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闻鹿笙》 正文 第1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节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异闻鹿笙》作者:寒灵犀 文案: 【寒式异闻录】系列06 高考一役,只会泡妞打架花钱的学渣刘星宇最终获得总分130的“超高分”,招来亲爹亲妈一顿狠揍。 刘星宇牙尖嘴利、信誓旦旦:“上了大学也没什么卵用,还不如早早地到表哥公司去上班呢!反正我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不算童工了!我自己的未来,我自己搞定!” “定你个龟儿子小麻皮!”亲爹亲妈又赏拳脚。 刚好某卫视播出一个“坏学生下乡吃苦体验生活、最终狗尾巴草变白莲花”的节目,亲爹亲妈看了,就联系熟人把刘星宇送到武陵群山中。 颠簸的绿皮火车上,刘星宇结识了两位新朋友,大学生杜恒和他的男朋友元凯。 一时哥儿们意气,刘星宇帮助杜恒和元凯,却被卷入关于苗疆圣物“虫皿”的危机之中。 雷公山侗寨,月亮山苗寨……由此,刘星宇遇到了那个叫做鹿笙的神秘少年。 【寒氏异闻录】系列: 01《异闻半夏》02《海王子》 03《异闻将离》04《射星·射心》 05《替哥找夫》06《异闻鹿笙》 07《异闻青荷》 内容标签:年下 灵异神怪 奇幻魔幻 悬疑推理搜索关键字:主角:刘星宇,鹿笙 ┃ 配角:杜恒,元凯,绣球,刘畅 ┃ 其它:寒式异闻录,鬼狐仙怪,朱雀七星 楔子 第1章 楔子(圣物被盗) 山深寨古,电力不通。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寨民们依循祖先传承了数百年的习惯而生活。除了重大节庆,没有人会在夜里出来活动。 山风吹过,森林里树木摇动、发出簌簌的声响——然而,这只是和声伴奏。夜里的主音,是林中的野兽,以及,溪边的蟾蛙。 没有一片云,反而显得天空深邃。 皓白月光之下,一个人影从苗寨里出来,溯溪流而上。 他走路无声,毫不惧怕山林间的碎石残枝,也不担心毒蛇猛兽来袭。 赤足的少年,他的目光比月光还要平静。 靛青之色为苗族所喜,但少年所穿并非苗族短打,而是宽袖飘飘的巫服,半仙半鬼。 无数萤火虫自林间、自溪边飞来,聚集在他周围,追逐嬉戏。 少年抬头望月,月亮正至中天:“时间不多了,麻烦你们带我去吧!”声音非常动听,仿佛没有完全褪去童声的纯净,清得像泉、脆得像百灵鸟。 双手各掐法诀,一团小小的五彩之光自他口中飞出。 五彩之光左右飘飞,似在呼唤;随着五彩之光一闪一闪,萤火虫聚到它周围形成一团巨大的会发光的“云”。 光“云”托起少年,向溪流上源飞去。 水声渐隆,一条氤氲白练竖在断崖之上——瀑布,其下是一个新月形的小小水潭。 少年轻巧落在水潭边,五彩小光团飞回他体内;萤火虫受不了水汽,躲避却不散去。 苗绣香包儿,那是一个次元空间袋。少年从香包里掏出一个银灿灿漏斗状器物,掐诀念咒之后,对准月亮抛出。 漏斗上大下小,大的一端发出银色灵光,比月光还亮几分。 肉眼可见,原本无差别分散人间的月光合出一束,投射在漏洞的大口之中;如雾水汽受到灵光吸引,也都汇入漏斗大口。 终于,漏斗的小口也开始发出灵光。 少年笑着挥挥手,立刻有一只大胆的萤火虫向漏斗飞去。 嘀嗒——水滴跌入静潭的声音出自漏斗,瀑布的聒噪也掩盖不住它的清脆。 一颗小小的银色水滴,自漏斗小口滴落,那正是纯水之汽和月光精华合成的物体。透明却有一层银光,净似水晶,灿若银星;上尖下圆,标准的滴状。 胆大的萤火虫稳稳接住银色水滴,努力振翅将其带到少年面前。 “月滴……水月之华!” 因为同时含有水系治疗之力和月华愈合之力,它被称为“月滴”,是正邪两道修行者心念以求的疗愈圣品。在tian朝灵界最大的修行者交易场所——苏记药铺,月滴的价格和受欢迎程度远高于丹药,因为它才是极少数真正的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灵品之一。 世间能够制造月滴的法宝,正是半空中银灿灿的漏斗——月燧。 取首阳山之铜和莫阴山之锡熔铸,在五月丙午日的中午被铸造的燧就成为“日燧”(古代借助日光取火的凹面铜镜);在十一月壬子日的半夜被铸造的就成为“月燧”(古人在夜间用来承接露水的漏斗铜器)。 月燧制造月滴,日燧制造日煐;月滴用于治疗,日煐用于增强功力。 如今,日月燧都被少年拥有。灵界修行者梦寐以求之物,居然藏于大山深处。 月光越盛,则月滴产生的数量越多、产生的速度越快。少年并不贪心,两个小时收集三十颗月滴之后,他招手收回月燧。分出一颗月滴拈在指尖,冲萤火虫说:“辛苦你们啦!” 捏碎,月滴化成无数晶莹碎片,仿佛水晶受到研磨。萤火虫集而又散,捕获碎片服下。 人与动物和谐相处,无论何时都是一幅绝佳风景,再衬上美轮美奂的山水和月色,实难描述的妙。 吃完月滴的萤火虫不愿散去,围着少年轻飞舞蹈,直到空气中一阵猛烈的灵力波动将它们震得把不住方向。 少年敛了笑容,遁着灵力警觉望向北方:“猛洞河!?” “鹿笙——”呼喊声听似相隔甚远,呼喊者以妙绝轻灵的身法在悬崖峭壁间纵跃,很快便落到名叫鹿笙的少年面前,“有人偷袭了猛洞河守卫,想把那里的封印打开!” 说话急切的来者也是一位少年,看面相跟鹿笙年龄相仿,却比鹿笙高了大半个头。因为高而瘦,一双长腿特别显眼。暗红色的外衣上印着零星的白色梅花——这种服装不是谁都能驾驭的,偏偏被他穿着分外好看,颜值和形体真的太重要了。 “灵力波动传到这里,看来对方修为不浅。”鹿笙的表情不见丝毫慌张,“蛊神大人苏醒在即,想必某些渣滓们急了——去一趟猛洞河吧!” 高个子少年闻言,在月光下化成一只四肢纤修、角如玉珊瑚的雄性梅花鹿,载了鹿笙,半云半雾向三十里外的猛洞河奔去。 第2章 楔子(圣物被盗) 月光不及日光,纵然明亮,仍然不足以让一切清晰。远处都是影影绰绰,唯独河水因为反光而特别醒目。猛洞河只在夏季暴雨时节才“凶猛”,其它时候都相对安静闲适。 看到猛洞河边站了不少蛊师和巫师,鹿笙在梅花鹿脑袋上拍了一记:“糟糕!调虎离山!” 守卫猛洞河封印的蛊师和巫师并不多,他们只需要监视封印的牢固状态即可。现在这乌压压的一片,显然寨子里的精锐尽出——月亮山苗寨离猛洞河有十里距离,如果大家是感应到灵力波动才过来查看,速度不可能快过妖族梅花鹿。 大家纷纷围过来;鹿笙挥手示意不必多礼,急切连问:“封印怎么样了?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们怎么全在这里?” 封印守卫站出来汇报:“先前河底有莫明的巨量灵力相撞,封印倒是没事——大家都是被寨老通知,提前赶过来预防大事发生的!” “寨老!?”鹿笙更加肯定已经上当,扭头又问梅花鹿,“是谁让你来找我的?” 梅花鹿也已经差不多想明白了整件事,嚅嚅回答:“是……是寨老。” “你们一个两个的……”鹿笙是真急了,又不好骂出难听的话,毕竟大家知道上当之后也会很难过,“寨子里早就有规定,寨老只管俗务,跟封印相关的事是俗务吗?赶紧回去,圣物……”他没有说出最坏的结果,因为他希望最坏的结果永远不会发生。翻身跃上鹿背,催动鹿妖兴风回奔苗寨。 然而,还是晚了。 蛊神塑像前的圣物不见了,守卫圣物的蛊师和巫师也不见了。寨子里没有激烈打斗过的痕迹,甚至普通寨民仍在梦中未醒。 看来,圣物是被“盗”,而不是被“抢”。 走进寨老的房间,老旧木板床上躺着一根“大油条”。油条扭来扭去,正是被堵了嘴且五花大绑的寨老彭宽山。寨老是寨子里德高望重的长老,是寨中管理俗务的话事人;彭宽山完全不懂巫蛊之术,因而很容易就被灵界修行者制服。 梅花鹿已经化成人形,他上前刚刚帮彭宽山松了绑,彭宽山自个人扯了嘴里的破布就开骂:“刘畅格扎死伢子,他要造反啊!今天明明轮到他夜值,他无缘无故跑起来跟我发脾气……”一口老而浓的西南官话,间杂几个方言词,没完没了。 鹿笙也不打断彭宽山,扭头冲梅花鹿少年冷声道:“鹿子伦,你去检查一下护寨的法阵!” 鹿笙很少直呼别人姓名,反常,那就说明他心情极差。鹿子伦赶紧应了去工作,彭宽山也停了骂声乖乖站到一边。 “你已经是七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脾气还这么差?”鹿笙从桌上陶罐里倒了一杯水递给彭宽山,自己则悠悠坐在竹椅上,“你这里发生了什么,慢慢说,越详细越好。” 长幼有序的礼仪,似乎在这偏僻苗寨被逆转。鹿笙区区少年,正襟危坐;彭宽山垂垂老朽,捧茶恭立。 “大巫师您老人家教训的是!经过您这么多年教导,我的脾气早就改啦!要不是遇上今晚这倒霉事,我也不会这么激动……”彭宽山一面赔罪自省,一面将之前的经过细细说了。 其实很简单,彭宽山正打算睡下,本应该轮值到蛊神殿守夜的刘畅过来使性子找麻烦。彭宽山原则不动,刘畅就直接把他绑了。 末了,彭宽山补了一句:“刘畅这伢子一向性格好,所以才能被选为‘圣物守护者’,我真是看错他咯!” 鹿笙盯着窗外月光,似乎注意力全不在倾听,突然来了一句:“你明知道他性格不错,如此反常必定事出有因——圣物被盗了!” 彭宽山怔住了。 整整七十年,见过几代寨民生老病死,却是第一次听说圣物被盗! “希望不是寨子里出了内鬼,监守自盗才是最可怕的。”鹿笙站起来,语气像是置身事外,“如果查出是内鬼,蛊神大人震怒降下神罚,这寨里的男女老幼……” 彭宽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老朽的身躯如钉在河边的木桩。目送鹿笙离去,直到那抹靛青的身影与暗夜融为一体,他才哆嗦吐出三个字:“大巫师……”苍老而凄凉。 七十年,对人类而言已经是一生;再往前,随时可能老去亡故。彭宽山出生在这座深山苗寨,自他记事起,大巫师鹿笙就是这般少年模样;等到他垂垂老矣,大巫师鹿笙仍然是这般少年模样。彭宽山这一生,第一次听到大巫师说出这么重的话。 第3章 楔子(圣物被盗) 鹿子伦查出护寨法阵的纰漏,带领鹿笙实地亲验。 柴房的墙根有一个水缸大小的洞,黑黝黝不知通向何处。 鹿子伦指着洞口说:“洞口有零星的新土,又有残留的灵力——是有人施法掘了很深的地洞,避开法阵,由寨外潜入。” 鹿笙深深吸了一口气:“趁我收集‘月滴’时动手——这么了解我的习惯,纵然不是内鬼,也是寨子里的熟客。掘地之术……是我疏忽了!”掐诀施法,不多久,土洞里隐隐有东西蠕蠕而动。 鹿子伦一双妖眼瞧得明白,大巫师已经放出蛊虫遍布地底,再不会有谁能够通过挖洞自由穿行了。 盗宝者有备而来,通过特殊的容器隔绝了鹿笙和“虫皿”之间的感应。无法感应便无法追寻,鹿笙只能在鹿子伦和彭宽山的陪伴在静等消息。 直到雄鸡三唱,刘畅和诸守卫才悻悻回来——“虫皿”丢了,不知下落。 你言他说,终于凑齐了圣物被盗的经过。 盗宝的是一位猎妖师和一只半化形的狼妖。狼妖在暗处望风,猎妖师首先幻化成刘畅的样子绑了寨老彭宽生,然后幻化成寨老的样子到蛊神殿骗了刘畅和其他守卫。猎妖师和狼妖,正是通过柴房的大洞进入又逃出了苗寨。 刘畅和守卫们仗着对月亮山以及附近山头的熟悉,终于追上并包围了盗宝者。猎妖师和狼妖厉害,大战之后差点再次被他们逃走,好在猛洞河边撤来的精英们及时赶到——又是一场大战,直到猎妖师失手将“虫蛊”摔下悬崖… 刘畅说到最后已经没了勇气:“我们不敢恋战,第一时间下到崖底搜寻,只能让猎妖师和狼妖跑了。结果,圣物也没找到……大巫师,我甘愿受罚!” 鹿笙细细听完,不言惩罚,只说:“按你所说,崖下就是百花涧。百花涧壁立水急,再往下就是百花溪……圣物没有多少重量,只怕已经被流水冲到世俗聚地去了。” 所有人连大气都不敢出,大家都发自内心敬畏蛊神大人和大巫师。这一场意外,虽然是猎妖师和狼妖所为,但终归也算大家守护不力。 鹿笙瞧出了各人心思,温声道:“你们不必太过自责,寨子里经年不丢东西,所以大家防备心会轻一些。而且,对方手法高明,防不胜防。圣物……只要现世,我就能感应到它的存在。只不过,圣物不在寨中的日子里,我们的布防不得不重新来过。你们先回去吧,辛苦了,好好休息!” 大家仍然忐忑不安,却不敢再问,只能告退。 鹿子伦瞧见没人了,按不住好奇心问:“鹿笙,就这样算了么?猎妖师为什么对你的习惯那么熟悉、有人盗宝的同时也有人在猛洞河作怪、猎妖师和狼妖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挖掘那样的土方工程……这些你都不打算追究了么?” 鹿笙苦笑:“失却圣物,许多厉害的防御阵法就不能展开。如果我再执意追究这些细碎的事,弄到寨子里人心惶惶,只怕猛洞河的封印也会被人趁乱解开。到时,等不到蛊神大人苏醒,苗疆的一切就乱了。” …… 数月之后,刘畅被大巫师鹿笙单独召见。 刘畅是寨子里的年青蛊师,算不得天资非凡。因为忠心耿耿,所以被选为“圣物守护者”。圣物丢失当晚,刘畅轮值守卫蛊神殿;如果要追责,他是第一个应该被罚的。 鹿笙没有故弄玄虚,直接告诉刘畅,自己已经感应到圣物出现在千里之外的帝都,意欲派刘畅下山寻回圣物:“我不建议你强夺,毕竟你本事有限,而tian朝灵界又能人太多。在不伤害平民百姓和不使自己受到伤害的前提下,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务必把圣物带回来。否则,你自己就不必回来!” 刘畅诺诺而去,大巫师让他首先保护自己的安全,他内心是感激的。 鹿子伦又不懂了:“鹿笙,你干嘛派刘畅去?寨子里比刘畅厉害的人有的是啊!再说,他一个人去……能成功么?” “所谓正统灵界的修行者一直对巫蛊之道心存偏见,如果派一个精通巫蛊之道的高手去,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鹿笙幽幽说着,眼望东方而目光烁烁,“但同时,我们又有必要引起正统灵界的注意。万一寻不回圣物,蛊神大人不能苏醒,我们就没有力量制衡猛洞河底下被封印的那位,如果能够引入正统灵界的力量……我想,能够在刘畅身上发现线索的灵界修行者,一定是可以指望和期待的吧?” “鹿笙你好聪明——也好悲观哦!” “蛊神大人告诉我,朱雀星君召唤他苏醒,因为tian朝大结界出现了异动,非同小可。如果大结果被损坏,再乐观也没什么卵用。” “……” 雾隐云绕,远避都市的世外桃源,终究逃不过宿命。 作者有话要说: 前三章楔子算是《替哥找夫》的一个番外吧,也是《异闻鹿笙》的缘起。 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明天开始真正的“正文”~ 第一卷:学渣入山 第4章 学渣出征绿皮车 高考结束,一场又一场的聚会开始了。 与其说是缅怀终将逝去的纯洁青春,不如说是为苦逼的高中生活送行。人生太长,刚刚过完一辈子的前四分之一;所谓离别伤感,不过是终于解脱的狂欢。 刘星宇没那么忙,因为没有太多人胆敢邀约他参回聚会。只会泡妞打架花钱的学渣,在学校时有多么风光,放假时就有多么寂寥。当然咯,一般人的邀约,刘星宇也看不上;似熟非熟的他懒得去,去了也是无聊。往大了说,那叫人生观和世界观不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 最主要是,刘星宇这几天眼皮跳得厉害,没敢出门。 高中生最后且最大的三道“劫难”:高考、查分、等录取通知书。 刘星宇如今面对的,是第二道大劫——查分。 考试对他来说是没有大问题的,不会做的就空着嘛,实在空得太多了不好看可以涂鸦填充嘛!由此可以想见,考试的结果会是多么糟糕。 学渣不可能估出自己准确的高考分数,因为他自己也不记得当时做题时选的是a是b是c还是d。所以,高考完的头几天,刘星宇在外拼命浪了几天。这几天分数出来了,同学们全都忙着查分,他也就装模作样老老实实待在家里。 爸妈催促他查分,他就说系统繁忙——其实自己清楚考得很烂,除非老天长眼,让他乱蒙的答案全中。 然而真相总有一天会被剥离出来,刘星宇装鸵鸟,爸妈就自己拿了他的准考证号去网上查分。 事实证明,被期望过高的孩子,总能给家长带着“不一样”的惊喜。 语文43,数学47,英语31,理科综合59,总分不多不少180分! 刘爸爸傻了,刘妈妈哭了! 夫妻俩又气又急踹开刘星宇的房门,熊孩子还硬是装出无所谓的样子:“180啊?也算超常发挥了,挺吉利的数字嘛,比130好多了!” “吉利你奶奶个腿儿!!!” 刘星宇挨了打,创造了几项历史记录:首先,爸妈从来没有如此狠揍过他;其次,爸妈从来没有联合揍过他;最后,爸妈从来没有操家伙揍过他。 刘爸爸知道打一顿不可能改变历史,也不可能改变儿子那德性,待刘星宇养了几天伤,刘爸爸就下旨:“我已经帮你联系好了学校,你给我去复读!我不管你什么艺术体育特长,反正至少给我考个专科分数——麻痹的180分,想替你花钱买学校都没人敢接盘!” 不想再到学校受煎熬,学渣刘星宇拼着一身剐,牙尖嘴利、信誓旦旦辩驳:“上了大学也没什么卵用,还不如早早地到表哥公司去上班呢!反正我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不算童工了!我自己的未来,我自己搞定!” “定你个龟儿子小麻皮!”亲爹亲妈又是一顿拳脚,全武行不解释。 这一回是真的打得狠了,刘星宇接连几天连床都下不了。不止下不了床,连吃口饭、喝口汤都难,唇无血色、脸若薄纸。 刘爸爸也是狠心,问过医生知道死不了之后,索性不闻不问。刘妈妈倒底是女人,女人心软,忍不住抹着眼泪照顾在旁。 刘家爷俩一个脾气,都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刘星宇差点丢了小命也“不忘初衷”,这时正好扮可怜、搏同情:“妈,表哥那么优秀能干,跟在他手边学习不是更好么?而且,表哥曾经说过我资质不浅、又有拳脚功夫的基础……” 刘文秀的脸色立刻变了,前一秒还是眼泪涟涟的慈母,后一秒就冷声呵斥:“你说什么胡话呢!你再说这些,你爸可饶不了你!” 刘星宇双眼朝门外瞥了瞥,发现没有动静,又立刻转成撒娇攻势:“妈,我都已经成年了,姑妈家的事你们还要瞒着我多久啊?你们越瞒我,我就越是好奇——好奇害死猫你知道不?万一我被好奇心害死了,归根结底都是你们的错!” 刘文秀一连十几个呸,呸完了人也冷静了。想想老公一时半会回不来,儿子也确实到了父母拦不住的年纪,刘文秀叹了口气:“你表哥如今是冥府的勾魂使者,他的修行路子大异于常人。你不是阴年阴月阴时所生,先天条件不对,哪能修炼冥府的秘法呢?再说,成为勾魂使者就意味着终身不能有后代,爸妈怎么可能让你走上你表哥那条路?” 关于勾魂使者不能诞育后代,其实刘星宇早就偷偷请教过表哥翼扬。男为阳,女为阴;男子修炼九幽冥府的至阴秘法,阴阳相抗导致……以医学知识来解释,大概等同于精子出现异状——不是不能勃起,也不是不能发生性行为噢! 刘星宇见老妈态度松动,知道机不可失,追问:“表哥到底为什么要跟冥府签下契约啊?我记得表哥小时候也跟我一样,是个普通孩子呀?” “这件事你不要管!也不许去问翼扬!”刘文秀认真起来,语气也变得严肃,“总之这是一件不幸的事情,翼扬也是个可怜的孩子。你千万不要莽撞戳穿你表哥心底的伤疤,知道不?” 受到警告,刘星宇的好奇心反而更进了一层。但他还算知道轻重,尤其是他跟表哥翼扬感情很好,不会真的为了探秘就揭表哥家的老底。 只是,一向跋扈的刘星宇难得良心发现放了翼扬一马,翼扬不但没有投桃报李,反而站在刘爸爸的立场“祸害”刘星宇。 刘星宇差点被打死的消息已经在亲朋好友之间传遍了,有些人暗地里偷乐,有些人则上门看望表示关心。其实,翼扬属于后者,毕竟表兄弟一直关系很好。 刘爸爸陪着翼扬,当看到刘星宇窝在床上那副要死要活的做作样子,亲爹再一次气不打一处来,捋了袖子又想动手,还好翼扬出手拦住。 翼扬对刘爸爸说:“舅舅,星宇不想复读呢是因为思想转不过弯来。就算您强行把他塞到学校,他还是老样子,下次高考没准180分都考不出来。” 一直到这里,刘星宇内心都是感谢表哥的——还是表哥了解学渣的苦啊,理解万岁! 问题是,神转折太快,刘星宇意志再坚定也招架不住啊! 翼扬继续说:“近来有个真人秀节目不知道舅舅看过没有?就是把一些性格叛逆的城市孩子送到边远农村甚至山区体验生活,让他们亲身感受生活的不易,效果还蛮好的——孩子都是被宠坏的,星宇已经成年了,再不改造只怕来不及了。” 刘爸爸还在思索,刘星宇已经扯开嗓子大嚷起来:“翼扬你安的什么心哪!真人秀节目都是假的,都是按照剧本演的你不知道么?我才不去那什么鬼节目!死也不去!” 麻痹啊!这种馊主意都能想得出来! 翼扬抬手弹指,冷笑:“表哥是为了你好,安静养伤别聒噪!你再这样无法无天下去,将来舅舅和舅妈老了,谁能管得住你?”一道灵力准确刺入刘星宇的身体。 刘星宇立刻不能动了,两只黑眼珠转来转去满是怒意。无论心底如何不服、无论心底如何脏话连篇,只要翼扬不解除法术,他就只能棕子一般挺躺着。 刘爸爸原本还在纠结,但看到刘星宇的表情,他不得不狠心拍板:“就这么定了!刘星宇你不必参加节目,我亲自联系让你落脚的地方!这件事由不得你愿意不愿意,你也别想偷跑!从今天开始,你的一切□□、现金、手机、电脑……全部没收,养好伤之后我就派人送你过去!” 刘星宇欲哭无泪——那还不如直接到学校复读呢! 现实生活就是混蛋q奸犯,它要c你便c你,无需承担任何道德和法律责任。 从h市乘飞机到湘省省会,再从湘省省会坐绿皮火车到一个叫做兹利的小县城。没错,就是传说中的交通神器绿皮火车啊,逢车就让、逢站就停、逢客就拉,四百多公里的路程可以开上一天。 好歹是硬卧,刘星宇蜷起腿靠窗坐着,生无可恋。刘爸爸派了两位保镖护送他,跑是跑不掉的,跑掉了又能怎么样呢?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原本预计两个月“体验生活”的时间被讨价还价到一个月,少吃一点苦也是好的。毕竟这一趟出门,刘星宇的行李箱里除了换洗的衣服和鞋子,手机现金零食神马的通通没有。号称,是号称啊,到了那里什么都有,一个月以后保镖大哥会准时出现把他接回家。 吊儿郎当十八年,从未如此茫然无助过……青春啊,就是特么的处处荆棘、时时矫情! “原来这条火车线路只是擦过兹利县边上,从兹利县往南往西的这一大片山区都不通铁路呢!” “我受不了了,我感觉自己被关在一个不断晃动的笼子里……还有多久才能到啊?” “我也是,我想挠门……” 窗边的折叠座刚好可以看到两个“卧铺格子”的全部。这边是正在打扑克的两位便衣保镖,隔壁居然是几个看起来年龄不大的少年。两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以怪异的姿势趴在下铺,似乎不太舒服;另一个年龄稍大的少年正在看地图。 少年所在隔间的上铺也有了动静,左边伸出一个年青人的脑袋来:“苗晓木辞你们忍一忍,下了火车就有好吃的!” 右边上铺也伸出一个脑袋:“杜恒说的没错,那边的食物别有风味,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第5章 起意跟团不知坑 无意间听到对方说话,又无意间瞥了一下,刘星宇就再也挪不开眼睛。不是他好男色,而是两个趴在下铺的少年全都撅着臀,两条尾巴分别从他们尾椎延伸出来。 拳头大小的绒毛团子,蓬松得让人很想上去捏一把,那分明是大号的兔子尾巴。 不安分甩来甩去的灰毛长鞭,黑色的毛毛间缀形成一环一环,那应该是猫尾巴吧? 刘星宇在学校时是一霸,打架无敌手;除了自幼学习拳脚功夫,他还偷偷向表哥翼扬请教了诸多“超自然”的知识。因此,刘星宇的本事,对战灵界修行者尚有不足,对付普通人类却是绰绰有余。最主要是,因为他对灵界的一切太过好奇,缠着身为勾魂使者的表哥替他开了“阴阳眼”。也就是说,只要刘星宇自己愿意或者外部环境条件合适,他就能够看到普通人类看不到的东西。 兔尾巴和猫尾巴,绝对不是从某宝买来卖萌的简单装饰品,而是真真切切长在两位少年的身上! 说到底,还得感谢旁边这位大姐。她家孩子穿着开档裤在过道里尿了一泡,尿迹被透过窗户的阳光直接照射,蒸腾之下形成肉眼看不见的汽。正是这些汽,使得刘星宇的阴阳眼被动显现,看到了本来不应该看到的东西。 名叫杜恒的青年从上铺溜下来,打开包包掏零食投喂兔尾少年和猫尾少年。两位吃货少年起身开吃,刘星宇正好看到他们头顶的兔子耳朵和猫耳朵。 哎哟喂呀!这就是表哥不止一次提到过的半化形妖族么?甚萌啊——等一下!我一个大老爷们儿为什么要说“萌”这个字? “咦?”另一边上铺的青年异声,轻身纵到刘星宇面前,落地无声。 刘星宇激动了——卧槽这身手真潇洒!真是灵界的呀!可惜表哥不在…… 青年指了指兔妖少年和猫妖少年,语气温和问刘星宇:“你是不是……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耳朵和尾巴。” “……” 对话内容虽然古怪,好在没有引起旁人讶异和注意。青年邀请刘星宇加入他们的小团体交流,豪气的刘星宇欣然应允——能够在火车上认识新朋友是缘份,跟朋友聊天比旁观保镖大哥打扑克有意思多了! 没办法,不是保镖大哥太高冷,而是刘爸爸认真嘱咐过:“我这个儿子非常狡猾,你们要尽量减少跟他交流,省得被他忽悠!” 刘星宇没羞没臊,把自己被逼到山区体验生活的原因和经过一股脑全说了。然后,他得知对方小团体居然跟他去到相同的地方。不过,对方不是被迫体验生活,而是自称为了看一看祖国的大好河山,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助游”。 主动跟刘星宇打招呼的青年名叫元凯,发零食的是杜恒;看地图的是花将离,兔耳和猫耳分别叫做木辞和苗晓。除此之外,还有两位的床位没有跟这五人挨在一起,那是一男一女,分别叫做刘畅和姬鸢。 刘星宇晓得灵界修行者出门行动都得保密,所谓“自助游”完全就是一个幌子,因为表哥无数次向他科普过这些知识。别看刘星宇在学习文化知识方面懒惰而低能,在某它方面却异乎寻常的机灵。他想到,与其到山区受苦一个月,不如暗暗跟着这帮修行者去冒险。人生嘛,就是要趁年轻找刺激!于是,他表面不说破对方的身份,一个劲儿地跟对方套近乎以图笼络人心。 好奇害死猫——这是刘星宇曾经对妈妈说过话。说的时候浑不在意,只图一时嘴爽,哪知自己给自己立了fg?人生种种,倘若细心回头看便知道,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预言家;上半生乱讲,下半生就乱过,灵验得一比! 保镖大哥没有出面阻止刘星宇跟火车上的陌生人混熟悉,他们的任务只是把刘星宇安全送到目的地。当然,身为凡人的他们无从知道灵界的存在,更无从知道刘星宇心底的恶趣味盘算。 人类是拥有无限潜能的种族,刘星宇曾经是那么暴躁又不合群的一个人,居然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转性。他脸皮厚,能言会道,没用多少时间就和元凯杜恒小团体打成一片。尤其是,他明明看得见耳朵尾巴却没有流露出任何抗拒,也不主动打听兔猫少年的秘密,引起对方强烈的好感。 交际是敞开心扉最好的手段,坏脾气越闷只会越坏。刘星宇冲动爱打架,又有拳脚功夫,所以被一部分师生列为心目中的坏学生;再加上他学习成绩奇差、泡妞早恋,使得有意疏远和抗拒他的师生更多。偏偏刘星宇心气高,别人怕他躲他,他从来没想过改变自己迎合大众,我行我素终成孤家寡人。 与陌生相处自如,除了大家互不知道底细“从零开始”,更多的还是刘星宇对这个小团体好奇。正如学习,人们总会花精力钻研感兴趣的科目,对于不感兴趣的科目则嗤之以鼻。 男孩子具有天生的冒险精神,刘星宇虽然某些方面太渣,却仍是一个崇拜英雄的中二少年。他的本质不坏,卸下那些青春期特有叛逆,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只是,大家并不理解他,他也不屑被大家理解,生生错过了彼此可以养成良好情谊的机会。 可以说,刘星宇这算是开发出了自己性格里隐藏不为外人所知的一面。人类的性格从来不是唯一且固定的,所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性格的多面性会根据环境不同而自我调节。这种调节来得相当微妙,有时就连当事人自己也没有意识到。 话题投机、玩得热闹,于是,原本漫长而艰难的旅程也变得短暂而欢快。直到管理本节硬卧车厢的乘务员过来提醒到兹利站的乘客换票,刘星宇这才恍然看到窗外天光似乎暗了。 由中午到黄昏,大半天的时间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嘛! 兹利是一个小县城,因而兹利火车站不像交通枢纽城市火车站那般宏大。因为小,所以火车站几乎就在县城中心街区旁边,不像大城市的火车站尽量建在郊外。 农业和旅游业是兹利县的支柱产业,没有工业污染,又处在群山怀抱之中,使得刘星宇下车就感受到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 在街上溜了半圈,看到最多的除了饭馆子和各种旅馆招待所,然后就是身穿本民族服饰的少数民族。人们操着各种近乎来自外星的语言或者类似“川普”交流,各处细节无不透露着一个信息——这里不是中原腹地,亦不是东部沿海大城市。 刘星宇不说分道扬镳,他假装忘了自己其实跟元凯杜恒不是一伙的。两名保镖知道大家最终目的地都是月亮山,因而也不刻意阻止刘星宇混在别人的团队里。毕竟,山高路险,大家能够在一起彼此照应也是好的。 元凯本来打算甩掉刘星宇,因为他们要护送一件危险物品到月亮山,他不想让刘星宇卷进来;杜恒也是这个意思。然而姬鸢却坚持说:“越接近月亮山就越危险,有了这三个凡人做幌子,我们假扮旅行团的迷惑性就更高。带上他们,大不了遇到危险我们出手保护他们嘛!刘星宇这孩子挺逗的,我喜欢听他讲笑话!” 大家拿姬鸢没办法,因为她本领最强、辈分最高。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姬鸢是真心喜欢听刘星宇胡天海地乱侃——因为姬鸢是两千年前的巫女,她对现代社会心存诸多好奇。 眼看太阳西沉,再赶路肯定来不及了,两拨人集合成一个团队找旅馆住下。 正值暑假旅游旺季,旅馆没有那么多空出来的单人间,除了唯一的女士姬鸢,大家只好随意组合房间,刘星宇跟花将离被分在同一间。 分完房间,元凯就向前台苗族姑娘打听明天如何去到月亮山。 姑娘听到月亮山,微讶:“月亮山很远的呀,至今没有通达的公路,风景倒是真的很好。如果你们执意要到那里,明天可以坐中巴或者租车先到雷公山,然后步行去月亮山。” 一直话不多的刘畅忽然接口说:“普通人的话,如果熟悉山路又体力好,从雷公山走到月亮山只要六七个小时;如果体力不好,可能得在山上露宿;如果不熟悉山路而迷路,可能一辈子也转不出来。” 刘星宇听完之后一脸翔色,暗忖:擦噢!我爸是怎么联系到那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的哟? 想到要徒步翻山,刘星宇已经觉得小腿胀痛难堪。他却没有留意,刘畅所说有一个前提——“普通人的话……”。也就是说,灵界的修行者翻山根本用不着那么长的时间。修为浅的有“疾行之术”;修为高的有“缩地成寸”,没有想象中那么苦比。 不管怎么样,各自将行李放到房间之后,大家又组团出去吃饭。烦恼丢一边,填饱肚子才是最重要的。 席间,其中一位保镖大哥接到一通电话。一番“好的、是的”之后,保镖大哥对刘星宇说:“星宇少爷,刘先生听说您自己找到同伴之后很开心,他嘱咐我们不必再跟着您去到月亮山——您自己跟着元凯先生他们去吧,我们俩坐今晚的火车赶回去!” 刘星宇差点儿掀桌——次奥!有这样的爹吗?真是亲爹吗?我再怎么样也是刘家唯一的儿子呀,一通电话就把我塞给外人,这……合理吗? 作者有话要说: 嘿~走过路过,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第5章了,照例吆喝,求收藏、求打分、求评论、求包养……各种求~各位大爷都来看一看咯,专栏“万花楼”还有更有漂亮人儿供你们包养咯~来啦,都来玩呀~且快活咯~ 第6章 一时脑抽装熊猫 这一顿饭,别人吃得怎么样,刘星宇无从推测,反正他自己心里的五味瓶已经被一齐打翻了,酸甜苦辣咸混在一起实在滋味难言。 介于少年与青年,无论如何标榜自己是一个独立的boy,其实心底不可能没有脆弱。毕竟,十八年来,刘星宇是第一次独自离开父母到外地生活。期待着新鲜与新奇,却也同时担心自己是否能够适应。跟灵界的修行者混在一起,能不能活着回去?当然,这些都是悲观情绪弥漫内心时,刘星宇最坏的想法。 保镖大哥非常敬业,吃完饭各自回房拿了包包,打声招呼就走了。不挥手,亦不带走一片云彩,更没有为刘星宇留下任何现金、手机、平板…… 目送保镖大哥离去,刘星宇莫明有一种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摸一摸口袋,身上没有一毛钱竟会让人如此无力和心虚! 如果当时不那么嘴硬,哪怕肯求留下一百块也是好的呀!小钱钱关键时刻能顶大用……唉…… 灵界的修行者,无论人族还是妖族都不会因为金钱而产生困扰。没有金钱观念,他们就不能体会刘星宇的心情,也就没有主动关心。 好在刘星宇本身是一个机灵的男生,遇到困难就痛哭流涕不是他的style。他的脑袋,搞学习经常当机,想歪点子却时常灵感迸发。回到双人间躺在自己床上盯着花将离看了一会儿,刘星宇心里就有了计较:“你用卫生间不?不用的话我先洗澡啦!” 正在打电话的花将离捂住手机,回头说:“你洗吧,你洗完我再洗!” 刘星宇偷偷坏笑,他是故意哒!洗澡是次要的,趁机露肉se诱花将离才是最主要的。刘星宇先前看到元凯和杜恒微妙的互动,总觉得这对男男之间似乎不是单纯的友谊——看看花将离那张漂亮到雌雄莫辨的脸蛋儿,刚才又听到电话那头跟花将离对谈是个男人的声音……刘星宇觉得自己可以从花将离身上找到破解自己目前窘境的突破口! 表哥说过的,比起人界,灵界更加崇尚天性、解放真我,因而灵界男风盛行,嘿嘿嘿…… 不是刘星宇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虽然被元凯小团体所接纳,但他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人家带他一把是大恩,半路把他踢了也没什么不可以。一个没钱没本事没有爹妈在身边的“三无”少年,要想活下去就得自己想办法。既然加入小团体,那就得保证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小团体不会抛弃他。 花将离不直,刘星宇揣度以自己的“姿色”应该能够搞定。 兴奋谈不上,刘星宇更多的是紧张。他换女朋友如换衣服,却从来没有尝试过“勾y”男性。当然,刘星宇是有底线的,勾y不代表真的要做什么,暧昧才是他男性魅力的最大体现——更重要的是,没有跟男的做过,他怕自己硬不起来。所以啊,“点”到为止就好。 …… 等到花将离洗完澡,出来就看到刘星宇裸着上半身以僵硬的姿势躺在床上。刘星宇腰间围着大浴巾,一双腿却故意“大”字形打开,露出结实的大腿肌,以及大腿根部的模糊阴影。 花将离愣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不被觉察的冷笑,径直回到自己床上:“关灯睡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卧槽!关了灯就什么都看不见了,硬拗了半天的照型岂不是白费了?难得小爷我对一个男人出卖色相,居然一点儿反响也没——刘星宇赶紧制止:“不要!那什么……我现在睡不着,你能陪我聊一会儿么?” “关灯聊天更有助于睡眠。开着灯,灯光刺激你的视觉神经,反而让你兴奋、更加睡不着。”花将离不为所动,理由科学而充分。 刘星宇长得帅,至少他泡妞从来没有失手过,可是,他错误估计了自己这张脸和这副身躯对花将离的吸引力。刘星宇非常纳闷:不可能啊!按理说,我这长相应该男女通杀啊,我们班那几个骚受就经常yy我啊!莫非……花将离长成这样,却是传说中的“女王攻”!?艾玛,那可不好弄啊!小爷我就算搅基,躺在底上做受那是万万不能接受的!艾玛,花将离会不会强上我啊…… 没有人能够阻止突破天际又无下限的脑洞,“革命”尚未成功,刘星宇自己先把自己吓了一跳。 眼看花将离手指就要触到开关,刘星宇把咬一咬:“花将离!你是喜欢男生的吧?” 果然,花将离的动作就停了。 缓缓转身,花将离嫣然而笑:“是啊!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还真别说,灯光下的花将离有一种恍惚不真实的美,如果不是胸太平,他的素颜比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校花女神好看百倍。 美则美矣,刘星宇知道对方是男的,所以硬不起来。他把手伸到腰间浴巾上,看似想要来个全身解放;又露出调情时的邪魅笑容:“你觉得……我怎么样?”胸肌结实并且能够颤动,不要太色情! “你?”花将离挥手,隔空拉了窗帘;下一秒,他在刘星宇的亲眼见证下变成一位长发的妖娆男子,一朵绿色的小小火苗在他指尖跳跃,“我喜欢男的,你就以为随随便便的阿猫阿狗都配得上我么?年轻人,自以为是,往往会引火烧身噢!” 刘星宇已经被吓傻了,即使曾经被表哥这样那样科普,但听说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先前看到猫妖和兔妖,化形的小动物那是属于萌系的,不会让人觉得危险。然而眼前,妖化的花将离整个长相、气质和气势全都变了,美丽之中,毫不掩饰显露出致命的威胁。 花将离弹指,那一朵小小绿色火苗就向刘星宇飞去;一沾刘星宇的身体,火苗就如附上浇了汽油的干柴,呼一声窜起烈焰将刘星宇整个包裹灼烧。 什么叫做“玩火自焚”,刘星宇现在可算是明白了。他哪里想得看起来弱弱且有一点“伪娘”气质的花将离会说变脸就变脸?火焰烧身引起的灼痛难忍,更可怕的是这火焰越旺,刘星宇就明显感觉生命力在流逝! 在学校横行一时的打架王,此时居然连呼救求饶的力气也没有,灵界和人界的差别实在可怖! 花将离看看差不多了,挥手收回火焰。小小绿色火苗又在他指尖跳跃,像是一只有灵性的宠物。 “说吧!”花将离的身体也恢复成本来的样子,“是什么导致你突然脑子抽了?如果你说不出原因,我就通知你爸妈——劝他们趁着年轻的尾巴,再生一个孩子。” 擦!这是红果果的死亡威胁啊! 刘星宇已经虚弱不堪,腰间浴巾散开被花将离看光光也没力气遮掩:“我……我……”要死要活的样子,真不是装的。算起来,他是幸运的;妖鬼之火何等厉害,吸人生气噬人血肉,没死就是祖上积德。 花将离吁了一口气,先帮刘星宇遮了身体,然后把从刘星宇身上吸取的生气反渡回去:“我猜你应该没有恶意,但一个凡人胆敢对灵界修行者乱开玩笑,呵——还好你是遇上我,如果遇到别人,只怕打扫房间的阿姨明天会看到你的新鲜果尸。” 生气流入,刘星宇感觉自己重获新生。他是委屈的,因为他真的没想过要占实质性的便宜:“我很担心你们会半路把我甩了……我在想,既然你喜欢男的,那么……我被你占点便宜,摸一下看一下什么的,你给我一点钱,我也好有备无患。” “占便宜?有备无患??所以,你刚才是准备卖吗?让看让摸却不做,你以为你是动物园的大熊猫吗?”花将离笑得花枝乱颤,“你可真有才,这也能想得出来!看来真是富人家的孩子,没钱傍身就会心虚——告诉你吧!一呢我们不会抛下你;二呢保镖大哥离开之前已经给了我们一笔钱,嘱咐我们好好照顾你!” “……”刘星宇哑了半天,平生第一次因为羞愤而想哭泣,“为什么不早说!”妈哒,简直日了哮天犬! 花将离乐了大好一会儿才收敛笑容:“你放心,今天这事儿我是不会说出去的。当然,你自己最好也守口如瓶。因为啊,我男朋友很生猛,如果让他知道你意图勾y我,他一定会废了你!” 刘星宇觉得自己没脸见人了,一把扯过毯子蒙头倒下:“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我要睡了!麻烦关一下灯,谢谢!” 花将离好久没有遇到这么可乐的人了,明明标榜自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坏学生,实际上却是一个中二蠢萌少年。关了灯,花将离睁着眼睛盘算:元凯和姬鸢都说刘星宇资质很不错,如果能够让他拜投容家门下,没准是一支优质潜力股呢!不过,刘星宇以凡人之资却对灵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也许他的家属跟灵界有关系吧? 驱魔大世家容家,自打容少主玉曜娶了天狐苏半夏之后,天狐大人为容家搞定了好些优质储备人才。花将离以天狐大人为榜样,也想为容家聚集人才尽一份力呢! 据说不做梦的人睡眠质量更好,刘星宇就是典型,他不会把心事带到梦里。也许是从小练习拳脚功夫的缘故,他虽然不做梦,但也不是雷打不动;他很警觉,莫明的异动让他惊醒。 双人房两张床,刘星宇睁开眼看到的只是暗夜的模糊,却能清楚感觉到花将离坐在他身边。 卧槽!姓花的这是要干什么!?开灯的时候装纯情,关了灯就爬床?果然是“女王攻”么!? 蛋疼菊紧的刘星宇来不及叫喊,嘴已经被捂住。花将离没开口,声音通过法术传到刘星宇耳朵里:“别动!有情况!” 第7章 太阳能完美套装 刘星宇屏息集中注意力,很快就听到隔壁隐隐传来打斗声——略加应证,这声音与惊醒他的声音极其类似。 “对方是冲着我们来的,你跟我们混在一起……”花将离传去的声音里带着三分无奈,又带着三分调侃,“就算现在让你单独跑开,他们也一定不会放过你。没办法,你只能暂时跟我们绑在一块儿了。你别怕,我们会保护你的!” 花将离松手,刘星宇失去制约仍然不出声——惯常打架的学渣,此时一是害怕,二是后悔。 自己当时怎么就鬼迷心巧想到要跟着这帮人去冒险呢?这架式……这帮人干的分明是要命的勾当啊!晚上被人偷袭,这说明从白天开始就被人监视,自己一整天都跟这帮人混在一起最后还住在一起,就算现在跳出去解释也解释不通啊! 年轻人就是这样,做事做决定常常只顾一时快乐不顾后果;当时觉得自己聪明机灵,哪知沦为一根绳上的蚱蜢?麻烦事转眼就来了,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凡人打架,最多操板砖狂拍;看着吓人,只要不拍中要害一般死不了人。灵界修行者打架,法器法术随便擦着挨着都是要命的。刘星宇先前被“烧”过,已经切身体会过灵界的恐怖。于是,对于修行者打架,他的好奇心被压缩到很小很小,内心更多的是祈祷战斗不要从隔壁传过来。 啪一声电灯开了,正自紧张的刘星宇被灯光吓了一大跳。花将离不知何时已经移到开关那边,这一次他不再传音而是直接开口:“开灯打架看得比较清楚,黑咕隆咚的反而自己吓自己。” 刘星宇立刻明白:逃不掉了,危险已经来到这间客房了! 或许光明是真的能够带给人类勇气,不得不面对危险时,刘星宇一下子就撇开了先前的各种不好的假设和担心。有一些人的生存哲学是“反正早晚被生活强j,那不如好好躺着享受”;刘星宇的生存哲学是“如果生活要想强j我,我就要反强j”! 三道影子先后从窗口掠进来,刘星宇完全不知道原本关得好好的窗户、原本拉得好好的窗帘是什么时候被打开的。反正,当身穿红不红黄不黄颜色套装的三个人站到面前,刘星宇反倒镇定了——最主要是,他看到花将离一点儿也不慌张,而花将离已经承诺过保护他。 隔壁的打斗声仍然时隐时现,花将离冲来者三人笑道:“看来,你们这一波行动的人终于到齐了,难为隔壁的姐姐本领那么强还陪你们玩了那么久。” 隔壁住的是大巫女姬鸢,掌握着转瞬间召唤冥界阴兵的上古巫术,寻常妖魔哪是她的对手?之所以打了这么难解难分,无非是为了让敌方产生一种错觉——久攻不下但胜利在望,不如一齐动手。 三人脸色大变,窗户和窗帘已经被自动关闭。灯光依然明亮,却掩不住数朵悬浮火苗的妖艳绿色。 绿色,原本意味着生机盎然。试想,茫茫沙漠中出现一抹绿色,于对饥乏干渴的旅人来说便是继续活下去的希望。然而,那样的绿色转到眼前的场景里,刘星宇看了只觉得头皮发麻。 吃一堑长一智,这些看起来比荧光灯还漂亮的绿色火苗可不是什么生机希望,而是噬人生气血肉的妖鬼之火! 光影晃动,对方三人动了!就算不知道妖鬼之火的厉害,他们也明白中了圈套,必须先下手为强。两人抢攻花将离,另一人则抓向周身没有任何灵力波动的凡人刘星宇。 在不妖化的状态下,花将离的本体是比较弱的,所以他不跟对方硬拼,在小空间里闪避的同时操纵妖鬼之火攻击对方。 趁夜偷袭的三人全是火蚁妖族,从他们的穿着就能看出来。火蚁是典型的火属妖族,族中但凡化形的成员并不惧怕凡火,甚至对某些妖火也有天然的抗性。然而,抗性并没有什么卵用,妖鬼之火一经沾染就燃偏全身,两名妄图抢攻花将离的蚁妖立刻手舞足蹈不知所措。 无论何族修行者,如果没有很好的应对之法,其修为境界越是低于花将离的,就会被妖鬼之火吞噬越快。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2节 生气、灵力……统统被抽离身体,那抹绿色则更加鲜亮。 单独抓向刘星宇的那位也没占到便宜——刘星宇的动作居然比花将离更加机滑,闪蹲跳避不要太溜! 是啊,学渣少爷是身经百战的打架小王子,近身肉搏什么的他才是专家!先前被花将离一招秒了,那是因为打架小子王事先没有见过妖鬼之火;现在这位蚁妖一心想着抓活口、不肯使用法术,反而给了刘星宇发挥的空间。 蚁妖几次抓不中,自己反而被刘星宇瞅准机会踹了几脚,自尊心大受打击。不顾同伴被妖鬼之火烧得死去活来,他忽然停住想要掐诀施法。 “你特么想干什么!别逼我啊!”刘星宇嘴里这样说,动作不曾有丝毫迟滞。扭一下左手食指的指环,一件手电筒状的事物落在手中;再扭一下“手电筒”,一道光束伸长,竟是一柄光剑——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掐诀的蚁妖没来得及把灵力运化到最后一步,在法术没有使出来之前,他胸口被刘星宇一剑扎透。眼睛里再多的惊恐不甘也是枉然,因为妖鬼之火已经将他整个身体覆燃。 “哟,星球大战绝地武士之剑。你这武器非常6呀,天顶星黑科技么?”花将离跳过来,夸完武器又夸刘星宇身手好。 实力被认可,刘星宇心情极好,更难得态度谦虚:“这玩意儿我也是第一次用来扎人,这是表哥的好朋友曾一汎大哥送给我的成年生日礼物,我以前只拿这个切过西瓜。” 花将离听到“切瓜”二字醉了十秒,憋笑说:“你说到曾一汎,那就难怪了,我曾经见他用过类似的武器。他是个道具很多的猎妖师,次元空间袋的东西只怕比蓝胖子多啦a梦的储备还多。” 刘星宇激动了:“你认识曾一汎……” 兴奋戛然而止,因为眼角余光看到了非常可怕的场面。 三只被妖鬼之火焚烧的蚁妖,在生气和灵力被吸干之后,他们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干瘪。精壮的身躯,没用多少时间就变成干尸——竟连血肉都被吸干了! 花将离不好意思地笑笑:“让你看到不该看到的东西了!”挥手开了窗,又同时收了妖鬼之火。 晚风吹入,三具缩成干的尸体立刻化成粉末随风散出窗外,天地间似乎从来没有刚才那三只蚁妖存在过。 刘星宇看向花将离的眼神中充满了敬畏,如果花将离也任由那绿色火焰持继灼烧他,他是不是也会变得跟三只蚁妖一样呢?历史不能假设,但想想就后怕。灵界的能人异士太多,取人性命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那所谓的“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看来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有事实根据的。 花将离晓得吓着刘星宇了,当初他自己还是一个小二比时,也被自己的特殊能力吓得不轻。以己揣人,花将离赶紧岔开话题:“大道万千,因而修行者的本领不尽相通。我看你资质挺好的,这种光剑也用得挺溜,而且对灵界有所了解……你为什么没有拜师进入灵界呢?” 这随口一问,正好问到了刘星宇的心坎上。于是,刘星宇未语先叹:“不是我不想学,而是爸妈不让。其实我家祖上确实跟灵界有关系,但后来出现多次变故……反正,我爸妈觉得与其学一身本事怀璧其罪,还不如老老实实当一个凡人过一辈子。” 这一番话出自刘星宇真心,又反过来感染了花将离。在灵界,除了法宝丹药之类的外物,修行者一身奇特本领也会引来嫉妒和觊觎。花将离血脉体质特殊,其“妖鬼之火”的本领就差点让他沦为禁脔。因此,花将离有感而言:“也是,修行者有修行者的好,凡人有凡人的妙。”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对刘星宇产生了好奇。 难道,刘星宇也具有某种特殊的血脉? 花将离非常了解一旦血脉秘密被泄露,很有可能为刘星宇招来杀身之祸,所以他不打算再提及,转而开始研究刘星宇的武器:“你这柄剑的刃是灵力所化么?那应该需要灵力来维持的吧?你又不是修行者,万一剑本身的灵力耗光了,那该怎么办?” 刘星宇晃着“手电筒”,光刃伸出来又缩回去:“这不是靠灵力维持的,这是太阳能的!” “……”花将离被石化了,内心有一种深深被欺骗的感觉,“骗谁呢?现在的科技哪有这么发达?黑科技什么的,我那是开玩笑啊!” “真是太阳能的,我不骗你。”刘星宇表情认真,细细解释,“曾一汎大哥自己用的类似的剑是以灵力化刃,这柄剑却不同。这柄剑是他从一个灵界跳蚤市场买来的,他自己用不了,我却能用,因为我有这个。”抬左手秀出那枚指环,“我表哥送我这个空间纳戒,这个可以吸收阳光并且储存太阳能。把这个‘手电筒’放到纳戒里,就能够自动充能化成出光刃啦!” 花将离大体上听明白了,他在容家的时间已经不短,也算见多识广,却从没见到如此奇妙的灵器组合:“那也太巧了吧?纳戒是你表哥送你的,这柄剑却是曾一汎从灵界跳蚤市场淘来的,结果你发现它们是太阳能完美两件套!” “是太巧了噢!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就连我自己也不信。”刘星宇憨笑之中又带着自豪,“其实不是太阳能两件套,而是三件套——我是说真的噢,我们家祖传的一件玩意儿,跟这两样搭配起来,堪称完美。” 作者有话要说: 《替哥找夫》一章2000字,《异闻鹿笙》一章3000字,码字压力明显增大,再加上作者君好吃懒做…… 那个……虽然是周六,如果下午6点之前没有二更,那就是木有啦~ 第8章 似是沾亲带故者 花将离被深深震撼到了。他自己由凡人变成拥有特殊本领修行者的经历就已经算得上神奇,这世上还有更加不可思议的事么? “那还等什么!快拿出来让我看看呐!”花将离其实是一个相对冷静的人,生活由不幸到幸运,尽管他已经变得开朗许多,但从没像现在这样好奇心大过天。 刘星宇在纳戒上扭了扭,纳戒果然弹出另一件事物。 形似半月两头微翘起,弦如金丝闪微芒——居然是一柄式样华丽的弓。弓身材质非金非木,拎在手中沉甸甸的;弓弦也不是普通的自然或者化工纤维材料。 弓身有“日出东方、气吞万里”的阳刻图案。之所以认定那浮在云纹之上的圆圈是太阳,是因为圆圈中心有一只雕刻精细到极致的三足鸟儿。三足金乌代表太阳,这是众所周知的。 无论灵界还是人界,这世上的宝贝,给人的第一感观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太过土鳖,大家看了觉得平淡无奇;另一种是外形各种高大上。刘星宇拿出的家传之弓,显然属于后者。 花将离细细看了半天,问道:“只有弓……这要怎么用啊?没有配套的箭矢么?” 刘星宇神秘兮兮说:“没有箭矢——其实吧,我暂时也不知道怎么使用它,只知道它在阳光下会发热……” 花将离心里堆积的那些强大好奇瞬间如气球被戳破:“冰块放在大太阳底下还会融化呢!床单晒一个小时也发热呀!算了,算了,快收起来吧!对了,你的这些东西不要时不时拿出来炫耀哈,万一真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疙瘩,又万一遇到识货的坏人——‘杀人夺宝’你懂不?” 刘星宇收好剑和弓,他倒没有沮丧:“我知道的!你跟我是睡在同一间房的哥们儿嘛,让你看看没关系的!” 花将离一时默然。他一向聪明,这时却看不懂与他年轻相差无几的刘星宇。说刘星宇聪明吧,他又傻呵呵全无防备在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面前秀宝物。说刘星宇笨吧,他又晓得说出贴心得体的话取得花将离的信任。 虚实相生、智愚一体,真是打得一手好太极啊!如果不是刻意为之,而是自然而然掌握了这种本事,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天赋”了吧?上好的人才,一定要拉入容家! 刘星宇不知道自己的一时举动竟然让花将离分外欣赏,被火蚁之妖闹了这么一出,他在思考要不要追问关于蚁妖的事情。躺回自己床上,那边花将离又提醒要关灯了。 “等一下!”这一次打断关灯的不是刘星宇,发声的是一个女人。 身穿玄色巫服、披头散发的大巫女姬鸢直接透过墙壁进来,刘星宇被吓了一大跳。要不是花将离及时阻止,刘星宇准备拿出“太阳能宝剑”砍了这只“女鬼”。 灵界女子真是没素质啊,大晚上这种造型穿墙,比火蚁之妖可怕一百倍好不好!? 姬鸢拿彩带扎了头发,不好意思地冲刘星宇笑:“活捉了几只二比妖物累出我一身汗,刚刚洗澡洗头换完衣服……那什么,抱歉吓着你,我主要是被你的指环吸引过来的。” 大巫女长得很漂亮,素颜时都跟天仙似的,偏偏刘宇星对她敬而远之。一来刘宇星知道身为凡人男子最好不要招惹灵界女子,二来他能够感觉出大巫女脾气无常。鸢姬平时大多高冷,今晚却又是扮鬼又是赔笑,刘星宇心里有点儿发毛——厉害的女人比厉害的男人更难对付啊! 对方指明了要看指环,刘星宇就想退下指环递给对方。撸了几下,撸不下来,刘星宇只好抱歉:“戴太久了反而变紧了,我去卫生间沾点儿沐浴乳,润滑一下。” 姬鸢眼尖,她已经大概瞧出了蹊跷:“不用费那事了,你暂时摘不下来的,这可不是寻常之物。” 刘星宇停了脚步,花将离的好奇心再一次被唤醒。很显然,刘星宇只知道指环是用来储物的纳戒,也可以吸取并存储“太阳能”,姬鸢知道的应该更多。 大巫女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直接走到刘星宇面前抓住他的左腕,使得指环充分显现。 跟那柄奇特的弓一样,近看这枚指环也是难以分清材质。暗银,看着像是白银用久了自然氧化发黑,但整个指环又透出一种玉的温润,并且隐隐似有玻璃质感。 一圈佛家“卍”字镂刻其上,唯一端端的“翠”字让人印象深刻。 以指尖轻轻触动指环,姬鸢止不住心情和动作一齐微颤:“你小子到底走了什么狗屎运?翠云宫九幽教主之物居然落到你手里!” 刘星宇完全不知道“翠云宫幽冥教主”是何许高人,花将离却已经惊得张嘴合不拢。 学渣刘同学没有看过《西游记》,当然无从知道翠云宫幽冥教主就是佛教“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地藏王大菩萨。地藏王在幽冥界的居所,便是在灵界如雷贯耳的翠云宫。 经过花将离的一番即时科普,刘星宇终于搞明白了原来自己戴的指环竟有如此渊源。欣喜是必然的,同时,刘星宇也讶异——表哥翼扬身为冥府勾魂使者,这么贵重的指环为何不留着自己用?毕竟,刘星宇一介凡人,指环更多的是被他当成饰品来使用,暴殄天物。 以大巫女的见识和身份,放下刘星宇的手腕之后仍然直勾勾看着那枚指环,语气里羡慕嫉妒恨难免:“我跟冥府的关系一直很好,却从来没有被地藏王菩萨亲自接见过,更没有被赏赐过什么好东西。那些和尚总说‘佛度有缘人’,看来确实……哼!” 刘星宇担心泄露表哥勾魂使者的身份,因而没敢追问姬鸢。他只说:“要不是您说出指环的渊源,我根本不知道它竟然这么贵重。这是我表哥送给我的,我回去之后就还给他,我拿着确实用处不大,太浪费了。” “蠢!”姬鸢收起了满脸的羡慕嫉妒恨,表情严肃说,“如果我猜的没猜,你表哥应该是一名修行者吧?” 刘星宇老老实实点头。 “我刚才都说了,‘佛度有缘人’。也就是说,这指环尽管妙用无穷,却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使用。这世上有些特殊的物品,只有特殊的人才能激活使用。正如花将离的‘妖鬼之火’,只有花将离这种特殊体质的修行者才能掌握。你表哥是个明白人——我想,他不将宝物据为己有,而是让物尽其用,以这份度量,他的修行应该不浅。” 刘星宇想了想翼扬的事迹,笑道:“嗯,我表哥很厉害!” “行吧!你自己注意着,以后别乱秀。”姬鸢再次穿透墙壁回到自己房间,同时向花将离传音,“刘星宇这小子目前还只是凡人就能激活并使用翠云宫之物,这可不是资质不俗那么简单……最好先下手,把他招到容家麾下。省得日后他的价值被发现,别的世家或者门派抢人才!”大巫女跟狐女苏白芷关系极好,沾亲带故,当然向着容家。 刘星宇摩挲指环一番,躺回自己床上准备入睡,没注意花将离看他的眼色已经不同了。 灯光久久不暗,刘星宇抬头看向花将离。花将离以极其友好的语气询问:“刘星宇,你说是爸妈不让你学习修行之道,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呢?你条件这么好,我都替你可惜呢!” 刘星宇不笨,稍加揣摩就明白了花将离意思。按下心底的激动,刘星宇揣着明白装糊涂:“我曾经想过偷偷拜师啊,可惜一直没机会。曾一汎大哥碍于门规不能教我,我表哥的修行路子又不适合我……唉,我自己也很担心,如果我年龄再大一些,再想修行,身体也不允许了。” 花将离有意卖弄:“有一个地方,不仅传承正统的人类修行之道,还有妖族绝世高手从旁指导。更难得的是,天界的神仙也是那里做客……” “容家!你说的是容家对不对?”刘星宇几乎要跳起来,“原来你来自容家——可是你不姓容啊,你为什么不早说?” 这下子,轮到花将离哑然讶异了。 刘星宇和元凯杜恒小团体深入交流,但又同时各有保留。譬如,刘星宇可以把自己为何去月亮山的原因说出来,却绝不会提及表哥翼扬的身份是勾魂使者,亦不会说出自家跟灵界的渊源。 信息是断片,有时少一个关键环节就让人无从推断整体。花将离完全没料到刘星宇一下子就说出容家,早知道刘星宇对容家这么感兴趣,那还拐什么弯抹什么角啊! “哈哈哈,,”兴奋起来的刘星宇收不住口,“我表哥说啊,容家少主娶了天狐,还说有轻易不露面的绝世高手友情坐镇容家,我倒不知道是妖族还是神族……对了,我表哥还说,红得一塌糊涂的star组合的胡修宁其实是一只借人类躯壳重生的狐妖……我超级喜欢胡修宁,他唱歌太好听了!” 花将离听刘星宇滔滔不绝说了这么多,冷不丁插话:“你表哥是……勾魂使者翼扬,对不?” 刘星宇:“……”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子非瑾瑜”亲的地雷,鞠躬么么哒~ 第9章 大雾封山路难行 世界真小。一天之前,两个年轻人还是完全的陌生人,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也不会回头。灭杀蚁妖之后的一场卧谈会,两人惊喜的发现,艾玛原来互相之间也不是全无关联嘛! 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绕口又狗血。 猎妖师曾一汎跟容家以及当红歌星胡修宁的关系很好。曾一汎有一位铁哥们儿叫做翼扬,曾一汎曾经肯请翼扬出手帮助过胡修宁——于是,曾一汎成了刘星宇和花将离进一步拉近彼此关系的纽带。 说到翼扬,虽然他非常低调,当时出手之后就飘然而去,但因为他气质和本领都太特殊,所以容家诸人对他印象格外深刻,花将离也因此牢牢记住了那个沉默而孤独的勾魂使者。翼扬那样的人,哪怕只是出现在聊天谈话中,也是最容易被人记住的那种。 勾魂使者是冥界特殊的“公务员”,其身份在人界、灵界与冥界都是秘密。容家派人查证之后便立刻封锁消息,花将离算是一线人员,所以知情。现在,哪怕在刘星宇面前道破这些,花将离也不会在翼扬身份问题上继续。这不是礼貌不礼貌的问题,而是人界、灵界与冥界的协定问题。有些规则,不要以为背后谈论就不要紧,冥冥中自有鬼神倾听,命籍之上少不得被记上一笔。 没有过多讨论翼扬是刘星宇和花将离之间的默契;聪明人做事,对“度”的把握总是恰到好处。 无论如何,至少在今后的一小段时间里,刘星宇的命运已经和花将离等人绑定。他跟小团体混在一起,又跟花将离一起灭杀了火蚁妖——也就是说,他跟暗中的灵界敌对势力结下了梁子,干系已经洗不脱了。 花将离正是有感于此,继续引导说:“你应该不知道,我男朋友是容少主的堂弟。我和他之所以能够顺利在一起,多亏了少主和天狐大人的支持。如果你有意加入容家,我可以带拉你这个师弟,保证你能够得到少主和天狐大人的指导。” 什么叫做带拉师弟?就是在没有师父的情况下,花将离直接认刘星宇为师弟,两人平辈论交;等到回了容家,再帮刘星宇挑一名好的老师。 一入门就能够跟容家最核心的人物接触,这对刘星宇来说是天大的诱惑。还犹豫什么?当场就答应啊!反正爸妈虽然一直反对他进入修炼之门,但并没有逼他发下毒誓。先斩后奏这种事刘星宇做得太多了,以前把人打伤瞒着不报,过不了两天对方家长或者警察叔叔就找到家里边来了。再说,是刘爸爸让保镖大哥提前撤走、把刘星宇抛给小团体的,如果刘爸爸要追究,刘星宇已经想好了说辞——半道遇上危险,为了自保没办法才拜师演艺嘛! 经常打架斗殴是痞子行为,好在刘星宇涉世不深而心有道义。他跟花将离一拍即合,当即承诺不会改投别家门下,花将离也承诺一定会向容少主和天狐大人引荐他。 师兄师弟的称呼太过古朴,容家是个入世的驱魔世家,不必拘泥这些,两人还是互相叫名字。就情份而言,又进了一步。从彼此陌生到同归容家,这才真正成了自己人。既然成了自己人,当刘星宇问及火蚁妖族为何来袭时,花将离就把苗疆圣物“虫皿”一事原原本本告诉他。 刘星宇听完,先前加入容家的兴奋劲顿时去了大半:“花将离,咱们不带这么玩儿的啊!这事你怎么不早说啊,现在我们都已经结拜了……嘿哟喂啊,小爷我被你坑死了!我可不想死啊,我爸妈不让我学艺,就是怕灵界太危险我们老刘家断了香火啊!”初入江湖就遇到牵涉如此深重的大事件,掂量自己的斤两,刘星宇不倒苦水才怪。 花将离不以为然:“都赶巧了嘛!反正上天注定你要成为容家的一分子,现在卷到这件事情里边,你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是男人的就别这么婆妈,我马上就教你容家最基础的呼吸炼气之法。你想一想,以后再遇到危险,你拿着那柄光之剑杀退妖敌,一身本事,多么威风!” 不得不承认,花将离不愧是跟在天狐苏半夏身边修行的聪明人,他准确地抓住了刘星宇的心理。 一个脾气有点儿暴躁,往常以打架证明自己存在感的中二少年,不可能对降妖除魔不感兴趣。这世上有一种人,无时无刻不在幻想自己有朝一日成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他们心中富有激情,却也往往是最容易被忽悠的族群。刘星宇也许没有那么极致的二,但也离那种极致不太远了。 听说马上开始炼气,刘星宇的郁卒一扫而光:“那感情好!我觉得我就是为修炼而生的男子,快点吧,我已经等不及了。” 花将离:“……”我可以说,我也有点儿后悔把你小子拉入容家么?为修炼而生的男子,这得多二的男子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啊! 炼气修行的好处就在于,盘腿打坐一晚上,第二天天亮居然神清气爽。照照镜子,不仅没有黑眼圈,反而颜值似乎略有上升呢! 男人的自恋不比女人少,毕竟男的女的都是被称为“人类”的动物。 刘星宇确实是资质不俗,不仅一点就通,还能够举一反三。资质好,当然就进步快,别人三天才能学会的东西,他一天就学会了。所谓学渣,未必就是智商低下,有时只是单纯讨厌课本和课堂。 成功是让人欣喜的,但刘星宇也有疑惑。不知道为什么,他在夜间炼气吐纳的效果一般,从东方既白阳光四放开始,炼气吐纳的效果就缓缓上升;到了必须下床洗漱时,吐纳效果已经很可观了。 刘星宇请教花将离,花将离搞不懂;又请教元凯,元凯也是茫然。最后大巫女姬鸢下了定论:“没有出现任何走火入魔的征兆,修炼速度却因时辰不同而不同,这是明显是体质特殊嘛!” 元凯特意运化灵力替刘星宇检查完身体,提出质疑:“根骨是不错,但没有发现体质特殊啊!” 姬鸢不耐类了:“体质特殊有许多种,有显性的也有隐性的,这就跟现代人类医学里显性遗传和隐性遗传一个道理嘛!要不然,没得解释嘛!” 元凯不再反驳:“前辈说的对,是晚辈见识太浅薄了。” 杜恒左右为难,只好劝了师父又劝男朋友,身心皆累。 这一趟去月亮山,姬鸢一路上都不太待见元凯。原因无它,来之前元凯向族中长老挑明了自己和杜恒的情侣关系,元家长老当时不太接受并且对杜恒态度稍有冷落,姬鸢觉得徒弟受了委屈,不但偷偷教训了那位带头反对的元家长老,还牵怒于元凯。 所以,姬鸢执意跟来,一是她忠于蛊神;二是防止元凯半路变成负心汉。倘若元凯因为家族压力而向杜恒提出分手,姬鸢就要在元凯身上种下情蛊,让元凯此生再不能爱别人。 事实上,就算元家长老如何,元凯和杜恒之间的感情仍然牢不可破。自己能有这样的师父,杜恒觉得这是甜蜜的负担。谁让师父是两千年前就高高在上的大巫女呢?还好,师父虽然脾气差了一点,元凯却能够通融忍让。于是,姬鸢这一路摆脸色,反倒让元凯和杜恒情义更坚。 关于刘星宇的体质,姬鸢因为还没有原谅元凯而没有说实话。什么显性隐性,其实是她胡诌出来的。管你什么性,一旦被贴身灵力入体检查,全都得一目了然。元凯之所以探不出刘星宇身体的特殊之处,原因不在于元凯修为不够,而在于刘星宇左手食指的指环。 翠云宫之物,非同小可。当初表哥翼扬把这指环赠予刘星宇,有一部分原因在于这指环太过奥秒,翼扬不能用而刘星宇用着刚刚好。并且,这枚指环可以很好地掩藏刘星宇身体的秘密。 花将离没有往指环方向去想,姬鸢知道却故意不说,于是刘星宇这个凡人反而成了灵界修行者眼里的“迷”。 终于准备出发了,大家一致商定还是租车比较好。毕竟每一个人都是可能引起攻击的“祸源”,如果坐中巴只会连累同车的乘客。坐火车时因为凡人数量太多,敌人不敢造成大规模杀伤引起整个灵界的追缴;从这山区小县城去到更山区的寨子,一路风景虽好,却也容易遇到“杀人越货”之事。 县城小广场附近停了许多面包车,都是面向自助游顾客而待租的。只要价格合适,随走随开,半道也能随时停下。 大家让刘畅去沟通,因为语言相熟嘛。 面包车司机们先是热情地围过来,一听要去雷公山,全都摇头:“不能去咯!雷公山近段时间被大雾笼罩,能见度太低,车根本开不进去。前天九道崖那个地方还险些出事,大家都不敢去咯!” 刘畅以为对方这是要抬价,便摆出当地人的姿态:“山区的雾,到中午头太阳一照就散了嘛!怎么会进不去呢?雷公山我熟得很,你莫骗我!” “哪个要骗你,你问问大家是不是真的?”一名司机出头说话,其他司机都跟着点头的点头、附和的附和,“这次的雾不是夜雾晨雾那么简单,从雾汽生成的第一天起,它就没有散过。听从雷公山出来的人讲,雾汽好像是从月亮山那边飘过来的——雷公山那边抬头还能看到一点点太阳影子,月亮山那边抬头什么都看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勾魂使者“翼扬”,他首次出场是在异闻04《射星·射心》中,因为当时着墨不多,所以,也许大家已经把他忘记了。 这就是我要写系列文的原因,在某部中的一个小配角,到了另一部就是主要配角甚至主角。在这里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翼扬是异闻07《异闻青荷》的男主角。 你们知道的,脑洞太大根本停不下来。异闻系列不止朱雀,其实就连青龙、白虎、玄武的相关故事,我都已经想好了,只是,要转化成一个一个的文字,还需要时间。 其实,我有一个恶趣味,当亲们对某些名字不太确定时,我会偷笑——因为有些时候,我自己也会忘了我曾经写过这个人。 哈哈哈,谁让我没有大纲呢?谁让你们看文不仔细呢? 伏笔太多,处处皆雷,一不小心就把你我炸糊~ 第10章 大雾封山路难行 刘畅的表情蒙上了一层死灰,声音止不住颤抖:“月亮山……” 雾汽笼罩月亮山,是猛洞河那位破印而出了么?难道……还是晚了一步么? 元凯看出刘畅情绪不对,立马把刘畅拉到一边询问。 没有得到大巫师允许,刘畅不敢说出猛洞河的秘密,只强调月亮山可能已经陷入危险,必须马上赶回去。 大家都明白,刘畅把话说到这种程度足以证明形势紧急。短暂商量之后,由元凯出面,相中一辆八成新的面包车直接从司机大叔手中买下。既然司机们都不敢去,只能小团体亲自开车。 卖出溢价,司机大叔乐哈哈现场交车,并且好心告诉元凯,车厢最后一排的座位下有一壶备用的汽油。 面包车虽然不贵,但元凯花钱的豪爽还是让刘星宇咋舌——灵界果然是高于人界的世界,人类世界的金钱在修行者们看来跟普通纸片儿没什么两样啊! 元凯驾车技术好、刘畅识路,跟着这样的组合开车上路没什么不妥。但,临走之前司机们最后的好心相劝还是让刘星宇心里打鼓。大雾封山,似乎不是简单的大自然事件啊!找定位子坐好,刘星宇看到除了刘畅一脸忧色,其余人都很平静,尤其是猫兔少年还在嘻哈打闹,他就不好意思多说什么,狠狠咽下口水暗诫自己坚持下去。 出县城,一路往西南而去。工业污染到达不了的地方,满眼皆绿。行驶山间谷壑,偶然晶晶发亮的是调皮的山溪或者欢乐的瀑布。 路边行人越来越少,透过车窗看到的房屋也越来越少——姬鸢忽然抖手,抖出一个被五花大绑的蚁妖。 让人过目难忘的服饰、同样让人过目难望的发色和瞳色——蚁妖怒目瞪向姬鸢,又狠狠扫视众人。 面包车本来就空间不大,突然挤进一个体积不小的“物体”,挨着的人都忍不住偷偷踹了蚁妖几脚。 蚁妖被堵了嘴,丹田也被封印,所以动弹不得。姬鸢用脚尖在他身上点了点:“你本领太菜,应该是工蚁化形吧?既然工蚁都能够化形,你们整个巢穴都能化形吧?只要你招供出蚁巢的具体位置,我就放了你,好不好?”说完扯走蚁妖嘴里的破布。 “你们最好乖乖交出‘虫皿’,如果蚁后慈悲,或许能饶你们不死!”蚁妖没有半□□为俘虏的自觉,神情傲慢,“你可真蠢,既然抓到我还敢把我放出来,我的同伴马上就会追过来,你们一个也跑不了!” 猫妖苗晓笑眯眯:“蚁族之间以特殊的信息素沟通,这是个生物知识,在妖族之中不是什么大秘密。你用信息素通风报息,你怎么知道你的同伴不会落得跟你相同的下场?呵呵……到底谁蠢?” “你们……”蚁妖这才明白自己被当成诱饵。是啊,对方相当厉害,如果追寻而来的同伴之中没有高手,只怕……追上了也没什么卵用。 姬鸢才不理会蚁妖的内心挣扎,又问:“月亮山和雷公山的大雾是怎么回事?” “你们死定了!”蚁妖嘴硬。 大巫女姬鸢从来就不是好脾气的姑娘:“算了,你区区一只工蚁而已,想必知道的有限。等你那帮二货同伴追上来,本姑娘再捉几个等级高一点儿的盘问吧!” 弹指间,灵力具化成刺,直接刺透了蚁妖的心脏。干净利落,蚁妖一声没哼就死翘翘了。挥一挥衣袖,把蚁妖尸体从窗口抛出去,姬鸢嫌恶地说:“真是浪费表情,早知道一问三不知就不让它多活这么久了。蚁族啊,如果整巢化形,那可真是天大的麻烦,不除掉蚁后,后患无穷。” 刘星宇光是想一想就头皮发麻:一整窝火蚁,数量有百万之众啊,如果全都化形 ,足够消灭掉一个国家了吧? 元凯没有姬鸢那么情绪化,他是经过专业培养而思维严谨的青年:“规模应该不到整巢化形,否则,至少整个大武陵山区已经完全在火蚁族的掌控之中。以蚁族掘地为巢的习性,灵界也一时奈何不了它们把若大一片区域的地底挖成迷宫。兹利县城的老百姓暂时还能够安然生活,这就说明火蚁族的势力没有延伸出来,也说明它们没有达到整体化形的程度。” 姬鸢白了元凯一眼,看似轻蔑的眼神中实际满是赞许:“好啦好啦,算你还有点儿判断能力!” 杜恒再一次居中调节:“不过,有狄义发动大规模偷袭在先,即使这群火蚁没有全体化形,也一定达到了不小的规模。作为外来入侵物种,百年时间就能达到这种程度,其中必有原因。” 事实上,妖族化形,从来没有整个族群以百万之众全体化形的先例。除非是,它们居于妖界,受结界保护所以连新生幼体也能够以人类形态生活。如果有此奇事,为何□□本土的蚁族没有壮大,偏偏等到灵气愈加稀薄的现代才突然出现火蚁一族的繁盛? 作为脚尖迈进灵界大门的准新人,刘星宇默默听着大家讨论,眼睛看向窗外。太阳还处在一个舒适的角度,阳光并不强烈,两座相邻的丘陵峰头之间有薄雾缭绕。雾汽忽拢又散,刘星宇有所触动,问道:“这些火蚁算是火属妖族吧?火属妖族的话,应该没有能力制造经久不散的大雾吧?” 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一般而言,能够兴云布雾的都是掌握水属法术的修行者。说到弥雾之术,最擅长此道的就是海妖蜃族。 没有人回答刘星宇,大家默契地扭头看向刘畅。 注视是一种压力,刘畅莫明心慌:“我……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兔妖木辞不知从哪里弄出一根充气棒子轻轻捶了刘畅一记:“是不知道啊还是不能说啊?我们帮你是出于道义和责任感,你可别傲娇啊!”容家的小妖精,只在容少主和天狐大人面前才恭恭敬敬;对于旁人,他们向来没大没小、妖性和童性十足。 “是……不能说。”刘畅还是承认了,他知道不承识会被兔妖和猫妖缠个没完。 大伙儿笑了,再没有谁逼迫刘畅。谁家都有不能说的秘密,不能说也无妨。 终于,上车以来一直默默的花将离开口了:“那些蚁妖化形,应该不是它们修行足够,而是借了外力。” 一时间,满座皆讶。 花将离继续说:“昨晚有三只蚁妖袭击我和刘星宇,它们全都死在妖鬼之火的焚烧之下。我参加过的战斗不少,第一次遇到化形之妖的灵力和生命力全都远低于水准,当时他们并不是带伤之身。我起初也没在意,直到姬鸢前辈和元凯讨论‘族群整体’化形,我才产生了联想。” 妖鬼之火吞噬灵力和生命,昨晚三只蚁妖被焚灭,花将离的“所得”并不多。如果是凭自身努力得以化形的妖族,其灵力和生命力应该更充足。 猫妖苗晓立刻接口:“外力化形是可能存在的!当初我和木辞只有百年道行,其实不足以化形,是半夏大人给了我们化形丹、又传授我们维持人形的法术……不过,化形丹是很珍贵的呀,一窝火蚁有百万之众,哪有那么多化形丹给他们呢?” 姬鸢的脸色沉了下来:“世界这么大,有可能存在未知的异物邪宝。但凡这种东西出世,必然引起世间大乱。”又吁了一口气,“当然,最好,这只是我的臆测。” 刘星宇听着大家的对话,暗暗揣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灵界和人界的重叠性相当大。但,两界又有本质的区别。灵界各族掌握了超自然的本领,这就像是一群超人同时生活在一个世界里,即使没有外力参与,灵界内斗就有可能引起整个世界的毁灭。所以,这就是表哥常常强调的平衡吧?六界之中,人界在地理位置上属于天界、冥界、魔界、妖界和灵界的“中心”;然而各界真正交流频繁的却是灵界。这两界如果发生异乱,势必引起其它世界的动乱。所谓“枢纽”,重要性不言而喻。 生活总是如此诙谐,学校里填鸭式的教学没能让刘星宇成才,高考总分130分简直没脸见人。但在接触小团体之后,刘星宇的思维方式迅速适应了人界与灵界的转化,并且自然而然学会对问题独立思考。 天地规则在于平衡,在某一方面短缺,就在另一方面擅长。刘星宇无疑是幸运的,他能够遇到开发他兴趣、提高他能力的一群人,也同时遇到能够让他快速成长、积累经验的一些事。至于这些人和事最终会对刘星宇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全在刘星宇自己把握。 面包车开行一段时间之后,车厢里终于安静下来。坐长途车很累,而且,大家已经讲得口干了。 早上九点出发,看看时间已经十二点半。不知不觉间行驶了三个半小时,不知不觉间山雾变浓了。 能见度降低,车速不得不慢下来。大tian朝的国家基础建设一向领先全球,山间公路修得不可谓不平整。但,山区本来就地形复杂,山间公路弯道隧道相应出现机率远远大于平地公路,一个眼神不好就有可能车坠人亡——再加上这雾,不小心不行。 姬鸢打开车窗深嗅一口气:“嗯,这雾果然不是单纯的大自然产物,够妖!” 作者有话要说: 深夜的二更喵~ 第11章 大雾封山路难行 大家都跟着嗅那雾汽,刘星宇也有样学样。只是,个人修为不同,嗅雾之后得出的结果不同。像刘星宇这种才刚刚炼了一晚上气的“修行者”,根本无法分辨出雾汽里的诡异。 其实,这大中午阳气最盛之时雾汽不散,本来就是诡异现象。看看周遭环境,一不是封闭被群峰环抱的深谷,二没有大量的水源,根本没有生成大雾的条件。身为灵界的一份子若是没有提心警觉,被偷袭只能算是活该! 晴天正午的太阳,没有哪个二缺敢于拿肉眼去直视。因为雾汽的关系,太阳仍然是那个太阳,只不过它的炙热光耀被汽化的水体遮蔽,火球成了一个红艳艳的圆饼。曾经耀目的天体,此时可以心情欣赏。 车又开了大约四五里路,前方影影绰绰,迎面走来十几位包头绑腿、背着竹篓的少数民族妇女。因为她们不是穿着节日银饰盛装,车里除了刘畅,没人分得清她们是哪个民族,反正大异于汉族就是了。 “我去问一下她们前方的情况!”刘畅让元凯停了车,开门下车去问;他开口就是车里诸位听不懂的语言,显然不是普通话。 刘畅被妇女们围拢说一了阵,姬鸢和元凯突然同时发声:“不好!” 正在喝水的刘星宇被吓得直接把水浇到鼻孔里去了,好一阵酸爽!等他抹水之后投去目光,姬鸢、元凯、苗晓和木辞已经开车门掠出去;花将离和杜恒则留下来陪在他身边。再看刘畅,可怜的蛊师,已经被那群凶相毕露的妇女牢牢制住。 其中一位妇女撕去衣衫,娇小的身形立刻长大,竟是一名型体高大的年轻男子:“谁也不许过来——我知道你们很厉害,不过,如果你们不想让这位年轻人立刻死去的话,最好站在原地别动!”标志性红不红黄不黄的发色和瞳色,又是火蚁妖。 掠去的四人只好停下来,元凯喝道:“放了他!你们抓他也没用!” “有没有用我们不管,我们只管抓人!”蚁妖甩手将数张卡片射向元凯,“我们只是奉狄义公子之命行事——如果你们想救这位年轻人,就拿‘虫皿’来换!” “不能换!”刘畅很有骨气地喊完三个字,立刻被蚁妖击昏。 “人类,不要妄想进到月亮山,因为谁也进不了山!当然,你们有考虑的时间,到了雷公山,我会再来找你们。”蚁妖说完,十几个连同刘畅,一齐消失在雾汽之中。 姬鸢气得跺脚:“这该死的雾居然能够遮蔽妖气,是我大意了,否则绝不会让他们这么轻易就把刘畅掳走!” 此言一出,除了本事低微的刘星宇和杜恒,各人各自羞愧。这不是一个人大意,而是团体大意。明知道蚁妖的同伴会埋伏生事,半路出现行人却不怀疑,说到底,还是因为大家都没有第一时间感应到妖气。 连大巫女都能瞒过,这雾,非同小可! 杜恒赶紧出来劝:“师父息怒!好在这帮蚁妖知道师父和大家厉害,不敢动手硬抢‘虫皿’。只要‘虫皿’还在我们手中,他们就不会对刘畅怎样。” “我觉得我们不能去雷公山,我们应该折回兹利县然后搬救兵!”刘星宇一路遇事,智商蹭蹭往上涨;一度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学渣,居然学会了分析问题,“离月亮山越近雾汽就越浓,再加上那帮人刚刚的口风,月亮山肯定已经被封锁了!至于雷公山,那里也应该成了‘龙潭虎穴’,我们继续前进,无异于羊入虎口啊!” 元凯扬着手中卡片,苦笑:“我们不能不去。刘畅在他们手上,我们不去,刘畅必死无疑。” 杜恒接过元凯手中的卡片,原来分别是杜恒、苗晓、木辞、刘畅、高学书和鸦四等人的照片。火蚁妖的头目狄义曾经率众偷袭杜恒,那一日惨战,没想到跟蚁妖交过手的人全被留了“案底”。 “这帮家伙这么记仇?心胸狭隘之辈对修行无益,它们真是丢了妖族的脸!”猫妖苗晓用猫爪子把照片撕得粉碎,“他们抓人质也是根据照片抓呢!那个狄义最不要脸,他肯定事先向手下分析过照片里哪几个人比较弱,所以瞄准了刘畅。” 兔妖木辞也是气得连骂脏话,又问:“正如刘星宇说的,也许雷公山已经成了一个大陷阱。万一它们把刘畅掳走却关在别处,我们就算交出‘虫皿’也没办法换回刘畅呀!要不,我们兵分两路;你们继续去雷公山,我和苗晓去追踪,趁着刘畅的气味还没有完全消散。我们化成原形,在这山野间也方便。” 刘星宇再次智商上升,提出疑问:“你们都被印成照片了,如果你俩不跟我们同时出现,他们会怀疑的吧?” “啊?”木辞的兔耳朵耷拉下来了,办法虽好却不可行;苗晓给他顺毛以示安慰。 “瞧我的吧!我来追踪!”杜恒说出这句话来时,就连他男朋友元凯也是一脸茫然加惊讶。要知道,在这个小团体里边,杜恒在灵界的资历仅比刘星宇多了不到半年时间。单论打架,杜恒还真不一定打得过刘星宇呢! 元凯当然要阻止:“妖化次数太多对你的身体不好!而且,你也出现在照片里边……你不能去!” “不用妖化!”杜恒知道大家信不过自己,也不过多解释,现场就施展起姬鸢传授他的上古巫术。 巫咒艰涩,旁人无法听懂。只见杜恒脚前的地面出现一个黑乎乎脸盆大小的洞,洞里黑气滚滚、时不时有阴寒的风吹出来,吹得周围的雾汽都淡了许多。 “不错!”身为师父,姬鸢不吝赞赏。 吱吱两声,黑洞里跳出两个小家伙。它们动作太过敏捷,两道灰影儿直接窜到了杜恒身上,吱吱叫个不停。 猫妖苗晓率先瞧出真相,跳着拍手:“呀!是鬼猴儿!呀!好小!” 在杜恒的抚顺之下,两个小家伙终于安静下来。灰褐色的毛,外形与凡间的猴儿没什么不同。身形小,分明还是幼体。 两只小猴子分别趴在杜恒左右肩头,它们只安静了一会儿,又开始吱吱叫,这一回它们盯上了刘星宇。 刘星宇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受宠若惊好、还是退避三舍好,两只小猴子不打招呼就直接跳到他的肩头,对着他又嗅又蹭,其中一只甚至爬到他头上有模有样给他“捉虱子”。 大家都觉得有趣,唯独姬鸢含笑的同时在心底感慨:好怪异的纯阳体质!按理说纯阳的男子,冥界幽魂鬼兽全都唯恐避之不及,这两只幼体鬼猴却这般喜欢他,难道又是翠云宫指环的效果? 刘星宇胆子大,适应了就反手逗弄鬼猴——刘畅被掳走的失落气氛难得被活泼场面冲淡,刘星宇忽然发出一声大喊:“妈耶——吓死爹了!” 就见刘星宇抖着手,手心有一颗白体黑仁的眼球! 那只空了一个眼眶的小猴子轻轻攀到刘星宇腕上,抓住眼珠“啵”一声就自己安了回去。 这下子,别说是没见过世面的刘星宇,就算召唤者杜恒也被震撼得不轻。 卧槽啊啊啊啊!!!! “鬼兽当然跟凡间野兽不同,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姬鸢一句话让大家淡定下来。 杜恒不敢再拖拉,把小猴子抱过来在它们耳边窸窸窣窣说了几句,又让它们到刘畅坐过的座位上嗅一嗅,然后放开两只小猴。 两只小猴子再不消被吩咐,扭头飞一般朝山野掠去,转眼消失在雾汽之中。 “做得很好!”姬鸢赞道,“以你目前的修为无法召唤强大的阴兵,却能够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驱使鬼猴做追踪任务,这非常难得。记住,修行不是死心眼,学会变通也很重要。” 杜恒诺诺应了,刘星宇这个旁听者也觉得受益匪浅:是啊,这就像是打架,如果力量不够,那就必须比对手更加灵活敏捷。原来修行和打架是一个道理啊,嘿嘿,这可比整天死记硬背课文有趣多了! 姬鸢又换成严肃表情:“不过,下次召唤冥界之物一定要记得看时辰,你在阳气最盛的午时召唤它们,这是典型的脑残!鬼兽乃阴体,如何受得住阳光灼照?话又说回来,那个放雾的二缺大概自己也想不到,他的雾气遮天蔽日,反而给鬼兽活动创造了条件。天下没有万全的术,也没有牢不可破的阵;物极必反,否极泰来,在天,也在人!” 杜恒聆听师训,旁听者刘星宇激动得差一点抓耳挠腮:怪不得武侠里常有“听宗师一言,胜过己修三年之功”呢,姬鸢姐姐说的这些道理太精辟啦!可惜巫蛊之道与正统的修行路子不尽相同……哎呀呀,好期待容少主和天狐大人亲自指导我修行啊! 其实姬鸢一番言语,受益的不止是刘星宇,所有幸运的听者心中都有所感。至于能够从这一番言语中获取何等的进步,则要看个人的悟性和努力程度了。 第12章 巫女龙蕊成年式 继续开车前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商量对策的同时,大家又开始担心刘畅。年青的蛊师暂时不会有性命之忧,但会不会遭受皮肉之苦,实难预料。这世上最残忍的事,不是一刀致命,而是遭受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以火蚁族的行事手法,不是做不出那样的事情。 越往前行,大雾越浓。车速减缓,使得原本只要半天的路程硬是拖到接近黄昏才到达目的地。以往这个时间,光线依然清晰,但今天最后一段路程,元凯不得不打开面包车的大灯才能顺利行驶。 没有了刘畅这个向导,好在山间公路就这么一条。没那么多分岔,一直往前开就行。 雷公山是否雄伟、山峰是个什么样子,大家看不到。接近雷公山侗寨时,姬鸢率先发声:“等等,好像是……结界!” 仔细看去,前方似有灯火闪烁。 不散的大雾实在是一种烦人的玩意儿,以大巫女姬鸢的修为,一路集中精力感应,竟然到了这么近的距离才感应到结界存在。 下车往前走,不过三五十米距离,一座宏伟的风雨桥赫然出现在眼前。 风雨桥是纯木结构的廊桥,桥、塔、亭浑然一体。不费一铁一钉,全靠凿榫衔接,展现出木工精湛的手艺。桥面铺板,两旁设栏杆、长凳;桥顶盖瓦,形成长廊式走道。塔、亭建在石桥墩上,有多层,檐角飞翘,顶有宝葫芦。小瓦灰黑,随着翘起的檐角与灰暗天空连成一色;墙板与地板发暗,那是刷了桐油防柱的效果,长久被人抚动的柱板甚至生出了浸色。 总之,只这一眼看去,这座风雨桥存在至少超过百年。 桥下是一条水质净冽的山溪,溪水灵动,不知暴雨时节它还是否这般耐得住性子? 桥头的木板凳上坐了几名侗族老人,聊天弄孙,好不怡然。 风雨桥的那头便是侗寨,奇怪的是雾汽被隔绝在寨外,想来应该是结界存在的缘故。整座寨子被一览无余,寨心那座雄伟的鼓楼更是让人见过不忘。 因为之前上过当,桥头老人纵然和蔼慈祥、幼童纵然天真可爱,大家都不敢直接上前打招呼。 干等下去不是办法,元凯掐诀施法,以自身灵力向前冲撞。这一撞,大家就看清楚了,有一个五彩的结界罩在整座侗寨上空。寨民们是凡人,,所以无知无觉,他们看到刘星宇等人的惊讶表情还以此做为谈资。 有了花将离的帮助,刘星宇生凭第一次看到了传说中的结界。那种艳丽流动的五彩,实在难以用语言来描述。就算亲眼所见,还是有一种恍惚的不真实感。 姬鸢伸指在结界上触了一下,严肃的表情缓和下来:“没事,这道结界跟蚁妖没有关系。想必是这寨子历史悠久,寨里供奉着先祖之物;先祖有灵,所以在这妖雾来临之时自动生成了结界。” “那……我们能够进去么?”猫妖苗晓问。 “应该没问题,我们身上全都不沾邪气。你和木辞虽然是妖,但因为长期受天狐大人仙气洗涤,想来这结界不会排斥你们。”姬鸢说完,率先迈步通过结界,果然无恙。 大家放心了,一一通过结界来到风雨桥前。 雷公山侗寨算是小清新的热门旅游景点,暴发户最爱出国秀素质,文艺青年却喜爱这里的山水和民风淳朴。因为一年四季外来的游客不少,所以桥头的老人孩子并不对刘星宇一行特别好奇。 姬鸢很有眼力,一眼挑中老人堆里看起来最有威仪的那位,径直走过去施礼问:“大叔,我们是来旅游的,这座寨子的风水真是好啊,修得也漂亮——您们世代住在这里,这座寨子是什么时候建的呀?” 那位老人确实在寨子里德高望众,他看姬鸢长得水灵、说话又动听,哈哈笑着自豪回答:“是明朝永乐年间建的!” 刘星宇平时对人文地理并不感兴趣,这时听到寨老的话,吐舌头讶道:“那岂不是跟帝都的紫禁城同一个时代建造的?” 寨老脸上的自豪又深了一层:“这不算什么!寨子里鼓楼之上那面铜鼓,据说是当年蚩尤战神的三苗大军用过的!” 姬鸢轻轻说了一声:“难怪。”谢过老人,带着众人穿过风雨桥,进到侗寨。 如果是上古流传下来的铜鼓,就算不是蚩尤亲自锻造锤炼,感日月精华、受人气熏染,铜鼓本身已经成了灵物。又因为在上古大战中受过杀伐之气的洗涤——姬鸢自度,就算她拼尽全力也破不了这铜鼓生成的结界,那些邪妖恶魔更不可能靠近侗寨。 铜鼓被放在高高的鼓楼顶上,依照侗人习俗,无大事不可惊动铜鼓——元凯和杜恒在来之前已经补习过这方面的知识,这时就向大家科普,避免大家因为好奇心驱使而惹上麻烦。 按常理,位置相对偏远的山寨,少数民族一般更好地保留了本民族语言,他们的名字也应该是音译过来的。雷公山的侗人却是汉姓,其中龙、杨是最大的两支。 杜恒是学霸,向学渣刘星宇解释道:“有可能,寨民的先人在明清两代是土司或者少数民族中的贵族,因为归顺有功,由中原王朝的皇帝赐下汉姓,后代也就沿袭了汉姓。” 明清两代,苗疆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比较微妙,局部惨烈的战争断断续续持续了两代王朝。这一部分历史,因为不在“主流”之例,往往被人忽视。杜恒因为当初要研究“虫皿”的由来,借阅了大量文献和书籍查证,所以知道这些“末流”。 同样的,因为之前上网查过“攻略”,所以大家并不担心找不到住宿的地方。刘星宇这个没钱没手机没爹妈在身边的“三无”少年,没脾气地跟在大家后面,蹭吃蹭睡不能大意。 雾汽进不到寨子里,却仍然减弱了太阳的威力。黄昏,阳光在大雾之后异变成绚丽的橘红色。灰黑色调的古寨被橘红所染,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大自然无声,却总以人类想象不出的魔幻手段感动人类。 前一秒寨中还安静,一声清亮的吆喝之后,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喜气洋洋出门了。 刘星宇也跟着激动了:“哇靠,他们穿的是节日盛装么?这是准备欢迎我们么?我们一共才不到十个人,不值当的吧?是不是大雾封山好几天没来游客,所以咱们变得物以稀为贵啊?” 兔妖木辞忍不住吐槽:“是啊,他们穿的是节日盛装——可是,他们手里抱着木柴,也许他们是想把咱们烤了吃呢?” “木柴……也许今天正好是火把节呢?”刘星宇反驳。 杜恒忍不住拉了刘星宇一把:“不要乱讲,这里是侗寨,火把节是彝族的传统节日。” 