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陪我闯天涯》 正文 第 1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 章 小说下载尽在bbs.[domain][site]【fire75】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王爷陪我闯天涯》作者:香芒慕斯 文案: 女主天真率性,男主温柔多情。在妖娆的江山面前共同谱出一曲唯美青春赞歌。没有过多的阴谋诡计,没有过多的猜疑,有的是水到渠成的浪漫爱情。 “珑儿,等一下,”这是他第一次喊我的名字,黄浦墨拿起书桌上的一个盒子,装了一颗夜明珠放进去,“送给你。” “真的给我吗?”我惊喜的叫道。 他点点头,温柔的看着我,我接过盒子,几下就消失在夜色中,跑的远了,还依稀看见他立在小楼上的身影,衣琚飘飘。 “嗖嗖!” 箭以火箭般的速度直飞过来,带着凌厉的风,妈妈咪呀,这被射中骨头都会断,“趴下!”后面的人赶紧贴地趴紧,我一闪身避过,死狐狸,这一箭之仇,一定饶不了你。 “黄浦墨,我跟你有仇啊,我饶不了你!”我从草丛里跳出来,满脸怒气。 “珑儿!” “珑儿!” 两个男人惊喜地叫了起来,然后纵身一跃,飞了上来。那个两手叉腰站在草丛里,怒气冲天的不是玲珑是谁,那两只眼睛发出的怒火能把东西燃烧,糟了,又惹到这丫头啦。 “小师妹,请问这位兄台与你是。。。什么关系?”欧阳轻尘看着我却是很和蔼。 “嗯。。。嗯。。。”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们是什么关系呢,相处时间很短,但我很信任他,和他在一起很安心,这与哥哥给我的安心是不一样的,那是亲人吗?可我们又像朋友一样相处,是朋友?好像又都不是。。。。。。 “她是我未婚妻?”黄浦墨淡淡的笑道。 “啊!” “啊!”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哦。。。未婚,就是还没嫁了,很好!很好!!”欧阳轻尘一副咸淡的模样。 这二人都是腹黑高手,小女子还是快闪吧。 第一章 将军府小姐 穿越来有一个星期了,可还是总会想起现代之事。作为警队杰出的霸王花,却在西部丛林堵截毒枭时身亡,那些亡命之徒竟然带有手榴弹,我都制服了好几个歹徒,其中一个穿入一片茂密的林子,那家伙被我的紧追不舍惹急了眼,所以掏出了手榴弹,林子里太密了,实在没有空间躲开。想到自己被炸得面目全非或者四分五裂,真是连饭都吐出来了。真不知道我的同事会怎样伤心,我的父母会怎样伤心,哎呀,不能再想了,否则无法活下去了。 大概老天爷也不忍我就那样死了,所以让我穿越在了这个玥王朝将军府的小姐玲珑身上,我很郁闷,因为这具身体只有十岁,可前世我都二十四了。据说这个名字是龙震天将军起的,希望自己的女儿有一颗“七巧玲珑心”,他的本意是因为很疼她,所以希望她聪明,具有真善美。可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个名字不好,玲珑才去世的,她是死于心脏病,当然没人知道她死了,因为我活过来了。你想一个人的心脏有七个孔还能不死吗,真是一个笨爹爹啊。 玥王朝的北边是凉国,大概是一些游牧民族,而西边则是以哈萨克族、回族为主的燕国,还有处于南边的吴国。 这是个我所不熟悉的王朝,在我所知道的历史中是没有的,其实我的历史学得也不是太好。 这些都是从府里的书中看到的。 想起刚穿越来,从床上苏醒的那一刻,真是差点被自己吓死,这是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的。 古色古香的屋子,和家具布置,袅袅的熏香,服侍人的丫鬟,这一切象在梦中一样。 还有不认识的男人抱着自己喊女儿,那悲伧的声音真是让闻者落泪。 当我第一次照镜子时,虽然有心里准备,可还是吓了一跳,毕竟那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孔,夜深人静之时,足以让人毛骨耸立了。 后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试探丫鬟,从她们口中陆陆续续探听府中的信息,这样也吧至于露馅。 “小姐,老爷来了。”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 一个小丫鬟跑了进来。这是我的丫鬟纹儿,总是风风火火的,枉顾有如此秀气的一个名字。我有两个丫鬟,醒来后,看这丫头还算机灵,又长得清秀,对我照顾得也好,就留了下来,不习惯人多,所以另一个,让总管派去其他地方。 我迎了出去,“爹爹。”,纳了个福。 进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男人,国字脸,很俊朗,很霸气,他就是龙震天将军,是玥王朝军队的掌管者,龙家军威风凛凛,战功显赫的将军。后面跟着一个儒雅的老者,手里拎着个医药箱,“玲珑,我带周大夫来给你检查身体。” “爹爹,我身体早就好了,不用看了。” 当初就是这身体的主人病发,所以翘翘了,现在这身体是我,当然没问题了。古代的大夫也真厉害,把下脉就知道身体无恙了,对于病入膏肓的人却突然没病,我的说词是当我快死时,听到有仙人说此女子‘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煞是可怜,就让她免去这些痛苦吧。所以现在活蹦乱跳了。当然这样的鬼话难骗人,可我那可怜的爹爹还真就相信了。 周大夫把了脉后,惊喜的说“将军,小姐的厥心病确实好了,现在健康了。” “太好了,我的心肝好了”爹爹一把冲过来抱起我转了两个圈。 “谢谢神灵的保佑,谢谢神灵的保佑!”爹爹放下我后就向天作揖,让一个堂堂的大将军去感谢神灵,可见他对这个女儿有多么疼爱。 能在这陌生的地方重新体会到亲情是多么的可贵,所以我也逐渐进入了角色,可惜将军夫人也就是我娘去世好几年了,好像是生病去世的。我娘去世后,爹爹一直没有再娶,在他心中,我娘就是唯一。爹爹除了我还有一个儿子,也就是我的哥哥,现在已经升到少将军了,最近都在军营里练兵没有回来。因为皇上的寿辰快到了,要上军营检阅呢。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就过去了,做古人很无聊的,每天都没什么事情做,除了丫鬟纹儿陪我,也没什么玩的。我很少照镜子,一是我还不习惯这张脸,虽然清秀可人,皮肤又白又嫩,眼睛大大的,透着机灵古怪;二是身体太小了,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在现代我可是霸王花啊,训练了多久才有那么一副好身手啊。 难道我真的要在这里做个米虫吗,这可不是我的性格啊,我既不是古人,便不能拘泥于古人的生活方式,等着长大,嫁人,然后守着夫君过一辈子,夫君好坏还得看运气。 不行,我得重新找回我的身手,既然来了这里,如果回不去,那就得呆一辈子了,古人崇尚武艺,我要是做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岂不受人欺负。 该怎样开始计划呢,我想了整整一天。 晚上爹爹从军营回来我就去找他了。 “爹爹,我有话和你说。”我跑到爹爹的书房。 “玲珑,有什么话啊?”爹爹一把抱起我,坐在他的膝盖上,这时候他一点都不像那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他只是一个和蔼的父亲。 “爹爹,你要为我请一个先生,我好多字都不认识呢。”确实,这玥朝的文字既难写又难认,没有老师教除了会说,就是文盲了。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 章 “啊,我的宝贝长大了,知道学习了,好,明天就给你请。” “你给我找一个沙包。” “要那个做什么?”爹爹瞪着我。 “我要练功,我是将军的女儿,有朝一日我也要上战场杀敌,叱诧风云。” 爹爹一脸惊愕的看着我,他可能实在想不到,我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上战场有我和你哥哥呢,你一个女儿家的学习女红岂不好,再说,你病了这么些年身体太虚弱了。” “就是虚弱才要练啊,爹爹,我希望有朝一日和哥哥一样成为你的左右臂膀,你想想,龙家出三个将军,我们往战场上一站,后面是千军万马,那敌人还不闻风丧胆啊。” 大概这个前景太有诱惑力了,爹爹听得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好,我就当你同意了,明天要做给我喔。” “好,但同时还要给你请个先生教琴。” “爹爹,怎么能这样,我不喜欢弹琴。”我朝爹爹翻个白眼,又想起了现代的妈妈了,从小逼我练琴,结果最终还是走了爸爸的老路,入了部队,还是一名厉害的特工,那么多年的琴白练了。 第二天上午,爹爹找来的教书先生来了。竟然是经常和爹爹在一起的南宫先生,只知道他才高八斗,满腹经纶,很得爹爹赏识,在府中地位,有点幕僚之意。所以看到他,我很是惊讶。 南宫先生大概三十多岁,喜穿青衫,一看就是儒雅的风范,和他的老师身份确实很相近。 “南宫老师,怎么会是你呢,玲珑才疏学浅,如何敢当。”我微微行礼说道。 “我听将军说起,倒是佩服小姐不拘泥于一般闺秀,有所抱负,所以自动请求前来的。” 这让我很是喜欢,有这么好的老师还愁学不到东西吗。 以后每周有两次就和南宫老师学习认字读书,毕竟繁体文加上部分象形文字和简化的汉字有相似之处,有了老师的指点,学得很快,不久,我就可以自己阅读了。爹爹的阁,里面的书内容很是丰富,天文,地理,史记,兵法,医学等,应有尽有,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宝藏。 这天傍晚,我正在看一本史记类的书,就听到老远就有喊妹妹的声音传来。是谁啊,我很疑惑。 “妹妹,我终于能回来看你了。”一阵风似的跑进一个人来,一脸的喜悦,和爹爹有点像,也是国字脸,俊朗伟岸,给人天然磊落的感觉,身穿青蓝色锦缎儒衫,腰悬玉佩,这是我的哥哥龙啸海,做事稳重,心思慎密,才十七岁就已经是龙家军的少将军了,这是我第一次见我的哥哥,还真是一表人才呢。我不由的就带了几分欣喜。 哥哥一把抱住我,“小妹,想死哥哥了。” 怎么这两个将军都那么喜欢抱人呢,不过我那么小也无所谓了。“哥哥,我也很想你。你要每天都回来就好了。”我一直都渴望有一个哥哥,可惜现代我妈只生了我一个。 “等皇上寿辰一过就可以了。”祝寿还不忘记检阅军队,这应该是个还不错的帝君吧,毕竟不光是花天酒地,欢歌笑语。 那天晚上我和哥哥聊了很久,可能因为这个身体,我对他很有亲切感,当然,哥哥还带回了我要的沙包,哥哥很不理解,他觉得有他足以保护我,女孩子练功会让手变粗糙,可我最终说服了他。 第二章 苦训与象棋 我住的院子叫“飞絮园”,院子里有一个很大的池塘,岸边种了很多的柳树,此时正值春天,便柳絮飘飞,煞是好看,因此而得名,我到是分外喜欢这极有诗意的东西,没想到行军打仗给人感觉级粗的人也能取这么诗情画意的名字。 “梨花院落溶溶月,柳絮池塘淡淡风”,正应此情此景。 第二天一大早哥哥就去了军营,我叫了将军府的王总管帮我把沙包吊在园里的大树下,到了夏天有树荫挡着也不会太热,好在这棵大树够结实,应该有很多年的历史。 还叫王总管带人在花园按一定的间距挖了好几个坑,然后在花园另一边装了一个接一个的平衡木,本来还想要装个铁网,但估计现在的冶铁技术还不能达到这个水平,也就放弃了。 一切准备工作做好,看看自己的成果,颇有点沾沾自喜的感觉,王总管就很疑惑了,这小姐发什么疯呢,把好好的花园弄成这样,小姐身体刚一好,怎么就这么怪的瞎折腾呢。 第二天开始,我就按自己的计划进行训练了。 早上起来先绕花园跑5000米,一开始,真的很辛苦,这个身体十年来患有心脏病,身体极虚弱,个子也偏矮,所以这5000米极其艰苦,但长期军队训练的坚强意志让我坚持了下来,连爹爹和哥哥都对我佩服不已。 半个月后可以在脚上绑两个沙包再跑了,也逐渐加入新的项目。 吃过早饭后按照队列训练自己,后来就把哥哥拉来让他观看我的队列训练,我希望他可以把这些运用到龙家军中,后来哥哥也确实这么做了,但他很奇怪我这些想法是从哪里来的。 嘿嘿当然不能告诉他们,否则会被当成“天外飞仙”被抓去解剖的。 然后打沙包,这只小手的力道真的很小,打得手都流血了力道还是很小,只好等结了疤再来,这回哥哥不愿意了, “女孩子就应该有一双柔弱的小手,怎么能像男孩一样呢,以后你的夫家会嫌弃你的。” 这个哥哥。。。。。。唉,没办法,谁让咱在古代呢。 他说他的,我练我的,气得哥哥都快要吐血了,爹爹跟他是一个阵营的。真受不了,在现代被妈妈严厉的管着,到了这里,却是两个大男人来管。。。。。。真是幸福啊。 练习卧倒,匍匐前进,滚进,可惜不能练习游泳了,因为池塘里是一池莲苹,如果有个湖就好了,池塘嘛,全是泥浆。由于这个身体还很小,刚开始吃了很多苦头,也受了很多擦伤,好了又有,弄得到处都伤痕累累,尤其是冲平衡木时掉下来很多次,但慢慢的情况就好很多了。 这么拼命的练习,只因我不愿放弃自己军人的梦想,虽然我为国捐躯了,可老天爷又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而且军队又离我是那么的近,所以我决不能胆怯,人若没有信仰何其为人呢。 我每天都在园里苦练,也不出门,爹爹和哥哥每天都会来,看见我这样一身的泥土心疼得不得了,可他们拗不过我也就作罢。丫鬟纹儿是最不能接受的一个,她想不通,将军府的小姐到底在做什么,而且每天都在地上滚来滚去,一身的泥泞。我叫她和我一起练习,她死活不愿意,后来我就让她不要来打搅我,该干嘛就干嘛去。 最让我苦恼的是飞跃练习,园里只有一棵大树,我只好每天在树上窜来窜去,还做了一副抓钩。当纹儿看着我接着钢丝(其实是一种柔韧的天蚕丝编织而成)而“飞”上大树时,高兴的尖叫起来,真是个没见识的小丫头,估计没看见过人用轻功吧。 当然我也没有忘记我最厉害的格斗术,先练习拳法,腿法,然后是擒敌术。我这套拳法当初可是厉害无比,练特工里的男同志都鲜有对手。 三个月后,我的身体明确好转了,爹爹笑呵呵的说结实了,看着心爱的女儿不再被病魔缠绕,他比谁都要高兴。 除了练功,我也做了暗器,其实就有点像飞镖。因为我飞镖射靶很厉害,所以一定要重新练好。再说有一手暗器在远距离对敌是很有攻击力的。这段时间,我过得很充实,也很开心,府里的每一个人对我都很好,有爹爹和哥哥的疼爱,还有明姨的细心照顾。 明姨是娘亲以前的婢女,跟了母亲三十年,所以在府里没人把她当下人。明姨对我很好,每天都给我拿她亲手做的莲子羹,我最爱吃这甜甜的莲子了,吃一口,满嘴馥香,我日常起居的所有东西她都照顾到了,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当然了她这是爱屋及乌,明姨对爹爹也很好,凡是爹爹的东西都是她亲自动手,她看着爹爹的眼里全是浓浓的爱意。 母亲都去世这么多年了,爹爹也未续弦,对明姨的爱,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因为他把这当成了一种习惯,我想,也许那天明姨离开了,他才会明白自己的感情。 我和南宫先生都快成了忘年之交了,当然,他年龄并不很大,才三十多岁而已,在现代可正是一个成熟的魅力男人啊。可这古人寿命本就短,结婚也早。 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谈论军事思想,南宫老师尊崇的是一种“庶政为和,万国咸宁”的太平盛世,当然,我也不是好战之徒,也喜欢用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争端,但并不反对师出有名的正义之战,并列举了几个从史书中看来的例子,“慎战”并不是“畏战”。我们最关键的一致在于,一旦出兵,军队的纪律和作风就是决定战事胜负的关键因素。我们经常这样讨论着,除了军事理论,我们对兵法也经常争论,从这里面,让我受益匪浅。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 章 有时候,聊得开心,连晚饭也不去吃,还要爹爹和哥哥过来催。常听到南宫先生对我的夸奖,“将军,不得了了,玲珑这丫头肯定是个将军的材料,你真应该听听她到底说了些什么,而且还是文武全才。”真是的,也不想想我是从哪里蹦来的,我撇撇嘴。 每当这时候,爹爹的嘴都笑得合不拢,“将门岂能有犬女,”还真是自大啊。 后来,我发明了一种新游戏,那就是象棋,当然这并不是我发明的,据说先秦时代就有了,可在这个朝代却是没有的,这是我花了整整一星期做成的,棋子和棋盘都是用木头做的,光要把棋子磨圆就花费了不少时间,连纹儿都用上了,让她叫苦连连,那双小手何曾做过如此卖力的功夫,在将军府,她可是一个高等的丫头。 里面的字是用小刀雕刻而成的,再涂上画画的颜色,这样红黑阵营就出来了。虽然手都磨破皮了,但是相当有成就敢,当我拿给南宫老师看时,他还瞧不起的样子,摆摆手,“我不玩这小孩子玩意,呵呵,你到底是年幼啊。” 真是瞧不起人,我马上就会让你改变看法。 “老师请看,这红黑双方的棋子像不像作战的双方啊,而这棋盘呢就是战场。”听我这么说,他突然来了兴趣,仔细的看着,然后惊呼起来“还真是呢,内藏乾坤啊。” 然后我仔细讲了每个棋子的真正含义。车,马车不光是作用在运输工具上,战场上也是需要战车的,就像在棋盘上一样,有了战车就可以横冲直撞。然后列举了古代的用战车的作战方式。 马虽然灵活多变,可以组建骑兵,速度非常迅速,在战场上可以出奇制胜,可马也会有缺点,比如绊马腿等,如果遇到对方用锋利的弯刀就遭了。 炮,当然不是我们现代意义的大炮了,而是“投石机”,这本来就是冷兵器时代,炮实用于中远程作战,在守城战役中,这是绝好的进攻武器。 兵,当然在战场上步兵相较于骑兵来说是最弱的,但我们不能用人海战术,要在适当的时候使用出来,没听过“过河的卒子顶大车”吗,而且训练有素的士兵威力非常的强大。 所以在战役中,我们不但要有果敢的抉择,聪明的智慧,锋利的武器,还要有严明的纪律,服从的士兵,良好的将领。 南宫听得连连点头,真不敢相信这番话竟然出自于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口中。 果然,很快南宫老师就被这个东西迷住了,在熟悉了它的规则之后,我们就杀将起来,一连几天都无法赢我,嘿嘿,不好意思,我是个中高手。再说,下棋最看重心态,心浮气躁,求胜心切反而自乱阵脚。后来,南宫说了一句“象棋易学最难精,妙着神机自巧生。”到后来,爹爹和哥哥也迷上了下棋,一有空,他们就自己博弈,也不来我这里输了,乐得我一心关注自己的训练。不曾想,两年后,这种对弈游戏风靡了整个玥王朝,将军府的小姐有过人的智慧也传扬开去。 第三章 初见黄浦墨 一年后,我就不满足这样的训练了。一天,哥哥回来后我提出哥哥每天要陪我练习对打。 “什么,你还能和我打了?”哥哥很是吃惊,满脸的不相信。 “你别小看我,试了你就知道了。”我冷哼一声,昂着头,竟然敢瞧不起我。 “那好,我来领教一下。”哥哥已经十八岁了,站在哪里比十一岁的我高许多。我拿出格斗术中的招式一前一后,一左一右,甚是灵活。我这套特种兵的格斗是结合踢,打,摔,擒,如果配两把短刃,那是相当有威力的。 当然后来我也做了一副短刃作为武器,这是后话。 几招之后,哥哥再也不敢小看我,也用心的与我对打上了。当然,我是不可能打败哥哥的,毕竟是龙家军的少将军,除了本身的功夫还有很多的实战堆集而成,据说哥哥像我这么大年纪已经跟随爹爹上战场了,这头衔可是吕建奇功后由当今皇上钦点的。 所以最后我竟然连摔跤也用上了,对于我这种近乎赖皮的打法,哥哥也没有讨到好去,他那件可怜的蓝衫沾上了很多灰。最后,哥哥不得不承认我并不是在闹着玩的。 哥哥对我的摔跤非常感兴趣,我可不能告诉他,只好说是我独创出来的,惹得他惊呼连连: “我的妹妹是天才!我的妹妹是天才!” 后来哥哥同意每天过来和我过招,这让我很是高兴,有人对练可比自己练习有用多了。 日子就在每天的苦练中流去,对于我和哥哥来说,既是武功的精进,也是兄妹感情的融洽。 转眼又过了一年,我只对练功和看书感兴趣,其中不少兵法、作战,等书,这和我以前看的孙子兵法不同,是实打实的战争经验。这两年来,爹爹籍基本上我都看完了,南宫也说再也没有什么可教我的了。我的身手也恢复得差不多,只是这具身体还小,力气略显小。 当然,我也会偶尔偷偷的上街去逛逛,带着纹儿,穿着男装,看看这里的风土人情,体会纯自然风光和人情冷暖。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回去,不过,既然我是被炸死的,肯定尸骨无存,那么也就很难回去了。其实这两年来,我已经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可每每夜深之时,总会想起爸爸妈妈来,想到我带给他们的伤心,忍不住泪流满面。 今天府里很热闹,因为是爹爹的寿辰。 一大早上,府里的下人就忙活开了,因为爹爹是玥王朝的大将军,是重臣,所以来贺寿的络绎不绝,有军营的将领,也有朝堂的同僚,还有一些旧识朋友。其实平时爹爹不太喜欢应酬,可也没有把客人拒之门外的道理吧。 其实我倒并不喜欢这些人的到来,自古以来,位高权重,拉帮结派最遭皇帝记恨。虽然爹爹没有此心,但难免有生事之人。 将军府里没有女主人,所以很多事情就交给了王总管和明姨。 “皇上赏赐到!” 随着这一声喊叫,客人们都议论纷纷: “还是将军深得皇上的器重啊,连皇上的礼物都有啊。” 宫里的李公公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两个台箱子的侍卫。爹爹带着大家都迎了上去。 “将军,这是皇上给将军寿辰赏赐的黄金,将军可是国之栋梁啊!” “谢谢皇上!辛苦李公公了。来人,把东西抬下去。” 家丁把箱子抬了下去,“李公公,请上座,喝杯水酒吧。” “不了,咱家还要回去复命呢。” 爹爹给了李公公辛苦费后他们就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太监,听着那尖尖的声音,白皙的下巴,和电视剧里的一摸一样,真是太有才了,以前还和室友讨论过呢,是不是太监真的说话是娘娘腔,可惜现在没办法告诉了。 看到他们走了后,实在忍不住差点笑出声来,但还是被哥哥看见了,瞪了我一眼。 开席一会,我就回了自己的“飞絮园”,真是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因为是爹爹的寿宴,不能不参加。那些人一个劲的夸哥哥英俊神武,少年英才,夸我漂亮可爱,二十多岁的人了被当成十二岁的孩子来夸可爱,真让人受不了。我嘟囔着嘴,翻着白眼。 “小姐,你怎么了?” “纹儿,你去厨房给我拿点点心来。” “小姐,有宴席不吃吃点心。”纹儿撇着嘴巴,瞟我两眼。 这丫头,看来是对她太好了,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今天因为客人多,所以找来了京城里有名酒楼里的大厨,大厨就是不一样,这点心做得,入口即化,一点也不留渣,根本就不塞牙。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 章 吃过点心后,我就躺在躺椅上休息,躺椅也放在大树下,树荫完全罩住了这一大片的地方,旁边不远处就是我的沙包。凉风阵阵袭来,夹着淡淡的花香,真是惬意啊,小时候在乡下的外婆家就有这么棵大树,我和小伙伴经常爬上去躲在树枝里,外婆总是到扯着细细的嗓子喊“妹娃啊,妹娃啊”...... 这一觉睡到快傍晚了,我醒来看见身上搭了个薄毯,一定是纹儿给我盖的,这丫头也算可心。今天一天也没锻炼,身上就有点懒洋洋的,心想反正还不饿,干脆训练一会再吃晚饭。爹爹那边客人应该走得差不多了,因为这是内园,所以不用担心会有客人闯入。 我进屋换了劲装,这是我自己画图让纹儿帮我做的,这丫头的针线活还真不赖,做得比我想象的要好。 先跑了个5000米,小脸就红扑扑的了,汗也下来了,休息了十分钟,继续进行匍匐训练,来回爬了两趟后,就听到纹儿喊我的声音,我也懒得理她,跟她说多少次了,我锻炼的时候不要来打搅我。 正前进着,突然有两双鞋挡着我的去路,不,正确说应该是四只脚,这是男人的脚,难道是哥哥和爹爹。我抬头一看,是哥哥和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我站起来: “哥哥,你干什么。。。。。。。” 突然我说不出话来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旁边那个男的,年纪和哥哥差不多,眉如冠目如画,清新俊毅,身穿一袭白袍,腰悬一麒麟玉佩,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温文尔雅,衣冠楚楚,一表人才,真是一翩翩美少年啊!可是他的眼睛虽然温和,却深邃,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璀璨光芒。 ”小妹,这是墨王爷。“ 我在打量别人,别人也在看我。 这就是将军府的小姐,还很年轻,个子也不高,穿着一件紧身不像紧身,夜行衣也不太像的衣服,上面沾满了草屑,头发简简单单的束起,上面也沾了草屑,脸上有不少灰土,白一块,黑一块的。唯有一双眼睛水灵灵的,清澈明亮,透着狡洁之气。不过,这双眼睛现在正一动不动的盯着帅哥看呢。 ”咳,咳。。。。。。“ 哥哥故意的咳嗽声把我的魂魄拉了回来,“长那么好看干嘛,勾魂啊”,我小声嘟囔着。 “小妹,这是墨王爷,我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王爷不都是老头吗?”我脱口而出。 哥哥爆发出爽朗的笑声,黄浦墨微微蹙了下眉头。 我忽然想起看到的史书上记载的这位墨王爷是玥王朝当今皇上黄浦雄的弟弟,排行老三,叫黄浦墨,老二是一位公主黄浦灵,前两年嫁到玥王朝北边相邻的凉国和亲了。 “你平时都这么走神的吗?”黄浦墨的声音低沉,慵懒,带有磁性,不同于哥哥的洪亮,爹爹的稳重,但给人如沐春风的感觉。 “弄成这样是在做什么?”黄浦墨略带点好奇的问。 “练功啊!”我又脱口而出。然后觉得有点懊恼,拍拍自己的脑袋,今天这是怎么了,没见过美男啊,哥哥也是一个啊,以前我的队长也是啊。 哥哥笑着说“墨,这是我家丫头独创的,有意思吧,我带你参观一下。” 黄浦墨走在前面,龙啸海和玲珑跟在后面,看着这些练功的设施,还真有点意思呢,啸海说的时候还不相信呢。一个小丫头是怎么想出来的呢,又想起她刚才匍匐在地上的样子,确实是怪,但速度却挺快的。这位小姐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这么小怎么有这些点子啊。 走在池塘边,一阵风吹来,夹着柳絮飘飞。 “似花飞花,因风而起,飘忽无根,漫天飞舞,好一个飞絮园啊。”黄浦墨感慨到。 “白似青霜软似棉,东风漂泊最堪怜,”我接到。 一句出口,黄浦墨面有讶色,心想这玲珑倒还有几分才情。哥哥见我们还能聊上几句,最是开心,一脸喜色,也不知道为什么,古里古怪的。 “这是做什么的,”黄浦墨指着那些大坑说到。 “摸、爬、滚、打,军队的标准训练,”没见过啊,我瞟他一眼,大有大惊小怪之意。 他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哼,又不是楚留香,摸什么鼻子啊。 第四章 困惑 “你这练功法效果如何,本王真想见识一下。”黄浦墨忽然说到,一个大男人好奇心还很重嘛。 “能不能不要说本王啊,听着自高自大……”我不满的说道,真是个王爷病。 “小妹,不得无礼,”哥哥打断我,看了一眼黄浦墨,见他并没反应。 “你瞧不起我的功夫,我们比试一下好了。”我大声道,哥哥一见急了,“小妹,不可,墨的功夫比我还厉害。” “那好,我来领教一下。”黄浦墨站定,嘿嘿,没说本王哦,有点进步,“你来攻。” 我决定用我很厉害的跆拳道对付他,让他小看我。尤其当看到我左跳右跳的时候他那可恶的笑容时更决定要给他好看。当我一个悬空加连环腿踢过去时,他那可恶的笑容就消失了,连忙招架起来,我这连环踢可一向是快、准、狠的。可能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打法,所以还是很谨慎的,因为我的拳去得很快,很急,也很有力道,又灵活。果然像哥哥说的,黄浦墨的功夫很高,确实不好对付,他的招式都是实用的,没什么花架子,应变也灵活。打到后来,我就占不到半分便宜了,他也有点轻松起来,我却有点急了,把摔跤也用出来了,最后,他终于被我按在了地上,但才几秒,他就一翻身反把我压到地上,让我动弹不得。我愤怒的喊道“无耻,用内力。” “你这疯丫头,你这是什么打法如此粗野。”黄浦墨悻悻然地从地上跃起,确切地说是从我身上,还拍拍长袍上的灰尘,理了下衣服,又一副悠闲的模样,真倒霉,怎么遇到这样的男人。 “哈哈,见识到厉害了吧。”哥哥笑呵呵的跑上前来,也不知道说他还是说我。 “还哥哥呢,见我被欺负也不帮忙,我要跟你绝交。”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冲哥哥嚷嚷道。 “我可不管你们俩的事,他可是你的……”哥哥话还没说完,就被黄浦墨瞪了一眼,剩下的就咽回肚子里了。 我又冲黄浦墨嚷道“明知我没内力还用内力,无耻。” “技不如人还找借口,就你这练功法,满身又脏,又受伤,还没内力,没轻功,再练好得到哪里去。”黄浦墨慢腾腾的说道,突然我觉得他很可恶,咪着眼像狐狸。 “我这是军队练法好不好,增强体质,既是技能的磨练,更是勇气和胆量的历练,应变能力和移动能力很强的。” “作为你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倒还不错,不过没有内力确实提高不快,没有轻功也飞不远。” 他说的只是部分实话,我心里很不高兴,瞪了他一眼,哼,要是见了我的飞跃就不会这么说了。 看着大树就在前面,我掏出飞索一扔,抓钩牢牢的抓在树枝上,我一荡就跳上了大树,站在大树上叉着腰, “怎么样,黄浦墨,没轻功就飞不了吗,哈哈。” 黄浦墨和哥哥相视一笑,这丫头。。。。。。还真是不服输呢,有点可爱。 “啊。。。。。。”我尖叫一声。 也许是我太得意了,脚下一滑,就从树上自由落体了,我的飞索刚才都扔开了。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5 章 黄浦墨和哥哥身形一动,就飞了过去,还是黄浦墨技高一筹,先接到了掉下来的丫头。 我感觉有人接住了我,张开咪着的眼睛,是黄浦墨,温柔的眸子喊着笑意,我脸一红,长这么大两世为人,还没有被年轻男人抱过呢,当然哥哥不算。 黄浦墨抱着我稳稳的落在地上。,有轻功可真不错啊,我暗暗感叹着。 “小妹,你要不要跟墨学武功啊?”哥哥迎了上来,笑咪咪的。 “不要!” “不要!” “哥哥,你脑袋坏掉啦。”我不满的瞪着哥哥,什么馊主意啊!黄浦墨也满脸严肃的望着他,哥哥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我什么也没说。” 我转过来对着黄浦墨冷哼了一声,“总有一天我要强过你!”说完就跑了。 身后传来哥哥爽朗的声音,还带着幸灾乐祸,“墨,你得罪丫头了,以后可有得你受了哦。” 回到房间里,我还是很气,大声吩咐纹儿打热水来洗澡,纹儿嘟囔着谁惹小姐生气了,这可很少见啊。 洗过澡,吃过饭,去见了爹爹回来后心情也平复下来,想到那只可恶的狐狸说的话也不无道理。思前想后我决定拜师学艺,学习内力和轻功,这可是个崇尚武艺的社会,不学吃亏的是自己,况且还要打败那只狐狸呢,既然要学当然要学最好的,可我对江湖的事也不明白呀。 想不出头绪,只好先放着。 第二天,我又跑到爹爹的书房翻箱倒柜,练墙上的画都敲打了,也没找到一个暗门,唉,真悲哀啊,还将军呢,连本‘武功秘笈’都没有。 正闷闷的坐在秋千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晃着,南宫老师那清和的声音远远就传来了,“丫头,我们下棋。” “不怕输了吗?”没看着我正烦着呢。 南宫老师不好意思的摸摸头。 “老师,你对江湖的事知道多少,讲给我听听,谁的武功最厉害啊?”我一脸急切的问道。 “哈哈,我还真知道,不过,你先让我一车。”南宫笑嘻嘻的,有点赖皮,那么大个人了,还这么孩子气。 “快讲给我听,下次我做更好玩的,算你一份。” “是什么?”看他眼睛都亮了,“你先讲。” 我瞟了他一眼,不理,一副你爱讲不讲的样子,没办法,想到我那好玩的,只好慢慢讲来。 “这江湖上啊最为复杂,可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那是至古名言。那绝顶的高手啊多了去了,但大多都隐世埋名,像什么医仙常百草,不但医术厉害,连武功那也是一等一的厉害。武林中各大门派自是人才辈出,而且门徒众多。丫头啊,你了解这些做什么,我们和江湖人士并无来往。” 我想如果要去学艺,肯定不能去各大门派,一是不会那么容易收徒,二是人员嘈杂,弟子众多。想了想我问“有没有武功高绝,又与世无争的。” “我刚才说的医仙不就是嘛,常年居住在百花谷,很少外出。” “百花谷在哪里啊?” “具体方位不清楚,反正是在白城云里山里面,那常百草老头性情古怪,不让求医的人找到,所以这百花谷甚是隐蔽。丫头,你问这些做什么。” 如果拜师学艺,当然要找这种武功高强,又医术精湛的了,我暗暗想到。如果学点毒啊什么的,去整整那狐狸王爷,看他敢小瞧我。想到这里不禁暗暗笑了起来。 “喂,你那是什么表情,怎么这么贼啊,想到好玩的了。”南宫来了兴趣。 “没有”我白了他一眼,“玩物丧志没听过啊。” 南宫走后,我又陷于沉思中,出去拜师,爹爹和哥哥肯定不允许,只能偷偷的跑了,这之前,必须做好准备。想到那么久都不能看到爹爹和哥哥心里还真的很难过。但为了我的长远计划,也就只好暂时牺牲一下了。 从这天过后,我就开始做外出的准备了,我去爹爹书房找到那几本医书,重新再仔细的看记起来,先打个基础再说,这是我长期学习养成的习惯。 这天晚上,哥哥回来后,我跑去他住的“香樟园”,大概因为里面有几棵香樟树而得名的吧。 “小妹,你来了。”哥哥又把我抱起来放在他的膝盖上。 “哥哥,你给我些银子吧。” “哦,原来来找哥哥要钱的,要不还不来呢,哎呀,你这哥哥做得可真失败啊,”哥哥假装一脸受伤的表情。 真受不了,我白了他一眼。 “好吧,那我也愿意,谁叫你是我最可爱的小妹呢,你要多少啊?” “一百两好了。” “这么多,你要做什么?”当然不能说了,要让他知道我要偷跑,那还不被爹爹禁足啊。我只好撒撒娇蒙混过关。 虽然最后哥哥给了我银子,但是经过这事件让我明白手头上没钱是多么的不方便,所以我决定在外出之前必须先拥有自己的产业。 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这要看机遇,况且我只有一百两银子。其实,历史学家计算过,在每个朝代一两银子等同于人民币多少,在这里,大概可以买到三百多斤大米,所以真如哥哥说的,一百两还是不少的,他以为我要买街头的小玩意和首饰什么的。 “纹儿,帮我把那套男装拿来,” “小姐,你又要出去啊,我也要去。”纹儿倒是一脸喜色,这小丫头,比我还不安分,一天就想到外面的糖葫芦之类的。 男装是我和纹儿外出的必备行头,这古人毕竟是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的社会,要让人知道将军府的小姐在外闲逛,定会给将军府招来闲言闲语,能避免的还是避免好了 看着镜子里穿着男装的自己,我都有点顾盼自怜了,很有点文质彬彬,风度翩翩的味道,“纹儿,以后你找相公就要这么帅的哦。” “小姐,就你会胡说,”小丫头害羞的低下头。 第五章 谈生意 果然是天子的脚下,京城确实繁华,即使我去过纽约等大都市,但这截然是两种不同的味道,这是一幅古香古色的活图,而且还是在几千年的古代。那幅清明上河图还真是写实啊,但见街道交织,商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格式各样的小商品,什么扇子啊,冰糖葫芦啊,家居日用啊,堆满了每条街道两边,大街小巷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真叫一个热闹。 这回因为是出来踩点的,所以我没有走最繁华的街道,而是去了比较僻静的小巷子,希望可以找到一个店铺什么的,但我也知道,这京城的产业多被哪些王孙贵族所占据了。纹儿跟在后面很委屈的样子,我当然知道这丫头想干什么,逛街嘛,从古到今,没有哪个女人是不喜欢的,何况对很少出门的这个小丫头而言。走了一上午,脚都酸了,也没什么收获。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6 章 “纹儿,有没有什么景色优美又人比较多的地方。” “有啊,小姐,在城西有座城隍庙,庙外还有个湖。”一个湖,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吧。 “好,我们去城西。” 来到城隍庙,这果然是个热闹所在,到城隍庙上香的人络绎不绝,而且定期还有庙会,不远处还有一个湖,波光鳞鳞,杨柳轻轻。 老百姓都把城隍当做“剪恶除凶,护国保邦”之神,说他能应人所请,旱时降雨,涝时放晴,保谷丰民足,所以这城隍庙在每朝每代的帝王心中都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到了现代,则是作为文物来保护,但几千年的繁衍,变得兴盛无比。 庙外摆了不少小摊,看得纹儿眼睛都直了,高兴得连连拍手。 “小姐。。。。。。” “嗯!”我瞪着她,这丫头又忘记了。 “哦,公子,你看这个,多有意思啊。”手里拿着一把小梳子,举到我面前让我看。 但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这不是我来的目的,迈步朝湖边不远处的茶馆走去,这里有几排房子,两层楼高,围绕湖的一面而建,大多都是茶馆,也有部分是饭馆,但都规模不大。看了一圈,也没见有店面要盘的,心里很是沮丧,只好找了个茶馆喝茶。 “客官,您喝什么?”小二看来了两个这么俊俏的小公子,赶紧过来招呼。 “来壶龙井。”我有些烦闷的说到。 “好了,您二位稍等,这边靠窗的位置请。”这小二倒还挺机灵的。 店里客人并不是很多,相反的,庙外的小摊倒是人流不息。 “小二,我问你点事。”趁小二加水时我说, “小公子,你有什么要问的,尽管问,我对这片最熟悉不过了。”小二看这么漂亮的小公子跟他说话,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这里这么繁华,怎么这边的店生意都不怎么好呢。” “哎呀,小公子,您是有所不知啊,这贫民百姓都喜欢那路边的小吃,而达官贵人呢,又喜欢城里的豪华大酒楼。”小二皱着眉头。 “小二,有没有听你们掌柜说,这是谁的产业啊。” “这个我知道,”小二一听是他知道的,又眉飞色舞起来,“这一片房子都是墨王爷的,哈,我们墨王爷,你知道吗,那可是我们的战神啊,除了龙将军的龙家军就墨王爷的墨家军最厉害了。。。。。。” 小二还想叨叨,不过有生意来了就过去了。 原来黄浦墨这么厉害啊,这还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到呢,这是黄浦墨那只狐狸的东西,那肯定是不会卖了,真是郁闷!这是个好地方啊,真的不想放弃。 我多么想把这里打造成有品味,又特色的食府啊。 想了一晚上,还真让我想出了个好办法。第二天,我决定去会会黄浦墨。 这次没有带纹儿,要让她知道了,哥哥也就知道了,还是一身男装出门。 这墨王府在京城里到是人尽皆知,而且备受尊崇,所以很快就找到了。 墨王府的大门很是气派,外面门口两个石狮子高大威武,我想到奶奶家哪里有一栋房子也有这么两只石狮子,不过,它们嘴里的石珠子被我打碎了。门匾上书“墨王府”三个大字,据说是皇上的墨宝,果然是有气势,门口站了两个侍卫,一看我在门口端详,有一个就迎了上来。 “你是哪家公子,这是王府门口,不能随便玩。”说话很有气势,但也不是无礼,和很多大户不同,看来这只狐狸管教下人挺严。 “麻烦通传一声,就说将军府的三公子要见王爷。” 侍卫有点迷惑,可能在想将军府有三公子吗,但还是让我等着,进去通报了。 过了一会,另一个侍卫出来了,“王爷在大厅接见。” 我跟着侍卫往里走,王府可真大啊,一条宽阔的路直通王府里面,两旁都是绿油油的草地,草地四周摆满盆栽的鲜花,再往里走,有个大花园,里面的牡丹等花多不胜数,还有一座假山,青藤缠绕,假山下面是个水池,几尾鱼儿游来游去,整个花园高雅又别致。走了十多分钟,终于到了管家所说的大厅,确实够大,大概是因为要接见很多人吧,或者是摆阔,房间虽大但并不显得空落落的,里面陈列了不少古董,我对这些不感兴趣,也不懂。 黄浦墨走进大厅,就看到那个娇小的人在屋子里一边转悠,一边念念有词,将军府的三少爷,哪里蹦来的骗子,我就会会你。 “咳。。。咳。。。” 那人转过身,“是你!”黄浦墨一眼就认出来了,那么贼亮贼亮又皎洁的眼睛,除了那丫头还有谁。 “啊,这么快就认出我来了,真不好玩。”上次见面我脸上那么脏,几乎看不见真面目,现在又换了男装,这都能认出来,真让人佩服啊。 “你来做什么,还穿成这样。”黄浦墨皱皱眉头。 “咳咳。。”我清清嗓子,昂着头,“和你谈笔交易怎样。” “没听错吧,和我谈交易,你可是小孩子。”黄浦墨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已经十二岁了。”我故意挺了挺胸脯,往上惦着脚。 “好吧,那你要谈什么生意啊。”黄浦墨一脚跨过我,坐在太师椅上,静静的看着我,一副慵懒相。 死男人,这样竟好看得出奇,我也爬上另一张太师椅,双脚盘坐在上面。 “你在城隍庙的店子卖一间给我吧。”我把脸凑到他面前,两张椅子之间只隔了一张小的四方形茶几。 “扑哧。。。”正喝茶的黄浦墨正好喷在了我的脸上,看着我愤怒的眼神,他装无奈,“你自己凑过来的,而且你的话太可笑了。” 看着他那么得意,我气上心头,抓起他的袖子就往脸上檫,他楞了一下,倒也什么都没说。 “你一个小丫头买店铺干什么,当嫁妆啊。”看着那可恶的似笑非笑表情,真想在他的俊脸上捏两下,想着我来的目的,只好先忍了下来,冲动是魔鬼啊。 “我想做生意,我打听了,那是你的产业。” “你觉得我可能卖吗?” “如果你实在不卖,那我们合作怎样。”我靠在太师椅上,椅子很大,有把我包围的趋势,早就想到他会这么说。 “你说我堂堂的王爷有和你一个小丫头合作的必要吗?”他的眼里有着嘲笑的意味。