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尽头》 正文 第1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1节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暮色尽头(出书版)》作者:起雾 书  名:暮色尽头 作  者:起雾 绘  者:囍 出 版 社:威向架空 出版日期:2013/09/18 文案: 是的,他,连穹, 是一个活在现代的血族。 他的血族室友瑞,是个优秀的医生; 她的好友莫里,是狼族一员; 莫里夫人风无痕更是神医世家。 而连穹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蹩脚血族, 决定成为一个上班族, 努力地融入人类社会! 但是, 新老板是会法术又爱骚扰她的死人类, 新邻居是专除魔族的道士和魔法师, 他不过想要过平凡的生活,有这么难吗!? 现在,凤族公主被绑架, 众魔族长遭到猎魔人下战帖, 在这第三次世界大战都即将爆发的当口, 死人类老板居然还想染指他的清白!? 内忧外患交击, 连穹的平凡小宇宙即将出现惊人的爆发—— 第一章 「起床了,快起来,要出门了!」瑞轻轻松松的把我从舒服的被窝里挖了出来。 「唔,好的,回头见。」勉强睁开眼,打了个呵欠,努力的站直,对他挥了挥手后,我就预备爬回温暖的被窝,继续维持日落而作,日出而息的生物钟。 瑞在人群中待得比我久,早上也永远比我清醒,所以犹豫了一下,他再度不费吹灰之力的把我从被窝里拖拉出来,「你是真的决定今天要开始工作?」 「对啊!不是昨天就和你说过的?」 「那上班时间是几点?」 「八点半啦,」一边诧异他难得的啰嗦,一边再次向被窝扑去,中途又被一把揪住,我忍不住有点恼火,「做什么?」 「你不能整天瞬移上下班,会引起同事的怀疑,人类好奇心旺盛,露出一点点破绽就会惹来麻烦。」瑞皱着眉头,不悦的抱怨,「太阳就快出来了。」 他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一边诅咒,一边找出边角上方形的盒子打开,悻悻的往脸上涂抹一种自制的,类似于人类女子用的防晒霜的东西。 自己涂了半天还不够,接着又往我脸上抹。 「喂,喂,喂,」我瞌睡朦胧的拦住他,「你有当女人的癖好,别想拉我下水。」 瑞不耐烦的抓住我抵抗的双手,用看白痴的眼光盯了我一眼,冷不防的一下子拉开了窗帘。 微露的晨曦透过干净明亮的玻璃窗照到床头,没让他涂过油腻膏药的左手被阳光照到,立刻泛起了一阵难以忍受的灼痛。 我痛得跳起来,瞬间移动到房间的阴影里。 耀眼的阳光下,瑞施施然的双手抱胸,靠着墙头,英俊的脸上带着一丝恶意的微笑。 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和人类一起打了太久的网络游戏,看了太多人类主演的电影电视剧,几乎忘记了自己不是他们的同类。 认命的让他在我脸上颈上手上涂涂抹抹,幸好那些狗皮膏药干了以后,附在皮肤上倒是没有什么其它的感觉,摸上去也和正常的皮肤触觉差不多。 不过涂抹的过程层层叠叠,麻烦的要命,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身为血族族长的瑞宁可大清早在太阳出来前,就早早的跑去上班。 听说不生病的人类生起病来特别厉害,同样的,平时不多话的家伙废话起来也如同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 出门前,瑞又再次叮嘱了我半天不许在人群中使用瞬移,长篇大论的要我注意这注意那,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千万不能让未来的同事发现我异于常人的地方。 眼看着时钟已经走到八点,瑞的洪水还没有收敛的意思,我无奈的梳洗完,穿好衣服,锁上门,按好电梯。 等了一会,旁边的瑞还在继续,我只好对着仍然喋喋不休的他大喝一声,「上班要迟到了!」 电梯「叮」的一下,在我们住的楼层正好停住,里头的人群用看疯子的眼光望着大喊大叫的我。 闭嘴的瑞,神色如常,看也不看我一眼,一幅「你是谁,我不认识你」的悠然表情走进电梯,对着满满的人群微微苦笑。 电梯里的人类对我表示鄙视之余,纷纷对他抱以同情的目光。 早晨的地铁依旧如同我刚来这个城市时看到的那样,挤得无可救药,但远远看着沙丁鱼罐头和作为一只猫,却挤在一堆沙丁鱼中间,感受是截然不同的。 时间过了很久,就在我夹在食物堆里,忍不住獠牙快伸出来,往挨着我的妙龄女子脖子上招呼过去时,地铁终于到站。 被人群簇拥着挤下车,我站在食物味道淡了许多站台上,呼出一口气,坐地铁真是一种酷刑。 清晨的风凉凉的吹,快步走到我将要任职的公司大楼门口,自动感应门缓慢的打开,急急的走进一楼大厅的我冷不防倒退了一步。 万能的撒旦,我第一次有了上进的念头,打算融入人类社会,学着工作,怎么你的考验就接二连三? 这电梯口成堆的食物,那大厅墙上八点二十五的时间,跑楼梯是绝对来不及的,那可是十八楼啊! 狼人莫里可能有这种奔跑的速度,但可惜,我不是他的同族。 迟疑了一下,无奈的向电梯门靠近,浓郁的人气扑面而来,夹着脉搏跳动的声音和来自于鲜血的诱惑。 糟糕,牙根有点发痒,我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就在此刻,电梯到达一楼,不待里面的人出来,外面的人已经蜂拥而入, 正好把退后一步的我独自海阔天空的晾在后面。 看看另外几部电梯上方显示的楼层和电梯口聚集的更多的人群,再看看近在咫尺的楼梯口,我捂住略微鼓起的上嘴唇,很识相的往阴暗处走去。 阴暗的楼梯口,一个人类也没有,真是太好了,情势所迫,第一天上班不能迟到,只能小小的跟远在医院的瑞忏悔一下了。 身影一闪,正打算瞬移,不想背后的衣领却被人一把揪住,我不由的呆了一下。 要知道,这一刹那我可是身处在空间交接处,万分之一弹指后,就可以到达十八楼的目的地。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把我拉回原地,这家伙的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不知是什么来头? 猛然从异空间里头被拉回来,有片刻的感知能力极低,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我不利,是非常容易得逞的事,当然前提是这个人类有害我之意。 没错,我的眼前站着的就是一个人类,而且不幸的是,前几天面试的时候,还在未来老板的办公室有过一面之缘。 那家伙一身西装革履,领带打得笔直,头发抹得整整齐齐,完全是一幅人类精英分子的派头。 但此刻,他右手拿着公文包,左手正毫不客气的抓着我的后领,侧头打量的目光让我十分的不舒服。 什么时候,猎物竟有本事对猎人动起手来,用的竟然还是这近乎轻蔑的手法? 挣扎了一下,既来之,则安之,好久没品尝新鲜的血液了,有一个送上门来,却之不恭,顺着他的手臂,我缓缓的挨近这个人类, 隔着衣服,依然听得到脉搏的跳动,呵,温热的,新鲜的血液流动的声音,真是。 我沉迷的倾听了一会儿后,低下头,嘴唇贴上这小子脖子上的大动脉,那条血管输送的血液氧气丰富,最为美味。 结果还没碰到那小子的皮肤,后领一松,我的食物反应迅速的跳到了三步开外 正想再接再厉,那人类已先我一步开口,「吸血鬼老兄,麻烦獠牙收一收,我只是想拜托你送我一程罢了。」 戒备的盯着这个人,能把我从异空间啦回来,实力绝对不弱,我暗自衡量,一旦开打,有几分胜算。 「嗯,缩回去了,」那家伙笑嘻嘻的凑上来,「自我介绍下,我叫秦裴冬,只会一点隔空取物的微末小技。 他看起来有点沮丧,但很快的又露出非常恶心的垂涎表情,开始文绉绉,「那个,鄙人向来对于瞬间移动这类高难度技术心向往之,刚才有幸见到阁下施展,一时激动,出手不逊,还请见谅。」说着深深一揖。 我打了个寒颤,笑面虎,不着痕迹的退了一步,那人类却毫不知趣的径自亦步亦趋,「正好,我有份文件忘在公司了,就麻烦你送我回去拿一下吧!」 想的美!你当我出租车司机啊! 正想拒绝,那小子察言观色本领一流,没等我开口,已经放话威胁,「你们公司的椅子坐起来挺舒服,或许搭不到车,我可以再回去坐一会儿,顺便赞扬一下贵公司老板的识『人』眼光。」 「切,你说什么,老板就信什么啊,我听说你们人类社会最讲证据。」当我三岁小孩吗?这样就被你威胁去,我这几百年也白混了。 「不要这么小气嘛!」那家伙见我不肯,靠着墙,装模作样的支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拆纸刀。 「听说吸血鬼的伤口能瞬间愈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机会试验一下也好。」 「……」可怕的人类!算你狠! 「好吧!我送你去。」第一天上班就丢掉工作,莫里知道了一定会被他嘲笑到死,闹出事情,回去一定会被瑞念到耳朵生茧。 认命的把那可恶的人类送到他的办公室,取他所谓的「急件」,再带着他瞬移回到公司,我心中的郁闷,真的不只是一点点。 进门前,那混蛋格外友好的拍了拍我的肩头,「谢谢啦!日行一善,『上帝』会保佑你的。」 「……」我终于了解到莫里时常挂在嘴边的虎落平阳的滋味,你个死人类,下次就不要栽在我手上。 墙上的时针正指向八点半,险些迟到,好在里头忙碌的人群对于我的出现也仅仅是淡漠的看了一眼,立刻视线转开各忙各的。 我只好先去老板办公室打招呼,不一会儿,老板大人就领着我出现在众人面前,一一为我介绍未来的同事,旁边就跟着那个把我当出租车用的混蛋死人类。 对每个人微笑点头,介绍自己的名字后,老板开口:「小连,你先慢慢的熟悉业务,从跑客户开始,年轻人要多锻炼。」 我正奇怪着死人类怎么会跟着一起出来,神色间便有些心不在焉,没留意老板是在叫我,毕竟千百年来这么称呼我的人,他是第一个。 老板见我没反应,又提高声音叫了一次我的名字,「连穹。」见我转头,他又语气放缓:「大家都是这么一步步开始的,好好努力。」 拍了拍我的肩膀,老板在门边宣布,「中午我请大家吃饭,顺便介绍新入股的股东,秦先生。」 死人类对我眨了一下眼,便开始和周围的同事一一握手寒暄起来。 第一天上班并没有什么事情,对着电脑,浑浑噩噩的混到吃饭时间,全公司的人开车的开车,搭车的搭车,浩浩荡荡一同出门蹭饭。 到了附近的酒店后,和老板熟的几个兴致勃勃的一同去点菜,剩下的也往包厢而去。 