刘星宇:“……”还好没有被寨民们听到,否则,即使不被揍,也一定会被围观笑话。为了打破自己知识匮乏引起的尴尬,刘星宇瞅准一位看起来很好相处的小哥,拉住问道,“帅哥,今天有什么好事啊?大家的兴致都很高啊!” “今天是龙蕊巫女的成年仪式啊!大家要为巫女庆祝呢!”小哥说完,抱着满满的木柴往鼓楼前的空地挤去。 越是接近月亮山,巫蛊之道就越被崇敬,所以大家并不觉得奇怪雷公山存在巫女。不过,就连大巫女姬鸢也好奇,到底现代巫女的成年仪式会有什么不一样的热闹看点。 先前火蚁妖说了,要大家赶到雷公山,它会再次现身。然而雷公山的结界足以将火蚁妖挡在寨外——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大家不会对危机放松警戒。巫女龙蕊的成年仪式是不是一个巧合,有待观察。 随着人潮来到空地广场,刘星宇仗着身高,很明显能够看到被一群侗女拥簇的巫女龙蕊。 没有浓厚化不开的粉底,没有遇水不化的眼线,纯天然的素颜美女。在一众侗女之中,龙蕊的皮肤显得格外白皙,这或许是因为巫女不必像其她姑娘一样干活忙碌。 刘星宇一下子就看呆了——别忘了,除了打架,刘星宇的另一大爱好就是泡妞,漂亮姑娘总是能够让他多看几眼。事实上,龙蕊的容颜比起姬鸢来要稍逊一筹,但刘星宇知道惹不起姬鸢,因而他对姬鸢的兴趣远不如对龙蕊的兴趣大。 木柴堆□□燃,侗族人张口就是多声部的侗族大歌《蝉之歌》。无伴奏、无指挥,听得刘星宇口瞪口呆——侗族真是一个天生会唱歌的民族啊! 火焰舞动,映得人心暖、映得每一个人脸上挂上灿烂笑容。 然而,这场庆祝仪式的主角巫女龙蕊始终眉头紧锁,显得心事重重,引得刘星宇有一种想为美人解忧的冲动。 “彭寨老来啦!” 不知谁高呼了一声,大家纷纷扭头,人群自动让出一条道来。 “恭喜啊恭喜!”月亮山苗寨寨老彭宽山隔着老远就喜气开口。他身边跟着数名苗族少年少女,其中一位个子很高、身着印白色梅花红褐袍子的英俊少年格外引人注目。 高个英俊少年看起来很活泼,随意在人群里扫了扫;忽然,他眼睛亮了。 猫妖偷偷戳了戳兔妖:“木辞,那小子在看你呢!” “不是吧?我怎么觉得他在看你?” 两只小妖说得很小声,但还是逃不过姬鸢的耳朵。姬鸢补了一句:“应该是在看木辞——他也是妖!” 第13章 彻夜狂奔猛洞河 高个子英俊少年被姬鸢瞧出妖族真身,那就说明他没有刻意用术法伪装自己;苗晓和木辞之所以看不透,那是因为对方的修行高于他们。少年冲木辞眨眨眼,终究没有过来打招呼,而是亦步亦趋跟着彭宽山走到巫女龙蕊那边问好。 月亮山派人来,龙蕊深锁的眉头稍稍舒缓。与彭宽山并肩而立时,她以旁人听不到的声音问道:“彭寨老,大巫师的伤怎么样了?” “好多啦!这不,我才得空出来祝贺你的成年式嘛!”彭宽山表情言语皆轻松,其实有苦难说不出。没有了圣物“虫皿”的大巫师,实力大打折扣;猛洞河底被镇着的那位实在太强大了,大巫师拼力锁住松动的河底封印,灵力消耗过度之时被火蚁妖族数名高手趁机偷袭重伤。大巫师的伤一日拖一日,根本不见好转。彭宽山这一趟出来,不过是作秀让敌方误以为大巫师无碍,也让周围的寨民和巫师蛊师安心。 “你阿爸怎么样了?”彭宽山很精明,不动声色岔开话题。 “阿爸是被火蚁妖捉去了……”龙蕊凄凄而言,“火蚁妖已经传话来了,让我毁了鼓楼的铜鼓……” “千万毁不得,否则合寨老小都要遭殃!”彭宽山劝道,“你阿爸还活着,活着就是最好的消息。你不用担心的,等蛊神大人苏醒,一切情况都会变好的。” 蛊神要从沉睡中苏醒,圣物“虫皿”必不可少。如今“虫皿”不在月亮山,蛊神如何苏醒?当初,月亮山已经将圣物被盗的消息封锁,彭宽山只以为龙蕊不知。然而,龙蕊早就从火蚁妖那里得知真相。并且,龙蕊为救父亲,已经和火蚁妖私下达成口头协议。 “是的。”龙蕊嘴里应了彭宽山的话,一双眼睛开始在人群里搜索。 身为本寨的巫女,龙蕊跟镇寨的铜鼓之间存在感应,因而早就知道有修行者穿过结界进到寨子里。这几个人,正是下午火蚁妖向她描述的那几个。火蚁妖让龙蕊务必从这些人口中刺探出“虫皿”到底藏在谁身上,只要龙蕊成功,它们就放了龙蕊的父亲。尽管对火蚁妖的品性不信任,龙蕊却不得不这么做。她的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一手拉扯大,直到她十三岁被选为巫女,生活条件才有所改善。父女情深,使得龙蕊甘愿冒险。 仗着铜鼓结界之力,龙蕊很快判断出小团体之中,只有刘星宇相对最弱——这个少年,无疑是最好的下手目标。 刘星宇目光灼灼,龙蕊像是无意多看了他几眼,惹得刘星宇内心痒痒。 外来的修行者,只要到了结界之内都会被压制——这是龙蕊胆敢行动的原因。她的心思不可谓不缜密,身为巫女,竟然敢欺瞒月亮山大巫师而私自行动,而且这行动很有可能对“虫皿”和蛊神不利。龙蕊唯一的纰漏,就是两千多年前已经身为大巫女的姬鸢。 姬鸢有着与上古之物沟通的能力,因而她并不受到铜鼓结界的压制。于是乎,彭宽山和龙蕊的小声对话,被姬鸢施法听了个一清二楚。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3节 姬鸢有自己的判断,她当然知道彭宽山在撒谎,因为“虫皿”根本不在月亮山嘛!所以,大巫师受伤是真,伤愈却是假的。其它诸多事情扑朔迷离,在搞不清楚形势的情况下,姬鸢决定进一步观察。就算彭宽山来自于月亮山,她也不打算现在就交出“虫皿”。没准,连这个所谓的寨老也是假的呢! 庆祝仪式达到高潮,巫女龙蕊在众人一再请求下,放声歌唱:苗寨的黎明 侗乡的夜 千年的故事慢慢说 清江的流水天上的飞歌 留在心里是快乐 香甜的米酒请你喝 醇醇的滋味醉心窝 敞开心扉跳一个舞吧 忘掉那喧闹的世界 远方的客人你累吗 风雨桥上歇一歇 雷公山下月亮山上 鼓楼处处唱起歌 高音绚丽如虹冲向天际,刘星宇听醉了。龙蕊有意无意传递过来的眼神,更是让他整个人置身于荷尔蒙的幻觉之中。 龙蕊或许掩饰得很好,刘星宇的表情则直接出卖了自己。姬鸢看在眼里,心里冷笑。刚好兔妖木辞就站在她身边,姬鸢跟木辞说了几句悄悄话,木辞连连点头。 其实,若不是姬鸢突然发出吩咐,木辞也已经被那个跟彭宽山一道前来的高个子英俊少年盯着站立不安。木辞的形态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啊,虽然日常被“基腐”熏陶,但他对于感情一途只是懵懂。纵然百龄,喜欢和爱的区别,他却分辨不出来的。反正,他能感觉出对方的眼神里有着阳光一般的温度,被盯久了就会热得难受。 尽情唱歌、舞蹈,米酒美食被端出来,仪式成了不夜的狂欢海洋…… 高个子英俊少年跟着彭宽山离开了,眼神中似有不舍,却没有跟木辞说上话。 刘星宇多喝了几碗米酒——学渣啊学渣,什么乡俗都不懂。米酒是甜的,入口清香,刘星宇直接当饮料喝。少数民族热情,客人喝得越多他们就越高兴,一边欢呼、一边不停地给刘星宇上酒。米酒的后劲大,等到刘星宇浑身发热又感觉夜风微凉时,醉意已经上来了。好在他酒品算不错,没有像猴子一样醉了就手舞足蹈发疯。 这一醉,刘星宇就被率先扛了下去。巫女的成年欢乐式要通宵达旦,其余人等继续歌舞。杜恒心善,想要离开去照顾刘星宇,却被一群侗族姑娘小伙儿按住,劝酒不停。 月光只在大雾后方留下隐隐的白色,一刻不曾熄灭的火堆晃得大家忘了时间。 终于,姬鸢等到龙蕊起身了,她不动声色朝木辞递去一个眼色。木辞会意,以喝多了要“放水”为由暂时告退,他年龄小,没有谁怀疑他的动机。 头重脚轻,用冷水洗完脸,刘星宇发热的两颊终于清凉了一些。 寨子里有多处吊脚楼被改造成家庭式旅馆,从外面看来古朴的木楼,内部装潢却已经跟舒适的酒店差不多。灯光之下,大床看起来温暖而舒适。 刘星宇一头载到在床上,敲门声跟着传来。 “我可以进来吗?” 头再痛,刘星宇仍然一个骨碌坐了起来。敲门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偷瞄了好久的巫女龙蕊。 “我进来啦!”没有得到允许,随着推门声、脚步声、银饰钉铃声,龙蕊袅袅婷婷走了进来,端着一个托盘站在刘星宇面前,“喝多了难受吧?这里有一碗醒酒汤,你喝了吧!” 刘星宇忘了自己是否拉上门栓,更忘了一路行来遇到的危险:“好……谢谢你!” 色字头上一把刀,英雄难过美人。灯光映着龙蕊红苹果一般的脸颊,刘星宇既觉得心暖,又想上去咬一口。 看到刘星宇喝完醒酒汤,龙蕊终于笑了:“终于喝完了,终于可以说说悄悄话了。” 迟钝的刘星宇终于发现一点点不对的苗头,然而原本醉酒就四肢不听使唤,更何况这所谓的醒酒汤里被加了料? 龙蕊伸出手指在刘星宇眼前转动:“我无意害你,所以下手不重;一个小时之内,你只能听命于我!告诉我,‘虫皿’被谁随身携带?” 刘星宇迷糊了、失神了,身不由己开口回答:“不知道……”他是真的不知道,因为没有谁跟他说过“虫皿”藏在谁身上,他自己没有问过,更加没有推测过。 龙蕊反倒误会了:“选择对你下手,却没想到你的意志力这么强。看来药量轻了……” 正要加重药量,龙蕊背后忽然有一根闪着妖光的大棒子砸下来。 嘭一声正中龙蕊,龙蕊忍痛滚到一边:“是谁!?” 兔妖木辞从暗处走出来,大棒子自动飞回他手中:“咦?才受轻伤?是因为结界的关系么?”忽然变脸大声呵斥,“你这个坏女人!你身为守护寨子的巫女,怎么能够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少年下药!?” “是不是巫女还两说呢!”姬鸢的身形随着话音出现,“为了个人之爱憎就随意牺牲他人,根本不配做巫女!” 龙蕊不想解释,伸手在刘星宇肩膀拍了一下:“走!” 神情恍惚的刘星宇似乎瞬间被注入一股特殊的能量,一个翻身破窗而去。 “木辞你去追!出了侗寨就少了结界庇护,刘星宇有可能遇上危险!”姬鸢一边说着,一边上前对上龙蕊。 眼看木辞也从破窗飞身而出,龙蕊自己却没有办法摆脱姬鸢的缠斗。所做所为有暴露的危险,龙蕊急了,警告姬鸢:“我无意害人!你不要逼我!” “区区一个护寨的巫女,好大的口气!你试试看啊!” 刘星宇心里是清楚的,自己不能再这样狂奔下去。 问题是,他没办法让自己停下来。 活生生的人类,此刻就像一个被上了发条的机械娃娃,发条不转到底,动作就一直持续。 刚开始似乎还能听到木辞在后面喊“等一下”,时间长了,木辞也没了声音。 酒醉已醒,刘星宇硬是被现实情况生生逼醉了。于山间密林穿行,居然能够把兔妖化形的木辞给甩掉——大雾隔绝了木辞的感应能力,兔妖当然无从追踪。 雾越来越浓,周遭一切却不那么黑暗,刘星宇知道天亮了。 等到他终于停下来,直接瘫倒到地上。 虽说奔跑之时身体不是自己控制的,但跑了这么久,受累的还是自己啊!次奥! 雾是凉的,随着呼吸浸到刘星宇体内,久了就让刘星宇觉得由内到外发冷。放眼,三步之外看到的只是雾;凝神倾听,只有哗哗的流水声。 “猛洞河已经好久没有生人到来啦!真是稀客!”青年的声音,听上去与刘星宇年龄相仿,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霸气和威仪,“哟,还不是一个普通凡人呢!很好!” 第14章 炎阳水月初相遇 刘星宇不敢动,更不敢出声。不是他胆子小,而是他知道自己在真正的灵界修行者面前是多么不堪一击。言多必失、作多必死,还是静静等待事态发展比较好。他两只手已经悄悄交握,看似在不安搓手,实则时刻准备触动指环拿出光剑应敌——如果对方对他不利,以他目前的本事,只能集中力量发动突袭,机会只有一次而已。 刘星宇周围的雾散开了,离他不到五米的距离便是一条水流汹涌的河。水击石岸的声音,似乎因为雾汽散开而显得声量更加巨大。 青年的声音再次响起:“你不怕么?明明没什么本事,硬撑着也是底气不足!”回声在刘星宇四周回荡,确实引起刘星宇些许不安。 河水平静了,水流从暴躁到安宁的转变不过数秒之间。无声地,一大团水体从河水中分离,飞到岸边岩地。水体变成人形,整个过程就像刘星宇小时候见过的捏面人。水是透明的,迅速自动着色,化成一个与常人无异的青年。 青年像是从古装剧里走出来的贵族,玉环束发天青长袍,一条紫金腰带宝光闪闪。他的身材比例匀称,剑眉星目,看面相也就二十出头……外在种种堪称完美,唯一让刘星宇感到违和的是青年的身高。 这么说吧,身材比例匀称并不代表个子高。这位看起来就是古代高富帅的青年,或许也就……目测一米六多一点儿吧! “我叫尼罗。”青年双手负在身后,矮个子似毫不影响他的气场,“你跑得倒是挺快的嘛,这是一种秘术么?” “啊?”刘星宇被问住了。他奔跑是身不由己,跑的时候因为大雾而看不到参照物,所以无法估算奔跑速度。这时被尼罗说起,他才恍然觉得,兔妖木辞跟不上自己或许不仅仅因为雾汽隔绝了感应。 尼罗迈步,只一下就闪到刘星宇身边。刘星宇体力未复,以为对方要袭击,于是拼了命想拔出光剑。无奈尼罗眼光太毒,早猜出了刘星宇的意图,一指点去,刘星宇完全丧失抬手的能力。 尼罗瞥到刘星宇指间,挑眉赞道:“好指环,居然是翠云宫之物!可惜啊,我拿了也没用。”又看向刘星宇的眼睛,“身负奇技而不自知,根骨不俗,真是难得的璞玉。”踱步围着刘星宇转了一圈,“你放心,我一向惜才,不会害你的。我看你各方面都不错,你做我徒弟怎么样?” 形势变化得太快,刘星宇瞬间脑补了一出被奸人(龙蕊)所害,逃到荒山幽谷得到绝世高人(尼罗)指点的剧情。如果按照他以往中二冲动的性格,立刻磕头拜师也是有可能的,毕竟亲眼看过了尼罗是如何神妙地从河里幻化出来。但,刘星宇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想到自己跟花将离的约定,他就坚定拒绝:“不好意思,我已经拜入驱魔容家了,你来晚了!” “驱魔容家?嗯,势力确实不容小觑啊!”尼罗先是赞了容家一句,然后冷笑,“很简单的事情,你告诉我你师傅是谁,我去杀了他,你不就可以拜我为师了么?” 尼罗口气如此之大,他对容家的印象还停留在百年之前——其实尼罗只是想试探一下刘星宇的背景,他的真身还被封印在猛洞河底,这道水之分神的活动距离不能超过周围十里,哪里能够去到千里之外的容家杀人? 刘星宇却当真了,撒谎道:“我虽然入门不久,师父却是大名鼎鼎的天狐,你打得过天狐么?”他连天狐长什么样子、叫做名字都不知道,反正心里觉得天狐很厉害,急中生智就抓来当“挡箭牌”。 斗智斗力,务虚务实;匡人不是比谁的牛吹得更大,而是比谁先骗到谁。 尼罗毕竟被封印多年,世间许多事他都错过。听到“天狐”二字,他下意识反问:“据说两年前南方出现九重天雷劫象,原来是狐族……不对,驱魔容家算是妖族和魔族的死敌,你拜入容家,又怎么跟狐族扯上关系?” 容家事由其中种种,刘星宇从哪知道去?天狐苏半夏和容少主玉曜恋爱之时,刘星宇还在高中校内校外称王称霸呢!这一路上所有事情发展变化太快,花将离也来不及向刘星宇科普容家的关系树。不过,问题难不住刘星宇:“我已经说过了,我入门时间很短,完全不知道这些大秘密。”经常跟父母斗嘴对着干的少年,口才都不差。 或许“天狐”对尼罗来说确实具有某种威慑力,他不再谈论这个问题,转而伸手化出一颗乒乓大小的水球,直接将水球透体渗入刘星宇体内。 刘星宇闭着眼睛心想死定了,水球凉凉的他能够真切感觉到。但,水球入体,那股凉意好似夏日里的冰饮,竟奇妙般让刘星宇因为长时间奔跑而产生的疲惫快速消失。 “五行术法之中,金与火偏重攻击,土侧重防御,木在于治愈,唯独水属一系攻防治愈三者兼顾。”尼罗依然负手而立,比刘星宇足足矮了一个头的他,气势上却盖过了刘星宇。只看表相年龄的话,尼罗明明大不了刘星宇几岁,前者像一位老江湖,后者则是十足的嫩学生。 “谢谢你……帮助我。”刘星宇猜不透尼罗的动机,承了人家的帮助,至少也要道谢。 尼罗没说不用谢,他笑着,笑容里尽是意味深长。忽视,剧烈的灵力波动产生,猛洞河水位暴涨狂怒、涛声惊天。地面开始震动,刘星宇站立不稳、狼狈扑地。 灵力波动不曾止歇,无形的雾汽仿佛产生了共震,空气里发出嗡嗡的声音。 刘星宇趴在地上,抬头看着站得稳稳、面带笑容的尼罗——震地是这个人发动的吗?特么的有病啊! 趴在地上谁还有心计算时间呢?也许过了十分钟,也许过了十五分钟,突然另一股灵力波动传来——两股无形灵力在空中相撞,震动倒是停了,巨大的灵压直接压得刘星宇胸口一滞、喷出一口鲜血——此生以来从未遇到如此危机,刘星宇没有昏厥,人已经吓傻了。 “尼罗!你想干什么!?”呵斥声从天而降,少年降落到刘星宇身边;指尖划动,一股灵力注入到刘星宇体内,不多时就止住内伤。 入体的灵力是清冷的,有些类似于尼罗的水系灵体。与滋润的水系灵力不同的是,这股治愈灵力似有若无,仿佛茉莉花香一样淡淡的,不经意它出现,仔细感觉却又无迹可寻。 刘星宇仰头看着他,看到他脸庞冷的月、看到他眸子里灿烂的星。同样是精致的面容,刘星宇的帅气是标准、尼罗的帅气是英武、少年的帅气却透着圣洁——刘星宇觉得,西方神话里守护天堂的大天使也许就是按照眼前的少年画的。 “我能干什么?”尼罗依然在笑,“我被封印在猛洞河底百年,好不容易化出分神,活动距离不过十里,我能干什么?鹿笙,我终有一天要破印而出的——不必守护封印,你就不必被困在月亮山。尽管你多次修复甚至加强封印,但只要你主动放了我,我和你之间就不存在恩怨。” “你和蛊神之间的事,何苦扯到我?我只是一个旁观者而已!”鹿笙冷冷回应,“至于我们之间,我虽然多次修复封印,但你也不止一次震伤我,我本来就不欠你什么!” “你有月燧造月滴,一点儿伤算不得什么吧?这不,你能中气十足站在这里,那就证明伤已经好了嘛!” 鹿笙不气不恼:“月滴终归是外力——你多次找机会震伤我,无非是担心我修行境界提升太快,纵然蛊神不苏醒,你也会被我压制。你处心积虑,这又何苦?如果不是你算计太多,脾气又太坏,又怎么会落到今日今时的下场?你也算个了不起的人物,何苦挖空心思坑害我这个晚辈?” “你……”理亏,尼罗说不鹿笙;毕竟鹿笙也许是这世上唯一知道他和蛊神恩怨的活着的人,“话不要说得这么难听,我几时坑害过你?” “这雾是谁弄的?又是谁暗中和火蚁族勾结暗算我?”鹿笙的语气明明清冷,听来却有一种莫明的凄凉,“他们伤了我的丹田,纵然月滴神妙也不能修复,你不会不知道吧?我中气十足,不过是回光返照,你可别说你看不出来!” “所以啊……我捉了这小子,就是为了弥补我的过失嘛!”尼罗故意拖长尾音,手指向刘星宇,“你鹿笙是世间难得的水月体质,这小子是世间难得的炎阳体质。月亮本无光,之所以有了光,那是因为反射了阳光。如果你能借到‘阳光’,那么你的丹田就能被修复——放心,你死不了的!” 鹿笙终于低头看了一眼刘星宇,四目相对,各自心情不一。 刘星宇再笨,也隐约听出了“炎阳”、“水月”以及“借阳光”是什么意思,毕竟现在的男孩子可以通过网络提前了解许多知识。对于“被借阳光”,刘星宇肯定是拒绝的。相比鹿笙,长相更加中性秀气的花将离都提不起刘星宇的“性”趣,可想而知刘星宇心里会有多少排斥跟抗拒。 然而,轮不到刘星宇发表意见,鹿笙哼了一声,提起刘星宇飘飘升空;不再搭理尼罗,径直往月亮山苗寨飞去。 尼罗仰头目送,喃喃自语:“鹿笙,你可别怪我!要怪,只怪你对他太忠心了,你若离开月亮山不参合这些事,也许你会活得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欣児”亲的地雷~ 祝大家十一放假玩儿得愉快~ 第15章 为参血鹿兔再会 “你跟大巫师的关系……好像非同一般嘛!”女人的声音娇俏,出现无声无息,“听说你们tian朝灵界男多女少,许多男男修士结对双修,你和大巫师应该不会……”语气不是怀疑,而是单纯的调笑。 醒目的火蚁一族特有的发色和瞳色,巴掌小脸、纤瘦身材,是个天生的尖下巴骨感美女。因为天然,所以不会让觉得有“蛇精病”之嫌。只是她太瘦了,成年人的身高,胸脯却如童稚没有发育一般平平。 尼罗转身:“这世上最了解的我的人,除了沉睡不醒的蛊神,就只有大巫师鹿笙了。相斗百年,最好的敌人,才是真正知己知彼的朋友。所以,想到要坑害他,我多少有点儿感伤。” 牵过女人的手,拥她入怀。身高是硬伤,女人穿着平底鞋仍然显得如旗杆一般高耸,违和诙谐的一对男女。 无论表情做得多么温柔,女人一双黄不黄红不红的妖瞳之中仍然不失妖性:“巫女龙蕊已经失手了,雷公山侗寨来的那几位很不简单。其中那个叫做姬鸢的女人,似乎不是人类,她于巫蛊之术的造诣远在龙蕊之上。没有蛊神,谁能将巫蛊之术练到那样的程度?难道,是因为‘虫皿’的神效么?” “或许吧!”尼罗有点儿心不在焉,转过话题问,“你们火蚁族仗着‘天机石’化形的数量太快太多,再这样下去,我这‘弥天大雾’也遮不住了。你得赶快想办法帮我解开封印,我的真身一旦摆脱束缚,‘弥天大雾’张开的范围至少扩大十倍。到时,我和你就在武陵大山区建立一个妖国……” 女人眼神中满是向往,却又禁不住叹气:“化形的速度,我也跟母后提过,可惜母后跟族中的长老们根本不听。母后造兵越多,我就越难说得上话……她老人家不退位,我何时才能上位?唉……说实在的,处处受压制的生活我已经过够了……到目前为止,我连‘天机石’藏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们要抓紧时间了,‘虫皿’既然已经到雷公山,一旦被大巫师鹿笙取回,我破封印而出就没有可能。我不能破印,谁来帮你夺得大位?”尼罗的身体渐渐褪色、变成透明的水体。人形水体恢复成团状,又飞回猛洞河。 女人呆呆看完整个过程,忽然咬牙:“火蚁一族,从来只有一位蚁后!” 龙蕊可谓惨败,败得心服口服,也败得惊讶无比。她是守护一座寨子的巫女,资质修为皆是上上之选。一个陌生女人,居然于巫蛊之道完胜于她。这世上除了大巫师,还有谁能够做到? 龙蕊被俘,普通的寨民无从知道。 姬鸢正襟危坐,没有为难这位后辈:“说吧,你跟火蚁妖如何勾结、大巫师如何受伤,全都仔细说一遍。你的供词,将来或许能够成为证词,使得你不必遭受万蛊噬身之苦。” 龙蕊吓出一身冷汗,身为巫女做出违背蛊神和大巫师的事情,最严重的惩罚就是万蛊噬身。养蛊之人,自然知道蛊的厉害。龙蕊为了救父亲而做出错误的决定,从情理来说尚可理解,但规矩就是规矩,不可能为了谁而改变。龙蕊想到姬鸢对苗疆规矩如此熟悉,又在巫蛊之道的造诣这么精深,或许,这位前辈真的能够帮她解释……略加考虑,她就如实招来。 作为一只长时间混迹在人类大城市里的兔妖,木辞觉得所谓的“在山林间撒欢”完全没有意义! 眼睁睁看着刘星宇一路狂奔把他甩在身后,最后绝尘而去,木辞身为一只兔子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麻痹,化形的兔妖居然跑不过人类,还是炼气没两天的人类,这一定是幻觉! 累得实在跑不动了停下来,木辞伤心了好一阵。扭头看看四周,庆幸没有旁人看到。然而庆幸只有三秒,木辞又差点儿哭了。 迷路了!身为一只兔妖居然迷路了! 只顾着追人,忘了怪异的大雾可以隔绝感应,麻痹找不到来时的路了嘤嘤嘤…… 于是,山林间一位十二三岁的少年慢慢走动,他不是在闲情漫步,他是在乱转。 单独在外的兔子总是小心翼翼,纵然服用天界的“归元丹”后变成了二百年功力,但明知道这附近大概是火蚁妖的老巢,木辞完全不敢大意。所以,他只能慢慢地、轻轻地走。 不饿也不渴,毕竟随身的空间包包里塞了好多零食饮料甚至灵丹。就是……走得久了就有点儿害怕。身为素食动物,兔子本来就胆小,成天把团子尾巴夹着过活。别看木辞平时活泼之余还有点儿小调皮、小嚣张,其实如果没有小伙伴陪在身旁,他是会感到无助的。 天真可爱的孩子一般不会运气太差,木辞坐在大树下喝果汁,忽然瞥见草丛后伸出一个小脑袋瞄他。草丛离得很近,小脑袋实在太小——确切来说,那个小精怪的形体比军码的芭比娃娃还袖珍。 小精怪头上有个冲天小辫儿,辫子的末端扎着三颗如红宝石的豆豆。同样身为妖族,木辞当然知道这是山参成精了。吸引山参精的不是木辞,而是木辞手里瓶装的果汁。 木辞的眼睛亮了,他看到了希望!晃晃头,晃出两只兔耳朵。 山参精是草木之精,一般而言,草木之精就算年深日久也不太具有攻击性。山参精的全副注意力原本都在果汁上,它以为木辞只是普通的人类孩子,这时突然看到木辞的兔耳朵,山参精吓了一大跳。 兔子不吃肉,可是兔子啃草啊!对于山参精而言,植食性的小动物成精就是自己天生的克星啊! 山参精正欲借土遁逃跑,一阵奇妙至极的香味飘进了它的小鼻子。 受不了啊,好想吃啊! 山参精遁香味看去,就见兔耳少年手里捏了一颗圆圆的灵丹、正以灵力催动丹香飘出。 “我不会吃你哒!我也没有恶意!”木辞冲山参精招手,“我保证不会吃你,还可以把这个送给你。可是……我迷路了,你能带我回到雷公山的侗寨么?” “可以哒!”山参精的声音像婴儿,因为体型小,所以音量也小。正如传统神话描述的那样,他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红色的兜兜,兜兜的正中心绣着三片绿色参叶。 木辞抬手把灵丹弹去,山参精跳起来一把接过。玻璃珠大小的灵丹被小小的手掌捧着,对山参精而言,灵丹相当于一颗球。山参精捧着灵丹晃动,木辞也没看见到底是吃了还是藏起来了,反正灵丹不见了。 得了好处,山参精笑眯眯;草木之精大抵纯真,它抬头对木辞说:“呐,你跟我走吧!” 一小一大、一前一后,没走几步,忽然一张红网兜头罩下来,直接把木辞和山参精罩在里边。参类最怕被红线绑缚,再加上红网网口太细密,山参精逃不脱;又因为这红网大概用秘法炼制过,木辞也挣不掉。 “哈哈!终于抓到你啦!” 高大的身影从树上跃落,木辞恨恨看去,哟,真眼熟,竟是昨晚巫女成年式时那个从苗寨来的英俊少年。 山参精一见高大的英俊少年,立刻嘤嘤嘤哭了起来。不愧是化形的灵草,它很有几分机灵,向木辞求助说:“他要吃我……” 高大少年看到木辞,又惊又喜。但,他并不马上收网,而是指着山参精说:“我才不吃你!不过,你得舍却两滴参血给我!”大巫师重伤,月滴也治不好,必须以天地灵物培本固元。他注意这株山参精好几天了,若不是瞧着木辞在场,他会直接把山参精捉回去熬汤。 山参精哭诉:“我一共才三百年道行,一颗参血就是一百年。我要我两滴参血,就是废我两百年道行,到时我连人形都不能维持,又要陷入时时被人采物啃的危险境地。” 少年立场不改,态度强硬:“大巫师重伤难愈,如果他发生什么意外,这附近山头的精怪全都不能自保。到时火蚁一族全完掌控这里,你就算五百年道行也是枉然!” 说到底,大家同为妖族,而且是相对善良的妖族,少年也不愿意为难山参。但,形势逼人,如今蛊神大人不能苏醒,而大巫师被重伤之处又是要命的丹田,如果不能及时救治大巫师……别说这附近的山头,就是整个苗疆的山精野怪全都得跟着遭殃。 山参精泪眼汪汪不说话了,大义之下,逃避就成了矫情。火蚁一族对附近入侵的危害,它深有体会。如果没有大巫师,它的确不能自保。 木辞瞧在眼里,当然非常同情。所有妖族之中,草木化形最难。这株山参以区区三百年就能化形,一定是得到了极大的机缘。三百年废了两百年,所谓的机缘就成了一场空欢喜。再说,林瑞也是草木化形啊,虽然是仙草。如果能够把山参带到容家跟林瑞做朋友,林瑞应该会很高兴的吧? 心里有了打算,木辞就鼓起勇气对少年说:“那个……嗯,我是天狐苏半夏座下的兔妖,我叫木辞。那个……那个……你暂时不要他的参血好不好?天狐大人常常赐灵丹给我,也许,我的灵丹对大巫师有效的……” 第16章 借日光鹿笙疗伤 正所谓“重色轻友宠上天”,当一个男孩子特别特别喜欢某个人时,就会为了这个人而放弃原则。高个子少年一方面觉得兔耳少年甚萌,很想卖对方一个面子;另一方面,参血能不能治愈大巫师的丹田之伤,其实他也把不准。 “好吧!”高个少年收回红网,同时自我介绍,“我不叫‘那个’,我叫鹿子伦,你们跟我走吧!” 山参精知道自己得以暂时保住参血全亏了木辞的说情,所以对木辞多了许多亲近:“谢谢你,我叫叁籽。” 其实鹿子伦很想跟木辞并肩走,但又难为情。木辞看着鹿子伦的背影,越看越觉得结实,却也不好意思开口夸赞。 于是这一路红红光光恍恍惚惚,其实,相对沉默。 月亮山苗寨的上空看得到太阳——大雾封山,这是稀罕事! 要知道,月亮山处在弥天大雾的最中心!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月亮山苗寨同样存有上古流传下来的灵物,还因为大巫师鹿笙本身的能力超过巫女龙蕊,所以护寨结界的强度足以冲散大雾。 刘星宇没能享受到阳光晃眼的待遇多长时间就被鹿笙自接带回了大巫师专属的吊脚楼。 鹿笙落地让刘星宇站稳,自己再也维持不了跟尼罗对峙时的气度和气势,一手捂着胸口、另一只手捂着丹田,表情痛苦地蹲了下来。 刘星宇一时怔住了,不知应该上前帮助还是直接趁机溜掉。鹿笙虽然看着年龄比他略小,但本领显然不知高到哪里去了。刘星宇不认为尼罗是个好人,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搞清尼罗突然出现的在他面前的真正意图,所以,鹿笙把他带离那个是非之地,他是感谢的。当然,刘星宇同样不认为鹿笙是个好人,因为“借阳光”这种羞耻的事情实在太……羞耻了。 “你就这么静静看着——人类啊,你宁愿静静装比,也不原意救一救鹿笙么?如果不是鹿笙及时赶到,并且将灵力注入你体内替你治愈内伤,你早就被猛洞河边两股灵力相撞产生的灵压震死了。” 突然出现在耳边的声音吓了刘星宇一跳——他扭头,更是如受惊的猫一般弹跳起来。 说话的人咯咯笑了,他从刘星宇肩头飞了起来,一对白色的蝴蝶翅膀轻盈扇动。 他的形体比一只普通麻雀大不了多少,但四肢五官俱全。他的衣服是由花瓣和树叶编辍而成的,光着一双细细的小脚。他就像西方童话里的小精灵,违和地出现在这个古老东方国度的深山苗寨里。 小精灵伸出手指,灵力化成数只透明的蝴蝶飞入鹿笙体内。没过多久,鹿笙的痛苦就减轻了:“香球,不要为难他了,留他无益,放他走吧!” 一个唱白脸、一个□□脸——尽管鹿笙完全没有算计刘星宇的意思,刘星宇仍然被激怒了:“这可是你让我走的啊!说实话,那个什么尼罗说的‘借阳光’,一听就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受伤得治,有病得医,你不要听他胡说八道耽误了治疗!” “不能走!”香球随手化出灵力墙拦住刘星宇,“哼,是你自己思想太龌龊!‘借阳光’,只需要炎阳体质者跟水月体质者盘膝对坐,四掌相对,再以秘法运功。到时水月体质伤者的灵力就会在两人体内做循环运动,借用炎阳体质者体内的先天阳气疗愈体内的亏损伤痛。这种方法对你来说确实有一点点副作用,但你多休息,养两天就好了。我家鹿笙眼看重伤不治、危在旦夕,你却见死不救——哼,鹿笙放不放你走是他的事,我放不放你走是我的事!” 鹿笙的脸色仍然不太好,勉强提力相劝:“香球……”他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刘星宇误会他,他才不想让刘星宇留下来呢。在鹿笙心里,刘星宇只不过是个小心眼的凡人而已,没必要求助于这种人。 香球叉腰:“你闭嘴!!” 刘星宇呆了。他一开始以为香球是鹿笙的宠物,完全没想到香球一声呵斥之下鹿笙居然低头不敢吭声。 香球的强硬态度,再加上他这个形象,使得刘星宇自忖确实很难离开。刘星宇环视整个房间,其实布置得与一般民房没什么区别,无非柜、凳、桌、床而已。但,房间里干净得有些过分,甚至连木地板的缝隙也被小心刷洗过,不见粒尘。 刘星宇忽然想到姬鸢曾经说过,如若在苗疆遇到房内房外特别干净的人家,一定要特别小心,因为那往往是蛊师所居。这里显然不是雷公山侗寨,能够白日飞行的鹿笙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会不会是……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哪?”刘星宇小心翼翼提出这个问题。 “附近百里之内,能够不惧尼罗的,除了大巫师还有谁?”香球飞落到鹿笙肩膀,“凡人小子,你可知道,纵然我放你走出寨门,你也不见得能够活着回去。” 刘星宇听到大巫师的名号,内心的某些抗拒反而减少了许多:“你是不是指,火蚁妖群?” “你知道火蚁妖?”香球这才使用灵力扫过刘星宇的身体,终于发现那枚奥妙的指环,“你是……从哪里来的?” 气氛变化如天气,前一秒还阴云密布,后一秒就要晴空万里。 刘星宇经历了这一系列的事,心眼儿历练得多起来了:“反正我不是坏人,也不会对你们构成威胁——我倒要问你,大巫师那么牛比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年龄比我还小?” 这一问,不仅香球,就连脸色苍白的鹿笙也笑了起来。鹿笙找了张凳子缓缓坐下:“大巫师有多牛比,你说来我听听看啊!还有,谁说年龄小就一定本事也小?你没听说过这世上有‘天才’之说么?你应该是从城市里来的吧,那你说一说,为什么有些十二三岁的孩子能够考上大学,有些复读两三年的青年却始终难以考上?” “……”刘星宇被反问住了,想了想,又问,“好吧,就算你是大巫师,那……”抬手指向香球,“他是什么鬼!?” “麻痹!你特么才是什么鬼!?”香球跳起来骂,“人类小崽子真是越来越没有教养了,有你这么问话的吗?信不信我弄你啊!” 刘星宇往常打同学骂老师,无法无天惯了。这种坏习惯,一时之间是改不了的,尽管自从亲身接触灵界之后,他已经有了要改过自新的觉悟。 香球被鹿笙劝住,刘星宇也主动道歉,这事就算揭过了。刘星宇算是有觉悟的人,明白得罪对方一次,就要相应地向对方示好一次:“如果你真是大巫师的话,我不介意帮助你疗伤。当然,前提是不发生实质性的那种关系……嗯,你懂的哦?”他只字不提元凯杜恒护送“虫皿”一事,因为他仍然对鹿笙是否是大巫师心存疑虑。但他知道,想要安全离开这里,就一定要施恩于鹿笙。 果然,香球对刘星宇的态度立刻转变,笑容可掬回答说:“你放心好了,不会有问题。” 鹿笙无心求助于刘星宇,但刘星宇主动提出帮助又是另外一说,他也晓得刘星宇这是为了安全离开月亮山。既然双方之间有了共识,那就立刻开始。 鹿笙吩咐下去自己要闭关、没有重要事情不得打扰,又在房间里布下小型守护结界,这才向香球请教治愈之法。 命中注定之事,逃也逃不掉。鹿笙所受之伤原本极难医治,但他偏偏遇到对症下药的“药引子”刘星宇。有了刘星宇的炎阳体质,治疗鹿笙水月体质丹田的重伤反而容易。 盘膝相对,两人四掌相贴;刘星宇只需凝神入定即可,鹿笙则开始运化灵力、运转功力。因为丹田重亏,鹿笙原来皎皎银白的水月灵力已经变得灰淡。灵力在鹿笙体内缓慢运转一周之后,通过右手汇入刘星宇的左手,然后进入刘星宇的体内。灵力在刘星宇体内做周天运行,刘星宇丹田中有一团炎炎如日的妙光,灰淡的水月灵力经过那里就被妙光侵入沾镀——灰淡吸收了如日妙光,原本的银白色就被渐渐激发出来。 整个过程非常缓慢,灵力在两人身体之间做一个大周天运行就要花费数个小时。尽管如此,治疗的效果却是相当好。当恢复银白的灵力再度回到鹿笙体内、汇入丹田,丹田的裂隙就一点一点自动弥合。 不仅如此呢!先前香球说过,这番治疗会让刘星宇觉得疲惫;真正的结果却是,刘星宇不仅不觉得疲惫,反而越发精神起来,他丹田里的那个光团竟然越来越亮。包括香球、包括当事者刘星宇和鹿笙全都没有觉察到,每当鹿笙的灵力从右手汇入刘星宇左手之时,刘星宇左手食指的指环都会自动过滤和吸食灵力中极其细小的一股,然后直接通过别的“渠道”注入刘星宇的丹田。 也就是说,鹿笙的疗愈过程,也是刘星宇修为噌噌往上长的过程。两相比较,因为鹿笙的灵力太过强大,被吸走很小的一部分他并未觉察,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在修复伤口。然而,大巫师的细小灵力,对于修行基础几乎为零的刘星宇来说,弥足珍贵——鹿笙的灵力在刘星宇体内做周天运行,本来就顺便打通了刘星宇的任督二脉,这时又有灵力汇入丹田……可以说,没有扎实的童子功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刘星宇经此一事,飞跃式地超过了许多修行者。 香球看着鹿笙苍白的脸色渐渐转好,自然是欣喜的。可是看久了,他也觉得无聊,打个呵欠,他落到桌上变成一只鹅蛋进入安眠。 一切看似顺利,所有人都没有防备,刘星宇体内莫明出现一个水球——正是尼罗先前渗入他体内助他解除劳乏的那个水球。水球化成细小的水珠,一部分汇入鹿笙的灵力流中,另一部分则直接飞向刘星宇丹田里的那团日光。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当然有二更的啦~ 第17章 因错就错昏招尽 水之德,润物无声——迎面而来的气流过分炙热,鹿笙率先感觉到不妙。无奈疗伤过程中灵力运行必须缓慢不能中断,这是为了照顾刘星宇基础薄弱,急切间收回灵力只会让刘星宇根基受损。鹿笙到底沉着,按下心中一时惊讶,继续运功疗伤的同时想要探清炙热气流的来源。 等到发现竟是刘星宇欲火中烧,鹿笙再撤手已经来不及了。从刘星宇那边回流过来的灵力之中,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开始挑动鹿笙的欲望。 这是……不好! 鹿笙猛然睁眼,已经率先张开眼睛的刘星宇正面色燥红看着他、喘气若火山口吹来的风。刘星宇邪笑收回双手——鹿笙灵力周天运行突然被中断,只觉胸口一阵滞闷,急切之间连喘气都困难。 这是怎么了?灵力明明同时以两个人的身体为载体,为什么刘星宇没有受到影响?他的眼神…… 刘星宇的眼神变得阴沉,他开口,却是尼罗的声音:“可惜我真身被封印,只能遥控这具身体不到一个时辰。嘿嘿,纵然这具没有修行基础的身体使不出法术,可是……鹿笙啊,也够你受的了。” 鹿笙瞥向桌上的“鹅蛋”,无奈自己使不出半点灵力唤醒它,只能捂着胸口希冀拖延时间:“尼罗,你想干什么?” “你的术法之所以强大,除了你天资非凡,还因为这些年来你清心寡欲、保住了童子之身。今天,我就要破了你的童子功——就算你丹田得到修复,你的强大也将不复存在。怎么样,是不是很期待?” “你……”鹿笙恨死了尼罗,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当然不是我,而是这位小帅哥。让一个凡人把你压在身下,凌侮你,破了你的功力……哈哈哈,你和蛊神困我百年,我先还你一个热热乎乎的伴手礼!” 情绪激动引发经脉逆行,鹿笙连动手自戕的力气也没有。想呼喊,声音也堵在喉咙里再发不出来。 刘星宇的眼神里已经不见了尼罗的阴沉,情欲取代了一切。他本身对同性的身体并不感兴趣,但架不住强加在他身上的意志不断催促他动作。体内灵力失控,鹿笙也被那种潜入体内的水珠染沾了意识。当刘星宇俯身压下来,鹿笙再没有半点抗拒,也无力抗拒。 原始的本能一旦激发,再不必任何命令来催发。至少这一刻,没有谁觉得愧疚,也没有谁觉得屈辱;鹿笙绵软任由刘星宇摆布,谁也想不到,堂堂大巫师竟会落到如此境地。 忘我,反正房间已经被布下结界,外面的人看不到也听不到。酣战持续,没有谁发现桌上的“鹅蛋”已经变成了香球小精灵。 荒唐的是,香球坐在桌沿双腿晃荡着观看“现场直播”,津津有味:“哇咧,刘星宇这小子是吃什么长大的呀?种马呀!哎哟哟好激烈……”他没有施法打断,更不担心鹿笙被“破功”,看了一会儿,他又两眼放空,神游物外。特殊种族的生物,谁也猜不透他心中所想。 尼罗的水球也许是这世上最好最妙的催情剂和延时剂,无论所谓的后果将会多么不堪,至少刘星宇和鹿笙欢愉的过程两人都无比投入。 一次又一次到达顶点,刘星宇全都播撒在鹿笙体内,而鹿笙的溢出则被刘星宇不顾羞耻地吞入口中。 尼罗所说的“破功”完全没有发生,相反的,因为刘星宇的大方“馈赠”,那些液态的玩意儿居然在鹿笙体内自然转化成一种奇妙的能量。这种能量不仅能够弥合鹿竹丹田的创伤——弥合速度比对掌运功快多了,而且,这种能量似乎还能补充灵力的消耗。 同样的,那些被刘星宇吞下的,也转化成奇妙的能量汇入他自己的丹田。 先前的运功就已经修复了丹田的十之七八,再加上这时的“意外灵补”,鹿笙的丹田终于完全愈合。丹田恢复,混乱的灵力归于平静。灵力一旦平复,鹿笙就从不由自主的狂乱情欲中清醒过来。 事实上,尼罗说的“一个时辰”的时效也刚好到了。正在耸动做活塞运动的刘星宇突然发现自己身下是鹿笙,而鹿笙的两条腿正被他没羞没躁地扛在肩膀。 一个急“刹车”,刘星宇停了,也射了——就在两人同时清醒的当口,他居然射了! “我杀你了!” 再好的涵养也经不起现实的残忍蹂躏,鹿笙没功夫细细思索沦落到此情此景的原因,反正羞耻的事实摆在眼前,杀了刘星宇再说。 只是,鹿笙表情虽凶,却使不出力气。不是他心中不忍,而是……就算身为修为高深的大巫师,被年青力足花样繁复的刘星宇弄了那么久,早就……大家都懂的。 出手没力气是吧?不要紧,没有力气还可以施法!鹿笙双掌一合,就要使出杀招。 刘星宇也知道闯了大祸,半硬不硬□□就想跑。 啵一声拔,鹿笙只觉得从下半身导电般传来一阵异感。这异感太强烈,使得他结成的法印当时就松动了。 次奥啊! 刘星宇连衣服裤子都不敢穿,光着身体就往外冲——其实捡了散在地上的衣服也穿不了,因为衣服早就被自己撕烂了——冲到门口咣一声被弹回来,四仰八叉的果体就那样摔在地上,好不狼狈! 整个房间都被结界罩住了,这结界是鹿笙布下的,刘星宇哪能逃得出去? 鹿笙扶着凳子站起来,两腿发抖。持续爱爱两小时的劳累显而意见,尤其他是承受的一方。怨念憎恨毫不掩饰地写在眼神里,鹿笙咬着后槽牙说:“你……非死不可!”挥手召出一颗月滴放入口中。 水滴状的水月精华,疗伤圣品。虽然月滴不能完全治愈鹿笙的丹田损伤,但驱走鹿笙因为长时间欢爱而产生的不堪和不适却是立竿见影起效。 精神为之一振,鹿笙连衣服都不穿,挥手隔空取下墙上挂着苗刀,果体直接劈向刘星宇。 刘星宇不想死,无奈扭动指环,一道光柱被他握在手中,抵住鹿笙的苗刀:“有话好说,不要冲动乱来!” 鹿笙怒气更盛:“你还敢反抗!?”依他之见,刘星宇自尽才是最好的归处。右手执刀,左手掐诀虚空挥动,一道月牙形的银光斩向刘星宇胸口。 灵力具化的水晶蝴蝶翩然而来,挡住了月牙形的银光。玎玲一声如玉响,无数亮晶晶的碎片四散而去。 香球直接飞落到刘星宇的肩膀:“够了啦!果体打架,再怎么恨来恨去,场面看起来都像是打情骂俏,穿了衣服再说吧!” 刘星宇收剑退后,因为香球说的话对他有利,打下去的话吃亏的肯定是他。虽然做了不应该做的事,但刘星宇也不是没脾气:“意外嘛,本来责任就不全在我一个人!干那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如果在意,为什么不早些阻止事情的发生?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那种事也没什么的吧?你一个大男人,难道还要像古代的贞洁烈妇一般?你要杀我,无非是怕我把事情捅出去,我大不了发一个誓,我绝不会说出去就是了——说实在的,我压根对男人不感兴趣,这种事也不值得我回味!” 什么叫占了便宜还卖乖?什么叫人贱先嘴贱?就算刘星宇句句实话、句句在理,也不应该选择此情此景脱口说出这种话啊! 鹿笙已经完全抛弃了大巫师应有的沉稳和淡定,举刀指向刘星宇;他眼睛都气红了,杀意凛冽:“你!必须死!” “好了啦!都别傲娇啦!做了就做了嘛,过程是快活享受的,谁也算不上吃亏嘛!”香球也是醉了,先是将一只灵力蝴蝶弹到鹿笙体内,“不管怎么说,你现在能够举刀砍人、动作自如,全是托了这小子的帮助不是?你试试你的丹田,是不是已经完全复原了?你再试试你的修为,先前一直卡着的小瓶颈是不是已经突破了?” 灵力蝴蝶帮助鹿笙净心降火,他不情不愿试了一下,果然如香球所说,不仅丹田完全愈合,先前一直卡着的小瓶颈也顺利突破了。于是,鹿笙不说话了。 香球又对刘星宇说:“虽然我说‘谁也算不上吃亏’,但真正捡了大便宜的却是你小子。你一个炼气不过两天的零基础二比青年,如今功力增加了多少?虽然你不喜欢男人,但你把我家纯情的大巫师给上了也是事实啊,还干了那么久、干得那么卖力!你小子便宜占尽还说那样的风凉话,除了嘴贱……我敢肯定你平时就是个‘拔吊无情’的渣男!” 刘星宇也不说话了,心里头却多少有些不服。按照香球告诉他的方法自我检视,赫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名灵力充沛的修行者,刘星宇心底的那点儿不服立刻烟消云散了。 “尼罗啊尼罗……确实是个强者,就是对事物的认识太过浅薄。”香球展翅飞了起来,在空中打了几个转,“炎阳体质和水月体质代表日月,本来就是世上最难得最匹配的双修体质。尼罗所谓破了童子功的昏招,反倒成为你们实质性双修的契机。鹿笙啊,我一直让你守身,就是为了有朝一日遇到这么一个人。就算你们之间没有任何情感羁绊,哪怕为双修而双修,哪怕只做一次,也对你有非常大的好处呢!你看看,效果不错吧?” 鹿笙招手换了一套巫服,冷冷看着在空中扭动的香球:“也就是说,你刚才目睹了整个过程却没有拉开我们,对不?” 香球身子一歪,差点儿从空中掉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完毕,玩得开心~ 第18章 大巫师的小心思 香球和鹿笙的关系非常微妙,当一方不爽时,就会在气势上压制另一方。天地生成的灵物还是极具智慧的,香球立刻飞到刘星宇肩上、冲鹿笙说:“我都是为你好啦!以你的悟性和努力,假以时日,当然能够自行突破修行上的小瓶颈。可是,你丹田的伤,凡间的灵丹妙药根本没办法医治呀。你也试过了,堪称疗伤圣品的‘月滴’都对你的伤无效……” 鹿笙的脸色缓和了一些:“就算你为了我好,这种事也不应该……这么处理!” 香球在刘星宇赤果的肩膀上蹭脚尖:“这种事,做起来虽然容易,但阳炎体质与水月体质相遇何其困难?这机率,跟人类买彩票中头彩的机率差不多。我怕你一时傲娇不愿意,白白错过了送上门的机会嘛,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的脾气。” 鹿笙白了香球一眼,终于决定不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结。眼光掠向刘星宇,撇嘴之余,还是挥手招来一套合身苗服瞬间给他换上,同时用了个洁净的小法术清除了刘星宇身上的“污秽”。 “你走吧!”消除房间的小结界,鹿笙对刘星宇说,“忘了今天的事!” 刘星宇想说“谁稀罕”,终于碍于场面没有开口。轻轻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低着头就往外走。 吱呀——木门开了,外头有人急吼吼冲进来,跟刘星宇撞了个满怀。 来者太慌张,来不及看清刘星宇的长相,两手分握刘星宇的胳膊就发出哭腔:“鹿笙啊你终于出来了!你没事吧——咦?胳膊粗了,怎么长壮了?”睁眼,看到刘星宇,来者一把推开,同时大吼:“刺客——” 房间里的鹿笙和房门外的木辞都醉了,鹿子伦的逗比等级颇高啊! 护卫赶过来,又被鹿笙劝退。一惊一乍的鹿子伦主动向刘星宇道歉,道歉完了又多问了一句:“你们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几天,无聊不?” 香球已经变成鹅蛋藏身被子下边,听到鹿子伦的话不禁腹诽:无聊?无聊个p!人家快活得不要不要的,你这只青春期小公鹿羡慕不来! 最喜出望外的莫过于木辞了,他一直自责于跟丢了刘星宇,这几天住在月亮山苗寨虽然跟鹿子伦相处愉快,私底下仍然闷闷不乐;这时看到刘星宇安然无恙,木辞当然要蹦过去抓手庆祝。这一抓,除了鹿子伦眼中放出冷光,木辞自己哟了一声:“刘星宇,你体内什么时候有了灵力啊?还不少呢!” 灵力可以被理解成一种特殊的能量。一般而言,修行者无论功力高低,都要从入门的那一刻开始学习自如收放灵力。刘星宇只炼过两天气,几乎是修行零基础,就算体内灵力储量可观,但仍不知道如何收敛。不被收敛的灵力会有一小部分附着在修行者体表,当别人触碰时,就会产生类似摩擦生电的现象。木辞正是因为被电了一下,才口出此言。 刘星宇够坏,先是瞄了鹿笙一眼,然后勾起嘴角笑:“这得谢谢我新认识的好朋友鹿笙,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许多。” 语意双关,在鹿笙听来,这些污糟的句子简直就是对自己的二度侮辱。身为大巫师绝对不能向一个凡人小子示弱啊!于是,鹿笙回答:“不用谢!你的天赋很好,就是‘持久力’和‘硬度’不够,以你的年纪,这些都是不应该出现的象现。好好努力吧,我挺看好你的!” “你……”刘星宇被噎,持久力和硬度不够是对一个男人最大的侮辱,“谢谢你的关心,你能‘包容’我这么久,让我觉得很‘温暖很舒服’。” 鹿笙表情高冷:“嗯,这是我应该做的。希望你意志力再强一些,下一次不要这么快‘缴械投降’!!” 刘星宇:“……”擦!擦!擦!我插! 这就是语言的艺术,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旁听者除了已经变成鹅蛋的香球,再没有谁能够知道其实刘星宇和鹿笙讲了一段真实的“黄段子”相声。 鹿笙不想留刘星宇,刘星宇更想早点离开。可惜,不谙腹黑的兔耳少年在鹿子伦的介结下认识鹿笙之后,立刻对鹿笙说:“您就是传说中的本代大巫师呀,太好了!我们是从h市过来的,我是天狐苏半夏座下的兔妖木辞,我们一行人奉命将‘虫皿’归还苗疆。我们的队伍目前落脚雷公山侗寨,只是,蛊师刘畅在从兹利县来的山路上被火蚁妖劫走了……” 事关重大,鹿笙就没空顾及刘星宇了,客气把木辞请到屋里坐下详谈——当然,除了木辞来自h省驱魔容家且归于天狐大人座下,这也是故意冷落刘星宇,大巫师就是这么傲娇。 还好,就算不受大巫师待见,刘星宇还是被鹿子伦热络地拉走。鹿子伦对刘星宇可不感兴趣,他只是迫切想知道关于木辞的一切,譬如木辞有没有男朋友有没有订亲什么的,这些事亲口问木辞似乎不太好。至于大巫师鹿笙为何跟刘星宇一起关在房间里几天之后就重伤痊愈,这不在鹿子伦的考虑范围之内,只要鹿笙好了不就完了嘛! 出于各种考虑,大巫师鹿笙决定亲自跟着刘星宇和木辞去一趟雷公山。不仅出于对护送“虫皿”一行人的尊重,也出于对大巫女姬鸢的好奇。 当然,这一趟出行也带上了鹿子伦。 香球不宜在众人面前露面,更不宜此时离开月亮山苗寨,鹿笙留他在寨子里镇守。 在苗寨里转了圈儿,参籽不必付出两滴参血的代价,出于感激,它就一直跟着木辞。三百年的化形山参,其实它真的没有什么强大的本领,本体反而是各族修行者觊觎的“大补丸”。参籽听说容家有一票儿大大小小化形的妖精,于是动了投靠容家的心,这几天拼命在木辞面前表现乖巧。 月亮山离雷公山的距离不算近,如果单单靠步行显然太花时间,时间拖得太长在半路遇到危险的机率就会增大,毕竟大雾依然没有散去、毕竟火蚁之妖群仍然猖狂。 身为大巫师,鹿笙有气度有风范,只是,这些气度风范遇到刘星宇就自动滚回老家。就算两人表面上达成了和解,鹿笙每每看到刘星宇仍然心中不爽。想想也是,一个把他“上”了的男人,不仅没被处死,反而在“上”的过程中蓄积了大量的灵力,真是哔——哔——哔——啊! 也许,就连鹿笙自己也没有觉察出来,只要有刘星宇出现,他堂堂大巫师就会变得多么幼稚! 赶路是吧?鹿笙明知道刘星宇对灵力的掌控能力还太生疏,在不传授灵力运转法门的前提下,他率先展开身法冲在最前面,一边纵跃还一边假装严肃对身后的人说:“跟上,大雾之中行径很危险,大家千万不要走散了!” 以鹿笙的能力,他是能够御空飞行的,此时展开身法在地面行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这是“屈尊”。所以,木辞和鹿子伦乖乖跟上不多言,两人的原形状态就是擅长跑跳的小动物,化形之后更是行动如飞、走位风骚。 鹿笙心够黑,暗笑:该死的刘星宇,我虽然答应香球不杀你,那是因为担心流血寨中引来不祥。你啊,跟不上的话……就让火蚁妖吃了你吧!就算你运气好没有遇到火蚁妖,在这茫茫大山里迷路,饿也得饿死你! 然而,腹黑的大巫师暗爽不到三秒,一阵风直接从他身边掠过。大风拂动了他的发梢,引得周围雾汽翻滚不定。 卧槽什么情况!刘星宇这厮……他吃了药么!? 刘星宇以众人无法想象的奔跑速度掠到前方,一个急刹车停下来——他没有看破鹿笙的小算计,甚至扭头蠢萌地问:“不是赶时间么?那就快点儿吧!” 木辞已经见识过一次刘星宇的速度,这一回仍然震惊不已:“刘星宇你……你似乎跑得比上一次更快了,你是怎么做到的呀?这也太不科学了吧?” 一个人类的奔跑速度让一只兔妖羡慕嫉妒恨,这绝对是人类值得骄傲的事情。至于科不科学,一只兔妖讲科学也是呵呵哒~被夸赞的当事人刘星宇挠着后脑勺继续卖蠢:“我也不晓得我为什么这么能跑。大概,这跟灵力的提升有关吧?” 以灵力辅助身法,这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但,撒丫子奔跑是一种本能,人类会走就会奔跑——刘星宇虽然练习过拳脚功夫,却压根不会什么身法,只凭本能就能达到如此速度,多么“变态”的天赋! 鹿笙惊讶过后果断在心里骂了脏话,黑着一张脸冷冷说:“现在没功夫讨论无关紧要的事,能够跟得上是最好,继续吧!”他才不信呢,奔跑是本能,跑久了总归会累吧?以身法运行却是身体机能结合灵力运行,既省体内又省灵力。时间一长,刘星宇势必会被甩在身后、迷失在大雾里。 哼,能跑又能怎么样?拽个p啊! 然而,鹿笙还是太傻太天真了。刘星宇不仅奔跑的速度惊人,其耐力更是惊掉下巴。一路飞速行径的路程已然不短,刘星宇不仅不见丝毫疲态,甚至连呼吸也没有加粗加重的迹象。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4节 鹿笙忽然间想到自己被刘星宇压在身上这样那样弄了整整两个小时,心头火噌一下就上来了——谁允许他耐力这么好的?麻痹!刘星宇这小子是不是老天爷专门派来跟我做对的呀?气死我啦!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看到这一章的时候,我已经在外面浪啦~今天有没有双更,取决于我回去的时间~ 应该是没有,最好不要傻等~ 第19章 意外道出天机石 无论鹿笙有多少不满和不服,从客观上来讲,他还是在心里对刘星宇活生生呈现出来的过人天赋表示肯定:能够把“奔跑”这项平淡无奇的技能发挥到这样的极致,实在难能可贵。如果刘星宇再得到名师的指点,前途不可限量。 能够成为大巫师,鹿笙还有颇有心胸的。虽然因为“私人恩怨”而不待见刘星宇,但大巫师也爱才惜才。鹿笙住在苗疆腹地,本身却并不是少数民族,他的父母都是可以在族谱中查到名姓的汉族。对于tian朝灵界能够出现刘星宇这种不要脸的惊艳之才,鹿笙总体来说是持乐见态度的。 蛊神大人曾经说过,tian朝大结界的异动已经引发天界不得不派遣五大星君临凡处理。灵界的可靠人才越多,平安度过这场劫难的机会才会越大。 一行人运气不错,从月亮山到雷公山,一路上居然没有遇到任何埋伏,安安稳稳就到了目的地。 这一次,风雨桥头没有老人聊天,也没有孩童玩耍,刘星宇不以为意。但当全身透过寨子的结界,刘星宇立刻明显感觉出空气里有一种难言的不安。这种感觉,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人类第六感”,而是修行者的修为达到一定境界之后可以从空气中“捕捉”到某些普通人类不能发现的“因子”。 大巫师鹿笙当然也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异样,他的经验无比刘星宇丰富,小声警告说:“结界似乎有一点古怪,寨子里受到过攻击。” 面面相觑,大家跟着鹿笙来到寨中最高大的建筑,鼓楼。 鼓楼相当于整座寨子的议室厅和公众活动室,有些寨子的鼓楼是禁止女性入内的。鼓楼顶上放置一面鼓,一般情况下寨民外人皆不得私自攀登鼓楼。 刘星宇很奇怪为什么从风雨桥一路进来,居然没有遇到一位寨民,难道真是因为受到攻击而损失惨重么?可是,明明没有看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啊! 鹿笙轻巧地跃上了鼓楼顶部那屋木质隔板,纹饰古朴的太阳铜鼓历经数千年时光洗涤依然安好地被放置在架上。只是,铜鼓之前有一个用墨线画出的多角法阵,阵中放罩了几件干净的衣物。 鹿笙挑眉,大巫师应有的威仪表露无疑:“巫女龙蕊,该死!”灵力涌出在右手手心生出一团火焰,直接将衣物化成灰烬、墨线也被清除;左手则隔空以灵力击打铜鼓。 咚咚几声响,来自上古的鼓声带着穿越时空的微妙,寨中凡是具有灵力的家伙无不心灵受撼——怪异的事情发生了,鼓声之后,侗寨上空立刻传来几声惨叫,声声回荡在空旷的侗寨上空。 刘星宇和木辞被吓了一跳,赶紧询问鹿子伦什么情况。鹿子伦淡淡地说:“也没什么,守寨巫女龙蕊失职放了某些不干净的东西进寨,大巫师鹿笙只不过催动铜鼓把那几只东西消灭了而已。” 刘星宇脑洞不小:“那……元凯和杜恒他们没事吧?这鼓声……会不会不分敌我,无差别攻击啊?” 鹿笙轻飘飘落到地面:“铜鼓没有自主意识,敲鼓的人却有自主意识;无差别攻击,哼,你觉得我有你说的那么蠢么?” 刘星宇:“……”你聪明就不会被我干! 鹿笙听不到刘星宇的心里话,带着三人轻车熟路来到龙蕊所住的木楼,直接上楼开门。门里的情形倒是出乎刘星宇的意料:巫女龙蕊被五花大绑、眉心被贴了一道灵符。猫妖苗晓两手握着猫爪刀守在一旁,似乎受了点儿轻伤。几名寨民打扮的男子或卧或趴,已经断了气。姬鸢、花将离、元凯和杜恒却不见踪影。 木辞哎呀一声蹦过去帮助苗晓处理伤口,同时不忘介绍大巫师和鹿子伦。鹿子伦看到猫兔亲密,只从鼻孔里轻轻哼了一声算是跟苗晓打招呼。鹿笙倒是礼貌向苗晓点点头,然后挥手将龙蕊眉心的灵符烧成灰烬、又解了她身上的捆绑束缚。 龙蕊终于能动能言了,只是,她流着眼泪还没开口,身体的五脏六腑就遍布针刺般的痛。 大巫师眼如初冬之月看着巫女,语气冷如深秋之霜:“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既然亲自来了,就是想听实话!” 巫蛊一脉之所以被正统灵界边缘化,就在于其术法“妖诡”。譬如龙蕊成为巫女之时首先要向蛊神和大巫师效忠,鹿笙由此掌握龙蕊的生死。所谓“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就是在没有鹿笙的允许之下,龙蕊哪怕砍下自己的脑袋,头部和身体仍然可以分离而继续存活——这不是长生,而是死都死不了的致极痛苦。 龙蕊哪里敢有隐瞒,待体内疼痛减轻之后就一五一十细细道出实情。 龙蕊的父亲是寨子里的赤脚医生,几天前出寨采药时失踪。后来火蚁族托人带来龙父采药时用的钩绳,龙蕊这才知道父亲原来是被掳走。火蚁族让父女俩见了一面,又以龙父生命要挟龙蕊、让她从元凯一行人的口中探听“虫皿”的真正下落,于是才有了龙蕊在成年式对刘星宇下药的那一出。 龙蕊向鹿笙哭诉道:“大巫师,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背叛蛊神大人和您!我接受火蚁族的要求,一是为了救回父亲,二是想要探听圣物下落之后立刻向您通报……毕竟圣物事关重大,月亮山之前从未传出圣物丢失的消息。并且,火蚁妖非常肯定地告诉我,说您重伤不治,刚好你近段时间没有露面……” 对于手下人的忠心,鹿笙并不存在多少疑虑,指着地上的尸体问:“所以,你为了骗取火蚁族的信任,不惜放他们入寨么?鼓楼的那些小把戏,是你做的吧?” 火蚁妖是邪妖,它们贸然进到寨中会受到结界的压制甚至灭杀。龙蕊把几名火蚁妖的衣服集中起来,放到镇寨铜鼓之前做法,为的就是让铜鼓结界对相关气息的进入者“网开一面”。 龙蕊辩称:“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制住我,我与铜鼓感应催动结界,这些火蚁妖根本微不足道!” “技不如人,嘴巴却硬——你私放邪妖入寨,这本来就大错,我先给你记着!”鹿笙轻轻挥手,龙蕊身体里的疼痛又一阵翻腾,“如果寨中平民因为邪妖而受到伤害,罪加一等!” 龙蕊痛得快要抽过去了,咬牙忍住应声,不敢再多言。 “元凯他们呢?”刘星宇终于逮着机会问苗晓。 “我们都没料到寨子有结界保护却被火蚁妖乔装潜入。它们发动突袭,杜恒被掳走,姬鸢姐姐、元凯哥和花将离追出去了。姬鸢姐姐让我留下来看住这个女人,没想到寨子还有别的乔装蚁妖。刚才要不是那阵鼓声震死了这几个,我一个人还真应付不过来呢!” 当着大巫师的面,苗晓没有直接指责龙蕊,但他说话的时候朝龙蕊翻了好几个大白眼,情绪显见。如果不是龙蕊脑抽出昏招,哪里会有这么多破事?要知道,苗晓跟杜恒的感情非常好,他们可是跨越了种族和血缘的亲兄弟;哥哥杜恒被火蚁妖掳走,弟弟苗晓自然讨厌私自放火蚁妖入寨的龙蕊。 一路同行的伙伴先后两人被火蚁妖算计,刘星宇义愤填膺:“这群虫子实在可恶,如果被我找到老巢,我一定要把它们的巢穴灌满开水!现在怎么办?干等么?外面的雾太恶心了,很容易就迷路啊!” 烦人的雾汽不散,爱莫能助——就算姬鸢等人厉害,就算他们抢到了杜恒,也不一定能够原路找回来。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之际,参籽从木辞的大袋里探出头来,弱弱地说:“搞不好,你们说的杜恒是被火蚁妖带到它们的巢穴去了。我……我知道火蚁妖的老巢在哪里。” 众人愕然,然后欣喜若狂。 木辞苗晓这一行深入苗疆所为有三:归还圣物是一件,请求蛊神帮助杜恒拔除“血蝶妖蛊”是一件,探清火蚁妖来源(如果有可能,顺便将其消灭)也是一件。对于大巫师鹿笙而言,这同样是一个好消息。月亮山周围深受火蚁妖势力壮大困扰,却始终无法知道火蚁妖真正的“本部”所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世上真有这么巧的事啊,想睡觉就有人送枕头。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难理解,火蚁妖擅长掘地为巢,本来就不容易被人发现,如果再加上它们结界等法术的保护,更是让人无从查询。但,参籽是化形的山参啊,平时除了以袖珍的娃娃形态漫山遍野乱跑,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借土遁乱钻乱窜。土遁时一不留神跑偏了,就让参籽意外发现了火蚁妖的老巢。要知道,山参的本体虽然有特殊的参香,但植物化形比动物化形更加擅长隐藏自己的气息,植物更容易更环境融为一体。参籽没有深入蚁巢的最内部,仅凭那些个工蚁兵蚁根本不能发现他。 参籽受到大家的称赞,木辞当场又送他一颗灵丹。山参精高兴了、胆子也大子,又说出一个更令人吃惊的消息:“这群火蚁可不简单呐,它们基本上实现了整巢整体化形。我偷听它们的谈话,知道是有一种叫做‘天机石’的东西让它们产生了变异。一般来说,我们妖族如果被修行者打伤或者打死,就会不自觉变回原形——你们看看地上这几具火蚁妖的尸体,他们死了还能维持人形,就是因为它们吞噬了‘天机石’。” 第20章 寻路到达通风口 鹿笙沉着冷静,当场化出一团灵火将其中一具火蚁妖的尸体焚化。灵火不是凡火,对于木材等普通事物不具伤害,只对血肉之躯产生灼烧。很快,木质地板上只留下薄薄一层人形的灰,在人形大概腹部的位置,有一颗不起眼的小小石头。 太过稀松平常,既没有特殊的质感和形状,也没有自然生成异光宝光,如果不是山参精叁籽事先提醒,谁会去留意这样一颗灰似小颗粒卵石的东西?也许,大家只会以为这是火蚁妖贪吃吞入的普通石头,不能消化而已。 “就是这个!”叁籽看到大家的表情似有疑惑,指着地上的小石子嚷开了,“这个东西挺邪乎的呢!” 鹿笙曲指弹出一道灵力,灵力如弹丸准确击向小石子。 啪!灵力被弹开了——明眼人都看出来了,鹿笙的灵力根本没有直接接触到那颗小石子,是那颗小石子自动生成了反作用力。 “有点儿意思,这就是‘天机石’……能够让妖物提前化形的奇特物品。”鹿笙掏出一个特制的小瓶子装了石头,扭头再问叁籽,“你知道它邪乎?你曾经接触过‘天机石’么?” 叁籽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看有些火蚁妖能力实在低下也能够化形,就想着如果把‘天机石’偷出来撒到附近山上,山上但凡开了灵智的动物植物就会全部化形。如此一来,本土化形的妖族多了,我们就不用惧怕火蚁妖啦!可是……‘天机石’似乎对持有者的心性有影响,我当时偷了一小块攥在手里,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能量想要入侵我的意识。我道行浅,知道抗不过它,只好把它扔了……” 鹿子伦把叁籽从木辞手中接过来,趁机摸了摸木辞的小手,诘问:“好大胆的山参精!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不早点向大巫师报告?” “我是想向大巫师报告来着,可是我才刚刚在苗寨附近露面,你就要抓我!” “啊,那个时候……误会!误会!” 原来,此前大巫师鹿笙受伤的时间不短,一只拖着越拖越坏。叁籽刚好挑了那个时间到月亮山报信,一向关心鹿笙的鹿子伦当时就看到了“希望”。山参之精就是活着的灵丹妙药啊!一个要抓,另一个只能逃跑;如果真被鹿子伦强行取了参血,这有关“天机石”的重大消息只怕已经尘封。万幸,大家的运气不差,一场误会终于在各种机缘之下被修正了。 听完这些,刘星宇急切地说:“那还等什么?我们快去攻打火蚁妖的老巢吧!刚好跟元凯他们汇合!” 鹿笙直接甩去一个鄙视的眼神:“现在不能去,得等一等!” “为什么?你不敢么?”刘星宇同样鄙以视之,“嘿,这年头啊钱越多的人心越黑、本领越大的人越怕死!” 鹿笙轻轻挑眉,反而笑了:“这年头,愣头青也敢充当老师傅,对世事狗屁不懂的玩意儿也能当一回公知精英!你问问苗晓,你的朋友们是不是才刚刚追去不不久?” 苗晓闹不清这一对刚刚认识不久的男男为什么如此不对盘,他不好站队,只能老实点头:“是哒。” 鹿笙看着刘星宇,眼神语气无不戏谑:“外面雾这么大,我们追出去只会跟他们错过——太过详细的原因我懒得跟你解释,你自己思考去吧!如果他们一天之内没有回返,就由叁籽直接带我们去蚁巢!” “对事不对人”是一种难得的品质。刘星宇虽然总喜欢跟鹿笙斗嘴、总想惹鹿笙不痛快——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斗嘴的过程中,他仍然听得进意见。仔细想过之后,刘星宇觉得立刻追出去确实不妥,偏又不想向鹿笙服软,只能眼光游移装傻充愣化解尴尬。 就这样一直等到夜里,元凯等人仍然没有回到侗寨,众人只能组团去寻。 在等待的这段时间里,鹿笙已经安排好了侗寨的一切:由巫女龙蕊留下来守护寨子,将功补过;猫兔鹿与鹿笙同行。至于刘星宇,鹿笙本来不愿意带他,奈何刘星宇死命要跟,苗晓、木辞甚至鹿子伦又帮刘星宇说好话,大巫师只好应了。 雾汽经过长时间堆叠,已经浓到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白天和黑夜的区别,仅仅在于白天亮一些、黑夜暗一些,两种时间段都是三步之外不见物。然而雾汽终究不能影响地面以下的活动,叁籽钻到土里探了探,然后从众人脚边钻出来:“这边!” 所谓“小妖精有大用处”,大概指的就是叁籽这种没有太多攻击能力,但是具有某些特殊本领的小精怪。 雾汽的遮蔽加上黑夜天然的阴暗,使得“伸手不见五指”不是一种夸张的描述。为了防止走散,鹿笙只得抽出绳子让大家分握、串成一串。尼罗弄出来的“弥天大雾”是可以隔绝感应的,一旦走散落单就会很危险。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直到雾汽中透出微弱的光——天亮了,叁籽终于从土里跳上木辞的肩头:“好啦!再往前走几百米就到啦,大家注意隐蔽!” 事实上,这一路走过来,大家都刻意收敛了灵力。就连无法自如控制灵力的刘星宇,也被苗晓送了一张“遮蔽符”。火蚁之妖是整巢化形,惊动一只就有可能引发全体火蚁妖的攻击,不小心不行。到了这里,更多的是要注意收敛呼吸,以免气息泄露引来麻烦。雾是尼罗放的,尼罗和火蚁妖互相勾结,鹿笙也不敢肯定大雾是否对火蚁妖同样具有隔绝感应的效果,如果没有,那么他们这一趟行动可谓在刀尖上跳舞,危险至极。 离目标近到不能再近了,鹿笙先让大家聚拢过来,然后将一件银灿灿漏斗状的器物掏出来单手握住。漏斗发出的银光形成一个光球,光球不断放大直到把所有人都套在里边。光球之内,鹿笙另一只手掐诀施法,以灵力托起众人的身体,所有人离地悬空飞了起来。 刘星宇被鹿笙带着飞过一次,他不恐高,但他仍然担心:“在这里施法,灵力波动不会惊动火蚁妖么?” 鹿子伦笑道:“没看到鹿笙手里握着法宝么?这层银光的隔绝效果比外面的雾汽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火蚁妖不可能感应到银光里边的动静。” 光球飞得并不高——飞行,只是为了防止步行时震动地表、惊动地底的火蚁妖。 鹿笙再掐诀,引来一阵自然的山风。风动则雾动;风稍大,所经之处的雾汽被搅动呈现出时浓时淡的状态。雾淡之时,原本被雾汽遮蔽的事物就显露出来。 叁籽眼尖,指着下方一块巨大的石头说:“那里就是蚁巢的其中一个通风口!” 鹿笙控制光球下降、慢慢靠近巨石。无论肉眼看去还是换成法眼,石头只是石头,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叁籽细着嗓子为大家科普,这石头之所以连大巫师都能够蒙蔽,当然不简单。如果是用法术炼制的物品,那么道行高深的修行者以法眼就能区别其与凡物不同——这块巨石,不是以法术炼制,而是火蚁妖生生“造”出来的。 蚁类筑巢,它们会吞下挖掘出的泥土,然后将这些泥土吐出以构建各种单元。也就是说,这块被叁籽指认为“通风口”的巨石其实是纯物理构成的,没有掺杂任何术法成分,法眼当然分辨不出来。并且,蚁妖搞筑巢是好手中的好手,它们把通风口弄成石头造型,与环境融为一体、浑然天成。 光球飞得再近一些,鹿子伦招出一柄鹿角剑在石头上戳了一下。 按理说,泥巴堆成的“石块”,再怎么看着像石头,也不会真的如岩石一般坚硬——鹿子伦这一戳,剑尖居然不入石体!学渣刘星宇和猫兔少年当场发出惊呼。 大巫师鹿笙只好解释:“寻常火蚁筑巢尚且令人惊叹,更何况化形火蚁妖筑巢?我想,它们对泥土的一吞一吐之间,一定让泥土产生了某种化学变化,使得这些泥土干了之后变得如混凝土一般结实。”带着一群没知识的小朋友做任务,真心累啊。 鹿子伦用了巧劲,终于戳下一小块石头来交给鹿笙。大家都好奇,围过来看。 表面纯天然的石头,其实内部几近中空,大大小小的通道遍布其中,怪不得叁籽说这里是其中一处通风口。 大家挤在一起,难免会发生肢体接触。木辞挤在鹿子伦身边,鹿子伦暗爽;刘星宇挤在鹿笙身边,却得到鹿笙一巴掌把他拍后,并且白眼中带着警告。 叁籽从木辞的肩膀跳到鹿子伦的肩膀,说:“蚁巢是一个大到让人叹为观止的地下建筑,各处入口有重兵把守,我们进不去,只能从通风口这里打洞——蚁巢内部各处离地面的距离不一样,通风口一般是离地表最近哒!” 刘星宇第一个露出为难的表情:“打洞啊?那得挖到什么时候?我也不会土遁啊!” 事实上,银光球里的几个,除了山参精,就只有兔妖木辞擅长掘土。如果要挖出一条通向蚁巢的“路”,光靠木辞一人肯定不够。 叁籽笑了:“其实我们这些山中精灵早就对火蚁妖这群外来侵入物种不耐烦了,虽然双方之间暂时没有爆发大规模冲突,但我们明白,这只不过是它们的力量还没有蓄积到足够大。近段时间,火蚁妖活动越发猖獗,如果不加以遏制,我们这些热爱和平的本地精灵迟早会被它们吃得连渣都不剩,所以……请看我的‘泥巴召唤术’吧!” 第二卷:火蚁妖巢 第21章 灵角成双不唯一 叁籽离开银光球落到地面,他身小体轻,动作如落叶浮水一般轻巧。也没见他如何掐诀施法,只见他突然消失在原地,过不了多久又从土里钻出来:“哈,我的‘泥巴召唤术’成功啦!” 嘭一声烟雾,参籽身边跳出一个跟他个头差不多、身穿灰褐色衣服的的小男孩。 嘭嘭嘭又是几声,这一次连续从土里冒出来的不是人形生物,而是几只鳞甲闪闪、眼光闪闪的穿山甲。天生的皮质鳞甲居然透出金属般的光泽、眼光闪闪颇通灵性,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的野生小动物。 看到满地的妖精,鹿子伦就向大家介绍说:“我认识他们!那个灰衣服的小男孩是一只修炼六百多年的蚯蚓,经年累月不露面,想不到叁籽竟然能够请动他。那几只穿山甲来自同一个家族,虽然境界不及化形,但最小的也有百年道行了。” 是啊,就连学渣刘星宇也明白,这些化形未化形的小动物都是挖洞掘土的高手。蚯蚓本来就能吃土,至于穿山甲——《葫芦娃》第一部的蛇精和蝎精之所以被放出来,不就因为穿山甲打洞,一不小心把镇压两只恶妖的葫芦山给打穿了么? 容家的喵妖和兔妖是最会笼络妖心的小动物了,比起这些在山里苦修的妖族,被天狐大人罩着的猫妖兔妖就是真·土豪呀!苗晓和木辞当即拿出平时吃不完积攒下来的灵丹,见者有份,一妖一粒。 在幼儿园乐于分享零食和玩具的小朋友总是能够最快交到朋友,在灵界善于搞“灵丹外交”的小妖精总是受到别的小妖精喜欢。 容家的天狐苏半夏和仙草童子林瑞都是高级炼丹师,别的修行者眼中难得的灵丹,苏半夏和林瑞可以实现一炉接一炉的量产——这些灵丹低阶一些的可以做为底薪发给容家修行者,高阶一些的则做为任务和贡献奖励。仅此一项,不知道有多少各族的修行者想要加入容家呢!猫妖和兔妖平时是有工资的,再加上帮天狐大人带孩子、偶尔出来做任务……两只可谓“家底颇丰”。 哪怕低阶一些拿来送妖的灵丹,对于山林间的穷妖来说也是难得之物。大家得了猫兔的好处,纷纷以妖语表示要好好干活!苗晓和木辞相当机灵,趁机对众妖说:“等你们化形了、行动方便了,可以到h市容家来找我们——天狐大人是妖族中最好心的前辈,一定会照顾大家哒!” 鹿笙在银光球里看到猫兔小小年纪就大展交际手腕,情不自禁感慨:“天狐大人真是调教有方!容家本来就实力强大,如今又广纳人才妖才魔才——我辈虽然身处苗疆,也对天狐大人心向崇拜呢!” 刘星宇忍不住插嘴:“你还是别向往了,老老实实在月亮山待着吧!我已经由花将离引荐,拜入容家门下了。你再来,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谁也不高兴。” 鹿笙切了一声:“败兴玩意儿!” “你特么刚才说什么!?”刘星宇毕竟是中二少年啊,怒了。 鹿子伦赶紧出来做和事佬:“好啦,现在不是争执的时候,都别傲娇了好不好?容家那么大,就算你们两个同时待在那里,也未必能够碰面啊!再说,刘星宇你是拜师入门,我家鹿笙以大巫师之尊只能做客,身份和立场完全不同的嘛!好啦好啦,都消消气哈!”其实鹿子伦自己想跟着兔耳朵木辞回去容家,所以他一句也没有奉劝鹿笙不要去。私心,人恒有之,妖亦然。 就在刘星宇和鹿笙于银光球里斗气的一小段时间,地上的小妖们已经行动起来了。等到鹿笙和刘星宇吵完之后同时向下看去,哦吼,居然已经挖出这么大的洞了! 洞口就在巨石之下,鹿笙赶紧使用法术让巨石周围的藤蔓杂草加速生长、遮蔽洞口。 苗晓已经在洞口摇手招呼了:“快点下来呀,他们挖得太快啦,再不下来我们追不上啦!” 鹿笙让银光球落地,却不让光球散去,冷冷对刘星宇说:“你不能自由控制灵力,身上的人类气息又重,千万不要走出这个光球,否则在地底引来火蚁妖围攻,连累我们所有人!” 刘星宇气得瞪眼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本事最低呢? 进到洞里,刘星宇的气全消啦——确切来说,是惊讶的情绪取代了气愤的情绪。 乖乖啊!这可不是想象中的狭窄地道,而是名副其实宽敞的隧道啊!以刘星宇和鹿子伦的身高,行走其间不用低头弓腰,隧道至少有两米高;两个成年人并肩而行毫不拥挤……这种瞬间完成的土石方工程,果然不是科学能够解释的。 鹿笙拿出一种能够发出白光的石头分发下去——刘星宇是先得到白眼之后才得到白光石头的,心里一阵酸。这种光不刺眼,却丝毫不比白炽灯光弱,在隧道里用来照明正好。 包括刘星宇在内,大家都善于行径奔跑,所以没过多久就追上了“挖掘部队”。 眼前的景象,刘星宇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兔妖木辞的双手套上了闪闪亮的金属爪,穿山甲们则是直接伸出闪亮亮丝毫不比金属逊色的天然爪,就见爪子飞动乱刨,土块仿佛被切豆腐一般轻易挖动。就算偶尔遇到的硬岩,也在利爪之下成为土渣。 妖精挖洞,真的好快好夸张——其实这还不算最惊人的。最惊人的是山参精和蚯蚓精站在“挖掘队”后面,两只袖珍的小精怪各自掐了妖诀;他们张嘴,那些被挖松的土石就像灰尘遇到吸尘器,尽数被他们吸到肚子里。这一路挖过来得挖出多少土啊,两只体型比花瓶还小的妖精居然把这些土吃了个一干二净! 配合得太好啦!忒猛啦! 隧道往地底倾斜而下,这也让刘星宇震惊不已。作为学渣,刘星宇无法从倾斜角度和步行距离心算出自己身处之地离地面的直线距离。反正,走了挺久,他知道离地面已经很远,这就够了。 前方掘土工作停了下来,木辞小声说道:“到啦!” 把发着白光的石头收起来,黑暗中,前方有一束光探进隧道,那是木辞故意没有挖掉最后一层土,只在土墙上掏了一个洞,洞外就是蚁巢——可想而知,就算深在地底,相比黑乎乎的隧道,蚁巢内部仍然充满了“照明装置”。 鹿笙谢过蚯蚓妖和穿山甲之后,让它们先行撤退;原本队伍里的几人则挤上前,通过土墙的孔洞观察蚁巢。 叹为观止! 真不愧是外来物种,蚁巢内部的建筑风格竟如哥特教堂一般宏伟,又或者,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妖巢。 仿佛一个小小的星系,数十个巨大的圆形球体“悬缀”在一个更加巨大的空间里,它们被纵横经纬的虹梯和天桥连接。空间最中心的圆球最大,中号和小号的圆球拱卫环绕。所谓小号球体,其实只是相对,从其规模来看,不亚于一座欧洲中世纪的古堡;至于那颗最大的球体,完全就是一座城的规模! 照明的光线来源于火蚁妖培植的一种大家都没见过的荧光蘑菇,整齐的巡逻队伍不时走过。虹梯和天桥之上,往来的化形蚁妖络绎不绝。 刘星宇差点儿憋不住大声呼喊——妈哒,居然在地底建立了这么大的工程,半座山都被掏空了吧! 隧道的黑暗中,大家没有留意到鹿笙的表情完全凝滞成严肃。火蚁妖发展到如此势力,就连堂堂大巫师也被震惊了。 震惊之后,当然是担忧。 鹿笙处理问题比大家有经验,他先是将一丝微末的灵力从孔洞中弹出,这是为了测试蚁巢是否有结界存在。果然,灵力受阻,结界是存在的,鹿笙的表情更加凝重了。蚁巢的结界,不仅可以保护蚁巢不被外界探知,还能够压制贸然进入蚁巢的外来者的力量。也就是说,纵然鹿笙本领非凡,进到结界里边也会实力大打折扣。 这是一场巨大的冒险,偏又不能不去。不仅因为刘畅和杜恒被火蚁妖掳走,有极大可能被关押于此,更重要的是,木辞偷偷告诉过鹿笙——圣物“虫皿”就在杜恒身上! 鹿笙思虑再三,对大家说明了此行的危险:“我不建议大家都进去……因为就算是我,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全身而退。你们最好在这里接应,由我一个人进去。如果六个小时之后我还没有回来,你们就立刻撤退!” 鹿子伦想发表不同意见,鹿笙一记眼刀就让他闭了嘴。苗晓和木辞也想开口,鹿笙挥手制止。 刘星宇终究是个例外,鹿笙挥手制止对他无效:“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但你也看到了,蚁巢的规模这么大,球那么多,六个小时你一个人能做什么呢?六个小时,你搜一遍最大的那个球也不够吧?小爷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两条腿的功夫你们都是见过的,鹿子伦是梅花鹿、木辞是兔子,这两位都跑不过我,事实证明我天生就是搞情报的料子。到时就算出现什么意外,这些火蚁妖也追不上我,因为奔跑是我的天生技能,不是法术,不受结界压制。” 尽管刘星宇语气里带着不羁,但鹿笙心里仍然有些小感动。鹿笙知道,刘星宇此举不是胆大胆小的问题,而是,刘星宇的的确确为了同伴着想。 从纳物袋里掏出一个半寸长的角状吊坠,鹿笙亲手给刘星宇戴上:“这枚灵角可以保护你灵力与气息不泄露,蚁巢的结界再强也不能影响它的效力。” 危险之时见情义,刘星宇激动了一把:“你把这么贵重且唯一的东西给我,那你自己呢?” “谁跟你说是唯一了?”鹿笙翻开衣襟,“呐,你看,一共两个,我还有一个。” “……”刘星宇觉得自己蠢毙了,“哦,好吧!” 第22章 翘尾蚁公主小乔 看过了许多对男男结合,猫妖苗晓不自觉就有了某种经验,情不自禁脱口而出:“情侣款的灵角吊坠,好苏噢!” 鹿笙没有接触过网络,虽然不懂“苏”之深意,只听语气也听出来猫妖的调侃。他是向来身正不怕影子邪的,哼了一声不做具体回应。 反倒是刘星宇像个小媳妇一样反斥苗晓:“小屁孩懂得什么苏不苏的?不要瞎说!” 苗晓撇嘴,和木辞相视而笑。有一种心照不宣,是朋友之间恶趣味的默契。鹿子伦假装清了清嗓子,有意无意把身体挡在苗晓和木辞之间。 鹿笙使用法术幻影堆砌出一堵“土墙”,然后请木辞把那堵真实的土墙挖掉。当他和刘星宇准备穿过结界进到蚁巢时,苗晓忽然喊住他们:“我有一些东西,也许你们用得着!”从纳物袋里掏啊掏,居然掏出两个美瞳小盒子和两顶黄不黄、红不红的假发。 原来,容家小妖们酷爱动漫,久了就有点儿迷上二次元文化,s活动神马的也偶尔参加。二次元延伸到三次元,但凡被小妖们亲眼见过、长得比较有“特色”的妖魔,都是他们s的对象。火蚁妖曾经出现在h市,因而小妖们也配备了火蚁妖标志性的假发和瞳片。 木辞抢着解释:“我想,大巫师您的法术应该重在攻击而不在模拟幻化吧?你们要潜到蚁巢里,化妆变化是少不了的。如果以法术变化,稍微不对的灵力波动就会引起火蚁妖的警觉,有了这些装备,就可以省去施法的麻烦啦!” 一切为了行动方便的办法都是好办法,鹿笙和刘星宇当即戴了假发、装上瞳片。 鹿子伦看完乐了:“有点儿那个意思!你们俩再抢两身火蚁妖的衣服换上,一切就完美啦,最好是带套头斗篷的那种!” “走啦!”谁也想不到率先跃出的竟是刘星宇,他反手握住鹿笙的手,两人行径的速度快到只在原地留下一则残影。 “噢呀,好像又快了……刘星宇真的是人类么?”木辞讷讷开口,苗晓和鹿子伦更是惊得合不拢嘴巴。 或许,来自外部的危险压力能够暂时减轻人们心中的其它情绪。对于被牵着手,鹿笙没有表现出丝毫抗拒。的确,只比奔跑的速度,大巫师不如刘星宇。鹿笙也发现了,刘星宇的速度更快了。 由于借助“天机石”外力化形,蚁巢中的大多数火蚁妖其实并不具有强大的能力。刘星宇的速度,在木辞苗晓和鹿子伦看来尚且只有残影,在这些火蚁妖看来——哦不,它们根本看不见。巡逻的部队只觉得有一阵狂风掠过,小队长还停下来纳闷:“怎么突然有风?是哪里的通风口出现问题了么?” 灵角吊坠完全遮蔽了气息,火蚁妖们无从想象两个人类潜入它们的老巢。许多年了,从来没有外来者侵入蚁巢,这就导致巡逻的蚁妖不够警觉。 虹梯和天桥纵横交错,要从最边缘的圆球通向最中心的圆球,并不简单。如果选择飞行倒是容易,毕竟直线距离,然而飞行就意味着暴露,在大巫师鹿笙都不敢确定能否自保的情况下如此作为,简单就是作死。唯一的选择,就是靠行走。六个小时搜寻如此大的范围,任务艰巨。 进到最近的小圆球、潜在角落里,刘星宇这才知道原来内部结构竟然如同超豪华的多层酒店,大厅是空的,一层又一层的阳台平叠而上。抬头仰望,整齐划一的阳台让没有密集恐惧症的刘星宇心里发麻:尼玛,不愧是虫子盖的房子! 对了眼神和手势,这一次由鹿笙在前,两人直接冲破了离得最近的一间房,瞬间把房里几只正在纺纱的火蚁妖制住。 刘星宇第一见亲眼见到了传说中的“蛊术”,只见鹿笙指尖连续飞出十数只细小的黑色虫子,这些虫子轻易就钻进了火蚁妖们的耳朵和嘴里。 如果换在平时,刘星宇绝对不会在意渺小的虫类,但身处这虫妖建成的妖巢之中,入眼一切皆与虫有关,现在又看到虫与虫相克,胃部莫明就有一阵翻涌,好歹没有当场吐出来。 鹿笙暂时没空理会刘星宇,冷着声音问其中一名火蚁妖:“两名被俘的人类,被你们关在哪里?” 那只火蚁妖很有几分硬气,居然怒瞪不言。鹿笙懒得跟他蘑菇,打了个响指,那只火蚁妖立刻表情扭曲身体抽搐。不到三分钟,火蚁妖倒地死去,数十只黑色小虫子从他耳、鼻、眼、口爬出来,又展翅飞到其它火蚁妖身上,寻孔而入。 别说剩下的几只火蚁妖尽皆惶恐,刘星宇也是后背汗毛直竖:之前明明只有少量几只黑虫爬入,为什么短短时间再爬出数量增加了这么多?难道,黑虫在火蚁妖体内极速繁殖了么? 再看下去,那只倒地死去火蚁妖的肚腹蠕蠕而动,似乎仍有什么活物在它体内翻腾——剩下的火蚁妖之中,当场有一只被吓得昏死过去。 世上死法百千种,被蛊虫从体内噬咬而死无疑是最恐怖的死法之一。 刘星宇强忍胃部的不适,后怕不迭:太可怕了……鹿笙那么讨厌我,会不会趁我不知不觉间已经在我身体内下了蛊啊? 稍稍脑补自己遭遇火蚁妖类似的痛苦,刘星宇觉得呼吸都困难:早知道就不逞强跟过来了。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哎哟小爷这双狗眼啊…… 鹿笙只当没看见刘星宇精彩的表情变化,他扭头看向一只瑟瑟发抖的火蚁妖,手指对方说:“同样的问题,你来回答!” 火蚁妖眼中的惶恐毫不作伪,一开口就震惊全场:“饶命……我……我只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啊!” 刘星宇噗嗤一声把胸口闷着的那口气给笑了出来,翻涌的胃部也奇迹般好了:“这逗比……哈哈哈……你小子对网络用语掌握得挺好啊!你一定被派出去执行过任务吧?” 那只火蚁妖居然点头承认:“我曾经跟随狄义公子长期驻扎在h省的h市……我沉迷于去网吧,回来之后被罚到这里织布……” 眼看一场杀鸡儆猴的残忍拷问就要演变成一场家长里短的闲聊,鹿笙咳了一声、白了刘星宇一眼:“问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干什么!”又转头威胁那只蚁妖,“我不管你是吃瓜的群众还是打酱油的小弟,回答不出我的问题——你的榜样已经摆在地上了!” “我只知道那个叫做刘畅的蛊师被关在王宫的土牢里,至于您说的另外一个,我是真的没有听说过……” “你们呢?”鹿笙又喝问其它火蚁妖,得到的却是摇头。 掐诀在手,鹿笙准备灭了这几只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火蚁妖,却被刘星宇制止。 “我怎么觉得,这位吃瓜的群众小弟跟其它火蚁妖有些不一样呢?”刘星宇摸着下巴,老神在在,“总觉得……它眼睛里少了点儿火蚁妖的那股子狠劲儿!咦,它的瞳色似乎也不对啊!” 鹿笙原本对刘星宇的举动不耐,闻言只是随意向那蚁妖的眼睛瞟了一眼——果然眼神不对,颜色也不对! 火蚁妖非常具有攻击性,虽死犹斗,它们眼睛里存在着无法掩饰的狠厉,不知是天生还是受到“天机石”的影响。这只“吃瓜”蚁妖的眼神却相对平和,甚至隐隐透出一种哀伤。再说颜色,火蚁妖的瞳色应该是标志性的红不红黄不黄,这一只“吃瓜”蚁妖的瞳色更接近于纯红。 鹿笙身为大巫师而久居月亮山,对于苗疆妖族之间的种种风言也有耳闻,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试探着问:“你是翘尾蚁后?” 别看蚂蚁体型很小,其实相对而言它们寿命不短,尤其是蚁后,存活十数年是常事,有些甚至能够活过百年。就在月亮山附近,曾经有一只翘尾蚁的蚁后化形,谁也不知道她几时得道,只知道火蚁一族兴起之后她就神秘消失了。 “我叫小乔,是翘尾蚁后唯一女儿……母后已经殡天了……” 小乔刚刚说出真实身份,那些尚未昏倒的火蚁妖就齐齐开骂。 “你只是一个杂种而已——你是翘尾蚁后勾引我族王子生下来的,不要脸!” “什么样的妈生什么样的女儿,你这小淫妇还曾经勾引过狄义公子呢!” “火蚁一族让你活下来是个天大的错误,你这贱人向外人出卖我族情报,不得好死!” …… 不管指责谩骂如何恶毒,率先死去的却是骂人者。鹿笙催动蛊虫,那些火蚁妖死得和它们的同伴一样凄惨。 “翘尾蚁后终究是我苗疆的妖族,她也曾拜见供奉过蛊神大人。”鹿笙对小乔说话时摆出大巫师的威仪,神情高冷,“既然你是故人之后,受苦于此,我也不为难你,趁着还没有被怀疑,你自行逃走吧!”掐蛊诀颂巫咒,双手闪出红光,解了小乔身上的蛊。 “您是大巫师?”小乔颇有几分聪慧,拜谢,“王宫就是最大的那个圆球——整个火蚁族群都被一种叫做‘天机石’的奇特石头影响了意志,从某种程度来说它们全是疯子,您要小心!” 第23章 面临查问磨啊磨 小乔潜行退去之后,刘宇星看着她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火蚁妖都说小乔是个女孩子,那胸……未免太平了吧,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男的呢!好歹也是翘尾蚁后的女儿,算是公主吧,这颜值也……跟我想象中的公主差别挺大的。” “有空你去看看晚清格格宫妃们的照片,那才叫刷新想象力呢!”鹿笙撒出化尸粉,将那些火蚁妖的尸体化得不留痕迹,“这位小乔公主能够在火蚁妖环视之下活这么久,并且身上一点儿受虐伤痕也没有,可见心智本领皆非凡。长相,对化形的妖族来说不过是浮于表面的东西,敢于勾引火蚁妖族中数量稀少的公子哥儿,说明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你看到的,不是她的本来面目。” “好想看一看绝世美女啊!公主啊,一听就高大上!”刘星宇兴致勃勃,“你刚才注意她那又惊又怕的小眼神没有?这种女人最容易获得男人的疼爱了……” 鹿笙毫不客气打断刘星宇的话:“别把无知当天真!蚁族的公主,你还是少惹为妙。附马,并不是你长成一个男人就能够胜任的。你还年轻,这辈子还有许多可能,别被色欲熏了内心!” 刘星宇没敢逞一时嘴快,想到鹿笙的蛊术他就后怕,只能腹诽:你这是嫉妒!我听说被男人gan的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你这是嫉妒小爷我取向正常! 鹿笙原打算再多做一些关于蚁族妖女的提醒,但看到刘星宇那副明显不服气的表情,大巫师又生生把善意收了回去:“贱人自有老天收,谁对谁错且等着看吧——把衣服换上,我们走!” 