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啊,你还跳!》 正文 第1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1节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书名: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文案 安谦语(受)是个文艺小青年,做事慢条斯理、待人友善、喜欢茶艺。 然而,一个不小心让帅气的潘杰(攻)见到他喝着养乐多、穿着校服的囧样。 潘杰:“哈哈哈!” 于是,安谦语从此跳进了潘杰这个深坑。 反射弧长到绕地球三圈的安小受等跳完了才反应过来,这里原来是个藏尸洞! 救命啊!啊……啊……啊……(回音) 食用指南 真人改编,网配,日常流水账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网配 边缘恋歌 年下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谦语、潘杰 ┃ 配角:秦子兴、朱茜茜、魏庭 ┃ 其它:耽美、日常、网配、贤妻受 ================== ☆、第一印象 引言 这本书是我写过的最没逻辑的一本。 然而,他们却是真实发生的事。 那么,爱情到底还讲不讲理了? 那些毫无道理、莫名其妙的事情,明明就是爱情的副作用。 可这些副作用加在一起,竟然起了化学反应,这让我不禁感叹: ——爱情原来真有魔力! 第1章 “啊……嗯……我,我不行了,你快点……啊啊啊!” “宝贝儿,这就不行了吗?我才刚刚兴奋起来呢,哈哈哈!” “不要……真的不要……嗯……” …… 安谦语长嘘一口气,习惯性的对话筒说:“辛苦了,今天就到这里吧。” 耳机里传来对方同样公式化的声音:“嗯,那我下了。” 很快,电脑屏幕显示对方已经下线。 这种上一分钟双方还激情满满,下一分钟便好似根本不熟的情况,对于他们cv来说就是家常便饭。 哪怕配床戏亦是如此。 他关掉话筒,并未拿掉耳机,里面仍然播放着刚刚他们配音时的背景音乐《月光石》。 这是他很喜欢的一首乐曲,曾经连续单曲循环到吐,可真正知道并与他有同样爱好的人不多。今天那边配攻音的男生突然播放这首歌曲做背景音,着实让他心里一动。 其实那人声音条件不错,可惜是个高冷攻。 虽然他们在这部作品里配男主,但实际上,平时接触很少,双方印象不深。 对方平时在群里总潜水,毫无存在感,有事交流时,属于标准“三字经”。 “可以的,不太好,就这样,还不错,谢谢啦……” 简直惜字如金。 这样的三字经男让安谦语感觉乏味。 直到今天,这首音乐让他有些在意。 启动扣扣,便见到朱茜茜那准腐女才会用的头像闪个不停。 [小语子,我来收租子喽,那段h音配了没啊?你拖的时间太长了吧!”] 安谦语迅速敲击键盘:[别催了朱大人,正好配完,我发你。] [太好了,快快献上你们的真操吧!] 朱茜茜是剧组策划,也是安谦语的好友,由于性格有些豪迈,所以朋友们都喜欢亲切的称她一声——朱哥。 她听完录音后发来大大拇指:[很有感觉呀!听得我都激动了!你和攻音配合得这么好,真忍不住想把你们撮合在一起呀!] 攻音是朱哥找的朋友,安谦语好奇问:[那人是做什么的?] [哟,真感兴趣吗?] [随便问问。] [嘻嘻,坏笑,是留学生,在网上认识的,声音很攻吧,配你特别合适。] 安谦语:[快收起你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朱茜茜:[嘿嘿嘿,听说那可是个大帅哥,说不定你们见了面就有兴趣了呢?] 安谦语:[不用了,一定不会有兴趣。] 心里嘀咕,那种留学归来的海龟,怎么可能看得起我们这种小地方的人,一定是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所以在网上交流时那么清高。 朱茜茜:[话可不要说太满,反正下周他来我们g市,到时候就能见到啦!] 安谦语摇头,这朱哥真是很喜欢四处八卦做基友们的红娘,可惜是个很不靠谱的红娘,红绳乱拉一气。 g市是一处绿带环绕,森林围城,山水风光迷人的中部城市,这里人文特色显着,有着中国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 由于这里山水较多,温度和湿度适中、紫外线辐射低、空气清洁、水质优良、海拔适宜,造就了茶叶的盛产,茶文化在此处有悠久历史。 安谦语喜欢茶,研究茶文化,他骨子里渗透着浓浓儒家情怀。 大学毕业后便努力打工挣钱,几年之后有了些存款,于是和朱茜茜在文化街寻了处相对避静的场地,开了间茶楼取名——草木源。 “滋里的老板是方圆百里最懂茶艺的人了,想体验滋里的人文特色,不克草木源静静坐下喝杯茶,是很难体会到噢。”一位当地口音的男人对旁边坐着的外地朋友讲。 “噢。”那位朋友探头看看:“老板在吗,认识一下行不?” 朱茜茜坐他们旁边正和一位朋友聊天,转头见是两位中年男人,答道: “他出去晨跑,应该快回来了。” “都十点了还晨跑啊?”那位客人摇头,有才华的人真是很随性。 朱茜茜说:“他是慢跑,当然慢了。” 客人:“……” 朱茜茜是标准富二代,爸爸是银行行长,不愁吃穿,整天就是玩,爱好结交天下英雄,括弧,腐圈。 她眼睛很大,如果不说话,也算是长相可爱的女孩纸,可惜生性豪迈的她很难做一名安静的小美女,与她有交往的朋友都无法将她当女生看。 朱哥不再理会,转头对跟前的男生说:“怎么样?这里环境还不错吧?一会儿小语子回来,我让他给你做次茶艺展示。” 那男生微笑着点头,环顾四周。 草木源的装修古朴、简洁,以古代元、明风格为主,一进正门便听到水池的滴水声,一个大大水池在脚下,池中红色金鱼游动,过了上面青石小桥才算进入正厅。 墙上四周挂满字画,各种绿植装点。 他和朱哥坐在二楼,这上面是南北向两面全玻璃窗大开间,光线视野极佳,西面墙上一个苍劲有力的“和”字,突显茶文化精髓。 木制古香古色的桌椅供客人喝茶。 二楼视野开阔,加上文化街均为古建筑风格,一眼望出去风景甚好。 拿起桌上的盖碗,学着朱哥的样子用茶盖刮刮边缘,端起喝一口,觉得口感清爽。 他对茶了解甚浅,留学之前是年纪太小没接触,留学之后在加拿大更没机会接触了。 记得上次泡茶喝,好像是男友从中国寄了一盒龙井给他。 当时他和几个同学很稀奇的一人一杯泡着喝了,喝了也就喝了,并没觉出特别。 他有个出国之前便在一起的男友。 相识过程很简单,他那时高中毕业正在准备出国留学,对方年纪比自己大很多,当时已经在单位实习,国家公务员。 他自认为自已并不是十分单纯的人,然而那时候,他真的很单纯,男友是他的初恋。 他们上了同一所英文补习学校,每次都会在楼道吸烟时遇到,男友说他第一眼就注意到他,之后便开始追求。 搞笑的是,男友想方设法将他搞上床,却舍身取义成了下面那个。 出国后,并没与男友断了联系,一有长假便飞来见他,天长日久,偶尔的电话或者视频,偶尔的飞来见一面,已经成为习惯。 虽然后来在国外玩得越来越开放,但那毕竟只是玩玩而已,真正承认的男友始终只有这位初恋。 真要佩服自己,怎会这么长情,回忆起来,或许是因为本身私生活并没有太寂寞,所以未曾有太多时间去思念,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 转眼研究生读完,学成归国,自然是抽个空闲飞来见他。 朱茜茜眼放绿光看着眼前的帅哥说:“哎,真可惜你有男友,我之前还想着把谦语介绍给你呢。” 他开玩笑说:“没关系啊,我多几个男友也可以的。” “少打歪主意,他不是你们那种人。” 朱茜茜混圈子时间长,她当然不会傻乎乎以为男同志们都跟耽美里似的痴情,其实大多数人换男友跟换衣服似的。 “说不定他喜欢我这款,不介意我有男友呢?” 朱茜茜不削:“别人我不知道,可谦语,绝不可能,他和你们不同。” “哦?”男生挑眉,女人永远比男人更热衷于幻想,把事情看得太过美好。 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他男友在他留学期间,会为他守身如玉。 但,他不会说出来,女孩始终是天真一点比较可爱。 旁边那位本地人还在不停夸赞草木源老板如何懂茶,引得邻座的客人纷纷跟着细听起来。 “听说中国茶协的会长还有意把孙女嫁给这位老板。” “会长?哪位?” “还有哪位?政协谁最爱茶不知道吗?” 旁边一阵唏嘘:“那位啊,要是娶了他孙女可不得了哦……” 当众人议论纷纷时,只听楼梯脚步声响起,从楼下上来一位青年。 “晕!” 朱茜茜一拍桌子站起来就向楼梯口冲,想阻止正上楼的人,可惜为时已晚。 安谦语还保持着慢跑的节奏,噔噔噔上了楼,出现在众人眼前。 作者有话说: 开新坑啦,虽然名字叫《坑》,但别被名字吓到,我保证不会坑读者。 因为是真人改编,所以没有金手指,没有霸道总裁,我们只讲生活日常,感情纠葛,啪啪啪。(就是这么尊重事实!) 一如既往的亲吻所有读者和写友们,么么哒~ 还是一如既往的,求点个收藏,听欢欢讲故事。 ☆、第一印象 潘杰见到一个皮肤白皙,头发黝黑,稍显清瘦的男生从楼梯走上来。 那人穿着显然是校服一类的,白底蓝条运动外套,拉锁高高拉到脖子,手上拿着一板养乐多,正用吸管喝着最左边那瓶,旁边的几瓶显然已经被喝光。 这种喝养乐多的方法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不是一瓶一瓶喝,而是不拆包装一排喝光。 朱茜茜狠狠盯着他这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 “安谦语!你这是什么装扮?” 安谦语环顾四周,所有人都回头盯着他没说话。 “吸……”养乐多的塑料瓶里发出被吸空的咕噜声,他睁大一双眼睛搞不懂状况的望向大家。 外地游客转头问朋友:“这就是安老板吗?” 那人“啊”了一声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其他人也看向那位一直夸赞老板的本地客人,一幅见面不如闻名的表情。 所有人心目中对茶文化的敬仰都在这一刻被摔碎。 一方面,精通茶道的人不应该这么年轻,另一方面,这么不稳重,像个还在吸奶的屁娃儿,哪有资格对他们讲什么茶艺。 精通茶道之人,难道不应该是气度不凡的老者,清早起床,一身白袍,精神抖擞的打太极、喝着早茶? 潘杰眯起眼睛打量安谦语,嘴角挂了几分笑意。 朱茜茜刚才听到客人夸赞草木源,心里还满满得意,觉得这投资真是值得,相当长脸!结果没想到这才一会儿的功夫,安谦语就给了她沉重的打击。 “笨蛋!客人们都等着你来,你就这样上来了吗?” 安谦语眨巴下眼睛,感觉到周围人奇怪的注视:“跑步穿这个不行吗?” 朱茜茜手指顶他脑门儿,往楼下推:“给我下去换衣服,今天带了朋友来喝茶,你就是这么给我露脸的吗?” “哦,什么朋友?哎,别推……”安谦语被朱哥强行推下楼,来不及看她带了什么人。 朱哥拍拍手,稳了稳情绪,转身对众人说: “好了,刚刚只是不和谐的小插曲,十分钟后将在这里有一场茶艺展示,请大家稍安勿躁。” 潘杰为茶碗续上水,望向窗外。 片刻后,耳边悠悠响起竹笛的乐声,柔和的春风自窗外拂面而来,几只麻雀落在树枝梳理羽毛。 正无聊,听到木制楼梯传来脚步声,寻声看去,竟让他再也移不开眼。 安谦语端着托盘上楼,一袭亚麻白中式盘扣唐装,上衣半长至膝盖,裁剪得体,下摆左右两侧分叉,显得高挑而飘逸。 青年长相并不算十分帅气,洁白的皮肤、些许清瘦的面庞却被那一头乌黑的头发衬得似大师笔下的水墨丹青,那画中恰如其分的留白,引人无限遐想,极其和谐的美感渗入每个人心中。 当安谦语走到挂有大大“和”字那面墙跟前,将东西放到茶桌上,抬头面对客人时,他身后苍劲有力的书法字成为绝佳背景。 潘杰感觉心脏似乎漏跳了一拍。 安谦语向大家礼貌的一鞠躬,说道:“茶道,自古有五行之说,它与自然中所谓的五行相辅相成。” 在座的客人虽然被他一身装扮吸引眼光,但眼前之人过于年轻的脸,不得不怀疑他的阅历。 但不管怎样,这样的表演还是值得一看,纷纷都好奇的走向茶桌,围坐在一边,看着安谦语。 潘杰也同样站到桌前,近距离观察安谦语。 茶桌是特制的功夫茶桌,水龙头、电磁灶都镶嵌在桌上,中间有放茶杯的位置,下方是导流口,以防止积水。 安谦语故意顿了顿,把袖口挽起一圈,露出一截手臂。 接着将桌上的茶具稍作整理,等待客人找好位置,这才接着说道: “五行有,金、木、水、火、土,”他摊开手掌,指向电水壶说:“煮茶用的器具或者原料属金,古时用于生火的木炭以及泡茶的茶叶属木,茶树生长需要的水分以及煮茶时用水属水,炒茶青以及烧制茶具的制作过程属火,提供茶树生长的土壤及茶具原料属土。” 安谦语很认真的一一指出五行元素,语气平和、吐词清晰,声音听起来好似潘杰刚刚感受的春风一般温暖。 潘杰点点头,这也许是做cv的优势,非常懂得拿捏语调和气氛。 他是先认识安谦语声音,后见到本人的,之前虽然合作了一部剧,但只对他声音有点印象,其余一无所知。 安谦语继续不急不缓的介绍: “先请大家鉴茶,”他用茶匙从茶叶灌中取出一点:“这是云南普洱茶,已经放置过一年,经过自然发酵后,现在正是最佳品尝时期。” 众人纷纷看了看,有些人还用鼻子闻了闻。 “普洱茶属于黑茶,味香醇厚,非常利于降脂、降压和减肥。” 他拧开水龙头,将水放入玻璃电水壶中说:“请大家再来鉴水。” 旁边那位一直夸赞安谦语的客人插嘴道:“听说草木源是用滴乾灵山上的山泉水,浪个今天你放自来水噢?” 所有人都看向那壶水,眼中有些嫌弃。 安谦语笑了笑,从桌下拉出一个带轮的大木桶,说:“水是从这里放出来的。” 那位客人感叹:“还真是乾灵山的泉水啊!” 安谦语说:“不,这是自来水。” “呃?”所有人都搞糊涂了,既然是自来水,还弄这么个木桶干嘛。 “草木源今年之前的确坚持在用乾灵山的山泉水,可是由于大家过度采用、截流、断流,因此山上的泉眼已经大量枯竭和污染。所以经过慎重思考,草木源决定放弃山泉水,也算是为保护环境做一份努力。”安谦语解释。 潘杰有些不解,转头向朱茜茜投去疑惑的眼神。 朱茜茜会意说道:“乾灵山是本市最重要的圣地之一,坐落在市中心,山上最着名的是山泉水,由于地理位置特殊,不少市民每天都去乾灵山公园晨练并取水回家。” 其余的外地客人点头:“难怪会枯竭。” 不能尝到山上闻名的山泉固然可惜,但为了一点私心破坏环境更不可取。 安谦语笑着说:“不过本市的水质优良是全国有名的,所以我把自来水装入缸内,经过太阳照射后,用洁净的稻草过滤,照样能与泉水媲美,并且比泉水更加安全,含铅量也低了很多。” 说话间,壶中的水已经沸腾,安谦语拿起水壶浇在白瓷的茶壶上,说:“这叫孟臣淋霖,我先把泡茶用的茶壶浇热。” 接着,他把茶匙中的普洱倒入茶壶:“这叫乌龙入宫。” 他动作熟练有序、姿势标准,口中继续为大家讲解:“悬壶高冲!”开水注入茶壶。 之后,他用壶盖刮去壶口的泡沫:“春风拂面,熏洗仙颜,若琛出浴。” 每个成语就是一个动作,后两个其实是把茶壶中第一泡茶用于洗茶海和茶杯。 再次把开水注入茶壶:“玉液回壶,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就是拭去壶底的水,省得乱滴。 安谦语把第一泡茶全数倒掉,然后“关公巡城”,重新为每个杯子沏茶。 潘杰看得出神,原来第一泡茶是要倒掉的,想想刚才自己喝的盖碗,他似乎一干到底了。 他虽然是中国人,但父母经常在国外,自己也在加拿大留学,对中国文化知道得太少,这么地道的茶艺更是第一次见。 “韩信点兵”也就是把壶内的余茶分滴入杯中,接着安谦语放下茶壶,右手漂亮的划出弧线,做出请的手势,对众人道: “敬丰香茗,请诸位品茗。” 茶室内已经飘出浓浓茶香,大家迫不及待拿起小茶杯。 潘杰也拿了一杯,杯子有些烫手,但可以忍耐。扫视其他人,见他们拿起杯子并没有立刻去喝,而是把杯子拿到鼻下轻轻闻起来。 于是,他也有样学样,闻了闻杯中的茶汤,香味和他之前喝的茶非常不同。 他放到唇边喝了一口,味道也完全不同,刚刚他盖碗中的茶水比较清香,而现在这杯茶,清香中加了几份醇厚,苦味比之前重一点。 茶杯非常小,潘杰一口便喝光,意犹未尽的放下茶杯,看向安谦语。 那人泡茶时十分专注,看得出来,这不仅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也是他热爱的事业。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并且这件事还能让自己过得衣食无忧,这是人生的幸运。 潘杰马上就毕业了,对未来也有自己的规划,当然非常希望自己能像这男人一样幸运,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 安谦语又为大家冲了第三泡,这叫“三斟流霞”。 茶道中的“道”字,是一种思想,古人对于饮茶的修养崇尚中庸和谐之道。 安谦语乘着大家品茶,简单的讲解了茶道的修养与思想,他觉得普洱茶的醇厚恰好能代表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以及越酿越醇的感觉。 潘杰能看出来,虽然一开始大家对这位喝养乐多的老板有几分不信任,但现在通过这翻表演、解说以及交流,纷纷产生好感。 ☆、印象转变 客人们聊了一会儿,陆续回到座位,剩下安谦语、潘杰和朱茜茜。 “小语子,给你介绍一下。”朱茜茜指着潘杰说:“这就是潘杰,你的网络老公。” 安谦语眨眨眼,看向潘杰。 刚刚他茶艺展示时就注意到眼前这位帅哥。 这人比他高出大半个头,英挺的眉毛、高高的鼻梁,一身简单的体恤加牛仔裤,穿在他身上像时尚杂志里男模走出来似得。小麦色的皮肤,一看就是喜欢运动的阳光大男孩儿。 帅得晃眼。 安谦语很想用手挡住自青年身上发出的“强光”。 伸手时,却和他握了握手。 潘杰的手掌温暖、有力,他能从这手掌的交握中感受到青年主动而略带掌控权的性格。 “你真好看,非常特别。”潘杰一开口便是对安谦语的赞扬。 安谦语笑笑,没作答复,一个男人让另一个男人夸赞好看,未免有些奇怪。 潘杰感觉到对方的局促,立刻补充:“和你的茶艺展示非常配,茶也很好喝,第一次喝到这么好喝的茶。” “谢谢,喜欢的话可以常来。” 这时,有位客人过来想要刚刚安谦语泡的普洱茶叶,安谦语刚想说好,就被朱茜茜打断: “这位客人,本店的茶叶只用于在本店品茗的客人,是不出售的,因为我们的茶叶也来之不易。但是看在你这么喜欢的份上,我可以卖一点给你。” 其余的客人听说这茶叶可以买,纷纷表示都想买一些带回家。 于是,朱茜茜屁颠屁颠领着几位客人下楼去,临走时还撇了安谦语一眼,意思是“别败家!” 安谦语急忙闭上半张开的嘴,生吞了那个“好”字。 朱哥不愧是行长的女儿,满脑子金算盘,这茶楼别看安谦语名气大,要是没有朱哥操持,照着安谦语这从来不懂得什么是拒绝的性格来看,早晚得把房子都送人了。 潘杰噗嗤笑了。 安谦语摸摸脸,疑惑道:“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觉得你脾气真好,好像从来都不会生气似的。” 安谦语笑笑说:“生气不好,会影响身边人的心情,喝茶之人更应该讲究自身的修养。” “可你刚刚却穿着很丑的运动服,喝养乐多,喝养乐多也需要修养吗?哈哈哈。”潘杰忍不住笑话安谦语。 安谦语让他说得脸一红,只好低头佯装清理茶壶。 “喂,”潘杰低头去看安谦语,“开个玩笑,不会生气了吧?” 安谦语被看得更不好意思,眼前的男生长那么帅,还凑自己这么近,真是很让人困扰啊。 正尴尬,桌上的手机响了,铃音恰是那首《月光石》。 潘杰一怔,寻声看向手机。 安谦语冲他抱歉的点头,到一边接电话,潘杰愣愣望向他的背影。 再次回来时,潘杰说:“月光石。” 安谦语一愣,旋即明白这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 “是呀,我非常喜欢,上次你用了这支曲子,为什么?” “当然是喜欢喽。”不喜欢怎么会配h音播这首找感觉捏?不过这话只在心里想想:“特别是rurutia的声音,非常好听,这支曲子将她空灵的音色发挥得玲离尽致。” 安谦语眼睛放出光彩:“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而且整支曲子钢琴的旋律很动听,非常适合独自一人时……” “静静聆听!” 两人同时说出相同的四个字,不禁愣了愣,旋即呵呵笑起来。 这样的默契,真是让人愉悦。 两人之前的些许生疏和局促,似乎因为这四个字突然变得不一样。 他们发现彼此对音乐的认知原来如此相似,就连这么偏门的曲子也会有共同观点。 安谦语发觉自己之前对潘杰的看法不对,潘杰不是目中无人的高冷君,反而非常健谈而且幽默,对什么都很好奇。 例如现在,他在茶楼后的小花园里,将每一个大水缸都打开来看,似乎觉得里面会有所不同。 安谦语无奈的对好奇宝宝说:“都是一样的。” “这么多大水缸,说不定里面藏着人,我记得小时候听过的一个传说叫水螺姑娘,就是在水缸里出来的。” 安谦语对他的相像力无语,靠着一个大水缸说:“你是想在水缸里找出个美女来吗?” 潘杰继续兴致勃勃的拉开盖子说:“没有美女,有美男也行啊。” “那你肯定会失望,从概率学上讲,这里面最有可能出现的人类是朱哥,因为她经常来这里取水。”安谦语说。 潘杰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看安谦语:“如果是朱哥,那就算了。” 他拍拍手,故作一幅嫌弃模样,离开大水缸。 逗得安谦语呵呵直乐。 “我听到了哦!你们两个贱人!”后院门口出现朱茜茜张牙舞爪的身影。 潘杰大叫:“不好,水螺妖怪来了!” “你们还真是我的好损友!”朱茜茜可不是吃素的,放下手中的茶壶,向潘杰扑过去:“看我不撕烂你们!” 潘杰立刻逃跑,围着几个大水缸转圈圈,他手长腿长跑起来不费劲,可怜朱哥,短胳膊短腿,被潘杰耍得团团转,愣是抓不着。 安谦语见两人滑稽得不行,笑得肚子痛。 朱哥抓不着潘杰,又扑向安谦语,吓得安谦语也跟着逃跑。 三个人围着几个大水缸在后院跑得欢实。 “啊……嗯……我,我不行了,你快点……啊啊啊!” “宝贝儿,这就不行了吗?我才刚刚兴奋起来呢,哈哈哈!” “不要……真的不要……嗯……” …… 魏庭狠狠摘下耳机丢到桌上。 面对这段h音,他实在弄不下去,真想干脆全部剪掉算了! 照说,安谦语作为cv,和网配配h音是常有的事,他虽然不喜欢,但也没有这次让他如此反感过。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段配音安谦语显得特别投入,让人感觉是两人真实在做一样。 不,他一定是想多了…… 揉揉太阳穴。 朱茜茜那欠抽的腐女头像又闪起来。 魏庭:[干嘛?] 朱茜茜[后期大人,我给你的干音弄好了没有啊?急急急!] 魏庭:[那段h音我不喜欢,后期怎么做都做不好,干脆剪掉吧。] 朱茜茜发出惊恐的表情:[大人手下留情!万万不可啊!小女子这厢给跪了,就算再艰辛,请大人一定留住那段无节操的娇喘,越完整越好!] 魏庭:[你这么喜欢这段,那你自己做后期吧。] 朱茜茜贼笑:[大人是吃醋了吧?哎哟,好大酸味呀!] 魏庭:[为一段干音我吃什么醋?笑话!] 朱茜茜:[你就死鸭子嘴硬吧。就一段配音而已,又不是真的,你就帮忙好好弄初来嘛~魏庭欧巴~] 魏庭叹口气,他也就是心里有些憋气,要真做出全部剪掉这样不专业的事,他是办不到。 [好了,我会弄的,你别催了,我晚点就发给你。] 朱茜茜给了一个大大的拥抱表情。 魏庭就是朱茜茜乱点鸳鸯谱的杰作。 当初非要为安谦语和魏庭做红娘,结果魏庭是看上安谦语了,但安谦语却一点不来电。 偏偏魏庭一幅非他不娶的架式,虽然安谦语对他不来电,但他不愿意轻易放弃,宁愿两人做朋友慢慢磨合感情。 一来二去,整个圈子都知道魏庭是安谦语头号备胎,常常拿他们这对假想cp开玩笑。 这两年下来,魏庭虽然没有得到安谦语口头上的承认,可他觉得除了自己安谦语没有更好的选择。 第二天仍旧一副愁眉苦脸去上班。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2节 “魏主任早。” 魏庭轻抬眼皮看眼和他打招呼的部下,秦子兴。 “早啊子兴。” “这么没精神,昨晚熬夜了吗?”秦子兴和魏庭私下是同一圈子的,只是不在一个社团。 两人都是公务员,在同一个部门工作。 “是啊。” 秦子兴见走廊没人,开起上司玩笑:“嘿嘿,保重你老人家的肾哦,别对你家那位小朋友索取无度啊。” “取你个头啦!身为后期,熬夜除了工作还能有什么?”魏庭抢过秦子兴手里的报纸,敲他头。 秦子兴摸摸头说:“朱哥这几天嚷嚷得厉害,说你们新剧马上就出了,主角是你家小朋友吗?” 提起这个,秦子兴又是一脸惆怅:“是呀,豪放得很。” “什么意思?” “还有什么意思,就是很敬业呗,让配什么就配什么,最后还要我来完成最后的润色,这感觉真像是亲自旁观他和别人……”魏庭摇头,话说一半。 秦子兴当然懂他在说什么,拍拍他的肩膀说:“你好像也追了太长时间,虽然你这人稳重,喜欢细水长流,可也别稳重过头,省得错失良机。” 魏庭点点头。 这要是换以前,有人说魏庭追不上安谦语,他肯定不削,但现在,他倒是有了一点加快步伐的想法。 秦子兴见魏庭不说话,怕他不高兴,换个话题说:“别多想,一直听说你家小朋友名气大,可就是无缘见面,改天带我和他认识一下吧。” “没问题,以后请你做我们伴郎。” “那我得请示我男友是否同意。” 魏庭挑眉:“你男朋友到底何方神圣?一直都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呢?” 秦子兴倒是高兴起来,答:“已经来了,加拿大的课程刚结束就立刻飞来这里看我,改天我介绍你认识。” “海归吗?” “嗯。” “那有空一起吃个饭。” “好,我来安排。” 两人一起走进办公室。 ☆、朱哥的珍藏 草木源。 “朱哥怎么了?无精打采坐那边不说话。”魏庭问安谦语。 “她妈上次安排相亲,结果出事了。”安谦语嘴上回答,手上不停忙活,收银这块通常都是朱茜茜来,他天生弄不清楚账目,现在朱大人生闷气不动手,只好叫来魏庭帮忙。 “出什么事?” “她妈不是每周安排一次相亲吗,朱哥也很乐意去,但她是奔着掰弯一个是一个的心态去的,说是为了壮大我们广播剧组。没想到那人是直男癌晚期,朱哥和他聊耽美,让他感觉受到极大羞辱,所以向朱妈告了一状。结果朱妈在她房间把她珍藏的漫画、抱枕、水杯什么的全翻出来了。” 魏庭打岔:“什么漫画?” “bl漫画呀,内容都有点黄,她妈接受不了,气得七窍生烟,把她收藏的宝贝一把火全烧了。” 魏庭同情的看向坐在窗边兀自惆怅的朱茜茜:“那些估计是她的最爱吧,难怪被打击得不轻。” “岂止不轻,简直惨绝人寰,离家出走到我家,哭了一夜,现在倒是不哭了,可一直是现在这幅样子,连笑都不会了。” 安谦语说着话,手上几个钢镚掉到桌上四处乱滚,魏庭急忙帮他按住,然后接过他手里的一叠皱巴巴的钱,整理好放进钱箱:“你说你怎么总不会整理呢?” 安谦语挠挠头,他特别不擅长整理东西,比如钞票,并不多的钞票到了他手里,就跟手指抽筋一样,不仅老半天数不清,而且还拿不稳。 “嘿嘿,你和朱哥不是很擅长吗,那我就没必要会了嘛。”安谦语笑眯眯说。 魏庭忍不住捏捏安谦语脸蛋说:“瞧你这幅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你就应该放我家里好好养着。” 安谦语几分尴尬、几分脸红,低头揉揉被捏疼的脸蛋不说话。 魏庭喜欢看他这种样子,笑笑说:“新剧我已经快完成了,你配得很好,不过那段h我剪掉了。” 他想试试安谦语什么反应。 安谦语抬头,吃惊的表情:“为什么?” “我不喜欢。” “你不喜欢?”安谦语皱眉。 “之前明明没有这段,中间加进去的,你完全可以拒绝。” 安谦语说:“既然要求加就加了,剧情需要嘛,怎么好拒绝人家?” 魏庭不快道:“可是这样的配音太没节操,而且我也很不喜欢你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配这样的音,下次如果再有这种情况,你能不能和我商量一下?” 安谦语尴尬的笑笑说:“配这个也是为了收听率嘛,况且那不叫什么乱七八糟,我们都是很认真在做的,大家工作得很辛苦,你这样因为个人不喜欢就剪掉,似乎不妥啊。” 魏庭皱眉,越听越不舒服了,什么叫认真在做?还很辛苦? 那你和我“辛苦”一回好不好? 魏庭有些怒气,他气自己完全找不到立场去干涉安谦语的私生活。他不喜欢他和别人配h音,嫉妒得快疯了,可偏偏只能憋在心里不能发泄。 他放下手中正整理的账目,抬眼看向安谦语:“万一这种不健康的有声剧被国家查起来怎么办?我也是为剧组和你考虑。” “你好像太谨慎了吧,这段h剪不剪还是和大家商量一下比较好。” 魏庭眯了眯眼睛:“这么说,你觉得我是独断专行吗?难道你就一点不考虑我的感受吗?” 安谦语有些不知所措,魏庭稳重、老沉,几乎没对他说过重话,今天突然在一件不起眼的事上纠缠不休,他想,也许今天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 盯着魏庭的脸,努力找出他不开心的原因。 这样茫然的眼神让魏庭更加生气,那个后知后觉的家伙完全没理解自己生气的原因! 两人就这样互相盯着对方半晌,一个较劲的不愿意说话,就希望对方主动明白过来,另一个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除了关切的眼神就是一脸茫然。 最后,还是魏庭先败下阵来。 徒然一垂肩说道:“算了,你根本不明白,我先回家了,省得吵架。” 说完,不等安谦语拉他,兀自离开。 安谦语望着他离开的背影直愣神儿,心中不免叹息。 魏庭是那么好的朋友、哥哥,可惜他无法给予任何回应,感情的事,真的很难讲。 “老板买单啦,发什么呆?”眼前多了一只手,潘杰的声音突然冒出。 “咦?噢!不好意思!”客人主动到前台买单,老板却在走神,要不是潘杰提醒,估计那位失去耐心的客人会气得跺脚走人。 安谦语赶紧笨手笨脚打出账单,刷卡收银。 潘杰乐呵呵说:“你这业务不熟呀,朱哥怎么了?刚刚我和她打招呼,她不理我。” 安谦语夹好账单说:“一言难尽,你怎么来了?找她吗?” 朱茜茜的事对魏庭讲是因为大家太熟,没什么忌讳,但是和潘杰才见过一次面,随便讲她的八卦便有不妥。 潘杰很自来熟的坐到安谦语旁边说:“也不是,我没什么事做,来这里玩玩。” 他当然不会告诉安谦语,其实是他男友白天上班,一个人无所事事。 安谦语向旁边让了让,感觉离潘杰太近有些不太自然:“那你要不要喝茶?我给你找个靠窗的位置。” “不用,我想和你说说话。”潘杰又向安谦语靠了靠。 刚刚坐下时靠得太近并非刻意,可安谦语敏感的反应让他突然起了兴致,如果继续靠近,他会作何反应? 安谦语别扭的站起来说:“那正好我招呼一会儿,你在这里帮我收一下钱。”说完立刻拿着抹布去收拾。 潘杰朝他喊:“我们才认识多久啊,你不怕我把你钱都偷走了吗?” 安谦语回头笑笑说:“你不是朱哥的朋友吗?” “我和她也刚面基不久啊……”潘杰见安谦语不理会,无语摇头,他也太相信人了吧。 “旺旺!” 门口一只狗的叫声吸引潘杰。 一位六、七十岁的老头,牵着一条瘦小的土狗站在门口,小狗努力伸着脖子向草木源里探头,绳子被拉得笔直。 潘杰皱眉,这并非什么好景致,小狗非常瘦,毛稀稀拉拉、毫无光泽,而且脏兮兮的,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狗少说也有十来岁的老狗,老头更是步履蹒跚、老眼昏花,拄着拐杖,外套也不算干净,一双布鞋趿拉着全是土。 安谦语听到狗叫,已经跑出来,对小狗说:“天狼!病好了?快来哥哥看看!” 小狗听到安谦语叫它,更加用力向店里的方向拉扯。 老头拉着绳子却没动,也许是并不想让狗进入。 “胡叔,怎么不进来?风湿犯了吗?”门口的小桥有点高度,对腿脚不好的人来说不好走,安谦语急忙出门去扶老头。 老头一脸局促说:“不进去了,还有事儿。”说完还提鼻子向屋内使劲闻了闻茶香。 安谦语笑了,挽着他一只胳膊朝屋里拉:“您的事一会儿再去办,先进屋喝口茶,我请客。” “我有钱喝茶,还用得着你一个小孩子请吗?”老头嘴硬。 “知道您有钱,我是为了庆祝天狼病好才请喝茶的。”安谦语把老头安排到坐位,旁边一位客人见了,有些嫌恶,凳子往旁边移了移。 老头看看靠墙角的位置指指那边说:“我坐那边吧。” “这位置通风,就坐这里吧。” 老头固执的拉着小狗向角落走:“天狼吹不了风,我们坐那边。” 安谦语耸耸肩,知道是借口却只能由着他,把老头和狗安排到角落。 回到柜台,从下面翻出一个罐子,里面取出几片参片放进茶壶,然后再放入茶叶交给跑堂的小姑娘去泡水。 潘杰好奇问:“你刚刚放的是人参?” 安谦语答:“嗯,西洋参和黄芪。” “为什么要放这些?” “胡叔有风湿性关节炎,在茶叶里加一点对他的病有好处。” 潘杰点头,原来喝茶还有这种疗效:“你请他喝茶,还放这么贵的药材,他是你亲戚吗?” “不是,他是这店里的常客,很喜欢喝茶,不过因为吃低保,钱很少,前阵子天狼病了,可能是给它看病花了不少钱,一直都没来喝茶,今天估计是茶虫馋坏了。” “哦……”潘杰看看角落的一人一狗,有点说不出的落寞。 小姑娘过来为客人找钱,听到他们聊天,不满的小声说:“安老板可败家了,胡叔每次喝茶,多好的茶叶也只收五块钱,连零头都不够,现在还免费加人参,要是让朱老板知道,连我也得挨骂。” 安谦语偏头看看朱茜茜的方向,见她不在座位,转头小声讨好的说:“可儿这么美丽善良,怎么会让朱哥知道呢?说好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嘛。” 可儿抿嘴笑,在这里上班最大的好处就是老板养眼,没事就偷拍老板,发个朋友圈让闺蜜们羡慕死。 潘杰凑过脑袋说:“现在是我们三人之间的秘密了吧?” 可儿瞪他一眼:“有你什么事儿啊?”虽然眼前这位比老板还帅,可她是老板的死忠粉,永远不变! 转身扭着屁股走了。 潘杰看着可儿背影说:“这丫头屁股真大!” 安谦语:“……” 这时,背后突然响起一声幽灵般的声音: “你们在说什么?” 安谦语和潘杰同时吓了一跳,转头见是朱茜茜。 也不知她是怎么悄无声息飘过来的,本来就大的眼睛还加上两个大大黑眼圈,脸上毫无表情,神色如鬼魅的看着她们,感觉有些渗人。 “朱哥这是受了什么刺激?”潘杰问。 安谦语无奈扶着朱茜茜肩膀,把她扶着坐下说:“和她妈吵架了。” 朱茜茜一听这个,用一种很奇怪的方式转头瞪着安谦语说:“她不是我亲妈!” 潘杰不明就里:“啊?不是亲的?那你是抱养的吗?” 朱茜茜低头看着地面,愤恨说:“岂止抱养,我是她仇人的女儿!” “啊!!!”潘杰吃惊。 安谦语拉拉潘杰说:“别听她瞎掰,让她一个人坐着吧。” 他避重就轻解释了一下朱茜茜的情况,潘杰了然,觉得有些好笑,但见到朱茜茜这幅失魂落魄的样子,又不好表现出来,只得任由她成为布景的一部分。 继续和安谦语坐前台你看我、我看你。 潘杰刚留洋归国,年龄比安谦语小几岁,但因着阳光帅气、身材比他高大,而安谦语体型相对瘦小、肤色白,两人表面看起来安谦语反而小潘杰几岁的样子。 他毫不避讳的盯着安谦语看,见他低着头,眼睛一眨一眨的,睫毛又黑又长像两把小刷子刷在他心尖上。 他出神的欣赏着眼前的“艺术品”,在国外从来没见过像安谦语这种类型的男生,干净、脱俗、略带羞涩。 安谦语感受到潘杰的目光,故意低头缓解尴尬,可正好使得潘杰更加大刺刺盯着他看。 喝过洋墨水的人行事作风都这么直接吗? 被潘杰盯得发毛,只好拿着抹布又出去收拾桌子,这倒是让跑堂的小姑娘吓一跳,以为今天自己桌子擦得不干净、干活不麻利。 忙活一会儿,听到天狼哼哼唧唧的叫声,他奇怪回头去看。 天狼虽然是土狗,但活的年头很长,别人说什么它基本能听懂,在茶室它是不会叫出声的。 潘杰拿了根大火腿,掰碎一些放手里,抱着天狼脖子很开心的在喂它。 天狼舔得非常高兴,尾巴摇晃得厉害,高兴之余便忍不住哼唧出声。 老头一只手还攥着绳子,满面皱纹的笑着说:“你别抱它那么紧,把你衣服都蹭脏了。” “没事,反正每天都得换,我看它很温顺,而且这么小,为什么不解开绳子?” 老头喝口茶说:“这里人多,解开有些人会害怕。” “哦。”潘杰觉得这一人一狗让人感觉特别卑微,他们自己也把自己放在非常卑微的位置,却总是为别人的感受考虑很多。 这种人格是高尚的,是了不起的。 等到潘杰兴冲冲喂完半根火腿回来,安谦语见他白体恤上多了一堆狗爪印,最好笑的是屁股上也有几个印子。 好像被狗非礼了一样。 安谦语正想嘲笑两句,余光瞟到一个身影鬼魅般晃晃悠悠出了茶楼。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可能朱哥的事说得有点多,把主角的互动减弱了,抱歉,其实我蛮喜欢这样性格的女生,这书有点慢热,这里适当做点铺垫,希望读者稍多耐心,点个收藏继续看下去。 ☆、交易达成 急忙追出去,果然见到朱茜茜挨着墙壁慢慢向前走。 赶紧拉住问:“你去哪里?” 潘杰也跟出来站旁边。 朱茜茜眼睛突然一红,栽进安谦语怀里哭起来:“我不想活啦,呜呜呜……” 潘杰没想到几本破漫画能把朱茜茜心疼成这样: “不就几本漫画嘛,至于吗?” “至于吗?我多少年的心血你问我至于吗?每一件都是我的挚爱,全没了,呜呜呜……没了……呜呜呜……” 安谦语抱着朱茜茜对潘杰摆摆手,示意他别再刺激她。 其实他能理解朱茜茜的心情。 这就好比他爬山涉水到茶农手里辛苦收来的茶叶,全部被人一把火烧了,他肯定会心疼死,只是不至于像朱茜茜这么夸张。 “好了,别哭了,我们想办法买回来嘛,淘宝上找过了吗?” 朱茜茜摇头:“有好多都买不到了,特别是那些限量版的枕头和杯子,国内都是水货,质量差,除非去日本淘,否则根本不可能找得到。” “能买多少算多少了,你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以后还有好多新书,我们都买好吧。实在不行,你去趟日本怎么样?”宽慰的话昨晚已经说了一车,但安谦语的耐心异于常人。 “走得急没拿护照,呜呜呜,没有枕头我睡不着……” 安谦语无奈,仍旧拍着朱茜茜的背为她顺气:“那你暂时抱着别的东西睡成吗?” “抱你行吗?”朱茜茜靠在安谦语怀里,把头转向另一边,继续擦着她的鼻涕,因为这边已经让她擦得太湿了。 安谦语:“……你要是非要抱,那……” 潘杰皱眉,这丫头快要被宠得没正形了,立刻打断道:“我有个同学现在正在日本旅行,如果你需要淘什么东西,我可以让他去帮你找找。” 朱茜茜眼睛一亮,立刻站直身子说:“真的!” “真的,而且我保证让他这两天就去,但你不能让谦语陪你睡觉。” 朱茜茜想也没想就答应:“没问题,有了我家兵长大人,还抱他干嘛啊。” “那你快去列个清单,我好让他帮你找。”潘杰说。 朱茜茜似乎突然满血复活,立刻擦干眼泪往茶楼跑。 安谦语看着朱茜茜的背影,脸上有些抽搐,这丫头刚才还要死要活,好得也太快了。 两人对望一眼,无奈失笑。 茶楼门口种着柳树,已经抽出嫩绿的新芽。 春风拂来,带动柳枝摇摆,虽然枝条尚短,但正好扫到安谦语头顶。 他抬头去瞧,见是嫩枝,抬手轻轻移开,微微一笑: “芽发得很好,入冬的时候看着像是要枯死了,现在又活过来,生命力真强啊。” 这话没有对着潘杰说,但好像只能是对潘杰说。 潘杰入神打量安谦语。 他觉得,这人有种说不出的细腻感,却绝不娘c。 安谦语又感觉到来自潘杰的目光,他实在有些奇怪,怎么那人老这么看他呢?虽说是喝过洋墨水比较开放,可好歹还是中国人,起码的中国礼貌应该有吧! 思及,霍的转头正视潘杰:“你能不能别……” 潘杰转头看他:“嗯?” 昏!并没有在看他! 安谦语立刻囧得脸红,他自己瞎紧张了半天,人家根本没有在看他,敏感过头了! “什么?”潘杰追问。 “别……别在这站着了,我们进去吧。” 潘杰点头。 安谦语慌忙夺路进屋,潘杰看着他背影忍不住嘴角上扬。 朱茜茜花了好几个小时,给出一份“丰盛”的账单。 潘杰一看,头都大了,只好给她电话让她自己联系日本的朋友。 等朱茜茜和那人交代清楚,天都黑了。 “你今晚怎么办?”安谦语问她。 “什么怎么办?”朱茜茜仍旧沉浸在“下单”的兴奋中不能自拔。 “住哪里啊,我们总不能一直挤一张床吧,是住宾馆还是回去?”安谦语无奈。 “当然不回去了,我要和朱太太断绝母女关系!” “那我陪你去附近找家宾馆?” 朱茜茜犹豫着说:“我刚刚列的购物单少说也有一、两万,我家那老佛爷已经把我的卡冻结了,现在身上带的现金就两万块,茶楼这边最近正是收茶的季节,你过几天还得去收一批明前茶,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流动资金不能动。现在我要是住宾馆就没钱买漫画了,干脆我住茶楼吧。” 安谦语反对:“这不行,你一个女孩子住这里不安全,而且这里条件不好,万一你生病怎么办?要不我给你掏钱住宾馆吧。” “不要,你给我掏那个钱,还不如拿给我去买漫画书,我宁愿睡大街上也要省下钱来把书买齐。” “真是被你的执着打败了……”安谦语无语。 几个人商量半天,最后决定让朱茜茜住安谦语家。 因为安谦语是自己住的一套大一居,房子还是他那个结过三次婚的风流老爸给买的。他老爸最大的“贡献”就为他带来七个兄弟姐妹,他行四,可惜相互之间都不亲,互不往来。他父母对他也处于放养状态,鲜少联系,唯一就是在他成年之后送了他这套五十平的房子,全当尽了父亲的责任。 再又考虑到朱茜茜是未出格的女孩子,安谦语家通透的大一居,无遮无拦,就那么一张大床,两人住一起太不合适,所以他自己住茶楼,房子让给朱老板。 朱茜茜也没客气,高兴的拉着行礼箱,拿着钥匙走了,临走还煞有介事地拍拍安谦语肩膀说: “别送了,你家地址我熟,这几天我就暂时委屈一下住你家,过两天我爸出差回来,让他帮我找个地方,就好给你腾窝。” 潘杰站一边点点点,如果朱哥不是女生,他肯定得照她屁股来一脚,这女人有时候真欠抽。 晚上,客人陆续走光,潘杰帮着安谦语收拾茶楼,直到可儿下班回家,茶楼打烊,安谦语把行军床和被褥拿出来摆好,这才发现潘杰还没走。 “你还不回家吗?” 潘杰一屁股坐到床上,试了试牢固程度说:“一会儿就走,你这床还挺结实,被子看着有点薄,要不我去超市给你买床毯子?” g市春季昼夜温差比较大,白天虽然暖和,晚上却得盖厚被子。 “不用,我穿件衣服睡觉就不冷了。”安谦语忙一天也觉得累了,坐到潘杰旁边,行军床发出嘎吱的响声。 “我今天帮了朱哥这么大的忙,你们都没说感谢我。” “当然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有朋友在日本能帮她带,她今天可能得哭一夜。”安谦语说。 “口头上说太没诚意,就没什么表示吗?” “你要什么表示?”安谦语偏头看潘杰。 灯光下,潘杰的侧面轮廓被照得更加清晰,那饱满的额头加上高挺的鼻梁,线条非常漂亮。 身为一名gay,安谦语喜欢看帅哥,能见到像潘杰这样的帅哥自然让人想要多看几眼。 “嗯……”潘杰用手指摸摸嘴唇,做出思考状,这动作让人有点想入非非,似乎在说:亲我一下吧。 安谦语看着那性感的嘴唇有些走神,但理智是抗拒的,要是潘杰真提出这么无礼的要求,他肯定得拒绝。 “有了!” “有了?” “嗯,我刚到g市,对这里很不熟,但非常想四处走走,你能不能做我的向导,带我出去玩一天?”