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得到你》 故事开始:就是要相遇!「在永恆里,只有命 曾经有人说:「在上帝的永恆里,只有命定,没有巧合和偶然。」 他叫范思哲,没错!非常巧合!就是和那个名牌,刚好同名同姓,一字不差的范思哲,今年二十岁,帅得天怒人怨,连狗都讨厌!身高一八八,体重七十二公斤,身材比例完美,长相比明星还像明星。 你说:「爱情小说里,有哪一个男主角长得不帅气?如果脸蛋长不好看,有谁要看?」所以,帅不帅是很主观的认定,他的长相,请自己想像。 因为,他就是每个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是天之骄子,是白马王子,女人自己贴上来,他都嫌弃的范思哲,从来只有女生追求他,只要一个眼神,后宫佳丽排排站,等着他宠幸,他曾经骄傲自负,要什么,有什么?! 高中以前,他的人生,没有嚐试过挫折是什么滋味,成绩优秀,多才多艺,在学校里是名符其实的(校草),女孩子心目中的男神,成绩永远第一名。 不知是老天嫉妒他,长得帅、功课好、人生,太顺遂;还是隔壁「里长伯仔」家的公狗小黄厌弃他,抢了它心爱的母狗小白;也有可能是男同学们诅咒他,变丑、变矮、变胖、变笨、那里变小,变没人爱,最好变成全身长毛的大猩猩……交不到女朋友…… 谁叫他范思哲,莫名其妙都能抢了他们的女朋友。 所以,他的霉运开始了…… 他一下倒楣,衰五年,从他踏出台湾的土地飞向美国开始,他的人生从此彩色变黑白,极好变成极坏,好运,就像一个一个的肥皂泡泡飞走了,破灭了,消失了,瞬间不见了。 在他走后,公狗小黄终于和母狗小白,生了一窝小狗,很恩爱;男同学终于摆脱和尚的命运,可以正常交往女同学,开心的笑出来;万年第二名终于成为第一名,激动的在颁奖台上,大哭出来,泪洒颁奖台。 他的好运,瞬间转走了,就这么莫名其妙!他也觉得很奇怪! 他没有办法违抗父母的命令,因为抗议无效! 他根本,就不想去留学、移民、拿绿卡,做什么人生规划,这个人为的规划,好死不死规划到让他五年后,变成没人要的孤儿,父母和爷爷为了来美国看他,在去机场的路上,遇上连环车祸集体gameover! 突然的噩耗,令人措手不及,他才只有二十岁!亲人突然就都死光了,让他来不及反应,难怪现在坐在飞机上,他会是一张死人脸,给别人看! 气氛阴气沉沉,就连隔壁的女孩想要忽略都很难,他身上散发的寒气,比飞机上的冷气还冷。 这是李喜欢人生中第一次搭飞机,高中毕业终于要迈向大学生涯,她和(闺蜜)林雨彤,一起到香港自由行,纪念她的人生十八岁,成年的旅程,一切都那么美好,可是她的美丽心情,看向一张死人脸,突地令她很不舒服,她并不希望因为一个陌生人,而坏了她的好心情。 所以她做了这件事…… 「给你!」女孩伸出右手,手心里放了一颗糖果,递给他,嘴角含着淡淡的笑容,手心暖暖的。那是在机场礼品店店员送她的伴手礼。 他下意识地接过那一颗糖果,摊开掌心,金色的糖果纸上写着「好运」两个红色的字,相当显眼,他看了一眼糖果,接着抬头看向女孩的眼睛。 「祝你好运!」她对他笑,眼里真心的笑容,瞬间就像一股暖流迅速的鑽进了他的心…… 「谢谢你~」他的心霎时温暖了起来,好运两个字,彷彿在这一刻化成热情的太阳,热力全开,股股温热的暖流化成了动力,渐渐温暖了他……充满寒气的心…… 这一瞬,好像有道充满活力的电流,化成强而有劲的热力,从他的手心,快速地鑽进他的心脏,随着他的心跳,透过血液,慢慢地,渐渐地……开始流向他的四肢百骸,然后,再集中流回他的心脏,融化他那颗冰冷的心…… -- 第一章:「转运」,有时候自己的不幸,却是 在台湾,有一种神奇的生物,名字叫做「万能的里长伯」,可以世袭,也可以连选连任,他的寿命,最短,有可能四年、一年或是几个月,但最长,也可以是好几十年,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好巧不巧在范思哲的家乡,隔壁邻居就有这一户神奇的生物,在这种乡下地方,里长世袭、连选连任好像很正常,范思哲的邻居也是他的同学王英雄,他爸就是里长,他阿公也是里长,他阿祖好像也是里长,所以大家都认为王英雄以后也会当里长。 里长这种生物很神奇,永远只有一个称呼代替他的名字,台语发音就是「里长伯仔」。 范思哲的家住在花花县、花花市、樱花里,就是「天龙国人」所讲的「乡下地方」,生前他阿公是花花市国小的校长,父亲是花花县大学的教授,母亲是樱花里幼稚园的园长,全家都是公务员,教育世家,家世清白,名符其实的书香门第。 因为范思哲的家里已经无长辈,唯一的亲人就是已经移民美国的舅舅,所以他们在丧礼过后,来到「里长伯」家的客厅,商讨事宜。 樱花里的重要干道大马路边,一边是农田,另一边是一整排,从外观看,总共十栋的连体店面式,透天楼房。 在台湾乡下地方到处都看得到这种传统的透天楼房,楼层,三楼半老式的建筑,住了十户人家,第一户是「里长伯」家,第二户是范思哲他家,「里长伯」家的大门口掛着一块直立式金棕色木头匾额,上面写着:「樱花里,里民服务处」 「里长伯」家一楼客厅「里民服务处」 此时满满都是人,除了里长伯和范思哲与范思哲的舅舅外,在现场的人有律师、保险人员,男的西装笔挺,女的穿着正式套装,还有来当见证人的花花市议员、助理与来凑热闹的邻居,「里长伯」今年五十岁,高高壮壮的,脸型有点方,穿着拖鞋,配上短袖、短裤休间服,坐在茶几前面熟练的泡茶,招待客人,一派的悠闲,画面毫不衝突,场面好不热闹。 「里长伯」家三楼起居室 「里长伯」家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此时三楼正在上演着抢遥控器大战,「里长伯」的女儿王小柔今年十八岁,身材和她哥哥约略有点像,王英雄高高壮壮,身高一八五,如果王英雄是大熊,那她就是可爱的迷你小熊,身高有一六五,俩人都长得像她爸爸「里长伯仔」,就像是模子刻出来一样,脸型有点方,长相就是一般的路人。 王小柔(恰北北)的语气,配上敏捷的动作,迅速的从哥哥王英雄手中抢走了switch遥控器,也顺便把桌上的电视遥控器,塞在身后的沙发靠枕后,「王英雄,你的麻吉范思哲不是回来了吗?你怎么不去找他?」天气这么热,赶快出去啦!不要在家里和她抢电视。 「你消息很不灵通耶!他正在楼下你不知道吗?王小柔!赶快把遥控器还来啦!不然我打你嘍!」伸出右手,作势要打她。 「他在楼下你怎么不去找他?」不给就是不给,有本事来抢! 「他有事啦!」没好口气。 「什么事?」八卦雷达全开。 「我听阿爸说,好像是财產继承和保险理赔的事。」真爱问,臭三八。 「事情很难处理吗?怎么来了那么多人?」人多到声音都传到三楼,不想听到都不行。 「你问那么多干什么?想知道不会自己下楼去看喔!」赶快走,赶快走,把电视让给他,王英雄作势要去抢。 「你自己怎么不要下楼?去陪他。」别以为她不知道他想,支开她。 王英雄在心中想:「这都已经是知道的事情了,我干麻要去,凑热闹,暑假那么热的天气,留在这里吹冷气打电动多好。」 突然他别有用心的看着王小柔说:「他阿公有好几笔土地和房產,他父母生前又保了很多保险,再加上他们是在旅行途中的大眾运输上面过世的,保险有倍数理赔。」 乡下地方就是有这种「好处」,律师、保险业务员、议员……等,都是认识的邻居、朋友、亲戚或同学。消息灵通得很,巷头发生什么事,一下子全村里都知道了。 「哇哇哇……天哪!你讲的都是真的吗?太厉害了!所以范思哲现在不就成为网路上乡民,所讲的最想嫁的老公人选吗!上帝啊!条件一一符合,以后就是超级有钱人!」金龟婿、黄金单身汉、高富帅……王小柔在心里大声尖叫,然后道。 「什么最佳老公人选?什么条件一一符合?你的脑袋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随手一颗爆栗送给她。 「网路土包子!」竟然真的敲她的头,好痛!她禁不住疼痛道,王小柔伸出右手抚摸着被敲打的地方,然后接着说:「谁叫你只会上网打游戏、看(日本av女优),难怪会什么都不知道,逛逛(dcard)和bbs网路乡民都在聊,台湾房价问题、民生问题、结婚率、生育率……台湾女生最想嫁的老公条件第一人选就是高富帅、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最好是孤儿,以后就不会有婆媳问题和(菇类)问题了,你懂不懂啊!」网路土包子!满脑子都是爱情动作片,(莫怪会读无册)。 打头会变笨!知不知道?(气属伦!) 「对对对你最懂!大声公、八卦站,那你怎么不赶快下楼去,追求你的高富帅……」把遥控交出来啦! 抢遥控大战继续上演中…… 王英雄口中突地吐出国骂,「干!」踢到脚的小指头了!好痛!瞬间他痛得弯腰缩在地板上,呜呜呜……「干!」再一串国骂,这么会闪。 他们的妈妈「里长姆仔」就在这时刚好走上二楼的楼梯,在半路上对着三楼用着台语拉大嗓门大喊道:「王英雄!你爸,叫你下去帮忙泡茶啦!紧,落,来……」抢遥控大战只好被迫中断。 「葛格……」(恰北北)的声音马上不见,王小柔立刻换上(嗲嗲)轻柔的频道。 「赶快下楼去实习当『里长伯』吧!对了!葛格最好了,以后你和范思哲出去,我也要跟你去喔!以后电视都让给你,好不好?」以后是以后的事,现在撒娇最重要,反正王英雄长得就像一隻熊,看起来笨笨的,好像很好骗,头脑里只有爱情动作片。哈哈~ 「这是你讲的喔!别忘了,我先下楼去。」王英雄宠爱的看着妹妹,也不管妹妹心里是否有小聪明在盘算,一边下楼,一边不忘了提醒她。 场景换到楼下 王英雄一坐上泡茶的位置,范思哲习惯性的就坐到他的旁边,这是他们从小到大的习惯,两个人常常被笑称是连体婴,穿同一条裤子长大的,比亲兄弟还亲。 他们年纪一样,只有成绩不一样,范思哲是永远的第一名,王英雄则是(吊车尾王),王英雄本性不坏,但调皮捣蛋就是不爱读书,他们是邻居,也是从幼稚园一直到国中的同班同学,一起长大玩到大,好的坏的都在一起,直到五年前范思哲去美国才分开,如今范思哲回来了,当然很自然又聚在了一起。 「阿哲,现在情况如何?你们谈到哪里了?」王英雄一边泡茶一边和范思哲说悄悄话。 「你怎么现在才下来?我们都谈得差不多了,对了!等一下『里长伯仔』交代要拍照存证,现在,在等议员上完厕所,晚上要一起去餐厅吃饭,感谢大家的帮忙,你要不要也来?」 「好啊!对了。你什么时候要回美国?回去之前先参加一下国中同学会,最近(line)群组讨论得很热烈,就差你一个。」王英雄始终掛念着这件事情,因为他是国中同学会发起人,范思哲有五年没有参加同学会了。 「同学会什么时候都可以,不过美国有可能不回去了,我有在打算北上读大学。」 「不会吧!你要放弃当美国人了吗?那不是很可惜!」那不是他父母生前为他作的人生规划吗? 「我觉得美国不适合我,我还是觉得自己比较适合当台湾人。」一想到以前在美国的事情,他就心里很后悔,不太想提。 范思哲想到自己在美国,交了猪朋狗友,美好的青春岁月都浪费在异性和床上,要不然也不会高中一读读五年才勉强毕业,真丢人!这段荒唐的黑歷史,还好王英雄不知道,他只能在心中这么想。 「你要北漂,读大学?我们这里也有大学,何必一定要去『天龙国』?」对麻吉的决定他有点感伤,因为刚才他以为终于可以在一起玩了,没想到又要分开了。 「这件事我还要拜託『里长伯仔』帮忙处理,以后有空再说,同学会看何时办,我一定参加。」范思哲瞬间成为句点王。 范思哲为何会突然决定,(北漂)读大学,因为在回国转机的飞机上,听到隔壁那个给他「好运糖」的女孩和(闺蜜)提到,她们以后要读的大学和科系。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下在飞机上,他就感受到自己好像睡了很久,终于有人好像从沉睡中把他叫醒了一样,心里面感觉到彷彿有一层厚厚的浓雾被强光照耀,猛地散开了,脑袋也突然清醒了,心里的眼睛好像突然看见了亮光,一股兴奋的感受笼罩下来很不一样,可是又感觉很温暖很舒服,他很喜欢。 当他下了这个决定后,他马上在回家的路途上告诉舅舅这件事情,他看到舅舅不断说:「感谢主!感谢上帝终于听见我的祷告……」他不知道舅舅为什么很开心,只对他说:「回来台湾读大学是好的,摆脱以前的朋友圈是正确的决定,很好,很好,阿哲终于长大了。」舅舅整个人开心了起来,心情变好很多。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孟母三迁,不无道理,交到对的朋友真的很重要!天才也会因为交了不好的朋友而变成蠢才。范思哲,衰五年后,终于甦醒了。 「阿哲拍照啦!麦乎议员大人等。」「里长伯仔」用台语说道,拍了拍范思哲的肩膀,唤醒不小心神游的范思哲。 事情终于告一段落。 -- 第二章:「圣人也有过去;罪人也有未来。」 有句话说:「女人是感觉的动物;男人是下半身的动物。」范思哲在过去的五年的荒唐岁月中,彻底实行了下半段的话语。 然而身体力行的结果,使他拥有身材完美的(狗公腰)、腹肌、胸肌、臂力和经验丰富的性爱技巧,所以在他的思维里,追求女人的方法,就是想办法快速上床,坦诚相见,一劳永逸。 在美国他的朋友圈中,性爱就像三餐的主食,每天都需要吃,一天不吃会飢饿,三天不吃不会死,但会,瘦得皮包骨。 面对已经快要三个月没有性爱生活的范思哲,好像已经快到了极限,不过他还是努力在隐忍。 过去五年里天天吃大餐,顿顿都有肉,甚至大鱼大肉,有时候还会暴饮暴食,国际百滙美食更是常有的事。 今天吃日式料理;明天吃韩国料理;后天吃义式料理,到了假日狂欢派对,非洲、美洲、欧洲、亚洲、澳洲,环游世界去。 还好他有年轻健康的身体,又知道要事先保护自己,穿上小雨衣,身体才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 不过一切真的是上帝的怜悯! 他的这些荒唐行为与事蹟,就连在美国的舅舅,当时也知道的不过一小部分而已。 回到台湾之后,每当想到这些过往,他的心里就开始有一个声音,不断地在责备他,令他很难受,后悔到不行,他不断地提醒自己,过去的范思哲已经过去,现在的范思哲要重生,一定要改过自新,重新认真作人。 以范思哲太过内敛的个性,叫他去看心理医生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但每到晚上夜深人静,孤单一个人时,因为思念亲人,再加上以前荒淫无度的生活习惯,一下要改,真的很难。 于是他上网进入了某个匿名论坛,化名adam。 非常巧合的,遇到了另一个网友,也叫adam。 论坛的悄悄话功能,跳出了一个讯息。 网友adam:「你好adam,我也叫adam。」 范思哲:「真巧,你也叫adam。」 网友adam:「呵呵,你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呢?」 范思哲:「随便取的。」 网友adam:「那你很厉害,随便取都可以选到世界上第一个男人的名字。」 范思哲:「那我们一样厉害。」 网友adam:「可是,我并不是随便取的。」 范思哲:「哦?那有什么原因吗?」 网友adam:「adam在希伯来原文意思是:『祷告的人』。」 范思哲:「真有意思。」 网友adam:「(adam)这个名字,比较有宗教色彩,一般取这个名字的人,多少都有宗教信仰,你有吗?」 范思哲:「为什么这么问?」 网友adam:「我是看了你求救的文章,才来找你的。」 范思哲:「我最近会和亲人一起上教会。」 网友adam:「(国民健康署)的网站,或许你可以上去看看,那里有教导自然缓解、转移、昇华,性衝动的方法,如果还是不行,你再找我。」 范思哲:「好的,如果有什么问题,我再私密你,谢谢你。」 和网友adam结束聊天后,范思哲马上点进他所提供的网址,开始认真阅读,从中学习,如何自然缓解性衝动,并转移心思意念,昇华旺盛的精力,于是他开始约麻吉王英雄一起上健身房嘍! 「舅舅,『里长伯』刚才告诉我,房子已经找到了,在学区商圈,离学校很近,听说是新盖的,你陪我去看房子好吗?如果不错,我想马上签约买下来。」刚从健身房回来的范思哲,一进客厅看到舅舅,便迫不及待的,马上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这么快!『里长伯』办事效率这么好,什么时候去?」前几天才提,现在就找到,真厉害。 「我们等一下就出发,我先回房,换衣服。」 「你不是刚从健身房回来?要不要顺便冲个澡,再出门?」 「我刚才在健身房已经洗过了。」 范思哲在二楼房间,换衣服,才穿好裤子,连衣服都还来不及穿,就听到楼下有人在喊他,是王英雄兄妹来了,俩人不知在吵什么,于是迅速拿起床上的白色短袖上衣,穿上,再很快的照了一下镜子,赶快下楼去。 「你们俩兄妹感情怎么这么好?」范思哲一边下楼,一边说,今天听他们吵半天了,怎么还在吵。 「谁跟她感情好?跟屁虫,爱哭又爱跟!」王英雄生气的睨了一眼王小柔。 「王英雄你说话不算话!」明明之前答应她,和范思哲出去要让她跟的。 「是谁先说话不算话的?你明明答应我,电视要让我也没有呀!」是她先言而无信的。 「你们有完没完啊!今天去健身房时也吵,回来还要吵,现在要出门了,还在吵!?」好脾气的范思哲,也被他们烦到生气了。 「阿哲哥哥,人家想跟你们一起去台北看房子,好不好?」见状,王小柔马上换上(嗲嗲)轻柔的音调,攀上范思哲的右手臂一直摇,撒娇了起来。 「不好吧!你还是乖乖听你哥的话,比较好。」范思哲吓得马上甩开王小柔的手,拒绝道。 范思哲真的觉得吃不消,自从上个月开始,王小柔就像水蛭一样,黏住了范思哲,他们走到哪里,就跟到哪,害得他和王英雄想做一些男生想做的事情,都不行,他真的是怕了她了。 「不是跟你讲过了,阿哲并不想让你跟,还不信。」像水蛭一样,人家当然怕她了。 「可是我想去啊!」王小柔一副要哭,要哭的模样,仍然还不要放弃。 「我并不想让你去!」范思哲对她毫不客气,真的不想看到她了,还好再过不久就要开学了。 「你们怎么还在这里?里长伯都已经在外面等很久了。」范思哲的舅舅负责来催人。 「王小柔,你是要住在里面吗?阿哲要锁门了,还不赶快出来。」王英雄气这妹妹真是没眼色,好好的近水楼台先得月,也能搞到人家现在看到她,就像见到鬼。 王小柔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跺着脚,脚步很重的走出范思哲他家。 为了未来上学方便,范思哲真是把「万能的里长伯」拜託到淋漓尽致,不只拜託帮忙申请学校,还拜託当房屋仲介,现在又开车当司机,儼然把「里长伯」当成超人在呼叫。 开了三个小时车,终于来到目的地,一行四人进入新公寓,已经有人在里面等他们了。 「你们好,我姓王,这是我的名片,我先带你们看看房子。」一行四人跟在王先生的后面。 「这个客厅採光很好,风景也很漂亮,落地窗看出去,正好看见大学校园,走到学校只要五分鐘,总共三房两厅,两个卫浴,因为是位在学区商圈,生活机能很好,楼下就有早餐店、便利商店,右手边,那条马路转角就是邮局,再过去有银行和超市,左手边这条马路上,有很多有名的餐厅和小吃……」王先生一边介绍,一边领着他们到处看。 「这间房子本来是我们买来自己要住的,可是还没搬进来住,老人家就病倒了,我们只好搬回老家照顾父母。」 「阿哲你觉得怎样?如果喜欢,『里长伯仔』帮你谈价钱。」真不愧是万能的里长伯。 「范先生这个房子地段好,买来自住或投资都很划算的。」王先生希望房子能够赶快卖出去。 「舅舅你觉得如何?」 「我是觉得很好,不过三个房间会不会太多了,但房子是你要住的,最重要的还是你自己要喜欢。」 「三间房间刚刚好,我想一间当健身房,一间书房,一间卧室,你觉得如何?」 「你的想法很好,舅舅看到你的转变,真的很开心。」范思哲的舅舅最开心,他开始养成好的运动习惯,这阵子生活习惯改变,还愿意跟他去教会接触信仰。 「里长伯仔麻烦您了。」范思哲对这间房子很满意。 「不会啦!服务里民是我的荣幸。」里长伯笑得有点靦腆,都是老邻居,而且长辈突然意外过世,让他心存怜悯与爱心,也更多了心疼,所以范思哲的拜託,「里长伯」更是有求必应。 就这样,「里长伯」瞬间化身成为杀价高手,看得范思哲嘖嘖称奇,此时「万能的里长伯」,儼然就像是穿着,紧身(s)衣,披着披风,内裤外穿的超人般神奇。 如果问樱花里的里民,现在的范思哲什么东西最多?他们一定会告诉你:「钱最多。」钱多,真的令人烦恼啊!特别是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 因为这些钱,是至亲的血汗生命换来的理赔保险金,范思哲不想随便对待,为了不造成困扰,只好再次拜託「万能的里长伯」出面帮忙,「里长伯」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于是找来了市议员、律师、保险理财专员再次热热闹闹的开会想办法,最后决定让信託去解决。 很快的,舅舅回美国去了。 开学的第一天,范思哲早早起床,下定决心把原本在美国养成的糜烂的生活,坏习惯全部改掉。 他开始不再熬夜,训练自己早睡早起,一大早起床,锻鍊健身,培养好习惯,转移注意力,运动过后洗个热水澡,头脑变得更清晰。 爱美的范思哲,他依然延续以前的穿着打扮,一样的风流倜儻、玉树临风,发型简单有型,低调奢华的衣着,配上高瘦的身材,怎么看怎么帅。 所以今天早上从出门到楼下早餐店吃早餐开始,早餐店阿姨的一声:「帅哥你要吃什么?」拉开了序幕…… 「哎呦,真的是帅哥耶!」看得早餐店阿姨心脏蹦蹦跳,不小心把真正的想法讲出来了,只好用手遮着嘴巴,不好意思的傻笑。 「帅哥,你是我们附近这所大学的新生吗?以前好像没有看过你,不好意思啦!阿姨讲太快了,心地太老实了,你不要见笑嘿!」怎么长得这么帅,身材这么好,看得阿姨心花怒放,好像恋爱了。 老实的阿姨开心地花痴般,呆笑着,嗓门有点大,引来店里、店外客人的注意,大家纷纷好奇地转头看了过来。 「哇!真的长的好帅耶!长得又高,身材真好……」早餐店内有个女客人突然这么说。 「不知道是不是艺人耶?长得好帅……」店里、店外客人纷纷窃窃私语。 一下子范思哲,成为了眾人目光和谈话的焦点。 「不会啦!」已经习惯了。「是啊!我是新生,今天是开学第一天。」范思哲自然的对阿姨笑了一下。 「哎呦,夭,寿,喔!看帅哥看到忘了要工作。」阿姨不好意思地自言自语,然后下意识地对范思哲挥了一下手。接着说:「大帅哥你要吃什么?」 「我要一个鮪鱼三明治,一份萝卜糕和一杯大杯红茶,内用。」 「阿美,别看了!」店员小妹阿美看到范思哲,看呆了,傻住,站在那里。阿姨只好拍了一下她肩膀,提醒一下。「里面那个位子收一下,给这个帅哥坐,快点。」 范思哲住的公寓大楼,楼下就是早餐店,离学校只要步行五分鐘,由于位在学区商圈,所以生活机能很方便。 范思哲吃完早餐后,就往学校的方向走。 英俊的长相,挺拔的身影,长腿一伸,瀟洒地站在人行道上,光站在路边等红绿灯,都能吸引很多人驻足的目光。 范思哲一路,披着风靡,帅气的走进校门,一到报到处,就有一群热情的学姐,马上主动帮忙找教室,五年前的范思哲旋风,终于回来了,一路上都是眾人目光的焦点,隐约还可听到女学生们不断花痴的,尖叫声。 这是一所私立的宗教大学,范思哲因为李喜欢的缘故,鬼使神差的,也报了同一所大学,进了同一系所。 李喜欢为什么坚持一定要读这里,原因很简单,因为学费有减免,又可以和(闺蜜)林雨彤一起分租便宜又好的学生套房。 你说:「李喜欢怎么那么奇怪?读大学怎么可以那么随便选?大学学歷和科系,可是关乎未来的就业,怎么有人想法这么的另类?」 这就要从李喜欢的家境讲起,李喜欢从小就是阿嬤带大的隔代教养產物,她有一个不事生產、不务正业,整天(浪流连)吃喝嫖赌,坏习惯一大堆的父亲,而她母亲未婚有孕,在生下她之后,就把她丢给她阿嬤,因为找不到她爸,也不想找,只讲了这是她老爸的种,就把刚出生的她和出生证明,一起丢给了她阿嬤,然后跟别的男人跑了。所以李喜欢在刚出生的隔天,就没有母亲,她的户口是阿嬤报的,名字是阿嬤取的,因为一生下来,就被父母拋弃,父母都不喜欢她,故取名为喜欢,阿嬤希望她长大以后,能够改变命运,所以取名为李喜欢,跟着父亲的姓。 爱她的阿嬤,辛苦把她养到国中毕业的那一年,就离开去了别的世界,还好阿嬤有偷偷留下一些存款给她,并从小就教育她,要勤俭持家,在阿嬤特别的教育下,教了她很多老人的智慧,和老人家的思想,也教她最重要的是要提防居心不良的坏男人。首要,第一个要提防的,就是她那个不肖父亲,提防他会来骗钱,拿去吃喝嫖赌,所以为了能成功骗到父亲,她只好装穷,让他以为,她没有钱。 李喜欢国中毕业后,放弃白天的学校,去读夜间部学校,白天打工晚上读书,装得好像没有钱过得很辛苦,所以她就养成了一个生活习惯,钱不是用来花的,而是拿来存款理财,积少成多变大钱的。 然后在学校,认识了同班同学林雨彤,林雨彤也是阿公、阿嬤隔代教养的產物,两个人有类似的成长背景,所以也算是一种同病相怜,互相吸引,自然成为了好朋友。 林雨彤的母亲是东南亚国家外籍配偶,生下她后,父亲没多久意外身亡,母亲受不了她家贫穷,于是回国去了。 刚好她家住在教会旁边,教会的牧师、师母很热情,富有爱心,从小陪伴林雨彤长大,对她们家有很大的恩情和感情,也教导她有美好的信仰,并且提供很多生活的支助和资源。 所以李喜欢在认识了林雨彤后,也跟着受惠,而林雨彤在教会牧师、师母的建议帮助下,选择读私立的宗教大学,她就约了李喜欢一起去,因为学费可以减免,房租在教会的帮助下和林雨彤分租可以便宜很多。 于是两个人快快乐乐的结伴,去读了私立宗教大学,选择教育学院的家庭教育系,这个科系主修,家庭教育学程与心理辅导学程,也可选修长照与乐龄学程、食品营养学知识,休间旅游管理和一些家庭、生活的知识、证照,还可以考导游相关执照,成绩优秀的话,还可以考入政府机关的家庭教育体系,当上公务员,再不济也可以成为约聘人员。 -- 第三章:重新制定人生计划,「挑选猎物的, 一进到教室,范思哲就引起了一个不小的骚动,女同学们纷纷转头注视的看着,人长得帅所造成的吸引力,有时候也很身不由己,并不是他愿意,这个骚动里,也包含了林雨彤与李喜欢的声音。 范思哲正在寻找座位,开啟了雷达,迅速的扫视看了一圈教室里的情况,隐约看到了一个熟悉纤细的身影,旁边刚好有个空位,他不假思索地,就朝那个方向走去,经过了她的身边,来到她旁边的位置,还没坐下,李喜欢就马上开口提醒他:「同学,很抱歉!这个位置有人坐了。」李喜欢马上为刚好去上厕所,还没回来的林雨彤顾好位置。 范思哲只好道声谢,转身再次寻找其他空位去。 林雨彤上完厕所回来时,手上拿着一瓶饮料,刚好和正在找寻座位的范思哲擦身而过。 咦?这个人怎么那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走着走着,啊!想到了!林雨彤瞬间张着大大的眼睛,好像发现什么稀奇的宝物一样,兴奋得忘了控制音量,正好来到李喜欢的位置旁边,拍了拍她的肩膀,直接大声的说:「小欢,那个人不是飞机上的那个死人脸?」 林雨彤长相可爱,五官鲜明,一双眼睛大大的,谷露露的,灵活有神,中长黑发整齐的在肩上。身高一六三,只比李喜欢矮一点点,身材偏瘦。 李喜欢瞬间觉得尷尬,马上提醒她:「你小声一点啦!大家都在看了。」这个林雨彤就是个性太单纯直接了,有什么说什么。 李喜欢身高一六六,体重四十八公斤,比林雨彤看起来瘦一些,眉清目秀,未施脂粉,看起来很乾净,毫无匠气,皮肤白皙,气质安然恬静,黑色长发及腰。 「不小心忘记了,抱歉,抱歉!不过是飞机上那个人对不对?你有认出来吗?当时你还拿糖果给他。」林雨彤马上把音量改成窃窃私语。 「好像是他,他刚才差点就坐了你的位子,还好刚才我没有和你一起去上厕所,否则我们的位子就被别人坐走了。」 「谢谢你,替我顾位子,你最好了,对了,你还没吃早餐厚,这瓶苹果牛奶给你。」林雨彤总是这么贴心,常常会注意到有些小细节,特别照顾李喜欢。 「谢谢,你怎么还特别去买饮料给我。」 「刚好厕所外面有贩卖机,看到有你喜欢的就顺便买而已,不用谢。」 虽然只是一个小心意,李喜欢仍然很感谢(闺蜜)的用心,于是用无声的气音加上手势表达感谢,「爱你,喔,谢谢。」拇指与食指交叉,比出一个小爱心。 过没多久一名男老师就进来了,开学的第一天,照例先点名、报学号加自我介绍。老师非常的专业,先点名给,座号。 「各位同学大家好。敝姓林,你们可以叫我林老师,我是你们的班导……我们的学号,很简单,是按照各位的报名入学的时间顺序编排的,无关乎,考试成绩名次,学号的后两码,是你们的座号,已经事先编好了,所以现在开始点名……1号xxx。」 「到。」 「2号xxx。」 「到。」 「3号林义夫。」 「到。」 林老师持续的点名中……「26号林雨彤」 「到。」 「27号李喜欢。」 「到。」 「28号范思哲。」 「到。」 「大家都很准时,很好。我们班上总共28名学生全到。」 老师点完名之后,直接打开投影机,播放(ppt),自我介绍了他的姓名、学经歷,简单明瞭又快速。 「各位同学,依照惯例,开学的第一天,必须先自我介绍让大家认识你,我自我介绍完了,现在换你们自我介绍嘍!为了使自我介绍时间变得更有趣,也能够更快记得同学们的名字,自我介绍之后,我们来玩个破冰游戏,『名字接龙』,好吗?」这是每一次林老师带新生班级固定会玩的游戏。 「好,不要啦!不好!好好好……」同意与不同意的声音,此起彼落,最后被同意的声音淹没。 突然有个男同学开始起鬨。「老师,不然我们分组比赛名字接龙,用码錶计算时间,看哪一组速度比较快,速度慢的就算输,下课后输的出钱,请,赢的人喝饮料好吗?」 「老师,我们班看起来男生和女生的比例差不多,不然男生一组,女生一组好了?互相比赛。」又有一个男同学跟着提意见。 「老师,既然是男女对抗赛,请饮料好像不够有趣,乾脆请吃饭好了。」突然有一个女同学提出了这样的意见。 「好耶好耶……刚好可以下课后聚餐……」又有几个女同学跟着附议,没想到事情发展这么热烈,全班兴致勃勃,很快达成了共识…… 「感谢同学们这么热情活泼,也谢谢大家这么热烈的响应,我们先自我介绍吧!刚才老师已经示范过给大家看了,请大家尽量自我介绍得详细一点好吗?不要只说自己的名字,大方一点。我们先从第一排第一位开始,麻烦请第一位同学出来自我介绍。」 「老师,各位同学大家好!我的名字叫张以琳,弓,长,张,可以的,以,王林,琳……」 陆陆续续同学们不断的上台自我介绍,范思哲脸枕着手臂,目视前方,但注意力显然不是在讲台的同学自我介绍上,他的心思飘的有点远,但时不时却会把目光往李喜欢的方向看。 他的目光像是在打量着什么诡计,心思不断的快转。 自我介绍时间真的很无聊,根本引不起范思哲的兴趣,人只要无聊就容易胡思乱想,想东想西,对一个在过去五年人生的岁月中,满脑袋,精虫衝脑,最令他感兴趣的不是异性,就是性的精力旺盛的男性来说,似乎在习惯的事情上,才能更多引起他的注意力。 人是一种很容易会去依照,旧有习惯,行为模式去思考,然后行动的习惯性动物,俗称惯性思维。 范思哲虽然很想好好重新作人,但骨子里的旧思维仍然在他的脑海里盘旋,再加上已经有三个多月没有性生活了,对于一个曾经习惯天天大鱼大肉的人,你突然叫他吃素,不是要他的命,吗? 于是他不断的在动脑筋,看来该解决他目前最棘手,该如何吃肉的问题了。他想着,既然要重新作人,只要他不要再犯,以前,滥交的错误,专心一段时间只交往一个女朋友,那么就不算是没有重新作人吧! 交了女朋友后,就可以天天吃他想吃的肉,又能解决问题,那么他目前当务之急,理所当然就是要先找到一个合适的目标,然后去狩猎,那么猎物的条件是什么呢? 他思考了一下,根据以往,他(被渣)的经验来看,那些女人的条件,不是太会打扮,就是长得太漂亮引人注目,要不就是家里有点钱和权势的。 对于范思哲选择猎物的条件,第一个想到的居然是不希望(被渣),果然人都有那自私的劣根性,自己(渣)人家就可以,但(被渣)就不行,不管是不是长得帅得没天良的范思哲,也会怕被(渣女)渣,果然上帝是公平的。 所以正当李喜欢上台自我介绍时,范思哲突地睁大了眼睛,专心的看着讲台上的李喜欢,心里不断打量着这个女孩。 长相中上,未施脂粉,身高普通,目测约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身材……普通吧!因为看不太出来,衣服穿得有点宽大,不过算是瘦,若真要说穿着,真的有点寒酸,不算新有点大的短袖灰色t恤,再加上洗得有点旧的深蓝色长牛仔裤,不过唯一亮点,是她那头漂亮,没有烫、染,黑到发亮的及腰长发,看着看着,范思哲不经意地嘴角勾出了一抹似有若无的笑容。 这个猎物,不正符合他的狩猎条件吗? -- 第四章:设计捕抓猎物的方法,「第一招:当 很快,班上二十八位学生自我介绍都结束后,就开始了接下来的名字接龙游戏。 「名字接龙游戏男女同学各十四名,共有两队,男女对抗赛,游戏方法很简单。」林老师走下讲台说。 林老师很快解释了游戏的方法和规则。 「名字接龙,顾名思义,就是把队友的名字背起来,连续说出队友正确的名字,不断接龙的游戏,只要队友中间如果有人说错名字,就必须再重新从第一位同学,重头开始接龙,直到完全把所有队友的名字背对为止,愈后面的同学会愈辛苦,因为必须背完队友的名字……时间最快的那一队算赢。需要两组各推派一个代表出来,猜拳决定,哪一队先开始。」接着林老师趁着空档拿出手机里的码錶功能,预备计时,又接着说:「我当裁判负责计时。」 最后两队推派排头出去猜拳,赢的那队决定先后,男生队,猜赢了,于是一致决定由女生队先开始游戏比赛。 林老师充当裁判吹号,并把手机拨到码錶的画面,把手机放在最靠近的桌子上预备计时,高举右手用力一挥下。「女生队第一位同学开始,预备起!」 「我的名字叫作张以琳。」 接着第二位同学马上接着说:「她的名字叫作张以琳,我的名字是陈晓彩。」 第三位同学马上接着说:「她的名字是张以琳,她的名字是陈晓彩,我的名字是林心怡。」 女生队刚开始很顺利,但到了中间有一个同学错了一次,另一个同学错了两次,到了林雨彤很顺利,到了李喜欢因为是排在最后面一个,太多的名字,背得有点压力又紧张,也错了一次,总共花了五分三十秒。 男生队也总共错了四次,范思哲是最后一位,不知是故意还是无意,名字背得有点慢又错了两次,结果花了六分零三秒才完成。 整个游戏结束后,有人不高兴了。「抗议!范思哲你是故意放水的吗?刚才自我介绍的时候,你不是说你是美国某某私立高中毕业的吗?那个学校是名校,如果不是成绩和家世非常优秀,根本读不起,我表哥也是读那个学校的,你别想唬弄人!」 听到有人这么抗议,很多同学都竖起了耳朵,睁大眼睛,看向范思哲开始窃窃私语,同学们比较好奇的反而是范思哲的家世背景,为何他有能力读美国名校?输赢问题倒是其次了。 「真的很抱歉!男同学们,因为我的缘故,害大家输了,我在美国多年,最近才刚回国,所以国语使用得不是很流利,背起名字比较吃力,真的很对不起大家,不过我承认,我是有心故意放水的。所以这次聚餐费用我负责好吗?餐厅等级选好一点的没关係,以表达我个人的诚意。」钱能解决的问题,在范思哲眼里都是小事情。 「范思哲你为什么要故意放水?」其中一位女同学听到了范思哲表达的重点,直盯着范思哲看,好奇的马上提问。 「对呀对呀……范思哲你为什么要故意放水?」之后此起彼落,也有三四个人也接着问着,好奇心是会传染的。 「范思哲同学,你可以告诉大家为什么你要故意放水?」林老师也被影响,跟着非常的好奇起来。 范思哲看了一眼李喜欢,然后抬头看向大家,「因为我对班上的一位女同学一见钟情,捨不得她输,我想要追求她,所以想请同学们帮忙好吗?今天晚上的聚餐请让我全部出钱,我非常的乐意。」 「哇好浪漫喔!到底是谁那么幸运?」又是那个好奇的女同学在发言。 一下子所有的人又更好奇了,游戏的输赢,到了此时已经不是重点了,大家一致好奇的引颈期盼范思哲能公佈答案。 「范思哲,到底谁是那个幸运儿?是不是陈婉妮?」一个男同学莫名奇妙且紧张兮兮的,突然就发言,瞬间所有目光,纷纷都集中到那个叫陈婉妮的女同学身上,那个叫做陈婉妮的女同学,有着模特儿般的身材,容貌艳丽,全身名牌,妆容精緻,一脸傲气,一看就是富家女,真的蛮配范思哲的外表的。 「不是!我一见钟情的人是李喜欢。」这个时候千万不能被乱点鸳鸯谱,被女主角误会了,就没戏唱了,否则他的猎物跑了怎么办? 李喜欢当下感觉自己,彷彿猛然莫名奇妙的就被从天而降的雷公打到,当场愣在那里,耳中一阵耳鸣,脑中一片空白,两眼发直,呆、愣在那里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怎么会突然好像被雷打到一样?!怎么那么倒楣?!好好的在教室里,也会被雷公打到?!妈呀!一个人在地球上,被雷打到的机率,到底是几十万分之几?! 「彤彤,你帮我(google)搜寻,人在地球上被雷打到机率是多少好吗?」李喜欢久久才回过神来,莫名奇妙的转向旁边的林雨彤问道。 「小欢,(google)搜寻的答案是六十到七十万分之一。」林雨彤果真迅速的拿起手机,帮李喜欢查到了标准答案。 这时下课鐘突然响起,大家为了想下课,于是问题先停在这里,林老师确定了聚餐,有人想主动请客,哪有不让他出钱的道理,于是推派了一个临时班长林义夫同学,负责订餐厅,并说:「我们先到这里,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下午聚餐时再讨论,下课。」 「范思哲同学,请你出来一下好吗?」李喜欢鼓起勇气,来到范思哲的面前,她李喜欢莫名奇妙的就被雷打到,总要问一下那个罪魁祸首到底为什么吧!也不等被问的人是否要回答,李喜欢就转身出去了,范思哲看情况,理所当然的跟上去。 他们来到教室走廊的贩卖机前面,因为这个转角刚好没有人。 李喜欢劈头就问:「范同学,你为什么要开这种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范思哲距离李喜欢约有一个手臂的距离,不疾不徐的低头看着她,回答她。 「那你是不是和同学打赌?」李喜欢从教室到这一路上就在思考,到底是什么原因?范思哲长相又没缺陷?根本帅得令人嫉妒!手长脚长也没残废?一个从头到脚,怎么看怎么都帅气的男人,怎么会突然莫名奇妙好像被雷打到?对着全班同学的面前说,对她一见钟情。太可疑了?! 「我没有和同学打赌。」范思哲饶是兴味的,仍然低头看着她。 「那你到底,有什么目的?」李喜欢正视着他,无所畏惧,目光专注有点犀利,好似非要看出她要的答案般。 并不是李喜欢太过自卑,也不是李喜欢没有自信,而是她觉得,无缘无故,天上不可能会突然掉下幸运给她捡! 「你觉得呢?」范思哲总不会傻到和她说,因为我精虫充满脑,需要一个女人帮我解决这个问题,而你看起来又好像很好追的样子,所以才把你设定为目标猎物吧! 「是我在问你,怎么变成你在问我了?」李喜欢被反问得有点不知所措。 「你是被骗长大的吗?」不然怎么防备心那么强? 