化尸粉只对血肉骨骼和发肤有效,并不腐蚀衣物——两人换了火蚁妖的衣服,再不必只靠疾跑行动了,如今整体的照型,即使慢慢行动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每个圆球有不同的进出门口、通向不同的圆球,两人不再言语,观察好方向之后便出门踏上天桥。除了巡逻队,来来往往的“平民”火蚁也有许多,混在妖群里的两人毫不起眼。 穿过一个又一个圆球,经过一座又一座虹梯和天桥,大圆球王宫终于近在眼前了。正因为近了,抬头已经看不到它的顶端、低头看不到它的底部,正所谓有对比才知差距,刘星宇对火蚁妖建筑能力的惊叹又加深了一层。 王宫与其它圆球终究不同,毕竟是蚁后所居之地,安全系数要求不一样。走了这么多路,刘星宇第一次在入口见到体型高大、手执长矛的“近卫军”。无疑,这些体型特殊的“近卫军”是由兵蚁所化,它们的战斗力天生就比“巡逻队”和“平民”强大。 也正是在通向王宫圆球的这个路口,刘星宇和鹿笙遇到了“安检”。每一只想要进到王宫的火蚁妖都要接受“近卫军”的搜身,以及一种特殊装置的检查。 离得越来越近,刘星宇就越来越紧张。虽然是学渣,但他知道蚂蚁之间其实是靠信息素交流的,外出和回巢的蚂蚁相遇,常常是触角相碰便完成“谈话”。眼前的“安检”看起来与人类机场的安检类似,但原理应该仍是蚂蚁的那一套。灵角吊坠虽然能够隔绝灵力和气息不被火蚁妖必现,但灵角并不能产生信息素啊,如果被“近卫军”搜身,岂不是一下子就要暴露? 这一次轮到鹿笙主动抓住刘星宇的手:“不用担心,有我呢!” 不得不说,火蚁妖虽然对于别族来说可恶,但它们本族之内还是很团结友爱的,手牵手结伴而行的并不在少数。所以,鹿笙和刘星宇牵在一起,不会引起异样的注意。 鹿笙的掌心是凉凉的,一如他的灵力。纯洁的冰凉,却不带一丝感情。这样冰凉的掌心和刘星宇温热的掌心对抵交握,神奇地让刘星宇冷静下来。 鹿笙的另一只手看似不经意扬起,几颗细小的灰色点点立刻摇摇晃晃向卡在王宫门口的“近卫军”飞去——与其说是蛊虫,不如说更像灰尘,如果不是刘星宇视力好加上注意力集中,根本不可能发现鹿笙随意的举手投足已经出招。怪不得正统的修行者谈蛊色变,蛊术实在太难防备了! 等到刘星宇和鹿笙走到“近卫军”跟前,那几只如灰尘一般的蛊虫早就钻入了对方的身体里。搜身检查是例行的,刘星宇屏住呼吸任由对方上下拍打,无碍;再到那个仿佛磁感应的仪器,也是惊险过关。 “走吧,下一个!” 近卫军挥手允许通过的瞬间,高度紧张的刘星宇赫然发现,对方的眼珠子里居然有一个小小的灰点在移动。对于灰点来说,水润的眼球就像是一个洁净的游戏池。尽管灰点实在太小,刘星宇匆匆一瞥之下看不出其真实的样子,但却能明显感觉到灰点游动的欢快——天啊,那个“近卫军”居然朝刘星宇露出诡异的笑容,就这短短的时间,对方已经被蛊术扰乱了思维么? 胃部又开始不适,愣神的当口,刘星宇又被鹿笙牵手拖着继续往里走。 最大的圆球就是一座城,所谓的王宫犹如一枚巨型橄榄立在王城的最中心。只是,刘星宇再无心欣赏和感慨火蚁妖建筑的整齐宏伟,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虫子、虫子、虫子…… 王城规模大,相对应可供躲藏的地方就多。鹿笙看看左右无人,把刘星宇拉入僻巷:“你怎么回事?怎么有一阵没一阵的魂不守舍?” 刘星宇抚着胸口大喘气:“我看到你用蛊术……我觉得那些虫子已经钻到我的脑子里去了……我……我心里面毛毛的。” 鹿笙没好气骂道:“毛个p!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怕虫子?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真丢人,怕虫子的男人居然还敢肖想小乔……”骂完了,伸手放在刘星宇胸口,度去一道灵力,“怎么样?好受点儿了吧?” 鹿笙那清冷的灵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最妙的让人快速冷静的药——至少对刘星宇来说是如此。那股清冷在刘星宇体内转了个圈儿,刘星宇毛毛的心脏立刻回复平常,这效果就好像过敏时冰敷,爽。 只是,鹿笙一再使用灵力帮助刘星宇,两人都忘了,尼罗曾经渗入刘星宇体内的水球并没有散去——水球是散了,却没有散出体外,而是散成细小的水珠并且随着灵力流动发散到两个人的体内。因为两人的体质实乃天合,这时灵力流动又再触动了尼罗埋下的“炸弹”。明明没有度去多少灵力,只这短短的时间,鹿笙的脸红了,刘星宇的呼吸加粗了。 鹿笙自知不对,却在收手之后盯住刘星宇裤裆:“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不干净的事情?你那毛毛的小心脏到底好点了没?”其实他自己的状况跟刘星宇差不多。 “好……好多了!”某处硬起来,刘星宇自己也觉得难受,不得不抖动双腿调整某处的位置,“不好意思啊,冲动来得太快好像龙卷风,我自个儿挡不住。” 万幸,尼罗施加在水球里的强力法术已经消散,仅凭水球本身的效力无法让两人直接陷入意乱情迷。尤其是大巫师鹿笙,他平时与蛊虫为伍,已经炼得百毒不侵之身,其它邪药在他身上的作用也自动打折扣,自己略加运化就让脸上那抹潮红退去。 两人正大眼瞪小眼,忽然一阵脚步声从巷口传来。鹿笙暗说一声“糟糕”,直接伸手把刘星宇拉到身后,自己则挡在前面。火蚁巢的结界厉害,不仅压制了鹿笙的灵力,也压制了他的感应力。巡逻队离得这么近了,他居然没有及时发现。 七人的巡逻小队,领头的小队长左右看过之后,喝问鹿笙和刘星宇:“刚才有微弱的灵力波动,不像是本族族人施法,你们有没有看到可疑的家伙?” “没有!”鹿笙冷静回应,表情全无慌张,演技天衣无缝。 “没有就好!”小队长一眼看到鹿笙身后的刘星宇,因为刘星宇比鹿笙高,挡也挡不住,“你们俩在这里干什么?” 鹿笙下意识退了一步,这一步可真是要了命!刘星宇本来已经靠着墙了,退无可退,偏偏他前边儿还硬着呢!鹿笙一退,刘星宇就刚好戳到鹿笙的臀部,隔着裤子磨啊磨,磨得既舒服又难受。 鹿笙怎么可能感觉不出来?堂堂大巫师啊,简直日了汪!想再向前一步摆脱这哭笑不得被戳的尴尬,哪知该死的小队长已经逼了过来直接停在鹿笙面前:“我问你们话呢!你们在这里干什么!?”这一声吼,小队的六只火蚁已经举起兵刃摆出攻击的姿态。 得,鹿笙不能动了。臀部被磨来磨去,他又气又臊,双手偷偷掐诀,准备直接弄死这七只不长眼的火蚁妖。只是,一旦开打,九成九会引来更多的巡逻队。 还好刘星宇是一个机滑的小伙子,捂着肚子弓腰对小队长说:“我……我肚子难受……” 其实难受的地方明明在别处,然而难受的感观表现在脸上全都差不多,刘星宇抬头,成功搏得了小队长的信任。小队长倒是好心,反问:“你小子是不是才刚刚吞噬‘天机石’化形呀?那石头有棱有角,刚开始吞到肚子里确实不太舒服。” 鹿笙:“……”靠,这也行?再大的危机也挡不住运气太好啊,这样也能糊弄过关么? 第24章 升级宝弓手电筒 刘星宇自己也没想到巡逻小队长会主动说出一套合理的解释,赶紧点头:“是啊,‘天机石’太硬了,刮得肚子痛。” 小队长哈哈大笑:“习惯就好啦!你想一想,化成人形总比兽形好吧?如果没有‘天机石’,以我们的道行怎么可能现在就化形?好好适应,将来蚁后带领我们横扫苗疆、统治tian朝灵界时,还得我们出力呢!” 刘星宇唯唯应下,小队长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鹿笙的双手有五彩之光忽隐忽现,最终忍住了没有动手:“切!只要杀了蚁后,这群杂碎火蚁也将跟着覆灭,犯不着为了几个口气狂妄的宵小浪费灵力。”再看向刘星宇时,眼神既无奈又气愤,“好了没啊?能走路了吧?” 刘星宇苦笑,弓着腰不敢站直:“消不下去……”那部位铁硬,即使刘星宇以奇怪的站姿遮掩,还是能够看到帐篷挺立不倒。 鹿笙叹了一口气:“这叫怎么回事?自己的身体自己居然不能控制?长小一点儿也就算了,不显眼还能继续上路——谁让你长那么大的!?”说到“大”,鹿笙可是深受其“害”,因而怨念颇深。 刘星宇不好顶嘴:“一不留神……它就这么大了……我也没办法。”就算脸皮再厚,这样子“丢人现眼”也是很尴尬的。尤其,现在不是插科打诨的时候,现在是在执行高度危险任务的时候! “反正六个小时之内咱们铁定是回不去了,也不急于一时。”鹿笙难得没有摆脸色给刘星宇看,毕竟都是男人,有些事情不难互相理解,“我再运灵力帮你也是枉然,尼罗的水法仍然有效。我们……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我教你调运灵力的方法,以你的悟性,应该很快能够掌握,也就能够自己压制某种冲动。” 大巫师果然霸道,直接踹开了巷子里的民居,将几只在家休息的火蚁妖制服打包丢在一旁。所谓火蚁族民居,不过是独门独院的集体宿舍而已。传授刘星宇调运灵力的方法时,鹿笙又瞥见几只被堵了嘴的火蚁妖正在暗暗交换眼神。不声不响放出“嗜睡蛊”,火蚁妖终于安静了。 世事难言绝对,刘星宇在学校时是公认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代表,有些老师甚至一度怀疑他智商是否有问题。然而,学习枯燥书本知识一再挫败的学渣,学起拳脚功夫、学起灵力运化等等却是悟性惊人。上帝说了,有些房子的门已经关了,想要出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有本事就自己爬窗——刘星宇大概就是那个命中注定要爬窗的少年。 由于先前跟鹿笙的“交流”,刘星宇体内已经蓄积了可观的灵力,运化调节对他来说是极有好处的。灵力运行顺畅,也使得他的身体越发精壮结实。 鹿笙旁观在侧,暗暗吃惊:香球说炎阳和水月是难得的极端对立又极端匹配的体质,果然不假!刘星宇这小子的灵力居然像阳光一样自然生成温度,这跟我的冷月灵力截然相反……月亮本身不能发光,然而反射阳光的月亮却能掩没诸天星光、独照暗夜……莫非,刘星宇这小子注定是我…… 强行打断自己的想法,因为鹿笙自己也觉得荒谬。如果只是因为体质相合就强求在一起,那才是有违天道。首先,上一次“交流”完全是意外。其次,刘星宇明明白白说过他喜欢的是女人。最后,鹿笙自己已经表达过抗拒和愤怒,这时如果改变心意,会不会显得太功利太无耻? 按下心里的“非分”之想,却按不住对刘星宇的欣赏。于修行而言,鹿笙算得上刘星宇的大前辈,鹿笙打小就明白自己的水月体质多么难得而珍贵,相应的,刘星宇的炎阳体质也非常罕见。以己度人,鹿笙不免对刘星宇多了几分关心。等到刘星宇灵力运行周天之后消除了身体某处的异样,鹿笙就对他说:“我和你这一趟潜入蚁巢,危险万分;光有逃命的本事是不够的,关键时刻还得有杀敌之术。除了跑得快,你有没有其它额外的本事?机会难得,我可以教你如何把攻击最大化。” 两人之间的气氛难得如此融洽,一个愿意教、一个愿意学,这是单纯的“学术交流”,没有掺杂其它感情和目的。 刘星宇想了想,首先把那个可以化出光刃的“手电筒”拿出来,并且说了其“太阳能”的原理。 鹿笙接过仔细看了看,告诉刘星宇:“准确地说,这柄光刃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光能。你的灵力带着炎阳属性,说白了就是一种特殊的光能,即使没有阳光,你也可能凭自己的灵力通过这个转化出光刃。你说这是一名猎妖师送给你的?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这个只有你能够使用。” 鹿笙不愧是大巫师,将“手电筒”还给刘星宇之后,立刻向刘星宇讲解如何通过控制灵力将光刃延展变成光矛:“你要记住,你的炎阳灵力是能够直接跟阳光产生关联的,所以,当这个‘手电筒’储存的光能充足时,你的灵力只需要充当‘开关’即可,知道吗?” 以灵力完全灌注和以灵力充当开关,当然是后者更加节省灵力。要知道,战斗之时,如果双方境界相当久持不下,灵力绵长的那一位往往会取得最后的胜利;节省灵力,有时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只不过,以灵力充当开关,对修行者控制灵力的“技巧”要求更高,刘星宇知道了原理,却没有太多时间动手练习,因为鹿笙又转了话题:“你还有没有其它的法宝?近身相斗,你突然化出光刃,极有可能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但……如果对方在远处施法呢?唉,现在教你法术恐怕来不及啊!” 比起控制灵力,使用法术的难度无疑更高,尤其是那些精妙的法术,光是掌握法诀和咒语的配合就不是朝夕之功。 刘星宇终于把那柄家传的弓拿了出来——仅仅弓身自动耀出的宝光就证明是个稀罕物。 鹿笙接在手里,心里已经凌乱了:这……天底下怎么会有运气这么好的人!别人苦修苦寻,百年时间也未必遇上大机缘,可是刘星宇这小子……好吧,他跟我之间的事不必再提,仅仅指环、手电筒、家传弓这三样……哎哟,怎么连我都嫉妒得脑仁儿疼呢? 翠云宫的指环,已经知道的功能就有:纳物、隐藏、自动存储阳光并且转化成光能。“手电筒”的功能则是将光能转化成杀伤性武器。这些功能听来简单,实则极具妙用,最可怕的是它们仿佛是为刘星宇量身订做的——当然,家传的弓更是如此。 这柄弓,刘星宇只拿给花将离看过,花将离见识有限不知其用。大巫师鹿笙是苗疆蛊师和巫师的首领,他一眼就看出弓的奥妙:“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祖上积德保佑你人品大爆发,这……我也不知道应该如何称赞你。” 所谓人品大爆发,在刘星宇听来有一点点讽刺。毕竟,不久之前,他因为高考130分的总分被父母狠揍、又被表哥联合爹妈强行送到偏僻的山村体验生活、然后遇上一群冒充自助游客的坑比朋友、最后被卷入“虫皿”和火蚁妖事件……如果这也算人品,那现在,难道算是苦尽甘来? 刘星宇情不自禁环视四周:尼玛,苦尽甘来个p啊!小爷我现在待的地方是火蚁妖的私人住宅,这住宅处在它们的王宫老巢!待在这种随便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小命不保的地方,这也叫“人品大爆发”? 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决定了人们的心态不同。反正,不管刘星宇和鹿笙各自心里怎么想,鹿笙还是向刘星宇详细解释了弓的“工作”原理。 刘星宇听完,第一次觉得家传的宝贝弓是真宝贝,第一次轻轻摩拭:“你是说,这柄弓本来就没有箭矢,它需要修行者把光能转化成箭矢?这不跟‘手电筒’的使用原理一样么?” “差不多,但是你家传的宝贝弓比手电筒更加高级一些,使用起来也更麻烦。手电筒本身就是一个能量转化的法宝,光能通过它可以化成剑、矛等近战兵刃,但宝贝弓,需要修行者自己把光能或者本身的灵力转化成箭矢。” 刚刚升起的兴奋劲被现实扑灭,刘星宇摩拭弓的动作也停了:“可是,我自己没本事把光能和灵力转化成箭矢啊!也就是说,宝贝弓目前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卵用,是么?” 鹿笙果断点头。 把灵力具化或者让别的事物改变状态,这是很高级的法术,就算天才也不可能顷刻之间学习掌握。天才,只在悟行;修炼,其实更在于实际操作。 刘星宇也不是全然失望,至少他知道了家传的东西是真的好东西,正要默默收起,鹿笙捉住弓:“谁让你收起来的?传统的方法虽然行不通,但并不代表不能另辟蹊径啊!”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有二更,请下午三点之后再刷~ 第25章 气氛正好然并卵 刘星宇被唬得一愣一愣的,他已经完全跟不上鹿笙的思路了: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到底是要怎么样啊? 鹿笙看到刘星宇傻乎乎的样子,拍掌直接拍到距离刘星宇的脸颊一厘米:“不要一到关键时刻就犯傻,快点给我清醒过来!” 刘星宇先前慑于鹿笙的蛊术,这时又被鹿笙一来一去整蒙比,他已经完全认了:“好的,你说!” 鹿笙从纳物袋中取出一颗明晃晃像是玻璃球的玩意儿,小指甲盖那么大:“这个呢,叫做‘日煐’。它原本是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被我用法宝收集聚敛成这个样子。内服‘日煐’,可以短时间内提高修行者的法术攻击力,并且没有副作用。除了内服,它还能够外用——这种外用,凭你的悟性应该能够很快掌握。” 刘星宇接过“日煐”托在掌心,他不知此物之珍贵,猜想既然鹿笙说了能够收集,那也许别的灵界高手也可以收集。事实上,就算修行者修为高过鹿笙,如果没有一种做叫“日燧”的法宝,不可能把自然界的炎阳精华聚成如此状态——当然,那些能力逆天的绝世高手或许例外。刘星宇只觉得“日煐”暖暖的,放在手心里很舒服。如果冬天时放几颗在衣裤内袋里,应该很爽吧? 灵力调息运化之法,鹿笙先前已经教过了。这一次教授的,是让刘星宇如何把“日煐”融化。 “日煐”是固体玻璃球状的,其实它的物理属性也跟玻璃很像。灵力属性相应的高温之下,“日煐”就会受热变软、变得像面团一样具有可塑性。由此,把变软的“日煐”化成一只箭矢就是很容易的事情了。 无论如何,刘星宇运化灵力都是一种危险尝试,倒不是他本身会走火入魔,而是灵力波动会引起周边火蚁妖的注意。不久之前,鹿笙只将小小一丝灵力输入刘星宇体内助其静心宁神就引来巡逻小队,刘星宇目前对灵力的控制还不纯熟,一个力道用猛了就会引发不可收拾的后果。 然而,老天终究独爱贱人,刘星宇这种没心没肺的男孩子一向运气太好。他运化灵力,左手食指的指环自然生成一团柔和的光晕将他裹住,就像食物被套了密封袋——鹿笙离刘星宇这么近,居然丝毫感觉不到刘星宇运功时的灵力波动。 翠云宫的指环也太好使了吧!鹿笙再一次在心里不平地呐喊。 要知道,灵角吊坠虽然也能够隐藏修行者的灵力,前提却是修行者不能够主动运功。一旦修行者主动运功,灵角吊坠就会暂时性失效。 良才值得期待,刘星宇一次就成功了。炎阳灵力集中在掌心升腾,高温之下,“日煐”由圆溜溜变成了坨块状。 “现在怎么办?我趁它软热把它搓成箭矢么?”刘星宇天真地问。看得出来,运化灵力成功,他相当兴奋。 鹿笙的白眼儿毫无保留且精准地甩了出去:“帅哥,咱们好歹是修行者,能力远高于凡人,你以为这是搓面条体验老百姓的生活情趣呢?闭上眼,集中精神,不断将意念施加在融化的‘日煐’之上,调动你的灵力将它打造成箭矢的样子——用!意!念!” 刘星宇依言而行,已经融化的“日煐”果然在灵力的作用之下蠕蠕而动。只是,一分钟过去了、三分钟也过去了,“日煐”到了一根细长棍子的样子就不再变化,反而在刘星宇手心滚来滚去。 “怎么了?”鹿笙表情严肃。 “我……我脑子里有好多种箭矢的式样,我不知道弄成哪一种比较好!” “你最喜欢哪种就弄成哪种,其它式样可以下次再弄!”鹿笙说完又在心里暗骂:举旗不定,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出这小子铁定是个花心大萝卜。香球说得没错,刘星宇就是个拔吊无情的渣! 越想越是义愤填膺,鹿笙甚至脑补了一出刘星宇把清纯少女肚子搞大却始乱终弃的剧情,末了又摇头拍自己的脸,自言自语:“我擦,我的脑洞也是够大,这些破事就算是真的,跟我有什么关系!”抬头,愣了;已经造好箭矢的刘星宇正用一脸看到外星人的表情看着他。 刘星宇双手托着箭,说:“大巫师,您的内心戏也蛮多的嘛!”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5节 鹿笙难为情,还好他大巫师的身份可以拿来压人:“这是巫术里边的特殊冥想功法,你懂得什么!?”一把抓过箭矢,“做好了就吭一声,你这样傻等着算什么?万一我冥想三天三夜呢?” 刘星宇受了鹿笙的指导,心里边已经把鹿笙当成半个师父来尊敬,再加上忌惮鹿笙那防不胜防的厉害蛊术,他当然不敢顶嘴。刘星宇虽然性格好强,却也知道遇到强者时应该适当地示弱。况且,看到鹿笙这种欲盖弥彰的急切表情,还真有一点点……可爱。于是,刘星宇嘴里喏喏应着,心里又是另外一套。 鹿笙定睛来看箭矢——好一只箭!不得不佩服刘星宇的想象具化能力高超,“日煐”是一种物殊的能量物质,此时却被塑造成箭头锋锐、箭身富有韧性、箭羽整齐的标准化产物。一次就能成功,更是难得。只是,鹿笙把赞美压在心里,嘴巴率先不满地撇了起来:“你不是说你脑子里有许多种箭矢的造型你搞不定吗?这分明就是最普通的造型嘛!” 刘星宇不好意思地挠着后脑勺,傻笑:“我想来想去,那些奇特造型的还是比不上这种普通造型,毕竟这个是用来实战对敌的,讲求的是杀伤力。奇特造型虽然拉风酷炫,但是可能不太实用。” “你知道就好!修行最忌讳就是华而不实——如果天下太平、六界无事,花哨的东西或者还能搏大家一乐。但现在危机隐隐,秀花哨无异于作死!”鹿笙把箭矢还给刘星宇,顺手再塞给他九颗“日煐”,“炎阳之精,不是阿猫阿狗的修行者就能够得到的,这些你拿着备用。省着点儿用啊,以后当你修为更精、能够自行将光能或者灵力直接具化成箭矢,这些‘日煐’可以拿去灵界交易市场换钱。” 刘星宇震惊了:“这个……挺值钱的么?”他看着“日煐”长得像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又看着鹿笙随随便便就拿给他用,他一直以为这玩意儿是寻常之物。 “那当然!就这九颗,不说管你一世安生,但至少够你胡吃海喝十来年了!人类科技造的导弹,天天在新闻里飞来飞去,一颗造价也是几百万呢!快收起来吧,省得被别人看到然后发生‘杀人夺宝’的狗血剧。” 鹿笙说得很轻巧,那是因为他拥用制造“日煐”的能力。他有法宝“日燧”,只需要挑一个大太阳天,选择日光最盛的正午把凹面铜镜状的“日燧”祭向太阳,再配合相应的密咒,炎阳精华就会自动在铜镜的凹面凝成玻璃球状。如果出现连续大太阳天,“日煐”其实可以实现量产。但,制作“日煐”的“日燧”却是独一份儿(仅目前所知,不排除他人持有同款),所以,“日煐”因为垄断而价高。再加吞服“日煐”可以获得瞬间提高法术攻击力的效果而且没有副作用,对于普通修行者而言,“日煐”当然是宝贝啦!至于鹿笙本人,虽然知道“日煐”的市场价值,自己却并不以此吝啬。 世事总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鹿笙并不觉得给了刘星宇“日煐”算什么,刘星宇却往心里去了。长这么大,除了爹妈、除了表哥等血缘亲属,刘星宇挖空记忆也想不起来还有谁像鹿笙这样对他如此大方过,大方且不记回报。刘星宇不是一个好学生,其本上交不到有理想、三观正的学霸朋友;他家的经济状况很好,于是结交了一帮哥儿们。可惜,这些哥儿们一到摊上大事就纷纷撇清跟刘星宇的关系,甚至有一次群架过后被抓到派出所,当着被请来的父母的面,哥们儿纷纷表示以后不再跟刘星宇来往。 刘星宇是寒过心的、是在叛逆青春期失望且孤独过的少年,因此,他的怪性格决定他有胆量跟灵界的人来往。在遇到鹿笙之前,刘星宇觉得花将离就是好哥们儿的正面典范,现在——当然不能说花将离被比下去,因为花将离和鹿笙本来就不具有可比性——刘星宇想着鹿笙不计“前嫌”传授灵力运化的方法、免费赠送灵角吊坠和“日煐”,甚至自己这一身的灵力也是鹿笙“给予”的……刘星宇由衷地对鹿笙说:“鹿笙……谢谢你!” 声音话语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原本有形无质,可一旦它混合了真实的情感,平面的声音就变得立体,仿佛直接从二次元穿越到三次元。刘星宇发自内心的感谢,鹿笙的耳朵一下子就捕捉到了。感谢的语气,完全不同于斗嘴时的语气。并且,刘星宇的眼神也是真挚得一塌糊涂。 鹿笙近距离接受到这般感谢的声音和眼神,没来由心里竟慌乱起来:“也没什么啦,你肯陪我冒险,我总要最大限度地保证你的安全嘛!” 气氛正好,刘星宇越发觉得感激的情愫在体内加速起作用。一激动,他就脱口而出:“鹿笙,说真的,如果你是个女的被我gan了,我一定会对你负责的!” 啪一掌正中胸口,刘星宇被震得差点儿吐血。 鹿笙面如敷霜、眼寒似刀:“你特么再敢提这事,我就当场阉了你!我是男的,不需你负责,你也负责不起!” 第26章 问年龄大烧一片 好好的气氛被毁了,刘星宇的第一反应不是失言之后的自责,而是被打之后的恼怒:“姓鹿的,你特么真以为我不敢还手是吧?脾气比女人还难搞,我忍你很久了!” 鹿笙本来就不是什么纯结糯萌的小白兔,他本领高强,怎么会容忍刘星宇?“好啊!不必忍我,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少本事!”手掌闪动银色灵光,再次欺身拍向刘星宇。先前那一掌虽然拍得狠,却并没有使足力道,没想到刘星宇这厮半点不知进退,不知进退的都去死! 刘星宇不闪不避,提掌相迎。他手掌有金光闪动,显然灵力的运行方式与鹿笙一样,只不过灵力属性不同。 这下倒好,这才是“教出新徒弟、饿死老师傅”的节奏呢!刚刚学会了本领就敢拿来反咬一口,真是反了天了! 鹿笙气上头,哪里还顾得上会不会引来火蚁妖,拳掌相辅、虚实相生,务必给刘星宇一个惨痛的教训。 得益于从小打下的传统武术底子,如今有了灵力运化,刘星宇俨然成了一位武林高手,接招还招毫不吃力迟疑。他虽然在法术使用上远远不及鹿笙,但近身搏斗却是他的专长——学校一霸、打遍高中联盟无敌手,小小年纪却经验老道。甚至,刘星宇自然而然发出的那股子狠劲,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先搞残对方,好几次让鹿笙差点儿吃亏。 近战搏击僵持不下,鹿笙觉得自己脸面无光,灵力震动迫开刘星宇之后双手迅速掐诀:“黄毛小子,本座今日要你化为尘土!” 完了!刘星宇终于发觉事态不妙——大巫师动了真怒了! 来不及求饶,一向好运气的刘星宇自有“贵人”相助。嗖嗖之声不绝,数支长矛被投掷破窗而入——火蚁妖的民居,墙面开凿的窗户太多,窗上那些看似玻璃的透明玩意儿其实比纸还要脆弱,似乎民居房的设计原本就是为了投矛方便。 这下好啦,两人一时“把持不住”乱斗,果然引来了巡逻的火蚁妖。 鹿笙背对长矛掷来的方向,刘星宇刚好是正脸。眼见寒光闪至,哪里还有心情互殴?刘星宇一个飞扑,抱紧鹿笙在地上连滚,电光火石间带着鹿笙躲开了长矛。 噌——长矛插在鹿笙刚刚站立过的地方,矛杆微颤。 好险!饶是鹿笙本领高强,也不由得后怕。因为感应力被蚁巢的结界压制,等到他发现攻击来临已经晚了。要不是刘星宇……咦?鹿笙被勒得有喘不过气来,拍开刘星宇的手,小声说:“放开!” 刘星宇放开手,眼睛却仍然盯着鹿笙:快赞我!快谢我! 鹿笙看出了几分意思,抱拳拱手:“大恩不言谢,如果你能够活着回去,本人一定加倍报答!” 刘星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尼玛——‘大恩不言谢’这种话不是应该由我来说么?还有啊,什么叫做如果我能够活着回去,你特么就是不希望我活着回去,是不是?”还要往下追问,鹿笙做了个噤声了动作。 屋外的火蚁妖开始吆喝了:“什么人在里边?滚出来!”因为鹿笙和刘星宇停止运化灵力对打,它们无法感应屋里边的情况,毕竟灵角吊坠还是很有效果的。 刘星宇摊手,用口型对鹿笙说:“现在要怎么办?杀出去么?” 鹿笙想了想,对刘星宇招招手,刘星宇就乖乖偏了脑袋把耳朵递过去。鹿笙的呼吸声全被收纳,温热的气流轻轻喷在耳廓,刘星宇只觉得有一股舒服倒极点的骚痒从耳朵一直延伸到心里,过电一般麻酥酥的爽。恰好,鹿笙说出的话也是俏皮的恶作剧:“把你的炎阳灵力运化到极致,一把火烧了这间房子。” 杀人放火——刘星宇听得一颗心都酥掉了:要是鹿笙平时全都是这个状态那该多好啊,就算他是男的,我也可以勉强尝试……想到这里,刘星宇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一瞬间的怔愣呆傻,刘星宇被鹿笙一巴掌拍醒。鹿笙瞪着眼小声斥道:“这个时候还走神?想什么呢你?我刚刚说了什么,你听到没有啊?”刘星宇一连好几个嗯,鹿笙又说,“你有翠云宫的指环护身,这个指环的隐蔽效果比灵角吊坠强到不知哪里去了,别担心,就算你运化灵力也不会被人发现的。” 刘星宇连连点头,脸颊有些发热。怕被鹿笙瞧出“问题”,刘星宇转身迈步:“我找一找可易燃的东西。”结果,环视放眼,整间屋子里并没有容易点燃的物品。床和家具似乎是某种特殊材料堆砌出来的、摸上去硬邦邦有石头的质感;床单、桌布什么的完全没有,因为整个蚁巢温度舒适没有灰尘,不太用得着这些。好在刘星宇足够机灵,想起之前遇到过织布的火蚁妖,于是打开柜子。果然,有衣服! 门外的火蚁巡逻队再次嚷开了:“你们现在自缚出来,可免一死!如果不从,我们就杀进去将你们剁碎!” 刘星宇将灵力动行至左掌,集中再集中,一团红焰终于升腾而起、窜得老高。哪里还需要引燃之物,火焰所到之处,衣物、柜、墙、天花板……像是被人提前泼洒了汽油一样呼呼烧了起来。刘星宇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扭头看向鹿笙,一脸无辜和不解。 这不对吧?按理说,蚁巢的建筑是用泥土砌成的,应该很具有防火性才对啊! “着火了!他们在里边放火!杀了他们!”屋外的蚁妖一阵慌乱,脚步匆匆踏来,看来是急了。 鹿笙把刘星宇拉到自己身边,手掌在火焰卷出的热气流中随意晃了晃,“致幻蛊”已经放出。蛊术不同于正统法术,施放之间可以不必灵力加持,神不知鬼不觉。任凭进屋灭火抓人的火蚁妖再多,只要被热气一冲,无不中蛊;就算稍远一些仍在围观的火蚁妖,只要能够感受到热量,也都中招。 幻由心生,每一只中蛊的火蚁妖看到的幻境都不一样。鹿笙拉着刘星宇,匆匆混了出去,一片疯癫混乱之中,谁会在意二人? 一直到了暂时脱离危险,刘星宇才又惊又喜对鹿笙说:“放火的感觉好爽!我记得小时候过年到乡下奶奶家去玩,河堤上满是干枯的野草,我就放了一把火,呼,从头烧到那头。” “……”鹿笙:“哼,我猜一定被刚好经过的大人发现,那人把放火的事情告诉你爸妈,然后你爸妈揍了你。” “我擦,你是怎么知道?” “南方江河众多,平原地区的人们大多逐水而居。那放火的河堤附近,纵然没有居民住家,也一定有鸭棚草垛之类,如果一把火烧到别人家的私人财产甚至闹出伤亡,打你一顿都是轻的。” 刘星宇震惊了:“你……你不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当宅男么?平原地区的事情,你一个山里人是怎么知道的?” 鹿笙拿出瓶装水喝,轻描淡写说:“谁跟你说我是打小就待在月亮山的?我是成年之后才进山的。” 刘星宇再次震惊了:“成年之后再进山?你看起来比我还小呢……咦,不对呀……按理说,你不是应该已经在月亮山待了许多年了吗?你……你到底多大岁数了呀?” 鹿笙喝完水收好瓶子,似笑非笑:“我的出生年月,我自己也忘记了。我只得到,那年我跟随父母到山里进药材,那时的人们还留着‘凸瓢辫子’头。后来,也许过了十年、也许不止,再进山的汉人就没辫子了。再后来……嗯,有好多事当时没在意,现在回头看,tian朝的变化真快啊!” 刘星宇已经完“石化”了。他离鹿笙很近,近到可以隐约闻到鹿笙身上那股来自山林间的淡淡的花木香。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这股清新的花木香,此刻竟带着厚重的历史感。作为学渣,除了共和国成立1949,刘星宇不可能记得朝代更迭的具体时间,但,知晓大概已经足够撼动他的心灵了:“所以……您出生在晚清么?”不知不觉间已经用上了敬词。 鹿笙笑得狡黠:“你信么?” 刘星宇:“……”麻痹哦,到底是不是啊!?玩儿我么? 大巫师是狡猾的,他不想继续某个问题时就会很快转换话题:“我们快走吧,这附近已经不安全了。火蚁妖内部组织严密,放火一事非同小可,如果不趁他们暂时混乱找到杜恒和刘畅,等它们开始拉网式排查,我们也逃不掉。” 相对而言,做人经验没那么丰富的刘星宇只能被牵着鼻子走:“对了,蚁巢的建筑多是土石结构,怎么那么容易被点燃?难道是塑料泡沫刷漆?” “哈哈哈……火蚁妖也做豆腐渣工程么?”鹿笙这一回倒是笑得清朗,“你还没想明白呀?”问题并不出在蚁巢,而出在你——你以为,万里挑一的炎阳体质只是空有名号么?以你的灵力萃生的火焰,那就是‘阳炎’,这世间绝大多物的物理材料都经不住阳炎的灼烧。所以我才让你放火呀,要不然,我干嘛不自己大烧一片?” “原来是这样!”刘星宇看看自己的手掌,相互搓了又摸,越发对自己、对鹿笙好奇,“来吧,就让我们大烧一片吧!”恶趣味的坏笑已经勾在嘴角。 第27章 好朋友一言为定 “臭味相投”,当两个人的恶趣味刚好一致,原本天下太平也要硬生生变成天下大乱。“放火玩儿”这种事,本来只是存在于刘星宇记忆里痛并快乐着的片段,这时被鹿笙传授了放火的方法——刚刚还斗嘴打架的两个人,相视笑得奸险。 假装结伴而行,一路放火! 蚁巢王城的秩序被打乱了。失火是小事,训练有素的火蚁兵自然能够扑灭。问题是,此火不是凡火,凡火是不可能点燃土石材质的房屋的——有外人潜入王城了!并且,第一间着火的房间里被救出来的火蚁兵个个昏睡不醒,显然是有人刻意为之。 城中警铃大响! 蚁巢的结界再厉害,终究不具备满城监控摄像头的功能,王宫里的火蚁族首脑无法知道放火者到底是何方神圣。更令火蚁妖们崩溃的是,放火者刘星宇因为有翠云宫指环的庇护,它们根本无法从灵力波动感应施法的痕迹。 鹿笙两手背在身后,得意地看着刘星宇跳来跳去放火。火蚁一族为害深重,不仅月亮山附近的妖族受其欺辱、在此地生活的人类也常有性命之忧,是时候给这些虫子们一点儿教训了。更何况,有“天机石”这等邪物存在,火蚁一族必须被消灭! 谁也想不到,“手贱”有时候也能成为一种让人身心皆爽的行为。杀人放火原本是被道德唾弃的,然而现在……至少刘星宇大做“坏事”,完全没有谁出来阻止,唯一的目击者鹿笙还是他的同伙。 火蚁一族的灾难,对于刘星宇来说却是一种锻炼。因为鹿笙传授刘星宇运化灵力的方法之后,刘星宇没有太多时间来练习,这下可好了,就当是练手了。 一而再、再而三,旁观者鹿笙也不由得惊讶起来——刘星宇的学习和动手能力实在太强大啦! 起初放火,掌心冒火不过三尺高,点火需要接近目标。随着操作的次数增多,刘星宇居然无师自通把掌心火焰缩成球状抛出去——这已经非常近似于攻击性法术了。只靠悟行就能做到如此,天生就是要到灵界混的人呐! 不断点火、不断消耗灵力,然而刘星宇的身体完全没有出现灵力虚耗的状态。只要刘星宇灵力后继无力,鹿笙就会拿出一颗“月滴”让他服下。月滴不仅能够驱走身体的疲惫,还能够补充一定程度的灵力损耗。如此配合,刘星宇能力越发提高的同时,他心里对鹿笙的好感也越发增多。毫无疑问,鹿笙虽然性格傲娇了一些,但绝对是良师益友的不二人选。甚至,刘星宇深深觉得,那时被巫女龙蕊算计、然后被猛洞河边的尼罗算计,一切都太值得啦!只因为,老天爷最后让他遇到了鹿笙。 无论友情爱情,总归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建立感情之前,两个人相互遇见才是最重要。遇见,还要发生一些事情,倘若只是擦身而过,那便是终身错过。 刘星宇预料不到那么久远的未来,他只知道,认识鹿笙真好、和鹿笙一起冒险真好。尽管,当两人斗嘴争吵时,他又会觉得鹿笙这人讨厌。人无完人,世上哪有一好百好的人呢?刘星宇纵然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心里已经开始权衡——鹿笙好的那一面压过了坏的那一面。 蚁巢王宫建成这么多年,或许今朝遇到的是最大的一场火灾。蚁族社群的严密分工、组织纪律到这时就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它们无法扑灭“阳炎”,因为阳炎不惧凡水,于是它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真接拆除火源附近的建筑,如此一来,火烧光了也就光了,不会蔓延。 全城都在动员,刘星宇和鹿笙的行动就不能太过明目张胆。至少,他们行走移动都会注意避开“人”群。因为大家都在忙于救火,他俩却逆“人”流而行,这会显得太突兀。 橄榄型的王宫立在球体王城的最中心,走到哪里都能够看到,这方便了刘星宇和鹿笙向其靠近。靠近也得小心,因为随着城里火光四起,橄榄“大柱子”上有许多反光点——刘星宇和鹿笙起初进城时没有发现,现在才知道那可能是王宫监控整座王城的窗口。还好他们一路乔装而来,否则进城的第一时间就会被发现。 离王宫足够近了,近到可以看清入口的守卫,刘星宇问鹿笙:“你说,杜恒哥和刘畅哥一定会被关在王宫里面么?王宫不是火蚁王族住的地方么,住的地方还设置牢狱,逻辑上讲不通啊!” 鹿笙微讶:“你怎么现在才问这个?我以为你早就想通了呢!” “啊?我没有想通啊?我是刚刚才想到的!” “……” 鹿笙的表情一有变化,刘星宇就知道自己做错了,这是一种诙谐的默契。赶紧道歉承认自己脑子笨,刘星宇可不希望再斗嘴引来麻烦。之前在那屋子里,要不是灵力波动引来了火蚁妖巡逻兵,鹿笙那架势是真的要杀人呢! 勇于承认错误的男孩子总是会被原谅,鹿笙看刘星宇态度不错,语气也变软了:“如果只是普通的人质罪犯,当然不必关在王宫里边。你要知道,杜恒和刘畅都跟‘虫皿’有关,‘虫皿’不仅是苗疆圣物,更是虫族的圣物。无论域内域外,但凡有野心的化形虫妖都想得到‘虫皿’以获取近乎神族的力量。如此重要的两名人质,火蚁妖怎么可能关在别处?” 刘星宇猛点头,越发佩服鹿笙:大巫师真不是白当的,无论真实年龄是多少,人家处理问题时的经验和智慧是常人不可企及的。 “门口的守卫好处理,我可以用蛊术暂时控制它们的思维。从这里走进王宫却难,你也看到了,那里有许多观测窗,我们一现身就会被注意,就算乔装成功也不容易蒙混过去。”鹿笙一字一顿,事关重大就必须让刘星宇听清楚,“所以,我施展蛊术之后,你就带着我展开你最强的奔跑速度冲进去。如果速度够快,或许能够逃过观测窗里的眼睛。” 刘星宇抬头仰望“大橄榄”,又平视看定宫门:“那就试试吧!” 刘星宇如此表现,反倒让鹿笙情不自禁高看了他一眼。在鹿笙看来,进到王宫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事情,那是有极大可能进得去回不来的高危事情,这样的事情,刘星宇竟然没有半点犹豫就答应了,而且神态动作看不出丝毫紧张。 这是什么样的心理素质啊! 大巫师一向高高在上,苗疆的巫师蛊师都对他无比恭敬,这就导致大巫师其实没什么交心的朋友。香球和鹿子伦跟鹿笙的关系非常亲密,但两只都不是人类,有些事情,不使用人类的思维方式根本谈不出趣味。于是,许多年以来,刘星宇是第一个跌跌撞撞走过来、敢于跟鹿笙平辈论交的成年人类——虽然自己也是人类,但鹿笙仍然对刘星宇充满了各种好奇。是啊,高冷如月的大巫师其实就是一个好奇宝宝。 “你……你不怕么?我们有可能死在里边……”鹿笙还是忍不住问了,跟少数民族在一起生活得久了,不知不觉就变得天真直率。 “怕什么?这不有你吗?有你在,我怕什么?”刘星宇的表情那叫一个理所当然,“再说,咱俩配合这么默契,什么事情搞不定呢?怎么,你怕么?” 鹿笙:“……”靠,敢情这么淡真正的原因在这儿呢,这叫什么狗p原因?我又不是万能的,我也有被人打成重伤的时候呀!你靠我,我靠谁去? 刘星宇看到鹿笙表情变幻不定,直接伸手把鹿笙捞到怀里,抱紧了还不忘拍背:“你真的怕呀?哎呀呀别怕,不就是几只火蚁妖么,一会儿咱就放火烧了它们的王宫!别怕啊别怕,哥哥在这儿呢!别怕啊别怕,大巫师不能让它们小瞧了不是?” 为了行动方便,两人本来就离得很近,刘星宇这一捞,鹿笙哪里来得及闪避拒绝?鼻子顶到对方肩膀,鹿笙本来想使力拍退刘星宇,可当闻到刘星宇身上那股青春荷尔蒙的味道,鹿笙捏成拳头的手又松开了。 抱了就抱了吧,这辈子还能抱几次呢?如果真的有去无回,这应该就是永别了吧?也好,在这月亮山守了一百多年,最后能够认识这么一位有趣的人…… 莫明的心电感应,鹿笙心绪一动,刘星宇竟然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先前的玩笑话,终于成了此刻的正经话,刘星宇连声音也变得低沉下来:“我自己也搞不懂,怎么就一路跟到这里来了。也许,男孩子天生爱冒险……但我觉得爱冒险不是全部的原因。鹿笙,其实从兹利县到雷公山的路上,我那时还想打退堂鼓来着,可是遇到你……我就觉得,我应该跟你一起冒险。有些事情,意外成错终究是错,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如果我们能够顺利回去,我们不要再吵架了,我们做最好的朋友,好么?” 一百年了,鹿笙从未如此感性过:“我早就不怪你啦,毕竟是你帮我治疗了丹田的重伤,从交换原则来说也算两清啦!我很高兴你邀请我做最好的朋友,我有好久好久没有离开过月亮山了……如果追回‘虫皿’,你就带我下山去玩吧!!” “好!一言为定!!” 第28章 火蚁妖公主狄蔷 维持拥抱的姿势久了,体温叠加在一起就会发热,当热度蔓延到脸颊,刘星宇和鹿笙终于分开,各自尴尬。有些场景,太过深情也会让自己觉得肉麻。 “我们都不要瞎想了,办正事吧!”鹿笙提议,眼光故意挪开。 “好!”刘星宇同样不好意思跟鹿笙对视。 灰色的细小蛊虫,离得稍远一些就看不清楚,它们在鹿笙的控制之下准确地朝王宫门口的守卫飞去。这一类的蛊不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它只会让中蛊者短时间内失去自制力,这是强者对弱者施放的类似于猫戏耗子的“游戏蛊”。如果对方与己方修为境界相当,则此蛊有一半可能失效;如果对方修为境界高于己方,则此蛊完全失效。大巫师自信强过火蚁妖的王宫守卫,所以大胆施放。单单只是蛊术,不会产生灵力波动,不必担心引来高手的注意。 王宫守卫开始揉眼睛——这是中蛊之后标志性的动作。鹿笙主动把手伸向刘星宇:“看你的了!” 刘星宇接过握紧:“好嘞——走你!” 也许接近音速了吧?反正,这一次连残影都没有留下,刘星宇带着鹿笙就那样消失在原地、消失在空气里。转瞬不见,并不是什么隐身术,而是迈开两腿飞跑开了。 鹿笙庆幸自己没有选错人,刘星宇的速度又变快了!从山林间无意识奔跑甩掉兔妖木辞、从月亮山回雷公山一马当先、从小伙伴们挖成的地下隧道潜进蚁巢……鹿笙猜得没错,随着刘星宇体内灵力的增多、随着刘星宇对自身灵力控制的加强,刘星宇已经完全突破了人类的极限。 由此,鹿笙也纳闷:炎阳体质的人都这么善于奔跑么,以前没有听说过呀!刘星宇……到底是独特天生还是家族遗传? 再多的好奇也只能被中断搁置,因为进到王宫,眼前的光线就让鹿笙和刘星宇同时心里打鼓。 荧光菇仿佛被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天花板、立柱、墙面、地板……看似随意却又品相完好地生长着。两人对荧光菇并不陌生,王宫之外的蚁巢空间也靠这种真菌生物照明,只是,王宫之外的荧光是类似于自然光的柔和白色,这里的荧光却是淡淡的粉色。 整个王宫内部都是粉色,这不是娘不娘、少女不少女的问题,而是太过妖异的问题! 拐弯找一个角落暂时躲避起来,鹿笙下黑手弄来两身王宫里火蚁妖们穿的衣服,两人这才能够“光明正大”地出来行走。 相比之前经过的那些建筑,王宫内部更像是一个巨大的迷宫。回廊连接穿洞又连接回廊,放眼望去,不时有宫中的火蚁妖匆匆而过,却看不清到底哪条路通向王座、也看不清哪条路通向所谓的王宫牢狱。 刘星宇看得有点儿头晕,小声问身旁的鹿笙:“现在怎么办?万一王宫里的火蚁妖都是哑巴,我们上哪儿问路去?” 先前被鹿笙捉来剥掉衣服的那两只火蚁妖居然是哑巴,问它们什么根本得不到回答。鹿笙没有翠云宫的指环护体,如若主动施展搜魂之术必定会引来宫中禁卫,只能用蛊术当场把两只哑巴妖给灭掉。 “先看看……火蚁妖的保密工作确实做得好……”鹿笙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如果遇到能够说话的,那是咱们运气好。如果遇不到,咱们就直接放火!” “直接放火?可是杜恒和刘畅还被关在这里呀,万一把他们也给烧了……”刘星宇觉得这个办法挺黑的。 鹿笙一边警惕观察周遭,一边低声回答:“如果王宫里着火,火蚁妖除了救火,只会涌向两个地方,一是营救它们的蚁后,二是带走牢狱里的杜恒和刘畅——蚁后是火蚁妖的核心,杜恒和刘畅则是蚁后能否窃取神力的关键!到时跟着火蚁妖,自然能够到达我们要去的地方。” 刘星宇听完眼睛都亮了,就差没跳起来了:“好办法!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点火吧!” “你傻呀!”鹿笙瞪眼让刘星宇淡定,“放火是迫不得己才能做的事,王宫着火,外围的火蚁妖也会涌进来,到时里三层外三层,我们就算救了人又能跑到哪里去?在放火之前,我们总得把路线都摸熟,到时候逃跑才能方便呀!” “是!是!是!你瞧我笨的,多亏了有你!”刘星宇只能傻笑,要是没有鹿笙,后果真的难说。 两人边说边前行,音量都压低到近乎极限。一路走来,擦身而过的火蚁妖没有谁对两人产生怀疑,偏偏头顶猛然一声呵斥:“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怎么慢成这个样子?快给我过来!”两人抬头,一个高瘦的女人凭栏而立颐指气使,“看什么看?还不快给我滚过来!” 刘星宇和鹿笙用余光瞥见但凡经过的火蚁妖都停下来低头听训,猜想高瘦女妖一定是火蚁妖族中身份高贵者,于是两人也都停头装乖。 “哎哟气死我了——我说你们俩个,快点给我滚!过!来!”高瘦女人脾气很差,抬手正好指向刘星宇和鹿笙。 这是怎么回事?因为长得太帅被瞧中了么——刘星宇和鹿笙好不容易在火蚁王宫里遇到一只“有说话能力”的女妖,高兴还来不及呢!只是,尼玛,二楼要怎么上去啊?这……没看到楼梯啊,要直接跳上去么?不行,不能动,动了就露怯了。 两人一再迟疑,高瘦女妖终于爆发了:“来人!把这两只呆比给本公主绑上来!” 鹿笙乐了:好嘛,原来是个公主,找的就是你! 刘星宇也乐了:哈哈哈……鹿笙被人骂呆比,听着真爽啊! 四名禁卫气势汹汹过来,直接将刘星宇和鹿笙架住就走。拐过一个回廊,其中一个禁卫伸手在墙上拨弄了一下,墙面自动分开,竟是一道暗门!暗门有梯,延伸通向二楼。 原来有这讲究! 刘星宇和鹿笙已经把整个过程瞧了个仔细,禁卫手拨之物,是墙上的一枚小号的荧光菇。那枚荧光菇长得并不特别,但事后再推想就能发现,它的大小刚好只在成人一握,那面墙上如此型号的荧光茹只此一枚。以此类推,刚才一路经过,有些看似不通的路也许……暗藏玄机。 刘星宇此时无比佩服鹿笙,因为鹿笙先前的思路实在太正确了。如果不首先把路线摸清楚,放火的下场只是让自己提前暴露。 顺利上了二楼,顺利到了高瘦火蚁公主的房间。公主高高上座,她的贴身侍女很有眼色地挥退了禁卫。 “这就是你给我找的办事牢靠的人?明明是两个傻子!”火蚁公主狄蔷看都懒得看刘星宇和鹿笙,蕴怒完全冲着侍女而去。她,正是那天猛洞河边跟尼罗勾搭的火蚁女妖。 侍女赶紧赔笑:“是啊蔷公主,您别生气。您看看,正因为这两个人傻里傻气,做事才不会被狄义公子怀疑嘛!” 以鹿笙的绝高心气,听到有人几次三番说他傻,他杀机已动。垂着的双手暗暗掐诀,找个时机就要将两只聒噪的女妖送入轮回——这一次,是刘星宇让鹿笙淡定。刘星宇暗戳戳地用手背蹭鹿笙的手背,暗示再明显不过,鹿笙为了大局着想,心里哼了一声就松了法诀。刘星宇说的不错,两人确实是绝妙的搭档,当其中一个冲动时,另一个总是能够安抚淡定。 狄蔷哪知道自己转瞬之间逃过一死,她倨傲的神态不改,终于肯把高傲的目光落在乔装的刘星宇和鹿笙身上:“也是,狄义那小子精得很呢!上一次到h省执行任务,他明明失败,按族规应该严厉惩罚,也不知他用了什么手段,竟然求得母后亲自为他开脱。也许,看起来傻一点儿更容易赢得他的信任。” 对于刘星宇和鹿笙而言,狄义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当初在月亮山苗寨时,兔妖木辞就详细述说过狄义带队到h市偷袭杜恒的经过。现在听到狄蔷的口风,不难猜出:狄义和狄蔷都是火蚁王族得势的人,只是这二位死不对盘。或许,两位为了争夺王位而勾心斗角也是有可能的。 无论如何,敌人内部不团结,对刘星宇和鹿笙来说就是天大的好消息。 狄蔷起身,眼神却不低垂:“你们俩以后就是我狄蔷的人——你们待在狄义身边,仔细留意他的一言一行,并且要及时向我汇报,我不会亏待你们。当然,如果你们办事不力……哼哼,我狄蔷处置人的手段,想必你们也都听说过了!” 刘星宇和鹿笙不知道火蚁妖上下级沟通的规矩,既然不知道,那就只好继续装傻。 “喂!你们听到没有啊?” “听到了!” “是真的傻啊!”狄蔷感慨之余,语气已经由之前的完全嫌弃变成了略为满意,扭头对侍女说,“你先带他们下去,具体的工作由你来布置。” 侍女笑脸满口应下,又换成一张冷脸带着刘星宇和鹿笙告退。 刘星宇还算心善,他只是感慨自己运气好,居然能够掺合一场宫斗大戏。鹿笙跟在侍女身后却起了歹意:啊呸,你一个卑贱的洗脚婢居然敢对我堂堂大巫师甩脸色?哼,让我教教你怎么做妖吧! 走出狄蔷的房间,就连刘星宇也没有看到,一只透明的蝴蝶从鹿笙嘴里飞出落到侍女的头发上。透明蝴蝶突然化成透明水体,从发根毛囊间渗入了侍女的身体。整个过程无声无息,亦无形迹。 蛊术诡谲,无人能测! 第29章 虫妖亦惧巫蛊术 刘星宇和鹿笙一路进来看到火蚁妖都是居住在类似“集体宿舍”房子里,这位侍女却一个人占据了独立的套房,可见其在狄蔷宫中的地位颇高。 关闭门窗,侍女劈头就问:“狄义公子怎么派你们来,傻不愣噔差点坏了事!对了,我以前没有见过你们,这是怎么回事?” 刘星宇小小兴奋了一下:哟呵,这女妖原来认识狄义啊!难道她就是传说中的……双面间谍? 刘星宇猜的没错,侍女的确是狄义安插到狄蔷身边的探子。火蚁王族的内部斗争之复杂已经远远超过了刘星宇和鹿笙的想象,完全就是宫斗剧展开的模式。 没了旁人,大巫师鹿笙已经懒得再装低眉顺目,直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狄义公子何等身份!公子要派谁来,难道还要事先经过你的允许?你可别告诉我,公子曾经允诺你,他日公子登上王位就封你为王妃。” 侍女原本就不是一只大气的女妖,一下子就被鹿笙给唬住了。还真别说,鹿笙猜的都是对的,狄义确实允诺她日后成为王妃种种。 “心比天高啊!”鹿笙满眼鄙夷,这才是大巫师与贱妖对话的标准表情,“可惜命若稻草——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侍女愣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就算你是狄义公子的亲信、就算我将来做不了王妃,也用不着说这么难听的话吧?什么仇什么怨啊? 刘星宇乐得站在一旁看热闹,以前自己跟鹿笙斗嘴总是气到不行,现在现场看鹿笙跟别人对撕,感觉还是蛮爽的噢! “我问你!”鹿笙神态倨傲,完全就是主子训斥奴才,“近来雷公山附近有两名人类被你们掳走了,他们现在被关在哪里?” 后知后觉的侍女终于发现问题,对方不仅不是狄义公子派来的人,甚至连火蚁同族都不是!可是,借助“天机石”化形的火蚁妖,单独一只能有多少本领呢?发现了问题又能如何?别说跑出去喊人,就连张嘴都不能——侍女同时发现,自己的身体仿佛成了一个木桩,完全不能动了。 “就你这智商、这本事,也敢出来当双面间谍?丢人现眼!”对于敌人,大巫师无时无刻不在释放嘲讽,右手食指和拇指拈出一个小铃铛轻轻摇动,“回答我的问题,未来的王妃——只有好好回答完我的问题,你才有可能继续活下去。否则……呵呵……” 铃声之后,侍女终于能够张嘴说话了。她想张嘴呼喊,却发现嗓子紧得像是被人扼住,挤了全声力气说出“来人”,音量传到自己耳朵里都不甚清晰。再看向鹿笙,鹿笙也正似笑非笑看着她。 这个人是故意的! 侍女又急又怒,她是一心忠于狄义公子的,她不可能出卖公子:“你好狡猾1好歹毒!有本事你就杀了我!” “杀你?啧啧啧……”鹿笙摇动的铃声陡然变得欢快,目光中闪过一丝狠厉。 铃声刚起时,侍女只觉得后脊一阵发麻,汗毛都竖起来了。随着铃声节奏加快,有一种虫爬的痒、虫啃的痛从先前发麻的地方传来。痒痛难耐,偏偏她身体不能动,无法反手挠搔。铃声愈快,痒痛终于彻底爆发,从后背小小的一块区域渐渐向全身蔓延。叮叮叮……刘星宇只听得到清脆的铃声,侍女却从铃声里听到沙沙沙仿佛蚕食桑叶的声音。 蛊!是蛊术!是月亮山的人! 巫蛊之厉害,不唯独人类修行者谈之色变,妖魔亦然。除非体质天然对蛊术有抗性,否则神仙也不能从蛊术中逃脱。 终于,痒痛转化成了完全的疼痛,侍女觉得自己就像是跌入了虫坑,有数千只饿极的贪婪食肉虫子一齐啃噬她的身体。 侍女快要精神崩溃了,扯着嗓子发出小得可怜的声音:“我说!我说!”她很清楚落到蛊师手里会有怎么样的下场。这不是杀人不过头点地的痛快,而是要生生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什么忠于公子想当王妃都特么滚蛋去吧,趁着自己还有利用价值赶紧招供,晚了就来不及了! 手停则铃声止,鹿笙让侍女有喘口气的机会:“真是识实务的姑娘,怪不得狄义公子会看上你呢!你能这般配合,在我心里,你就是王妃啦!”明褒暗贬,将侍女羞臊得无地自容。 刘星宇一面乐呵呵观旁鹿笙精妙的语言攻击,一面在心里慨叹:就连化形的虫妖都耐不住蛊术缠身,蛊术真的好可怕! 侍女身上的疼痛暂时消退,她哪敢继续拿腔作势,老老实实有问必答。 原来,火蚁妖王宫目前分成好几个大区域,分别由几位公子和公主管辖。“虫皿”之事一直由公子狄义负责,所以杜恒和刘畅都被关在狄义的辖区。 至于为何王宫要分区管理,侍女说这是蚁后定下的规矩,为的是考验各位公子和公主的管理才能。其实不止王宫,宫外的王城以及王城之外大大小小的球状城镇,也都分别划分给公子和公主们管理——各拥大权,不宫斗才怪! 刘星宇把宫斗剧情放到一边,问:“除了先前说过的两位,你们近期还有没有抓捕过其他人类?”花将离和元凯他们至今没有音讯,刘星宇担心他们是否中了埋伏。 侍女毕恭毕敬:“狄义公子那边和狄蔷公主这里并没有您说的消息。至于其他的公子和公主,我实在不知道。不过,如果您的其他朋友也是跟‘虫皿’有关的话,那么他们暂时应该还是安全的,至少火蚁族没有为难他们。” “这……什么意思啊?”刘星宇没听懂,扭头向大巫师求解释。 鹿笙拍了刘星宇一记:“傻瓜!她都说了凡是跟‘虫皿’相关的事情都由狄义负责,既然狄义那里没有,其它的火蚁王族是不敢乱抓的,毕竟‘虫皿’是蚁后要的东西,跟‘虫皿’相关的人都是关键。” 也许是习惯了“被骂”,刘星宇又一次没有跟鹿笙顶嘴,呵呵傻笑着直摸后脑勺。态度决定一切,刘星宇如此表现,鹿笙当然没有继续数落他的必要,也跟着笑了:“傻!” 侍女虽然身体不能动,两只眼睛却不瞎。她静静充当着背景的角色,静静看着刘星宇和鹿笙互动,忽然之间一道电流击中她的大脑中枢神经:天啦噜,这两个乔装的男人之间不会有奸情吧?哦耶……怎么感觉有一点萌呢?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然而当事人却不自知。当两个最爱斗嘴对着干的人变得能够互相体谅,那是有一种神奇不可视的力量在起作用。 鹿笙对刘星宇是笑脸,转向侍女时又恢复成大巫师的高冷:“大家穿的衣服都一样,你和狄蔷是怎么样一眼把我们从妖群里区分出来的?还有,为什么某些王宫里的火蚁妖不会说话?” 也许是看到鹿笙对刘星宇的笑容天真烂漫,侍女已经不再觉得鹿笙是个心黑非要折磨死她的人,所以她的表情也轻松了不少:“其实公子和公主各自辖区里的成员,大家的衣服是有区分的,只不过你们这些外来的人类看不出来。至于王宫里有些族人不会说话,那是因为蚁后担心火蚁族觊觎‘虫皿’的消息会被泄露出去,所以王宫里只有王族以及王族的亲信、禁卫军才保留了说话能力。” 鹿笙听完之后顿了顿,继续问:“那,‘天机石’又怎么说?” 侍女的表情又变了:“你们居然连‘天机石’也知道?”她由此确定,这两位乔装的人类绝对不只是月亮山普普通通的蛊师。火蚁妖得以整体化形的秘密都已经不是秘密了,对方到底还知道多少?侍女完全死了心,不由得自暴自弃:“唉……终于还是找上门了,早就知道蚁后所求一切都是痴心妄想。我们火蚁一族作为外来物种侵占本地物种的生存空间,本来就容易招来仇恨,如今蚁后更是想把手伸向‘虫皿’……我一直不敢说,我们整族如果继续作下去,那是真的要完啊……” 刘星宇听了觉得侍女是一只挺有见识的女妖,鹿笙却已经撇嘴不耐烦:“我只不过问你‘天机石’,谁让你说这些我根本不想听的内容?你只不过是一只打酱油的路妖甲,谁给你的胆子加台词抢戏份?我看你才是作死!” “啊?‘天机石’……我区区一个侍女怎么会知道呢?‘天机石’由蚁后直接掌管,就连蔷公主也不知道‘天机石’从何而来、又被放置在何处呢!” “不知道就说不知道,谁让你预设立场说那些废话?”鹿笙简直受够了这些不识相的火蚁妖,“我再问你——你给我回答得干脆一点——火蚁王宫有没有秘藏的地图?”以鹿笙和刘星宇的亲身经历,就算见识了禁卫拨弄墙面的荧光菇打开暗门,那也不过是冰山之一角,整座王宫就是一座不可知的巨大迷宫。 学乖了,侍女的回答也就简洁:“据我所知,王宫是有秘藏地图的。各区的公子公主持有各区的秘图,整体版本却只有蚁后持有。至于还有没有其它备份,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鹿笙心思飞转,首先解除了对侍女行动的限制:“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给我把狄蔷这片区域的地图交出来!”霸道蛮横,不容对方质疑反驳。 第30章 火蚁妖公子狄义 侍女早被蛊虫噬体给吓怕了,被鹿笙一唬,她赶紧交代:“是!蔷公主的地图我早就偷偷做了备份,现在就给您拿过来。”在鹿笙和刘星宇注视之下,她转身打开床头的暗格,取出地图小心呈上,“可是……我这里真的没有义公子的地图,请相信我。” 平面地形图,对于刘星宇这样的学渣来说就是混乱缠在一起的线条和圈圈,对于鹿笙这种日久成(人)精的前辈来说却不难看懂。大致浏览一番,至少心里有数,鹿笙又对侍女说:“你做了这么大的贡献,我再杀你,道义上说不过去。不过,在我完成任务之前,你身上的蛊还是暂时留着吧!我们离开这里之后,你千万别耍小心机,否则纵然百里之外,我也能催动你体内的蛊!” 侍女不敢矫情,能免一死已经是天大的造化了。依托“天机石”化形少了许多修炼的辛苦,过惯了人形状态的生活,谁还愿意回归虫形啃木吃土呢?所以,对于鹿笙的决定,侍女没有丝毫抗拒。 问清楚狄蔷既定安排的任务以及与狄义相关的情况之后,刘星宇和鹿笙匆匆离去。直到两人的身影消失不见,侍女重重跌坐在椅子上抚着胸口顺气:我早就说过,作为外来物种我们不应该太猖狂。这下好了,月亮山的居然潜到王宫里来了。蚁后有称霸之心,却又不放‘天机石’流入别的火蚁族群,只有我们这一支,怎么可能跟整个tian朝灵界抗衡?那两个被关押的人类,如果被救出去也就算了,如果已经被狄义公子弄死在牢狱里,只怕……我们会被灭族啊! 想到最后,侍女越发害怕。起身在房子里溜了一圈儿,把重要的东西提前打包收好,如果真有一天发生可怕的事情,拎着包裹就能逃跑。 有了侍女的指点,又有区域地图在手,鹿笙带着刘星宇很快就从狄蔷所辖之地混进了狄义所辖之地。 两个人无法从服饰的细节区分两个区域的火蚁兵有什么不同,刘星宇看了半天终于找出一个重点:“你有没有觉得,貌似狄蔷那边的女妖多一些,狄义这边的男妖多一些。” 鹿笙没敢苟同:“你从哪里看出来的?整巢的蚁兵都是一个妈生出来的,都丑成一个德性了!再说,普通火蚁妖应该是工蚁化形,工蚁都是没有繁殖能力的雌性,哪有男女之分?” “我当然知道它们都是军事化管理之下的女扮男装啊!可是,狄蔷那边的蚁兵就是柔和一些、狄义这边就是刚猛一些——这就是一种感觉嘛!” 鹿笙直接吐槽:“这种感觉并没有什么卵用!咱们还是多花心思想一想怎么样才能让狄义说出牢狱所在——先前在月亮山时木辞说过,狄义很有些本事,那些用来对付蚁兵和侍女的蛊术对它无效。” 这才是最现实的问题。以刘星宇目前的本事,要单挑打败火蚁族的公子,可能性不大;至于鹿笙,他不能使用太过高阶的术法,因为那样就会打破灵角吊坠的隐蔽和保护效果,直接引来火蚁妖的群起攻之。要知道,整巢火蚁常常有百万之众,大巫师本领再高也不可能以一己之力横扫百万。 两人行走在狄义的地盘上,并不担心会被识破发现。因为侍女已经向他们科普过了,其实火蚁妖互相打招呼区分同伴不是看脸看身材,而是分析对方身上的信息素。鹿笙和刘星宇穿着火蚁妖的衣服,这就等于成功替代了那两个倒霉鬼。 不过,说是通过信息素区分,当鹿笙和刘星宇回见长官里,长官瞅了瞅刘星宇,忽然说:“怎么回事?这才多长时间没见,怎么感觉你长高了?” 两人吓了一跳!事实上,鹿笙这种身高在普通化形的蚁兵之中才是标准身高,被两人取代的两只火蚁妖的确跟鹿笙个头差不多——两人听了侍女的话放心而来,却没想到这边的长官居然对身高在意。 好在,长官也就说一说,倒是没有进一步怀疑:“你们俩是我精心为狄义公子挑选的双面间谍,没在蔷公主那里说错话吧?” 因为有了侍女的各种泄密在先,鹿刘两人胸有成竹,刘星宇就低头缓缓吐字:“我们尽量不说话,蔷公主问什么,我们只回答是与否。” “很好!看来让你们一路上假扮哑巴的计策是对的。习惯了不说话,哪怕到了重要时刻也不会言多必失。” 鹿笙和刘星宇一齐在心里吐槽:原来那两只火蚁妖是假扮的哑巴呀!靠,演技确实好,一直到死都演哑巴,真是为艺术而生的妖啊! 长官可不知道两个“部下”已经换了“芯儿”,继续说道:“既然蔷公主安排你们监视义公子,我现在就带你们去,戏还是要做足的。至于应该怎么向蔷公主汇报,狄义公子本尊会告诉你们的。” 所谓公子,当然就是蚁群中为数不多的雄蚁。狄义住处的精致,比起公主狄蔷有过之而无不及。大概因为狄义常常出去执行任务、见过世面,因此他的宫殿装潢风格大异于火蚁妖族本来的风格。细细看来,什么巴洛克、洛可可,什么中国风、波斯风……都可以在狄义的宫殿里找到痕迹。甚至,鹿笙和刘星宇在经过一处庭院时,看到了院角的一丛翠竹。 豪华的大门紧闭,长官不敢擅入,首先向门卫密语之后,带着鹿笙和刘星宇安静地退到一旁。 门卫进去通报,不久之后便出来,交给长官一个巴掌大的小口袋:“这是公子赏给您的!”又对鹿笙和刘星宇说,“你们跟我来!” 门卫走路时脚步极轻,显然是受过特殊的训练,这说明狄义是一个喜静的人,鹿笙和刘星宇也就各自尽量放轻脚步。 从小门进到大厅,从天花板垂下的半透明帘子将大厅分成里外两个空间。鹿笙和刘星宇随门卫站在外间——里间却并不安静,反而有肆意的调情声音传出来。 “公子,人带来了!”门卫只是一声招呼,旋即恭敬退下。 里间调情声不止,甚至隐隐有呻吟喘息声相伴而出,居然没有谁答理鹿笙和刘星宇。 刘星宇到底是花季少男,难得现场听到这种声音,他表情不显,低头时却已经开始仔细分辨这男男女女的数量、这声音表示大概到了什么程度。 鹿笙却是一脸不耐烦,心里早就脏话连篇。好在他也低着头,没人看到他的表情,否则非得露馅不可。 无论干杵着的两人爱听不爱听,反正时间就这样分分钟过去了。说好的六个小时之内回去,完全不可能做得到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或者里间的人也觉得让人等待不太礼貌,垂下的帘子终于自动挑起分开了。 鹿笙的第一反应是:灵力挑帘,修为果然不俗。 刘星宇却是第一眼就看到那个血红色的十字架——它就挂在一个丰乳肥臀的女人的雪白脖子上。 狄义懒洋洋靠在一张大塌之上,除了那个带着血色十字架的女人,他的身边还环绕着其她五名妖艳暴露的女人。狄义果着上半身,下半身只盖着一张薄毯;他的颜值远远高于火蚁妖族的平均水平,神态却跟狄蔷一样的居傲:“到狄蔷宫里接活儿的,就是你们两个?” 虽然顶头的上司长官认不出属下,但并不代表狄义也认不出来。刘星宇和鹿笙听说过狄义的奸诈,丝毫不敢大意,语气恭敬地对答。 “行吧,你们以后就跟在我身边,职位就是……助理!嘿,人类想出来的名词还是有点儿用处的。抬起头来吧,没什么不能看的!” 刘星宇抬头,一双眼睛仍然盯着那枚血色的十字架:花将离说过,血色十字会的总部都已经被摧毁,那个邪恶的组织已经成了“传说”……这个女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血色十字会的余孽? 女人觉察到刘星宇的目光,她不认为刘星宇是在看她胸间的血色十字架,她认为刘星宇在看她的胸。冲刘星宇妩媚一笑,女人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手伸进狄义盖着的毯子里,来回上下;她眼里的□□,仍然播撒向刘星宇。 刘星宇的面部轮廓是阳刚的、男性气质明显;相对而言,鹿笙无论身高还是五官都显得柔和。就像太阳和月亮,二个天体都是圆嘟嘟的,气质却完全不一样。 鹿笙抬头,狄义的眼睛就亮了。先一秒还在享受女人毯子下的手劲,后一秒直接对那些女人说:“行了,你们都退下吧!”这一句,语气里明显带着对某些人的不耐烦和对另一些人的新鲜欣喜。几个冶艳的女人都不笨,无奈退去之时,纷纷丢给鹿笙带有敌意的眼神。那个佩戴血红色十字架的女人,故意向刘星宇抛了媚眼。 鹿笙坦然承受敌意,刘星宇也后知后觉发现情形不对:狄义这厮看鹿笙的眼神不对啊——自信又自恋的男人,对于他所感兴趣的“猎物”,他会毫无顾及地把最真切的心思表现出来。在这火蚁王宫之中,在狄义大权所在的分管区域,只要是狄义看中的,他犯不着各种拐弯抹角暗示。 第31章 扇耳光情不自禁 “你!”狄义抬手指向鹿笙,“过来!” 就这一瞬间,刘星宇忘了鹿笙是可以杀人于无形的大巫师,他看到狄义大灰狼式的表情,情不自禁就把鹿笙归为小白兔。中二青少年虽然中二,但绝对算得上有情有义,朋友有难怎能不管?刘星宇捏了拳头,准备利用速度的优势抢过去率先制服狄义。 冲动是热血,然而手背传来的一阵冰凉又让刘星宇立刻冷静下来。手背相蹭,那是刘星宇之前用来安抚鹿笙的方法,没想到这时被鹿笙反过来使用安抚他。 “站着看戏就好,指不定谁吃亏呢!” 刘星宇听到鹿笙清晰的秘音,看到的却是鹿笙一步一步向前、直接走到狄义的塌前。 不会当场那什么吧?如果真的那样,狄义也太不要脸了!刘星宇在心里絮叨着,脑中却莫明浮现出那一天自己和鹿笙那什么的画面。香艳、刺激、快活……男人从来都是无耻的动物,直到惊觉自己硬了,刘星宇这才勉强从那些沉沦的画面里拔出思绪。 尽管再三强调自己喜欢女人、尽管再三强调对鹿笙所做的一切全是因为意外,但,只要想到鹿笙被狄义吃豆腐占便宜甚至更进一步,刘星宇心里就莫明泛酸。当然,他只能不断告诉自己:这是出于友情,我不能看到好朋友被人侮辱! 有没有欲盖弥彰——清者自清。 “难得啊,你长得比大多数族人有趣。”狄义这一句颇具玩味,听不出是赞还是贬。 鹿笙不卑不亢:“公子才是王族中的明月,族人中的太阳。” 喜色绕上狄义的眉头,他伸手,灵力卷动,不做任何抵抗的鹿笙被灵力卷到榻上、倒在他怀里。 刘星宇差点儿把“混蛋”两个字叫出声来,这尼玛太不能忍了,狄义这小子怎么能这么不要脸!?忽然想到鹿笙曾经寒着脸威胁自己“阉了你”,刘星宇暂时松了堵在胸间的一口气:不要紧!淡定!狄义这小子占了多大便宜,鹿笙一定会让他百倍偿还,我还是坐等鹿笙如何阉了这小子吧! 狄义的手指滑过鹿笙的手臂,又向上滑过锁骨和脸颊,再转而向下去到胸膛:“族中女性天生干瘦,受过雨露之后才能二度发育变得丰润,本公子可以帮你……” 别说旁观者刘星宇不能忍,鹿笙自己的忍耐力也快到极限了。一把捉住狄义的手,鹿笙冷冷地说:“公子,我是男的,不需要二度发育!” 狄义愣了,鹿笙以为接下来会被放过,哪知狄义另一只手也圈了上来,两手把鹿笙紧紧抱住:“哈哈哈……你怎么不早说?稀世之物居然被我得到了,这是天意么?哈哈哈……”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一般情况而言,火蚁族中的雄性非常稀少,它们中的绝大部分的使命是跟蚁后□□,少部分则跟狄义一样成为拥有实权的公子。在此之外,还有一种雄性,它们生来没有繁衍后代的能力,会被当成普通工蚁抚养,它们长大,其个人能力和美貌碾压其它族人。只是这最后一种雄蚁的降生机率非常非常小,有时终蚁后一生也未必能生出这样的“珍品”。传说,珍品都是尤物。 毫无疑问,鹿笙已经被狄义当成了“珍品”。 听完狄义的科普,刘星宇居然在心里乐了:卧槽,不愧是大巫师,随随便便乔装也会被人当成百万分之一的“珍品”。 鹿笙则是满脸吃翔的表情:“那……那就是说,咱们是兄弟……你别这样抱着我,先松开我好么?有话好好说!”狄义抱得太紧,鹿笙的脸刚好贴在狄义的胸肌上,虽然对方不讨喜,但不影响这个姿式的羞耻程度。 狄义一个挺身,直接把鹿笙按在塌上:“兄弟怎么了?咱们火蚁族本来就不兴人类伦理道德的那一套呀!你没见哥哥们都争着要跟蚁后□□么?没错,我们是兄弟,等我把你上了,我们就不是单纯的兄弟啦!” 去你个妈妈咪呀,这叫什么哔了狗的事哟! 狄义俯身欲吻、刘星宇迈步欲杀,鹿笙突然发出一声喊:“都给我停下!我有话要说!” “都”停下,妙啊——狄义和刘星宇都停了。 只是,鹿笙接下来的动作,让刘星宇火中大冒酸味,却让狄义心花怒放。就见鹿笙伸出双手捧住狄义的脸:“我想起来了,我出生时就有一个意识传授我一段咒文,说是谁能解开的咒文,我就可以死心塌地跟着那个人,公子你愿意试试么?” 狄义才不管什么狗p咒文,干了爽完才是王道!不过,鹿笙用如此清纯的眼神看他,他也愿意接受这种调情:“好啊,我试试看!” 刘星宇比精虫上脑的狄义稍微清醒一点,他毕竟是一个旁观者。鹿笙捧着狄义的动作虽然让刘星宇非常不爽,但刘星宇听出了那什么咒文一定是坑人的玩意儿。 鹿笙凝视狄义的双眼,启口念了一段艰涩繁奥的咒文——别说火蚁妖公子,就连人类刘星宇也听不明白那仿佛来自天外的语言,根本不是普通话!语调古怪,清灵若泽泉、悲怆如山风、暖似地下火、寒比峰上雪……一字一句终于完毕,狄义只看到鹿笙双瞳之中各有一只袖珍的五彩蝴蝶翩然飞动。仿若静潭底下鱼突然跃出水面,让观者猝不及防,五彩蝴蝶以不期之姿飞出鹿笙的双瞳,一下子就钻到了狄义的眼睛里。 此时发觉大事不妙当然已经晚了,但狄义又岂是良善可欺之辈?趁着还能够调动体内灵力,狄义挥掌斩向鹿笙的咽喉。 狄义的反应快,有另一个人比他更快。从狄义抬手还未挥下,一股强大的气流从侧面吹袭而致,这不是灵力催动的法术,而是刘星宇高速疾奔卷起的气浪。 挥掌而下,掌刀还没来得及触到鹿笙,狄义自己却已经吃痛。光——由光聚而成的剑刃恰好挡在狄义和鹿笙之间。 狄义此时收手已经晚了,鹿笙的掌心已经贴到他的胸口。 两声闷响,狄义后翻摔下大塌,同时,刘星宇的身体也斜飞出去。好一个狄义,竟在百忙之中选择另一只手偷袭刘星宇! 鹿笙身形一晃,率先落到刘星宇身边,关切之情溢于言表:“别动,让我看看!”把脉摸骨,松了一口气,“还好他打偏了,没有大碍。” 还是得益于刘星宇速度快,看到狄义向自己出手就闪身躲避,终究因为距离太近,保住了要害却保不住不受伤。 狄义摇摇晃晃站起来,呸出嘴角一口血:“我也没有大碍——你们到底是谁!?一个也别想跑!” 鹿笙扭头放出一记眼刀:“这里轮不到你说话!掌嘴!”他腕间铃声一向,狄义竟然身不由己狂甩自己耳光,啪啪啪啪大耳括子跟不要钱似的。 再看向刘星宇,鹿笙的语气就变得非常柔和:“傻反!我没让你上来帮忙,你在旁边看着就好啦……万一被他打到要紧之处……”话未说完,从兜里拿出一颗银灿灿水滴状的晶体让刘星宇服下。 刘星宇乖乖吞下:“我看他动作那么猛,哪里管得了那么多?我受伤不要紧,你可千万不能有事……我这算是……情不自禁吧!” “乱用成语!”鹿笙看似教训,表情却温柔得能够化开冰雪,“他能拿我怎么样?你摸一摸我脖子上的皮肤。” 刘星宇伸手去摸——鹿笙本来是体质偏凉的,所以手掌从来都是冰的;至于他的身体,刘星宇曾经长时间肌肤相蹭过,也是凉的。可是这一次,刘星宇手指轻轻触到鹿笙的皮肤,手指尖竟有明显的灼痛,就像是不小心把手指放到蜡烛火苗上烧烤。缩手回来,指尖居然已经被燎出了几个细小的水泡。 鹿笙笑着指向自己那一处皮肤:“你再仔细看!” 刘星宇目不转睛,就见那处雪白的皮肤忽然生出流动的五彩;再定睛,五彩不是如彩绘浮在皮肤上,而是,那一处皮肤竟然是由无数色彩斑斓的细小鳞片组成,就像……就像是蝴蝶的鳞翅! 鹿笙拿出一种药膏涂在刘星宇指尖,清凉之力瞬间解了指尖的灼痛,水泡也眼看着消了下去:“我是蛊神的首席大祭祀,当然掌握着许多蛊神大人亲自传授的秘法。防身之术多的是,想要我的命可没那么容易。不过,还是得谢谢你,如果他那一掌直接斩在我身上,我受伤是难免的。” “客气什么。”刘星宇嘴里这样说,心里却在想:既然鹿笙有这种奇特的护身之术,那为什么上次我跟他……的时候他没有施展出来? 这边两人的相处气氛好的不得了,那边自己扇自己的狄义已经悲愤欲死。看到鹿笙掏出“月滴”的时候他就吓了一跳,再听鹿笙说自己是“蛊神的首席大祭祀”,狄义肠子都快悔青了:太倒霉了,怎么会眼拙惹上这样一个最不应该惹上的人呢?大巫师居然潜到王宫里来了,肯定是为了那两个人质,要怎么样才能向外报信呢?一旦被大巫师取回“虫皿”让蛊神苏醒,那时整个火蚁族群…… 第32章 威逼利诱策反计 狄义很不简单,尽管身处不利境地,他却能沉下心来思考对策。可惜,思考从来不堪一击,尤其是在铃声又一次响起之后。 狄义双瞳中袖珍的五彩蝴蝶翩翩飞舞,他止不住心神陷入奇特的幻觉——他看到了漫天五彩蝶,绚烂中带着杀机;风如刀,风力不影响蝶儿漫漫,却在狄义身上切出一条又一条的口子。很快,狄义浑身鲜血淋漓。巴掌大的蝴蝶,看似优雅,无比娴熟地聚落在狄身身上,伸长它们特有的虹式口器,贪婪地吸吮狄义伤口流出的鲜血。伤口周围的血很快被吸干了,它们又把长长的吻部探进伤口里面……狄义这才发现,这些美丽蝴蝶的暗色复眼渐渐变得通红,它们吸够了休息一会儿,竟又攀爬对准伤口——它们直接产卵在狄义的伤口里面! 刘星宇呆呆看着狄义的表情瞬息万变,狰狞扭曲再狰狞。“他这是怎么了?抽风了么?”刘星宇问鹿笙。 鹿笙瞄了狄义一眼,不屑地说:“这小子有福气,‘幻彩万蝶蛊’算是我压箱底的本事之一,让他好好享受吧!” 月滴的效力散开,刘星宇感觉身体轻快多了,起身问:“有一个‘幻’字,他是陷在幻觉里了么?” 说到自己压箱底之一的本领,鹿笙不免骄傲:“也对,也不对。蛊术毕竟有别于幻术,所以啊,他眼睛看到、耳朵听到的是幻觉,他所受到的痛苦却是真实的。嘿嘿,许多年没用过了,真是便宜这小子了!” 说者轻巧,听者刘星宇却不免心里发毛。倒不是害怕,毕竟他没有亲身体会过“幻彩万蝶蛊”的厉害,也看不见狄义能够看到的幻想。他只是,心里的情绪有一点儿复杂,这些复杂完全来源于鹿笙:鹿笙实在是一个……难以被捉摸的人。好的时候那是真好,坏的时候……也许,值得庆幸的是,鹿笙的坏心眼只针对坏人,而鹿笙本人很有正确的是非观念。 无论旁观者做何感想,中蛊的狄义完全是颜面丢尽。他的表情几尽崩溃,全身上下的肌肉止不住发抖,最主要是,他完全没有穿衣服,唯一起到遮蔽作用的那条毯子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6节 一位要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的年青男子,全果站在原地,表情扭曲全身颤抖,这形象真是醉了,再配合他独特的发色和瞳色,直接能把人醉死! 鹿笙终于变换铃声,猛然从幻觉中被放出来的狄义一声惨叫原地跌倒。摔倒的疼算什么,全身上下那比千刀万剐还厉害的疼痛仍然没有散去呢! “公子您怎么了?”禁卫们终于被惨叫惊动,碍于规矩,它们只敢在门外询问,不敢直接冲进来。 鹿笙拉着刘星宇掠到狄义身边,蹲身小声对狄义说:“中了我的蛊——你看着办吧!” “我没事!”狄义想都没想就咬着牙配合。既然是月亮山大巫师亲临,这蛊肯定不简单,并且,狄义已经亲身试验过此中滋味。那种痛苦到想要死去、偏又死不了的感觉足够折磨几乎所有人的意志,狄义不是什么英雄好汉,没必要嘴硬死扛——话又说回来,英雄好汉也不一定扛得过! “算你识相!”鹿笙很满意,心情不错就大方赏了一颗月滴给狄义,“我不说你也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吧?吃下去,你所承受的伤痛太多,别的丹药没这个效果好!” 狄义动不了,只能由鹿笙投喂。月滴清凉的效力发散,让狄义周身疼痛大减。勉强坐起来,狄义不知道应该感谢还是应该死磕。 刘星宇捡来那条掉在角落里的毯子扔给狄义:“快遮起来吧,虽然大家都是男人,就你一个人光着身体挺难看的。”目光落在狄义两腿之间:“而且,也不是什么太拿得出手的尺寸!” 男人尊严,什么钱啊权啊都比不上□□。狄义再怎么想在鹿笙面前装鸵鸟也经不住刘星宇此话的刺激,况且,他根本就不小啊! “你是有多大?”狄义反问刘星宇,因为害怕鹿笙,他没敢骂脏话。 “他确实比你大!”就连刘星宇也没想到,鹿笙竟会主动跳出来力挺。 可怜的狄义再一次被击怒了,顾不得自己一条小命掌握在鹿笙手里,他质问鹿笙:“你是怎么知道的?没有亲眼见过就有没发言权!” 鹿笙脸色往下一拉:“他比你大,并不代表你小——够了吧?再特么矫情,我有的是办法让你永远缩小尺寸!” 狄义吓坏了,捂着毯子不再出声。就连刘星宇也小心翼翼保持笔直的站姿,生怕会被迁怒——不过,鹿笙出面证明他的“实力”,他还是非常高兴的! 都是些什么鬼!!! 无关紧要的黄段子说完了,鹿笙就开始正襟危坐说正经事:“我为什么来这里,你应该很清楚!我也知道,你有你的担心。你们火蚁族做了这么多坏事,你怕我一旦取回‘虫皿’唤醒蛊神大人,你们整族就会遭殃。所以,你心里其实有过‘以身殉族’的想法,对么?” 刘星宇插不上嘴,他就静静听,观察和学习鹿笙的逻辑和语言表达。天可怜见,长这么大,他从未像现在这样求知若渴,如果上学时有三分之一这样的心思和行动,也不至于沦落为高考总分只有130分的学渣。 狄义倒也坦然:“你什么都猜到了,只可惜我中了你的蛊,想死也死不了,没办法以身殉族。” 鹿笙道:“所以啊,你必须跟我合作!” 狄义义正言辞:“对我族人有害的事,我拒绝!” 刘星宇自动充当打手小弟的角色,挥拳威胁说:“你特么听都没听完,谁让你拒绝的?找k是不是?” 鹿笙很有大哥风度地挥退刘星宇,对狄义说:“你不过是一只想争夺王位的火蚁妖,说得自己节操比直男的膀胱癌还坚硬似的!对你族人有害?你们几个不肖的公子公主内斗才是对火蚁妖族最大的有害!你区区一只妖,居然跟人类玩心眼儿;既然是个婊就别想着立牌坊,水葫芦开了花也不会变异成白莲——你听好了,你交人,我帮蛊神大人取回‘虫皿’,我保证帮你登上王位,你觉得怎么样?” 狄义当场愣了,幸福来得太快好像龙卷风啊!可是……大巫师知道的未免也太多了吧?难道月亮山一直在火蚁妖族中安插了探子?狄义不否认对王位的渴望,却也不放心:“我凭什么相信你?” “不凭什么!”鹿笙态度变得恶劣,“我给你选择项,不是让你跟我讨价还价。你答应,一切好说;你不答应,我分分钟弄死你!” 刘星宇首先无语:我一直觉得自己挺黑的,跟鹿笙比起来,我特么简直就是一朵白莲花啊! 狄义敢怒不敢言,生死操纵在别人手里,他确实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 “呐!”鹿笙又把语气放得柔和一些,典型的打一棒子再喂一颗枣,软硬兼施两手策略,“据我所知,你们火蚁族之所以发疯,是因为‘天机石’腐蚀了你们的心智。并且,蚁后妄图窃取神力、称霸灵界,一味让火蚁族扩张势力。你要明白,你们竖敌太多,纵然我不出手,多的是想要将你们灭族的正邪两道势力。别家不说,就说h省的驱魔容家和北方的驱魔元家,你带队一路杀到h市,好死不死同时惹了这两大家族——其实你们早就没得选择,因为你们自己把自己的退路堵死了!” 狄义默默无声,鹿笙一字一句正好戳中他的心思。他不是没有怀疑过蚁后的决定——火蚁族本来就是入侵物种,如此盲目扩张,为达目的不惜同时得罪灵界正邪两道,确实有点儿作死的意味。可是,为了王位,为了在蚁后面前图表现,狄义从来都是唯蚁后命是从。现在鹿笙点醒了狄义,倘惹火蚁族被灭族,那还夺个p的王位啊!如果正邪两道联手对付火蚁族,到时别说做一只丧家犬,也许连全尸都得不到保留! 鹿笙很会察言观色,看到狄义表情变化,他继续说:“你们做了坏事,代价是一定要付出的。依我看,蚁后作为你们火蚁族的首领,她大概要以死谢罪,然后,如果你有幸继任王位,你就带领你的族人隐退——最好记得控制你们的种群数量,省得蚁□□发又生出事端。” “蚁后……以死谢罪?”狄义颓然坐到地上,他素有野心,却从来没有想过让蚁后去死。 “你觉得残忍么?”鹿笙冷笑起来,“你想想在她的命令之下,这山里有多少精灵成为你们火蚁族的食物——其实某些爬山落单而失踪的驴友,也是被你们吃了吧?这一条又一条的性命,你们不赔么?被你们扼杀的生命已经不可计数,不让你们灭族已经是便宜你们了!” 狄义听完,神色更是黯然,回答不出,更说不出自己的想法。 刘星宇一开始还有点儿同情狄义,这时听到鹿笙随意罗列火蚁族的罪行,那点儿同情立刻烟消云散了:我还是太天真啊,这一窝火蚁妖可真是没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大概有二更~ 第33章 大巫师和大巫女 无论出于保护族群的所谓大义,还是出于夺取王位的绝对私心,狄义无法拒绝鹿笙提出的建议。思考良久,狄义终于做出决定:“一切就按你说的做——我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你一定要保证我本人的安全,否则你即使折磨我、杀了我,我也不会配合的。” 所谓只有一个条件,那就证明谈判已经跳过诸多扯皮争论,直接到了最后。 鹿笙弹拂衣服上看不见的灰:“我只能保证,我本人以及苗疆所有的巫师和蛊师不会为难你——当然,前提是,从现在开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至于你们火蚁族和灵界其它势力结下的梁子,恕我帮不上忙,我也不想掺和。” 狄义再次颓然坐地,鹿笙的语气太果断太自信,这完全就是不对等的谈判。先前,蚁后将未来的一切描绘得太好,所有火蚁妖都为此而狂热战斗,其实狄义已经隐隐感觉到事态不妙,只是他没料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早。 火蚁妖族四处出没被人发现不可怕,火蚁妖族的最终意图被人看破才最可怕。以一族之力,妄图称霸整个灵界,这无异于以一国之力妄图统治整个世界。 狄义的脑子里先是混乱,然后空白,再又混乱。他自己也搞不懂,族人当时为什么一致附和蚁后的决定呢?管事的公子和公主们没有一个理智的么?议事的长老们没有一个对未来表示忧虑的么? 在刘星宇看来,狄义此时闪烁的眼神和阴晴不明的表情带着失心疯的前兆。他倒不是可怜狄义,他只是想学鹿笙把话说明白:“归根到底,还是你们火蚁一族滥用‘天机石”那种邪物,以致整体获得力量的同时,也整体丧心病狂。” “天机石?对,天机石!”狄义仿佛遗忘过那种跟火蚁妖密不可分的奇特石头,“蚁后……我有好久没有看过到蚁后的真容了。每次接见我们,她都坐在帘子后边!” 鹿笙眼看狄义的情绪有点儿失控,上前一把拉住:“我要的人被你关在什么地方,快说!你所辖区域的地图交出来,赶快!” 其实,狄义之所以如此一惊一乍,是因为他并没有完全从“幻彩万蝶蛊”制幻中清醒过来。说得明白一些,鹿笙这个狡猾的大巫师正在巧妙利用“虚实相生”套取狄义的对话。 事实上,火蚁妖的命运哪有那么悲观和不堪一击?数以百万计的火蚁妖涌出流入人界造成的损失,灵界和人界哪一个家族哪一方势力承担得起?只要蚁后不死,以她的繁殖能力和“天机石”的特殊功能,补充战死族人的数量相对容易;反观灵界和人界,育才短则十数年、长则数十年,如若相持,鹿死谁手还真不好说。 狄义之所以顺着鹿笙的“指导”而思考,正是因为鹿笙用“幻彩万蝶蛊”暂时破坏了他的心智和思维。被大巫师鹿笙“牵着鼻子走”,不是狄义智慧和本事不够,而是巫蛊之道太难测。 “幻彩万蝶蛊”要达到此种效力,一定要求施蛊的术者对此蛊掌握无比纯熟。催蛊的力道轻了,中蛊者心智不会被迷惑;催蛊的力道重了,中蛊者会在幻觉疼痛和真实疼痛交织之中彻底变成傻子,一问三不知。 反正,刘星宇是看不出来,鹿笙竟然于无形之中使用了如此高端的手法。高人和菜鸟之间,实力差距大到不可想象。 鹿笙太聪明,他游刃有余地将虚实结合诓骗狄义,他所说种种的结果会不会最终出现暂且不说,他所说种种的原因却是有理有据。狄义上当,其实不冤,谁让他遇到这样的对手,谁让他的对手掌握的本领如此奇特? 狄义交出了地图,并且详细讲述了刘畅和杜恒被关押的地方。如同对待先前那位倒霉的待女,鹿笙没有立刻为狄义解去蛊术,辨路之后就直接向地牢走去。狄义已经无法厘清现实与幻觉,在原地愣了好一阵子,这才失魂落魄前往蚁后所在的宫殿。 摸清了路线,又有完美的乔装,刘星宇和鹿笙这一段路程可谓顺利。刘星宇颇有点洋洋得意,忍不住说了许多赞美鹿笙的话。鹿笙则只轻轻巧巧地回应:“蛊能强迫别人做出决定,却不能完全控制他人的心思,我们不能高兴得太早,万一狄义突然改变了想法……结局也难说。” “既然这么麻烦,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 “他好歹是几百万火蚁妖中为数不多的公子,他每时每刻都要跟其它火蚁妖照面交流。你想想,火蚁妖族就好像一个机器,公子公主显然是机器里很重要的一个零件,如果狄义莫明其妙消失了,这个大机器立刻就会做出反应。你别忘了,我们身处的地方是一个巨大的虫妖巢穴,这里生活的每一个看起来像人的生物其实都不是人,他们的行为方式和社会运转方式跟人类完全不同!” 刘星宇觉得自己又学到了,没错,不同种族的行为方式不可能完全相同,就算人类内部,不同肤色不同地域的风俗还不一样呢,比如非洲大陆有些原始部落,摇头是肯定,点头却是否定。如果总是以自己的立场看问题,常常会有纰漏之处。 据狄义所说,地牢的入口就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院里。刘星宇和鹿笙到达小院,发现里边竟然无人看守。不说向来谨慎的鹿笙,就是二乎惯了的刘星宇也觉得苗头有些不对。 这是为了迷惑可能存在的潜入者故意不放守卫,还是,临时出现了变故? 正想着,墙角忽然飘出一朵妖娆的绿色火苗,像是夜间唬人的鬼火,却又没有鬼火那么虚淡。 刘星宇绝对认识这种绿火呀,因为他亲身吃过苦头。喜悦挂在脸上刚要出声,三道身影从不同方向飞掠而来,一道袭向鹿笙,却有两道袭向刘星宇。 叮叮啵几声细微的响,伴随着刘星宇不敢高声的喊叫:“自己人呀!花将离你个眼瘸,我是刘星宇!” 花将离的匕首和刘星宇的光刃相抵,元凯的剑尖距离刘星宇的脖子不到一寸。另一边的两位对掌之后各自心惊,互看对方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他俩的本领和灵力运行方法属于比较稀少的那种,各自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蚁巢里遇到同源之道。 再看看,五个人都是全身s,黄不黄红不红的头发和瞳色、火蚁妖的全套衣服,乔装太逼真差点儿坑死队友啊! 最欣喜的是花将离:“你怎么在这里的?你的灵力……”不仅“他乡遇故人”,并且这位故人长进的速度令人匪夷所思。 “一会再跟你说!”刘星宇拍拍花将离的肩,又快速跟元凯问好,然后立刻转身把鹿笙拉到身边,冲着跟鹿笙对了一掌的那位女士说,“前辈,这一位就是本代的大巫师鹿笙;鹿笙,这位就是两千年前的大巫女姬鸢前辈!”一个学渣、一个从来孤独的打架王、一个敢于忤逆爹妈的问题少年,真是为了鹿笙这小子操碎了心啊! 气氛变得微妙,同样是蛊神大人的首席大祭祀,鹿笙是实权本代,姬鸢却介于鬼、仙之间。要知道,自蛊神诞生以来,这世上从来没有过两代首席大祭祀同时出现的先例,只有前一任亡故之后,众巫蛊师才会根据蛊神的旨意选出继任的天资惊艳的孩童。 花将离和元凯对看一眼,走过来却不敢插嘴,其实他们很担心两代“大大”打起来。 对视良久,鹿笙脸上忽然浮出笑意:“什么前辈,姬鸢姐姐明明比我大不了多少,刘星宇你是要把人家叫得多老?姬鸢姐姐,能看到你真好,蛊神大人时常沉醒,纵然醒来也很少管理俗事,我于巫蛊之道还有许多不懂的地方,刚好可以向你请教!” 姬鸢也笑了:“哪里哪里,你我职位相等,谈不上请教,那叫切磋。话说,怪不得你是本代大巫师呢,真会说话,姐姐就喜欢跟你这样的人打交道——爽快!” 画风突变,跨越了两个千年素未谋面的“同事”,对掌之后居然不撕,反而自来熟姐弟情深起来。别说刘星宇这种还未真正踏出过社会的菜鸟,就连已经在灵界磨练过一段时间的元凯和花将离也看呆了。 当姬鸢听说鹿笙是跟着刘星宇一起来营救杜恒时,大巫女直接抱着大巫师脸贴脸蹭了起来:“鹿笙啊,这就是缘份啊,你知道不,杜恒是我的徒弟呢,你是他师叔啊!” “真的么?恭喜姐姐收得高徒!” “是呐,长得倒是挺高,就是入门时间短本事不济,不然也不会被火蚁妖捉走。” “谁都有弱的时候嘛!刘畅是月亮山的蛊师,自幼跟在我身边学习蛊术,还不是一样被火蚁妖捉走了?” “我就说这是缘分嘛!” “哈哈哈……就是缘分!” 旁观的三人根本插不上话,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巫女和大巫师越聊越火热。同时,旁观三人组心里又多了一个疑问:大巫师鹿笙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刘畅却是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大巫师却说刘畅自幼跟在他身边学习蛊术,那,大巫师的真实年龄是……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完毕,周末愉快~ 第34章 天机石蚁后现身 或许,刘星宇是现场唯一心里泛酸的人。仔细想想,他这一路跟着鹿笙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惊吓,两人的关系才由互看不顺眼到互相关心。