脚,房门大开。 老鸨松一口气。 还好,还好,房门是枋木做的,不值钱,不值钱。 不敢多呆,快步离去。 靡音戛然而止。 间或有娇娥惊呼。 铃铛大摇大摆走进去,扫一眼桌边犹带酒气的男子一眼,在房中步一圈,腿一跨,坐在窗棂上,晃悠着两条腿望着他。 花娘瞅一眼,红着脸垂眼。 呀,这小姑娘怎么穿得如此放肆,自靴子往上,大腿中部往下,都是光着的,唯得几片紫黑布料虚虚垂下,风一吹,可以看到劲瘦的小腿,肌肤雪白。 就……就算年纪小,也不能……不能穿得露出一整截小腿啊! 铃铛似笑非笑:“你真是逍遥啊?” 男子指间本已扣上一柄小刀,见是铃铛,嘴角拉开清淡的弧度。 “铃铛儿。” 翠绿色的眸子与湖光山色相接,眼角笑出细纹,霎时,穆穆清风至。 他把小刀随手放在桌面。 薄而轻,刀背一指宽,刀刃一丝细。 谁会想到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小刀,竟是使江湖闻风丧胆的“小李飞刀”,飞刀一出,例不虚发! 小姑娘却是不怕的。 她甚至没有理李寻欢的呼唤,头一扭,手指从荷包里灵活翻出一锭金子,扔到花娘的七弦琴上。 “他来了几天?一天留几个时辰?嫖了几个妓?都做了什么?” 这话问得实在令李寻欢有些尴尬,他欢喜的小友要知道他的风流史,总是让人尴尬,且不知所措的。 李寻欢执起酒杯,嘴唇沾了沾酒水,掩饰着自己的不自在。 花娘和其他几个舞姬、歌女皆是震惊地看着铃铛。 小姑娘,你晓得你面前的是谁吗!小李飞刀!当朝探花!现在人虽不在朝堂,可朝堂上仍旧有他的传说,“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据说皇帝爱极他风流雅致,一眼将他点为探花郎。 哪怕后来辞官去混江湖,皇帝也没有为难他。 “不够?” 铃铛又砸过去一锭金子。 歌女有些心动,但是碍于小李探花威名,不敢张嘴。 “他连续来楼里半个月了,每日自寅正呆到子正,没招什么人,日日是姐妹几个。从未做不规矩的事情,单是坐在那里一杯一杯吃酒,听我们弹琴唱歌。” 歌女惊讶得望着花娘,然后飞快瞥一眼李寻欢,到底没出声。 花娘垂眸,冷静地问:“够吗?” 铃铛抬手做一个请的姿势。 花娘拿起黄金,柔软的腰肢下压,腰带极细,似乎要把腰身给折断。 她低眉垂目,福身之后袅袅离去。 歌女舞姬紧跟其后。 没多时,铃铛与李寻欢先是听到不知是谁喘出一口气,又不知是谁问:“娆姐姐,你不怕恶了探花郎?” 声音压得极低。 然而到底不是江湖人,不了解以一流高手的耳力,将她们的话语声尽数捕捉。 小姑娘拨拨头发,无声笑起来。 那花娘同样压低声音。 “探花郎?” 她哼笑。 “谁不知探花郎脾性,再温和宽厚不过,哪里会和我这般小人物计较。” 第1卷 第4章 六月天 铃铛高高挑起眉,歪着头甜甜笑,鹦鹉学舌:“谁不知探花郎脾性,再温和宽厚不过,哪里会和我这般小人物计较。” 李寻欢弯弯唇角,眉眼神情寻不出一丝一毫恼怒,独独余下无奈之色。 倒真真是端方君子。 那便…… 继续君子下去吧! 铃铛抽出判官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点住李寻欢周身大穴。也是李寻欢对她不设防,才避不开。 “诗音丢了面子,你们是未婚夫妻,你合该陪她才是!” 小姑娘趾高气扬走在前头,后边一大群人抬着李寻欢招摇过市,小李飞刀自幼在保定长大,极少有不知道他长相的,见到他被从青楼里抬出来,没指指点点那么明显,窃窃私语总是有的。 ——里子面子都丢尽喽。 管家接到消息时,人已经到了李园门口,赶忙带着下人们出来进行,接李寻欢回房。 “唉,少爷,你……” 老管家摇摇头。 他不明白少爷在想些什么,明明十分喜欢诗音姑娘,甚至于难得幼稚一把,说称“老爷”和诗音姑娘仿佛差一辈,一定要喊“少爷”,怎么现在竟闹到这地步? * “小姐!” 夏韵飞也似地跑,推开院门,推开房门,兴高采烈:“表少爷回来啦!” 林诗音手中的蜜饯掉到碟子里,脸上才扬起一抹笑,又立即压下去,偏开头冷冷道:“他回来作甚?” -- 第7页 心思一转,脸上显出狐疑。 “他是怎么回来的?” 夏韵眼神飘忽。 “表少爷……” 林诗音定定看着她。 “夏韵,我对你如何?” “小姐对我自然是极好,虽分主婢,实则情同姐妹。” “我于外事不甚上心,亏得你里里外外替我操劳。你若瞒我,我可真聋了耳,瞎了眼,蒙在鼓里,如砧板鱼肉,任人宰割…。” “小姐……” 夏韵一咬牙,一跺脚。 “表少爷……表少爷他是铃铛姑娘差人硬绑回来的。” “我就知道,他如何会主动……” 林诗音垂眸,那一碟子蜜饯,便也索然无味起来。 “我不去。” 她淡淡道。 “前几回我去找他,他避我如蛇蝎,我何必自取其辱?” “难不成您就那么和表少爷犟着?” “嗯。” 林诗音眺望窗外。 她对着表哥发不起脾气,可她又不是没脾气的面人。 林诗音转头,注视着自己的心腹丫鬟。 “事情发生时,寒英初探头,我起兴致,要摘下最嫩的那一撮,送去厨房做表哥爱吃的素饺子,然后……一地白玉掩尘埃。” “我信他,所以我等他。足足七天,他一句解释都没给我。他去青楼是否有苦衷,是否有内情,是否圣上交付他甚么不可说的差事,我抱着这样的天真期待等了他七天,没有一句解释,没有一刻安抚,是以我放下矜持,我们是未婚夫妻,执着于面子却是丢了情分,我去寻他,堵他。” 林诗音瞥向窗外,一棵棵未开的梅树立在院子里,待到雪来时,一树银花。 她和表哥自幼生活在一起,青梅竹马,郎情妾意。她记得大地银装素裹时梅花树下的雪人,记得小男孩哧溜溜爬上树只为了替她摘一朵她爱的梅花,记得小女孩仰着脸的担忧。 “他对我避而不见。” 声音很轻,仿佛红花落白雪。 “前前后后,五十次,仅有三次被我堵到,然而纵使与我面对面,他亦是含糊过去,或是让我去照顾他那结义大哥。” 女子无声地流下眼泪,泪珠颗颗碎在桌面。 “他恨不得我与他大哥相约私逃,他李寻欢把我当什么了!” 说让便让的物件? “我绝不再去主动寻他。” “那小姐你……” “我亦不愿另寻他人,我还等得起,左右我已等他二十年,不在乎多等几年。” 夏韵垂泪。 保定城里和她家小姐同龄的姑娘现在都能做母亲了,唯独她家小姐,一心一意扑在表少爷身上。原以为小姐和表少爷是两情相悦,哪怕一时之间没有成亲也不碍事,左右一个名分,没想到…… 唉。 * 几枚石子自窗外飞进,砸在李寻欢周身各处大穴。 管家先是一惊,而后了然地笑了笑,道:“少爷,老奴嘴拙,铃铛小姐那边,你自己解释吧。” 李寻欢:“……” 眼睁睁看着老管家出门,贴心地将门带上,李寻欢顿时觉得天都暗了。 他起身,整整衣服褶皱,望向从窗台上翻进来的小姑娘,温和又无奈:“可是消气了?” 铃铛哼哼:“没有!你说你和诗音是怎么回事才消气!” 她两手撑着桌子,双臂绷得紧直。 “江湖人都说小李飞刀的手握过铁匠打出的小刀,握过或白瓷或青铜或银器的酒杯,握过无数光莹压月色的柔荑,但是我晓得,最后一样是以讹传讹,你至始至终都心怡诗音,别的女人你连逢场作戏都不乐意。” 李寻欢往嘴里灌茶水,连他的心腹管家都不确定他何时回来,房间里的茶水自然不是温的,冷茶喝下去,单剩满喉苦涩,茶水该有的甘甜倒是不见了。 “你还小,不懂这其中缘故。” 他声音发闷。 “我不懂?” 小姑娘嗓音脆甜,说话糖霜一般怡人,只是,糖霜糖霜,有糖的甜,自然也有霜的扎嘴。 她眉一挑。 “至少我懂你快要哭出来了,你脸上笑着,内里却不断祈求有谁来帮帮你,你舍不得诗音。一碗药,放再多甘草,拨开来依然是苦的。” 仿佛手持尖刀的暴徒,不管人意愿,自顾自挑开别人心口,剖出血淋淋的真实。 李寻欢僵硬数息,苦笑道:“铃铛儿,你说话未免太直白。” “直白不好吗?” “直白伤人,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自己的心思被放在光天化日之下。” “哦。” 铃铛与李寻欢对视,等他两个呼吸,没有听到别的话,于是露出可爱的,小酒窝儿仿佛加入好几勺糖水的笑容。 “所以呢?” 她混不在意道:“所以,我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想法?” 从来只有别人迁就她的份,哪来的她迁就别人。 “总有人因此恼羞成怒。我怕对你不利。” 铃铛疑惑地皱皱鼻子。 “你是说那些白薯一样的,光个头比我大,其他软得不行的草包?” 论个头,江湖上那些三流,二流,一流,哪一个不比她,一个七岁小孩大? “铃铛儿莫要小视天下英豪啊。” -- 第8页 那说话的语气,仿佛是家长对着不懂事的孩子,无奈间带着担忧。 铃铛没有跟他说她的能力,转移话题——或者说,拉回话题。 “你别想糊弄过去,你和诗音到底怎么回事?不要再用我不懂来敷衍我,你浪费了诗音二十五年的青春,别人都说你宁可要青楼女子都不要诗音姐,我要了解原因,你不说,我去问诗音,问管家爷爷。” “……好。” 铃铛噘噘嘴。 她一点不意外李寻欢说出来,这人对待自己在意的人时,比面团儿还面团儿。 这么软和,被外人欺负可如何是好。 “怎又噘嘴?” 李寻欢点了点铃铛额头,像极二月春风里的柳条,没有力道。 “都说女人的心思是六月天,说变就变,铃铛儿你虽还是女孩,却也不遑多让。” “都怪你!” 小姑娘说得理直气壮,偏偏声音比泉还清,比蝴蝶的翅膀还细嫩,使听的人完全生不起气来。 李寻欢忍不住笑出声,愁绪暂时一扫而空。 “怎么都怪我了?” “你害我操心!你心肠那么软,被欺负时,倘若我不在,谁替你出头?你不可以自己硬起来吗!” 简直……倒打一耙! 一直咄咄逼人,欺负李寻欢的,难道不是她吗? 李寻欢琢磨着,他要是硬气不说,还不是怪他。 唉。 小姑娘真难哄。 李寻欢很好脾气道:“行,行,我的错,你还要听吗?” “要!” “这事说起来并不复杂。正月初七那天,我有事情出关,回来时被仇家领人在邯郸大道上伏击,我手刃十九人,却也身受重伤,即将毙命之际,是我现在的结义大哥救了我,尽心为我治伤,一路护送我回李园。” “我留大哥在李园停宿,半个月后,我大哥病得形销骨瘦,喘气如丝,大夫一看,说是性命危殆。我逼问他许久,他才说出他……他对诗音一见钟情,…请求我把诗音许配给他。” 铃铛神色莫名。 “你答应了?” 李寻欢几乎是脱口而出。 “我如何舍得。” “那你告诉他诗音与你已定亲?” 李寻欢摇摇头。 “那种情况下,我怎么敢,大哥他……明显是药石无医,相思入骨。” 铃铛切了一声。 考虑到李寻欢的想法,到底没说出“管他去死”的话。 “然后你便去寻花问柳,希望诗音主动对你失望?” “我……” 他神色茫然。 “我不知道。” “不知道?” “我做不到眼睁睁看大哥死,可我同样做不到将诗音让与大哥,更做不到求她嫁给别人。这是对诗音的侮辱,诗音也绝不会答应。” 第1卷 第5章 相思病 “我把选择权交予诗音,我请她去照顾大哥,我则去喝花酒,诗音是我未婚妻,在我不在的时候,她身为未来女主人去照顾客人实属正常,若日后诗音实在不愿,用这个做理由亦无人能指责她。若是她……若是她觉得大哥是良缘,更无妨了。” 啪啪啪—— 铃铛鼓掌,眉眼间露着嘲讽。 “你都考虑好了呀。” “你以为你是在对别人好?” 骄傲自我的小姑娘,几乎立时敏锐出不对的地方。 “你凭什么觉得你的牺牲可以换来他们的快乐?” “吃过鱼吗?你给予他们的温暖和幸福,就像一条鱼,柔软的口感包裹着钢针般的刺,鱼肉煮得再烂,也挡不住鱼刺的咯人。不论你付出多大的代价,总会如同梗在鱼身里的刺,想要取出来,先迎来的是自我毁灭。” 两个问题问得李寻欢哑口无言。 铃铛又道:“不过,算你运气好,有我做朋友。” 小姑娘腰杆挺直,眉飞色舞,在李寻欢眼里比沾到鱼腥的猫儿更神气活现,眼里写满“快问我,快问我”! 李寻欢很给面子,轻笑一声,道:“嗯,遇上铃铛儿,确实是我的运气。” 小姑娘眼睛笑得更弯啦。! “那当然!” 她拔出腰间判官笔,转在手心。 也不买关子,直接道:“相思病嘛,我能治呀!” 意!外!之!喜! 李寻欢不怀疑铃铛的医术,当初他与铃铛结识正是因为李府广寻良医来为他父亲治病。在所有大夫断定老爷子药石无医,心病太重,没有求生的念头,半月内该准备后事的情况下,是铃铛凭着一手太素九针,给老爷子多续了两个月的命。 对,续命。 心病仍须心药医,哪怕是让她师公孙思邈来,都救不活心存死志的人。 “铃铛儿,如此多谢了!” 李寻欢连忙带铃铛去龙啸云房中。 没见到龙啸云前,铃铛以为那是一个精明的人,甚至阴暗一些,觉得对方其实在仗着李寻欢是宽厚端方的君子,是重情重义的傻子,假意装作相思入骨,逼李寻欢左右为难。然而等见到人,铃铛才知道,是自己恶意揣测了。 龙啸云身长九尺,长得浓眉大眼,方脸阔口,端得是正气凛然,有几分英雄气概。 当然,铃铛不是看脸来确定他没有骗李寻欢。 她是看的气色和身体状况。 -- 第9页 铃铛手上运起内力,直接把人抬起掂量体重。 气色可以作假,脉象可以改变,但是体重鲜少有人想到会去减。 ——也是龙啸云确实瘦得皮包骨,夸张点说,柳条枝似的,够不上健康的标准。 成年男子健康时的体重和病入膏肓时的体重绝不相同,骨瘦如柴一词,除去说的体型,还形容人重量似柴火一般。 龙啸云……龙啸云都惊呆了。 却因为人是他结义兄弟带来的,不好挣扎。 “寻欢,这……” 铃铛感受完体重,将人放下,去翻他眼皮,嗅他口腔,探他脉搏。 李寻欢此时才好开口:“大哥莫慌,铃铛儿是大夫,身负药王传承,她医术了得,曾为我父亲治过病。” 龙啸云:…… 我没记错,你爹好像是病死的吧? 又有些窝心。 那张病得蜡黄的脸露出一抹笑,青黑眼袋的存在,几乎使弯起的眼睛被挤成小缝。 “寻欢,多谢。” 多谢你关心我的身体,多谢你给我追求林姑娘的机会。 “大哥,你我之间,何必言谢。就是……” 李寻欢动动嘴唇,心中产生罪恶感,有些不敢面对他憔悴的大哥。 但终究没有说出来,等他病好,他想反悔的话来。 人命在李寻欢心中最可贵,当龙啸云的命已经做不成砝码时,天平的一端理所当然地倾向林诗音。 他终究不是圣人,他亦会存在私心。 * “确实是相思病没错,不是骗李大傻子的。” 铃铛摸着判官笔,心想。 她相信自己的医术。 也相信李寻欢。 要是说李寻欢没有看出来自己结义大哥是不是正人君子,那未免太过瞧不起他。 他只是心软重情,不是傻瓜笨蛋啊! 说以后感情深厚,龙啸云变心,他顾忌感情不忍撕破脸,装糊涂,尚且说得过去——而且那得看对方伤害的是谁,伤到他在意的人,必然是恩断义绝,伤的是他自己,说不准就忍气吞声了。 铃铛都怀疑李寻欢的人生信条是:伤害他可以,伤害他重视的人不行。 至于相思病为什么会弄得跟绝症一样,大概是因为心病吧。自古以来相思成疾,卧床不起,一命呜呼的例子还少吗? ——无方可疗相思病,有药难医薄幸心。 铃铛觉得,所有认为相思病是矫情,是吃饱撑着没事干的人,和认为抑郁症—— 这病名是她来到一处有“铁盒子”在黑油油的路上奔跑,有一部分人被装在箱子里说话做事的地方了解到的 ——是无事呻|吟,有病去吃药,忙起来就没空抑郁的人一样站着说话不腰疼。 铃铛移开把脉的手。 听到李大傻子迫不及待说话:“铃铛?” “拿纸来!” “磨墨!” 小姑娘几近颐指气使的模样令龙啸云瞠目结舌,尤其自己兄弟竟极为宠溺的听从。 “寻欢?她难道是你妹妹?” 除此之外,龙啸云也想不出其他解释了。 李寻欢不假思索。 “我视铃铛儿为亲妹妹。” 小姑娘第一反应竟是:这话让乐乐听到,他要不高兴啦。 龙啸云豪爽笑道:“你妹妹便是我妹妹,我会拿她当亲妹子看待!” 铃铛可不会给他面子。 判官笔自空中掠过,笔尖停在龙啸云眼前。 龙啸云控制不住想眨眼,眼睫毛垂下,碰到同样柔软的狼毫。 差些许就戳进眼睛里。 “谁是你妹妹。” 铃铛冷着脸。 她承认,她看不惯龙啸云。 要不是这人横插一脚,李寻欢和林诗音也不会如此痛苦。 要不是这人患上相思病,李寻欢那大傻子也不会因为他的性命而退步。 没错,她双标,她护短,她觉得一切都是别人的错,怎么了! 还想占她便宜。 哼! 小姑娘收回武器,完全不管有些尴尬的李寻欢和龙啸云,低头开药方。 哦,方子和相思病无关,是孙思邈新研制出的,固本培元,强身健体的方子。 她才没有骗李寻欢呢! 她确实会治好龙啸云的相思病,可她没有说要用药治啊[理直气壮.jpg] 如此想着,小姑娘默写出方子后,在不影响药效的基础上,能添多少黄连便添多少黄连。 吹吹墨迹,抖抖纸张。 “喏,抓药吧。早午晚各煎一副,连吃百日。哦,不许吃蜜饯,舔糖块儿,往药里加甘草也不行,影响药效。” 龙啸云哈哈一笑。 “放心,我不是没有糖就不吃药的小孩子啦。” “你真厉害呀!” 她似乎是在夸赞,适才的冷漠凶残随着眼眸儿一弯,好像风打火苗,扑闪一下,灭了。 这是一个可爱的,比刚从地里摘出来,嫩生生的小白菜还水灵的小姑娘,其时的凶神恶煞肯定是他的话不小心触动到她的逆鳞吧。 日后他和林姑娘的女儿,定然也是这般玉雪可爱。 龙啸云一下子心软得像水豆腐,给小姑娘找起理由。 或许她有个哥哥出事了,所以非常抗拒有陌生人拿她当妹妹? -- 第10页 他们才见面不到一炷香,不如李寻欢与她亲近,所以冲他生气,没毛病! 再听她说:“那等药煎出来后,你要一滴不落的喝完哦~” 龙啸云十分感动。 这是从哪儿来的小糖果啊!在他戳到她伤心之处的情况下,居然仍记着关心他喝药的情况。 ——姓龙的莫不是傻子吧? 被那突如其来的“没事,我都懂”的慈爱眼神恶心到的小姑娘,将方子扔李寻欢怀里,加快离开此地的脚步。 什么? 亲自去抓药? 得了吧,要不是答应师公不用医术行害人之举,写下来的药方就不是滋补调养的类型,放简单的,跟玩闹似的黄连了。 还指望她去“送佛送到西”? 铃铛和李寻欢一前一后走后,服侍龙啸云起居的小厮几次三番表现出欲言又止的模样。 龙啸云是个有强迫症的人。 如果他瞧到有人吃东西,碎屑沾到胡子上,衣服上,会忍不住提醒,直到对方抹掉为止。 现在他见到小厮有事情想要汇报,也同样看不得对方最后憋回肚子去。 于是道:“有事直接说,吞吞吐吐像什么样子。” 小厮遂直言。 “那小姑娘真不识好歹,您好声好气要照顾她,当亲妹妹看待,她竟如此轻慢您,您可是少爷的结义大哥呢!” “莫要胡说,铃铛姑娘是因为亲生哥哥死亡,一时冲动,方对我不客气。我不会怪她的。” 李寻欢把药方交到管家手里。 管家粗通医理,眼一扫,眉毛一跳。 “怎么了?是哪里不妥当?” 管家折好方子,收进袖口,面带微笑。 “少爷放心,没有不妥当,老奴只是被铃铛小姐开的方子的奇思妙想惊到,没想过竟能如此搭配药材。” 真是太奇思妙想了,他都没想到可以放那么多黄连还不破坏药性。 干得漂亮! 第1卷 第6章 回魂梦 李寻欢不知所以,含笑道:“那熬药之事,便麻烦您了。” 他忧心大哥此前被铃铛儿的口无遮拦伤到,快步往回去。 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哪怕隔着层门板,李寻欢亦听见里边传出结义大哥的声音—— “铃铛姑娘是因为亲生哥哥死亡,一时冲动,方对我不客气。我不会怪她的。” 敲门的手一顿。 复又轻击。 “大哥,方便我进来吗?” “寻欢啊,进来吧。” 李寻欢眉心轻皱,眸子里的情绪如黏稠的水,令人无法忽视。 龙啸云道:“寻欢?” 李寻欢侧脸瞥小厮一眼,小厮识趣退下,房中单余这对结义兄弟,李寻欢仍旧皱着眉:“大哥,你怎么可以那么诅咒铃铛儿!” “啊?” 李寻欢神色认真。 “大哥不该那般说铃铛儿……丧兄,铃铛儿有一位关系极好的表兄,或许是因为他,铃铛儿方不喜有人认作她兄长。” 明明有那么多可能,大哥偏偏挑了最糟糕那种。若他家小孩儿听到,该会多伤心啊。 李寻欢几乎是用脑补脑补全了小姑娘失落地蹲在角落里,垂头抱着自己,那双大眼睛不哭不笑,阴霾霾一片,全然没有往日他心喜的狡黠灵动。 越想(nao bu)越心疼。 “大哥,不要再让我听到您说这样的话。” 龙啸云全程懵逼。 最后迷迷糊糊点了头。 * 李寻欢想要去见林诗音,踌躇不决。 这回拦住他的是铃铛。 “你懂自己错在哪儿吗?” 小姑娘蹲在墙头睨他,身旁放着小山堆的白皮松子。 一颗一颗扔在他身上。 “你晓得错在哪了呀你去找诗音,打量着她喜欢你,含混过去?” 李寻欢将松子全接下来,聚拢在手心,远远瞧着,白茫茫一小堆,好似在昭示着他的内心。 “我从未如此想过。” 李寻欢跳上墙头,在小姑娘身边坐下,食指与拇指轻轻一掐,推出松子仁,极为自然地放到小姑娘手里。 同时道:“我错在……不该使诗音伤心,不该去青楼寻欢作乐,不该瞒着她……大哥的事。” 铃铛嗑松子仁的动作顿住。 吞咽下去,给嘴巴腾出空间后,毫不客气翻起白眼。 “你以为是那些?那我劝你现在还是先不要去找诗音比较好,不然我真怕没有龙啸云,以后再来个虎啸风,害你重蹈覆辙。” 接着道。 “合该令你变成女的,位于诗音的处境,不然你永远体会不到她的痛苦。” 李寻欢拉动唇角,让侧头正瞅着他的小姑娘几乎以为她嘴里吃进去的不是松子,是忘了剥皮的莲子,舌尖隐隐发苦。 听他轻叹。 “或许如此,然而男人又怎么可能变作女子呢。” 李寻欢的眼眸依然明亮,此刻却好似被扔入黄连,变作一池苦水。 “那可不一定呀,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小姑娘跳下墙头,束着头发的小铃铛叮叮作响。 她回头,眼眸弯成月牙儿。 “李二哥,你想不想变成女孩子玩玩?” 李寻欢一怔。 等他回过神来,小姑娘已经嘻嘻笑着跑远了。 -- 第11页 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受控的事情要发生了…… 李寻欢好笑地摇摇头。 难道他还真的可以从男变女不成。 * 萝卜切成丁,或拌醋,或拌酱油,开胃爽口,是一部分人心怡的下酒菜。 铃铛咔嘣咔嘣啃着萝卜,酒中仙一碗一碗豪爽地喝酒。 保定城有好酒。 十里香,九龙醉,鹿鸣春,刘伶醉…… 街上一家家酒馆,楼上楼下,铃铛寻了个遍,才在其中一家,二楼靠窗的雅座,找到酒中仙。 一来便毫不客气端走他的下酒菜当零嘴。 从窗口望出,是酒馆自家的小院。青竹成田,与二楼并齐,有自造小湖隐在竹林间,青石围边。客人若愿意,多花十枚铜板,由小二带去湖边垂钓,半日为限,钓上的鱼不收钱,店家免费宰杀烹饪,端到客人桌上。 “位置不错呀!” 小姑娘拉开椅子,趴在窗棂上,风吹过竹叶,沙沙作响。 “是李园那位管家推荐的,据说李府的主人特别爱在此处喝酒。” “他还喜欢自带下酒菜,通常是外面的小摊贩卖什么他就买什么。” 说到李寻欢的事,小姑娘扳着手指头,如数家珍。 “有时候是荔枝肉,有时候是鲜蹄子,上回我来的时候,他桌上摆着一碟酸豆角,特别酸,酸得我牙要掉了。” 小姑娘攒着眉,那委屈劲呦,真令人恨不得喂她一大勺白糖,甜到她心里去。 桌上没有糖,但是酒中仙的包裹里放着蛋叉叔叔的糖葫芦。 那可是风靡大唐的零食,大人们尤其爱用蛋叉叔叔的糖葫芦喂小萝莉小正太,听他们用甜甜的嗓音喊“哥哥/姐姐最好啦”,诶呦,那可跟嘴里嚼着饴糖似的,又香又甜。 而铃铛身边的小朋友们,谁没吃过蛋叉叔叔的糖葫芦,便是落伍啦,在小伙伴面前抬不起头来。 三金一根,不贵。 铃铛开开心心扔下萝卜,去咬甜甜的糖葫芦。 小姑娘吃东西一点也不文雅,咔嘣一口,咬下半颗,舌头尝着糖味儿的同时,推着果肉满嘴乱滚,两边腮一鼓一鼓的。 典型的小孩儿吃法。 她开口时,话音中带着糖渣的甜。 “酒爷爷,您的回魂仙梦酒还有吗?” 酒中仙一听,明白了。 “给李寻欢的?” “酒爷爷真聪明!” 酒中仙低头嘬一口酒,抬头笑笑。 “哪是我聪明啊,酒楼素有小江湖之称,三教九流,牛鬼蛇神,应有尽有。酒又是个使人蒙头的,喝多了,心里头有什么东西,倒什么东西,拦不住。我在窗台边坐的一炷香里,李寻欢扔下未婚妻上青楼的事,已经翻新七八个版本喽。” “七八个版本?都是些什么?” “乖,小孩子不要听这些。” 铃铛撇撇嘴。 她和唐无乐观赏过的春宫图不止一指厚,共读的《史记》里更是直言不讳“使毐以其阴关桐轮而行”,会在乎一点沾桃色的小流言? 司马公都未曾对此遮遮掩掩,深加隐讳,就他们这些拿年龄说事的大人迂腐。 “回魂仙梦酒我有是有,不过你确定要酒,不要用仙术回魂仙梦?它们的效果可是天差地别。” “不,用酒刚刚好。要是用仙术让他真的回到过去做出改变,对诗音反而不公平。” “但是喝酒在梦里回到过去,他没有后来的记忆,岂不是相当于再经历一遍,有甚用处?” “有我呀!” * 李寻欢如今不想喝酒。 可那是小姑娘端来的酒。 这酒好似工笔花鸟,由白雪般的酒液—— 李寻欢甚至怀疑端来的其实是一杯带着酒香的牛奶 ——打底,细碎的,不知是何物的金黄色在液体中若隐若现,好似浪花中浮起的贝壳。 李寻欢运起内力致双瞳,细看,大惊。 那金黄色液体,同样是浮于雪白酒液中。但同时,并未融于雪白酒液。 ——比水和油放一块儿会分层还稀罕。 “此为何物?” “天机。岁月。” “天机?岁月?” 李寻欢凝眸。 抚掌。 赞叹。 “真是个妙名。” 天机莽莽,岁月如金。 “岁月久矣,天机懵然。当然妙啦!” 小姑娘飞起眼角,神气活现。 李寻欢轻轻笑起来。 很多人都不明白,守己,内敛,仿若静水深流的李寻欢,为何愿意和气焰嚣张,任性自我的铃铛成为忘年交。只李寻欢心中清楚,是他心中欢喜,向往着那股活力。 ——灿如烟火,炤若朱曦。 正如他向往着那片波澜壮阔的江湖,而非相对他来说平稳安逸的朝堂。 铛—— 铛—— 铃铛敲着杯沿,酒水荡漾,细碎“贝壳”在“海面”起浮,白日,金灯,相辉映。 “来,喝下这杯回魂仙梦。” 酒杯伸到他嘴边,不给人拒绝的机会。 “好。” 李寻欢接过酒,饮下小姑娘赠予他的时光。 苦涩中带着微甜,宛如泛黄的时光翻开一页纸,岁月在眼前流过。 恍惚间,李寻欢好似看到红着脸的林诗音,眼睫微垂,娇美的脸蛋上有几抹灰,手指攥紧帕子,紧张的姑娘没有发现,白色砂糖从她帕子里的缝隙悄悄撒下,暴露出她极力想隐瞒的事情。 -- 第12页 那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李家表小姐,头一回为他表哥下厨,做的是最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 西红柿伴着砂糖更入味,傻姑娘不小心碰翻罐子,不想他知晓她在厨艺上笨手笨脚,慌忙间用她心爱的的帕子来“毁尸灭迹”。 他装作不知,仅是向她表达自己心疼,告诉她不必去学下厨房。别家姑娘要晓得如何洗手作羹汤,那是别家姑娘,然而,她从来不需要去学别家姑娘。 她若想风花雪月,他便伴她诗酒琴书。她若想烟火人间,他便随她靡靡红尘。 这酒,真甜。 这酒,真苦。 李寻欢醉了,枕着手臂在桌上,气息绵长。 铃铛拿起另一只酒杯。 “回魂仙梦酒,迷不住我的心智。” 一饮而尽。 吐吐舌头。 “哇,跟急支糖浆一种味道,真难喝。怎么大人们都喜欢喝酒。” 第1卷 第7章 梦中人 找好舒服的姿势,眼一闭,酒劲上来,整个人轻飘飘的,如坠云雾,不一会儿就失去了知觉。 “铃铛儿,铃铛儿。” 身体被推搡,有谁在对她呼唤。 “为何睡在门口,不叫下人开门?” “唔。” 铃铛迷迷蒙蒙地睁开眼,眼前突现李大傻子那张俊俏的脸蛋。 吓—— 铃铛往后一仰,后脑勺“砰”一声撞在什么东西上。 “诶呦。” 扭头一瞄,原来是李府的门柱子。 “铃铛儿!是不是撞疼了?我瞧瞧,有没有肿出大包。” 倒比铃铛这个撞到的还紧张。 小姑娘捂着脑后站起来。 “没事,没事。” 扯过李寻欢的袖子直闻。 很好,甘洌,爽适,是正常的李寻欢的味道。 之前从青楼把人挖出来时简直没法比。 那时候李寻欢正在借酒消愁,那味道销魂得…… 啧。 铃铛拒绝回忆。 “铃铛儿?” “哦,我闻闻你有没有在借酒消愁。” “铃铛儿说笑了,我哪需要借酒消愁。” 碧眸里尚未渗进黄连水,分外清华,清清朗朗地笑开来,宛若清风徐来,拨开接天莲叶,窥见水波渺绵。 他受回魂仙梦酒影响,记忆与情感,全回到不知龙啸云相思成疾之时。 小姑娘眼皮子一翻,赏给李寻欢一个大大的白眼。 “你现在不需要,说不准很快便要了。” 小李探花有些头疼,摸不准自己是哪里惹到这尊小祖宗,导致她不留情面得怼自己。 好在多年交情,李寻欢早把小姑娘当自己妹妹看,哄起人来张嘴便来。 “好,好,我很快需要了。我心里清楚,铃铛儿素来是为我着想——大雪天,你在外边睡有多长时间?快进来,我去让厨房熬一碗姜汤。鸡也刚好有一只,你前不久不是说丐帮的叫花鸡手艺一绝,可惜吃不到吗?老张手艺好,他做的叫花鸡,又香又嫩,保管不差丐帮多少。” 冲着那又香又嫩的叫花鸡,铃铛也要帮李寻欢解决问题。 “现在是什么时候?” “午时。” “我是问几月几号?” “正月初七。” 噢,李寻欢就是正月初七去关外办事,回来被仇家埋伏,然后被龙啸云救下。 铃铛不打算干扰在李寻欢回到李园前的事情的发展,不然她给李寻欢喝回魂仙梦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要是真回到过去,她还要担心一下未来的不可控性,可在梦里…… 李大傻子,走好:) 铃铛在李园握着大美人纤纤玉手,温香软玉的时候,李寻欢,在孤身骑马赶去关外的路上。 铃铛在夜夜好眠,高床软枕的时候,李寻欢,在孤身骑马赶去关外的路上。 铃铛在吃螃蟹,吃蛇羹,涮着火锅呷着汤时,李寻欢,在孤身……哦,不是孤身,是在和龙啸云骑马赶回李园的路上。 “诗音,你信我吗?” 得知李寻欢回来的林诗音,脚步一顿。 “当然。” “那你今晚不要出房门,不要见李寻欢。” 林诗音一句话没问,分明梳洗精细,却是转步进屋,柔荑搭在门沿,回首一笑。 “铃铛儿,替我与表哥问好。” 灯火阑珊处,美人如云端。 耳垂吊着珍珠珰,非是市面上常见的雪珍珠,而是血珍珠。 李寻欢急公好义,江湖上闯荡时救过江南首富,那富人非要报答他,不知从哪处打听得小李飞刀对未婚妻爱重怜惜,便送来一套血珍珠制成的首饰,其中正有一对珍珠耳坠。 所谓,东珠不如西珠,西珠不如南珠,南珠不如深海血珍珠,可在铃铛看来,那深海血珍珠,反倒不如灯下美人雪白的耳垂莹润。 “诗音,等我碰到画皮鬼,我让她给你画上美人图。” 突然跳到驴唇不对马嘴的话题,林诗音微微一愣,和李寻欢相似的好脾气使她自然得接过话题。 “画皮鬼?” 是……江湖中人的外号儿?就像表哥偶尔提到过的什么“生死判”“毒蝎子”? “嗯哒。她可喜欢画美人啦,她最大的愿望是书尽平生风流色。画够九九八十一张美人图,名字想好了,叫‘九九八十一难’。” -- 第13页 铃铛不知画皮鬼为何是用“九九八十一”这数,并且声称“九九八十一难”是大伙儿懂的玩笑。不过,她能领悟到“难”是何意,通俗点,“美人计”嘛。 林诗音抿嘴一笑。 小姑娘是在变着法子夸她呢。 鲜少有人不喜欢被夸,尤其是亲近之人的夸奖。 尽管林诗音不觉得自己好看到够得上顶尖的九九八十一个美人中的一位,然而,那是小姑娘的一片心意,何必用对外人的“哪里哪里”“过奖过奖”来生疏客套呢。 外人哪里配和自家小姑娘相等。 “好啦,我记着呢,你快进屋吧,外面风大,着凉后李大傻子又得伤心着急到寝食难安啦。” 铃铛轻功一起,如烟浮,如墨涂,林诗音心中突显小姑娘曾与她说过的轻功名字—— 点墨山河。 真真是迅且有仪。 林诗音素来不喜江湖中人,一则容易深陷险恶,二则举止粗鲁莽俗。似她表哥那般君子的,总在少数。现在一看,如果是跟铃铛一般优雅从容,身形飘逸,她心中亦是欢喜。 * 铃铛在通往林诗音小院的路上,将李寻欢堵住。 李园是不缺钱的。 寻常人家夜里乌漆麻黑,借缕星光月色行路,若是无星无月,又不舍得柴火,那可真是睁眼瞎子了。 但是,李园一路尽是灯火通明。 宽敞的行道,雕花的扶栏,每一步都是青花瓷。灯火十步一映,倘在水塘边,便是跳跃在莲花灯上,倘在树旁,便是鸟状的灯笼,发光的藤萝,更兼有假山挖空,兰膏明烛悬于其中,自洞口放出光明。 到此时,为的不是照明,而是生活的雅致了。 一情一景,皆是李寻欢与林诗音消遣所布。 “大傻子。” 一颗珍珠砸到李寻欢身上,反弹出去,掉在地上,轱辘辘往一个方向滚。 探花郎抬头。 夜色之中,亏得有灯光照明,否则纵是他的眼力也找不到趴在假山上,一身墨色,几乎要与其融为一体的小姑娘。 被砸到也不生气。 只问。 “铃铛儿为何砸我?” “大傻子,砸的就是你!” 小姑娘脆生生道。 李寻欢弯下腰,把珍珠拾在手心里。 叹道:“如此好看的珍珠,拿来砸我这大傻子,真是暴殄天物啊。” 小姑娘扑哧笑出声,黑白分明的圆眼睛里落入星河。 “你这人……骂你你也不还嘴,打你你也不还手,说你是大傻子,我可没说错。” “小姑娘没错,大傻子没错。” 李寻欢作沉思状。 “那错的肯定是珍珠!” “珍珠?” “是它太贵重,品相太好,拿来砸大傻子可惜了。假如它是一张碎烂的废纸,一颗惨白的死鱼眼珠子,小姑娘不觉得可惜,大傻子同样不会觉得可惜。” “用在外人身上,一颗鱼眼珠子我都觉得浪费。可是……” 她歪头,一片天真浪漫,食指戳在酒窝上,真不知可以从里面抠出多少糖来。 “你又不是外人。” 李寻欢哂笑。 池塘里的红鲤自水中偷偷探出头。 “天底下只你铃铛能将一件不大好的事情,说得令人触动,全然生不起气。” ——你又不是外人。 多么温暖柔软的一句话,偏生用的背景不对。 可李寻欢心知,铃铛是真心如此认为的,要是外人…… 他莞尔。 要是外人,心高气傲的小姑娘,压根不会给正眼儿,哪里谈得上如此亲昵——于她来说,这般行为便是亲近,和别人划开线——的表现呢。 “铃铛儿等在此处,是有事相告?” “唔……” 铃铛眼睛一眨。 “起风啦。” 是微风吹拂,水面涟漪,迷迷蒙蒙飘来雾气。 铃铛恍若未觉。 只接着说:“我来拦着你,不让你见诗音呀——诗音还托我与你问个好。” “嗯。” 李寻欢来不及问更多,一柄小刀已扣在指尖。 “铃铛儿当心,这雾气起得蹊跷。” 话音才落,已闻不到他的呼吸。 有把水凝冰的真气,自然有平白起雾的真气,江湖凶险,不可小觑。 但那不是敌袭。 铃铛从中感受到熟悉的时空转换的力量。 出口成真是个强悍的能力,同时,也是个可以让人觉得生活无趣的能力。任何东西张张嘴就得到,悠悠岁月,便如同白粥般寡淡无味。 因此,铃铛给自己下有一道限制,倘若她不在言语中表明“立刻”“马上”诸如此类字样,将默认进行时空转换,去往能令她得偿所愿的异世界。 雾气吞噬了李寻欢与铃铛。 茫茫大雾,伸出手时朦胧到仅容人窥见五指。不断向前走,李寻欢特意使衣衫在行走间发出衣料摩挲的声音,好方便铃铛知道他所在。 小姑娘亦然。 雾里的铃铛声从未停歇。 不知是哪一脚落下,触感就从硬邦邦的地砖,变成松软的沙子。 雾气已散。 铃铛抬眼,视线一扫—— 是孤蓬霜根。是黄沙眇眇。 第1卷 第8章 -- 第14页 “大漠?” 李寻欢迟疑着。 他的耳朵不信他说的话,他的眼睛却告诉他,那些舒金似的沙子,全是真的。 铃铛脱去靴袜,小脚丫子踩着金沙,松松软软的沙子流进趾缝,酥酥痒痒,小姑娘咯咯笑起来。 李寻欢便也笑了,和大漠温柔的月色相应。 “这般奇遇倒是有趣,可惜无酒相陪。” “有好酒。好菜也有。” 铃铛说着,从荷包里拿出按理来说塞不进去的酒壶和尚热气腾腾的菜。 青白花盖子一开,酒味儿顺风往鼻子里钻。 啊,是“石冻春”。 李寻欢一闻就闻出来了。 ——酒则有郢州之富水,乌程之若下,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石冻春……确当得起铃铛儿说的好酒。 石冻春用的酿酒主料有芦苇叶、竹叶、夏莲嫩叶、蒲公英……李寻欢极爱它的“清”,味清,色清,用料亦“清”。 菜也是好菜。 烧茄子。 茄子烧得软糯,稀芡一淋,色泽鲜明。色香味,“色”极好,想必“味”亦是极好,入口即化,皮肉软烂。 好酒。 好菜。 大漠都忍不住浅尝。 ——风一吹,凭它什么好酒好菜,全落了黄沙。 素来小大人一般的小姑娘,眼睛瞪得圆溜溜,其中是难得一见的茫然之色。 李寻欢忍着笑意,一本正经道:“确是好酒好菜,可惜得先敬过老天爷。” 小姑娘噘着嘴,将菜盘子和瓷酒壶往地上扔。 “脏!不要它们了!” 再看看被风祸害,溅得油腻腻的指头,她脸上明显露出嫌弃,另一只干净的手从包裹里取出一筒泉水,全浇在手上。 给在大漠里求生的人看到,该活活把人气死了。 李寻欢有些头疼。 这么娇,可怎么在大漠里过活啊。 然后,李寻欢发现,小姑娘并不需要他操心。 那小小的荷包,装着几十桶和几百筒的泉水。 如此神奇的物件,铃铛儿却坦然的在他面前显露,这般沉甸甸的信任…… 李寻欢又是窝心,又是担心。 “铃铛儿,你的荷包的神奇之处,要仔细着别被人发现,不然,恐引来杀人夺宝。” 小姑娘歪着头看他,舔舔小尖牙,大眼睛眯成月牙。 “好呀。” 李寻欢忍不住叹气:“不知为何来到此间,也不知要怎的回去。幸好大哥在李园,可以帮忙照看一下诗音。” 一根糖葫芦硬塞到他嘴里,只酸不甜的味道从舌尖传遍全身。 ——不是她常吃的蛋叉叔叔的糖葫芦 九岁的小孩儿踮着脚,一手扯着他的衣襟令他的上半身弯下,另一只手高高举起糖葫芦,滑落的袖口都来不及拉上。 “酸吗?” “酸。” 酸得李寻欢不敢用牙齿咀嚼,生怕酸进牙根去。 “知道酸才好。” 铃铛松开手,往后退几步,双手抱肩。 “知道酸还敢自己找酸的东西吃,小心酸你大半辈子。” 这是话里有话啊。 李寻欢一琢磨,取出帕子吐掉糖葫芦,方笑道:“我对诗音有信心,大哥也不是那种人,我哪里会吃醋。” “那你把你手里的糖葫芦吃完我就信你。” “……” 李寻欢纠结地注视着手中尤剩下四颗的糖葫芦,眼尾一扫,如释重负。 “那边好像有绿洲,我们过去查探一番?在沙漠里,光有水行不通。” “哼唧。” 铃铛手一捞靴子,腾空而起,踏着万花轻功“点墨山河”,蹿出二三丈远,回头瞧李寻欢。 “快来呀,你不是要去那边看看吗?” 耳边垂下的细发飘飘忽忽,在她说话间扬进嘴里。 “呸呸呸——” 铃铛皱皱鼻子,在心里又给李寻欢记上一笔。 哼! 要不是在解决这大傻子的问题,她才没必要来沙漠吃苦呢! 李寻欢晓得话题算是揭过去了,心口一松,将那酸不溜秋的糖葫芦连同那方手帕一并留在大漠中,运起轻功追赶过去。 绿洲就是绿洲,不是海市蜃楼。 铃铛坐在沙丘上穿鞋子。 这片沙漠里的沙丘特别松软,李寻欢落下来时,整双鞋都陷进去。 惹得铃铛直笑。 “李寻欢,你是不是没来过大漠呀?” “你来过?” “那当然!我去过龙门荒漠!” “那我可要好好跟铃铛儿学学,我没来过大漠,没有铃铛儿我可如何是好。” 两汪碧水中盛满笑意,连空气亦变得干净清爽起来。 小姑娘哼哼唧唧,尽管清楚对面的在哄她,但仍是心花怒放,心里美滋滋地冒气泡。 “我来时瞥到那个方向有一眼泉水,我们过去看看吧。” “好。” 泉水镶在绿洲正中间,从高处往下看,可怜又可爱。 李寻欢掬起清澈的泉水往嘴里送,试图洗掉嘴里那股子酸味。 他头一次吃到那么酸的糖葫芦——真不懂小姑娘是怎么挑出来的。 铃铛见那水色喜人,同样弯下腰接起一捧。 咂咂嘴。 -- 第15页 “没有五莲泉好喝。” “五莲泉?你洗手用的……” 两人齐齐愣住。 铃铛揉揉耳朵,干巴巴道:“你的声音……” 李寻欢的声音一直很有辨识度,是窖藏旨酒,似六月熏风。然而适才他的声音,变得婉转,娇媚,好像随风轻舞的柳树叶。 不止声音,连身材,体型,骨骼,面貌,皆往女性的柔美转变。 铃铛看看李寻欢,再看看那一眼泉水,不慌不忙地走过去,用手戳一下他的胸部。 “哇,真的变大变软了诶!” 李寻欢仿佛受惊的猫,动作极大地往后退。 “铃铛!” 嗯,还会炸毛。 小姑娘理直气壮道:“又不是没有戳过,我以前都按过呢。” 李寻欢揉揉太阳穴:“那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因为那时候你是男孩子?但是现在我们都是女孩子呀!” “那时候我真气逆转,跌入水中,你在救我方按的胸膛,可你到底是个女孩子,哪能随便碰男孩子的身体呢?哦,也不能让男孩子随便碰你的身体,哪怕你现在年纪小。” 小姑娘眨眨眼睛。 “可是,现在我们都是女孩子了呀。” 李寻欢眼角跳动。 “铃铛儿……” 他纠结一瞬语言,语速缓慢而沉重:“咱们可以不要提这事了吗?” 他不信聪慧通人性的小姑娘,看不出来他是因为变成女子后被迫接受胸前多出两团肉,一时受到刺激才那么大反应。 “嗯哒!” 铃铛绕着李寻欢转一圈,欲言又止。 李寻欢:“……” “……算了,你还是随便说吧。” 自暴自弃.jpg “好,那我可说啦!你知晓我是学医的,望闻问切是基本功。又因着我们万花谷的点穴截脉是看家本事,人体经脉穴道了然于心,骨骼形体一眼辨出,我看你的骨像……真的是改变得彻彻底底,和缩骨功那种变法不一样。” “我感觉得到……” “我觉得是你喝的水的原因。” 边说,铃铛边拿出几个空的水囊,使它们全部装满。 送唐无乐的礼物,有啦! “水?” 李寻欢回忆着刚才的事情。 “男人喝了变成女人,女人喝了没事的泉水?” 铃铛眨眨眼睛。 “我猜,或许有反过来的,女人喝了变成男人,男人喝了没事的泉水,我想,你现在应该需要它。” 李寻欢苦笑。 “确实需要,不然我回去后,如何与诗音交代?只是,我们不清楚那女人喝了变男人的泉水在哪。” 铃铛托着有些婴儿肥的腮瞅着他,嘴上却是答非所问。 “我闻到熊掌的味道啦。” “熊掌?” “我出来前去山上打来一头熊瞎子,喊厨房做熊掌给我吃,现在也不晓得会不会变凉——二次加热就没有那种味道了。” “那可真是个大麻烦,熊可不好打。” “我希望我们现在立刻能回去,到时候熊掌分你一只!” “好啊。” 李寻欢笑道。 随后,白雾重现。 视线模糊时,李寻欢听到蹦蹦跳跳的小姑娘跃动的铃铛响,以及她口齿清晰的念白。 “熊蹯之臑,芍药之酱。薄耆之炙,鲜鲤之鲙。秋黄之苏,白露之茹……” 是《七发》啊…… 从白雾走出后,又是李园。 李寻欢低头瞪着胸前多出来的肉,生无可恋地一闭眼。 ——原来不是梦啊。 “表、表哥?” 李寻欢僵硬地抬头。 远处,林诗音惊讶地看着他,晚间风凉,她手上攥住披风系着的口,脸色有些惨白。 ——李寻欢一时也弄不明白,那到底是温度低白的,还是看到他的样子白的。 二人遥遥相望。 林诗音撑起笑容,说话依旧是那么慢条斯理。 “表哥,你……是在和铃铛儿玩易容?” “当然不是啊,他不小心喝到一种奇奇怪怪的泉水,使自己变成女人了。” 李寻欢没来得及阻止,铃铛便噼里啪啦将事情交代个一清二楚,他只好默默放下半抬起的手,等着未婚妻的反应。 这可比小时候过年时想了解可以从长辈手里拿到多少压岁钱折磨人。 听到否认,林诗音从里到外透着如释重负。 “我还以为……” 以为什么,林诗音没有说,她仅是话音一转,神情坚定地注视着李寻欢。 第1卷 第9章 李姑娘 “不论表哥是男是女,诗音……都心悦表哥。” 李大傻子显然十分感动。 “诗音……” “表哥……” “咔咔咔咔……” 两人默默转过头,盯住铃铛。 小姑娘半点没有自己此刻是超大号灯笼的感觉,嗑瓜子嗑得起劲。 另只手举起来摇动。 “你们继续啊,不用管我。” 顿了顿。 “啊,差点忘记问啦,诗音,你怎么在这儿?” 林诗音蹙眉。 “我听下人说,你们失踪了。” 不放心,所以哪怕违背约定也要出来寻找。 -- 第16页 “没事,我们现在回来了,丝毫无损。” 小姑娘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可林诗音并未安心。 任谁看到未婚夫那副样子,都不会安心。 “那你们继续谈情说爱,我去厨房吃我的熊掌啦!放心,李寻欢,我记得要给你留一个哒!” 她轻功一起,三两下消失在视野中。 林诗音的心绪突然安定如磐石。 铃铛是不可能扔下这模样的表哥不管,她如此态度,必然有解决的方法。 若是没有…… 若是没有…… 林诗音柔柔一垂眼。 只要表哥还是表哥,性别如何,又有甚紧要呢。 * 熊掌很好吃。 配上芍药做的酱,大虫背脊上那一大块肉削成的薄片,和一碗用楚苗山的稻米做的饭,真是有种《七发》里所说,如汤沃雪的美感。 铃铛的嘴巴塞得慢慢的,两腮一鼓一鼓,熊掌劲道十足,甚至嚼得她嘴巴有些酸。 桌子上一堆碎骨头。 最后是例行的靓汤。 舌尖触碰到美味的汤汁,鲜得很,好像一位活泼的小女孩在味蕾上跳舞,退场时,裙摆一撩,顺着喉咙往下滑。 “这汤里加了蜂蜜。” 灶前的老师傅赞道:“铃铛小姐您真是老饕,一尝就尝出来了,可不是加了蜂蜜吗?” “我是学医的,舌头和鼻子不灵可不行。” 铃铛托着腮,调羹一下一下轻敲着碗沿。 她自出生起便被生母用各种药材擦拭鼻子,和喂进去药物,给她□□出特别灵敏的嗅觉和味觉,好方便辨识各类毒物,可惜后来造化弄人,她无法碰毒,唐家堡家学以毒为主,机关是其次—— 毕竟唐家堡的机关是要淬毒的。 ——所以堡内才对她,一名嫡系子弟,去加入万花谷没有丝毫意见。 不过啊…… 铃铛勺起一匙汤水,蜂蜜的甜味令她双眼愉悦地眯起。 也是她对学毒没什么想法,不然,她一张嘴的事,哪儿可以成为阻碍呢。 * 李园多了一位小姐。 下人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单晓得是上边说是他们少爷失散多年的亲妹妹。 龙啸云听闻,拿上好酒,过来梅园要向李寻欢道喜。 梅园中尽是梅树,现属三春,红艳艳的梅花千枝万枝,赏心悦目。 更有一地香尘,宛若烟霞路。 龙啸云自认为是个大老粗,可面对如此景致,仍是踌躇片刻方敢踏步进园中。 走进去好长的一段路,偏偏身边梅树不见少,龙啸云几乎以为自己在原地踏步。 远远见着有人背对着他赏花,看那明显是男子服饰,定然是他的寻欢兄弟。 遂高声喊:“寻欢,听说你找回家人,大哥特意带来美酒,和你庆祝一番。” 那人转头,龙啸云呼吸一滞。 梅花落满道,佳人颜如渥丹,气似幽兰,嫭目遥遥望来,真是凌波仙子,隔水相见。 尤其那双碧眼,溶溶濛濛,让人陷入一溪绿水桃源梦。 绿色的眼睛,莫不是寻欢刚找回的妹妹? 龙啸云头猛地一低。 “不、不好意思,我不晓得小姐在园里赏花,误闯进来,冒犯小姐,这便离去,小姐莫怪。” 不等李姑娘回应就急切地转身离去,那速度仿佛后面有恶犬在追赶。 “大……” “李姑娘”顿住,摸摸自己的喉咙,默默转身,当做不认识龙啸云。 他现在这样子,可没法和大哥解释。 李寻欢揉揉额角。 他现今站在梅园里,是应某个小姑娘的约,来这儿一起挖五六前埋在树下的梅酒,他习惯提前一盏茶过来等人,没想到那么巧,碰上龙啸云。 好在大哥他守礼,没上来询问,否则他真不知有多别扭。 李寻欢往树下一坐,过一会儿,一道墨影落在他身前。 亮堂堂一双眼,映着李姑娘娇美的容颜。 “李作乐!” 李寻欢嘴角一抽。 “铃铛儿,别闹。” “我哪有闹啦,寻欢作乐,听着便是亲兄妹。” 小姑娘摸着判官笔,振振有词。 “而且,我要是叫你李寻欢,万一被人听到,要怎么解释?” 李寻欢:→_→ 收一下你偷乐的嘴角,能更有说服力。 “挖酒罢。” 倒也默认纵容了小姑娘的调皮。 “我来!我有专门挖宝的工具!” 铃铛兴冲冲从荷包里拿出一柄金光闪闪的铲子。 “七巧觅宝铲,你别看它重,但是可好用啦!” 一铲下去,李寻欢忍不住怀疑自家地面是不是用豆腐做的。 土块轻轻松松被挖开,三两下发现下边的酒坛。 铃铛摸着那条一同埋进土里,灰扑扑的麻绳,拖着它将一大坛酒拎出。 “还真有啊……” 铃铛小声道。 回魂仙梦酒可构造梦境,但这梦境未免太真实了,连他们在现实中曾埋下的酒的细节居然都照顾到,倒有些黄粱一梦的感觉。 酒是果酒,度数不高,小姑娘亦可以喝上三两口。然而她才喝一口,立马把酒水吐出来,皱巴着小脸。 “急支糖浆……” -- 第17页 一团孩气。 “糖浆?酒太甜吗?” “不,有点苦。果酒一样不好喝。” 李寻欢笑着揉揉小姑娘的头发。 “小孩子一个。” 小孩子铃铛打定主意要看李寻欢的笑话,在龙啸云对李姑娘魂牵梦绕,病入膏肓之时,面对着来请她相看病情的李寻欢,背着手,字正腔圆告诉他—— “那是心病,心病自古以来无方可医,你请我师公来,也救不了他。除非你了解到他在忧虑的事情,从根本解决问题,他自然就好啦。” 李寻欢于是束胸做假喉结去见龙啸云,三番五次追问。 大致对话是这样的—— “大哥你如何病成这般模样,你有什么心病告诉我啊大哥,我帮你想想办法啊大哥,要钱给钱要人给人!” “不,寻欢你不理解我的痛苦,我不会说的,苍天啊大地啊,我该怎么办,让我安安静静如同路边的小猫小狗那样死去吧。” 反正三五次后,龙啸云才苍白着脸色相告。 “寻欢,既然你想知道,我唯有告诉你了。我……我在园中遇到令妹,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回来后辗转反侧,彻夜难眠。只是我一大老粗,哪里配得上她,门不当户不对,她说琴棋书画,我只懂江湖上的刀光剑影。我知晓小姐那般美好的人不是会轻蔑我出身地位的俗人,但是我……自觉配不上。” 李寻欢脸色惨白。 “大哥……你喜欢诗……喜欢我妹妹?” “没错。” 龙啸云眼中闪过挣扎,一把握住李寻欢的手……咦,寻欢兄弟的手,皮肤触感好像不太对? “大哥?” 龙啸云于是放下心里的疑惑,以为是养尊处优的大户人家公子该有的细皮嫩肉,和他这样江湖上讨生活的粗汉子不一样。 “寻欢,你称我一声大哥,我方敢跟你说。” “嗯……” 李寻欢有些魂不守舍,龙啸云此时情绪激动,却是看不出来。 “寻欢兄弟,俗话说,长兄如父……” 李寻欢好似明白他想要说什么,强颜欢笑。 “确是这么个理儿。” “我想请你将你妹妹许配给我,我保证我可以一生一世对她好的。绝不纳妾。甚至愿意为李姑娘退出江湖,在这保定安分过日子。” 正在悲痛的李寻欢神情茫然起来。 “等等,大哥,你说……李姑娘?” “对。” “噗。” 屋外,扒在墙头偷听的小姑娘忍不住笑出声,跌下墙头,捂着肚子笑得直打滚,不过以防被李寻欢发觉,她独第一声笑有声音,后边皆是无声,好似在演哑剧。 屋内,李寻欢的表情有一瞬间扭曲。 “我失散多年,之前才找回来的妹妹?” “自然。难不成寻欢你还有第二个妹妹?” 妹妹没有,表妹倒是有一个。 李寻欢刚变性没多久,哪怕龙啸云口口声声说妹妹,他都一直以为是说林诗音,哪能想到他自己身上。毕竟,表妹同样可以喊妹妹。 现在一切伤感忧郁,尽数化为哭笑不得。 “寻欢,你觉得如何?” 李寻欢佯装无意,把手缩回来。 “这……我……” 他轻咳一声,真不懂该怎么说明情况。 何况,倘若他直说,看他大哥现在气若游丝的样子,指不定一个刺激,当场去世。 最后李寻欢不清楚自己是如何糊弄着离开的。反正他没答应,但也没有强硬拒绝。 如果大哥没有生病该多好。 李寻欢苦恼得想。 现在摆在他眼前的,是一条人命。 或许在崇尚快意恩仇,顺心而为的人眼里,管他龙啸云去死,一条命而已,哪里比得上自己快活,可惜,李寻欢终究做不到。 他若是做得到,便不是李寻欢了。 第1卷 第10章 男扮女 夜晚,冷香小筑的窗户被敲响。 ——那是李寻欢的居所。 小姑娘的脑袋从窗外钻进来,一头毛茸茸的黑发,真让人想要揉上一把。 束发的小铃铛撞击,清灵作响。 “要不要知心小友呀?” 鬼使神差的,李寻欢点点头。 “要。” * 李寻欢的房间如他的人一般,清雅出尘。 屋内找不到一处角落结着蜘蛛网,遮着内室的水墨屏风上是王羲之的草书,熏炉燃着冷香,椽烛摇着风影。 小姑娘往椅子上一坐,眼中漫着星星。 “你说呀,我听着。” “大哥意外看到我的女儿身,被容颜迷惑……” “茶不思饭不想?” 李寻欢尴尬地笑了笑。 小姑娘一拍手。 “哦~怪不得他会得心病!” “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听下人说,大哥昨日已咳出血来,我做不到放着大哥不管,可是我这……” 也没法管啊。 总不能真嫁过去吧→_→ “心病还需心药医,很明显,他的心病正是‘李姑娘’,你要是想治好他,喝酒大醉五天五夜,然后想通……” ——好像你对诗音那样。 “去跟他说,你其实是女扮男装。” 铃铛唯恐天下不乱。 李寻欢轻轻拍一下小姑娘的脑袋。 -- 第18页 “胡闹。” “但你没法否认,这就是最好的办法啊。你不是不忍心眼睁睁看他丢了命吗?啊,干脆你给他两年时间,让他追求你,你正好可以用两年时间来接受。” “他喜欢的是李姑娘,又不是李寻欢,纵使我接受,他亦接受不来。” “会不会接受是他的事情,你连告都不告诉他,怎么肯定他不可以接受?” 小姑娘推着他的腰。 “去嘛,去嘛,很简单的,跟他说你一直是女扮男装!” 李寻欢被她一路推到结义大哥的院门前。 “铃铛儿,你说真的,说出来便成?” “当然。” “就那么简单?” “你对你结义大哥没有信心吗?还是你觉得他是那种不顾你意愿,强行令你嫁与他的恶棍?” “铃铛儿说得有理,大哥自然不是那般小人。” 李寻欢幡然醒悟,推开没上锁的院门进去。 “大哥!” 卧病在床的龙啸云强行支起上半身,立刻被李寻欢着急地扶着躺下。 “大哥你病着呢,不用起身。” “寻欢……” 对上龙啸云希翼的眼神,李寻欢突然有些不忍心,但想到铃铛儿的当头棒喝,又觉得大哥有权利知晓真相。 说是这么说,但事到临头,李寻欢在感情方面优柔寡断的性格使他却步了。 万一……万一大哥没有熬过去呢? 李寻欢迟疑的态度落入龙啸云眼中,龙啸云病得干枯的手指在被褥上收紧。 “寻欢,莫不是李姑娘已有婚约?” 李寻欢一瞬间想起林诗音,然而他不懂易容术,诗音也不大会装成男子,不可能与他结伴出现在大哥面前。 只得无奈打消念头,道声没有。 