范思哲脑筋快转着,怎么随便挑个猎物,也会被他挑到个防备心那么强的,那他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到肉?是不是该换个猎物会比较好? 「阿……你,才是被骗长大的啦!」差一点李喜欢就要回答,「对啊!你怎么知道?」 天知道,她真的是被从小骗到大的,从她懂事以后,就要天天提防那个不良的老爸来骗钱,阿嬤还怕她会笨笨的,被她那不良的父亲,拐骗去卖了,换钱。所以天天教育她,如何提防她老爸的种种招数,除了林雨彤外,没有人知道她,确实是被骗长大的啊! 「那你为什么不相信?」范思哲又问,再次饶有兴味的低头看着她。 「等等!明明是我先问你的,怎么反倒换成你在问我了?」这个人怎么就是不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他们互相沉默了,十几秒鐘后…… 「因为爱情,根本就没有为什么?」范思哲脸不红气不喘的睁眼说瞎话,仍然看着李喜欢,希望用这句话,矇骗过去。 李喜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对他招了招手说:「你跟我来一下。」 李喜欢带范思哲来到不远处的大镜子前,两人并肩站着。「你看看镜子里我们两个人站在一起,哪里?速配了?你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的公子哥。全身都是名牌,人也长得像名牌,而我脸长得普通,全身穿着,和你比较起来,严格说来还有点寒酸,你有看过百货公司精品和夜市地摊货,放在一起卖的吗?」他们从头到脚,论到穿着的话,仔细看起来还真的很不配。 「穿着打扮是可以改变的,但人的自信是最重要的。难道,你对你自己没有自信吗?」看来明天开始他要换穿着造型了,这个穿着,在她面前真的太(骚包)了,不适合! 「这跟我有没有自信?又有什么关係了?范思哲同学,你怎么就是不回答我的问题?」李喜欢第一次觉得真得很无力,怎么每一个问题,他都可以这么简单的反问回来,她感觉好像自己就像用了全力去打,却打在范思哲这团棉花上,根本使不上力,好挫折!怎么办? 「我已经回答你了,只是你故意忽略。」这时上课鐘声又响起了。 「你都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在哪买的?」上课了,先得到他要的答案比较重要。 「关你什么事?」李喜欢这次直接不理范思哲,上课鐘声响起了,她得先去上厕所才行,转身就往女厕方向走去,解决生理问题比较重要。 范思哲眼看问不到他想要的答案了,也快速往男厕所走去,要上课了,憋尿不好,有碍身体健康。 到了中午用餐时间,李喜欢和林雨彤结伴一起到学生餐厅用餐,两人点了两碗肉羹麵,和一碟小菜,盘子里有,鲁蛋、豆乾和海带。面对面坐在同桌吃午餐,林雨彤忍不住好奇心,一坐下马上就问李喜欢:「下课的时候,你和范思哲同学到底谈了什么?怎么看你一脸气呼呼的,好像心情不是很好?」 当时林雨彤超级想要跟,可是李喜欢不让跟,说她要和范思哲单独谈,害她现在好奇得要死。 「你那么好奇干嘛?听他满口胡言乱语的根本不回答我的问题,也不知道哪一句是真的!」李喜欢此时再想起来,她真的怀疑,范思哲有可能是比她那不良老爸还厉害的骗子。 「那他,对你讲了什么?」林雨彤更好奇了。 「我问他到底有什么目的?他竟然回答我,因为爱情根本就没有为什么?」李喜欢想到就有气,寧愿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能相信男人的那张嘴!李喜欢突然想到阿嬤在世时,常常讲的一句台语,(骗鬼卖呷水)。 「范思哲真的这么说?开学第一天就跟你当眾告白,第一次你找他说话,就谈到爱情的问题,好浪漫喔!」俩人,此时思想根本不是同一频率。 「林雨彤你不要那么好骗!可以不可以?我才不相信他讲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的道理,你不知道吗?」面对林雨彤的单纯,李喜欢当下真的很无力,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谈下去。 「是这样没错!但小欢,不要因为你爸爸的关係,就一根桿子打翻一船的男人好吗?难道全世界的男人都是骗子吗?如果不是因为爱情?那范思哲到底为什么要当眾向你告白?难道他,吃饱了,撑着?没事干?」面对李喜欢这个从小就缺少爱的好友,林雨彤真的很心疼。 虽然俩人同样从小没有父母的照顾,但她至少还有阿公和阿嬤疼爱,而李喜欢却天天都要提防,她那个不良老爸的骚扰,真的很可怜。她真的希望李喜欢能有个人来爱她,能有个好男人可以让她依靠,让她不要每天生活得像刺蝟一样,浑身是刺,全身是伤! 「我怎么知道他到底为什么?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她此时的心声:「我的好(闺蜜),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单纯好骗,好吗?」 真的觉得非常头大,要应付范思哲又要面对林雨彤的不同频率和想法,李喜欢此时觉得一个头两颗大。好好的午餐时光,吃得真的食不知味。 「小欢,搞不好他是真心的也不一定啊!不然他何必在全班同学面前告白,如果有心欺骗,为什么要把事情搞得那么大?全班同学和老师可都是你们的见证人喔!」林雨彤确实是个单纯的人,她试图说服李喜欢不要防备心那么重。 她认为世界很美好,虽然这世上有骗子存在,但并不是所有人全都是骗子,这世界上也有很多好人的,或许范思哲真的是真心的,那她的好(闺蜜)就有可能享受恋爱的甜蜜,她是真心希望李喜欢可以,被爱,也能爱人。 「彤彤,你可以不要再说了吗?这件事你不要插手好吗?他是不是真心的,我自己会判断。」先就此打住,午餐时间宝贵,可不能全花在争论上,再不快点吃,麵泡在汤里会烂掉。 -- 第五章:设计捕抓猎物的方法,「第二招:结 午餐时间很快就要结束,李喜欢和林雨彤回到了教室预备,这时听到临时班长林义夫站起来发言,「各位同学,请大家注意一下,为了更快讨论下午的聚餐时间和地点,我创了一个line的班级群组,取名:『家一甲』,麻烦同学看到通知赶快加入,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在这里讨论。」 林义夫话一讲完,坐回自己的座位后,大家的手机就都出现了一则line的群组加入邀请通知。范思哲看了一下按了加入,没想到接着又跑出另一则国中同学会群组的邀请加入通知,他一併按了加入,立时电话在下一秒就响起,手机萤幕显示:「王英雄来电。」 「喂!英雄你是随时守在手机旁边online吗?不要这么准确,好不好?」他心想:「我才按加入国中同学会群组,你就马上打电话过来,是要吓死人吗?」 「阿哲你还敢这么说,我还没问你咧,群组邀请都两个多月了,现在才愿意加入,你是有这么忙,逆,大忙人?」他立刻说出他的不满。 「好啦!有事快说,有屁快放。」要上课了,没时间。 「你不是答应我要参加国中同学会吗?麻烦你在群组回答一下,你要参加同学会就好了。」没事跑到那么远去读大学干嘛,害他找人都要打电话。 「知道了!我要上课了,先这样,bye!」掛完电话,范思哲马上滑到line国中同学会群组,回答:「参加!」然后手机关静音,准备上课。 刚开学课业确实比较轻松,这一堂是英文课,根本吸引不了范思哲的注意力,范思哲思绪再次飘向远方,他在思考着,今天上午的当眾表白到底哪里做错了?为什么李喜欢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反而一脸防备,拒他于千里之外。 以前在美国他们的朋友圈里,这种高调的告白方式,不是都无往不利吗? 在美国告白的事,他也没少做过,秀家世、财力,靠着他本身的长相优势,通常告白后,很快女生就很自然而然自己贴上来了,他根本也不用出什么力,也不用花什么心思就手到擒来,那这次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百思不得其解,看来该出第二招了。 人多好办事,他必须要有合作伙伴,除了同班同学外,最重要是收服李喜欢的(闺蜜)才是最首要条件,范思哲脑袋不断盘算着该怎么做。 下午第一堂英文课「家一甲」line群组里大家讨论得非常热烈,看来不专心上课的人,不只有范思哲而已,下课后的聚餐,比英文课还要吸引人。 英文课后,临时班长林义夫有些靦腆的找上范思哲。 「范同学,群组里大家讨论说:『要去学校商圈附近的百货公司十一楼,国际百滙美食餐厅吃buffet』,你觉得如何?」一个人头的费用可不便宜,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有点奢侈的。 「我对这边的餐厅不是很了解,大家决定就好。」他现在没心思在这里。 「可是那个餐厅一个人头要一千多元,想说还是要让你知道一下,比较好。」大家宰盘子不手软,林义夫觉得有一点良心不安,觉得还是告知一下比较好。 「没有问题!如果同学们愿意多帮忙一下,我会更感激。」有钱能使鬼推磨。 「班长,阿哲同学都这么讲了,当然没问题嘍!」就在这时,突然有一隻细瘦的手,搭上中等身材的林义夫的肩头说道。上课时在班级群组里,宰盘子他刚好有份。 他是林天添,眼神灵活的看向范思哲,又对他伸出了右手,准备示好握手。 「你好,我是林天添,叫你阿哲可以吧!我非常乐意帮忙。」有机会能结交更多有益处的同学,林天添怎能放过这个机会。 握住示好的手,这个林天添长相清秀,身材高瘦,只比范思哲矮一点,戴着黑框眼镜,一脸书生相,范思哲回想了一下,上午的自我介绍时,他好像提到住在北市,也是读北市的公立高中,并且在告白事件时,就是他突然很紧张的要把他和陈婉妮配对的人,所以他特别有印象。 「你好我叫,丁喜乐,我也很乐意帮忙,我与阿添是高中同学。你们可以叫我,阿乐,或是喜乐。」又有一个想要拓展人脉的同学出现了。 「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互相帮忙,没问题!」林义夫看这情势,立刻开口道。 「谢谢大家,以后就请大家多多帮忙了。」真顺利!一下子多了三个队友加入。 「我先打电话去预订餐厅位子,你们继续聊。」林义夫转身回到自己座位打电话去了。难得有机会去高级餐厅吃饭,手脚当然要快一点,(盘子)可不是常常有的。 没想到事情那么顺利,开学第一天范思哲就结交了一些同学,看来他真的转运嘍! 下课后,「家一甲」的全班同学和林老师一起步行,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往学校附近的百货公司去,学校附近有商圈真是方便,生活机能便利,走路就可以到,真好! 趁着在走路的这段时间,范思哲走到李喜欢和林雨彤的后面,那几个约定要帮忙的男同学们,也走在范思哲的附近,范思哲找机会在等红灯时就和林雨彤攀谈。 「林雨彤同学,我们可以加好友吗?」范思哲不想浪费时间,一针见血,单刀直入,说明目的。 「可以啊!你要加facebook还是instagram或是line?」林雨彤想当李喜欢和范思哲的红娘想疯了。 「可以都加,吗?」没想到这么顺利。 「可以啊!」林雨彤兴高采烈。 「小欢你也顺便加一下范思哲好友嘛!」心想:「他可是要追求你的。」林雨彤这个红娘,不,助攻一下,怎么可以! 「彤彤,我只有line比较常用,你又不是不知道。」真是的,不要这么鸡婆,好吗? 其它的社群软体李喜欢根本不敢用,帐号是有办,但不敢po文,只有瀏览的功能,因为一旦使用了,就会有被标注和定位的可能,为了躲她那不良老爸,她可是非常小心的。 社群软体摆明了是曝露了自己的所在位置,太危险了,所以社群软体帐号对李喜欢来说只是摆设。 「李喜欢我们加line好友就好,好吗?」范思哲抓紧机会,心里万分感谢林雨彤的神助攻,这个神队友太给力了。 「你line的行动条码给我,我扫你的条码加你。」李喜欢迫于情势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这时候如果不让加好友确实有点太矫情了。 于是趁着等红灯的空档,就这么巧的,刚好让「家一甲」的同班同学们,互相加入了常用的社群软体的好友,彼此友谊更热络了。 到了聚餐的餐厅时,神队友们又非常给力的,有意也刻意的就让李喜欢和范思哲同桌,这家餐厅的位子都是四人的桌子,所以林雨彤和林天添也和他们同桌用餐,隔壁桌,坐了另外两个队友林义夫、丁喜乐,于是这桌的位置李喜欢和范思哲就互相坐在对面,还真是巧合啊! 这么刻意的安排李喜欢如果还看不出来,那就真的是笨蛋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论在飞机上那次,怎么再次遇到这个「风骚的范思哲」之后,她就觉得莫名奇妙的,好像所有的情势都不利于她了!? 一切都怪怪的,可是她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怪?! 这一切,就好像是有一隻无形的手在操控一切般,不论周围的人际关係、风向、情绪、空气中的氛围,味道和气势怎么都,逆她而来了呢?! 要说,衰!又好像不像,但若要说不是衰,好像也又不是!?总之就是所有只要是与范思哲有关的一切,都变得怪怪的了,令她感觉所有的一切都不再那么的顺遂了! -- 第六章:设计捕抓猎物的方法,「第三招:撩 百货公司十一楼国际百滙美食餐厅,人声鼎沸,络绎不绝,热闹滚滚,虽然不是假日的晚餐时间,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 「小欢我知道你是海鲜控,刚好看到海鲜吧上有你最爱吃的白灼虾,我帮你先盛了一些。」林雨彤拿了一整盘子山的白灼虾,大摇大摆的坐了下来。然后对着同桌的两个男同学说:「我拿了很多大家一起吃。」真是豪气!她总是这么热情、鸡婆又有爱心。 「彤彤,谢谢你。」李喜欢真的很感谢林雨彤总是那么的贴心,她下一秒就伸手要去拿她最爱吃的虾子。 「阿哲,你不是想追求小欢,还不赶快贴心的帮忙剥虾的壳,之前不知是在哪里看过说,会帮忙女朋友剥虾的壳的男人,最有魅力了。」林雨彤滔滔不绝的说道,仍不忘她的任务,继续神助攻。 「彤彤,你怎么随便使唤人,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林雨彤不要这么鸡婆!好,吗?想当红娘想疯了吗?她有手! 没想到范思哲动作如此敏捷,竟趁着李喜欢和林雨彤讲话的空档,就已经快速的剥好了三尾虾子,动作华丽丽地,放到李喜欢正在吃的盘子里。 「喂!真的不用,我有手。」现在是当她是残废吗?怎么没有人在听她说话啦!又还不是她男朋友,怎么好意思叫人帮忙剥虾的壳! 「小欢今天你就好好享用美食就好,不用弄脏你的手,男朋友就是要用来使唤的不是吗?你要吃多少,阿哲一定都会帮你的。」鸡婆热情的林雨彤发挥的淋漓尽致。 等等林雨彤,会不会入戏太深,跳得太快了?!她什么时多了一个男朋友啦!她怎么不知道? 李喜欢着急的心想:「你怎么那么快就要把我给卖了?有这么急,吗?!」李喜欢瞪了一眼林雨彤,希望她收敛一点。 「想吃多少我帮你,没关係!」范思哲又放了几尾虾子在李喜欢的盘子里,害得李喜欢顿时好尷尬,不知怎么办才好?只好低头专心吃东西。 也不知怎么地,吃着吃着……馀光中,就看到了对面有一双骨节分明好看,又修长、性感、帅气的手,正在勤奋地剥虾中,这手真好看! 登时李喜欢瞬间脸红了起来,全身燥热莫名,那潮红,立时红到耳根处,动作之迅速,令李喜欢措手不及,有点惶然不安,手足无措!无意识的就拿起盘子里,早就剥好的完美虾子,放进嘴巴里,嚼了起来。 「今天的虾子真新鲜,真好吃……」嘿嘿嘿没话,硬是找话来说,因为脸红了不知怎么办?! 猛然惊觉,身体愈来愈……热!她的眼睛紧张到不知该往哪里看!脸部持续地红着,手足无措间,只能不断塞虾子放入口中,持续地咀嚼着,愈吃愈嚼,脸却愈来愈红……似火!良久后,李喜欢猜想自己的脸是不是快要热到爆炸了! 妈呀!热到受不了了,她需要灭火!看来需要去吃冰淇淋消一下脸上的火气了! 「我想去拿冰淇淋,彤彤,我顺便帮你拿。」飞也似的赶快逃,现在李喜欢只想要藉由,冰遁!赶快逃离这里。脸好像又更热了,像一颗鲜红美丽又多汁的红蕃茄,红通通的。 「好啊!我的口味你很淸楚,谢谢你唷。」她们不愧是(闺蜜),相处了三年,彼此喜欢什么都瞭若指掌,她连忙一边说一边用眼神示意范思哲跟上去。 「我也想吃冰淇淋,我跟你一起去!」范思哲快速的拿湿纸巾,擦完手,就跟上。 「阿哲你顺便帮我拿,我要巧克力加香草口味的冰淇淋各两球,麻烦了。」林天添适时的和范思哲说道。 「好。」 范思哲从刚才坐在位子上,慢条斯理的替李喜欢剥虾的时候,就发现李喜欢脸红了,他不知道她是为了什么原因或是谁?才脸红的,不过他就是看傻了眼,没想到有女孩子脸红起来这么美,那皮肤吹弹可破,未施脂粉的脸却粉红,鲜嫩如能出水,红得真漂亮,那火红,红得透到白嫩嫩的耳朵,美得像红艳的玫瑰花,随便捻就能捻出鲜红的花水似的。 因为脸红还没有退,李喜欢站在冰淇淋柜前拚命低着头,羞涩的双眼,只能盯着冰淇淋看。当感受到范思哲站在她的身旁后,她的身体更热了,脸蹭、蹭、蹭……的又更红了,体温急速上升,好像还听得到脸红时温度上升的声音般。 真是要命!怎么这么热?!一想到自己脸红的程度,李喜欢就更加害羞,惶惶无措,根本不敢把头抬起来,只好死命的瞪着冰柜里的冰淇淋行注目礼。 「小欢,林雨彤都这么叫你,我以后也这样叫你好吗?你也可以叫我阿哲或是思哲都可以。」趁着李喜欢正害羞脸红时,范思哲趁胜追击,更加大胆地大大方方的看着李喜欢的脸,红得真美!真想一亲芳泽! 「嗯…」李喜欢不知所措的用气音回应范思哲,莫名地心跳加速。 「你和彤彤想吃什么口味的冰淇淋?我帮你们好吗?」范思哲仍是紧盯着李喜欢的脸部看,他饶是兴味的欣赏着李喜欢脸红的模样。 「好,麻烦你。我要香草、牛奶和草莓,彤彤的是香草、草莓和巧克力。」脸红羞赧到不知如何的李喜欢,此时只能随口回应,仍然死死盯着冰柜里的冰淇淋看,好似那几桶冰淇淋可以救她脱离目前脸红的窘境。 「有人告诉过你,你脸红的样子很漂亮吗?」范思哲不愧是情场老手,调戏起李喜欢这个情场菜鸟,根本是小菜一碟。 「蛤?!」她是不是听到他口中说出了什么?她很漂亮之类的?真要命!心跳速度又更快了! 登时李喜欢脸红加大,竟然呆、愣在那里,眼睛大大的有点萌,那模样!害得范思哲顿时看得好想犯罪,可是现在正是在人来人往的餐厅,根本英雄无用武之地,扼腕! 「我很喜欢你现在的样子,真的很美。」实话实说,范思哲根本是,撩妹高手、调情圣手,情话说起来根本是炉火纯青,挥洒自如,一套,一套地,李喜欢听得飘飘然的,只能呆、傻、愣在原地,站在那里随便人撩,真口怜! 「怎么又把头低下去了呢?抬起头来好吗?美女就是要让人欣赏的,走吧!我们回座位去,别人还在等着要挖冰淇淋。」看到李喜欢这么不经撩!范思哲暗爽在心里,顺便提醒她,因为后面排队的两个女生,正在花痴模样的看着范思哲,撩妹中…… 范思哲这个情场高手,根本是色狼等级的,简直是情话一开口就出神入化,登峰造极,丝毫不吝嗇讚美人。 李喜欢听得更加脸红心跳,面红耳赤,那紧张的心跳速度,加上身体的热度与脸红的程度,和情话的甜度,再加上范思哲那张脸的帅度,跟身高的高度……李喜欢这个没有谈过恋爱的小红帽,哪是情场大野狼范思哲的对手! 哈哈哈……范思哲现在乐得在心里都开了花,那花儿,可不是只有一朵那么简单,根本是一整个花园般的繽纷灿烂,光彩夺目,耀眼到心情都飞上了天际! 狩猎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有肉可以吃,不然他干嘛打猎?又不是吃饱太间,没事干!已经三个多月没吃肉的范思哲,光闻到肉香,都会饿到口水流满地,目前都饿到可以吃下一整头大象了。那精虫!都直冲到脑门的程度了,你叫他此时心里和脑袋里能有什么有文化、有营养、有素质、有气质、有内涵的东西吗?那可真难为他了! 小红帽李喜欢,在大野狼范思哲的眼里,此时就是一隻鲜美多汁,等着待宰的羔羊一般美味,就等着看何时要被清燉、火烤还是爆炒或是涮羊肉煮个火锅来吃。 范思哲口水还好记得擦,不急不急,慢慢来…… 肉!还是要,温火慢慢燉,才会香…… -- 第七章:「大魔王来堵人!」李喜欢的不良老 一回到座位,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故意的,范思哲拿着冰淇淋的那隻手的手肘,就不小心撞到了李喜欢拿着冰淇淋的手,瞬间一颗巧克力冰淇淋,就那么巧的飞到了李喜欢的胸口上,弄脏了李喜欢的衣服嘍。 范思哲连忙道歉,抽了纸巾想帮忙擦,可是看到那冰淇淋落的位置,实在有点尷尬,手就停在半空中,不知该怎么办? 「小欢,有没有怎么样?」林雨彤马上快速地接过范思哲手中的纸巾,帮李喜欢先随便擦了一下,看起来好像没有效果,范思哲拿湿纸巾递给林雨彤,希望能够帮得到忙。 「真的很对不起,都是我不小心,弄脏了你的衣服了,我买新的,赔给你好吗?」范思哲满脸歉意地看着李喜欢。 「不用啦!没关係,这件衣服很便宜,也穿了好几年了,都旧了,我回家洗乾净还是能够穿的。」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买一件新的会不会太夸张了。 「什么没关係!阿哲都有心了,你就让他表现一下嘛!吃饱饭后,逛逛街不是正好吗?而且你常穿的日系品牌uniqlo这家百货公司地下一楼也有卖场啊,你昨天不是才讲到想再买一件衣服吗?」林雨彤鸡婆、热情的媒婆个性又出现了。 「不好啦!」那怎么好意思,今晚聚餐都是他出的钱,现在还要再,宰他一次衣服钱,她真的脸皮没有那么厚。 「阿哲你觉得呢?」林雨彤顿时把问题丢给男主角,今天她可是尽责的做了红娘了,再怎么鸡婆也该适可而止,让花钱的人自己开口了。 「小欢我刚好也需要买衣服,你就陪我们一起去逛逛好吗?而且你的衣服,确实是被我弄脏的,这件事情没有处理,我心里真的过意不去。」就是想要她陪他去逛街买衣服啊!那点小钱真的没看在眼里。 今天上午范思哲才问过李喜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在哪买的?就是想能赶快去买,然后再出其不意,製造巧合,穿同样的,免得他们站在一起看起来不伦不类,他还记得今天他们俩人站在镜子面前时,李喜欢对他说的话,他可是非常的介意!所以现在他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小欢我也刚好需要买几件新衣服,我们一起陪阿哲去逛逛啦!」林天添今晚终于发挥了队友的作用,开金口了。 「你们吃饱饭后,要去地下一楼的uniqlo吗?我也要去,我也要去,我刚好有需要买一些衣服,最近他们家的牌子正好出一些台湾品牌的联名t恤,听说很好看,等一下我们一起去逛逛。」丁喜乐随时都在注意隔壁桌的状况,看到林天添打pass,动作迅速地跑到他们这一桌来,也来个神助攻。 「吃饱饭后要去逛街吗?我也要跟!」林义夫也适时开口了,林天添的pass一箭双雕。 一下子,事就已成定局了,看这风向,眾人都想去,她还要这么不合群吗?李喜欢如果再说不要去,那就真的太矫情了,不是吗? 最后,在这群,神队友的助攻下,李喜欢和范思哲竟都各买下了一件相同的情侣t恤,是迪士尼的米奇联名款。 就因为那件白色t恤正面刚好有两隻米奇手套,尾指头,各被绑了象徵爱情的红丝线,用英文写着:「you’remyoneandonly.」「alwayshappywithyou.」当下李喜欢看到后,随口讲了句,这件衣服怎么这么浪漫?就被林雨彤开始拱着她和范思哲各买了一件。 一群人吃饱喝足有说有笑的,范思哲如愿买了一大堆衣服,终于和大家提着大包小包快快乐乐、开开心心的走出百货公司的大门。 一出百货公司,李喜欢的手机就响了起来,萤幕显示:「大魔王来电。」 李喜欢看了一眼手机,脸色一下子,刷了下来,正犹豫着是否要接电话,林雨彤就伸出食指,戳了戳李喜欢的右手臂说:「小欢,你爸爸在哪里!」然后食指指向大魔王的方向。 要死了!原来大魔王是来堵人的! 当下李喜欢电话也不接了,对着林雨彤他们说:「我有事,先处理一下,你们若有事可以先回去没关係。」大魔王!怎么会知道她在这里呢? 她怎么那么,衰!一出百货公司大门口,就遇上这个瘟神大魔王不良老爸,李喜欢心想她的衰运什么时候才会结束啦!上帝啊!天公伯仔!祢嘛帮帮忙! 「小欢没关係,我等你。」林雨彤马上用眼神安慰着李喜欢,看着她说出。已经很晚了,她不放心李喜欢自己走路回宿舍。 「我也等你,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家。」范思哲这时再傻也知道要怎么做,才能讨个好分数。 「小欢,阿哲、彤彤,那我们先走嘍!」林天添、丁喜乐与林义夫三人结伴先走了,人家范思哲要留下来当护花使者,再笨的也知道要先,闪嘍! 「那…真的很不好意思,等我一下。」李喜欢就气呼呼的,朝…大魔王走了过去。 以下的父女俩人的对话,全程使用台语。 「你是来要衝什么?」李喜欢气呼呼的瞪着大魔王,用着流利的台语,没好口气的开口,凶巴巴的说道,根本不留馀地! 「我不能来看你吗?不通忘记抵,我是你老爸!」大魔王气势本来很高昂,突然看着李喜欢的眼睛里,有着不一样的东西,驀地就口气软了很多。 「我只是想要来看你,恭喜你上大学了。」这个女儿他从来也没养过。 「不免!你麦出现,我颠倒卡欢喜。」李喜欢用力瞪,看着大魔王,然后接着说:「你奈耶知道,我底这?」大魔王到底是怎么知道她在这里的?到底是哪里出现了破口? 「社群软体那么好用,你不知吗?」多问的,大魔王可是费尽了心思啊!弯弯绕绕,小心翼翼,天公作美,不费吹灰之力,真的要感谢社群软体的强大。 「就是那个长脚仔,想要追求你,是吗?」大魔王李良德操着一口流利的台语,一边说一边用眼神指向范思哲,表情訕笑,不断心里打量着。 「你奈耶,知!?」李喜欢也用台语没好口气的询问他。 顿时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全身生起了警戒,心思一转,该不会是今天下午在人行道上等红绿灯时,大家踊跃的加好友的结果?!这个「大骚包」范思哲!她真的会被他害死啦! 今晚的聚餐同学们不断的拍照,好多人发了facebook和ig动态,就是没有标注她,因为她连帐号都没有给任何一个同学,只给line加好友,所以她很安心,以为应该没问题。 疏不知大魔王竟然如此神通广大!会不会?有可能就是透过林雨彤的好友看到了她的情况?! 李喜欢想到这!顿时头皮发麻,竟有点生气范思哲那个「骚包的惹祸精」,那么高调当眾告白做什么?!低调一点,是,会,死,吗?!上帝啊!她的衰运何时才会结束啦! 今天被范思哲和林雨彤他们,缠到她根本就没空滑手机,哪知道!facebook和ig上,他们班级同学们的动态早就po得沸沸扬扬,精精彩彩,热闹滚滚了,那气势,就好比范思哲早已追到了美娇娘,都要直接结婚,送入洞房了……网路真是无远弗届,力量强大啊! 看来她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要先了解社群媒体上,同学们到底都po了什么内容,现在最重要的事是,专心对付大魔王! 「生得真烟投,汉草麻没丑,阿爸帮你去探听看买,这个郞,人品加家世有清白某。」想追他女儿,得先过他这一关。 「你麦乱来,别当作,我不知你要必虾蚊!」只会想那些五四三,旁门歪道! 李喜欢和大魔王从小斗法斗到大,大魔王的把戏,她多少知道一点。 「看他穿着,甘那没丑喔,应该真好额?厚?」大魔王李良德一脸坏坏诡譎的笑,哪是在问李喜欢,根本就是肯定句。不断在心里端祥打量着这隻看起来肥美好吃的羊,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不宰杀他,根本对不起自己。 「我卖奈耶知,你麦黑白来,阿杀不鲁,想想虾耶,到时候被抓去关,呷免钱饭,就要哭,没眼屎!」李喜欢怒骂瞪视他,心想着:「我是不可能花钱保你的,反正你也没养过我!」 「基駡到底我是你老爸,也是你是我老爸!?查某囡仔人,那么晚了,还在外面赖赖蛇,紧等去睏啦,知某!?」大魔王被李喜欢讥笑到终于恼羞成怒了。 李喜欢只想见好就收,实在也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上课。 「要你管!反正你卖黑白来,就对啊,你管好你加底就好。」讲完之后,李喜欢气呼呼的扭头,就往林雨彤和范思哲的方向走去,不再理大魔王。 造反了!造反了!根本没把他这个老爸放在眼里,大魔王李良德眼睛睁得大大的,直瞪着李喜欢看,已经气到七窍生烟,感觉就要喷出火来,李喜欢根本懒得理他。 然后,逕自走向不远处,还在等着她的那两个人。 「小欢没事吧?」林雨彤不放心的问道,一边看向大魔王李良德,感觉那个人的头上好像要冒烟了,气得就像要吃人一样。 「没事。」李喜欢根本不在乎大魔王是不是会生气。 「还好吧?」范思哲也关心的问道。 长这么大,他真没看过有人父女这样相处对话的,当下有点傻眼。 但却能感受到李良德的怒气,因为这对父女的对话,并没有刻意压低音量,所以他隐约仍听到了一些,也知道他们的话题好像有谈到他。 「我很好,不过接下来有可能换你会不好了,我爸,有可能会去找你,你要小心一点,他的职业就是骗子,他骗人的方法可是千千万万种。」当下李喜欢竟有点内疚感,但莫名又带点幸灾乐祸。 谁叫范思哲自己要(走不知路),今天要高调当众骚包的向她告白,这可是他自己自找的,自己找死,怨不得她! 李喜欢心存怜悯的仰头,抬头还是看了看范思哲,不过仍然还是可怜他,今晚才被同学们当盘子宰了一顿,改天有可能又会被大魔王当成肥羊,再宰杀一次,就觉得他真的很可怜! 她只能默默的为他献上祷告和祝福,希望他不要被卖了,还一脸傻乎乎的,高兴地替大魔王数钞票!才好。 一边走着,李喜欢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她不由得想替他掬一把同情泪,但到底她该不该管,呢?是不是要救他呢?李喜欢边走边思忖着。 希望他,不要光长脸,不长,脑! 李喜欢偷瞄一眼,身旁俊秀帅气的脸庞,真心希望他的智商和(顏值)是成正比成长的。 该提醒的,她也提醒他了,该讲的,她也都跟他讲了,如果他还是硬要往坑里头跳,那她也没有办法了。 「节哀顺变!愿上帝祝福你~」她边走,边心想着。 -- 第八章:事有一体两面?看你站在哪一面?到 一回到宿舍,李喜欢和林雨彤马上先后去洗澡,此时李喜欢先洗完澡穿着睡衣就坐在她的单人床上,滑,起了手机来,她可没忘记和大魔王今晚的对话,到底他是怎么会知道她和范思哲的事的! 首先,先去看了林雨彤的facebook好友状态,把好友一个一个的翻遍,看了又看,也没发现和大魔王有关係的好友呀!真是奇怪! 滑着滑着,先看看林雨彤的好友都po什么吧! 天啊!会不会太夸张?!今天下午才没看而已,怎么就那么多则,啦!!facebook讯息,显示99+,是要让她滑到眼睛脱窗,吗?! 虽然她和同学们都没有加好友,但她和林雨彤是有加好友的。 赫然发现!一则facebook动态讯息通知又跳了出来。 那是同学林天添发的po文,不知何时?竟把范思哲今天上午当眾在教室告白的那一幕,拍了下来。范思哲那张俊帅的脸庞,很清楚又大,李喜欢和他同框在远处,脸部模糊看不太清楚。标题写着:「开学第一天班草范大帅哥当眾告白女同学,等等我们要去百货公司十一楼吃美食,同学们超开心,范大帅哥请客,请同学们多帮忙!」 下面留言一百多则部份如下: 丁喜乐:「当然!当然!」 林义夫:「收到。」 林雨彤:「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红娘就是我,啾咪^-^~」 吴小芬:「彤彤,你要当,谁的红娘?」 林雨彤:「当然是小欢!小芬姐姐,今天她被(班草),范思哲当着全班的面告白呀!好浪漫。」 吴小芬:「那真的很浪漫。」 林雨彤:「是啊!阿哲同学说,是一见钟情。」 吴小芬:「真的呀!这么高调。年轻真好!」 林雨彤:「人不轻狂,枉少年哈哈……」 吴小芬:「那小欢这是开学第一天,就找到金龟婿,了吗?」 林雨彤:「小芬姐姐现在都流行说高富帅啦!哈哈!」 吴小芬:「这个(范班草)长得可真是帅啊!什么时候和小欢带来给我看看好吗?小芬姐姐喜欢看帅哥、美女。」 林雨彤:「那当然没问题!」 当下李喜欢脸都绿了,难怪她一直觉得有一隻无形的手在操控,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留言还有好多,她都看也看不完!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们、网友,在这下面踊跃热情的留言,盛况空前,好不热闹! 留着,留着……言论就(歪楼),感觉就快倒了,儼然范思哲明天就要迎娶美娇娘,然后马上就要圆房…… 因为(这楼太歪了),李喜欢顿时脸黑了不只一半,此时一则新留言,突然又跳出了通知。 一个叫王小柔的女孩在那则动态下说:「高富帅范思哲是我的,不准跟我抢!那个谁…谁…谁…给我站出来!」 现在到底是怎么样?她李喜欢躺着潜水也会中枪?! 此时林雨彤刚好洗好澡,走出浴室,「小欢,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臭?到底是谁惹到你?」该不会还在生气大魔王? 李喜欢怒气沸腾,睁大眼瞪着林雨彤,「看你做的好事!」林雨彤刚好出现讨,骂。 「到底怎么了?」林雨彤被李喜欢骂得有点懵懵的,刚洗完澡正在放松神经,一时还反应不过来。 「今天你和小芬姐姐在facebook上,讲了什么?」李喜欢持续向林雨彤瞪视生气中。 「哪有什么?你不是知道了吗?」她想了一下,只是讲,要当她和范思哲的红娘这有什么吗?那不是她早就知道了。 「彤彤你为什么今天要这么鸡婆?我和范思哲严格说起来,根本都还不认识,也不了解,你这红娘做得会不会太早?」李喜欢今天一直觉得,一定要好好和林雨彤谈谈她的想法,因为这个(闺蜜)思想,实在太,跳tone,她真的跟不上。 「我是觉得他长得高又帅,人好像很慷慨,看穿着打扮又好像有点钱,能够读得起美国名校,家世应该不错,然后再加上他又喜欢你,所以才替他加把劲的啊。」眼看有个不错的人选,明显就是高富帅,如果(闺蜜)可以有个人照顾,她真的会真心祝福,她的出发点是为她好啊! 「你就不觉得光看外表,是不是有可能会看走眼吗?而且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你怎么会知道?」李喜欢从小被阿嬤教育,再加上大魔王的调教,防备心是比一般人高的。 「这个,这个…好像是厚?」天啊!明天一定要先找范思哲谈谈,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心喜欢李喜欢。 「毕竟是不是(渣男)?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到底能不能谈得来,也不清楚!而且他的人品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还有他是不是有信仰的?你不会忘记了吧!小芬姐姐上个星期小组时,才告诉我们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軛』,的道理吧!」这才是李喜欢最在意的条件。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軛」,意思是:「信仰不同,思想就不同,就容易意见、想法与作法不同,会比较容易感情出现隔阂,吵架不断。」 不管男朋友长相如何,是不是有钱人,但第一要先能交心,信仰要相同,才会有共同话题,人品更是最重要的,而且首要一定不能是(渣男)。 「对不起啦!小欢没想到你还没受洗,却比我这个受洗的人还清楚明白,我真的自叹不如了。」当下林雨彤有点惭愧,就下定了决心,明天下课一定要先找范思哲问清楚所有的问题,真是的,她又不小心,犯错了!跑太快给李喜欢惹麻烦了。 「其实我今天一直在想,一个男人为什么会突然对只见过两次面的女生告白?你说,一见钟情真的有可能吗?一个男人会看上一个女人,不是钱财,就是美色,我阿嬤以前总是告诉我,男人不可信,阿嬤以前年轻的时候,吃过很多从阿公那里来的苦。她要过世之前一再告诉我,她最不放心的就是没有看着我出嫁,她多希望能够帮我把关未来的老公人选,希望我能够嫁个老实人。」想到阿嬤,李喜欢突然有点感伤,她想阿嬤了。 「小欢一定会的。有了美好的信仰,你就有了一个天上的爸爸帮你把关老公的人选,我们一起努力为你祷告,完成你阿嬤在世时最希望的事,好吗?」林雨彤决定把愧疚化为行动,每天更多为李喜欢祷告,好弥补今天她所犯的错。 「好啊!我也会为你祷告的,我也希望你可以嫁个好老公。」在这方向李喜欢确实比林雨彤成熟多了。 「我们一起为对方祷告。对了!听说小芬姐姐最近生病了,小组群组里有发(代祷通告),你知道吗?」讲到祷告就连想到(代祷通知),不愧是林雨彤思想跳tone的很。 「她是什么病?」 「我也不知道,(代祷通知)并没有提到很明白,只说目前正在医院检查中,不过小芬姐姐今天有上facebook留言,我想应该,这病情不会很严重才对。」林雨彤突然想到,小芬姐姐今天都能上facebook开玩笑了,身体应该不严重吧! 「facebook上,我刚才看到有一个人好搞笑,在你和小芬姐姐的留言那楼下面,留言说范思哲是她的。」提到facebook的留言,李喜欢突然想到刚才看到的讯息。 「啥?!有这种事?」林雨彤突然激动起来,赶快拿出手机,一探究竟。 这不看,还好,那个留言下面一下就爆炸了,总共又多了快一百个留言状态,楼…歪……到都要倒了。 这个王小柔可真前卫,那留言风格,实在大胆又犀利,儼然她就是(正宫),是来抓李喜欢这个小三的,说她和范思哲从小就认识,他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彼此相爱,还说她非范思哲不嫁! 多方留言一直来,有来看热闹的,也有支持王小柔的,情绪慷慨激昂,坚持支持(正宫),打倒(小三)。也有支持范思哲的,羡慕又嫉妒的情绪蔓延,提到,人帅真好!后宫佳丽三千,好羡慕。也有人支持女主角的,说:「李喜欢根本无辜,她只是被动被告白而己,根本是莫名奇妙变(小三),所以罪大恶极的应该是男主角才对!」 留言沸沸扬扬,好不热闹,她怎么莫名奇妙又变小三啦?「彤彤,你认识这个人吗?」李喜欢看了一眼这(歪楼)的留言,哭笑不得。 