潘杰说。 这个要求倒不过分。 安谦语心里已经答应,但表面还是说:“我考虑一下,明天答复你吧。” “那我明天等你电话。” “嗯。” “一定记得打给我哦。” “好,一定!”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某个重要的人生日,咳咳,生日快乐,么么哒!看在你这么乖的份上,以后我也把你的故事像这样写成书,开心吗?哈哈哈,别打我嘛,真是的,一言不合就动手! ☆、扑通扑通 乾灵山是g市最有名的灵山之一,不仅山好、水好、还是佛教圣地,并且山上常年住着野生猴群。 潘杰因为上次听说乾灵山水好,便起了去看看的念头,所以安谦语答应陪他之后,便提议到此一游。 两人约在山脚大门碰头。 潘杰提前到了,站在景区门口吸烟。 想到今天要和安谦语一起爬山,昨晚竟然非常期待,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安谦语就像一块磁铁,总吸引着他的目光。 安谦语到时便见到潘杰已经站在门口,一身利落的户外运动装扮,背着轻便的斜带休闲背包,较好的体型加上外形出众,让人感觉像是某运动品牌代言人。 许多路人频频对他侧目,他却好似模特儿一样一动不动,在见到安谦语的那刻,潘杰开心的向他挥手,整个人瞬间鲜活起来。 潘杰见到安谦语背着一个大号旅行背包出现在眼前,着实吃惊: “为什么带这么多东西,是要在山上过夜吗?” “不是,这山不高,几个小时就能来回。” “那你都背了些什么?” 安谦语故作神秘,说:“暂时保密,一会儿上了山就知道了。” 这样反倒勾起潘杰好奇心:“给我看看呗,里面有什么?” 安谦语转身把背包护住不让他靠近,说:“到山上就知道了,你买票了吗?” “买好了,现在进去吗?”潘杰掏出兜里的票。 “嗯。” 昨晚洒了几滴春雨,清晨地面尚未干透,空气清新而潮湿,初升的太阳照入茂密的山林中,端得一片薄薄雾气。 两人顺着台阶慢慢攀登。 鸟叫声自头顶不断传来,偶有几只飞得近的停在枝丫,飞走时便震下串串水珠打在头顶和衣服上。 潘杰为安谦语弹下头顶和肩膀的水珠:“你的衣服不防水,这样容易感冒。” 安谦语:“没事,这里的气候我习惯了。” 潘杰不相信,一把握住安谦语的手,冰凉! “你手这么凉,还说没事,先把包放下来。” 感受到潘杰温暖有力的手掌,安谦语内心不由一慌,急忙抽回:“我天生手脚凉。” 潘杰用力握住,霸道把人拉到路边空地,非要卸下他背上的大包。 安谦语无奈争不过。 “这么沉,你到底背了些什么?”潘杰脱下防水外套,背起大背包:“把我的衣服穿上。” “不用。”安谦语被这么照顾,很不好意思,想要夺下背包,手里却被塞进潘杰的外套和背包。 “穿上衣服,把包给我背好。”不由分说的霸道气势,害安谦语一时语塞。 我不是女生啊! “真不用,我没问题的。” 潘杰已经开始继续前行,根本不理会旁人的抗议。 安谦语紧跟两步,拽住他手臂:“山里湿气重,你就穿一件短袖会冷。” 潘杰抬抬手臂,看着安谦语骨节分明的手,说:“我的体恤是速干的,而且你明显比我冷吧,听话穿上。” 安谦语抓着他手臂的手无端一震,感受到自手臂传来的热度,自己天生冰凉的手真是毫无说服力。 再一看潘杰手臂,肌肉结实,线条分明,筋骨明显,无不昭示着男性特有的刚硬与力量,对比自己的手臂,不由得自惭形秽。 “好吧,我暂时穿一会儿,包包我们也换着背。”安谦语松开手,无奈补充。 潘杰看眼刚刚被抓过的手臂,上面还留有对方手指冰凉触感,那修长漂亮的手残留脑海。 抛开奇怪的杂念,转身向前:“我是怕你拖后腿,快走吧。” 哎……明明不是那种想法,干嘛非要说这样的话?内心想要关心安谦语多一些,可却莫名被他一双好看的手带坏了心思,这种感受让他不安。 噢……安谦语心中刚刚那莫名的柔软瞬间化为尴尬。自己太自作多情,幸好没表露太多,否则糗大了。 定定心神,急忙跟上脚步,人家嫌你体力不好啦,弱得让人当女生照顾,真够丢人。 接下来,安谦语紧跟潘杰步伐,寸步不离。 潘杰仍旧好奇宝宝,走哪儿问哪儿,安谦语认真扮演向导角色,努力回答一切问题。 因为不是节假日,早晨来爬山的大多数是晨练的老年人。别看岁数大,个个精神抖擞,气定神闲。 一对身材高大的白人夫妇背着旅行背包自他们身边经过,让安谦语留意了两眼,很快他们便转过弯道,离开他的视线。 可当他们两翻过一个小山头,转到一处山涧平坦地带时,见到那对夫妇停留在那里。 女的似乎不舒服,坐在地上捂住肚子,男的一脸焦虑和一名老头说着什么,可那老头一个劲摇头,完全听不懂的样子。 旁边很快聚集了几个老年人,都在猜测,可就是语言不通,说不清。 潘杰一见这情形,立刻跑过去。 “ened”流利的英语出口,所有人都像见到救星,将潘杰让进圈中。 “这女的可能是肚子疼,不知道是不是阑尾炎啊。” “我看像中毒了吧,你看那脸色。” 几个人七嘴八舌。 安谦语透过缝隙看到地上坐着的女人脸色发青,额角渗出细密的冷汗。 潘杰又和那男人用英文交谈了几句,然后对其他人说:“不是阑尾炎,她小时候就做过阑尾手术。” 旁边热心的老头老太太又七嘴八舌。 “那可能是食物中毒了吗?” “也不是,他们早餐只吃了面包和牛奶。”潘杰说。 “那会是什么呢?” “牛奶不新鲜吧?” “可他也吃了,怎么只有他老婆一个人有事呢?”潘杰说。 “呃……是哦,那还是打救护车吧。” “已经打了,可救护车不能上山,还得把人背下去。” 潘杰对那男人说了情况,然后让那男人把背包交给自己,他去背他老婆。 可刚碰到女人时,那女人更疼了,咬着嘴唇哭出声来,这下大家都傻眼了,她根本碰不得,要怎么背起来? 眼看着女人嘴唇越来越紫,连手脚都开始有些痉挛。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3节 安谦语想要挤进去,却被人挡在外围,只得叫了声:“潘杰!” 潘杰寻声,将安谦语拉进来说:“我看我得想办法做个担架和他把人抬下去。” 安谦语这才有机会接近那女人,仔细看了她面色,然后探手去摸女人腹部。 “嗨!you……”那男人非常紧张,立刻想去推安谦语,潘杰手快拦住,说:“don&039;t worry” 安谦语对潘杰说:“我或许可以试试帮她。” 潘杰迟疑:“你知道她什么病?” “我猜的,让我试试吧。” 潘杰看着安谦语清澈的眸点点头,不知怎的,他就是特别相信安谦语。回头对那男人解释几句,那男人将信将疑的点点头。 安谦语得到许可后,从潘杰背上的大背包里翻了好半天,才翻出一根针和一把不锈钢便携勺子。 他取了些温水倒在手上,然在她膝盖窝处反复摩擦,搓了一会儿,迅速用针刺下,有些黑紫的血滴了出来。 那男人显然很焦虑,不放心的拧着眉,攥紧拳头。如果不是潘杰的安抚,他可能会冲上前将人提起。 安谦语如法炮制,又在女人另一边同样放了血。 这时,女人手脚痉挛的现象缓和了很多,但仍旧捂住肚子,一副痛苦状。 安谦语让她枕着大背包躺好,用打火机撩热勺子,然后在她肚脐周围刮痧。 很快,肚脐周围出现好像肠道一样的纹路,旁边老人有懂的,说:“绞肠痧啊!” 其余几个也点头,老年人见得多,都看出来这是刮出绞肠痧。 潘杰问:“什么是绞肠痧?” 旁边观众非常热心,七嘴八舌解释,潘杰理解了好久,实在没办法向外国人解释绞肠痧这种中医说法,最后只好凭借自己对这事的理解,向那外国男人解释说:“ial spas。” 在反复刮痧几次,那女人得到很大缓解,逐渐恢复血色,最后在放出一个非常大的臭屁之后,彻底好起来。 大家都被熏得退后数步,只有她老公拉着她手一脸关切,摸着女人肚子上青紫的痧痕问疼不疼。 女人摇头,因为刚刚的臭屁有些不好意思,满眼感激看向安谦语。 安谦语对潘杰说:“他们可能刚刚走得太快,加上这女士有些水土不服拉肚子,所以才绞肠痧,让他们别走太急,没什么大事。” 潘杰把安谦语的意思传达给白人夫妇,三人用英语流利的交谈着。 安谦语看着潘杰的侧脸,满眼欣赏,适才潘杰走上前,英语刚一开口,他就觉得简直帅呆了!心脏扑通扑通跳了好几下。 虽然这样说起来很土,可安谦语打小就觉得,能用英语和别人交谈的中国人都好帅。 ☆、山涧品茗 等到大家都散了,白人夫妇再三感激后下山,潘杰突然转头对安谦语质问: “干嘛老盯着我看?” “呃!……”安谦语被吓得不轻,刚刚还发着花痴,立刻被惊得花容失色。 “那个……你你,英语好棒……”安谦语低头。 潘杰笑了,没想到安谦语这么好逗:“我说英语很帅吗?” “嗯。”安谦语老实点头。 见到安谦语脸红,潘杰忍不住捏捏他的脸:“你刚刚给她针灸才帅呢,没看出来你还是医生。” 安谦语觉得脸更红了,红烧一样,直烧到耳根子:“不是针灸,是刮痧。” “你好厉害呀,怎么知道他是绞肠痧呢?” “那个……”安谦语犹豫要不要说,这关系到某哥的形象问题。 “嗯?”潘杰看他。 安谦语略一思索,想想某哥的形象在上次早毁了,也不差这次,索性说出来:“朱哥喜欢乱吃东西,好几次都这样,我就学会了治疗方法,我看那女士症状和朱哥很像,所以就想试试看。” “呵呵,难怪,这还真要感谢朱哥。”潘杰对朱哥的认识又增加了一页。 两个说说笑笑继续向山上走。 等快到山顶的地方,安谦语将潘杰领到另一处小路,绕到山侧无人的地方。 潘杰奇怪:“怎么我们不爬到山顶吗?” 安谦语说:“山顶是座寺庙,你喜欢可以一会儿再去看,不过这里才是我想带你来的目的地。” 潘杰四下打量,这里只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壁洞,山壁向里凹进去两米,形成很浅的半圆,里面放了块大石头做桌子,旁边几个小石头当凳子。 “来这里干嘛?” 安谦语把包放地上,慢慢往外掏东西:“不是想知道我都背了什么吗?现在告诉你。” 潘杰瞪大眼睛盯着安谦语掏的东西,有水壶、酒精炉、茶壶、茶杯等等等,满满摆了一桌子。 “你要在这里野炊啊?” “不是,这叫野外品茗,虽然相对室内精简很多,但感受很不一样。” “野外品茗?”潘杰立刻来了兴致,他对安谦语的茶艺一直记忆深刻,没想到这次竟有意外惊喜。 安谦语取出一个户外水壶,这个水壶很特别,内有过滤功能。 他起身到岩壁,掀开覆盖于上的藤蔓。 潘杰好奇,在他身后探头看:“你找什么?” “这里有一处泉眼,很多人都不知道。” “是吗,你怎么知道的?” 安谦语回头笑笑说:“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怎么会不知道?” 藤蔓被掀开,露出岩壁上的水流,原本顺着藤蔓流到地下的泉水,现在开始滴落,不一会儿便形成水流。 安谦语用杯子借满,水杯的过滤功能过滤了其中的杂质。 “就地取材是户外茶艺的要诀。”安谦语解释:“古人山涧品茗,讲究精简用具,就地取材,与大自然融合。” 潘杰点头,饶有兴致的看安谦语泡茶。 他把炉子点着,水壶倒满泉水放上烧开,茶杯不再是以前在茶楼用的骨瓷白茶杯,而是粗陶点缀荷花纹釉瓷的快客杯。 快客杯是简易的功夫茶杯具,小茶壶上扣茶杯成一套,款式别致、典雅,使用方便。 安谦语把两套茶杯烫热,分别装入茶叶,然后洗茶,第二泡再续上,盖上茶杯。 潘杰看看桌上的两套茶杯问:“怎么?还不能喝?” 其实潘杰是渴了,走了半天山路,虽然喝了矿泉水,但闻到茶香,还是感觉唾液在嘴里打转,恨不得立刻灌到口中。 安谦语说:“等两分钟,快客杯泡茶不易出香,得稍微等等。” 潘杰伸手看着智能手表,认真等待两分钟。 安谦语见他认真对表,禁不住笑了,喝茶搞得好像吃泡面。 叮叮!时间到!潘杰立刻把扣在上面的茶杯翻过来,将下面壶里的水倒入杯中。 茉莉花茶的清香飘出,刚刚因爬山产生的疲累瞬间消散,肌肉也松弛下来。 茶是解乏、提神、消暑的佳品,虽然刚上山时有些湿冷,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攀爬,两人早已全身是汗。特别是潘杰,一路背着安谦语的大包,虽然不是特别沉,可走的时间长了会觉得肩膀越来越酸。 现在喝上一口山泉现泡的茉莉花茶,简直就是极品享受。 潘杰不像安谦语一样,慢慢品茶,他兀自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大杯,这才喘口气叫道:“好爽!” 安谦语很开心,户外品茗除了环境,心境更加重要,今天能有谈得来的朋友一起上山共同喝茶,这种感觉可遇不可求。 潘杰显然很开心,拿着手机拍来拍去,发朋友圈、脸书,玩得不亦乐乎。 安谦语拿着水壶去取水,等他转身回来时,发现有只猴子正坐在桌边拿着他们的茶杯在玩。 潘杰背对着猴子站在桌子前面,并没发现,正当他要转身时,安谦语叫住他: “别动!” 潘杰一愣,看向安谦语。 安谦语伸手阻拦道:“你先别动,你后面有只猴子,别惊吓到它,省得他伤到你。” 潘杰仔细感受后面的动静,果然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 这山里的猴子虽然是野生的,但因为自然保护区的缘故,猴子们与人接触很多,也非常放肆、凶悍,它们只怕山上巡山的管理员和庙里的和尚,只要躲过那些人的眼皮子,它们就是这山中的霸王。 现在是在没有游人的后山,没有管理员来,猴子显然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境地,否则也不会放肆到现在这种程度。 潘杰转头去看身后,正好低头与猴子对视。 这只猴子体型很大,年纪不小,一看就不太好对付,那猴子见了他根本不害怕,反而龇牙冲他示威。 安谦语心里发毛,这只猴子显然是看上他们这桌茶具,想占为已有,加之山上的猴子常有抓伤人的传闻,要是伤到潘杰就糟了。 “我们先离开这里,等它玩够了就会走。”安谦语提议。 潘杰见那猴子霸占他们的东西,有些生气:“我不能让它把东西糟蹋了。”于是退后两步,想去拿地上的树枝。 安谦语见他这动作,背上汗都下来了,这只老猴子可不是一根树枝能对付的。急忙向他那边跑了两步,想阻止潘杰。 那只猴子见安谦语向这边跑,以为他冲自己来的,惊得立刻暴起,向安谦语扑过去。 猴子的弹跳力惊人,安谦语见到猴子向自己扑过来,立刻没了主意,本能向后退,一退之下反而跌坐到地上。 这下如果猴子真扑到安谦语身上,那必定挠得头破血流。 只听到“嘭”一声响,猴子“吱”的叫出声。 安谦语感觉眼前一团黑影扑到身上,吓得抱着头闭眼等死。 “啊!”他害怕得大叫一声,却没有感觉到预期的疼痛,睁眼见潘杰压在身上,将自己牢牢护住。 猴子被潘杰丢出的背包砸中,叫着跳到一边,气势汹汹,脸比刚才更红了,龇着尖利的牙齿凶狠的盯着他俩,作势再次发动攻击。 安谦语紧紧拉着潘杰的衣服,吓得不知所措。 猴子跳了两步,猛的跃起,向他两扑过来。 潘杰被安谦语拉着衣服,想找身边的树枝做武器却不方便,情急之下只得回身屈膝用力一蹬,正好蹬到扑上来的猴子,那脚力非常大,再加上恰巧蹬到猴子面门,只听到猴子惨叫一声,摔出去很远。 这下潘杰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随手抄起几块石头向猴子砸去。 猴子惊得大叫,似乎非常怕石头,躲了几下便跳上一颗树跑掉了。 潘杰松口气,回头对被压自己身下的安谦语说:“它跑了,你没事吧?” 安谦语摇摇头,他眼睛直直看着潘杰,完全吓傻,但并不是因为猴子吓到的,而是因为自己现在心脏超负荷的跳动频率而吓坏了。 两人此刻零距离,彼此都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潘杰眼睛直勾勾看着身下的青年,四目相对,彼此电流噼啪乱窜。 过了好半晌,潘杰才回过神,撑起身子拉开一点距离。 低头间,发现安谦语衣襟大开,胸口上一道长长的肉红色疤痕清晰可见。 他一愣神儿,安谦语却反应迅速,立刻拉起衣领挡住,把潘杰从身上推开,力气惊人。 之后,安谦语一路沉默,潘杰也不便去问,只知道他是生气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茶的一些看法,我希望能在这本书里适当的为大家一点小小的探讨,因为除了安小受喜欢茶,蠢作者也很喜欢品茗。 如果对茶文化多少感点兴趣,谢谢点个收藏吧,么么哒! ☆、斗茶1 安谦语从来没想过自己心脏会有如此不受控制的情况。 晚上在茶楼后院匆匆冲了个澡,穿衣时低头又见到胸口上醒目的红色疤痕。 白天这条疤痕让潘杰无意中看见,使得他像一朵火焰突遇暴雨,瞬间浇熄。 他躺床上,辗转反侧。 潘杰和他抱在一起的那幕好像卡带的留声机,一直反复回放,那心跳的感觉此生第一次感受。 然而这条丑陋的疤痕又作怪似的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冷静。 掐着自己大腿,不让自己胡思乱想。 潘杰是个危险信号,他应该离那个人远点,不能靠近,他太危险! 然而。 第二天早晨刚一开门,就见到潘杰站门口,冲他咧嘴一笑: “早啊!” 那个阳光啊,比初升的太阳还明媚。 安谦语当场傻了,昨晚想了一夜的人,今天开门就见到,恍若做梦一般。 太危险!太危险! 头顶亮起警报,低头不敢再看那人一眼,一脸黑线把他让进屋。 潘杰突然往他手里塞个药膏:“昨天你手臂有些擦伤,抹这个药膏好得快。” 本是一片好意,岂料安谦语像是被烫到一样,把手甩开:“不,不用了。” 潘杰一愣,说:“疼吗?要不我给你抹吧。” 安谦语摇摇头转身走开。 手举着药膏悬在半空,潘杰捏捏放下,猜想男人还在为昨天的事生气。 他昨晚一夜都没睡好,脑子里全是安谦语被袭击的画面,想到如果他丢出的背包没有砸中猴子,那安谦语肯定会被猴子伤到,心中无端后怕。 事后,安谦语一定是在怪他太鲁莽。 为什么要做出鲁莽的决定差点害人受伤?为什么当时不听谦语的话? 他年轻冲动、行事不稳重,安谦语比他大,心智自然成熟不少,他那样的表现只会让谦语觉得幼稚,看轻他。 所以,安谦语失望了,徒有其表的年轻男孩而已,鲁莽冲动的动物。 他被人讨厌也是应该的,连他自己都不明白,到底怀着怎样的心思一大早就站人家店门口等开门。 真只为送一支药膏? 接下来,安谦语完全不搭理潘杰,把他凉一边。 可惜潘杰性格很自来熟,完全没被安谦语的冷漠挤兑走,反而自顾自的在茶楼忙活,帮忙干活,不懂的找可儿问,两人好像很有的聊,让人不禁怀疑可儿有转粉的趋势。 朱茜茜当然乐意,不花钱的劳力,不用白不用,可安谦语却感觉特别扭。 他内心是喜欢潘杰的,可理智却让他必须强迫自己抗拒,潘杰越对他好,他就越矛盾。 “你自己没别的事吗?”终于忍不住问潘杰。 “没有。” “你不是说想在g市到处旅游吗?那你怎么老往茶楼跑?” 潘杰当然明白安谦语话里的意思,不过他装着听不懂:“等你带我出去玩呀,你答应陪我玩的嘛。” “我答应陪你去乾灵山,已经去过了呀。” “其他地方你不想陪我去吗?你不是说g市人文风光都一级好吗?” “你自己不能去吗?” “我等你陪我一起去。” 安谦语无耐,看来如果不和潘杰说明白,他会一直跟你装糊涂下去: “你来茶楼帮忙,我们很感激,但你这样不计报酬的行为也让我很困扰,究竟是什么吸引你这么做,能告诉我吗?” 你…… 答案摆在明面上,潘杰眼神深邃看着安谦语眼睛,对方这样问他的时候紧张得攥紧拳头,自己可能都不知道。 在他看来,这是个完全藏不住心事的男人。 或许因为昨天的事,他故意对自己冷落,可眼睛彻底出卖了自己,目光经常驻留在自己身上。以潘杰这样的条件,喜欢他的人很多,不管谁在注视他,他用后脑勺都能感知到。 他肯定安谦语对他有感觉,但可怕的是他也有感觉,更可怕的是,他刹不住车! 自从见了安谦语,他便好似驾驶一辆失控的卡车,危险的行驶在街道上。 他可以主动告诉安谦语自己有男友,可却怎么也开不了口,等死似的等着朱哥或是谁向安谦语揭发,等着感情被迫终止的那刻,他知道,来得一定非常快。 于是,抱着什么时候被揭穿,什么时候终止的念头赖在安谦语身边。 两人双目对视,安谦语不自然的挑开,青年遭到他的讨嫌,内心些许难受,还得努力装作毫不在意:“我喜欢这茶楼的环境,这里的茶也很好喝。” “可是这样的茶楼有好多,你可以去试试别家的环境,说不定有更适合你的。” “那你是想为我介绍别的茶楼吗?” “那个,可以啊,街头的雅汇茶坊环境不错,他家的碧螺春特别好,还有老街的心源茶社,老板是位很漂亮的女士,她家有茶园,每年春天喝新茶大家都会去她茶园聚一聚。” 潘杰煞有介事点头说:“嗯,还有吗?” “你喜欢喝什么茶?我可以推荐。” 潘杰没有回答,只是定定看他,还用问吗?他最喜欢安谦语这杯茶。 如此芳香让人回味,忍不住想要品尝。 第一次发现,男人可以贴上芳香的标签,不过不是花,是茶,多了几分回味,少了几分脂粉。 潘杰目光灼灼:“有一种茶让我着迷,可这茶很难品尝得到。” “什么……茶。”话问出口便知道是个错误,潘杰眼中烫人的目光分明说明一切。 他费劲心思避让,可只要青年在旁边,心脏便难以规律跳动,最危险的是,他内心并不讨厌这种感觉。 潘杰伸手放到安谦语手旁,肌肤相触,安谦语的手明显抖了一下,正想缩回,却被青年反手抓住。 安谦语想要挣脱,却不敢动作太大,怕引人注意,潘杰紧抓住不放:“为什么老躲着我?” “我没有……” “老板!” 两人同时被可儿的喊声一惊,见她从门外进来,一副不得了的神情。 安谦语乘青年走神,把手抽出,向可儿走去,问:“什么事?” 可儿喘着气,像是跑回来的,拿起茶壶倒杯水喝了一大口才说:“心源那边,那边……咳咳!”又被呛到。 连旁边的客人都听着着急:“什么心源?到底怎么了?” “咳咳,心源茶社啊,那里在斗茶,快去看看!” “斗茶?” 大家纷纷离座,都想去看看热闹,安谦语一听说斗茶也来了兴致,边走边对可儿说:“你看好店,我去看看。” 可儿转身向外跑:“不干!我也要去!” 朱茜茜从楼上下来,叫住可儿:“老街那边斗茶,你怎么知道的?” “啊……那个……隔壁成衣店的阿光告诉我的。” “你上班时间跑隔壁去干嘛?还不给我看着店!我也去看看。”朱茜茜也跟着出门。 可儿一跺脚:“凭什么呀!我也要去,我也要去啊!”可惜两个老板都走了,只剩她一人,只好含泪依在门框边。 老街和新文化街其实是相通的,合称古文化艺术街,所以走过去并不远。 潘杰当然不会错过看热闹的机会,更何况他从来没见过斗茶,十分好奇。 到了心源茶社,里面已经聚集了好多看热闹的人。老街的房子比较旧且窄,但环境显得更加古旧、沉稳。 斗茶是在二楼一间茶室,茶室内有人斗茶,茶室外不断有消息传出,而且在茶社的微信公众号上适时上传照片和视频,让大家都能看到斗茶过程。 安谦语上楼遇到熟人,那人把他让进茶室,里面大多都是熟面孔在观看斗茶,朱茜茜和潘杰也跟着进了屋。 刚一进去便是一股茶香扑面而来。 茶社装饰非常质朴,以草席铺地,铺团当凳子,每人跟前放一张中式小木桌,上面摆放着造型简洁的茶具,连窗帘也是草编的,朴实无华却不简陋,与中国茶文化中所宣扬的“俭”字相得益彰。 屋内斗茶的有两人,一位是心源茶社老板,三十多岁年纪的女性,一身黑丝绒旗袍,看上去漂亮、精明、气质出众,外号格格。别一位安谦语不认识,约莫五十上下,满面沧桑,皮肤黝黑,指甲些微变型,身着布衣族的男装,包了头巾。 安谦语想,既然这位老人是布衣族,那带的茶应该是姑娘茶吧。 他小声问旁边人:“来的是茶农?” “嗯,他说带了自己种的茶,打算在古文化街挑战所有茶坊,如果他输了,这茶叶他免费提供给这家茶楼,如果他赢了,输的一方要以他提出的价格购买他的茶叶,并且免费做一年广告。” 安谦语点头:“很合理啊。” “还合理呢!” “怎么?” “格格刚才输了一场,老农卖了一斤茶叶给她了,你猜多少钱?” “?” 那人神秘伸出五个指头:“这个数,500!” 潘杰竖着耳朵听他们说话,一听500,觉得这帮人是没见过钱还是咋滴:“500块就把你们吓尿了?就算是美金也没多少吧。” 作者有话要说:  斗茶了哦,为了这个还真是翻了些资料呢,希望大家能喜欢,包养一只勤奋的作者。 ☆、斗茶2 那人鄙夷的看眼潘杰:“这位真是癞□□打哈欠,好大口气!还是个雏儿吧?”他的意思是说潘杰不懂门道。 安谦语说:“这是我朋友,留学回来的,不懂也正常。” 那人一听说是留学生,语气好一些,说:“小伙子,500块是一克。” 潘杰眨巴一下眼睛,心里一算,好家伙啊!比黄金还贵,现在黄金才卖三百多一克,一斤茶叶卖了25万! “这茶叶有这么好吗?我倒是听说过有比金子还贵的茶叶,就是这种吗?” 安谦语:“当然不是,那是国家专供的茶叶,茶树数量有限并且不对外出售,所以黑市炒得很厉害。” 旁边朱茜茜突然小声冒出一句:“这傻逼!” 安谦语皱皱眉头,心里却十分同意。 现在显然是这老农不地道,就算格格胜了,他免费提供茶叶,成本也没有这么高,既然大家斗茶,都是以茶会友,就算是打赌也应该有个尺度。 这时,两人已经洗茶完毕,“玉液回壶”。安谦语眼睛紧盯着茶杯,等待壶中的茶汤倒出。 茶杯造型简洁,两套茶具为了区分明显,用了白色和黑色两种截然不同的颜色,就像围棋中的黑子和白子一样,格格为白、老农为黑,更增添了些许战火的味道。 斗茶只倒三杯,每杯分别放在一个小托盘上,托盘上同时摆放闻香杯,以此成一套,并排放三套。 潘杰也被气氛感染,和大家一样,眼睛盯着二人倒茶的动作,现场鸦雀无声。 格格倒茶动作优雅,极具观赏性,是这一带店铺中年男老板们心目的女神。 老农倒茶稳重、自信,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随着热气自茶杯飘出,双方茶汤的色泽纯白,显然是上等好茶。 四周的观众小声赞叹:“好茶,真是好茶。” 潘杰伸头看了半天,没太看懂,又去看安谦语。 安谦语立刻贴心的小声对他讲道:“斗茶胜负的标准有两点,一是茶汤的色泽,像这种纯白是最好的,青白次之,灰白、黄白为下;二是汤花咬盏的时间,意思就是汤面泛起的泡沫与茶杯边缘贴合的时间,时间越长越好。另外,茶的香味和口感可以作为附加参考。” 潘杰听得似懂非懂,但至少有了些概念,再看斗茶就不那么外行了。 品茶的人每次随机找来三人,这就是为什么外面坐那么多人不肯走的原因,都希望能抽中自己,进去品尝一翻,而最终判定胜负的是业内德高望重的本地茶行会长洪清松。 洪清松是一位个头较小的老头,衣着普通,坐在旁边非常不起眼,然而这位其貌不扬的老人却深得大家尊敬。以前就任常大要职,退休后回老家,因为奢茶,潜心研究茶文化,加上自身休养高,又有强大的人脉,本地的茶能有这么大知名度,他出了不少力。 安谦语悄悄进来时他就已经看到了,现在茶已经摆好,他便轻轻向安谦语招手,示意他过来品尝。 安谦语向前迈了一步,突然想到旁边的潘杰,于是回身把他向前推了一下:“洪老让你去品茗。” “呃?真的!”潘杰喜出望外,虽然他不懂茶,可这段时间泡在茶楼里,肚子里也长了几条小茶虫,看到好茶也特别想尝尝,刚刚都在咽唾沫了。 洪清松见状不置可否,脸上看不出表情,却刻意打量了一眼潘杰。 旁边有人满眼羡慕,这样的好茶,谁不想先行品尝啊。 安谦语又在潘杰身后小声嘱咐了一句:“记得先闻香。” 潘杰坐到屋中的铺团上,很快又进来两人分别坐他旁边,三人就坐看着眼前黑杯和白杯,等待洪清松发话。 白杯中的汤花逐渐消散,缓缓露出茶痕,黑杯的汤花虽有减少,却有久久不散之势。 格格坐着的上身似乎有些摇晃,难以相信眼前的事实。 洪清松抬头对格格说:“格格,你又输了。” 格格拿起一个黑杯,盯得眼珠子都要掉进去了:“不可能的,哪有汤花能坚持这么久的?我要求拿去科学院检测,说不定放了什么化学物!” “我同意!一定放了什么化学品!”朱茜茜一边起哄,她平时和格格关系不错,两人经常一起逛街。 洪清松没接这茬,示意格格先坐下,然后对潘杰他们说:“三位品茗吧。” 那两位首先拿了黑杯,倒入闻香杯中闻过后,都一幅陶醉表情。 潘杰想了想,却先拿起白杯,学着他们倒入闻香杯,仔细一闻,沁人心脾,这茶似乎有些花香,发出淡淡芳香,再倒回茶杯,以三次点头将杯中的茶喝尽。的确清香可口,就算是不懂茶的人也能感觉得出,此仍茶中上品。 他的举动又让洪清松多看了一眼,别人都先拿好茶,只有他先拿次茶。 接着,潘杰才去拿黑杯。 黑杯并不是从里到外都黑,而是外表黑色,里面和白杯一样是白色,所以茶汤的颜色可以直观比较。 从香味上判断,潘杰反而觉得白杯中的茶更加芳香,但茶汤含入口中时,他才真正感觉到不同之处。 黑杯中的茶汤味微苦,却回甜,茶微香并且有种加入蜂蜜的感觉,这种甜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糖的甜味,而是喝过蜜汁后,留在舌尖上的回味感。 真是太神奇了,潘杰又看看喝空的茶杯,闻了闻里面的香味。 洪清松问:“三位什么感觉?” “茶中极品,极品呀!”另外两位竖起大拇指夸赞。 “你呢?小伙子。”洪清松看向潘杰。 潘杰本来平时挺大胆,现在突然整间屋子的人全盯着他,而且大多都是品茗的专家,这下要他发言,心里没来由的紧张起来: “那个,我觉得,白杯的茶更香,黑杯的茶有点苦又有点甜,味道很复杂我说不好,觉得都非常好喝。” 洪清松点点头,对格格说:“我相信这位年轻人说出了真实感受,格格,你觉得呢?” 格格面红耳赤,她是好面子的人,硬要耍赖撕巴也不是不可以,美女做什么都有理,可她不愿意这么做,毕竟在这一带混得还算有头有脸,但内心真是难受到极致,不想承认输了,只得低头不语。 其实旁边好几个相识的男人都看不过眼了,女神被这样欺负,那颗怜香惜玉的小心肝禁不住被针扎似的小疼痛,再者说,这也是本文化街的耻辱,欺负我文化街没人呀! 可惜,一想到玩一次需要25万巨款,他们腿肚子就转筋,没人敢站出来打抱不平。 那位老农此时见胜负已分,高兴得笑出声来:“哈哈哈,各位,还有哪家茶坊想要挑战我的茶叶呢?不过我看噢,在你们滋里能打败我的人很难找噢,莫看滋位格格小姐比输噢,但是胆量和气度是滋个!”他伸出大拇指冲格格比划:“再看哈其他人嘛……哈哈哈!” “你放屁!” 正当老农笑得猖狂之时,人群里爆出一声粗口,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朱哥! 朱茜茜站出来,脚下霸气的踢开挡道的铺团:“欺负女人算什么英雄?今天哥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天外有天!什么叫妇女能顶半边天!” “啊?”老头儿睁大眼睛仔细打量朱茜茜,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明明是个小姑娘,难道其实是个男孩儿? 对于老人家来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雌雄难辨啊…… 安谦语见朱茜茜冲出来,隐约就知道要糟,这丫头今天估计得闯祸!想去拉人,已经来不及了,朱茜茜潇洒的站到屋中,像一只高傲的孔雀宣布着她的豪言: “我们草木源决定参加挑战!” 潘杰差点摔一跤,无奈的看向安谦语,安谦语更无奈,恨不能找个地缝躲起来…… ☆、斗茶3 安谦语想到自己苦心经营的茶楼,很可能会被朱茜茜赌没,内心就像吃了黄莲一样苦。 不怕狼对手,就怕猪队友。 好吧,他的确很想教训一下这位猖狂的老农,但代价未免太大…… 可惜朱哥的豪言已经放出,周围传来一片喝彩声,他很想说刚才的不算,但见到朱茜茜那副豪情万丈的脸,安谦语想,硬着头皮上吧。 他走到老农跟前,弯腰说:“我有个不情之请。” “嗯。” “如果草木源胜出,不用老人家免费提供茶叶,只要您用市场上合理的定价卖给大家,包括刚才卖给格格的茶叶。”安谦语说。 老农眯缝眼睛打量安谦语。 格格介绍:“这位也是草木源的老板。” 老农:“哦……两位老板好年轻噢。既然我索了接受所有挑战,肯定是接受噢,你滴要求我也接受。” “谢谢,”安谦语礼貌的笑笑,又对坐在旁边的洪清松说:“洪老,不好意思,茜茜性格冲动,喜欢凑热闹,刚刚让您见笑。” 洪清松笑容满面:“年轻人就应该有这样的冲劲,我很欣赏!谦语想要怎么斗啊?” 潘杰在一旁点点点,合着老头儿您是唯恐天下不乱是吧! “就赌一次,烦劳洪老和大家移到寒舍草木源。” “好啊,现在走?” “嗯,我扶您。”安谦语上前扶起洪清松。 并不是洪清松腿脚不好需要扶,而是安谦语有事想悄悄问他,两人走在人群后面小声交谈。 朱茜茜已经飞快回到茶楼,和可儿一起迅速归置了一下后院的茶桌,取出两套上等茶具摆放妥当。 草木源没有设立专门的茶舍,通常就着后院的古树撑起一大片树荫,成为天然屏障,下面放置大理石桌子和凳子。 大理石的纹理是天然的水墨画,古人就非常喜欢将纹理似山水画的大理石镶入画框挂在墙上装饰。 其意境似气势磅礴的大山大水,刚劲且富有诗意。 可儿早已通过微信知道自家主子做出的荒唐事,简直捶胸顿足,这里一个比一个不让她省心,都怪自己没看住![();;;关你啥事儿啊?]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4节 小院因为人们的聚集,立刻热闹起来,安谦语把洪清松等人安排就座,被朱茜茜拉到一边。 “我们用什么茶?你觉得有多大把握?能不能赢?啊?”朱茜茜连珠炮似得问。 “你没把握还和人家斗茶?” “这不有你在嘛,你肯定有办法,是不是?” 安谦语捂住心脏,这是想要他老命吗:“有我管什么用,你自己都没想好就宣战!” “我,我刚刚的确很爽,可现在才想到堵一次要25万,几乎就是把茶楼给赔了,我就,就有些腿软,我真的好害怕,谦语,怎么办……”朱茜茜用力抓住安谦语胳膊。 啊,合着这丫头把25万的事给全忘了,自个儿瞎爽了一把! 安谦语觉得,这辈子只要遇到朱茜茜,就永远无法做到修身养性、波澜不惊,她永远都在为你推波助澜。 现在想来,潘杰给他带来的刺激其实不算什么,之前那么矫情实在杞人忧天。 朱茜茜:“我看只有把珍藏的陈年普洱拿出来应急了。” “算了,那普洱王来之不易,说好将来给你做嫁妆的,这次要是输了,你的嫁妆只能靠它了。”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我都要急死了!” “不开玩笑,你还让我哭啊?” 朱茜茜:“你哭要是能解决问题的话,我不介意。” “……”安谦语决定为自己定下一个人生座右铭:交友需谨慎。 “去把我前阵子刚收的铁观音拿来。” 朱茜茜瞪大眼睛:“那怎么行?你没看出来那老头儿用的是上等姑娘茶吗?咱家的铁观音怎么比得了?连格格的黑茶都比不过!” 安谦语修长的手指轻点朱茜茜额头:“我说让你去取就去取,要不然就你来。” “可是这样真的死定了……”朱茜茜快哭了。 “快去取。” “但是……” “快去。” “哦……”朱茜茜垂首,感觉到人生的绝望。 安谦语进屋迅速换了衣服,再次出来时,令众人眼前一亮。 他穿一件藕色中式盘扣衬衣,左肩一朵淡淡莲花刺绣,虽然颜色稍显粉气,却能衬得他本就洁白的皮肤更加透亮,增添了几分阴柔之气。 布衣族老头儿抬眼打量道:“你们滋里滴老板儿,一个比一个长得好看噢!” 洪清松哈哈笑:“那是当然,茶坊是为客人提供雅致的品茗场所,除了茶好、环境好,服务的人长得好也很重要,所谓物竞天择,因此您老种茶,他们献茶。” 旁边人都听懂了洪清松在讽刺老农长得磕碜,除了格格因为输了比赛没心情玩笑外,都忍不住笑出声。 老农也不恼,反而直点头:“对头,对头!” 这让大家笑得更大声。 安谦语坐下后,让可儿用大玻璃瓶从水缸中取来水,放置桌上。 “请鉴水吧。”安谦语伸手做了请的手势。 鉴水完毕后,双方用茶匙从茶叶罐中取出茶叶,安谦语:“我用的是今年新收的春茶铁观音。” 洪清松看了看那墨绿色泽的新茶皱眉道:“你确定要用这个吗?” 安谦语点头。 老农将取出的姑娘茶送到安谦语眼前说:“小伙子,我这茶可是极品。” 格格也皱眉,戳了戳身边一直低头不语的朱茜茜:“你们家没好茶了吗?拿这个出来。” 朱茜茜脸都苦成猪肝色了,完全没了先前的嚣张气焰:“能不能别问了。” 安谦语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这次收的铁观音,虽然不算极品,但也是铁观音中的上品,我认为并不比姑娘茶差。” 洪清松见安谦语坚持,不再说什么:“那么两位请开始吧。” 潘杰从安谦语换了衣服出来开始,眼睛就没离开过他,至于安谦语和其他人说了什么,他全没听进去,就跟着魔似得,魂儿全飞了。 安谦语仍旧那副行云流水的手法,将茶倒入三只杯子。 老农比之先前和格格斗茶,表情更加轻松,显然非常看轻安谦语的铁观音。 当茶汤呈现于众人眼前时,所有人都吃惊不以。 老农本来还在洋洋自得,并没有拿正眼瞧茶杯中的茶汤,兀自等待大家都夸赞。 可预期的夸赞并没有出现,反而见到洪清松若有所思的盯着茶杯看,老农这才正眼去瞧安谦语泡出的茶汤。 那茶汤色泽不算纯白,虽不算极好,但也不次,再看自己杯中的茶汤,一下子就懵了。 刚刚因为已经比过两次,有十足把握,所以并没有仔细看,现在才发现,自己泡出的茶汤色泽灰白泛黄,显然是水温过高泡过头。 “这怎么可能!”老农拿起茶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斗茶讲究火候,虽然古人斗茶需要炒茶、观火,现在早已省去这一步骤,但泡茶的水温还是非常讲究的,水温过高茶汤泛黄,水温过低茶汤泛青。 刚才斗过两次,同样的水温、同样的冲泡方法,老农是有绝对把握的,更何况这茶是他亲自种下、采摘、煎炒、制作,每道工序都极为讲究,才得到这极品姑娘茶。 茶色泡成这样,更别提什么咬盏了,完全没有让人品茗的欲望。 洪清松轻咳一声说:“看来……是安老板险胜一局了。” 安谦语礼貌的一拱手,做了个中式抱拳揖:“承让。” 这动作谦和有礼,俊逸得让潘杰好像受到万伏高压电击,内心的千万只蝴蝶全数被击飞出来,又优美的打着转快速下坠,全部痉挛着掉到地上。 在场有一刻的鸦雀无声,接着便听到朱茜茜惊鸿般的欢呼声:“啊!赢了!赢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和她同样开心的是格格,安谦语斗茶赢了,她便不必高价买茶叶。两个女人忍不住高兴得手舞足蹈,拉扯着立刻开始商量如何庆祝。 老农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又把泡过的茶叶倒出来闻了闻,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一副死不瞑目的表情。 其他人议论纷纷,有说老农温度没掌握好的,也有说换了地方风水变了的,还有人猜测老农茶叶过期的。 众说纷纭,但安谦语始终没有发话,直到洪清松对安谦语说:“谦语,你要说说吗?” 大家安静下来,潘杰两个黑眼珠也滴溜溜在安谦语身上打转。 安谦语有些腼腆,不好意思的指指玻璃水壶中的水:“其实我是侥幸,因为这里的水和格格那里的矿泉水有所不同。” 老农纳闷:“有什么不同?” ☆、离别 “本来是没有太大区别,可是大家也许忘记了,最近一周几乎每天下雨,雨水偏酸性,虽然我的水缸有过滤层,可毕竟连续多日在室外接着雨水,缸里的水自然酸性重一些,所以……” 众人这才恍然大悟,频频点头,潘杰还是有些不明白,推推手舞足蹈的朱茜茜:“所以什么?什么意思?” 朱茜茜:“笨,不同茶叶有不同的微量元素,相对于不同的水质,会出现不同的冲泡效果,这水弱酸,就不适合泡极品茶叶,因为那种茶叶太娇嫩,极其敏感,反而用普通茶叶不会有那么敏感的反应,而且烧水的温度也需要适当降低一点。” 潘杰这才大概明白,原来泡茶还有这么多讲究。 安谦语接着说:“其实我的茶叶的确不如老人家的好,胜利也属侥幸。” 洪清松却摆手说:“不,这不算侥幸,所谓斗茶,除了茶还有个斗字,既然是斗,那比的就是对水质、茶叶、火候等等的了解,所以谦语不必不好意思,对吧?”他转头看向老农。 老农点点头,既然输了也不能丢了气度,毕竟这么大年纪:“对对,后生有本事,这次是我输噢。” 洪清松站起来对大家说:“虽然姑娘茶输了,但这茶的确是好茶,过去在布依族,姑娘茶有不出售给外人喝的习俗,现在既然改革开放了,好东西不分享的习俗也应该改改,老农这次才把这难得一见的好茶带来与大家斗一斗,也是想让大家品尝。” 老农也附和着说:“我今天带滴茶,全部都给大家免费品尝,一会儿克格格老板啊里泡给大伙儿喝。” 其他人立刻来了兴致,之前看得茶虫满肚子钻却无法品尝的人,现在都经不住欢呼,其中还夹杂着一声狗叫,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天狼的,看来十里八乡爱喝茶的今天都被吸引来了。 等人群一窝蜂回老街,可儿这才过来收拾,嘴里嘟嚷:“两个败家玩意儿,带这么多人来院里祸害一通,结果一分钱不挣!” 安谦语等人也在帮忙:“你怎么净担心这点小钱?难道不怕我刚才斗茶输了,把茶楼抵出去吗?” 可儿撇他一眼说:“你根本不会输。” 潘杰抬头,好奇问:“你怎么知道他不会输?” 可儿:“反正我就是知道他不会输,根本不担心,女人的直觉。” 女人的直觉这么灵?朱茜茜狐疑看着可儿:“我怎么没感觉出来呢?我刚刚悔得肠子都青了,吓得半死!” 所有人都停下手中的活,一幅这还用问吗的眼神看向朱茜茜。 “干嘛?我是没直觉呀,怎么了?”朱茜茜没反应过来。 几个人没再说什么,重新低头干活。 过了半晌,朱茜茜突然发彪大吼:“哦!你们说我不是女人吗!我哪里不是女人了!哪里不是!!” 等她发完彪,四人坐大理石桌前休息,安谦语才说:“这次斗茶是洪老亲自导演的,你们别出去说。” 众人:“哦?” 安谦语:“近年来,市场上炒茶的人越来越多,好多茶叶卖出天价,可真正从茶农手里收取时给的钱非常少。所以钱全给投机倒把的商人赚了,老实种茶的农民却过得很辛苦。” 潘杰反应迅速,接话道:“啊,就是说,洪老想借斗茶来一次炒作,帮这位茶农打个广告,这么说,格格也是参与者了?” 安谦语点头:“对,洪老想借这种方式做一次口碑营销,更是借这机会帮老农的茶做一次更高的定价,打破茶农的茶不值钱,拿到茶商手里弄个包装就翻几十倍的潜规则。” “所以……”可儿指着自己老板朱茜茜:“朱老板是白行侠仗义了吗?” 安谦语无奈:“岂止是白行侠仗义,简直是瞎搅和,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要不是洪老和茶农处变不惊,能把事圆回来,真有可能让你老人家给搅和黄了。” 朱茜茜被臊得满面通红,但仍然小声竭力辩驳:“我怎么知道他们唱那一出的?之前又不说一声,我也是好心嘛,我和格格又挺熟的……” 潘杰笑:“是,谁也没料到,一局赌25万都有人敢接盘的,谁能想到有你这种智商欠费的人出现呢?” “喂,你们够了吧,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见到彪悍的朱哥也有如此吃瘪的时候,其余三人都忍不住爆笑。 朱茜茜心里默默发誓,下次接一部全h的戏,让他们两个来演! 晚上。 潘杰照常帮安谦语收拾好茶楼,关了大门,将单人床铺好,这才打算走。 安谦语觉得实在有必要把之前没说完的事继续说完。 “潘杰。” “嗯?” “你度假却来茶楼帮忙,不累吗?” “不累,而且很有趣,你今天真是帅到爆表,我敢打赌,你这茶楼明天就火了。”潘杰还沉浸在刚刚的斗茶之中,安谦语那句承让,简直迷死人。 “我不是……哎……你的假期也有限,每天都来茶楼不觉得虚度光阴吗?” “不觉得,我觉得特别有意义。” “有什么意义?” 潘杰低头思索,他喜欢安谦语,他为这人着迷,他每分钟都想和他待在一起,可这些话都不能说。想要找出洽当的答复,却发现多年未使用中文,水平大大退步,绞尽脑汁终于还是直接说道: “有你在就是意义。” “呃……”安谦语没想到潘杰说话这么直接,问话变得好离谱:“你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我们不合适……” 这话安谦语说得犹豫,潘杰在乎他,内心明显的触动不容忽视,可尚存的理智让他努力保持清醒。 “不合适?”潘杰苦笑,安谦语说的不合适与他们真正不合适的理由应该不同,但一语中的:“的确不合适,我真的在浪费时间,如果你觉得我同时也在浪费你的时间,那我走好了。” 转身走向大门,到了门口又停住脚步,或许他以后不会再来,那现在就是最后一面。 思及,回头看向安谦语。 他垂首独自坐在床边,灯光下侧脸俊秀,神色落寞得如同一首悲伤的诗。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求不得,恋也愁,别也愁,离也愁,鬼见愁! 潘杰叹口气,幽幽说道:“以后我不会再来了。” 大门关上的刹那,安谦语颓然躺到床上。 他摸摸胸口,那句不会再来,让他难受,或者说是后悔。 竖起耳朵聆听潘杰远去的脚步声,直到完全消失,才长长叹口气: “哎……他明天真的不来了吗?” ☆、吃货 潘杰第二天真的没来。 安谦语一夜没睡好,清晨熬到开门的时间,忐忑打开大门。 果然,潘杰那句:“早!”配上阳光般的笑容,都没了。 门口空空荡荡,失落得不行。 没来,真的没有来,或者有事晚点来? 可是……安谦语看看时间,已经中午。 要多晚? 手机屏幕,开了关,关了开…… 到底要不要打电话问问? 不成,昨天是他把人气走的,现在打电话说什么? [喂,你在干嘛呢?]不不! [昨天看你不高兴,大家朋友一场别计较嘛,哈哈哈……] 不行啊,啊啊啊!安谦语头顶桌上,一副要死不活。 “肚子疼?”头顶传来男人的声音。 一个激灵抬头,眼中的亮光一闪而逝:“庭哥,怎么今天有空来玩?” 魏庭在他对面坐下:“好像不太欢迎我啊,那我走了。” 安谦语笑笑说:“哪有不欢迎,就是好多天没见到你了,还以为你生我气不来了呢。” 魏庭习惯性揉揉安谦语头发:“我生气有用吗?你连通电话都不打给我,等你电话等得花儿都谢了,你根本不把哥当回事。” 魏庭上次赌气走后,以为凉一凉安谦语,他便会主动给他电话,可没想到自己高估了分量,那没心没肺的家伙根本没把他当回事。 一个人怄气有什么意思,无奈只得将这一篇翻过去。 “我哪有,想到你生我的气,饭都吃不好了,您大人大量别和我计较吧。”安谦语最害怕和人争执,遇到矛盾自己先承认错误,以和为贵。 魏庭捏捏他下巴宠溺的眼神溢于言表,几天来心里聚集的那点怨气,在安谦语几句半撒娇的话语中彻底击散。 没办法,他这辈子估计就是被这人吃定了! “怎么愁眉不展的?昨天看到微信,见你斗茶好威风啊,不高兴吗?” 安谦语托着下巴,并未在意,昨晚好多人在微信询问他昨天斗茶的事,可儿之前弄了个茶楼公众号,本来没几个收藏,现在突然暴增,把她给乐得找不着北,一上午没做别的,专心忙活着和粉丝们互动。 “我没什么感觉,最高兴的应该是可儿那丫头。” 魏庭知道安谦语为人喜欢低调,但觉得既然他斗茶获胜,不为他庆祝庆祝,似乎说不过去。 “要不一起去扫街?” “扫哪条街?” “还有哪条,当然是美食街了。” 安谦语立刻来了精神,他们说的扫街不是用扫把扫,而是指地毯式逛街,扫美食街,自然就是挨个吃一遍了! 他今天心情不佳,正好化悲痛为食欲,好歹很久没和魏庭痛快吃过了,还真有点想。 “好是好,但得有人看店呀……” 转头去看可儿,见她靠着墙还在埋头专心刷手机。 魏庭会意:“等等,我去和她说。” 走到可儿旁边,那丫头还对着手机屏幕傻乐。 “可儿,手机借我一下。” “哎,干嘛?”没等反应,手机已经被潘魏庭抽走。 “等我和谦语回来再还你,你先好好看店。” 可儿赶紧抢:“快还我,正聊得嗨呢!” 不过魏庭个子一八零,可儿那小个子根本抢不到,只要伸直手臂,按住那丫头的头顶,可儿基本上就是手在空中乱的分儿。 魏庭赶紧带着安谦语跑了,留下可儿趴在门边一副哀怨眼神。 美食街和文化街连着,可以说,美食与文化在中国是不可分割的共同体。“吃货”一词也是中国人的专属名词。 有人反对,美国那么多大胖子,那些不算吃货? 安谦语和魏庭都不胖,可他们却是名副其实的“吃货”,胖子固然吃的多,可吃的多只是普通意义上的吃货,真正的吃货不一定都是胖子,懂吃、会吃、爱吃、敢于尝试一切美味的人才是真正的专业级吃货! g市的美食极为独特,风味自成一派,因为拥有中国数量众多的少数民族,美食的传承有着与汉族不同的历史,经过多年沉淀,与汉族融合之后,这些独特的美食工艺改造、保留,形成更为复合性的口味,别具一格。 面条由于制作工艺的不同,口感非常独特,很多食物都保持了浓浓乡土特色,采取一些纯天然的植物做搭配。 在这样一个美食天堂里,两个男人吃得满嘴是油,特别是安谦语,因着皮肤白,被辣椒一辣,整个脸红扑扑的,嘴唇泛起不正常的红色,吸溜溜喝着酸梅汁。 “好辣好辣!”安谦语直吐舌头,见魏庭手里的烤豆腐串上面全是辣椒,他吃得没事人似得,佩服道:“嘘嘘,你,你每次都点bt辣,真的不,不辣吗?” 魏庭见安谦语辣得眼泪都快下来了,煞是可爱,就着他手上的酸梅汁吸了一口说:“有点辣,不过还好。” 安谦语抗议:“干嘛喝我的,你自己不是有嘛!” “尝尝你的味道一样不。” “我自己都不够喝,”回头冲老板叫:“老板,来杯可乐!” 魏庭乐:“你这只是普通辣,吃这么点儿却灌个水饱,回家又该说涨得难受了。” “我没你bt好吗,专点bt辣。”安谦语虽然辣得眼泪鼻涕一大把,可毅然坚持奋战。 辣椒这种神奇的食物简直可以荣获人类杰出贡献奖。 只需要稍加习惯,你就再也离不开,越吃越上瘾,明明已经被虐得要死要活,可还往嘴里送,继续受孽,爽得不要不要的! 喷着火移步下一个摊点,接下来自然是来一碗甜滋滋的酒糟汤圆了。 几个小汤圆下肚,消除刚刚的辣味,糯米独有的甜香和粘滑令口感十足。 这一路吃下来从街头吃到街尾,辣的、甜的、酸的、咸的,通通往嘴里招呼。 两人吃到扶着腰往回走。 安谦语满足大叫:“不行了,走快点都要吐的感觉!” 魏庭摸着他圆鼓鼓的肚子大笑:“娘子这是双胞胎啊,哈哈哈!” 安谦语和魏庭打闹惯了,拿肚子一顶他:“还不是相公的错,快快蹲下!” 魏庭依言,安谦语跳上他的背,压得魏庭踉跄几步才稳住重心。 安谦语虽然不重,但毕竟是男生,个头在那里摆着,魏庭用力勾紧他大腿,这才背好。 背上的人还不安分的一拍他肩膀:“驾!快跑,哈哈哈!” 两人就在离茶楼不远处打打闹闹。 茶楼门口站着一位包公脸,死盯着两人,眼睛都快喷火了。 潘杰昨晚受了凉,回家有些微烧,一觉睡到下午才舒服许多,想到昨晚安谦语那落寞的神情,于心不忍起来,他的或去或留不希望让安谦语不愉快。 所以打电话给安谦语报备,却一直无人接听,这才过茶楼看看。 等了半天,楼上老远见到人回来,去到门口迎人,却见到他和一个男人亲亲热热,还娘子、相公的叫。 气到差点爆肝。 这男的是谁?明明问过朱哥,谦语是单身来的。 潘杰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盯着魏庭上下打量,评估着此人带来的危险系数,雄性特有的领地意识开始作祟。 这人似乎和他特别熟,相比之下,自己才和他认识几天,最要命的是,他昨天还对安谦语说了该死的气话。 他没有立场指责安谦语和谁交往,但眼前这一幕着实让人难以冷静。 内心波涛汹涌,却只能强压制火气,面无表情看着两个人一路打情骂俏过来。 安谦语在魏庭背上哇哇叫:“慢点儿,慢点儿,颠得快吐了!” 这是潘杰从未见过的安谦语,与他平时的气质判若两人。 哦,不,第一次见到安谦语慢跑回来,他也这么无厘头。 魏庭像打了鸡血一样,背着一百多斤的人狂跑了几十米,接近茶楼门口时才将人放下来,哈哈直乐。 “不是让相公我背你吗?跑这么快满意了吧,哈哈哈!” 安谦语正待说什么,突然发现门口站着的潘杰,笑容瞬间僵硬,傻呆呆看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魏庭见安谦语神情异常,转头寻着看去,见到一个长相帅气的男生站在茶楼门口,盯着他们两。 “认识?”魏庭问安谦语。 安谦语只得点头,极不自然走过去,为两人介绍:“这是魏庭,剧组的后期,这是潘杰,上部剧的攻音。” 魏庭在听到攻音之后沉了脸,意识到这就是他烦躁了好一阵子的配音里的那个声音! 安谦语本以为,同一剧组合作过的人初次面基都会礼貌问好,握手神马的,可没想到,潘杰把手插牛仔裤口袋里,魏庭则交叉放胸前。 两人就这么相互审视着对方,一言不发。 ☆、熏香 情敌和情敌之间,似乎总是有一点心灵相通。 [他一定看上我喜欢的人了!] [我喜欢的人对他似乎有些好感!] 像这种感觉几乎不用思考逻辑就能分辨得很清楚。 魏庭见到潘杰的第一眼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很可能是安谦语喜欢的型! 安谦语摸摸鼻子,现在这样的情形太怪异了,为什么感觉好像是他脚踩两条船,之后两船相撞了呢? “要……要不要进去坐坐?”安谦语对二人说。 魏庭:“当然。”说罢抬脚向门里走。 潘杰身体不舒服,本想干脆跟这道歉走人,现在见魏庭这幅样子,是男人都会被激起斗志,举步也进了茶楼。 魏庭刚一进去,可儿便扑上来要手机。 “这么想我吗,刚一进门就迫不及待迎接!” 可儿去翻他口袋:“想你个屁,手机给我!” 他故意和可儿打闹两下,才把手机还给她,一幅熟得很的样子。 可儿拿了手机立刻跑到墙角继续刷,完全没注意到跟进来的潘杰。如果这要是平时,没打招呼也就算了,可现在潘杰本想也和可儿熟络几句,借以显示自己并不是外人。没想到刚举手可儿就跑开了,这让他顿感羞臊。 要说人在什么时候最不能丢面子?那就是在情敌跟前。 潘杰今天这面子注定是丢大发了。 魏庭平时为人稳重、考虑周全,但今天他决定要在潘杰跟前显摆一次,最好让他别在安谦语身上打主意。 进到茶楼,魏庭和几个认识的老熟客寒暄几句,回头又去亲自泡了茶送上来,对潘杰笑笑说:“我们家谦语收了新茶,西湖龙井,正好请你也品尝品尝。” 潘杰牵唇勉强笑笑,这招虽然拙劣但十分有效,这话让他的心简直犹如陈年老醋泡着,酸得都发酵了。 什么叫我们家谦语?还请我喝茶,你谁啊?真以为自己是当家的啊!这要是换他以前脾气,站起来能把桌子掀了。 可现在不可以这么做,这里是安谦语的茶楼,闹起来就是让他下不来台,反而给自己减分,为魏庭加分。 他不傻。 一言不发喝着西湖龙井,可惜再好的好茶,他现在也品不出滋味。 安谦语坐潘杰对面,想着应该说点什么。 人是他昨晚气走的,第二天又矛盾的想见,等了他大半天,还以为当真再也不会来了,照说这不就是他希望的结果吗?可内心那满满的失落又是什么东东? 刚刚见到人的刹那,他胸膛像是开了花,那抑制不住的心动捶打着他并不坚强的小心脏。他想告诉潘杰内心真实的感受,但又不敢,他应该怎么做? 魏庭端着茶过来,一屁股坐他旁边,热情的说着我们家谦语这,我们家谦语那的,还把手搭他肩膀。 这些玩笑他们偶尔也开的,往日只是不置可否,现在当着潘杰的面,突觉别扭,担心他误会自己和魏庭的关系。 安谦语尴尬的低着头当起鸵鸟,死盯着眼前的杯子不敢抬头。 可即便不抬头,他也能感受到潘杰烧灼的目光,这令他把头埋得更低,原谅他,现在这种情况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没遇到过,处理不来。 “谦语很喜欢游山玩水的,收这茶时我还和他一起去了趟杭州,我记得走的时候老钱家的阿黄舍不得我,跟出了一里地才回去。是吧谦语,说起这个我还真有些想它了,要不哪个周末我们一起再去老钱的茶山玩玩吧?”魏庭搂过安谦语的肩膀,用力往自己怀里带了带。 安谦语僵直着身体,硬是抵抗着力道,极其不自然的扭扭肩膀,然而魏庭的手却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 潘杰盯着碍眼的咸猪手几秒,便自顾自喝茶再没说话。 魏庭虽然极力“秀恩爱”,无奈旁边两人不搭理,看看潘杰脸色,觉得目的达到,也就没意思继续下去。 几人半晌无话,潘杰起身对安谦语说:“安老板,我先走了。” 这句安老板,让安谦语心里咯噔一下,不由自主立刻站起来说:“我,我送送你。” 跟着潘杰向楼下走。 魏庭皱眉,却也不便阻止。 潘杰出大门,本想不理安谦语直接走人,可见到他追着自己下楼,又有些心软,站在门口小桥处,突然转身。 安谦语追得急,冷不防差点和潘杰撞上,急忙站住,呆呆看着一脸冰冷的人。 “我今天感冒了,现在还发着烧,早晨睡过头所以没来,现在过来是想和你说一声,不过……”他抬眼看看楼上,又看眼安谦语:“你其实挺忙,多有打扰,再见!” 说完转身便走了。 安谦语向前迈了一步,却又硬生生停下,手在空气中无意识一抓,之后徒劳垂下,想留却不敢留。 明知他在生气,又不能安抚,这种感觉很难熬。 他是舍不得潘杰生气的。 身后突然传来一句话:“他不适合你,他太年轻,根本无法照顾你。” 安谦语知道说话的是魏庭,也知道他说得没错,可竟然立刻反驳出声:“不会。” 不会? 话一出口,安谦语自己也吓一跳,转头匆匆看眼魏庭,自知理亏,低头快步进茶楼。 晚上茶楼打烊后,他一人坐在黑乎乎的后院发呆。 抬头见天空的月亮长了一圈白毛,不由叹气。 清明时节雨纷纷,好不容易放晴两天,现在月亮长毛,明天又是雨天,这雨下得连自己都长毛了。 手臂传来凉意,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上次去乾灵山潘杰把外衣脱给他,还帮他背包,他明明是懂得照顾人的…… 可安谦语知道魏庭那话的意思,胸口那道伤疤,潘杰能接受吗? 连父母都不乐意管自己,更何况潘杰。 他何苦奢望。 是的,道理他都懂,他们不合适,可内心呢,心却一直在和理智唱反调。 拒绝比接受更难。 为什么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动心的,却无法去爱,老天是不是在耍他?明知道不行,偏偏让他遇到。 第二天清晨,天亮得很晚,灰蒙蒙下着小雨,盖着的被子似乎也散发出潮湿的气味。 昨天他说自己在发烧,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 安谦语检查窗户,确认都关好了,取出一只熏香在茶桌上点燃。 不是周末,又适逢下雨,今天早晨应该没有客人。 然而却听到不止一人上楼的脚步声,令安谦语意外。 朱茜茜领着几个朋友一早来茶楼,说是新交的社友,这丫头前天出了糗,昨天气得没来,倒也不闲着,得空就去面基。 “咦,好香。”有人奇怪。 朱茜茜指指茶桌:“是熏香,谦语点的吧。”她看向安谦语,沉默一秒,本来想让他为朋友表演茶艺,现在打算不提。 只有在安谦语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他才会点这种熏香。这点也许除了安谦语以外,只有她知道。 相互介绍后,朱茜茜说:“今天客人少,谦语要不回家休息一下,我看一天店。” 安谦语笑笑,别看朱哥性格大咧咧,其实很懂他。 他不大喜欢应酬陌生人,多数时候都是在迁就别人。今天他心情差,朱哥应该有察觉,立刻让他回家,不再为难。 好多天没回家,感觉连大门都有些陌生。 进了屋,更陌生…… 眼前堪比男生宿舍的房间,真的不是他走错了门? 朱哥的卫生习惯简直令人发指,这世上还能有比她更不讲究的女生吗? 原本打算回家洗个澡睡一觉的心情荡然无存,他虽然没有洁癖,但也是十分爱整洁的,自己的家变成这样,实在看不下去。 于是,可怜的安老板回到家便忙活开了。 朱茜茜!你这是理解我还是有预谋的让我回家为你打扫啊!我恨你!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5节 画外:【朱茜茜和几个朋友聊得正欢,突然几个喷嚏,立刻把外套披上。】 安谦语丢掉两个大垃圾袋,终于完事,捶捶自己老腰,看看擦了两遍才光洁的地板,不免升起几分成就感。 终于可以安心在自家浴缸里泡个舒服澡了。 他这几天在茶楼,都是用水随便浇浇,根本洗不舒服。 躺到水里,温热的水柔软的包围着他全身每一寸肌肤,真是神仙般享受。 闭上眼,还是昨天潘杰那略显疲惫的脸,他感冒发烧,让人好在意,吃药了吗?有好好吃饭吗? 这些问题,他从昨晚到现在,心里问了不下千遍。 或许浴缸太舒服,想着想着便迷糊睡着,耳边传来潘杰隆重的喘息声: “宝贝儿,这就不行了吗?我才刚刚兴奋起来呢,哈哈哈!” “不要……真的不要……嗯……” “别……不要……潘杰,啊啊啊……”安谦语呢喃出声,耳边传来月光石的乐声。 ☆、吻 突然睁眼,惊觉下面不对,一看之下,脸被臊得通红。 他想着潘杰梦遗了。 月光石的乐声还没停止,回过神来才察觉是手机在响。 急忙擦干手接,手机上出现潘杰的名字,想到前一秒他叫着这人的名字射了,心虚得差点一个没拿稳掉到水里。 “喂……”心虚到连说话声都有小了不少。 “喂?”对方不确定有没有听到说话声。 “我,我在,你说。”安谦语依然脸红,真不知自己干嘛这么心虚,对方压根不知道把他当春梦对象的事。 潘杰顿了顿才说:“我不想烦你,本来想把你电话号码删了,但是又特别舍不得,鬼使神差给你播过去了,你要特别讨厌我,就把电话挂了吧。” 他当然不讨厌,他都快开心死了! “你,你吃药了吗?饭吃了没?” “没有,没胃口。” “你住哪里?我过来。” “过来干嘛?不用了。” “告诉我你住哪里,要不然我只好找别人打听,只不过曲折点而已。”安谦语天生有种韧性,决定的事就一定要去做,既然那么在意潘杰,还不如亲自去看看,哪怕是对普通朋友生病的关心,也不算难看吧。 “你过来要是传染给你我可不管。” 潘杰住在文化街不远的一间酒店里。 安谦语敲开门时,潘杰裹着酒店的白被子正吸鼻子,地上垃圾筒里全是白花花的卫生纸。 “还发烧吗?”他伸手去摸潘杰额头。 潘杰却头一缩,窝回床里说:“不烧了,你离我远一点!” 这话有些伤人,心脏有种被揍一拳的闷痛,被潘杰讨厌是种打击。 把刚刚在粥铺买的营养粥放床头柜上:“买了粥,起来喝点吧。” “放那里,我一会儿自己来。” 心脏又是一拳,连胸口的伤痕都在隐隐作痛了。 安谦语仔细看了丢在桌上的药,只有一盒阿莫西林:“你好像是鼻炎,我去给你买点药吧。” “不用了,我吃这个就能好。” 忍无可忍,终于憋不住咆哮:“你别总是拒绝我行吗!我知道因为昨天的事你在怨我,但请你不要拿自己身体来赌气,等你病好了,你想怎么冲我撒气我都没意见!” 潘杰吸吸鼻子,眼睛自棉被上方瞅过来。 安谦语担忧的神情写在脸上,或许是因为生病的人心理脆弱,在得到他的关心之后,忍不住想要撒娇: “你还知道你昨天多气人?” 这话问得……安谦语泄了气:“对不起。”习惯性的先道歉,可是他又在对不起什么? 潘杰撇撇嘴,指着书桌:“把那盒抽纸递给我。” 安谦语急忙去拿:“给,别擤太用力,会影响耳朵。” 潘杰伸手去接,却乘其不备一把拽住对方手腕,顺势将人拉入怀里。 安谦语一个没留神,突然就被潘杰拉得扑倒床上,整个人被抱得死死。 “干嘛!”下一秒,问话被潘杰湿润的嘴唇堵住。 这个吻炙热、粗重,或许是青年正在生病,身体温度较高,安谦语有种嘴唇被烫到的错觉,还没来得及反应,牙关便被粗暴开启,滚烫的舌头探入口腔,混乱搅动、舔舐。 “唔……”这样的接吻安谦语从未体验过,他想起身,无赖整个人趴在床上,连脚也悬空,双手想要撑起,却被牢牢压制。头也没法躲,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用舌头将对方的舌头顶出去。 然而这种做法无疑助纣为虐! 唇齿纠缠之间,安谦语脑子爆出无数星星,他没有办法思考,唯一的本能也只是想多些机会喘口气。 …… 那一刻,潘杰只想吻他,这个气死人的安老板! 他生气下楼,那人一脸惶恐的追下来,他说自己生病,那人急得好像快要哭了一样,怕自己没吃饭买粥过来就算了,还买了那么多,他没猜错的话,他是把每种口味的粥都要了一份打包过来的。 心思明明全都写在脸上,却硬扛着矜持,他不明白安谦语在对他比别扭什么,如果真的已经知道他有男友的事实,那干嘛不直接给自己一拳? 被打醒也就彻底清醒,何苦像现在,控制不住自己。 那人比自己大了好几岁,在感情问题上却表现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完全就是不知所措。 真不知该为此感到开心还是沮丧,这让他心底更加升起一丝怜惜。 刚刚他小心翼翼对自己道歉,心中仿佛卡了块骨头。为什么他这么轻易就向别人道歉?他做错什么了就道歉?这男人怎么能让自己这么好欺负? 太气人,让人忍不住想要粗暴对待他! 于是,他强吻了他。 让人意外的是,那男人竟然有所回应,虽然笨拙但令人惊喜。 直到两人呼吸困难,潘杰才分开唇瓣,却仍然用力禁锢着安谦语的身体。 “呼……”青年喘息粗重,见安谦语仍旧紧闭着双眼,还没有从那一吻中回过神,不由得笑了:“本来好生你的气,可你这么可爱,让我没办法再气下去。” 安谦语这才睁眼,见自己与青年脸贴脸,如此的近,慌忙想要挣脱,却又听他说:“我不是要拒绝你,是不想把感冒传染给你才让你离远一点。” “那你现在……”安谦语脸红。 “我现在想惩罚你,让你和我一起感冒,谁叫你总把我拒之门外,昨天还叫别的男人相公,都快把我气炸了,你知道吗?” 别的男人?安谦语蹙眉,这话说得仿佛他们已经是情侣,他成了在外面勾三搭四的坏男友一样。 “鼻涕……擦吗?” “嗯?”潘杰疑惑一秒,立刻反应过来捂住鼻子:“我又流鼻涕了?” 真是好糟糕,没想到在他眼前流出鼻涕,这么糗! 安谦语呵呵笑:“没有,骗你的。” “喂!你很调皮唉!”潘杰掐他脸颊。 安谦语终于能从床上爬起来:“不这样你怎么会松开手呢?” “多抱抱不好吗?你嘴唇亲起来真软,和你人一样,全都软软的。” 安谦语脸又烧起来,哪有人刚接吻完会和对方谈论接吻感受的? “你,你,你真不要脸。”你了半天,安谦语冒出四字评语。 “我,我,我就是不要脸。” 两人都笑了。 潘杰自打亲了这一次,算是彻底豁出去了,他的理由是:安谦语有毒,所以上瘾。 这种日子对他来说,就是癌症病人晚期,每一分钟都显得弥足珍贵。被安谦语发现的那天,就是他们结束的那天。 他已经做好准备,没什么好遗憾。 所以,何不享受这得来不易的每一分钟? 俗话说,人致贱则无敌,潘杰这不要脸的劲儿显然赢了。 安谦语之后便再也不和他闹别扭。 到现在他还不能认清自己,就太愚钝了。他那颗心脏已经为潘杰跳乱了节拍,无论他抗拒还是接受,乱了就是乱了,抵抗终归是无谓的。 疤痕的事,哪天找机会正式告诉他,潘杰如果不能接受那也没办法。 他已经做好准备,没什么好遗憾。 令他意外的是,潘杰并没有问起魏庭和他的关系,他原是想了解释的话,却没有派上用场。 虽然有几分奇怪,但潘杰的这一举动,却让他倍增好感。 “火把节?” 朱茜茜对着电话问那头的安谦语:“你们又去参加火把节了?喂安老板,你最近几乎都没看过店啊。” 安谦语说:“拜托啦朱老板,他假期时间有限,赶上了就不好错过。” “好啦好啦,你们都已经出发了还来问我,多注意安全,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朱茜茜挂了电话。 火把节对他们当地人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这种少数民族独有的节日,现在都是用来吸引外地游客的手段。 潘杰自从感冒好后,便开始得寸进尺,拿着旅游攻略挨个让安谦语陪他一起去。 听说白族举办火把节自然不能错过。 两人不仅让朱哥看店,还把朱哥的车也开走了,带着一堆东西浩浩荡荡出发。 火把节是在g市最大的淡水湖中心的岛上举办的,届时从中心最大的岛屿向四面的小岛传递,火把在湖水的映射下显得更加灿烂辉煌,场面十分热闹。 把车停在岸边停车场,便一人背着一个大包坐船驶向目的地。 上岸后天还没有全黑,火把节会在天黑后举行。 潘杰仍然好奇宝宝,一上岛便对那些广场中堆放的东西一阵猛拍,然后脸书、朋友圈,忙得不亦说乎。 安谦语把两人行礼安排好,今天晚上火把节会到很晚,再坐船回去不仅辛苦,也有可能因为返回的人太多而等很久的船。所以不少人干脆在岛上搭帐篷,等到第二天早晨再坐船回家。 索性这两天终于开始放晴,气温直线上升,晚上也不冷了,这小岛远离城市的喧嚣与光污染,满天的星星灿烂夺目,值得露营一夜。 ☆、火把节 广场的人逐渐增多,对白族人来说,这就是一个举族同庆的节日,所以他们都穿着自己的民族服装来到广场聚会。 潘杰的眼睛便被那些穿着漂亮的白族姑娘吸引。 不是他喜欢女人,而是对这些靓丽的白族服装非常感兴趣,看得连眨眼都忘记。 “我的妈,好萌啊啊啊啊!”潘杰突然抓住安谦语胳膊猛掐,:“那里,那里,快看!” 安谦语顺着方向看去,一个身着白族服装的小萝莉,慢慢向这边走来。 小萝莉约莫六、七岁,衣服裁剪合身,看上去像是新做的,衣服上的绣工非常细致。小脸粉嫩嫩的,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来往的外地游客。 整个看起来像是橱窗里摆放的民俗洋娃娃,萌得两人心都要化了。 萝莉没有伙伴,独自在广场转了一圈,四处乱看,潘杰拉着安谦语,两个大男人跟着小萝莉也在广场转圈,眼睛都没离开过。 到最后,安谦语忍无可忍把潘杰拉到一边说:“你跟个怪蜀黍一样跟着人家走,等下他父母要是发现你看上他们家女儿的话……哼哼!” 潘杰心惊:“干嘛?会打我吗?”他听说少数民族的人都非常团结并且彪悍,要是犯了人家忌讳,说不好真是会打死人。 “打你倒是不会,把你订下来做这家人的女婿,将来就在这里度过余生了。” “这怎么可能,我和他能配得上吗?”潘杰松口气,原来安谦语在跟他开玩笑。 安谦语认真脸:“这可不是假的,晚上还有抢亲活动,只要是家里有未出格的女儿,都可以抢男人回家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不限制,你不知道吗?” “那也不至于这么小就结婚吧!” “可以先订亲呀。” 潘杰:“……”他见安谦语讲得认真,半信半疑。 夜幕降临,火把节仪式在启动之前,所有族人已经迫不急待开始载歌载舞起来。 广场上白族和汉族的人们相互没有嫌隙,一起跟着敲击的锣鼓声跳舞、打闹。 凭借潘杰那人来疯的性格,加上长相又帅,自然被热情的白族姑娘们围着不放,就连不擅与陌生人交际的安谦语也受到感染,和大家跳起来。 直玩到族长出现,所有人才逐渐安静下来,听族长讲了一些听不懂的话。 之后,由族长带领一群人首先点燃火把,将手中火种传递给身边的人,这样一个接一个的人将手中的火把点亮,陆续传向广场中央堆着的几个火堆。 当火堆被轰的一声点燃时,小岛被照得红通通的,所有人都欢呼起来,比之前的舞蹈更加激烈。 紧接着,火种传到附近的岛屿,那些岛屿也陆续被点亮,整个湖面被映得似乎烧起来一样,壮观至极。 这热烈的气氛感染了每一个,让潘杰兴奋得好像打了鸡血一样。 连抢亲仪式开始了都不知道,还拉着一个姑娘的手跳舞,沉醉其中。 姑娘乐得将他拉向木制楼阁,人群让开一条通道,起着哄把他两还有另外几对都推进屋。 安谦语在后面叫潘杰,无奈四周太吵,潘杰根本听不到,于是被硬抢进新房做了新郎。 看着关上的大门,安谦语哭笑不得。 直到篝火变小,渡船开始工作,一些想早回家的人陆续登船,火把节接近尾声,潘杰才被放出来。 他拿着一个绣花布包出来,四下寻找安谦语。 安谦语已经寻了处合适的地方,正在搭帐篷。 “谦语!”他晃晃手里的布包,兴奋得两眼放光:“看,我的战利品!” 安谦语见过那种绣花布包的包装,这是当地茶山上有名的水仙茶,这种茶虽然出自福建,但在这个白族村落却有一片水仙茶山。 不过为了不扫潘杰的兴,他还是问:“是什么?” “好东西,你一定会喜欢!” 见潘杰如此兴奋,安谦语也很开心,并没立刻去拆包装,而是问:“被抢亲的感受如何?” “很有意思,就是给的茶味道怪怪的。” “给你喝‘三道茶’了?” “是啊,前面两道还好,最后一道在里面放了花椒、核桃什么的,味道好怪。” “那是长辈对晚辈的告诫,告诫你尝尽人间酸甜苦辣,好好回味人生。”安谦语说。 “嗯,他们也这么说,后来就送了我一个大礼盒,说是什么酒。” 安谦语一怔:“酒?他们送你酒了?” 潘杰点头:“是啊,好像是两瓶酒,不过另一个人是得的这包茶叶,我就和他换了。” 安谦语扶额,感觉这回亏大了! “笨死了,那酒是头奖,市值两千多呢,他们白族人每年就酿那么几坛子精酿好酒,过节才喝,有钱都没地方买的,你却换给别人了!” “是吗?可是我觉得你更喜欢茶叶,所以换这个送你,这茶叶不值钱的么?” “送我?”安谦语看着手里的花布包装,胸腔突然一热,整个人感觉暖哄哄的。 潘杰得了奖励,却想着他更喜欢茶叶,所以没管哪个更值钱,一心只想送他喜欢的东西,这片心真是让人感动。 “也不是啦,这茶叶也很名贵,别的地方都很难喝到这么好的水仙茶。”可惜茶山就在本地,这种茶在本地到处都有的卖,只不过加了个白族绣花的包装,显得与众不同而已…… 感动归感动,安谦语内心不免还是为潘杰捶胸,两千多换成两百多,落差太大。 潘杰露出白牙,高兴笑道:“太好了,我就知道你喜欢茶!” 安谦语傻呆呆看着潘杰帅气的笑容,简直迷了心智,心脏又开始乱跳。 老天,求这不要这么帅好吗,我心脏受不了啊啊啊! 深夜来临,火把熄灭后被人清扫完毕,在广场露营的人纷纷搭好了帐篷。 小岛退却了喧嚣,飞扬的尘土渐渐落回地面,没有了太多声音,周围开始传来虫鸣声,各种飞虫围着露营灯飞舞,偶尔传来大点的飞蛾撞在灯上的声音,引得灯光一阵轻微晃动。 安谦语他们带了个双人帐篷,本来没想过两个人睡一个帐篷有什么不妥。 可现在,他发现大大的不妥。 他不是没跟男性朋友睡过,他家的大开间,有个把朋友来玩,和他挤一张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现在,和以前并不是一回事。 他喜欢潘杰,潘杰也喜欢他,两把干柴搁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中,气氛开始变得极其不正常。 潘杰脱掉上衣,发觉出了一身汗,去湖边取了水用毛巾沾湿了,把全身擦一遍,再次钻进来时,只穿一条短裤。 安谦语第一次见到潘杰赤裸上身,不由得脸热心跳,青年还一点不在意,大刺刺挨着安谦语钻进睡袋,皮肤不经意的与他有所摩擦。 这让安谦语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想看又不敢看的纠结着,斜眼偷偷瞄。 青年没有躺下,只是拉过睡袋盖了下半身,坐那里翻手机。 他皮肤颜色较深,泛着健康的光泽,体毛适中、没有赘肉,手臂肌肉结实有力,锁骨清晰,肩膀宽阔,扇子面的身段下配有纤长的腰肢。最让安谦语羡慕的就是他不错的胸肌,想到自己胸口上那道难看的疤痕,不禁有些自卑。 潘杰没有抬头,玩手机却对安谦语说:“总看我干嘛,你不去擦擦身体吗?” “啊!”安谦语吃惊,这人是不是长了第三只眼,怎么每次他偷看他都会被发现? “我没,没流什么汗,换了件t恤就行。” 潘杰停下手,抬眼看他说:“那现在睡觉吗?” 安谦语犹豫:“睡……”睡不着啊,现在这种情况:“我想看看星星再睡,你先睡吧。” 说完,急忙爬出帐篷。 潘杰盯着他屁股想笑,圈子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纯情的男人。 他套上体恤跟着钻出帐篷,挨着安谦语在帐篷旁边坐下。 “这么多蚊子,你不怕咬啊?” “你来了就不会咬我了,我血冷。” “哦,合着把我当蚊香使呢!” “嘿嘿嘿!你别出来呀。” 潘杰把头靠到安谦语肩头,望着天空说:“我不出来,谁陪你看星星呢?” 鼻端传来潘杰的体味,干净的棉质体恤儿夹杂少许汗味儿。安谦语一怔,这是他从小便非常羡慕的一种味道,总让人联想到健康、活力。 高中时打完篮球回到宿舍的男同学,刚到门口便将篮球往屋里一扔,篮球砰砰砰滚到安谦语脚下。 他放下手中的书,轻轻踩住脚边的篮球。这种运动需要身体碰撞,不适合他。他骨架小,又不爱长肉,再加上不能冲刺、缺乏爆发力的体质,根本不适合这类对抗性运动。 那男同学在他上铺,个子很高,走到他跟前翻找他床上的换洗衣服和内裤。安谦语的头正好在那男同学胸口下方,那人的跨栏背心松夸夸的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他大学已经了解自己的性向,但班里没人知道,那时他近距离闻到这种汗味,心里突然砰砰砰打起鼓来。 这或许是他第一次认真暗恋一个男生,整个高中都在暗恋他的上铺中度过,毕业的时候想到再也不能见面,还认真哭过一场。 可神奇的是,现在他已经记不清那男生长什么样子了,唯一记忆深刻的还是那个他打完篮球回来的下午,明媚的阳光,还有那让人心动的汗味儿。 ☆、火把节 “你喜欢打篮球吗?”安谦语没头没脑突然问。 “还行,在加拿大经常和同学打,他们挺喜欢篮球。怎么,你想打?” “没,我不会。” “哦,我看你这小身板儿也不太适合打篮球,外国毛子特别魁梧,你这样的一撞就飞了。”潘杰说着还捏捏安谦语的胳膊。 安谦语低头:“我知道,就是随便问问。” 潘杰见他似乎有些失望,便说:“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学投篮,也挺好玩的,改天我教你。” 安谦语眼眸一亮:“真的?” “真的,只要你高兴就好。” 安谦语一滞,“只要你高兴就好”这种话怎么在潘杰说来会这么容易,要是他一个没留心,兴许能把这种让人感动的话错过。 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既然潘杰都说了这样的话,他琢磨要不要也说点什么回送给青年。 “那个……” “嗯?” “天气真好,不冷不热的,好舒服啊,哈哈哈。”安谦语内心忧桑,这种话根本没办法随口就来啊。 潘杰举着胳膊凑到安谦语眼前:“你是挺舒服,我都成蚊子的自助餐了。” “有驱蚊水,我去给你拿。”安谦语站起来,钻进帐篷去找。 潘杰在门口用力挠着手臂上的包包:“找到没啊,痒死了。” 帐篷里传来安谦语的声音:“还没,可能放得太下面了,得把东西都倒出来才行。” “哎哟,不行了,我得进来躲躲,这蚊子专盯着我一人咬。”说着也钻进帐篷。 安谦语正在帐篷里厥着屁股翻包包,潘杰爬着过来同样厥着屁股和他一起翻。 “是不是没在这包里啊?” “应该在里面,我放的,就是放太下面了。” “哎?不是被你压着的吗?” “在哪里?” “你膝盖旁边,衣服压着的不是吗?” “哪里?”安谦语左右看看。 “这里啊。”潘杰用力去拽他膝盖压着的衣服。 “呀!”安谦语被拉得重心不稳,一头栽向青年。 青年顺势将他接住,抱在怀中…… 等安谦语反应过来时,已经被青年抱着倒在睡袋上,两人脸贴脸挨在一起。 眼前的青年让他心脏砰砰砰乱跳,他傻呆呆举起一个绿瓶子说:“驱蚊水,找到了……” 潘杰探头用力吻住安谦语。 这一吻热烈却又极其细腻。 这次他没有急于将舌头探入,而是在安谦语的唇上仔细雕琢、舔舐,品尝那柔软的唇瓣。 上次潘杰的吻霸道、热辣、不容抗拒。而这次缠绵悱恻,给予对方喘息的空隙。 于是,他们有了足够时间来深入这个令彼此都神魂颠倒的吻。 潘杰的手慢慢从安谦语体恤下向里摸,他天生体凉,而潘杰的手撑大而温热,所触及的皮肤都让安谦语感觉滚烫。 他喉结颤动,呜咽着发出细小的声音。 接着,他们听到耳边传来更大的呜咽声,频率越来越高,声音越来越浪,最后变成了压抑过后的叫床声。 他两再也亲不下去了,显然旁边不远处帐篷里发生了一些少儿不宜的事。 “噗嗤!”安谦语笑出了声。 潘杰也忍不住笑了,为安谦语整理一下刘海说:“别看星星了,早点睡吧。” 安谦语点头。 “驱蚊水呢?” 安谦语四下摸摸说:“又找不着了,我起来找。” 潘杰用力一抱说:“算了,别找,我今晚想抱着你睡可以吗?” 安谦语紧张得没有立刻回答,潘杰又补充说:“什么都不做,就抱着你睡觉,我保证。” “哦。”安谦语把头抵在青年胸膛,算是默许。 他们相互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相拥而眠。 不远处的帐篷摇摇晃晃,无风自动,好一幅花好月圆的美景! 扣扣上。 【朱大人最近怎么没来参加s活动呀?】 朱茜茜【要看店啊tt】 【谦语呢?最近很少见到他本尊捏?有个新剧想让他接。】 安谦语【本尊在逛街,什么剧】 【哎!粗线了!!三角恋,超虐的,要接吗】 安谦语【好啊,剧本发我邮箱,我先看看。】 【话说,和谁逛街啊】 安谦语【一个人。】 【你一个大男人独自逛街……】 都说男人讨厌逛商场,可安谦语却非常喜欢,他是超级能逛的类型,可惜自从开店以后,他逛商场的机会就变少了。 他喜欢看商场里时尚商品的设计,对时尚的流行趋势很感兴趣,一些喜欢的品牌会经常关注。 这次得知潘杰妈妈生日来临,主动提出为他妈妈挑选生日礼物。 他一人来到商场,先是在各大品牌专卖店挨个逛了一圈,然后发现已经到中午饭点了。 在楼上找了间呷哺呷哺,坐下开始点餐。 呷哺呷哺是那种日式环形的料理台,有点像旋转寿司,只不过中间没有食物,服务员站在中间360度为四周的客人服务。每个座位都有一个电磁炉,上面放个小锅汤底,自己煮菜吃。 这种饭店非常适合人少又想吃火锅的人,进来可以快速吃一顿小型火锅,所以中午饭点人满为患。 虽然菜品并不多,可他还是认真仔细地勾选了好半天,才点好餐递给服务员。 旁边那位正好也点完,将单子递给服务员。 服务员拿出点餐器,迅速点好餐,对安谦语说:“先生,一共85块。” 安谦语递了一张一百的给她,服务员接过后,又将旁边那人的餐单快速计算好:“先生,一共85块。” 那人也递了张一百的给服务员,之后两人同时对看了一眼。 安谦语这才注意到,坐自己旁边的男人和自己年龄相仿,长得五官端正,眼睛下两条卧蚕非常好看。 他见安谦语也看他,礼貌的笑笑,露出两个浅浅酒窝,非常讨喜,很有亲和力。 安谦语也冲他点头笑笑,便各自低头玩起手机。 直到上菜,他们一起抬头。 两人的菜是同时上的,鱼豆腐,一人一份,鳕鱼,一人一份,海带,一人一份…… 总之,两个的菜上齐后,相当于中间放了面镜子,惊人的一致不说,连摆放的方式都一模一样。 他两左右看看,吃惊不已,再抬眼看对方,几乎又是同时。 “啊哈哈哈哈!” 两人不禁爆笑出声。 “真是太巧了,竟然点了同样的菜。” “是啊好巧,你一个人?”安谦语问。 “嗯。”那人点头:“你也一个人吗?” “对啊。” 接着是短暂的沉默,安谦语拿起纸杯就着软管吸了一口,转头又看看旁边的男人。 那人也看他。 几乎又是同时,两人: “我……” “哈哈哈!”又是一阵笑,怎么他们两个总做同样的事呢? 安谦语笑着说:“你先说。” 那人自我介绍:“我叫秦子兴,交个朋友吧。” “我叫安谦语,我也正有此意。” 两人握手,又忍不住笑。 “哈哈哈,怎么总想到一块儿?” 秦子兴也笑:“你有失散多年的兄弟吗?” 安谦语:“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哈哈哈!” “哈哈哈!” 一点都不好笑的冷笑话,两人一起笑得前仰马翻,在旁的客人用关爱智障人群的眼神看向他们。 服务员小心翼翼走过来,问两个笑翻了的男人:“小料要香菜吗?”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6节 他两对视一眼,一挑眉同时对服务员说: “不要!” 又是一阵爆笑! 服务员把两个小料递给他们,走得远远,再也不过来了。 两人吃了相同的菜,之后便一起逛商场。 喜欢的品牌、款式都非常相似,更巧的是,秦子兴也是为他岳母买生日礼物。 “我们以前为什么不认识?”秦子兴问。 安谦语:“对啊,不过我以前听过你的广播剧,但不知道那个就是你。” 秦子兴:“我做cv很业余,偶尔玩玩,不像你那么有名气。” “我也没什么名气啦,如果可以的话,我很想和你一起配一部剧。” “是吗,你愿意的话,我当然愿意了,角色我不挑,你看着办。”秦子兴配剧不多,纯属凑热闹。 为岳母买礼物,这在安谦语听起来有些难为情,毕竟他和潘杰还没有确立关系,目前颇尴尬。所以只说给阿姨买礼物,听秦子兴岳母岳母的叫,挺羡慕。 两人都看中了一条真丝围巾,染色和工艺极为雅致。安谦语本打算买套茶具,但秦子兴建议,女士不一定爱好茶艺,看看围巾的确漂亮,于是两人一人一条买了。 分开时,相互交换扣扣和手机号,聊了好一会儿才道别。 ☆、雨夜 交了新朋友、又为潘杰选了礼物,心情非常好。 回来又听朱哥说她爸回国,知道两母女闹的那出,开了家庭会议,用领导人的姿态分别听取了双方的供词。 最后领到总结,母亲教育方式欠妥,女儿不尊重长辈并且离家出走的反抗态度,严重不利于家庭团结。 于是,各打五十大板,由于朱茜茜损失较大,朱母赔偿经济损失五千元,朱茜茜从此改正不正确的世界观,双方互相道歉,并保证不再提及此事,事情摆平,朱茜茜回家。 安谦语帮朱茜茜搬家时发现,这个女人住了大半月,东西从一箱变成三个大麻袋,另外她的收藏品全部放在他家,由他收藏保管。 “女人这种生物太可怕。”潘杰帮着收拾完,翻看朱茜茜的收藏品说。 安谦语点头:“买买买的代名词。” 两人暗自庆幸不喜欢女人。 潘杰拿一本漫画边看边评价:“这太不合理了吧,一本书有一半都在啪啪啪,这两人都不干别的了……我的天,鸡鸡画得太夸张了啊,这么大还怎么穿裤子?” 安谦语一面擦着地板一面呵呵笑:“腐女们爱看这种,可能就跟男人喜欢童颜巨乳一个道理。” “我去!”潘杰突然惊叹,摊开一页漫画给安谦语看:“这是什么鬼!触手吗?” 安谦语也好奇伸着脖子去看。 一个男人全身赤裸被两个男人抬着,一个从后面抱着他的身体,小孩儿把尿的姿势分开那人的双腿,另一个站他前面,身体长出许多细长的触手,抬着面前男人的双腿,将他的触手多数插入其后穴,另有更细一些的,插到他马眼。被插的人一脸痛苦却又享受的表情。 安谦语看得菊花一紧:“真变态。” 潘杰说:“这还有本兽人养成,里面是人和动物。” “啧啧啧,朱哥口味真重?”安谦语摇头。 潘杰大笑:“真是充满想象力的书,谦语不想试试吗?” 安谦语:“去死!我死也不能接受这么变态的事情。” 潘杰想想说:“国外很流行性虐,国内圈子群p的事也常有,你不会不知道吧?” 安谦语见潘杰说得轻松,皱眉道:“你混这些圈子吗?” “不行?” 安谦语大惊:“啊?” 潘杰咧嘴大笑:“哈哈哈,逗你呢,我是那样的人吗?” 安谦语松口气,并没觉得这是笑话:“吓我一跳,以后别开这样的玩笑,我会害怕。” 潘杰放下书,过去搂住安谦语:“看你,这么胆小。” 安谦语把抹布拿开一点,怕蹭潘杰身上:“不是胆小,是我不能接受这样的行为。不管国外多开放,同性圈多乱,我坚持认为,性行为不是随便的事,他的快乐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如果一群人把性虐作为乐趣或者追求刺激的方式,这种人性是多么扭曲和蘼烂。” 青年亲安谦语脸颊:“知道了,别生气,我就是开个玩笑,你不喜欢以后不提了。” 安谦语转头无比认真的看着潘杰:“我知道同性圈子有些很乱,但希望你别参与,要珍惜自己的身体和尊严。” 潘杰听安谦语这样说,倒是有些开心。gay圈如果真要玩的话,里面□□,像安谦语这么单纯有原则的人,只能说明他入圈时间太短,或许他将来便会慢慢理解和接受现实,但就他现在这种状态真的太好了。 “好,都听你的。”青年嘴上答应着,却已经亲到安谦语脖子上,吸出一块草莓印,手也不老实的开始向衣服里摸,弄得他又痒又疼。 安谦语缩缩脖子:“别闹,我手脏。” 潘杰依依不舍的又亲了几下,才放开。