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欢女爱》 正文 第 1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 章 《男欢女爱》全集 作者:江石刘 1我和王小花的同居时代 在讲述一个二千多年前的公主的故事之前,必须先提到我和王小花的故事。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王小花光着雪白雪白的身子从我身边坐起来,在她匆匆穿好衣服之后,就高高在上扔下一句话,说:“刘二,你快点给我编一个故事出来卖钱,我们剩下的钱不多了,你如果再不动手,咱们都要喝他妈的西北风了!” 王小花在我面前说这番话的时候,真他妈的骄傲得像个小母鸡。 王小花在我面前猖狂得很,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在花她的钱——我在不断地花她的钱。如你所知,我失业已经有好一些时间了,没有人给我发工资,我没有钱用就只好用她的钱,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男人没有钱,就像女人没有脑子一样,都是个问题。 这就使得我在她面前大多的时候不得不低声下气,好像欠了她妈的一大笔债似的。当然实际的情况是我并没有欠她妈的钱,我欠她王小花的钱。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呀,这是一条颠倒不破的真理。王小花比我有钱,她就可以猖狂,我没有钱,就只能低声下气。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例如做爱的时候,她在我身下坚持不了多久,就会面红耳赤脸涨红得像小姑娘的脸一样,激动得喘不过气来,然后尖着细细的嗓子喊:“快点,快点,你快点!”这个时候我的下体就会保持着某一种姿态,像美国鬼子一样态度强硬起来,一鼓作气,把她干得喘不过气来。 王小花扔下这番话之后,就挺着胸脯,扭着屁股走了。她上班去了。 王小花目前的职业是我们市里某重点中学的一名历史老师。人民教师,这是一个应该得到大家尊重的职业。这是一个不错的职业——收入很稳定,而且干活不累。她之所以奋不顾身心甘情愿死心塌地和我呆在一起,与她的职业很有些关系。比如有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就怀疑她喜欢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这个变幻莫测的世界。这无疑是一种错误的眼光。一种老土的眼光。但是我仍然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眼光。 这种眼光日益稀缺,尤如一种频临灭绝的物种。 我从心底里赞美这眼光。 现在,王小花就偶尔会用这种眼光来看我。有时候她就睁开两只漂亮的大眼睛盯着我看,把我看得心花怒放,心烦意乱,然后就老想着做爱。 王小花除了对我失业不能赚钱有点意见之外,对我还是比较可以的。如果她对我能再宽容一点就更好了。在说到有关宽容的问题上,我想我得首先声明一下,那就是我是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我热爱那些伟大的真理就像热爱漂亮的女人一样,它们都曾经让我激动不已。现在,我多么清楚地知道任何的观点和发明创造,都应该有足够多的客观存在的证据加以证明——可以进行反复地进行论证,这是真理存在的基础,不然就非常可疑,站不住脚。因此,作为唯物主义者的我——在说到王小花对我不太宽容的问题上,也并没有任何信口开河的意思。例如有的时候我们手拉手走在大街上,这本来是很美很令人心花怒放的事情,但是每看到有漂亮的女孩子迎面走过来,她就会及时地朝我使眼色,警告我不要朝着女孩子们的身体看。但是我每次都令她失望,我无视她的警告还是会忍不住朝着女孩子的身体看。所果是夏天,透过挂在她们身体上轻薄的衣物,我甚至可以看到她们隐藏在花花绿绿衣物下面的大大小小的奶子。如果是冬天,她们无一例外穿着厚厚的衣服,则我就什么也看不到,我就看她们生动或并不怎么生动的脸。但是不管什么时候,遇到这种情况王小花都会很生气。她会用急促的声音骂我一声:“讨厌呀!”然后瞪着眼睛生气地看着我,接下来的动作是使劲地把我的手摔开,让我的手暴露在充满二氧化碳日益肮脏的空气中,孤孤单单地无所依赖。 对于女人王小花的简单要求我经常无法满足,单单从这一点上看,我也不是一个好男人。是的,我告诉你们,我不是一个好男人。对迎面而来的漂亮女孩子视而不见,对我来说主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这一点甚至比当年考研还难,虽然这两者之间其实并没有一种共同的难度系数可以用来衡量。 我要告诉读者的另一个事实是:我那年考研仍然没有考上。 如果那年我考研考上了,就不会出现目前的情况,你们已经知道我说的是失业。是的,你们已经知道,我是一个失业者。说到我曾经从事过的那些工作,我不知道该如何向你们描述。有时候我想,即使我把自己经历过的那些事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们,你们也未必能理解。这是有点困难的事情。 我曾经的职业是推销一种进口的红酒。这实际上就是推销员的职业。对于那种红酒的准确描述,也是有点困难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们那是一种红色的液体,就像人身体里刚流出来的血一样,它们被工人装在透明的精致的玻璃瓶里,在灯光之下看起来色泽艳丽无比,就像燃烧的火苗一样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在失业之前我是盛大酒业公司的业务员。盛大酒业这是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可以让人想起一些美好的事情,比如说盛大的快乐节日,比如说一本叫《季节盛大》的书。但是我的工作很枯燥,与那些美好的字眼毫不相关。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尽可能多的把酒推销出去,这是最重要的事情,公司以我推销出去的红酒的数量给我提成作为我工作的报酬。因此,为了生活下去那时候我不得不整天在城里四处奔波。我每天早上起床洗过脸吃过饭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坐着公交车赶到公司去报到,然后再手里提着一个装满各种红酒样品的黑色皮包从公司里走出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天清晨我就以这样的面貌出现在城市的街头上,游走在城市四通的时候不能进黄站,还有不能和女孩子聊天什么的。按她的说法是网络上没日没夜地游荡着许多狐狸精,见了男人就勾引,男人和她们聊天聊着聊着就容易聊出问题来。由此可见,女人确实是一种占有欲很强的动物呀。但是不管怎么样,经过扫黄打非之后,我的房间里总要干净许多,我那二手笔记本的硬盘空间每次也要多出许多来,速度也会快许多。但是还是有一些问题不可避免,那就是每隔一个月左右我的电脑系统仍然会崩溃一次,很准时,就像我们伟大的尼罗河的水每年到了雨季都要泛滥一次一样。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办法,只有格式化硬盘重装系统了事,然后等待着下一次崩溃。这常常让我想起自己不长不短的人生,想起一些有点重大的自己尚无法看透的命题。但是想到最后,我就停止思想不再去想了,暂且丢他妈了。 前面说过,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就用我的二手笔记本写东西。我[[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准备让自己成为一个自由作家。但是,我写的东西基本上没有什么伟大的意义,在别人看来大多就像无知的小孩子拉出来的大便,除了喂喂野狗之外,毫无意义。我的写作也毫无目的,这一点就像做爱一样,做完了爽过了,就过去了,然后等待着下一次再做,虽然事实上有些文字偶尔还可以赚一点钱来用,如果人家认为这些文字中还存在一些伟大意义的话。 第 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2 章 我写好的东西一般都会先打印出来,然后交给王小花去处理。她会首先认真地审,逐个字逐个字地进行推敲。我知道她是看我的小说有没有涉及什么敏感问题。按她的说法是作品出来后什么问题都可以有,就是不能涉及某些敏感问题,就像一个人一样,什么病都可以得,就是不能得艾滋病,因为虽然那病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是感染了的话却治不好,会要了人的命。 如果她认为我的小说没有什么大问题,就会按小说所描写题材的不同,分别给不同的出版物投稿。当然我的小说基本上没人要,这一点有点像早年的王小波。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但是王小花对我的文字倒崇拜得很,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她也很崇拜王小波。她偶然。王二的光辉形象,当然特别是他特立独行的阳物,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说我的文字有一点点像他妈的王小波的文字,这是她的原话,所以她说好。王小波同志是我死去的偶像,出于这样的原因她夸我的文字好,我还是觉得有点难于接受,但是后来就默默地接受了,连带地也接受了她洁白无暇的身体。 我的朋友王小花还是很漂亮的,这一点我必须实事求是地告诉大家。这一点没有任何歪曲事实的必要。如果你某一天走在大街上,突然看到一个长头发,身穿黑衣服,或者一身白色长裙,瓜子脸,大眼睛,嘴角微微上翘,看起来有点神经质的女孩,她大半就是我的朋友王小花了。我第一次和王小花躺在我屋子里有点肮脏的床单上打滚做爱的时候,我才知道她还是个处女。那时候我一边和她在床单上欢快地打着滚儿,一边心里面胡思乱想。当时我心里就想,要是早知道她是处女,我就不会干她了。 “什么人都可以干,就是不能干处女。”这是以前我的朋友陈太南告诉我的,前面说过他是一个画家。因为我当时还没有做好要和别人一起过日子的打算。我担心和她做了那事之后她会趁机赖上我,如果这样我这一辈子就完了。我的担心显然不是毫无道理的,果然过了不久,在某一天夜晚来临之前王小花就把她自己的铺盖一古脑地搬到我房子里来了。我的王小花就这样同居了。 我和王小花本就干柴热火,现在孤男寡女两个人住在一个屋子里,可想而知会发生什么事情了。而且更要命的是,我们两个呆在一起的时候会发现经常无事可做,时间多得要命。没有什么事情做,这个时候我们就开始做爱。 我一般会说,亲爱的,我们现在无事可做,我们就做爱吧。 3野性废墟 在王小花给我布置创作任务的几个星期里,我毫无动静。老实说我不知道写什么好。我们可以写些什么呢?现在这个社会乱七八糟的事情太多,想一想什么都可以写,又什么都写不了。无聊的时候除了上上网,做做爱,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我呆在房子里,脑子里像是塞满了上了年纪的老母鸡身上的毛毛,整天乱糟糟的。无聊之余我只是每天把我的那个二手的手提电脑打开来,接上电源和电话线,然后上上网,玩玩游戏和聊天什么的。王小花上班回来看见我整天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的,先是高兴,后来就感到纳闷,因为我并没有东西打出来交给她审阅,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有一傍晚她就开始对我进行审问。我就实话告诉了她。 我满脸无辜地说:“我不知写什么好!” 她看见我的样子,先是恼怒起来,脸涨红得像小姑娘一样,看她恼怒的样子,好像立马就要抽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似的。在她决定抽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之前,我识趣地把自己的脸蛋凑上去,但是她的手并没有响应我的号召。我愕然看着她的手,静静地发了好一会儿呆。这是一双多么漂亮的手呀,白晰细腻,玲珑剔透,真像是一件完美无暇的艺术品。这是一双多么美丽的手呀,我等待着那一声耳光响亮,但是她就是不拍过来,凭空让我无趣了好一会。我歪着脖子静静地等了好半天,才等到她从嘴里蹦出一句话来。 她说:“刘二,你他妈的真不是人。” 说完这话之后,她就哭泣起来。她哭泣起来了。我想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呀,动不动就哭,有什么鸡巴好哭的呢?我是不是人其实也是无所谓的,有些社会学家就认为人和动物的差别正在逐渐消失,我相信这绝对不是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况且现在禽畜不如的人都多着呢,我怕什么呢? 但是她哭泣起来了。她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响,像有成千上万只小蜜蜂在我眼前一起呐喊起来了一样。这是多么壮观的呐喊呀。这种呐喊让我感到极其难堪,没来由地受到压迫,我有点受不了啦。看到王小花难过的样子,我心里真不好受。我想我他妈的真不是人。我一个大男人整天不挣钱,光吃饭拉屎,这算什么事呢?她还希望我能写出一些伟大的作品出来赚钱呢。 我红着眼睛伤感地说:“王小花,拜托你不要哭了好不好?过几天我还你钱。我花了你多少钱,你告诉我一个准确的数字,过几天我会还你的!” 她哭着说:“我不要钱。我不要他妈的钱!” 她不要钱,她说她不要他妈的钱,那么她要什么呢?我走过去轻轻地抱住她,像小时候曾经抱着母亲给我的布娃娃一样。女人成熟得很快,当然更多的时候这是指她们的身体,在心理上她们一辈子也许都还是个孩子,幼稚得很呀。王小花有时候就像是我的孩子,她偶尔会撒撒娇什么的,这是发育不良的某种标志之一。我想我得思考一下问题了。我把我的电脑关上,屏幕上闪了几闪,蓝天白云一闪而过,转眼一片黑暗,和窗户外面的夜色遥相呼应。 我说:“我们试着开始来叙述一个故事吧。”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停止了哭泣。她问:“你准备写一个故事了?” 我说:“是的,但是我不知道写什么好。” 然后她就问我知不知道一个有关淹城公主的故事。这淹城公主的故事我早就听别人说过的,我当然知道,不但我知道,这个城市里的人大半都知道。 我说:“我知道这个故事,那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爱上了一个自己国家的敌人,注定是一个悲剧。” 我知道在我们这个伟大城市的南郊,有一座巨大的废墟,据说那就是春秋时期的城市遗址。人们都把这座废弃的城池称为淹城。“淹”据说是一个国家的名字,二千多年前据说就在这一带建立了自己的都城。 如果那真是春秋时期的城市,那么距现在就将近三千年了。三千年是一段极其悠长的岁月,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就像废墟里绽放出的那些绚丽的花朵一样,生长,灿烂,然后幻灭。当然三千年的风雨,会带走所有发生过的故事,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和王小花谈恋爱那阵,就曾经去过那座巨大的废墟几次。那里有茂密的树林,深不可测的碧绿的湖泊,还有历经风雨风化严重的已经长满了茂盛树木的古城墙。废墟里道路曲折不堪,宛如迷宫一般。阳光强烈,荒芜的杂草丛里开满绚丽的花朵,美丽得就像梦幻一样。实事求是地说,这真是一处男女谈情说爱的好地方呀。茂密的树林,碧绿的湖泊和城墙交相辉映,多么像是一座天然的大花园呀。这里也是一处极其神秘的地方,每次进入这座巨大的废墟之后,我的心就止不住的剧烈跳动起来,好像要夺腔而出的样子。我怀疑在这茂密的树林之下,在深层的地层之下,肯定埋藏着某种秘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我和王小花第一次去的时候是一个炎热的夏日,废墟里面树木长得郁郁葱葱的,一些藤本植物也长得很是茂盛,特别是那些迅猛生长着的狗棘黎和扁豆藤,它们旁若无人地生长着,枝枝叶叶相互纠缠在一起,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开出许多绚丽的花朵,在风中依依飘摇。阳光依然强烈无比,就从头顶上直照下来。蝉的鸣叫也很是喧嚣,只是老大的林子里见不到半个人影。我们在里面转了好一会,感到无事可做,就在空无一人的树林里脱光衣服,躺在青石板上偷偷地做过一次爱。那天的阳光极其强烈,透过树木的枝叶照过来,落在我们赤条条的雪白雪白的身体上,像是镀上了一层青铜的光泽。 是的,这是一种青铜的光泽。这是一种带着金属质感的充满着阳光和火的光泽。 王小花说:“刘二,你就写写那座废墟吧,里面肯定有故事,现在考古人员正在那里挖掘呢。” 我说:“好吧,什么时候我就开始虚构一个公主的故事吧。” 我当然知道现在有很多考古人员,经常开着车子来到这里,他们手里拿着或者背着许多仪器,在这座春秋时期的废墟上跑来跑去。他们整天在这座巨大的废墟上游荡,这里挖一个坑,那里挖一个坑,试图想发现什么。但是我知道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他们不会发现更多有趣的,或者有意义的东西,在数量不等的瓶瓶罐罐以及或精细或粗糙的青铜制品之外。 王小花要我写一个公主的故事,我就答应了她写一个公主的故事。我想我得好好干活了。再不干活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我们平躺在床上,就这样过了好一会,我们都没说什么话。王小花躺在我身边,刚才哭过了之后她的脸蛋鲜红鲜红的,像是熟透了的萍果一样,透着某种温润的质感,看起来更是楚楚动人。我用手轻轻抱着她,手禁不住从她的腰部滑过去摸她的乳房。 王小花瞪了我一眼,说:“刘二,你要干什么呢?” 我笑笑说:“现在,我们也开始挖掘吧。”说过之后,我就轻轻地把王小花按倒在床上。 王小花说:“刘二,你要做什么呢?” 我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做,我只想做爱!” 王小花在我的手上狠狠地捏了一下,说:“你他妈的真坏!” 我们以极快地速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然后干净利落地抱在一起,在夜晚来临之前我们开始做爱。 4暧昧的夜班车 又是一个星期天,王小花休息在家里。我早已经失业了,也整天呆在家里。我们感到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我们就跑到城里的电影院去看了一场电影。电影不是一般的电影,是王家卫折腾出来的成年男女都很喜欢看的《花样年华》。这电影是王小花要看的,她听别人说拍得很不错,所以她也要看。只是我对那种片子没有多少兴趣。我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影几乎都没什么兴趣。中国的电影要么一本正经不懂得夸张的艺术,要么太夸张,很虚伪,喜欢走极致,我都不喜欢。所以王小花说要去看电影,我兴致就一直不高。我跟在她后面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就像一条无精打采的狗。 我想,如果我可以进行选择的话,我宁愿把买电影票的钱拿去吃洋鬼子用咱土产鸡烧出来的麦当鸡。王小花看我无精打采的样子,就朝我喊,说是陪女朋友看一场电影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是要砍我的头,叫我拿出一点男子汉大丈夫的英雄气概来,还说看完电影,如果我表现够好的话,为了补偿我受到的精神损失,她可以陪我去吃一顿麦当鸡。 我喜欢伟大的麦当鸡。看在麦当鸡的面子上,我就不情不愿地跟着王小花走进了电影院。 我们看完电影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我们跟着三三两两的人流走出来,王小花一脸陶醉的脸色,说不错不错,果然真不错呢。看她的样子恨不得自己也立马穿上露出白花花大腿的旗袍回到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去风骚一下。王小花问我有什么感觉。我说没感觉,但是我肚子饿了,得立马补充营养,否则肚子里的花花肠子就给饿断了。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骂我是没心没肺的东西,人看起来长了个人样,却整个一个猪的品味,一点都不解风情。但是骂归骂,从电影院出来之后,她就很大方的掏钱让我到麦当劳去吃了一顿麦当鸡,很快地实现了她刚才许下的诺言。 我们吃完麦当鸡从快餐厅出来,发现天色已经黑透了。空气中湿气很大,很潮湿,好像伸手往空气中一拧就可以拧出水来似的。看样子漆黑无比的天空就要下雨子。这时候城里五彩缤纷的灯光亮起来了,照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照在我们的脸孔上,呈现出一种绮丽的色彩。这是一个江南的城市,到了晚上人群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站在大街上往任何一个方向看过去,都可以看到满大街男人女人的人头,繁华热闹的场面几乎再现了从前江南城市的模样。 我们走在五光十色的街头上,这个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像了故事中的某些情节。 我说:“我要虚构一个故事了。” 王小花脑子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她没有听清我说什么,她就朝着我喊:“你说什么?” 我说:“我看到了二千多年前的城市。” 王小花说:“你搞什么鬼呀?” 我说:“我才不搞什么鬼呢!” 我们一边说话,一边向百货商店里走去。冬天过去了,春天来了,商店里许多花花绿绿的衣服都上市了,一些过季的商品则正在打折,价钱很便宜。在服务员热情的鼓动下,王小花把花花绿绿的衣服一件件拿起来在身体上比划着,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不知道试了多少衣服,我的朋友王小花好不容易买了几件漂亮的衣服拎在手上,拉着我的手心满意足地从商店里走出来。 我们从商店里走出来,发现天更黑了。天空漆黑不堪,就像无边无际的黑色海洋一样。时不时有几滴雨点从天空中掉下来,打在地上,打在我们身上,看样子雨就要下起来了。我们担心要下大雨,就快步往公交车站台赶去。站台上站了一些人,有人在打情骂俏什么的,黑暗里几个年轻男女的面孔若隐若现。我们站在站台上等了几分钟车就过来了,我们上了车乘着公交车往我们的出租屋里赶。公交车上人不多,车子里只坐了稀稀拉拉几个人,这是因为路线有点偏僻的缘故。公交车上没有开灯,可能是司机想省点汔油什么的。这一段时间美国的总统布什先生和伊拉克的萨达姆总统两个人正在打架,都嚷着要给对方一个致命的教训。他们这样死命打,看来油价铁定是要上涨了。现在公交公司都自负赢亏了,国家不掏钱给他们发工资了,赚不到钱他们就会没有饭吃。现在挣钱都不容易,省一点是一点呀。 第 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3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3 章 车子里没有开灯所以一片黑暗。看不清车子里究竟坐了几个人,只看见前前后后有几个人头随着车子有规律地摇晃着,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更要命的是车子上没有人说话,只有汔车发动机呜呜轰鸣的声音,还有轮胎磨擦水泥路面发出的沙沙沙沙的声音,除此之外,就好像没有什么声音了。大家一律保持沉默,好像有个某人死掉了,我们都是去给他送葬一样。 那么到底谁死掉了呢?我们为何要去为他送葬呢? 上了车之后我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我想到底是谁死掉了呢?到底是谁死掉了呢?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是谁死掉了。想来谁都没死,脑袋还挂在自己脖子上呢,等到有一天手往脖子上一摸,发现脑袋不见了的时候,这人就真死了。 我和王小花坐在公交车的最后一排,座位都连在一起。我和她紧紧地挨在一起。我甚至是轻轻地抱着她。我紧紧地抱着她。我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很白,手指细长细长的,但是在黑暗里我并看不见。车子一摇晃我的胳膊就会触到她丰满柔软的奶子,这一点却是真实的。这让我心里面某根神经感到痒痒的,有点很不安份起来。后来借着黑暗的掩护,我就把手偷偷伸进了她的衣服里,试图摸她的奶子。王小花先是不愿意,用眼睛狠狠地瞪了我一眼,甚至还用脚踩了一下我的鞋子。我对她的表示无动于衷,仍然固执地把手伸过去,向她的奶子的方向伸过去。她没有办法后来就让我摸着她的奶子,直到车子到了终点站。听到司机说到了,我就把手从她的奶子上取了下来。 我们从公交车上跑下来的时候,发现雨又下起来了。这时候的雨,仍然是小雨,只是一时半刻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在情趣之外让人感到有点讨厌。我们从车上下来,然后喊一声:“跑!”,然后就一起往我们屋子的方向跑。雨点落在我们身上,轻轻柔柔的,好像觉察不到一样,等我们回到出租屋里的时候,才发现身上的衣服几乎都被雨点打湿了。 我们回到出租屋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房东看见我们淋着雨从外面跑进来,就问了我们一声:“嗨,你们两个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们胡乱回应了一声,就跑上楼去了。 房东是个六十几岁的退休老头,他老婆前几年得癌症死掉了,这是令人难过的事情。他和他老婆感情一直很好的,彼此恩恩爱爱了大半辈子很不容易,老婆死了之后他感到很是悲伤,为了有所寄托,他就在他楼房旁边的几间杂房子里开始了他的养猪生涯。 养猪也是很有趣的事情,这一点至少在我们的房东看来是这样的。这也告诉我们,有趣和无趣其实并没有什么绝对的标准,也许你认为最是无趣的东西,在别人看来却隐含着生命中的大乐趣。房东就在他的几间杂房子里养猪。房东的杂房子门前原有几株花枝招展的桃花的,他开始养猪之后,那几株桃花不但丝毫未受影响,反而因为有了猪们排泄物的滋润,到了春天里反而开得更加娇艳了。 桃之夭夭,这是很美的景色。 我失业之后的那一段时间里,他甚至每天都往我房间里跑,不停地[[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鼓动我和他一起养猪,把他养猪的事业做大。但是不管房东如何在我耳边鼓动,我对他的养猪事业始终没有兴趣。同时我还认为养猪这东西并不是什么伟大的事业,用不着用一辈子去努力。而且我还怀疑养猪这种职业容易上瘾,容易使人在人生的路途中丧失斗志。我知道只要养了一头猪就会停止不下来,就会接二连三地想养第二头猪第三头猪,对于我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并不缺少猪,当然也不缺养猪的人。所以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他,只要他提起养猪的事情我就拒绝他,把他打击得差点把我从他的出租屋里赶出去。后来他就再也没有主动找过我,当然挨到我要交房租的日子他还是会准时出现,他会理直气壮地向我要房租,当然这已经是另外一回事了。 再说那天晚上我们回到屋子里,把被雨淋湿的衣服都脱了下来,然后洗了个澡,就懒洋洋地躺在床上再也不想动弹了。这时候外面传来房东的猪们哼哼唧唧的声音,还有远处火车穿越这个城市发出的声音。这两种声音一远一近,就像人们文学创作中经常使用的虚实结合的手法一样,亦真亦幻,把我搞得一时睡不着觉。我们躺在床上一时睡不着觉,这个时候王小花想起了叫我写小说的事情来。她就大叫起来。她问我构思得怎么样了。我说不怎么样,但是要写一个小说出来,并不是多难的事情。 我说:“我也可以编一部小说出来。”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就激我说出来。 我知道我要叙述的故事是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那天我仍然坚持说,我们的故事就从一个男人开始吧。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很有意见。按她的意思是既然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女人的故事,就理应从一个女人写起,我这样写是信口开河,明显地偏离了故事的主题,没有读者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 她斩钉截铁地说:“没有读者可以忍受这样的事情!” 于是我又不得不花费了不少时间向她解释,我这样写是有道理的。 我说:“我要说的这个男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男人。他是那个时期沉默的大多数之一。所以从他写起,并不没有偏离故事的主题,相反的,倒给故事的发展留下了余地,让读者看起来更为有趣。” 她听了我的解释,就说:“你说清楚点,他到底是怎样一个男人?” 我说:“他是一个奴隶。他没有名字。他的名字就是没有名字。” 她听了我的话大叫起来,她说:“刘二,你他妈的在耍我?!” 我轻轻地对她说:“不,我并没有耍你。他没有名字,因为他是个奴隶。” 我说的话并不是在骗她。如果你们都学过历史,你们就应该知道那时候奴隶应该都没有姓氏,也没有名字。因此没有名字就是他们的名字。 如果我们一定要称呼他们,就只能说是奴甲,奴乙,奴丙等等。当然这样称呼也不好,而且容易和历史上某个朝代君主的名字相混淆,大家都知道他们喜欢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一些动物的骨头或者王书。在这种背景之下奴隶斐豹因此杀死了栾氏的力士督戎,获得了自由。这是奴隶解放史上的第一个特例。到了公元前493年,赵国的国君赵简子正式颁布发令:“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 “人臣隶圉”就是指奴隶。“免”是在战争中立功者,可以免除奴隶身份。 这条法令产生的背景是春秋战国时期,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国与国之年长年战乱,血流成河,兵力消耗严重,各个国家兵源均出现严重不足的情况,一些诸候国君为了提高自己国家的国防力量,除了招收有自由民身份的国民之外,开始吸收无自由身份的奴隶从军。奴隶在战争中如果立功,就可以豁免自己或亲属奴隶的身份。而奴隶立功大小的标准就是以砍杀敌首的数量来计算,砍敌首越多,功绩越大。这是一条光辉的法令,是奴隶解放史上的一大革命,是几千年来奴隶黑暗历史上呈现出的些许光明之一。在这之前,奴隶是不允许加入国家军队的,他们一般不能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只要生为奴隶,生生世世就为奴隶,永世不得翻身。 历史到了公元前五世纪的时候,终于出现了这样一条法令,这是有据可查的历史。据我的考证,这种做法在春秋时期应该就普遍出现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史及我们积累的社会经验一再地告诉我们,人类社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大多都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我们还可以推测,这种做法出现之后,在国与国之间应该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发挥着类似的影响。这种影响直到几千年之后,每当我沉浸在黑暗里,我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那些走投无路的奴隶们磨刀霍霍的声音。他们沉默着,他们用粗糙的卑贱的肮脏的沾满泥土或者血污的手,从奴隶主的手中接过了各种杀人的利器。他们要获得自由,他们要入伍,他们要杀敌人去。 我轻轻地说:“我并没有骗你,无名曾经是一个奴隶,他为了解放自己就只有从军,砍敌人的头。这是一条自我解放的道路。当然他们还有另一条出路,就是可以团结起来发动暴动,反抗奴隶主的残酷统治,杀死那些残暴的奴隶主,抢夺他们的土地、牲口和粮食。但是我们学过历史,知道这条道路基本上是行不通的,因为那时候奴隶主还很强大,即使奴隶们全部团结起来也很难打败他们。他们几乎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所以无名只能去上前线,砍敌人的头,走杀敌立功的道路。无名在战场上杀敌人,他立功了,现在他获得了自由,他的战功就是他背上的十颗人头!我们还知道,十颗人头的重量与十颗汁水充足的西瓜的份量相当,不同的是前者可以凭此赎取自己和自己亲属奴隶的身份,我们历史书上说的就是这个事情。” 我的女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还是有点不相信。她不相信我也没办法。同时她还认为我要说的故事太残酷了,充满血腥和暴力,读者可能不会喜欢,他们一般来说喜欢轻松搞笑,男欢女爱等等之类的故事,而我的小说中显然看不到更多这样的东西,这就会缺少卖点。 第 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4 章 对于王小花的批评,我只好默不作声。我也不喜欢血腥和暴力的东西,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讲到古代的历史故事,就必须提到血和暴力。人类前行的历史其实就是与血腥和暴力紧密相联的历史。战争和杀戮,还有那些规模巨大的殉葬坑里的累累白骨,呈现出来的只是血腥和暴力的冰山一角。而血腥和暴力其实是无处不在的。你可以想像在我们这个伟大的国度里,有多么宽广的土地,就有多少这样的坑。大大小小的坑,不同年代,不同土质的坑……这些坑大多都是经过精心挖掘,可以埋葬很多东西。而每一个坑里面无一例外都曾经流淌着某种红色的液体。所有这些红色的液体,都被埋葬在这样的坑里面,最终被尘封在历史的某一个地层里,它们就像地下河一样,在我们脚底下无声无息地流淌。而透过不同的地层,透过历史呈现出来的些许细枝末节,我们依稀可以看到血流成河的样子。而人类前行的历史它显然管不了那么多,它仍然像一条杂种的马驹一样,马不停蹄,一直欢快地向前奔跑着。 我说:“这就是他妈的历史,它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酷,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去看,你都会看到血,咱们这个伟大的国度是这样,其他国家也是这样,这也反过来可以解释为什么人类在所有颜色中单单对红色情有独钟。人类可以忘记所有的颜色,可以漠视一切,但是惟独不会忘记红色,因为红色是人类身体里流动的颜色,它是血液的颜色,它是最生动的,也是最原始的,它可以创造一切,也可以摧毁一切,它暗示着暴力和革命,这就是红色的力量。” 我的朋友王小花听了我的解释,就说:“好吧,好吧,就算你的讲述是合理的,可信的,但是读者怎么看,你却并不知道,而读者的意见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你要讲述的故事最好要有趣一点。” 我说:“你的意思是要有趣,这是对的,但是你指的有趣是什么东西呢?不同的人对有趣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也许你认为有趣的东西,人家认为未必有趣,最后你倒落得个自讨没趣的结果。” 王小花就说:“我的意思是要让读者读起来精精有味,这样他们才肯掏出钱来买你的书。如果你的文字真像他妈的鸡肋一样,食之无味,那么他们宁愿掏钱去吃洋鬼子的麦当鸡。” 我笑着说:“我知道了你有趣的意思指的是什么,就是要像成年男女做爱一样,他们做了一次还要做一次,那些成年男女买我们的书,买了一本再买一本,这样他们就上当了,而我们就发了。” 王小花也大笑起来,就说:“正是,正是,就是这样的意思。” 我也大笑起来,说:“好吧,让我们的故事看起来有趣一点,但是人家可能会有意见呢。你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认为人民群众的生活都应该是有趣的呢。” 我知道,其实我们生活中有趣的东西并不多,而在某些人看来,有趣的东西都很可疑,容易让人想入非非,从而做出一些不符合规定的事情来,这是要犯错误的。所以他们也许压根儿就不想让一些有趣的东西出现。要想有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呀,这就是我们所要面对的生活。 王小花说:“他妈的刘二,你先说吧,如果可以就先写下来,不行就枪毙掉,这也不招惹谁,你说是不是?” 我笑着说:“好吧,我要说到一个女人了。因为有了男人和女人,他们就可以做更多的事情了。” 这时候我打开了我的笔记本电脑。屏幕上光标闪动,蓝天白云之下旗帜一闪而过,之后又是一片短暂的黑暗。我怔怔地盯着电脑屏幕,突然之间,我看到屏幕上似乎有一双眼睛看着我,直直盯住我的眼睛,好像看穿了我一样。 我惊惶失措地说:“让我们的故事开始吧!” 7我所知道的江南城市 前面说到无名在黑夜来临的时候抵达了城门跟前,迈开腿正要往城里跑的时候,被人挡在了城门外。挡住他去路的是几个守城的士兵。他们瞪大着几双牛眼看着他,并且各自掏出家伙,摆开架式准备和他大干一场。这个时候无名就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了,再不表明自己的身份事情看来就要闹大了。 无名这个时候的处境有点不妙,就像我们突然遇到了查证的警察一样,亮出自己的脸蛋或屁股都不行,得把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亮出来——一种被称为身份证的硬壳片片。