我不想再次和大堆食物待在狭小空间里煎熬,便独自一人坐在大厅的长沙发上,静静的看着我中意的食物。 那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子,素面朝天,有着白皙的脖子,相信牙齿扣到动脉时,不会有难闻难吃的脂粉味道。 海鲜水柜边,死人类大概对老板说了句「对菜没意见」之类的话,便从点菜人群中出来,走到我旁边坐下,忽然笑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真是条有趣的食物链。」 见我沉默不语,他从西服口袋里拿出一包烟,询问的看了我一眼,我对他摇摇头,他便点了烟开始吞云吐雾。 没多久,就有服务员走上前来阻止:「先生,这里是不能吸烟的。」 死人类闻言,按熄半截烟头,起身招呼我,「还不一起去?」 原来老板和他的亲信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点完了菜,走了过来。 老板见死人类和我走在一起,便热情的招呼我:「小连和秦先生认识啊,不早说,等下坐到我旁边来。」 此言一出,老板亲信们的怨恨目光顿时毒箭般纷纷飞来。 死人类不忘火伤浇油,「是啊,是啊,我跟小连是好朋友,今天竟然有机会成为同事,实在是令人惊喜的意外。」 我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就送他回去拿了一趟文件,就成了好朋友,这人类的朋友也未免太容易交上了吧! 老板见死人类语气亲昵,笑得愈加欢畅,自顾自走在我和死人类旁边:「小连也不提,我也就没留意。」 「他就是这个木头个性。」死人类继续陷我于不义,「向来有什么不开心都埋在心里。」 老板讨好的对死人类陪笑:「这,新人多点磨难是有的,不过秦先生也知道,我们公司向来是环境宽松的。」 看这情势,这个叫秦裴冬家伙当真来头不小,连老板也低声下气。 一同走进包厢,大把人挤在一起,我的獠牙蠢蠢欲动,不由的暗自埋怨瑞,说什么要尽量合群,等下穿帮露馅了,只怕那些人类逃都来不及。 死人类坐在老板旁边,拉着我在他右手边坐下,微笑的对老板解释说跟我坐的近点,方便聊聊,老板也就不勉强我坐他旁边。 包厢的空间不大,一圈食物围着我,令我十分郁闷,不知道此刻托病先行离去会不会有问题,但未来这样的聚餐场面不会少,我不可能每次都这么不出席或中途离去。 工作真是件辛苦的事,像人类一样生活,殊为不易,或许晚些在席间辞职算了,我有点自暴自弃。 「你本来就不是人了,我以为你早就认清了这个现实。」瑞昨晚的话猛然闪现脑海,不知道为什么,辞职的念头突然变得不那么强烈起来。 瑞可以在医院中自在生存,我怎么就不能坚持下去,这样贸然放弃,不正是向他证明了我的无能? 这念头以我本身的个性是不应该会产生的,我向来得过且过,能混就混,哪里来的这样的坚持,一时间我自己也十分诧异这股子坚持下去的顽固。 正在发呆,冷菜已先一步摆上桌来,老板民主的挨个询问喝什么酒,问到我,我不假思索的答他红酒。 死人类在一边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小声的喃喃自语:「吸血鬼本性。」 看着酒杯里盛满的红色液体,我有种久违的熟悉感,好像许久之前,我对葡萄酒就有种莫名的依赖感,但脑海中,却分明没有关于任何喝酒的记忆。 这种感觉十分古怪,好像是前世的记忆没有场景和画面出来,却隐约的,对着某种东西有着似曾相识感。 所有的人都酒杯倒满,老板起身祝酒,我跟着站起来,高脚杯杯子轻碰两下玻璃桌台,然后一饮而尽。 红酒滑下咽喉,熟悉的,安心的感觉一闪而过,还来不及捕捉这感觉,我已经连人带椅子的摔在地上。 先前送菜的服务生走了出去,换了另一个进来,那新进来的服务生,脖子上挂的银制十字架在立领中若隐若现。 满桌窃笑声中,只有死人类忍住笑,把我从地上扶了起来:「怎么这么不小心?」 「没事,」我镇定了一下心神,十字架并不致命,只是身为血族,看到它就跟普通人遇到尸体一样,冷不丁的撞见,总是会大惊失色的。 我看了死人类一眼,他似乎对那个服务生戴着的十字架毫无所觉,这也正常,他是人类,自然对那东西自然没反应,我深吸了一口气,坐稳后对同事和老板不好意思的笑笑。 那可怕的服务生拿着大汤勺,殷勤的走过来,在每个人的碗里盛汤,一步一步,逼近我的面前。 我尽力的不把注意力放到她带着的十字架上,虔诚的看着那碗汤,这一看不打紧,只觉得全身控制不住的作呕感,这汤里必定放了大蒜。 「怎么了?」死人类似乎察觉我的异状,轻声询问我。 我不想让他察觉我的不适,虽然血族的弱点被渲染的举世皆知,但毕竟未有谁出来亲口证实,只好忍住恶心感,对他摇了摇头。 见我不语,死人类低头喝了口汤,忽然有所察觉的对老板开口:「不好意思,我临时想起有些事急需处理,要先行离去。」 老板对死人类似乎颇为忌惮,他这样公然不给面子的在专程为他举行的午宴中离开,也只是笑着说:「秦先生事忙,我们吃自己的,大家不必须拘束。」 「小连在国外待的久,外语不错,我想借他帮下手。」死人类又借口把我叫走,不知道是不是要找个地方,单独拿我开刀。 「小连从国外回来的啊?」老板笑得和蔼,「也不提一下,你这孩子,去吧去吧。」对我挥挥手。 我就这样被死人类一路从酒店拖了出来,往地下停车场走去。 因为是中午吃饭时间,停车场里车子寥寥,不见半个人影,空旷诺大的一个水泥地被白线切分成一块一块,像是恐怖片里的凶杀现场。 大概是长久与阳光隔绝,车库里阴暗冰冷,顶上零零落落的白炽日光灯发出惨淡的光。 我的脑海里掠过了无数地下车库谋杀的电影场景,死人类的手伸进了衣袋,估计待会儿会掏出一把手枪,子弹一定是银制的。 车库出口处风一阵紧过一阵,呜呜的吹着,连一向习惯了黑暗阴冷环境的我也忍不住心头泛起一丝寒意。 死人类的手已经从衣袋里伸出来了,看得到他的指关节扭曲着,完全是握着什么东西的状态。 「……」结果等了半天,跟着他的右手一同出来的只是一块白手帕。 虚惊一场,我有点惭愧,掩饰的咳嗽一声,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国外住过?」 「这还不容易,你的国语中夹杂着浓重的英伦口音,我在英国待过一阵子,自然听得出来。」死人类满脸嫌恶,「哪,手帕借你,你不用跟着我了,直接瞬移去洗手间吐吧!」 我傻傻的看着他,这戏现在唱得是哪出? 呆愣中就见死人类不耐烦的皱了皱眉,抱怨道:「真麻烦,那我送你去好了。」 他很是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年头吸血鬼真是越来越衰弱,连去个厕所都要人帮助,落后到连酒店卫生间都找不到。」 说得好象我是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孩,我忍住吐血的冲动,连忙说:「不用了,不用了,我现在不想吐了。」 然后想起他话里的问题,「去洗手间就去洗手间好了,你一路拖着我到地下车库干什么?」 死人类用看白痴的眼光盯着我:「我不拉着你到没人的地下车库,万一你大庭广众之下「咻」得一声不见,被监视器拍下来,我以后还要不要做人啊?」 「你以为我没事的时候天天瞬移来玩吗?」连番遭遇脏东西又遭他嘲笑,我忍不住大声起来。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现在不会瞬移,不用那么大声强调,我知道怎么做,」死人类安抚的拍拍我的头。 说完,就高高兴兴的低头亲了我一口,我呆了呆后,迅速回过神来,挣扎着远离死人类的手臂:「你做什么?」 死人类无辜的看着我:「你那么大声的强调说你不会瞬移跑掉,不是在提示我可以做点什么吗?不过这车库现在虽然没人影,保不定什么人什么车等下会进来,所以我们还是含蓄一点,亲个一下就好了。」 他一幅教育我的样子,「公共场所注意点影响比较好。」 「你……」这人的脸皮也太厚了,真是流年不利,还是早点回家去拜拜撒旦老大吧! 横竖死人类已经在老板面前请了假,我转身往车库出口处走去。 刚沿着斜坡走出车库,死人类已经开着车到我旁边,「我送你回去吧!反正顺路,」 他早上死缠着我瞬移带他取文件,我搭他一回车也不为过,只是刚刚那家伙才显示过不轨的意图,想了想,还是算了,委屈一点,「我搭地铁回去好了。」 「不要不好意思嘛!」死人类从车窗里伸出手拉住我,「我知道你客气,但恭敬不如从命,我拉你一把还要浪费我力气,是吧?」 我无力的拉开车门坐进车子,没见过这种强迫中奖坚持要当出租车司机的人,还乱用成语,恭敬不如从命应该是我说的吧! 人类走夜路多了会撞鬼,血族瞬移多了会遇到搭载的人类,所以安分守己绝对是一种美德。 我决定听瑞的话,入境随俗,照人类的正常模式过活,到了家门口跟死人类说了声再见后,就安安分分的站在了电梯口。 照说现在正是上班时间,公寓楼的电梯应该很空才是,可不知为什么,临近的两部电梯上上下下了好几次,就是没有在一楼停下的意思。 难道我就要靠这破电梯才能下楼不成?心有不忿之下,身形一闪,立刻就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在异空间被拉回来的恍惚感。 一回神,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站在电梯里了,而那个揪着我衣领的人类,正是那个叫秦裴冬的,真是阴魂不散的家伙。 瞪了他三秒钟,死人类才后知后觉的放开我的衣领,朝我露出又见面了的假讪表情。 电梯里四下无人,我很快乐的看向那个不知死活的人类,你认命吧! 大概我的笑容看起来有点诡异,姓秦的很有危机意识的后退一步,知道怕了吧! 他伸出手,现在讨饶来不及了,有仇不报非血族,我摩拳擦掌,朝他靠近。今天的霉事都跟电梯有关,终于否极泰来了,欣慰啊! 「在那里,有个摄像头,刚刚拉你进来时被我挡住了,现在可没有。」死人类移开头,指着身后某角落,笑容可掬,「这个大厦是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的,一有动静就会按警铃,明天报纸头条会是居民楼出现杀人吸血狂魔。」 「啊!n市许久没有出现这种震撼人心的新闻了!」他一脸神往,「吸血鬼老兄,你就过来贡献点市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吧。」说完走前一步,向我靠过来。 「不听我的话,早晚会惹来麻烦。」瑞的警告闪现脑海,呜,真没想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打了几年游戏,人类已经进化到这么狡诈的程度。 