「不认识。」到底是什么状况?!难不成范思哲脚踏两条船!? 就在这留言,快…歪……到太空去的时候,有一个叫王英雄的人出现了,他命令王小柔删除掉所有留言,不要再闹了!也出来说明,说他是范思哲的麻吉国中同学和邻居,王小柔是他妹,根本和范思哲没有任何男女之间的关係。 驀地一下子留言处,嘘声一片,马上留言风向又改了,大多是上来骂王小柔不要脸的。然后,最后林天添就出来说明了一下,最后道歉,删除留言,一下子这场闹剧,才终于在网路上平息。 整个过程在空中的交会,情绪高涨太过激烈,也太过猛烈骤然,李喜欢和林雨彤互相对视这一切,紧接着李喜欢的line传来了一条讯息。 「小欢,你睡了吗?」范思哲心想有点晚了,传讯息,试探看看。 「有人要来解释了,彤彤,你觉得我应不应该接招?」李喜欢看了一眼林雨彤把手机拿在手上。 「接,啊!怎么不接?不接,你睡得着,吗?」她还真想知道范思哲会怎么说。 「还没。」于是李喜欢回传了讯息。 下一秒line的电话就打了进来,看来范思哲真的很紧张这件事情。 「小欢,你刚才有看facebook的留言吗?」不管有没有看到,坦白从宽,先打预防针比较重要。 「看了。」可真热闹啊! 「那个……你不要乱想。」真的急了。 「我没有乱想。」根本无所谓,因为他跟她好像没关係。 「我和王小柔只是邻居,从小虽然认识但并不熟,我根本不知道她今晚为什么会突然这样留言……」突地范思哲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再解释下去,只好静默。 「知道了。」李喜欢很平静以对。 「你千万不要误会哦!」范思哲仓促间还是很紧张,怕自己解释的还不完全。 「不会误会。」毕竟他们还不是男女朋友不是吗? 「真的?」还是不放心! 「真的。有点晚了,我累了,想睡了,明天见。」李喜欢是真的累了,她觉得怎么还没开始谈恋爱,事情就这么多?!真的有点累。 「好!那……明天见。」希望没事。 「天啊!怎么会这样?!居然有王小柔这样的人!」电话掛断后,林雨彤等不及就发言。 因为李喜欢刚才的电话是开扩音的,故意让林雨彤一起听,她知道林雨彤是个好奇宝宝肯定会追问,所以开扩音给她听,因为她真的觉得很累了,不想再转述。 「这世界上本来就什么样的人都有,一种米养百样人不是吗?更何况范思哲长得也不是普通的帅,那种人根本就是想要低调都很难,好吗?」李喜欢是看得很透彻的,不愧是从小就是被阿嬤教育与大魔王调教出来的。 「好像是耶!他那长相,光让人看了都想要犯罪!确实长得很妖孽,没事长那么妖孽要干嘛!」林雨彤就是想到什么说什么的人,非常的直接。 「我其实不太想和这种人有太多的接触,光想到以后有可能要对付一些鶯鶯燕燕又要替他赶(胡神)就觉得烦,而且他好像蛮有钱的,如果我们真的成为男女朋友的话,我实在担心我爸爸会因为他的缘故,不断的来骚扰我们。」李喜欢想躲,大魔王都来不及了,真的不希望大魔王因为看到范思哲这块肥肉,(想空想缝)常常来骚扰她,这才是她最担心的。 「可是他今天都那么高调的向你告白了,那以后你该怎么办?」因为已经不可能躲过大魔王的骚扰了,今晚他们父女俩的对话,她多少听到了一些。 「能怎么办?娘要嫁人,天要下雨,有人要找死,我能怎么办?我只是人又不是神!」其实她也不知道怎么办好吗? 「小欢,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对不起你……喔!今天竟然做了这些事情,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下子林雨彤马上要哭,要哭的样子,眼睛红红的情绪充沛。 「没关係啦!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你是希望我可以有个好归宿,只是你没有我想得那么多而己。」怎么换成她要安慰她了,真是的!不过换句话说就是,太单纯会害死人! 「你怎么那么了解我?」不愧是(闺蜜)。 「我们相处三年,可不是白相处的啊!」是因为她太单纯,太好,懂了。 「也是,太爱你啦!好(闺蜜)。」以后一定要对她更好。 「好啦!明天还要上课,赶快睡觉吧!还有,明天早上我煎葱花蛋,夹馒头当早餐好不好?」李喜欢会想来这里读书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宿舍有一个不错的小厨房。 「好啊!你煮的东西最好吃了。」小欢,对她,最好了。 要说林雨彤对李喜欢很贴心又照顾,不如说,李喜欢总是因为自己的一些习惯,也顺便照顾了林雨彤。 李喜欢为了省钱,三餐都尽量自己煮,生活费用也都和林雨彤一起分摊,因为李喜欢以前和阿嬤住的时候,节俭惯了,养成了阿嬤的节俭个性,喜欢精打细算,儼然就是个家庭主妇,所以和林雨彤一起住也把这个习惯,带到了她们的生活中。 她们住的宿舍是林雨彤邻居家的师母的妹妹的房子,师母的妹妹也嫁给牧师,因为关係感情很好,又知道她们俩的家庭情况,也就特别地照顾。 这里原本是这边的牧师和师母刚来到这(牧会)时,住的地方,因为当时年轻还没有小孩,两个人住小套房刚刚好,直到生了孩子后,才搬离开这里,换到较大的公寓,刚好之前的房客不租了,就便宜租给她们,又很巧的离学校走路只需十分鐘,也就替李喜欢省了去学校的交通费。因为可以省下那么多,才会没多考虑就和林雨彤来读这个学校。 -- 第九章:弥补,帮(闺蜜)好好问清楚!到底 隔天上午第一堂课,林雨彤精神不振,昏昏欲睡,因为昨晚和李喜欢谈过之后,她心里愧疚到不行,觉得自己像猪头,怎么可以不顾人家的意愿就擅自作主当红娘,因为心里亏欠,所以不为(闺蜜)做点什么,总觉得过意不去。 因此迫不急待在课堂上就给范思哲,传了讯息。 林雨彤:「第一节下课后有空吗?有事找你谈。」 范思哲:「什么事?」 林雨彤:「有关小欢的。」 范思哲:「好。地点?」 林雨彤:「隔壁那栋,彼得楼后面的凉亭见。」 范思哲:「收到。」 下课鐘一打,林雨彤不想让李喜欢知道这件事情,藉口肚子痛,要上厕所,飞奔就往彼得楼后面的凉亭去。 这一处凉亭有点隐密,属于两个系所的交界处,凉亭过去就是神学院的范围,和他们目前上课的教育学院约翰楼,不算远,只隔了一栋彼得楼,就在隔壁,走快一点不用一分鐘。 凉亭设计简单,黑色屋顶,咖啡色木头亭身,椅子和亭子同色,连在亭柱子左右,就是很普通的那种学校凉亭,没什么特色。 林雨彤飞快的跑到凉亭,还喘着大气,坐在凉亭长椅上等候范思哲,看到范思哲还在慢条斯理得走来,心里有点焦急,于是站起来大声喊他:「你快点啦!我赶时间。」不是脚长?走这么慢。 「怎么了?这么急做什么?」范思哲只好走快一点来到凉亭里,坐在椅子上看着林雨彤说道。 能够不着急吗?因为这件事她昨晚都没睡好。 「喂!范思哲同学,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向小欢告白吗?」看了看范思哲坐在椅子上的身高高度,林雨彤决定还是继续站着说话,直视范思哲,直接提问,毫不迂回,真的很符合林雨彤单纯直接的个性。 「你为什么这么问?」他有点狐疑林雨彤的动机,而且也觉得今天才来问这事情会不会太晚了?昨天不是很积极的作红娘吗? 「那……那,就还不是你太招惹人了吗?」林雨彤在心里暗暗想着,他不知自己长得什么样吗?没事长那么帅,干嘛!才会让李喜欢不太敢随便和他交往吗! 「怎么了?是不是昨晚在facebook上的事情,令小欢,不高兴了?」范思哲左思右想觉得只有这个可能。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啦!」该怎么办啦!不回答问题还问问题,该怎么办?难道要直接告诉他,小欢其实不想和他这种人有太多接触吗? 真后悔!昨天她都主动干了一大堆什么蠢事?!难道现在才来告诉他,「范大帅哥,我后悔当你们的红娘了,现在反悔可不可以?」 林雨彤搔了搔头又抓了抓手臂,表情急躁,心情有点侷促不安,眼神飘忽,不太敢直视范思哲。 「到底是怎么了?看你一脸急躁,又不知所措,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不能解决呢?」范思哲一脸关心,仍是不回答她的问题。 范思哲这个人就是这么狡猾又聪明,老是不直接面对别人提的问题,如果没有让他确实知道,并且感受回答后的安全风险值,你别想他会随便回答别人的问题。 「厚!你到底是要不要回答啦!?你先回答我,我再告诉你。」林雨彤最讨厌讲话不直接的人了。 「我昨天不是告诉大家,我对小欢是一见钟情吗?难道这还不够条件向她告白?」眼看无法打太极,只好小心的面对问题。 「一见钟情?你是韩剧还是爱情小说看太多!你和小欢严格说起来也才见过两次面,而且小欢虽然也长得蛮漂亮的,但并不是一眼就令人惊艳的类型,你说一见钟情,会不会太不切实际了?」林雨彤终于开始动脑了,言语犀利,直奔主题。 「是不是小欢,跟你讲了什么?我是真的喜欢小欢的,每个人的眼光不同,喜欢的也不一样,我就是喜欢小欢,那种小清新,未施脂粉的女孩,现在的女孩子都打扮太过了,化妆、整型一大堆,根本看不出她们的本质来,难得遇到小欢这种朴实,不经打扮就漂亮的原味女孩,你觉得我会不喜欢吗?」真是高招,范思哲不愧是泡妞高手,提出疑问,先,自表真心,再把问题丢回去给对方思考,他可以省很多应付的时间。 「所以你是真的真心喜欢小欢的吗?」林雨彤接下了范思哲丢的问题,如愿顺着范思哲的想法入了套,哈哈哈……林雨彤单纯到随便范思哲拿捏,轻而易举。 「是的。不然我何必大费周章当眾告白,告白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而且我还自愿被同学们当盘子宰,昨晚的那餐,费用可不便宜呀!我的钱又不是海边的砂,随便挖就有?」范思哲在经过林雨彤的提问后,也帮助了他的思考。 他思考反芻后,说出来的答案,不只说服了林雨彤,也令自己吓了一跳!原来他真的是这么看待李喜欢的,没想到这个原味女孩的吸引力这么大,竟令范思哲这个情场高手,一不小心就心动了,莫名奇妙走进了这个自己设的爱情的骗局里。 范思哲当下,乍然惊觉,但故意忽略了心里的悸动,却很巧妙地,掩饰了过去,随后他想到,她还没回答他刚才问的问题。 「所以你是不是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是不是小欢,对你提了什么?」不然,她怎么会这么急,又这么思想反覆无常的来找他。 「这个…喔…阿就是…就是……」林雨彤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如实告诉范思哲,李喜欢的想法,如果说出来,是不是会太伤人了? 她紧张得不断抓头发,然后小心翼翼的说:「小欢其实很在意你是不是有信仰的人,还有她最大的困扰就是,不希望她那个老爸再来骚扰她,可是因为你昨天高调的告白,把她老爸引来了,让她很困扰,也很生气这件事情,所以……」林雨彤不敢直接告诉范思哲,李喜欢其实是不想和他有过多接触的,因为那会给她带来最大的困扰,她只好避重就轻讲重点,此时也不管李喜欢是否会同意她说出来了。 「小欢是什么信仰?还有她和她爸的关係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可以讲清楚一点吗?」先了解军情才能百战百胜,毕竟范思哲对李喜欢的了解太少了。 「小欢和我都会上教会聚会,所以我们才会读这个学校,还有她很讨厌她爸,因为每次来找她都没好事情,小欢告诉过我,她小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差点被她爸,给拐骗去卖了,是她阿嬤救了她,所以她最大的心愿是她爸,离她愈远愈好,最好都不要来骚扰她,造成她的困扰。」林雨彤真是单纯,范思哲真是得了神队友。 「拐骗!去卖?!竟然有这种父亲?!」没想到八点档的连续剧剧情,竟然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范思哲确实有点被吓到了,乍然,顿了一下,语气也自然提高了一点。然后才接着说:「对了!我最近和我舅舅也有一起去教会聚会,所以信仰我们应该没问题,你帮我不小心的透露一下好吗?」 「真的吗?你也有去教会喔!那小欢,一定会很高兴。」其实她才是比李喜欢还要高兴的那个,兴奋中也不忘了提醒范思哲,「还有她爸爸做过这件事,小欢并不希望别人知道,所以你千万不要告诉小欢,好吗?不然她会生我的气的。」没想到今天来找范思哲谈话,林雨彤又把李喜欢卖了一次。 「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你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以后若有什么事情,我们随时保持连络。」范思哲泡妞鸿运当头,愈来愈顺手。 「好,没问题。」林雨彤喜滋滋的,因为她觉得终于确定范思哲是真的喜欢李喜欢了,而且信仰也相同,事情成功了不只一半,还好她这个红娘虽然跑太快,但没有选错人选,(好里加在,好里加在!)总算有弥补,一颗惊魂未定的心,终于可以安心了。 -- 第十章:设计捕抓猎物的方法,「第四招:偷 和范思哲谈完话后,正在上课中,林雨彤收到了一则林天添的line讯息。 林天添:「昨天小欢是不是,因为我facebook上的po文生气了?」 林雨彤:「这个……我也不知道。」 林天添:「阿哲已经告诉我了,你就不要隐瞒了。」 林雨彤:「怎么这么快?没想到阿哲是个大嘴巴。」 林天添:「……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有一个群组,你要不要加入?」 林雨彤:「什么群组?」 林天添:「帮忙阿哲追小欢的群组。」 林雨彤:「你们会不会太夸张了?」连这个也想得到。 林天添:「你昨天不是当红娘当得很开心?」 林雨彤:「……」太丢脸了,可不可以不要再提了。 林天添:「我们真的需要你,进来啦!以后有什么事,大家互相帮忙,你也不吃亏啊!」 林雨彤:「好啦!」 于是有一个取名为:「就是喜欢你」的群组邀请通知发了过来。林雨彤刚要按加入,一则李喜欢的讯息就跑了进来,吓了林雨彤一跳! 妈呀!这到底是要不要加入?!她转头看了李喜欢一眼,在心里默念:「范思哲人真的不错,错过了,真的很可惜。小欢,我是因为爱你!你可不要怪我喔!」于是硬着头皮,林雨彤还是按了加入。 然后快速滑到李喜欢的line讯息页面。 李喜欢:「怎么了?这么忙?」在上课还在一直滑手机。 林雨彤:「没事。」回得好心虚。 李喜欢:「有事一定要告诉我喔!我可以帮你分忧解劳的。」 林雨彤:「好。」更心虚了。 没想到,林雨彤又把李喜欢暗暗的,又再卖了一次。 时间来到了下午,通识讲座在大礼堂内上课,选修的人很多,冷气开得很强,椅子坐起来非常的舒服,刚吃完午饭,正是睡午觉的好时机。 讲台上的讲师,口里像是唱着催眠曲,讲师说话滔滔不绝,台下学生昏昏欲睡,李喜欢第一次来到这个大礼堂上课,还不了解这个地方的特性,早知道冷气开得这么强,就应该拿外套来充当棉被盖,至少还能睡得好一点。 真的太冷了,手臂上都起了鸡皮疙瘩,不自觉的,就抚摸搓了一下自己的双臂。 因为有「就是喜欢你」的line群组,团队合作的助攻下,林雨彤坐在李喜欢的右手边,很巧的,范思哲就坐在李喜欢的左手边,刚好是走道旁边的座位,所以要出去的话,一定要从范思哲的座位经过,才可以。 看见李喜欢不断在搓手臂,范思哲不知从哪里,生出了一件帅气的男性休间外套,抓紧时机,动作轻柔的就替李喜欢披在了肩上。 「不用,没关係!」李喜欢转头看向范思哲,很不习惯的就想要脱下来,人生第一次有男生为她披外套,这种感觉令她感到很不能适应。 「穿着,不要逞强了,美女不适合感冒。」都什么时候了,范思哲还不忘撩一下李喜欢。 李喜欢被那一声美女,撩得一下子,睡意全消,因为是在她的耳朵旁边讲的,由于吹着冷气,范思哲男性的气息,突然吹在李喜欢的耳边,特别的明显,驀然身体发热,脸上浮上了一朵美丽动人的红晕。 这下再强的冷气,都别想,令李喜欢觉得冷了。因为她的身旁,坐了一座活生生的自动发热產生器,范思哲真是色狼的本性,有意无意就微微靠着李喜欢,右手长臂一伸,就放在李喜欢的椅背上,动作帅气又自然的,就好像回到了他家的客厅。 看到范思哲这样,李喜欢根本不敢把身体向后座躺,因为怕会躺到他的手臂。 因为穿着人家的外套,心就软了,更不好意思提出抗议了。 「小欢,你看,前面的人都睡着了,睡……成一遍,连你右手边的林雨彤也在打瞌睡了。」林雨彤不小心也睡着了,因为昨晚没睡好,已经不停在钓鱼点头。 「呵呵……」李喜欢看了这个情景,不小心轻轻地笑了出来。 「我刚才看你也差点睡着了,现在还想睡吗?」范思哲看着她说道。 「呵呵。」李喜欢有点不好意思,乾笑了两声,代替了回答。 此时她身体发热,心里紧张,心跳加快,脸上发红,叫她怎么睡得着,有范思哲这个人体兴奋剂,坐在她旁边,她怎么睡得下去。 不过,她真的好想躺一下椅背,因为身体这样坐久了,绷着坐久了,也会腰酸。 「你要不要躺下来?这样坐着会比较舒服。」不知何时,范思哲已经收回了色狼的手臂。 李喜欢终于能够躺下来,舒服多了。 才刚觉得舒服,范思哲的手臂就又伸了上来,那姿势就像抱着李喜欢,感觉到他的手臂又放了上来,李喜欢再次想要,再把身体绷着回去,范思哲稍微出了力,迅速压了一下她的肩膀,然后说:「坐好吧!我不是故意的,我的手长脚长,真的没地方放,你就看我可怜,借我放一下吧!好吗?」声音真是好听,就像是醉人的催眠术,可以控制人的心灵。 李喜欢顺着他的话意,真的观察了一下,他确实没有说谎,身材太高大,其实也很可怜哪!大礼堂的椅子虽然舒服,但范思哲坐起来,真的太小了。 好不容易,不用绷着身体坐着,真的舒服了很多,坐久了,心里也比较没有那么的紧张了,心情一放松了,味觉就敏锐,就这样,一股淡淡的好闻的,不属于女性的味道,飘进了李喜欢的鼻子里,那是范思哲外套的味道。 那味道,透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李喜欢不讨厌这个味道,甚至有一点喜欢。 「这件外套是你的吗?」李喜欢转头看着他。 「是的,怎么了?」范思哲对她笑了一下,深深的酒窝迷死人了。 「没有什么,就……就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可以不要这样对她笑,好吗?害她心跳不小心又开始蹦蹦的乱跳。 「应该不是香水味,或许是我的刮鬍水的味道。」范思哲从来不用香水,但他知道,他使用的刮鬍水,有一股类似古龙水的味道。 「你不喜欢那个味道吗?」范思哲仍然看着她。 「不会,这味道还蛮好闻的。」他还在看着她,令她有一点不自在,只好再次转头回去,假装专心看着老师在上课。 「那就好。」范思哲突然声音变小,囁嚅的说道。 「啥?什么?」声音太小了,没有听到,她只好转头看向他。 「没事。」范思哲不经意又笑了一下,他那,迷死人的酒窝,就像是在勾引着李喜欢的心,使她再度的又脸红心跳了几分。 「不过讲台上老师的催眠曲,看情况,下堂课还会再继续,我们等一下,下课去买咖啡提神好不好?」开始趁胜追击。 「好啊!」怎么那么没骨气,昨晚不是才说,「不想和范思哲有过多的接触吗?」李喜欢心里突然浮出这样的声音,呵呵现在好像只能选择,「听不见!」 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台下同学,纷纷醒了,上厕所的上厕所,聊天的聊天,吃东西的吃东西,活活显现,上课一条虫,下课一条龙,现实的一面。 范思哲站了起来,接过李喜欢脱下来的外套,随手放在椅背上。 「彤彤,你的外套借给小欢放在椅子上佔位子好吗?因为我们要去买咖啡,有可能会比较晚回来,为了报答你,我买星巴克的咖啡请你。」趁机讨好李喜欢的(闺蜜)。 「好啊!谢谢你,我要,冰那堤。」哇,星巴克!喝这么高级! 「没问题。」追求女生这点投资是一定要的。 「阿哲我也要喝。」听到有咖啡喝,林天添马上厚着脸皮说。 「我也要。」林义夫、丁喜乐,异口同声的说。有喝的,怎么可以不买给神队友。 「好啊!我都买冰那堤,可以吗?不过,你们要去帮我借一辆有篮子的脚踏车才行,不然,这么多咖啡,我们不方便拿。」范思哲真是泡妞的高手,打的是什么鬼主意,用脚踏车载李喜欢在校园里,以为是在拍偶像剧,吗? 哈哈骑脚踏车载李喜欢,那不就是希望人家会抱着他的(狗公腰),算盘打得还真好,李喜欢哪知道,早已被人家算计了。 一杯咖啡就出卖了手臂的贞操,哈哈哈李喜欢哪里会知道。 动作真是神速,为了星巴克的咖啡,林天添动作迅速的,借了一台有篮子的脚踏车,快速牵到了,大礼堂外的大门口。 范思哲坐上脚踏车,李喜欢坐上后座后,才发现,惨了!她的手到底要放在哪里?! 「小欢,你的手要抓着我的腰,不然很危险,知不知道?」话说的理所当然,道貌岸然,毫不心虚,花花肠子,藏得还真好。 范思哲顺手伸到后座,抓起李喜欢白嫩嫩的小手,用力环抱上他的腰围,牵的还真是牢。 「抓紧嘍!我要开始骑了喔!」顺手再使力,让她的手再抓紧一点,围住他的(狗公腰)。 「喔!」今天李喜欢与范思哲的身体接触,不断在升级,她都不知道,已经脸红了多少次。 再次面红耳赤的,手上还不敢抱得太用力,李喜欢就这样,顺其自然地和范思哲演了一场,偶像剧常常会出现的剧情。 还好今天天气有点阴,云层比较厚,太阳没有太过卖力的出来上班,否则九月的天气,下午两点多,太阳哪会那么地手下留情,范思哲真会选时机,阴阴的天气,太阳偶尔才会露脸来,骑上脚踏车,后面载着美女,心情真开心。 「小欢,不要松手,不然会很危险,前面的路面不是很平坦喔!」范思哲刚一讲完,真的就开始有一点颠簸,这里有一段红砖路,因为路面本身的设计,铺得不是很平整。 「好。」她只是因为难为情,才突然放松了一下手的力量,没想到就刚好骑到了红砖道,怎么会那么巧,好像上帝都站在了范思哲那一边,成为他的啦啦队,帮忙加速他们爱情的可能性。 校园真美,种了好多高大的老树,绿树成荫,再加上天气有点阴,坐在脚踏车上,微风吹来好不愜意,俊男美女好不浪漫,就是最美的风景。 「小欢,我今天穿这样,你觉得怎样?」速配?不,速配?范思哲很在意,昨天上午李喜欢和他站在镜子前,所说的话。 「阿……很好看。」天生的衣架子,人又长得那么帅,怎么会不好看? 「我是说,我们是不是很巧,都穿了白t恤和铁灰色牛仔裤。」范思哲洋洋得意的说。 这可是李喜欢的(闺蜜),帮他製造的巧合。 「阿……怎么会那么巧?」他没说的话,她还真的没注意。因为和他在一起,她总是心情紧张、脸红心跳,根本没有办法去注意他穿什么衣服。 「我们这样算不算情侣装?」范思哲连这也要(撩),这不正经的个性,却说得理所当然,天经地义,顺理成章,毫无羞怯意。 「呵我也不知道耶!」真的很不好意思,真的不是故意要和他穿一样的啊!李喜欢此时脸红得不用太阳晒,就不断在散发着顏色和热力。 还好校园里树木很多,也很高大,有很多树荫,再加上微风徐徐吹来,帮她消了一些暑气和热度。 星巴克在学校大门口斜对面,生意总是那么好,夏天平日的午后,人还是很多,俩人,郎有情妹有意的并肩站在一起,就站在点心柜前,排队等点餐,范思哲开口问李喜欢,「要不要吃蛋糕或点心?」 「午餐我吃得很饱,喝咖啡就好。」她是想到,要载六杯咖啡回去,担心篮子装不下,而且这家的东西都很贵,以她的个性,她真的买不下去。 很快的排到他们了,「六杯,冰那堤,外带。」范思哲点完餐,快速拿出信用卡付款。 「我的那杯,我再拿钱给你。」人家只说,和她来买咖啡,可没说,要请她。 「不用了,我出钱就好。」他对她笑了笑道。 「那怎么好意思,那五杯咖啡的钱也不便宜,我还是拿钱给你。」总不能白白让人家请客吧! 「你有看过男生要追求女生,还让女生出钱的吗?」他的慷慨个性,表露无遗。 好像是,哈~李喜欢瞬间哑口无言。 「你不用担心,我不算穷的。」范思哲刻意讲得很保守,因为他不想刻意让人知道,他真的很有钱,樱花里的里民,会知道他很有钱,根本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也希望能够低调点,可是情况真的不允许。 「喔!」这个她真的感觉得出来,看他开学第一天的穿着打扮就知道,而且他们又还不是男女朋友,她实在不能多说什么。 「走吧!回去了。」别发呆了,虽然发呆也很美丽又可爱。 六杯,冰那堤,刚刚好的放在脚踏车的篮子里,整整齐齐,怀着,泡妞的心情,范思哲开心地再度载着李喜欢,心里吹着口哨,口里唱着歌曲,心情愉悦的踩着脚踏车,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回学校,上课去。 -- 第十一章: 想偷别人的心,没想到自己也陷了 俩人晚了十五分鐘才回到大礼堂,两个学分的通识讲座,一连,两堂课,范思哲把它拿来当恋爱学分在修,心情愉悦、甜甜蜜蜜的和心上人,双双入座。 他们拿着冰咖啡,一边喝一边上课,讲师非常的随意,上一堂课,台下,睡……成了一遍!他都能滔滔不绝的讲课,看来讲师功力已经练到炉火纯青,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境界了。 课继续上,冷气继续吹,范思哲理所当然的,拿了他那件帅气的休间外套再次披在李喜欢的肩上,他依然延续上一堂课的坐姿,修长的右手臂放在李喜欢的座椅背上,明目张胆的吃豆腐。 李喜欢这隻被大野狼,盯上的小白兔,仍在迷迷糊糊,口里喝着人家买的咖啡,肩膀上披着,人家全是男人香味的外套,后背还被人家理所当然的环抱,范思哲不愧是情场高手,(撩妹)圣手,被(撩)的人,无知无觉渐渐入了套。 身为迷失在爱情森林的小白兔,哪知,身旁那是披着羊皮的大野狼,就等着时机成熟要把她吞吃入腹。 不知是要烤,还是要加葱蒜,爆炒,或是不用醃料,直接切片丢进火锅里,配着沾酱吃,亦或直接整隻放进先进烤炉里,温火慢慢烤,使得表皮黄金香脆,肉鲜嫩多汁又美味。 在同学们终于熬过了,昏昏欲睡的睡午觉时间后,还好讲师因为选修的人太多,没有点名,否则把这堂课当成恋爱学分在修的俩人,哪能那么愜意又享受的把大礼堂,理所当然当成电影院在进行。 话说这椅子,还是和电影院,(标配)座椅,蛮相配的,难怪范思哲可以自然而然就进入了设定,撩妹高手,此时又要引擎加速,继续加油掛turbo,油门给他催下去。 「小欢,咖啡好喝,吗?」看着可爱的小白兔,开开心心的喝着咖啡,范思哲这个动不动就想要为吃肉进度加速的个性,马上就表现了出来。 「嗯!好喝。」说真的,她还没喝过星巴克的咖啡,今天还是第一次喝。 李喜欢转头看向范思哲,笑得甜甜的,好像手上拿的那杯,不是有点苦苦的咖啡,更像是只有甜味的蜂蜜水。 「谢谢你,我还是第一次喝他们家的咖啡。」好喝又提神,不错! 「你喜欢的话,我每天都买给你。」想用咖啡来收买她的心。 「呵不用啦!这个很贵。」一天一杯!?她真的无法想像钱这么花,那怎么可以。 「不贵!你不是(奶控)吗?咖啡加奶给美女喝才是绝配!」不停放电的眼睛直盯着她看。 「你怎么知道我是(奶控)?」被看得有点羞赧,连忙低头心里想,她又没对他述说过? 「开学的第一天,我看见彤彤买了苹果牛奶给你,你收下的时候,笑得很甜。」范思哲仍看着她美丽未施脂粉的脸庞,微笑的说。 「啊?!」这样他也能够观察得到?他到底注意她多久了? 李喜欢面带羞涩的看着他,一边听着他述说着,一边在心里疑问…… 「不只有这个,昨晚我们在聚餐的时候,你拿了香草和牛奶口味的冰淇淋两次,饮料喝的是加了鲜奶的红茶,而且鲜奶多红茶少,又喝了奶味很浓的玉米浓汤。」喝了那么多牛奶,除非她引不起他的注意,否则也不难察觉到。 「天啊!我昨天好像喝了太多的牛奶了。」一发现这一点,李喜欢马上尷尬的脸红。 原来人的习惯是会不知不觉透露在饮食上的,如果他不说,她还真不知道,她昨天竟不知不觉就喝了那么多牛奶!再说,她昨晚被大魔王气都被气…饱…了,吃完晚饭后,又被缠着去uniqlo买衣服,她哪还能再饭后继续思考。 「牛奶美容养顏,很好啊!看你的皮肤就知道。」一出口就又撩,看来范思哲真的非常急得想吃肉,他真想尝尝看,她的口中和皮肤上,是不是真的有牛奶的味道。 「真的吗?我的皮肤也没有你讲的那么好啦!」李喜欢哪知道人家讲到她的皮肤好,连想的竟是想吃她的肉。羞怯得头低低的,乍然染上一层薄薄的红晕。 「我说…的是真的,皮肤好到我都想…摸看看。」看起来白白嫩嫩、qq弹弹的好像能够挤出牛奶来,摸起来触感一定很好,如果能亲…上一口,不知道有没有奶香味?不自觉吞了口口水,停顿一下才顺利的说道。 「不好吧!」李喜欢被撩得只能害羞低头,囁嚅的小声说。 「你说什么?太小声了,我听不见。」趁机再靠近一点,气息就喷在她耳后,不禁,令她引起一阵颤慄。 「喔!没什么啦!我只是在自言自语……」李喜欢只好抬头假装要认真听课,死命的看着讲台上萤幕的ppt。 「对了,昨晚你要接电话的时候,我看到你的手机来电显示:大魔王,那是谁啊?」其实范思哲大概能猜到,应该是她爸,不过,他想再确认一下他的猜测。 「呵呵。」乾笑两声,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不敢看他,只好一直看着讲台方向,然后说:「是我爸,不过你视力怎么那么好?竟然在那么短的时间,也能看得到?」 「别忘了,我有高度的优势。」身高一八八,俯视的角度刚刚好。「不过,你怎么会叫你爸爸,大魔王?」说真的,他还蛮好奇的,因为要狩猎,多少要了解猎物的习性外,最好能有更多有效的资讯,才能更有效率更快速的捕抓到。 「这个哦……说来话长。」并不是她不想讲,而是现在是上课时间,她总不能都不听点课吧! 「不想说,吗?」他可是很想知道。 「也不是,只是上课中如果不听一下,我担心会被当掉。」她的功课一直都是中上而已,并没有多好,再加上之前上的是夜间部的学校,一下子来上日间部大学,她怕自己会跟不上别的同学的程度。 「这个不用担心,我到时候再帮你,老师上一堂课有说,这学期不考试,只需要交两次书面报告,和一次家庭问卷就可以,我想应该不难。」范思哲以前可是(学霸),天才的读书能力,虽然在美国给荒废了,但本身的资质就好,是不容置疑的。 「有吗?老师何时提的?」上一堂课,她被(撩)到紧张到不行,哪有办法接收到老师讲台上讲的学习成绩资讯,脸红加发热与脑中空白,使她上一堂课整个飘飘然的,这勾引味道的酒,可比酒精还容易醉人。 「快下课前,提到的。」范思哲看着她,若有似无的笑着,心里很得意。 「是…喔…」李喜欢小小声的回答着,感觉非常丢脸,竟然这么重要的事,她会没听到。 「那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你要叫你爸爸,大魔王了吗?」正式进入主题。 「你有在玩游戏吗?就是,线上游戏,之类的。」 「偶尔会玩。」那是王英雄的最爱,他的麻吉有时候缺队友就会来抓他充数。 「那……打怪物最难的关卡,不是叫大魔王吗?」 「嗯!」 「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像是在打怪一样,从小就要提防我爸,每天都要担心受怕,担心他会来找我,他找我总没好事情,所以我就换了一个想法,每次他来找我时,我就把他想像成是怪物在打,因为他总是打不死,还是会再来,所以我把他取名为:「大魔王」,其实就是在自娱娱人而己。」真是坚强,不屈不挠的个性。 「原来是这样,我记得昨晚你有告诉我,要我小心他,说他是职业骗子是吗?」 「是的!我记得小的时候,我阿嬤还在的时候就一直告诉我,要提防他,因为他总是身上没钱时,才会回来找阿嬤伸手要钱,有钱时就不见人影,阿嬤死了后,他就变成没钱花时,有时候就会来找我。」李喜欢根本没有想到要提防范思哲,老老实实的就回答。 「以后大魔王如果来找你,你就告诉我,我陪你一起打怪,好吗?」这么可怜的处境,令范思哲好想要保护。 「这……这不好吧!」这是她的家事也是私事,拖他下水总是不好。 「两个人力量比较大!」 「这……再说吧!」又不是男朋友,怎么好意思麻烦人家。 「你这是要拒绝我的帮助吗?我真的想要帮你,你独自承担一切太辛苦了,让我与你一起面对他好吗?打怪不是需要团队合作,才比较容易会打赢,吗?我真的希望可以帮你做点什么。」范思哲真的是戏精,此时眼睛里透露渴望的讯息,配上那帅气的脸庞,叫人怎么忍心去拒绝。 「好吧!如果他有来找我的话,我真的解决不了,就去找你,这样好吗?」其实她的心里是不太愿意的,毕竟他们并没有什么关係不是吗? 「你,好,乖!我很高兴你这么听话。」范思哲顺手就伸出右手,轻轻的抚摸她后面的头发,就好像在摸着隔壁里长家的狗小黄一样。那动作好似在说:「你只要乖乖听话,我就买狗粮,给你吃喔!」 「啊!好,乖,有吗?」大魔王总是说她恰北北,只有阿嬤才会说:「你是我的小乖乖,好,乖,很听话。没关係!我们不要理他们,虽然你从小没有父母的疼爱,不过阿嬤会加三倍爱你的。」突然想到这里,不知不觉,李喜欢的眼泪就默默的滑了下来。 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说个好乖,也能搞哭李喜欢? 范思哲小小的吓了一跳,马上转换频率,轻声细语的安抚说道:「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想到什么事情?」伸手擦了擦她的眼泪,以左手姆指,代替纸巾,轻轻地擦、抚,掉她脸上的泪水。 「阿哲,你怎么把她弄,哭了?!」林雨彤适时的递上纸巾,顺便问道。她很专心的上课,突然感觉到身边,俩人的动静好像有点不一样,结果转头竟发现,两个好好的正在修恋爱学分的人,怎么有一个人哭了?! 「彤彤,没事啦!我只是突然想到阿嬤而己。」李喜欢赶快替范思哲澄清。 「哦!是这样,喔!吓死我了。」印象中李喜欢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啊!所以林雨彤才会突然的吓到。 「阿哲,你要注意一下,小欢,很爱她阿嬤,因为从小到大,只有阿嬤疼爱她,若不是遇见我和天父阿爸,小欢真的很辛苦,从小就被父母拋弃,有深深的孤儿的灵知道吗?所以如果你真的要追求她,就不要伤害她,否则我不会放过你的,我不只会代替月亮惩罚你,还会像地狱使者一样追杀你,到天涯海角知道吗?」一定要注意一点,单纯的少女心是不容随便践踏的欺负的。 「小欢没有兄弟姐妹吗?」范思哲提出了疑问,转移林雨彤的问题。 「没有,只有她,一个人。」怎么好像怪怪的?对了,范思哲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你还没回答我?」重点一定要先得到保证和答案才行。 「我是真心喜欢小欢的,你不用担心。」范思哲在心里沉吟片刻后,好像认真的来谈一场恋爱也不错,虽然五年前在美国的初恋,没有什么好回忆,但李喜欢这个女孩,好像和他以前认识遇见的女孩子,不一样! 「你一定要记得你今天所讲过的话喔!我们都是见证人。」林雨彤突然用眼神示意范思哲,看一下后座的情况。 不知何时林天添、丁喜乐和林义夫也不专心上课了,竟跟着在那注意听着他们的对话。 此时三人正对范思哲傻傻、憨憨的笑着,只差没有集体对他挥挥手说:「我们在这里,你看见了吗?而且我们都听到了喔!」真是超有默契的队友。 「我知道了!你们不用担心。」范思哲下着保证,环视一圈所有人后,再看向李喜欢。原本只想要短跑,没想到一下转变为爱情的长跑。 「你不用担心,以后大魔王如果再来找你麻烦,我一定会帮你打跑他的,好吗?」 「好。」李喜欢乖乖的应声好。 真是乖,这声「好」,语调柔和又甜蜜,软软的语音,甜甜如蜂蜜……轻轻撩拨着范思哲的心。 身为独子的范思哲,从小就没有兄弟姐妹,上有阿公、阿嬤和父母,对他从小的教育极为严厉,因为是范家,单传,所以家人更是特别看重,家教甚严,父亲和阿公都极其威严,母亲又因为忙于工作,也很少展现温柔的一面给他,所以从小到大,在家庭的角色中,他只能够扮演绝对的服从命令的份。 在五年前,虽然他极度反感移民去美国留学,也提出了种种抗议,但仍是摆脱不了必须服从的命令,所以,他的心,受到极大的不满和愤懣,与深深好似是被家人弃绝,如孤儿般不被爱的创伤。 虽然他知道家人其实是爱他的,但他真的很不能理解他们,对他的想法的不重视,所以到了美国后,因为天高皇帝远,又认识了一群猪朋狗友,才会沉沦至情慾的大海中无法自拔。 在听到李喜欢那么顺服的,没有不听从他的意见后,顿时他的心软了,有多久没有被重视了,这种氛围,就算是在以前歷任的感情中,也没有尝试和得到过,要说,以前在美国的感情生活,不如,以一群(炮友)来比喻,还比较贴切又实际。 -- 第十二章:犯了错,就是要诚恳的道歉,才有 「那……阿哲,你有兄弟姐妹吗?」李喜欢突然好奇起他的家庭背景,现在上课已经不是重点。 「没有,我是独子。」很好,开始好奇有关他的事情了,范思哲心里在奸笑。 「那你家住哪里?」既然要追求她,至少也要调查一下他的来歷。 「你要问哪一个家?」他确实现在有两个家,只是都只有他独自居住。 「你有很多个家吗?」好奇怪!他怎么这么回答。 「也没有,只有两个而己。」一个在樱花里,一个在学校附近。 「真好!有两个家,不像我隻身一人,彤彤就像我的家人,她到哪里住,我只好跟到哪里。」真羡慕!她其实是极度渴望能够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家的。 「所以昨晚,我送你们回去住的那个地方,现在是你的家吗?」印象中是在学校附近的小教会旁边。 「也算是,以前我和阿嬤住在花花县的渔村镇,那里还有一栋阿嬤留给我的平房,只是现在没人住了,我为了躲,大魔王,才搬到花花市去上学,也才会认识彤彤的,现在也是为了躲,大魔王,才会搬来这里上大学,没想到昨晚竟然就又被大魔王给找到了。」李喜欢想要跟他表真心,并不想要欺骗他。 李喜欢觉得人家既然要追求她,那她至少要交代一下她的事情,毕竟她有个不是很光彩的父亲,她有义务让对方知道这一点,才不会造成误会或欺骗,这不只能保护自己,也能让对方知道后,自己作选择,是不是要再继续追求她的决定。 「那大魔王怎么会找到你的?」范思哲明知故问,昨晚就已经听到父女俩人的对话了,现在还要设下圈套,给李喜欢跳。 「呵……」想到这里,李喜欢不自在的有点不想回答,所以用笑声代替。 因为不自在,只好坐直身体,然后头转向前面继续假装盯着ppt,难道她要真的告诉他真话吗?说:「还不是你,太骚包!高调的在全班同学面前告白,才引来大魔王的吗?」她可不敢这么说,虽然,气归气,但比起直接呛辣的说出口,她还是觉得语带保留比较好一点。 「是你昨天的告白惹的祸,(范大情圣)!」此时林雨彤适时代替李喜欢回答了他。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彤彤,你可以说清楚一点吗?」装也要装全套的啊! 