可是,姬鸢一出现就跟鹿笙混成手牵手、脸贴脸的亲密姐弟,就算性别不同,这份干醋仍然呕得刘星宇心里不舒服。眼看姐弟情深没完没了,刘星宇只能挺起胸膛做坏人:“那什么……鹿笙啊,咱们还是做正事吧,耽误了正经时间可不好啊!” 姬鸢再厉害也猜不出刘星宇的那点儿小心思,大女人从来不懂少男心,她猛然醒悟道:“对的,咱们不能耽误时间,这院子里原来的两个守卫已经被我们干掉了,万一换班的过来就不妙的。赶紧!赶紧!” 原来,杜恒被抓之后,花将离、元凯、姬鸢三人通过另外的方式潜入蚁巢并一路追踪到这里。可惜他们一直没有找到地牢的入口,只好在这院子附近兜兜转转。 “不要紧的!”鹿笙对比地图,一眼就看到了众多荧光菇中恰如拳头大小的那个,扭头对刘星宇说,“你个儿高,你去弄!” 刘星宇终于被重视,屁颠颠颠跑去拨弄那荧光菇。原本以为荧光菇和普通蘑菇一样是湿湿黏黏的手感,想不到手触之下竟如瓷器一般硬冷。荧光菇牵引机括,看似完整的墙面自动分开,露出通往地下的通道。 时间来不及语言赞美恭维,姬鸢只好冲鹿笙一笑,率先跃入通道,她身法轻灵、衣袂带风似蝶般优美。鹿笙随之而下,亦是翩然。刘星宇第三,他只轻轻一晃便没了人影——最后进去的花将离和元凯都被吓了一跳:刘星宇从雷公山失踪这才几天啊!这小子到底得了什么样的奇遇,不仅灵力从无到有甚至存量可观,这移动速度up up 简直就是一个bug呀! 如果要认真追究,其实花将离、元凯和刘星宇三人的际遇有一些类似,尤其是元凯和刘星宇。他们第一次跟男人发生关系,都是在不那么正常的情况下。花将离因为体质特殊,本身有到满月之夜就妖化的“习惯”;元凯和杜恒第一次嗯嗯是在“血蝶妖蛊”催化的半梦之中;刘星宇和花将离则是中了尼罗的奸计。之所以说元凯和刘星宇更加相似,不仅因为两位都是攻方,而且都因为那种事情得到了某些修行上的好处。当然,得到好处最多的是刘星宇,目前无人能出其右。 也许,命运之神也是一位收集癖,他喜欢把命运相似的人安排在一起。冥冥之中注定,刘星宇、元凯、花将离,不成为朋友都可惜。 刘星宇速度虽快,当他到达通道底部时,入眼便是倒地的地牢守卫。这些守卫保持着奇特不一的躺地姿式,它们脸上带着诡异的微笑,身体一动不动,看不出是睡了还是死了。反正,大巫师和大巫女联手,两位巫蛊之术的集大成者只要稍微有心比较本领,就足够让这些守卫死去活来130次。 地牢的规模倒是不大,想来火蚁族内部纪律严明,族人犯事的不多,这处地牢是专为特殊犯人准备的。 那头已经传来杜恒呼唤“师父”的又惊又喜的声音,此声一出,元凯的速度居然比刘星宇还要快,一溜眼就闪到刘星宇前面去了。 花将离朝嘴巴张大的刘星宇耸耸肩:“没办法,谁让他俩是cp呢?” 等到刘星宇和花将离走过去,牢门已经被打开了。杜恒是被元凯抱出来的,刘畅却由鹿笙和姬鸢分两边架着;杜恒憔悴了一些,身上倒是没什么伤,刘畅却已经被折磨得形销骨立。 刘星宇和花将离主动过去换下鹿笙和姬鸢,鹿笙二话不说掏出两颗“月滴”,其中一颗递给杜恒。 上尖下圆的水滴状,灿灿有银光;杜恒虽然乖乖接到手里,却不明白这玩意儿有什么用。他没见过鹿笙,还以为这是哪个门派或者世家的特使奖励给他的珠宝。 姬鸢是识货的,欣喜道:“傻徒弟别攥着,这个叫做‘月滴’,乃是天地间水月精华聚成的固态珍宝。服下,不仅有助于内外伤修复,还能补充一定量的灵力,是世间不可多得而且没有副作用的疗伤圣品。” 元凯和花将离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修行者了,这时也一齐睁大了眼睛看那传说中的“月滴”。没办法,这种小玩意儿虽然鹿笙能够实现量产,但流入灵界市面的实在太少,再加上又是口服类的“快速消费品”,作为修行者能够亲眼看到“月滴”的机会真的不多。 刘星宇一字不漏听完了姬鸢的话,又一个细节不漏看完了花将离、元凯和杜恒的表情。他虽然默默无言,内心惊讶可着实不小:原来“月滴”这么珍贵么?花将离和元凯哥都露出那种表情……哎呀呀,鹿笙对我实在太大方了,他早就喂我吃过了!话说,我要是现在把“日煐”拿出来炫耀,会不会显得我这人很没品? 杜恒吞下月滴,姬鸢又对他说:“徒弟啊,你可要记住了,赠你‘月滴’的这位,就是当代大巫师,鹿笙。鹿笙是你师父我的弟弟,也就是你的师叔,快点谢谢师叔!” 还好月滴入口即化,否则杜恒非一口堵在咽喉被憋死不可。杜恒是个在读大学生,20周岁生日已经过了,鹿笙看起来却像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分明是看起来像哥哥的人被要求称呼看起来像弟弟的人为“师叔”,换成是谁都有一种蛋蛋的紧致痛感吧?好在杜恒也算是在灵界混过的,知道灵界除了师承辈分,更在乎实力排位,既然自己的大巫女师父已经开了口,他就态度恭敬地叫了一声:“师叔!” 鹿笙嗯了一声,眨眨眼,甩手将五颗月滴放到杜恒手中:“乖,这是见面礼!” “……”杜恒,“谢谢……谢谢师叔!”虽然仍然感觉辈份有点儿违和,但好处是实打实的啊,师叔是个真土豪,这大腿得抱紧咯。 姬鸢:“哎呀,这孩子第一次见师叔两手空空,鹿笙你干嘛这么客气?哦呵呵……” 其他人:“……” 鹿笙微微一笑,扭头捏碎手中那颗月滴,银光闪闪的粉末随着微弱鼻息进到刘畅身体里。再抬手,手心抵住刘畅胸口,一道水月灵力缓缓而放,缠绕住刘畅的心脉。 趁着鹿笙为刘畅治疗的空档,姬鸢终于想起了正事,问杜恒:“对了,‘虫皿’怎么样了?” 月滴起效,杜恒憔悴的脸色转好:“放心,还在。我本领低微,他们一直没有怀疑我。倒是刘畅,因为他是月亮山蛊师,吃了不少苦,可是他什么也没说。” 月滴疗愈、水月灵力同样具有治疗效果,双重作用之下,刘畅终于悠悠转醒看向杜恒:“也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持续把你微弱的灵力度给我,只怕我撑不到现在……” 鹿笙打断刘畅的话:“闭嘴!”又将一颗月滴塞到他嘴里。连用两颗,确实受伤不浅。 等待是刘畅调息运化,否则赶路不方便;所需时间虽然不长,但大家各个紧张。刘畅的身体状态渐渐好转,地面忽然一阵轻微晃动。不是局部,因为大家都感觉到了。 刘星宇好歹接受过现代教育,学校的各种防灾演练做的不少,他脱口而出:“地震么!?” 学霸杜恒靠在元凯身上提出质疑:“这里……貌似不在地震带上啊!” 隆隆隆,仿佛地底有雷声大作,不仅响声骇然,这一次的震动更加剧烈。 狄义拜见蚁后,母子间依然隔着一道帘子。 “你平时不是很忙么,怎么有空来看我?”蚁后语气悠然,可见心情不错。 狄义仍然没有完全从半幻半实中抽离出来,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这可不像你啊!是不是又闯了什么祸啦?又跟哥哥姐姐们闹起来了么?”蚁后对待狄义是特殊的,因为有资格继承王位的公子和公主之中,狄义最年幼。不管火蚁族的伦理关系多么复杂,身为生母,蚁后当然最为疼爱幼子。 “母后,‘天机石’……”狄义终于鼓起勇气提到那个名词,可是勇气只足够支持他说完那三个字而已,后续的,他说不下去。 “这不是你们应该操心的事,可是你们哪……” 帘子被掀开了,在长久隔帘相见之后,蚁后终于露出真容。不知道用了什么了不得的保养之术,眼前的蚁后比起狄义印象里的蚁后更加年轻了。容貌声音都没变,唯一改变的就是蚁后带了一条项链,血红色的十字形吊坠非常抢眼。 狄义立刻想到自己宫里的新宠,那个叫做“简”的女人也带了一条跟蚁后几乎一模一样的血红色项链。“简”一个混血儿,父亲是欧陆魔族,母亲则是皈依血色十字会的tian朝修行者。兼具了东方精致和西方热情、兼具了人类做作和魔族放浪,简很得狄义的喜欢。 蚁后看到狄义的表情,她手抚着胸前血红色十字,笑了:“简是一个好姑娘,她来的时间虽短,却已经帮忙我窥破了关于‘天机石’的大秘密!” 第35章 巡弋兵逃出王城 简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笑容说不出的妩媚。因为身材太好上围太雄伟,又刚好穿了深v,每走一步都会制造出“波涛汹涌”的效果。狄义爱极了这种视觉享受,如果在平时,他一定迫不及待冲上去把脸埋在两峰之间,可是现在,狄义的表情是凝固的、眼神是疑惑的。简在他宫里待的时间也不短了,他竟然不知道简跟蚁后有过这么深层次的接触。 有些事,细思极恐。狄义终于明白了,之所以他带队去h市把事办砸了蚁后却不追究,那是因为蚁后确信他没有反叛之心,那是因为简一直作为蚁后的耳目时时刻刻监视着他。 蚁后把简拉到自己身边,一边抚弄简的头发,一边对狄义说:“我要召告族人,简是我的义女!狄义,你和简一向要好,以后也要好好对待她噢!” 美人,一旦被附上某种利益价值,就会变得如蛇蝎一般丑陋。蚁后这是挑明了把简硬塞给狄义,狄义不得不接。 看到狄义识相,蚁后满意地笑了:“既然‘天石机’最大的秘密都已经被破解了,我也不必再闭关了,从今天起,你们几个就把兵权交出来吧!我们族人,是时候正式向外扩张了!” 狄义只能喏喏应着,其实精神已经快要混乱了。化形的火蚁多不胜数,凭什么只让他一个这么倒霉?先是遇到月亮山的大巫师,调戏不成反中蛊,自己抽自己耳光把脸都抽肿了,虽然这会儿用了药已经消肿,但想想就脸疼,更别提那“幻彩万蝶蛊”的厉害。憋屈着,想到亲妈这里求安慰,却特么发现亲妈原来利用女人监视他,并且一句话就收回兵权。这公子没法当了,日子也没法过了,这都叫什么事啊! 话又说回来,其实狄义算是幸运的。他在自己的宫殿里毫不避讳自己想要夺取王位的野心,虽然从来没有想过弄死蚁后,但跟其他公子公主勾心斗角的事他可没少干,按族规,自乱者是要被处以极刑的,蚁后只提兵权不提这事,狄义的小命暂时是保住了。 可是,没了兵权,以后拿什么去争王位呢?狄义之所以以前没有想过坑害蚁后,那是因为蚁后沉迷于研究“天机石”——受“天机石”影响,蚁后的健康每况愈下。狄义以为,只要自己能够在众多公子和公主中保持优势,只要熬到蚁后归天,王位就是他的了。可现在,蚁后以回春之姿重归视野,并且开口就要兵权——权,是比蛊毒更能迷惑人心的魔鬼。狄义深陷权欲,对一切妄图剥夺他权力的人都反感。他讨厌简这个外来女人多管闲事,更加痛恨蚁后恢复健康收回权力。 没错,迫于压力,狄义不得不当面交出兵符,但这一场意料之外的事也激起了他铤而走险的心。没有权力,活下去就没有意义,狄义顾不得会被大巫师用蛊折磨得死去活来,忽然开口说:“母后您收回兵权我就放心了……其实,大巫师鹿笙已经潜到王宫里来了……” 蚁后愣了一下,旋即大怒:“怎么不早说!?怪不得王城四处火起,原来是他!!!”妖力迸发,整个王宫都为之颤抖。 “母后息怒!大巫师肯定是为了“虫皿”而来,可是他修为太高,纵然他境界被结界压制,我也打不过他,只好派人把他诱到土牢里……母后正好出兵来个瓮中捉鳖!”狄义只是试着挑起矛盾,他不认为蚁后一定会相信他,此时说出这样的话,不过是赌一把。如果蚁后跟大巫师拼得两败俱伤,那才是好消息呢! 现实发展再一次出乎狄义的预料,就在蚁后神色犹豫之际,简居然开口了:“蚁后,不管怎么说,‘虫皿’都是非常要紧的。如果被大巫师取回唤醒蛊神,蚁后您之前所做的种种努力都将付诸流水。”简一边说着话,一边伸手抓握胸前的血红色十字架。她每说完一句,十字架就微微发光,相应地,蚁后胸前的血红色十字架也微烁,可惜宫殿里没有谁在意这个细节。 “对!抓回来再说!大巫师自投罗网,只要灭了他,谁还有能力唤醒蛊神?”蚁后身影向宫外飞去,她妖力散播,满城的蚁兵皆有感应,“潜入者,格杀勿论!!”蚁巢的结界受蚁后妖力鼓动,也相应发生剧烈震动,连带着整个蚁巢都开始震动。众蚁妖莫不欢欣鼓舞,它们强大的蚁后终于回归了! 公主狄蔷感觉到那熟悉却越加强大的妖力,推开窗就看到飞停在半空中的蚁后。王宫禁卫尽皆跪拜效忠的场面无比震撼,也让狄蔷愁眉不展。蚁后出关,这些个公子公主又将沦为炮灰,狄蔷不甘,转身开启秘道出了王宫,她要找猛洞河那位商量对策。 地面剧烈颤抖之后,震天的杀喊声隐隐传来——地牢是深挖于地下的,杀喊声能够传到这里,除了各位听力了得,还在于杀喊声本身足够震耳欲聋。 强大的威压直透地下,纵然威压对妖族更有效,但修行者们还是切身感受到了释放者的怒意。几乎同时,所有人憋在心里的担忧都化成两个字——蚁后! 关键时刻,还是老前辈更有主见,姬鸢沉着脸说道:“不能被弄成瓮中之鳖,我们快点冲出去!我打头,鹿笙你断后;元凯保护杜恒,刘星宇扶着刘畅、花将离侧旁护保——走!” “等等!”鹿笙来不及解释,直接窜到土牢一角对着墙面敲敲打打,“这里有秘道!”果然,摸到机括之后,墙面分开露出一条漆黑不见光的小道,“我打头,姬鸢姐断后,其余顺序不变!” 没时间让大家质疑,先后钻进秘道之后墙面又恢复原状。花将离第一时间召出妖鬼之火照路——这是一条没有分岔、直接连接两个地点的秘道,顺着延伸方向一直走下去就行。 纵然知道秘道便捷,大家也不敢有丝毫迟缓。因为地图上画得很清楚,秘道不是直接通向蚁巢之外,而是只能帮助大家到达王宫之外。不出蚁巢,危险仍然存在。 一路行走也没闲着,大家顺便帮杜恒和刘畅乔装完毕,省得走出秘道就立刻暴露身份。 到达终端推开出口,入眼是残垣断壁。原来,出口竟然设在王城当时被刘星宇烧毁的一间“民房”之内。 大批量的蚁兵集结之后向王宫涌去,显然是宫中预警召唤。同时,王城里巡逻小队的队列数多了起来,它们开始在王城里排查。由此可见,蚁后是一只有大局意识的妖,王宫王城同步进行搜索,她不认为潜入者一定会留在王宫地牢里等死。 如果大家同时出去,目标太大,肯定会引起注意引来追杀。可是如果单独轮流出去,刘畅又暂时需要被人搀扶,并且,如果单独出去被识破,受到攻击而受伤甚至死亡的风险也更大。 全无办法,时间越拖下去也是危险越大,刘畅咬着嘴唇憋了半天,小心翼翼对鹿笙说:“大巫师,你们别管我了……只要您逃出去唤醒蛊神大人替我报仇,我也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鹿笙直接斥道:“不管你,我千辛万苦潜到蚁巢里来干什么?我堂堂大巫师,如果自己身边的一个蛊师都保护不了,我可没脸唤醒蛊神大人——你少给我添乱,闭嘴知道不?” 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放弃同伴,因为大家都是有良知的人类。刘星宇现在是坚定的鹿笙脑残粉,看到如此情形,他心里当然也着急。目光延伸,不远处有一支七人的巡逻小队向这边靠近。刘星宇扭头数了数自己这边的人数,脑袋里的机智小灯泡亮了:“我有办法了!” 七人对七人,刚好可以扒了对方的衣服。虽然身为人类看不出火蚁妖服装的区别,但火蚁妖内部是门儿清的,乔装成巡逻小队不就可以团体移动了吗? 说做就做——有大巫师和大巫女在团队里,引诱和放倒一支巡逻小队那是相当容易。乔装完毕,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刘畅的身体状况没办法独立行走。 大巫女姬鸢站出来拍拍巴掌说:“只要能够团体行动,这个问题我来解决!”伸手引诀,召唤来两名冥府的阴兵。上古巫术之妖妙完全不亚于蛊术,整个施术过程既快速又没有灵力波动产生,就连鹿笙也对其赞叹不已。 阴兵是魂体,在这没有日光的地底巢穴之中,他们可以轻松隐去身形。由两名隐身的阴名搀扶刘畅,其他六人又在行动中为其遮掩,想来逃出王城问题不大。 火蚁妖们万万没想到,它们百试百爽的信息素“安检方法”居然会有如此纰漏。火蚁妖并不善于辨认同族的面孔,信息素就是它们的身份证。所以,当鹿笙、刘星宇、姬鸢、花将离、杜恒、元凯和刘畅乔装的七人小队经过王城门口时,守卫虽然觉得有一点儿怪异,但还是放行了。 踏出王城就上了天桥,没走多远,王城里就来震动空气的声音:“关闭王城大门!一切人等暂时禁止出入!”众人猜到这应该是火蚁妖们在王宫搜寻未果、采取了进一步行动。不敢停留,大家加快脚步通过天桥进到紧邻王城的那座圆球“城镇”。火蚁妖的搜寻速度太快、执行任务的能力也很强,如果蚁后再下令关闭所有城镇,大家还是逃不出去。 第36章 鹿笙断后蛊神出 争分夺秒,除了速度速度,还需要运气运气!出了王城,大家再顾不得严格扮演巡逻小队,齐步走变成了乱步跑,跌跌撞撞忙得飞起。 当众人终于逃到离当初进来的隧道口最近的那个小圆球城镇时,螺声鼓声阵阵,冲天的喊杀之声从王城里传来——王城先前关闭的城门被打开了,小圆球城镇里的蚁兵应和着杀喊,守门的蚁兵开始半闭出入口。 逃出生天就在眼前,大家都顾不得在蚁巢结界里必须小心施法了。花将离召出十数朵青色妖鬼之火,纷飞袭向已经关好大门、正欲搭上巨大门栓的蚁兵。大巫师鹿笙和大巫女姬鸢将灵力集中在一处,豁然向大门推出,尽管两人境界灵力皆被结界压制,还是一击之下将大门轰了个稀烂。刘畅仍然由隐身的阴兵搀扶着,杜恒从旁照看。刘星宇和元凯各执光刃和灵剑护在最后,防止背后被突袭。 普通蚁兵根本无法靠近这样一只队伍,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破门走上石台,向着结界之外的山壁跃去。原本完好的山壁,不知何时被挖出一个洞口。 木辞和鹿子伦等几只小妖并没有离去,一直焦急守候的他们看到众人如数而归,个个喜出望外。 脱离蚁巢结界到达隧道,大家都还来不及喘一口气,怒意盎然的声音尾随而至:“混蛋!你们一个也别想跑!” 身着华服的蚁后,妖光之中她腾空飞起,直接从蚁巢王城向这边掠来。双掌连拍,灵力正冲山壁隧道。在她身下的蚁巢,密密麻麻的蚁兵如潮水朝这边奔涌。 没有蚁巢结界的束缚,大巫师和大巫女各自使用灵力化开蚁后的掌力。灵力相撞于空中,巨大的冲击波震得山壁颤动,隧道里土落不断。 鹿笙自知必须有一人断后阻拦蚁后,扭头对姬鸢说:“姐姐,你护送他们回月亮山,将‘虫皿’交还蛊神大人……” 姬鸢原本有心断后,队伍里除了她和鹿笙,无人能够做到,但被鹿笙抢先一说,她反倒愣了。 刘星宇最是着急,挤到鹿笙身边:“我留下来陪你!” 鹿笙看定刘星宇,忽然笑了:“傻反,这些事原本就不应该让你卷进来的。其实你一点也不笨,心也是很好的,回家之后好好学习……”话未说完,蚁后身形已至。鹿笙一把推开刘星宇,纵身飞起迎上蚁后,灵力大开大阖,上去就是杀招。 结界壁离山壁的距离太近,两位高手的直接冲撞直接让整个山体都开始颤抖,引发地震一般的可怕效应。 “鹿笙——”刘星宇来不及细细思索什么,他只有情不自禁的唯一念头,绝对不能丢下鹿笙一个人。 轰轰轰,接连的强强撞击之后,鹿笙和蚁后各自退开。 如潮的蚁兵开始攀爬石壁,呈扇形向隧道口包围。数十只冲到最前边的蚁兵,被大巫女隔空打落,其后的蚁兵仍然无惧无畏而冲。 没人拉得动刘星宇,因为他已经不是一个凡人,但刘星宇也冲不出隧道,因为众人死死攥住。 鹿笙看到了刘星宇,留给刘星宇最后一个微笑,他将一把“日煐”塞到口中——大巫师的灵力爆冲,他用日常高冷的口型对刘星宇说了一个“滚”字,然后亲自挥手轰向隧道口。 隧道口坍塌的土石遮蔽视线,鹿笙消失在刘星宇的眼前,也暂时挡住了火蚁兵如潮的攻击。 “鹿笙——” 姬鸢让大家带着刘畅先行,自己则举起照明的月光石走到刘星宇身边:“我说……你要是个爷们儿呢就别给鹿笙拖后腿……” 刘星宇猛然回头,双眼通红,握着光刃的手紧了又紧。 “我好歹是鹿笙的异姓姐姐,你准备砍了我么?”姬鸢纵然理解刘星宇的心情,也没有为了安慰而安慰,“我不管你跟鹿笙之间是什么样的交情,我只想告诉你,现在唯一能救鹿笙的,只有蛊神大人。早点赶回月亮山,就能早点唤醒蛊神大人,你在这里根本帮不上忙!”说完这些,姬鸢转身便走。 任何事情的处理,首先要想到整体结果如何。鹿笙独力断后,不仅是为了让众人逃脱的机率增大,更是为了让“虫皿”回到蛊神手中。火蚁妖的数量实在太多,如果虫族的领袖不出手,只怕这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战役。姬鸢也舍不得鹿笙,隔了数十代的两位首席大祭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心意是相通的。正因为了解鹿笙的决定,姬鸢才会对刘星宇说出那样的话,至于刘星宇能不能够理解,那不在姬鸢的管辖范围之例。 有些坎,一定要自己迈过去,旁人再多的注视和鼓励也是枉然。 姬鸢向前走,忽然一阵气流掠过她身边冲到她前边去了——这是刘星宇想明白了。姬鸢长松了一口气,心里却嘀咕:真别说,鹿笙最后唯独跟刘星宇告别,他们之间是不是有点儿什么呀?可是,蛊神大人能够救回鹿笙么?唉……鹿笙,你一定不能死啊! 大雾依然弥漫,山体的震动却不曾停止。鹿子伦和山参精参籽都有找到回去月亮山苗寨路的方法,大家不至于在雾里摸瞎。 寨民们诚惶诚恐聚在寨子开阔的广场上,无论是地震还是其它原因,待在屋子里都是不安全的。 巫师和蛊师们涌过来迎接刘畅和鹿子伦,姬鸢问清蛊神大殿的所在之后,一把抓起杜恒直接飞飘而去。刘星宇默默跟在后边,元凯花将离诸人亦是尾随。 刘星宇第一次进到蛊神殿,抬头看到蛊神的塑像,他当场就呆了:这不是放大版的香球么?难道……香球就是蛊神!? “哟,是姬鸢呐?好久不见啊!”长着蝴蝶翅膀仿佛童话里花精灵一般的香球出现在蛊神塑像的肩膀上,他垂脚坐着,两条细细的腿晃啊晃好不惬意。 姬鸢果然叫出了那个让众人震惊不已的尊称:“蛊神大人……”她定力再强,此时仍不免百感焦急。 香球并不否认,只是,相较于人类,他的情感里似乎只有快乐:“咦,你……介于灵魂与鬼仙之间,也亏得你悟性和见识惊人。这具身躯倒是做得挺好的,是某只大妖帮的忙吧?”他扫了众人一眼,目光落在杜恒身上,“我的东西,是你给我带回来的么?鹿笙呢?” 刘星宇顾不得礼貌不礼貌,抢着说:“鹿笙为我们断后被困在蚁巢,您快点儿救他去!” “哟,这么些人站在这里,怎么唯独你格外关心鹿笙呢?”香球站起来,纤细的小手勾一勾,一团白色灵光透过杜恒的身体了飞出来,那是一只小号的白瓷碗儿,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虫皿”。白瓷小碗悬停在半空中,香球手心也有一团白色灵光飞出,竟是另一只一模一样的白瓷小碗。两只小碗口口相扣,形成一个白瓷球儿,在灵光之中,球体越发浑圆,最后缩成一个小小的白点飞到香球的眉心间,成了眉心的一个印记。 “神力已回,苗疆以我为尊!”以香球为圆心,一股妖异却柔和的能量波四散而去,刹那冲破了寨外遮天的大雾,世界重回阳光普照。 香球背后的翅膀呈现彩虹般绚烂的变色,最后所有颜色散去,那对蝴蝶翅膀变得如水晶般纯净透明。他飞身下来,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七色光芒之中长大,不多时,一个背后生翅的十六七岁少年就赫然站在众人面前。他不仅年龄和鹿笙相仿,就连五官亦有三分相似,只是,他那一身妖诡的气场迥异于鹿笙。 一时间,包括姬鸢在内,一切苗民尽皆跪拜,口呼“蛊神大人”。 香球让大家起来,手掌隔空一控一带,两只巴掌大的血色蝴蝶就分别坐杜恒和元凯眉心飞出来,飞入香球的左右眼中:“前段时间辛苦你们啦,‘虫皿’所经历的一切,我都已经知道了,谢谢你们!” “血蝶妖蛊”终于被拔出,过程轻巧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杜恒和元凯不由得同时松了一口气,相视而笑。 刘星宇心急如焚:“蛊神大人,鹿笙他……”真是够了,能不能先去救鹿笙啊,其它的事情留到后面做不行么? 轰隆隆巨响传来,外面有人大声汇报:“那边的山塌啦!”紧接着,巨大的灵力波动冲击到苗寨上空的结界,使得原本透明无形的结界显现出它半球形的本来面目。 “真是闹得不像话!”香球撇完嘴,又冲刘星宇点点头,最后对姬鸢说,“你帮我守好寨子,万一有火蚁妖流窜到这边来,只管杀就是了!”背后透明的双翅一展,身体腾空而起,穿过结界消失在天际。 刘星宇抬头看了半天,终于回过神来讷讷问姬鸢:“香……蛊神是什么意思啊?” 姬鸢也从仰望中收回视线:“蛊神大人的意思是,以后的事情他会亲自处理,我们只要守在寨子里等结果就好了!” 刘星宇长吁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起来了。大家也都跟着高兴,谁也不想鹿笙发生意外。 姬鸢不愿意打破大家心里的美好幻想,眼中的担忧尽可能收敛:且不说鹿笙以一己之力阻挡蚁后和百万蚁兵的结局,就我对蛊神大人的了解……说句不敬的话,妖神毕竟是妖神,蛊神的性格里“妖”的成分居多,办事从来靠不住……唉…… 作者有话要说: 剧情开始各种神转折了,请你们看的时候小心~ 第37章 香球尼罗猛洞河 狄蔷急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她本身就是蚂蚁。她在猛洞河边呼唤了好长时间,这一次,尼罗没有现身。蚁后和大巫师鹿笙搏斗的灵力波动从蚁巢传到猛洞河边,狄蔷一面希望二者两败俱伤,一面恼恨尼罗久不出现。 又一股难以描述的灵力波动自月亮山方向传来,尼罗曾经在狄蔷面前自诩最为得意的“弥天大雾”顷刻间被冲散。 是蛊神!蛊神居然被唤醒了?这……不可能呀,大巫师还在蚁巢啊,除了大巫师,月亮山还有哪位巫师或者蛊师拥用唤醒蛊神的能力? 狄蔷不可能想得到,两千多年前的大巫女此时就在月亮山苗寨。 来自蚁巢的激斗停止了,狄蔷能够感应到是蚁后赢了,并且,蚁后毫不掩饰灵力,直接朝这边冲过来了。 “尼罗!尼罗!蚁后虽然战胜了大巫师,想必她自己也受伤不轻,你快出来消灭她!大好的机……” 然而,尼罗仍未出现,蚁后的攻势已经从背后而来。身为火蚁族公主,狄蔷不至于不堪一击,回身全力抵住蚁后的隔空一击,身形迅速退跃,双腿没入河水之中。 蚁后悬停在半空,她的确受了伤。仗着蚁巢的地利优势,蚁后险胜鹿笙——鹿笙被她打回蚁巢结界之中、坠入蚁群之潮。正如利用简监视狄义,蚁后也在狄蔷身边安插了眼线,因此狄蔷与猛洞河底这位勾结,蚁后是知道的。 其实,若不是追踪监视狄蔷,蚁后压根不知道猛洞河底居然封印着这样一位强者。火蚁族来到苗疆的时间不过百年,猛洞河底的那位被封印的时间远不止百年。如果那位是什么上古凶兽邪神,而狄蔷又能够借助其势,蚁后自忖不是对手,所以她在会第一时间赶到这里。 “狄蔷,叛族者的下场你是知道的!你现在跟我回去,我可以免你一死!” 狄蔷仰头冷笑:“我从小在你身边长大,你的人品我太了解了。你让我跟你回去,是因为你不愿意在这里跟我直接交手;万一被猛洞河底那位偷袭,你杀不了我反而自己送了命!蚁后,事已至此,我可不相信你能饶得了我!” 至亲母女互相对峙,既可悲又可笑。谁都没有率先动手,半空中忽然凭空出现数百只彩色蝴蝶翩跹向猛洞河河心飞去。这些蝴蝶似乎一心寻死,竟然不加犹豫就直接投身水中,不见挣扎,它们居然在水中也能振翅,再向更深的河底 “飞”去。 香球的声音先于身形出现:“尼罗!尼罗!你要偷偷看热闹到什么时候啊?我已经解开封印啦,快出来工作!” 他的足尖点在水面上,身体随着水波起伏而起伏,仿佛他是生长在水面的一叶浮萍。花瓣和树叶编著而成的背心和短裤贴身而穿,露出如藕般白嫩的胳膊和腿。后背一对薄如蝉翼的透明翅膀,风指之下微微开合。 狄蔷已经傻了,两条腿像是陷在河边拔不出来:“你就是……蛊神……”她以前没有见过蛊神本尊,但眼前这位少年释放的威压、他彩色变幻的瞳孔……除了蛊神还会有谁? 同样是化形的火蚁之妖,蚁后的反应与狄蔷完全不一样。她稍愣几秒,然后蓄力猛然冲向香球;她手里多了一秆闪着火焰的长矛,矛尖正对香球的胸膛——蛊神既然现身,祸害了大巫师的蚁后自知难免一战,与其说些废话,还不如先下手为强,如果得手,那便是赚了。只是,蚁后虽然心黑手快,但猛洞河里突然卷起的水柱比她更快。 十二道水柱气势如虹,它们的目标只有蚁后。水柱凶猛,隐隐带着龙蛟之势;蚁后只得回枪防护,枪尖火光大亮,火焰成罩互住周身。 嗤嗤水火相遇之声,高温水汽若大一片。蚁后终于勉强抵住了水势,防身之火却也被扑灭,不仅全身湿透,还被从半空冲到了地下,形象狼狈。 尼罗霸气踏波而出,不顾狄蔷和蚁后哔了汪的目光,他一把捞过香球深吻下去。香球初时还能配合,到后来呼吸都难受了,只好双手锤打尼罗的肩膀和胸膛。好不容易捶开了,香球的嘴都有点儿红肿了。而尼罗,只是瞅着香球一个劲傻笑,然后再一次把香球捞到怀里:“你终于肯放我出来了!好久没抱过了,还是最真实的感觉比较好!” 此情此景,不仅曾经妄图勾搭尼罗的狄蔷整个斯巴达了,蚁后也因为一时震撼而错过了最佳逃命的机会。 “你们……”狄蔷还是开了口,她实在不能理解,她看中的男人居然会…… 尼罗伸手,聚水成球将狄蔷整个裹住:“你闭嘴比较好!”手掌挥带之间,水球被远远甩出去。狄蔷随着水球跌到地上,跌得满身污泥,样子比蚁后更加难堪。 香球拍拍尼罗的胳膊:“不要耽误时间啦,这两个交给我,你快去蚁巢那边收拾!” 尼罗又在香球脸上香了一下,这才跃升腾空。尼罗的身形原本不甚高大,腾空之时却有神光耀耀,他竟然化成一条银色巨龙飞到空中。龙身卷动,山风四起,乌云聚拢,隆隆雷声和隐隐电光立时传来。 蚁后倒吸一口凉气:“是龙族……”火蚁妖虽然妖多势众,但蚁后本身的修为其实尚不足三百年,她之所以强,一是借了“天机石”之利,二是蚁族有一种“聚水成流”的功法。“聚水成流”可以将族人的小部分功力聚集以供蚁后驱使,百万之众,蚁后所获相当可观。但,若要蚁后以一己之力对抗神兽龙族,至少她暂时还没那个胆子。震惊之后,蚁后这才后知后觉发现事情不妙:虎行带风、龙行带雨,如果那条银龙引发山洪并且将洪水引向蚁巢,那岂不是一切都完蛋了? 天地已经暗黑,乌云低得仿佛高个子触手就可及。一声霹雳巨响,闪电携万钧之势劈中山头,观者心寒胆战。大雨倾泻而下,瓢泼已经不足以形容雨势;这雨,好似猛洞河的大浪浇头盖脸从天而降。 蚁后急欲回身飞走,没有她主持防护大阵,蚁巢结界纵然扛得住法术攻击,却没办法抵挡滔天的洪水。 香球轻轻巧巧挡在蚁后面前:“都说了你们两个交给我啦,哪里也不许去!”他的身体被一圈灵力环绕,雨水透不进灵光。 “你去死吧!”这一次率先冲上来的,不是蚁后,而是狄蔷。女妖善妒,看到了尼罗和香球的亲密,狄蔷不顾实力差距,尖叫着想置香球于死地。 蚁后心中飞速算计,她也提矛攻向香球——如果能够拿下蛊神,或许可以以此要挟那条银龙,速战速决! 妖是厉害的妖,只是,妖神对于妖,毕竟多了一个“神”字。“神”这个字,偏偏不是一个平凡的字。 香球嘻嘻笑着,完全没有把火蚁妖母女俩放在眼里。左掌推出,有一团白色灵光向狄蔷冲去;右手则甩出一条末端带钩的长鞭,攻击蚁后。 白色灵光不是蛊神香球本身灵力所化,而是一只得道的毒虫灵体。灵体被封印在“虫皿”之中,如今被香球催动,灵体化成一个恍惚的人形如鬼魅般斩击狄蔷。 蚁后手里的矛本是长兵器,然而香球的鞭子更长。鞭梢钢钩在这混沌漆黑中闪烁着幽幽蓝色,一看便知剧毒无比。蚁后空有一身本身,竟连香球的身都不能近。 雷声掩不住山洪爆发的声音,雷声如天龙怒吼,洪水则似万马奔腾。蚁后所料一切终于发生了,她后悔妄想跟狄蔷联手能够制住蛊神。几次想要抽身,但就是甩不开蛊神。 香球始终笑盈盈挥动长鞭,他连看都不看一眼狄蔷,只对蚁后说:“你还不明白么?一切都是一个大圈套,为的就是把你引出蚁巢。如果你此时承诺说出‘天机石’的秘密,我或许可以考虑饶你不死!” 蚁后左支右挡:“圈套……你是说‘虫皿’……” 香球右手收鞭,左手放出五彩之光:“自以为是的可怜虫子,想要窃取本尊的神力,实力不够也就罢了,没想到脑子也不够!” 乌云笼罩的背景下,五彩之光分外醒目。那光晃了一下便熄灭,按理说蚁后会暂时陷入眼前一黑,但她没有,她看到了幻景:银龙尼罗跌落到猛洞河里,香球展翅停在河面:“你太冲动了!犯了这么大的事,与其让天界把你捉回去关入天牢,还不如由我亲手封印你。时机一到,未必没有将功赎罪的机会。” “也好,至少我仍然陪在你身边。” 从此,香球常常出现在河边,尼罗就用河水化出的分神陪着他。 时光穿梭,香球来到河边的次数越来越少,时间间隔越来越长,渐渐的,鹿笙出现在河边的次数增多。起初鹿笙都是代为传信;后来尼罗因为见不到香球而震怒、引发猛洞河洪水,鹿笙只好多次加强封印。 直到有一天,袖珍如精灵一般的香球飞到河边:“我提前苏醒啦!解开你封印的机会也终于来啦!”唤出尼罗的分神之后,两人一番长谈。 蚁后仿佛看了一场电影,一切场景人物都太真实,由不得她入戏不入戏。只是,听完香球和尼罗最后那一番长谈之后,蚁后止不住脸部颤抖:“蛊神……提前苏醒……早就知道火蚁一族图谋不轨……” 第38章 雨消虹现非喜讯 “提前苏醒还不是被你们闹的?”香球收了幻象,指尖灵力喷薄具化成巨大的黑色蝎子,他轻轻站在蝎背,“你老实说,那个盗犬虫皿’的猎妖师和那只狼妖跟你们火蚁族是什么关系?当初潜入苗寨的是他们两个,但挖通地道瞒过苗寨结界的却是你们火蚁族吧?” 蚁后再三权衡,咬牙说出四个字:“无可奉告!” 香球脸上的笑容终于收敛了,妖神噬杀的本性显露出来:“哼!如果你以为我拿你没办法,你也未免太小看我这个虫族领袖了!虫族之中,除了虫王,还没有谁敢跟我矫情!我给你机会,是念在你虽然来自域外,但终归是虫族,修行不易,化形更不易——现在机会没有了,我可以亲口告诉你,你的肉身将被我打烂、灵魂被我收入‘虫蛊’,我要把你炼成器灵!” 巨蝎挥舞大螯,仿佛两只带齿的黑钢锻造的大剪刀剪向蚁后。蚁后想要飞身腾空,却发现暂时失去了飞行的能力;举矛相抵,矛和螯相撞发出金属撞击才会产生的火光。 以巨蝎的体量,它的力量何其巨大,蚁后纵有灵力做为支撑,仍不免双臂发麻、气血混乱翻涌。螯剪的劲力还未完全卸除,半空中暗光一闪,蝎子尾巴的倒钩毒针快如闪电甩了过来。巨蝎的大钢钩可不是香球鞭梢的小钢钩,只消一下就能将蚁后的身体扎透。蚁后强行提气,张口朝蝎背的香球吐出烈焰,整个空间为之大亮。 香球不躲不避,后背双翅扇动,灵力携裹强劲气流将烈焰分吹开来。再看巨蝎剪螯之下,蚁后已经不见踪影。香球冷笑:“土遁么?哼,任你什么遁术,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蚁后!”另一边狼狈应战的狄蔷不合时宜地发出一声喊,不知是在求救还是在为蚁后担心。她已经完全被毒虫灵体压制住了,几乎没有胜算。 香球终于非常嫌弃地朝那边瞄了一眼,以鄙夷的语气对毒虫灵体说:“连一只小小的火蚁妖都搞不定,亏你也有脸妄图控制‘虫皿’而取代我!好好看着吧!” 黑暗中一阵劲风,狄蔷惨叫一声摔出老远,当场昏死过去。沙沙沙摩擦岩石和土沙的声音,半空中两只荧荧发光的灯笼——那可不是什么照明设备,而是某只巨兽的两只眼睛。毒虫灵体以夜视妖眼细看,竟是一条黑鳞大蟒! 震惊万分! 毒虫灵体并不讶于黑鳞的体量,毕竟黑蝎也是一只巨物;他只是讶于,这种庞然大物何时出现他竟一点知觉也没有。蛊神毕竟是蛊神啊,能称得上一个“神”字,段位之高确实不是一般虫妖可比的。 香球不再说话,毒虫灵体就识相地站在原地乖乖不做声。狄蔷那种炮灰自然没有谁去搭理她,活着死了无关痛痒。 蛊神不离开现场,也没有再度施法追击蚁后,自然地,一切都像他自己说的,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蚁后遁地欲逃,却发现无数折弯的钢刀从不同方位斩向她。地底能有多少回旋的余地?她只能运足灵力化出球状结界抵挡,一时相持。近看了才知道,那些折弯的哪是什么钢刀,而是一种巨大生物的弯足!四周泥土一阵微颤,蚁后惊恐看到一只巨大的黑色蜈蚣乱舞着如刀的钩足向自己扑来。蜈蚣最前头那一对钩足妖光闪闪,一看就知道带毒。 “蛊神……”蚁后恨不能将那个看来纯真无邪的少年乱矛刺死,但现实是,她自己被一圈“折角弯刀”围住,几乎失去行动能力。 黑色巨型蜈蚣大约知道蚁后绝非善类,它并不直接上前撕咬,而是昂头对准蚁后吐出毒液。 蚁后暗叫该死,她这护体结界可以抵挡纯法术攻击和纯物理攻击,偏偏毒素很难被归为法术攻击还是物理攻击。毒液喷到结界上,结界的灵光立刻减弱,嗤嗤声中,结界壁仿佛棉布被火烫,不断被腐蚀,渐渐出现窟窿。 化形以来,蚁后从未像现在这样无助和恼愤过。火蚁好斗的性子被完全激起,她两眼发红,缩回一只手掐诀:“爆!” …… 爆动从地底传来,蚁后伴着火光和泥土碎屑破土而出,一只巨大的黑色蜈蚣紧随乱咬。 “真是乱来!火蚁族有天生技能‘炎爆术’你们不知道么?火蚁族的高手可以把灵力具化成各种各样的炸弹,你们仗着我坐镇现场就马虎乱打可不行!” 香球依然站在蝎背上,大雨不能淋湿他的身体,更不能打断他的兴致。巨蝎的左边有一条黑色巨蟒,巨蝎的右边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只同样巨大的黑色蟾蜍。毒虫灵体获准站在高高昂起的蛇头上,灵体自带白色灵光,成了现场唯一的“照明工具灯”。 大蜈蚣终究没有咬上蚁后,蚁后却也没能安全逃脱。她从地底纵出来,身在半空就被一张大网粘住。纤细微毫的蛛丝,就算阳光正好也未必一眼能够注意到,更何况此时乌运遮天光线昏暗?八角的网型一重又一重延伸,似乎没有边际,倒垂而下的巨大黑蜘蛛转动它八只黑汪汪的单眼和复眼打量着蚁后,似乎随时准备一口吞下猎物。 由于四肢全被粘住,蚁后变办法掐诀施法,放不出“炎爆术”。她不肯认命,再次张嘴喷出火焰,这一次的对象是蜘蛛和蛛网。大雨中不散的火焰,自然不是凡火。 同样的小心机,想让蛊神和他的“小伙伴”上当两次,显然不可能。大蟾蜍呱一声喷出若大一片妖雾,雾气裹住蚁后的妖火,蜘蛛和蛛网毫发无伤。 蛊神的宠物别具灵性,蜘蛛差点被算计,它也怒了,八只曲足勾动蛛丝,仿佛琴师深演奏一般弹了起来。蜘蛛当然不可能真的奏出声音,但蛛网在它的控制之下以一种诡异的频率震动,震得蚁后晕眩欲呕。混乱之中,蚁后不小心吸入大蟾蜍的妖雾,更是恍恍惚惚失去行动能力。 蜘蛛见状,爬过去用腹部毒刺在蚁后身上扎了一下,然后娴熟吐丝将蚁后裹成一个大粽子,眼望着香球等候发落。 香球连啧了好几声:“如今这世道,天地间灵气如此稀薄,化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呢!好不容易化形了,那就应该隐居潜修或者历世行善,境界和功德都足够了,将来白日飞升不是没有可能。你们看看这只母火蚁,化了形却百般作死——你们评评理,这可不是我要弄死她哦,我给过她机会的,是她自己不珍惜!” 旁观者无非五只巨大的毒物和一只毒虫灵体,这六只都受蛊神控制,哪能说出反驳的话来?它们追随蛊神的时间不短,都知道蛊神的性格,本来也不敢对蛊神指手画脚。 香球拍拍手,自顾自笑了:“没人反对么?那我只好忍住心痛把她炼成‘虫皿’的器灵啦!”字里行间哪有什么悲伤的语气,分明就是理所当然。 眉心间的印记聚成一个白点飞出来,白点变大成一个白球,白球吞吐光芒产生吸力,“蚁后牌粽子”被整个吸进白球。 看不到蚁后任何挣扎、听不到蚁后任何诅咒和惨叫,白球在半空中像地球仪一般自转,又像是一个特殊的无火炼丹炉锤炼炉中药材。 雨势终于开始转小,香球再一次把白球收回眉心变成印记,又顺手把五只毒物和毒虫灵体收了,振翅而起:“看来尼罗哥哥已经把事情办好啦,可以回去了!”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7节 苗寨离猛洞河不算太远,银龙出世,苗子里视力好的人们看得非常真切。 没有任何流窜的火蚁妖袭击村子,大巫女姬鸢感应着那个方向的灵力波动,发自内心地感慨:“神兽就是神兽啊……这降雨的能力……” 暴风雨是短时的,雨停云散、日出虹现,有两个人从半空降到大家面前。 刘星宇或许是人群里唯一认得尼罗的,当他看到尼罗和香球手牵手的亲密状,整个人都懵了——脑回路太短转不过来,当初刘星宇和鹿笙被尼罗算计,事实上是香球促成了他们跳到坑里。据说,尼罗是被香球封印的,这两个应该是仇人才对啊,这算什么,相逢一笑泯恩仇么? 大家想要围上去问东问西,却在尼罗的神兽低气压下不敢靠近。香球也没有教育尼罗的打算,隔着一段距离对大家说:“好啦!火蚁妖群已经被我身边这位尼罗先生引发山洪一锅闷了,纵然有几只逃出去的也成不了气候,咱们苗疆算是太平啦!” 月亮山的巫师和蛊师们无不欢腾雀跃,以后单独出寨再不必提心吊胆了。 别人关心大局,刘星宇独独关心鹿笙,他还没开口,香球就以抱歉的口吻说:“可惜,大巫师鹿笙被蚁后打落跌入蚁群,受万蚁吞噬,尸骨无存!” 刘星宇如遭雷击!其实他看到回还的两人里边没有鹿笙,心里已经有了一定的准备,但心底强烈的希寄还是让他对真相抱有一丝侥幸。他自己也想不到,知道真相之后他竟然……无力发出呐喊、无力质疑真相、无力流出眼泪……他眼前的一切突然间变得苍白,他身体里某种支撑自己的力量瞬间被抽离。 鹿笙死了?怎么会这样!? 第三卷:重归校园 第39章 归家亦不能忘却 一片悲怆中,大家都希望蛊神大人能够吐露更多的细节,然而香球似乎并不打算说太多。唯独,他暗中传了一道声音给刘星宇:“我和尼罗之间的种种,一时跟你解释不清,鹿笙也不知道我们之间的事。反正,那时尼罗故意打伤鹿笙,是为了制造月亮山不堪一击的假象,引火蚁族上当。结果,鹿笙旧伤未愈却被火蚁族高手偷袭差点毁了丹田,还好体质特殊的你出现,我和尼罗就设计让你和鹿笙……你别怪我啊,因为你们都是男的,光靠我一张嘴去劝,我想你们无论如何也不会那样做。总之,鹿笙虽然死了,但你修为大增得益于鹿笙,你和你的伙伴安全逃出蚁巢也得益于鹿笙,你要好好活下去才对得起他,知道么?” 这一道秘音瞒住了包括大巫女姬鸢在内的所有人,却没能瞒住尼罗。尼罗突然在两人交流之间横插一句:“说够了没有啊?说够了,香球你得和我去办‘正事’了!” 众目睽睽之下,尼罗几乎以胁迫的手法抱起香球冲天而起,消失在诸位视野之中。人去白云悠悠,半空中只留下香球的喊叫声:“你们都散了吧,我们要去玩啦——该死的,别在这里动手啊——” 刘星宇收回视线,却收不回蔓延的伤心。失去一个人,仿佛自己的快乐也随着那个人失去。蛊神说了鹿笙尸骨无存,刘星宇想不到,隧道口坍塌之前鹿笙说的那个“滚”字竟成了最后一句话。 有些人,在身边时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等到不见了我们才会觉得非他不可。刘星宇万分懊悔,如果那时候留下来陪在鹿笙身边共同制敌,会不会鹿笙就有一线生机?如果能够早一点认识鹿笙、早一点发生关系、早一点学会诸多本领,会不会这一切伤悲就不会发生? 一时间,刘星宇陷入一种恍惚,入眼的寨子里的一切,似乎全都有鹿笙的身影出现。尤其是通向大巫师专属吊脚楼的那处长长通道,刘星宇看过去,鹿笙正站在窗口摆出不屑脸:“傻瓜!” 揉一揉眼睛,再仔细去看,哪里有什么鹿笙? 是啊,鹿笙再也回不来了…… 刘星宇知道再待下去只会让自己精神崩溃,睹物思人是一种比中蛊还难受的折磨。于是,他赶紧对花将离说:“我们快点离开这里吧,我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你快带我回容家,我要拜见天狐大人,我要学会如何让自己遗忘的法术!” 包括花将离在内,同样悲痛中的众人惊讶于刘星宇如此反应。他们全都错过了刘星宇跟鹿笙最亲密的那段时间,他们无法理解刘星宇对鹿笙产生了怎么样的特殊情感。或许,聪明人会有所怀疑,但人心向来难测,谁也把不准刘星宇此刻在想什么。 姬鸢回想起逃离蚁巢之前鹿笙唯独对刘星宇有所叮嘱,看到徒弟杜恒和元凯这一对儿,又想到容家那些对儿,她一颗古老腐女心也软了:“我们还是早点离开这里吧,既然杜恒的‘血蝶妖蛊’也解了,火蚁妖的事情也暂告一段落,是得赶紧回去向容少主和天狐大人报告了!” 人类的内心总有一片领域是旁人无法窥见的。在外人看来,刘星宇变得如行尸走肉一般,其实,刘星宇并不是放空失神,而是陷在情绪里太深。 月亮山到雷公山,再到兹利县城,刘星宇一路上没有说过一句话。上了返回h市的火车,刘星宇仍然处在那样的状态,大家不免为他担心。姬鸢实在看不过去了:“蛊神大人做事一向不靠谱,否则当年我也不会那么早死!所以,蛊神的每一句话,你只相信一半就行了。鹿笙……依我个人的看法,他应该还活着!” 大家不是没劝过,唯独姬鸢这句话像一支兴奋剂,让刘星宇不死不活的眼神突然亮了起来:“真的么?他还活着!?快!我要下车!” “下个p啊!火车能随便停么?”姬鸢毫不客气制住刘星宇,“你先听我说完行不行?鹿笙就算没死,也一定受了重伤,这个时候不方便见你!还有,既然蛊神大人那样说,那就说明鹿笙不想见你,你回去干什么?” “我可以帮他疗伤啊!我……”刘星宇意识到自己差点儿失言,还好重要的讯息没有吐露,“我是想说……就算蛊神大人一向不靠谱,你确信鹿笙还活着么?” “保票我是不敢打,这只是我的一种直觉,一种强烈的直觉。”姬鸢不是为了安慰而刻意撒谎,“有些细节也许你没有注意——鹿笙和蛊神相伴多年,鹿笙死了蛊神却没有表现出任何悲伤,反而直接跟尼罗跑去游玩,这不奇怪么?还有,我们好歹千里护送‘虫皿’回来,蛊神居然没有半点客套,而是急吼吼离去,似乎故意逃避什么。再有,我好歹是大巫女,当年跟蛊神关系也是相当不错的,蛊神居然没有一句特别关照就打发我……最后,我们要离开苗寨,寨子里的那群人居然也没有执意挽留,按理说,苗族人不是最热情最好客的么?我们可是对整个苗疆有恩的呀!” 刘星宇越听,眼睛就越亮:“对!你说的对!这其中必定有原因,最大的可能就是鹿笙没有死!”忽然之间又泄气,“可是,如果他没有死,为什么要瞒着我们,为什么要对我们避而不见呢?” 姬鸢知道刘星宇的情绪已经被稳定,她慢悠悠靠回座位,意味深长:“谁知道呢?也许,鹿笙想要避而不见的不是我们,而是某人吧?” 所谓的“某人”,明明没有指名道姓,刘星宇已经一厢情愿归为自己:“没必要啊!就算受伤……难道是毁容了没脸见人?”旋即相起鹿笙对两人之间发生亲密关系那一节相当在意,“他会不会……唉,这又何苦呢?说好了可以当朋友的!” 刘星宇不知道,鹿笙已经成了他胸口的一粒朱砂痣,关于鹿笙的一切,他再也没可能释怀忘却。推测鹿笙存活的可能性极大,刘星宇终究从失魂落魄的状态中恢复过来。能说了,能笑了、能吃了……然而,眼底仍然藏着一抹忧色。 或许,所谓花季的忧色,不过是恋人未满的淡淡失落。 时间太巧合,从刘星宇离家到回家,正好度过了刘爸爸安排的一个月“体验生活”的时间。 刘爸爸真是心宽的亲爹,看到刘星宇安好无恙的回来,只稍微打量一番,轻描淡写说:“听说那里大雾封山,没有保镖你还能自己回来,挺有本事嘛!” 刘星宇罕见没跟亲爹斗嘴,一把抱住:“爸……”千言万语无从述说。 刘妈妈看在旁边,感动得直流泪。刘星宇叫一声“妈”,刘妈妈就果断加入团抱。 只是,亲情虽温馨,做父母的却无福消受。为什么呢?因为刘星宇这一趟出去长了n多力气,他用这双臂膀大力拥抱,身为凡人的刘爸刘妈如何受得了?亲爹亲妈一开始还因为感动而强忍着,后来实在受不了就只好推开刘星宇。 “山里的生活就是锻炼人呐!”刘爸爸大口喘气大声感慨,他脑补的锻炼只是凡人思维的锻炼,比如干农活什么的。 刘家爸妈都对灵界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本身却不跟修行沾边。因为家族成员的意外,他们不希望刘星宇跟灵界有任何关系,却想不到,防了十八年,刘星宇只外出一个月就成功被“拐”偏了。 晚上开家宴,为刘星宇接风洗尘,表哥翼理应到场。 亲戚之中,修行者不止翼扬一人,唯翼扬修为最高。表兄弟自小感情好,翼扬自然和刘星宇坐在一起。 由于刘星宇佩戴了翠云宫指环,翼扬无法一眼判断刘星宇已经迈入修行之途,他只感觉刘星宇精气神变了。表弟从一个惹事学渣变成谦虚有礼的少年,这是翼扬乐见的,要不然他当初就不会出主意让刘星宇到山里体验生活。 两两相邻,难免会有肢体接触。一触之下,翼扬惊讶不小:刘星宇身上……这是灵力啊,而且颇雄浑呢! 翼扬不说破,既碍于别的亲戚长辈在场,也碍于刘家的规矩。只是,一介凡人修得一身本事,福祸其实难料。出于兄长的关心,翼扬决心试探一番。 恰好,刘星宇有许多意见想要征询翼扬,晚宴过后就留表哥在家过夜,翼扬欣然答应。这是两兄弟从小到大感情要好的表现之一,没有谁怀疑兄弟俩各怀心思。 独处一室,翼扬不动声色布下禁制隔绝声音。不打招呼,翼扬提掌拍向刘星宇,他是冥府的勾魂使者,身形飘逸如鬼魅,同阶修行者中鲜有身法能与之匹敌的。但,刘星宇境界虽不如翼扬,其身法速度之快却完全不输翼扬。于是,翼扬只看到刘星宇身体一晃,已经从房间这边到了那边。 这哪是凡人能够拥用和控制的速度!? 翼扬也不追,安安稳稳坐下来,冷着一张脸问:“说吧,这一个月你都经历了什么?” 第40章 忆思量初到容家 在遇到鹿笙之前,翼扬大概是刘星宇唯一完全信任的好朋友,刘星宇向来佩服表哥,既然表哥这样直白的问了,他知道瞒不住:“表哥,我只告诉你,你可别说出去啊,尤其是我爸妈。你知道的,他们一直反对我进入灵界……” “你放心!” 翼扬简单的三个字就是承诺,他从来是个说到做到的男人。有了承诺,刘星宇也放心了,他把一个月时间经历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表哥,甚至和鹿笙最亲密的那一段也没有隐瞒。 卧室的灯光柔和,听者翼扬淡定如常,说者刘星宇反倒表情各种精彩。或许,体质决定了性格,翼扬是勾魂使者,体质性格都偏阴寒;刘星宇是炎阳体质,天生冲动容易跳脱。 听完整段,翼扬终于开口:“有些是劫,有些是缘,来了就是来了,想躲也躲不过。你跟容家扯上关系,反倒是件好事。至于跟苗疆那一帮……我不好评论。事实已经把你逼到这个份上,已经由不得你不进入灵界——你明不明白,从你起意加入那一张意外的旅行队伍开始,你已经被卷进了灵界,这是你自己的决定!” “我知道!花将离已经跟我约好明天带我去拜见容少主!”顺势而行,对刘星宇来说没什么选择性困难,他很享受那种疾速飞奔超越人类极限的感觉,“我只是担心,我爸妈……” “明天从容家回来之后,你主动跟你爸妈说,你选择复读!” “哈?” “哈什么哈?你总得在爸妈面前好好表现吧?修炼和学习两不误,这考验你自己的平衡能力——给我找一套换洗的运动服,我要洗澡!” 刘星宇这才明白表哥的用意,也是,现在向爸妈挑明搞不好会落得被软禁打断腿的下场,不如一边复读一边修炼,到时境界稳固又有容家出面,爸妈也只有接受即成现实。 翼扬接过刘星宇找到的运动服,又说:“这段时间你最好低调一些,依我看,你惹祸上身,那些灾祸并没有完全退散。” “灾祸?”刘星宇又一次跟不上表哥的思维。 翼扬把衣裤甩上肩膀,转身向卫生间走:“蛊神也说了,火蚁可能有零星逃出来的。你想想,这些妖物如果一心报仇,会首先选择向谁下手?” “我么?”刘星宇一开始反应不过来,等到想通了,猛拍自己脑门,“对啊,柿子挑软的,有蛊神坐镇,它们肯定不敢在苗疆活动。如果一路追踪到h市来,花将离他们住在容家,我却住在这里……哎呀,可不能连累爸妈呀!”再看翼扬,翼扬早已经进了浴室,花洒的喷水声嗤嗤直响。 透窗仰看,圆月朦胧。大城市或多或少的雾霾使天象变得隐约,哪比得上苗疆山区的空气清新?刘星宇想到水月体质的鹿笙,看向月亮不觉失神:鹿笙,你让蛊神骗我说你死掉了,其实你没死也没受伤,你是想暗中除掉那些零星逃出的火蚁妖,你是想暗暗保护我,对不对? 夜漫漫,思念遥遥;千里之外,心绪不断。 等到翼扬洗完澡,刘星宇马上从失神状态里抽离出来,继续之前的话题:“表哥,我爸妈怎么办呀?我不希望他们也被卷进来,他们只是凡人,完全没有能力……” 翼扬一边擦头发一边坐到床上:“所以我让你复读啊,而且是寄宿到学校的那种。这样的话,即使有谁偷袭你,也不会殃及到你爸妈。至于你不在家的日子,你可以向容家请求派人暗中保护你爸妈,毕竟,以你的特殊体质和天赋,容家一定会重视你,合理的要求他们一定会答应的。再说,我和亲戚们也不是白搭的!” 刘星宇这才转忧为喜:“不愧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崇拜的表哥!表哥我爱死你啦!”纵身欲扑。 翼扬出手制止,一脸嫌弃:“你小子先前说跟大巫师阴差阳错发生关系,我还觉得只是意外而已……现在看来,你……是不是真的喜欢男人啊?两个大男人在床上扑来扑去……你的个人爱好我不管,反正我本人是受不了的。” 刘星宇大喊冤枉:“我可是直男!大直男!我交过多少女朋友、为了交女朋友挨过我爸多少次打,表哥你不是最清楚么?” 翼扬半信半疑:“我有个学医的朋友告诉说,性向这种东西,直的就是直的,弯的就是弯的,没有所谓掰弯一说……” “对嘛!你看你朋友……” “我还没说完呢!我那朋友还说,有些所谓的‘掰弯’,是因为有些人小时候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性向,一直随大流,长大之后突然就开了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擦哦!你朋友是谁啊,我想揍他!” 好兄弟开玩笑,只会越开感情越好。刘星宇对翼扬越加信任,翼扬也技术性开解了刘星宇压在心头的结。至少,刘星宇这一晚睡得很安稳,次日花将离来接他时,他精神很好。 说起来,花将离也是一名高中生,开学就要升入高三。跟刘星宇比起来,花将离不施法战斗时,一眼看去就是一位深得老师家长喜欢的优秀学生。由于提前在电话里打过招呼,花将离特意穿了校服到刘家来拜访。刘爸刘妈看到花将离校服上“h大附中”的印字,简单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家儿子什么时候交了这样的朋友,h大附中可是比市一中还牛比的重点中学啊! 家长跟学生寒暄,张口必问成绩如何。花将离不好意思地笑笑:“期末考试太大意了数学没考好,错了一道选择题,只考了148分。” 刘爸刘妈:“……” 翼扬表情不显,眼神里全是幸灾乐祸。 刘星宇:“……”数学没考好才148分,老资高考总分一共才130分,妈哒,好想揍人! 好在花将离急于把刘星宇带回容家,因为他已经在容玉曈等人面前把刘星宇夸得举世无双。于是,花将离没坐多久,随便找了一个理由就让刘星宇跟着他出门。 败家儿子跟学习优秀的朋友混在一起,这是刘爸刘妈巴不得看到的事情。不仅一句没过问,刘爸还破天荒主动塞钱给刘星宇:“多向花将离同学学习,请花将离同学吃点儿好吃的,快去吧!” 爸妈是凡人,表哥是勾魂使者,花将离对刘星宇的家族有些好奇,不过,他不是好奇心强烈到非把一切刨根问底的那种人。对于翼扬,花将离多看了几眼,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在不久的将来,这位看起来不怎么热情的勾魂使者会成他的同伴。 离开爸妈的视线,刘星宇第一句问花将离的话就是:“有没有鹿笙的消息?” 花将离差点被问懵了:“月亮山跟这里相距千里,就算有消息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能传达呀!” 纵然知道自己冒失,刘星宇仍然不免失望:“我早上醒来听到喜鹊叫,还以为有什么天大的好消息呢!” 花将离重重在刘星宇肩膀拍了一下:“天狐大人要亲自见你,这还不算好消息吗?哥们儿,打起精神来,你是人类的优秀代表,是我亲自引荐的,可别被容家一帮小妖精比下去!” 在刘星宇的印象里,苗晓、木辞那样的就算是小妖了,山参精叁籽那样的算是袖珍妖,等他真的进了容家门,直接被满屋子滚来滚去的正太、包子、汤圆给吓着了。刘星宇站在门口迟迟不敢迈步,扭头问花将离:“花同学啊,咱们是不是走错门了,这是一间设立在居民楼里的幼儿园吧?” 花将离笑了:“你看仔细咯,这些真的是普通人家的小孩儿么?” 刘星宇耐心等了一会儿,孩子们果然呈现出非同一般孩童的特质: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汤圆互相追赶着,忽然身体飞腾,悬浮在半空中继续飞行逐戏。一个梳着团子头的小女孩儿背着一个顶小的奶嘴孩子吧唧一声摔倒;两个都没有哭,那个奶嘴小孩儿双腿化成一条蓝鳞鱼尾,在地上啪啪啪拍个不停,直到小女孩把他抱起来,鱼尾又变成两条嫩乎乎的腿。另有几个稍大的包子正太坐在沙发上合看画册,明明年龄那么小,却个个气场不凡。 有点儿“来到外星”感觉的刘星宇还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包子堆里最有气势的那个男孩子站了出来——他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眉目间已经能够看出长大后的俊逸。小男孩先是打量一番刘星宇,然后问花将离:“你旁边这位就是刘星宇么?” 花将离点头,尽管小男孩没有对他使用敬语,他不以为意。 小男孩对刘星宇自报家门:“你好,我叫林瑞!”他声音软糯,童声再明显不过。刘星宇对林瑞好感大升,林瑞却盯着他左手食指的翠云宫指环,“哟,好东西呀,怪不得感应不到你身上的灵力波动,这可不是寻常的灵界指环呐!” 刘星宇微讶,这才把“好萌好可爱”的好感收起来,心底有了一丝敬畏。 林瑞把双手拢在袖子里,小面瘫一板一眼:“听说你体质特殊,想来跟花将离一样拥有过人之处,让我见识见识呗!” 花将离知道糟了,再想出言阻止哪里来得及?就见林瑞小小的身体悬浮而上,挥动小手直拍刘星宇面门。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有双更哟~ 第41章 重提血色十字分 修行者凌空飘飞是一项相当了不起的本事。飘飞,刘星宇和花将离都做不到,他们只能做到提气飞跃。林瑞小小的身躯能够飘飞攻击,可见其对自身灵力的控制已经达到相当精妙的程度。 刘星宇是客人,不好意思使力还击一个小孩子,只能展开身法,希望以极快的速度躲避跟对方硬碰。哪知,林瑞早就从花将离那里听说了刘星宇的一些特长,看到刘星宇迈步欲闪,林瑞十指张开,灵力化成无形牢笼将刘星宇整个罩在里边。 一切变化都在转眼之间完成,行动受限的刘星宇不得不提掌相迎。 啵一声轻响——林瑞倒还客气,身体又轻飘飘落了回去,歪着脑袋问:“怪了,你这炎阳灵力似乎不纯啊,好像有某种外来的力量没来得及转化……”林瑞现在是容家除了天狐苏半夏之外的首席炼丹师,又受到大前辈们的重点培养,对于药道医道格外精通,对于修行者体内灵力构成的检测轻车熟路。 刘星宇勉力稳住体内震荡的灵力,虽然林瑞只是试探他而没有使出全力,他却被林瑞一掌引得内息大乱。只这一掌,刘星宇就有知觉,这个看似包子样的小林瑞,其修为远在自己之上,甚至……鹿笙也未必能够战胜他。 林瑞几乎点出了刘星宇的“小秘密”,还好刘星宇够机灵:“是啊,正因为不纯,所以才来拜见容少主和天狐大人,希望得到两位前辈的指导。” 一问一答之间,包子汤圆们已经全部聚到了林瑞身边,林阿卫转着眼珠子使坏:“怎么不打了?林瑞你再上啊,我们给你加油!” 林瑞瞪了林阿卫一眼:“这一位是半夏大人点名让花将离请过来的!” 林阿卫不敢说话了,一双眼睛却仍偷偷打量刘星宇:这家伙就是傻大个嘛,明明感应不出灵力,居然能够接下林瑞一掌,到底什么来头啊? 受修为和见识所限,不是每一只小妖精都能够识得刘星宇左手指环的奥妙。林阿卫看不出所以然,当然只会觉得刘星宇不过尔尔。倒不是他心眼有多坏,而是,妖族精灵,在没有跟他们混熟之间,他们有一点点排外,小动物的防备心只有时间才能解除。 花将离生怕小孩子们再闹出什么妖蛾子来,催促道:“快走!快走!不能让少主和半夏大人等!”带着刘星宇穿过客厅来到一间卧室门口,站直了身体轻轻敲门。 刘星宇不以为然:容少主和天狐大人虽然名声在外,但这……也未免太装了吧?就这一套房子,接待客人不在客厅却选在卧室,还要装出大户人家的感觉,这敲门又算哪出啊?又不是古代几进几出的大院子,至于这样么? 门开了,刘星宇顿时有一种跨下凉嗖嗖且被打脸的感觉。 房子里普通民居楼单元房,门是卧室门,但门里边可不是卧室呀! 入眼就是青草一片,青色绵延到远处,是一个完整的丘陵小山峰,山顶有一座造型古朴的亭子……这就是传说中的次元空间么?这种浓浓的不真实的穿越感是怎么回事? 开门的是一位身着玄色衣裙的窈窕女子,素颜明媚,墨玉簪子点出她的古典美。名字也好听,叫做“知墨”。如果换成以前,刘星宇看到这样的美女一定眼直迈不动腿儿,不知为何,他看到知墨漂亮,心里想的竟是:漂亮有什么用?再美丽的人也会老去,只有感情才能日久弥坚,这些人都比不上鹿笙。 男人定性不好色,知墨倒是高看了刘星宇一眼,表情也和悦起来:“跟我来吧!”她是孤冷的女妖,如果不是因为拜服天狐座下而不再嗜杀,花心男人落到她手中那叫一个惨字了得。像刘星宇这样眼神安分的,知墨一向不予为难… 向着峰顶亭子行径,从平地来到高处,刘星宇眼望四周,心里又是一阵慨叹。这方空间,以小山峰为中心,分成四个自有空间。春夏秋冬四时之景组合在一起,春柳、夏荷、秋枫、冬梅……生长在东南西北四个不同的方位。甚至,梅花所处之地,地上积有白雪。这般造景,只可能由法术生成;这般法术,着实可喟可叹。 亭子里只有两个年轻人在喝茶。一人端坐,谦谦如玉,却是面冷冰凉的寒玉;另一人慵懒散漫,仿佛谪仙遗世独立。如此气质迥然的两个人对坐,竟无一丝违和,反倒让人觉得本该如此才好。 面瘫少主容主曜,天狐大人苏半夏,除了这两位还会有谁? 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容玉曜请刘星宇入座。先是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无非是容玉曜看出刘星宇紧张。刘星宇之所以紧张,是因为苏半夏一直盯着他看。那一张眼睛,似闭非闭、似笑非笑、似善非善,刘星宇跟苏半夏目光一触,立刻打了个冷战:天啦,那双眼睛,似乎能够一下子瞧到我心里! 当一个人没有完全敞开心扉,若被人瞧出心事,其实很没有安全感。刘星宇不敢再看苏半夏,他怕再多看一眼,自己会忍不住出卖自己。 渐渐谈到拜入容家的事宜,容玉曜一口肯定:“这个很容易,我们相信将离的眼光,也欢迎你这样的人才加入容家。你不用这么拘束,容家的伙伴都是非常好相处的。‘少主’只是一个称号而已,我比你大不了几岁,你把我当兄长就行。” 容玉曜的面瘫脸虽然少了一丝“人性化”的柔和,却多了几分严肃性和认真性,这让刘星宇对他所说极为信服。不管怎么说,容玉曜一看就是个正派人,于是,刘星宇敢于把父母反对自己修行的事情说了出来,并且说出了表哥翼扬给自己出的主意。 容玉曜当即拍板:“这很好啊!我马上安排你进到h大附中重读高三,刚好可以跟将闻做同学,学习上他可以帮助你。” 刘星宇没想到对方这么痛快,更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能够进入h大附中——像刘星宇这种“臭名昭著”的坏学生,就算塞钱再多,全市排名第一的重点高中根本不甩他。 看到刘星宇不可置信的表情,花将离笑着解释:“这就是灵界的好处,凡人难以解决的事情,对灵界来说都是小事。” 一切事情看似谈妥了,苏半夏终于懒洋洋开口了:“刘星宇,你知不知道,容家接纳你可是冒了极大的风险。” 刘星宇:“……” “半夏……”容玉曜想要阻止苏半夏,两人目光相交,容少主还是妥协了。 “你别紧张,我不是在怪罪你。”苏半夏的语调让人听着非常舒服和放松,他不再以初时的眼神盯着刘星宇,人也终于坐直了,“相反,这一趟归还‘虫皿’,虽然你属于乱入,但事实上我们还得谢谢你。” 短短几句话让刘星宇放松下来,苏半夏不愧是能够看穿人心的天狐。只是,天狐改不了恶作剧的趣味,他话锋一转:“可是啊……你知不知道,你跟苗疆的大巫师扯上关系……现在容家收纳你,那就等于容家也跟苗疆大巫师扯上了关系。苗疆巫蛊一道,所谓的正统灵界谈之色变,你想想,以后那些个正道会怎么看容家?” 刘星宇被唬得一愣一愣的,最主要是他本来面对苏半夏就紧张,这时更是乱了章法,呆呆傻傻不知应该怎么接话才好。 苏半夏嘴角微勾,继续说:“不过呢,好歹容家家大业大,也不怎么怕别人说些闲言碎语,只要所做一切有利于维护灵界和人界稳定,那就是好的。所以啊,如果有朝一日大巫师来到h市,已经身为容家一分子的你,一定要记住把大巫师带到容家来,千万别让别的世家或者门派把大巫师给拐跑了!” 刘星宇来不及细想,赶紧点头答应:“您放心,如果鹿笙来到h市,我一定把他带到容家来……咦……”终于发觉事情有点儿不对,“您为什么会这么说呢?难道鹿笙他……” “我是说——如果!”苏半夏给将小瓷盏里的茶一饮而尽,表情又变得严肃,“我听花将离说,火蚁妖的蚁后曾经佩戴了一串血红色十字架吊坠,你也看到了吧?” 面对天狐大人,刘星宇觉得智商完全不够用:“是的!我亲眼看到了!”他索性放弃了深度思考,苏半夏问什么他就答什么,不再纠结于这样回答是不是妥当。 苏半夏和容玉曜交换了一下眼色,容玉曜接口说:“看来‘血色十字会’总部虽然被消灭,残党的活动能力仍然不小。那些所谓的‘天机石’,大概跟血色十字会有关。” 与血色十字会相关的事情,花将离曾经向刘星宇提起过,刘星宇也知道火蚁妖曾经到过h市,这两股邪恶势力纠在一起,多多少少出人预计,但仔细想想似乎也不那么意外。 “天机石到底是什么东西呀,竟然能够催化妖族提前化形,而且一个个好战嗜杀?”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完毕,周末愉快~ 第42章 双面的复读生活 大巫女姬鸢有心带回了一块“天机石”样本,在容家众多“专家”的彻夜研究之下不难得出结果。容玉曜斟酌片刻,还是道出真相:“确切来说,‘天机石’是一种被人为炼制而成的邪恶器物,就目前分析所得,它的主体部分来源于某种陨石,它的精华则是……核废料。” 听到陨石,刘星宇只是眉头微挑;听到核废料,他整个人差点儿跳了起来:“核……您没有开玩笑吧?”核属于科学范畴,科学是用来解释自然的;然而“天机石”却是超自然的。自然和超自然,本身是对立的两种范围或者概念,即便刘星宇是真学渣,也下意识觉得违和。 “过量的核辐射确实能够引发生命体产生变异。”容玉曜顶着一张面瘫脸,哪像是开玩笑。 “可是,咱们国家……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没有听说过发生核泄露或者核灾难呀!” “我们国家是没事,但周边国家……” 容玉曜不再往下说,刘星宇也明白了,如果是别有用心的灵界某些势力,很容易就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偷运某些“材料”进入tian朝。 学渣虽渣,却有正确的是非观:“如果真是从域外弄来材料炼制‘天机石’,那么主谋和经手者都该死!” “总有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嘛!”苏半夏适时结束话题,“这件事还要继续追查,你不必太担心。对了,以后你就跟着玉曜修行,你是人类,还是修行正统的路子比较好。至于其它安排,你跟花将离商量着来,必要时报备一下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火蚁妖余孽和血色十字会残党没有被除净,你平时最好不要单独行动!” 目送花将离和刘星宇离去,苏半夏扭头问容玉曜:“还是联系不上黄永伦么?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容玉曜摇头:“他已经离开了h省,要找到他还得花一些时间。当初只以为端了血色十字会的总部就万事大吉,却想不到这个组织的残党还有这么大的能量,如果不是蛊神和银龙尼罗出手,一旦火蚁妖群真的成了气候,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确实太小看这个组织了,当初在他们总部完全没有查到关于其它分部的资料。你不如去问问高学书,他好歹是血色十字最早的成员之一,也许他知道点儿□□。” “但愿吧!可惜高学书退出血色十字会的时间太早,很有可能他什么都不知道。” ------------------------------ 刘星宇回家跟爸妈说要复读,刘爸刘妈惊得仿佛看到火星人降临地球。 成熟男人比较理性,刘爸强忍住内心的激动,故意板起脸来问:“又准备要多少钱出去耍?” 不被信任,换成以前刘星宇早炸毛了,但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了体会爸妈的心情。一个劣迹累累不听话的儿子突然之间变得听话,亲爹亲妈再宠溺也会有所怀疑。 “爸,您听我说。”刘星宇拿出十二分的耐心,仔细跟爸妈描述了自己心路转变的历程,顺便为以前的自己向爸妈道歉,最后才说,“主要是花将离鼓励了我,而且他爸妈有办法把我弄到h大附中去复读。” 事实上花将离是个孤儿,不过,现在容家就是他的家。刘星宇随口胡诌的本事算不得高明,尤其是心路历程那一段,隐去了鹿笙,他所谓的看到山区孩子的穷苦什么的就比较苍白无力。 刘爸爸再一次提出质疑:“花将离是个好孩子……他爸妈说要多少钱?”话里有话。刘家不缺钱,但也不能做眼睁睁被人骗的傻蛋,如果对方以办学籍为名狮子大开口,刘爸爸可不愿意与那样的人家结交。 “不要钱!” 刘爸爸惊呆了,然后态度彻底转变:“那还等什么?快,孩子他妈赶紧包一个大红包,我要亲自上门道谢!” 刘星宇赶紧拦住苦口婆心一顿劝,暂时稳住爹妈之后又打电话拜托花将离现身说法。等到花将离再次亲自登门,这才最终打消了刘爸刘妈想要拉近家长之间关系的打算。 暑假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高三更是提前开学,刘星宇经过一个月的“胡闹”之后,终于回到了久违的校园。作为一名高三(高四)的学生,他只认识班里的花将离,班上认识他的却不少。 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有哥的传说——毕竟是霸名一时的打架王,刘星宇名声在外,更何况喜欢他英俊相貌和健硕身材的女生和小受非常多。想当初,刘星宇上体育课甚至打架时的光着膀子的照片可是一度风靡学生圈呢! 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人好人坏已经不那么重要。万幸如此,刘星宇很容易就融进了新的班级生活。一来没人敢于欺负和为难他,二来有人刻意巴结他,三来班上的两大学霸花将离和容玉曈是刘星宇的好朋友……种种原因综合在一起,刘星宇纵然刻意低调,即使没有风生水气,也至少如鱼得水。 不得不说,刘星宇其实是一个心细比较细腻、头脑相当灵活的大男生。在知道容玉曈是花将离的正牌男朋友之后,刘星宇跟容玉曈的关系好得一瞬千里,跟花将离的关系则是稳步上升。为什么二者有区别呢?因为刘星宇发现容玉曈特别爱吃醋——花将离长得清秀、性格又好,简直男女通吃;容玉曈作为男朋友,防范心理比较重。刘星宇将心比心,展开灵活的“外交策略”,很快笼络了容玉曈。 为了方便修炼,也为了不把麻烦引到家里,刘星宇报名寄宿,当然对爸妈则是谎称“以学业为重”。花将离和容玉曈身为刘星宇的同学兼好友再兼师兄弟,当然也要顺便负责保证刘星宇的人身安全,以及监督和指导刘星宇修行,所以花容二人也一块儿审报了寄宿。不出意外,三人被分到了同一间宿舍;四人间,还有一位也是容家子弟,年轻的驱魔师。 从此,刘星宇的时间被严格划分为:白天学习,晚上同学们都睡了他就开始炼气修炼;睡觉的时间虽然很少,但并不觉得劳累和困倦。 修炼进行得相对顺利,学习却……一言难尽。刘星宇在学习上的渣,不是偏一科或者偏某几科,而是全线都渣。他不是高一高二的基础没有打牢,而是直接初中的基础都没打牢。还好花将离和容玉曈很有耐心,为他制定了有效合理的学习时间、介绍给他科学的学习方法。最主要是,能够潜下心来修炼的人,随着功力提升就会慢慢变得耳聪目明,记忆力大幅度提升。像数学这种考验逻辑性的学科,也许成绩一时之间难以提升,但文科类却难不倒刘星宇。 入学不到两个星期,刘星宇小测的成绩全班垫底,但比起之前,分数仍然进步不少,这大大增加他的信心。尤其是英语,以前只认得abcd,现在通过背单词,一篇阅读理解居然能够读懂三五句话,选择题也有一两道自己拿得准的固定搭配了。 也许重点中学的老师从来没有教过成绩这么差的学生,挨个儿把刘星宇叫到办公室谈心,刘星宇也耐着性子配合着。花将离和容玉曈是知情人,他们更多的给予刘星宇鼓励:“进步很大,不要灰心!你看看你的历史卷子,差一点儿就能及格了嘛!你体内的灵力储量远远超过了修行者新手,只要各种运化掌握到得心应手,对你整个记忆力的提升会更好更快。” 刘星宇才不会泄气呢,因为鹿笙当初嘱咐过他,要好好学习。他之所以安安静静待在学校里,一是磨练心性,二是为了等待鹿笙。无论各种不确定因素有多么强大,刘星宇坚信鹿笙还活着。 时间过得极快,转眼入学快一个月了。这期间,刘星宇已经学会了如何布置禁制,并且可以趁同学们睡着的时间飞速赶到容家,亲聆容少主的指导;又拜了容家主为师,正式有了“名分”。 全国最爷们儿的男人都在军队里,因为常年的训练把雄性气质全都激发出来了。修炼是比军事化训练高端n倍的训练,刘星宇先前机缘太好,修炼越深,他本身的魅力就越大。所谓“行走中的雄性荷尔蒙”,就是女生们和小受们私下对他的称呼。 修炼确实可在提高颜值,灵界正道男女鲜有长得难看的——话又说回来,当修行者修为到了极高的境界,他们反而返璞归真,放弃那些外在追求。譬如苏半夏总是一副懒洋洋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小白和李启明看起来都只是普通初中生。 说到小白和李启明,有一次刘星宇上体育课,还真就遇到了这两位大神。只是,刘星宇不晓得高人,高人却知道他。 小白和李启明都是h大附中初三的学生,因为他们数学课和体育课临时对调,于是在大操场巧遇刘星宇。 刘星宇班上颜值最高的三大帅哥刘星宇、容玉曈和花将离还在站队列,小白班上的女生们和小受们就开始情不自禁尖叫。 第43章 真低调和伪后宫 戴眼镜的李启明是典型的白净学霸,同龄人里面他算中等个子、斯文王子那种类型的。相较而言,小白的长相太过普通,并且,这位妖族大能是比刘星宇还学渣的学渣。小白上学的一大乐趣就在于,享受人类无视自己的感觉,然后就是在历史课上公开质疑老师讲的某段题外野史。 容家那点儿事,小白全都知道。他一眼瞄过去,视线没有停留在刘星宇的脸上,而是直接定在刘星宇左手:“真是翠云宫的指环呐!翠云宫那个老和尚也挺大方的嘛!嘿嘿,我倒忘记了,和尚除了化缘,也要布施。” 相比较小白喜欢打趣,李启明则显得严肃老成:“看来,冥界也对tian朝大结界异动感到不安呢,这指环确实不错。不过,好像有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混到学校里面来了,不仅刘星宇没有发现,就连容玉曈和花将离也没有发现。” “这种小事我们还是少管吧,难得这些新手菜鸟们有锻炼的机会。尤其像刘星宇这种,天赋不错又有奇遇,最缺少的就是实战经验,让他们自己玩儿去吧!”小白一边说着,一边朝阴凉的地方走去。他是懒惯了的,上体育课从来都是装病装弱旁观同学们忙得大汗淋漓。 李启明笑着摇头,又扭头盯着看了刘星宇一会儿,然后在同学的招呼声中加入排球战。 学习和生活,刘星宇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校园里度过。第一次月考,刘星宇终于摆脱全班倒数第一,来到倒数第三的位置。最大的进步得益于政治、历史、地理这种考验记忆里的科目,他居然全都及格了。其它科目的进步相较之下没有那么大,但比起曾经的他也是进步不小。 月考之后的假期,刘星宇没有回家,而是选择到容家继续修炼。不是不想念爸妈,而是知道现在一举一动都有可能给家人带去危险。电话里阻止刘妈前来探望,刘星宇只说“安心学习不想被打扰”,鉴于他成绩进步,刘爸就劝住了刘妈。 在容家主的亲自指导下,刘星宇一个月时间的“夜修”,终于掌握了将自身灵力具化成箭矢的诀窍。这是当初鹿笙来不及教会他的“技巧”,他想着如果来日相见就能给鹿笙一个惊喜,尽管学会了是一回事,掌握熟练又是另外一回事。 返校,生活依然归于表面的波澜不惊,刘星宇总觉得充实之中少了一点儿什么。同班同宿舍,刘星宇不可能每一分每一秒都跟容玉曈花将离待在一起,首先他们三个不是连体婴儿,其次容玉曈和花将离总是需要一点儿属于他们两人的私人空间和时间。刚刚叹一声单身狗被虐出两行热泪,刘星宇独自去食堂打饭就有“艳遇”。 有一种特别搞笑的场景,明明看到对面有人相向而来,大家都是有素质的人,互相隔得老远就开始左右给对方让道。结果,让到跟前,还是撞了,骑车走路莫不如是。 刘星宇是因为高大而显眼,对方是因为娇小而显眼,两两眼撞时,那人的额头几乎够不到他的胸肌。 对方细声细气的一声“对不起”,抬头,是一位五官精致的漂亮女生。这般年纪又这般型体,再配上这般声音,不打折扣的童颜萝莉。 不喜欢御姐的男人很多,不喜欢萝莉的男人却很少。娇小而有颜值的女性,更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也更让某些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得到彰显。 刘星宇原本是个“喜好正常”的男人,如果是以前,碰到这样的妹子,纵然没想去追求,至少会在言语上调戏一番。只可惜,这位楚楚可怜的秀气妹子“碰”得很不是时候,且不说刘星宇整天忙于学习和修炼,对于谈恋爱搞暧味什么的已经看淡,最主要是,刘星宇心里想着一个人。 时间越久,思念越深,说是牵肠挂肚也不为过。那个人,曾经给予他许多次帮助,曾经教会他许多技能,甚至在最后关头不惜牺牲自己来保护他和他的同伴。肤浅的感情只会流于表面、止步于激情;但当对一个人心心念念,那便是不可自拔的开始。 感情玄之又玄,其实刘星宇自己也搞不清楚他对鹿笙的思念算不算爱恋。总之,它就那样发生了,不是洪荒泻水之势,却不可阻挡。感情一途,人们若许防得住猛烈暴风雨,却防不住润物细无声。既然无声入心,那么当事人如何知道爱恋从何开始? 女生的眼神带着一点点惊恐,又带着一点点羞涩,还带着一点点喜悦——用小白的话来说就是:这个绿茶的婊演,我给一百分! 苦恨妹有情郎无意,刘星宇连“没关系”三个字都没说,后退一步,然后侧身掠过妹子,继续打他的饭。 眼神换成不可置信和羞辱,娇小妹子只能回身看着刘星宇的背影自咬嘴唇。 “都说了他不会喜欢你这种类型的!”瘦成杆的高个子女生双手抱胸出现在娇小妹子身边,“还有,你这种手段实在太老套了!” “你行你上啊!” 有些所谓的“闺蜜”,至少能够维持貌合神离,也就是表面好姐妹、暗地互戳刀子的那种。这二位,却是连表面的和平也懒得维持,各种互相嘲讽,但最后,她们还是一并离开食堂。 h大附中每年高三都会转进一批复读生,他们不是高考发挥失常的曾经学霸,而是父母舍得上缴大批择校费的真学渣。尽管出入h大附中校园、尽管交了许多钱,他们的学籍却不在h大附中,而是编在另一所影子中学,这样的话,就不会影响学校的高考升学率。当然,如果他们读了半年时间成绩突飞猛进,学校会主动且愉愉把他们的学籍“转正”,以此增加高考升学率。 这两位对刘星宇感兴趣的女生,娇小的那位叫做丁香,高瘦的那位叫做罗素,都是交了择校费进来复读的学生,本质上跟刘宇星没什么差别。名字都是清纯的名字,行为上却不那么清纯。这年头,男生换女朋友的速度,与女生换男朋友的速度,都在不断刷新着记录。 校园里的男生若要吸引女生,成绩好、高个身材好、混得好吃得开、有钱——四项至少配备一样。刘星宇除了成绩不好,其它三项完全符合,当然成为下手的目标。 吃完饭,刘星宇打算回宿舍午休,单独穿过小树林,罗素就跳了出来:“你是刘星宇么?我喜欢你,咱俩处朋友呗!” 性格直爽的女生其实很有市场,然而刘星宇只瞥了对方一眼,侧跨步擦身而过。 罗素转身恨看刘星宇的背影,其惊讶和恼火的程度并不比之前的丁香差多少。 丁香也从小树林里走了出来,幸灾乐祸:“我的手段是老套,你这手段更粗鄙!我算是看出来了,炎阳体质的男人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热情如火。也许,他知道自己的精元贵重,舍不得在女人身上花心思。” 罗素白了丁香一眼:“如果早知道他是这样的男人,那时就不应该放他走,留在我宫里可以随取随用。只恨‘天机石’虽然能够催动化形,却对修为提升不大。目前的捷径,就是诱惑刘星宇跟我们交合,以他的精元作为滋补,助我们功力快速提升。只有这样,报仇才有望。” “谁说不是呢?当初天天盼着蚁后早死,现在蚁后真的没有了,蚁巢也完了。没有大量‘天机石’的供应,你我不能单独建巢各自发展蚁群,否则生下来的只是普通火蚁。再说,自身修为不够,自保都困难,独自建蚁巢更是难于通天。简姐姐说的对,我们只能一步一步来……” 说到伤心事,罗素也不免叹气:“这个世界实在糟糕,男人的精元比起百年之前差多了。就算诱骗处男,其精元质量也不堪用!” “谁说不是呢!再说,如果大量诱骗男人,事发只会泄露我们的行踪;如果少量,根本杯水车薪。我们还是盯紧刘星宇吧!” 罗素和丁香以为四下没人,小声说着转身走了。她们走后,原地凭空出现小白和金子霖。 “这两个女的好污哦!心机婊!”金子霖翘起兰花指骂完,脸上又浮现□□,“小白,你刚刚听到没有,刘星宇是‘阳炎体质’的男生噢……噢哼哼,好想尝一尝!刘星宇的话,我可以!” “你就是典型有贼心没贼胆的心骚嘴馋菊浪体纯的处男小受!”小白一顿猛批,“看看这个也想要,看看那个也想尝,反正从来没有看到过你付诸行动,真是丢了妖族的脸!” “我说说还不行啊!以我的修为,如果强行与男子交合索取他们的精元,他们立刻会被我吸干的好不好?我只图一时嘴快,那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德,也是为了给别的小受们留一条嫁出去的出路!”金子霖反驳虽快,却不敢拿眼瞪小白,因为他打不过小白。 小白撇嘴:“你也浪不了多久了,总会有个男人收了你的!”旋即摆出深沉模样,“这两只火蚁女妖受了别人的欺骗却不自知,也是蠢得可以!不过,刘星宇这是注定要走后宫路线呀……话说,正宫也快现身了吧?” 第44章 你喜欢和我喜欢 人的转变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完成,对“美女”不感兴趣这件事,刘星宇就在下意识间完成。或许,表哥翼扬说的才对,“弯与不弯”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只不过小的时候“随大流”,长大了忽然有一天就“开了窍”——这一类,往往就是所谓的“双”。 反正,刘星宇暂时没有考虑过自己是不是“双”的问题,他要做的日常虽然重复,但任务量不小,再加上心里惦记着鹿笙,没有空闲的脑力和时间去考虑其它。 不知不觉的持正修身,使得女妖丁香和罗素无从下手。校园里人多眼多,花将离和容玉曈更是大部分时间陪在刘星宇身旁,丁香和罗素想要用强也找不着机会。 一个姓丁、一个姓罗,一个娇小、一个高瘦,站在一起充其量也只是好闺蜜,偏偏大家都被期骗了,丁香和罗素是亲姐妹。她们不是寄宿生,晚自习回到相同的家。家里没有父母,但有一个熟人,火蚁妖公子狄义。 狄义染黑了头发,改变了瞳色,安安静静坐着挺像人类。看到丁香和罗素气急败坏回来,狄义不仅没有询问安慰,反倒冷笑嘲讽:“失败了吧?何苦呢?刘星宇既然已经进入灵界,那么寿元必定长于普通人类,你们还是老老实实修炼吧,有的是报仇机会,欲速则不达!” 罗素听完没有半分好脸色:“你不出力,却在这里说风凉话,你什么意思?” “就是!”丁香帮腔,“火蚁一族遭遇这样的灾难,我和狄蔷想尽办法报仇血恨,你却待在屋子里喝茶看热闹。狄义,你还有没有半点良心?” 狄义脸色微变,却没生气:“报仇也要讲求方法!你们听到简说刘星宇是阳炎体就立刻跑去想吸取刘星宇的精元,真不知是你们嘴馋,还是你们脑子太笨太好骗。简那个女人,根本不简单,就连‘天机石’的秘密都是她告诉蚁后的……你们最好放聪明一些,好不容易大难不死,可别仍然被人当枪使!” 谈话不投机,不欢而散。 其实罗素就是火蚁公主狄蔷,当实被香球召唤的巨蟒一尾巴甩得昏死过去,反倒让她躲过了尼罗引发山洪闷灌蚁巢的劫难。丁香原名叫狄萱,她是另一名火蚁公主,同狄义一样侥幸不死。至于血色十字会的简,身为能够蛊惑蚁后的人,她当然活得好好的。 危险阴险,从来不容易被根除。 刘星宇终于见到鹿笙,不是那个身穿巫服傲娇至死的苗疆大巫师,而是身着校服帆布鞋、背着大书包的插班新生。 班主任让鹿笙自我介绍,鹿笙嘴里说得顺溜,一双眼睛却只盯着刘星宇。心里有故事的人才能读懂别人眼睛里的故事,刘星宇惊喜迎接那目光,用上了内心一百度的高温。 “让你坐在哪儿呢?”空桌都在后排,鹿笙个子却不算高,班主任看他乖巧,有意把他安排到前面一些。 “老师!”鹿笙唤了一声,班主任下意识扭头看他。这一看在别人眼里没什么,刘星宇、花将离和容玉曈却感应到细微的灵力波动。 “那谁,你挪到旁边那空桌去!”班主任发布指令,“鹿笙同学,你就坐到刘星宇同学旁边吧!”显然意识不受自己控制,这都是大巫师自己的安排。 花将离悄悄跟同桌容玉曈说:“这位就是苗疆的大巫师……”鹿笙本人已经泰而安之坐到了刘星宇旁边,又一对同桌。 刘星宇的一颗心狂跳不止,仿佛鹿笙是一只好动活泼的小鹿,只要鹿笙出现,刘星宇内心的草地就会传来蹄子着地的欢快蹦跳声。鹿笙倒是正襟危坐,偶尔眼角余光扫了刘星宇一下,嘴角微微向上勾起。 再多的激动,刘星宇也知道不宜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否则一定会被别人当成没吃药的蛇精病。好在他的运气一向不差,鹿笙在他身边坐了没多久,在他浑身欲躁难耐之际,早自习结束的铃声响了。 花将离原本打算带着容玉曈过来打声招呼,没想到刘星宇直接拉着鹿笙的手飞奔而出,挡都挡不住。 “这是……”花将离有些懵了,“怎么了?” 容玉曈以己度人:“你不是说他们快两个月没见面了么?刘星宇应该憋坏了吧?” 花将离:“……”好像……有点儿道理。 没有谁看得清楚,路过的同学只觉得一阵狂风刮过,护发型的护发型、捂裙子的捂裙子。刘星宇的速度,这些凡人哪能抓得住? 天台上,鹿笙被壁咚了。他知道,从一楼奔到六楼天台,刘星宇不可能累了,但刘星宇喘着粗气、眼眶儿微红。 壁咚考验的是勇气,四目相对,谁先害羞谁就输了,萌点因此而生。然而,那都是为了所谓的浪漫而壁咚,刘星宇的表情显然不是出于浪漫。刘星宇红着眼眶看了鹿笙好久,直到鹿笙开口准备说话,刘星宇突然捧着他的双颊吻了下去。 冲动——早就想这么干了!什么都顾不得了!就算被打死也要亲了再说! 四唇相贴的时候刘星宇就有被揍的心理准备,意料之外,鹿笙不仅没有揍他,而且自主动将双臂环上他的后颈。这……刘星宇一时大胆,舌头就探了出去。 结果,整个人就被推开了。 鹿笙一边擦嘴,一边连呸数次:“让你亲是便宜你了!谁让你把口条伸进来的!” 刘星宇的脑回路跟鹿笙不在一个次元空间,呵气自闻:“我早上刷过牙了,一直到现在没有吃过东西。我肠胃很好,嘴巴没味儿啊!” 鹿笙被他气得笑了:“傻瓜!”忽然跳了起来,这一次换他主动吻上去,什么舌头口条的,比刚才那一次更激烈。 干柴烈火的年纪,刘星宇哪受得了这种诱惑?他裤裆里硬了,双手就“自然而然”从鹿笙背部向下滑去,滑到小巧而结实的臀部又揉又搓。 做好事不留名的尼罗真是“遗泽无穷”,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刘星宇和鹿笙体内的那些功效奇妙的水珠仍然没有被化去。这一次,可不是水珠挑动情欲,而是情欲主动搅动了水珠。管你修为到了什么境界,管你平时定力如何强悍,一旦被两种“奇妙”夹击,谁也跑不了! 刘星宇的一只手仍然停留在鹿笙臀部动作,另一只手却已经探进鹿笙前胸抚摸。 “这里……在这里不行吧?”傲娇的大巫师毕竟闷骚,闷骚使得他还保有一丝丝理智。 刘星宇哼嗤喘着粗气,抓着鹿笙的手往自己双腿之间放:“拿衣服垫着,不碍事儿的……你不想要么?” ……谁不想要? 说来好笑,别的同学都忙着去食堂吃早餐,刘星宇和鹿笙却躲在教学楼天台“吃早餐”。然而学校留给学生吃早餐的时间毕竟有限,刘星宇兴致盎然没有半点要消停的意思,鹿笙陷在“背动”之中根本无力拒绝。终究是完事了,第一节课也没法上了,两人靠在一起,余韵未了。 “我就知道你肯定没有死,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刘星宇揽着鹿笙,做完实事仍有点儿不敢相信现实,“那个时候你为什么躲着骗我,你知不知道我伤心坏了?” “没死也重伤了,重伤了怎么见人?”鹿笙靠在刘星宇肩膀,有一下没一下摸着刘星宇结实的胸肌,“蛊神大人为了救治我,消耗了不少神力,尼罗为了帮蛊神大人恢复,带着我们来到h市,他俩去‘苏记药铺’了。” 刘星宇任摸不拒:“香球就是蛊神,我当时差点不敢接受。” “妖神也是神啊,纵然没有‘虫皿’,他总归有许多办法苏醒。只是这些办法,他是不会告诉别人的,就连我也不知道。” 关于蛊神的话题,刘星宇不想再谈。在他心里,鹿笙才是第一位的:“鹿笙,有一件事情我算是想明白了,我是喜欢你的。”不等鹿笙回答,刘星宇接着说,“有些事情,我还来不及反应,它就已经成了即成事实。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有这种想法会不会太突然了,但扪心自问,这的确是我最真实的想法。也许你不会相信,我现在对那些女生完全没有兴趣,但只要看到你,我就……恨不得立刻占有你。” “雄性动物都是这样。”鹿笙轻描淡写,“所谓喜欢,心底的感觉是百分之五十,做爱是另外百分之五十。” “我的意思是……”刘星宇急欲辩解,却又不能说出一句一词。是啊,鹿笙的话很有道理,爱情哪有酸腐文人描述的那么纯洁浪漫,本来就是身心皆愉悦。 左边的胸肌摸够了,鹿笙又换着摸右边:“其实吧,在我看来,说一万句甜言蜜语,还不如做爱时好好表现。我是一个非常看得开的人,我从来不相信什么纯精神恋爱。你对我的身体感兴趣,我是很高兴的;如果哪天你对我的身体提不起兴趣了,我们就没必要再见面了。” 刘星宇还想解释点儿什么,想想又算了。这世上的事,终究实在才是最重要的。得了实在,那些虚幻哄小孩的玩意儿就不值得一提。至少,他现在可以这样抱着鹿笙,可以从鹿笙那里索取身心的双重愉悦的同时也带给鹿笙双重愉悦。有些事情,说得太直白或许少了所谓的美学韵味;然而这些事情是在时时变化的,若不抓紧抓牢而只顾装比评论,终归什么也得不到。 “那……你喜不喜我啊?”鹿笙没有主动说,刘星宇就厚着脸皮问。 “你傻啊,不喜欢你干嘛让你干?你以前有没有和别人做过我不知道,反正,你可是我的第一个男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我在考虑要不要出一个爱情动作“完整版”。 