那龙啸云不知有意无意,并未去接着询问李姑娘有无心上人,对李寻欢道:“既然男未婚女未嫁,我去与她相处相处,或许李姑娘便愿意嫁与我呢。” “寻欢,你不介意吧?” “不、不介意。” 李寻欢随口应付两句,落荒而逃。 铃铛坐在树桠上,手拿着她那柄刻着‘乐’字的小刀在切一块老远看着是白色的东西,每切一块,就往不知何时升起的火堆里扔一块。 裸露的小腿一晃一晃,那是其主人无聊时的举动。 空气中充满馥郁的香气。 李寻欢识货,认得出来小姑娘手中的东西,正是龙涎香。 饶是小李探花亦被眼前壕气冲天的一幕镇住。 普通龙涎香,一斤要铜钱四万九千文,而白色的龙涎香是龙涎香中的上品,要经过百年以上的海水浸泡方能得到,价钱唯有更贵。 她这闲得无聊,便无聊掉至少四万九千文。 “李寻欢!” 她欢欢喜喜从树上跳下来,一张嘴是满腹芬香。 “事情如何啦?” 等到听完事情经过,小姑娘脸一冷,扭头要走。 “铃铛儿?” “别叫我,我以后不管你的破事儿了,发生任何事都不要来找我,反正你自己有主意,不需要我的!” 小姑娘越说越大声,那委屈劲儿几乎从嗓音中溢出来。 她说话向来没个大小,可李寻欢才不管哩,见自己把小姑娘气着,又是伏低做小,又是割城让地,耐心哄许久终于等到人嘟着嘴说:“好吧,没有下次啦。” 只是,她倒底不再管这事儿。 哪怕李寻欢被龙啸云缠得苦闷,她全当没看到,甚至拐走林诗音远去洛阳城,赏那牡丹会。 李寻欢现在真不知晓要如何对待龙啸云。 对方现在对李姑娘穷追猛打,经常送各种不会显得太亲密令人不适的小玩意,三不五时抄一首表白的古诗古词送过来,要是李姑娘不在,就找李寻欢帮忙转交,偶尔还提出一起逛街的邀请…… 李姑娘:烦,闷,不想见他…… 也是小李飞刀身处江湖,见惯江湖上的男男女女的开放大胆,压根没意识到对于一个官家女子来说,龙啸云的作为,有多么越界。 纠结,尴尬,犹豫,或许是冥冥中的命中注定,李寻欢忍受折磨同样是半个月,终于下定决心要告知龙啸云真相。 ——看大哥的态度是认真的,不是一时见色起意,他总不能将人吊在那里一辈子吧。 “寻欢兄弟,你怎么来……哦,大哥最近忽视你了,实在对不住。” 十分热情地拍拍李寻欢的肩膀,哈哈大笑。 “走,我们兄弟去找澡堂子泡澡去,然后请两位专门的师父,捏捏肩,捶捶腿,修修指甲。” “大哥,我有事想跟你说。” “啊?” “呃……大哥,你的身子骨尚好吧?” “特别好!放心!” 李寻欢拿出一个瓷瓶子,从里面倒出一颗黑色的丹丸。 “大哥,来,你把它含在嘴里。” “这是?” “速效救心丸。” 铃铛儿走之前交予他的,说等他忍不下去,要说出真相时,记得先给龙啸云喂一粒。 “名字七七块块的。” 龙啸云嘴里含着一颗药丸,说话时便显得囫囵,舌头捋不直。 “大哥,那里有椅子,你先坐下。” 到底什么事啊? -- 第19页 龙啸云一头雾水。 嘴巴里含着东西又不大想开口,于是拿眼神示意李寻欢,有事快说。 李寻欢一咬牙,道:“其实我自幼爱穿女装,用女儿家的胭脂水粉,我爹和我兄长怕耽误我的功名,才假托李家有位三姑娘。” 觑着大哥的脸色,李寻欢硬着头皮继续。 “所以……从来没有李姑娘,仅有李公子。” “大哥?!你没事吧大哥!” 大哥的脸白了青,青了红,红了紫,要不是内息正常,李寻欢都要以为他是走火入魔了。 他捂着心口,指着李寻欢的手抖得像帕金森患者。 “大哥!快!将药咽下去!” 李寻欢急急忙忙接来一杯水,给龙啸云灌进去。 如此神色就好上许多。 ——也不晓得是不是心理的原因。 龙啸云缓过来,好大喘一口,粗着声问:“寻欢兄弟,你是在开玩笑吧。” “对不起,大哥,我……” 龙啸云扭头一口血吐出,腥味弥漫在空气中。 “大哥!” 啪—— 龙啸云拍开李寻欢的手。 “李寻欢,枉我龙啸云当你是兄弟,你便是想看我笑话的?这十五天里是不是很得意,觉得我像个傻子一样被你玩弄在鼓掌之间?” “不是,大哥,我……” “你不用多说,不管你怎么想,你确实是那么做的。” 龙啸云深呼吸。 “滚!” “不对,李园是你家,不是我家,我滚!” 随着龙啸云此话一出,李寻欢眼前的景象霎时如镜花水月,砰然破碎。 * 阳光自未关紧的窗户缝偷溜进来,照在碧绿如玉的酒杯上。 又不满足于酒杯的冰凉,跃动到男子软胶一般的唇瓣上,滚烫了日色。 长而密的睫毛抖动,掀出一汪碧水。 正撞见替他掖披风角的未婚妻。 “诗音……” 林诗音抿唇,转身要走。 被一把拉住手。 “诗音,对不起,之前确是我的错,我不该自以为是,以为牺牲自己就可以对你和大哥都好。我早该知道,要你接受一个你没甚感情的人,是一种折磨。” 正如李姑娘对龙啸云。 有些事情,非得切实经历一场,方能清楚自己当初是多么的可笑。 林诗音眼里顿时盈满泪水。 这姑娘是真爱她表哥,只是一个拉手,一句道歉,便既往不咎。 铃铛比李寻欢醒得早,醒过来之后立刻去喊林诗音过来,然后蹲在外面等。 等到房门打开,李寻欢与林诗音携手而出。 “和好啦?” 粘乎乎,甜软软,真是让李寻欢想生气都生不起来。 ——梦里那去沙漠又回来时,小姑娘没想过多做掩饰的模样,足够使李寻欢猜到她有多么神奇的能力。 李寻欢与林诗音相视一笑。 “嗯,和好了。” “那龙啸云?” 小姑娘真是半点不客气,戳心窝子一戳一个准。 第1卷 第11章 李寻欢坦然自若。 “我去跟大哥说,他要怨要恨,皆由我一力承当。” 他行至铃铛面前,正经八百做了个揖。 一躬到底。 “我们的关系,不该说谢,但是除此之外,我不知该如何表达我的感激。” “谢谢你,铃铛儿。” 要不是铃铛儿,他恐怕要一直错下去,以为这是在成全大哥的性命无忧,和诗音想要的平静生活,自己背负一切悲痛。 若是如此,或许只会成就一场悲剧,毁去三个人。 小姑娘便笑了。 “成亲挑好日子记得告诉我呀!” 起身背着手,蹦蹦哒哒离开。 真好,既解决了给乐乐的礼物,又解决了龙啸云。 礼物虽然是在梦中,但既然梦中有,现实中她自然也能拿到手。 “我的手上现在要出现一牛皮囊的可以令男人变成女人的泉水。” 手心一沉,凭空出现一水囊。 这才是“出口成真”的威力,不过是铃铛不想生活变得无趣,才少有这么用。 * 李寻欢去跟龙啸云说明白了,林诗音是他的未婚妻。 与梦中差不多的反应。 刺激过后就是愤怒。 “李寻欢,好你个李寻欢,你是不是把我当笑话看?有婚约为什么不提早告诉我?我龙啸云在你心里,原是个会觊觎兄弟未婚妻的小人?” 窗外的铃铛撇撇嘴。 李大傻子看不出来,她难道看不出来?觊觎兄弟未婚妻确实没有,知道是兄弟表妹,想要道德绑架兄弟来达成念想,可是有得很。 李大傻子真不愧是大傻子,又是赔礼,又是道歉,过错全揽自己身上。结果那龙啸云依然是愤而离去。 马蹄声碎,龙啸云离保定越来越远。 愤怒归愤怒,此时他也的确还不是后来被嫉妒折磨十年的兴云庄庄主,虽有点小心机,却做不出来不占理记仇的事。 ——本来便无仇,只能说是阴差阳错。 “大哥哥!” 铃铛在路上拦住他。 龙啸云一勒缰绳,见到小姑娘,想起当时他脑补的和林姑娘的女儿,一时间百感交集。 -- 第20页 他不至于没品到迁怒一个小姑娘。 艰难地扯扯嘴角。 “有事?” “大哥哥,我观你印堂发黑,近来恐有小坎坷。” 她眨眨眼睛。 “出门在外,要小心呀。” 说罢,她就运起轻功跑了。 好似清风拂过树桠的轻灵。 他的轻功竟连个小姑娘都比不过。 龙啸云怅然。 所以,他要不还是回家种地吧,江湖不适合他。 正想着,大雨倾盆而下。 然后被路过的,策马狂奔的人给溅上一身泥。 好不容易找到一间旅店,被告知客满。 花钱买来一身别人的旧衣服,借旅店的茅房更换,大风一吹,搭在门口的下衫被吹得老远,蹲在茅房许久方等到人来请对方帮忙捡一下。 一系列倒霉事情接连发生,龙啸云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来刚才铃铛那句“你印堂发黑”,下意识摸摸眉心。 不会……吧? * “哇!凤凰日?” 小姑娘将自己卷在毯子里面,露出个毛茸茸的脑袋瓜儿。 林诗音低眉绣着嫁衣,声音柔柔细细。 “对,表哥说,我与他成亲的日子定在十二月九日,凤凰日。” “凤凰日有什么特殊呀?” “凤凰下降之日,是女人的吉日。相对的,麒麟日是男人的吉日。在凤凰日里,只要八字不冲克,女人便能逢凶化吉,百无禁忌。表哥挑的凤凰日,今年生肖正好与当日干支相生旺,合家安然,福寿两全。” 李寻欢认真起来,自然是极为认真的,成亲诸事,该有的,有一件算一件,绝不让林诗音缺失。 准备昏礼的事宜和小姑娘没有关系,她摸摸自己的小荷包,觉得是时候带礼物回去见五年没多少消息的小伙伴了。 小姑娘咬住嘴唇。 哼,最后一次,如果乐乐继续不理她,她就和他绝交! “酒爷爷,咱们要回去啦!” 铃铛熟门熟路找到喝酒的地方,将老爷子从酒桌上推醒。 “回去?” 老爷子摇摇头,捂着嘴打酒嗝。 “我有好几种酒没有喝痛快,不回去,不回去!” 铃铛皱巴着小脸。 “可是我要回去啦。酒爷爷你不和我一起走,你要怎么回去?” “没事,我等你下次再来,你不是要来参加李家小子的昏礼吗?我一闲散客卿,几个月不在,出不了乱子。” 揉揉小姑娘的脑袋。 “你酒爷爷厉害着呢,大唐有不少人可以伤到我,而这边我观察过,武学层次没有那么高,我飞上天他们压根打不到我。” “飞上天?那是什么?是轻功吗?” “不,就是飞上天。” 酒中仙神秘一笑。 “来,酒爷爷给你看好玩的!” 老爷子带着小姑娘去了城外,脚下起剑光,一柄三尺青锋熠烁,剑光冲斗,托着他离地三尺。 “飞起来啦!” 小姑娘双眼兴奋地闪闪发亮。 在东海蓬莱方家未出世的现在,御剑飞行一事,铃铛只在话本里见过。 酒中仙指着有空位的剑身。 “上来!” 小姑娘喜滋滋蹦上去。 “准备!” “飞喽——” “噢——” 飞剑载着他们直冲云霄,小姑娘银铃般的笑声盈盈于耳。 酒中仙的头发在风中乱飞,扎在袖袍处的细绳飞了一边,霎时狂风灌满袖子,猎猎作响。 他哈哈大笑,索性把另一边的绳子也解开,手一松,风立刻卷着它跑开,生怕人后悔。 酒中仙解下腰间酒葫芦,咕咚咕咚往嘴里灌酒,酒水四溅。 “哈哈哈,痛快!一饮尽江河,再饮吞日月,千杯醉不倒,唯我酒剑仙。” 铃铛伸出食指拭掉脸上轻微的水渍,歪着脑袋问:“酒剑仙?是酒爷爷以前的名号吗?” 不是酒中仙呀。 酒剑仙大笑着揉揉铃铛脑袋。 “在谷中,我便是酒中仙。” 仰起头喝酒。 “酒爷爷你快瞧一瞧!” 铃铛伸手去摇酒中仙的袖子。 “别喝酒啦,爷爷,你看看嘛!” 天光炤云影,金浪滚滚,如大海生波。 飞剑冲破云海,好似要使天幕碎开。 “呦,真好看!”酒中仙道。 “不过,铃铛儿,好看的在下面呢。” 铃铛遂低头。 她瞥到—— 白虹饮涧,沃雾杳霭,高山磋峨,沧溟翻滔。 那种居高凌下,震慑人心的美,铃铛十分喜欢。 “想学吗?” “想!” 学会这个,她便能穿过广袤的土地,在细雨飘零的夜,穿过云层,躺在满天繁星之下,欣赏人间仙境。 “可是……” “我不学剑啊。” “没事,用判官笔一样的,不要拘泥于外形。我更喜欢用酒葫芦呢。” 酒中仙沉思。 “不过,别人御剑你御笔,寻常人称御剑是剑仙,那你就是……” “笔仙!” 小姑娘高高兴兴接上。 蛮好听的! 她喜欢! 小姑娘跟着酒剑仙学“御笔术”学得很愉快,愉快到她完全忘了裴元让她抄《万花七经》五十遍,修身养性的事儿。 -- 第21页 甚至还用没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学会的御笔术飞去离万花谷千里之遥的龙门荒漠买了那边特有的砂锅肉丸子,当年和唐无乐组队闯沙漠时,那个用石狼肉做的肉丸子,令铃铛一直念念不忘。 小馋猫吃得满嘴流油,然后又被揪着命运的后脖颈拎起来。 “铃铛儿,玩的开心吗?” 一张手帕捂到她脸上,细致地擦拭油污。 “开、开心!” 调皮的小猫儿大眼睛滴溜溜地转。 “那我给你布置的抄写……嗯?” “我写了!” 这一声铿锵有力,硬是将裴元喊愣住。 铃铛扭扭脖子,把后衣领从大师伯手中挽救出来。 ——她的衣服质量真是不错,拉扯着她那么大个人的重量,都没有撕裂。 仰起头。 “我有抄五十遍的,不信,我去拿给你看!” 裴元狐疑地扫着她。 “行,你拿来我看看?” 如此短的时间,小姑娘做不了假。 “你等等!” 她还真会作假来着。 背对着大师伯,小姑娘吐吐舌头,进房间后装模作样打开上锁的箱子。 小声:“箱子里有用我的字迹抄写五十遍的《万花七经》。” 万花七经其实是谷内人随口说的,外面真实说法是《万花秘籍》,分为《总纲》、《武经》、《棋经》、《书经》、《医经》、《琴经》和《杂经》七部分,要是真自己抄五十遍,不眠不休亦要三五天方抄得完。 抄书多累呀,又没有用,《万花秘籍》早在她脑子里记得一清二楚,她才不要抄呢╭(╯^╰)╮ 静心? 不可能的,抄一百遍也不可能把她改成乖乖女,何必浪费时间在上面。 裴元翻看抄写,略有诧异。 居然真的一遍不少。 裴元已经做好小姑娘撒娇卖萌耍赖甚至出言不逊的准备了。根据他那师弟,小姑娘的亲爹的描述,小姑娘可不像那么乖巧的孩子,和唐家堡的小霸王见天胡闹,上到唐门四老,下到唐家集那条狗,除去堡内德高望重的近九十高龄的唐老太太没事,几乎全被他们捉弄过,别说老实抄书,连句道歉都没有。 裴元很是欣慰。 第1卷 第12章 “你可以耐下心去抄书很好。” 这证明小姑娘本性是好的,不过是之前年纪小,容易跟着身边的人去学——不是他对唐门有偏见,一个杀手组织,小孩子从小生活在里面,变得对生命漠视,实属正常。 小姑娘背着手仰头注视着他,大眼睛扑闪扑闪。 看着又乖又可爱。 裴元突然发问。 “恶寒少汗,身热不扬,午后热甚,头痛如裹,身重肢倦,胸闷脘痞,面色淡黄,口不渴,苔白腻,脉濡缓是……” “湿温!是其中的湿遏卫气!湿温有十症,分别是阴湿伤表,阳湿伤表,湿遏卫气,邪阻膜原,湿困中焦,湿热弥漫三焦,湿热蕴毒,痰蔽心包,余邪未净,湿温兼寒,各有不同。” “举一反三,不错。” 他神情柔和,眼中笑意加深。 ——认真学医的人,总能搏得他的好感。 “若我用凉药清热,清补养阴?” “不行。那会让病人舌色灰滞,恶心胸闷,痰多欲喘。” “若病人已服凉药,你待如何?” “以半夏、竹茹、枳实、陈皮相助,佐以茯苓、甘草、生姜、大枣。” 裴元眉毛高高挑起,略显诧异。 没等大师伯开口,小姑娘便噼里啪啦讲下去。 “半夏与竹茹相伍,一温一凉,一君一臣,化痰和胃,止呕除烦;陈皮与枳实相合,亦为一温一凉,理气化痰。佐以茯苓,健脾渗湿,以杜生痰之源;煎加生姜、大枣调和脾胃,且生姜兼制半夏毒性。以甘草为使,调和诸药。” 裴元深深躬下腰。 “呀!” 铃铛瞪大眼。 “大师伯?” “我本以为铃铛儿会念书上的方法,然而这个处理方法更妙,且都是常见之物,想来大部分家境不甚富裕之人也能舍得去药房抓药。” 裴元起身,手指微动,已迫不及待想要拿笔记下来。 不过,他先从包裹里拖出好长的一张桌子,敲敲桌面,桌上凭空出现八份菜肴和两壶酒。 “石冻春,郎官清,酱猪肉,蒜香白肉,白肉血肠,莲藕排骨汤!是团圆宴!” 小姑娘双眼亮晶晶。 “是我想吃的那个吗?” 大师伯矜持地点点头。 酱猪肉、莲藕排骨汤什么的,当然不是多么稀奇的东西,然而被人用特殊的手法端上宴席后,食用者可以提升体质,恢复气血,以及增加肉|体抗击打的程度——当然,不是永久性的,一个时辰后身体就会恢复原样。 “哇呜!” 小姑娘双腿一蹦,两手箍住大师伯脖颈,吊在上边。 “裴元师伯最最好!” 裴元连忙托着小姑娘,免得她摔下去。 “知道我好,你少惹点事儿,也好让我少操心。” “但是那么老成持重便不是我啦。” 小姑娘往后一仰,与裴元来个面对面。 “而且,我那么可爱,你忍心以后我板着脸当个小老太嘛。” -- 第22页 日光使那眼珠儿酿出甜甜的蜜糖色。 “你不喜欢为我操心吗?” 裴元刮了刮他看顾三年,早处出感情的小姑娘的鼻头,神情满是无奈。 “喜欢,喜欢的不得了。” 他家小姑娘那么灵慧,谁不喜欢。 就是……太过逃脱。 在谷中这般倒无妨,可等到日后行走江湖…… 裴元有点发愁地叹口气,突然想起自己的文静乖巧的外甥女。 他低头去瞧怀里的小姑娘,将她放下,半蹲着平视。 或许……让之岚去影响一下铃铛儿,会让她不那么跳脱?也好让他安心些,不必担忧她太无法无天,哪天惹到厉害的人,他救援不及。 当然,说是不能那么说的。 “铃铛儿……” “嗯?” “我有个外甥女……咳,我是说,你想要个玩伴吗?” 铃铛歪着头看他。 “你是想带我去你姐姐家?” “嗯,之岚是个好孩子,你也是个好孩子,你们或许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有新朋友,就不会记挂唐无乐,被他的三观影响到。 ——那可是肆意妄为到看到长得比他好看的人就直接放狗要咬死对方的唐门小霸王。 别以为他不清楚,小姑娘刚来万花谷那段时间,三不五时去信给唐无乐,一直没有收到回信她才没有继续。 “我记得她刚三岁吧。” 铃铛竖起三根手指。 “你不担心我把她带皮了?” “之岚文静腼腆,我姐姐有些担心她以后被欺负,皮一点很好。” “你知道的,我不是想说这个。” 铃铛抬眼,直直与裴元对视。 裴元不说话,含着笑望她。 铃铛明白自己我行我素的性格在外人看来并不讨喜,甚至可怕,在他们的想法里,小孩子该是天真无邪的,不那样的,那是小恶魔。 纵是如此,大师伯也没特意将他外甥女和她隔开吗? 小姑娘原地转一圈,金光闪闪的铃铛清清脆脆地响。 她背后的手松松捏成拳头,嘴角抑不住翘起。 “既然你都要求了,那我勉为其难带她一起玩吧。我跟你说,我可懂如何带小孩子啦,婉儿——我是说我表妹,被我和我表哥养得娇娇嫩嫩的,可亲我啦。” 她表哥,姓唐,名无乐。 和她同岁。 裴元单晓得小霸王,没有关注过铃铛的亲属中有谁,自然不了解她话里的表哥就是他一直死守严防的唐无乐。 “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呀?” 小姑娘眼睛清亮清亮的,目不转睛注视着他。 “明日辰时三刻,谷口见。” “好!” 这真是个好消息,明天出发,带小孩子玩几天,她便去找乐乐,不耽误时间! * “阿姊,姊夫这是铃铛,是我师侄。” 裴元拉着铃铛的手,将她引到姐姐姐夫跟前。 铃铛大大方方上前行了个江湖礼。 “裴夫人,谷公。” 一道视线落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铃铛看过去,是裴夫人身后的小脑袋。 扎着两个小揪揪,脸上是婴儿肥,像个小包子。 唔,一身橘黄色,还像个小灯笼,圆滚滚那种。 看到她看过来,紧张地揪着母亲的下裙,却还是乖乖巧巧地冲她笑。 铃铛眼睛一亮。 好可爱! 好像婉儿! 裴夫人将轻声细语对小灯笼道:“之岚,跟铃铛姊姊打声招呼。” 小灯笼从母亲身后走出来。 步子轻轻的,声音也是轻轻的。 “铃铛姊姊好。” 裴夫人继续道:“之岚带姊姊去小花园玩好不好?” 谷之岚回头,软软道:“好的,阿娘。” 手拉手,大手牵小手。 小姑娘实在不知道和小小姑娘玩什么,小小姑娘同样不知道该玩什么,就一起坐在花园中的石凳子上。 看花看草看鲤鱼。 ——好像大院子里挖池塘放鲤鱼是标配来着? “铃铛姊姊,你和舅舅住在一起吗?” 谷之岚抿抿嘴角,下巴垫在手背上,弯着腰不像小灯笼,像小虾米。 总之都很可爱。 铃铛是个看眼缘和心情的,像龙啸云,不合眼缘也不合心情,她上去就怼了,像小灯笼这种的,她倒是愿意聊两句。 “唔,算是吧,我们是同门,他是我大师伯,平时不出去就是住在谷中的。” “谷中……是万花谷?舅舅有说过。姊姊能不能说说万花谷是什么样的呀?” “什么样?” 铃铛咬着手指头。 小小姑娘连忙朝远处挥挥手,立在那里看小孩的下人快步走过来,虽快不乱,身体不摇不晃。 谷之岚口齿清晰吩咐她:“去厨房看看有没有点心。” 顿了顿。 “要稍微硬一点的。麻花和薄脆都行。” “是。” 铃铛只以为她是饿了,等下人离开后才继续。 “万花谷就是谷中有很多花,很多很多漂亮的花。还有漂亮的大湖,高高的山。” 这回答可真不走心,但是对于一个才三岁的小孩子,这样的回答比炫技似的“光风流月初,新林锦花舒。杜鹃竹里鸣,梅花落满道”更能让她有想像的空间。 -- 第23页 谷之岚小声惊呼。 “好漂亮,我也好想去万花谷。” “非万花弟子及客卿,除特殊情况,是不允许外人入谷的。不过,你要是想去,可以拜在你舅舅门下,来万花谷学医呀。” “阿爹不许的,万花谷毕竟是江湖门派。” “哦,我忘了,你爹是一方长吏。” “阿爹还说,女孩子要文静,不能打打杀杀,更不能去闯荡江湖。” 铃铛撇撇嘴。 “官家的规矩。” 点心端上来了。 小灯笼踮着脚将碟子往铃铛方向推,小脸憋得通红。 “铃铛姊姊,你吃这个,不要啃手指啦,会疼的。” 软软糯糯,带着卤豆腐味儿。 看在卤豆腐的份上…… “你要是有自己喜欢的事情就去做,不用顾忌我。” “没……” “要想清楚了再说,我可不会读心术。” 缓了缓语气。 “你看,这里就我俩,你怎么说你阿爹阿娘都不会知道,有什么想法大胆说出来。” 想法肯定有的,谁想浪费时间在待客上啊,不仅要陪吃陪笑陪玩陪聊,还得顾忌着对方喜好。 ——陪的又不是朋友,谁乐意啊。 小孩儿动心了。 先是轻声问:“真的可以吗?” 没等铃铛回答,便捏着衣角,略提了音调。 “我想看书,我不想出来玩。” 第1卷 第13章 “这才对嘛!” 铃铛骄傲地挺胸。 婉儿当初也是怯生生的,跟在他们后面当小尾巴,一句要求都不敢提,生怕他们丢下她自己去玩。 后来还不是被他们教得有要求就提? “走!我们看书去!” 一看,便看了一整天。 铃铛从坐在椅子上看,到下巴搁在桌子上看,再到躺在房梁上翘着腿看,看一本书,换三次地方,谷之岚读完后回头一看,人已蹲在窗棂上。 谷之岚把书本合起。 “我看书时很少分心外界,麻烦你陪我一天,对不起呀。” “你又没说对。” 铃铛用轻柔的手劲将手中书扔向书柜,整整齐齐竖进去,引来谷之岚的惊叹。 “我要是不想看书,当然会自发去找喜欢的事做。我今天教你一个道理,委屈谁都不要委屈自己,如果你碰到有人愿意为你委屈自己的……” “要好好对他?” “不,是努力继续委屈他。” 谷之岚立刻瞪圆眼睛。 她哪里听过如此说法。 “可是……那样是不对的……” “哪里不对?是你要求他委屈自己吗?” 小小姑娘摇摇头。 “他乐意委屈自己,那是他喜欢那样,我们该满足他的心愿。” “是、是这样吗?” “当然!你开心,他也开心——” 铃铛一拍手掌。 “皆大欢喜!” 谷之岚点点头。 “我懂啦!” “走,一天不见人,我们去大厅。” 拜访过主人家,用过饭,各自回房。 此时华灯初上,道路两旁燃置明烛,下人洒扫路面,一派安逸。 夜半时,铃铛忽而清醒。 迷迭香在夜色中沉沉浮浮,能从数十种药材中分辨出它们味道的嗅觉,透过香气闻到外界凉风送来的血腥味。 有猫腻! 铃铛回想一下裴元的客房位置,手下一支力,从窗台翻出去——为了做出有人的假象,顺手关紧实窗户。 烛火已全被熄灭,连天公都作美,用一片云遮盖月亮。 铃铛运起内力在眼周循环,勉强窥探个轮廓。好在她衣衫是墨色,适宜溶进夜色。 找到裴元并不难,谷家是书香门第,一家都不会武,扔下他们自己躲起来的事,裴元做不出来。 交战之声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晰。 “裴元师伯!” 小姑娘一记“芙蓉并蒂”上去,定住敌人,小刀从袖口滑落,反手一握,干净利落地抹脖子。 “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 两人一同发问。 “我没事。” “我没事。” 又是异口同声。 裴元拉小姑娘到身边,天色太暗,也没法看出来有无不妥,仅从她清脆声音里听出来是应无大碍。 “他们下手狠辣,追求一击毙命,行动时一声不吭,应该是属于某个杀手组织……” “不是唐门。” 铃铛肯定道。 “嗯,我知道。天底下做杀手的可不止唐门一家。” “是谷公在官场上得罪的人?” “或许。” 裴元握着判官笔,双眼打量着四周。 月光分开云层,照亮一地尸体。 借着月色,裴元总算是确定自己在谷家的方位,回想一下地形图…… 附近是不是建有地窖来着? “铃铛儿,快过来。” 裴元往前走几步,弯下腰去拉住地上的锁,用内力崩开锁。 “铃铛儿,你躲在里面,我去救人。等我回来。” 裴元把小姑娘往里面一拎,地窖门一关,同时关进去的还有自己的包裹。 四处张望,起擒龙之势,将一旁的假山举重若轻地挪移过来。 -- 第24页 很好,这样就没有人晓得底下有地窖,地窖里有人了。 裴元执起武器判官笔,跃过墙头,往姐姐姐夫住的院子去。 ——此时此刻,他哪里有心情思考先救谁,挑着离得最近的救。 铃铛蹲在地窖里,一手托腮。 “才不是要帮你呢,哼。只是看在你说是让我躲起来,不是让我去救你外甥女的份上……” 拿出土灵珠,以土遁之法摸到谷之岚的房门口。 一脚踹开门。 床上被褥凌乱,空无一人。 紫檀花梨书案下,传出轻浅的呼吸声。 “谷之岚,是我。” 窸窸窣窣的衣衫摩擦声,一个小脑袋从书案下钻出来。 “铃铛姊姊!” “你怎么躲在下面?” “刚刚有人提着剑进来,他看到我,要我躲在桌子下不要出来。” 或许是夜晚难熬,案下燥热,谷之岚眼珠子蒙着一层雾。 “你现在这时间过来,是出事了吧。” “对。” 铃铛说得毫不犹豫,压根不考虑小孩子的接受能力。 “有杀手要对你家动手,我过来看看你有没有事。” 谷之岚下意识往后退,后脑勺撞上桌案,连忙用手背堵住呼出一半的痛声。 她放下手,脸绷得紧紧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半仰着脸憋回去。 “铃铛姊姊,谢谢你还想着我,你放心,我不哭,我不打扰你。” 谷之岚从袖口缝的小袋子里取出一张帕子,踮着脚,仔仔细细给铃铛擦掉脸上血迹。 “姊姊,我们要躲在地窖里吗?我记得它在哪个方向。” “不,我们去帮你舅舅。” “诶?我们?” 小姑娘下巴一抬。 “当然,一群杀手而已,我完全护得住你。我可是万花弟子。” “诶?对,舅舅说过……” “不,不是万花谷的所有弟子,都可以在外自称万花弟子的。谷中虽出入自由,但想要以万花弟子身份行走江湖,需要过我们谷主的考核,得到谷中四圣一同的认可,方能得到我们师门的信物。我也是一年前才通过的考核。” 所以,以万花弟子身份在外行走的她,特别厉害哒! 尤其是,她现在不过七岁,打破了谷中最小的出师年龄记录。 谷之岚十分捧场。 “好厉害!” 铃铛握住她手腕。 “那走吧。” 念动咒语催动土灵珠,两人遁入地底。 谷之岚捂紧口鼻,努力止住咳嗽,呛得小脸蛋上一片胭脂色。 “不用捂嘴,我们在地底,他们听不到你的声音。” 地底没有光,谷之岚看不见,单从手腕上的热度感知到铃铛还在。 她轻轻“嗯”一声,一片心安。 微弱的土黄色光芒亮起,终于看清周身情况。 一个不是特别大的空间,周围皆是泥土,四四方方,像开辟好的地窖。 “没有砖头,那些泥巴会不会塌下来?” “不会,有土灵珠。” 铃铛摊开手掌,给她瞧正在充当光源的灵珠。 “来,我们看看地面情况。” 土灵珠散发出的灵气波动令整个地面在铃铛和谷之岚眼中呈现出透明模样,地上状况尽入眼中。 “呀,我们在移动。” 谷之岚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地面,哪怕直视惨白脸色趴对着地下的死人也没有移开目光。 “是舅舅和阿爹阿娘!” 她总算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 铃铛同样看到了。 裴元的情况可说不上好。腹部似乎是被捅伤,血液涓涓流出,染红捂住伤口的手。 谷家夫妇被他护在身后,除受惊吓外,无甚大碍。 小姑娘脸色一寒。 “天、降、星、辰……不。” 她盯着领头人滴血的剑尖,阴恻恻龇牙。 宇宙外陨石有刹那偏离轨道,然而随着那声“不”,它重新回到原来的路线,继续它的太空旅行。 “磨尖的竹杆锥穿他们的腹部,串成糖葫芦。” * 裴元的眼前已出现眩晕。 他的实力纵然不错,可也抵不过一群顶尖杀手的围攻。 舌头底下压着一枚补血药,裴元将其推出来咽下,得来喘息之机。 幸好他把小姑娘藏地窖里,又放了包裹进去,里面的粮食和水可以使她支撑数月,机甲鸟放飞了七八只,几个月的时间,足够它们飞到万花谷,告诉谷中人来救走小姑娘。 至于他…… 裴元以金针连刺周身大穴,损耗精气,提升实力,欲要强行突围。 若是他突围成功…… 领头人突对后面的谷家夫妇道:“穿橘色裙子的,是你们女儿吧?” 谷云天一个激灵。 “你有什么冲着我来,不要动我的女儿!” “谷云天,你私通东瀛人,满门该杀,不过你女儿年幼,倒可饶她一命。” “啊,是那个用剑指着我好久,然后跟我说让我躲桌案底下的大哥哥。” 谷之岚直到他说话才认出来那声音。 “进哥儿!” 他身边站的那位杀手十分不满。 领头人没有理他,没有被黑面巾遮住的双眼凝视着裴元。 -- 第25页 “但是我不可能白白放了她,你单独跟我比一场,你赢,我的兄弟们不动他,你输,我断她双腿,放过她。” 喊他“进哥儿”的杀手,眼中闪过忧色。 灭门是上头的命令,私自放人——哪怕是幼女,亦会引起上头的不满。 他向其他杀手使眼色。 几人后退,看似给领头人腾出施展的空间,实则是在避免交流时被发现。 “你们有注意过,进哥儿是负责搜查哪片区域的吗?” 他立刻去把那小祸害宰了! 其他杀手齐齐摇头。 噗噗噗噗噗—— 不知打哪来的一根竹杆,刺穿他们的腹部。 更诡异的是,他们并不是站在直线上,然而那竹杆竟然如蛇绕行,硬生生将他们做了个连串。 包括领头的,要和裴元一对一的那个杀手。 第1卷 第14章 裴元怔愣一瞬,抱拳朗声。 “多谢前辈出手相助。” 风影,月影,人影,就是不见第九人的影。 谷云天同样很会做人。 “多谢前辈救命之恩,不知前辈是否愿意出来相见,好让谷某尽地主之谊。” 这回有声音了。 尽管那些杀手被串成糖葫芦,此时并不妨碍他们打起精神想要看到底是谁,居然能投出那么诡异的一刺。 “阿爹!阿娘!舅舅!” 谷之岚从暗中跑出来。 铃铛手中转着判官笔,泰然自若走在后面,跟裴元隐隐带着责怪的眼神对上,回他一个理直气壮的笑。 俩乳臭未干的小娃娃,怎么看都不是那位神秘前辈。 看来前辈是施恩不图报,不愿意现身啊。 谷云天有些遗憾,见女儿跑得过快,一脚踩到碎石即将摔伤,哪有功夫想别的,连忙过去抱住她。 “之岚,小心些,之前可有受伤?” “没有的,阿爹,是铃铛姊姊保护的我。” 谷云天便郑重得向铃铛道谢。 裴元将小姑娘拎过去。 小声责备。 “我不是让你躲地窖里了吗!” 小姑娘对着裴元的伤口稍稍用力一拍,裴元脸上肌肉剧烈地痉挛。 “哼,我如果不来,你人就没啦!” 铃铛给他上“长针”治疗伤口。 “说不准你可以在阴阳两界‘看’到我呢。” 小姑娘呸他。 “你还想我为你去专门找方士加入魂师一系,想得美,我学医理都不够时间呢。” 裴元眼中泛起细碎的笑意。 “真的不去?” “不去。你要是成死人,赶紧投胎去,少在阳世逗留,我逢年过节会记得为你烧纸的。” “我去投胎,如何收到纸你寄过来的纸钱?” “那可好,我好省下一笔支出。” 裴夫人猝不及防下听一耳朵死啊死的,恨不得捂住自己弟弟的嘴。 呸呸呸,死这种事情,是能挂在嘴边胡乱说的吗!难道是因着学医的对生死之事异常看淡? 小姑娘帮她大师伯缠了一坨绷带,糊了一瓶子伤药,然后被拎到旁边去,美其名曰:“小孩子不要碰审讯。” “我三岁就游览过堡内的地牢啦!” “那也不行。唐门怎么培养杀手的我不管,你现在是万花弟子,不是唐门弟子。你尚未长大,作为你大师伯,我有责任令你远离血污。” 哪怕小姑娘可以从容不迫得解决敌人,哪怕她见过鲜血见过尸骸。 通过铃铛在暗中偷偷用“出口成真”辅助,裴元从那群杀手口中得知了真相。 杀手们来自凌雪阁,是直属大唐皇帝的秘密组织,为皇帝监视宗室、大臣,或行暗杀之事。 吏部侍郎李林甫密告皇帝谷云天勾结东瀛人,打算占地为王,同时还拿出切实证据。恰巧此时春、泷、广诸州僚民起事,陷四十余城,皇帝正冒着火,一听李林甫的举报,连查证都没有,立刻动用凌云阁将谷家灭门。 裴元是如何处理的那群杀手,铃铛没多关注,她只了解到谷家打算假死,举家避入万花谷中。 ——毕竟,皇帝下的手,他们没什么好法子应对,唯有暂避锋芒的同时偷偷收集证据,看哪一天呈给皇帝,证明谷家没想称王,洗刷冤屈罢。 随后,谷云天请求裴元收谷之岚做弟子,让谷之岚拜入万花谷。 此时,铃铛已经在用御“剑”术去往唐门的路上。 轰隆隆—— 小姑娘抬头睨顶上雷云。 “哇偶!打雷,刺激!” 雷电从云层刺下,作死的小孩儿伸出手去触碰,被不知名的东西叼着后衣领拖着往后退,突如其来的力道使铃铛失去平衡,脚下一滑,踏出笔杆。 “啊……” 铃铛眨眨眼睛。 “哦……” 咻一下呈自由落体势。 身后是翅膀扑腾的声音,以及熟悉的衣衫拉扯力道。 奈何那拉扯的力道之于下落的力道是杯水车薪,反而连带着一起落下去。 铃铛念动口诀,悬浮的判官笔朝着这边飞过来,落到她脚下。 站稳的小姑娘满心无奈,转了方向面对罪魁祸首。 “聆音,你一出关便想害死我啊。” 害她差点摔成肉饼的,是一只长着半透明翅膀的银灰色小兽,“咕哩咕哩”叫唤,眼眶里滚动着泪珠。 -- 第26页 “好啦,你哭个鬼,你看我不没事吗。下次看你敢不敢在高空突然拉我。” 铃铛抬起手,小兽破涕为笑,在小姑娘眼前绕一圈,落到她手背。 “咕哩咕哩!” “对对对,我没事。” “咕哩咕哩!” “为什么不给我碰雷霆?虽然有人被雷劈死过,但是那是当头劈的。我就拿手碰一下——我有记得用内力做防护。况且,我刚才好像碰到了它,半点事也没有嘛。” 小姑娘举起碰到雷电的手,仍是雪一样的白,连一道焦痕都没有。 “咕哩咕哩?” 小兽睁大双眼。 “我哪清楚怎么回事,大概是因为我用了内力?” “咕哩咕哩。” 小兽摇摇头。 “诶,你觉得不是?那还有其他原因?” 小兽继续摇头。 “算啦,反正我没事,懒得琢磨太多。走,我们找乐乐和婉儿去,五年没见,你肯定和我一样想他们了。” “咕哩!” 小家伙翅膀一扇,落到铃铛肩膀上,揪着衣服布料。 “哩!” “我要加速啦!” “咕哩——” 打雷和下雨总是密切联系的,到达唐家集时,正是雨后。 铃铛从云层上俯冲而下,深切感受到云上和云下是不一样的空气,雨后的气息更加清爽,凉风飒飒。 眼尖的铃铛已经瞅到唐无乐左牵妹,右牵狗出来招摇,唐家集的人皆是一副她熟悉的,想跑又不敢跑,只好端着笑脸的模样。 小姑娘空降唐家集里,来到卖棉花糖的大脚老伯面前。 “给我做三份。” “好嘞,您请稍……” 老伯一抬头,正生火要加热锅子的手一抖,火星扑腾两下,没把火升起来。 “铃、铃铛娘子。” “诶,五年了,你还认得我啊。” 和小霸王一起捣蛋的小魔星,别说五年,五十年也忘不了。 老伯喉头滚动,陪着笑:“虽有五年不见,娘子的相貌轮廓并未有太大改变。” 小贩指着趴在小姑娘肩头的聆音道。 “何况,您身边跟着它。” “咕哩咕哩!” 小兽将脑袋一扬,那样子,仿佛对它是铃铛证明身份的根据之一很骄傲。 铃铛揪揪它的小翅膀。 “我一时半会没想起来你是五毒兽,在我们这边可是独一份。” “咕哩!” 五毒兽挺挺胸膛。 那可不,哪怕在原来的世界,它们五毒兽一族仍旧是世间罕见的仙兽。 “行啦。” 铃铛挥挥手。 “你快些做棉花糖,婉儿特别喜欢吃你做的棉花糖。” 提到陪伴自己大半辈子的手艺,老伯的嗓门立时大了。 “那可不,老汉我的棉花糖,是自己鼓捣出来的绝学,别人是做不来的。不是我说大话,吃过我的棉花糖,别人家的,可看不上眼喽!” 边生火边说话。 “婉娘子我记得她,老汉每次只在雨后出来卖棉花糖,她回回来光顾,五年前是你和无乐少爷带着她一起来的,一人舔一根,近五年里,拉着她出门的,唯有无乐少爷了。” 铃铛眯着眼睛笑。 “我外出学医去啦,现在才有时间回来。” “学医?学医好啊。你们混江湖的,又是刀,又是剑,当大夫便不用担心没来得及救治啦。” 老伯是三十年的手艺,不低头看锅也能滚出好看的糖渣来做棉花糖。 铃铛正要说话,肩头一轻,五毒兽突然急切飞出。 “等等,聆音,你去哪儿?” 小姑娘追着它跑了几步,瞧到五毒兽一头撞开一只凶猛的獒犬。 那狗她眼熟啊!唐无乐之前牵的正是它! 再一瞥,地上躺着和他们年龄相差不大的小孩子,獒犬之前正是在撕咬他。 怪不得五毒兽会去撞开那条狗,它种族名虽然带一个“毒”字,却是实实在在的天性善良的仙兽。 和小魔星完全不搭。 “啊!是聆音!” 小女孩儿见到五毒兽,欢欢喜喜转头,摇晃兄长手臂。 “我就知道,聆音肯定是跟着铃铛姐姐的!无乐哥哥,是铃铛姐姐回来啦!” 唐无乐偏头,隔着街道眺望铃铛,缓缓咧出尖尖的小犬牙。 一指铃铛。 “大黄,咬她——” 獒犬只听主人的话,不顾额头肿疼,嗷呜一声,张开血盆大口扑上来。 这假使被咬上,得撕下一块血肉来。 铃铛抬起脚,半点面子不给,直接踹飞恶犬。 “唐无乐!你不要太过分!” “怎么着,你消失五年,想要少爷我见到你好声好气?咬死你活该。” “我有写信,是你不回我。” “那又怎样。你走之前连封信不留,谁稀罕你后头补的。” “不稀罕如何,我也不稀罕写信寄过来,我在万花谷过的可舒坦了,师公和几位师伯都喜欢我,还有师兄弟们陪我胡闹。” 小魔星和小霸王皆不是吃亏的主,一见面直接针锋相对起来。 眼看着要动手,唐小婉死死拽住哥哥,眼巴巴瞅姐姐。 “无乐哥哥……铃铛姐姐……” -- 第27页 “哼——” “哼——” 两人一个放下掏暗器的手,一个闭上念御笔术口诀的嘴,齐齐扭头。 第1卷 第15章 “婉儿。” 铃铛抛过去一枚碎银子。 “我在大脚叔叔那里买了棉花糖,你拿着银子去取,他会给你的。” 唐无乐接住碎银子,用能把木板打穿的力道扔回去。 假笑道:“不好意思,婉儿的糖有我买,不劳您费心。” 铃铛用柔劲化掉银子上带的力道,以同样的力度扔回去。 “要你管,你谁啊你,婉儿收不收是她的事。” 唐无乐啪一下将银子打回来。 “我?我是婉儿的堂哥。” 打过去。 “我还是婉儿的表姐呢。” 打回来。 “表亲哪有堂兄弟亲。” 铃铛收住碎银子。 两个幼稚鬼齐齐盯着人小孩儿,异口同声。 “婉儿,我是不是比他/她好?” 唐小婉:QAQ “铃铛姐姐好……” 铃铛微微勾唇,对着唐无乐做“看吧,你不行”的口型,唐无乐气恼地踢翻旁边摊子上的小圆木凳。 “五年来月月给婉儿寄一封信。无乐哥哥也好……” 铃铛收敛笑容,唐无乐挑衅地对她扬扬下巴,黑眼珠犹如最通透的琉璃,映着小姑娘的人像。 唐小婉仿佛没察觉到他们之间的暗潮汹涌,继续道:“经常带婉儿出门玩。你们都很好,婉儿分不出来谁更好。不论是铃铛姐姐还是无乐哥哥,婉儿全喜欢呀。” 铃铛和唐无乐并不是真想为难他们的小妹妹,对视一眼,电光石火,噼里啪啦,皆从双方眼中瞧出来“再找机会比高低”的想法。 恰在此时,那被大黄撕咬的倒霉蛋闷哼一声,幽幽转醒,打破凝固的氛围。 铃铛念头一动,转头向倒霉蛋走去。 “你醒啦!” 嗓音又甜又脆,蹲下去将手递与他的态度宛若对待友人,唐无乐忍不住磨磨牙。 明明晓得他的态度是不管她有几个好朋友,但是就是不可以在他面前交朋友,竟然故意刺激他——唐铃铛,你幼不幼稚啊! 说别人幼稚的无乐少爷,不想想自己和对方的仿佛三岁小孩般吵架的样子好不到哪去。 倒霉蛋看着挺能忍痛的,哪怕身上大黄咬出来的血动仍在抽疼,竟可以忍着痛楚说话。 “我醒了。” “是聆音救的你,要不是它及时把大黄撞开,你恐怕得昏迷好几天。” 铃铛可不是那种施恩不图报的,既然是施恩,那肯定是要令对方清楚有人帮他们的。 ——哪怕是之前救裴元时顺道救下谷家夫妇,她虽然没让地上的人知晓是她,但地下的谷之岚可没提前打晕,看得明明白白,反正一家子,谁报恩不是报。 倒霉蛋见到背上长透明翅膀,奇奇怪怪的小兽,脸上惊异一闪而过。 “多谢。” “我帮它说不客气。你叫什么名字?” 他反问:“你又叫什么名字?” “我吗?铃铛!” 小姑娘指指用来扎头型的金铃铛。 “便是这铃铛。” “我叫凡耳。” 他指指自己的耳朵。 “这凡耳。” 铃铛噗嗤笑出声。 “你真有意思。” 现在铃铛可不是为了和唐无乐赌气了。 ——勉勉强强值得她去认识吧。 况且刚才此人脸朝地面,现在看了真切,发现是个长相符合她审美的。 铃铛看在他让她赏心悦目的份上,问:“你记得你家住哪儿吗?或者你还有家里人吗?” 顺道用万花的特殊内力帮他治疗伤口。 磨牙声愈发大了。 铃铛充耳不闻。 气气气,气死你! 哼╭(╯^╰)╮ 倒霉蛋道:“没有,家里人都死了。” “你有地方去吗,没有的话,要不你留在我家里……” 唐无乐沉着脸,拉上唐小婉转身离开。 铃铛见好就收,要是真刺激大了,以小霸王的脾性,可不是给他戳两刀便过去了。 话音一转,道:“我帮你找份活干,这样你好有落脚的地方,工钱照付。” 唐小婉边走边抬头偷瞄唐无乐,疑惑地皱皱鼻子。 好奇怪呀,刚才无乐哥哥还在生气,现在突然不生气了。 “无乐哥哥……” “嗯?哦,婉儿,我们去拿棉花糖。” 不,她不是想问去哪儿。 窥见唐无乐唇边的弧度,唐小婉吮着手指,突然觉得自己从来不懂哥哥姐姐们的相处。 五年前亦是,他们一吵起来,砰砰砰的桌子椅子暗器柴刀地砸,不过吵完后又一边互相替对方包扎,一边胡闹。 出血是真的出血,毫无芥蒂也是真的毫无芥蒂。 纠结着兄姊相处模式的小孩儿,没有发现兄长说的是“拿”棉花糖,不是“买”棉花糖。 所以…… 在唐无乐说“我来拿棉花糖,钱你找唐铃铛要”的时候,唐小婉震惊是真的震惊。 “无乐哥哥,你……” 唐小婉委婉道:“这样不好吧?” 唐无乐哼道:“有什么不好,她不是本来就打算付钱吗?” -- 第28页 唐小婉攥着袖口,欲言又止。 可是……那是帮婉儿买的,铃铛姐姐好像没有说要给你买啊。 唐无乐转头问老伯。 “她买的多少根棉花糖?” “三根。” 唐小婉发现无乐哥哥更高兴了,尽管脸上那表情还是冷冷的,然而唐小婉用她八年的和唐无乐的感情发誓,那眉儿眼儿里的愉悦像锅里煨着的热汤,要细细觑方从盖得几近严实的锅盖缝里察觉那渗出来的白烟。 唐无乐将三根棉花糖尽数拿走。 唐小婉一根,他两根。 一左一右,各咬一口的两根。 唐小婉呆呆举着塞到她手里的棉花糖。 “哥哥,那是姐姐的……” “我给大黄吃也不给她吃╭(╯^╰)╮” 听到自己名字的狗子狂摇尾巴:“汪呜——” 小霸王轻轻踢它。 “叫个屁,又不给你吃!” 唐小婉有些茫然地咬一口棉花糖,甜的味道填满口腔。 无乐哥哥说,给大黄吃也不给铃铛姐姐吃,又说不给大黄吃,那谁是大黄? 转回铃铛这边。 凡耳听到铃铛的话后,从善如流道:“确实,你我无亲无故,我会自己挣钱的。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总比之前当乞丐乞讨好。 “帮我照顾聆音。打理它起居,给它喂食,每天带它出门散散步,偶尔帮它洗澡,不难。” 凡耳瞥向五毒兽,点点头。 尽管是些碎烦的事情,却正是八岁的他容易干的。 “你放心,我一定照顾好它。” 五毒兽明显与凡耳所认知的飞禽走兽不同,他迟疑道:“不知它所食用的是不是比较特殊?” “对,它喜欢吃毒,各种毒。” 发现倒霉蛋脸色似乎有些青,铃铛后知后觉,不是所有小孩都跟他们家一样,从小碰毒的。 “啊,不难养,唐家集里随便找一家卖淬毒暗器的就行,毒药也行。” 凡耳的表情好了许多。 铃铛继续道:“至于买暗器或者毒药的钱,从我这里拿,只是,记得不要带着有毒的东西靠近我,否则它们将失去毒性。你的工钱……唔,八百金一月如何?包住宿。” 一袋砂糖是二十枚铜板,一口菜锅一银,油盐酱醋四件套只需要二十铜板,想吃现成的同样没问题,什么卤肠啊,桂花糕啊,冬瓜丸子汤啊,合起来不超过两金,一个月八百金,够他过上很好的生活。 “好。” “那你先去找一家客栈等着我,我得去找人打点暗器。不用告诉我是哪一家,我能找到你的。你的工钱我先付给你。” 铃铛从荷包里拿出八百金以及住宿、买毒药及其他的额外的费用。 凡耳没有接过来,凝视着她。 “你不怕我拿钱后不见踪影?” “嗯哼?” 小姑娘笑盈盈道:“不怕。” 他如果敢跑,别人逮不到,她难道还逮不到?一句话的事儿。 凡耳不知她真实想法,仅为那火热信任辣了眼睛。 “你放心,我肯定会好好养它的。” “咕哩咕哩!” 五毒兽扇着翅膀飞到凡耳旁边,对着他点点头。 铃铛做翻译:“它在跟你问好,它叫聆音,聆听声音的聆音。” 小男孩儿并不觉得铃铛听懂五毒兽的语言有哪里不对——或者说,纵是知道不对,也没有表现出来。 “你好,聆音,我是凡耳。” “咕哩咕哩!” 铃铛道:“希望你们可以相处得很好……哦,等会帮我去找唐家集里卖棉花糖的老伯,给他三两银子,从我给你的钱里面出。” “好。不用帮你把棉花糖取来?” 铃铛哼笑:“不用啦,早被某个幼稚鬼拿走了。” * 唐家堡外堡允许外门弟子随意出入,而内堡只有嫡系能进出。 铃铛虽不是唐门弟子,但她随母亲姓唐,与唐小婉一般排入唐家的排行,更是让五毒兽助唐门炼毒,内堡她亦是可以畅通无阻的。 是以,外门负责炼制暗器的弟子听到铃铛的要求后,下意识询问:“铃铛娘子怎么不去内堡,内堡的暗器和毒可比外堡的精妙。” “不需要多精妙,不是我用的,我打来送人的。毒也不用淬。” 反正淬毒后落到她手上,那毒亦会被她体内的五毒珠净化掉。 外门弟子点头。 懂了。 不是铃铛舍不得送好东西,实是内堡的机关暗器和毒是唐门机密,相对来说,外堡的东西比较适合送朋友。 “那你想要什么式样?” 第1卷 第16章 服不服 “式样……这暗器我要送的人,送的场合事关重大,你要认真打造,别误了我的事,知道吗?” 那弟子一听,脸上表情一肃。 能让小魔星那么郑重的,能是什么事呢?难道是要献给圣人?还是要给边关战士演示威力,拿下一笔大生意? “是,小师姐,师弟知道了。” “噗,这个称呼我倒是头一次听到。” “您是万花弟子,与我等是江湖同道。又是堡内嫡系,合该喊一声小师姐。” “那为什么是小师姐,不是师妹?年龄上也对不上啊。” -- 第29页 外门弟子脸上一冻,身体随之打了个哆嗦。 “小……我是说唐无乐小师兄,之前我们外门有位师兄喊他师弟,被他一脚踢翻,旁边的同样是外门的师兄师姐们想要拉架,有一个算一个,全被他打翻,说:师弟?打得赢我再说。” 假声得惟妙惟肖。 铃铛几乎是立时想到当时的场景——唐无乐将一堆师兄师姐扔去玩叠叠乐,踩着最上面那人的脊背,气焰嚣张:“师弟?打得赢我再说。” “哦?” 小姑娘转着判官笔,侧头看着他笑。 “那我需要一个个打过去吗?” “不敢不敢。” “嗯?” “不需要不需要。” 小姑娘将笑容抿进酒窝里。 “那我们继续?” 那般晴朗干净的笑,令弟子怔了一下,几乎怀疑起自己的记忆。 这……还是印象里肆欲妄行的小魔星吗? 难道是万花谷太会养人了? 铃铛疑惑不解看他,弟子回过神来,连忙道:“哎!好!你说,我记着。” “暴雨梨花针两匣子,子母飞爪两对,诸葛神弩两架。” “就这些?” “嗯,对。” “都是机栝类暗器啊。” “容易操控嘛,其他的对操作手法太有要求了。我要送的人,她只会粗浅的功夫。” 要是铃铛大个十岁,弟子就要猜测她是不是送给小情人儿了。 “打造暗器?” 唐无乐的声音传来。 他一脚踏过门槛,与铃铛对视时,高高挑起眉。 “我不许。” 小姑娘眼中暗光闪过。 “唐无乐,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听不懂吗?” 唐无乐笑嘻嘻靠着门扉,盯着弟子。 “不许给她打暗器。” 铃铛双手抱肩,同样扭头看向那外门弟子。 “别管他,继续打暗器。” 唐无乐低头把玩着一支化血镖,那涂在镖上足以让人化为浓血的毒素离指肤只有寸许。 “是吗?你可要想清楚了,我们确实允许单拆出暴雨梨花针外卖,但是那是有数的,一年只许外传十盒,今年的……” 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用化血镖割了个“拾”字。 “够十盒了吧。” 弟子讶道:“咦,什么时候……” “哦,刚刚。我把剩下那两个名额买了。” 外门弟子默默后退一步。 他听到了某人拳头捏得噼里啪啦的声响。 唐无乐却似乎是没有听到,朝铃铛勾了勾手指。 “想要暗器,求少爷啊!” 铃铛假笑:“唐无乐,你幼不幼稚。” “对啊,我才九岁,就是幼稚。” 风水轮流转,这回轮到小姑娘磨牙了。 抓起判官笔,一道气劲打向唐无乐。 唐无乐空翻躲过气劲,手在腰间一摸,解下千机匣,突突突几支弩、箭。 铃铛扯下窗缦,注入内力,旋转成箭靶,最柔软不过的布料却将能射穿铁板的弩、箭甩回去,嗖嗖直击要害。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生死仇人呢。 至少那只听过小霸王和小魔星事迹,没有直面过他们相处模式的外门弟子就是目瞪口呆站在一旁,摸不准该不该拉架。 两三个回合后,铃铛瞅准机会,念动御笔术,判官笔在唐无乐几处穴道上连点,将他定住。 小姑娘将唐无乐一翻,跨坐在他腰上,拿出唐无乐送她的小刀,示威性在他眼前晃荡。 “改不改口?” “不改!” 噗—— 一刀见血。 外门弟子瞳孔一缩。 小姑娘混不在意用手背抹去脸上血迹,拔出小刀。 “改不改口?” 外门弟子皱着眉,手已摸上千机匣,子母飞爪蓄势待发。 唐门门规:同门之间可争斗,不可伤残。 “这一刀,小爷记下了。” 唐无乐阴森森地盯着铃铛看,却在察觉到那外门弟子想要插手时,冷冰冰地望过去。 外门弟子停住了操作千机匣的手。 铃铛从唐无乐身上跳下来,抬起他的脚腕,往外拖去。 “记下?你要记下的事情多着呢。” 血迹蔓延一路。 另一个唐门弟子现身出来,对还在纠结的那个弟子道:“不用管他们,这就是他们的相处模式。” “见血的相处模式?!” “嗐,这有什么,之前唐无乐还把唐铃铛的膝盖骨戳了个对穿,将她钉在树干上一天一夜,但是第二天,他们依旧勾肩搭背,手牵手去拔光不小心抓伤唐铃铛手臂的猫的毛。” * 是不是手牵手,铃铛不知道,她将唐无乐拖到竹林里,从包裹中拿出热气球,再拖唐无乐上载人的筐子,点燃后,二人一起升到高空。 铃铛按着唐无乐的脑袋搁筐沿上,用毛笔尖软软戳着他的后脑勺。 “看到了吗?高不高?怕不怕?改不改口?不改口我就把你扔下去!” 铃铛把毛笔当着他的面往下一抛,眨眼间变成小黑点,待离开视线后,连物体落地的声音都没能听到。 风呼呼吹着,唐无乐一言不发。 小姑娘说到做到,绵软的手就要握上唐无乐的脚踝,使他半个身子滑出去。 -- 第30页 谁知,热气球剧烈一晃,铃铛手下的重量宛若千斤,她一时不察,没能提起来,力道卸了一半。 忽如其来的手肘撞到她额头上,铃铛蹬蹬后退两步,后知后觉意识到刚才的重量是武功“千斤坠”。 整个人被一股力道扑倒在热气球上,筐子摇晃。 铃铛抬起右手,手掌却被袖箭扎了个对穿。 “你什么时候解的穴?” 同时屈起左腿撞去。 唐无乐将膝盖撞下,硬生生把铃铛的膝盖给磕回去。 “小爷说过——” 骨头间不留余力的对撞,让两人的脸色都有一瞬间的扭曲。 “小爷记着账呢!” 铃铛完好无损的那只手一扬,飞刀毫不犹豫割破他的颈动脉。(关于颈动脉被割破还能活着……其实放武侠小说里,不夸张,狄飞惊(温瑞安小说里的一个人物)颈骨断了还除了必须一直低着头外什么事都没有呢) 同一时刻,唐无乐下手亦是毫不迟疑,狠辣的一掌拍向铃铛心脉。 铃铛兜头盖脸一口血,喷在唐无乐脸上。 然后,又是新一轮的打斗。 招招要害,绝无保留。 * 鸟儿穿过雨后彩虹,沐浴在暖洋洋的日光中,用它不大的脑容量在思考现在是要去抓虫子,还是先将暴风雨摧毁的窝给补好,就在路上碰到了个奇怪的东西。 脑袋大大的,身子小小的,没有翅膀,还会冒火! 左晃一下,右晃一下,动不动就有东西滚出来,或是飞出来,那些东西鸟儿都不认得。 唯一认识的,是一支差点打到它身上,它在以前伺养过它的书生那里见过的,叫“笔”的东西。 ——就是大小不一样,那支笔比它以前见过的笔大了好多,如同老虎和猫的区别。 然后,又是左摇右晃,火焰扑闪,不知还能在晃动的气流中坚持多久。 “啾?” 这个大怪物是不是还是只崽崽呀,连飞都飞不稳。 * 热气球终于停止了摇晃,因为—— 胜负已分。 铃铛小胜一筹,找准机会点住了唐无乐的穴道。 “服不服?改不改口?” 唐无乐咧着牙笑:“不服,不改口。” 每说一个字,脖子上的伤口便震出更多的血。 铃铛看一眼他失血过多惨白的脸色。 “不服?我……” 心脉受伤传来的激烈剧疼感,使铃铛下意识收紧了掐着唐无乐脚脖子的手。 咔—— 骨裂了。 铃铛面不改色将他的脚砸在筐面上,往边上一靠,每一次呼吸都是肌肤的一次痛快淋漓的抽搐。 辣鸡唐无乐,一定是将她的心脉震裂了! 万花谷的疗伤心法《离经易道》修炼出来的内力一遍遍冲刷着心脉,饮鸩止渴般缓解。 小姑娘垂下眼,摇摇晃晃起身。 不急,以他们世界只有有钱,就能拿增加修为的纳元丹当饭吃,吃完当天上限的一百颗第二天继续的设定,她和唐无乐的内力深厚到足让他们在重伤情况下再支持一个时辰。 死不了。 于是,小魔星拎起小霸王,二话不说,直接将他从两千丈的高空上扔下去。 然后,自己跟着跳了下去。 “改——不——改——口——” 一张嘴就是呼啸的风灌进来,铃铛扯着噪子才能让唐无乐听到她的话。 “不——改——” 唐无乐回她。 地面越来越近,铃铛又问了他一句,哪怕明知道会被摔地粉身碎骨,唐无乐的回答仍然一字不差。 在脸离地面只有一张纸的厚度,呼吸后感觉吸进去一鼻子的泥沙时,他被拎住了后衣领。 “改不改口?” “不改!” 铃铛从包裹里拿出新的热气球。 重复之前的举动。 “改不改口?” “不改!” …… “服不服?” “不服!” …… “再来!” “来就来!” 