「你昨天上午告白后,林天添下午就把这件事情发文,上facebook昭告天下,也不知道小欢她爸是从哪里看到的,结果昨晚就来百货公司门口堵人了,你昨晚不是有看到吗?」林雨彤配合的和范思哲唱双簧,直接把前因后果说出来,以掩盖今天上午,其实早就暗暗的把李喜欢卖了的事,做掩护。 「对不起!小欢我不知道我这么做,会造成你那么大的困扰,晚上我请你吃饭赔罪好不好?」原来范思哲的花花肠子心思,根本没少多少!还是不断在为能吃肉追赶进步。 「嗯……」李喜欢脸带羞怯,头低低的沉吟思考了一下,怎么又是请吃饭!怪不好意思滴,昨晚他才为了她,花了不少钱请全班的人吃饭哪! 「你都已经道歉了,我觉得这样就够了,圣经教导我们要饶恕人的过犯,不是吗?」确实,人家又不知道她需要躲,大魔王,而且当眾告白的事,虽然高调了点,但严格说起来也不算犯错,既然没有错,太苛责就不够厚道了。 「你怎么知道圣经的话?难道你也有去教会吗?」这个套中套设计得还真好,一次解决了两个李喜欢最在意的问题。 「有啊!我和彤彤都有去教会聚会,你也有吗?不过我还没受洗就是了。」李喜欢驀然莫名的高兴,因为范思哲有可能和她有共同的信仰。 「我也还没受洗,我之前在花花县的花花市聚会,现在为了上大学才搬来这里,还在找教会中。」范思哲顺着她的话,慢慢的在诱导中。 「天啊!怎么这么巧?你老家也在花花县吗?!我和彤彤也是!」李喜欢惊讶的抬起头来看着他。好巧!好巧!真是太,巧合了!立时好兴奋,然后接着说:「那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教会聚会?我们刚搬来,目前打算去我们家旁边的教会聚会喔!」李喜欢登时有点雀跃,或许,可以和范思哲一起在同个教会聚会,也不一定。 「好啊!不过我希望你还是能答应我,让我请你吃晚餐赔罪好吗?」范思哲鍥而不捨,推敲这应该是个很好的机会,既然他已经答应要去教会了,李喜欢应该不会再拒绝他,想请吃饭的请求才对。 「好啊!原来我们是同乡,我老家也住在花花县!在渔村镇小渔村。」真是无巧不成书啊!原来都是花花县的人。 实在太兴奋了,怎么有那么多的巧合! 「是啊!真的很巧,我老家住在花花市的樱花里,那里算是我另一个家,而现在为了读书,只好搬到我们学校附近,这也算是我第二个,家,所以我才会跟你说我有两个家。」 「那你和家人一起住,吗?」她从来不是好奇宝宝,但此时就是想要更多知道有关他的资讯。 「没有,我为了来这里上学,买了附近的公寓,目前我自己住,有空你可以来我那里玩。」这心机可真,深!很自然的就告诉追求的对象说:「我是有房族!不是无壳蜗牛,所以,你可以考虑选择我。」 「呵……」直接以笑声代替回答。 「怎么了?」不想吗? 「嗯……想说……你只有自己住,如果只有我一个去的话,好像不太方便,那我可以和彤彤一起去吗?」李喜欢老实的说出她的想法。 「当然可以嘍!」没想到她的想法这么保守,还以为可以趁机早点吃到肉。 「小欢,我也要跟你道歉,我不知道我在facebook,po的那个文,会给你带来那么大的困扰,真的很对不起!」此时坐在后面的林天添,插了话进来,抓紧时机赶快道歉,看来他应该也没有专心在上课,而是专心的在当电灯泡,听范思哲怎么泡妞。 「呵呵,天添,没关係,我原谅你。」反正人家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正在谈恋爱,心情正大好。 还好通识讲座是在大礼堂内上课,选修这门课的人超级多,空间也很大,讲师的麦克风声音也开得不小,儼然就像是一座巨大的电影厅,而三三两两也都有同学不断在说话,否则依照他们整节课都那么不专心,早就该被点名了。 难怪有人会说,大学四年玩四年,把两节课,当恋爱学分在修的范思哲,自然而然的就拖着李喜欢一起玩恋爱游戏,真的非常的很不可以。 「你已经知道我爸的事情了,也知道我的家境,你会后悔,跟我告白吗?」李喜欢想了想,觉得这件事一定要先问清楚。 「不会!我觉得我们有点同病相怜。」范思哲此时想的是,既然她都愿意向他打开心了,他何不也藉这个机会,让她也了解一下他的家境,或许可以进步更神速。 「怎么说?」她好奇了,这么英俊的男生,到底有什么地方会和她同病相怜的? 「其实我的家人都过世了,现在只有我独自一人,所有我才会告诉你,我自己独自居住。」真难得,范思哲可不会随便就告诉别人这件事的。 「真……真对不起。」李喜欢顿时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这个话题,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光讲到她阿嬤过世,刚才想到阿嬤,她都心里那么难过了,何况他呢? 「所以我才会说我们是同病相怜,而且是我主动要告诉你的,你不用自责。」讲着讲着,范思哲的眼眶便有一点红红的,表情哀伤,眼眶湿润。 顿时李喜欢看见了,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她有种衝动,好想安慰安慰这个大男孩,可是却不知道如何是好?就对他说:「下课后,我可以抱你一下吗?」因为在教会,很多人遇到伤心的人,都是用拥抱来代替安慰,看时间,好像快下课了。 李喜欢一讲完这话,范思哲都还来不及回答她,竟真的就听到老师说:「下课鐘响了,我们今天就讲到这里。」 霎那间,时间好像停止了,李喜欢只能不知所措的呆坐在座位上。因为她后悔了!也不知刚才是怎么了?竟脱口而出这种话! 一到下课,同学们纷纷起身离开座位,「就是喜欢你」群组的队友们,更识趣的藉口,尿遁,去了。 一下子四周围,就只剩下俩人。 天啊!怎会变成这样的情况,顿时李喜欢好后悔说出刚才的话,她怎么可以跟和她告白的男生,讲这种话?!她刚才是又被雷打到了吗? 「对不起!刚……刚才我说错话了,你就当作我没讲过,我……我咖啡喝太多了,想上厕所。」快速起身,就想要学其它人尿遁,飞奔去厕所。 想不到范思哲速度比她快,一把就正面抱住她,然后在她耳边轻轻说:「我有听到,我真的很需要你的拥抱!」正中下怀! 范思哲没想到进展可以这么的迅速,一把就抱住李喜欢柔软香喷喷的身体,真的没想到,可以光明正大吃豆腐,大野狼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小红帽自投罗网的机会。 被范思哲拥抱着,李喜欢的脸登时火红的像一颗红红的草莓般诱人,心跳快到好像才跑了三千公尺操场,不能控制激烈的疯狂跳动着,身体又再次热得如同火星就要撞上地球。 他们拥抱着,时间不知道停止了多久?反正也没差了,因为下午刚好都没课…… -- 第十三章:「顺服,就蒙福。」 今天是星期二,开学的第二天,下午的通识课程讲座,排在这个时候,学校还真是贴心,因为下午没有课,李喜欢又在忙着和范思哲谈恋爱,林雨彤觉得无聊,于是打电话给吴小芬,关心她的病情。 在教会生活久了,这种爱心是耳濡目染的,何况是知道了,以前在花花市的教会,带她们三年的学生辅导,生病了,不去关心一下,总是不太好,林雨彤打了电话过去关心,没想到,得知吴小芬刚好在台北的医院做检查,觉得既然这么近,下午又没课,不如,约,李喜欢一起去看小芬姐姐好了,因为她们现在已经搬来台北上学了,以后要回去花花市的机会就很少,赶得好不如赶巧,今天就去探病吧! 「小欢,你今天下午有没有什么事?」看着李喜欢和范思哲并肩走出大礼堂的大门口,有说有笑的,林雨彤快速靠了过去,她可是特意等在这里的。 「怎么了?这么急?我和阿哲正在讨论晚餐要去哪里吃,才想,要邀请你和我们一起去。」和男生单独第一次晚餐的约会,太刺激了。 李喜欢若是没有林雨彤作伴,实在不敢单独和范思哲去吃饭,因为上了国中后,李喜欢就开始长得出落的美丽,所以阿嬤就开始对她耳提面命,千万不可以在还没清楚了解一个男生前,就单独和男生去约会,这样很危险! 她可是个顺服的乖乖女,当然会记得阿嬤生前的交代。 「我刚才打电话给小芬姐姐,关心她的病情,结果她告诉我,目前正在台北的医院住院作检查中,想说我们刚好下午都没课,不如现在去探病好不好?」 林雨彤不好意思的看了看他们俩人,有点尷尬的继续说:「不过,如果你觉得不想今天去,也没关係。」确实,人家正在开始准备谈恋爱,搞不好不想去也不一定,更何况,范思哲已经事先约了李喜欢要去吃晚餐了。 李喜欢思量后,抬头看向身旁的范思哲说:「阿哲,我们改天吃晚餐好吗?因为小芬姐姐以前对我们很好,就像我们的妈妈一样,她现在生病了,又刚好来台北看病,我想和彤彤一起去看她,好吗?」毕竟已经答应人家要去吃饭了,临时却说不去了,好像不是很有礼貌。 「好啊!吃饭的事,不急。」范思哲贴心的看着李喜欢的眼睛,回答。 「小欢,阿哲和我们一起去,也行!因为之前小芬姐姐在facebook上,有说,她想看看是谁在追求你,她想帮你鑑定,鑑定。」多一个属灵长辈,帮李喜欢把关感情的对象,总是好的,而且她拆散人家晚餐的约会,总得给范思哲一点福利吧!更何况小芬姐姐也确实有提过,她喜欢看帅哥美女啊!那她也不算说谎哟! 「阿哲你想和我们一起去医院探病吗?」李喜欢再度抬头望向范思哲,「不勉强。」或许人家并不喜欢去医院,也不一定。 「好啊!」怎么会勉强,开心都来不及了,能够有机会接触了解她周围的人际关係,范思哲求之不得。 就这样,三个人,一起坐计程车去了医院,因为刚搬到这里,交通都还不是很熟悉,而且上网查了一下,发现医院离学校也很近,在范思哲的建议下,决定听他的建议,坐计程车去。 计程车停在医院的大门口,范思哲抢着,付车钱,这时李喜欢眼尖的发现计程车外,好像有一个熟悉的人影,那不是大魔王吗?!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发现范思哲就要去摸车门把,准备下车去,李喜欢警觉得马上抓了他的手臂说:「阿哲!等一下!再下去。我看见大魔王正从医院里面,走出来!」李喜欢有一点紧张,马上躲在范思哲的后面,不想被大魔王发现,因为计程车的窗户有点透明。 「天啊!大魔王怎么这么阴魂不散?!怎么会出现在医院!?」林雨彤有点惊吓顺着李喜欢的话,随口的说。 「司机先生,我们可以等一下,再下车吗?不好意思。」范思哲马上有礼貌的和前面的司机先生礼貌性的问一下。 「同学没关係,有难互相帮忙是应该的,你们先在车里坐一下,等那个人走了,再下车,反正我们现在后面也没车,所以没关係。」 「谢谢您!」 李喜欢看着大魔王走出医院大门口,确定没有发现他们正在计程车上,然后看到人已走远,觉得安全后,他们才从计程车的后座下车,进入医院,往吴小芬的病房方向去。 「彤彤,小芬姐姐有告诉你,她的病房在哪吗?」刚才看见大魔王还惊魂未定,李喜欢走得有点快,一边问着后面的林雨彤。 「在6027。」 他们快速上去六楼,敲了门,进入病房,这是一个单人病房,很简单的摆设,就是一般的医院单人套房。 一打开门,入口右手边有一个独立的卫浴,一进门看到的是两个单人座沙发和茶几与小冰箱,上面掛着一台平面电视,对面是病床与简单的床头柜和衣柜,旁边是陪病床,全部都藏在卫浴后面的墙旁边,隐私性相当好,一进门不会马上看见病人躺在床上。 「小芬姐姐,我好想你,喔!」两个女生一走进去,看见吴小芬自己独自正躺在病床上,就异口同声的说,然后分别大大的拥抱了她一下。 「这是我们的同学,范思哲。」李喜欢顺便马上介绍,站在旁边的范思哲给吴小芬认识。 「我知道,昨天在(脸书)上,我有看到。」吴小芬对他们笑着,很自然得就想到昨天下午在(脸书)上,看到的发文内容。 「小芬姐姐,您好!您可以叫我阿哲。」范思哲马上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讨好的笑着,毕竟李喜欢有讲过,这个人就像是妈妈一样,非常的照顾她。 「你好!长得好高!而且还长得真是帅。」看起来很不错,吴小芬看到他们来看她,心情很好。 「谢谢小芬姐姐的夸奖,您也长得蛮清秀漂亮的。」确实,虽然穿着病人服,脸色有点苍白,但看起来是很漂亮的女人。 吴小芬今年三十三岁,不过看起来却很年轻,大约只有二十六岁左右,目前未婚,是个清秀佳人,不胖有点瘦,身高目测约有一百六十公分高,感觉好像比李喜欢矮,就像是隔壁邻居家的大姐姐一样,气质清新,容貌美丽,和蔼可亲,脸上总是堆着笑容。 「哇!没想到阿哲这么会说话。」吴小芬下了床,仔细的观察着他,亲切的对范思哲笑着,范思哲也回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了他那,迷死人的酒窝。 「你们坐,别一直光站着,我看一下冰箱里有什么喝的,拿给你们喝。」吴小芬亲切到好像他们不是来探病的,倒像是他们是来她家探访送温情的。 「小芬姐姐您就别忙了,生病的人要乖乖躺床,我们自己来就好。」李喜欢抓吴小芬的手臂,扶她再度躺回病床上。 于是林雨彤自己去打开冰箱看一下,没有饮料啊!「冰箱里没有东西,我们等一下如果口渴了,再去买就好。」林雨彤把她的发现传达出来。 「那怎么好意思,你们来看我,我却没有好好的招待。」吴小芬那自然的妈妈个性,马上就跑了出来。 「没有关係啦!小芬姐姐,是我们不好意思,才对!来探病都忘了要带东西来给您。」李喜欢才想到,刚才太仓促,匆忙间,竟忘了最重要的探病礼物,呵呵年轻人没有什么经验嘛!需要多多学习。 「小芬姐姐您是怎么了?上星期小组时,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会突然住院了?」林雨彤率先开口,她站在病床的右手边,握着吴小芬的手,关心的问着,一路上她都在担心吴小芬的病情。 「就……晚上小组结束后,不知道怎么就昏倒在我家的大门口,还好那时候朋友刚好来找我,送我去医院。」 「可是如果只是昏倒,怎么会又送到大医院呢?花花市就有医院啦?」林雨彤直接的提出疑问,因为这不合理。 「因为在我们那的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看检查的结果觉得好像怪怪的,怀疑是肿瘤,要我再住院检查看看,可是我朋友比较不放心,坚持要我转院来台北的大医院检查。」吴小芬边说,脸上微微染上了一点红,有点羞怯。 「小芬姐姐你怎么脸红了?」林雨彤观察力还真好,直接就问出口,一点也不知道要保留!不过生病的人,怎么还会脸红?又不太像是发烧? 「看来小芬姐姐的这个朋友,不简单。」李喜欢也接着,忍不住看着吴小芬调侃道。 「呵呵……小芬姐姐是不是交男朋友了?是不是?」林雨彤马上直接激动的抢着问。 这真是天大的新闻,因为认识吴小芬那么多年,她们知道其实教会里有些单身的男性追求过她,也有人会主动要介绍男朋友给她,但吴小芬却从来没有动心过,所以印象中根本没有交过男朋友。 「小芬姐姐如果您真的交男朋友了,我们会非常的替您高兴的。」李喜欢也来握住吴小芬的手,站在林雨彤的旁边,开心的说,连她也开始高兴、激动,被感染了好奇心。 「小芬姐姐,到底是不是啦?你告诉我们好吗?我超级想知道。」此时林雨彤好奇心全部被引起来了,不得到吴小芬的回答,怎么会甘心。 吴小芬被这俩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逼问,调侃到脸愈来愈红,就像美丽含苞欲放的圣诞红,于是只好松口说:「……是…啦!」脸又更红了,一下子圣诞红盛开了花瓣,鲜红美丽,娇艷欲滴。 「哇!真的吗?真的吗?!我太开心了,小芬姐姐终于交男朋友了啊!那,你男朋友什么时候会来看你?」林雨彤这个好奇的小朋友,马上开心得比自己交男朋友还高兴,声音渐渐有点大,超级想要知道这个男朋友到底长得什么样? 「他刚刚还在,现在出去买东西,应该等一下就回来了。」吴小芬面红耳赤带着羞赧,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所以他在这里照顾你吗?」林雨彤,脸上兴奋异常,因为太好奇那个男朋友到底长什么样子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被小芬姐姐青睞,肯定一定是个不错的人,她猜想着。 「是…呀!我们来这里第二天了,他都一直陪伴着我,在花花市的医院时,也是他在照顾我。」这个男朋友吴小芬愈来愈满意了。 「那他应该是一个不错的人嘍!」病房里都是林雨彤的声音,李喜欢适时的接下了一句她的想法,开心的对着吴小芬笑,她也真的很替小芬姐姐高兴。 「以前我就不敢讲了,不过,目前是还不错,他为我改了很多坏习惯。」所以吴小芬很感动,才愿意答应接受男朋友的追求,目前交往三个月左右,正在热恋期。 「是不是像圣经里提到的,浪子回头呢?」林雨彤不改兴奋的一直追问着,因为真的太开心、太高兴了,甚至有点被震撼到。 吴小芬看着林雨彤笑顏逐开,以微笑代替回答。 「小芬姐姐听您这么说,我真的有点期待看到您男朋友的真面目了。」范思哲站在李喜欢的旁边,也找到话,加入了聊天的行列,心情欢悦的对着吴小芬笑着,不然不说话,他光站在那里,觉得有点傻,有点乾。 「我也很期待。」这时两个女生终于异口同声又道,不愧是(闺蜜),默契真是好,最后,开心的看着对方,互看之间大声笑出来,喜笑顏开好不热闹…… 此时病房里,充满眾人的欢笑声。 就在这个时候,听见开门的声音,期待的三人,立时纷纷下意识的转头看向了门口的方向。 这一看,真是不得了,瞬间惊喜变成了惊吓!不会吧!大魔王!!!你怎么在这里?!!! 此刻,三个人的表情,吓得可真不轻!嘴巴一时都忘了闭上,下巴差点没掉下来!瞬间没有了声音。连头都忘了转回去,大魔王也吓了一跳!不过马上的就掩饰了过去,稍微,顿了一下,就表现得很自然的走向吴小芬的病床,然后,对他们礼貌性的笑了笑,假装不认识之后,把刚买的水果放在茶几上。 「这就是我男朋友,他的名字叫李良德,你们以后可以叫他,德哥。」因为他们三个人头都还没,转回来,所以吴小芬并没有看到他们惊吓震惊的表情,此时还在开心的介绍着,这个所谓的男朋友。 李喜欢比较快的回神过来,看林雨彤好像要开口说什么,她马上伸出手握住林雨彤的手,用眼神制止她,别开口说话,「彤彤,我口有点渴,我们一起出去买,喝的好吗?」 她怕林雨彤太直接的个性,会直接说出什么不好听的话,或是直接叫出大魔王,令吴小芬知道而为难毕竟人家还生病在住院,如果把这种惊吓的事情,直接说出来让她知道,恐怕会加重她的病情。 「德哥,你好!」还是范思哲先镇定过来,事先反应,马上和大魔王李良德打招呼。 「德哥,你好!」李喜欢也跟着范思哲后面,打了声招呼,声音有点不太自在。大魔王老爸瞬间变成,德哥!实在太震惊也太惊吓!!真是惊魂还未定,惊吓连连!! 「可是我们都还没为小芬姐姐祷告耶!」林雨彤有点没有反应过来,直接想到的是,探病一定要为病人祷告。 「彤彤没关係,小欢口渴了,你就先陪她一起出去买饮料好了,等会儿回来,我们再一起祷告。」大家都背向吴小芬,难怪她还没察觉出来,有什么不对劲。 「跑腿的工作,怎么好意思让女朋友做,年轻人,我们身为男朋友,不该为女生们服务吗?」大魔王很自然的就伸长了手臂,搭上范思哲的肩膀,很自然的就自来熟的道,儼然像是一对认识很久的兄弟,然后又接着说:「昨天你那么浪漫的告白,我在(脸书)上也有看到。」 李喜欢立刻连想到,昨晚大魔王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行踪,堵在百货公司大门口的原因了,没想到破口在吴小芬这里,真是千算万算想不到! 「我们一起出去买饮料,你觉得怎样?」大魔王对范思哲说,肩膀用了一下力。 「好……好啊!」那有什么问题,谁怕谁?范思哲暗忖,他刚好有事情要和他谈谈。 「小芬,你要没有咖啡因的对吗?」李良德甜蜜蜜的看着吴小芬笑着说,吴小芬回以一个羞赧的笑。 然后再对李喜欢和林雨彤说:「那其它两位美女想喝什么?」 「随便。」俩人再次异口同声的回答,因为尷尬不知道怎么办,只好随便说出口,以掩饰此时的不自在。 「我知道他们喜欢喝什么。」范思哲适时的解围。 大魔王李良德和范思哲各怀鬼胎的一起走出了病房,他们来到医院外的一家复合式餐厅,此时正面对面的,坐在一张靠窗户的四人座位置的椅子上,两人各点了一杯饮料,放在面前的桌上。 时间不知静默了有多久……俩人都没有开口,就这样沉默的对望,坐着,互相都用着打量的眼光,在看着对方。 大魔王今天穿得很体面,身材修长,目测大概身高约有一百八十公分左右,实际年龄四十岁,却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只有三十初的年纪,长相英俊,身穿白色短袖名牌polo衫,配上深色休间西装长裤,和一双浅咖啡色名牌休间皮鞋,如果没有事先知道是个职业骗子大魔王,范思哲觉得,他见到他的第一印象,一定会认为他是哪里来的绅士。 「你在打什么主意?」范思哲事先沉不住气,首先开口问他。 「是我,要问你在打什么主意?才对吧!」大魔王眼神带着锐利看着范思哲,这个傢伙一开口就这么不客气,令他不是很高兴。 「是吗?」持续端详打量中…… 「难道不是吗?我们一样都是男人,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对我女儿打什么主意!」想追她女儿,得先过她老爸这关。 「据我所知,小欢可不喜欢你去找她。」想到李喜欢看到大魔王的神情,范思哲就有点心疼。 「再怎样,我都是她老爸,你可别忘了。」说,的也是,血缘是切不断又纠结復杂的关係。 「我希望你能尽量不要去找她,让她造成困扰。」范思哲理直气壮的说。 「年轻人,世人说:『劝和,不劝离。』你不让我女儿和我关係变好,却要我们关係更疏离,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年轻人!愈看愈不得他的意。 「你们的关係不好,又不是我造成的,我只知道,她很不喜欢看到你,我就有义务保护她。」今天下午上课时,他已经答应李喜欢要帮她把大魔王打跑了,他就要做到。 「别说得自己好像是圣人一样。」乳臭未乾的小鬼。 「那你到底要什么条件?才会答应我不再去找小欢。」只要他能够打跑大魔王,用什么方法都可以。 「好大的口气!你现在是想要拿钱打发我,是吗?」有钱人都,这么傻!吗?! 昨晚他才打电话请朋友查了范思哲的资料,结果今天中午朋友就回了消息,把范思哲在家乡的情况与家世、背景、人品都查得清清楚楚。 「如果钱能解决,也可以。」他只要想到李喜欢在通识课上提到大魔王的神情,就觉得不管怎么做,只要能够让她高兴,他也在所不惜。 「我女朋友现在生病了,需要钱治病,那你先拿个两百万出来借我,我就答应你,少去看我女儿一点,但毕竟是亲生的,如果你要求我,都不能去看她,那就太不近人情了。」既然他主动要拿钱给他花,哪有不敲一笔的道理,不过顾虑到吴小芬的感受,只好改说,是用借的,如果被发现了,才不会得不偿失,到时偷鸡不着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可不希望,把好不容易辛苦追到手的女朋友,给弄丢了,那就不好了。 「没问题!只要你说到做到,就好。你给我你的银行帐号,我明天白天去银行匯款给你。」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搞定。 「不用这么麻烦,我要拿现金,你明天直接去银行提款,我们再约时间、地点见面就可以。」转帐有记录,而且太大笔的钱,还会被政府查又要收税,麻烦死了,这么基础的常识,对他这个混过江湖的人,如果不避险一下,根本不可能。 「我们先加个(line),比较方便连络。」大魔王接着对范思哲要求道。 于是,范思哲和大魔王互相加了(line)好友,就这样,各怀着不同的主意,约定了这件事情。 事情既然已谈定,只好先去买饮料,然后假装没事的,一起回吴小芬的病房去。 -- 第十四章:「台语对话版」大魔王~打怪的最 题外话,作者觉得:「台语对话比较能显现大魔王好笑有趣的性格,能更忠于原味,所以第十四章的原版是台语对话版,但为了看不懂台语的书友着想,后面会增加一个国语对话版,敬请多指教! 今天是星期三,开学后的第三天,大魔王昨天下午和范思哲见面后,今天中午传了(line)给范思哲,约他今晚在一家,很有名的日式厚切炸猪排餐厅,一手交钱,一手吃饭,晚餐时间六点一到,俩人都准时到了约好的地点。 (以下的对话全程台语) 到了餐厅,大魔王穿得很(飘丿),看到范思哲背上背着背包,外型鼓鼓的,一看就知道里面装着他最爱的现金,俩人选了一个靠走道的座位,面对面坐下来。 「少年仔,你会晓,台语某?」坐在椅子上的大魔王,一改昨天的个性和调调,一脸痞子样,不正经的笑着。 「会。」大魔王怎么看起来和昨天不太一样,差真多。 不过范思哲没多想,反正今天是依约定来,交钱的,顺手就把背包里装钱的牛皮纸袋拿出来,放在餐桌上。 「先麦着急,咱先呷饭,等一下再处理,别项。」大魔王一脸气定神闲,看起来根本不像来骗钱的混蛋,倒像和好朋友来培养感情,边吃晚餐。 于是俩人看了看菜单,各点了一份招牌的厚切炸猪排套餐,等服务生走了后,大魔王马上站起来,自然的走到范思哲的旁边。 「少年仔,没丑,喔!有守信用,金贺!来这两百万现金你先抱在手里,厚我拍…张相,拍照存证,证明你,真正有借我两百万厚。」大魔王李良德操着一口流利的台语说道,让范思哲抱好手中的两百万现金,又让蓝蓝花花的钞票露出一点来。 取好角度,一边拿着手机,帮范思哲拍照,心里笑得乐开怀,这么好骗,又长得帅的富翁真少见!「真烟投,捏,笑卡欢喜咧!」有够英俊,太好了!多拍几张,怎么这么俊俏啦!证据在手,牵猪,入索。 对了!还要拍合照。 「少年仔,麻烦你,帮,阮俩人,拍一张相好某?」随后大魔王,唤来隔壁桌一名路人,请他帮忙拍他和范思哲的合照。 俩人各伸出两手,捧接着那,蓝蓝花花的两百万现金,斜侧肩而站,面向镜头,范思哲笑得一脸灿烂,真可谓被李喜欢给说,中了!被大魔王卖了,还憨憨的帮人家数钞票的写照。 拍好照片,现金先入袋收好,大魔王李良德终于坐定,和范思哲再度面对面坐了下来,准备吃晚餐。 此时餐点也上来了,服务生送上丰盛的晚餐,日式厚切炸猪排套餐。 「你的身体有健康,某?」大魔王突然一边吃炸的香酥又多汁的猪排,一边又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随餐附上的饮料麦茶,然后看向,正在扒饭的范思哲。心想(台语:看这款,汉草,应该是没丑!) 范思哲放下饭碗和筷子,吓了一大跳!「咳咳咳……」差一点,就不小心被,噎…到……先喝一口饮料,压压惊,润润喉,吞一吞口水,把卡在口中的饭粒吞下去,这个人?为什么一开口就这么问?!真奇怪!他身体健不健康,到底关他什么事? 虽然狐疑,不过他仍是乖乖的回答。 「伯父,我的身体很健康。」开学时,学校才刚体检过。 「有坏习惯某?就是:『吃烟、爱酗酒、嚼檳榔』,这款,耶!吃、喝、嫖、赌、毒,有沾,某?」李良德就是曾经把不良嗜好,当作在集邮的人,因此,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受苦,想追他女儿,当然要认真先调查一下,他深知道,其害、其苦,所以身为过来人,理所当然得先帮女儿过滤掉。 「没有,不过偶尔会喝点小酒。」嫖这个改了,以前在美国滥交过,范思哲可不傻,当然不敢如实以告。 「多高?多重?厝内有什么人?」虽然早就知道是孤儿了,不过也要假装一下,问一下。 「伯父你问这个要做什么?」是要家庭调查吗?范思哲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家人不在了,实在是令他抵触对外人说。 「你不是甲意阮查某囝吗?我做老爸仔,咁不能加你的家世调查一下吗?」李良德理直气壮,突然正色起来,语气加大。 「身高一百八十八公分高,体重七十二公斤,父母都过世了,只剩一个已经移民美国的舅舅。」确实,被问一下,又不会死,只好乖乖如实回答。 「所以,你没兄弟姐妹阿?」装也要装全套。 「没有。」 此时李良德暗暗思量,「父母都不在了,又没有兄弟姐妹,那很好,他女儿如果嫁过去之后,不用待奉公婆,也不会有姑嫂问题,很自由,不错。」 扒了一口饭,吞下去,静默一下后,李良德又接着问:「加阿舅,有亲,某?有咧连络某?」 「有连络,不过距离太远,比较不方便。」 安奈,就好。 「厝内的人,有留房地產,也是钱财厚你某?」这个才是最重要的,总也要有些钱,不然以后如果把女儿嫁过去吃苦,就不好了。虽然这些,李良德已经派人去樱花里打听过了,他仍然还是想再问出口,想从范思哲口中再一次确认。 「有,有留下一些。」范思哲看向李良德的目光带怯,实在是这个大魔王李良德的气势太强大了,好像要将他看穿一样。 「免,惊,啦!讲这么保守,是惊我搁来找你借钱吗?」他们樱花里的邻居,可不是这么传的喔! 「伯父,您是不是去我家乡打听过了。」看来是了。 「恁范家,底咧樱花里,嘛是有头有面的好额人,青彩问一下,咁不哉?」李良德目光又更加锐利的看着范思哲,心想:「有钱人,还不知道要低调一点,是怕人家不知道你很有钱,赶快来宰大肥羊,吗?真是的!」光这一点,就有点让李良德很不爽。 有名气的说法,还真是保守了,论到范思哲他父母、阿公过世后,所留下的财產的事情,在樱花里,那可是家喻户晓,也不为过。 听到李良德这么说,范思哲只想一笑,带过,这事想低调都不行,真的很无奈。 「看你应该哥耶赛,就安奈,你那两百万,就算是给阮查某囝的聘金吧!」大魔王讲得脸不红气不喘,一付理所当然,天经地义,顺理成章,仍然持续扒着他碗里的饭,吃着他的炸猪排套餐。 「什么?!伯父这……这…这会不会太快了!!」他只是想找个女朋友,好有肉,可以吃,可没想那么快,就进入爱情的坟墓!!这是要把他给,吓!死!喔?! 此时范思哲竟觉得有点后悔了,他不该那么好心又慷慨,为了解决李喜欢的烦恼问题,就随便答应借李良德两百万!!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啦!!!他转眼间,呆怔,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反应。 怎么本来不是说好,是要借医药费的,不是吗?这下怎么突然就变成,是他,要娶老婆的聘金了,(救人,喔!)他真的很想哭,现在反悔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来不…来得及啦!真要命!呜呜呜……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又像是如梗在喉,吞也吞不下去,吐也吐不出来,想拿,又拿不出来,只能卡在那里,动弹不得,不知该如何反应才好,也无法思考…… 「怎会,太快?咁讲,你不是真心甲意阮查某囝仔?!你只是想要玩玩仔而已?」开玩笑,钱已经到手了,哪有叫他再还回去的道理,他李良德可不是善类,有钱不拿,他又不是傻子?眼前都摆放了满汉全席,不吃到饱,空着肚子饿回去,那是傻子才做的事情! 李良德顿时眼光严厉的看着范思哲,好像要将他吞吃入腹一般,那气势看得范思哲,根本连「不」,这个字都不敢说出口,就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他李良德可是混过江湖的,要对付年纪轻轻的范思哲,根本是(桌上拿柑),容易的很! 「哪有可能啦!伯父,我哪敢?我当然是真心喜欢你女儿的啊!」此时,难道他范思哲还敢,傻愣愣的老实说:「没错!我就只是一时精虫衝脑,脑门没关好,实在,饿得太久了。然后,你女儿刚好又看起来好像很好入口,所以我就刚好一时兴起,想吃而已吗?」 开玩笑,就算他是有九条命的怪猫,也不敢此时在李良德这隻老虎的嘴上,拔毛,白痴的把真相,老实的交代出来!他的小命可是很珍贵的,好吗? 「是真心的就好。」李良德严肃的打量着,目光又锐利了几分。 量他也不敢,家里无大人的年轻小伙子,只要他随便使上一成功力,吓唬一下,就成了,还真容易。此时大魔王心想:「我们家李喜欢,以后有福气可以享嘍!看这个年轻人,生得俊俏没话说,(汉草又搁好),家世清白又有钱,父母在世时,还是书香门第,谁敢说,这不是好女婿的人选呢!」 大魔王洋洋得意的在心里想着:「小欢,你可别说,我这个老爸不疼你,啊!」 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好,此时的李喜欢哪里会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被他那个大魔王不良老爸给卖了呢?阿娘喂!救命啦!哈哈哈…… 就在这时…… 「哈啾!哈啾!哈啾……怎么突然觉得好冷吶?」正在吃晚饭的李喜欢,突地喷嚏一连打个不停,驀地觉得一阵畏寒。 「怎么了?是不是冷气太强了,我关小一点。」林雨彤贴心的马上把冷气调高一度。 「先喝点,热鸡汤,看会不会好一点。」贴心的林雨彤,调好冷气,又快速的盛了一碗香菇鸡汤给李喜欢喝。 「谢谢。」奇怪了,这喷嚏打的令李喜欢觉得莫名奇妙,该不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 李喜欢这时哪知道,大魔王已经把范思哲给卖了,还把她也附送上,真所谓买一送一,凑成一对好,简直就像是百货公司跳楼大拍卖,买帅哥送美女,怎么那么恰恰好! 场景回到餐厅 「少年仔,叫一声丈人,来听,一下!」大魔王理所当然的要求,喝了一口麦茶,润润喉,谈笑风生道。 「啥?……」一不小心,饭吃太大口,吓了一大跳,倒抽一口气,饭粒卡在喉咙口,「咳咳咳……」范思哲咳嗽不止,喉咙好难受。 大魔王慢条斯理的,拿起范思哲面前的水杯,递给他,「少年郎,呷饭嗯某那么急,阿,没人,加你抢。呷卡慢一下,来,喝一嘴,麦仔茶,把饭粒仔吞下去。」 大魔王悠哉,悠哉,儼然面前的人,被吓到卡到喉咙,跟他一点关係都没有。 「刚收了你的聘金,我只是好奇的想听你叫一声丈人,或是岳父,过过乾癮,暗爽一下而己,毕竟还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大魔王,顿时口气和眼神还有表情,变得好像非常无辜,好似范思哲的那声「岳父」对他来说,是什么仙丹妙药、稀世珍宝一样。 「嗯……岳…父……」范思哲叫得有点害羞又有点不甘心,更多的是尷尬,毕竟这一切可不是他自愿的,不过叫一下,又不会死,满足一下心上人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只是进度比较快一点,就先不想那么多了。 「乖。阿哲我们今天在这里的事,你可先不要跟小欢,讲,喔!如果她那么早就知道,我已经收了你的聘金,她会对我生气的。」于是,大魔王把桌上的手机翻了个面,拿在手上面向范思哲。「今天的事,我会找一天和她讲就好,可以吗?」手机萤幕上是录音画面,而且还在录音中。 不愧是大魔王,打怪的最高等级的大(boss),连谈话都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录音,当下范思哲吓傻了眼,脸都绿了! 「你是吃坏肚子吗?不然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不愧是大魔王,睁眼还能说瞎话的功力,练到炉火纯青,明明知道人家,是看到他的录音吓到了,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顾左右而言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好像真的在关心人家。 「没事。」只是被吓到了,一口气,还来不及喘上来。 范思哲根本是不自量力,越级打怪,被大魔王吃得死死的。 「少年仔,恁看,我这个女婿,有烟投,某?」大魔王突然转向隔壁桌和别人故意炫耀着。 听着隔壁桌的陌生人一直笑着说:「真烟投……真烟投!」范思哲一下心里顿时好想要尖叫,原来他真的被李喜欢料定了,被大魔王卖了,还帮他数钞票,还没一顿饭的时间,就被大魔王套路了,而且还是证据在手,想赖也赖不走,此时人证物证都有了。 想吃一口肉,聘金先交出来,哈哈哈…… 真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算不如天算哪!」大魔王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范思哲这个小鬼只能一下子就被(k.o)死得不明不白,糊里糊涂,不清不楚又莫名奇妙地! 这次换大魔王在心里笑得乐开了花了,这花的盛况,好比一整片的大农场,那么的灿烂夺目,耀眼绚丽,美不胜收,目不暇给,一望无际,心情特别的舒畅,直通遥远的天涯…… -- 第十四章:「国语对话版」大魔王~打怪的最 题外话,作者觉得:「台语对话比较能显现大魔王好笑有趣的性格,能更忠于原味,所以第十四章的原版是台语对话版,但为了看不懂台语的书友着想,后面会增加一个国语对话版,敬请多指教!」 今天是星期三,开学后的第三天,大魔王昨天下午和范思哲见面后,今天中午传了(line)给范思哲,约他今晚,在一家很有名的日式厚切炸猪排餐厅,一手交钱,一手吃饭,晚餐时间六点一到,俩人都准时到了约好的地点。 (以下对话全程台语) 到了餐厅,大魔王穿得很瀟洒,看到范思哲背上背着背包,外型鼓鼓的,一看就知道里面装着他最爱的现金,俩人选了一个靠走道的座位,面对面坐下来。 「年轻人,你会台语吗?」坐在椅子上的大魔王,一改昨天的个性和调调,一脸痞子样,不正经的笑着。 「会。」大魔王怎么看起来和昨天不太一样,差真多。 不过范思哲没多想,反正今天是依约定来,交钱的,顺手就把背包里装钱的牛皮纸袋拿出来,放在餐桌上。 「先不要着急,我们先吃饭,等一下再处理这件事情。」大魔王一脸气定神闲,看起来根本不像来骗钱的混蛋,倒像和好朋友来培养感情,边吃晚餐。 于是俩人看了看菜单,各点了一份招牌的厚切炸猪排套餐,等服务生走了后,大魔王马上站起来,自然的走到范思哲的旁边。 「年轻人,不错喔!有守信用,很好!来,这两百万现金你先抱在手里,让我先拍张照,拍照存证,证明你真的有借我两百万。」大魔王李良德操着一口流利的台语说道,让范思哲抱好手中的两百万现金,又让蓝蓝花花的钞票露出一点来。 取好角度,一边拿着手机,帮范思哲拍照,心里笑得乐开怀,这么好骗,又长得帅的富翁真少见。「长得,真是帅,笑开心一点。」有够英俊,太好了!多拍几张,怎么会这么俊俏啦!证据在手,牵猪,入索。 对了!还要拍合照。 「年轻人,麻烦你帮我们拍一张合照好吗?」随后大魔王,唤来隔壁桌一名路人,请他帮忙拍他和范思哲的合照。 俩人各伸出两手,捧接着那,蓝蓝花花的两百万现金,斜侧肩而站,面向镜头,范思哲笑得一脸灿烂,真可谓被李喜欢给说,中了!被大魔王卖了,还憨憨的帮他数钞票的写照。 拍好照片,现金先入袋收好,大魔王李良德终于坐定,和范思哲再度面对面坐了下来,准备吃晚餐。 