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7 章 “不知道你了解没有,城隍庙那条街的生意并不好,但我有办法在一个月内就让它风生水起,怎么样?” “你?别开玩笑了。” 哼,敢瞧不起姑奶奶,以后让你瞪大眼睛,合不拢嘴,“总之我有办法就是了,事成之后,那条街的收益扣除你现在的收入,我要三分之一。” “哈哈,胃口还不小。”黄浦墨看着旁边的小人儿,一脸激动的表情,坚定的眼神,不像是开玩笑,想到龙啸海每次说到他这个妹妹都一脸的自豪,尤其在军事方面的天赋,还有那个什么象棋,也许她有经商的头脑呢。 “好,反正死马当活马医,不过,如果一个月内没有起色那该怎么办呢?” “哼,本姑娘任你处置。”这是同意了,我心中一喜,变得豪气十足。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们俩重重的击了一掌,突然黄浦墨觉得太孩子气了,解嘲的摸摸鼻子。 虽然如我意料中的结局一样,但这么快,黄浦墨这么豪爽的没有为难我,还是让我有点意外,看来他这个王爷也没什么架子嘛,待人也不错,难道是因为哥哥的关系吗,管他呢,达到目的不就行了。 想到即将要进行的事情,我心里变得喜滋滋的,能在这古代挣着银子,是多么让人兴奋啊。 第六章 产业 既然黄浦墨这么轻易就同意了,那接下来就要进行我下一步骤了。 “我要对店铺进行装修,你找个有权力的跟着我。” “林管家,”黄浦墨叫道,毫不怀疑。 过了一会,进来一个中年儒衫老者,一看就是忠厚老实的,“王爷。” “这是龙公子,这几天,他要对城隍庙商铺进行改造,你全力协助他。”黄浦墨笑咪咪的简单介绍,真是惜话如墨啊,人说面相冷淡之人话少,他可是很面善啊。 林管家非常惊讶的看着眼前这个小公子,心想,王爷从没有这么和蔼的对待一个人,而且是这么小的一位公子,竟然还给这么重要的差事。 看着林管家的表情,我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毕竟是王府的老管家,很精练,面上看不出什么,只是恭敬的说: “老奴服从公子的安排。” “林叔叔,你年纪比我大那么多,你是长辈,可别这么叫了,以后你就叫我珑儿吧,我叫你叔叔。” 林管家看了看黄浦墨,黄浦墨点点头,林管家也不再拘谨,“珑儿。” 因为时间比较紧迫,而且我也想早点实行我的挣钱大计,所以让林管家现在就带我去看看店铺,征得他主子同意后,我们就坐王府的马车出发了。 这是我第一次坐马车,以前都喜欢用坐船来形容乘这种马车,现在才发现那是不太一样的,大概我以前游玩坐的都是画舫,所以比较平稳,而且速度太慢。马奔跑起来,在马车里颠簸的感觉太不爽了,简直是翻江倒海吧。 “林叔叔,为什么坐马车是这样的受罪啊?”我苦着一张脸,张着口不停的干呕。 林管家也没有想到这龙公子对马车是这样的排斥,可也没办法,总不能走着去吧。 对整条街的店铺进行了大概的勘查后,我决定对其进行整体改造。因为画图纸比较费时,我叫林管家快傍晚时再来。我在茶馆单独一房间里画图,用的笔是我昨晚改造出来的树枝笔,纸是现买的,因为昨晚已经想好了装修风格和布局设计,所以很快就全身心的投入到图纸中,进行得很顺利。 中午楼下小二送来了午餐,我让他放在门口,没时间,也没胃口。 傍晚,林管家就来了,黄浦墨竟然也跟来了,看着图纸画的东西,他们一头雾水,我就详细的讲解了每一家店要进行怎样的装修,用什么样的材质,哪家店改造成哪种店面,画出来的还不尽如我意,但经我一讲解就完全表达出来了。 黄浦墨脸上并无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觉得稀奇,大概也见惯了,可林管家却一脸震惊,觉得这小公子真是一个商业奇才。然后,我吩咐林管家第二天就去找工人开工,林管家连连点头。 从店里出来,天快黑了,走在路上,觉得脚步都是虚浮的,才想起中午没吃,早上的那点早就吐光了。黄浦墨提议请我吃饭,他肯定看到门口的饭菜了,我摇摇头说要赶紧回家,出来一天了,爹爹一定很担心。他大概也猜到我是偷偷跑出来的,就没再坚持,但要我坐他的马车回去,想到早上的痛苦,我直摇头,但他说这辆马车是改良过的,很舒服,肯定是听林总管说的,姑且相信他一下吧,我实在是没力气了。 黄浦墨的马车很宽敞,地上铺着白白的毛毯,旁边有一小榻,既可坐人,又可休息,还有一排小型的书架,上面放着几本书。上了马车后,黄浦墨坐在榻上,我没有坐在他旁边,因为地上的毛毯太舒服了,而且我很累,所以就坐了上去,黄浦墨本来就比我高那么多,现在又坐得比我高,感觉很难受,所以我把他拽了下来。 他果然没有骗我,这辆马车稳多了,而且有他的吩咐,车夫也开得很小心。 黄浦墨无奈的坐在地毯上,看着旁边的小女子打瞌睡,脑袋随着马车一晃一晃的,眉头微蹙,一定很难受,心念及此,一伸手就把她揽了过来,让她的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不知道这个小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什么,怎么那么多新奇的念头,自己还从来没有对谁这么感兴趣过,看着她娇气的脸蛋,不知道长大了是什么样子,想到她竟然是自己的。。。不禁嘴角弯弯。 听到黄浦墨喊我的声音,我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的还没搞清在哪里。 “到了,”他捏捏我的脸蛋,我一看窗外,马车正好停在将军府的侧门,这家伙很上道啊,我跳下马车,往门口走去,手往后一扬,“谢了,黄浦墨。” 黄浦墨嘴角一扯,脸上闪现一丝笑意,吩咐车夫走了。 偷偷绕过跑进“飞絮园”哈哈,没人,真是天助我也。“纹儿,快拿吃的来,饿死了,”确实很饿,我大声叫道。 “我看不饿还不回来呢。”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我面前,是哥哥,一脸怒气,“太不像话了,你一个女孩子家玩到三更半夜。。。” 我悄悄瞄哥哥一眼,虽然有怒气,但更多的是担心。没办法,只有使出杀手锏了,“哥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小妹肚子都饿扁扁的了,不信你看。”说着,手还在肚子上比划一下。 哥哥的气一下子就消了,而且我的脸色确实不太好看,心疼得很,吩咐纹儿去拿了饭菜来,看着我吃完,宠溺的摸摸我的头,嘱咐我早点歇下,啰啰嗦嗦好一会才走。 接下来的几天,我非常忙碌,一边要盯着店铺装修,另一边要进行培训。 店铺装修方面有林管家帮我,非常顺利,不愧为王府的管家,很多东西只要说出来就可以帮我做得很到位。寻找装修师傅和工人,找买材料都由他一手包办,我不满意的地方就反复进行修改。 这整条街的店铺虽然进行了整体装修,但在经营内容上只对几间店铺进行了修改,其它的还是按原来的内容进行经营。并且对各大掌柜进行了培训,将我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教于他们,也对店小二进行了整体的服务培训,从着装到言行举止都按现代的服务方式进行了培训,还制定了服务规章。 其中一间店是我的重头戏,因为这里靠近城隍庙,所以我决定做一间上档次的素菜斋,这里那么多的贵妇人来上香,只要把牌子打响还怕他们不来。当然,这素菜要做得好吃绝对离不开豆腐,我和厨师一起研制了很多豆制品的新式菜肴,这方面,我现代的妈妈是专家,怎么配卤水,都是从她哪里学来的。除了豆制品系列,又把现有的增加了些品种,或进行了菜式的改良。 一个星期后,整修完成了,素菜馆也开张了,取名“玉素斋”,当然是黄浦墨的墨宝了,有宝不用是废物啊。楼下为大堂,设有二十多张长条桌子,与以前的方形不一样,显得小巧,大堂正中墙上书写素食的好处,“。。。陶冶性情,升华灵魂的境界,给你带来妙不可言的雅趣。。。”另外,介绍了每样素食的妙处和营养价值;楼上为雅间,每间雅室都起了单独的名字,做得清新雅致,还有专门的侍女。 我这素菜主分三类,一是卷类,用油皮包陷卷紧,淀粉勾芡,烧制;二是卤类,是由我亲自配置卤水的比例卤成,色泽鲜艳,香气浓郁;三是油炸类,各色炸素丸子,盒子等,外焦里嫩,脆香可口。更有一道主打菜,“罗汉全斋”,把冬菇,冬笋,鲜蘑菇,素鸡,木耳,菜花,胡萝卜等在砂锅中烩成一锅,色彩斑斓,口感香醇,食而不腻。 后来又增加了烧烤类进去,这是我突然想起以前吃过的那些素菜烧烤,一样很好吃。比如糯米藕,就是把糯米灌在藕里面煮熟后再烤,还有烤韭菜,茄子,蘑菇,豆制品等等,这些都是非常的美味。 殊不知短短一年“玉素斋”的分店遍布了大江南北,这是后话。 另外有一家成衣铺,也是我的得意之作,本来原先这里只卖丝绸,但我把它改成成衣铺,楼上为试衣间,并有专门的丫鬟服侍试衣,而且这些衣服的款式是经过我的改良,比现在市面上的漂亮了许多。这条街的特色有点借鉴上海的城隍庙布局,并且让它民族化,多样化,上至绫罗绸缎,下至小小工艺品,都有得卖。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8 章 城隍庙外左右两边我修建了简易的售货棚子,免费给原先在这里摆摊的小贩门用,这些人本就出自于贫苦家庭,给他们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 装修快完成时,我写了很多宣传单,在城里大肆宣扬,很快,人们的好奇心就勾起来了。 开张那天,我叫了黄浦墨来剪彩,哈哈,这么帅又名气的帅哥不用白不用。看着高朋满座,林总管笑得嘴都和不拢了。 为了等成效,所以我还得在等一个月才能走,这个月我也没闲着,把能找到的医书看了个遍。我一点也不心急,因为我知道生意绝对会如意想中那样。 第七章 第一笔银子 一个月后,我去找黄浦墨,现在守门的都认识我了,大概主人有交待,谁也不拦着。 “哈哈,你倒是来得快,知道有银子了。”黄浦墨坐在凉亭里,手里拿着一本书,面含微笑。 “那当然,那是我的钱也,多辛苦挣来的,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身的人怎么会明白呢。 “金汤匙?”他一脸的疑惑。 “嘻嘻……,就是仗着你老子,所以你一生下来就不用干活,体会不到民间疾苦。”他更疑惑的样子,“难道你不是吗?” 去你妈的,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你姐姐我穿来的。 当管家捧着个盘子上来后,我的眼睛就放光了,“这是这个月你的分红,这里是一千两银票,剩下的两千两给你存在钱庄里了,你随时可以去取。” 我拿过那叠银票,妈呀,你太可爱了,放在嘴边亲了亲,“得尔隆咚镪咚镪,发了财呀我忙又忙,买了马车又买房。” 黄浦墨看着这个眼睛发亮,嘴里唱着稀奇古怪调子,欣喜若狂的假小子,“真没看过这么爱财的。” “你不懂,这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39;我头也没抬,开始一张一张数着我的银票,其实也不难数,每张都一百两,共十张,但是我竟然数了两遍才数好,哈哈,这是我在古代赚到的第一笔钱,还这么多,真开心啊,然后把它们小心翼翼的放在怀里。 抬起头来,对上他的含笑眸子,让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有样东西给你。。。要不要。。。”送我东西,不错啊,干嘛这么吞吞吐吐的。 “要!什么啊?珠宝首饰,夜明珠。。。”夜明珠可是个好东西啊,听说古代有夜明珠的,真想见见啊。 “原来你喜欢这些啊。。。”黄浦墨略微有点失望,大概觉得我是什么拜金女吧。 “我只喜欢夜明珠,哈哈,你没有啊,那你要送我什么啊,”有总比没好吧。 他抬脚往亭子外走去,我只好跟在后面,也不知道他是要送还是不送,实在不好意思问,唉,夜明珠也不是那么好得的,干嘛这么。。。,现在连小礼物也没了。 我沮丧的跟在后面,好像确实有点贪财了也,突然”砰“撞在了一个坚硬的背上, 黄浦墨转过身来,“走路也能想得这么专心,真是好奇你小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 从亭子下来,绕过一座假山,啊,竟然是一个湖,天啊,那么大的一个湖,波光粼粼,杨柳依依,微风轻拂。“黄浦墨,你是个地主,”我轻快的向湖边跑去,真是太美了,这是一个恬静,温柔的湖,湖水如碧玉般明镜。 “真想下去游泳啊,这可比我家的池塘好了不知多少倍呢。”我大声嚷道。 黄浦墨谦虚的摸摸鼻子。 突然传来嘶的一声,是马,我寻声望去,在湖岸边立着一匹小马,遍体雪白,虽然还没成年,却也肢干壮实,四肢修长。 我惊喜的跑过去,摸摸它的毛,它很温顺,摸摸它的嘴,它把嘴放在我的手心里,轻轻的添着,仿佛知道我是它的主人一样。 “送给我的吗?”我惊喜的眸子扫过黄浦墨。 “可比夜明珠好?”这家伙,时刻不忘揶揄别人两句。 “都好!”笑话,我可是守财奴哦。 “他还没有名字。” “那叫他雪豹可好?”多漂亮的马啊,跑起来一定也如飞豹一般。 真想骑上去跑两圈,黄浦墨好像明白了我的心思,解下马缰递给我,我接过马缰,一飞身跨了上去,来到这世虽然是第一次骑马,可我觉得好熟悉,一拍马背,马儿就沿着欢快的湖边跑了起来。 黄浦墨看着马背上那个娇小的人儿,和马儿欢快的飞跑着,留下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在这如画的风景中增添了一份灵气。 我玩得正欢,突然看见一贵妇人姗姗走来,后面跟着两个丫鬟。那贵妇人看来四十上下,五官端庄,皮肤白皙,脸上化着淡淡的妆,着装虽然素雅,却是非常别致,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看起来是那么雍容华贵,让人觉得舒服,而且我感到很亲切。这是谁呢?我楞在哪里,一动不动,难道是我认识的? 漂亮贵妇走近了,我还是楞在马上,黄浦墨走近,看了我一眼,有点奇怪我的反应,转向贵妇人,“母妃。” 天啊,这是黄浦墨的娘,墨王府的老王妃,不,一点都不老,以前我见过吗,关系怎样? 我赶紧从马上跳下,理了下衣服,行了个礼,“参加王妃,王妃吉祥。” 王妃把我扶起来,“珑丫头,”啊,我穿着男装她都认识呢。 “两年没见了,听墨儿说你病都好了,哀家真是高兴呀,这病好了,果然不一样了,长得又结实,又漂亮,又红扑扑的,真可爱。”王妃把我拉着上下打量着。“珑丫头,你以前都叫我王妃娘亲的,怎么不叫了?我还是喜欢听你那么叫。”王妃温和的望着我,黄浦墨长得可真像他娘啊,连这神态都很像。 “王妃娘亲”这么叫让我觉得很亲切,大概以前的玲珑真是这样叫的,而且这王妃也很疼爱玲珑,所以这身体里的感受依然存在。 王妃拉着我向园子走去,我们边走边聊,我很乖的让她牵着,真的有种娘亲的感觉,都两年没有娘疼了,黄浦墨静静的跟在后面。 “墨儿,你去吩咐林总管,中午做点珑丫头喜欢吃的。丫头,你喜欢吃什么?” “水煮鱼”我脱口而出,真是的,也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做,在将军府厨师都不会,还是我告诉的。 黄浦墨转身大步离去,我被王妃拉到亭子里坐下,“丫头,你弄的‘玉素斋’可真不错啊,” “王妃娘亲,你品尝过吗?”我惊喜的问道。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9 章 “是啊,墨儿带我去的,这可是珑丫头的杰作,哪能不去尝尝呢。”王妃和蔼的看着我。 听到王妃喜欢,我也非常高兴,就像一个孩子在母亲面前立了功受到奖励的心情一样。 聊得正高兴黄浦墨来了,说是膳食已经准备好了,让我们去用膳。 我们来到饭厅,这里可真大啊,比平民百姓一个家都大了,布置得也很雅致,一张大的圆桌上摆满了菜,老远就能闻到香味。 王妃坐定后,我和黄浦墨分坐在她的两边,从哥哥哪里我知道,老王爷早在五年前和凉国的一场大型战争中去世了。 桌上竟然真的有水煮鱼,看起来倒还像模像样的,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另外还有烤乳鸽,这也是我爱吃的,还有一些精致的素菜,荤菜。 “老王妃,菜上齐了,请。”林总管恭恭敬敬的说到。 “林总管,王妃娘亲这么漂亮、年轻,你怎么喊老王妃啊。再说,王府里也只有一位王妃,也不会混淆啊。”我不满的说到。 “龙公子说的是,”林总管含笑点头。 王妃也笑道,“这丫头,可真是个开心果啊。”说着,夹了块烤乳鸽,放进我碗里,“多吃点,身体好了也不能大意,平时注意点,补着点。” 我“唔,唔”吱了两声,嘴里塞了一大块鸽子肉,外焦里嫩,味道还真不错呢。挑了块水煮鱼,辣辣的,香香的,真是刺激味蕾啊,还真不错,奇怪,王府的厨子怎么会做呢。看了一眼黄浦墨,这家伙一脸的得意。我喜欢自己夹菜,所以没要布菜的丫鬟,再说王妃一直在给我夹菜,我的任务就是埋头苦吃。 吃完饭,漱了口水,摸摸小肚子,好饱哦,这动作可把大家惹笑了,连哪些丫鬟都捂着嘴笑个不停。 辞了王妃和黄浦墨,骑着我的小白马优哉游哉的回了。王妃很是舍不得我,一直拉着我的手,还让我搬到王府来住,搞得我面红耳赤,什么跟什么嘛,真是的,黄浦墨还不是直翻白眼。 有了旅费,我觉得可以实行去云里山拜师的计划了,先去钱庄里把那两千两也取了出来,腰包鼓点说话当然也理直气壮点喽。悄悄的收拾好了包袱,不能让纹儿知道了,带上这小丫头多麻烦啊,给哥哥和爹爹留了一封信,打算等天亮就走。要不要去和那只狐狸告别呢,还是不要了,万一他泄露给哥哥就麻烦了,再说凭什么要我向他告别呢。打定注意后我就打发了纹儿睡觉了。 可能要离开爹爹他们,心里有点伤感,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对了,我走了,那家伙会不会不给我分红了呢,有必要去交待清楚。 一路飞奔很快就到了王府,打算来个夜探王府,可那么多房间那间是他的卧室呢,转来转去头都要晕了,终于看见一间单独的小楼比较特别,因为楼下有两个侍卫,二楼有亮光透出。 扔出抓手,拉着绳子几下就翻了上去,潜到有亮光的窗户下,哈哈,得来全不费功夫,还真是那小子呢。 “梁上君子,既然来了就请进吧。” 这么快就被发现了,真是郁闷哦,这家伙的功夫还真厉害。 “怎么是你!”黄浦墨看着大摇大摆进来的人,皱着眉头。 说这两句话的功夫,楼下的侍卫就纵身飞了上来,黄浦墨一挥手,他们又跳了下去。 原来这是一间书房,房间里的书可真多,比爹爹的还多,可吸引我的是,屋子里的亮光居然不是煤油灯,而是。。。夜明珠!还两个!太过分了! “咳。。。咳。。。” 这干咳的声音把我直勾勾的眼光拉了回来,我是来干嘛的啊。 “嗯,那个。。。”我看着黄浦墨,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怎么了?”他微笑的看着我,很是温柔。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嗯。。这个。。。你要把我的银子存好。。。”我低着头。 “要去哪里?”声音很平淡。 要不要告诉他呢,他会告诉哥哥的,那样就走不了呢。 “大概要去几年,给你说一声,保管好我的银子,我走了。”急急的说完这几句,我就往外走。 “珑儿,等一下,”这是他第一次喊我的名字,黄浦墨拿起书桌上的一个盒子,装了一颗夜明珠放进去,“送给你。” “真的给我吗?”我惊喜的叫道。 他点点头,温柔的看着我,我接过盒子,几下就消失在夜色中,跑的远了,还依稀看见他立在小楼上的身影,衣琚飘飘。 第一章 遭遇土匪 城外的官道上,一人一骑疾驰着,马儿如雪,马上一翩翩小公子,马小,马上的人儿也娇小,看着倒也和这两旁的风景一样,爽心悦目。这正是一大早就翘家的将军府小姐玲珑,出来的感觉真是太棒了,想到再过两个时辰爹爹和哥哥看着留书抓狂的样子真是太好笑了。身下的马儿正是黄浦墨送的雪豹,当然怀里还揣着那颗夜明珠,现在这两样东西已经是我的宝贝了,当然要随身携带,黄浦墨正是太上道了,要让爹爹知道我离家出走的工具竟然是黄浦墨送的,估计以后都不让他山门了,哥哥也会给他这个损友一拳吧,哈哈哈哈,太得意了。 翘家的美好心情让我一路高歌: 。。。。。。 跟我走吧 也带上你的决定 你的爱就是天下 那就唱吧 前往未知的疯狂 有了你我什么都不怕 甩开了那些带着鲜花送上的情话 你情愿风吹雨打 陪我去闯天涯 此刻有谁比我富有比我更潇洒 我想踏上世纪红毯说话 从未如此快乐 真爱如此难得 幸福如此给我 在这威风时刻 从未如此快乐 世界如此辽阔 爱的如此自由 在这威风时刻 啦。。。啦。。。。。。 跟我走吧 也带着你的决定 你的爱就是天下 那就唱吧 前往未知的疯狂 有了你我什么都不怕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0 章 甩开了那些带着鲜花送上的情话 你情愿风吹雨打 陪我去闯天涯 此刻有谁比我富有比我更潇洒 我想踏上世纪红毯说话 从未如此快乐 真爱如此难得 幸福如此给我 在这威风时刻 从未如此快乐 世界他如此辽阔 爱得如此自由 在这威风时刻 啦。。。啦。。。嘟。。。。啦。。 。。。。。。。 这可是我最爱的歌,闯天涯啦,啦,啦。 从京城出来大概走了五天就到了邺城,邺城也是繁华之都,但我心不在此,置好东西就走。过邺城再走十天就是白城了,百花谷就在白城城外的云里山里,但与百花谷向连的还有飞虎山,这些必备工作,我早就做好了。反正我也不赶时间,一路哼着曲子,看看古代这没被工业污染的如画美景,倒也悠哉。到了白城后,进城买了些补给品,并买了些冬装,再过三月,山里一定很冷。 出得城来,虽然也是一条官道,但因为是在山脚开出来的,所以很是崎岖,四周群山峻岭,连绵不绝,望不到头,古代多土匪,这么好的地势如果没有土匪那就对不起写书的了。正思肘间,果听到一声尖锐的哨子响起,定是前面探路的土匪发现了我,一般土匪都有暗哨、前线等,我假装不知,哼,想抢劫本小姐,看你们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来了这么久还没和人动过手呢,正好手痒,顺便也替百姓除害。 再走了半饷,山路也越来越难走,这要是坐马车,估计胆汁都吐出来了,转过一个山坳,前面果然立着几人,前面一人看见我,“哈,就这么个小屁孩儿还让我出马,简直小瞧我了,这军师,回去少不得奚落几句!”声音倒是洪亮,粗旷,一听就是粗野之人。 旁边一貌似小喽啰样的,点头哈腰的拍那人马屁,“是啊,就这么个小子还要我们堂堂的二当家出来,不寒碜人嘛。” 原来先前那人是个二当家,在土匪窝里职务也不算小了,只见此人浓眉大目,身材魁梧,煞是生的勇猛异常,手中却使一把银枪,这也太与气质不符了吧。我不由笑到“拿个铜锤才符合老兄的形象嘛。” 这二当家看我讥笑的神情,不由怒到,“你个小屁孩,也不去打听打听我们这飞虎山飞虎寨,就敢单人单骑过山,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了。我银枪杜亮,在这一带可是响当当的人物。赶快投降,免得你爷爷我动怒起来,让你尿了裤子。” 旁边的众喽啰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个粗俗之人,少得在这儿污言秽语,我当多了不起呢,你也说了嘛,在这一带!嗯,范围还是还大的哦,哈哈哈哈。。。。。。”我摸摸鼻子,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表情。“还有你没听过初生牛犊不怕虎吗,信不信我挑了你们,省得你们在这里为祸乡邻。” “哇哇哇。。。你奶奶的,竟然还有比老子更狂的人。”那二当家气得手里长枪乱舞。 “二当家息怒,别忘了军师的话,咱们把他押上山去交给大当家吧。” 那人大概想起了什么,还是挺忌惮军师和大当家的,吩咐喽啰把我押走,“慢来,我自己走。”我正好想去看看那土匪的老窝是什么样的,还有那什么狗头军师玩什么猫腻呢。 上山的路十分隐蔽难走,只能徒步,一喽啰牵着我的马,走了大概半个时辰,我坐在地上假意累了,“杜亮,我不走了,走不动了,”我看着杜亮,这名字可是他自己报来的。 “那别怪我动粗,把你扛上去,”杜亮挽起袖子,一脸怒气的走过来,看他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大概山寨里没人敢喊他名字。 “哎,我是文明人,你别那么野蛮,”我一边往后退,一边用手指着旁边的喽啰“你,你,还有你,你们几个去砍点粗的树枝,做个椅子抬我上去。” 那几个喽啰看着他们的二当家,杜亮憋着一肚子气,挥了挥手,这笔帐等回了山寨定要讨回来。 人多就是好,按照我的要求,椅子一会就做好了,一幅简易的轿子,我坐上去,;四个喽啰抬着,虽然有点晃,还是不错了,还能指望这些土匪玩温柔啊。 走了将近一个时辰就到了一个山坳里,这里竟然有一个湖,就像大山的玉带般,不远处则是这些强盗头子的窝--山寨,这寨子倒也有几分气势,高高的寨门上书“飞虎寨”三字,苍劲有力,寨子是用石头堆砌起来的,工程很大嘛,又坚固又结实。没想到这土匪窝倒也山清水秀,景色宜人,如果以后能隐居于此,倒也可做回逍遥神仙,哈,我竟然看上土匪的地盘了。 站岗的喽啰早扯开嗓子喊道,“二当家的回来了。”进得寨来,早有一群喽啰迎了上来,好奇的看着我。穿过一个大广场,爬上一段台阶,才进得大厅,有两人坐在里面,“大哥,军师,人我带回来了。”杜亮一抱拳叫道。 我从椅子里走下来,打量着这两人,杜亮喊的大哥应该是这里的大当家,土匪头子,居然穿的不是劲装而是藏青色长衫,国字脸,浓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与电视里常看的匪类不同,没有那么粗狂,霸道,但也气势磅礴,反观这杜亮到确实长得一副土匪样;旁边那老者乃一五十多岁的中年文士,续着山羊胡须,看来就是那什么狗头军师了。 这二位看见我倒是一阵好笑,“小公子倒是飞虎寨建寨以来第一位坐着轿子上来的,看来老二一定气得不轻,”说这话的是那大当家,声音比较温和,旁边老者也笑眯眯的附和着。 我学着江湖人士向两位抱抱拳,算是行礼,“在下龙霖见过二位绿林好汉,不知二位把在下请来有何要事?”现在是男装,当然不能用玲珑的名字了,以后我行走江湖就用这名字了。 “在下呼延傅,正是飞虎寨的大当家,这位是军师徐季。”呼延傅介绍道,倒是一脸和善。咦,那军师姓徐,又貌似能掐会算,难道和徐茂公有关系,谁是谁的祖先啊,哈哈,我不禁想笑。 “今天把小公子请来,是因为军师算到小公子乃是解救我们山寨的救星。”说到这里,呼延傅话语一顿,“救星!”“算到!”妈呀,我没被这话吓到,倒被这军师吓到,难道古代的军师真的都很神,不失貌似,而是真的会算。 “唉,等等,这没头没脑的什么意思啊。”我叫嚷着。 “是这样的,我这飞虎寨建立到现在规模还算大,只是这几年因为家眷越来越多,而且过往客商越来越少,所以难以维持下去。据探子打听到的消息,朝廷会派兵前来围剿,现在是外忧内患,所以军师算到今天路过的小公子是我们寨子的贵人,会帮助我们渡过难关。” 天天打劫,笨蛋才年年来进贡呢,萧条是必然的,这些笨蛋。这军师竟然能算到我从这里路过,很不简单嘛。我朝徐季看看,满脸的不相信。徐季摸着他的山羊胡子朝我点点头,一幅天机不可泄露的样子。 看来我得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在做打算,可不能盲目答应。我提出要住下来,呼延傅爽快地答应了,命人速去收拾房间。 第二章 飞虎寨(1) 我先在山寨里住了下来,如果能把这帮土匪收为我用,不去扰民兹事,对百姓而言到是件造福的事情,而且我手头上也会有帮人可以使用,只是不知道他们的实力如何,如果是一帮乌合之众,成不了大气候,不用也罢。 飞虎寨山清水秀,宛如一个天然氧吧,竟然让一帮土匪给占据了,真是暴殄天物啊,我和红姑还有几位姑娘正在湖边打鱼,湖很大,但是这里的鱼儿不是很多,大概跟山上偏寒的气候有关,打了半天也才几尾,几本上是红点硅,这种鱼在现代已经濒临绝种了,在这里却还有。个头还有那么大,这种冷水鱼最是好吃,是高蛋白、低脂肪食品,而且纯天然。如果又驯养工艺,大肆繁殖,则可提供饭馆所需了,也许以后有时间可以研究一下。 红姑是昨天来照顾我起居的女孩,长得眉清目秀的,由于在山里长大和外面很少接触,所以很害羞,可能看我比较和善,又主动与她说话,年纪也小,很快就和我熟悉了。 突然杜亮和几个手下走了过来,看见我和红姑有说有笑的,一脸怒气,干嘛,还为昨天的事情生气,不就做一把椅子,至于嘛,我很是不解。 “红姑,我们不理他。”我和红姑一拉网,哈哈,有两条鱼啊,我捧了一条拿给红姑,鱼儿很滑,红姑也赶紧用手去抓住,这条鱼总算被我们两人抓紧了,放在了筐里。那杜亮在旁边看得脸涨成猪肝色,胡须都快倒立了,一副我欠他二百五的模样。 “小子,我们比划比划。”他指着我说到,眼睛却老看着红姑,红姑却红着个脸,低着头,不敢看他。 “动不动就知道打,真是个大老粗。”我不屑的撇撇嘴。 听到我这么说,这小子真是气坏了,也不再说话,挥拳就打了过来。奶奶的,我还站在水里呢,谁怕谁呢,我还想趁机掂掂山寨的份量呢。 这小子的拳头很有力道,我那么灵巧的身手避开并不吃力,只听到呼呼的拳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杜亮见我一个劲的躲避,打不到我,气得直叫唤,我趁机欺身向前,一个连环腿踢了过去,踢得他连连后退,然后双手抓住他的肩膀,使用巧劲,一个过肩摔,狠狠的把他扔在水里。 杜亮躺在水里,似乎还没明白过来,多半是懵了,旁边的女孩子尖叫起来,看向我的眼睛充满了崇拜,水漫过了他的脸,红姑上前去扶,却被他甩开,自己爬起来,气愤离去。 红姑站在水里,脸红红的,眼里噙满了委屈的眼泪。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1 章 “龙公子,去换件衣服吧,”我低头一看,衣服都湿了,还好胸部没长起来。。。。。。 啊!原来我是男装打扮,我好像有点明白了什么。。。。。。 杜亮在吃醋啊!! 这家伙原来喜欢红姑啊,真是的,跟一个小孩吃什么醋呢,看我那么小,这古人可真早熟啊。这可怎么办啊,无意中树立一个敌人啊,得跟他说明白。 “红姑啊,杜亮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去跟他说清楚吧。” “公子不用管他,是他小心眼而已。”红姑还沮丧着脸呢。 “他也是喜欢你才会这样,放心,包在我身上了。”听到喜欢这个词,红姑满脸羞色,拎着鱼篓子就走。 杜亮正躺在床上生闷气呢,奶奶的,这小白脸也不知用了什么招式,让自己当众出了丑,这辈子还没这么衰过,不仅如此,这娘娘腔还和红妹嬉皮笑脸的,竟然还摸了红妹的手,真是气死了。 听到敲门声,杜亮抬头一看,“你还敢来!” “我怎么就不敢了,别忘了,你可是被我扔在水里了,”真是那壶不开提哪壶。 反正气死人不偿命! 杜亮腾的一声从床上越了下来,“我们再来过。” “为啥和你这大老粗打啊,嗯,我想想。。。。。。哦,是红姑吧,啧啧,长得还很漂亮,又温柔,又体贴。。。。。。” 一句话还没说完,杜亮的拳风凌厉的冲了过来,哈哈,也不想想,我是专攻人弱点的致命功夫,一闪身躲开,有点生气了。 “你这大老粗,也不让人把话说完,谁喜欢你的红姑了,我拿她当姐姐般。。。。。。” 一听这话,他立马放下拳头,“真的,你不喜欢红姑。。。。。。” “谁说不喜欢,”看他瞪着眼睛又要冲过来,“当姐姐嘛”决定不逗他了,这是个实心眼的人,朴实,阿弥陀佛,作弄老实人是一种罪过。 杜亮果然是耿直的人,见我不打他红妹的主意,一下又笑起来,拍拍我的肩膀,“龙老弟,以后我就这么叫你了,能把我几招弄摔的人还不多见呢,你练的什么神功啊。” 我谦虚的耸耸肩,“我那都是些取巧的功夫,那比杜大哥这么扎实啊,杜大哥这才是真功夫。”听我这么说,他还挺高兴的,唉,老实人啊! 我俩愉快的聊了起来,前一刻还是仇人呢,这一刻就像兄弟一样了。我乘机向他打听呼延傅的情况。 原来这呼延傅也是大家庭出身,文武双全,早先也满腔热忱想要为国出力,可因为与白城县令结仇,迫不得以上了这飞虎山,建立了飞虎寨,为了不连累父母亲戚,还申明与家中脱离关系。上得这飞虎山也十来载了,为了谋生计,不得不走了土匪的老路。自从救了杜亮之后,山中事物多交于他打理。 难怪他看起来不太像土匪,原来另有隐情啊。 “那他武功如何?”我继续问道。 “大哥人称大刀王,使得一把好刀,文可做尚书,武可拜将。”眼里满是崇拜。 “既是如此,怎连山寨都经营不好。”我很是疑惑。 “龙老弟,你有所不知,大哥开始几年确实把山寨做得很好,可近些年来,呆在这山上,心志无法抒发,很是郁闷,所以逐渐也就不再管理了,才成了今天这种局面。” 若是这样,以后进入爹爹军营,则是一名猛将啊,我暗自想到。 “那剿匪又是怎么回事呢?” “龙老弟你有所不知,这全是白城阳县令那厮搞的鬼。那阳县令多次前来攻打我们飞虎寨,都损兵折将,后来没办法,听说他上书朝廷,请皇上派兵来剿灭我们。”杜亮一脸愤慨的说到,“他妈个巴子的,要让我说直接模到他家快刀结果了那家伙,可大哥说朝廷死了命官,一定不会罢休,会连累山寨这百,希望大家多多收藏! 第三章 飞虎寨(2) 早饭过后,我去见呼延傅,徐军师也在,二人正在对弈,这个朝代围棋比较盛行。 “龙公子,住了这一宿,感觉可还好。”我知道他问的是我对山寨的看法。 “以后就叫我龙霖吧,‘龙公子’听起来怪别扭的,”我笑到。 “还是叫霖儿吧,比较亲切,况且你那么年轻,以后寨主你就喊大哥好了,都是江湖儿女,大家也不用那么拘谨,”徐军师说到。 我一抱拳说,“呼延大哥把山寨管理得很好,手下军纪严明,不似一盘散沙,而且个个操练有素,武功不弱,寨子里温馨宜人,倒不似一个土匪窝了,反而像个避世的世外桃源了。” 听完我这话,呼延傅和军师哈哈大笑,感情说到他们心坎上了。 “那依霖儿看目前我们应该怎么应对困境呢,寨子里加家属共有百来口人了,温饱都难以解决,何况朝廷还要围剿,”呼延傅颇有些担忧的道。 第 1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2 章 我想不管是不是我是来拯救这里的人,(也许徐季对每个来的人都这么说,其实连我都能穿来,还有什么不能发生的呢)但至少这里还是不错的,他们或许曾经做过很多为祸相邻的事,而且那也是迫不得已,但如果我能让他们改变,岂不是功德一件。 我想,如果朝廷要派军来围剿,最近的兵力除了爹爹的龙家军外就是黄浦墨的墨字军,剿匪这样一件小事想必不会交给一个王爷来做,而且那相当于是皇帝的亲卫队,除了禁卫军就数他们最大,轻易不会出京的。最近的兵力就是龙家军了,龙家军有两部分兵力,一部分镇守在边关,由爹爹的副帅王坤代掌,另一部分随爹爹回京,在京城外驻扎,自从几年前和凉国大战过后,近几年来一直无战事,所以,爹爹才奉旨回京修整。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好办了,只要他们归降了龙家军,皇上也不会再派兵来围剿了。而且与看那白城县令的恩怨也自然消失,大哥也除了这口鸟气,他一小小县令哪敢招惹龙家军的将领,大哥还能回家探视双亲,可真是一举数得啊。 他们看我沉思,也不来打搅,静静的品着茶,等我开口。 打定主意,“不知呼延大哥对进军营有什么打算没有,我想你们既然连土匪这么高危险的行当都能做,那么当兵打仗也不在话下啰,”说完静静的看着他。 “能进军营自然是好的,也是我多年的愿望,只是我们与官府多次敌对,结下仇怨,恐怕不容易啊。”呼延傅略显一丝凝重,但眼中却有一丝光芒闪过。 “男子汉大丈夫本来就应做抛头颅、洒热血之事,好!我就来做大哥这个引路之人。对于大哥的担忧,大哥放心,那只是你与白城县令之间的个人恩怨,大哥进了龙家军后也不必怕他什么,这件事自然化解,而且大哥也可回家探视双亲。” “龙家军!”呼延傅眼睛一亮,那可是一支纪律严明、战功累累的军队啊,能成其一员是多么荣幸之事,传闻那龙将军是多么的英勇神武,他的儿子也是一员少将军,只可惜无缘以见。 “好,既然如此我就修书一封,派人送去龙家军,只是各位可能要从低层做起了。” 二人瞪大了双眼,这霖儿什么来路,一封书信可以搞定这么重大的事。哼,就不告诉你们,不是能掐会算吗,自己算去。 “那没问题,能进去我们就很高兴了,谁愿意窝在这里当一辈子土匪呢。”是杜亮的声音,他来了一会了,也没出声,静静的听我们说话,现在大概是兴奋了,所以忍不住。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虽然事情还没有眉目,但都很开心。 “对于有家眷的舍不得去的就发点银子让他们下山去城里做点小买卖,或者有家的回家种田;另外去的人的家属可以在山下的村子里居住;到上学年龄的孩子送入私塾读书,学习文化,避免以后贫穷落后。。。。。。”我正说得高兴,其他人也听得频频点头,只见一喽啰进来在杜亮耳边说着什么,杜亮的脸色都变了。 “大哥,探子回报,山下出现大批官兵。” 这突然的消息打破了刚才愉悦的气氛,让大家都沉默了。 “可有看清是哪里来的官兵。”我疑惑的说,怎么才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这也太巧了。 “我让探子再去探了。” “先不要莽撞,等情况明了再说,这山势较高,上山的路又隐蔽,他们不容易摸上来,”大家也都赞成我的看法,过了一会,我决定下山去看看,由杜亮带着几个兄弟陪着我。 快靠近山下的时候,遇到了山寨的探子,猫在林子里呢,“怎么样?探听到了吗?”杜亮问到。 “龙家军!”探子回道。 我一惊,怎么这时候来,难道是来抓我回去的。我扒开前面的草丛一看,山脚下的官道上列了两队士兵,密密麻麻的大约有一千来人,每人手臂的衣服上都绣了个龙字,打着的旗子上也绣着一条飞腾的金龙,真的是龙家军。爹爹来了吗?我一阵激动,可是没有找到爹爹那魁梧的身躯。路中间站着两个儒衫少年,一青一白,那青衫之人,虽然有一段距离,但我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哥哥龙啸海了。哥哥为什么来了,难道真是奉了皇命来剿匪,我暗自肘到,再看那白衫之人,他背对着我,有点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二人正在商议着什么,估摸着也难找到上山之路,正寻找对策吧。那白衫之人,慢慢转过头来,眼望着这青山,我的心不由得一跳,是黄浦墨!他来干什么!突然他的目光变得凌厉起来,宛如两道闪电直射过来,难道发现我们了? 黄浦墨突然从一个士兵手中拿过一把弓箭,飞快的搭上一支箭,对着我们的方向射了过来,“大家小心,有箭!”我喊道。 “嗖嗖!” 箭以火箭般的速度直飞过来,带着凌厉的风,妈妈咪呀,这被射中骨头都会断,“趴下!”后面的人赶紧贴地趴紧,我一闪身避过,死狐狸,这一箭之仇,一定饶不了你。 “黄浦墨,我跟你有仇啊,一见面就往死里射我,我饶不了你!”我从草丛里跳出来,满脸怒气。 “珑儿!” “珑儿!” 两个男人惊喜地叫了起来,然后纵身一跃,飞了上来。那个两手叉腰站在草丛里,怒气冲天的不是玲珑是谁,两只眼睛发出的怒火能把东西燃烧,糟了,又惹到这丫头啦。 “珑儿,珑儿,哥哥可算找到你了,吓死哥哥了。”哥哥一把抱住我紧紧搂在怀里,“你把爹爹也吓坏了,为什么不给家里说就跑出来了,”哥哥带着浓浓的鼻音,声音有点哽咽,“快让哥哥看看,有没有怎样啊?”说完,哥哥把我上下打量着,“还好,还好,我们家的宝贝好好的。”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呢,魔头谁敢惹啊,”我夸张的说到。 “那倒是,我家宝贝是无敌的。”这个哥哥,遇到妹妹身上就这么自大了。 趴在哥哥肩膀上,我看向黄浦墨,他站在那里,满含微笑,眸子深邃,竟然是那么的玉树临风,让我恍然间有一种心悸的感觉。 穆然想到还有一箭之仇没报呢,“黄浦墨,我跟你有仇吗,一见面就往死里整我,是不是想谋财害命。”我从哥哥怀里钻出来,恶狠狠的看着他。 “我怎么知道我们堂堂的将军府小少爷会躲在草丛里啊,而且,这位少爷身手矫健,武艺高强,这只箭给他挠痒痒都不够。” 看着这家伙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真想揍他一拳,不过这马屁是拍对了,看在哥哥的面上不与他计较。 杜亮和几个手下看到我们这样,简直目瞪口呆,军师真是神奇,原来龙老弟果然大有来头。 为了实现让呼延大哥他们进龙家军,也为了平息这次剿匪事件,我带着哥哥和黄浦墨上山寨。 一路上,我给哥哥讲了我是怎么上山寨的,着重提到了军师徐季,是希望这个文人也能得到哥哥的重视,并且讲了我对呼延大哥他们的打算,让哥哥引荐他们进军营,哥哥也给我讲了他们来到这里的经过。 原来爹爹和哥哥看到我的留书后想到,去云里山要经过这飞虎山,这里有一群占山为王的土匪,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虽然我的功夫还不错,可毕竟年幼,而土匪人数多,想到这里真是吓出一身冷汗,爹爹突然想到前几天听到皇上提到过白城县令上奏剿匪一事,所以马上进宫面见圣上,请旨剿匪。皇上答应了,所以急忙调兵前来,而黄浦墨正好来找哥哥,一听急了,也要跟着,所以二人就带着一千士兵披星戴月的赶来了。 我回头感激的看了一眼黄浦墨,他皱着眉头,一副深思的样子,也不知在想什么。 第四章 飞虎寨(3) 来到山寨,将哥哥引荐给飞虎寨的各位当家人,他们才知道我是他们仰慕的龙将军的小公子,感叹真是一家将门啊,进而感慨军师的神奇。嘿嘿,要知道我是女儿身不知作何感想。 留下他们详谈,我急着让黄浦墨来看湖边美景。远峰青翠苍绿,湖水碧波洁净,还有水鸟盘旋其上。 “怎么样,黄浦墨,比起你王府的湖如何,”我献宝似的。 “一个小家,一个碧玉,都清秀可人,”黄浦墨毫不客气。 要是别人说出这样的比喻,我一定很鄙视他,可是黄浦墨说出却是那么的自然,和谐,甚至超脱。 “要是隐居在这里,养一群白鹅,让他们在湖里嬉戏,是多么的美啊!”湖面远处有一层薄雾缭绕,这时,姗姗来迟的太阳光透过薄雾,洒下点点金光在湖面上,更是美丽。“啊,我要给这湖起个名字,叫‘引仙湖’怎样,清碧的湖水引来美丽的仙子在此洗澡、嬉戏,黄浦墨,你觉得怎样?” “好名字,引人入胜,虚无飘渺,恰似仙家圣地,好名字!”黄浦墨不觉啧啧赞叹道。 “哈哈,黄浦墨,这是我的‘引仙湖’了,你是第一个来参观的哦,”我骄傲的看着他。 黄浦墨定定的看着我,没有说话,深邃的眼眸中闪烁着一种我说不出的光芒。在他的注视下,我突然觉得很不好意思,而且脸红心热。 “珑儿,你与小时候不一样了?”他突然迸出的这句话,让我瞬间凝固,冷汗直流,难道他发现我不是玲珑了? 第 1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3 章 “呀,黄浦墨,你的手指好长噢,长得像树蛙一样,”我赶紧转移话题。 “树蛙是什么?”他好奇的问。 “就是一种会爬树的青蛙,”我哈哈笑道,做了个鬼脸。 “哈哈,腿也比较长,”我用手指着他的腿,夸张的笑道。 “你这丫头,就知道盯着我的缺点看,”他假装生气道。 “我这是在赞美你,是说你的身材不错,高高大大,”然后笑得更大声了,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你的头也很大,笑的声音也大”这家伙,这么快就学会了。 “你知道我俩有什么区别吗?你这是恶毒、小气,我可是在赞美你。”看着他那吃瘪的样子,我得意极了。 盛夏的湖畔,留下了我俩一串串清脆的笑声。 回到寨里,哥哥他们已经谈完了,正如我所愿,备好了酒席,正准备开席呢,看着满桌的酒菜,我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 饭后,我对军师徐季说让他不要去军营了,我有很重要的事交待给他去做,结果军师说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正不想去呢。我决定开一家米铺,先在京城里开起来,然后逐渐把分号开到各大城去,粮食乃国之根本,一旦开战,充足的粮草是决定胜利的关键。我让他把有家眷不愿去军营的都带去开店,一是提供他们生活的地方,二是囤积粮食需要人手。虽然杜亮非常想进军营,可实在舍不得红姑,又见我那粮店需要人手,所以决定留下,和军师一起管理店子之事,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件好事。 这件事又需要一笔启动资金,我让他们去找黄浦墨,不知为什么,我对他有一种非常的信任和好感。 我大致对黄浦墨讲了这件事,他一口应承下来,但却非常惊讶,为我的长远想法,而且还拿那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让我忐忑不安,不知他是否在怀疑我了。 我和哥哥进行了长谈,哥哥不放心我去百花谷,说常百草这人脾气古怪,阴晴不定,而且那百花谷甚是隐秘,外人很难找到。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反复劝说哥哥,还时不时加上撒娇,后来,哥哥见我去意坚定,而且黄浦墨主动要求陪我前去,并保证一定带到百花谷,否则就平安带我回来,才勉强同意了。 哥哥带着山下的军队回京复命了,我看天色已晚,决定再住一晚,明天再启程。 站在寨楼上,看着静谧的四周,望着树梢昨日的那轮月牙,想起爹爹和哥哥对我浓浓的爱意,忽然觉得很伤感,这一去,又是几年享受不到那浓浓的亲情。感谢上苍对我的恩赐!不知道现代的爸爸妈妈怎样了,此时此刻可有想起他们的女儿,可惜那让他们骄傲的女儿远在几千年前,不同的时间、空间,再也回不去了,不知不觉两行思念的泪水流了下来。 也不知矗立了多久,忽然一件披风轻轻的披在了我的肩头,还带着丝温暖,抬头一看,是黄浦墨。看着我脸颊的泪痕,他掏出手绢来轻轻的擦着,我静静的看着他,在这如水的夜里,竟然有些痴了。 “黄浦墨,抱我一下可好。”他什么也没有说,张开手臂,轻轻的把我揽入怀里。靠在他的胸膛,深深的吸一口气,是一种淡淡的檀香,非常好闻,非常舒适,听着那强健有力的咚咚声,给人一种很安心的感觉,不知不觉,我就这样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前一晚睡过的床上,突然想起昨晚的点点滴滴,羞红了脸,在现代我也从没有和哪个年轻男子如此亲密过,在我那短暂的生命里还没来得及有男朋友呢,开得正灿烂的花把娇艳都留给了祖国。去吃早餐的路上,碰到了黄浦墨,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羞意又浮了出来,我强自镇定,大咧咧地走过,可明显看见了他脸上的轻笑。 早餐过后,留下了从黄浦墨哪里借来的银子,告别了飞虎寨的各位就在杜亮的带领下下了山。最舍不得的是红姑,看着我几乎眼泪汪汪,但杜亮搂着她,安慰她,哈哈这个大老粗还是会做温柔之事嘛。 山里蜿蜒的路上并排走着两匹骏马,时不时传来开心的笑语声。这两骑正是前去云里山的玲珑和黄浦墨,因为并不急着赶路,在一阵小跑后,干脆慢慢骑行,任马儿时不时去吃一口山上伸出的草叶。 美丽的风景,加上一位如此俊逸的年轻男子相陪,想让人心情不好都难。 “黄浦墨,下面的溪水真干净,我们下去休息一会吧。”我站在崖边欢欣地叫道。 这里的地势已经比较低了,所以下去倒不太费力,两匹马儿相依在一起吃草,看起来真像兄妹啊。 溪水真清澈啊,缓缓的流淌着,永不知疲倦,掬一捧在手,清凉清凉的,喝上一口,真是甘甜啊! 坐在石头上,用手玩似乎不过瘾,我脱去鞋袜,把脚伸了进去。 黄浦墨看见那双白白的玉足,小巧、秀气、白皙,真是越看越可爱,后忽觉尴尬,把头移向远处,这珑儿,一个女孩儿家怎么能随便脱鞋呢。 我在溪水里玩的很快乐,“黄浦墨,你也来,好凉快的!” “珑儿,别贪玩,这水太凉,久了对身体不好,快上来。”他伸出手来拉我,我毫不犹豫就把手递给了他。这还是我们第一次拉手呢,他的手有点大,刚好包容了我的小手,在这炎夏竟也是温润的。 他把我拉在石头上坐下,从怀里掏出一块手绢轻轻的擦着,动作是那么的轻柔,就好像捧着珍宝一样。 “黄浦墨,我唱首歌给你听吧,”突然很想唱歌,然后我就唱了: 有一种幸福叫安详 当心里不再迷茫 有一种幸福叫奉献 当看到微笑闪烁在他人脸上 有一种幸福叫包容 当心与心之间不再有恩怨 有一种幸福叫分享 当快乐在你我之间流淌 有一种幸福叫温暖 如流浪的游子回到了家乡 有一种幸福叫宁静 当风里只有古柏的清香 有一种幸福叫宁静 当风里只有古柏的清香 这是一首抒情的歌,黄浦墨一边听着,一边给我穿好了鞋袜。但是他听得很认真,而且很感动,轻轻说道,“珑儿,我从没听到这么优美的歌,再唱一遍好吗?”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只玉箫来。 黄浦墨会吹箫,我还没听过。 当我的歌声想起时,黄浦墨竟然合上了我的拍子,我才唱了一遍也,记忆太好了吧,牛!真牛!我竖起大拇指。 “黄浦墨,我教你唱好不好,对唱很好听的。” 然后我就告诉他我唱到哪里,他从哪里开始接,然后我们从哪里合起来,他听得很专心,嘻嘻我还没听过他唱歌呢。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4 章 然后我开始唱了,轮到他时,他很自然的就从“有一种幸福叫包容”接上了。他的嗓音很好听,很和缓,略带磁性,宛如一朵夏花缓缓开放。我们合作得很好,唱得委婉动听,当合在一起时,突然似乎有一种力量围绕着我们,唱完,两个人都矗在那里,我看见他的脸上有一种动容,眼里也有一种光芒。 我的本意是为了好玩,没想到我俩唱歌这么相合、融洽,以致制造了这么一种暧昧气氛出来。我一慌,脚下一滑,就要掉进溪水里,突然黄浦墨一伸手,把我紧紧搂在了怀里。“珑儿,”他的头放在我的发际上,轻轻低喃着,我一惊,“黄浦墨,你轻功好,带我飞上去吧。”他无耐地摇摇头,纵身一跃,直接落在了马背上。 不知道是不是他身上的檀香味太好闻了,还是他的怀抱太舒服了,我竟然没有推开他,任由他抱着,我想反正我才十二岁,可是我忘了我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心境了。黄浦墨的“玉焰”在前慢慢跑着,我的“雪豹”矫健的跟在后面,向“青镇”行去。 第五章 图纸 青镇是飞虎山和云里山交接处唯一的一个镇子,两坐山环绕着它。这是一个宁静的地方,这里人口并不太多,镇子也不是太繁华,镇子周围零星居住着一些农家。 由于一路慢行,所以入得镇来,天已插黑,在镇上找到一家“飞云”客栈,哈哈,正好把两座山连起来了,也算是有意思,干嘛不直接叫飞云镇好了。 掌柜的见来客了,迎了上来,“欢迎两位公子,吃饭还是住店?“ “住店,先把马好生照顾着。”我高声说道,黄浦墨比较喜欢装酷,不喜话多,当官的都这样,见得多了。 “小顺子,把客官的马匹好生照料着。”掌柜吩咐着。 那叫小顺子的小二上来牵走了两匹马,掌柜问我们:“两位公子要几间房?” “两间上房,”我答道。 我打量着这间客栈,楼下是吃饭的地方,有一些长条木凳和几张四方桌子,房屋和家具都略显陈旧,而这掌柜却是一个精瘦的老头,手里拿着一杆长长的烟袋,一双眼睛有点凸,但很有神采,和一般的乡村老人不同。 “老人家,请做点饭菜端到房间里,再烧点热汤。”我骑马累了,想在房间里吃饭,然后洗个澡,古人多称洗澡水为热汤。 小二引我们来到楼上,并没看到其他人,“小二哥,这里为何如此冷清啊?” “公子,你们从飞虎山过没有遇到土匪吗?”小二不答反问到,这小二也不同与一般的小二啊,说话很有调理性。 “是因为土匪,所以没有客商而导致的吗?”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十之八九。 “是呀,这里地处偏僻,都是大山,那土匪这么凶残,谁还敢来啊。”小二苦着脸说。 “那你们放心吧,以后可以自由走这条路了,土匪都归降了。”我安慰他 “啊,真的,假的,”小二眼里满满的不信任。 “你看我们不是安全的通过了吗?”我拍拍胸膛。 小二还想说什么,楼下传来重重的几声咳嗽声,小二赶紧下去了。 过了一会,小二送来了饭菜,没想到这地方简陋,但饭菜还是可口的。 吃饭的时候,黄浦墨在我耳边低语,“晚上睡觉警醒点,这个老头不简单,是个练家子,而且看他那只烟袋,是个点穴高手。” 难怪呢,这老头那么精神。 正聊着,洗澡水送上来了,乘在一个木桶里,黄浦墨就回房间了。 赶了一天路,风尘仆仆的洗个热水澡可真舒服,好在这个身体才刚刚发育,胸部不用绑,否则一定难受死了。 洗完澡,想着楼下的老头,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点穴高手是怎样的呢?不知是他的烟袋快还是我的枪快呢?哎呀,笨蛋,现在哪里还有枪啊,我懊恼的敲敲脑袋。对了,也许可以做一支呢!我突然灵光一闪,这个想法让我兴奋起来,从床上跳下,从包袱里拿出纸笔,坐在桌子边。这个煤油灯也太暗了,我从包袱里拿出我的宝贝,盒子一打开,满室生辉,这夜明珠果然是不同凡响,最环保的照明。 我先画了个手枪的外形,是按军用六四手枪做的,然后打算再每一部件分开画。突然传来敲门声,我一惊,难道是楼下的老头行动了,从包袱里掏出短刃,轻手聂脚走到门边,刚要把门拉开,“珑儿,是我。”吓我一跳,拉开门,黄浦墨走进来,我把手中短刃放在床上。 “看到你房间里的光有异样,所以。。。。。。”他话还没说完,看见了桌上的夜明珠,还有图纸。 “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 “嘿嘿,最世上厉害的武器,也是暗器!”你要见过就奇怪了。 黄浦墨静静的看着画图的玲珑,这丫头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她和小时候的性格迥然不同,还有,她的病是那么离奇的就好了,病好后似乎什么都知道,而且别人不知道的她也知道,难道是天上的仙子下凡? 感受到了黄浦墨异样的眼光,我抬头看着他,“我这个武器比较难做,画好之后,还得请你寻找江湖中的能工巧匠帮我做出来。”他点点头,什么都没说。 先画的是枪管,枪管的要求不只是坚硬, 抗压和高温。 另一个必备的特性是轫性, 也就是说枪管还要具有一定的弹性。 否则太硬会造成金属太脆的结果。将这些特性都写上,而且注明材质要钢管,一来由于弹头仍需在高速和高压的情况下通过枪管, 因此内部仍以钢来做最为理想。这个时代没有车床,估计管状必须手工做了,会耗很多时间。突然我想到可以用模子的方式,这样就快得多了,赶紧详细的写下来。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灵魂, 膛线的作法在于赋予弹头旋转的能力, 使弹头在出膛之后, 仍能保持既定的方向,膛线保证子弹行进方向旋转向前,如果没有膛线,子弹飞行的时候 是翻滚的,根本没有精度,所以我在这里特别备注了。但是膛线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所以得让它尽量简单化,还得化成这个时代的数据,这和黄浦墨讨论了好半天。 在枪身的画法上,我采取了先画出毛胚,然后对毛胚进行加工,材质是用铁,这里也采取了浇筑模子的方法,这样处理完后,其内部结构也就定型。 然后画出弹夹和子弹,二者必须完全吻合。但是所有枪支的子弹都要比枪管粗那么一点。这是因为子弹只有比枪管粗一点,子弹中的火药在推动弹头冲出枪管时才不至于漏气。才会使推动子弹的力量达到最大。因为枪管有一定的韧性,因此子弹不会将枪管胀破。每一点我都详细的做了备注,希望工匠可以看明白。 对于火药的配方,我想了想决定单独写在一张纸上,由黄浦墨找亲信配好,绝对不能流传出去,否则这对历史的影响太大。 夜已经很深了,窗外一片漆黑,小镇一片沉寂,在这样的夜晚,一个俊秀的小公子在画着稀奇古怪的东西,另一个同样风采的男子,静静的望着她,似乎痴了。夜明珠柔和的挥洒着它的光辉,似有无穷的力量,生生不息。。。。。。 。。。。。。 大功告成,我伸伸懒腰,好累哦,现在一定很晚了。抬头看看黄浦墨,他正瞪着我,眉头深皱,我忍不住伸手轻抚,“别皱了,再皱就成小老头了。”顺手把这些图纸收拾好,放入怀里。 “你哪里来的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语气中有点严厉,这是他第一次用如此的语气对我说话。 是我太信任他了吗?要告诉他吗?会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吗?他能接受吗?我呆呆的看着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黄浦墨看着玲珑受伤的眼神,忽觉得很心痛,一把抱住她,“珑儿,我不在乎,就算你是天上的仙子,我也要把你留住。” 只怕我不是仙子,而是一屡异世的鬼魂。 第二天早上我很晚才起床,昨晚睡觉时已经是凌晨了,好在一晚相安无事,我们所担心的并没有发生。 下得楼来,黄浦墨已经在楼下了,掌柜看着我下来,走过来,含着笑意,“公子,昨天多有怠慢,休息得可好?” 我满脸的诧异,这是唱的哪出啊。经过他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啊,这家客栈也是飞虎寨开的,作为山下的联络点之一,昨天听到我的说话,心中怀疑,所以连夜派小二上山了解情况。呼延大哥一听小二的形容就知道是我们俩,只是这粗心的杜亮竟然忘了告诉我们。 好在这掌柜是沉稳之人,这要是换作别的人,早就动手了。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5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5 章 我们向掌柜打听百花谷的位置所在。 “百花谷的位置很隐蔽,每年都有求医的,但都无功而返。具体位置不太清楚,好像是在云里山的南面,公子这前去,可要费些功夫了。” 用完早餐后,收拾好东西就准备出发了,我嘱咐黄浦墨在客栈等我,我去买点东西。当黄浦墨看着我拎着个大包袱进来,嘴里都可以塞个鸡蛋了。掌柜给我们准备了很多干粮和水,还嘱咐我们如果实在找不到就回来。 但是我相信,只要它存在,即使掘地三尺我也能把它挖出来。 看着自己每天半夜起来码好的文一瞬间就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心里真的很难过,但只能对自己说加油!加油!再加油! 第六章 云里山(1) 雪白的两骑疾驰在山路上,马背上是一高一矮两位公子,高的潇洒飘逸,矮的灵气娇柔。从客栈出来后,玲珑他们就加快了脚程,行到山的南边后,开始上山了。上山只有一条泥泞小路,只得放缓了马速,这一带的海拔并不高,山坡上长满了茂密的草,到处都是白的、黄的和紫的野花,树木倒是不多。这里的自然景色真是太美了,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天然的氧吧啊! 再往里走,树木多了起来,大多是杉树和柏树,野花也越来越茂密,药草也随处可见,有伞状白花的独活,黄色小花的柴胡等等,天啊,这里一定是座天然的“药山”,难怪百花谷要选在这里了。 云里山确实很大,我们在山中走了一天,越来越深人森林中,路上总会遇到小松鼠,拖着大尾巴,很是可爱,还有梅花鹿,在林中飞跃。因为林子太密了,没办法骑马,只能步行。 黑了,“珑儿,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宿,明天再继续找。”幸苦了一天,黄浦墨的脸上一点倦意都没有,而我觉得长时间马上的颠簸骨头快要散架了,刚开始对美景那份雀跃的心情再也没有了。 黄浦墨把我从马上扶了下来,这是一片树林外的开阔地带,我们好不容易走出来一片林子,迎接来的又是一片林子,一条小溪缓缓的流淌。冰凉的溪水洗到脸上,让人精神一震,吃了点干粮后,就打算安营扎寨。 我不想一整晚都在草地上以地为床,以天为铺。我在丛林里追击过贩毒份子,十分清楚,一是山上的夜里气温骤然下降,可不是白天所能想象的,二是我对于某种动物的害怕,是不受我大脑控制的,以至于我不敢形容给黄浦墨。 怎么办呢,这里又没有山洞?看着树林,我突然灵光一闪。 “黄浦墨,我们来建营地,你帮我砍树枝可好?”有内力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 “为这么可爱又聪明的小姐服务,是小生的荣幸!”这家伙,什么时候学得这样油腔滑调了,难道真是“近朱者赤”! 哈哈哈哈。。。。。。我一脚踹过去,他闪身躲过,我顺手从怀里掏出匕首朝他扔去,“啊,谋杀!”他接过匕首,干活去了。 我找了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跃到树上,选了几个粗壮的枝丫,把多余的剃去,就成了一个理想的平面,可怜我的短刃,还没有真正对敌过,就沦为斧子了。把黄浦墨砍来的树枝厚厚的铺在上面,再捆绑结实,一张天然的床就好了。再用几根粗树枝搭成一个锥形的顶,然后那个让黄浦墨瞠目的大包袱就隆重登场了,从里面拿出一块厚厚的棉布,把它围在圆锥的四周,俨然一个帐篷就做成了,又剃了些细小的枝丫扔在床上,使它变得柔软。再在棉布外面搭上一圈树枝做伪装,用树枝做了一扇门,关上门后,浑然天成,谁能想到这里会有一个“帐篷”呢。 黄浦墨望着我的杰作,眼里的崇拜可真是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啊! “珑儿,我有没有说过你是个天才啊!” “没有,但你有说过我是仙女!”我一点也不谦虚的望着他。 忙了这么久,确实累了,真想马上躺在我的纯天然“凉床”上啊。 “黄浦墨,你负责拿行礼上来。”谁让他轻功好。 啊,猫进来还真有点帐篷的感觉,成绩不错!就是太黑了,黄浦墨一掀帘子进来了,确切的说是门。我打开包袱,取出夜明珠,真是不错哦,又取出一块厚厚的棉布铺在下面,接着取出一床小棉被,这个东西可看得黄浦墨有点目瞪口呆了,“原来这么大个包袱,是装了这个,小生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啊!”嘿嘿,我尴尬地笑笑,“喂,我这可不是娇气啊,只是喜欢有被子的感觉。”把两个衣服包袱用来当枕头,脱去外袍放好,躺下的感觉真不错!看了一眼黄浦墨,他还楞在哪里,真是个呆瓜! “喂,你不睡呀?”我一把把他拉下来,“舒服吧?” 青青的树叶味道扑入鼻孔,感觉和大自然是那么的亲近,一天的疲倦似乎也消失无踪。手里拿着夜明珠把玩着,这光真柔和啊,一点也不刺眼,却还那么明亮,真是越看越喜欢,忍不住放嘴边亲了一下。黄浦墨静静的看着,忽然说到,“我要是它就好了。” 这家伙怎么变呆了。我感觉到他僵硬的身体,“把外套脱了吧,明天会皱得不能穿的,而且睡觉也不舒服。”他还是呆着不动,我坐起来,把他也拽起来,伸手去脱他的衣服,他那张俊脸霎时变得通红,“珑儿,我自己来。”哈,那么云淡风轻的一个人,也会脸红,真是可爱啊。 我把他脱下的衣服叠起放好,看着他僵硬的躺在哪里,觉得非常好笑,也躺了下来,拉过一边的薄被盖在我们身上,“黄浦墨,我才十二岁,是个孩子呢,你可别想歪了。”其实古代女子结婚很早,这个年纪已有早婚的,不是有诗云“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吗,我离十四也不远了。 两个人静静的躺着,这个静谧的空间好像有一种特殊的说不清的氛围,为了打破这种氛围,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转过头来,看着黄浦墨,他的眼睛很漂亮,非常有神,深邃,“黄浦墨,我们来玩个游戏,好不好?” 他眼皮微抬,嘴唇轻启,“又有什么鬼主意啊。” “玩我问你答游戏。” “你说花见了谁才会点头呢?” “风!” 这个没难度,换一个。 “咬一口走一步的是什么呢?” “不知道!” “剪刀嘛,笨蛋!” “不借助任何工具,人怎么才能在湖面上行走呢?” “轻功!” “为什么是轻功,应该是结冰嘛。” “为什么就不是轻功呢,这又不是工具,和冰差不多啊。” “我说不是就不是。” “你这是赖皮。” “我就赖皮怎么样。” “我是女孩子,你应该让着我。” “你是女孩子吗?” “黄浦墨,你可恶加十级!” 。。。。。。 。。。。。。 一串串欢快的笑语从树枝深处传来,听得天上的星星也笑了,月儿也轻轻的依着树梢打起了瞌睡。 第 1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6 章 黄浦墨看着怀里的小女子,嘴角含着笑,不知道做了什么好梦,那么小巧的鼻子,白皙的脸庞,可爱的嘴唇,真是越看越爱,这是林中的精灵,天上的仙子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让自己这么的关心,这么的牵挂,我的珑儿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多渴望让你当我的王妃呀!黄浦墨现在还不知道,在以后的几年中自己时刻忆起这温馨的一幕,刻入骨髓,相思成灾。 我从鸟儿的啼叫声中醒来,这一觉睡得好香,好温暖好安心,也不知是什么时辰了。温暖!我一惊,挣开眼,原来我与黄浦墨相拥而眠,他的头抵在我的额上,我的手放在他的腰上,这么暧昧的姿势。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黄浦墨那含笑的俊颜,我竟然和一个男人这么亲密,感觉到自己脸烧得厉害,不知道该说什么。 “早”我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一样。 “原来珑儿也会有害羞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不知害羞为何物呢。” “黄浦墨,你不损人会死啊。”我假装愠怒的说到。 突然外面传来“吱吱”的声音,我们一惊,掀开门,哈,是一只小猴子,竟然是一只金丝猴,全身金色的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非常艳丽,翘着小嘴,尖尖的爪子,长长的尾巴,体态优雅,真可爱! 我从干粮包袱里拿出一根香蕉,“过来,小家伙。”这小家伙竟然不怕生,抓着香蕉就吃起来,嘿,还会剥皮呢。 早上还是吃的干粮,收拾停当我们就要向另一个树林出发了。这只小猴子和我们已经混熟了,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boots”,这是我经常看的一部动画片,里面那只小猴子就叫这个名字。 现在我们的成员里多了一只猴子,所以一路上就更热闹了。 第七章 云里山(2) 出了这个林子我们就惊呆了,这才是真正的美景啊!到处是野花,远处有一个湖泊,外形像是月牙儿,野花绚烂的盛开在了湖的四周,突然想起一篇文章写的:野花遍地都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小时候就会背了,可到了现在才真正的领悟到它的美。 最多的是赤芍和柳兰,红得遍地,勿忘我幽蓝幽蓝,独活张着白白的伞摇弋,水毛茛一片金黄。。。。。。。大多数既是花更是药草。 月形的湖静静的仿佛存在了千年万年,若没有这些野花的相伴,无疑是寂寞的,而野花,若无湖水的欣赏,唯有自开自美自落。 湖水非常清澈,近的地方可以看见水里的石头,小小的鱼儿来回穿梭着,这种高山湖泊里生存的应该是一种冷水鱼。 湖的上端是连接着一条峡谷,非常陡峭,山上的积雪化了流下的水穿过峡谷,又汇聚到这里,从湖的另一段再流淌到其它的地方。但奇怪的是,这一切都是在暗中进行,是那么的静悄悄,根本就听不到一点水流的声音。这云里山可真是具有北国风光之雄浑,又具有南方山水之娇秀啊,山顶白雪皑皑,山林犹如画屏,湖周繁花似锦。而这湖水竟然跟着时辰的不同变换着颜色,时而碧绿,时而湛蓝。这可真是人间仙境,恍如隔世啊! 我们都沉醉于这么美的景色中,挪不动脚步。黄浦墨笑我痴傻了,其实他不也一样。 后来我们终于还是启程了,整个下午,我们走遍了云里山南面剩下的地方,都无所获。这云里山北面多是树木和嶙峋的怪石,但这南面却多为成片的草地,像一个天然的牧场,所以并没找到比较奇特的地方,除了湖这里,都是草场,所以我们最终又回到湖这里,打算安营扎寨。 按昨晚的方式,我们又找了棵树做了一个帐篷,深夜吹来的寒风实在让人不能忽视,其实是黄浦墨在做,而我正忙着用一个小锅子煮东西,这也是我在山脚的镇上买的。好不容易在湖里抓到两条鱼,这是一种大红鱼,学名哲罗鲑,味道鲜美,能长很大。一会儿,鱼汤的鲜味就飘散出来,让人食欲大振啊,撒入一些带来的盐,就更味美了。 我和黄浦墨喝着美味的鱼汤,就着干粮,吃得非常满足,这是两天来第一次吃上了热呼呼的东西,感觉非常惬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办法洗澡,因为水特凉,纯粹的冰山融水。 晚餐过后,我们就回到树上帐篷里,黄浦墨竟然给了我一个惊喜,帐篷里放着一束野花,虽然外面漫山都是,可这是属于我的,多么让人开心啊。经过昨晚,黄浦墨也没有那么拘谨了,还跟我开着玩笑。今晚这里多了一个成员,就是boots,睡在我的脚边,不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喜欢粘着我,因为金丝猴在幼年时期,是非常受母亲保护的,连它的父亲都不能亲近到享受天伦之乐,一定是它的家遭遇了什么变故吧。 “珑儿,唱首歌吧,”黄浦墨突然说到。 唱什么呢?想了想我就轻轻的哼唱起来。 夜夜想起妈妈的话 闪闪的泪光鲁冰花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 地上的娃娃想妈妈 天上的眼睛眨呀眨 妈妈的心呀鲁冰花 家乡的茶园开满花 妈妈的心肝在天涯 夜夜想起妈妈的话 闪闪的泪光鲁冰花 啊。。。。。。 夜夜想起妈妈的话 闪闪的泪光鲁冰花 唱到后来,我的声音哽咽了,想念妈妈的心在这陌生的地方,清凉的夜晚如洪水般爆发出来,泣不成声。黄浦墨紧紧的搂着我,我就那么蜷在他的怀里,哭累了后,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后,脸上还留着昨晚的泪痕。看着外面天蓝、水清、草绿、花红,我似乎忘记了昨晚的伤心,又快乐起来,嘴里哼着儿歌,做着简单的早餐。在山坡上采摘了几种可食的野菜,清洗干净后放着待用,水烧开后,从包袱里拿出面条,撒入锅中。 黄浦墨倚在树干,看着我做这一切,“珑儿,你就是拿出一只鸡来我也不会惊讶了!” “鸡是没有,但蛋还是有两个的。”说着我又掏出一个盒子,里面放着两个包裹好的鸡蛋,拿在手里冲黄浦墨得意的笑笑,他无奈地摇摇头。 把菜叶放入锅里,再打入鸡蛋,放入掉料,两分钟后,香喷喷的面就好了。盛好一碗递给黄浦墨,“王爷,请用早膳。” “谢娘子了,我们一起用吧。” “黄浦墨,你找抽是吧,吃本小姐的面还占便宜,是不是不想吃了。”我怒喝到。 这家伙实相的赶紧端过面跑一边了,“嗯,真香啊,闻一下舌头都没了。”说着夸张的把碗端到鼻子边使劲的嗅着。 早餐过后,我们详细地讨论着这两天所走过的地方,看看有没有遗漏的可疑之地,讨论来讨论去,最后觉得唯有我们待的这片最有可能,因为这里有山有水有花,是最适合居住的,而且是很多的花,才能不负百花谷之名。但是这里并没有有人居住过的痕迹啊。唉,真是此时才知什么叫“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啊。” “珑儿,我再四处看看,你等在这里。” 我点点头,“你小心点。” 黄浦墨感觉心头一暖,“你也要小心,有什么就大叫。”然后施展轻功飞了开去。 黄浦墨走后,我和boots嘻嘻哈哈玩闹,在湖边捡石头,在山坡上采野花,还在林中飞跃,boots抓着树枝,我抓着飞索,宛如人猿泰山,一人一猴玩得不亦乐乎。后来我在林中看见一只山鸡,哈,这么好的美味,绝不放过你,掏出飞镖看准了扔过去,山鸡扑到在地上,死翘翘了,boots一看,吓坏了,一溜烟就跑没了。 拎着山鸡,来到湖的下游,把它褪毛,掏去内脏洗净。怎么吃呢?突然想起山村野味的鼻祖--洪七公来,那就做叫花鸡吧。用调料腌好后,再去林子里捡了些蘑菇,洗净后填在鸡肚里,用大片的叶子包裹起来,外面抹上一层泥巴,在地上挖个坑,埋起来,再上面烧火,用柴火的余烬把它烤熟。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7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7 章 一道白色的身影飘过来,黄浦墨回来了,怀里捧着几个野果子,boots跟在后面,“怎么样?”我急切地问道。 “有点眉目了,”黄浦墨一脸的凝重,把怀里的果子递给我,“这是boots找到的,我看见他从那边的山哪里出来的,可我看了,哪里并没有出口,我想,那一定是个迷魂阵。”说着还用手指了指湖的上游。 “你的意思是说,那里的山本来没有封口的,正因为这个迷魂阵,所以在外人眼中,它是一片完整的山。” 黄浦墨点点头,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 “你也不会解吗?” “如果是一般的阵也就罢了,但这个是一种古老失传的阵法,我曾在一本书中看到,叫‘章了,里面有这么一段: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象是无关痛痒,使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 我觉得这段文字俨然说的就是眼前这为,以前我和南宫老师下棋时,虽然也是凛然不动,那一是因为我棋艺比南宫老师高出很多,二是我也争的。不像眼前这位,可真是泰山压于眼前也不抬头的,棋艺能好过我吗?岂有此理! 气鼓鼓间,突然一个声音传来,“光顾着玩,羊都不烤了!”我们抬起头来,结界开了,啊,哪有什么山嘛,根本就是一条平整宽阔的大峡谷,里面繁花似锦,鸟语花香。 一个老头从里面走了出来,只见此人长眉长发,发快拖地,眉及肩,不知有多少年没剃,从山谷里走出来如野人般。我一下就从地上跳起来,“哇,师傅,山野虽然条件简陋,可也不至于此吧,头发都不用梳,眉毛也不剃。” “扑哧,”这个黄浦墨,涵养哪去了? “你这臭丫头,诱我出来还挖苦我。”声音倒很洪亮,带有几分翘皮。 “师傅,您老是个老顽童吧。” “睡允许你叫我师傅的?”老头兴师问罪的表情。 第 1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8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8 章 “师傅,收我为徒好处无穷哦,每天可以变着花样给您老人家做好吃的,还可以给您洗衣、捶背,逗您开心。。。。。。”没词了,说了这么多怎么没反映啊。 有了!掏出匕首,砍下一块叻排递给常百草,“师傅,这是精华部分,孝敬您老人家。”这老头二话不说,接过来就啃。现在这只羊烤得正是时候,金黄金黄的,外焦里嫩,香味四逸。这种高山上的野生羊肉质肌美鲜嫩而无膻味,吃到嘴里不肥不腻,嘿嘿,吃了我的还不成为我师傅,我暗自窃喜。 常老头一边啃羊排,一边看着黄浦墨,“你小子还行,知道我这个阵的厉害,你们要是强行闯入,只怕。。。嘿嘿,吃东西。” “师傅啊,我才是您的徒儿,又活泼又可爱,手艺又好,您干嘛夸他啊。”我可吃味了。 “味道怎么样?师傅,等你以后教了我药草知识,我放入药草汁后,烤出来的羊,我敢打赌,一定更美味。” 我这师傅只顾着吃,也不答话,我又砍下一大块递了过去。 “小师妹,别光顾着孝敬师傅,也给我这师兄留点啊。”远远的一个白服青年走了过来,今年流行穿白! “啊,师兄!师兄!我在这里,”我高高的举着手,跳着,唯恐别人看不见,那热情的程度俨然受压迫的奴隶看见了解放军,亲人啊! 第九章 白衣师兄 那白衣男子走得近了,天啊,怎样一副容貌啊,真是面如冠玉,眸如寒星,和师傅一样好一头长发,如乌瀑般,腰悬一把宝剑,棱角分明的嘴唇噙着一缕潇洒肆意的微笑,白色的长袍更显得身材修长。看着他,这美丽的景色也黯了颜色,岂止是俊逸,那种飘逸空灵的气质任何人都无法模仿。 真是气韵悠淡,如行云,如流水。 我一时看得呆了,他也就静静地立着任我看,天啊,这怕是林中的精灵吧! “玲珑,口水出来了!”黄浦墨在旁边吃味了。 “小师妹,你叫玲珑,我以后喊你珑儿可好?”说话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如山泉在你心里流过。我不知不觉的点点头。 “珑儿,回神了!”有人摇我的肩,是黄浦墨,我怎么了,眼里充满迷茫,望着黄浦墨那张铁青的脸。 “黄浦墨,你干嘛捏我啊,好疼!”我朝他吼道,又转向那个男人,“师兄,你是不是这山中的精灵啊,我好喜欢,你把我也变成精灵好吗?” 一句话雷倒了三个男人。 “好,你做了我的师妹,以后就是这山中的精灵了。”男子温和的说。 “慢着,谁答应收她了?” “师傅,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你连拜师礼都吃了,没道理不收啊。”那男人轻描淡写的。 “师兄,你太有学问了,我对你的敬仰真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一脸的崇拜,估计他说盐是甜的我也决不反对。 “好了,收了,再说下去,羊肉都要倒出来了,也好,这山中太寂寞,给你作个伴吧,不过她的功夫由你来教,我可不管。” “好也,师兄,你真好。”我上前拉着他的手,好像表错情了,没关系,师傅不会计较的。 “珑儿,你发花痴啊!”黄浦墨上前,一把扯开我的手,他今天怎么了,和以前风度翩翩,淡心的他完全不一样了。 “在下欧阳轻尘,请问这位兄台如何称呼?”欧阳轻尘问道。 “在下黄浦墨,”黄浦墨沉声答道。 两位俊男的眼神交织在一起,我暮然感到空气中有电流涌动。 “小师妹,请问这位兄台与你是。。。嗯。。。什么关系?”欧阳轻尘看着我却是很和蔼。 “嗯。。。嗯。。。”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们是什么关系呢,相处时间很短,但我很信任他,和他在一起很安心,这与哥哥给我的安心是不一样的,那是亲人吗?可我们又像朋友一样相处,是朋友?好像又都不是。。。。。。 “她是我未婚妻?”黄浦墨淡淡的笑道。 “啊!” “啊!”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哦。。。未婚,就是还没嫁了,很好!很好!!”欧阳轻尘一副咸淡的模样。 这二人都是腹黑高手,小女子还是快闪吧。我拉起地上的师傅,“师傅啊,我们到谷里去吧,徒儿还没有见过我的新家是什么样的呢。” 我吹了声口哨,两匹马跑了过来,把包袱放在马背上,小猴子boots坐在我的小马上,挽着师傅,哦,百花谷,我来了。对了,两位帅哥,请抬好烤羊,这可是我们的晚餐哦。 百花谷果真不是个一般的地方,师傅您找的好地方啊。我牵着马儿跟着师傅走进去,黄浦墨和欧阳轻尘跟在后面,这里布的有阵,实在不敢乱走。山谷比想象中大得多,而且很平坦,连接着山的两边,具有峡谷的凄迷情趣,旁边不远处流淌的小河,又有诗意和浪漫,二者互相融合,互相渗透,有着难以言语的和谐与深厚。到处绿草茵茵,花儿绚烂,这里的花不全是野花,还有人工精心培育过的巨大芍药,牡丹等等,还有从野花里选出的优良品种。这里既是天然的美,也是野性的美。随着我们走过,惊起了几只小鸟,远处有一排房舍,果然是“白云深处有人家”啊! 一共有四间正屋,其中三间是卧室,一间是药庐,还有一间偏房是厨房,欧阳师兄带我们一一参观,最后带我到一间卧室,从今后这就是我的了,黄浦墨和师兄挤一下,反正过几天他就走了。 “小师妹,山野之地比较简陋,委屈你了。” “师兄,你没听过‘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吗?” “好个‘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师妹,好文采啊。”欧阳师兄赞叹道。 不好意思,是盗版,汗颜啊! 我和黄浦墨好几天没洗澡了,晚上烧好水让他拎去,在这里没有丫鬟了,什么都要自己动手,但我非常开心,做什么都很起劲,我以前就是这样长大的,难道过了两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就会忘记吗。 洗漱过后,一阵琴声传来,悠扬、清脆而婉转,如黄莺出谷。走出门去,原来是师兄在院子的石凳上抚琴。师兄抚琴的样子真是太美了,那么的优雅,飘逸似仙,我一时竟又看得呆了。 月儿升到中空,洒下清冷的光辉,整个院子十分明亮,但山谷里分外静谧,唯有琴声在飘扬。。。。。。 我挪到桌边坐下,静静地享受这天籁之音,突然一件披肩披上了肩头,我回头一看,是黄浦墨。他站在我的旁边,凝神听着这琴声,伸手入怀,掏出玉箫合了起来。琴声悠扬,清越,箫声低沉、悲凉;琴声如泉水叮咚,箫声似女子哀怨。本以为二者为不同风格的乐器,可没想到和在一起竟然是那么的和谐、动听,如千般柔情,万般婉转。 两个谪仙般的人物,在这清凉的夜里,合奏着一首千古名曲,这二人心意相通,其乐融融,配合得天衣无缝。 一曲奏摆,二人放下乐器,相视一笑,眼里竟是惺惺相惜之意,真是“江湖一笑泯恩仇”啊,唉,这么快就化干戈为玉帛了,没劲。 第 1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9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19 章 夜里睡得香沉,那动听的琴箫合奏一直萦绕在耳边,久经不绝,这大概就是古人形容的“余音绕梁,三月不绝”吧。 第二天,欧阳师兄就向我们详细的讲解了谷口的迷魂阵,我学得很用心,一是好奇,终于接触到了古人的阵法了;二是我希望可以用到以后的战争中,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嘛。 师傅果然当了甩手掌柜,每天都在屋子里写啊,记啊,只对美食感兴趣,听欧阳师兄说他老人家是要把毕生成果写出医书,以传后世。 又过了两天,黄浦墨要回去了,虽然他很不想走,可是他还有王妃娘亲要照顾,还是皇帝的臣子,还有墨字军,这些都是他的责任。 “珑儿,真希望有一天可以摆脱这些责任,和你潇潇洒洒行走江湖!”他的眼中充满了无奈,也充满了向往。 我把先前在客栈画好的手枪图纸交给他,并详细的讲解了一番,然后对那篇火药的配方一再的嘱咐千万不能流传出去,否则会天下大乱。 黄浦墨牵着马儿,我跟随在他身边,送他出谷。早上的霞光洒满了整座山谷,穿透了云雾,非常漂亮。 “珑儿,山里的冬天非常冷,你现在没有内力不能抵挡寒冷,一定要注意增加衣服。”话语里有着浓浓的不舍。 “黄浦墨,现在才夏末呢,冬天还早呢,再说你已经说了几十遍啦。”我很感动,却故意装作不耐烦的语气。 我们停在湖边,黄浦墨看着树林边的那颗大树,他在看什么?哦,那是我们的“帐篷”,那里面留下了我们美好的回忆,和他温暖的怀抱。 “珑儿,不准和你的师兄太过亲密!” 啥,这都要管,太宽了吧。 “珑儿,不准和你的师兄上去,”真是霸道!不过,这个我可以答应你,那是属于我俩的地方,以后想你时我会上去看看。 “想家了就回来。” 。。。。。。。。。。。。 后来,我们都沉默了,只是盯着湖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变换着颜色。 “黄浦墨,我给你唱首歌吧。” 长亭外 古道边 芳草碧连天 晚风扶柳笛声残 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 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天之涯 天之涯 地之角 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 今宵别梦寒 这是一首送别的歌,顿时一股伤感的氛围围绕在我们之间。 “青山永在,绿水长流,黄浦墨,我们后会有期!” “珑儿,我希望下次再见时,你能喊我‘墨’”这是黄浦墨骑马奔驰而去甩下的最后一句话。 第十章 内功 黄浦墨的离去让我有点伤感,但谷里的新生活很快就让我欢喜起来。 我每天过得都很充实,先跟师兄学习内功,这是师傅独有的内功心法,一般医术高强之人都有一身好功夫。这套心法是以采取日、月精华为主,吸取大自然灵气为辅,即“以天炼人,以物炼人”之意。练功时,双腿盘坐,双手放于膝盖上或小腹上,目视东方,周身放松,心平气和,集中精神默念内功心法。因为这套心法是以天地万物为精气,所以越是空旷之地,越是环境优美之地,越是高耸之地,所收到的效果越好,即事半功倍之说。 以前练功虽然枯燥,但是在不停的运动之中,可现在练内功,需要静心打坐。一开始几天,我如坐针毡,因为我生性好动,后来还是长年苦训的军旅生活所磨练出来的坚强意志让我静下心来,使我明白这只是不同方式的训练而已。 有的时候我一打座就是一天,从清晨太阳的第一缕光线到月上柳梢,连师傅都十分佩服,说当初师兄也没我这么坚强的意志,何况我还是个女孩,看来这个徒弟还算满意。很多时候,师兄会带上我飞到山顶,等待日出。我喜坐着练功,而师兄常用站姿,立于山巅之间,整个人仿佛融入了天地之中,在清风的吹拂之下似要凌风飞去。 天气不好时,我就到药房认识药草,虽然很多我在医书上见过,但和实物还是有所不同。我认真的学习它们的各种特征和药性,并按照师傅的吩咐制作药丸,存档等等,也有的时候帮助师傅整理资料。 我们的娱乐节目大多是下棋,下棋也是培养性情涵养的方式之一,对我练功也有帮助,所以经常三人围棋、象棋激战。当师傅和师兄知道象棋是我设想出来的时候,惊讶的程度可想而知。 另外让我热切想要学习的就是轻功,但师兄先让我在内功上多下功夫,以后再教。每次看到师兄飞来飞去,我眼馋得很,次数多了,也就传授于我了。