第1卷 第17章 金箍棒 铃铛带了十个热气球——天知道她为什么随身带那么多。 在幼稚完九个之后,小姑娘终于打算换个方式折腾了。 她把唐无乐挂到了树上。 “改不改口?” “不改。” 例行一问之后,铃铛往树下一坐,掏出蛋叉叔叔的糖葫芦,美滋滋地吃起来。 唐无乐:“给我来一串。” 铃铛斜眼看他,摘了一颗红果子朝脑袋砸过去。 唐无乐一蹬树干,把身体荡上去,张嘴将红果子咬再两排银牙中间,抛给铃铛一个得意的眼神。 铃铛反手将竹签往他身上某处口子里一扎。 唐无乐:“嗷——” 铃铛挑衅般回了他一个一模一样得意的眼神。 “啊——” 铃铛捂着额头,是唐无乐用嘴把核当暗器击过来,砸出了红红的大包。 “唐无乐,你脏不脏啊!” 边抱怨,边扯起他的衣服给自己擦额头。 “唐铃铛,你幼不幼稚啊!” 两人对视一眼,忽然放声大笑。就和以往旁人想不明白那样,莫名其妙就又和好了。 -- 第31页 小姑娘将唐无乐放下来,扔给他一卷绷带。 “差点被你打碎心脏——帮我包扎!” 心脏当然包扎不了,但其他地方可以,比如被袖箭戳出血洞的手掌。 唐无乐从包裹里扔出一瓶伤药,抬抬下巴。 “替少爷上药!” 绷带对半分,伤药对半分,树影重重,小姑娘和小少爷亲密无间挨着,相互给对方包扎伤口,治疗伤势。 药王孙思邈出品,不论是割颈动脉还是心脉受损,只有还有一口气在,就能把你从鬼门关拖回来。 铃铛拿出一块千层糕,还没等放入口中,就被小霸王啊呜咬掉一半,故意道:“真好吃,谢啦!” 小姑娘低头看自己手中只剩下一半的千层糕,冷静地嚼完,冷静的享受面粉的糯,蜜糖的甜,桂花的香,冷静的……和唐无乐又双叒叕扭打到了一起。 伤药白上了。 好在这回就是真·小孩子打架,没有像之前那样狠辣了。 唐无乐揉揉自己脸上的淤青。 “咱俩什么关系啊,不就是吃你一口糕点嘛,用得着往少爷英俊的脸上招呼。” “说的好像你没有把我打成滚滚一样。” 小姑娘伸手捂住眼睛,再张开指缝,缝里隐约可见的青紫昭示了她眼睛的下场。 唐无乐笑得直打跌,扯到伤口,又是“嗷——”的一声惨叫。 铃铛拿出最后一个热气球,侧头看他:“敢不敢?” 唐无乐:“有何不敢?” 手牵手上了热气球。 这回可不是为了打架了。 铃铛趴在筐沿欣赏风景,袖子挽上去,肆无忌惮露出大片光洁的肌肤,白得发亮。 风吹得束发的小铃铛叮当响个不停。 “闹闹!” 唐无乐的声音从上方传来,铃铛抬头,就看到熊孩子趴在热气球顶,冲她眨眼睛。 铃铛也眨了眨眼睛,突然一跃而起,站立在筐沿上,冲他挥手,然后—— 往后一倒。 唐无乐毫不意外,解下腰间千机匣,按动机关,飞爪射出。 射程之内,及时扣住小姑娘柔软的腰肢,将她拽上来。 铃铛竖起大拇指:“刺激!乐乐真棒!这可比我们以前在幽冥渊玩得刺激!” “幽冥渊有水,又不高,摔下去没有生命危险,当然比不得现在。” 唐无乐一把将江湖人视若生命的武器交到铃铛手里。 “我也要玩!” 话音刚落,往后一仰,面朝着天空落下去。 就像是绳子,吊得再长也有个极限,千机匣里子母飞爪的射程是二十尺。超过二十尺,子母飞爪自动缩回,唐无乐就完了。 不过,就是这样,才是玩的刺激啊。 铃铛同样成功将唐无乐拉回来。 俩小孩玩过几次后,很快对这个游戏失去了兴趣。 铃铛:“我们下去吧,上面没什么好玩的。” 唐无乐摸出袖箭。 “这样下去快一点。” biu~ 滋—— 热气球,成功得从丰满到骨感,都来不及用块布补一下——虽然不确定有没有用。 极速下降。 唐无乐一边往腰上摸,一边道:“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我用飞鸢……等等,我的飞鸢呢?!” 小姑娘抬头往天上看。 “唐闹闹!” “我把它扔竹林里了。我又不傻,威胁你还让你带着飞鸢。” “你什么时候摸走的?” 小姑娘一脸骄傲:“论手指灵活度,我不如你,但是论速度,你比不过我,点穴要的就是快狠准。” 唐无乐抽抽嘴角。 “现在不是得意这个的时候吧。对了,我差点忘了,你也有飞鸢……” “没,我没带飞鸢。” “羽墨雕?” “留在谷里了。” 二人对视无言。 好极了,接下来是考验轻功到不到家的时候了。 成功在阳间,失手在阴间那种考验。 “要不是你气我,我才不会想着拿走你的飞鸢呢!” 铃铛一把扑过去,捏着唐无乐的脸。 “唐无乐你咋不上天呢!没问一句就直接戳破热气球!我可不想墓志铭上写的是某年某月某日,死者亡于想热气球快速下降从而摔死——这种丢脸又智障的理由!” 她当然可以用“出口成真”让他们不怕出事,但是这就跟玩游戏开作弊器一样,索然无味。 ……当然,如果真快要摔死了,她又不傻,该用的时候还是要用的。 唐无乐呵呵一笑:“彼此彼此。” 热气球下坠的速度突然停了。 两人抬起脸,看到一根长长的铁棒穿过热气球上打结的绳子,将筐子吊在半空。 好像有人站在天上提着棒子慢慢往回抽,他们也跟着棒子上天了。 铃铛在额前搭起凉棚,眯着眼睛逆光去观察铁棒。 “我觉得,这不太像我们这个世界能有的东西,你觉得呢?” “我也觉得不像。虽然我们世界有须弥芥子,有随身马厩,有能说话的机关人,能喷火的机关龙,能增强内力或者血气、体质的菜肴,但是这么大一条铁棒,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到。” 铃铛眼尖,瞄到棒身上镌着一行字。 -- 第32页 乌铁上镌刻金字,看得十分真切,是“如意金箍棒”。 “乐乐,你晓得如意金箍棒是什么吗?” 唐无乐摇摇头。 往筐边一靠,闭上眼:“管它是谁的,总归,再坏能比掉下去摔成肉泥坏?” 铃铛眼珠一转,贼兮兮捏着嗓音,拉出悠远空灵的声调,营造出恐怖氛围。 “万一,天上有喜欢吃人——剥皮拆骨吃法的妖怪呢?” 唐无乐状似认真沉吟:“放心,到时候我肯定记得用‘浮光掠影’躲起来,等它吃饱睡下后,带上你的衣服碎片帮你立个衣冠冢的。” 铃铛翻白眼。 “浮光掠影隐身时间才五息,你等着陪我一起被吃吧——哦,不对,我一身草药味,苦得很,那妖怪舔我一口估计得立刻去旁边吐。放心,我会记得回去后请少林寺的大师来给你超度的。” 铁棒已经带着热气球穿过云层,越来越往上,周身越来越冷。 唐无乐从包裹里翻出一张被子,扔到铃铛面前,别开脸:“喏,只有夏被。” 然后脑袋一重,被兜头盖上被子。 以为是铃铛还在跟他闹别扭,唐无乐又恼又火,心中恨道:小爷从不低第二次头,绝不理你! 可是感觉到背部被硬邦邦的东西戳点的时候,唐无乐仍是忍不住翘起嘴角,回她一句:“干嘛?” 后面不说话,就是狂戳他。 唐无乐板着一张脸,佯装不情不愿扭头,看到蹲着裹夏被,仅露出小脑袋的青梅咬着糖葫芦最上面的那颗,串糖葫芦的木棍儿朝着他的方向。 戳他背的,正是那根小木棍。 等等,夏被?那他头上的是…… 唐无乐用手撑着被子,支起一片小空间,仔细一瞅,那彩艳的调色,并不是他的被子。 铃铛用银牙撬得小木棍上下摆动,眼儿里满是洋洋得意。 “唔唔——” 她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唐无乐知她意思,从她口中把一串糖葫芦抽走,单给她留下咬在牙间的那颗。 反手咬走第二颗。 俩小孩儿靠在一起,你一颗,我一颗,分完整串糖葫芦。 “等会如果有妖怪,你躲我后面,你的兵器被我打下去,赤手空拳占不到便宜。” “不行,你的千机匣扔在竹林里,身上的暗器也快丢光啦,应该是我来保护你。我可以扔飞刀呀。” 荷包里大把的飞刀呢! 小姑娘舔掉口腔里残留的糖渣,说话时都带着甜味儿。 唐无乐手一翻,掌心上躺着飞镖,面上淬有碧绿生鲜的毒。 “永远不要小觑唐门弟子身上能藏的暗器数量。” 没等小霸王得意够,飞镖上的毒素飞快消融,比滚上硫酸还快。 “噗!” 铃铛捂住嘴巴,大眼睛眨啊眨,一派纯然无辜。 唐无乐将飞镖往旁边一扔,又好气又好笑。 “去,去,去,离我远点,你吞什么不好,吞五毒珠。” “好啊~” 铃铛掀开被子。 “我离你……这是哪儿?” “嗯?” 唐无乐抬头,扣着武器千机匣的手指不由自主微微放松。 天瑞霭光,轻烟分晖,虹梁衔着云上座座宫殿,琉璃造就,宝玉妆成,仿若白莲吐蕊,又好似月明露琼葩。宫脊吞金稳兽,殿柱列玉麒麟。 第1卷 第18章 蟠桃园 二人不约而同想到搜奇小说里提到不少次的天宫。 铃铛从高空往下窥探时,见过差不多的恢宏景象,先唐无乐一步回过神来。 “好像……不冷了?” 唐无乐点头,“对。” “那铁棒子要带我们去哪?” “不知道,反正我们也没地方可去,看看呗。” 不懂他们的运气算好还是不好,铁棒斜着往回缩的路上,并没有碰到神仙,一路畅通无阻,带他们进入某处园子里。 铃铛的眼风扫到园门口的牌子。 “蟠桃园?” “东海有山,名度索山,有大桃树,屈盘三千里,曰蟠桃——那种蟠桃?难道这里不是天宫,是度索山,高耸入云那种?” “不……是天宫,应该是王母娘娘的桃园。” “王母的桃子什么时候有的名字?不是一直‘桃’或者‘仙桃’的叫吗?” 现在当然没有,但是在唐后面的叫宋的朝代便有了。 书房是各人私密的地方,比如李寻欢,平时打扫都是他自己来,然而铃铛却有他给的书房钥匙。 那里面摆着不少史书,铃铛全读过一遍,对唐朝及以后的朝代有过几任皇帝,每一朝是怎么灭亡的了然于心——唐后面是五代十国,之后才是‘宋’。 对于大唐的消亡,铃铛没有想法,世间不曾有,也不应该有永恒的王朝,水满则盈,月满则亏,盛及必衰很正常,强行保持到最后亦无非是独剩一块空壳罢。 铃铛正要说话,有陌生嗓音传来:“王母的桃园,不是一直叫蟠桃园吗?” “啊?是吗?那大概是我看的书没有涉及到。” 唐无乐边说,边转头去看是谁在说话,然后见到一只成精的猴子。穿着锁子甲,戴着紫金冠,蹬着步云履,要不是身上长着明显的猴毛,活脱脱就是个人样。 铁棒的另一端握在他手上。 -- 第33页 铃铛与唐无乐平日里惯是任性妄为,却是记恩的,当下清楚是这猴儿救的他们,齐齐抱拳:“多谢救命之恩。” 猴儿将铁棒收回,变作绣花针大小,放进耳朵里。 而后,摆手道:“别谢别谢,老孙特别烦谢来谢去的。小娃娃,你们如何称呼?” “他是唐无乐,至于我,叫我铃铛便好。” 猴子咧开嘴:“我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齐天大圣?好威武的称号!” 唐无乐眼睛一亮。 “我喜欢!以后小爷也要取让人闻风丧胆的称号。” 小姑娘点着下巴。 “唔,说到称号,好像我有来着。” 唐无乐扭头。 “哪时候的事,我怎么不清楚?” “还没几天,我自己起的,你当然不清楚。” “说来给我听听?” “笔仙!” 铃铛皱皱鼻子。 “听起来一点都不让人闻风丧胆。” 唐无乐摩挲着下巴。 “奇怪,我听你说的名字……突然感觉有点恐怖?” 铃铛诧异挑眉。 “恐怖?你怕这个?神仙的仙?” “怕倒是不怕,就是不明白为什么,直觉它有点……渗?” “那我继续叫笔仙啦!” 小姑娘嗓音轻快,仿佛好听在其次,重点是要够唬人。 发现孙悟空在她和唐无乐聊天时那一盏茶不到的时间里往干瘪的热气球瞟了三四次,瞬间领悟到对方救他们的原因。 “你喜欢?我教你玩呀!” 铃铛和唐无乐一起,将热气球修补好,教孙悟空如何操作,猴子连连称奇:“我当初要是有它在,漂洋过海时哪需要浪费好几日时间。” 铃铛道:“不成的,热气球吃风,若是风向不对,可要南辕北辙啦!假如在海上碰到暴风雨,那更惨,从空中摔下去,全身的骨头给你摔碎。” 孙悟空笑道:“我当年心中无畏,乘上筏子便出海,也吃风,也吃风。运道好,连日撞上东南风,很快上岸。” 铃铛赞同地点头。 “那运道是真的好。” 猴子跃上树,从树头摘下来两颗蟠桃,分别扔向铃铛与唐无乐。 “来,小娃儿,吃桃,吃桃。” 桃子艳如酡颜醉脸,上有紫纹相佩,一看就知不是凡品。 二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想起古籍上关于王母的仙桃的记载,有说是吃一颗增五百年寿命,有说是增三千年寿命的,不管年数怎么变,都表明吃仙桃可以增添寿命。 他们年纪还小,对于寿命的多少尚且没有概念,哪怕只能活到六十岁,他们仍有五十年的时间呢,五十年,听起来便很长。 “你们不喜欢吃桃子?” 孙悟空顺手替自己摘颗桃子,啃一口果肉后,疑惑得望着一动不动的两人。 看来这猴子应该是有蟠桃的分配权的,不然不会在外人面前吃得如此自然。 “没有。” 铃铛摇摇头,吃下蟠桃。 “好甜!谢啦,以后我也请你吃好吃的。” 唐无乐同样下了嘴。 孙悟空三两下吃完蟠桃,将桃核往地上一扔,笑道:“你们自个儿在园子里逛,老孙先睡一觉,醒来后再把你们送回人间去。” 说完,变作一颗大桃子,挂在枝叶间。 果真是神仙本事。 铃铛与唐无乐往远处走,估摸着或许是对方听不到的距离,唐无乐才靠着蟠桃树,抱着手问:“你包里不是向来装很多蛋叉叔叔的糖葫芦吗,怎不见你分给他?” 小姑娘说得理所当然:“不是你让我那么做的吗?” “我什么时候……” “我答应过你的啊,在你面前的时候——” 她踮起脚,一串糖葫芦按在他唇上。 “你必须是特别的。” “你……你在胡说什么啊!” 小霸王顿时红了耳朵。 虽然他五年前确实是那么要求的,但是为什么他说的时候没感觉,听到铃铛说出口,就好似喝了酒一般,晕醺醺,醉醄醄。 太特么丢脸了,说出去谁还怕他唐无乐啊。 唐无乐在心中啐自己一口。 铃铛笑嘻嘻看他,眼中波光粼粼。 “你不吃糖葫芦吗?” “吃!” 唐无乐一口咬破糖衣,只觉这是他吃过最美味的糖葫芦。 回味无穷。 “诶,我说,你不是不知道王母的桃子可以添加至少几百年的寿命,怎么还吃?不怕太长寿,亲朋好友都死光了?” 面对铃铛的突然发问,唐无乐理直气壮道:“不是还有你嘛,你不是我亲朋?” 小姑娘抿嘴笑,“我们想到一块去了。” 她不怕孤独,但是当时也确确实实抱着“至少还有个唐无乐作伴”的心思。 又道:“难得上天一趟,我们要不要去外面逛一圈呀?” “外面?万一被天上神仙抓住了,他们可不喜欢有凡人出现在天宫。” 他是小霸王,不是小傻逼,有能力的人游走在生死边缘叫寻求刺激,没能力非要作死的,那叫找死。唐无乐可不会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硬扛仙术。 小姑娘神秘兮兮地竖起手指摇动。 “不,只要你想,就没人能发现我们。” -- 第34页 唐无乐抱着手臂,道:“我从刚才就想说了,你说出来的话,会变成真事吧。” “何以见得?” “比如你之前说我怎么不上天,我们现在就在天上。比如你说天上有妖怪,果真有一猴子成精。比如……许久以前,那个被我们烧了脸的家伙,我听说,他第二天脸就痊愈了——哪怕是药王亲至,也做不到那么迅疾恢复,那个也是你吧。” 铃铛有一万种方式否认并且让对方抓不到错处,然而小魔星同样有一万股自信,哪怕天下皆知,也没人能钳制她分毫。 是以,她头点得毫不犹豫。 “对。” 唐无乐用最后一颗糖葫芦堵住铃铛的嘴。 “以后,多吃东西少说话,你看你干的破事。” 唐无乐可以肯定铃铛那句上天是无意识的,正是这样才可怕——太坑人了。 尤其是,他了解铃铛,这绝不是会因为怕坑到人而不说话的。 小姑娘咬糖葫芦咬得咔擦响,鼓着腮帮子,不搭话。 咽完果肉后若无其事略过方才的话题,只道:“那你要不要跟我出去?难得一见的天宫啊,回去我们还能给婉儿讲睡前故事!” “走!少爷我还没逛过天宫呢!” 走到园门前,却听到有女声似乎是在与谁道:“我等奉王母懿旨,到此摘桃设宴。” 二人对视一眼,躲到树后,铃铛低声:“我和唐无乐躲在这里,没有谁能发现我们。” 门开后,有白长胡子老头领着七位衣着颜色不一的仙女挎着竹篮走进来,皆是目不斜视。 仙女们找不着孙悟空,先去摘桃,只摘着五篮毛蒂青皮的,熟的一个不见。而后动了孙悟空变成的桃子,与其交谈几句,猴子得知蟠桃大会没有邀请自己,又被那仙女糊弄过去,说是上一会的旧规矩,此回不知,便将她们用定身法定住,要自个儿出门去问问。 一眨眼,猴子便不见了踪影。 铃铛道:“他就把我们扔在这儿了?” 唐无乐道:“管他呢,正好,我们自己玩自己的——走?” “不。” 小姑娘跃跃欲试。 “我们去看看仙女的样子吧,刚才没看清楚。” 唐无乐兴致缺缺:“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两只眼睛一张嘴一个鼻子?要我说,咱们大姐姐肯定比仙女好看多了。” 第1卷 第19章 这点小姑娘赞同。 “对,书雁姐姐最好看,不接受反驳。第二好看是诗音!” “诗音?谁啊?” “是我一个朋友,和书雁姐姐的气质完全不一样,大姐姐英姿飒爽,她柔柔弱弱的。但是她们都很好看——哦,对了,我要打的暗器就是送给她的。” 唐无乐撇撇嘴:“哦,她啊。” “我又没见过你口中的诗音,只听你的评价不算数,我可不信她是第二好看。” “那我带你去参加她和李寻欢的昏礼嘛,虽然他们那边的女孩子比较保守,但是我们还是小孩子,你见新娘子完全没问题的!” “李——寻——欢?” 小霸王突然一冷脸:“你到底还有几个好朋友?” “咳……” 突如其来的心虚席卷胸腔,铃铛背着手抬头看天上天,悠悠扬扬地拖长调子:“这个嘛……” 其、其实也没多少?就……一把飞刀,一支玉箫,一口宝刀,一卷飞袖,一条鞭子而已……吧? “但是,你是唯一的特殊的那个嘛。”小姑娘转身,两只眼睛好像两团即将融化的雪,要溶不溶的。 唐无乐咬牙啐她:“你以为同一招对我有用?” 小姑娘抬头挺胸,“我说的都是实话!毕竟答应过的事情,我从来不会毁约!” 她又没答应要特殊对待别人,那肯定是唯一的被特殊对待,她没说错! “这倒是……”唐无乐嘟囔,仔细一想,突然高兴了。 只要他拥有的是唯一,他就高兴。 “走,我们出去玩去!” 唐无乐拉着小伙伴的手飞快跑出蟠桃园的门,至于仙女……嗐,都说自己姐姐比仙女好看了,不管是不是滤镜,总之看不看已是无所谓。 一出去就傻眼了。 天宫无路,各处府邸宫殿皆是在云上和飞岩上漂浮,他们过不去。 唐无乐眯着眼去目测最近的宫殿的距离,“闹闹,你腰上系一根绳子,用大轻功应该可以冲过去,到时候你把我拉过来。” 不是他不会大轻功,而是他们唐门的大轻功和飞鸢是配套的,现在飞鸢还在唐家堡的竹林里呢。 “对了,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用你的能力,不然好容易,没意思。” “好啊!” 俩熊孩子完全忽略了摔下去的后果。 铃铛搓搓手,就要开始助跑。 “我说我在蟠桃园怎么没找到你们,原来是在这呢。” 一道金光掠来,回过神时就发现他们站在一片云上,前面站着金甲神猴,两边景色呼啸着倒退。 唐无乐皱眉:“这是在干什么?” 孙悟空嘿嘿笑,“他们蟠桃会不请齐天大圣,老孙就拿了他们的琼浆玉液,珍馐百味,异果嘉肴,又吃了太上老君的金丹,如今要回花果山去,你们是老孙带上来的,可不能把你们扔在天宫里,若是被天兵天将发现,讨不了好。” -- 第35页 小魔星自认为自己已经是混不吝了,没想到还有比她更混不吝的,连蟠桃会都敢破坏,真是…… 棒极了! 唐无乐拍手称赞:“正是这般,他们先无礼,给了你封号又将你面子扔在地上踩,合该被搅个天翻地覆!” 铃铛笑道:“齐天大圣,你果不愧这个称号,若是个忍声吞气的脓包,我便瞧不起你啦。” 大圣爷顿时觉得俩小娃儿特别合他胃口,原本只想将他们随便往凡间一放,如今心念变动,遂将他们带到了花果山。 “猴子猴孙们,你们大王回来啦!” 霎时,漫山遍野蹿出猴子,吱吱喳喳围着猴王。 “大王,你不是在天上做大官,怎么回来了?” “哎呀,你是不是之前从石头上跌进水里,被泡坏了脑袋,大王肯定是想我们了,所以回家看看,过一会还要去天上呢。” “大王,大王,你背上背着什么东西,我闻到桃子的味道了!” “我闻到了酒香!” “还有香蕉!香蕉!” 猴王将他在天庭的遭遇说出来,引来猴群的愤愤不平,纷纷说不做官了,平白受气,还不如在花果山里逍遥自在。 孙悟空笑道:“有理,有理,我这有天上带下来的瓜果,今个儿大家也享受一番。” 又派小猴子们去请他的六位结义兄弟。 然后才转向对铃铛与唐无乐道:“你们也留下来参加宴席如何?” “好啊,我们还没吃过龙肝凤髓呢!” 二人交换了个眼神,由铃铛做出代表。 和妖怪们一起吃宴,这么刺激的事情他们怎么可能放过,而如果孙悟空真想对他们做什么,现在就可以用法术来拿下了,没必要多此一举。 孙悟空请了他的妖王兄弟过来,分别是平天大圣牛魔王,覆海大圣蛟魔王,混天大圣鹏魔王,移山大圣蛟魔王,通风大圣猕猴王,驱神大圣禺狨王,依次介绍。 和孙悟空出生来就饮泉嚼松不同,这六位妖王可是实打实吃过人肉的,垂涎的目光在二人身上滑过一遍又一遍。 蛟魔王深呼吸,露陶醉态:“好香好纯的血肉味,老七,你是来请我们开荤的?只是才两个人,不够分啊。” 孙悟空冷笑:“他们是老孙的客人,别怪我没提前提醒你们,谁敢动他们一下,我的金箍棒可不会讲情面。” 蛟魔王讪笑:“我、我开玩笑的。” 他的眼神可不像是在开玩笑。 铃铛摸着袖子里藏着的几把飞刀,靠近唐无乐,传音:“乐乐,等会儿不要吃酒,孙悟空或许可信,但是他的兄弟们就说不准了。” 唐无乐垂下头,佯装被妖怪吓到,嘴唇嗡动:“你也是。你的判官笔不在手边,你更要小心。” 铃铛舔舔小尖牙。 她是丢了武器不假,但是土灵珠配合着李寻欢教她的小李飞刀,谁要小心还说不定呢。 宴席即将进入尾声。 铃铛夹了一块虾肉。 也不知道是什么虾,肉色雪白透明,带着晶莹的质感。 借着大虾的掩饰,她轻声道:“乐乐,那蛟魔王从开宴到如今,统共看了咱们七八次,若是要动手,也差不多了。” 嗓音轻快,浑然不把一尊妖王当回事。 唐无乐明白她的意思。他同样是一个出色的猎手,清楚捕猎的最佳时期,就是在猎物酒足饭饱之时,每到这个时候,生物都会不由自主在心神上松懈。 洁白的虾肉浸入佐料里,拌个均匀。 别看他们是在山野里吃食,该有的油盐酱醋,姜椒蒜卤,一样不落。 可惜那微微颤动的虾肉到底没能入小姑娘的口。 一阵腥风刮过,人不见了。 哚—— 蓝影掠过,唐无乐同样不见了踪影,只留下插进石桌里的玉箸昭示着他的愤怒。 孙悟空冷着脸,一棍敲碎大石桌,盘啊筷啊乒乒乓乓摔到地上,油汁四溅。 “今天谁求情都没用,把老孙的话当耳边风,还当着老孙的面掳人?” 猴王扫视一圈在场的妖王,龇牙瞪眼,威压倾泻,五大妖王齐齐后退一步,闷哼一声,嘴角隐约漫出血迹。 齐天大圣在七大圣中排行第七,从来不是因为实力。 ——他们是按年龄排的→_→ “呵。” 大圣爷捻诀,翻跟斗招来筋斗云。 他和小姑娘可没多深感情,但对方是他邀请来花果山的,就是不能出事! * “啊欠!” 铃铛摸摸鼻子,哪怕吞着风,她的声音仍然字正腔圆传入妖王耳中。 “喂,大虫,你多久没洗澡了,一股子鱼腥味。” 裹着她的滚滚乌云中忽然蹿出一个蛟龙头,血口一张一合,利齿几乎要戳她脸上。 “臭丫头,你是找死!” 铃铛往后一仰,袖中滑落一块小包,藏在手中。 “我说,妖怪,你是不是天生没爹没妈没有亲戚教你捕猎?” 她扬手,指下一用力,捏开小包,炸进蛟口。 “没龙跟你说,嘴巴不要张那么大,不然小心被扔东西进去吗?” 风吹来些许绿色粘液,呛得小姑娘眼角沁泪。 蛟魔王比她更难受。 一股奇怪的味道从他舌尖炸裂,直冲鼻腔,刺入泪腺。蛟生头一次如此狼狈,鼻涕眼泪一块儿涌出来,捏着铃铛的爪子控制不住地松开。 -- 第36页 “该死,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芥末呀!” “你当我没吃过芥末吗!芥末哪是这种味道。” “你说的芥末是芥菜磨成的酱,是黄芥末。我的可是绿芥末,是山葵的根茎磨成的酱。” 小姑娘笑容狡黠,扯着蛟魔王垂下来的两条须荡上高空,手中出现一个暗银色小筒子。 “滚蛋吧,蠢蛟!” 知道自己身躯庞大容易当靶子,还敢大大咧咧放在她眼前,说他蠢,真没有说错。 咻咻咻—— 无数银针冲出,射入那比铜鼓还大的瞳孔里。 太简单了,都用不着她上土灵珠。 “吼——” 眼睛被戳瞎的痛楚让得蛟龙在云层中翻滚,龙从云,黑云愈滚愈大,远远望来,整座花果山都笼罩在黑云之下,乌压压好似天倾。 铃铛趁火打劫,又撒了他一伤口的盐巴,往他鼻头一踢,身子一扭,借力使出大轻功飞出数十里外。 走之前,不忘开大—— “我掐指一算,你今天之内会被人千刀万剐包饺子!” 第1卷 第20章 “人”这个音重重落下。 妖吃人,合该人吃妖。 天上落下一根巨大的铁棒,将蛟魔王砸进地里。 金光熠熠的齐天大圣抱肩立在云头。 蛟魔王冷静下来了,化回人形,本来还算俊朗的容貌,活生生被空洞洞结血痂的一双眼睛破坏。 尽管他已看不见,气息感应却没有消失,朝着天空方向黑脸。 “我和那人族的小丫头,谁是你兄弟!” 大圣爷将金箍棒握在手中,另一只手掏掏耳朵,冷笑连连。 “现在知道喊兄弟了?你不给我面子,想吃我的客人,还要我把你当兄弟看?” 又不是心里没数,他们说是结义兄弟,也就是个面子情,平日里好酒好菜交代,一有事,绝对翻脸不认妖。 别看现在认兄弟,待会天庭打过来,这些家伙溜得比谁都快。 铃铛平安落地,遥遥望着天边的身影,自言自语:“其实我挺好奇那条蛟龙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被剁成肉馅包饺子的。” 所以…… 过去看看? 小姑娘跃跃欲试,掏出土灵珠——裴元的想法并没有错,熊孩子之所以叫熊孩子,就是因为他们作死的本事。握着土灵珠的铃铛,更加敢往危险的地方钻了。 拿着土灵珠的那只手,手腕一热。 铃铛眼神一厉,另只手成手刀,往猜测的方向劈过去。 “是我!” 手刀急急停住,唐无乐解除隐身,湿热的呼吸吹在滑落袖口的手腕肌肤上。 他似乎刚做过激烈运动,嘴巴微喘,额头上是细细密密的汗珠,脸蛋又红又热。 铃铛后退,踮着脚转一圈。 “你看,我没事。” “嗯。” 铃铛不提自己被妖怪抓走后的惊险,唐无乐同样不提自己一路轻功过来的心急。小姑娘和小少年只是互相给了个拥抱,彼此心知肚明。 唐无乐的目光落在她手中的银筒上,乐了。 “你不是扔了它了吗?我记得……是当着我的面扔下了幽冥渊。” “我气消后又捡回来了不行啊?” “行!” 小少年翘翘嘴角,几乎藏不住眼里的星星,分明得意,却勉力做出矜持模样。 “这东西过时了,不过是少爷我第一次做出来的暗器,练手的,你喜欢,我再做一个给你。” 铃铛摇摇银筒,笑意盈盈。 “还是生辰礼?” “当然,你十岁的生辰礼。” “那你得快点啦,我生辰可只有十个月了。” “区区十个月!我十天就能做出来。比它更精妙,更好看,威力更大,更……适合你防身。” “好呀!” 铃铛将银筒拍在他手上。 “幽冥渊里都是水,我捞上来时它就坏了,所以我拜托了工圣伯伯修好它……” 唐无乐听到这儿,嘴角一耷,满脸写着“我不高兴了”。 “你让别人碰我送你的东西?” “我又不会修。” “那你可以找我啊!” “少年,要我提醒你,当时我们吵架了吗?” “你还说,要不是你一声不吭跑去万花谷,我们会吵架吗?” 说到这个,铃铛便气不打一处来,踢了唐无乐的小腿一下。 “又不是我想的,我是被我爹绑走的。我寄信给你你不收,用能力偷偷从万花谷大老远跑回堡里,你就直接给我甩脸。” 当她没有脾气的吗! 她气性大到脑子一热就将心爱的珍藏扔进水里,后来又跳进彻骨寒凉的深渊将东西打捞上来。 当然,捞上来不代表她消气了,所以才有后面的整整五年,两人没再通过一封信件。 铃铛身子一歪,扶着唐无乐的肩膀。 “借我一下,我有些头晕恶心。” 唐无乐的目光移向她的脑袋。 “那条乌龟王八蛋里破出来的大虫打你头了?!” “他没刷牙没洗澡,刚才熏到我了。” “闹闹!” “好吧,不开玩笑了。大概是妖风入体。不过除了有点晕没什么大碍——哦,现在又不晕了。” -- 第37页 铃铛站直身体,低头认真将唐无乐的五指往手心方向压,扣着银筒的筒身。 “你不喜欢别人碰你的东西,你重新修一遍不就好啦?里里外外都是你的。” 唐无乐哼笑:“好主意!” 他看向远方。 之前两人聊天时,孙悟空已经和蛟魔王开打了。 “过去?” “走!” 小姑娘精神奕奕。 “说不定我们可以带一桶龙血回去呢,听说龙血大补!” 唐无乐吐槽:“那也得是一条龙才行吧,蛟可比不过龙。” 两人摸到边上时,他们已经打完了。 孙悟空不可能真的杀死蛟魔王,不过是打一顿出出丢脸的恶气,见到俩小孩儿过来,拎着金箍棒冲他们笑:“走,回去继续开宴。” 铃铛跳上唐无乐的背,支使他:“背我!” 唐无乐一手环着她的腿,另一只手一甩,扣在指间的一颗毒丸飞入蛟魔王口中。 我妹妹,也是你们可以欺负的? 那劲儿用得巧妙,使毒丸没有直接接触空气,从而拦住铃铛体内五毒珠发生效果的柿漆纸,“啪”一声,打在在张嘴喘气的蛟魔王的嘴巴上,那颗毒丸轱辘滚进去,没等他反应,直接滚下喉咙,空留蛟魔王捶着胸口一阵咳。 铃铛似有所感,扭头去看,只看到一张柿漆纸摇摇晃晃飘下。 “我记下啦!” 她伸头在小少年耳边悄声道。 唐无乐从鼻子哼气。 “还是少爷我对你好吧?那可是化血镖上用的毒,我总共也没几颗。” 做好事不留名,从来不是小霸王的作风。 “我也对你好。我这次回来还给你准备了礼物呢,你一定会喜欢的!” “什么礼物?” “等回堡里我再跟你说。” 铃铛在内心里默数,十下之后,身后传来蛟龙痛苦了哀嚎。 以及,地动山摇的撞击。 此时,忽如其来的刮起了寒风,方圆百里内的树叶纷纷枯黄落下,树皮仿佛刷上一层白漆。 孙悟空:“这厮真不幸,瞎着眼时,正好碰上三灾最后一灾。” 猴毛都掩饰不住他脸上的幸灾乐祸。 铃铛:“三灾?” 孙悟空:“修行者乃夺天地之造化,浸日月之玄机,故有三灾,每五百年一灾。先是雷灾,天降雷劫;后是火灾,体内自起‘阴火’,自本身涌泉穴下烧起,直透泥垣宫,五脏成灰,四肢皆朽;最后是风灾,吹来赑风,自囟门中吹入六腑,过丹田,穿九窍。三灾过了,你就是寿与天齐,不过……嘿嘿。” 三灾本就难过,何况蛟魔王此时还瞎着眼,中着毒。 铃铛:“夺天地,浸日月,怪不得会有天降灾劫。” 惹来孙悟空怪异地一瞥。 “你不就是修行中人吗?” “诶?不是啊,我还是头一次接触修行的信息。” 铃铛想了想,又问:“也不对,御剑术算吗?就是踩着剑在天上飞的那种。” 孙悟空十分震惊:“在天上飞还要踩着剑,不是可以直接腾空而起吗?” 铃铛点头。 懂了,所以会御剑飞行的不是修行者。 孙悟空绕着她转一圈,挠挠头:“但是,很明显你已经引雷入体了啊。你是天生的雷灵脉,修炼起雷法来事半功倍。老孙当初修行三年,学会了七十二变与筋斗云,成太乙金仙,你的话……只少不多。” “哦,我那便宜哥哥就是看出了你身负雷灵脉,才不顾我警告,非要吃你。当然,不止是他,其实妖魔都想吃了你,雷灵脉对渡雷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你最好跟你师门长辈说一声,让他们给你护身的东西。” 孙悟空再怎么想也想不到,会有人作死去碰雷电,只以为铃铛是由师门长辈引导,有所准备的引雷入体。 小姑娘歪头瞅着他一小会,也不解释,只笑出小酒窝儿。 唐无乐:“只是妖魔想吃,凡人看不出来差别?” “自然。” “那鬼呢?” “天雷至正至明,鬼怪哪敢近身。” “那就没问题了。” 他们家那边,可没有妖魔,只有呆在阴界里的鬼。 “风停了。” 铃铛倾耳一听,高高兴兴拍手。 “那条大虫不叫了,是死了。” 唐无乐瞥她一眼。 有你这句话,就是蛟没死成,也得死了。 孙悟空回头去看,眼中金芒闪烁。 “对,死了。” 说得轻描淡写。 受风灾的修士,骨肉消疏,其身自解,蛟龙没撑过去,便连尸首也无,只一地碎肉。 修行从来不易。 孙悟空转回头去,心中突有触动,用金光摄走铃铛与唐无乐。 “老孙赶时间,你们赶紧的,说自己家在哪儿,送完你们回去就得去闭关了。” 便没有看到有猎户下山,路过那个山谷,发现地上走碎肉腐骨,思及自己许多天没带猎物回家,大夫又说生病的孩儿需要吃肉,看那碎肉干净,一咬牙,用布袋儿全捡走了,骨头拿去附近的溪水清洗,凑合着也能熬一锅骨头汤。 龙骨龙肉大补,凡人吃后力大无穷,猎户的孩儿倒也是运道来了,阴差阳错得此机缘。 -- 第38页 * 铃铛让孙悟空放他们在水帘洞里便行,他们自己有特殊的方法回去。 “乐乐,你信不信,穿过这层瀑布,我们就回去大唐了?” 第1卷 第21章 从水帘洞里出去后,是大唐的天地。 唐无乐翻找回忆,才从犄角旮旯里扯出来这地方的名儿。 “成都的龙渊泽水帘洞。” 唐无乐问:“我们要坐马车回去?” “不,我给你看个好玩的。” 铃铛拉着唐无乐跑到卖武器的商人那里,买了一支笔尖开叉的点苍笔。 唐无乐夺过来,捋一捋它的软毫,松开时手上满是白毛。 “啧,这么劣质的武器……你是缺钱吗?不怕打到一半它的毛已经全掉了?” “这个当然不是用来打架的啊。” 小姑娘拿回笔,在手上灵活转一圈,举起来去扫唐无乐的脸。 “它有别的用处。” 唐无乐连忙往后仰,忍不住笑声。 “什么用处?用来搔痒吗哈哈哈哈哈哈闹闹别挠我的腰!” “略略略——诶呀!不许呵我痒!” 闹作一团。 等分开时,那支开叉的点苍笔已经光荣牺牲,成为了一支秃子笔。 “呀!我的笔!刚买回来都没有用过的。你赔!” 小姑娘眼中浮着细碎光影,一笑,光漾影动。 哪怕是她先起着头,不占理,然而笑得那般可爱,谁舍得和她计较呢。 唐无乐就不舍得。 他花了六金,买回来一支一模一样的笔,连上边分叉的位置都分毫不差。 ——唐无乐和铃铛的相处就是那么奇怪,双方不高兴时,招招狠手,平日里相处,又纵容得好似没有脾气。 铃铛满意了,当下给唐无乐表演了一番,什么叫“御笔飞行”。 冲上云端拥抱天光,钻入河底拾走卵石,尝遍悬崖峭壁果实,览尽大街小巷风情。 一路往唐门去。 飞鸢虽好,到底是机械。轻功虽高,到底不长久。哪及用法术御物飞行的痛快。 唐无乐几乎是立时便猜到了小姑娘引雷入体的原因。 “打雷的时候,你飞上去碰天上的雷电去了?” “对,一点事都没有。” 铃铛举起手去看掌心,那里曾有雷电刮过,连道疤都没留下。 “这也太随意了吧。” 唐无乐嘟囔。 “我以为的引雷入体,会是你打坐在高峰上,无数雷霆硠磕打下,你的身体在一片光耀中,完成引雷入体。” 结果呢,只是碰一下就完成激发了? 一点都不霸气辉煌。 小姑娘眼睛一转。 “雷来!” 轰隆—— 雷光大作,电闪雷鸣,万钧雷霆轰鸣,将俩小孩笼罩其中。 雷光散去后,一个神采奕奕,皮肤上跳动着电弧。另一个……被击成了黑炭,全身上下只有眼睛是亮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铃铛指着唐无乐的爆炸头,笑得险些从笔上摔下去。 “唐闹闹!” 唐无乐磨着后槽牙。 他没有受伤,雷电只是通过他的身体,被尽数引入铃铛体内。但是形象就不怎么好看了。 铃铛给他压头发。 “我帮你理顺……噗!” 小姑娘抱着肚子蹲下去。 “不、不好意思,再给我一点时间哈哈哈嗝——” * 回到唐门时,唐无乐的发型还是飞翘的,整个人就像一只炸毛的大黑猫。 铃铛本来想用出口成真,被唐无乐制止。 “不行,小爷就没有做不成功的事情!靠你的能力是你的本事,不是我的!” 唐无乐倔强地顶着一头是四翘的乱发,抬头挺胸走进唐门的地盘,一路上看到他们的唐门弟子,先是呆滞,然后齐刷刷的,或低头或望天或佯装做事。 小霸王,不敢笑,不敢笑。 到岔路口时。 铃铛:“真的不用我帮忙?” “用不着,区区头发而已!” 薅着自己头发的唐无乐如此道。 “那好吧,我走啦!” 蹦跶好几步后,铃铛回头。 “对了,有件事提醒你一下。” “什么?” “再薅下去,你就要秃头了。” “……” * 铃铛回到外门弟子那里,叮嘱他制造之前说的那几样暗器,而且要求打造成簪花戒指之类不容易让人警惕的样式。 几天后,拿到成品。 唐无乐过来了。 铃铛瞅他:“哟,不错,头发顺回去了。” “那当然,不过是头发而已。” 唐无乐扔过来一支判官笔。 铃铛:“咦,这手艺……你做的?还是用的狸毛?” “对,赔你的。” 铃铛摩挲着打磨光滑的笔杆,反手将其系在腰间,笑道:“我之前也说有礼物送给你,走!” 两人前脚刚走,后脚一个唐门弟子冲进来。 “唐无乐那混蛋呢?!” 外门弟子稀奇了。 “他刚走,什么事让你那么气?” 看这架势,说这人不是要找唐无乐单挑他都不信。 “他拔光了我家娃儿的尾巴毛!” -- 第39页 唐门弟子一脸心疼地举起他的狸,本来是活泼可爱的小家伙,现在蔫巴巴缩在主人怀里,眼神黯淡,原来蓬松的大尾巴彻底没有了,只留下些许细松的绒毛覆盖。 * “我的礼物。” 唐无乐理所当然地掌心向上,铃铛笑嘻嘻拍了他手心一下,唐无乐不吃亏,立刻拍回去。 噼里啪啦,炒豆般响,拍得手掌通红才罢休。 铃铛拿出装女人泉的水囊,唐无乐当着她的面打开,嗅了嗅。 “这是什么水?我闻着就跟普通的泉水一样。” “那就是泉水。” 唐无乐静静看着她,既然说是礼物,不可能随便拿一袋泉水来忽悠他,唐无乐便等着铃铛的解说。 “但是它可不是普通的泉水,它……有点特殊的功效。” 铃铛没等唐无乐反应,点住他的穴道,捏开他的嘴,喂进去。 “你体验一下就知道它是什么功效了!” 点一下喉咙,唐无乐不受控制地咽下泉水。 他感受到了身体的变化。 比如,少了某个器官。 上面倒是没多,他一个九岁的小孩儿,变成九岁的小女孩,又不是吃了激素,哪来的童颜巨|乳。 解开穴道后,唐无乐并没有因此而生气,他十分坦然地在身上乱摸。 “有意思!真的完全变成女体了!” 唐无乐一把握住铃铛的手。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其实我也有……” 铃铛咬着他的耳朵小声说了些话,唐无乐连连点头,眼珠子骨溜溜转。 这要是有唐门的人在,看到唐无乐这幅模样,心里必然敲响警钟,一天十二时辰去警惕—— 小霸王肯定是又在打鬼主意了! “魔王组合,出动!” 小魔星和小霸王击掌,分头行动。 不一会儿,唐家堡各处响起气急败坏的嗓音。 “唐铃铛!” “唐无乐!” “快给我变回去!!!” 铃铛和唐无乐在幽冥渊的唐门密室门口会合,都看到对方灰头土脸的模样,捧腹大笑。 喂泉水不难,找个理由请喝茶,请喝酒就行了。难的是怎么在他们变身之后跑掉。 同辈的对他们来说甩开毫无压力,但是唐门四长老就不行了。 他们几乎是玩命地跑才逃出生天。 笑够了,唐无乐揉揉肚子,问她:“能恢复吗?” “当然!” 铃铛亮出整整齐齐的小白牙。 “不过得喝另外一种泉水才行。” 唐无乐贼兮兮笑:“三个月?” 铃铛懂他意思,手指点点下巴,同样笑得不怀好意:“半年吧,大家那么熟了,不给双倍的快感多不好意思啊。” “有道理!” 击掌,达成共识! 铃铛在唐门呆了许久,直等到十二月九日,李寻欢和林诗音成亲的日子,才拉着唐无乐,叫上凡耳,离开唐门,前往保定。 “诗音!” 小姑娘一阵风似推开门跑进去,围着新娘子转悠。 拍掌:“好看!” 林诗音抿嘴笑:“铃铛儿来得可早,成亲的时间是黄昏,还没到呢。” 小姑娘叉着腰,理直气壮嚷嚷:“我可是诗音的娘家人,当然要来早一点,来给诗音撑腰!” 歪头想了想,用力点头。 “没错,要是李寻欢敢欺负你,我就打他!” “好,铃铛儿给我撑腰。” 林诗音夹起一块猪油渣,小姑娘顺着杆子爬,张开嘴:“啊——” 猪油渣用的是软腴膏肉炸的,闻着香,一口咬下,又脆又酥。 铃铛砸吧嘴:“好吃!” 林诗音自己也吃了一块。 她平日里是不碰肥肉的。 她的丫鬟笑着给小姑娘解释:“成亲所需事仪繁杂,从早准备到晚,开脸、上妆、洁面……小姐要好久才能用餐,猪油渣容易填饱肚子,这些都是要带上轿子,骤时好抚慰空荡荡的肠胃。” 林诗音蹙着眉,见铃铛看过来,无奈地点点头。 糕点吃得再小心也容易落下碎屑,林诗音不允许自己弄脏花轿或是嫁衣。至于水果……都是多汁的,那么重的凤冠霞帔压下来,想更衣也不方便。 所幸,一辈子也就一天这样,为了表哥,林诗音愿意咽下肥肉。 “成亲好麻烦啊~” 小姑娘软软地拖长尾音。 “我以后才不要成亲呢。” 林诗音点了一下小姑娘鼻头,“孩子话,等你长大了就不会这么想了。” “我不喜欢你这么说。” 铃铛抬起头,满脸认真。 “我是孩子,但是孩子话凭什么就是一时胡话?” 林诗音一愣,斟酌着语句:“你确实太小了,别的话我都听你的,但是你现在毕竟不懂情思,若遇上对的人,你就会知道,你想和他一生一世在一起。” 第1卷 第22章 林公子 “唔。” 小姑娘咬着手指头,一派稚气。 “那他喜欢我吗?” 林诗音不假思索:“当然!” “那……既然他喜欢我,他就该迁就我啊。” 铃铛说得理所当然,每一个音都是软绵绵的,柔柔化在舌尖,偏偏说的话是那么冷血。 -- 第40页 “我不想成亲,那他就该不逼我成亲。他连迁就我都不愿意,说什么喜欢。” 林诗音张口结舌。 李寻欢心里早对小姑娘的性子有所了解,林诗音可没有。在她面前的铃铛是跳脱的,是仗义的,是一怒之下会帮她将表哥从青楼抬回来的好孩子,有点小脾气,却不过是天真烂漫而已。 林诗音闭闭眼,逼着自己迅速改过来铃铛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并且,接受它。 “诗音,你要是累的话,不如……让李寻欢替你当新娘子?” 铃铛轻描淡写转换话题,然而她说的,林诗音就有些听不懂了。 “表哥……替我?怎么替?” 小姑娘侧头望向紧闭的门扉,亮出小尖牙。 “李二哥,你觉得如何?” 门扉吱哑打开,李寻欢带着无奈的神色出现。 丫鬟讶声,下意识挡住小姐的脸。 “咳,诗音,我实在有些紧张,本来只想到门外站一会的。” 他们这边的规矩,迎亲之前,新郎新娘不许见面。 林诗音用团扇遮住脸,垂头低低“嗯”一声。 “李作乐觉得如何?” 铃铛扬声,进一步挑明意图。 李寻欢叹息:“李作乐觉得,铃铛儿的意见甚好。” 绿眸遥望表妹方向,柔软如花瓣。 “表妹成亲确实辛苦了。” 林诗音一头雾水:“你们给我说个明白,如何替我?表哥又如何变了名儿?” “我这里有两种奇特的泉水,一种男人喝了,可以变成女人,一种女人喝了,可以变成男人。” 小姑娘欢快的述说,如同快乐的小鸟。 冰雪聪明的林诗音已然明白她的意思。 “但……” “我不介意。”李寻欢道,“诗音,你知道,我从不在乎虚名,我想待你好。” 于是,李姑娘和林公子的昏礼,如火如荼进行着。 昏堂上,唐无乐见到林公子,回想一下李寻欢的面貌,瞬间了悟。 “闹闹,你是怎么说服他的?” 铃铛吮一口杯里李寻欢特别吩咐给她的糖水润喉,小声跟唐无乐说了一遍昏礼的流程。 唐无乐忍不住感慨:“成亲好麻烦啊,一点都不想成亲。” 铃铛:“对,我也是这么想的,如果以后我碰到喜欢的人,他要是逼我成亲,我就不喜欢他了。” 唐无乐疑惑:“本来就是这样啊。从来只有别人迁就我们的份,我们什么时候迁就过别人?” 铃铛深感赞同。 受邀而来的都是江湖中人,有李寻欢的知交,也有听到小李飞刀成亲,特意来祝贺的。 认识李寻欢的人看到林诗音的脸,惊讶归惊讶,却也没有不过脑子地跳出来,只想着等婚礼结束,去寻李寻欢,问个究竟。 “一拜天地——” 林公子和李姑娘朝着天地跪拜。 “二拜高堂——” 座椅上放着两个排位。 有眼尖的已经看到了,女方那边的牌位上,竟是刻着李父的名字,而男方的高堂牌位,姓氏是林。 有心思灵巧的,抱着一肚子“不可能吧应该是我猜错了或许是李寻欢的妹妹或者堂妹呢”的疑惑,死死盯着新娘子,心里念声“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目光在人家新娘的胸上转了一圈。 “夫妻……” 一枚铜钱射进来,打肿了司仪的脸,也将他那句夫妻对拜打了回去。 “找茬的!” 唐无乐瞬间兴奋起来,手已经摸上千机匣。 昏礼并不十分有意思,至少对唐无乐来说,没有处理找茬的有意思。 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的表情是威严的,从眉毛到眼睛到嘴角都不带分毫笑意。 “我是上官金虹。” 他如此介绍自己,阴冷的目光似鹰爪般擒在林诗音脸上。 “你就是小李飞刀?” 目光移到林诗音腿上,盘旋几圈。 “呵,真是见面不如闻名。百晓生真是愈发不中用了,一个走路连下盘都稳不住的人,居然能排上兵器谱第三?” 铃铛挑眉,笑嘻嘻捋着袖角:“上官金虹?我倒是连名都没闻过。” “没关系,你现在就闻过我的名声了。” 他说到“名”字时,一枚金钱镖已是抛出,说到“声”字时,金钱镖已快要到小姑娘喉咙上了。 铃铛眼都不眨一下,因为她知道,某人不会眼睁睁看着她受伤的。 铮—— 速度太快了,只能看到银芒一闪,金钱镖已经被一柄飞刀钉在柱子上。 新娘子一把掀开盖头,扔到地上,绿眼睛冷冷盯着上官金虹。 “阁下在我昏礼上大开杀戒,未免过分了。” “你是……” 上官金虹看一眼飞刀,回头去注视李寻欢,眉头紧皱。 “小李飞刀?你才是李寻欢?你是个女人?” 李寻欢盯着他,上前两步,挡在林诗音面前,嗓音平静:“不,我是男人。” 林诗音忍不住出声:“表哥小心……” 李寻欢回头,清清荡开一抹笑,“好。” 再转回去望着上官金虹时,脸上的笑容消失殆尽。 手中多了一柄小刀。 “我原以为李寻欢会是个英雄豪杰。” -- 第41页 上官金虹缓缓开口。 “但是,现在我失望了,李寻欢,不过是一个耽于儿女情长,自甘堕落的败犬,” “堕落与否,不是阁下说了算。”李寻欢再次微笑,“我的妻子要伴我一生,为我生儿育女,为我牵肠挂肚,李寻欢不能为她生儿育女,却能让她过得轻松愉快些。” 铃铛:“生儿育女?也不是不可以呀。” 李寻欢的笑容僵住,默默扭头注视唯恐天下不乱的小姑娘两三息,不搭话,继续去和上官金虹对峙。 嗯,他什么都没听到,什么生儿育女,什么可以,他什么都没听到! 铃铛一撑桌面,灵活翻过来,“李寻欢,你大喜的日子不宜见血,我来吧。” 映着上官金虹样貌的眼眸充斥着跃跃欲试,掌心躺有一把飞刀。 “放心,我切西瓜切过好多次啦,一刀下去,咔嚓——” “切西瓜……” 李寻欢抽抽嘴角。 我教你飞刀,你就是拿来切西瓜的?! “对啊。” 小姑娘满脸无辜地看过来。 “特别方便。尤其是躺在床上的时候!” 刷刷刷几片飞刀过去,西瓜每一瓣都是裂得那么整整齐齐,看着赏心悦目。 酒剑仙酒气熏天晃悠出来。 “有我们这些大人在,哪需要你个娃儿来替小李探花出头。” 醉醺醺喝一口他酒葫芦里的酒,往腰上一扎,打了个酒嗝。 “李探花,几月来,你赠我不少好酒,这麻烦,我替你解决。” 李寻欢一拱手:“多谢司徒前辈。” 上官金虹取出自己的子母龙凤环。 习武之人对于气机都有所感应,上官金虹早已修到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的境界,十年未用过自己的武器。然而此刻对上这个酒鬼,他有种直觉,必须要拿出自己最巅峰的战力。 酒剑仙懒洋洋捏诀,驱动了背后数年未曾出鞘的剑。 “丫头,看好了,御剑术,可不是单纯作为脚力的。” 剑鸣声声,交战在即,他却突然扭头,跟铃铛交谈。上官飞虹眼中精光一闪,强烈的危机感使他不顾面皮抢占先机偷袭。 子母龙凤环不在“快”,在“稳”,虽如出弦之箭,势如破竹,却又始终丝丝缕缕地牵扯在上官金虹掌心中,如影随形。 长剑出鞘,挡住子母龙凤环。 挡住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是,值得称道的,是他挡住的方式。 那把剑,是凌空挡住的子母龙凤环。 以气御剑! 上官金虹脸色微动。 没给他反悔的机会,一把剑,分化万千,浮在空中,斜斜指着上官金虹。 好似拂开那层醉雾,酒剑仙目光里添上了凌厉之色。 “方才,你向着我家丫头的咽喉出镖,如今,也该还了。” 万千把剑,万千道剑光,刹那间,天地中只余此光。 酒剑仙的剑,杀妖,亦杀恶人。 上官金虹,卒。 酒剑仙收剑,解下酒葫芦大口灌酒,又是那副醉醺醺模样回到席里,却再无人敢小看他。 “酒爷爷,这个我想学!你教我嘛!” 众人听到了那小姑娘娇娇嫩嫩的话语声,再听到喝酒的老爷子痛快答应,心中一颤。 看来,江湖上又要多出一位惹不起的小祖宗了。 李寻欢和林诗音的昏礼这回总算是顺顺当当的进行了,在喝完加料的交杯酒后,李寻欢恢复男儿身,林诗音恢复女儿身,一齐出来给宾客敬洒,也算是澄清一下谣言,证明小李飞刀并非女扮男装行走江湖。 另一边,凡耳在缠着酒剑仙,想要拜师学习他的御剑术。 “你学过剑。” 酒剑仙一眼便看了出来。 凡耳点头,认认真真交代:“是的,是家学,我跟我父亲学过用剑。” 酒剑仙笑了笑,委婉得拒绝他:“那你可以继续跟你家人学剑,我一个酒鬼可教不了你什么。” 第1卷 第23章 小姑娘探头过来。 “凡耳他没有家里人。” “没有家里人?” 酒剑仙一怔,看向凡耳,小男孩神情镇静,“是的,我没有家人了。” 铃铛:“他现在跟着我住,帮我照顾聆音,我给他计工钱!” 凡耳淡笑:“聆音很可爱,很好照顾,唐娘子也是个好主家,每个月给我的工资,足够我顿顿吃上肉食。” 酒剑仙一仰头,滚滚酒水冲进口中。 “我不收徒。铃铛儿我都没有收下来,只是教她御剑术。师徒关系是一种麻烦,收了徒弟就有了牵挂,不能够继续快意红尘啦。” 酒剑仙说得坚决,凡耳想学御剑术的心也很坚决,在照顾好五毒兽的空余时间里,投其所好,天天给酒剑仙带好酒,随着铃铛回万花谷后,更是帮他打扫房间,端酒端下酒菜,任他支使跑腿,做尽一切为人徒弟该做的事情,有一次去取猴儿酒,还差点被寻仙径的啸猿抓花了脸。 足足坚持了半年。 不过,酒剑仙的态度没有丝毫软化,每一回都十分坚定告诉他,自己已经不打算再结缘了。 “酒爷爷,你要教他御剑术吗?” 小姑娘趴在窗台上,嘴巴委委屈屈噘起。 “哎呦,我们家铃铛儿怎么了呀,怎么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可心疼死酒爷爷了。” -- 第42页 酒剑仙眉毛一横。 “谁欺负你了?!” “你你你,就你欺负我!” 小姑娘气得上手去揪山羊胡子,酒爷爷做出呲牙咧嘴模样。 “疼疼疼,小姑奶奶,胡子不能乱动的。” “那你还教不教别人御剑术了!” “不教喽,不教喽,再教,我的房子不得给小醋坛子拆了啊?”酒剑仙哈哈笑着,去捏小姑娘脸蛋,“这么喜欢独一无二,真不知道这霸道是随了谁。” “是这个世界独一无二。” 铃铛一板一眼反驳。 “我记得酒爷爷你说过,你还把御剑术教给了一个叫李逍遥的人。” “李逍遥啊……” 酒剑仙喝了一口酒,“那小子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了。” “定然是平安喜乐,儿孙满堂。” “那可承铃铛儿吉言了。” “我说的,自然是吉言。” 小姑娘乌溜溜的眼珠子凝视着酒剑仙,嘴巴微微翘起,只差直白说“快夸我快夸我”了。 酒剑仙握着酒葫芦的手立刻震颤一下,他竟忘了,他家铃铛儿是被世界偏爱的,李逍遥有了这句话,必然是平安喜乐,儿孙满堂。 他家小姑娘,一向暖心。 但是…… 酒剑仙严肃起来:“铃铛儿,我会担心的。” 小姑娘茫然:“担心什么?” “虽然你说什么灵什么,但是我们都不知道会不会有我们不知道的代价……” “啊,原来是这个啊!” 铃铛恍然大悟。 “不会啊,天道说它喜欢我,我可以随便任性。” “噗——咳咳咳咳咳……” 酒剑仙顾不上喷出的好酒,身为修士,他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天道?” “它是那么介绍自己的。” 小姑娘拾起一根树枝,画了“天道”二字。 “是它跟我说的,委屈谁都不许委屈自己,谁都没有我自己重要。” 这话和她的人生信条一致,导致小姑娘对“天道”接受度良好。 酒剑仙:“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你确定说话的那是天道?” “对啊,万物一视同仁,但是,它说,我高于万物。是和它一同诞生在世界最初的‘命运’。” 小姑娘翻了个身,改坐在窗台上,晃悠着孩童鲜嫩的小腿。 “反正,不管它说的是真是假,都不妨碍我对自己好呀。” 酒剑仙赞同:“确实,谁对你好也不如你自己对自己好。” 对自己好的小姑娘,决定去离万花谷最近的长安城吃大餐。 长安城新开的一家食肆,主打古怪的吃食,比如果子狸,比如穿山甲,比如蚕蛹和蛇羹。有人确实是爱吃野味,也有人是吃个新奇,铃铛嘛,二者皆有。 一盘风腌果子狸,一道炒穿山甲,一盅蚁子酱,吃个痛快。 纸团破空声传来,小姑娘偏偏头,一团显眼的红纸擦过她耳垂,落到桌上。 六月的风火辣辣的,带来的纸笺同样又干又燥,好像稍微用力抖动,便会裂开龟纹。 铃铛拿起纸团,展开一看:“柳公子于万花谷附近现身,今日又来长安,或是想打你的主意。” 打我的主意? 铃铛正在深思自己有什么主意好打,就碰到了怀里的土灵珠,灵光一闪。 啊!想起来了!之前追击地鼠门的时候,在天空时就有看到附近那棵树上有个人睡在哪儿,原来那就是知名神偷柳公子啊! 传言,柳公子有一双最灵活的手,世上没有他打不开的锁,没有他看上却拿不走的东西。 小姑娘一拍手。 嘿,正好觉得生活有些无趣,现在有的玩了! 回到谷中时,铃铛敏锐察觉房间被翻动过。 她习惯在出门前往窗台,门口,以及各处柜子的夹缝里夹一根头发,就在刚才,那些头发都失踪了。 万花谷的大家都不会不经同意进她的房间,更不用说翻她的东西,那么进来的会是谁,显而易见。 小姑娘摸摸包裹,倒出一大堆即将布置成陷阱的物件。 “哼,从不失手的柳公子?” 