有兴趣的童鞋请关注微博动态~ 第45章 蛊神言明张月鹿 鹿笙傲娇不假,却不失为一个贴心的人。他来h市的原因,被他自己刻意淡化了。蛊神消耗神力,既然是消耗,那就能够自动补充,无需从苗疆千里迢迢跑到h市来,人烟稀少的山区反而灵气相对充沛。尼罗和蛊神,不过是来旅游的,真正让鹿笙不远千里追寻而来的原因,除了想见刘星宇,还在于他们发现了血色十字会的活动痕迹。 火蚁妖作为入侵物种本来就是一害,让这个族群真正颠狂的原因却在于血色十字会的暗中诱导。除了月亮山附近的特大型蚁巢,苗疆居然还存在其它中小型蚁巢,虽然只要被发现就被蛊神和尼罗联手毁灭,“天机石”也被封印入蛊神打开的次元空间,但层出不穷的害虫之群仍让大家心惊。 “天机石”不是自然产物,而是人为炼制的邪物,这一点,香球、尼罗和鹿笙已经达成共识。只是,苗疆毕竟偏僻,没有专业的实验室和人才能够分析“天机石”的成分。蛊师刘畅曾有幸参观过“苏记药铺”,于是强烈推荐,最终使得三巨头齐齐出动。 鹿笙倒还好,他再强大,终究是人类。香球和尼罗则不然,以他们的修为,从甲地移动到乙地,天象都会因此而变化,那些善于望气的修行者只要抬头看看就知道,有高手来了! 鹿笙和刘星宇幕天席地干了这么一出,他也没料到,香球和尼罗遇到了“麻烦”。 所谓“麻烦”,就是两位几百年没有到过月亮山之外的妖神遇到了对手。 尼罗是龙族,以他的脾气,出入某境一定要兴云布雨才显得威风。香球很了解他,不加劝阻。再说了,下雨有助于减少空气中的尘霾,是有好处的。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8节 乌云滚滚眼看要到h市境地,迎面飘来三朵彩云。三位乘云少年的高头跟香球差不多,要说最抢眼,还是手跨坤包站成小内八的金子霖。 虫族隶属于羽族,蛊神是虫族中的“亲王”,金子霖在羽族中至少相当于“郡王”,两人虽然算不上好朋友,总归在以前的漫漫岁月里见过几面,算是旧识。 按理说,旧识相见,再怎么亲热不起来,礼貌寒暄总是少不了的,偏偏,金子霖是个嘴巴闲不住的小娘受,张嘴就是:“天啦噜,我还以为是哪路邪神硬闯,原来是蛊神香球呀!”目光移到尼罗身上,“香球亲,这位是你男朋友咩?哦呵呵……你们好可爱!小白、小明你们看,他们俩好小只,真的好登对噢!” 事实上金子霖是一番好意,因为香球和尼罗个子都不高,袖珍的男男cp站在一起,颇有q版漫画的味道。金子霖一颗粉红少女心,当然被这对cp萌到了。只是,世事无绝对;彼之蜜糖,吾之□□。这话听到香球的耳朵里也就罢了,香球知道金子霖没有恶意,同样的话听到尼罗的耳朵里,那可就不一样了。 尼罗是爆脾气啊,有人变着法儿当面说他矮,他怎么受得了?男人有许多不能言说的痛,个子矮是其一,尤其是金子霖娘里娘气,尼罗更是气不打一处来。爆脾气的人从来不逞口舌之能,不由分说,尼罗直接隔空掌劈金子霖。 都说柿子要挑软的捏,金子霖的确是拦路三人之中最弱的。可是,弱是相对小白和李启明而言,金子霖也是神兽,他本身的实力可不弱。轻轻巧巧化开尼罗的掌力,金子霖变了脸:“好火爆的脾气!哼,神兽各族之中,就数你们龙族最高调,当然,露面次数太多也就没什么好稀罕的了。矮泥鳅,对我动手,你可得当心点儿!”当那些粉红的娘气化成冰冷的笑意,金子霖左眼的杀气比男人盛、右眼的阴毒比女人狠,气场完全不一样了。 警告不仅对尼罗无效,反而会让他怒气更盛。从云层里聚出水汽,尼罗将水汽凝成无数箭矢,尽数射向金子霖。当然,无辜的小白和李启明也跟着遭殃,但尼罗可管不了这么多了。 金子霖双手掐诀,双臂伸展,飓风应召而来。不仅水矢被吹得无影无踪,天上被尼罗带过来的乌云也被吹得四散开去:“矮泥鳅,就你这点儿本事,根本不配和我身边这两位高手过招,咱们到旁边去打吧!” 金子霖身形飞掠至远处,速度快得法眼也追踪不上。金家家传的移形换影,这可比刘星宇甩腿狂奔高端多了。尼罗惊于金子霖说到就到的速度,更惊于金子霖瞬间召来大风又瞬间止息的本事,他有一种遇到天敌被压制的感觉,却只在稍稍怔愣之后跟上金子霖。两者乱斗,各展平身本领。 香球至始至终没有劝说一句,他的目光没有跟着尼罗移开,反而定在小白身上:“好久不见……你的修为越发深不可测了。” 小白拢着袖子嘻嘻笑:“你要跟我比一比么?” “算了吧!”香球直撇嘴,“又不是没比过,我打不过你。你祖传的那套《玄真九变》炼到第六变大圆满就能与我平分秋色,如今你至少突破第七变了吧,不用费那个劲了。” 小白其实技痒,到了他这般修为,想找个对手拆招玩儿可不容易。既然香球不愿意出手,他也不能勉强,当然,他也不会告诉香球他已经把《九真玄变》炼到了第八重。眼珠子微微转,小白说:“你男朋友其实挺厉害的,可他为什么要选择跟金子霖过不去啊?龙族虽然天生强大,却并不是没有天敌,你看看,被压制了吧?” 尼罗和金子霖斗得眼红,双双现出原形来。银龙鳞光闪闪,风雨裹身、双角之间雷电隐隐,这般巨兽,却仍在气势上输了一截。金羽耀如日光,金翅大鹏鸟双翅展开如若垂天之云,身形轻纵便能直上九天,遮天蔽日。龙气再强,竟冲不破大鹏翅翼。 佛经有云,金翅大鹏鸟又名迦娄罗,以龙为食——金子霖正好是尼罗的天敌。要知道,天敌双方化形,纵然二者修为相当,克制的总会强过被克制的。尼罗和金霖林的修为境界原本相差无几,只因物性相克,尼罗便要输给金子霖一筹。 香球倒也见解颇深:“还不是你一直帮助金子霖隐藏气息,否则,如果让尼罗提前知晓金子霖是何种族,他绝不会这么鲁莽出手。哼,你们九尾一族从来这么爱捉弄人!” 小白又笑:“你知道却不告诉他,明明是你比较坏!” 香球看到银龙被金翅大鹏压制,摇头叹息,又看向小白:“尼罗脾气差,手段又高,遇事从不考虑后果,一向蛮横。让他吃点儿苦头,也好收敛脾气。”瞄了李启明一眼,继续对小白说,“要是尼罗像你的男朋友一样安静就好了,我也不至于为他操碎了心。” 天下奇事,小白脸红了:“喂,你好歹是妖神,可不能拉郎配哈,李启明不是我男朋友!” 李启明没有跟着否认,只向香球投去一个“你眼光不错,我就是小白的男朋友”的眼神。 这边有一搭没一搭聊着,那边尼罗终究还是落败了。回恢人形的金子霖昂首挺胸,就像一只骄傲的公鸡,反观尼罗,一脸的灰败丧气。 一个极度自信的龙族,一个实力超群从未遇过挫败的龙族,一个自恃爷们儿气概十足看不起娘炮的龙族,此时此刻,内心的悲伤无处言说。脸上无光、憋出内伤也就罢了,还得咬着牙忍受金子霖的语言攻击。 “呐,你可是龙族,下一次别跟汪族学,狗眼看人低只能证明你自个儿的肤浅。还有啊,今天要不是看在还有诸位高手在场,你会输得更惨!最后,要不是看你长得还可以,非得扒光你的龙鳞不可!” 尼罗倒也硬气,生生受了这等讽刺,心里虽恨却不回嘴,也没有甩袖离开。 金子霖揶揄了半天,突然语调一转:“咦耶?被骂了居然不跑,心胸倒也蛮宽的嘛!好啦,这才像个男人,今天的事就算啦!” 尼罗哭笑不得,他这么男人的男人,居然被一个翘着兰花指的小娘炮教育“这才像个男人”,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不过,对方确实厉害,就算不是出自金翅大鹏族,也是不折不扣的高手。再看看小白和李启明,尼罗难得收起了一向狂妄自傲的心,真正深不可测的还没有出手呢! 打闹斗嘴都结束了,李启明开始公事公办:“蛊神一向镇守苗疆,怎么会跟龙族兴云来到h市?” 香球也摆出正儿八经的态度:“我来是为了两件事,一是追查‘血色十字会’和‘天机石’,二是受到朱雀星君召唤。至于苗疆那边,火蚁妖族被灭,其它封印也都好好的,不必担心。” 以李启明的眼界,血色十字会和天机石都算不上什么大事,与朱雀星君相关的才是最重要:“你受星君召唤而来?朱雀星君在h市么?” 一答一问之间出现偏差,香球赶紧解释:“我并不知道朱雀星君转世在何地,但在我沉睡之时,星君大人的意识告诉我,tian朝大结界发生异动,他让我确定苗疆安稳之后就到h市来找小白。对了,朱雀大人还告诉我,大巫师鹿笙是星宿‘张月鹿’转世,知晓他的身份对你们或许有帮助。”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可能”有双更,另一更最早下午能够完成~ 第46章 由三变五的仪式 “太好了!”金子霖直接在云朵上蹦了起来,“先有‘翼宿’花将离,再有‘轸’宿曾一汎,再加上‘张宿’鹿笙,集齐朱雀七星中的三个,就能够占卜朱雀星君的转世之地了!” 香球反倒惊讶了:“你们也不知道朱雀大人的消息么?” 李启明嗯了一声,语气淡然地说:“正如你在沉睡之中知道的,tian朝大结界出现异动,导致朱雀星君转世的过程与天界失去联系。别说是我们几个,就算天界诸神也不知道朱雀如今身在何处。” 香球一听就急了:“那得赶紧了!如果朱雀大人转世之后神力没能觉醒,又恰好被魔妖邪神盯上,那就糟了呀!” 神力没有觉醒的星君,在魔妖邪神看来无异于一颗行走的“超级仙丹”,正如唐朝时的玄奘法师。 高手们倒也心宽,有了正事,大家就忘了尼罗和金子霖的一通胡闹。金子霖领着两位苗疆贵客到“苏记药铺”安顿,小白和李启明则分头去找已知的三位转世星宿。 仅仅拉好了裤子,果着上半身的刘星宇很享受被鹿笙靠在肩膀摸胸膛的感觉。堂堂大巫师也是衣衫不整,好歹,他披着上衣。 小白从虚空出现,正好看到两人“事后”你侬我侬的场面,大叫一声:“哎呀好羞耻!” 好一对凌乱的“野”合鸳鸳,满地找衣服,好不容易找到了却对不准袖子筒,一阵忙乱。 “好啦!好啦!裤子已经穿好就没问题啦,都已经完事了还躲个什么劲啊,真是够了!我叫那一声,只不过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小白在一旁看得直摆手,“你们俩,跟我下楼去找花将离!” 鹿笙不认识小白,但眼见小白凭空出现,猜想对方必定修为了得,于是谨慎询问刘星宇:“那位……是谁啊?” 刘星宇虽然到过容家,却一直没有见过小白,只能摇头。 小白一望便知对方心中所想,笑道:“是我鲁莽了!”指尖一点灵力如流星,纵耀飞出,信息传给花将离和容玉曈。 没过多久,花将离和容玉曈来到顶楼天台。一边是笑意深邃的小白,另一边是已经整理好仪容的鹿笙和刘星宇,泾渭分明。花将离以为三人在天台打架了,赶紧对小白说:“小白,这边两位是……” “不必啰嗦,重要的事情留到‘苏记药铺’再说。”小白挥手打开虚空,灵力引动在场四人穿越而过,直达苏记药铺。 有大人物在场,场面总会莫明归于肃穆。刘星宇曾经被各种夸赞,多多少少认为自己了不起,但到了这间大厅,他就像一只寒风中的鹌鹑,一动不敢动。 一眼扫过去,大家都是人类外表,颜值令人赏心悦目。可是,高手们聚在一起,哪怕不出手切磋,那些有意无意溢出的灵压相撞在一起,还是让菜鸟们心惊肉跳。 李启明拿出一只凤鸟鸣天的灯台放在大厅中间的石台上:“朱雀七宿已得其三,花将离、曾一汎、鹿笙,你们过来。” 花将离和曾一汎先是看了鹿笙一眼,然后向李启明走去。鹿笙则是先看了香球一眼,得到香球点头暗示之后,他才迈步。 看到花将离和曾一汎各自露出古怪的文字胎记,鹿笙豁然开朗,也捋高袖子露出右肘那个古体的“张”字。 在场知晓内情的高手们无不点头、欣然微笑,李启明在轻松的心情之下正要点亮灯台,辈分实力皆属下下的刘星宇忽然开口:“那什么……呵呵,我好像……”他卷起袖子,亮出左肘那个天书神画的“星”字。 “天啦噜!”金子霖第一个发出惊呼,“一个‘星日马’,一个‘张月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怪不得你们俩那什么呢!” 粉红小娘受也是心直口快,他的“台词”,其实前半部分就已经足够了,可他偏偏多了半句“怪不得你们俩那什么呢”!那什么就是有什么,这一屋子的妖精人精还能猜不到?当大家看向刘星宇和鹿笙的眼神有所变化时,鹿笙还能装得坦然,刘星宇却已经小脸发躁了。 八卦绯闻从来都是吸人眼球的荧光弹,好在总有一些人的八卦之心没有那么强烈,李启明就率先反应过来:“好啦说正经事啦!刘星宇你也过来吧!朱雀星君转世不知下落,我们只有通过占卜以窥天机。朱雀所辖七星,只有集齐三星以上才可以发动占卜,星宿越齐则占卜越准。” 刘星宇其实搞不清楚二十八星宿如何按照方位划分,朱雀青龙之类他虽知道,那也是通过玩网游知道的。反正,他听李启明这样说,现场仪式又挺神秘,他还以为这是收齐七颗龙珠召唤神龙的游戏。不过,刘星宇知识储备虽然匮乏,记忆却不赖。脑中忽然浮现一个片段,刘星宇又一次语出惊人:“等一下!我还知道有一个人身上有类似的胎记!” 在座的都是些什么人?驱魔大世家少主、天狐、大妖、妖神、月魔、各路神兽神仙……每一个单拎出来都是特牛比的“人物”。哪怕都是这样的人物,全都惊讶于刘星宇这小子知晓的事情太多。 “我表哥翼扬的腰窝里也有一个古怪的文字!”刘星宇说这话的时候,底气只有五分,毕竟他不认识那个字。说完他看了看曾一汎,曾一汎是翼扬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曾一汎果然证实:“是,翼扬身上确实有一个……我倒忘了。” 金子霖已经迫不及待跳跃着嚷开了:“那还等什么的呀?我们快把翼扬找过来吧!我的天,有了五个星宿,应该一下子就能占出我朱雀表叔的下落吧?” 旁人都兴奋起来,刘星宇和曾一汎却同时面有难色,最后还是刘星宇开口说:“我表哥那个人吧,其实脾气挺怪的……就算他知道自己也是什么星宿也未必肯跟大家合作。” 蛊神香球不同意了:“再怪能怪过我家尼罗么?脾气嘛,总归是可以改变的,你看,我家尼罗以前挺爆的,现在不也好好的么?” 这一趟h市之行对尼罗来说绝对有益,他称霸一方,总算知道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真理。 有些道理一旦想通了,有些现实一旦认清了,人就会不知不觉变得低调起来。尼罗收得住脾气,香球很满意,如若尼罗能够参与并协助解决tian朝大结界异动之事,当实犯下的罪也会得到天界开释。 小白适时站了出来,对刘星宇和曾一汎说:“有你们两个在,定位翼扬并不困难。至于他愿不愿意来,那可由不得他!”又冲苏半夏笑,“我说的对吧?” 苏半夏却看向眉头微锁的容玉曜:“算啦,我亲自带着你们跑一趟吧!” 大袖飘飘,挥动之间划开了虚空,苏半夏拉着刘星宇和曾一汎消失在原地,没过多久又通过虚空回来。去时三人,来时四人,被认定难搞的翼扬居然到了。并且,翼扬表情平静,没有半点被威逼利诱的痕迹;他一出现就向在场的诸位前辈高手问好,配合度相当高。 谁也想不出苏半夏究竟用了什么样的手段,总之天狐大人回到他的座位懒懒坐下,只字不提;刘星宇和曾一汎也只摸着鼻子不说话,应该是受到了相应的“劝诫”。 通过李启明的一番科普,翼扬爽快亮出了腰窝的胎记:“我是tian朝人,这个事实是赖不掉的,关于tian朝安危的事,我责无旁贷。”那是一个“鬼”字,他是朱雀七宿中的“鬼金羊”。 由此,朱雀七星已得五星。细细想来,其实每一位转世星宿的人生经历都对应了星宿之名。“翼火蛇”花将离掌握着妖鬼之火;“鬼金羊”翼扬是冥府的勾魂使者;“星日马”刘星宇和“张月鹿”鹿笙分别拥用阳炎体质和水月体质;“轸水蚓”曾一汎……是什么鬼? 好吧,暂时没有人看得懂曾一汎,但他的胎记做不了假。再加上,七星之上有两颗肉眼看不到的朱雀伴星,其中一颗伴星也已经出现,他就是小粉红(双马尾误)娘金子霖。 李启明以灵力点亮凤鸟鸣天的灯台:“好啦,大家不要再八卦了,你们五个聚过来。”红色灯光晃动起伏,仿佛火鸟欢腾翻飞。 所有人都屏息期待下一步神迹,李启明却说:“你们五个,每个人薅七根头发给我。不要半截的,要连头带根的,只要七根,不多也不少!” 无论观者还是参与者,几乎绝倒。大家心里想的是戳指滴血啊,然后繁复的祷告和施法过程啊等等,哪能想到第一步居然只是薅头发? 头发集齐了,大家又不死心地期待是否会有精彩绝伦的法相幻象产生,然并卵,李启明只是将那把头发丢到了灯火里,现场一片焦臭。 “火苗啊告诉我,朱雀星君本尊现在在哪里?”问得也随便,李启明就那样站着,哪有半点施法的动作。 尼玛,太普通了,简直浪费观众的表情啊! 就在大家表情失望、心里骂脏话之时,将头发尽数烧成灰的红色灯火忽然聚成一颗圆溜溜的红色火球。 呼一声,火球瞬间膨大,吓了所有人一跳。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不会让你们顺利猜到剧情哒~~ 第47章 私下所求为何事 火球化成一位须发皆赤的拢袖老人,以极其不耐烦又轻蔑的眼光扫过众人,吹着胡子说:“吾乃南方离火之精,混沌初开、天地始分之时吾便存在,尔等小辈——想问啥?” 遣词造句非古非今也是醉人,还好在座的都听得懂。没有谁表现出恭敬,大家都以看到“新鲜玩意儿”的目光紧盯老人——因为他实在太小,就像一个小号的不倒翁安放在灯台之上。蛊神香球初出现时虽然也袖珍,好歹也是四肢健全,这位老公公的腿却是长在灯台上,谁让他是火焰所化呢?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离乃八卦之一,南方之火,万火之源。离火之精具化成人,倒也非同小可。想那朱雀星君本是浴火凤凰之姿,又是南方神君,当然与离火关系匪浅。与朱雀星君相熟的人就知道,朱雀的本命之火,便是离火。本命之火归于体内,朱雀纵然转世也不会失却,所以,离火之精与朱雀存在特殊感应,这是旁人哪怕小白也做不到的。 李启明上前施礼:“请问,朱雀星君转世之后流落何处?” 离火之精捋着红胡子想了想,老神在在:“远时在天边,近时在眼前……嗯,不打马虎眼了,朱雀大人就在h市!”他说完,身形就像固体融化一样恢复成初时灯台上的火焰,谁也来不及追问下一句,只留下满厅愕然。 前辈高人们还要深思,刘星宇已经忍不住吐槽:“这老头儿还说不打马虎眼,h市好几百万人,难道让我们一个一个挨着查不成?” 鹿笙接了一句:“也许,重要的还在‘远时在天边,近时在眼前’吧?难道,朱雀大人曾经在大家的身边出现过?” 小白才是明白人:“故弄玄虚罢了,出自上古的老家伙都爱玩这一套!”闪身到了李启明身旁,“我还以为朱雀转世之前告诉你的占卜之法多么神妙呢!刚才那是……什么鬼啊?就算知道朱雀身在h市,他半点神力不显,咱们上哪儿去找?你再把那离火老头儿召出来一次,一定要问个清楚明白!” “这不行吧?”李启明也不满意离火老头儿的回答,可是占卜的机会只有一次,问完了也就完了。 “怎么不行?”苏半夏飘过来帮腔,“为什么朱雀星君转世之前嘱咐一定要集齐七星中的至少三星呢,我猜那是因为三星一次机会、四星一次机会、五星一次机会……现在咱们集齐了五星,用掉了五星的机会,三星和四星机会还没用呢!” 办法总是人想出来的,苏半夏之言虽然近于诡辩,却不是没有道理。在大家催促之下,李启明省却了翼扬的头发,只用其他四人的头发再烧一遍。 焦糊臭味再起,然而火焰再无变化。 苏半夏眼中杀气闪过,本命庚金剑已然握在手中:“老头儿,你再不现身,我就劈了这座灯台,让你无处寄托!” 灯火颤了两颤,离火之精终于再度出现,怒发冲天,态度嚣张:“好大的口气,吾倒要看看谁人敢劈了这灯台,当吾是好欺负的么?” 默契一流,众高手一齐释放灵压,目标直指离火老人,管你什么上古元素之精,有胆的就一人单挑这么多人! 元素之精不是傻蛋,离火老人怂了:“年轻人不要这么大火气嘛,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啦,毕竟我的出场机会不多!来来来,想问什么随便问吧,吾当知无不言。”态度几近谄媚。 神仙、妖魔、精灵、鬼怪、人类……没有不贱的,尤其是身在这个坏人变老的社会,大家对于逗比老头儿见怪不怪。灵压不减,李启明开口了:“朱雀星君所处的位置,说得清楚一点儿!我们尊敬你是老前辈,你也得拿出诚意来!” 离火老人一阵干笑,或许心里已经脏话连连,张嘴却是有礼又有理:“实不相瞒,朱雀星君神力没有觉醒,我对他的感应也是断断续续。而且,你们也知道,一个大活人在城市里的活动范围可大可小,我也不能精准定位呀!不过,你们不用担心,星君大人自动觉醒的时间不会离得太久,这个我可以打保票。”说完这些,离火老人没有像上一次一样立刻消失,而是强装笑脸等着看各位的反应。 李启明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你是上古离火之精,你没有办法让朱雀星君提前觉醒么?” “我虽是离火之精,但终究不同于星君大人的本命之火;我能感应,却没办法帮忙。” “为什么你说距离朱雀星君觉醒的时间不长了?” “你们不知道,夏至日时我感应到离火复苏的征兆。这世上,能够掌控离火的大能超不过五指之数,全在天界待着;不是转世的朱雀星君,还会是谁?” 夏至之时,一年中暑气最盛,离火在这一天萌动,也算正常。于是,大家判定离火老人所言不虚。 离火老人又说,按道理,转世的朱雀自记事起就会神力渐醒,至成年取回全部神力,之所以这许多年毫无动静,是因为当初神魂降世时受到了大结界异运的影响。朱雀的本命之火是离火,处于冷滞状态的离火一旦萌动,就会带动朱雀的身体在不知不觉之中从天地间吸收原本散去的神力。当离火燃到一个度,当朱雀神力回复到一个度,自然会跟相应的人员产生感应。 交代完一切,离火老人终于被允许消失离开。得到消息的众人,多了几分安心的同时,又多了几分担心。安心的是,找寻朱雀星君似乎不再目标渺茫了;担心的是,神力欲复不复的星君最容易受到攻击。 终究是听到了了不起的消息,大家一致誓言决不外传,至少不能让朱雀面临的风险从这里而发。朱雀如果遭遇意外,那么南方大结界肯定撑不住。 大事情终于有了一些眉目,大家又再次坐定讨论小事——关于血色十字会和“天机石”。 鹿笙介结了苗疆的情况,容玉曜说明了“天机石”的构成,众人听完,个个愤怒。 血色十字会简直就是小强一般的邪恶组织,阴魂不散居然还能作怪!弄出“天机石”这等邪物,又处心积虑送到种群数量庞大的火蚁妖处,如果被他们弄成功了,tian朝大结界内部这一场浩劫,人界和灵界都躲不过。 鹿笙又说:“根据我们的调查,曾经潜伏在蚁巢中血色十字会成员是一个叫做简的女人,她已经悄悄地进到h市境内。同时,也有侥幸存活的火蚁妖进到h市。这二者,不可不防。” 火蚁妖在苗疆大山里的老巢被端掉了,它们不远千里乔装进到h市,肯定不是为了旅游散心。劣迹斑斑的坏心眼儿妖族,从来是灵界防范的重点。至于简,血色十字会曾经做过的事可不是一个“坏”字就能概括的。到了今时今日,血色十字会依然有这般上窜下跳的能量,就连容少主也感慨“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商量完毕,大家各自散去,各做各事。容少主亲自给香球和尼罗安排住的地方,并带他们到“苏记药铺”参观。香球离开之前冲鹿笙挤了挤眼睛,快活地小跳步去了。鹿笙看看正在和小白说悄悄话的苏半夏,等到两位终于说完了,他赶紧上去自我介绍。 苏半夏眼角眉梢都是笑意:“姬鸢早就跟我提到过你,她说她要招待你,谁也不许插手,她人呢?” “我让她先走了。”鹿笙难得有些紧张,“我单独找天狐大人,是有事情请天狐大人帮忙。” 苏半夏何等聪明,眉尾轻轻挑动:“大巫师所求,应该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近几天在我家所在小区里转悠的那只梅花鹿和那只山参吧?” 鹿笙点点头,很不好意思。他自己想念刘星宇,他的小伙伴鹿子伦和叁籽就想念兔妖木辞。有些事,大巫师自己做了“表率”,当然没办法劝阻小伙伴们,只能由得他们去。 “你放心吧,既然他们跟我家木辞交好,又同是妖族,我不会阻止他们往来的。只是,如果他们有意到容家修炼,大巫师可别不放人啊!” “如果他们能够得到天狐大人和诸位妖族前辈的指点,那是他们的福气。”鹿笙听出苏半夏话里的意思,他是真心为鹿子伦和叁籽高兴。身为修行者,无论何族,最重要的还是修炼嘛。鹿笙也算有些城府,对上苏半夏的眼睛却觉得自己仿若透明,他小心翼翼继续说,“那个……我还想向天狐大人打听一个人。” 苏半夏眸子发亮,好奇心起:“谁呀?” “俞心印!” 苏半夏的眼睛张大之后又半闭,飞速思索鹿笙打听俞心印的用意。俞心印是一位经历了不得的人类,以男子之身嫁给海中人鱼之王海心远,并且为海心远生下六个子女,海梦非就是海心远和俞心印最小的孩子。 第48章 过往童年恨难消 本着跟海梦非的交情,苏半夏带了三分小心:“我可不可以冒昧地问一下,你打听俞心印……” “他是我表哥,我母亲姓俞。” 这个干脆的回答,让一向淡定的苏半夏也禁不住眼神微变。俞心印此人看起来虽然年轻,但出生在清末民初的乱世,只因为与半神人鱼王海心远结缘,俞心印才摆脱了生命对人类的桎梏。鹿笙口口声声说俞心印是他的表哥,那么鹿笙的真实年龄…… 倒不是苏半夏有意大惊小怪,鹿笙就算出生于百年之前,天狐大人已经不知度过了多少个百年。人类活得长久与妖族不同,哪怕灵界的有些人族修行者好几百岁维持住年轻人的模样,眼神里透出的光毕竟不同。人啊,越老则越精,眼神必定越复杂难测。鹿笙是一个例外,他生于百年之前,双眸居然还能保持赤子般清澈,这才是让苏半夏惊讶的地方。实际上,这也相当于一种赞美。 “实不相瞒,我避居于苗疆月亮山,自少年时代就再没走出过苗疆。”鹿笙娓娓道来,似乎往事并不值得过于感慨,“我们鹿氏一族原本就人丁不旺,日本侵华,家族蒙难,无一幸免。要说这世上还有哪些亲人,只有我娘舅俞家。我知道俞家如今是富豪大家,冒昧前往只怕会吓到他们,所以,我想请天狐大人……” 苏半夏微微侧头:“你怎么知道俞心印还活着?”俞家家大业大,鹿笙知道俞家并不令人意外。但,俞心印身为俞家人却跟俞家并不亲厚,当年是俞家人对不起俞心印。 “俞家能有今天,我不认为全是俞家人聪明能干。我在少年未入苗疆时常常和表哥玩在一起,我记得那年他救下一尾漂亮到异乎寻常的鱼,没过多久,便有一位美男子突然出现口口声声要报恩。鱼是水属灵物,想来对俞家成为世界船王之有很有帮忙吧?” 鹿笙每一句话都很实在,如果他对上的是别人,或许也就糊弄过去了。可惜苏半夏不是一般人,狐族原本最会猜测人心,再加上天狐修为深不可测——别人听起来的天衣无缝,苏半夏硬是觉得鹿笙所言有所保留。 “你猜的不错,俞家确实从此受益,从一个靠小舢板运货的小商贩家族,半个世纪后成为世界船王。”一旦看穿了对方心思,苏半夏就开始绕圈子下套,“当初那尾鱼不是普通的鱼,而是水族中仅次于龙族的亲王贵族,人鱼王海心远。俞心印早已经嫁给人鱼王,你要找他,只怕不容易啊!” 鹿笙一时无言。其实在苗疆时,他并不知道俞心印还活着,直到他来到h市时偷偷去了一次俞家老宅,宅中有一股至纯至霸的水系灵力让他震惊。联想前事,鹿笙才有此推断,却没想到,俞心印不仅活着,还活的比谁都好——那可是人鱼族的王妃呀! 刘星宇在旁边听完整段对话,虽然大略懂了个六七成,却苦于帮不上忙,插不上嘴,只好一直当听众。 苏半夏左右打量鹿笙和刘星宇两个:“恕我直言,大巫师,你的目的应该不在于跟俞心印见面,而在于跟俞家的恩怨,我猜的对不?” 鹿笙无法反驳,他也不是一个擅于说谎的人:“没错!我跟俞家是有旧怨,我试着询问俞心印,并不是我知道他还活着,而是我想搞清楚俞家老宅那股水系灵力的来历。” 鹿笙以为苏半夏多少会出言劝阻自己,因为他听得出苏半夏和俞心远关系不错。哪知苏半夏半句劝阻都没有:“俞家……如今的大富之家可真是不让人省心啊!今日能有多大成就,都是祖上缺德造来的。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鹿笙有点儿听不明白苏半夏的意思了,既懵且愣。 “既然是百年之怨,大巫师只管还报就是了。”苏半夏双手拢在袖子里,一副事不关己的清闲样子,“这是心结,若不解开对你的修行不利。只有一样,我知道大巫师本事了得,你若动怒,千万不要殃及无辜的人。否则,即使我不管,容家不管,其它的门派世家也不会坐视的。” 这不是警告,而是一种好心提示;鹿笙点头致谢,苏半夏展袖消失。 被小白送回学校,没有谁对刘星宇和鹿笙缺课表示不能接受,大家都很淡定地做自己的日常——要不就是习惯了,要不就是小白对大家做了“手脚”。 刘星宇心里憋着疑问,直到午餐时间才找到机会偷偷问鹿笙:“你跟俞家到底有什么恩怨啊?”他不是担心鹿笙会去复仇,他相信以鹿笙的实力能够把俞家人玩死。他只是单纯的好奇,俞家现在好歹也是一个经常捐款做慈善的富豪家族,终究祖上做了什么样的坏事? 鹿笙脸上没有半点不快:“想听故事么?”百年时间,足够一个人把仇恨深藏于内心,表面不显。 刘星宇到底单纯:“想啊!” 鹿笙笑了,以非常平淡的语气说出那一段往事:俞家和鹿家都是商贩之家,俞家除了做海运,还跟鹿家一起做药材生意。武陵大山产药材,俞鹿两家每年一次到山里向山民收购药材。那年,鹿笙跟着舅舅进山,途中不幸遇到山匪,逃难之际,舅舅竟然为了转移山匪的注意力将鹿笙推下山崖。鹿笙当然没死,他被蛊神所救,并最终成为守护月亮山的大巫师;舅舅逃回去之后谎称鹿笙被山匪所害、尸骨无存。这一位亲娘舅,就是俞心印的亲爹。 这并不是一个值得称道的有趣故事,鹿笙说到最后揉起了额头:“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当时我只是一个孩子,到山里收药材这种事本不应该带上我的,但舅舅说生意人家的孩子就应该小从锻炼。是他主动带我进山,也是他主动抛弃我。我成为大巫师,不得不斩断一切亲情,父母过世我纵然知道消息也不曾下山。可是,对于那样一个骗子,我是不能原谅的。” 这件事,之前只有蛊神香球知晓,就连鹿子伦也不知道。鹿笙现在说给刘星宇听,从行动上证明了刘星宇在他心里的分量。 刘星宇终于明白事态的严重性,将心比心,如果换成是他,也会恨死了那样的舅舅,哪怕舅舅已经作古,还是忍不住想要讨个说法。把鹿笙揽到怀里细语安慰是不可能了,鹿笙不吃那一套,刘星宇只能转而干脆表态:“你想怎么做?我帮你!” 鹿笙的拒绝也干脆:“不必啦,我自己处理就好。这是我个人的事情,用不着把你也卷进来。” 以刘星宇的脾气,鹿笙越是拒绝,他就越是想承担:“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嘛!” 两人相处的绝对时间不长,但是鹿笙非常了解刘星宇:“无论主动还是被动,只要你被卷进来,我就会生气。”看看刘星宇仍然一脸想要帮忙、不甘心的表情,鹿笙的语气又缓和了一些,“你也看到了,这件事的处理,天狐大人和容家不可能选边站,那么,只有我独立去完成。如果中间出了差错,我再来找你帮忙,你就是我大后方!是我的退路!” 这话说得巧妙,刘星宇听了心里舒服:“嗯,这样也好!” 事实上,所谓大后方不过是鹿笙的缓兵之计,就算他处理不好,也不会向刘星宇求助。只要稳住刘星宇,其他的事情可以不计后果。俞家毕竟牵涉到人鱼族,人鱼有半神之尊,鹿笙自觉如果对上人鱼族,胜算不大。 知道刘星宇没有完全放心,鹿笙补充说:“刚才在大厅你也听到了,‘血色十字会’的问题仍待处理,无论为了你个人、为了你如今的师门容家、为了tian朝灵界和人间,你都要尽心尽力处理这件事情,最好连带着把我的那一份做了,这样才不会让我分心。” 理由太充分,刘星宇只能连连点头。 鹿笙又说:“你我好歹是转世的星宿,虽然失却了关于星宿的记忆,但我们也得为找到朱雀星君尽一份心力。这个,暂时也只能麻烦你了……” “好啦我都知道啦!你就是怕我插手你的事嘛!” 刘星宇倒是不笨,他最难能可贵的品质之一,就是对现实的接受能力极强。就像朱雀七星转世这件事,花将离和曾一汎早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鹿笙或多或少从蛊神香球那里了解一些,唯独刘星宇是第一次听说,他在现场居然没有特别剧烈的情绪反应,就那样顺理成章地接受了。要知道,刘星宇从来不是一个淡然的年轻人,比起他那常年腹黑冷脸的表哥翼扬,刘星宇根本就是一个愣头青。他冲动,敢于跟着初识之人旅行冒险、敢于一再得罪被他糊里糊涂睡过的大巫师、敢于陪着鹿笙进入蚁巢,敢于趁早餐时间在学校天台和鹿笙“开干”……可就是这样一个冲动的人,对某些事情的接受能力让一众高手也自叹不如。 鹿笙的外表再如何少年,内里终究是百年之魂。百年时间,身为一个人类,看过了太多、知道了太多、懂得了太多。或许,自己太复杂了,反而喜欢那些简单的。鹿笙和刘星宇互相吸引,其实,并不仅仅是炎阳水月那么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哟哟哟~剧情再一次神展开~~ 仔细算一算,俞心印是海梦非的“妈”,鹿笙是俞心印的表弟,那么鹿笙是海梦非的表舅!!! 为什么这是系列文呢?就是因为每一部的人都互相关联,有时,哪怕他只出来打个酱油~~亲爱的,你们猜到了吗? 第49章 摆脱女妖去俞家 从早晨到中午,刘星宇终于没跟花将离和容玉曈团在一起,这让罗素和丁香很是松了一口气。 机会来了! 可是,貌似刘星宇“主动甩掉”了两位好基友,却又跟另一位转学生打得火热。那浓到化不开的小眼神……等等,根据多方调查,刘星宇明明是一个换女朋友如换衣服的种马公子哥儿才对呀,怎么突然就…… 对于所有火蚁妖来说,大巫师是相当神秘的一个人。从前,在月亮山周围斗智斗力许久,真正见过的大巫师本来面目的火蚁妖都已经挂了,这其中就包括蚁后。狄义倒是对大巫师印象深刻,但那时的大巫师完全乔装成火蚁妖的样子,与现在的学生打扮相差太大。罗素和丁香根本认不出鹿笙,在她们眼里,鹿笙就是一个碍事的男性小蹄子! 嫉妒是一种奇特的精神力量,它会促使人们(妖们)展现不自知的能力。譬如,罗素和丁香就完美化身为狗仔队,时时刻刻紧盯刘星宇和鹿笙。 两个男生一起出入,其实一般不会引起别人的刻意注意。在同学们看来,刘星宇自己作为插班生,跟新来的插班生鹿笙走得近,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而且,男生们总是比女生们更容易混熟,往往同去卫生间撒一泡尿的机缘,两个大男生就能成为铁哥儿们。 不过,话又说回来。普罗大众这样想,罗素和丁香可不这样想。她俩偷偷盯了好久,终于发现刘星宇和鹿笙的互动并不那么“单纯”。要知道,如今社会相对开放,校园里真正搅基的男生其实不少,罗素和丁香也算是见识过了。把之前所见男男cp的互动略加应证,两只女妖已经八成确定,刘星宇和鹿笙之间……有“坚”情! 尽管收集了不少关于刘星宇撩妹的“传奇”,但当亲眼看到刘星宇把鹿笙拖到小树林里一顿猛亲时,罗素和丁香感觉世界观崩坏的同时,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 刘星宇开始喜欢男人了!事情难办了! 如果刘星宇真的已经完全变“弯”了,罗素和丁香处心积虑的勾搭全是白费。如果刘星宇但凡还对女人保留了一丁点儿兴趣,女妖们总有办法把刘星宇骗上床。 罗素和丁香当然冲着那一丁点儿渺茫的希望而努力。可是,尼玛的刘星宇和那个叫鹿笙的男生像连体婴儿一样粘在一起,上卫生间都一起行动,这要怎么下手啊? 罗素和丁香还算有点儿小聪明,她们知道,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最好不要在校园里动手。这所中学颇多“古怪”,她们身为外来且势弱的妖族,当然要小心。 等啊等,从白天等到黑夜,终于等到晚自习放学。机会来了! 刘星宇是寄宿生,鹿笙却是走读生,两人不同路,终归要在铃声响后暂时分别。罗素和丁香悄悄尾随鹿笙,就算不能在半路把鹿笙直接杀掉,制造一点意外,让鹿笙一段之间内不能上学总是可以的。只要鹿笙不出现,她们对付刘星宇成功的机率就会大大增加。 鹿笙没有乘坐任何交通工具,与走读生大潮分散之后,他就专往灯光昏暗行人稀少的巷子里钻。罗素和丁香跟在后边还傻乐呢,真是天助我也! 东拐西拐,终于拐到附近一个行人也没有了,鹿笙停下脚步假装系鞋带:“一路跟了这么久,辛苦你们啦!我觉得你们还是现身比较好,要不然,我系紧了鞋带迈开腿跑起来,你们可追不上!” 被一个“凡人”发现行踪,罗素和丁香不可谓不惊讶,推搡片刻,二位起着十足高傲的女妖范儿现身了,个子矮的丁香率先开口:“你到底是什么人?你跟刘星宇到底是什么关系?” 说到“装”,世间种族再没有比人类会装的了。鹿笙明知这里光线暗,仍然敬业地装出无辜表情:“我只是一个转学生啊……刘星宇……他是我同桌……” “胡说!”罗素怒斥,“你个浪蹄子不说实话,我们俩看到你们在小树林里亲嘴儿了!亲嘴儿的时候你那个骚样,到了我们面前你还装清纯!你就是个……” “绿茶婊!”丁香总算把这个新学的词卖了出来。 鹿笙立刻装出谎言被人当场戳破的惊慌,欲辩不辩,分寸拿捏到刚好:“这是我私人的事情,你们管不着!你们偷偷跟踪监视我,你们是什么人?!” 火蚁妖乔装得很好,鹿笙只能从微微溢散的妖气中判断对方不是人类。他见过狄蔷,却看不出罗素就是狄蔷。由此可见,反派妖族也不全是蠢笨到家。 丁香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居民楼里还有少数几户亮着灯。她不欲在场行事引来麻烦,冷冷地说:“我们是谁,你管不着!你只要记住,从现在开始,离刘星宇远点儿!” 鹿笙有意试探对方,反问:“凭什么!?” 罗素的脾气比丁香火爆多了:“刘星宇是我们的!” “刘星宇喜欢的是我,你们两个还是不要乱做春梦了,做多了春梦伤身啊!”鹿笙自己不动手,却要逼对方动手,只能拿话来刺激对方,“看你们的校服,咱们好像是同校啊。两个女生有胆子在回家路上堵一个男生,这算是霸凌吧?你们……光看站姿就知道,都是不学无术的太妹!” 这是大多数人类以及化形生物的通病,被取悦很难,被惹毛却是轻而易举。就在对答之间,鹿笙轻轻松松让两只女妖咬牙切齿。化形的妖族对付凡人很容易,罗素和丁香隔着一段距离施法,两件事物准确地抛向鹿笙。 是火蚁妖!发现老仇人的鹿笙不仅没有急怒欲下杀手,反而窃喜。血色十字会和火蚁妖族的联系应该没有斩断,这两只女妖或许就是难得的线索。 嘭嘭两声闷响,就像是小孩子把爆竹甩到水底发出的声音。没有惊动任何附近的居民,鹿笙已经倒在血泊之中。罗素和丁香扔出来的可不是什么石头,而是妖力具化而成的炸弹。做了消声处理的炸弹,普通人类的身躯根本承受不住爆炸的威力。 罗素和丁香慢慢走近,一齐笑了。血泊里的鹿笙还在不停抽搐,如果运气好遇到路人相救,或许还能保住一条命;如果运气不好整晚没有谁经过,那就只能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 “要怪只怪你太多事,嘴太硬!”丁香和罗素看过之后转身离开,步法潇洒。 事实上,血泊伤者,只出现在火蚁两姐妹眼中。那处她们看到的爆炸之地,哪里有什么鹿笙?地上倒是被炸出了一个小坑,但鹿笙好端端站在马路的另一边,分毫未受影响。 “黑灯瞎火的,中了我的‘制幻蛊’都不知道,也好意思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鹿笙轻蔑地笑,指尖又有细小壳黑的甲虫飞出,“既然知道了你们身份,我就勉为其难地监视你们一回吧!你们最好跟那个叫做简的女人有联系,否则,没有利用价值的火蚁妖,我可不能让你们痛快地活着!” 黑暗是公平的,笼罩大地不分山川平原;妖邪也是公平的,它不止存在于妖族心里。大巫师能够在蛊神沉睡的情况下,镇住苗疆诸恶几十年,其心神心段不可谓不狠辣。鹿笙的善良,全都用在朋友身上了,对于敌人,他从来不会圣母上身。 施法将地上的炸坑恢复原状,鹿笙凌空飞起:“没时间陪你们这些低阶妖族玩儿,我得再去俞家看看。”只这凌空飞身的本事,就证明大巫师的修为远在罗素和丁香之上。如果不是鹿笙想要利用两只女妖探得简的下落,刚才惨兮兮的就不是幻象,而是换了对象。 俞长乐心里有一个结,他自己解不开。因为自己既渣且浪的少爷习性,他错过了一段事后想来悔断肠子的姻缘,并且由此被族中长辈视为“没眼光的败家子”。从一度受宠到爹不敢疼娘不敢爱,俞长乐连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没有。 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俞家四少爷有眼不识美人鱼,将本来暗恋他的人鱼王子海梦非拱手让给了那时还是失忆男的崔浩。如果海梦非一直兔牙丑下去也就罢了,偏偏海梦非后来变得美丽异常,俞长乐悔出内伤。 当然,按照血缘关系排辈的话,俞长乐的爷爷俞林老爷子也要叫海梦非一声叔。但,俞家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全是仗着人鱼一族的庇佑啊。尽管海梦非幸福了就没把这些事放在心上,但俞家上下全都内心惶惶啊。毕竟,百年之前,俞家已经做出过对不起人鱼王妃俞心印的事。 俞长乐不是没有上进心的年轻人,在没有遇到海梦非之前,他有自己的事业,至少他经营的餐厅就很成功。为了挽救自己的形象,他主动请求住到俞家老宅看房子去,省得时时出现在长辈们面前被嫌碍眼。 俞宅老宅是典型的江南大院,地处h市老城区,历史上曾经一度被查抄收为国有,后来俞林老爷子挟巨资回国支持国家发展,政府就把祖宅还给了俞家。 司机、厨师、保姆、花匠……住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人提前通知有客人来了。俞长乐喝完一杯温牛奶正准备回房去睡,赫然发现屋子里站着一个人,被吓了一跳。 第50章 老婆才是真雷点 因为知道家里有人鱼族的亲戚,俞长乐也就明白这个世界还有许多超出人类认知的存在。对方不请自来,而且来得这般神秘,俞长乐不得不警觉:“你是什么人?” 来者自然是大巫师鹿笙,他不回答俞长乐,而是反问:“俞启正是你什么人?” 俞长乐被问愣了,好陌生的名字!定定地看了鹿笙好久,实在看不出鹿笙那副清纯少年的模样哪里有危险性。俞长乐很想以大人之姿呵斥小孩子,但本着做事小心的原则,他还是谨慎回答:“我根本不认识什么俞启正,请你出去!大晚上的你搞什么东西,快点回家去吧!” 鹿笙一想,是自己问得唐突了。俞启正是他舅舅,他记得很小的时候,满大街的男人还留着半秃长辫子发型呢。从俞启正到眼前这位俞家后人,一百多年的时间至少过了五代人,以前结婚生娃都早,可能还不止五代。现在的年轻人,能够记住爷爷的姓名就不错了,爷爷辈再往上,谁还记得呢? “看你这身穿着和气势,你是俞家人没错吧?你叫什么名字?这是你们俞家的老宅子,一百多年都没怎么变过,你家的族谱应该被收藏在这里吧?拿来我看看!”鹿笙自恃身份,不愿意为难一个小辈。当然,前提是对方配合。 俞长乐感觉对方越问越奇怪,出身豪门的人最讨厌被查户口:“你问这些干什么?你快走,再不走我就报警了!”到底不敢亲自动手驱赶。如果换成白天,鹿笙肯定得不到这种相对温和的待遇。 “你不愿意?”大巫师虽然智慧不凡,但更擅长使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动了动手指,就要使用蛊术进行逼供。 鹿笙灵力一动,宅子里顷刻间有一股凉意产生。俞长乐算是一个比较敏感的人,凡人无法觉察灵力,他却感觉肌肤发凉,不由得连退了几步——其实鹿笙也暗暗吃惊,这股凉意并非来自于他的水月灵力,而是来自于宅中人鱼族的守护之力。 看来,人鱼族对俞家的庇护是全方位的,不仅保证俞家的商船出海时一帆风顺,还保证俞家老宅的安全。鹿笙飞行降临于此,人鱼族的水系灵力并没有产生反应,直到鹿笙起意施法控制俞长乐,人鱼族的水系灵力就出来阻止。由此可见,那位降恩于俞家老宅的人鱼,一定修为极其高深,否则他留下的灵力不可能分得清鹿笙的灵力哪是恶意哪些不是。 事实上,后堂的供桌之上,一枚大若圆盘的人鱼之鳞正熠熠发光,那些警告鹿笙的灵力,正是由它发出来的。 鹿笙知道此地不可强行动手,说一声:“罢了,一百年也等了,再等等也无妨,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转身腾空飞去。飞出俞家老宅范围之外,他放出监视小甲虫,只要俞长乐外出,他就能完全掌握俞长乐的行踪。到时,俞家其他成员也将一一浮出水面。 俞长乐看到一个大活人在他眼前飞遁而去,惊得张嘴合不拢。幸亏他是经历过被海盗劫持、也见识过人鱼的,胆子还算大,过不了多久就恢复镇定。打电话报警肯定是不能够的,俞长乐先是翻出族谱查证——少年所问的“俞启正”竟是俞长乐爷爷的爷爷的父亲! 拿捏不准、推测不出,俞长乐只能等到明天再向长辈们汇报。 …… 夜晚过去,貌似一切平静。 当走读生们匆匆赶在铃声之前冲进校门,罗素和丁香看到了活蹦乱跳的鹿笙,还看到了特意到校门口迎接鹿笙的刘星宇。 有一种表情,叫做“吃翔”——两只女妖站在原地本质地向大家展示这种表情,空气里弥漫着醉人的香。 昨晚……不是被炸死了么?难道诈尸? 女妖的内心是崩溃的,是狗带的,是挡不住不远万里远度重洋的南美洲四蹄神兽的。 震惊是一回事,愤怒又是另外一回事。也不知道鹿笙踮脚附在刘星宇耳边说了些什么,刘星宇忽然扭头猛瞪了罗素和丁香几眼。次奥!在罗素和丁香看来,鹿笙就是电视剧里惯会挑事作乱的女二绿茶婊啊——当然,在她们心里,她们自己就是女一白莲花。 看得出刘星宇很受欢迎,陆续有人跟他打招呼。也或许,这些人只是慑于刘星宇曾经的威名。反正,鹿笙借了刘星宇的光,他被同学们拥簇着往高中部教学楼走去,留下罗素和丁香站在原地跺脚咬牙。 世上最无聊且最无意义的事,争风吃醋大概算是其中之一。尤其是,女人为了男人和男人对立——如今流行一句名言,性别不同怎么谈恋爱嘛!况且,罗素和丁香也不是真的喜欢上刘星宇,她们只是想吸取刘星宇的炎阳精元修炼。自己心不正往邪想,还要谩骂和诅咒别人是绿茶,这种人(妖)就是十足的黑茶! 罗素和丁香原本都是火蚁妖族的公主,也算是养尊处优。当初为了夺取王位,两人之间也没少了勾心斗角,即使初入校园,也是时时把对对方的揶揄挂在嘴边。这下倒好,因为“半路里”杀出一个鹿笙,两只女妖“同仇敌忾”,竟然空前团结起来了。 都说蚁族是最有组织纪律的妖族,蚁巢都被端了,两位公主可算是找回“团结”这个词儿了。罗素和丁香并肩嘀咕着迈入校门,前面的敢秀恩爱,她们就敢在后面算计!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两拨看似无关,实则算计从生的人先后走了,校门边另一个不起眼的女生也终于进了学校。h大附中今年高三的插班生有点多,这位叫做乔盼英的女生也是其中之一。 害人的点子虽多,但终归要付诸实践才能成功。罗素和丁香最蠢的地方在于,对于鹿笙好端端出现,她们居然推翻了关于鹿笙是一名修行者的猜测。这是实力差距造成的,被“天机石”催化化形,又不在蚁巢的结界之内,或许除了被蛊神收走的蚁后,单个的火蚁妖根本看不出大巫师的修为,甚至,它们连大巫师是不是凡人也分不清楚。 成群的火蚁妖是灾难,落单的火蚁妖终归只是落单。两只,那也只是两只单。 乔盼英跟罗素、丁香分在同一个班,当罗素和丁香商量着要如何派人半路做掉鹿笙时,乔盼英全都听了去。 当初百万火蚁妖,从洪水中逃出来的当然不会只有罗素、丁香、狄义……这些头目。罗素和丁香分别有几百名手下追随来到h市,只不过那些小兵被安排在郊区。 长相不出众又太过安静的女生最容易被人忽视,罗素和丁香怎么也没料到自己班上居然存在“别有用心”的人。乔盼英本身也够沉得住气,她的一举一动全在合理范围之内,不会让人产生任何怀疑。唯一让乔盼英露出转瞬即逝惊讶表情的,是罗素头发上停留的一个小小的“点”。 头发是黑色的,那个小“点”也是黑色的,混在一起极难被分辨出来。恰好,从乔盼英的视角看去,小“点”的反光和罗素头发的反光不太一样。仔细瞧了才知道,那个小“点”其实是一只体型非常小的甲虫。 黑色甲虫是昨晚鹿笙放出去监视罗素和丁香的,数量不止一只,偏偏这一只被乔盼英巧合之下瞄见了。能够看出甲虫有异,证明乔盼英不简单。只是,乔盼英只恍了一下神,甲虫就不见了。 当别人都在教室上早自习,刘星宇却在天台“上”鹿笙。 食髓知味的欲,正当年轻时戒不掉。一个是柴,一个是火,相遇之时若不燃烧,也许这一天就会过不好。刘星宇一看就是龙精虎猛需求旺盛的男生,肚脐之下长成一溜直线的毛发就是最好的证明。鹿笙呢虽然有点儿闷骚,但并不是那么害羞,他毕竟没有接受过羞耻主义体系的教育;在鹿笙的认知里,性,不是洪水猛兽。 完事了,鹿笙还是要好好劝告刘星宇,这就是小闷骚的具体表现之一:“不能每天都这样……这样下去会影响你的学习。” 刘星宇是个大大咧咧的厚脸皮,把鹿笙揽到怀里用胸肌挤压:“也就昨天和今天而已,哪里算得上‘每天’。再说了,每天做一次有利于担高我的学习效率。你要是不让我做,我就每时每刻都想着这事儿,那才影响我的学习呢!” 鹿笙无力反驳,鼻子顶在刘星宇结实的胸肌上有点发酸,张嘴咬了一下,微微吃痛的刘星宇这才放过他。 刘星宇够痞,揉着胸说:“被你咬肿了,左右大小不上样了!老婆,你得对我负责!” 鹿笙的脸一下子就黑了,忽然上前推倒刘星宇,双手捏住刘星宇的脉门,左脚踏在刘星宇大腿的根部:“我被你cao,我认了!但你要记住,我可不是什么老婆,我是男的!不要嬉皮笑脸,我是认真的!我有名字,以后只许叫我的名字,别称昵称都不许!” 脉门被制就全身不能动,刘星宇有点儿委屈:“那……我们做到高潮、望乎所以时,我也不能……” “不能!”鹿笙斩钉截铁:“你要是敢乱了称呼,哪怕到了高潮,你也给我拔出去!我可不是跟你讨价还价,你要是不愿意或者做不到,我现在就一脚下去废了你,断了你的念想也好!” 第51章 美男计与被偷袭 刘星宇被吓坏了,他是知道鹿笙的脾气的。大巫师其人,温柔体贴的时候那是好得没话说,但说翻脸也就真翻脸。刘星宇是个聪明人,昵称什么的事小,自己被废了事大。事实上,刘星宇本身并不具有所谓的忠犬属性,但他明白,自己这辈子已经“惹上”了大巫师,就绝不能招风引蝶、外出风流,这是鹿笙的实力和脾气所决定的。 所以,刘星宇只能老老实实答应,即使自己被警告恐吓,他还要反过来安慰鹿笙。忠犬,不一定都是天生,后天改造的也能够变得非常可靠。学会“自暴自弃”也许是一种另类的福气,刘星宇正要洗耳恭听鹿笙接下来的教育,然而鹿笙只是突然伸手停在半空中。 有一个小黑点儿摇摇晃晃飞落到鹿笙指点,一只比鼻屎还小的黑色甲虫,就是它把鹿笙的注意力吸引过去——可怜的刘星宇,居然开始吃一只小黑甲虫的干醋! 身为男朋友怎么可以被无视!一个可以提供全身上下内外按摩服务的大活人竟然不比一只炭黑甲虫重要么!? 刘星宇正要表达不满,鹿笙已经自顾自歪着脑袋说开了:“她们昨晚没有其它行动么?嗯,我知道了,或许她们和那个女人不是每天都见面。那个女人相当狡猾,不轻易露面也是对的。盯紧一点,发现情况随时向我汇报!”手指轻轻一抬,指尖的黑色甲虫又晃晃悠悠飞走了。 刘星宇曾经亲眼见过鹿笙使用蛊术。蛊术有许多种,有时蛊虫是可视的,有时是不可视的。鹿笙身为大巫师,能够操控各种小虫子,一点也不急怪。刘星宇奇怪的是:“什么‘她们’、‘女人’的,你发现什么了吗?” 鹿笙没有回答,扭头看着刘星宇,眉头时皱时平。那两条眉毛就像两只勾动的手指,看在刘星宇眼里,勾得刘星宇心里痒痒的。鹿笙一直不说话就那样看着,刘星宇双腿之间的小刘星宇又开始抬头了。 “色!”鹿笙白了刘星宇一眼,表情却是带笑的,“不许胡思乱想,快把衣服穿好!” “谁让你用那么火热的眼神看我?”其实刘星宇很想再来一炮,可是想想时间不允许、鹿笙大概也不会允许,只能作罢。稍稍的失落表现在语气中,很容易就能被听出来。 鹿笙眼看着刘星宇慢吞吞整理衣服,忽然蹦到刘星宇面前:“帅哥,你长得这么帅,或许……你应该用你的帅气做点儿兼职什么的。” 刘星宇有一种即将被诱拐的不良预感:“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可是正经人家的男孩子噢!” 鹿笙眨着眼睛问:“泡妞撩妹你会不会?” 专业对口,刘星宇简直太会了!那才是他真正无师自通的天赋本领啊!想当初,谁不知道宇哥同时跟三个学校的校花交往啊!可是,如此光荣的历史,刘星宇却不敢承认,他以疑惑的眼神看着鹿笙,小心翼翼回答:“那个……嗯……鹿笙啊,不管以前的我是个怎么样的男人,但现在,我真的只喜欢你一个!”在刘星宇看来,鹿笙来到h市且混入学校,大抵已经听说了关于刘星宇的传奇,如果鹿笙要清算……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刘星宇的千万个担心,只换来鹿笙一记眼刀:“表忠心么?你用错了方式——我的意思是,眼下呢我要实施一个‘美男计’,你就是美男,我允许你施展泡妞撩妹的才能!” 刘星宇最怕就是说反话的人,明明喜欢却说讨厌,明明讨厌却说喜欢。刘星宇把不准,鹿笙如此大方让他去泡妞撩妹,会不会是一种考验?如果自己爽快答应,鹿笙会不会当场翻脸?上次去容家遇到容玉凤大姐姐,凤姐可是说过了:如果以为同性之恋就一定比异性之恋简单,那就真是头脑太简单,小受心可是海底针呢! 一向爽快的刘星宇居然支支吾吾,鹿笙猜到刘星宇一定在脑补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一巴掌拍响刘星宇的脑门,鹿笙瞪起眼睛说:“不许想些没用的东西!你只要把我吩咐的事情办好,一切都没问题!” 刘星宇终于被从脑补中打醒:“好!你说!你说!” 鹿笙故意侧脸,换成45度角左右斜视刘星宇,斜视够了,这才说出“美男计”的要旨。原来,鹿笙思量之后,觉得仅仅派出甲虫监视罗素和丁香还不够。万一罗素和丁香因为某些意外而突然消失,那么顺藤摸瓜找到血色十字会简的计划就随之中断。现在看来,监视当然重要,稳住罗素和丁香不让她们突然消失同样重要。既然两只女妖都对刘星宇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何不让刘星宇反手使出一点点男性魅力的手段? 刘星宇听完整个计划,非常佩服鹿笙的智慧,却也忍不住发问:“我是你的男朋友,你却主动让我去撩妹,这……合理吗?” “有什么不合理?”鹿笙佯捶刘星宇,“这是我本人对你姿色的极大肯定——当然,这也是对你的考验,如果你把持不住跟她们滚了床单,我也好趁机踹了你另寻新欢。” 刘星宇有点晕晕的,这单任务,他不能不接。鹿笙要考验他,他就得爷们儿气地直面考验:“行!就按你说的办!对了,那两只女妖为什么看上我啊,我觉得容玉曈比我更帅啊!” 鹿笙伸出一根手指,从刘星宇的下巴轻轻划到咽喉,又再划到胸前:“容玉曈虽好,但他没有特殊的炎阳体质啊!火蚁妖修行的‘炎爆’等法术是火属一类,正需要炎阳之气的滋补。所以啊,你要小心,一不留神就会被好多女妖轮着吸,吸到你精!尽!人!亡!” 刘星宇的喉结咕隆滚动,一把捉住鹿笙的手指,放到嘴边轻吻:“如果上天注定我要落得那样的下场,我也只愿意为你一个人精!尽!人!亡!” 鹿笙把手抽回来,在刘星宇额心重重戳了一下:“恭喜你用不着那么凄惨,我索取你的炎阳,一定会用同量的水月弥补你。你在我这儿,只会越发生机勃勃!” 一场任务都能变成一场调情,恋爱的力量就是这般无理和强大。两人将后续之事细细推演一遍,心满意足回去上课。阴谋阳谋,都得靠演技,演技这玩意儿对别的种族来说或许高深,对人类来说,小菜一碟啦! 表现出刻意,是大忌。如果刘星宇马上和鹿笙上演吵架的戏码,然后对罗素和丁香示好,九成会引来后二者的怀疑。用计的精妙就在于,无论何时都不要低估对方的智力。 事实上,罗素和丁香的智力还真不低。 白天一切安好,唯一值得说道的事情就是,刘星宇主动找到罗素和丁香并且警告:“你们不要为难鹿笙!”早自习之前他曾在校门口瞪过罗素和丁香,这时说出这样的话就显得合情合理。 罗素和丁香当然要诡辩啊,各种扭曲事实抹黑鹿笙。刘星宇非常贴切地表现出青春期男生的多疑,他皱着的眉头在罗素和丁香看来就是希望,是她们离间刘星宇和鹿笙的希望。 到了晚上,依然有人尾随跟踪鹿笙,只是跟踪者不再是罗素和丁香。鹿笙一边走一边心里冷笑:世道真是变了,随随便便派出的阿三瘪四也敢出来暗杀堂堂大巫师了。 罗素和丁香的手下奉命前来杀掉鹿笙,它们的计划是制造一场“意外”。化形的妖族要杀害一个普通人类,难度并不大。之所以派出十数人,又想刻意制造某种场面,是为了避免有人死于非命被灵界追查。 鹿笙完全没有把这些杂碎放在眼里,只等到了僻静之处就将它们全部消灭。奇怪的是,还没等走到僻静之处,那些尾随的火蚁妖居然全部撤退了。鹿笙正纳闷,数道暗光毫无征兆向他直射而来。 灵力波动——是攻击法术! 不及躲避,鹿笙掐诀挥掌,灵力化成一个透明罩子护住全身。那些暗光刺击在灵力罩子上,正如掷出的长矛击中硬岩,纷纷折损落地。鹿笙定睛看去,那些暗光还真是矛状,只不过长矛坠地,碎成一滩滩的水,在地上留下数个大小不一的湿痕。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9节 将无形之水化成有形之矛进行攻击,虽然不到骇人那么夸张,却也是了不起的本领。 如月亮一般皎洁的年轻女子从远处暗影中步出:“反应也快,手段也不错,难怪有胆子硬进俞家老宅。”她站在路灯之下,五分笑意,五分敌意。 鹿笙感应不出对方的修为,如果不是对方修为远高于他,那就是对方佩戴了隐匿修为的法宝。但,仅从对方的偷袭手法就知道其灵力运化相当精纯,鹿笙不敢大意,沉声问:“你是人鱼?”既然为了俞家而来,又使用水系法术,八成就是人鱼族了。联想到俞家老宅那股镇宅的人鱼灵力,鹿笙收起了背对火蚁妖时的轻蔑之心。 “脑子也好使!”年轻女子双手负在身后,显得气度不凡,“你跟俞家有什么过节吗?你身为修行者应该知道的,一旦迈入灵界,就不可以轻易跟凡人结怨。如果的确是俞家对不起你,我们人鱼一族愿意出面调和。” “人鱼族无法调和。”鹿笙直接拒绝,看到对方愠怒,他继续说,“如果俞心印愿意出面,我倒是乐意当面向他讨个说法!” 第52章 言不对盘冲突战 年轻女子背在身后的双手自然地垂在身侧:“你竟然知道俞心印?你可知道俞心印跟人鱼族的关系?” “人鱼王妃!不是么?”鹿笙盯着对方的双手,如果对方暗中掐诀,他就要率先展开攻击。 “你要见王妃,那可不容易。我叫海梦月,是人鱼族的二公主,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向我提。”海梦月嫁给驱魔马家的新任家主马振远,由此常驻h市。有关俞家灵力的变动,当然是海梦月最先感应到,也由她出面处理。 “原来是人鱼公主,怪不得水系灵力如此精纯。”鹿笙不卑不亢,“谢谢你刚才只是试探,没有使出全力,否则还真是不好化解。” 海梦月偷袭,确实只是为了试探,她在水矛之后没有继续进招:“好说!你到俞家毕竟是不请自入,我们人鱼一族庇护俞家,我试一试你的本事,你也别太在意。” 气氛怪异,两个人明明都是客客气气的,相隔距离也不远,但彼此都是神经紧绷,大有剑拔弩张之势。海梦月一招之间没能试出鹿笙完全的实力,非常惊讶;鹿笙看不穿海梦非的修为,一时之间也不好贸然动手。 最为微妙的是,在海梦月看来,鹿笙是人类,这么年纪轻轻的人类居然能够那般从容化解她的水矛,这种天赋,至少不在她老公马振远之下。 或许,鹿笙应该感谢这百年的时间没有离开过月亮山。灵界本来就对苗疆所知甚少,对低调的大巫师更是恍如雾里看花。就算某些灵界修行者知道有一位大巫师存在,他们也无从想象年逾百岁的大巫师竟然维持着少年形态。不止是外形,而是声音脾气眼神动作皆少年。当初元凯和杜恒第一次听蛊师刘畅提起大巫师时,都以为大巫师是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哪知大巫师因为蛊神授法和长年服食月滴的影响而此生不老。海梦月一时看不懂鹿笙,只能小心翼翼。 互相拿话婉转地试探,这不是鹿笙最擅长的。月亮山那地方从来天高皇帝远,大巫师鹿笙是野惯了的人,不存在惧怕谁不惧怕谁,客气话都说完了,他就硬梆梆地说:“虽然你是人鱼公主,但我的事只能跟俞心印说。如果你能带话给俞心印,我还是谢谢你的;如果你不能,你还是走吧。” 海梦月几乎以为自己幻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傲娇的人!她好歹是人鱼族的公主,人鱼半神之族出面调停,灵界居然有人不卖面子!虽然一开始不吭声出手试探是有些不礼貌,但这都建立在鹿笙率先进到俞家的基础之上,并且,海梦月说的每一句话都算是很有艺术的,对方居然这么痛快的打脸! 鹿笙看到海梦月变了脸色,想了想也许自己的话说得有些重,补充道:“我不是要刻意针对你,也不是要刻意针对人鱼族,我说活办事的风格一向这样,你不要太在意。我的意思是,我和俞家的事情,由别人代为处理总是不好,无论是俞家老宅那个小伙子还是你,你们的辈份……真的不适合处理这件事。如果换成俞心印,那倒是可以谈;如果他不在乎俞家,那就根本不用谈,人鱼一族也不必卷到这档子事里边来。” 不善于谈判的人,越是补充越是让人难以接受。在鹿笙看来,他是说了大实话,但在海梦月听来,这简直就是□□裸的威胁啊!什么叫做“人鱼一族不必卷到这档子事里边来”,这是无视人鱼族吗?人鱼一族虽然是隐居于深海的水族,但从来不惧任何陆上种族! 语言的重要性就表现在这里,辞不达意,最容易让双方谈崩,互相不爽。海梦月收起微笑,左手抬起平托,掌心冒出一个排球大小的水球:“这么说来,我还得称呼你一声前辈咯?前辈把一切都说得冠冕堂皇,但为什么行事却又这般鬼鬼祟祟?” 路灯光虽然昏黄,鹿笙却能清楚地看到海梦月掌心水球里的黑色点点,那是他放出去监视俞长乐的蛊虫。 海梦月继续说:“这些甲虫,我还没有收尽,谁也不知道你当时放出去多少。我想,这应该不是一场佛教徒的放生吧?” 事情进行到现在,真的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因为各自坚持太甚。鹿笙执意只跟俞心印谈,海梦月却认为天大的事由人鱼族出面也能化解。到最后,整件事情反而跟俞家无关了,成了鹿笙和海梦月互看不顺眼。傲娇又有本事的男人本来就不喜欢跟人废话;能力超强的女汉子更是不好相与。 其实那些蛊虫也没什么要紧的,用来监视的甲虫能够随时被培养出来,偏偏鹿笙以此为借口:“我没入过什么教,但虫子确实是我放的。我建议你打开水牢放掉它们,否则……” 海梦月公然不惧,她可不是被吓大的:“否则怎么样?你要与我为敌么?”她话刚落音,鹿笙的身影已经晃到眼前,好快! “与你为敌又怎样!?”鹿笙右掌成刀,灵力化刃,直接劈向水球。 海梦月没料到鹿笙会不打招呼就动手,因为鹿笙压根不管所谓正道人士那一套。噗嗤一声响,猝不及防之下,水球被击中,散成一场阵雨。 鹿笙得手之后立刻后退,海梦月的回掌没有刮到他。大巫师聪明非凡,他从刘星宇惊人的行动速度中悟出对战时敏捷的重要性,近段时间积极训练,小有成果便能收获此番惊喜。 只是,眼看阵雨落地,海梦月灵力震动,那些水珠全都静止悬停。原以为黑色小甲虫们已经趁势逃脱,却原来每一只都被禁锢在一颗小小的水珠里边。 海梦月收手,所有水珠重新在在她掌上聚成水球。人鱼公主双目炯炯:“差一点儿就被你得手了。看来,我不得不认真了!” 鹿笙哼了一声:“不愧是人鱼族的公主,好本事!” 与其说两人犯冲,不如说这场交手原本就不可避免。要知道,修为到了较高的境界,要找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非常不容易。鹿笙在苗疆时没有蛊师巫师敢于挑战他,因为他是蛊神选定的大巫师;海梦月嫁给马振远以后只能装淑女当夫人,根本不能像未嫁之前那般“狂野”。说得直白一些,当两人相遇时,其实各自心底里已经起了相斗之心。 世事就是这么怪奇,灵界高手的恶趣味向来不是凡人所能理解的。你死我活不是所求,技痒难耐却是心中所欲。 海梦月把水球抛起,任水球悬定在半空之中:“如果你能打破这个水球,我就把你今天所说一切呈报王妃,如何?” 鹿笙抬头看了一眼在路灯光映中如水晶透亮的球体,又平视海梦月;他不回答,双手已经开始掐诀。 不废话,打了再说! 当鹿笙再一次展现迅捷的身法,海梦月不再惊讶。 欺近,接掌,各自后跃。 不是死拼,不必用尽全力;天像未变,天阴而星月不明。昏昏暗暗之中,却有数道银色电光闪过,以合围之势直击海梦月。 海梦月双掌展开,数十道蓝色水体形成的鳞盾护住周身。人鱼亲水,又是水族半神,水系法术被她运用得心应手。 银光未能突破鳞盾,却不像水矛一般坠地散成原形——鹿笙招手,银光集成一束汇在他手里,竟是一柄寒光闪闪的唐刀。鹿笙双手握紧刀柄,足尖点地,挥刀直刺海梦月。 海梦月微惊,心知此刀不凡。如果仅仅是唐朝传世之物,那倒也罢;难就难在这柄刀被鹿笙这样的灵界高手持有,鹿笙修炼之时顺便锤炼唐刀,使得这柄唐刀成为一件灵器,从其刚才化成光束便可知。如果是灵器,那倒不能小觑。 在陆地上,海梦月的速度终究比不上习惯在大山里裸足奔跑的鹿笙。鹿笙挟刀而刺,海梦月退避终有不及。咔嚓,刀尖抵在海梦月正前方的一枚鳞盾之上,立刻将鳞盾扎穿,平滑的盾面顿时以刀痕为中心,蛛网般的裂痕四散而开。 一击之下,鹿笙已经瞧出水化的鳞盾对防御法术攻击很有效,对直接的物理攻击却防御有限。正待使力再进一击,海梦月已经掐诀完毕,她一手抵在丹田、一手抵在下颚,呼地张嘴吹出一股凉气。 人鱼吹出的凉气可不是什么自然风,凉气只是一个先兆,紧接着就是滔滔之水涌出。还好鹿笙跟龙族尼罗战斗过,对于水族的基础法术有所了解,感知凉气的瞬间就收招止步,身体腾空。 人鱼不愧是水族中的半神,海梦月几乎只在转眼之间就弄出一个大型游泳池,并且,水位不断上涨,却不再四散漫延。很快,一个巨型的“水块”就出现在h市偏僻的街区,原先高高在上的路灯已经贴到了水面。 水花托着海梦月,显示她对这处水体的绝对控制。当她看到鹿笙如浮萍一般贴着水平而站立,好奇心大起:“你修习的法术……莫非也是亲水的路子?” 第53章 力证男友力无穷 鹿笙尚未回答,水体之中探出两只巨大的蓝色鱼尾,分前后拍向鹿笙;又有先露背鳍、然后跃水而出的鲨鱼张开布满森森利齿的巨嘴分左右咬向鹿笙。脚上水面形成巨大漩涡,鹿笙不得不悬空而立;而海梦月本人则已经飞升到半空,堵住鹿笙唯一可能逃去的通路。 大巫师就是大巫师,冷笑声中掐诀;两只巨大的半虚半实的银色蝴蝶翅膀陡然张开,挟带着超强的灵力抵住同时来自六个方位的攻击。 轰隆一声霹雳响,半个小区的人都被震惊了。巨浪直冲空霄,强风压断大树,整个小区经历了一声风与水相撞产生的狂风暴雨。 一切,又归于平静。 “痛快!”海梦月扭腰踢腿展臂,一副运动过后惬意的样子,“好久没有这样舒筋活络了!今晚可是来着了,谢谢你陪我练手!” 鹿笙双手抽在兜里,同样怡然自得:“我得谢谢你陪我演完这场戏!” 没人听得懂这一见面几句话不对盘就动手的两人,但当两人一同走到不远处的小区绿化灌木之后时,一切就明白了——那些原先撤退的火蚁妖,一个个都翻白眼倒在地上,已经被两位高手相斗的灵力给震得昏死过去了。 这是鹿笙和海梦月仅凭眼神就达成的默契联手。鹿笙和海梦月虽然厉害,但要各自单独同时抓住这么多火蚁妖,还是有点勉强。火蚁妖都是独立的个体,打不过总是会跑的,十个里边有八个被抓,剩下的两个总能趁机溜走。然而,鹿笙和海梦月故意这一番神通斗法,火蚁妖们专注于旁观,妄想坐收渔翁之利,冷不丁就挨了一个灵力大爆炸,直接全体倒霉。 鹿笙数了火蚁妖的个数:“不对,应该是整好二十个,怎么少了两个?” 海梦月复查,也很纳闷:“我先前也感应是二十个,应该是爆炸之后消失的。以它们的修为,合力或者能够抵住刚才的灵力爆,单个绝对抵不住。可是它们根本来不及合力,否则这十八个也不会中招。那两个……难道?” “暗中还有其它人!”鹿笙迅速升空,神识扫过附近,哪里还有什么灵力源,只得失望降落,“看来对方是有备而来,而且本领不俗。只是,他抢走两只半死的火蚁妖做什么?难道对方是火蚁妖同族的高手?算了,暂时不想这个了。对了,这些火蚁妖你准备怎么处理?” “我要把它们带回马家。”海梦月拿出法宝口袋装妖,“用不用留两只给你?” “不用,你全带走吧!”鹿笙确实留着火蚁妖没用,因为容家已经有了天机石的样本,这些喽啰火蚁妖又压根不知道血色十字会。 现场收拾完毕,两人这才客客气气互相自我介绍。刚才打了个平手,颇有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之感。 海梦月少不了恭维:“原来是苗疆大巫师,真是失敬!如果刚才您使用您最擅长的蛊术,只怕我已经落败啦!” “难说啊难说!”鹿笙不忘还给海梦非一顶高帽,“如果公主阁下使用人鱼族的秘技‘人鱼幻歌’,我也是抗不住的。” 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对话的人还是对话的人,然而气氛完全转变了。果然,生来就具有灵智的种族就是比其它种族优越,从先前两句话就剑拔弩张到现在两句话全是互相称赞,火蚁妖们不是被震晕的,而是被坑晕的。 该客套的都客套完了,躲不掉的俞家话题再一次被搬上台面。事实上,人鱼族虽然庇佑俞家,但其实跟俞家的关系说不上有多么好。庇佑,只是人鱼王当年的承诺,一诺千金。就因为俞心印出生于俞家,人鱼王海心远感谢俞家为他培养了这样一位王妃,所以赐福于俞家。 至于俞心印和俞家的心结,海梦月不方便对鹿笙讲。事实上,在感应到俞家有所动静的时候,海梦月并不乐意为这家甩不掉的亲戚出头,她只是本着打酱油的目的出来探看一番,直到看到鹿笙本领高强,这才激起了她想要切磋的女汉子心。 没有了躲在暗处碍手碍脚的火蚁妖,却有了切磋之后的敬佩,海梦月对鹿笙的态度明显热络起来:“说实话,我是人鱼王和俞心印的二女儿,你要见他,我不是不可以帮你传达,但你总要告诉我一个合适的理由吧?要不然,我就这么干巴巴传信到人鱼王宫说‘有一个人要见您’,堂堂人鱼王妃也太没面子了吧?”因为俞心印是男性,海梦月不好称呼其为母亲,故而能省掉称呼的地方就省掉。 鹿笙听得出这是海梦月的实诚之言,他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那麻烦你跟他说,我叫鹿笙。鹿是梅花鹿的鹿,笙是一种乐器。如果他还念旧,一定会来见我的;如果他不肯来,那就算了……” “那……你跟俞家……”谁让海梦月如今住在h市呢,俞家的事她不得不管,俞氏一族好歹算是她的“母”族啊。 “我还没想好怎么结算这桩事。”鹿笙说,“也许,我会下蛊……到那时,你还是会出手保护俞家的吧?” 海梦月非常诚恳地点头:“那是最坏的打算……一切,还是等你见到人鱼王妃之后再说吧!我个人还是希望跟你做朋友的。” “谁允许你跟他做朋友!我是他男朋友,你问过我的意见了吗!?”冲天的醋味,除了刘星宇还能有谁? 这个地方离学校不远,刚才的灵力波动惊动了周围的修行者,刘星宇对鹿笙的灵力太熟悉了,他担心,于是以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跑来了。因为来得太急,他下半身只穿了一条四角内裤,上半身倒是有一件完松背心。 海梦月一听到“男朋友”三个字就双眼发亮,眼神止不住在鹿笙和刘星宇之间逡巡。要知道,这位人鱼二公主未嫁之时就喜好阅读人类的书籍,三胖子巨著《张狗子和吴汪汪的盗斗搅基录》就是海梦月的心头之好。 刘星宇来的时机真是恰好,鹿笙和海梦月剑拔弩张的一幕他错过了,鹿笙和海梦月直接动手的一幕他也错过了,鹿笙和海梦月收拾现场火蚁妖的一幕他还是错过了。刘星宇看到的,只是鹿笙和一个漂亮如仙的女子在昏黄的路灯下“眉来眼去”、卿卿我我——这是干什么?鹿笙这小子准备爬墙么?好,就算鹿笙人品靠得住,那一定是这个女的大晚上不睡觉,跑到马路边妄图勾引鹿笙。对!一定是这样! 刘星宇想到鹿笙是一百年没有出过月亮山的纯洁少年,如果鹿笙被这种街边女子引诱开荤从此走上不归路,那……身边男票的刘星宇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小爷好不容易爱上一个人,好不容易打心底想要一心一意走下去,这是什么鬼,现实居然想要破坏小爷好不容易得来的姻缘! 不能忍!!! 刘星宇抬头看到半空中困住众多小黑甲虫的水球,想也不想就取出家传的宝贝弓,信手将阳炎灵力具化成一只灿若黄金铸造的箭。搭弓射箭,一气呵成,目标正指水球! 在鹿笙和海梦月惊讶眼神的注视下,刘星宇一箭射爆了水球,黑色的小甲虫们纷纷飞散逃去,其中还有一只感恩地落到了刘星宇的头发上。 将灵力具化成兵刃,这对鹿笙和海梦月来说太简单了;如果只是因为刘星宇准头抓得好,鹿笙和海梦月也不至于惊讶——那个被箭击爆的水球,爆裂之后的水珠还没有落地就在吡吡声中化成水汽。 哎哟喂啊,这手段可比之前鹿笙劈碎水球来得更加高端啊!被鹿笙劈碎的水球,在海梦月的灵力控制下依然能够回恢原状;被刘星宇射爆的水球,完全不具备恢复原状的条件! 昏黄路灯下,穿着背心四角裤的刘星宇简直帅呆了。一手挽弓,大踏步向前用另一手把鹿笙揽到怀里,主权宣誓的意味不要太明显。如果不是担心遭到鹿笙的激烈反对,刘星宇其实很想直接吻住鹿笙,来一个“盖章”宣誓呢! 刘星宇看向海梦月的眼神是挑衅的,是带着敌意的。然而海梦月并不在意那些敌意细节,人鱼公主的一颗心扑通直跳。啊,心里的草原上,欢乐奔跑的不是清纯的小鹿,而是一只只萌到眼睛都被长发遮住的安哥拉兔——俗称萌萌哒草泥兔! 刘星宇瞪够了海梦月,这才扭头查看鹿笙有没有受伤,务必把身为男票的体贴尽数表现出来。 纵然有海梦月的星星眼闪来闪去,鹿笙也没任何矫情。被刘星宇关心,大巫师还是挺高兴的。低头看到刘星宇光着的脚丫子,鹿笙有点儿感动:“你……光着脚跑过来的么?” 刘星宇动了动脚趾,不以为意:“穿了拖鞋的,半路跑掉了,没时间去捡。” 正说着呢,后面的容玉曈和花将离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跃掠过来了,一人手里拎着一只人字拖:“鞋——刘星宇你鞋不要了么?”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周六有双更~ 第54章 喜皮双双把家还 容玉曈和非妖化状态的花将离虽然不会飞行,但施展轻身跃进之法的速度并不慢,他们之所以赶得如此费力,正是由于刘星宇速度实在太快。有时候,天赋就是一道天堑,一些人能够轻易做到的,另一些人辛苦成狗也做不到。容玉曈和花将离的优势不在速度,他们在别的方面强过刘星宇太多,偏偏……唉,说多了都是泪。好歹曾经是毁灭血色十字会总部的两大主力,现在却沦为给别人捡鞋。 刘星宇把鞋接过来穿上,先跟容玉曈和花将离说谢谢,然后对鹿笙说:“感应到你的灵力,我就第一时间奔过来了,其它的事情就顾不得了。” 有人说,世上最深情的告白就是陪伴。陪伴是一种行动,行动的力量往往大于言语。鹿笙本来就是一个重行动而轻言语的人,看到刘星宇身体力行,终于忍不住踮脚在刘星宇脸颊啵了一下。 脆生生的啵~哟——海梦月双手捧心,眼中一切都镀上了粉红色。花将离也哼哧着小声对容玉曈说:“你看看人家!” 容玉曈确实有点儿眼热,偷偷拉住花将离的手:“咱俩不跟他们玩儿一样的!” 噢哟哟哟……海梦月从来没有到过天界,她觉得自己此刻已经置身天堂!两对cp啊,活生生的两对啊,她却是现场唯一的观众。这才是身为人鱼公主的荣耀嘛,那些道貌岸然的修行者平日里的恭维简直糟透了,眼前这些才是最实际的!海梦月很想嗷嗷狼嚎,但意识到自己只是一尾人鱼,最终放弃了这个“可能丢脸”的想法。 容玉曈和花将离是认识海梦月的,当现场的粉红泡泡不那么浓烈之后,他们就上前跟海梦月寒暄。 刘星宇从对话里听出海梦月是一只已经嫁人的少妇人鱼,当下警戒心大减。他曾经听凤姐说过,人鱼是非常忠贞的物种,嫁人的人鱼当然会忠于丈夫啦!况且,眼前这位人鱼公主的丈夫是马家家主,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会轻易搞一些桃色或者绿色的东东。 鹿笙向海梦月使了个眼色,海梦月点头。两人达成默契,绝口不提俞家之事。无论俞家和人鱼族、和鹿笙如何牵扯,绝不能把其他不相干的人卷进来。 于是,大家只说火蚁妖的事。说到火蚁妖被算计震晕,最后却少了两只,刘星宇插话道:“我来的路上好像看到有修行者从你们战斗的方向过来,对方身上不带杀气,我跑得又快,就没太在意。” 速度快也有速度快的缺点,比如相遇的短短时间里来不及深度思考,都是凭下意识的判断做出反应,有时就会错过一些重要的事情。还好,刘星宇太快,容玉曈和花将离总归相对缓慢,容玉曈证实说:“我和将离也看到了,那是一个女的,确实一手攥着一个人。” “女的?难道是简?”鹿笙疑惑不定,追问道:“你们没有试探她么?” 花将离摇头:“没有。那个女的没有表现出任何敌意,与我们相向而行似乎还有意回避,我们急着赶到这里,没时间拦截她。如果她真是血色十字会的那个简……” “火蚁妖真的跟血色十字会有关系啊?我还以为我家振远跟我开玩笑呢!”海梦月终于收起了看cp的粉红心,“现在要怎么办?我们在附近展开搜捕么?” 鹿笙道:“对方既然能够瞒过你我的神识感应,必定有特殊的隐藏技能,只怕派出再多的人也搜捕无果。动静闹得太大,让对方不敢现身,反而对我们不利。” “也是。这种事情,还是让容家和马家的长老们商量着处理吧!”海梦月递给容玉曈一个眼神,容家那边就由容玉曈回去汇报;她再转身看向鹿笙,“很高兴能够认识来自苗疆的大巫师,你的男朋友很不错啊,有空到马家别墅来找我玩吧!对了,你说的事,我会替你传达的。” 各自友好点头,于路灯之下别过。虽然同处一座城市,虽然大家基本上算是同一条战线的人,分离,没有伤感,却有许多慨叹。城市是人类构成的聚落,道路和建筑,却似乎隔绝了人心。 热恋中的情侣,所有第一次都是浪漫的。 刘星宇第一次送鹿笙回家,尽管背心、四角裤、人字拖的标配让他的形象看起来有些颓,但遮不住他精神勃勃啊!其实吧,刘星宇老早就想知道鹿笙住在哪里,只是鹿笙一直不让他跟着,今天可算是逮着机会了。 路灯下的人影很调皮,时而相聚合一,时而又分开远离。反倒是活生生的两个人,直立着,像是两条平行线。刘星宇试了几次偷偷去捉鹿笙的手,全不能成功;他挠头傻笑,不知是自嘲,还是急得抓耳挠腮。 鹿笙一直专注于思考,浑没在意刘星宇的诸多小动作。走了一段,鹿笙终于开口:“对了,你什么时候把‘具化灵力’的本事给学会了?先前那一箭,射得漂亮极了。” 被当面夸奖,刘星宇顿时眉飞色舞:“在苗疆的时候你不是已经教过我了嘛,到了容家,家主又手把手演示给我看,很快我就学会了。你不在的这段日子,我也没闲着呢。”学会的过程其实吃了不少苦,但收获了好的结果,苦的过程也就不算什么了。 鹿笙冲刘星宇一笑,笑容很快就收敛下去。刘星宇终于发现鹿笙有点儿心不在焉,稍加猜测就知道鹿笙在思考今晚的事情。身为男朋友,不就应该这个时候为恋人排忧解闷么? 同样的事实,不同人通过各自的观察,得出的结论不同。刘星宇先把逻辑整理清楚,这才开口说:“鹿笙,你不要总是把问题想得太复杂了。我之前没说……我觉得吧,那个救走两只火蚁妖的女人,未必就是简。甚至,未必就是血色十字会的人。” “哦?”鹿笙果然被击中心思,来了兴趣,“为什么你会这样觉得呢?” 被鹿笙用期待的小眼神看着,刘星宇很有一种被倚重的快乐感:“你想啊,那种喽啰火蚁妖值得血色十字会出手相救么?如果真是有心相救,那也应该多救几个,为什么只救两个?再说,经过苗疆火蚁巢被尼罗毁灭一事,血色十字会长时间耗费在火蚁妖族的心血算是完了;我们当初潜入蚁巢的事,简是知道。以血色十字会的行事方式,他们如果暗中跟踪你,绝对只是跟踪而不会轻易出手。救走两只无关紧要的火蚁妖,为此而暴露自己,他们应该没有那么傻吧?” 鹿笙细细想过,眉头渐舒:“可是……如果不是血色十字会,还会有谁呢?” “h市这么大,到底隐藏了多少黑暗,谁也不知道。驱魔容家和马家组成联盟,这势力够大了吧?可是这样强大的正道势力,也只能将那些污糟和黑暗压制到角落和地底。黑暗是无法根除的,所以谁也没办法料到这世上还有哪些未知的势力。不要想那么多,如果对方是敌人,今后相遇,直接宰了他不就得了?你要是怕脏了手,就让我躲在草丛里射他!” 鹿笙被彻底逗乐了:“你说的好有道理哦,我竟然无法反驳——说吧,今天表现得这么乖,到底有什么目的?” 刘星宇像只大型汪一样摇着尾巴蹭上去:“这么晚了,宿舍回不去了,你行行好,收留我一晚好不好?” 鹿笙故作正直:“太晚了回不去?那是你怎么出来的?” “不管!反正迷路了,我又怕黑,你快点收留我!” 脸皮厚才是真内功,刘星宇对着鹿笙又是搂又是抱,只差没伸舌头舔了。虽然这是大晚上行人少,但刘星宇这一身穿着在路灯下对着一个穿校服的少年如此这般……实在有变态痴汉的嫌疑。鹿笙为了不让刘星宇被巡夜的警察叔叔带走,只好勉为其难答应:“好啦好啦我收留你!你别再晃我啦,晃得我头都晕了!” 终于骗到了!然而刘星宇嘴角勾起的得逞之笑持续不到一分钟,惊讶随之覆盖表情:“这是要往哪走啊?这不是回去学校的路吗?鹿笙你不会把我送回学校吧?不要啊,我宁可用生命来拒绝你……” 有一个演技浮夸的男票真是冤孽!鹿笙在心里叹了一把,狂甩眼刀:“闭嘴!不是送你回学校,这就是去我家的路,我买的房子就在学校边上!” 刘星宇蒙圈了:这到底是肿么一回事啊?如果鹿笙真是住在学校附近,那为什么绕这么远的路呢?难道,鹿笙和那个什么人鱼公主真的有一腿…… 鹿笙知道刘星宇会瞎想,一巴掌拍醒对方:“因为放学之后总是有人跟踪我,我不想暴露我的住处,所以故意带着他们兜圈子,明白了么?之所以一直不让你来,也是怕你神经大条暴露我的住处,知道了不?” “原来是这样啊!明白了,明白了,啊哈哈哈……”刘星宇是发自内心的傻笑,只要鹿笙没有爬墙的念头,他就高兴。爱上一个人,宁愿为他而傻。 作者有话要说: 来点萌戏~~二更完毕~~ 第55章 狗血剧情靠演技 开门进门当然容易,刘星宇进到房间的一刹那就把自己当成半个主人,脸皮之厚可见一斑。房间里所有陈设都是典型的鹿笙喜好,家具大多是竹制的,甚至地板也是竹子的。 星宇大少爷再不知油盐贵,也知道h大附中的学区房绝不便宜。这样的学区房,一向深居深山的鹿笙怎么买得起呢?月亮山一切生活用品都是自产自销,大巫师所属的那栋吊脚楼里也是一眼望去即知清贫。 鹿笙倒水给刘星宇,顺便让刘星宇换了鞋:“我对人民币的购买能力不是太熟悉,这房子是托容少主帮我看的。至于钱嘛,我拿了二十颗月滴和日煐到苏记药铺拍卖,拍卖得来的钱就付了房款了。” 杯子里明明是凉水,刘星宇却如喝到滚烫的热水一般只吐舌头——哎哟我的乖乖,敢情日煐这么值钱啊!还好那时候鹿笙送给我的日煐一颗也没有消耗,全都留着呢,改天也请容玉曈帮我拍卖换钱。 钱这种玩意儿,刘星宇一向不太在乎。一来他是学生,二来他家里有钱。不过,守着鹿笙这样一座“移动宝库”,刘星宇还是越看越顺眼。顺眼的后果就是,三更半夜,孤攻寡受……大家都懂的。 四角裤遮得住柔软,却遮不住□□。鹿笙一下子就瞄到刘星宇的“无耻”,没来得及开口呵斥,鹿笙就被顺利推倒了…… 过程当然是美好的,只是,完事了的鹿笙居然非常冷淡地拒绝了跟刘星宇睡一张床。卧室里分明有一张宽大的双人床,鹿笙却说:“我一个人习惯了,床上再多一个人我肯定睡不着的。隔壁也有床,你睡隔壁去。” 刘星宇当然死命抗拒啊,什么被人抱着睡更舒服啦、什么听到别人的呼吸声更容易入睡啦、什么双人床如果不被两个人睡它会哭泣啦……然并卵,种种理由都没能打动鹿笙。 鹿笙歪着头说:“其实吧,我在月亮山时,整栋吊脚楼都是我一个人住……” 刘星宇吓出一个激灵:“我睡隔壁去!”再磨蹭下去,只怕睡在隔壁的待遇都没有了。好不容易半夜混进来,万一被赶走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只要能够留下来,徐徐图之,待鹿笙养成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习惯,还怕滚不上那张双人床么?男人,就要是有企图心! 就这样想着,先前的失落变成了窃喜。刘星宇钻到暂时属于自己的那张床上,朝着天花板笑了:为了谈恋爱的诸多算计原来这么甜啊,做个心机boy真好。 次日,鹿笙睁眼,近在咫尺的巨大一张脸差点惊得他挥拳去打。 刘星宇笑得眉眼弯弯:“起床吧,洗漱完了一起去上早自习!” 鹿笙坐起来愣了一会儿,忽然严肃地说:“我们不能一起上早自习!你,快,趁着街上行人不多跑回宿舍去!” 刘星宇像是被□□炸中了心脏,捂胸连退数步,一直退到后背抵墙。让他现在跑回学校宿舍,他当然一百个不愿意啊!他早早起来图表现,因为鹿笙这里的生活用品都是单份的,他还跑去便利店买了洗漱用品呢。当然,他昨晚没带钱过来,只好拿了鹿笙放在抽屉里的钱——鹿笙确实对人民币没什么概念,抽屉里放了好多零钱。而且,鹿笙也说了,只要在房间里找到的人民币,刘星宇就可以随便拿去花。 刘星宇耍赖不愿意离开,鹿笙只好踮脚、摸头、温柔劝:“你要是不从学校宿舍出现,就算容玉曈和花将离不说什么,别的同学会怎么说呢?会不会有人打小报告说你彻夜未归呢?你毕竟是一个学生嘛,规矩这玩意儿……嗯,至少表面上要遵守的。最主要是,我们俩一起上学,那对付罗素和丁香的‘美男计’还做不做了?” 刘星宇还是不愿意,倒在沙发上装死。鹿笙磨着牙恨恨不已,下蛊吧,以刘星宇现在的修为境界,普通的蛊还弄不了他,高阶一点的蛊又舍不得用到刘星宇身上;打昏了扛走吧,经过大马路一定会引来市民的围观。一日之计在于晨,大早上的时间是不能耽搁的,等到宿舍的学生们全都起床,刘星宇再回去就来不及了。 没办法,鹿笙只能委曲求全:“你要是听话,我就答应你一件事情!” 刘星宇一个骨碌就爬起来,两眼闪闪:“真哒?” 那分明是单纯充满期待的目光,鹿笙却情不自禁觉得奸诈至极。可是,堂堂大巫师已经放出的话,怎么能不做数呢?纵然心中忐忑,鹿笙还是表面慎重地点头。 刘星宇一把抱住鹿笙的腰,头贴在鹿笙的肚子上:“那……我每天晚上都过来,可以不?” 果然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鹿笙很想直接把刘星宇拍飞,高高扬起的手臂又缓缓落下:“可以……”都是自己立的fg,含着泪也要执行啊! 刘星宇终于满意了,脑袋在鹿笙肚皮上蹭了蹭才松开:“哈哈哈……我就知道你会答应!其实吧,我觉得晚上比白天好。虽然在天台很刺激,但担心着被人发现,我每次都射得很快。换成晚上的话,就不必那么着急啦!”依然是那身背心四角裤,捡起人字拖,打开窗户,纵身便没了人影。 鹿笙看着窗口愣了片刻,然后笑了:“哼,你以为我是引狼入室,殊不知你才是狼入虎口。长夜漫漫,谁怕谁啊?” 拥有超乎想象的奔跑速度和耐力,绝对是逃跑保命和奋勇追敌的最好技能。当然,如果“技术树”长得稍弯一些,也有可能成为偷偷摸摸“做坏事”的最好技能。 凡人的肉眼已经无法看清楚奔跑中的刘星宇。他,只是从他们身旁掠过的一阵风。轻轻松松跃过学校围墙,又跃上高三男生宿舍所在的楼层。当走廊里突然多出一个人,单纯而心宽的学生们全都不以为意,尤其是,这些全都是粗线条的男生。 容玉曈和花将离当然知道刘星宇昨晚去了哪儿——昨晚,容玉曈和花将离出面劝退那些被灵力震动吸引而来的正道人士,刘星宇和花将离则悄悄溜走了。 容玉曈故意撞了刘星宇一下:“嘿,其实我挺羡慕你的!有些事,还是出了学校办才方便!” 刘星宇早已经把容玉曈当兄弟,他也了然容玉曈跟花将离的关系:“你不要乱想噢!我昨天……那是为了给你和花将离腾出空间!你们总帮我,我这是感恩哪!” 两人说得太专注,冷不防同一个宿舍的容家小哥在旁边插话说:“是啊,容玉曈倒是得逞了,可苦了我半夜跑出去住快捷酒店!” 刘星宇意味深长地看了容玉曈一眼,继而哈哈大笑。容玉曈和那位小哥已经打成一片——至于花将离,耳灵的他听到刘星宇和容玉曈的谈话,早就羞愤躲起来了。 朋友之间总是欢闹,因为知根知底可以卸去部分心防。走出朋友圈,外部的一切就变得不可预期。有一些纵然可以预期,但又未必是好事。 刘星宇今天没有到校门口去接鹿笙,这导致鹿笙在校门口时再一次收到罗素和丁香的白眼。鹿笙不会往心里去,却又装出“惹不起还躲不起吗”的表情,很是让罗素和丁香嚣张暗爽了一阵。 嫉妒是磨人的魔鬼,点蜡皮鞭针刺……招招都用心里。罗素和丁香快乐了一整个早自习,早餐时间却又看到刘星宇和鹿笙并肩去食堂。妖生无常啊,情绪转换起落不要太大。 吃完早饭,鹿笙有事先走了,刘星宇稍慢。罗素和丁香好不容易逮到刘星宇落单的机会,正在思索要如何引起刘星宇的注意和好感,狗血的一幕出现了——刘星宇的饭卡掉了! 薄薄的一张塑料卡,落地无声,刘星宇没有任何知觉。罗素和丁香互看一眼,迈腿就去捡,真是喜从天降! 接下来的剧情顺理成章,刘星宇对于饭卡失而复得感恩在心,执意要请两位女生吃午饭。唯一狗血之外的就是罗素和丁香想也不想就答应了,没有任何矜持。 躲在暗处的鹿笙看完整个过程,轻轻鼓了个掌:“不愧是传说中的撩妹高手,这种老把戏玩得真是溜,完美!” 人生如戏,演技一旦展开,根本停不下来。借着早自习的“捡饭卡”事件,到了午餐时间,对于刘星宇不能跟自己一起吃饭,鹿笙表现出恰到好处的淡淡失落。这一切被补完妆的罗素和丁香看在眼里,两只女妖心里那个痛快哟! 有失必有得,老天爷还真特么公平呢!其实罗素和丁香整晚没有睡好,因为他们派出去坑害鹿笙的二十名手下居然一个也没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狄义已经调查过,说是城区某处昨晚发生了相当强大的灵力震动。罗素和丁香没有怀疑鹿笙这个“凡人”,但对于火蚁残存者的行踪是否被灵界正道发现提心吊胆。 狄义当时就说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等到有一天咱们实力够了,又能搅动tian朝灵界!你们俩办事就是办事,办不好就赶紧收手,千万别作!你们要作要死,可别再拉族人垫背!你们也不要再相信简的鬼话,跟她断了来往行不行?” 第56章 不速之客海心远 所以,带着满肚子怨气来学校的罗素和丁香能够在刘星宇这里取得“重大突破”,也算是化解了良久以来的郁闷。 食堂的午餐算不得美味,五星级的厨子也难做好大锅菜。这一顿有人请,那就是来到h市之后最大的胜利。罗素和丁香免不了吃饭的时候矜持一些,又“不经意”说了一些关于鹿笙的坏话。譬如,她们“听说”鹿笙在以前的学校如何人品败坏、不受待见。 刘星宇心里憋着笑,暗道这次的任务真不简单,面对面听人睁眼说瞎话太考验忍耐力啦!胡说是一门艺术,无凭无据的胡说只会沦为笑话。鹿笙在以前的学校……鹿笙以前念的那不叫学校,那叫私塾! 然而,不管内心如何吐槽,刘星宇还是装出很认真在听的样子,并且以非常青涩装纯的表情和语气回应:“是吗?真的吗?真可怕!” 一顿饭结束,哪能得出什么实质性的成果。刘星宇不忘任务,看似随意说了一句:“跟你们聊天真有意思,要不是高三学习抓得紧,真希望一有空就跟你们聊天。”这样的话听在罗素和丁香耳听里,那就是明确的暗示呀!只是,喜笑颜开的两只女妖还没回话,刘星宇接着说,“今天周几来着?对了,周三!以后每周三的中午我都请你们吃午饭,好不好?” 