这个时候无名就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当然那个时候并没有身份证,也没有什么纸片片什么的。这个时候只见他不慌不忙地把背上的大麻袋解下来,咚地一声一把丢在地上,然后从胯部抽出一把乌黑发亮的长剑出来。 长剑乌黑发亮,看来并非寻常之物,出鞘之后就带着一股邪气。这是一把多么奇怪的长剑呀,乌黑发亮的,就像是传说中的越人剑!这时候只见他单手持剑,自西向东一挥而过,剑的锋芒毕现,锐利无比,剑锋过处绑在大麻袋上的麻绳便像枯枝落叶,纷纷断落在地,转眼之间就从布袋里面滚出几个黑乎乎的人头来。 这十颗人头就是他的身份证! 人头就是人头,不是西瓜,这是错不了的,只不过这十颗人头并非一般的人头,是敌人的十颗人头,每个人头的脸上都盖着两颗蓝色的公文大印,左边一颗,右边一颗,以证明这几个人头是敌人的人头,而不是自己人的人头。看见这十颗人头,守城的士兵就彻底放下了戒心。他们显然是见过世面的,看到人头就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战功显赫的战士,便毕恭毕敬地向他打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的样式因年代的久远我们无从考证,在我的想像中应该就和我们现在的敬礼仪式差不多,“啪”地一声守城的士兵向他敬了个军礼。当然这一个细节究竟如何其实并不重要,没有寻根究底的必要,重要的是无名就这样进到城里面去了。 无名一脚踏进城里,城门便在他身后砰然落下,轰地发出一声巨响,就像威力巨大的火药突然爆炸了一样。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火药在那时候显然还没有出现。大家都知道火药的出现起始于一种古老的炼丹术,统治阶级追求长生不老把硝酸硫磺什么的搅拌在一起放在铜器里烧,一不小心就把火药搞出来了。春秋时期的人们虽然已经开始追求长生不老,但是却还不知道怎样去炼丹,所以那时候火药一直就还没有出现,但是这一声巨响却是实实在在的,伴随着这一声巨响的是一股尘土,转眼就向他身后飞速袭过来。但是无名已经顾不得那么多,只管着撒开腿儿向着城里街市的方向狂奔,转眼就进入了夜幕笼罩之下的街市上。 无名走在街市上,巨大的脚掌把街市里的青石大道踏得怦然作响,引得一些人举目观看。 “看呐,来了一匹大公马!”有人夸张地叫起来。此时无名的样子确实很不雅观,满头大汗不说,脸上也是脏脏的,一副灰头土脸的样子。因为天气很热,此时有汗水不断地从他的身上涌出来,又很快地被蒸发掉。汗水蒸发之后,皮肤上就落下一层白白的盐巴巴,摸上去就像北方的盐碱地,咯手得很。对于别人的讥笑他只是咧了咧嘴,甚至笑了笑,对别人的惊叫毫不在意。 他在城里的街市上走了好一会,城市的街道四通八达,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但是他一时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他站在夜幕降临的街头上,茫然四顾。 他不知往什么地方走了。 【这和刘二当年潜入城市时的模样是多么的相似呀。那是一个黑暗和潮湿的夜晚,刘二背着一个脏兮兮的背包,背包里面装了几件廉价衣服和几本皱巴巴的恶俗杂志从长途汽车上灰头土脸地滚下来。在城市五彩缤纷的灯光照射下他眯缝着眼睛,先是感到一阵莫明其妙的眩晕,然后就不知往什么地方去了。】 无名站在二千多年前的街头上茫然起来。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有点深了。街市上人并不多,有三三两两的男女走动着。许多人也和他一样,脚上并没有穿鞋子什么的,都赤着一双大脚。因为天气炎热不堪,人们都把胸襟散开着,坦胸露乳的,甚至有的男人图个凉快就光着膀子,把身上的肌肉露出来,身上的神秘的纹身图案在黑暗里若隐若现。据历史书上记载,赤脚纹身,这是当时吴人的习惯。当然那些贵族王爷什么的人,他们是要穿鞋子的。还有女人也是另外一回事。女人无论如何都是要穿鞋子的。如果她们不穿鞋子,她们的脚就会很脏,脚上的皮肤就会变得很粗糙,男人们就会不喜欢。俗话说“女为悦已者容”,所以那些女人们当然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她们才不赤脚呢。因此,在这里对历史的有关记载作一点说明很有必要,即那时候在大街上赤脚行走的人,应该只局限于男人和小孩子什么的人,女人们则应该都穿着一种或轻巧或笨拙的木屐,走在大街上丁丁当当,落地有声,走起路来就像是现在的某种打击乐器发出的声音一样,很是动听。 无名在街头上茫然四顾的时候,有一些男人女人在街市上或慢或快地走着,从他的身边走过去。夜色慢慢深了,一些店铺已经关了门,街道上黑灯瞎火的,只有些许酒楼的门前还亮着灯。灯是一种样式古老的灯笼,里面燃着松香油什么的,外面蒙着一层薄薄的挡风的纱。灯笼在黑暗里发出火红火红的光,在黑暗里具有极强的穿透力,引人注目。从酒楼的门外看过去,可以看到一些喝酒的人头在简陋不堪的酒桌前晃动着,而酒具在昏暗的灯光之下无一例外地呈现出青铜的光泽。 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江南城市! 你们会问,难道这就是二千多年前的城市吗?是的,这就是我眼中二千多年前的城市,而真实的情景其实永远在我们的想像之外。 现在,我就要说到无名进城的目的了。 无名此次进城,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母亲。前面说过无名曾经是个奴隶,他的父母都是奴隶。据历史学家考证,那时候中国的奴隶可以有自己少量的财富,也可以组织家庭生儿育女。他们唯一缺少的是对土地的所有权,还有人身自由,这一点和西方的奴隶不太一样,和我们课本上学到的知识也不太一样,但是经过历史学家多年的研究和考证,证明这就是历史的真实情况。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奴隶是奴隶主的主要财富之一,如果奴隶没有家庭,他们就没有后代,年老的奴隶死去之后奴隶的数量就会越来越少,奴隶资源就会越来越缺乏(当然奴隶的来源还有其他途径,例如战争中的俘虏和罪犯及他们的亲属等等,)奴隶主就会无从奴役,这对奴隶主来说是不利的,因为奴隶是他们的财富呀。所以如果奴隶越来越少,他们首先就会不干。他们会想方设法解决这个问题,这一点,据说欧洲的某些奴隶主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在奴隶居住的屋子的四周墙壁上,画满男女交合的色情壁画,以引诱男女奴隶们劳作之余加紧交合,为他们生下小奴隶来。这样,年老的奴隶死去之后,年少的奴隶又成长起来了,生生不息,奴隶不断。 前面说过无名的父母都是奴隶,所以他也是奴隶。他很小的时候就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他以为母亲早就死掉了。再后来他父亲也死掉了。父亲是做工累死的,作为别人的奴隶这是比较好的下场,另一种下场是被杀死后丢在大大小小的坑里面作为主人的陪葬品。他父亲死的时候死不瞑目,好像有什么话要说。他就问父亲还有什么话要说。 他父亲就亲口对他说:“你的母亲其实还没有死。” 他一下脑袋没转过弯来,说:“那不可能!” 父亲看着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器来。玉在那个时候[[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极其稀少,是贵重物品,是至高无上的象征,平民百姓是没有那东西的。无名以为父亲掏出来的是一块好看的小石头,他压根儿没见过玉。石头上还刻着一些花纹什么的,看起来很是特别。父亲说这不是石头,这是玉器。无名听了父亲的话就感到很奇怪。他第一次看到自己家里竟然还有一块玉器,虽然这玉是多么的粗糙,多么的小,而且看起来明显是残缺了一半。在无名惊奇不已的时候,父亲又说:“儿子,你要是有种的话,就找到你的母亲,这是半个玉佩,是我有一天在路上捡来的,已经被人踏成了两半,玉佩的另一半在你母亲身上,你不认识你母亲,但是这玉佩却是别人没有的,除非你母亲有,通过这半块玉佩你就可以找到你母亲。” 无名点点头,明白了父亲的心思,他就说:“父亲,你放心,我一定会找到她。” 父亲听了他的话,吃力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父亲又说:“儿子,你一定要找到她,你母亲被主人带走的时候对你很不放心,抱着你哭了整个晚上,但是第二天仍然被主人带走了。”这几句话父亲说得极其艰难,说到最后,父亲就说不下去了。过了不一会,父亲就瞪了瞪眼,死了。 父亲死了之后,无名就草草把父亲埋葬了。这一年他一十八岁。他手里握着那半块残缺的玉器,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作为别人的奴隶,其实他也没有多少选择。白天的时候他就一门心思地为主人劳动,主人要他干什么活,他就干什么活。只有到了晚上深夜人静的时候,他才能想想自己的事情。 这是一个黑暗的年代,也是一个寂寞的年代。 春秋时期社会动荡不堪,国家与国家之间经常发生战争,许多国家因此灭亡了,国家的数量急剧减少,这一点在后来的史官司马迁的《史记》中有准确的描述。由于长年战乱,人民生活更加困苦。淹国为了抵抗敌人的侵略,在全国上下大量招收士兵,没有身份自由的奴隶也招,这在以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说是奴隶如果杀敌立功,也可以获得自由。 无名原来是为主人杀猪宰羊的,这是他的主要工作之一。有一天主人走过来问他,愿不愿意去上前线杀敌人,叫他不要再干杀猪的活了。无名想来想去,感到自己为主人杀猪杀一辈子也只是别人的奴隶,没有人身自由,不能出人头地,自己也不可能去寻找自己的母亲。他左思右想之后,认为自己获得自由的机会来了,就点点头放下了杀猪的刀,用满是血污的手接过了主人提供给他的杀人的兵器,跟着主人的大队人马编进了国家的军队里,替主人到前线杀敌作战。 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是残酷和血腥的,每一场战斗过后,山谷里都是缺脑袋缺胳膊缺腿的尸体,真是尸横遍地,血流成河,空气中无一例外都飘荡着血腥的气味。据历史学家考证,春秋时期的战争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大量地使用战车,步兵是很少的,而且为数不多的步兵大多也是附属于战车的士兵,跟在战车后面,或者在旁边给战车作掩护,像我们现代意义上的步兵是很少的。无名就是这样一名步兵,战场上他英勇无比,杀人的时候就像平时为主人杀猪一样,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许多敌人挣扎着在他跟前倒下了。这是一段充满杀戮和暴力的经历。现在,无名背上是十颗敌人的人头。凭着这十颗人头,无名获得了自由。他终于把自己奴隶的身份赎回来了。他准备找到自己的母亲,也把她奴隶的身份赎出来。他们要成为自由的国民。他们要找一个地方住下来,租种别人的土地,收获属于自己的庄稼和粮食,无论多么艰难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他要过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一种自由的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 问题是到哪里去寻找自己的母亲呢? 无名甚至不敢去想像母亲被人带走的那个时刻所发生的事情。奴隶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商品,和牛马没什么两样。想卖给谁就卖给谁,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那时候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方式极其随意,经常把自己的奴隶和牛马关在一起,放在集市上待价而沽,这就是当时中国奴隶的一种生存状态。没有人知道奴隶活生生的生命会流向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会出现什么情况。一切情况都可能发生。 奴隶两字的含义也许就在于此。 他只是猜测母亲可能是被别人卖掉了,或者被转让给另一个主人了,这是奴隶经常遇到的情况。至于母亲后来到了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无名甚至对自己的母亲没有任何印象。她年轻的时候可能很漂亮,也可能不漂亮。没有人知道。至少无名不知道。无名只是朦朦胧胧有一个预感,母亲也许是呆在城里的。因为那时候连农村里富有的人都搬到城里居住了。城里聚集了许多富人。 只有富有的人才拥有自己的奴隶,这就是无名奔跑着进入城市的原因。 无名在街头上茫然起来,他越走越茫然。在一座灯火通明的建筑面前,在几个大红大红的灯笼散发出妖异的光芒的地方,他停住了自己的脚步。在火红火红的灯笼的光芒中,他看见了一个女人的白色衣裙在夜风中随风飘扬。 8妓院 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5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5 章 我说到一个女人的时候,我的朋友王小花打断了我的话。 她终于愉快地说:“你终于说到一个女人了,那么她是谁呢?公主,还是他失散多年的母亲?” 我说:“都不是,她是一个妓女。” 王小花听了我的话又大叫起来,她不相信我说的话。她一点都不相信我说的话。在她的印象中历史书上从来没有说过春秋时期就出现了妇女卖淫的现象。在她的观念中妓女这种古老的职业是后来才出现的事情,例如宋朝的时候大宋帝国的皇帝宋徽宗就喜欢逛妓院,撑一个叫李师师的女人的场子,还有大清朝的乾隆皇帝大张旗鼓下江南的时候也是和那些妓女们有一腿的,至于其他的记载倒不多见了。因此她得出一个结论,即妓女和妓院是后来才出现的事,至少是唐宋之后才出现的事情,春秋时期是断然没有的,我是在胡说的考核标准,这一点有点像咱们现在的人才考核标准一样。要求大家要有一些手艺拿出来,给大家露一手,例如你不会使剑那么你得会吹长箫,你不会吹箫你得会说话,你连说话也不会也不要紧,你得会计谋,你计谋不会你得会写文章,你不会写文章你得会编别人的文章著书立说,为主人流芳百世做准备。如果你什么也不会,身无半点技艺,脱下裤子裆下光秃秃的只有几根X毛,一无是处,那就有点惨了,只好白天做做偷鸡摸狗的勾当,晚上就要准备睡妓院了。 当然妓院也不是白住的,这一点大家都清楚,因为天底下没有人提供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花钱的买卖,除非妓院的老板另有所图,目的不在钱眼上,那是另外一回事。那时候妓院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是这样的,如果哪位客人白天起了床说自己交不起房费和姑娘的陪侍费,就得自己主动把裤头脱下来,躺到大堂的地板上,一字排开准备挨板子,想打霸王炮是不成的。大家都知道妓院里有两种人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是姑娘,她们是妓院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创造者,另一种就是打手,护场子的。如果客人想白吃白睡不给钱,想来横的,就要交给护场子的人去搞定。当时有一条不成文的行规,欠费少一点的,例如五个铜币以下的,打打屁股就可以了,把屁股打得红通通的,就像秋天地头里熟透了的西红柿一样,然后就放人了。严重欠费,数额巨大,并且屡教不改的,就割耳朵,一刀下去,一个耳朵就掉下来了,落在地上仍骨碌碌跳动着,像鲜活的鱼儿一样生动得很,然后也放人。所以那时候大街上看到只有一个耳朵,或者捂着屁股走路一拐一拐的人,大半是因为交不起开房费而被妓院赶出来的人。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盗贼,他们被人抓到的下场也大体如此。这就是春秋时期城市的一些情况,因为这是闲话,所以暂且不提。 9妓女红花 前面说过无名在街头上茫然无措的时候,他转过身来就看见了一个女人。 前面还说过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是一个妓女。当然妓女这个词也并不是不好的什么词。它只是指明了一种职业的性质,一种依稀可以辩认的方向,让后来的人可以透过这个职业看到些许曾经熟悉或陌生的女子的面孔。对于这个职业,文人李敖就写文章说:“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 是的,这是一些可怜的女子,她们从事这个行当大多身不由已,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她们的职业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 现在让我们给出现的女人一个名字。这是很重要事情。如果你们没有意见,我们就称她为红花吧。 每一个女人其实都是一朵花——开得灿烂或不灿烂的红色的花朵。 无名走在黑暗的街头上就看到了红花。当时红花脸上抹了一层桃红的粉末,众所周知这是胭脂。胭脂是一种古老的化妆用品,把它涂抹在脸皮上的目的是让脸上的皮肤看起来更鲜艳,更娇嫩,颜色更好看。脸上抹的是胭脂,而她嘴唇上擦的是一种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丹”的物质。丹是朱丹,红色的,这是一种天然的矿物质,因为它本身的色泽鲜红绚丽得到了女性的青眯,一度沾染了女人们的芳唇。据历史学家考证,那时候不但女人喜欢化妆,一些时尚的男人,例如王公贵族公子哥儿们,他们也有化妆的习惯,随身的包裹里除了笔墨纸砚,胭脂和朱丹这两样东西也是必不可少的。 红花那天晚上脸上涂脂抹粉的,脸色看起来很是美艳。她当时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衣物的原料是葛,一种极其轻薄接近于透明的衣料。葛,是一种植物的名称,纤维很细,要比麻细得多,制成的衣服就很轻很薄。那时候一般的人是很少把葛衣用作外衣穿的,如果要穿的话一般也是穿在里面,作内衣穿,外面再套上一件外套什么的,因为它太薄而接近于透明,如果里面什么都不穿的话,就会露出自己白白的肌肤来。这对于思想尚不太开放的古人来说,这无疑是有伤风化的事情,他们一般是不这么干的。但是,有几种人可以例外,例如优伶歌妓等等那些卖笑的人,她们就可以穿那样轻薄透明的衣服,而社会上的人也认同她们这样做,说到底这是由她们职业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其他的人也这种打扮的话,就会遭到别人的非议。什么样的人就穿什么样的打扮,一般说来这也是有规定的。 这时候红花就穿了这样一件轻薄的衣服。她的衣服的样式很古老,衣袖很宽大,而前面的开襟有点低,白色的肌肤在大红灯笼的照射下若隐若现。她站在灯火通明的楼房面前,一味低着自己的头,这时候一个精致的发簪翘起来,指向天空的某一个方向,而她的目光在黑暗里始终游移不定。当无名向她走近的时候,当她看到一个男人慢慢向自己走近的时候,她就稍稍抬起了自己的头,这个时候发簪指向的是另一个方向,而天空毫无变化,自始至终是一片黑暗。 无名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她略微抬起了她的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因为她抬起了自己一味低着的头,无名由此看到了她洁白如玉的脸。那是一张多么标致和生动的脸呀。无名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就禁不住盯着她看了一眼。就是这一眼,就在这个当儿,红花就开了口。 她轻轻的问道:“官人,你要住店吗?” 她的声音很细,很轻,像风声一样轻,像轻微的叹息一样,在黑暗里显得多么微不足道,极不真实。当然当时的情景也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也许她什么话都没说。我甚至更倾向于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因为大家都知道语言其实是最没有用的东西,同时还具有某种欺骗性,这是所有语言的共性之一。因此,她很可能只是向无名打了一个简单的手势,或者只是在黑暗里向无名传递了一个神秘的难以捉摸的眼神。 在二千多年前的一个黑暗里,就是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眼神,使故事发展具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当然这样的情节充满诗化的倾向,显得有点不太真实。但是无名得到某种暗示之后就迟疑了一下,把背在身上的大麻袋放在了地上。他抬头望了望黑沉沉的天空,然后又看了看眼前花儿一样盛开着的女人红花,他就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重又把麻袋背在身上,跟着红花抬脚就走进了灯火通明的妓院里。 10情欲的花香 说到这里,我就不想再讲下去了。我感到有点累了。这个时候夜已经很深了,房子外面风声很大,拍打着我们的窗户,就像鬼哭狼嚎一样。房东养的猪们开始进入了甜蜜的梦乡,只有些睡得迷迷糊糊的猪们偶尔会哼哼哈哈几声,除此之外,就好像听不到其他声音了。 我伸了伸懒腰,说:“累了,我要睡觉了。” 但是我的朋友王小花不肯,她非要我说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我虽然哆哩哆嗦讲了这么多,好像与公主的故事都没有太多的关系。她知道我要讲的是春秋时期一个公主的故事。我讲了这么多之后,她甚至连公主的名字都还没有听到,这是不可以原谅的。但是我没有办法。我说我太累了,我需要他妈的休息,这个故事很长,得慢慢讲,如果她一定要听的话,我可以讲另外一个带点颜色的故事,讲完后咱们两个就熄灯睡觉,什么事都不要想。 王小花点点头,于是我准备讲述另外一个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也是一个道德大滑坡的时代,这一点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那时候民风不再如上古时期纯朴,男女偷情淫乱偷鸡摸狗的事情很多,历史书上就有很多这样的记载。 我抛开历史不说,我只说从前有一个女人,什么地方什么时候的人都不知道了,只是春秋战国时期有这样一个女人。应该是一个住在城里面的女人,以我们现在的目光来看,是一个城市妇女。男主人有一天要到外面去办事了,和自己女人说好可能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女人说你要走就走吧,不要惦记着家里,办完事快去快回就行了。男主人听了这话就走了。男主人走了后,女人感到很无聊,漫漫长夜,寂寞得很呀,有一天她耐不住寂寞就在自己家里偷汉子。有一天狗男狗女两个人正在床上热火朝天交合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来敲自己的门。听到敲门声两个狗男女一时惊慌起来,都知道是男主人突然回来了,两个人赶紧停止了交合,急急地光着身子从床上爬了起来。男的说,怎么办呢?女的也说,怎么办呢?两个人都不知怎么办才好。这时候外面的敲门的声音却是越来越急了,看样子如果再不开门,外面的人看来就要破门而入了。这下怎么办呢? 我说,怎么办呢? 王小花也说,你说他们怎么办呢? 我说,那女的聪明着呢,这时候那女的心生一计,叫那男的不要怕,干脆不要穿衣服,待门打开的瞬间光着屁股就这样奔出去,自己的男人以为遇到了什么神仙鬼怪,就什么事也没有了。那男的想想除了这样做之外,好像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毫无办法,于是就依那女的意思,自己就不穿衣服,待门打开的时候就披头散发赤条条地从男主人身边狂奔出门去,果然生生把那男主人吓了一跳。男主人揉揉眼睛突然看见赤条条的人从自己屋子里窜出来,吓了一大跳,以为是自己大白天遇到了什么神仙鬼怪呢,赶快叫人拿来尿水大粪往屋子里泼,把整个屋子搞得臭气熏天的,也就再不敢把自己看到的事情当一回事儿想了。 这也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史册书上记载的东西都没有说谎的话。王小花听了我讲的故事之后大笑起来。我也大笑起来。我因此总结说:这故事说明紧急关头女人总是比男人来得冷静和聪明,一味说她们头发长见识短是不对的。听了我的话王小花就用长长的指甲使劲掐我,说:你搞什么搞呀! 这时候有人来敲我们的房门,咚咚咚地敲了三下,然后传来了房东说话的声音。 他说:“你们两个狗男女搞什么鬼,这么晚了笑什么呢?自己不想睡,把别人也吵得睡不着觉。” 我大声地说:“你说得对,我们现在真遇到了他妈的鬼了。” 我和王小花大笑起来。房东对我们毫无办法,骂了几声就走开了。这个时候我又想起很久以前发生过的一件事情,我说过王小花听,她听了之后又大笑起来。那是过去好长时间的事情了。有一天早晨房东突然来敲我的门。我把门打开之后才知道他来敲我的门的原因是因为他养的一头大母猪得了不孕症,那时候因为我是大学生,在他想像中动物学知识应该很丰富,所以他来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冶好他家母猪的不孕症。那时候我正光着膀子,穿着一条大裤衩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听到他提出的问题就一脸坏笑。 我说:“你说有什么好办法呢?猪们不怀孕,你得让它们多实践,一个不行,再换一个,直到她们怀孕为止,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得从中得出结论,看是公猪的问题还是母猪的问题。但是这样做显然也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因为你得让猪们滥交,这就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如果一头猪身上有泌尿系统疾病的话,所有的猪们可能都会得上泌尿系统疾病,这就会遇到道德问题,至少那些动物组织他们会对此提出不同的看法。他们会抗议,不能因为它们是动物就不人道地对待它们。 房东听了我的解释,就说:“你说清楚点,我到底应该怎么办?” 我不怀好意地说:“你说应该怎么办呢?你的母猪不怀孕,你得让她怀孕,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而且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最好还不要产生道德问题,因为道德虽然是看不见的,但是你仍然不能忽视它的存在。所有的人都不应该忽视它的存在!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其实你已经没有多少选择,你自己想去吧。” 房东听了我的回答,脸就涨红起来,大怒,说:“刘二,你他妈的混蛋,你的意思是要我和那母猪交配呀?” 我就恶狠狠地说:“我是他妈的混蛋,你不能让你家的大母猪怀孕,你他妈的更是混蛋!” 房东听了我的话就恼怒地走了,第二天他就跑来向我要房租。我知道他这是明摆着故意刁难我,因为我建议他和他家的母猪进行交配,他满肚子都有意见着呢。 他来向我要房租,这对于我显然是个问题。那时候我口袋里空空如也,连吃饭都成问题。我没有任何办法,又只好再一次把他推到道德的层面上,让他再一次进行艰难地选择。 我就又恶狠狠地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丫自个选择吧。” 我当时的样子有点流氓,说出的话也有点流氓。他听了我的回答,就又涨红着脸,半天没作声,他不敢要我的命,然后就只好一声不吭地走掉了。我把这事说过王小花听。她听了之后又大笑起来。我们都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我就把王小花按倒在床上。 王小花说:“刘二,你想干什么呢?” 第 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6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6 章 我笑着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干,我只想干你!” 说过,我把她的衣服慢慢地脱下来。王小花瞪着眼睛看着我,似怒非怒的样子。王小花的肌肤洁白无比,很细腻,呈现出某种透明的质感。我用手触摸着她,触摸她如水的肌肤,感觉就像是抚摸在一张柔软无比的缎子上一样。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感觉呀,在抚摸与抚摸之间,没有停顿,没有思想,没有声音,时间似乎也停止了,只有情欲之门开放着,在我们的房间里散发出动人心魄的光辉。呵,这是一种多么顺畅的感觉呀,这是一个多么简单和丰富的过程呀。之间没有停滞,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王小花肌肤洁白,皮肤细腻,无暇得真像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我的朋友王小花轻轻地抱住我的肩膀,我慢慢俯下身子,向她靠近。我的身体慢慢地挤压在她身上。我伸出我的双手,在那高耸的山峰之上,我的手指顺着她的高挺的山峰表面滑过去,像云彩一般轻轻地滑过去,悄无声息地滑过去,从一座山峰滑过去,又从另一座山峰滑过去。在这之间仍然没有声音,整个过程很安静。只是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过程呀,天衣无缝。这是一个激动的过程,一个快乐行走的过程,就像小时候在露水打湿的草地上行走一样,阳光透过云层明晃晃地照过来,意识里充满简单的快乐和不可重复的温暖。在一个起伏不定的地方,我停顿了一下,之后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我的手慢慢地改变前进的方向,然后急转直下,像寻找水草丰美之地的洁白羊群一样,向着那丛散发着迷人光泽的靛黑色的沼泽之地前进。 我们迷失在情欲的世界里。这是一个迷乱时刻。王小花躺在我前面像花儿一样绚丽地开放着,身体里绽放出一种若有若无的花香。这是情欲的花香,这是意乱情迷的花香。这是一种多么致命的花香呀。这个时候她像往常一样,向着我微笑着,以一种捉摸不定的神秘微笑指引着我,像圣洁的女神一样看着我,眉目之间风情万种,鼓励我在深谷之间续续前进。我得到她的神秘指引,极力响应着她的号召。而此时无所不在的欲望在我身体里聚集着,奔突着,寻找着欲望之门。这个时候我的下体膨胀起来了,我的头高傲地昂起来,它的方向指向一个温暖的方向,想有所作为的样子。 这个时候王小花轻轻地咬着我的耳朵,她呼出一股股热气,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刘二,你说无名和红花在妓院里会做爱吗?如果会做,那么他们做爱的样子又会是什么样子呢?” 我轻轻地说:“不知道。如果他们要做的话,也许会用一种很古老的方式吧。一种我们永远无法想像的方式。” 但是这个时候,我的头脑中偏偏想像了无名和红花做爱时的样子。我在脑子里重复地再现着完美的肢体相互交合相互缠绵的样子,就像电影中不停闪回的慢镜头一样。呵,这是怎样的动人情景呀!想到这里,我的下体更加膨胀起来,有一种极力想放松想爆炸的欲望。我的下体燃烧起来了,我知道有火苗在我身体里燃烧着,火辣辣的,我的身体好像随时要爆炸了一样。我等待着那一种爆炸。王小花的面孔在我面前开始模糊起来,她好像躲藏在云雾中一样,面孔若隐若现。这个时候我把她的身体打开,最大限度地打开,达到另一种极至。情欲的花朵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啦!我把她的身体打开,把她的双腿抬起来,让它指向星空的某一个方向。星空无语,窗外一片黑暗,我轻轻地压在我的朋友身上,我的朋友王小花紧紧地抱住我,我们之间再也没有缝隙了,再也没有距离了,一切都变得天衣无缝了。这个时候我的下体有力无比,它需要一种美妙的进入,一种无所不在的温暖的包容。这个时候再也没有什么问题了。我的下体不停地冲突着,这是一种美丽而原始的冲动,它缓慢而又坚决地犁开了我的朋友的那一片温热潮湿的沼泽之地,我终于进入了我的朋友的身体里。 作者:江石流回复日期:20047119:21:14 11暧昧者 如果你仔细看,你就会发现,每一个人行走的姿态都是不一样的。当我突然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已经失业了。 我现在的姿态,就是一个失业者的姿态。我许多时候就躺在我[[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的出租屋里,这和我几年前我灰头土脸溜进城市的姿态不太一样。我的朋友王小花白天要上班,她走了之后剩下我一个人无所事事,这个时候我就会打开我的手提电脑,往里面敲进一些乱七本,一种或明或暗的状态,一种无法重复的生活态度,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这一切其实都不重要。我只希望它可以成为一个接近于某种真实的东西。当然这样的前提是读者必须明白,历史的真实,或者说事件的真实,和小说家心中的真实是不一样的。它们是有区别的。因此,如果你们把刘二的小说当成历史书来读,就会读出许多伟大的谬误来。这无疑是错误的,是不可原谅的。大家都知道,刘二的身份目前是一个自由作家,一个失业者,而并非什么严谨的历史学家。这两者的身份很不一样,不可混淆。同时,刘二的小说就是小说,其实并没有什么更伟大的意义。不要试图在刘二的小说中寻找什么伟大的意义,如果你们一意孤行,就会落得自讨没趣的结果。 现在我要写的是一个春秋时期的情爱故事。我甚至已经为小说取好了名字,准备就叫《青铜时代的爱情》,当然这样的题目也许并不能引起读者更多的兴趣。现在的社会爱情尤如一顿廉价的海鲜,成年男女们喜欢浅尝即止,尝过就忘记了,然后等待着下一次机会再尝,没有人会真正把爱情当一回事。 谁会对爱情感兴趣呢?只有傻瓜才会把伟大的爱情当一回事呢! 但是我已经决定这么做了,不管读者怎么看,我都要写这样一个故事出来。现在我已经提到了小说中两个人物的名字,他们分别是男人无名和女人红花。我甚至已经说到了在那个黑暗的夜里,无名穿过二千多年前的黑暗,和女人红花一起进入了那座灯火通明的妓院里。这时候我有点兴奋,同时有点不知所措,我不知道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这一种感觉就像第一次做爱。 呵,提起我第一次做爱,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我不知道,在这里有没有必要提到我从前的那些乱七字中,是“手持绳圈套的女人”的意思。因此“奚”一般专指女奴。那时候妓女大多来自于女奴,她们没有人身自由,出卖自己的肉体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有的妓女是因种种原因而失落身份地位者。总之,她们沦落到这种地步,一般都没有了自己的姓氏,也基本上丧失了人身自由,人口贩子可以按她们的年龄、色相及技艺等因素作价,把她们随意买卖。在这些女人之中有些女子被宫室或私家豢养,成为宫妓、家妓、或姬妾,专供贵族和富人享用。有些更不幸的女子就沦落在大大小小的妓院之中,在皮鞭和暴力之下以出卖自己的肉体和青春,在动荡不堪的社会之中得于生存下来。这是一些卑微如草芥的生命,在几千年之后我仍能看到她们身上累累的鞭痕。 那时候中国地域宽广,奴隶数量就不少。奴隶的买卖也很普遍,曾有过与牛马同栏出售的大场面。历史书上记载了一个叫百里奚的人的经历,可以说明一些情况。据说百里奚是虞国的大夫,晋灭虞时当了晋国俘虏,晋献公就把他作为女儿的陪嫁奴仆送到了秦国。当时的国君嫁女不但有各种财物作陪嫁,还要送宗族女子作为侍妾,送大批男女作奴仆。晋国嫁女,百里奚作为陪嫁奴仆送往秦国。但是百里奚这个人在被晋国送到秦国的途中逃跑了,在逃跑的过程中后来又被楚国人捉住,成了楚国的奴隶。秦国的秦穆公从别人口中知道百里奚是一个很有才识的人,打算用高价把他从楚国赎加来,但是又害怕楚国不给人,就派人去说:“我有一个陪嫁来的奴隶叫百里奚,逃到你们那里去了,请把他交还给我,我们可以送你们五张羊皮作为报偿。”楚国听了秦穆公的话,果然就把他交还给了秦国。这五张羊皮就是当时一个奴隶的价格。这说明奴隶的生命基本上是很悲惨的,主人可以把他们随意买卖,命很贱,也就值五张羊皮。 那时候人口贩子很多,而且是合法的,是新兴的阶层,国家不打击,他们就整天带着这些如花似玉的姑娘们在妓院与妓院之间四处走动,靠这些姑娘们的青春肉体赚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后来这些人贩子就成了新兴的封建社会阶层的一部分。这一点历史书很少提及。有多少历史学家会关心这样细枝末节的事情呢?小说家刘二为了补写这一段历史,翻遍了诸多史籍,发现历史书上只提到了诸如“春秋战国时期铁器开始出现,生产力不断提高,封建地主阶层出现,标志着封建制度开始形成”云云。这些可怜的姑娘们,这是一些卑微如野草般的生命呀。她们的出现,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转眼就埋灭在无穿无尽的黑暗之中。她们自生自灭,从黑暗中走出来,转眼又消失在黑暗中。 第 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7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7 章 女人红花就是这样一个女人。现在无名跟在她后面,两个人一前一后地往妓院里面走。 妓院就是妓院,是一座灯火通明的砖木结构的建筑,从外面看过去,整座建筑发出红色的光茫,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灯笼一样。灯是灯笼,挂在妓院高高的门楼上,左边几个,右边几个,在黑暗里闪烁着红色光芒,看起来分外妖娆。 无名旁若无人地走进去,这时候他还不知道妓院是干什么的。他听见红花问她要不要住店,就误认为妓院就是睡觉的旅馆了,二话没说就跟着她走了。