此时餐点也上来了,服务生送上丰盛的晚餐,厚切日式炸猪排套餐。 「你的身体健康吗?」大魔王突然一边吃,炸的香酥、多汁的猪排,一边又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随餐附上的饮料麦茶,然后看向,正在扒饭入口的范思哲。心想,看这身材应该是不错。 范思哲放下饭碗和筷子,吓了一大跳!「咳咳咳……」差一点,就不小心被,噎…到……先喝一口饮料,压压惊,润润喉,吞一吞口水,把卡在口中的饭粒吞下去,这个人?为什么一开口就这么问?!真奇怪!他身体健不健康,到底关他什么事? 虽然狐疑,不过他仍是乖乖的回答。 「伯父,我的身体很健康。」开学时,学校才刚体检过。 「有坏习惯吗?比如:『抽烟、酗酒、嚼檳榔』之类的,吃、喝、嫖、赌、毒,有沾,吗?」李良德就是曾经把不良嗜好,当作在集邮的人,因此,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受苦,想追他女儿,当然要认真先调查一下,他深知道,其害、其苦,所以身为过来人,理所当然得先帮女儿过滤掉。 「没有,不过偶尔会喝点小酒。」嫖这个改了,以前在美国滥交过,范思哲可不傻,当然不敢如实以告。 「多高?多重?家里有什么人?」虽然早就知道是孤儿了,不过当然要假装一下,问一下。 「伯父你问这个要做什么?」是要家庭调查吗?范思哲不太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家人不在了,实在是令他抵触对外人说。 「你不是喜欢我女儿吗?我做父亲的,难道不能对你的身家调查一下吗?」李良德理直气壮,突然正色起来,语气加大。 「身高一百八十八公分高,体重七十二公斤,父母都过世了,只剩一个已经移民美国的舅舅。」确实,被问一下,又不会死,只好乖乖如实回答。 「所以,你没兄弟姐妹阿?」装也要装全套。 「没有。」 此时李良德暗暗思量,「父母都不在了,又没有兄弟姐妹,那很好,女儿如果嫁过去之后,不用待奉公婆,也不会有姑嫂问题,很自由,不错。」 扒了一口饭,吞下去,静默一下后,李良德又接着问:「你和舅舅亲,吗?有没有连络?」 「有连络,不过距离太远,比较不方便。」 那就好! 「家里人有留房地產或是钱财给你吗?」这个才是最重要的,总也要有些钱,不然以后如果把女儿嫁过去吃苦,就不好了。虽然这些,李良德已经派人去樱花里打听过了,他仍然还是想再问出口,想从范思哲口中再一次确认。 「有,有留下一些。」范思哲看向李良德的目光带怯,实在是这个大魔王李良德的气势太强大了,好像要将他看穿一样。 「不用怕,啦!你讲得也太过保守了吧!是怕我再来找你借钱吗?」他们樱花里的邻居可不是这么传的喔! 「伯父,您是不是去我家乡打听过了。」看来是了。 「你们范家,在樱花里也是有名气的人家,随便问一下我会不知道?」李良德目光又更加锐利的看着范思哲,心想:「有钱人,还不知道要低调一点,是怕人不知道你很有钱,赶快来宰大肥羊,吗?真是的!」光这一点,就有点让李良德很不爽。 有名气的说法,还真是保守了,如果说范思哲他父母、阿公过世后,所留下的财產的事情,在樱花里,那可是家喻户晓,也不为过。 听到李良德这么说,范思哲只想一笑,带过,这事想低调都不行,真的很无奈。 「看你应该还可以,就这样,你借我的那两百万,就算是给我女儿的聘金吧!」大魔王讲得脸不红气不喘,一付理所当然,天经地义,顺理成章,仍然持续扒着他碗里的饭,吃着他的炸猪排套餐。 「什么?!伯父这……这…这会不会太快了!!」他只是想找个女朋友,好有肉,可以吃,可没想那么快,就进入爱情的坟墓!!这是要把他给,吓!死!喔?! 此时范思哲竟觉得有点后悔了,他不该那么好心又慷慨,为了解决李喜欢的烦恼问题,就随便答应借李良德两百万!!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啦!!!他转眼间,呆怔,愣在那里,不知该如何反应。 怎么本来不是说好,是要借医药费的,不是吗?这下怎么突然就变成,是他要娶老婆的聘金了,救命啊!他真的很想哭,现在反悔不知道可不可以?!还来不…来得及啦!真要命!呜呜呜……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真所谓欲哭无泪。又像是如梗在喉,吞也吞不下去,吐也吐不出来,想拿,又拿不出来,只能卡在那里,动弹不得,不知该如何反应才好,也无法思考…… 「怎么会太快,难道你不是真心喜欢我女儿的?!你只是想要玩玩而已?」开玩笑,钱已经到手了,哪有叫他再还回去的道理,他李良德可不是善类,有钱不拿,他又不是傻子?眼前都摆放了满汉全席随便他吃了,他还需要假装客气吗?不吃到饱,空着肚子饿回去,那是傻子才做的事情! 李良德顿时眼光严厉的看着范思哲,好像要将他吞吃入腹一般,那气势看得范思哲,根本连「不」,这个字都不敢说出口,就连大气也不敢喘一下。 他李良德可是混过江湖的,要对付年纪轻轻的范思哲,根本是(桌上拿柑),容易得很! 「哪有可能啦!伯父,我哪敢?我当然是真心喜欢你女儿的啊!」此时,难道他范思哲还敢,傻愣愣的老实说:「没错!我就只是一时精虫衝脑,脑门没关好,实在,饿得太久了。然后,你女儿刚好又看起来好像很好入口,所以我就刚好一时兴起,想吃而已吗?」 开玩笑,就算他是有九条命的怪猫,也不敢此时在李良德这隻老虎的嘴上,拔毛,白痴的把真相,老实的交代出来!他的小命可是很珍贵的,好吗? 「是真心的就好。」李良德严肃的打量着,目光又锐利了几分。 量他也不敢,家里无大人的年轻小伙子,只要他随便使上一成功力,吓唬一下,就成了,还真容易,此时大魔王心想:「我们家李喜欢,以后有福气可以享嘍!看这个年轻人,生得俊俏没话说,身材又好,家世清白又有钱,父母在世时,还是书香门第,谁敢说,这不是好女婿的人选呢!?」 大魔王得意洋洋的在心里想着:「小欢,你可别说,我这个老爸不疼你,啊!」 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好,此时的李喜欢哪里会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容易,就被他那个大魔王不良老爸给卖了呢?阿娘喂!救命啦!哈哈哈…… 就在这时…… 「哈啾!哈啾!哈啾……怎么突然觉得好冷吶?」正在吃晚饭的李喜欢,突地喷嚏一连打个不停,驀地觉得一阵畏寒。 「怎么了?是不是冷气太强了,我关小一点。」林雨彤贴心的马上把冷气调高一度。 「先喝点,热鸡汤,看会不会好一点。」贴心的林雨彤,调了冷气,又快速的盛了一碗香菇鸡汤给李喜欢喝。 「谢谢。」奇怪了,这喷嚏打的令李喜欢觉得莫名奇妙,该不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吧! 李喜欢这时哪知道,大魔王已经把范思哲给卖了,还把她也附送上,真所谓买一送一,凑成一对好,简直就像是百货公司跳楼大拍卖,买帅哥送美女,怎么那么恰恰好! 场景回到餐厅 「年轻人,叫一声岳父来听听。」大魔王理所当然的要求,喝了一口麦茶,润润喉,谈笑风生道。 「啥?……」一不小心,饭吃太大口,吓了一大跳!倒抽一口气,饭粒卡在喉咙口,「咳咳咳……」范思哲咳嗽不止,喉咙好难受。 大魔王慢条斯理的,拿起范思哲面前的水杯,递给他,「年轻人,吃饭不要那么急,没有人和你抢。吃慢一点,来,喝一口麦茶,把饭粒吞下去。」 大魔王悠哉,悠哉,儼然面前的人,被吓到卡到喉咙,跟他一点关係都没有。 「刚收了你的聘金,我只是好奇的想听你叫一声丈人或是岳父,过过乾癮,暗爽一下而己,毕竟还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大魔王,顿时口气和眼神还有表情,变得好像非常无辜,好像范思哲的那声「岳父」对他来说,是什么仙丹妙药,稀世珍宝一样。 「嗯……岳…父……」范思哲叫得有点害羞又有点不甘心,更多的是尷尬,毕竟这一切可不是他自愿的,不过叫一下,又不会死,满足一下心上人的父亲,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只是进度比较快一点,就先不想那么多了,希望能够赶快过去。 「乖。阿哲我们今天在这里的事,你可先不要跟小欢,讲!如果她那么早就知道,我已经收了你的聘金,她会对我生气的。」于是,大魔王把桌上的手机翻了个面,拿在手上面向范思哲。「今天的事,我找一天和她讲就好,可以吗?」手机萤幕上是录音画面,而且还在录音中。 不愧是大魔王,打怪的最高等级的大(boss),连谈话都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录音,当下范思哲吓傻了眼,脸都绿了! 「你是吃坏肚子吗?不然脸色怎么这么难看?」不愧是大魔王,睁眼还能说瞎话的功力,练到炉火纯青,明明知道人家,是看到他的录音吓到了,还能脸不红气不喘的,顾左右而言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好像真的在关心人家。 「没事。」只是被吓到了,一口气,还来不及喘上来。 范思哲根本是不自量力,越级打怪,被大魔王吃得死死的。 「年轻人,你们看,我这个女婿,是不是长得很帅?」大魔王突然转向隔壁桌和别人故意炫耀着。 听着隔壁桌的陌生人一直笑着说:「真,帅……长得可真是帅!」范思哲一下心里顿时好想要尖叫,原来他真的被李喜欢料定了,被大魔王卖了,还帮他数钞票,还没一顿饭的时间,就被大魔王套路了,而且还是证据在手,想赖也赖不走,此时人证物证都有了。 想吃一口肉,聘金先交出来,哈哈哈…… 真所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人算不如天算哪!」大魔王一出手,便知有没有,范思哲这个小鬼只能一下子就被(k.o),死得不明不白,糊里糊涂,不清不楚又莫名奇妙地! 这次换大魔王在心里笑得乐开了花了,这花的盛况,好比一整片的大农场,那么的灿烂夺目,耀眼绚丽,美不胜收、目不暇给、一望无际,心情特别的舒畅,直通遥远的天涯…… -- 第十五章:「计画永远赶不上变化。」 开学的第四天,晚餐时间,下课后范思哲就跟心上人来晚餐的约会,李喜欢坚持一定要带(闺蜜)当电灯泡,否则不敢单独和他去,范思哲只好答应,为了吃上一口肉,他还真不容易,只好配合她慢慢的追赶进度中…… 三人来到范思哲家附近的餐厅吃晚餐,此时坐在一家很有名的连锁牛排餐厅里,服务生带他们来到靠近窗户的四人座位上,前菜罗曼生菜沙拉和小菜与汤品已经吃过了,这时正在吃主餐的牛排。 主餐牛排上桌后,李喜欢询问范思哲:「阿哲你觉得怎样?」李喜欢再叫了一次他的名字,因为看他好像在想事情,有点分神。 「什么怎么样?」范思哲刚回神,真的没听见,之前李喜欢在问他的话。 「阿哲你很不可以喔!和女生约会还这么不专心。」林雨彤在这时插话,指责他。 难道,是他想不专心吗?明明是很浪漫的晚餐约会,他事先就订了,超级贵又气氛很好,非常浪漫的牛排烛光晚餐,没想到!硬是被塞了一个那么亮的大电灯泡!叫他心情怎么开心、高兴得起来。 而且昨晚还被大魔王,反将了一军,原本开学的第三天,他就只是个大学新鲜人,那么的新鲜又高兴,怎么?莫名奇妙!就突然变成一个有未婚妻的男人了!而且这个未婚妻,还什么都不知道!他怎么那么笨又傻?!智商?!难道只是三个数字,摆着好看而已吗?愈想愈忧鬱,愈想就愈加讨厌自己,只好独自生闷气。 人家挖了一个大坑,他却偏要往里面跳,还不止如此,而且傻傻的被卖了,还笑着帮人家数钞票,一想到这里,叫他的心情要怎么才会好?心情莫名又(down)到北极去了。 「阿哲你在想什么?是不是有什么烦恼?」李喜欢今天晚餐一进餐厅吃饭,就觉得范思哲心情有点不对,于是关心的询问。 「没事!」就算有事,他也不敢说出来好吗?昨晚入了大魔王的套,被人家人证、物证,轻轻松松,就一手的抓牢,他自作主张的决定,反而害了自己和女主角。 这么傻眼的事情,他哪敢把它说出来,到时要是被别人笑,他的一世英明,英俊帅气特意经营的形象,不就全毁了。他只能在心里暗暗的苦笑,他可还没追到女朋友耶!就连,肉!都还没吃到一口,叫他怎么可能说出来。 更何况他还答应大魔王,这件事不可以提前告诉李喜欢,所以他现在非常的困扰,又心情没有多好,再看向,对面坐了一个那么亮又大的电灯泡,正直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他的心情又更糟了…… 「是不是因为我跟你们来约会,你不高兴?」林雨彤多少也猜得到。 「呵呵……」范思哲选择笑一笑代替回答,心想:「你知道就好。」这只是其中一小部份而已。 「阿哲,小欢比较容易害羞、脸皮薄,如果你要和她约会,其实我也不太想要在你们中间当电灯泡。」其实是李喜欢有和她讲过,阿嬤生前曾经对她的耳提面命,所以才事先和林雨彤说好,也拜託她一定要帮忙。 「我知道。」不然能怎样?他能老实和她们说:「我每天都急得想吃一口肉,所以林雨彤,你可以哪边凉快,哪边去吗?」范思哲色狼的本性,怎么可以随便就显露出来,万一吓到美丽可爱,又看起来很可口美味的小红帽!那怎么得了!他又不是傻瓜。 「阿哲,如果彤彤的陪伴令你不开心,我真的很抱歉,我觉得我们才认识没有多久的日子,总共也才第四天,彼此都还不太了解,等我们彼此更了解对方的时候,再一起单独出来约会好吗?」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才刚认识,我怎么知道,你到底是,郎?还是狼?我当然要先学会保护自己,以免在爱情这条路,跑得太快,万一跌倒受伤,就不好。」 爱情这条路,就像是在跑一场马拉松比赛,刚开始在起跑点,一定是有很多人一起跑,而且比赛前,选手一定都会事先在白天去场勘,才能看清楚明白所有的路程状况,提前知道哪里有障碍,路况是如何?当然要事先熟悉一下,才能跑得顺利,不是吗?那么就算没有跑得第一名,至少也不会跑到一半不小心被路障绊倒,然后一身是伤。 「嗯……好!」看来这一口肉,他别想那么快就吃得到了。 现在换猎物也不可能了,聘金都给了,心也偷和被偷了,看来他也只能顺服命运的安排了,呵呵呵……范思哲又在心里暗暗无奈的苦笑。 「对了!我刚才问你的事情,你还没回答我?」李喜欢看着他有些愁容但英俊的脸庞再次说。 「什么事?」他刚才都在想事情,真的没有注意听。 「就是大魔王和小芬姐姐的事,我和彤彤商量过了,先不要让小芬姐姐知道,她目前生病住院,如果知道这件事情,怕会影响了她的心情,万一,病情更重就不好了。」 「我也这么觉得。」确实不能行事太衝动,要多替别人着想。 「所以我想去找大魔王谈一下,你觉得如何呢?」这事他也知道,所以李喜欢理所当然的,就想要找他商量。 「嗯……如果你觉得可以,我支持你,我可以陪你一起去。」是该去恐吓,恐吓大魔王一下,总不能让他总是站在上风吧! 毕竟昨晚范思哲输得有够惨!现在得知这件事,哈哈莫名的有一点小兴奋,哈哈哈终于有机会,可以去挫挫,大魔王的锐气了,范思哲在心里乐得想要开心的吹口哨。有李喜欢这个从小就和大魔王战斗的「游戏高手」在,大魔王这隻大(boss),想要怎么打,就被怎么打?!光想到就很,爽!看他还能嚣张到哪里,毕竟他可是看过李喜欢对付过大魔王的实力的,哈哈哈……范思哲想到这里就莫名的解气。 「那你想什么时候去?」光想就兴奋。 「我再想想,等确定什么时候,我再告诉你好吗?」李喜欢是觉得这事不能太急着处理,毕竟大魔王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她还需要好好想一想,最少也要先祷告一下,寻求阿爸天父的庇护与同行。 「好。」李喜欢这个宝贝在范思哲心中,此时可真耀眼,毕竟在他的人生中,顺利实在多过不顺利,遇到大魔王这个煞星,才知道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怪物存在,范思哲暗爽在心里:「那到时我就看你怎么打怪嘍!真开心,没想到我的小乖乖李喜欢这么的可爱。」 -- 第十六章:不守本份的代价!!! 时间来到下个星期的星期二,开学后的第九天,又是通识讲堂的午饭时间后,学生陆陆续续进入了大礼堂,「就是喜欢你」的队友,仍然帮范思哲乔位置,这次他们坐在倒数第二排的座位,离大礼堂的出口很近,范思哲仍然坐在靠近走道的座位上,这次李喜欢坐在他的左手边,林雨彤坐在李喜欢的右手边,另外三个队友坐在他们的后面,是最后面那排的座位上。 一上课,这堂课的讲师陈牧良来得很快,一站上讲台,就开口说:「同学们午安!我今天要先在这里,向大家郑重的道歉。」然后他放下麦克风,走到讲桌的旁边,表情很诚恳的弯腰鞠躬,行了一个九十度的大礼,停顿一下才起身,这是一个非常有诚意的道歉。 之后,再回到讲桌前,拿起麦克风说:「上个星期的课堂上,我本人没有很好的掌控上课的秩序,真的很抱歉,造成上星期有同学在教师讨论留言板上,提出一些课堂上的状况,提到有很多同学把大礼堂的椅子,当成沙发床在睡午觉,甚至有些人没有专心上课,一直在讲话,影响到其它同学上课,更有人把两节通识课程,理所当然的当成恋爱学分在修,一路调情、(撩妹),撩到底,这些问题,目前学校已经开过校务会议。所以我决定,这门课的学习成绩计算方式,要重新更改,除了本来的两个书面报告,和一个家庭访问调查问卷外,要再加上期中考和期末考的测验成绩。还有,为了不影响同学们的学习,所以上星期的课程内容,今天会再快速的复习一遍,上星期睡觉和谈恋爱的同学,我希望你们能守好自己的本份,今天能专心的上课,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以免影响你们这门课的学习成绩,以上,报告完毕。」 老师一边说,台下同学们有的低头羞愧,有的开口抗议,声音三三两两,很吵杂,李喜欢当下脸红,又羞、又怒、又恼的,只能用力怒气冲冲的瞪了范思哲一眼,真是丢脸丢到外太空去,心里想死的心都有了。 在李喜欢的人生里,虽然功课没有非常好,但一路也都是乖宝宝,从幼稚园开始上学后,哪里曾被老师在台上点名,直接公开训斥过,她的好宝宝名声,竟然就在上大学开学的第九天,被范思哲给完全的毁掉! 登时李喜欢心情五味杂陈,看到老师讲得很含蓄,只提到有人当成恋爱学分在修时,感觉同学们好像都转头,看向他们座位的方向,她当场非常的羞愧,也羞愤,几乎有一瞬间就差点坐不住,想要逃向出口去,呜呜呜……丢脸死了啦! 范思哲当下只能假装皮皮的,若无其事的笑着,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驀地想要握住李喜欢白嫩嫩的左手,像是要安慰她,结果李喜欢气得把他的手,用力的甩开,还小声的向他怒斥的瞪道:「把你色狼的手臂拿开,不要放在我的椅背上,也不要碰我!」这下气得可真不小,看来范思哲吃肉的进度,没进反退,把事情搞砸了!而且反而一退,退到太平洋去了。哈哈哈…… 范思哲这下,栽了一个大跟斗,总是急着追赶进度想吃肉,没想到却成就了,有一句台语俚语说:「呷紧弄破碗。」意思是:「心急,吃太快,把自己的饭碗打破了。」 所以,作人还是守本份得好,以免得不偿失,不止受到教训,还赔了夫人又折兵,一切都去了了,这世界可没有,治后悔的药。 同学们纷纷好奇的询问,到底是谁在课堂上公然,(撩妹)、调情、谈恋爱,顿时课堂上同学的好奇心,从地面直接升到101的楼顶,大礼堂上同学们声音三三两两讨论着,还有很多人不断转头询问道,直到老师终于看不下去了。 于是,用麦克风制止道:「停!同学们我们要继续上课了,不要再说话了,谁人,没有错?我们都只是平凡人并不是圣人,只要犯错愿意悔改,就,不要得理不饶人。」 大礼堂内,顿时有一下子的寂静,后又开始有人提出了抗议说:「老师这不公平!我们这些有好好上课的学生,为什么要受其它人没有守本份的拖累?」 「还有老师,您这节课的时间,排在刚好是午休后的第一堂课,本来就容易想睡觉,可不可以请您再和学校开会一下,调到其它时间,好吗?」这时间真的选得不是很好。 「谢谢同学们的提议,我先回答第一个同学的问题,学校就像是一个群体,没有办法凡事都决定的尽善尽美,尽如人意,所以请同学们体谅,不过我答应你们,这堂课我会尽量做到公平,至于拖累的问题,学校既然已经开会做出了决定,我们身为学生,理当顺服学校的决策不是吗?」陈牧良老师有耐心的解释着,毕竟他这个身为老师的,上个星期也没做好本份,才会使得这些事情发生。 所以有一句台语的俚语说:「树头若站乎在,就不惊树尾做风颱。」意思是:「树根若生长得好,够稳固,颱风来了也不怕。」 「还有第二位同学,很抱歉!这堂课要改时间不太有可能,因为,牵一发动全身,不过下一学年,要是有再安排这门课程时,我会把你的想法提出来,这样好吗?」陈牧良老师实在一下子讲了太多话,于是拿起讲桌上的水杯喝一下水,润润喉。 然后继续道:「人生总是如此,如果发现总是,在同一不好的情况中绕、打转或绕不出去。一直在坏的循环里走不出来,好像人生一直不顺遂,真的不要选择,怨天由人,而是更该反省检讨自己,是否有可能所做的事情和决定,没有好好的守本份,或是有不当的地方,亦或是可能有盲点,受到了蒙蔽。以至使自己的人生,一直走在坏的循环里,这是不是?有可能就是自己的思想与逻辑和解决事情的方法,可能已经出现了问题,其实自己没有发现呢?我们每个人真的需要多多安静下来,思考反省,省察自己,只要愿意学习与检讨,更多的反省和改进,人生一定会更好。才不至于一直走进人生的迷宫中,绕不出来,困在里面,寻不到出口和解决的途径。以上,是老师自己的人生经歷,分享给大家。」陈牧良老师顿了下,吞了吞口水。 然后继续道:「犯了错,只要愿意改过就好,大家共勉之,这件事就到这里,我们继续上课。」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可是范思哲的恋爱吃肉进度,却出乎意料之外的退到大西洋去了。李喜欢正在气头上,下堂课,马上就和林雨彤换了座位,没想到神队友遇到猪队长,进度被拖累到了美国去了。「就是喜欢你」的队友们,也很无奈的纷纷看着范思哲,心里和眼神好像正在告诉他:「我们已经尽力了,那是你自己作死,我们也没办法!谁叫你运气那么背,被人检举了。」 于是下课后,李喜欢气得根本不想再理范思哲,她挽着林雨彤的手,气呼呼的就走出了大礼堂门口,直接回家去。 当天晚上,吃过晚饭,洗完澡后,李喜欢坐在书桌的椅子上读圣经,林雨彤也去洗澡了,读着圣经时,林雨彤的手机虽然关了静音,但手机放在隔壁书桌上,萤幕却一直在闪烁着光芒,看来是一直有讯息进来,非常的影响她祷告和读经、灵修,因此她想要帮她把手机的萤幕翻面一下,才不会影响到她正在做的事情。 才要碰到林雨彤的手机的瞬间,一条讯息就跑了进来,那讯息提醒页面大大方方的秀在手机萤幕上面,写着:「阿哲你这个猪头,彤彤和我们都这么努力帮你追求小欢了,你自己却把事情搞成这样,我真是服了你。」这是林天添在「就是喜欢你」的群组里传的讯息。 李喜欢看到这个讯息,如果还,傻、傻的当作没看见,那就真的很可以被称为林天添口中所称的猪头了。 当下李喜欢为了一探究竟,迅速把林雨彤的手机拿在手上,滑进入(line)的「就是喜欢你」群组里,去看看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不看,还好,一看就糟糕了! 原来她李喜欢在开学的第一天,就被四个同学非常团结的卖了,而且还,傻、傻的什么都不知道,李喜欢愈看愈有气,今天才在通识课程上,被范思哲气到那口气都可以突破大气层了!现在再看到她被自己的(闺蜜),和三个男同学合作的算计她,这下!看来这口气,不!只!要!突破大气层而已!而是直接突破到太阳系去了!这等级,好比是核弹的威力! 难怪李喜欢一直觉得很奇怪,从开学到现在,她就一直感觉好像有哪一个地方怪怪的?但一直查不出原因,原来原因根源在这里,她的好(闺蜜)!!早就被别人收买去,她还,傻、傻的每天开开心心的笑着,根本不知道,还让她随时随地把她的军情,提供到敌营去。 登时她觉得气上加气,她心想暗忖:「这个林雨彤就不要出来,要是出来,我一定要,扒了你的皮!」真是气到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是欲哭无泪,活活生生的被(闺蜜)背叛,她真的好生气,气到就快要受不了了,甚至都感觉得出来自己在颤抖。 林雨彤刚洗完澡,走出了浴室,「林雨彤~」天啊!河东狮吼!!!声音直冲到屋顶,就连窗户好像都在震动! 李喜欢怒目瞪向林雨彤,而且她从来也没有这么连名带姓的吼叫过她,如果现在她还没察觉到不妙,那她就真的智商只有0.1而已! 「小欢……你…你…你到底是…是…是……怎么了?」林雨彤头发还湿湿的,正手拿着毛巾在擦头发,被李喜欢这么含怒的一瞪,莫名地,手有点颤抖,还有点口吃。 「你到底是我的(闺蜜)?还是范思哲的(闺蜜)?」仍然持续瞪着她。 「你到底在说什么啦?!我当然是你的(闺蜜)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啦! 「你是我的(闺蜜)?!是吗?我怎么觉得范思哲才是你的(闺蜜)?」好不容易三年的感情,结果跟别人才认识第一天就把她给卖了,还开开心心的加入别人的群组团队,这就是她的(闺蜜)吗?!李喜欢想到这,顿时哭笑不得。 「小欢,你这样好可怕,可以说话声音小声一点吗?」林雨彤驀地感觉她的声音有点抖、有点挫。 「你跟他那么好,乾脆搬去和他一起住算了!」李喜欢气到开始要胡言乱语了。 「小欢……」林雨彤当即丢掉手上正在擦头发的毛巾,快速攀上李喜欢的手臂先求饶道。「你先告诉我是什么事,让你这么生气好不好?」要被判死刑,也要知道到底为什么?才不会死得不明不白的。 「你们是不是有一个叫做『就是喜欢你』的(line)群组?」真的来判死刑了!核弹就快要爆炸了! 「呵……呵呵……你怎么会知道?」惨了!原来是这件事!怎么办?之前都藏得很好,怎么这么巧!会在今天事蹟全部败露出来?很可能会死得很惨!!! 今天下午李喜欢已经气到理都不理范思哲了,现在再加上发现这件事情,看来范思哲和她的死期,好像真的快到了!到底!是该怎么办才好?! 隐藏的事早晚会显露出来,人~真的不能干坏事情! 「偷吃还不记得擦嘴巴,当然会被我发现。」李喜欢气得脸上已经染上了怒气自然產生的红晕,继续,用力瞪视林雨彤。「我正在读经,你的手机萤幕却一直闪,我不想发现都难。」 原来是这样! 「小欢,对不起啦!我……我就是觉得范思哲人还不错,错过了,可惜!如果没有帮你把握住,错过这个村,就没有那个店咩!你不要生气了,好吗?我真的是为你好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所以你的意思是,只要是你觉得是为我好,就可以随便把我出卖吗?」林雨彤你真的很可以哈! 「你怎么不问我?你所谓的为我好,真的是我要的吗?」这已经是第二次她和林雨彤为了范思哲吵架了。 「那那那……小欢我…我…我……我现…现在问你还来……不来得及?」林雨彤瞬间再次紧张得口吃,根本不敢看向李喜欢。 「你觉得呢?」当下瞪得更用力。「你可真厉害!别人的(闺蜜)是抢人家的男人,当(小三)!你这个(闺蜜)更厉害,是直接连问都不用问,就把当事人出卖?!我可真要问问你,到底范思哲是给你多少好处?让你可以把我,卖了一次又再卖?」李喜欢当下气得头都觉得有点痛了。 「小欢,你不要误会,我真的没有拿范思哲的任何好处啦!对不起啦!我真的是为你好的嘛!」林雨彤表情无辜,说话愈来愈小声,只能继续再卖乖。 「别用为我好,绑架我!」气死了,瞪得眼睛,好痛,喔!没有拿人家的任何好处,还这样帮人家,真是笨得可以,当下白眼都要翻到外太空去。 「我没有啦!小欢,你先不要那么生气好吗?」林雨彤瞬间终于明白过来,好像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因为她用自己以为的方式去做,认为对李喜欢好的事,可是却不知道,这是否是李喜欢真正想要的。 出发点虽然是好,但好心,却做了坏事情,也是因为这样,李喜欢才会这么的生气。 「别人不可能因为我们自以为是,的好心,就应该对你感激涕零,因为我们常常只是为了自己的私慾,或是为了使自己安心,更或是为了某种原因,而因为好心,做了坏事情,就像现在林雨彤你所做的事一样!这是人很常容易犯的错,以上是小芬姐姐在小组时,曾经分享过的话,我再次分享给你,你自己好自为之!」 「呜呜呜……小欢对不起啦……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你不要再对……我生气啦……好不好……」当下林雨彤哭了出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边哭边用手抹,愈哭愈用力,李喜欢气得只好先拿纸巾给她擦一擦。 「脏死了!擦一下啦!」还是,很,气! 「小欢,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吗?」林雨彤还是持续在掉眼泪,眼睛红红的。 被出卖的人没有哭,结果卖人的却在哭,这到底是还有没有天理?搞得李喜欢当下觉得,好像欺负人的是她一样。 「我暂时不想理你,我要睡了。」李喜欢已经气到,连…瞪,都懒得瞪她了。 「好啦!那……祝你有个好梦!」林雨彤只能先这么说,因为李喜欢是真的生气了。 看来范思哲,明天,皮要绷紧一点了,李喜欢这隻母老虎不发威,他却把她当成是一隻只会吃饲料,咬不动肉的可爱乖顺的小猫。哈哈哈…… -- 第十七章:有时候道歉了,人家也不一定会马 开学后的第十天,今天是星期三,李喜欢自己走路先上学去,她还在生气,因为昨天发生的两件事,所以气到早餐也不做了,就直接想去学校附近的早餐店买早餐就好。 好巧不巧,就是那么巧!见到她目前最不想见到的人之一,范先生思哲是也,因为李喜欢正巧来的早餐店,就是范思哲家楼下的那一家。 「老闆娘,这是早餐钱,和这位女同学的一起结。」范思哲帅气的拿出了千元大钞,直接塞到老闆娘的手里,感觉好像有人在和他抢着付钱一样。 实在也太巧!李喜欢才点完餐,就发现范思哲站在她旁边,转头然后抬头看就看见,他正死皮赖脸,皮、皮的对着她笑。 「老闆娘请您不要收他的钱,我不认识这个人!」李喜欢一大早上看到范思哲死皮赖脸的笑容,就有气!于是假装不认识,声音愈来愈大,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尖锐的对老闆娘说。 「老闆娘我们是认识的同班同学,而且她是我女朋友,昨天我们有误会,她现在正在生气,才会这么说。」范思哲眼里透露出了拜託的请求,看着老闆娘,然后接着露出他招牌迷死人的酒窝,对老闆娘笑着。 「谁是你女朋友?!农历七月早过了,请你不要在路上随便乱认女朋友,我可不想见到鬼。」李喜欢的意思就是,现在是农历八月,不是七月,你女朋友是鬼不是我,而且印象中,她好像也还没有正式答应过要做他的女朋友。 「小欢,对不起啦!我……我向你赔罪,好不好?你要杀要剐,都可以。只要你愿意原谅我……」范思哲再度展现着他,好比影帝一般的演技,眼神无辜又深情的想要看进李喜欢的眼里,试着去融化她那火山就要爆发的脾气。 可是经过了昨天那两件事后,李喜欢已经有了警觉性,根本不甩他现在的眼神,是否好无辜或是有多深情,这个爱情的高手,现在直接栽了跟斗,栽,到,淡水河里头。 「你直接去跟鬼赔罪去吧!闪开!不要在这里挡路。」她用着嫌弃的眼神看他,眼神里好似在说:「好狗不挡路!鬼才要作你的女朋友。」 一大清早,心情已经不是很美丽,结果一出门只是偷懒不煮,想买个早餐而己,结果却在早餐店还遇到这个毁了她名声的冤家,叫她怎么会不生气?! 她可不是什么圣人或是完全人,她李喜欢只是一个平凡人而已,起码现在她还不想那么容易就原谅他。 「老闆娘,这是我的早餐钱,我放在这里,还有我要改外带。」李喜欢直接拿了刚刚好的钱,向老闆娘交待,一边把钱放在柜台上。 「小欢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你很生气,可是……」范思哲本来还想再继续求饶道歉下去,结果看到李喜欢对他一瞪,顿时语塞。 不过随后马上又回神,再继续说下去。 「对不起啦!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你气归气,但也要小心不要气坏了身体,好吗?我会心疼的。」范思哲又再在李喜欢的面前(卖萌)又卖乖,加甜言蜜语了。 「心疼你的大头鬼!凭什么你道歉,我就一定要原谅你?!」就因为他讲的那两句:「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就可以一笔勾消她十八年来,好不容易累积的名声吗?哪有那么的容易!更何况他还收买了她的(闺蜜)背叛她,而且还联合同学们算计她,虽然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她,但这个人心机太重了,她真的觉得很可怕! 圣经箴言里提醒到:「我们要远离诡诈的人。」就是希望我们要「灵巧像蛇,驯良像鸽子」一样,懂得如何在社会上生存,不要傻、傻的什么都不懂,不是吗? 这个男人心机那么的深沉,虽然她从小就有个骗子大魔王老爸,被骗好像已经习惯了。但不代表她就可以容忍欺骗的行为,纵容他说:「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了,才会做那么多蠢事。」就轻易原谅他的欺骗。 「那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会原谅我?」范思哲真的没有招数了,只能死皮赖脸一直求下去。 「你现在马上闭嘴,给我滚!我现在还不想看到你!」气死人了!怎么有这么死皮赖脸的人!要不是看在他为了追求她,实在对她还不错。不然!她此时真的很想要打他一顿,消消气!可是叫她以后都完全不理他,她确实有点捨不得。 李喜欢直接把范思哲和林雨彤归在同一类,都是目前不想看到的人,因为愈看会愈生气,可是又是捨不得就不再接触的人,所以她只好先声发制人,挫一挫下对方的锐气。 李喜欢认为被人骗了,她总要表现出:「我已经生气了,别想要我轻易原谅你。」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否则他们哪天,又用「我都是为你好」,或是「我也是因为太喜欢你」的藉口模式,再次欺骗她怎么办?她可不想天天过的好像防贼一样,她的生命中已经有一个大魔王要对付了,如果再多几个小鬼要应付,那她真的会疯掉。 「不然你打我好了,我让你打,打到消气好不好?随便你打。」范思哲一讲完话,就抓起李喜欢白嫩嫩的右手,欲打向自己。 李喜欢气得直接用力甩掉他的手,「你不要随便碰我!」这个大色狼又要藉机吃豆腐了,他的招数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后,她多少也知道了一些。 刚好老闆娘在这个时候,把她的早餐包好了,李喜欢提着早餐的袋子,然后直接离开,理都不想理那个还站在她身旁的范思哲。 「离我远一点!不要跟着我!」真是的!怎么?怎么…骂!怎么瞪?都骂不走!也瞪,不走,啦!烦死了! 范思哲就这样像是个甩不掉的大尾巴,尾随在李喜欢的后面,一起进了学校,也进到了教室,而李喜欢只好气呼呼的直接坐进了她的位子。 林雨彤不久后也进了教室,坐到位子上了,她根本不敢和她讲话,因为知道她还在气头上,想到李喜欢昨晚的情况,还有今早,气到都不想煮早餐,起床后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就直接出门去的态度,她知道这下要李喜欢那么快的就消气,好像不是很容易,所以她只能静静的、默默的坐在她自己的位子上。 她真的超级想哭的,虽然她觉得自己虽然对不起她,但若这件事情再重新来过的话,她想,她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她真的觉得范思哲是个不错的对象,光他这几天对李喜欢的态度,都让她觉得这个男人,真的还不错。 不只慷慨,还好像有点钱,而且长得高又帅,还处处都为李喜欢着想,观察力又好,贴心得没话说,光看他那(顏值),都比公车站牌广告上的男明星还帅,如果每天对着看,一定也不会腻,心情还会非常…爽!她真的愈来愈觉得,自己很适合当媒婆了。 于是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上了一整天的课,李喜欢理都没理过林雨彤和范思哲,以及「就是喜欢你」的另外三个队友,看来她,还会再生气一段时候。 到了晚上范思哲心情好忧鬱,他那太过内敛的个性,真的令他很受苦,面对感情的问题,他就连对自己的麻吉王英雄,提也都没提起,这死要面子的个性,真的害惨了自己。 于是,他只好上网寻求网友(adam)的帮助。 范思哲打开了电脑,再次进入了匿名论坛,因为彼此都不认识,在虚拟空间里就莫名的有了安全感,他可以放心的畅所欲言,而没有任何的负担。 萤幕上显示: 范思哲:「呼叫…呼叫(adam),你在吗?」 网友(adam):「在!好久不见了,有什么事?」回得可真快,好像随时,掛机,等在那里一样。 范思哲:「我遇到了感情的问题……」 网友(adam):「呵呵(adam)你这么快,就又交女朋友啦?」 范思哲:「是的!我很喜欢她,可是最近我做了一件事情,令她很不开心,她生气了。」 网友(adam):「你做了什么事?使她那么的生气。」 范思哲:「我用了一些计谋追求她,昨天被她发现了,还有在学校发生了一些事,她觉得令她名声受损,正在气头上。」 网友(adam):「那真的很棘手,不过我可以问你吗?你为什么会想要用计谋去算计,追求一个女生呢?」 范思哲:「我以前住在美国几年,那个时候的朋友圈里,大家都是这样追女孩子的,我就学了起来,然后很习惯的就运用了出来。」 网友(adam):「所以,你就是运用了自己以前的经验,与环境的模仿,和习惯的方式,在追求女孩子的是吗?」 范思哲:「经你这么一提,好像是!」 网友(adam):「那你有没有发现?你出现了什么问题?」 范思哲:「好像……很容易重复循环在不好的事情上,然后又东窗事发。」他想了想之后才回答。 网友(adam):「所以,你觉得这坏的循环,和东窗事发,是怎么造成的呢?」 网友(adam)的提问方法,帮助范思哲不断的在思考着问题,当他愈思考时就愈清楚明白,感觉好像有一层层的薄雾,不断的在一层、一层的退开。 范思哲:「好像是……我一直习惯使用以前的经验,和习惯的做事方法,与思考逻辑在判断、处理事情,才导致的结果是吗?」