罗素和丁香原以为抓住机会就可以彻底甩了鹿笙,然后找个合适的时间把刘星宇给“办”了,哪知道刘星宇自己定了一个时间。一周一次!如果这个时候主动要求每天都聚在一起,就会显得身为女人太过轻浮,只怕会引起反感。去特奶奶的,不答应还不行,不答应就一次机会都没有了。 于是,尽管心里万千个不满意,罗素和丁香还是强装笑脸答应。 刘星宇露出绅士的迷人微笑,一声拜拜,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一半,鹿笙最担心就是罗素和丁香突然消失、继而断了寻找血色十字会的线索,只要拖住罗素和丁香,时间越久,对己方就越有利。 同样是午餐时间,鹿笙没有在暗处盯着刘星宇,他也没闲着。 走到僻静的小树林里,鹿笙施法召唤叁籽。叁籽如今在容家,鹿笙刚好有一个消息要传到容家。容玉曈和花将离虽然是容家人,但两人身在校园,有些事情不太方便麻烦他们。 特地选择小树林,那是因为叁籽是草本灵物,擅长土遁。令鹿笙意外的是,叁籽不是土遁而来,而是穿越虚空而来。当然,区区三百年的山参精绝不可能拥用穿越虚空的本领,得有人带着他。 带着叁籽的人,居然是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水汪汪的桃花眼,红扑扑的苹果脸,比叁籽长得更可爱!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正太,鹿笙完全不敢轻视他。此前,鹿笙拜访过容家,见着了许多高手前辈,也有许多高手前辈没见着。想起刘星宇曾经描述过,容家有一屋子的汤圆包子,其中有一个叫做林瑞的小孩子格外厉害——这个厉害,可不是娇生惯养的脾气差,而是真正的修为高深。 结合刘星宇当时描述的各种特点,鹿笙微笑:“你是林瑞吧?你好,我是鹿笙。” 来者正是林瑞。林瑞很有礼貌地点头行礼,他如今是个孩童的外形,一切就按孩童的礼数来:“大巫师好!我们没有见过面呀,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要知道,林瑞是个高傲的小面瘫,一般人他才懒得搭理。能够对鹿笙如此礼貌,除了是第一次见面,还因为他知道大巫师很厉害。高手不是一般人,林瑞当然会高看一眼。 鹿笙故意不说刘星宇,只说:“我早就听说容家的一帮孩子中,就数林瑞本领最强。我看叁籽在你面前时眼睛里全是敬佩,就猜出来啦!” 林瑞是一个心地诚实的孩子,昂起肉肉的小下巴说:“你的没错,他们全都打不过我!”眼睛忽眨忽眨看着鹿笙,“你也打不过我!” 鹿笙哭笑不得,被一个小孩子当着面这么说还真是尴尬。其实吧,鹿笙心里有数,若论修为境界,他大概真的不如林瑞,毕竟林瑞能够打开虚空而鹿笙不能。但,打不打得过,境界高低不是唯一指标,如果鹿笙使用蛊术的话…… 林瑞眼珠子转了转,灵动又活泼,完全不似那张绷着的严肃小脸:“大巫师不必想啦,你的蛊术虽然神妙,但我是仙魔混元之体,又是木灵化形,你的蛊术用到我身上基本上没有什么效果。而且,大巫师也许不知道,半夏大人渡劫之时,我可是帮他扛过天雷的哟!” 鹿笙:“……”仙魔混元之体,助天狐扛过雷劫,我的乖乖,如果这孩子是敌人的话,还真是遇着克星了。 叁籽在旁边看了这么久,干着急。他在容家住的日子虽然不长,但已经摸清了林瑞的耿直脾气,再加上大巫师也是个直脾气,他很怕两人会因为一言不和而打起来。一看冷场了,叁籽赶紧接话:“大巫师召唤我有什么事么?天狐大人说城市里的水泥地太多,不适合土遁,所以让林瑞送我过来啦!”山参精原本袖珍,到了容家之后被苏半夏授以倍化之术,如今他的身形跟林瑞差不多,也是一个五六岁的肉嫩小男孩,先前的红色兜兜也换成了红色的连身童装。 不是直脾气的人往往会为直脾气的人担心,其实,直脾气虽然偶尔冲动,但更多的时候是一种爽利。鹿笙和林瑞的对话表面听来快要起冲突了,但事实上两人都给彼此留下了好印象——对方不是虚假做作的人!真脾气的人最恨虚假做作,鹿笙和林瑞很对盘。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嘛,这是事实,得承认,对吧? 果然,鹿笙没有半点不快,认真对林瑞说:“是这样。我遇到了两只火蚁妖,通过监视甲虫得知她们目前的住处。那个叫做狄义的火蚁男目前就住在那个地方,相比其它的火蚁,他很少出来活动。我的甲虫只能监视,不具备随机应变的能力,我想麻烦容家派人盯住他,省得他又弄出什么妖蛾子。” 林瑞点头答应,随机破开虚空准备离开;转身之前,他特意对鹿笙说:“大巫师,你要带着星宇哥哥常到容家来玩!” “一定!等一切事情尘埃落定,我们天天找你玩!” 林瑞带着叁籽消失在原地,鹿笙很不轻快地吐了一口气。容家有这么多高手,连一个小小的林瑞也这么厉害,但上次开会时大家仍然对tian朝大结界的事情不那么乐观……看来,事情的严重性已经超乎想象了。 不出意外,容家派出盯着狄义的任务最后交给了猫兔组合。哦不,现在多了一只雄性的少年梅花鹿。 苗晓和木辞搭档已久,默契自然不用说,每次执行类似的任务,他们都是以原形状态潜伏。趴在墙角晒太阳的猫、躲在小区绿化带里打洞的兔子,不会太过引人注目。 但这一次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人。最主要是,鹿子伦没办法变成原形执行任务呀!试想想,一只梅花鹿在居民小区里走来走去,结局只有两种:一种好一点儿,被居民通知相关单位□□捕捉送到动物园;另一种差很多,直接被心黑的无良人类杀掉,放血锯角割鞭。 所以,协商之下,只能由喵形的苗晓近距离监视,蹦形的木辞中距离监视,人形的鹿子伦远距离监视,以确保狄义的每一次外出都在掌握之中。 月考之后的月假,刘星宇不得不回家。百无聊赖的鹿笙坐在沙发上看着饼形的扫地机器人工作,托腮走神。 几声门铃响就把鹿笙吓了一跳。开门,门口站着的高大人影让鹿笙愣了。 一丝青涩也没有,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男人的魅力。而立之年的男人,一切身体机能饱满紧实;张扬的,却不再是青春的空虚——他的容貌,哪怕经过百年,鹿笙也不会忘记。 “海心远?怎么是你?” 来者只有一人,正是水族半神,人鱼之王海心远。百年之前,海心远曾经到陆地狂热追求俞心印,鹿笙和俞心印亲厚,所以时常见到海心远。因为海心远气质独特,鹿笙对其印象格外深刻。不过,那时的鹿笙只是一个孩童,如今却是少年形态,海心远未必就认得他。 鹿笙左瞄右瞄,没有看到人鱼王妃俞心印。海心远沉声道:“不必瞄啦,我都亲自出面了,没什么事解决不了的。”语调一转,“你既然认得我,难道就让我在门口这样站着么?” 鹿笙把海心远让进来,其实心里翻了一个大白眼:装什么比?汪改不了吃翔的狗德性! 海心远坐在沙发最中间,身体后靠,二郎腿翘起:“说吧,你找我家心印到底为了什么?我听梦月说,你跟心印是旧识?” 鹿笙明白了,海心远这是吃干醋呢!八成是海梦月传回人鱼王宫的消息被海心远半路截胡了。要知道,当初海心远无论怎么追求俞心印,人家俞心印其实不怎么甩他的,至于他们最终是怎么在一起的,鹿笙到了苗疆就错过了。 第57章 不期而遇旧容颜 海心远确实已经认不出鹿笙了,他依稀记得当时俞心印身边跟着一个小表弟,但对人鱼王来说,小表弟根本就不是重点关注对象。既然燃不起故人重逢的温情,又怀疑鹿笙对俞心印“图谋不轨”,当海心远看到鹿笙端着杯子去倒水,以不耐烦的语气说道:“不用这么客气啦,我不喝水。有什么话直说,我很忙!” 鹿笙的动作没有因为海心远的话而中止,倒了水,他自己喝上了:“谁说过要给你倒,这是我自己要喝的——每天补充八杯水,排毒养颜身体好!” 堂堂人鱼之王生生被噎着了!海心远自恃身份,不愿意跟一个人类修行者一般见识,努力维持住王的沉稳和气场:“人类,或许,你太傲慢了!” 鹿笙一口气把水喝完,表情无辜:“是吗?”随即冷脸,“到底是谁太傲慢呢?没错,人鱼有半神之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身为人类是应该巴结你才对。但,你此刻在我的家里,我是主人,客随主便你懂不懂?我一没让你坐下,二没开口允许你发号施令,你凭什么坐在我家沙发上对我吆五喝六?” 海心远愣了一下,不怒反笑,而且笑得相当大声。 鹿笙不为所动,继续冰冷打击:“你不必用笑声掩饰你内心的尴尬!你身为堂堂人鱼之王,在没有听全你二闺女传达的消息的情况下就醋意大发,打算找我算帐,这算什么?是我太傲慢还是你脑残?” 海心远终于怒了:“我什么时候醋意大发了?人类多嘴贱——你将为你的口不择言付出代价!”水系灵力漫涌,无形无迹,却又像泥潭一样陷住鹿笙的双腿。 鹿笙知道自己不可能挣脱,索性不做身体和灵力抵抗:“还说你不是吃醋!如果你听全了海梦月传达的消息,你敢这样对我?就是俞心印也不敢这样对我!” 人鱼王是个“妻管严”,一听到俞心印的名字,他就冷静了三分。逸散的灵力不再加强,海心远的语气里带上了一丝小……心:“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鹿笙笑了,“让我想想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表姐夫……不对,应该是,表哥夫!人鱼王真是好记性,娶了俞心远,却忘了当初最肯帮忙撮合你们的恩人!” “你……你是……”海心远是人鱼之王啊,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此刻他就像是一名遭遇电击的普通凡人,脸上的表情那叫一个精彩,“不可能啊,百年之前你就已经……” 鹿笙笑意更深,甚至拢起了袖子:“有什么不可能?科学家说人鱼是不可能存在的物种,你还不是照样出现在这里?” 海心远想了想,确实有理,借尸还魂、死后重生的事情又不是没有过先例,如今正当红的偶像胡修宁不就是重生的狐妖么?收起灵力,海心远越发谨慎:“孩子,你别怪我多心,时隔百年你突然出现,想必不是为了和心印叙旧这么简单吧?” 各人有各人的立场,海心远作为一名合格的丈夫,当然事事要为配偶俞心印着想。两个人结合,不是结婚生子那么简单,而是彼此达成一种心照不宣的守护约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海心远所处的高度是绝大多数人类望尘莫及的。 往事如烟,随风已淡。鹿笙猛然听到“孩子”这个称呼,不由得百感交集。百年时间,或许对人鱼来说只是弹指一瞬,但对于人类来说却终始一生。“孩子”,百年之前,海心远曾经这般称呼鹿笙,当时的海心远大哥哥音容未有丝毫变化,变化的只有鹿笙自己。 定力再强,终究难抵时间磨刀。唏嘘不曾有,感叹却不能否认。 情绪来得快也收得快,鹿笙的恍神只在眨眼之间:“当然不只是叙旧,我和俞家之间……我想,俞家一脉,他如今最有话语权吧?” 海心远不知道鹿笙和俞家那一段恩怨,他也无从想象鹿笙当年被自己的亲舅舅给害了,他只是从鹿笙的语气之中隐隐听出深重的仇恨,因而回答道:“你错了!心印虽然出生于俞家,但他嫁给了我,那就是海家的人。实不相瞒,他跟俞家的来往并不多。” “不多?”鹿笙同样无从知晓俞心印跟俞家的心结,无知便会产生怀疑,“不多算是一个什么程度?我老实跟你说吧,如果我跟俞家之间有大仇,我要对俞家下手,俞心印管是不管?” 越谈越往暗黑的方向发展,海心远明白再继续下去只怕要出事。以人鱼王的修为,他当然不惧大巫师;但鹿笙毕竟是故人而且是“老婆的表弟”,海心远看得出鹿笙为心魔所困,不化解将来必生大难,于是缓和语气:“我也老实跟你说吧,我没料到你还活着,更没料到你和俞家……也许事情并不复杂,但我不能够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心印那边,我会亲自帮你转告,至少俞家,我希望你暂时不要动手,以免误伤好人、损了天德。” 海心远走了,鹿笙扶着墙大喘气。是的,海心远看得不错,仇恨是心魔,若不完全化解,终有一日它要祸乱天下。在苗疆时,鹿笙心里有恨却能完全压得住;到了h市,他对俞家仇恨的自制力不断消散。每每想到自己孤苦一人,而俞家竟有今时今日之境遇,鹿笙的一颗心怎么能够平静下来? 鹿笙自己也知道,报仇很容易,大巫师要灭掉一门凡人,那正如凡人处死数十只蚂蚁。但鹿笙是修行之人,他记得蛊神香球一再告诫他,修行者如若自恃强大而随意坑害凡人,天地就会降下可怕天惩地罚,修为再高也躲不过。鹿笙想报仇,却也不想死。首先,自己好不容易活了下来,仅仅为了报仇就拼个同归于尽,到底值不值得?其次,他是真的喜欢上刘星宇了,他奢望能够跟刘星宇走下去。 各种羁绊就像连在人体之外的经脉,抽一根断一根都要连血带肉,让人痛不欲生。最可怕的是,前事还未化解,却又陷入后事。纵然鹿笙百般聪明,此时也无计。他只能顺着意识,一步一步推进这些事,至于后果……真的很难说。 监视甲虫适时飞回来,落在鹿笙的指尖。它努力震动翅膀,用特殊的声音频率告诉大巫师,它发现了俞家的其他成员。陷在特殊情绪里的鹿笙终于从思绪中抽离出来,决定到甲虫所指的那个地方去看看。 不必带路,甲虫化成一颗莹莹闪动的灵力点,渗过鹿笙的皮肤回归体内。这才是鹿笙监视甲虫的奥妙之处,放出去的甲虫,只有一部分是鹿笙训养的自然甲虫,另外一部分则是鹿笙运用特殊的功法具化灵力所得。 这些灵力变化而成的甲虫,外表与自然甲虫没有任何分别,特别之处就在于,它们两点之间存在着感应,只要鹿笙收回其中一只,就能够感应到一群甲虫其它只所在的方位,并且每一只都是精准定位,绝不会弄错。 城郊房价寸土寸金实为反常,只因为南方大多数政商名流都或明或暗置产于此。不止凡人之中的权利者,为了保证此处的安全,开发商非常聪明地将其中几幢位置很好的别墅分别赠送给容家、马家这样的驱魔世家,以及个别声名在外的散修。上层人士,自然可以通过特殊渠道知道灵界的存在。 鹿笙从空中看到别墅区上空的微微灵光,那不是结界,而是一种警示。那种灵光在向往来的修行者传达一种信息:在这片区域行事请小心一些! “难怪离开俞家老宅的其他人不容易被找到,原来还有这样的好去处!”鹿笙缓步向别墅区入口走,“有钱人的破毛病什么朝代都一样!” 这样的居住区,安保等级肯定跟一般的居民小区不一样。至少,值勤室里的坐班的都是二三十岁的青年人,而不是上了岁数的老大爷。让不让进是一回事,鹿笙想不想进又是另外一回事。值勤室里的保安还没拿出盘查询问的架势,鹿笙一个弹指就让他们改变了态度。 用蛊术影响凡人的思维,对大巫师来说太容易了。遁着对监视甲虫的感应,鹿笙一路往里走。别墅区内部没有想象中那么冷清,相反的,有不少人带着孩子散步,大约是因为这里绿化实在做得漂亮,人们深信在树多的地方散步对身体有好处。年轻一点儿的,从穿着就能分出谁是顾主谁是保姆,老人则不容易区分。 巡视的保安排着整齐的队列走过,却再没有谁盘问鹿笙。毕竟,仅从长相上来看,鹿笙一点儿也不像坏人。 监视甲虫定位的好向个目标就在前面,鹿笙快走几步,转过一丛竹子形成的天然“隔断墙”——不期而遇。 那张脸,鹿笙过了一百年也不曾记忆的那张脸,赫然出现在目标群中。鹿笙掐住手指,一再警告自己要冷静,那个人绝不可能还活着。但,那个人长得太像俞启正——那位为了摆脱山匪而把鹿笙推下山的亲舅舅,唯一不同的是,眼前这位的鼻梁上多了一副眼镜。 第58章 无心善举遇微音 有时候,被人偷偷注视,被注视之人的第六感会神奇发作。俞长中平视放眼,正好看到不远处竹丛旁的那位少年。人海茫茫,少年多如牛毛,偏偏那一位,让俞长中一眼看过去就心生好感。就仿佛,有些老人一眼就能从一群孩子中分辨出最聪明的那个,并且对其格外喜爱。 少年站在那里不动,但周身上下有一种来自山野的灵性,这是城里孩子完全不具备的。他的气质如此独特,眼神更是……让人难以描述。似乎有许多种复杂的感情被强行揉进他的眸子里,这与他单纯的外表极不相衬。 轮椅上的老人发现不动了,问道:“长中,在看什么呢?”他是俞家真正的掌舵人俞林,俞长中和俞长乐的爷爷。老爷子一向健朗,前些日子打高尔夫时不小心扭伤了脚,只好在家休养。俞长中担心爷爷在家闷得慌,主动留下来照顾。 “爷爷您看那……咦,去哪儿了?”俞长中只是做了一个低头再抬头的连贯动作,竹丛旁的那个少年就不见了。左右再看,少年不是返身远离,而是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从未存在过。 坐轮椅比柱拐舒服多了,再加上孙子孝顺,俞林心情很好:“怎么,竹子那边有一只鸟儿么?” 俞长中原打算顺着老人家的意思回答,无非那处有一只喜鹊或者一只戴胜什么的,恰好俞长乐从后方走了出来:“爷爷,二哥,你们在看什么呢?” 这一问,俞长中的回答就回归本质:“刚才那里站了一个人,气质很特别,我想指给爷爷看,但是转眼他就不见了。” 到目前为此,俞长乐是俞家上下唯一一个直接正面接触过鹿笙的人,尽管已经向族中长辈汇报过了,家族成员有没有把这当成一回事俞长乐并不知道,当他本人听到堂兄俞长中的述说之后,心中警铃大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俞长乐追问,人老成精的俞林老爷子的目光中顿时闪过警觉。俞长中终究年轻,细细描述了一番竹丛旁那位少年的各种特质。俞长乐听完,脸色已经蜡黄,抬头看看不再蓝的天和依然白的云,自然界的光明使他得他内心的恐惧稍稍被压制。 到底是经历过被海盗劫持的豪门公子,俞长乐知道此刻鹿笙就在附近,也知道自己此刻不应该表现出过激反应。努力维持住镇定,他低头对俞林说:“爷爷,外面风有点儿大,咱们回去吧!” 俞林点头:“好,长中啊,咱们回去!” 阳光和煦,树木草叶没有半分摆动,哪里来的风?俞长中不笨,他明白了,这哪里是“风”大,而是“危险”比较大。 鹿笙静静看着祖孙三人返回,熟悉他们的人都笑着向他们找招呼。未必人人都知道俞林就是世界船王,但人人都能猜到此人非富即贵。鹿笙不急着去追,只要监视甲虫还附着在俞家人身上,只要俞家人不出国,一切尽在掌握。况且,鹿笙还没想好要怎么样下手,他纯粹只是提前过来看一看情况。 直到看不见俞家祖孙三人的身影了,鹿笙这才慢悠悠遁着正确的方向追去。现代的房地产建筑,难得还有一片区域在园林布置上这般用心,俞家人就住在这样的地方,真没天理啊! 再往前,鹿笙忽然停住了脚步,冷笑着骂了一声:“都说基因会延续,俞家人还是这般奸诈!”转身轻纵,消失在林地花丛之间。 不到一分钟,有几名轻身功夫极好的修行者停在鹿笙先前站骂的地方。观察捣鼓一阵之后,他们没有四散追寻,而是集中返回到园区的一幢别墅。这幢别墅正是俞家祖孙三人进去的地方,然而别墅院墙的正门之侧,门牌是颜体的“马宅”两个字,而非“俞宅”。 原来,俞林老爷子心知凡人难避修行者,于是在半道上让俞长中和俞长乐把他推到马家去。 马家,正是驱魔马家。如今的家主、当年的少主马振远不受宠之时,就被“发配”独居于此,后来马振远逆袭成了家主,又有幸娶了人鱼二公主海梦月,觉得此地甚好,一直不曾搬离。按辈份,人鱼王妃俞心印是俞林老爷子的叔公——由此而推,俞林应该称呼海梦月为二姑,称呼马振远为二姑父。 尽管知道海梦月一向不怎么待见俞家,但是遇到来自灵界的危险,俞林还是顾不得一张老脸,硬是前去“拜访”,好歹也算亲戚嘛。 马振远倒是对俞家人没什么意见,经历马家变天之后,这位年轻的家主尽量一切以和为贵,无论对于灵界还是对于人界。当年马千山在任的后期,实在得罪了太多人,前人造孽容易,后人弥补却难。 海梦月没把前事告诉马振远,马振远无从知道鹿笙这个人,当俞林惊魂甫定地告诉马振远,说是祖孙三人被灵界修行者跟踪,马振远立刻派人出去查看。只是,这些人要想查出大巫师的行踪,还需要继续刻苦修炼才行,无功而返。 马振远和俞家祖孙三人在客厅里谈话,海梦月在楼上偷听。人鱼公主只听到一半就猜到俞长中所说的那位少年就是鹿笙,同时也猜到鹿笙既然来了却没第一时间动手,那今天就不会动手。于是,人鱼公主悄悄传了一道声音给丈夫。 马振远心领神会,安慰俞林:“您老不必这么担心,灵界的修行者如果无缘无故坑害凡人,不仅会引来灵界挞伐,更会引来天惩地罚。俞家一向不曾得罪什么人,应该不会招来人祸。” 俞林当然明白这些道理,但,只要想起俞长中转述的关于鹿笙亲口所说的那些奇怪的话,他还是放心不下。所谓规矩,从来只对愿意守规矩的人适用,灵界的那些个邪道办事会害怕灵界挞伐?害怕他就不做邪道了! 马振远看到俞林欲言又止、面有难色,心想对方毕竟是一位耄耋老人,这都求帮忙求到家里来了……海梦月刚才秘音嘱咐过,马家千万不能插手这件事,马振远只得转着弯劝俞林:“老爷子,目前有两个地方最安全,一是俞家老宅,那里有人鱼王留下的镇宅信物,没有修行者敢乱来;二就是这个小区,马家容家以及其它正道势力在此集结。您放心,不管什么人,绝不会在这两处地方施害于俞家。白天只要不落单,晚上尽量不要外出,至少短时间之内您们都是安全的。如果真是邪道心怀叵测之辈盯上了俞家,灵界正道自然会出手,您老只管放心就是了。” 马振远说得合情合理,语气又谦和之至,俞林再不答应那就是不知时退。撇开这一层勉强的亲戚关系,凡人不管取得如何成就,在灵界修行者眼里都如蝼蚁一般弱小。纵然马振远没有透露出一丝要派亲卫保护俞家的打算,俞林也只能告退。 俞长乐和俞长中还想说些什么,却被俞林使眼色制止。 楼上的海梦月看到风烛残年的老人这般识实务,不禁起了几分同情之心,于是秘密将一道声音传给俞林:“这件事马家不方便插手,你别往心里去。那位少年确实是为了俞家而来,但一切因果,人鱼王妃会出面查个清楚。你们俞家一脉,近来能低调就低调吧。至于安全,你们暂时不用担心,振远和我好歹在这儿住着,不会让你吃亏的。” 俞林大受感动,表情差点儿就绷不住。他明白,既然海梦月传的是秘音,那就不方便挑明,于是,轮椅上的老人微微侧身,向着楼上点头致意。这个动作,俞长中和俞长乐或许不明白,但马振远和海梦月一定能够明白。 鹿笙没有离开,他不急。 好不容易来这里一趟,本来就只是为了看看而已,没想到吓着人家了。凡人自以为统治了地球,其实仍只是渺小而卑微的生物。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0节 精致布局的园林,一草一木都是后期移植而来。那些一年生的花草倒还好,从种子抽芽到落叶枯萎,全受人工栽培照顾。可怜的是那些古树,不知从哪处偏僻树落买来,切根断枝种在这里,经年之后仍是半死不活。 鹿笙常居月亮山,那里仍然保留着原始密林,他对一切山中生物都怀抱亲近。看到此地古树遭遇如此,不禁唏嘘。可惜,世间万物,植物修炼化形远比动物困难,这些古树纵然活了两三百年,却半分灵智未开,不过是些体量高大的乔木罢了。 鹿笙捏碎一颗月滴,让灵力化成的小甲虫们抓住月滴碎片播撒到整片区域的古树。树不比人,树本身拥有的自愈力远远大于人类;人类断了胳膊就成了残障,树被拦腰切断还能再发新芽重生。所以,只要微量的月滴之力,就可以帮助这些未死的古树重新活过来。 做好事不留名,撒播月滴碎片之后,鹿笙转身要走,忽然有个微弱的声音传到耳边:“恩公,恩公莫走!” 第59章 傲娇外援救妖灵 语气带着三分试探,又有三分期待;与声音同时传达而来的,是一股孱弱的灵力。 鹿笙回头,摆出大巫师的威严:“谁?”他猜到必是树木成妖,却一时之间无法定位对方,更猜不出对方的用意。 “我在这里……” 把声音精准传到某人耳畔却不引起路人注意,这需要以灵力为依托。但对方每次说话都很急促,说完之后又即刻掐断了灵力,鹿笙始终无法找到对方的位置。 “救我……我怕……嘤嘤嘤……”木妖的声质近似孩童,凄苦之意更甚。 鹿笙忽然明白了,对方求救却又不敢现身,一是怕鹿笙本领太强奴役它,二是怕这个小区修行者太多,直接灭了它。明明害怕却又不得不求救,看来对方确实陷入了麻烦。 草木若开灵智,那是难上加难的事情;草木一旦开了灵智甚至化形,性格往往温和。鹿笙深谙此道,不由得动了恻隐之心:“你别怕,我不是坏人。我如果是坏人,根本犯不着用珍贵的月滴来帮助这里的古树们自愈。你在哪里?我有什么可帮你的?” 对方似乎犹豫了,过了片刻才有一个约摸七八岁的孩子从土里钻出来。衣衫褴褛、面污发长,一望见怜。他局促地站在那里,没有穿鞋的两只脚不安地互相蹭着。他瘦得可怜,简直就是皮包骨。最主要是,他虽是人形,却只是一道淡淡的虚影,仿佛随时一阵风就能把这“人形画面”给吹散。 鹿笙看着对方一双期待的眼睛,忽然想起自己当初被推下山崖,将死未死之际,自己的眼神也是这般渴切吧?这孩子既然是草木妖灵,却落得这般形容,想必妖元即将陨耗殆尽,本体也可能存活不了多久了。 再次放眼,鹿笙看到一株粗壮的合欢树。粗壮,只是它的树干——所有枝叶都已经被切断,薄膜包裹的切口处没有任何嫩枝新叶生出,整颗树都透着沉沉死气,那是一棵垂死的合欢树,纵然春回大地也唤不起它的生机。 心里有了触动,鹿笙就轻声问:“你想……” “我活不了多久啦!从被山上挖掘的时候我就知道,宿命如此……”一个外形只有七八岁的小孩子说出这样的话,不能不让人伤感,“我被移植到这里已经十多年了,可惜没有早一点遇到您。我的妖元将尽,我只求……您能将我的本体焚化,我不希望我死后还被那些人类做成家具……” 鹿笙看了他良久,又思索良久,这才开口说:“你能化出虚影,想必当初也是化形之妖。修行颇多不易,你又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要放弃呢?” 小男孩默默:“我能够活多久,我自己是清楚的……” 鹿笙摇头:“山里有些小动物一两百年就能幻化成人形,却连普通的猎户和猎狗也打不过,所以,化形,未必就有多大的本事。境界愈高,对自然的感知才能越深。你是木系之妖,你能不能活下去,得请一位木系的大前辈来瞧一瞧,不要枉自下判断。” 小男孩精神为之一振:“大前辈……”虚淡的身影似乎凝实了几分。 是的,鹿笙想到一个人,一个与他尚且只有一面之缘的小正太,小正太叫做林瑞。仙草化形之身,且经过天雷淬炼,又最得天狐以及小白这样级别高手的喜爱,林瑞于草木一道的领悟远在合欢妖灵的领悟之上——林瑞或许有办法。 鹿笙也知道,为了区区一只妖灵而求助于林瑞,不仅显得唐突,而且有一点强人所难。他在合欢妖灵面前这般陈述,其实心里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挽救妖灵流逝的生命,他只是为了暂时稳住妖灵的情绪,一切只能等林瑞来了再说。 大巫师没有单独破开虚空的能力,也不擅使用人类的即时联络工具,只能先用意念传话给鹿子伦,让鹿子伦帮忙转达向林瑞求助的意向。鹿子伦是鹿笙在山间救下的鹿妖,两人之间存在血契感应,百里之内意念传达无碍;如今鹿子伦已经和容家众小妖混在一起,找到林瑞非常方便。 鹿子伦其实有一点怕林瑞,因为林瑞不仅修为高深,而且是个小面瘫。不知道的,还以为林瑞是双胞胎容大同和容小异亲哥哥——大同小异的亲爹容玉曜就是个面瘫。林瑞不仅是容家一众包子汤圆的头头,也是天狐座下一众妖魔的头头,蛛妖知墨、鸦魔鸦四都对他毕恭毕敬。 鹿子伦原以为林瑞不会答应,毕竟林瑞是容家除了天狐大人之外的首席炼丹师,而且容大同和容小异再加上张苏安这三位小朋友天生异能实在强大,一众包子正太之中只有林瑞压得住他们,看孩子的工作少了林瑞不行——林瑞虽小,却是个大忙人呢!要知道,在容家,林瑞的地位比本部长老们还要高! 鹿子伦没有料到的是,他一说,林瑞点点头、转身就消失了。 虚空开了一道门,一道只容五六岁孩子通过的矮门。 鹿笙笑了:终于来了。 合欢妖灵惊呆了:能够打开虚空,那得多深的道行啊! 林瑞拢着袖子从虚空之门步出,看到鹿笙时点点头:“这么快又见面了,大巫师也有求人的时候么?”目光再转向衣不遮体的小男孩,“你是乔木之灵?你怎么混到这种地步?” 小男孩的个子明明比林瑞高了一截,目测年龄也比林瑞大了不少,此时却嘤一声哭了起来。人有人情,妖有妖感。小男孩虽然不知道林瑞的来历,却本能地知道这是木属妖族的大前辈来了。妖族修行多是孤独的,尤其对草木而言,像容家那样妖魔扎堆、像火蚁妖那样整体化形的都是罕见之事。几百年来,林瑞是合欢妖灵见过的唯一木属前辈,这感觉,无异于他乡遇故知;看看人家的气派,再看看自己的落魄,怎么能不伤心? 这一哭,气势随之衰败,虚淡的人影眼看又虚了几分。 林瑞像个小大人一样冷冷看着合欢妖灵哭泣,这情形就好像,家里懦弱的兄长被跋扈的幼弟给揍了。林瑞是很少安慰人的,眼看妖灵哭个没完,他奶声奶气说:“你的妖元可禁不住你哭下去——木属之妖,原本心思单纯,没有动物那么多感情。道心单纯,才能在修行上更进一步,你这般伤感,难道已经自暴自弃了么?” 这犀利的小眼光!这耿直的小脾气!鹿笙在心里赞,越看林瑞越觉得喜欢。大巫师这一趟走出苗疆,看多了人类对孩子的溺爱和娇惯,很是反感。尽管知道林瑞不是人类,但鹿笙就是喜欢包子模样的林瑞表现出这股子独立和霸气。当然,鹿笙自己身为一个脾气耿直的人,明白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耿直。比方说眼前,合欢妖灵就被林瑞的独特气场震得快要腿软跪地了。 所以,鹿笙赶紧站出来劝:“林瑞啊,这只妖灵很胆小,你别吓着他。我请你来呢,是……他曾经化形,修炼不易,我想问问你能不能救他?” 林瑞的表情果然缓和了一些,但仍然不喜不怒。仔细打量妖灵一番,又转身看向旁边将死的合欢树:“这是你的本体么?” 妖灵喏喏说了一声是,本能地往鹿笙身边挤。在他看来,林瑞虽然是木属前辈,但几乎没有烟火之气,冷冷清清不好接触;鹿笙虽然也冷,好歹会说安慰的话。 富有生机的合欢树皮带着淡淡的青色,而妖灵本体的合欢树的树皮已近纯黑——林瑞将手掌贴到合欢树上,灵力流过检视——林瑞又说大实话:“树体生机将尽,死相已成。” 妖灵一听这话,又准备哭泣,林瑞回头一眼,把他吓得立刻收声。 林瑞收回肉乎乎的小胖手,再一次拢到袖子里,骄傲抬头仰视妖灵和鹿笙:“死相已成,寻常修行者当然毫无办法。但——第一,你是木属妖灵,又没沾染过血气,出于同属道义,我应该帮你一把。第二,既然是苗疆大巫师亲自请我来,我应该卖他一个面子。这第三嘛,我可不是普通的修行者,我有办法救你一命!” 不管林瑞抬出多高的姿态,摆出多大的谱,妖灵和鹿笙都是喜出望外。尤其是妖灵,明明自己判了自己死刑,这时又听说自己尚有一线生机,感动之下,眼眶又湿了。 林瑞是真傲娇,撅着小嘴对妖灵说:“我都说了,诸多感慨对你没有好处。你如果定不住心神,那我也救不了你。” 原来,林瑞的救治之法属于“断臂求生”最极端的一种,是让妖灵舍却原本的躯体,集中最后的妖元重塑新生。如果妖灵心神不稳,救治过程就容易出现意外。 妖灵听了,赶紧深呼吸调整情绪,生怕林瑞一个不高兴就不搭理他了。 鹿笙在一旁看着林瑞教育合欢妖灵,觉得既可爱又好笑。灵界之中,从来不以外表年龄论辈份,师承和修为才是排位的标准。像林瑞这种,明明看起来幼儿园都不能毕业的包子,却能三言两语就让一只妖灵俯首听话——除了林瑞本身了得,还跟天狐大人的着意培养有关。天狐大人有意让林瑞在一众妖魔中成为领袖,无形之中培养出了林瑞这种气质。 第60章 木本新生之妙法 林瑞也不跟妖灵啰嗦,只让妖灵凝神稳心,自己则挥动小短手掐起法诀来。 五短小身躯离地飞起,一抹淡金色在林瑞眉心间闪烁不定。鹿笙一见大惊,赶紧补了一道禁制隔绝周围。那抹金色非同小可,只怕会惊动小区里的修行者。 金色外溢,就像一道金色的练,裹住妖灵。淡淡金光闪烁之间,妖灵惊到连话都快说不清楚了:“仙……仙灵之气……” 若得仙灵之气,那就等于半只脚已经迈入天界大门,渡劫飞升指日可待,难怪连大巫师也骇讶不已。 “金练”撒出淡淡的金粉,金粉附着在妖灵身上,仿佛下了一场洗涤尘埃的黄金雨。不多时,妖灵身上的污秽被冲净了,长头发被梳理好了,就连那身破烂衣衫也换成了一套整齐干净的薄衫。虽然他仍然很瘦,虽然他仍然光着脚,但是白皙的皮肤终于现出来了——苍白早衰。 鹿笙心道:原来是个男孩子啊! 七八岁的孩子还没到变声期,一开始太邋遢没分出男女。这时五官清楚,小小年轻竟生有一对剑眉,长大后值得期待。 “去吧!”林瑞向妖灵弹出一道灵力,妖灵心领神会,虚影没入合欢树的躯干之中。 鹿笙期待着成功,忽然间感应到有灵力源向这边靠近。无论对方是敌是友,绝不能让他们在此时打扰林瑞施法! 检查禁制没有问题,鹿笙又加了一道幻想在禁制之上,只要修为不如他的人,往这边看过来只能看到绿树红花。同时,大巫师深知修行者们没那么好打发,抛出三颗“日煐”,再以灵力化出三只蜻蜓,让蜻蜓带着“日煐”朝不同的方向飞散。 阳光之下,“日煐”独特的光泽让识货的修行者们掉头去追。从众效应之下,不明就里的其他修行者也跟着飞跑。可怜这些修行者本事不到家,无法飞行自然无法逮捕以敏捷著称的蜻蜓。寻思着祭出法器吧,又怕一不小心直接把“日煐”给打碎。可这蜻蜓既然是鹿笙的灵力所化,只要灵力不尽,它们就不会停下来休息。没办法,大家只好咬牙苦追。 在鹿笙的掩护之下,林瑞已经顺利地把散在外面的金色仙灵之气集成球状。包子脸摆出严肃的表情,别有一番可爱。林瑞将球状仙灵之气推入合欢树躯干,隔空指点。 约摸过了一刻钟,在合欢树的根部,仙灵之气的庇照之下,一株小小的嫩芽探出头来。新绿娇弱,似乎稍微碰一下就会让它折断。 林瑞终于松了一口头,扭头对鹿笙说:“大巫师既然有心救他,还请贡献月滴一颗。” 鹿笙很大方,直接掏出两颗月滴:“小林瑞也辛苦啦,其中一颗是给你的。” 林瑞也不客气,小嘴隔空一吸,其中一颗月滴就到了肚子里。右手一控一带,另一颗月滴被挤成粉末撒上幼芽。 对于任何活物,月滴都是疗愈圣品。幼芽得了滋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抽苗生茎。半尺高,复叶形如含羞草,已经能够清晰认出这是一株合欢树幼苗。 林瑞收了仙灵之气,拍拍手,对着幼苗说:“好啦!你可以出来啦!” 妖灵再次出现,不仅脚上多了一双墨色鞋子,人也似乎没那么干瘦了,先前苍白的脸上浮出两团健康红晕。最主要是,他的身影比之前凝实不少,没有了颓丧消失之象。 “谢谢大前辈!谢谢大巫师!”妖灵知道性命得保,感激万分,却不又不敢哭出来,他怕林瑞责备他。 鹿笙这才看明白,林瑞用法术将合欢妖灵所剩无几的妖元聚成一处,彻底摆脱将死的本体,另开新生。这其中,当然少不了“月滴”这等神物,更少不了林瑞借助仙灵之气的绝强手段。至少,鹿笙达不到林瑞这般修为,也想不出林瑞这样的办法。 林瑞盯着妖灵左看右看,好半天才说了一句:“资质还不错。没有经过仙人点化,全凭自己悟性化形,也是很了不起的。” 妖灵受了夸将,第一次露出腼腆的笑容。他也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小男孩,自然带着孩童的一派天真。 救是救了,可是以后要怎么安置呢?这让鹿笙犯了难。肯定不能让妖灵继续留在这里,妖灵的本体幼苗还如此稚嫩,随便哪个顽皮的孩子就有可以将其折断。 好在,有机灵的林瑞小朋友在场。林瑞抬头看着妖灵,半带商量地说:“按理说呢,你受了我的仙灵之气,以后我就得罩着你。我呢跟在天狐苏半夏大人身边修行,你要是愿意,我可以带你去见天狐大人!” “是……是两年前渡天劫的天狐大人么?我愿意!我当然愿意!”对于妖灵来说,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呀! 鹿笙听着两个小家伙谈论天狐大人,忽然想到:合欢妖灵虚弱不堪,不可能离开本体太远,怎么知道两年前渡天劫的就是天狐呢?合欢妖灵一无师承二无朋友,从哪里得到这些消息? 鹿笙正要开口询问妖灵,忽然感觉几股颇为强大的灵力源正向这边靠近。林瑞也感应到了那些灵力,随手掏出一个玉盆和一只玉铲:“此地集结了各种修行者,不宜留久,有什么事等安全离开了再说吧!你的本体才新生,受不得金气,只好用玉器啦!”玉铲挥动,将合欢幼苗连土移植到玉盆之中,同时打开虚空,进去之前朝鹿笙看了一眼。 鹿笙掐诀,瞬间收回蜻蜓,三颗“日煐”只剩下两颗:“哪里都有能人呢,能够取下一颗也算他们本事了得!”随着林瑞一道进入虚空,消失在原地。 道袍、西装、休闲服……修行者们站在合欢树前,谈论不休。 “没错,日煐就是从这里散飞出去的,莫非此处埋有传说中的日燧?” “别乱想了,传说日燧必须承接阳光才能制造日煐,埋在土里不见光怎么可能造出日煐?” “此地有一股虚弱的妖气……吓!这是……仙灵之气!难道……难道……” 大家纷纷将目光投向合欢古树,因为大家都怀疑仙灵之气是由古树溢出——那就说明这颗古树离度劫不远了! 大消息啊! 一传十,十传百,到最后,日煐的事情被大家自动忽略,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仙灵之气上。谣传,并不仅仅限于人界,灵界的修行者嘴边漏风的多了去了。如此,终于惊动了别墅区没有外出的几位头脸级人物,马家家主马振远就是其中之一。 马振远在这小区住的时间不短了,还是第一次听说小区里的古树即将渡劫。汇合几位家主和掌门齐齐去看,却发现那颗合欢树已经完全没了生机,并且,古树的树芯已经完全空了,矗立当场的,只是不曾瓦解的树皮而已——大树所有的精华,都被林瑞施法转移到新苗之上;这相当于一种变相的重生之法,只有草木才有能力承受这样的新生法术。 人鱼公主海梦月是个明白人,她幻化之后混在马振远身边,偷偷传音说:“仙灵之气非同小可,据我所知,似乎只有容家的林瑞才有。你看树根处有动土的痕迹,不知那个包子偷偷跑到这里做了什么。这株合欢树生气已经散尽,依我看,它不是突然死亡,而是移栽不成功而渐渐枯死。事情虽然有些蹊跷,但咱们最好别参合,总不能查到容家去吧?咱们如果想知道,去容家问一问就是了,犯不着跟着这帮糊涂蛋在这里瞎high!” 马振远心里有数,跟着大家一通胡乱推测之后,找了个借口早早地撤了。就这一件小事,马振远感慨颇多:容家行事……马家是真的追不上了,还好我早没了跟容家争霸的心。容玉曜啊容玉曜,你和我都是当世人类修行者中的上上之才,你娶了苏半夏,当时我心底还有一点点不理解,现在看来……你才是人生赢家啊!不过还好,我老婆也不差! 说到底,容玉曜就是一个好的榜样,他的言行举动让马振远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家族要想发展壮大,仅仅固步在狭隘的圈子里是不行的。 林瑞带了大巫师和一盆植物回容家,立刻引来汤圆包子以及少年们的围观。 鹿笙倒是坦然,他很喜欢小孩子。尤其是,他对容玉曜和苏半夏的孩子格外感兴趣,他很好奇两个男人如何孕育出孩子。 合欢妖灵比较胆小,虽然掉进孩子堆里让他有一点兴奋,但感应到这些孩子身上散发的灵力,他很自觉地默默藏在鹿笙身后,尽量降低自己的的存在感。 孩子们对鹿笙的接纳速度快,毕竟鹿子伦是鹿笙的哥儿们,猫妖苗晓和兔妖木辞都跟鹿笙一起并肩战斗过。因为有旧识,见面哈哈一笑,大家也就熟了。 孩子们对合欢妖灵则不一样,先是围着他的人形虚影一阵讨论,然后又围着他的木本真身争论不休。大家都认为,妖灵的本体是一株含羞草。没办法,谁让合欢的叶子跟含羞草叶子长得那么像呢?谁让妖灵这么胆小害羞呢? 第四卷:血色再现 第61章 妖灵吐出大消息 孩子们的围观毕竟只是童心玩闹,天狐苏半夏的到来可就是大事了。区区妖灵哪见过层级这么高的妖族前辈,仰慕之情使得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苏半夏何等的修为,一眼瞧出合欢妖灵身上似有不妥之处。天狐大人虽然一副慵懒的样子,但眸子里自有灵光:“就算木属妖族天性纯和,但遇到人类挖掘损害你的真身——你已经化形,不可能连几个凡人也搞不定吧?你的灵体深处,有一层邪术禁锢,是哪里来的邪道锁住了你的力量?” 不必说当事者妖灵,就连鹿笙和林瑞也大吃一惊。鹿笙和林瑞都是近距离接触妖灵,却都没有瞧出妖灵真正的异状,而天狐大人只是轻轻瞄了一眼……果然啊,这就是差距啊! 妖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愣了片刻,还是在林瑞的提醒之下才醒悟过来,慌慌张张回话:“小妖生在桂省岜盆山,受天地日月之感而开灵智,有幸化形。十多年前,岜盆山镇龙洞来了一只水怪,十分暴虐……后来,有一名厉害的猎妖师来到岜盆山,他与水怪多番相斗,水怪终于收敛。小妖因为向猎妖师透露过水怪的习惯和行踪,于是被水怪下了妖咒,灵体力量全被束缚……然后,小妖就遇到了园林商人进山挖树……” 苏半夏直视妖灵,看到妖灵说话之时眼光纯净,知道对方没有说谎;天狐大人侧倚在榻上说:“你能够化形,想来有一定的本事;水怪能够下妖咒束缚你,道行更是不浅。至于那名猎妖师,倒真是值得称赞;行侠仗义之辈,我向来欣赏。你身上沾了林瑞的仙灵之气,又进到容家……唔,给你一个见面礼吧!” 天狐大人抛出一颗蓝莹莹的珠子,鹿笙一见就在心里赞叹:水灵珠!稀世珍宝啊! 水灵珠是水元素自然聚敛生成,真正天材地造的宝物,也亏得是在苏半夏手里,要不要呐,又会成为灵界人人争抢的目标。 苏半夏催动水灵珠,同时向鹿笙笑:“大巫师手握异宝日月之燧,却还羡慕我这颗小小的珠子么?” 即便鹿笙本领再高,在苏半夏面前还是带着三分小心:“性质完全不同,没有可比性。日月燧虽好,水灵珠更妙!”因为长年和蛊神相处,所以鹿笙知道,这些妖族大能可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好相处,一旦触及逆鳞,说翻脸也就翻脸了。 在水灵珠精纯水系灵力的逼迫之下,妖灵承受不住、面情痛苦、身体摇摆。忽地,妖灵跌倒,哇地一声吐出一团黑色黏稠液体。随之而来的,是难闻的腥臭。 林瑞挥挥手,散出草木异香,立刻将腥臭味压制。 “谢谢天狐大人!”妖灵直接给苏半夏磕了一个,那团脏东西被迫出体外之后,他感觉自己的妖力慢慢回来了;灵体渐渐变得凝实,不再是之前的虚影。 正当大家以为此事已了,那团黑色黏液忽然弹起,向着另一旁玩耍的孩子们扑去。其目标,正是苏半夏的小儿子,容小异。 “不好!”变化太快,鹿笙和妖灵想救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太担心,所以压根没有注意到,苏半夏本人和林瑞根本没有动。 容小异小朋友半点没有害怕,危险兜头而至,他直接朝着黑色黏液喷出一团白色火焰。有容小异的地方就有容大同,双胞胎的哥哥是真弟控,谁人敢伤害容小异,那就是容大同的盯中钉。就在容小异喷火的同时,容大同也向黑色黏液喷出一团金色火焰。 鹿笙的眼力很好,他看出白色火焰之中带着极寒之力、金色火焰隐陷闪着电光——这都是世间稀少的异火啊! 不过是一团黑色黏液而已,不管它是谁造出来的,先前被苏半夏的水灵珠一阵压制,其力量已经大减,这时倒霉遇上两个身具异能的汤圆…… 嗤嗤嗤嗤——任何液体被火焰灼烧都会发出类似的声音,黑色黏液连孩子头顶上的呆毛都没摸到,就在半空中彻底消失了。世上禁得起异火灼烧的事物,少。 啪啪鼓掌声,苏半夏笑着对鹿笙说:“大巫师今天可是来巧了,让你看到一场好节目!孩子们呐,好样的!!” 鹿笙看看苏半夏,又再扭头看一看牵在一起咯咯笑的容大同和容小异,心脏颤得有一点儿厉害:这养孩子的方式,大概只有天狐大人才做得到吧? 合欢妖灵亲眼看到大同小异有这样的本事,吓得跪在地上的一双腿软到支不起身体。在他心里,对天狐大人和林瑞大人的仰慕正如涛涛江水不绝,但想到自己以后要跟这些危险性极高的小朋友们生活在一起……四百年化形的道行,不知道经不经得起折腾啊! 苏半夏问合欢妖灵有没有名字,有了名字才好互相称呼呀。妖灵想了想:“我叫合欢不行么?” 林阿卫当即凑过来否定,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妥啊不妥。我们妖族起名字,最忌讳就是把原形本体的信息暴露给旁人,万一对战中遇到坏人召唤出我们的天敌,那不是糟了么?取谐音倒是可以哒!” “正是这个理!”林瑞站在苏半夏身边,端端正正像个小卫兵。 妖灵犯了难,这一时半会他想不出一个好名字呀,毕竟没有上过学——妖族之中文盲不少,打架不怕,咬文嚼字却会憋死。 苏半夏用目光扫了屋里的孩子们一圈,开口说:“好啦,我给你取个名字吧,你别嫌弃!” 妖灵高兴得鼻涕泡儿都快冒出来了,天狐大人亲自给取名字,他哪能嫌弃?一双星星眼闪啊闪,就差没像汪星人一样摇着尾巴迎上去了。 “这可是你说!”苏半夏似笑非笑的样子最让人难以捉摸,“就叫……阿欢!” 妖灵高兴点头,林阿卫倒嫌弃起来:“阿欢……怎么感觉很像港产电影里路人甲的名字呢?” 林瑞是苏半夏的脑残粉,半夏大人说的就是好的,有人敢嫌弃半夏大人的取名字,哼哼……林瑞嘟着包子脸冲林阿卫说:“你叫阿卫,那你岂不是路人乙?” 林阿卫:“……!!”次奥!要不是打不过,小爷我肯定当场翻脸。 苏半夏乐得直拍腿,宽袍袖摆来摆去扇起不小的风:“就叫林阿欢吧!你是合欢树化形,好歹有一个欢字,又不女孩子,用不着取个太雅的名字!” “谢谢天狐大人!”妖灵没有看过电影,也就没有林阿卫那么多讲究,高高兴兴应了起身。 有了名字,小朋友们都来道喜,一齐哈哈笑,就这么熟悉了。 鹿笙很为林阿欢高兴,正准备向天狐大人和诸位告辞,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又问林阿欢:“你先前灵体虚弱,不可能离开本体太远太久,而且,你没有师承朋友,你是怎么知道两年前渡劫的是半在夏大人?” “我是听人说的,他们正好就在我身边聊天。当时我灵体虚弱、妖元残存无几,所有修行者即使走到我身边,他们也很难觉查到我的存在。两年前,半夏大人渡劫的劫云是显而易见的;但我真正知道渡劫的是半夏大人,却是一年前的事情。” 鹿笙想了想,想不出眉目,只好继续问:“当时站在你身边的修行者,你是否记得他们有什么特征?” “他们当时……对了,他们都佩戴着相同的项链,项链的坠子都是一个红色的十字架。几个大男人佩戴相同的颜色鲜艳的饰品,这很少见,我就住住了。那几个人目前就住在别墅区,前几天我还看着他们了。” 鹿笙听完,深吸了一口气;扭头跟苏半夏对视一眼,苏半夏点点头:“你确定就是那几个人,你没有看错?” 林阿欢相当肯定:“不会的,因为他们经常出入别墅区,我经常看到他们呀!只不过,他们现在没有佩戴那种项链罢了。”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鹿笙捏着拳头,恨不能现在就冲到别墅区去。派出那么多监视甲虫跟踪火蚁妖,期望能够找到简和血色十字会,结果一无所获。没想到顺手帮了一只合欢树妖灵,居然从这里得到如此重要的消息。 说到跟血色十字会“打交道”,苏半夏的经验远比鹿笙的经验丰富,他语气平和继续问林阿欢:“那几个人是不是跟别墅区的某些灵界正道人士关系很好?你有没有看到过他们和哪些正道人士交往?” 被一再追问,林阿欢觉察出自己所言事关重大。他仔细回忆,谨慎回答:“别墅区住了好些修行者,我分不清谁是正道谁是邪道。但是……就我的观察,那几个人跟那户姓蔡的关系非常好,他们常常在一起散步聊天。” “蔡姓……”苏半夏琢磨着这个姓氏,他只知道几个强大的世家和门派,那些势力较小的人类家族根本入不了他的眼。不过,容家在那一块也有别墅,查起来倒是不难。 不必苏半夏吩咐,猫妖苗晓直接说了出来:“半夏大人,是闽省的蔡家,那里是蔡家设在h省的一个办事点。”当初马振远被亲爹和后妈孤立,僻居于那处别墅区,苗晓曾经多次帮助马振远传递消息,故而对那一块相当熟悉。 刚好容玉曜办完事回家,听说大概之后,立刻指出:“闽省蔡家,据说蔡家祖先曾到鬼岛苦修,机缘之下学到流于鬼岛的东瀛秘术,尔后自成一派。蔡家势力不小,想不到居然跟血色十字会有关系。” 第62章 蛋蛋引发的臆想 鹿笙提议马上带人直接端了蔡家和血色十字会的据点,容玉曜却提出不同意见:“如果牵涉到蔡家,这件事就不能这么轻易解决了。大巫师别担心,并不是容家偏袒或者惧怕蔡家的势力。我们目前并不知道蔡家跟血色十字会往交有多深,如果蔡家本部的核心都跟血色十字会有关系,那么,我们就必须连根拔起……所以,袭击这个据点,只怕会打草惊蛇,不是上上之策。最主要的是,这一切都是林阿欢所见,不足以成为蔡家和血色十字会勾连的铁证。大巫师想一想,那么多正道驻扎在那里,那些人却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散步聊天,可见伪装的功夫有多深。又或者,其他正道也被腐化了……” 鹿笙佩服容少主的智计,坦承自己太冲动欠考虑,这是其耿直性格使然。不仅勇于承认错误,鹿笙还能提得出好意见:“有两个人很关键,一是简,她应该是血色十字会的要员,可惜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发现她的行踪。还有一个就是狄义,蚁巢未灭之时,简曾经做过狄义的情妇。” 容玉曜道:“还得谢谢大巫师上一次及时通知,狄义目前在容家的监视掌控之中。不过,我们要从他嘴里问情报,不宜直接下手,必须先想个办法把他诱出来。” 狄义和罗素、丁香住在一起,又或许还受血色十字会暗中保护,直接对他下手同样打草惊蛇。如果把狄义诱出来,带到一个“方便”的地方,到那时,无论苏半夏还是小白,多的是办法让狄义开口。 苏半夏又补充说:“一切不必太急。我们想找的人,一定也在暗中观察我们,我们表现太急,反而会令他们警惕。大巫师还是一面享受学校恋爱生活,一面顺手办案,这才是人生。狄义是其次的,能够一举抓到简才是最好。” 鹿笙没料到苏半夏会突然点出恋爱这件事,措手不及之下有点害羞:“学校……学校挺好的,现在的学生比我们那个时候幸福多了。” 正说着呢,刘星宇居然来了。原来,刘星宇在家时有爸妈盯着,根本没时间修炼,刚好有几个关于修炼的问题,就顺路到容玉曜这里来请教了。 刘星宇见着鹿笙,那必须是摇头摆尾就像汪星人见着久未露面的主人,只差没哼哼就直接蹭了过去。这人前人后的,鹿笙接受也不是,推开也不是,整个人都僵了。 苏半夏大笑:“是啊,大巫师说的没错,现在的学生是比以前幸福多了!” 鹿笙羞愤欲死,真想当场一脚把刘星宇踹飞——什么人嘛,就知道拖后退,哼! 刘星宇跟着容玉曜去了练功房,鹿笙则留下来和苏半夏一道看孩子。从血缘关系来讲,容大同和容小异才是容玉曜和苏半夏亲生的,但这里每一个孩子都特别喜欢苏半夏。小孩子的行为举止,小孩子的眼神喜好是不会掺假的,因为小孩子不会跟自己过不去。所以,当孩子们团在一起抱住苏半夏的大腿各种撒娇时,鹿笙看在眼里,心里特别羡慕。 大狐大人的两只手摆弄这些汤圆包子太容易了,他甚至还能腾出精力跟鹿笙聊天:“大巫师好像特别喜欢孩子呢!” 鹿笙不无感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父母,以后再没有见到过他们。我曾经想,如果将来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不让他们的童年有缺失。只是……”想一想,自己也笑了,“我和刘星宇在一起,将来就不必操那份心了。” 苏半夏轻轻挑了一下眉,顺手把最小的那个孩子从兔妖木辞手里接过来,塞给鹿笙:“你抱抱蛋蛋,蛋蛋跟你比较亲。” 鹿笙接在手里,发现这孩子的体温居然是凉的,先是吓了一大跳。结果,蛋蛋咿呀咿呀摆着小手活泼极了,啵一声,还吹出一个大大的泡泡。会吹泡泡的孩子或许不少,但能像蛋蛋一样把泡泡吹得又大又圆还能飘起来的却不多。甚至,蛋蛋连话都不会说呀! 鹿笙稀罕极了,忍不住摸摸蛋蛋的头。婴儿的头发大多比较稀疏,但手感却是柔软至极。鹿笙初下手时,感觉蛋蛋长了一个好脑门,圆圆的脑门长大了五官才正。继续摸,哎呀怎么回事,蛋蛋的头上怎么会长包呢? 鹿笙挺自责的,身为大巫师,他常跟各种毒虫打交道,心想也许是自己太大意,手上残留了零星的毒。还好蛋蛋没有哭,鹿笙运传水月灵力,轻轻渡出一道为蛋蛋“解毒”。 大巫师的一切小动作都被苏半夏看在眼里,距离这么近,苏半夏不可能看不出大巫师的各种心思。天狐大人转过头去偷笑:早就听说大巫师是水月体质,这般水月灵力真是来得恰到好处。 蛋蛋受了水月灵力,他虽不会说话,却是有感觉的。水月一脉跟他本身的体质亲和,他舒服了,就咯咯直笑。这一笑,嘭——吓了鹿笙一大跳! 蛋蛋的两条小肉腿变成一条蓝色的鱼尾巴啦! 鹿笙一时间手足无措:“人……人鱼……”想把蛋蛋丢掉,却又知道不妥。说到底,他对人鱼并没有什么好感,毕竟人鱼一族跟俞家的牵涉太深了。或许将来他会跟人鱼族成为仇敌,这时抱着人鱼的孩子…… 苏半夏适时发话了:“蛋蛋可不是普通的人鱼,他头上的包包也不是中了你的毒,你再仔细看看!” 鹿笙觉得有点囧,原来一切都被天狐大人看破了呀!窘迫冲击了先前对人鱼的固有态度,鹿笙只好顺意仔细去看蛋蛋头上的包包。 那确实不是毒素引起的肌体反应,而是……鹿笙的脑子里是有参照物的,尼罗就是参照物。 “这是……这是角!?”鹿笙有点儿激动了,抬头问苏半夏,“这是角芽?” “对了!”苏半夏指尖发出轻柔的灵力,隔空逗得蛋蛋摆手摇尾,“蛋蛋很了不起,他是龙族和人鱼族的混血。” “太罕见了!”鹿笙不是不聪明,可是,当他面对天狐苏半夏时,他还是被苏半夏带着跑。大巫师不仅修为不如天狐,忽悠人的本事也远逊于天狐。 “对呀!就连小白都万分期等蛋蛋长大之后的模样呢!你想想,一尾长着龙角的人鱼在大海里呼风唤浪,是不是特别威风?” 鹿笙脑补了一下那画面,连连点头,一开始对人鱼的偏见早就跑得没影啦! 人鱼和龙的混血之子,本身就是浪漫和威风两种概念的完美结合,不管男人女人,只要心里有一丁点儿玄幻感觉的,就会对蛋蛋抱有诸多好感。大巫师就算修行百年,却仍保留了少年的心性,这种心性,被狡猾的天狐大人一下子就抓住了。 世上最会蛊惑人心的,不是心魔,而是狐族。心魔只是把人心往坏的地方带,狐族却是把人心往“沟”里带。沟,未必都坑人的坎;有些沟里,埋了数不清的宝藏。好沟坏沟,全凭天狐大人的心情而已。 刘星宇从练功房出来,鹿笙立刻把蛋蛋抱到刘星宇面前好一阵炫耀。两个男人在一起逗蛋蛋的画面,面瘫少主容玉曜看了都忍不住扭头冲苏半夏挑眉毛。临走之前,鹿笙这才依依不舍把蛋蛋还回去,他自己都没注意,他一直抱着蛋蛋没撒手呢! 鹿笙和刘星宇终于走了,另外两个人影凭空出现在房间里,正是海心远和俞心印。 俞心印透过窗户目送鹿笙远去,神色复杂难言:“这孩子真的还活着,还成了苗疆大巫师……唉……”直到鹿笙和刘星宇的身影消失不见,他才回头对苏半夏和容玉曜致谢。 苏半夏摆手:“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谢什么呢?我和容玉曜既然有心把大巫师拉到我们的阵营里面来,当然要做一些努力。大巫师和俞家之前的事……你们最好理清,我看这事还挺严重的,堵在他心里百年不得释然,必定成了怨恨。不过,我发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们实在无法说通大巫师,倒不妨试一试我的发现。” 俞心印和海心远面面相觑,容玉曜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苏半夏则笑得意味深长。 晚上要上晚自习,鹿笙和刘星宇直接回学校。 鹿笙不算话很多的一个人,今天却出奇地兴奋,一路上都在跟刘星宇描述容家那满地的汤圆包子有多么可爱,自己有多么期待小家伙们长大。是啊,一群天生异能的小朋友,长大之后会成为什么样子呢?随便想一想就恨不能时间之轮快点转动。 刘星宇难得遇到鹿笙主动表达对私事一些的看法,鹿笙说,他就笑眯眯听着。光听是不行的,刘星宇还逮住机会插了一句:“这么喜欢孩子的话,可以自己生一个呀!” 玩笑话像一根大棒子,直接把鹿笙敲愣了。 首先不管年龄对不对——两个男人要生孩子,那也得生得出来呀! 鹿笙觉得刘星宇这是在揶揄他,气压当时就低了。 作者有话要说: 周六,二更毕~~ 第63章 堵人不成反被吓 还好刘星宇第一时间发现口误,拼命耍宝解释,这才避免了一场“可怕的战争”。为了不在“生孩子”这个话题上继续,刘星宇机智地转换话题:“你怎么会跟半夏大人待在一起呢?那个林阿欢是新来的么,我以前在容家没有见过他。” 鹿笙自己也不想继续那个“伤心”的话题,于是顺着刘星宇来:“容少主没跟你讲么?” “没有啊!玉曜大人一向话不多,我问他关于修炼的问题,他就只回答关于修炼的问题。” 鹿笙:“……”面瘫少主果然名不虚传啊,怪不得被誉为灵界的人类天才,单就这份心性,就是常人难及的。管得住自己嘴的人,才是成就大事的人。 对比印象中的容少主,鹿笙再抬头看看刘星宇,小心肝不由得一颤:哦呵,刘星宇简直不要太过欢脱!不过,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大概,容少玉也只适合天狐大人那种聪明到极致的人;而我本人,身边还是需要一个逗比时常逗我乐。 鹿笙心里想的是一回事,嘴也没闲着,把今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刘星宇听完,居然颇有些懊恼:“我不过回家一趟,你居然发现了这么多线索?早知道我就不回家了,没有参与度,我觉得自己很没有存在感!” 这一回,又轮到鹿笙好言相劝了:“发现线索,那都是意外收获,不是刻意支开你才去找线索。而且,就算发现了许多线索,但要彻底解决这些事,还是需要星宇大少爷您出力呀!” 刘星宇这才高兴起来,胳膊搭在鹿笙的肩上,两人几乎就这样搂着走了一路。好在从容玉曜的私宅到h大附中的距离很近,否则两个人就这样晃荡着走下去,一定会误了上晚自习的时间。 刘星宇是忙碌的,学习和修炼就占了他一天之中绝大部分时间。再分出一点点时间应付罗素和丁香,又要留下一部分“精华”时间拉着鹿笙做羞羞的事情,他的日常非常非常“饱满”。 月考成绩出来得很快,这一次,刘星宇在班级排名中直接跃进了十多个名次,得到班主任和各科老师的点名表扬。从一个高考总分只有180分的纯学渣,到现在每一科都能够及格,刘星宇只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而已。这当然得益于修炼带来的附加效果,更重要的是,刘星宇有恒心! 最让人吃惊的大概要数鹿笙了,这位没有接受过任何现代教育,住在深山里一百多年的大巫师,居然超过学霸花将离和容玉曈,不仅考了班级第一,还是年级第一! 真的是鹿笙学习基础牢么?当然不是! 鹿笙只要在考试之前放出监视甲虫,考试时综合各班学霸们的答案,轻轻松松填写在答题框里就行。正因为是综合了学霸们的答案,鹿笙做题的准确率也就高于学霸。英语作文,鹿笙早就偷题,然后硬背了一篇写下来。至于语文作文,那可是鹿笙的强项——文言文你怕不怕?四六句的骈文你怕不怕?那一手好字,更是大加印象分。 当时评定鹿笙作文时,某老师一声惊呼,引来众语文老师围观。围观不要紧,老师们各个汗颜,这文言文水平,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代啊! 一时间,原本在学校默默无闻的鹿笙名声大躁,因为他素来高冷,只跟花将离和容玉曈关系好,于是被学生们称为“学霸三公子”。至于刘星宇,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完全打进“学霸三公子”关系圈的学渣,所以大家对他的进步各种羡慕嫉妒恨。老师们也把他们定为“学习互助、尖子生带差生”的典范。 事实上,刘星宇的学习进步,花将离和容玉曈是真帮了忙,跟鹿笙却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鹿笙无意之中收割了所有战果,想一想,自己也是醉到不行。还好花将离和容玉曈不是小气的人,否则撕比扯吊肯定少不了。 这边倒是一派祥和,那边又出事了。罗素和丁香这二位姑娘,别说没有接受过现代教育,就是认字也不比小学生多。毕竟不是人类,不是每一个种族都对人类文化心向往之;再说,罗素和丁香混进学校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办事。不出意外,姐妹二人喜获年级倒数第一二名的头衔,月考总分甚至比刘星宇的高考总分还低。 学习这事,各凭本事,按理说赖不到鹿笙,偏偏罗素和丁香就是认准了鹿笙这个眼中盯。当鹿笙成为众学渣膜拜的对象时,罗素和丁香咬着牙想让鹿笙难堪。 罗素和丁香认为,既然上次派出的火蚁兵全都不知所踪,只怕某些tian朝修行者已经有所行动。派妖不成,那就派人吧!姐妹二人好歹都是妖娆的女妖,利用稍稍几个人类男子并不困难。 刘星宇要到深夜才偷偷跑去给鹿笙暖床,晚自习回家这一段还是鹿笙独自一人。鹿笙一向小心,为了不暴露自己的住处,他总会多绕一些路。 今天不巧,鹿笙遇到了小混混。 有穿着花衬衫带着大粗假金链子的,也有光着膀子露出粗劣纹身的。鹿笙一眼看过去,哟呵,都还长得不错,身材也没走形,都是被挑过的么?看来,现代社会当混混也不容易,瞎混也得有点儿颜值呢! 是啊,那种长得一看就像坏人的混混,警察叔叔会主动“关照”他们的。 再仔细一看,六个混混里边有五个眼圈发黑、印堂发青。鹿笙明白了,这些混混都是罗素和丁香派过来的——他们都已经跟两只女妖滚过床单了,而且是刚刚滚过,精元被吸的症状太明显了! 小混混以为自己赚了,白睡了两个学生妹,只需要帮她们好好收拾一个高三的小子就行了。他们却不知道,两个学生妹对他们的索取,其价值远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这还是罗素和丁香留着他们有用,所以留了一手,否则,这些纵欲无度的哥哥们多“奉献”几次,只怕会直接挺躺在床上永远下不来。 大巫师当然不会惧怕这些个阿三瘪四,但大巫师也没打算强行打压这几个混混,毕竟对方也不容易,都被吸成这样了还出来干坏事,真是混混界的业界良心。 鹿笙的演技那叫一个棒,小混混围拢过来,他装出惊恐的样子向后缩,缩到墙角不能动了,又加重眼神的戏,完全就是一个遇到危险时无助的纯洁高中生。 “小子,知道哥几个为什么堵你么?有人看你特么的不顺眼知道不?” 说的都是一些废话,全是恐吓之类,根本就是猫戏耗子一般的游戏。这帮混混也算是混得油滑了,他们知道揍人一顿,总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疼,他们要让被揍的人打心里恐惧。 鹿笙不吭声,装出瑟瑟发抖的样子,其实心里在盘算应该怎么戏弄这些有眼无珠的小混混。恰好,有一个女人声音传到鹿笙耳朵里:“大巫师果真遇到人类找麻烦了!天狐大人担心您不好意思对这些瞎了狗眼的人类出手,特意派我过来帮助您!” 鹿笙亲眼所见,小混混们的身后无声无息出现一个女人,一个身穿和服、头发长及脚踝的女人。这个女人身上带着三分鬼气,鹿笙立刻想到了一个好玩的办法,他传音回去:“谢谢你,一会儿我装晕,接下来就看你的啦!” 得到对方回应之后,鹿笙嗷了一嗓子:“有鬼啊!”两眼翻白靠墙而晕,众混混全都下意识回头去看。 恍惚光线之中,身穿和服的女人撩起遮面的长发,众混混情不自禁挤在一起。没有想象中的青面獠牙,只有艺妓敷了粉的一张煞白脸,虽然也有几分吓人,好歹是张人脸。 小混混们大出一口气、正要开骂,那个女人古怪一笑,脑袋缓缓上升,脖子越拉越长…… 嗷——惊叫甚至引起了回声,印堂发青的小混混们纷纷腿软跌倒,唯独没有跟罗素和丁香滚过床单那个拔腿跑掉了。 长脖女鬼的身体站在不远处,脑袋却凑到了近前,因此,长脖子特别醒目:“给你们两个选择,要么全死,要么其中一人贡献精元给我!”语气幽幽森森,根本不像人类在说话。 五个混混当场吓昏一个,其他四个赶紧把昏过去的同伴往前推:“大姐啊你吸他的精元吧!他虽然昏过去了,但是身体强壮,值得一吸啊!你放过我们吧,我们回去之后一定好好做人,决不大晚上跑出来瞎混了呀! ” 女鬼说一声“滚”,四个混混屁滚尿流跑开了,没有一个回头顾忌同伴。这世道,哪还有什么江湖道义,所谓混混,不过是一帮乌合之众搅在一起罢了。 现场终于安静了,鹿笙跳了起来。半眯着眼睛看了一场好戏,真是身心愉悦。女鬼叫做青女坊,来自东瀛;自我介绍之后,她很快消失在黑夜之中,非常低调。 鹿笙不禁暗暗吐舌:天狐大人的手下居然有来自东瀛的鬼族,这可真是……还好是天狐大人的手下,如果天狐大人没有嫁给容少主,而青女坊直接跟容家交好,容家在正道的日子恐怕不好过呀! 左右无人,鹿笙轻轻松松就把剩下的那个小混混带回了家。还好对方极度惊恐之中没有尿裤子,否则还真不好处理。 只是,鹿笙带一个陌生男人回家,后半夜刘星宇又摸了过来……一不小心,刘星宇又要吃醋咯! 第64章 鹿笙好坏好坏的 傲娇的大巫师也有□□的一面,鹿笙自己修为高深,并不需要太多休息;刘星宇就不一样了,刘星宇这体格,是一定需要休息和投喂的,所以,每回刘星宇半夜过来,鹿笙都会给他准备吃的。 是的,大巫师做菜的技艺还不错,由于刘星宇的独占欲作怪,除了蛊神香球,目前没有别人知道大巫师还有这种本事。 被带回来的小混混老老实实坐在客厅里,他已经被鹿笙恐吓警告过了,压根不敢跑。厨房里飘来的饭菜香引得他肚子咕咕叫,受过极大惊恐等同于精力瞬间释放太多,小混混也饿了。 祸不单行啊,小混混连动都不敢动,却有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突然间从窗口跃了进来。吓人也就罢了,那个男生脸色非常难看,二话不说就抡起拳头对着小混混一顿胖揍。 揍人的男生,只能是刘星宇。未入修行之时,刘星宇就是出了名的打架王,这时已经颇具灵力,区区小混混对上他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惨叫声终于引来了在厨房里忙碌的鹿笙,鹿笙赶紧过来拉人,却哪里拉得住?拉了胳膊拉不住腿,刘星宇的大长腿,一腿下去小混混就在地上连翻好几个筋斗。 这都是什么事啊!现在的高中生太凶残了! 小混混哭了,鹿笙也终于拦腰抱住了刘星宇:“有话好说!再揍下去要出人命了,他只是一个凡人混混而已!” 其实也不能怪刘星宇冲动,因为这个小混混为了显示自己很吊,他在路上堵鹿笙的时候根本没有穿上衣,再加上他在胸口纹了一个繁体的“爱”字——这种形象,被刘星宇看在眼里,又是半夜三更在鹿笙的家里,刘星宇当然要怀疑这是一个野汉子! 人心都是偏的,在男朋友刘星宇与没有半毛钱关系的社会小混混之间,鹿笙当然偏向男朋友。任由小混混缩在墙角哀怨哭泣,鹿笙好言好语把事情经过跟刘星宇讲了一遍,然后才说:“你看看他哪一点比得上你,我跟他怎么可能这个那个呢?不信,你可以问问外面的那一位嘛!” 窗外无人现身,只有一缕黑发垂下,随即又消失。刘星宇才刚刚点头,瞧见窗外长发的小混混哭得更厉害了:“妈妈呀……我要回家……”倔强和尊严已经完全崩溃,他怕呀! 鹿笙这才回头安慰混混哥:“你要是再哭下去,这辈子……可能就见不着妈妈了!” 小混混像一个被推倒的少女,双膝和小腿呈“内八”之势跪着,抽泣声止不住,他就强行捂住自己的嘴。此情此景,他已经没脸再回去好好地做一个混混了。 刘星宇终于高兴了,因为鹿笙说了小混混没有哪一点能够比得上他。被肯定的男人都是心胸宽广(大雾)的,刘星宇帮助鹿笙摆桌子的同时不忘显示自己度量大:“我看他挺可怜,要不……让他一起吃吧!” 鹿笙同意了,小混混却不敢上桌。一句威胁之后,小混混像受气媳妇一样老老实实坐在桌边,两只眼睛已经肿得跟烂桃似的——刚才是真哭啊! 鹿笙自己不吃,他只坐在旁边看着。也许是大巫师的手艺太好,也许是小混混太饿直接豁出去了,这一顿饭,刘星宇吃了两碗米饭,小混混吃了四碗! 饭吃完了,问题也就来了。刘星宇屁颠屁颠去刷碗,鹿笙就直接守在饭桌边向小混混传授“知识”。 “你照照镜子,是不是黑眼圈特别大,是不是眉心之上有一层淡淡的青色?” 混混哥接过镜子来仔细照过,很认真地点头。 “你这么年轻,体格也不错,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 小混混想了想,又抬头看看挂钟:“是不是……太晚了我还没睡觉?” 鹿笙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噎到,罗素和丁香也太会选人了,派出这么蠢萌的小哥,能成事么?不过,修行者和凡人对话,有时难免落到鸭同鸡讲,鹿笙重新组织语言,又问:“你自己动手轻轻按一下,脐下三寸之处是不是隐隐发痛?” 小混混很配合地低头去看,却没有直接下手,而是又招头,问:“三寸……是多长啊?” 鹿笙直接被对方蠢笑了:“三寸……你找到你肚脐和jj连线的中间位置,然后用手在那个区域轻轻按压,看看有没有反应。”麻痹什么都不懂也敢出来当混混,混混的就业门槛真特么低啊! 小混混伸手去按,没想到一下就按中了。那处地方不动它时没什么,只轻轻一按就痛得小混混倒吸了一口气。他以为是鹿笙动了什么手脚,于是以哀怨且肯求的眼神盯着鹿笙。 刘星宇刷完碗,回身看到小混混的眼神,轻咳一声走过来坐到鹿笙身边,小混混立刻把眼神收了回去——被打怕了,刚才吃饭的时候嚼得稍用力就脸疼。 鹿笙在桌子底下捏了捏刘星宇的手,让他醋意小一些,桌面上则笑着对小混混说:“你不要胡乱联想——你按的地方就是俗称的丹田。丹田发痛,那就是身体出现了大的内损,这可不是我使的坏,而是……你自己想清楚一点,你们来堵我之前,是不是干过什么坏事呀?” 小混混想了想,居然摇头否认。在他看来,他们跟罗素和丁香那事儿是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算不得坏事。 鹿笙简直服了对面这位混混哥,太不会聊天了!还好,鹿笙还算有耐心,青鼻脸肿的混混哥多少能够引发大巫师一丁点儿的同情心。鹿笙大约猜到了小混混的心思,只好问得直白一些:“今天晚上,是不是有两个女学生逃了晚自习找你们玩儿呀?她们让你们占了便宜,所以你们才会应她们的要求过来堵我,对不对?” “你都知道?”经过了这么多折腾,小混混已经不那么惊讶了。 “我当然知道!我不仅知道这个,我还知道你们六个堵我的人当中有五个跟女学生发生了关系。实话告诉你吧,你以为睡了高中妹就是赚到了,其实你的精元已经被她们吸走了!你想过没有,为什么半路遇到长发女鬼的时候只有一个人逃掉了,而你们五个全都腿软?因为你们的身体损耗过大,没办法在瞬间提供拔腿逃跑的力量!” 小混混直接傻了,眼神说不出的复杂。 鹿笙继续补刀:“那两个高中妹还会找你的,不要以为你能够躲得掉。她们要找到你很容易,她们要挑起你的欲望更容易,不要以为自己闭着眼就可以防止某些事情发生,她们既然已经对你下手,那就一定会吸干你的精元。因为,如果任由损耗过大的你在大街上晃荡,万一你遇到身具法力又很有正义感的修道者,那是对她们极大的不利。” 傻过一回的小混混又开始凌乱了:“你是说……她们……她们……”当时觉得那俩妞够骚,床上功夫也极好,想不到…… “她们是妖!” 一句话差点再一次把小混混吓晕过去。小混混的内心是崩溃的,遇到可怕女鬼然后被不知是人是鬼的高中生掳走,又被揍个死去活来,这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睡了两个学生妹,竟都是吸人精元的女妖。 这叫什么事哟! 事情,当然按照鹿笙设计的那样来,小混混惊愕过后就跪求鹿笙救自己一命。不管是不急病乱投医,至少鹿笙能够清楚地说出这些道道来,并且,鹿笙好歹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他认为鹿笙不是一个很坏很坏的人。 “你算是找对人了!我单单把你带回来,就是看你跟我有缘,我有意救你!”大巫师忽悠人的本事让刘星宇都为之侧目,这神秘兮兮的语气,如果穿一件套头斗篷,再在桌上放一颗水晶球,简直可以直接算命了,“我教你一套秘密的口诀,如果那两只女妖再来找你,你和她们发生关系的时候就心里默念这口诀,那么,她们的妖法不仅对你没有影响,反而会增长你身为男人的雄风!” 鹿笙传授口诀,然后将半信半疑的小混混送出门:“你要记住,口诀虽妙,但一定不能念出声,否则……后果自负!” 小混混千恩万谢地走了,幸亏他蠢萌,鹿笙忽悠他没费多少功夫。刘星宇对鹿笙的做法不解:“那是什么口诀啊?一个完全没有修行基础的人类,让他对付两只女妖,仅仅靠口诀行吗?” 鹿笙笑得意味深长:“他当然不行,但是他身上的蛊可以呀!” 原来,大巫师已经在小混混身上种了三种蛊。 第一种是“淫蛊”,只要罗素和丁香勾上小混混就会欲望勃发,不到精疲力尽根本停不下来,让她们中途没有机会施展采补的妖法。 第二种是“噬灵蛊”,无论罗素和丁香会不会继续坑害小混混的身体,只要他们有了实质上的接触,她们的灵力就会被小混混身体里的噬灵蛊悄悄吃掉。 第三种就是“情蛊”,只要罗素和丁香再靠近小混混,就会中招。如此一来,两只女妖就非那个小混混不能,不会再坑害别的人类男子。 当然,为了让小混混在某方面更有雄性魅力、更加可口,在他晕倒未醒之时,鹿笙已经对他做了相应的“手术”——那所谓的秘密口诀,不过是催动三种蛊的口令罢了。 刘星宇听完,情不自禁赞道:“你实在太坏了!” 鹿笙傲娇地哼了一声:“我毕竟是大巫师,我这一身本事不能白瞎呀!再说了,让刚才那个小混混“绑住”罗素和丁香,你才能腾出手来,我们现在的目标是简和血色十字会,犯不着在两只火蚁妖身上花太多精力。” 第65章 星宇的认真告白 刘星宇感动之余,趁机各种占便宜,终于干柴烈火一发不可收拾。 温存,刘星宇让鹿笙靠在自己的胸膛,软软的头发贴在结实的胸膛,刚与柔的配合无间总是体现在这种细节之处。刘星宇的大手不自觉就揉上了鹿笙的头:“我刚才灵光一现,想到一个极好的办法!” 哎哟原来做床上运动还能开发智力呀,真是赚大发了!鹿笙心情挺好,拍着刘星宇的腹肌示意刘星宇继续往下说。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1节 “玉曜大人不是说,最好想个办法把狄义给诱出来么?你记不记得,当初在蚁巢王宫时,狄义对你很感兴趣?” 刘星宇还没说完,鹿笙火了:“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想把我操完扔么?” 刘星宇赶紧狗腿表忠心:“绝对不是那个意思啊!我的黄瓜只为你的雏菊而□□,这一点你一定要相信我啊!”看到鹿笙表情缓和一些,这才继续说,“像我这种二缺的青年都可以执行‘美男计’计划,我想,像你这么才貌无双的少年一定有办法把狄义给诱出来!” 鹿笙直起身体,眼光闪烁看着刘星宇,最终判定刘星宇没有说谎。心里踏实了,鹿笙又靠在刘星宇身上蹭啊蹭:“你这话……我倒是爱听。不过,狄义跟罗素丁香住在一起,他整天宅在家里不出来,我如果登门,时间稍有不对,就会在罗素和丁香面前暴露身份,到时会不会惊动简和血色十字会呢?” “据说,狄义偶尔也会外出,只不过都是采购生活用品之类。如果能够找到一个传信的人,让狄义购物的中途消失半个小时,也就够了。” 鹿笙摸着下巴想了想:“传信给他倒是不难,可以让香球帮忙。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只怕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且,我毕竟是他的仇人,万一他同意来见我,却又有自爆同归于尽的心……我不是怕他自爆伤我,我是担心损失了一个重要的消息源。” 刘星宇嘿嘿直笑:“我猜,狄义一定很想见你!” 鹿笙以为刘星宇又在调侃狄义对他怀有非分之想,刚翻了一个白眼儿,刘星宇笑着搂住他:“鹿笙你生气的样子简直太萌啦!哈哈哈……不过,说正经的,你想过一个问题没有,咱们是怎么知道‘简’这个女人的?” 鹿笙想了想,哑口无言。是啊,当初虽然查出蚁后受到了血色十字会的蛊惑,又查出“天机石”是血色十字会造出的邪物,但,简这个女人一直被忽视。后来,关于简曾经是狄义情妇的事情莫明其妙就被大家知道了。 莫名其妙——事上哪有绝对的莫名其妙,今日之结果,必定有前日这原因。难道…… 刘星宇露出胜利者的骄傲表情:“我猜,某些消息,是狄义故意放给我们的。虽然是我们捣毁了蚁巢,但火蚁族覆灭的一切起因却在于简和血色十字会的蛊惑,如果我是狄义,不可能不恨简和血色十字会。刚好我们和血色十字会是对立的,如果我们跟血色十字会斗个两败俱伤,谁会高兴呢?” 鹿笙呆了:眼前这位,还是当初那个高考总分只有180分的学渣吗?这分析能力……简直可以胜任某些腹黑boss啊! 没错,就目前来说,最愿意看到月亮山以及容家这一拨跟血色十字会死斗的,就是火蚁妖族的残存者。狄义很聪明,哪怕他到了h市,并不主动找到容家出卖情报,而是偷偷将消息走漏。一来是想坐收渔翁之利,二来是怕血色十字会坑杀他。 “你是怎么想到的?”鹿笙难得主动献吻,啵儿一声又响又脆。 刘星宇那小痞子的习惯又浮现出来:“每次和你做,总能激发我无限的想象能力!高潮前的灵光一闪,我就想到了!” 本以为会得到鹿笙的夸奖,没想到鹿笙哼了一下、撇嘴说:“原来你和我做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别的事啊!你也太不专注,太不尊重我了,得,一个星期不许碰我!” “没有啊!我满脑子都是你,那些其它的只是神来之笔,它们要来,我也挡不住啊——我发誓啊,我脑子里真的只有你啊!鹿笙你得站在我的角度思考问题啊呜呜呜……” 遇上狡猾的对手,一切行事都要小心,操之过急是大忌。 这几天,刘星宇明显感觉罗素和丁香纠缠自己的次数减少了,鹿笙也从监视甲虫的回馈证实了罗素丁香跟那个小混混打得火热。 色字头上一把刀,这世上还真有色胆包天不怕死的人。那个小混混也算是个人才,一旦接受了女妖的设定,他好像也没之前那么排斥了。他脱离了那个没有义气的混混团,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工作之余就努力为两只女妖“服务”。鹿笙种下的三重蛊非常有效,小混混的“实力”很好;罗素和丁香暂时没有发现不妥之处,对小混混喜欢得不得了。 两只女妖每天花枝招展去找小混混,她们的房间子里,绝大部分时间只有狄义一个人。哪怕不是上课的时间,鹿笙和刘星宇有所行动也不会让罗素和丁香发现。 香球应邀传信,他不做过多停留,只变成蝴蝶那么大,飞到狄义的窗口:“大巫师要见你,你若有意,就在晚上八点半到你对街的超市去等。记住,大巫师就站在卖食用油的那一排!” 八点半还没下晚自习,因为罗素和丁香翘课溜去跟小混混鬼混,这就为狄义和鹿笙见面创造了条件。 超市货架之间的走廊,两头都是通的,容玉曈和花将离各守一边,防止可能隐藏在暗中的黑手。狄义应约而来,果然说出了一个大秘密——简的父亲是一个来自欧洲的白人,算是血色十字会的骨干;简的母亲姓蔡,正是闽省蔡家的人。 这个消息不可谓不震撼。恋爱自由,正道女子和邪道男子互相爱慕虽然会受到各方压力,但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正道蔡家和邪道血色十字会,数十年前就互相关联,并不是人们想象的正邪不两立。尤其是,容家和元家曾经联合剿灭了血色十字会位于帝都附近的总部,简的父亲就在那一次剿灭行动中丧命…… 秘谈结束,各分东西。容玉曈和花将离听完鹿笙的复述,都是震惊不已。要知道,当初引出血色十字会总部被剿灭的“祸源”,就是被血色十字会视为“最终实验体”的花将离。 血色十字会原本就在tian朝经营已久,谋算颇深,现在简又带着杀父之恨各种算计,新仇旧恨,真是一场好戏! “都是因为我……这事没完没了……” 花将离自惭,容玉曈只能怀抱安慰:“怎么能怪你呢?血色十字会的事情……实在太古怪了。现在回头看,我甚至觉得当初他们总部被端,是他们组织里面有些人刻意‘配合’演给我们看的。” “为什么呀?”不仅花将离好奇,鹿笙和刘星宇也好奇,这世上还有那个邪恶组织心甘情愿自己的总部被剿灭么? 容玉曈深吸了一口气:“血色十字会没有了总部,灵界正道对其的关注就直线下降,这样他们就完全转入地下,其实更方便他们实施各种计划——希望是我想多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花将离、鹿笙和刘星宇都是一脸惊讶。 “我觉得,你还是尽早把你的想法汇报给玉曜大人吧,这事儿被你这么一说,真的挺玄乎的。”刘星宇的建议引来鹿笙和花将离连连点头。 确实事关重大,确实需要重新评估,容玉曈和花将离挥手告别,直接回去容家。鹿笙目送两人离开,忽然叹了一口气:“我原以为,苗疆的事情就够多了,想不到,对比这下才明白,原来苗疆依然是一方乐土。” “事情已经这样了,躲是躲不过的。”刘星宇牵起了鹿笙的手,“我这人吧,其实一向没有什么大志向。没有遇到你之前,我就是个混小子,遇到你,我多少懂点事了。” 鹿笙笑了,拉着刘星宇往回走:“懂了什么事呀?说来我听听。” “至少,我懂得了珍惜。”牵着的手加重了力量,刘星宇知道鹿笙感受得到,“作为tian朝修行者,我个人不能无视大结界崩坏,也不能无视邪恶势力趁机搞破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的未来注定充满了变数。或许,正因为未来充满了变数,我才急切地想要知道什么才是最珍贵的。鹿笙——谢谢老天爷让我遇到了你!” 最认真的告白等同于最浪漫的情话,鹿笙觉得自己被牵着的手更紧了,刘星宇的力量不仅传达到他的手掌,更传达到了他的内心。 “你知道吗?有责任心的男孩子最帅气!”鹿笙认真地说,“我也是tian朝人呐,为了你,我不会坐视不好的事情发生。我们现在所经历的、所做的一切,其实不仅仅为了tian朝灵界和人界,也是为了我们自己,不是么?” 第66章 往事历历已成锈 灵界和人界遭遇的危机,不是一个人两个人就能够承担的,也不是心生爱情的男男情侣可以扛得住的。大危机,需要千千万万的人义无反顾扛起责任,最主要是——暗中找到转世的星君大人们,他们才拥用修补大结界的能力。 星君不曾现世,大家能做的就是阻止域内域外邪恶势力进一步破坏大结界,阻止他们搅乱灵界和人界的秩序。 刘星宇和鹿笙的责任感,一方面出于高度自觉,另一方面受到了诸如苏半夏、小白等等各位前辈的影响。 因为被刘星宇的一番话感动,鹿笙就开始思考要不要暂时放下跟俞家的那一段恩怨。可惜,心里的自己告诉鹿笙,他做不到。百年之恨,不是轻轻说一句“没关系”就能消失,也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圣母道德婊一句“冤冤相报何时了,人要有肚量”就能终结的。心里的感觉,只有自己才最清楚,无法放下,那就只有坦然面对。 看到刘星宇跃跃欲试想要到别墅区探听关于血色十字会的事,鹿笙其实很担心。他担心刘星宇的安全,本领再强也怕暗手。要思索各种应对血色十字会的对策,又要时不时整理一下与俞家相关的情绪,鹿笙罕见地出现烦躁的症状,每每打坐时都难以入定。 心魔,终于压不住了么?必须想办法消除心魔。 恰好此时,俞心印主动担出见面。 百年之前,鹿笙只是个天真孩童,如今维持少年形态;百年之前,俞心印还是烂漫少年,如今却已经为人鱼王诞下六个子女。 马振远、海梦月和海心远陪同俞心印,见面的地点选在苏记药铺。 海梦月一见鹿笙就跳着打招呼:“没想到你是我表叔啊,哦哈哈真是嫩!表叔你知道不,其实王爷和王妃平时为了管住我们,全都刻意把自己打扮成威严的中年人。自从知道表叔来了之后,王爷和王妃终于回春啦!” 马振远作为女婿侍立在旁,心里嘀咕:怪不得咯,我第一次见到王爷和王妃的时候,他们可没现在这么年轻。 俞心印身为男子,最讨厌听到孩子们叫“妈”,跟海心远各种讨价还价之后,只能接受“王妃”这个称呼。听到海梦月欢脱介绍,俞心印额角的青筋跳了跳,回头对女婿马振远说:“你给我把她拖下去!” 马振远心惊肉跳,王妃的脾气太难捉摸了,完全没有王爷那么好相处啊!看到海心远点头示意,马振远只好把海梦月牵了出去。 海梦月似乎并不惧怕俞心印,一边走还一边挣扎着回头冲鹿笙说:“一会儿别急着走啊,我六弟要过来,你们见个面,也好认认亲戚呀!” 人鱼二公主终于被拖走了,俞心印示意大家入座,他对鹿笙说:“我家孩子像是野生的,没什么教养,你别笑话。”说完狠瞪了海心远一眼。俞心印是有心当严父的,奈何海心远把孩子们给宠坏了。 作为“鹿笙小团体”唯一的代表,刘星宇插不让话,只能默默为人鱼王海心远祈福。妻管严也不容易啊,不知道自己将来会不会落得跟人鱼王一样。刘星宇眼看鹿笙和俞心印都是一副面无表情、正正经经的样子,又忍不住腹诽:这可真是一对亲表兄弟啊,都太特么能装了! 静默数秒,还是俞心印开口:“我没想到,你还活着。” “我也没想到表哥居然出嫁了。” 海心远听到这话当然得意,俞心印听到这话却不怎么高兴。刘星宇说的没错,这对表兄弟都太能装、太傲娇了。俞心印表情不变,视线越过鹿笙,很有深意地看了刘星宇一眼,这才回了鹿笙一句:“表哥希望,你将来嫁得比表哥还要好!” 这一回,轮到刘星宇心里暗爽;海心远则喝了一口茶,默默在心里给“老婆大人”点赞。 鹿笙故意扭回头看了看刘星宇,表情不变:“表哥说笑了,这辈子大概是不能跟表哥比了。表哥不仅嫁得好,产后身材也恢复得好;生了那么多,也没得个产后抑郁症什么的,可见表哥夫疼人呢!” 海心远刚说了一句“那是我应该做的”,就被俞心印一记眼刀切断了后续的得意之言。 表兄弟之间不曾出手大战,但各自气压越来越低,陪坐的刘星宇和海心远都觉得越坐越冷。刘星宇到底是年轻人,脸皮稍厚一些,他一边给海心远使眼色,一边说:“王爷,难得您过来一趟,我有一些关于修炼方面的问题想请教您。咱们,就不打扰王妃和鹿笙叙旧了吧?” 海心远赶紧答应,他也待不下去了。直到憋着一口气走出房门,海心远这才抚着胸口说:“造孽哦!在我依稀的记忆里,他们俩小时候的关系很好的呀,怎么现在变成这样?” 刘星宇也跟着大喘气:“傲娇是一种病,无药可治。不过,王爷您不就喜欢王妃这股子傲娇么?” 海心远停止抚胸,似笑非笑看着刘星宇,忽然嘴角一勾:“你小子,懂味儿!” “英雄所见略同,汉子都爱傲娇!” 得,不管屋里两位散发的冷气场会不会把自己冻着,屋外的这两位已经开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了。如果按照正常的亲缘关系,一旦刘星宇和鹿笙结婚,那么,刘星宇和海心远的关系就是……哦,对了,连襟!!! 两位连襟不敢离开太远,他们还是担心屋里的两人会打起来。屋里没有动静,想偷听又不敢,毕竟,鹿笙和俞心印都厉害着呢! 世事难料,处处搞笑。没想到,两位陪坐的出去之后,屋里的气氛又变了。 久坐,俞心印未语先叹:“当听说你还活着,我真是百感交集……唉……这些年,你过得还好吧?” “蒙蛊神大人青睐,我成了大巫师,这些年很好,没有谁能够欺负我。”鹿笙低头看着脚尖,少了针锋相对,“表哥呢?过得还好么?没想到,那时你百般不愿意,最终还是嫁给了他。”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运吧!有些事情,不是道行高深、不是未雨绸缪就可以改变的;有些事情,当初百般拒绝,最后却不得不接受,也未必是坏事。” “看来,他的确对表哥很好。” 幽幽往事,灰色回忆,俞心印和鹿笙都不愿意向旁人述说,哪怕是他们最亲密的伴侣。经历过黑暗的人,都知道珍惜光明;经历过痛苦的人,都懂得保留快乐。他们回忆里的灰色,他们不愿意用来为他们的爱情染色。但是,这份灰色,却可以在兄弟之间挑明。 鹿笙述说被舅舅俞启正推下山崖的往事,俞心印出奇平静地听完。尔后,俞心印苦笑着对鹿笙说:“你怨他恨他,这都是应该的,因为他的所做所为确实令人不齿。我也恨他,在你被他坑害不久之后,他用相同的手法害了我。” 那时天下已乱,军阀相继崛起,俞家内陆生意通路不畅,只好把目光放到南洋。想做远洋生意,那就得看大海的脸色。俞家的商船遇到狂风巨浪,俞心印被亲爹推下船祭海,风浪才得以止息。 俞心印的语气很淡然,端起茶杯的手不抖也不颤:“虽然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风浪跟海心远有一点关系,但,被亲爹推下海,我可是忘不了那一幕。” 鹿笙愕然,他全没料到事情竟然会是这样!俞启正的那一双手,不仅推过外甥,而且推过亲生儿子!那一推,不是将人从危险往安全里推,而是由好端端活着往死里推。 好不容易把事实消化完,鹿笙问道:“既然你恨他,为什么还允许人鱼一族庇护俞家?” “庇护?当然要庇护!”俞心印放在茶杯,眼睛里闪过一抹难言的复杂,“当初他要推我入海,我的众多兄弟之中,只有二哥帮我求情。二哥是庶母所生,平时与我并不亲厚……” 百年前的tian朝,世道虽乱,大户人家嫡庶之别还是犹如天然沟壑。嫡出与庶出,地位差别极大。鹿笙记得,俞心印的二哥一向沉默寡言,其母族又系贫农出生,是一个很没有存在感的庶出少爷。 “众多兄弟亲朋,唯有二哥站出来替我说话,我成为人鱼王妃,自然要庇护二哥一脉。要知道,俞家的家业最后落到一个最不受待见的庶出少爷手里,哼……” 鹿笙终于从俞心印的话语中听出一丝阴冷,恨意纵然深埋却仍然透出的阴冷!鹿笙记得,舅舅俞启正自诩儒商,曾经最讲究祖宗礼法,可如今,俞家得以传承的,竟然不是嫡长子一脉。 俞心印定定看着鹿笙,眼光却似穿透了时空:“你知道俞启正是怎么死的吗?” 鹿笙木讷摇头。 “我二哥说,他摔了一跤,跌坏了股骨,疼了整整两年才死,他死的时候形如骷髅。现在想来,死前两年他所受的,或许正是冥冥中的报应。至于我大哥,他是被他不争气的儿子给气死的。我大哥就一个儿子,惯坏了,吃喝嫖赌抽样样都会……可惜啊,就这一根独苗没也熬过战乱,最后连死在哪儿的都没人知道。” 那些仇恨,曾经是抵在鹿笙心头的一把刀。听过俞心印细述历历往事,那柄刀,忽然间锈蚀腐烂,跌在地上。 “鹿笙,如果你还是放不下,一定要找俞林这一家子讨个说法……对不起,表哥一定不会坐视!” 第67章 重拿轻放释恩仇 鹿笙心里空落落的。就好像,一块大石头堵在门口虽然碍事,但突然把它搬走,一时之间竟难以适应了。鹿笙不去看俞心印,只盯着自己的脚尖。他不怀疑俞心印所说的真实性,俞心印没有必要撒谎,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情,修行者很容易就能查证。 “算了吧!”鹿笙终于开口,“既然是二哥的后代——二哥那时候根本不受宠,所以,反而成就了他完全的人性。他能在危难时刻站出来替你说话……这样的人,我没必要为难他的后人。” 俞心印稍感意外,在他的印象里,鹿笙一直是个脾气特别拗的孩子,有仇必报。不过,仔细想一想,一百年的时间,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人的一辈子,足够一个人的脾气稍稍改变。 “谢谢你……无论如何,都是俞家对不起你。”俞心印说得由衷,态度诚恳。 