我只好顾左右而言它:「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死人类绕有趣味的欣赏了一会儿我的表情,作出惊喜状,「我住在二十一楼,昨天才搬进来的,没想到我们居然是邻居,停完车从地下室上来,透过电梯的缝隙,就看到你在那边发呆,想到远亲不如近邻,怕你错过电梯,就出手拉了你一把。」 邻居?这家伙住的那么近,半夜去他家吸血偷袭不是方便很多,省却了来回跑路的麻烦,于是我心情愉快的应了一声。 「很巧吧,我也很诧异呢,吸血鬼老兄,你有空来我家坐坐吧,顺便指点在下瞬移的诀窍。」他很哥俩好的揽着我的肩头走出了电梯。 第二章 「你跟着我干嘛?」我奇怪的看着不回自己的家,尾随着我走到了门口的死人类。 「敦亲睦邻啊!多认识点新朋友总是好的。」他很厚脸皮的赖在我家门前不走。 「谁有闲工夫跟你敦亲睦邻啊!」我考虑着是不是就这么丢下他穿门而过,可惜袖子被这小子扯住了,只好放弃争执,拿出钥匙开门。 门一开,看到坐在客厅沙发上的狼人莫里,我才明白死人类大概在外头就感应到了莫里的气息,好奇心作祟,才死皮赖脸的非要跟着我回来看看。 不过奇怪,怎么我的感应能力最近好像被什么压制住了似的,都没有发挥作用,难道是打游戏对着电脑太久,照了十年辐射的后遗症? 莫里起身,对我打了声招呼,对站在我身边的死人类理也不理。 他和瑞从千年前就是欧洲的贵族,真正的蓝血,对于不是同一阶层的,他看对方的眼睛向来白多蓝少。 书房里,瑞已经回来,仍然科学狂人似的盯着电脑屏幕研究医学信息,见我开门进来,难得的放下他的宝贝医学信息,出来客厅。 就见客厅里,血族,狼人和人类,三足鼎立,各踞一方。 空气里剑拔弩张,要开打了吗? 二对一,吃亏的一定是死人类,似乎有好戏看了。 我悠哉的从冰箱里拿出瑞带回来的冰冻血液,放在凉水中,等它融化。 三个家伙互相上下打量了半天,敌意明显上升到快火花四溅的时候,瑞竟然一转身,回他的书房继续浏览医学网页去了。 剩下死人类和莫里各自坐在单人沙发上继续大眼瞪小眼。 吸完血,死人类已经打开电视看了起来,想起刚上班,还有堆业务知识要了解,我决定忽略诡异的气氛去看专业书来消磨时间。 这本昨天刚买的专业书十分无聊,没多久,就看得我从昏昏欲睡到真的睡着。 从睡梦中醒来,是源于一阵乒里乓啦的金属击打声,揉揉眼睛,这才发现死人类和莫里已经在室内打了起来。 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这两个家伙从见面就一幅八字不合的样子,炸药到现在才引爆,那根由傲慢编织而成的导火索不可谓不长。 只是连结那根导火索名为「涵养」的东西,还是短了点。 细如牛毛的针尖闪着光芒,在室内四处飞舞,这个针在古代朝人飞去,必定会有个优雅贴切的名字,比如冰魄银针什么的,当然针的样子也一定超凡脱俗。 可惜我现在看到的,不折不扣是一把四处飞的绣花缝衣针,还不是直线朝攻击目标飞去,真是有违暗器风范。 莫里在厅里四处乱躲,四面八方都是朝他飞的细针。 这堆缝衣针就像电影里认准目标便锲而不舍的洲际导弹,永不疲倦落地,估计是不扎到莫里身上,誓不甘休。 如果莫里有幸被这堆针命中目标,大概就能彻底完成由狼人到刺猬的转变。 秦裴冬斜靠在门边,视线紧盯着莫里的动向。 那把针便跟着他的视线随着莫里的瞬移不时打到客厅的花瓶,橱窗玻璃上,倒没有镶进墙上装修的三夹板里,死人类还算有点公德心。 这也是瑞只是坐在沙发一边观战的原因。 借他人之地开战,当然给人猖狂的欠扁感,但聪明人都知道贸贸然去阻止一场战争,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被杀红眼的双方当成炮灰共同消灭掉,所以等他们打完,秋后算帐坐收渔利才是明智的抉择。 莫里的闪躲并不被动,他在移动间不时的将那把针引向死人类的方向。 当然姓秦的也不是省油的灯,一个意念闪动,针群就像长了眼睛似地,换了个方向继续攻击。 我想在我睡着的时候,他们一定已经打了有一会儿了,所以到现在几乎都可以看到莫里和死人类额头上的有薄薄的汗水渗出。 看戏是一件赏心乐事,但长久看同一场戏就未免无聊,瑞一直八风不动的端坐着喝茶,我只好自立救济开口:「你们俩有完没完,要打外面打去,我明天要上班呢,别吵我睡觉。」 这一开口,好歹是给打成僵局谁也不肯认输的一人一狼一个台阶下,他们顺势在沙发上安坐下来,各自掩人耳目的剧烈喘气。 看着凭空消失的绣花缝衣针,我有点惊叹,难道死人类这把针是顺手从他妈妈那里借来,用完又顺手隔空送了回去? 对于我疑问的眼神,死人装做没看见,估计他打了那么久,我才一觉睡醒,打击到了他的表现欲。 「刚才那把针也是像凭空消失那样凭空出现的吗?」他不回答,我只好转头去问一直清醒观战的瑞。 瑞对我摇摇头,指指左右手:「从他手心里出来的。」 身为医生的他也满脸困惑,照他对人类医学的理解,要想在身体里容纳那么多手指长的针,还可以随时收发自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莫里靠在沙发一边,大概是喘够了气,颇为另眼相看的打量着秦裴冬:「血族的食物,你本事不错嘛!」 「过奖,过奖,」另一头显然也是刚缓过气来的死人类闻言立刻反唇相讥,「阁下不待在动物园,出来社会混,果然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到时候失业了,在下有一相熟的好友可以介绍马戏团的工作。」 莫里气得几乎把杯子捏碎,想到这是我们家的杯子,勉强忍耐,可怜的杯子出现了头发丝一般的裂缝。 死人类看看指关节发白的莫里,似乎有点悔意:「是我失言,马戏团和动物园太辱没阁下的身份了。」 莫里脸色刚有所缓和,这家伙又不怕死的又补充一句,「阁下至少应该享受跟大熊猫同等待遇才是,毕竟这年头人狼杂交物不多了啊!」 杯子外缘的裂缝似乎粗了一点,又多了几条,莫里的头发微微竖起来,发色和瞳孔颜色都渐渐转深,看起来似乎被气得要变身! 瑞连忙走上前去,拿走莫里的杯子:「我再泡杯咖啡给你。」 他进厨房冲了杯我打游戏时常喝的速溶咖啡,把杯子递还给莫里,同一个杯子已经光亮如新,莫里发色瞳孔也恢复原状。 接过咖啡,狼人莫里继续端起他的贵族架子,漠视死人类。 秦裴冬自己跑进厨房倒了杯白开水补充他流失的口水,喝完那杯水,立刻堂而皇之的朝我伸出了摊开的右掌:「看戏门票钱五百块。」 我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我和瑞还没跟你收场地费呢!你怎么好意思跟我要看戏费?」 话说,此处(房子)是瑞买,此树(花瓶里的木棉)是我摘,收门票费的也该是我和瑞吧! 「看你那样子,刚工作也没钱,这样吧……」死人类不怀好意的凑过来,「明天我在电梯门口等你,不如你瞬移送我去上班就当出租车费吧!」 「……」这小子以前一定做过地痞流氓之类的,敲诈起来脸不红气不喘的。 正要义正言辞的拒绝,瑞已先发话,「天晚了,两位请回吧,我跟穹还有事要谈,不送了。」 他这一开口,我不禁缩了一下。 瑞的口气太过温和,他平常说话都冷冷的听不出什么情绪,突然用这种温和口气说话,就像南极出现了十个太阳,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淹没陆地,绝对死伤无数。 可怕!太可怕! 扭过头,我求助的看着莫里。 莫里对我回以爱莫能助的目光,大抵他比我了解瑞,知道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瑞要发火春风满面。 「我预定了酒店,这就回去了。」他很没义气的跷头。 我只好把希望的目光投向死人类,不过以这家伙差劲的个性,估计救我于水火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不出我料,死人类在我和瑞之间来回打量了半天后,似乎觉得有趣的笑了笑,对我们挥挥手,「那我就先告辞了。」 霎时间人去楼空,遗下我独自一个人面对暴风雨前宁静安详对我微笑的瑞。 客厅的时钟滴滴答答的走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在沙发上如坐针毡,在逃跑被追杀,还是留下来直面暴风雨之间反复衡量。 不幸我太过优柔寡断,还没盘算出最佳方案,瑞已经轻柔的开口:「你最好不要妄想瞬移溜走,我已经在周围都布下了结界,以你的能力是出不去的。」 原来他刚才的沉默不动,不是在加重我的恐惧感,而是在无声无息的布结界,真是太阴险了。 后悔后悔,我应该当机立断跟着莫里溜掉,再不济,缠住死人类要他收留我一晚上也行。 「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不许用瞬间移动?」瑞用对小孩子说话的温和诱导口气说道。 可能是我前阵子动画片看太多产生了幻觉,总觉得愤怒的他背后像是出现了熊熊燃烧的蓝色火焰。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用这种口吻说话,我全身就会泛起一阵熟悉的恐惧感。 想了又想,记忆中瑞似乎从来没有做过任何伤害我的事,那为什么一听到他这口气,我竟会忍不住浑身打颤? 受恐惧心驱使,我乖乖回答他:「呃,很多次。」 「那你有没有听进去?」他的语气更加温柔了,听着像是站在覆着薄冰的湖面上,脚下冷不防的吹来一阵暖风,冰层哗啦啦啦裂开,霎时给我一种死期将至的感觉。 「有的,」为了不落入冰水中,不得已我只好说谎,幸亏俺们不是上帝的信徒,说谎是无罪的,「我在工作时间几乎都不动用瞬移的。」 「还想骗我?」瑞嘴角的弧度又上升了一点,抬腿向我走过来,眼神中没有丝毫笑意,我觉得淹死在冰水中的可能性又大了很多。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开口问道,「瑞,你要杀了我吗?」 然后觉得自己这话说得很没头没脑,相识多年,作为彼此的同伴,他还不至于因为生气就对我赶尽杀绝吧! 可内心却有种不知名的错觉,恍惚间似乎觉得,在某些方面,瑞并不值得信任。 瑞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脚步顿住,沉默了一会儿,他问道,「那个人类小子是怎么回事?」 我这才想起,刚才死人类提到瞬移和出租车。 顿时冷汗涔涔流下,不禁惋惜血族没有魂魄,否则今晚我不幸就义,死后墓碑上一定要刻上秦裴冬害我,然后夜夜化成厉鬼去索命,哼! 瑞的表情不再平和,如果你看多警匪片,就会把他此刻的神情同奉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人民警察联想起来。 