他怎么觉得这些话好像在哪里听过? 网友(adam):「没错!」 范思哲:「那我知道该怎么做了,真的很谢谢你。」他瞬间想到,昨天在通识课程上,陈牧良老师在课堂上所说的话了。 网友(adam):「不客气!对了。你之前求救的性衝动问题解决了吗?」 范思哲:「有一点效果,但我觉得并没有根除。」 网友(adam):「我认为……那是因为你的状况,如果用原文圣经来解释的话,意思是:『心思意念的缠、磨。』你可以上圣经网,去查查那是什么意思,应该会对你有帮助。」 范思哲:「好!不过我看字面意思,似乎有一点了解,原来……那我要如何赶走那个折磨我的意念呢?」 网友(adam):「通常受情慾捆绑的人,一般都是从创伤透过破口进入的,或许你可以找你可以信任的属灵长辈谈谈,一起找出创伤的源头,然后去解决它,之后饶恕自己,也饶恕造成伤害你的人事物。」 范思哲:「谢谢你今天的分享,我想我已经知道那个源头在哪里了。」 网友(adam):「这么快?!」 范思哲:「其实我一直都有在为这件事情祷告,谢谢你为我解惑,我知道我该怎么做了。」 网友(adam):「不客气,很高兴我能帮到你,愿上帝祝福你,晚安!」 -- 第十八章:这就是爱! 坐在书房电脑桌前的范思哲,和网友(adam)聊完下了线后,直接就坐在原位上,双手合十,放在桌上,闭上眼睛,开始了他的认罪悔改祷告,记忆令他想到了五年前的情景,当时父母擅自为他做了决定,也没和他商量,就帮他安排了去美国留学的事情时,他不断的向他们提出抗议,一幕一幕就像是昨天刚发生过的事一样,记忆是那么的鲜明…… 霎那间……一股暖流如火,直接鑽进了他的心窝处,热烫的温度不断的散开来,他瞬间就忍不住放声痛哭了出来,一下子,泪流了满面……一股痛苦的情绪,好比是一把刀,不断也用力且持续得在挖着他心里的某个地方,令他难过的好想放声的大叫,不过他忍住了,想要尖叫的慾望,改换成,哭的更大声,来代替想大叫的情绪释放,就这样哭了有一段时间,直到哭到衣服都湿成了一大片…… 心里有个声音在对他说:「你愿意原谅,并且饶恕你的父母,对你所做的一切吗?」 他在心里毫无犹豫的,就回答了肯定的答案:「我愿意。」 范思哲一直闭着的眼睛,驀地感觉好像有一道强光照耀,他快速的睁开了双眼,想寻求那光源在哪里?却什么也没看见。 他并没有太多的诧异,因为自从舅舅开始带他去教会,他也试着开始学习祷告后,就不断的在经歷一些事情,在这几个月里,很神奇的,陆陆续续,都有一些事情不断的在发生中…… 哭累了,也因为用力大哭,出了一身汗,衣服又湿了一大片,范思哲起身往浴室去,准备洗个澡,然后上床去睡觉。 范思哲洗澡出来,吹乾头发,跨入房间,坐在床上,正准备睡觉的时候,就听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响起,有电话进来,萤幕显示:「王英雄来电。」 「喂!英雄有什么事吗?」 「下个星期一是中秋节,你要回来樱花里吗?」不知道为什么?范思哲从电话里听到王英雄的声音里,透出怯怯的感觉。 「再看看,目前不一定。」 「可是,嗯……对了!我们国中同学会的群组,你是不是都没在看?」因为自从开学第一天,范思哲突然加入群组后,他打了电话,要求范思哲在群组回答:「参加!」之后,就没再看到他在群组里出现过。 「没有,怎么了?」他哪有时间看,光追求李喜欢和开学的一些琐事,都够他忙的了。 「同学们在群组里提议说:『同学会要在中秋节办』,你觉得如何?」怎么王英雄的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你们决定就好,我人到就是了。」 「阿哲,你……你回来参加同学会的话,嗯……最好……能够带一个女伴参加一下好吗?因为这次同学会,大家都说好了,要携伴参加。」王英雄的声音又更怯懦了一些,范思哲若再听不出来,那就真的智商有问题了。 「王英雄,你到底在搞什么鬼?说话怎么……感觉你有点吞吞吐吐,还有点,语带保留呢?」最好,说清楚讲明白。 「阿,就,阿,就……」惨了!该怎么办? 「你话好好讲,我可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姪子来。」看来一定有问题。 「就,就,就……就都是因为你突然在群组里,讲要参加同学会,然后,然后就,就,就……本来原本只有几个人答应会参加同学会而已,没想到你一要参加后,就……突然很多人又说他们都有空了啦!」王英雄的语言组织能力,突然有点当机后,再恢復了过来。 「英雄,那天不是你要我在群组里回答:『参加!』的吗?」范思哲可记得很清楚。 「是,啦!」他真的很后悔,打那通电话。 「那你怎么突然又这么说?」 「阿,就…阿,就……反正你带个女生回来充数,就好了啦!」他到底该怎么讲! 「什么叫,要我带个女生回来充数?你到底在搞什么鬼?」愈来愈可疑! 「阿哲你不要再逼问我了,好吗?要知道答案的话,答案就在群组里,你自己去(爬文)一下好吗?」惨了!得赶快掛电话才行。「先这样,再见!」也不等范思哲是否还要继续讲,王英雄就这样,擅自结束了通话。 王英雄此时非常的后悔,自己干嘛无聊到要办什么同学会,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卡到阴!还是遇见鬼!才会叫范思哲在群组里回答说:「要参加!」害得他自己现在是要办,还是不办同学会,都不行!而且,还有可能会搞到自己两边都不是人。 本来没什么人要参加的国中同学会,自从大家知道范思哲要参加后,突然一下子,群组内,炸开了,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出动了,突然增加了好多人都说:「要参加!」还都说:「要带家人,一起参加!」甚至,连隔壁班的同学也都要求要来一起凑热闹。 身为樱花里很有可能的未来里长人选的王英雄,为了不得罪樱花里的里民,也为了讨好并维持,他爸现任「里长伯仔」的人脉和好名声,只好来者不拒,通通接单。结果把同学会的人数,没几天就搞得像是要开里民大会一样,街坊邻居,大家都知道,范思哲要回来参加同学会了啦!看来这有可能,已经成为樱花里近日的大事情了。 王英雄掛掉电话后,范思哲一面滑着手机,一面爬着文,(line)国中同学会群组里,几千条的讯息,他到底是要怎么看? 爬到天亮也爬不完,好吗? 所以他只好大概跳着看,迅速得看了一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大家非常欢迎范思哲要回来参加,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国中同学会,那欢迎与热烈的程度,可谓盛况空前。 他可没忘了王英雄提醒的,「带个女生回来充数」,所以他终于找到藉口,可以去找李喜欢说话了。 开学的第十一天,日期来到星期四,再过一天就开始放三天的连假,所以再过四天就是中秋节,也是他们的国中同学会举办的日期,范思哲觉得自己一定要再加把劲,因为只有两天的时间,他该怎么才能拜託得了李喜欢,陪他一起回去参加国中同学会呢? 王英雄如果早两天前告诉他,那该有多好,现在连「就是喜欢你」的队友也被李喜欢列入了黑名单、拒绝往来户,他现在到底该怎么办? 实在没办法,他也要想办法,生出办法来,总不能临时去国中同学会的群组说:「我不参加!」了吧! 事情就是这么巧,上帝好像真的站在范思哲身边一样,不断的为他开门又开路,星期四的下午,最后两堂课,刚好是两个学分的生活英语会话课,老师第一堂课开始就给范思哲一个好消息。 「各位同学们,英语会话最重要的就是口说和听力的学习,所以这个学期我们成绩的认定,不只有期中考和期末考的测验成绩,还包含一个英语生活家庭话剧的表演,老师希望同学彼此找同学共同组队,人数不限,你们自己写一个有关生活中,常会用到的英文会话剧本出来,然后在学期末的时候,演出角色的会话情景,最重要的是句子的句型、音准和口音、声调……等的运用,演技不包括在计算成绩里,每个人至少要有总共五分鐘的角色时间,如果你们是两个人一组,那话剧的时间就必须至少要十分鐘,三个人就是至少十五分鐘,以此类推……对了!不可以抄袭电视或电影,或是小说、网路影集之类的,别人已经创作的作品,完全必须是原创的作品才行,口说一律规定美式发音,如果抓到抄袭,一律当掉不给计分,我们现在就可以找同学一起分组,给你们五分鐘先讨论,声音请尽量小声,以免影响到别班上课,下堂课,请把组员名单确定。」 当下,范思哲马上抓住机会去找李喜欢,要求要和她同组。 「小欢……我们一组好不好?剧本我来写,口音我来教,你觉得好吗?还有我真的知道错了,也有很认真的在悔改和祷告,所以我们可不可以找个时间,好好谈谈,好好的沟通一下,为什么我会犯这样的错误?并且郑重的再跟你道歉好吗?」范思哲一改以前死皮赖脸的表情和个性,一付诚恳的语气,认真的说,眼神真诚,态度稳重又诚恳,和之前判若两人,根本就像是换了个人。 李喜欢想了一下,这可关乎成绩,不能太大意,何况她最弱的就是英文口说和听力,老师又要求一定要美式口音,那么目前最好的伙伴,就非眼前的范思哲,莫属了。 「嗯……那就麻烦你了,不过别忘了,你犯的事太大条,已经触到我的底线,所以还在留校察看期,知道吗?」李喜欢气归气,可不想把成绩拿来耍脾气。 换言之,她的意思就是:「范思哲你给我小心一点,老娘还没准备那么快就原谅你,所以,你给我注意一点,否则我不可能那么容易放过你。」 「小欢,也让我参加和你们一组,好不好?我以后不敢了,真的对不起!我已经有在反省了。」林雨彤一听到这个好消息,马上凑过来要求要加入,她的英文口说和听力,不好的程度,可是和李喜欢有得拚,所以范思哲一过来,她就在注意他们说话了。 「好啦!不过你以后不准再自作主张,没问过我也没经过我同意,就替我决定任何的事情,我才是你的(闺蜜)知道吗?」 换言之就是:「你要搞清楚一点,我才是你的(闺蜜),并不是范思哲,你给我清醒一点。」生气归生气,可是小芬姐姐教导过,「不可含怒到日落,怒气也不能成就神的义。」所以,她选择先放下。 从小在阿嬤的教育下,当惯顺服乖宝宝的李喜欢,自然就很听话的努力去做到,何况她的煮饭癮也真的犯了,不煮全身都不舒服,可是又不甘心便宜了林雨彤。 其实她的气,早在昨天就已经消了很多,只是故意不想理他们而已,她觉得这事,确实太离谱也太过分了,所以,她总不能让他们以为,她很好欺负吧! 「那也让我们加入好吗?小欢,真的非常对不起!我们三人都有好好的反省了,我们不应该用诡计算计你,伤了你的心,所以……让我们加入可不可以?」「就是喜欢你」的队友三人也出现了,他们推派林天添代表说话,此时三人正整齐的看向李喜欢,眼睛露出真诚拜託的神情,脸也做出拜託的表情,手更做出拜託的动作,等着她的回应。 「嗯……道歉的事,我可以接受,但分组的事,我不能作主,毕竟范思哲才是写剧本的人,我也是和你们一样,只是进入他的组而已。」李喜欢一边对他们说,然后看向范思哲。 「阿哲可以吗?」三人纷纷看向范思哲,异口同声的问道。 「当然可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何况他们之前那么尽心尽力的帮过他追求李喜欢,总不能兔死狗烹,过河拆桥吧!他们四个人可是有经歷过革命情感的。 没想到事情那么的顺利,他们又聚在了一起,因为生活英语会话课分组的关係,五个人趁机在分组讨论的时间里,诚恳也快速的和女主角道了歉,终于得到她初步的原谅。 -- 第十九章: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1 生活英语会话课,第一堂下课后,范思哲就马上趁胜追击,因为刚才在课堂上李喜欢已经答应原谅他了,藉着这股气势下,范思哲觉得应该是很好的时机,可以拜託李喜欢,和他一起回去樱花里参加同学会。 在那晚悔改祷告后,他无形中已经一改以前,厚脸皮又赖皮的花花公子的个性,下课鐘响后,就迅速挪移到李喜欢的座位旁边去,站在那里诚恳的说:「小欢,我可以拜託你一件事情吗?」「就是喜欢你」的队友们,看见范思哲的动作,便眼明脚快的跟上去,站在范思哲的后面,就连林雨彤看见这个情形,也留在座位上,捨不得去上厕所了。 「怎么了?这么的热闹?」她抬头看着这四个人的方向,怎么才刚下课,又跑来了? 「中秋节你有计画要去哪里吗?」范思哲小心翼翼的开口,心情非常的紧张,他很害怕她会有事,不能答应,毕竟他现在可是在留校察看的阶段。 「本来有,不过现在没有了。」本来她有想要和林雨彤,一起回去花花县林雨彤她家的,可是因为前几天才发生了那些事情,她实在没心情和她一起回去过节,所以她想先留在家里,自己安静一下。 「小欢,你今年不和我一起回去过中秋节吗?」林雨彤突然间插话进来,她之前都会陪她回去过节的啊! 「今年你先自己回去陪阿公、阿嬤,我有事,想留在台北。」李喜欢随口就说。 「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你没事吗?」林雨彤口气有点委屈,直盯着她看,仍然白目的追问着。 「彤彤,最近发生这么多事情,我实在想自己先安静一下,今年你先自己回去吧!」李喜欢实在懒得解释那么多,可是她有个奇葩的(闺蜜),有时候也真的有点辛苦。 「好啦!我知道了。」原来是她还没有完全不在意那些事情,林雨彤这下才终于明白过来了。 范思哲此时又更担心了,一直注意看和听着她们的对话,他又更没有把握李喜欢是否会答应了?不知?会不会和他回樱花里参加同学会了?此时心情莫名down到了谷底。 「怎么了?换你说,吧!」怎么一副苦瓜脸?刚才明明还很好的呀!「不过你要说之前,可不可以先坐下来?还是蹲一下,我的头抬得好酸。」没事长那么高干嘛!之前不是很会察言观色的吗?现在到底怎么了? 「喔!对不起,一时忘了。」心情太紧张了,脸上表情绷得有点紧,脸部肌肉僵硬,竟一时忘了这么简单的事情。 范思哲找了就近的座位坐下来,然后接着说:「就是……中秋节我必须要去参加国中同学会,但也不知怎么的?主办人昨晚突然通知,一定要,携女伴参加,所以我想问问你,可不可以陪我一起去?」范思哲讲的小心翼翼又谨慎,实在太担心李喜欢会不答应了。 看着范思哲那副小心翼翼的态度,如履薄冰的语气,谨小慎微的脸部表情,李喜欢当下实在觉得莫名的解气,因为从开学到现在,她还没看过他这样的表情和态度过,他总是非常非常的自信,哪有像现在这个样子过。 「好啊!不过条件是他们也要一起去。」李喜欢用手指了指,围在他们旁边的四个人说道。 中秋节大家应该都要回去陪家人过节,谁哪还有空?要陪别人去参加什么国中同学会,李喜欢是这样想的,而且刚才,才答应范思哲,一起加入他的英语话剧小组,如果现在就翻脸不认人的马上拒绝人家,好像又显得无情,也过河拆桥了。 再说,李喜欢若真的要和范思哲,一起去参加同学会的话,她也不可能答应和他单独两个人去的。 「真的吗?太好了。」范思哲没想到李喜欢会那么快的就答应,他顿时松了一口气,终于笑了出来。 「有这么高兴吗?」呵呵李喜欢在心里偷偷笑了,她此时真的被范思哲瞬间的表情,逗得差点真的笑出来,没想到,他也有这么紧张又搞笑的时候,莫名看着他的脸,驀地心情好多了。 「当然高兴了!我真的很担心,你刚才会拒绝我。」因为他就看到她刚刚才拒绝过林雨彤而已。 「可是我是有附带条件的喔!如果他们哪个人,不能去,我就不去喔!」李喜欢把话,挑明,并看着他迷人的眼睛。 「你们可以陪我一起回去花花市,参加同学会吗?」范思哲马上问眾人。 「我可以!我可以!」林雨彤马上第一个抢着说,就差没有举手喊有了,反正她也要回去花花县陪阿公、阿嬤过中秋节的,所以没差。 「阿哲我想我可以!我可以先星期六、日,陪家人过节,再陪你一起回去参加同学会,没问题!」这个只要和家人事先沟通一下,应该没问题,林天添是这么想的。 「那我也可以!天添的方法不错,我也可以星期六、日先陪家人,星期一再和你们一起去参加同学会。」丁喜乐也附和着。 「大家都这么说,了,我当然也可以嘍!不过我们要怎么去?别忘了,隔天我们都还要上课!」林义夫也相当的合群。 「当然是一起搭高铁去,车票的钱,我出!」范思哲马上回答道,因为是他拜託别人的,所以,他觉得理所当然要帮他们出钱买车票,而且,当天来回如果不搭高铁实在太累了,有钱真好! 「阿哲,不过,你的同学会是什么时间呢?」林雨彤心想着,她必须事先和阿公、阿嬤说一下,「还有,我星期五就会先回去花花县,陪家人过节喔!我星期一再去和你们会合。」 「没问题!同学会是办在中午午餐时间十二点开始,你提早回家的话,那我先帮你买星期五下课后的高铁票。」 「阿哲,你怎么那么好~」林雨彤不自觉拉长了尾音说道,她真的好开心,因为可以回家看阿公、阿嬤,又可以免费坐高铁,实在是一举两得,太好了!这么好的男人,李喜欢真的是赚到了,她再次确认,自己替李喜欢挑的男人,真的很不错! 「那我们星期一要坐几点的车去?」李喜欢静静的坐在那里,看他们讨论完后,终于换她说话了。 没想到自己挖了个坑,给自己跳,所以,她能再说不想去吗?当然不可以啦!而且有免费高铁可以坐,那回去花花市走走也不错!话说,她还没有坐过高铁呢! 「我们能够早一点回去花花市吗?顺便带你们先去我家坐坐,好吗?」范思哲想说早一点到,可以先到他家休息一下,之后再去同学会,比较不会那么赶。 「好啊!我想去阿哲家玩。」林雨彤先开口回应,她这个好奇宝宝,只要有新鲜事,都会第一个想去看看,更何况是这个她一直推荐给李喜欢的男人,她这个媒婆,当然要替女主角先鑑定一下家庭环境嘍! 「那大家的意见呢?」范思哲这时却只看着李喜欢小心翼翼的问着,眼里带着请求的味道。 「彤彤,既然那么开心,那我们就尽量早一点出门吧!如果大家没意见的话,看订不订得到最早的车票?」李喜欢突然被范思哲这样看着,竟感觉若不答应,好像太不尽人情。 「好喔!坐最早的高铁去。」那一直没说话的三个男生,突然很有默契的异口同声道。 才刚讨论完,就听到上课鐘响了,「惨了!我竟忘了上厕所。」林雨彤突然冒出这句话。 怎么?聊到……忘了!只好,飞奔往厕所去,其它几个人,也突然才想到,对厚!都忘了去上厕所了,哈哈哈…… -- 第二十章: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2 时间来到第三天之后,就是星期日的主日聚会后,范思哲上个星期就已经与李喜欢她们来过这里聚会过了,所以今天算起来,是在这个教会的第二次聚会,教会的位置,就在她们住的小套房的马路斜对面。 这是一个大约六十人左右的教会,不过为了联络感情,聚会后有(爱宴),(爱宴:教会有准备午餐供聚会后享用。)因为才来第二次有点陌生,又因为林雨彤已经在星期五下午,就回家去陪家人过节了,所以聚会后,很自然李喜欢就找范思哲一起吃饭。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单独用餐,没有电灯泡林雨彤陪伴,虽然旁边还有其他的会友一起用餐,但意义不大,这俩人倒像是一对情侣一样。 (爱宴)是吃外送的(团膳)餐点,用长型不锈钢菜盘分开装,有两道炒蔬菜、菜脯蛋、炸鸡腿和一盘切的很整齐又多样的鲁味,一锅萝卜玉米汤,旁边还有一道综合水果盘,所有的菜盘,都整齐的摆放在交谊厅正中央位子的长桌上。 俩人一起去打了饭菜,用餐盘装着,和盛了一碗汤,面对面坐了下来,一切都那么的自然,范思哲很开心,儼然就像是俩人的约会一样。 「小欢,你有打算什么时候,去找你爸爸谈谈了吗?」记得为了吴小芬的事,她上次跟他商量过,日期确定后,会通知他的,因为太关心这件事,所以想要先问看看。 「有可能过几天之后吧!这个不急!」她仍还在祷告中,因为最近心烦的事情实在有点多。 「那你确定了之后,一定要告诉我喔!我真的想陪你去。」范思哲此时不知不觉地竟对她露出了,一股对她心疼的情绪和表情。 「好!我再传line或有碰到再当面告诉你,好吗?」她真的很感谢范思哲愿意陪她,一起去面对大魔王。 「明天早上,我们一起去高铁站好吗?」范思哲看着李喜欢的脸问着。 「那林天添他们要怎么去呢?」李喜欢想了想后回问道,现在她已经比较能和他自然的相处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一看见他就心脏蹦蹦的乱跳,真好!自在多了。 「他们和我们住得比较远,所以,他们已经说好,要各自去车站和我们一起集合了。」 「喔!」看他那么自然的在她面前,一边吃饭,一边说,她也学他一样,慢慢的适应着,俩人首次单独吃饭的情绪与环境。 「明天早上,我走路去你家楼下等你,好吗?反正……反正很近只有五分鐘的路程,我们再一起坐计程车去和他们集合,好不好?」范思哲喝了一口汤,吞咽后,看着她美丽未施脂粉的脸庞,因为吃饭的关係,染上了薄薄的红霞,好美!范思哲看到愣了一下后,终于开口又说道。 「好呀!」那她就不用那么赶了,可以不用那么早起床,不过,他好像刚才有,盯着她看吗?李喜欢莫名有点脸红心跳了,因为她感觉到他,刚才好像有点感觉他呆了那么一下,好像在看她,她不自然的轻声清了下喉咙,继续吃饭,假装不知道。 「明天早上你想吃什么早餐?我顺便买,我已经告诉他们,我会帮他们顺便带早餐了,反正我家楼下就有早餐店,很方便。」换言之就是:「反正我只是顺便,你不用有负担。」范思哲还是一样的体贴与用心。 「就是上次我们遇到的那家早餐店吗?」李喜欢的脸仍是微红,有点热又喝着烫烫的热汤,正好掩饰她那不自然的脸红,「那家的东西,还不错!」 「那你想吃什么?我明天早上帮你顺便带?」 「嗯……」她想了想,正要回答时,突然有个人靠了过来和他们打招呼。 「阿哲、小欢,饭菜还合口味吗?吃得习惯吗?」教会的师母来和他们打招呼了。 「谢谢师母,非常的好吃。」范思哲先回答。 「师母这家的菜煮得不错,我都想再去吃一碗饭了。」真的好吃。 师母身高不高,年龄约五十岁左右,有点微胖,此时正和蔼可亲的看着他们笑着。 「怎么没有看到彤彤呢?」师母关心的问道。 「她星期五下午时,就先回家过节了。」李喜欢回答道。 「真的很开心看到你们来,那你们慢慢吃,慢慢聊,要吃饱喔!餐点还有很多。」师母其实也看得出来,这两位年轻人,好像正在谈恋爱,所以也不想过多的打扰,所以讲完话后,就离开去别桌寒暄了。 「你还没告诉我,你明天要吃什么早餐?」师母走后,范思哲还记得,所以马上提醒道。 「嗯……和你一样就好了,不过份量不要太多,我早餐常常吃不太下。」李喜欢实在想不出来早餐能吃什么,只好这么说。不过,她确实早餐本来就吃得少。 「好!如果你真的吃不完,我可以帮你吃,我食量还蛮大的。」范思哲身高一八八,体重七十二公斤,如果吃得不够多,怎么长得高又壮。 「呵呵!好……」李喜欢瞬间想到,这样不就是间接接吻吗?!一想到就害羞得脸红心跳了。 「呵怎么了?你就把我当作(厨馀桶),好了,反正吃不完丢掉也浪费。」范思哲注意到她有点脸红害羞的表情,马上替她转圜道。 真贴心! 此时的范思哲和之前真是差真多,如果是以前,他早就趁机(大撩),特撩一番了。哈哈哈…… 「对了!我就住在早餐店楼上八楼a座,有空你和彤彤可以来我那里坐坐。」他讲的很自然,而且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爱胡思乱想,整天只想着要为吃肉,赶进度了。 「好啊!也叫上天添他们。」李喜欢觉得范思哲自从上星期四之后,人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感觉他变得比较稳重多了,这个转变令她对他有点好感。 尤其想到,那天在生活英语会话课后,下课的谈话,现在心里想到还会令她会心一笑。 「好喔!我家有健身房,如果大家想要运动健身,也可以来我家。」范思哲诚心的邀请。 「哇~你家有健身房!没想到你那么有钱?!」李喜欢只是随口一说,但又突然觉得林雨彤一直要当他们的媒婆,好像真的很有眼光,随便一看都可以遇到个,有钱人!说真的还不错! 「呵呵~」范思哲一笑,带过,其实他并没有想要炫耀,只是随便找话题和她聊。 「我觉得你怎么好像,从上星期四后,就变得感觉有点不一样?」李喜欢驀地想要问出口,边看着他,边喝了一口汤,和范思哲一样随意的聊着。 「是吗?变好?还是变坏?」范思哲突地收起了笑容,一脸正经的看着她,询问道。 「嗯……好像变得比较好了,我是这么觉得。」她很认真的思考后回答,也老实的给答案。 「真的吗!不过,我真的很高兴你这么告诉我,其实上星期三晚上,我在睡觉前,做了一个很长的认罪悔改祷告,经歷了很奇妙的事,我真心感受到上帝是真神;是,活,神!」范思哲突然好兴奋,觉得很想和她分享这件事。 「如果改天有空的话,你可以和我分享你的经歷吗?」她真的想听。 「好啊!我也觉得在这里不太适合聊这个。」因为人太多了,范思哲是个过于内敛,不随便在人前吐露心事的人。 「其实上星期四,我找你(组队)时说的话,是非常真诚的,我觉得应该再找一次机会,好好再向你郑重道歉一下,让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你做错了事。」就是使用计谋和诡诈的方法,追求她的原因。 范思哲想要告诉她,因为他觉得,李喜欢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在经歷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发现她是知道分寸,有智慧、有原则、有定见和眼光的好女孩,和大魔王根本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的级别,他认为他可以和她真正的交心,他真的很喜欢她。 「陈牧良老师,上星期通识课程上说的话,对我有很大的啟发。」范思哲觉得那堂课真是太宝贵了。 「呵我也觉得陈牧良老师,真的好棒!身教重于言教,是我们的好榜样,我们真的很有福气,可以选修到他的课。」李喜欢心想:「原来我们有同样的眼光。」 「现在要找到真正守本份,又像他那么谦卑的老师,不多了。」范思哲很有同感。 「那我很期待,改天听你分享喔!」真的很期待又很兴奋,可以听范思哲的经歷,这种感觉有点甜甜蜜蜜的。 「我们改天找一个比较有空的时间好吗?因为我觉得,有可能需要与你长谈,我并不想随便对待这件事情,你觉得呢?」他真的很用心,他太喜欢这种和她相处的感觉,就好像喝着甜甜的汽泡水,心情很美,特别的舒坦。 「我同感你的想法,等我们去参加你的国中同学会回来后,再找个时间吧!」李喜欢真的很期待,突然觉得和他谈话很轻松又舒服,还有种味道甜甜的,而且又有股美美的令她想要更多的感觉,似乎这就是谈恋爱的味道吧!她想着。 好美!好甜!真捨不得分开。 「好!就这么说定。」范思哲好开心,心情愉悦,又甜蜜。 没想到和她第一次单独的「午餐约会」能这么的美好,这种感觉暖暖的、柔柔的、甜甜的,正在他们彼此的心里,渐渐的、温温的、慢慢的、美美的发酵…… 「我们可以盖章,然后印刷加击掌吗?」李喜欢突然这么说。「因为我每次看到韩剧都会这样演,其实一直很想试试看哈哈哈……」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好啊!我也没玩过。」 于是俩人,发生了第一次,手碰手亲蜜接触,玩得不意乐乎,刚开始不是很顺畅,默契不是很好,但试到了第三次就很顺利的,终于完成了韩剧桥段里,常常会发生的剧情,之后,俩人相视,大笑了出来。 「哈哈哈~你好好笑喔!」李喜欢大笑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方向都错误,第二次是有点迟钝,第三次才顺利的完成。」 「哈哈哈~是啊!我们的默契不太够,下次可以再试一次。」他也笑到肚子有点痛了,他已经多久没有这样,笑,过了?! 印象中有多久没有拥有,这种真心的、开心的、开怀的、放肆的大笑了?! 原来从五年前去美国留学后,这种感觉就不知不觉得失去了,不知被谁偷偷的偷走了!他却不知道?!曾几何时,他真心的笑容竟是那么的不容易,也这么的难能可贵?! 俩人最后终于笑得太久,都笑出了眼泪来,也笑到肚子有点痛。 这种美丽又美好的滋味,浓浓的、美美的、好好的,香香的,他们真的都好喜欢,好享受,也很爱这种感觉。 那颗从一开始就种下在彼此心里的,情种,终于在不断的被肥料、阳光、空气和水,持续更多被滋润、浇灌、成长着,从一开始的种入土里,然后生根发芽,慢慢的成长着,直到如今,已开始更加成长的茁壮中…… -- 第二十一章: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3 隔天一早六点整,范思哲事先打电话告诉李喜欢,他马上要出门,也已事先使用app叫了一台计程车,便走到了李喜欢家的楼下,他刚到时就看见美丽未施脂粉的女孩开了门出来,真是太巧,了!他们竟又巧合的撞衫。无意间穿了情侣装,俩人相视互看着终于笑了出来。 心里真的甜甜的,怎么那么的有默契,根本不用林雨彤特意给军情,他们又穿了一样的穿着,而且是同样牌子的衣服,都是开学第一天去百货公司日系品牌uniqlo卖场逛时,范思哲在林雨彤的提点下买的。 此时俩人都穿着白色t恤,就是之前李喜欢说好浪漫的那件,迪士尼米奇联名款,然后配上一条黑色七分牛仔裤,因为这件裤子比较短,男生款又有出全长款,所以范思哲的长腿穿起来刚刚好,就是七分的效果,俩人打扮不小心就撞衫,意外成为情侣装,真是无巧不成书!也可说,是:「在上帝的永恆里没有巧合和偶然,只有命定!」事出,一定有必然的因素。 笑着笑着计程车就来了,俩人一起上了计程车,十五分鐘后,来到了台北高铁站的主要出入口,其它三位男同学已经到了,正等在前头。 三人看到他们远远的走来,有说,又有笑,又穿了同样的情侣装,于是鬼灵鬼精的林天添就开口的调侃道:「你们两个人是事先就说好的吗?还给我穿情侣装,洒狗粮、晒恩爱那么明显,看得我是又羡慕又妒嫉,你们这(狗粮),洒得可真是又多又满又饱……这么的高调,也不知道可怜,可怜我们这三隻没人爱的单身狗,都口水,流多久了?阿哲,你现在是要我们三个结伴一起去角落偷偷哭,当没人要的流浪狗,吗?呜呜呜……」随后林天添很夸张的假哭着。 「天添,你和陈婉妮也可以啊!狗粮你也可以洒。」范思哲马上堵了回去,谁叫他要欺负他的小乖乖李喜欢,害得此时李喜欢脸红到比草莓还要红,根本只能看地板。 「阿哲哈哈哈……阿添,见到陈婉妮只有流口水的分啦!他哪敢说什么话,不然,也不会为了追人家追到来读,同一所学校,又同一班级,却连话都还不敢和她说,上一句,哈哈哈……」丁喜乐适时的帮范思哲解围,还帮他吐槽着,不愧是林天添的高中同学和(麻吉),把林天添,掀得底朝天。 大家听到后,都一起哈哈大笑了出来,原来这就是林天添来读这个学校的秘密。哈哈哈…… 「不要笑了!再笑车子就开走了,我们的车是六点二十六分的,只剩五分鐘了,赶快到月台去吧!否则要来不及了。」林义夫马上适时的提醒。 一行五人就这么带着快乐、开心又愉快的心情,连忙赶到南下月台去,李喜欢的脸也比较没那么红和尷尬了。 这三名男生眼力实在好,不愧是范思哲的好队友,刻意把双人座位留给范思哲与李喜欢一起坐,范思哲把早餐拿给了他们,才与李喜欢双双的入座。 高铁就是效率那么快,一个半小时后,他们就来到了花花县的高铁站出口,林雨彤已经等在那里了,接着他们一起走去坐高铁接驳车,一起回去花花市的樱花里。 二十五分鐘后,他们在马路边下车,公车站牌就在「里长伯」家,附近的便利商店外的马路边,徒步走了三分鐘,他们来到「里长伯」家的大门口,门口有一隻土黄色的狗,一看到范思哲,就马上高兴的摇着狗尾巴,扑了上去,范思哲看见它,正在跑过来,于是蹲了下来,摸了摸它的脖子和狗头说:「小黄你乖不乖啊!去叫王英雄起床。」 狗一听,就马上飞奔往「里长伯」家的后院跑了去,因为那里有一个狗洞,可以让它直接进屋找主人去,其实这隻小黄是五年前的小黄的儿子之一,以前的小黄已经出车祸死了。 范思哲领头一行六人,直接进了「里长伯」家的客厅,也就是:「樱花里,里民服务处。」 「阿哲你回来啦!」「里长姆仔」刚好正从厨房走出来,看见阿哲马上高兴的打起招呼笑着说。 「里长姆仔,您好!我带了同学回来。」范思哲说。 「喔……欢迎欢迎,你们和阿哲是同学厚,阿哲的同学你们好!坐,请,坐…」「里长姆仔」一说完,「里长伯」也从厨房里出来了,因为他正在厨房吃着早餐,听到声音马上放下碗筷,走了出来。 「里长姆仔,您好!」五个人异口同声的打招呼道。 「里长伯仔我回来啦!英雄起床了吗?我来拿我家的钥匙。」范思哲一看到「里长伯」走出来,马上和他打招呼。 其它五个人一听,也异口同声的叫了声:「里长伯仔,您好!」 「里长伯」马上招呼他们全部的人坐下,习惯性的就坐到了椅子上,拿起茶壶煮开水,泡茶,请客人喝。 「里长姆仔」一听到范思哲的话,马上就衝到楼梯口去,大声的使用一半国语,一半台语呼喊道:「王英雄麦搁,睏,仔,啦!日头,晒,卡,称,啊!啦!还不赶快起来,阿哲在楼下等你了,卡紧,落,来,啦!」「里长姆仔」的狮吼功,真的很厉害。 没多久后,狗狗小黄率先跑了下来,王英雄也接着睡眼惺忪的从楼梯走下来,边走边说:「阿哲,你怎么没事先打电话给我,叫我起床,害我连牙都还来不及刷,就跑了下来……」一下子看到楼下那么多人,王英雄只好马上变脸装傻,皮、皮的笑着,假装刚才好像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奈耶加多人啦!)真丢脸! 「英雄我家的钥匙呢?」范思哲一看到王英雄,马上就说。 王英雄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来,拿给范思哲。「在这里,拿去!昨天我阿爸已经有请阿吉嫂去你家打扫过了,你等一下检查一下,然后拿清洁费给人家。」 「好的,这次多少钱?」 「阿爸,阿吉嫂说多少钱?」王英雄看向他爸「里长伯」询问道。 「一样啦!」「里长伯」对坐着的五个同学笑了笑之后,回答王英雄。 「里长伯仔,那我可以把钱寄在您这里,再麻烦阿吉嫂自己过来拿,吗?」范思哲问。 「当然可以!来~同学们喝茶,喝茶,别客气!」「里长伯」一边回答范思哲,一边招呼着大家。 「里长伯仔,那我先带同学们回我家去。」范思哲一说,完后,王英雄马上接着说:「阿哲,我吃完早餐再去找你玩。」 「好!你慢慢来。」范思哲一说,完后,就带着大家往隔壁回家去。 「你家,就在『里长伯』家的隔壁,啊?!」林雨彤率先惊呼的开口道,因为她以为还要再走一段路,没想到就在隔壁。 「呵~是啊!我刚才忘了告诉你们了。」范思哲有点靦腆的笑着道,然后按下大门摇控器的开关,白色烤漆电动铁捲门,缓缓的升起。 一入眼帘里的是白色烤漆的铝门,搭配雾面落地的铝门窗,看起来还蛮新的,应该是近期才换的。 范思哲用钥匙打开门,大家一进去就看见满满一墙的贺匾,和一个巨大玻璃橱柜的奖杯、奖状和奖牌,甚至,右边墙上还有一张显眼的照片,有裱框,是与现任总统被颁奖的合照,看到这一幕,五个人都露出了惊讶到叹为观止的表情,笑笑的,真是太厉害了!这么多的荣誉,就像是一道、道的光,瞬间照着每个人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惊叹! 林雨彤瞬间化成惊喜宝宝,大声地惊呼道:「阿哲这个人是谁?怎么和总统合照?」 「这是我阿公,是他去年得师鐸奖时拍的,我阿公以前是国小校长。」范思哲随口为林雨彤解答,口气里带着淡淡难掩的忧伤。 「哇~太厉害了!师鐸奖!教师的最高荣誉耶~喔!对了!那这些人呢?」林雨彤又再继续发问,手指着一张五个人的合照,照片中有一对中年夫妻和一对老年夫妻,和一位少年,每个人都穿得很讲究,男的西装笔挺,女的高雅美丽,也都和范思哲长得有点像,那个少年,一看就知道是范思哲少年的时候。 「这是六年前的照片,那时候我阿嬤还在,家人因为已经打算送我出国留学了,所以,就事先去拍了一张全家福的纪念照。」范思哲耐心的解答着,表情哀伤。 「彤彤,别问了!」此时李喜欢连忙拉了下,林雨彤的手臂道,要她不要再那么好奇了,因为她感受到了范思哲心里那股沉痛的哀伤,虽不明显,但不难看得出来,令李喜欢莫名感觉有点心疼,好想再次安慰他。 「阿哲我有点累了,你可以带我先去休息一下吗?我今天太早起床了,现在好想睡觉。」李喜欢不希望范思哲一直在这里看到这些东西,会更,触物伤情,而一直沉浸在失去亲人的创伤里。 「那我带你上二楼房间,休息一下。」范思哲对李喜欢说,然后又转头看向林天添他们三人说:「你们呢?有想要休息吗?」 「我想在楼下就好,我们随便看一下,有可能出去走一走,你带小欢,先上去好了,不用理我们。」林天添本来就有点(鬼精鬼精)的,当然看得出来刚才范思哲那股显而易见的忧伤,与李喜欢故意想引开范思哲的心意,于是顺口就又接着说:「彤彤,我们大家一起出去逛一逛吧!小欢今天太早起床,应该是累了,我们让她先好好休息一下,才不会吵到她。」于是,就拉着三个人往外面走,刚好在门口遇到王英雄,林天添马上叫住他,和他说一下刚才大概的情况,于是王英雄就说:「那么,让我充当导游,带你们去外面,走一走吧!」于是五个人就这么走了出去。 范思哲带着李喜欢来到二楼,来到他的房间里,李喜欢人生中第一次来到男生的房间,有点不自在,但又有点兴奋的心情,可心里却甜甜的,第一次来到喜欢的人的房间,那种感觉有种甜味,就像被人用蜜涂抹在心口上,那,甜滋滋的味道与感觉,令她好想更多的品味。 看着范思哲的房间,一进门就是一大片的落地窗,搭配灰黑色的遮光窗帘,一进门,左边摆了一张kingsize的双人床,特别的大,好像不是一般外面买得到的尺寸,上面铺着黑白两色对衬的,夏天床被套,床尾附近有两张黑色单人座沙发,中间放着一张玻璃面的小茶几,床头柜的后面仔细看,会发现是乳白色的隐藏式衣橱,会令人有错觉是一面墙,最旁边有个门通往衣橱去,才发现里面其实是个更衣室,更里面又有一间卫浴,墙壁是乳白色的,整个房间大约十五坪。 原来这是范思哲从小到大所住的房间,简约的风格,有着不凡的品味,坪数很大,一看就知道是个低调的有钱人。 「你的房间好大!」李喜欢一边参观着,一边看着他说。 「还好啦!从小就住在这里了,也没有特别的去注意。」确实,习惯是一种可怕的东西。 「你喜欢我的房间吗?」范思哲认真的看着她的眼睛说道。 「阿……」瞬间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心想:「又不是我的房间,我喜欢有什么用?」 「小欢,我突然很好奇你的名字,加上我的名字,如果连在一起,台语到底要怎么唸,你能教我吗?」范思哲有点靦腆不好意思的笑着,看着她的眼睛,突然就好像有一股魔力,令李喜欢心脏开始乱跳了起来,也理所当然的顺着他的话意说:「你甲意范思哲。」 「原来你,甲意我喔!早说,嘛!我麻甲意,你,既然我们互相甲意,那就交往吧!