鹿笙摇手:“不用啦!不管怎么说,同辈之中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也只剩下你我了……卖你一个面子,也不枉你我兄弟一场。” 灵界之中,生于清末的或许还能找出一些,但互为血缘兄弟的,只怕已经不多。相对而言,旁人就是一面镜子,鹿笙和俞心印的存在,都是一种记忆,只要见到对方就会勾起彼引的回忆。这回忆,纵然有百种痛苦,但痛苦之中只要有一丝清甜,也就够了。无论如何,鹿笙的童年时期、俞心印的少年时期,彼此曾那么好。 俞心印感动得眼眶都红了,机会难得,他试着问:“那……我改天领着小辈们来看你?” “好啊!”只这肯定的两个字,就说明鹿笙真的全都放下了。因为小辈,不仅指俞心印的孩子们,还有俞家一大家子。 一事已了,再说起话题来,重归亲情轻快。或许兄弟再见面又勾起了人鱼王妃的少年心性,他竟然非常八卦地追问鹿笙和刘星宇的关系,又问鹿笙和刘星宇谁上谁下。 刘星宇非常坦承地说了,俞心印皱着眉毛一脸忧色、拍腿叹息:“都说一攻攻一个,一受受一窝,我被人睡也就算了,没想到你也……唉,真是不甘心呐!” 鹿笙呛了一口水,笑道:“这叫什么话?表哥你姓俞,我却姓鹿,谁跟你一窝?” “你别不信呐!”俞心印也只有在鹿笙面前才表现出八卦的状态,“咱俩是表兄弟,这个例子比较勉强。但天狐半夏大人和他亲哥金婴大人又是怎么回事呢?狐族的例子就标准例子!对了,你知道现在最红的那个star组合不?主唱胡修宁和队长黄哲就一对儿!那个胡修宁啊,其实不是人类,而是借壳重生的狐妖!” “是么?”鹿笙的一颗八卦心也被勾起来了,赶紧凑得近一些,“他俩谁上谁下啊?” “胡修宁出身狐族,当然在下边儿啦!据说为了谁上谁下这事儿,小白大人都吐槽过呢,说是他们大狐族妖才济济,居然出不了一只攻!” “哈哈哈……小白大人?我看呐,他自己都有可能被李启明推倒!” 两人聊得正起劲,一个幽幽穿越虚空的声音忽然飘了进来:“喂!你们俩可都是有身份的人噢,背后说议论别人是攻是受,这不太好吧?” 靠!是小白! 差一点忘了,苏记药铺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小白的庇护。纵然小白本人不在这里,但他的一道神念却在苏记药铺各处之间逡巡,铺子里的大小事情都逃不过他的眼耳——以小白的修为,谁能防得住他? 俞心印和鹿笙相视而笑,飞快转移话题。以他们对小白的了解,小白一定早在暗中偷听他们的对话了,只是,八卦一旦牵扯到小白自己,他就不得不跳出来抗议警告。事实上,若论傲娇,俞心印和鹿笙又哪里比得上小白? 俞心印将一颗软水珠子交给鹿笙;鹿笙不识货,一开始还拒绝:“我有月滴,不必这些水系的疗愈之宝。” 俞心印笑得神秘:“我如果告诉你,这根本不是什么疗愈之宝,而是半夏大人能够生下大同小异的秘密,你还不要么?” 鹿笙的眼神一下子就亮了。堂堂大巫师,已经很少有什么东西能够让他如此心动了。天地造化,竟然有如此神物,就连天狐大人也是得益于它!也就是说,如果鹿笙和刘星宇想要有孩子,那将不是空想了! 人心都有窟窿,不能太实;但,窟窿太多也不行。期望是窟窿、欲望是窟窿、仇恨是窟窿……总得有什么东西来堵住一些窟窿,使得人心不至于完全被掏空。这一颗看似水珠的秘宝,恰如一颗堵住窟窿的材料,填满了鹿笙心底最大的希冀。于是乎,那些仇啊恨啊,全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消灭过去之仇的最好方法是什么呢?不是回过头去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是,有一个真实可以触及的美好未来让人可以期待。为了维护未来的美好,谁还愿意深陷曾经的仇恨呢? 看到鹿笙眼光中的欣喜牵连出幸福,将一开始那些似有若无的仇恨完全覆盖,俞心印长长松了一口气:苏半夏是对的!到底旁观者清啊,论猜测人心的本事,人类再怎么修炼,还是比不过天狐。 没错,鹿笙上一次带着合欢妖灵林阿欢到容家,苏半夏就看出并且试探出鹿笙特别喜欢小孩子。并且,鹿笙说过如果他将来有孩子,绝不让孩子的童年有所缺失。苏半夏当时不动声色,事后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俞心印,并且替俞心印想了一个解开鹿笙心结的好办法。赠送人鱼族秘宝——这是苏半夏的建议。 鹿笙珍而重之将水球收好,俞心印半开玩笑补了一句:“你要知道,人鱼一族虽有半神之尊,但向来人丁不旺。上天厚德,让人鱼族在深海之底发现此种秘宝,使得男男也可以繁育生子,不至族裔绝断。表哥好心送你,你可千万不能把秘宝的事情说出去,否则,会给人鱼一族惹来麻烦呐!” 鹿笙郑重承诺,俞心印这才凑过来把秘宝的用法悉数传授。饶是鹿笙已经经历过风月,听完俞心印言论之后,仍不免面红心跳,甚至一度微讶:“还得这样弄啊?” 说话投机时,时间过得很快,屋里的表兄弟没什么感觉,屋外的“表连襟”可是吓坏了。 刘星宇搓着手,跨步的速度越来越快:“王爷,这么久了没动静,您说他们俩会不会有事啊?” 海心远也是个脑洞超大的男人:“我在想,我家心印修炼的是水系法术,你家鹿笙擅长操控蛊术,这两种术法都可以在无声无息之间要人性命……” 刘星宇的脚步停了,搓手的动作也停了:“那还等什么,我们快进去吧!”他倒是不笨,到了这时还不忘拉上海心远一把,“王爷,一起啊!” 两个大男人踹门而入,威风凛凛。 结果,门开了,他俩也傻眼了。 就见笑得花枝乱颤的鹿笙和俞心印忽然敛住笑容,惊愕回头——之前那兄友弟恭的画风对么?不会是幻觉吧? 是不是幻觉,现实会证明一切。 刘星宇还好,鹿笙和他现在正处于热恋期,所以刘星宇犯了中二之错,鹿笙只是轻轻白了一眼。 海心远就没有这种待遇了,俞心印瞬间释放低气压:“你干什么呢?这里可不是人鱼王宫,这里是苏记药铺啊!你自己发疯就算了,还带着小刘算怎么回事,丢人!” 海心远委屈得简直要哭了:明明是刘星宇这小子率先邀请我的好不好?明明是刘星宇说“王爷,一起啊”,我才跟刘星宇一起踹门的! 太委屈是一种常态,俞心印懒得理会海心远一脸“老婆大人,我冤枉”的表情,语气温和对刘星宇说:“我家这位常住海底,一向野惯了,小刘你是一个好孩子,可别向他学哈!” 不管还有多少不满,不管还有多少遗憾,总之,俞家的事情就这样揭过去了。事情从起始到结局,有时无论当事者还是观旁者都始料未及。重重拿起,轻轻放下;对于仇恨,这也许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等到几天之后海心远和俞心印的孩子们过来认表叔,鹿笙以少年形态,不得不正襟危坐。事实上,俞心印六个儿女,除了最小的海梦非看起来比鹿笙稍嫩,其余的更像是鹿笙的哥哥姐姐。不过,辈份摆在这里,这个比还是要装的。 一个一个引荐,鹿笙其实挺开心的。毕竟,俞心印的两个孩子分别嫁给东海龙族和南海龙族,如果鹿笙执意要报复俞家,而俞心印又执意要维护俞家,那时就算香球和尼罗愿意站在鹿笙一边,这事只怕也难如愿了结。现在好了,一派和气,鹿笙妥妥地跟龙族沾亲带故了——这可是龙族中的皇族,不是尼罗那种泼皮野龙。 接下来,俞家一大家子也来了。坐轮椅的俞林,颤颤巍巍的俞家其他老者、俞家的中年一辈、俞长乐俞长中等小辈。虽然鹿笙曾经空降俞家老宅又出现在别墅区,对俞家造成不小的压力。但,俞心印主动传话到俞家,俞家怎敢不来?再说,认了鹿笙这个亲戚,对俞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刘星宇作为鹿笙的男朋友,很自觉低调起来,不在这种时候拖鹿笙的后腿。不过,见到了龙族,他也想到了尼罗。于是,刘星宇偷偷问崔浩:“浩哥,你听说过尼罗不?” 第68章 蔡宅之侧坏遭遇 神兽各族之中,龙族无疑是最兴旺的。这与法力大小无关,只与能不能生有关——当然,相比其他神兽族裔,龙族历来与天界的关系更加密切,这也是龙族兴旺的原因。 神兽传承自有谱系,崔浩约略回忆,脑子里就有了一个影像:“尼罗……你说的是洞庭尼罗么?我听说他几百年前就被封印了,怎么,现在又被放出来了么?” tian朝水系,自古就有“五湖四海”之说,其中,洞庭湖是公认的五湖四海之首。上古时,洞庭龙君是公认的水族之长,洞庭一系的龙族被奉为“神龙”。后来,洞庭龙君隐退,传位于女婿柳毅。柳毅自知出身人族而领龙族实有不妥之处,于是才力推四海龙王主天下水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洞庭一系的龙族要比某他龙族来得高贵。所以,崔浩才对尼罗的名字有印象。 崔浩不会刻意追问关于尼罗的事,在他看来,尼罗被封印是为了应劫,被放出来就是劫难已过。虽然同为龙族,也未必就要刻意交好;神兽与神兽之交的交际,人类与人类之间的交际,并没有什么区别。 总之,尼罗成了一个话题的引子,让刘星宇和崔浩很快熟络起来。男人之间建立友谊,其实往往只需要一个投机的话题。说到共同点,刘星宇、崔浩和海心远当然具有共同点,虽然辈份上有些差别,但不妨碍他们在心里称兄道弟。 当一场“恳亲大会”结束,鹿笙叫苦不迭。尼玛,一百年都是一个人过,这下好了,呼啦啦来了那么多亲戚,连名字都记不过来。万幸的是,俞家那一大帮子不必太过在意,毕竟是人界的人类,身为灵界的修行者应该跟他们保持适当的距离。 反观刘星宇,则颇有些收获。男人们用十分钟建立起来的情义,有时候是一辈子的财富。 闹哄哄的人聚了又散了,凡人如此,灵界修行者亦如此。世道真的变了,修行者不为再为了长生飞仙而躲在深山里高冷孤寂,入世成了主流;各种族对立依然,但交流之频繁已经不是古人所能想象的了。 回到家,鹿笙软软地靠在刘星宇的肩膀,一句话也不想说。不想评论俞家,也不想把人鱼族秘药的事情告诉刘星宇。未来变数太多,有些欣喜不宜过早曝露。窗外这天阴霾不明,谁知道下一刻它是下雨还是天晴?人类的气息已经深重影响了大气,就连善于推演卦相的天机门门人也测不准局部天气——尤其是,人类聚居的城市天气。 刘星宇一直是个明白人,尽管鹿笙很少向他提及俞家的事,但他清楚鹿笙的心绪,也体谅鹿笙对这件事的处理。有时候,爱一个,就是默默陪伴,而不是强力干预。看到阖家欢乐的场面,刘星宇是替鹿笙高兴的,他也能觉察出鹿笙心里已经放下了仇恨。他不想深究俞心印到底跟鹿笙说了什么,只要鹿笙开心释然,那便是好的。 两个人互相倚靠着,形成一个稳固的“人”字,时光都静止下来了。有时想想,tian朝老祖宗真是太有智慧了,所谓“人”,不就是一左一右的两个个体互相借力形成一个整体么?当隔着胸腔的心灵产生联系,当感情有了温度,个体,也就成了人。 刘星宇打破短暂的温情静默,搭手扶住鹿笙的肩膀:“下一步,咱们就应该调查别墅区蔡家和血色十字会了吧?” 鹿笙不自觉往刘星宇身上蹭蹭,两人挨得更紧了:“是啊,是应该轮到他们了。” “今天见到了人鱼王和王妃,为什么不趁机邀请他们一起加入调查呢?有人鱼族相助,应该会更简单吧?” 鹿笙继续蹭,终于支点不稳,从刘星宇的肩膀滑落到大腿上。反正没摔疼,他继续说:“大结界出现异动,不止人界生有隐忧,海底也不太平啊!以龙族和人鱼族为首的水族正在弹压海底冒出的邪恶势力,我们自己能做的事,就不要给表哥和表哥夫添麻烦了吧?他们镇住海底,已经是对我们所有人最大的帮助了。” “都听你的。” 由于俞家一事了结,鹿笙直接遥控监视甲虫转而盯住蔡家的办事处。只可惜,蔡家宅院设了一种特殊的结界,任何昆虫小动物“不小心进入”都会被立刻弹出来,似乎蔡家人早就防备着诸如鹿笙这样的术者。 所以,鹿笙和海梦月通了气,拜托马家盯紧蔡家,然后分析哪些不是蔡家的人却经常出入蔡家宅院,再派人盯紧这些人。从目前可知,蔡家对容家颇多防范,对马家倒是防得没那么严苛。 刘星宇一直旁观鹿笙的各种布置,心中佩服喜欢的同时,也不忘提出意见:“鹿笙,你有没有想过,昆虫和小动物进不了蔡家的宅院,植物也不能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鹿笙当即赏吻! 于是乎,本领高强又面瘫的林瑞小朋友再一次被请来了,俞长乐也终于被派上场干了一回正事。 蔡宅附近自有蔡家的监探,陌生人无论是步行、是飞行、还是打开虚空之门都不能离得太近。要靠近蔡宅,得有别墅区的“红人”带着,假装闲逛在那里溜一圈。马家和容家不好出面,这两家都是有名的驱魔世家,由这两家人带着只会引起对方高度怀疑,毕竟蔡家人不是傻子——就算蔡家人傻,暗地里的血色十字会可不傻。 由俞家人带着,那又不同了。俞家是纯粹的凡人商业世家,俞家虽然知道灵界的存在,但对灵界各种势力一视同仁,至少表面上如此。纵然某些人知道人鱼族庇护俞家,他们所知也只是俞家当年以幼子祭海,谁能想得到俞家幼子竟是今日之人鱼王妃?灵界正邪两道的修行者再怎么样八卦,海底世界的事他们从哪儿知道去? 俞长乐亲自开车把鹿笙、刘星宇和林瑞接到别墅区,然后亲自带着三人闲逛“长见识”。俞长乐擅交际,整个别墅区几乎没有他不认识的,见了人就打招呼。别人问起,他就说身边这几个是老同学的弟弟来h市上学,托他照顾。 谁会怀疑俞家四少?更何况林瑞小包子被鹿笙牵着,一看就是良家子弟嘛!鹿笙是个纯净少年,刘星宇也收了当初打架王时的狂拽之气,两个都是貌似老实的好学生。 俞长乐很尽责地带着一面走,一面指点风景,走啊走,终于走到了蔡宅门口。 鹿笙三人缓步跟着,果然觉察到有数道神识黏着自己。暗中观察的,不知是蔡家人,还是血色十字会的人。鹿笙和林瑞不担心暴露,对方的修行比不上他们;刘星宇更不用担心,他佩戴了翠云宫的指环,那玩意儿隐匿灵力的功能连小白都赞不绝口呢! 蔡家不愧是闽省拿得出手的正道世家,这幢院子的院墙并不是高过两米的混凝土,而是简单的铁栅栏,任何站在院外的路上的人都对院子里的布置一目了然。这是一种自信,是蔡家对其家族势力的自信。 铁栅栏上爬满了牵牛花、迎春花、五星花之类的藤本植物。这些植物根部的藤条粗状,显然种下的时间已经不短。 游览逗乐,看似天真的林瑞小朋友忽然挣脱了鹿笙的手,迈开小短腿去扯栅栏上紫色的牵牛。鹿笙紧赶两步还是慢了,林瑞两只手已经各扯了一朵;鹿笙只好冲院子里的人抱歉地点头,还好对方并不在意。 就这一个小动作,林瑞满意地拈着牵牛花在鼻子边嗅,鹿笙和刘星宇已经同时听到带着奶气地秘音:“成功啦,我们可以回去了!” 正要离开,迎面走来两个女人,鹿笙和刘星宇一见便心凛。 好死不死,是罗素和丁香! 以常识判断,两只女妖出现在这里,不是要到蔡家拜访,就是准备和简接头——这就是简和血色十字藏身于别墅区的证据!只是,鹿笙监视两只女妖的时间不短了,以前她们从未跟简接触过,想不到今天…… 罗素和丁香不得不来找简,因为她们已经发现自己中了招。这些天跟小混混鬼混,她们不仅没有吸到精元,自身的灵力还日渐衰弱,这是典型的遭到暗算了。 蛊术不同于法术,有些蛊术看似轻巧,使用法术却觉察不出来,更不能化解。罗素和丁香没办法,只好过来求助于简,以期借助血色十字会的多方门路化解危机——她们甚至连自己中了蛊都不知道。 在别墅区跟鹿笙和刘星宇碰面,这是罗素和丁香也没有料到的。她们虽然不知道鹿笙和刘星宇的真实身份,却知道刘星宇不是一个普通学生——鹿笙和刘星宇最担心的就是这个,一旦被罗素和丁香当面指认,蔡家人只怕会产生怀疑。 有些事是禁不起深究的,若想人不知,除非——杀人灭口! 鹿笙和林瑞,甚至刘星宇,当然都身怀击杀火蚁妖的本领。但,如果在这里动手,那可不仅仅是打草惊蛇那么简单了。 罗素已经率先开口:“你们怎么会在这里!?”手臂缓缓抬起,正要指定鹿笙和刘星宇。 第69章 意外帮手起妖风 这样的动静,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如果只是在大街上遭遇,或许只会引来少数路人侧目,但紧挨在蔡家宅院边上……蔡家宅院里的诸人立刻目光警醒扫向院外。 杀意已起,鹿笙等人正要动手——忽地一阵妖风,卷得树摇叶落。不知从哪里来的飞沙弥漫开来,迷得众人一时难以睁眼。 嗷一声叫,是现场唯一的凡人俞长乐发出的。不是风沙吹进了他的眼,而是鹿笙有意在他腰间戳了一下:“只管叫,越惨越好!”随后,鹿笙也叫,刘星宇也叫,林瑞更是嘤嘤嘤捂着小脸假装哭了。 风沙中有灵光隐隐闪动,伴随着罗素和丁香的惊呼,伴随着蔡家人的呵斥叫嚣。 妖风持续不到一分钟就散去,鹿笙四人挤在一起各种惊恐不已——当然都是装出来的。再看对面,蔡家人各个衣衫褴褛、满身泥灰,仿佛被流氓刻意调戏过一番。罗素和丁香的衣衫倒是完好,只不过神情之慌乱不比鹿笙这边少。那是毫不作伪的慌乱,能让两只女妖如此神情,事必有异。 待到被妖风惊动的各种修行者赶到此地,蔡家人气恼之际又无可奈何:“对方道行太过高深,我们根本没有看清对方是何长相,更不清楚对方来意。”又把罗素和丁香拉过去,“这两位姑娘倒是受了不小的惊吓,我们得把她们带回去好生开导一番。” 众人这才回过头来询问俞长乐四人,大多数住在这里的修行者都认得俞长乐,因而对他相当客气。俞长乐早就被鹿笙传音相告,回答没有一丝破绽:“平白无故来了一阵风,我眼里当时就进了沙。我胆子也不大,混乱中被小刘他们推了一把,又似乎听到打斗声,于是吓得惊吓起来……结果,大家就乱成一团,让你们见笑了。” 俞长乐是演技派,刘星宇和鹿笙更不必说,再加上林瑞明显带着泪痕的包子脸作为受惊吓的绝好证明,众修行者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得不出结论,安慰俞长乐等人一番也就散了。 蔡家人倒也没有表现出留下俞长乐四人的意思,朝这边点点头,带着罗素和丁香进到院里去了。鹿笙朝俞长乐丢了一个眼色,四人原路返回,相安无事。 然而相安无事从来只是相对,在林瑞摘过牵牛花的地点,有十数颗小小的种子,刚才那一阵带着沙的妖风,把种子全都卷到蔡家宅院里去了。种子不是毛茸茸的小动物也不是细小的昆虫,蔡家结界对其完全没有防备。那些种子非常奇妙,它们落到小草边上,就立刻抽芽长成小草的样子;落到树上,就附在树枝上变成树叶的样子。 监视甲虫和容家小妖们进不去的地方,林瑞操控的植物很容易就混进去了。天下结界,从来没有所谓的完美防御。 罗素和丁香进到房间里,简终于现身了:“外面怎么回事?你们俩怎么这个时候过来?” 罗素和丁香根本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她们只觉察到风沙之中有一股怪异的灵力忽然罩住了她们,然后,风沙散了,她们就看到蔡家人各个落得狼狈下场。至于她们为什么来,她们还是老老实实说了。 火蚁妖暂时还有利用价值,简示意两名钻研各种方术的蔡家修行者为罗素和丁香检查身体。结果,什么毛病都没有。 饶是简诡计多端,此时也想不明白了原由,只能暂时按下,转而询问:“我刚才在屋里看到你们对俞家少爷四个似有所指,他们……有什么不妥之处么?” 罗素答道:“他们四人中有两个是我们同级不同班的同学,眼熟,但叫不出名字。” 简听完,扭头给身边的蔡家人一个眼色,那人立刻说道:“查过了,那两个小年轻确实是学生,而且是俞长乐的老同学的弟弟,俞长乐带他们来这里玩儿呢!” 有了双方的证明,这事就算过去了,简继续问:“我让你们寻找的那个炎阳体质的人,你们找到的么?” “没有啊!反正我们学校到现在还没有发现,简姐你派去别的学校查探的人没有消息么?” 简摇头,又说了一会子闲话,这才让人把罗素和丁香送出去。 其实,简之所以知道“炎阳体质”者,是因为当初刘星宇深入蚁巢时落下一根头发。 不要小看头发。 头又曰“首”,实乃人之元器。头发附首而生,小小体量中自然蕴藏了无数信息。炎阳体质者的的头发看似与常人无异,但被修行者检测之后又是另一说。 简没有见过刘星宇本人,她只能从那一根头发中推测出刘星宇大致的年龄等等粗略信息。毕竟,自然脱落的头发相当于“寿终正寝”,简又不是什么世外高人、绝世高手,她作法得到信息之后,那根头发就自燃消失了。 女子属阴,正需要阳属配合以行双修,刘星宇这样的“珍宝”,自然是人人争抢的目标。简逃出蚁巢之后,只能从搜集的琐碎信息中推断刘星宇到了h市,刚好蔡家和血色十字会在h市都有分支,她就一路跟了过来。 简利用化形的火蚁妖混进各个学校,拉网式查找炎阳体质者的下落。只可惜,罗素和丁香这两只女妖有私心,找到了却不及时汇报,妄图独吞成果。刚才那一阵妖风,又似乎对罗素和丁香的记忆力产生了某种影响。 俞长乐开车送鹿笙三人回去,他通过后视镜看到林瑞小朋友盘腿打然后发出一声“成功啦!一切都在我的监视之中了!”俞长乐好奇林瑞的来历,也好奇之前那阵妖风,但他也明白,身为凡人,对灵界的事情参与过深没有任何好处。所以,俞长乐不问,只专心做司机。 拐过一条街,路边站了两个人拼命挥手。往来没有载客的出租车试图停下来,却被他们拒绝。 鹿笙眼尖,一眼认出那是香球和尼罗,示意俞长乐捎上二位。 尼罗和香球的个子都不高,属于“小只型”的男男cp。俞长乐倒也不敢小瞧这二位,尤其是尼罗个子虽矮却气场无敌,汽车稳稳停在两人面前。 尼罗不是傲娇,而是高傲。他钻到车里,看都不看俞长乐一眼,也不搭理鹿笙和刘星宇,却非常反常地把林瑞抱到腿上:“怎么不叫我?” 林瑞太会来事了,他先叫了一声“香球”,引得香球摸他头,然后才仰头叫了一声“尼罗哥哥”。 这下子,别说刘星宇,就连见惯了大场面的大巫师鹿笙也惊讶不已。尼罗主动跟人打招呼已经罕见,林瑞主动在名字后面加上“哥哥”同样稀奇啊! 接下来的事,更是让刘星宇和鹿笙跌破眼镜。尼罗和林瑞并不像别的哥哥和弟弟玩闹逗弄在一起,而是在车里就开始讨论修炼心得。哎哟喂太拼了,怪不得都是高手呢!可惜尼罗和林瑞同属妖族,他们的修行路子跟刘星宇和鹿笙都不相同,否则一路上聆听高手研讨,那也是很有收获的。 香球坐在副驾驶座上,扭头对鹿笙和刘星宇说:“怎么样,我和尼罗弄的那阵风恰到好处吧?还好我机智,看到这位俞家……你是俞家老几来着?算了,反正不重要……看到这位俞家帅哥开车接你们,我就带着尼罗偷偷跟过来了。” 鹿笙笑道:“谢谢你啦!”他和香球相处百年,虽然一个是妖神祭司,一个是妖神,但感情比亲兄弟还亲。 俞长乐不动如钟,其实心中暗暗吁气:原来那阵风是这二位弄出来的。太厉害了,一阵风就把蔡家人给弄成那德性,还好我没有轻视他们,要不然……那个目中无人的,一看就脾气暴躁;这个看似活泼的,也许比那个脾气暴躁的更腹黑! 俞家四少爷是真的长大了,经过了海梦非那件事,他整个世界观都转变了。这世上,金钱权力只是俘虏凡人的虚幻玩意儿,人呐,最重要的还是开心! 没有人理会俞长乐丰富的内心戏,香球接着说:“我们原本打算直接杀了那两只妖女,不过想一想,如果杀了她们,反而会让蔡家人对你们起疑。所以,我们一面给了蔡家人教训,一面对女妖的记忆做了手脚。你们可以放心啦,从今往后,她们和你们只是同校同级的同学而已。至于其它的,她们已经记不得啦!” 凡人俞长乐又暗自感慨香球和尼罗法术强大,居然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改变了目标的记忆,并且顺手教训了蔡家人。鹿笙却撇嘴说:“你这意思……香球,你和尼罗是不是经常隐身在学校观察我和刘星宇的日常呀?” 香球颇有些讪讪:“其实我有一点点想上学,因为小白、李启明、金子霖都在上学,不过尼罗不愿意。”忽然话锋一转,“谁观察你们了?我们只是无聊打发时间而已!并且,这也是一种暗中的保护嘛!你晓得不,青女坊就是我向苏半夏借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双更,稍后啦~~ 第70章 应对记忆密码锁 车里的空间被隔绝成好几个世界,鹿笙和香球斗嘴玩儿,林瑞和尼罗讨论修炼心得,俞长乐专心开车,刘星宇静静观看众生之相。 终于聊得差不多了,香球说:“你们行动要小心一点,那个蔡家的法术有一点古怪,比如,他们宅院的那道结界就很特别。”又回过头拍拍俞长乐,“帅哥你很有胆色嘛,定力也不错。你也要记住,经常往来蔡家的人,你千万不要接触,否则惹祸上身,悔之晚矣。” 说话声止,香球和尼罗忽然不见了,吓得俞长乐手一抖,差点没把方向盘打到底。但就这抖了一下也够车里的人受的了,汽车陡然偏转——这大街上人可不少啊! 还是林瑞本事大,鼓出灵力强行稳住了汽车。道边上被吓着的行人已经开始破口大骂了,俞长乐长吁一口气,后背冷汗涔涔。 刘星宇也有点被吓到:尼玛,这是玩命了吧? 鹿笙倒是习惯了,安慰道:“你们别往心里去,香球就这性格,毕竟是妖神,妖性不改、酷爱恶作剧。不过,他开玩笑都是有分寸的,他知道有林瑞在场,这里出不了乱子。” 林瑞端着一张严肃包子脸,认真十足地说:“还行吧,香球这些手段比起我们家那些小弟弟来简直弱爆了。你们没有见过正道修行者拿异火烧凡人全家的的吧?我们家大同小异和张苏安就敢这么干!” 有一回,苏半夏带着汤圆包子们到游乐场去玩。这些个身怀异能的小朋友不屑跟凡人小孩子儿玩,自成一派自由自在。结果,有个凡人小孩子看到容小异手里的红气球漂亮,竟然当着家长们在场直接动手来抢。只是,气球没抢到,那孩子反被容小异的亲哥容大同一个巴掌呼地上了。 对方父母爷奶呼天抢地,现在的孩子金贵呀,他们一边哄孩子,一边恶语数落苏半夏一家。天狐大人理都懒得理这些人,翻个白眼带着孩子们到别处去玩,那一家大小还在后面骂骂咧咧。 谁能料到,趁着苏半夏去买冰淇淋的空档,几个小家伙居然飞身寻到那一家人——对方开了私家车正要离去,汤圆们呼地吹出异火。 林瑞继续说:“雷炎、冰炎和幽碧火,修为不足的修行者也抵不住,那些个凡人也合该倒霉。当时我在场,好歹控制了火势没伤到人,但那辆车却被当场融化了。” 听众们脑补了当时的画面,各个寒毛直竖。鹿笙、刘星宇,甚至俞长乐,他们都是见过容家汤圆的。想到那般连豆丁都算不上的小孩子竟然如此胡闹,真是…… 林瑞跟在苏半夏身边已久,也学会了窥测人心,又说:“经此一事,半夏大人好好教育了弟弟们一番。告诉他们,那一家子虽然讨厌,但要报复,却不能下那么重的手;而且,身怀异能之辈,完全不必跟凡人一般计较。譬如人类面对蝼蚁,要宽容一些。半夏大人还说,大同护着小异是对的,兄弟之间就应该这般互相照顾。反正,那个人类一家子最后成了半夏大人讲课的标本,大家都觉得学到了许多呢!” 听众们又松了一口气,还好天狐大人是一名合格的家长,要不然,如果像某些人类家长宠溺小孩子、一切任由孩子的性格来,只怕容家那些个汤圆包子将来会成为一方魔头。 鹿笙没有让俞长乐直接送到家,而是在小区外面下了车,同时不忘叮嘱:“你今天带我们去别墅区,虽然号称是受了老同学之托,但蔡家人还是会在接下来这段时间内盯紧俞家。这是好事,只要俞家这段时间之内一切‘正常’,蔡家以后也不会对俞家上心了,几乎算得上一劳永逸,你自己也要小心一些。” 俞长乐认真应了开车返回,他还要将鹿笙的话复述给长辈们,这很重要。 鹿笙和刘星宇牵着林瑞往家走,画面和谐感人。只是,凡人眼里有爱的两大一小,其实心底里的鬼门道多了去了。后面有人鬼鬼祟祟跟着,鹿笙他们都知道。 很少有人注意一个细节,但凡有修行者居住的地方,植被通常格外茂盛。那是因为修行者引天地之灵气吐纳修炼,附近的植被全都沾了光。当然,凡俗之人住在修行者隔壁也能享受到这一“利好”,譬如苏半夏和容玉曜的邻居们,有些老人多年的老毛病居然开始渐渐好转了。 正是下午上班的时间,小区里遛弯的人很少。鹿笙嘴角勾着笑,松开了牵着林瑞的手。这个动作非常自然,不会让后面跟着的人产生任何怀疑。没有灵力波动,鹿笙的指尖多了几只黄黑纹的细腰胡蜂。 胡蜂身段虽美,但肚腹之下那根毒针却让人望而生寒。鹿笙吹了一口气,胡蜂立刻振翅而起,小型轰炸机一般嗡嗡径直朝后方飞去。 跟踪者再笨也知道胡蜂是被鹿笙放出来的,因为这附近没有蜂巢。修行者虽然本事高于凡人,但并不等于不惧怕自然界的要素,本领再强的人被胡蜂叮到也会痛,尤其是这些个胡蜂本来就不是普通的品种。 鹿笙此举无异于主动暴露身份,跟踪者只要知道他不是凡人就够了。可是,当跟踪者想要转身退去,却发现拔不动双腿。低头一看,完了,地上不知何时长出的藤条把他们的双腿缠住了! 鹿笙三人已经回过身来,全都站在原地一脸等着看好戏的表情。 林瑞习惯性把双手拢在袖子里,奶声奶气揶揄道:“丢人,就这么点儿微末道行也敢出来跟踪我们!怪不得玉曜大人常说,如今的tian朝修行者,眼高手低、道德败坏的多,有真本事的少!” 跟踪者们着实慌了,眼看胡蜂迎面而来,他们的双腿却率先产生痛觉。原来,林瑞催生的藤条长出了倒刺,就是要让跟踪者们不能逃跑。 跟踪者们终于明白,他们跟踪的三人,不仅不是凡人,而且远比他们预想的厉害。顾不得大动静会引来凡人恐慌,跟踪者各个甩出兵刃斩断藤条,拖着细口密布的双腿玩儿命逃跑。有两个动作稍慢的被胡蜂蜇了,当时就抽抽着昏了过去。那胡蜂腹刺带着麻痹毒液,管你凡人还是修行者,只要被蜇了就得着道。 另两个脚程稍快的跟踪者也没跑多远,在他们身后,刘星宇已经搭弓射箭,灵力化成的箭矢没有正中他们的后心,只牢牢钉在他们身前的地面上。灵力具化而成的金色箭矢,却没有半分灵力溢散。能够做到这种地步,如果不是得到名师指点掌握了技巧,就是修行者本身修为很高——只这一下,两名跟踪者就不敢跑了,再跑就真要命了。 胡蜂紧随而上,跟踪者全数被蜇昏了。 林瑞掏出一个荷叶包包,挥手间将四名跟踪者全都装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跟着鹿笙和刘星宇上楼去。 “蔡家那边有我盯着,你们只管放心。有什么重大变动,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哒!这几个杂碎也交给你们处理,我带回去完全没有用处。”林瑞交待完事情,又把荷叶包包塞给刘星宇,小手一拍就原地不见了。 刘星宇捏着那翠绿的荷叶包,感觉不出里边居然装了四个成年人的重量。左看右看,刘星宇情不自禁赞叹:“真是高人妙术,这个包真是用一整片荷叶做成的呢!” 鹿笙笑着接过荷叶包掂了掂:“以林瑞的修为,要做出这样的荷叶包很容易。我猜,这个包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使用。”说完掌心灵力透出,将包口往下倾倒,四个昏迷的跟踪者全都滚落到地上。随后,荷叶包果然自动散成一片荷叶,鹿笙把它插在有水的花瓶里。 刘星宇非常熟络地去搜身,发现四人身上都有一块小小的金属牌,灵牌上刻有“蔡”字。鹿笙看过之后,刘星宇又把金属牌往回原处。 “要怎么收拾他们?”刘星宇问,“我觉得我们不宜过早地与蔡家直接对着干,还是放他们回去的好。” 鹿笙轻轻哼了一声:“当然是要放的。可是,就这么让他们回去,难保他们管得住自己的嘴。据说蔡家在闽省势力强大,我倒要看看他们蔡家到底有什么本事!” 指尖跳动灵力,鹿笙准备使用法术修改四人的记忆。可是,当灵力深入对方脑中,却有一股强大的反弹之力震开了鹿笙的灵力。 刘星宇见鹿笙表情不太自然,他也动手试了一下——以刘星宇目前的修为,毁掉别人的记忆可以,修改别人记忆的精细活儿还是做不来,他只是纯粹想要试探一下鹿笙到底遇到了什么。 结果,一试之下,刘星宇也被震了个始料未及:“看来蔡家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啊,一定是他们族中的高手在族人脑中设下了保护结界。” 结界可大可小,大者直抵苍穹,小者微如灰尘。大的结界需要强大的灵力做为支持,小的结界需要修行者对灵力的控制精妙微精。从常识判断,蔡家确实有独到之处。 惊讶只有片刻,鹿笙活动完指头,反而笑了:“切!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这结界就像是一把密码锁,如果我要强行废除他们所有的记忆,这道结界根本抵受不处。但,那样话,就暴露出他们在跟踪途中发生意外,蔡家必定怀疑我们。如果想要修改他们的记忆,则必须解开密码锁。只是,我们时间有限,我可没那绣花工夫待在家里解锁!” 密咒声声,鹿笙左掌升出一股妖异的黑烟,右手则腾出一股特殊的灵力。灵力与黑烟相遇,扭曲着化成四条细若蚯蚓的小蛇,跐溜溜就从四名修行者的鼻孔钻到脑子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完毕,周末愉快~~ 第71章 人界之事非小事 “我没法抹去我不想要的,他们也别想知道他们想要的。”鹿笙坏笑之时,非常自然地就从高中生状态切换到大巫师状态,睥睨地上的四人说,“中了我的蛊,我不允许你们说的话,你们就一个字都不能说!” 蔡家的结界密码锁其实非常没有人性,一旦鹿笙没有密码却又想结行破锁,这四个跟踪者就会当场自爆。鹿笙要留活口,又不能让跟踪者把在小区花园里发生的事情说出去,只好使出看家本领,蛊术。 蛊术完全不同于正统的法术,蛊毒入体,千里之外仍受大巫师控制。那些具化而成的小蛇,其实是大巫师鹿笙加在蔡家结界密码锁之外的另一道“透明密码锁”,法术检测不出它,它又能自动“屏蔽”四个跟踪者的某些记忆。 唯一受罪的,就是蔡家这四名跟踪者。作为灵界的人类修行者,好端端修行打怪升级的生活,偏偏身体里被种下两重“炸弹”。如果哪天鹿笙觉得他们没有利用价值了、觉得他们碍事讨厌了,可以直接催动蛊毒发作要了他们命。 华灯初上、夜风微凉,鹿笙和刘星宇趁着暗色把四名跟踪者摆回花园里。鹿笙躲在不远处发出一道灵力,跟踪者们就醒了过来。他们站起来各自发懵纳闷,暗处的鹿笙掐诀念了一道蛊咒,跟踪者们的对话立刻变了。 “哎呀我们盯了老半天,那几个明明就是普通人类嘛,真是浪费时间。” “就是说嘛,头儿疑心太重了,偏偏这种跑腿的活又交给我们来做,真是受够了!妈妈一直以为我工作顺心,其实我只是一只跑腿狗!” “算了算了,又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都少说两句。天也不早了,咱们快点儿回去吧,省得挨骂!” 蔡家跟踪者退去,刘星宇抱住鹿笙使劲摇:“鹿笙你太牛了!你的蛊术太神奇了!法术解决不了的事情,用蛊术很轻易就解决啦!” 比起孔武有力的刘星宇,鹿笙实在有点儿单薄,被刘星宇使劲摇,鹿笙不得不一巴掌把对方拍开。首先整理一下发型,鹿笙这才开口:“虽然万法归一,佛修与道修是两条主轴,但其它修行门类也不乏可取之处。但凡能够流传至今的修行法门,都有其存在的道理。无论哪一种修行法门都有其长处和短处,在某些细节方便,一物克一物的规则始终行得通。” 反正,刘星宇就是兴奋。今天没有晚自习,刚好可以兴奋个够! 灵界一直不太平,人界也总存在纷扰。别墅区没有传来重大消息,鹿笙和刘星宇又摊上事了。 爱情让人麻痹大意,鹿笙和刘星宇防了灵界,却忘了防备普通人类。尤其是,tian朝人口这么多,砂砾般的小事也会被风传成西瓜般的大事。 刘星宇初到学校时,跟花将离、容玉曈二位走得比较近,当鹿笙“转学”过来,刘星宇就开始和鹿笙形影不离。如今罗素和丁香被蛊神大人亲手修改了记忆,刘星宇和鹿笙更是腻歪在一起甜得你侬我侬。 要知道,刘星宇和鹿笙都是那种“我愿意做什么关你们吊事”的人,从不在意旁人的眼光。恋人之间的互动,那股子甜酸是遮掩不住的。满校学生,纵然有些反应迟钝,总有一部分早熟的男男女女瞧出刘星宇和鹿笙之间的关系超越了友情。没人敢惹刘星宇,当着面不敢问不敢说,背后却议论纷纷。 花将离和容玉曈都曾委婉提醒过,刘星宇不以为然回了一句:“管他做什么!这些光棍男女是在嫉妒我!” 谣言若不止于微时,一旦让它得势就大事不妙。学生们议论纷纷,又怎能逃得过老师们的耳目。班主任还算留了三分情面,找了个借口让原本是同桌的刘星宇和鹿笙调了位置,这是委婉的警告。结果,安静了一节课,一到下课,刘星宇就露出打架王的跋扈,威逼同学把桌位调了回来。 第1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2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2节 再强悍的学生跟老师对着干也是没有好下场的。班主任不跟刘星宇理论,直接一个电话把刘爸刘妈给叫了来。班主任倒也没有直接控告,只是委婉地向刘爸刘妈表达“你们的儿子可能得盯紧一点,搞不好他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暗中偷听的鹿笙这才后知后觉事情闹得可能有点太大了,这时再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刘星宇这天下午的课都没上就被刘爸刘妈接回了家,鹿笙再着急也只能下课之后再去探查,否则,就算不会引起修行者们的注意,也一定会引发学生间的风言风语。 刘爸刘妈根本不知道刘星宇这段时间做了什么坏事引发班主任的不满, 班主任说得含糊,他们只好自己问。 刘妈还好,到底还讲道理:“你老老实实交待,交待了再改过,一切都好说。” 刘星宇这一路回来已经把问题想通了,长痛不如短痛。他当着爸妈的面,开口就说:“也没什么,我喜欢上我们班一个同学。他是我同桌,我这么拼命学习其实都是受了他的鼓励,当然,也跟花将离和容玉曜在学习上的帮助分不开。” 谁都有春花灿烂时,刘爸身为过来人,闷声说了一句:“早恋可不好!但如果能够转化成学习动力,有些事,你也应该收敛一点!” 其实话题如果在此收场,或许结局还不错,偏偏刘星宇铁了心要让这段感情光明正大:“他叫鹿笙,是个男的!” 刘妈当时就腿软了,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到在地。刘爸赶紧扶住,先让刘妈坐在一边顺气,这才回身一脚把刘星宇踹倒在上,伸手抽出皮带来:“你是不是疯啦!你再说一遍!” “他叫鹿笙,是个男的,我喜欢他!” 刘爸一皮带下去,那是真狠,饶是刘星宇如今修炼得小有成就,也被抽得咬牙闷哼一声。 男人都是冲动的动物,一冲动就容易做出后果难料的事情来。刘爸不问细由直接打人固然不对,刘星宇铁了心硬扛下去也不是好办法。有些事,本来就应该拿出“铁杵磨成针”的功夫细细研磨。关于出柜这件事,从来没有最好的解决办法,无论如何,跟父母强硬地对着干肯定是不行的。 祸不单行——刘爸的皮带抽在刘星宇的脊背上,当时就见了血。 结果,皮带染血处亮起荧光! 这下子,不仅刘爸怒容更盛,就连有心袒护刘星宇的刘妈也冲上来一顿拳打脚踢:“你身上怎么会有灵力?你什么时候开始修炼的?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准修炼,你怎么不听!!!” 刘家祖上是修行者,甚至到了刘星宇的爷爷这一代还出过高手。可是,凡人羡慕修行者的强大,却不知灵界生存之残酷远在人界之上。看似平和的灵界,其实暗杀夺宝的事情非常常见,因为灵界没有人界这样的中央政府制定律法来规定大家的行为,更没有中央政府领导的军警保证法律和道德得到贯彻执行。 刘星宇的爷爷生前立下规矩,子孙不得再入修行之途,偏偏到了刘爸爸这一代,其长姐偷偷修炼并惹来大祸,更让刘家对修行一事深恶痛绝。刘爸爸的长姐即刘星宇的姑母,也就是翼扬的母亲。 刘爸爸虽然没有修行的根基,他手中的皮带却是祖传下来的一件法器。这件法器属于灵界里丢在大街上都没人捡的那种,跟刘星宇戒指里藏的家传弓根本没法比,但这皮带有一个特别之处,只要它挨着修行者就会发出光亮。刘星宇虽有翠云宫指环隐藏自身灵力,但刘爸下手太重,皮带见了血,故而暴露。 刘爸爸眼睛都红了:“刘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不孝子?你是想给刘家惹多大的麻烦?灭了刘家满门你才高兴吗?说,是谁教的你,是翼扬吗?” 刘星宇修炼这事真的跟翼扬没关系,硬要找关系,那也是翼扬出主意让刘爸把刘星宇送到山里体验生活,结果刘星宇自己运气太好,得了一场奇遇。为刘星宇修炼启蒙的是花将离,花将离教他炼气;真正让刘星宇突飞猛进的是鹿笙,双修之法让刘星宇“日”进千里;系统性指导刘星宇的,则是容中兴容玉曜父子。 刘星宇不愿“出卖”那些对他修炼有过帮助的人,一口咬定是自己悟出来的。这下可是真惹着刘爸了,皮带抡抽不歇气。要知道,刘爸虽然不是修行者,但也是习武的童子功出身,那是有膀子力气的,一连抽了三十多下,硬是把刘星宇这个体格健壮的小伙子给抽趴下了。 老人们常说,年轻就要吃亏,不无道理。刘星宇但凡讲点儿策略,也不会落到如此下场。反正他就咬着牙,居然也不运气护身,就这样硬生生扛着。 皮绽肉开,惨不忍睹。刘妈终于看不下去劝停,刘爸手势稍缓,刘星宇已经两眼一黑昏死过去。 有些孩子,从小到大没挨过爸妈一次打;有些孩子,挨骂挨打反而是日常。 第72章 挨打者成了傻瓜 最终,刘星宇被丢回了自己卧室。身上伤被简单清洗了一来,没有谁把他送到医院,就让他昏趴在床上,死活不论。 刘妈想打电话叫医生来着,却被刘爸一把抢过电话去:“这小子哪有那么容易死?我看皮带上的荧光不弱,想来他瞒着我们修炼已有小成。如果挨了一顿打就要了命,那还是什么修行者?不要管他,不吃点儿苦头,他长不住记性!” 刘妈心疼也没办法,她知道刘爸这是为了刘星宇好。刘家一脉的修行者,时不时会冒出一位“炎阳体质者”。这种体质,修行是一块好料,却也同时是人人觊觎的双修之宝。若是遇上名门正派,不过是施压强行联姻,若是遇上邪道,从此沦为禁脔。 刘星宇刚生下来时,刘爷爷就发现孙子体质特异。彼时刘家在灵界的势力早已经衰败,如果被人发现刘星宇体质的秘密,只怕刘星宇终生都要受苦。于是,刘爷爷在世时一再对刘爸刘妈叮嘱,千万不能让刘星宇迈入修行之途。在蛊神香球向大巫师鹿笙道破刘星宇体质秘密之前,世上知道刘星宇体质的,只有刘爸刘妈两人而已。 只是,世事难料,明明已经过了男孩子修炼入门的最佳时间段,没想到刘星宇还是……唉,人算不如天算。 “暂时让他在家里养着,学校那边请个病假。以后的打算,以后再说吧!”刘爸做了决定,就把刘星宇卧室锁了起来。 夕阳拉长了阳光在房间里的触及规范,窗帘开着,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射到床上,照射到刘星宇不堪的后背。 晕死的少年,气若游丝。 修行者,心脉未损、丹田未破,确实死不了。但,刘星宇毕竟只是人类,纵然体质特殊,却并没有强大的自愈之力。然而,冥冥之中似有天佑,譬如断角之龙入水、譬如折翼之凤浴火,借助本身属性相亲,总有重生奇迹。 西晒,使得屋内温度升高,阳光的能量无论何时都不应该被忽视。刘星宇左手食指动了一下,并非是他机体复苏,而是那枚翠云宫指环受了阳光之能而发生灵力脉动。 “阿弥陀佛!”脆生生的一声佛号,房间里多了一个七八岁的小沙弥,僧衣僧鞋干净,圆溜溜一颗小光头,“啊吼,打成这个样子,果然只有亲爹才能下这样的重手,罪过啊罪过!” 和尚虽小,站在阳光里却不失宝相端庄:“这伤,只怕十天半月也养不好呢!”他结印之后,掏出一个小钵盂,双手在阳光里东扯西扯。说来也怪,虚无之光在小沙弥的动作之下,竟然被挤出一滴滴的液体落在钵盂里。 忙了快半个小时,钵盂里的水也才刚刚见底,小沙弥却已经累得满头大汗,小光头显得格外光亮:“地藏王大菩萨说了,世上只有阳炎体质者才能做我的主人,既然主人的水月大巫师不在,我就要努力一些!” 用手指沾了钵盂里的液体细细涂抹在刘星宇背部的伤口,只听得嗤嗤声响,像是湿柴被燃烧的声音,又像是皮革被快速腐蚀的声音。就见伤口的破皮坏肉速度发黑炭化,最后化成汽态消失在阳光里,与此同时,伤处迅速生出新肉和皮肤,粉嫩鲜活与周围的古铜色形成明显的对比。 忙完这些,小沙弥收了钵盂擦汗,对着刘星宇左手的指环指了指,一颗亮晶晶的“月滴”就跳出来了。隔空施法把“月滴”送到刘星宇的嘴里,小沙弥终于舒了一口气:“月滴虽然神妙,但主人暂时没有力气运化消化,见效肯定慢一些。经过我这一番内外兼治,主人一定会飞快好起来的!” “小和尚!你是戒灵么?” “吓!”小和尚回头,就见窗台上蹲着一只半大家猫,灰毛黑纹,妖瞳幽幽,“你是……天狐大人家的……喵妖苗晓?” 灰猫歪头:“你认识我?” “是呐!主人天天带着我,主人认识的人,我也都认识啦!不过,我能不能现身是和主人的修为和意志有关的,这一次是主人遇到危险昏了过去,所以我才主动现身哒!” 灰猫朝床上望了一下:“刘星宇他没事吧?” “没事了!外伤有我处理,内伤有月滴,大概晚些时候就能醒过来。” 灰猫的长尾巴甩了甩,抖了抖一对尖耳朵,抬起右爪挥了挥:“这房间的结界,是你布下的么?” 小沙弥露出愁苦之色:“这结界是刘爸爸弄的。刘爸爸虽然是个凡人,但刘家祖上似乎传下了不少好东西。也不知刘爸爸在房间外面摆了些什么玩意儿,整个房间看似没事,其实已经完全隔绝了外部的感知。麻烦你回去跟大巫师说一声,刘爸和刘妈反对主人跟大巫师在一起,还有,主人瞒着爸妈修炼的事情……” 小沙弥一五一十全跟猫妖苗晓说了,他自己出不去,苗晓进不来,只能将消息口耳相传。 夜晚将至,黄昏阳光已是强弩之末。小沙弥交待完毕,连句招呼都来不及打就原地消失了。事实上,以刘星宇目前的修为并不足以支持戒灵现身多久,要不是这一抹西晒给力,今天发生了什么事,连一丝消息都传递不出去。 灰猫四肢发力,纵跃之间,身体就从二楼阳台跳到了不远处的树上。眼尖的路人发出一声惊叹,灰猫再纵,终于只剩下路人跺脚懊恼:“哎呀忘了拍下来,刚才那只猫简直太神了,距离那么远……” 丁香请了病假,这太反常。 监视甲虫回报,丁香下午翘了课去找那个小混混,刚刚翻过学校院墙,她就被人刺成重伤。甲虫们没有看清刺人者的面目,不过,现场还有另外三名目击者。 其中两名目击者是环卫工人,年纪有些大,他们只看到有个穿校服的女学生从墙头掉落下来。另一名目击者就是猫妖苗晓——h大和h大附中相距不远,容玉曜的私宅就在学区附近,苗晓今天照例出来巡视,刚好看到这一幕。 罗素要为丁香受伤做善后处理,鹿笙就找到机会询问苗晓。苗晓一双妖眼,当然比人类目击者和甲虫看得清楚,他告诉鹿笙,是另一个穿校服的人刺伤了丁香。不过,那人蒙了面且戴着头套,苗晓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 线索颇多疑点,鹿笙来不及细问,忽然觉察到自己和刘星宇之间的感应中断了。权衡之下,鹿笙只能拜托苗晓去刘家打探消息。学校这一块的事情,还是由他自己立刻处理比较好,趁着花将离和容玉曈都还在。 可是,联合花将离、容玉曈调查,一无所获。倒是苗晓返回之后,将一个很有挫折感的消息带给了鹿笙。 一时之间,鹿笙也感觉无措。丁香受刺之事他想不明白,刘星宇被刘爸毒打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无言的痛苦。顾不得容玉曈和花将离的劝阻,更顾不得再追查刺伤丁香的凶手,鹿笙即刻前往刘家。 天色已暗,人类早已经摒弃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华灯初上,正是某些人一天生活真正精彩的开始。红的绿的黄的霓虹,金发银发紫发的男女,白的黑的棕的皮肤……所谓都市,不过是另类的人间魔域。 卧室,刘妈正端了粥一勺一勺喂儿子。粥碗不大,刘星宇只吃了小半碗就不再吃了。刘妈唉声半天,好歹看到儿子后背的伤恢复奇速,只好端着剩下的半碗粥出去了。房门咔哒几声响,又一次被锁死。 了无生趣,刘星宇闭起眼睛数绵羊。出不去,醒着烦恼太多,不如睡去。只是,脑中的绵羊实在太活泼,蹦蹦跳跳从这边到了那一边,过了不多大会儿它们又原路蹦回来。而且,这些绵羊还会变身,嘭一声就变成羊驼,它们在刘星宇脑子里挤啊挤,终于挤满了草泥马。 人类很容易就被自己打败,刘星宇终于放弃了入睡,睁开眼发呆。 房间里的一切都是静止的,静得让刘星宇心慌。他想联系鹿笙,手机却被没收;他想感应鹿笙,神识却被隔绝。当思念即将入魔之际,房间里的静止终于被打破了。 一只五彩蝴蝶,轻灵舞翅飞动。它没有乱扑乱撞,而是直接飞往刘星宇床头,绕着床头灯上下翻飞。 刘星宇狂喜:“鹿……”扭头,正看到鹿笙悬停在卧室窗口之外。鹿笙食指竖放在唇前做了个噤气的动作,刘星宇就硬生生把半截话给吞了下去。 鹿笙不是进不来,刘家家传的那件隔绝卧室的法器根本禁不住他全力一击,他只是不想再给刘星宇增加麻烦。同样的,恢复之后的刘星宇不是没有办法逃出去,以他现在的奔跑速度,完全可以趁着刘妈送饭的时机冲出卧室,但他也想明白了,硬着干只会让事情更糟糕。 待刘星宇走到窗前,鹿笙轻声问了一句:“伤……不要紧了吧?” “已经好了!”刘星宇转身让鹿笙看后背。 刘星宇是为了让鹿笙安心,鹿笙却看到新生皮肤和老皮肤之间的色差。皮肉之痛,过了也许不算什么,但痛感是真切的,当时生生受了痛苦是难言不堪的。安慰、后悔、气恼……各种情绪堵在鹿笙心里,最终只从嘴里蹦出两个字:“傻瓜!” 第73章 应对之策大阵仗 刘星宇傻呵呵挠头:“我都没事了,你还说我傻啊?” 鹿笙嗔道:“如果你不傻,又怎么会受今天的皮肉之痛?要不是戒灵护主,只怕你到现在仍然趴在床上昏死醒不来呢!有些事,其实不用那么早跟父母摊牌,你毕竟只一个高中生啊!” “有些事,晚些坦白不如早些坦白,趁着我年轻有冲劲,斗争到底。我怕就这样不声不响拖下去,万一爸妈老了,我也不忍心刺激他们了,到那个时候,我和你……应该怎么办呢?鹿笙,我虽然已经算是灵界的修行者,但我爸妈仍然只是凡人,凡人世界的规则依然束缚着我……我怕,如果我不早一点尝试、不早一点努力,到最后,我爱你,却只能抱憾而终。” 有担当的男人,爱情是一种责任;动了真情的男人,爱情不是一场游戏。鹿笙静静听着刘星宇说完,他的一双黑瞳微微涨大、又渐渐恢复正常。世上那么多“箭”,唯独这一支情箭射中了鹿笙的软肋,他被一击即中,正中心灵。 “那也得讲求策略啊!就这么直接捅出去,你爸妈根本没个心理准备,他们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反对。”分明是责备的句子,由鹿笙说出来却多了几分别样的温柔。这不是事后批评教育,而是心疼刘星宇莽撞之下挨打受伤。 “他们打我是因为我瞒着他们修炼,不是为了我们俩的事!” 鹿笙不以为然,他知道,刘星宇挨打,瞒着父母修炼固然是重要原因,男男之间的恋情也不失为另一重□□。试想想,哪个做父母的愿意家中独子跟一个男人谈恋爱?可是,既然刘星宇刻意轻描淡写,鹿笙也就不好当面戳破他。 “这种事,以后……至少事先跟我商量一下。”鹿笙说,“不要什么都一个人扛,毕竟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你以后如果再这么莽撞,我……哪怕你说服了你爸妈,我也会把你给踹了!” 刘星宇这才急了:“别!我都听你的,我一定乖乖的!” “有话好好说,千万别再让自己受伤了。我的男人必须帅气,破了相我可不要!” 刘星宇使劲搓自己的脸,眼睛也狠眨:“嘿嘿,脸还好好的呢!” 鹿笙被成功逗乐了:“好好养伤吧——后背如果留了疤,像只癞□□一样,我也不会要的!” “不带这样的啊!说好的真爱无敌、不在乎外表的呢?男人不是应该有点儿伤疤才显得爷们儿气么?” “选择有疤还是选择我,这是你的自由——你自己做决定,我不逼你!” 刘星宇果断选择鹿笙,狗腿到令人不忍直视。 窗外夜色,窗内灯光,两人隔着玻璃相视而笑。大约,心电感应这种玄妙的东西,一道玻璃不可能阻止,一道结界也不可能阻止,因为它已经超出了物理和法术的范围,它只在有情人之间传递。 有了玻璃和结界的阻隔,刘星宇和鹿笙不能触摸、不能拥抱,但这不妨碍两人安心和满足。当卧室开门声再响,鹿笙终于飞身离去,刘星宇亦迅速回到床上装睡。 刘妈进屋,只看到趴卧的刘星宇闭眼安静。她轻手关了刘星宇的床头灯,又轻脚退出卧室。至始至终,她都没有看到,停在天花板的那只美丽蝴蝶。 刘爸爸亲自到学校替刘星宇请了一个月的病假,顺便向班主任打听了一下鹿笙的情况。 班主任颇通人情世故,立刻想到事情没那么简单,当下心中后悔:如果刘爸向鹿家施压,可惜了鹿笙这样一个好学生。 刘爸在政商两界都有人脉,班主任得罪不起,只能把鹿笙的学籍档案调出来让刘爸看。刘爸走后,班主任立刻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鹿笙,并建议鹿笙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要瞎想。 学籍档案上有鹿笙的资料,刘爸爸按照资料上的信息联系鹿笙的父母,结果,查无此人。 不仅父母不存在,家庭住址也是错误的,那地方近来在拆迁,但拆迁之前的住户也没有姓鹿的。 一时之间,刘爸对这个叫做鹿笙的高中生有点儿把不准了。查不到人,难道是凭空冒出来的?这世上,哪有凡人是凭空冒出来的,只可能是灵界修行者。 想到儿子的特殊体质,又想到儿子信誓旦旦说喜欢上一个男的,刘爸整个人都不好了,脑洞也就瞎开了:如果鹿笙真是修行者,那么……搞不好就是觊觎刘星宇炎阳精元的邪道!这世上,不唯独采阳补阴,采阳亦可补阳,只有人们做不到的,没有人们想不到的。 怀疑鹿笙的身份,刘爸爸不敢轻举妄动。好在刘星宇在家修养不哭不闹不犯混,这让刘爸爸略感宽慰。 鹿笙从班主任那里听到消息后,并不觉得讶异。曾经在灵界混过的刘家,行事风格当然犀利。只是,鹿笙还没想到最好的应对方法,翼扬就找到学校来了。 在确定翼扬跟刘星宇修炼没有关系之后,刘爸只有请翼扬出面。毕竟,面对“有可能”是修行者的鹿笙,只有翼扬才能hold得住。 翼扬早就知道了刘星宇和鹿笙之间的事,在刘星宇刚从苗疆回来、鹿笙还未到h市之时,翼扬就什么都知道了。这就是表兄弟之间关系亲密的表现,有些不好对爸妈说的话,却可以先告知表哥。 这是翼扬和鹿笙第一次见面,翼扬话比较少,回恢大巫师状态的鹿笙话也不多。翼扬是向着刘星宇的,他三言两语点出此行的目的:“感情是你们两个之间的事情,其他人插手其实不好。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千丝万缕,很容易因为一件小事就把旁人牵扯进来。这里是现世社会,不是天高皇帝远的苗疆,更不是风气相对开放的灵界,刘爸刘妈的态度,希望你能够谅解。” 暗中灵力相抵,彼此知道对方修为不俗,鹿笙表示理解刘爸刘妈的同时,态度非常直接:“既然你代表刘爸过来找我,是想得到什么结果呢?” 如果想用暴力逼走鹿笙,仅凭翼扬一己之力未必做得到。冥府选定的勾魂使者固然厉害,代表蛊神统御苗疆的大巫师也不是盖的。 “或许,你应该建立一个更加真实而强大的背景。” 鹿笙不解:“真实而强大的背景?这话怎么说?” 其实翼扬在来之前获准见了刘星宇一面,兄弟俩聊的内容不同,但多年默契还是让翼扬从对话中提取到了许多信息。刘星宇和鹿笙相恋,刘星宇修炼,这原本是相对独立的两件事情,但当这两件事实交织纠缠在一起,就成了刘爸刘妈心底的结。既要让刘爸刘妈接受鹿笙的存在,又要让刘爸刘妈接受刘星宇修炼的事实,翼扬想来想去,或许只能从鹿笙这里寻找突破口。 翼扬思考的突破口,不是让鹿笙消失退出,而是让鹿笙提高自身的“价值”。 什么价值呢?就是要让刘爸刘妈觉得自家儿子刘星宇这辈子非鹿笙不可,同时鹿笙又能够解决刘星宇修炼带来的系列问题。 不得不说,身为表哥,翼扬确实操碎了心。 聪明人对话,从来都是点一下就透,鹿笙明白了翼扬的意思:“谢谢你,这确实是个好办法。使用柔性的手段,总好过硬碰硬,这本不是一场战争,如果到头来伤害了谁,那不是所有人的本意。” 翼扬很欣赏鹿笙的伶俐:“你能这样想再好不过了,你是苗疆大巫师,硬碰硬的话,十个刘家也抵不住。你放心,刘爸刘妈那边我知道应该怎么说,你这边……能快则快!” 翼扬回去回话,只含混说鹿笙不简单,至于怎么不简单,他还要花时间调查。刘爸已经派人查过鹿笙一回,查不出太具体的东西,只能让翼扬拖着时间。 鹿笙首先拜访了俞心印:“想不到有一天我会有求于俞家,表哥你一定要帮我。” 俞心印乐得做这份人情:“这种小事哪里谈得上帮不帮,我放心吧,我会亲自吩咐俞林去做的。俞家,始终站在你这边!” 鹿笙谢过,紧接着又拜访容玉曜。容少主一向干脆:“既然是大巫师和刘星宇的事情,我马上安排!” 求助的过程并不艰难,鹿笙想想即将发生的结果,终于笑了:为了区区一个刘星宇,这阵仗弄得有点儿大了。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阵仗不大,哪能让刘星宇的爸妈心甘情愿服输呢? 这世上,从来官大一级压死人,从来强者无情打击弱者。难得刘星宇安心清静,刘爸也能安稳上班工作。只是,这一天开门就不顺,业务经理还没等刘爸坐稳就急匆匆跑进办公室,连门都忘了敲:“刘总,出大事了!咱们跟几家生产厂谈好的产品,天和集团也在派人接触,而且天和给出的价格比咱们报价的多出三成!” 刘爸拍桌而起:“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已经谈好了嘛,天和集团怎么会横插一手?” “天和集团插手的原因暂时不清楚……我们跟生产厂商虽然谈得差不多了,但您说价格还可以再低,合同一直没签哪!” 第74章 刘爸应对几无力 商场如战场,无声厮杀比见血见肉更加残忍;一步算错,满盘皆输。刘爸跌坐回椅子,一手揉着额头,另一只手挥退业务经理:“我想想办法吧!” 刘家生意做得不小,但跟千亿级别的天和集团张家比起来仍是小巫见大巫。尤其是,眼看要成为天和新掌门的张云歌,此人性格古怪、智计无双,商场对手无不谈之色变,如果是他盯上了刘家,那可真是一场躲不掉的灾难。 刘家做的产品,天和集团此前从未涉足过,这一回不宣而有所作为,难道天和集团准备强势进入这一领域?所以说,刘家就被天和集团拿来祭旗么? 刘爸好歹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他政商两界都有人脉,想了半天想不出应对之策,只好翻出关于天和集团的电话簿,当面问个清楚比较好。虽然这样做有可能显得很没底气和礼貌,但,在商场与天和集团这样的庞然大物搏斗,纵然赔死也要死个明白。 天和那边接电话的是张云歌,张云歌不等刘爸开口询问就主动说:“刘总,其实那一块的生意吧天和集团做和不做没什么关系,只是,您得罪了一个万万不应该得罪的人,我们天和集团跟那个人算是联盟关系……所以,不好意思啦!”说完就挂了电话,连一声客气再见都没说。 刘爸气了个半死,郁闷到无以复加。这叫怎么回事?到底得罪了哪路大神,竟然引得天和集团站出来帮忙出气?刘爸不敢说自己八面玲珑、人情世故做到万无一失,但,无论如何细思,确实没有得罪过任何人呀!这特么的躺枪最冤枉了! 是啊,刘爸脑洞再如何扩大也绝想不到,一切都是鹿笙的算计——鹿笙本人想不出如此计策,但他拜托了高人呀!算计这回事,势弱的搞势强的,多数要大费周章,势强的搞势弱的却是轻而易举。以天和集团的财力跟刘家在生意场上竞争,刘家哪里讨得了好? 隔日,就在刘爸公司领导层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之际,俞林老爷子一个电话打来请刘爸喝茶。 坐成一圈的公司干部们清清楚楚听到了电话里的对谈内容,一个个惊得如同吃了毒蘑菇的蠢兔,身体僵直眼神锃亮。这个世界要疯啊,前有天和集团,后有世界船王俞家,平时想要跪舔这些豪强高门都找不到门路,这会儿却双双主动跳了出来。 “刘总,俞老爷子他……” 总有人按耐不住好奇,总有人喜欢脑洞大开。在这种关系公司存亡的关键时刻,谁的心里都不免多想。从前,人人都担心实力超强的公司横插一脚断了中小型公司的生路,现在,人人都巴不得俞家插手进来,以期借俞家之力对抗天和集团。 刘爸起身穿外套,直接往外走,以行动证明自己想要赴约的急切心情:“希望是好事——大家也别太指望,俞林毕竟是生意场上最成功的前辈,就算他肯帮我们对付天和集团……代价,我们也未必付得起!” 话直理真,没有谁反驳,大家只能目送刘总出门——公司上下齐心,看到总裁如此,颇有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感。 心情是一回事,现实场景又是另外一回事。刘爸应约来到“老友”茶馆,无心欣赏馆内古色古香的陈设,跟店员说“约了俞林老先生”,径直被带上了三楼雅间。 雅间里只有俞林一人,见到刘爸前来,他主动起身握手——这只是一个小动作,刘爸却受宠若惊。且不论两人在商业上的成就,仅就年龄辈份和社会地位来说,俞林坐着不动如钟也是可以的。更何况,俞林是坐在轮椅上的,生意圈里的人都知道老爷子前段时间伤了腿脚。 俞林主动沏茶,刘爸更是惶恐。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谁不知道俞林是一只人精老狐狸? 一杯熟普洱下肚,身体顿时暖了。俞林老爷子继续冲泡分茶,眼睛看着琉璃茶壶,明知故问:“我听说刘总的公司近段时间遇到了一些麻烦?” 这么快就被点题,刘爸颇感讶异。对方既然这样问,那就是早有情报来源,他只能如实回答。 俞林替刘爸斟满第二杯茶,茶汤似红酒透醇:“恕我直言,以刘总公司之力肯定拼不过天和集团。就算刘总公司上下齐心、孤注一掷,只怕,仍然走不过三个回合。” 刘爸端着小茶杯一饮而尽,仿佛杯中暗红的液体真是可以消愁的酒。他默默无言,郁闷在表情中忽隐忽现,五分故意显露,五分无意流露。 俞林在壶中加了沸水,递壶再斟:“想来刘总也为了这事愁苦呢!刘总大可不必担心,在这花花世界,但凡钱能够解决的事情,都是小事情。” 刘爸双手捧杯放去,待俞林斟满之后再端起来,依然不说话。 俞林将壶放到茶台上,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俞家有意相助刘总!” 这句话,在刘爸来之前就是预想之一。但预想终归是预想,现实毕竟是再实,刘爸听到这句话,双手止不住微颤;杯中茶汤跟着微荡,些许溅出,顺着手背滴在桌上。紧接着,又是一口饮尽。 欣喜是不掺假的,但刘爸努力按下欣喜,反而小心翼翼询问:“有俞家相助,那真是再好也没有了!只是……不知道刘某有什么地方可以帮到俞家?” 天上没有白占的便宜,得到帮助,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生意场上,价值交换才是真理。 普洱到了俞林手里,那才叫真正的品茶。辨色、闻香、试汤……也许是因为年龄太大了,他说话总是慢悠悠:“说起来,俞家跟天和集团也有合作项目,俞家帮了刘总,无异于背后捅天和集团的刀子。不过,谁让鹿笙关心刘总家的公子、一定要让我出面帮忙呢?” 鹿笙——这才是重点!!! 听到那个名字从俞林老爷子嘴里说出来,刘爸的心情复杂到了极点。他想立刻起身走人,但意识里又有某种力量将他牢牢按在椅子上。内心里,他开始和自己博弈;旁观的俞林,却仍在悠闲喝着普洱。 果然没那么简单,俞家肯出来帮忙,并不是刘爸有大多面子,也不是刘爸的公司有多么大的发展潜力,而是因为鹿笙跟刘星宇关系匪浅! 刘星宇和鹿笙的关系,这是刘爸心里的一个结——这似乎已经成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刘爸一度以为只要再有谁提起这件事他就会掀桌翻脸,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真的做不到。 现世的时间每过一秒,刘爸内心的斗争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反复斟酌,他还是咬牙:“犬子的事情……让老爷子您见笑了。他……我还是希望他将来能够结婚生子,延续刘家血脉。” 这相当于婉拒,终于让俞林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下。 老爷子突然笑了:“刘爸莫要担心,我这不是威逼。我来既然来了,话也说出口了,忙是一定要帮的。至于令公子今后究竟要如何,那是你们刘家的事,我不会有任何要求。” 这就是现实至极的生活啊,有些帮助,想推都推不掉。俞老爷子虽然说得悠然,其实暗示非常明显——你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刘爸是个聪明人,目前应对一个天和集团已经乏术无力,如果再得罪俞家,那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弄不过天和集团,最多也就是公司破产;得罪俞家,生活必定处处受堵。 还好俞林说了他不干涉刘星宇的事情,算是给了刘爸一个天大的台阶。刘爸只得应了,并且再次感谢俞家愿意相助,这才能够喘着气回到家——是的,是直接回家,而不是回公司,因为半路上刘妈就打电话让刘爸快点回家,家里来了贵客。 现实的真相就像俄罗期套娃,层出不穷;不到最后一刻,谁也无法判定是惊喜还是惊吓。刘爸匆匆赶回家,就见客厅沙发上果然坐了一位贵客,一位比俞林更难得见到的贵客,驱魔世家容家的本代家主,容中兴。 刘爸的父亲就在灵界混过,因而刘爸本人对灵界的消息偶有关注,容家家主他自然认得。灵界原本就高于人界,容中兴自然比俞林尊贵;再说,就算当年刘家在灵界全盛之时,也不及容家今日在灵界势力十分之一。刘爸晓得轻重,进门之后就赶紧上去打招呼,心里却嘀咕不断:今天这是怎么了?莫非又跟那个鹿笙有关? 容家主只字不提鹿笙,和刘爸重分宾主落座之后,他十分认真地说:“来得唐突了,刘总莫要心慌。我来呢,不是为了你夫妇二人,而是为了刘星宇。实不相瞒,我见刘星宇是一块修行的好料,一直有意将他收归门下。只是,刘星宇这孩子说了你们刘家家规厉害,不允许家中子弟沾染修炼之事。我查过,知道刘家曾经也是灵界正道,也明白刘家脱灵界而入人界的苦衷,所以一直只在暗中调教刘星宇,算是没有正式名分的师徒。刘星宇一向用功勤勉,这几天却罕见没有露面,而且连声招呼也没事先打,所以我才冒昧过来看看。” 刘爸:“……”这可不好办了,刘星宇这兔崽子怎么就跟容家扯上关系了呢,还是正儿八经的容家家主!容家现在可是灵界正道h省的第一世家,要人都要到家里来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第75章 又见浪漫制造机 人活于世,不是仅凭“骨气”就能够打拼天下。在各种规则、潜规则之下,妥协不可避免。凡人在修行者面前,根本没有叫板的实力;凡人和修行者之前的能力差距,正如蝼蚁之于凡人。 容中兴不急着让刘爸把刘星宇放出来,而是率先承诺了刘星宇如果拜入容家门下可以得到的种种好处。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容中兴单拎出来强调:“我猜,刘总之所以反对刘星宇修行,是担心他特异的体质暴露从而招来终生灾难。舐犊情深固然令人感动,但刘总想必也知道,有些事瞒得了一时却瞒不了一世,与其终生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不如发奋自保。如果刘星宇练成一身本事,区区邪道哪敢觊觎他的体质?再加上容家护持,除非遇到绝世魔头,否则刘星宇此生必定安大于危。” 刘爸是个生意人,各种得失的算计只在转眼间就能够完成。经容家主这么一说,他还有什么不能放心呢?师徒关系亲如父子,如果刘星宇正式拜入在容家主门下,那无异于找了一个非常给力的干爹。这时代,拼爹已经成了一种潮流,人界如此,灵界亦然。 如果说天和集团的动作就像晴天霹雳,那么俞家主动示好就是抵在勃颈的一把双刃剑,唯独容家主的到来像是一抹阳光照亮了刘家连续几天的阴霾。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刘星宇终于被从卧室里放了出来。如今也不时兴古代那种繁复的拜师礼仪,在刘爸刘妈和容家两位随同长老的见证之下,刘星宇向容中兴咚咚磕了三个响头,这师徒之份算是坐实了。 刘爸心里挺美的,如此一来,刘星宇就算是容少主的嫡亲师弟了——刘爸可是听说了,容少主是惊世艳艳的修行天才。这还不算,据说少主夫人“苏氏”的修为才是容家真正第一,并且少主夫人的娘家势力极强。这样算来,就算刘星宇这辈子于修行一途平庸无为,至少不会被欺负。 人界和灵界毕竟存在不可逾越的巨大鸿沟,凡人得到的灵界消息,往往都不尽详实。譬如,刘爸就不知道容少主夫人“苏氏”其实是个男的——甚至连人类都不是。 刘爸更不知道,容中兴之所以亲自上门收徒,一来固然是看中了刘星宇特殊的体质和修行天份,有意为容家吸纳人才;二来容家一直想把大巫师鹿笙拉进来,这才痛快答应了鹿笙请求。 要知道,鹿笙虽然在某些目标上与容家一致,但大巫师毕竟游离于正邪之间,苗疆的巫师和蛊师也会因此而立场摇摆。容家,甚至灵界正道,都不可能要求蛊神做什么,就算蛊神只是妖神不是正神,香球也是脱离了灵界的货真价实的神;于是乎,拉拢大巫师就等于形式上整合了苗疆势力——如果因为一个刘星宇就能够得到大巫师鹿笙的加入并全力支持,这桩“买卖”简直太划算了!别说容家,就是让tian朝灵界南方的正道领袖龙虎山张天师亲自上门收徒,也是很有可能的。 拜师过程结束,除非师父将徒弟逐出师门,否则这层师徒关系就是“不能退货的买卖”。一切落定,容中兴这才慢悠悠说:“星宇这孩子大概命中注定跟容家有缘,我那个孩子也是,虽然某些方面看起来离经叛道,但最终结果却好到出奇。不瞒刘总说,我儿子娶的是一位男子,正是这位‘儿媳’帮助容家一举坐上h省头号驱魔世家的宝座,我这条老命也是他救的,并且,我现在也有了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孙子……” 说到容家今日之兴,容家主滔滔不绝,听得刘爸和刘妈各种凌乱。到最后,容家主甚至一口断言:“我听说星宇正在跟一个男孩子谈恋爱呢,这种事情啊,刘总还是顺其自然的好。指不定哪一天,为刘家招来好运的就是那个男孩子呢!” 尽管容家主点到为止,刘爸却有一种上了贼船下不去的感觉。细细回想这几天的事情,总觉得是一场大阴谋,但,以刘爸的认知,无论如何也找不出证据证明三件事之间有实实在在的联系。就算鹿笙是个修行者,哪有那么大的面子同时调动人界的天和集团、世界船王俞家、灵界的容家呢? 生意人往往会做出两种测量,一种是最坏的结果,一种是最好的结果。刘爸各种腹诽抹黑鹿笙之后,转念一想:如果一切都是巧合,那么,容家主说的话就很有道理了。容家的“男媳妇”给容家带来好运,这个鹿笙主动请求俞家帮我对抗天和集团,这算不算是一种好运呢?唉,可惜忘了询问俞林老爷子,鹿笙跟俞家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因为知晓灵界的存在,刘爸从来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他相信人定胜天,也相信命由天定。命运这种东西真是玄之又玄,刘家先祖曾经在灵界摸爬滚打,如果先祖们知道子孙后代为了安逸而脱离灵界,会不会认为子孙不肖呢? 做父母的有时古板一些、保守一些,其实也是为了子女好。如今刘星宇拜了师,那就真真正正算是灵界的修行者了,既然身在灵界,就不必在乎人界的这许多世俗看法。男男能不能结合,在灵界并不是一个艰难抉择的问题。 比起刘爸,刘妈对刘星宇更宠一些。刘妈最担心的是刘星宇安全,至于刘星宇性向如何,刘妈反倒比较看得开。 多年夫妻,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心中所想,刘爸终于松了口:“刘星宇,你伤好了就滚回去上课,不要赖在家里偷懒。师父那里,你也要经常过去问安和请教,既然入了修行之途,就要勇往直前走下去!” 刘星宇美滋滋应了,迫不及待跑回房里换衣服,好几天没跟鹿笙见面啦,心里想得慌。 刘爸一记眼刀过去:“急得像个猴儿一样,一点规矩都不懂,你师父还在这儿呢——明天再回学校,今天咱们要摆个宴席,得好好谢谢你师父收了你做徒弟!” 容中兴笑眯眯点头,暗中向陪他来的长老丢眼色。长老借故离开了一小会儿,偷偷把消息放给鹿笙。 宴席之上,刘爸忽然接到天和集团张云歌的电话。 张云歌表示:“俞林老爷子亲自关照,我这才知道刘总原来是一家人。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之前都是误会,刘总千万别往心里去。我让天和集团立刻中止跟生产厂商的谈判,这样一来,他们必定有压货的压力,刘总的公司就可以用相对低的价格拿到货啦!” 人生真是大起大落,这大喘气的……刘爸挂上电话之后按捺不住狂喜,喝了个尽兴。 这一回,公司不仅没有损失,还能顺势坑了生产厂商一把并且站在道德至高点。刘爸心里,竟开始默默认同容家主关于“男媳妇招好运”的说法了。 刘星宇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黄昏,他被“软禁”五天之后返回学校上晚自习。进出校门的学生那么多,刘星宇一眼就看到了静静站着的鹿笙。鹿笙跟他对视,就像黄昏时已经升上柳梢的一弯月;鹿笙是冷的,是静的,却跟刘星宇这个小太阳呼应着。 滚滚人潮横亘,却不似银河一般宽阔无情。这道由学生组成的“河流”,自然而然带着人情味、带着叽叽喳喳的嬉笑怒骂、带着花季的艳和雨季的愁……终归,它隔不断两道胶着的视线,更隔不断为彼此跳动的两颗心。 终于,鹿笙笑了。 刘星宇的心里也嫣然,这一眼过去,只愿万年。 穿越“茫茫人海”到了鹿笙面前,刘星宇想要给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鹿笙却率先一指点在刘星宇胸口:“你给我收敛点儿啊,好不容易才把你弄出来的!” 正准备喷薄而出的感情像被点了穴,生生将刘星宇卡得进退为难,双臂展开的动作暂停,活像一个人形的十字架。 “傻瓜!”鹿笙笑着又戳了刘星宇的肚子一下,双手背在身后,一甩了头,“走吧!” 嘿,瞧着小傲娇劲儿! 刘星宇目光闪闪,大型犬一般亦步亦趋跟在鹿笙身后,心底里,一半温存暖暖、一半心花怒放。 校门边,隐身的香球撅嘴对尼罗说:“你看看人家……我不管,我不想每天瞎晃荡了,我也要当学生!” 尼罗同样心有触动,又实在禁不住香球鼓动,只好点头同意。其实,像尼罗这种被封印在深山里数百年的神兽,如果真想把历世当成一种修行,最好的办法就是彻底融入人类生活——最好的选择,当然是化身学生,至少可以省去□□的尔虞我诈。 香球一声欢呼,拉着尼罗去“制造”学籍证明和档案。 另一边大树的枝头上,猫妖苗晓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活生生的偶像剧啊,真带感!”忽然语气一沉,“木辞、鹿子伦,你们两个想要约会就自己去,干嘛非得带上我,还让我站在你俩中间——发光发热,我觉得够了啊!” 第76章 凌晨外出的狄义 鹿子伦和木辞已经打得火热,只不过,一鹿一兔的人形状态未及成年,尤其木辞外形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过早地在爱情故事里走钢索有一点点……不太合适。 事实上并没有谁真正干涉两只的感情,用苏半夏的话来说就是“春暖花开之时,寻常小动物都要发草,更何况化形的妖族,由得他们去吧”。但,鹿子伦和木辞都还算面皮比较薄的小妖精,他俩好上了,总觉得单独出去约会有一点点不适应。 鹿子伦刚到h市不久,他在这里几乎没有亲朋;木辞倒是有一个未化形时就玩在一起的好基友喵妖苗晓。于是乎,鹿子伦和木辞常常叫上苗晓,三人行。 要知道,猫是一种傲娇而怪癖的动物,化形之后性格不改。所以,苗晓碍着面子跟出来一次两次还能忍,次数多了他也烦啊。搞什么搞,明明两只妖的约会,偏要把他这第三只妖夹在中间,卖汉堡呢!这都什么年头了,洋快餐早就没有吃了好不好?以苗晓的脾气,与其当电灯泡,还不如在家跟鸦四下棋玩儿呢! h大附中的师生们也许想不到,这所原本就相当不错的省重点中学,竟然慢慢变成了一所“不一样”的学校。继香球和尼罗隐散、继三只小妖精撒退之后,校门口又出现第三波非人类。 小白、金子霖、李启明背着书包从校门对面的树影里走出来。三人穿着一模一样初中部的校服,唯独金子霖的校服上缀着四五个动漫里的金属胸章。对了,金子霖书包上的吊饰图卡比女生的还多,基本上都是q版可爱类型的,一颗粉红少女心表露无遗。 金子霖站着的时候都是小内八;有些男生娘的自卑,金子霖却是娘得肆意张扬:“哇擦!咱学校基情真多,光是容玉曈他们班就有容玉曈和花将离、刘星宇和鹿笙这两对,嘻嘻,我以后尽量少逃课,还是学校里的帅哥比较纯。” 李启明打趣道:“你还是收敛一点儿吧,你真想把咱学校的男生和校外的小混混都变成你的后宫呀?小心忙不过来!” “那些都是肤浅的男生,他们只是喜欢我的长相,我可看不上他们!”金子霖说这话的时候理直气壮,确实是实话,他长得好、脑袋灵活嘴伶俐,好多男孩子都喜欢他,“不过,要说凭长相,我可比不上小白……” “闭嘴!你自己浪断腿就得了,非得拉上我!走啦,回去跟包子们玩儿去啦!” 小白说完就不见了,金子霖这才扭头朝李启明吐舌头:“小白也是怪,明明长得那么好看——能让我嫉妒长相的男孩子可不多啊——他却偏要弄成现在这种样子,丢在人堆里都扒拉不出来的普通长相,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李启明耸耸肩,没有发表意见。 金子霖想了想,忽而坏笑着撞了撞李启明:“嘿,你说……你这么喜欢小白,小白算不算在考验你?他故意让自己沦落到与芸芸众生相似,也许,是在检测你到底是不是一个只看脸的渣攻?” “什么跟什么啊?”李启明完全被金子霖的脑洞给打败了,“小白这是在修行炼心,跟你说的那些一毛钱关系也没有!学学小白吧小金同学,你还是太肤浅啊!” 李启明也消失不见了,金子霖气得直跺脚:“屁!我哪里肤浅了,明明是你们故作高深!”说着从兜里掏出小镜子,美滋滋照着自己的俊脸“你们不在乎长相,我在乎!每天美美哒,对于交男朋友最有帮助啦!” 无恙的晚自习,小别胜新婚的午夜。 鹿笙枕着刘星宇结实的胸膛,有一下没一下戳着刘星宇的腹肌块块:“为了摆平你爸妈,我可是下了血本。这次欠了容家这么大人的人情,怕是不好还咯!” 刘星宇也没闲着,他替鹿笙顺毛:“没事啊,反正容少主都是我师哥了,你跟了我,算不上欠容家什么。” 鹿笙像泥鳅一样灵活翻身,脸朝向刘星宇的下巴:“说的倒是轻松,我是救了你,但我什么时候说了要跟你?呵呀,你一句话的事儿,就定了我的终身啦,我也太没面子了吧?你以为你是谁?” “面子?给你呀,给你呀……” 刘星宇动手挠鹿笙,一身痒痒肉的鹿笙被挠得咯咯乱笑,两个人又在床上滚成一团,滚着滚着又开始摩擦旖旎。 精力再度释放,两人都安静了不少。这一回鹿笙枕着刘星宇的胳膊,不用手戳,改换用嘴吹气玩儿:“我晓得,其实容家早就想拉拢我,我呢也挺欣赏容少主和天狐大人的为人,所以,我请求容家帮忙时就已经做好了跟容家联盟的准备。世间危机这么大,做个独行侠还是太勉强啊,就连天狐大人那种仙级的高手也不敢打保票的事情,还是强强联盟比较稳妥。将来如果苗疆有危难,免不了请容家出手。” 刘星宇忍不住在鹿笙额头亲了一口:“你能这么想那真是太好了!我一直知道师哥有拉拢你的想法,容家看中我,何尝不是想通过我跟你套近乎?说实在,我最怕拜师之后师父让我跟你说这些,因为这样会显得很功利……大结界危机于我们而言虽然责无旁贷,但其中牵涉我和你的感情,我总是……有点担心。” “咱们之间还客套什么?”鹿笙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是暖暖的。被恋人在乎,这比什么都甜蜜,“对了,你被你爸妈带走的那天,丁香在翻越学校围墙的时候被人刺伤了。” “丁香?”回想起那只对自己心怀不轨的女妖,刘星宇眉头渐锁,“她没事吧?凶手找到没有?” “凶手下手又快又狠,以丁香的修为居然当时就不省人事了,倒是没死。容玉曈已经派人问过狄义,狄义说从伤口判断凶手用的是匕首,并且,那柄匕首不是人界之物,而是炼制过的法器。只可惜,我们一直没有查出凶手。案发时苗晓刚好看到了,他说是一个穿着校服戴了面具的人。” 刘星宇一时之间想不明白其中关键,又问:“那,简和血色十字会那边有什么反应?会不会就是血色十字会做的,他们觉得火蚁妖已经没了利用价值,所以杀人灭口?” “血色十字会没有任何反应,我猜应该不是他们干的。血色十字会行事,不可能只派单独一人进行刺杀任务;而且,血色十字会为什么只对丁香下手而不对罗素下手呢?丁香和罗素总是一起行动,丁香受伤而罗素一直没事,这说不过去。” 刘星宇用胳膊把鹿笙圈到身边紧了紧:“这件事挺蹊跷的,或许,学校里边还潜藏什么不为我们所知的势力,以后我们得更加小心了。” 鹿笙嗯了一声,眼神晦暗不明。 天地法则在于相对公平,光明所能达到的地方,黑暗如影随行。学校从来不是一方净土,纵然灵界不干预,学校里也是鱼龙混杂、好的坏的并存。既然刘星宇和鹿笙能够安安稳稳在学校念书,别的灵界修行者为什么不可以呢?如果这是一场躲猫猫和背后暗杀的游戏,比的就是谁隐藏得更深,不是么? 凌晨,当鹿笙和刘星宇都缱绻在睡梦里,这座不夜的城市终于回归到它的相对安静。大街上车辆少了,环卫工人开始了唰唰的辛劳工作。 光线并不太好,远处影影绰绰、近前恍恍惚惚。一道黑影从某居民楼跃出,在这视觉环境中,肉眼根本捕捉不到它的动作。 在树杈上团成毛球的花脸胖狸猫掀开自己的大尾巴,露出干脆面君的标准脸,又伸出一只爪子推了推同样团成毛球的半大灰猫:“苗晓你看到没,狄义那小子出门啦!” 灰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张嘴露出尖尖的牙齿:“那个方向……哎哟,是不是到海边别墅区去的?咱们跟上去么?” “没那么麻烦,咱们得继续盯着屋里的。”花脸胖狸猫伸爪子在肚皮的毛毛里掏出三片树叶儿,两只前爪捧着树叶默念一阵,完了对树叶吹出一口妖气,“去吧,勇敢的小麻雀!” 叽叽喳几声叫,树叶果真化成三只麻雀,向着黑影飞窜的方向追去。 干完这一切,狸猫又和灰猫挤在一起。南方的冬天虽然不至于下雪,但也很冷呢,挤在一起好暖和,继续打盹吧! 过不了多久,花脸胖狸猫又机警地抬头:“咦?就是那幢房子么,结界果然好奇怪!” 灰猫团子露在外面的两只尖耳朵抖了抖,从团子里发出闷声:“不要紧的,那结界只对动物具有反弹和屏蔽效果,咱家林瑞早就在那院子里种草种树了,什么都瞒不过林瑞哒!” 林瑞在丹房里打坐,一面看着炉火,一面运转灵力周天。容家一众大小妖魔,林瑞不仅是修为最高深的,也是最努力的。灵力在他体内运行,明明没有任何外溢,只那一身气势,就鼓得炉火雄雄不断,好似在丹炉边安装了一个高能的鼓风机。 林瑞撒入蔡家宅院的种子初时只有十来颗,纵然有的变成草、有的变成树叶,但植物终究没有腿,“打探消息”仍有不便之处。偏偏林瑞法术奥妙,几十里之外他能催动那些种子快速经历四季变化,开花结果又结籽,种子再传播——没几天功夫,蔡家宅院里已经遍布林瑞种下的“暗探”。 第77章 植物收集大消息 这年头,小清新爱养多肉植物、重口味无非捕蝇草、普罗大众之家也得摆两盆文竹、金桔之类。蔡家宅院里绿化搞得不错,屋子里当然也有盆栽,无论凡人保姆还是驻地修行者,只要打开窗户通过风、见过光,林瑞甩下的草籽就有机可趁——从院子里潜到屋子里。 譬如,狄义和蔡家驻地的负责人在屋里密谈,谈话内容就被摆在圆几上的盆景松听了去——确切地说,是被盆景松上几根“松针”听了去。这般偷听手段也是醉人,纵然修行者的戒备心远高于凡人,但谁能想得到问题竟出在这种地方? 自然界万物,并非只有人类能够通过声音交流。雨有雨语、风有风声、鲸叹狐嗥、松涛竹浪……皆是自然界交流的声音。就连最精密的科学仪气也检测不出,“松针”已经同步把两人对话的内容传递出去。 院中树木接到“信号”,又再次向外传递。 蔡家结界虽妙,却哪里挡得住植物之间的“私密交流”。自以为万无一失,却偏偏被没有腿脚、没有眼耳、没有嘴巴的植物钻了大空子。 林瑞小朋友依然四平八稳打坐,丹房外林阿欢嚷嚷着敲门了:“林瑞,蔡家别墅那边传来消息啦!” 林瑞睁眼,隔空打开房门:“进来说!”炼丹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种刻苦修行,林瑞不能一心二用,只好把监听的任务交给林阿欢。林阿欢是合欢树精,精通草音树语。 整座丹房被数重结界和禁制罩住,站在丹房外感觉不到异样,一旦踏进丹房,那股干燥的热浪就让人浑身不适、皮肤火烧火燎。林阿欢这种木系的小妖精尤其敏感,金气是他们的天然克星,火气也不遑多让。 林瑞悬空盘腿、不动如钟,稚嫩的小脸在火光映照之下闪着红扑扑的光,金色仙灵之气托住他的身体,恍如天界仙童:“这点火气都受不了么?这一炉只是普通的‘回灵丹’而已,炉火也是普通。如果炼制高阶灵丹,使用异火,只怕你连丹房都不敢进呢!” “我哪能和你比呢?我是彻彻底底的小妖,你却是半只脚踏进天界大门、形态小小的大妖啊!” 林阿欢在容家待的时间不长,性格却开朗了许多,现在已经敢和林瑞开玩笑了。大抵时来运转,性格就会转变,当初林阿欢本体将死、妖元将灭,整个出现时就是一副半死不活的小乞丐样子;现在他本体被苏半夏种在灵气充裕的地方,灵体又跟着诸位前辈修行,整个人都透出勃勃生机。 玩笑只是一句,林阿欢鼓出妖力抵住火炎之气,表情变得严肃:“林瑞,这次偷听来的是大事件呢!我觉得,有必要把半夏大人请过来!” “哦?”林瑞指尖发出一道灵力,即刻感应到苏半夏,“你继续说,半夏大人听着呢!” 林阿欢咽了下口水,将植物们传递来的消息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血色十字会在tian朝经营数百年,果然没有那么容易被消灭。总部被端,确实是血色十字会故意做的一场秀。原因很简单,二战之后世界再次进入相对和平时期,积贫积弱百年的tian朝得到难得的发展时机——人界发展是灵界发展的基础,tian朝人口迅速增加,同时也为灵界补充了大量人才。血色十字会有感于tian朝灵界正邪两道的实力增加太快,他们作为外来势力,只能选择潜伏。刚好,就有那么一个契机,一个因为花将离而引出来的契机。 至于火蚁一族,它们跟血色十字会的渊源远不止“天机石”那么简单。根据狄义和蔡家驻点负责人的对话可知,火蚁一族当年就是被血色十字会偷偷引进tian朝的! 火蚁妖族繁衍壮大的速度远比人类快,苗疆的火蚁其实只是遍布tian朝众多火蚁中的一支。火蚁和血色十字会的目的,不止是搅乱tian朝灵界那么简单,他们要找到散落在人界的各种神器,妄图以此支配和奴役整个tian朝。勾结蔡家,只不过是血色十字会为了确保成功而实行的一种手段。 林阿欢自己不太明白,因而尽可能把一切转述说得详细:“狄义和蔡家那个人商量的是关于一件千年现世的神器,至于更多消息,他们并没有深入探讨,而是一再确认对方是不是已经准备好了。” 林瑞没有在林阿欢面前表现出太多疑惑,很自然就转过话题:“那,他们有没有讨论丁香受伤一事?” 提到这个,林阿欢情不自禁咬牙切齿:“他们认为是容家下的手,算计着要实施报复呢——真可恶!” 林瑞依然没有表现出惊讶,只淡然地说:“暂时用不着跟这帮瘪三计较,时间到了,我们自然老帐新帐一起算!麻烦你再继续盯着,有了动静立刻来报。” 林阿欢脆生生应了退下,林瑞也降落身体站在地面。五岁外表的孩童表现出远超年龄的镇定,有一种别样的萌。 炉火轻轻晃了一下,衣袂飘飘的天狐苏半夏出现在丹房。 “这里头可比晒太阳暖和多了!”跟苏半夏同时出现的,还有容玉曜。哦,还有一张雕花檀木榻。 容玉曜坐在榻上,苏半夏侧躺着把头枕在容玉曜大腿上。容玉曜眼睛里是清冷带着温柔,容半夏眉目间是慵懒带着眷恋,夫夫二人出现的画出非常和谐,看得小林瑞一张包子脸红扑扑的。 容苏二人何时到来,林瑞当然一清二楚,林阿欢却半点不知情,这是修为境界决定的。 苏半夏懒懒抬起一只胳膊,大袖口每轻轻挥一下就带动炉火呼地燃旺,无心之举即可窥见其修为高深:“打神器的主意……看来,无论‘妖鬼之火’还是‘虫皿’,都只是血色十字会的目的之一啊!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自认为还算聪明,竟然也被血色十字会摆了一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更何况是假死!” 容玉曜眸子里映着炉火,显得精光四射:“按理说,苗疆一系的火蚁妖任务失败,应该被血色十字会断然抛弃才对。一个连总部都能够牺牲的邪恶组织,为什么会对一些残兵败将宽容?tian朝地界,不是还有别的火蚁族裔么?” 这种级别的对话,林瑞补上一句完全不显得突兀:“也许,那件千年才现世的神器即将引起灵界轰动,血色十字会早就得到消息,所以故意在h市布上诸多疑阵——他们用这种方法吸引我们的注意力,从而达到暂时封锁消息的目的。” 容玉曜想了一下,非常难得地开金口夸道:“我家半夏苦心栽培的小林瑞就是跟别人不一样,我同意你的看法!” 苏半夏轻轻瞥了林瑞一眼;林瑞知道,这是赞赏的眼神。 被别人夸,林瑞向来是看不上的;被本事不如自己的人夸,本来就没有成就感。但,被少主大人和半夏大人夸赞,那当然不一样啦!林瑞心情很好,又补充说:“也许,血色十字会已经掌握了神器出世的地点和时间……我们用不用立刻把狄义他们全捉起来?” 容玉曜摇头:“神器事小,人心事大。这帮人,我们暂时碰不得。就算碰,也只能偷偷碰,绝对不能让消息传出去。” 以容玉曜的自负,他自己是天才,媳妇儿是仙级的绝顶高手,容家有没有所谓的神器其实无所谓。容玉曜亲眼见过,蛊神香球哪怕借着神器“虫皿”之力也打不过小白,所谓神器,有时未必就如想象中那么无敌,神仙本身也有陨落之时。神器即将出世的消息,血色十字会知道、火蚁妖族知道、蔡家知道,未必别的势力就不知道,如果容家这个时候突然抓捕三方勾结的势力,能够一网打尽还好,万一有一个逃脱而走漏消息,到时灵界无论正道邪道都会以为容家妄图把神器占为己有,纵然有理也解释不清楚了。 林瑞虽然觉得少主大人说的有道理,可还是有一点不理解:“神器出世非同小可,咱们真的不管不问么?万一,真的让血色十字会抢了先机呢?” 苏半夏把腿伸直,斜翘着放在檀木榻的护板上:“依我看啊,这件事咱们还真的只能让血色十字会抢占先机!” 容玉曜和林瑞一齐看向苏半夏,静待高论。 苏半夏把容玉曜的手拉过来垫在脑袋下,整个姿势舒服了,这才说:“以血色十字会的行事尿性,应该做了多手准备。夺取神器在他们的算计之中,夺取不成功同样在他们的算计之中。我也从老辈人那里听说过,但凡神器出世必有异相,就算没有提前得到消息,也会引得附近的正邪修行者前往碰运气。而且,神器现世的地方,基本上凶险万分,有本事却没运气,多数也会折在那里……血色十字会纵然手段通天,也不可能有十足把握拿到神器。如果拿不到,他们一定会尽可能挑动那些觊觎神器的灵界势力;如果灵界修行者自相残杀,其实拿不拿神器对血色十字会根本无所谓,因为他们的最终目的已经达到了。” 林瑞听到最后,气得直哼哼:“这帮坏家伙!” 