我不敌他威势,只好一五一十坦白交代,说到瞬移被死人类撞见时,瑞的脸色明显就黑了一大块,我不禁心虚的垂下了头。 募然间,低下的头被瑞修长的手指抬了起来,他俯下身,低头闻住了我的唇,这一惊非同小可,我顿时呈石像状僵住。 看着我的呆愣,他的眼中微微闪过笑意,然后说出跟他眼神完全相反的话:「我封住了你的能力,你现在没有任何超过正常人类的能力。」 我还没来得及抗议,瑞已经把刚才那本看得我睡着的专业书丢了过来,「今天晚上不用睡了,给我把它背出来。」 「天,你要亲就让你亲,还封住我能力,你叫我背书我就背,这世道还讲不讲人权啊?」瑞已经恢复平常的说话语气,我就忍不住对天哀叹。 「你本来就不是人了。」他颇为幸灾乐祸的看着我,「到现在还没认清这个现实?」然后笑得令人如沐春风,「不背也可以,我不勉强。」 「……」 记得上回得罪瑞的下场是被他抓住做针灸试验。 上上回是被他用结界封起来看了整整十八个小时鲜血奔流的外科手术,在这之前饿了我三天。 上上上回是被他丢到寸草不生的太平洋某孤岛,唯一回来的途径是瞬移,因为距离陆地太远,我瞬移回来头晕目眩了三个月…… 往事不堪回首啊,这家伙绝对是得罪不起的角色,相比之下,背个书已经算是运气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我无奈的婉拒了周公的邀请,再度拿起了书本。 到凌晨的时候,瑞工作的医院打来电话,有紧急的外科手术需要处理,他赶着出门,这才让我从枯燥的书本中解脱了出来。 晨间的风这样舒适,吹得背书背了一夜的我昏昏欲睡,正犹豫着是不是跷班补个眠,后领就传来了熟悉到让人咬牙切齿的拉扯感。 甩甩恍惚感,看着面前比公鸡还早起的死人类,我终于忍不住开骂:「你到底懂不懂礼貌?随随便便隔着异空间把我拉来扯去,万一我留下心理阴影是不是你负责?」 没想到死人类竟然一脸无所谓的看着我:「负责?这是求婚的意思么?娶个吸血鬼当老婆也是很新鲜的事情!」他一脸认真的似乎在考虑可行性。 我气得踢了他一脚。 迅速的躲开后,死人类再度开口:「你听说了吗?我们住的大楼前几天搬来了道士和魔法师诶!」 他一脸兴奋:「相请不如偶遇,既然跟吸血鬼老兄你认识了,咱俩就结伴一起去拜访他们一下吧。」 我心念一动,想起瑞和莫里前几天在说,「我们的周围有股强大的灵力。」 是那个道士?还是那个魔法师? 我犹疑的衡量着,照说瑞和莫里能感应到的,那应该是跟我们同一西方派别的魔法师,但自从来到此处,才发现这个奇怪的城市到处都卧虎藏龙。 难道是那股强大的灵力是那个道士? 「正好那魔法师和道士是住一块的,一次去看他们两个也方便。」 死人类是典型的行动派,一说完,就拖着我坐电梯到二十五楼,也不怕大清早上门被人骂,就对着门铃按了下去。 「嘀嘀嘀……」 门铃声并不清脆,甚至刺耳的连我们在门外也能听得到噪音,可不知为什么,门里的人就是有本事来个相应不理。 等了大半天,我猜应该是没人在家,正想转身回去,死人类一把拉住我后领,见我回头瞪他,这才讪讪的放手,抱歉道,「不好意思,习惯了。」 「……」一个人类竟然可以揪血族后领成习惯,我的郁闷真是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不吸他几口血,我一定会吐血的。 一回头,就见死人类正两眼闪闪发光的盯着我。 第1节 恋耽美 正文 第2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2节 「吸血鬼老兄,有专长就要好好运用一下,太久不用会退化的,我仰慕你瞬移的高招很久了,你就勉为其难带上我再显示一次吧。」 他无耻的眨了眨眼,指指那扇紧闭的大门。 看他衣冠楚楚的样子,连我都知道私闯民宅是犯法的,身为人类居然教唆血族做违反人类法规的事情,这世界果然发展快速的出乎我意料。 睬也不睬他,我转身走向电梯,还是去补眠吧,跟这家伙待一块儿纯粹是浪费时间。 没走几步,死人类的声音就在背后响起:「要你带我进去,好像太劳烦您老人家了,这样吧,还是我送你进去好了,然后你再帮我开门。」 你知道的,会隔空取物的人通常也会隔空丢物,所以…… 我只好闪回他身边,无奈道,「不劳烦,我带你进去。」 横也是死,竖也是死,被他隔空丢进去,还不如拖着他一道进去,万一闯空门被人报警,到时候第一时间跑掉就是。 很想如法炮制,揪着死人类的衣领来个以牙还牙,无奈身高不如他,要揪他的后领十分困难,只好改而揪着这家伙的领带穿门而过。 本以为门里应该没人,死人类满足了他的参观欲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没想到,客厅的沙发上却坐着一个丰姿婉约的年轻女子,见我和死人类凭空出现,吓得几乎尖叫起来。 我说几乎,是因为她的神态动作,无疑是一幅受到惊吓的样子,嘴张成o型,但是并没有听到歇斯底里的尖叫声。 「你们是什么人?」女子抖着手,打手语,「要做什么?」看来她是聋哑人,死人类把手语翻译给我听。 「我们听说贵府住了法力高强的人,特来拜访,」死人类一边温文尔雅的笑,一边打手势回复那女子,小声把他的手语翻译给我听,「我们没有恶意,只是好奇罢了。」 不知道微笑是人类共通的语言,还是死人类有做拆白党的天赋,那女子不再害怕,打起手势,「我丈夫和我弟弟出门去了,半个月后才能回来,你们坐下来喝杯茶吧。」 死人类打手势回复:「那不打扰了,我们先告辞了。」 那女子微笑,打了个告别的手语,走上前来为我们打开门。 趁死人类和女子交谈,我打量了一下周围。 这是一家跟正常人家没什么区别的单元,厨房和卧室门洞开,厨具寝具俨然,客厅光线明亮,既没有贴得到处都是的阴阳八卦,也没有六角型的魔法阵布置。 不知道死人类是怎么判定这里住着魔法师和道士的。 「好吧!我们晚上再偷偷的过来。」还没来得及开口询问,那家伙早已摆出了专业狗仔队挖八卦的架势,握拳道,「总之,一定要把那对道士和魔法师的秘密挖出来。」 说完,他整了整身上的西装,恢复了往日的精英模样,一本正经的说,「我们先去上班吧!」 想起昨天被瑞封住了瞬移的能力,死人类又有强迫人坐出租车的不良嗜好,所以我就没拒绝的搭了他的顺风车。 「小连」大概是在公司里叫惯了,那小子一边开车一边转过头来跟我说话,「你的黑眼圈很浓哦,昨天晚上是不是又出门找食物去了。」 这家伙说话时,一直看着我而不是看着前方,我是无所谓,横竖车祸前我瞬移就是,也就打着瞌睡敷衍他:「是啊,是啊!」 大概我看起来真的很困,死人类也没追问,转过头继续专心开车。 这时,对面街道已经有辆车横穿过来,距离我和死人类面前的挡风玻璃已经非常接近,若是正常开车的和坐车的此刻一定会吓得魂飞魄散。 迟疑了一下,基于保护每一个食物安全的原则,准备瞬移前,我好心的出手拉住了死人类的袖子,一伸手,才发现这个举动有些多余。 就见那眼看将要亲吻上我们车头的别克车,转瞬间,已凌空飞到了隔壁的车行道上去,远远看着,还能见到那司机脸上做梦一般的神情。 幸好此刻周围车辆稀少,否则死人类这么瞎搞,估计明日的头条新闻会播报n市大白天的灵异事件。 「你常这样随意的把障碍物丢开吗?」我呆呆的看着他。 「当然不是,只有没人的时候才能这么做,」死人类用拜托我还要混的表情看着我说。 谢天谢地,这家伙还不算太没神经。 「如果有其它车辆在,丢开对方当然不方便,所以我通常是制造点障碍,然后危机解除,这叫做负负得正。」死人类得意洋洋的解说。 「怎么负负得正?」 「在快撞上的瞬间抓个气垫放在对方和我的车子之间就好了。」顺带补充说明,「那个可以防震,缓冲。」 「可你怎么确定随时抓得到气垫的?」隔空取物也要先有那个物品的定位吧! 死人类随意的抓抓头发:「那个啊,我的车子后箱里放了两个气垫的,我每天出门前都确认他们有打足气,随时备用。」 他笑盈盈的凑过来亲了亲我的脸颊,「小连关心我呢,真好。」 我郁闷的看着他满脸幸福的样子,有点无力,不知道这家伙的驾照有没有考出。 「我以前开过船哦,」死人类很厚脸皮的炫耀,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本子给我,「这是船舶驾驶执照,我很厉害吧,不但开过船,而且对车子无师自通,看人家开过几次就知道怎么开了。」 说话的时候,死人类再次把几乎撞上我们的某辆机车丢到路边。 我同情的看了一眼机车上昏头转向的人类男孩,大白天撞邪,不知道会不会精神错乱。 「碰上警察的话,这个就派得上用场了。」死人类把船舶驾照宝贝的收回口袋,继续宣扬他的丰功伟绩。 「有一次我大概违规了,被警察抓到,我就顺手借用了下隔壁开车路过的驾照,然后把这里的照片安上,」他拍拍装船舶驾照的口袋,「移花接木了下,就搞定了。」 我无力的倒在椅背上:「那你带张照片就好了吧,还带个那么大本证书干嘛?」这也太多此一举了吧! 「这个嘛,」死人类再度掏出他的宝贝执照扬了扬,「当然是用来炫耀的啦。」 我想了想,总觉得有哪里不对,问他,「既然你遇到车子丢车子,怎么不遇到警察丢警察啊?」也不用偷拿人家的驾照了。 死人类一本正经的摇摇食指:「警察是人民的保姆,国家的守护者,混乱交通的救星,当然要好好保护,好好尊敬,怎么可以乱丢呢?对吧?」 「……」从某方面讲,这家伙应该算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 到公司的时候,天色早已大亮,地下车库破天荒的停满了不知从哪里来的军用车子,找不到车位的死人类在里头溜达了一圈后,只好再次将车子开了出来。 此刻太阳已经从云层中露出了灿烂的笑脸,推开车门的一瞬间,就见一片强光扑面而来,我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今天出门的时候,似乎忘了涂抹瑞的狗皮膏药。 伴着浑身的刺痛和浓重的晕眩感,恍惚间,就听到死人类惊呼了一声,「你没事吧?」还来不及回答,我就彻底的失去了意识。 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躺在家里的床上,窗帘厚厚实实的遮住了所有外来的光线,屋子里只开着一盏昏黄的台灯。 瑞一脸阴郁的站在床前,莫名的我就觉得这场景和他的表情无比熟悉,却偏偏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你没事吧?」死人类见我睁开眼,立刻凑了过来。 我这才注意到房间里除了瑞和死人类,莫里夫妇也在,风大美女依然素面朝天,牛仔裤白衬衫,全身上下一点配饰也无。 看到她万年不变的蓝与白,就让我想起莫里刚学会中文拿出来卖弄的时候说的「粗服乱头」,被风大小姐冷冷一瞪,立刻很没品的拍马屁加上一句,「但是不掩国色。」 