自从上次露营以后,只要两人单独相处,他便会各种吃安谦语豆腐,安谦语性格温顺,也由着他下手,使得青年越发得寸进尺,不过潘杰还是保持着那点界限,没有做更进一步的行为。 “还擦哪里?我帮你吧。” “你别弄脏手了,我很快擦完,然后一起去吃晚饭。” “ok。” 潘杰好奇的四处翻看,他还是第一次来安谦语家。 进了厨房,发现东西挺齐全:“你在家自己做饭吗?” “有时间就会做饭。” “那别出去吃了,一会儿去超市买点菜,自己做饭吃。” “好啊。” 这还是两人第一次一起逛超市。 安谦语见青年高大的身材推着购物车,十分养眼,站他旁边心情说不出来的愉快。 他买东西喜欢细心比较,挑选物美价廉的商品,还会征询潘杰意见。 而潘杰习惯想要什么,直接拿下来放购物车里。 这样边走边拿,很快装了满满一车。见到有上等牛扒,潘杰突然想到做牛扒给安谦语吃,于是又把之前拿的一部份吃不了的菜放回去,在超市来回两趟下来,时间过得非快。 见到购物车被填满的刹那,安谦语感觉心也变得满当当。 原来,胸腔可以被幸福填满,他即不伤身也不伤心,他是疗伤补药 潘杰在国外留学,凡事需要自理,故而没有大少爷秉性,顺便习得煎牛扒的手艺。 两人有说有笑在厨房捣鼓出几个菜,加上牛排,还配了红酒。 安谦语酒量很浅,只敢喝了半杯。 潘杰对红酒倒是挺喜欢,自己喝了大半瓶,两人脸微红,对座在餐桌前,灯光映照下,安谦语本就细嫩的脸蛋显得更加白里透红,秀色可餐。 “那个……你做的牛排很好吃。” “喜欢吃,我以后常给你做。”青年举着杯子摇晃杯中的半杯红酒,眼睛直勾勾盯着安谦语。 “好。”安谦语被看得怪不好意思,低下头。 “谦语。” “嗯?” 青年欠身,手指托起安谦语下巴,贴向他嘴唇。 安谦语感觉脑子有些晕眩,不由得睁上双眼,嘴中意外流进温热的液体,他本能的接住,任液体滑下喉管。 窗外一个闪电,将两人接吻的画面映照出来,好似闪光灯为他们定了格。 青年为他灌入一大口红酒后,舔舔嘴唇,用拇指为他擦去嘴角渗出的红酒: “好喝吗?” “你……” 潘杰呵呵笑:“刚刚打雷了。” 安谦语差异:“什么,我怎么没听到呢?”他刚刚脑子的确翁翁响,可并没以为是打雷的声音。 转头望向窗外,豆大的雨珠砸着玻璃,暴雨已至。 安谦语急忙想起身。 潘杰比他先一步走到窗边,关好窗户。 安谦语这才长长呼出一口气,青年只要在他一步以内,便会令他呼吸困难,这种感觉真是让人难为情。 潘杰:“看来要等雨小了才能回家。” 安谦语站起来看看天色:“我看这场雨得下一夜,实在不行你今晚别……”他回头看看屋里唯一的大床,有些尴尬,如果留潘杰在家过夜,那他们可能得睡一块儿。 他的小心思潘杰看在眼里,安谦语在恋爱上表现得毫无经验,正是如此,他对他身体的渴望更加强烈,同时又更加尊重。 “今晚别回家,住你家么?”他顺着安谦语眼光看向床,故意加重语气问得挑逗。 “等等,看雨会不会停吧……”安谦语低头收拾餐桌。 上次他们也一起在帐篷里睡了一夜,潘杰保证不发生什么,也的确没发生什么。安谦语在他怀里忐忑到下半夜才睡着,并不是担心潘杰说话不算话,而是担心自己定力不够,反而是潘杰,似乎睡得特别踏实。 等到安谦语在厨房收拾好出来,见潘杰伸手探向窗外。 “雨还没停吧?” 潘杰:“好像小一点了,要不我现在回去吧。” 外面仍然暴雨,时大时小,而且雷雨交加,就算打了伞也会浇透。 安谦语最终妥协道:“还是在这里住一晚上吧,雨太大了,你出去也打不到车。” 潘杰转身眼带笑意说:“那我想洗个澡,可以吗?” “当然可以,你先进去洗,我去帮你找件换洗衣服。” 潘杰到了浴室,见到那个大浴缸便开始把持不住、想入非非了。 要是能一起洗个鸳鸯浴多好啊,安谦语的浴巾味道真好闻,洗发水就是他头上味道,香皂是用过一半的,那安谦语平时会用这块香皂抹哪些部位呢?呵呵呵…… 潘杰淫笑着脑补安谦语沐浴的情景。 等潘杰洗完澡出来时,见安谦语已经把他的衣服手洗好,凉了起来。 “你洗好了?”安谦语回头,见他头发在滴水,立刻在柜子里找出一条雪白的浴巾递他:“用这个再擦擦头发。” “哦”潘杰接过毛巾在头上用力来回擦了几下,眼睛却盯着安谦语看。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懂得照顾人的男人,安谦语不是一个喜欢表现的人,人群中缺乏存在感,可他的安静竟然让人意外的感到舒服自在。 他把毛巾递还给安谦语,对方接过时却没有放手。 安谦语抬头看他:“?” ☆、初夜 看到对方清澈的眸,潘杰能清晰感觉到自己蠢蠢欲动的心,和那蠢蠢欲动的某部位。 潘杰将毛巾一拉,顺势将安谦语抱住:“谦语,我……我挺喜欢你的,你应该知道吧。” 这话让安谦语怔住,扑在他胸口听着青年的心跳。 “今晚我想我不能保证什么都不做,你如果不愿意我可以睡地板,你来选吧,让我睡地板还是睡床?” 这样的选择让安谦语矛盾得不行,他知道潘杰是尊重他才让他选,可很多事情不是半推半就地就发生了么?然而现在把上床的选择权交到他手上,这真是个大难题。 点头,那他显得有点儿太迫切。 摇头,他心里好像就是挺想那个。 只是,现在他们就那个,会不会太早了点? 见安谦语半天没表态,潘杰亲了亲他的额头说:“不愿意就算了,我没事,实在不行我再呆一会儿就回去。” 安谦语用极其细小的声音说:“不是不愿意。” 潘杰没听清:“嗯?” 安谦语紧张得抓住他领口:“不是不愿意啦!”说完难为情的把脸埋进他胸口。 潘杰把他拦腰抱起,臂力惊人:“那我就当你愿意了!”向床边大跨两步,把人丢到床上,接着自己扑了上去。 两人接吻缠绵了很久,安谦语才重新得到说话的机会: “我,我没什么经验,你……你能不能……” “放心,”潘杰的声音温柔似咒语,轻轻在他耳边响起:“谦语,从现在起相信我,你只要闭上眼睛享受一切就好。” 安谦语乖乖闭上眼睛,眼前却浮现过去梦遗过的场景。 他在梦中和青年缠绵,而现在,青年真实的与他做与梦境相似的事情。 难道这就是美梦成真? 潘杰也把刚刚在浴室想的美梦变成真的了。 床上一次,抱着人去浴室洗澡,美其名曰一起泡澡省水,打着环保的幌子就着浴缸来了一次。 安谦语洗完澡腿软得基本已经站不起来了。 …… 第二天早晨,安谦语在潘杰怀中醒来。 他悄悄看了会儿潘杰的睡脸,然后起床。 拉开一点窗帘,窗外的景色吸引他注意。 雨早已停了,外面的路面和房子,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格外干净透亮。 他推开窗户,这一动作牵动了昨晚使用过度的某个部位,疼得有够酸爽,虽然一脸扭曲,却又忍不住偷偷傻乐起来。 他和潘杰在一起了!他真的和潘杰那样,那样,还有那样了! 太开心了! 他回头看眼床上还在睡觉的潘杰,见没有惊动到他,于是把头伸出窗外,这才呵呵呵笑出声。 窗外一只麻雀估计是被人类奇怪的举动吓坏,从他眼前掠过,他猛抬头,发现蔚蓝的天边挂了一条彩虹,若隐若现。 他张大嘴巴不敢相信,多少年没见过彩虹这种东西了,既然老天爷都这么给力,那么…… 他在心中默默做了个决定。 “速写的这季新款不错,我看中了好几件。” “是吗,那先去试试,等打折再买!” 自从安谦语和秦子兴认识之后,两人好像找到知音一样,经常一起出去逛街、吃饭。 爱好那么相似,根本不用谁将就谁,没事还可以一起在网上吐槽某明星、某节目、某电视剧,连槽点都一样。 两人一人一个哈根达司,边吃边逛着商场,不时吐槽橱窗里哪件衣服设计太难看,价格还那么贵,这样的衣服真有人买吗之类的话。 安谦语突然想起剧本的事来:“我现在手上有个剧本,写得挺不错,是讲一个杀手爱上一个画家。” 秦子兴:“你配画家?” “嗯。” “挺符合你的气质。” 安谦语有些失望的说:“不过杀手已经有人选了,否则你来配男1多好啊。” 秦子兴:“没关系,让我配男1知名度也不够,还有别的角色吗?” “还有个第三者,是名警察,一直假公济私破坏主角之间的感情,戏份倒是很多,但角色比较反面。” 秦子兴吃掉最后一勺冰淇淋说:“就这个吧,听说反派配得好也很受欢迎。” 安谦语还是有些惋惜,他不太愿意好朋友去演一个令人讨厌的反派:“你真的不介意配第三者吗?” 秦子兴搂住他的肩膀:“我们之间还介意这些干嘛?能一起配剧就挺开心的了。” 安谦语笑了:“嗯,能一起配剧真好,这冰激凌很好吃,要再买吗?” “不买了,太贵。” “我这儿还有好多,要吃吗?” 秦子兴早就盯着他手中的冰激凌了,立刻拿手中的勺子舀了一大勺放嘴里。 “你打劫啊,外,幺幺零!” 秦子兴含着勺子一脸满足。 安谦语是让秦子兴陪他来买件礼物,需要情侣款。 秦子兴:“这对手链怎么样?” 安谦语摇头:“我茶艺时不太方便。” “你是要送男友,一人一个吗?” 安谦语点头。 “你有男朋友怎么没听你提过?” 安谦语脸红道:“刚确立了关系,我还没向他表白过,想送他样礼物,最好是情侣款。” 秦子兴来了兴致:“哦?帅吗?什么样的人?” 提起这个,安谦语显得很不好意思,事实上同志之间的关系大多数都不愿意公开,他们互相也不会过问太多,除非几个人好到一定程度才会私底下秀恩爱。 “挺帅的,比我小几岁。” “年下啊,和我一样!” “又这么巧!” “是啊,哈哈哈!” 两人又笑做一团。 逛了一会儿,安谦语接到魏庭电话,问他怎么不在茶楼,安谦语报了地址,不一会儿魏庭来到商场与他们汇合。 三人一碰面,秦子兴和魏庭便笑了。 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安谦语挠头:“你们两认识啊?” 魏庭说:“岂止认识,我们同一科室的,比认识你还早得多。” 秦子兴也笑:“真没想到这么巧,这要是说起来的话,我在认识谦语之前早就听说过他很多次了,只是不知道名字,长什么样儿。”他意味深长的看眼魏庭,冲他挤眼睛,询问安谦语是不是他求而不得的对象。 魏庭不好意思的挑开脸,岔开话题:“你们晚餐想吃什么,我请客。” 安谦语和秦子兴立刻跳起来:“哈根达司!” 魏庭自己送上门的,竹杠不敲白不敲。 魏庭敲安谦语头说:“晚餐你们就吃哈根达司?心也就这么大点儿,走吧,买给你们吃。” 两人屁颠屁颠拉着魏庭又向冰淇淋跑去。 g市是典型的卡斯特地貌,拥有中国最大的溶洞。除了这个以外,大大小小的溶洞也是数不胜数。 安谦语没有带潘杰去最大的溶洞,而是去了一个他认为很有特点的小型溶洞。 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游客少,溶洞数量多,里面和迷宫一样,不熟的人很容易迷失方向,只能跟着地标才能走出来。 溶洞内灯光昏暗,几乎只有几个彩灯照着墙上的钟乳石,脚下的路面一层潮湿的水,反射着光线。 潘杰被潮湿阴冷的空气激得一身鸡皮疙瘩:“哇,这里面感觉好像鬼吹灯书里写的一样,你说会不会有棺材、僵尸什么的?” 安谦语拿一个小手电仔细为潘杰照着脚下:“你别老四处乱瞧,小心脚底下,这里要有僵尸的话,就不会只收五十块门票了。” 潘杰将安谦语手电推开:“我不用照,你自己别摔着就行。”刚说完脚下踩到碎石子,便是一滑,不过幸好没摔跤。 安谦语赶紧扶住他:“哎,我就说让你当心,墙上的岩石特别容易掉,满地小石块儿,而且通道这么窄,要是摔倒磕了哪里都掉一层皮……” 潘杰听得不耐烦,转身突然一个用力将安谦语扛到肩上,一拍他屁股说:“叫你学唐僧罗里吧嗦!现在我就走给你看看,到底我会不会摔跤!” 安谦语吓坏了,大叫放我下来,却又不敢挣扎,怕潘杰真的摔倒,那他也会跟着遭殃,更何况自己目前还是头冲下。 潘杰一步几滑的跑过这段通道,来到下一个小型溶洞,这才把人放下,自己扑哧扑哧喘气。 安谦语坐地上心有余悸,看潘杰玩得挺开心,不忍心责备。 溶洞的特点就是,中间通道非常狭窄,等过了这一段就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一般来说,溶洞越大越有名,然而这座溶洞群的特别之处恰好在于它的小。里面形成的钟乳石,个子高的人伸手可以摸到。 休息了一会儿,安谦语用手电四处照,似乎在找什么。 ☆、溶洞激情 潘杰好奇问:“你找什么吗?” “这里应该是最深的那处溶洞了。” 潘杰四下看看说:“好像真是没路了,得原路返回了吧?” “还有个地方很多人不知道,”安谦语爬到一个钟乳石后面招招手说:“找到了,在这里。” 潘杰也爬过去,见这里有个黑漆漆的斜坡:“要下去吗?看不清楚,好像很危险。” 安谦语从背包里取出一根绳子系在钟乳石上面:“不危险,顺着绳子爬下去,里面还有个洞。” “那我先下去!”潘杰来了兴致,这种探险的事情他最喜欢了。 “下面没灯,你把手电拿着。” 潘杰把手电咬嘴里,拉着绳子兴冲冲下去了。 安谦语也拿着手电跟着下到下面。 下面的溶洞更加窄小,估算只有十几平方米,但是让人惊奇的是,这里的钟乳石从顶到地面连在一起,又细又多,形成群落,好似身在一片石林之中。 潘杰钻在里面拿手电四处照,啧啧称奇。 安谦语立刻叮嘱起来:“你别硬往里面挤,否则卡里面不好出来。” 潘杰探头出来说:“你再啰嗦,我就把你弄到这里面干你!” 安谦语立刻闭嘴,他丝毫不敢怀疑青年的行动力。 潘杰见安谦语被吓得不敢吱声,觉得他可爱极了,禁不住笑着拉他进到里面:“逗你的,紧张什么,过来让我亲一下。” 他把安谦语抵到石柱上,两人抱着啃了好半天才分开。 潘杰向上望了望,觉得这里隐蔽极了,夸赞道:“这种地方你都能找得到,真有你的!” “我以前经常来,对这里熟。” “这里一定不会有人发现,真的不想在这儿来一炮吗?”说着便又亲向安谦语脖子、耳垂等敏感部位。 “别,潘杰,这里回音太大容易被人听见。” “这里连来参观的人都没有,会被谁听见啊?来嘛,我知道你带了野餐布,我会很快的,一次就好。”青年伸出一根指头,眼巴巴看着安谦语,像讨要糖果的孩子。 安谦语的背包总像个百宝囊,和他出过门的朋友都知道,需要什么东西找他就对了,准有。 “可是……这太……”太羞耻了,安谦语想想都感觉脸烧得慌。 最后仍然抵不过潘杰软磨硬泡,把自己放到野餐布上,变成青年的一顿开胃点心。 这顿点心吃得有够刺激,从来没在这样一座看似阴森恐怖的洞穴中做如此大胆的事。 四周凌厉的钟乳石似要刺穿一切的即视感,他们在缝隙中喘息、求欢,石壁间回荡着他们压抑过的喘息声、碰撞声。 潘杰眼光中露出狼一样的光芒,看得出他非常兴奋、马力全开。 他是真的把相处的每一刻都当最后时刻在用力过着。 安谦语抱着石柱凌乱得不能自已,残存的理智还在担心万一被人发现的可怕后果,身体却因兴奋而颤栗,潘杰为他带来的舒爽和刺激,让他那根理智的弦在即将崩断的边缘徘徊。 庆幸此处光线昏暗,只有两只微弱的手电照明,否则潘杰一定会看到安谦语那好似熟透螃蟹一样的脸颊。 他从头到尾被青年,这样、那样,那样、这样的摆弄,提心吊胆的心情让他感觉时间过得无比漫长。 说好的很快呢? 催促了无数次:“你,你快一点……” 青年也回应了无数次:“好,马上!” 可惜男人的话永远不可信。 安谦语想到在哪里看过一段话:宁愿相信世上有鬼,都别相信男人的嘴。 这是哪位大神讲的至理名言啊,给跪! …… 直到潘杰吃得心满意足,两人才穿整好靠在石柱上休息。 安谦语哭笑不得,他带青年下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喂饱他,而是想表白来的,现在一切浪漫气氛似乎都增添了一点情色的味道。 内心挣扎半晌,还是决定说出来,毕竟好不容易有这样的机会。 “我有件事想告诉你。” “嗯。” “我胸口有道疤,你应该看到了,但你没问过我。” “心脏手术吗?” 安谦语差异,青年答得极其自然,并无一点嗔怪之意。 “不是吗?”潘杰转头看眼安谦语。 “是……你怎么知道?” 潘杰:“这种伤口一看就是手术留下的,在那个部位的话,我猜是心脏。” 安谦语按按胸口说:“你怎么没问过我呢?” 手下按着的驱壳里装着一个残缺不全的心脏。 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先天心室缺损,这个病导致他从小就认识到自己与其他人的不同。 天生手脚冰凉只是一方面。 从来没有感受过踢足球、打篮球的乐趣,从来没有像别人一样比谁跑得快,见到终点便用尽全力向前冲! 五岁时做了第一次心脏手术,虽然完成修复,可并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不,绝对不行!” 妈妈从他很小的时候就常说这话,再三强调他哪些事情绝对不能做。 不能剧烈运动,不能看恐怖片,不能抽烟喝酒,年纪太小不能谈恋爱。 总之,一切能让心脏乱跳的事情,统统被禁止。 就连父亲和母亲离婚,他也是事后才被告知,母亲再婚,他还是最后一个知道。父母虽然在生活、学习上对他关心不多,但对他这颗心脏倒是十分在意。 他的生活变得似一滩死水,平静无波,心脏渐渐失去了悸动的能力。 他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从小就十分听话的他几乎不做违抗父母命令的事。 即怕伴侣嫌弃自己的身体,又害怕给伴侣带来麻烦,所以轻易不敢触碰感情。 可是现如今,心脏有了复活的渴望,即便是拼命压制也无法阻止。 他做好充分思想准备,被抛弃,或被接受。 耳边听到到潘杰这样说:“这是你过去的事,你如果想说自然会告诉我,为什么要主动去问你的伤疤?” 这样的回答让安谦语感觉,他的担心似乎显得多余。 潘杰早就看出来他的状况,却根本没放在心上,自己傻乎乎杞人忧天。 你喜欢的人是从现在起遇到的这个,而不是他的过去。他之前也想过潘杰,看起来恋爱经历挺丰富,可能以前有不少男友或者一夜情之类,但此刻终于发现,那些都是过去,就像他胸口的伤疤,那个手术只是过去,他只要从现在起好好保重身体,就不会给潘杰带来麻烦。 谁没有点这样那样的过去?已经过去的事情无法改变,那又何必去深究呢? 至于自己的身体状况,其实儿时手术还算成功,这么多年发病次数屈指可数,他只要多注意身体,定期检查应该不会有多大问题。 “你真的不在意我心脏不好吗?”这次安谦语问得随意,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内心没了负担。 潘杰揽过他肩膀,抱在怀里习惯性亲了亲他额头说:“不在意,你要是还需要治疗,等我将来工作挣了钱,带你去美国做手术,找全世界最好的心外科专家。” 安谦语心里满满感动,双手用力环住他腰,觉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这感觉就像听到养了多年的儿子,有一天突然对你说:“爸爸,等我将来长大了,一定让你住大房子、天天吃海鲜!” 珍贵的不是将来需要对现的承诺,而是这份心意。 “这么感动,那要不要再来一次?”潘杰把手伸向安谦语皮带。 立刻被拍开:“还来!想把我这把老骨头折腾散架吗?” 潘杰哈哈大笑:“我的小谦语体力不行呀,得多做做运动锻炼一下。” 安谦语摇头,青年精力太过旺盛。 “我以前读书的时候来过这里,还在这里埋了一样东西。” “是吗?” 安谦语:“我还许过愿,如果谁能找到这东西,我就答应他任何事情。” 潘杰挑眉:“任何事?anythg?” 安谦语认真点头:“anythg。” 潘杰心花路放,立刻起来四处寻找:“你别骗我哦,等我找到你别后悔!” 安谦语笑笑,悄悄将一个盒子塞到一处石缝中。 潘杰认真在洞里找了一遍,溶洞并不大,更何况盒子藏的位置显眼,很快他便大叫着拿起盒子说:“找到了,是这个吧!” 安谦语过去让他打开盒子:“恭喜你,这个送给你。”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7节 盒子里是一条tiffany ≈ 的项链,挂坠是一把钥匙的设计,工艺精致、手感极佳。 “为什么送把钥匙给我?” 安谦语拉出脖子上的挂坠说:“因为我有把锁。” 潘杰看看手中的钥匙,和他脖子上的锁是配对的设计,有些不解。 安谦语面带羞涩说:“你的钥匙可以随时开启我的锁,而且是世上独一无二的那把,潘杰,我一直没敢说那句话,但你应该知道我的心意,我爱你,我希望能和你一直在一起,或许有一天能去国外登记结婚,你,你愿意吗?” 潘杰愣住了。 ☆、表白 独一无二是对他最大的讽刺,安谦语不是他的唯一。 他给不了。 安谦语也站在他跟前手足无措,他在等潘杰下一秒的反应。 他觉得潘杰应该是听到表白有些吃惊,一时反应不过来,等他明白自己在讲什么之后,便会高兴的拥抱他,或者……会做他刚才又想做的事,虽然有点那什么,不过并不是不期待。 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潘杰仍然沉默,安谦语甚至怀疑自己刚刚讲的话会不会太小声,对方没听清楚。 “潘杰?” 潘杰像被时间静止中解脱一样,转转眼睛,才慢慢问他:“你以前有过男朋友吗?” “尝试过,可都没成,所以就一直没谈。”他不是没人追过,以前追他的男人无不是直奔主题,先做了再说,这样的感情套路他完全无法接受。魏庭倒是个例外,可惜他们之间一点火花都没有。 “没谈过吗?”他看看盒子中的项链说:“真的很难得,我没想到你会说爱我,我以为我们之间都只是互相……喜欢。” “什么意思?”安谦语从刚刚雀跃的心情转变为忐忑不安。 他不是傻子,潘杰的沉默绝不是因为刚刚没听清楚,这沉默应该是代表了另有隐情,而这隐情…… 或许他能猜到几分,或许只是他想太多。 “谦语,你是个非常真诚的人,所以我不想骗你,这项链我不能收下,也无法给你结婚的承诺。”他把盒子盖好递到安谦语手上。 “为什么?”安谦语抓紧胸前的锁吊坠,问出为什么后,他变得很害怕,他害怕潘杰的答案,隐约中他感觉会是一个糟糕的回答。 潘杰来回踱了两步,转身又见到安谦语疑惑的眼神,他脑子里想了很多理由来搪塞,可对上这样清澈的眼神又一个都说不出口。 他叹口气,闭了闭眼,放弃脑中的挣扎,决定说出实话: “我有男朋友。” 这话在溶洞中激起小小回音,惹得安谦语以为自己耳鸣听错:“啊?” “对不起,我来这里度假也是为了来找他,结果意外遇到你,被你吸引才一直去找你。我自己也无法控制我自己的行为,等到我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回不了头了。” “你……”安谦语腿一软,跌坐到地上。 直到现在,仍然不能相信刚刚听到的事实,他可怜兮兮看着潘杰,希望下一秒那人就告诉自己,刚刚只是开了个玩笑,想逗他而已。 可惜无论他用多么虔诚的心祈求,潘杰也只是难过的回看着他。 许久,他低头,流下眼泪。 “回去吧。”洞窟中回荡着潘杰的声音。 他想去扶安谦语,对方却执奥着不肯起来。 “干脆你打我吧,打到你满意为止,我绝不还手好吗?” 安谦语的确很想打他,可这种时候却该死的怕伤了他! 这到底是搞什么飞机啊!剧情到底哪里出了差错?就算他是被潘杰这渣男骗了,那这种时候不是应该痛打渣男,吐他口水,最不济也得问候他全家,骂他祖宗十八代才对吗? 可他现在坐地止哭什么劲儿? 然而现实生活从来不按牌理出牌,剧情神马的都是浮云,真正遇到后,他的反应却是—— “你先走吧,我想自己静一静。” “你别这样,还是我背你出去吧,起来行吗?” “我说!”安谦语突然拔高音量,满面泪痕抬头盯着潘杰:“让我静一静,让我安静一下!让你先走!听不懂吗?” 潘杰手一抖,平时温和可亲的人,突然发火,反而让人害怕。 只得把手电放到他脚边,然后自己三步一回头的爬出斜坡,慢慢走出溶洞。 听到潘杰远去的脚步声,安谦语这才颤抖着双手,拼命按住胸口,他感觉无比窒息,呼吸困难。 过了好半晌,他才缓过气来,跌跌撞撞爬上斜坡,连手电也遗落在洞里。 当他站定在灯光昏暗的洞穴中时,才发现自己高估了自身的情况。 他不仅心脏疼痛得难受,眼前的通道更是天旋地转,根本走不稳,试着往前迈了几步便跪到地上,扶着墙想要叫人,却艰难得发不出声音。 伸手去摸自己口袋,这才发现,手中还攥着那个放有项链的盒子,东西全忘在斜坡下的洞中。 救心丸在包里…… 想要再回去拿,已经没办法辨清方向,之后他便意识模糊,倒在地上,只觉全身越来越凉,直到失去知觉。 醒来时满目雪白。 旁边铁架上的心脏检测仪,有节奏的滴滴滴。 怔愣了片刻,终于记起来,昏倒之前,他和潘杰在溶洞中,后来…… 忆起那段表白之后的事,又是一阵心疼袭来,检测仪跳动声也变得极不规则。 朦胧间,有穿着白褂的医生进来为他做检查,随后把仪器都撤走,忙活完出去,接着,一个女生探头探脑进来。 走近才认出是朱茜茜。 “怎么样?好些吗?我看你后来没有生命危险就没告诉你父母,需要说吗?” 安谦语摇头:“别……”喉咙声音沙哑,他没再说话。 朱茜茜给她递来一个插吸管的杯子。 安谦语坐起来接过杯子咕噜灌了几大口,放下:“不至于这么虚弱,别给我爸妈添麻烦了。” 朱茜茜低头犹豫片刻,安谦语看出她有话说:“你想说什么?” 朱茜茜眼神关切:“他有个男朋友,我以为你知道,所以没和你提过。” 安谦语眼光暗下:“你都知道了……” 这事没人刻意隐瞒,除了潘杰。 可巧的是,以为不是秘密的事,却让其中当事人之一完全不知情。 安谦语也是头脑发热,根本没往那处想,表白过后见潘杰沉默才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但内心还抱着一丝幻想和侥幸。 朱茜茜歉疚的说:“都怪我马大哈,他有男朋友所以根本没想过你们会有事儿,他总来茶楼我怎么就没往你身上想呢?” 安谦语叹气:“不关你的事,你怎么知道的?潘杰说的?” 朱茜茜点头:“他把你背出溶洞跟着救护车来的,你醒来之前刚走不久,他说这事对不住你,不想再隐瞒,所以对我坦白了。” 安谦语闭上眼睛,拼命忍住眼泪。 他应该恨潘杰的,他有男友却和自己外遇,然而他却没办法阻止自己想他。 心里生出强烈的不甘心,他真的不甘心,死不瞑目。 过了半晌,睁开湿漉漉的眼睛,眼神空洞盯着天花板喃喃问:“他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人?你认识吗?” 朱茜茜无语。 “这种时候了,还打听他男朋友有意义吗?忘了那渣男吧,真要比起来,魏庭不是更好吗?工作稳定、家庭殷实、稳重可靠,长得也不比潘杰差,对你特别好,最重要是他没有男朋友。” “哎……你说的我都知道,不过……”安谦语欲言又止,余光见到门口站了个身影。 两人同时看门口,魏庭冲他们点点头走进来。 “谦语没事了吗?” 安谦语努力挤出笑容,他不知道魏庭听到了多少,可却不愿意让他知道他和潘杰的事。 上次他和潘杰争风吃醋便已经有失理智,现在要是让他知道,说不定会生出事端。 魏庭见他眼睛红红的,眉头微皱:“到底什么原因发病?还难受成这样?” 朱茜茜和安谦语对视一眼,两人便已达成默契。 “没什么大事,可能是受了点凉,又去了溶洞玩,所以心悸了。”安谦语说。 魏庭哪有不明白那两人的小动作,毕竟他比这两人多吃好几年粮食,不过病人不愿意讲,他也不能在这种时候逼他。 摸摸他脑袋,像极大哥哥:“现在怎么样了?不是让你感冒了一定要在家休息,并且打电话给我吗?” 普通人感冒吃点药休息几天就好了,可对安谦语人来说,很多药都不能吃,好起来也很慢,拖拖拉拉一个月才好的情况也有过。 心脏病人就算是普通的感冒,弄不好也会要命。 “对不起。”安谦语低头,他现在没什么心情说话。 朱茜茜明白安谦语,拉着潘杰说:“我们走吧,让他多休息,等明天出院再来接他。” “明天出院?” “嗯。” “那我明天再来接你,好好休息。”潘杰宠溺的再次揉揉安谦语的头,这才和朱茜茜离开。 ☆、换一种方式厮守 安谦语住的房间是四张床位,但目前只住了他一个人。 屋里突然安静下来,他却睡不着。 坐起身子四下看看,发现自己的背包放在床边,就是去溶洞背的那个。 他还以为肯定弄丢了,没想到被送回来。 拉开拉链,那个装有项链的盒子就放在最上面,他愣愣盯了很久才伸手去拿。 打开后,里面放着钥匙和锁两条项链。 眼泪瞬间涌出,滴落到项链上。 当他决定把真心捧到别人眼前时,这人却让他知道,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了第三者。 直到哭累了,他才缓缓睡去。 半夜,医院送来一个刚从重症室转来的病人。 虽然已经脱离危险,但检测仪、呼吸机等仍然插着,动静不小,安谦语早被吵醒。 他起床上厕所,经过那人病床时好奇看了看。 那人还没醒,花白头发,估摸是个六十岁以上的老头儿。 上完厕所回来时,又向那人看去,意外瞅到他病历,上面写着55岁。 也难怪,生过大病的人,看上去至少会老十岁,更何况病的位置是心脏。 所以,人有什么都不能有病。 安谦语内心突然有些触动,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如这人一样老去,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心脏会不会像他一样脆弱。 在医院看到这样的病人,再联想到自己,很难不让人情绪低落,甚至焦虑。 他躺床上辗转反侧,眼睛不由自主向那边病床看,左一眼、右一眼,可本能又十分抗拒去看。 越看越不真切,越看越害怕,那人明明还在昏迷,他怕一个重病患者什么呢? 实在难以入睡,只好起身站到窗边。 他仰头看向窗外,皓月当空,银色撒入室内。 记得几天前,他站在自家窗前,幸福满满的想着要对潘杰表达心意,没想到,今天站在窗前,却忧伤的想着如何能忘记一个深爱的人。 憧憬的美好未来统统成为泡影,皆因潘杰的身边有另一个存在。 同房病人的心脏检测仪发出滴滴的声音,有规律的回响在安静的房间。 突然,一声重重的叹息,安谦语猛然回头,不确定是否来自那位病人。 但走廊外透进的灯光却正好照到他脸上,惨白的面容如同死人一般。 他一阵心悸。 55岁,他不知道自己到了55岁会怎样。 先天心脏病人寿命普遍比普通人短,或许他连55岁也活不到也未可知。 那么,从现在开始学着忘记潘杰,到55岁他应该会忘记他了么? 可是他用生命中最宝贵的二十年去忘记一个爱人,这样的人生何其悲惨。 他本打算用宝贵的二十年去爱一个人,为什么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为什么……”安谦语捂住脸颊,不敢再看那人的脸。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害怕那位病人,他害怕躺在那里的人换作自己,多年以后,他虚弱的躺在那里,内心带着满满遗憾和不甘。 难道这就是他活在这世上的意义? 第二天早晨,安谦语被对面病人家属吵醒。 凌晨时,病人好像醒过一次,但意识不清醒,现在恢复了很多,不过还说不出话,只是睁着毫无焦距的眼睛不知道在想什么。 又过了一会儿,病人被护士和家属推着病床出去,说是要做检查。 刚刚还闹哄哄的屋子,骤然清静。 正赶上潘杰从外面进来。 他小心翼翼向安谦语病床靠近,眼神关切,一脸疲惫。 突然见到人,安谦语有些意外,但并不吃惊,如果潘杰还有点情义,那他迟早是要找安谦语的,或许潘杰想对他说,做不成情人做朋友之类的话吧。 “身体好了吗?医生说你今天就能出院。” “嗯,谢谢你昨天送我来医院。” 潘杰苦笑:“你这样都是我害的,还来谢我。我这么早来,就是为了让你骂我的,我怕朱哥她们一会儿来了不方便讲话。” 安谦语摇头,不想说话,事到如今骂又如何。 潘杰也默默看着安谦语,见他一脸憔悴,心疼不已。 他知道,他们的这一天迟早会来,在一起时间越长,他便感觉越失控,一切都不受控制,只想和这个人尽量多在一起。 如果不是安谦语表白,他不会正视这个问题,他给不了对方一个正式的名分。 他有个男友,他们在一起多年,他们山盟海誓过,他们想要一直走到最后,这些承诺就是一生的责任,他男友没有做错过什么,他不能把他甩了,那人年纪已经不小,为了等他一直保持单身,他们为彼此付出过,他不可以薄情寡义,他做不出来。 “这对我不公平。”安谦语似乎听到他的心声,突然说出这样的话。 潘杰抬头,见安谦语眼圈红红的看着他,眸子里全是浓浓的悲伤。 “我明明见到彩虹,你却告诉我那只是霓虹灯吗?我的感情不是水龙头,说开就开,说关就关。现在你来教教我,用什么方法可以忘记你,你说啊!”安谦语眼泪顺着眼角滑下。 这样的眼泪让潘杰揪心疼,他攥拳掐着自己掌心,此刻关节已经泛白,实在不能无视那让人心碎的眼泪。 于是,探头吻住已经流到嘴唇的那颗珍珠。 安谦语难以克制情感,这样温柔的男人,竟然已经是别人的男人,眼泪跟着扑簌簌流下来。 潘杰抱住安谦语,抚摸他的背脊,希望能安慰怀中人。 安谦语用力捶打:“放开我,你放开我,我到底是你什么人?我到底算什么啊?” 潘杰愈加抱紧,似乎要将他揉进怀里,嵌入五脏六腑。 为什么相互喜欢,却让彼此心疼成这样? “你是我喜欢的人,我也不是水龙头,所以我没办法关住对你的感情,对不起,让你受到伤害,都是我的错,我应该早点和你断绝来往,这样就只有我一个人伤心,不至于伤到你。” 两人梗咽了一会儿,安谦语收住哭泣,他不想做那种一哭二闹的人,心里那么多的不甘心,总是要说说清楚,否则死不瞑目。 “他对你好吗?” “嗯,挺好。” “你们在一起很久了?” “是我初恋,一直在一起,虽然聚少离多,但一直没断联系,嗯……”潘杰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不要再瞒我。” “他……他身体不好,有轻微抑郁症,常常会疑神疑鬼,我不能和他分手,他承受不了,你能理解吗?” 安谦语沉默,原来是这样。 “这事不能告诉任何人,会影响他的工作,我告诉你是为了向你解释原因,错都在我,你想怎么出气都可以。”潘杰强调 安谦语叹气,他也是病人,好吧,他的病或许没那么致命,果然感情是不能比较的,谁比谁受伤。 “你这样就不怕他知道吗?万一知道怎么办?” “他白天得上班,而且他和父母住一起,我们只能偶尔晚上吃个饭,周末聚一聚,而且他还有他的应酬。” “那除了你们在一起的时间,余下的时间不能给我吗?反正你过不了多久就会回老家。”安谦语脱口而出。 “什么?”潘杰眼底一丝惊异。 安谦语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怎会说出这种话来,他到底在想什么! “不,没什么,我乱说。” 潘杰突然激动的抓住他肩膀:“不,谦语,我舍不得你,你知道的,难道你希望从今往后和我再不来往吗?” “不,不……”安谦语摇头,他不知道究竟是舍不得,还是不可以。 “可以的,谦语,我们还有时间可以在一起,直到我离开,我们还剩下很多宝贵的时间,既然这一刻早晚都要来,何不让幸福延长一点,让分手迟一点呢?” 安谦语怔愣的看着他,潘杰的话其实已经打动他,他刚刚能说出那样口不择言的话,其实也是心里偷偷想过的。当然,这样的想法立刻就被他pass掉,但并没有过滤而是沉淀在深处,化作一只小恶魔,不断用叉子捅他的心。 潘杰继续劝导:“你就当可怜我也好,放纵自己一回也好,多给我们一点时间,至少不会让人生留下太多遗憾,不是吗?” 安谦语一怔,遗憾? 再看向对面病床,如果他还能活到55岁,再回想今天的事,他怎样的选择才不会让自己感到遗憾? 他不愿伤害别人,但不伤害他人,他必将遗憾,面对这样的选择,他不想做慈善家。 潘杰太诱人,他无法眼睁睁放手,哪怕遭到所有人的唾弃,也敌不过他对潘杰心甘情愿的爱。 “不……” “谦语?”潘杰打断他,用极其可怜而又颤抖的声音叫他名字,他不希望安谦语拒绝,他想让他改变主意。 “不可以……” 潘杰露出绝望的眼神。 “不可以让他知道,绝对不能。” 潘杰瞪大眼睛,一脸惊喜,双手颤抖的捏紧安谦语肩膀:“你同意了?真的同意了?” “好疼,你放手。” “你回答我,是不是真的同意了!” 安谦语轻轻点头。 潘杰激动的将他再次拥入怀中:“太好了,太好了!谦语,谢谢你,真的,我不知道要怎么谢谢你,我爱你!” 安谦语被抱得喘不上气,青年力气真是太大了。 他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是错,但这是按照他心意所做出的决定,他想,就算是错误,他也不会后悔,因为他也许再也不会像现在一样如此爱一个人了。 门外一只手将门缓缓拉上。 魏庭靠在墙边,拳头重砸在水泥墙上。 他知道已经无法阻止屋内的两人,做梦都没想到安谦语那样的人品会甘愿做别人见不得光的第三者。 他的一腔情意抵不过潘杰短短几周的死缠烂打。 他愤愤离开,他会看他们自食苦果,等着安谦语在他跟前哭着说后悔! 他不会再同情他,不会再心疼他,安慰他,他会…… “谦语……” 魏庭开车奔驰,撒下一路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  临时出差,请一周假,那边不好更新,下周回来就继续更,抱歉了。请放心收藏,欢欢从来不坑,不烂尾,坑品极佳,放心食用! ☆、月光石 朱茜茜把安谦语接回家。 “你真的想好了?” “嗯。” 安谦语不打算瞒着好友,对她讲了与潘杰的事。 朱茜茜叹气:“真不知道要怎么说你了,既然你已经决定,我也没办法。” “你对我是不是很失望?” “有点儿,我一直以为魏庭是最适合你的人选,可惜你却选择潘杰,他那人,做朋友可以,做你的爱人,我并不看好。”朱茜茜说话一向直来直去,对好朋友更没必要拐弯抹角。 但这样的话,却是忠恳不中听,安谦语低头不语。 和潘杰在一起不会得到任何祝福,他有心理准备,可自己最好的朋友不能理解自己,却让他有些失望。 朱茜茜是失望的,她可以理解好友做出这样不理智的决定,但她为好友感到深深担忧。如果好友是一个玩世不恭的情场老手,和潘杰玩玩出轨她也就不担心了,可安谦语恰恰相反。他对感情太过认真,否则也不至于放不到潘杰,答应和他秘密交往。但照着安谦语的性格,就算正房那边被瞒得滴水不漏,沉重的负罪感也会压得他喘不过气。 她只希望自己的不认可,或者力挺魏庭,能让安谦语最终主动放弃潘杰。 然而,当安谦语以为全天下都不会有人支持他时,却意外收获了另一位好友的祝福。 秦子兴在咖啡厅饶有兴致听安谦语吞吞吐吐讲完他的事。 “你是说,你那位朋友他特别爱那个男生,所以答应做那男生的小三儿?” 安谦语点头,他故意把自己说成一位朋友,以免尴尬。 “你怎么看出轨这种事啊? 秦子兴眼睛滴溜溜一转,这种所谓的“我朋友”之类,怎么可能听不出其实安谦语说的就是自己呢? “出轨而已,只要不被发现,那根本就不叫事儿!” “呃!”安谦语大惊,好友对这种事的看法竟然这么open。 秦子兴笑了:“你还真是纯洁得可爱,你出去偷腥和你爱不爱你男朋友没有直接联系。” “但是,爱情不就是从一而终吗?” “那是你的底线,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种爱情,虽然身体不能绝对忠诚,却可以坚持走到白头。” 安谦语摇头,还第一次听到这种奇葩理论,表示无法接受。 之前他一直在想,他和秦子兴有那么多共鸣,会不会有什么是绝对对立的呢?现在看来,他找到点了。 他和秦子兴对感情的看法,绝对相反。 不过他和秦子兴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凡是遇到观点对立的双方,会尽量避免正面冲突,所以两人很默契的放弃此问题的讨论。 安谦语转移话题:“我那朋友是不是特别贱啊?” “不是啊,你朋友之前并不知道对方有男友,爱上之后才不可自拔,这不能怪他,感情的事没有对错。就像你说的,等到老了才后悔,这样岂不是更可悲?我支持你那位朋友。” 安谦语眼睛一亮:“真的?你真这么想吗?” “我不仅这么想,我还会做你那位朋友最坚实的后盾,来,我们祝你那位朋友幸福快乐!”说着举起咖啡杯和安谦语碰了碰。 这样意外的收获,安谦语高兴坏了:“如果,我是说假如说,打个比方,那个人换成我呢?” 秦子兴哈哈大笑:“你还真是可爱,难道我没听出那是你吗?正因为是你,我才会全力支持你啊,好兄弟就是无条件支持的,如果谁敢嘲笑你,记得报我名号!你是我照的人,谁敢不服?” 安谦语简直热泪盈眶:“爱死你!你是我见过最给力的朋友,真忍不住想亲你一口了!” “我也爱你,不过亲就免了,回去亲你老公吧!” 两人在一起总是嘻嘻哈哈,非常合拍,这不仅是因为他们两的兴趣爱好相似,还有就是秦子兴的情商算是比较高的那类人,不仅善于倾听和表达情感,而且能使相处气氛轻松融洽。 既然已经决定和潘杰共同度过一段时光,安谦语开始布置起爱的小窝。 他拉着秦子兴一起买了很多生活用品,把家里牙刷、毛巾、拖鞋等等都换成情侣款。 另外还让秦子兴陪他去医院打了个耳洞。 “哇!”随着一声惨叫,再次睁眼时,安谦语见自己左耳多了一只耳钉。 第一次见到有金属的东西插在自己肉里的即视感,还真有那么点点刺激。 秦子兴看着微微发红的耳朵啧啧道:“你这对自己太狠了,听说所有耳洞都会化脓才会成形。” 安谦语捂着胀痛的耳朵可怜巴巴:“不会吧,你别吓我!” 秦子兴摊摊手,一幅,你不信就试试看的表情。 其实安谦语在家搞那么多布置,用处并不大。 他白天大部份时间在茶楼,潘杰也是去茶楼找他,遇上他轮休的日子,潘杰又是待不住的性格,一定会计划去外面游玩。除非遇到天气不好,才可能两人在家待一天。 每天晚上潘杰会准时离开,周末公休老实回家陪正妻。 不过,安谦语就是那种过日子的性格,人生梦想便是找个合适的人踏实过日子,恨不能把两人今后的养老也一并计划进去。 可惜现实不如人意,目前这情况与梦想恰恰相反,只能打着过一天算一天的旗号,别说潘杰的养老他管不着,他连和他堂堂正正站在一起的资格都没有。 布置这些日用品,只能算满足一己私欲,毫无实际意义。 这天晚上,因为潘杰正妻的公司组织春游,在外面过一夜,潘杰能去安谦语家过夜,这可把他乐坏了。 准备已久的物品,好不容易终于派上用场。 两人早早去超市买了菜回家。 一进屋,安谦语便把那双崭新的拖鞋递到潘杰脚下,帮他换上。 低头看着两人相同款式,一灰一蓝的情侣搭配,越看越开心。 潘杰走一步,安谦语赶紧迈脚跟上,两双鞋形影不离的在一起,他眼睛一刻没舍得离开。 直到头撞到一个“肉垫”,才抬头来看。 潘杰的手正挡在他额头,他就是撞在这手撑上的。 “干什么呢?一直低着头傻乐,撞到墙了知道吗?” 安谦语这才想到自己刚刚样子有多傻,不禁脸红,转身进厨房:“没什么,我去做饭。” 潘杰笑笑,转身在购物袋里掏出刚在超市买的冰淇淋吃起来。 别看他年纪小,其实有些大男子主义。 厨艺仅限煎牛排、下面条、煮鸡蛋,这些还都是留学时练就的。 在他看来,做饭洗衣服都是老婆的事,与他无关。 这点正好与安谦语合拍,那位天生一副伺候人的相,恨不得连撒尿都帮扶鸟,别累着心上人的手了。 潘杰一盒冰淇淋吃完,吧唧下嘴,看看电视节目挺无聊,于是进厨房骚扰厨娘。 “要我帮忙吗?”假客气一句后,手便从后面环住安谦语的腰。 下巴放在安谦语肩膀,因为刚吃过冰淇淋而有些微微发凉,懒懒的问:“好饿,什么时候能吃?” 安谦语偏头:“刚吃一盒冰淇淋还饿吗?那热量这么高。” “你怎么知道?又偷偷看我了吧?” 安谦语反手拍拍潘杰脸颊:“你嘴里一股奶油味,下巴冰凉,还不是偷吃了冰淇淋?” “嘿嘿嘿!我嘴里还有奶油味,要尝尝吗?”潘杰用脸颊摩擦安谦语侧脸,无意间碰到他打耳洞的耳垂。 “哎!”安谦语疼得趔趄,赶紧推开。 “怎么?切到手?” 安谦语捂住耳朵,缓了缓才说:“没有。” 潘杰拿开他手,看到耳垂戴一个蓝色耳钉,周围红红肿肿:“前两天就见你戴了这个,还以为是你夹的,什么时候打的耳洞啊,这都肿了。” “本来想等伤口不发炎再给你看的,现在看起来丑死了。” “?”潘杰疑惑。 “这个耳钉上的宝石是月光石,这是我们在一起的见证,虽然那条项链你不能戴,但我可以在我自己身上做上我们的标记。” 潘杰皱眉,轻轻掀起安谦语鬓角的头发,纯净透明的圆形耳钉淡淡闪着蓝光:“月光石吗?原来真有这种石头。” 