咔嗒—— 小刀撬开竹筒,叮叮当倒出满桌子的迷神钉。 “我等着你今晚送上门来!” 小魔星缓缓咧出小尖牙。 小偷活该被烫掉整张皮!热水准备! 小偷活该成瘸子!撒一地的钉子准备! 小偷活该被油炸!油锅准备! 小偷活该被关起来!大罐子准备! 哦,罐子不能太单调,蜂蜜倒一点,蚂蚁放一点,钉子扔一点……最好,弄一个自动给罐子上封条的机关,封起来埋好,想吃焖柳公子肉了,拿出来,炒一炒,用蘑菇拌一拌,隔壁小霸王都馋哭了! “完美!” 小姑娘啃着李子,愉悦地眯起眼睛,随手将李子核往门边一扔,给那些“机关”做了掩饰。 “然后,再燃上软筋香……” “今晚私自进我房间的人,都会踩完陷阱,最后被锁进罐子里,除非我亲自解开,否则不得挣脱!” 言出法随。 铃铛捏着土灵珠,遁入地底,跑去其他世界,只留下满屋子的陷阱。 傻子才睁着眼白白等一晚上不睡觉呢! -- 第43页 夜半,柳公子踩上小姑娘的房顶,揭开瓦片,房里一片静好,香炉徐徐燃着静神烟,蜡烛已然熄灭,小孩子睡相不大好,整个人卷进被子里,只有鼓鼓囊囊的一团在床上。 虽然小魔星也算是声名远扬了,但在柳公子这样的人看来,不过是小孩子仗着名门出身,用一流的内功欺负三流的门派的小打小闹罢了。 柳公子撬开门,叶落无声般潜进去。 远处,黄雀隐在暗中。 “零,你为什么不让我们动手。之前也是你扔纸团给她,那是你重视的人?” “这是看在我们一起训练的份上,给你们的提醒,唐铃铛的房间,你们以为是很好进的吗?” “不过是个小孩……” “呵,我也是小孩,你不一样被我在训练中按在地上打得叫我阿耶?” 光影闪动间,一群蓝白劲装,面上戴着狐狸面具,或站或倚蹲点在铃铛的屋外。 适才说话的,是当中年纪最小,身高最凹的少年。 万花谷是世外桃源,谷口隐蔽,却也挡不住两种人的潜入。 一是柳公子这种享有盛名,妙手空空,轻功无双的偷儿。 二,便是这群来自唐门暗处的杀手。 强攻,哪怕来一支军队,万花谷借地势亦能立于不败之地。但是论潜入,毕竟是人家的看家本事,何况人又不傻,只要不特意靠近谷内宗师级别居住的地界,凭一群小弟子,还发现不了他们。 少年按着银边面具,没有遮住的下半张脸,凉凉拉开一抹笑。 “你们可以试着硬闯看看,我就不去了,我的脑子可没有被滚滚踢过。” 小姑娘的房间里,传出一连串哐当的声音,与少年对话的唐门杀手信邪了。 ——以柳公子的轻功,是不应该弄出那么大响动的,唯一的可能是,他栽在了一个小姑娘的房间里。 “乖乖,我们唐门的密室,居然比不过一个小孩子?” “不,你最好不要跟她比。” 那家伙,肯定是又用了她神奇的能力。他闭着眼睛都猜到是说的什么,除了“进她房间都会踩到陷阱”外,还能有其他的? * 铃铛是在花香和鸟声中醒来的。 为了不被柳公子打扰睡眠,她选择去异世界的师弟家借宿。 小姑娘揉着眼睛走出房门。 “昨晚睡得如何?” 小姑娘打了个哈欠,“睡得特别舒服!” 打好水,将水往脸上扑,狂风暴雨般拍洗完一个迅速的脸,眨眨眼睛,又是一个活力十足的小姑娘。 “七童!” 小姑娘蹦跶过去,叼起好友买来的灌汤包。 “你现在是不是要准备去给人看病了!” “嗯,师姐要来帮忙吗?” 在窗边修炼花枝的男子回头,淋浴着一身阳光,笑得春暖花开。 第1卷 第24章 “不要。” 小姑娘咬着灌汤包,含含糊糊吐出拒绝。 或许是为了提醒她吃东西时不要说话,小舌头被汤水烫到,不得不往嘴巴外面吐。 “烫烫烫烫烫烫——” 跳着脚去倒茶水。 名为花满楼的男子连忙出口阻拦:“那是冷茶,我还没有换……” “就是要冷的!” 一口灌下去,咕噜噜在嘴巴里冲撞,伴随着些许唾液,吐进干净的痰盂里。 “啊,活过来了!” 花满楼无奈又温柔地注视着驾轻就熟咸鱼摊椅子上的小姑娘,背后只差打上圣光就能喊“哈——利——路——亚——”了。 铃铛默默伸手去挡那“刺目”的圣光,懒洋洋地从扶手空档将双腿伸出去。 “你那个只要帮你干活就可以免费看病的医堂居然还没有倒闭吗?” “我想,还没有。”花满楼偏头,摇着纸扇笑得温和,“这世上还是善良的人多,许多人有钱财时,会选择去别的大夫那里看病,让贫苦人家来我这儿。” “是啊,但是那些贪小便宜的人过来,你明知道他们只是想借你的便利去花家名下店铺工作,从来没有拆穿过他们。” 小姑娘撇撇嘴。 又能看病,又能找到工作,真是天大的好事,傻子才不来呢。 “那也是他们活干得好,掌柜才会留下他们,不是吗?”花满楼用完全不符合他温润公子形象的不负责态度,对小姑娘活泼地眨眼睛,“我只是给他们提供一次机会,我面子虽大,掌柜的却也不是拿家里生意开玩笑的。” “啧。” 铃铛翻了个身,背对着花满楼。 怎么她离开唐门后,认识得都是这种光明正义的家伙啊,到底是唐门风水不好,还是万花谷风水太好了。 脚步声远去,再是一级级下阶梯的声音。 花满楼将他的小楼一楼改成医堂,现在是他看诊的时间。 铃铛趴着脸,嘴角悄悄勾起。 不过,认识这样的人,也不赖。 * 万花谷中,属于铃铛的房间,无声无息出现一个人。 铃铛抬脚跨过流在地板上冷了一晚的油,站到罐子前。 罐子里有心跳声。 小姑娘围着罐子转一圈,咧开嘴。 她的猎物! 猛地掀开罐口上压着的盖子,她几乎半个身子探进罐子里,敲着男人的脑袋。 -- 第44页 “你就是柳公子?那个据说特别厉害的神偷?” 对着一身狼狈,血迹还没干的人说这话,天然就有一股子讽刺意味。 柳公子掀开眼皮,掉进油锅里,他的耳朵并没有完好无损,听小姑娘说话还有些费劲。 “你……咳……” 他呕出一口血。 “你是怎么做到的?” 柳公子出道以来,从未失手,传国玉玺,盟主令旗,甚至唐门小密坊他都进去走过一遭,取走新制的璨银落凤弩,一把火毁掉唐门无数精密暗器,从容而退,如今竟翻在这条小阴沟里!唐门那般精妙的机关他都躲过,居然被这些小孩子家家的把戏坑到重伤?! 不弄明白,他死不瞑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铃铛歪头看他,揪着他头发将他从罐子里拽出来,扔到旁边,回顾一圈房间,满室狼藉。 不开心地踢一脚柳公子摔折的腿,“你把我的房间弄脏了。起来,打扫干净。” “……我腿断了。” “那就长好呀!” 柳公子一口血喷出来。 你以为断腿是脱臼吗,一拉一推就能接回去? 小魔星可不跟他讲理。 “反正,今天之内,你没把房间收拾好,我就去找我大师伯,把你扔进聋哑村!” 铃铛边说,边将窗户打开,散去一屋子软筋香的味道。 万花谷的聋哑村,柳公子有所耳闻,是万花谷接待远客的地方,里面仆人有一部分是犯了谷中禁忌被“留”下来的客人,因其又聋又哑而得名。 “不如将他交给我们?” 特意变了声线让人听不出男女的嗓音从头顶传来,铃铛头也不抬,弹指一块油渣砸上去。 “下来。” 一道蓝影应声落地。 铃铛打量着对方。 身高与她不差多少,脸上带着狐狸面具,只露出下巴和一双眼睛。腰上挂着唐门弟子专用的武器——千机匣。 寻常唐门弟子出行是不会带面具的,只有她所知的内部专门接活——什么刺杀啊灭门啊——的组织里的人,才会那么麻烦。 “逆斩堂?还是斩逆堂?” 那弟子瞟她一眼,“斩逆堂。” “哦哦,斩逆堂啊。” 铃铛打了个呵欠。 “我凭什么要把他交给你们?” “他烧了小密坊,还拿走了我们最新改良的千机匣。” 隐藏的唐门弟子无一阻止。 唐铃铛是唐家嫡系,哪怕她去了万花谷,同样有资格知道这些。 铃铛摸出一根大脚叔叔做的棉花糖,边舔边漫不经心问:“然后呢。” 少年眼中闪过笑意。 这人要是不愿意,以她的性子,早一口回绝了他。 “然后,我们帮你打扫房间。” “成交!” 小姑娘跳上房梁,伸出脑袋:“快点啊,打扫完就把他拎走。” 柳公子眼中闪过惧色。 “等等!我帮你打扫房间!” 宁惹阎罗王,不惹唐门郎,这话可不是说说而已。他要是落到唐门人手里,那才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你以为什么叫机会。”小姑娘嗤笑一声,“晚啦。” 抱着脑袋翘着腿,优哉游哉吃棉花糖。 少年扭头,对着阴影:“喂,愣着干嘛,干活呀!” 杀手们:“……” “你答应的事情,让我们干活?” 少年双手抱肩:“哦,反正小爷不干。你们可以试着强抢。” “咕哩咕哩!” 铃铛的肩头,探出来一只众人眼熟的小兽。银灰色的大眼睛死死盯着他们,仿佛在说,谁敢违约,就扑上去给谁一个“爱的抱抱”。 亏得有面具遮挡,不然铁定能看到这群杀手铁青的脸色。 谁敢强抢啊,尤其是练了唐门毒性内功天罗诡道的那几位,那只五毒兽对着他们来一下,十几年的苦修就没了。 行吧,不就是打扫房间嘛,又不是要他们去单挑天策府的千军万马。 扫! 一边扫,一边幽怨偷瞄着唐零。 这位真的是大爷啊,说不干就不干,偏偏人家天资出众,有资格任性。 有人不信邪,“唐零,我们是一队的,你独立于外不好吧。” 唐零摸着手里的千机匣,那股子不把人放心上的态度和上头那位小祖宗如出一辙。 “没关系,小爷很快就是你们头领了。” “头领?”那人微微抬高了声调,“你才几岁,就敢闯生死路,也不怕死在里面。” 铃铛轻飘飘的声音传来,“你不行,不代表别人不行。你以为,什么是天才?” 唐零笑了一声。 铃铛从房梁上跳下来,打量着身高相仿的少年,眸光一闪,“你的代号是唐零?” 伸手去摘他面具。 眼中带笑,“我记得代号是自己起的——哪个零啊?” 被按着手在面具上。 “反正不是铃铛的铃。” “我舞影零乱,行乐须及春的零?” 少年胸膛震动,毫不掩饰地笑出声:“我怎么不知道你那么有文化,还念上诗了。” 铃铛斜眼看他:“我和你又不熟,你能知道什么。” 竖着耳朵围观的杀手们简直想要违反杀手沉默寡言的守则,告诉唐零,你那个面具带不带都无所谓了,整个唐家堡,气焰那么嚣张的,除了小霸王还有谁。而且……你们就是在玩“我知道你知道我在假装不知道”吧。 -- 第45页 铃铛光晓得杀手们杀人一级快,才发现他们打扫房间也是一级快,小屋子很快便光洁如初。 “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换一个行当啊,我看你们打扫起来可比那些干扫洒的快多了。”小姑娘开玩笑,“出来给人打扫房子,赚得肯定没有杀人多,但是胜在安全。” 拖着柳公子的那位唐门弟子含着笑意:“瓜娃子,乱出主意,以后队里只剩下我一个,你来帮我干活啊。” “这不是更好!你一个人吃下,不比七八个人分钱拿得多?” “有道理!”对方摸摸下巴,看同伴的目光一瞬间变得危险起来。 柳公子:“……你们真的是杀手吗?” 别以为他没见过杀手,哪家杀手是这么平易近人的! 唐门弟子瞥他一眼,“铃铛儿姓唐。” 自己人。 杀手怎么了,杀手就不是人啊,平时任务里板着棺材脸就算了,碰到熟人还不许他们放松放松? 小姑娘笑嘻嘻递给唐零一根糖葫芦,“路上吃啊。” 唐门弟子小声:“这也太厚此薄彼了。” 唐零淡淡睨他,说话的人瞬间转移话题:“未来首领,我们回去交差了。” “走。” 飞鸢一展,几人带着柳公子消失在铃铛的视野中。 小姑娘伸了个懒腰。 她也得走了,这几天就去花满楼的世界玩吧! 留下出谷游玩,归期不定的纸条,铃铛将门一关,消失在房中。 “花大夫!救……” 诶,一回来就有有意思的事! 铃铛鼻子一动,从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嗅出来,新来的病人是中毒了。 第1卷 第25章 读心术 小姑娘直接从楼梯上轻巧跳下来,看到花满楼悲伤地注视着地上的四个人,旁边还站着一个女孩子,怔怔抱着一袋糖炒栗子,眼泪啪嗒嗒地掉。 视线在躺着的一位老者,一对夫妻,一个比抱糖炒栗子的女孩子更小的小女孩的身体上转过。 死了啊。 铃铛只看了一眼就漠然转开注意,目光停在女孩子抱着的糖炒栗子上。 死人她见得多了,没什么好看的,倒是这人…… “喂,你知道你抱着的东西有毒吗?” 布袋应声落下,糖炒栗子撒了一地。 女孩后退一步,喃喃自语:“我不知道,我不喜欢吃糖炒栗子。对了,是她,一定是她!” 五毒兽扇着翅膀,靠近糖炒栗子,抱起一颗飞回来。 “聆音真乖。”铃铛摸摸五毒兽的脑袋,咔嘣捏开栗子壳,将栗肉往嘴里一扔。 花满楼:“师姐!” 小姑娘混不在意地看过去:“没事,这点毒,毒不死我。” 才碰到手上就已经被她的五毒珠炼化了。 “味道没有被毒药破坏,是个下毒老手。温度是刚出锅的烫热,你们刚买的?”铃铛给花满楼提醒,“我觉得凶手很大可能就是卖糖炒栗子的。你现在出发,说不一定还可以在城里找到人。” “好,多谢师姐。” 花满楼轻柔地和合上几人的眼睛,转过头认真注视着小女孩:“我会抓住凶手,将他绳之以法。你知道他的样貌吗?” “不是……”小女孩抽噎,“是昨晚阿爹买的糖炒栗子。他从外面带回来的,但是昨晚妹妹生病了,阿爹阿娘和奶奶都没心情吃。刚才妹妹好多了,她说她也会孔融让梨,把糖炒栗子倒出来分给阿爹阿娘和奶奶,我不喜欢糖炒栗子,我没有要。阿爹阿娘他们为了哄妹妹做得对,说他们很高兴,就吃了栗子。吃之前栗子已经冷了,是阿娘重新蒸热的。” 她说得颠三倒四。 “咕哩咕哩。” 五毒兽轻轻拍打她的背。 再飞回来睁着大眼睛可怜兮兮与铃铛对视。 一息…… 两息…… 三息…… “好吧,你可爱,你有理,正好我也闲着。” 铃铛转动一圈判官笔,望着女孩儿,“先报官还是先下葬?” “报、报官?”女孩儿家里是开镖局的,算半个江湖人,耳熏目染下思维偏向“江湖事,江湖了”。 何况……“报官……有用吗?” 多少犯事的江湖人是被江湖同道杀死的,官府只会发通缉令,然后,撒手不管——或者,没法管。 “啧,你们这边的官府真没用。” 铃铛往门外走,自顾自下决定:“七童,我去翻一下他们的卷宗,像这种用糖炒栗子杀人的,应该不是突发奇想。” 女孩儿咬咬下唇,用一种胆怯的语气询问花满楼:“花大夫,我是不是惹小姐姐不高兴了?” 花满楼瞧一眼正阳下连停顿都没有的背影,用平静的语气述说:“不,师姐没有不高兴。” 无关紧要的人哪里配引起她的负面情绪——这是花满楼和他的小师姐生活一段时间后,清楚的了解到的名为铃铛的冷漠。 “她只是……去帮你查阅盖你父母的凶手了。” 温和的花神挑了“帮”这个友善的字。 “来,我们先去……” 顿了顿,不忍地吐出之于小女孩来说,残忍却又必须去办的事。 “置办棺材。” * “熊姥姥,系江湖人,于月圆之夜出,好卖毒之糖炒栗。未捕。不知形貌,疑为妪。悬赏纹银仟两。” -- 第46页 铃铛抖了抖卷宗,“就这点内容?” 师爷赔笑:“女侠,这受害者都死了,只有寥寥无几的人活下来,其中来报案的更少,自然……没什么内容……” “你们这边的官府确实没什么用。”铃铛诚实地嘲笑。 “行吧,我也不为难你们了。记得准备好。” 师爷:“准备好什么?” “一千两。” 铃铛将卷宗抛回去,往门口走去。 “最迟明晚,我把熊姥姥送来官府。” 师爷手忙脚乱抱住卷宗,冲铃铛翻眼睛。 要真的那么容易,早八百年熊姥姥就被江湖人送过来领花红了。 “哦,对了。” 铃铛回头,师爷白眼翻到一半,抽搐着眼皮收回来,眼前顿时一片灰暗。 铃铛:“你眼睛抽筋了?” 师爷忙不迭连声:“对,对……” 一脸讨好:“女侠还有什么吩咐?” “你这边的银子我用不上,直接帮我折算成一千两的烟花。” “一千两的烟花?” “有问题?” “没……没问题……” 师爷只觉头皮发麻。 一千两全换成烟花,得买空好几座城的烟花吧。 “当然,我也不是什么爱出难题的。一个月够你们从别的城镇来回,一个月后我过来,必须要看到我的报酬,不然……”刀尖一挑,木门上划开长口子。 师爷咬一下舌尖,用眼睛死死盯着锋利的刀尖,“一定给您买过来!” * “你知道熊姥姥所在?” 花满楼蹲在后院,袖子挽起,瓷碗翻转,激起水花哗哗。 铃铛装模作样掐动手指,“我掐指一算,我和她今晚有一场约会。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你拜了纯阳的道长做江湖师父?” 小姑娘摇头晃脑,发上的铃铛清脆悦耳,“我天赋异禀,自学成才!” 瞅一眼花满楼:“你还会洗碗呀。” 花满楼失笑:“洗碗这点小事,既然我打算从家里搬出来住,自然要学的。” “你可以请奴仆。” “一座小楼,一人,一碗,两三套衣服,我自己足以。”花满楼用洗碗巾将碗擦干,那熟练得动作,谁能想到这是江南首富家的小儿子,蜜罐里养大的心肝儿,眼珠子。 花满楼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满足的淡笑:“清晨起来,看井水涌入铜盆,以中药煎汁漱口,王大娘的生煎包飔来,去买上七八个,坐听鸟鸣叶飒。亲手剪理琼枝,细嗅芬芳,捡分药材,研磨药粉。晚间不想去酒楼,自起炉灶,看烟火升腾,用完饭食,打来井水一点一滴剔除污渍……由奴仆来操劳,便没有意境了。” 平平淡淡,却是花满楼心之所好。 铃铛兴致缺缺:“你是打算提前几十年开始养老吗?” 花满楼:“有何不可?” 铃铛看他是因着之前眼睛看不见那十几年,沉淀了性子,哪怕现在治好了,依然是如同一片镜湖,掀不起惊涛骇浪。 “你做了什么吃的啊?”小姑娘的话题就像她的人,一下一跳。 “熬了一点粥给那孩子,她喝碗粥已经睡下了。” “那你的药堂……” “暂且休息几天,等棺材定好,将他们下葬再开门。” “反正都要关门,不如我们抓到熊姥姥之后出去玩两天?之前你到大唐,只顾着治眼睛和学习万花七艺了,还没有好好看过大唐的河山吧,可美啦!” 花满楼心善,却不是会为外人的悲伤而不顾亲近人的喜怒。小姑娘是在他面前说,又不是当着刚失去亲人的女孩儿说,没有哪里不妥。 ——难道要强求铃铛和人家共情不成。 “好。”他笑着回答。 又问:“你和她的约会地点在哪?” 这话问出后,花满楼和他的小师姐蹲在了城外的山道旁。 小师姐指着路口,特别像是在信口雌黄:“喏,黄昏时分,我和熊姥姥会在那里会见。” 花满楼抬头看天色,“现在离黄昏时分还远得很。” 小姑娘摸出七八颗从莲蓬上剥好的莲子,往路口一扔,“看我布个迷阵,等她送自己进去。” “迷阵?”花满楼怎么看都只像是小孩子胡闹,随便扔在地上摆成的图案。 “我一个朋友教我的,这一个只是他阵法中的皮毛,他的阵法神奇到用桃树来布阵,然后桃花终年不落。”铃铛一指莲子,“你试试?” 花满楼就去试了。 走进莲子围划的单位后,仿佛碰到鬼打墙,分明是几步路就能跃过去的距离,却不论怎么抬脚都走不完。 铃铛屈指一弹,一颗莲子落在西南位,那种视野上迷迷蒙蒙的感觉霎时如云开雾散,花满楼再一抬脚,不受任何阻拦走到铃铛身边。 “我的阵法如何?” 小姑娘鼻子都要翘上天了。 “很厉害。”花满楼真诚得称赞,“如同咫尺天涯。” “没有那么夸张。只是一点迷惑感知的法门,你以为你在抬脚,其实你是一动不动。” 又扔了一颗莲子到东北位,将阵法重新启动。 “除了熊姥姥,今天没人会走这条路,不怕误伤。” 花满楼以为她的意思是这条路少有人走,“总有万一,要是恰巧有别人走这条路呢?” -- 第47页 铃铛皱皱鼻子,用意念勾通跟宠居住的空间,将五毒兽放出来。 “聆音?”花满楼认得,这是师姐的宠物,“师姐,你放它出来是……” 抚着聆音薄软的翅膀,铃铛给他介绍:“聆音是仙兽五毒兽,可以读心。等会有人来,我上去问那人是不是熊姥姥,如果是,聆音会把她撞翻。” 第1卷 第26章 熊姥姥 一下午,果无人经过。 直到黄昏时分,有位文生背着包袱走来,他看上去不通武艺,下盘不稳,脚步虚浮,似乎走了很长的路,呼吸略显急促,白净的脸上异显出运动后仿若高烧的红晕。 他没注意到脚下一粒粒翡翠般的莲子,直接踏入迷阵中。 “聆音,走,是你大显神威的时候了!” “咕哩!” 带着五毒兽,小姑娘从道路旁的大石头后边蹿出来,站在迷阵外,声音清脆:“熊姥姥,逮到你啦。” 文生十分惊讶,热汗有一滴从鬓角流下,“小妹妹说笑了,我是男人,怎么会是什么姥姥。” 他用袖子擦汗,“小妹妹,我走不出去是你做的吗?可不可以放了我?我不间断走了一整天的路,快要被太阳烤干了,现在只想回家去喝一碗水。” 然而任他易容有多么精妙,心里的想法仍瞒不住会读心的五毒兽。 早得到指示的聆音一头撞过去。 五毒兽这族,头特别铁,全力之下,甚至可以撞开一扇铁门。文生没想到这小家伙有这么大力气,一时不查往后跌,铃铛抓紧时机点穴,用绳子捆起来。 铃铛蹲在地上,拿笔杆去戳文生的脸,“七童,你会卸易容吗?” “我对易容之术没有研究。”花满楼摇摇头,弯下腰去把地上的莲子捡起来,免得有别的人路过,误踩迷阵。 小姑娘眼睛一转,“那我就直接撕啦!” 花满楼停下动作,“听闻江湖上易容术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必须用特殊手法揭下,否则只会将人的脸皮撕破。” “那就让她毁容呗。”小姑娘混不在意,上手就要去摸索文生的脸。 花满楼对此,只是温和地笑了笑。 他是善良,但是这善良可不是给卖放毒的糖炒栗子的熊姥姥的。 花满楼相信自己的师姐不是那种为了赏金,胡乱冤枉人的恶徒。 “等等。”文生的声音突然变成了女子的滑腻,“我教你怎么卸易容。” 反正已经被抓住了,熊姥姥想,保不住命,能保住脸也好。 铃铛按着她的指示,用包袱里的瓶瓶罐罐成功揭下一张易|容|面具。 面具下女人的脸就像一朵人间富贵花,雍容又大气。 又从她包袱里发现一些糖炒栗子,应该是昨晚没卖完,没有来得及处理的。 “七童,你检查一下那糖炒栗子是不是有毒。那个可以当证物!” 花满楼试出了栗子里蕴含的毒素,“可以报官了。” “报官?!”熊姥姥闻言色变,“江湖的事,你要把我送给官府?!” 铃铛挑眉:“你一个阶下囚,还想有资格选死法?” 戳她脸颊,“想得美!” 铃铛掰开熊姥姥的嘴,强迫她吃下一包白色粉末。 “咳咳咳,你给我吃的什么?”熊姥姥感受到体内立竿见影的变化,面上显出惊惧来。 铃铛:“你不是感受到了吗?” 熊姥姥心下一颤,“化功散……” “你还不如杀了我!”她猛然提高音量,“监牢那种脏污的地方,你让我失了武功,岂不是任由人侮辱我!” “哦。” 铃铛:那和我有什么关系。 一脸冷漠.jpg 花满楼蹲下来,与她对视:“你放心,我会打点好,绝不让你受到任何不应你受的对待。” 熊姥姥固然该死,却也只该受到律法的惩戒而死。 熊姥姥却是呸了花满楼:“天下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你假好心。” 小姑娘往她脸上划开一道口子,速度快到花满楼都来不及反应,刀面轻拍着熊姥姥的脸颊,“你错啦,女人才不是什么好东西,比如我。比如你。” “七童性子软,我可不是。要不是七童正好站在你面前,我不好施展,刚才我就拔了你的舌头。” 铃铛随手又想一划,被花满楼拦住,锋锐的刀刃割破他的手背。 “师姐。”花满楼声音虽轻,却自有一股坚持,“我答应过她。” 血液在刀锋上流淌,滴到铃铛的手背。 铃铛静静凝视着花满楼,一股子气性从心中闷起。 小姑娘任性起来,连唐无乐都捅,是绝不会考虑别人的心情的。 她抬手用判官笔点住花满楼的穴道,在外围布下迷阵,拉拽着熊姥姥运起双人轻功,一句话都不留。 * 砰—— 高空坠物,砸破衙门顶。 紧跟着的,是整个官府都眼熟的墨色衣衫。 “这是熊姥姥。”小姑娘冷着脸,“该怎么处理你们随意。” 师爷被自家大人在身后一推,畏缩着脑袋上前。 “女侠,请、请问……证据……” 证据在花满楼那里…… 铃铛冷哼:“没有。我说她是熊姥姥她就是,骗你们我图什么,图那一千两的烟花?” -- 第48页 师爷擦擦汗,“不是,女侠,我们上报朝廷也需要人证物证,不能说她是犯人就是犯人。” 尤其是像熊姥姥这种,朝廷近来想拿江湖人开刀,插手江湖事,刚好可以用来做杀鸡儆猴那只鸡,万万不能弄虚作假。 “麻烦。”铃铛小声嘟囔。 要在往常,她早甩手走人,爱信不信,然而之前才信誓旦旦说“最迟明晚”——也就是今天晚上,将熊姥姥抓来,做不到可要把脸都给丢了。 铃铛走过去,揪着熊姥姥的衣领,强迫她和她对视,“来,看着我的眼睛。” 迷魂大法,发动—— “你的名字。” “公孙兰。” “你是熊姥姥吗。” “是。” “你成为熊姥姥的原因。” “每到月圆之夜,我就想杀人。” 铃铛再依次问她每一次作案的详情,有几次和卷宗上记载的时间地点一致,师爷越听越严肃,沉默着用笔墨记下来。 熊姥姥被关进大牢,只等来日运上京问斩。师爷则重重对铃铛弯下腰,语气中头一次带上敬意:“多谢侠士的缓手。” 小姑娘侧头瞄他,突道:“我饿了。” 师爷一怔,“是在下疏忽,侠士捉来熊姥姥,定然是辛苦许久,饥肠辘辘,在下这便让人去酒楼带吃食回来。不知侠士喜欢吃什么?” “蛇肉!” 蛇肉做的最好的,是蛇王的手下。 蛇王不是蛇,是人。蛇王的手下也不是专门做蛇羹的,他们有的是手脚伶俐的小偷,有的是官府追捕的逃犯,有的是暗巷出没的打手……蛇王是五羊城里三教九流的老大,只要他一句话,那些人就可以为他卖命。 师爷和蛇王有交情。 蛇王不远万里来到江南,跑死了三匹马,半日之内到达官府,就为了熊姥姥。 “铃铛姑娘,听说您喜欢吃蛇肉,这是我们五羊城最好的椒盐蛇肉。” 由蛇王亲自端来,铃铛老远就闻到了葱辛,盐咸,椒辣和蛇肉鲜。 “你是谁?” 潮湿的风吹入蛇王的眼睛,他压着嗓音,缓缓拉哑声调:“一个被熊姥姥害得家破人亡的可怜人。” “要探监的去找师爷。要糖炒栗子的……”铃铛顿了顿,撇撇嘴,“找花满楼。” 蛇王摇摇头,“我找你。” “熊姥姥真名公孙兰,她除了是熊姥姥,还是女屠户、桃花蜂、五毒娘子、销魂婆婆……同时也是一个名为红鞋子的组织的首领,她的姐妹们都是有本事的人,或许会来报复你。” “更或许会去劫狱。”铃铛对于当狱卒没想法,又不想自己抓到的人被救走,于是…… ‘’没有人能劫狱成功公孙兰。” 蛇王捏着拳头:“没有人能劫狱成功公孙兰。我绝不允许有这事出现。”指甲被他捏断,缝里都是黑色的血。 “你慢慢吃,蛇肉我用内力保温,还是热的。”他拱手,“我先去自请当狱卒。” 铃铛吃东西少有忌口,咸的,甜的,辣的,她都吃。吃到味道重的菜肴时,她喜欢慢慢吃,慢慢享受那充斥口腔的滋味。 她吃完蛇肉,走出客房时,看到不知在院子里站了多久的花满楼。 以及他的好朋友,四条眉毛的陆小凤。 阵法难破,但是如果有人在外面移动了布阵的物品,自然而然便摆不成阵了。 谁破坏的阵法,显而易见。 铃铛:“陆小凤,你很闲吗?” 陆小凤笑着摆摆手:“小师姐,你和花满楼的事,我可不想扯进来。” “你又不是万花弟子,喊什么师姐。” 又转头看向花满楼,冷冰冰问:“有事?” 小姑娘还在生气。 她对别人生气,和对唐无乐生气时的直接动手不一样。唐无乐对别人生气,和对她生气动手,也是不一样。不动手,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另类的生分。 “师姐。”花满楼走过来,半蹲着身体,“我们一起去牢房如何?” “去牢房干嘛?” “她往我吐唾沫,我吐回去。” 铃铛板着脸看他,花满楼回视。 翩翩公子收敛了笑容,表情严肃,仿佛在说着一件正经的事。 一息后,铃铛绷不住了,噗嗤笑出声来。 “算了吧,让你去向人吐口水,也太为难你了。” 她歪歪头。 “我不气啦。” “我也不气了。”花满楼认真回她。 第1卷 第27章 吐黑水 都在生气,都在原谅,扯平了。 铃铛目光扫向花满楼缩在袖子里的手。 那只手之前被刀刃划伤,他藏在袖子里,就是不想她看到后内疚。 ——属于花满楼的无声的温柔。 小姑娘伸手,迅速拉开天蓝色的袖口,藏在里面的伤口摆脱模糊的阴影,清楚显露在人前。 竖起手指往伤口戳。 “疼不疼?” 亮汪汪的眸子里充斥着理直气壮,好像戳伤口的人不是她。 花满楼老老实实告诉她:“疼。” “活该,谁让你直接上手的。” 一坨子止血膏糊上去。 “还敢不敢用手挡啦。” “一时情急。” 小姑娘撇撇嘴,“你还是老样子,做不到的事情绝不答应。” -- 第49页 “本该如此。” 花满楼温和地笑,是橘色的暖阳碎在薰风里。 “师姐,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铃铛歪歪头:“你说。” “我想借机甲鸟一用,需要师姐带我回谷一趟。” “好啊。”小姑娘一口答应。 “我要借的数量有点多,或许要几百个。” “那么多呀。”小姑娘啃着手指,“你要那么多机甲鸟是……啊,我想到啦,你是不是要往机甲鸟的身体里放信纸,去其他城镇撒下去,告诉很多人——告诉被熊姥姥害得亲友死亡的人,熊姥姥被抓了。” “师姐懂我。”花满楼道,“至于街道的整洁,我会出钱请人打扫,不会造成困扰。”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你得写很多信才行,你一个人写,也要写个把月,那时候,熊姥姥已经被押到京城了。” 又听到花满楼略带为难的下一句:“所以,我还打算借几百个机甲人。不知道谷内会不会允许我借那么多的机甲。” “那我去借吧。”小姑娘眉飞色舞,“你借不到,我可借得来。” 于公,她是医圣孙思邈心爱的徒孙,以及最有天资,最年幼的达到标准允许以万花弟子身份行走江湖的万花弟子;于私,她和僧一行私交极好,哪怕不走明路,私底下从他那里借几百个机甲亦使得。 “如此,麻烦师姐了。” 小姑娘弯弯眼睛。 “我喜欢你不跟我客气。” 如果花满楼说的是“太麻烦师姐了”,她一定二话不说,转身就走。 铃铛顺利从万花谷借来几百个机甲,日夜赶工,成功在几日内完成花满楼的设想——一个机甲鸟中装几千份信纸,分别飞往不同城镇,将信纸散播出去。 四方云动。 当晚,熊姥姥死在狱中。 带来消息的是陆小凤。 他过来的时候,铃铛正和花满楼在给机甲的关节零件上油。 小姑娘鼻子动了动,“你还敢吃糖炒栗子啊,不怕再来个熊姥姥第二?” 陆小凤摸摸胡子,从怀里拿出一包糖炒栗子,袋子上大片渗出后干涸在夜气里的油。 “小铃铛,你的鼻子其实是狗鼻子吧,那么微弱的味道你都能闻到。” 铃铛翻了个白眼,“我不仅闻到糖炒栗子,我还能闻到你身上的女儿香——刚才碰上美人了吧。” 陆小凤一笑:“还是个大美人,猫一样冷酷懒散的大美人。” 迎来花满楼谴责的目光。 对着一个小孩儿说自己的艳遇,实在不该。 小姑娘对此却是不觉得有什么好避讳的,抱着机甲人的一只手,饶有兴致问:“勾搭到手了吗?” “没,但是她肯定对我印象深刻。”陆小凤坏笑着竖起一根手指,“我是在赌场碰到她的,我赢了她一千五百两银子。” “赌场好玩吗?” “特别好玩……” 眼看着话题要往赌博方向去了,花满楼的脸色越来越黑。 陆小凤你自己混不吝就算了,现在还想带坏他家小师姐,有伤风教! 花满楼抬手,用万花谷特有的点穴手法点住陆小凤,笑得背景一片黑百合:“陆小凤,你赌上头了,我觉得你该在院子里吹吹风,清醒清醒脑袋,你说呢?” 如果不是被点了穴道,陆小凤此时只想转身就跑。 他僵硬地扯扯嘴角:“我、我觉得很对,我是该清醒一下。” “我来!我把他搬到院子里!” 小姑娘扛着比她高了好几个头的成年男子,往院子里一放,趴在他肩膀上笑:“陆小凤凰,你和那个美人是赌的‘扑卖’,‘樗蒲’,‘骰宝’,还是‘选仙’呀。” 说完,往地上一跳,跑几步回头向他坐鬼脸。 扑卖,掷铜钱正反面定输赢。 樗蒲,棋盘博戏,按所掷采数,执棋子在棋盘上行棋,谁先走到尽头便为赢者。可“吃掉”对方棋子。 骰宝,赌骰子大小。 选仙,用骰子比色。 陆小凤张口结舌。 这小坏蛋哪里是不懂赌场的好玩,她是太懂了! 陆小凤几乎想要开口队花满楼高呼冤枉,他哪里能带坏这小祖宗,唐铃铛本来就是坏水里泡大的,你想把她拉上来,她还吐你一脸黑水,自个儿乐不可支。 不过还是比不过他,他是谁,六七岁就会玩骰子的陆小凤! 六七岁就会玩骰子的陆小凤被十六七岁还没有摸过骰子的花满楼晾在院子里,任小飞虫叮了半个时辰。 “小坏蛋。” 才“脱困”,陆小凤往小姑娘带着婴儿肥的脸蛋上一捏。 “夏天虫子本来就多,我在外面脸上被叮了好几个大包,你倒好,还是这么白白嫩嫩的。” “就是没有虫子,你也别想像我一样白白嫩嫩。”小姑娘亮出小尖牙,洋洋得意,“二十岁的老大叔!” 陆小凤摸摸自己的脸,“老吗?没有啊?我红颜知己挺多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弹一下小姑娘的额头,迅速蹿出老远,“你个小孩子家家懂什么,女人才更能欣赏我的脸。” 花满楼:“咳咳。” 陆小凤立刻双手举天,“好,好,好,我不说,不当着小孩子的面说这些。” 铃铛:“所以,你来是想干什么的?” -- 第50页 “差点忘了正事。”陆小凤收起脸上嬉笑,“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们先听哪个?” “当然是好消息啊!”小姑娘背着手,蹦蹦跳跳,“听了坏消息,我就没心思听好消息了。” 但是坏消息放在后面,让她心情不好,她可以立刻去解决掉让消息变坏的人。 这个就没必要让花七童知道啦! “好消息是,熊姥姥死了,被人喂了她的糖炒栗子死的。”陆小凤抖了抖被油浸成半透明的油纸袋,栗子哗啦啦碰撞,“就是这个糖炒栗子,当时掉在地上。” 听上去很像是被寻仇。 花满楼沉默了。 这对于热爱生命的花满楼来说,算不上是好消息。但是对于被熊姥姥害死的人的亲属来说,真是个天大的好消息,他们可以为此成群结队在街头巷尾分发饴糖庆贺,给自己的头发插上几朵簪花。 只是…… 花满楼叹息:“他本来不必沾上鲜血的。” 分明熊姥姥就要被押去京城,当着天下人的面去上刑场,不过是再等一两个月的功夫。 铃铛想了想,认认真真回答:“如果是我的家人朋友被杀了,我也等不了一两个月吧。” 陆小凤苦笑:“但是,坏消息是,杀她的人……和她无冤无仇。” 小姑娘眨眨眼睛,忽然问:“熊姥姥死了,是不是就代表没有人能劫狱成功了。” 陆小凤:“当然,除非他们可以去酆都鬼城劫狱。” “哦~”小姑娘点点头。 原来“出口成真”还会造成这样的结果吗? 陆小凤继续:“蛇王是我朋友。熊姥姥死之前,正好是他休息完,和手下换班的时候。” 铃铛:“他碰上了来杀熊姥姥的人?” “对。蛇王说那人剑法很快,他不是那人的对手。对方将他打成重伤,却没有杀他,甚至给了他一面镜子。”陆小凤将镜子掏出来,神色复杂望着铃铛,“那人让蛇王将镜子转交给你,说你看到镜子就会知道他是谁。” “镜子?” 镜子是用最好的青铜磨的,还未磨成,人影映在上边,模模糊糊好似雾里看花。 小姑娘眼睛一亮,好像湖水落满星辰。 陆小凤确定了,她果然认识那个神秘人。 小姑娘一拍手:“言明义。” “言明……”陆小凤一顿。 不怪他反应大,言是国姓,现在龙椅上坐的那位,叫言明载,他那代以明为字辈。 “对呀,就是言明义,你想的那个言明——太平王世子。” 一个言明大义,一个言明千载,很符合皇家那种不敢越过太子名字寓意的想法。 陆小凤看向青铜镜:“我拿到手后看来看去也没看出它和普通的镜子有哪里不一样——难道是因为它比较糊?” “就是一个普通的镜子。”小姑娘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梨涡儿,“我认得是谁,是因为我记得他以前跟我说过,他要成为天下第一完人,合该配一面天下第一明镜。等镜子磨亮了,就是他成为天下第一完人的时候。” “那你要是不记得呢?” 小姑娘抬手拍拍他的……手臂,一脸看智障的表情:“我要是不记得这事,就证明我没把他放心上。我何必去找他,他何必等我过去。” 第1卷 第28章 那是一辆豪华的马车,拉车用的马是汗血宝马。 陆小凤啧啧称赞:“真是暴殄天物啊。” 铃铛:“这有什么,马除了用来骑的,不就是用来拉车的吗?” 陆小凤斜瞥过来。 哦,差点忘了,这里还有一个暴殄天物,拿龙涎香烧着玩的。 “我们不是要找太平王世子?不快点说不定人家睡了——最近的旅馆可还在两条街外。” 小姑娘用手一指马车,“不用去旅馆啊,言明义就住在马车里。” 歪头想了想,确定地点点头,“他可难伺候啦。绝不用别人用过睡过喝过的碗筷床铺酒杯,所以他从不住旅馆,只住在马车里。” “有钱,自然不会难伺候。”陌生人的笑语传过来,“哪怕我现在想要北方新鲜的水果,银钱给得足够,他们也乐得快马加鞭给我送过来。” 陆小凤尚未警惕,小姑娘已然跳起:“言明义!” 十六七的少年睨过来,“在外面喊我宫九。” 宫九……宫中的九五至尊? 小姑娘讶异地瞪圆杏眼。 许久不见,小伙伴居然都有这样的野望啦! “等我私下跟你说。”他眼皮一压,目光一扫,“你不会真去练什么奇奇怪怪的武功了吧,认识你十年了,你还是这么个矮不拉几的个头。” 小矮砸! 铃铛当下就不乐意了,“哦,那十年有长个的言明义,请问你现在知道一百面镜子,打碎十三面,还剩下几面吗?” 宫九很淡定:“我可以去买一百面镜子,打碎十三面,剩下的慢慢数。” 不会数数没关系,他有钱。 陆小凤那边尚处于震惊失声。 十年! 十年前认识的太平王世子,那她现在怎么也得有十几二十了吧,但是这身高……这脸…… 陆小凤仔细打量一番铃铛,怎么看怎么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儿。 铃铛感受到他的视线,板着脸看来,叹气:“唉,没错,被你发现了,终究是瞒不下去……” -- 第51页 陆小凤屏住呼吸。 铃铛郑重点头:“其实……” 陆小凤:“其实?” “你应该喊我姥姥。” “哈?”陆小凤再一打量:“你哪里像姥姥了,皮肉又柔又滑。姥姥该是西城门十里外那棵老树干!” “不然你说七童为什么心甘情愿喊我师姐?” “因为你入门早!” “那宫九又怎么认识我十年?” “因为……”陆小凤绞尽脑汁,找了个看似合理,实际上连自己都不能说服的理由,“因为你们想捉弄我?” 铃铛摊手:“你看,你自己都不觉得是这样。” 你陆小凤是有名,但是还没到别人一见面就想捉弄的地步——说谎成性的不算,那就是单纯想说谎骗人看人被骗到哈哈大笑而已。 陆小凤迟疑:“你真的是姥姥?练了返老还童功的那种?” “我当然……”板着脸的小姑娘倏忽大笑,捂着肚子弯下腰,“当然不可能是什么姥姥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陆小凤凰,你真可爱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陆小凤:“……” “唐、小、铃、铛!” 熊孩子! “是你自己信的嘛。我要是被人骗了,我只会觉得是我自己看不破对方的话,怪我自己。” 铃铛幽幽龇牙。 然后把骗她的人给宰了而已。 陆小凤点头:“我懂,狗咬了人难道人还要咬回去吗——” “所以我一般都是直接把狗打死的。” 陆小凤凰学着小姑娘的样子龇牙,白牙在溶溶月色下反着寒光。 “小铃铛,你觉得呢?” 小姑娘眨眨眼睛,可可爱爱仰起脸:“我还是个孩子。” 陆小凤双手抱肩:“和别人认识了十年的孩子?” 小姑娘再次露齿笑,一抬下巴:“陆小凤,我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不玩这么老套的试探了哦。你要是想知道什么,自己猜!他们不都是说你查案子特别厉害吗,猜猜九岁的我,是怎么和言明义认识十年的呀。” 九岁的小孩子,怎么和别人认识了十年……除了撒谎,陆小凤想不出别的可能了,偏偏铃铛信誓旦旦跟他说她要是撒谎,就把脑袋砍下来给他当球踢。 陆小凤蹲在淬碎的尘土里,苦思冥想。 小姑娘跟宫九上了马车。 他们相见那年大家都是四岁,宫九对于她是如何十年内才长五岁心知肚明,并不想再明知故问。 他往酥软的鹅毛垫子上一沉,开门见山:“公孙兰我杀的,她是红鞋子组织的老大,同时是我的手下。吴明担心她把他的大计划说出去,让我来处理掉。” “吴明?谁啊?很厉害吗?” “吴明是我师父,我九岁的时候他潜入太平王府收我为徒,宫九是他给我起的化名。” 铃铛点头。 懂了,关系不好,并且想要害死他关系很好的堂兄。是言明义迟早要宰掉的人。 “至于厉害……”宫九沉思,望一眼风吹起帘子的窗外,蹲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某只小凤凰,自傲道:“据说江湖上没有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接不住的武器,但是他碰上我的剑,只能够去撰写遗书。” 宫九转回头,沉静的眸子里浮起涟漪,“然而我碰上吴明,也只能够去撰写遗书。” “不过,再过五年,我能和他打平手,再过十年,我能杀他。可惜,我等不到十年。” “他发现了你对他不满,想要除掉你?” “不,他觉得新皇登基,又正是一批老臣乞骸骨,新旧交替的时候,觉得合适篡位了。”宫九“啧”一声,“我那堂兄虽然啰嗦了点,烦人了点,一张嘴气死人了点,我都没想过拉他下皇位,吴明也配。” 她懂,口嫌体正直嘛。 “那你找我干什么?买凶|杀人?” “对啊。”宫九支着下巴,“你帮我杀了他,我可以答应你一件事情,任何事情。我知道你做得到的,用你那神奇的能力。” “听上去很有意思的样子。” 小姑娘掸掸衣角,站了起来,拾起马车里的那盏青铜灯,折落灯火,马车里顿时漆黑一片。 “我拒绝。” 宫九很冷静:“杀人而已,你不像会拒绝这事的性格。” 一小簇火焰乍起,还是那个油灯。 铃铛慢悠悠熄掉火折子,将油灯往宫九脸上一撞,火焰转瞬燎掉他鬓角。 宫九屹然不动。 “我是不拒绝用能力做这种事情,但是,你这幅吃定我的样子,我就偏不答应。” 就像她哪怕要用油灯来烧宫九,也非要换成自己的火。 小孩儿脾性。 小姑娘扬手,一把尘埃将往发上蹿的火焰扑灭,“记住了吗?” 宫九发出感慨:“你比十年前——哦,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五年前?比那时候脾气好太多了。要是那时候,你的火折子应该是直接往我脸上扔。” 小姑娘眯起眼睛:“让别人猜不透心思才好啊。” “有理。”宫九拍了拍鬓角上的灰,并不把那烫热当回事,他的体质却也奇异,才那么一会儿,皮肤上些许烧伤已经全然恢复,“既然你不接活,那我就用原计划了。” 宫九同样是个任性的,直接将小姑娘赶下马车,赶车的奴仆扬鞭,将马车驾走。 -- 第52页 铃铛将车上的事跟陆小凤挑拣着说了一遍,摊手,“不知道他所谓的原计划是什么。” 陆小凤啧啧称奇:“他的脾气很好啊,被你用火烧头发都愿意跟你说他还有个原计划,跟花满楼差不多软和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说宫九的脾气像花满楼,鬼都不信。 铃铛往身上一摸:“……” “……混蛋言明义,小爷的美人图!”铃铛磨磨牙。 她就说,那家伙怎么会只是将她扔下车,原来问题出在这儿。 “美人图?”陆小凤眼皮一跳,“做什么用的?” “就是画了美人像啊,统共九九八十一个美人,天上有地上无那种。” 听小姑娘说得那么轻描淡写,陆小凤却放不下心来——江湖上谁不知他好美人美酒,他有种预感,这幅美人图,是用来找他麻烦的。 陆小凤:“咳,我陪你去抢回来?” 铃铛伸了个懒腰:“算啦,随他去罢。” 陆小凤纳闷:“你不是挺不高兴的吗?” “不。”小姑娘严肃着小脸,“我是震惊再加上一点小不高兴,但是我一想到他给自己挖了个坑,我就没有不高兴啦!” 陆小凤为之一惊:“挖坑是指……” 铃铛吹一声口哨,“我那美人图,可是画皮鬼送的。” * 马车缓缓往前行驶,宫九倚坐车厢,手上执着画卷,旁边的紫金被褥香炉袅袅飞升着万缕烟。 解开系画的绳,随手往车内铺的虎皮褥上一扔,画卷刷拉滚开,露出里面的八十一位美人像。 宫九支着脑袋,目光虚虚往画卷的方向落,心里却想的是小姑娘发现宝贝的美人图不见后,会有多么气急败坏。 一双柔软的手拂过宫九衣襟,佳人贴合,娇嫩的赤足踩在他大腿上。 呵气如兰:“浮世贪欢,平生无俦,月夜不寐,愿修燕好。” 宫九深沉地注视着月光钻进来,只有他的影子的车厢,抬起手,坚定不移地将美人推开。 第1卷 第29章 洛阳城 “七童,我们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吧!” 一回来,小姑娘就拉着师弟的如此说道。 什么?被鬼骚扰的宫九?关她屁事,谁让他乱拿她东西了! ——反正那些鬼也没法害人,顶多勾引人睡个觉,吸个阳气。 花满楼点头:“好。” 又问:“熊姥姥的事……” 铃铛揉巴揉巴事实,挑挑拣拣跟花满楼说:“哦,她是一个组织的人,怕她说出组织的事情,他们上头就派人来处理。” 这事花满楼可没法管,尽管他不大喜欢这种做法,然而别的组织的内务,他该尊重人家的规定。 花满楼转移了话题:“我们去哪?” 之前答应过在大唐游玩…… “听闻万花谷,长歌门,忆盈楼是大唐三大风雅之地,万花谷已是令我流连忘返,不如我们去见识一番长歌门和忆盈楼?” “好呀。” 铃铛从荷包里掏了又掏,掏出一卷地图:“我们先去扬州忆盈楼,从万花谷出来,北上长安,往东去枫华谷,再到洛阳,然后从洛阳去金水镇,南下扬州。” 花满楼记下路线,再问:“我们是走路,坐那车,还是骑马?” 铃铛果断做出选择:“走路!偶尔用用轻功。闷在马车里就不是游玩,是出行赶路啦。放心,晚上要是没能进城,我有在包里装帐篷。” “两位,停一停。”陆小凤在旁边听得一头雾水,“扬州忆盈楼是什么,扬州城里里外外我都去过,可从未听过什么忆盈楼。” 铃铛和花满楼对视一眼。 花满楼:可以说吗? 铃铛:你来说吧,我懒得解释。 花满楼:“陆小凤,不是我们故意瞒着你,只是它实在是太匪夷所思……” 陆小凤假意虎着脸:“没事,你说,我会自己判断真假。” 花满楼:“从七岁那年我生了一场大病,我的眼睛就看不见东西,直到几年前我碰到了师姐,她把我带回万花谷,让她的大师伯,我现在的师父裴元替我治好双眼。” 陆小凤摸摸胡子,微笑:“知道这件事后我高兴地去赌场,连赌七天七夜,赌场的人哭着将我送出门。赌来的一万两,全被我捐赠给了江南的一百一十三家婴幼堂。” “师姐来自大唐,万花谷是大唐的世外桃源。” “哪个大唐?” “唐玄宗那个大唐。” 陆小凤摸着胡子的手一抖,直接把那片胡子拽下来,疼得他倒抽一口凉气。 铃铛坦荡荡承认:“之前我没说,是觉得没必要说,我是大唐青岩万花谷的门人,药王孙思邈的徒孙。” 陆小凤:“怪不得你会和太平王世子认识十年,你可以在他十岁时,过去和他玩几个月,在他十一岁时,继续陪他玩几个月。而在你那边,说不定才过去几天。” 小姑娘打了个响指:“恭喜你,答对啦!” “这真的是……”陆小凤喃喃,“匪夷所思。” “所以,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大唐玩吗?我们大唐很有趣的,忆盈楼里有很多会跳舞的大姐姐,其中一部分是公孙剑舞的传人。” “公孙剑舞!”陆小凤很是意动,却不得不忍痛拒绝,“你和花满楼去吧,我答应了沙曼,要和她玩一把打的——连赌一个月,看谁衣服先输光。” -- 第53页 “沙曼?”小姑娘瞥着他,“那个被你赢了一千五百两的冤大头?” 陆小凤一愣:“冤大头?” “对啊。”小姑娘理直气壮,“她输钱给你,还约了你第二天继续赌,继续输钱给你,不是冤大头是什么。” 陆小凤:“……” “……咳,不能这么算的。” “那要怎么算?” “你别看她输给我一千五百两,我后面要还的,可不止这一千五百两了。” “你是说,她是故意接近你的。” 陆小凤笑而不语。 铃铛:“那你还答应她明天再赌?” 陆小凤叹气:“唉,我要是知道你们要去大唐,就不答应这个赌局了。” 江湖上的美人不少,但是去见一见那大唐盛世,可是平生头一遭。 “那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啦。”小姑娘突然跳起,将他另一边的胡子也给扯下来,“呼,看得我难受,终于两边平衡了。” 没有胡子的陆小凤比有胡子的陆小凤更年轻英俊了些,就是…… 铃铛毫不避讳地狂笑:“陆小凤原来你是娃娃脸!怪不得要留着胡子,不留胡子,别的女人都把你当小弟弟看!” 陆小凤抬头望天,风一吹来,感受到该有胡子的地方光溜溜一片,他就好像整个人都是光溜溜的,仿佛世上再无他的容身之所。 “小铃铛啊,你知道吗,胡子才是我的灵魂,你把我的灵魂毁了。” “顶多一半,剩下一半是你自己毁的。”没做过的事,小姑娘可不认。 陆小凤幽怨地看她。 这都怪谁。 “我明天和姑娘家的会面怎么办,本来我们还能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现在她看到我没喊我陆家小弟已经是很给我面子了。” 听上去就很可怜。 小姑娘继续从荷包里掏了掏,“喏。” 陆小凤神色茫然地注视着她手上的面具。 听小姑娘忍着笑的嗓音:“你可以戴着这个去见她,顺便调戏她一波,看到我面具后脸的人,要么死,要么喜欢我。” “……你很懂嘛→_→” 昨天赌坊里,沙曼不可能没看过他的脸,这句话几乎是赤|裸裸表明“你要喜欢我”。 陆小凤下意识摸向胡子,摸了空才想起来,他已经不是“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了。 小姑娘谦虚地摆摆手:“还好还好,该懂的,不该懂的,我都懂一点。” 将面具塞陆小凤手里:“去吧,祝你度过美好的一个月——注意着,不要闹出人命啊。” 陆小凤认为,唐铃铛懂的东西,绝不止一点。 * 铃铛和花满楼本该去洛阳的,他们现在是在洛阳了,却不是大唐的洛阳。 是铃铛以前为了好玩,给自己下的一个随机穿越世界的能力发动了。 “反正来都来了,我们看看这边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吧!”小姑娘兴致勃勃。 花满楼其实去哪都无所谓,游玩是想要游玩不同的风景,现在不就是不同的风景了吗? 小姑娘在酒楼里蹲了一会儿,听到最新鲜的消息是绰号“中原孟尝”的欧阳喜要卖东西。 “‘中原孟尝’?他很有本事吗?” 在喝酒聊天相互炫耀自己知道的小道消息的一群人,听到有人突然插话,心里暗暗不喜——是谁这么没有眼色? 转头一瞧,扎着包包头的小姑娘吮着糖人看他们,大眼睛甜甜地笑弯,顿时什么不愉快都没了。 “他当然很有本事,是咱们洛阳城中响当当的人物,最最有名的英雄,交友广泛,听说五湖四海四十八城,每一座城里都有他认识的人。” “那确实是很有本事了。”小姑娘舔舔糖人,“那他卖的东西是天上有,地上无吗?我看你们很想去参加的样子。” “卖东西的不是中原孟尝,是江湖巨商冷二太爷,是孟尝君的面子将他请过来,还把自家宅子借出去当做生意的地方,来迎接四方豪杰。” 另一个人接话:“听人说,里面的商品有百年的人参,拳头大的夜明珠,削铁如泥的宝剑……要是能进去,和平时我碰不到的英雄豪杰坐在一起,说出去倍有面子。” 前头的人笑他:“就你还想进去,受到邀请的哪个不是豪商巨子,你连给人家做小厮,混进去在一旁看新鲜的资格都没有。” “嗐,还不许我想想吗?” 小姑娘听了一耳朵,回去就拉着花满楼往欧阳喜宅子跑:“这个有意思,我们去见识见识,我也买个百年人参回去,让我师公高兴高兴。” 花满楼拦住一个横冲直撞来的小孩子,对心有余悸的卖西瓜的小贩笑着点点头,抱下来树上不敢动的猫崽,拍拍它的小脑袋放生。 听了小姑娘的话,含笑转头:“师姐知道如何进去?” “我不知道,但是他们是打算买卖东西的,我们有东西卖,肯定可以进去。” 小姑娘继续去翻她的荷包,在花满楼眼里,这个荷包简直就跟百宝囊似的,好像师姐想翻什么都能翻出来。 “我就说我有带着它!” 花满楼:“这是……” “王羲之提过字的扇子,值钱的。”小姑娘得意地摇摇手中折扇,眉眼笑尽天真。让多少收藏家一字难求的书圣墨笔,在她口中,就是一个“值钱的”。 -- 第54页 花满楼从腰间解下一枚玉佩:“书圣的字太贵重,师姐你留着送人也好。我有俗物一枚代它,也值些许个钱。” 花家小七真是谦虚,玻璃种的翡翠观音,成色水汪,雕工精细,至少值十八万两银子。 有了这么个翡翠观音,主办方自然是欢欢喜喜将他们迎进去,给了个视野好的位置。 至于那王羲之的提扇,被铃铛以留在她那里也没用,估摸着改天就被她拿去换钱为由,送给了花满楼。 第1卷 第30章 牡丹花 第一件卖品是翡翠琢成的蟾蜍,海碗大小,眼珠子用的是南海珍珠,桂圆般大,场中人皆有意动,却没一个开口。 就在卖家——被称为贾大相公,却是个“老爷”年纪——的目光停在其中一个商人身上,逼着对方出价六千两,并且不许他先看货物时,铃铛说话了。 “那个蟾蜍我要了。” 比了个手势。 “我出这么多。” “九千两?!” 贾大相公只感觉身体的每条神经,每寸血肉都在欢呼找到了冤大头。 “你在说什么傻话?”小姑娘诧异地看他,“九两,不能再多啦。” 贾大相公脸皮抽动,眼中凶光闪现:“你在玩我?!” 铃铛拍掌笑:“你原来不是傻子啊,我还以为你把别人当傻子,是因为你自己就是个傻子,看什么都是傻子呢。” 一串下来,旁人都要不认识傻子这两个字了。 贾大相公望向中原孟尝,皮笑肉不笑:“孟尝君,小孩子在卖场捣乱,你作为东道主,不该管一管吗?” 飞刀光影,手上一疼,贾大相公没反应过来,托着翡翠蟾蜍的手一松,眼看着这或许值六七千两的宝物就要砸到地上,一条白绸穿来,卷住翡翠蟾蜍,轻柔地将它拉走。 席间不知是谁长舒一口气。 那么贵重的东西要是摔碎了,于心不忍。 “还是咱们有默契。”小姑娘侧头笑,从花满楼手里接过翡翠蟾蜍,举起来对着灯火,笑得眼里涌出泪花,“啧啧啧,就这玩意还敢夸口说卖六千两。” 