原来这轻功是以丹田内功作基础的,难怪师兄让我以后再学,丹田内功就是以特定的方法锻炼人身三宝精、气、神,使百脉通畅,丹田之气充盈。因需要将气提起或沉浊,知道不能急于一时,就先把心法口诀记熟。 这天清晨,师兄把我带上山顶,由于我体内还无内力,不能抗寒,所以师兄说乘着天气好,尽量在此修炼,等天气转凉再在谷中修炼。飞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山石、林木都在脚下掠过,师兄的轻功真好,带着我也没换几口气,就到了山顶,脸不红气不喘,也不知我练到这个地步需要多少年。 正练着吐纳,突然太阳光出来了,穿过层层云海,洒下一串串细小的金光,如水帘般,突然云层把光线反射回来,形成一个巨大的彩色光环。天啊,是云海佛光!我在心里惊呼到,赶紧默念口诀,凝神屏气,将身心融入这自然的奇景中,吸取这天地的精华。 练功的日子虽苦,虽平淡,可生活中却总是其乐融融,尤其是和师傅、师兄一起研制药草的时候。我会淘气地去拽师傅的胡子,师兄的笑意里都是对我的宠爱,这里也并没有因为我这个女孩子的加入而让我做很多日常的杂物,这些依然是师兄在做。他说这里水冷,女孩子娇气,受凉不好,真是句句暖人心。 两个月就这样过去了,现在已经是深秋了,红的枫叶、黄的桦叶遍山暖色。百花谷在繁花落尽后,山绚水秀,天高云淡,依然美丽。凉意开始不分时候,从早到晚都能感受到。这可真是“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我在镇上买的厚衣服已经穿在身上,可师傅和师兄还是一身单衣,师兄依然白衣飘飘,师傅依然邋里邋遢,可我们三人的心都是那么的欢快,亲密无间,宛如一家人。 一天,正在打坐时,突然感觉到丹田里有一股淡淡的温软的气流凝聚,念动口诀,竟然可以慢慢的全身游走。啊,我练成气了!真是惊喜万分。再运行一遍,真的产生了热气团,并非只是意念,将此热气引导全身,穿针走线般,游遍各个穴位,最后凝聚头顶,再沿任督二脉下行,回至丹田。 “师兄,师傅,我练成气了!”我一路嚷嚷着跑到药庐,师傅和师兄正在配药,我详细地讲解了整个过程,他们听了都非常高兴,因为师兄说要三个月才能小有成就呢。 第 1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0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0 章 “珑儿,从明天开始你就可以连轻功一起练了。”自从黄浦墨走后,他就不再喊我小师妹了。 听到这句话多么让人开心啊,神秘的轻功,我来了。 总看到师兄两足一蹬,就能跳高和跃远,起如飞燕掠空,其落如晴蜒点水,着瓦不响,落地无声。可轮到我练习时,却总是摔个狗啃泥,当师兄来喊吃饭时,我满头满脸都是泥土,沮丧着脸,唉声叹气。 师兄爱怜的摘下我头上的草,“傻丫头,这急不来的,我连了二十年也才这点成就。” 我知道师兄说的是安慰我的话,因为师傅曾对我说过,师兄十五岁时已经扬名江湖了。仗着一张琴和一身内力惩戒了多少邪恶之徒,而高超的医术又救活多少黎民百姓,江湖人尊称为“玉面公子”。 后来我突然领悟到,人之所以不能漂浮起来,是因为有地心引力的作用,所以地球上一切物体都下坠,若要往上飞,则需要一种力来和地心之力相抗衡,就如飞机要飞上空中,必须借助发动机所产生的冲力。如果我体内充满浮劲,提起这气,自然就身轻如燕,翱翔天空了。 这种领悟果然让我踩到了轻功的诀窍,三天后,我竟然偏偏倒倒跳到了大树上,哈哈,这是我第一次没有借助飞索而跃起。虽然姿势很难看,没办法和师兄的偏若惊鸿之姿相比,可我还是非常的开心。 师兄说随着内力的增强,会跃得更高,更远,我十分地相信。 这天师兄说要带我去摘果子,这是我最喜欢的活动了。深秋的季节,山中的野果都成熟了,我已经摘了好些回去,酿成了果酒,师傅和师兄都非常喜欢,所以打算再酿点。 山中的野果子非常多,有桃金娘,茅莓,金刚果,金樱子等等,但我喜欢选择那些带酸甜口味的,比如茅莓,拿来酿酒,喝一口,提神醒脑,胃口全开;野橄榄拿来制作果脯,初入口,甘甘的,稍涩,咀嚼过后,甜到心扉。。。。。。 我和师兄一边摘果子,一边打闹,玩得正欢,忽然听到对面山崖一声凄厉的尖叫传来。定睛看去,原来是两只巨鹰和一蟒蛇正在激战中,奇怪的是那鹰竟然落了下方,按常理推断,理应蟒蛇打不过鹰啊。两只鹰力气减弱,节节后推,似乎中了蛇毒,不过,那蟒蛇也没占到好处,身上被鹰琢得遍体鳞伤,有一只眼睛也瞎了。不远处的岩壁上有一个窝,一只小鹰在里面发出悲惨的哀鸣,它似乎也知道自己快变成孤儿了。 二物争斗的旁边长着一株小树,小树上挂着三个红红的果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娇艳欲滴。难道它们是在争夺此物? “师兄,你看那是什么?”我指着红果子的地方。 “天啊,那是红参果,让这三畜生得了去,岂不暴殄天物,珑儿,我去给你摘来。”师兄说着就纵身飞了过去。 “师兄,要小心啊!”这三物可都不是像一般的动物那么好对付,它们守了这红参果这么久,好不容易盼到成熟,怎会轻易让别人得到。 待师兄到得崖顶边红参处,一只鹰已经被蟒蛇的又一口毒气喷中,奄奄一息,掉落山谷。另一只鹰见自己的伴侣没了,气愤地扑起反击,可惜因为中毒太深,力道不够,被蟒蛇躲过,反被其缠住。师兄抽出宝剑,往上一跃,向蟒蛇刺去,那家伙竟然反应也很灵敏,马上抛开鹰,张开血盆大口,向师兄喷出一口毒气。这家伙,也不打听打听,师傅精通毒药,师兄虽然不愿学,可也是耳濡目染。师兄大袖一飞,扇去毒气,长剑一挺,使用了个“粘”字决,长剑如脱缰的野马,向着蟒蛇冲去,气势如虹,正中七寸,蟒蛇狂翻着身体,跌下崖去。 那只鹰见有人替它报了仇,向着小鹰发出一声哀怨的啼叫,然后用一种恳求的眼神看了看来人,飞起来,盘旋了几下,用尽全身的力气冲向崖壁,头颅迸裂而亡,也掉落山崖。 看到此处,我不禁感觉有点悲凉,为那两只鹰,多么骄傲的,多么深情的鸟啊。 师兄摘了那三枚红参果,放入怀中,再到鹰巢里取了小鹰,连纵几下,飞了过来。 我把小鹰捧在怀里,轻轻的摸摸它的羽毛,可怜的小东西,还瑟瑟发抖呢。它抬起哀怨的眼睛看看我,又埋下头,在我怀里寻找慰藉。 第十一章 红参果 回去的路上师兄已经给我讲了这红参果的功效。原来它要三十年才能长大,再过三十年开花结果,再三十年后果子才能成熟。每一颗果子,可以增加十年功力,没想到在这样的机缘下竟得到了三颗。正好给我作提升功力之用。 到得家中,师兄把三枚红参果之事告诉师傅,并说了来龙去脉,师傅看着红参果唏嘘不已,显然他也是第一此见到。把它放入我手中,让我赶紧回房吃掉,然后运功消化掉药力。这东西如此珍贵,虽师傅和师兄对我万般疼爱,我自是舍不得自己独吞,分给二人一人一个。但师傅说他已有一甲子功力,这个对他没用;师兄也说他内功深厚,自是用不着,我才刚刚开始修习,正需要。但我实在坚持师兄要用一个,好说歹说,师傅也劝说,师兄才决定服下一个,于是我二人各自回房。 红参果拿在手里,娇艳欲滴,稍一用力就会捏出水来,入口即化,十分甘甜,饱满多汁,一下子流入喉咙,一股热气直冲丹田。我赶紧凝神抱腹,运气调和。这股气宛如一种神奇的能源,随着我的运行在身体里游走,十分的灵巧。 我能感觉到这股能源在我的经脉里十分充盈,而且它在不停地向丹田汇聚而去,在丹田处形成一个漩涡,高速运转着,最后这股越来越快的能量如剑般冲向全身经脉,所到之处,屏障全消,直到任督二脉,受到阻止,再不能前进一点。我又把第二只红参果吃下,如第一只一般,这股能源在丹田里和开始那股融合在一起,形成更大的漩涡,直接冲向二脉,竟然冲过去了,霎时感觉四肢百骸充满了冰凉的力量,舒爽无比。想必我是打通了身上的七经八脉,那以后再修习内功,这天地灵气,岂不是源源不断,为我所用。此时我的头顶已经冒出阵阵白烟,我自是不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两个红参果的功力被我消耗殆尽。我的呼吸渐渐平稳下去,突然发现我的感觉器官竟然出奇的灵敏,能听到远处小溪静静流淌的声音,风吹树叶落的声音,真是太神奇了,需要练二十年才有的功力竟然让我转眼间即获得,怎不欣喜若狂。 我听到了隔壁师兄开门走出来的声音,我赶紧从床上跳下来,竟然身轻如燕,换下已经湿透的衣服,拉开门,师兄等在门口呢。 “恭喜师妹,成为武林高手,”这家伙挖苦我呢。 “师妹也恭喜师兄一再添十年功力,二有一武功高强的师妹!”跟我斗,哼! “珑儿,你不打算试试轻功吗?” 我正有此意,顺便也好让师兄指点一下。 来到一棵大树面前,凝神运气,然后脚一蹬地,往上一串,哈哈,竟然跃到了半空中,而那棵树还在脚下呢。脚下虚浮,让我心中大骇,惊呼“师兄,救命啊!”,这一呼不打紧,气一泄,竟直直往下掉。“师兄啊,师傅啊,”我的惨叫声响起了整座山谷,惊得飞鸟高飞,走兽奔跑。 话还未落音,人已在师兄的怀抱里,我一把紧紧抱住,呜呜的苦了起来。 “哈哈哈哈。。。。。。出去可千万别说是我的徒弟,丢脸!”什么师傅嘛,就会落井下石。 “哼,晚上的红烧狮子头也不认识你。”我苍白着小脸从师兄怀里抬起来,对着师傅做个鬼脸。一听这话,师傅不说话了,板着脸,转身进了药庐,我得意的嘿嘿笑出声来。 “你这丫头,也太不小心了,如果都像你这么练功,我估计这门功夫是要绝迹了。”师兄半带玩笑半是关心的说。 “我怎么知道会跳那么高,吓死人了。”我拍拍胸口,还有些后怕,突然想起师兄还抱着呢,脸一红,赶紧溜下来。 师兄给我讲了飞跃的诀窍,并带着我一起试飞了几次,我一下就找到了感觉。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叫轻功,因为既要轻,又要稳。真正的飞起来,如飞燕掠空,不留一丝痕迹,传说中的草上飞,雪中飘,水面飞行,也不过如此吧。 虽然增加了二十年的功力,我还是很用努力的修习内功心法。这骤然增加的功力给我不真实的感觉,我希望通过修习让我一步步加深领悟。 但我还是多了时间来和小鹰玩耍,逐渐地鹰儿适应了它的新家,自己到树上安了家,如小鸟一样。但它眼中时刻透出的精光让人不能忽视它那高贵的血统和浅藏的能量。而且它和boots也成了好朋友,这一鹰一猴,竟然玩得实在开心。 有一天,我在练习硬身功夫时,发现鹰儿竟然装模做样的在学,这让我一惊,冒出一个想法来。 我让师兄给我表演剑法,他还以为我改变主意要学剑了,所以很开心的演示起来。我希望自己一直以以前的功夫来对敌,因为那些是我对现代唯一深刻的记忆,在我慢慢的融入这个朝代时,身上以前的记忆会越来越少,但天天使用的功夫会时刻提醒我,来自哪里,我也知道自己回不去了,这也只不过是个念想罢了。 当师兄知道我是让他教鹰儿剑法时,气得失去了一贯的云淡风清,就差没暴跳如雷。 “龙玲珑,别让我认得你。”嘿,连名带姓的喊,看来刺激太深了,也不嫌这名字拗口。 “欧阳轻尘,风度,风度,请主意你的风度!”就你会吗,我也会。 每当这时候,师傅总是关起门来,继续做他的药丸,远离硝烟之地是最明智之举。 气归气,等师兄平静之后,还是教鹰儿了,我的要求师兄从来没有拒绝过。这回连师傅都乐了,也许我们可以办个武馆什么的,“师傅,那叫宠物训练营。”哈哈哈哈,我二人很不地道的大笑,引来师兄阵阵白眼,“珑儿,你的雪豹要学什么呀,师兄也可教的啊。”呕,什么人啊。 这段时间,我们频繁的上山采草药,晒干后制成药丸。 “师兄,制这么多药丸做什么啊?”我很是不解,百花谷又没人来求医。 第 2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1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1 章 “这些是师傅带下山用的。”师兄淡淡的说道,“珑儿,你真的以为师傅如江湖传言的那样冷血吗,见死不救。其实师傅每年都会下山游历几个月,为贫穷的老百姓治病,特别是落后的村落,这些药丸就是为他们制的。师傅之所以会把百花谷封起来,只是不想被打搅,如果人人都像小师妹一样跑来拜师,这百花谷岂不热闹。”这家伙,什么时候都不忘打趣我。 “还有一点关键的是,冬天马上就要来临,大雪封山,山上少了许多美味,师傅他老人家的馋虫会受不了的。”哈哈,这倒是! “师兄,你是为了我才不下山的吗?”我突然想到。 “与其那么累的和人打交道,我更喜欢这无人之境。”师兄看着远方,眼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冬天快要来了,师傅备好行装下山去了。 “珑儿,你师兄会照顾你,我绝对放心,就是你这丫头总会欺负他,让我不放心啊。”师傅对我了解很深哦! “还有,好好练功,不许偷懒!” 写文不畅,顺手拿过一本青年文摘,看到上面一篇《藏在被子里的爱》读起来,通篇平铺直叙,并无感觉,当看到最后两行,眼泪夺眶而出。 第十二章 学医 山里的冬天来临了,这里变成了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湖水也结冰了,动物们也冬眠了,连鸟儿也少了,可我的那三只小家伙们玩得可欢了,一马一鹰一猴,本身就是一道风景。师兄说这里封山期长达六个月,积雪最深处可达到一米以上,要等到来年的五月才开始融化。 一连几天,我都沉静于这冰雪世界,无法自拔,虽然没有了那夏的繁花,秋的绚烂,可这冰清玉洁的世界让我觉得自己身处童话般,如梦如幻,似一幅写意山水画。大雪封山,这里成了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我和师兄宛如仙境中的神仙一般。如果没有了马嘶、鹰鸣、猴吼,那就只有一个字,静!真静!我能听到雪花飘落地面的声音,风吹过松涛的声音。 这个冬天我们过得很惬意,师兄对我很好,虽然我有了二十年的内力,不再畏寒,可师兄还是心疼我,到云里山北面山上去打了一只白狐,用它的皮毛给我做了件皮裘,还用羊皮做了双靴子,既防寒又保暖。 “师兄,你追不上我了!”两条白色身影在或明的或暗的松林上空掠过,自从我能越来越熟练使用轻功后,这样的场景就屡见不鲜了。刚开始我们只是在玩雪球,后来就演变到打雪仗了,最后就变成了追逐,通常雪豹,鹰儿和boots都会加入我们,一幅其乐融融的温馨景象,可惜师傅不在。 当然我的功课也没丢下,从内力增加以后,我就改为每天早晚两次修习了,更多的时间是和师兄一起学习医药知识,医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科,在现代医生很多,就不用我去发光发热了,但在这个时空,我就跟一个米虫一样,很是不甘,也希望能发点余热,所以很是热衷。 曾看到过一个笑话,说一男生交了一学医女友,。他的感觉如下: MM学口腔学,我就得整天张着嘴,让她数牙;MM学骨骼学,我就得光膀子,让她在我身上数肋骨;MM学物理诊断,我就在床上躺平了,让她在我身上又是看又是听,又是叩又是摸,找矿产似的忙了一下午。MM学解剖……我……我……没敢帮忙。 MM拉着我的手,最常说的话是:“我喜欢你。你的静脉真粗,想扎不准都难!” 哈哈哈哈,这个真的很好笑,这哥们太有才了。我讲给师兄听,他一脸正经的说:“没错啊,是要这样学,这叫模拟教学,而且还要以身试药,以身试毒。。。。。。”噢,我差点没晕倒! 师兄又补了一句,“解剖是什么?”我的嘴张得更大了。 有时候,我们去湖里钓鱼,把湖面上的冰敲开一个洞,然后把鱼线伸进去,大约半个时辰后就可以钓起来一条一斤左右的鱼,我把鱼慢慢的剖开,取出内脏,然后告诉师兄这就是解剖。然后还告诉他解剖学有动物解剖,植物解剖,人是属于动物。然后用刀尖挑起一片鱼鳃,“这相当于是我们的肺。” 那天晚上,这条鱼就被我一个人享用了,师兄只吃到一盘干菜。摸摸浑圆的小肚子,脸上竟是得意的笑。 有时候,师兄会弹琴给我听,他的琴声总是让我如痴如醉,有时候,我也弹给他听,弹的是《沧海一声笑》,嘿嘿,用钢琴指法和流行歌曲,演绎古筝的魅力,没想到竟然也是如此好听。 冬天终于过去了,这个冬季是如此的漫长,到了五月,雪终于慢慢的开始融化,湖面上嬉戏着不知从哪里飞来的一群野鸭,毫不惧冷,真是“春江水暖鸭先知”啊。谷里的那条小溪也终于潺潺的流动起来,逐渐地由小到大。 师傅走了那么久,我很想念他,在我声声的念叨下,五月下旬,他老人家风尘仆仆地回来了,还带了好多东西。 “师傅!”我大叫着扑了上去。 “师傅,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哦。”我窝在师傅的怀里呢哝着。 “来,让师傅看看我的宝贝徒弟有没有长大啊。”师傅把我上下端详,“唔,长高了点,也漂亮了,还是那么水灵。” “那当然,住在这么美的地方,又练着吸收天地灵气的功法,能不漂亮吗!这都是师傅的功劳。”嘿嘿,该拍的时候就该拍。 师傅回来后,我就开始学毒了。因为师兄当初不愿意学,气得师傅暴跳如雷,哎呀,摊上我们两个徒弟,有点倒霉,这个也不愿学,那个也不愿学,都知道选择性的学习,没办法,这叫“个性”,师傅,你就认命吧。 师傅先教我辨认毒药草,熟悉它们的药性及其名称,生长区域等等,先由毒性弱的开始到毒性强的,还真是种类繁多。那些剧毒的东西真是学得我心惊肉跳。 既然有毒草,当然也会有解毒药草,令我映像深刻的是“甘草”和“金银花”。这两种是常用的解毒良方。 等我能熟练掌握这些毒草和解毒药草后,师傅就教我配置基本的毒药。这是十分有趣的事,就像以前在实验室做化学试验的感觉一样。后来对于我配置出的简单毒药,和解药,就在鹰儿及boots身上使用,以至于后来一看见我的身影就跑,师兄笑着说我开始让山谷鸡飞狗跳了。 当第二年春天来临的时候,我就配置出了几样让我自己都骄傲的东西。一是一种麻醉药,药效极强,可以让敌人在瞬间麻痹,不能动弹,二十分钟后,自动解除。非常好用,已经在三个小朋友身上得到了验证。另一种是柴胡冲剂,方便好用,这座山到处都是柴胡,不用白不用,把柴胡于葛根、羌活等同用,研磨成颗粒状用时用水调和即可。 师傅笑着说我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嘿嘿,一个自大狂。 另外,我想制作出阿莫西林这类的消炎药,既方便又实用,可一时也想不出来配方,只好先暂时搁下,等以后想到再说。 这两年来,还有一件蛮成就的事,我竟然把鹰儿训练成了一只“信鸽”,师傅和师兄瞠目结舌的样子太好笑了,后来他们一致认为以后再有这样的鬼点子,他们也决不惊讶。 既然有了信使,我就想给爹爹和哥哥写封家信,到百花谷一年半了,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在家信中我详细的说了在百花谷学艺的过程,学了些什么,师傅和师兄是怎样疼爱我、包容我。要不要给黄浦墨写封呢?我犹豫良久,终于还是决定写一封。 远在京城的黄浦墨收到玲珑的信真是又惊又喜,这丫头还是像以前一样,太有本事了,连鹰都能训练成信使。虽然玲珑的来信只是平平淡淡的叙述了谷中的生活,可黄浦墨觉得自己的心是那么的温暖,字里行间都是那么的温馨。这两年来自己竟然是那么的思念那个丫头,超出当初离别的想象。 当鹰儿成功地带回两封回信时,我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爹爹和哥哥的回信充满了对我的思念,让我学成后尽早归家。黄浦墨那苍劲有力的字写了满满的两夜,说了“玉素斋”的生意非常好,分店也开了许多家,分红的银子都给我存在钱庄里,我已经是个富翁了。如果我再不回去,估摸着就有不给我的意思了。粮店也早就开起来了,如今在邺城、白城都有分店。这两个消息都让我欣喜不已,没想到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军师和杜亮的动作这么快,已经有如此的成绩。 虽然两封信都希望我快点回去,但我知道我的医术和修习都还不够,而且我舍不得离开这里的一切。 第十三章 麒麟内丹 又是一个冬天来了,师傅早早的下了山,除了他的药丸外,把我做的柴胡冲剂也带走了,这药山就像一座宝山一样,源源不绝,提供给师傅每年救死扶伤所需的药材。师傅走后,我大多数时间都在研究我的消炎药丸,也继续制作各式伤药。 这天,我正在看一本医书,上面记载这座山曾找到过雪莲,这不禁让我欣喜万分。于是央求师兄陪我去北坡寻找。刚开始师兄并不同意,说北坡乃凶险之地,地势陡峭不说,野兽也多,况且现在积雪很深。后来禁不住我的一再央求,终于同意了。 北峰果然比南峰险峻多了,海拔也更高,林木被厚厚的积雪压得抬不起头,不像南边还有或明或暗的颜色。纵是我和师兄轻功极好,也是行进得极为吃力好在休息打坐片刻,即可恢复,这套内功心法因是以天地精华为养料,所以内力不会完全枯竭,只要运气调息,外界元素总是会源源不断进入经脉,然后在丹田进行转化。 行了大半天,到处白茫茫一片,也没看见半朵雪莲花的影子,我很是沮丧,也不再玩闹了 。 突然师兄盯着一处断崖处,怎么了?我看过去,好像没有什么啊,再凝神仔细一看,似乎有一层薄薄的紫气。奇怪,这里怎么会出现有紫气,我疑惑的看看师兄。 “通常来说,如果出现了这种紫气,证明这里有稀奇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师兄顿了一下,“在这样原始的大山中是极有可能的,我们过去看看。” 第 2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2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2 章 我们朝断崖飞了过去,上面都是积雪覆盖,山崖下面全是苍天的大树,有几丈高,竟然望不到树根,树梢也积了白雪。我们停在树梢上,原来那紫光发出的地方是一个洞穴,里面很深的样子,黑黝黝的看不真切。 “师兄,我们进去看看吧,”我的好奇心一下就被勾出来啦。 “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但里面黑暗一片,它在明我们在暗,所以一定要小心。”师兄嘱咐我,一脸肃穆,我知道师兄的担心是对的。 “我会小心的。” 突然我想起来什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哈哈,那是我的夜明珠。一脸俏皮的看着师兄,“我是不是很棒!”师兄也不禁笑着,这丫头,总是让人出其不料。 我们小心地进到洞里,师兄一手举着夜明珠,一手牵着我,慢慢地往前走去。这个通道并不算大,只能勉强通行过,四周都是坚硬的岩石。走了一刻钟后,地势变得开阔起来,岩石的质地和先前的也不一样,再继续往里走,竟然听到了水声,后来来到了一个巨大的山洞,这里不需要借助夜明珠的光也能看清。洞内一根根石柱或在地面生,或从洞顶垂下,五彩斑斓、质地纯净、洁白如玉。 “啊,这是钟乳石!”我惊呼一声,此时根本用不着夜明珠了,这里面幽幽暗暗的光足以看清一切。 这个钟乳石石洞非常大,中间竟然有一个谭,泛着碧悠悠的水光。我们刚才听到的水声竟然是瀑布发出的声音。这瀑布气势磅礴,实属罕见,竟直接从洞壁中流下来,再灌注到这碧潭中,这谭中一定有出口让水再流到别处去。 “师兄,太神奇了,我们是不是到了仙境啊。”我咯咯地笑道。 师兄突然做了一个手势,叫我不要出声。我凝神静听,似乎水潭有动静,我们赶紧躲在一个大钟乳石后面。 只见那水潭慢慢地卷起一个漩涡,后来漩涡越来越大,一瞬间,就像跌下去一个大坑似的,然后从里面钻出一只动物来。一时半会竟然无法形容它的样子,周身带着一股氤氲的紫气。此物长着一对龙的头,龙头上竟然是一双鹿角,眼睛像狮子,虎背熊腰,身上竟然还有鱼的鳞片,而蹄子像马,尾巴却又像牛。这是什么动物,如此怪异?想了半天,突然,一个词冒进我脑海,“麒麟!”这是麒麟!妈呀,难道这不是传说,而这世上真的有麒麟。 我已经无法用言语述说我的震惊了。 突然那只正在戏水的麒麟好像感觉到我们的存在了,直直地看了过来,让人感觉毛骨悚然。见我们没动静,就从水里慢慢的走上来,每走一步,我感觉都是一种震动。 “珑儿,我们出来吧,一定要小心。”师兄叮嘱道。 我们从钟乳石后走了出来,麒麟直直地盯着我们。我们也盯着它,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愤。 “麒麟,你冷静,好吗?我们是看见了洞口的紫气,才闯了进来的,还请你不要见怪。”我见麒麟眼中已经冒火了,赶紧说道,据说麒麟连雷电都可以控制,更别提灭个人了。 “是我们闯了你的地盘,还希望你不要怪罪。”我继续盯着他的眼睛说道,他似乎能听懂,那里面的光明显柔和了下来。 “我知道你是一种仁兽,不会伤害我们的。本是天上神仙客,一朝临凡伴君侧。你是吉祥、福瑞的象征。麒麟,你来做什么?” 他的眼里突然射出一股精光,然后向我喷出一口紫气,师兄大骇,赶紧来拉我,一股掌风就要像麒麟打去。 “没事的,师兄,它没有恶意。”我微笑阻止师兄。 果然,那股紫气只是柔柔地包围着我和师兄,后来麒麟看看师兄,再看看我,朝我点点头,鸣叫一声,似惊雷闪过。慢慢地退回两步,麒麟突然仰头吐出一大团火焰,空气一下子就炙热起来,并带着一团香气,然后又是一团,火焰中有一颗紫色的珠子,它口含珠子,向我走来,放入我的手里,然后把我手抬到嘴边。 它是什么意思,让我吃掉珠子吗?“麒麟,这是你的内丹,是吗?你是让我吃掉吗?” 麒麟点点头,我看看师兄,他也点点头。 “麒麟,我吃了后,对你会有影响吗?这可是你的内丹啊!”我有些担忧地说道。 他想了想,然后摇摇头。 我把内丹放入嘴边,带着一股似麝香的气味,它一下就滑入了我的口中,一股巨大的烁热顿时袭变我全身,脸也涨得扉红,我赶紧坐下运气打坐。这股巨浪顺着我的经脉流动到全身,好像非常欢畅,非常活跃,不肯停下来,我感觉自己就快要被融化了。这时丹田里的那股凉气突然串了出来,也顺着经脉流动起来,这股凉气一来,竟然感到十分舒爽。两股经脉就这样在我身体里游走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最后回到丹田里,生成巨大的漩涡,凝结成一颗比原来还大的内丹,沉静下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睁开眼睛,麒麟还在,师兄也在旁边。麒麟见我融化了内丹,冲我点点头,眼睛里似乎有笑意。然后转过身,向水潭走去,“麒麟,你要去哪里,为什么给我你的内丹?”可是他没有回答我,只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慢慢地沉了下去。潭水又恢复了平静。 我们在碧潭边等了很久,也不见他上来。 师兄对我说:“走吧,他不会上来了。” “师兄,你说它为什么给我内丹?”我很是不解,这到低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它肯定有它的用意,只是我们不知道罢了,不过他没有恶意的。” 我也知道他是没恶意的。 “对了,师妹,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师兄不问我都忘了,我仔细听了一下,“师兄,外面下雪了,我听见了雪花的声音。” “天啊,隔着这么远的距离,还有山洞的阻隔,珑儿,这麒麟内丹太神奇了,怕是你以后会有一番作为了。”听见师兄这么说,连我都很惊喜,而且我感觉现在身轻如燕,似要飞起来一般。 出得山洞,外面果然下雪了,站在树梢,回头看看山洞,洞口的紫气已经没有了,如果不是我身体的变化,真不敢相信有这回事,怕是一场梦呢。我觉得很难过,也不知道那只麒麟会怎么样了,没有了紫气,也许他是走了,也许。。。。。。。师兄拍拍我,让我不要难过,别过洞口,我们手拉手往家飞去,果然是轻飘飘的,连师兄都要跟着我飞呢。 第一章 瘟疫 又一个冬天过去了,五月都过完了,雪也化得差不多了,师傅还没有回来,我在谷外等了好几天也等不到。六月眼看着也要过完了,我们都有点坐不住了,以前师傅都是很准时的啊,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这天,我正在湖边钓鱼,突然听到一声“咕咕”的叫声,鸽子!这深山老林哪里来的鸽子呢?我抬头一看,还真有一只鸽子在谷口盘旋,突然我的鹰儿发现了它,就要向它冲去。我吹了一声口哨,它落在我的手里,脚上有一根小竹管,哦,是飞鸽传书吧。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师傅写给我们的,云里山往南去的浔阳前段时间发了大水,引起山洪爆发,现在周边的村庄染上了一种可怕的疾病,连师傅都束手无测,只能指标不能治本,因为人数众多,所以让我和师兄赶紧下山帮忙。 看了信,不得耽搁,我和师兄连夜收拾好药材,连库存都搬空了,因为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每样都带上。第二天一大早,我和师兄骑着“雪豹”就下山了。这三年来,雪豹已经长成了一匹雄壮的大马,矫健俊美,别具风姿。鹰儿和boots也跟随而去,我本想把boots放归山林,可它不愿意回去,也好,它没有家了,回去也是徒添伤痛。 一连几天,我们都在马上狂奔,救人如救火,所以能走多快就走多快,本来要四天的路程,我们两天就到了。 进入一个村庄,山洪退去的影子仍然存在,地里的庄稼一片狼藉,今年的收成又要毁掉了,老百姓又要饿着肚子。村子里一片惨淡,大多数都呕吐、腹泻,甚至伴有烦燥不安、表情呆滞、声音嘶哑、口渴、眼球下陷等。我和师兄赶紧给他们进行检查,发现呼吸短促、脉膊细小、心音微弱、血压下降,情况比想象中严重。 我们一边检查,一边走访了一些患者,当然我和师兄都用白布掩着口鼻,现在我们是医者,保护好自己是最重要的。走遍了整个村子也没看到师傅的影子,原来这里一共有十个村子,现在发病的到底有多少也不清楚。经过走访我发现这场疫情爆发得极为快速,传播也很快。后来我突然想起这种情况和霍乱极其相似,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呼吸和唾沫并不会传染。有了诊断后,就好办了,接下来是对症下药。 我找来一个乡里的里长,询问情况,原来发病以来,当地的县令曾来视察过,也派来很多衙役帮忙,虽然上报浔阳知府,可这知府大人怕传染浔阳城,所以下令关城,只许出不许进,也没派人前来赈灾。听得我火气大冒,这厮实在是可恶,视黎明百姓不顾,还当什么父母官。我叫里长去寻县令前来,那里长见我们气势不凡,又是百花谷常百草的徒弟,而且这里别人唯避子不及,我们还肯前来,所以很高兴的去了。 里长走后,我赶紧修书一封给黄浦墨,把这里的情况详细地说了一遍,让他禀报朝廷,由朝廷下旨让浔阳知府调派人手帮忙,并且需要大量的消毒剂,灾民很多,需要朝廷赈灾。消毒隔离和耐心细致的护理是控制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关键,而且霍乱这种病毒可于发病后数小时到十几个小时内死亡,所以必须争分夺秒。 很快这位杨明远县令就来了,从他那瘦削的身材和操劳的脸孔,可见这是一位爱民的好官。对于我们的到来他很开心,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了情况:这浔阳一共有四个县城,山洪过后,有两个县城遇到了洪水,过了几天后,就爆发了瘟疫,刚开始时只有两个村子,后来又传染上五个村子,师傅正在另外两个村子里忙碌着。 知道师傅无恙,我和师兄也放下心来。接下来,我就给杨县令详细讲解了,应该怎样做。 首先要清理人们的排泄物,洒上生石灰消毒,并且村庄里里外外都要洒上,包括居住的房屋。 其次要把水缸刷洗干净,消毒,河水等被污染了,不能引用,只能用干净的井水,还要烧开来喝,不能喝生水。 第 2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3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3 章 第三把食物放好,不能让苍蝇沾上,苍蝇传播病毒。食物吃前要煮透,死的牲畜绝不能吃,要集中掩埋,再进行消毒。 我告诉杨县令,这三点非常重要,一定要执行。杨县令很快就调集人手去做,并通知其他村子。 接下来,我和师兄开始煎药,还找了几个没患病的衙役帮忙把患者抬到消过毒的干净屋子,我研制的那些可以消炎的药丸正好排上用场,都是由柴胡、板蓝根、金银花等制作而成。把它研磨成粉,用开水冲好服给患者,主要是进行抗感染治疗;然后再把盐放入开水中,大量服用下去,起到补充体液的情况,因患者剧烈呕吐,身体已经严重失水。 进过这些处理后,已是一天过去了,村里严重缺乏人手,第二天,鹰儿回来了,带来了一份让大家瞠目结舌的圣旨,是命浔阳知府听从我的调派的,估摸着这是有史以来第一封空中圣旨吧。杨县令马上骑马加急去浔阳,到得傍晚时,那浔阳知府终于颤颤巍巍的带着人马来了。 这知府倒是长得肥头大耳,在杨县令的带领下来到我跟前,腿一软,跪了下来:“卑职浔阳知府马守财给小姐行礼了,奉皇上旨意任小姐调遣。”懒得看他那肥得流油样,也没时间看,还守财呢,我要叫你以后没财可守。然后吩咐杨县令把要怎么做都教给这些士兵,然后赶紧分配到各个村子里去,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天 ,病人情况很是危险。士兵都分走后,那马知府掩着口鼻,和他的两个亲兵站得远远的,活怕被传染的样子。我看着他来气,故意吓唬他,说三丈以内不安全,他一听,更加惶恐,跑得更远了,但又不敢走,我在心里暗暗的憋笑。 又过去了两天,疫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没有再增加新的村子进来,原先发病的和潜藏发病的都有了起色,尤其是后发病的,基本得到了控制。 我们在第四个村子碰到了师傅,这两个村子经过师傅的治疗,情况比较轻,师傅他老人家看到我们,疲惫的脸终于浮出了笑容,“还是我的乖徒儿厉害,都胜过师傅了。” 师傅早知道我们来了,是杨县令通知他的,师傅在我们来后,看到治疗有了效果,终于送松了一口气,放心的去休息了。 “师傅,那是因为以前我在一本古书中看到过这种疫情,否则,您徒儿再厉害也没办法啊。”那是肯定的,想师傅的医术是多么厉害啊,我这不碰巧嘛。 接下来最麻烦的是最早发病的那些重症患者,有的已经休克,只有先使用野红花草,让他升压;对于病情极端危重的病人,也没有特别好的办法,只能喝盐水、吃汤药,慢慢养着,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 “珑儿,你去休息一下,好几天都没合眼了。”是师兄,其实他也是一样,那么俊朗的容颜现在也是疲惫不堪,我们来这几天大家都没合过眼。困得实在受不了了,就打个盹。 第二章 再见黄浦墨 疫情已经过去了八天了,轻症病患已经痊愈,重症病人也得到了缓解,极个别的还在观察当中,由经验丰富的师傅在照看着。村子村外一片更新的景象,田里的庄稼被毁掉了,水虽然退去,却一时也种不了什么。我建议病好的村民和浔阳的士兵先把泥土翻出来让太阳先暴晒,等消过毒后,再种点红薯,也好应对冬季的粮食。 又忙了一天,这天决定回县衙去住,好几天没洗过热水,非常难受,师兄和师傅还在村子里照顾病患。骑着雪豹奔驰在乡间小路上,天气虽然热,呼呼吹过的风还是带来丝丝凉意。突然,从远方疾驰来一骑,以飞快的速度从我身边过去,两骑擦肩而过。突然,马背上的人拉紧缰绳,马儿发出一声吃痛的嘶叫。 “珑儿!” 我虽然奔跑着,可也听到了这呼喊的声音,是那么的熟悉。我勒住马缰,停了下来,缓缓转过身来。 远远的那个身影,一团白色,可我的心不由自主的狂跳着,三年了,即使在这么远的距离,我还是感受到他了。 他慢慢地骑着马跑了过来,那个影子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白衣胜雪,依然是那么的玉树临风,儒雅得体,虽然一脸倦容,但他的眼眸似火,狂热的盯着我,不似往日的闲淡。随着他的走近,我的心越发跳得厉害。这三年来,我没有刻意的去想过他,我以为我们只是一般的朋友,可当我再见到他时,却发现不是不想,而是已经放在心底了,现在暮然翻出,如潮水般涌来。 “黄浦墨!” 真的是她,虽然只是那么匆匆的一撇,甚至没有看清,可自己就是感觉到了。她长大了,他的珑儿长大了,可爱的脸庞长大了点,没那么孩子气了,虽然那么憔悴,可依然那么漂亮。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索,齿如编贝。“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我的珑儿长成了一个美人了,她身上有一种非凡的气质,依然那么吸引他。这就是让自己思念了几年的人! “珑儿!” 她是那么的疲倦,黄浦墨感觉好心疼,她在这里做了那么多的事,她是那么坚强,又是那么善良。 分别了三年的两个人儿就这么静静的互相看着,喊着对方的名字,再也说不出话。 后来两骑并列走在狭窄的乡间小路上,带着相聚的喜悦,时不时聊着两句。原来黄浦墨接到飞鹰传书后,见到浔阳太守的行为,非常气愤,立刻进宫面见皇上,把这边的灾情等情况都禀告了皇上,并提到了我的事。因为灾情紧急,皇上立刻下了这样一份旨意,而采用飞鹰传书的方式。然后黄浦墨心里着急,不放心我,所以用驿站快马,八百里加急的方式赶了来。 静静地听完黄浦墨的话,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皇上这么信任我? 黄浦墨只是笑而不答,这家伙 ,又变狐狸了。 想到这家伙连夜兼程地赶来,我的心不由得一甜。 到得县衙,杨县令马上安排房间给我们,当知道黄浦墨是王爷时,惊得嘴都合不拢了,当然我已经把这边的情况都对他讲了,包括杨县令积极救灾的行为。所以黄浦墨对他比较和气,杨县令也用尊敬的态度对待这位传说中神奇的战神王爷。 洗漱过后,躺在床上,真是好舒服,有多久没感觉到床的温暖了,可能太疲倦了,所以沉沉睡去,黄浦墨的到来,让我特别的安心。 第二天,我陪黄浦墨去村子里见师傅,村民见他们崇拜的墨王爷来了,都很激动。当黄浦墨宣布朝廷的赈灾粮马上就会到时,就更是激动了。 “没想到这辈子还能见到王爷啊,真是祖宗积福啊!” “皇上没有忘记我们啊,皇上派王爷来了!” “王爷真年轻啊!” 。。。。。。 和师傅师兄讨论了患者的病情之后,觉得病情基本都稳定下来了。当黄浦墨提出他要去巡视河道时,让我同去,我一口就答应了。我也想去看看这次洪水有多大,洪灾达到什么程度,希望能给点建议。只有师兄对我念念不舍,尤其是和一个与他同样风采的男子,其实他不知道黄浦墨的想法亦然。可师傅这里还离不开他,所以也就无可奈何。 这条河其实是条江,叫浔阳江,浔阳本是鱼米之乡,全是依靠这条江,可谁知历年来洪灾不断,弄得天怒人怨,这可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啊”。朝廷每年也都派人来整治过,投入了不少财力和人力,可效果并不显著,这也成了皇上的一块心头草。 “黄浦墨,读首诗给你听可好,是形容这条江的。”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风叶四弦秋,根触天涯迁嫡恨;浔阳千尺水,勾留江上别离情。” 其实这只是摘抄的几句,看着那滔滔的江水,这么无情的冲毁沿岸的堤坝,到处是泥泞,一幅破败不堪的景象,怎么也感觉不到诗中的境界。 我们巡视了河道的一段,弄得一身泥泞不堪,看着天色已晚,我建议明天再来,况且这件事还需要当地官吏的配合,不过依目前情况来看,现任知府并不能胜任这件事,而且治水一事,任重而道远,必须得有一肯吃苦肯为百姓操劳的清廉之人才行。 这回我们直接去府衙,让黄浦墨会会那位知府,堂堂一个知府,在洪灾过后,在瘟疫过后,除了关起门来做梦,居然什么都不做。 知府衙门就是比县衙高大许多啊,很有气势。 “站住,你们干什么?知府衙门也是你们能闯的!”这两条看门狗吠得真凶啊! 那两个看门的衙役见这两人虽然气度不凡,可一身衣服和鞋上面全是泥浆,只怕是哪里来的穷亲戚吧。 “叫马守财出来见本王,”黄浦墨也不与他们废话。 “啊,你小子敢直呼知府大人的名讳,马守财是你叫的吗?”其中一个嚣张的道,突然另一个像是想起了什么,俯在他耳边说,“他自称王爷呢,你看那气势、长相,莫不真是王爷。”听他那么一说,那衙役也慌了神,“你。。。你。。。们等着,我去通报。” 这家伙颤颤巍巍的跑了,过了一会,马守财带着人迎了出来。他不认识黄浦墨可认识我,“小姐,您请,”又转头看看黄浦墨,“请问这位是。。。。。。?” “当今的墨王爷!”我上前一步,黄浦墨掏出腰间的令牌,金黄的底面上,一个大大的墨在上面,这可是皇上御赐的金牌。 那知府早吓得“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卑职不知王爷驾到,还请王爷恕罪。”后面的那个衙役更是吓得瑟瑟发抖,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第 2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4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4 章 梳洗过后,我换上知府命人拿来的新衣,居然很合适,这家伙做这种事倒是得心应手,也不想应承他,在房中懒得出去,黄浦墨跟我一样的心思,所以我们就在房间讨论治水方案。黄浦墨传令知府通知县衙,明天所有的县令都随同前往。 第二天,在知府和四个县令的陪同下,我们继续勘查昨天剩下的河道,在此期间,我发现杨县令是对洪水了解最多的人,也清楚每年治水的情况,并给出了建议。最后我决定了用疏导河道的方法,在这个时代,修建都江堰那样的大型水利工程显然是行不通的。必须采用疏导法,充分了解地形,变害为利。 回到府衙后,黄浦墨下令知府打开粮仓赈灾,好在这里是鱼米之乡,粮仓倒也充足。黄浦墨把这里的一切情况都写成了奏折,尤其提到了杨明远县令,希望能让他主事治水工程,然后让快马祈,我和啸海的朋友。”黄浦墨对我小声说道。 “请问这位小姐是。。。。。。”宇文祈的桃花眼还是直勾勾地看着我,真想挖了它。 “桃花眼先生,我们素不相识,互相问候还是免了吧。” 宇文祈张大的嘴都可以塞进鸡蛋了,还有人这样酷的,还是一个如此气质美女,这个什么“桃花眼先生”,唉,真是欲哭无泪啊。黄浦墨在一边笑得阳光灿烂,真是太可爱了。 “听说今天‘飘雪苑’的花魁出来献艺,墨,我们去看看吧。”宇文祈说完还故意斜着眼睛看看我,这家伙,太没风度了,这么快就来报仇。 “飘雪苑”一听这名字就感觉不太好,啊,是妓院吧,嘿嘿,没去过也。还没等黄浦墨回答,我高兴的大叫,“好,我也要去。” “你一个女孩子家的。。。。。。”黄浦墨还没说完,我看见街边正好有一成衣店,“等我”, 转身就走了进去。 过来一会,从店里走出一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定睛一看,可不正是珑儿嘛,这丫头,可真是古灵惊怪。 按我的吩咐,店里一位小二接过我们的马匹和包袱,先送去王府。 “黄浦兄,桃花眼兄,请吧,我们去一睹花魁风姿。” 宇文祈没办法生气,这样的美人谁能气得起来,真是让人爱慕啊。 “飘雪苑”果然不愧为京城第一大妓院,高楼大门不说,里面简直是门庭若市,那老鸨竟然都是一美丽女子,甚至还有几分气质。看到我们三位进来,简直笑开了花,“哎哟,这三位公子,可真俊俏啊,都眼生得很啊,想必是头一次来吧。楼上雅间请,一会我们的花魁就出来了。”真是一位祈也摇着扇子,晃着脑袋。 台上红莲开始弹起琴来,琴声如高山流水般婉转动听,自从听了师兄的琴声之后,别人的自是再难入耳,纵是她仙乐飘飘。 突然对面包厢传来极轻的两个男子说话的声音,虽然小,可自从我服了麒麟内丹之后,功力大增,这点声音自是不在话下。 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少主,那穿白袍的乃是当今的三王爷,黄浦墨;穿暗红色的是宰相宇文烈的儿子宇文祈,另一个卑职没有查出来。” “很好,叫大家盯紧点,多探些消息,另外,让红莲实行第二个计划。”这是那个什么少主的声音。 我一惊,这个什么少主查我们做什么,还有哪个红莲明显是他们的人,他们究竟想要做什么? 一顿神间,红莲已经演奏完了,台下掌声一片,然后那丫鬟附在耳边说了什么,她只是点点头,然后站了起来,丫鬟拿琴退下。 “红莲再给各位公子跳歌舞助兴,”一语言罢,旁边乐师奏起乐调,红莲缓缓跳了起来。她身穿的红纱,本就是半透明的,这一翩翩起舞,煞是诱人。直看得台下那帮登徒子眼都直了,就差没流口水,定力差的更是直勾勾地盯着,眼都不眨,似乎有直接扑过去的架势。 “这个少主找一个尤物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宇文祈看得津津有味,而黄浦墨只看了一眼,依然板着一张脸孔,眼观鼻,鼻关心地坐在哪里,悠闲地品着茶。看我一脸沉思,宇文祈还取笑我害羞了。 第 2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5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5 章 一舞舞毕,掌声雷动。 “红莲这儿有一对子,若那位公子能够对上,明天晚上,他就是红莲的入幕之宾。”红莲望了一下全场后,眼神向我们这里飘来。怎么,她的目的是我们,联想到刚才的对话,几乎是肯定了。 这一下,台下就像炸开锅一样,嚷嚷让快出题目。 “青蜻蜓轻轻婷婷亭上停。” 全是谐音串成。但这难不到我,看来这红莲的目的是想攀上这王孙贵族,具体要做什么倒真不知。 台下很多人都失望的眼神,想知难而退,却又不甘心。 “红莲姑娘好才情,小生不才倒有一句,不知可行否。”我站起来慢慢说道。 “还请公子道来。”红莲抬头看着,对着我们这边行了一礼,一副温柔可人模样。 “胖螃蟹旁旁斜斜榭中歇。” “公子好文采,对仗工整,红莲明晚恭候公子大架了。”红莲对我笑笑,轻挪莲步,和丫鬟款款而去。 一语道出,楼下众人又是一阵惊呼,抬头看是这么一个年轻俊美的书生,既羡慕又嫉妒,但自叹不如,也就作罢,各自寻欢作乐去了。 “哈哈,龙公子,你要做‘入幕之宾’啊,哈哈。。。。。。”这个家伙,笑得也太夸张了点吧。 “珑儿,可有内情。”知我者黄浦墨也,我冲他暗示地点点头。 这几日写文晕头晕脑,今日外出,先是坐错车,然后到了地方,发现东西又没带,大概走时放桌上了。猪头啊!猪头!然后去洗头,想清醒一下,结果又被人忽悠办了张充值的卡,呜呼,哀哉!以后可以经常去洗头了。 第四章 初吻 经这么一耽搁,回到府里天色已晚。爹爹他们知道我已经回来了,因为王府已经把我的马和行李都送来了。 我的归来,给整个将军府带来一片喜气,爹爹搂着我都老泪纵横了,哥哥的声音也很哽咽,只有明姨劝着我们:“珑儿刚回来,你们就这样,以后日子还长着呢,让珑儿先去洗漱然后吃饭吧。”经明姨这么一说,爹爹都想起来大家都还没吃晚饭呢,让我梳洗一下,赶紧回来。 纹儿那丫头早站在门口等我呢,见我出来,一把抱住我,“小姐,你可回来了,纹儿想死你了。”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 “傻丫头,我这不是回来了吗。”纹儿的真性情让我很感动,这丫头也是有情有义。 “小姐,你下回出去,可一定要带上我。”纹儿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我是去学功夫的,你去做什么啊?”我不由取笑道。 “我去服侍小姐啊!”这丫头还挺理直气壮的。 回到家的感觉真棒,有自己熟悉的家人,熟悉的房间,真的好惬意。我早就把这里当成我的家了,玲珑,真的谢谢你,虽然我享用了你的一切,我一定会照顾好你的家人来报答你,我暗暗地对自己说到。 第二天,我打算去看看自己的粮店,依然是一身男装装扮。 走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竟然看见了“玉素斋”的牌匾,哈,黄浦墨在最繁华的大街也开了家分店,真不错,这里林立的都是大酒店,吃多了荤腥难免腻,品尝一下这素菜正好。 不错,不如去品尝一下糕点,然后带点去给军师。 我跨进门来,早有小二迎了上来,哈,居然是城隍庙那家店的小二王五。 “公子,是您啊,好几年都没见到您了。”王五的眼真尖,一眼就认出了我。 我含笑点头,“王五,你到这里来了,一定是做的很好,调过来的。”他一向都很机警,开分店最需要做得好的老手了。 “是啊,托公子您的福,我如今是这家店的管事了。” 王五一边给我布座,一边讲道。我想看看大堂的人流,所以就坐了楼下,看着人来人往的很有成就感。 我打量着四周,有一桌人吸引了我的目光。他们只有两个人,一中年壮汉和一年轻人,但给我第一眼的感觉,他们不是本地人。他们的头发黑且直,皮肤呈黄褐色,应该是经常接受阳光的照射,两人都很壮实,尤其是那个年前的,头发还略有点卷曲,颧骨比较突出,浓眉大目,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豪气。 其实玲珑一走进来拓跋雷就看到了,昨天在“飘雪苑”他们已经见过,只是还没查到此子的来历。 想了想,拓跋雷向玲珑走来,“在下凉国拓跋雷,见公子气度不凡,很想结识一下。” 我赶紧站起来,“在下龙霖,欢迎兄台远道而来,请坐。” 凭直觉,此人定是出身不凡,而且他的声音我敢肯定在哪里听见过,虽然是凉国人,但中原语言说得很好。 “王五,打点酒来。”我吩咐到,“没想到兄台竟也会喜这素斋。”我确实感到奇怪。 “其实,我也只是感到好奇,所以来品尝一下,果然和我们草原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不同。”拓跋雷豪迈地一笑。 “来,兄台,这里没肉,我们喝酒。”我吩咐王五撤去杯子,拿大碗来。王五惊讶地看了一眼,还是去拿了。 我倒满两碗酒,“来,敬草原来的雄鹰。” 拓跋雷举起碗,一应而尽,大笑两声,“过瘾!” 我端起碗来,慢慢的喝了下去,一碗喝完,就有点晕乎,赶紧运功把它逼出来,从手指流出去。 “哈哈,龙兄弟好酒量,我们再来。”说着又满上两碗酒。 酒逼出去后,人就清新了,“好,拓跋兄,再干。” 就这样我们一碗接一碗,连喝了三十几碗,就算我把酒逼出去,也残留了些在体内,晕乎得厉害。反观拓跋雷,却是很清爽,毫无酒意,到越战越勇呢,真是一名勇士啊。 我刚要说不行了,只见和拓跋雷在一起之人进来俯在他耳边说着什么,我只听见“少主”二字,就被拓跋雷阻止了,“龙兄弟,今日有事,改日再聚,兄台是在下来玥国认识的第一位朋友,咱们后会有期。”说完两人匆匆而去。 “少主”,原来这两人是昨日“飘雪苑”那暗中调查我们之人,对了,暮然想起,晚上还要赴宴呢。 “王五,楼上是不是有厢房,带我去歇息一会。” “公子,你不要紧吧,我扶你上去。” 我一把推开王五的手,“我自己走。” 第 2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6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6 章 躺在床上,暗自想到那个拓跋雷,如此气概,假如成为敌人,只怕。。。。。。 头很晕,迷迷糊糊正要睡着,有人推门进来,淡淡的檀香,来人轻轻的走在床边,坐了下来,伸出手在我额头摸了摸,手掌传来一阵温润的感觉。 “黄浦墨”我轻轻唤了一声,依然闭着眼睛。 “王五说你和别人斗酒,”黄浦墨轻声道,听不出话里的语气,这个王五,胆敢通风报信,收拾他。 “我在试探他,也是在交朋友。” “有这么交朋友的吗?”哦,语气里有责备。 我撑起来,用手捂在黄浦墨嘴上,“嘘,你很吵也。” 黄浦墨轻轻拉起我的手,然后搂着我,让我缓缓躺下去,“好了,休息会,我在这里陪着你。” 一觉醒来,已经傍晚了,头还疼,黄浦墨一直坐在床头看着我。 “知道酒的可怕了吧,看你以后还敢这样。”他似关心似责怪,“我帮你揉揉。”说着伸出手来,按在我的太阳穴上。 揉揉似乎好多了,我扬着头,闭上眼睛。 黄浦墨看着眼前的可人儿,一头乌黑的发丝垂下,肌肤如凝脂般滑嫩,眼眸微咪,眼睫毛俯在上面,竟然十分迷人,小巧的鼻子,红润的嘴唇,贝齿微露,呼出的气息都是香甜的。真是唇不点而含丹,眉不画而横翠。黄浦墨感觉自己的心不受控制的咚咚跳着,节奏越来越快,就要蹦出胸腔。 最后,目光停顿在殷红小巧的唇上,多么的诱人啊,真想添一添,是什么滋味?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已经俯下身去,用嘴攫住了那唇。天啊,这是多么的香甜,多么的柔软啊,让人禁不住想要深入。 我已感觉到空气的凝结,刚要睁开眼睛,就被黄浦墨吻住,他的嘴在自己唇边停留片刻后,就亲吻了起来,先是柔和,转而霸道,一遍又一遍。我只觉得自己轰的一声没有了意识,全身酥麻,提不起一点力气。 就在觉得自己呼吸快要停顿时,黄浦墨才依依不舍的放开了她,一丝冷空气进入脑海,清醒了不少,玲珑羞得满脸通红,不敢抬起头来看他。黄浦墨也愣在哪里,原来亲吻珑儿的感觉是那么的棒,只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快乐,心都填得满满的。 这突然的亲吻,让我毫无防备,我俩的相处从来都是舒适的,从容的,这突然的变故竟然让我不知如何相处。但我并不讨厌这个吻,反而觉得有一丝甜蜜。 突然我闻到一股酒气,暮然想起自己喝过酒,应该是满嘴的酒气,哦,mygod!我的初吻竟然是带着酒气,真是懊恼。 “黄浦墨,你有没有闻到酒味。。。。。。”我的声音小得都快变蚊子了。 “没有,只有蜜糖,没有酒气。”黄浦墨一把抱住我,“珑儿,叫我墨!” 习惯了连名带姓的叫他,还真有点喊不出口,“珑儿,叫我。”他的嘴俯在我的耳边,呼出痒痒的气体,“墨!”原来单名的叫他是那么的好听,没有不自然,好像喊了很久似的。 “黄浦墨,这是我的初吻,你怎么可以偷袭?”我突然想起来,大吼一声。 “那是不是不偷袭就可以呢!”这家伙。。。怎么一下就变得。。。。。。 “巧言令色鲜任矣!”难得理他。 看着窗外的天色,突然想起晚上的约会,糟了,我还没换衣服呢! 黄浦墨笑意盈盈的从旁边拿出一套衣服,真是知我者黄浦墨也! 昨日见一女性朋友,一见面,她狂呼,啊,你最近胖了哦,背都平了!!绝对的损友!!! 第五章 红莲 换好衣服,我们向“飘雪苑”走去,路上我讲了和我喝酒的拓跋雷以及那天听到的对话,及他们和红莲的关系。 “墨,我感觉他们可能有什么阴谋,你想,那拓跋雷是凉国的人,会不会是针对我们玥国发起的阴谋呢?还有,找这么一个人间尤物又是何意呢?” 黄浦墨也同意我的看法,认为应该及早告知皇上,早做准备,而且他会派人去查。我也赞同这样做。 来到“飘雪苑”,早有人领了我们来到红莲的房中,这间房布置得倒也雅致,淡色的窗帘,屋里的架子上摆着一盆兰花,桌上熏着兰花香,淡淡的烟袅袅升起。 见得我们进来,红莲早就迎了上来,吩咐丫鬟去端茶具。 “红莲恭迎公子欢迎,”说着行了一个礼,抬起头来,看着我们。今晚的红莲与白日所见不同,穿一素色衣衫,但不失雅致,没有那么媚,却更添了些韵味,粉香处弱态伶仃,倒也楚楚可怜。 “还请红莲姑娘见谅,小生带了知交好友一同前来。” “能见到墨王爷,那是小女子的福气。” 哈,她倒也不隐瞒,不做作,如若不是知道她的底细,岂不是要被骗了。 丫鬟端进来的茶盏通体褐色,竟然是上等的紫砂壶。一双白净的柔胰,静静地把沸水淋在茶具上,看这么美丽的女人泡茶简直是一种享受,我们就那么盯着看她洗茶、泡茶的整个过程,然后端给我们品茶。 用紫砂壶泡出来的功夫茶果然不同凡响,刚端至鼻端,一股淡淡的清香扑入鼻中。泯上一口,满齿生香,“嗯,好茶,这西湖龙井配虎跑泉水,果真是绝配啊。” “墨,你觉得如何?” 这家伙,从进来后就完全是冷酷型了,他在我面前为什么永远是温和的。 “嗯,不错。”说完后,又不动了,倒是哪里不错,你也说两句吧,明显地唐突佳人嘛,人家还以为玥王朝的墨王爷不知情趣呢。 “姑娘可是京城人士?”希望要打草惊蛇才好,就算惊了也不怕。 “难道公子认为我不是吗?”美人颔首低语,娇滴滴的声音如黄莺出谷,唉,我这辈子也不会这样说话吧。 “我看姑娘独独偏爱这西湖龙井,而且姑娘长相似江南人士啊。” “公子说得没错,在下却是杭州人士。”我看见了她眼中的惆怅,虽然很短,只有一刹那,我相信那是她的真性情。 “江南水乡,如此优美之地,姑娘怎么沦落在此?”而且还为凉国所用,我在心里加上这句。 “人人都有一把伤心泪,公子我们不要谈这个了,红莲还没请问公子高姓大名呢?” “哦,在下龙霖,家乡也是江南,此次是来京城做胭脂水粉的,因与墨乃朋友,故居住在他家。”哼,查不到我的底就派你出马,也不看看我是谁。 第 2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7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7 章 “好了我们还是饮茶作诗,莫辜负这良辰美景才是。” 饮着茶,聊着天,听着曲,赋着对,如此的氛围过了半宿,我们才告辞离去。 京城的街道静悄悄的,与黄浦墨漫步,看着月儿把我俩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突然我拉了黄浦墨一下,他也感觉到了,虽然是极细小的声音,有人跟踪我们! 竟然破坏我的兴致,非把你揪出来不可! 我俩相视一笑,然后像不同的方向飞了起来,然后迅速向那人包抄过去。那隐在暗处之人大惊,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已经不能动弹了。 “今晚月色不错,我说怎么就只有我们两人赏月呢,感情有人喜欢在阴影里孤芳自赏啊,不过你出气声太大妨碍本公子了。” “你就留下慢慢欣赏吧,本公子回去睡觉了,告诉派你来的那人,下次准备酒席再赏月哦。”气死人不偿命。 那家伙被我点了穴,两小时后才会自动解开,今晚有风,千万不要着凉哦。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经走到将军府门口了。 “我到了,你回吧。” 黄浦墨依依不舍的离开,在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怎么觉得咱俩像在约会呢。 躺在床上,想着白天的那个吻,觉得有丝丝甜意涌上心头,这家伙,胆子真大。 昨晚晚睡,第二天我一直酣睡到日上三竿,在自己家,放肆点无妨。昨天没能去看军师他们,今天无论如何都应该去了。 粮店开在西直门大街,门面虽然不是很大,可这是自己的,看着心里就舒畅。 军师和杜亮看见我时,真是惊喜万分,“龙老弟,你可算回来了,真是想死你了。”说着就要上来抱我,哪能让他得逞呢,身形一闪,他就扑了个空,他楞了一下,“龙老弟,你的功夫见长了,真是没白学这三年啊。”哼,要看着我真正的功夫吓死你,这算什么啊。 人家军师就中规中矩多了,摸着山羊胡子,一脸笑容,“霖儿回来就好,这店始终缺个少东家。” 仓库就在粮店的后面,看着里面堆积如山的粮食,我真是脸都笑烂了,真是满足啊,这么多粮食,就算碰到灾荒,也能对付了。然后嘱咐杜亮如何防火、防盗,他现在俨然一个保安队长,而他的手下都成了保安获打手一般。 然后军师给我详细的讲解了另外三家粮店的情况,并汇报了每间店的帐。账本记得很清楚,虽然我对军师他们是绝对的信任,但我还是看完了几本账本,这是一个东家应做之事,纵观全局,才能做决定不是。 我对这些非常满意,看来军师不但是个军事人才,还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和账房先生呢,我真是捡到宝了。 对于开粮店的具体过程,军师也对我讲了,原来黄浦墨在里面起到了关键作用。当初军师和杜亮按照我的吩咐来找他,谁知这位王爷非常慷慨,不但提供了最初的资金,还帮忙找了这个场地。 黄浦墨,你对我这么好,让我怎么偿还你的恩情。 后来我宣布了一些福利制度,对于在粮店做工的伙计及其家属应该给予的关心和照顾,和他们的退休金等等都做了规定。这些让他们很兴奋,虽然以前是土匪,但我希望他们以后的生活可以过得很好,很平静。 我问起红姑,他还很不好意思的样子,这大老粗还会害羞呢。 红姑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一个四合院里,倒也清净。我看见红姑的惊喜比红姑看见我的惊喜更甚。原来她和杜亮已经结婚,现在正怀着小宝宝呢,杜亮这家伙,还瞒着我,大概是害羞吧。我和红姑聊着家常,谈谈小宝宝,感觉很温馨。我告诉她生产的时候可以找我帮忙,看着她大惊的表情,乐得我哈哈大笑,偷偷的告诉她我是女儿身,她才释怀。 回去的路上让我想到了一件事,万一红姑难产怎么办?我想到了现代的剖腹产,如果我来进行剖腹产,可行性会有多高。思前想后,觉得这是可行的,关键是工具的问题。 回到府里,我冥思了一个晚上,终于画出了我想象中的手术刀的样子,基本按照现代手术刀的模样。该找什么样的人来做呢?我突然想起让黄浦墨做手枪一事,也不知道怎么样了?想到这里再也坐不住了,恨不得马上见到它。 刚要跑出门,爹爹的官轿回来了,我迎上去,爹爹一脸凝重,他不是上朝去了吗,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随爹爹走近书房,“爹爹,可是朝中有事发生?” “唉,”爹爹叹着气,“只怕是又要打仗了,这太平日子才过多久啊!”爹爹是在为他的那些将郎儿担心。 “今天皇上收到你王坤叔叔八百里加急送来的急奏,说是边关最近不安全,凉国有蠢蠢欲动之迹象。”爹爹的话语里有着隐隐的担忧。 “黄浦墨的姐姐,玉怜公主不是嫁到凉国和亲去了吗?” “那都几年前的事了,为了稳住凉国,才有的和亲。” 是啊,狼的野心,岂能得了一只鸡就会停下呢,只怕尝到了鸡肉的美味,更加的贪婪吧。 凉国要打仗了,我突然想到拓跋雷,他是什么身份,此时来玥做什么?我脑子里飞速地转着,难道是。。。。。。 “爹爹,除了皇上有军事布防图外,哪里还有?”急切地问道。 “我是玥朝大将军,我这里当然有。”爹爹很是奇怪我为什么问这样的问题。 然后我向爹爹说了拓跋雷之事,“爹爹,我怀疑他此番前来,有几个目的,一是偷我们的军事布防图;二是笼络朝中官员;三是打探我们这里的情况。” “如果这样,那要赶紧通知皇上啊!”爹爹有点着急,然后又进宫去了。 爹爹走后,我想着对策,皇宫禁卫森严,他不容易得手,所以这将军府可是首选之地啊。哼,偷图,给你来份假的看你怎么偷。 然后,我回到屋中,画起图来,这东西对我来说是得心应手,以前可没少画啊。半天之后,俨然一副玥朝军事攻防布置图就成了。哈哈,像真的一样。现在就等爹爹回来布置一番即可。 第六章 求婚 正打算去找黄浦墨,问手枪一事,结果他就找上门来了。不过他先去了爹爹书房。 抑制不住想看手枪的激动心情,所以当纹儿说王爷来了时,我马上就跑了过去。 闯进书房,爹爹和哥哥还有黄浦墨正在商量事情,看着我风风火火的进来,爹爹皱了皱眉头,“珑儿,一个姑娘家怎么这么急躁,像什么样子!”与其说是责备,不如说是宠爱,那有那么和蔼的责备啊。 哥哥插话了,“得赶紧把她嫁掉,是时候了。” 我瞪了哥哥一眼,“明天就去给我找个嫂子来!”然后看着黄浦墨,喜滋滋的,“黄浦墨,我叫你做的东西呢?” 他温和的看着我,然后指指桌上,桌上有一个口袋。急急地打开一看,掏出来,天啊!真的是手枪,和我图纸画的一模一样,而且还有几十发子弹。。 “黄浦墨,你真好!” 我拉着黄浦墨喜悦地跳着,如果不是爹爹他们在,肯定亲他一口了,太可爱了。 第 2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8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8 章 “咳。。。。。。咳。。。。。。”旁边龙震海将军干咳几声,老脸有点挂不住了,再怎么包容这丫头,宠爱她,也不能这么拉着一个男人的手吧,还是闺中的姑娘呢,这要传了出去,可怎么见人啊。 抑制住内心的狂喜,“黄浦墨,我们出城去试试它的威力如何。” 突然哥哥来了一句,“爹,就把他们的事办了吧?” 爹爹看了我一眼,“好,早该办了,王爷,你的意见呢?” 黄浦墨含笑看了我一眼,“请将军尽快与母妃商量,最好让皇兄出面。” 我一下子傻了,他们在说什么呢?跟我有关吗?为什么都这么诡异的笑。管他呢,现在试验我的武器最重要。 我和黄浦墨急速出了城,找到一片小树林,这里周围是山,很空旷。 “就这里吧,”我从马背上跳下来,黄浦墨也跟着下来。 把手枪掏出来,然后子弹上膛,射哪里呢? 我东张西望一会,正好看到天上有一只鸟儿飞过,对准它,“砰”的一声,它掉了下来。 巨大的响声和高精度的射击都让黄浦墨瞠目结舌,天啊,这武器实在是厉害!这要打在人身上。。。。。。真是不敢想象,这是珑儿让自己做的东西吗? 射击的成功让我分外开心,这只是我的构想,却实现了,这证明这个时代还是可以出现高科技的。 “黄浦墨,给我讲讲这个做的过程吧。” 黄浦墨给我讲了是怎么找到一个叫“千机变”的江湖巧匠,在侍卫找到他后,他不愿意做,后来黄浦墨亲自去,给他看了图纸,结果他一下子就被图纸吸引住了,自然也就跟着来京了。历时了整整两年多才做出来,遵循我的意思,整个过程都派了亲卫去盯着,不允许千机变偷写下任何关于图纸的东西。本来按千机变的脾气,在这样的情况下是绝不给做的,但因为图纸上的东西实在诱惑人,所以连自尊都放下了。 我真的很佩服这个人,知道他还在京城,想要去拜访他,让他再做我那套手术刀。 看着珑儿把玩手枪,这么威力巨大的武器,自己闻所未闻,她是怎么知道的,虽然一再告诉自己,不要猜,不要问,不要想,可这么惊奇的事,自己实在忍不住。有一天,她会不会离自己而去,黄浦墨的心不由一紧。从背后紧紧的抱着她,仿佛她就要飞走一般。 “墨,你怎么了?”觉得黄浦墨有些反常,与平时的他不同。 他不说话,只是那么抱着我,好一会,突然问道: “珑儿,你想要嫁一个什么样的夫君?” 怎么问这个呢,我可从来没有想过,前世没时间,这世还没轮到想。其实,不管我想不想,我的婚事都已经在酝酿当中了,只有我自己不知道罢了。 “珑儿,嫁给我可好?” 有一瞬间,我懵了,啊,求婚!我人生的第一个求婚! “黄浦墨,你在向我求婚吗?” “是的,珑儿,嫁给我,我好像你做我的王妃。” 王妃!好像不错也,一张长期饭票。不对啊,我也有自己的事业了,我这一身武功,还有医术,还没用上了。 “不行,黄浦墨。”我不但拒绝了他,还叫的名字,而不是一个单字。 果然,我感觉他的身体一阵僵硬。 “为什么,珑儿,我以为我们是合的。”他似乎受伤了。 “墨,”我转过身,直直的看着他的眼睛,“你爱我吗?” “珑儿,我爱你,三年前我就爱上你了,可那时我不太明白,你走了后,我才知道的。” “珑儿,你不爱我吗?”他的话语里透着紧张。 “墨,我不知道,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很舒服,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爱。你们男子喜欢三妻四妾,我要我的爱人只能爱我一个,只能娶我一个。” “珑儿,我能做到,我和别人不同,你的爹爹,我的父王,不都是只有一位妻子吗。”他的眼中有着急切,看得我很不忍心。 我靠在他的怀里,这个怀抱始终那么温暖,让人沉醉。“墨,给我点时间,让我明白自己的感情。” 黄浦墨抱着我,亲着我的头发,“珑儿,我能等,只怕有的人已经等不了了。” 我抬起头来,一脸的愕然,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母妃和你的爹爹,现在只怕在商量我们的事了。你是我的未婚妻,从小定的娃娃亲,你。。。不知道吗?”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可恶,明知道我不晓得还这么说,天啊,娃娃亲!怎么全天下都知道就我不明白啊,差点被卖了还懵在鼓里就是这样的感觉吧,难怪刚才他们三个的表情这样。要瞒我到什么时候,上花轿那一刻吗?我不禁气愤了。 黄浦墨小心的盯着珑儿,看着她那张精致的小脸白了红,红了白,顿时感到一凉。 “珑儿,你不同意吗?” “同意你个鬼,你们算计我!”我怒吼道,飞奔上马离去,哼,敢算计我,找你们算账去。 一路狂奔回将军府,爹爹不在,哥哥说去王府了。啥,真的要把女儿卖了。 龙震海一看自个妹妹那架势,完了,肯定东窗事发了,赶紧跑吧,现在自个打不过她了,一溜烟去军营了。 我越想越气,又一路狂奔去了王府。 看门的一看我那杀气腾腾的脸,赶紧让一边去了。 王妃和爹爹正在大厅,我在门口顿了一下,收敛了杀气,走了进去。 “珑儿,过来。”王妃向我伸伸手,一点也不奇怪我的到来。 “王妃娘亲!”我行了个礼,慢慢走过去。 “都要嫁人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她轻轻的责怪道,眼里流露出慈祥的光。 我眼一红,眼泪就下来了,“王妃娘亲,我不要嫁人。” 第 2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9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29 章 “说什么傻话呢?你和墨儿的亲事是我和你娘亲定下的。” “我娘?”这对我来说,这是个陌生的词,她是这具身体玲珑的母亲。 “是呀,我和你娘从小相识,情同姐妹,后来我先生下墨儿,为了让我们亲上加亲,所以约定,以后生下的女孩做我们墨儿的媳妇。谁知你生下来就有心厥之症,即使如此,我们也没嫌弃过你,也没说退婚。好在佛祖显灵,让你脱离痛苦,唉,可惜你娘去的早,要是看到你和墨儿感情这么好,该多高兴啊。” 我怔怔地说不出话,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这是我娘的遗愿,而且我拒绝不了王妃娘亲,她是那么的慈爱、和详。 我抬起头来,看着刚站在门口的男人,才那么一会的功夫,他就像换了个样式的,那么的颓废,一脸的哀伤,忧愁,看得我的心突然一痛。我在折磨他,折磨这个爱我的男人。 “去吧,你们年轻人去聊聊。”王妃娘亲放开了我的手。 我静静地走向黄浦墨,静静地看着他,脸上还挂着泪痕,然后越过他,向外走去。他跟在后面,没有说话。 来到池塘边,阵阵的风儿吹来,带来一阵凉意,秋天要来了。 “珑儿,”黄浦墨掰过我的身体,想要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黄浦墨,我可以嫁给你,但你要答应我两个条件。” 喜悦又出现在他脸上,“珑儿,只要你肯答应,别说是两个,再多我也答应。” “一,结婚后,你不准强迫我,除非我爱上你,如果我以后爱上了别人,你要写修书给我。” “好,我不强迫你,珑儿,我不会给你机会让你爱上别人的。”一瞬间,他又恢复了自信,又是以前那个王爷了。 “第二,婚后,你不得限制我的自由,我要做什么由我。” “珑儿,王府不是笼子,你也不是金丝雀。” 看他答应了两个条件,也不由的松下一口气。 黄浦墨看着眼前的那张脸,真是笑美如花,用手轻轻抹去她的泪痕,珑儿,你会爱上我的,傻瓜,你已经爱上我了,你不知道吗? 这两天情绪低落,原来收藏还会往下掉的,几乎丧失了我写文的动力。后来反省了一下,想起来自己最初的目的只是想写而已,有人看就好。简单,就好。谢谢那些看文的朋友!x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 第七章 皇上 在府中的这些日子,我都在研究水粉的做法,想寻求一个最好的配方。手术刀还是交由黄浦墨让他亲自让千机变来做,我不想暴露自己引人怀疑。 在普通的水粉中加入美白的陈分和中草药,我会医,就得物尽其用,才不枉费我走这一遭。 水粉研制好后,就找了个店铺营业了,现在我也算一富婆了,黄浦墨给我每年的分红就是一笔庞大的数字了,还有粮店的盈利,所以店铺找起来也很容易,无非就是多花点银子。 这些爹爹都不知道,他还奇怪为什么我从来不找他要银子花呢,倒是哥哥,有所察觉。 这天宫里的公公来到将军府,宣布龙将军携玲珑进宫。 进宫,这么多年还是我第一次进宫呢,皇上,这个朝代的真龙天子,脚一跺地都能震三下。想到要见自己的最大boss,竟然让人有点兴奋。 虽然换成了一身女装,但还是依然用一根发带束住头发,简简单单一个马尾,显得清清爽爽。这就是我,一个会成为传奇的穿越女。 皇宫果然豪华,去故宫参观时,除了惊叹它的建筑,它的历史时,还没有更多的感觉,现在我就站在这里,一份自豪感,油然而生。 到处是雕龙画凤的建筑,每一座之间相距甚远,用走的脚都会酸,所以那些妃嫔喜欢坐撵之类的,可是对于太监、宫女来说,她们的生活是凄惨的,这就是之所以现代为先进的社会了。当然我并不能改变这些,历朝历代千年文化的积累,岂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 跟随带路的太监来到乾清宫,上面的龙座果然坐着一个明黄色的身影,没敢细看,我和爹爹正要行礼,皇上说到,“爱卿不必多礼,过来坐下。” 旁边早有太监搬来凳子,放在皇上旁边,我和爹爹坐下,抬起头来。 我知道当今皇上是黄浦墨的堂哥,但没想到竟是如此年轻。黄浦墨的父王与黄浦雄的父王是亲兄弟,古代推崇立长不立幼,所以黄浦雄的父亲成了太子,后来顺理成章的成为皇帝,而黄浦墨的父亲甘心辅佐自己的哥哥,现在到了这代,也是如此。黄浦墨对朝堂并无野心,一心辅佐自己的堂兄,惟愿天下太平。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情同手足,据说后来老皇帝感于自己兄弟的辅助,就把黄浦墨立为自己的三子,而记载于史书。 他们俩兄弟长得很像,但黄浦雄更多了些威严气势,而黄浦墨确要柔和许多,我想当帝王的也许就要如此吧。黄浦雄果然长得一副金相玉质,风度翩翩,明黄色的龙袍,紫金的皇冠,更凸显出不凡的气势,只是他的眼睛即使在最温和的笑着时,也能给人一种压迫感,久了会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黄浦雄也在打量珑儿,这女子一身素色衣裙,如瀑的黑发简简单单挽起,显得精致的小脸越发的明亮。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是那么的灵气逼人,手如柔胰,肤如凝脂,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身上散发出一种迷人的光彩,整个人看起来是那么的灵动,清爽,宛如林中的精灵般,使人的心不由得一紧。 “将军,不曾想到,你竟然养了这样一位美貌灵气的好女儿啊。” “皇上过奖了,”爹爹虽然谦虚,可眼里还是藏不住自豪的喜气。 “珑儿,朕可以这样称呼你吧。” 我轻轻地点点头,只是一个称呼而已,随便叫什么不都一样。 “此番把珑儿叫来,朕一是想看看将军这位与众不同的女儿,不久可就是朕的弟媳了;二是珑儿在浔阳立下大功,朕还没来得及表彰呢。” “立下大功,皇上,此话怎讲?” “哈哈,原来将军不知啊。”这好像让黄浦雄很开心,然后他把我在浔阳的经过给爹爹讲了一遍。爹爹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原来自己真的养了一个如此棒的女儿。 “皇上,我也没做什么,只是用自己所学,服务于百姓而已。” “好一个服务于百姓,珑儿真是心胸开阔。” “珑儿,朕要给你赏赐,你想要什么就说吧。” “赏赐!”要什么呢?啊,这个皇帝才是一个真正的笑面狐狸,不管是爹爹还是黄浦墨身居高位,总会有不顺的一天,谁知道他什么时候发怒呢,替他们要点什么吧。 “皇上,如果您真心想要赏赐,珑儿想要块‘免死金牌’。” 此言一出,大家皆是惊讶。 “珑儿,不可造次,”爹爹喊道,一脸紧张。 黄浦雄楞了一下后,大笑起来。 第 2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0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0 章 “不知珑儿为什么会想到要这个?”眼睛虽然在笑,却有一丝寒光透出。 “望皇上恕罪,珑儿一是不懂宫廷礼仪,怕日后说错话得罪人,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二是玲珑天性散漫,顽皮劣性,所以,拿一个免死金牌护身。” “哈哈哈哈,珑儿果然幽默。” “皇后驾到。”传来太监的通报声。 抬头看去,一头戴凤冠之女走了进来,一路的叮叮佩佩之声,后面跟着两个宫娥。此人雍容华贵,也就在双十年华之间,脸庞白皙,一双丹凤眼,嫣笑如桃花盛开,腰肢柔软,举措娇媚。 “臣妾拜见皇上。”说话娇滴滴,如黄莺出谷。 “皇后免了。”黄浦雄上前搀起皇后,拉她在自己身旁坐下。两人一副恩恩爱爱的模样,自是自古帝王多情,也不知背后的故事几多心酸。 我们正要参加皇后,黄浦雄说:“免了吧,今天又不是在朝堂,也没外人在。”感情还把我们看成自己人了,也是,爹爹一身都在为他尽忠职守。 皇后把我打量一番,“呀,这就是玲珑吧,真是一个标致的可人儿啊,三弟可真有福气。” 黄浦雄也笑道,“是啊。” “皇上,你何不成其一段佳话。” 黄浦雄点点头,“来人啊,宣旨!” 一太监走了进来。 “宣:将军府的小姐玲珑为玥朝‘第一女子’,赐婚三王爷黄浦墨,择日完婚!” “谢皇上!谢皇后娘娘!”爹爹忙上前谢恩,我也赶紧谢恩,虽然我不想要什么封号及赐婚,不管怎么说锦上添花总是好的。 从皇宫回来,感觉好累,如果嫁给黄浦墨以后,经常会进宫的话,岂不是一件很烦心之事。越想越得不到舒解,所以我决定出去逛逛,排遣一下心情。 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想到处在这样一个强权社会里,人是多么的渺小啊,如蝼蚁一般。。。。。。 啊,头好疼! “谁走路不长眼,赶紧给我道歉!” “天朝女子都是如此不讲道理吗?”很雄浑的声音,有点熟悉,抬起头来,原来是拓跋雷。 “啊,是你呀,你干嘛撞我。” “请问在下认识小姐吗?还有,好像是你撞的我。”拓跋雷无辜的说道。 “嘿,你这人可真健忘。。。。。。”我刚想发飙,才想起今天自己是女装,他当然不认识了,这说明自己改装能力挺强。 拓跋雷看着眼前的女子,真是一位绝世佳人啊,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她与其她女子不同,没有满头的钗环,不施脂粉,一张脸干净,洁白无暇,似美玉,似明珠。她与草原的女子也不同,她是娇小的,柔软的,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接近她。 “就算我撞你,你不知道躲开吗,又不是木头,这么大个,倒有点像木头。”谁让姑奶奶今天心情不好呢,小子,你撞枪口上了。 拓跋雷只是有风度的笑笑,并不计较。 “撞着也是缘分,在下初来天朝,不知姑娘可否带在下游览一番。” 也好,乘机打探一下他的底细。 我带他来到城外的一个湖泊,也许我对湖情有独钟。 “公子觉得我们玥国的景色如何?” “嗯,不错,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真是雅致,别有另样情意。” “和塞外的荒凉、粗狂以及大草原,那种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感觉比起来,觉得如何?” “各有千秋。” “谁不说俺的家乡好,可有些人偏偏总盯着别人的东西。”我瞟他一眼。 “哦,姑娘可是另有所指。” “公子不在草原上放牧牛羊,来到这里,可是经商?” “姑娘怎知在下乃草原之人。” “披着羊匹的就不是狼了吗?”言下之意,别以为你穿着我们的汉服,说着流利的汉话,别人就不知道你是哪来的。 “哈哈,姑娘可真幽默。”被人骂了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看来此人城府极深啊。 “在下凉国拓跋雷,很高兴认识姑娘,请问贵姓芳名?” “名字只不过是个代号,你就喊我‘姑娘’好了。” 拓跋雷摸摸鼻子,没主意了,这姑娘好像对自己很有敌意,难道就因为自己是凉国人。还是那边的动静这里已经知晓,那么此女子是什么人? 回去的路上,我知道又被跟踪了,哼,不长记性的家伙。在人群里转了一圈,那家伙就找不到人了,让你跟踪,回回受挫折吧你!最后郁闷得自杀。 “少主,属下无能,跟丢了。” “飞鹰,不怪你,那姑娘来历不简单。”看来对属下不是太残酷之人。嘿嘿,就你会跟踪,我给你来个反跟踪。玲珑正爬在房顶上,偷窥着屋内的动静,这么好的轻功,以后开个侦探社,当个江湖“”倒不错。 看似一简简单单的姑娘,竟是如此不一般,看来这天朝真是藏龙卧虎啊! “少主,咱们这次的任务要加紧办啊,可汗那边有所行动了,等他们察觉了就晚了。我听说将军府小姐要出嫁了,到时候府内肯定松弛,我们何不趁机。。。。。。”飞鹰说道。 “是啊,我再考虑一下,你让红莲多和王孙公子接触,打探多点情报。” 哼,果然是想到将军府盗图,笑话,也不掂量掂量,我让你有去无回。 谢谢娟娟海棠的三朵鲜花,这还是慕斯的处女之花呢,非常惊喜。谢谢各位亲们看文。 第 3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1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1 章 第八章 大婚 这些天我都静静的过着日子,偶尔去两个店铺看看,像一个纨绔子弟般无所事事。可家里人就忙起来了,买这样,准备那样,明姨拉着我试嫁衣,看首饰。烦得我真想跑到庙里去修行了。 这几天,京城的百姓都在谈论一件事,那就是将军府的小姐玥朝“第一女子”玲珑要嫁给王爷黄浦墨了,而且还是皇上赐婚,这是多么班配的一桩婚姻啊。而且听说玲珑就是在浔阳救了许多百姓的那位百花谷常百草的徒弟,这下可想而知,大家对这位玲珑姑娘多么的喜爱了,这样的姑娘配受百姓爱戴的王爷正好。 八月十五这天,是玲珑与黄浦墨大婚的日子,几乎全城的百姓都出动了。将军府、王府还有整个京城都一团喜气,红绸挂满了一个个的店铺,大家以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那份敬意。 一大早我就被弄起来了,整这个,整那个,每个人都喜气洋洋的,可我一想到要和皇宫扯上关系,就很不舒服,虽然皇上对这个王爷很好,但他毕竟是皇上。 当大红喜袍穿在身上时,我才有了点当新娘的感觉。这还是我第一次打扮呢,弯弯的眉毛,水灵灵的大眼,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我从来就没有这么仔细地看过自己,原来自己还是一个美女。十六岁,如花的年纪,读书的年纪,现在却要早早嫁人了。爸爸、妈妈,你们的女儿要结婚了,请你们祝福我吧。 明姨给我梳的头,一边梳一边叮嘱我,那手轻轻的抚在头发上,是那么的温馨。 沉沉的凤冠重重的压在头上,极不舒服,唉,结婚怎就这么累人啊。 “大家快点,新郎官到了!”喜娘急急忙忙跑进来喊到。 突然,一个白影出现在我房间,是师兄!丫鬟们都尖叫起来,喜娘嚷道:“你是谁啊?怎么私跑新娘房中,快来人啊!” “你们都下去吧,这是我师兄。”我屏退她们,师兄此时来,一定是有话对我说。可师兄为什么那么的憔悴呢。 “师兄,这几个月你去哪里了?师傅来没有?”我一脸的惊喜。 师兄一把抱住我,“珑儿,你为什么要嫁给黄浦墨,为什么不等我来?” “师兄,我和墨是从小就订好的亲。” “珑儿,我以为我有机会的,我以为这三年的感情是永恒的。”师兄显得很痛苦。 “师兄,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我好像听不明白。”我一脸的疑惑。 “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我听到你要结婚的消息,心都碎了,我这一路从吴国赶来,连眼都没合一下,可你却说你听不明白。我喜欢你,珑儿,我喜欢你,你明白吗?” 师兄喜欢我,我怎么不知道。 “珑儿,你不要嫁给黄浦墨,我带你走,我现在就带你走!”师兄一脸的决绝,没有了往日的潇洒,往日的飘逸。 “欧阳轻尘,你给我放开她!” 是墨来了,他穿着新郎喜服,在俊朗之外还透着一丝风情,可现在那张脸黑得跟天上的乌云一样。 “黄浦墨,你趁我不在抢走了我的珑儿,她不爱你,我要带她走。”欧阳轻尘瞪着黄浦墨。 “珑儿和我从小订亲,三年前我们就很很好,珑儿根本就不喜欢你,你放开我妻子,我不跟你计较。” 两个人的目光再次在空中激战起来,似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够了,你们两个,如果要打架就都消失,别让我看见你们。”平时最有风度气质的两个男人,现在竟然跟市井小民一样。他们当我是什么,东西吗?有没有人问过我的感受? “珑儿,你来说吧。”黄浦墨静静的望着我,脸上有一种信任。 “师兄,我和墨从小定亲是事实,这三年来,我知道你对我的关心,对我的好,可我一直拿你当哥哥一样。如果你不恨我,你还是把我当成珑儿,你的小师妹来关心吧。师兄,我需要你的友谊。” 师兄的脸变得惨白惨白的,脚下一个踉跄,往后退了一步,沉默半饷,“黄浦墨,我输了,你一定要照顾好她,不要让她受一丁点的委屈。” 黄浦墨的眼中露出坚定的眼神,“我会的,她是我的妻子,我最爱的人。” “师妹,祝你幸福!”他用悲伤而哀怨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踉跄着冲出门去,渐行渐远。 “师兄!”我尖叫一声,他喊我师妹,而不是珑儿,暮地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墨轻轻的拥着我,慢慢的为我拭去眼泪,“等他想通了,会来找你的。” “好了好了,吉时已到,快点启程。”喜娘在外面催道。 “走吧,母妃还在等着呢。”我点点头,墨为我盖上盖头,然后把我抱起来,向外走去。 