他从战场上回来走了几天的路,已经很累了,找一个地方躺下来是他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无名走在妓院里。他的赤着的大脚丫仍然像两块厚厚的铜板一样敲打着地面,发出嘭嘭嘭的声音。这种声音和妓院里发出的其他的声音极不协调,这个时候就有几个人头从窗户上露出来,慢慢转动着寻找着声音的来源之处。经过一番判断之后,他们的目光一致锁定了无名,然后他们就盯着无名的身上看。无名对他们的注视毫不在意,他甚至又咧开嘴巴笑了笑,露出里面白白的牙齿来。这个时候他们无一例外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是十颗人头发出的气味。这种气味从布口袋里飘出来,通过麻布的无数缝隙渗透出来,飘荡在空气中,经久不息。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无名紧跟着红花进入了一间房间里。 进入房间之后,无名就把一直背在背上的大麻袋解了下来。他转动身子四下里看了看,发现房间里空荡荡的,并没有什么桌子可以用来放放东西,就弯下腰把它塞进了床底下。这个时候他稍稍松了一口气。这十颗人头对于无名来说极其重要。这是他生命里所有的荣誉,所有的希望之所在。他要凭这十颗人头去把自己母亲的身份赎回来,这是很重要的事情。现在他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母亲。这一点他自己也没有把握。更重要的是他甚至不知道她的死活。 死,对于一个毫无人身自由的奴隶来说,就像天上下雨和出太阳一样,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无名脸朝着屋子里头,把衣服脱了下来。他一把掀开枕头,把剑横放到枕头下面,赤条条地就要躺到床上去。他转过身来却突然地又看到了红花。他以为红花早出去了呢。此时红花直直地看着他,把他吓了一跳。他觉得非常奇怪,她把自己带到房间里来,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她为何不离去呢?无名朝她挥了挥手,意思是她可以离开了。但是红花并没有离开。她只是红着脸,眼睛直直地看着他。无名只好又朝她挥了挥手,这时候她就说话了。 她轻轻地说:“公子,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无名第一次听到别人称自己为公子,感到很是有趣。他曾经是一个奴隶,是别人的财产,他一无所有。现在一个女人称自己为公子,这让他感到很是有趣,同时他又感到心里很不舒服。 他就说:“我不是公子,我只是个士兵,现在我自由了。” 红花听了无名的话,就说:“不管你是什么人,进到我房间里来,自然就是我的公子了。” 【这一句话,红花说得干净利落,多么像王小花曾经在刘二面前说过的某一句话呀,当时的情景是刘二正光着身子赤条条地站在王小花面前。】 无名听了红花的话吓了一跳。他以为红花把他带到这个房间里来,这个房间晚上就属于他了。她说这是她的房间,那么她为何要把自己带到她的房间里呢?她这样做有何目的呢?这个问题困扰着无名。他感到奇怪死了。这时候无名朝房间里四下里看了看,果然看到了一些女人的衣裙挂在墙壁上。这果然是一间女人的房间了。这时候无名的脸红起来了。他想自己他妈的真躺在一个女人的床上了,这是多么无聊的事情呀。 无名长这么大还没碰过女人,没有和别的女人亲近过,也几乎没有和其他别的女人说过话。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别人劳动,还有打仗砍杀敌人的头,而对于女人他几乎一无所知。他甚至对她们没有更多的想法,因为在他的生命和自由还不属于自己的时候,这是有点遥远的事情。 他有点懊丧地说:“这果然是你的房间,那么我走了。” 无名翻过身来,赤条条地就从床上跳起来,先是抓起衣服掩住私处,然后就往身上穿。这时候红花走过来,轻轻地按住了无名的胳膊。在她的手触到他的身体的瞬间,他身上像触电了一般猛地怔住了,眼看着鸡皮疙瘩就起来了。她握住他的手,微笑着看着他,然后让他的手慢慢地触摸自己的肌肤。他的手很粗造,很大,很有力,但是他的手颤栗着。他的脸色苍白,毫无血色。在他颤栗的目光中,红花慢慢地褪下了自己身上的白色衣裙。 她直视着他的眼睛,只是微微红着脸。她轻轻地说:“来吧,不要怕,你怕什么呢?”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害怕?为何颤栗?他看着她洁白无暇的身体曲线,起伏圆润,精致完美,一如传说中圣洁的女神。他结结巴巴地说:“你为何要这样做?”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她知道此时男人和女人之间不需要任何话语。只需要放松,需要投入。她握着他的手,直视着他的眼睛,勇敢地让他的手缓慢而坚决地触摸着自己的每一寸肌肤。他的手仍然颤抖着。红花想,他还是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呢,他和其他的男人有一点不太一样。她想,他也许从来没有见过女人的身体,也不知道男女交合的快乐,所以他感到害怕。想到这里,她又微微笑起来,脸上飞起两朵桃花,更是动人。这时候她已经做好了打算。她准备要以自己的身体教育他,引导他。她渴望自己被这样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占有。 他的手在她的引导下触摸着她如丝绸般柔软的肌肤,在他的手与她的肌肤相接之处,他感觉自己的手掌就好像着火了一样。这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一种若有若无的火焰就在他的手掌上燃烧着,就像着火了一样。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他还是有点紧张,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紧张,就像在战场上第一次见到了传说中全副武装的敌人一样。现在他面对着同样的问题:“要么杀人,要么被杀。” 她看见他紧张的样子,又轻轻地问了一声:“你,害怕什么呢?” 这时候他的手正停留在她精致饱满的乳房上。听到她的话,他的手就突然停止不动了。欲望在他心底里慢慢地升腾起来,左右冲撞着,像野马一样,他渴望一种无拘无束的奔跑。 她又问了一声:“你,害怕什么呢?” 此时她的脸上红艳艳的,像花儿突然开放了一样。这是一朵多么娇艳的花儿呀。此时她微笑着。用微笑鼓励着他。他开始放松起来。慢慢地,他觉得自己身上烧起来了,血液在身体里飞快地奔流着,燃烧着,整个身体好像要爆炸了一样。这个时候他大叫了一声,声音极其恐怖,就像在战场上被敌人的剑击中了一样,现在他被一个女人的肉体击中了。 他把自己的双手从她的手中猛地抽出来,从她的精致的乳房上取出来,并且大叫了一声。他的声音比刚才更加恐怖了,把她也吓了一跳。但是过了一会她就明白了。她不再害怕,因为她看见他重又跪倒在她面前,眼睛微微闭着,双手更加紧紧地抱着了她的大腿。他的嘴唇血红血红的,好像渗出了血一样,他用力地咬着她的大腿,把她的身体咬得生痛生痛的。但是她并没有喊叫,他就这样一直咬上去,自下而上,白晰的大腿上转眼留下了一个个艳若桃花的牙花花。 红花把他的头紧紧地抱在手里,抱在自己的身体里。她的下体热起来,好像要把他的头部熔化了一样。他就慢慢地往上咬上去,牙花花像长了腿一样,向着她的私处而去。一排排牙印象花朵一样在冰山雪地里怒放着,妖异无比。红花紧紧地抱着他的头,她等待着那个狂野时刻的到来。 无名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这个时候没有谁说话。只有喘息的声音慢慢响起来,声音由小到大,由弱至强。欲望的花朵开放起来了。然后红花开始轻轻地呻吟起来。她呻吟的声音刺激了他,他的动作变得有点粗暴起来。当他的嘴咬住她的私处的时候,这个时候轮到她大叫了一声,然后把他的头更加紧紧地按在自己的大腿深处,按进自己的身体里。他趁机抱起她,挺直腰站了起来。红花头往后面伸用双腿夹住了他的腰部。这是一种有点夸张的姿态,一种很有想象力的姿态。 他们就这样站立了好一会,桔黄桔黄的灯光照过来,落在他们赤条条的身上,这个时候仍然是一种类似于青铜的光泽。这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光泽呀。他们就这样静静地站了好一会。然后他把她慢慢地放倒在床上。她在床单上舒展开来,是一种接近于大十字的形象。她尽力张开了自己的身体,让自己像花朵一样尽力舒展开来,真像是一种开放到极至的花朵呀,以一种极其张扬的方式面对着他。他怔了一怔,甚至发了好一会儿呆,然后就又跪倒在她身体上。他让自己放松。他感到自己正在完成一种庄严的仪式,一种令人心颤的仪式,而他的下体像利剑一般地伸展开来,渴望着一种进入。这是一个狂乱时刻。这是一个属于情欲的时刻。灯影随着躯体的运动摇晃不堪,空气中飘荡着欲望的气息,摄人心魄的声音在黑暗的夜里响起来……他终于进入了她潮湿温热的身体里,然后一张一弛地交合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天刚发白无名就起来了。晚上畅快淋漓的做完爱之后,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这一觉就睡到了天亮。在他的二十几年的人生当中,他难得睡一个好觉,这是很少有的事情。他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红花仍躺在床上没醒过来。此时她鬓发凌乱,看起来比晚上更是楚楚动人。无名穿起衣服,坐在床沿上,看着她怔怔地发了好一会呆,一瞬间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才好。无名就这样怔怔地发了一会儿呆,不一会红花就醒过来了。她看无名起来了,她也就穿好衣服起来了。这个时候两个人都没有人提起晚上发生过的事情。只有她的脸仍然是红红的,看起来就像是涂上了一种大红的胭脂一样。 她坐在床头上,看着无名弯腰从床底下拖出那个装着十颗人头的大麻袋。他把大布袋抛起来,背在肩上,抬脚就要往外面走出去。在走出去之前他回过头来,就又看到了红花。红花坐在床上,眼睛直直地看着他,脸上很平静,几乎看不出什么表情。无名看到红花感到心里就动了一下,在他走出房门之前他就及时地停住了脚步。 他问道:“你,看什么呢?” 红花仍然没有说话。这时候她做好了不再开口的决定。她知道自己的话语并不能改变什么。什么都不能改变。她觉得自己其实是没有什么话要说的。还有什么话要说的呢?她知道天一亮,在客人从床上坐起来的那一刹那起,所有的故事都应该结束了。自己是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所有的语言,还有那些比如情感之类的东西,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残酷而黑暗的现实面前,都显得多么苍白和无力。 没有谁可以改变这些。 红花坐在床上,低着头,没有说话。无名又重复地问了一句,他问道:“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呢?” 其实这个时候红花并没有看着他,她已经低下了头。头上的那个精致的发簪翘起来,很是好看。红花就这样坚持了好一会,没有回答他的话。这时无名说:“我真要走了。”听到这话这个时候她才抬起了自己的头。她终于艰难地说出了一句话,她说:“你,走吧。” 无名看着她,心里在做一个艰难的决择。他想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是的,应该表示些什么。最后,他把背在背上的十颗人头丢在地上。他坚定地说:“给你吧!” 红花困惑地望着他。她不知道麻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 无名说:“是十颗人头,敌人的十颗人头,你可以用它把你的身份赎出来。” 红花明白了。她笑了笑。她听了无名的话心里就快乐起来。她知道了无名的心思。这说明他仍然是对自己有些想法的。但是她说她用不着那些东西,她不要什么人头。她要那些人头干什么呢?!她一个弱女子,无亲无戚,兵荒马乱的,出了这院子不被别人打死,早晚也会饿死的,要一个自由的身体有什么用呢? 她想,自己要一个自由的身体有什么用呢? 红花背过头去,这个时候她心里已是悲痛之极。她轻轻地说:“你,还是快点走吧。” 无名听了她的话,叹了口气重又把大麻布袋背在身上。这时候红花说:“你出门去往外一直往东走,可以看到一幢很高大很漂亮的房子,那是淹王的公子属的房子。如果你没什么地方去,你可以去那里找他,他那里有很客人,你一个男人在那里找一个容身之地应该没问题。” 无名听了红花的话,就点了点头。他说:“好吧,如果我没什么地方去,我就去找他。”说过无名抬起脚,光着大脚丫子,几下就往外面走去。 无名从房间里走出来,迈开大步走出院子就往外面走去。这时候有人从后面追过来,朝着他喊:“客官,你的房钱呢?你的房钱呢!” 无名听得他的话,就站住了脚。他想了想,记起自己果真还没给房钱呢。就从口袋里翻出几个大大小小的铜板来,丁当一声丢在木制的帐台上,背着大麻袋,转身就走了出去。 13暧昧屠肆 前面说到无名匆忙地进到城里之后,一时找不到母亲,无处可去。他带在身上的几个钱币很快也用完了,男人身无分文,吃饭就成了问题。更可恼的是他背上大麻袋里的那十颗人头,在炎热无比的天气里已经开始腐烂,整天散发出一股腐烂的气息。这时候不管他走到哪里,都有更多的苍蝇追逐着他了。 这是多么令人讨厌的事情呀。 那些苍蝇们整天嗡嗡嗡地飞过来,又飞过去,有的落在他的头上,身上,更多的苍蝇落在那只大麻袋上。不管他用什么方法驱逐它们,那些苍蝇们仍然像噩梦一样挥之不去。 无名走在淹城的大街上,大白天里就和晚上不一样了,这时候成群的苍蝇们多多少少给他带来了一些麻烦。因为无论他走到哪里,人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或者说看着那些奇怪有苍蝇,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尤其是那些爱看热闹的孩子们,他们觉得有趣极了。他们大声地说着话。 他们说:“看呀,这些苍蝇!” 看他们脸上快乐的神情,好像无名就是一个只大苍蝇似的。无名感觉自己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伤害。但是对于人们的议论,无名毫无办法,他能拿他们怎么办呢?他只有置之不理啦。但是老是看到别人对着自己的背影指指点点什么的,他就觉得烦了。到了无法忍受的时候,无名就会回过头来朝着他们恶狠狠地喊:“是十颗他妈的人头,看什么看呀!” 第 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8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8 章 无名这时候的态度显然有点粗暴,看起来很凶的样子。到了这时候那些识相的人就会赶紧走开。但是仍有一些人并不识相,所以总有一些人并不消失,他们仍然远远地朝着他看。这样无名对他们就毫无办法了。他就只好让他们一直跟着自己,从一条街道进入另一条街道,就像那些寸步不离的苍蝇一样。 无名空着肚子背着十颗人头在街头上走了几天,什么收获也没有,人头发出的恶臭却一天天越发浓烈,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啦。有一天他打开布袋来看,发现人头上的饥肉几乎都烂掉了。原来每个人头的脸部都盖有蓝色的公文图章的,以证明是敌首不是自己人的人头,就像现在我们在屠宰好的肉猪身上都要盖上大印以证明检验合格可以食用一样。现在盖在敌首面目上的公文图章几乎都看不清了,几乎都烂掉了。那时候冰冻技术极其落后,人头无法保持新鲜,无名对此毫无办法。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眼看着那些人头几乎只剩下十个骷髅的时候,他就咚的一声把那大麻袋丢进了护城河里。护城河里一年四季水量充足,转眼溅起很高的水花。水花溅起来转瞬即逝,而人头却沉落了下去,苍蝇们失去了追逐的目标,一哄而散。 这十颗人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无名进到城里,在街上闲逛了几天,没有任何收获。现在他面临着吃饭的问题了。男人睡觉是先用不着考虑的,因为这是大热天里,到了晚上随便往地上一躺,问题也就解决了。而肚子就没这么好打发了。 没有饭吃就会饿肚子,这是一条大家都知道的道理,[[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所以不管什么时候没有饭吃这绝对是个问题。无名就有好几天没有吃饭了,此时他饿了好几天,肚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他走在大街上,现在他脸上惨白惨白的,几乎没有一丝血色。头发仍然很脏,很乱,而脸上满是黑黑的灰尘和污垢。没有饭吃怎么办呢?肚子饿的时候,他就觉得脚老发软,然后是全身无力,只有胡子和头发还是硬梆梆的,越是在饥饿的年代里越是疯狂地生长着。 这一天他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迈着步子朝街市里走去。他希望可以找到一些吃的东西,先填饱自己的肚子再说。他想自己得找个吃饭的地方,这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到什么地方去找母亲,这已经是次要的事情了,换成一句现代的语句就是先“丢他妈”了。 无名走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不停地东张西望。在经过一个屠宰店的时候,他突然停下了脚步。那些肉摊摊上的大肥肉吸引了他的目光。这是多么漂亮的肉动人的肉可爱的肉呀,它们的颜色鲜红鲜红的,切好一条条地放在案板生动得很,就像刚刚从猪身上割下来一样,在阳光之下闪着耀眼的光芒。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以杀猪卖肉为营生的屠宰店。 对于那个时候的屠宰店,我必须作一点补充。据历史学家考证,春秋时期的城市布局应该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分工,比如城里面就已经大致分为城市居民的居住区、政府集中办公的办公区、进行商品交易的商业区,还有手工作坊区等等。在各个大的区域里面,又有更细的分工,比如屠肆里又大致可以分为卖猪肉的猪肆,卖狗肉的狗肆,还有鸡肆羊肆什么的。总之市场里经营相同或相近种类的铺子彼此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比较专业的市场。这是城市文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之一。 无名此时经过的街市,就是一个杀猪的猪肆。前面说过无名参加军队杀敌人之前,就已经练得了一手杀猪的绝活。那时候主人要杀猪什么的,就把他叫去,让他杀猪,他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把那些猪们杀死。其实这也是他在战场上杀敌无数所向披靡而能生存下来的原因。 杀猪和杀敌人,虽然很不一样,但是从技术上讲其实是相通的。这一点不言自明,不用作更多解释。 无名经过屠宰店的时候,他的腿就再也迈不动了。这时候他想自己身上力气还是有的,只要不饿肚子的话,帮别人杀杀猪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无名生下来力气就很大,加上从小就参加劳动,身上锻炼得都是肌肉块块什么的,要在平时他一天杀上百头猪也不成问题。不过现在他已经很饿了,男人几天没有吃饭终究是个问题,要是和猪对阵的话,可能就要被猪杀死了。 他想自己也许可以找个杀猪的营生什么的,这是很驾轻就熟的事情。想到这里他就高兴起来。打定主意后,他就慢慢靠近了那杀猪卖肉的屠宰店老板。老板是一个老头,此时他脸上手上都沾满了红艳艳的肉渣滓,看起来满面红光,油光可鉴。阳光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他耷拉着眼皮,已经像孩子一样睡着了。无名向他走过去的时候他突然就睁开了眼睛。无名的脚步惊动了他,他从睡梦中惊醒了过来。 老头看见有人向他的屠宰摊走过来,就拖长声音有气无力地喊:“大——肉!” 无名打起精神答应,说:“大肉。” 老头又喊:“大肉! 无名有气无力地说:“大肉,不要。“ 无名说不要,眼睛却直直地盯着肉摊上的肉看。看到那些鲜红鲜红的大肥肉,他感觉肚子更饿了。 老头听了无名的话,便提高了警惕,问:“做啥的?“ 无名说:“不做啥,杀猪的。“ 老头上下打量了几眼无名,说:“你?“ 无名点点头,大声地说:“杀猪的。杀!“ 老头听了无名的话,他就说:“你真会杀猪那活计?” 无名点点头。 老头二话不说,就说:“好!” 一个好字让无名精神一振,他想对路了。老头年纪大了,正要找一个会杀猪的年轻人帮忙呢。他上下打量了几下无名,无名就把自己的胳膊露出来,朝他扬了扬胳膊。老头见状点了点头,无名就这样留下来了。 无名在战场上干的是杀人的营生,杀猪对他来说是不在话下的。无名杀猪有一手绝活,他杀猪的时候,根本就不要别人帮忙,他一个人抓住猪们的后腿,先把猪从猪圈里拖将出来,然后骑在猪身上,左手抓住猪耳朵,右手握住刀,白刀子下去,红刀子出来,猪甚至来不及哼哼就死了。 无名杀猪,一刀刺入猪们的血仓,问题就解决了,绝对用不着下第二刀的,这一手杀猪的绝活震惊了整个屠肆,许多人都跑来看无名杀猪。每到杀猪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围观,就站在屠宰店外面,里三层外三层的,黑压压的一片,都是人头。说英雄谁是英雄?现在无名就是英雄,大家都想一睹英雄杀猪的风采呀。老头看见那么多人来到自己的屠宰店门前看自己的伙计杀猪,就甚感得意。他杀猪杀了一辈子,生活得极其卑微,什么时候得到过大家如此的关注呢?在洋洋得意中,他就屁颠屁颠地跑进屋子里去,转眼就抱出几大坛子酒来。他要请大家喝酒。许多时候他们就一边杀猪,一边喝酒,整天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倒把杀死的猪们忘在了一边。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无名杀猪的技艺再一次证明了这一伟大真理,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呀。老头对无名杀猪的手法很是佩服,每天杀猪之余都给无名准备了些好酒好菜。两个人一起杀猪和喝酒,日子过得很是畅快。有一天酒醉饭饱之后老头心血来潮拉着无名要结拜兄弟。无名对老头能收留自己本已很是感激,听到老头的话后先是推辞,但是老头不肯,拉着无名的手不放,非要无名和他结拜兄弟。无名推辞不过,只得点头应承了。那天两个人立马就从床上跳下来,跪在地上,彼此磕了几个响头,就这样结拜了兄弟。从此两人以兄弟相称,杀猪喝酒,同吃同住,不再分彼此。 无名就在老头那里喝酒和杀猪,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夏去秋来,街头上树木的叶子由绿变黄,落满了一地。每逢天高云淡的日子,无名就感到有些许的失落。但是为何失落呢?他却一时想不起来。 店里的老头对无名仍然和以前一样,热情不减,始终把无名看作是自己的兄弟,常常让他很是感动。老头是一个屠夫,是一个屠肆之徒,地位也甚低,其实也只比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要好一点点,但是却也是有名有姓的。老头名字取得干净利落,就叫专甲,还有一个小儿子就叫专有。无名没有名字,老头专甲就要给无名取一个名字,叫专猪或者专诸,或者其他什么名字。这本是天大的好意,但是后来最终被无名婉言谢绝了。 无名想,没有名字就是最好的名字! 无名不肯再要名字,专甲没有办法,就只好不再提那件事情了,暂且放在了一边。两个人呆在一起就只顾杀猪和喝酒,日子就这样不痛不痒地过去了。 无名在专甲屠宰店里杀猪。也不知道到底杀了多少猪,没有人对那些具体的数字感兴趣。总之那些猪们一见到无名,就吓得毛发直立,浑身发抖。这是无名杀猪杀得多了,身上就有一股杀气,就像人吃多了大蒜一样,浑身上下会发出一股蒜臭味,据说外国人的狐臭就是这样来的。无名帮专甲杀猪,除了杀猪喝酒好像也就没其他事情了可干了。专甲的儿子专有倒整天跟在无名后面,形影不离,几乎成了他的影子。没事的时候无名就会教教专有武术什么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教他杀猪的技术。前面说过杀猪和杀人的技术其实也是相通的。因此无名教专有杀猪,其实也是在教他如何杀人。在得到无名的指点之后,专有杀猪的技术进步得很快,毫无疑问很快就超过了他的老子。长江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胜于蓝呀,说的大概就是这意思了。 14女人刁小倩 日子就在猪们的嚎叫声中过去了。花开花落,季节更替,周而复始,不知不觉无名在屠宰店已经呆了一年多。时间长了之后,无名就更加感到有些无聊起来。这一段时间里,无名开始想念自己的母亲。遇到有人来买肉,他手里动着刀子剁肉,心里却在盘算着如何寻找母亲的事情。这是一个危险的时刻,因为大家都知道刀子不长眼睛,一不留神就会剁在自己手上,一下就会把自己的手指废掉了。 无名经常就一边动着刀子剁肉,一边向客人打听自己母亲的下落。只是无名对自己母亲其实没有任何印象,他不知道自己母亲的模样。她在他的心底里一片空白。所以他向别人描述起自己母亲的时候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叫别人怎么帮他呢。没有人可以帮助他,无名没有办法,说不清楚的时候就会冷不丁地从怀里掏出那个残缺的玉佩来。他把玉佩抓在自己油腻腻的手上,然后小心翼翼地递给别人看。客人一般会抓过来,东看看,西看看,照例会把那东西还给他,然后就一律摇摇头,说:“什么东西?没见过,走了!”然后抓过割好的肉掉头就走开了。 这样的情景重复地在二千多年前的屠宰店里发生,甚至成了他屠肆生活的一部分,只有一次稍显得有些意外,这一次无名面对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是屠宰店斜对面粮店刁二鼎鼎有名的小女儿刁小倩。刁小倩在街市之中也是一个名人,容貌艳丽,活脱一个狐狸精,据说街市上就有许多男人都在谈论她,津津乐道,当然那些话题大都与她的身体或者说私生活有关。 前面说到这一天美艳无比的刁小倩来买肉。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夏天的午后,阳光明晃晃地从天空中照下来,落在街市上和屋顶上,黄灿灿的,散发出金子般的光芒。这一天,刁小倩从外面走进来,她身上就散发着金子般的光芒。进到屠宰店里的时候金子般的光就突然不见了,她的身上开始散发出雪白雪白的光来。刁小倩肌肤似雪,柳叶眉,水蛇腰,活脱脱一个狐狸精。 刁小倩小姐来买肉,无名手里一边动着刀子剁肉,一边照例把自己那个残缺的玉佩掏出来递给她看。那一天她向无名妩媚地笑了笑,伸出玉笋般的细手干净利落地从无名手中抓过那玉器,装模作样看了好一会儿,却并不着急把玉佩还给他,只对着他吃吃地笑。无名见了她的笑心里就暗暗吃惊,手中的屠刀转眼就走了位,一刀剁下来差点把自己的一只手指废掉了。刁小倩见状又大笑起来,抓过剁好的肉转身就跑掉了。 无名看着她风一般地跑出去,静静地发了一会儿呆,突然想起自己的玉佩仍抓在她手上的,暗叫一声不妙,立马就放下屠刀追了过去。这一天刁小倩跑得极快,像风一样快,从街道上跑过去,风吹起她的衣裳,裙裾飞扬,极是好看,眼看着她一眨眼的功夫就钻进了她自家的粮店里。 无名也几乎是踏着她的脚跟跑进了粮店里,进去后却发现里面静悄悄的空无一人。刁二和他的婆娘那天都不在家,店里面静悄悄的,连一个鬼影都没有。店门外虽然阳光仍很强烈,店里面光线却极暗,看不清楚。看到这情景无名心里就有些发慌。这时候从里屋里又传出来吃吃的笑声,一声一声,听声音应该是刁小倩发出的。无名惦记着自己的玉器,就硬着头皮往里屋走去。里面光线仍很暗淡,无名刚从日头下走进来的,眼睛一下子还没有适应过来,只隐约看见好像有一团白花花的影子立在屋子中央,待他走进去的时候,那吃吃的笑声就突然停止了。 就这样又过了些时间,他的眼睛才适应了屋子里暗淡的光线,这时候他就看见了刁小倩几乎是光着身子,披头散发地立在屋子中央,肌肤雪白,发出雪白雪白的光,眼睛却直直地朝着他看,脸上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此时她脸上仍是红艳艳的,在黑暗里像花儿一样开放着,显得更加娇艳无比。无名见状,心里就更加有些慌了,眼睛不敢朝着她久看,拔腿就打算往外面跑,但是他转过身来一想,自己的玉器却仍在她身上的,她抢趟就没有了,就有些舍不得。他只好硬着头皮立住了。 他说:“你把我的玉佩还给我罢?” 刁小倩没有回答他的话,甚至连身子动都没有动一下,只是眼睛直直地瞪着他看,把他看得心里发毛。此时刁小倩穿着一件轻薄透明的白色长裙,身体的曲线毕露,乳白乳白的乳房在衣物之下若隐若现。 无名又说:“你,把我的玉佩还给我罢?” 刁小倩仍没说话,这时候她慢慢地转过身去,用自己的背朝着他。她又吃吃笑了几下。过了一会,她出人意料地说:“你把这玉佩从我手中抢过去,我就把它还给你罢!” 无名听了她的话就上前走了一步,刁小倩转过身来,她的乳房在他眼前跳动着,像两只可爱的小白鸽。这时候他发现自己口渴得厉害,身体里就像脱水了一样,而自己的那半个玉佩此时就在她的手上。刁小倩把那玉佩拿在手上,甚至朝他扬了扬。 第 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9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9 章 她挑衅说:“你不敢抢,是不是?” 无名说:“这是我的玉佩,我凭什么要抢呢?” 刁小倩说:“那好,这是我的房间,你为何要进来呢?” 无名听了脸红了一下,心想要不是你抢走了我的玉佩,我才不进来呢。他有点恼怒起来了。他想她凭什么要抢自己的玉佩呢。 刁小倩又挑衅说:“你不敢来抢,是因为你害怕,是不是?” 无名被她的话激怒了。他瞅准时机就向她手中的玉佩扑过去。刁小倩早有防备,一个转身无名扑了个空,差点摔倒在地上。刁小倩又笑起来了,在黑暗里吃吃地笑,像狐狸精一样地笑。无名站稳脚跟,又向刁小倩扑过去。这一次刁小倩刚想躲避,脚下却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转眼就摔在地上。无名见她摔在地上大吃了一惊,想收住自己的脚跟,但是却已经迟了,他生生压倒在她身上。刁小倩惊叫了一声,无名感觉就像是跌倒在一堆白花花软绵绵的棉花团上。无名突然压在她身体上,他感觉到自己的手不知往什么地方放,好像到处都是棉花团似的。两个人四目相对,瞬间都红了脸。 无名赶紧从她身上爬起来,慌忙中只说:“刁小姐,我不是故意的。” 刁小倩眼睛瞪着她,似怒非怒的样子。她说:“你说你不是故意的,那么究竟谁是故意的呢?” 到底谁是故意的?这是个问题。刁小倩从地上站了起来,鬓发和衣服微微有些凌乱。她低着头先是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她那天穿的衣服本来就很宽大,一拉一扯之间白白嫩嫩的胳膊和大半个精致的奶子就露了出来,充满着无尽的诱惑。此时她脸上和嘴唇仍是红红的,眼帘低垂,像微微喝醉了酒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比刚才更是楚楚动人了。无名看着她,心里像兔子一样怦怦地乱跳个不停。他只觉得心里好像有一股火在暗暗地涌动。但是他并没有过多的反应。他只是看着她,暂时被她的身体迷惑了。刁小倩见无名没什么反应,就红着脸慢慢靠了上来。她的美妙的身体靠了上来,无名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就往旁边闪。 刁小倩见了就低声笑笑说:“你闪什么呢?难道怕我吃了你不成?” 无名听了她的话,只有红着脸不作声。刁小倩见状半个身子就靠了上来。刁小倩依偎了上来,甚至已经靠在了他身上。他瞬间感觉到了她身体的热量,已经透过薄薄的衣物传了过来。这时候无名又感觉心里那股火直往上涌,自己好像要燃烧了一样。刁小倩慢慢转过身,背对着他,他就禁不住一把抱住了她。刁小倩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美丽的头颅慢慢仰起来。无名双手抱住她的腰,用口吻着她洁白的脖子。刁小倩把脖子仰起来,嘴唇微微张开着。无名就从她脖子吻过去。刁小倩也极力响应着他,以一种挺拔的姿态脖子往后面仰。此时刁小倩胸部挺拔着,一副很张扬的样子。无名的手自下而上,慢慢地向上滑行,向着她山峰般的双乳而去。而她的衣服瞬间轻轻飘飘地抖落下来,露出雪白雪白的身体来。她的两只乳头很小,像两只含苞未放的花蕾,鲜红鲜红的,很好看。 他的双手抚摸在她精致的乳房上。抓捏着她的奶子,甚至用劲[[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地拨弄着她的乳头,动作显得有点粗暴。刁小倩转过身来,全部的身体面对着他。此时他看着她的身体,突然停止了动作。 无名看着她的身体,瞬间发了呆。刁小倩见他傻傻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很快就红了脸。她不知道他为何突然停止下来。她感到有点不可思议。她盯着他,此时他的样子很是沮丧,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 她娇羞地问:“你看什么呢?” 无名沮丧地说:“没什么?” 无名感觉自己沮丧透顶了。因为他在一个女人面前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女人。他觉得另一个女人好像就站在自己身边,死死盯着自己的脊梁骨一样。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他对跟前的女人说:“我要走了。” 刁小倩盯着他,不知道他为何会突然不喜欢自己。她静静等了一会,见他没有了举动,就慢慢地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她感到失望极了。她轻轻地说:“好吧,我把玉佩还给你吧。”说过她把那个玉佩掏出来,轻轻地放在他手上,此时她的神情和刚才不太一样,显得有点无奈和落寞。无名接过玉佩,转过身就要走开。这时候她又说话了,她幽幽地说:“你,难道真的不喜欢我吗?” 无名不知说什么好。他有点不安地说:“我不了解你,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的。” 她似乎没有听到无名的话一样,又只顾自己说下去,她说:“是因为我的名声不好吗?” 无名说:“不,我只是不了解你!” 她大声地说:“他们都说我是个名声不好的人,但是我的身体是清白的!” 她大笑起来。在她的笑声中,无名心烦意乱地走了出去。 从此之后,无名就再地不敢把自己玉器交给年轻的女人看。遇到刁小倩的时候,他也远远地避开,而刁小倩却再也没有到他的屠宰店里买过肉。这样一个美丽而妖异的女人,转眼就和无名擦肩而过了。 无名在专甲的屠宰店里干杀猪的营生,干的时间长了,他就真感到烦了。他时不时会从床低下抽出自己的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来,或者手里捏着那半枚残缺的玉佩发好一阵子呆。有时候他口里会嘀咕些什么,有时候就什么屁话都没有,没有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有一天专甲跑到他跟前来,研究了他好半天,就恍然大悟似的明白过来。他快乐地问无名是不是想睡女人了,如果是想睡女人,他可以叫自己的婆娘帮他说一个姑娘去,对面粮店刁二的女儿水色就好着呢,虽说她名声不太好,但是女人水色好得很,这却是实实在在的,谁也瞒不了谁。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他就摇了摇头。对面粮店刁二的女儿刁小倩无名那天是见过的,水色确实好,自己差点就和她入戏了。那天她对自己很有意思,只是自己辜负了她,他心里仍感到隐隐有些过意不去。 无名说:“大哥,咱们别提女人吧。” 专甲说:“为啥呢,兄弟?” 无名说:“不为啥!” 说过这话之后,无名就不说话了。无名开始想自己的心思了。无名想心思的时候沉默不语,不声不响像一个沉默的石头。专甲以为无名不相信自己说的话,二是他就又说:“兄弟,你不信我的话?刁二的女儿水色确实好着呢。隔壁杀猪的猪三和西街杀狗的狗二,一度为了刁二的女儿争风吃醋,大打出手,两个人见面了就打架,今天你打破了我的头,明天我打断你的腿,谁都不肯让谁,你有这样的手艺,相貌也比猪三狗二他们好多了,男人能够得到这样一个漂亮的女人,这一辈子也算没白活了。”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就笑了,他真诚地说:“大哥,我不要女人。” 专甲看了看无名,就不解地问:“兄弟,你不要女人,那么你要什么呢?” 无名说:“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是觉得郁闷。咱心里老不舒服,老是感觉心里像着了火一样。” 专甲听了一拍脑袋,惚然大悟似的说:“哦,我知道了,兄弟,你是想去杀人,你觉得杀猪他妈的不过瘾,你说是不是?”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也笑了,说:“大哥,不瞒你说,我有一天做梦,觉得自己怎么突然地就变成了一把剑呢。” 无名诚恳地说:“大哥,你说我怎么感觉自己突然就变成了一把剑呢?” 专甲听了大笑,就说:“我知道了,你认为自己是一把剑,所以你不想杀一辈子猪。你和我们这整个屠肆里的人不一样,你和狗二猪三他们也不一样,你不要女人,你要做他妈的大事业!” 无名听了专甲的话,半天没说话。至于杀猪和杀人的区别,他一时想不明白。他一辈子也未必想得明白。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老觉得郁闷。他也不知道自己梦里为何会变成一把剑。他只是朦胧中觉得自己的生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应该有一些变化。 【这和刘二同志某个时期的思想动态是如何的相似呀,那时候刘二同志在一张有点肮脏的大床上和女朋友打滚做爱,更多的时候他无所事事,感到很是郁闷,就躺在这张大床上胡思乱想,希望生活会有所改变。他想来想去,结果就开始写字,准备让自己做一个自由作家。】 专甲看无名不说话,自己又说:“兄弟,你有想法也是好事情呀,人一辈子就怕没想法,日子过着过着就成了他妈的猪的生活。