狠狠的瞪了死人类一分钟,碍于恐怖的风美女在场,我只得忍住浑身上下的刺痛感,对周遭关切的目光报以微笑:「我没事,睡一会儿就好了。」 瑞和莫里狐疑的打量着我,眼角余光看到风无痕刚刚收回的兴奋表情,立时配合的点头,「那我们让穹睡一会儿好了。」 他们走到客厅,我感激的看着他们的背影,祈祷某人可以跟出去。 「你真的没事?」风大小姐甜美清丽的脸还在,「不用客气的,我的医术不输给瑞,这个你也是知道的。」 「知道的知道的。」我点头如捣蒜,「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的本事我怎么会不知道,是真的没事,谢谢你的关心。」 忍住把头埋进被子的冲动,我努力的看着风无痕的眼睛,以表明我说的绝对是肺腑之言。 她看起来非常失望,但还是不死心的继续游说我:「你要想清楚哦,瑞的治疗总是喜欢用刚学了没多久的针灸,我用的不过是汤药,要温和多了。」 我抬头看坐在客厅里的瑞,他依旧面无表情,记得有一回不小心得罪了他,结果接连一星期他都趁我睡着的时候,拿我做针灸试验,现在,应该,不会吧? 风无痕的治疗,她的汤药是百分百用定了的,瑞用针灸的可能性算它一半好了,犹豫了一下,我对上风大美女期待的温柔笑容,坚定的报以摇头拒绝,「我真的真的没事。」 她惋惜的看着我,翻脸如同翻书,很冷漠的白了我一眼:「既然没事,那我走了。」 我见她的莲步移到了门前,正暗松一口气,不想她临走又回过头来,「如果有问题一定要记得找我哦。」笑容温和甜蜜,犹如诱哄小孩吃饭的年轻母亲。 我忙不迭的点头。 终于走了,这女人不只啰嗦,为恶的本事比之妖魔鬼怪更是有过之无不及。 当初瑞找房子,碍于n市梁上君子肆虐,特意买下这楼单元的原因就是为着风大小姐曾经在此住过。 她大小姐住过的屋子方圆百米内,基本上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并不是风无痕有特殊的超能力和灵气,她是普普通通的人类,只不过,风家是医学世家,据说追溯到远古时候,风家老祖宗是神农的嫡传弟子。 按理说那么久远,到风无痕这代,基本上应该早就该没落改行了,可不幸风无痕的曾曾曾祖父救到了一个通灵者,更不幸的是那个被救的人还是通灵族的领袖。 于是为了报恩,通灵族发挥异能,一代一代跟风家各代和其它医家精英的灵魂沟通,就这样,所有淹没在历史尘埃中的医学精华,因为这人鬼的媒介,通通得以传世。 凡精英者,多数有超过普通人的意志力,钻研一生,自然不甘心心血随自己的逝去而埋没,如华佗,孙思邈之流,魂灵漂流人界,不愿投胎转世,这一留恋便大大造福了风家。 树大招风,风家祖先向来深懂这个道理,因此世代低调避世,子子孙孙,在医学中各精一门。 风无痕精通的正是用毒。 她住的每间房子,大门上都会用醒目的朱漆写上「骚扰本姑娘安宁者,灾难的翅膀将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嫌进出锁门太麻烦,风美女家的大门向来是半开半掩的。 这年头唯物主义普及的实在太过厉害,发展到小偷都不信邪的盗窃寺庙香火钱,更甭提小小民宅的区区恐吓了。 风无痕搬进新居后,不到三天,就半夜遭遇了劫财不劫色的贼子,大美女睡觉雷打不动,钱财又向来随意放置,使得小偷满载而归。 当时听莫里转述的我们都可以想象那小偷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 不料福兮,祸之所伏,小偷很快便乐极生悲的笑不出来,四处求医无效,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之余,才想起了某肥羊的无聊恐吓。 天上不会没事掉下馅饼,正常人当然也不会没事半夜不锁屋门,想通之后,可怜的小偷无奈的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重金赎回了赃物,上门探访风大肥羊。 眼见失物回来,平常人必定喜上眉梢,只道祖上烧高香,风大美女却是一见小偷便勃然大怒,指着对方的鼻子一顿臭骂。 「看你长得人模人样,眼睛却是长在头顶上的,见了本小姐竟然不起劫色之心?只盯着财物,你要财物干什么?目的不就是为了娶美女,现在本小姐睡在那里,你却白白忽略掉,不觉得本末倒置?」 义正辞严的斥责听得一旁的莫里黑线无比。 那小偷也是个聪明人,知道遇上了个个性怪异的狠角色,迅速推脱:「夜色黑暗,小的没看清小姐娇媚的海棠春睡,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风美女这才转怒为喜:「那你现在看见了,打算怎么样?」 小偷偷瞄着莫里杀人般森冷的目光,又想起自己浑身上下白天奇痒,抓挠后晚上奇痛的惨烈境况,只得磕头:「小的凡人,不敢亵渎天仙。」 甜言蜜语三冬暖,风美女被哄得开心,终于大发慈悲,赐下解药。 同样的情况上演了无数次,风大美女就这么乐此不疲的试验着她的新药。 社会发展到现代,所有行当几乎都形成组织,小偷当然也不例外,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一对照,同行遭遇略同。 梁上君子们自然视风美女为洪水猛兽,誓不在同一块石头上绊倒两次。 强盗黑社会的下场也多半如此,故而风美女待过的地方,向来治安良好。 眼见风无痕姗姗离去,瑞和莫里再度走了回来,两人不约而同对我报以「你侥幸」的目光。 「我睡了多久?」我问莫里。 旁边的瑞脸色漆黑得可以媲美锅底,上回瞬移被死人类发现,这回又当着此人差点被阳光烧焦,估计我会死得很难看。 想到瑞的针灸,我就忍不住抖了一下。 也许,说不定,叫风美女离开,是错误的选择。 「两天。」莫里递了张报纸给我。 我很奇怪他在这当口给我报纸,但莫里向来不做没意义的事,因此忍耐着手臂转动时候的强烈刺痛,我就着灯光看莫里指着的新闻。 「佚名魔术师闹市街头,表演大变活人!」 标题超大号的字看得我一阵晕眩,我用力的盯着死人类。 死人类喏喏的辩解:「当时情况紧急嘛,我只好随手抓来我家的床单把你盖住,丢回你家里,然后在便条笺上写上你情况危急,把纸条隔空送到瑞医生那里。」 「你怎么知道我正好在那里?」瑞声音冰冷。 死人类很小声的回答:「我开天眼和天耳,看得到我想看的,听得到我想听的」 瑞怔了一下:「不可能。」他看着死人类冷笑,「那是高阶魔法修炼者也达不到的。」 「没错,我只限于百里之内。」死人类老实的交代。 我在一旁听得咂舌,暂时忘记了这家伙害我受苦受难:「你还会什么?」 死人类笑眯眯的看向我:「没什么,都是微末小技。」 莫里冷哼一声:「看来这次不好对付。」 瑞使个眼色,莫里似乎是自知失言的闭上嘴。 我疑惑的看向莫里,他对我微笑:「既然你没事,我回去陪无痕了,她不知又闯出什么祸来。」却是满脸期待的样子。 莫里转身离去,连道残影都没有,瞬移得干脆利落,相信以他的速度,绝对不会沦落到被人类揪后领,不愧是狼人。 「穹有我照看,既然醒来,就没事了,秦先生可以安心回家休息一下。」瑞冷淡的下逐客令。 死人类似乎有点不放心的看了我一眼,终于还是点点头,打开门走了出去。 瑞一直送他到门口,回来的时候拿着他的医药箱。 我不禁汗毛直竖,那药箱里面上千根针啊,不得不干笑的开口:「那个,瑞,我真的没事,睡一会就好了。」紧张的找不到其它话,只好用对付风无痕的同一说辞。 开玩笑,我已经全身都快被太阳烤焦了,再摊上针灸,锦上添花可不是好玩的。 瑞走到床边,看着缩在被子里的我,忽然伸手拨开盖住我眉毛的额发,看着我的眼睛,他眼中深深沉沉,蓝色的眸子竟然略过一缕悲伤。 我大为诧异,忘记了可怕的针灸,瑞向来喜怒不形于色,活过千年,丝毫不见沧桑,但此刻,我却在他的眼中见到一丝丝的倦意。 忍不住伸出双手抱住他:「瑞,我很痛。」 他叹了一口气:「你永远不会照顾自己。」 背上清清凉凉的,大概我睡着时候瑞已经帮我上过药了,此刻药效出来,沁凉的感觉让我感动到几乎痛哭流涕,果然打发掉风美女是明智的选择。 瑞的手指沾着药,抹到我的脸上,恍惚间,看到他专心的,近乎温柔的帮我涂药,我有一种错觉,好像这样的情况不是第一次。 「这个跟那个你每天早上帮我涂抹的东西是不是同一配料的?」我忍不住好奇的问。 瑞停下了抹药,看了看水蓝色的药膏,自言自语:「好像挺好用的,下次可以跟风无痕多要一些。」 「风无痕?」为什么会提到那个可怕的女人,想起她离去前诡异的甜蜜笑容,我忽然有了一点很不好的预感:「难到这,这个?」 「不错,」瑞对我点点头,「阳光烧灼不能用针灸,迅速配药的能力我及不上风无痕。」他耸了耸肩,「记得吗?你三番两次当着人类瞬移的帐还没算。」 「……」我无力的倒在床上,恶,恶魔瑞! 我在家里睡了整整一个星期,风无痕的药,效果是不错,当然也有可能是血族本身体质的关系,三天后我浑身的烧灼感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可恨的是后遗症无数,单是上吐下泻就算了,还发展到闻到血的味道有作呕感,勉强吸了几口,胃中的酸液就涌上喉头。 那,那我要吃什么啊? 我饿得头昏眼花,可怜兮兮的看着瑞,他正不死心的又拿了包血袋给我,要我再吸一口试试。 听说人类有个叫爱迪生的家伙锲而不舍的试验了一千次终于发明了电灯,难到瑞要发扬他的精神不成? 瑞的眼神不容拒绝,我很委屈的吸了几口,果然,控制不住的「呕」一声,我跳下床跑去洗手间。 从洗手间出来,就看到瑞拿着我喝过的血袋吸了几口:「血液没有问题。」他的唇边还带了点血迹,看起来邪恶而帅气,「再试试。」 「拜托,瑞,饶了我吧,我不行了。」我投降的举起双手,见他不为所动,只好呼唤莫里,「请一下你那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夫人的大驾吧,我快死了。」 一个小时后,在我和瑞对着半包血拉锯战进行中,终于传来了的敲门声,我从未像此刻那么由衷的欢迎风美女的到来。 「知道还是我好了吧?」风美女摸摸我的头。 忍住忍住,千万要忍住,不能掐她,这女人全身上下都是毒,掐她是没有好下场的,我皮笑肉不笑的朝她点头,「是,我错了。」 「知道就好,」她递过来一颗普通的白色药片,大小跟电视广告里的钙片差不多,我伸出手去,她的手又缩了回去,「咦,你怎么笑得这么假?」 天地良心,我还能对你笑就不错了,看看瑞还拿着血袋,小不忍则乱大谋,「没,我吐多了,不舒服,笑不出来。」 风美女同情的点点头,终于把药递了给我,我吞下去,瑞立刻把血袋放回我手上,他以为那是灵丹妙药啊,立竿见影的。 见我把药吞了下去,风美女打量了下我青白的脸色,很善良的开口,「你刚吞下的药也有后遗症,容易晕眩。」 