我坐在轿子里,黄浦墨骑在“玉焰”身上,我们一行吹吹打打的向王府行去,后面抬的嫁妆,有将军府的,有皇上赐的,占满了整条街道。看得沿路的百姓唏嘘不已。 到了王府,就是拜堂成亲,王妃娘亲乐得嘴都合不拢了,行完礼,我就成了黄浦墨的王妃了。 漆黑的夜晚,将军府一派喜气,大红灯笼和喜气的红绸随处可见。将军龙震天因女儿出嫁,心中悲痛,早早的就去休息了,只有少将军龙啸海还在和几个知交好友推杯换盏,划拳声,吆喝声,不绝于耳。 此时,两条黑影迅速地串了进来,直奔房翻箱倒柜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暗格,在暗格里发现了一副图,打开看了一眼后,两人一阵窃喜,把它背在背上,向屋外串去。 突然灯火通明,涌入一群打着火把的官兵把刚串到院里的两人围在了院子中央。二人一惊,背靠背站好。 突然从人群里走出两个穿红衣之人,正是本应在王府洞房的新郎和新娘,旁边还有本在喝酒的龙啸海以及睡觉了的龙震天。 “拓跋雷,足智多谋的凉国三皇子,怎么跑我家后院来偷鸡摸狗了。”说话的正是玲珑。 拓跋雷一惊,“姑娘是你啊,难怪好眼力,没想到你就是‘第一女子’,否则我也像天朝的皇帝求亲了。”拓跋雷一把扯下黑头巾。 “岂有此理,你们把我二皇姐娶去才几年,就来图谋不轨。”黄浦墨气愤的说到。 “墨,别理他,赶紧把图抢回来。”我假意说道。 我一个期身就向拓跋雷扑去,他闪身躲开,未等我站稳,就一拳打来,此人擅长用拳头对敌,在战场上用刀。这是我们的探子从凉国探到的消息。 另一边,黄浦墨也和飞鹰打了起来,几个回合之后,飞鹰明显不是对手,处于下风。 我这边是越战越心惊,没想到这凉国的三皇子,武功竟是如此高强,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可惜他今天遇到的是我,他的克星。 拓跋雷也是心惊,想他驰骋草原从无对手,没想到今日一个小小女子竟让自己讨不到好去。此女子招招狠辣,均是致命的绝招,而又内功深厚,每招都带着凌厉的风,在这样下去,自己只怕要留在这里了。在睨视一撑不住了,胳膊上已挨了一剑。 第 3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2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2 章 突然拓跋雷放出一个烟雾弹,我靠,东瀛忍者啊!等烟雾略散,哪还有二人的影子,这什么人啊,还会这一招。 “墨,此二人一定会连夜出城,我们出去截他们。” “珑儿,算了,反正他偷去的是假图,我们就依计而行。” “也好!”然后我转过身对爹爹说,“只怕此子一回,战争就快开始了,爹爹要早做准备才是。” “来就来,我正想上战场呢!”哥哥豪迈的说。 “好了,这里的事别管了,你们快回去吧。” “爹爹,你马上派一队人出城去追赶,尽量做足样子,否则以拓跋雷的聪明一定会猜出图是假的。” “好,我亲自带兵去。”哥哥说到。 第九章 洞房花烛 我们回到新房,夜已经很深了。那些没拉着新郎官灌酒的,没闹到洞房的也都散掉了。 “珑儿。。。。。。” “嘘。。。。。。”我做了个手势,指指房顶,墨会心地一笑。 我俩从窗户轻轻地跃上屋顶,一袭暗红的宇文祈坐在房顶上,折扇轻摇。看见我俩上来,尴尬的一笑。 “桃花眼,你可真会选地方看星星啊!”我咬着牙说。 “嘿嘿,你不安抚一下我这颗失落的心,还嘲笑我。”宇文祈半真半假的说。 “想要安抚你的人多的是,要不要我给你叫几个来。”黄浦墨沉着脸。 “嘿,算了吧,墨,好女子都被你娶走了,我还是回家独自伤心吧。”桃花眼扑闪扑闪的,似乎真的有点黯然,瞟了我两眼,飞走了。 回到房中,“珑儿,你招引的蝴蝶可真多。” “什么,关我什么事。”我看他一眼,“啊,墨,你在吃醋吗?” “我只吃珑儿的醋,喜欢吗?”他一把搂着我,唔,好恶心,鸡皮疙瘩掉一地。 “我想洗澡,刚才打得一身臭汗。” 黄浦墨带我走到屋子后面,天啊,这里竟然有个天然的温泉,啊,真想马上扑进去。这条温泉可能是从地下冒上来的,依据这个地形而修建了这么一个大池。 “黄浦墨,你太有才了,你早说这里有温泉,我早就同意嫁你了。”我兴奋的大叫。 “珑儿,你喜欢嫁给温泉吗?”这家伙哭丧着脸。 “嘿嘿,嫁给你不就等于嫁给温泉吗!”他的脸更黑了。然后附过来,“我要和你一起洗。” “不行!” “那么大个池子,一人一边,我绝对不侵犯你!”黄浦墨信誓旦旦的保证。 “这样啊。。。。。。好吧,不准看,否则挖了你的眼睛。”反正就当是个男女同泡的池子好了,在日本经常有的,况且这里光线很暗。 我穿着亵衣泡在水里,真是惬意啊,“墨,我们在水里养点小鱼吧,做个小鱼温泉。” “小鱼温泉,有点意思,这得是特别耐热的鱼种,否则就变成鱼汤了。”这家伙,真煞风景。 好久没有游泳了,真想游两下。 “墨,你到边上去洗,中间地方让给我游水。” 我快乐的在水面上打着水花,“明天去湖里游。” “不行!”黄浦墨看着水面上那个朦胧的身体,才三年多,珑儿就已经发育得很好了。。。。。。突然觉得自己嗓子干渴,一股热气从小腹串起。 “我洗好了,你慢慢玩。”黄浦墨拿起池边的衣服披在身上,急急忙忙就跑了出去,再呆下去只怕自己会恶狼扑食呢。 “这家伙有点怪呢,”我轻轻的嘀咕着。 啊,这水真暖啊,靠在池边轻轻的撩着水花。。。。。。 等我裹着衣服出来时,黄浦墨已经穿着干净的中衣,悠闲的坐在床边喝着茶。 “快吧湿衣服换掉,免得着凉。” 换好衣服,“有没有东西吃啊,从早上到现在我还没吃过东西呢。”这倒是真的,一大早就被明姨拉起来,为了好看,还不给东西吃,谁说新娘最幸福,我看是最辛苦。 黄浦墨把一盘点心推到我面前,“勉强吃点吧。” 我端着点心狼吞虎咽起来,“咳,咳”塞到了。 “你慢点。”黄浦墨端过一杯水走过来,轻轻的拍着我的背。 喝了一口水总算顺过来了,我推开点心,打算睡觉了。 “珑儿,我们还有一件事没做。” 啊,什么? 他拿起桌上的酒倒满两个酒杯,递了一杯在我面前,“交杯酒!” 啊,今天是我结婚的日子,这是洞房!我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接过酒杯,傻傻的望着他。他深情的望着我,挽着我的手,我们喝了这杯酒。 “珑儿,从现在开始,你是我的妻子了。”说着,趁我还没反应过来,一把抱起我,往床上走去。 第 3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3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3 章 床上有什么东西咯得我好疼,墨轻轻的俯下身来,带着一股灼热的气息,然后吻住了我的唇。这种甜蜜的感觉让我浑身一颤,竟然有点怀念。墨加深了这个吻,带着怜惜,带着轻柔,后来又增加了些力道。这么的香甜,这么的舒服,让我不由自主的伸出手臂,环绕在他脖子上,我的主动刺激了他,让他的吻更加的深入,并用舌尖顶开了我的牙齿,在我的口腔里翻动着,找到香滑的小舍,缠绵在一起。我俩紧密的贴合在一起,似要揉在一块一样,真个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揉碎了,再塑一个你我。。。。。。 当我感觉快窒息之时,丹田里一股气摧动起来,又带出一股清新的气流接上,让这个吻变得更加缠绵,让人欲罢不能。过了好一会,才结束这个吻,墨轻轻的捧着我的脸,又在我的唇上浅琢两下,我用迷离的眼神看着他,他的脸上、眼中全是情欲。 突然我一惊,这样下去岂不是被他吃干抹尽了,我还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呢? “墨,不准欺负我,你答应过我的。” 他把头埋在我的脖子间,“珑儿,你感觉不到吗?你是爱我的。” 。。。。。。 “傻瓜,不爱我,你会让我这样吻你吗?”他的气吐在我的脖子里,痒痒的。 。。。。。。 “傻瓜,你会让你师兄这样吻你吗?”他幽幽的道。 “也许会啊!”我喃喃说道,想着那个谪仙般的人,现在不知如何的伤心呢。 “什么!”他咆哮起来。 “你是我的王妃,你怎么可以。。。。。。”他抬起头来,抚摸着我的嘴唇,“珑儿,记住了,这里只有我才可以碰,除我之外,任何人都不行。” “可是,爱情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那种,我对你并没有那种感觉。”我很疑惑。 “那你有没有很想见到我?” “没有,你总是会出现,不用我想。”我想了想坦白说到,确实如此,黄浦墨总是会在我需要或不需要的时候都出现。 黄浦墨很沮丧,怎么会是这么个答案。 “那这三年呢?”不可能三年都没想吧,那也太没有魅力了。 “我不知道,有师兄无时无刻的陪着我,好像也没来得及。”想到师兄,不由得心口一痛。 看着珑儿黯然的神情,黄浦墨觉得好心痛,“珑儿,让时间来冲淡一切。”躺在她的旁边,抱着她,希望这样可以给她安慰。 他一直压着我的,此时翻身下来,我才发现背好痛,伸手一摸,原来床上铺的花生,莲子,大枣被我压碎了。 “好痛!”莲子壳好硬的。 黄浦墨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后背,在咯痛处来回摩梭,他的手掌带着一股噪热,有着说不出的舒服,我往他的怀里挤了挤,抱着他的腰。这怀抱还是那么温暖,刚洗澡后的身上似乎没有檀香味了,却有一股淡淡的男子味道。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脸埋了进去。。。。。。 这一夜,我们相拥而眠。 亲们,外面雷爆天气,好可怕啊,千万不要被雷劈哦!! 第十章 甜蜜的婚后生活 当太阳照得老高时,我才缓缓醒来,屋外两个丫鬟悄悄的笑声吵醒了我,那是跟我来的纹儿和另一个叫喜儿的丫头。喜儿是王妃娘亲的丫鬟,我见过一面,记住了那甜甜的声音。 为什么会有喜儿呢?啊,昨晚是我的洞房花烛夜,这是黄浦墨的床,我一惊,还好,衣服都在呢。黄浦墨没有勉强我,不禁心里甜甜的。看着他睡觉的样子,竟也如此的风情。睫毛真长啊,哪个男人长这么长的睫毛啊,鼻子好高挺,嘴唇有点厚,这样睡觉的弧度真是性感。想起昨晚的那个销魂一吻,我不禁脸又红起来,这么性感的嘴唇吃起来当然不错了。我忍不住伸手去摸摸,感觉有点凉,为什么是凉呢,昨晚它可是喷着火的哦。 忍不住凑上去轻轻的添了一下,没味道嘛,再用细牙咬它一口,刚想松开,嘴唇被攫住了,腰也被紧紧搂住了。一个吻又深深的落了下来,奇怪,现在为什么这么甜。 黄浦墨好气哦,昨晚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欲火就这样腾的冒出来了,这丫头是个折磨人的妖精,自己在怀里睡得香甜,却让别人欲火焚身,再这样下去,自己会欲求不满而死。黄浦墨把这口气都撒在这个吻上,嘿嘿,不让#¥@吻你总成吧。 屋外嘻嘻偷笑的声音惊醒了我,我一把推开黄浦墨,面红耳赤。 “原来娘子是喜欢偷偷的亲为夫啊!”黄浦墨一脸的调侃。 我的脸更红了,毕竟这回可是我主动的哦。 我们起身穿好衣服,我就要去开门,黄浦墨拉住我,“等一下。” 他拿起柜子上的匕首,往手指上划了一下,我一惊,这是干什么?他走到床边,拉开被子,把手指上的血抹在了上面。这个家伙,真是细心,我脸一红。 两个丫鬟端着洗脸水进来,纹儿看见我笑咪咪的,这丫头一定在背后笑我。 “奴婢给王爷请安,给王妃请安。” 请完安后,两丫头去收拾床铺,看见那抹红,笑嘻嘻的,然后喜儿就拿走了,多半拿去给王妃娘亲了。 收拾完后,我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黄浦墨走过来,拿过我手里的梳子,梳了起来,一会就梳好一个髻,拉开抽屉,让我选簪子。 我哭丧着脸,“墨,可不可以不要这样梳啊?”语气里带着祈求。 “珑儿,你已经为人妇了。。。。。。”他看着我,见我嘟着嘴,叹了口气。把髻拆开,任然梳了个马尾,选了根他的发带系上,“这样可以吧。”我笑嘻嘻的站起来,在他脸颊上啵了一下。 “墨,你真好。” 王妃娘亲已经在大厅等着我们去上茶呢,看到我们走过来,笑眯眯的。 “王妃娘亲早安!” “母妃早安!” 旁边顾嬷嬷早端了茶过来,“老王妃等两位好久了,还不让人去打搅你们。” 我脸一红,和黄浦墨端过茶,一起跪下。 “母妃请喝茶!” “王儿,从今天起你就是大人了,我好不容易才盼到你结婚,要早点给我抱个孙子。” 第 3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4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4 章 黄浦墨点点头。 “王妃娘亲请喝茶。” “珑儿,从今天开始你要叫我母妃了。”王妃娘亲和蔼的笑着,放了个红包在我手里。 “母妃。” “三天回门后,珑儿,这王府里的当家人就是你了。林管家,你到时候把所有的账册整理一下,还有库房的钥匙,都移交给王妃。” “是,老奴遵命。”林管家恭恭敬敬的说。 “母妃,我。。。。。。”我有点哭丧着脸,完了,自由啊,宝贵的自由! “咳,咳”黄浦墨打断我,“母妃,珑儿会做好的。” 湖畔,杨柳依依。 “墨,你为什么阻止我拒绝母妃?你知道我不想管账的。” “珑儿,你已经是我的妻子了,我希望你能掌管王府,再说母妃身体不太好,你忍心看她操劳。”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黄浦墨没有说出来。只有这样,他才感觉与珑儿拴得更紧密,更像一对夫妻。 这两天我就忙着熟悉府中的环境,王府很大,下人也很多,如果要掌管王府,必须要了解所有的事情。喜儿这丫头很机灵,母妃怕我不习惯,把她给了我。让我庆幸的是,王府的主人比较少,没有复杂关系,所以住着很是自得。假若黄浦墨有什么妻妾成群,那岂不是累死人,当然,那样我也不可能嫁给他。 母妃在我们婚后的第二天就带着顾嬷嬷和丫鬟住到城外的红叶寺去了,儿子终于结婚了,她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今天是回门的日子,一大早,我就急急忙忙拉着黄浦墨起来了,想见爹爹的心非常的迫切。 我们坐上黄浦墨的马车,这家伙,不让我骑马。后面跟着的是回门的礼车,长长的队伍,又引起了百姓的惊呼。据说一个女子在夫家受宠不受宠,看回门的礼物就知道了。我自然是不在乎这些的,但我知道爹爹他们自然希望自己的女儿过得好。 将军府早就准备好了我们回来,爹爹和哥哥亲自来门口接我们,可见我这女儿在他们心中的地位,黄浦墨,即使你是王爷,也退一线吧。 家里可真好,大家欢声笑语,人人都开心。 按照惯例,可以在家住一晚,我当然不会错过了。 黄浦墨好奇的打量着玲珑的闺房,到处都是书籍,没有一点女儿家该有的东西,反而外间丫鬟纹儿还放了些刺绣呢。而且还有很多的飞镖啊,短刃啊,之类的武器。唉,这那儿是姑娘家的闺房啊,整个一书房,还好,还有一张床。 看着黄浦墨的摇头叹气的样子,我就觉得好笑。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看他表演。 “娘子,请服侍相公更衣。”这家伙倚在床边,一副慵懒相倒好看的出奇。 好,要更衣是吧!我快速从床上下来,笑眯眯的看着他。 手慢慢的把他的紫薇剑拿下,放在桌上,再把他的腰带解开。 “哎哟,珑儿,你用什么扎我?” “珑儿,我不能动了!” “夫君,人家帮你宽衣解带,又怕你不老实,只好出此下策了。。。。。。”我故意娇滴滴的,嘿嘿,这是我研究出的麻醉药,除了boots,你还是第一个用呢。 “还没完呢,”说着我伸手脱下他的长袍,露出雪白的中衣,掀开领子,唔,胸肌很发达嘛,伸两个手指头去按按,真结实啊。 “珑儿,别闹了!”黄浦墨满脸通红,这丫头,又开始折磨人了。 我一把抱起黄浦墨,扔床上。然后脱下外袍,躺在他旁边,拉过被子盖上。想了想,翻过身,拍拍他的脸,“亲爱的老公,早点睡啊!” 老公是什么?慢慢想吧。 “珑儿,你好残忍,把我解开再睡啊!”听到旁边这丫头均匀的呼吸声,玩真的啊! 我睡得正浓,感觉呼吸困难,有东西压着我,而且嘴边也有东西蹭来蹭去。那东西还乘机钻到我嘴里,翻动着,吮吸着,“嗯。。。。。。”舒服得让我不禁**出来。这声音刺激了那东西,竟然又一路向下,跑到我脖子上去了,甚至到了领口。这种酥麻的感觉传遍了全身,让我不觉喊到,“墨!”随着这声喊出,我也清醒过来。 暗夜里,黄浦墨正压在我身上,一张嘴在我的胸口。。。,我一把推开他,“黄浦墨,你敢偷袭姑奶奶。” “嘘,”他把手指放我唇上,“纹儿还在外间呢。” “黄浦墨,你色狼啊,半夜偷袭我。” “是谁给我下了药,然后自己酣睡的,我可是僵硬的躺了两个小时,当然要找点补偿喽。” 这个不吃亏的家伙,感情我是自作自受哦。 不顾我的骂骂咧咧,这个家伙一翻身,梦周公去了,好半晌,我才能入睡。呜 ̄ ̄,人真的不能做坏事的。 第二天,我们在爹爹和哥哥,还有明姨的恋恋不舍中回到王府。 “我只是想要幸福,用一生努力追逐。”这几日在看《心星的泪光》,比较少更文。这句歌词深深打动了我,多么朴实啊,“我只是想要幸福”,多么质扑的愿望啊,可许多人却得不到,愿天下所有人都能实现愿望。还有,它的片尾曲很好听。 第十一章 出征 我的管家婆生涯就此开始了。 “王妃,账本拿来了。”管家林叔抱着一摞账本来到我的书房。 “林叔叔,我说过了,让你喊我珑儿的。”老了记性不好了嘛。 林总管仔细的打量着我,眼睛一亮,才认出我来,“老奴不敢,没想到那小公子竟然是王妃您啊。” 林管家心想,难怪王爷那么信任小姐,原来早就喜欢小姐了,不知这是否叫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啊,好在这小姐及有本事,王府有了这样一位当家主母,只怕会越来越好。林管家真是越想越开心。 每天要处理王府的一切开支事宜,细小到母妃及黄浦墨的吃穿用,以及下人的开支等等,看似无聊的事情却又那么繁琐。另外最重要的是管理账房,了解王府的产业,以及各产业的内容。 拼着我对银子的热爱和做生意的兴趣,这倒是让我对了胃口。我把一些生意好的挣钱的行当放心交给林管家。对于生意差的逐个进行了调查,然后给出整改意见。 第 3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5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5 章 这段时间,把京城转了个遍,王府的生意还真多啊,看不处,这黄浦墨还是个会做事的人。 一个月后,我才终于喘了一口气。 这断时间,那个王爷在做什么呢? 黄浦墨每天要上朝,很早就得起来,下朝后要去军营处理军务,我又要去巡店,所以我们很少碰头。晚上他回来我已经睡了,早上起来他早上朝了。哈哈,各自过着逍遥日子,井水不犯河水。 手术刀做好送来后,我终于可以动手做试验了。 这天黄浦墨下朝回来,今天不用去军营,想早点到家给珑儿一个惊喜,真想她啊! 才走到大门就发现大家神色不对,难道家中出事了?不可能啊,有珑儿在,会出什么事呢,那怎么一个个神色诡异。 “小翠,发生什么事了?”黄浦墨喊住一个匆匆走过的丫头,她神情恍惚,没看到进来的人。 “王爷,你还是自己去看吧,王妃在西苑。”小翠一脸惨白。 西苑是给珑儿做书房和药庐的地方。黄浦墨径直走去。 院子里,我正在给一只兔子做手术呢,给兔子做剖腹产!当然它并没怀孕。给它用了我研制的麻醉药,所以它并不痛苦,我的动作也很轻柔,已经解剖完了,现正做缝合呢。 黄浦墨走了进来,看见了这样一幕:纹儿和喜儿两个丫头白着脸在院门口,珑儿在残忍的对待那只兔子。虽然这一幕让人匪夷所思,但黄浦墨知道他的珑儿不是心狠手辣之人,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用意。 缝完最后一针,大功告成。旁边一块毛巾伸了过来,擦去我脸上的汗水。 “墨,你回来啦,看,我做的第一例手术成功了。”我一脸的欣喜。 “这是什么手术?” “剖腹产啊!”我愉快的回答,然后想起他可能听不懂,解释道: “就是生小孩难产,然后把肚子剖开,把孩子取出来。”我笑眯眯的望着他,想起师兄曾经吃不下饭。 “看你累的,好好休息一下。”黄浦墨脸一白,强自镇定的说。 “纹儿,把兔子轻轻放到笼子里,药效一过,它就会醒的。喜儿,把这些工具清洗干净了,放开水里煮半个时辰。”我吩咐完才发现这两丫头在好远的门口,“你们怎么了?”我一脸的诧异。 “王妃,这兔子还活着吗?”纹儿惊惧地问。 “当然了,啊,感情你们以为我没得玩杀兔子呢。”我直翻白眼,真没见过世面。 “墨,还是你好,”我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是我的墨好,沉得住气,信任我。 黄浦墨拉我去洗了手,“珑儿,边关有军情了。”他凝视着我,“凉国发动二十万兵力,在边城集结,皇兄下旨,让岳父大人明天一早带兵出征。” 虽然这是预料中的事,可没想到来得如此之快。 “墨,我要回家!”我想念爹爹,想念哥哥。 “只怕此时岳父在军营。” “我在家等,爹爹会回家一趟的。”这一去,不知又要打多少年了。我一定要见爹爹他们一面。 我回到家中,爹爹和哥哥果然没有回来,明姨大概也知道了,在收拾爹爹的行装。 “明姨,等爹爹这仗回来,你嫁给爹爹,好不好?”我从后面抱着她,带点撒娇的口气。明姨这几十年来多不容易啊,有哪个女人会这么贤惠,不求名利的跟着一个男人。 明姨一把搂着我,“傻孩子,明姨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嫁不嫁,这样呆在你爹爹身边,我觉得很幸福。” 虽然明姨这样说,但我知道她的惆怅,等爹爹归来,定要说合他俩。 一直到深夜,才等到爹爹回来,大军突然出征,有好多的事情要做,好在这件事知道得早,粮草早已备齐,否则,光这粮草也要月余。 “爹爹,带我出征。”我抱着他哀求道。 “胡闹,你已为人妇,哪有丢下夫家的道理;再说军营不得有女子。”爹爹一脸的严肃。 “女子怎么了,古代还有花木兰代父出征的故事呢!再说我不比男子差。”我不服气,这古代也有女将军的好不。 “那只是说书的遍出来的,珑儿,爹爹三更就要出征,你回王府去。”龙大将军叹口气,说不过就赶他走。 “我要送爹爹走。”不让去还不让送吗? 龙大将军无奈的点点头。 我回过头来对哥哥说:“哥哥,你要好生照顾爹爹,否则绝不饶你。” “妹妹,你放心吧,我会的,好在你嫁了,我们也不用分心了。”哥哥拍拍我的肩膀。 秋霜露重,不觉沁凉了衣衫,晨风吹来,不觉有点凉意。 站在城外的上岗上,看着爹爹带着大军逐渐远去,我的心升起一股悲凉的感觉。 “珑儿,回吧!”黄浦墨轻轻的为我披上衣衫,拥着我。 这几天在看《11处特工王妃》,写得非常的美,尤其是楚和诸葛玥以及李策的,真的写得很好。很大气、磅礴,细微处却又如此细腻,唯美,很喜欢。 第十二章 春宵一刻 此后,我的心一直关注在战场上,刚开始传来两场大的捷报,那个拓跋雷拿着那份假的图,果然上当了,损失了不少的兵力。但很快他就发现那是假的了,立刻改变战术。 边城有爹爹的二十万兵力,但对方也有二十万之多,而且拓跋雷是个人物,无论武功还是心智都属上乘,这让我很担心。 后来传来的消息就有点不容乐观了,西边的燕国也加入了战斗,燕与凉竟然合谋了,而黄浦墨的暗探竟然没有探到。燕国是从云州进攻的,是十五万兵力。 更可怕的是,探子传来的消息,吴国也在蠢蠢欲动,兵马也在调集之中,难道这三国有把我们包围之势。 第 3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6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6 章 接到这些消息,我的心都凉了,不行,我得马上去支援爹爹。边城和云州现在被包围了,只怕粮草也不够了。现在指望墨的军队是不可能了,因为墨后天也要大军出发了,如果吴国一动,就牵制了墨的所有军队,吴的边境离我们更近!好在爹爹走后,我就通知了杜亮准备好了粮草,并招聘了人手,可也只有一百多号啊。另外,我派人几乎收了全城的硝石和硫磺,现在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做好准备工作后,打算第二天破晓就出发,当然还要偷到黄浦墨的出城令牌,否则这么多马车,怎么出得去。 躺在温泉上,紫色的气宛如一个气垫托着穿着泳装的我。这是我新发明的,果泳也不好,穿着衣服更难受,只好做套泳装了。 黄浦墨最近因为战争的事,经常被皇上招去,很晚才回,而且还要留意吴国的动静。想到要离开他,心里觉得好难过。而且他也要上战场了,我却不能陪在他的身边,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相见,这让我惆怅不已。 黄浦墨回到卧室,没看到珑儿,但看见了挂在屏风上的衣服,不由一笑,这丫头又在泡温泉。 等黄浦墨走近去一看,当场惊住了。天啊!只怕是鼻血都要出来了。他的珑儿躺在水面上,身下是一团紫气。那,那是什么衣服啊!除了胸部一点和下面一点,其他地方都果露着,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似白藕一般鲜嫩。 黄浦墨觉得五雷轰顶般炸了,全身血液不停的上涌。我清纯的珑儿何时变成了一个尤物!她睡着了吗?躺在哪里一动不动,黄浦墨情不自禁地飞了过去。 我闭着眼睛,还在想着离别的事,感觉有东西飞过来,顺手一掌过去,带着力道。 “哎哟,珑儿,你谋杀亲夫啊!”黄浦墨捂着脸,站在水里,叫道。 我一惊,翻身起来站在水里,“墨,对不起,让我看看,我想着事情呢,谁让你突然跑过来。”我伸手去掰他的手,想要看看伤得怎样了。 黄浦墨乘机一把紧紧的抱住珑儿,低下头,吻了下去。受不了了,今晚一定要吃掉她! 墨的吻在今晚添了一丝霸道,不似往日的柔和,但这霸道更让人觉得销魂,因明天的离去,让我也更加的怀念,渴望这个吻,所以主动的伸出小舍尖去添墨的舌头,这刺激了他,让他不断的加深这个吻,似要把我揉入他的体内。泉水的温度本就热,现在加上两人的热辣火吻,室内温度骤然升高。 但这个吻并不能满足我们,连我都感觉到了,似乎渴望得到更多,此时,我也想把自己和墨融为一体,我想我是爱他的,因为我并不愿意和别的男子这样做,只想和他,和他。。。。。。 墨的吻沿着脖子一路下滑,手也不老实的到处移动,揉搓,引起一阵阵酥麻。突然,他一口向胸口的蓓蕾咬去,含在舌尖,轻轻抚弄。然后嫌弃那点可怜的衣服,一把拽掉,再度含着,我的身体引起一阵痉挛,娇吟一声,呼出口,手伸进他的衣服,紧紧的搂着他。 “珑儿,给我,好不好。”我说不出话来,娇喘着,仰起通红的小脸,用迷离的眼神看着他。 墨含着我,从水里飞出,向池边游去,把我放在地上,一把扯掉身上的衣服,压下身来,接触到他赤果的身体,让我又是一阵战栗。弓起身子,紧紧地向他贴去。 当他进入时,我痛苦的一声呼叫让他停了下来,贴着我,轻轻的吻着我,安抚我,直到我意乱情迷时,又挺动起来。一阵阵的浪潮涌来,让我情不自禁地呼出,“墨,墨。。。。。。” 一番云雨过后,墨躺在地上,紧紧的搂着我,我趴在他身边,享受着他轻柔的吻。 “珑儿,你。。。你后悔吗?”他有点担心的说。 “墨,我爱你!”手指绕着他的头发,我怕今晚不说,也许没有机会说了。“墨,记住今晚。” “珑儿,我会记住的,这是多么快乐的一刻。”深深的吻我一下,“宝贝,我终于完全的拥有你了。” 后来,他抱我到池子里,轻轻的帮我洗干净,那动作是那么的轻柔,让我一辈子都忘怀不了。 然后搂我回到房间,我们情不自禁又做了一次,然后又是一次。三更过后,才疲惫的睡去。 我只睡了一个时辰,抚摸着他的俊彦,低头吻了又吻,才起身更衣,换好行装后,放了一封早已写好的信在枕边,再在池子里的衣服上解下他的令牌,拿着包袱扬长而去。 第二天,当床上的人醒来想搂一下佳人时,却摸了个空,看到床边的信,打开一看,上面写着:墨,我不能看着爹爹和哥哥战死沙场,我必须去!墨,来日再见,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床上的男人发出狮吼一般的叫声,“珑儿,我定不饶你!” 此时,我已和粮队奔驰在千里之外了,虽然听不到怒吼,但可以想象得到。 对不起,墨,虽然你也要上战场了,可爹爹他们已经迫在眉睫了,我不能不顾。墨,等我回来! 咳,咳,写得有点脸红!别看我,我顶着荷叶呢。 看完《11处特工王妃》,泪流满面,虽然是第二遍了,为李策。写得真好。 第十三章 智入云州 云州,也是进入玥朝重要边防之一,这里与边城一样,倚着崇山峻岭,属于易守难攻的地形。所以当我们一行匆匆赶来时,云州并没有被攻陷,但已经危矣。 这里一片硝烟之气,估计双方已经发生了多次激战,但因有如此天险,所以燕也久攻不下,遂采取包围战术。云州已经被围困月余了,城中粮草估计消耗殆尽。目前这里的守军是谁,也并不明朗,我决定潜进城一趟。 把粮草安排在附近的树林里,借着夜色,我穿着夜行衣,快速的向城门掠去。燕国的士兵就驻扎在离城门十里的地方。周围能通过的地方都已经派重兵围住了。等月儿钻入云里时,我行动了。 “兄弟,你刚才看见一个黑影没有?”一个燕国士兵问道。 “哪有什么黑影,你看见的是乌云吧,肯定是站久了,疑神疑鬼。”另一人答道。 我尽量贴着墙根走,与夜色融为一体,城墙上士兵的说话声,咳嗽声清晰的传来。 我一跃而上。 “谁?”一个士兵一惊,拿着长矛指着我,然后大叫:“奸细混上来了!” 顿时涌来十几个暗藏的士兵把我团团围住,我不慌不忙的说,“我是玥国人,是你们将军的故交,要见你们的将军,快去通报。”听爹爹讲小时候王坤见过我,也算故交吧。 一个领兵模样的人仔细地打量我一番,进去了。 王坤将军正在营帐里和手下的中郎将、校尉讨论军情,眼看城中粮草告罄,自己只有八万兵马,而对方足足有十五万,经过这一个多月下来,双方都损失严重,尤其是己方,对方的兵马本来就是自己的近一倍。在先天条件如此不足的情况下,这城怎么守。 “报!将军,闯进来一名年轻男子,说是玥国人,要见将军,还说是将军的故交。” “ 哦,他是怎么上来的?”王坤很奇怪,外面围得这么严实,看来此人有几分本事。 “启禀将军,此人从城墙下跃上来的。” 想那城墙好说也有十来丈高,此子竟然能跃上来,功夫如此之好,难道是来了救星? “快将公子请进来。” 一会,一位黑衣公子跟着领兵进来,只见此子一身紧身衣,可看起来柔弱风流,双目生辉,顾盼流转。好一翩翩美少年啊!此时,不但王将军看傻了,连他身后的与会人员也看呆了,尤其是一位叫安阳的男子。 第 3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7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7 章 “在下龙霖,见过王将军及几位将军。”我向大家抱拳问好。 王坤很是疑惑,在他的印象中并不认识如此一风流公子啊。 见王坤这样,我轻轻一笑,走近两步,悄悄说道,“王叔叔,你不认识玲珑了。”说完,还冲他眨眨眼睛。 过了一会,他恍然回过神来,“啊,是你这丫。。。。。。小子!”顿了一下,“你怎么跑这里来了,王爷的援兵来了吗?” 我轻轻的摇摇头,见此他不免有点失望。 “但是我带来了粮草!” 他一听,眼睛一亮,城里正需要呢,随即黯了下来,外面围得那么严,连个苍蝇都飞不进来,粮草如何能进来,哦不对,还是进来了一个人。难道。。。。。。 “来,龙小子,你肯定有办法,坐下来慢慢说。”王将军拉着我坐下。 旁边的将领都看呆了,什么时候见过自己的将军对人这么热络,这么相信一个人,不知此人是何来历。 “王将军,各位将军,在下从京城带来的粮草就藏在离这里不远的小树林里。现在必须找到能让粮草进来的方法。”我扫过众人,看见了一双闪亮的眸子。此男子穿着铠甲,虽然坐在哪里,可依然是鹤立鸡群的,魁梧的身材,精致的五官,好有气质的军人。 “龙公子,在下中郎将安阳,现有一方,不知是否可行?”安阳站起来,抱拳说到,他的声音显得清越而有力。 “安中郎请讲。”我作了个请的手势。 “这两天天气不是很好,早晨雾气很大,朦胧一片。我们可以乘此时出击。兵分两路,一路在左中方向佯攻,敌军势必围拢上来;另一路在左边为粮草开道,协助粮草进来。但必须先让粮草车队摸近左侧的包围圈。” “好计!”闻之我不禁赞叹道,此中郎将果然是一谋略将领。 然后,我对王将军说,联络粮队就交给我了,大家把计划定在次日凌晨,此时是人最薄弱的时候,而且雾气最大。 我写下详细的计划,招来鹰儿,让它带给杜亮。 第二日凌晨,果然雾气朦胧,做好一切准备,安阳带一队人去佯攻,我带一队人接应粮草。 打开城门,我们冲了出去。 燕国士兵正在打盹,这一冲出,惊醒了不少好梦,一个个慌忙应战。但雾太浓,看不清楚,误伤了不少自己人。我方士兵都系上一布条在臂上,即使在雾中也很好认。 我带人冲入人群中,因为安阳先出去,所以大部分都围攻他去了,左边只有极少数人,我手持短刃,身手灵活的游走于士兵当中,专拣脖子的主动脉下手,又狠又准,一会,周围就倒下十几人。我吹一声口哨,雪豹从远处奔了过来,然后杜亮带着大家飞快地推着粮车跑了过来。 “动作快点!”我大喊一声,身后士兵一涌而上,帮忙推着粮车跑进城去,因为粮车比较多,这里有京城出发时带的,还有沿途分店送到城外的。半个时辰后,才陆续跑进。 我骑着雪豹,去帮助安阳,这场雾确实是有利的天机,给了我们半个时辰。现在雾渐渐要散去,而且多数士兵在激战中清醒,很快就阻止起来,而且营地的援兵也过来了。绝对不能和他们硬拼,经过一个多月艰难的守城,八万士兵只余四万,现在每一个士兵都至关重要,必须得起到过河的卒子当车用的效果。 我协助安阳撤退,当我用飞镖射中追在最前面的几个士兵时,城门也缓缓落下来,关上。看着满满的粮食,我俩相似一笑。 王将军早迎了上来,笑口颜开。“虎将无犬子啊,珑儿,你真棒!”我谦虚的笑笑,看一眼安阳那满是诧异的眼神。 然后王将军吩咐,将粮草收好,并拿出一部分给城中的百姓。 除了粮食,还有一车的药草、药剂,等用品。当王将军和安阳看到我那两辆水车时,非常惊讶,想不通这是做什么的。 我笑笑,以后你们会知道的。从水车中拿出大块大块用油布纸包裹好的炸药原料,不这样保管,只怕长途运输的过程中就全爆了。 “将军,你下令把全城的做鞭炮的工人都找来。” 王将军什么也没问,就下令去找人了,秉着对爹爹的忠诚,王将军对我也是很信任,况且我还解决了城中的燃眉之急。 接下来,我非常忙碌,忙着组建医疗队,调动城中会医的人都来帮忙,并且在城中大肆宣传,“国之兴亡,皮肤有责。”敌我悬殊的仗不是那么好打的。现在估计我们就四万人马,而对方大概还有十万,这差距太大了,而且不解了这边的困境,也没办法去救嗲嗲。 鞭炮师傅来了后,我就忙着调配炸药,然后包好。这是我的秘密武器,是毁掉差距的最好武器。我也想过用毒药,可是,又一想,这样和小日本有什么区别呢,在战争中用毒,那是极不人道的。快放假了,要多写点才能安心的玩哦! 第十四章 解云州之围 又是一天过去了,燕国军队又发起了强烈的进攻,他们不会让我们有多少喘气的机会的。在敌我如此悬殊的情况下,云州每天要面对他们十几次的进攻,确实不易。城中的石头早已投尽,箭也所剩无几。 看着黑压压冲过来的大军,我咬咬牙,战争是残酷的,我不动手,就只有被宰割的份,谁让他们是入侵者。 手一挥,成包的炸药装在纸袋里,在投石机的作用下向远处飞去,砸在地上,马上,人身上。又一挥手,火箭手早已备好,一只只燃着的箭急速而去,火星沾到炸药包,“砰!”“砰!”发出连续的爆炸,整个大地似乎都在震动,烟雾冲天,宛如地狱一般。 惊呼声、尖叫声、痛苦的叫唤声,声声不息,大水燃烧起来,烤焦的肉味阵阵传来。 虽然预料到了结局,可我的手还是颤抖着,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场面,我是有纪律的部队一员,尽可能做的是阻止歹人做恶,尽可能让法庭审判他们,而不是屠宰。可现在,面对着这么多的人命,我像个杀人狂一样,把成千山万的敌人屠杀。这本是个冷兵器时代,而我的到来,却把炸药带来了。这就宛如当初我们被八国联军屠杀一般,落后确实就等于挨打。 不但敌人惊呆了,懵了,连我们这边的人也惊呆了,他们想不到我和那些匠人辛苦一天做出来的东西具有如此的威力。可他们的手并没有停下来,这一个多月来所遭受的耻辱,还有那四万多将士的生命,刺激了他们,让他们停不下来。 在成功击破三轮进攻后,他们不敢再上来,确切的说,是被震慑住了,人肉怎么敌得过炸药呢。 在这次炸药的攻击下,敌军有两万多人丧身,看着密密麻麻的尸体,我的泪也下来了。 燕国士兵在搬运底下的尸身,这里有他们的亲人,朋友,乡邻,朋友的朋友。。。。。。我想他们的心里也是很难受的。 安阳静静的看着旁边的男子,他那么娇小,可他的心里正承受着巨大的悲伤,为敌人,为战争。这些人虽然是在他的武器下丧身,可那是他们咎由自取。安阳在战场那么多年,只知敌人来犯就要反击,心里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体会到它的极端残忍。 我运起内力,向远处的敌人呼喊道:“燕国的儿郎们,我知道你们很伤心,可同样的我也很伤心,我并不想这样伤害你们,可保家卫国是我们玥朝子民的责任。我们所失去的兄弟比你们更多,你们为什么要来侵犯我们,为什么不在家耕田种地,陪母守妻,哺育儿女。将儿们,回去吧!从哪里来就回哪里去。” 这番话能起到多大的效果我不知道。 第二天,进攻仍在继续。所以又延续了一天昨日的拼杀,我带来的炸药已经用完,全城的火药也都收集了上来,做成了炸药包。 “公子,箭已不多了!”一个领兵过来报告。 到了傍晚,炸药包全部用完,接下来就要靠我们硬拼了。 “杨左,你带人去和百姓们扎稻草人,要快,明早要用!”杨左是个校尉,领命而去。 第 3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8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8 章 自从粮草进城后,王将军就给了我军事指挥权,而其他人看我轻松地就灭了敌军几万人,早就对我极端信任。 下面战场的尸体堆积如山,燕国的士兵又在忙着搬运自己的同胞。 “燕国的儿郎们,你们在为什么而战,正义吗?可你们是入侵者!眼馋我们的山清水秀吗?可你们的草原也很肥沃,马儿强壮,牛、羊肥美!你们只是给当权者做了铺垫,他们在拿你们的血肉之躯踩着往上踏,只为了他们无尽的贪欲,你们并不是正义的一方,不是为了保家卫国。。。。。。” 突然一只利箭向着我迎面而来,带着凌厉的风。我正要挡掉它,旁边安阳一个健步冲上来,用刀荡了开去,那刀竟然陷了一个凹槽。 自从我们并肩作战一场后,他总喜欢跟在我身后。 我俩相视一笑,这是战场,你帮我,我帮你是应该的,不用谢谢。 这只箭是从敌人的瞭望塔上射过来的,此人的功力竟然如此强。 “这是燕国神将古力多达,此人天生神力,所以射出来的箭几乎无人可挡。”安阳说道。 第二天凌晨,还是雾濛濛一片,秋天的季节雾总是多的,我命人把扎好的稻草人挂在城楼上,然后让士兵使劲击鼓,旁边喊着“杀啊,冲啊!” 还在迷糊的围城士兵显然看到了城墙上朦胧的身影,以为进攻的人从哪里下来了,噼里啪啦一阵乱射。半个时辰后,显然也发现了不对劲,就停了下来。 稻草人被迅速的拽了上来,上面扎满了箭,士兵们看着一个个都喜笑颜开。不好意思,诸葛军师,没想到你这招“草船借箭”到哪里都能用。 现在爹爹那边的情况不明,我必须加紧步伐,破了这边,所以第二天,我决定主动出击。 我带了五千士兵主动出战,安阳与我并肩而站。 “兄弟,你要小心,古力多达是一员悍将。” 我点点头。 古力多达果然长得高大威猛,看起来肌肉发达型男,估计我的过肩摔还真有点困难呢。 “哈哈,派了个娘们样的,你们没人了吧。”古力多达看着我哈哈大笑起来,他身后的士兵也难听的笑着,大概是这两天我们消灭了他们几万人,所以压抑得久了。 我只想速战速决,并不想与他们耗着,这对我们,对边城都是不利的。 我悄悄的从怀里掏出手枪,对准古力多达,他楞了一下,继续笑了起来。可是他并没有笑多久,“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胸口冒着血花。 “将军!将军!”几个人围了上去,抬着他。 “撤退!撤退!”他们迅速退回了营地。 进到城里,王将军笑眯眯的上来迎接。 “珑儿,你那是什么?”不但他好奇,所有的人都好奇。 我得意的一笑,掏出手枪给他们看看,“暗器!” “天啊,竟然有这种暗器,太神奇了。” “我想比暴雨梨花针肯定还厉害。” 。。。。。。 大家七嘴八舍的议论着。 第十五章 亲人重逢 到了下午,死了将帅的燕国士兵开始回撤了,这场与凉国的合围,他们失去了将近十万士兵的性命,还有一员大将,估计很难交待了。 在确认他们撤回燕后,我已经与王将军点好将了,留下三万守城,其他的一万全力跟我去解救爹爹,预留的药材和粮草紧跟其后。 边城爹爹哪里只有十二万兵力,因为云州分了八万出来,对方是二十万。 一片嘶杀声远远的传来,我们爬上一个小山岗,原来双方正在交战。我们要进到城里,必然要经过这片战区。 “珑儿,是少将军!我认得他手臂上的红巾。” “好,我们冲下去!” 王将军发出命令,我们一起冲下山去。 正在激战的双方一时还没明白从哪里杀出的这一队人马,待近了,哥哥脸露喜色,“是我们的人马!”大家都精神一振,扑杀也显得格外有力。 “是王将军来了!”有人认出了标志,大喊着。 “珑儿,我的珑儿!”哥哥也认出了我。 “哥哥,哥哥!”我也看到了哥哥,激动的大叫。 敌军可不管我们是否亲人相见,大刀砍了过来,我恶狠狠地扑上去,咔嚓一声结果了他。颈动脉是最难防守又最易进攻的地方,嘿嘿,这是我的强项。 有了我们的加入,敌人很快就消灭掉了,剩下的撤走了。 当我们进到城时,爹爹才看明白那是我。一把抱着我,老泪纵横。 “我的儿啊,你不好好当你的王妃,跑来做什么?”他的脸上有重逢的喜悦,更多的是因为目前局势的担心。 “爹爹,我们一家重逢在边关不好吗?”我撒娇道。 “大将军,你这女儿可真不简单啊!”王将军笑到。 然后,王将军大致的说了我是怎么解了云州的围困的,听得爹爹和哥哥惊奇连连,自家女儿有这本事,还从来不知呢。 旁边安阳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原来他是她,难怪自己对她有种异样的感觉,难怪自己想要陪伴在他左右,难怪自己被她吸引。。。。。。可是,大将军说什么“王妃”,她已经嫁人了吗 ,王妃,难道嫁给了墨王爷吗?这样的人儿确实只有墨王爷才配得上了。 可怜安阳那颗才萌芽的爱情种子就这样被扼杀了,他感觉心里很痛,这是自己第一此爱上一个人,一个女人! 第 3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9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39 章 了解了城中的情况,这里大概还有8万人,而凉国大概还有十五万。城内粮草大概还能支撑十天,加上我们带来的,也就十二天。好在云州已经解困了,但云州那边也缺乏粮食,现在只能指望朝廷了。我走后 ,吴国的士兵一直纠结在边境,也不发兵,仍然牵制着黄浦墨的军队。 墨,你好吗?可有想我? 