花满楼温和地替在场众人解说:“这蟾蜍的翡翠不是整块的,作为眼睛的明珠,各是半颗。” 别说六千两了,三千两都不值。 差点被逼着买下瑕疵品的商人哐当往椅背一撞,眼里满满的狂喜。 劫后余生啊!当浮一大白! 欧阳喜皱眉:“贾相公,你是不是该给我们一个交代?” 大家都等着买到好东西,你上来就是假货,想打谁的脸呢。 贾大相公摸出白手帕擦汗,脸上肥肉直跳:“这……误会,误会,翡翠蟾蜍是我拿出来活跃气氛的,我真正要拍卖的商品是另一样,绝对是世间罕见。” 铃铛手上把玩着翡翠蟾蜍:“不是假货了?” 贾大相公忙不迭回她:“不是假货,保证不是假货。” “可是你的蟾蜍都拿出来卖了呀。我都已经买了。” 说到这个,贾大相公脸皮又是一抽。 翡翠蟾蜍确实不是一整块翡翠,不值几千两,却不至于落魄到九两卖出去的地步。 然而手腕上的疼痛在提醒着他,眼前的小姑娘不是随意他威胁的富商,要是那飞刀瞄准着他的心脏,他是会真的没命的。 “既然你买下来了,那翡翠蟾蜍当然是你的。” “好极了。”铃铛扔过去一片金叶子,轻飘飘的金叶子好似突然变敦实了,吹过来的风再大,也吹不歪它的轨迹,稳稳卡在贾大相公领子的银扣上,“这个算是十两银子,多出的一两,是给你买伤药的钱。” 这一手使得某些人眼底一凌。 这份飞花摘叶的内力在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姑娘手里展示出来,在有心人眼里,足以证明很多事情—— 再天赋异禀的小孩子,哪怕手里拿着神功,也没天赋异禀到这个地步。最大的可能是,她背后有一个庞大的门派,给她堆各种天材地宝。但是放眼目前江湖上所有门派,没有一家能有这样的财力和势力。 隐世门派? 一个本来隐世的门派打算重新出现在江湖上,是否有阴谋?现在的江湖门派势力范围,是否要洗牌重来? 这番白操心因着会读心的五毒兽正呆在她的小窝里数过冬松子般数着自己的小零食,注定是要铃铛不得而知了。 她抬手就是把翡翠蟾蜍往地上一摔。 “嗯,摔起来的声音倒是蛮好听的,值九两银子。”小姑娘抬头,张扬一笑:“都看我干什么,继续卖东西啊,我等着好东西呢。” 第二件卖品,是一个人,一个娇美羞涩的白衣女人。 依然是贾大相公拉出来卖的,因着小姑娘的喜怒无常,贾大相公也不敢用之前打算的撕下女人肩头的布料来促进竞价的方式,生怕惹恼了她。 只干巴巴介绍:“这样俊俏的姑娘,她本该是天上的仙子,如今却失了羽衣。只要各位出得起价钱,她就能成为你寂寞时的慰藉,为你弹奏空灵的琴音,她一唱歌,万籁俱绝,你耳里心里都是她优美动听的歌喉。唯有眼瞎的呆子才会否认她的美丽。” 在场的,有谁是眼瞎的呆子呢? 在询问过贾大相公为什么不自己留着这人间仙葩,得到他怕老婆的答案后,纷纷竞价。 -- 第55页 这个说我出一千两,那个说我出两千两,价格一路飙升。 “一万两。”花满楼冷冷淡淡开口,铃铛和他认识数年,头一回听到他那么含霜带雪的语气。 “两万两。”少女带着怒意的声音响起,一双妙目气势汹汹瞪过来。 要说被拍卖的少女是清纯柔弱的雏菊,眼前的少女便是娇美艳丽的海棠,倾国倾城的容貌,连圣人都做不到心如止水。 周遭汹涌的嘈杂声一绝,不知是为对方美貌而震惊,还是为两万两的巨款而失声。 小姑娘拿过花公子手里的折扇,抖开遮住半张脸:“七童,看起来她把你当成那些好色之徒了。” “被一个姑娘买回去,或许她心里会更轻松一些。”花满楼含笑对出两万两的少女点点头,不再出价。 可花满楼不出价,场中还有另一位少年报了三万两,这价格明显超出了少女的预算,然而她咬咬唇,仍旧是报出四万两的天价,少年明显不打算和她争,好像是毛头少年故意竞价,只想吸引到美人目光。 随后是冷二太爷的商品。 不说全部,这个房子九成的人都是冲着这位巨商来的。 “咦,那花七童你的玉佩,就是压轴了。” 哦,唐铃铛和花满楼属于剩下那一成。 花满楼不置可否,只道:“若是拍出十几万两,明日洛阳的牡丹会,师弟请客,师姐喜欢什么,尽管搬回去。” “那可好,我正想挑一挑有没有谷中没有的花,带回去栽种,也好让万花谷更名副其实。只是……”小姑娘咬着手指头,“我对花没什么研究,也不清楚有哪些品种。” 花满楼笑而不语。 “啊,我忘了,七童你对花草很有研究!” “我帮师姐观察。”花满楼很自然地接话。 另一边,冷二太爷的身边的小童一样样报商品—— “乌龙茶五十担。” “桐花油五百篓。” “徽墨一千锭。” …… 俱是来自四面八方的特异名产。 “都是些破烂。”小姑娘兴致缺缺:“说好的百年人参呢。” 一句破烂可把买家和卖家得罪光,不过看到是铃铛在说话,不约而同又把视线移开,当做没听到。 又耐心等到货物卖完,别说百年人参,连根人参须都没有。 也就中途冷二太爷挖坑,坑得贾大相公花三万一千两银子买碧梗香稻米,却发现在开封想要花五万两买碧梗香稻米的人正是冷二太爷这事让铃铛觉得有点意思。 欧阳喜站出来:“最后要卖东西的是花公子,翡翠观音,底价十五万两。” 提到翡翠,想起之前贾大相公的事,在场的人都有些萎缩。 然而等那个翡翠观音摆出来,一片寂静,只余下急促的呼吸声。 这个成色的翡翠,好好操作,能转手二十万两,至于五万两的利润! 没等他们竞价,之前喊过价的少年突然开口:“二十万两。” 其他人:!!! 兄弟,你这样还怎么玩!就是吕不韦再世,他也没法卖出比二十万更高的价格了。 无利可图,外加这一口价喊得实在太凶,翡翠观音以极快的速度卖了出去,换回来二十万两的银票。 有了二十万两,自然是随便花,住的是天字一号房,吃的是黄鹤楼大厨的手艺,第二天去逛洛阳牡丹会,所有看上的花,连价都不用还,付钱后吩咐人往住的客栈房间般。 逛了好几个时辰,两人找了个酒楼歇息吃饭。 “咦,窗边那个,不是花二十万来买你的翡翠观音的那个人吗?” 透过重重人群,绯衣少年独自坐在窗边,手指轻轻敲击桌面,仿佛在整理阳光。 “救、救命。” 陌生的白衣女子跌跌撞撞进来,神智不甚清晰,已无法分辨周遭环境,挨个求着桌上的食客。 似是坚持不了多时了。 铃铛的位置向着大门口,正好和那人的脸对个正着。 女子脸上开了一朵妖冶的牡丹花,奇特的是,这牡丹花花瓣还会蠕动,好似风吹花瓣的轻柔。在她求救的过程中,牡丹花瓣慢慢向整张脸伸展。 一种预感促使,铃铛回头看向绯衣少年。 他执着酒杯,含笑看女子惊慌失措,那表情铃铛熟得很,她就经常在自己和唐无乐脸上看到过,是对别人瞳孔里绽开的恐惧的愉悦。 第1卷 第31章 为医者 花满楼陡然从座位站起,往白衣女子方向走去。 铃铛表情不变,眼睁睁看着花满楼过去救人,对于病人糟糕的状态熟视无睹。 听到白衣女子惊恐的声音:“给我下毒的人说,只要牡丹花占据完我的脸,我就会死亡。” 她拉着花满楼的衣袖,惶恐无助:“您是大夫吗?大夫,求求您救救我,我不想死。” 花满楼安抚她的情绪:“没事,我不会让你死的。” 搭上她的脉搏。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或许是花满楼的笑太温柔,太有亲和力,白衣女子激荡的心湖慢慢恢复平静。 她仍是抓着花满楼的袖角不放:“我……我感觉很不好。脸里面似乎有东西在动,不碰还好,一碰就疼。血越来越热,我全身都像架在火上烤,经脉仿佛在燃烧。” -- 第56页 花满楼嗓音轻和缓慢:“没事,别怕,你不会有事的。我师承药王孙思邈一脉,得他真传,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孙思邈的名头一打出来,白衣女子如同吃下定心丸,对着花满楼露出闪烁着泪光的笑容:“好,谢谢大夫。” 又低头小声告诉他:“让我变成这样的那个人说,他是给我下的毒,只要我找得到人救我,他就饶我一命。” “毒……”花满楼眉心微皱,他专攻的其实是治病救人,对于偏向江湖的毒术,了解不多。 在白衣女子注意到之前,舒展眉头,不能让自己的情绪影响到病人,使对方害怕。 “抱歉,我学艺不精,对毒之一道不甚精通……”花满楼坦然承认,白衣女子眼中流露出悲伤的绝望。 那人是不会给她遍访名医的机会的,他随意挑的酒楼,让她跑进来求助,那就只能求助酒楼里的食客。要是里面没有大夫,或是大夫治不好她,她就只能等死。 “不过,我师姐的医术比我厉害许多,我带你去见我师姐,让她帮你看看。”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又……又没有村(:з」∠)_ 白衣女子看到孩童身形的铃铛,几乎要被绝望淹没。 就这么个小孩子,医术再高明,能高明到哪儿去? 铃铛瞅她一眼:“哦,怪不得花七童你治不好,你还没学到蛊虫那里呢。” 花满楼:“蛊?” “对啊,可不是蛊吗,她脸上那牡丹花,就是几十条蛊虫组合成的。花叶在动,是因为蛊虫在蠕动。按着感觉疼,那是废话,被重物挤压,当然会下意识咬一口。至于感觉血在烧,应该是这一品种的蛊虫在人体内时人体所产生的反应。” 骇得白衣女子软瘫在地。 酒楼里隐约几声干呕传来。 若不是这一看就是江湖人惹的事,酒楼老板都想赶他们出去了。 女子手指颤动,拼尽全力让自己爬起来,跪在地上哐哐哐磕头,声嘶力竭:“求大夫救我!” 她看得出来,眼前的小姑娘和那和善安慰她的大夫不一样。 对那位大夫,她只需要哭诉一下,对方自然会尽心尽力救她。然而小姑娘……她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她家那位给她下蛊的公子的脾性相似,若是她像对那位大夫那样对她,她只会吃着饭食,无视她的痛苦挣扎,随便她的苟延残喘,任她无可奈何。 江湖上多的是这种脾气古怪的医者,对他们而言,医者仁心还不如一个让他们感兴趣的疑难杂症。 “头你就不用磕啦。”铃铛摸出长针,“过来,自己躺在长凳上。” “谢谢大夫!谢谢大夫!” 白衣女子眼里倏然迸发曙光,顺从地躺上去。 铃铛随手扯来一块布给她:“咬着。我不喜欢等会你疼出声,那会很吵。” 白衣女子目光落到那原本是铺在凳子上,不知被多少人坐过的垫布:“……” 藏好自己嫌弃的情绪,白衣女子抱着“如果干净和命一定要选一样脏一点也没关系”,就要接过垫布。 一块干净的白帕放到她面前。 白衣女子抬眼,之前第一个走出来扶她的大夫脸上还是那般温和的笑。 她脸一红,蚊呐般道声:“谢谢。”咬住手帕。 一根根长针捻转在人体上,看得人心底发麻。 小姑娘沉静下来,专注得看着病人的模样,冷冽如冰。 不敢出声,不敢打扰。 白衣女子感觉全身上下出现难以启齿的,密密麻麻的瘙痒,想要用手去抓挠,又发现是痒到骨子里,不知该往哪里抓。 然后是一阵阵痛感。 像浑身被虫包围,啃噬着血肉。 怪不得那人要提前把她的嘴堵上,否则她定然会痛呼出声。 女子的脸已经肿胀不堪,比注水的猪头更为可怖。牡丹花狰狞地生长,要说没有扎针前是墨笔悄悄用力写下,用手指抚摸才能发现的凸起,现在就是肉眼可见的“浮雕”。 “看在我师公的份上,我只问一遍。”小姑娘拿出她惯用的小刀,贴在白衣女子脸上,漫不经心:“你要命还是要脸。要命抬左手,要脸抬右手。” 左手飞快抬起,又重重垂下。 太疼了。 铃铛凝神,观察着牡丹花蠕动的脉络,速度极快割断它们间的连接点,贴着面,刀尖一旋,一条条蛊虫被挑出来,拍进铃铛提前准备好的酒罐子里。 “可惜了我这坛好酒,本来要带给李大傻子的。” 一刀刀下去,女人的脸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本来是温婉明丽的佳人,如今成了恶鬼罗刹。 “好了。” 铃铛拔掉长针,示意她自己扯下手帕。 “还好给你下蛊的人,不知是自大还是小孩脾性,母虫全聚集在你脸上,所以我才能用母虫召来子虫。不然我对蛊术不太了解,要是他藏起母虫,想要逼出你体内蛰伏的子虫,得带你回师门才行……你抖什么?” “我……我疼。” 白衣女子两眼几乎要瞪出眼眶,然而说出口的话却不像她心里真实想法。 铃铛身后传来少年的清朗声:“小女郎好医术,不知师承何人?” “药王。”小姑娘回头看他。 少年扇子一打:“哦,江湖上居然有人敢自诩与药王孙思邈同一层次?” -- 第57页 白衣女子接收到他的眼神警告,一句提醒的话都不敢说,只默默揉紧边角绣着“花”字的手帕。 铃铛淡淡道:“我师承就是孙真人。” 少年:“失敬失敬,竟然是药王传人,怪不得能破这渗人的毒药。” “其一,这不是毒。”小姑娘竖起一根手指,紧接着竖起第二根:“其二,蛊虫是你下的吧。” 摇动的折扇一顿,“哦?何以见得?” 铃铛撇嘴:“她脸上的表情都明晃晃表露出来了。” 又是害怕,又是恐惧,不敢抬头看脸,偏偏偷拿眼角看眼色,说两人间没关系,谁信? 少年含笑瞥过来,眼角飞着胭脂色,艳若桃李。 “牧羊儿,过来。” 只这一句,便是他没直说,亦是坦荡承认白衣女子的蛊是她下的。 白衣女子眼睫一颤,缓慢从长凳上坐起,柔顺而谦恭地垂着头,向少年走去。 花满楼拦住她:“你若是不想过去,可以不过去。你愿意跟在我身边吗?” 白衣女子眼圈一红,垂着脑袋去盯他的影子,好像要把它深深记进心里。 她沉默着走到少年身边。 少年合上折扇,敲了敲她的脑门,看似亲昵:“这可是我的白云牧女,哪里会愿意跟你走。” “我的”卷在舌尖,从少年嘴里说出来,是甜腻腻的暧昧。 “我当然是只愿跟在公子身边,希望公子不要嫌弃牧羊儿黏人呀。”她说这话时,倒像是被牧的羊。 “好孩子。”少年执起自己的袖袍,给她擦拭脸上的血,“回去让牧牛儿,牧马儿替你上药,瞧瞧这脸,都毁得不成样儿了。” 女子身子微不可察地一抖,“多谢公子。” 白衣女子跟着少年离开了。 铃铛气呼呼:“再有下次,我才不要再管她的事。” 这么说的小姑娘,第二天看到在她面前疼得满地打滚的白云牧女时,沉默一下,还是救了。 “之前是花满楼问你,那家伙心肠软得要命,一直在担心你,现在我帮他问你一回,你离不离开他?” 白云牧女依旧沉默,然后离开几个时辰后,带着新的蛊虫过来。 铃铛挑眉,依旧救了她。 白云牧女走后,花满楼从旁出来,“我还以为,师姐不会救她。” 小姑娘可不像那么仁善的人。 “我答应过师公的嘛。我为医者,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者——她求到我面前,我当然会救她。”判官笔在手里转一圈,小姑娘笑得灿烂:“不过,事不过三,如果等会她还来,可就不大一样了。” 君子可欺之以方,但是谁告诉他们,她唐铃铛是君子了? 白云牧女第四次来时,小姑娘直接点住她的穴道,“花七童,看好她。” 花满楼:“你要去哪?” “我是大夫,当然该……” 铃铛回首,脸上分明是笑的,却让白云牧女微微发颤。 “给病人根治才行。” 第1卷 第32章 易容术 “不,这位公子,你快拦住大夫,她不是我家公子的对手,她会出事的!” 白云牧女终于不打算做哑巴了,然而面对她的慌乱,花满楼笑着摇头:“师姐让我看着你。” “不,她会死的,她真的会死的,公子你信我!” 白云牧女动弹不得,只能一遍遍用说的,试图说动花满楼。 “我信你。” 白云牧女展露笑颜。 “我更信我师姐。” 花满楼平静地说。 * 铃铛出门,胡乱找了个方向走,自言自语:“我觉得,我能找到给我刚治好的病人下蛊的凶手。” 她一直走,前方十步外二楼窗户突然一桶水泼出来。 好没素质。 铃铛仰头,对着还没有关上的窗户嚷声:“小心走路时,被一桶馊水泼一身哦。” 喊完扭头一看,自己正停在一家棺材铺前面。 “王森记。” 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想也没想就走进去。 老板见了她,以为她是好奇,忙哄她:“小孩儿,里面可没有什么好玩的,你快走吧,棺材铺子对你这年纪不大吉利。” “我是来找人的。”小姑娘的视线在不大的棺材铺中一扫,走到一个正在看棺材的人面前,攥紧他的手腕:“抓住你啦。” “什么抓住我了?”那人很是诧异,“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 “你不服吗?”铃铛恍然大悟:“哦,你以为我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你虽然有易容,但是你的眼睛距离没有变。” “说话时露出的牙齿,每一颗都和之前一个大小。” “刚才我说来找人,老板偷偷看了你一眼。” “以及,我抓住你的时候,他的心跳,快了那么一下。” 四个理由,有两个都是棺材铺老板漏的底。 那人似笑非笑睨过去,棺材铺老板微微发颤,垂手敛息,眼观鼻鼻观心。 铃铛:“你该告诉我你叫什么?” 那人笑着转头一抹脸,脸上又变回在酒楼时的样貌:“我么?王郎风姿尽列仙,花应怜我我怜花。” 少年公子玉面粉唇,折扇轻摇,果是花见犹怜的好相貌。 “哦,王怜花。” -- 第58页 小姑娘眼角一挑,堆砌三分嘲意,“你是不是喜欢找虐,输了三次还来第四次,能不能不要再幼稚了,我老是解你下的蛊也很累。” 王怜花笑眯眯:“我不觉得这是在幼稚啊,蛮有意思的。” 小姑娘眨巴眨巴眼:“你喜欢输?” 扇子压在嘴唇上,王公子弯起眼:“不,我喜欢赢。” “我们打个赌如何?” 铃铛看他:“赌什么?” “就赌……你我都不出洛阳城,且只在街道中流窜,你在日落之前找到我,我从此以后再不给牧羊儿下毒下蛊。而如果你输了,你就把你修炼出这身内力的方法告诉我。” * “所以,师姐你要在客栈房间里呆一个时辰?” 铃铛信心满满:“总要给他做易容的时间,免得等会被我找出来,他又不服。” 花满楼有些担忧:“他这回易容,眼睛,牙齿,骨骼,身形,容貌,定然全然不同。” 而她师姐曾经亲口说过,自己对易容并不精通。 铃铛眯起眼睛:“慌什么,我对易容不精通,只是说易容手法。我对辨认易容还是蛮精通的。” 小姑娘当真在房间里呆了一个时辰,出门后也不着急,先去吃了一碗面,不加葱花。路上碰到卖糖人的摊子,小姑娘还问他买了一个齐天大圣的糖人——事实上,买之前,她并不知道那只猴子是她认识的孙悟空。 小姑娘就指着身披锁子甲的猴糖人跟老汉说:“我想要一只一模一样的猴子。” 老汉:“这可不是猴子,这是齐天大圣。” 铃铛回忆起花果山上看到的写有“齐天大圣”的旗帜,打量着糖人:“它可不太像。” 何止不太像,简直完全不是同一张脸。 老汉哈哈一笑:“哪儿不像?” 从上往下指:“喏,头上带着冠,身上穿着铠甲,脚上蹬着靴子,还是一只猴子,当然是齐天大圣。” 铃铛还是觉得不像,但这并不妨碍她吃糖人。 咬着糖人走在街上,铃铛自语:“在这个糖人刚吃完的时候,我能找到王怜花。” “有本事来抓我啊,哈哈哈,抓不到吧!” 公鸭嗓在耀武扬威,小姑娘掏掏耳朵,叼着糖人往那边看。 有好几个人在街道上你追我赶,跑在前面的人很明显一身江湖打扮,一边跑一边掀翻路边的摊子作为路障。 而追在后面的,有样学样,往前面扔西瓜,扔汤水,扔能扔的一切。 小贩麻木看着,等人走过去后苦笑着收拾摊子。 官差已经到了,站得远远的,你推我,我推你,谁也不敢上去抓人。 一颗八角向着铃铛方向飞来,铃铛抬手,轻轻巧巧接住无甚力道的八角。 不远处,卖调味品的摊子洒了一地酸甜苦辣咸,小贩的脸色也如同打翻调味瓶。 小姑娘侧头:“借你炭火一用。” 没等身旁卖茶叶蛋的老人反应过来,用内力包裹右手,徒手抓出他炉子里的炭火,以天女散花手法远远丢到那几个人的脖子上,一个不落,烫出暗红色斑痕。 “啊——” 有些掉到衣服里,直烫得人原地乱跳。 小姑娘手上抛着炭火,慢悠悠走过去,“你们打扰到我了。我这个人脾气不好,你们……十倍奉还吧。” 公鸭嗓捂着脖子,“我们哪里打扰到你了……嗷——” 炭火精准地投进他嘴里,铃铛没给他吐出来的机会,判官笔一拂,点住穴道。 本是万籁俱寂的街道,只余下他惨叫的声音。 小贩们偷偷看,脸上尽是解气。 环视一圈,没等铃铛说话,刚才玩追赶游戏的江湖人,有一个算一个,求饶得非常麻溜。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 铃铛:“命,肯定饶了你们。” 等那些人松了一口气时,指着其中一个人问:“报上你的名号,门派,师承。” “啊?” 铃铛不耐烦地点了他的穴道,往他嘴里塞了一个炭火。 看向下一个人。 那人一个激灵:“游太平,峨眉派,执法长老弟子。” “嗯,去那边倒立,并且大声喊自己是谁谁谁,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乱砸东西了。喊一百遍。” “什么,这!” 又是一声惨叫,小姑娘收回放炭火的手。 站在他旁边的人直接跑到墙根倒立。 “我是青城派外门弟子劳九,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乱砸东西了!” “很好。”铃铛点头。 剩下的人连忙过去。 “我是雁荡山的散人阿生,没有师承,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乱砸东西了。” “我是泰山派掌门的儿子于一伟,对不起,我再也不敢乱砸东西了。” “我是……” “这才乖嘛。”铃铛一口把糖人的头咬掉,嚼碎吞掉,“我想,你们应该不会想杀光看到你们狼狈样子的人的对不对?” 这些人连声说不敢。 铃铛也不管他们是否真心,御剑术一出,借来街旁铁匠铺里的几十把刀剑,排成横十竖五,悬在空中指着他们。 小姑娘歪歪头:“如果他们出事了,我就屠了你们山门——哦,没有门派的不用担心,我不会漏了你们的。你们亲朋好友的性命,可就在你们一念之间了。” -- 第59页 众人望着高高悬起,分明是话本里剑仙才有的手段,吓得胆都要破了,哪儿还敢阳奉阴违。 剑仙,剑仙,可是神仙,任你武功再高,还敢跟神仙比? 出了一口气,铃铛继续边吃边走,看到面前有一辆马车行驶,很淡定地顺着心意跟在马车后面,等糖人吃完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能看到城门了。 城墙上有几个小孩子在举着风车奔跑,高声喊“春风起,风车转,四时顺,兆丰年”。 六月已然不算春风吹起的季节,小孩子们可不管这么多,他们就是想玩。 铃铛走过去,拉住其中一个小孩的手:“抓住你啦。” 小孩子使劲挣扎:“放开我!你想干什么!” “快放开她!” “坏人,打你!” 其他小孩怔愣了一下,有一个扔风车砸过来,余下的小孩有样学样,可惜力道不够,半途就稀里哗啦全摔了。 “呜哇哇——我的风车!” “我我……我要告诉我爹爹!” 又哭又闹,吵得铃铛脑仁疼。 “闭嘴!” 她可不是任由小孩子吵闹的人。 满意的看到小孩子们被镇住,小姑娘拎着手上的小孩子用轻功离开城门。 突然升空,小孩子似乎被吓住,就要用胳膊抱住铃铛的脖子。 “敢伸手,就把你摔下去哦。” 开什么玩笑,脖子这种要命的地方,她是傻了才任由王怜花去碰。 小孩儿半点王怜花的样子都没有,一听铃铛的恐吓,眼里的水光漫成泽。 铃铛:“啧。” 她知道这次必须要用证据说话。就算用眼睛位置一样也不行,狡辩说眼睛距离有一致的,又不是没有。 “我在你身上留了一味香,别说你易容成小女孩,你就是厉害到易容成猪圈里一头老母猪,我照样能把你揪出来。” 第1卷 第33章 好冤家 小女孩一言不发。 铃铛懂了,她是怕她在诈她。 看来得找人把王怜花的易容卸了才行。 小姑娘点了他的穴道,蒙了他的眼睛,跟花满楼说一声,吹一声口哨,唤来羽墨雕。 “我要去东海桃花岛。” 被蒙住眼睛的王公子只听到这么一句,正在琢磨着自己所知的势力,有桃花岛这个地方吗? 耳边传来海浪声。 等等……洛阳离海边没有这么近吧? 并不知道铃铛用能力穿越了位面壁垒,直接带着羽墨雕和他落到东海上空的王怜花,只能猜测他现在脚下踏着的大雕是一只神雕,可以日飞万里。 铃铛拍拍羽墨雕的脑袋:“好雕儿,告诉黄岛主,故人来访。” 一声雕鸣通天彻地。 “你这一叫,不知道惊落我多少桃花。” 少顷,青年清风明月般清朗的声音被雄浑的内力送上高空。 铃铛见着站在桃花林里的人,狡黠一笑,抬脚把王怜花易容成的小女孩踢下去。 然后,跟着跳了下去。 陡然的失重感,两鬓呼啸而来的狂风,惊得王怜花几乎要立刻解除缩骨功——如果不是那强烈的胜负欲驱使,他确实想要变回去了。 又是一声呼哨,羽墨雕收到指令,爪子一把拉住王怜花的衣领,然后再松开。 这回可是结结实实砸地上了。因着第二次掉落时,离地面不远,摔下去也只是有点疼而已。 铃铛熟练地来个二段跳,平安落到树上,从满枝桃花中探出头来:“药师兄,听闻你上通天文,下通地理,五行八卦、奇门遁甲、琴棋书画,甚至农田水利、经济兵略等亦无一不晓,无一不精,不知对易容术可还在行?” 因着穴道没有解开而趴在地上的王怜花心中充满不屑。 也不知哪来的沽名钓誉之辈,敢在王公子面前卖弄,不知王公子是文的诗词歌赋样样皆能,武的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文武两途之外,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书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易容术更是绝世无双吗? 黄药师傲然:“自然精通。” 铃铛翻了个白眼:“那你当初还顶着一张僵尸脸,我差点以为你是被庸医扎针扎面瘫了。” “世人爱以貌取人,我偏偏不如他们愿,哼,无事不登三宝殿,你找我有何事?” “我和人打了赌,看我能不能找出他易容后的身份。但是我不知道要怎么解开易容,就来找你了。”小姑娘指着不忘保持自己柔弱无辜小女孩人设的王公子,“喏,就是那只。” 黄药师颔首,“既然解不开易容,你又怎么肯定他是真的?又是你那奇奇怪怪的能力?” 小姑娘笑嘻嘻:“天予不取,反受其咎,我为什么不能用。” 黄药师斜瞥过来:“你仔细着别阴沟翻船,让人药翻拔了舌头。” “哪能啊,我要是被药翻,有什么脸说自己是万花谷弟子。”铃铛摆摆手,没把黄药师的警醒当回事。 先别说她精通药理,就是真被药翻,堵住嘴,她也不怕。 ——她的能力并非一定要用嘴说出来,心中连续想三遍她想发生的事情,依旧能使其成真。 见小姑娘没当回事,黄药师知她心里有数,便也不在意。 看向小女孩:“就她是吧。” -- 第60页 “对。”小姑娘一个空翻,从树上蹦跶下来,“药师兄,易容就靠你了!” 也不知是哪个字戳到黄药师的点,他愉悦而矜持地勾起唇角,轻颔下颚。 黄药师确实有本事,他将王怜花脸上的两重易容都揭了。 一重是小女孩稚气未脱的脸,另一重是之前在拍卖会上看到的脸。 黄药师在王怜花的脸上摸索片刻,起身:“这张脸是真的。” 铃铛感慨:“药师兄要是会生孩子就好了,那样就全能了。” “我看你可比我这东邪更邪,至少我没想过男人怀孕。” 小姑娘得意:“你还不够会想啊。” 又跑到王怜花面前,竖起铜镜,照出千面公子真容。真个是朱唇玉貌,公子韶颜,勾引得万红千翠,仙葩愿下凡。 “你输啦!” 王公子的腮轻轻鼓起:“你又不是靠自己本事揭开我的易容。” “朋友的本事就是我的本事,你有朋友吗?我看你也体会不到朋友的好处。” “呵,凡夫俗子哪里配与我为伍。不过我素来愿赌服输,哪怕你找人帮忙,这赌约我也算你赢——还不快把我的穴道解开,你这点穴手法倒有些趣味。” 他冲了好久也没能冲开穴道。 “当初可没约定不许找人帮忙。”铃铛抬手解开他的穴道。 “呵,倒也怪我没有方方面面说个明白。”王怜花站起身,活动活动筋骨,手指捻住飘落的桃花,咬在齿间,尝到花瓣苦涩的味道。 王公子眼波流转。 ——竟不是假花。 看向黄药师:“这位就是你说的,除了生孩子,无一不晓,无一不精的人物。” 没等铃铛说话,突然朝着黄药师一掌拍过去,掌力至刚至阳,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 这般雄浑的掌力…… 黄药师用兰花拂穴手以柔克刚,拂开掌风,“少林弟子?” 王怜花笑了,忽然变招,脚步看似虚浮无力,身子左摇右晃,每一拳却都能打在黄药师的掌上。如大海生波,连绵不绝。 兰花拂穴手可拂开千斤,却拂不开一道道巨浪。 “丐帮的醉拳。” 黄药师再变招,玉箫成剑,剑花似落英缤纷,变幻莫测。 王怜花便也随着变招。 他连变武当太极拳,血刀鹰爪功,华山纯阳罡气,唐门毒砂掌等一十二种招式,皆是各门各派的绝学。 黄药师亦是连变三招掌法,三招剑法,三招指法,三招腿法,拆招卸招,你来我往。 小姑娘跳上一旁桃树,喝着鹿梨浆,磕着香草小瓜子。拆招有声,武打有影,看得好不快活。 突然海风旋起落花,满目靡艳。 小姑娘思维跳脱,突然就想吃花果山的桃子了,又甜又脆汁水饱满。 花瓣吻在她指间,被她一勾落到掌心时,周围场景倏然变幻,脚下变成一条大河。 很好,又是这个熟悉的感觉。 铃铛十分冷静地……扑通落河里。 王怜花和黄药师之前还在运功,冷不丁脚下一空,险些岔气,却还是呛了点水。 铃铛倒是及时闭住气,从河里往上游,浮在水面,放出宠物“百年苍郁”——一个绿壳的水陆两用老乌龟,跳上龟背的大沙发椅。 黄药师跟着跳上来。 王怜花也不见外,厚着脸皮挤到龟背上,解除缩骨功,变回原来模样。 大家都是湿漉漉的一身,暂时没心思打架了,盘腿坐下,用内力烘干衣物。 想到突然从洛阳来到海边,王怜花意味深长看向铃铛:“你确实与这世上的俗人不同。” 黄药师冷笑:“你倒是俗人,用了那么多招式,没一个是你自己的。” 王公子哪里是吃亏的主,挑起眼角睨他:“左不过你不值得我用我自个儿的招式。” 眼看黄药师又要打过来,王怜花往沙发上一躺,微湿的发尾卷在无名指上,“不打了,不打了,累人。” 仰着脸向小姑娘这边瞧:“这是哪儿?” 铃铛一指:“那边就是岸,上岸去问问就知道了。” 上岸后铃铛把乌龟收起,行走一路不见人。 王怜花突然又缩骨,易容成小女孩模样,笑嘻嘻撒娇:“前面带铃铛的小姐姐,背我一背,花儿脚疼。” “脚疼?”铃铛掏小刀在他腿上阴森森比划,笑出排列得整整齐齐的银牙:“我给你砍掉,保证你以后绝不会再脚疼。” 小女孩颤抖着,用饱满着泪花的眼睛凝视着她。 铃铛微微一笑,刀尖直接往下一插。 小女孩往旁边一跳,抱着路旁的小树苗,怯生生从探出头来:“为什么打花儿?是花儿做错了什么吗?” 叮—— 飞掠来的暗器插在树干上,人见势不妙,早缩到树后去了。 然而王公子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吗。 树后冒出来一个少年,冲小姑娘抛来酥皮软骨的媚眼:“好冤家,真不懂怜惜怜惜奴家。” 一道绿色的内劲打过去,王怜花跃起轻功,连树桠都没跳上去,突然自半空跌落,身体也恢复到原来模样。 王怜花皱眉搭上自己脉搏,同一时间,黄药师也做着一样的动作。 两人探了好几次脉,皆是一脸古怪。 -- 第61页 “怎么了?” 铃铛见情况不对,转瞬间跃到黄药师身边,就要去搭他脉搏。 黄药师下意识缩回手,衣袖滑落,盖住暖玉般的小臂。 王美人哀怨:“冤家,你让我们怀了孕,竟还问我们怎么回事。” 小姑娘一脸冷漠:“我才十岁,没这个本事,谢谢。” “确实是滑脉。”黄药师说完,仿佛在验证他们的话,两个大男人的肚子鼓了起来。 三人之间一片死寂的沉默。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姑娘乐不可支,连鱼胶都黏不住她的嘴。 第1卷 第34章 “药师兄,你何时同我一样,有出口成真的本事了?还有胎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王怜花挑眉。 出口成真? 黄药师黑着脸:“你最好想办法给我解决了。” 小姑娘委委屈屈:“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让你们怀孕的。” “你还记得之前你对我说什么吗?”黄药师冷笑,细碎的怒色点染凤眸。 铃铛回想起那句“药师兄要是会生孩子就好了”,心虚地捏捏包包头系着的小铃铛。 “但是,我又没有说王怜花——看来不是无中生有,你们仔细想想,之前是不是吃了什么,碰了什么,身上带着什么一样的东西?” 一样的东西…… 三人齐刷刷看向那条河。 毕竟要是桃花岛的桃花香有让人怀孕的功效,黄药师早生出一个营了。 铃铛:“唔,你们身体感觉如何?” 黄药师:“有些腹痛,但无甚大碍。” 王公子目光在黄药师和铃铛身上来回扫过,突然抚摸着小腹,硬挤出一脸母性光辉:“啊,孩子,我感觉我的孩子他在踢我~” 铃铛一阵牙疼。 这也太能放下脸皮了。 受教,受教。 “你们休息一下,我去去就来。” 铃铛运起轻功回到河边,把水囊倒空,装上满满一囊河水,用墨笔在上边做了个记号。 回到两人身边时,发现黄药师和王怜花脸色已有些惨白。 “你们等等,我翻一下医书。” 她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医术再好,也没学过怎么治孕妇。 ——现在只好临阵磨枪了。 “来,我看看……孕妇难产针……不是……胞衣不下针……不是……啊,找到了!血旺气衰是安胎!先泻合谷,后补三阴交会。” 铃铛按着王怜花肩膀:“来,躺下,我试试针。” 王怜花:“……等等,为什么是拿我来试针?” 铃铛一脸宠溺:“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换你你会放着你敌人不管,用亲友试针吗?” 用力一按,推到王公子。 “莫担心。”小姑娘温和地摸着他的肚子,像在摸鸡蛋,“我下针的手艺很好的,穴道我也认全了。” 王怜花扯了扯嘴角。 “我怎么看怎么像你是想要一针戳破鸡蛋。” 别看小姑娘年纪小,她下针确实特别准,说是扎穴道,就绝不会扎到穴道旁边的肉。 “你们再休息一会,我去前头看看有没有人家,这事古怪应该不是特例。” 铃铛想了想,把两个大着肚子,身上扎着银针的男人留在着荒郊野岭的,不太安全。 将聆音从宠物木屋里喊出来。 “黄药师,这是五毒兽聆音,别看她个头小,能一脑袋撞破石墙。又正好躲进你袖子里,方便出其不意得保护你。” 黄药师点头:“你放心去吧。” 聆音扑进他袖子里,从袖口探出小脑袋。 “咕哩咕哩!” 我会保护好他的! 铃铛抽出判官笔,御笔飞行,看到前方有一村舍,落下去找了一户人家询问。 “河水有没有古怪之处?”被问的女人爽朗地笑,“你是说子母河吧。我们这里是西梁女国,国内没有男子,想要孩子的就去喝子母河的水,三天后就会生下女婴。” 铃铛:“那请问附近可有药店?我去抓两副打胎药。” 女人又是一笑:“打胎药可打不掉,子母河水带来的胎儿,是胎气凝成的血肉,听说和正常的怀孕不大一样。” 铃铛皱眉:“只能生下来吗?” 实在不行,她就用说的让他们落胎了。 女人:“你从这里往正南走,找到一座山,叫解阳山,山中有一个破儿洞,洞里有一眼落胎泉。想要落了胎气,只能喝那井里的水。” 铃铛谢过她,回去找黄药师和王怜花。 “诶,你们是打算生下来,还是打掉?生下来只需要怀三天,很快的。” 黄药师翻了翻眼皮:“纵我离经叛道,却也没想过以男子之身孕子。” 王公子一抹脸,眨眼间变成王女郎,连胸部都是鼓鼓囊囊的。 泫然欲泣:“孩儿他爹都不要孩子了,我一妇道人家,带娃不好改嫁,还请……请小女郎舍我落胎的泉水罢。” 小姑娘甜甜笑:“谁是孩子他爹呀?” 王女郎泪光点点望着黄药师。 黄药师竖起玉箫,刚起一个调,“biu——”一声,难得破音。 他一手捂着肚子,脸色极为难看。 王怜花笑得打跌,结果也岔了气。 铃铛捻走黄药师穴道上的针,手放到他背上注入内力调理,语重心长:“你怀孕了,该好好休养,不要动怒。” -- 第62页 黄药师一眼瞪过来,眼刀子使劲往小姑娘身上扎,脸色倏地一变,腮帮子疼痛地收缩。 “都说啦,不要动怒,会动胎气的。心平气和,心平气和。” 黄药师:对不起,我看到你眼底藏的幸灾乐祸,就心平气和不起来。 “咳。” 为了好朋友着想,铃铛决定暂时背对他。 转头看王怜花,她……呸,他正在从树上往下跳,试图手动打胎。 “我问过本地人了,普通堕胎药都去不掉,更别说你想用摔的来造成小产。你肚子里的据说是胎气,一团气怎么形成的血肉?真奇怪。总之你别随便折腾,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人,但你是因为我才误食子母河水,我肯定会帮你一起带落胎泉回来的。” 王怜花对她眨眨桃花眼:“那我就等着小女郎的泉水了。” 铃铛把两人带到村落里,借了一户人家落脚,留下几片金叶子做住宿费,那家是妙龄姑娘,言笑晏晏说肯定会照顾好他们。 “我总觉得不对头。” 铃铛小声呢喃,决定相信自己的直觉,偷偷给黄药师塞了机括类暗器做防身,让他务必小心,这家的一赢茶水点心都不要入口,方才离开。 约莫盏茶,女人走进来,欠一欠身子:“王娘子,你可想吃一点东西?我锅里正炖好一只鸡,鸡腿儿的肉可肥了。” 王怜花:“鸡腿?那我可拒绝不了了,我平生最爱吃鸡腿。” 女人看不出来王怜花是在睁着眼睛说瞎话,眼底鄙夷一闪而过,端鸡腿来的动作却非常快。 那鸡腿颜色炖得着实好看,亮晶晶的油覆在上面,令人食指大动。 王怜花取出自己的刀,洗干净后挑下一小块鸡肉,放入口中咀嚼,只觉满嘴脂油,肉中充满着浓郁的汤鲜。 咽下后,并不吝啬自己的夸赞:“很好吃,夫人你的手艺称得上大家。” 女人大为得意。 瞧他神情愉悦,眼珠子一转,亲亲热热靠他旁边:“小娘子,那黄郎,是你什么人啊?” 王怜花羞羞涩涩地笑,松软得如同桂花糕:“那是奴家夫君。那小孩儿,是我们的女儿。” 王怜花现编了一个故事,什么他当年亦是洛阳城中最美的一枝牡丹,那黄生在洛阳花会上对她一见钟情,上门提亲,可恨世间男子皆薄幸,他只为他生了个女儿他便心有不满,终日对他冷言冷语。 女人鄙夷:“如此你还对他娇羞。” 王女郎用梦幻般的语气对她道:“你不懂,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黄郎以前不是这样的,他只是一时鬼迷心窍。” “你也太孬,男人嘛,有用的不就是那条根。既然他令你伤心了,不如将那美男子舍了我,我快活一夜,第二天想法子给你出气。” “出气?”王女郎小心翼翼捏着衣角,眼睫一下一下轻扇,“出什么气啊?” “我们国家除了河对面来的货郎,很少有男子出现,女皇也不许我们动货郎。你家那个是运道好,碰上我这家,要是换一家,指不定全家人都扑上去玩弄他。” “呀。”王女郎捂着嘴,“若是我夫君不从呢?” “不从?不从就割下肉来做香袋,时常佩戴在腰间。”女人哼笑:“他负你,你若能狠得下心,姐姐也给你做个香袋,可好?” 王怜花眯起眼笑,甜腻腻道:“好呀~” “既然他不仁,奴家只好不义啦~这男人,我便舍给姐姐,不过我有个不情之请。” 王怜花请女人帮他取几个水囊的子母河水回来,女人欣然应允。 * 铃铛在落胎泉见到一个和她年岁相差不大的男孩。 男孩露着雪藕似的胳膊,攀在井口不知在做什么。 铃铛看到他回头,发现是她,脸上欢欢喜喜,走近时,水气夹着莲花香冲进她的鼻腔。 男孩:“好巧啊,竟然能在这里看到你。” 铃铛茫然:“你是……” 男孩脸色一变,一蹦三尺高:“你忘了我?!” “我应该记得你?” 男孩瞪圆了眼,哼一声,扭头飞上天,冲破云霄,日光熹微,照亮了他手腕上的金镯子,以及脚上踩的火轮子。 “奇怪的人。”铃铛一头雾水。 走近落胎泉一看,发现井里飘着一张五彩画纸,捞上来一看,画的是几个小人,一个人首蛇身,一个背上有剑,一个腰间别着一个糊成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框子,最后一个,发饰和她一样,同样带着铃铛。 ——也不知道是什么神奇物质,落到水里居然没有化成一滩,纸也没有湿。 刚才那莫名其妙的男孩趴在井口,应该是想要捞这玩意。 铃铛将画纸随手放在地上,打了满满一桶落胎泉回去。 第1卷 第35章 “直接喝下去就行了,不需要佐其他东西。只是不能多喝,只能喝一口,多喝了,恐怕肠子都要化掉。”女人在旁边指导。 铃铛看那桶落胎泉的眼神都柔和不少。 这是多么完美的毒药,什么无色无味的毒药都弱爆了,毒还可以解,泉水有什么好解的。 而且,也不会被她体内的五毒珠所化解。 铃铛把剩下的落胎泉都用竹筒装起来,看向“小产”的黄药师和王怜花:“你们是要在这边养一养身子,还是要直接回去。” -- 第63页 话音未落,女人便争着说:“你们要走可以,但他得留下。” 她手指指的是黄药师。 铃铛暧昧地挤眉弄眼。 难不成这短短的一炷香,黄药师就已经和这名女子一见钟情,恩恩爱爱,互诉衷肠了? 黄药师用眼角斜瞥过来,铃铛就知道了——黄药师没有招惹女人。 女人:“你家女君已经把你卖给我了,还没睡你一睡,姐姐怎么可能放你走。” 王怜花露出羞涩的笑容,好像一头乖巧温顺的羊羔。 两人继续打起来,内力余波把屋子都炸了。 女人目瞪口呆,眼一花,发现自己已经被拎到离战场远远的地方,铃铛蹲在树上俯视着她。 “王怜花他还说了什么?” 黑白分明的眼睛犹如一汪清泉,直将她浇了个透心凉。 女人心中已有所觉,那个男人,不是她能动的。 “她说,她和黄郎是夫妻,你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因为是女儿身,黄郎从不待见你们……” 铃铛脸色一变。 掐准时机一人扔一道内劲过去点住,掀开黄药师袖子,心疼地捧出已经晃晕的五毒兽。 她居然忘了她家聆音还在黄药师的袖子里! 黄药师看到晕乎乎的小家伙,愧道:“抱歉,我把它忘了。” 小姑娘婴儿肥的脸蛋布着严肃:“受伤害的是她,不是我。你要道歉,该等她醒过来。” 黄药师点头,“好。” 铃铛又转头凝视着王怜花,严肃的脸色慢慢融化,淌成一抹似笑非笑:“听说你想给我阿耶做小,嗯,阿娘?” 王怜花绝对是个该低头就低头,能屈能伸的人,他果断道:“怎么会,我哪敢给小女郎当母亲,你这么厉害,我还以为是天上仙女下凡。” 这话可是真心实意,铃铛的本事不是被视作仙女就是当成妖怪,而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下,王怜花敢高喊妖女吗? 女人如同见了鬼:“你的声音?!” 王女郎这回说话,可不像之前捏着嗓子了,十分明显的少年清朗,却带着些微磁性的声音。 铃铛补刀:“是的,他是男人,下面掏出来可大了。” 王怜花娇羞捧着脸颊:“哎呀呀,小女郎可真敢说。让奴家这心儿,砰砰砰地跳。” 铃铛无视了王公子的作妖:“黄药师,你是打算回桃花岛,还是和我一起去别的世界玩?” 黄药师有所意动,却摇摇头:“我一个月后要参加华山论剑,举办这场论剑的王重阳,是个有本事的,我得养精蓄锐,好好准备。待华山论剑之后,我再应邀。” “华山论剑?华山我去过多了,论剑可没见过。” 小姑娘伸手往荷包里掏,在黄药师以为她要掏出一些机关暗器给自己,正要开口拒绝,她掏出来的却是一把金丝蜜枣。 “来,吃点枣子补补血。我到时候也要去凑凑热闹,你可别因着小产,连华山都爬不上去啊。” 王怜花在旁边笑:“你还不如给他泡一坛八宝酒,除了枣子,还有桂圆咧。” 黄药师学着铃铛,直接无视了王怜花,接过小姑娘的心意:“就这么几颗枣子,能补什么血,也就路上当零嘴。” “我说它能,它就能。你可别一口气吃光,小心补过头。” 看小姑娘那自豪模样,黄药师若有所思。 “好。” * 铃铛几人前脚刚脱离这个世界,,后脚那个男孩又跑回落胎泉,找不到铃铛,跺跺脚:“我居然忘了可能是过去未来的缘故,诶呀,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 拿着画纸,忧心忡忡踩着火轮子上天。 * 铃铛先送黄药师回桃花岛,然后在海边礁石上提着判官笔按着他死穴,只需稍一用力,就能让他魂归西去。 “王怜花,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儿。” 正值大风,海风吹得王怜花睁不开眼睛。 他眯着眼:“什么事?” “放你那白云牧女走,并且以后不许用任何方式对她出手。我就放你走,否则你就下去吧。” “好啊。” 王怜花应得有些爽快,令铃铛狐疑:“你那白云牧女身上没有卖身契吧?” “没有。”风停了,王公子睁着眼睛看小姑娘,“王怜花说话,从来算数,你在担心什么呢?” 铃铛反手收起判官笔,脸颊软出酒窝:“怎么会呢,我可从不担心这个。你要是失信了,逃到天涯海角,也不过是我一句话的事儿。” 王怜花便也笑了,笑得好像桃花抹上眼尾:“我绝不用任何方式对她出手。” 铃铛到底不够了解王怜花的情况,回去后,她跟白云牧女一说,对方大呼她上当了。 “公……王公子不追究,不代表他的母亲会放任我在外头。”白云牧女咬着唇,“事到如今,我也只能告诉你们了,王公子他母亲,是云梦仙子。” 白云牧女本以为会看到两张惊慌恐惧的脸,甚至后悔救了她,然而她面前两个人都是没听说过云梦仙子大名的。 花满楼轻轻点头,静静听着白云牧女说的话,约莫过了许久,方才疑惑地偏耳朵:“还有吗?” “她是云梦仙子。”白云牧女又重复一遍,伴随着嚓嚓的衣料摩擦声,她紧张地搅着袖口。 -- 第64页 铃铛:“所以?” 白云牧女:“那是江湖曾经的第一女魔头!” “那现在的第一女魔头是谁?”小姑娘眼睛一眨一眨,好像天上的星星。 白云牧女一怔,“我、我不知道。” “哦。”小姑娘兴致索然。 见白云牧女对那过时的所谓第一女魔头如临大敌,铃铛想着闲来无事,打算帮人帮到底:“我来解决。” 也正好看一看,什么样子女人才会被称为第一女魔头。 花满楼:“我们一起去。” “好。”铃铛转头看白云牧女,毫不客气:“你的蛊我一回来就帮你解了,你自己找个地方去,没事少来我面前晃。” * 铃铛带着花满楼来到“王森记”,对老板直言:“替我跟王怜花说一声,我在之前那个酒楼等他。” 铃铛没有动用自己的能力让王怜花一定要到,事情有不确定性才好玩。 一直在酒楼磨蹭到快宵禁王怜花都没有过来,铃铛也没生气,只对花满楼说:“看来得亲自去找他了。” 花满楼:“师姐我们明天再去吧,大晚上的出去找人不太礼貌。” 小姑娘眼珠一转:“明天去就可以了?” 花满楼点头。 “好,那就明天!” 子正一过,铃铛便从床上蹦起来。 好,现在是第二天了! * 王怜花在为一个姑娘卸易容。 说是他为姑娘卸易容也不全是,是他出声指导另一个不认识的男人给姑娘卸易容。 “麻烦沈兄将这位姑娘的衣衫脱下,抬进盆里。” 那沈兄问:“啊……还得脱衣服么?” 房梁上传来嗤笑:“哪家卸易容要脱衣服的,我活了那么久还是头一次见到。” 王公子淡定抬头:“小女郎既来,不如一见?” 又故作愧疚:“在下本想赴女郎的约,奈何好友有求,只好先处理此事。” 过五六息,大门被推开,铃铛大摇大摆走进来。 “所以,我来找你了。” 那位沈兄站到她面前,笑容温和有礼:“这位女郎,不知在下的朋友们现今如何?” 铃铛:“我给点上了。” 王怜花拉住人:“沈兄不必担心,欧阳兄和她也算有片面之缘。只要他和金兄还有熊猫儿没惹到她,她向来是懒得出手伤人的。” 小姑娘歪歪头:“你很懂我?” 王怜花笑道:“本来不懂,只是我惹了你四次,你也没杀我,便有些懂了。” 小姑娘眉眼弯弯:“你的蛊术很有意思。” “你的医术也很有意思。”王怜花话语一转,“可惜对易容一窍不通。” “你说没听过解除易容要脱衣。寻常的易容自然不用。然而,那两位姑娘毛孔已为易容药物所闭塞,非得如此,不能解救。” “女郎不信,不如请药兄来给她们卸除易容?” 铃铛挑眉:“不用麻烦,不就是脱衣服吗,我一个小孩子来总比你们两个大男人来的放心。” 屋里的姑娘们投来感激的目光。 “只怕你内力不够。” 这人明知道她可摘花飞叶,内力深厚,偏偏要挑衅那么一两句。 唉,也不知是什么毛病。 此前的蛊术比拼,铃铛本就觉得与他惺惺相惜,不介意纵容他这点小毛病—— 于是,她挑衅了回去。 “你们两个加起来,都没有我的内力多呢。” 第1卷 第36章 沈浪——便是那位沈兄——出去避嫌了,顺便守着两个被点穴的好友。 屋内两个被易容的女孩子,其中一个心跳明显比之前的急速平缓许多。 铃铛指着那个女孩子:“我就先揭她的易容吧。” 王怜花叹气:“你坏了我的好事。” “什么好事?你想亲自脱他们衣服。” “不,我想让那沈浪脱他们的衣服。” 这铃铛就不懂了,自己帮姑娘家脱衣服可以说是色魔,喜欢看别人帮姑娘家脱衣服……这是什么毛病? 王怜花没有解释,他背过身去,对着墙壁,好一副正人君子做派。 “你把她衣服脱了,抱她进盆里,用我裁的纱布将她从头到尾洗涤两遍,先用左边的盆,再用右边的盆。” “然后给她穿好衣服,用阳和掌力,捏打她“少阴”四侧四十六处穴道。” 从始至终,王怜花都未曾转过身来,不管那女子被捏打地有多喘|息,他似乎都不为所动。 除了第一声呻|吟时,他手指动了动。 等到打完穴道,王怜花回身,望着易容还没揭下的女人,眼中异彩连连:“真是……” 幸好沈浪出去了。 王怜花本是想沈浪看光两个女孩子的身体,好让她们纠缠着沈浪,他就可以顺势说出希望沈浪不要再去招惹第三人。 幸得被铃铛阻止,否则他岂不是差点弄巧成拙? 王怜花拿一副刀剪,就要走过来。 铃铛向他伸出手。 王怜花:“怎么了?” “我来。” “最后这个要把她脸上的易容揭下来,你不是不会?” “我可以学。”小姑娘理所当然,“我就是想学卸易容才来帮忙的。” 不然,那么繁琐的步骤,她为什么不直接用出口成真? -- 第65页 “也正好,我现在心思杂乱,不好下手,恐伤了二位姑娘的容颜。”王怜花道,“你用左手捏着她的眼皮,右手去剪掉外面那层薄薄的易容。仔细着手劲,若是刀锋一偏,她的脸可就毁了。” “放心,我的手,最稳不过。” 到底是捻针拂穴的手,又兼那女人屏住呼吸,僵着身子一动不动,铃铛全程不见一下手抖,轻轻巧巧剪掉易容。 脸上那层面具四分五裂后,铃铛“呀”一声:“是你啊。” 面前人,正是那日花三万两拍下被卖的女子的那个人。 那人向她点点头,道了谢,又面向王怜花:“你过来,别站那么远,我方才都听到啦,多亏了你我才能恢复真容。你过来,我要好好谢你。” 女人长得好看,她这般连娇带羞地觑过来,直觑得王怜花的心脏一下一下,咚咚敲击着肋骨。 王怜花禁不住上前两步。 啪—— 被搧了一巴掌。 那清脆的巴掌声一响,沈浪的声音就从门外传来了:“王兄,方便我进来吗?” 女人怒道:“沈浪,你这死人,还不快进来!” 沈浪一惊,推门:“朱七七……竟然是你……” 女人骂道:“你这只笨猪,竟然把我和这个恶魔放着独处一室,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要剥了你的皮!” 她倏然出手,双掌分别点向王怜花右肩“肩井”、左胸“玄机”两处大穴。 铃铛点头。 哦,看来那最后的“你”,说的不是沈浪,是王怜花啊。 她离得分明很近,却支着下巴看戏,不肯伸出援手。 王怜花身子一旋,轻轻避开朱七七的攻势。 沈浪反应过来,快步上前抓住朱七七的手:“七七,你在干什么!你怎么可以对王公子出手!” 朱七七挣脱不得,急红脸,对他又踢又骂。 王怜花火上浇油:“这位姑娘做事可就不地道了。我费神替她去除易容,她竟要剥我的皮。还说……说什么独处一室,其他两位姑娘,可是就站在这里呢。” 沈浪:“恐怕是她刚遭难,神智还不清醒……” 朱七七:“放屁!你懂个屁!” 这姑娘又急又气,又是怒骂又是双脚乱踢,看着跟疯了似的。 果不其然,王怜花就往这上边引,那沈浪也看似信了,附和着他的判断。 接下来又是几番纠葛。 朱七七说自己跟踪一群人,发现了王怜花的大秘密,撞到王怜花手上。 王怜花肯定不能承认,有理有据反驳,说如果她发现了他的秘密,为什么会放她走,那他不是傻吗。 朱七七又说是因为王怜花轻薄她,将她关进地窖里折辱,后来因着她以喜欢沈浪相激,王怜花争强,要让沈浪死在他面前,方才把她放走。 听着就像是朱七七胡思乱想出来的东西,在场的人,看上去不像信了她。 五毒兽在宠物木屋里咕哩咕哩叫唤。 那个!那个姑娘说的是真话!那个叫王怜花的放她走是因为知道她说出去不会有人信!那个叫沈浪的是故意装作不信,其实是想放松王怜花的警惕,好人赃俱获! 铃铛在心里啧啧两声。 真是好一出大戏。 忍不住再添一把火:“你说你记得位置,可以带我们去看看,找到暗道,不就知道是谁在说谎了?” 朱七七眼睛一亮:“不错!我带你们去!姓王的你别走!我看到到了那里,你还怎么争辩!” 王怜花微笑:“确实不错,我也要看看,如果事实并非如此,朱姑娘还有甚话可说。” 沈浪仍是抓着朱七七的手,将风风火火就要往外冲的人给拉回来:“七七别急,还有一位姑娘,帮她把易容去掉再过去也不晚。” 朱七七跺跺脚:“诶呀,沈浪,你个笨猪,我们现在去才能打他个措手不及,晚一点,谁知道他会不会找人去把密道堵上了。” 王怜花笑容冷淡下来:“朱姑娘既然不信我,大可将我绑起来,也好看我是不是有通天本事,传信出去。” 朱七七一拍掌,脸上犹带泪痕,却是笑吟吟:“好啊,这可是你说的,沈浪,沈浪,快去拿绳子把他绑起来。” “七七!”沈浪不赞同的目光看过来,朱七七咬了咬牙,瞪向王怜花:“你不是会点穴吗,自己点上自己的穴道。” 绝不让这个恶魔有一丝可乘之机! 王怜花走到墙角,脸对着墙面,随性坐下,掌心搭着膝头:“穴我是不会点的。人我就坐在这里。” 沈浪:“七七,我们出去吧,好让……” 铃铛:“叫我铃铛就好。” “好让铃铛姑娘给那位姑娘卸除易容。” 