「这个是治晕眩的药。」她给我一片粉红色的药:「后遗症是会打喷嚏。」 再给我一片天蓝色的药:「这个是治疗打喷嚏的药,后遗症是手容易抽筋。」 又给我一片米黄色的药,这个是治抽筋的药,后遗症是……」 她洋洋洒洒,一面说一面递给我,我只觉得手上的药越来越多,五颜六色,形状各异,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到最后根本分不清什么是治什么的。 唯一知道的是,这么大把的吞下去,还是有某个问题等待治疗。 风美女还在滔滔不绝,捧了一手的我已经听得濒临崩溃。 瑞接过我手上那把明显是蒙古大夫研制的药,「哗啦」一声丢进垃圾筒,平静的看着风无痕,「讲了这么多,没有最终成效,你不厌烦吗?」 风无痕笑了一下,忽然意味深长的说,「你不厌烦,我当然也不会。」 她几乎是带点同情的看着我,「可怜的穹!」给我一颗滚圆的药丸,「这个吃下去就没事了,不会有后遗症的。」 「我走了,」她对我挥挥手,「记得有问题来找姐姐。」 真的当我是幼儿园孩童? 莫里为什么会看上这种怪异的女人,我喃喃诅咒,吞下药丸,喝掉血,抬起头,瑞正看着窗外,他的目光没有视点,好像在看着飘忽的浮云,又好像透过浮云看着很远的过去。 然后他转回视线,看看我,眼中仿佛略过一抹愧疚,快得令我觉得是错觉,「我去上班了。」他依旧面无表情,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躺回床上,盖上被子,继续睡觉,混乱的,许许多多的梦境,相似的场景,相同的结局。 醒来,晨曦刺眼,那些梦境,全无记忆。 瑞还没回来,可能又要为他的手术加班,醒来没事可做,只好出门去上班,也不知道开工没几天就矿工那么久,会不会被踢出来。 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正遇到老板,依然是笑容满面的,连说,「不要紧,不要紧,养好了身体,才有体力去跑业务。」 饮水机在大厅,死人类拿着杯子出来倒茶,看到我有点惊喜,「你好了吗?」 我冲他点头,看他的惊喜似乎是真心的,不好责怪他拖累我卧床一周,挨瑞整又遭遇恐怖的风无痕。 再说,生病的理由也不适合宣扬,所以同事七嘴八舌的问,我也只能回答是感冒发烧。 一上午都没有客户来访,我又不擅长隔着电话线和食物们交流,无聊之余,见老板不在,我跑去死人类那里跟他聊天。 死人类待在独立的办公室里,神奇的是,他的办公室反倒比老板的还大,不知道我没有被踢走,是不是冲着他的面子。 这家伙一边抽空处理业务,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我说话,平心而论,他的长相其实十分的英俊。 瑞帅得很是阴冷,看到他,我总是容易联想到伦敦厚厚重重的灰云,望着似乎是要下雨,却偏偏云层只越积越厚,压抑的,冷漠的,偶尔云层的裂缝透出丝阳光,细微的一闪,又再度隐没,已足够让人欣喜若狂。 死人类正好相反,从认识开始,就见他总是带着笑容,调侃的,捉弄的笑容。 「你是不是在美国留学过?」我记得那张船舶驾驶执照是美国的。 死人类对我竖起大拇指:「聪明,我在加州读本科和硕士。」很怀念的再度拿出他的宝贝驾照扬了扬,「然后做了三年海员,从水手一直做到船长,厉害吧?三年哦!」又洋洋得意起来。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有点羡慕他,可以自由自在生活在阳光下,又有异能在身,他的脸和手臂都是健康的褐色。 我看看长年不见阳光的手,惨淡苍白,几乎不照镜子,不过可以想象,脸应该跟手的颜色相去不远。 「要当吸血鬼的话,还是女孩子比较适合的样子!」见我打量自己的手,死人类感慨道,「恒久不见阳光,必定皮肤白皙,而且永葆青春。」 「是啊,」我微微的苦笑,「只是得拿灵魂来换。」 死人类对着电脑写完邮件,椅子旋转一圈,朝向我,「传说中,吸血鬼没有灵魂,那是真的?」 「是真的,凡事皆有代价。」我想起刚遇到那个西洋婆子的时候,她说,「能够活下去,只是不能见光。」 我不像父亲母亲那般笃信佛教,相信轮回,战乱中,能够活下去就好,那时候,并不知道会失去灵魂。 只是以为长久不能见光便是活下去的代价,所以瑞很久前发明了可以在阳光下行走的药时,我几乎以为那个代价付了千年,终于偿还完毕。 但和撒旦做交易,你所失去的,永远超出你的想象。 也并不见得后悔,只不过,是和以往不同的生活方式罢了。 再过千年,也会适应良好的。 我靠在椅子上,桌边有包烟和打火机,点燃一支,呛辣,苦涩的滋味,那也不过是没适应罢了。 吸完一支烟,看看烟屁股,轻轻的吐出一个蓝色的烟圈,如果现在让我恢复成普通人类的生活,不能瞬移,看不到瑞,我大概也会不适应很久的。 记得战乱中濒临死亡,奶妈无奈的丢下我,抱着妹妹离去,走前颇为遗憾的看着我,「穹少爷这样俊秀,只可惜战势迫人,不能存活。」 她拔下野草,五岁的小妹饿极已懂得咀嚼,昏迷的我却不能吞咽,她离去的叹息声,总不时的回荡在我的梦里。 死人类再度开始忙碌,临近中午,有人递了两盒饭进来,他伸了伸懒腰,停下工作开始吃饭。 看我不住的吸烟,他不出声的吃了几口饭,打破沉默:「你这是怎么了,刚才还好好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觉得百无聊赖,看了看外面阴沉沉的天气,敷衍的给了他一个答案,「间歇性情绪低落罢了。」 「嗯,那没事,」他放心的夹一筷子菜,边嚼边告诉我,「不过是身体内的某些激素一时分泌的过多或过少而已。」 「这样啊。」想不到死人类也懂一点医术。 他吞下一口饭,用力点头,作老学究状,「通常这类情况会发生在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身上。」 「啊!」我不解的看了他一会儿,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去你的。」我随手丢了个烟灰缸过去。 死人类不慌不忙的让我往他头上丢的烟灰缸转个弯,回到原来的桌面上。 散落在空中的烟灰也纷纷归位。 简直神乎其技,看来他家平日里根本不用请钟点工,意念一动,家中便井然有序。 瞧见老板的身影出现在大门口,我走回自己的办公桌。 下午陆陆续续的多了不少事情,闲散了几百年的我一时适应无能,处理的奇慢无比,惹得后续交接的同事皱眉不已。 抱怨声一出,死人类就三两下处理完了手边的事情,跑来帮我的处理手边的case。 「秦先生对小连真好。」旁边忙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同事羡慕的看着我。 我这才想起死人类在旁人忙碌的时候,通常对方不要求是不去帮一把手的,帮我处理问题起来却很顺手的样子。 「小连跟我,谁跟谁啊?」死人类见到竿子立刻顺着往上爬,很不正经的搂住我的肩膀。 不晓得这家伙又要搞什么鬼? 我正想把他的肩膀拿开,莫里的讯息传到脑海,「瑞受伤了,你快过来。」 我一惊,连忙甩开死人类的手臂,看看人来人往的大厅,只好找个借口,小声对死人类说,「我去洗手间。」 不知道是天眼和天耳随时打开着,能接受心电感应,还是这家伙天生喜欢凑热闹,他闻言立刻道,「我跟你一同去。」 来不及跟他争论,我只得由他跟我一同去洗手间,留下面面相觑的同事。 谢天谢地,这幢办公楼的洗手间是独立分开的,单间有两层台阶,关上门,看不到里面人的脚。 眼见没人,我走进其中一个单间,死人类一直跟在后面,没奈何,只好带着他一同瞬移到瑞医院的办公室。 瑞右手包着绷带坐在椅子上,我穿过异空间,恍惚感刚退去,头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他一记暴栗,长得高的就是占便宜,靠在椅子上也敲得到我的头。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准用瞬移。」他瞪着我,「这里有护士在的话要怎么解释?」 「消除她的记忆就是了嘛!」我流利的答复。 瑞不屑的看着我:「你会吗?」 「……不会。」不甘心的回答他,这个不是我族的特长。 他冷哼一声。 「大不了灭口嘛,反正医院那么多备用的尸体。」我自言自语。 瑞不睬我,冰着脸打量一旁的死人类,「秦先生怎会跟穹一同过来?」 看不到嬉皮笑脸,死人类对瑞就比较严肃:「我担心小连心急慌忙,半路出事。」 他看了看瑞包绷带的手,举起右手一伸一握,虚晃了一下,摊开手掌,掌心里就突兀的多出了几个银弹片。 「这是伤口中残留的,你中的应该是改良过的霰弹。」死人类把弹片放到桌子上,又看了会儿瑞的手臂,「没事了,你的伤口已经在自动愈合。」 这个,我怎么什么也看不到? 难道死人类不但能隔空取物体,还是x光眼? 「多谢。」瑞对他依旧没有好脸色,银弹头造成的伤口不同其它,他很疲倦的靠在椅子上睡去。 死人类说他正好有事要到附近的某个办公楼去,跟我和莫里道别后就走了出去。 等他走后,莫里才低声的把瑞遇袭的详细情况告诉了我。 当时刚做完手术,瑞正把镊子递还给护士,以他站的角度来说,子弹原本应该是射不中他的。 但那颗子弹却在瞬间诡异的绕了半圈,转了个弯,这才如愿以偿的命中了目标。 「说得那好像不是颗子弹,而是洲际导弹。」我嘀咕着抬起头,正对上莫里一脸的凝重,忽然脑中灵光一闪,「那把绣花针……」 「没错,只有会隔空取物这项异能的人类,才有本事让子弹转弯。」莫里沉下了脸,「这件事多半跟那姓秦的小子脱不了干系!」 第四章 「可是,瑞被袭击的时候,秦裴冬正在跟我聊天啊!」我下意识的就否认了莫里的猜测,「他不可能有分身术。」 「你不觉得奇怪吗?你和瑞在这个城市住了几十年都好好的,但是自从遇到那姓秦的小子后,先是你昏迷不醒,接着瑞就受到了袭击?」 这么说倒也没错,死人类的确有点扫把星的潜质,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忍不住反驳,「也许这两件事只是个巧合,会隔空取物的人类又不只他这一个。」 「总之,你离他远一点比较好,不要又……」欲言又止的看了一眼似乎要醒过来的瑞,莫里难得的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出了病房。 他一走,瑞又睡着,我便也只能瞬移回公司,继续做那些枯燥的业务来打发时间。 明明这几年窝在家中玩网游,都玩的好好的,天晓得这突然想工作的念头是哪里来的,而且还强迫症似的完全没有辞职的念头? 早我一步回到公司的死人类就在一墙之隔,坐在老板对面交流公事,大约说到了得意处,隔着玻璃门都看的到他整个人眉飞色舞,表情生动的要命。 