咱们城里淹王的公子属,现在正在城里大招天下英雄,如果你想成就事业,尽可以去找他。只是到时候你做了大事业,不要忘了你还有个杀猪的大哥啊。” 专甲提到公子属,无名心里就动了一下。无名想起自己刚刚进入城市的那天晚上在妓院里红花就曾经告诉过自己,如果自己无处可去,就可以去找公子属。当时无名从妓院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不想去找公子属。他从心底里不想成为别人的食客。他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现在他再次从专甲口中听到了公子属的名字,心里禁不住又动了一下。 他想,公子属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在一个傍晚,夕阳染红了西天的时候,无名终于从床底下抽出了自己的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这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和其他的青铜剑看起来很不一样。这是他在战场上得到的战利品,当然除了这把剑,还有敌人的十颗人头。十颗人头腐烂了,被他咚地一声丢进河里了,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这把黑不溜秋的剑。这一天在天黑暗之前,他到屋子里洗了洗手,把手上油腻都洗干净,再用水好好的擦了把脸,把脸上的肉渣渣都洗了下来。他从里屋里走出来,然后和专甲打了个招呼,转身就向外面走去。 无名和专甲打招呼的时候,专甲手里正拿着一把锋利无比的剔骨刀,正在悄无声息的剔着骨头上的肉。他听了无名的话,木然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什么话。无名向他挥了挥手,他就咕噜了一句什么话。这话说得很拉巧,以至于无名根本就没有听清。 其实他说的是“都想要做大事业,那么谁来杀猪呢?”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当时没有人帮专甲解答这问题。咕噜完这一句话之后,专甲就钻进了自己的屋子里,外面的人就看不见他了。无名看着专甲进到屋子里后,转过身来就快步往外面走去。无名行走的速度极快,一会儿光景就走出好远。这时候专有却兔子一般从屋子里跑出来,像一把黑色的箭一样向无名的背后射过去。 他一边跑跑,一边喊:“无名大哥,你干什么去?你等等我呀!” 无名听见专有的喊声就停住了脚步。转眼之间专有就跑到了无名的跟前。 专有说:“大哥,你干什么去,我爸说你不想杀猪了,你想杀人了是不是?!” 无名听了就笑起来,他拍了拍专有的脑袋瓜子,说:“你才多大呢,知道什么啊?” 专有听了无名的话就急了,说:“你要能杀人,我也准行。” 第 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0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0 章 无名听了,就说:“好,等你长大了,我们一起干大事业杀敌人去!” 说过之后,无名迈开步子,就快步离去了。专有静静地看着无名的背影,发了好一会儿呆,才悻悻离去了。 15史官江石 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必须提到一个叫江石的人了,不然故事就进不下去了。对于史官江石的描述,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我只能告诉你们他曾经的身份是淹国的一个史官。 江石的父亲是楚国人,原来是楚国的官员。楚,在当时是一个伟大的国家,疆土辽阔,国力强盛,影响深远。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楚王要杀他们,就逃了出来。按照现在的标准来判断,江石他们显然是属于外来人口,是“三无人员”,好歹那时候城市刚刚出现不久,管理者还没有来得及对城市人口和非城市人口进行准确划分,因此他们逃奔到淹国的时候也没有遇到什么大麻烦。 几十年前他们从楚国逃出来的时候,江石还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当时他歪着脑袋问父亲:“父亲,咱们为什么要逃呢?”父亲当时没有说什么话,只说小孩子不要多问,长大了自然就知道了。父亲的神色很是凝重,听到父亲的话小孩子江石就不敢再问了。 对于几十年前的那一场大逃亡,江石记忆中就会突然涌现想出那场漫无边际的雨。那一天他们坐在马车里,雨就一直下,白花花的水从天上掉下来,就像天已经塌下来了一样。当时和他们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他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史楚楚一家人。楚楚是他青梅竹马的朋友,她的父亲史无物和他的父亲江大成也是好朋友。他们在楚的时候都得罪了楚王,楚王要杀了他们,为了活命他们就决定逃跑。当时他们两家人从都城里慌里慌张逃出来的时候,几乎什么都来不及带,只带了一些轻便的衣物什么的。两家人准备了几辆马车,大半夜里从都城里悄悄出发,一路上马不停蹄,一直向南狂奔。 逃亡的日子一点都不好玩呀,那时候正遇上江南的大雨天气,一路上大雨下个不停。大人们也整天愁眉苦脸的阴沉着脸,只有他们两个小孩子叽叽喳喳像鸟儿一样叫个不停。马车向不知名的地方一路向南狂奔,积雨的云层黑沉沉的,以极低的姿态飘浮着,就像在他们头顶上飘浮着一样,触手可及。 江石和史楚楚坐在同一辆马车上,看着车窗外的山峦景物向后面快速地掠过去。雨点不时从车窗外打进来,打在衣服上,打在脸上,湿漉漉的。他们两上小孩打闹着,争先恐后地想在彼此的脸上抹一把,把水抹干净,结果把脸抹得更加湿漉漉的。他们先是感到有趣极了,时间长了之后也没劲了,他们就问大人们究竟要到什么地方去,这样没日没夜地狂奔算什么事儿呢。但是没有人回答他们的问话,马车只是没日没夜地向南一路狂奔,然后越过几条大江大河,最终到达了一个叫淹的国家之后,他们认为安全了才停止下来。 他们就在这个叫淹的国家里落脚下来。 淹国不是自己的国家,这是江石很久之前就知道的。长大之后,江石就明白了当时父亲他们为什么要逃。因为别人要杀他们的头,如果不逃的话,自己的人头就会落地。还有什么比人头落地更可怕的事情呢?所以他们——要逃。他们到达淹国之后,就停止不前了。江石和史楚楚两个人的父亲在楚的时候都是在朝里做官的,学识极其渊博,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老淹王的重用。那时候淹国地处东南沿海,山林茂密,河道纵横,经济很不发达,在外人看来仍是蛮荒之地,现在有从文明国家的人逃到他们国家避难,他们正求之不得。 到了淹国之后,老淹王先是让江石的父亲江大成教太子读书。太子当时年纪尚小,不甚懂事,这太子长大后就是后来的小淹王了。那时候江石的父亲教太子读书认字,学习文化和做人的道理。有时候也把自己的儿子江石带进宫里去,陪太子一起读书,见见世面什么的,这是有点以权谋私的行为,好歹这小太子从小关在宫里面也无聊得很,现在有人与他相伴读书和玩耍,他正求之不得。因此,实事求是地讲,江石和现在的淹王是同窗关系,这一点不言自明。太子长大了做了国君之后,江大成年纪大了,眼睛花了不再教太子读书识字了,小淹王就让他做了一个太史令的官,也就是写写历史的官。 官是小官,并没有多少油水可捞,但是很清闲,生活好歹也有个着落。父亲死了之后,江石子承父业,理所当然地继承了父亲的工作。淹国史官江石的工作基本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负责管理宫里书简的制作。那些竹简、木简什么的制作好了之后,就存放在宫里专门的库房里,宫里什么时候要使用的时候就可以随时取出来用。那时候竹简木简还是一种贵重的物品,一般人家里根本买不起。比如说江石他就买不起。他要使用的时候,就到宫里的库房里去领,因为是工作所需,这个时候不会有任何问题,他领用了多少,就专门有人造册登记。比如拿一捆画一个圆圈圈,拿两捆画两个圆圈圈。也不知道江石到底领用了多少,总之到了最后帐簿上都画满了圆圈圈,就像一个个眼睛,或者说像一个个鸡蛋一样。而更多的时候,是他自己经常要写一些杂七杂八的文章,比如记述一些私事,或者一些奇思妙想什么的。这些无疑都是些私活,这个时候他再到宫里的库房里去领,显然就不太合适。遇到这种情况他就到竹简制作的场所里去,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就从堆得老高老高的一堆堆尚未完工的竹简木简中抽出几捆来,然后夹在自己腋下偷偷拿出来。按照宫里财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显然是以权谋私的行为。但是这档子事归根到底也是由他负责的,所以即使别人看到了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只当没看见。况且后来有一个先生说窃书不能算偷,以此推论洒石他偷偷拿几捆竹简出来就更不能算偷了。 江石工作的另一个方面,是把整个国家里发生的重要事情按时间顺序记录下来。他自己认为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人家未必这样看,这从国家给他享受的待遇中大体可以看出来。例如当时大一点的官,他们享受的待遇就是出入有车坐,天天有肉吃,还有国家专门分配的男女奴婢供享用,风光得很呀。而江石所有的俸禄是每个月到指定的地方去领取一石大米,五斤牛肉,外加一个帮他磨墨听他使唤的小斯。这就是他作为一个史官可以享受的所有的待遇了。 江石经常这样想,这是什么鸟待遇呢! 但是想归想,他并没有更多的举动。他还是写他的书。给他使唤的小斯是个不明事理的少年,刚满十五岁。小斯就是小斯呀,腿脚和脑瓜儿都比他机灵了许多,江石根本管不着他。因此早上等他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他早就兔子一样跑得没有影子了,只剩下书桌上一汪小斯早已磨好的墨水往外渗透出一股股墨香,映照着他脸黄肌瘦日渐苍老的面容。 小斯跑掉了之后,待他白天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可以陪同他,他就只好一个人在城里的大街上转来转去,走到哪算哪,野狗一般四处乱窜。看到有意思的事情,他就会从裆下掏出一根狼毫大毛笔来。这是有点生猛的动作。这个动作的姿势是从裆下自下而上,看起来颇不雅观,如果不注意看就会产生一种错觉,会误认为他冷不防从裆下掏出来一根毛茸茸的大阳物来一样。 这大狼毫其实就是他的阳物。 江石的阳物此时其实早已经没有了,他的裆下光秃秃的,只有这一根大狼毫。除此之外,一无所有。他的阳物很久以前被淹王割掉了,那时候他还很年轻,正是整天想着要放炮的时候。他正整天想放炮的时候,淹王就阉割了他的阳物,因此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也说明想放炮和能不能随心所欲地放炮并不是一回事,应该得到大家的重视。淹王阉割他阳物的原因极其简单,就是有一天他勾引了他极其宠爱的一个妃子,因此,他要割掉江石的阳物。按照淹王的说法是一个换一个,他割掉他的阳物并没有占他便宜的意思。问题是淹王有很多女人,而江石的阳物却只有一条,割掉就没有了,因此说到底还是很不划算。但是因为他是大王,他硬要割掉他的阳物他也没有办法。江石只是淹王手下的一个小小的史官呀,即使有一天大王心血来潮想要砍掉他的脑袋也会是如此简单,就像砍掉一个蚂蚁的脑袋那样简单。这是一件悲伤的事情。 想到这一档子事情的时候,江石就有点伤感。他会想起许多事情。比如想起多年之前逃忙时的情景,比如自己青梅竹马的朋友楚楚。还有阉割掉他阳物的小淹王。但是想到最后他就不再想了,丢他妈了。 前面说过在江石很年轻的时候,他和淹王曾经是无话不说的哥们。他们在他父亲江大成的指导下一起读书识字做游戏什么的,他割掉江石的阳物之后,江石就逐渐疏远了他。当然,这是指精神上的疏远。淹王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他还得屁颠屁颠地跑到他跟前去,一笔一划地记录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然后再用绳子串起来,存放在专门的房间里保存起来。 当然淹王割掉他阳物的时候,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江石再犯不着生气什么的。家伙都已经没有了,这一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前面已经说到,遇到让江石激动的事情的时候,他就会情不自禁地把他的大狼毫从裆下自下而上地掏出来,这是很有趣的事情。这个时候他的样子有点像是上了岁数的老流氓,经常把一些小姑娘吓得妈呀妈呀地叫起来,然后落荒而逃。看到小姑娘们从自己身边跑开去,在洋洋得意中他就把那枝大狼毫尽力往口里伸,先在舌头上沾一些口水,弄湿,再顺时针翻转几下,逆时针翻转几下,然后再从口里抽将出来,就在烘干的竹片上涂画起来。 这个动作总的来说江石做起来极其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很成功。 那时候专门用来写字的竹片木片称为简。因为制作材料的不同分为竹简和木简。竹简的制作比我们想像的要复杂一些,首先得先把竹子削成一片一片的,然后在火上烘烤。烘烤的时候火不能太旺,太旺了容易过火。在火上烘烤的时候,竹子里面的水份就会慢慢渗出来,附着在竹片的表面上,就像人身上的汗珠珠一样。擦去竹片上的那些水珠珠,再用火慢慢烘干,就可以用来写字了。那时候竹片的长短也是不一样的,大都因材而异,但竹简的长度也并非都各不一样,一般说来有几种比较统一的尺寸,有一定的标准,例如长的一般是二尺八寸,短的通常就是八寸,再短的就很少见了。长的竹简一般用来记录正儿八经的历史,短的竹简一般用来记录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这一般说来也是有规定的。 作为一个不受别人重视的史官,注定了江石的工作不会太忙。那时候人们还没有意识到史实的重要性。因此,只有江石认为重要的事情他就记录下来,他认为不重要的事情一般可以就此略过,很少有人会因为这类问题和他纠缠不清什么的。有时候江石也进到宫殿里去,去见证一些大事。这时候他的工具仍然是那支大狼毫和那些长度几乎千遍一律的竹简,不同的是他面对的那些人,都是些有权有势有身份的人。 面对这些人的时候,他一般很少说话。他让他们在说话,他只伸长自己的耳朵注意听,捕风捉影,不漏过一丝信息。他们说过之后他就把他们说的话都原封不动地记下来。有的时候他们也会说错话,人都会说错话,不管是故意的,还是非故意的,总之等他们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们就会朝江石使眼色,或者干脆就张开嘴露出一口大金牙对着他说:“这一句不要记,略过!”但是他还是会不声不响地如实记录下来。他知道有些人因此对自己很有意见,但是江石还是不怕。他怕什么呢?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这样做,在他们把他的脑袋砍下来之前。春秋时期掉脑袋的史官真不少呀,他们坚持真理不畏强权的精神鼓舞了江石,越发坚定了他要做一个好史官的决心。 但是,不管怎么说江石的工作还是太自由了,每个月他只需把自己记录下来的竹简用绳子串起来,这个时候这些竹简的称呼发生了改变,不再称“简”,改称成“策”了。把竹简串好之后,他就会叫人把这些“策”抬到淹王跟前,交给淹王看一看。这时候淹王会花上大约一刻钟的时间对他最近记录下来的东西看一看,然后再把那些竹简一古脑地丢给他。 他通常会说:“啊哈,江石,快点把这些东西给我装起来!”听到这句话,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些竹简木简都一古怪地装进一个特制的大箱子里,然后叫人抬走,抬到一个专门用来存放史书的房间里,分门别类的进行保存,以期永远不朽。 对于江石记载的东西淹王很少发表意见,原因之一是他曾明确要求江石要如实记录社会生活中的大事件,不得随心所欲地增删史实,篡改是非。这是金口之言,江石一激动就相信了。虽然江石对淹王一度很有意见,有一肚子的意见,但是这句话却让他很受用,突然打动了他的心。这也是为什么淹王阉割了他的阳物之后他仍然为他做事的原因。他知道自己记下来的东西,就是后人所说的历史。而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这是他的工作,所以对他很重要。 二千多年前的一个傍晚,在太阳落山之前,史官江石从自己的房子里走出来,裆下吊着一根毛茸茸的大狼毫朝外面走去。这时候火红的太阳寂寞地挂在西边的城头上,点燃了天边的云彩。 16淹国公子 前面说到史官江石在太阳落山之前就从自己的房子里走了出去,他是准备向淹国的二公子属进言的。这一天公子属的寓所门前刚好发生了一件事情,结果被他碰了个正着。他发现有人在公子属门前闹事。 事情还得从淹王的两个公子说起。前面已经提到过淹王有一个公子名叫属,按年龄排下来属是淹王的二公子。淹王还有一个公子名叫田,人们都称他公子田。公子田比属大三岁,按照当时世袭制度的规定,理所当然地他就是淹国的太子了。 公子属自小喜欢安安静静地读几乎没有什么其他的爱好,从小到大他到底读了多少书没有人知道,总之,走在大街上,人们经常看见公差抬着几只大箱子。大箱子里面装的都是书简,大箱子的后面就跟着公子属一行人。公子属好像非常乐意让大家知道他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一个读书人,除此之外其他事情他都不喜欢张扬,很低调,长大之后倒是多了个喜欢广交朋友的爱好。这几年来他广交朋友的结果就是他在自己的寓所里养了许多客人。 公子田做事却不太一样,他个性张扬,喜欢很多东西。只要是有趣的东西,比如华美艳的服饰,漂亮的女人和陈酿的美酒等等,他都喜欢。平时没事的时候他喜欢穿着艳丽的服饰在城里四处走动,只要他走到哪里,人们都跟着他,像苍蝇一样追逐着他,就像现在的歌迷影迷们疯狂地追逐那些亮丽的影视明星一样。他的言行举止非同一般,一度领导着城里的流行时尚。与属不同的是他不养客人,他在城里开了几家妓院——妓院里养了很多女人。 前面说到这一天江石跑到公子属的府上去,就是要向公子属进言的,他要向他说明作为淹国的公子大肆招纳客人的利和弊,在这之前他已经向公子田说过了在城里大开妓院的利和弊。 那天他到公子田府上去的时候,他刚把自己要说的话说完,公子田就笑着对他说:“江石先生,你自己放不成炮也不让别人放放炮吗?” 这是什么话呢?听了公子田的话,老头子江石先是感到有点郁闷,没有来由的郁闷,后来他脑门一亮,就像脑门上霍然洞开了一个天窗一样,有光线突然照进来把他全身透了个亮。他意识到公子田的话很有意思,有很多哲学的意味在里面,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他一激动就从裆下掏出自己的大狼毫来,准备把公子田的话语原封不动地记录下来。看见江石掏出自己的大狼毫,公子田就有些慌了——这说明他心里可能真有鬼呀。这时候公子田就赶紧对他说:“这一句你不要记录,略过!” 江石听了他的话,就仰起脑袋来哈哈大笑,他说:“否,我偏要记录!” 公子田听见江石这样说,知道他这是来真的了,就立马放下了太子[[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的架子,跑到他跟前去,用手拉住他的衣服,先是苦丧着脸叫他不要记录,说自己好呆还是太子呀,胡说八道的话记录下来后来的人看到了不是胡扯蛋吗?说过之后就要动手抢他的大狼毫。这是死缠烂打的下三滥招数。江石见得多了,所以丝毫不为所动,他一个转身就跑到了公子田的背后,然后极快地伸出手拉住了公子田的衣服。公子田被江石拉住了后背的衣服心里着急但一时转不过身来,江石乘机就从裆下掏出自己的大狼毫,在他大白大白的衣服后背上画了一个墨黑的大王八。 公子田见状很是生气,江石画他的大王八让他生气啦,他一生气也叫人赶快去拿一根大狼毫来,也要来画江石的大王八,江石见状三十六计走为上,就跳起来大笑几声,兔子一般放开两条腿跑开了。 前面说到江石在太阳落山之前跑到公子属的寓所里去,前面还说到他跑到公子属的寓所跟前去是要向公子属进言的,他只是想对公子属说说关于养客人的看法,并没有别的意思。但是那天公子属的差人王八拦住了他。 王八是公子身边当差的,平时不离公子左右。这天他警惕地注意着江石的动向,观察他的一举一动,提防他会不会做出很突然的事情来。江石想,我才不会做出什么突然的事情来呢。但是想归想,由于王八的阻挡,毫无疑问使江石想向公子进言的意图落空了。 差人王八不让他进去,他就惆怅地在公子的寓所外面走了几个来回。在走到第五个来回的时候,这时候他突然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吵闹之声。吵闹的声音很大,屋子里面的公子属显然也听到了外面的吵闹之声,因为不时有几个特别高亢的音节跳跃着翻滚着在风里飘荡进来,进入江石的耳朵里。江石能听到,公子属不可能听不到。果然,不一会他就听到了里面有人喊了一声:“王八,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果然是公子的声音。江石知道这是公子属的声音。王八听见公子叫他,就赶紧跑进去了,江石只听见王八说:“公子,外面好像有人打起来了,要不要小斯去看一下?” 一个声音说:“你去吧。快去快回。”这是公子的声音。这时候王八可能想起了江石要拜见公子的事情,稍后江石又听见王八的声音说:“公子,写书的江老头在外面想见你呢。” 后面的声音,江石就听不到了。就这样过了一会,只见王八兔子一般从屋子里窜出来,跑得极快,在跑过江石面前的时候,就用手朝江石示意了一下,意思是他可以进去了。得到王八的示意,江石就朝里面走去了。走到门口回头再看时,王八已经撒开两条大腿欢快地跑出去了。 江石慢慢进到公子属的屋子里。屋子很宽广,装饰极其华丽。公子属站在窗前背对着门口,留给江石老头的是一个背影。 公子沉默不语,他就慢慢地踱到公子跟前。他在心里思量着自己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才不至于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或者把复杂的问题搞简单,这两种错误都不能犯。 他站在公子面前站了好一会,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他不知该如何开口了。 第 1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1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1 章 公子看见他不说话的样子,就有点不耐烦了。他说:“江石先生,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公子的话的另一种说法是:“江石老头你有什么屁就快放吧!” 听了公子的话,江石一紧张就更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话了。这段时间里他的睡眠不太好,夜里老是失眠,记忆力衰退得极快,一眨眼的功夫他就会忘记自己要说的事情。这是有点可怕的事情。他知道这几天公子属也正心烦着呢。因为淹王再过几天,就要立公子田为太子,把位子传给公子田。公子田是公子属的兄长,行事一向特立独行,并且一向与他关系不太好,这在宫中已是公开的秘密。如果公子田当上了国君的话,属的处境就会很不好,这是不容置疑的,搞不好会掉脑袋。很久以前,公子属就在自己的院落里大养宾客,招纳各方人士,暗地里也是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而考虑的。 但是那天江石终于说话了,他说:“公子,你这样大张旗鼓地养客人,影响不好呀。” 公子听了他的话,就说:“你这话怎么说呀?” 江石正要回话,这个时候王八那小斯就慌里慌张地跑进来了,一进来就打断了江石的思路。王八上气不接下去地向他报告外面发生的事情。江石听了好一会,才明白王八所要表达的意思。原来外面有一个面目可怖的男子,口口声声要见公子,门卫不让他进来,就闹了起来。那个不名身份的男子冲撞门卫这还不算完,见有人阻挡他,就从胯下抽出一枚乌黑发亮的长剑来。长剑出鞘寒光闪闪,带着一股杀气,挥舞起来所向披靡,无人能敌。王八最后就说:“那枚剑乌黑发亮黑不溜秋的,带着一种邪气,就像是传说中的越人剑!” 王八问:“公子,你说怎么办?” 公子属听了王八的报告,就知道来了一位脾气很大的侠士。前几天他占了一卜,卜上说将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客人会来投奔他,现在果然见分晓了。他朝王八摆了摆手,意思是叫他不要说了,他自己自有分寸。他整了整身上的衣裳,转身就朝外面走去。这时候公子属的其他随从张三李四等一干人拦住了他,说外面的人来者不善,公子轻意去见恐怕会有危险,万一发生意外,如何是好? 公子属大笑起来,说:“天下英雄都知道我这里客人很多,不问出处我皆以礼相待,平日里与人无冤无仇的,我害怕什么呢?” 随从等人见公子执意要去,就没有人再说什么,只是着人暗中多加防备,跟随着公子属来到了大门外。江石眼看着他们往外走,自己也跟着他们向外面走去。一会儿就来到了大门外。众人一看,果然看到一个铁塔般的男子立在外面,口里叽哩咕噜说着什么话,一时间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是那人手里的那一枚乌黑发亮的长剑,无论怎样看却是货真价实的,闪着冷兵器时代的璀灿光芒。此时那人正和门卫相持不下,一个要进,一个不让进,一场打斗转眼就要展开了。公子看到那男子,脸上就露出了笑容。他向前快走了几步,先是喝住了自己的门卫,然后转身就向那男子走去。门卫听到公子的声音很快退下去了,那男子看见有人向自己走来,也很快就停住了手。 公子属向那男子行了一礼,说:“不知道客人口口声声找我有什么事?” 来人听了公子属的话,就扔掉了手中的长剑。长剑着地叮当一声,碰撞出几颗火星,转瞬即逝。他也赶紧回礼道:“在下无名,久闻公子大名,特来投靠公子,无意中冲撞了公子的人,正不知怎么办才好?” 公子听了大笑,说:“门卫有眼无珠,该死该死!” 公子走上前,握着无名的手,又亲热地说:“兄弟你我一见很是投缘,咱们不打不相识,你如果不嫌弃,就可以在寒舍住下来,一日三餐粗茶淡饭断然是不会少的。” 无名听了公子的话,正中下怀。此时他从专有的屠宰店里走出来,也正要投奔他呢,听了公子的话他就不再推辞,再次谢过公子,就和公子属一起向里面走去了。 江石看着他们快步走进去了。这一次他没有跟着他们进去。他只目不转睛的朝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瞅。那剑黑不溜秋的,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是却带着一股杀气。他越瞅越激动,他想那真是一把好剑呀。他一激动,就禁不住从裆下掏出自己的大狼毫来,先伸进口里,在舌头上翻转几下,然后就在竹简上写下了几个墨黑的大字。 男人无名从专甲杀猪的屠宰肆里走出来,告别了杀猪的生涯,成了公子属门下的食客。公子属见无名是一条汉子,也很是高兴,很快着人为无名开了一间上好的房间,又让人领着去到浴房里好好沐浴了一番,再着人取来干净的衣裳和鞋袜,给无名穿上了。无名穿着鞋子先是感到不舒服,感到有一种没有来处的压迫感,全没有以前光着脚丫子踩在地上来得舒坦。他从小到大都光着脚丫子,小的时候连带也光着屁股,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好。但是他在公子客舍里眼看着别人都穿着干净的衣服,一律都穿着鞋子袜子什么的,如果自己不穿鞋子光着两只大脚丫子的话,就会显得很特别,别人就会笑话自己,自己就会脱离群众。而脱离群众显然是不对的,这是不太不小也是一个问题,这道理现在连小朋友都懂。无名左想右想,他也就咬咬牙穿上了。 穿着鞋子的无名就在公子属的客舍里住了下来,这时候他不再赤脚了。对于无名的人生来说这显然是一件大事,值得大一笔,但是对于整个故事来说,显得有点微不足道,因此不再赘述。 无名就在公子的客房里住了下来。公子的院落里到了晚上,灯光亮起来的时候,客舍里人声鼎沸,热闹得很。公子带着无名和其他各色人等相认了。大伙都客客气气的,除了说一些不痛不痒的套话之外,也没有什么更多的话要说。 男人和男人之间还有什么费话好说呢?无名是一个战士出身的人。他不会说话,更不要说拍什么人的马屁了。因此他与他们有点难于交流。和大家见过之后,公子又叫人备了好酒好菜,在自己一间宽敞的房子里请无名喝酒吃饭。公子属几年来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有一个新的客人进来,他都要亲自设酒款待一番。这样的做法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与客人建立感情,二是从中可以发现客人的品性,为成就自己的大事作准备。公子属显然不是一般的人。很久以前公子属的心里就有一个伟大的梦想。一个不能和外人道的梦想。他希望自己的梦想有一天能够实现。 无名此时显然不会关心公子属有什么伟大的梦想。他只是感到肚子饿极了,再不吃饭肚子饿得就会不干了。因此就餐的时候公子彬彬有礼地邀请无名入席,他就不再客套,听到主人的招呼就立马在桌子的一边一屁股坐了下来。公子见状笑了笑,并不介意 ,就在桌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 公子的食舍很大,华丽无比。除此之外,旁边还有衣着艳丽的乐女若干,皆是千娇百媚的二八少女,她们捧着许多奇形怪状的乐器,一起吹萧鼓瑟的时候,声音就高高低低,抑扬顿挫,很是动听。无名和公子属两人相向席地而坐,就有很多侍者走上前来侍候。侍者把酒具一一摆好,然后酒菜一道道端上来了。一时间斟酒的斟酒,上菜的上菜,很是热闹。无名长这么大,从未受到如此款待,心里对公子很是感动,但是他不会花言巧语,心里的感动说不出来,就只好频频地把杯子举起来,一味埋头喝酒,把自己喝得满脸通红,烂醉如泥,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第二天无名醒过来的时候,红通通的太阳已经老高了。他起来吃过饭,还喝了一点酒,然后就无事可做了。其他的客人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气氛很是热烈,只是无名很久以来就自己一个人过日子,与敌人打交道的机会很多,与朋友打交道的机会很少,只会喊打喊杀什么的。无名不善言辞,因此和他们难于交流,在这么一个大院落里,人家都在忙着吃喝玩乐赌博聊天做游戏,只有他一个人呆在院落里无所事事,这时候他心里就老是觉得慌,第二天转眼也就这样过去了。 到了第三天,酒醉饭饱之后,好不容易挨到天快要黑下来的时候,他就有点受不了啦。俗话说饭饱思淫欲,这个时候他就想起了妓院里的女人红花来。想到妓女红花的时候,无名的心里就激动了一下。他甚至伸出了自己的双手。那天晚上这双粗糙无比的手曾经在一女人缎子般的皮肤上滑行。呵,那是怎样的一种皮肤呀。那是怎样的一种滑行呀。他被那个女人彻底地征服了,被她的肉体征服了。然后他再反过来征服了她。这是一种双向的征服。是她的身体唤醒了他他的作为男人的所有寂寞,所有欲望,那天都被她点燃了。在最后他们相互征服,然后在死一般的快感里他们彼此找回了自己。 想到红花的时候,他就站了起来,在天黑暗之前朝外面走去。在走到门口岸的时候,这个时候有人叫住了他。他转过头来就看见了公子属。公子属脸带微笑,看着他,这是一种亲切的笑。一种男人兄弟般的笑。 公子问:“兄弟出去干什么呢?” 无名就说:“去找一个女人!” 【这话多么像无业者刘二同志说过的话呀。那时候刘二同志失业之后居住在市郊的一处出租屋子里,整天光着膀子无所事事,遇到想放炮的时候就从黑暗的房间里窜出来,然后向外面走。这时候他的房东就会突然从一个地方钻出来,把他叫住,问他:“刘二,你出去干什么呢?”刘二就会说:“我去找那些女人,我要干她们!”这时候房东就会窜过来,在刘二屁股上来一巴掌,把刘二打得狂奔起来。】 公子听了无名的回答,就笑了起来。这个时候无名脸上有点发烧,他感到有点不好意思了。他向公子打了个招呼,就向外面走去了。 无名走在城里的大街上,此时阳光仍明晃晃地,耀眼得很,是大阳落山前的那一抹最后的灿烂。无名在大街迈开步子走起来,那把乌黑发亮的长剑斜挂在他后胯上有节奏地拍打着他的屁股,发出有节奏的声音,就像某种乐器一样,极其动听。他发现人们都往他身上看,就觉得很是奇怪,心里开始有一点不舒服。后来他发觉脚上也很不舒服,全然没有光着脚丫子踏在地上来得舒服,这显然是鞋子的问题,与别人的注目无关。他越走感到越不舒服,就蹲下身来啪啦一声把两只鞋子扒了下来,啪地一声扔在路边上,那两只鞋子像两只死老鼠一样卷起一股灰尘,耷拉在路边,没戏了。 腿脚上没了鞋子的束缚,他觉得舒服多了。他越走越快,甚至像飞起来一样,一会儿光景,他就已经光着两只大脚丫子站在了妓院门前了。 17小年无良 对于那天晚上妓院里发生的事情,一直流传着不同的版本。按写书的江石老头知道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那一天,在天完全黑暗之前无名就来到了城里最大的妓院春香楼妓院门口。他先在门口张望了一会,没有发现自己要找的女人红花的影子,就抬脚向里面走去。从院子里刚进到里面,还没开口,就有一个打扮得娇艳如花的女人扭动着屁股迎上来,一边走,一边说:“哟,客官你来了?” 此时妓院里的灯光有些昏黑,无名以为遇到了熟人,瞪大眼睛仔细看那女人,发现却是自己不认识的。他就有点失望地说:“我来找一个女人!” 那女人听了就亲热地说:“好呀,好呀,那么你找谁呢?” 无名仍是说:“我找一个女人!” 这时候他不知道红花叫什么名字。如果他能说出红花的名字来,或许就可以避免后来事件的发生。当无名把“我要找一个女人”这句话重复地说了五、六遍的时候,这个时候那个女的就有点不耐烦了。她撅着粉嘟嘟的嘴说:“讨厌呀!”然后便自个扭着丰满的屁股走开了。 无名见没有人搭理自己了,心里感到有些许的失落。但是他知道自己要找的女人是红花,所以也并不介意。他就径直走到客房门前,推开一个个房间的门来寻找红花。 房间里的灯光仍是暗,所以模模糊糊地看不清楚,只要看见有人,他就跑到跟前去看。瞪大着眼睛使命看,你想这是什么事呀,当时正是傍晚时分,有很多等不及的客人已经开始赤膊上阵和姑娘做事了呢,无名的突然闯入搅乱了他们的好事。他们看见有人跑到自己床跟前来,都惊叫起来。他们都惊叫起来,声音一个比一个大,不一会整个院落里都是男女惊叫起来的声音。啊!啊!啊!他们一起呐喊起来的时候声音很大,极其壮观,响彻城市上方的整个天空。 无名顾不了那么多,他只管一个房间挨一个房间地找过去。他正在为找不着红花着急的时候,这时候迎面跑来了几个男的。这几个男的显然都来者不善,手里都操着家伙,走上前来就挡住了他的路。 前面说过这妓院里有两种人是必不可少的,一种是姑娘,一种是护场子的。现在出现的就是护场子的。 无名看见有人拦住了他的去路就有些恼火。他说:“我来找一个女人!” 一个男的听了无名的话,二话不说抬起腿就踢了过来,一边口里大骂:“鸡巴,找你妈呀!” 无名见状,二话不说就从胯下抽出自己的长剑来,那个人的腿转眼就断落在地上了,红色的液体流了出来。其他的几个人见自己人吃了亏,就一起拥了上来。这一架打得很大呀,刀光剑影之中,几个人从楼下打到楼上,再从楼上打到楼下,楼板都砸穿了无数,连带地砸烂了无数的桌子椅子和酒瓶子。还有很多人断了胳膊缺了腿,光是盘点掉在地上的部分就可以组装出几个大完人出来。 妓院里一时闹翻了天一样,混乱得很,在动乱中那些妓女嫖客都妈呀妈呀地跑的跑,躲的躲,转眼就跑得没影儿了。总之这天晚上姑娘的小费和开房费是不用付的了,客人们打的是明符其实的霸王炮。 无名那天和那些护场子的打起来,砍翻了不少人,他一边打一边走,眼观八路,耳听四方,终于在一间漆黑的房间里找到了红花。红花站在黑暗里,身上赤条条的没穿衣服。这个时候无名顾不了那么多,拦腰抱起红花倒背在身上,就像以前背了一个大麻袋那样,大步就跑了出来。 无名把红花背在身上,一路狂奔,向公子属客舍的方向跑去了。 无名倒背着红花回到公子属的客舍的时候,得到了众人的注目。这时候他又遇到了一个问题啦,红花是一个女人,红花怎么办呢?正在为难的时候,公子属的影子就出现了。他先是看见了红花,此时红花的头发像是一种奇异的水草倒挂下来,轻轻地拂在无名身后,引人注目。然后公子属就看到了无名。 无名向公子说明了事件的整个经过。公子听了暗叫不好,他知道那妓院的主人是谁,心想你要女人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偏要到那种地方去抢女人呢?但是想归想,公子表面上却也没说什么话,只说天不早了,大家就早点上床睡觉吧。无名听得公子如此说,就谢过公子。他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事要做了,就一把抱起红花,转身就进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在众人暧昧的哄笑声中,无名怦地一声关上了自己的房门,那些人就没戏看了。 第 1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2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2 章 无名和红花两个人本就干柴烈火,两个人呆在一起这下没了什么顾虑,很快就脱得赤条条的,搂抱着上床再一次男欢女爱了。 无名闹事的春香楼妓院,正好是公子田全额投资的,说到底春香楼的主子就是淹国公子田。事情闹到公了田身上,这就会有一点问题。城里的人都知道,公子田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你砸了他的场子,他不砍了你的头才怪呢。其实城里有几家大的妓院,都是公子田开的。前面说过公子属养客人,他就养女人。城里其他的一些小妓院,也是条条道道上的人开的。这也就是说城里大大小小的妓院,其实都被黑道白道上的人控制了的,没有来头的人根本就别想吃这碗饭。 公子田开妓院的思想再朴素不过了,他并不是为了给自己寻欢作乐提供方便,而是为了笼络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呀,这是一条多么伟大的道理。公子田知道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人心,因此他就要开妓院。前面说过,那时候城里的旅馆业是国家禁止的,是国家专门控制的行业,目的是害怕无所事事的闲人们都涌到城里来,不利于城市的治安,而妓院却是不禁的,因为妓院与旅馆相比有一些优点,可以疏导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那时候公子田看见自己的兄弟公子属在城里大养宾客,收买人心,明显是要壮大自己的势力,培养自己的亲信,这样做明摆着是要和自己对着干。