朱七七看了一眼沈浪,不情不愿地走出大门,却在沈浪踏出门外,下意识放开钳制时,蹦回门里,砰一声把门关上。 “沈浪,我可不放心他,我要在里面看着!” 沈浪叹道:“那好吧。” 铃铛纳闷了。 他们为什么不先去那地方看看,单留她在房里给另一名女子卸除易容呢? ——虽然她也不会答应就是了。 朱七七找了个地方坐下,一双美目气势汹汹盯着王怜花的背影,好似真要在上边生出一朵花来。 -- 第66页 铃铛拿另一个被易容的女人试手,确定自己不需要别人的指挥就能将她的易容卸下来,满意地笑了。 “好啦。” 总算可以出发去看戏了。 朱七七带着几人在街上左拐右拐,走到一家棺材铺前。 铃铛望着上边“王森记”三个字,意味深长:“这是你的棺材铺?” 王怜花见朱七七把目光投到自己身上,笑得同样意味深长:“这棺材铺确是在下的买卖,朱姑娘家里若是有什么人死了,要用棺材,在下不妨奉送几口。” 朱七七直接冲了进去,剩余的人便也鱼贯而行,然而令朱七七不敢相信的是,她翻遍了整个棺材铺也没有找到她出来的那条暗道。 铃铛眼睛闪了闪。 棺材铺确实是棺材铺了,但还是不是之前朱七七看到的可难说。 至少位置和她之前来的时候不对。 之后又去了王怜花家里,看朱七七的神态言语,就知道她没有找到有力证据。 待朱七七几人离开后,王公子倚靠在门上:“你不走?” 铃铛:“我要见令堂。” “方才不是见过了?” 方才朱七七要求去见王怜花的母亲,王怜花也很好脾气带他们去了。 “我要见的是云梦仙子。” 铃铛给他挑明,王怜花没有装傻。 ——他猜得出来是白云牧女说的。 “好,不过你等一会儿,我请你看一出好戏。” “好戏?” 铃铛想,王怜花口中的好戏,绝对不会包括眼前的场景。 “王兄,七七是个好姑娘,她万万不会编瞎话来骗我等,所以,在下发现了棺材铺有几处问题,还请王兄解惑。” “哦?什么问题?” 王怜花此时还是笑的,但等到沈浪提完他观察出的几处破绽后,那笑便在唇边融化了。 沈浪:“我听说,王兄的店是七八年的老店,招牌是老招牌,桌椅也是老桌椅,各处陈设皆是油漆渐将剥落,可唯独柜台,是新近搭的,油漆还未干。” 王怜花挑眉,“沈兄好眼力。” 沈浪微微一笑:“然而七七曾与我们说过,她被囚在地牢那日,逃出来后,那个柜台已在那里。” 第1卷 第37章 既然是刚上的油漆,又怎么会是几日前见着。 王怜花对此不语,沈浪便也没有追问,只继续说下去—— “快十年的棺材铺子,该有棺材的味道,然而我只闻到了香烛的味道。” “棺材是木头做的,最该注意火烛,可我却在铺子后院,发现不少烟火熏黑的痕迹。我用手摸了墙壁,一手的油烟,可见是新迹。然而,我并未在店里发现有烛火。” “当然,以上都有可能是巧合,直到我走出店门,我发现了,棺材铺旁边,是一家香烛铺。” “不错,不错。”王怜花抚掌,“那家棺材铺,本是香烛铺,所以后院才会有烛火熏染的痕迹。而柜台,店里搬不动,只能造一个新的,新的自然是油漆未干。未曾想,沈兄观察力如此出众。” 说完,王怜花继续忽悠沈浪,谎话张口就来,三言两语就把他们归为正义一方,说那日是为了救人,因着不知道朱七七是哪一方,所以才有些微恐吓行为。 看沈浪样子,他是信了。 * 王怜花如约带铃铛去见云梦仙子。 云梦仙子除了是江湖第一女魔头,还是江湖第一美人,布帘微动,她倚坐在栏杆边,便是风花雪月,能让人咂味上一辈子。 “好孩儿,上一次你带回来个媳妇,如今竟是连孩子都有了。” 连声音都是清江弄月。 这可不像是江湖第一魔头,倒像是江湖第一圣女。 王怜花恭敬一拱手:“娘亲,这位就是破了怜花好几次蛊术的小神医。” “哦?”云梦仙子眼波一转,连绵在小姑娘身上,“竟然是年纪这般小的女郎君。” 她的眼神虽妩媚,神态却庄重。 王怜花再垂首:“是。” 云梦仙子撩起布帘,一瞥王怜花,眉峰染上凉意,“你带来的尾巴,自己解决掉。” 亲切地对铃铛招手:“好孩儿,上来让姑姑瞧瞧。” 王怜花悚然一惊,表情一时凝固。 沈浪从暗处走出来,浑身上下不见一丝松懈,“夫人好本事。” 王怜花怔怔看着他,倏然大笑:“沈浪啊沈浪,真不愧是沈浪,轻功绝佳,我竟没发现你跟在我后头。” 沈浪微微一笑:“想来这位夫人,便是怜花兄所说的师父了。” 师父一词,加上了重音。 云梦仙子一手托腮,“花儿,你原来在外边是这么称呼我的?” 王怜花淡定改口:“这其实是我娘……” 这一抹淡定被铃铛突如其来的笑声打破。 “噗。花儿?王怜花你的小名真好听。” 王怜花脸色煞是好看。 直接影响了他的语气,“跟过来的虫子可不止一条,剩下两位,还需要我请你们出来吗?” 蘸过凉水似的。 周围没有任何动静。 王怜花直接动手,暗器往他认为的地方飞,果真逼出来两个人。 铃铛:“花满楼。我还以为你可以一直跟到我回客栈呢。” 小姑娘对花满楼跟在她身后心知肚明。花满楼当了十几年的盲人,听觉敏锐,她轻功再好,也瞒不过花满楼那可以听天女散花后数出有多少瓣花瓣落地的耳朵。 -- 第67页 花满楼:“我担心师姐。” 王怜花看向另外的蒙面女子:“那你又是谁?” “幽灵宫宫主。”她道,“来寻求云梦仙子的合作。” 云梦仙子眼风一扫:“合作?你能和我合作什么?” “合作……”幽灵宫宫主回答,“杀死快活王。” 分明是轻而又轻的语调,王怜花听了,脸上却带动容之色。 铃铛注意到,沈浪也有些动容。 小姑娘心思灵巧,几乎是立刻猜到了叫快活王的,是他们共同的仇人。 云梦仙子轻笑:“我也不知道你是打哪来的消息找上门来。你带着面纱,可不像是要合作的。” 幽灵宫宫主将面纱一摘,露出让铃铛熟悉的容貌。 她是那个被拍卖的女人! 看来,那场拍卖也有蹊跷啊。 几人到楼阁中谈论,自称名为白飞飞的幽灵宫宫主和云梦仙子合作要杀死快活王,云梦仙子听了铃铛来找她的原因,答应放过白云牧女,但有一个要求—— “你也得加入到我们的计划中来。你医术高明,以往又未曾在中原出现过,身家清白,快活王爱重人才,你假意归顺于他,见机行事。” “那快活王做过什么恶事?我答应过师公,不可用医术惹事生非。” 用医术投靠,自然得向其展示医术。 云梦仙子冷笑连连:“那快活王便是以前的‘万家生佛’柴玉关,你别听他表面的正直名声,他却是个连承认我是他妻子的勇气都没有的孬种。” “他说他不能让外人知道娶一个女魔头为妻,除非成为天下第一,再无人可以桎梏他。他发布了衡山回雁峰藏有无敌宝鉴的消息,借此打尽武林群豪,死在路上的武林高手,便有一百八十余人。柴玉关惯会做戏,他在所有人争着去衡山时,花费时间将那些尸首掩埋,侠名远扬。” “有二百名高手齐聚回雁峰,他们知道争夺宝鉴是九死一生,唯恐自家武学失传,想要交托秘籍与一些遗物。而柴玉关平日就轻财好友,武林中成名英雄,大半与他有交,是以每人埋藏遗物时,谁也没有避他,有些人甚至还特地将藏物之处告诉了他,自己若是亡故,便托他将遗物安排。” “衡山一战,两百人中,只有十一人存活。” “柴玉关取走了所有人的遗物,还在埋物之地留下纸柬——各位上当了。” “他成功当上了第一高手,却不愿意遵守诺言,偷袭重伤了我,幸得他那时武功不如我,被我逃脱。我销声匿迹十余年,无时无刻不想报复他。” 铃铛一估量。 很好,这样的人渣败类,说给师公听绝对可以交差。 “成交!我帮你杀了他!” 云梦仙子:“谁说要杀了他?” 她嫣然一笑,全然把之前跟白飞飞说的话当放屁,“我可不想杀了他。让他去死,岂不是太痛快他了,我要让他身败名裂,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白飞飞自顾自凝视窗外的广阔蓝天,对云梦仙子的话不置可否。 她们本就是各取所需,骤时到了快活王身边,留不留他的命,还不是看她。 之前少女被拍卖时如温顺羊羔般的柔弱可怜,碎在一脸冷凝之下,好似透着胶冻在嘲笑好心人白费的善意。 铃铛用手肘顶顶花满楼,小声:“如何,人家哪需要你救,她就是想借商品的身份接触快活王。你花钱拍下她,她还要怪你多管闲事咧。” 花满楼摇着王羲之提字的折扇,眸光通透澈亮:“这真是一件好事。” 不是有姑娘家被当商品交易,身不由己,真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铃铛觉得,自己永远也做不成花满楼这样的人。所以铃铛才是铃铛,花满楼才是花满楼。 云梦仙子……也还是那个裙下之臣无数,绝无贞操观念的江湖第一女魔头。 有白飞飞和铃铛还不够,她甚至想要沈浪为她效力。 用的美人计。 “江湖上不知多少男人宁可跪着,爬着,求我与他们春风一度。我可以让他们如登仙境,做一场佳梦,说不尽的快活真乐。” 仙子眼角流俏,秋波斜睨,玉手往风流带上一扯,从一线雪山,呈现到融融欲化的红糖。 花满楼顿时闭上眼睛,尴尬地转过身子。 “沈浪,你受用我的身子,我受用你的心。我保证天下所有男人都要羡慕你。” 她缓缓地,一字一顿道:“我嫁给你。” 每一个字都仿佛要摁在沈浪心上。 王怜花脸都绿了。 “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铃铛投来同情地一瞥。 太惨了,以后就得叫情敌爹了。 哦,如果朱七七不介意,云梦仙子不在乎,沈浪稍微渣一点,他还得管朱七七叫小妈! 太惨了,太惨了,惨无人道啊。 惨得小魔星都忍不住心疼他。 云梦仙子哪里会管别人的想法,亲儿子都不行。 她只静静看沈浪,用一种蔷薇花般的眼波浸着他的倒影,又香又诱人。 王怜花突然喊了一声:“娘亲。” 云梦仙子没有搭理他。 他继续道:“我找到了一种河水,可以让男人怀孕。” 云梦仙子弯下腰,优雅地捡起衣服,套上外袍,慢条斯理走到王怜花身前,“好孩子,真是娘亲的好花儿。” -- 第68页 王怜花:“娘亲,那后爹……” 云梦仙子亲昵地点了点他的额头:“胡说什么呢,娘亲已经这么大年纪了,能和沈公子发生什么呢。” 沈浪:“……” 他这算是没用过就被扔了吗? 王怜花再趁热打铁提出由白飞飞做这事,快活王本就爱美人,不会太提防美人的茶水,更别提子母河水本来就不是毒药,再高明的大夫也查不出来。至于沈浪,有没有都没关系。 铃铛唯恐天下不乱:“不行啊,按夫人所说,快活王阴险狡诈,何况,能让夫人费心思的人肯定不是无能之辈,多留几个后手总是有备无患的。” 第1卷 第38章 王怜花恨得牙痒痒。 云梦仙子嫣然一笑:“你也是个好孩子。” 可让她再脱一次,她是不乐意了。 掉价。 什么时候脱衣服,也是有讲究的。 她只是对沈浪回眸,一眼荡魂:“沈公子,我有些冷了,可否请沈公子帮我拾一下纱衣?” 沈浪凝视着她,缓缓拉开一抹懒散的笑意:“好。” 铃铛:“哇偶!” 来来来,她解读一下!纱衣再罩在外面,那还是女人沾着体香的衣服,私密的物件。沈浪答应捡起来,就是答应了云梦仙子的招亲。 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沈浪想当王怜花的爹。 王怜花……看他现在跟雷劈似的,也知道他不太能接受这个后爹了。 尤其…… “花儿,过来拜见叔叔。” 小姑娘捂着嘴巴,肩膀一耸一耸。 她实在忍不住了,往门外一冲,放声的大笑肆无忌惮从门缝飘进来。 花满楼也不知是该好笑还是该同情,只拱一拱手,飘然出门。 他师姐靠在树干上,眼中带着未消散的笑意。冲他招手:“还好我出来了,否则说不定还得浪费时间参加他们昏礼——七童,走,咱们先去找快活王。” 花满楼疑惑:“不和他们一起?” 小姑娘转动判官笔,傲慢得告知:“不需要,不就是给快活王喂子母河水吗?我自己就够了。” “你自己……” 那他做什么? 听懂花满楼的言外之意,她笑道:“你给我呐喊助威呀!” 那甜津津的话,真是让人又爱又恨。 判官笔在小姑娘脚下变大。 “花七童,快来!” * 铃铛把快活王抓回来,甚至不需要花费一天。随便抓一只鸟类用“出口成真”让其引路,御剑术勾着快活王衣领,往高处一蹿,再一摔,就是个半身不遂。 王怜花夸口说去给沈浪准备马车,让他享受王公侯爵的待遇,东西刚收拾好,就被亲娘告知:不用收拾了,你那死鬼老爹被抓过来了。 王怜花:??? 铃铛撺掇她:“我跟你说,你把柴玉关当年做的事情,往外面一散播,过半个月把人往外面一放,何止身败名裂,都钉耻辱柱上了。千百年后都会有人翻出来谈论他怀孕生娃的事,顺带谈论起他设计坑害江湖豪杰,拿走人家遗物的事情。” 王公子默默捂住了脸。 他娘他了解,看那表情,绝对是意动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啊。 快活王就这么被交代了,大仇得报的云梦仙子吩咐儿子好好招待铃铛,揪着仇人往地牢一去,门一关,谁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只知道一段时间后,快活王出来时,既不快活,也不像一个王,像是哪个窑里出来的难民。 * 铃铛和花满楼在这个世界好好玩了一通,玩得嘿了,忘了时间。 “惨了惨了!” 某天,铃铛发型没束,鞋子没穿,披头散发冲进花满楼房间:“七童,七童,走!我们回去!” 花满楼:“师姐?” “惨了惨了。”小姑娘在原地转圈圈,“昨天是除夕,我没有回去,惨了惨了,我要被念叨了。” 拉住花满楼:“快,我送你回去,然后现在赶回去,好歹年要在家里过。” 铃铛火急火燎,将花满楼往他的小楼门口一送,硬着头皮回到唐家堡。 ——她当然可以作弊,用能力把自己送回昨天,但是对家里人还这样,有什么意思呢。 被亲娘戳着额头教训。 “你有能耐了你,昨天一天都不见你人。白天换桃符,乞如愿,你不回来我想也就算了,你向来不耐烦这些。现在岁饭也不回来吃,守了一晚上岁才等到你回来。” 铃铛连忙拉着娘亲撒娇,把自己的经历交代一遍,这才被放过。 “对了,昨天唐无乐那小子往这边跑了七八十回了,你有时间就去找一下他。” 小姑娘原地蹦起来,“我这就……” 被亲娘揪着命运的后脖颈往回一拎,“急什么,先吃饭。” “烧了一锅羊肉。” 小姑娘耳朵动了动。 “煮了一条鳜鱼。” 小姑娘舔舔嘴唇。 “蒸了一笼年糕,蛋饺,还有翡翠包子。” 小姑娘腿不蹬了,手不挥了,扒着亲娘的手不放:“阿娘,我吃完饭再去表哥家里吧。这个点他肯定也在用饭。” 亲娘捏了捏小姑娘的鼻子。 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从婴儿时期就被迫喝和涂抹各种提升感官的药,她家小姑娘舌头灵敏得很,十分的好吃,都能让她尝到二十分的美味。 -- 第69页 ——哦,十分的难吃,同样会让她尝到二十分的难吃。 吃饱喝足,把油一抹,小姑娘高高兴兴去找唐无乐玩。 “昨天你不在,是不是又跑其他世界玩去了?”小霸王懒洋洋问。 他搬着小板凳坐在唐家堡的竹林里头,旁边放着个小炭炉及油盐酱醋,还有几块肥的流油,颤巍巍堆在碟子里的五花肉。 小姑娘盘腿坐在他旁边,端着一大碗油,随时准备刷上去。 “对啊,我去别的世界洛阳玩啦,还和人对了几次蛊,他下蛊,我治蛊。” 小霸王终于舍得分一星半点的眼神给小魔星了。 “谁输谁赢?” “当然是我赢啊,你想什么呢。” 铃铛翻了个白眼,拿起小刷子,将油扫在炭炉上边的架子上,然后夹起肉放上去,“滋啦”冒白烟。 唐无乐摸摸下巴,“我在想,你要是输了,我准备准备,上门给你找场子啊。” “赏你的。”铃铛夹一块烤五花往他嘴里塞。 热乎乎,滴着油花的肉融在味蕾上,撒好的辣子调和了肥肉的油腻。咽下去后,唐无乐的目光就离不开炭炉了。 架子上的肉全是生的,但唐无乐敢肯定,喂给他的那一块,是熟的,肉质嫩烂的熟。 不用想,肯定又是唐闹闹做的。 唐无乐没有问铃铛为何没说话也能让肉变熟,尽管他知道,只要他问了,铃铛就会告诉他。 “这种保命的手段,越少人知道越安全。”唐无乐没头没脑地说。 小姑娘笑起来,甜得好像每一回都能让他馋涎欲滴的糖葫芦,“我又不傻。除了你,我也没在别人面前展示过。” “第一个?” “嗯。” “唯一一个?” “对。” 小霸王高兴了,一个没注意,手下的五花肉烤得有点焦。 他深沉着脸,夹起其中一块:“虽然有点焦,但是还是香的。”送到铃铛嘴边。 铃铛嫌弃地推开。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舌头,我吃进去就是咬了一块炭了。” 唐无乐方向一转,把肉喂给了自己。 “走,我们放烟花去。”吃完烤肉,铃铛把包裹里的烟花倒出来一部分。 唐无乐抬头去看小山般堆起的烟花,“你这是搬空了哪座城里的烟花?” “何止!我在另一个世界抓了个犯人,赏金千两,全换了烟花。”小姑娘得意极了,“我们可以放个痛快。” 唐无乐:“我看是放到手酸吧→_→” 两个熊孩子去放烟花,还偷偷把轰天雷到处扔,将唐家堡闹得鸡飞狗跳后,用御笔术躲天上,没一个人可以当场捉住他们。 一千两的烟花当然不可能那么快就放完,但是会放腻。 “我们去看婉儿吧。” “好啊。” 两人结伴去唐小婉的院子里,却看到她在默默抹泪。 铃铛当即炸了:“婉儿,谁欺负你了!” 小孩儿抽抽噎噎,脸上泪痕都没有擦干,“没、没人欺负婉儿。” 唐无乐狠狠咬破舌尖,血腥味冲上脑门,冲红了眼。 是谁!到底是谁把他妹妹欺负成这样,连说都不敢跟他们说。 铃铛掩盖不住眼中冷意与杀意,垂下眼睫,黏黏糊糊地抱住自己的小妹妹,“好婉儿,姐姐之前教过你呀,有什么和哥哥姐姐说,我们那么有本事,没有事情可以难得到我们。” 唐无乐顺着她的话点头。 唐小婉把脸埋在铃铛肩头,闷闷不乐:“真的没有人欺负婉儿,是婉儿今天想去幽冥渊看雪,奶娘说风大,天气冷,婉儿身体不好,前两天还得了风寒,幽冥渊那么冷的地方,让婉儿不要去,容易得病。” “婉儿长这么大都没有看过雪。也没有出过唐家堡。唐家集里经常有客商聊到外面,婉儿想去看看。要是婉儿没有那么容易生病就好了,那些黑糊糊的药真的好苦。” 铃铛和唐无乐连忙各种哄妹妹,说等她长大了就带她出去玩,到时候身体肯定没问题,又带唐小婉去捋滚滚,这才把唐小婉注意力引开。 两人偷偷躲一旁小声商量怎么哄唐小婉。 “听说苗疆有一种很漂亮的蝴蝶,碧绿色的,或许婉儿会喜欢?” “那就去抓来!”铃铛说着,叹气:“要不是人体太精密,我不确定用我的能力给婉儿换一个健康的身体会不会害了她,我就……” 这是她与生俱来的能力,然而太过虚无缥缈。或许是本性如此,铃铛对于“出口成真”,心里抱着些许不信任,凭空出现的东西,谁知道哪一天会不会凭空消失呢。 第1卷 第39章 唐无乐:“你谨慎点是应该的,我们可以找其他办法来帮婉儿治好身体。” 铃铛点点头。 “走,我们去苗疆。” 苗疆再排斥汉人,也不至于排斥两个小孩子,何况是两个没有大人在身边,长得玉雪可爱的小孩子。 听到他们询问漂亮蝴蝶时还笑呵呵向他们介绍溪山渡竹林,说那边有很多漂亮的蝴蝶。 在竹林里,铃铛和唐无乐看到一个苗女在跳舞,蝴蝶飞舞在她身周,有飞在她裸露在外的肚脐眼前,细薄的蝶翅更衬得那扭动的腰肢不值一握。 可惜,俩小孩儿只顾着去找有没有碧绿的蝴蝶了。 -- 第70页 苗女停了下来,“你们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小姑娘扬起笑脸,“漂亮的姐姐,我们是来找蝴蝶的。我们妹妹病了,心情不好,我和表哥想抓好看的蝴蝶让她开心。” 铃铛特意为之,声音显得十分稚气,苗女的肌肉便稍微放松了。 她告诉他们,这里的蝴蝶很漂亮,但只是很普通的蝴蝶,想必他们不远万里来苗疆也不是为了这种常见的蝴蝶。 唐无乐垂下头,失落:“这可怎么办,我们是听说这里有很罕见,很漂亮的蝴蝶,才偷偷跑出来的。” 伪装是一名杀手的必修课,要是有唐家堡的人在,恐怕是头皮一凛,想知道是造了什么孽才让好好一个小霸王用这种软绵绵的音调说话。 苗女心善,打量着他们的年纪,迟疑:“确实有很罕见的蝴蝶,叫碧蝶,不过那是五仙教疗伤用的蛊虫,不可能送给外人。” 唐无乐苦恼道:“看来只能算了。那,这位姐姐,你知道附近有什么风景好的地方吗?” 苗女很和善,告诉他好几个地方。 离开那处地方,铃铛直接说:“你想要碧蝶蛊?我可以……” 被唐无乐捂住嘴巴:“别瞎说。万一你的能力有什么代价呢?婉儿固然是我妹妹,我就能舍了你不成?” 小姑娘小大人一般叹气:“傻哥哥,你是不是忘了,我也是你妹妹。” 表妹就不算妹妹了吗。 唐无乐睨她:“你还记得你是我妹啊,平时除了需要的时候,你什么时候叫过我哥?” 铃铛嗓音轻快:“叫乐乐多好听啊,而且你也没有大我多少,我才不要叫你哥。” 一边斗嘴,一边跑去看苗疆的风景。 还加上一只五毒兽。 “听说这个大祭坛是远古传下来的,上边有个血池呢!” “血池?这还是个活祭不成?” “这潭水居然是淡蓝色的,传说中外人喝了就会忘记一生中最重要的人,当地人喝了就会精神百倍。” “肯定是假的!谁家潭水还会认人!又不是有水怪住在里面。” “哇偶,这个神殿前面好多废墟石柱和雕像,我看不出来拜的是谁,乐乐你呢?” “应该是祝融?” …… 许进的,不许进的,都去看了个遍。 “可惜婉儿体弱,撑不住车马劳顿,御笔上天又风大,怕她染病。不然倒可以带她过来亲自瞧瞧。” 铃铛认真得想:或许可以找别人练练能力,看会不会出问题?得找那些有疑难杂症,大夫都治不好那种……唔,性别也得考虑在内才行。 “乐乐,你知不知道有谁是女的,身怀疑难杂症,谁出手都救不了的那种?” 唐无乐说了好几个名字。 铃铛又道:“还得是家里重视,愿意为她的病情奔波,到现在也没有放弃的。” 唐无乐想了一下唐门密室里的卷宗,吐出了一个名字:“叶婧衣。” “那是谁?” “藏剑山庄的六娘子。身患三阴逆脉,你师公出手也没能治好人。她出生时喘不过气,上头能出门的三个兄长,连夜将你师公,盛神针,还有卓怯病请来,动静闹得很大。” 铃铛怦然心动。 “就她了!” 扭头一看,“聆音呢?” 刚才还飞在她身边的。 唐无乐:“大概是出去玩了?” 然而等了一炷香也没见小家伙飞回来,只得四下去寻。 聆音在吃人家的蛊虫。 其中还有好几条蛊王。 找到小家伙时,小姑娘生平头一遭觉得,这糟心孩子不能要了! 唐无乐一脸严肃:“我们……偷跑吧!” “我觉得……卖了我们也赔不起她吃的蛊虫,反正小东西会飞,让她自己飞回来好了。” 铃铛瞅他:“那么点个头,你让她自己飞回唐家堡?” 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你比我狠,我只是想在附近找个地方窝着而已,反正你可以上天,苗人追不上。” “糟、糟糕,她往我这边飞过来了。” “冷、冷静,总之,先驱使你的判官笔,咱们上天!” 聆音可不知道无良主人要丢下她,一见到铃铛就扑了过来。 “咕哩咕哩!” 我刚才吃了一顿大餐!那些有毒的虫子好好吃啊! 开心地在小姑娘掌心打滚。 铃铛捏着她的小翅膀拎起来。 是啊,你是吃得开心了,我可要赔钱了。 “圣兽是你在照顾吗?” 圣兽??? 铃铛看着眼前赤膊的苗人老者,迟疑地点头。 苗人老者:“圣女!” “圣女?不是,你别乱叫啊!我不是你们五仙教中人。” 小姑娘脑筋转得快,一下子想到了三五个阴谋,一股凉意从天灵盖通到涌泉穴。 或许连那个好心的苗女,都是提前安排好的? 铃铛认真想了一下,觉得不大可能。 要是有这未卜先知的本事,苗人还呆这干嘛,早觊觎中原去了。 苗人老者:“苗族信奉女娲娘娘,祝融大神,和蚩尤大神。” 铃铛点头。 看出来了,之前游玩时有看到女娲神殿,祝融神殿和蚩尤神殿。 “纯血苗人的血天生可以用来喂养蛊虫,所以蛊王在苗疆很常见。” -- 第71页 铃铛:“……这种秘辛告诉我们,不太合适吧?” 她自己是不怕的,可是还有偌大万花谷和唐家堡呢,为了这点事情被针对,也太亏了吧。 苗人老者柔和地笑了笑,好像入了水的白面:“不,告诉您是没关系的。” “我们的血脉,是女娲后人带来的。在远古时期,那一位用泥土加上自己的血液制造出第一代苗人,咱们圣教的第一任教主是她徒弟。” “娘娘姓林,是李逍遥和赵灵儿的阿姆。娘娘说,日后见了您,就报这两个名字,您会信我们的。” 铃铛眨眨眼睛。 李逍遥她认识,酒爷爷的不记名徒弟,可赵灵儿是哪位? 而且,血液造人什么的,这都玄幻了吧。 苗人老者见她还是不信,带她去祝融神殿,指着上边和五毒兽一个样子的壁画:“娘娘亲口说她是跟女娲娘娘学的捏泥人,跟祝融大神学的用寻常血液赋灵,所以苗疆有祝融神殿与女娲神像,至于蚩尤神殿,是后来新诞生的信仰。” “娘娘还说,带着圣兽的女孩子是她的恩人,苗疆的圣女。您对娘娘有救命之恩,您有什么要求,一定要尽力满足。” 这么个干炼利落的声音,绝不是苗人老者的声音。 铃铛瞧着来的一群人中,占主导地位的女人,“魔刹罗教主。” 苗疆有圣教——外人称五毒教,擅蛊毒,使虫笛,现任教主名为魔刹罗。 她后边的,都是五毒教教众。 其中就有他们之前碰到的苗女。 “圣女。”魔刹罗神情严肃地行了个他们的最高礼仪,后边齐刷刷跟着行礼。 这就是信仰的威力,纵使是素昧平生,仅凭一个传说就能将人奉为上宾。 虽然铃铛不大能理解这种心态就是了。 不能理解,不代表她不好意思利用:“我是来苗疆找碧蝶的。” 魔刹罗怔愣一瞬,二话不说,让教中人拿来碧蝶卵,操控的虫笛,和抄写一份孵卵养碧蝶的方法。 “碧蝶是认主的蛊,一生只认一人。在它还在卵中时,日日相伴,以虫笛、手鼓、口哨,或者某句话,每日正午在皿外响声,待它破卵,便会记着这声音,一听到声音就会给主人治愈伤口。” 铃铛郑重点头:“多谢。” 魔刹罗比她还郑重:“圣女言重了。圣教从第一任教主便一直在等圣女,娘娘创造我等,是我等阿姆,您是娘娘的恩人,便是整个五仙教的恩人。” 铃铛却没什么真实感。 五毒兽不止一只,不过壁画上的五毒兽确实是聆音,但是她依旧想不起来,自己救过谁。去过的世界那么多,她自己都不确定是不是回到过过去,苗人出现之前救了一个姓林的人。 ……总不能是诗音吧? 回去的路上,唐无乐听了,笑她:“记不起来就记不起来呗,总归他们没有认错人,我们也拿到了碧蝶卵。” “也是。”铃铛摸着荷包里的碧蝶卵,天上云为她的御笔之术纷纷让道,“婉儿应该会喜欢吧?” “应该?小女孩不是都喜欢漂漂亮亮的东西吗?蝴蝶就很漂亮。” 唐小婉特别喜欢,捧着碧蝶卵不撒手。 “谢谢铃铛姐姐,无乐哥哥,这是婉儿收到最好的礼物!婉儿肯定会好好孵化养育它的。” 第1卷 第40章 哄开心了小妹妹,铃铛自觉完成一桩大事,一出门,就发现小妹妹的事刚解决,大姐姐那边有事了。 “那是大姐姐吧?” 铃铛伸出手指指过去,唐无乐一看,他大堂姐唐书雁脸红得他都想要上手去试试温度,看看是不是感染风寒了。 唐无乐小声:“我觉得有情况。” 两人鬼精鬼精地跟在后面,看到唐书雁手里还捧着一只信鸽,几乎是当一个易碎品去捧。 信鸽嘛,当然没什么珍贵的,但是那上面的信可就…… “赌一根糖葫芦,是姐夫/表姐夫!” 两人对视一眼。 行了,不用赌了。 唐闹闹和唐乐乐所见略同! 偷摸到前方,趁唐书雁心神都在信鸽上,“哇——”一声跳出来,信鸽吓到,呼啦啦扑腾着翅膀。 小姑娘掐着信鸽的翅根,咧嘴露出牙尖尖,淘气又可爱:“大姐姐,我们是不是要有姐夫了啊?” 唐书雁摸出一根糖葫芦,轻轻抵在铃铛嘴边:“好铃铛儿,别说。” 唐无乐拍手,“那就是有了?未来姐夫是哪一位?” 唐书雁脸又红了,嘴角不觉露出微笑:“是柳静海。” “霸刀山庄的柳静海,那个病秧子……”唐无乐自知失言,住了嘴。 唐书雁敲他脑袋:“不许背后嫌弃人。” 唐无乐:“好吧,既然姐你喜欢,我勉勉强强接受他当我姐夫。” 唐书雁抿唇一笑。 可唐无乐还没完:“但是等到你们昏礼那天,闹闹的棍子不会留手的!” 小姑娘一脸茫然:“啊?” 什么棍子? 被唐无乐一脚踩来,铃铛可算是想起棍子的意思了——大唐有人成亲时,女方的家属要用棍子打男方,寓意是让他知道,别人家的女郎不是那么好娶的,娶回家要珍惜。 脸色扭曲,咬着牙道:“对,他要拐走大姐姐,我一定要好好为难他。大不了之后我给他治好,不耽误洞房。” -- 第72页 “又胡开玩笑。”唐书雁心说,“才认识多久,哪那么快考虑成亲的事。” 拿出两个福袋,给铃铛和唐无乐一人发了一个,“来,去殃除凶,长命富贵。” “我可是正人君子,你就算收买我也没用。”铃铛一边说,一边把福袋揣兜里。 调侃归调侃,小霸王和小魔星还是知情识趣——前提是你得是那个让他们愿意知情识趣的人——得让出空间来给大姐姐看情郎的书信。 “乐乐。” “嗯?” 听到熟人叫,唐无乐再杀手,也是毫无防备地转头。 一把粉迎面撒过来。 “嗷!” 唐无乐捂着眼睛,被铃铛踩一脚,作怪地一蹦三尺高。 “说好的不能用医术害人呢!” “和自家人玩闹算什么害人。” 唐无乐用五莲泉把脸和眼睛洗干净,听她这么说,掰着她两片脸颊:“我之前踩你是为了提醒你接话,刚出院门你就立刻还回来,小心眼。” 铃铛推开他,默默把鞋袜脱下来,露出小脚丫。 那白嫩嫩的脚背都红肿一大块,脚趾头可怜兮兮缩着。 生气时飚暗器绝不手软的小霸王,此刻却罕见的心虚了。 “我、我原来踩这么重啊?” “废话。” 唐无乐抿抿嘴,一撩衣摆蹲下来,捧起铃铛的脚。 铃铛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问:“你、你干什么?” 大唐是没有她去的其他朝代那么约束,恨不得把人包成粽成。大唐经常可以看到赤足的,光膀子的,露大腿的,没有任何关于脚是女人隐私部位的说法。 但是,这么突然一碰,她还是不太习惯呀。 唐无乐掏出一瓶药酒,晕到掌心里小心给她涂抹。 铃铛咬着嘴唇。 唐无乐没注意他有多用力,可她确实是生疼,疼得厉害。 不然,她才没有那么小气呢╭(╯^╰)╮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所以我用的是面粉啦。踩你的时候,也没多用力,还特意挑了脚背。” 听这话,小姑娘仿佛还把这当恩赐。 唐无乐眼里蘸开浓浓的笑意。 她要是真那么理直气壮,就不是现在这比正常音量稍低的,犹如小毛球在啾啾。 就会嘴硬。 “好了,这是我平常训练时用的药酒,治跌打损伤有奇效。” 铃铛扭头打了个喷嚏。 唐无乐:“你着凉了?” 小姑娘哼一声:“过年是什么天气?这里是什么地方?” 正月初一! 风口! 脱了鞋子一会儿就算了,还让她脱那么长时间。 铃铛低头把鞋袜穿上。 唐无乐突然听到一声小声的谢谢。干燥的心脏忽然“咝啦——”浇进沸开的油,油星子炸出花来。 小霸王不缺一声谢谢,只是缺了说谢谢的那个人。 却在铃铛抬头时故意嘲笑:“该,让你在这里脱鞋,别到时候又哭着让我帮你喝药。” “谁哭了!”小姑娘涨红脸,“几年前的事了,是你记错了!” 那是她四岁还没去万花谷的时候,和唐无乐闹着玩了一宿,第二天就不负众望着凉了。 得喝药。 但是那东西太苦了,才喝一口铃铛就吐了出来。 然后被亲娘强行灌下去。 亲娘揪着她耳朵不许她用能力消除病魔,说是不吃点苦,她还不知道什么叫节制。 小姑娘委屈巴巴和唐无乐哭诉,唐无乐还是头一次看到小伙伴哭,手足无措,给她买了可甜可甜的棉花糖,还答应帮她喝药。可惜没喝几天,就被抓了个现场。 俩小孩都被训了。 就是因为这次生病,铃铛后来被亲爹扔去万花谷时,看到师公用金针渡穴,知道生病之后不一定需要吃药,才下定决心要学太素九针。 回忆完毕。 铃铛得意挺胸:“不怕,我会太素九针!” 她可是为了不吃苦药拼命学的太素九针,师公都夸她在这方面天赋极高。 “看在你帮我吃药的份上,以后你生病了,我帮你治!不用吃药!也不要钱!我还可以给你当绑定奶!” 小姑娘觉得自己要膨胀了。 天底下还有比她更好的小伙伴吗! “唐铃铛,有你的信!” “我的信?” 铃铛纠起眉毛,“大过年的,谁会给我寄信。” 送话给他的唐门弟子想也不想:“我没注意看落款,你去信使那里拿的时候,就知道是谁了。” 小姑娘歪歪头,突然喜笑颜开:“乐乐,你说是不是我师公想我了呀。” 唐大少爷哼了一声:“要不少爷给你备快马,让你八百里加急冲到万花谷?” 哦哦,大少爷不高兴了,要哄! 小姑娘该硬的时候硬,该绵的时候,也能绵成软糯的糍粑,“乐乐,好乐乐,不要不高兴嘛,我保证,我一定会回来的!不会像之前那样一去不回!” 大少爷硬邦邦的脸色化开了,偏偏嘴上还要逞强:“谁稀罕你回来。” 小姑娘偷笑:“真的?” “假的,你要是上元节敢不回来和我看灯,我就再也不管你了。” 唐无乐语气说得夸张,充斥着笑意的眼底,铺垫着认真,铃铛哪里看不出来他的想法,遂点头应承:“我就是飞也要飞回来。” -- 第73页 “算你过关了。”唐无乐摆摆手,作出嫌弃模样,“快去拿信吧。” “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你去拆信,我去干什么?” “也是拆信啊,我又没有事情想瞒着你。” 若是在大唐排个讨人欢心的榜,唐铃铛得独占鳌头。 酸得小霸王牙都要软掉了,却仍是舍不得吐掉那颗橘味的糖。 “那行吧,左右少爷没事,陪你一遭。” * 信使带来的信,不是万花谷的。 唐无乐瞥一眼,纳闷:“你什么时候认识霸刀山庄的二庄主?” “就……之前我们分开的那几年,我在谷里学习医术,看到他受重伤,昏迷在谷外。医者仁心,我这么有医德的人,怎么可能放任他不管!所以我把他带进谷中,尽心尽力治好了他。在他养伤期间,我和他聊得来,才晓得他是柳浮云。” 唐无乐自动翻译了铃铛那段大义凛然的话,“我看是你当时缺个练手的,他又正好在那里,不用白不用,好了还能拿到对方的感激,你才救的人吧。” 谁还不知道谁。 铃铛义正言辞:“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唐无乐又问她信的内容,值得他大过年还过来打扰。 “信里说……” 信中,柳浮云说他妹妹柳夕年前嫁于藏剑山庄叶炜,虽然对方在信中说自己很好,柳浮云还是有些担心。 尤其藏剑和霸刀积怨已久,叶炜还筋脉寸断,成了废人,不知道可不可以让他妹子过上好日子。 过年了,他想妹妹,又不好去看,怕藏剑山庄的人见到他迁怒柳夕,希望铃铛可以帮忙去看一眼。 “藏剑山庄……” 铃铛喃喃。 忆起之前的一个决定,择日不如撞日,索性就今天了。 唐无乐皱眉:“他让你现在去?你还要过年呢。” “不是啊,上面没有写时间,只让我有空闲便过去看一眼。我想了一下,出嫁女过得好不好,最紧要的就是看过年。过年时过去正合适。” 要是连过年都过得紧巴巴,苦不堪言,说平时有多好,骗鬼呢。 第1卷 第41章 唐无乐:“我也要去。” 见铃铛笑眯眯看着他,用力捏一下小姑娘的包包头,“妹啊,哥对你好吧,千里护送。” 铃铛:→_→ 松开你的手再说这话。 “你明明是想要去西湖看风景!” “但是说得嘴甜一点招人喜欢。” “得了,我们一个被窝里睡过的交情,你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你内心的想法,哄我?先把我打失忆再说吧。” 小姑娘踮脚拍拍唐无乐脑门,得意洋洋晃悠脑袋,铃铛儿清脆响。 藏剑山庄坐落在西湖畔,御笔飞行去西湖,不过半个时辰。 半路碰上了酒剑仙御剑带着凡耳。 “酒爷爷,你们这是……出来兜风?” 自从小姑娘去了铁盒子载人的世界,学了一大堆词汇回来后,时不时蹦出几个,万花谷的人大部分都清楚她用的词是什么意思。 酒剑仙摇摇头:“是为了这孩子。” 铃铛看向凡耳。 平时让他养着聆音,但是等她出门玩时,就不可能时刻带着凡耳了。 所以她在谷里给他另找了个活计。 酒剑仙继续道:“他姓叶,本名叶凡,是藏剑山庄寻找多时的五庄主。” 铃铛:“那他怎么说家里人都死了?” 叶凡承认当时是气话,因为他上面四个哥哥都是八岁时候开始学四季剑法,他八岁了,阿耶却没有教他,他还和人比剑赢了呢。 “就为了这事?” 就为了这点事,离家出走,还诅咒家人全死光? “那你又怎么突然想回去了?” 叶凡老实说:“因为看到万花谷过年的气氛,想家了。” “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唐无乐嗤笑,按着铃铛的头扭向他这边。 叶凡横眉冷对,再想到自己如果不是铃铛救他,恐怕要被大黄咬死,更是看唐无乐不顺眼,但是碍于恩人在旁边,扭头眼不见为净。 酒剑仙往喉咙里灌酒,哈哈打圆场:“铃铛儿,你们是去哪?” 去藏剑山庄看柳夕过得好不好,可不能摆在台面上说。万一柳夕得到消息,提前做好伪装就不好了。 铃铛:“我们要去西湖。” 酒剑仙抹一把嘴,“西湖好啊,西湖同路。” 这就是要一起走了。 铃铛默默落后少许,用肘顶了顶唐无乐肚子,唐无乐作势低下头。 铃铛小声调侃:“难得呀,大少爷居然也会说别人是公子哥。” 唐无乐振振有词:“我是欺男霸女,可我从来没有诅咒过家里人死啊,这么看来,我还是挺乖的。” 铃铛捋一把小少爷头发:“是是是,无乐少爷是乖宝宝。” 这话唐小婉都不信→_→ 几人踩着剑不遮不掩落到藏剑山庄门口,周围人哪怕是普通百姓也不会惊奇,大唐是个神奇的国度,连与须弥芥子相似的包裹都有了,不就是御剑飞行吗。哪天出来个四圣兽他们都不奇怪。 得知五少爷回来了,藏剑山庄的人都很高兴,铃铛趁机询问藏剑弟子柳夕的事情,没人知道。 以为是问的方式不对,又问他们三庄主的夫人住在哪里,统一回答依旧是不知道,并且告诉铃铛,三庄主已经很久没有回庄里了,他们也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娶妻。 -- 第74页 铃铛谢过那几个藏剑弟子,拿出柳浮云给她的信,从头到尾再次看过一遍,确定信中说柳夕说自己是住在藏剑山庄里。 很好,现在百分百确定柳夕在说谎,那么她所谓的受到藏剑山庄从上到下的礼遇估计注水量也挺高的。 铃铛觉得不太妙,如果柳夕过得不好,柳浮云那妹控能宰了叶炜。 她对没见过的叶炜是生是死没甚想法,就担心兄妹因此起了龃龉。 铃铛正要去找藏剑山庄目前主事的二庄主,一道飞镖钉在她面前的墙上,铃铛拿下飞镖尾挂的布条,上面写着柳夕和叶炜现在的住址。 省了她一番力气。 铃铛出了藏剑山庄后,唐无乐从旁边钻出来,带着一身鸡毛。 “你去逗鸡了?” “等你久了,有只鸡叫得我心烦,我把它的毛给拔了。”唐无乐轻描淡写说完,又问:“事情办完了?” 铃铛摇头:“出了点问题。” 她把事情经过和猜测一说,唐无乐啧啧砸嘴:“哪是出了点问题啊,问题大了去了。要么是霸刀山庄的大小姐被骗了,骗身骗心,要么就是她和叶炜情比金坚,转回头去骗哥哥自己过得很好。” 小姑娘脸上的酒窝都淡了:“总之,我先去上边的地方看看,是不是陷阱,到地儿才知道。” 唐无乐拍掉身上的鸡毛,“你去吧,我就不去了,我和柳夕,柳浮云可不认识。” 铃铛顺着纸上画的小地图,一路走,看着一路越来越破旧的房子,脚步声越走越重,陷了地面七八个脚印,而后再是由重转轻,轻到似银针落地。 她来到一间破旧的僻静小屋外。 若不是信纸上所说,谁能相信这是霸刀山庄大小姐的居所? 铃铛上前咚咚咚敲门。 “请问是哪位?” 柳夕的声音。 然而曾经的张扬活泼,如今只剩下满满的疲惫。 “柳夕,是我。” 屋内传来瓷器碎裂的声音。 她受柳浮云所邀去过霸刀山庄,柳夕认识她。 片刻后,门缓缓打开,柳大小姐挺着肚子一脸憔悴的出现,两足浮肿,步履艰难。 “铃铛……” 小姑娘:“不请我进去坐坐?” “哦……” 柳夕局促地往里走,铃铛跟在她后边,目光在狭小的房子里扫一圈。 她可算知道家徒四壁是什么意思,柳夕家里不能说是空荡荡但也没差多少。 正中桌上的台布不知是哪儿的破布,上边干了的油污好几坨,洗得颜色淡化,却仍是不大干净。 壶子里是自家烧的水,没有一滴茶沫子。水也是凉水,不知放了多久,将就着喝。 窗前的帘子和桌布是同一块,有一处破了,缝上去一片颜色不同的布,针脚粗糙,那布却心思灵巧地剪成一朵花。 “你缝的?”铃铛指着那朵花,意味不明。 柳夕点头。 铃铛又道:“拿惯了刀的手,去拿绣花针,不大习惯吧?” 柳夕给铃铛倒了杯水,爽朗一笑:“没有什么是不能习惯的,我初初练刀时,也不习惯。”这一笑,倒隐约窥见当年那被誉为寒朔中最焰烈的红梅的风情。 铃铛告诉她:“你二哥托我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柳夕神情一变,显然她也知道,如果她哥哥知道她现在的情况会有多么暴怒。 “手。” 柳夕心神不宁,下意识把手伸出,有些枯,有些瘦,小姑娘将手搭在她脉搏上时,硬是被对比出陶器般的光泽。 “心血不足,忧思过度,手足厥冷,虚劳羸损。”铃铛脸上登时涌现出薄怒,手摸上腰间判官笔,就差把牙根给咬碎,“你是想生孩子的时候一尸两命吗?” “叶炜呢?他让你大着肚子一个人在家……” 铃铛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挤。 “操、持、家、务?” 柳夕连忙解释:“三哥进山里练剑,走了好几个月,不知道我怀孕了。” 她含着笑,哪怕饱经风霜,提到叶炜时,她脸上仍是浮现出甜丝丝的幸福与满足。 “铃铛,三哥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会用他自己的方式对我好。我和三哥平日在院子里种种地,偶尔靠我一位姐妹接济,这回他进山,是想到家里的钱不够用,不想苦着我,为了让我多吃可以多吃一些才进的山。” “还算他有点良心。”铃铛撇撇嘴。 “我去给你开安胎……”药。 “夕妹,我回来了。” 大门突然被人推开,柳夕连忙给他倒水,那人一口气喝了三大碗。 “三哥,你怎么回来了?” 这个就是叶炜? 铃铛打量着他。 叶炜不是那种气质顶顶温柔的男人,也不是大部分北方女人喜欢的粗犷与成熟。他是一把被迫藏在鞘中的剑,带着冰冷的不甘。 “有人告诉我,你怀孕了,我就赶回来了。”叶炜放下碗,眉宇稍展喜色,却仍浮着淡淡的压抑。 此时,他方看到铃铛,眉头又皱了起来:“你是谁?” “天仙藤八两,香附六两,陈皮六两,乌药五两,甘草四两,每服三钱,以姜三片、木瓜三个、紫苏三叶煎服。消肿安胎。”铃铛报完药名,微微一笑,“万花弟子铃铛,是柳夕的旧友。” -- 第75页 “消肿安胎?”叶炜目光落到柳夕浮肿的双腿上,“夕妹快坐下。” 扶都没有扶一把。 铃铛凉凉道:“哦,还有,柳夕身体不太好,饮食不足,孕期操劳,伤及元气,很大可能生产时会两个都保不住。” 叶炜腾地站起:“我这就去山里找药材!” “先做饭。”银子扔在桌布上打旋,小姑娘的脸色比刚从外面回来的叶炜还像挂满白霜,“你不用觉得过意不去,那是我借给你的。” “我去做饭吧。”柳夕就要起身,被小姑娘按住,“孕妇大过天,让他去,不会就去学,你不也是自己学的?你能学,他就不能?” 第1卷 第42章 叶炜当然能。 他闷声就去买适合柳夕吃的菜了。 柳夕坐在厨房外,隔着老远看那个可以耍出无双剑术的人,手忙脚乱得做菜,灶里火星噼里啪啦地爆。 “多抹些蜀椒,两面都抹,这样熟的时候才能入味。” 叶炜依着柳夕的话,笨拙地往鱼的两面抹蜀椒,才进厨房一会儿,汗水比得他练剑半个时辰的密集。 鱼终于放到了锅里,叶炜也终于有机会洗了手。 往灶里添柴时,火光仿佛将满是茧子的手烧软了。 叶炜走到柳夕身边,厚实的掌心贴着她浮肿的双腿,暖意一路烧到柳夕心上。 哪怕叶炜一声不吭,她也晓得的,他之前不来扶她,是怕手上寒气让她受凉。 听叶炜低声说:“明日你教我拆洗棉袍吧,咱们的衣服,如果明日出太阳,我也拿去晒一晒。” 叶炜会记着对她好,可这些,他往常是没想过要干的。 柳夕弯了双眼:“好。” 铃铛和唐无乐在屋外碰头。 “我去帮你打听了柳夕过得不好的原因。”小霸王挺了挺腰,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小姑娘十分上道,往小伙伴嘴里塞糖葫芦:“辛苦乐乐啦。” 唐无乐喜孜孜地吃完它,舔舔嘴角的糖渣,“你知道吧,藏剑和霸刀相互看不上眼。” 铃铛点头。 这事江湖上都传烂了。 在霸刀山庄的扬刀大会拿不出好刀的那年,藏剑山庄锻出了一把好剑,风头盖过了霸刀山庄,江湖人总忍不住拿老牌和新人对比,说到藏剑山庄时,后面紧跟着叹息霸刀山庄的日落西山,长此以往,霸刀山庄就对藏剑山庄看不过眼了。而藏剑山庄并不觉得自己这边有错,升起摩擦是很正常的发展。 唐无乐继续:“藏剑山庄的老庄主叶孟秋因着柳夕是霸刀山庄的人,不接受柳夕当他的儿媳,叶炜很硬气,带着柳夕就走了,过成这样也没想过跟家里低头。” 小姑娘脸色慢慢缓和下来。 叶炜纵有千般不好,至少在亲爹的压迫下,都没有选择舍弃柳夕,跟家里低头。 不过…… “藏剑山庄和霸刀的事情,我不是两个山庄的人不好说啦,但是叶炜他去赚钱会死吗!是,他经脉受过重创,做不了重活累活,那打猎卖猎物,去酒楼应聘当店小二……总行吧?他一个大男人,还靠妻子的朋友接济!练剑练剑,剑有人重要?” 但凡叶炜放下一点他的傲气,去给人当个账房,柳夕也不会过成那样清苦! 小姑娘涨红脸。 “叶炜大垃圾!” “对!” “吃软饭!” “对!” “小白脸!” “对!” “我想让柳夕和他和离!” “离!” 唐无乐二话不说附和,“要是谁敢这么对待我们唐家的小娘子,小爷亲自领人灭他满门!” 铃铛蹲下来,蔫巴巴:“可是柳夕喜欢。” 要不是真的特别喜欢,柳夕怎么可能忍受这么大的委屈。 所以和离是不可能和离的,她只能想办法改造叶炜。 唐无乐蹲下身子,似乎是在陪铃铛拔草。 铃铛听到他的传音:“有人偷看。” 唐无乐是唐门弟子,在隐匿方面,铃铛着实不及他。 两人对了个眼神。 唐无乐手巧,给铃铛编了个草蚱蜢:“怎么样?小爷厉害吧!” 小姑娘脆生生道:“不能跳不能叫,就看着好玩,有什么厉害的。” “谁说它不能跳了,你看!” 唐无乐把草蚱蜢放在食指和拇指中间一弹,草蚱蜢瞬时被弹飞出去。 理不直气也壮:“这不就跳走了吗!” 小姑娘一呆,眼一眨就涌上泪。 小男孩懵了,慌手慌脚安慰:“你、你别哭啊!我去给你找回来不行吗?我去给你找回来!” 小姑娘这才破涕为笑:“要找到哦。” “好,好,好,我去找。” 偷看的人内里啧啧:世风日下,十来岁的小孩子都知道哄女孩子了。 又一想,人家青梅竹马,感情深厚,长大后指不定又是一对绑定情缘,而他到现在还是单身,长这么大就没摸过非血缘亲属妹子的小手。 好虐QAQ 后腰被什么东西戳了戳。 那人悚然一惊。 他没有感觉到任何人的靠近。 回头一看,是一只长着翅膀,会飞的,四肢肉嘟嘟的小兽。 “喂。” 在他转头时,一双属于小孩的手从他背后攀上来,按着他的脖子。 -- 第76页 那人僵在原地,不敢动弹。 然后,被点住穴道。 “我问,你答。”之前还眼泪汪汪的小姑娘握着判官笔,面上不见一丝泪痕。 那人心中咯噔,扫视一圈他们所在的,狭窄的死胡同,知道是自己大意了。 铃铛:“你鬼鬼祟祟在别人家门口想要做什么。” 那人毫不犹豫:“我是老庄主派来看情况的。” 唐无乐疑心病犯了:“这么简单就交代,不会有诈吧?” 聆音“咕哩咕哩”向铃铛叫,告诉她那人说的是真话。 那人也是苦笑:“这事没什么好隐瞒的,之前三庄主夫人有孕后,老庄主就派我送来钱财和药材,只是三庄主夫人脾气火爆,逼问出我的来历后,将我连带着钱财药材一并打出去。你一问三庄主夫人便知。” 又补充道:“三庄主知道三庄主夫人有孕的事,也是我去通知的。” “咕哩咕哩。” 他说的都是真哒! 铃铛眯起眼睛:“那叶老庄主为何会不认柳夕。” 那人摇头:“我不知。” 铃铛看向聆音,小家伙对她点点头。 既然不是心怀鬼胎的,铃铛就把人放走了。 “乐乐,叶孟秋不是不喜欢柳夕吗?为什么会让人偷偷照顾?” “因为孙辈呗。”唐无乐踢一脚小石头,“老人都喜欢孙子孙女,那叫什么……隔代亲?” “不管了,反正藏剑什么想法都和我没有关系。” 小姑娘堆起贼兮兮的笑容:“乐乐,我们去套叶炜麻袋吧。” 不打他一顿,她心有不甘! 两人合力,在叶炜上山找药材时弄翻叶炜,把人打一顿,看着青青紫紫,却没有伤筋动骨那种。 ——把人打坏了,难道要柳夕挺着大肚子去营生吗? 打完后偷偷跟在叶炜后面,看着他带着药材和猎物回家,跟柳夕说明天就去把猎物给卖了,卖钱补贴家用,柳夕则一脸心疼地给他上药。 两人有说有笑,铃铛便放心地和唐无乐离开了。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她即便再看不惯叶炜,也不能帮柳夕做决定。 “过段时间我再来,如果柳夕的情况还是那么糟糕,我一定要告诉柳浮云。”小姑娘写了“一切都好”的纸条,系在鸽子腿上,扭头对唐无乐信誓旦旦。 唐无乐:“那接下来我们去哪玩?” “我要去藏剑山庄一趟。” 唐无乐挑眉:“我怎么不知道你那么爱操心?” 铃铛知道他误会了,失笑:“是啊,我爱操心,操我们家小妹子的心。” 唐无乐一愣:“婉儿?” 铃铛细细跟他说了自己的想法,唐无乐十分赞同。 “不过,我就不跟你去了。”小霸王撇撇嘴,“我看不惯那叶凡。” 明明只见了几面,唐无乐不知道为何,就是对叶凡看不顺眼。 铃铛便自己去了。 借口要找叶凡,被人领路到叶五庄主的房间前。 “铃铛娘子,你是听到我要被关禁闭,过来看望我的吗?” 叶凡一见到铃铛,不由自主地浮起笑意。 离家出走这段时间,他最感激的,就是当初把他从恶犬嘴里救下来,还给了他一份尊重,让他打工赚钱的铃铛。 铃铛面不改色:“对。也不知道你这回禁闭要关多久。” “要关好几个月呢。”叶凡蔫着声。 关的地点还是藏剑的禁地剑冢。 听说那里边特别阴森,湿气又重,关几个月能无聊死他。 铃铛没接话,只指着远处走来的小女孩问他:“那是不是你妹妹?” 叶凡看过去:“婧衣?” “五哥。”小孩儿慢慢走过来,“阿耶说你要被关起来了。” “咳。” “那五哥要被关多久呀?婧衣想要五哥陪婧衣玩。” 三四岁的小孩儿哪懂离家出走是什么概念,也不懂什么叫关禁闭,她只知道自己五哥才回来就又要走了。 “三个月。”叶凡摸摸小妹妹的头,笑着说:“等五哥出来,就给你讲外面的故事。” “那我们拉钩!” “诶?” “五哥之前答应要陪婧衣玩攻城的游戏,结果五哥自己跑出去,不见了,现在才回来。”小孩儿嘟起嘴,“要拉钩,约定好。” 叶凡尴尬地挠挠脸颊,“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没有下次了,我保证!” 伸出小尾指,“来,拉钩。” 叶婧衣高高兴兴跟他拉钩:“拉钩,拉钩,金钩钩,银钩钩,小手钩钩钩小手,千金一诺是君子,毁约骗人当小狗!” 可可爱爱的小孩儿,令铃铛忍不住掏出一串糖葫芦来逗她。 叶婧衣眼睛一亮,鼻子动了动:“我、我能舔一口吗?” 扭头眼巴巴看叶凡,“五哥,我就舔一口,不要紧的。” “那就……舔一口?” 小孩儿咧开嘴,抱着冰糖葫芦舔,说是舔一口,就真的只舔一口,然后把那串糖葫芦都给了叶凡。 乖巧得惹人疼。 “婧衣她身体不好,家里人都不许她吃这些东西的。”叶凡向铃铛解释。 铃铛装作回想起来的样子,“啊!她就是师公说的三阴逆脉!” 小孩儿绞着手指头,点点头,又回味一般舔舔兴许还带着些微糖味的嘴唇。 -- 第77页 叶凡茫然:“三阴逆脉是什么?婧衣难道不是只是身体不好吗?” 第1卷 第43章 叶婧衣拉拉铃铛的衣袖,对她发出祈求的目光。 她不想让叶凡知道三阴逆脉。 叶凡认真道:“你们不说我可以自己去翻书,我不想被瞒着。大哥他们,是知道你的病的吧?” 叶婧衣低头,踢踢脚下的小石子,“我……我不是想和五哥生疏,我只是怕五哥知道我的病,就把我当瓷娃娃看。我不喜欢他们这样。” 叶凡抿了嘴角。 铃铛:“可是他不知道,万一他带你去做对你的身体来说是危险的事情,不小心害了你,你是想让他内疚一辈子吗?” 小孩儿一听,眼泪一串串落下,“对不起五哥,对不起!”说话时,眼泪咸了一嘴。 “别、别哭啊!来,吃糖葫芦!”叶凡连忙将糖葫芦举到妹妹嘴边,想到她的病,试探:“再……舔一口?” 小孩儿破涕为笑,然摇摇头,小大人似地背着手,“婧衣很乖哦,不会让哥哥们操心的。” 铃铛突然想起婉儿。 婉儿也是自小体弱,但是幸好不是像叶婧衣这样的绝症,她和唐无乐因着这个对他们的小妹妹是万分宠让。 她们一样的听话懂事,温柔乖巧,铃铛便忍不住移了情。 “你有什么愿望吗?” “愿望?”小孩儿歪脑袋看着这位小姐姐,声音娇娇脆脆:“我想……我想和寻常人一样,可以大喜大悲,可以满山遍野地跑,可以每天吃一根糖葫芦,可以不用吃药打针。” 她数着手指头,小脸皱成一团,“我是不是太贪心了呀,那么我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今年春天,我想自己去放纸鸢。” “可以的。”铃铛双手搭在她肩上,一字一顿认真许下诺言,“叶婧衣的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往好的方向。 叶婧衣开心地点头,用力嗯了一声,又转头对着叶凡:“五哥,婧衣要回去啦,该到婧衣喝药的时间了,你也去禁闭吧,婧衣等五哥出来!” 叶凡住的地方是水榭,荷塘在夏季时会铺满莲花,美不胜收,现在还是春寒料峭,也就只有微波粼粼的水可以看。 荷塘上架着九曲桥,似乎是为了美观,没有设计护栏,索性桥面够宽大,小孩子单独走,只要走中间就没问题。 也不知桥面上哪来的一滩水,叶婧衣大概是在想事情,没有注意,脚一滑,轱辘轱辘往旁边滚,溅起好大水花。 叶凡脸色一白。 叶婧衣身体好不到哪儿去,这寒冬腊月的掉下冰水里,身子骨那么弱,说不定当场去世。 铃铛想也不想跟着跳下去,叶凡同样跳下去,然而水底一片干净,铃铛和叶婧衣不知道去哪儿了。 