我看着实在很想笑,嘴角刚一弯起,却忽然愣愣的僵住了表情。 有多久了呢?没有开心的想笑的感觉,只是一门心思的对着电脑,专注的打着网络游戏,看着小小的平面人物跑来跑去,就打发了漫长的光阴。 不见忧愁,不见悲伤,没有愤怒,也没有烦恼,明明是上帝厌憎的撒旦子民,却过着天堂般无忧的生活。 这该是所有种族都羡慕的日子了吧,却偏偏,少了一样至关重要的快乐。 无悲无喜,机械的一天天过着,情感就像埋没在土里的棺材,因为经年累月的不移动,隐秘的如同不存于世。 正发着呆,一只手不知什么时候已搭上了我的肩膀,「瑞医生怎么样了?」跟老板商量完公事的死人类跑出来问我。 「好多了。」我想了想,还是觉得没必要告诉他瑞的状况,如果瑞遇袭真的跟他有关系的话,还是需要提防一些。 银弹头造成的后果不容小觑,残留的银质碎屑会反反复复的起作用,很难真正的愈合完全。 「那就好,远亲不如近邻,有事记得来找我。」死人类停顿了一下,「晚上睡不着了可以来找我聊天,别独自在外面游荡,搞得可怜兮兮无家可归的样子。」 「谁可怜兮兮无家可归了,我不是马上就回去了么!」不对,他怎么知道我有夜游的习惯? 想起莫里的怀疑,我谨慎的瞪着死人类:「你盯着我有多久了?」 这个城市和其它的都市没什么大区别,人类居民门墙相隔,鸡犬相闻,却老死不相往来,往往住对面的都不认识。 更别提死人类还住我楼上了,要说他敦亲睦邻实在是可信度不高。 「从我真真正正看到你的那刻起,我一直深信,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我们相遇,这样的确定是美丽的,但变幻无常更为美丽,我很确定我们彼此并无任何刮葛,但我们也许擦肩而过一百万次了吧……」 死人类念出又臭又长的一段话,我只觉得万分耳熟,似乎是很久前看到的某部电影的对白,但这跟我问他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我这样压抑,是因为缘分以往戏弄我们多年。时机尚为成熟,变成我们的命运,缘份将我推离,阻挡我的去路……」 「停!」我终于忍不住打断他的滔滔不绝,要顾左右而言他也不用这么明显吧,「我是问你盯着我多久了?」 眼看着同事们都被他吟诗般的腔调吸引走了过来,死人类忽然爆出惊悚宣言,「很简单,我对你一见钟情,所以处处留心,步步在意。」 「……」呆了半天,我无奈的把他从石化了的同事中拖了出来,一路扯进会议室。 关上门,暂时忽略了我们之间是猎食关系,我很严肃的告诉他:「血族也是有性别的。」 没准这家伙神鬼看太多,上帝手下叫天使的那帮家伙奉行禁欲主义,的确没有男女之分,但俺们可是撒旦的信徒,概念是不同的。 「我知道,」死人类很郑重的点头,「那不是问题,你有什么问题还是可以来找我聊天的。」 听这话好像我是人类青春期间困惑多苦闷多无处诉说的无助小孩,他老兄就是那个知心姐姐的角色。 想起上次风无痕摸摸我的头说,「记得有事来找姐姐」,我很气闷,怎么都当我小孩子对待? 「我没那么无聊,晚上睡不着跟你有什么好聊的?」不想想我都活了几百年了,难道还有问题,还要等你们这些朝菌一样的生物来解决?更何况还都是我的食物。 是见过有人类养宠物对小狗小猫诉说心事的,但那狗和猫好歹不是用来吃的吧? 死人类脸皮不是一般的厚:「反正你没处去了,可以过来,不聊天,我们也可以做点别的。」很暧昧的对我眨眨眼。 听得我更加郁闷,赌气道,「好,这可是你说的,我饿了便来找你,到时候脖子洗干净,不要躲。」 死人类诧异的注视着我,半天,终于想起我是血族,微微苦笑的点头:「也行,我要帮你取点食物,也很方便,」手一伸,递了一袋血给我。 血袋上挂了个大大的a,袋口还留着打点滴的管子! 我无语的接过,说不出什么感觉,如果有一天某人跟你说你养的猪爱上了你,你会有什么感觉? 当笑话听过就好了,随手将那袋颜色黯淡,也不知道是不是变质的血浆扔进了垃圾筒,懒得面对外头看笑话的同事,我直接在会议室内瞬移回了家。 瑞已经让担心他安全的莫里送了回来,正像往常一样在他的写字台前翻看医书。 我看看他裹着绷带的手臂,有点可惜那不是硬邦邦的石膏。 自从在病人石膏上签字开始流行,我就一直跃跃欲试,都没有机会,可惜了自小老父找名师指点我的水墨画工。 「怎么那么早回来了?」瑞头也不回,「两袋血在冰箱里。」 我应了一声,取出一袋来递给他。 「我吸过了。」他埋首书中,我这才发现瑞看得不是古医书。 那是一本魔法字典,大概历史久远,书页已经泛黄,边角明显有经常翻动的痕迹。 书中一堆奇怪的符号,夹杂着若隐若现的奇怪文字,我看着那忽明忽暗的文字和似乎随时都在改变形状的符号,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不知道瑞怎么有兴致看得津津有味,还边看边做笔记? 他记的纸笔不过是人类用的普通的笔记本和圆珠笔,可奇怪的是,那咒语一写在白纸上,竟然诡异的出现了若隐若现的效果。 我不敢出声打扰,静静在一边吸血,边探究那若隐若现是不是我的视觉效应。 瑞看了一会儿,可能是同情我一个人无聊,合上书,揉了揉看书时一直皱着的眉心,把他的笔记递给我,「你把这些咒语背下来。」 「啊!?」不是吧? 我不无聊的,不需要找事情来帮我打发时间的,真的。 看我有明显的抗拒之意,瑞脸色冷了下来,「快背。」 我沉默的看了会儿满满的鬼画符,犹豫起来:「可是……」 「你啰嗦什么?」他很不耐烦的把笔记塞到我手中,「晚上睡前记得全给我背下来。」然后打开抽屉找出另一本本子,二度翻开厚重的魔法巨着,继续奋笔疾书。 听说工作狂专心忙碌时被打断,脾气跟有起床气的人天没亮被吵醒时是一样的,但看瑞这架势,彷佛不把那本魔法书看完是不会抬起头的。 我权衡再三,还是小声开口:「那个,瑞,我看不懂那些文字和符号。」 瑞翻过一页,抬起头,看着我的目光非常陌生,如同我几个月前看的某部科幻电影里的女主角一觉醒来,蓦然发现她的丈夫是外星人。 「科克长老的基础魔法讲习时,你在哪里?」他板着脸问。 「魔法讲习?」我惊讶的抬起头,「什么时候的事?」 第2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3节 他忍耐的闭了闭眼,「每个月圆之夜后的黎明,族长居室的后花园。」 我仔细的回忆住在伦敦时候,梅尔斯夫人居住的花园,但是白天,白天我都在睡觉…… 见瑞脸色不善,我不得不含蓄的表示,「你知道的,在伦敦那会儿,我的作息向来是日眠夜起的。」 「月圆之夜我族通常会集体出外猎食,再加上吸收月光充盈,所以隔天白日里几乎可以在日光下行走,你说你在睡觉?」瑞的额头微微暴出青筋。 我有点心虚:「本来是不想睡的,可是我一回到居处,生物钟作祟,也就自然而然的睡着了。」再加上有如催眠音乐一般优美的吟咒声,不睡着似乎很困难。 「算了,」瑞很无力的抚抚额头,「我教你,跟着我背。」 「沐浴在极光中的冰之精灵啊,请借给我那鬼斧神工的技巧,筑出一道永恒不灭的水晶之墙吧!」看也不看书,瑞清晰流畅的背出大段咒语。 「……筑出一道永恒不灭的水晶之墙吧!」我跟着他背,发音应该还算准确。 瑞赞许的点点头。 他接下去教的一段咒语又臭又长,我打着呵欠跟着背。 「不对,是将『痛苦与悲伤降临彼身』,」瑞指正。 「在混沌中封闭的永恒,在虚无中破碎的平衡,停留在宇宙的至深之渊,被呼唤而来的伟大神明,请回应我的祈求,重叠幻想与现实,交错弱小与强大,改变彼此的面貌,将痛苦与悲伤降临彼身。」我照着背了一遍。 「这两条是防御的,下面一条是攻击的,」瑞驾轻就熟的背诵冗长的一段。 咦,好长的一段,好优美的音乐,好熟悉的节奏,我昏昏沉沉的照本宣科…… 「给我醒过来,」眨眨眼,发现瑞脸色铁青的正用双手摇晃着我的肩膀。 等等,双手?我不禁吓了一大跳。 「喂喂,」急忙抓住他的左手,「你是伤患好不好?」 他松手:「你也知道我是伤患,还敢给我背到一半睡过去?」 「这个……」我不敢告诉他这段咒语就是我月圆之夜的隔天,精力充沛时,马上睡去的有效催眠曲。 「重背一遍。」恶魔瑞靠在椅子上,继续唱着催眠曲。 我忍着瞌睡跟着他唱。 困! 好困! 超级困! 肩膀上传来熟悉的触感,我再度被吓了一跳,清醒了过来,幸好反应快,及时抓住瑞的手。 再摇两下,别说统领血族,他这外科医生先不用做了。 认识了几百年,瑞的字典里从来没有放弃这两个字,不幸这段咒语对我的影响也非同一般。 耗到半夜,瑞忍耐到了极限,开始微笑的时候,惊觉大事不好,前车之鉴累累,我毫不犹豫的瞬移出门。 瑞当然不会有兴趣玩那种你跑我追的小孩子游戏,也就待在家里没有出来。 我不能去找莫里,风大小姐的恐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去他们家无疑是自动送上门当药人。 以前夜里不睡,几乎都在看电影打游戏,但是看了好多年,最近,最近好看的电影和游戏都给我看光打光了啊啊啊啊…… 这就是没事我会独自在外夜游的原因。 在大楼门下徘徊了半晌,夜风轻柔的吹着我的脸,星辰闪耀,如此美好的夜,瑞为什么非要我背那劳什子的咒语? 奇怪,认识几百年,他从来不管我做什么,为什么今天却坚持要我学几乎遗忘的魔法? 瑞的周遭向来很少有意外出现,时间无知无觉的流去,他的生活永远按部就班,这次他的受伤,相对于我们的生活来说,其实已经算是非常大的意外。 而且瑞受伤,如果不是意外,而是有心人故意为之…… 想到这里,我浑身不寒而栗,急急又闪身回去。 一脸着急的进门,看他还好端端的坐在椅子上,这才放下心来。 「既然回来了,就继续背。」瑞眼皮也不抬一下的递给我他的笔记。 扫了眼,发现我背下来的那两条咒语已经墨迹固定,当然后面长长的鬼画符还是忽明忽暗的继续闪烁。 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我跟着瑞唱催眠曲,终于完整的唱完一段没有睡着。 瑞很惊讶的看着我。 「下一段,」我握握拳头,「我一定会全部背出来的。」 瑞的表情很是欣慰。 「放心吧!」我拍拍他没受伤的肩膀,「猎魔人来了,我会保护你的。」 他摇了摇头:「你以为凭这点微末的攻防术就能抵御猎魔人?」 「……如果没用,你让我背来干什么?」 「自保,」瑞恶狠狠的从齿缝里蹦出两个字,忽然象是想起了什么,震惊的望着我,「一点魔法的概念也没有,你怎么瞬移的?」 「梅尔斯夫人教我的,用意念啊!」我想也不想的回答。 瑞静默的看了我一会儿:「意念通常是魔法修炼者修炼遇到瓶颈无法突破的时候,才会把那魔法贯注自己的全副灵力突破用的,你竟然……」 换句话说,就是学到死也学不会某个魔法的时候,唯一可以用一次的特例,我什么都没学,就用这个特例,好像,呃,是浪费了点。 闷闷不乐的看着我,瑞的眼神忽然严厉起来:「原来你瞬移从来不定位的,还敢瞎子一样乱闯?」 