月光石本身是半透明的青白色石头,在天光的折射下,会自中心发出似波浪漂游般的蓝光,神秘浪漫,如月光般充满灵气。 “嗯,听说它还有一个名字,叫情人石,是爱情的象征。”安谦语说得有些不好意思。 “这么疼,何必呢,其实那条项链我也不是绝对不能戴,见他的时候摘下来就行了。” 安谦语摇头:“还是不要了,小心一点比较好,其实我也不痛啊,过一周就好了,现在不碰它也不疼的。” 潘杰内心暖暖的,以前一起玩过的男生很多,可对他能这么上心的,安谦语是第一个。 亲亲他脸颊:“我看了心疼,对了,我有个小礼物送给你,本来是想晚一点拿出来的,看在你表现这么好,就提前送你吧。” 安谦语眼睛一亮:“真的!是什么?” “一定会让你开心死的礼物。” “嗯,你送什么我都喜欢。” …… 几分钟后,安谦语后悔了。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8节 ☆、礼物 “这个,不行,我不喜欢!” “来嘛,先试试看,你不是说我送你什么都喜欢吗?”潘杰将安谦语短裤和内裤全数扒下。 “讨厌我不喜欢这个!”安谦语别扭着身体,躲着潘杰的魔抓。 潘杰拿着一个抹了润滑油的跳蛋,硬要往安谦语身体塞: “听话,你把这个戴上再做饭,吃完饭我还有礼物送你。” 安谦语推拒着:“我不要什么礼物了,你走开!” 潘杰不依不饶:“是正经礼物,你不要我就送别人了哦。” “……”安谦语犹豫,潘杰到现在都没送过他什么像样的礼物,他倒是真的很渴望。 略一犹豫间,已经被潘杰按趴在厨房操作台上,屁股大刺刺暴露在空气中。 “潘杰,你这样我真的没办法做饭啦!” “又不占手占脚,怎么不能做嘛。”潘杰说着话,已经把润滑油挤到安谦语股缝间,涂抹着探入手指做扩张。 安谦语立刻哼哼着软了腰肢。 面对潘杰的要求,他几乎很难拒绝,就好像骨子里天生没带拒绝潘杰的基因一样。 虽然知道这样的事太荒唐,但只要潘杰强硬要求,他便只是欲拒还迎而已,趴在操作台上任由潘杰动作,嘴里嗯嗯啊啊的哼哼。 潘杰喜欢安谦语的屁股,白白嫩嫩,q弹挺翘。 跳蛋是葫芦形状,颜色是鲜艳的粉蓝,本来很可爱的造型变作这种用途时,便显得更加色情,放进去后,外面连着一根长长的电线,好像尾巴一样,末端是一个装着电池的开关。 潘杰很享受这种视觉效果,为安谦语拉上裤子,只把线拉出来,将开关拿在手里。 “不用做太复杂,简单抄两个菜就行。” 安谦语刚刚被手指侵犯,现在里面又塞了个东西,脸红扑扑不正常。 他真是服了潘杰,随时都有发情的可能,一不小心便想出这种损招来玩他。 安谦语刚把肉切好下锅,尾椎骨周围便传来一阵震颤,酥麻得他差点把锅铲掉地上。 回头见潘杰打开开关,正乐呵呵冲他贼笑。 “你等我做完饭再玩好吗,我这……啊!”话还没说完,震动频率突然加强,害他差点站不稳。 潘杰拍拍安谦语肩膀:“专心点做饭,我等着吃呢,你想饿死你老公啊!” “你……” 潘杰晃晃手里的控制器:“说明书上写这个小玩意儿有七种不同的震动方式,你现在想全都试一遍的话,我不介意。” “……” 安谦语只得乖乖转身做饭,现在试用“礼物”简直自找苦吃。 原想着再做个甜品,但后面那不断震动的东西快要把他逼疯了,只得放弃。 吃饭时,潘杰仁慈的关了开关,但也没让拿出来。 安谦语索性不敢吃太多,今天这种情况,潘杰晚上不可能轻易放过他。 事实正如他所料,把青年上面喂饱之后还得把下面喂饱,更要命的一点,潘杰玩心太重,既然长夜漫漫,两人有充足的时间,那单纯的啪啪啪肯定是不过瘾的,少不了让安谦语尝试了七种不同的震动模式。 直到累得精疲力尽,躺床上半睡半醒时,安谦语才想起来礼物的事。 “你不是说有礼物吗?”安谦语侧身去看青年。 青年嗯了一下,看来已经睡着,安谦语轻轻躺回去,还是别打搅他睡觉,明天早晨醒了再问好了。 当你早晨是被一个轻柔的吻亲醒,那人告诉你:“亲爱的,起来吃早餐了。” 然后你上厕所、刷牙、洗脸,清醒后坐到餐桌前,立刻就能开始安抚咕噜直叫的胃。 那该是怎样一种幸福的情形? 安谦语坐在餐桌前,看到热呼呼的豆浆油条,幸福的荡漾出满屋花朵。 “你什么时候买的?” “早晨出去晨跑,顺便买的。”潘杰掰着油条放到碗里。 “你晨跑怎么不叫我?我有时候早晨也晨跑的。” 潘杰看他一眼,不忍心打击,却听到他继续说:“以后我们可以一起晨练。” “你那叫晨走,不叫晨跑,你能适应的强度对我来说太小儿科,其实我觉得晚上跳个广场舞什么的比较适合你,跑步就别跟着参和了,注意身体。” 安谦语听出青年在嘲笑他,筷子夹走他碗里的油条放嘴里说:“你才适合广场舞呢!昨晚说好的礼物现在都没给,你是不是又想耍赖啊?” 青年抽张纸巾帮安谦语擦擦嘴角的油说:“昨晚的礼物还不够你销魂的吗?那可是最新爆款,你都爽得找不着北了,还在要礼物这么贪心。” “哎!你太赖皮了吧,昨晚说好有正经礼物的!”安谦语撇嘴,想着期待已久的礼物落空,不禁失落。 倒不是一定需要什么了不起的礼物,就是想知道潘杰会送他什么,其实送什么都高兴,只要不是昨晚那种东西。 潘杰大撑揉揉安谦语头发,手指按在头顶,将他脑袋向左转了一点说:“看那里,是什么?” 安谦语顺着向前看,见到床头柜边上多了一只篮球: “篮球?” “对啊,你不是想学篮球吗,一会儿出去教你。” “真的!”安谦语立刻兴奋起来,没想到潘杰把这种小事记那么清楚。 “快吃吧。” “噢!”幸福接二连三来得太快,安谦语感觉快要适应不过来了。 安谦语这边小日子过得挺开心,可惜朱茜茜那边却三不五时泼点冷水降温。 网上。 [广播找人,后期大人哪里去了?急急急!] [同找,可是最近了无音讯,似乎从地球消失一样,有知情人士吗?] 朱茜茜:[魏大人不见了,问谦语呀。] 群众:[安谦语] 安谦语被连续十个艾特震了出来:[什么情况?] [找后期!] 安谦语:[那艾特我干嘛啊?] [当然是因为你和后期大人最亲近了呀,快快把人交出来!] 安谦语愣了愣,最近还真是一直没见到魏庭,不仅没来过茶楼,网上也一直不在线,微博、朋友圈全都没冒泡,他最近和秦子兴配完的干音也等着魏庭做后期。 心里突然有点担心,会不会是遇到什么大麻烦。 拿电话直接给魏庭拨过去,响了半天却无人接听,跟着又播给朱茜茜。 朱茜茜:“干嘛?” 安谦语:“魏庭最近来过我们茶楼吗?” 朱茜茜:“他来没来过你还不知道呀?” 安谦语:“我们有时候换班,或许他会在你当班时来呢?” 朱茜茜:“你真有意思,你不当班他来干嘛?他来茶楼不是为了找你,难道是为找我吗?” 安谦语感觉朱茜茜语气不好,知道她是对自己选择潘杰的事还闹着别扭:“他电话无人接听,我怕他有什么事。” 朱茜茜:“担心他就自己去找他,打电话给我有什么用?不跟你说了,我挂了。” 安谦语:“……” 也不知是怎滴,自从他和潘杰好上了,就感觉好像失去了朱茜茜和魏庭这两个好朋友似的。 如果他们都能像秦子兴一样理解他该多好。 电话刚挂,潘杰电话就来了。 “刚刚给谁打电话?” “朱哥。” “哦……”潘杰盯着电脑屏幕,看着那句[你和后期大人最亲近]的话,非常不快。 安谦语:“都在找魏庭,大家都说一直没他消息,我就问了一下朱哥,担心他有什么事。” “嗯。”潘杰阴着脸,越听越不舒服。 安谦语:“他电话也没接,你说我要不要去找找他?” 潘杰:“你刚出院不久,还是自己好好休息吧,他一个大男人如果真有什么事懂得处理,很晚了早点睡。” “哦。”安谦语听出潘杰语气里的不快,只得乖乖答应。 挂了电话,潘杰手指敲着桌面,看着电脑屏幕思考。 安谦语和魏庭这对“官配”cp,是自打他刚进群就听大家在调侃的,一开始他真以为两人是情侣,认识安谦语本人后才知道那是起哄。 不过在他看来,圈子里互相之间聚会,约个炮什么的是稀松平常之事,安谦语和魏庭能让大家这么撮合,一定也是无风不起浪的结果。 想到他们以前会有那种事,潘杰就已经非常抓狂,更别提允许他们两人旧情复燃了。 门儿都没有! ☆、巧合 魏庭自从那天看到安谦语和潘杰在医院的情形便从公众视线消失了。 每天两点一线,上班、回家,圈内人的电话一律不接,微博、微信一律不上。 看到安谦语的来电,只是把手机丢一边不理。 是的,他很生气,安谦语宁可选择给潘杰做见不得光的小三儿,也不愿意接受他。他实在不能明白,安谦语到底看不上他什么,潘杰除了比他年轻,长相帅气一些,或许家境富裕一些,还能有什么? 连续几天的恶劣心情,导致他所在的整个科室也处于低气压状态。 秦子兴看着主任那不苟言笑的脸,想请假提前下班的话硬是说不出来。 原以为局里组织出去游玩一趟,回来后魏主任的心情会有所转变,可没想到这位只是待在宾馆看了两天电视,回来照样在工作中鸡蛋里挑骨头,搞得人心惶惶。 秦子兴是善于察言观色的人,魏庭这样的表现,只能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失恋,而对象多半就是那个追了一年多还没追到手的小朋友。 可今天是重要日子,不得已必须提前下班。 “魏主任,报表我都做好了,发到你邮箱,你看看,今天我的工作任务都完成了。” 魏庭没有抬头,只是嗯了一声,继续着手头的工作。 秦子兴一时尴尬,轻咳一声:“魏主任,那个……” 魏庭抬头,见秦子兴站他跟前没走,似乎有话要说,眼神示意他讲。 秦子兴眼珠转转说:“还有别的任务需要安排吗?” “如果你没别的事,那下午我和王局去县下基层了解一点情况,你也陪着一块儿吧,听说那边公路不好开车,人多可以换着开。” “哦……”秦子兴心里一紧,这下糟了,下午要是去县城,连晚饭都别想回来吃了。 回头看看办公室正埋头工作的人,这里人多,不便向魏庭解释请假原因,扫了眼魏庭的办公桌,拿起他茶杯说:“你杯子空了,我给你倒点水吧。” 于是,短短半个小时,秦子兴帮魏庭接了三杯水,连旁边同事都看不过去了说:“小秦啊,听到魏主任说让你和王局一起下基层,把你美坏了吧,看这殷勤献得哟!啧啧。” 秦子兴笑得尴尬:“吴姐,要不我也给你倒杯水吧。” “别,吴姐我消受不起,怕你给倒了水,我也没什么好处给你呀!” 魏庭看看两人,又看看杯子,起身去上厕所。 秦子兴赶紧跟上,和魏庭一起进了卫生间。 两人并排站着,魏庭先开口:“搞什么鬼?灌我那么多水把我弄卫生间来。” 秦子兴四下看看,小声说:“今天下午有事,我想请半天假。” “什么大事?咱们科室职员,能和王局接触的机会不多,晚上我们两免不了帮王局打主力喝酒,表现得好将来经常都会带上你,我有心提你呢。” “我知道,可今天真的有重要的事,我那男朋友今天生日,他在这里待不了太长时间了,我说好为他庆祝的,对不起了魏哥。要不你找吴姐吧,我看她特别想去。”秦子兴双手合十抱歉道。 “我要个能喝酒的,吴姐那样的带出去,连当花瓶都差点意思。” 秦子兴笑道:“你不知道吴姐酒量好吧?而且她也就是平时不爱打扮,只要稍微打扮一下,还是挺风韵犹存的。” 魏庭拉上拉链,洗洗手,对着镜子里的两人说:“随你吧,假我批了,是你自己放弃机会的,我可给别人了。” 秦子兴高兴道:“谢谢,魏哥,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 回到办公室,魏庭问:“吴姐酒量如何?” 吴姐莫名其妙答道:“白酒半斤的量吧,怎么了?” 魏庭笑笑说:“很好,子兴下午有急事不和我去县城,他向我推荐你,说你办事细心、处事得当,如果没什么事和我们去一趟吧?” 吴姐立刻高兴起来,看眼秦子兴乐道:“好啊,谢谢魏主任,那个子兴啊,姐我刚才可能有点上火,泡了包板蓝根喝了,见效特别快!刚刚你别往心里去,姐我保证以后药不能停,药不能停!” 科室的人都被逗笑了。 下午秦子兴便乐呵呵收拾好东西提早下班。 魏庭把车开到门口,等王局。 秦子兴打那儿过,魏庭问:“要我送你吗?顺路的话可以稍你一段。” 秦子兴摇头说:“他一会儿来接我,我们找了家农家乐度假,住一晚。” 这时,一辆出租车开过来,停到跟前,车窗摇下,里面的人招手让秦子兴上车,秦子兴对魏庭摆摆手示意,然后上了出租车。 魏庭好奇的偏头去看车里的人,可惜那人靠里侧车窗,没见到正脸。 出租车围着中心花台绕了一圈,调头开出去,正好那人坐的那面打魏庭旁边经过,魏庭清清楚楚看到潘杰就坐在车里。 直到出租车驶出没影儿了,魏庭都没从震惊中醒过神来。 潘杰的正牌男友就是秦子兴! 这世界也太小了吧! 这样的三角关系,居然能隐瞒这么久没撞破,简直是奇迹! 也得亏圈内的人都喜欢保护自我隐私,往往也是怕圈子太小,误打误撞。 魏庭感觉信息量太大,脑子分分钟烧cpu。 现在他满脑子都想着,潘杰过生日和秦子兴去度假,那安谦语怎么办? 有人拍魏庭肩膀。 转头见是吴姐,她刻意回家打扮了一下,现在看起来的确有种风韵犹存的感觉。 “魏主任,王局还没出来吗?” 她以为魏庭出于同事的礼貌,也会夸夸她这身打扮,所以刻意抓抓头发冲他笑。 可惜魏庭现在心不在焉,完全忽视细节,只是点点头便坐进车里。 整个下午,魏庭都在晃神儿,潘杰和秦子兴两人的笑脸一直在他脑子里来回倒带。 安谦语现在或许会躲起来独自难过。 他活该! 不,谦语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待遇,他值得全心全意的爱。 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活该! 可他只是选择所爱,或许不算妥当,但谦语是付出真心的。 魏庭抱头,他内心两个黑白小人不断争吵,担心谦语现在的状况,舍不得他受委屈,可又对之前受到的打击耿耿于怀。 饭局吃到一半,便躲卫生间拿着手机纠结。 这电话打还是不打呢? 安谦语单纯善良,身边的朋友如果想要站谁便宜,估计第一个就能想到他。 这也是他喜欢安谦语的原因之一,在现代都市社会这个大染缸中,在他们这个充斥着大麻、艾滋、性病的同性恋圈子中,还存在安谦语这样一朵莲花。 他漂亮,温暖,气质优雅,对生活充满热情,内心宁静,和他在一起可以让人忘却都市的喧嚣。 安谦语值得更好的人,而不是潘杰。 想到这里,他拨通朱茜茜手机。 “喂,找谦语吗?”朱茜茜第一句话就直中要害。 魏庭:“嗯。” 朱茜茜:“他在茶楼,你最近可消失得够彻底啊。” 魏庭:“工作忙。” 朱茜茜:“少来,谦语电话你都不接,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魏庭:“什么?” 朱茜茜:“不知道算了,最好别知道,省得闹心。” 魏庭:“我知道。” 朱茜茜一顿,说:“你,都知道了?所以,玩消失?” “嗯,我一会儿去找他,有点事。” “哎……你们两能成那多好啊,不管怎样,我们还是不错的朋友,别躲了吧。” “好,谢谢你。” 挂了电话,魏庭叹气。 看来,他和安谦语这辈子真的只能做朋友。 ☆、如此卑微 晚上的酒局结束后,魏庭去了草木源。 茶楼只剩下稀稀拉拉两三个顾客,临近夏季,夜晚温度升温,茶楼的顾客也越来越晚,都喜欢吹着夜风,三三两两闲谈。 步行街没有车辆,夜晚门口亮着灯笼,古香古色,门口一条小河,不时能听到虫鸣和蛙叫。 安谦语趴在二楼窗阁前,看着小河发呆,灯光在眸中闪闪发亮,清秀的面庞,薄唇轻启,那一头黑亮的头发被微风撩起,轻轻浮动。 这画面不禁让人怀疑,是否误入画中,画里那翩翩佳人如梦境般不真实。 虽然已经认识这么久,魏庭仍旧会为这样的安谦语心跳不已。 他在楼下呆呆看了半晌,最后深深叹口气。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上楼叫了声:“谦语。” 安谦语回头,见是魏庭,惊喜道:“哥!” 灯光下,安谦语眸子闪亮,魏庭举手想要习惯性揉揉他头发。 刚一抬手,又放下,轻轻拍他肩膀说:“吃晚饭了吗?”说话间意外发现他左耳上的月光石耳钉。 安谦语笑笑:“没什么胃口,一会儿饿了再吃。” “想吃什么,哥去给你买。” “不用,现在不饿,你喝酒了?”安谦语闻到魏庭身上的酒味。 魏庭拉椅子坐下:“嗯,晚上有个饭局,喝了几杯,不过哥酒量不错,没醉。而且今晚出了名女将,全程都是她打主力,没我太多事儿。” 安谦语立刻起身:“我去给你倒杯水解解酒。” 魏庭看着安谦语在那边功夫茶桌前倒水的背影,感觉到无比的落寞与孤独。不知道潘杰和秦子兴度假的事安谦语知不知道,不过就目前安谦语的神色来看,多半是知道的。 很快,安谦语把一杯放有蜂蜜的柠檬水端上来,递到魏庭跟前,关心道:“是不是最近工作很忙很辛苦?” “还好,应付得过来,倒是你……”魏庭眼神复杂的看着安谦语,欲言又止。 如果安谦语并不知道潘杰的事,那他出言安慰反而适得其反。 “怎么?” 魏庭略加思索,方才淡淡道:“我这人爱好不多,茶算一样,你泡的茶我非常喜欢,还有广播剧配音,我和你也有相同的爱好,另外,”魏庭笑笑说:“另外,我收入不低,还是局里培养的未来骨干力量,对感情挺专一,长相也不差,坚持健身保持身材,可以算是较为理想的男友人选。你觉得呢?” 安谦语有些听傻:“我……哥,你喝点蜂蜜水解解酒吧。” 魏庭撑着额头自嘲的笑了,虽然知道这样的表白不可能打动安谦语,但仍然抱着一点点希望,明明决定死了心的,那内心燃起的这一丝希望又是什么? “你真傻,哥这样的条件你都不抓点紧,让别人抢走,不怕后悔吗?” 安谦语想了想说:“我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可都没有你和我亲,你就是我亲哥哥,你幸福,我也为你高兴,只是我……”他叹气,见魏庭微醉的模样,觉得现在不是和他辩解这种事的时候,也就不再说下去。 “只是什么?”魏庭喝口蜂蜜水,舔舔嘴唇才说:“你以为哥喝醉了吗,其实我知道,你已经有人了。” 安谦语有些吃惊,但并不意外,魏庭与他和朱茜茜关系都特别好,朱茜茜又非常支持他和魏庭在一起,会把他和潘杰的事告诉魏庭也不奇怪。何况,他正为难怎么告诉魏庭他和潘杰的事,现在正好省去麻烦。 魏庭继续说:“你其实还有机会,只要你愿意现在回心转意,我可以不计前嫌接纳你,怎么样,要不要考虑?” 安谦语摇头:“哥,别逗我了。” “唉!我说得这么认真诚恳,你却以为我在逗你。小谦语有了男朋友就把我们这些老朋友都抛弃了,有异性没人性呀。” 安谦语急忙解释:“我一直都想告诉你的,可这样的事,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对你说,你又一直玩消失,对不起了,你别生我气好不好?” 魏庭最受不了安谦语半撒娇的样子,笑笑说:“谁叫我是你哥呢?懒得生你气,只要你能幸福就好,我最怕的是……”他看着安谦语清澈的眼睛,替他担忧着:“怕你总是把痛苦藏起来,独自流泪,对着我们强颜欢笑。” 安谦语愣了愣,对上魏庭关心的目光,很多话两人不用说却已经心知肚明。 “我们,去,喝酒吧?” 魏庭笑了,知道安谦语听懂他的意思,也愿意对他敞开心扉。 “好啊!” 这就够了,他要得不多,只需要安谦语在失意难过的时候想到他,已经足够。 g市有一样全国首屈一指的特产,那就是最优质的白酒,既然是特产,文化街自然少不了。 两人找了家酒店坐下,这里不仅卖酒,也提供品酒,全是清一色上好的白酒。 然而安谦语却对那些包装精美的白酒不感兴趣,径直向里屋走。 门上挂一块花布帘子,两人掀开进去,见里面已经围坐了几个人,有脸熟的也有不熟的,大家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屋中心的那口大缸。 大缸有桌子那么大,四周放着凳子,缸口用木板盖住。 安谦语熟练的取了两根麦秆儿,递一根给魏庭,两人坐到缸前,把麦秆儿□□缸口的缝隙,吸了几口,直到感觉已经喝到里面的酒,这才满意的砸吧一下被酒润湿的嘴唇。 “还是这酒够劲儿!”安谦语赞叹道。 魏庭刚喝过一场,并不馋酒,含着麦秆儿没怎么喝。 这是店主自家酿的,花点钱就能随便喝,季节不同,用的酿酒原料不同,虽然劲头大,但好在是新酿,比如现在这缸酒就是新鲜的梅子酿造,香甜可口。 安谦语叼着麦秆儿使劲灌,魏庭赶紧捏住,往他嘴里塞了些下酒菜。 几大口烧酒下肚,安谦语本就没有酒量,脑子浑浑噩噩便倒魏庭肩膀上了。 魏庭抱着他内心隐隐作痛,这样好的人不应该受到伤害。 很快安谦语便不胜酒力,东倒西歪走不动路,在步行街还一个劲拉着魏庭进别家酒店继续喝,不一会儿便趴在河边护栏上大吐特吐。 魏庭为他拍着背,替他擦过脸后,顺势将人背到背上。 “啊,我怎么变高了?”安谦语迷迷糊糊说。 魏庭用力背稳安谦语:“别乱动,我们回家。” 安谦语含糊不清的呢喃:“回家?我哪有家啊,我爸妈都不要我,给我四面墙就算家吗?那我真是谢谢他们。” 魏庭心里一酸,安谦语平常不和人提,但他那复杂的家庭带给他的伤害,很难用语言表达。大学时就经常找兼职打工挣零花钱,后面几学期连学费都自己攒了,毕竟家里兄弟姐妹多,个个都伸手要钱,爸爸能给的很少。就他那种生怕麻烦别人的性格,肯定是被挤到最后面的一个。 毕业后刚找到工作便搬出家自己租房住,另外还坚持打着双份工存钱梦想着开个属于自己的茶楼,若不是碰上朱哥豪气又信任安谦语,肯拿出钱来一起开店,恐怕他现在还没日没夜的打工存着钱。 然而,对安谦语来说,最痛苦的事并不是父母少给了零花钱,或者没有为他安排一个舒适的未来。 没有任何人不希望得到父母的关怀和体贴,哪怕是一些唠叨和责骂,他也乐意听。可惜父母极少有心思管他,到了过年过节才能接到父亲电话,安排到哪家餐馆一家人吃顿饭。 每次都只有爸爸的一句客套话:“来了,还是这么瘦,注意身体,多吃点儿。” 兄弟姐妹们,小的还太小不懂事,大的都各吃各的,完成任务一样吃完饭就走。 妈妈那边有自己新的家庭,还有孩子,有时候去看一眼,感觉那个家根本就没有他的位置,反而让那边叔叔尴尬,索性就不去了。 安谦语很孤独,他对物质要求一向不高,可对精神要求却非常偏执。 他从不滥交,因为他在等,等那个能让他一心一意爱的人。所以当他遇上潘杰,会难以割舍到宁愿不计回报的做第三者。魏庭和朱茜茜都看得很清楚,潘杰阴了安谦语,相信他本人也知道,但安谦语偏就不愿意放弃他已经建立好的感情。 魏庭把安谦语背回家,帮他脱了衣裤,用温水擦了身体又换上干净睡衣。幸好安谦语喝完酒仍旧乖巧老实,任由他摆布,可惜他堂堂七尺男儿,面对香艳的身体只能咽口水,不敢造次。 直到给安谦语盖上被子,在他耳边轻轻说了句:“谦语晚安,我先走了。”起身时又瞥见那枚戴在耳垂上的耳钉,半透明的石头衬得他本就洁白的耳垂更加粉嫩剔透。 他俯下身,轻轻在他耳钉上落下一吻:“今天忘记说了,耳钉很漂亮。” 正欲起身,安谦语却伸出手一把搂住他脖子,将嘴唇贴上去,嘟嚷道:“别走,不许你走,我不要你走!” 魏庭被搂得死紧,努力撑着身体也没办法起身,只好躺倒他旁边说:“不走,我不走,你先松开点儿,我都要被勒死了。” 安谦语把头窝到他怀里,难过的继续说:“对不起,我不应该不让你走,我没有资格说的,对不起,潘杰,对不起……” 魏庭拍拍安谦语的背,眼框一阵酸热,心里堵得难受。 一个人为了爱把自己放到如此卑微的位置,自己又未常不是呢? ☆、惩罚 当大门被钥匙转响时,安谦语迷糊听到声音,坐起身去看。 门被打开,潘杰出现在门外。 安谦语瞪大眼睛,猛然转头看向身边,仿佛这才发觉身边的人竟不是潘杰,而是别人。 潘杰寻着看去,一眼便见到躺床上的魏庭,此时魏庭也坐起来,揉揉眼睛看向门口。 安谦语张大嘴巴说不出话,这是误会,可现在该如何解释才能让潘杰相信,是个问题。 魏庭也意识到现在问题的严重性,立刻跳下床整理一下凌乱的衣服,对潘杰说:“这是误会,相信我……” 话还没说完,潘杰是拳头就招呼上来。 魏庭被潘杰打得一个踉跄,重新跌到床上,安谦语急忙拦住潘杰,急切说道:“潘杰,真的是误会,什么都没发生,真的!” 潘杰反手抓住安谦语头发,让他仰视面对自己:“你他妈真让我恶心!先给老子闭嘴!” 魏庭立刻出手阻拦:“你放开谦语,有什么气冲我来!”他并不怕潘杰,这样的毛头小子他根本不放在眼里,他顾虑的是安谦语,不仅没给他解忧,还增添了更□□烦。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帮他把误会解开,以免潘杰迁怒上身。 潘杰眼中一股煞气,瞪着一双赤红的眼睛,拳头捏得咯吱作响,从未有过的背叛感向他袭来。 他推开安谦语,抓住魏庭前襟,两人身高差距不大,潘杰比魏庭稍微高一点,正要再次出拳,魏庭大声吼道:“如果你觉得只用武力就可以解决目前的问题,那你就打吧,我随你打!” 安谦语同时也拉住潘杰的拳头,哀声说道:“真的是误会,潘杰,听我们解释!” 潘杰眯起眼睛怀疑的看着两人,虽然并不相信,却也想听听他们的解释。 魏庭乘机挣开,舒口气才说:“昨晚我喝醉了,去茶楼找谦语,硬拉他一起继续喝,结果都醉得太厉害,所以就在这里倒头睡了一夜,什么事都没有,我发誓,我们醉成那样怎么可能有力气做什么。” 安谦语也点头说:“对对,是真的。” 潘杰拿眼扫两人的表情,心里根本不相信,之前都说安谦语和潘杰是一对,他一度怀疑两人有过事儿,不过也没好问,毕竟他骗安谦语在先,能把人哄着继续交往已经不容易。 可现在,看到两人睡在一起的情景,更加证实了之前的猜测。 其实圈里的人,就算有了固定男友,在外面偶尔偷偷腥,悄悄上了别人的床也是常有的事,男人不可能保证身体永远忠诚,可他总觉得,安谦语会不一样,他不会背着自己偷腥。 然而今天,他被打了脸。 他转头盯着安谦语的脸,突然捏起他下巴,抬高去看他的脖颈。 面对这样的审视,安谦语虽然很害怕,却也只能任由他检查。 左右看了一圈,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 安谦语和魏庭同时松了口气。 虽然昨晚什么都没做,可刚刚心里也在打鼓,要是意外出现什么可疑的痕迹,那真是说不清了。 然而两人这一轻微动作却让潘杰敏锐的察觉到了。 他一咬牙,挤出一句话:“脱裤子!” “啊?”安谦语一时没明白。 魏庭皱眉看眼安谦语,非常担心。 潘杰眼睛恶狠狠盯着魏庭,回答安谦语的话:“我说脱裤子,听不懂吗?” 安谦语这才明白他的意思,一种侮辱感油然而生,他颤抖着声音:“潘杰……你不相信我吗?” “就是想相信你,我才让你脱!怎么,不敢?” “我没有……真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安谦语眼睛湿润,不是他不愿意让潘杰检查,而是得不到信任的羞辱感让他内心难以接受。 魏庭斟酌着言辞,他现在越帮安谦语说话,越是火上浇油,可又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受辱: “潘杰,你应该相信谦语的为人,你如果坚持这么做也可以顺了你的意,但是你和谦语的感情很可能受到伤害,我怎么也算你的大哥,劝你不要做这种不明智的事情。” 潘杰冷笑:“我的感情现在已经受到伤害!他是我的人,让我检查一下怎么了?你心疼什么?你算什么东西来劝我!” “……”魏庭把拳头攥得死死,硬逼着自己压下火气,这个男人不仅抢走自己最爱的人,还打算当着他的面羞辱他! 气氛越来越僵,周围充斥着火药味,一触即发。 安谦语知道魏庭在竭力忍着怒气,现在他如果强硬拒绝,只能惹得两个男人最后打起来。 只要牺牲他的尊严,就能换来安宁,何必坚持呢? 转头对魏庭说:“哥,真是抱歉,给你惹这么□□烦,你先回去吧。”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9节 魏庭叹气,知道安谦语决定应了潘杰的无理要求,目前或许这是最好的选择,否则很难打消潘杰的疑虑。 点点头转身打算走,却被潘杰挡住:“既然你们都是清白的,又何必着急走呢?别是做贼心虚急着跑吗?” 魏庭无奈:“好好,我不走,我就在门口等你们。” 安谦语已经气得双颊通红,对魏庭说:“不用,我们去卫生间。”说罢转身进了卫生间。 潘杰转头望了望安谦语用力关上的浴室门,脸部有些抽搐,他现在的心情已经遭到难以形容,明明两个人就有鬼,还敢冲他摔门! 亏得他昨晚一夜没睡好,担心安谦语会难过,一大早便找了借口把秦子兴送回家,自己匆忙赶回来。在进门之前,他还一直抱着对安谦语极其愧疚的心情,想着该如何补尝。 谁想到,自己前脚刚一离开,安谦语和魏庭这两对狗男便凑到一起喝酒滚床单。 他快被气得发疯了,不,他已经发疯了,他现在就要发疯! 狠狠瞪眼魏庭后,潘杰进了浴室,却故意没有将门关严。 安谦语已经在里面把裤子全脱了,面对他站着,用手里的裤子挡住关键部位,表情非常僵硬。 潘杰手插进牛仔裤口袋,挑眉道:“转过去,趴墙上,屁股撅起来。” 安谦语眼睛立刻红了,感觉自己好像正被检查的犯人,他没做错什么,为什么要受到这种待遇? “快点。”潘杰催促,丝毫没有怜惜的意思。 ☆、好朋友 安谦语咬着嘴唇转过身,照潘杰的要求,双手趴墙上,弯腰把屁股翘起来。 潘杰这才信步慢慢走过去,故意色情的摸了摸安谦语的翘臀。 “手感真好,又白又翘,也难怪他会对你这么痴迷。”潘杰边摸边把手向股缝间滑。 “你看清楚了吧,什么也没发生,现在你满意了吗?”安谦语想要直起身,却被潘杰牢牢按住。 “宝贝儿,我还没检查完呢,急什么急!”说话间,突然将一根手指生生插进安谦语密洞。 “啊!”安谦语被这毫无准备,突如其来的一插给痛得大叫一声。 潘杰的手指肆意搅弄,丝毫没有顾忌安谦语的疼痛,动作粗暴并带有惩罚性。 他凑到安谦语耳边小声说道:“不如叫大声点,让你亲爱的魏哥哥听听你销魂的浪叫,让他在外面过过干瘾也好呀。” 安谦语哀求道:“别这样,潘杰,求求你。” 他担心自己刚刚那一声有可能被魏庭听到,他拒绝魏庭选择潘杰本就不明智,如果还让魏庭见到自己被潘杰羞辱,那他该如何自处? 潘杰再次加入一根手指,两根手指毫无章法的乱搅乱挖,愤怒的说道:“其实你们都用不着向我解释什么,我算你的什么呢?只不过是外遇罢了,我有什么资格管你和除我之外的任何人上床呢?对吧。所以你才肆无忌惮把他领回家来住,对吧!” 安谦语睁大眼睛,一直以来的担忧仿佛即将变成现实:“不是,不是的,我只喜欢你,潘杰,我只可能和你那个,不会找别的人。” 他一直担忧和潘杰这种不伦不类的关系会很快结束,只要潘杰哪天玩腻了,再也不来找他,那么他们就结束了。他是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除了每天等待那个人的宠幸,其他什么也做不了。 这或许就是他一直不敢对潘杰说“不”的原因,不是他天生没有拒绝潘杰的基因,而是本能的害怕潘杰对他哪里不满意。 随时会被红牌罚下的恐惧。 潘杰听到安谦语的表白,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不过决定整整魏庭的心思依然坚定。 “你和姓魏的以前做过什么,我可以不计较,但今儿这事,想让我消气,现在最好顺了我的意思,我还可以考虑原谅你。” “你,你想做什么?” “你说我想做什么!”潘杰继续增加手指,这下三根手指在毫无润滑的情况下全数挤入安谦语后穴。 安谦语闷哼一声,他努力咬着牙不敢叫出声,五十几平的大一居,浴室隔音效果很一般,里面洗澡的水声,外面都能清楚听到,更别说有那种动静。 “别再对我说不,我不想听,也不许反抗我,除非你想永远都见不到我!”说着,他拿出手指,拉开拉链,只褪下小截裤子,掏出已经涨硬的凶器,对准刚刚被自己用手指侵犯过的地方狠狠推了进去! 安谦语极力忍着不适,紧咬着嘴唇忍受着这带有侮辱性质的性爱。 潘杰在过程中不断用言语和动作羞辱着安谦语,弄得他偶尔失控,闷哼出两声。 外面的魏庭早就听出里面的动静,本想不顾一切冲进去救出安谦语,可几次握住浴室门的手又硬生生放下。 门是故意虚掩的,魏庭不难猜出潘杰的心思,他要借羞辱安谦语来羞辱自己。 安谦语在里面忍耐着,他不想让自己知道里面发生的事,如果他将门推开,受到最大伤害的还是谦语。 潘杰倒是巴不得魏庭能推门进来,看到他如何将安谦语压在身下狠狠操干的,这种画面一定能将魏庭打击得溃不成军,想到这里,他便愈加发狂,疯了般在安谦语身上施展。 魏庭清楚听到安谦语求饶的声音,潘杰正用他的怒火,肆无忌惮伤害自己视若珍宝的东西! 他用尽平生最大的克制力走出了这间公寓,拳头砸向墙面,面对沾了血迹的白墙,他知道,今天和潘杰这梁子算是结上了。 之后,潘杰决定先凉安谦语两天。 这让安谦语又胡思乱想了两天。 起先是因为受到羞辱而生气,可过了整整两天却没接到任何信息,不由得心里发慌。之前的气愤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担忧。 想到或许潘杰不会再理他,便感到害怕,夜里辗转难眠。 索性一大早便到茶楼去找点事做,省得躺床上睡不着难受。 此时天刚蒙蒙亮,街上人少空旷,老远便见到胡老头步履蹒跚拄着拐杖在前面走,手里抱着一个大布包。 急忙上去叫住:“胡叔早啊,抱着什么呢?我帮你。”伸手去接。 胡老头站住,一双眼睛肿得好像睁不开,眼神晦暗的看了眼安谦语,没有说话,紧紧手里的包裹摇头继续走。 安谦语直觉胡老头不太对劲,拉住他胳膊:“胡叔,我是谦语,去我店里喝茶吧,我请你。” 胡老头还是摇摇头,继续蹒跚着步伐。 “你是不是不舒服?胡叔?” 胡老头站住脚步,嘴唇抖了抖,话还没说出口,眼泪竟先掉了下来。 安谦语一惊,急忙问他:“怎么了?怎么哭了?发生什么事跟我讲讲啊。” 胡老头反倒越哭越激动,更加说不出话,只能颤抖着双手把手里的布包掀开一角给安谦语看。 里面露出一片毛,毛发非常稀薄,透出掩盖不住的皮肉,能清晰看到突起的骨骼,即便看不到全貌也能感觉出,这只动物是多么瘦骨嶙峋。 “这是……天狼?”安谦语不敢确定,小声问道。 胡老头哽咽的点点头。 安谦语倒吸一口凉气,已经不用再确定什么了,显然,天狼死了,而且看这包裹的大小,感觉尸体只有它生前的一半大小。 难怪胡老头伤心至此,安谦语怕他晕倒,赶紧用力扶住:“什么时候的事?” 胡老头用袖子擦擦眼泪:“一周以前,就,不大吃了,后来,三天,都不吃,一口都没吃,造孽啊……” 想到天狼生前那乖巧的样子,安谦语的眼框也湿润了。虽然是条土狗,但十分懂事温顺,你说什么它都好像明白似的,总是静静的看着你。它用整个生命陪胡老头走过了十几年的岁月,是他形影不离的伴侣,最贴心的朋友。 安谦语心里也非常难过,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只得简单安慰:“胡叔,别太难过,身体要紧,你现在这是要去哪里啊?” “想,想给天狼找个,找个地方火化,但是他们说要一千块,我……” “火化小动物要一千块钱这么多?”安谦语瞠目结舌:“要不我陪你去多找几家讲讲价呢?” 胡老头沮丧的摇摇头:“讲过了,这是最便宜的。” 安谦语看着老头路都走不稳的样子,想到他这两天估计是整个市里都跑遍了去问火化小动物的价格,很是心疼。 “那你手里有多少钱?” “五百。” 安谦语皱眉:“烧完了你埋哪儿呢?” “他们有专门的果园,环境特别好,花点钱就能挑一颗果树埋下面,可还得单加钱。” “还要加钱!那加多少?” “一百多到五百不等,我想去借点钱先烧了放家里,等存够了钱再埋。” 安谦语叹息,他非常理解胡老头的心情,天狼对他来说意义非凡,自然是想在它死后为他找最好的安葬之地,求得来世的福报。但他是吃着低保的,每月生活费都紧巴巴刚够吃饭,存钱谈何容易。 “你这样弄不吃饭了啊?身体会垮的,哎,你先跟我去店里吧,我去帮你拿钱。” 胡老头看着安谦语,又忍不住哭起来:“安老板你人真好,你借我钱,改明儿我还你。” 安谦语扶着老头说:“还什么呀,天狼也是我朋友,就当我为他出一片心好了。” 两人到店里拿了现金,出去到路边等着拦出租车,就见一辆颜色亮丽的甲壳虫停在旁边,车窗摇下,心源茶社的美女老板格格伸出头来:“谦语,一大早带着胡叔上哪儿去?要我送你们不?” 安谦语左右看看,马路上车非常少,不好打车,胡老头腿脚不好,精神也非常不好,这样久站着怕他有个闪失,于是问:“有点事儿,姐你有空送我们一趟吗?” 格格招招手:“上车,上车!” 上车后,胡老头又把天狼的事对格格讲了,她显然也吃了一惊,安慰了胡老头几句,几人便沉默了一路。 ☆、有一种珍惜 找到宠物店之后,那家效率挺高,联系好火葬事项,还真是带着去了火葬场,开的火化炉给烧的。烧之前特地举行了一个小小的告别仪式,之后又送了一个很可爱的骨灰盒子,将骨灰装在里面送到胡老头手里。外赠了一块刻了天狼名字的木牌。 安谦语和格格也算了长了回知识,其实那家店真没多要钱,一千块钱还都是看在胡老头可怜给的友情价,一般都得收个一千五左右才给烧。 等烧完了,店主领着去看埋宠物的园子。 埋果树下,讲究的是修成正果,下辈子超生不再为畜。 果园位置比较偏僻,而且环境并没有说的那么好,胡老头挑来挑去,东问西问的,便把果园主人给问烦了,说话显得特别不客气,一幅嫌弃的样子: “你就说你有多少钱吧,我指你哪里能行。” 格格听了反感得一翻白眼说:“这破园子根本就不行,花十块钱都冤枉,带我们来这里简直是浪费时间。” 果园主人一听就急了,急忙理论:“那你们别家去找,看哪里愿意让你们埋,哪里埋去!” 宠物店老板正想劝,格格暴脾气上来了,拉着胡老头和安谦语就往外走:“这种破地方,求我也不埋,切!走走走!” 几人上车后,都觉得气不顺,本来小狗去世心里就挺难受,果园老板还一幅满不在呼的样子,眼里只有钱,反而宠物店老板比较能理解主人的心情,安慰着说:“算了,要不我再帮你们联系别人吧。” 格格摆摆手说:“不用了,我有地方。” 安谦语问:“你有什么地方?” 格格眨眨眼:“好地方,你们忘了我家那片茶山了吗?” 胡老头有些激动:“行,行吗?!” “有什么不行,最好的茶树随便挑。” 天狼被安葬在一颗云雾茶树之下,相传云雾贡茶是凤凰眼泪浇活的茶树,这种茶树生产的绿茶是茶中极品。胡老头虽然清贫,却爱茶如命,天狼自幼在他的熏陶下,成为文化街茶楼的常客,偶尔还能意外的分辨出好茶的香味,高兴得叫两声,把它安葬在这样一颗极品茶树下大家都感到非常安慰。 把胡老头送回家后,安谦语又去买了点水果和菜给他送去,这才返回茶楼。 潘杰想着已经凉了安谦语两天,差不多合适了,拎着早餐去茶楼找他,却吃了闭门羹。 想想两人关系还有点紧张,便没给他打电话,正犹豫要怎么办,就见到朱茜茜来开店门。 “哟,几天没见到人了,今天这是什么风把您给吹来的呀?”朱茜茜虽然对他们吵架的事不知情,但自从知道她对安谦语隐瞒有男友的事之后,她对他说话就有点夹枪带棍的意思。 潘杰懒得跟她计较,直接问:“我找谦语,他人呢?” 朱茜茜撇撇嘴:“这么大事,他没告诉你吗?” “什么事?”潘杰听得心里一紧。 “你自己问他呗。” 潘杰压住火,知道朱茜茜这人吃软不吃硬,软了语气说:“大美女,你就告诉我吧,别让我担心了。” 朱茜茜果然吃软不吃硬,别人只要对她来软的,她便硬不起来:“天狼死了,他去帮着胡叔处理去了。” “呃……” 潘杰在茶楼远远见到安谦语垂头丧气的向这边走。 他跑出去迎,却见男人走着走着就不走了,坐在河边的栏杆上盯着河水发呆。 潘杰走过去,静静站在安谦语旁边没有说话。 安谦语抬头,见到潘杰,两人对视良久,安谦语突然红了眼圈,颤声说道: “天狼,没了……” “我知道。” “生命好脆弱,说没就没了,留下活着的人也特别可怜。” “嗯。” “所以,”安谦语吸吸鼻子看着潘杰:“所以别丢下我,别,别不要我……” 潘杰心里一惊,安谦语眼里有着深深的恐惧,他在害怕被抛弃,这一瞬间,潘杰突然为自己这几天所作的一切后悔不已。 如果不是步行街人来人往,他会立刻拥住安谦语。 他轻拍安谦语肩膀:“傻瓜,我不会抛下你的。” “你会,你会突然消失,一点消息都没有。”安谦语垂头,说得可怜。 潘杰突然“啪”的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声音清脆,安谦语淬不及防抬眼看他。 潘杰苦笑道:“我真蠢,浪费这么多时间斗气,你打我吧。” 安谦语哪舍得打他,反倒流了眼泪:“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多了……” 想到这里,均是难过,时间那么宝贵,他们却瞎糟蹋。 下午潘杰回家时,安谦语和他顺路又去了胡老头家,潘杰提议再买条狗,被胡老头又叹息又摇头的拒绝了。 和潘杰分别时,两人一直拉着手不舍得放开。 晚上安谦语网上找秦子兴聊天,对他讲了天狼的事。 秦:所以你想到和男朋友也会分别,一直沮丧到现在吗? 安:是啊,好难过的说。 秦:你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就已经有心理准备了吧,他总得回老家工作,你现在才来悲春伤秋,照我看,事情不止你说的这么简单吧。 安谦语一愣:亲爱的,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简直是我肚子里的虫! 秦:哼哼,我是谁呀,少废话,快从实招来! 安:我们两前两天吵了架。 安谦语没好意思说出具体细节,只说是吵架。 秦:你们就是闲得!现在才感觉亏大了吧。想办法把时间补回来呀。 安谦语一拍大腿,可不是嘛,把失去的时候想办法找吧回来啊! 安:爱死你!你要是没嫁人,我肯定把你娶了! 秦:臭美吧,你可不是我的菜。对了,我有个同事前两天捡了条流浪狗,他是租的房,养不了狗,正四处求收养,不如问问胡叔想不想养吧。 安:他暂时不想养。 秦:那是因为他还没从伤心中走出来,如果我把小狗带到他跟前,说不定他就会改变想法,有条狗陪着他能让他心情好起来。 安:我也挺担心他一个人会想不开,你这或许是个办法。 秦:那我明天下午把小狗领过来,正好去你茶楼喝杯茶,一直想去看看你的茶楼。 安:太好了,巴不得你能来呢,我给你准备最好的茶叶! 两人约好后,安谦语急忙收拾一翻出门去了潘杰住的宾馆。 潘杰照例接秦子兴下班,两人一起吃晚餐,然后送他回家。 回到宾馆,正掏房卡开门,突然钻出一个人影,吓他一跳。 “潘杰!” 定睛一看,是安谦语。 “你怎么来了?干嘛鬼鬼祟祟的?” 安谦语先推门进屋,反手锁了房门才说:“我怕你带他来这里,所以躲起来,确定是你一个人才敢出来。” 安谦语说的他,自然是指潘杰的正牌男友。 潘杰换了鞋道:“他很少过来,他那人作息时间非常固定,不喜欢被打乱,起床、睡觉、吃饭都得在安排好的时间点上。” “哦。”安谦语点头,他和潘杰一直刻意回避提那位正牌男友,他自己也不打听关于那人的一切,不是不好奇,而是害怕知道。 就好像现在,听到潘杰说他生活作息规律到甚至有些强迫症,那他便会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人和潘杰上——床的时间是否也是特意安排好,不容改变? 处在安谦语这样的位置,让他不要胡思乱想非常难,因为他的爱情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 所有的感受都和普通人的恋爱有所不同。 第一次知道,“分享”幸福是这样的。 和一个未知的人分享同一个男人。 他常常会猜想,那人长什么样,那人喜欢穿什么,吃什么,和潘杰在一起,他们会做什么? 会一起吃火锅吗?会一起玩游戏机吗?会一起在公园散步、品茶吗?他们有什么共同的爱好是自己不知道的? 他们怎样接吻?怎样……做……爱…… 这些想法常常钻出安谦语脑海,折磨他的大脑神经,刺痛他脆弱的心房。 ☆、送狗 安谦语将青年抵在进门处的墙上,踮起脚尖奋力吻下。 潘杰吃惊于这样主动而热烈的男人,倒是有些受宠若惊,一时忘了回应。 安谦语吻得投入,急切弥补这几天的损失,唇齿交合间见潘杰似乎反应不大,抬眼看他。 想到也许潘杰还在为他和魏庭宿醉的事耿耿于怀,接着便想到后来那可怕的“惩罚”,不禁生起退缩之意。 “我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 潘杰点头:“发生什么了吗?” 