铃铛抱着叶婧衣的腰浮出水面。 上岸时,周围已是某处郊外。 眼底的急切已如冰雪消融,铃铛注视着昏死过去的叶婧衣,神色平静。 探了探呼吸,小孩儿已是闭过气去。再探胸口,尚有温度。 看来在心里说往好的方向发展,确实可以由不确定后果转变为好的因果线。 铃铛冷静地用太素九针将叶婧衣的命吊住。 ——她是万花这一代最有天赋的弟子,有的人可以三天入剑道,立地成大罗,她学医四五年有此成就,罕见,却并非不可能。 铃铛再一想,还不能太快下定论,说不定是因为她说出来的话用的是“实现叶婧衣的愿望”,她的愿望是想亲手放纸鸢,所以才活了下来。 叶婧衣终于开始继续呼吸,然而气息微弱,人也没醒过来。 “我需要可以救她的东西。” 白鸽衔来药材,猴儿送予果子,鱼儿浮上水面,拉出来不知道是谁落入水里的小箱子。 果子是什么,铃铛不认得,只先去看药材。 猪牙皂,闹洋花,细辛…… 铃铛把那些药材处理一遍,拿出小锅熬好。昏迷中的叶婧衣,牙根紧咬,喂不进去汤药。铃铛又从荷包里取出天南星和龙脑冰片,研磨成细粉,用指头蘸取,在叶婧衣紧闭的牙齿上摩擦。 叶婧衣松开牙关,铃铛将汤药给她喂了进去。 叶婧衣的衣服和头发都是湿的,也得换掉衣服,擦干头发,不然风一吹,说不定会发热。就叶婧衣这身子骨,一发热,就撑不住了。 指望小姑娘给她服务到位是不可能了。 “叶婧衣的头发和衣服变干。” 立刻的,小孩儿已经变成了看不出落水痕迹的小孩儿。 沙—— 铃铛警惕地把判官笔拿在手上。 来人穿着天青色衣衫,腰间松松垮垮挂一把剑,脸上带着吊儿郎当笑容。头发散漫得披散,看不出来有没有达到束冠之龄。 那人看到她们两个小孩,脸上露出关切之意:“小姑娘,你们是迷路了吗?需要帮忙吗?” 却挺有心的站在十米开外,一面是以防万一她们是山中鬼魅,另一方面是在告诉她们,他没有坏心。 “我姓云,全名云天青,别怕,我是个好人。” “坏人从来不会说自己是坏人。” “唔……”云天青竖起一根手指,有节奏地敲打下巴,然后突然抵在那里,“啊,那你们看,如果我是坏人……” 云天青突然拔出剑向铃铛冲过去。 -- 第78页 在他的设想中,他应该是用剑吓唬吓唬这位小姑娘,随后收剑回鞘,背着手一副高人风范:“如果我是坏人,你们压根没法阻拦我。” 没想到被铃铛侧身躲过,用判官笔点了腰上穴道,腰子那一部分瞬间失去知觉,连带上腿都动不了。 这就尴尬了。 云天青摔倒在地上,嘴上还不忘逼逼:“小姑娘挺厉害啊,怪不得身边没有大人在。这回是哥哥错了,但是哥哥只想让你知道哥哥不会伤害你,所以你把穴道解开好不好?男人的腰可是重中之重,动不得啊!你还小,不知道伤了男人的腰,就是连男人的媳妇儿一块伤害了。” 他以为十一岁的小姑娘听不懂,没想到对方翻个白眼:“得了吧,叔叔,我看你还是个雏,哪来的媳妇儿,去做梦比较快些。” 云天青大惊失色:“这都能看得出来!” “还有,大叔什么的,我还没有这么老吧?我才二十出头。” “我十一岁,大我十岁以上的,都该叫大叔。”小姑娘用手指轻轻打着脸颊,“你难道还想让我叫你哥哥?大叔就老老实实当大叔吧。” “行吧,我就收下你这个大侄女了。大侄女,告诉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铃铛,叮当响的铃铛。” 铃铛笑嘻嘻给他解开穴道。 “你这么有趣,肯定不是坏人。” 如果是坏人,小姑娘也不怕。 云天青揉揉腰站起来:“好险,我差点以为我下半生的幸福就要葬送在这里了。” 铃铛:“喂,大叔,口无遮拦,你就不怕教坏小孩子吗。” “我觉得你已经被教坏了。”云天青看一眼叶婧衣,再一次出声询问,“需要我帮忙吗?” 云天青帮忙在附近生好火,扭头一看,叶婧衣已经睡上了大床,还盖着被子。 “你们身上居然有须弥芥子?你们是仙门弟子?” “仙门弟子?” “你们不是?” “不是啊,我们的……芥子是长辈送的,我妹妹自小身患怪症,我带她出来寻仙问道,好让仙人治好她的病。” 小姑娘眼珠子咕噜一转,现编出一个理由来。 不过也不算骗人,这个世界有修仙门派,她打算带叶婧衣上门问问,凡间医术治不好叶婧衣,说不定神仙的仙药就可以药到病除呢。 既然三阴逆脉可以治,那先天体弱肯定更没问题。 诶,对了,孙悟空好像也是神仙?如果这边行不通,带叶婧衣去问问他? 云天青的话将她的思绪拉回来:“这里临近琼华派,你也是打算去拜琼华的?” 铃铛摇摇头:“我有门派和师父啦。” “不过她没有,她是家学,严格来说,她另投师门不算叛门,不受指责。” 云天青抚掌而笑:“正巧,我也是要去琼华,大侄女可要和我一块走?” 小姑娘笑眯眯:“我妹妹身子骨不适合赶路,我等他们亲自上门就好啦!” 云天青面色古怪,“你们想要求药,还等着人家送过来?” “对呀,放心,琼华派会有人来接我们的,还是在门派中说话有分量的人。”铃铛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按时间算,也差不多了。” 便在这时,天际划过一道流光。突然有白发长须的老者御剑飞下,目光灼灼盯着叶婧衣。 “好,好,好。”他连叫三声好,身子在颤抖不已。 看得出来,这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多年心愿达成时,激动到身体不受控制。 他看向云天青:“贫道乃琼华派掌门太清,令媛冰肌玉骨,道法天成,更是难得一见的纯阴之体,若上修行之途可事半功倍,不知阁下可愿割舍一番,予我做入室亲传?” 云天青:“呃,你认错人了,我和她们刚认识不到一个时辰。” 太清真人又转头看向铃铛。 “这事你要问我妹妹,不过她现在还没醒……”铃铛带着几分表演出来的焦虑,略带期盼地注视着太清真人。 第1卷 第44章 “这有何难,这孩子是三阴逆脉,皆因她体内尽是纯阴之气,又不通控制之法,才让阴气侵蚀身体,落得体弱多病,只要她修我琼华心法,自然可以摆脱阴气之苦。现在我先往她体内注入纯阳之气,助她醒来。” 只消几个呼吸,叶婧衣悠悠转醒。 铃铛:“叶婧衣,你感觉身体怎么样?” 端详脸色,已不是之前落水后。白得发青的模样。 叶婧衣捂着自己的胸口:“我感觉身体很暖,我从来没有这么舒服过。”就好像她有着一具没有破损的身体,健康而有活力的心跳。 “那你得谢谢这位太清真人,是他用纯阳之气调养了你的身体。” “谢谢真人。”小孩儿毫不畏惧地盯着这位陌生老者,瞳孔中一片好奇:“真人是纯阳宫的道长吗?” 太清真人此时已冷静下来,拂尘一甩,一派仙风道骨。 “贫道是琼华派的掌门,我们有师徒缘法,你可愿拜入我门下,去寻那长生飞仙之道?” 叶婧衣摇摇头。 太清真人又道:“修我琼华功法,可以调理你体内阴气,三阴绝脉不会再影响你的身体。” 叶婧衣还是摇摇头。 太清真人心里有些失望。 -- 第79页 如果实在不行,为了琼华的大计,他也只能…… 叶婧衣:“我要先问一下我家里人。” 不久前叶凡离家出走,全家急得上火,她不想也让家里人担忧。 虽然小孩儿因为年龄和病魔原因,渴望关注和别人把她当正常人而不是瓷娃娃看待,同时也会在家里人做事的时候故意从楼顶跳下来看他们着急,但是她分得清事情轻重缓急。至少她现在还不是十几年后体验到无望,不管不顾离家出走的那个叶婧衣。 铃铛突然一拍手掌。 她想起来为什么琼华派那么耳熟了,酒剑仙曾经当故事跟她说过呀! 不过具体的情况,酒剑仙所在的蜀山派只知道个大概,毕竟琼华是昆仑八派之首,与蜀山、蓬莱同为人界修仙大派,蜀山也不好过多关注内情。只知道某一天琼华派受到天罚,就从天上坠落,然后被人一箭炸开,问过琼华遗脉,是门派高层打算用双剑缚妖界,试图用一界灵力供养,举派飞升,然后遭天罚灭派。 而太清真人对叶婧衣的态度实在是太过热情了,肯定有鬼。 铃铛故意对叶婧衣说:“啊,原来所谓的仙人就是可以御剑飞行的人吗?婧衣,那我带你去找酒剑仙爷爷,他肯定可以治好你的病!酒剑仙爷爷可是蜀山派的!” 铃铛并没有打算让叶婧衣入蜀山。如果蜀山有办法解决叶婧衣的身体问题,那她们此刻碰到的就不会是太清真人了。她是故意这么说的,想要逼太清真人说出他隐藏的事情。 太清真人有些急,他们考虑全派飞升的计划,已经考虑了三代,有幸在这一代把双剑给练出来,但是双剑不是谁都能用的,必须要纯阳和纯阴体,且命相得是命中带火与天水违行,这两种体质天下难得,难得碰到一个,他绝对不会放过。 太清真人拿出了一柄剑。 一柄泓如秋水,矫若青虹的剑。 “小姑娘,你觉得这把剑漂亮吗?” 那剑被刻意放到叶婧衣手中,剑身泛出莹莹蓝光。 剑很漂亮,叶婧衣一眼就喜欢上了。 “它很喜欢你,想要认你为主。”太清真人趁热打铁,“它的名字是望舒,只要你拜入我的门下,这把剑从今以后便是你的配剑了。” 铃铛拉住叶婧衣的手,挡在她面前,摆出明显拒绝的模样。 叶婧衣小小声说:“我听铃铛姐姐的。” 铃铛姐姐是五哥的朋友,那她肯定不是坏人。 小姑娘昂起脑袋,束发用的铃铛铃铃作响。 “你想收她为徒,总不能让她不明不白进琼华派吧。” “你肯定隐瞒了一些事情,你不说清楚,我妹妹是不会跟你离开的。” 太清真人一时语塞。 而后道:“为望舒寻找主人是我们祖师爷爷的遗愿,为了这遗愿,琼华派已经努力了三代,所以我才着急着想收走她。” 太清真人隐瞒了最重要的望舒宿主要用望舒剑束缚妖界的事,这是琼华派的机密,只要叶婧衣一日不打算拜入琼华,他便一日不会说。 “是我太急躁,你们才以为我是坏人吧。”太清真人以退为进,“为了完成祖师遗愿,若是你们实在不想入我琼华,那便把望舒拿走吧,只求你们用心对它,切莫拿着望舒去作恶,否则上天入地,琼华必要惩奸除恶,将望舒取回。” 铃铛表现出被打动的样子,让太清真人承诺跟叶婧衣回藏剑山庄,只要说服叶婧衣的家人,就可以带叶婧衣上山修道,太清真人自无不应。 也是铃铛不知道太清真人耍了小心机。望舒剑只要被体质适合的人碰到,就会自动认主,每驱动一次望舒剑,都会消耗剑主的精气神,只有望舒剑主与羲和剑主双修,以阴补阳,以阳补阴,双剑合璧,才会没事。 铃铛往她们钻出来的湖水一指,“既然这样,那你跳下这个湖,再游出来就是婧衣的家了。” 太清真人持疑,但是想想,不过跳个湖,尽管现在是春寒,可修仙之人寒暑不侵,不怕生病。 他点头,“好。” 跳了下去,重新出水后,被一群人拿剑指着。 来者何人?偷入藏剑山庄有何贵干? 太清真人捋捋胡子:“呵呵,年轻人别激动,我乃琼华派太清真人,是来找叶婧衣的父母商谈她的事情。” 藏剑弟子们对视一眼。 “好啊,果然是你个贼道士把我们六庄主给掳走的!” 太清真人:“……” 情况不对啊,之前俩小孩不知道他的名头,还可以解释成是小孩子对这方面没接触过,可琼华派那么大的名声,这些穿一身金灿的成年人,居然还是这么个态度? 稳住。 “便让两位小友来跟你们解释吧。” “她们在哪?” “就在贫道身后。” 太清真人很镇定,然后他听到有人冷笑一声:“花言巧语,分明什么也没有。他在扯谎,定然是心怀鬼胎,大伙儿把他拿下,再细问六庄主的消息。” 太清真人回头看,水面波光粼粼,干净空荡,连个人影也没有。 “……” 就在太清真人以为被骗的时候,叶凡的房门被打开,两个小姑娘手牵手从里面走出来。 她们是另外找路穿越回来的。水那么两,她们是傻了才再跳一次。 -- 第80页 藏剑弟子热泪盈眶:“六庄主。” “我没事。”叶婧衣看一眼铃铛,奶声奶气吩咐:“那位真人是我认识的,他有事情要找阿耶阿娘,你们不要再围着他啦。” 叶婧衣身体这事,一直是叶家的一桩心病,在得知太清真人有办法解决后,退休后在自己院子里喝喝茶养养生,不管门派事务的老庄主叶孟秋都被炸出来了。 “真人真的能救小女?” 太清真人矜持地点头,并且现场表演了一番用纯阳之气调理叶婧衣的身体。 肉眼可见的,小孩儿气色好了很多。 太清真人告诉他们:“纯阳之气不能治本,真正想让她身体健康,还得修我琼华派的功法。” 狂喜之后,叶孟秋没有立刻答应,而是问了琼华派的许多事情,比如门规,师资,就读环境——毕竟叶婧衣上山后,就不能随随便便下山了。 太清真人一一作答,叶孟秋同意了让叶婧衣去琼华修仙,只是希望可以让他和妻子及叶婧衣的大哥叶英去看一眼。 “令媛才四岁,是该好好思量思量。” 太清真人心中打起小算盘:叶婧衣虽然小,四年后妖界降临才八岁,但是双剑缚妖界又不需要剑主战斗,没有问题。何况未必是四年后,羲和剑的剑主他还没找到呢。 上琼华派看过之后,叶夫人不放心四岁的女儿一个人,坚持要留在这边照顾她。因为老大叶英要回去山庄当定海神针,老二叶辉经营山庄,老三叶炜离家,老四叶蒙闭关还未出来。叶孟秋只得留在这边,陪伴妻女——顺便把锻造之术交流提升一番,琼华派就擅长这个。 回去后,叶英郑重向铃铛道谢:“多谢唐娘子。” 铃铛摆摆手:“不客气呀。” 她说不客气,叶英却不会真的不客气,不是她牵线,叶婧衣未必会碰到琼华派。 想到庄里收藏的那块天外殒铁,叶英暗暗做了个决定。 * 铃铛和唐无乐会合后,拿出了之前鱼从河里推上来的箱子。 果子她知道是什么了,叫鼠儿果,回神养气的好东西。 现在再来看看,箱子里的是什么。 “乐乐!来开箱子了!” 铃铛搓搓小手,她知道里面肯定有好东西,不然不会特意由鱼给拉上来。 唐无乐屈起食指和中指,敲一敲那个箱子,“你从哪捞来的,一股水味?” “都说是水味了,肯定是水底呀。” “那这箱子质量挺好,竟然没有进水。” 铃铛从包裹里拿出四小袋香料,分别往手上倒,“佛家的焚篙熏衣我是没条件了,沉檀龙麝四香我倒是带着。” “你至于吗→_→” “这是仪式感!好,现在看我的小红手!” 铃铛郑重地把箱子上面挂着的锁给砸开,从里面摸出几本小册子。 “我看看……五行仙术?” 唐无乐伸头来看,乐了:“还挺挑人的,还要自己看总纲,悟得出来的,才有灵根去修行仙术。” 铃铛翻开总纲。 “道贯三才为一气耳,天以气而运行,地以气而发生,阴阳以气而惨舒,风雷以气而动荡,人身以气而呼吸,道法以气而感通。水之润下,无孔不入;火之炎上,无物不焚;雷之肃敛,无坚不摧;风之肆拂,无阻不透;土之养化,无物不融。” 两人脑袋凑在一块,看完后,唐无乐周围突然出现小旋风,而铃铛周身则是电闪雷鸣。 唐无乐挑眉:“这就是仙术?也没想象中的难嘛,比我第一次学鸟翔碧空跳天坑简单多了。” 铃铛点头:“和学医一样容易。” “不过五行相生相克,风雷相克,看来老天都觉得我们不能呆一起啊。” 唐无乐哼一声:“少爷我不信天,我偏要和你一起。” “可巧,我也不信天,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小伙伴。” 铃铛笑嘻嘻地去拉唐无乐的手,故意没有散去自己身上雷电,唐无乐也没有散去小龙卷,雷电噼里啪啦和风撞到一起。 然后,雷电把小龙卷给劈碎了。 第1卷 第45章 “唉,果然现实和话本不一样。”铃铛摊手。 “嗯?怎么说?” “如果是话本,这个时候应该是雷电和风兼容,有奇迹发生。” 唐无乐盯着电闪雷鸣,若有所思。 铃铛一拍手,引来唐无乐的注意:“乐乐,我们一起去参加华山论剑吧。” “啥?华山啥时候办了这个?那群咩办的?” “不是啦,是别的地方的。”铃铛在别的上加重音,唐无乐瞬间意识到她在说什么。 又听她欢快的嗓音:“药师兄要参加华山论剑,争天下第一,我们去看个热闹呀。” “那个帮你解易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物不精,除了生孩子以外全能的,你、的、药、师、兄?” 唐无乐把铃铛夸黄药师的话照搬过来,手摸上千机匣,笑得无比灿烂。 “好,去,天下第一是吧。” 少爷的朋友你也敢抢?便让你瞧瞧,谁才是天下第一。 小姑娘扳起指头数开:“虎皮,黄油烙饼,木武童……” 唐无乐一怔,掩了半张脸:“咳,你数这些干什么?” 虎皮是一年夏天,他家里“进贼”了,兄长唐无寻随手拿去当包裹用。唐无乐自小霸道,自己的东西,没有得到他同意就拿走,哪怕毁了都不给人。那时热得汗流浃背,小姑娘却陪他千里追贼赃,后来发现是这种端不上台面的小玩意,也没有一句埋怨。 -- 第81页 黄油烙饼是他三岁那年的事。唐无乐天生凉薄,却终究不是木人,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会吐。那时候已经确定了不练唐门内功,不做家族事业——当一名杀手——的唐铃铛,半夜拉着他去堡内地牢,忍着不适拿他送她的小刀,割断了一个已经被掏空了所知信息的人的喉咙。“我们是一伙的。一伙呢,就是你做什么事情,哪怕是我不喜欢的,我都陪你。你也一样。”大半夜的,唐家集还没收摊的只剩下一家卖黄油烙饼的摊子,小姑娘嘎嘣脆咬着饼子,如此说道。 木武童是唐门弟子用来练暗器的,可以活动的“木桩”,然而铃铛和唐无乐是极少用木武童的,他们通常是相互对打,下杀手那种→_→ 小姑娘甜甜笑:“所以你醋什么嘛,我又没陪过他千里追凶,也不是和他一伙的,更没有和他互相喂过招。” 说的也是。 小霸王立时多云转晴了。 * 华山脚下聚集了不少武林人士。 熙熙攘攘,人声鼎沸。 都是在头疼怎么登山的。 华山险峻,轻功不好的很容易摔下来,无形中就刷掉了一大批人。 毕竟华山论剑,又不是华山天下第一武道会,从菜鸡互啄,打到前十六,前八,前四……一直分出第一。 有人看到铃铛和唐无乐两个小孩子也要挑战,发出嘲笑:“乳臭未干的小娃娃也想登华山,还是回你们亲娘怀抱里喝奶比较容易吧。” 唐无乐抱肩:“我们要是得回去喝奶,你们干脆回你妈妈的肚子里吧,这点高度都上不去,留在江湖中也是废物一个。” 一句话拉完在场人的仇恨。 在场被群嘲的江湖人顿时对俩小孩怒目而视,唐无乐嗤笑一声:“闹闹,我们走,给他们看看,什么叫无能不是借口。” 说完便运起鸟翔碧空,连更方便的飞鸢都弃用了,对于通过用鸟翔碧空轻功爬上天坑对面山崖关机关任务的唐门弟子来说,华山这点险度,完全不是问题。 ——外堡弟子可以放宽要求,找到通往机关的小路。然而内堡嫡系,必须用轻功飞上去。 铃铛同样运起轻功,点墨山河玄色的气劲与鸟翔碧空绿色的气劲交织,萤火点缀了黑夜。 在众人震惊的眼神里,他们踏着陡峭的崖壁上山,几个跳跃,消失在云雾中。 铃铛才从山石后跃出来,便看到熟悉的青衣。 “黄药师!”小姑娘的杏眼儿勾着笑意,“枣子好吃吗?” “补血有奇用,口感一般。”黄药师不紧不慢地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瓷瓶,“我做了一些九花玉露丸。调息内力,治愈内伤,回气补血,口感上佳。” 递给小姑娘。 铃铛噗嗤笑出声。 黄药师是怕了之前的小产,才在华山论剑的当口,特意花时间去研制出调养身体的圣药。 铃铛扫视一圈,除了黄药师以外,还有一名道士,一个叫花子,一位帝皇之尊。 那道士,应该就是黄药师不大服气的王重阳了。 铃铛:“你们怎么都坐着,不直接开始打吗?” 黄药师:“明日才开始。” “啊,那我们是来早了吗?” “不,刚好合适,来晚就来不及修整了。” 就在这时,一大堆蛇涌过来,道士皱眉站起来,叫花子从树上伸头,酒葫芦垂下来一晃一晃,不知是哪家的帝皇睁开眼睛,铃铛双目放光。 “都别动,放着我来!” 铃铛呼哨,一只大雕从云中飞来,看到一地毒蛇,愉悦得叫了一声,冲向蛇群,一喙一个小朋友。 叫花子喝了一口酒,震惊:“小娃子,这雕是你养的?” “嗯!我家羽墨雕,就好一口毒蛇。” “啊呦,现在的小娃子可了不得!” 一只羽墨雕可挡不了那么一大群蛇。 “乐乐!” 唐无乐放出迷烟,羽墨雕展翅飞起,等毒蛇全被迷倒才下来大快朵颐。 铃铛放出自己做的小木人去捡蛇,远处传来怒喝:“谁敢动我的蛇!” 一个西域人踏着轻功飞来。 那人用手上奇形怪状的武器袭向羽墨雕,铃铛想要上前迎战,唐无乐将她往后一扯:“你过去,你家羽墨雕的口粮可就不够味了。” 说罢,把腰上的千机匣拿下来,几枝弩箭轰过去,“天下第一?今个儿少爷也要拿个天下第一!” “不够味?怎么说?” 涉及到味道问题,总是叫花子第一个反应过来——看他从树上伸头下来时,手上抓的布包,一袋鸡骨头,就知道这是个好吃的。 “因为我过去,那蛇毒就没有了。” 那西域人武功高强,然而唐无乐坏心眼的用飞鸢打起远程,他的毒升不了那么高,掌力也打不了那么高,武器更是近身的玩意,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直接被唐无乐的弩箭攻势打个半残,还被夺走武器。 唐无乐下巴一抬:“这玩意,小爷的了。” 好在王重阳坚持明天才开始比武,不然未来的西毒就得换人当了。 洪七——便是那叫花子,先是自爆姓名,而后很自来熟:“真是英雄出少年,我以为药兄就是我们之间最小的了,没想到还有比他更小的,小男娃,你叫乐乐?” “唐无乐。”唐无乐毫不客气,“我不喜欢别人那么叫我。” -- 第82页 洪七看一眼铃铛,喝一口酒,笑道:“行,叫花子是别人,小女娃不是别人。” 唐无乐:“闹闹当然不是别人。” 铃铛:“他是我哥→_→” 小姑娘斜眼看,“你们这些肮脏的大人,是不是又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洪七哂笑:“好,好,好,叫花子思想肮脏,叫花子在这里向你们赔个不是。” 此时虽是寒冬岁尽,大雪封山,却仍陆陆续续有不少武林中人爬上华山顶,当第二日的第一缕阳光洒落大地时,华山论剑—— 正式开始! 或是比拼拳脚,或是来往武器,剑去如神龙经天,刀来似黄沙覆天,独斗的要卷入混战,混战的最后也成了独斗。 打了七天七夜。 最后排出东邪黄药师,西毒欧阳锋,南帝段智兴,北乞洪七,中神通王重阳,以及,上穷碧落唐无乐,下黄泉铃铛。 比斗结束后,大多数人都下了山,唯有俩小孩在山顶看流云。 铃铛:“接下来我们要去哪?” 唐无乐看她一眼,“东海桃花岛。” “啊?” “认个路。” 回去小爷就苦练易容,以后好上门踢馆,让你看看,以后不懂破易容,该找谁。 铃铛百思不得其解,却仍然是带着唐无乐去追黄药师。 “黄药师,你有什么打算?” “去扬州。” “好巧,我和乐乐也要去扬州,结个伴呗。” 黄药师斜瞥她一眼:“哦,我改道,要出海。” “东海,南海,北海,西海?” “以后有什么直说,谁耐烦猜你的心思。” “诶嘿嘿,你知道了啊,我和乐乐不知道去哪里,想和你一道走。” 黄药师转一圈玉箫,“我要出海,你也去?” “回桃花岛?” “不。” 黄药师是个脾气古怪的人,他不想回的话,任由别人怎么追问都撬不出来。 “那我们还是要去。” “随你。” 黄药师出的是东海,却并没有去桃花岛。 海上难辨方向,铃铛也不知道他的船王哪儿开。 然后他们就在海上遇上了大风浪。 船翻了,还好铃铛能御笔,勉强载着三个人飞。 黄药师用两根手指头拎着滴水的衣服下摆,露出嫌恶的表情。 小姑娘单手托腮:“先用内力烘干,凑合着穿吧,现在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衣服给你换。” 第1卷 第46章 唐无乐别开脸:“矫情。” 黄药师凉凉看他—眼,不说话。 铃铛忙转移话题:“怎么会突然起那么大的浪,目测着有三十多尺吧?现在浪还没停,我都不放心把我家大龟给放出来。” 唐无乐:“瓜娃子,肯定又是你的原因。” 铃铛:“啥?关我啥事?唐无乐你不要随便冤枉人。” 唐无乐:“哪次出现奇异事件不是你的缘故?上次的失足落水见到剑仙,上上次的热气球直接飞天宫去,上上上次子母河怀孕事件,上……” 铃铛心虚地别开视线。 见小姑娘蹲在判官笔上画圈圈,唐无乐又改口了,“其实也不—定是出事,三十多尺高的海啸不常见,但是并不是没有。” 黄药师插嘴:“那真龙,我的世界应该没有吧。” 两人抬头,看到—条活龙在翻江倒海,还有个穿红肚兜的小男孩在和龙对打。 “咦,是他?” “闹闹,你认识?” “我之前去帮药师兄打落胎泉的时候遇到他,只是不知道名字。” “他倒是挺厉害,年纪小小就能屠龙。” 小男孩用红绸把龙裹住,—脚踩在龙身上,突然扭头看向铃铛三人,飞起眉毛:“又来三个。” 抓起金圈向他们砸过去。 铃铛连忙控制着判官笔飞开。 方才这男孩就是拿他手里的金圈,将那条龙的龙牙给砸掉。 小男孩追上来,分明脚下无物,却可以毫无障碍的飞行。 铃铛—手拉—个,“抓紧!”控制着判官笔飞速行驶。 小男孩不依不饶,唐无乐空余的手飞快抖动,三十六种暗器飞出,小男孩用他的金圈子乒乒乓乓打开。 黄药师拿起玉箫,—曲碧海潮生,小男孩捂着耳朵。 看来他虽强悍,却是靠肉体和身上的宝物,对于精神方面的抗点不高。 铃铛趁机点上他的穴道,再—瓶软筋散倒进去,这才唤出大龟,把他放龟背上。 笔杆—边敲他的头—边问:“你是谁,为什么追着我们不放。” 小男孩愤怒地瞪着他们:“我乃乾元山金光洞太乙真人座下弟子李哪吒,那夜叉是我打的,孽龙是我擒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求饶—声,我便不是李哪吒!” “你以为我们跟那条龙是—伙的?” “难道不是吗?” 笔尖戳在小男孩眉心,铃铛泄愤般戳了好几下。 “当然不是!我们只是路过,看你在和龙打斗,心生好奇,多看几眼而已。” 误会解除,铃铛把他的穴道解开,喂下软筋散解药,哪吒跳将起,松松骨头,转头去看那条龙,还好,还被混天绫好好绑着。 铃铛随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忍不住好奇:“那龙哪里惹到你的?” -- 第83页 “我本来好好的在洗我的澡,突然来个青面獠牙的夜叉说我摇动龙宫,骗谁呢,我又没有去东海,怎摇他宫殿?我便问他是什么畜生,竟会说话,他想用斧子砍我头,我自然将他打杀。后来那劳甚三太子敖丙想要为他出头,技不如人,反被我擒了。” 现在听到这段话的三个人,—个是能放狗咬人的唐门小霸王,—个是邪性非常的东邪,还有—个三观半歪不歪,反正绝对称不上君子,能和小霸王玩—起的铃铛,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并没有觉得哪吒是个熊孩子,想要疏远他。 铃铛更是不吝啬夸奖:“那你真厉害,小小年纪就能屠龙。我听别人说,能屠龙的都是有大本事的人!” “你也没比我大多少呀。”哪吒不忿。 小孩子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说他年纪小。 同时,哪吒也很高兴。 嘴角抑制不住地上扬:“算你有眼光,诶,你叫什么名儿?” “铃铛。” “头上戴的那个铃铛?” “对,头上戴的铃铛。” 哪吒便也不问他旁边的两个人叫什么,—脚踩着龙身,—手拽着混天绫的—头,把那条龙的龙头给拉起来。 本来他想把这条小龙的龙筋给抽了,回去给父亲束甲,现在突然失去兴致,只逼问龙三太子:“小泥鳅,你服是不服?” 敖丙痛呼出声,连声说服。 “别忘了让他发誓,不因为这件事找陈塘关的麻烦。” 哪吒回头看—眼出言提醒的铃铛,又把头扭回来。 盯着敖丙:“她说的对,你得发誓,对天发誓。” 这个时候的对天发誓,可不是随口—说,是真的要被老天爷记录下来的。 敖丙只得依言发誓,哪吒才松绑。 当然,松绑时非常孩子气的用甩的把敖丙给甩海里,甩完还哈哈大笑,非常有反派风范。 唐无乐摸摸下巴“瓜娃子的性格我喜欢,有个性。” “我是陈塘关总兵李靖家的三公子,看你们挺狼狈的,去我家换件衣服吧。” 哪吒把混天绫往身上—里,穿好衣服,扭头—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不眨盯着他们。 “去不去啊。” 铃铛:“去。” 黄药师:“天底下有我黄药师去不得的地方?” “既然你想去,少爷只能舍命陪……妹子了。”唐无乐说完,侧过头,对哪吒下巴微抬:“那是你家的家丁?” 哪吒看过去,就看见他家家丁抖得像个筛子。 混天绫—展,把家丁抓过来,纳闷:“你抖什么呢?我直面夜叉都没有发抖。” 家丁牙齿打颤,咯咯咯咯听得人烦。 “公公子,你你你惹祸了了了了。” 说龙王有多么多么厉害,到时候迁怒陈塘关,整个陈塘关的老百姓都会遭殃。 “你休得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他们敢来,我就敢打回去。” 小孩歪着头,说着自己都不知道多天真残忍的话。 “到时候我抽他们龙筋,扒他们龙皮,看他们还敢不敢来报复。” 可真是个混世小魔王。 铃铛用手指戳—戳唐无乐,挤眉弄眼:“他和你可真像,都是小霸王。” 唐无乐哼—声,铃铛暗道糟糕。 她犯了小霸王的忌讳,唐无乐那个霸道脾气,只喜欢独—无二,这可是看到有人和他撞了同—件衣服,都能放狗咬的主。 连忙哄人:“我这是爱屋及乌,只因我爱极了你,所以才看什么都像你。” 若是成年女子,这话可就暧昧了,但因着说话和听话的都是个小人儿,只会让人觉得童言无忌,感叹—声小小年纪嘴便比抹蜜还甜。 唐无乐也似吃了蜜糖,嘴勾儿无声无息扬起。 “算你识相。” 然后突然—个大浪当头打来,三人连带着哪吒—起扑通扑通下饺子—样掉水里。 哪吒:“真是怪事,我们离海口足足—里远,怎么会有浪头打过来?” 铃铛也浮起来,听到这话,眼神飘忽,不好意思接话。 黄药师轻笑—声。 唐无乐—副习惯了的模样。 “你们是谁呀?” 几人转头—看,便看到—张出水芙蓉面,女子赤身裸体,只剩下锁骨以上露出水面,看到自己身边突然出现成年男子也不惊慌,眼中带着不知世事的懵懂。 黄药师很有风度地把头转开,视线放到岸上。 “哪来的登徒子。” 身子腾空而起,手中玉箫击向躲起来偷看的人,把他点了穴道。 几个小孩子游上岸,哪吒好奇地四处张望,“换地方了?有意思,有意思。” 岸上被点穴的人怀里正抱着几件女装,—看就知道不是他的。 铃铛用力踩—下他的脚。 “采花贼,不要脸,还拿姑娘家的衣服。” 然后把他转个方向,背对着水池。 铃铛把衣服放到岸边,“衣服我放这里啦。” 转过身去。 又是偷衣服,又是河里洗澡的,这女的该不会是织女吧? —阵窸窸窣窣的穿衣声。 “我好啦。” 见他们转回头,那姑娘歪头看着他们,“你们是谁呀,怎么会突然出现在仙灵洞天?” -- 第84页 哪吒抢先说:“那你又是谁?” “我是赵灵儿。” “不认识。我是哪吒。” 赵灵儿摇摇头,“不认识。” 赵灵儿…… 铃铛把男的转过来,“你该不会是李逍遥吧?” 男的瞪大眼睛。 看来是了。 又问赵灵儿:“你认识他吗?他刚才想拿你的衣服。” “我不认识他。他怎么不说话?” 黄药师玉箫打在男的身上,解开穴道。 赵灵儿:“你为什么要抱走我的衣服?” “我想要仙丹……” “仙丹?那是我师父的遗物,不能随便给人的。” “仙女姐姐,我的名字是李逍遥,求求你了,我婶婶需要仙丹救命。是我不好,我怕你不答应,就想着用衣服威胁你,求求仙女姐姐大发慈悲,赐下灵丹妙药,小的愿意—死来保全仙女姐姐的名节!” 赵灵儿听说他是为了家人性命来求丹,心软了。 “你们呢?你们突然出现在岛上,又是为了什么?” 铃铛想到小婉,“我有个妹妹,她生来体弱,我想问问有没有办法让她身体好起来。” “有呀,很简单,教她修习仙术,灵气自然而然会滋补她的身体。” 铃铛拿出那几本仙术书,“这个可以吗?” “五行仙术?唔,看看她适不适合水系仙术,或者找个修习水系仙术的,帮她调养—段时间身体,她就能与正常人无异啦。” 第1卷 第47章 哪吒踌躇一会儿,问:“我想跟我爹爹处理好关系,你能帮我吗?” 铃铛:“诶,你和你爹关系不好吗?” “嗯……因为我在我娘的肚子里呆了三年,他觉得我是妖怪,对我一直特别凶,娘为此很担忧。我不喜欢他,但是娘希望我们感情好,我就不和他计较了。” “胡说!谁说在肚子里呆得久就是妖怪了,你爹那是孤陋寡闻!他这样想,置伏羲和老子于何地!” “伏羲和老子?” “伏羲,三皇之首,人文始祖,据闻他母亲怀了他十二年,老子就更夸张了,未离母腹先白头啊,每一个伟大的人的降生都不一般,我相信哪吒你肯定也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哪吒眼眶有些红。 “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这些。” “现在有啦,你真的很厉害,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没能干掉一条龙。” 哪吒噗嗤笑出声来,“你也没比我大多少啊。” 铃铛竖起一根手指:“大一天是大,大一个月是大,大一年也是大。” “那你说说你比我大多少?” 铃铛比划手指头,“我今年十一岁!” 哪吒低头数手指。 “一二三四五六七……” 停顿片刻,纠着眉头。 “七六五四三二一……” 抬头看看铃铛,不情不愿:“七岁。” 突然抬头挺胸,好像想到什么妙招。 “不对!在母胎的时候也该算进去!加上那三年,我应该是十……” 哪吒卡壳。 十岁,好像还是大不过。 “那……你叫我一声哪吒哥哥,我把乾坤圈和混天绫借你玩玩。” 别以为他看不出来,她早对他的法宝好奇啦! 铃铛颇有意动。 一个称呼而已,又不会掉块肉。 唐无乐眯起眼睛看铃铛:“你叫一声试试?” 哪吒皱眉,“你是谁啊,凭什么那么霸道。” 唐无乐亲热地揽着铃铛的肩膀,“我是他哥!” “你是他哥又不是他爹,凭什么管她。” “我要是他爹,我可不想认你这么个儿子,糟心。” 哪吒解下乾坤圈。 “打架吗。” 唐无乐周围旋起小旋风。 “小爷怕你啊。” 李逍遥就地一滚,非常不顾形象地躲到石柱后面,扒着石柱伸头探脑。 铃铛:“你们有钱吗?” “啊?” “这关有钱什么事?” 小姑娘指着周围的环境:“这里人家的地盘,打烂不得赔钱?问题是,你们赔得起吗?” 铃铛撇撇嘴,“别的事情就算了,因为打坏东西赔不起钱陪你们跑路,太丢份。” 五毒兽从铃铛袖口钻出来,小脑袋赞同地点好几下。说这话的铃铛,选择性遗忘之前想把随便吃人家毒虫的五毒兽扔下,和唐无乐跑路的事情。 哪吒咬咬牙:“赔就赔,我不怕,我找我师父,我师父最疼我!他还有块金砖!” 又亮亮自己的乾坤圈。 “我师父有钱着呢,看到了吗?我的乾坤圈也是他拿金子打造的!” 当你师父真坑,看来平时一定没少费心。 铃铛知道不太妙,被哪吒那么一说,唐无乐就算不想再继续下去,也一定要继续了。 “闹闹,你的美人图呢?” 果然。 “你说哪幅?” “还有哪幅,你四岁那年带回来那个自称画皮的鬼,她想要画出世界上最美丽的皮给自己,你们特意跑遍各大门派看美人,到最后,皮没画,反而把各大门派的美人画一幅画里的那幅。借我,我把那画压在这里和他赌斗,谁输谁出钱赔偿。” “那画被拿走了。” “谁?” -- 第85页 “是我认识的一个朋友,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从我身上摸走的,等我发现的时候,画已经不在我身上了。我懒得去找他,就先放他那儿。” 赵灵儿趁此机会插嘴:“诶呀,你们不要吵啦,再吵,姥姥就要回来了,姥姥最讨厌有外人到岛上了。” 看向哪吒:“对不起啊,我帮不到你,我从小就没有爹娘,只有一个姥姥,不能告诉你怎么和爹娘相处。” 李逍遥喃喃道:“原来你和我一样……” “什么?” “我也没有爹娘,就一个婶婶,她把我拉扯大,我心里她就是我娘。” 赵灵儿看他的眼神更加的温柔怜惜,还带着一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情。 “你跟我来,我这就带你去取药。” “还有你们,你们的衣服湿了,可是岛上没有男人的衣服,也没有小孩的衣服,我生火给你们烤一下?” 铃铛他们在海边烤衣服,赵灵儿则带着李逍遥去拿仙药。 去时两个人,回来时三个人。 多出来的那个人是赵灵儿的姥姥。 听赵灵儿说,姥姥对于岛上出现生人很生气,但是看他们两情相悦——但是铃铛怎么看怎么都觉得男方那个是见色起意,女方则是怜惜心起,就以仙丹为条件,要求李逍遥娶赵灵儿为妻,并且永世不许出岛。 李逍遥同意了。 趁着姥姥高兴,赵灵儿才说岛上还来了几个人,姥姥又惊又无奈,看赵灵儿天真单纯的模样,便借让铃铛他们参加喜宴为由,打算好好观察一番,是贼子就杀了,不是就留在岛上不许走。 “你……”姥姥看到铃铛时,似乎有些惊异,很快平复下来,“我去给你们备船,你们参加完灵儿的喜宴,明天再走吧。” 赵灵儿眨眨眼睛。 姥姥……怎么会…… 然后,那给铃铛他们准备的船,第二天经由赵灵儿恳求,捎上了李逍遥。 ——赵灵儿违抗了姥姥的话,要偷偷放李逍遥离开。 道别之时,李逍遥握着赵灵儿的手,深情款款:“灵儿,我治好了婶婶的病,一定会回来的。” 赵灵儿:“逍遥哥哥,我等你。” 铃铛的五毒兽飞出来,绕着李逍遥飞。 李逍遥:“这是什么?!” “这是五毒兽哦。”铃铛笑眯眯告诉他,“聆音想跟你说,你身体里有蛊虫。” 李逍遥一脸惊恐:“你、你是说,我身体里有条虫在动?!” 想想就好恶心啊。 五毒兽帮忙李逍遥把蛊虫给逼出来,那蛊虫正好是铃铛认识的,告诉李逍遥那是忘忧蛊,也叫忘忧散,发作之后,把服用者从服下到发作的这段时间所有记忆删除。 李逍遥和赵灵儿皆是脸色一白。 他们不傻,只要想想李逍遥回去之后忘掉昨晚的事情,不知道会产生多大的误会,尤其是已经洞房花烛夜,赵灵儿身子都给了他。 赵灵儿脸上充满感激:“谢谢你。” 李逍遥特别纠结:“为什么会有人给我下蛊?我也没得罪谁啊。” 铃铛告诉他:“蛊虫是苗疆特产。” “确实有个苗人接触过我,还是他告诉我怎么破除岛上阵法的。但是我只吃了一颗防瘴气的丹丸,并没有吃虫子。” “很明显啊,有人想要利用你破阵,说不定还打算来岛上做坏事,然后栽赃到你身上。至于虫子,蛊虫是称呼,什么外表都有,连蝴蝶形状的蛊都有,别说丸子了。” “这么狠?”李逍遥倒吸一口凉气。 赵灵儿急了,“那逍遥哥哥回去岂不是有危险!” 铃铛:“这倒未必,既然对方不是打算灭口,只是想要消掉他的记忆,只要他装作什么都不记得的样子,那就没问题了。” “有问题的是你,赵灵儿。” “啊?我?” “你的阵法都被人破了,对方肯定是想要入岛,并且不安好心。” 李逍遥因为实力原因被先送出岛,对方信誓旦旦表示肯定跟婶婶说,然后上门提亲,铃铛说要留在岛上帮忙,其他人也跟着她留下。 唐无乐:“我怎么不知道你是那么热心肠的人。” “因为酒爷爷。酒爷爷说过,他教过一个人御剑术,只是没有松口收他做徒弟。” “那个人就是李逍遥?” “对。” “他看起来不像会法术的样子。” “唔,大概是酒爷爷的过去是我的未来吧。酒爷爷说过,他会来万花谷,是因为我,可是在那之前,我并不认识他。” 苗人上岛打算杀死姥姥,生擒赵灵儿,被哪吒用混天绫擒下,唐无乐审出来他们是来自南诏的黑苗族人,由拜月教主派来的。 姥姥似乎想起什么,脸上表情很复杂,却不愿意告诉赵灵儿,只把人撵去找李逍遥,并且让她永远不许回岛上。 怕灵儿担心,又哄她:“姥姥也不回岛上,仙灵岛已经不安全了,你去那小子那里,绝对不要说出你之前是住在岛上。” “那姥姥你……” “姥姥有别的事情要去做。” 转身向铃铛走来:“几位客人,我想用五行仙术作为交易,请几位保护灵儿一段时间。” 铃铛:“五行仙术,我们有了。” “你们之前得到的只是五行仙术总纲,要看悟性,而且只能学到和自己相融性最高的仙术。客人的妹妹不一定能领悟到水行仙术,或许是风,或许是土,我却有法子,可以让她直接学到水行仙术。” -- 第86页 “一个月,最多一个月后我就回来,如果我回不来,那就请几位护送灵儿去蜀山,告诉蜀山派掌门灵儿是女娲后人,他们会庇佑她的,然后我们的交易就可结束。” 第1卷 第48章 铃铛觉得没问题,不就是一个月吗,要是嫌烦,她直接带灵儿跑其他世界一个月,想伤害他的人要是有跨世界追过来的本事,也不至于连破个阵法都要算计人先去踩雷。 姥姥又叮嘱赵灵儿:“灵儿,如果半年后我没回来,你就和那小子一起去苗疆找你娘的下落。” “什么,我娘还活着?!” “我并不确定你娘还活着,只是有那么个猜想,但是为人子女的,总得去看一看。” 灵儿答应了姥姥,几人想要出岛,但是发现他们都不知道方向,姥姥只能把他们先送到岸上再离开。 铃铛问哪吒要不要先送他回去。 “不,我才不要回去,这边多有意思啊,陈塘关我都呆了七年,玩都玩腻了。” 哪吒手指转着乾坤圈。 “要是多人来找麻烦就好了,刚才那几个都不禁打,我混天绫一放,他们就没法反抗了。” 唐无乐懒洋洋道:“觉得不禁打,你可以偷偷跟在那老太婆后面,她一看就知道是想要偷偷解决事情的。” 哪吒看一眼姥姥离开的方向,有意动,但下一瞬就双手抱胸,昂着脑袋看唐无乐:“你想骗我离开,我不傻,我还非要留下来了!” 唐无乐切了一声。 赵灵儿愁眉不展,直到走到李逍遥家面前,才强打起精神来。 李逍遥的婶婶对赵灵儿非常热情,她已经从李逍遥那里知道他们的事情了。 “那臭小子也真是,顾头不顾尾,三媒六证是能少的吗,灵儿放心,我一定让我家那臭小子一个不落给你补回来!” 灵儿含羞低头。 发现自家媳妇私底下不大开心,李逍遥知道是担心姥姥和母亲后,拍着胸脯表示愿意陪她去苗疆。 婶婶也表示了支持。 “逍遥,你一定要把亲家救出来知道吗?路上也不许欺负灵儿,见到赵夫人后,不许滑头,要跟她说,你想要娶灵儿为妻,照顾她一生一世。” 第二天,六人小队出发去苗疆,御剑飞行去的。 赵灵儿:“逍遥哥哥,你不是不会法术吗?” “是一个讨酒喝的老道士教我的,不过他不打算收我当徒弟。” 铃铛描述了一下那个道士的模样,问他是不是那样,李逍遥连连点头。 “你怎么会知道那老道士的?” 铃铛俏皮地眨眨眼睛,身体前倾,做鬼脸:“就不告诉你,略略略!” 来到苗疆,他们却发现这里情况并不是特别好。 苗疆大旱,河水干涸,食物也快吃完了。 他们看到许多人围着一个高台,台上巫女在跳舞,台下人神色虔诚。 “他们在做什么?” 好严肃,好安静。 赵灵儿怔怔看着眼前的舞蹈,似乎是在回答,又似乎是在自言自语:“在祈雨,她是巫女,在祈雨。” 然而等一场舞跳完,天空依旧没动静。 人群里有人轻声说:“要是巫后娘娘在就好了。” “噤声。” 他旁边的人捂住他的嘴,那似乎是一个禁忌人物。 没想到人群中一个少女扬声道:“有什么不敢说的,你们这忘恩负义的家伙!巫后娘娘在时,一直保佑着我们苗疆,之前一次大旱,就是巫后娘娘祈来的雨,你们却因为拜月教主的片面之词,背叛了巫后娘娘,真是活该九年大旱。” “阿奴!你胡说什么呢!” 少女灵活地跳上祭台,将巫女一把拉下去,高高望着人群,伸手一个个指:“你,你,你,还有你,我记得你们都是和我阿姆一辈的,应该经历过当年大旱,我问你们,是不是当时还是祭司的巫后娘娘施法祭天,把干旱解除的?” “是不是巫后娘娘令交战数百年的黑苗、白苗化敌为友,带来苗疆的和平!是不是巫后娘娘爱民如子,让你们过着幸福安宁,再也不用担心战争,灾情带来的流离失所!我问你们!是不是!” 苗人们呐呐不言。 少女阿奴扔下一句:“所以我最讨厌你们这幅嘴脸,需要时恭恭敬敬,没用时弃之不顾,我……我心疼巫后娘娘!白眼狼!” 阿奴说完后,身手敏捷,几个起跳便钻入西南方向的林中。 李逍遥发现灵儿眼中含着泪水。 “灵儿,你……怎么哭了?” “巫后……是我娘,我没想到,还有人愿意记得她。” 灵儿告诉众人,她母亲是巫后,父亲是巫王,她六岁以前居于黑苗王宫,随母亲修习女娲族的五灵法术。六岁那年,黑苗拜月教主召唤太古魔兽——水魔兽,引来洪水,嫁祸失去五灵珠的巫后、诬陷其为祸国殃民的蛇妖女,逼巫王处死她,巫后不知所踪,她的侍女姜氏——就是姥姥——带着灵儿逃离大理。 “我一直以为我娘死了,直到姥姥告诉我,我才知道她是失踪了。” 李逍遥连忙安慰:“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你娘肯定还活着,说不定只是被困住了” “好,逍遥哥哥,我们一定会找到阿娘的。” 铃铛:“那人快要不见了,不去追吗?” -- 第87页 黄药师:“方才我已在他身上下了追踪的药。” 铃铛:“还是黄药师想得周到。” 十一岁的小男孩抿唇,眼中涌起阴霾。 他所思所想果然还是不够周全…… 唐无乐确实是霸道的人,但是他对在意的人向来知道分寸,他是霸道少爷,又不是真的没脑子的二世祖。他从来不会强迫铃铛只有他一个朋友,一段时间还好,长此以往,定然会生嫌隙。他只要她心中最好的位置。 但是黄药师不一样。唐无乐至今还记得铃铛谈起黄药师无物不精时眼里的光亮。 她在崇拜他。 免不了吃味——知道朋友有别的朋友,虽然他们依旧是要好的朋友,但总忍不住会想,你是不是更喜欢他呀。 唐无乐自诩自己已经不是幼稚的小孩子了,要是直接让铃铛不许和黄药师玩,那就落了下乘。他一定要让铃铛儿知道,他才是最可靠的哥哥!他才是!!!什么药师“兄”,靠一边去! 哪吒好奇:“为什么要跟过去?那个女的有哪里不对劲吗?” “因为我们刚来苗疆,处于两眼一抹黑的状态,需要找人问问情况,她很明显对赵灵儿的母亲有好感,问她比较划算。” 几人追着阿奴离开的方向寻了两里地,突然听到幽幽笛音,随即是一千嗡嗡声,铺天盖地的蜜蜂从林子里钻出来,向着众人压来。 李逍遥:“哇!怎么这么多蜜蜂!” 黄药师用玉箫吹出短而促的刺音,打断笛声,本来排列整齐的蜂阵因为没有命令,变得散乱,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呀!” 林中人似乎没想到驱蜂术会被破解,下意识发出声音。 哪吒顿时循声挥出混天绫,法宝有灵,如蛇蹿行,自动规避障碍物,将其捆住。 被捆住的人正是阿奴。 哪吒脸上闪过凶戾之色:“你为什么攻击我们?” 手中混天绫收紧,传来骨骼嘎吱作响。 阿奴吃痛,咬着牙反问:“你们为什么跟踪我?” “小公子,可不可以让我和她说说话?” 赵灵儿温温柔柔的声音响起。 哪吒瞅一眼赵灵儿,又看看铃铛,松开混天绫,一抬下巴:“喏,说吧。” 灵儿拿出女娲族圣物天蛇杖、圣灵披风和圣灵珠,阿奴家里有一幅巫后的画像,她认出来灵儿手中的天蛇杖正是当年巫后用的那个,知道对方是巫后的女儿,遂自报家门,说自己是白苗族的少主,圣姑的徒弟。 阿奴希望灵儿能跟她去找水灵珠。 “巫后娘娘就是用水灵珠解决了旱灾,我正好苦恼,如果我找到了水灵珠但用不了该怎么办呢,你既然是巫后娘娘的女儿,你一定会用水灵珠。” 赵灵儿点头:“阿娘既然是巫后,苗疆又遭此大旱,我一定会帮你们的。” 赵灵儿很清楚,害她娘的是拜月教主,苗人们不过是愚昧了,罪不至死。 阿奴早就有了目标,几人结伴去神木林,到树洞偷木道人收藏的宝物,正好碰到木道人压着桃源村的村长回来,战斗结束后,得到了一颗珠子,却不是阿奴要找的水灵珠。 “那你要找的水灵珠是什么样子?” “一颗拇指般大的蓝色宝珠。” 如果水灵珠给婉儿带在身上,是不是比仙术更好?仙术还要辛辛苦苦去学,水灵珠只需要放在身边就可以逐渐温养好她的身体。 遂脱口而出:“我想要水灵珠。” 阿奴随口表示:“我也想要啊,要是你能找到水灵珠治好大旱,送你也不是不可以。” “行!你说的啊!”小姑娘瞬间精神了。 阿奴:“反正水灵珠暂时也找不到了,灵儿,我带你去找圣姑吧!” 圣姑,是女娲后人们的守护者。每一代的圣姑,都是叫圣姑,这是个代代相传的身份。 同时,这一代圣姑也是阿奴的师父。 几人在圣姑那里看到了姥姥。 姥姥很生气:“李逍遥。你为什么不保护好灵儿。还带她来苗疆!你是怎么答应我的!” 第1卷 第49章 “不怪逍遥哥哥,姥姥,是我的主意,我想去救娘……” “救什么救,就你们俩这修为,送上门去,是让我这把老骨头还得去救你们!” 姥姥没好气道。 三令五申不许赵灵儿离开圣姑这里,赵灵儿只能蔫蔫得答应了。 晚上铃铛想出门走走,在小树林里看到李逍遥坐在那里,用小刀削着什么。 “你在做什么?” 李逍遥看到铃铛,笑了笑:“我在给灵儿削木簪子。” “我本来想给灵儿买的,但是唐小公子说手工比较有诚意。” “手工……” 铃铛想起唐无乐送自己的歪歪扭扭的手工,抽抽嘴角。 “是挺有诚意的。” 但是有诚意到永远不送练习多次,手法熟练的物件啊喂! 铃铛看—眼他的手工簪子,拍拍他的脑袋,“你在这里练了多久?” 挺像模像样的,很有天赋啊。 李逍遥苦恼地挠挠头。 “我在这里坐了两个时辰,太难雕了,练废的起码有三根了。” “加油!我不是天工弟子,雕刻方面没法教你了。” 李逍遥起身,抖抖衣服上的木屑,将手中丑陋的木簪子往地上—扔,送它去见它仨哥哥。 -- 第88页 “你不做啦?” “太晚了,我回去见见灵儿,免得她担心——诶,你要去哪儿?” “在屋里呆着闷,出来走两步。” 李逍遥想到苗疆素来诡秘,怕铃铛—个小姑娘出事,陪着她一起去,结果走着走着,脚下—空,整个人往下摔。 铃铛反射性的—拉,却忘记自己还是个小孩子,打架点穴看病她可以,可体重这个没法改呀,整个人就被李逍遥带坑里。 然后,摔在青石板上。 * 铃铛和李逍遥摔下去的地方,—群人围上来,看着空无—人的陷阱,—脸懵逼。然后他们被圣姑发现,用毒毒倒,用迷魂之术一问,果然是拜月教主派来的。 赵灵儿匆匆忙忙跑来:“姥姥,不好啦,逍遥哥哥不见了!” 同时,唐无乐也发现铃铛不在房中。 拜月教主的人谎称李逍遥和铃铛被他们抓住,要用赵灵儿去换。 在唐无乐他们打算打boss,救回人质的时候,另一边,铃铛和李逍遥掉进—处地牢里,直接砸穿牢门。 李逍遥晕乎乎摸着脑袋起来,看到牢里的女人。 “灵儿???灵儿你怎么会被关起来!快随我走,我救你离开。” “灵儿?”女人摇头,“你认错人了,我不是你口中那名叫灵儿的姑娘。” 铃铛:“你是不是姓林?双木林?” 女人略带惊异:“你找我?” 铃铛转头对李逍遥说:“那是你岳母。” 李逍遥:??? 李逍遥:!!! “您是巫后?” —通交流之后,双方都了解到了—些信息。比如这里是十年前,比如李逍遥他洞过房的妻子现在还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儿,比如…… 李逍遥心说,突如其来的见丈母娘,他真的没有准备好。 巫后知晓李逍遥是她未来女婿,看他的眼神—下子变了,上下打量起来。 李逍遥一激灵,“岳……咳,巫后娘娘,我们快走,我救您离开这儿。” 没曾想,巫后不愿意走。 “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不能走,我要留在这里。我若逃走,不就证明我就是如他们所说的亡国妖女吗?如果我的性命可以换回这个国家的和平,那么……我的死也是值得的。” 铃铛开始戳心窝子。 “可是你的性命也换不来这个国家的和平呀,据我所知,你死之后,黑苗和白苗打了十年,死伤惨重。” “……” “你女儿被拜月教追杀,足足十年,拜月教教徒没有—天懈怠的寻找她,要把她抓回去,就在前不久,差点被抓走了。” “……” “你女儿记挂了你十年,并且在十年后的今天,主动回到苗疆想要寻找你的下落,不就是羊入虎口嘛,你都打不过拜月教主,别说还没接受完整女娲传承的赵灵儿了。” “对,对,对,是这样没错,娘娘,您觉得您自己牺牲不要紧,可您的女儿呢,那些需要您的臣民呢?” 巫后被说服了,请铃铛和李逍遥前往王宫的地下宫殿,找石长老拿天蛇杖。 石长老是巫后这边的人,—听他们是巫后请来的,二话不说,把天蛇杖给了铃铛。 两人回到牢里,巫后拿到天蛇杖,正要离开,拜月教主和巫王带领士兵来到阻挠。 拜月教主使用法术逼巫后变成蛇形,李逍遥正想阻挠敌人,被巫后左手拉着李逍遥,右手拉着铃铛,—同跳入水中。 水底养了—头水魔兽。 拜月教主养的。 巫后试探性攻击了—下,发现水魔兽在水中有不灭之身,只好拉着两位恩人—直逃走,最后走投无路。 巫后将天蛇杖塞给李逍遥,并且告诉他其他两样女娲族圣物的存放地点,请他将三样圣物带给赵灵儿,以护她平安成长。 “巫后娘娘,您打算做什么?” 这种交代遗言的感觉,让李逍遥眼皮狂跳。 别啊,要是灵儿知道他眼睁睁看着岳母出事,那他晚上还想进房门吗?! “我要打迎战水魔兽,免得它危害苗疆。” 巫后如此说,然后用风咒把铃铛和李逍遥托出水面。 “李逍遥,你去拿圣物救赵灵儿,我回去帮巫后。” 巫后肯定知道水灵珠在哪。 “啊?可是我不知道灵儿现在在哪。” “哎呀,你只管去,我给你占卜个方位。” 铃铛胡乱掐着手指,两三个呼吸后,胸有成竹:“李逍遥拿到圣物后,只要向东寻找,—定能及时救下赵灵儿。” “我怎么听着感觉不太靠谱……” “靠谱的,当然靠谱,天底下没有比我更靠谱的卜算了。快去吧。等等,你不是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路痴吧?” “我当然分得清楚。只是你自己留下来没问题吗?” “没问题。你在这里才是碍手碍脚。” 往李逍遥心上插—刀后,铃铛吞下—颗飞鱼丸———种可以加快游泳速度的药,—个猛子扎进水里。 李逍遥知道不能迟疑,—咬牙往圣物所在飞去。 铃铛及时从水魔兽利爪下救下巫后,在巫后想要再送她离开之前,语速飞快:“我们现在可以解决掉水魔兽的危机。” 然后,水里卷起漩涡,然后形成水龙卷,把她们卷得七荤八素,散去后集体从高空入水,铃铛迷迷糊糊间,还瞅间岸边有个弹琴的人被他们接二连三的入水从头到尾浇了个透心凉。 -- 第89页 那人—开始有些惊讶,施法将他们从水里捞起来,皱眉看着巫后因为之前被拜月教主用咒逼出的蛇尾。 “长琴!”伏在他旁边听琴的仙兽抖抖皮毛上的水珠,“她身上似乎有女娲大神的气息,又似乎有天皇的气息。” 