第1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3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3节 容玉曜一惯冷静,手指拂过苏半夏的脸庞;指尖只是触感,心里是越积越多的喜欢:“那么,你觉得应该怎么办呢?” 作者有话要说: 天冷手懒,如果下午6点之前没有放二更,那么今天就只有一更啦~ 第78章 坏人将有坏人磨 丹炉里的火忽然跳出一团,红色焰体滚在地上,化成一只大尾巴狐狸形状。它的身体仍然是熊熊燃烧的火焰,体型只有吉娃娃那么大,轻轻一窜,就窜到了林瑞的脚边。 林瑞擅长木系法术,其灵力对火焰的控制稍弱;他能够将花木藤草具化成动物甚至人类,对火焰却力有不逮。再强大的妖修,终究保有几分童心,林瑞伸手,那只火焰小狐狸就纵上他的掌心。 木属之妖完全不惧火焰,林瑞的修为确实让人生畏。 苏半夏收回手指,任由火焰狐狸和林瑞在一起嘻闹。他看得笑容意盈然,却也能够同时回答容玉曜正儿八经的问题:“这个血色十字会,要想一次性将它完全拔出,只怕很难。数百年之前他们就能够培育出高学书那样本领强大的魔族混血,到了现代他们又能够收集到tian朝灵界被遗忘的神器的信息。对付这样的敌人,我们再聪明,也只能使用笨办法。” 容玉曜听明白了,敌暗我明,事情难办。面瘫公子从来不会唉声叹气,他心性之坚定远非一般修行者所能企及:“那么,我就让人暗中把神器将要现世的消息放出去!” 苏半夏撑起身体,在容玉曜面颊亲了一口:“不愧是我苏半夏看上的男人!” 神器现世,早晚会被灵界众势力知晓。早放出消息,让正邪两道事先约法三章不乱斗,就能让血色十字会军心稍乱。如果再在消息里边加一点“料”,就算坑不到血色十字会,至少也能坑了蔡家。如果,容家再派出两只队伍,一支明着参加“夺宝”,一支暗中对血色十字会的队伍进行绞杀——无法根除血色十字会,那也得断了它的枝叶。 聪明绝顶的天狐配上腹黑无边的面瘫少主,这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火焰狐狸呼地一声消失了,林瑞扭头看到半夏大人嘴角勾笑、玉曜大人眼睛里闪过温柔。一双似藕的小嫩手把自己眼睛捂住,却又偏偏露出指缝:啊耶可不能看,玉曜大人和半夏肯定又想出什么坏主意了!真的是……好期待哦! 高中生不容易,晚睡早起特别折磨人。 闹钟没响就有敲门声,刘星宇迷迷糊糊直接光着腚去开门。男孩子嘛习惯了果睡,又加上光着身体蹭来蹭去的方便,大家都懂的。 刘星宇还算有点儿羞耻心,门开了一道缝,只把脑袋抵在缝边儿。结果,门口无人。没有灵力波动、没有危险气息,刘星宇直接把门关上,嘴里嘟嚷:“是谁敲错门了么?” 这一转身,正好看到林瑞小朋友拢着袖子端端正正站在那里,两只漆黑水灵的大眼珠子忽闪忽闪。林瑞抬头跟刘星宇对视了一下,视线又下滑至刘星宇的两腿之间,忽然说了一句:“好大的鸟儿噢!好多毛!好黑!” 刘星宇一向脸皮甚厚,黄段子什么的信手拈来,占鹿笙便宜的时候也完全不在乎大庭广众。谁知道被五岁的林瑞这样直白描述,刘星宇竟害羞起来,双手护鸟,问:“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刚才不是你给我开的门么?”林瑞自个儿走到沙发边爬上去坐了,“大家都是男孩子,只不过鸟儿大小不同,你怕什么丑?噢,我忘了,大巫师跟你住在一块儿呢,少穿一点那叫情趣!” 刘星宇心里的南美洲神兽一个劲儿蹦达,表情窘到一张脸皮火辣辣,嘴里却说:“你稍等啊,我去穿个短裤!” 说话太直太实的小孩子比大人犀利多了,任何人遇到都没有招架之力。客厅的一番动静早就惊动了鹿笙,刘星宇窜回卧室,他就递上运动短裤。 再出来,刘星宇上半身仍然光着,但,男人的“凸出重点”只有一个,遮住唯一就万事大吉。鹿笙没那么多肌肉可秀,所以他多穿了一件大背心。 林瑞非常机灵,他知道有些话题继续闹下去会让对方脸上挂不住,于是索性直入正题:“我在蔡宅种下的植物收集到了重要的情报,特地过来通知你们哒!”一张小脸习惯性严肃,正经得不得了。 刘星宇脸上仍然有些发烫、心里仍然有些凌乱,只能由鹿笙回答:“你说!” 林瑞把先前在丹房商量的结果说了一遍,鹿笙听完沉默了,刘星宇也终于忘记了脸皮上的热度。 客厅里安静了几分钟,鹿笙和刘星宇的表情越来越沉重。 有些事情,细思极恐;血色十字会居然接了这么长的战线、居然定了这么多扰人的目标。以前的种种,竟然不是单独的事件,而是早有预谋的系列事件,虽然血色十字会到目前为止仍未成功,但这种种布置,已经足够让人后怕。谁都知道,要让天下安定非常不容易,要让天下大乱实在太简单。 相较于鹿笙,刘星宇跟容家更加熟络、对容家的事情也更加了解。理整完思绪,他不由得感慨:“从人鱼现世就插一脚,到‘妖鬼之火’,再到‘虫皿’,这个血色十字会实在太让人放心不下了!” 林瑞端端坐着,奶声奶气说:“还有一个消息,根据李启明的监测,大结界异动,恶果已经产生了。” 鹿笙和刘星宇又是一惊。 大家担心大结界崩坏,担心域外的邪神恶魔趁着结界崩坏进到tian朝地界——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些方面固然没有错,可是大家忘了一个细节,一个在不知不觉中改变的细节。 邪神恶魔暂时进不来,邪之气已经率先渗透进来了。tian界域内邪之气越积越多,一直以来,谁都没有发现这件事。监测者的目标,都是血色十字会、火蚁妖族这种有一定势力的邪恶团体。直到近些日子,作为沟通灵界和人界的“超特处部”向灵界反馈全国各地灵异邪祟事件发生率急剧攀升,李启明这才猜测是否与邪之气增多有关,一经检测,果然。 林瑞又说:“不知二位知不知道胡修宁?” 对于当红的娱乐明星,刘星宇的了解程度在鹿笙之上:“我知道,他是star组合的主唱,据说他是……” “没错,胡修宁是借壳还魂的狐妖,七百年道行也是相当厉害的。可就算一只狐妖混进娱乐圈当明星,却仍然遇到了对头,最后虽然赢了,但即使派出容家精英也没有捉到那个坏人……” 那个叫做里昂的米国人,一旦逃出tian朝地界,tian朝灵界就对他无能为力。里昂牵涉到何种势力,为何混进tian朝,又是否跟血色十字会有关,一切不得而知。 胡修宁的这一段,除了当时的几位亲自参与者,很少有外人知道其中曲折。一来,借壳重生的胡修宁已经是一个不需要任何道具遮掩妖气的人类,纵然身怀异能,苏半夏并不希望有谁干扰胡修宁的人类生活。二来,胡修宁的男朋友黄哲是一个凡人,把凡人卷进灵界危险是一种罪过。 林瑞之所以刻意提到胡修宁,只是为了告诉鹿笙和刘星宇,现实或许并不那么乐观。邪恶势力不止本土,不止在灵界与正道抗衡,它们还渗透到了人界的各行各业。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人类若能持正修身,邪魔不会找上门。但,如果邪之气增多,这是天然的邪魔增强增多的饵料——如果不做处理,情况只会越来越坏。 “容家已经提请早日召开灵界正道大会,到时大家会商量如何处理邪之气增多的事情。苗疆那边还好,一是人少则坏心眼的少,二是山深树茂灵气相对丰沛,邪之气暂时到不了那里。” 鹿笙心中稍安,转而问道:“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要不要把狄义逮住,或者直接把蔡家和血色十字会那个据点给端了?” “那倒不必!”林瑞把容玉曜的想法说了一遍,鹿笙和刘星宇全都点头赞同。 刘星宇想了想,补充说:“我觉得吧,狄义的住处和别墅区这两个地方,最好安排专门的人盯着。还有,刺伤丁香的事,我师哥是怎么看的?” “别墅区那里不用担心,除了容家派去的人,还有马家的人呢!狄义那里,也都一切尽在掌握,这一回就是被倪子和苗晓发现狄义赶在日出之前跑到蔡家驻地去通气。至于丁香的事,玉曜大人没有发表看法,不过,狄义竟然在蔡家人面前推断是容家干的,简直疯狗乱咬人!” 鹿笙冷哼一声:“这个狄义两面三刀,最不是个玩意儿!他向我们出卖简的消息,又到那边强加罪名给容家……依我看,他的目标或许是神器,也或许,他更巴不得容家和血色十字会、蔡家直接掐起来。咱们目前不知道即将出世的神器是个什么玩意儿,狄义仍然是最好的突破口!” 林瑞的眼睛又开始忽闪忽闪:“大巫师的意思是……” 刘星宇倒是没说什么,只是把手覆在鹿笙手上,轻轻握住。 鹿笙用另一只手拍了拍刘星宇的手背,这才冲林瑞说:“放心吧,我心里有谱!当初在蚁巢时种在那家伙身上的蛊,到现在仍然没有解呢!原本以为那家伙知道的东西不多,不打算催动蛊毒的,哪晓得,贱人肚子里居然存货挺多的!” 第79章 问神器以蛊相逼 蛊毒之苦,不是亲身承受无法体会。然而人的记忆容易断片儿,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例子不胜枚举。狄义,或许就是这样的人。 鹿笙和刘星宇趁夜色来到狄义楼下,暗中放出监视甲虫确定附近没有血色十字会和蔡家人之后,两人直接潜进了狄义的家。有容家小妖的帮忙,正在卧室照顾丁香的罗素很快就被击昏。客厅里,狄义也被逼到一角。 狄义也算高智商了,他一看对方气势汹汹又胸有成竹的样子,立刻猜到自己的暗算计划一定哪里出了差错。敢于在血色十字会和容家两大势力之间游走挑拨的妖族,心性非同一般,狄义知道要糟糕,掐了诀准备自爆。 忽然眼间一花,狄义视线恍惚,朦朦胧胧看到无数彩蝶飞过,身体僵直不能动了。狄义眼前开始出现清晰的幻景,鹿笙的声音仿佛来自画外:“你小子倒是有决心!你死了或者莫明消失了,血色十字会第一个就会怀疑容家来过这里,然后,他们的‘神器计划’就会提前实施,到时,灵界不得安宁!” 狄义身体一怔,却无论如何也发不出声音,他只看到万千蝴蝶扑天盖地飞过来落到他身上。那些看似柔软的卷曲虹式口器一旦伸展开,竟像钢针一样直接刺透了狄义的皮肤。蝴蝶贪婪吸食着狄义的血液,等到复眼变成红色,它们就直接产卵在狄义皮肤的孔洞里。幼虫快速被孵化,直接以狄义的血肉为食…… 有人在幻觉里看到了过去未来,有人在幻觉里看到了四季变幻,有人在幻觉里看到了王朝兴替……狄义则在幻觉里看到了寄生妖蝶的一生,而他本人,就是倒霉的宿主。 一再告诉自己眼前所见都不是真的,但那切身的痛却又实实在在,虚实之间,狄义跌入了无尽的感观深渊。想要抵住妖蛊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中蛊者比施蛊者修行更高,可惜狄义远不是鹿笙的对手,只能任由鹿笙操控摆布。 刘星宇和容家小妖只看到狄义定定站在那里,全身上下不住颤抖、表情狰狞痛苦。他们只看到,狄义睁开的双眸中各有一只细小的彩色蝴蝶不停翻飞。他们无法想象狄义承受的身心痛苦,只能从简单的表面判断狄义肯定遭了罪。 鹿笙就站在狄义的面前,然而陷在幻觉里的狄义暂时看不到现实里的人。鹿笙嘴角勾起大巫师的邪笑,忽然掐诀闭上了眼睛。 单独一只蝴蝶飞舞是轻盈无声的,百千万只蝴蝶同时飞舞却能产生“哄散”的效果。蝴蝶散去,噬肉的幼虫也同时安眠,狄义长喘了一口气,看到眼前正站着大巫师鹿笙。 鹿笙已经完全进到狄义的意识里,深隐在他幻蛊里的修行者根本不可能拒绝这种进入。鹿笙是胜利者,说话的时候双手背在身后:“人们都说蛊毒残忍,殊不知蛊毒比起拿刀杀人更多了一层慈悲。中蛊之后不会立即死去,如果中蛊之人有心改过,那便有一次机会。这个道理,你懂么?” 狄义不答话,甚至将视线转投它处,明摆着不配合。 鹿笙并不开口斥责,反而笑呵呵地说:“我倒忘了,你是堂堂火蚁族的公子,蚁巢未灭之时也算一国王子。好哇,够硬气!”语气一转,“不过……英雄好汉我见得多了,绝大多数都是装出来的!狄义公子一定要挺到底,别让我小瞧你哈!” 响指一声,蝴蝶倒是没有飞回来,狄义身体里那些幼虫又开始活跃了。此间身心之折磨,实难用言语形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甚至张口骂人都不能够,怎一个惨字了得! 偏偏鹿笙还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面孔:“狄义公子出身虫族,应该知道寄生虫族厉害的噢!幼虫在宿主体内孵化,以宿主的身体为食。无论疼痛骚痒,宿主只能忍受无法处理。一点一点的被吃,宿主并不会当时就死掉,而要等到幼虫完全长大……” 狄义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皮肤下青筋爆现、一双眼睛瞪出血丝。可是,无论害怕、愤怒、颠狂……有什么用呢?谁让他对上了鹿笙,后者是本领高强又奇特的苗疆大巫师。 终于,不堪折磨的狄义吐出三个字:“饶了我……”他真的扛不住了,他已经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了。他想死却不能,他只能请求苟活。 蝴蝶幼虫的活动应声而止,狄义怎能不明白这是鹿笙早就布置好的“罗网”,可是,他能够不往里头跳么?技不如人,则身不由己;这是灵界的丛林法则,从来都是如此残酷。更何况,他本身就不占理。 鹿笙倒是给了狄义一个大台阶:“求生,也是英雄好汉的特质,好死不如赖活着嘛!” 狄义完全没把这句话往心里去,相反地,他心里翻了若大一个白眼。学了一回乖,狄义再不敢无视鹿笙了,不等鹿笙开口,他就主动问:“您……有什么要问的?”不拐弯抹角,敬语都用上了。 对方服软,鹿笙反而不急:“首先,我得夸夸你。你假装沉默中立,却利用我和刘星宇挑动容家,又亲自去挑动蔡家和血色十字会,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不过,你处心积虑、两面三刀,你想过没有,如果这件事被我提前捅了出去,到时容家、蔡家、血色十字会能够放过你么?就算天下之大让你躲过这三方势力的问责,你那一对被你蒙在鼓里的亲姐姐也不会放过你的吧?” 这哪里夸人?分明就是一竿子直接把狄义的老底完全掀了出来,半分没有保留。 鹿笙看到狄义愣在那里,又说:“或许,你已经想到过你的算计被人识破的结果了,所以你才会一见到我们找上门就决定自爆。难得啊,这世上像你这样的果敢的男人真的不多了!” 正话反说,赞美即是揶揄。狄义总算是搞明白了,人类一旦“妖魔”起来,可比真正的妖魔厉害多了。像鹿笙这样的,看起来脸上带着春风笑意,实则动手就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长相狰狞的妖魔未必比他更恐怖! 狄义认栽了,打心眼底地认栽了。他很清楚,只要自己身上的蛊毒一天不解,他就完全没有自我了断的资本。做妖做到这个份上也不容易,想要好好活着难,想要痛痛快快的死更难。既然对鹿笙毫无办法,狄义只好老老实实图表现:“大巫师您都猜对了。有什么想问的您尽管问吧,只要我知道的就都告诉您!”这种时候,与其两头结仇,不如通过大巫师直接投诚容家,这个世界以后会怎么样谁也料不到,但到少要保证自己不再吃蛊毒发作的苦。 “这才叫识实务者为俊杰!” 鹿笙一句话,立刻让狄义从幻觉世界里脱离出来。 狄义身体猛震了一下,四肢无力瘫倒在地上,全身上下已经汗湿了,面白唇干。抬头看看四周,就见刘星宇和几个“小朋友”围站着,狄义深深吸了一口气,现实世界的空气才是真清新哪! 鹿笙等狄义缓过几分钟,这才发问:“你也参与了血色十字会夺取神器的计划?你准备加入他们寻宝的队伍么?” 狄义再没有犹豫,如实回答:“事实上,血色十字会真正的成员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多,他们之所以掌握大量情报,是因为他们雇佣了大批正邪两道以及域外的灵界势力。利益可以让人类变成魔鬼,同样的,利益可以让看似心志坚定的修行者动摇。” “这话倒是不错!”刘星宇赞了一句。出身于商人家庭的他明白,权色钱可以腐蚀一个有理想有信仰的人,那么更高级的诱惑足以让修行者心生邪念。譬如那所谓的神器,普通修行者如果能够掌握,立刻就能跃居千万修行者之上,力量、长生、膜拜……种种好处接踵而来,谁能抵得住这样的诱惑呢? 狄义继续说:“我们火蚁一族被血色十字会带入tian朝,经过百多年时间的发展和‘天机石’的催化,除了雪山之巅和深海之渊,tian朝境内几乎都有我们的势力。只不过,不是每一族支的火蚁都像我们这一支发展良好,再加上tian朝本地妖族很是不弱,才没有形成火蚁遍地生乱的局面。不过,只要假以时日……一切就都不好说了。” “这一次,是西北的火蚁发来密函,说是黄河源头将有神器现世。h市因为有容马两家坐镇,这里的原本的火蚁已经弃巢而去,血色十字会和蔡家要和西北的火蚁沟通,必须通过‘翻译’,我就是他们相中的翻译。” “翻译?”鹿笙摸着下巴颇多玩味,“你是说,探到神器的那群火蚁,还在半化形状态?” 狄义点头:“是的!整个青藏高原都被强大的佛之愿力护持,虽然不对妖族具有毁灭之力,但‘天机石’这种邪物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所以那里的火蚁经过百年修炼仍然处在半化形状态。” 鹿笙不以为意,继续问:“那你知不知道,将要现世的神器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第80章 时间地点待天机 狄义不敢打马虎眼:“据说……那是千年才开一次的九品白莲。” 莲荷之类既具仙品又具佛性,得天地灵气滋养共分九品:花瓣围着莲台绽放一层的就是一品,花瓣围着莲台绽放九层的就是九品,品数越多则品位越高。此种灵物,有十年开一次的、有五十年开一次的、有百年开一次的……千年开一次的九品白莲,虽然比不上王母娘娘蟠桃园里仙桃、比不上五庄观镇元大仙的人参果,那也绝对是稀罕难得之物。 林阿卫往常从小白那里听了不少关于“灵宝、灵植”的传说,这时就鼓着小脸对倪子说:“我的天,如果真是千年才开一次的九品白莲,别说直接把它吞进肚子,就算坐在旁边闻着莲香,也对修行大有好处吧?” 倪子道行更深、活得更久,点头赞同:“可不是么?闻着仙级的莲香练功,根本不用担心心魔侵扰哒!莲有佛性,一切外魔远远的就被净化掉啦!” 刘星宇听着“小朋友”围绕白莲讨论得兴高彩烈,情不自禁脑补起那传说中的神器。白玉莲瓣、黄金莲蕊、碧玉莲台……微风一吹,莲香令人心旷神怡。刘星宇有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优点,那就是对于好东西,他纵然yy过度也不会妄想占有。对于这朵将要现世的神品白莲,刘星宇心里想的只是千万别落到坏人手里而已。 鹿笙忽然反问:“既然神器还没有现世,你们怎么知道那是九品白莲?” “虽然神器还不到现世的时间,但那里的火蚁妖族已经发现白色神光偶有闪动,并且伴随着莲花清香,所以才有此推测。” 猫有猫道、狗有狗道,世上精灵都有自己独特的感应能力。昆虫一类虽然微小,却也往往是对自然环境最为敏感的动物族群。鹿笙在月亮山经常与山精野灵打交道,故而知道狄义所言不虚。至于火蚁妖族是如何推测白莲千年一现,又如何推测其是九品高阶,鹿笙不想在此细问,反正将来见到实物就知道了。停下来想了想,鹿笙继续问:“黄河源头所占区域非常广大,你有没有更详细的信息?” 时间和地点非常重要,对信息掌握越是准确,得到神器的机率就越大——当然,这是理论上的机率,因为谁也保不齐会有意外发生。 狄义回答:“应该就在星宿海和巴颜喀拉山附近,群山之间有水的谷地都是白莲现世的可能地点,因为白色神光在那一片区域出现的次数最多。” 但凡神器出现,绝对不会事先闪个光,然后寻宝之人等着时间差不多了就到闪光的地方白捡就得了。欲得神器,必先经过重重考验,譬如狄义所说的白色神光,它不会总在相同一个地方持续闪现,而是会在若大一片区域偶而闪现。那些注定与神器无缘的人,往往会在地点判断上失误。狄义能够给出这样一个范围,可见血色十字会用在这方面的功夫有多深。 这一场“拷问”可谓收获颇丰,鹿笙很满意狄义的表现,赞了几句之后又问:“丁香被刺一事,你们不是做秀吧?” 鹿笙以前就怀疑过这件事,等到听说狄义把责任推给容家时,疑虑更深。以狄义的秉性,不是想不出这种点子、干不出这种事。 狄义立刻否认,并且一再肯求鹿笙亲自帮丁香疗伤。当然,狄义把话说得相当婉转:“丁香就是狄萱,是我亲姐姐。蚁巢被毁之后,我们姐弟的日子过得紧巴,丁香受伤了一直治不好,血色十字会那边又不给力,要不是他们还得用我们,只怕理都懒得理我们。我恨血色十字会落井下石,这才想到借容家之手除掉他们。大巫师法术高妙,希望您能救救丁香,只要您能救她,我保证我们这一支以后不再作乱。” 鹿笙笑道:“没看出你们姐弟关系有多好呀,以前不是为了继承王位暗中斗得你死我活么?” “没了王位反倒日子清静,没了族人供养这才知道日子难过。我们也没别的本事,既怕灵界正道追查,又怕本土邪道压迫,只能继续攀附血色十字会。如今,我们这一支的王族,仅剩下的只有我们姐弟三人,其余化形火蚁也不过百人,我是真的不想再有谁无端死去。以前的各种恩怨,其实再追究都是没有意义的。” “突然就变心宽了么?”鹿笙没有为难对方,直接掏出一颗月滴递出去,“疗伤丹药都买不起,你们的日子确实过得不怎么样。这是给你的奖励,因为你今天表现很好,我很满意!” 狄义千恩万谢,鹿笙摆摆手,带着一众大的小的潇洒离开。 无论如何,施恩于狄义都是有好处的。神品白莲即将现世,那时狄义混在血色十字会的队伍中当翻译,这不是最好的眼线么?鹿笙不会直接向狄义挑明这个要求,他相信以狄义的心机一定能够明白。 小妖们有的回容家报信,有的留下来继续暗中监视火蚁妖姐弟。次日,鹿笙和刘星宇返回学校继续当好学生。 容玉曈和花将离听说了消息,午休时间兴冲冲找到鹿、刘二人说话。花将离是最兴奋的:“那个地方很特别啊!如果容家派出的搜寻队伍把我编进去就好了,我很想去!” 刘星宇微讶:“队伍已经编好了么?”他也很想去,就怕师傅嫌他入门时间短而刻意忽视他。 “哪有那么快?凌晨才得到的消息呢!”容玉曈两只手分别拍在花将离和刘星宇的肩膀,“今天要做的,首先是秘密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然后再召集正邪几大势力定一个‘相遇不战’的协议。咱们目前只知道那玩意儿出现的大概地点,至于时间,则要等到天机门的老道们给个说头。” 相比灵界其它势力,天机门算是比较特殊的。 天机门人修行,驱魔猎妖都是其次再其次的,他们“主修”的玩意儿都是窥测天机、眼放天下那一套。比起别的门派世家动辄数百人、上千人,天机门的弟子从来不会超过百人。因为“学业专精”,天机门在灵界很有声望,人家也不瞎掺和事,在正邪两道都很吃得开。 天机门的每一代掌门都被称“天机子”,世人误以为天机门人多忽悠,殊不知他们只说真实话。本代天机子就说过:“命由天定,事在人为,矛盾统一。我们天机门推演天下大势,其实只是圈地自萌的一种爱好而已,用不着到处跟别人说。别人若问事业,众弟子就劝他好好工作;别人若问寿数,众弟子就劝他好好生活;别人若问爱情,众弟子就劝他不要幻想。” 天机门隐藏在自成的门派结界中,世人难寻,门中弟子也很少下山。总之,在灵界之中,天机门算是少数几个作风神秘的门派。 至于容家委托天机门算出白莲现世的时间,那是得给钱哒——如果不接业务,圈地自萌的天机门怎么能生存呢,好歹也有数十张要吃饭的嘴巴。 天机门不常接“业务”,一年就是数得着的几桩,开的价格再高也有人争着赶着送钱。为什么?人家算得准呗! 当然,像容家这样的大世家,不属于“寻常业务”,而属于“额外友情业务”。天机门会开一个相对低廉的“友情价”,为的是赚取一个人情。要在灵界生存,尤其像天机门这种不以修习攻击术法为主的门派,那是很难的,但,如果各家各派都愿意罩着天机门,那当然不一样啦! 能够推演天机的人,心眼儿可比普罗大众活泛得多! 四人围着说了一会子关于“天机门”的秩事,花将离又把话题拉了回来:“如果天机门推演的时间刚好处在寒假,我一定主动申请去做任务!” “你不怕危险啊?”刘星宇故意问。 花将离拿胳膊肘戳了戳容玉曈的肚子:“这不有他么?容家出产的小哥向来是质量保证!” 四人笑成一团,鹿笙和刘星宇暗暗对了一下眼色,他俩也打算如果时间定在寒假就申请做任务去。 为正道夺取神器很重要,接受一番历练更加重要。西北之地不比沿海或者中原,那里妖族的势力远比人类修行者的势力强大;藏区所在,又多是密宗佛修。只是简单想一想,就觉得很刺激。 正说着,教室门口传来一个弱弱的女声:“刘星宇……”三分羞怯的语气,听了还以为是哪个想向刘星宇表白的女生。 大家扭头看去,呵,竟然是女妖罗素。 自从狄义拿月滴救了丁香,罗素终于知道刘星宇和鹿笙都不是凡人。想到狄义一再叮嘱跟这二人打交道得小心,尤其那个鹿笙相当危险,罗素就收敛了平时的气势:“刘星宇……我能跟你谈谈么?”不是什么羞怯,而是害怕。 刘星宇猜不出罗素的来意,但,被一个女生单独约——刘星宇是一个有高度觉悟的男生,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首先回头看了鹿笙一眼:“我能过去么?” 鹿笙非常自豪地摸了刘星宇的脸一把,以示夸赞,然后才问罗素:“有什么话非得单独谈?我能跟着过去么?” 罗素完全没了平日时妖里妖气的作风,非常鹌鹑地回答:“您能来当然再好不过了!”其实狄义嘱咐她一定要跟鹿笙说话,但她害怕,只能拐着弯先约刘星宇。 三人来到僻静之地,罗素张口说:“有一件事,昨天夜里狄义忘了说了,他特意让我今天来学校跟你们说一声。丁香被刺伤,她的‘天机石’被人抢走了。” 第81章 扑朔迷离袭击者 “天机石?”鹿笙和刘星宇异口同声讶异。相较于虚无缥缈的神器,眼前发生的怪事情带来的效果显然更加强烈。 天外陨石配合了核废料炼制而成的邪物“天机石”,它的最大功能就是帮助修行不及化形的妖族化形。从这一部分功能来说,具有相对积极意义,因为提前化形的妖族未必就是坏的。但,“天机石”的副作用太大,之所以被认为是邪物,就因为它能够影响妖族的心性。 火蚁一族就是最好的例子,没有蚁族不好斗,但唯有火蚁一族妄图配合血色十字会灭掉整个tian朝灵界。 刘星宇和鹿笙太有默契,两人对视一眼就能大略明白对方在想什么。刘星宇眨眼表示了然,回头再对罗素说:“天机石并不是什么好东西,丢了就丢了吧,丢了其实对你们更有好处。” 罗素始终觉得鹿笙可怕,连带着她对刘星宇的态度也毕恭毕敬:“话虽这么说,但是……天机石影响妖族心性,那是长期使用才会显现的效果。如果天机石落在修行者手里倒还好,如果它被刻意流落到人类手里,只怕……” “只怕什么?” “只怕短时间之内就会引发人类异化……并且,我们姐弟三人拥有的天机石跟普通火蚁族人的天机石不同,我们因为修为较高,天机石的效果也更加强烈……我知道灵界正道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天机石,但这种事关人类变异的秘密,他们应该还没有发现,毕竟,真正的正道不会拿人类来做实验。” 刘星宇神色一黯,扭头向鹿笙寻主意。如果丁香的那块天机石真的流落民间,那可真的是大事件了。 鹿笙想了想,首先对罗素说:“你们能够主动告诉我们这些,我们很感谢你们。你放心,丁香的天机石失落,这件事的责任不在你,我们保证不会有谁为了这件事找你们麻烦。” 大巫师就是大巫师,罗素主动坦承的目的就在这里:如果天机石遗落民间引起坏事,正道灵界势必追查,那么身怀天机石的火蚁妖必将成为众矢之的。这种事还是早点坦白从宽的好,省得事发之后为自己引来无穷的麻烦。 大松一口气的罗素还没来得及转身离去,教室那边就传来阵阵惊呼。三人先是愣了一下,旋即各自脸色大变,急匆匆转身奔回教室。 刘星宇所在的班级门口已经围满了人,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大。挤不进教室,刘星宇仗着高个子能够看到教室里有两个人在打架。一个是容玉曈,另一个则是平日里最为胆小的丁日同学。刘星宇记得丁日矮瘦没什么力气,此时的丁日却双手挥舞着凳子把容玉曈逼得不停后退。 以容玉曈的本事,不可能打不过一个凡人,他只是不想当着这么多凡人的面使出真本事,这是身为修行者的自觉。而且,容玉曈巧妙闪躲、拖延时间,就是为了搞清楚丁日到底为什么突然发狂。 教室的一角站着目光冷沉的花将离,他也搞不清楚状况,他只是牢牢盯着打斗双方,随时准备出手。 刘星宇拍了一下身旁的同班高个子同学,问道:“怎么回事呀?丁日疯了么?” 高个子同学颇气愤地回应:“可不是疯了么?刚才学习委员正在给丁日讲题呢,不晓得丁日这小子怎么了,突然就起身抡起椅子要砸学习委员,要不是容玉曈动作快,学习委员只怕已经……唉……” 刘星宇环视四周,没有见到学习委员:“学习委员呢?没受伤吧?” “伤是没受伤,不过人家是女孩子,被吓得不轻,这会儿已经被几个女生带到班主任那里告状去了。” 刘星宇还想再问,耳边响起鹿笙的传音:“有邪气!丁日有问题!” 微妙的灵力波散开去,围观的同学们全都目光恍惚起来。这些凑热闹的学生全都陷在鹿笙制造的幻觉中,接下来将会发生的事情,不能够让他们看到。 布置完毕,鹿笙扭头对罗素说:“麻烦你守在教室门口!” 罗素也感应到那股熟悉的邪气,那是“天机石”散发出的独特气息。想到也许跟自家姐妹受重伤有关,罗素很痛快就答应守在门口。 通过法术,鹿笙和刘星宇很轻松就进到教室里面。刘星宇冲容玉曈说:“曈哥,同学们已经被鹿笙稳住啦,你这里需要帮忙么?” “不必!”容玉曈说完身形急速后跃,双手同时掐诀,无形灵力化成有形之锁,立刻将丁日的双手双脚固定住。 正道灵力是邪气的死敌,容玉曈不使出法术还好,丁日再怎么发狂还是人模人样的,这时灵力成锁,激得丁日狂性更发,拼命挣扎之下肌肉暴涨、双目发红,竟隐隐有了入魔的征兆。 “小心啊!”刘星宇光之剑在手,首先护在鹿笙身前。 鹿笙忍不住偷笑:一面让容玉曈小心,一面却护着我,刘星宇你真是干得漂亮! 容玉曈则向花将离投去一个“你放心”的眼神,他手中掐诀未松,灵力锁便不会消散,除非丁日能够强行挣脱。但丁日显然摆脱不了容玉曈的法术控制,一来他本身太瘦弱,二来他狂性每增加一分,容玉曈注入灵力锁的力量就增加一分。 鹿笙仔细感应,忽然开口:“邪气之源在他的眉心!应该是天机石,快把那玩意儿迫出丁日的身体,否则以丁日的体质根本承受不住完全魔化的负担!” 修道百年难飞升,入魔一秒害世人。入魔虽然容易,人类的各种极致欲望经常把魔鬼召来附身,但,不是每一具身躯都能够承受魔化的力量。绝大部分入魔的人类,在几次魔化或者数次魔化之后,身体的精元消耗过大,此生已残,悔之晚矣。 像丁日这种原本就矮瘦弱的高中生,很有可能连一次魔化都承受不起。 鹿笙修道百年,他比出身驱魔世家的容玉曈更明白:天机石这种邪物在催动丁日的思想和身体产生异化的同时,也在吸取和榨干丁日的生命精华。 经过鹿笙提醒,容玉曈立刻锁定邪气之源的精准位置。首先一道灵符飞到丁日头顶,锁住他的天灵;然后招出驱魔宝剑,剑尖直指丁日的眉心。 这一剑去势又快又稳,刘星宇忍不住叫了一声好。 剑尖在离丁日眉心还有几厘米的位置忽然停了下来,有一股不弱的邪力想要阻止容玉曈。 容玉曈在容家绝对是年轻一代里的精英,右手握剑续力不断,左手再掐一诀:“破!”灵力暴增,邪气顿时被破。 丁日的眉心出现一个血痕小口子,血液没有流出来,倒是有一颗很小很小的石子跌落出来。 容玉曈用剑尖接下那颗小石子,正要用左手捡回来,一朵青色的妖鬼之火忽然将那颗小石子裹住。 花将离控制着妖鬼之火,关切地对容玉曈说:“小心啊!这颗天机石虽然很小,但似乎被用特殊的方法淬炼过了,别用手指直接触碰!” 容玉曈看向花将离的眼神瞬间变得宠溺无比;刘星宇陡然觉得一阵酸爽,偷偷伸手攥住了鹿笙的手。 恋爱的酸臭味道是会传染的,看到人家秀恩爱,刘星宇忍不住要跟人家比一下。 鹿笙早就猜出了刘星宇的心思,白了刘星宇一眼,正要开口说话,门口的罗素已经叫嚷起来:“不得了了!出事了!” 又有几股邪气迅速朝这边靠近,还好教室外的走廊里已经被鹿笙的制幻之蛊充斥,倒是不用担心师生们受到惊吓。邪气来得太快,罗素刚刚说完话,打斗声音就响了起来。 鹿笙和刘星宇率先跃了出去,容玉曈用符纸包了天机石、又将丁日眉心的血痕抹去,然后跟花将离一并出了教室。 走廊并不宽敞,罗素正和三名女生撕斗在一起。三名女生都是刘星宇的同班同学,这不禁让大家想起高个子同学说过的话。 果然,后背一阵风,学习委员扑杀过来了! 有了制伏丁日的经验,大家轻松制住了发狂的四位女同学,并且取出天机石。 容玉曈担心暗地里使坏的人还有后招,直接掏出容家令牌注入灵力。一股特殊的正气猛然发散而开,不仅瞬间净化了空气里残留的邪气,更是让女妖罗素浑身不自在——容玉曈此举不是冲着罗素来的,而是警告暗里使坏的那个人:不要与容家为敌! 静待片刻,再没有任何异常发生。大家这才分头为昏迷的同学推拿按摩、帮助他们醒来,鹿笙也解了走廊里只针对凡人的幻蛊。 等到班主任和课任老师匆匆赶来,一场混乱早就烟消云散。谁也没有受伤,大家只记得丁日突然抡起椅子狂舞的样子——大家只把那个忘记里的场景当成一个笑话,谁也没有往不科学的方向去想。 班主任斥了丁日几句、让丁日向学习委员道了个歉,这事儿也就过去了。不知者无畏,凡人的生活还是相对简单的,对于修行者而言,这又是一个讨厌的难题。 毫无疑问,有人暗中在丁日身上动了手脚,又趁鹿笙等人被丁日吸引注意力的同时对学习委员和女生动了手脚。对方的目的,暂时不明,但对方使用的天机石,显然来自于丁香被抢走的那一块。 罗素看过天机石之后证实了这个推论:“确实是从丁香的天机石上剥落的碎片。不过,对方已经用别的方法重新淬炼过了,这些碎片比原来的它们更邪乎了。” 第82章 暗中指点靠香球 经此一事,大家的心情不免有些沉重。学校是人口最为集中的地方之一,如果谁故意在学校闹出什么乱子,别说死伤,就是吓着一大帮学生也是灵界不愿意看到的——尽量不让凡人知道灵界的存在,人类对力量的追求会使得人类想尽办法进入灵界,到时一定会引起人分灵两界失衡与混乱。 容玉曈想来想去,握紧拳头说:“这件事确实蹊跷,咱们不能大意。学校的安全,我有办法,大家不用太过担心。”他差一点就忘了,小白、启明、金子霖也是这所学校的学生呢。虽然小白三位是初中部的学生,但以他们的高深修为,学校有个什么风吹草动能够瞒得住他们?哪怕小白和金子霖不靠谱,只要李启明存在,这所学校的师生就不会有性命之忧。 刘星宇不愧是容家的外姓弟子,容玉曈一个眼神他就了然。刘星宇对罗素说:“以后这段时间你和狄义最好小心一些,不要乱跑。既然有人拿丁香的天机石生事,没准对方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 罗素点头答应,转身回自己班级去了。虽然有一点不放心,但她明白,她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格,好好表现才是保证自己安全的唯一方法。 罗素走了,花将离马上问容玉曈:“咱们接下来要去找小白么?” “正是!” 容玉曈领着大家从高中部教学楼前往初中部教学楼,还没完全穿过大操场,不远处银杏树下就有一个人跳着招手呼喊:“鹿笙哟呵!看这里!看这里!”怎一个欢呼雀跃了得。 鹿笙应声看去,差点儿双膝一软跪在地上。 能让大巫师如此不淡定的人可不多,香球就是一个。只是,眼前的香球不再是那个背后生长蝴蝶翅膀、身穿花瓣衣裳的蛊神,而是一个穿着校服套装和帆布鞋的“纯初中生”。奇怪的是,尼罗并没有跟在香球身边。 “还愣着干什么呀?快过来!”香球手搭凉棚盖在眼眶上,“那边很晒,过来说话!” 鹿笙也是服了,一边走一边吐槽:“晒个p啊!这都什么季节了?你抬头看一看,树上的叶子都快落光了,根本遮不了多少阳光!” 满地金黄都是银杏落叶,丫丫叉叉的树枝上零星挺着几片未落的心形黄叶。 香球半点不动脚步:“能遮一点是一点嘛!有肥次总比全果强嘛!” 刘星宇三人都乐了,鹿笙拿香球毫无办法。 香球太机灵,一看众人的眼神,立刻伸指连摇:“我知道你们好奇为什么我这副打扮。告诉你们吧,我和尼罗也入学了,我们跟小白在一个班。好了,只能告诉你们这些,别的就算你们再好奇我也不会说。当然,如果你们有谁打得过我,我可以考虑透露一下。” 众人:“……”说了等于没说。 “你们是来找小白的吧?”香球一问一跳,非常活泼。 “知道你还问?”鹿笙佯装不客气。 香球跳够了,忽然收起了表面的一派天真,逐一打量过四人之后,似笑非笑说:“哼哼,我实在猜不出你们四个里面谁出的主意,居然笨成这个样子!” “……” 香球双手负在身后,尽管个子比花将离和鹿笙还要矮上一截,但气势绝不输人:“你们找小白,无非是想打听刚才那几个学生发狂的事情,因为你们怀疑暗中使坏的人就在学校里。但,你们想过没有,你们露了一手,又组团过来,那个人如果暗中跟着,会不会因此让小白的身份被怀疑呢?一旦小白也被怀疑,你们之中谁有能力完全掌控这所学校?你们自己说一说,你们是不是很笨?” 众人哑口无言,这事确实做得不细致。尤其是容玉曈,他从小就跟着容家长辈外出做任务,一直自信自己的各种能力,香球这一番特别耿直的大实话让他羞愧无比。 看到大家面露窘态,香球又哈哈乐了:“我就知道你们会这样,人类果然最经不起批评和打击!放心啦,既然我半路拦截你们,那就是事情还没有出岔子,以后注意一点就行了,何必自责深重呢?” 如果眼前这位不是本领强大的蛊神大人,鹿笙四人真有将之群殴的冲动。这倒霉孩子,太尼玛气人了! “你半路拦截我们,你就不怕自己被怀疑、以后在学校混不下去么?”鹿笙没好气地问。 “哈哈哈……我早有准备,我站在这里,除了你们,别的凡人和修行者是看不到我哒!这棵树的周围已经被我的灵力充斥,别人看过来只是一地银杏落叶而已。再说了,我并不担心被怀疑,因为我压根就没想过要在学校待多久,我厌烦了学生的生活我就会离开呀!” 香球虽有“蛊神”之称,其实性格更近于妖,再加上这副纯真少年的形态,真是……把大巫师鹿笙噎了个半死。偏偏又不能跟香球置气,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而是香球得罪人之后又有补救的方法,让人既恨又爱。 香球说:“对方确实是咱们学校高中部的某人,并且你们都认识。不过,我们还不知道对方背后是不是有厉害的势力,我建议你们不要‘轻率’采取行动。” 两句话点出重点,鹿笙还能说什么?老老实实继续往下听呗!这下子,就算受了气,到了最后还得感激香球,尼玛简单哔了汪! 香球是直性子,不像小白一样喜欢拐弯抹角、故弄玄虚,他直接就把暗中使坏的那个人说了出来。看过容玉曈递过来的天机石碎片之后,香球叮嘱道:“这淬炼的手法不简单呐!依我看,仅凭那个人的修为做不到这些,一定还有谁在暗中帮助那个人。” 鹿笙双手一摊:“那要怎么办?捉也捉不得、杀也杀不得,就让那个人继续暗中搞破坏么?这人丧心病狂,居然对学生下手,放纵只会助长其猖狂!” 香球再一次嘿嘿坏笑,朝鹿笙挤眉弄眼:“不能捉又不能杀,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了?鹿笙啊,是谈恋爱降低了你的智商么?我教给你的本事,你都还给刘星宇了吧?” 刘星宇:“……” 一语惊警梦中人,鹿笙也跟着嘴角勾笑:“你的意思是……” 蛊神和他的大巫师相视而笑,不言而默契。只是,这笑容被刘星宇看在眼里张狂、映在心里毛毛的。天下术法万千,只要跟巫蛊相关的总是让人……一身鸡皮疙瘩。 容玉曈领着三人在树下嘀咕半天,忽然打道回高中部。暗中跟随的那人颇觉纳闷:怎么突然回转,难道我被发现了? 跟随者迅速撤退,其实他多虑了,他隐匿的功夫很好,就连香球也没有发现他的藏身之地,香球只是推断有人跟踪而已。如果不是先前将天机石打入学生体内时的细微灵力波动引起了小白的注意,压根不会不谁怀疑到他头上去。 只是,既然已经被小白识破身份,这位跟踪者再怎么隐匿功能强大也是枉然。只要他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他就一直被锁定,至少在校园里是如此。 今天晚自习值班的是班主任,他是尽职尽责的人民教师。 秋冬作息的三节晚自习说长不长,却完全消耗了学生们的精力。做试卷、背单词,远离了电视剧和网络番,几乎等同于禁欲的生活。 这年头,人比猫轻,走路都不带声儿的。下了晚自习,各回各家,回不了家的回宿舍。班主任慢悠悠走在回家的路上,全没在意身后跟了四个人。 年过四旬的班主任算是高中部很有资历的老师,他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学校还包分配房呢。所以,班主任一家住在学校的教室公寓区,那里离高中部教学校有一段距离,不但要绕过大莲池,还得穿过一片杜鹃林。 杜鹃科的植物很有意思,既有矮小的灌木,又有高大的乔木。人们常见的种在绿化带的杜鹃,又常常介于灌木和乔木之间——刚好可以把人影笼罩的高度。 h市的初冬,杜鹃那富有蜡质的叶子并不脱落。于是,当别的树物都“瘦身”之时,杜鹃投在地上的影子依然黑暗绰绰。 风动了,班主任警觉停下脚步。 四道人影从天而降,两道分堵前后,两道分堵左右。 “是你们?”看到自己的可爱学生,班主任并不觉得惊讶。 淡定不是一种罪,反常的淡定却是一种出卖。一个普通人,绝对不会看到有人从天而降之后还保持淡定。正常来说,即便是树影黑暗中突然冲出几个凡人学生堵住老师,老师也不应该如此不动如钟。 “真没想到会是您老人家。”鹿笙前段时间为了刘星宇爸妈的事情,班主任也算小小帮了自己一把,情不自禁轻轻摇头,“麻烦您主动配合,这样的话可以少受一点苦。” 班主任笑了:“受苦是什么意思?你们都是正道灵界的吧,做事得讲道理,我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消灭邪恶的火蚁之妖,我这是为民除害啊!” 第83章 又是血色十字会 班主任太过从容,这让鹿笙稍感不安——这是其次的。 最主要是,鹿笙至始至终没有感应到班主任身上有任何灵力波动,也没有邪气溢散。无论怎么看,班主任依然是那个一心铺在教学工作上的班主任,如果不是他说出刚才那番话,鹿笙甚至会反过来怀疑香球是不是又跟他开了一个恶作剧玩笑。 刘星宇想的没鹿笙那么多,他直接问:“不管怎样,你把天机石这种邪恶的东西植入学生的体内,这就是大错!” “他们一没受伤、二没丧命,晚自习都好端端照上不误,这算什么大错?” 口舌之能,刘星宇比不过班主任。这是一个常识,在不使用脏字的情况下,年轻人吵架往往吵不过年长者。人活一世,阅历累积也常常表现在嘴皮子上。 容玉曈从出生就是灵界的人,他比刘星宇更实在:“别跟他废话,他在拖延时间呢!他能够隐藏得这么好,指不定暗中使用什么不容易被觉察的法术通知他的同伴!” 班主任又笑了:“看来容同学是老江湖了。你也隐藏得很好嘛,你姓容,我居然一直没把你和驱魔容家联系到一块儿去。”他看向花将离,忽然从脸上揭下一张□□,声音也变了,“花将离,我们又见面了!” 饶是花将离如今已经成为灵界精英,仍然震惊之中倒退两步:“是你!?” 对方的真容,四人中唯有花将离认识。那时花将离还没有掌握妖鬼之火,他只是一个孤儿;孤儿院院长带着他到黄永伦府上拜访,当时安排花将离和院长在房间里等待的,正是眼前这个人。 “小心!”鹿笙修为最深,最先发现杀机。 杀意寒光几乎闪到眼间,鹿笙一个灵力震将对方几人强行震退。 班主任趁机退出圈外:“看来组织的情报很不给力呀!鹿同□□行灵力的方法不似正统,莫非来自苗疆?” 鹿笙哼了一声,懒得回答对方,他首先询问己方刘星宇等人是否无恙。还好他足够机警、修为也高,电光火石间护住了自己和同伴,换成一般的修行者刚才肯定要吃大亏。 不过话又说回来,敌方的隐匿功夫确实了得,如果不是他们露了杀机,近到那样的距离居然没被发现! 容玉曈急切把花将离护在怀里,指着假班主任问:“将离,他是谁?” 花将离一字一句,恨意全在顿挫之间:“血色十字会余孽!黄永伦的手下!”他是被院长抚养长大的,虽然院长害了整个花家村,可是院长最后也是为了他而死——所有理不清的罪责,都应该由血色十字会来承担! 幽暗的林间小道忽然亮了,青色的、紫色的火焰悬浮在若大一片区域。风起火晃,又正值夜深人静,周遭一切仿佛被置于一片荒坟鬼火之中,妖异诡谲。 许许多多火焰被释放出来,就像瞬间布置出了一个阵式。假班主任和他的同伴虽然跳开了一些,可仍然处于阵式的范围之内。 再没有一开始的淡定,假班主任声音微颤:“紫色的……这么多!花将离你居然……为什么黄分会长从来没有通知过我?” 花将离以意念操纵妖鬼之火袭向敌方:“少废话,去死吧!”紫青两色的火焰在空中浮动发出呼呼之声,它们仿佛在欢叫。 假班主任终于意识到自己错识地估计了形势,赶紧下令让同伴撤退。隐匿功夫再好,一旦主动现过身,再想重新隐匿就难了。对面有鹿笙那种可以一瞬间同时震开数人的绝对高手,花将离又掌握拥用“近乎开挂本领”之称的妖鬼之火,还有本领不明的容玉曈和刘星宇压阵,再斗下去不是明智之举。 可是,本事不够的人如何才能从本领高强的人手中逃脱呢?任来任去,高手还有何尊严可言? 妖鬼之火太厉害,沾身即燃;越是挣扎越是烧得旺盛。水火本无情,妖鬼之火吸取生命个体的灵力和生命精华从来没有犹豫可言。对付妖鬼之火,如果没有特殊的法器,那就只能依靠修行者自身的灵力震开或者弹开火焰。然而,包括假班主任在内的所有敌方,他们纵然能够免强弹开青色的妖鬼之火,却只能沦为紫色妖鬼之火的“口粮”。 妖鬼之火共分四色四层,其中拥用杀伤力的分别是青色、紫色和黑色。青色是最基础的,因而数量也最多;紫色中坚,它若出现,那就不是一般修行者能够奈何的了。 三人着火,紫色火焰附在他们身上燃成两三米高的火堆,这正是妖鬼之火骇人的地方,它完全把活生生的躯体当成了干柴燃烧,并且,着火之人的灵力和生命精华被迅速抽取。他们连叫喊声都发不出来,因为只要他们张口,妖鬼之火就可以顺着他们的舌头、喉道烧到体内去。 假班主任虽然心疼自己着力培养的手下,却也只能忍痛不顾,带着另外两名手下躲避火焰袭击的同时迅速逃出“火阵”范围。好不容易钻出火阵,硬憋着一口气来不及喘出,假班主任忽然看到几个荧荧忽闪的亮点迎面飞来。 夏夜腐草河边最常出现的萤火虫,天生带着七夕的浪漫,可当萤火虫出现在初冬略冷的夜晚,这就太反常了。 假班主任的反应奇快,伸手捞过一名同伴就向萤火虫掷去。 可怜的同伴,以身体为肉盾挡住了萤火虫,他自己一声未吭昏死过去。那根本不是寻常的虫子,那是大巫师鹿笙召出来的特殊毒虫。 落地、再起跃——另一名同伴闷哼一声,从半空中硬生生跌落下去。 假班主任下意识扭头去看,就见火光中一件银光闪闪的暗器半嵌在跌落同伴的脚踝上。与此同时,一道银光已经闪到眼前,那是一枚圆形方孔的银钱。 假班主任确实有两下子,他身在半空无处借力,硬是将身体扭成一个怪异的姿势躲过银钱镖。银钱镖堪堪擦过他的身体,割破了他的衣服,使他右臂微痛,小伤无碍。 当老师的心有余悸,地上的学生们却不改“凶残”。紧接着银光的,是一抹更亮的金光,这下子假班主任再怎么扭也躲不过了,大腿上一阵剧痛,被扎透了。剧烈痛苦使得他提着的一口气散了,身体立刻坠下半空。 张口欲喊,一只飞行轨迹凌乱的萤火虫叭一声撞进了假班主任的嘴巴。他不敢喊了,也不敢动了,他明白自己的性命从这一刻开始就被捏在鹿笙的掌心。苗疆出来的修行者,多的是办法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暗中观察的尼罗小声赞道:“刘星宇这小子不错嘛,这么快就被他练成了‘灵力具化’的本事。他那把家传的弓真不错,是个好东西!” 香球也忍不住评论:“容玉曈那小子也不赖啊!容家家传绝学被他练到银钱镖的级别了。虽然不如他堂兄容玉曜的金钱镖,也算是容家年轻一代修行者里的佼佼者了。” “容玉曈还差得远了,这才两枚银钱而已,上一次我可是亲眼见过他堂兄容玉曜同时使出九九八十一枚金钱,那控制力才叫一个精彩绝伦呢!”尼罗眼光高,说话也直,“鹿笙是一如既往的好,倒是那个花将离……妖鬼之火简直就是变态的本事,如果任由花将离释放妖鬼之火吸取灵力,只怕累积下来,谁也不是他敌手。” “切!妖鬼之火虽然厉害,但从外部吸取太多灵力可不是什么好事。一来灵力有属性之分,转化起来麻烦;二来如果本身境界不够,自身能够容纳的灵力有限,吸多了灵力无异于气球过度膨胀——找死!” 尼罗说不过香球,又不好意思跟香球硬抬扛,只好硬生生转换话题:“你说怪不怪,那个班主任明明很谨慎的,为什么今晚这般托大?” 香球听完脸色一沉:“擦!看来我们都被摆了一道!” 花将离到底没有下死手,妖鬼之火将三名血色十字会暗杀者烧得动弹不得之后旋即熄灭。火灭之后,暗杀者们从表面看起来并无大碍,不仅发肤无伤,就连衣裳也都完好无损,但他们自己明白,被妖鬼之火吸去灵力和生命精华,至少得修养三五个月。 鹿笙也没打算要了这些人的命,萤火虫虽毒,暂时只释放了麻痹效果,不经鹿笙施法催动,中了招的人们不会立刻暴毙。 四人之中,刘星宇最有凡人气息,毕竟他新近才进入灵界。所以,刘星宇对凡人的关切远在鹿笙等人之上。弓箭已收,刘星宇指着假班主任喝问:“你这冒牌货,真正的班主任到哪里去啦?”他才不会相信血色十字会的渣渣能够胜任教师的工作,一定是眼前这货把班主任调换了,搞不好就是今天才调换的。 果然,假班主任忍痛摆出桀骜的表情:“我可以告诉你们,但……” 话没说完就被鹿笙无情打断:“我不想听废话!既然你不肯说,我不介意把你炼成药人或者毒人!” 第84章 调虎离山半路截 这年头,小偷街霸不怕警察,却怕黑道。 为什么? 手段狠,黑吃黑呗! 第1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4节 异闻鹿笙 作者:寒灵犀 第14节 假班主任虽然没能识破大巫师的准确身份,但,他猜到鹿笙可能来自苗疆,这一点就足够了。如果只是面对刘星宇这种略中二的高中生,班主任的奸滑一定派得上用场,但对上苗疆的巫师蛊师,假班主任可就得悠着点儿了。 灵界正道的修行者不会随便下黑手,苗疆的巫师和蛊师可就不一定了。就算下黑手,正道修行者也会一刀下去给个痛快,巫师和蛊师可是出了名的会折磨人。 假班主任对上鹿笙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神,心中一凛:怪了,这姓鹿的小子明明只是一个高中生,为什么他的眼神毫无破绽?这人……似乎阅历远比我深厚啊! 奸滑的人不会让自己轻易狗带,假班主任换了一副表情:“我犯不着跟一个凡人过不去,他被我关在他家的地下杂屋里,这会儿应该还没有醒来。” 鹿笙白了假班主任一眼,不再理会他,转过头走到刘星宇身旁去了。 鹿笙傲娇不假,其实他也很贴心。接下来的问题,他用眼神暗示刘星宇去问。刘星宇算是容玉曈同门不同师的师弟,鹿笙故意不在这种时候掩盖刘星宇的光芒。刘星宇表现好,容家上下才会更加器重他。 还真别说,有人撑腰,刘星宇的气势就上来了,睥睨假班主任说:“你叫什么名字?你是怎么样冒充班主任、又是怎么样坑害我们同学的?还有,你们这身隐匿功夫是从哪里学来的?” 假班主任稍微犹豫了一下,但瞄到鹿笙那冷冰冰的眼神,他还是开口了:“我叫大成……” 大成是黄永伦的助理,他在血色十字会的资历不算浅。刘星宇先前猜的不错,大成是在今天上午才扮成班主任的,然后利用身份的便利分别把“天机石”植入了丁日以及学习委员等人的眉心。大成和同伴们隐匿的诀窍,不在于他们从血色十字会学到了多么精妙的法术,而是蔡家送给血色十字会的“隐匿符”太好用。 “隐匿符”属于中低阶的符箓,不是什么稀罕之物,容家擅长画符的驱魔师们也会绘制。只不过,蔡家出品的“隐匿符”似乎尤其好用,以鹿笙这样的修为居然都感应不到敌方埋伏在近前。 容玉曈搜出一张“隐匿符”收好,这要带回容家以供研究。 刘星宇继续质问:“你为什么要刺伤丁香,又为什么要在学校里作乱?” “丁香遇刺跟我没关系,在这之前我根本不认识她。至于今天学校里的事,我只是执行上级的任务而已,是什么原因我真的不知道。” 鹿笙认真听着,忽然脸色一沉:“糟糕,调虎离山,罗素有危险!” 一句话,刘星宇、容玉曈、花将离立刻醒悟过来。虽然大家都不明白为什么血色十字会要对狄姓火蚁姐妹下手,但想到丁香的天机石可以被用来干坏事,那么罗素的天机石也有利用价值——不同天机石被不同的火蚁妖吞入内体,时间一长就与其修为相辅相成。罗素和丁香的修为高过普通火蚁妖,她们的天机石结合了自身妖力,已经成了一种难得的“被炼制过的法器”。 当机立断,容玉曈和花将离带着大成等人返回容家分部,刘星宇和鹿笙赶往罗素的住处。至于可怜的班主任,先让他在杂屋里睡会儿吧,只能回头再来救他。 要说奔跑赶路,刘星宇的速度绝对不容小觑。他拉着鹿笙,转眼消失在容玉曈和花将离眼前,转眼就拐出校园进到大街。 已经过了车流最高峰的十字路口依然车辆不少,红黄绿灯照常工作,开车的却有几个呼出轻微酒气。赶场玩闹的人类就是大胆,酒驾害人害已,他们从来不往心里去。 车行人往都有相对的秩序,偶尔不守秩序的行人和车辆玩儿的就是一个心跳,作死天天有。人类那双浑黄死生的肉眼看不到,在他们的头顶交通指示灯高杆之上,几个人正打得不可开交。 双方领头的都穿着h大附中的校服,戴面罩的那位只能根据身形辨认是一位女子,另一位则是罗素。面罩女子这边的面罩男们的穿着很让刘星宇眼熟,与假班主任大成带的几名手下雷同;罗素那边的,却是几个高矮不一的小孩子。 鹿笙和刘星宇没有立刻上前加入团站,而是停在行人等待区。等待区已经站了两位观战已久的高人,正是香球和尼罗。 尼罗张开特殊结界罩住“战场”,结界里边发生的一切只有修行者的眼睛才能看到,凡人如视空气。所以,只要他站在这里,凡人世界只管照常运行。 看到鹿笙走过来,香球蹦到他身边,抬手指向那个蒙面的校服女生说:“这个女的好奸诈,差一点就把我们都骗了。” 鹿笙立刻明白之前在校园里发生的事情都被香球和尼罗看到了,他没有责备,而是直问:“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她妙杀?” “杀了她那是便宜她,我就喜欢看容家的小妖精们慢慢折磨她!”香球满脸坏笑,“况且,她好歹是我大虫族出身,我动手灭她,有失我的身份。” 鹿笙的眼神有些变了:“虫族?”他修为再高,也只能从蒙面女战斗时溢散的灵力判断她是妖族,至于妖族再细分,那就只能蛊神这种级别的才能分辨了。 罗素不弱,容家的小妖精们也个个不简单。罗素对上蒙面女,丝毫不落下风;血色十字会的喽啰们对上容家小妖,个个都遭了罪。 林阿卫的刺、苗晓的爪、木辞的捣药棒——最壮观的还是鹿子伦的本命法器,那是一柄鹿角剑。叉叉太多的鹿角剑,造型太过怪异,一拿出来就唬住了对方。鹿子伦个子又高,抡着鹿角剑挥来挥去,没一个喽啰敢近身,因为鹿角会自动伸缩啊! 看来看去,除了蒙面女之外,血色十字会的小喽啰们衣裤被划出道道了、脸也被抓花了。形象不保是吧?形象不保没什么,至少小命没丢。照这情形,如果容家小妖们使出全力,喽啰们早就扑街了。 更何况,在喽啰们看不到的暗处,还有一高一矮两名高手收敛气息埋伏着,他们也是容家派来的——高个子的是一位姑娘,她也观战半天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她突然发声:“好啦!闹够了就收场吧,抓活的回去!” 外人可能不太理解这句话,容家的弟子们却是了然。原来,小妖们调皮,平时跟容家弟子们一块儿拆招训练时,他们都得极尽克制、点到为止,唯有外出做任务遇上坏人时他们才能打杀尽兴。眼前这些喽啰所遭受的,绝对不会在容家弟子身上出现,谁让小动物们最有亲疏分别呢? 刘星宇情不自禁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自己的衣服:半夏大人教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好凶残噢! 血色十字会的喽啰们情知不敌,经过严格训练选拔出来的他们很有几分硬气,为了不被活捉而泄露组织的秘密,他们立刻想到自行了断。可惜啊,他们面的敌人已经数次跟血色十字会交手、太了解血色十字会成员的行事风格。还没等他们咬破藏在嘴里的毒囊,几枚无声无息射来的树叶镖就分别打中了他们的穴道。 一时身体坚硬、直接从灯柱上掉落——自由落体运动只到一半就戛然而止,几只大小正好的网兜接住了他们,将他们稳稳吊在灯柱之上,仿佛一串人形的巨大风铃。 倪子和知墨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倪子双手叉在腰上、半点不客气对罗素说:“那边的,用不用我们帮忙呀?” 罗素明白这些人至少暂时站在自己这一边,但她也有些高傲自尊,被倪子这样不客气的问,她就装聋没听到。 倪子气得扯了扯知墨的衣袖:“知墨姐,咱们别管她,让她装!” 香球看得高兴,跳起来手舞足蹈,同时不忘对鹿笙说:“你还不出手么?我看那个蒙面女要出绝招了,被她跑掉就可惜啦!” 尼罗闪过来,直接把香球圈在怀里。香球挣扎,尼罗就特别霸气地说:“要跳回去跳,跳给别人看成什么样子?” 香球果然不动了:“要抱回去抱,抱给别人看成什么样子……” 鹿笙只能摇头无声笑,和刘星宇对视一下,他抬手放出一只白色蝴蝶。 不得不承认,香球看似不靠谱,其实洞察力极强。蒙面女确实掌握着一种特殊的保命技能,万分危机时一旦施族,纵然有绝顶高手在场她也能遁逃。 只是,被蛊神香球料得先机,蒙面女来不及掐诀,一只盈盈而来的白色蝴蝶正好停在她鼻梁上。 这一惊非同小可,蒙面女不得不伸手挥灭白蝶,同时急速后退——她很不简单,勉强镇定心神之后再次准备掐诀。她不笨,想出调虎离山计牵制鹿笙等人,却没料到罗素其实不孤单,半路里居然杀出这么多本领特殊的“程咬金”。 掐诀未成,先前被掌风撕裂的白蝶又恢复了原状。不仅恢复原状,白色蝴蝶一变二、二变四、四变八……转眼间分成百千只扑面而来,掌风再盛也挡它们不住。 第85章 背后导演分会长 战斗结果最无常,进一步是天、退一步是地。蒙面女被蝶群逼迫,只能不断后退,等她感觉后背触碰到一个柔软的东西,再想彻底转身已经不可能了。 知墨戴着青铜护具,气势之凌厉远远超过戴着布口罩的蒙面女。知墨松开妖诀,冲不远处的鹿笙一揖:“多谢大巫师出手!” 巨大的八面之网,蒙面女正如不小心撞进蛛网的小飞虫,全身以及四肢全都被粘在网上,越挣扎就粘得越紧。到最后,她终于被知墨放出的蛛丝裹成一个大粽子,彻底不能动了。 尼罗一只手仍然圈着香球,另一只手掐诀挥动,场景立刻变了。 十字路□□通灯上站立、悬吊的所有人都不见了,行人等待区观战的人也不见了,大家同时出现在距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公园里。 知墨让“粽子”透出脸,扯掉了对方的面罩,首先一声惊呼来自罗素。 “乔盼英,是你!” 刘星宇和鹿笙面面相觑——乔盼英被罗素认出来、又穿着h大附中的校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乔盼英并没答理罗素,而是非常冷静地冲刘星宇和鹿笙说:“二位只怕认不出我来了吧?我就是当初在蚁巢中被二位所救的翘尾一族的公主。” 蚁巢之事时间过去并不久远,刘星宇和鹿笙一经提醒就想起来了,确实有这么一号人物。只是,对方既然受恩,为什么要混进学校做坏事,又为什么跟血色十字会扯上了关系? 亲人被害的恨、现场被无视的怒,使得罗素气势汹汹:“我妹妹是不是你害的!?”如果不是现场高手太多,她真想当场杀掉乔盼英。 乔盼英不置可否:“可惜我技不如人,适才没能捅你两刀。” 罗素气得嗷嗷直叫,想要冲上前打人,却被知墨隔挡。 知墨冷冷地说:“她是重要的人证,留着很有用处——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先退下吧!” 同样身为妖族女子,修为不对等就代表说话分量不一样。知墨黑衣黑裙本就一身杀气,再加上刻意迫向罗素的妖族威压,使得罗素只能恨恨退后。 刘星宇想到火蚁妖姐弟还有用处,适时给了罗素一个台阶:“乔盼英要被带到容家去,一切真相细节还有待审问。你们姐弟……以后只怕需要更加小心,血色十字会内部似乎并不看中你们!” 几句陈述事实的话,却听得罗素肝儿都颤了。勉强维持住镇定,罗素轻声说:“谢谢刘同学、鹿同学……谢谢诸位,我先回去了。”又狠狠瞪了乔盼英一眼,这才转身离去。 尼罗想说什么,却被香球拖住。 香球打了个呵欠:“乔姑娘可不简单呐,如果不是仗着人多,今晚大家伙儿就都上了你的当了。好累哟,尼罗咱们回去吧!” 两位说不见就不见,谁也拿他们没办法。刘星宇和知墨他们商量如何审问乔盼英,鹿笙则眼神晦暗不明地揣摩香球离开之前的那番话。 终于,知墨和倪子带着乔盼英等人回容家,其他小妖则继续去盯着狄义和罗素。刘星宇和鹿笙,重回学校去解救仍然昏睡在地下杂货间的班主任。 班主任也是可怜,从清晨被关到半夜,虽然不曾受伤,冻也被冻得够呛。只是他一介凡人,无从想象其实自己侥幸逃过一死,但凡大成下手重一点儿,他就不可能活着回家受到老婆的埋怨。 到了这个时间,刘星宇不打算再回宿舍。宿舍那边有容家小哥盯着,很稳妥。 两个人走在相对安静的街道,鹿笙心里想着事,越走越慢,刘星宇只能时不时停下来等他。 恋爱关系何尝不是在考验恋爱双方的耐性?你太慢,我等你,这是一种浪漫。你太慢,我不耐烦,这是分手之前的无聊把戏。十几二十岁谈恋爱,追求的不过是新鲜,真正携手走到最后的情侣很少。任性、自私、冲动……都是年轻的理由。 或许,进入灵界是一个很大的契机。刘星宇过早地经历了巨大危难、经历过生死,因为他也许说不出来,其实心中已经悟到了某种超越年轻的真理。所以,他能够不急不躁迁就鹿笙——鹿笙皱眉慢步,在刘星宇眼里就是一道浪漫的风景。 情人的注视是一种甜蜜的压力,鹿笙很快感觉到了缠绕在自己身上的那种“力量”,抬头对上刘星宇浓浓的目光,问:“怎么了?” “啊?没事啊!”刘星宇挠头,傻笑勾在如月的眼角,爱意闪在如星的眸子里。 心有灵犀,鹿笙也笑了,上前吊住刘星宇的胳膊,难得语气细喃:“对不起啊,刚才有点走神了。不过,我确实有些地方没想通。” 刘星宇怎么可能埋怨鹿笙?在他心里,妻奴人鱼王海心远就是自己学习的榜样:“什么地方没想通啊?” “你也许没有看出来,其实罗素根本就不是乔盼英的对手。之前那一场打斗,乔盼英应该是故意做给我们看的。我本来只是略感疑惑,后来香球离开之间一句‘乔姑娘不简单’提醒了我。” 刘星宇脚步一滞:“你是说……乔盼英跟大成一样只是一个炮灰,背后还有更厉害的人在做更大的算计?” 鹿笙才刚刚点头,两人身后就传来啪啪的鼓掌声。 “不愧是大巫师,不愧是容玉曜和苏半夏亲手挑选的容家外姓弟子,洞察能力不一般啊!大巫师所说的香球,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蛊神吧?” 又是一个隐匿极深的对手,居然近到这样的距离没被发现! 鹿笙和刘星宇同时转身,正看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从阴影中走到路灯亮处——他一身名牌西装,皮鞋锃亮,头发被发蜡固定得一丝不苟,鼻梁上的金边眼镜更是点出他浑身散发着的斯文气息。如果不是他出现的方式如此诡异,鹿笙和刘星宇都要以为这是在哪处cbd上班的金领精英。 男人很年轻,目测三十岁左右,身高身形都是刚刚好。这样的外在条件,很能够引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的注意。不过,鹿笙和刘星宇看人的方式跟凡人看人的方式不同,他们更在意男人是否身具灵力。 两道神识分别扫过,一无所获。鹿笙暗暗碰了刘星宇的手背一下,提醒小心。 男人不仅形象斯文,说话也是儒雅有风:“我叫黄永伦,两位没见过我,但一定听说过我。” “黄永伦”确实不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不仅刘星宇,就连大巫师鹿笙看向对方的眼神都有点儿变化了。没有谁向他们描述过黄永伦的外貌,他们只听说过关于黄永伦的种种“光辉事迹”。 一个血色十字会的分会长,不仅差一点儿就把花将离改造成血色十字会的人形兵器,还在容家和元家两大世家的眼皮子底子导演了一场血色十字会总部被灭的好戏。关于他的本领,众说纷纭;有人说他修为深不可测,有人说他其实不堪一击。 无论那些谣传流言怎么飞,现在,黄永伦好端端站在这里,站在正道势力占了绝对优势的h市大街上,仅这一份自信和淡定,就足够引起鹿笙和刘星宇的重视。 黄永伦看到鹿笙和刘星宇双双暗中捏拳,他轻笑:“两位不必紧张,我现身不是为了打架,也不是暗中带了护卫算计两位,我有话对两位说。” 刘星宇老实不客气反问:“我们跟你半点交情没有,有什么好说的?” 是啊,黄永伦之前种种,全都跟容家扯上关系。刘星宇如今也算是容家人,但他入门容家时,黄永伦的风波早已经消散在历史中了。不是刘星宇胆小怕惹上麻烦,实在是,他想不明白黄永伦有什么内容要说给他和鹿笙听。 黄永伦有备而来,当然不会因为刘星宇一句话而吃瘪:“想必两位也都知道我跟花将离、跟容家那些事,所以,有些话我不能直接跟容家沟通,只能通过二位。咱们找一个能聊天的地方,怎么样?” 尽管猜不透黄永伦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鹿笙还是拉着刘星宇同意了。 灯红酒绿;一墙之隔,这边地下室是群魔乱舞的夜店,那边二楼是播放着舒缓爵士乐的清吧。 清吧一角,鹿笙和刘星宇并肩而坐,他们对面是黄永伦。黄永伦和刘星宇面前杯子里的是放了冰块的鸡尾酒,鹿笙面前放着的是一杯苏打水。 黄永伦口才极佳,不用鹿笙和刘星宇追问,他就说出一个完整的“故事”。 从乔盼英混进学校、到丁香被刺伤、再到假办主任大成坑害学生……这一连续事件的导演,全是黄永伦。他说这些的时候,没有洋洋得意,也没有极尽小心,而是,他自己仿佛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旁观者,顺理成章就说讲完了。 刘星宇听完之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所以呢?你坏事做尽,于是没脸跟容家讨价还价么?” 鹿笙倒是明白了四五成:“你身为血色十字会的要员,你的做法,似乎有打乱你们组织计划的嫌疑!” 第86章 千算万算黄永伦 “大巫师观察入微,在下佩服!”黄永伦表情轻松地兴起酒杯,跟鹿笙和刘星宇先后碰杯之后小饮一口,晃了晃杯子里的冰块,“实不相瞒,我的所作所为,已经容不得我再在血色十字会继续待下去。事实上,从花将离一事过后,我就已经退出了组织。但我清楚,曾经的罪孽,我自知无法救赎;血色十字会往后的事情,我也无法摆脱干系。” 刘星宇被黄永伦给绕糊涂了,直脾气的人最讨厌遇上黄永伦这种心眼儿太多的人,交流起来忒累。还好刘星宇身边有一个鹿笙,他向鹿笙眨了眨眼睛,索性全由鹿笙去问,他自己当一个听众就好。 在与人打交道方面,鹿笙确实比刘星宇老练,一句“黄先生请继续往下说”就轻松化解了自己不知道怎么提问的尴尬——鹿笙和刘星宇对黄永伦太不熟悉,之前从无交集,也就不了解。既然不了解,如何问得出重点呢?那还不如让黄永伦自己说——黄永伦主动现身,肯定是有话要说的。 黄永伦并不卖关子,好脾气地开口继续说道:“我有意离开组织,却又暗中派使乔盼英和大成生事——不知道二位想过没有,如果不是我闹了这么一出,也许你们压根不会巧合之下偷听到关于神器现世的秘密。” 真是哔了汪,黄永伦怎么什么都知道?神器现世的消息被偷听,林瑞包子明明做得那么隐秘! 刘星宇差一点儿就拍桌子吼出声:“你是说……”不是质问,纯粹是惊讶。 就连堂堂大巫师,眼神也起了波澜。 黄永伦依然稳坐:“乔盼英并不是血色十字会的成员,我只不过利用了她对火蚁一族的仇恨。那个叫做狄义的火蚁妖很有几分心机,又很沉得住气,如果不是乔盼英重伤他的亲姐妹,狄义根本不会急着向血色十字会和蔡家寻求帮助。林瑞的植物偷听本事再强,也不会这么快就听到西北火蚁传来的神器现世的消息。” 鹿笙和刘星宇默默无言,既惊于黄永伦的好算计,又讶于黄永伦为什么要这么做。 “刺伤丁香的事交由乔盼英去做,不管容家和血色十字会怀疑谁,反正不会怀疑到我头上。总之,让容家知道神器现世的消息,我的目的就已经达成了。我知道你们想问为什么,不怕实话告诉你们,因为我发现组织对我撒了谎。” 血色十字会网罗tian朝正邪两道的精英,美其名曰“建立绝对理想的灵界和人界”。假大空的目标,总能够吸引一些思想比较天真且偏激、或者本就不为主流所容的个体。黄永伦很聪明,但他的聪明却在灵界正道得不到重用,于是投身建立那个虚幻的世界。但,随着他接触组织的机密增多,他终于发现,所谓的“理想世界”,不过是包裹血色十字会妄图毁灭整个tian朝灵界丑陋野心之下的伪装。 “我知道许多正道人士恨不能置我于死地,所以我只能暗中出手,尽量不惊动正邪两道。既然容家已经知道神器现世的消息,并且已经把这个消息散布出去了,我希望你们能够饶过乔盼英,毕竟她只是一枚棋子、她生凭没做过什么坏事。” 对于黄永伦所说一切,鹿笙不是不相信,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消化。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了,并且,黄永伦的算计能力……实在太可怕了。 终于,鹿笙勉强接受了这个事实:“那,大成一事又怎么说?如果说刺伤丁香一事算情有可原,你派人坑害无辜学生又是为了什么?” 黄永伦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酒杯,然后才抬头对上鹿笙:“如果不制造出血色十字会卸磨杀驴的假象,狄义不可能完全倒向容家一边,以后找寻神器,你们还需要他传来血色十字会的情报。而且,我利用了乔盼英一次,就要尽量不让火蚁一族把仇恨加到她身上。” 鹿笙盯着黄永伦,表面不显,心里已经倒吸了一口凉气:心计这种玩意儿好比修行,一靠天赋二靠历练。黄永伦此人,城府之沉令人胆寒! 是啊,罗素亲眼看到血色十字会的成员对她进行追杀,回去之后势必会跟狄义说。以狄义的处境和性格,哪怕他有所怀疑也会彻底倒向容家一边。毕竟,容家是有口碑的正道,血色十字会是没有节操的邪道,两相权衡,只要不是脑抽的就会选择容家。如此一来,狄家姐弟就恨上了血色十字会,相对的,他们对乔盼英的恨意就会减少。 黄永伦说到这里,刘星宇也听明白了。只是,刘星宇思考的没鹿笙那么深,他对黄永伦还是没什么好感:“所以,你布置这么多,又讲了这么多,就是为了让我们帮你跟容家谈条件么?” 鹿笙没有制止刘星宇,而是继续盯着黄永伦,他也想听听黄永伦会如何反应。 黄永伦笑了:“没错,简单干脆来说,这就是我现身的目的。不过,为乔盼英求情只是其一,我还想为大成他们求情。” 刘星宇哼了一声:“他?只怕花将离那一关就过不了吧?你知道花将离对你们有多恨么?当时花将离认出大成,眼神那叫一个可怕。” 黄永伦依旧笑着,而且笑得格外轻松:“花将离再恨,他做事还是有分寸的。以妖鬼之火的杀伤力,花将离明明可以当场让大成他们灰飞烟灭,但花将离没有那么做,不是么?我想,如果你们愿意把我的原话转告给容玉曜,他一定会处理得很好的。” 话说到这里,情境已经告一段落,鹿笙再度开口:“有些事,其实还是黄先生当面跟容少主说比较好。” 黄永伦端杯喝酒,潇洒至极:“大巫师何苦为难我,我都说过了我不方便跟容少主直接接触。我虽然帮了容家和正道,却并不想让血色十字会知道我的背叛。” 鹿笙手指抚动身前的玻璃杯沿,几只忽闪的萤火虫从苏打水中飞出、绕着桌子飞舞起来:“黄先生当然可以不愿意,但,我们也可以强留吧?” 黄永伦的笑容骤然凝滞,身体猛然一震,声音发颤:“苗疆大巫师果然不简单……蛊术无双,防不胜防啊!”反手从后颈捉到一只叮在皮肤上的黑色小虫,他没有把虫捏死,而是直接丢到鸡尾酒中。 黑色小虫是蛊所化,一遇酒气便嗤一声化为无形。 鹿笙轻轻鼓掌:“黄先生是我见过的数得着的聪明人,竟然对苗疆蛊术都有涉猎,我这昏睡之蛊最惧酒气——你真是不简单呐!” 黄永伦的眼皮开始打架、精神开始恍惚,但他没有急着挣扎离开,而是挤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是啊,对上大巫师这样的高手,又是同桌而坐,只要大巫师稍有不高兴,纵然我聪明过人,大巫师也有一百种方法让我去死。嘿嘿嘿……所以,我还是躲着点您吧!麻烦二位代我向容少主和少主夫人问好,谢谢啦!”说完便垂头昏睡过去,一动不动。 刘星宇听出黄永伦最后这段话很奇怪,扭头问鹿笙:“姓黄的他……” 鹿笙的脸色不太好看:“这是一个被黄永伦遥控的冒牌货,我们都被他耍了!” 刘星宇起身,手掌覆盖灵力在“黄永伦”脸上抹了两把,一张软乎乎的□□就脱落下来。扶起对方,等到看清对方面容,刘星宇愣了。 竟然是容家小哥——就是那个和刘星宇分在同一个宿舍的同班同学。 “他没事吧?”刘星宇生怕容家小哥出什么问题,对方好歹是他师兄弟啊。再说,被黄永伦控制过,没准会留下什么后遗症之类。 “没事的,不用担心。”鹿笙缓缓起身将一道灵力打入容家小哥体内,替他解了昏睡之蛊,又拨开容小哥头顶的头发,从天灵穴抽出一根极细的银针,这就是黄永伦遥控的媒介。 再将一道灵力通过天灵穴缓缓释入容小哥体内,容小哥终于呜哼两句之后悠悠转醒。入眼的昏黄暧昧灯光、入耳的颓靡洋曲,容小哥就算看清楚了身边的鹿笙和刘星宇,他还是愣了:“我怎么会在这里?” 刘星宇看到对方安然无恙,终于松了一口气:“在哪里都不要紧,只要人还好好活着就行!” 鹿笙没刘星宇那么心宽,反问容小哥:“你什么都不记得了?那你想想,你来到这里之前发生了什么事?” 容小哥仔细想了想:“对了,今晚班主任来查寝了!” 得!班主任也真是神通广大,一个在杂屋里待着、一个在半道被鹿笙和刘星宇拦截、还有一个跑到男生宿舍去查寝了——这个黄永伦,一切尽在他掌握啊! 鹿笙暗暗叹了一口气:看来黄永伦所说的都是真的,如果不是有意向容家示好,他犯不着留下容小哥一条命。 “走吧!回去吧!”鹿笙转身,一刻也不想在这地方再待下去。有生以来,他从未感觉过如此颓败。 刘星宇屁颠屁颠买完单,狗腿地跟在鹿笙身后:“这就走啊?去哪,去找我师哥么?”还不忘了拉了容小哥一把。 “这个时间咱们就不必打扰容少主休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不迟——各回各家吧!” 第87章 等时间谁沉不住 容家小哥还打算问一下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吧的,他还什么都不知道呀。可是,既然鹿笙摆明了不想提,他只能很有眼色地不问。容家小哥和刘星宇走在鹿笙身后,他忍不住暗戳刘星宇,希望刘星宇能够答疑解惑。 哪知刘星宇是个十足的男友力狗腿子,一双眼睛瞪得老圆扮无辜,嘴向鹿笙方向努了努,又做了摇头的动作,然后,他就不管容小哥了,自己像一条大尾巴一样粘在鹿笙身上。 容家小哥当场郁卒,心里咬牙跺脚:cp了不起啊,就会欺负我们这些单身汪!哼,不跟你们玩儿了! 回家的路线终究不一样,刘星宇跟着鹿笙回鹿笙的住处,单身的容小哥只能孤零零回学校宿舍。挥手告别之后,刘星宇颇具人文关怀地问鹿笙:“让他一个人回去安不安全呀?我们用不用送他一段路?” “放心吧,黄永伦不会半路里跳出来劫色的。”鹿笙的表情特别正经,“我猜,完成了这一系列安排,黄永伦应该已经离开h市了。” 刘星宇:“……” 我靠我家鹿笙好牛哔哦,他是怎么推测出来的? 旷了早自习,鹿笙和刘星宇去了容玉曜的住处。 鹿笙的表述能力很好,基本上一字不落把黄永伦说过的话复述了一遍。当然,面对容玉曜,鹿笙不会添加任何自己的评论和推测。他说完之后就静静等着看容玉曜的反应,他想知道黄永伦昨晚的镇定到底是不是强装出来的——容少主会给他一个答案。 容玉曜听完之后没有任何表情变化,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面瘫的帅哥,这世上只有苏半夏能够牵动他的面部神经。大家看得到容少主稍加沉默的思索,思索过后,容少主以极其平淡的语气说:“怪不得我总觉得这一连串的事情似乎哪里不对,原来是黄永伦从中做了手脚。这一次,还真得谢谢他。” 鹿笙和刘星宇双双惊讶:这就信了么?一向谨慎的容少主只凭一番复述就完全相信黄永伦的话了么? 容玉曜看到鹿笙和刘星宇眼神的变化,补充说道:“人都是会变的,好人能变坏,坏人也能变好。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黄永伦能够离开血色十字会,这是灵界正道之大幸!” 这是一句大实话,以黄永伦的心机,如果他要继续做坏事,哪怕最终不能够成功,也会引发一连串难以收拾的麻烦。少了这样一个敌人,确实是万幸之事。 鹿笙沉得住气,刘星宇则多少有些冲动。鹿笙不好问的,刘星宇终于耐不住好奇:“师哥,虽然黄永伦说的那些在逻辑上都讲得通,但是……你就这么轻易相信他啊?” 容玉曜答道:“这一次黄永伦所作所为,本质上已经相当于背叛了血色十字会,我想,他犯不着撒谎——其实,我相不相信他,全都是无所谓的。反正,神器现世的消息我们已经得到了,并且已经布告整个灵界……至于他想保住的那几个人,我本来就不打算把他们怎么样。” 是啊,神器现世的消息是实打实的,如果消息不实,天机门就不会接下这个单子。 刘星宇嘴甜地恭维自家师兄,鹿笙静静坐着、心里却活泛:依我看,黄永伦之所以不敢见容玉曜,并不是担心什么正邪不两立、牵涉太多,而是黄永伦的心机遇到容玉曜的智慧,只会处处受制。如果再加上一个天狐苏半夏,黄永伦只怕有来无回。 各人心智都如一池水,有些人的池子是干的,有些人的池子却充盈。那些看起来水满的,有些深不过三寸,浑水之下全是淤泥;有一些看起来水色清灵,其实深不可测。容玉曜就属于深不可测的那种,他的水池是可以藏龙纳蛟的。 容玉曜继续说:“黄永伦说得不错,狄义误以为血色十字会暗中对他的姐妹下手、一定会倒向我们,将来寻找神器之时,我们也就多了一条线索。” 先前在酒吧时,消息来得太突然,刘星宇没反应过来。经过这一夜的思考,他就能从中找出疑点:“黄永伦会不会太乐观了?火蚁妖三姐弟本身就跟血色十字会有勾连,狄义难道不会怀疑么?” 容玉曜摇头:“血色十字会的内部从来就不团结,a派系的人阻挡了b派系的任务,不是没有发生过。火蚁一族跟血色十字会的合作由来已久,狄义不可能不明白这一点。没错,在简和蔡家人看来,狄义三姐弟是还有些用处,但血色十字会别的派系头目未必会这样看。毕竟,月亮山一役,血色十字会在那里的多年经营被毁,‘虫皿’也没有被他们得到。从这个角度看,狄义他们死不足惜。” 知己知彼则百战不殆,鹿笙由衷佩服容玉曜的事实根据和理性分析。大巫师不像刘星宇一样天真,整件事在他看来已经很清楚了、没有疑点了,于是,他直接询问:“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容玉曜特别欣赏鹿笙这种干干脆脆的性格,直截了当回答:“乔盼英和大成暂时不能放,等到神器一事结束之后才能让他们离开。至于狄义那边,我们目前要做的就是等。等到他们姐弟沉不住气主动找我们沟通,这事也就成了一半。” 刘星宇后知后觉地坏笑:“我怎么有一种‘挖坑等人跳’的错觉呢?” “不是错觉,我们确实在挖坑。”鹿笙也忍不住轻松打趣。 离开之前,鹿笙特意问了一下天机门的推算结果如何,刘星宇也眼巴巴等着师兄作答。 以容玉曜的智慧,他当然晓得自家师弟和大巫师都有意参加执行这次任务。有这二位,当然是再好不过了。只是,天机门办事有点儿磨叽,容玉曜暂时还没有收到那边传来的回复。 为着神器现世一事,灵界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最典型就是在“苏记药铺”里头,大家谈论的都是关于“白莲神器”的内容。 灵界已经很久没有召开过正邪两道都参加的大会了,为了避免争夺神器过程中发生流血甚至死生冲突,这一回由龙虎山天师府出面主持,广邀天下各修行门派达成一个相关协议。 一时间,魔道天魔门、鬼道幽魂宗、妖界腾蛇大统领……灵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几乎都来了。就连那些个师门人丁不旺,或者没有师承的散修,也都按籍贯分别组了“散修盟”加入协议。 毕竟,寻宝是看缘分的,谁也不想不明不白死在寻宝路上。若是天灾地祸也是罢了,若是死在人手,那就有点儿可惜了。 至于那些没来的、不在协议签署方之内的,以后如果在巴颜喀拉山相遇,死了没人管埋——正邪两道,总有些二哔嫌脖子梗太硬。 从时间和空间来说,灵界与人界是高度重叠的,然而,人界发生的一切都在灵界的观察之中,灵界发生的一切却很少被人界所知。所以,不管灵界热闹成什么样子,人界老百姓的生活仍然继续着。 刘星宇的每一次月考都有进步,他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学习目的,不仅为了向鹿笙证明他是一个智商靠谱的男票,他还想考入h大。如果考了外省的大学,势必要离开h省,到时许多事情就会不方便。 从小到大,刘星宇从未如此眷恋过这座城市。虽然离高考还有大半年时间,但那并不遥远。看到师哥容玉曜在h大念书,“师嫂”苏半夏就住在大学边上相父教子,刘星宇羡慕;听到容玉曈和花将离相约一起考取h大,刘星宇握着鹿笙的手,眼热。 自我感觉修行不到家,还得继续接受师傅的亲传指导——最主要是,当刘星宇知道自己是星宿转世之后,肩上多了一份责任,他和鹿笙必须配合大家找到朱雀星君。 罗素和丁香又回到了校园,鹿笙偷偷解了她们身上的情蛊,使得她们不用再去找那个小混混保安厮混。谁都想不到的是,火蚁妖姐妹似乎对那个小混混动了情,纵然情蛊已消,她们却没有断了跟那个保安的联系。此中幸与不幸,只有她们自己知道。 终于,天机门的推演结果出来了,白莲神器现世的时间真是吉利——大年三十除夕前后! 鹿笙和刘星宇知道消息的时候,高三刚刚完成了最后一次月考,下一次期终考之后就要放寒假了。两人商量着容家任务小队的名单还没有出来,是不是应该主动请缨报个名啥的,还没等到放学,罗素就主动找了过来。 要说火蚁妖三姐弟,确实够有耐性的了。打上一次鹿笙和刘星宇从容玉曜家回来,这都快两个月了,罗素她们硬是没有再跟鹿笙和刘星宇说过一句话。现在,神器现世的时间被推演出来,火蚁妖三姐弟终于绷不住了。 罗素的第一句话曝露了她们这两个月时间难耐的心境:“神器现世的时间和地点都比较明确了,容家有什么打算吗?” 第88章 故事未断待转场 听到这种问题,别说素来有城府的鹿笙,就连头脑相对简单的刘星宇都乐了。 终于憋不住了吧?这是有多迫切想要投靠容家啊? 刘星宇够坏,故意问:“容家的事自有容家安排,你就不必操心了吧?” “我……” 罗素也是悲催,被刘星宇一句话噎住。曾经好歹是百万火蚁的公主,如今“国灭家破”有求于人,而且对方曾经是灭她蚁巢的仇家。好不容易开口想问,对方又不给机会,真是进退为难、尴尬至极。 男男cp在一起,那叫一个默契。刘星宇唱白脸,鹿笙就□□脸:“你们姐弟三人来到h市的时间也不算短了,想必已经听说过容家少主了吧?容少主是一个很干脆的人,最讨厌别人说话时拐弯抹角——你这种说话方式,不够直爽。” 罗素终于得了一个台阶,认真说道:“神器现世在即,我们愿意跟容家合作……只求容家庇护我们在h市继续生存下去——我们保证以后老老实实的、不再生事!” 以后会不会生事,目前看来不是重点——被血色十字会和蔡家聘为“翻译”的狄义肯主动跟容家合作,这才是重点。 为了表示慎重,鹿笙问:“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件事你们可得想好了,一旦选择跟容家合作,狄义的行动就有可能存在风险。” “我们已经想通了,即使不跟容家合作,狄义的翻译工作也存在风险。以血色十字会的行事风格,如果他们的队伍在青藏遇到危险,第一个被丢出去牺牲的就是狄义。以前蚁巢未灭之时,我们和血色十字会的关系是‘合作’,现在我们沦落至此,在他们看来不过是廉价工具……相较起来,我们更相信容家!” 鹿笙扭头看了刘星宇一眼,刘星宇立刻跳出来说:“你们能够这样想,那是再好不过了。请你回去耐心等待,容家会派人跟你们商量后续事宜的。” 罗素并不知道刘星宇就是容家的外姓弟子、并且是容家主的亲传弟子,她没见着容家人,总归有点儿不放心。但,她不得不转身回去,因为除了刘星宇和鹿笙,她实在不知道还有谁能够帮她联系到容家——虽然她知道容家的几处“办事点”,但她不敢明目张胆上门,毕竟还得顾忌血色十字会和蔡家。 当夜,花脸胖狸猫倪子和女妖知墨就潜进了狄义的家,关于容家和狄义的合作,双方达成了一致共识。 同样是当夜,鹿笙和刘星宇再度拜访了容家少主容玉曜。两位访客都耿直的人,当着面就报名参加容家的“寻宝部队”。恰巧大巫女姬鸢也在,一问才知道,姬鸢也是来报名的。 大巫女主动申请,这对容家来说是好事,但对鹿笙和刘星宇来说就……相当于抢生意啊! 本事强弱暂且不说,姬鸢有一个鹿笙和刘星宇都比不了的优势——姬鸢不用上学啊! 当鹿笙和刘星宇双双斤斤计较寒假的放假天数时,姬鸢可以跟容家高度配合,寻宝想去几天就去几天,半年都没关系。 容玉曜是个典型的腹黑boy,一再询问过三人意愿之后,又拿出三份“主动意向书”分别让三人签了,这才说道:“这一趟去青藏,如果无缘见到神器也就算了,如果有缘见到,容家必须得到——至少不能让神器落入血色十字会的手中。所以,家主和长老们商量之后,派出的都是容家精英。我和半夏暂时不能离开h市,只能委托和添加我们认为的强力助援。” 原来,容家派出的寻宝小队不止一个。除了容家主和长老们推荐挑选的组成一只声势相对浩大的队伍,容玉曜和苏半夏还暗中拟定了另外两只队伍——鹿笙和刘星宇原本就在暗中拟定的名单之列,大巫女姬鸢则属于“意外收获”。 容少主和“少主夫人”拟定的队伍,其中一队九人,分别是:鹿笙、刘星宇、姬鸢、容玉曈、花将离、苗晓、杜恒、木辞、鹿子伦。 另一队七人,分别是:苏白芷、苏金婴、林瑞、高学书、倪子、知墨、向北。 容家三组人马分工不一样,家主派出的那一队直接打着容家旗号,算是明面上的;鹿笙这一队伪装成游客,属于半明半暗的;苏白芷这一队则直接属于暗地里的。如此三路分工,立保不失。 当然,鹿笙和刘星宇属于主动接任务,两人又分在同一组,就当是做了一次艰险又甜蜜的旅行,容玉曈和花将离也属于同一类型。 但,也有痴男怨男没有这么幸福。譬如杜恒,他的男朋友元凯是隶属于元家队伍的,容家从南方h市出发,元家则从北方帝都出发。并且,杜恒唯一的弟弟杜果也得托付容少主照看。好在杜果是个听话的孩子,林阿卫和林阿欢又都是杜果的好朋友,住在容家一段时间倒也无妨。 苏金婴这种也属于特例,身为狐族大妖,他自己虽然平时不怎么带孩子——亲儿子张苏安几乎就是在容家长大的——但他不得不去。为什么呢?一来是弟弟苏半夏的要求“你不去,以后别来我家骗吃骗喝,你儿子将来也不会认你”;二来,苏金婴的男人张云歌本来想亲自去,无奈天和集团年终太忙,他身为集团副总实在抽不开身,只能由苏金婴代劳。 当然,这还不算金子霖、香球他们也许突然玩性大发而跟去,也不算人鱼族、古月魔一族甚至龙族在各种人们想不到的势力中安插了眼线。 鹿笙和刘星宇终于放心了,从容玉曜家出来之后就立刻转战采购“驴行必备物品”。作为学生党,鹿笙比刘星宇有钱得多,看着什么东西都是论批量买的,毕竟两人都有空间纳物法器,这种“称动小仓库”特别好使。 期终考试完毕,踏上征程就真的进入神器倒计时了。刘爸刘妈那边倒是不用担心,容家主出面直接给出一个“我安排他们做一次户外远足修炼,有高手跟着,不必担心”的理由,刘爸刘妈也就宽心了。就算刘爸有门道得知神器现世的消息,但他绝对想不到,他儿子的修为已经足够执行灵界高危的a类任务——跟高手组队,s类任务也可以接。 时间按小时倒数实在难熬,鹿笙和刘星宇都不喜欢瞎逛,只能坐在家里大眼瞪小眼。或许,修行者骨子里有一种战斗的基因,一段时间没事可做反而不舒服。所以啊,邪道坏人的存在真的很重要,如果没有这些人闹事,正道许多修行者真的要闲死了。 城市的夜里很难看到满天繁星,一是雾霾遮蔽视线,二是人造光遮蔽星光。大晚上无聊,鹿笙就张开法眼看路上的幽魂。冥府办事还是挺有效率的,人界每天死的人不少,但留于人世的游魂野鬼相对不多。 这不,一位因为酒驾把自己撞死的司机魂魄刚刚离开躯体,就有两条大铁链子分别栓在他脖子上和腰上。黑白无常手执哭丧棒,分别踹了那魂魄一脚:“哭个毛啊!你喝酒开车撞到电线杆,这属于枉死,到了地府只能先关进枉死城,能不能再入轮回还两说呢!到了枉死城,有你受的,现在哭太早啦!” 突然,一脸严肃的黑无常扭头看了鹿笙一眼,问白无常:“必安兄,我怎么觉得那个人在看我们呢?” 白无常倒是笑口常开:“无救兄有所不知,此人名叫鹿笙,乃是本代苗疆大巫师,得蛊神亲传,本事非凡。还有哦,他男朋友叫做刘星宇,刘星宇是冀扬的表弟。” “原来是冀扬他表弟的小傍家儿,得,那就不为难他啦!” 黑白无常是冥府的神君,一转眼就不见了。 鹿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回身对刘星宇说:“我觉得,我们可以把你表哥带到青藏去。他的本领比较特殊,说不定大有用处。”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 刘星宇赶紧给冀扬打电话,令他意外的是,接电话的是个女人。女人自称是冀扬公司的秘书,说是冀扬已经安排好公司相关事宜、提前去度假了。至于去了哪里,秘书说她不知道,但,冀扬不是单独去的,而是带了一个人。 这就比较新鲜了,刘星宇知道冀扬身为勾魂使者不能有后代,他从没听说过表哥有交往对象,于是特意问了一下冀扬带去的人是男是女。 秘书笑着回答:“是个男的。” 刘星宇当时就激动了:表哥这是开窍嘛? 可惜,秘书紧接着又泼来一瓢冷水:“那个人是冀总的助理,你不要乱想啊!” 挂上电话,刘星宇有些郁闷,总是觉得哪里不对。 因为刚才的对话是外放音量,鹿笙听完了整个过程,这时他就笑了:“是不是觉得你表哥不单纯?” 刘星宇老实点头:“公司老总带男助理出去度假……是不是会发生点什么呀?” 鹿笙嘴角勾了勾,那笑,更显意味深长。 the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到这里,《异闻鹿笙》的正文部分就算是完结啦~神器现世,要到【寒式异闻录】系列07《异闻青荷》再交代啦~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4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