安谦语尴尬:“没,就是,那个,嗯……没什么,我这边买点东西,顺路想说上来看看,好巧你刚回来,呵呵呵。” 男人找借口的样子非常可爱,潘杰低头抵住他额头笑:“真的好巧,那么你买了什么?” “呃……”男人傻眼,手里除了手机什么都没有。 潘杰笑意更浓:“或者你可以找个更像样的理由,比如——想我了。” 安谦语咬咬嘴唇,青年一向顽劣,要是每件都拿来计较,那就没完了,今天来的目的可不是这个。 干脆豁出去! “就是想你,你要不乐意我走好了。”说着假意去拉门栓。 青年哪能让他走,拦住说:“进来了还想走?” “那你想怎样?” “证明你有多想我呀。” 这话里含义再明显不过。 安谦语平素脸皮薄,多数是被动方,今天刻意来找,又主动吻了,自然是要做到底才算负责。 于是,起手去扒青年衣服,下一步直接上嘴,含住他胸前。 “唔……”青年倒吸口凉气,他本想看看安谦语究竟能主动到什么程度,却没想到他会猴急至此。 平时看起来很禁——欲的人,突然如此反差,竟有说不出的诱人。 两人呼吸均已不稳,激动的抚摸对方的身体,急切剥除身上所有的累赘,赤诚相见。 安谦语第一次如此主动,大胆用身体的所有部位去挑逗对方,看似直接露骨,实则显露出他笨拙、毫无经验的一面。 然而这样毫无章法的挑逗却让潘杰深深感动,由外向内,直击心脏。 这人会为了见自己,大晚上藏在门口等,可以为了讨好自己,哪怕害羞到脖子都红了,仍然努力去挑逗,最可贵的是,他所做的一切只为自己一个人。 潘杰内心的幸福感满到撑爆胸腔,人生第一次这种体验,虽然错愕,却非常喜欢。 安谦语那毫无技巧的勾引术,对他来说简直比吃了十斤春——药还管用百倍。 当然,他还会顺便教教自己老婆,挑逗老公的技巧。 秦子兴让同事把捡的小狗带到公司,下午局里党员学习,他打算直接溜。 小狗被栓在办公桌下面,几个女同事见了都爱心泛滥,拿出好吃的去逗。 魏庭进门便见到小狗被一个女同事抱在胸前一阵揉,小狗被抵在一对酥胸前,一幅生无可恋的表情。 “谁的狗啊?” “小王捡的,子兴说有个朋友家狗死了,想带去让他领养。”那女同事边说着话,手里还不停揉,夏天本来就穿得少,她领口又低,小狗贴着事业线感觉都快被揉死了。 魏庭挺同情那条狗:“你别揉了,当心狗毛粘你一身。” “咦!”女同事这才将狗拿开,发现果真粘了不少狗毛,急忙放下。 秦子兴进来,给狗放了碗牛奶,小狗立刻吧嗒吧嗒舔起来。 魏庭看着好玩,问:“还没断奶呢?这狗多大了?” 秦子兴:“不知道,看样子像条奶狗,估计不到一个月吧,没怎么吃上母狗的奶,身体有些弱。” “叫什么名字?” “如果被收养,那应该会叫天狼。” “天狼?”魏庭差异,会给狗取这名字的人不多,他正好认识一位:“你找谁领养?” “哦,一个姓胡的老头。” “你认识胡老头?” “不是,前阵子我交了个特别谈得来的朋友,他是开茶楼的,有个姓胡的常客,他的狗叫天狼,结果前几天死了,那老头特别伤心,正好小王捡了条狗找人领养,所以我想带去他看看,瞧瞧有没有眼缘儿。” 魏庭眼睛一转,立刻想到安谦语。 不会真这么巧吧! “你那朋友叫什么名字?” “姓安,叫安谦语。” 轰隆隆! 魏庭感觉脑仁儿都疼。 这一定是上帝的恶作剧…… 秦子兴见魏庭反应失常,问:“怎么了,难道你们认识?” “何止认识,”魏庭扶额:“他就是我,嗯,那个什么已久的那个人。” “什么那个什么人?”秦子兴一脸茫然,不过旋即便回过味来,办公室人多不便把话挑明,只得张大嘴不可置信指着魏庭:“啊啊,那个小朋友!对吗?” 魏庭点头。 “哎妈!怎么这么巧!” “你们怎么认识的?” “有次逛街,我去吃呷哺,他坐我旁边,哎,你说有多巧……”说起安谦语,秦子兴不自觉得来了精神,兴致勃勃的对魏庭讲他们的友谊史。 说到下午去草木源,魏庭就一阵担忧。 如果潘杰出现在茶楼,那肯定穿帮,更让魏庭不安的是,秦子兴和安谦语这层关系。 照秦子兴的说法,他和安谦语交情匪浅,如果让安谦语知道他给朋友戴了绿帽子,肯定会受不了。 倒是潘杰,他不知道潘杰知道多少,也许全都清楚,也许知道一点,或者根本不知情。 不管哪种,只要事情没有完全穿帮,都会是潘杰握在魏庭手里的把柄。 他还没有忘记前几天在潘杰那里受到的羞辱! ☆、回敬礼 下午魏庭陪着秦子兴一起翘班。 把车停到步行街路口,他便借口有事让秦子兴先去。 秦子兴从步行街入口进去,路不太熟,加上魏庭故意放他在离得更远的路口,牵着小狗走得很慢。 魏庭则抄近道先行到了草木源。 安谦语正在茶楼忙,魏庭故意躲着四下找潘杰。 可儿拎着茶壶下楼,正好遇上:“魏哥来啦,安老板在楼上。” “啊,你见到潘杰了吗?” “他有个朋友刚走,送人去了,你等等他就回来了。”可儿换了水转身上楼,见魏庭站着没动:“你不上来?” 魏庭说:“我出去一下,你先别告诉谦语我来了,回头我自己找他。”说着冲可儿挤挤眼睛。 可儿笑着点头:“惊喜是吧,放心,我嘴严,呵呵呵。” 魏庭急忙出去找潘杰,心里祈祷别在半道遇上秦子兴。 他前脚出去没多久,秦子兴后脚就牵着狗进了茶楼。 也是魏庭运气好,走了没多久就看到潘杰正和两个黄头发的外国夫妇告别。 等潘杰这边告别完,转身往回走,便见到魏庭正站那里看着他,显然是在等他。 潘杰心里一沉,他和魏庭的关系那就是敌人,之前见面还能点头打个招呼,自从上次彻底撕破脸,两人谁看谁都觉得恶心。 走过去盯着魏庭没有说话,要说打架他可不怕。 魏庭也懒得和他卖关子,直接问:“回茶楼?” “是又怎样?” 魏庭似笑非笑:“劝你先别回去。” 潘杰冷笑:“管得着吗?”绕过魏庭向前走。 魏庭转头也冷笑道:“别怪我没提醒你,你男朋友秦子兴正在茶楼和谦语聊天呢,这么想去凑热闹我没意见。” 潘杰停住脚步,两人背对背错位站着,相互转头看着对方的眼睛。 “什么意思?” 魏庭审视潘杰的表情,觉得不像是装的,看来他也不知道安谦语和秦子兴的关系。 这让他感觉抓住了先机。 “你不知道你两个男朋友是好朋友吗?原来你们在一起这么久,却知道得很少啊,你真的了解你男友和谦语吗?” 潘杰表情僵硬,他并不相信魏庭的话,可理智判断下,他觉得魏庭不可能编造这么离谱的谎话来骗他。 表面维持着淡定,他掏出手机给秦子兴拨电话。 “子兴,在干什么呢?” “我在一个朋友的茶楼喝茶,就是跟你提过非常谈得来的那个朋友,你要过来吗?这里环境很不错哦。”秦子兴正和安谦语坐茶楼聊天,接着电话还冲安谦语挤挤眼睛,嘴型道,我男友。 安谦语在一边嘿嘿笑。 潘杰皱眉,秦子兴最近的确常常用手机和人聊天,他也没多想。秦子兴和他一样,不是甘于寂寞的人,不过只要自己在的时候,他别不甘寂寞找别人鬼混就行。他们之间之所以能维持这么久,或许正是因为能给予对方极大的自由空间。 所以,秦子兴的朋友,潘杰都不太感兴趣,也就没把他那时说的话放在心上。 “你朋友茶楼在哪儿呢?”潘杰问。 “新文化街,茶楼名字叫草木源,你要来吗?我特别想向你介绍这位朋友,我保证你也会喜欢他的。” 潘杰闭上眼,希望破灭,彻底死心:“改天吧,我现在离太远不方便,挂了啊。” “哦,那好吧。” 挂了电话,潘杰心情糟到极致,瞪着魏庭:“你怎么知道我和子兴的关系?又怎么知道谦语和子兴的关系?你他妈查我吗?” “我还用得着查你?恐怕你还不知道我是子兴的直属上司吧?我们两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熟得不能再熟。”魏庭一幅看笑话的表情,见到潘杰脸上已经绷不住,气急败坏的样子,他就有些暗爽。 “那你现在干嘛来这里提醒我?”潘杰可不相信魏庭是为他好才这么做的。 魏庭一摊手:“我当然是为你着想啊,怕你一回去就穿帮了,那你的把戏就彻底演不下去了。” 潘杰吃不准魏庭究竟什么意思:“我穿帮对你来说不是更好吗?说不定谦语会因为和子兴的情份与我分手。这不正合了你的意?” “你太小看我了,既然我已经默许了你们的事,就不会用卑鄙手段破坏。我想你也能猜到,如果这事穿帮,最受打击的不仅是子兴,还加上谦语,他很看重朋友义气,很可能因此和你断绝来往。虽然我很乐意见到你们分手,不过谦语身体不好,我不想看到他受伤害。”魏庭说。 潘杰听了更加戒备:“这么说来,你还真是一位心胸宽广的好人,那我应该怎么谢谢你今天善意的提醒呢?” 魏庭拍拍他肩膀说:“我最喜欢和你这种聪明人讲话,聊起天来就是轻松。” “少废话,你想怎么样直说?” “我想要谦语,当然你肯定不会给。” 潘杰翻了个白眼。 魏庭继续说:“何况最终还是得随他的意愿,谁叫他不开眼喜欢上你这个混蛋呢?” “谢谢。”潘杰没好气。 “我很愿意为你保守这个秘密,让你脚踩两条船的把戏继续玩下去,那么我的条件就是,我和谦语以后出去吃饭、喝酒、逛街、看电影,你通通不许阻拦,更不能为难谦语,就这些。” “就这些?!”潘杰干笑两声:“你还嫌这些太少了是吗?谦语是我的人,你和他出去约会算怎么回事?” “我更正一下,我和他是正常朋友关系,吃饭这些属于正常往来,你本来就无权干涉他的正常交友自由,况且,”魏庭也干笑两声:“逛街看电影,你们敢吗?” 这话直戳潘杰痛处,他和安谦语上街总是躲躲藏藏,生怕遇上熟人,安谦语也很懂事,从来不要求去外面吃饭,总在自己家做饭吃。虽然安谦语未曾埋怨过,但这种事放谁身上都不舒服,潘杰也有些愧疚。 “笑话,我怎么不敢。” “那请问你们最近一起看了哪部电影?”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10节 “……”潘杰把拳头都握起来了,气得脑门儿突突直抽筋。 潘杰越生气,魏庭越是心情大好,他说他们不敢逛街看电影也只是猜测,胡乱刺激,没想到真让他言中。 魏庭推推眼镜,挖苦道:“不能像普通情侣一样正常谈恋爱,我都为谦语不值,幸好我能替你弥补一部份。” 潘杰咬牙切齿:“那真是谢谢你肯帮,忙!” 魏庭拍拍他肩膀向茶楼迈步:“不用谢,我和谦语正大光明的,不怕人说三道四。” 潘杰打开魏庭的手:“别用你的猪蹄碰我!” “你当我喜欢碰你?我是刚刚上厕所忘洗手,在你身上擦擦,哈哈哈!” 潘杰彻底炸毛,拉过魏庭肩膀举拳就想揍。 魏庭并不畏惧,反应迅速的回手先给了潘杰一拳,接着揪住他领口,犀利的寒光从眼镜片后射出:“这一拳老子还你的,我告诉你,老子不怕在这里和你打一架,不过你最好想清楚了,这里满大街都是熟人,我不敢保证一会儿谦语和子兴不会被招来,到时候你就好好想想怎么解释吧!” 潘杰凶狠的瞪着魏庭,没有继续打架的动作,虽然恨不得弄死魏庭,但今天可真算让魏庭拿住七寸,动弹不得。 魏庭回了茶楼,潘杰只得给安谦语发了短信说有事不能回来。 他躲到茶楼下面,看着楼上窗前的几个人有说有笑,隐约还能听到几句。 “原来魏大哥和子兴是同事呀,真是太巧了!” “哈哈哈,还有更巧的呢,原来魏主任整天提的人就是你,我还一直都不知道呢……” …… 潘杰用舌头顶了顶被打伤的脸颊,虽然恨得咬牙切齿,却也十分无奈,只得转身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宣传一下下本正在预收的新书吧《抱住英雄不撒手》,一本微烧脑长篇,关于虚拟现实(简称vr)的奇妙构思,文风轻松,尽量不虐,需要时我小小虐,真的! 收藏此书可以通过进入作者专栏找到。谢谢支持! ☆、逛街 潘杰推着购物车,安谦语蹦蹦跳跳从货架上取东西往车里丢。 “然后呢?胡老头儿收养了小狗吗?” “当然了!”安谦语心情大好,这两天一直担心胡老头儿的事,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今天终于感觉石头落地:“刚开始他还有些排斥,说不想再养到狗了,可小狗一进屋就缩到胡叔脚边上趴着不动。那小狗吧,胆子特别小,哪儿都不敢去,一见生人就吓得筛糠,偏偏不怕胡叔,就靠着他裤管不走,你说他们是不是特别有缘?” 潘杰接过安谦语递来的一大包卫生纸,放进购物车:“这样胡叔就答应收养了?” “当然啦,他一见小狗可怜巴巴的样子就骂我们,”安谦语咳嗽两声,拿出cv人员的专业水平,学起胡老头说话:“你们这些兔崽子,瞧瞧把这小狗都养成啥样儿了,再让你们养下去,迟早养死噢!” 潘杰噗嗤笑,捏捏安谦语脸蛋,四下一扫,见没人,便迅速在他唇上亲了一口。 安谦语惊得急忙四下瞧。 潘杰:“放心吧,没人看到。” 两人逛超市也只挑晚上打烊前一个小时的时候进去,这种时候人已经很少,加上他们站在卫生纸货架中间,倒是没人看得到。 “没人看到,但有监控啊。” 潘杰把安谦语拉到堆得比人还高的卫生纸旁边,抱住他有些心疼的说:“傻瓜,监控而已,怕什么,我们其实也不必非得这么小心。” 安谦语抬头看他:“还是小心点儿好,我没关系的,真的,能跟你在一起就已经很满足了。” 潘杰笑笑,心里有几分酸楚,魏庭那些话对他刺激很大,事实上他能给安谦语的实在太少。 眼看着离他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他却感到越来越难以放开这个男人。之前只想着玩过这段日子,回家就收了心安心找工作,可安谦语为他带来的一切实在太美好。 和他在一起,你只需向他索取就好,他能让你舒服得好似初春的太阳,晒得你暖洋洋、热烘烘,放空全身,连一根手指都懒得抬起。 这么美好的人,他怎么舍得放手? 弓腰抱紧怀里的男人,耍赖道:“可人家想和你一起手拉手逛街啦。” 安谦语拍拍青年的背:“好啦,别撒娇,你再不放开一会儿真有人过来看见。明天我给你做好吃的行吗?” “你明天休息吗?” “嗯,我多买些菜,明天来我家,给你做你最爱吃的糖醋鱼行吗?” 潘杰眼睛一亮:“那我们明天去逛商场吧,我正好想买几件衣服,你帮我挑。” “这样好吗?逛商场容易遇到熟人。”安谦语犹豫,他不是不想两人一起去逛街,可一想到两人的关系,最好还是能藏就藏。 唯一一次在外面手拉手,还是到红衫树瀑布游玩,两人钻进水帘洞中,黑呼呼看不清路,其他游客都手拉手怕滑倒,他们俩随大流,紧紧拉着手走在人群后面。那段路两人磨磨蹭蹭走了十分钟,后来安谦语说自己帽子丢了,一起折回去找,在那段路上来来回回走了好几遍。 那回,安谦语玩得非常开心,回到家又拉着潘杰的手在家里来回溜达,说是练习牵手走路,下次还去那里玩。 “明天不是节假日,熟人肯定少,我们买了衣服就去楼上看电影,电影院里那么黑,谁能认出我们呀。” 安谦语想想也对,工作日商场人少,那位正牌男友明天肯定得上班,只要自己小心躲着点儿熟人就好。 “那……” “去嘛去嘛。” 安谦语经不住诱惑,点头道:“好吧,不过你得答应我,绝对不能玩偷袭,老老实实逛街看电影。” “遵命!”潘杰敬礼保证,并且低头偷袭了安谦语嘴唇才推着购物车跑开。 “你再这样我明天不去了啊!”安谦语无奈。 青年回头,笑得好像偷吃了糖的孩子:“那怎么行,你已经答应我了,不能反悔!” 潘杰对着戴顶棒球帽、大墨镜的安谦语无语道:“你干嘛打扮得像去提款机偷钱的贼一样?” 安谦语不放心的四下看了看说:“小心使得万年船。” “你再这样我可生气了啊。”潘杰强行摘掉安谦语墨镜:“都进商场了,你戴着墨镜看起来更可疑。” “是吗?”安谦语又左右看了看说:“我觉得还是直接上二楼吧,一楼不卖衣服,而且人也多。” 潘杰不满的啧了一声,斜眼看安谦语。 安谦语一缩脖子:“好吧,你说逛哪里就逛哪里。” “想喝点什么吗?我去买,不许说不用!” “不……”安谦语果然想说不用,见潘杰有些生气,只好咽下去改口说:“哈根达司。” 潘杰点点头:“终于说了点儿我爱听的,等着我去买。” 两人第一次逛商场,其实最兴奋的还是安谦语。 他为自己做过许多次心理建设。每次在街上见到适合潘杰的衣服、鞋子什么的,都特别想为他买,但这种东西不上身试试效果又不行,无数次内心叹息。那种想为心爱的人买件衣服,却只能在心里过干瘾的感觉,实在不好受。 这种苦处无法对人倾诉。 这次终于能让自己那份心意得到满足,感觉好像完成了一件天大的愿望一样开心,以至于昨晚兴奋得难以入眠。 买衣服、吃甜品、看电影、打电动,今天通通都要过足瘾。 安谦语决定认真记住今天的每一个细节,珍藏在心中,将来潘杰离开,他可以在这里回忆起今天的点滴。 两人在李维斯里挑选体恤儿和衬衣。 潘杰喜欢品质优良、样式简洁的体恤,因为身材好,基础款反而更能承托气质,显出很好的身材比例。 “正好打折啊,要不几种颜色都来一件吧,把旧的都换了。”潘杰说。 安谦语看他一眼,没说什么,这个牌子的衣服虽说不昂贵,可也不便宜,一件普通的体恤儿,打完折也得二百多块一件。 潘杰这人表面看似穿得随意,实际没有哪件衣服是便宜货,而且穿旧了就丢。除了穿的,他在宾馆用的毛巾、牙刷、床单、拖鞋也都是单买,从来不用宾馆提供的东西,说是别人用过的东西,嫌不干净。 就现在住的这间酒店还是后来换过一次的,之前那间他说有不好闻的味道,索性文化街附近也找不出太豪华的酒店,只能将就换一家,然后自己买用具了。 安谦语是诚心想送潘杰礼物,当然是想要什么买什么了。 “还需要选几件衬衣、西服什么的吗?不是说快要到公司实习了吗,送你一套正装怎么样?” “正装不用在这里买,还是订做更合身,而且买了我现在也没机会穿,不如买体恤儿、牛仔裤合适。”潘杰说。 “那好吧。”安谦语拿着衣服打算去结帐,却被潘杰阻止。 “干嘛啊,我买衣服还用你付钱吗?” “不是那个意思,我想送你。” “把你自己送我就成了,别的我不稀罕。”潘杰去抢安谦语手里的衣服。 这时安谦语手机响了。 “还不接电话。” 安谦语只得放开体恤,掏手机接电话。 潘杰乘机抢过衣服转身去了柜台结帐。 安谦语无赖摇摇头,正待接通,响铃却自己挂了。 未接来电是秦子兴。 秦子兴隔着一排衣架,赤红着眼睛通过缝隙盯着安谦语的背影。 ☆、“好剧”上演 秦子兴今天到商场附近办事,没想到事情特别顺利,早早就办完了。正巧见到商场打折季做活动,想着进里面逛逛。 到了李维斯,发现前一阵和安谦语一起逛街时,安谦语看中的一件衬衣正打折,好巧有他能穿的号,于是立刻给安谦语打电话,想问要不要帮他带一件。 电话刚拨通,便听到《月光曲》的响铃声。 在g市,会用这支曲子做响铃的人,十之□□只有安谦语一人。 秦子兴心里一阵兴奋,估摸着安谦语也正好在这里逛街,干脆悄悄摸过去给他来个惊喜。 偷偷转到衣架后面,打算看清楚的确是他后,跳出去吓吓他。 可惜,等他看清楚安谦语,同时也看清楚了旁边的人是谁。 秦子兴见安谦语像是打算回播他电话,立刻转身钻进一间更衣室。 果然,手机显示安谦语的来电,他立刻接起来:“喂。” 安谦语:“刚刚没接起来,什么事?” “啊,没什么事。”秦子兴想了想才说:“就是想问问小狗怎么样了,约你哪天一起去看看。” 安谦语:“胡叔带着肯定没问题,让你同事放心吧,你想看随时打我电话,我们一起去。” 秦子兴:“你现在干嘛呢?” 安谦语:“逛街。” 秦子兴:“一个人?” 安谦语见潘杰结完帐走过来,压低声音说:“和他一起,嘻嘻,不说了回头再聊,挂了啊!” 手机里传来忙音,秦子兴握着电话的手却颤抖着没有放下。 他秦子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成为本年度最大的笑话! 他用了这辈子最大的热情和诚意去和自己男友的小三儿交朋友! 他还为小三儿献计献策,鼓励支持! 操他娘的! 秦子兴一路跟着两人,看他们买衣服、打电动、看电影。 好几次想要冲上去揪住两人痛揍一顿,可都被自己强行忍了下来。他不是想做善人,虽然已经气到吐血,却没有失去理智。 就算他当场抓住两人问责,潘杰也可以抵死不认,咬死只是朋友,或者他们承认关系,最终闹得他们分手或者自己分手。 不,这都不是他想要的! 他今天所承受的痛苦与背叛,应该有人为此付出代价! 秦子兴平常为人不错,很好相处,情商高,不过实际城府很深,遇事冷静沉得住气,这些特质也正是魏庭想要将他作为心腹带的原因。 下午秦子兴没去上班,请假回家,倒头便睡。 他觉得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么累过,身体疲惫得抬根手指都困难,但脑子却乱哄哄不能平息。 刚睡了一会儿就被短信音吵醒,翻身拿手机来看,是剧组策划发来的: 亲爱的,新剧完成,地址已发到邮箱,感谢您对本剧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么么哒! 点开邮箱地址,便见到是他和安谦语合作的那部广播剧。 一口老血卡在秦子兴心头! 安谦语那贱人,居然敢把他秦子兴当猴耍!明明自己才是小三儿,居然让他在广播剧里面当小三儿,他安谦语自己演正房! 他真是小看了这贱人,演技比影帝还高超,完全被那人畜无害的表象所骗,以为安谦语天性纯良,原来是个绿茶婊! 他躺床上,将手机里那段广播剧点开,静静听完整部。 他在剧中最后有一段台词:我选择离开并不是因为我想要放弃,而是我如果现在离开,他将记住我一辈子! 秦子澄不禁失笑出声:“真是部好剧啊,安谦语!”眼角泪珠滑落。 周末,潘杰通常会和秦子兴一起度过。 秦子兴态度一如既往,看不出不同。 他拉着潘杰逛街,说是商场减价,想去看看。 潘杰刚逛过一次,显得有些兴趣缺缺,秦子兴眼底一沉,随即恢复如常,一起到星巴克喝咖啡。 两人面对面坐着,潘杰拿着手机玩。 秦子兴瞅一眼,也没说话,以往他或许会找些话题聊,可现在他没心情聊天。 没多久,秦子兴短信响了,他站起来对潘杰说:“我一个朋友到了,我出去迎一下。” “好。”潘杰没有抬头,继续低头玩手机。 当秦子兴领着人到跟前时,潘杰只听到头顶有人对他说: “这就是我那位,潘杰,杰,这是就是我常提起的朋友,安谦语。” 潘杰放下手机,抬头去看。 对上安谦语惊恐的目光。 两人均是瞪大眼睛,震惊的看着对方。 空气仿佛被炸开一个洞,将两人包裹其中,四周一切都似虚幻。 “谦语?”秦子兴拉拉安谦语衣袖。 “啊?”安谦语好像受惊一样,声调拔高,回过神来,身体摇晃两下不知所措的看着潘杰。 潘杰脸色已经铁灰,嘴角抖了抖,强自镇定下来对安谦语点点头说:“你好。” “你,你好……”安谦语机械回答后,低着头去拉对面的椅子,没想到动作过大,嘭的一声将椅子拉倒。 “对,对不起。”安谦语额头冒汗,急忙去扶。 秦子兴抢先帮他将椅子扶起:“你怎么了,出这么多汗,天气太热了吗?” 安谦语仍然低头,什么都不敢看,尴尬回道:“是啊,今天,好热。” 秦子兴立刻招手叫:“服务员,麻烦这里来杯冰水。”他语调柔和,左右观察,细细将两人表情尽收眼低。 场面其实很尴尬,但秦子兴似乎并无察觉一样,摆出笑脸聊起天来: “杰,你以前应该不认识谦语吧?” 潘杰点头稍作应声:“嗯。” “噢,刚刚看你的表情,我还以为你们早就认识呢。”秦子兴笑笑。 潘杰审视的看他一眼,喝口水没说什么。 这时服务员将冰水端上来,秦子兴掏出钱夹,递了张一百的给服务员。见到钱,安谦语才想起来这里是要及时付帐的,立刻尴尬的起身去掏包说:“我来,我来!” 啪嗒!冰水被推翻,倒在桌上,溅到所有人身上,水杯是向着对面潘杰倒去的,他被浇得最湿,裤子上全是水。 三人都拉开凳子站起来,安谦语红着脸忙不迭说着对不起,服务员立刻找来抹布和拖布清理,场面着实混乱了一阵。 潘杰裤裆湿了一大片,只好去洗手间,秦子兴也站起来对安谦语说:“我进去帮他擦擦。”说罢还挤挤眼睛。 安谦语心里一阵说不出的酸楚,待到两人拐角消失才抓住胸口的衣襟,痛楚的皱眉。 等到当下的那阵晕眩过去之后,掏出丸药吃了几粒,问服务生要了杯白水,狠狠灌下才感觉缓过一些,蔫蔫的靠在椅子里。 秦子兴陪潘杰进了洗手间,抽出大量卫生纸为他擦拭。这样的画面看似有些少儿不宜,然而秦子兴毫不避嫌,手下有意无意轻一下,重一下的按着潘杰命根子。 潘杰握住秦子兴的手,他和这人认识多年,相处时间聚少离多,但却彼此了解。 许是二人同是男人,又都放得开,他喜欢秦子兴成熟的处事态度,不缠人、不疑神疑鬼、给予最大的自由空间。 人是不满足长期食用单一口味的动物,往往午餐和晚餐都不愿意重样,他们均有此共识。 不过口味再换,终归离不开主食,五花八门的食物吃过之后,最终只需选择那款吃惯了的。 他们就是彼此吃惯了的主食。 因为不愿孤独终老,故而选择彼此,这也是共识。 这看似不失为不错的相处模式,即有自由空间,又能继续着关系,为自己留好后路。既能玩新鲜,又能红旗不倒。 其实却是退而求其次的方式。 因为,他们对对方,对自己,都没有信心做到从一而终。不仅彼此没信心,而且对任何人都不相信。 这个花花世界,从一而终的男人只是个神话,亦或笑话? 总之不会是自己,也不会出现在身边任何人。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欢欢生日,所以为有评论的读者每人送去一个小小红包,没有登录发表评论的读者送不了,抱歉了。 如果之前有评论没有收到红包的,可以留言找我要,么么! ☆、尴尬的饭局 “你知道?”潘杰观察秦子兴的表情,没头没脑问。 秦子兴眼光不躲不闪:“嗯?” 潘杰犹豫片刻,看不出破绽,猜想秦子兴或许并不知道他和安谦语的事,换了口吻,笑笑说:“裤子湿成这样,我们回去吧。” 换做平时,秦子兴肯定会同意,可现在,他却对着潘杰裤子稍作观察,摇头说:“没湿太多,你脱下来,我用烘干机吹一下就好了,现在天气热,很快就干透了。” “还是回去吧,内裤也湿了,怪难受的。”潘杰只想趁着这借口赶紧摆脱三人一桌的窘迫。 “你不喜欢谦语吗?” “什么?”潘杰又是一愣。 “他是我好朋友,我想和他多聊聊,希望你也喜欢我的朋友。” 秦子兴这话一点毛病没有,可潘杰就是感觉不大对劲,还欲坚持,秦子兴已经去解他皮带,真打算脱下来拿去干手机上吹吹。 潘杰制止道:“我自己来吧,你先去陪谦语,你朋友。” 秦子兴一滞,潘杰这句谦语说得太过自然,说出口才发现不大对,又刻意改口。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转身出去。只是在转身后,脸部立刻垮下,眼里全是毫不掩饰的嫌恶感。 走出洗手间,转角见到安谦语正毫无生气的靠在椅子上,看着窗外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秦子兴站在远处,恨恨的打量安谦语半晌,这柔弱无害的表面,谁能想到会有那样险恶的心机? 如此的用心,他不认为安谦语只是为了和潘杰滚床单这么简单。 他怎么可能将潘杰拱手让人,这是他费尽心思,多年悉心维系得来的人,这么多年他把线放得很长,任由潘杰玩闹,只是在适当的时候,用不易察觉的方法把线收一收,让潘杰放风在自己视力范围以内便好。 现在,他似乎遇到较为强劲的对手,对方的攻心术简直高超到连自己都被算计在内。 第一局是他输了,疏忽大意,可惜老天都在帮他。 走过去,刚待坐下,安谦语便起身说:“抱歉,我……” 秦子兴立刻打断:“好饿,我们一会儿吃什么?” “那个……我还有事。” “马上到饭点儿了,有事也得吃饭吧,以前一直嚷嚷着想见他,怎么今天见到了,反应这么冷淡?难道讨厌他?”秦子兴问。 安谦语被问得尴尬,以前两人偶尔玩笑,什么时候把你家那位请出来认识一下?想着他们两这么合得来,家里那位说不定也差不了太多。 现在发现,何止不差太多,本就是同一人,品味相同得简直绝了。 安谦语看着秦子兴,眼里是掩饰不住的歉意,几欲张口,却不知该如何解释他和潘杰的关系。 等到潘杰处理好出来,秦子兴提议去吃呷哺,也就是第一次和安谦语相遇的那家火锅店。 三人坐下,秦子兴拿着菜单勾选,安谦语和潘杰面对面坐着,相望无话。 秦子兴兴致勃勃点着菜:“还是要那个套餐吧,第一次我和谦语就是要了同样的套餐,加了海带、豆腐和果汁,全都一模一样,对吧,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什么,哈哈哈!” 安谦语配合的笑笑点头,却没有真的多高兴,想到他和秦子兴的关系真是百感交集。 他一直把秦子兴看做极有缘分的好友,不仅谈得来,还能感同身受,得到支持和鼓励。 他常常对那位素未蒙面的正房感到抱歉,因为他很清楚,这种伤害是无法补偿的,唯一能做的,只有隐瞒,可万万没想到伤害到的竟是这位好友。 目前好在秦子兴并不知道他和潘杰的关系,如果不想伤害到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隐瞒,永远不知道最好。 秦子兴花了很长时间点餐,期间不断征询潘杰和安谦语的意见:“杰不喜欢吃鱼丸,换成鳕鱼可以吗,谦语?” 不喜欢鱼丸?这是安谦语不知道的。和潘杰一起吃火锅的机会很少,只有一次在家做了,他是每次必点鱼丸,潘杰当时没有表示不吃鱼丸,现在想想,那次的鱼丸好像都被他吃了,潘杰没怎么动。 果然还是不如秦子兴对潘杰了解。 “鱼丸挺好,别换了。”潘杰说。 秦子兴挑眉:“怎么口味变了吗?” 安谦语急忙回答:“换鳕鱼吧,我也不喜欢鱼丸。” 秦子兴转头又挑眉看他:“你什么时候不喜欢鱼丸了呢?” “……” 这样冷场的问话实在不像秦子兴。 服务员不知道该换不该换,用笔敲着餐单不耐烦的等结果。 门口传来一个声音:“鱼丸我喜欢,别换了,单点一份鳕鱼吧。” 三人转头,见魏庭打门口进来。 潘杰悄悄松口气,先前躲厕所给魏庭去了电话,现在唯一能救场的只有他了,虽然一万个不情愿,但还能怎么办? 秦子兴和安谦语同时瞪大眼睛看着魏庭。 魏庭大方拉了安谦语旁边的椅子坐下:“刚刚在附近转悠,微信问谦语在干嘛,正好他说你们在这里吃火锅,我就厚着脸皮来凑热闹。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谦语?” 安谦语笑笑:“当然不会。” 魏庭说的是实话,接到潘杰的求救后,他先给安谦语发微信问他在做什么,这也是为他的到来找个借口。 安谦语虽然有些意外,不过和潘杰一样,松口气的感觉。 唯有秦子兴,看到魏庭一副自然而然的表情,倒是意外,魏庭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 有了魏庭,点餐吃饭顺利了不少,虽然气氛不再那么僵硬,却也不轻松。 秦子兴为潘杰涮了鳕鱼,夹到碗里说:“魏哥虽然是我上司,可你知道我最佩服他什么吗?” “不知道。” “魏哥是个大情圣,他追谦语好久了,一直锲而不舍,始终如一,特别让人佩服。” “是吗,那真是佩服。” 秦子兴看看安谦语说:“以前我不知道魏哥追的是谦语,后来知道了,就觉得他们两挺配的,杰,你说是吧?要不,你帮我们魏主任说两句好话吧。” 潘杰把刚夹起的鳕鱼又放回去,实在没胃口:“追那么久都不能在一起,总有什么原因吧,你别瞎参合。” 秦子兴低头思索:“也是,说不定谦语心里有别人,哎,你们别怪我太八卦,可能是喝了几杯啤酒,有些话多了。”说完,仰头把杯里的啤酒干了。 魏庭和潘杰一样,也感受到秦子兴的失常,只有安谦语,一直沉沁在伤害到好友的漩涡中,一看到啤酒上桌,便一直闷头倒酒喝。 现在已经双颊通红,眼睛发直了。 魏庭知道安谦语酒量有限,加上他那心脏可不能承受太多酒精刺激。 起身扶着安谦语说:“抱歉,谦语已经醉了,他心脏不好,我先带他回去休息。帐我刚刚已经结了,你们玩好。” 潘杰立刻站起来:“我们也差不多了,一起送他吧。” 魏庭似笑非笑:“我一个人就可以,你们别管了。” 秦子兴看着潘杰脸上的表情,眼底更加深沉:“你干嘛啊,魏哥送谦语回家,正是好机会,我们去当什么电灯泡?” 魏庭扶起安谦语,意味深长的看眼潘杰,便在他的注视下大方把安谦语带走。 ☆、分手 安谦语脚步有些虚浮,实则没醉。 他被魏庭送回家后一头栽到床上,却一眨不眨盯着天花板发愣。 魏庭问:“洗澡吗,我给你放水。” 安谦语摇头,喃喃道:“你知道我们的关系?” “是,刚知道不久。” “为什么不告诉我?” “不知道怎么说。” “还有谁知道?” “潘杰。” 安谦语转头看向魏庭,眼中不可掩饰的悲伤:“子兴他……” 魏庭想想,虽然秦子兴反应有些奇怪,但他找到几人一起吃饭,应该是不知道才有可能: “他应该不知道,这件事应该只有我们三个知道,朱哥不认识子兴,肯定也不知道。” 安谦语点点头,叹息,转头继续盯着天花板不发一言。 魏庭知道安谦语不好受,可这样的结果既然当初选了,只能承受。想再劝点什么,却也不知该如何说。 想想还是给安谦语一个安静的空间比较好,于是交代一句:“我先走了,有事打我电话。”之后便离开。 第二天,安谦语仍是去了茶楼。 连可儿都看出安谦语不对劲。给客人上茶没有茶叶,或者绿茶泡成花茶,总之出错不断。 手机振动了好几次,干脆关机。 可儿把安谦语推到一边坐下说:“安老板,您还是这里休息吧,别再添乱了,有什么电话最好还是接了听听说什么。” 安谦语也知道自己状态不佳,一大早净赔礼道歉了,只好依言坐下休息。 潘杰打了好几通电话,他不想接。之前以为潘杰和自己一样刚知道,可没想到他早已知道几人的关系却只字不提,这让他内心很难接受。 潘杰之前就隐瞒过他有男友的事,现在发现潘杰又隐瞒他男友和自己是好友的事,这让他对潘杰的信任度直接降到零。 或许可以解释为潘杰喜欢自己而刻意隐瞒,但哪怕有一点为他安谦语考虑,也不该这样。 他的两次隐瞒,让自己生生被陷入不仁不义,挖好友墙角的困境中。 而此时的潘杰正陷入另一个困境中。 “休年假?” 秦子兴回答:“是啊,年假存了好多,听说局里可能会改制,年假再不休会作废,所以我干脆趁你在休了得了。” “几天?” “七天,我和家里说会出去旅游,这样我就能好好陪你了,高兴吗!”秦子兴扑向潘杰,将他扑倒在潘杰住的宾馆床上。 “高兴。”潘杰抱着秦子兴这样回答着,眼里却装满担忧。 早晨刚打算出门就接到秦子兴电话,说买了早点过来,让他等着。 只好先打电话给安谦语,却遭受关机待遇。 现在听说秦子兴要和自己住七天,他彻底傻眼。 算算离自己回家的日子只有七天了,也就是说,他想再见安谦语,机会渺茫。 如果这是以前,断了也就算了,可现在换做安谦语,满身满骨的舍不得。 而这之后,潘杰再也没有机会打电话给安谦语了。 安谦语一开始是赌气不接电话。 等气慢慢消下,便想着如果潘杰再来电话,接还是不接,如果接,要说什么。 可没想到接下来的一周再也没有潘杰的消息。 算算日子,潘杰就要回老家了,以后再见面的机会渺茫,何况发生那样的事,或许这正是潘杰想要的结果,之前的电话也只是潘杰打来说分手的。 想到这些,安谦语反而轻松了。 或许就这样分手是最好的结局,毕竟他们在一起就没打算长久,只不过结束得有些始料未及。 但,这也无妨。 安谦语点开潘杰的手机短信,思考着要写点什么。 “谦语?安老板?安谦语!” 安谦语头上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这才抬头看向叫他的人。 朱茜茜叉腰对才给出反应的安谦语嚷嚷:“叫你半天不理人,非要打你才理是吧?手机里有什么宝贝,魂儿都给你吸住了。” 安谦语急忙关屏幕:“没什么,今天你不是休息吗,带朋友来玩?”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11节 “你日子过糊涂了是吧,看这是什么?”朱茜茜把手里提溜的一串粽子晃了晃。 安谦语这才注意到刚刚撞了自己头的物件:“粽子,今天端午节吗?” “你才知道啊,一会儿还有龙舟看,你去不去?” “我看店啊,你去吧。” 旁边可儿凑过来说:“安老板不去吗,那我能不能……” 朱茜茜举起粽子又向可儿脑袋敲去:“哪儿都想凑热闹,不用上班啊?” 可儿摸摸脑袋,敢怒不敢言。 安谦语笑笑说:“有我看店,你们都去吧。” 朱茜茜又晃晃手里的粽子,吓得可儿赶紧躲开:“去什么呀,先去胡老头儿家送粽子。” 安谦语一拍脑门儿:“哦,还真是,幸好你想起来,那你和可儿一起去吧,送完一起去看龙舟。” 朱茜茜似乎想起什么,疑惑道:“你看店?今天过节,潘杰不跟你过吗?好像最近一周你都在茶楼,也没见到潘杰来,可儿,你见到潘杰了吗?” 可儿摇头:“没有,好多天没来了。” 朱茜茜习惯性的甩甩手里的粽子说:“嘿嘿,吵架了?还是分手了?” 安谦语现在不想提,只好推搡着可儿说:“快去吧,要不赶不上看龙舟了,隔壁那位估计早等着了吧。” 可儿红了脸,立刻飞奔下楼去换衣服。 她最近和隔壁卖杂货的小子走得很近,每次出去进货回来都给可儿带点小首饰啥的,虽然不名贵,可款式挺别致,一看就是用心挑的。安谦语一看可儿对龙舟这么热心就猜出她那点小心思。 他掏出二百块钱递给朱茜茜说:“帮我带给胡叔,我和潘杰的事回头有时间再跟你讲。” 朱茜茜虽然喜欢八卦,可却不是不知深浅的人,知道安谦语心里有事,便拍拍他肩膀以作安抚就下楼走了。 安谦语走身去忙,有熟悉的客人见面还会说声:“端午快乐。” 晚饭时或许都有回家过节吃饭的习俗,茶楼一个客人都没有。 安谦语泡杯普洱坐窗前,才又掏出手机点开短信界面。 想着今天端午,所以首先输入:“端午节快乐,没想到我会在今天发这样的短信给你,我想你应该和我一样对分手早已有着充分的心理准备,和你相处的这47天是我人生中非常重要的日子,装满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希望你能和我一样拥有同样的感受,谢谢你!算算日子你应该明天的飞机回家,恕不能相送,另外,秦子兴那里希望别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歉意难以表达,祝,你们幸福。” 最后的祝福,虽然发自肺腑,可心里依旧十分酸楚。 假如那人不是秦子兴,他或许会不甘心,或许会不舍分手而继续来往,可如今,舍不得也必须舍得。 短信发出后,并没有接到潘杰的任何回复。 安谦语想,潘杰无疑比自己果断,事情曝光后,首先从中抽身,最大可能的保护了秦子兴。 这样想来,他们之间这几十天的感情又算是什么呢?但换个角度想,那边毕竟是好几年的感情,你这两个月不到怎么能相提并论,必要的时候自然是牺牲这边。 ☆、“家暴” 晚上,安谦语拎着一瓶土罐款酒瓶回家,里面装着雄黄酒。 这不是他买的,而是朱哥和可儿看龙舟玩小游戏得的,美其名曰补尝他独自看店的义举。实则两个女人只为玩游戏,对奖品不感兴趣,所以给他带回来。 安谦语上楼到了楼梯间转角便感觉楼道有人。疑惑这么晚了隔壁还有人拜访吗。 楼道的灯坏了好几天,黑乎乎只看到有人吸烟,烟蒂忽明忽暗。 那人站在安谦语家门口,脚步声引得他转身看向这边。 “潘杰?” 安谦语不确定的叫了一声,心脏也随之猛的一颤。 潘杰踩灭烟蒂,用手在空气中挥了挥,以便驱散烟雾。安谦语心脏不好,对烟味敏感,潘杰虽有吸烟的习惯,但从不在他跟前吸。 “下班这么晚?”潘杰的问话没有情绪,也看不到表情。 “嗯,最近收了些生茶,打算自己炒,挺忙的。” 茶楼的生意看似比较简单,其实暗里活也特别多,虽然清洗和打扫都有小时工,不过因为茶具不比其他,多数较精贵,清理时得小心,有些竹制或木质品不能过度清洗,只能擦拭。所以花费时间很长。 就算这些能放心交给小时工后,茶叶的存放和晒炒却必须安谦语亲自来。所以偶尔忙起来,连家都顾不得回。 潘杰让开门锁:“别太累着自己。” 安谦语掏钥匙开门,两人进屋后,潘杰自然的换上拖鞋。 安谦语也上换了同款,想着或许潘杰的拖鞋今晚就是最后一次派上用场了吧。 “看龙舟去了?”潘杰指着被安谦语随手放在桌上的酒瓶。 “我没去,朱哥去了送我的。” 潘杰点点头,眼睛一直落在安谦语脸上,似有所想,却看不出情绪。 安谦语被看得局促,只好找话说:“你明天的飞机吗?” 潘杰依旧注视安谦语,没有回答。 “我给你,发的,短信,有收到吗?”面对潘杰这样的沉默,安谦语有些莫名的心悸,渐渐担心起来。 潘杰却答非所问:“那天你喝醉了,魏庭送你回来,第二天你的电话就打不通,后来还关机。” 安谦语一愣,没想到潘杰突然问这个,回忆起来似乎的确是这样。 潘杰见安谦语避而不答,冷冷一笑:“是吗?” 这一笑,让安谦语脊背有些发毛,从来没见过潘杰如此阴森的脸,想起上次撞见他和魏庭宿醉时的情景,突然有些害怕,说实话,那次真是把安谦语吓到了。 想到这里,安谦语不自觉的倒退了半步。 这一小动作却让潘杰更加恼火,上前一步与安谦语脸对脸:“你在心虚什么?” 安谦语身后是餐桌,没有可退的空间,见到潘杰与自己贴如此近,并且语气阴冷,居然磕巴起来:“我,我哪有,哪有心虚,你别瞎猜。” “是吗?”再次重复这两个字时,潘杰已经不仅仅是冷笑,更夹杂了努力压抑的愤怒:“那你为什么急着跟我分手?七天时间,你连一点消息都不给我发,明天我的飞机,等我明天坐飞机走了,你就永远不用再见到我,就可以心安理得了是吧!” 安谦语简直震惊了,没想到潘杰竟然这么能歪曲事实,这七天来的郁闷他到现在还未找到出口,更何况潘杰对他隐瞒秦子兴的事,他还没算帐,怎么现在成了他的错? 说话语气也稍微硬起来:“你吃饱撑的吧,别动不动就把我和魏庭想得和你一样不堪,咱俩分手和别人没关系,就是……” “啪!”的一声清响,安谦语被一耳光扇得跌到餐桌上。 他捂着火辣辣的脸夹,不可置信的抬头看向潘杰。 潘杰怒目,指着他鼻子:“你他妈一口一个分手,老子同意了吗?分屁!我告诉你安谦语,只要老子有一口气在,你就别想找别的男人,想都别想!要和我分手,下辈子做梦去吧!” 安谦语倒下时碰倒了放在桌上的黄酒瓶子,正好滚到手边,顺手抄起酒瓶,想也没想便甩向潘杰,吼道:“你神经病!” “碰!”的脆响,瓶子砸到潘杰额头,整个碎掉,那酒瓶可能因着比较廉价,并不结实,碎片划伤潘杰额头,黄酒也全数撒出来,血顺着酒一起流在脸上,看着非常吓人。 安谦语根本没想到会砸这么严重,吓呆在当场。 反而潘杰异常镇定,摸摸自己额头,见到手掌的血不怒反笑,抹了一把脸道:“哈哈哈,安谦语,真是好样的!” 大掌抓向安谦语的面门,扣住往木桌上用力一推,撞得安谦语眼冒金星,彻底失去行动力。 接着他便感觉自己衣服和裤子都被潘杰扒了下来,他努力反抗,却是徒劳。 这是安谦语第二次遭受潘杰的性——虐,不同于第一次只是单纯的惩罚,这一次已经是暴力。 任何形式的反抗,只会带来更加残酷的对待。 对安谦语来说,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几度昏迷中醒来,当他以为已经结束时,没想到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他一直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害怕心脏病复发,同时也祈求潘杰停止。 潘杰在失控中疯狂发泄着,但他并没有失去人性,直到安谦语翻了白眼,似乎真的快要挺不过去了,他才终于停止。但是仍然用胶带绑着,没打算为他解开,只是扯过床单随手盖在他身上。 安谦语已经虚弱得脱力。 盖在身上的床单染上斑斑点点的血迹夹杂着污秽。 嘴上的胶带被潘杰一把撕下,瞬间扯着皮肉和汗毛的疼痛。不过这点疼痛现在根本不算什么,也懒得理会了。 后面撕裂的疼痛才是重点。 他感觉里面有液体流出,或许是精液,但他更怀疑是血。 液体淌过之处,火辣辣的伤口好似被小刀再次划过,钻心的疼。 潘杰也好过不到哪里,全身是汗,同样精疲力尽。 人在愤怒之下做出的事,往往事后都会后悔,潘杰亦是。 把人解开后,抱到浴室将彼此冲干净,看到对方全身青紫的伤痕,便开始无比后悔。 可是一想到男人迫不及待和自己分手,就气得爆肝,本想说两句软话,喉头滚了又滚,却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冲洗完之后,安谦语根本站不稳,潘杰只好把他放涮洗台上坐好,用浴巾为他擦干净,裹上浴袍。 安谦语从镜子里见到自己的脸,完全肿变了型,差点连自己都没认出来,一边脸颊翘得老高,手撑印清晰可见。 青年把床单全换了,才把男人放回到床上。 安谦语转过身背对着青年,两人就这样一直沉默,不发一言。 