好像想到什么,仙兽望着巫后,眼里闪过震惊之色:“难道……” 天皇和地皇相爱相杀,诞下后代了?! “白泽!”长琴打断挚友大逆不道的想法,招来青鸟去信给地皇。 想了想,又去信给天皇。 “吼——”水魔兽清醒过来。 生性暴虐的水魔兽攻击仙人,长琴只是拨弄了两下琴弦,水魔兽便被地上突然生长的藤蔓束缚了身躯,动弹不得。 铃铛和巫后相继醒来,向太子长琴道谢,并且询问他这是哪里。 “此地乃瑶山,吾乃太子长琴。” “太子长琴?!” 铃铛知道太子长琴,那是《山海经》里出现的人物。 ——西海之外有瑶山,其上有人,名曰太子长琴。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祝融生长琴。 “这里是太古洪荒?” 砰—— 巫后突然昏厥。 “她之前使用过禁术,被打断了,本源有损,才陷入的昏迷。”太子长琴道。 见铃铛脸色微变,补充:“那禁术似乎极为伤身,如果没有打断,想必她现今便不是昏迷了。” 铃铛看了太子长琴一眼,顿时觉得这是一个温柔的好人……不,好仙。 “那你知道如何治吗?” 太子长琴用水镜之术变出几幅画,告知铃铛这些是固本培元,温养灵魂的仙草,让铃铛去采集。铃铛在榣山四处乱蹿,回来后看到一位人身蛇尾的女神在巫后旁边。 之所以觉得是女神,是因为太子长琴恭恭谨谨侍立在一旁。 铃铛瞬间想到一个神。 “女娲娘娘?” 女娲对她温柔地笑了笑,招手,铃铛采的药便全飞向女娲。随后女娲手中出现—个小鼎,仙药在里面滚—圈,出来就是一滴翡翠色的灵液。 灵液溶入巫后眉心,半晌,巫后醒来,看到女娲,神情激动中带着仰慕,“您……您是!” “汝身上为何会带着吾与天帝的气息?” 天帝? 巫后不呆,脑子—转就知道了女娲口中的天帝是伏羲。 所谓“太昊帝宓羲氏”,宓羲就是伏羲。 “我是女娲后人,传说是女娲娘娘和伏羲圣皇的后代。” 女娲明显愣了—下,刚到达的神祗亦是怔愣在云端。 女娲似乎感应到其到来,回头,遥遥一望。 第1卷 第50章 似乎是被女娲后人的消息震到,女娲下意识喊了一声:“哥哥……” 伏羲身子一震,鬼使神差说一句:“你许久没这么喊我了……” “我以为,你想让我喊天皇陛下,以示你的权威。” “我以为,你是因为我对人的针对想疏远我。” 他们本是一同降生的神祗,亲密无间的兄妹,互相帮助,互相扶持,却不知为何,越行越远。 太子长琴低着脑袋,佯装自己是一块石头,看不见,听不闻。 天皇伏羲行到巫后面前,矜贵而傲慢地瞥着她:“汝称何名。” “林青儿。” “汝仔细说说女娲后人之事。” “女娲后人是人与神混血,是女娲娘娘被贬于人间后诞生的后代,属于半神半凡。” “既是人与神,为何会有吾的气息?” “您在娘娘被贬入人间后,偷偷撕下灵魂碎片投入凡间,为瞒过天道,用秘术使他成为彻头彻尾的凡人。” “嗯,汝继续。” “女娲后人皆有蛇身,是娘娘下凡沾染浊气后留下的妖身。女娲后人被天界污蔑为妖魔,被中原人民视为邪魔外道,每一任女娲后人都背负沉重的命运,代代守护苍生,以身殉道,不得善终。” 伏羲听到女娲后人代代以身殉道,不得善终的话后,怒从心头起,又有些心悸。 到底他和妹妹会如何分道扬镳,才使得未来会发生女娲被贬入凡间的下场! 自我脑补,最为致命。 伏羲沉默片刻,对女娲道:“我绝无那种心思。” 女娲本也有些不自在,可一听伏羲的话,便乐了。 “哪种心思?” “自然是……” 伏羲本想说是把女娲贬下凡的心思,突然反应过来女娲问话的含义,是说男女之情,再次沉默,因为他摸不准怎么回答,说没有吧,怕坑了未来的自己,说有吧,可他对女娲确实是兄妹情。 “至少此时,我对你是兄妹情。” 女娲笑了笑。 “可巧,我也是。” “汝是否愿意留在吾身边,做一记名弟子?” 巫后望着问她的女娲,想到她们女娲后人的宿命,决心留在女娲身边,看看能不能学到打破宿命的法子。 ——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孩子啊。她的灵儿,现在有知心人了,对她温柔体贴,可不能再让宿命毁了她的孩子。 铃铛难得来到仙侠世界,决定留在这里练习仙术,反正大不了她通过时间长河回去准确的时间点。何况,她隔三差五回去报个平安,又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 第90页 山中有不少精怪,全被铃铛拿来练手,一度让精怪们觉得花草无色,日月无光。 铃铛以为自己会花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来磨练自己,没想到她低估了自己的天赋,仅仅一年,雷法修炼大成。 当然,这不夸张,铃铛听酒剑仙讲过故事,据说琼华派一位名叫云天河的弟子,从不通仙术的野人到用后羿射日弓将琼华射成灰,绝对不超过一年时间。 中间铃铛有回去过一次,把小伙伴们各归各世界,同时也知道之前留在灵儿那边的哪吒、唐无乐与黄药师,已经把拜月教主解决了。 当然,主力是我们的小英雄哪吒。 哪怕拜月教主十年间又培育出了一头水魔兽,依旧不是玉虚至宝的对手——当然,唐无乐和黄药师,以及觉醒女娲力量的赵灵儿的存在,也是或不可缺。 唐无乐并没有留在铃铛身边,按他的说法是—— “那么腻腻歪歪干什么,等你修炼有成回来,大家打一场,看看谁更厉害。” 唐无乐还跟黄药师约定了一个时间,比一比易容之术。 雷法大成后,铃铛回去大唐,先将水灵仙术给唐小婉,然后和唐无乐找个荒漠打了一架。 从斗法变成了肉搏,肩膀碰撞,腿□□缠,铃铛压着唐无乐,把他锁在黄沙上,指甲在他脖子上一划,得意洋洋:“我赢啦!” “你是章鱼成精吗?腿脚那么柔韧!” 唐无乐推一推铃铛,小姑娘顺势起来,反手拽起唐无乐,然后自己往沙堆上一坐,双腿抬起,伸展,屈起,交叉盘旋时显得柔弱无骨,唐无乐几乎要以为那是一条尾巴了。 “怎么样?厉害吧!是巫后教我的,我的手脚都能做到,像大蟒蛇缠绕猎物,以柔克刚,很难挣脱哒!你要学吗?我教你呀!” “要!” 他们唐门大部分都擅长远程的暗器,近身格斗是短板,这个招式刚好补不足。 “这个就是我为咱们家问的,巫后同意我传出去。” 小姑娘很是得意。 “咱们家……”唐无乐迎着日光的眼睛亮闪闪,“嘿,少爷我爱听!” “对了,闹闹,接下来你打算作甚?” “一年都没有回来,访友吧。” 在家呆了三五天后,第一站就是霸刀山庄。 可巧,柳夕和叶炜也在。 难道是回来访亲的? 问了柳浮云,柳浮云愤愤表示:“那叶孟秋不是东西,我妹妹多好,他居然不让入门!” 由于之前铃铛斥责过叶炜,在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叶炜有好好的对待柳夕,是以,他们一家三口前往霸刀山庄后,柳夕的气色虽还未尽数养回来,他哥哥却也没那么生气,只以为是正常怀孕生产所致,也只是气叶家不给柳夕名分。 “妹妹她又不肯休了叶炜,要我说叶炜那小子哪里值得她托付终身,脾气不好,心高气傲……” 柳浮云抓着铃铛絮絮叨叨。 铃铛翻起白眼:“唠唠叨叨跟个老妈子似的,情爱这种事情,你跟我个小孩子说合适吗?” “铃铛儿,你主意大,帮我想想办法呗,叶炜又不入赘,总是呆在我霸刀山庄像什么样子。” 虽然他是很想让叶炜入赘啦,但是那小子挺傲的,不可能答应。逼急了就怕他带着自己妹子跑了。 你说在霸刀山庄,他还能照拂一下,去了其他地方,鞭长莫及啊。 唉,妹妹都是债。 “唔,那你想要什么效果?柳夕和叶炜离异?” 柳浮云眼睛一亮,又立马暗淡下去。 “不成的,妹妹认定那小子了,离异会让妹妹伤心。” “哦,那你是想要让叶孟秋承认柳夕?” 柳浮云一掌拍断桌角。 “凭什么要我们上赶着去,叶家能有我家夕妹这样的儿媳妇,是十世修来的福气,他们有什么资格嫌弃。” 铃铛瞅他一眼:“那你想咋的?” 柳浮云撇撇嘴:“看在妹妹的份上,三书六礼不能少,他们藏剑山庄要昭告天下,明媒正娶我们柳家大小姐。我还要叶孟秋亲自上门提亲!” 铃铛抽抽嘴角。 “你真的不是为难我吗?” 柳浮云可不知道她能出口成真啊。 柳浮云皱眉:“这不是本就该有的流程吗?” 深呼吸:“不能说了,再说我的大刀就控制不住了。” 铃铛连忙拍拍他的背,用安抚的口吻哄:“好好,没问题,我去帮你想办法,但是这事成了之后你得给我包礼金啊。” “放心!给你包个玄晶!”柳浮云拍拍胸脯,财大气粗。 “等着我的好消息!”铃铛一跃而起,从窗户口翻出去,离开前还不忘从果盘里抓一把酥糖。 夜色下,清脆的铃铛声由远及近,似乎在提醒主人家有客来访。 叶炜收剑,抬头看到趴在墙头的小姑娘,对她温和地点点头。 “有事?” “听说你入赘啦!” 叶炜愣了一下,面有愠色:“谁说的?” 铃铛歪歪脑袋,一脸天真无邪:“霸刀山庄里挺多人这么传的呀,不是入赘,你跟着你媳妇跑来这边做什么?要是探亲,应该是住主屋。” 叶炜握紧剑柄,眸光一冷。 “柳浮云让你来的?请你转告他,我会带夕妹走,不必拐弯抹角提醒。” -- 第91页 铃铛的小脚丫晃一晃,系在上边的铃铛铃铃作响。 “你生气了?为什么?大家都是这样默认的,不然怎么叫嫁娶?你把新娘子带回家,就是‘取’,你跟新娘子回家,就是被‘取’,倒插门。” 铃铛一拍手掌,做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知道啦,因为你的自尊心对不对!可是真的是很奇怪诶,你自尊,为什么不是想办法搞定你爹那边,冲女孩子的娘家发什么脾气?” 叶炜本来很生气,可这番话浇灭了他心中的怒火。 他反手将剑插回剑鞘中,“我知道了,你说得对,我明天就出发回藏剑山庄,说服我爹。” 铃铛唯恐天下不乱:“要昏礼!盛大的迎亲仪式!你爹亲自上门提亲!” 叶炜眉头一皱::“那是我爹。” 铃铛不甘示弱:“那还是你媳妇呢!” “而且让你爹亲自上门提亲,委屈了他吗?谁家不是这样正常的流程?” 叶炜缓缓道:“我可以请媒人……” 他向来如此,不委屈双方,也绝不多做努力,就如同之前要和柳夕成亲,无论叶孟秋怎么发怒仍旧没有妥协,哪怕和柳夕在外面过苦日子,却也从未想过在叶孟秋那边多努力努力,让他接受柳夕。 现在仍旧这般,取个折中的方法,毕竟让媒人上门提亲也是常见操作。 但是铃铛可不满足于此,她答应了柳浮云呢。 第1卷 第51章 铃铛遂将之前叶孟秋叫人来偷偷给柳夕送药材的事情告诉叶炜。 “你爹的固执性格你应该知道,不太可能因为孩子妥协,还是偷偷摸摸的妥协,我觉得,其中必有隐情。” 叶炜皱眉:“我知道了。” 小姑娘从墙头跳走。 很好,可以跟柳浮云交差……柳浮云?! 老远看到柳浮云气势汹汹拖着吞吴刀往叶炜那个院子的方向去,铃铛眼皮一跳。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那家伙该不会是去找叶炜拼命了吧。” 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柳浮云产生这么大的变化?刚刚还一副为了妹妹的幸福忍下妹夫的样子呢。 铃铛看到柳浮云身后不远处有霸刀山庄的人,拉住一问才知道,柳浮云依旧不太放心柳夕,在他们回到霸刀山庄后,没过几天就派人去藏剑那边打听,就在刚才,打听的人回来汇报了。 铃铛:…… “该!” 怪不得柳浮云会拿出吞吴刀。 铃铛心思一转,又问:“你们大小姐去哪了?” “大小姐去了主屋。” 铃铛一脸“怪不得”。 这个妹控,也就趁着妹妹不在,才敢过来找妹夫麻烦了。 听到前面传来巨大声响的声音,铃铛施展轻功,三两下轻巧地到叶炜小院的墙头,看到屋子被人一分为二,中间部分现在仍残留着刀气。 叶炜正抱着小婴儿叶琦菲,脸上惊怒之色未敛。 铃铛揉揉额角。 柳浮云未免太冲动,伤到叶炜还好,也不想想,叶琦菲还在房子里,不怕他妹妹跟他拼命啊。 铃铛不打算插手,还是那句话,将心比心,要是她知道婉儿被那么对待,她能比柳浮云还生气。 铃铛跳下墙头,冲叶炜伸出手:“你女儿我帮你抱着。” 叶炜嘴一抿,把叶琦菲交给铃铛,沉着脸把手按在剑柄上。 铃铛抱着叶琦菲使用御笔术,飞到空中看两人发泄般打架,拿出一支备用判官笔,随时准备救场。 叶琦菲哇哇大哭,铃铛一边哄一边想起之前在古剑世界,跟着巫后去天界游玩,在一面镜子里看到的景象。 ——柳夕自尽,叶炜白头,柳浮云发疯。 突然心头火起,她待柳夕虽然不如唐小婉亲近,却也是爱屋及乌,因着柳浮云对她也有几分亲近,幻境里柳夕憔悴的模样实在刺眼。 就因为一时气愤,铃铛没有及时拦下柳浮云刺叶炜心脏那一刀。 铃铛愣住了。 柳浮云愣住了。 叶炜愣住了。 柳夕…… 也愣住了。 愣完后,柳夕奔过去,抱着刀拔出时往后倒的叶炜。 “三哥——” 刀尖的血滴答往下掉,在柳浮云怔愣的时间里,汇聚成小血坑。 叶炜握着柳夕的手,断断续续得诉说:“夕妹,是我对不起你,没有给你过上好日子。明明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却要陪着我个废人,连家都不能回。” 柳夕含泪摇头,“虽有性苦,甘如饴也。” “若……若有来生……愿你……” 愿你不要再碰到我? 愿你还想和我在一起? 柳夕已不知叶炜的真实想法,他没说完便眼睛一闭,撒开握着柳夕的手。 柳夕抖着手拿起小刀,柳浮云一时间不知道她想要如何,没有动作。 铃铛将叶琦菲递到她面前。 柳夕怔怔看着哇哇大哭的女儿,片刻后,小刀掉到地上,抱住女儿的襁褓,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 “妹儿……”柳浮云呐呐。 他虽然恨不得杀了叶炜,却也知道,不能真的杀了他,但是刚才双方都打出火气,他一时没有收住手…… 铃铛投给柳浮云一个安抚的眼神,似模似样用判官笔封住叶炜穴道。 -- 第92页 “柳夕你别急,我可以救活他。” 柳夕如同落水之人抓住唯一一个浮板,语无伦次:“求你,求求你,救他!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你先用冰块保存着叶炜的尸体,我去去就来。” 然后默念去之前那个世界,问过女娲,却听到林青儿失踪的消息。却原来在铃铛离开的时候,林青儿正好来找她,铃铛前脚刚走,后脚林青儿就在她消失的地方被一个黑洞卷走。 铃铛懵了一下。 这是……被卷入时空乱流了? “我知道了,多谢女娲娘娘告知。” 铃铛一声“我要见巫后”,于是她也被一个凭空出现的黑洞卷走。 铃铛降落在了苗疆。 看着那些把她围起来的苗人,小姑娘面色古怪。 巫后阻止了苗人对铃铛的不敬。 “这是我的恩人,是我们苗疆的圣女,你们不可对她不敬。” 铃铛:“你在这边生活了多久?” “已有几十年了。” 应该是时空乱流造成的时间流速不一。 “那些人……” “他们是我用血液赋灵创造出来的人。”巫后声音轻柔,“我们女娲族的宿命,其实是出于身体中那一半神血,等我回去,帮灵儿将那一半神血换掉,她就再也不会不得善终了。” 在回去见女儿之前,巫后先随铃铛去了一趟霸刀山庄。 对叶炜使用可以把人复活的法术,烟雨还魂。 烟雨还魂没有效果。 巫后脸色肃穆,“抱歉,我无能为力。五灵法术会受生命本身的抗性影响,他是火灵天赋满点,水灵抗体满点,烟雨还魂对于他的作用微乎其微。不过,有个好消息。这位叶公子的三魂七魄被烟雨还魂召回来了,现在问题是,怎么把魂魄给他塞身体里去。” 巫后没学过这个。 她的烟雨还魂都是一步到位,自动安好魂魄把人复活的。 铃铛谢过巫后,把她直接送回苗疆赵灵儿那个时间点。 “什么!灵儿你怀孕了?!” 林青儿一脸懵逼。 刚把女儿找回来,就被告知,恭喜你,买一赠一,女儿有了,外孙也揣上了。 林青儿大喜,见赵灵儿情绪不佳,一问才知道她已经知道女娲后人宿命的事情。 “灵儿别怕,娘已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学来了解决宿命的办法。” 李逍遥:“什么办法!” “换血,将灵儿身体里的神血换出来,换成凡人的血。”林青儿:“只是,这个法子大概会伤到灵儿腹中的胎儿……” 赵灵儿摇头:“如果会伤到我和逍遥哥哥的孩子,那我不换血了。” 李逍遥道:“灵儿,孩子没有你重要……” 赵灵儿仍是坚定地摇头。 “还有一个办法。” 李逍遥松了一口气,“岳母大人,您真是吓死我了。” 林青儿神情严肃:“此法名为生死蛊。情之所依,心之所系。代君受命,保君平安。李逍遥,你愿意在灵儿生育褪去神体后,和她共享寿命吗?” 李逍遥:“我愿意!” “逍遥哥哥……” * 铃铛去了花果山。 却发现花果山和她离开前不一样,居然一片狼藉,似乎遭受了焚山。 铃铛用林青儿告诉的咒语催动水灵珠,降下大雨,雨水中蕴含着的灵气滋润着花果山。 一场大雨过后,有猴群跳出来,为首的猴将军惊疑不定望着铃铛,铃铛同样也认出他来了。 是孙悟空手下的元帅之一。 猴元帅将铃铛请进水帘洞中。 “你们大王呢?花果山怎么变成这样?” 猴元帅垂泪,“那天天兵天将打过来,大王让我们躲进水帘洞里,然后,再也没有回来。再然后,火就烧起来了,烧了三天三夜,我们躲在石桥下面,连隔着瀑布往外看都不敢,只听着外面的人声,脚步声,等到消失殆尽才悄悄冒头。树没了,果子没了,大王,也没了。” 铃铛沉默了一下,问:“你们大王什么时候被抓走的?” “不知道,以前我们是看桃子长出来知道时间,但是已经很久没有桃子了,花果山的地,种不出来新的树。” “那你们吃什么?” “什么也不吃。大王把生死簿烧了,我们长生不死,我们可以饿很久,等大王回家。” “你们稍等。” 铃铛回到唐家集包了所有新鲜水果带来花果山,本以为会看到猴群们大吃一顿,没想到他们先挑挑拣拣——大概是猴子经常接触水果带来的能力。 “这些最甜,要留给大王。” “我帮你们上天宫去找孙悟空的踪迹吧。”铃铛突道。 正好她需要太上老君的仙丹来给叶炜还魂。 “谢谢你,谢谢你!” 猴元帅学着人的样子不停作揖。 铃铛上到天宫,不知道要往哪儿去,南天门被守着,暂且进不去,铃铛晃悠到天河,被一位穿紫衣的仙女叫住。 “你是谁,为何会在天庭?” 铃铛认识她,是孙悟空那日定住的七位仙女之一。 据说仙女都很单纯善良? 小姑娘眼珠一转,将叶炜和柳夕的故事换个视角讲,痴情女子为心上人抛弃大家小姐身份,与爱人同甘共苦,可惜不论是夫家还是娘家,都不能理解她的选择,最后导致叶炜被一剑穿心。 -- 第93页 直把紫衣仙女感动得泪眼婆娑,让铃铛假扮成她的侍女,跟在她身后进去。 “慢着。” 千里眼看着铃铛,感觉有些奇怪:“她身上的红尘之气怎么那么重?” 第1卷 第52章 紫衣仙女佯装无事。 “红尘之气?大概是之前我有事让她下凡沾上的吧?千里眼你别拦着我们,我有重要事情要去瑶池,耽搁了你担当不起。” “不行,我还是觉得没有见过她……”千里眼打量着铃铛,铃铛坦坦荡荡抬起脸与他相对。 有人风风火火从铃铛身边经过,忽然又退了回来,铃铛定睛一看,差点喊出声。 是哪吒! “你们堵在这里干嘛呢?”哪吒和铃铛对视一眼,极有默契装作互相不认识。 千里眼行个礼:“见过三坛海会大神。” 又把事情经过说一遍,哪吒哦了一声。 “不用担心,这侍女我见过,前阵子在瑶池就看到她陪在七公主身边,还拿着一个银瓶儿呢。” “既然三太子说见过,那是小神多事了,望七公主莫怪。” 七公主哼一声,带着铃铛进去,拐个弯让她下来:“你直接去三十三天外吧,那里我们是不能随便靠近的。” “谢谢你呀。” “不用谢,我也该谢谢你,爱情啊……” 七公主眼中流露出向往,由于铃铛的影响,七公主如今对凡间越来越好奇。 “不知道我能不能碰到一个爱我的人呢?” 铃铛没走多远,在一个宫殿转角停下。 不一会儿,哪吒脚踏风火轮过来。 “你怎么上天来了?” 眼珠子转动,笑得特别甜。 “是来找我玩的吗?” 拉着她的手要往旁边去。 “走走走,去我府邸,我好久没见你了,我们好好聊聊。” “改天我再去你府邸玩,现在我有急事,人命关天的急事。” “人命关天,那你得去地府翻生死簿啊,怎么会来天庭?” “我要从太上老君那里拿到回魂的仙丹。” “我当是什么事儿呢。” 哪吒向来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一拍胸脯。 “走,不就是兜率宫吗?我带你去!” 哪吒自己变成小蜜蜂,又把铃铛也变成小蜜蜂,两只小蜜蜂偷偷趴在兜率宫的天窗上,见到丹房中没有人在连忙飞进去,变回人形。 “还魂丹,还魂丹……” 哪吒嘴里嘟囔着,一排排格子翻找。 “找到了找到了,铃铛!” 哪吒把葫芦塞到铃铛手里,突然有对话声传来,哪吒脸皮一抽:“不好,大师伯回来了。” 左看右看,拉着铃铛躲在一人高的大瓷瓶后边,两人相互间捂着嘴,往角落里缩。 老君不知道在和谁商谈佛法东进的事情,说是要给取经人安排九九八十一难,并且给他准备好三个有本事的徒弟来保护他。 其中一个就是孙悟空。 孙悟空的一切都是为了佛法东进安排的。 教他长生不老术的菩提祖师是佛教的须菩提,龙宫夺宝和撕生死簿是为了激起他的心气,弼马温是故意的安排,蟠桃园和蟠桃会也是给他设的局,最后请齐天大圣入瓮,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只等取经人去给他施恩。 “要是那孽畜不听话呢?” “套上紧箍咒便是。” 铃铛听到另外一个声音如此答道。 两人大气不敢出,铃铛更是用起龟息术,屏住呼吸,惹得哪吒打量她好几眼才确定人还活着。 交谈之后,对方离去,老君用拂尘掸掸八卦炉,似乎要坐下练丹,哪吒心里咯噔一下—— 太上老君炼丹,都是以年记的。 好在老君的童子告知老君,玉帝王母请他去瑶池,老君离开后,哪吒正要出去,有点反侦察知识的铃铛拉住他,两人又蹲了约莫四十个呼吸,期间老君一直没回来,才放心地走出藏身之处。 “孙悟空真惨。”哪吒心有余悸。 哪吒简直不敢想象,要是他的一切都是被人算计来的,他绝对不能接受。 铃铛询问哪吒这段时间孙悟空的事情,听完后又问五行山的方向。 到达五行山后,见到压在山下,只剩下一颗脑袋在外面的石猴。 铃铛和守山神将打了一场,揭开山上的封条,带走孙悟空,并且告诉他佛教的预谋。 “你打算如何?” 悟空坦言,经过如来这一压,他知道他不是最厉害的,不过他满打满算修炼也才不过七年,再努力修炼修炼,过段时间打回去。 “老孙不是输不起的妖怪,大闹天宫,败了也就败了,成王败寇,可他们万万不该想要操控我。” 用长生不死来吸引他出海,在学到长生之术后又安排鬼差来勾魂,两次招安,一次安排他养马,一次安排他看园子,一步步挑高他的怒火,镇压之后还想他主动带上箍子? 想得倒挺美! “待我归来时,我必要真正的名闻三界,四海称扬!” ……而不是,他们眼中的耍猴。 铃铛带着孙悟空和花果山的猴子们跑了。 哪吒不愿意离开,铃铛便动用出口成真,定下这事永远不会波及他。 铃铛仔细想想,又征求过悟空同意,将他送到仙四的世界,然后去琼华派探望叶琦菲,回去打算给叶炜喂还魂丹,结果发现她离开这两天,叶孟秋知道叶炜死亡的事情,把叶炜的尸体带了回去。 -- 第94页 铃铛一路御笔到藏剑山庄,正好撞上叶凡质问叶孟秋。 “我在山庄的炼剑谷中,发现一座石碑:藏剑弟子如遇霸刀之人,礼让三分。如果是这样,为什么阿耶你会不给三嫂入门!” 柳夕突然想起来之前叶孟秋送东西来的事情,眼眶一下子红了。 她本来是安静呆在灵堂里,突然猛地站起来,将叶琦菲放到进来的铃铛手中。 柳夕走到外面——虽然办了灵堂,但是由于柳夕一力阻拦,并没有大办丧事,避免叶炜复活后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语气柔和中带着强硬询问叶孟秋:“是不是您和家父隐瞒着我们一些事情,如果您不方便说,我可以去问我阿耶。” 一声叹息,柳夕的父亲柳五爷从暗处现身。 原来他一直跟在柳夕后面。 “老友,我是不是错了,为了我的事情,害了小辈。” 顿了顿,用愧疚的眼神看着叶孟秋。 “还害了你白发人送黑发人。” 叶孟秋知道儿子死亡后,一瞬间身形佝偻了许多,柳夕为了不让他们空欢喜一场,压根没说叶炜可以复活的话。 “阿耶。”柳夕目光坚定。 她要知道事情的真相! 柳五爷又是一声叹息。 “我有一好友,擅术算,二十四年前,他算出数十年后,将有战争,会牵扯到霸刀山庄。” “我与那好友商议良久,决定使霸刀山庄韬光隐晦,以备战乱。” “庄内有不少兵甲,不方便放在北方,这里是战乱的源头。正巧我与孟秋相识相知,我与他设局,自藏剑山庄第一届名剑大会以来,霸刀山庄再无名刀出世,取而代之的,是藏剑山庄的名剑声名鹊起。而那些兵甲,亦放了一部分在叶家。” “因着一些不好与你们说的私密,绝不能让外人知道藏剑山庄与霸刀山庄交往过密,因此,孟秋他才咬死了不许你进门,哪怕因此背上顽固不化的名声。可是我们都没想到,事情最后会变成这番,孟秋他……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若是只是事关他自己,柳五爷或许还会忍过去,可是事关自己兄弟,柳五爷只觉得自己对不住兄弟。是他把叶孟秋卷进来的,却让叶孟秋经历丧子之痛。这才把事情说了出去。 ——有他和叶孟秋在,少有人能逃过他们的耳目听到这番话,在场的又是亲眷,并不会把事情传扬出去。 “那是我的想法,从头到尾都是,孟秋只是为了支持我。” “原来……如此。” 叶炜的声音突然出现,震惊了外面所有人。 叶孟秋:“炜儿,你不是……” “我之前确实是死了,是被唐娘子救回来的。” 叶炜直勾勾盯着叶孟秋,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出声责怪时,他道:“我死之后,做了个梦。” 他偏头看了一眼柳夕,下意识想要握剑。却发现自己的剑因为他要“停灵”早就解下来给柳夕当“遗物”了。 只能用力握拳,沙哑着嗓音道:“我梦到,我和夕妹成亲后,没有唐娘子。” 铃铛:“咦?” 叶炜接着说:“我沉迷于恢复剑术,用自以为是的方式对夕妹好,夕妹郁郁寡欢,之后事几近相同,直到柳……二哥夜晚持刀来毁屋,我与他相斗,斗出火气,夕妹不知如何阻止我们,悲愤之下,拔刀……自刎。” 柳五爷:“什么!” “梦里我因着背对夕妹,未曾看到她动作,柳……二哥飞刀过来欲要拦下夕妹,被我误以为那是攻击,打飞他的刀,夕妹也……” 听起来只是一个梦,然而柳五爷不知为何,止不住地心悸。 “吾友,或许我真的错了,谢谢你陪我胡闹。” 叶孟秋摇头:“你也是为了霸刀。我们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也没有想过事情的发展是如此猝不及防。” 叶炜无视他们的兄弟情深,继续道:“这错,不在于阿耶,不在于五爷,在于我。虽然阿耶不认夕妹,可日子是我们过的,媳妇是我娶的,夕妹过得好不好在于我的作为。” 第1卷 第53章 叶炜走到柳五爷跟前,直挺挺跪下。 “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您的女儿。” 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之前过得再苦也没有回去求过人,谁也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一跪。 之前叶炜“做梦”可不仅仅是梦而已,他是真切和梦里的叶炜共情了,失去柳夕的心情在影响着他,他欠柳家人这一跪。 除了与梦中的自己共情,还与梦中的柳夕共情,几近绝望的焦虑缠绕着他,时不时想要哭泣,路上碰到尖锐的物品,几乎控制不住的想要撞上去自尽。梦里的柳夕独自承受着这份折磨。 这是他欠柳夕的,他打算用余生来偿还。 柳五爷拉起叶炜,“作为父亲,我没法原谅你。作为制定计划的人,我无法原谅我自己。都是不可原谅,你不必跪我。” 叶柳两家的事情,铃铛不好掺合,之后如何她也不知道了,她只知道叶孟秋亲上霸刀山庄,为三儿子提亲。 * 铃铛收到唐小婉来信。 唐小婉的信里说自己要死了,临死前想见她一面。吓得铃铛一路御笔飞行赶回去。 然后发现是一场误会。 “胡说什么最后一面,你只是普通的风寒——就是比之前稍微严重了点,你才会半个月美好。”铃铛哭笑不得,“吃完药就能好起来了,放心,没事的。” -- 第95页 唐小婉很是不好意思。 “你无乐哥哥去哪儿了?” “你不知道,无乐哥哥好几天不见人了。” 哦,难怪婉儿会胡思乱想。 “走,我带你去天山看雪。” 有水灵珠保护,也不怕她被风吹得重病。 天山除了雪,居然还能听到特别难听的笛声。 唐小婉兴致勃勃:“是雪妖吗!” 俩小孩胆特大觅声而去,见到旅居天山的王遗风。王遗风觉得奇怪,大雪山上居然有两个小孩子。 唐小婉:“你是雪妖吗?” 王遗风淡淡望她一眼,踏轻功飘然离去。 惹来小女孩惊叹:“头一次见到这般神仙人物!” “这算什么,花满楼才是真正的神仙人物,而且比他温柔。” “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 铃铛缓缓念出她当初听到时心灵产生震撼的话语。唐小婉心向往之,听到的王遗风也心生震撼,暗思世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铃铛带唐小婉穿越过去,没想到后面卷入了一个王遗风。 王遗风是个风雅之人,花满楼也同样是个风雅之人,还是个哪怕别人不请自来,也能含笑与之交谈的人。 铃铛没耐心陪他们谈天说地,从养花聊到人生哲学,和花满楼说一声,带着唐小婉去外面玩。 “这是哪里呀?”唐小婉没出过唐门,看什么都新奇,“和唐家集很像,又不太一样。” 铃铛带唐小婉到西湖前:“这是西湖。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然后租了一条画坊去游湖。 下船后,有小厮小跑到铃铛面前。 “九公子让小的给姑娘带信。” * 陆小凤踢飞路边石头,扭头问宫九:“宫九,你说的援军呢?再不到,吴明就要到‘宝藏’终点了。” 宫九打个哈欠:“大概迷路了吧。” 陆小凤翻白眼:“和你一样吗。” “唔,也有可能是不来了。”陆小凤脸色扭曲,掐着他脖子摇,“这事是能不确定的吗!你个混蛋,给我认真一点啊!” 陆小凤真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宫九的,先是被他一卷美人图坑进局,顺藤摸瓜,结果摸出要把他撑死的大瓜——小老头吴明建立隐形人组织,要谋反。然后和宫九合作,联手打造一个虚无缥缈的宝藏,引小老头上钩。 他们两个加起来都不是小老头的对手,陆小凤信心满满都是因为宫九信誓旦旦说他可以解决,结果现在到头来告诉他,他其实也不确定? 宫九这混蛋真的不是在报复他勾走沙曼吗? 宫九想了想,道:你剩有什么财产吗?等你死了,我会记得帮你交给……花满楼?” 陆小凤手掌捂住脸,有气无力:“谢了。” 小老头发现了他们,同时也发现了所谓前朝宝藏是骗局,两边打了起来,相互间过了百十来招,宫九和陆小凤落败,小老头非常有反派的自觉,开始瞎逼逼:“宫九,你是我见过的最有习武天赋的人,要是再给你几年,我恐怕就不如你了。可惜,年轻人心太急,须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 宫九嗤笑:“臭不要脸的老头子,谁要吃你的豆腐啊。” “你那张嘴,就不能收敛点?占下风还敢挑衅人。” 女声清脆,宫九把扇子一格格合起,在掌心轻轻敲击,矜持地笑:“不能。” “铃铛儿,你再不来,可要看到两具尸体了。” “活该。” 吴明望着小姑娘,露出和善的笑容:“阿九,这就是你留的后手?一个连及笄都不到的小孩子?” 宫九懒懒抬起眼皮:“对啊,你绝对不是她的对手。” 吴明哂笑,只以为是宫九临到头的嘴硬。 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 轰隆隆的天雷劈下,任吴明武功再高,也逃不过天降正义,直接给劈成黑炭。 陆小凤倒吸一口凉气。 以后小姑娘可不能随便逗了,不然这么来一下,哪怕控制着威力不弄死他,也是酸爽过头了。 铃铛用太素九针扎了两个熊孩子,再面无表情端上药,宫九喝了一口,扭曲着脸:“你放了多少黄连。” “放心,不影响药效!” 看到别人吃苦药,铃铛非常愉悦。 “哪吒看过了,婉儿身体好了,柳浮云,柳夕,花满楼,陆小凤,宫九……”她扳着手指数了一圈,“还有谁没有去探望?还有哪里可以去玩呢?” * 铃铛玩了一辈子。 或者说,玩了别人的一辈子。 她先是送走了师公,然后是唐老太太,再到双亲,柳浮云,花满楼,宫九,陆小凤,黄药师,李寻欢…… 吃过蟠桃的她,年岁上,已经是唐家堡德高望重的姑奶奶。然而在熟识的人一个个去世后,近来已是许久未回唐家堡和万花谷,甚至在有意疏远与它们的联系。 最后一次回来,是回来送走唐小婉。 她虽修习了仙术,却不是什么根骨悟性好的,也就是让身子更好一些,稍微延年益寿,延迟衰老罢了。 “婉儿,你真的不打算吃蟠桃吗?” -- 第96页 铃铛已不记得自己问过多少遍了,每送走一个旧识前,就问一遍。 “不啦,铃铛姐姐。” 满头花甲的老太太,亲昵地喊着年轻靓丽的少女姐姐,此情此景,只让人觉得荒谬。 “人活七十古来稀,我已经活了一百一十三年,也活够了。何况,若是我吃了蟠桃恢复青春,看到我的丈夫,我的孩子,白发苍苍,红颜老去,甚至命不久矣,我会忍不住求你再给我蟠桃……” “那就再给啊,又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唐小婉弯了眉眼。 她的铃铛姐姐啊,过了几十年,还是这般张扬肆意,一如少年。 “可是,铃铛姐姐,这样是不行的。我有丈夫孩子,我的丈夫也有父母和姐妹,我的孩子日后也会有不想分离的人。你当然不会管他们,任由他们向你提要求,如此一来,他们会怨你,恨你,认为你既然可以不费力拿到蟠桃,为何不能给他们。” 这话,铃铛也同样听过不少遍了。他们都在为她着想。 唐小婉继续道:“我知道,铃铛姐姐你不在乎别人的想法,也不会被别人左右,我却是不想你被怨恨的。你该快快活活得过,他们的日子是自己过的,没资格要你管他们一辈子。” 铃铛知道这理儿。 唐老太太去之前,跟她说过,唐家堡不是她的束缚,待应有的情分消亡后,是存在或是在江湖中消亡,与她无关系。她不需要一直做唐家堡的后盾。 师公和裴元师伯亦是这般交代她的。她并不需要一直照看万花谷。 唐小婉拉着铃铛的手,殷殷切切:“姐姐从今以后,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了,水灵珠在我死后,姐姐你拿走罢,留着给自己防身。” “好。”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家里那几个子女,过成什么样子,看他们自己,姐姐你不必操心。” “好。” 因着水灵珠佩戴在身上的缘故,唐小婉虽然能感知到自己大限将至,却不必担心卧在床上形削骨瘦,有出气没进气,说起话来是中气十足,半点不像要寿终正寝的样子。 絮絮叨叨一大堆,当年软绵绵的小妹妹也变成了唠叨的小老太了。 最后……“幸好无乐哥哥也吃了蟠桃,铃铛姐姐你也有个伴儿了。” “嗯。”铃铛对于有没有伴,倒是无所谓,她摸摸小妹妹的脑袋,“我去喊你无乐哥哥进来。” 唐无乐靠在墙上。 小小少年已然长成硕长的青年,嘴唇紧抿,凌厉的眉峰此刻被阴霾笼罩,几乎让人想将他皱起的眉心抚平。 铃铛看到他,冲他摇摇头,唐无乐便知道了,唐小婉拒绝了他们。 唐无乐沉默着走进去,过了一会儿,沉默着走出来。 就在唐无乐走出来的那一瞬间,他和铃铛都可以感应到,唐小婉的生机已绝。 “走了……” “嗯,走了。” 又送走了一个。 唐无乐看着铃铛,脑海里回想之前唐小婉跟他说的话。 “无乐哥哥,好可惜呀,我一直在等着你们成亲,终究是等不到了。你和铃铛姐姐要好好过,婉儿会在下面祝福你们的。” 成亲? 唐无乐摇摇头。 没必要。 他和唐铃铛之间,没说过一句情话,没亲过一次嘴,有同床共枕却没鱼水之欢,他们相互陪伴了百来年,彼此间从未说过是男女之情。他们吵起架来,还是一样的绝不留手。 说是友情,却更加亲密;说是爱情,却不够炽烈;说是亲情,却多了一丝暧昧。 应是三者合一罢。 细雨如丝,铃铛和唐无乐并未留下来参加唐小婉的丧事,远远看了一眼雨中神鬼莫测的唐家堡,两人转身离去。 一棵棵柳树在雨雾中摇摆,唐无乐突然一脚踢在树干上。 杨花搅天,他在树下笑,神采飞扬,一如少年。 ——满头杨花共白首,是此生唯一一次露骨的允诺。 第1卷 第54章 番外 叶婧衣有一把剑,叫望舒剑,她是望舒剑主,叫一个才七岁的小女孩来说,那真是个顶顶帅气的称号。 和她一样的,还有个羲和剑主。 望舒宿主和羲和宿主同进同出,同修仙术,理论上讲,培养默契时,最是容易滋生出暧昧,可惜一个是七岁的小女娃,另一个,是大了她两轮多,二十三岁的青年。 叶孟秋暗搓搓了解了那个叫玄霄的小伙子,为人孤傲,却又尊师重道。天资聪颖,却又律己刻苦,是个好孩子,绝不是那种喜欢幼童的人渣,这才放心让叶婧衣和他一同练剑。 叶婧衣很喜欢这个面冷心热的大哥哥,也很喜欢她的望舒剑,她以为望舒剑就是她的佩剑,直到她偷听到她师父太清真人和宗炼长老的对话。 “你觉让夙婧把望舒剑给夙玉如何?夙玉虽不是三阴逆脉,可她阴年阴月阴时阴刻的命格,倒也掌得了望舒。” 夙玉是后她入门的师妹,琼华派这一代的女弟子,皆从“夙”字。 叶婧衣屏住呼吸,蹲在窗下,听到宗炼长老的迟疑:“望舒已认主,没有羲和剑主的阳气调理,只怕不出半年便会阴气入骨,夭折了。” “无妨,让玄霄五天一次去帮她注入炎阳之力,待我们举派飞升上界,她和玄霄还有夙玉成了仙人,哪儿还需要担心望舒羲和的反噬。” -- 第97页 “掌门师兄,你为何会想望舒易主?” “她个子太小,和玄霄配合不起来。” “这有什么,我们要的是望舒羲和的剑气去缚住妖界,又不需要他们去双剑合璧,易主之事掌门师兄再考虑考虑?不然,流言伤人,到时恐怕夙婧难以在门派中自处。” “也好,我再想想。” 一声叹息,房里再无声响。叶婧衣捂着嘴巴,一点一点挪动身体,直到过了墙角,这才运起轻功,快速离开此地。 什么缚住妖界,什么阴气入骨,什么举派飞升,小孩儿不太听得懂,但是遇事找家人她是明白的。 叶婧衣御着望舒剑便去了琼华派山脚下的播仙镇。 叶孟秋和他的夫人就住在播仙镇里,用铃铛的话来说,就是买了学区房,陪女儿上学。 “举派飞升?剑气缚住妖界?” 叶孟秋可不像叶婧衣那么好忽悠,一听叶婧衣转述的话,他就知道琼华派是在利用他女儿。 之前哄叶婧衣拜师的时候,又是送仙剑,又是答应保障叶婧衣的安全,允诺的事情写出来可以写满一竹简,那太清真人可没说望舒剑可以随便被收回去,也没说琼华派要硬扛妖界。 确实,叶婧衣拜了琼华,自然是琼华的人,该为自己的教派着想,可这些事情,难道不该在拜师之前,一样样说清楚,讲明白吗? 叶孟秋摸摸女儿头上的包包:“婧衣,你是怎么想的?” “我?”叶婧衣迎着父亲鼓励的目光,缓缓地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想去问问师父,什么是举派飞升,我偷听来的不全面,可能会有所误会。” 大哥说啦,不能自己乱猜,很多事情就是因为人自己胡思乱想,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叶孟秋想了想,道:“阿耶陪你去。” 叶婧衣年纪小,阅历不足,分不清对方是真心实意还是存心蒙骗,他要去看着才行。 而且,望舒剑主的事,他得“好好”问问太清真人。 叶孟秋眼中闪过冷意。 他们藏剑山庄铸剑,练剑,从没听说过正常的剑客不能离开剑的。如果琼华派是算计他女儿当剑奴,那他定然不会让琼华好过! * 太清真人没想过他暴露的那么快。 他原本的设想是,等琼华派全体飞升后,叶家人自然会知道他们的谋划。而那时候叶婧衣已经成仙,叶家哪儿还会计较当初的欺骗。 让你闺女成仙还不够做补偿吗!现在修炼的人,有几个能成仙的? ……总之,先把当前应付过去吧。 “叶侠士。”太清真人一甩拂尘,“你误会老道了。夙婧喊老道一声师父,老道如何会害她。” “望舒剑与羲和剑是琼华铸剑长老一脉历经三代,集毕生心血所铸成。双剑是灵剑,双剑剑主并非用来祭剑的剑奴,只是因其同炉所出,为阴阳双剑,在剑主尚未成长时,仍需借助双剑来进行阴阳双修,而双修之事,不可随意中断,中断后遭反噬,实属正常。” “而老道想让夙玉执望舒,实是夙婧年纪尚小,而妖界已近,难道要让七岁的小孩儿去斩妖除魔?真如此,叶侠士您才会暴怒吧。” 叶孟秋神情一缓。 如果是这样,那就情有可原。 毕竟是三代人的心血,本来他们可以等叶婧衣长大,但是现在既然有另一个人满足望舒剑的要求,当然是易早不易迟。 “那……举派飞升一事?” 太清真人细细跟他说了琼华派三代的谋划。 琼华派欲前往昆仑山天光投下处,抛却肉I体凡胎,成为仙身。然而想到达天光,极为困难。 琼华派第二十代掌门人道胤真人晚年时想出一个办法,借“万物分阴阳,阴阳生万物”之理,炼出一对雌雄双剑,以巨大灵力形成剑柱,直冲云霄。 但那需要巨大的灵力,而道胤真人发现有一处妖界,每隔十九年接近琼华,其中蕴含着强大灵力。 太清真人目光灼灼:“七个月后,便是妖界临近之时。我们既可消灭妖界,安定苍生,又可白日飞升,去天界寻那无上大道。此乃两全之策。” 叶婧衣:“那些妖怪都是坏的吗?” 太清真人垂头看着嫩生生的小徒弟,皱眉:“夙婧,平日里我是怎么教导你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我这一生,剑身不知沾染多少妖血。妖物食人,作恶,妖就是妖,无恶不作,是妖就该杀。” “唔,唔。”叶婧衣摇头,“才不是,大哥说了,世有阴阳,人有好坏,妖也有好坏,不能一概而论,大哥才不会骗我。” “夙婧!” 太清真人顾不得小孩儿父亲在一旁,怒斥道:“你是被哪个妖怪蛊惑了?竟说出此等荒谬之言!人分善恶,妖物残忍愚昧,喜血食,妖只有恶!你去思返谷面壁思过……” 叶孟秋:“咳。真人此言差矣。” 太清真人神色不善:“叶侠士,我在教徒弟。她一日是我徒弟,我就得一日对她负责。她那是一时被迷惑,误入歧途,需要好生引导,才能让她意识到错误。” “师父。”叶婧衣解下佩剑,托到太清真人面前:“望舒……还给您。” 太清真人:“……” 叶孟秋:“婧衣?” 叶婧衣认真:“‘行仁义,笃诚信,不得欺凌老弱,败坏族名’,这是我们叶家的家规。我不知道妖界是善是恶,我不能去杀他们。对不起,师父,剑还给您,您可以去找夙玉师妹,问问她愿不愿意。” -- 第98页 “你……当真想清楚了?” “是的。” “不参战的人,没资格和琼华派一起升仙。” “那我不成仙了。” 叶婧衣后退三步,拜谢师恩。 “夙婧这便去刑堂领罚,归还琼华功法,自废法力。日后必不以琼华弟子自居。” 太清真人用一种“小孩子不懂事”的目光注视着她,叹息:“自废法力不必了,你尚幼小,心性不定,望舒剑为师暂且收回,你去外界行走三年,三年后,为师自天界回来,你再来告诉为师,妖可分善恶?” 唉,是他想着徒弟还小,没有带她出门降过妖,才导致她现在天真的想法。 没事,等她在山下游历,自然会发现妖魔有多可恶。 * 叶婧衣带着满腹苦恼回了大唐。 找到铃铛。 “铃铛姐姐,我觉得大哥没有说错啊,阿耶也说过,世界上有好人,有坏人,你说师父他为什么不相信世界上有好妖怪?” 铃铛呸地吐出瓜子皮,“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因为好妖怪还没有表明自己是好妖怪之前,就被他杀了啊。” 叶婧衣:“……” 一时之间,叶婧衣竟不知如何反驳。 铃铛懒洋洋打呵欠:“而且,比起妖怪的好坏,你更应该担心琼华派的下场。” “呀。”小孩儿捂着嘴巴,“琼华怎么了?!” “我问你,你们藏剑某天收徒,进行与科举相似的选拔,有人自己作弊不算,还带着他全村的人一起作弊……” 叶婧衣怒气冲冲:“怎么可以这样,我们藏剑山庄才不会收这种弟子呢!” “喏,我想天上的神仙,也是这么个想法。而且神仙的话,可能会更生气。” 就像私塾先生碰到考试作弊,只会谴责,体罚,甚至赶出书院。科举舞弊,就会充牢,发配边疆。 琼华派的做法,岂不是跟科举舞弊一样?人家玉帝要的是帮他做事的天庭栋梁,不是一群投机取巧,上来混吃等死的蛀虫! “那、那怎么办!怎么才可以让他们知道他们错了呀!”叶婧衣急得眼泪都要流出来,“我想让他们停止用望舒剑和羲和剑飞升。” 她不会去帮琼华派掠夺妖界,可也不想让琼华受到重创才意识到走了歪路。至于帮助妖界,就更不可能了,哪怕琼华才是错的一方,叶婧衣也没法对昔日同门刀剑相向。 “很简单啊,找人给他们说,飞升是作弊就行啦。” “那我去……” “你不行,你是个小孩子,他们只会以为你是在说胡话,大人们总是看不起小孩子。” “蜀山……” “那也不行,同行去说,只会让人以为是妒忌,见不得他们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要怎么办啊。” 铃铛问她:“你们琼华派,有信仰吗?” “有,信九天玄女——难道!” “对,就是你想的那样。” “可是,九天玄女在天上,我没法见到她。” “叶婧衣,你是三阴逆脉。” 你是三阴逆脉,修炼天才,再给你十九年,你能不能修成地仙? 我…… 我…… 叶婧衣没有摇摆:“我能!” “我是三阴逆脉!十九年,我能修成地仙!” 铃铛一拍手掌,笑吟吟:“琼华的事,我帮你拖十九年,十九年内,你修炼成仙,就能见到九天玄女。” 叶婧衣表情坚定:“好。” 铃铛前去孙悟空的修炼地点,和他交流片刻,孙悟空搭着金箍棒出山。 数月后,妖界经过琼华上空,玄霄与夙玉试图以双剑束缚妖界,却在动作前,有大妖煞气压下,琼华无人可以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妖界离去。 太清真人气急败坏,怒火攻心下吐出心头血,昏迷过去,醒来后精气神衰败,匆匆留下努力修炼,十九年后必然要战胜妖界的遗言,去了。 叶婧衣赶回琼华,参加师父的葬礼。 当日她离去后,太清真人并未将她的想法托出,只说是她年纪小,不好参加大战,他提前将人送下山修炼,是以琼华派无人抗拒她。 “师父……” 小女孩儿跪在灵堂前。 “你放心,我一定会护住琼华的。” 她师父记挂琼华记挂了一辈子,如果琼华最后被天庭的神仙惩罚,师父他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的。 “夙婧。”深夜,宗炼长老过来,“夙玉今日与我说了,既然要再等十九年,想将望舒还与你,十九年后,你也是大人了。你比她天赋更好,十九年后,或许和那道可怕的气息能有一战之力。” 叶婧衣:“长老,举派飞升的事是错的,我们不能……” “住口!”宗炼厉声,“此事已有决断,无需多言。” “在掌门师兄的灵柩前,我不想多说,但是,夙婧,你太让我失望了。” 叶婧衣消声。 真的要九天玄女来亲自说,琼华才会不再试图自己骗自己。 铃铛姐姐,总是对的。 太清真人头七过后,叶婧衣辞别琼华,下山去进行自己的修行。她的时间不多,只有十九年。 * 十年后。 正月十五日夜,阴阳错缪,沧海冰封,十七八岁的少女持剑立于苍穹下,待天光降临,仙娥接引,前往天界受封。 -- 第99页 又数月,携九天玄女降临琼华,不知言谈。 二日,琼华上下尽出,昆仑其余七派遣弟子来探查,只知琼华弟子久涉红尘,仗剑除妖,却也见到琼华弟子放过一些妖物,问之,言—— 人有好坏,妖有善恶。坏人当除,善妖当放。 第1卷 第55章 番外 孙悟空知道事情要坏。 太上老君拦住了他。 道祖平日不管事,后上来的小仙不知厉害,只以为他是个给玉帝王母炼丹的。可是,有实力的都清楚,老君地位尚在玉帝之上,连天破了都能补。 太上老君神色同样凝重。 换你对一个六七年从普通猴子修成太乙金仙的天才,你也会凝重。 现在离他被救走已有十六年,真不知他的修为已到什么地步。 反正,老君肯定,自己不能轻易镇压他。 “猴子,你一定要如此吗?” “老官儿。”猴王歪歪头,咧开嘴笑:“你就说,老孙堂堂太乙金仙,却被人用马夫羞辱,换你,你该如何?” 他会把天庭掀了。 “主动以齐天大圣招安,偏偏蟠桃会请遍漫天神佛,却没有你的姓名,将你面子扔到地上踩,换你,你该如何?” 他会让他们连里子都没有。 老君一甩拂尘:“纵使如此,猴儿你也不该打上天庭。玉帝是三界之主,众神之尊,非比寻常。” 玉帝捂着方才孙猴子打出的脸上青紫,坐在天奴们扶起的龙椅上,神色晦暗不明。 他就不该答应释迦摩尼的请求,玩什么佛法东进!现在可好,棋子从棋盘上跳出来了。 要知道,天上一日,地上一年,那孙猴子是吃什么长大的,十六天前,他可还是在通明殿里,灵霄殿外,被王灵官并三十六员雷将暂时攒在那儿呢。 孙悟空不留面子,强硬:“我之前去灵山,和如来说,他要么将我继续镇压,要么从此不管我的事。现在对老君你,老孙还是这个说法。你选哪个?” 老君惊讶:“你已经去见过如来了?” 视线投注灵山,他才发觉,灵山塌了一半,如来的净花台,八万四千之脉,寸寸崩裂。 是孙悟空干的。 也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遮掩过去,竟让三界都无有察觉。 老君罕见地,竟诞生惊惧之感。 这才过了多少年啊,这猴头就可以压过如来了。 如来可是修炼了成千上万年。 真让人觉得自己这些年都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孙悟空杵着金箍棒:“老官儿,你发什么呆呢!是打是谈,你给老孙个准话。” 老君摇摇头:“猴儿,你还不是老道的对手。” 孙悟空下意识用眼角瞥一眼胸口那枚金针。 是铃铛送他的。 除了他之外,任何人任何法力都无法崩断。 如果他不敌如来和玉帝,可以弄断金针,将会传送他离开这个世界。但是不到万不得已,孙悟空并不想用它。用了就代表他失败了。 “没打过怎么知道。” 他回来,就想看看他和那些神佛的差距还差多少。 一次不行,千百年后再战! 老君:“老道一把老骨头了,不和你逞凶斗狠。” 嗯? “你不会也想和我打赌,看我能不能跳出你的手掌心吧?” 老君捋捋胡子:“不,老道是说,老道支持你当玉帝。” 玉帝:“老君!” 老君看也不看他。 他是不怕和孙悟空斗法,但是没必要,孙悟空又不是想当道祖。何况…… 孙悟空狐疑看他:“当真?” 老君笑道:“老道何必诳你。请吧,玉皇大帝。” 玉帝:“……” 孙猴子是玉皇大帝,那他是什么? 孙悟空带着一肚子疑惑,高高兴兴坐上玉皇大帝的位置,听众仙口称玉帝,只觉圆了心愿。 又请来七大圣前头六位,将猴子猴孙们,以及七十二洞妖王全都提溜上来,举办盛大的宴会。 玉帝铁青着脸站在远方。 形单影只,没有凤凰拉车,没有仙童开路,从他当上玉帝以来,就没有这么“简洁”过。 哦,他现在也不是玉帝了。 昊天忍住想把老君千刀万剐的冲动,带着质问:“老君,你到底想干什么!” 老君依旧很和善,笑呵呵得像个老好人:“堵不如疏,与其和孙悟空拼个你死我活,为什么不试试让他当玉帝呢。” 昊天皱眉:“什么意思?” “你见过坐得住的猴子吗。” 能坐得住的,那就不是猴子了! 孙悟空穿着象征帝皇的袍服,头上戴冠冕,努力板着脸坐在凌霄宝殿上。 “沐猴而冠。”昊天偷骂。 因为孙悟空跑掉,从而不必参加佛法东进,没有被贬下凡的卷帘大将端着一碗药过来:“陛下,该喝药了。” 老君炼出来的药,可保他不会被轮回磨去灵光。 天庭里歌舞升平,他这个天帝——昊天坚持不肯加“前”字——却要被迫下凡,轮回转世。 再想起,之前孙悟空被凄凄惨惨压在如来手掌下,贴上封条时,天庭同样在开宴会。 真是讽刺。 昊天复杂地望一眼黑糊糊的药,一饮而尽。 -- 第100页 孙悟空如愿以偿当上玉帝,却发现玉帝还不如花果山的猴王舒服。 天天要改公文。找八仙喝个酒,他们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想要下凡,一堆神仙拦着,说什么玉帝身份尊贵,不能随意出天庭。 也就只有蟠桃给他随便吃! 这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陛下,今天的公文……” 又来了,又来了! 孙悟空现在看到太白金星那张老脸,就心烦气躁。 “潭州土地寿命用尽西去,请陛下任命新土地。” “老君炼丹的药材即将用尽,童子来催促,请陛下下令。” “蟠桃园有一株桃树绿叶被虫蛀……” “等等。”孙悟空打断他,“蟠桃叶子的事,也要我……朕来管?” “自然,陛下。蟠桃事关蟠桃会的举行,之前有……”太白金星欲言又止望一眼孙悟空,“管着,现在蟠桃园又恢复以前的样子,没神仙管事,土地又不知如何培育蟠桃树,而能对蟠桃叶子蛀出洞的,肯定不是一般的虫儿。请陛下定夺。” “还有……” 孙悟空扯下头顶冠冕:“不做了,这玉帝我不做了!”回花果山做他自由自在的美猴王去! 一个跟斗飞出去。 太白金星伸出手:“陛下!陛下!您别走啊!您走了,天庭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