公子田想:“那个属啊,你明明知道父王要把国家传给我,你这样做,不就是明摆着有一天要和我对着干,要革我的命吗?” 公子田一不做,二不休,明人不做暗事,公子属养客人,他就养女人。两个人的目的都一样,殊途同归,就是要笼络人心。那时候城里的闲人很多,到了晚上没地方可住,就住在他的妓院里,吃饭睡觉陪侍服务一条龙服务。只要有真本事的人,公子田认为日后用得着的人,饭钱房钱酒钱和姑娘的小费都好说,是一律可以免除的。没本事的人就不行了,所有的消费都要按时埋单,不但不能打折,交不起房钱和姑娘小费的话,还要打屁股,重者割耳朵。 所以那时候,大淹国的公子属养客纳士很得人心,公子田兴办妓院也很得人心,彼此不相上下,各有千秋。甚至有一段时间里公子属那里的客人,还偷偷地往公子田的妓院里流动,这是利益的驱动。这说明公子田的妓院甚至更加受到人们的青睐。有人看到这种情况,也建议公子属在城里开一些妓院,和公子田对着干,甚至还写了一个上百斤重的可行性报告(那时候的书写工具是竹简,竹简长短不一,因此只能用斤计)。但是公子属不听,认为堂堂淹国公子开妓院,那是很不入流的事情,别人要笑话,至之不理,这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不少客人都拍拍屁股走掉了,跑到公子田的妓院里享受生活去了。 那时候城里有一句流传甚广的话语,说是这种现象说明人的自然属性战胜了崇高的道德法则。这是人类道德面临的第一次大失败。这就是说人们为了追求欲望享乐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还要道德干什么呢?上古之民的淳朴不复存在,由此可见春秋时期真是一个道德大滑坡的时代呀。有人针对这种情况还专门写了一些文章,就写在城里墙壁上的,漆黑漆黑的大字看起来引人注目,触目惊心,有点像咱文革时期出现的大字报,引导大家专门来讨论这个问题。当然这些文章由于年代的久远,具体文字已经不可考,但是后来出现的那些诸如老子孔子孟子等人却是受益于那样的讨论的这些讨论为他们所有理论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从他们流传下来的文章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当时讨论的一鳞半爪。当然这是题外话,与故事无关,详情不再赘述。 前面说到那一天晚上无名砸了公子田的妓院,很快就有人报告了公子田。公子田先是感到高兴。有人不怕砍脑袋砸他的场子他高兴呀!他说真是好一条汉子呀!真是一条不怕死的汉子呀!你们这些饭桶得想方设法稳住他,千方百计满足他才对,他要什么女人就给他什么女人,他要怎么干就让他怎么干,你们和他顶撞干什么呢?公子田一边叫人跟着他,密切关注那男子的走向,不要让他走丢了,一边叫手下人一有什么情况随时向他报告。公子田坐在自己房子里,激动不安地走来走去,等了不一会手下就有人慌里慌张地来报告,说是那个砸场子的男子后来进入了公子属的客舍里。听了这话这时候公子田就发火了。 他愤怒地骂道:“你们这些鸡巴,原来他是属的人呀,你们为何不早说?!你们早说我就一箭射死他!” 公子田腾地一声弹跳起来,跳得老高老高的,他从墙上取下自己的弓箭,紧接着“啪”地一声抽出一枚利箭来,作出引弓待射的样子。公子发了火,手下的人都不敢说话,害怕公子一生气那箭就会拐了个弯弯往自己肉上钻了。 他们不敢作声,心里却在为自己辩解:“谁知道他是公子属的人呢,不知谁是鸡巴呢!”但是想归想,其实并没有人作声。根本没有人敢作声。 公子田见没有人说话,又骂起来:“你们这些鸡巴,还呆在这里干什么呀,快点叫人去把他抓过来,我要一箭射死他!” 公子说过这番话之后,这时候就有一个人不紧不慢地从人群中闪了出来,悄无声息地就像一条灰色的影子一样。他一边用手捏着自己的鼻子,这是有点怪的动作,一边干咳了几声,然后他就开始说话了。 他说:“公子请息怒呀,这次属的人来闹事,可能是另有原因的,并不是属故意要和我们过不去。即使他故意和我们过不去,我们现在也得让着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我们如果为这一点小事大动干戈,说不定就着了他的道儿了。你要做君主了,他恨不得现在弄出一些事情来坏你大事呢!” 说话的是公子田的军师无良,公子田身边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他出来说话,公子田有时候就听他的。但是公子的气还没有消,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鸟气呢。他就说:“无良,这事你他妈的说完了就完了?你得说我们该怎么办,咱们总不能这样就算了吧?” 无良仍然捏着自己的鼻子,发出几声刺耳的笑声,就像是老母鸡刚生过蛋发出的几声欢唱。他说:“公子,你请息怒,事情当然不能这样就完。我们只待稍等一段时间,等大王把君主之位传到你手里的时候,看他还有什么话说。到时候你就是要他的人头,只怕他也不敢不提着来见你!” 公子听无良这样说,感到有道理,气就消了些。无良是公子田身边的一个人物,原是农村的一个破落户。进到城里走投无路的时候遇到了公子田,就为公子田做事了。 说起无良这个人话就长了。无良的大名原来是叫伍良的,是农村人,按照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就是地道的农民阶级。但是他家里原来还有些属于自家土地的,所以并不是贫下中农。他家里有田有地,还养了一些牲畜,日子也过得也挺滋润的,但是伍良他爹妈不争气,偏偏生了伍良这个浪荡儿。 伍良从小不学无术是出名了的。他从小不想读书认字,认为读书[[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是无趣的事情。他不想读书,就整天想着怎么样去干坏事。那时候书是珍稀之物,买一本回来不容易呀,得托人到城里去买,不然就别想买到。但是父母好不容易买回来的书,每次都被他一把火烧掉了。那些烘干的竹简是易燃之物,一把火烧得干净利落的,他真要烧他父母也没办法,只好由着他了。 伍良不想读书,父母对此毫无办法。他不想读书还挺有理由的,说是那书都是圣人写给圣人看的,一般的人看不懂,看了也没有什么鸟用。他自认为自己不是圣人,也成不了圣人,所以他不读书。 伍良不读书,这样他就有很多时间在外面打架斗殴偷鸡摸狗了。春秋时候的阳光很强烈,他整天在外面偷鸡摸狗的把自己晒得像一个黑鬼一样。那时候伍良的恶行在村里是出了名的,附近人家里什么时候家里少了一只鸡,或者不见了一只狗,还有小儿子什么时候被人打坏了,小孙女被人调戏了什么的,就会径直跑到他家里去讨说法,而这些乱七,还欠了人家不少债务。他以自己的行动终于完成了向一个一个一无所有的破落户的转变。 无良欠了人家的债怎么办呢?俗话说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所以那时候经常有人在村里面堵他,四处找他,打听他的下落,要他还钱。面对那些四处找他的债权人,无良只有逃避。无良在村里整天不敢露面,害怕自己一露面就被讨债的人抓到了,被人打个半死。但是不管无良藏得多么好,隐蔽的技术有多高明,人家都能找到他,把他从草丛里,树林里,或者其他地方赶出来。那时候村里出现了一种有趣的现像,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精彩的追逐场面,那是人们向无良要钱的。这一个场面就像现在警察抓小偷的场面,一个人在青山绿水间飞快地跑,后面跟着一大帮子人,口里不停地喊着:“抓住他!抓住他!” 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呀! 那些人把无良抓到了之后,就先一把掀翻在地上,先让他表演一个狗吃屎。然后人家就问身上有没有钱?什么时候还钱?当然很多时候他身上并没有钱。没有钱还债,人家就会把他捆起来,用绳索捆起来,打一顿。如果过几天再不还,抓到了再打。那时候无良整天被人打得脸青鼻肿的,按这种情况发展下去,看来在农村里是很难呆下去了。 无良对农村生活是彻底地失望了。 无良在农村呆不下去,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就悄悄地向城里进发,来到了城里。这是农村很多破落户的选择,当时很多人就是这样做的。在他们眼里,城市是新鲜事物,城市人口众多,城市物品丰富,城市有高楼,城市有美女无数,有很多机会,充满希望。 怀抱着满心希望和梦想,无良来到了城里。进到城里之后,城市却并没有他想像中的那么美好。无良在城里呆了几天,一时找不到工作,或者他根本就不想工作。更要命的是城里没有旅馆,即使有旅馆他也住不起,晚上无处可去,还经常饿肚子。他在城里闲逛了好几天,脑子里一片茫然。 他想难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城市吗? 这样的城市有什么好呢? 无良在城市里感到了郁闷。有一天晚上,他偶然看见不少人往妓院里赶。从那些人兴高采烈的交谈当中他还得到了一些提示,这些提示包括在妓院里吃饭睡觉睡女人都不要钱什么的。无良听了很高兴。他太高兴了。吃饭不要钱,睡女人不要钱,这是天大的好事呀,就以为妓院是个好地方。无良一激动就和其他人一起跑到了灯火通明的妓院里。 无良到了妓院里,果然才发现城市的好处。这真是人间天堂呀。吃饭不要钱,喝酒不要钱,住宿不要钱,更不可思议的是睡姑娘也不要钱。无良从心底里赞美这人间天堂。他进入妓院的时候,人家问他住几天,他兴高采烈地伸出三个手指。 他的意思是三天! 这三天无良是怎么过的呢?一连三天他就没出来过,整天喝酒玩乐睡女人,到底打了多少炮他自己也记不清了,总之三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到了第四天他要出来见见阳光了,抬脚往外面走,没提防旁边突然闪出一个人来拦住了他,人家向他要钱结帐了。这下他傻眼了。 人家问他:“有钱没?” 他说:“没。” 人家说:“那好,脱裤子吧!” 无良吃了一惊,说:“脱裤子干什么呀?” 人家冷笑一声,说:“打屁股!” 这时候无良怕了。以前在自己家乡农村的时候,他只睡了人家的女人一个晚上,人家就把他打了个半死,现在他睡了人家几个女人三天三夜,这次要打屁股的话还不把自己打死。他四下里看了看,院落四周都有高墙,门口有恶汉,这一次看来逃是逃不掉了。 他就说:“老兄,你看能不能不打呀?” 第 1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3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3 章 人家说:“好,不打也行,你说你会干什么?” 无良一听,会干什么就可以不打屁股,这下自己也许有救了。就赶紧说:“老兄,你不打我屁股的话,我什么都会干。你要我干什么,我就给你干什么。” 这时候无良还不知道,这妓院的后台老板就是淹国的大公子田呀,如果他知道的话,早就把他吓死了。也正赶上无良这斯有运气,这一天正好赶上公子田微服来妓院视察情况,正好听见了他的话。公子田上下打量了几眼无良,发觉无良这斯人长得虽然不怎么样,但看起来却很是机灵的,应该是个人才,是个可造之才,就当机立断免掉了他的所有费用,让他跟着自己做了自己的随从。 公子田果然眼光很准。无良这斯虽然是个不学无术之徒,从小到大也没有读过什么圣人之书,但是心智却是极高的。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书读多了也未必是个好事情。鲁迅老先生就说那些圣人写的书满眼都是“吃人”二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无名没有读过什么书,脑子里就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谋划起什么事情来天马行空,无拘无束,很是机灵。加上公子田不时点拨几下,不良少年无良进步得很快。现在公子田遇到什么重要的事情,一般都会让无良想办法,这时候无良总会不负重望,想出一些别人想不出的好点子来。现在的无良早不是以前的那个浪荡仔了,他成了公子田身边不可缺少的大红人。 前面说到公子田听了无良建议他不要轻举妄动的话,认真地想了一想,认为很有道理。因为再过几天大王就要把君主之位传给自己,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是板上钉丁的事情,自己万万不能因为这一点小事,而坏了自己的大事。想到这里他就摆了摆手,说:“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大家不要再费神了,丢他妈了!”只不过在他心里面,对公子属的怨恨便又像黄河水里的泥沙一样,转眼又增添了几分。 作者:寂寞寞回复日期:20047119:21:19 我以前好像看过一些,一开始是在新浪看的。 作者:江石流回复日期:20047119:22:25 18谁敲响了我的房门 故事讲到这里,就要进入关键情节了。我呆在房子里的模样还是和以前一样。我一般是光着膀子,下半身穿着一条花格子裤衩在光线不足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的朋友王小花依然在学校里教历史,依然和以前一样督促我写文章赚钱,晚上来临的时候她依然和我在那有点肮脏的床单上做爱。 王小花一般早上很早就到学校里去了,大白天里经常只剩下我一个人呆在房间里无所事事。在无聊的时候,我偶尔还会躲开房东的目光,像猫一样迅速地爬到他的屋顶上去。这时候依然有鸟群从某一个角度飞过来,云朵依然保持着某一种姿态,依然像以前一样很艺术化地从我头顶上飘过去。 生活在继续,一切毫无变化。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讲到了淹国的一些事情。 淹国曾经是一个伟大的国家,这一点不容置疑。在后面的故事里我还将继续讲述有关它的故事。但是在讲述后面的故事之前,我要提到某一天早上发生的事情。 这是二千零二年的某一天早上六点钟左右的光景,在太阳升起之前,我的朋友王小花就醒过来了。她也许翻了一个身,或者翻了两个身也说不定。总之,她翻了一二个身之后就醒过来了。她醒过来了,然后她慢慢靠近了我,然后手就伸了过来。她握住了我的下体,突然地握住了我的命根子。 当她的手握住我下体的时候,我仍是迷迷糊糊睡着的,而她轻轻地用手开始在我的私处套弄起来的时候,我就不情不愿地睁开了眼睛。我醒过来了。我知道我的朋友王小花又想做那个事情了。她一直比较喜欢早上做那事情,而我早上什么事都不想做,只想睡他妈的大觉。我不想干那事儿,所以我转过身子,背对着她。我还把她的手取了下来。但是她不干,仍固执地把手伸过来,除非我起来干她,不然她就不干。我没有办法,就爬了起来。我把她压在身下,我的朋友王小花趁机就像蛇一样紧紧缠住了我。 我说,你丫要干,我就干死你。 但是说归说,当早晨的阳光越过窗户旁若无人地射进来的时候,我也突然射了。我的下体很快软了下来。我没法干了。这时候王小花仍在我身下催促我,她仍不满足。她鼓励我继续运动。我说我射了,我不能干了,然后我就从她身上滚了下来。王小花有点生气了。她认为我这是敷衍了事,这是不可原谅的事情。我仍想睡觉,所以懒得向她解释什么,我只迷迷糊糊地说,我才不敷衍了事呢,是我的鸡巴敷衍了事。 王小花白了我一眼,也许两眼,然后她不情不愿地穿好衣服,梳洗了一番然后悻悻地上班去了。我知道事情并没有完,果然晚上回来她就找我的麻烦了。她直截了当地问我小说进展得怎样了。我说不怎么样。然后我把写下来的东西都打印下来拿给她看。她大略看了看,脸就像小姑娘一样涨红起来。她发火了。她说:“他妈的刘二,你写的什么东西呀,难看死了!” 我说:“让我慢慢讲吧,希望后面的部分可以讲得好看一点,有趣一点。” 但是我的朋友王小花并不这么看。她坚持认为我讲故事的方式有问题,就像我做爱的方式也有问题一样,这两者对她来说都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她清楚地知道我要讲述的是春秋时期有关一个公主的故事,但是虽然我讲了这么多故事,出现了这么多人物,但是与公主的故事好像都不相关。这让她感到很恼火。早上她做爱没尽兴原本心里就有火,这一下她看了我的小说更加忍无可忍了。她涨红着脸,说:“刘二,你他妈的是个笨蛋!你讲故事老是拐弯抹角的干什么呢?你要记住,无论如何你得坚持!” 我真诚地说:“你说得对,我是个笨蛋,我没法坚持。我坚持不了!” 说完这一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充满了一些不知来处的忧伤。我想,也许我真的不会讲故事了。不会讲故事,这无疑是一件很失败的事情。现在这个社会,谁故事讲得好,谁就可以得到别人的注目,谁就可以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滋味一点。就是现在的小姑娘找男朋友,也喜欢找会讲故事的。你要是不会讲故事,嗯,她们才不要和你沟通呢。我想,我不会讲故事,我真是失败呀,我这个半大不小的男人怎么办呢。我正在胡思乱想心里充满悲伤的时候,突然有人敲响了我的房门。 谁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想谁会来敲我的门呢?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呀。我们在这个城市里无亲[[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无戚,除了房东隔三差五会来收收房租之外,几乎没有任何人会来敲我的门。我想他妈的真是奇怪呀,我光着身子就跳下了床。我猛地把门打开了,这个时候我就突然看到了我的朋友陈太南。 前面说过,陈太南是我以前认识的朋友。他是一个艺术家,是夜精灵酒吧的主人。那时候我大学刚毕业来到城里,第一个工作就是为一家酒业公司推销红酒。那时候陈太南不但慷慨地接受了我的红酒,还把我当成他的哥们,我把酒源源不断地卖给他,他源源不断地把他认识的漂亮的妞们介绍给我,不时鼓励我和她们快乐交配。这是很够哥们的事情。 我打开门突然地看到了我的哥们陈太南,他的形象让我吃了一惊。此时陈太南披头散发,头发乱糟糟的,两只眼睛通红通红的,就像刚刚杀了人逃出来了一样。他一看见我,就朝着我喊:“哥们,我可他妈的找到你了!” 我一把他拉进来,说:“陈太南,我的哥们,你找我有什么事呢?你怎么能找到我呢?” 陈太南急急地说:“先不问我怎么能找到你,我先告诉你一件事情。” 我说:“你猴急什么呢?难道你杀人了不成?” 陈太南说:“你看我这样子像杀人犯吗?!” 我说:“像,又他妈的不像。” 陈太南说:“这就对了,不是我要杀人,是有人要杀我了!” 我说:“哥们,开什么玩笑,谁要杀你呢?!” 他说:“真的,不骗你的。” 我撇撇嘴,不相信他的鬼话。我才不相信他的鬼话呢。杀人不是杀猪,那能说杀就杀呢。但是我仍然说:“我知道了,有人要杀你!” 陈太南见我不相信他的样子,就急了,拉起我就要往外面走。王小花见状,就跑过来朝陈太南喊:“怎么啦怎么啦,老大,又要带他去你那酒吧泡妞呀?” 陈太南说:“呸,泡什么妞呀。有人要杀我!” 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我知道了,有人要杀你。咱们走吧!” 我拉着陈太南往外面走去。我们刚从楼梯口走出来,房东的影子就从什么地方突然地钻了出来,吓了我一跳。他看着我们不作声。他显然不认识陈太南,所以他盯着陈太南警惕地看了几眼。我看他对陈太南好像不太放心,就对着他点点头,指着陈太南说:“他是我的朋友,是一个画画的艺术家!” 艺术家是一个好听的名头,房东听了我的话,就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走开了。此时他的猪们在猪舍里快乐地喊叫着,正在等待着他提供物质食粮呢。 19夜精灵酒吧 我和陈太南走出来,往城里的方向走去。夜色暗起来,天空开始是灰黑灰黑的一大片,转眼之间就笼罩了整个城市。城里的灯光亮起来,投下五彩缤纷的光影。在向城市前进的过程中,男人女人的身影多了起来,这是城市迷人的时刻。男女调情的声音在黑暗里响起来,此起彼伏,和汽车的马达声交相辉映,和平共处。我和陈太南先是在大街上慢慢地走,向城市的中心地带靠近。后来陈太南就奔跑起来。他奔跑起来了,我感到很是奇怪,我想他奔跑干什么呢?这又不是在大草原上,我们为何要奔跑呢?我就在后面追逐着他。他跑在前面,我跑在后面,我们越跑越快。我们在城市的街道上狂奔起来,许多人看着我们,他们感到奇怪死了。在他们愕然的注视中我们越跑越快,等我们到达夜精灵酒吧的时候,天已经像一个巨大的窟窿一样,已经完全的黑透了。 我们大汗淋漓地跑进了酒吧里,找了一个空着的桌子坐了下来。服务生看见老板进来了,很快就端上酒水来,我们大杯大杯地喝起来。陈太南的酒吧生意一直不错,在我们喝酒的过程中,有许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扭着屁股和她们的男人一起走了进来。他们坐在酒吧里,开始喝酒和调情。夜色渐深,许多男男女女进进出出,从我们眼前走过去世,空气中就飘荡着脂粉和肉体的芳香。 陈太南坐在我对面,神色有点不自然。他不停地喝酒,然后不停地东张西望。陈太南只顾喝酒和东张西望,我对他的表现有意见了。我想他把我引到他酒吧里来,就是这样对待朋友的吗?这算什么事儿呢?待他再次东张西望的时候,我就把他杯子里的酒端过来,然后一饮而尽。 我把杯子“啪”地一声重重地放在桌子上。我说:“哥们,我走了,你东张西望你的吧!” 陈太南听到我要走的声音,就回过神来了。他突然伸过一只手来,按在了我的肩膀上,把我紧紧地按在椅子上。陈太南说:“哥们,你跟我来吧。” 陈太南邀请我去参观他的工作间。 这让我感到有点吃惊。我说:“算了,我不去了,咱们就坐下来好好喝酒说话吧。” 但是陈太南不肯,非要我跟着他走。这是一个多么固执的人呀,我没有办法,就只好跟在他后面。陈太南的画室我从来没有去过,也许他从来就不曾让男人进去过,除了他自己之外。在我的印象中,他只让那些愿意做他模特并且和他上床的漂亮女人们进到那里去,在那里他脱光她们的衣服干她们,然后画她们的裸体画。但是这一天晚上他邀请我到他工作室去参观,这是很奇怪的事情。我想也许陈太南确实遇到了什么问题,他希望我可以帮助他。我当然愿意帮助他,就像以前他毫不吝啬地帮助我一样。 第 13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4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4 章 我轻手轻脚地随陈太南一起进入了他的画室。这是一间不大的工作间,看起来也就四十几个平方米的样子。在进入他的画室之前我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嘴里叨着一根烟,陈太南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在进入房间里的时候光线突然变得暗起来,我感觉到眼睛有点不舒服,这是光线昏暗的缘故。房间里没有开灯,或者说也许根本就没有灯,窗户也被一块巨大的红布遮住了。红布很厚重,像历史一样厚重,光线根本透不过来。陈太南走在我前面,他不转过身来,所以我看不清他的面目。这时候我们都没有说话。光线很暗,只有我的烟头在黑暗里一闪一闪的,明明灭灭,我的面孔随着烟头的闪光也明明灭灭,充满虚构的味道。 我知道自己已经进入了一个故事中,我想退出来,但是已经不可能了。 我终于在房间的中央站定了,这时候我感觉黑暗里突然有无数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盯着我的后脑勺,目光犀利,把我盯得很不舒服。待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我就突然发现黑暗里确实有许多双眼睛,那是女人们的眼睛。我发现墙壁的四周挂满了许多油画,都是女人的裸体画,一副挨着一幅,密密麻麻的,那些眼睛就来自于这些赤身裸体的女人。她们保持着各种各样的姿态,用不同的眼神看着我,姿态优美。我打量着房间的四周,映入我眼帘的都是女人的丰乳和肥臀,活色生香的,看起来很真实。 这些裸体画都是陈太南的画作。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他是一个艺术家。但是他只把女人的裸体当作他创作的对象,他只画女人裸体画,除此之外他不画任何东西。只有一次他偶然的心血来潮要画我的裸体,被我断然拒绝了,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打我的主意,他就一门心思画他的女人画。 他画女人的乳房,臀部,甚至私处,纤毫毕现。画女人的裸体,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是他的理想之所在,就像我的房东梦想着有一天要成为伟大的养猪专业户一样。当然,我对他的画作其实并不怎么感兴趣。我对所有的画作都不怎么感兴趣。他们爱怎么画就怎么画,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我在黑暗里慢慢地移动自己的脚步,有什么东西绊了我一下,我一下跌倒在它上面,软软的,就像女人的身体。我吃了一惊,认真看时却发现是一张沙发。一张腥红色的沙发,双人的,很宽大。后来我就发现这是房间里面最大的道具,或者说背景,即使是在黑暗里,看起来也是多么的张扬。 陈太南曾经告诉过我他有一个嗜好,就是他在画那些女人的裸体画之前喜欢和她们先上床。我怀疑这张红色的沙发就是他们男欢女爱的床。他在这大红大红的沙发上干她们,抚摸她们身上的每一寸肌肤,熟悉她们身体的每一个结构,然后在充满暧昧和欲望的空气中画她们的裸体画。我怀疑这些挂在墙上的裸体画就是这样画出来的。 陈太南默不作声,像一个虚无的影子一样,在黑暗里若隐现。我无声无息地吸烟。我的肺像一个巨大的烟道一样,把烟吸进去,又呼出来。房间里烟雾弥漫,还有暗淡的光线,它们一起对房间里的所有景物进行了虚化,看起来显得更加不真实。我在房间里机械地走动着,在一幅幅女人画前驻足。我的目光漫不经心地从她们身体上慢慢地掠过去,在时光流转中我看到了许多人的影子。这些人有些我是认识的,有些则不认识。这些画上的人物各不相同,没有一张是重复的。我知道陈太南还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他一生中只和同一个女人上一次床,所以他的女人画也不会重复。拒绝重复。所以我看到的每一张画作都暗示着一个暧昧或者说淫荡的故事,一切都有可能。在这个故事中主人公当然就是我的朋友陈太南,还有那些女人们。我不知道这些画作究竟是如何完成的,或者说这些画作暗示着什么东西,究竟有什么伟大的意义。这些女人,也许许多曾经都是陈太南夜精灵酒吧的客人,陈太南画她们,或许想留下点什么,或者什么都不想。我看着她们的身体,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她们的面目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前面说过,曾经有一段时间里我就整天呆在陈太南的酒吧里,陈太南把他认识的漂亮的妞一个个地介绍给我,我就一个个地干了她们。 陈太南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某一个方向,一动不动,像一个没有思想的木乃伊。在黑暗里我抽出一根烟来,抛给他,他没注意,烟掉在他身上弹到了地上,他俯下身子摸索着捡了起来。他用打火机点燃了,把烟咬在嘴上。这时候他终于漫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此时我在一张画作前停住了脚步。这个时候我就看到了一个女人完美的裸体。 这是我认识的一个女人。这是白灵的裸体。完美的肌肤,勾魂的曲线,尤如绝世的艺术珍品。我认识白灵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学生。前面说过她一边上学,一边陪男人喝酒和上床。前面还说过,也许有那么一瞬间,我曾经爱过她。看着她的身体,我的心动了一下,我有一瞬间好像回到了重前。我盯着她的肉体一动不动,我想起了在陈太南酒吧的包厢里和她调情和作爱时的情景。那天晚上我说,我想干你!她说,你干吧。然后我们脱光衣服,开始做爱。 我沉浸在回忆之中的时候,黑暗里陈太南说话的声音响了起来。他终于说话了。 他又说:“有人要杀我!” 我答非所问地说:“我认识她。她叫白灵。” 陈太南又梦呓般地说:“有人要杀我。” 我说:“我知道了,她叫白灵!” 陈太南听了我的话,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然后就毫无反应了。我想陈太南肯定是脑子出问题了。他说有人要杀他,那么谁要杀他呢?人家要杀他干什么呢? 我们在工作间里呆了好一会,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说话。我盯着白灵的裸体看了好一会,我沉静在短暂的回忆中,待我转过身来的时候,我就大吃了一惊,我发现陈太南突然不见了,只有我一个人呆在这空荡荡的黑暗的房间里。那些女人们光着勾魂的身子看着我,她们的眼神活灵活现,就像真的一样,我恐慌得惊叫起来。我大叫起来,我赶忙抬脚往外面跑去。我一边跑,一边喊。 我大喊起来:“陈太南,你他妈的跑哪去了?” 我气喘兮兮地从房间里跑出来的时候,陈太南已经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坐了下来。 我跑到他身边,我也在他身边坐了下来。 我有点愤怒地说:“你走也不告诉我,落我一个人在那里,吓死我了。” 陈太南没有说话。服务生上来给我们倒了两杯红酒。我端起来喝了一口,陈太南端起另一个杯子轻轻地喝了一口。这时候我发现他的神情和刚才一样,有点异样,一幅魂不守舍的样子,我就给他点燃了一根烟。我把烟点燃递给他,他接过猛吸了一口。他的手握着烟,仍有点神经质般地抖动着。他的面孔在烟雾里若隐若现,在酒吧灯光的照射之下,他的脸孔显得极不真实。过了一会,他突然压低着声音对我说:“哥们,有人要杀我,不信你往那些女人身上看。你注意看,你就会发现情况。我没有骗你,她们中确实有人要杀我。” 我认为陈太南又在发神经开玩笑了。但是听了他的话,我仍然禁不住往那些女人们身上看。晚上酒吧里出没的女人们大都经过精心打扮,在灯光之下看起来面若桃花,艳丽无比,非常漂亮,但是我看不出她们和以前有什么不一样。她们太多和男人们一起慢条斯里地喝着酒抽着烟什么的,淡淡的灯光打在她们脸上,脖子上,胸脯上,身体上,呈现出一种异样的光泽。 当陈太南再次说有人要杀他的时候,我已经根本不再相信他的鬼话了。我怀疑我的朋友陈太南可能精神方面出了问题,这是有点可怕的事情。他以为别人要杀他,那么我们要问别人要杀他干什么呢?我和陈术南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开始说话。我们说起以前在酒吧里喝酒和泡妞的事情。但是陈太南老是把话题扯到有人想杀他的问题上,我就和他没法聊下去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鬼话呢。但是他坚持有人想要杀他,我就没有办法。最后我就说:“好,你说有人要杀你,你得给我一个理由先,你说别人为何要杀你呢?” 陈太南看了我一眼,说:“那好,我就告诉你他们为何要杀我。” 陈太南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看着我,有点可怕,然后他一字一句地说:“她们爱我,所以他们要杀我!” 陈太南话音刚落,我就笑了起来。我知道陈太南又在说什么鬼话了。 爱是什么东西呢?我从陈太南口中听到这个词,这让感到太惊奇了。我大笑起来。我说:“你他妈的扯蛋吧你,那些女人们只是和我们玩玩而已,只要她们高兴,她们可以和世界上所有的男人谈情说爱。她们的肉体要我们,但是她们心底里才不要我们呢!” 我大笑起来。陈太南抽着烟,冷冷地看着我,直到我脸上恢复了原样。我说:“哥们,你为何这样看着我?” 陈太南说:“你还是不相信我说的话,那好,我先给你说一个故事,你听过这个故事之后就明白了。” 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说:“好,你说吧!” 于是陈太南就在我面前开始讲起来。 陈太南说很多年前,城里有一个男人,一个单身男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住进了城里的一栋很大的房子里。这个男人是一位老师,原来是在一所大学里教中文的。房子也不是他的,是他的一位朋友的。至于他的朋友是谁,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其实并不重要,总之他有这样一位朋友。有一天他朋友告诉他有点事情,自己要到很远的地方去,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就想请他帮忙照看一下房子,请他务必答应。 听到朋友的话后,这个男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朋友的要求。前面已经说过,这个在大学里教书的男人,当时还是一个单身汉,他白天除了到学校里上上课之外也没有什么事情,因此他很快就答应了朋友的要求。朋友很高兴,果然过了几天就走了,离开了这个城市,当天晚上他就住进到了那栋房子里。 说到这里的时候,陈太南略略停顿了一下。我从口袋里抽出一根烟给,点燃,然后递给他。陈太南接过烟猛吸了一口,又接着讲起来。 陈太南说房子其实是一栋面积挺大的别墅,房子很大,很别致,楼上楼下一共有两层,所有的房间加起来一共有十几个房间。房子的建筑很古老,显然已经有了些年代,房子的外墙壁的青砖上爬满了植物,房子的四周则长满了许多高大的树木。树木的枝叶繁茂,阻挡了许多光线,房子四周白天看起来也有点阴森森的,有点怕人。除此之外,房子的前面还有一个小小的花园。 陈太南说,记住,房子前面有一个小小的花园,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我点点头,说记住了,房子前面有一个小小的花园。 陈太南说花园里生长着一些带刺的月季,种满了月季花。因为花园可能很久没有人打理了,看起来杂草丛生。 那个单身男人,他的朋友走了之后的第一天,他就依约住进了朋友的房子里。这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月亮很亮,天空很突兀,而房子里的灯光却不太明亮,灯罩里总好像蒙着一层什么东西一样,光线不能完全地透过来,有一种影影绰绰的感觉。刚开始的时候,他有点不放心,进去之后仔细地检查了一遍门窗,发现门窗都关得好好的,没有什么异常,就放心了。他就脱光衣服到卫生间洗了个澡,然后再拖着鞋子出来,回到房间里打开了电视机。电视里正在放映一个有关凶杀的电视剧。 他打开电视的时候,他看到的剧情是男主人公推开自家的门,突然发现一个陌生女人死在家里。场面很恐怖,屋子里到处都是鲜红鲜红的血。他感到有些恐怖,不想再看,就啪地一声关掉了电视。他从床头上抓起一本书来看。这是一本叫《微弱的火光》的书,他看了一会儿书,感到有点累就上床睡觉了。 第一天晚上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就这样平安无事地过去了。 到了第二天晚上,这个男人又从学校里回到了这栋房子里。这天晚上学校里有一个活动,他参加完活动之后时间已经有点晚了。他走出学校大门的时候,发现最后一班公交车都已经开走了。没有办法他就准备打车回去。他站在路边,几辆车子陆续从他面前过去了,都没有停下来,他感到有点恼火,等了好半天终于有一辆白色的车子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拉开车门上了车才发现司机是一个女的。他上车之后,她转过头来朝他微笑了一下,女司机看起来很漂亮。 她问他到什么地方。他就说了朋友房子所在的那个地名。女司机听了就问他是不是住在XX栋房子里。他听了她的话吃了一惊,不知道她为何知道自己晚上就住在那栋房子里。女司机朝他笑了笑,没说什么话,然后发动了车子。车子穿街过巷,像船一样漂在黑暗的河流中悄无声息地前进。在前进的过程中他几次转过头去,他看到的是女司机漂亮的侧面。他想说点什么的时候,车子已经停了下来。他朝车窗外看了看,然后他看到了那栋房子孤零零地立在黑暗里,看起来有点恐怖。漂亮的女司机转过头来又朝他莫明其妙地笑了笑,他从口袋里掏出钱来递给她,她把钱接过去。他帮她关上车门,车子一溜烟就开走了。 他回到那栋房子里的时候已经有点晚了。他和第一天一样,先到卫生间里洗完澡,然后穿着拖鞋走出来。经过客厅的时候,他突然感觉脚下踩到了一个东西,捡起来一看却是一张女人的照片。他感到有些面熟,只是一时想不起来。照片上女人微笑着,露出浅浅的酒窝,看起来很迷人。他感到有些奇怪,白天他出去的时候客厅地板上明明什么东西都没有的,现在却出现了一张女人的照片。但是他那时并没有多想,抓在手里就回到了房间里。他想这女人也许是朋友的朋友什么的,要不照片怎么会掉在客厅里呢。他回到了房间里,打开了房间里所有的灯。灯光仍是有点暗淡,还是和前一天晚上一样没有完全透亮的感觉。他像前一天晚上一样,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仍停留在前一天晚上的那个频道上,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个女人电视剧里被凶杀了的女主人公。他大吃了一惊,他明白了刚才自己为何感到面熟的原因。他要找出刚才自己抓在手里的照片来看,却发现那照片已经不见了,他快步跑到客厅去找,突然发现客厅的地板上有许多碎纸片,他捡起来一看,发现都是那张女人的照片。他一下子吓得不行,拉开房门就跑了出去。他刚跑出门,迎面就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陈太南说到这里的时候,就停住了。此时陈太南脸色雪白,眼睛瞪得很大,一动不动,就像死人一样。这是一个有点恐怖的故事,我听了之后也吓得不行。但是我还是想知道后面的故事,我就伸出手来捅了捅他的身体。 我说:“后来呢?” 陈太南说:“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那栋房子里发生了凶杀案。一个漂亮的女人被人杀死了,死在了房子里,鲜血从屋子里流出来,一直流到了门外,鲜红鲜红的血,到处都是,而房子外面那个小花园里的月季花也一夜之间全都开放了。那些月季花开出来红红的一大片,就像地上的血一样,引人注目。 这个案件发生之后,曾经在城里引起巨大辈动,后来警方经过调查,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在大学里教书的单身男人,但是却发现他已经疯了。