潘杰又去找了药膏和棉签,掀开男人浴袍下摆,男人吓得一激灵,转身戒备的瞪着他。 青年无辜的举着棉签等待男人反应,安谦语看明他的举动,一把扯过被子盖身上转身继续睡觉。 好半晌,安谦语已经昏昏欲睡,感觉身后动了动,被子被轻轻掀起,一股药味散发出来,有棉签在自己伤口处擦拭。 安谦语沙哑着声音说道:“现在又来假惺惺做什么?你走吧,我不想再见你。” 擦药的棉签并没停止,仍然异常轻柔的擦拭,伴随股股凉风吹来。 安谦语深吸口气,转身想要制止,却突然愣住。 青年皱着眉头、咬着嘴唇正无声哭泣,额头一片红肿,横着一条长长的划伤,满脸是泪,委屈得像个小孩。 男人的心纠成麻花,到底谁才是应该哭的人啊? “你现在到底什么意思?我欠你什么了吗?就算我欠你,今天这样对我,也算我还清了吧!我不舒服,不想再生气,你赶紧走吧。”这也许是安谦语第一次对潘杰说出这样的话。 潘杰用另一只手捂住脸颊,擦着眼泪痛哭出声:“凭什么赶我走?凭什么要和我分手?你凭什么……你怎么这么狠心?……” 今天见到的潘杰,是安谦语从未见过的,无论是变态狠辣的一面,还是如孩童般无助哭泣的一面,都让他感到深深无奈。 安谦语起身侧坐:“我们之间分手是注定的,你现在这样是哭给谁看?” 青年听了这话,反而哭得更凶。 安谦语叹息,真是活见鬼! 夺过潘杰手里的棉签,沾了药膏,涂在他额头伤口。 青年吸吸鼻子,抽抽着说:“你,你这,擦,擦过,屁股,的。” 男人看看棉签,想想刚刚好像真是擦过屁股,翻个白眼说:“嫌弃就别擦了!” “不不!”青年急忙拉住男人手腕,委屈的指指自己额头:“疼。” “哎……”安谦语觉得自己比圣母玛利亚还圣母,到底谁才是罪魁祸首啊! 潘杰对秦子兴说的是当天的飞机,两人去了机场,秦子兴送完便回家了。 潘杰从机场出来打车返回,路上收到安谦语的短信。多日来的担忧瞬间爆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天安谦语被魏庭带走的情景,以及撞见他们宿醉的那个早晨。 调头回机场把第二天的机票改签,然后去安谦语家门口等人。 他故意没打电话,想要看看安谦语是否会带魏庭回家过节,幸好最担心的事没有发生,否则,他真不知会做出多可怕的事来。 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对安谦语如此执着,明明之前想好的,假期结束,他们over。 可在见到分手短信时,想法却彻底变了。 两人相互擦了药,安谦语实在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得先休息,回头再解决他们的问题。 ☆、没有未来 安谦语伤得不轻,第二天便有些低烧,全身皮肤碰一下都疼,心里对潘杰的怨恨也增添了几分。 本想着好聚好散,可没想到潘杰这么暴力,不就是误伤了他吗,至于把自己弄得下不了床吗! 眼前的始作俑者倒是再也没了昨晚狰狞的面目,乖巧得像只哈巴狗,又是买药又是熬粥又是热敷按摩,照顾得无微不至。 可惜在安谦语看来,全是马后炮! “你几点的飞机,别迟到了,早些去吧。” 潘杰端着杯热水过来说:“改签了一周后的飞机,你别担心我了,就着水把药吃了,这水我刚试过,温度正好。” “一周后?不是说联系好的公司,回去就开始上班吗?” “推迟了一周,已经办妥了。”潘杰把药塞安谦语嘴里,然后扶着他用水送下。 安谦语被迫灌下,退烧片苦苦的贴着食管,他苦着脸接过水杯一口气把水咕噜噜全喝下。 水温的确正合适,以前也有发烧吃药的时候,自己一个人病怏怏睡家里,退烧片总是大得卡在食道中间,想要倒点热水送下去,结果水太烫,完全无法喝,最后只得放弃治疗,躺床上等着自身体温融化药片,体积小的,自然就慢慢滑下去了。 可是这一过程真的让人想哭。 生病时能得到别人照顾,总能让人心里一热,哪怕罪魁祸首就是此人。 安谦语鼻头发酸:“那你这一周打算干嘛?” “陪你。”潘杰不假思索便回答。 “一周以后不是照样会走吗?” “你和我一起走。” 安谦语叹气:“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和我一起走,我可以照顾你,我也有工作可以养你。” “你应该知道这不可能,我在这里有我的工作和朋友,我没法放弃。” 潘杰想想说:“你的茶楼,也可以在我们那里开,至于朋友,新环境可以交新朋友,除非……” “嗯?” “除非有你放不下的人。” “哎,真没想到你心眼这么小,魏庭是我的好朋友,你应该尊重他,而不是处处针对他。”安谦语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无奈,潘杰咬死了他们有事儿,感觉这辈子都洗不白了。 潘杰撇撇嘴,替安谦语掖掖被子:“吃了药再睡会儿吧,我去超市买点菜回来给你做好吃的。” 安谦语全身软绵绵,也无力和他争辩,倒头继续睡。 浑浑噩噩睡到晚上半夜,醒来时全身是汗,但脑子不再沉重,意识清明起来。 翻身时,发觉被人从后面抱得死紧,潘杰像火炉一样烤着自己。 本想把人推开,转头却见到潘杰满头汗紧闭双眼,似乎睡得很不踏实。 又是那股熟悉的汗味,令安谦语想起在火把节上第一次接吻的情景。 那时胸中的悸动,美好的回忆,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潘杰轮廓分明,眉眼俊朗,总是透着一股大男孩般的阳光,这是安谦语非常喜欢的型。 在任何人看来,潘杰都不属于理想的伴侣。 他撒谎成性,有些少爷脾气,很挑剔,爱吃醋,还很暴力,最重要是劈腿。 可偏偏这样的人却为安谦语带来极其重要的美好回忆。 对很多人来说,不好的记忆总是更加深刻,比如潘杰劈腿,比如当着魏庭被羞辱,比如昨晚的家暴,而安谦语的帐却不这么算。 在47天里,那些不好的回忆只占据很小的一部份,而大多数时候,安谦语是快乐的,因为有了潘杰。 因为有了潘杰,在他的人生中体会到了爱情的滋味,那不止是酸涩,还有甜蜜。 有人因为害怕尝到苦涩而放弃尝试爱情之果,但安谦语并不抗拒这种体验,吃下去之后,再砸吧一下滋味儿,原来并没有多可怕,回味起来其实蛮好。 最大的遗憾,还是不能与喜欢的人长久下去,不过这点早已成定局,然而潘杰现在的表现却让安谦语摸不着头脑。 他不明白潘杰为什么不愿意结束,还强烈要求自己同行。 难道他想和秦子兴分手? 记得潘杰说过,秦子兴有抑郁症,不能分手,那安谦语作为好朋友,更不可能伤害秦子兴。 想着想着,安谦语又觉得头疼,不禁叹息一声。 潘杰原本紧闭的眼突然慢慢睁开:“你一直看着我,让我纠结好久,到底要不要醒过来。” 安谦语还以为潘杰是睡着了的,突然开口说话,着实吓一跳:“你醒了怎么不吭声?” 潘杰亲亲安谦语额头:“见你看得入迷,不想打断你,怎么样,我很帅吧?” 安谦语在心里默默为潘杰加上一条缺点——自恋! 用力推开青年:“起开点儿,热死了!” 潘杰掀开被子下床:“你一直低烧不退,我用体温帮你捂汗,这招果然管用,你好像已经退烧了。” 安谦语看到潘杰后背全湿了,觉得他挺傻,却又说不出的暖心。 忍着一阵晕眩准备下床,潘杰急忙问:“起来干嘛?” “尿尿。” “别动,我帮你。”潘杰上前将人抱起。 “我不是残疾,自己可以。” 潘杰把他放到马桶前,讨好的说:“我愿意这样宠你。” “无聊,那你帮人帮到底,给我扶着鸟吧。” 潘杰没有犹豫,真欲伸手,安谦语急忙挡开,开玩笑的话,没想到他真做: “服了,你出去,站旁边我尿不出来。” “哦。”潘杰转身出去,找出干净的体恤又噔噔噔回来,为安谦语将汗湿的睡袍换了,再把人抱回床上盖好。 安谦语忍不住嘲笑道:“你这是提前体验几十年后的生活吗?” 一句无心的玩笑,说完却僵在当场,恨不能咬舌自尽。 他们之间哪有几十年后…… 潘杰也是一愣,随即刮刮安谦语鼻子,轻声说:“才凌晨三点多,再睡会儿吧。” 黑夜中四周寂静,青年到门外走廊处点燃了香烟,男人躺床上睁着眼睡不着。 作者有话要说:  偶尔深夜醒来,我也曾辗转反侧,想像几十年后的我会怎样,担心几十年后自己的生活会不幸福,想着想着就会感到害怕。 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有这样奇怪的担忧? ☆、女福尔摩斯 又休息了两天,安谦语才去茶楼上班。 他实在不敢顶着一张浮肿的脸,一身的伤痕去见人。 只是才过两天,哪怕大夏天穿着长袖还是被细心的可儿看出问题。 “老板,你好像身体很虚啊,我怎么觉得你有些浮肿呢?” 安谦语摸下脸颊,早晨仔细看过,应该不明显才对呀:“那个,昨晚睡觉前喝了好多水。” 朱茜茜坐一边正涂指甲油,听到可儿说的,抬眼瞟安谦语,打量了几眼复又吹吹指甲,继续小心涂抹。 等到安谦语进了茶水间,朱茜茜不动声色,后脚跟着进去,边走还边欣赏着刚涂好的红指甲。 进去之后,屋里只有他们两人,朱茜茜见安谦语正洗水壶,踱步走过去,突然一把拉开安谦语脖子上的小圆领,安谦语吓得赶紧往回拉: “干嘛!” “我去!你这些伤是什么!”朱茜茜拉着领不松手,瞪大眼睛看着安谦语藏在领口以下的青紫痕迹:“别以为穿了长袖,把领拉高就能瞒过老娘眼睛,水喝多了,喝水脸肿能只肿一半吗?你看你左边眼角还是肿的,安老板,今天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怎么回事,否则可没完!” 朱茜茜大红指甲指着安谦语鼻子,简直魔女现身。 安谦语只得擦擦手,解释道:“和人打架打的,没什么大事。” “打架?”朱茜茜显然不信:“我自打认识你到现在,就没见你跟谁红过脸,更别说打架了,况且……”她看着脖子上有一些疑似吻痕的印迹:“难道打你的人后来和你上床了吗?” 神准!安谦语不得不相信流传的那句话——每个女人都是福尔摩斯。 “怎么可能,就是普通的争执,然后大家动了手。”安谦语辩解。 朱茜茜眨眨眼睛,虽然十分怀疑,却没再问什么,转身退了两步,似乎打算离开。 安谦语见她没再追问,打开水龙头,继续刚才没洗完的。 却没想到,朱茜茜又杀个回马枪,从他后面将他体恤向上一撩,整个背部的淤青全部暴露。 “我第一次见男人打架全用掐的!安谦语,别逼我扒你裤子!”朱茜茜彻底怒了,她真正生气并不是咆哮,而是连名带姓一个字一个字咬着牙叫出来。 安谦语这下不说话了,他没法继续欺骗自己的好友,但这种事,又不好讲出口。 “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见你走路不大对劲,我们认识多少年了,还不了解你吗?对我你到底有什么可隐瞒的?我拿你当我最好的朋友,难道在你心里,我不算最好的朋友吗?” 安谦语低头,小声吐出:“和潘杰吵架,后来就动起手,再后来……” “潘杰?”朱茜茜皱眉:“你不是说他前两天的飞机吗?他走之前打你了吗?” “还没走,现在在我家。” 朱茜茜撸胳膊挽袖子:“姥姥的,那个渣男,敢欺负你!我不能饶了他!” “其实他也有受伤。” “比你严重吗?” “……” 朱茜茜撇嘴:“一看你就是受欺负的那个,真没用,他打你怎么不立刻打电话给我啊?你那时告诉我了,至于被弄成这样吗?笨死了!” 她掏出手机准备拨电话,安谦语立刻阻止:“你打给谁?” “魏兄啊,一起上你家讨债去。” “我就是怕你告诉魏哥,这事千万不能让他知道。” “为什么?” “这事有一部份原因还是因为潘杰吃他醋引起的,所以不能找魏哥。” “吃魏兄的醋?他也配,我呸!”朱茜茜气呼呼道:“你说我该说你什么好?都这样了,还管他吃不吃醋,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过几天他就真的走了,反正走了就一了百了,以后再也不会有来往。” “那你的意思是说,打你的事就算了吗?那他要是这几天再打你怎么办?” 安谦语摇头:“不会的,我们那天都有点冲动,他后来挺后悔,还一再哄着我,想让我和他一起回老家。” 朱茜茜:“你要跟他一起走?” “我没答应。” “你们两在一起,我总想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忍过这几十天就眼不见心不烦了,可你要是还跟着那个坑货回老家,我坚决不能同意,哪怕你跟我绝交,我也不动摇!”朱茜茜说得坚定而认真。 “其实我也不想去,但是……” 朱茜茜一听就猜到安谦语想说什么,捂脸道:“但是你还是特别爱他是吧?放不下是吧?即便伤痕累累也无怨无悔是吧!” 安谦语苦笑。 朱茜茜受到伤害一百点:“你说我怎么就交了一个你这么傻的朋友啊,离开他就那么难吗?” “难啊……”安谦语叹息:“茫茫人海,能爱上一个人本就不易,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我不管你有多放不下,总之,你如果敢丢下这里跟那臭傻逼跑了,咱们之间的友情从此一刀两断!反正我的话就先放这里,说到做到。” 安谦语:“你别这样,我不能没有你这个朋友。” 朱茜茜似乎是动了真格,异常严肃:“你不能怪我这么绝情,因为我实在无法祝福你们俩。” “我明白。” 朱茜茜的态度早在安谦语意料之中,而他心里究竟作何打算,自己也想不清楚。 ☆、炒茶 前两天在家休息耽误了时间,怕茶叶发酵,于是晚上客人走后,安谦语在后院支起铁锅炒茶。 人工炒茶不比机器,产量低,耗时耗力,加上天气热太辛苦,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这么做了,安谦语炒的茶也仅提供茶楼自用。 而人工炒茶当然是比机器炒的好处多,从基本的茶型到火候温度的控制,都更为精细。 刚把火架上,锅烧热就听到脚步声,潘杰进来。 “你来干嘛?” 潘杰搓搓手指:“那个,晚饭你没回家吃,等你好久都没回来,所以来看看,你这是在……” “炒茶,”安谦语将一些茶叶倒入锅中,此时已经满头汗:“再不炒就坏了,抱歉没打电话跟你说一声,我忙完就回去。” “我帮你吧?” “很热的。” “那我更要帮你了。”潘杰将安谦语脖子上搭的毛巾取下来为他擦擦额头的汗。 “好吧,随你。” “尽管吩咐,主人!” 两人围着火炉忙活,均是四脖子汗流,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很快便将上衣脱个精光,只穿条短裤。 不过他们都没有心思去管,因为炒茶最讲究的就是火候,必须趁着火候正好时抓紧时间。 在炒茶过程中最辛苦的就是揉捻这一环节,在茶叶被炒得温度正好时,用手揉捻茶叶成型。 这时茶叶比较烫手,必须忍着高温不停揉捻,否则茶叶冷下来便无法捻成型。 两人的手都被烫得红彤彤,全身沾满茶叶渣,脏得都没人型了。 安谦语敢打赌,潘杰活到这么大一定没做过比这更辛苦的劳动。 一开始炒茶,他还能和安谦语说笑两句,之后又热、又累、又脏,他便一言不发只剩埋头苦干了。 好不容易全部弄完,安谦语拿去烘干,潘杰捶捶腰,一步一步挪着走:“你说我再来几次,是不是就练成铁砂掌了啊?你看我这手,都快不是我自己的了。” 潘杰举着一双脏兮兮的黑手给安谦语看。 安谦语也举起同样的黑手转身和潘杰的手击掌,然后回身继续干活。 潘杰语带哭腔:“谦语,你都不安慰我,炒茶真的好辛苦啊。” “是你自己要帮忙的,你赶紧洗洗回家休息吧,我很快弄完就回去。”安谦语边说边把里面一些结成块的茶叶弄散。 虽然潘杰第一次做,但不得不说他还挺上道,捻的茶像模像样的,很多人第一次做都因为怕烫弄不好,导致大部份茶叶都结成块,外型很差,不过潘杰嘴上说烫,手上却一点没退缩,强忍着不适,很认真的和安谦语一起弄。所以这次的茶叶结块的很少,安谦语心里倒是挺满意。 潘杰故意撅嘴说:“那怎么行,这么辛苦我更不能让你一个人做了。只是,我这么听话,你就不能给点奖励吗?” 安谦语无奈摇头,潘杰撒起娇来实在太逗:“我没说过有报酬。” 茶叶烘干后需要放在干燥的地方凉一下。 忙完这些,安谦语看看成果满意的点点头,捶捶酸痛的胳膊说:“明天早点过来收拾,我们先去打水冲一下再回家。” 一人拎桶水到外面河边冲洗,大晚上步行街没什么人,只穿条裤衩倒也没什么。 皓月当空,映射到小河面,夜晚寂静无人,只闻得虫鸣蛙叫,倒是显得格外消暑。 安谦语身上虽然没有皮外伤,但於痕还是很明显,有些地方碰着了还是很疼,所以洗得特别慢。 潘杰将他拉过来:“我帮你冲后背。” 安谦语反抗无用,只好随他。 潘杰:“我不要报酬,为你做什么都心甘情愿,只是这次,我有个请求,你能不能答应我?” 安谦语侧头。 “我请求你不要再生我的气,像以前一样,别讨厌我。” “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 “我那天失去理智,所以那样对你,我知道你在生气,你能不能原谅我一次?” 安谦语转头看着潘杰:“才一次吗?你这才是第一次吗?” “我错了,再也不敢了,我后来特别特别后悔,原谅我好吗,真的再也不敢了。” “为什么……”安谦语欲言又止,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难道你也对子兴这样做过吗?又或者偏偏只对我做这种事?安谦语想问却问不出口,他们之间最大的忌讳就是谈到秦子兴。 他之前有一车的话想要质问潘杰,却因为想到很快便会分手,放弃了追问。 潘杰的所作所为让他有太多的疑问,但只要一想到过不了多久就再也见不到,于是选择沉默,放弃责问。 他一直努力想要为两人留下美好的回忆,而不是极其不愉快的分手,可潘杰却搞砸了。 既然现在他想要挽回,安谦语想,只是自己受点委屈而已,便可以换来和平的结局,也不算划不来。 “算了,既然你这么积极认错,帮我炒茶也做得不错,我就暂时不生气了,而且还会给你一个奖励。” 潘杰喜出望外:“真的!还要给我奖励吗?” “你刚刚不是说要奖励吗,我先卖个关子,等我安排好了再揭晓。” “真的有奖励?是什么透露一下吧!” “真的,不过现在别问了,到时候就知道了。” “透露一点点嘛。” “再问就不给了。” “……”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字有点少,不过炒茶的工艺还是蛮有意思的,人工炒茶的工作多数是女人,非常辛苦,报酬也低。我常常会被这样辛勤劳动的妇女所打动,每当这时候我都会想起一幅名画《拾麦穗的女人》,以前学画时不懂得如何欣赏,当我真正有所体会之后,再看这幅画,终于能理解画家那时的感触,或许就是我那时的感触。 社会底层、穷苦、弱势、勤劳、宁静、不屈不挠。 ☆、瓦罐茶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12节 潘杰清早醒来,发现屋里站一个人,穿一身藏青色民族服装,头上包了头巾,对着穿衣镜正系扣子。 “喂!你谁呀!”屋里突然多个陌生人,潘杰立刻从床上弹起来。 那人转过身,冲他咧嘴一笑:“快起床吧懒虫,今天要去的地方很远。” 潘杰这才看清,原来是安谦语。 “你,你这是什么打扮啊?差点没认出来。” 安谦语笑:“我们族的服装啊,我没告诉过你,其实我是土家族吗?” “土家族?”潘杰打量安谦语的衣服,他对少数民族的服饰不太了解,女性服饰特征明显一点,凑合还能分辨苗族、维吾尔族等等,对于不常见的土家族、布衣族、白族自然是分不清楚,更何况男性服饰。 安谦语手指轻点潘杰鼻尖:“不仅我穿成这样,你也得穿,快点别磨叽,否则我就自己走了。 “呃!!!” 潘杰对着镜子,那是从来没见过的自己,藏青色布衣,边缘有蓝色条纹装饰,领口是锁型云纹绣花,对中盘扣。头巾自己不会包,只得让安谦语代劳,全部穿戴整齐之后,他觉得自己有点像印度阿三。 “真的要穿成这样出门吗?”潘杰一时无法适应这种打扮。 安谦语整理好包包,拉开大门道:“你可以不出门,那我先走了,而且奖励也没有了。” “喂,穿成这样领奖励吗?到底是要干什么啊?你真的是土家族吗?”潘杰赶紧跟上,在后面使劲提问。 安谦语不与理会,把包放车里,拉开驾驶室发动引擎,潘杰跑上前拉开副架的门,坐进去时因为头巾太大,撞了一下,又退出来,扶好头再小心翼翼坐进去。 “我怎么发现你的头巾比我的小很多呀,我这简直就是顶了一个圆形坐垫在头上。” 安谦语憋着笑说:“头巾越大,证明你越高贵。” “是吗?那我现在头也没法靠到靠背上,顶这么个大包感觉很累啊,要不我暂时先取下来呢?”潘杰坐在副架由于头巾太大的缘故,连转头都很不方便。 安谦语帮他把安全带系好,抬头对上潘杰的脸,两人距离亲密,他在青年脸上轻轻一吻说:“在我们土家族,越勇猛的男人头巾才越大,你这么猛的男人,头巾当然要包大一点了,对吧,老公~” 潘杰被这两个字叫得找不着北,勇猛什么的听起来也相当受用,立刻轻飘飘起来,本想取下头巾现在也舍不得了,屁颠颠一路哼着歌,心情好到爆表。 安谦语看着一边傻乐的青年,心说,我还没告诉你,路程时间是四个小时呢。 g市的周围有几处土家族的集居点,安谦语按照习俗是在那里出生的,虽然母亲早已离开村落在城市生活,但仍然有一些亲戚在村落中。 等到了村里,潘杰早就累歪了脖子,头巾取下来当枕头垫,真算是新世纪新用法。 安谦语帮他弄好头巾说:“我可告诉你,这里好多我家的亲戚,一会儿得叫人、有礼貌,知道吗?” 潘杰忙不迭点头,好整以暇,一幅见家长的紧张神情。 土家族人住的都是吊脚楼,所谓吊脚楼,是指一楼是用木头搭起来的柱子,下面可以过动物,得爬到二楼才是房间。整个村落均如是建筑,煞是壮观,非常有民族风情。 潘杰都看傻眼了:“在国外也没见过这样有特点的村子啊,真漂亮!” 安谦语笑:“赶紧去脸书显摆吧,这里如果没有本族人带,是不让外人随便进来的。” “那我可真是沾了我家谦语的光啊!” 一个妇女背着背篓,突然叫住安谦语:“哟,这不是安左枯吗?” “啊,是阿婶,我带朋友来玩的。” “嗯嗯,多回来玩玩好啊。”妇女说着话,也没停住脚步,很快便走远了。 “她叫你安什么?”潘杰抠着头问。 安谦语:“左枯,就是野猫的意思,这是我的乳名,我一出生身体就不好,所以老人给取了个贱一点的乳名,好养活。” “土家话里左枯就是野猫的意思吗?嘿嘿,真适合你。” “瞎说,我哪里像野猫啊,快点走,转个弯就到了。” 村里的街道只能行人,两边住宅挂着招牌,有杂货铺、饭店、茶馆、旅店等等,均非常窄小简陋,最醒目的店铺是一间棺材铺,门脸比普通店铺大一倍。 “这么大的棺材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啊。”潘杰赶紧拍照。 安谦语拉他一下:“拍照别让老板看见,犯忌讳,这里死人还是用棺材,离开多年的年轻人才会火化,偏远族群对红白事特别重视,要是让你赶上谁家办丧事,一定会让你大开眼界。” “现在没有赶上吗?真想看看,我在纪录片里看过,特别壮观。” “差不多就是纪录片里那样,绕梁三日啊。” 潘杰伸长脖子往黑乎乎的店里看,里面一股凉悠悠的冷空气吹出来,虽然没有看到棺材,可也有很多白布、钱纸、花圈什么的。 安谦语拉着他头顶的大包:“少好奇,我外婆从小就不让我们接近这里,怕冲撞什么东西,我是带你去那里的。” 顺着安谦语手指看去,是一家茶铺,布制招牌挂在二楼,随风飘动。 茶铺门口摆着木桌木凳,上面放着茶碗茶壶,有些人坐在那里喝茶。 安谦语笑着过去,认识不认识的都打过招呼,潘杰能听懂一半,有些当地语言听不明白。 “这间茶铺是我姨妈家开的,来之前我已经安排好在茶铺施茶。” “施茶?什么意思?” 安谦语解释:“土家族待客的礼节,摆设茶水让路过的人随意喝。” 他拿出一个小瓦罐,放到旁边的简易炉灶上烧。 “土家族喝瓦罐茶,先把瓦罐烧热,再放入茶叶,”安谦语边说边把茶叶倒入烧烫的瓦罐,用铁钳夹着摇晃:“茶叶烤热后再倒水进去。” 一股浓浓的茶香飘散开来,瓦罐茶的最大特点就是烤出茶香,茶叶耐煮,口感浓厚。 安谦语把煮好的热茶倒入土碗之中,茶汤色泽深红,一看味道就很浓。 “尝尝。”安谦语把碗推给潘杰。 潘杰却有点呆了,刚刚在城里穿着这身民族服装,怎么看怎么别扭,土得掉渣。可现在到了村子,建筑都是吊脚楼,璧山秀水的背景,加上这古旧的木桌,土罐土碗的,其他人也都穿着粗布衣服。 再一看烤着茶的安谦语,突觉变得别有一番风味,简直就是这村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瓦罐茶虽然煮得烫,但倒入碗中因着碗口大,冷却得很快,喝起来倒是不觉得烫。 潘杰喝了一口,觉得口感微苦,好歹跟着安谦语混了些日子,对茶略懂,此茶不算什么好茶。 旁边一位大叔笑道:“娃娃,茶不是这么喝滴,要这样!”说着,一仰头把碗中刚倒满的茶水饮尽,手背一抹嘴角,长叹口气,似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潘杰一笑,学着大叔的样子,一口喝光茶水,抹把嘴角,也长长呼口气:“哈哈,真的很解暑啊!” 安谦语也笑了:“这茶不是名贵的茶叶,主要是施茶者的心意,喝茶的人接受这份心意,就要喝出动静,表现出高兴来。” 旁边那位大叔又一气儿喝了一碗,然后站起来,对安谦语翘起大拇指说:“好茶!”说完转身拿起自己的背篓走了。 ☆、醒悟被整了 潘杰转头看那位豪爽的大叔背影,见他同样穿着民族服装,但款式没有他和安谦语的华丽,只是非常简单的蓝布衣服,头巾和安谦语一样,简单的裹了个款式,脚上竟然还穿着草鞋。 他再四下打量其他人,凡是裹头巾的,都没他头上那个夸张,自己只要一不小心,头巾都会撞到别人。 “谦语,刚刚那位大叔算不算你们族很勇猛的男人?”潘杰问。 “算啊,他还会上山打猎呢。”安谦语答。 潘杰指着自己头说:“那为什么他不裹得和我一样?” “那个……”安谦语转转眼睛,他用头巾整潘杰,就是欺负他不懂,但潘杰又不傻,一直在怀疑。 潘杰当啷放下茶碗指着己头说:“别让我费事儿,自己给我拿下来,否则……” 安谦语讨好的笑:“嘿嘿嘿,其实我觉得你这样看起来真的特别帅。” 潘杰眼一瞪,看看旁边喝茶的人,用口型警告安谦语:“想死吗?” 安谦语拉拉潘杰袖子说:“进屋来我给你取。” 潘杰皱皱鼻子,知道今天被安谦语整了好几个小时,心里可不打算就这么轻易放过他。 小楼大门都很小,潘杰身材高,加上顶那么大个包在头顶,进门时又撞了几次,扶着头巾更加坚定了报复的决心。 进门便是木楼梯,直接上到二楼,楼梯只够一人通过,非常狭小,潘杰的头又撞来撞去像个大傻子,安谦语一路见他进门后东倒西歪,撞来撞去,实在没憋住,噗嗤笑出声。 潘杰气坏了:“我靠,我忍你很久了!你还敢笑!你再笑试试!”伸手就去抓他。 安谦语立刻转身向上跑,潘杰也开追,可惜跑不快。 一上楼,潘杰有了活动空间,找准时机便将安谦语扑倒在地,地面是木质阁楼,被他们弄得咯吱直响。 安谦语知道打不过,立刻求饶:“我错了,我错了,别打,让我帮你取下来吧。” 潘杰压在男人身上:“打你我怎么舍得?不过嘛……哼哼哼,今晚你死定了!”说着嘟嘴去亲。 这时里屋传来女人的声音:“是谦语吗?”话音刚落,人就出来了。 幸好潘杰还没亲到,反应迅速的从他身上跳起来,不过情形仍然颇为尴尬。 安谦语爬起来,说道:“姨妈,这是我朋友潘杰。” 安谦语的姨妈五十岁左右,面容清秀,戴一对大大的圆圈银耳环,身材瘦瘦小小,但看起来非常精神、健康。 “你好啊,来这里别客气,像一家人,这孩子穿这身衣服还真俊,只是这……”姨妈抬头打量那硕大的头巾,有些疑惑。 潘杰脸色有点黑,连人家本族的人都觉得这头巾奇怪,可见他刚进村子时,路边人看他时的心情了。 他还全当那是见他长得帅,投来的倾慕眼光。(扶额) 出丑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在出丑! 这都拜安谦语所赐! 安谦语拉着满脸黑线的青年向里屋走:“没什么,姨妈,我们闹着玩儿呢。” 姨妈笑着摇头:“这孩子!我去地里摘点儿菜回来,一会儿你去茶楼帮你表姐看会儿,知道吗?” 安谦语在里屋答道:“知道了!” 等到下楼的脚步声远了,潘杰才吼道:“安谦语!” 男人一个哆嗦,察觉大事不妙。 两人重新整理衣衫,潘杰没了头上的大包顿觉轻松不少。 “快点,不是帮你姐看店嘛!” 安谦语一手扶腰,一手扶楼梯慢慢向下走:“你这个畜生,我现在快得了吗?” “让你戏弄我!” 吊脚楼村落,屋里多是狭窄的木楼梯,屋外多是坡坡坎坎,哪儿都不适合目前安谦语这种“伤残人士”行走。 好不容易上了茶楼,表姐早就等在门口: “稀客!好长时间没见过你了,你妈倒是偶尔来,虽然带着那个小崽儿,可每次都提你。” 表姐和姨妈如出一辙,眉目绢秀,瘦瘦的,只是比妈妈个高一些,名族打扮,头饰别致漂亮。 “这位是……”表姐看着潘杰。 还没来得及介绍,潘杰已经抢先握手:“我叫潘杰,谦语没告诉我表姐是一位佳丽啊!” “佳丽,嘻嘻嘻!”表姐咧嘴笑,潘杰倒是没有恭维错,她在村里的确算是漂亮的村花,可佳丽这个词还是第一次用在自己身上。 潘杰现在终于知道安谦语气质脱俗的由来,看看他姨妈这家人就明白了,他一定是像妈妈。 在这么个民风淳朴、好山好水的地方出生,妈妈家的人长相都非常秀气,除了个子不算太高以外,身材瘦瘦的很匀称,皮肤也很好,虽然五官单拆开看不觉得有多好看,但组合在一起,偏就那么养眼,整体看起来就是一位俊秀的佳人。 茶楼生意不算好,三个人聊着天很快到了晚饭时间。 姨妈手脚麻利,端上来几盘菜和一个装饭的木桶,菜品并不如想像中丰盛,只是简单的家常菜,餐具也很不讲究,不仅餐盘花纹各异不成套,连筷子也长短不一,有些弯弯曲曲的。 摆盘如此“随心所欲”不禁让潘杰想到自家亲妈,每次对摆盘都高规格严要求,端上桌摆得跟厨师长做的一样,他每次都会瞎扒拉两下对母上大人说:“这就是一解决温饱的东西,花那么长时间摆盘,端上桌三秒就毁了,有什么意义?” 安谦语见潘杰发愣,知道他不习惯,在筷子里挑了双还算齐直一些的筷子递给他说:“姨妈做菜手艺特别棒,尝了就知道了。” 潘杰正想举筷子夹菜,却见大家坐着没动,小声问:“等谁吗?” 安谦语说:“姨夫刚干完活回来在洗澡,等他上来就开饭。” 潘杰点头,传统家庭必须等家主就坐才能动筷,他是了解的。 没多会儿,姨父上楼来,穿一件中式对扣的白布马甲,潘杰脑补姨父要是再包个白头巾,拿把□□,就能演地道战了。 姨父一上来便笑着说:“有客人来就别等了,赶紧吃别饿着。” 潘杰挨着姨父的主座坐的,姨夫首先为他夹了块大肉。 潘杰从一开始就好奇这肉,薄薄的一大片,黑中透亮,闻起来很香,现在放米饭上显得更加晶莹。 安谦语悄悄说:“是腊肉。” 潘杰:“腊肉?我吃过啊,怎么没这么好看呢?” “老腊肉,只有家里才有,外面买不着的。” 潘杰夹起来放嘴里嚼,没想到腊肉还真的分老、小,这口感就是不一样,特别有咬劲,吃完之后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潘杰不客气的连吃了好几块,安谦语制止道:“这不能多吃,否则明天该全身酸痛了。” “为什么?” 表姐说:“这腊肉腌制时间长不能多吃,明天该不舒服了,吃点侧耳根去去湿。” 侧耳根就是学名鱼腥草的植物,味道很大,潘杰一直吃不惯。 安谦语知道他不爱吃,但还是劝道:“吃点吧,自家土里种的,很嫩,而且你吃了那么多腊肉,不吃这个真的会难受。” 潘杰虽然有些挑食,但毕竟在别人家里,只好逼自己吃了几片叶子和一些根,唰唰唰嚼完咽下去,虽然还是觉得味道很怪,但好在不十分难以下咽。 吃完这个还没完,碗里又被姨妈夹了几片苦瓜:“地里刚摘的,很新鲜,你尝尝。” 潘杰:“……”他不吃苦瓜。 安谦语知道他不吃,平时就算做了,潘杰也会嫌弃的推一边,夹给他,立马给你丢出来。 这种挑食的毛病让人很头疼,当你越关心一个人,你就会越担心他营养不均衡、怕他挑食,这就是为什么妈妈总逼自己孩子吃不喜欢吃的。 潘杰苦着脸,向安谦语投去求助的目光,可惜这次安谦语不为所动,压根没看见一样,自顾自吃饭。 姨妈盯着潘杰,等着他吃了给好评的架势,潘杰只得笑笑,低头将米饭裹着苦瓜扒拉到嘴里,随便嚼两下咽了下去,然后竖起大拇指对姨妈点点头。 姨妈乐了:“好吃吧,你们城里人吃的菜没咱们自己种的新鲜,还没农药,来来多吃点儿。”说着又要给他夹。 潘杰瞪大眼睛,惊悚的看着那盘炒苦瓜,安谦语及时拦下:“姨妈,你还摘了我最喜欢吃的野菜啊,潘杰你也尝尝。” 姨妈:“知道你喜欢吃,现在还没怎么到季节,有些少,等到了季节我摘多点让你妈给你捎去。” 潘杰看看那盘拌的野菜,从没见过的植物,或者说是在餐桌上从没见过,在野外应该挺眼熟的植物,绿油油飘着一股清香。 放嘴里尝了尝,有一点涩口,但嚼起来口感不错。 安谦语原来喜欢吃这种野菜,潘杰又仔细打量了菜很久,努力记住。 ☆、理想 看这一桌菜,纯天然有机绿色食品,难怪他们一家人都瘦瘦的,根本长不胖。 姨妈笑咪咪看他们吃饭,似乎比自己吃还开心:“男孩子吃饭就是香。谦语,吃完饭把鱼给你外婆送过去,刺我都挑出来了。” 安谦语:“哦。” 吃过饭,姨妈给安谦语一个盖着布的篮子:“快去吧,她们知道你要来,八成现在正坐门口眼巴巴等你呢。” 两人出门向山上走,潘杰问:“你外婆怎么没和你姨妈一起住呢?” 安谦语:“外婆和她妈妈跟着小舅住老宅子。” “她……妈妈?”潘杰以为自己听错。 “嗯,我曾外婆,小时候特别疼我,爸妈闹离婚不管我,寒暑假我都是来这里和曾外婆一起住的。” 潘杰心里寻思,曾外婆?那得多大岁数了啊? 果然如姨妈所说,曾外婆搬张椅子在门口坐着等,外婆陪在旁边腿上放个簸箕,正刨着玉米。 一见着安谦语都非常开心,看得出来,他们感情很深。特别是曾外婆,因为说话表达有点困难,所以只能紧紧拉着安谦语的手,盯着他脸看了又看,浑浊的眼睛里有泪光闪烁。 看得出来,老人家很激动。 舅妈出来赶紧劝:“别在门口站着了,谦语还带了客人呢,都进屋吧,太婆婆,屋外风那么大,让谦语扶您进屋成吗?”转头对安谦语说:“你快扶你曾外婆进屋,听说你要来,早晨就开始念叨,门口坐一天了,真怕她着凉,她这年纪,要是着凉都得要命。” 安谦语急忙点头,和潘杰一左一右把人架进去。 这时屋里钻出来一个几岁大的小娃娃,拉着舅妈的裤脚好奇的打量安谦语和潘杰。 外婆抱着玉米,站起来弹弹身上的灰,摸摸小娃娃的头说:“小二,你谦语哥哥来了,快叫人。” 小孩儿吸吸鼻涕缩到舅妈身后。 潘杰终于见识了什么叫四世同堂,这可能在中国古代不算稀奇,可在当今现代,能亲眼见到这样的家庭,本身就是种奇迹。 晚上安谦语就走不了了,曾外婆舍不得他走,说好第二天再来也不听,外婆只好劝安谦语:“你曾外婆最近身体越来越差,以前也不这样,现在谁来看她,她都拉着舍不得人走,老念叨说走了就看不着了,要不你就多陪陪她吧。” 安谦语听了也舍不得,答应留下来。 舅舅家人多住不下,安谦语和潘杰在客厅木地板上铺的地铺,潘杰翻来覆去睡不着,把安谦语推醒悄悄说:“我怎么总闻着这木板有股霉味儿啊?” “大少爷,这山里夜晚气温低,又很潮湿,木头有潮湿的味道很正常啊,快睡吧。” “可枕头好像也有股味道,不信你闻闻。”潘杰把自己枕头给安谦语闻。 “是你自己要挑海绵枕的,我说让你用荞麦的,你嫌太硬,村里空气潮湿,可不就这味儿吗,忍一忍吧。” 潘杰把脑袋往安谦语那边拱:“我要和你挤一个枕头。” “死一边儿去,睡这么亲密,明天早晨被看见怎么办?” 潘杰苦着脸正要耍赖,忽然听到有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从楼板下面传来。 他以为自己听错,又竖着耳朵听了一会儿,问:“你……有听到什么声音吗?” 安谦语转着眼睛判断了一会儿,小声说:“别出声,可能是野猪或者野豹,我们住的是吊脚楼,不用怕。” “野,野豹!我靠,真的假的?” “这几年豹子少了,我猜多半是野猪来这里偷吃的,白天外婆刨玉米掉了不少在地上,等它吃完就走了。” 潘杰爬起来,在地板上找了一条缝隙大的地方,趴那里使劲往下看,声音就从正下方传来,的确是一种野生动物的喘息声,可惜下面黑呼呼什么都看不见。 过了一会儿,那声音走远了,潘杰才躺回来,失望的说:“看不见,你们这儿真有豹子吗?” “这种猫科动物都是晚上出来的,我小时候经常听到它从下面经过的声音,现在几乎没有了。不过最讨厌的还是野猪,一个没看好就把庄家拱坏了。而且野猪会伤人,皮糙肉厚,横冲直撞的,像坦克一样,很难对付。” 潘杰手脚攀上安谦语,头也拱到他怀里,撒骄道:“你们这里好危险哦,真吓人。” 安谦语困得要死,也懒得推开,抱着潘杰说:“快睡吧。” 清晨,潘杰在一阵鸟叫声中醒来。 发现安谦语不在身边,抬眼见门口走廊处靠栏杆站着。 起身四下看看,其他人都没起床,站到男人身后双手环腰,下巴垫在他肩膀:“怎么起这么早?” “享受最新鲜的空气。” 潘杰也深深吸了一口,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新空气。放眼望去,天刚蒙蒙亮,整个村子笼罩在雾气中,触目之处都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层层叠叠,不远处有只公鸡打鸣,带着附近所有的公鸡都开始叫起来,一传十,十传百,连母鸡也跟着凑热闹。 这时一些窗户逐渐亮起灯光,有些房顶渐渐冒起炊烟,整个村子刚刚还在沉睡,转眼间便活了起来。 安谦语似乎很欣赏这样的过程,微笑着问:“喜欢这里吗?” “还好,挺宁静,有点像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说得好,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和爱人一起住在这世外桃源度过此生。” 潘杰愣了愣,转头看看身后简陋的居室,说:“这种地方,偶尔住一住还行,长期生活的话,还是没有城市方便。” 安谦语拉着青年抱住自己的手,两人面对面看着对方:“我知道你放不下城市的生活,还有老家安排的工作,更放不下你的男友,你有很多的放不下,我也有。” 潘杰道:“子兴的事我会仔细考虑,毕竟是我对不起他,我得给他一个交代,所以我并不是什么都放不下。” 安谦语:“那如果我希望你为了我留在这村里生活呢?你可以办到吗?” 潘杰:“谦语,你不是还有茶楼和朋友吗?我们还这么年轻就跑到这里隐居,是不是太早了?” 安谦语追问:“那老了以后你愿意来吗?” 潘杰低头沉默。 潘杰抬眼看着安谦语:“我无法给你永远的承诺,但你未必想得太天真,一辈子还有很长,几十年后我们什么样子大家都不清楚,就算我给你承诺也是空谈,说不定过几年你先看不上我,把我甩了,这谁又能预料呢?” 安谦语和青年对视良久,突然牵动嘴唇笑了笑:“我其实早该明白,你和我在根本信仰上就不同,可我因为太爱你,竟然努力去迎合你,其实我们的问题一直很多,但即便能克服那些障碍,我们之间人生观的不同也会是最终无法逾越的障碍,或许子兴才是你的最佳人选。” “你这不公平!谁适合我,我自己说了算,我只知道,现在我不能和你分,我要你跟我在一起,我可以养你,可以让你舒舒服服过日子,多少人求着和我过这样的日子,我却只给你,唯一只给你,这还不行吗!”潘杰说得有些激动。 安谦语叹息:“真是和你说不通,这根本不是谁养谁的问题。”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不就是想和我永远在一起吗?我可以和你试一试,但我不想骗你,承诺什么的我给不了,这样还不够诚意吗?安谦语,你还想要什么!” 安谦语抓抓头发:“我不是让你和我为了一个承诺勉强在一起,你的心应该合我所想,我所追求的那个东西,应该同时也是你想追求的,而不是我为你戴上紧箍咒逼你与我寸步不离。” “那孙悟空不是戴了一阵子紧箍咒就变规矩了嘛,说不定我戴着戴着就习惯了呢?” 安谦语疼爱的拢拢潘杰头发:“我舍不得念紧箍咒啊,我哪有本事约束你。” 潘杰难过的看着安谦语:“别和我分……我接受不了,否则我明天就不走了。” “别这样,前途要紧。” “可你就要抛弃我了,等我一走,那个姓魏的就会乘虚而入,你们要是好上了,你就要把我彻底忘了,一想到这些,我心都碎了,实在受不了。” 潘杰说得极有画面感,让安谦语忍不住脑补了一把,想想觉得好笑,他和魏庭认识这么久,要是可以在一起,早好上了,还有这傻小子什么事儿啊。 无论每次安谦语下多大的决心,只要见到潘杰,再让他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他就先败下阵来。 他仍然是生理性的难以拒绝潘杰,这到底是什么毛病! “哎……我的事你就别瞎想,明天你坐飞机回去,班好好上,我答应你再考虑考虑,行吗?” “真的?”潘杰眼睛一亮,安谦语最近硬气得很,他施展浑身解数也没让他松口,没想到今天突然有所松动。 “嗯,让我想想吧,我们先异地联系着。” “太好了,你要是来我身边,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说着就要去亲。 这时里屋的门被推开,安谦语回头看看说:“走吧,厨房帮忙去。” “哦,那个老腊肉能不能再做点儿?” “你还吃上瘾了啊,老腊肉本来就不多,你要不是贵客谁舍得拿出来给你吃啊?” 潘杰嗤鼻:“我都瞧见了,厨房屋檐底下挂那么多,再给我吃点呗。” 安谦语弹弹青年额头:“你倒是眼尖,对吃的这么敏感。” “回家的时候能不能再带点啊?我不白拿,我买成不?” “贪得无厌是吧!”安谦语撸袖子,作势要收拾他:“看我不打扁你这张馋嘴!” ☆、“和” 潘杰离开时,安谦语没有送行。 只在早晨熬了腊肉粥给青年喝了,行李拉出小区,把人送上出租车为止。 青年上车后按下车窗,深深看了眼男人,吐出两个字: “等你。” 安谦语心绪复杂的看着出租离去,直到转角。 他设想过无数次送别的情景,却没想到会如此平静,平静到站了这么久还没有流泪。 这可能是与潘杰的最后一次见面,他却只送到小区门口。 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后悔,或许应该拦辆出租车追上去,至少应该把人送上站台吧。 能多看一眼算一眼。 安谦语身不由己向马路边迈了一步,又被理智叫停。 去了又能怎样? 闭上眼安抚内心的矛盾。 为什么才分开几分钟,他就已经很想他了? 这时,手机消息震动,一看是潘杰发的微信信息。 是一首歌曲分享,谭咏麟的《难舍难分》,很老的歌。 古老的音调从手机传出,歌词悠扬: …… 走过了一生有多少珍重时光 与你爱的人分享 我总是选错了方向 伤心却又不能忘 放不开魂牵梦系爱的你 无处说凄凉 回首灯火阑珊处 是否还有你 …… 面对这样的bg,安谦语终于难以招架,眼泪瞬间崩塌,迟迟未能落下泪的眼眶,原来是在蓄势待发,决堤一般倾洪而下。 不得不说,潘杰对安谦语心思的把控力实在精准。 “安老板,安老板?” 朱茜茜推推拿着茶壶发呆的安谦语。 安谦语抬头看看正围在茶桌周围观看茶艺的客人,不好意思的陪笑道:“抱歉,早在唐代就有煮茶的记载,茶具也已非常专业……” 一翻演示之后,客人照例纷纷询问茶叶是否出售,朱茜茜依然带着想买茶的客人下楼去看。 不过安谦语用的是自己炒的茶,而朱茜茜卖的却是相同产地的成品茶。 等她哼哼着调子在收银台记好账时,洪青松从门口进来: “小丫头,又骗了多少钱啊?这么开心。” 朱茜茜合上账本说:“洪叔叔啊,您可别乱说,客人会听进去的。” 洪青松点点她额头:“你以为洪叔叔我老糊涂吗,刚刚出去的客人说,他在这里买的茶叶是老板亲自炒的。谦语每一季炒多少茶我不知道吗?照你每天这么卖,早卖没了。” “洪叔叔!”朱茜茜紧张的向楼上看看:“您别砸场子啊,让谦语知道可麻烦了。” “哈哈哈,”洪青松笑了:“你这狡猾的劲儿,跟你爸一模一样!” 朱茜茜陪笑:“我爸找您喝茶呢,他总念叨说,您是中国茶文化的泰山北斗,陆羽再世!” 