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女朋友,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他突地看着她甜甜的笑着,大声的宣告,然后理所当然的牵起她的小手,顺便趁她还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偷了香,吻在她的嘴唇上。 李喜欢瞬间像被触电一样,全身僵硬,脑袋无法思考,空空的、愣、愣的,心脏蹦蹦蹦蹦……的就像要逃出了心口一样,根本不是她能掌控的,她的初吻!就这样,被范思哲偷去了,可是她还傻乎乎的根本没有发现到,直到不知被范思哲吻了多久后,她才好不容易反应了过来。 她的初吻怎么在不知不觉间,就被偷走了啦!但她却没有不高兴,或是不情愿的感觉,被喜欢的人吻着,她的心口甜甜蜜蜜的滋味蔓延…… 范思哲真的改变了,这就只是一个,吻,而且吻得比较久而已,之后他就放开了她被他吻得红红微肿的嘴唇,然后有点喘的,只是安静的拥抱着她的身体,俩人互相的拥着,享受着这种甜蜜的恋爱滋味,俩人很久都没有说话,不知过了多久后,范思哲终于开了口。 「小欢,我真的很喜欢你,刚才告诉你,要与你交往也是真心的,你……觉得可以吗?」 「哈……可以什么?」她被吻得还有点,呆,愣、愣的,傻、傻的,反应不过来。 「就是从现在开始我们交往好吗?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好不好?我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你觉得如何?」范思哲再次确认彼此的心意,一直拥抱着她没有放开的意思。 「好……」甜甜的声音轻柔、柔的,滋润着他们的心,那感觉比蜜还要甜,令两人,捨不得放开彼此的拥抱,恨不得,能就这样融进…彼此的心里,合而为一。 俩人突然涌起一股特殊奇妙的感觉,却令李喜欢心中响起了警铃,她突然意识到,俩人此时正在范思哲的房间里,那怎么可以!!! 她可是个从小到大就听从阿嬤教导的乖宝宝,阿嬤给了她很好的家庭教育,不对的事情,或是太轻浮的作为,都是和她的原则抵触的,她是个有智慧也聪明的女孩,绝对不会,令自己犯这种错误,后悔的事,可是没有药可医治的,所以她出了点力气,离开了他的怀抱。 「阿哲我们出去好吗?我想出去走走。」李喜欢仍是脸红、红羞涩的说道。 「好。」范思哲没有思索的就抓起她柔软的小手,理所当然的牵着她走出了房间,并走到户外去,他们手牵手散步在樱花里乡间的道路上,產业道路上一边是一望无际绿油油的稻田,微风吹动着稻叶,形成漂亮、美丽的绿色海波浪,真美! 另一边种了好大一片绿油油的柚子树,一看就知道已经过了採收的季节,地上有一些落果,树上只剩零星几颗比较晚熟的果实,还掛在树上显得孤零零的。 「小欢等明年柚子花开时,我再带你来这里散步好吗?柚子花的味道非常香,有种迷人的味道,我小时候就常常和王英雄骑脚踏车来这里玩,就只为了要闻柚子花开的味道,那味道闻起来很舒服,比任何的香水的味道,还要好。」范思哲仍是牵着她的手,望进她迷人微笑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他真的好喜欢,她这股非常自然,没有任何匠气的神韵,温柔又迷人,而且美好,使他更陶醉在这迷人的爱情里。 「好……」李喜欢温柔得就像一隻可爱又会撒娇的小猫,这声好,甜到令范思哲只想不断的回味。 如果不随便作坏,触犯她的底线的话,李喜欢就是一隻可爱的小猫般,令范思哲心里有满满的安慰,但,有人若触了她的底线,任何人也别想要把她当成软柿子吃,她是一个有原则,且明白自己要什么的女孩,好的坏的;能做的;不能做的,厉害关係在哪里?那个界线与本份,她都非常的清楚明白,这么有智慧的女孩,才只有十八岁,可见得,从小到大的家庭教育,阿嬤做得相当好,才能教育出这么懂事的女孩。 范思哲此时心里满满的感恩,感谢上帝令他遇到了,他一生的伴侣,他的夏娃! it’swonderful,adammeetshisevefinally. -- 第二十二章:「国语对话版」范思哲的国中同 很快的,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时间就到了,一行加上王英雄共七个人,一起坐公车,到花花市市区的餐厅,到了地点,范思哲抬头一看,到底是怎么了?王英雄怎么带他们来花花市最有名的婚宴会馆餐厅呢?不过,实在真的很奇怪!? 「英雄,我们是不是走错了?」怎么感觉怪怪的?不是参加同学吗?怎么来,婚宴会馆???又不是要吃喜酒!范思哲心里觉得实在太奇怪了! 「阿哲没错啦!因为这次同学会报名的人太多了,一般的餐厅,根本坐不下那么多人,所以才订在这里。」 会不会太夸张了?到底是来了多少人?范思哲开始觉得更奇怪了!? 「我们国中同学也才三十五个人,哪有多少人?王英雄你到底是在搞什么东西?」他们终于走到了入口,没想到餐厅入口,接待处的跑马灯上,还真的秀出某某届,花花国中三年一班同学会,在二楼西施厅。 天啊!还真的咧!范思哲看到的时候,真的觉得很夸张,还二楼西施厅!这名字取得可真是,有够俗又有力! 「阿哲我没骗你吧!你也看到跑马灯上面写的了,我们上去二楼!」王英雄厚着脸皮说,率先走在前头。 他们还真的是第一次看到,竟有人把同学会,办在婚宴会馆的,到底是来了多少人?! 一行七人,走上二楼,进入西施厅,一推开门,那阵仗?!那人数?!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那么的夸张!?人怎么那么多?男女老少都有,而且下至三岁,上至八十岁都来了。 这哪是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啦?!而且好多女孩子都穿得花枝招展,化了个大浓妆,根本就像是全家出动,特地结伴来吃喜酒的节奏。 「王英雄!这是同学会??我们班同学有那么多人??」范思哲问着王英雄,看现场初估大概至少有两百人。 「阿,就……大家知道你要回来,就都想要来凑热闹啦!」王英雄刚刚话才讲完,就有一大群人发现范思哲来了,快步的朝他们走来,领头的范思哲认识,根本是他们的邻居阿水婶,这哪是他们的国中同学啦!? (以下和长辈的对话,全程台语进行~) 「阿哲,你终于来啦!我们等你很久啦!来~我跟你介绍,这是我姪女,今年十七岁,长得是不是很漂亮?」阿水婶,自言自语介绍着,他们一行七人看得很傻眼,面前的女孩十七岁的年纪,却化了个大浓妆,脸上就像调色盘,身穿细肩带黑色洋装,身材有点微胖,脸部带点婴儿肥,五官就属那对眼睛,大大、圆圆的最漂亮。 「阿水婶,你怎么来这里?」范思哲问着,不过,她是不是走错地方啦!? 「今天不是你们同学会吗?我陪小娟我姪女,逗阵来的啦!」阿水婶,开心的笑道。 「小娟是谁?」范思哲看着阿水婶,道。 「就是你面前这个啊!」阿水婶,的手,指了指面前,穿着细肩带黑色洋装,化着大浓妆的微胖女孩,给范思哲看。 「阿水婶,你们是不是走错地方啦?!小娟根本不和我同班,我们差了三岁,怎么可能是同班同学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他不是来参加国中同学会的吗? 「阿哲,阿水婶的眼光不够好啦!来~你看,我女儿是不是长得比较漂亮,腰细、奶大、屁股硬硬的,脸蛋长得又漂亮,根本就和这个西施厅的名字一样,对不对?你喜不喜欢?今年才十八岁,保证是原装货,没有人碰过。」说话的是樱花里最出名的媒人公,人人叫他阿原伯。 「阿原伯,你怎么也来这里?」这不是他的同学会吗?怎么搞得像,「相亲大会」一样?!看着面前围着的一大群人,范思哲当下脚尾开始冷。 「英雄不是通知大家说:『你要回来娶老婆吗?』」阿原伯把他知道的说出来。 「阿原伯,我没这样讲,啦?!我明明就讲是参加同学会啊!你到底是听谁讲的?!」王英雄马上澄清道。 「是,阿土仔,跟我讲的,说阿哲终于守孝,满百日了,而且很担心他们范家,单传没有人继承香火,所以要大家帮阿哲办相亲大会啊!」阿原伯再次说明道。 「对呀对呀!我是听,阿李姆,讲的啦!」阿土伯,跳出来澄清,阿原伯讲的,没错。 「是啊是啊!阿李姆,也是这样讲的啊!」又有一个人出来说。 「对啊!我也是听阿李姆讲的,她说:『阿哲已经守孝,满一百天,可以娶老婆了。』,所以大家才会,逗阵,要来帮你介绍女朋友的啊!阿哲你看看我女儿是不是很不错吧!高高瘦瘦,这个身高配你刚刚好,符合优生学厚!」说话的是林嫂。 「王英雄,这就是你办的同学会?!」范思哲看向王英雄问着,还真是厉害哈!这哪是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这根本就是相亲大会吧!而且还选在花花市最有名的婚宴会馆,搞得大家像是要来吃喜酒的一样!!!范思哲当下头上三条线,这款的代志,奈耶安捏来发生?!!!难怪会有两百个人来参加他的「国中同学会」!!! 「王英雄!所有的事情都是你搞出来的,你就要负责解决!」范思哲耐着性子的向王英雄说道,此时也口气有点不好了。 「我要怎么解决啦!」王英雄自言自语道。 「小欢,还有大家真的很对不起!我也只是以为是来参加国中同学会而已,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怎么他们樱花里,总是事情那么多!范思哲转身看向跟随他来的同学们说道。 「阿哲!你到底甲意,哪几个?我们樱花里的美女那么多,看是要挑几个都可以啦!」媒人公阿原伯,非常希望范思哲可以选他女儿,毕竟他家长辈都过世了,房子、田產、土地,还有钱,那么多,有谁会想要放过?! 阿李婶,此时才终于着急的从门口跑来,手上拉着一个年轻的女孩,来到人群中,气都还来不及喘一口,就急着道,「英雄仔,相亲开始没?我姪女也要参加啦!」 「阿李婶,您别害我,啦!我明明是跟您说参加同学会啊!怎么会变成相亲大会啦!?」王英雄此时也很无奈又傻眼,赶紧为自己澄清道。 「不是吗?阿花婆,跟我讲的啊!她说你跟她讲的!」阿李婶,马上说出事情的源头来。 「不是啦!怎么会这样啦!我什么时候有这么讲过?!」王英雄记得他根本没这么讲过这件事情啊! 「她说:『上上礼拜你在榕树下说,阿哲要办同学会,结果不知是谁说,也可以趁这个机会介绍女孩子给阿哲,结果你不是说,这样也可以啊!』」阿李婶解释道。 「是啊是啊!我也有听到。」阿土伯马上接着说:「那天英雄你明明有说,这样也可以!」这下王英雄,就算跳到浊水溪也洗不清了。 「没有啦!那天我当作大家在开玩笑,才会接着讲的啊!!」怎么会明明是一个玩笑话,就变成这样的局面啦! 这下真相大白了!原来是王英雄和长辈们在榕树下聊天开玩笑的一句话,结果就变成把「范思哲的国中同学会」,一下子变成了「相亲大会」了啦!哈哈哈……樱花里的里民真的很热情,很有事捏! 大家都希望自己,能有个有钱又英俊的好女婿,所以全里,才会大出动,希望自己的女儿或是姪女,家族中的女孩子可以雀屏中选,然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晋升成为樱花里首富的老婆!然后受惠全家族,成为荣耀! 「既然这样,阿哲你就在这里随便选一个你喜欢的,要是真的选不出来,我女儿是全里最漂亮的,就这样决定,明天就可以带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你说这样好不好?」媒人公阿原伯,率先抢着和范思哲道。 「阿原,谁说你女儿是最漂亮的?我姪女也不错啊!阿哲选这个,明天就带去登记,好女孩子这个时代真的很难找了,我姪女很单纯又贤慧,你看这个屁股这么大一个,一定很会生,你们范家就不会再单传了,香火也会兴旺的。」阿李婶,舌灿莲花的推销道。 大家都知道范思哲家超级的有钱,是樱花里的首富,这么大隻的肥羊,谁愿意放过! 看到这个情形,王英雄根本不会处理,范思哲也急了,只好牵起后面李喜欢的手,让她站在他的身边,道,「阿原伯、阿李婶,还有大家,我已经有交女朋友了!这是我的女朋友,我未来要娶的,拜託你们不要再帮我介绍了!我已经找到了!」范思哲把李喜欢的手,抓得紧紧的,李喜欢的手也用力的回握住他的,像是在对他的肯定和支持,也是在对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你站在一起,我们一起撑,过去!」 「阿哲这个不好啦!她又不是我们樱花里的人,你家的房產、田地、地契那么多,肥水不落,外人田!不是吗?还是娶我们樱花里的女孩子,比较好!」阿原伯马上反对范思哲的话说道。 「对啦!对啦!阿原,讲的比较实在,还是娶我们樱花里的在地人比较好,知根,知底,比较安全啦!你看这个女孩子那么瘦,屁股也没几两肉,我看是生不出来喔!到时候,你后悔就来不及了,你们范家,一向单传,到你这代香火可是不能断掉,喔!」阿李婶帮腔道,把李喜欢嫌到没有一处好,为得就是推销她姪女,想得就是范思哲家的房產、田地、地契和钱财。 「再说,如果有交女朋友了,也没关係,还可以再换一个啊!阿哲我建议你,可以多交几个女朋友,再从其中选看哪一个最好,这样也不错!先使用看看,试试看会不会生?试看、看哪一个最会生?,再选那一个女人,也可以啦!」阿土伯马上跟着说出口。 范思哲听了话,心想:「现在是把他当种马吗?把女孩子当成是买卖牛羊,牲畜在选择吗?还要先试试看,看会不会生?哪一个最会生,再决定!!天啊!!这是什么价值观啦?!这观念还真的是,另类的天才!! 「对啦!对啦!先交几个看看,再看谁比较会生,先生先赢,啦!会生,再娶回家啦!」阿水伯也马上接着说,大家愈说,愈离谱!范思哲听到都觉得不知该如何是好了,怎么老人家的价值观?反而比他,还不可思议呢?!这些邻居到底是怎么了?! 「好了啦!大家不要再讲了!我只会娶我女朋友!我已经早就把聘金给她爸爸了!大家不要再说了好吗?」范思哲终于被樱花里的长辈们,因为私慾,贪婪的胡言乱语逼得走头无路,只好说出和大魔王的约定,拿出来挡一挡。 「聘金?你拿多少钱给我爸?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李喜欢突然抬头看向范思哲,好奇的问道。 「就…就…就两百万啦!上上礼拜的事了……」当下范思哲不得不说出来,不过他知道,这下,惨了啦!不小心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了,去了了了啦! 他不自觉的竟更用力的拉着李喜欢的手,害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掉,不过李喜欢却安安静静的,和他站在一起,没有甩开他,只是任由他抓着她的手,不再说话了。 「阿哲你是不是被骗了啊?聘金给人两百万,你以为是娶总统的女儿喔?就算是,也不必给那么多聘金。」 「阿哲,我支持你!把聘金拿回来,不要娶她!我女儿比较好!五十万的聘金就好了!也比较便宜,剩下的钱,你还可以,多,娶好几个。」 「对啦!对啦!阿哲去退聘金!换,娶我姪女,我们不用收你聘金!明天带去户政登记一下就好,省事又省钱!」 「你们放过我,好不好啦!我不要换老婆,我只要娶她,不要娶别人!」范思哲此时不自觉得更抓紧李喜欢的手,已经,不只是一个头两个大了,天啊!怎么会变这样呢?! 人的私慾和人的贪念,真可怕! 难怪圣经上说:「私慾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也难怪新闻常常会看到报导,人常常因为私慾和贪婪、贪心,就杀人或是做出很多离谱的事情,社会乱象,无奇不有! 「不然你娶她也可以,也可以再娶细姨啊!反正你钱这么多,想娶几个细姨也没问题。」阿李婶说。 「对啦!对啦!反正你家钱最多,不用怕!阿哲我支持你!」阿土仔,继续说。 怎么细姨也出来了啦!这到底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观念?!竟支持他犯重婚罪?!!!天啊!头,真的好痛! 范思哲当下吓傻了,马上要王英雄打电话给他爸,赶快呼叫「万能的里长伯」,马上来处理。 里长伯仔刚好在隔壁貂蝉厅吃喜酒,不到一分鐘就赶来了,里长伯仔来了之后,马上了解了一下现况,他先思考了一下,然后真诚的看着在现场的每一个人。 之后,由衷的说道:「今天,我很高兴我能来到这里,我知道身为樱花里的里民,大家都很爱阿哲,毕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年轻人,阿哲的长辈在今天暑假时突然过世,大家也都很帮忙,我知道,大家也知道,阿哲的心里也知道,所以他不只一次跟我说,他很爱我们樱花里,是个很有爱的地方,大家都对他很照顾。但是今天这件事情,真的很抱歉,确实是小犬王英雄的错!他不应该随便就开玩笑,让大家误会,造成大家的困扰,今天中午大家也是因为好心,真的疼惜阿哲,想要照顾他更多,可是现在是流行自然恋爱的时代,大家都有自由选择自己的老婆的机会和权利,政府也有法律规定我们,要一夫一妻,要守规矩,要负责任,不能做犯法的事情。咱们樱花里的里民长辈们,我知道大家都很有爱心,邻居如果发生事情的时候,大家都会互相关心,都会热心的帮忙,里民们都很古锥,也很热情,虽然今天发生这种事情,大家也不想看见。所以我里长伯仔,在这里拜託大家,阿哲既然有自己喜欢的对象了!我们就应该给他们更多的祝福,不是吗?所以,既然大家都这么疼惜阿哲,我们就要去成全他的选择和决定,不要再为难他才是,你们说,我这么说是不是有道理?」 「有喔有喔……」瞬间大家回话,怎么好像回到选举时的标准用语? 「有喔有喔……很有道理耶!里长伯仔,既然大家都真的疼惜阿哲,我们就在这里结束,大家既然都来了!也是要吃饭的不是吗?我们要爱惜食物,不要浪费总舖师的手艺,才好,大家说是不是呢?」在现场的人,终于有某个人跳出来为里长伯仔,接话了。 「是的!是的!这样大家都专心吃饭吧!已经很晚了,餐厅的员工也都很辛苦,等一下要休息,大家赶快吃,就可以早一点回去睡午觉,大家说这样好不好?」另一个某人出来帮腔。 「好喔!好喔!大家吃快点,事情就到此为止,我们让里长伯仔能够快点回去隔壁吃喜酒。」 于是,事情终于平息了下来,这场闹剧真是令人觉得不可议,也令人匪夷所思,到嘖嘖称奇!一切都是因为人的私慾,和人的贪念造成的,真是太可怕了!谁说乡下人单纯的?! 「乡下人」樱花里的里民,若一乱起来,也只有里长伯仔才镇得住他们了!真是佩服…佩服!失敬…失敬! 范思哲终于能喘一口气了,不过接下来,他可能还要跟李喜欢,再解释解释那个聘金,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哈哈哈……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不热闹呀! -- 第二十三章:什么是友情? 因为国中同学会后的隔天,大家还是要上学,所以,一群六个人下午就坐高铁回台北去了。 王英雄搞出的闹剧,被他爸里长伯仔,骂到臭头,说:「以你这样的功力,以后想要当里长还差得远,你给我,好好反省!」然后,要王英雄好好的和范思哲道歉,于是,这件事情就先这样的过去了。 而两百万聘金的事情,范思哲在走出了婚宴会馆后,就当着大家的面,对李喜欢说:「小欢,我要先跟你道歉!我不应该自作主张,先去找你爸爸谈了这件事情,我们等回去再处理,好吗?我会好好的再说清楚可以吗?」他看着李喜欢的眼睛,真诚的接着说:「因为刚才,才经过那些事情,我的心情还很乱,没有办法安静下来,我担心,我会没有办法说清楚讲明白,反而会令你產生更多的误会,那就不好了,所以回台北后,我们再找一天好好谈,好吗?你觉得呢?」 「好!我也这么觉得,先让我们彼此先冷静一下,沟通才不会有障碍,我等你。」李喜欢顺服的回答着,他的决定。 然后,就在这事的隔天,中午午餐时间,六个人再一起聚集,一起到学校的学生餐厅吃饭去。 六个人把两张四人的桌子,合併在一起,他们才刚要坐到椅子上,远远的就看见一个女同学走了过来,丁喜乐就对林天添小小声的说:「喂!你的心上人,今天落单了?」 林雨彤刚好坐在丁喜乐的旁边,她的鸡婆媒人雷达,马上迅速的开啟:「阿添,喜欢陈婉妮?」 「是啊!」丁喜乐回答道。 「那交给我!」林雨彤信心满满的道。 「陈婉妮,来和我们一起坐好吗?我们这里还有空位置。」林雨彤马上鸡婆的招手,叫住陈婉妮道。 「好!谢谢你。」陈婉妮坐了下来,放下餐盘,刚好坐在林天添的斜对面,李喜欢的旁边。 「婉妮,我可以这样叫你吗?欢迎你和我们坐在一起吃饭。」李喜欢事先开口,因为这是陈婉妮第一次和他们聚在一起。 「喔!可以,不过,我好像听他们都叫你小欢是吗?我也可以这样叫你吗?」陈婉妮礼貌的回话,顺便找话道。 「当然可以!」李喜欢笑着说。 「那我也叫你婉妮,好吗?你可以叫我,彤彤,就可以了,欢迎你加入我们。」林雨彤也随着李喜欢一样,和陈婉妮打招呼欢迎她,因为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想办法要凑合她和林天添。 「我也欢迎你,你可以叫我阿哲就可以了,我是小欢的男朋友。」范思哲坐在李喜欢的旁边,看见两个女生都开口了,他也开口道。 「我也欢迎你!」此时坐在范思哲旁边的林义夫,与斜对面的丁喜乐,也异口同声的道。 「阿添!你怎么没有跟婉妮,打招呼?」林雨彤鸡婆的问着。 林天添看到喜欢的人,就坐在斜对面,紧张得一直头低低的,假装好像很饿,一直在吃饭,脸上微微的红,经林雨彤这么一提醒,吓得手上的碗,差点就要没拿好,真丢脸! 「呵呵呵…你好!我叫阿添,欢迎你。」林天添尷尬得笑了笑,终于开口打招呼道。 「我知道!我们以前高中读同一学校,你是隔壁班的,我见过你,对你有印象。」陈婉妮脸也有点红,害羞的说道。 「喔!没想到,你记得我。」林天添放下饭碗,脸红、红的,头低低的,去夹餐盘上的菜,假装专心的在用餐,不敢多看陈婉妮一眼。 「怎么会?你以前在隔壁班那么有名,考试每次都是全校前三名,不过我比较好奇的是,以你的成绩,明明可以读很好的国立大学,为什么会来读这里?我是因为功课没有很好,所以被我父母逼着来读这里的。」陈婉妮想到她妈妈说:「女孩子以后都是要嫁人的,你既然功课不太好,那就去读家庭教育系,先学习如何当个好的家庭主妇,比较重要。」 「我是因为同班同学丁喜乐的关係,才来的。」林天添紧张到,只好,让丁喜乐来顶替。 丁喜乐此时脸上三条线,非常的无奈,又有口难言,他总不能在此时出卖他的麻吉林天添吧!男人总是很好面子的,不过又庆幸,还好昨天他们在台北高铁站前的玩笑话,林雨彤刚好不在,没听见。 「那喜乐,你是为什么来读这里的呢?」陈婉妮继续问着,她本来就是热情活泼的女孩,不过长相冷艳,常常会令人误以为不好相处。 「呵呵!」丁喜乐轻笑两声。 他可以说:「其实他是为了躲父母的安排,才故意来读这个科系的吗?」当然不可以!所以他只好接着开口道:「我爸非常羡慕当牧师,自己不来读,却坚持要我来这里读书,所以我才会来的。」其实他爸是要他去读隔壁的神学院,哈哈哈…而刚好林天添,为了追陈婉妮要来读教育学院,他就跟来了。 「喔!原来,不好意思!我话太多了,我们赶快吃饭吧!」直到现在陈婉妮面前的饭菜,她都还没动过。 于是,他们就开始安安静静的吃饭,饭后有人提议要去买咖啡喝,因为星期二午休后的通识课程讲座,其实很容易让人想睡觉,碍于时间的关係,只好喝学校内的便利商店咖啡,于是七个人,就这样,移师到了校园内的便利商店,买咖啡去,此时,他们就坐在店内的用餐区,悠间的喝着咖啡聊着是非。 「阿哲我真的很好奇,你真的给大魔王两百万聘金吗?」忍了好久不说,林雨彤终于爆发了。 「彤彤!」李喜欢想要制止。 不过范思哲却随后开口了,「小欢没关係啦!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也不是秘密了。」不是还有个陈婉妮吗? 「这事情我不知道!如果你不介意,我没关係!」陈婉妮快速的发言,通知范思哲,她可不是透明人。 「呵呵,婉妮是自己人啦!所以,阿哲请你继续说,我们都很想听。」林雨彤非常的好奇,结果擅自作了决定,定义陈婉妮是自己人,但最大原因是,林天添喜欢她,而且大家好像也都很好奇的样子。 其实每个人都很好奇,除了李喜欢之外,因为这件事情,毕竟是她老爸和她男朋友干的坏事加蠢事。 「其实是,小芬姐姐生病住院了,他才跟我借钱要帮她治病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事情却会演变到,那两百万却变成了聘金,事情发生太快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看着大家好奇的眼神,范思哲不知为什么,就这么说出口了。 「阿哲,我们今天下午上完课,就去找他,我想我们应该要去处理这件事情了。」李喜欢心想,事情太离谱了,如果再不处理,那就是放纵了,这一定是她爸那个大魔王,又运用了诡计,对象还是她的男朋友,不处理怎么行。 「小欢,我也想要跟你一起去!」林雨彤马上说出她的想法,有时候真的很没有眼色,真是爱哭又爱跟。 「彤彤,这是我和阿哲的私事,你还是留在家里等我吧!回来我再跟你说结局,你只要为我们祷告就好,我会非常的感谢你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有界线,什么事情可以让林雨彤参与的,她非常的清楚。 李喜欢知道她这个好(闺蜜),有时候就是太单纯了,所以她也不太会计较,不过,范思哲此时心里却是在偷笑,心想,「大魔王,你就等着下午来接招!」 「小欢,需要我连络他吗?我有他的line,毕竟小芬姐姐还在生病,我们突然这样跑去医院找他,不好!」确实!范思哲提醒道。 李喜欢为了躲着大魔王,躲都来不及躲了,开学第一天在百货公司大门口,接到大魔王的电话后,她就直接把他封锁,删除了,所以,现在根本没有他的连络方式。 「不过,你到底是和他有多好?怎么还和他加好友,加了line?」这人就是她男朋友?没错!因为昨天已经确定了身份。 「哪有可能,会有多好?你不要误会了,是他要求要加我好友,好方便交钱的。」范思哲如实以告。 「那好吧!」李喜欢心想:「连line都加好友了!看来她必须先了解了解,所有的情况才行。」 「快上课了!我们要不要先去大礼堂。」必须赶快结束这个谈话,才行!时间还有十五分鐘,明显是范思哲不想再谈下去了,而且他们也需要去找一个好位置,有利上课作笔记。 就这样,讨论就先到这里结束。林雨彤和其他人,不管再怎么好奇,也只能等下课后,李喜欢和范思哲找过大魔王谈过后,才有可能从林雨彤那里知道,被透露的剧情,哈哈哈…… 人与人的关係就是这么的微妙,每个人的个性,都不一样,合得来就是朋友,合不来,只好自己演独角戏,或是永远快乐的当个独行侠,也可以。 但是,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一种奇妙的境遇,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又觉得神奇! -- 第二十四章:每个人对……爱的詮释-1 还没上课,坐在大礼堂的椅子上时,范思哲就用line传讯息通知大魔王,下课后,要找他见面的事情,他们约在他和大魔王第一次谈判时,见面的那家复合式餐厅,就在吴小芬所住的医院外附近。 李喜欢的老爸李良德,一进入餐厅的大门口,就看见了他们,于是面带微笑的走向他们坐的位置,大魔王再次穿得很体面,尤如一名绅士,感觉好像变了个人一样,气质稳重了许多,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来到座位前,直接就坐入,他们对面的椅子上。 一坐下,李良德马上询问:「怎么了?找我什么事?」真是罕见!他这女儿从来也没主动找过他。 「你为什么要骗阿哲的钱?」李喜欢心里很清楚知道,一定是她老爸的贪念,所以她更生气,一出口就没好口气。 「查某囝仔人,还没出嫁就那么『顾老公』,难怪老人家会说:『真的是,养女儿没用!』」 「我有没有用!关你什么事?反正你从来也没养过我,不要以为只贡献一隻精虫,就可以当父亲,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李喜欢气得口没遮拦。 因为李良德说到了她从小到大,最大的伤痛,那个痛!就像是一根又尖锐又粗又长的刺,此时正直接狠狠的、用力的,刺痛着她的心,而且对象还是,她那个没有负过半点责任的父亲。 「又不是,我不要养你的,我哪知道,你真的是我的种,我也是半年前,才突然知道,这个消息,才去作了dna鑑定,才真正的确定,你是我亲生的女儿的。」大魔王毫无保留的,对李喜欢说出这个消息和原因。 他当时还特地,回去花花县小渔村的家,偷了李喜欢曾经用过的梳子,拿上面的头发,特地去做过dna鑑定,终于才真的确定,李喜欢真的是她女儿的。 「所以……你以前一直以为,我是别人的女儿,才会那么对我的吗?以前……阿嬤告诉过我,我还没满月的时候,你就偷偷的要把我抱走过,打算卖给一对不孕的夫妻,的确有这件事情,对不对?」李喜欢含着泪,眼眶红红的,强忍着眼泪,询问这件事情。 因为这是她,一直以来的一个心结,一出生就被父母拋弃,还没满月,就被那个不良的父亲,差点给卖掉换钱,她从懂事后,就一直很想要问清楚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无奈,每次和他见面时,总是尖锋相对,根本没有过机会。 今天又突然得知,这个震惊的消息,使她更确定,今天一定要把这件事情问清楚了,否则不能打开她的心结。 「是有这件事情,不过,那时候我真的是以为,你是你妈不知和哪一个男人,生下的野种,因为找不到人养,才丢给我当冤大头的,所以很气愤,当时我才会想办法瞒着你阿嬤,偷偷的要带走你,准备要带到别的地方,去送人的。」 「是这样吗?送人!?讲得还真好听,阿嬤告诉我,你把我装在纸箱里,就抱着那个纸箱,被阿嬤抓包,找到了,你到底是把我当成什么?我是人耶!又不是猫或狗,随便拿个纸箱装着,就可以拿去送人?你根本就不是人!我哪里会有你这样的父亲。」李喜欢气得,情绪愈来愈激动,口里的话,更没有遮拦了。 她只要想到,当时阿嬤告诉她的情景,心里不只有酸,还更加的气愤,甚至是仇恨,她狠狠的瞪向李良德,她的父亲,好像此时坐在对面的人,并不是她的父亲,而是杀她父母的仇人一样。 她真的好想哭,心里的情绪澎湃,比狂风暴雨中的海面,都还要激烈,气得抖着双手,范思哲感觉到她的颤抖,于是更用力的握紧了她的手,他不知该怎么帮助她,他心疼她的遭遇,但此时,却不能为她做什么?所以只能静静的坐在那里,默默的陪伴她,一起面对,眼前的一切,并在心中默默的为他们祷告着。 「小欢,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情。」李良德心里很痛,毕竟那都是他年轻时,所做过的事情,他完全不能逃避责任。 「什么事?」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她根本不想听他说废话。 她心里现在真的很生气,也不管身旁是否坐着她心爱的男人,也管不了范思哲是不是会被吓到,她现在的情绪、表情与态度是如何?现在根本管不了这么多。 不过还好,他们选了一个不是很显眼的位置坐,并且现在是下午茶时段,人明显少了很多,小猫没有两三隻。 李良德停了一下,拿起桌上的玻璃杯,喝了口水后,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才道:「曾经有一名十四岁的少女,因为父亲是台商,为了工作的关係,不得不出国去工作,她母亲因为不放心,老公独自去国外工作,因为害怕,以后有可以会带个小三,包更多的二奶、三奶回来破坏家庭,所以才把她送到外婆家,让她去那里过暑假,她母亲就这样坚持,跟着老公一起出国去了。」李良德停顿了一下。 又接着说:「结果少女在外婆家,遇见了一个大她七岁的年轻人,俩人乾柴烈火,一见钟情,暑假结束后,少女只好回去学校上课,后来才发现,怎么怀了孕,又发现,她自己好像被那个大她七岁的年轻人,骗了感情,还不小心,失了身,非常的后悔,可是当时她已经怀孕五个月了,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办?最后走投无路,又不敢让父母和外公、外婆知道,于是只好拜託,一直以来很照顾她的邻居哥哥,帮她出主意,那个人陪她去医院生產,然后陪她抱着刚出生的女婴,想要找那个年轻人,但阴错阳差,却没找着,就把女婴交给女婴的阿嬤养,当时那个年轻人正好不在家,不过,当他们要走的时候,却在路上被年轻人不小心撞个正着,那个年轻人,看到少女正被那个邻居哥哥拥抱着,那个年轻人当时,看到这个情形的时候,一气之下,就转头走了,根本就没有留下来,或是,问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后,那个年轻人,一回到家的时候,却看到有个女婴突然在家中,经母亲的转述,才知道女婴是少女抱来给他的,年轻人一想到少女,刚才被另一个男人拥在怀里的那一幕,气得就想要把小女婴带走,然后,送去给别人养,因为他已经气到,根本不认为,他有可能是女婴的亲生父亲了。所以,才会有你阿嬤告诉你的这件事情,当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一切都是因为误会造成的。」李良德认真的看着李喜欢的眼睛,他的眼睛微红,心酸又心痛。 「小欢,我是个不合格的父亲,我甚至不配成为你的父亲,这些我都知道!我真的对不起你,我知道,我现在就算再多的解释,也都是多馀,我后悔自己,从来没有养过你;更后悔没有善待过你;也没有负过一点,身为父亲该尽的责任,甚至;不断的在你成长的过程中伤害你。我并不祈求你会原谅我,因为我知道,我对你的伤害很大,大到有可能,上帝都有可能,不肯原谅我,那也不一定!」李良德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口水。 然后,接着再继续说:「我知道这些事情,也有可能会造成,让你这一生,都会怀着对我的恨意,一直活下去,可是,有一件事,我现在必须告诉你,你的母亲,并不是故意要拋弃你的,她当时年轻无知,只有十四岁而已,生下你的时候,也才只有十五岁的年纪,因为害怕,所以根本无法正确判断事情,她曾经想要偷偷回去看你,可是你也知道,我们以前搬过家,不过,正确来说,应该是说,你和阿嬤曾经搬家过。」因为李良德只要看见李喜欢,就会想到他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背叛的事情,所以,自从那时候开始,就从来也没有和他们一起住过了。 阿嬤会带着李喜欢搬家,也是因为当时的邻居间言间语太多,她儿子没结婚,却多了一个女儿,回来让老母亲养,乡下人总是时间比较多,就容易有一些不好听的话,传到当事人的耳里。 「所以,她才会与你失去了连络,她这么多年来,其实一直都很自责,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误,也真心的在上帝面前悔改了,希望能早日,找回她的女儿,所以,你并不是父母故意拋弃的小孩,是因为误会,造成了我们分离。虽然我们都不是好的父母;也不知道如何作人的父母;更没有尽到身为父母的责任,但是我求求你,去看看她好吗?」李良德述说到这里,已经不自觉的流下了男儿泪,双眼明显的红。 范思哲拿起桌上的纸巾,给他擦眼涙,他接过后,随便擦了一下,然后接着又说:「她目前得了癌症,住在医院准备化疗,那两百万我真的是跟阿哲借来,要让她看病的,只不过,我当时被鬼迷了心窍,运用了诡计,这点我承认,是我不对!但是,我当时真的出发点,也是为你好的,阿爸都有请人去他老家,调查过他的家世背景了,连人品也都探听过了,才会自作主张,想要把你嫁给他的,才会有那两百万聘金的事情。」 真是用心良苦啊! 李喜欢早就哭得像泪人儿一样,李良德不断的说,她仔细的听,愈听愈伤心,愈听愈难过,这是一个她不知道的故事,也是一个,若没有人告诉她,她就永远也不可能会知道的可怜故事。 因为人的无知与年轻,导致了一个孩子成长痛苦的经歷,因为误会,所以不谅解,也演变的一段时间的故事,这是个,因为人缺乏沟通,与不了解,和用自己的想法来想事情,而造成的悲剧,李喜欢为什么会轻易就相信这个大魔王职业骗子父亲,口里所描述的事情呢? 因为,他提到了李喜欢的亲生母亲,此时正在医院,准备做化疗,而李良德正在照顾的女人,她想,应该就是她亲生的母亲「吴小芬」,想到吴小芬,李喜欢和她曾经相处过三年,她的人品,与那份爱上帝,和爱人的心,她非常清楚了解。 她有一部份会想要信耶穌,也是因为她的缘故,她的爱心令人动容,她对陌生孩子的爱心,更是令人敬佩,她就像是教会里,每一个学生们的母亲一样,她真心的爱着他们,帮助他们渡过学生时代的低潮期,和迷惑与困顿期,她也可以说,是李喜欢在信仰这个阶段的啟蒙老师,是一个用榜样,活出的生命,是一个,让每个人感动的女人,她无私、无悔、无怨的付出,曾经陪她走过很多次,泪流满面的时光,陪伴她一起哭,一起笑,她是真正在心里,把吴小芬当成自己的母亲一样的爱她,所以,现在听到了这个故事,她没有任何的怀疑,因为吴小芬的生命的美好,不容质疑! 吴小芬美好的生命,根本在她的印象中,早就扎根,只是她真的相当错愕,为什么会是她?!她的亲生母亲,竟然是吴小芬!!一个曾经陪伴她,走过无数次低潮,陪伴她走过阿嬤过世时的哀伤,陪伴她走进信仰的支持,使她终于认识信仰的美好的关键人物。 她只能一直的哭着,哭得眼睛就像是一颗泡过水的核桃,还是泪流不停,范思哲很想要抱她,给她安慰,可是碍于场合的不合宜,而且面前坐着女孩的父亲,虽然这个父亲不及格,但总要尊重一下,给人家一点面子,总不能在人家父亲的面前,就随便抱别人的女儿吧!所以他一直忍着,心中只能更多默默的为他们祷告。 「所以,你所述说到的那个少女,就是我的亲生母亲,也就是现在住在医院的小芬姐姐是吗?」哭了很久之后,终于有一点力气了,李喜欢才问出口。 「是的!」李良德沉默又心痛与难过,眼眶红红的,眼中深深的亲情,望着他的亲生女儿,终于真情流露。 「吴小芬的人品,我可以相信,但你的人品!早就被狗吃了,所以,我不可能那么快和容易就能够,轻易原谅你。」毕竟伤害太深,李喜欢对李良德老实的说出,她对他的看法。 「我并没有要你原谅我,我只希望你去看看她。」李良德真心的请求道。 「这个再看看,以后再说,不过这些,都不是你可以推托,骗了阿哲两百万的藉口。」她终于想到,今天她来,是要处理这件事情的。 「我爱我的女儿,替她找一个好男人嫁,我有什么错?」在李良德的观念里,确实是这么认定的。 「爱?!你身上,有这个东西吗?」