而他那个朋友,却始终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为何要离开那座城市,自从那次他离开那座房子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而那座房子从此之后就一直空在那里,再也没有人住进去过。再后来就有人传说那里老闹鬼,就更加没有人敢住进去了。” 第 1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5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5 章 我说:“这是一个恐怖的故事。” 陈太南听了我的话,没有说话。我又说:“哥们,这是一个恐怖的故事!” 陈太南说:“再后来,附近的人晚上老是看见有一个穿白衣服的年轻女人在那屋子附近俳徊,就像幽灵一样。人们看见那个白衣女人后一律都不敢吱声,因为他们相信这个女人就是那天晚上突然惨死的女人的鬼魂。” 陈太南说完这番话之后,猛喝了一口酒,过了一会他的脸色恢复了正常。但是他不再说话了。任凭我如何发问他都不说话。他只顾自己喝酒。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的脸慢慢红起来,红得像小姑娘的脸一样,很不真实。 我坐在陈太南对面,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陈太南刚刚给我讲述了一个有点恐怖的故事。但是我不能断定这个故事的真实性。还有这个故事和有人要杀他有什么关系。我在他的酒吧里坐了一整个晚上,在这整个晚上之间,有神秘的男男女女进进出出,但是并没有人掏出刀了来杀我们,甚至自始至终都没有人朝我们的方向看过来,除了有几个单身女人之外。 后来陈太先喝醉了,我就不再管他只顾自己喝酒,拼命地喝,把自己也喝得脑昏眼花的,后来我就伏在桌子上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我好像还做了一个梦。我突然梦见一个无头的孩子。他在我的梦中出没着,奔跑着,跳动着,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呀,但是我始终看不清他的面目。他独自走在大街上,不停地奔跑。他没有头,所以也就没有眼睛。他只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注视着我。他看我的时候就死死地盯着我,就像盯住了我的灵魂一样。他走在很长很长的一条大街上,不停地东张西望。 那梦真长呀,好像没有尽头一样。我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醒过来的时候,看了看手表,发现天过不了多久也许就快亮了。在天亮之前,我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然后就站了起来。我伸了伸腰,发现我的朋友陈太南仍然趴在桌子上,还没醒过来呢,而且看他熟睡里的样子一时半刻也没有要醒过来的意思,我就站起来,一个人朝外面走了出去。在走出酒吧之前我回过头来,往酒吧里面看,往我的朋友陈太南看,这个时候我看见我的朋友陈太南突然抬起抬头,在黑暗里甚至咧开嘴朝我笑了笑。我刚要回应他,向他摆摆手什么的,但是一转眼,他的脸孔突然就看不见了。陈太南的脸孔突然就不见了,我怔了怔,发了一会儿呆,转过身来就向外面走去。 这时候城市尚未从睡梦中醒过来,大街上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就像一座死城一样。我行走在沉睡的大街上,夜色仍然暧昧不堪,朦胧中我似乎行走在一片废墟之上。 20公主萱的噩梦 前面说过,我和王小花刚认识不久的时候,就到淹城遗址上去,这是一座巨大的废墟。这座世大的废墟座落在城市的南部,在那茂密的树林里,我们依稀可以看到城墙的样子,而春秋时期的城市早已改变了模样。废墟的面积很大,树林密布,河道纵横,只是见不到几个人影,我们转来转去走了好长时间,然后在无人的地方脱光衣服做爱。那天明晃晃的阳光透过枝叶照在我们雪白无比的身体上,呈现出青铜的光泽。 而一年之后的春天,我呆在一个黑暗的出租屋里,在虚构一个有关淹城公主的故事。我的形象很不雅观。我一般赤着一双大足,光着膀子,在照明不足的房子里走来走去。这一点有点像历史上记述的吴越国的土著居民。只是我身上没有纹上那些神秘的纹身图案,如果有的话,就更像了。 这个时候我们故事里的另一个人物,已经从黑暗的妓院里走出来了。他开始出发了,他走在阳光灿烂的街市上。他赤着的大脚拍打着地面,双手前后摆动着,背上大麻袋里的十颗人头随着他的步伐也快乐地上下跳动着,像是一种神秘舞蹈的样式。他走在淹城的街市上,阳光从天上飘落下来,飘洒在他身体上,而他的灵魂在空中呼啦啦地迎风飘荡。 现在,我们要进入公主出场的章节了。大家知道,在前文中我一再宣称要写一个公主的故事出来,下面即将进入故事的核心地带。我马上要说到一个人的名字。 她就是公主萱。 公主萱的故事是从一个称呼开始的。 当公主萱小的时候,听到别人以公主的名义称呼自己的时候,她其实并不知道它的确切含义。她一直以为她就像家里养的小狗小猫一样,所有的名字只都不过是一个符号而已。但是不久之后她就发现,她仍然是和那些小狗小猫不一样的。因为她身边总是有那么一些年轻美丽的女子,鱼儿一般游进她的生活,又从她身边游出去,没有任何说明,只有她们青春姣好的容颜在她睡梦中若隐若现。她不知道她们是什么人,从来就没有人告诉她这些,包括她的父亲淹王。还有她不知道那些如花似玉的女子们,为何要寸步不离地围绕在自己周围,形影不离,就像噩梦一样。 她们穿着颜色大体相似的衣裙,总是毕恭毕敬地站在她身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就好像看着没有生命的某一种贵重的物品一样。除此之外,她们好像没有丝毫其他的想法。在她们的目不转睛地注视中,公主萱的生命就这样过去了。 她不明白她们为什么老是要这样看着自己,用那种眼神看着自己。她们从早到晚跟着她,不管她到什么地方去,她们都寸步不离地地跟着她,拉着她的手,有时候干脆就抱着她,陪她说话和做游戏什么的,好像她始终都是一个孩子。一个她们的孩子。公主萱想:“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呀。” 而她的母亲,她所知道的那个神情忧郁的女人,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她只见过自己的母亲几面。母亲无疑是喜欢她的,但是她很少微笑,这表明她内心也许不很快乐。更奇怪的是她的眼睛里阴沉沉的,好像里面有一口很深很深的井一样。公主萱想,这或者是一种暗示,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长大之后这常常令她感到恐慌和不知所措。除此之外公主萱对自己的母亲就没有更多印象了。母亲在公主萱很小的时候她就死了,这是后来有人告诉她的。但是公主萱不知道她是如何死的,这一点父亲淹王也没有告诉她。没有人告诉过她。而后来出现的其他女人,也有她称作母亲的人,但是她们其实都不是她真正的母亲,她们只不过是父亲的其他女人。因为她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死掉了。而后来出现的父亲的那些女人们她们甚至有点厌恶她,这一点从她们对她漠不关心的眼神中她大略可以知道。 公主萱呆在高高的城墙围起来的院落里,更多的时候她就和那些陌生的女人们在一起。她们和她呆在一起,形影不离,就像是她的影子一样。她们年复一年,不惜浪费自己的美丽和青春,公主萱想:“她们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呢?” 公主萱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会恐慌起来,并且晚上老是做噩梦。她经常梦见那些女人们的笑声。一些莫明其妙的笑声。还有一口神秘莫测的水井的模样,这是她母亲的眼睛,还有井底之下的黑色水面及水面之下深不可测的黑暗。在睡梦中她老是感觉自己的身体在下坠,在下坠的过程中离黑暗越来越近,这个时候她的呼吸也会变得困难起来,好像有什么东西堵住了自己的胸口一样,喘不过气来。这个时候她就会惊叫起来,然后就醒过来了。她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什么也没有,只有自己的双手脚冰凉不堪,一如冰凉的玉石沉静在黑暗里悄无声息的样子。而雕花的红木灯具上挂着的灯具发出红色的妖异的光芒,却隐隐约约地刺疼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开始的时候睁不开来,只能保持一种半开半闭的状态,然后过了好一会才会适应过来,这个时候眼前女人们的脸在黑暗里照例变得有点暧昧不清。 在她惊醒过来之后,那些女人们仍然坐在她旁边,并没有离她而去的意思。她醒过来的时候,她们也醒过来了。她们会把她抱起来,把她抱在怀里在屋子里轻轻地走动,口里发出有节奏的声音,或者用手轻拍她的背,这是试图让她快点入睡。而这个时候公主萱总是不想睡去,因为她知道睡去之后又会进入相同的轮回。那种黑暗,无穷无尽的黑暗,令她常常感到不寒而栗。她怀疑那梦里出现的女人的笑声,也可能就是她们发出的笑声。但是她并没有什么证据,可以用来指认这一切。她只是感到害怕,感到不知所措。 她想,那些女人们是干什么的呢? 她们为何要和自己呆在一起? 这个迷底直到她八岁的那个夏天才突然揭开,她才知道那些隐藏在她们心底里的无奈和恐惧。 那是一个阳光充足的夏天,天气很热,抬头向天空中望过去,天空里好像着火了一样,满是通红红的火球,城里面热得像着了火一样。有一天,公主萱穿着簿如蝉羽的白色纱裙,和那些女人们坐在院子里的一棵大槐树底下乘凉。树木的枝叶重重叠叠,抵挡着天空中太阳直射过来的炙热阳光。那些女人们手里面都拿着一种植物叶子制成的扇子,在她身边轻轻摇晃着。风从她们的手中的扇子出发吹过来,吹在她的身上,但是她仍然觉得热得不行,头上不停地冒着热汗。这个时候她就脱下了自己穿着的鞋袜。她的脚很细腻,洁白如玉,像纯净无比的牛奶一样暴露在空气中就有若有若无的水气升起来。她开始光着脚丫子,试着踩在地面上。院子里的石头光洁无比,她的脚踩在石头光滑的表面上,也凉爽无比。她不禁兴奋起来。后来她就快步地奔跑起来。那些女人们也跟在她后面,跑起来就像蝴蝶一般,她们五彩缤纷的衣裳在院子里迎风飘荡。 公主萱快步跑起来了。那些女人们先是感到高兴,后来就大声叫着她的名字。 她们说:“公主,你慢一点,小心摔倒了。” 她对她们的劝告毫不在意。她奔跑起来,风在她耳边吹过去。她越跑越快,她感觉自己要飞起来了。 她们追逐着她。她们又叫起来:“公主,你小心一点,你跑慢一点,小心摔倒了。” 她们的声音大起来,好像有所顾虑的样子。但是她仍然跑起来,越跑越快,风在她耳边呼喊着,尖叫着,这是她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她在跑动的过程中,甚至不知不觉地闭上了眼睛。她感觉自己就要飞起来了一样。她就要像鸟儿一样飞翔起来了。她甚至不知不觉地张开了双手。但是后来她并没有飞起来,她摔倒在地上。她的膝盖流血了。 公主萱长到八岁的时候,从未见过鲜血,所以那一天她恐慌地大叫起来。听到她的叫喊声,那些女人们都惊慌起来。那天淹王刚好经过这里,在外面听到她的叫声就跑过来。其实那时候她身边的那些女人们已经及时地扶起了她,用干净的纱巾敷在她流血的膝盖上。鲜血从纱布上渗出来,是一种梅花的形状。那些女人看到淹王进来,都惊惶失措地跪倒在地上,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来。淹王的身影很高大,很突兀。他戴着高高的帽子,穿着宽大的衣裳,在阳光之下,他的身影投射到地面上,黑暗的影子从那些女人的身上慢慢地掠过去。 这时候那些女人恐慌起来。她们的身子抖动不堪。公主萱感到很是奇怪。她不知道,她们为何如此之怕。 她们怕什么呢? 她们是害怕自己父亲身上佩带的那把寒光闪闪的青铜之剑吗? 淹王的眼睛看着她身边的那些女人,只轻轻地说了一声:“都给我退下去。”听到淹王的话,那些女人们都惊恐万状地退下去了。她们退下去的时候,公主萱忽然看到了她们眼中有一种眼神。那是一种多么奇怪的眼神呀。她想叫住她们,但是她们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院子的尽头,转过一个朱色的门廊,转眼就不见了。 从此之后公主萱就再也没有见到先前的那几个女人。 淹王把她们拉出去砍头了,这是后来百灵偷偷告诉她的。百灵是她身边众多女人中的一个。那些女人们走了之后,她就开始和她呆在一起。听了她的话公主萱的心里猛然一震,她想起了那些女人们的脸,和她们走出去的时候那种奇怪的眼神。 她的眼泪止不住流了下来。从那天开始,她就慢慢长大了。她想那些可怜的人呀,她们和我朝夕相处是我的朋友呀,但是父亲毫不犹豫就杀死了她们,就当她们是一条狗一样。公主萱开始有点恨父亲。没有来由地恨。她不知道他怎么有这样的权利,轻而易举地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和死。 后来她就明白了,原来她们只是她家里的众多财产中的一小部分。父亲想怎样[[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置他们,就可以怎样处置她们,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人可以改变这一切,虽然那个时候有人已经想改变这一切。明白了这一层意思之后,公主萱就难过起来,无论如何这是让人高兴不起来的事情。 百灵是她的朋友,后来更多的事情都是百灵偷偷告诉她的。百灵说,他们把她父亲称为淹王。淹王,这是一种很崇敬的称呼,表明了这里所有的东西都归属于他。 淹,是一个古老的名字,这一点公主萱是知道的。他们很长时间以来就生活在这里。他们生活的地方,是在一条大河的南部,在一个湖泊的旁边。他们居住的这座城,也是一座伟大的城,有着神秘形制的水道,有着高大坚固的城墙。墙有三道墙,河道也很宽广,与外面隔离开来,没有人可以随便进来。 这些金碧辉煌的宫殿,一座挨着一座的房屋楼舍,这个城周围大片大片肥沃的土地、湖泊和河流,还有那些土地上的人民,那些士兵、武器和车马,庄稼地里的庄稼和粮仓里的粮食,劳作的工具和盛放物品的器皿,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己家里的。 公主萱想,自己身份的含义也许就在于此吧。当然除了公主的称呼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其他的一些容易被人忽视的部分,例如自由等等。她一直不明白,她为何不能像其他的女人那样走出去,走出这座小小的城池,走到开满野花,长满艾草的田野上去。她想不明白,那些高高的城墙和深深的河道,为何要把自己紧紧地包围在中间? 公主萱想,是我们自己把自己围起来的吗? 我们为何要把自己围起来? 难道我们也害怕什么吗? 她不知道为何我不能随便地走动,像其他的女人那样,当然她们也可能不能自由走动,因为她们是别人的财产。这就注定了她们的所有活动,以及命运,与一种被后人称作奴隶的称呼紧密相连。但是在自由那一点上,她们比她还是要好一点。她们偶尔可以跟着那些男人走出去,走到街市上,或者其他地方去,采购一些女人们使用的物品。 公主萱所知道的外面的世界,大多是她们偷偷告诉她的。她们说出了这座城,四周是田野,再往外走还是田野。如果再往外走的话,走到天黑,就是另一个叫留的国家了。 公主萱不太知道田野是什么样子,她也不太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更不要说那个叫留的国家是什么样子了。她甚至不知道国家是什么东西,国家在她心目中是一个极其抽象的概念。留国,秦国,齐国,赵国等等那些离她极其遥远的地方,与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只想知道那些高高的城墙外面长着什么东西,还有什么样的人,他们都在干什么,这是她极想知道的。但是很长时间里她什么都不知道。她的目光始终不能越过那几道高高的城墙。她不能走出去,她只能在这座宫殿里走动,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把她围了起来。 第 15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6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6 章 宫殿的样式很古老,就像脚下的土地一样。 城是老淹王建的,据说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十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如果一棵树木长起来,也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了吧,公主萱想。有一天淹王很高兴,就坐在她身边逗她说话。她想父亲也许很喜欢自己,因为虽然他有几个儿子,但是只有她一个女儿。他在她面前说的话很多,就像河里的沙子一样多。这一点反过来也可以证明他很喜欢她。公主萱当时对父亲说的话很不明白。比如她不知道为什么要建这样一座城,而且建得这样高大坚固,足于阻挡所有她向外眺望的目光呀。 这是为什么呢?有一天她就这样问父亲。 淹王就说城分为三个部分,由内往外依次是子城,内城和外城。三个城里遍布不同的建筑物,不同的人居住着不同的城里面。他们有自己的范围,有自己的人、牛马和工具,但是归根到底所有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因为我们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我们让三个城之间由河道和城墙分隔开,这是出于安全的需要。因为我们的地位很尊贵,敌人会千方百计想抢走我们手中的东西,这是不能让他们得逞的。所有的敌人都进不来了,我们就安全了。 父亲大笑起来,声音洪亮,震动着我的耳膜。父亲还说在最里面的城里我们建筑华丽的宫殿,我们永永远远就居住在宫殿里,这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城。天圆地方,这是前人说得话。我们的城将会不断扩大,向四面字符号的模样,而镜子的另一面却明晃晃的,散发出绿幽幽的光。公主萱的脸往镜子里凑过去,就可以看到自己的脸在镜子里现出来,就像梦境一样。这时候她就会伸出如细如柔荑般的手指,在自己凝脂般的脸上轻轻地抚摸起来,就像抚摸一种无声的岁月一样。在这举手投足之间,没有任何声音,日子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她想在这坚固的与世隔绝的城里面,谁会在意我花儿般的容颜呢。 谁会在意我花儿般的容颜呢?!公主萱想。 想到这里,她的脸就红起来,就像花儿一夜之间绽放出来了一样。而她的眼睛时里透着一丝幽怨。没有来处的幽怨。这个时候她会幽幽地叹一口气,百灵听见了就会说:“公主,你好看着呢,你为何叹气呢?” 公主萱当然知道百灵不是故意夸她。她是美丽着呢。她的叹气与自己的容颜无关。公主想,百灵是以为自己对容貌不满意,所以叹气呢。但是她不能告诉她自己为何叹气,为何自己总是感到不快乐。有时候她也会想,好呆我也是个公主呀,这城里所有的物什都是我家里的呀。 那么,为何自己仍然感到不快乐呢。这是一个问题。每一个人都面对自己的问题。 这个时候她就会想心事,静静地想心思,想起一些其他的东西。她坐在一边静静地想。想到最后她就会慌乱起来。因为她想起了一个男人的名字。 公主想,自己也许是在想念一个男人吧。一个尚未谋面的男人。 这是一件有点不正常的事情了。这要提到三个月前的一件事了。当时她正坐在院子里,对着那些花花朵朵发呆。她在想心事着呢。这时候淹王慢慢地走了进来。他在她身边静静地站了好一会,然后说话了。 淹王说:“萱儿,你在想什么呢?” 萱是公主的名字,是一种草的名字。当然这也是父亲赐给她的,就像她公主的身份一样。 她抬起头对他笑笑,指着那些长得正好的花朵,对父亲说:“我没想什么呀?你看那些花,真是好看呢。” 淹王笑了笑,说:“萱儿,你长大了,也是一朵花儿呢。你不会是想那些男孩子了吧。” 听了父亲的话,她的脸就红了起来,同时心底里升起一股若有若无的悲哀。说老实话,她是有点想他们。但是他们是一个多么抽象的一个概念呀,这是她为自己感到悲哀的地方。她长这个大,见得最多的男人仍然是父亲。除此之外,就是城墙上那些士兵们。她指的他们就是他们了。当然她只能远远地看他们,就像眺望着外城里迅猛生长着的杂草一样。她不能走到他们跟前去。他们手里拿着青铜铸造的兵器,赤脚纹身,站在阳光下一动不动。他们一律面无表情,这也是规定,而他们手里的兵器却无一例外散发出绿幽幽的光芒。 这个时候淹王开始说话了。他说:“咱们城里出去四里地,有一个留城,留王有一个儿子,叫南,已经长大了,向我们提亲,我想来想去,还没有答应他们,过一段时间,他们会正式地到我们这里来提亲,我就你这一个女孩子,你也长大了,你的婚事也该考虑考虑了。” 南。南。南。 这是公主萱第一次听到另外一个男人的名字。她的心里变得狂乱起来。 淹王说完就走了出去。她心里却暗暗快乐起来,之后又感到一阵莫名的紧张。不知来由的紧张。她不知道那个被人称作南的男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那个叫南的男人,将要和自己过一辈子的男人,将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公主想,我的青春,我的思想,我的全部,我的所有的一切的一切,包括我的肉体,都要与那个男人发生关系了吗? 她在院子里坐了好长时间,坐到天快要黑下去的时候。她不断地问自己。但是没有人可以回答她,她也不能回答自己。她想也许自己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自己和其他女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她渴望爱和被爱,占有和被占有。想到最后她的脸就红了起来,和西边的云霞遥相呼应。这时候百灵伸出手把她拉了起来。 百灵说:“公主,天都快黑了,我们回到房子里去吧。” 听到百灵的话,她就站了起来,慢慢地向屋子里走去。这时候屋子里所有的灯笼都亮起来了,在黑暗里发出红色的光芒。进到屋子里,公主萱就说:“百灵,咱们明天就出去吧,到外面去看一看,看看外面和这里有什么不一样,等下我们向父王说一声,也许就可以了。” 百灵听了公主的话,就快乐地说:“好呀,好呀,咱们明天就出发吧。” 22、遇 第二天早上,公主萱和卑女百灵从方方整整的宫殿里走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起来了。 二千多年前的太阳就这样明晃晃地悬挂在天空中,大公无私毫无保留地散发着自己的光和热。那时候的太阳很大,很亮,应该和我们现在的太阳不一样。因为春秋时期没有现代工业,没有大气污染,空气就很洁净,因此太阳看起来就应该更具有某种穿透力,更加引人注目触手可及,同时白天和黑夜的交替也会更加明显,这一点是肯定的,但我仍然无法为自己的说法进行科学而严谨的论证。 谁能对春秋时期的太阳进行论证呢? 明晃晃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公主萱和百灵两个人就从宫殿的后门里溜出来了。两个人都稍稍打扮了一下,为了不引人注意都一律穿着男人的衣服,装扮成年轻公子的模样。她们两个走在前面,后面若即若离地跟随着几个小斯。小斯的打扮也很普通,与其他男人看起来没什么两样。这是一个春天的早晨,雾气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消散得极快,转眼之间无遮无掩的太阳光就明晃晃的从天空中照射下来,落在树木的枝叶上,落在房屋的屋顶上,落在街市上青石路面上……城市乡村里的所有景物都笼罩在太阳的光辉之下,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样子,这就是当时的情景。 公主萱和百灵走在前面,后面远远地跟着几个小斯。他们一前一后,走出了内城,然后进入外城里。进入外城的时候眼看着店铺就多了起来。一间一间的店铺,低矮不堪的店铺,参差不齐的排列在道路两边,这一搭那一搭的,看上去显得毫无条理。城里的道路却是货真价实的石板路,一条条的大青石板就平铺在地上,任人践踏,天长日久被磨得光溜溜的。石板与石板之间的缝隙里还生长着些许青草青苔什么的,在春天里显露出一些微不足道的绿色。而道路的两旁却无一例外长满了高大的树木。树木大多是柳树,也有杨树和其他叫不名来的高大树种。柳树细长细长的枝条在风中飘动着,在阳光之下闪闪发亮。而杨树的叶子很宽大,重重叠叠的,足于抵挡许多炙热的阳光。阳光照在大片大片的叶子上,那些宽大的叶子就像一面面绿色的镜镜一样,在风中摇晃着,一时摇摆不定。 公主萱和百灵她们进入外城里,一边走,一边看,发现人开始多了起来。穿着宽大衣服,赤着两只大脚的男人,梳着高高发簪,扭动着纤纤细腰的女人,还有麻雀一般吱吱喳喳嚷叫着的小孩子,他们在街市上走动着,构成了城市原始的景象。这时候店铺都开始营业了,许多酒楼茶馆门口挂着花花绿绿的旗帜,还有挂着猪肉羊肉狗肉的屠铺,以及卖盐的盐铺,卖粮的粮铺,卖布的布店什么的,都打开门开始迎客了。当公主萱和百灵他们进入外城里的时候,这些店铺的大门几乎都无一例外地洞开着。门是各式各样的门,精致的门和粗制滥造门,都洞开着,走在街道上漫不经心地看过去,那些洞开着的门就像一个个古老的象形文字,很古朴,亦很生动。这时候各式店铺里有老板和小斯坐在柜台里面,都伸长着自己的脖子像长颈鹿一样,他们在等待着客人的光顾。甚至有的人耐不住性子已走到了自己店门口,看见有人靠近自己店铺的时候就张开嗓门吆喝起来。 这时候街市上人很多,很杂,什么样的人都有。阳光照射之下的街市上,卖药的郎中在街头摆开了自己的药摊子,占卜的先生扬起了手中的旗帜,卖艺的人在街边已经摆开了架式,说书的开始开口说书了,卖鱼的渔民把自己捕获的鱼提在手上叫卖着,买卖粮食的小贩蹲在盛满粮食的器物后面与人开始讨价还价……街市上的人多了起来,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脚,他们行走在城市的街市上,城市因人流的增多显得有点拥挤不堪。在街市的一些角落里,乱七八糟的丢弃着一些大大小小的死鱼。死鱼的鱼鳞在阳光之下闪闪发亮,引人注目。这些被人丢弃了的鱼太多已经腐烂了,在阳光的烘晒之下发出一种腥臭味,在到了中午的时候,整个城市里就臭哄哄的,一股死鱼的味道在街市上空弥漫。 在死鱼的臭味变得越发浓烈的时候,街市上的人更多了。这些从四面八方进到城里来的人,到了中午几乎都出动了,街市上看过去满是黑压压的人头。这些人应该来自许多地方,做什么的都有,这一点就像咱们唐朝的长安城,或者大宋朝时候的汴京城。只不过淹城的规模当时还比较小,据历史学家考证,说是正好符合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的描述。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这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城市规模,只能相当于大长安里微不足道的几个坊,显然是没有办法和唐朝的长安城和宋朝的汴京城比的。但是城就是城,况且还是一个国家的都城呢。城市的出现翻开了历史新的一页,因为有了城就可以吸收大量的人口进到城里来居住,原始的手工业和商业因此得于发展壮大了。 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人之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些打份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她们鱼儿一般穿行在人流中,在一些俊秀的公子面前驻足和搔首弄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些以卖笑为生的女子,在阳光下她们的姿态极其优美,引人注目。据历史记载春秋时期卖唱(或卖身)的歌伎不少,竞争很是激烈,许多女人为了招揽生意就站在路边站成了马路天使。 公主萱和百灵走在街市上,心情愉快就像刚刚争脱了笼子束缚的鸟儿一样,展开着翅膀呼啦啦地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她们一年之中难得出来几次,出来之后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们走走停停,对着感兴趣的东西不停地指手划脚。她们俊秀的容貌,引得不少人向她们注目。这或多或少会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有几个美貌女子,甚至在他们后面紧紧地跟着她们,搔首弄姿什么的,试图引起她们的注意,把她们弄得哭笑不得。 她们在街市上走走停停,在一处临近湖边的地方,她们看见有一棵遮天蔽日的大树,大树底下许多人围成了一个大圈子,圈子里面不时传来阵阵叫好的声音。她们感到很是奇怪就在圈子外面停住了脚步。她们站在人群的外面,掂起脚尖往里面看。这个时候她们看见圈子中间有一个穿着艳丽衣服的男人,在音乐声中两个脚踩在一米多高的高橇上,一边走,手里一边舞动着七枝长剑。七枝长剑闪闪发光被他凌空抛起在空中,两枝长剑落在他手中的时候,另五枝长剑仍在空中飞舞着,在阳光下寒光闪闪,动人心魄。舞剑者显然技艺很不一般,因为这动作的难度不小,不时引得观众的掌声此起彼伏的响起。 观看的人越来越多,公主萱和百灵就站在外面看。舞剑者踩在高橇上,站在人群中央不停地上下跳跃着。他手中的长剑随着音乐上下翻飞着,越来越快,把人们的眼睛看得眼花缭乱。除此之外,舞剑者还不时做出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比如翘起自己的一条腿来作金鸡独立什么的,这时候观众都屏住呼吸,心也跟随着那几枝长剑时不时地悬在半空中,很是刺激。舞到热闹处,观众的叫好声不绝。观众的叫好声更加刺激了舞剑者,他更加兴奋起来,频繁地做出一些高难度动作。观众因此而更有节奏地鼓起掌来。“啪啪啪”。人们使劲地拍掌,把手掌拍得通红通红的,像是透明的红萝卜。 舞剑者卖力地表演着,正演到高潮处,这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些意外。这是因为场地上并不是十分平整,高橇可能突然踏在了一个光滑无比的小石子上,高橇向一个方向歪了一下,舞剑者脚下禁不住一个踉跄,手中飞舞的剑转眼就飞了出去。 “哎呀呀,怎么办呀!”观众妈呀妈呀地叫了起来,前面的观众眼看着明晃晃的剑从半空中落下来,向着自己的脑袋而来,都吓得妈呀妈呀的叫起来。手抱着脑袋一边喊叫一边赶紧往外面逃。后面的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被前面的人推挤着往后面跟。公主萱和百灵此时正站在外面,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那个人表演,没留神前面的人一齐往外挤,一下子就被众人推着往外后退了几大步。公主一连退了好几步,一时收不住脚,一不留神脚就踩在后面一个人的脚掌上,这时候后面那个人顺势就抱住了她。公主被人抱住了,禁不住呀地叫了一声,回头一看就吃了一大惊。这个时候她看到了一个年轻男人的模样。待看清抱住自己的人果真是一个男人,这个时候她的脸就红了一大半。后面那男人见状也吃了一大惊,他很快就松开了手。公主原来是被那男人抱住了的,那男人一松手,公主脚下一不留神又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转眼就摔倒在地上。公主摔倒在地上,心里一时是又羞又恼。她抬头往那男人看,此时那男人也向她看过来,两个人四目相对,公主一下子羞红了脸,不禁低下了头。 第 16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7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7 章 这个男人不是一般的男人,他就是前面提到的留国公子南。 公子南也正在惊异,他不明白地上的那个年轻男子踩在他脚上的时候,为什么份量会如此之轻,轻飘飘的,就像女人一样,而且当时他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轻轻地抱住他的时候,手掌过处就像按在了女人身上的某个柔软的部位一样。他心里一惊,就松开了抱着他的手,转眼那个人就摔在了地上。 他惊奇地看着他,在确信他是一个男人之后,他就说:“小兄弟,你没事吧?” 此时公主萱早已经被人扶了起来。听到公子南的问话她红着脸没作声。百灵走到公主面前,拉着她的手。她悄悄地问:“公主,你没事吧?” 公主摇了摇头说:“我没事,我好着呢。” 公子南抱歉地对着她笑笑。公主也红着脸对着他点了点头。刚才她摔倒在地的时候没来得及看那男人,现在她仔细打量了自己面前的男子一眼,心里就咯噔咯噔蹦跳了几下。此时站在她面前的男子一袭白衣,风流俊秀,就和自己梦中见到的人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公子南公主心里狂跳不止,但是她并没有说出任何话来。她只是呆呆地站在那里,低着头,红着脸不作声。公子南看见对方神情有点奇怪,也有点诧异,但是他看对方并没有摔坏身体,觉得也没自己的事了,抬脚就要往外面走。这个时候几个小斯走过来,就簇拥着他往外面走去了。公主看着他越走越远,突然感到心情很是惆怅,刚才被那人突然地抱住自己胸部,自己是又羞又恼,现在胸部那个部位好像仍在隐隐作痛似的。现在那个人转眼就走了,她又感到有点失落。 她感到有点奇怪,奇怪自己为何第一次看见他就好像很久以前就见过了一样。她不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她想自己和他其实是并没有见过面的。她想也许他很可能就在自己梦中出现过吧。公主这样想的时候,表明这是一件极其奇怪的事情。 公主萱看着公子南一行人走进了人群中,她不敢叫住他。她喊不出来。她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在人群中越走越远。这时候她感觉一个与自己应该有些关系的人,转眼就走出了自己的生命,但是她对此毫无办法。她站在街市中感到自己呼吸越来越困难,血液好像停止了流动一样。百灵看见公主的脸色不对劲,脸色雪白就像死人一样,就吃惊地问道:“公主,你怎么啦?” 公主叹了一口气,轻轻地说:“没什么,只是好像遇到了一个认识的人。” 百灵听见她的话,就笑起来了,她说:“公主,在这种地方你能认识谁呢?” 公主叹了一口气,说:“百灵,你不知道,真好像是一个很久以前就认识的人,我不骗你的。” 说过之后,公主就不再说话了。她只感到自己全身无力,好像连站在地上的力气也没有了。百灵看见公主的样子,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一直搀抚着她,慢慢地向外面走去。后面的小斯见状都围了上来了,关切地站在公主身边,问她有没有什么事情分咐。刚才他们看见公主摔倒了,都吓了一跳,都跑上前来看,后来发现公主没什么事她们才放下心来。现在又看见公主要往外面走,感到不放心,就有一个小头目走上前来,说:“街市上闲杂人员很多,公主要小心了。” 公主摆摆手,说:“知道了,在这里你们不要再叫我公主,我们小心就是了。” 说过之后,公主就和百灵往城外的方向走去。那几个小斯这一次已经不敢大意,[[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都紧紧地跟着她们两个,唯恐再有什么闪失,公主出了事他们回去不好交差。万一公主有个三长二短搞不好是要掉脑袋的事,谁愿意和自己的脑袋过不去呢。她们两个走走停停,向着城外的方向走去。她们在宫里的时候,不能随便走动,就像关在笼子里的鸟儿一样。现在她们出来了,就要到城外去看一看。她们想那城外的艾草,大片大片的桃花,还有梨花什么的,在这明媚的春光里也应该已经盛开了吧。 公主一行人来到了城门前,没费什么力气就出了城门。守城的人并不认识公主,但是小斯却是认得的,所以出城的时候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她们出了城门,顺着城外几条大路往外走。城外的路仍然是黄土大路,路边长满了花花草草什么的,看起来很生动。公主和百灵整天呆在宫墙里面,什么时候看过这么美丽的乡村景色呢。因为正是春天,只见林地里林木茂盛,草长莺飞,花红叶绿。河道里水波荡漾,碧绿的水面之上有舟船往来,很是热闹。站在大路上往远处看,还有散落在田野地里的灰色的低矮的房屋,这一搭那一搭的,有的聚集在一起,有的看起来毫无规则。在山林与山林之间,是一块块长满庄稼的方格格状的黑色田地。田地里有不少农民赤膊着身子,手里拿着各式农具,正在田野地里耕作。树林里有隐隐约约的歌声传过来,那是男人们唱的歌,他们唱的歌是一种很古老的情歌,声音粗犷,也非同一般,火辣辣的听了让人脸红心跳。他们身上靛黑色的纹身图案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这些景象和宫殿里看到的东西很不一样,百灵指点着远近的景物,口里哩哩喳喳地像鸟儿一样叫个不停,只是公主心里感到有点不舒服,任凭风景再美丽却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她不时想起那个刚才与自己擦身而过的男子,而脑海中不时浮现出他刚才说话的样子。 他说:“小兄弟,你没事吧?” 他的声音似乎仍在风中飘荡,但是他的影子却再也看不到了。 公主想,也许他就像梦一样就这样与自己擦肩而过了。 那些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再也不会和自己相见了。想到这里,公主萱就有点伤感,没有来处的伤感。后来她又为自己的伤感感到有点好笑,毕竟自己和那个男子并没有什么关系。她想,自己与那个男子其实是并没有什么关系的,那么自己为何会伤感呢? 自己为何会如此伤感呢?这真是一个问题呀。每一个人都会面临不同的问题。公主就遇到问题了。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父亲说过的留国公子南那个人来,说是再过一段时间,他就要来向自己提亲了。公主萱不知道这是喜还是忧。 难道那个公子南就要和自己发生某种关系了吗? 带着这些问题,公主萱一直提不起精神来,这是很不正常的事情。在太阳下山之前,她就和百灵一起穿过重重叠叠的院落,郁郁寡欢地回到了宫殿里。 23绚丽的花儿和美丽的阴谋 前面说到公主在街市上和公子南相遇,公子南给公主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公主的心目中,他就好像是一个认识的人一样。前面还说到,当时公主萱女扮男装,因此那天公子南并没有识破公主的身份。