这一个月来,我只顾着赶路,到云州后作战,没有时间想起他,现在一下子想起,思念竟如潮水般卷来,痛彻心扉。 照前面的法子,我也叫哥哥命人找来做鞭炮的师傅,然后日夜赶工,制作炸药。他们已经听王将军描述过了这炸药的威力,所以很是期待。 医疗队也组建起来了,这一仗会死很多人,会伤很多人,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拓跋雷,这个有勇有谋、高深莫测的男人。 城里的铁匠都到了,他们赤果着上身,拼命地打造一种弯刀。一种非常锋利的弯刀,打造好后还要磨,磨得光可鉴人。他们不知道这弯刀拿来做什么,可是上面说了,这样做就可以挽救这座城,挽救这些人,赶走侵略者。这就足够了! 我看见了呼延傅,他是特意来找我的,那天他看见我了。现在他也是一名校尉了,升得可真快。他说做梦也没想到我是女孩,“你敢看不起女孩!”我吼道,“绝对不敢,我只是惊讶。”他连连摇头。 我们述说着别后的故事,他是怎么在军队立功,大将军怎样发现了他的才华,提拔了他。我讲了粮店的事情,讲了军师、杜亮、还有红姑。我们一起讲了很多很多。 夜幕降临,我打算出去勘查一下敌方军情。 拓跋雷没有像云州那样,形成合围之势,而是把营地选在了一座山谷后面,这只是一座小山,难不到我。 山下营地灯火通明,站岗的,来回查哨的,络绎不绝,水泄不通,看来要混进去还真是比较困难。 看来要进去一时比较困难,只好勘查一下周围的环境。 转过营地不远,竟然是一个环境优美的山谷。还有一条河,清澈的河水缓缓的流着。想必就是因为这条河才选择在这里安营扎寨吧。 多久没洗澡了,心念一动,虽是秋季了,可这里的地形并不显冷,况且我有内功护体。 心念一动,脱去外衣,穿着亵衣下了河。 比想象中稍微凉点,还可以接受。用手轻轻的掬起水,洒满肩头、脸上,做一个潜水,淋湿头发,真是太惬意了。 突然空气中有一种异动,这里有人?我一惊,开始怎么没发现,一定是呼吸与水声融为一体。 假装没有察觉,慢慢的一边戏水,一边向呼吸处游去。 运起内力,一掌向一团黑影拍去,他反应很快,迅速的化解了我一掌,我另一只手也上了,掌掌均是杀气。那人竟然好生了得,能化解我那么多的掌力。 两条人影就在这冰凉的河水里厮杀起来,只见水花四溅。 这么大的声响极易让远处的敌军听见,我一急,狠狠的扑了上去,手如砍刀一样向颈动脉砍去,那人好像明白了,使劲一扳手腕,我一吃痛,力道一软,竟被他压在身下,河滩的鹅卵石咯得生疼。 皎洁的月光从云里钻出来,洒在我们脸上。 “是你!” “是你!” 我们同时惊呼出来,拓跋雷怎么也想不到我会在这里出现。 “玲珑,你怎么会在这里?”盗图那晚,他已知我身份。 “你侵我国土,杀我同胞,和我父兄开战,我怎么不会在这里!”我咬牙切齿的说。 “你是一个女孩家,这与你何干?” “女孩家就应该相夫教子吗?那么多的女孩家都没了父兄,没了丈夫,你让她们做什么!女孩家一样可以保家卫国!”我一脸的愤怒,和强盗讲逻辑吗? 才想起他还压着我,这么亮的光一定什么都看见了。 “放开我,你这无耻之人!” 拓跋雷才想起是压在玲珑的身上,低头看着这个才见过两次面,就让自己日夜思念的人,凌乱的长发,愤怒的双眼,红艳的双唇,湿漉漉的衣服紧贴在身上,露出凹凸有致的身材,甚至借着月光都能看见胸前的红点。 长久的思念一下如洪水泛滥,他一下就咬住了那双唇。辗转反侧,来回摩梭。 我一急,使劲去推,推不动。墨要知道了会怎样气愤,他一定会杀了他! 我灌注全身的功力,使劲一推,他飞了出去,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然后站在河里。 “拓跋雷,你这个无耻小人,先偷窥本姑娘洗澡,然后又占便宜,我要杀了你!” “珑儿,你不讲道理,明明是我先在这里洗澡,你后来的,怎么算偷窥。而且。。。。。。”他顿了一下,笑眯眯的道,“是你先扑向我的哦,我还吃亏了呢。还有啊。。。。。。你穿了两件,而我就一条底裤哦。” “啊,你这流氓!”我真是要气疯了,这个泼皮无赖! 这是远处有火光慢慢移来,还有两个人说话的声音,好像是他的亲兵来了。我迅速的拿过衣服披上,飞走了。 “拓跋雷,这笔帐我们以后再算!” 拓跋雷痴痴的看着那远处的背影,摸一摸嘴唇,笑了。 安阳一直站在城墙上等玲珑,看见她回来,一喜。然后就楞住了,头发、衣服都是湿的,嘴唇也破了。 安阳一惊,怎么了? 我迎上他的目光,“在河里洗澡,被鱼咬了!” 这鱼还真会找地方,安阳什么也没说,解下披风,披在玲珑的身上。 第十六章 来吧,不怕死的 第二天,拓跋雷组织的进攻就来了,我站在城墙上,衣琚飘飘。好,拓跋雷,就让我们一决死战吧。 拓跋雷看着城墙上那个白衣飘飘的年轻公子,现在他不会再把她当作那个与他豪饮的龙兄弟了,他知道她就是玲珑,但是那份共饮的情意自己会永记心底。现在,自己只想快点攻破这座城池,抓住玲珑,把他带回去,变成自己的属物。 相比拓跋雷的心思,我却是恨他的,恨他千里迢迢来将军府盗图,恨他昨晚强吻自己,然后却像个流氓一样侃笑。当然更恨他侵犯自己的国土,把自己的父兄陷于如此危险境地,气他让自己与墨分离。 第 3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0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0 章 战场上箭拔努张,两个一上一下的人却转动着这截然不同的心思。一个情意绵绵,一个却恨之入骨;一个运筹帷幄,轻松自在,一个咬牙切齿,信心满满。 拓跋雷一声令下,身后的大将带着士兵如潮水一样往前涌去。 珑儿,我要把你抢回去,不管你嫁人没有,这是我的心第一次沦陷! 拓跋雷,让你那些不怕死的手下来吧! 我玉手一挥,炸药包放入投石机上,一个个的飞向人海里,然后一只只带着火的箭疾驰而去。“砰”,“砰”,“砰”,连续的爆炸声此起彼伏,惨叫声,哀鸣声,马嘶声,声声不绝。 那一瞬间,拓跋雷呆了,他打了十几年的仗,也不曾见过如此阵仗,也不曾见过人命如此的被践踏,如此的脆弱,不堪一击。 不只拓跋雷呆了,龙大将军也呆了,这还是自己的那个女儿吗?怎么有如此的才智,她是从哪里学来的,从象棋到炸药,还有她的军事思想。龙啸海咧着嘴巴笑得很开心,自己的妹子果然是让自己崇拜的偶像,那么的强悍,一如几年前。龙家军都震惊了,自己的将军还有这么厉害的一个女儿,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这一瞬间,玲珑变成了大家心目中的神,一个女神。 安阳静静的看着,嘴角、眼睛里都是笑意,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合上嘴了,不再那么白痴的张着了。 单方面的厮杀仍在继续,拓跋雷,你真的忍心让你的草原儿郎都葬身在这一批火器之下吗。 “将军,不能退兵,他们这东西总会用完的。”看着拓跋雷有退兵的迹象,他旁边的将领赶紧说道。 拓跋雷隐忍了一下,果断地下令退兵,他不能让自己的子民陷于这样的屠杀中,可是,他不知道,一千年后,他引以为傲的铁骑像绵羊一样丧生在洋人的枪炮下,不只是他们,整个大陆都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看着对方的退兵,城墙上一片欢呼声,哥哥兴奋的把我抱起来转了几个圈。将士们也举着长枪高呼着  “将军!将军!”爹爹与王将军含笑站立一旁。 第二天,拓跋雷没有来进攻,趁这个时间,我在哥哥和安阳的协助下挑选将士,排演迷魂阵。 这是一座威力极强的阵,防御能力一流,它的防御性和进攻性融入一体。只要熟练的运用,必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拓跋雷在营帐里召开紧急讨论会,除了用人海战术外,想不到一个好的法子。如果要以牺牲那么多的子民为代价,就失去了这么多年草原子民的爱戴,况且自己也不忍心。 “将军,我们围死他们,想必他们的粮草不多了!” 第二天、第三天过去了。 他们不出兵,我们也不能干耗着,毕竟我们的粮草不多,如果吴国边境上的军队一开战,那么朝廷也送不来粮草。 所以我决定主动出击。 我让哥哥精心挑选了五千兵马出城。 五千士兵在战场中央站成几排,手里都拿着盾牌,哥哥上前去挑战。 对方也派出了一员大将,带着骑兵阵营出战。经过上一场的轰炸,对峙的双方眼里都喷着火,似要燃烧一般。二话不说,二人催马上前,打斗起来。哥哥的兵器是一杆长枪,而对方是一把大刀,光从兵器的锋利程度来说,对方似乎占了上风,二人一来一往,百招已过,哥哥总用巧招,让对方不痒不痛,气得那人大吼连连。 就在此时,哥哥假装不敌,提抢拉马回撤,此人正在气头上,哪里肯放过,拍马追来。 追到我方阵地,后面的凉国士兵一惊,在一副将的指挥下,全部冲了过来。 哥哥回马又刺了几枪,看后面士兵追到,又往回撤,跑入列队的士兵中。 说时迟,那时快,本站着的第一排士兵一下子蹲了下来,取下挂在身上的长柄弯刀,冲追过来的马割了过去。 磨得锋利的弯刀,割在马腿上,跑在前面的马儿顿时扑到,马上的骑士都跌了下来,后面来势匆匆的马儿刹不住,顿时一个个人仰马翻,我方后面几排的士兵一涌而上,手里的长枪、大刀狠狠地砍在他们身上。手起刀落,一刀一个,打得那个痛苦。 曾经叱剎草原的骑兵,就这样毁在了我的长柄弯刀下,想他们的威力折损了多少玥朝的士兵,现在也让他们尝尝被人宰割的下场。 可骑兵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士兵,即使在马下,也是英勇的,好在哥哥带去的也是精兵,又占了优势。在激战一番后,对方的骑兵已死伤大半,剩下的逃窜了回去。哥哥并没有命人追赶,而是收兵回来。 我方士兵受伤较轻,我赶紧组织新成立的医疗队进行包扎。 又是一场大获全胜的战斗,在我方兵力不足的情况下,每一场战斗都显得尤其重要。 第十七章 迷魂阵 边关的夜晚是如此的静,如此的悲凉。拓跋雷一想起那个娇人儿,就觉得心口痛,如此一个女子,手段却是这么狠辣,可是这不能怪她。她也是没办法,自己也是没办法。自己也不想来打这场仗的,可是可汗的野心让他不得不来,还有其他皇子的虎视眈眈。可是那些骑兵,都是自己的骄傲,是整个草原的骄傲,就这样被毁了。 想起草原,拓跋雷感觉一阵窒息,仿佛又看见自己引以为傲的铁骑奔驰在青青的草地上,豪爽的大笑,头顶是蓝蓝的天,白白的云。 玲珑啊,你是我心口永远的痛! 玥国这边,正在加紧排练阵型,今天拓跋雷又吃了一亏,他不会放过自己的,明天的反扑一定会异常猛烈。 安阳向高台挥舞红旗的女子看去,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色男装,头发高高的束起,现在略微有些凌乱,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此刻,她的美是豪放的,是自信的,仿若天下苍生都在她一举手、一投足间。随着红旗的舞动,下面的士兵快速前进、撤离、转换,有条不紊的变换着阵型,毕竟是常年训练有素的兵,经过几天的日夜操练,现在可以很熟悉的变换了。 排练一直持续到深夜,达到了自己预想的效果,才散去休息。 我甩甩略有点酸软的胳膊,慢慢向里间走去。 “咚咚”,敲门声想起。 拉开门,安阳拎着一大桶热水站在门口。 “珑儿,洗点热水解乏。”他含笑看着我。 我心头一热,冲他点点头,真是太知我心了,他把桶拎进来,放在屋子里,转身离去,关上房门。 泡在热水里,果然舒服了许多。把热热的毛巾敷在脸上,竟然差点就此睡去。第二天,拓跋雷亲自带兵前来,我已摆好阵式等着他。 “玲珑,如果此时你能跟我去,也许我会考虑退兵。”他在对面叫着,眼里含着笑,好像已经忘记了昨天的伤心。 “你痴人说梦吧,拓跋雷,有本事你就来闯闯我的阵吧。看看是我的阵厉害,还是你草原的人厉害!”对待敌人要毫不手软。 我俩就这样对望着,形成一个强烈的磁场。 第 4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1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1 章 久久不动的拓跋雷突然以雷霆之势奔来,带着他身后的将士们。我迅速进入阵眼,跃上高台,大手一挥,阵式的大门迅速打开。 奔驰而来的铁骑和他的士兵们全部被大口袋吞噬了,然后大口袋又迅速的合拢起来,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包围圈。 拓跋雷并没有到达我的身边,就被龙啸海劫持住了,二人非常剧烈地打斗起来。一个是敌国的三皇子,风靡草原的威武将军,一个是身经百战,战功累累的玥国少将军。此二人正是势均力敌,不相上下。 进入口袋的将士们完全找不到方向,被围困在不同的通道里迷失了方向,来回打转,晕头晕脑。 岂是风流胜可争? 迷魂阵里出奇兵。 安排十面捱光计, 只取亡身入陷坑。 我这迷魂阵表面上很平常,但其实里面结构复杂。处处有机关,步步暗藏杀机,初进入时,比较宽敞,越走越窄,一大批士兵被围困在里面,根本施展不开,只有让人捅成马蜂窝的份。而且这个阵式说松就松,说紧就紧,收放自如,每一个士兵连成一个整体,以一敌百,将被困的人束手就擒。 拓跋雷与龙啸海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看见自己的士兵被困阵法中,却苦于无法摆脱,心中叫苦连连。又中了玲珑的阵法,看来此阵不破,难以攻克城池了。 话说拓跋雷虽然着急,大脑却也没能停止运转。知道此阵的关键就在于玲珑的指挥,只要玲珑倒下,此阵自会乱。话虽如此,可自己一直被龙啸海缠住,分不开身。急得抡起大刀,呼呼的舞得更是厉害,夹扎着醇厚的内力,每一刀都有雷霆之势。 渐渐的,龙啸海已有些不支,露出败像。拓跋雷见势扯下马背上的大弓,抽出一根箭来,搭上,飞快地向着玲珑射去。 凌厉的箭向着玲珑飞快地飞去,在阵中指挥的我感觉到了那凌厉的风势。拔出短刃,运起内力向飞箭挡去。抬头见到远处的拓跋雷,气从心起,掏出一把匕首,运足内力,向他射去。 一瞬间,燕剩余的士兵终于撕开一个口子,飞奔而去,对方赶紧鸣锣收兵。 经此一役,燕兵又受重创,在三场战役中,拓跋雷已损失几万士兵的生命,呕得他快吐血了。 至此,拓跋雷采取包围战术,打算困死我们。确实,边城产粮量极低,主要依靠其他城市的供给。目前,我们的粮草已经不多,最多还能坚持七天。如果他按兵不动,又盼不来朝廷的救济,只怕会不战而败。 每天派人前去轮流叫阵,使用了极其恶毒的语言,可他就是不出战,可见此人的忍术还是一流。这下连我都没辙了。 我们连续叫阵了两天,还是没有动静。 看来拓跋雷真的想困死我们,以轻松的方式来避免和我的炸药、迷魂阵、长柄弯刀硬碰硬。 第十猪,一定要杀了你。只感觉这个男人强壮的手臂紧紧的把自己捁着,来不及紧咬的牙关被对方灵巧的舌头撬开,带着激励而狂野的气息。 转瞬间,我醒悟过来,膝盖一弯,就向他的命根子处踢去。他一翻身,反把我压在下面,压得那么紧,竟连半分气力也使不出。 “玲珑,我好想你,你回去做我的皇妃,好不好?”他的头埋在我的脖子边,似说话,似呢哝。 “你做梦,我是墨的王妃!”我低低的吼道。 第 4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2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2 章 他又俯身吻住了我的双唇,然后一路往下,停留在胸前滑腻的肌肤。我怒不可抑,一个小巧的擒拿手挣脱开双手,迅速取下腰间的手枪,对准他的胸口,“拓跋雷,别怪我,我们站在不同的利益上,永远不可能是朋友。” 随着“砰”的一声,他的胸口迸出了血花,流在了我的胸口上,染红了我的夜行衣,渗入衣服,看不见,只是湿漉一片。 一瞬间,他倒在我的肩膀上,黑暗中,我似乎看见了他眼中的无奈,痛苦,和一种复杂的情绪。 巨大的声音惊动了外面的守卫,他们如潮水一样涌入,光也进来了,扫走了一室的黑暗。我一把推开倒在我身上的拓跋雷,跃起身,掏出短刃,厮杀起来。 有人上去扶起拓跋雷,悲痛的叫了起来,然后疯狂的冲了过来,拿起兵器,向我砍来,是飞鹰。 这是一群丧主人的悲痛,绝对不能硬拼,我射出一把银针,上面有麻醉药,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外面以是层层包围,我现在只恨自己暗器太少,我疯了似的厮杀起来。 “嗷”的一声,我抬头看去,是我的鹰儿来了,它俯身冲下,煽动左右翅膀,竟然是凌厉的剑招。打退几个敌人后,示意我坐上去,我略微有点惊讶,鹰儿竟然有此功用,我却第一此知道。 我一纵身上了鹰背,鹰儿载着我,扶摇直上,留下一地的箭矢。 安阳焦急的在城楼上来回踱步,珑儿怎么还不回来,他似乎已经听见了敌营的骚乱声,在这寂静的夜里传得各外的远。一定是被发现了,不行,他要去救她。 就在他打算行动时,突然他看见了远处飞来的飞鹰,上面还载着一个人,定睛一看,不是珑儿是谁。喜悦之色一下浮上了他的脸上,眼睛里。 玲珑下来后,他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血腥味,一惊,“珑儿,你受伤了!” “没有,都是敌人的血。”我的眼前不禁又浮现出拓跋雷临死前的眼神,忽然觉得非常难受。 “那快进去洗漱吧,我去给你拿热水。”他没有问对方的情况,只是顾着关心我,这让我感到十分温暖。 第二天,爹爹他们才知道了我昨晚的行动,均是吓坏了,埋怨我擅自行动,不和主帅商量。我知道,他们是在对我的安全担心,我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我这一辈子都不要与战争挂边。 这天,凉国那边没有动作,也没有传出什么消息,这让我忐忑不安。按理说,失了主帅,他们要班师回朝,可为什么一天了也没动静。难道拓跋雷没有死,不可能,我那一枪正中胸口,医术再好,就算华佗再世,恐怕也回天乏力。 第十九章 墨来了 又在焦虑中过了一天,第三天,他们动了,以全军之势,发动了起来。 我估算到了开头,却没有估算到结局,因为我忘了人心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拓跋雷已深得这支队伍的信任和爱戴,现在他们的主帅没了,他们自然要替他报仇,而不是像逃兵一样逃回凉国去。 为今之际,只有背水一站。 所有的炸药都搬出来了,所有的弓箭都准备好了,所有的儿郎都穿戴好了盔甲。来吧,为正义而战。 “放!”我一声令下,“嗖,嗖,嗖”一个个炸药包落入人群里,左边有,右边也有,中间也有,前后都有。一只只燃烧着的火箭紧随其后,星星的火花落在炸药包上,“轰”的一声,发出震天的响声,仿佛连地也在动摇,最终发出燎原之势。巨大的黑烟腾空而起,带着地上厚厚的泥土,炸飞的肉酱。这些人已经知道躲了,与第一次的嘲笑相比,他们这是非常正确的反应,可是前后左右到处都是密集的爆炸,躲无可躲。 第一次狂大的攻击就这样褪下了。 看着密密麻麻倒下的人,我还没来得及悲伤,第二轮更大的进攻就来了, 他们的主帅倒下了,没有人怜惜这些蝼蚁之兵,也许他们的长官为了心中那满腔的血恨,让他们来垫脚;也许他们心中也恨,凭着对主帅的满腔热忱,自愿前来踮脚。我知道,这只精锐部队的精华还在后面。 在一个个的巨响下,战争的暂时一边倒的情况还在继续。 死去的人如蝼蚁一般,倒在地上,后面的人不停的踩着他们的尸体往上踏,然后又倒在他们的尸体上,然后又是一批。殷红的血流了一地,然后慢慢的变冷,变黑,变硬,带着浓厚的腥臭,扑鼻而来,漫天都是,说是炼狱也不为过。我很难受,不停的干呕着,冷静的看着。不是我死,就是你亡。不打退你们,地上躺着的就是我的子民,怪,只怪,你们是侵略者! 再厉害的武器也有不锋利的时候,再多的暗器也有用完的时候。他们的垫背打法成功了,我们的炸药用完了。 一排排的箭如雪片一样飞入人群,这只是战场用的扑通的箭,我说过,绝不用毒。漏网之鱼越来越多,他们扛着长长的梯子,不停的往上爬。一波下去,又一波上来,不停地,不同地。。。。。。 夜,来了,虽然来得有点晚。它能让人感觉疲惫,能让人产生渴望,也能让人放松心情。可是,现在,此刻,绝不能,因为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攻会再上来。除了大将军和王将军外,大家都在轮流值班,休息的就那么抱着长枪,靠着墙角,睡着了,紧皱着眉头。好好休息吧。 “珑儿,以后的进攻还长着呢,你快去休息,这里有我呢。”龙啸海抚摸着珑儿的头发,眼里是深深的心疼,我的妹妹才十七岁不到呢,多么美好的年华啊,别的这样的女孩在描眉涂画,游园嬉闹,弹弹琴,画图画。妹子,你为什么要生在将军家,为什么要这么坚强。 “好的,哥哥,你也要好好休息。”我没有忤逆哥哥,我知道,更大的考验还在后面。 敌人并没有让我们休息多久,几个小时过后,排山倒海的攻势来了。 。。。。。。 这是大规模进攻的第三天了,城墙任然没有被攻破,但我们的粮食已经告罄,身体上的强力,需要更多的补给,可我们就快弹尽粮绝了。 城里的百姓省下了自己的口粮,给我们送来了。他们宁愿自己吃野菜,也不能让自己的军队饿着。 又坚持了一天,我们也开始吃野菜了。这么多的军人,百姓挖野菜都挖到手软。 野菜也没有了。 “杀马!”大将军手一挥,下了这个命令。 “不行,”我阻止爹爹,“现在敌人和我们的数量并不是太悬殊,我们不能死守,出去跟他们拼了。” “对,跟他们拼了!” “跟他们拼了!”大家都赞成这个意见,我们还有几万人呢,怎么能做困兽之斗。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战场上,恨不得用眼光杀死人的双方就这样激战到了一起。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厮杀。号角声、马鸣声、刀枪声、打斗声、怒吼声、声声入耳,声声不绝。 这样的战斗仍在持续中,各种各样的战术统统上阵,两方现在兵力相差不大,没有人能占据明显的便宜。杀,杀,杀,现在他们的眼里只有杀,一边是主帅之痛,一边是被践踏之痛,每个人都杀红了眼,也不管谁的刀更快,更锋利了,左一下,右一下,砍了再说。 天白了又黑,黑了又白,然后又是黑,又是白。整整两天过去了,大家都疲惫不堪,两军主帅端坐在马上,双方士兵任然斗意昂扬,没有人退却,尽管双方都损失惨重,尽管大家都全身浴血,发丝打结,身下的战马双腿打颤。但没人会放弃。 天边响起滚滚的雷声,轰隆隆一片,如黑云一般,乌鸦鸦的压过来。 天空中充满了腐尸的味道,一只只的乌鸦盘旋在空中,仿佛在等着谁倒下的瞬间好扑了上去。 黑云越来越近,我凝视着它,暴风雨要来了吗?那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第 4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3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3 章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那黑云变得越来越清晰。不是黑云,不是雷声,是奔驰的马蹄声。是军队!是谁的军队?我的心狂跳着。 看清了,看清了,一个大大的墨字,在旗帜上飘扬。我从来就没觉得它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渴望。我的目光在最前面黑压压的影子中寻找。终于找到了,一个白白的影子,一匹白白的马,奔得那么的快,那么的快。我的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是墨王的军队!墨王来了!”人群中有人呼叫出来,然后呼声越来越高。 敌人迅速的撤走了,跑得比兔子还快。我们没有去追击,大家太累了,连续两天两夜的拼杀,一松弛下来,很多人都站立不住,柱着枪,柱着刀,垮了一地。 黄浦墨远远的就看见了那个马上的白影,鹰儿就盘旋在她的上空。还好,还好,还来得及,她还活着,心口一热,快点!再快点!他不停的催打着身下的“玉焰”。 二百仗,一百仗,五十仗。。。。。。 黄浦墨看着那个憔悴的人儿,一袭白衣全是血迹,大片大片的,触目心惊,现在已经干涸,凝固在衣服上,狰狞的模样。那张脸儿是多么的憔悴,现在泪流满面,冲刷着脸上的血污。 将军们都上来打招呼,可他没有听见,周围的欢呼也没有听见。他的眼里只有她,她的眼里只有他,他们只有彼此。 安阳叹口气,默默的转身走开,忍着绞痛,这是个看不到别人的二人世界。 两人就这么静静的望着,目光中充满了思念,充满了渴望。我知道他会来,我一直在等着,可骤然见到,思念如潮水一般的涌来,让我退无可退。泪,好像怎么也流不够,我想笑的,可是才一扯嘴角,却流得更多了,顺着脸庞而下,滴落在衣襟上。 墨轻轻的策马过来,一把抱起我,放入他的马背上,揽入怀里。他抱得那么紧,那么紧,却又那么小心翼翼,就像是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一样。他的下颚顶在我的头上,我的脸埋在他的怀里。一瞬间,我松懈了下来,我不再是那个战场上叱刹风云,运筹帷幄的战士,而只是他怀里的一个小女人。他的怀还是那般温暖,那般安人心,我贪心的汲取着这熟悉的气味,睡意一阵阵涌来,我陷入了甜蜜的梦乡。 不知不觉写了一个月了,谢谢所有看文的朋友陪伴着我,不知是不是佳节临近,最近总是无心写了,我会坚持的,谢谢大家。 第二十章 战争与瘟疫 这一仗,史书有记载。玥朝景丰七年,凉国来犯,纠结燕国共三十五万大军同时进攻我边城、云州,我军大将军龙震天携子龙啸海少将军及龙家军全体官兵战士共二十万迎敌。同时吴国军队也在边境驻扎,墨王军队严阵以待。在边城、云州的战役中,龙家军寡不敌众,苦苦支撑,危矣。在关键时刻,墨王妃,也就是龙震天大将军的女儿,披挂上阵。她以超凡的能力和聪睿的智慧,力挫敌军,歼敌几万,挽救龙家军和百姓于水火之中,创造了我玥朝历史上的一个巾帼女子的传奇。 墨坐在床边,看着床上熟睡的女子,有多久没看见了,一个多月,好像是更久一些,好像还要更久些。自己是多么的想念她啊!当初她那么决然的跑掉,自己是愤怒的,但是他不怪她,那是她的爹爹,她的哥哥,是至亲之人,换作是自己,也会这样。可是,自己心疼,好心疼,这么娇小的一个女子,自己的妻子,竟然保护不了她。担心她的安危,可吴国的兵马拖住了自己的脚后跟,不能走,吴国边境离京都是那么的近,这个口一开,岂不是放狼入羊窝。她走后的日子,自己是那么的难熬,担心的要命,怕得要命,这辈子,从来没有怕过,那怕是十二岁第一次上战场,也没有怕。幸好,老天爷保佑,她安然无恙,这口气也终于松弛了下来。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拖着,他终于和吴国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这里面,还要感谢欧阳轻尘,虽然自己和珑儿从小订了亲,虽然自己和珑儿情投意合,可是,自己还是觉得亏欠了他,现在,又欠如此大的一个人情。想到这里,不禁轻叹一声。 出去整顿了一下军务后,黄浦墨就这样一直守着珑儿,靠在床边,静静的看着她,轻握她的手,看着她祥和的脸,脸上的血污已经擦掉了,又是那么的白皙,润滑,现在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宛如一个天真的孩子般。这真的是战场上的那个女子吗?那个意志坚强如铁的女子,其实她还只是一个孩子啊,不是吗,十七岁不到,多么美的如花的年龄啊。 怎么那么静啊?敌人呢,没有进攻吗?我轻轻的蹙眉,哦,想起来了,墨来了。我一喜,猛然睁开眼睛。墨安静的睡在我的旁边,雪白的衣衫,俊朗的脸庞,柔和的眉,长长的睫毛,坚毅的唇角。真好,看到他真好,我的心口溢满了喜悦,泪又流了下来,原来自己是如此的爱他,为什么一定要经历过沧桑才会明白吗。 墨睁开眼睛,就看到身边的人儿流着泪,睁着明亮的眼睛看着他,心里一阵春情荡漾。伸出手去,静静的抹干泪,两人相视一笑,尽在不言中。 太阳的光辉洒了满屋,无数细小的微尘就在光线中飞舞,像精灵一般。我就这么躺在墨的怀里,头枕在他的胳膊上,他静静的搂着我,头放在我的发际,我们享受着劫后余生般的重逢,享受着这份静谧。 一丝饭菜的香味传入了我的鼻孔,我使劲的嗅着,这才觉得肚子空空如也,有几天没吃东西了,我都快记不清了,现在暮然感觉到,竟然饿得前胸都快贴后背了。 迅速的从床上爬起,咦,谁替我换的衣服? “当然是为夫嘛,难道给自己的夫人换衣服还要假手他人不曾。”墨笑嘻嘻的看着我。 我飞快的在他脸上浅琢一下,“老公,你真好。” “喂,老公是什么,你第二次说了。” “下回告诉你,有机会的话。”我调皮的一笑,迅速穿上外袍,拉开门。 哥哥端着一盘菜,站在门外,含着笑“唉,还以为有人成梦中仙子了,你都睡了一天一夜了。” 我一把抢过来,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吃起来,真香啊。 “墨,我把妹妹嫁给你,你就这样虐待她吗?饭都不给吃的。”哥哥看着屋里的男人,假装生气的说到。 “没办法,谁让我有个爱逃跑的娘子呢。”墨端过一杯水走了过来,含笑说到,把水递给我,“慢点!”还轻轻拍拍我的背。 “曾经有位禅师说过,生活,就只有两件事,一是睡觉,二是吃饭,这是人生的两大境界,唉,给你们说也不懂,没慧根!”我一边吃,还没忘记揄他们两句。 “切!”两个人很有默契的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脸 沉默了一下,哥哥说,“真受不了,我这次回京也去找个姑娘。” “早该了!”我俩异口同声。 一会,两个士兵抬着一桌酒菜进来了,我们三个马上大块朵颐起来,不经过甘苦哪知生活的甜美啊。 士兵们也休息得差不多了,睡了,吃了,力气自然也就来了,接下来必须打扫战场了,我作为一个医者,一个现代人,知道这里面的重要性,所以自动请缨,要了指挥权。 这一整天,我都在指挥战士们如何打扫战场,这么大的战争,死了那么多的人,处理不洽当,会造成一场难以想象的瘟疫。自古以来,战后地区的瘟疫出现屡见不鲜,战争、瘟疫,相辅相成,是减少人口的最大途径。比如太平天国起义后期,在苏浙皖一带就爆发了一场规模罕见的瘟疫,霍乱、伤寒、疟疾等会随之而来,前后共历时三年,波及了32县,人口死亡无数,所以,决不能掉以轻心。 这场战争,三国加起来死去十几万人,原先燕国和凉国自己搬走的都堆了起来,基本没经过任何处理,下面的已经腐烂,上面的还是完整的,最后一仗也留下了一两万,设置了无数的篝火堆,才焚身完毕,冲天的烟雾发出阵阵恶臭。我让士兵全部都围上口鼻,全身喷上消毒水,城中百姓不能靠近,当然,除了是自己的亲人外,其他人哪里愿意来见这个场面呢。 收集来的生石灰用了一马车又一马车,所有的地方都洒上了,埋尸处成筐的倒下,然后泥土掩埋,然后再倒入石灰。 支起大锅,将收集来的兵器煮沸消毒,然后暴晒,再归入兵库。 当然,最后一仗中也有还没咽气的伤重者,我早已嘱咐士兵,一律不准杀害,都送往救护站,给予救治。当然,这些士兵早恨得牙痒痒,哪里还知道什么人道主义精神,虽然我不是军队中人,但已树立了一定的威信,所以倒也没人敢反驳。后来这些经过救治的伤者,都在我的要求下回归了自己的国家。 看着这些,我的心很不好受,突然想起曾在书中看到的一句佛家话语:杀人和被杀是宿死因果,前世杀人者今世可能被他杀。这么说来,今次死去的人都是在前世的战争中杀人的了,不知眼前的这些士兵在后世是不是又被杀掉,反反复复,周而复始,永无停止。我呢?我穿到这里,协助杀了这么多人,又是为什么? 无语,我的慧根还不行。 今天,慕斯开了新文《夫君一个就够》,欢迎大家去捧场,字数还少,大家先收藏来养着吧,希望大家多多评论,定修改不足。谢谢! 第二十一章 欢宴 累了一天,腰都直不起来了,墨吩咐丫鬟打来洗澡水,梳洗后,我趴在床上。 第 4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4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4 章 好想念纹儿哦,有她给按摩一下就好了。 墨轻轻的走进来,坐在床边,手放在背上轻轻按摩着,真是奇怪,为什么别人按摩就是要舒服些呢。 这么舒服的感觉,让我昏昏欲睡,可有人偏偏不让我称心。 “珑儿,珑儿”像一只小狗样,俯在我耳边,轻轻咬着,呢喃着,热热的、酥酥的感觉穿透全身。我把绯烫的脸颊埋入柔软的枕头里,享受着这幸福的感觉。 “珑儿,你敢给我偷偷跑掉,我要惩罚你。”说着,墨把我翻过来,不等我回答,栖身吻了上来。多甜蜜的感觉啊,我伸出手臂,紧紧的搂着他。 美好的东西,在第一次尝试时,还不能深切的体会到的完美,但却总是让人惦记,想要更好的品尝,然后,就陷入其中,越醇越厚,爱人间的欢爱即是如此。 夜幕降临,哥哥来喊我们去参加欢宴,可屋子里的两人似乎旖旎不够,但还是起来了。 拉开门,竟然还有安阳也在,一双眸子幽静的看着我,我的脸一红,羞答答的低下了头。 “真是小别胜新婚啊!”哥哥边打趣边笑道。 我的脸更红了,墨却大大方方的搂着我,唉,腹黑的人脸皮都是不一样的。 今晚的边城可是沸腾的,玥朝的两大军队可是平生第一次坐在一块把酒言欢啊。你一杯,我一盏,谈笑风生,宛如一家人似的。 “大将军,恭喜你啊,有如此一双儿女,又有王爷这么一个女婿,真是满门荣光啊。”王将军的一席话说得爹爹喜笑颜开。其他的一些和爹爹熟识的将领也在旁边高兴的说着,无一例外的,大家都在赞美着爹爹的女儿,那就是我。 爹爹把我拥在怀里,开心的笑着,这一刻,我是那么的快乐。仿若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孩子,考上军校后,爸爸把自己搂在怀里,亲呢的用胡子扎着自己,说我是他的骄傲。 哥哥在旁边开心的向墨讲着这几场战役中我的风采,尤其是对那个“轰”就可以炸飞的东西推崇至极,墨不时的含笑看着我,我回视着他的目光,眼角满带笑意。 一些佩服我的官兵都上来敬酒,在这一刻,没有什么王妃,什么女子,我已经是让他们折服的英雄了。墨一杯杯的替我喝下,脸上渐渐地泛起潮红。 透过火堆,娱乐的人群,我的心竟然隐隐的有点不安,两个军队的领袖现在成了一家人,只怕那个远在京城的帝王睡觉也不是那么安心吧。换了任何一个朝代的君王,可能都不会让这样的婚姻联成,如果把他想成真心,是不是太没警惕了。 在这欢愉的日子里,只有一个人是黯然的,他坐在角落里,独自品尝他的寂寞和孤独,独自领悟那寂寥的心情。 我慢慢的走过去,他站起来,望着我。 “安阳,为什么不和大家喝酒?” 看着他含痛的目光,强颜欢笑的脸庞,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安阳,我要谢谢你,在这些日子里,你一直都站在我身边,给我支持。”我是真心的,这个真诚的汉子在我踏入战场的第一步就在帮着我了。 多么希望能这样一直站在她的旁边啊,安阳在心里说到,却只能苦涩的摇摇头。 “珑儿,我希望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他凝视着我,掩饰着痛意。 “能有这么个朋友,是我的快乐。”我微笑望着他。 几个将士向我们走了过来,让我们参加他们的歌舞。 燃烧的火焰,热情的舞蹈,欢声的笑语,和平,真是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我教大家跳起来了达体舞,每个人都手拉手,围着篝火,简单的步伐,热情而奔放,后来,我拉过安阳和墨,牵着他们,一起跳动起来。快乐的心情渲染了每一个人,持续到很久,很久。 夜深了,沸腾的心逐渐凉了下来,人们渐渐散去。 我倚在墨的身边,他轻轻的搂着我,我们远眺着一望无际的荒漠和近处黑黝黝的群山。 “快乐真好!和平真好!”这是我由衷的感叹。 “是的,可有些人不喜欢和平,偏偏要挑起战争。” “在这个朝代,永远的和平是不可能的,人们总是在不停的休养和战争中来回折腾,停了又战,战了又停,一个人一世能有十几年的和平就不错了。”说到这里,我停顿了下来,想着那个永久和平的社会,心怀想念。 “哪里会有永久的和平呢!”墨感叹到。 “有的,只是你没有看到而已。”我轻轻的呢喃到。 “珑儿,你看到过吗?”他还是听到了,惊奇的问。 要不要告诉他呢,他会有什么反应? “墨,如果我不是你的哪个玲珑,你还要我吗?”语气中透着一丝担忧。 “傻瓜,不管你是谁,我要的都是你。”其实,黄浦墨心中早有答案,只是不知谜底罢了。 “我来自千年后,是另一个时空,借了玲珑刚死的身体,所以其实我是一缕异时空的亡魂。”我静静的望着他的脸。 “那在哪个时空,你的身体还在吗?”完了,好奇宝宝有要开始的迹象了。 “没了,被炸成四分五裂了,就像那些士兵一样。”我用手指指远处的乱葬岗。 “那你长得什么样子?” “水蛇腰,瓜子脸,柳叶眉,还有个大。。。大。。。胸部。”我用手在身上比划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好奇宝宝问了好多好多的东西,我给他讲了我们的社会变迁,讲了高科技,讲了女人的地位,等等等等。 墨听得如痴如醉,然后说了一句相当向往的话,“要是我能去看看,不枉此生啊!” 可是我已经回不去了。 “珑儿,你为什么来到这里?” “不知道,也许是因为这里有你,所以老天爷就把我送来了。” 我们俩就那么凝视着,眼中除了彼此,还有早晨的第一缕阳光。 金色的光从远处地平面上缓缓升起,一瞬间,大地万物复苏,整个世界明亮了起来,活跃了起来。我们依偎着彼此,迎接着那光芒,脸上充满了对和平的向往和憧憬。。。。。。 第 4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5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5 章 这天,接到了凉国的线报,原来拓跋雷并没有死,我那一枪偏离了心脏一寸,把他打成了重伤,奄奄一息,几乎死去。送回凉后,经过医治,已脱离危险。凉国可汗见自己最宠爱的儿子差点死去,大怒之下,将其玉妃关押了起来,玉妃就是黄浦墨的姐姐玉怜公主,前几年和亲嫁到凉国。想这凉国可汗竟是如此的薄情,战争失利,竟然连自己的妃子也不放过。 接到密报后,墨有点郁郁寡欢,小的时候,他跟这个姐姐感情非常好,在她和亲时候,他的反对最是强烈,那时黄浦雄刚登宝座,玉怜公主为了他能有更多的时间掌控朝政,百姓休养,毅然决然的去了和亲。知道了这个公主的故事,我也是非常佩服她的勇气,这是一个敢作敢为的,有所担当的好女子。 黄浦墨看见玲珑在收拾行李,非常奇怪。 “珑儿,你收拾行李做什么?我们还要等朝廷的圣旨和犒赏到了才能启程回京呢。” “墨,你说草原的风光那么美,我们是不是要去欣赏一下呢,还有啊,拓跋雷啃了你老婆的嘴,你是不是该去为你老婆报仇呢。”我含笑看着他。 “珑儿,你真的决定要去吗?” “你说呢?”我下了的决心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与其看他这样为姐姐担心,还不如走一趟。 “好,那我去把拓跋雷老婆的嘴啃了,为你报仇。” “你敢!黄浦墨,你不想活了!”我两手一插腰,状如泼妇。 “天啊,家有恶妻。。。。。。”有人惊呼。 第二十二章 草原旖旎 爹爹他们知道我们打算去凉国后,很不放心,哥哥本想跟着,但我怎会要这么大的电灯泡,这一趟虽说危险,但也是一场浪漫之旅。况且,后续的事情还有很多,这场战役,死了那么多的人,光是核对、安抚家属,上报朝廷等等,就很久才会做完,让他留在爹爹身边我也放心。好在大家都看到了我的能力,所以倒也不会过分担心。 过了边城,玥国的这最后一道关口,就是凉国的境界了。走完光秃秃的戈壁后,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几年,不光玥休养生息了,凉国也不错,漫天的牧草有齐人高,真的很丰盛,宛如一片绿色的海洋,当一阵清风吹过,草浪动荡起伏。黄的牛,白的羊,东一群,西一群,散落在草丛里,使整个草原生机勃勃。 奔驰在草原上的感觉真的很美好。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真是太贴切了,太美了。如果不是战争,这一切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珑儿,你又在抄袭谁的诗啊。” 郁闷,这家伙,自从告诉他我的来历后,就学会打击我了,也不用崇拜的目光看我了,唉,早知道,打死我也不告诉他,难怪牛人说要保持神秘感,即使是夫妻之间。呜呜 ̄ ̄真想撞死。 “你这个没文化的,这是一首民歌,不是诗。” “那你唱首歌吧。” 我还真唱了: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飞翔,要是有人来问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就骄傲的告诉他,这是我的家乡。我就骄傲的告诉他,这是我的家乡。歌唱自己的新生活,歌唱共产党,抚育我们成长。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这里的人们爱和平,也热爱家乡。 我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 “珑儿,你不觉得你的歌不切实际吗,他们哪里爱和平了。” “墨,你不了解百姓,没有哪朝那代的百姓是愿意战争的,战争,总是当权者的产物,他们没有想过怎样对百姓是最好的,只想到了自己的欲望。他们运用暴力手段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他们以为战争是一瞬间的事,只期望达到自己预期的效果,却不知道,战争虽然结束了,但战争留下的阴影和创伤还会长时间地萦绕在人们的心目中,经久不衰,甚至永远都挥之不去,这就是战争留下的伤痛。” “而且,千年后,整个中华是一家,不分民族的,共产党解放了草原,解放了奴隶,他们参加政权,管理国家政权,全国56个民族,都是一家人。墨,你的胸襟要放开,以后的凉、玥、燕、吴,都是会统一的。” 墨在我一晚上的洗脑下,已经知道了共产党这个词,哈哈,太有成就感了。 “珑儿,依你说,你们哪里的女孩子都工作,那你做什么工作啊?”现在才知道问这个,要我早就问了。 “特警!” “什么叫特警?” “就是京城的最厉害的捕快。” 啊!嘴合不拢了。 “珑儿,我想到一个问题。”看着他那诡异的笑,我突然升起一股很不好的感觉。 “是什么?” “那加在一起,有人岂不是有四十岁了。。。。。。” 啊?!! “黄浦墨,你别给我跑。。。。。。” 有人恼羞成怒了。 晚上,我们找到一个废弃的毡房,收拾一下,勉强还能住人,铺上我带的毯子,躺上去,哈哈,竟然还能看到满天的星光。 “墨,你还记得我们在云里山搭的帐篷吗,是不是和这毡房很像啊?”我的头枕在他的胳膊上,想起过往的岁月,心里一阵甜蜜,原来爱的种子早已播下,只是当事人不知道罢了。 “那时我的珑儿还是一颗青涩的果子,现在却是娇艳欲滴了。”说着就吻在了我的双唇上,一下一下的摩梭着。那甜蜜的滋味让我们都激*情不已,欲罢不能,我绕着他的脖子,紧紧的贴向他。 墨的手伸入我的衣服里,激动的大力揉搓着,引起我的阵阵酥麻,一种想要深入的渴望,让我更加紧密的贴着他。最后,在他的大手下,二人衣衫尽褪,在意乱情迷时,墨挺了进去。。。。。。 毡房里一片旖旎风光,而且充满着一种甜蜜的味道,那是男女双方激*情下散发出的荷尔蒙,闻着就让人沉醉。 这晚,在满天的繁星下,我与墨在爱的滋润下,一遍又一遍的做着人类最原始的事情,最后,心满意足的相拥而眠,殊不知,一颗爱情的种子被播下来了,带着最美好的祝愿,悄悄的成长着。 “啊!”一声尖叫从毡房里传出来,我看着满身的吻痕,脖子上,手上都是,这可怎么见人啊! “所有地方都覆盖上,就没人能看出了。”墨又俯身上来,这家伙,一晚上还不够吗。一阵缠绵过后,我推开了他,“墨,我们还要赶路呢。”最后,他无奈的放开我,收拾好东西继续上路。 一夜的缠绵让我浑身酸疼,骑着马,及不舒服,最后墨不得不与我共骑。靠在墨的怀里骑马,这是第二次了。这一天,我们没有走多少路,虽然我在他的怀里昏昏欲睡,可他还是时不时的低下头来,在我的嘴上撅一下,或者把手伸入衣服里咔点油,慢慢的我感觉到了他身下的坚硬。后来有人忍无可忍,一把抱着我跃下马来,滚入齐腰高的牧草中,牧草顿时倒下一大片,我们在青青的草香中缠绵悱恻,或坐姿,或躺姿,滚来滚去。 玉焰与雪豹相依着吃草,看也不看我们,似乎怕打搅一般,头顶的高空中鹰儿在盘旋。 又走了一日,凉国百姓的毡房和蒙古包进入眼帘,白色的蒙古包和灰白的毡房,坐落在青草地上,宛如一朵朵的蘑菇。 越往北走,毡房和蒙古包就越多,这些游牧民族春夏秋就住在这里面,放牧着牛羊,到了冬天,就回到驻地,用干草来喂养。 不好意思,这两天看别人的文深受打击,所以也没及时上传。有一种人是越挫越勇,希望那就是我。写文是一条艰难的路,但只要有一个人看,我也感觉欣慰。欢迎亲们评论,给予批评指正,没有你们就没有我的成长。 第 4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6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6 章 第二十三章 新域遇刺 行了半个月后,终于到了凉国的都城新域。 高大的城墙,宽敞的大道,街道两旁的房屋、楼宇,琳琅满目的商品,熙熙攘攘的人流,这些和玥国的京都无一差别。只是从这里人的穿着,所卖商品的偏重,以及馆子里飘出的更多的牛羊肉味道,还有满街的馕取代了满街的包子、面条,可以看出这里的不同和异国风情。 这里做买卖的玥国人很多,这几年的和平期间,两国一直是通商的,虽然这场战役让这种互通往来的商事停了下来,一旦停战,自然就会恢复,所以,我们的到来,并不显得突兀,也没受到过多盘查。 先找了家客栈住下来,晚上,墨在凉的探子就来了。 “王爷,王妃,玉怜公主被关在德玉殿,奇怪的是只有两个守卫,我们查看了,也没有暗卫在。属下倒是见到了公主,除了精神不好外,其他都还好。”冷风是直属于墨家军的,三年前就已经潜伏在凉国,并组织了个庞大的队伍,专门负责打探这边的消息,并传递回玥。但我相信这次三国合谋出兵,还有拓跋雷进玥盗图,这些这么重要的信息都没探到,证明他们的工作并没有做好,否则就是有问题。 然后,冷风给了我们一张皇宫的图纸,并详细的讲解了德玉殿的位置。 在黄浦墨安排夜探皇宫时,拓跋雷正躺在塌上,经过半个多月的休养,胸口的伤已经结疤,如果不是自己的心脏在右边,与常人不同,只怕这一枪真的是要了自己的命了。珑儿,你真的这么狠心,要置我于死地吗,这一仗,自己惨淡收场,已经得不到可汗的赏识了,就算午夜梦回,仍然想起那几万士兵的性命,仍然想起自己风驰电掣的铁骑。自己本是太子的最有力争夺者,现在一下就被打入冷宫了。真的是不甘心啊! 二更过后,我与墨悄悄的潜入了皇宫。好在我们有了地图,否则,这么大的地方还真是不好找。 得玉殿外果然只有两个守卫,转开他们的注意力后,我们潜了进去。偌大的宫殿此时静悄悄,一是因为晚上的缘故,二是现在这里与冷宫差不多。 一张宽大的床上躺着一个女子,四周都是纱幔,看不真切。墨欲要上前去拉开纱幔,我突然不由得一紧,拉住了他。 “放心,我会小心的。”他微笑着点点头。 我看着他拉开纱幔,赶紧在旁边戒备着,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总是忐忑不安,没来由的慌张。 黄浦墨看着床上熟睡的人,虽然几年没有见过皇姐了,可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刻下多少痕迹,这证明她过得还不错,拓跋汗王对她还是很好的,被禁于冷宫,也没有虐待他。 “皇姐,皇姐,你醒醒。”黄浦墨轻摇着睡梦中的人。 玉怜公主睁开眼睛,看清了坐在床边的人,“皇弟,墨,真的是你吗?”惊喜之情溢于言表。 “是啊,皇姐,我来看你了。” 坐起身的玉怜激动的一把抱住自己的弟弟,看着她们姐弟相认的场景,我提着的一颗心总算下来了,墨当然熟识自己从小一块长大的姐姐,别人也假冒不来。 突然一声闷哼传来,我掉头看去,墨趴在玉怜的身上,不对劲!我抢上一步,看见了玉怜紧握在手中的匕首把首,我的脑子突然轰的一声,似乎失去了知觉。 墨一动不动的,血从他的胸膛流了出来,侵湿了他雪白的儒衫,宛如一朵夏花缓缓盛开,那么的醒目,刺激了我的目光。 “墨,墨,你说话,不要吓唬我啊。。。”我一把抱起他,溃不成声,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从来没有意识到。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你的亲弟弟!”我冲玉怜狂喊道。 “哼,亲弟弟,当年我和亲,他为什么不阻止,他有这个能力的。。。。。。”玉怜一脸的悲戚,还要说什么,突然,殿外涌入成群的士兵,拓跋雷站在最前面。这一刻,我知道自己中计了。 “珑儿,别哭。。。。。。”墨抬起手,想为我抹去泪珠,却又无力抬起。 “墨,别说话,我带你闯出去。”我的意识一瞬间清醒过来了,快速的封住墨胸口的几大穴位,先止住血再说。 “珑儿,我们又见面了,这回只怕你真的要留下给我当妃子了。” “拓跋雷,你这个卑鄙小人,你以为困得住我吗。”我伸手到怀里掏毒药,这么久以来,我从没有用过,这次,让你们尝尝看。 拓跋雷以为我要拿的是上次伤他的暗器,赶紧向旁边闪去。我运气内力,快速的撒出毒,然后飞快的串了出去,身后留下惨呼声一片。 拓跋雷的功夫和我相差不大,但他的轻功没我的好,又失去这么个先机,自然追不上我。但我故意跑慢点,让他们能看到我的影子出了皇宫,然后再折回来,按记忆中的方位去了皇宫中最冷僻的院落,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没人住的冷宫。 这里杂草丛生,大概很多年没有住人了,来到里间,把墨放在一块干净点的床上,把夜明珠包裹起来仅露一个角,有点光亮以便我查看墨的伤情。 墨伤得很重,这一刀虽然没有正中心脏,但插得很深。血虽然止住了,但流了很多,现在一脸惨白,晕了过去。不行,得赶紧救治,再晚,恐怕危险。 我把墨放好,合上夜明珠,赶紧出去找干净的水回来清洗伤口。 洗完伤口后,上了止血、消炎的药。又出去找来针线,伤口比较大,还得缝合两针。 第二十四章 内丹疗伤 做完这一切,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累,一身衣服,早已湿透,有泪水还有汗水,看着墨苍白的脸,巨大的恐慌和后怕袭上心头。恐怕拓跋雷并不知道我会医吧,否则真的是回天乏术。玉怜,你真够狠的,要多大的仇恨才能让你刺出这么深的一刀。 拓跋雷,你也够狠,我打了你一枪,让你差点死去,你就在我最爱的人身上还一刀,伤了他,也就等于在我心头戳了一刀。不过你千算万算,也没算到我会在你眼皮底下活动吧。只怕现在已经全城戒严了,皇宫禁卫军在挨家挨户搜查呢。很好,等你发现这个地方时,恐怕我已经转移了,只要缓过这几天就好,不要多,就几天,等墨的伤势缓点。 第二天,墨发起烧来,我早料到了,拿出准备好的酒和毛巾,一点点的替他擦起来。 “珑儿,珑儿!”迷迷糊糊中,他喊着我的名字。 “我在这里,我在。”我知道他可能听不见,可是我还是不停的唤着他,紧紧握着他的手。 烧退去后,墨的气息也正常了,沉沉的睡去。 第三天,墨醒来后,喝了我准备的一大碗粥,我也吃了一碗,这两天,光担心他了,我也吃吧下。 “珑儿,能再看到你,真的太好了。。。如果就这样扔下你,我会不甘心的。。。。。。”他很虚弱,说话也断断续续的。 “好了,你不要说了,我明白的,赶紧把身体养好,我就开心了。”我握着他的手,深情的说到,真的是太好了,他还活着,这种感觉比什么都好。 “珑儿,你好好休息一下。。。你好憔悴。”墨看着这张因为担心自己而憔悴的小脸,才短短两天,就失去了往日的红润,真是让人不由得心疼。 “好的,我打坐一会。”确实,后面还有很硬的仗要打,我现在必须尽快恢复体力。 盘坐在床上,我运起功来,不一会儿,一股氤氲的紫气散发出来,包裹了全身,非常的舒服,仿佛这股紫气本身就与我是一体的。然后,紫气似乎闻到血腥之气,飘到墨身上,把墨也包裹了起来,此时,我好像感觉到丹田中麒麟内丹蠢蠢欲动,有出来的迹象。这是怎么回事?我暗自寻思,难道这内丹可以疗伤吗?要想寻得答案,只有继续运气,凝神将意识沉入丹田,摧动麒麟内丹,感觉那股带着紫气的暗流在体内流走、涌动,然后一路上升到颈部,喉部,最后竟然脱口而出,立在空中,原来是暗红的内丹现在外面裹着氤氲的紫气。 我一喜,催动内丹飞到墨的伤口处,只见内丹静静的躺在伤口上,但紫气愈来愈强,最后,把墨整个包围了起来。透过重重的紫气,隐约看见墨的伤口在以飞快的速度愈合着,真的是太神奇了,麒麟一出,果然不同凡响。 慢慢的,紫气越里越淡,最后凝聚在内丹的周围,我催动它,重新进入丹田,它沉寂下来。我急忙跳下床,俯身下来,墨的胸膛竟然白白的一片,那么深的伤竟然连个疤都没有留下,只有两条断线遗留在那里。天啊,太神奇了,我和墨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为这神奇的一幕惊呆了。 “珑儿,这是怎么回事?” 第 4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7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7 章 “那是麒麟内丹,我都不知道它有这功效。”接着我向墨讲述了得到麒麟内丹的经过,他听完以后,也唏嘘不已,世上之事真是无奇不有,连我的存在都是如此,还有什么不可能呢。 墨也好了,这个仇却不能不报,可想起自己的皇姐,墨沉默了。 我知道,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他的姐姐,而且当年没能阻止她的出嫁,他也有错。 “墨”我轻轻的握着他的手,安慰着他。 “好饿哦,这两天都没好好吃饭,我们去拓跋雷家好好吃一顿吧。” “这个主意不错哦。” 大概因为受了几天鸟气,所以我拉着墨直接来到御膳厨房,嘿嘿,运气不错,居然有一只烤得正冒油的山羊。看到我们的到来和穿着,厨房的人惊慌失措。 “你,还有你,去给我们做道汤来。”我用墨的紫薇剑指着两个厨师样的人,说了要的汤,他们战战兢兢的跑去做了。 “你们两个,给我把羊抬桌子上去。”另两个被我逼着把羊抬上了桌子。 我和墨坐下,我用紫薇剑片着羊肉片,你一片,我一片,吃得好不乐呼,再加上碧绿的菠菜汤,还真是美味啊,一扫多日的阴霾。 吃到一半时,皇城侍卫把我们团团包围了。 “去把拓跋雷叫来!”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估计认出了我们就是这几天他们寻翻天要找的人,以最快的速度叫来了拓跋雷。 “拓跋兄啊,你家的烤肉味道还不错嘛,不就吃了你两片肉嘛,怎么一副刨了你祖坟的样子呢!”我斜着眼睛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气死你,你丫的,敢伤我的人。 “我们天朝有句话,有客自远方来,不矣乐乎!拓跋兄,这就是你的待客之道吗?” “珑儿,黄浦兄,这还真是我的不是了,不如移步到我的宫殿,我们痛饮三百杯怎样?”这家伙,马上换了一副笑眯眯的嘴脸,也算是功力深厚之人啊,可惜是脸皮功。 “我倒是想去啊,可又担心那三百杯里不知道有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哪里,哪里,那怎敌得过珑儿洒在侍卫身上的那些痒粉呢!”哈哈,不痒你们十日不叫神医的徒弟,没那么解掉的,慢慢挠吧。 黄浦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两个人斗嘴,明明是恨得牙痒痒的两个人,表面上却笑嘻嘻的,像久别重逢的老友一样攀谈。 “还盼珑儿解掉那些侍卫的毒。” “那倒不是什么难事,你叫你们玉妃来求我好了。”与其让你利用墨的软处,不如摆在明面上来谈,那日之举,证明这个玉妃早已不是当年的玉怜公主了。 第二十五章 玉怜公主 过了一会,一乘软轿来到,玉妃缓缓从里面走出,从她这些行为,我已看出,她对这个以前最亲的弟弟,并没有多少情分在了。 看到黄浦墨完好无损的坐在这里,她倒是吃了一惊,难道看着垂死的人,她才会开心吗?我想墨也已经看出来了。 二人就这么静静的看着,表面上的平静代表不了内心的波涛。 “皇姐,当年之事,确实是我和大哥有愧于你,你今天如此这般对我,我不怪你。”墨轻轻的说到,眼里饱含着痛苦。 “既然没把你杀死,此事也修得再提,从此以后,我与黄浦家的渊源一刀两段,井水不犯河水。”平静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波澜。 “仇恨可以代表一切,抹杀一切吗?就可以忘记自己生长的环境,可以忘记亲情吗?而且当年是怎么回事,你也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也是逼不得已,你作为一个皇室儿女,理应为你的国家,你的子民付出。我知道,一个女孩远嫁他国,还处于一个复杂的环境,所以这一切,也不怪你。只是,当你把刀刺入他胸膛的时候,你当时真的感觉到报复的快感了吗,毕竟仇恨的种子在你心里埋藏了那么多年。你要知道,如果不是我,你那一刀已经要了他的命了。”我知道,其实她也是被陌生的环境逼到这一步的,毕竟她还是墨的姐姐,我也不能拿她怎么办,只是希望还能唤醒她的良知。 果然,听了这席话,她呜咽的掩面哭了起来,然后就坐着轿子走了。 我扔出一个药瓶,“拓跋雷,这是解药,现在我要走了,你要拦着我吗?” “珑儿,你知道我拦不住你的,而且。。。。。。你走吧。”拓跋雷神色一片黯然,挥了挥手,后面围着我们的士兵渐渐散开,留出一条路来。 我和墨抬脚就走,豪不跟他客气。 “珑儿。。。。。。珍重!” 我头也没回。 出了城,我和墨骑在马上飞奔而去,后来在城外的一个极隐蔽处歇了下来,我们在等,等天黑。 草原初冬的夜晚寒气逼人,天空灰蒙蒙的一片,显得特别的寂寥和空旷,星子并不多,但对于内功深厚的人来说,足够了。 两条黑影飞快的掠过,然后来到了高大的城墙,寻到一处没守卫的地方,两人手拉手纵身跃了上去,那么高的城墙竟丝毫没有停顿,可见来人武功之高。城墙上的守卫打着呵欠,搓着手,跺着脚,俨然到严冬的样子。那两条黑影又飞快的掠下城墙,在房顶上飞奔着。 一会儿功夫,两条黑影就进入了皇宫,避开层层守卫,轻车熟路的找到了自己想去的地方。 一条黑影串入了玉妃娘娘居住的德玉殿,另一条却目中无人的在宫中闲逛起来。 玉妃正靠在软塌上,怔怔的也不知在想什么,还不时叹着气,此刻那如玉的脸庞上泛起丝丝愁容。 慢慢的回过神来,感觉到旁边有阴影,“春红,你下去吧,不用守着我。” 一个男声响起,“皇姐。” 玉妃的身子一僵,慢慢的回转身,看着眼前的男子,眼里是一种说不出的情绪,“我以为你已经回去了?” “不再见皇姐一面,我怎能安心走。”黄浦墨凝视着面前这个女子,岁月确实让她改变太多,可见这些年在这后宫中,让她吃了很多苦,同为皇室之人,怎会不明白宫廷斗争有多可怕,否则,怎会让一个当初娇滴滴,毫无心机的女孩变得如斯田地。 “还疼吗?”玉怜公主走过来,用手摸着黄浦墨的胸口,眼里都是悲伤和悔意,自己一定是鬼迷心窍了,这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啊。 “不疼!” “还怪姐姐吗?” “从来没有怪过,你永远都是最疼我,爱我的弟弟。”黄浦墨握着玉怜公主的手。 “皇姐,你跟我一起回去吧?” 第 4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8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8 章 “傻弟弟,走到这一步,哪里还能回得去,纵使你们不怪我,我自己也过不去。再说,我的丈夫,我的孩子都在这里,我怎么能离开他们。” “皇姐”,黄浦墨抱着她,声音有些哽咽了。 “混账,那么多禁卫军竟然留不住两个人?” 这声咆哮传自于汗王的金圣宫,一个身材高大魁梧,身穿紫金龙袍的汉子就是凉国的可汗,在他面前跪着的是他最得宠的六皇子-拓跋雷,此子做事一向雷厉风行,智慧与武艺兼得,最受自己看重,可如今为一女子弄得如此,还是敌国的已婚女子,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拓跋雷与汗王长得极其相像,只是汉王的脸上更多的是戾气,而拓跋雷身上则有一种坦荡的大气。 “汗王,对方的毒药着实厉害,强行围攻,只怕会有更多将士伤亡,这二人武功高强,尤其在轻功方面,儿臣也不是敌手,况现在带伤。” “那王爷不是重伤在玉妃手下吗,怎听乌尔达说完全好了,这又是怎么回事,想必那玉妃还是靠不住?” “汗王,玉妃确实手刃她弟弟,在场之人亲眼目睹,正中心脏,差点死去,后来好了,估计是他的王妃,玲珑的功劳,据说此女子医术厉害。” “此女子就是你心仪之人?”拓跋汗紧紧盯着跪在面前的儿子身上,眼睛冷鹜而阴戾。 “儿臣确实心仪于她。”可是她将我当仇人看待,拓跋雷再心里加上一句。 趴在高高宫殿横梁上的玲珑一惊,什么!拓跋雷喜欢自己,难怪他的言行如此古怪,还以为他是故意嬉皮呢。 “在战场中你可让与她?”冷冷的目光像寒剑一样射向的是自己的儿子。 “汗王明鉴,那玲珑其风采不在乃父之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有勇有谋,精通阵法,并且不知怎得到一种新式武器,有开山劈石之效,人肉不能抵挡,儿臣也是因此差点命丧她手。” “哦,这样说来,如果她带着这种武器,来攻打我凉,岂不危矣?” “那玲珑悲天悯人,有一副菩萨心肠,此次是为了救其父兄,迫不得已才使用,所以绝不会主动将它运用到战场。” “你到是处处为敌人说话,好了,你伤未好,回宫休养一段时日吧,以后的事情暂时由你大哥来做。” “是,儿臣告退。”拓跋雷知道,汗王这是把自己打入冷宫了,这样也好,权力让人产生贪念,如果自己当初果断的阻止了这场战争,双方也不会死去十几万将士了,唉,就让大哥他们去争吧,只是,大哥乃是残暴之人,以后江山若是交于他手中,还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呢。 拓跋雷静静的向自己的宫殿走去,路过一个莲花池时,他停了下来。 “出来吧!”拓跋雷向后面冷冷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跟在后面?”我从阴影中闪了出来,已经收敛了气息,他不可能发现啊。 拓跋雷看到玲珑很是惊讶,没说话,只是努了努莲花池,啊,原来是在月光中的倒影落入了池塘啊,想不到他心细至此。 “你怎么还没回去,看着你们出城的?” “拓跋雷,我向你承诺,只要你们不主动进犯我国,我决不会用那种新式武器来攻打别国,我玲珑说话,一言九鼎。” 拓跋雷一喜,“玲珑,谢谢你!” “你也不必谢我,我这也是为天下苍生,这次的事件是逼不得已,但我已经很内疚了,所以我不会把它主动运用到战争中。拓跋雷,其实战争不是发展的最好手段,只有一国的经济发展好了,国力才会提升。如果那朝你有权力了,请你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天下苍生谋福利,让他们吃饱穿暖。” “我会的,会有那么一天的。” 我们静静的站着,看着树梢那轮弯月,不曾想,若干年后,今晚的这番对话得到了实现。凉国历史上记载,凉国第九代可汗拓跋雷登基,改国号为努和,新王颁布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实现和政,光施仁义,并与各国积极通商,两年后,整个草原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第二十六章 惊喜 回程草原的景象与来时完全两样,草已枯黄,绝大多数的牧草已经被牧民打下运回驻地储存好了,这是牛羊一冬的食物。待雪下了,整个草原一片白茫茫,一定异常美丽,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云里山百花谷那两年快乐的日子,满山的白雪,搞怪的师傅,温和的师兄,快乐的我。 师傅,师兄,你们在哪里,过得可好? “珑儿,有件事我忘了给你说了,”墨看着我,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有点诧异,“欧阳兄是吴国的皇子,这次与吴和谈,他起了很大的作用。” “你是说师兄?” 墨点点头,一瞬间,我的思绪飘走了,飘远了,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他不怪我了吧? “珑儿,等回京后,休息一段时间,我们去吴国吧。” 我点点头,感谢墨对我的包容和理解。 踏入玥国的土地后,在西北方一个叫疆城的地方,我们迎来了今冬的第一场雪。漫天的雪花飘飘洒洒,我飞舞着,任雪花落到我的发上,衣裳上,雪地上留下了我们凌乱的脚步和欢快的笑声。 看着一大桌子的菜,我竟然没有胃口,这二十天来,大多时候都在啃干粮,面对这么丰盛的菜,理应大块朵颐才是啊。 “珑儿,怎么了?”墨夹的菜都堆了一碗了,也不见我动筷。紧紧我的狐裘,摸摸我的手是否凉到了。 最后,勉强吃了点蔬菜,喝了半碗汤。 “是不是这西北的菜吃不惯,那我们行程快点,赶紧回京,好不好。”墨真的是个体贴的好丈夫,我点点头,想起江南的如画风光,低垂的杨柳,碧绿的湖水,竟然有几分怀念了,尤其是那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想起就直冒口水。 回到房间,叫小二送来热水,洗过澡后感觉舒服多了。懒懒的躺在床上提不起精神。墨坐在床边,替我擦着头发。 “珑儿,你今天有点不对劲,这么多年来,我还第一次看你这样。” “傻瓜,有什么啊,我是神医的弟子,你忘了吗,大概是连续来回一个多月的奔波,感觉累了,休息几天就好了。”确实是感觉有点疲倦,所以在和墨有一句没一句聊着的时候,就睡着了。 接下来一连几天的赶路,让我感觉越来越疲乏,再加上天气寒冷,真是恨不得马上赶回江南。瞌睡好像也越来越多,早上都不愿意起床,还要墨再三催着,而且东西也不怎么吃得下,有时候看见鱼就想吐。 在这种情况持续了四五天后,墨实在受不了,从镇子上请来了个老郎中,人都来了,也不好喊走,只好让他把脉。 过了良久,郎中才放开我的手, “怎样,先生,我娘子怎么了?”墨一脸的紧张,看着郎中,手握得好紧。 郎中看看我,又看看墨,抱拳说道:“恭喜公子,夫人了,不用紧张,夫人这是有喜了。” 一言说罢,我俩互相看了一眼,眼里满是喜悦。墨送走郎中,并给了个大大的红包,然后快步走到床边,搂着我,“珑儿,我要当爹爹了,你要做娘亲了,真的好开心!” 第 4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9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49 章 我也感染到他的喜悦,把手搭在腕上,真的也,我感觉到了喜脉。 “看你,怎么到了自己身上就这么粗心,还学医之人呢!” 我也不好意思的笑笑,确实是自己粗心了。 接下来的日子,墨总是小心谨慎,在饮食方面,每顿都精挑细选,既要注重营养,又要我能吃得下,而且,总是不厌其烦的劝我多吃点,哪怕是那么一小口,也很满足了。当然也不急着赶路了,还雇了辆马车,在车厢里铺着厚厚的毛皮,还有暖手的小手炉,每天绝不在野外过夜。 看着墨做这些,我感觉到如此的满足,深切感悟到做一个小女人的幸福。 终于到江南了,这短短不到一个月的行程,在走走停停中竟然花了一个半月,好在再有不到半个月就能到京城了,否则这大年都要在外面过了。鹰儿早就带了信回去,所幸家中人也不会着急。 虽然是深冬,可江南就是不一样,绝大多数树还是绿的,湖面也没有结冰,看着都觉得舒爽。 马车驶进扬州城,行得很慢,没想到古代的扬州已是如此繁华啊。。。。。。 “各位爷爷、奶奶,大叔大婶,求你们救救我的姐姐,她被人冤枉,就快死了。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我给你们磕头了。。。。。。” “墨,过去看看。” “珑儿,小心点!”墨搀着我,围观的人群看见马车上下来两个一身贵气的人,而且男女皆那么漂亮,宛如神仙一般的人物,早就让开了路。 地上跪着一十四、五岁左右的男孩,布缕褴姗,手中举着一个纸板,上面写着“申冤”二字。一见我们进来,就不停的磕头,“老爷,夫人,求求你们,救我姐姐。” “有冤为何不去官府?”黄浦墨问道,这扬州知县李杨他还是清楚一些的,并不是昏庸无能之辈,否则这么富庶的扬州也不会交由他来管理。 “老爷,夫人,此案在官府的审理下已经定案,说是明年秋后问斩,可我姐姐和冬子哥是冤枉的啊,还请老爷作主啊。”地上的人已经泣不成声。 “一看老爷就不是平常人,帮帮他吧。” “是呀,帮帮他吧,好可怜哦。”旁边的人群也附和着。 我拉拉墨,这小孩一脸的诚恳,不像会说谎的样子,况且是两条人命,说不定真有怨情呢。 黄浦墨四下看看,见旁边有一茶馆,对地上人说,“起来,到里面说去。”说完,扶着玲珑慢慢走了进去,那小孩一见,感觉从地上爬起来,跟了进去,围观的群众一看,也就慢慢散去了。 第二十七 私通 在茶馆里坐下,吩咐上了点心和茶水,仔细一看,这男孩生得还很俊秀,虽然一脸脏兮兮的。 “你叫什么名字,这件事怎样的,都说来听听。” “公子,夫人,小的叫王明潇,我姐姐叫王佩珊,这里面还牵扯到我邻居冬子哥,以及我继父李二,继母李氏。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姐姐本是好人家出身的,年幼时母亲就已去世,只留下我姐弟二人和爹爹相依为命,不曾想,爹爹生意失败,债主找上门来,把家里洗劫一空,本就生病的爹爹怒极攻心,去世了。那时姐姐才十岁,我才八岁,爹爹临终前,把我们托付给府中一死去丈夫的林妈照顾,并拿出珍藏多年的珠宝给她,嘱咐她一定好生对待我们。 那林妈带着我们姐弟,后来嫁给现在的继父李二,她成了李氏后,就让我们嘱咐她叫继母。虽然有爹爹留下的珠宝,但都被李二挥霍掉了,所以日子过得极其艰苦。这样过了六年,那李二简直禽兽不如,见我姐姐长得如花似玉,就动了邪念,结果被冬子哥看见,狠狠揍了他一顿,当时继母也在场。继父反把姐姐和冬子哥告到县衙,说他们俩私通,被他看见,结果冬子哥恼羞成怒,所以打了他。这人荒淫不说,还倒打一耙。现在他们两人已经被打得半死,求求公子、夫人,赶紧帮我救救他们,否则在牢中一定死去。” 黄浦墨想了想,“听说这扬州知县为人清廉正值,怎么会有冤案呢?” “公子,你一定要相信我,如有谎言,小人愿天打雷劈。” “那李二可是有什么证人之类的证据。”我觉得墨说得也没错,既然这县令没有问题,那一定是证据充足,才会这样定案。 “夫人高见,我那继母李氏竟然帮着李二,一口咬定,说定是姐姐勾引他所致。” 我已大致明白了整件事的始末,然后要求王明潇带我到他家去看看,墨也很奇怪,我为什么要去他家。从他家出来后,我又去了菜市场,了解了一些情况,然后吩咐小男孩按我说的做。 第二天一大早,咚咚咚咚的击鼓声吵醒了刚起床的县令,虽然有些意外,但也并不恼怒,唤差人把击鼓者带到堂上问话。 “怎么又是你,王明潇,你把公堂当游戏的地方吗,一再来纠缠,你姐姐的案子已经定案了。”真是看见这小子就头痛,对方有人证,又有身上的伤可证明,这小子就是不死心。 “禀大人,小的有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我姐姐是冤枉的。” “这个案子都已经结案了。还会有什么证据,少在这里纠缠。” “大人,小的真的有新的证据,望大人明察。” “真是胡扯,衙差,给我轰出去。”县令气得一拂袖子,转身往内堂走去。 “且慢!”一声娇喝传来。 是谁这么大胆,县令转过头来,寻声望去。见进来一男一女,二人皆着白色,头发简单束起,走在前面女子娇柔漂亮,后面男子气宇轩昂,二人皆一身贵气,这等风姿之人实在少见,纵是这扬州多美女,也少有此女子的气质。 “你二人何人,来这衙门何干?”旁边师爷说话了。 走在前面一女子行礼说到,“李大人,在下姓龙,乃这位小兄弟的讼师,确实有新的证据,证明王佩珊一案实属冤枉。” 后面的男子朝县令拱一拱手,退到旁边,并没有说话。 “哪里有女子当讼师的,真是千奇百怪。”师爷翻了翻一对鲤鱼眼睛,大惊小怪的样子。 “师爷,话不能这么说,远不说那花木兰替父从军,近的就说那龙将军之女打破凉国,丝毫不比男子逊色。”李县令一本正经道。 “是,是,大人说的是。”师爷唯唯诺诺应和着。 “不知龙讼师有何证据?” “大人,这证据就在李二家,必须大人亲自走一躺,另外,可以传鱼市卖鳖之张大娘夫妇,他二人的旁证也是证据之一。” “好的,本官就随你们一同前往,只是,若有欺瞒,定不饶尔等。” 祝亲们中秋快乐,慕斯在体味高烧,好不容易传点上来,还请原谅则个。 第二十八章 水落石出 第 4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0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50 章 密密麻麻的胡同小巷里,住着扬州城较为贫困的居民。王明潇带着县令一行人来到他家,李二夫妇看到县令亲自过来,吓了一大跳,急忙出来迎接。。 房子很简陋,三间正房,一间客厅,两间为李二夫妇的卧室,一间为其姐姐的卧室,王明潇住在一个柴房里。 “那个,大人,案子都结案了,不知您。。。到寒舍。。。有什么事?”李二长得尖嘴猴腮,一副猥琐样,脸上的伤口还没好,胳膊上也缠着纱布,这大概都是冬子打的。瞪了王明潇一眼,心想定是这小子又去县衙闹,现在案子都结了,任你再怎么折腾,也救不了你那个姐姐了,她既不从我,就让她和冬子到阴曹地府去做夫妻吧。想到这里,赶紧看着县令,脸上堆满掐媚的笑。他的老婆李氏,长得竟然还有几分姿色,不知怎样就看中了这样的男人,在旁边也是一脸堆笑。 “现在这案子有了新的证据,如果属实,只怕要重审。” “什么,重审!”李二夫妇惊呼到,县令的话让他们大吃一惊。 “那个,大人,什么证据啊?”他们的心里已经忐忑不安了,本以为事情已成定论,不曾想现在。。。。。。 “这位是王明潇请的讼师,她称证据就在你家。”李县令指着我对他俩说到,我看都没有看一眼,如此恶心的小人嘴脸,看了都嫌污了眼睛。 “讼师?” “你个小兔崽子,吃了豹子胆了,我们对你太好了是不是,还有钱请讼师。”李氏咆哮到,言毕就要去打男孩。 “你给我住手。”我抓住她的一只手,略微一用力,她已传出杀猪般的叫声。 “哎哟,哎哟,饶了我吧。” “哼,真是脏了我的手。”我一摔手,墨很配合的拿出手绢让我擦手。 我对县令说到,“大人,请看。。。。。。”把他带到王佩珊的房屋门前,“一道门,为何上了三道锁,肯定是因为要防范某人,这屋子里就四个人,除了自己的继母,年幼的弟弟,那么,这是用来防范谁的呢,我想答案已经很清楚了。”我手一指李二,“此人对王佩珊的觊觎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没办法,又没法对人言说,所以不得已采取道道锁门的办法,可这并没有打消此人的贼心。” “大人,冤枉啊,她自己要锁三道锁,关我什么事啊,我是冤枉的。”李二一听,早鬼哭狼嚎起来。 “闭嘴,再闹就铐起!”李二一听,马上止住了哭声。 “大人,请跟我来。”我带着大家来到外面的一小柴房,那是一个冲凉房,由木头订成。 “大人,请看,这本有一个高高的小窗户,可这里却有一块刚好大小的木板,这是做什么用的呢?”我把它放上去,刚好够尺寸挡住。 “大人,你想,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的房间冲凉,为什么还要这么个挡板,那一定是因为发现有人偷窥,不得已才用这个挡住。在这个家里,还会是谁呢?” “你血口喷人!大人,你要为我做主啊。”李二又狼嚎起来,旁边李氏一脸苍白。 “来人啊,把这二人带回衙门,再审!”李县令一声令下,旁边上来两个衙役,把李氏夫妇锁住,那二人吓得腿发抖。 回到县衙,县令开堂问审,这时堂外也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有从李二家附近跟过来的邻居,大家看到锁住了李二,都喊好。 “威武!” “威武!” 听到威严的杀喝棒声,李二夫妇腿一软,跪倒在地上。 “李二,李氏,在你家的种种证据表明,你对你的继女王佩珊怀有歹意,并且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怎么说?” “大人,小的确实冤枉啊!”李二扑到在地。 “你这天杀的,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大人,民妇并不知情啊。”李氏也扑到地上。 “大人,在下还有证据,请传卖鱼的张大娘夫妇。”我行礼说到,这家伙是不到黄河心不死,那就让你死得难看点。 “好,带张氏夫妇上来。” 片刻后,一对中年男女战战兢兢的走了上来,跪在地上,“小的卖鱼的张五(张氏)给大人行礼了。” 我走上前一步,“张大娘,卖鱼张,你二人可还认识我?” 他们看了我一眼,“啊,你昨天和王家小子来买鱼,还问东问西的,我们看你神仙模样才告诉你的,啊,原来是你,把我们弄到这里来的。” “你们别紧张,我就是叫你二人来问几句话,你们如实回答即可。” 他们看看县太爷,又看看李二夫妇,点点头。 “那天李二带王佩珊来买鳖的情景,请你们描述一遍。” 张大娘回忆到,“那天,李二带着他的继女来我家摊位上买鳖,他一边和我聊天,一边紧盯着那女孩看,目光猥琐极了,简直像下流胚子一样。”说到这里,鄙视的往李二看了一眼。 “你这恶婆子,在这里胡说什么!”李二怒喝到。 “你当时还说些下流下气的话,我都不好意思说,大人,我没有胡说,我相关可以作证,当时我还对他说李二下流,恐怕这闺女要遭殃,想要去告诉李氏呢。” “是的,大人,当时我也看到了,可不敢欺瞒大人,这李二确实不是好人啊。” “姓张的,你血口喷人,我不会放过你。”李二急了,忘记了这是在公堂。 “啪!”县太爷一敲惊堂木,大家马上安静下来。 我指着李二,上前一步,“大人,种种迹象表明,这李二对自己的继女觊觎已久,被王佩珊发觉,防范甚紧,苦于一直找不到机会,那天正好见佩珊一人在家中,故欲施爆,结果被接踵而至的李氏和找佩珊的冬子发现,冬子怒不可遏,愤怒之下将李二打伤。事后,李二气不过,串通李氏将冬子二人告上公堂。在这件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证人李氏却颠倒黑白,作伪证,还望大人严惩。” “大人啊,饶了我吧,事情都是李二干的,不关我事啊。”李氏求饶的跪在地上,头点着地。 “你个婆娘。。。。。。我好心收养你们三人,现在连起来对付我。”李二暴跳如雷。 “你好心收养,我从王家带来的珠宝,如果不是你挥霍了,我们可以过得很好的,你这衰人!”那李氏那是省油的灯,立马和李儿对骂起来。 “来人,将这二人拖下去打三十棍,李氏作为惩戒,李二收押。” “大人,饶命啊!”片刻门外想起杀猪般的叫声和板子起落的声音。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阵叫好的声音。 “当即释放王佩姗和冬子。” 第二十九章 回京(大结局 第 5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1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51 章 狱卒带上一男一女,二人披头散发,衣衫褴褛,全身是伤,并且发出阵阵恶臭. “姐姐,姐姐”王明潇扑了上去,抱着那个女子痛苦起来,那女子抬起头来,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他,微弱的说道:“弟弟,我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咳,咳。” “姐姐,你和冬子哥得救了,这是救你们的公子和夫人,快谢谢他们。”冬子搀着他姐姐和冬子,就要给我们跪下。 “恩人啊,受我们一拜吧。” “好了,你们身上有伤,快起来吧。”我赶紧扶起二人。 “大人,我这就带他二人回去疗伤,这桩案子就算了了。” “夫人真乃女中豪杰啊,观察入微、细致,推断有理有据,请问夫人哪里人氏?”李县令客客气气的问道。 我拉过墨,微笑道,“这是我夫君,京城黄浦家。” “啊,啊,你是,你是。。。。。。”李县令突然醒悟过来,“卑职拜见王爷、王妃。”旁边的师爷及一众人见此,赶紧跪下。没想到自己敬仰的那女子竟然是如此的美貌。 “都起来吧,李县令,这个案子刚开始你处理得草率了些,但后来的言行还是令本王满意的。你还算个为民的好官。”墨对下属正经严肃的样子真是非常的迷人,有点酷酷的。 “卑职惶恐。” “好了,这件事就这样吧,我于拙荆也只是路过此地,这就告辞了。” “王爷,不如就在县衙下榻。” “不用了,客栈很好,告辞。” “墨,我不放心王姑娘的伤势,你先会客栈,我把他们伤口处理好就回来。”看她二人的伤确实挺严重的,只怕一般的大夫还难以治愈。 “珑儿,我陪你去,你怀有身孕又累了这么久,我不放心。” 在我的指挥下,王明潇把冬子的伤口也都清洗干净了,隔壁过来帮忙的大娘也把佩珊身上喜干净了,这竟然是个非常标致的姑娘,难怪那李二整天惦记。我拿出药膏叫她们给抹上,然后,开了几副药,拿了些银子让王明潇拿去抓药,处理好这些后,才和墨回到客栈。 回到客栈,天色已晚,不曾想这件事已被大家知晓。再加上抗敌事件早已传播,大家都涌到客栈来看我们,好不容易才打发大家离去。 “墨,早知道就住到县衙去了。” “是啊,现在我娘子都比我这个王爷名气了。” “怎么,吃味了,哈哈。” “这是本王的福气。哈哈哈哈” 。。。。。。 第二天,我们去看望那对姐弟,伤势已经好了许多,已经能起身了,见到我就行了大礼,跪在我们面前。 “王爷、王妃,对我们的救命之恩,作牛作马也报答不了,请受我们一拜吧。” 我们只好受了他们这一磕头。 我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今天我们就要启程回京了,这点银票你们拿着,伤好之后佩珊你与冬子二人就成亲,然后就用这点银子作点小买卖,好好抚养弟弟。” 二人又跪下磕头,王明潇扑通一声跪下,“王爷、王妃,小的无以为报,愿给王爷做牛坐马,把小的带上,我给你们当车夫也行。” 我与墨相视一笑,这小子说话利落,知书行礼,又聪明,倒是个可造之材,虽然练武大了点,倒可以学文。“也好,那你就跟着我们走吧,到了京城,去学点文化,学点经商之道。” 王佩珊与冬子惊喜的又磕了两个响头,“弟弟,快给王爷、王妃磕头,谢谢他们肯给你这个机会。” “好了,免了吧,你去收拾一下行李,一会来客栈找我们。” 带着一个半大小子上路也很有意思的,一路上谈笑风生,热闹了不少。不几日,就抵达京城。 “王爷、王妃回来了,快去通知老王妃。” 墨才一掀开帘子跳下去,就有侍卫迎了上来,另有人飞快跑进府去通报。 “珑儿,过来。”我刚走到车门边,墨就一把把我抱了下来。 “王爷、王妃,你们可回来了,老王妃天天念叨着呢。”管家迎了上来,脸上堆满笑容。 我指着王明潇说,“管家,这孩子你给安顿一下,先让他在府里做做杂事,过几天我再安排一下。” “是的,王妃。” 才跨进大门不远,王妃娘亲就迎了上来,抱着我就哭,“我的儿啊,你怎么走都不说一声,好在菩萨保佑,让你平安归来。” “母妃,你就别担心她了,你还不知道她有多厉害,等有空,儿子慢慢讲给你听。” 回到家真好,看到大家欢声笑语,其乐融融的样子,这才像是一家人啊。 在温泉池里美美的泡了个澡,然后在温暖的床上睡了一觉,睡醒后,没看到墨。穿戴整齐后,纹儿说她们在大厅。 还没到大厅,远远的就听见欢笑声传来,咦,好像还有爹爹的声音,我快速的跑进去,哇,一屋子人也,有王妃娘亲,爹爹,哥哥,墨,咦,哥哥旁边的女孩是谁? 墨一下子冲过来,拉着我,“珑儿,你就不能小心点吗?注意你的身体。” 王妃娘亲也在上面说,“看这孩子,要做妈妈的人了,还这么风风火火。”爹爹在一边笑着附和。 啊,原来大家都知道了,墨这个家伙,真是个大嘴巴,不过还是很甜蜜的。 晚上躺在床上,想着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心中充满了一种无法言语的感激。握着墨的手,“墨,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家。” “傻瓜,我应该感激你才对。”他用手刮刮我的鼻子,轻轻的搂着我。 “等孩子生下来后,我们到吴国去找师兄,好不好?” “当然好,你想去哪里我都陪着。” 第 5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2 章 王爷陪我闯天涯 作者:香芒慕斯 第 52 章 “我们去浪迹天涯,做一对游戏人间的神仙眷恋可好?” “正是我心中所想,有皇兄当这个皇帝,我很放心,朝中又有一干大臣,还有爹爹和大哥,所以以后的日子我要和珑儿在一起。”这家伙,再也不像以前那么少言了,甜言蜜语一堆堆。 夜慢慢深沉,两个人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完) 小说下载尽在bbs.[domain][site]【fire75】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第 52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