李喜欢嗤之以鼻,她根本不相信,她的这个老爸,会懂得什么是爱!她觉得,他根本连爱自己的能力都没有。 「爱是从上帝而来,我只要认识祂,我就有办法,去学习,你一定也知道,爱是从学习和模仿中得来的,我没有一个好的父亲,可以让我模仿学习,但是我有天上的父亲会带领我,祂的爱,我想,你比我更清楚明白,毕竟你进教会也有三年多了吧!我才半年,只是一个小婴儿而已,但你不要怀疑耶穌的能力,祂绝对,能够改变人的心,只要我愿意悔改,我相信,我也可以得到爱,我能够接受上帝的爱,也能学会爱神,然后爱自己,也能爱人,而且,我打算在今年圣诞节就受洗,你到时候再来观礼吧!」李良德讲的鏗鏘有力,慷慨激昂,又斩钉截铁,并且真切实义。 李喜欢觉得不可思议!竟然可以从大魔王的口中,听见天使才会说出的事情,当下,竟让她觉得错愕不已,她怀疑此时坐在对面的,根本不是她的父亲,而是另一个人,才对! 「你是从哪里,听来这些话的?」李喜欢心存怀疑,并没有完全的相信他所说的话,因为在她的印象中,他可是职业骗子大魔王耶!这些话,哪有可能会从他的口说出来,她认为不可能,不只不可能,还不能信!因为他一直以来的骗术太高明。 「我知道,你不可能那么轻易就相信的,不过我会做给你看的,你等着看吧!」李良德口气信誓旦旦,下定了决心,那坚决的口气,不容质疑。 「那我就等着看!」看他什么时候,露出马脚来。 「等等……我们是在谈,你骗阿哲两百万的事,你别忘了!别跟我转移话题。」她觉得,她差点就中计了。 「什么叫,我骗他两百万?!是那天,你们来看小芬的时候,他主动说,要拿给我花的,你可别冤枉我!」李良德此时眼神,带着锐利的光芒,直直的射向范思哲的方向,害得范思哲顿时,头皮发麻,差点就要冒出了冷汗。 「是真的吗?」李喜欢转头看向范思哲,询问道。 就见,范思哲只是笑笑,根本不敢说话。 「而且,我还好心的跟他说,就用借的,因为吴小芬生病了,需要钱治病,我可没有说谎,你可以问他,我们现在就可以当面对质。」李良德的话,非常有气势,因为这些都是真的,他记得非常的清楚他可没说谎啊! 「阿哲,这些事情,都是真的吗?」李喜欢再次转头,询问他。 「那天确实是我主动告诉他,如果他可以不再来找你麻烦的话,我就拿钱给他的。」所以,这件事情,是真的! 李喜欢当下,哑口无言了!她怎么会交了一个这么……的男朋友,以为有钱就可以解决事情吗? 所以,人有时候在遇到事情时,没有对质之前,其实说出来的话,根本不能全信!就算是对质了,也不一定能信,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盲点,在说话时,自然就会自动挑对自己有利的说,有时候为了保护自己想要的,或是更多私慾,或是一些自以为的,在当下就只能说,对自己有利的话来,所以若不是当事人,事情的真相,旁听者,其实不该随便的就下判断。 更何况,人有时候,还会有可能,会有不小心就有先入为主的偏见,用自己主观的想法和印象,去判断事情,以致,导致,有可能误判事情的可能,李喜欢就是这个情形。 其实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人,根本不能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的想法和作为,不是吗?所以请不要随便下判断!因为误判的机率非常大! 「可是,你也不可以,把借给你的医药费,就擅自决定,变成聘金吧?」刚才还讲的头头是道,好像有多感人,一下子马脚就跑出来了。 「我刚才就有告诉你了,我承认,我自己有诡诈,和私心的一面了。」李良德难得那么的老实,真的跌破了李喜欢的眼镜。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那两百万的事?」今天,她一定要问个清楚不可。 「当然还是当作是这小子,娶你的聘金啊!」李良德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你,真是死性不改!」李喜欢气得狠狠得瞪他。 「你别告诉我,你不想嫁给他,我看,你老早嘴巴就被人家,亲了去了吧!」李良德心想:「你别跟我,死鸭子嘴硬。」 「你不要乱说。」李喜欢突然心虚,羞得脸红,只能低头作掩饰。 「我怎么可能会乱说,看你们从我一进来,手就一直牵的那么紧,都捨不得放,我猜,也猜得到。」他可是火眼金睛,厉害得很。 「关你什么事?」李喜欢羞得,好想直接离开。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可是你老爸,聘金的事,不找我谈,找谁谈?」李良德难得在李喜欢的面前,那么的得意。 「你根本没养过我,凭什么拿人家的聘金?!」哇!好利的一把剑!直接刺向心脏。 「我虽然没养过你,但也教育过你,要不是我从小一直训练、调教你,你怎么有可能那么聪明?再说,你是阿嬤养的,她也是我妈,我替我妈,收这聘金,有什么不可以?」站在他的立场讲,好像真是这样。 「我一直提醒你阿嬤,叫她一定要教你,如何保护自己,不要被坏男人,不小心就骗了嘴唇和心,我是多么用心良苦,虽然,当时我不认为,你是我亲生的女儿,但多少也要提醒一下,免得让你走了你母亲的老路,又受苦,再怎么说,你也是掛在我户口下的女儿,不是吗?」其实他还算有点良心,只是没有拿钱出来,给她花而已。 「你到底在说什么?!我根本不知道。」李喜欢真的不知道,李良德有和阿嬤讲过,这些事情,在李喜欢的角度和立场,她真的想像不到,原来他曾经为她,做过这些事。 「还有……有谁?会一直用骗术,来教自己的女儿?」她真的觉得,她的老爸脑袋可能长得和别人不一样!再加上他曾提醒过阿嬤这些事情,李喜欢一时真的还消化不了,突来的讯息。 「被骗的多了,就不容易被骗啦!」他真的是这么以为的,真是天才! 不过事实,好像真的是如此!愈经歷被骗,就愈有经验,呵呵…… 「最好是啦!」天啊!和这种老爸说话,真头痛!!! 谁会想到,用骗术……来锻鍊,自己的女儿不容易被骗!? 她第一次觉得,她的老爸是天才!这种反讽不知恰不恰当?但她真的觉得,他的脑袋和别人长得不一样,难怪会当职业骗子,还好她是阿嬤养大的,不然,如果在他的手下养大,她想,她一定会脑袋长得,比他还畸形。 不过这种人,也能够被耶穌摸着,真的很神奇! 今天听见这些事情,她真的还蛮感动的,其实在听到他,对信仰的告白,如果说,都没有感动,好像又不是,但今天真的衝击太大了,得知吴小芬就是她亲生的母亲,她真的不知,该如何去面对! 看来,目前只能先放着,她觉得她需要更多的安静,不过,这时候知道了这些事情,不管,今天她爸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但她,多少有些是信了,因为吴小芬这个她一直以来,视为就像是她母亲的女人,怎么就这么让她美梦成真了,真的变成她的妈妈了! 今天太惊吓了!也太不可思议了,她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办法,完全消化掉,这些突如其来的事情。 -- 第二十五章:每个人对……爱的詮释-2 「臭小子!你什么时候要来提亲?」李良德突然坐姿向后躺,翘起二郎腿,理所当然的看向对面,还紧紧抓着她女儿的手不放的范思哲,这么提醒着。 「阿……要看小欢的意思。」他觉得太快了,才大学一年级,而且他与李喜欢也才刚确定了感情,都还没好好相处过,确实太快了。 「你现在,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李喜欢非常的不客气! 面对这个老爸,她从小到大,从来和他讲话,都是这样的。 谁叫他,一见到她,就要骗她,可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原来他的想法和别人不一样,他是使用另一种,他的方法和方式,在爱他的女儿,在保护他的女儿,但,李喜欢真的还无法认同与接受,他的想法和作法。 「你的嘴巴都被这个臭小子,亲,去了,心是不是也被偷走了?」李良德理所当然的问道。 「你…你…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啦!」李喜欢羞红了脸,终于放开了范思哲的手,拿起桌上的饮料,喝了一口,装傻中…… 「你不要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可是过来人,你们一个眼神和动作,都逃不过我的眼睛的。」李良德难得正经的,要开始谈事情了。 他用严厉的眼光,看向范思哲说:「所以,臭小子!你什么时候要拜託媒人,来提亲?」 「伯父,我们才大学一年级啊!这会不会太快了?」真的很快!是在乘坐火箭吗? 「快?!我女儿嘴巴都被你,亲,去了,心也被你偷走了,你真的敢保证?你能把持得住,不那么快就上床?你们现在可是在热恋期,甜甜蜜蜜的,你就不要骗我说:『你的大头,管得了你的小头?』我可是在预防你们犯罪,知道吗?」他可真的用心良苦啊! 一切摊开来讲;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容模糊;也不准他们和他打迷糊仗,这一箭,射得,很准,直接打中靶心! 「我虽然不想那么快就当阿公,更何况,你们如果真的偷吃了禁果,做了这件事情,也不讨上帝的喜悦?不是吗?所以,臭小子!你赶快告诉我,你什么时候要请媒人来提亲,我们先把事情订下来,免得夜长梦多,我和小芬还要更多替你们担心,小芬的身体可经不起折腾。」一切都是,为了他心爱的女人吴小芬。 「这个,我们再回去,好好想一想好了,事情来得太突然,我的心,还无法静下来思考,我和小欢回去之后,再好好商量一下,然后再告诉您,好吗?」范思哲由衷的回答他。 这事确实该再商讨一下,从长计议,结婚的事,不能太随便和仓促,应该慎重以对。 「那你们要考虑多久?谈多久?你至少,要给我一个期限吧!」先把日期先确定下来,比较重要,他好回去和吴小芬交代。 自从上次李喜欢去医院看过吴小芬后,李良德终于找了一个机会,告诉她,李喜欢就是他们的女儿,当下吴小芬非常的激动,想要来看李喜欢,但被李良德阻止了,他告诉她,这件事情,急不得,应该小心处理,免得再次伤害了李喜欢的心,那就不好了。 为了讨他心爱的女人欢心,他可真是费尽了苦心,日日夜夜,陪伴着生病的她在医院,还和她一起在医院,一起天天读经、祷告,求上帝开路,没想到事情那么快就成就,范思哲真的传line讯息来了,告诉他李喜欢要见他。那时候,他安慰着她,告诉她说:「我这次,一定会办好这件事情的,让小欢知道,你就是她妈妈,并寻求适合的时机,让你们母女团圆。」吴小芬哭红着双眼,泪流了满面,乖乖的点头说:「好!我会为你祷告的。」 他终于做到了,而且做得,乾乾脆脆、清清楚楚,乾乾净净,不拖泥带水,一切,就只为了,使她能更安心养病。 「最慢,两个星期给你答覆,可以吗?」范思哲给了他一颗定心丸。 「好!这样我,也有个好的交代!」然后,李良德认真的看向李喜欢。 因此,接着又说:「还有小欢,自从那天你们来看你妈妈之后,我才找了机会告诉她,你是她的女儿的,她之前就一直在问我,你的近况,不过不知道她的女儿就是你,她其实一直想要见你,也非常的想你,而我一直不知道,原来你们早就认识了,是你那天来医院看她后,她才告诉我,你之前和她同教会,她是你们的学生辅导,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你们早就认识了,那该有多好!我在确定你是我的亲生女儿之后,就下定决心,要重新作人了,阿爸好不容易已经戒烟,也不再喝酒了,甚至和以前的猪朋狗友,也都断得彻底了,已经没有再去赌博,我现在的生活,已经找到了重心,有自己的教会生活,也交了新的朋友,之前,你妈妈都一直不肯让我,去你们教会找她,也不让我去那里聚会,我只好另外去别的教会聚会,所以才会一直不知道,其实,你们早就认识了。我会知道你们认识,也是你们开学的第一天,她在医院无聊时滑手机,和我聊到她在社群软体上看到,你们同学的po文,并让我看林雨彤和她的留言时,我才无意间发现的。」李良德趁机会告诉李喜欢,他这半年以来的情况,和真的已经下定决心,重新作人,生命真的改变很多的事情。 「看你哪天,什么时候?可以去医院看看你妈妈?她最近常常以泪洗面,我真的很担心,这样会影响她的病情。」李良德苦口婆心的,希望李喜欢更多知道,吴小芬最近在医院的情况。 「这个先不急,我的心情到现在,还没有办法完全平静下来,我需要时间先消化一下,才有办法和她再见面,所以,请你先不要催我。」难得,她可以平静的和他坐下来说话,不过,时候到了,她也想去见她妈妈,毕竟这是连在梦中,她都想见的人。 今天当她知道,她并不是被父母故意拋弃后,她其实心里就神奇的,受到了极大的安慰,原来她并不是,没人爱的小孩,听她爸今天告诉她的话,她直到现在,都还是无法平復心情,原来命运这么的作弄人,人因为误会,与因为不了解,和很多时候的自以为是,和意气用事,其实才是人类自己设下的牢笼,而產生的伤害和创伤,却要更多的时间来遗忘,和更多智慧与爱,来弥补与修復,这样的辛苦和伤痛,其实是很折磨人的苦毒。 她瞬间,对生命,有了一层,更新的领悟。 「不要一直催我和阿哲,什么时候要结婚?我觉得比较急的,应该是你们吧!毕竟你们连孩子都有了。」而且还已经十八岁了。 李喜欢瞬间对换了角色,换她做那个,催父母结婚的人了。哈哈! 「我是有打算最近会跟她说,先去户政办登记,再听她的意见,看是要办不办喜酒宴客,或是,就不铺张举办,只登记就好。」 「你都不先和她求婚的吗?」李喜欢觉得那才是最重要的,难得大魔王老爸,还需要她教。 不过说真的,当她想像到,大魔王要和天使结婚的画面,真的觉得非常的特别,看来,也惟有天使,才有办法让大魔王得救了,毕竟,这可是他们十九年前,就结下的宿命啊! 她这十八岁的女儿,连想当,花童,都不行!不过有女儿当父母的伴娘的吗?想到真的很奇怪!哈哈,又想到她突然有父母了,这种失而復得的感受,令她驀地觉得虽然还无法接受,但也觉得好像很有趣! 「求婚,当然要求的……」他还真的忘了,结婚之前是要先求婚的,可是,这也不能怪他啊!他又从来没有结过婚,怎么会知道,结婚之前是要先求婚呢?呵呵~ 「那你知道,求婚要准备什么吗?」要和她妈妈求婚,不提醒一下,怎么可以。 「知道啦!电视都有在演,虽然我不爱看书,但我会看电视。」这就不用她多操心了。 「不要看太多电视,有时间,多看一点圣经比较好。」真是的,连这个也要她教,电视看太多,真的不好! 给她三分顏色,怎么就开起染坊来了,连这个也要管,他是找回女儿,还是认了一个管家婆?不过,有人关心的感觉,好像还不错,就是了。 「知道啦!你管好自己比较重要,你早一点和阿哲决定结婚的日期下来,免得你妈妈,一直为你们担心,年轻人很容易血气方刚,一下子,没把持住,很容易擦枪走火的,知道吗?」他们可是有前例,真是,一朝被蛇咬,十九年怕草绳,最担心的,还是希望女儿不要步入,他们的后尘。 「知道啦!」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怎么那么会瞎操心,原来大魔王关心人的方式,这么囉嗦。 「不过,你一定要记得先去买戒指,和一束玫瑰花,才能求婚,知道吗?」不要两手空空的。 原来这对父女,关心人的方法,都一样,都一样的囉嗦,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到这一点呢?哈哈哈…… -- 第二十六章:交心…… 在与李喜欢的父亲,深谈过后的隔天晚上,时间来到星期三,经过一个晚上,和一个白天的沉淀与思考后,范思哲约了李喜欢来他家,准备促膝长谈。 俩人,一起坐在客厅的三人座沙发上,彼此并肩的坐着,安静了,一会儿后,范思哲才开口说:「小欢,我觉得有一些事情,应该让你知道,因为我不想隐瞒你,也不想以后让你造成误会,影响彼此的感情,我是个不会轻易就和别人交心的人,我想你……应该观察得出来。不是我,不这么做,是我觉得,在我生命中,不重要的人,或是没有真的到了,需要说出来的时候,我觉得根本没必要说,我不希望自己的私事,成为别人的谈资。」范思哲表情慎重,语气有点严肃,但态度谦卑的说。 那是他在那个「乡下地方」,樱花里,住久了的后遗症,因为从小他就观察到,里民们常常有空时,总是坐在榕树下,一群人,聚在一起,东家常,西家短,然后一件小事,就能传得沸沸扬扬。 刚开始可能只是一隻猫,到最后都能传到变成一窝狗,所以流言的可怕,令他畏惧! 范思哲,从小听到大,在心里非常厌恶这样的事情,于是,为了保护自己,也随着年纪的增长,嘴巴就更紧了,而且在小的时候,又吃过几次,太单纯,口太快的亏,因此记取了,深深的教训。 范思哲沉默了一下,想了想后,又接着道:「因为,我把你视为,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我已经没有父母了,现在起,你会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我的观念里,如果结婚了,我就不可能离婚,也不可以三心二意,这是我们范家一直以来,父母还在时,就不断,告诉我的家训,我记得,阿公从我小的时候,就不断的嘱咐我,我若一旦决定结婚,就要尊重婚姻,千万不可以随便离婚,除非丧偶,或妻子自己主动求去,否则不可以随便背叛年轻时,所娶的妻子,因为她是和男人辛苦一起走过来的;赔上了她最珍贵的青春;与她美丽的岁月年华;和付上很大代价的,所以,绝对不可以随便辜负;或在她年老时拋弃她,俩人一定要彼此恩爱,白头到老,一生不分离。」范思哲家一直以来,就是很严谨的书香门第,门风传统,家世清白,且思想纯朴。 「不过,我现在要向你坦白,我曾经在五年前,因为父母不尊重我的决定,强行送我出国留学,当时实在太年轻,再加上,从小就被管教极其严厉,所以,心中有很强烈的不满与叛逆,也因为身在美国,当时天高皇帝远,又交了坏朋友的情况下,所以,我曾经有一段荒唐、淫乱,不好的时光过,我……我不知道,你是否能够接受,曾经这样的我……」范思哲在昨晚就对自己,作了,非常久的心理建设,也作了很长的祷告,他是用了,非常大的勇气,才有办法向李喜欢说出这些事情来的。 他紧紧的握着拳头,甚至,紧张到,不时还会脸部肌肉紧绷,人只要紧张就容易有一些无意识的动作,范思哲不断的喝水,拿起桌上的水杯,捏着,都好像要把它捏碎似的,用着力。 「阿哲,你先放开水杯好吗?」李喜欢伸手放在他的手背上,想要掰开他的手指头,解救那只玻璃製的水杯,「我担心,你会弄伤,你的手……」她真的担心,如果他再更用力,有可能那只玻璃杯,会在一瞬间就碎掉,她已经看到他的手,因用力泛白,毫无血色了,并且还不断的在颤抖。 她终于解救了,那只可怜的玻璃杯,把它放在离范思哲较远的桌面上,因为担心他,又会下意识的去捏它,所以先作预防动作,放远一点。 「小欢……你还没回答我?」他真的好担心,她会因为他的过去,嫌弃他。 李喜欢想了一下,片刻后,习惯性的清了清喉咙,道:「阿哲……如果我说,我完全不介意那是骗你的,我觉得我,已经把心交给你了,而且,我甚至,把自己的初吻留给你,就连长那么大以来,第一次牵手的男生也是你,我是那么的尊重,我未来的老公,希望给他最好;最完整;最圣洁的自己,所以当我刚才听见你说,你有那样的过去时,我真的心里很难过,不过,我知道我已经喜欢你,甚至有点爱上你了,所以我愿意原谅你,因为曾经犯错,才有的过去。」她停下来,静默一会儿后,又想了一下,她抬头,望进他盛满后悔,又担心的眼睛里。 然后,接着说:「因为我知道,我也是个罪人,在上帝的眼中,我们一样都是罪人,罪是没有分大小的,而且,如果神已经原谅了你,你也已经认罪悔改,重新作人了,我就不应该再抓住它不放,来定罪你。所以,我会试着去,不再介意,也会不再提起,更不会在我们未来如果吵架时,把它拿出来当作工具,伤害你。」李喜欢刚才,是真的有好好的,仔细的想过后,才说出口的。 「小欢,谢谢你!」范思哲听完了她的话,感动得用力抓着她的手,道:「我以后一定会加倍疼爱你,并更多的对你好的。」她真的是令他感动的女人,是一个懂得如何顺服的女人,她温柔的智慧与思想,和愿意包容的心,令他动容,更令他感动,也使他更明白,自己是多么的幸运,且是多么有福气的人。 李喜欢的家教,全是阿嬤和大魔王,从小到大,一手教育出来的,虽然俩人使用的方法不同,但却对李喜欢有很大的帮助与成效。 「家庭教育」,是能影响人一生的基石,这地基若稳固,且正确的话,人就能少走很多的冤枉路。 「谢谢你。」李喜欢抬头,望向他好看的眼睛,说道。 「这是应该的,因为你值得,最好的。」他激动并且感动的,深深的拥抱了她一下。然后再放开她,继续的说:「因为我经歷过,在美国时荒唐的过去,也交往过一群狐朋狗友,所以也从中,学了一些追求女孩子的方法,在飞机上遇见你之后,因为当时太想得到你,所以才会运用了诡计,使用了一些心机,其实我……」曾经的花花公子范思哲,在此时竟然,不禁脸红了起来。 「其实……我是真的,对你一见钟情的,当时在飞机上,看见你对我笑,那个笑容,深入了我的心,当我看到,你未施脂粉美丽的脸庞,使我心中当时,有一下深深的惊叹!我想那时候,我就已经被勾魂了……」范思哲脸上又更红了。 原来真情表白,会令他这么紧张,好像被人从心底最深处,把那隐藏的秘密,用力挖出来般,有点痛,但,痛过后,却是释放的,当下虽然,会感觉好像有一点难堪,可是,这会令他觉得,对这段感情更圆满,这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地。 「因为这样,我才会在飞机上,就仔细的听你和彤彤的谈话,当我听到你们要去读的学校,和科系时,我就知道我的机会来了,所以我才会拜託里长伯仔,帮我报名与你相同的学校和科系。」范思哲今天真是掏心又掏肺,直接剖开了心,给李喜欢看了。 「原来……你从那时候就开始注意我了!呵呵呵…我真的很迟钝啊!一点也没察觉到。」原来,李喜欢这块上好的肉,早就被人家惦记上了。 「你在飞机上送我的那颗『好运糖』,我放在房间的床头上。你想看吗?」范思哲可是很珍惜那颗糖果呢!就差没供奉起来了,因为他知道,那颗糖果只是心上人送的礼物,所以他把它只当一个珍惜的礼物看待。 「不用了!那只是我随手送你的东西,其实我早就忘了,再说那个好运糖,我那里还有,当时在香港的机场,伴手礼的店员送我一盒,我回家后吃了一颗,真的很难吃,所以就一直放着,当时在飞机上,我只是想说,你脸色那么难看,不知道是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才想到我包包里有写着好运的糖果,或许送你可以令你开心一点,才会拿一颗给你的。」原来事情是这样,却成就了一段神奇的缘分。 范思哲在心里放宽了心,笑容满面,感谢事情的发展,上帝真的是恩待他,使他遇见李喜欢,在飞机上,竟能因为一颗不起眼的糖果,却成就了这段,情缘。 「对了,开学后的第二次陈牧良老师的课,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我怎么可能忘得了。」这是她十八岁的人生里的奇耻大辱啊! 「真的很对不起!」他不好意思的,搔了搔他的头发,然后说:「我也是在陈牧良老师在对大家道歉后,所说的话中,才有一些啟发的,他说:『如果我们的人生,常常会在相同而且不好的,情况中绕,会一直在坏的循环里,走不出来,就会令我们的人生一直不顺遂,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不应该抱怨,而是要更多的,反省检讨自己,是不是?没有守好本份,或是有不当的地方,或是有盲点,有蒙蔽。以至人生,一直走入坏的循环里。』他又说:『人可能会因为,从小到大所养成的思想,与逻辑和解决事情的方法,其实已经出问题了,但没有自知,才会一直掉进,坏的循环里,一直绕不出来。就像走进迷宫,迷路一样!』你有印象,那天他述说的内容吗?」 「我非常有印象,因为以前在教会的时候,小芬姐姐就曾经讲解这种状况,让我们了解过,我第一次听的时候,真的不太懂,但不断在祷告中,寻求圣灵给答案时,就更清楚到底为什么了。」李喜欢思考了一下,又开始说。 「嗯……就好比人有贪念,如果这个贪念不解决,没有自知,或不愿意悔改,还是想要贪心,本来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那个人就会,一直陷在贪念的痛苦循环里,走不出来。还有,如果有人伤害我们,而我们却总是,抓住伤害不放,就会一直痛苦,没有办法走出痛苦的牢笼。其实,这些造成我们痛苦的源头,就是罪,我们从小到大,其实有很多的观念,或思想,其实有可能是有害的,但我们却不知道,也不明白,其实痛苦的根源,就在那里。所以,才会很容易就陷入相同的点,或是情况,再次受苦而不知道,这真的很冤枉。」 李喜欢非常的有见解,因为她曾经陷入,仇恨父母对她的拋弃中,走不出来,所以,以前常常因苦毒受苦,还好当时有她妈妈,也就是当时的小芬姐姐,帮助她,使她明白真理,才慢慢的走出来的。 所以,罪,真的很可怕!它不只会令人,不断持续在同一点受苦,还会令人不知道自己受苦的原因。而一直循环在坏的循环里,使人不断受苦,而轮回在那里,却不晓得。 所以,世人才会那么的痛苦啊! 「没错!我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习惯使用诡计追求你,导致事后被你发现的结果,感谢上帝,让我明白了这点,也派了天使帮助我,教我如何去思考这个问题,也教我方法,找出根源,然后认罪悔改,才走出了情慾的捆绑。」范思哲相当感慨,他心存感恩,感谢上帝怜悯他,没有受苦太久。 「陈牧良老师,真的很有智慧呢!」她回应他的话。 「是的,我们真的很有福气,才能成为他的学生。」感恩。 「阿……我突然想到,那……我爸昨天下午,讲的那件事,你打算怎么做?」李喜欢有点害羞,把头低了下去,真的很不好意思…… 「你是说结婚,先去提亲的事吗?如果是这事,我想先听你的意见,好吗?」范思哲捨不得捉弄她,直接说出来了。 「是的。」李喜欢终于抬头看了看他,他专心,且认真的看着她,表情甚至有一点太过正经了。 「我……我是觉得不要那么快,至少也要等,我们大学毕业再结婚,不知道你觉得呢?不过……」她突然想到,她爸说,年轻人容易血气方刚,意乱情迷失控于情慾的诱惑,就又止住了口,不敢说下去了。 「你是想说,不过……我若忍不住想要你的话,你会配合我,早一点结婚是吗?」范思哲厚着脸皮,忍不住想逗她道。 「你很讨厌耶……干嘛直接说出来……」她忍不住伸手握拳,捶他的胸口,撒娇道,白嫩嫩的脸,被他逗得红红的了。 「正经一点啦!」害人家好害羞,她可是还没经过人事耶! 「好,你把头抬起来,让我看看好吗?地上又没有钱,可以让你捡,不过,你眼前有一个,镶着黄金,和鑽石,与红、蓝宝石的单身汉、高富帅,需要你关注。」他看着她害羞的样子,却一本正经的对她说道。 「你……」她被他逗的,又更加红了脸,有点不知所措了。 「好啦!我不再逗弄你了,不过,你如果再不抬起头来,我光看着你的头顶,是要怎么与你好好的谈话?」范思哲终于不再逗她了,开始愿意正经的和她谈,这件重要的事情。 「我是很想……跟你决定的一样,等大学毕业后,再结婚,可是……我担心自己会忍不到那个时候,所以……」也是啦!每天看着一块,上好、美味,又可口、多汁、鲜嫩的肉,在他面前勾引他,有谁能忍受得了,而不去咬一口呢? 除非,那个男人是性无能,或是有特殊原因吧!否则,这事情哪有可能? 「那……怎么办?」她终于红着脸,还是抬起头来看他了。 「如果我想与你爸爸一样,计划在今年圣诞节就受洗,然后我们过年前结婚,你觉得好吗?」 「你决定就好,我都听你的。」她是真的不知道,男生对性上面的需求,但她也担心自己,会因为意乱情迷失去控制,而把持不住,因为之前在范思哲他老家时,就有一次这样的经歷,那种感觉,是令她无法掌控的,她其实是有点害怕的,因为从小到大的观念,和原则的建立,会使她有莫名的安全感。阿嬤是她很好的教练,而进了教会后,那时的学生辅导吴小芬的帮助,更是使她清楚明白,原来,阿嬤从小教导她的想法,与坚持的信念,是那么的宝贵! 不过,她也记得,吴小芬当时在教导他们时,也曾经讲过,如果在男女交往时,实在是真的忍不住的话,也不反对早一点结婚的,所以,她才会顺服范思哲的决定。 「小欢,你真是太好了!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谢谢你!」范思哲开心的亲了亲她的脸颊、额头和嘴唇,然后,将她抱了起来,就在原地转圈着,开心到哈哈大笑,并笑到合不上嘴巴。 能吃到肉,真的有那么开心吗?李喜欢现在确实还不是很了解,不过,范思哲一直以来,思思念念,魂牵梦縈,牵肠掛肚的想吃肉,终于有望吃到了!哈哈哈……准备吃肉……真开心。 「我也想和你一起在今年圣诞节受洗,然后,我们到时候,回去花花市的教会举行结婚典礼,好吗?」那里是她经歷生命蜕变的地方,她对那里是有感情的。 「好啊!我也想回去花花市结婚,如果在那里结婚的话,里长伯仔和邻居也都比较方便参加,我红包也会收得比较容易,哈哈哈……」红包?范思哲有缺这一点点的钱?哈哈,不过,不管缺不缺钱,好像办酒席,请客收红包,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是吗? 「那你什么时候?要去通知我爸,这件事情呢?」李喜欢被范思哲感染了喜悦,开心得也笑了出来。 「我想,如果你要去,通知我爸这件事情的话,我想也一起去看我妈。」李喜欢觉得是时候了,该去和吴小芬团圆了,她其实还蛮想她的,毕竟她们在不知道是母女之前,本来就有感情,而且感情还很好。 「好啊!小芬姐姐这么好,确实应该早早去和她相认,那么我们明天下课后,就去医院看她与你爸爸,告诉他们何时提亲的事,我想我要再回去樱花里,请里长伯仔,帮我提亲。」真开心,「万能的里长伯」真好用! 「嗯!」 于是,这些事,就这样先定了下来。 咦!大学一年级,就结婚,会不会太快啦!好像是有点早,不过聘金,早就给人家收进口袋,拿去花用了啊! 而且男方,早就有经济基础,虽然是祖產加遗產和理赔保险金,不过也没关係啦! 反正,俩人情同意合,所以,综观一下,所有的外在条件的话,好像也只有比较年轻而已,话说,如果在以前阿公、阿嬤的年代,他们这样的年纪,早就有可能都当好几个孩子的父母啦!所以…… 厚!再说,范思哲那么急着想吃肉,都想疯了,恐怕叫他忍到大学毕业后,会有点难度耶!那就这样吧! 再加上其实,「嘘……」食指贴在嘴唇上,小声一点喔!大魔王其实也有私心,所以,事情就是水到渠成,情势所逼,瓜熟蒂落,为势所迫,人其实就是这么的软弱,哈哈哈…… 谁说大学生不能结婚的?对婚姻尊重的态度,已经非常难得了,再加上愿意,互相尊重,不随便,逾越举止,做出害羞的事情来,更是尊贵的情操啊!尊重双方的意见,才是最美的相处之道。 哈哈哈……准备结婚,真快乐,范思哲一直以来,也是燉肉,燉的乐此不疲,不是吗?李喜欢这块上好的肥肉,他可是肖想很久了呢! -- 第二十七章:大结局! 隔天,他们下课后,就直接去医院看吴小芬了,范思哲牵着李喜欢的手,推开病房的门,一走进去,吴小芬就下床,迎了上来,因为他们事先就先通知李喜欢她爸,他们下课就会过来的事情。 「小欢,我的女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对不起你,呜呜呜……」吴小芬一听到开门的声音,就马上飞快的下床,来到李喜欢的面前,一把抱住了她,一直哭着…… 「妈妈……我好想你……呜呜呜……」母女俩抱成一团,痛哭着。 哭了,好一会儿,她们拥抱着,然后,走回到床上继续哭,在她们还在哭到差点儿,没有声音的时候,突然病房的门被敲了几声,一名护士尾随主治医生进来了,后面还跟了一堆人。 这阵仗,有点大!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领头的男性主治医生,马上开始解释道:「李先生,我们要郑重的来向您们道歉,吴女士,我们真的很抱歉,一切都是我们的疏忽。」 一群人有男有女,全部紧张兮兮的站立在病床前面,有几个人一看就知道,表情特别的紧张,他们正神情严肃的,看着病房里的四个人。 主治医师看了看眾人,然后看着吴小芬,接着说:「因为吴女士,您的检体送验那天,是实习生接手处理的,可能是经验不足,太紧张了,结果把您的检体样本,和另一位癌症病人的检体,不小心放在一起被污染到了,才会检查出,您得了癌症的,我们后来又再三天前,又再次慎重的帮您检验过一次后,才发现其实是乌龙一场,您的身体里的那个肿瘤,再次化验的结果,其实是良性的,并不是恶性的,所以我们今天才会来了这么多人,就是为了来向您们道歉的,真的很对不起,因为本院的疏忽,造成让您们,提心吊胆,忧心了那么多天,真的很抱歉!请求您们能原谅我们的疏忽。」 一群人,来到吴小芬的病床前,深深的鞠躬,表达着歉意。 「医生!你现在讲的,是真的吗?!我老婆没有得癌症是吗?」李良德激动的抓住医生的手,并且兴奋的差点哭出来的说道。 「是的,只是良性肿瘤,所以只要开刀,动手术割掉就好了,以后再定期追踪,就可以了。」医生只能厚着脸皮,耐心解释着,谁叫他们理亏呢! 那么大的医院,真是难为啊!有时候,就是会有可能,会有一些疏忽,和不小心的事情,会发生。 「妈…真是太好了!你没有得癌症,只是良性肿瘤而已,真是太好了!」李喜欢顿时觉得好开心,终于放了心。 「李先生,真的很抱歉,因为本院的疏忽,造成您们的不便,敬请见谅,这是我们准备的一些礼物,请您们收下,以表达我们的歉意。」这次,换另一位女医生开口了,他把礼物拿到李良德的面前,希望他能收下来。 「你们这么大的医院,却发生这种乌龙的事件,却只有拿这点礼物来,就想要让我们,当作没发生过这件事吗?」李良德当下真的生气了,这可是他心爱的女人,他都不敢随便对待了,可是这家医院,却想要随便,就把这件事情,给这样圆了过去,怎能叫他不生气。 「不是这样的,李先生,请您先不要动怒,我们谁都不希望这件事情发生,可是,它却不小心的发生了意外,所以我们真的深感抱歉,而且我们已经开会决定过了,吴女士这段时间,住在本院的住院费用,我们都会全数自行吸收的,再包一个红包给您们,压压惊,请您见谅,我们是真心的深感抱歉,也请您们大人有大量,就不要再计较,我们的疏忽了,好吗?」医生谦卑、有礼的道歉道,再次深深弯腰,躹了躬。 「阿德,得饶人处且饶人,我们就不要再计较了,只要我的身体健康就好,一切都比这个重要,不是吗?」吴小芬望着这个她爱的男人的脸,一面拉着他的手说道。 「小芬,我们真的不计较了吗?要这么算了吗?」李良德看着她说。 「是的,感谢上帝,我想这一切都有上帝的美意,更何况,今天是我和我女儿相认的日子,就送了这么一个大礼来,你不会觉得,这很巧合吗?」吴小芬对他笑着说。 经吴小芬这么一说,还真是觉得好像是这样啊! 这种巧合,未免,也太刚好了吧! 「既然你都这样说,了,那这次就只好算了,听你的。」李良德终于也不再坚持了。 于是这一大群人,就这么退出了吴小芬的病房。 「真是太好了!这真是上帝送的大礼物呢!」李喜欢开心并且激动的,又再落泪了,紧紧抓着吴小芬的手,眼睛超级红又肿。 「是啊!感谢主。」吴小芬心里充满感激的回应道。 「真的,太神奇了!」范思哲也开口了,满心喜悦的回应道。 「好像真的是啊!感觉冥冥之中,好像一切都是注定好的,就是为了成就,不平凡的事情一样。」李良德也看着吴小芬,感慨道。 「真是喜事连连哪!伯父、伯母,我们今天就是要来告诉您们,我们已经决定,今年圣诞节要一起受洗,然后,准备在今年过年前结婚,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您们的,我这星期假日,会回去樱花里拜託媒人,来提亲的。」范思哲恭敬的看向两位长辈,态度谦和有礼的道。 「真是太好了!恭喜你们。」吴小芬实在太高兴了,开心的裂开嘴笑着。 「爸妈,我也要恭喜您们哪!看爸刚才对那群人说,你是他老婆,看来您们的好事近了吧!」李喜欢真是观察入微,因为看见这俩人,手上都戴着戒指了,而且桌上还真的有一束,非常新鲜的红色玫瑰花,也放在花瓶中养着。 「你爸爸……昨天早上起得很早,就突然说:『要去花市。』结果就买了一大束,红玫瑰和一个花瓶回来,他还说:『前晚和你们谈话后,他就已经去银楼买了一对戒指了。』昨天上午,一拿到花回来,他就单脚屈膝,跪在床前,向我求婚了,我们昨天下午和医院请假,然后……已经去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了。」吴小芬有点害羞,脸红着,把整件事情的始末说出来。 「哇~阿爸,你速度还真是快!佩服,佩服!失敬,失敬……真是太好了。」没想到她爸爸,真的是个行动派,速度这么快,就搞定她妈妈了。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这几天喜事这么多,那晚上我作东,我们出去餐厅吃饭庆祝,好吗?」范思哲说道。 一切真是美好又开心,喜事一件接着一件,他们当天晚上就一起又向医院请假,出去餐厅吃晚饭, 而且,范思哲也一到假日,就回去请里长伯仔来提亲了,他们约在吴小芬,成功手术后的两个星期后,那个星期六上午,里长伯仔带着范思哲,与樱花里中几个与范家素来亲近的长辈,一起上门提亲去。 场面很热闹,谈话非常和谐,范思哲表示,之前那两百万不算是聘金,他自愿把它转成是孝亲费用的概念,表达是要给岳母养病、养身用的,所以再次和里长伯仔与长辈们,商讨了一下,正式的订婚流程,和结婚流程,要把李喜欢,风风光光的,娶进门。 李良德和范思哲与李喜欢,三个人,也很顺利的就在圣诞节的时候,一起在教会受了洗,归入耶穌的名下。 过年前,他们就事先去户政登记结婚了,也在教会牧师的祝福下,选了一个星期六,在花花市的教会中,举行了一个结婚礼拜。 然后又在樱花里的长辈们的建议下,又按照习俗,选了个好日子,范思哲坐在新娘车里,领着十二辆,结着綵球的宾士车队,风光的来到,李喜欢她父母住在花花市的新家中,迎娶她回去樱花里。 事情真是快乐,美好的结局,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婚姻生活开始嘍! 这个故事就是,这么的巧合与偶然,因为,在上帝的永恆里,没有巧合和偶然,只有命定。所以,一切事情的发生,一定是,事出必有因。 爱,能将所有不能变可能,我知道,我值得深深被爱!(参考歌曲:被爱,讚美之泉敬拜讚美-23) 完结。谢谢大家耐心的看完,愿上帝祝福,每一个读者与家庭,全家和乐;美满幸福,还有很好的亲子关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