当然公主也不知道公子南的身份,她只是感觉很久很多久以前好像就认识这么一个人一样,这是很奇怪的事情。 那天街市上和公子南擦肩而过之后,公主就陷入了一种说不出的寂寞之中。公主萱眼看着他从自己眼前消失了,而她却不能去改变些什么。后来她就想,也许这就是她公主身份的另一层含义吧。因为她是别人的公主,所以她和其他的女人一样,去追求自己的男人和幸福。所以公主回到宫里之后,心情就一直郁闷得很。 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清晨,天刚透出一点亮光,天还早得很呢,公主萱早早就醒过来了。她自己穿好衣服,摸索着从床上下来,然后坐到窗前往外看。窗外春意正浓,红的花,绿的草,枝枝叶叶看起来都生动得很。看着这些花花草草公主萱幽幽地叹了口气。百灵听见动静,揉了揉眼睛也醒了过来。她看见公主早早地坐在窗前,就有点力惊。她轻轻地叫了一声公主。公主回过头来朝她笑了笑,没作声。 百灵见公主起床了,也赶紧穿好衣服,就起来了。她起来后照例开始为公主梳洗打扮。这些事件每天都这样发生着,几乎没有丝毫改变,而时间就在这举手投足之间过去了。 百灵为公主梳洗打理,公主萱就捧着一面铜境来看。这时候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公主萱捧着铜镜照,镜子里闪着春日清晨里清冷清冷的光,而公主的容貌在镜子里又一再地得以重现。 公主轻轻地抚摸着自己的脸又叹了一口气。百灵听了又问:“公主,你为何叹气呢?” 这显然是一个老问题。公主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要叹气。她想自己好呆也是一个公主呀,那么自己为何叹气,为何老是感到不快乐呢。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问题呀,但是公主就是找不到答案,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答案。公主的头发披散下来,柔柔地无声无息地披散下来,就像岁月一样,寂寞无声。百灵用水把公主的头发淋湿,然后用手轻轻地揉着公主的头发。公主的头发和以前一样,黑亮黑亮的,发质很好,一根一根的,很好看。公主容貌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只是眉目之间多了一些寂寞。一些属于女人的寂寞,和那些花花草草的寂寞不一样。 在这样的一个清晨里,公主不禁又想起心思来了,这时候她又叹了一口气。百灵笑着说:“公主,你又想起什么事儿了?” 公主也勉强地笑了笑,说:“百灵,因为我们是女人,所以我们注定不会快乐。” 百灵说:“公主,你说的话儿我越来越不明白了。” 公主说:“我说的是真话。因为我们是女人,所以我们不容易得到快乐。” 百灵听到公主这样说,就不再说话了。她帮公主梳洗完毕,就提议到外面去走一走,散散心什么的,也许心情就会变得好一点。公主想想整天没什么事情,就答应了。两个人草草吃了一点东西,早早地就走出了院落,往外面走去。 她们手牵着手在院落里走了一大圈,后来就来到了城墙上。城墙还是那城墙,很高很雄伟,保持着易守难攻的样子。站在城墙上往外面看,居高临下,视野很是开阔。正值春光明媚的时节,此时城墙外柳暗花明,草长莺飞,好一派明媚春光。公主萱睹物思人,看见春色如画,更是郁郁寡欢。前面说过,公主萱的女儿之身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像宫里的花花草草一样,一天天地疯长,一天天地越发感到寂寞。自从那天街市上公主和公子南擦肩而过之后,公主就感到自己越发寂寞了。公主看着城外绚丽的风景,由物及人,一时不觉痴了。 百灵看见公主的样子就打趣道:“公主,你在想什么呢?” 百灵的话把公主萱从梦中惊醒过来。公主说:“没想什么呀。” 过了一会,公主萱自己又自言自语地说:“你看那些花儿开得很是灿烂,只是没有人观赏,人都在忙其他的事情,却是可惜得很呢。” 百灵说:“要是说到花,公主也是好一朵花儿呢。” 公主听了百灵的话,脸转眼就红了起来,就像城墙外怒放的桃花一样。百灵见了又笑着说:“我知道公主又在想那个人了?” 公主萱听了百灵的话,就瞪了她一眼,问道:“想谁呀?” 百灵知道公主明知故问,就说:“你说能是谁呢?自然就是那个男人呀。” 公主说:“呸,臭丫头胡说八道,我才不会想他呢?” 但是说归说,公主的心里其实是经常想到那个人的。过了一会她又说:“你要是说到那个人,我真好像早就和他认识了一样,你说我怎么会和他认识呢?” 百灵笑了起来,说:“我不知道你们怎么会认识的,我只知道人有今生今世,也许你们来生就认识了吧。” 百灵的话,让公主听了又喜又恼,脸就越发红了。公主萱站在城墙上胡思乱想。想到最后,她就开始感到心里空落落的,失落得很。前面说到公主的女儿之身随着岁月的增长就像花花草草一样疯长,慢慢长大之后她就经常处在某种幻觉之中,就好像自己所有的生命都是为了等待一个从来没有和自己谋过面的人一样。 第 17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8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8 章 那么自己等待的究竟是谁呢? 公主萱不禁胡思乱想起来,这真是有点奇怪的事情呀。 公主萱正在城墙上想心思的时候,淹王带了一个男人上来了。男人不是一般的男人,是一个公子,他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留国公子南。 公子南这天仍是一袭白衣,走在阳光之下是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别有一番少年风情。公主萱看见公子南先是吃了一大惊,因为她猛然发现眼前站着的这个公子南就是那天自己在街市上见到的那个人呀。这就是自己日夜思念的人呀,公主想。她的心狂乱起来。她想到那天街市上发生的事情,脸就更红了,就像怒放的桃花一样。她的心狂乱着,心跳得越发厉害。她呼吸变得困难起来,好像就要晕过去一样。 淹王走上前来,叫了一声公主萱的名字。他想叫她过去一下,和公子南见见面的。但是公主萱那天仍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像没有听到父亲的话一样。公主站在那里发了好一会儿呆,她什么话都没有听见。淹王看到公主没什么反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以为是公主害羞呢,所以并不介意。他就笑了笑,向公子南招了招手,先把公子南叫过来。公子南看见淹王叫他,就赶快走上前来,先是彬彬有礼地向公主萱施了一礼,说:“小生拜见公主!”公主萱这时候也红着脸慌忙还了礼,两个人就这样认识了。 公主萱在城墙上见到了留国公子南,心情很是兴奋,心怦怦地跳得厉害。她平日里见得最多的男人就是自己的父亲淹王,还有老头江石他们,她何时见过如此风流倜傥的公子哥儿呢?更重要的是公子南也很会说话,这让公主萱很高兴。她一天到晚呆在宫里面,本来能和她说说话的人就少得可怜,现在有个男人陪她说话,她就别提有多高兴啦。 这一天阳光明媚,天气也是出奇的好。天高云淡,公主和公子南双双站在城墙上,两个人一边看着城里城外的风景,一边不时说着悄悄话。公子南见了公主萱也很高兴。这一次父亲让他来淹国相亲,他本来就兴趣就不大的,他才不要什么女人呢。但是父王说他必须到淹国相亲去,因为两个国家长年战争,和平来之不易,现在两国缔结婚姻,利国利民,是天大的好事。父亲的命令不可违抗,公子南不敢说半个不字,就率领人马带着许多贵重的礼品,闷闷不乐地来淹国相亲了。 前几天他到了淹国的都城之后,他并没有立刻去见淹王,而是在淹城的街市上随意游玩了几天。淹国的都市里好玩的东西很多,在街市上玩了几天之后他才往宫里走。前面说过他对相亲的事情兴致不高,只不过不想当面违抗父亲的意愿而已。公子南好呆也是一个公子呀,见过的女孩子数不胜数,却很少有能让他动心的。但是这天公子南和公主萱相见之后,公主的形象让公子南眼睛一亮,真是一见钟情,他很快就被公主萱的容貌吸引住了。 公主萱肌肤似雪,肤如凝脂,一颦一笑,甚是动人,突然打动了公子南的心。 他想,那就是我要找的人呀! 【这多么像刘二同志多年之前在夜精灵酒吧里第一次见到小妓女白灵的时候呀,那时候她从酒吧外面走进来。她当时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低胸吊带绣着蕾丝花边的白色连衣裙,白色的尖头精致高跟鞋,白晰的肌肤,披散下来的漆黑长发,幽怨的眼神,使她看起来充满某种无可名状的诱惑力。她径直在一个男人面前坐下来,那个男人就从桌子底下伸过手去摸她的大腿根部。后来那个男人就搂抱着她精致的身体,转眼消失在城市的黑暗里。刘二那天从酒吧里窜出来,四处寻找,心里充满发现的快乐和无可名状的悲伤。他想,那就是我要找的人呀。】 公子南很是兴奋,他太高兴了。那一天公子南在街市上遇到了公主萱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称作小兄弟的男人是一个女人,更不知道就是面前的这位美丽公主,直到公主萱和他说起那天的事情,他才知道那天自己称作小兄弟的人,原来就是面前的这位美丽公主。公子南感到很是奇怪,他感到太奇怪了。他不知道自己一到淹城里为何就遇上了公主。他想自己和公主萱这一次相见,也许两个人真是有缘了。 这一天公子南和公主萱站在城头上,两个人有说有笑,真是相见恨晚。他们两个人走在前面,后面远远地跟前淹王及文武百官一些人。他们沿着城墙走过去,阳光仍很强烈,明晃晃的阳光从天空中照射下来,大地上一片金光。当城里城外的人看见淹王出现在城墙上的时候,都齐声高呼起来:“吾王万岁!吾王万岁!”民众的声音此起彼伏,在天地之间响了很长时间,然后渐渐归于沉寂。 公主和公子南站在城墙上。这一天公子南真是高兴呀,还有什么比与红颜知已在一起更高兴的事情呢。他一高兴突然就想起一件事情来,面色眼看着就有些变化。原来他到淹国相亲之前,父亲曾经郑重交待他,相亲的事情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他点点头没有说话。挨到他出发的时候,父王仍不放心,就亲手交给他二个锦囊,叫他把它们带在身上,而且轻意不要告诉任何人,说是到了淹国做什么事情里面都有交待,只要依锦囊上的话去做,事情就会成功,不会失败。他来之前本对相亲没什么兴趣的,所以在到达淹国之前这二个锦囊就差点被他丢掉了,只是想到这好呆也是父王给他的东西,随意丢掉了不合适,就一直带在身边,但是并不想打开来看的,这次他见了公主之后,眼看着公主容貌艳丽,楚楚动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人,就早已改变了主意。他很是高兴,就想打开一个锦囊来看看,看里面究竟说了些什么事情。 那天在城墙上公主萱见公子南的脸色有些变化,就问他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事情。公子南顺势就把父亲给自己两个锦囊的事情告诉了公主。公主听了之后觉得很是好玩,就鼓动他打开一个来看看。公主的话正合公子南的心思,所以在公主的款款注视之下公子南就打开了第一个锦囊。锦囊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掉出一条小丝帛来,上面绣着一行字:“扁豆藤,狗藜棘,城墙上种植真美丽。待花谢之日,打开第二个锦囊。” 公主拿着丝帛轻轻地念了一遍,不明白上面说的什么意思,就笑呤呤地问公子南:“公子,上面说的是啥呀?”公子南想了想,也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事情,就对公主说:“公主,我也不知道呀。”这时候公子南的一个贴身小仆儿低着头走上前来。他在公子和公主面前作了个揖,然后说:“小人不才,愿意试着为公子公主解开迷团。” 这小仆人原本也甚得公子尝识的,这一天公子南很高兴,就把绣着这一行文字的小丝帛递给了他。他站在旁边低头稍稍思索了一会,就说话了。他说:“扁豆藤,狗藜棘,都是植物的名字,如果种植在城墙上的话,到了扁豆藤和狗藜棘的花朵都盛开的季节里,看起来就美丽之极了。”公子听了,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就高兴地对公主说:“公主,咱们在城墙上种上一种叫扁豆藤的植物吧,到了春天里扁豆藤的花儿开了绚丽一片,万紫千红,该是多么美丽的景致呀,也许上面说的就是这样的意思呢!” 公主萱听了也很是高兴。她一个女人本来对花花草草就很是喜欢,听了公子南的话后,她已经完全地陶醉了。她就对自己的父亲说:“父王,咱们就接受公子的建议,就在城墙上遍种扁豆藤吧,到了春天里,所有的花都开出来的时候,城里就美丽了。” 淹王听了公主的话,想了想,感到这样做也并不是多么难的事,就点头答应了。至于上面提到的狗藜棘,公子南想了想,举一反三,就自己作了一番解释,他转过身来,又对淹王说:“大王,咱们城墙上还可以种上一种叫狗藜棘的植物,待到狗藜棘密密麻麻地长起来的时候,到时候就连狗都钻不进来了,我们住在城里就安全了。”淹王听了公子南的意见之后,感到很有道理,果然就分附手下人一一照办了。 公子南就在淹城里住了下来。 淹王叫人为他布置了富丽堂皇的寓所,派了许多奴人招待他。公子南没有事做的时候,就会进到宫里来,然后和公主一起说说话什么的。淹王看看公主和公子南在一起很是快乐,也很高兴。其实他一直很喜欢自己的这个女儿。公主萱的母亲若妃是他很喜欢的妃子,在公主很小的时候就死去了,他很是伤心。他看到公主的时候,就会想起她的母亲若妃。想起若妃,他就会想起过去的一些事情,快乐的和不快乐,但是想到最后他就不再想了。最重要的是,现在他看到女儿高兴,他也就感到很欣慰。有好几天他看到公子南在外面的寓所和宫里之间来回,他就向公子南提议,建议他也住到宫里来,毕竟住在外面的寓所里进进出出的很不方便。 公子南很快听从了淹王的意见,他早巴不得和公主一起住在宫里呢。他听到淹的话后,很快就搬到宫里来住了。从此之后公子南要找公主玩就方便多了,没事的时候他就会走出来,来找公主玩。而公主整天呆在宫里也很是寂寞,前面说过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的女儿之身一天天疯长,一天天越发寂寞起来,她正巴不得公子南整天来找她玩呢。 有一天傍晚,公主和公子南在西厢房里下棋。棋是围棋,公主执白,公子南执黑,婢女百灵没有事做,就站在旁边茶水侍候。这一盘棋下得真长呀,从午饭后开始下,一局棋下了好半天仍没下完,眼看着天色就暗了下来。婢女百灵见他们一时也分不出胜负,就转身出去,准备拿来火石把灯具点燃,因为天色继续暗下去的话,再不点灯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百灵从西边的厢房里走出来,进了东边厢房里。她在东厢房里找了好长时间,火石却一时找不着。她记得清清楚楚原是放在东厢房抽屉里的,东找西找一时却找不着,她感到很是奇怪就从东厢房里走出来,向另一个房间里走去。她要另一个房间里找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就拿在手上向公主和公子南下棋的西厢房走去。 她急冲冲地走到门口,发现门却奇怪地关上了,感到很是奇怪。正迷惑之间,她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些奇怪的声响,却是以前不曾听过的。她感到很是奇怪,她想这是什么声音呢,这是什么声音呢,就偷偷跑到窗户外面,往里看。她隔着一层薄薄的纱窗往里面望。房间里面没有点灯,光线很暗,一时也看不真切,她只看见有两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好像拉扯在一起。 她说奇怪呀,怎么会有两个影子挨到一块呢,待她仔细看时,脸就突然红了起来。原来她发现公子南此时正把公主抱在身上,手正在她身上抚弄着呢。公子南手一边在公主身上抚摸着,公主口里不时就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这声音百灵从来没有听到过的,一时把百灵看得脸红耳赤,心扑通扑通地像个小兔一样乱跳个不停。 百灵在窗外呆看了一会,心跳个不停。她一边看,心里一边胡思乱想。她想,公子南这样抚弄公主,不要把公主抚弄坏了才好呢。想到这里她想进去,但是她又不敢,正进退两难之间,她突然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了声响。她想奇怪呀,怎么突然就没有声音了呢,正在疑惑之间,里面就传来了公主的声音。 公主说:“百灵,你跑什么地方去了?什么都看不清了,怎么还不进来呀?”听到公主的问话,百灵就红着脸推门进去了。进去后她发现公主和公子南仍端坐在两边。公主脸上红扑扑的,而公子南脸上看起来没有什么异样,而那棋却凌乱不堪,看来是不能再下了。 百灵心仍在扑通扑通地跳。她小心翼翼地点燃了灯具。灯光慢慢亮起来,红红的灯光之下公主鬓发很是凌乱,脸蛋是通红通红的,就像刚刚睡醒了一样。百灵进来之后,公子南坐了一会,和公主又说了一会儿话,就告辞出去了。 从此之后,公子南和公主两个人就经常呆在一起下棋。他们两个下棋下到解分难解的时候,百灵总会借故跑出去,让他们两个人呆在一起。百灵走后,公主和公子南两个人孤男寡女呆在一个屋子里,两个人就搂搂抱抱什么的这是免不了的事情。而过了好一会儿等百灵重新回到屋子里的时候,公主和公子南又各自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起来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而那棋盘上的棋却总是保持一种凌乱不堪的状态,无法继续再下了。 公主和公子南两个人整天呆在一起,恩爱自是一日胜似一日,男欢女爱的日子过得很是快乐。 24叙述一个女人 前面说到公子南和公主萱认识之后就整天呆在一起谈情说爱什么的,转眼花开花落,日子一眨眼就过去了。前面还说到公子南向淹王建议在城墙上种植狗藜棘和扁豆藤,以巩固城防,美化城市。淹王听到公子南的建议后,认为很有道理,很快就接受了。当时正是春天,正是万物生长植树造林的好季节,事不宜迟,臣相们得到淹王的指示之后,很快就将命令传达下去。为了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他们将任务层层分解下去,明确城里每户人家要完成的任务。为了方便统计,种植狗藜棘和扁豆藤的数量就按人头计算。不想劳动的,就交钱币,这就是人头税最早的由来。 故事说到这里还要补充一下。你们会问,城墙上怎么能够种植植物呢?是的,在砖头砌成的城墙上是不可能种植东西的,但是春秋时期的城墙和秦汉明清时代的城墙不一样,不是砖头砌的,是土垒起来的。凿地为河,垒土为墙。这是春秋时期城市建筑的主要方法。因此,那时候的城墙都是土垒起来的。土垒起来的城墙只要在上面稍加打理,就可以用来种植东西了。淹王要在城墙上种植狗藜棘和扁豆藤的命令下达之后,城里所有的人都动员起来了,到了白天城墙上站满了男男女女,大家手里都拿着植树的工具,城墙上一时热闹非凡,就像节庆的集市一样。 人们在城墙上种植狗藜棘和扁豆藤的举动,让城里的一个人很是吃惊,这个人就是堂堂淹国的公子属。他感到大吃惊了,特别是听到这是留国公子南的建议后,他感到更是吃惊了。他想,这是什么鸡巴事儿呀。他隐隐约约地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但是他一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想来想去,头都想大了,后来他就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就是淹国的史官江石老先生。有一天,公子属就把自己的疑问告诉了江石,他要江石帮自己想想公子南这次来淹国相亲,是不是带着某种不可告人的阴谋。江石也感到这事情好像有些不对劲,但是他也说不清到底哪里有问题。 他说:“我不知道哪里有问题!” 公子属没有办法,他就只好去找自己的父亲淹王。不管怎么说,他还是很爱自己父亲的。有一天他就进到宫里去,把自己的想法一一告诉了淹王,要他注意提防公子南的一举一动,不要中了留国的阴谋诡计。淹王平时还是很喜欢属的,但是那天他听了属的话就不高兴了。淹王那天对属说,经过长年的战争和平来之不易,咱们应该表示出自己的诚意,你是多虑了。 淹王不听自己的建议,公子属没有办法了。他感到很是失落,就一边叫自己的手下人跟着公子南,注意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一面加紧收集有关来自留国的所有情报,以判断留国派公子南此次来淹国相亲是不是别有用心。 他想,那个留国的公子,他到城里来究竟想干什么呢? 这一天中午,江石正在自己房间里喝茶,他也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他想:“公子南到城里来,究竟是想干什么呢?” 江石正躺在自己床上想问题,这时候无名突然跑进来了,要问他有关一个女人的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 无名的到来打断了他的思路。那天无名拖着长长的影子,从屋子外面走进来,[[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把江石吓了一跳。因为他是逆着光走进来的,所以江石一开始就看不清他的面目,直到他坐到他跟前来开始和他说话,他才知道进来的人是谁。 那天他直视着江石的眼睛说:“我得问你一件事情。” 听到他的话,江石没作声,他向他打了一个手势,意思是叫他先坐下来,有什么许可以慢慢说,并说:“你刚才进来的时候吓了我一跳。” 他听了江石的话,就有点抱歉地说:“我不知道这样会吓着你。” 过了一会,他又说:“难道你做了什么亏心事吗?” 江石听了他的话就有点生气了,但是他仍然不动声色地说:“没有。” 他再次指了指椅子,示意他可以坐下来说话。但是无名仍然没有坐下来,他又说:“江先生,我得问你一件事情!” 江石向他摆了摆手说:“你先别急着问好不好,你先坐下来吧,你有什么话可以慢慢说。” 第 18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19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19 章 他让他坐下来。他甚至给他端上了一杯清茶。但是在整个过程中他一直没有坐下来。这真是一个有点奇怪的人呀,江石想。他一直站在江石房子的中央,一个劲地朝着他说我得问你一件事情。 江石被他烦得不行了,就说:“好吧,好吧,你开始问吧!” 原来无名是来向江石询问有关他母亲的事情的。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无名的父亲临死之前要他无论如何要找到自己的母亲。前面还说过,无名进到城里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寻找到自己的母亲。 江石当然不知道他母亲是谁。他怎么会知道他母亲的事情呢。所以江石那天说:“我不知道你母亲的事情,因为我不知道你母亲是谁。” 无名听了江石的话,仍然站在他屋子的中央,一时并不走开。江石毫无办法,只好准备把自己知道的一些女人的故事都说出来给他听。他慢慢踱到自己的书柜跟前,打开了柜极其简陋,里面装满了竹简。他打开柜子的门从里面捧出一捆竹简来,然后慢慢摊在桌子上。这些竹简都是他工作之余偷偷写下来的东西,前面说过工作之余,他会偷偷从库房里拿出一些已经做好的竹简来,供自己回到家里写字用,这是以权谋私的行为。前面还说过,作为一个国家的史官,他的主要工作是记载国家的一些大事。其他的一些乱七开一面,其实是和他父亲有些关系的。前面说过他父亲很久以前从一个叫楚的国家里带着一些人逃了出来。当时吴地还很不发达,很多人都没什么文化,相比之下他学识就很渊博了。他到达淹国之后向淹王提了不少治理国家的建议,这些建议很并非多么高明,但是因为他们以前都没听过,就显得格外的高明了,自然得到了淹王的重视。那时候江石的父亲凭自己的本事,轻而易举地在淹国谋得了一官半职,做了一个辅导太子的官。那时候父亲也偶尔会把江石带到宫里去,和年幼的太子一起读读书什么的。那时候江石个头比太子高,有时候待父亲转过身去方便什么的时候,他们乘机就会打起来。江石个子比他高,如果他不让他,他就会吃亏。那时候江石很少让太子。他想我为什么要让他呢,所以在太子时代淹王吃了江石不少苦头。后来江石总结经验,得出一个结论,这或许就是淹王为什么有一天会割掉自己阳物的一个原因。当然另一个原因是江石确实勾引了他的女人。 那一天晚上江石要进到宫里去,其实是要会一个女人。江石要会的女人不是一般的女人,就是若妃。 那天晚上江石借着微弱的星光,一边看着脚下的路,一边漫不经心地走在宫里的后花园里。在经过后花园的一个假山的时候,江石突然听见有几个人的脚步声从江石前边跑过来。脚步声很急,很凌乱,江石就本能地闪在一边,躺在一棵大树后面等那些人过来。他看着他们从自己跟前跑过去。江石发现那几个人手里抬着一团白花花的东西,朝花园的角落那边跑过去。江石知道那边有一个水井。江石甚至听到了什么东西咕咚一声掉在井里的声音。过了好一会,江石才看见几个人重又走回来,从他身边走过去。江石凭直觉知道他们也许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等他们走了之后,江石就向那水井的方向走去。在走到井边的时候,江石感觉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把一个东西踢飞了。江石附下身去找了一找,最后果然找到了一件东西,这是一个残缺的看起来小巧玲珑的玉佩。江石怀疑这是女人身上的东西,他想了想,就放进了怀里。然后江石走到了井边,俯下身子往井里看,模模糊糊地江石看到井里有一团白花花的东西,像是女人的衣服什么的,但是因为光线太暗看得不是太清楚。江石联想到刚才那沉闷的咕咚的声音,他就知道井里可能掉下了一个人了。江石吓得飞跑起来。他想宫里又死人了。后来,江石就再也没有见过若妃。江石想她可能已经死了。后来那口水井也被人填埋了,所有有关若妃的故事都结束了。 无名听了江石的故事,脸上看不出有什么表情。江石翻了翻书简,准备讲述另一个女人的故事了。无名摆了摆手,阻止了江石讲述另一个故事的念头。 他说:“就说这个女人的故事。若妃的故事。” 江石说:“若妃的故事就这些了,已经完了。” 同时江石还补充说,这些东西自己从来没有出示给其他任何人看。江石要求他知道自己讲述的故事后,最好不要告诉别人,这些东西传出去搞不好是要杀头的。江石不想讲故事了。无名不肯,非要江石讲下去。江石没有办法,就在自己的柜子里东翻西找了好一会,把那天自己捡到的那个玉佩掏出来,给无名看。这是一个极其粗糙的玉佩,而且看起来是残缺的,是一个半月形的样子。江石刚掏出来的时候,无名猛地站起来了,一下扑到他跟前来,把他吓了一跳。江石没有防备,玉佩一下就被无名夺过去了。无名把玉佩拿到眼前,他就着外面的日光,就仔细地看起来。 无名这一看,就看了很长时间。江石不知道他为何对这样一个玉佩感兴趣。江石看他没有要还回给自己的意思,就张了张口,说:“把玉器还给我吧!”江石想要回自己捡到的玉佩来。但是无名的神情当时很难看,脸涨红起来,看起来很可怕。江石暂时打消了向他要回玉器的念头。江石转过身去,准备倒一杯水来喝。他已经讲了好长时间,已经口干舌燥了,嗓子里好像要冒烟了一样。 这时候无名在他背后突然说:“我要走了!” 听到他的话江石吃了一惊。江石转过身来,然后向他要回自己的玉佩。但是他不肯给他。他就生气的说:“你他妈的快点给我,那是我的玉器。是我的!” 无名脸色铁青,什么话都没说。这时候江石发现他从胯下慢慢地抽出了他的长剑。他的脸涨红起来,就像要杀人了一样。 江石不屑地说:“你要杀了我?你难道想杀了我?!” 江石怔怔地看着他。他知道他可能要杀了自己,也许仅仅是为了这块残缺的玉器。但是很快地,无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重又把剑插进鞘里。他转过身去,快步就走了出去。这个时候江石又想起了自己的那个玉器还在无名手上,他就向外面追了过去。江石一边追,一边大声喊了起来:“玉器呢,我的玉器呢?!” 作者:童小妖回复日期:20047119:23:31 这个小说会出版吗?:) 作者:江石流回复日期:20047119:23:39 25楚楚 江石为什么会去勾引淹王宠爱的女人呢?故事讲到这里,就得说到江石的另一个女人了,她就是史楚楚。前面说到几十年前他和父亲从一个叫楚的国家逃出来,和他们一起逃出来的还有他父亲的一些朋友和他们的家人。在这些人之中就有江石的好朋友,一个叫史楚楚的女孩子。在楚国的时候,楚楚的父亲是一个司马,人称史司马。江石的父亲是个史官,写历史的。江家和史家的院子挨得很近,加上两家的男人都在朝里做官,政见也差不多,所以两家人关系一向很好,两家人经常相互走动。江石和楚楚两个人自小就在一块长大,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那时候他们跟着大人一起逃出来的时候只有五、六岁的样了。前面说过当时他们并没有感到害怕,在一个大雨滂沱的晚上他们两个人坐在同一辆马车上,大呼小叫地看着马车一路狂夺,越过几条大江大河,终于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家,他们觉得安全了就停止了下来。 第 19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0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20 章 前面还说过,他们到达的国家就是淹国。淹国是一个古老的国家,地处东南,境内山林密布,水道纵横,以种植水稻和捕渔为生。那时候淹国的经济尚不发达,江家和史家到了淹国之后得到了淹王的重用,都被淹王请到朝里做了官。这时候两家人的院子仍然挨在一起,两个小孩子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无所事事的时候就整天呆在一起玩,两个人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那时候两个人的父亲白天都要到宫里去做事情,他们的母亲平时也很少管教他们,他们就整天在街市上东奔西路,和外面的小孩子打打闹闹什么的,转眼之间不知不觉地就长大了。楚楚渐渐出落成了一个面若桃花的多情少女,江石也长成了一个英俊少年。两家人看着儿女都长大了,很高兴,有一天两家人坐在一起说话,就开玩笑说要帮他们把婚事办了。楚楚听见这话羞红着脸就跑开了。江石不明就里,以为楚楚生气了,就追着跑过去问她是不是不同意嫁给自己,楚楚没说什么话,只是羞红着脸,不吭声。大家见状就笑起来,说,楚姑娘怎么会有意见呢?有意见的话早就不理你了!江石听了也笑了起来。他想只要楚楚没意见就好,他就等着某一天把自己的婚事办了,但是后来就出问题了。 淹国的局势发生了变化。原来老淹王死了之后,太子就即位了。太子当时年轻气盛,全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当了国君之后雄心勃勃,立马对相邻的留国发动了战争。留国是淹国的邻国,和淹国的关系一向不太好,边境上的摩擦时有发生。小淹王对留国发动战争之后,大规模的战争就开始了。留国全力抵抗,寸步不让,淹国一时也没有办法。战争从春天打到冬天,持续了很长时间。战场上两国互有胜负,谁也一时奈何不了谁,战局就这样僵持了下来。但是战争无疑是残酷的,战争中死了很多人,受伤者更是无数。当时人民的生活本来就很困苦,现在战事不断,民众的生活就更加困苦了。 淹国和留国交战的时候,淹国国内偏偏又发生了大面积的灾害。这一年的秋天,田野里突然一夜之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虫子。这种虫子牙齿尖利,还有翅膀,飞起来的时候黑压压地,遮天蔽日的。它们从一个地方飞到另一个地方,专啃庄稼的茎和叶子。虫子所到之处,庄稼的叶子转眼就被中啃得光秃秃的,田地里的庄稼几乎都死掉了。当时人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虫子,因为以前都没有见过,人们很是害怕,就用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想消灭它们,用水泼,用火烧,用树枝抽打……但是这些方法都无济于事。因为虫子太多了,人们根本来不及消灭,虫子所过之处,人们只听见沙沙的声音,然后庄稼转眼就被啃光了。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虫子呀。庄稼没有了,吃饭就成了问题。那时候人们没有饭吃,因饥饿死去的人很多,大路上到处都是死去的人的尸体,后来乡村里甚至出现了人吃人的事情。人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真是民不聊生呀。在这个时候,朝里的官官都知道天灾之年不能再打仗了,但是在这危急关头就是没有人敢出来向淹王进言,叫大王放弃战争,不要再打了。大家都知道搞不好这是要杀头的事,谁敢拿自己的脑袋开玩笑呢。只有史楚楚的父亲站了出来,向年轻的淹王阐述大灾之年进行战争的利和弊。淹王久攻留国不下正在火头上,听见有人来进言叫他不要打了,就气坏了,立马叫人要把他拉出去砍头。江石的父亲眼看着老朋友出事了,也不顾杀头的危险站出来为史司马说话。江石的父亲带了头,一些有良知的大臣也就站出来为史司马说话。小淹王看见众人都这样说,口气就稍稍松动了一下,但是死罪已饶,活罪难免,小淹王下令把史司马打入死牢,待破了留国之后再从长计议。 史司马出事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史楚楚家里。史楚楚的母亲一着急,心脏病就发作了,一口气上不来,眼看着就死了。父亲母亲接连遭遇不测,使楚楚伤心欲绝,整天流泪,两只眼睛通红通红的,都流干了。江家看在多年来和史家交好的情份上,当仁不让地上下帮楚楚上下打点许多事情。这时候江石也经常陪在楚楚左右,叫她放心,说是自己父亲和她父亲交情很深,不会对她父亲的事情撒手不管的。事实上,江石父亲也在朝上一直帮史司马说话,希望小淹王能回心转意,放史司马一马。但是小淹王固执已见,久久不肯松口,江石父亲就没办法了,这事情就这样一直拖了下来。 这时候淹国对留国的战争,也时胜时败,没有定数。楚楚父亲打入死牢之后,怎么个处置法小淹王也没有个说法,就当没有发生这一回事一样。有一天江石陪楚楚去探望父亲,正遇见小淹王路过,躲避不及被他看了过正着。机会难得楚楚乘机上前为老父亲求情。小淹王当时也正当二字。 再说块玉佩被江石抢走了之后,无名就站在自己房间里又捧着那枚短剑发了一会儿呆。刚才江石无意中说出了他心中的秘密,他有点吃惊,差点就掏出自己的长剑来杀了他。他害怕江老头坏了他的大事,因为他要杀的人,不是一般的人呀,事情泄露出去的话,就会有许多人掉脑袋。但是那天无名还是没有杀他。无名让他走了。 无名捧着剑胡思乱想,此时红花推门进来,看见他神情略有些异样,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无名慢慢地把剑收起来,放好,然后装作轻松地说:“没什么事情,朋友送的一枚好剑。” 但是红花是个女人,凭女人的直觉,他从无名的神情中还是读出了一些内容。她约摸知道[[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有什么重大的事情要发生了,但是她不再追问无名。她想自己只是一个女人。女人是不可以随便说话的。她轻轻地走到无名身边,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像以前一样温柔地看着他,心里面充满感激。 无名也静静地看着红花。他看着眼前花儿一样的女人,内心也是心存感激。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激。至于究竟要感激她什么,他也说不出来。他只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经和她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无名出身卑微,他曾经是别人的奴隶,他来到这个世界上从来不会花言巧语。但是那天他面对着自己的女人,内心里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对她说点什么。但是他几次张了张口,都没有发出声音来。其实是他不知道说什么好。所有的语言此时好像都不足于表达他内心的感情。 过了好一会,他又张了张口。红花微笑着望着他,似乎鼓励他把话说出来。后来他就说:“我要杀人啦!” 红花听了他的话,点了点头,然后平静地说:“我知道。” 无名又说:“我不能照顾你了。” 红花又说:“我知道。” 无名看着红花,说:“我不想杀人,但是我必须杀。” 红花微笑着说:“我知道。” 红花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女人。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男人决定了要去做的事情,肯定有要做的理由。红花想,自己的生命都是属于他的,所以无论如何自己都要支持他。她尽力装出一副快乐的样子,说:“你决定要做的事情,肯定是对的,你不要管我究竟会怎么样想。” 说完这番话之后,然后她就慢慢靠近他身边,伸出手来温柔地帮他脱去身上的衣服。 她轻轻地说:“我理解你!” 红花像以前一样,微笑着慢慢地把他的衣服一件一件地脱下来,放在地上。无名的身体暴露出来,呈现出青铜的光泽。而她始终面带微笑,微笑着看着他,就像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一样。她把他的衣服脱下来,然后轻轻地用手触摸着他的身体,动作很慢,极其温柔。无名也静静地看着红花,注视着她。红花用微笑回应着他。这是一个美好时刻,时间好像静止了一样。两个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无名突然用力抱住了红花。红花此时大叫了一声,趁机用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无名抱住她快速地转了一个身子,红花身体就飞了起来,裙裾飞扬,很是好看。 无名紧紧地抱住她,抱得紧紧的,好像一松手她就会飞出去一样,就会消失了一样。她也尽量配合着他,用手勾住他的脖子,舒展开自己的身体然后再紧紧地缠绕着他。红花自始至终微笑着,脸上红扑扑的,很好看,就像春天里怒放的桃花一样,显得娇艳无比。 无名看着眼前的女人,心里是说不出的感动。她还是那么漂亮,那么娇艳,就像第一次他见到她时一样。他紧紧地抱住眼前的女人,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头发,抚摸她洁白如玉的脸庞。他的手温柔地从她的脸上拂过去,轻轻地拂过她的嘴唇。她的脸上绯红绯红的,眼眸流动,就像微微喝醉了一样。当他的手拂过她唇边的时候,她就微微张开口,轻轻地咬住他的手指。