洪青松就是喜欢逗朱茜茜,听她贫几句,不会真揭穿她:“小丫头挺会扣高帽啊,谦语在楼上吧?” “嗯,上去吧,您喝什么茶?” 洪青松:“不找你,我找谦语要好茶喝。” “嘿,还看不上我泡的茶了。” 安谦语听到楼梯脚步声,走过去迎:“您好,楼上请……洪老,怎么是您?” “楼下就闻到茶香,最近又搜罗了什么好茶?都不请我这老头子来喝。”洪青松笑脸盈盈。 安谦语知道他要品茶,把人让到字画下面的茶桌前,拿出个罐子来:“没有好茶,刚从老家带的罐罐茶,看看能不能入您老的眼?” 洪青松饶有兴致的倒出罐子里的茶叶来看,虽说茶叶不是上品,但也分好坏,这茶显然是安谦语特地挑选过的新茶,加上他知道泡制茶叶的方法独特,有心想看。 “请赐教!” 安谦语拱手道:“不敢当,献丑了。” 从台下取出一展便携式酒精炉和一个土罐。 这只土罐显然比老家那种每天烧得黑呼呼的罐子精致不少,上面还有一些朴素的花纹,即有装饰作用,又不失朴实。 同样,将罐子烧热,放入茶叶烤至发烫,然后加水煮。 不少人被安谦语的泡茶方法所吸引,纷纷围过来观看。 当茶叶被烤热时,茶叶香味散发出独特的清香,飘散于整间茶室。 看着安谦语认真而娴熟的泡茶技法,洪青松点点头,如果不是真正热爱茶道,由内而外的修养,是不会有这样感染人的茶艺展示。 抬头看向墙上的“和”字,这是他送给安谦语的书法字。他除了爱茶,也喜欢书法,退休后在家勤练书法,目前水平也相当了得,从这墙上那苍劲有力,刚中带柔的字便能看出。 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个中文字,这个字代表了一个人对自身修养的最高境界。 特别是儒家思想中,把这个字提升到了哲学的地位。安谦语把字挂在茶楼最显眼的位置,不仅表示了对他的尊重,更是代表他同样对这个字意的认同。 众人品茶,有人点头称好茶,有人摇头说不如闻起来好,虽各执一词得不到一致好评,气氛却非常轻松愉快,这是洪青松最喜欢的品茗效果。 每个人因为个体差异,便会得到不一样的感受,好像和字,右边一个口,代表众人皆有口,不需要百分之百得到赞美,只要大家说出自己真实看法,相互交流,这种气氛才是最为有趣、和谐的。 品茗加聊天之后,客人们自然又是少不了被朱茜茜领到楼下购茶,不过这次除了茶叶和安谦语用的相同以外,还有人想买土罐、土碗。 朱茜茜何等聪明,虽然目前没有,但立刻留下客人信息,说是从仓库那边给他们直接发货,价格高出成本好多倍,真是忽悠能手。 洪青松喝够了茶,见人都散了,这才说道:“最近的几次活动你都没参加,忙什么呢?” 安谦语一愣,这阵子一直为潘杰的事烦心,茶协的事一点没顾上。 每年茶协都有不少交流活动,他会挑一些重要的参加,以便信息交流。 安谦语对茶是非常有钻研精神的,除了到全国各地,甚至日韩地区去体验不一样的茶文化,还会查找古籍,经过潜心研究,再现古人的喝茶情景,在一些交流会上为大家演示。所以安谦语虽然每次话不多,但依然吸引人关注。 而这几次都没见到他,包括洪会长在内的几个熟人便按捺不住了,纷纷打听为什么,于是,洪青松便来了。 “群里发了公告,你看到了吗?” “什么公告?”安谦语问。 洪青松:“就是过几天b市有个大型品茗节,邀请了我们茶会,很多人都已经报名参加了,我见你迟迟没报名,不知道什么原因,这才来问问。” 安谦语挠挠头,不好意思的说:“抱歉,我好久没上□□了,完全不知道这事儿,还劳烦您亲自跑这一趟,其实您可以给我打个电话就成。” “不防事,我也是顺便想上你这儿走走,最近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吗?可以说给洪爷爷听,说不定能帮得上。”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3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13节 洪青松对安谦语的偏爱其实挺明显,现在的年轻人大多心浮气躁,能像安谦语这样沉得下心,认真钻研一门文化的人并不多。他坚信成大器者必先静心,只有韬光养晦、潜心研究才能有所成就。 安谦语所想到的重点却不是洪青松想的那样,他的注意力全在b市上面。 b市,那就是潘杰所在的地方。 ☆、爱与爱的差别 怎么这么巧,刚好在b市,那如果他参加的话,也就是说可以见到潘杰了! 不过随之而来的矛盾,自然就是如何回应潘杰同居的请求? 这样的细微表情还是逃不过洪青松的眼睛:“怎么?” 安谦语:“没有,前不久刚生了场病,精神一直没恢复,前几天又回了趟妈妈老家,所以没顾上茶会的事,不好意思啊。” 洪青松当然不会相信这些场面话,眯着眼睛和蔼的看着安谦语。 安谦语低头看着眼前的茶杯,不敢对视。 洪青松对他来说是长辈、良师、益友,这是一位很有智慧的老人,当初在茶协认识时,对洪青松是怀着尊敬和崇拜的。熟悉之后,安谦语往往会找他谈谈人生,聊聊想法,洪青松都能为他提出不错的建议。 “谦语,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心浮气躁的人,办事仔细、考虑周全。不过,我这两天道听途说的听了个消息,可能不是真的,但我亲自问你证实一下。” 安谦语听到这话,心里突然紧张,抬眼看向洪青松,如果他知道自己和潘杰在一起的乱七八糟的事情,肯定会严重质疑自己的人品。 洪青松仍然目光和蔼:“我听说你在打听,有没有人愿意顶下你在这家店里的股份,是真的吗?” 安谦语恍然大悟,他想着潘杰的提议,所以跟圈里人随口打听一下,有没有人愿意盘下自己的店,大概是个什么价位,其实并不是真的会卖,就是想问问。 “啊,您说这事儿,我就是随便问问而已。” 洪青松微笑:“随便问问吗?空穴不会来风,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想到问这个呢?” 安谦语有点为难,实话不敢说,又不愿意骗洪青松,只好赔笑。 洪青松一看他这样子,便猜出几分,问道:“感情问题吗?你倒是该找个对象谈谈恋爱了,不过你要明白,两个人在一起是看缘分的,强扭的瓜不甜,缘分没到,即便勉强走到一起,将来也很可能会分开。” 三言两语便被看穿心思,安谦语只好点头道:“我也知道这个道理,可身不由已啊,太爱一个人以至于难舍难分,有时候真想为他不顾一切,总是为他失去理智。” “不顾一切并不是不可以,关键你得能承担得起风险。做生意是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做得起来的。你现在这店是因为国家当时扶持旅游,开发新文化街给了优厚政策,也卖了茶协一个面子,便宜租给你们,将来肯定也不会向你们乱涨价。一但盘出去,想再盘回来几乎不可能。如果出去找私人店面,好一点的,贵得每个月都在为房东辛苦,便宜的地段生意又不好做,好不容易靠自己做起来了,房东眼红又说要涨价,这种事多得很,所以我劝你考虑清楚到底能不能承担这样的不良后果。” 安谦语点头,道理他当然明白,加上朱茜茜以死相要,肯定不会真盘出去,他现在只是想考虑,或者能在b市那边开间分店,大不了以后g市、b市两头跑,只是手头不宽裕,想着能不能找人入个股什么的。 不过这都是八字没一撇的事儿,想想而已。 “洪老,我只是考虑要不要开个分店,正好对b市挺感兴趣,这次又恰巧遇到去b市交流活动,感觉是个机会。” 洪青松听了,倒是不意外的说:“你对象在b市吗?” 安谦语脸一红,他性向的事不好让洪老知道,以前还被他热心的拉着想过几次亲。 现在突然被言中,要是去了b市被问起,还真不太好回答。 洪青松笑笑没再追问,在他看来,年轻人谈恋爱很正常,但如果为了私人感情抛弃事业,那他便有必要提醒提醒,不咸不淡的说: “男人的事业就像国家的经济一样,是一个家庭坚实的支柱,试想那些落后国家,连饭都吃不起,更不用谈国家建设、新生代教育,你如果没有自己的事业,如何能带给对方理想的生活呢?” 话已点到为止,洪青松说完便起身告辞。 安谦语送出门,回来见朱茜茜盯着自己,眼神有些怪。 “怎么?” 朱茜茜翻个白眼,转身走开,把安谦语凉在一边。 第二天,意外的来了个人。 秦子兴一进门就笑眯眯的说:“好久不见啊,谦语。” 安谦语心里一惊,这要是在知道他和潘杰的关系之前,他一定不会紧张,只会因为好朋友来看自己而高兴。 然而现在,似乎是心里有鬼,看到子兴一脸笑容,却有一种假笑的错觉,同时还感觉对方眼神里带着一股森冷的寒意。 安谦语暗骂自己神经病,看来心里有鬼果真会让人神经兮兮。 两人坐下随意聊了几句近况,又说秋冬款已经慢慢上架,改天约上去逛逛。 感觉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安谦语慢慢放下心来,不再那么别扭,为两人续上茶水。 秦子兴冷不防突然说:“我男朋友回老家了。” 安谦语手一抖,茶水洒出一些,幸好及时稳住。 “哦,是吗。” “我以前好像对你讲过吧?” “好像是讲过,一时忘记了。”安谦语低头喝茶掩饰。 秦子兴接着说:“上上周回的,说是找的单位必须得报道了,可上周只给了我一个报平安的电话,之后就没再联系,等到这周才看到他□□上线,更新脸书,感觉他好像消失了一周似的。” 这话差点让安谦语呛到,上周消失,那不就是和自己在一起吗? “他可能刚上班,需要适应新环境,所以暂时没联系你。”安谦语道,虽然潘杰刚上班,不过这几天每晚都和他语音到到很晚,他还有些担心潘杰第二天会影响工作。 秦子兴点点头说:“也是,估计这周适应过来了,每天都给我打电话聊天。” 安谦语心里又是咯噔一下,潘杰每天不仅和他聊天到深夜,还和秦子兴聊天?那他还担心个毛啊!这小子精力旺盛得用不完。 其实仔细想想,或许能察觉出秦子兴有可能在撒谎,不过安谦语当时根本没有怀疑秦子兴会说谎,只感觉潘杰又在两面三刀的骗他。 一边说会考虑跟秦子兴说分手的事,拖住自己,另一边其实根本舍不得放手。 毕竟潘杰在安谦语心中,就是那个整天喊狼来了的小孩。 秦子兴面带犹豫的说:“谦语,我跟你说个事儿,你别出去传。” “嗯?” “我怀疑,我男朋友背着我有个小三儿。” “啊!”安谦语吃惊,虽然表面看起来是惊讶,但实际是给吓的:“你,你别疑神疑鬼的瞎猜。” “我没有瞎猜,他以前就有过这种不良记录,后来跪下求我,才答应原谅他的。” “是吗?” “他留学的时候和另一个中国留学生搞在一起,后来不知道那人怎么弄到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告诉我,男朋友已经决定和他在一起,让他来跟我说分手的。” “然后呢?”安谦语对这事倒是满肚子好奇,虽然这样的话从情敌口中问出来有些诡异。 “当然是直接打电话问他了,他一开始否认和那男生的关系,后来逼得紧了才承认,然后立刻请假来这里向我道歉,再三保证会和那人一刀两断。” 安谦语突然想到潘杰说的,秦子兴有抑郁症,所以问:“那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没了他地球还不转了吗?我让他滚,他却死皮赖脸跟块牛皮糖似的黏着不放。” “能想得开就好。” “后来那男生又打电话来说,已经和我男朋友分手了,是他自己主动退出的,主要念在我有病的份儿上。” “哎?你病了?” “没有,是我男朋友瞎讲的,说我有抑郁症,分手的话会自杀,结果那人就信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当啷~”安谦语的茶杯盖掉到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秦子兴看了一眼,似乎并没有在意,继续说:“倒是他,才是真有问题,急躁起来会有狂暴症,他自己也知道,所以干脆跑到酒吧去喝酒打架,我去派出所把他领回来,他还特别有理,说怕伤了我才去打架的。他这么折腾两回,我也只好顺了他的意,要不然隔三差五往派出所跑,单位领导都该知道了。” 狂躁症这一点,安谦语倒是深有体会,所不同的是,他是亲自感受,秦子兴是潘杰舍不得碰而让自己去流血。 ☆、背叛 人类最致命的弱点就是比较,比较让人心理失衡,心生嫉妒,妄加猜测,失去判断。 安谦语拿着茶杯盖无意识的抚摸半晌,才说:“看来他真的很爱你。” 原来潘杰对待他,与对待其他的第三者并没有不同,他一直以为他们在一起是特殊的,不一样的,最起码是真心实意的爱情,现在看来,连感情都有可能是假的。 秦子兴喝口茶继续说:“虽然他一直说和那人断干净了,但我老是不放心,他们一个学校读书,又在另一个半球,我怎么能断定他们就真的分了呢?” 安谦语眼神暗淡,说道:“其实你也别瞎想了,他现在回来了,你们在一起这么久,他又那么爱你。” “不是我瞎想啊,他最近手机半夜老占线,你说他们是不是又联系上了?” “啊?”安谦语又心虚的低头喝茶。 “那个男生跟我说,我男朋友有很多秘密不敢告诉我,他说那些秘密都藏在他另一个手机里。哦,他有两部手机,一部在国内用,一部出国时才用,那人说的是出国用的那部。” 安谦语也知道,潘杰包里有两部手机,不过那部手机有开机密码。他从来没在意过,更没拿他手机看过。 “那你看了吗?” “没看,我怎么可能上当,当时我问男朋友手机里是不是有什么所谓的秘密,他很大方的拿给我看,还告诉我开机密码,我当然没看就还给他了,要是那时看了,里面什么都没有,他肯定会觉得我不相信他。但我现在突然有点后悔,我总觉得他当时是在赌我不敢看。” 安谦语:“也许真是那男生被迫分手,不甘心想气你的。” 秦子兴摇头:“他想气我有很多种方法,干嘛非要让我去看他手机呢?密码就是他生日,肯定没有换,他这人一换密码就会忘记,所以你说我要不要真的去看看他手机?” “我,我不知道,偷偷看别人手机不太好吧。” “哎,我也知道不好,可就是忍不住想看一眼,看一眼就死心了。”秦子兴望向窗外,想着什么。 安谦语看着他担忧的表情,心里非常难受。 罪魁祸首就是自己,再加上他还被潘杰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玩弄。 秦子兴又喝了会儿茶,和安谦语闲聊了些八卦,才离开。 临走时,他问安谦语:“我见新闻说b市有个大型茶文化节,你会去吗?” “会的,我们这里茶协的基本上都去。” “什么时候动身?” “就这两天。” 秦子兴笑笑说:“祝你一路顺风。” 这边说去b市,朱茜茜不知道抽了什么风,也要跟着去。安谦语拗不过,干脆关几天茶楼,给可儿放了假。 一大早,洪青松的司机就把安谦语和朱茜茜两个接上车,里面还坐着上次斗茶的老茶农,四人一起去了机场。 坐进车后,安谦语拿着手机犹豫不决,不知该不该对潘杰讲他马上到b市的事。 这两天晚上,潘杰照常和他烫电话,可他心里装着事,很多话想问,在电话里又觉得不方便说,只好找借口早早结束。他去b市的事,也不知道怎么讲。 朱茜茜瞧见他的样子,翻个白眼小声问:“你去的事还没告诉他?” “嗯。” “你们应该分了吧?都各回各家了。” 安谦语低头没说话。 朱茜茜掐他胳膊:“你给我少去找他,我烦他!” 安谦语吃痛,压低声音叫唤:“哎,我知道了,就算是去找他,也是跟他说分手,这你满意了吧。” 自从那天在茶楼听了秦子兴的话,他受到不小冲击,在潘杰嘴里到底还有没有实话,他也搞不清楚了。 感情的基础是安全感,然而他从未在潘杰这里得到过。时常在午夜翻醒,又强行压下,躺下再也无法入睡。 精神也出现衰弱迹象。 想想这也是自己咎由自取,喜欢一个人到无法自拔的地步,现在当断不断,反过来责怪潘杰欺骗隐瞒,真是自寻烦恼。 但是……心里那浓浓的不甘心,像一只无形的手,一直纠扯着他心脏,怎么挥都挥不掉。 他不甘心就这么被潘杰欺骗,他只想要句实话,要句潘杰口中的实话。 他究竟有没有爱过自己? 朱茜茜:“跟他断干净才行,你要是敢在b市开分店,我早晚给你搅黄了。” 安谦语:“你怎么知道?” 朱茜茜:“我听到你跟洪老聊天了,总之我告诉你,有我没他,有他没我!” 安谦语:“……”难怪朱茜茜非要跟着去,那天看他的眼神也特别怪。 三人很快到了机场。 茶协的其他成员也差不多到齐,格格作为文化街街花,自然成为焦点,身边围了一群中年男性,见到洪青松来了,才收敛一些。 朱茜茜和格格关系不错,立刻跑上前招呼:“只要有你在,坐标就特别醒目!” 格格疑惑:“哦?” 朱茜茜撸嘴,指指那群狂蜂。 格格掩嘴一笑,拉着朱茜茜的行礼箱往托运处走:“别理他们,我的行礼已经办好托运了,现在去帮你们办,你们有几个箱子?” 朱茜茜看看洪青松、老农、安谦语还有自己的,数了数说:“四个箱子加一个背包。” 安谦语急忙上前:“我来吧,你们女生去休息。” 格格冲他眨眨眼说:“用不着你动手,一边待着陪洪老去。” 她踩着闪亮亮的高跟鞋,伸出纤纤玉手去拉洪青松的大行礼箱,手刚碰到行礼,立刻便有人跑过来抢过箱子说:“这种粗活怎么能让格格来呢,我来就行。” 她又去拉安谦语的箱子:“还有那个箱子也要办托运。” 又有人跑上前拉过箱子:“我来,我来!” “那,还有那个……” “我,我来!您一边坐着休息,别碰坏了指甲。” 格格用一种选美小姐般的微笑回应那几位苦力:“辛苦你们了。”转身勾着手中的lv包包,拉着朱茜茜去长椅休息区。 一路无话,到了b市。 b市的城市建设和规划比g市大很多,城市人口密度高,外来人口占多数。 所以在这样的大城市中举办茶文化交流节,参加的人不少。 洪青松本着宣扬g市文化,更好的让茶成为g市的一项重要的经济产物,对展位的设计和制作也是请了高端的广告公司进行包装。 一群人忙里忙外,整整两天,展台效果倒是颇为抓人眼球。 到了正式开幕那天,格格和安谦语作为协会内颜值较高的成员,需要负责起茶艺展示的责任。 格格一改往日的紧身旗袍,穿起了汉服,长发松松的在头顶挽起一个发髻,长衣长袖尽显华贵,本就漂亮的脸蛋略施嫣粉,不少人都说格格今天特别像最近那部大火的电视剧《芈月传》中的女主角。 倒是安谦语,平素穿惯轻薄的中式便袍,今天为了配合格格,只好也是一副汉服打扮,一大早就被朱茜茜拉起来打扮,里三层外三层,不知道裹了多少层,感觉自己都快裹成粽子了。 汉服相对朴素,装饰只在领口、腰带、袖口、衣摆处,腰带的包裹非常重要,看起来与和服有几分相似。 安谦语是短发,所以没有梳发髻,不过那一头乌黑的头发,看起来倒是不觉得违和。 两人成为会场焦点之一,这也是洪青松故意安排,为了迎合时下潮流,又能保有茶文化特色。 交流会的第一天就这样圆满完成,大家收获颇多,洪青松脸上也很高兴。 第二天到了快午饭的时间,参观的客人逐渐变少,协会有人已经领了盒饭去旁边吃,安谦语跟前还站着几个小女生在照相,他只好稍加配合,等着这几个走了,他也去拿盒饭吃。 几个女孩见手机里的照片还算满意,又要了一些赠品,才离开。 这时,旁边一直站着的男人被显现出来。 安谦语还以为自己看花眼,眨眨眼睛又看了一眼,果然没有看错。 潘杰站在不远处正一动不动盯着他。 那表情,和上次他从机场偷溜回来,等到安谦语晚上回家时一样。 安谦语现在终于能读懂那表情的含义——背叛。 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潘杰可以肆意背叛感情,却不能允许他有任何背叛,为什么关系如此不对等?就因为他是爱得无法自拔的那方? 潘杰手上的传单卷成纸筒,一下下在手上拍打,他无须做其他行动,只肖站在原地,等沉不住气的那方即可。 果然,安谦语深吸口气,向他走过去。 ☆、手机 待走近,潘杰上下打量安谦语的新装束,还是那么出尘脱俗,真庆幸安谦语生在现代,否则像他这么适合古装的男人,若生在古代,估计是轮不到他潘杰这等凡夫俗子。 “安老板,别来无恙啊,我好像记得昨晚有人在电话里跟我说还在家里,怎么这么快就到这儿来了?难道你家有扇任意门?” 潘杰昨天晚上就见到新闻,本市茶文化节办得轰轰烈烈,大小新闻网站都有提起,甚至在某篇报道上见到组图里有安谦语斟茶的照片。 于是立刻打电话问起,安谦语却支支吾吾没讲实话,这让潘杰怒火中烧。这么多天安谦语不仅只字未提来b市的事,而且现在已经来了,还对他撒谎,显然就是并不想见他。 这段时间,他以为通过努力,已经成功捕获男人的心,至少能有一半的把握,他是会依了自己的愿,追随他到b市,可现在看来,一切的努力全是白废,安谦语铁了心要和他分手,从未改变过想法! 安谦语回头看看同僚,大部份都领了盒饭出去找地方吃,朱茜茜仍然四海皆朋友,又去面基,这才回头对潘杰说:“吃饭了吗?我们找个地方边吃饭边听我解释行吗?” 潘杰点点头,他也是中午下班没吃饭就溜出来找安谦语的。 两人在附近随便找了家餐馆坐下,都没心思吃饭,随便要了两份盖饭。 安谦语思绪飞快,他必须找出合理的理由让青年相信,否则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 但他也不想说是因为秦子兴和他谈过他们过去的事情,让他耿耿于怀,他觉得,潘杰为了让自己安心,一定会对他撒更多的谎,他不想听谎言,这只会让他更加痛苦和厌恶。 “我本来没打算参加这次交流会,可一听说是来b市,所以改变主意了。”安谦语说。 潘杰抬眼:“是吗?” 安谦语:“嗯,我很矛盾,我想过来b市开一家分店,可我对这里一点不了解,怕投资失败。这次有机会来这里参加行业交流会,对我来说正合适。” 潘杰试探:“你想开分店,我可以理解成,是为了我吗?” “不为了你,还为了谁?” “这么好的事,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到底来多久了?” 安谦语:“两天,我本来想等这里的会忙完就去找你,所以才瞒着你。” 潘杰:“既然你会来找我,提前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 “哎,你不知道,”安谦语有些为难的说:“朱哥她也来了,她对你……我怕你们两撞上。” “那你告诉我别来不就行了。” 安谦语皱眉看着青年:“抱歉,我考虑不周。” 潘杰见男人这副表情,当下心软了一半,其实怪不得他,好友和男友让他只能选其一,任谁也会选择困难。也是自己小提大作,跑这里来兴师问罪,男人没骂他冲动、幼稚已经不错。 “算了,我也不对,可能是气过头了才这么沉不住气,幸好没遇上朱哥,否则不知道会和她闹出什么笑话。” 安谦语指指盖饭:“等我这里忙完一定去找你,快吃吧,饭都凉了。” 潘杰拿起筷子,戳了戳那油腻腻的盖饭,尝了两口便再也没动了。 安谦语摇头,青年这又挑食又讲究的臭毛病啊…… 餐馆出来,对面就是安谦语落脚的宾馆。正好上楼午休一会儿,大夏天穿着汉服,热得汗湿衣背,冲个澡也好。 潘杰跟着送上楼。 大中午宾馆人少,一楼服务台就坐着一个女孩正打盹。 开了房门,潘杰进屋随手将包包放在门廊处,看看屋内环境说:“干嘛这么省,没好的酒店了吗?” 安谦语一进屋便立刻去解身上的衣服,整个后背都汗湿了,感觉像有千斤重:“这次来回机票和住宿都是茶协出钱,不可能住高级酒店,大家就觉得干脆找个离会场近的地方,至少能方便点,所以条件就比较差。” 潘杰见到安谦语解得只剩下里面白色长袍,衣襟已经全部敞开,洁白的胸脯袒露在外,中间的袍带松垮垮吊在一边,简直诱人至极。 青年一把拉住男人一边衣袍往怀里一带,男人重心不稳整个扑倒。 “干嘛,我全身是汗!” 青年并不介意,把脸埋入男人颈间深深吸气说:“可想死我了,让我好好闻闻你的味儿。” 这话倒让男人感同身受,虽然心烦青年的又一次欺骗,但思念的心始终未曾改变。 他抚摸青年的头发,感受他宽阔的脊背,他是多么希望能用一生的时间去疼爱这个人,可惜对方给不了他一生半生的,到现在他所得到的还只是一部份,昧着良心从好友那儿偷来的。 他们的感情建立在谎言之上,如同楼房修建在沙丘之上,也许吹口气便能全盘倒塌,对他来说维护成本太高、难度太大,放弃却能瞬间灰飞烟灭,好像这栋楼阁从未在地平线上出现过一样。 但是他越想放弃,却欲加放不下,没有人能找到爱一个人的开关,想开就开,想关就关。最后,安谦语想,也许只有等时间长了,他们之间感情因为距离关系渐渐淡去。 到那时候,他就能过回正常人的生活了吧。 青年的嘴巴越来越不老实,一路向下吻。 安谦语的衣袍一则被拉得滑下肩膀,露出半个肩背。 潘杰突然偏头去看安谦语后面,正好是一面梳妆镜,不自觉的嘴角上扬,笑得很色情。 安谦语自己回头去看,发现镜子里自己简直就是一副活生生的活色春香图,禁不住老脸一红。 正欲拉起衣衫,却被青年阻止:“你这样真性感,我做梦都想和你现在这种打扮的样子做一次。” “你能不能正经点,我和别人一起住的,万一他回来……” 话还没说完,嘴唇已经被吻住,湿滑的舌头抵死缠绵,凭你嘴上再不愿意,身体上逐渐升起的反应也无法抵赖。 安谦语不是矫情的人,气氛已经变成这样了,再拼命抗拒,逼退两人的欲望,那就是想让两人都阳痿的节奏,他可不想当人妖。 镜子,除了作梳洗打扮的用途以外,今天两人兴奋的发现了新用途。 对着镜子xxoo,简直如添加了兴奋剂一般,肾上腺素急剧上升,从没见过的一些角度和表情被一览无余。 这一场欢爱,不仅让两人大汗淋漓,同时也感觉十分酣畅、痛快,连闷热的暑气似乎也消退不少。 洗过澡后,两人一身水气仰躺在床上吹着空调,舒服得连一根指头都懒得动。 潘杰随手抓住安谦语放在手边的手,手指相互交叠,牢牢扣住,满足的叹了口气。 两人就这样半晌没有讲话,只是牢牢抓住对方的手,感觉仿佛抓住了全世界。 安谦语想,如果能这样抓紧一辈子,该有多好!随即心中又漾出浓浓悲伤,如果不是和人分享,而是独享该多好……接着又和以前无数次一样,谴责自己太贪心,以前说好的心甘情愿难道是想反悔?更何况这是好友秦子兴要男朋友! 诸如这样的痛苦,反复在安谦语身体里轮回,无休无止的反复碾压,更不知要如何排解这种心绪。 有时候感觉自己都快被自己逼疯了。 安谦语也深深叹口气,烦闷的把手指扣得更紧。 潘杰突然说话:“你和谁住一间屋?男的女的?” 安谦语听出他话里的意思,无奈道:“我能跟女的一起住吗?当然是男的,茶协的吴叔,肚皮大大的,都谢顶了,这你放心了吧。” 潘杰:“哦。”过了一会儿,又问:“姓魏的没跟来吧?” 安谦语一听他提魏庭,心里就有些抵触,他很不喜欢潘杰把魏庭当敌人,这让他感觉自己和魏庭关系也特别不好相处。 正想着怎么反驳回去,潘杰手机响了。 ☆、突如其来 他起身接了电话,是单位领导打来的,好像是工作上的事。 挂了电话,他翻身压到安谦语身上,亲了亲说:“我得回公司了,真舍不得你,晚上我再给你打电话,你偷偷溜出来,别让朱哥发现,行吗?” 安谦语点头,他倒没有这么舍不得,心里想着下午还有半天工作,等下得赶紧回去。 潘杰似乎是被催得很急,没敢继续缠绵,迅速起身穿好衣服就走了。 门被关上的刹那,四周突然安静下来,安谦语躺床上,感觉特别不真实,就好像他刚刚只是做了场春梦一样,除了后面时不时传来的酸胀感,让他确定刚才的确真的和潘杰做过。 很快他也爬起来,穿上“千斤重”的汉服,打算回展会。 “当……当……” 屋里传来两声陌生的铃音,安谦语抬头四下找。 发现潘杰的包包走时忘记带,只把自己手机拿走了,而包里,他知道,有他那只出国才用的手机,铃声应该是从里面传来的。 出于好奇,安谦语鬼使神差的拉开包包拉链,取出手机来看。 脑子里想到秦子兴说的那些话,手上就不自觉的去试开机密码。 一试便中! 潘杰果然懒得可以,开机密码用生日,不知道银行卡什么的是不是也用生日。 安谦语见到两条未读短信,抬头都是英文的,他不太明白,而且也不方便点开来看,因为这样做会被潘杰发现手机被人动过。 拿着别人手机,除了看短信以外,最喜欢去点的可能就是相片薄了。 安谦语没有想过会在相片薄里找什么秘密,事实上,他解开密码的时候就有些后悔,偷看别人手机是最不应该的行为,想着随便点两下就把手机放回去。 可这秘密实在是太好找了…… 相片薄里震撼眼球的照片,差点让他当场昏厥。 安谦语抖着双手,用极大的克制力才翻完了整个相片薄。 照片其实并不多,将近二十张,但每张照片里除了有手机的主人以外,还有一群完全不认识的男人。 里面所有人不着寸缕,全都赤身裸体,潘杰是围聚的中心,他被大家用各种诡异的方式进行粗暴的性虐。 安谦语甚至怀疑自己认错人,里面那个被虐待的男人根本不是潘杰,因为会做出那样可怖表情的潘杰,是他从未见到过的,那怎么可能是他? 可无论他用怎样怀疑的眼光去判断,依然无法欺骗自己。 他感觉难以呼吸,身体颤抖得不像话,脑子一阵又一阵的晕眩,像被爆炸过一样,一团浆糊。 本能的拉开房间大门冲了出去,没头苍蝇一样向外乱窜。 他急于想找个能让自己呼吸的地方,可眼前的路一片混乱,脚下摇摇晃晃踩不长踏实。 直到冲出宾馆,冲到楼外广场,看见四周人来人往,这才傻眼站住。 眼前所有的人像练了凌波微步一样,飘幽幽在眼前晃动,他想钻出去,却怎么也找不到突破口,只能原地打转,满头是汗。 不知过了多久,他徒然放弃挣扎,抬头望向刺眼的天空,突然大笑出声,眼泪顺着眼角溢出,大颗大颗向下滑落。 周围人像看疯子一样绕道走,而安谦语渐渐感觉身体所有的力气被掏空,他好像一个见了阳光的吸血鬼,正一点一点被烧焦、溃烂、蒸发…… 安谦语再次睁眼时,满目的白色,耳边均匀的响着滴滴声。 这场景他再熟悉不过,自己肯定又在医院躺着。 闭上眼仔细回忆晕倒前的情景,逐渐想起原因,不由得心里又是一紧,揪心的疼痛没来由的让他身体微微一抽。 “他好像醒了,哎,医生,你看看,他好像醒了!” 安谦语眼皮沉重,半睁开眼,见到人影在眼前晃动,但看不清到底是些什么人。 有人在他身上一阵忙碌,摘掉呼吸机,问他一些简单的问题。他含糊的机械作答,然后那些人便交待几句走了。 这时,他才感觉稍微清醒一点儿,至少能看清眼前的东西了。 朱茜茜坐他旁边问:“你怎么会倒大马路上的,还记得发生什么了吗?” 安谦语摇头,他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加上现在也没力气回答问题。 旁边的洪青松说:“我看谦语还很虚弱,让他好好休息吧,茜茜留这里照顾,我们晚一点再来看他。” 屋内这时冒出很多熟悉的面孔,安谦语这才发现,原来在几乎所有茶协的人都在。大家同他简单招呼,让他安心休息,便撤出病房,只留朱茜茜一人。 朱茜茜为他拉拉被子,再调整一下空调温度,细心的试了试风向,确定不会被冷风直接吹到才说:“睡吧,有什么需要就吩咐,都怪我不应该给你穿这么厚的汉服,八成是中暑了,b市这鬼天气太热。” 安谦语摇头,想说不关你事,可惜有心无力,实在虚弱得说不出话,只好闭上眼睛渐渐昏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身体感觉被人移动,睁眼一看,他被护士推出了门。 他下意识看着眼前移动的天花板,还有几个仰视角的脑袋。 有位护士小姐发现他醒了,低头对他笑笑说:“醒了?把你转到普通病房去,你心脏不好自己知道吧?”推进电梯后,他们停在里面等,护士接着说:“要照顾好自己身体,合理作息,特别是控制情绪,这些不用再教你吧?小伙子这么年轻,心脏已经动过手术,更要爱护好,知道吗?” 推到普通病房,这位护士才算结束唠叨,朱茜茜已经在屋里铺好床等着。 大概是她以为安谦语发病是因为给他穿太厚,中暑导致的,所以表现得非常乖巧,话也变得很少。 躺下后,护士们都走了,安谦语见朱茜茜还是一脸郁闷,便对她说:“有水吗?” 这是安谦语醒来之后说的第一句整话。 朱茜茜立刻站起来:“有!”急匆匆去拿杯子倒水,自己试了下水温,插上吸管递到安谦语嘴边。 安谦语低头喝下大半杯,对朱茜茜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谢谢。怎么愁眉不展的,面基不顺利吗?” 朱茜茜瞅他一眼:“还有心思开我玩笑,你差点死了你知道吗?都快吓死我了!救心丸为什么不带身上?你要是死了……”说到这里,朱茜茜突然眼睛一红:“我一个人还有什么意思,555555……” 安谦语:“……” 女人总是说哭就哭,完全没有给你安慰的空隙,她一个人说完,一个人哭完,热热闹闹根本等不及配角加戏,便瞬间转场: “你想见潘杰吗?我帮你叫他来吧。” “啊?”安谦语有点懵逼。 朱茜茜吸吸鼻子:“我想通了,你喜欢谁,愿意干什么我都不干涉了,只要你喜欢,我就支持你。” “呃……”安谦语还是有些懵逼。 不过心里突然升起一股酸楚,想到潘杰对自己撒的谎,做过的事,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他那难以置信的过去,再看看眼前的好友。 他多傻啊! 突然控制不住情绪,鼻子一酸,也哭了。 哭泣瞬间传染,两人简直抱头痛哭,越哭越伤心,哭到最后,都不知道对方究竟在伤心什么,怎么哭这么凶? 安谦语毕竟是男生,渐渐止住哭泣,用袖子替朱茜茜擦擦眼泪。 朱茜茜也帮安谦语擦泪,两人才算打住,见对方一脸狼狈,通红的鼻眼,鼻涕横流。 她指着安谦语:“丑死了!” “你还不是一样。” 朱茜茜叹息:“别哭了,你病还没好,都怪我,整天就想到自己,逼得你都没法和喜欢的人见面,还生病住院。” 安谦语拍拍她的肩说:“真的不关你事,我以后不会再见他了。” “你这是干嘛呀,我说不拦着你是真的,我用行动证明!” 安谦语摇头说:“我说不见他也是真的,是彻底和他分,我已经想通了,不会再接受他。” 第1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坑啊,你还跳! 作者:朴正欢 第14节 “是吗?”朱茜茜疑惑:“可我已经告诉他你住院,他一会儿就来了,怎么办?” 安谦语一愣,随即一想,既然决定要彻底分手,那他势必需要单独和他说清楚,这一面始终避免不了,干脆就现在吧! “没事,正好我也有话跟他说。” “真的没事?”朱茜茜看安谦语表情,不像是没事的样子,突然有种直觉,这次发病晕倒或许跟潘杰有关,不过她倒不急于问情况。安谦语虽然平时一幅很好欺负的样子,看起来软软弱弱、斯斯文文,可一但下定决心要做的事,倒是有股滴水穿石般的韧劲,什么都无法阻挠,一条道走到黑。 “嗯,这次已经没有任何可以复合的理由了,我无路可选。” 朱茜茜难过的为安谦语理理额角的刘海,又抱着安慰一阵子,这才彻底稳定住情绪。 ☆、最终章 潘杰很快赶到,朱茜茜起身说去洗脸补个妆,把房间留给两人。 见安谦语脸色苍白如纸,急忙询问:“这是怎么了?怎么病的?” 安谦语在见到潘杰后,原以为自己会情绪激动,却没想到竟异常平静。 他眼尖的发现,潘杰手上拿着他那个丢在宾馆的包包,潘杰同时也感受到安谦语眼睛盯着的地方。 他们同时看了眼包包,又同时对视,四目相交,一切已经了然,无需再说什么。 包包是他昨天下班后去宾馆拿的,当时所有人都在医院守着安谦语,他回去时发现门还半开着,里面没人,那只手机放在包包旁边,显然被人看过。当时他就慌了神,打电话给安谦语,一直无人接听,所以猜想他是因为看了照片在生气。 直到第二天,朱茜茜才打电话告诉他情况,让他来医院看看。 安谦语转头没再继续盯着潘杰,但也没打算吭声。 潘杰先沉不住气,坐到他旁边问:“谦语,你……你都看到了吗?” 安谦语:“什么?” “手机里的照片。” “里面的人是你吗?” “我……”潘杰眼神绝望,抱有的最后一丝侥幸彻底粉碎:“我是不得已的。” “不得已?” “我在国外留学,认识了那些人,一开始不知道他们玩这个,后来等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是被他们逼迫的,他们还威胁我,如果不答应的话就让我名誉扫地,我一个人在加拿大,无依无靠,找不到人帮我,只能被迫接受。”潘杰说得认真,眼神中带着一点悲愤,还有一点恳切。 安谦语感觉自己真的快要相信他说的话了,潘杰的话是那样的合情合理,说话时那诚挚的目光完全不像在撒谎。 可是…… 如果真的被迫,那谁会把这么多恶梦般耻辱的照片存手机里呢? 把这些恶心的照片存手机里的唯一目的,只能是手机的主人很喜欢,希望随时能翻阅。 安谦语突然意识到,或许对于潘杰来说,撒谎已经成为一种本能、一种习惯、一种连自己都可以骗到自己的能力。 他现在才发现,原来他从来就没真正认识过青年,这个人和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安谦语突然冷笑着摇头说:“我想,我们始终生活在两个世界,人生观永远无法相交,你的那些朋友我也无法理解,所以,你还是,放过我吧……” 潘杰拉住安谦语的手,急切的说:“不,你相信我,我现在早就离开那个圈子,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好吗?” 安谦语用力抽回手说:“sorry,我做不到,我无法接受你那些肮脏的过去,就当我精神洁癖也好,什么都好,你这些过去在我心里形成不可磨灭的阴影,永远挥之不去。我不知道你是以怎样的心情去接受那么多人的□□和践踏,总之,这些都让我恶心,我接受不了那样的你。” 潘杰低头给了自己一耳光,哭丧着说:“我以前不懂事做了蠢事,你嫌弃我也是应该的,可上帝都会给犯错的人一次改过的机会,难道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你说过爱我的话难道都是假的吗?” 安谦语心痛不已:“正因为我爱你,才更加无法接受啊!我心心念念,想要用生命来疼爱的人,居然让别的男人随意糟蹋,你想过我的感受吗?要是换作我是你,你能接受吗?还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吗?” “我……”潘杰此时也语塞,想了想又换了一种语气说:“和我分手,你真的没关系吗?” 这话让安谦语内心揪痛,怎么可能没关系,是大大的有关系啊! 叹息道:“不知道……但我可以试试。” “你如果后悔的话,我不一定会回头,这也没关系吗?谦语,我身边不缺男朋友,你应该清楚。” 安谦语当然清楚,虽然这听起来像是在威胁,可这偏偏就是事实。 潘杰不缺男朋友,他也许从来就没有过两人以下的男友个数,很可能目前除了他和子兴,在潘杰的身边还有其他的男朋友。如果这样的话换作以前,他会害怕,会退缩,可惜现在的他,心如死灰,这些所谓的威胁,自然无法奏效。 “我不敢保证不会后悔,但我可以肯定我现在的想法,如果再免强和你继续下去,我一定会后悔。”这话一出口,安谦语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他突然感觉,自己以前生理性不敢反抗潘杰的毛病,无药自愈了! 两人的谈话最后陷入僵局。 潘杰的秘密被安谦语发现,这让他内心感到羞愧且难以启齿。 每个人或许都有一些无法见光的过去,装在心底成为秘密,只要不去碰触,一切都是安全的。 然而,一旦被人撕开,这些秘密不仅伤害对方,更大的是伤害着当事人本身。 潘杰看起来阳光帅气,特别是在安谦语眼里,还有点过分讲究,再好的宾馆,也会嫌弃毛巾是别人用过的。然而,照片中的他,何止是脏啊…… 无论换做任何人,只要有点羞耻心,现在也无法理直气壮,做更多要求。 潘杰低头不语,他并没有爆发出怒火,更多的还是自卑和惊慌失措。 他已经尽力了,安谦语如果依然无法接受,那他也无力改变。 选择放弃,他是不甘心的,但不放弃,目前看安谦语的态度,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思来想去,他觉得,等过一阵子安谦语冷静一些,再找他谈谈会比较好。 潘杰站起身:“你现在太冲动,我们都稍微冷静一点再来谈谈,好吗?” 安谦语没有说话,转头看向窗外,一副不想再谈的表情。 潘杰叹气,走到门口,犹豫了一下,又转身对安谦语说:“这事,别让子兴知道,为我保守秘密好吗?” 子兴!安谦语转头盯着潘杰,突然想到了什么,旋即暗了目光,只是点点头表示答应。 潘杰拉门出去。 安谦语这才忍不住流下两滴泪珠。 深深叹口气,想到秦子兴之前同自己讲的种种,他不是傻瓜,都到了现在,搁谁也能反应过来,应该是被秦子兴利用了。 子兴是什么时候知道他和潘杰的事,他不清楚,但潘杰手机里的秘密,安谦语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猜测秦子兴是知道的。 这个世界太乱了! 安谦语感觉像是吃了死苍蝇一样恶心,恶心得连身体也起了反应,没想到真的吐了出来。 这倒是把朱哥吓一跳,又把医生叫来折腾一翻。 安谦语却是越吐越厉害,连胆汁都快吐出来了。 检查半天,谁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最后有位老护士说,他可能是神经性呕吐,情绪激动引起的,干脆给打了镇定剂,让他昏睡过去。 第二天,在安谦语的坚持下,办了出院手续,买了回程机票,到晚上,他已经躺在自己家床上。 盛夏的阳光穿透茂密的树叶洒在窗前,树上的知了叫声此起彼伏,听得人昏昏欲睡,可真要是想打个盹儿,又会被烦人的叫声吵醒。 安谦语坐在草木源二楼望着窗外发呆。 日子仍然有条不紊的继续着,虽然眼前这一片树木繁茂的景象,可人人都知道,夏天终将过去,秋天一来,树叶变黄脱落,迎接新一轮寒冬,这就是现实。 然而不现实的是,回想这两个月以来,和潘杰在一起的事,仿佛只是做了一个梦。 那不真实的感觉,就好像他正煮着茶水,不小心打了个盹儿,四周飘散的茶香把他唤醒,这才发现,刚好煮得。 但他知道,这个梦将影响他今后很长的人生。 朱茜茜曾经问过他,你能甘愿为他做小三儿,甘愿被他骗,为什么就不能原谅他的过去呢? 提到原谅这个问题,安谦语觉得,只有当事人才有资格真正去提,其他人是完全无法体会到本人心理所能承受的痛苦低线。 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有多爱潘杰,只有他亲眼见到那些照片,只有他才真正体会到当时那种绝望和痛苦。 因此,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他到底能不能从那次打击的阴影中走出来,到底能不能毫无芥蒂,像以前一样接受潘杰。 在潘杰的世界,始终遵循的是玩乐至上,什么都可以拿来玩,根本没有底线,面对这样的品格,安谦语觉得和他一起看不到未来,没有希望,他要的男人根本不是这种人。 他们不可能再回到过去。 “想什么这么入神?” 对面有人坐下,是魏庭。 安谦语抬头冲他笑笑:“想今晚吃什么。” “那想到吃什么了吗?” “想到了。” “什么?” “扫街!” 想到小吃街的美食,两人同时咽口唾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故事到这里,似乎已经结束。 然而我说过,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所以,现实生活还在继续,安谦语虽然结束了这段坎坷的感情之路,相信他的故事其实还在继续。 值得一提的是,安谦语后来从魏庭口中得知,秦子兴的确患有轻微抑郁症,这倒是让他颇感意外。 不过,秦子兴和潘杰,到底谁说谎多一些,现在已经不再重要。 在我脑中能想到的画面,依然是那个安安静静坐于茶楼之上,端起茶杯,缓缓品茗的男人。 半榻梦刚回,活火初煎新涧水;一帘春欲暮,茶烟细杨落花风。 作者的下一本书《抱住英雄不撒手》虚拟现实时代也需要抱大腿,vr与现实世界的穿梭,蠢作者脑洞大开,是一部十分有趣的故事,希望小天使们在作者专栏中收藏这本书,支持一下,谢谢啦!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4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