她用润湿的嘴唇轻轻地吸吮着他的指尖,舌头轻轻跳动着,就像一种神秘的舞蹈。而她的手水蛇一般游动着,自上而下慢慢地从他的身体摸下来,最后握住了他的下体。 第 20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1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21 章 他身体猛然一震,然后就更加抱紧了她。她始终微笑着,脸上通红通红的,就像盛开到极致的花朵一样。她的唇红润无比,微微张开着,充满着某种诱惑。他把自己的手从她的唇边移开,然后把自己的唇紧紧地压上去,用牙轻轻地咬住她的唇。而她的手始终握住他的下体,纤细圆润的手指抚摸着它,直到它也变得润滑起来。他的呼吸慢慢变得急促起来。他感觉自己的血在身体里奔流着,燃烧着。在他感觉自己快要爆炸的时候,他就一把抱起她。他像以前一样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她躺在床上,也像以前一样尽力舒展开自己的身体。她仍然微笑着看着他,脸上仍然是红通通的。他看着她,静静地看了好一会,然后他跪倒在她身边。他像往常一样,用手轻轻地把她的衣服解下来,直到她的身体完全地呈现在他面前。 她的身体还是那么美丽,那么动人,一如绝世的珍品。红花尽力地把自己的身体打开,打开,就像是一种开放到极至的花朵。这是一个美好时刻,情欲的花朵开放着,他轻轻地压在她的身上,在死一般的快乐里最终和她合而为一。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有亮,无名就醒过来了。他习惯性地伸出手往旁边摸了摸,手里却摸了些湿湿的东西,他感觉不太对劲,一下就坐了起来。他坐起来之后就吃了一惊,他发现红花也坐起来了。红花的脸上雪白雪白的,而她的手碗里却流着血。不停地流着血。床上和地下都是鲜红鲜红的血。无名一下子明白过来了。他知道红花身上正在流血,不停地流血。他向红花扑了过去,一把抱住她。但是红花好像已经不行了。她的脸上毫无血色,好像血都流光了一样。无名赶快从衣服上撕了一块布片裹住红花手碗上的伤口,但是红花已经不行了。无名喊叫起来:“红花,你为何这样?!”无名一共喊了三声,红花终于睁开了眼睛。她睁开眼睛,她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来。她轻轻地说:“我不想让你牵挂,现在你可以放心做自己的事情了。”无名听了红花的话,眼泪一下就流出来了。他紧紧地抱着红花,红花的身体在慢慢变冷。他知道红花的身体正在消失,正在离自己远去。 他嘴里喃喃地说:“红花,你为何这样呢?” 但是再没有人回答他的话。红花的身体已经慢慢变冷了。红花已经死了。他就这样一直抱着红花,直到窗外的天色由暗变亮。 天色亮起来的时候,这时候房门外有人高声传呼,说是公子有请,叫他快点起来见公子。无名听到有人呼叫他的名字,就把红花已经冰冷的身体轻轻地放在床上,把她的衣服和头发都弄好,然后自己也整了整衣服,拿上那枚充满杀气的短剑,打开房门就走了出去。 再说史官江石那天知道若妃就是无名所要寻找的母亲之后,他就失眠了。他想起了在自己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一个是青梅竹马的楚楚,另一个就是若妃。她们两个人的面目在他面前交替闪现,忘都忘不掉。对于青梅竹马的楚楚,他对她一腔深情,希望能和她过一辈子,但是突然的变故把他美好的梦想全部打碎了。这是令人痛心的事情,还有什么比梦想破灭更令人痛心的事情呢? 楚楚的死,使他对小淹王充满了仇恨,他和若妃的私情,开始的时候也是出于报复淹王的目的。后来他就发现,其实若妃是并不爱自己的。她愿意和自己保持某种暧昧的关系,是希望自己能在某个时候帮助她,让她有机会和自己原来的丈夫和儿子见上一面。她知道在宫里面也许只有江石能够帮助她。江石想她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呀,后来她因为自己的原因送了命之后,他就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 他想是自己害了她,这是不可原谅的事情。 那天他突然看见无中手里拿着一把杀人的短剑之后,他就隐隐感到不安。尤其是他知道若妃就是无名要找的母亲之后,他就更加感到不安了。他想无名好歹也是若妃的孩子呀。他知道无名要去杀人了,他有一种不详的预感。他想自己应该阻止那件事情,毕竟杀人不是杀猪,是要偿命的事情。想到这里,江石就站起来,慢慢地向外面走去。 江石走到公子属的房子外面的时候,远远地就站住了。这时候他奇怪地看见许多公子属的寓所外面围了许多人,都是清一色的士兵,他们手里的兵器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江石向他们靠近的时候,他们就喝住了他,不让他继续往前走。后来有一个头头走过来,这头头江石是认识的,就急忙叫住了他,问他公子属房子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就偷偷地告诉了江石。他压低着嗓子说:“公子属犯大事了,犯下掉脑袋的事了。”江石听了这话,就一下子瘫倒在地上。他心想,这下完了。 原来这一天,公子属在自己的屋子里隆重地宴请淹王。在宴席上,无名趁为淹王献上鱼炙的时候,从鱼腹中抽出短剑,然后刺入淹王胸中。淹王赴宴之前早有防备,胸部护有三重铁甲,刀枪不入。这一刺失败了,无名举刀再刺的时候,淹王的左右侍卫拦住了无名刺过来的利剑,公子属刺杀淹王的行动失败了。 原来那天公子属要宴请淹王的消息,很快就被公子田的军师无良知道了。无良知道之后暗叫不好,他隐约知道公子属此时宴请淹王很可能是不安好心,存在着篡位的极大可能性。无良知道,如果淹王赴宴出了意外,公子属乘机自立为王的话,公子田的算盘就落了空,这对自己来说也万万不是什么好事情,搞不好要掉脑袋。因此淹王在赴宴之前,无良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公子田。公子田听了无良的话之后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就和无良寻思对策,两个人商议了半天就把自己的想法毫不保留地密报了淹王。淹王虽然不太相信公子属会刺杀自己,但是仍听从了公子田的建议,赴宴的时候早有防备,胸中藏有三重铁甲,刀枪不入,结果这三重铁甲救了自己的性命。 在古老的史籍中,鱼是一个隐语,据传西周时期就在民间谚语中流行了。隐与喻是对立的,喻是为了把问题说明白,隐则故意要把问题讲得不明白,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修辞手法。还有人认为鱼就是匹偶或情侣的隐语,喻指男女之间的性爱。在春秋初期,还有一种叫鱼丽之阵的阵形。这是一种极其奇谲的阵形。具体的阵形已不可考。历史记载公元前七0七年,郑国的子元标新立异,创造性地摆出了鱼丽之阵的阵形,把骄横的周桓王杀得大败。 这就是有关鱼的故事。 27着火的城 这一年的冬天留在史官江石的记忆中是彻骨的寒冷。 那是一个多么寒冷的冬天呀。当然对气温最为敏感的不是江石,是他的大狼毫。这一年的隆冬,天气奇寒,江石像一条怕冻的狗一样龟缩在自己的被窝里。那天晚上江石害怕自己的大狼毫也会冻坏,所以他一直把它放在自己温暖的裆下,放在自己的被窝里,自始至终让自己的体温温暧着它,保护着它。但是即使是江石这样无微不至的呵护,这大狼毫仍然只是保持着一种不硬不软的样子,这一点就像阳痿患者的阳物。当然这并不是一个有趣的比喻。 这一天真冷呀,天好不容易大亮了,他仍然缩在被窝里不想动弹。作为一个史官,他一直对社会的各种变化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通常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大狼毫从裆下掏出来。但是这一天确实太冷了,在这么冷的天里面,不要说水要结冰,就是连思想也是要结冰的呀。他认为在这种奇寒的天气里,应该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他准备好好地睡上一觉,待太阳出来的时候再起来也不迟。 江石已经好久没睡懒觉了。他要好好地睡上一觉。他要等待太阳出来。太阳出来之后,他就起来。他要用一个铜鼎先烧一盆热水,热一热自己冻伤了的脚。还有自己的那枝大狼毫,平常也需要主人的爱护和照顾。大狼毫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呀,它也需要温水的润湿。它不能这样一直硬下去。它这样一直硬下去江石怎么写字呢?江石要它变得柔软一点,温顺一点,待太阳出来的时候他就要把它挂在自己的屋檐下,让阳光和风把它慢慢地风干。 江石正窝在温暖的被窝里胡思乱想的时候,他那个小斯就跑了进来。小斯凌乱的脚步声打乱了他的所有想法。小斯慌里慌张地跑来告诉他,说是今天宫里有大事,要他赶快起来,起来晚了就要杀头了。听了小斯的话,江石就像饥饿的狗见到了香喷喷的骨头一样,他一脚踢开被子,他早已顾不得寒冷了,一骨碌就从床上爬起来。他好久没有记录什么大事了,这对于一个史官来说显然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他匆忙地穿好衣服,用一把水洗过脸,这时候小斯就把磨好的墨和那枝大狼毫递到他的手里,江石把它们拿上就迎着刺骨的寒风跑了出去。 他沿着大青石板铺路的街市一路小跑,发现有许多人和他一样,从四面八方跑出来,都往宫里的方向奔,不同的是那些人都坐在漂亮的马车里面。他们官做得大,有权有势,江石怎么能与他们相比呢?他们坐在马车上,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甚至看都不看他一眼。他们的马车呼啸着从他身旁跑过去,一会就跑远了。江石一路小跑,等他气喘兮兮地跑进宫里的时候,他发现那些人几乎都已经到齐了。江石跑得再快终究是跑不过那些四条腿的奔马的。 他们站在底下等淹王出现。文官武官一律站在殿下,默不作声,这时候许多人都翘首往门口的一个巨大的青铜鼎上看。鼎是青铜的鼎,很大,很深,样式很古老,看样子成色很新,显然是新近制作的。城里前几天刚刚下了一场大雪,鼎里面积满了雪。这几天气温仍很低,里面的积雪还来不及溶化,远远看过去,还能看见白白的积雪。 不一会淹王就出来了。太子田跟在淹王后面也出来了。 这一天正是一年中最冷的时候。淹王的神态有些疲倦,这是江石的判断。淹王坐在殿上,这时候太阳斜斜地从天空中射过来。他穿着一件貂皮的大袄,脚边上的铜盒上燃着炭火。火苗跳跃着,若隐若现。但是他可能仍然觉得冷,就向旁边招了招手,侍从又拿出来一件貂皮披肩,披在他身上。在重重衣料的包裹中,他的脸出奇地白,毫无血色,与远处院墙角落里的积雪遥相呼应。 这是一个多么寒冷的冬天呀。史官站在那些官们的后面,像往常一样,他把自己的大狼毫放在温暖的裆下。他害怕自己的大狼毫长时间地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在这么冷的天气里会把它冻坏的。如果冻坏了,就不能很好地使用,他就不能完成自己伟大的使命。他一边轻轻地跺着脚,一边在心里面胡思乱想,等待着事件的发生。这一天真冷呀,他呼出的热气挂在胡子上,一会就结成了冰凌凌,就像冬天里北方挂在树枝上的树挂一样,模样真是滑稽得很,真是好玩极了。他向那些官们看过去,发现那些官们的情形和他也差不多,不同的是他们站在他的前面,他们就站在淹王的眼皮底下,所以他们不敢像江石一样放肆地跺脚。他们显然也冻得不行了,他们的情况真是糟糕透了。这时候没有人说话,一片死寂。过了好半天,终于有人说话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空气中流传开来。江石知道那是年老的淹王的声音。 淹王说:“看我怎样处死你们!” 淹王又说:“我要让天下人知道,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是不可饶恕的。” 听到淹王的声音,江石就条件反射般地弯下了腰,手伸到裆下,赶快把自己的大狼毫从裆下掏出来,然后在竹片写下几行大字。写完之后,他又把大狼毫放在裆下。 淹王又说:“我要让你们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是不可饶恕的,看我怎么处死你们!” 这是什么话呀,说实话,他的声音很苍老,一点都不动听。但是他说得很慢,所以每一个字说得仍很清晰,落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落到每一个人的心里。江石把那枝大狼毫捏在手里,灵活地转动着手腕,在竹简上飞快地写着字。他的前面是是那些官官们。他们听到淹王的话吓坏了。他们的腿好像都在抖动。不停地抖动。江石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淹王每说出一个字,他就如实地记录下来。 天真冷呀,狼毫大毛笔在江石手里,像一根冰柱一样,冰冷得很。 这个时候仍然没有人说话。他抬头向淹王的方向看过去,这时候他看到了太子田的嘴脸。他的脸上也是一片雪白,雪白之中浮现出一种冰冷的味道。不知过了多长时间。这时候有人上来了。江石先是看见了一根绳子,顺着绳子看过去,然后便看见有人从远处慢慢地走上来。江石看着他们慢慢地走近。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他的手被绳子捆得紧紧的。头发很长,遮住了他脸,这个时候他的形象就像传说中的强盗。这时候那个男人摔了一下头,在头发飘拂的过程中江石就看见了他的脸。他认出了他的身份。他就是几个月前刺杀淹王的无名! 江石的心情禁不住沉重起来。他终于明白,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淹王把大家招集起来,是要让大家看一出戏。一出杀人的戏。他感到握在自己手里的大狼毫出奇地冰冷和沉重起来。 无名慢慢地走到了他们面前,这段路其实并不长,也就十几米的样子。但是无名走了很长时间。这是一个艰难行走的过程。慢慢地,他走到了淹王面前。 淹王指着那个青铜鼎。他说:“这就是你的归宿,你还有什么话说?” 无名没有说话。他只是冷冷地看了淹王一眼,然后眼睛便看着远处某一个地方。远处是城墙,城墙上枯萎了狗藜棘和扁豆藤的枝叶在风中依依飘摇。这是一个寒冷而干燥的季节,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天空。无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游戏快要结束了。他只是后悔那一天自己没有完成使命。他想那一天为何自己就未能杀死他呢?还是在扁豆藤花开的时候,有一天公子属对他说,留国要攻打我们了,大王不相信,我们没有办法,只好这样做了。说完这些话之后公子属就递给他一枚短剑。无名知道公子属是要他去杀人。后来公子属就宴请淹王,后来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快结束了。这时候他又抬起头来,向城墙的方向看,他突然看到了城墙上火光闪闪的样子。他感到很是惊奇,他想城墙上怎么会有火光呢?他睁大了眼睛再看,却发现是自己的一个错觉。城墙上狗藜棘和扁豆藤的枯枝败叶在风中快乐地着,并没有火焰出现。什么都没有,只有驻防城墙的士兵的人头和兵器在城墙上若隐若现。再往远处看就是高远无比的天空了。 淹王又问了一声,说:“你还有什么话说?” 无名张了张口,轻轻地说:“敌人要攻打我们了。” 淹王听了无名的话,大笑起来。他觉得太有趣了。他想敌人是谁呢?敌人又在哪里呢? 他微笑着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手势自上向下,轻轻飘飘的,有点像砍头的某种姿势。看见这个手势后,就有人在青铜鼎下用火石燃起火来。火很快烧起来了,这是一个干燥的季节,空气中缺少水分。干柴剧烈地燃烧起来,没有风,一股黑烟直挺挺地向着天空的深处飘去。火越烧越旺,鼎下的柴火疯狂地燃烧烧起来,发出噼哩啪啦的声音。火焰疯狂地跳动着,鼎里的积雪开始融化了,不一会,人们就看见有水汽从鼎里升起来,很快地冰冷的雪水开始沸腾起来。 江石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 这时候淹王又做了一个手势。这个时候没有人说话。一片死寂。只有柴火燃烧起来的声音,音乐一般,经久不绝。这时候从边上走出两个穿黑色衣服的人。他们手里拿着绳索,朝无名走了过去。绳是麻绳,一种很有韧性很古老很有束缚力的植物纤维。他们径直走到无名跟前,开始动手用绳索把无名绑得严严实实的。无名这时候没有反抗。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他们很顺利地把无名的双腿捆上了绳索。这下他不能动弹了。接着两个侍卫把他抬起来,然后咚地一声丢进了青铜鼎里。这个时候仍然没有人作声。只有火焰燃烧的声音,除此之外一片死寂。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江石只觉得好像过去了一个世纪一般。 火仍然燃烧着。等侍卫把无名的尸体从鼎中倒出来的时候,无名已经死了。他们把他煮熟的尸体拖了出去。淹王挥了一下手势,那些人就开始撤离了。 淹王一走,他们就兔子一般,跑得快死了。待江石把最后一个字写好,抬起头来看的时候,人群已经散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还有那个青铜鼎也还在那里。这是一个多么寂寞的青铜鼎呀。他慢慢地踱到青铜鼎跟前,踮起脚尖往里面看。里面的水浑浊不堪,仍冒着一股热气。这时候江石的手早冻得受不了啦,他就放下笔和竹简,爬到鼎上面去,把自己的手尽力地往水里伸。他把自己的手伸入水中,这个时候他的手触到了一个东西。这是一个什么东西呢?他感到很是奇怪,就把它摸了上来,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残缺的玉佩。 他不禁激动起来,从自己口袋里哆嗦着摸出另半个玉佩来。他把它们放在一起,放在自己的手心上,他发现它们果然是吻合的。他喃喃地说:“怎么会是这样呢?怎么会是这样呢?!”眼泪从他苍老的脸上慢慢流下来,他咽了一口气,然后“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黑黑的墨水来。 江石踉踉跄跄从宫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公主萱。此时公主萱正好从外面走进来。江石赶紧向她问起公子南的事情。公主说他刚刚启程回留国了,刚送他出了城门,不知道江石问起公子南有什么事情,说是去追也许还来得及呢。原来那天公子南按照父亲的分咐,在城墙上的扁豆藤和狗藜棘枝叶都枯萎了的时候,他拆开了第二个锦囊。这一次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八个字:“花谢之日,见字速回!” 公子南原本还想在淹国再呆一段时间的,从心底里他也不想和公主分手呀。那些和公主在一起的日子是他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还有什么比男欢女爱更快乐的事情呢?但是那天见了那丝帛上的八个字之后,他就想起出发之前父王郑重交待自己的情形。父亲当时说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要按照上面的分咐去做,就不会错。父命不可违,所以他不敢久留,立即打点行装就和公主依依不舍地告别了。 第 21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2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22 章 江石听了公主萱的诉说,心中就大吃了一惊,心里暗叫不好。他想公子南这样匆忙地回到留国去,如果留国真要攻打淹国的话,就没有了后顾之忧。他想起公子属曾经和自己说过的话,还有刚才无名说的话。他们的话让他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他想,敌人也许真要打过来了。 想到这里,他就不禁打了个寒颤。他突然觉得自己身上发冷,一股寒气从脚底里冒出来。他匆匆告别了公主,转身又向宫里跑去。他要立刻告诉淹王,他要让淹王做好准备,因为国家也许真的面临着敌人进攻的危险。这是很重要的事情。 史官江石向宫里跑过去。 史官江石越跑越快,须发被雪风吹拂着,就像他手里的大狼毫,须发乱舞,毫无规则。 这一次他没有把自己的大狼毫放在裆下,因为如果放在裆下的话,多多少少会影自己的行动。他就把大狼毫抓在手里。左手拿着自己的大狼毫,右手拿着一个小包裹。包裹里面的简和砚相互碰撞着,在风中叮当作响。 史官江石向宫里跑过去。他跑得气喘兮兮的,上气不接下气。但是他还是越跑越快,在跑动的过程中,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就要飞起来了一样。 他就像要飞起来了一样。 宫殿越来越近了,在冰清玉洁的雪光里,宫殿的轮廓依稀可见了。 史官江石向宫里跑过去。越跑越快,越跑越近,转眼就跑到了宫门前。他飞快地进了宫门,门卫甚至来不及阻拦他,他就跑进去了。 史官江石越跑越快,他甚至远远地他看见了淹王的影子。他老远就喊起来:“敌人要打过来了!” 淹王听见江石的喊声就转过身来,他发现了史官江石。他笑起来了。 史官江石向淹王跑过去,越跑越近。他终于看见了淹王的面孔,甚至看清了他脸上浮现出来的不可捉摸的笑容。 史官江石跑得快极了,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飞起来了。他大汗淋漓地终于跑到了淹王[[site]·电子书下载乐园—]跟前。这时候他扬起了自己的头刚要说话,脚下没有防备却被一块石子绊了一下,身体就飞了出去。手里的大狼毫直直地戳向地下,“啪”地一声,折成了两断。 史官江石在淹王跟前摔了个狗吃屎,他的样子狼狈死了。淹王见状大笑起来。 淹王问道:“啊哈,江石呀,刚才你喊什么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声好不好?” 江石悻悻地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气喘兮兮地说:“敌人要打过来了!” 淹王听了,昂起头大笑起来,说:“敌人要打过来了,那么谁是敌人呢?我们刚刚把敌人杀死了。公子属他们就是我们的敌人,我已经杀死了他们!” 说过之后,淹王就走开了。江石木头般地看着他越走越远。他想叫住他,但是他没有叫。他低下头看了自己刚刚摔破了的膝盖,现在膝盖已经流血了。刚才并不觉得痛的,现在他觉得痛得厉害。他觉得痛极了,甚至站不稳脚跟了,一下子就跌倒在了地上。 他觉得自己累极了。他甚至慢慢地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在他闭上眼睛的过程中,他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起了逃亡时候的那场漫无边际的大水,想起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楚楚,还有若妃......想起他们的时候,他的眼泪就流了下来。他双膝跪倒在地上,全身匍伏在地上,他双手抚摸着身下的土地。这是一片多么湿润和古老的土地呀。他用手轻轻地抚摸着身下的土地,突然竟识到身下的这片土地竟也和童年时代的楚国一样,竟也是如此的陌生。 他嘴里喃喃地说:“敌人要打过来了。敌人要打过来了......” 公主与公子南辞别之后回到宫里,公主与公子南男欢女爱的日子告一段落,她隐约感到了些许失落,好像自己突然之间又回到了从前的寂寞一样,只是心底里凭空多了一个思念的人,这和以前还是不一样的。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一个男人就是她的整个世界,所以公子南离开之后,她就感到心里空落落的。 这一天,公主萱和以前一样,在夜色笼罩了整个院落的时候,她和百灵一起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此时院子里的灯笼都亮了起来,在黑暗里发出火红火红的光芒。 公主萱在院子里坐了下来。院子里寒风呼啸,落叶飞舞。百灵跟着公主,寸步不离地跟在她身边。公主轻轻地叹了口气,在黑暗里轻轻地叹了口气。这叹息声音很低,显得微不足道,转眼就消失在夜晚的冰冷空气里。此时气温有点低,百灵悄悄地给公主披了一件衣服。百灵知道公主是在想念公子南,自己并不能为她分担些什么,就站在一边,不再说话。 她他在院落里坐了一会,月亮就升起来了,是一轮满月,高高地挂在夜空里,散发出冰清玉洁的光辉。因为是冬天,城里不久前刚下过一场雪,一些树木的叶子已经凋落了,枝杆光秃秃的。抬头往院落的西边看过去,可以隐约看见一溜黑黑的城墙。城墙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挂着一个灯笼。灯笼的光在黑暗里很有穿透力,远远地看过去甚至可以隐约看见灯笼里面跳动的火光。 公主萱在院子里不知坐了多长时间,直到她感到自己的腿脚有些麻木的时候,她就站了起来。此时天空里仍是黑暗的,她抬头不经意往城墙那边看过去的时候,她突然看见西边城头上空通红通红的,一片火光,就像有一个巨大的灯笼燃烧起来了一样,照亮了大半个天空。公主萱感到奇怪极了,她就叫百灵快看。百灵顺着公主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她也看到了城墙上面有一团妖异的火光,奇怪之极。 百灵奇怪地说:“公主,那边也许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公主说:“你说能发生什么事情呢?” 她们两个站在院子里看了一会,就往屋子里走去。公主和百灵回到屋子里。屋子里燃烧着炭火,气温比外面暖和了许多。百灵又往火盆里加了些木炭,炭火燃烧得更旺了。公主回到屋子里,红红的灯笼的光照在她的身上,把她的影子柔柔地投影在地上,屋子里所有的景物也呈现在灯笼的光晕里,看起来好像不太真实,就像故事中经常出现的某些场景一样。公主走到梳妆台前捧起一面铜镜又往自己脸上照。脸还是那张脸,却已经写满了寂寞的影子。思念是多少容易改变人的容颜呀,公主放下镜子,慢慢躺到了床上,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公子南。 她想自己是无论如何不能忘记这个人了。 她想起了与公子南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男欢女爱,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呀。有时候她想自己的所有生命也许就是为了等待这样一个人,然后和他过一些日子吧。现在物是人非,快乐转瞬即逝。公主萱躺在床上,想那个给自己带来快乐的人,还有和他一起做过的快乐的事情,这个屋子里甚至还残留着他的气息,他说话的声音似乎还在屋子里飘荡。公主萱就这样想像着公子南的一颦一笑,不知不觉中她就悄悄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公主萱睡着了,在睡梦中她又见到了公子南。她感到公子南好像就在自己身边,仍然像以前一样亲呢地叫着自己的名字,抚摸着自己的脸颊和长发和身体……恍恍惚惚中,她感觉公子南又回来了一样。她高兴起来啦,在半梦半醒之间她甚至快乐地喊叫起来了。 她喊起来:“公子!公子!” 但是没有人回答她的话。这时候门倒怦地一声被风吹开了。公主萱被惊醒了过来。她四下里看了看,百灵竟然不在自己身边,屋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灯笼发出红红的光芒,屋子里很静,静得有些可怕。她就提高声音叫了一声:“百灵,你在哪里?”这一次仍没有人回答她的话,只有灯笼散发出火红的光芒,她有点害怕起来了,身上竟然出了些汗。她从床上爬起来,往门口走去。这时候突然传来急急的脚步声。门开了百灵惊惶失措地跑了进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喊:“公主不好了,敌人打进来了。” 公主听了百灵的话脑子里一时转不过弯来。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就问百灵:“百灵,你刚才说些什么?敌人打进来了,容易是谁打进来了呢?!” 百灵顿了顿,然后说:“敌人打进来了,是留国向我们进攻了。” 公主这一次终于听清了百灵的话。她的脸瞬间白了起来,雪白雪白的,就像花朵瞬间凋谢了一样。她无力地问:“百灵,你刚才是说留国攻打我们了吗?” 百灵知道公主心里难受,就点了点头,不再说话。公主的眼泪瞬间就流了下来。她喃喃地说:“留国攻打我们了。留国为何要攻打我们呢?他为何要攻打我们呢?!” 公主心里慌乱起来。她不知怎么办才好。 这时候百灵又问:“公主,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呢?” 公主萱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轻轻地安慰百灵说:“百灵,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因为我们是女人。” 百灵点点头,说:“是的,公主,因为我们是女人,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是我们的错。” 公主点点头,又摇摇头。她觉得自己全身无力,好像所有的梦想瞬间就破灭了一样。公主萱年轻的心刚刚体会到生命的快乐,就不可避免地走向沧桑。两个女人正在手足无措之间,门又突然被人打开了,这时候跑进来的是公子田一行人。公子田一跑进来看见公主萱就喊起来:“妹妹快跟我走,敌人打进来了。”公子田来不及多说什么,跑到公主跟前,拦腰抱起公主就往外面走去。百灵见公主被他们抱走了,也跟着他们往外面跑。她刚跑到门外,突然就感到有一道闪光向自己而来,速度极快,不容她多思索,瞬间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一天晚上敌人是真的打过来了。 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留国突然发动大量兵马向淹国发动了进攻。淹国上下毫无防备,一时大败。留国军队一路上攻城略地,势如破竹,转眼就包围了淹国的都城淹城。留国的军队真多呀,密密麻麻地把淹城围得像个水泄不通的铁桶似的。淹王拒不投降,战斗很快就开始了。这一场战斗打得很是惨烈,护城河里的水都被染红了,真是血流成河,许多人在战斗中死去了。在战斗中,留国的士兵出人意料地用火箭射向城墙,点燃了城墙上干燥的扁豆藤和狗藜棘。枯燥的扁豆藤和狗藜棘在风中快乐地燃烧起来,城墙上一片火海。那一天晚上风很大,火借风威,火势越烧越大,向城内漫延,后来城里的房屋宫殿什么的也跟着燃烧起来,整个城市一片火海。火光照亮了整个夜空,整个城市晚上如同白昼。淹王得到留国用火攻城的消息后,知道自己已经中了留国的诡计了,因为在几个月前就是公子南建议自己在城墙上种植扁豆藤和狗藜棘的。 这是一个多么隐秘的阴谋呀。 那些枯燥的扁豆藤和狗藜棘呀,它们在风中快乐地燃烧起来,漫无边际地燃烧起来,整个城市成了一片火海。这时候淹国的将士都迂怒于公主萱。他们知道上了公子南的当,他们对公主萱痛恨死了,许多将领们聚集在一起,愤怒地要求淹王杀死公主萱,并将公主萱碎尸三段,否则就不为淹王卖命了。大敌当前,淹王没有办法,就叫人将公主萱杀死,并且碎尸三段,把她的尸体分别埋葬在三个高高的土堆上。 这就是三个土堆的来历。 淹国的将士看到淹王果然处死了公主萱,很是感动,就带领人马拼命抵挡,但是留国的士兵仍然杀进城来,淹城最终还是失守了。那天晚上留国的士兵潮水一样进入城里,沿着城里所有的街道狂奔,烧杀抢掠,整个城市血流成河,尸横遍地,一夜之间整个城市成了一座死亡之城。在这次战斗中,淹王最后也战死了,淹国就此灭亡了。在这场残酷而血腥的斗争中,只有公子田带领少数人马杀出重围,然后向东一路狂奔,得于生存下来。 公子田带领少数人马向东狂奔,在一个叫姑苏的地方才停留了下来,然后建立了自己的城市。 姑苏城就是现在的苏州城,位于淹城往东一百多公里。在这个城市里后来又发生了许多动人的故事,当然这已是另外一些故事的开始了。 第 22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23 章 男欢女爱 作者:程小莹 第 23 章 28尾声 所有的故事都讲述完了,我很快把这个故事打印了下来,准备交给我的朋友王小花去审读。如果她认为没什么问题的话,她就会给那些出版物投稿。当然人家也许要,也许不要,都有可能。当然这已经不是我所关心的事情了。忙完这些之后我就松了一口气,我准备躺在床上好好地睡上几个大觉。我刚脱光衣服,准备躺到床上去,这个时候有人来敲我的门。我骂了一声就光着身子跑过去打开了房门,才发现站在我房门外的是我的房东。看见他我就在心里暗暗推算了一下,发现离交房租的日子还远着呢,他跑到我房间里来是没有道理的。我想,他来敲我的门不会又是来问我有关他的母猪不孕的事情吧,想到这里我就一脸坏笑。我准备躺下来不再理他,他老是来问我有关母猪不孕的事情算什么事儿呢? 但是这一次他不是来请教母猪不孕的事。他急急地告诉我,说外面有几个警察要找我,还说是他们一定有事要问我的,叫我赶快下去,他们已经等了有些时间了,如果我再不下去,如果自负。 我说,鸡巴,警察来找我有什么事儿呢。 我不知道警察来找我有什么事情。我整天呆在房间里写写小说和女朋友做做爱什么的从不惹事生非,警察来找我的麻烦是没道理的。我慢吞吞地穿上衣服,拖着鞋子啪嗒啪嗒就走了下去。远远地我果然看见有几个警察站在院子里,看见我下来,就迎了上来。 他们先是问我名字是不是刘二,然后说,嗯,你怎么住这里? 我淡淡地说:“我是刘二,我一直就住这里。” 他们又问我做什么工作。 我说:“无业。” 他们又问我,他们说:“那么,你认不认识陈太南?” 我听见他们问我有关陈太南的事情心里就吃了一惊。但是我仍淡淡地说:“我认识他。” 然后我反问他们,我说“陈太南是不是死了?” 这一次轮到他们吃惊了。他们说:“你怎么知道?” 我说:“因为他曾经告诉过我的,他说有人要杀他!” 陈太南果然是死掉了。他是被人用利器割掉阳物死掉的。没有人知道是谁割掉了他的阳物。也许是他自己阉割了自己的阳物也说不定,总之他是死了。他的工作间里还没来得及清理,满是血污,我进入他的工作间的时候,陈太南已经被人抬出去了,我只看到了那一大摊大红大红的血迹,还有那个腥红色的大沙发。据说那天他就这样直挺挺地躺在大红大红的血污之中,就像花儿一样。在他躺倒的旁边是一幅尚未完成的女人裸体画。 这副未来得及完成的油画尚未拿走,我有幸看到了那幅画。 我还认识画中的那个女人,因为她就是传说中的白灵。 2003年夏天的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从我租住的黑暗的房子里走出来。阳光强烈,而我的面孔苍白不堪,就像刚刚从一个黑暗的废墟中走出来一样。 阳光灿烂,在灿烂的阳光之下,我的朋友王小花拉着我的手,我们又跑到城市南部的那座巨大的遗址上去。春天过去了,夏天也快过去了,这里的植物长得真好真凶猛呀。那些藤本植物们疯狂地生长着,不断地扩张着自己的地盘,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整个春秋时期的城市就这样几乎淹灭在绿色藤本植物的海洋里。 我们手拉着手进入了这座废墟。阳光仍很强烈,这一次我们没有在茂密的树林里做爱。 我们首先进入了淹城遗址博物馆,这是一幢非常简陋的建筑物。在这里我们仔细地参观了所有展出的文物。这些物件包括一艘长达7.45米的独木舟,据说还有一个长达11米多的独木舟保存在国家博物馆里。我们只看到了这个7.45米的独木舟。它尖头敞尾,看起来很原始,炭化也很严重。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些三角形的青铜箭簇和一些残缺的青铜剑,还有大量原始的青瓷杯碗和印着几何纹饰的陶罐,以及各种形状的青铜器具。最后在一个角落里,一尊造型颇大的青铜鼎吸引了我们的目光。 这是一个多么寂寞的青铜鼎呀! 青铜鼎跟前有一张硬壳的白色标签,上面注明它的口径是18.5厘米,腹腔深度是10.2厘米。青铜器的表面还有厚厚的黑色的烟炱,让人想起那些曾经疯狂跳动的火焰。但是很快我就失望了,因为那不是我所知道的青铜鼎。它还是太小了,我知道里面绝对容不下一个人,特别是一个男人,最多最多只能容下一个男人的腿。 因此,我怀疑在这面积庞大的城市遗址里,在茂密生长的树林之下,就在我们站立的地底之下,一定还埋藏着一只更大的青铜鼎。一只硕大无比的青铜鼎。它埋藏在深处的地层里,就在我们身体的四周,它无处不在,并不以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我们只是看不见它而已。 我们从博物馆里面走出来,这时候阳光从头上的茂密树枝间透过来,照在我们身上,呈现出青铜的光泽。 这是一种青铜的光泽。 这是火的光泽。 这是阳光的光泽。 它无处不在,并不因时光的流逝而改变。 我们穿行在树林与树林之间,在那三个高高的土堆上,我们稍稍停留了片刻。那天,我说:“传说中这三个土堆就是公主的坟墓,愤怒的士兵把她碎尸三段分葬在这三个高高的土堆上,这是错误的。” 我的朋友王小花说:“你怎么知道传说是错误的?”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推测,你想如果那真是公主的坟墓,她的陪葬品就应该很丰富,比如应该有大量的玉器及金银制品什么的,但是考古学家对这座坟墓发掘之后,只出土了一些相当粗糙的陶罐及青铜制品,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这与公主的身份是不相称的,是不可思议的。因此,这应该是公主的婢女百灵的坟墓。淹王在内忧外患的危急时刻杀死了公主的婢女百灵,并把她碎尸三段,对外宣称这就是公主的尸体。他使了一个调包的诡计。但是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们还是记住了百灵这样一个女人的名字,千百年来人们传说着这一段故事,传来传去,人们就误认为她就是公主了,其实这是不对的。” 说过之后,我轻轻地拉过王小花的手。我们手拉着手,越过那三个高高的土堆。迎着头顶上灿烂的阳光,我们继续前进。 最后王小花问:“我们现在做什么?” 我拉住她的手,轻轻地说:“亲爱的,你说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我们就做爱吧!” (全文完) 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site]— 第 23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