「我看得见的。」我辩解,不说明一下,估计下次瑞就不会让我用瞬移了。 瑞从沙发上跳起来:「不可能,那个特例向来每个修炼者只有一次可以用。」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反正要瞬移前我想着那个地方,影像就会出来,所以说,所谓的规则,果然都是用来被打破的。 瑞想了想,确定我确实没说谎,毕竟认识几百年,这个要说谎绝对瞒不了他,所以最后他只是困惑的盯着魔法书发呆。 我说到做到,背书背到半夜,终于把他口中的低阶的魔法咒语通通流利的背了出来。 睡前实在很有成就感,大概催眠曲唱多了,这一夜睡得格外香甜。 早上起来,瑞敬业的顶着伤口去上班,据他说不动手,可以动口指挥别人来做手术。 我打开他留下的血袋边用餐,边试着回忆昨天下苦功背下的大断咒语。 可是? 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想了又想,还是没有一点感觉。 死了,这下要怎么跟瑞交代? 正不知如何是好,震天响的敲门声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快,快看窗外,」伴随着敲门声的,是死人类异常兴奋的声音,「再不看就来不及了。」 难得他揪我衣领的恶习没有发作,我也就配合的看了一眼窗口。 这一看,不禁愣了一下。 只见朗朗晴空,青天白日的,半空中竟诡异的出现了一团粉色浓雾,更诡异的是,这个雾团不偏不倚的,就朝着大楼的方向飞了过来,慢慢融入了外墙。 「我们去二十五楼,有好戏看了!」话刚落,死人类的恶习再度发作,揪着我的后领把我拖到他面前后,就招着手叫了起来,「瞬移,瞬移。」 那语气动作怎么看,都像英伦街头挥手叫着,「taxi,taxi」的美国佬,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 算了,反正我也好奇,也就勉为其难的拉了他一把。 我们到二十五楼的时候,那粉色雾团刚刚落地,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娃娃脸少年,猎奇失败的死人类顿时大失所望。 「就算不出现《迷雾》里头那种章鱼怪兽,好歹也该有个标准道士或者魔法师打扮的来养养眼啊!」他感慨着。 「道袍太长了,容易被绊倒。」出乎意料的,那个少年回头看到死人类,对他笑了笑,解释的语气听起来非常的和气。 死人类见他个性率直,毫无隐瞒的意思,瞬间就打起了精神,双眼再度闪闪发亮起来。 「原来神话里所谓的腾云驾雾是真有其事!」他颇为向往的看着少年,我猜他下句一定会说「带我坐一次吧。」 果然,死人类对少年露出景仰的神情,「不知在下可有此荣幸体验一下这御风而行的神奇法术?」 大概所有的少年人,都有一种得到成人肯定的心愿。 我记得自己还是个人类时,每每父亲大人寥寥几句称赞我画的水墨画后,都会兴高采烈一整天。 那少年也不例外,死人类夸张的仰慕神情显然成功的取悦了他。 他微红着脸点头,双掌合拢旋转着做了一个动作,口中低声念叨几句,只见在楼道里飘荡半天颜色渐淡的雾团缓缓变浓变大,降落到了我们面前。 少年腼腆的做了个「请」的手势,姿势很不熟练,显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动作。 我犹豫的看了半天那个湿漉漉的雾团,对于一大堆由雨滴聚成的东西用来载人,实在是心存怀疑。 可不幸的是,旁边站了个行动速度比思考速度快无数倍的死人类,还来不及考虑出结果,已被他强行拖入雾团中。 走进去才发现,这个真的是名副其实的雾团,冰冷,潮湿,因为太厚,光线几乎穿透不进来,所以里面虽然不是伸手不见五指,却也暗的可以。 我在伦敦住得久,再加上血族的体质,所以待在雾中基本适应良好,但死人类和我不同,从他捉着我不时的颤抖一下的手臂就知道他一定很冷。 少年默念了几句,没多久,就有一种漂浮感,这种脚踩不到实地的感觉似乎并不陌生,我凝神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有过同样的经历。 漂浮感没维持多久,大约在死人类终于抵御不住寒冷打了一个喷嚏后,我就感觉脚踩到了实地。 奇怪得是从雾团中出来,我们所在的地方竟然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客厅,死人类吸吸鼻子,问少年:「这是府上?」 少年微笑颔首。 我和死人类四下打量,却见这家居布置的跟我们第一次探察时看到的并没有多大区别,仍然是平凡而普通的居室。 「这是我姐姐。」年轻的哑女从厨房泡好热茶出来打个手势,小道士接过茶微笑的跟我们介绍。 死人类如获至宝,立刻接过来,仰头牛饮一大杯。 我对于除了鲜血以外的液体向来没多大兴趣,就对她摇头表示我并不冷。 那女子也不勉强,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贤惠的跑去了厨房继续揉她的面团,没多久,厨房里就飘出了香喷喷烤面包的味道。 「太好了,姐姐做了苹果派。」沙发对面的小道士欢呼了一声,热情的招呼我们,「一起吃一点吧!姐姐做的苹果派很好吃。」 「嗯,嗯,那就不客气了。」大概刚起床就跑出来看热闹,连早饭都来不及吃,死人类被那苹果派的香味勾引的垂涎欲滴,闻言立刻点头。 这家伙似乎天生就有种自来熟的本事,对着刚见面的人都能聊的很好,这点从一旁的小道士高兴的笑容就可以看的出。 苹果派端上来后,两人边吃边聊,就那团雾形成的魔法原理交流了深刻的看法。 什么冰系魔法和水系魔法临界点只差一点,找到那两个临界点之间的位面,就可以突破空间形成跃迁的途径之类的,听得我云里雾里。 无聊的坐在沙发上打了个呵欠,往后一靠,脖子上却传来了细微的,被咯到的不适感,这不适感极不明显,若不是我前阵子被阳光烧焦还没好全,多半感觉不到。 但既然现在感觉到了,我也就伸手朝后随意的摸了一下,当然除了厚实的真皮沙发外,并没有摸到其他的东西。 坐在我旁边的死人类动作倒是比我快,右手中指和食指轻扣了几下,一眨眼,手中就多了一把式样奇特的霰弹枪。 随着那把枪的隔空取出,我身后的沙发也跟着坍了进去,然后就听到「啪」的一下,身后传来了金属落地的声响。 一回头,就看到了年轻的女子俯身捡起了一个同样奇特的弹夹,递给了握着枪管上下打量的死人类。 那枪管弯弯曲曲的,和普通的霰弹枪大为不同,死人类好奇的研究了半天,都没折腾出什么结果。 「不要拆,会爆炸。」就在死人类打算拆开弹夹的时候,传来了一声气急败坏的喝止。 声音刚落,内室的墙壁突然间出现了拱形的喷漆大门,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从门内大踏步走了出来,小心翼翼的从死人类手中拿走了弹夹。 「姐夫,你的实验做完了?」咬着苹果派的小道士笑眯眯的递上盘子,那位金发老兄接过后,立刻抓起剩余的苹果派据案大嚼。 他吃东西的速度比死人类和小道士快多了,风卷残云的吃完,抹了抹嘴角的碎屑,一把抱住出来收拾的年轻女子,「亲爱的,你做的苹果派越来越好吃了。」 他妻子是聋哑人,自然听不到他的声音,但看那神情,显然也知道他在说什么,温柔的朝他笑了笑,挨着他坐了下来。 金发老兄心满意足的抱着妻子,虔诚的对着手中的弹夹念了一句「芝麻开门」,手中的弹夹便应声而开。 「红宝石,绿松石,蓝钻,紫水晶,翡翠,黄金。」死人类咋舌的看着从那堆倒出来后五颜六色的子弹,感慨道,「真有钱啊!」 「这些都是魔法合成的,所以性质很不稳定,随时都会爆炸。」金发老兄笑了笑了,把弹夹装好,拿起那把霰弹枪,朝天开了一枪。 就见一抹红色的流光飞速的从枪膛穿越而出,在半空中转了个弯,朝着墙上的刚刚才出现的魔法喷漆大门直射而去,在门上炸了个不大不小的洞。 透过悬空的大门洞眼,还能看到后面刷成米黄色的,安然无恙的墙壁。 「这种子弹只对半公里内,具有超强魔法属性的东西才有攻击效果,对于不具备超强魔法属性的障碍物会自动避开。」 「你是不是前几天试验过银制的弹壳?」我想起之前袭击瑞的那颗会转弯的子弹,转头询问。 「对,对,对,你怎么知道?」金发老兄热切的朝我靠了过来,「前几天我路过市立医院,感应到了一股强大的魔法气息,但是走进去找了半天,却找不到来源。」 「于是你就朝着医院的方向开了一枪?」 「嗯,这子弹杀伤力不大,应该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金发老兄搔了搔凌乱的头发,困惑道,「不过医院里风平浪静的,也不知射中了什么?」 看着闷笑的死人类,我忽然有点同情莫名其妙受到袭击的瑞。 身为血族的族长就是这点不好,魔法气息太强虽然会让宵小自动回避,但碰到金发仁兄这种实验狂,那也真是,唉…… 第五章 从金发老兄家出来的时候,有了上次的「烧烤体验」,我跑回家抹好了瑞的狗皮膏药,才和一直黏在我身后,可以与背后灵相媲美的死人类坐电梯下楼。 到了楼下,才发现我刚刚回家的举动纯属多余,因为虽然已经临近九点,外头的天却还是暗沉沉的,阳光丝毫没有出来露脸的意思。 大楼外的空地上挤满了出来看日食的人类,个个伸长了脖子,眼睛也不眨一下的仰头望着灰暗的天空。 昏黄的路灯早已未雨绸缪的亮了起来,所有人都望着天空,故而没有人发现我脚下的异状。 倒是死人类盯着我看了半天后,忽然惊愕的张大了嘴,无声的吐出了两个字,「影子。」 他绕着我左右前后的转了一圈,没有就是没有,我几乎带点笑意的看着死人类,等着他吓得夺路而逃。 然后我就可以名正言瞬移去上班,等他被惊吓了个够本后,就可以离我远一些了。 不知道为什么,和死人类相处越久,我就越有种不安的感觉,这种不安很难形容,像是深埋在地底,随时会破土而出的种子,就等着一个契机。 死人类就是那个契机,也不知道那颗种子会长成怎样奇形怪状的东西,稍微想象一下,就觉得背后汗毛直竖。 尤其刚刚在证实了瑞的受袭与死人类无关后,到现在都挥之不去的轻松雀跃,更是格外的令我心惊。 还是离这个家伙远一点,设法摆脱他的纠缠比较安全。 可惜我太小觑了死人类的胆量,身为人类,他连我这个血族的后领都敢扯,别说是没有影子之类的小事了。 这家伙很随意的伸出手搭在我的肩上,一脸同情的看了看我,又看看地上,很大方的说:「分你一个吧。」 然后我眼睁睁的看着交错的路灯下,他那两个影子的其中之一,就这么堂而皇之的移到了我的脚下,还是死人类穿着西装的形状,随着路灯的照射,顺着我行走的方向前后左右的在地面四处移动着。 这这这这个,实在是太诡异了,结果被吓呆到差点夺路而逃的反倒是我。 死人类双手放在西装裤口袋里,微笑的看我四处乱走,意图让那诡异的不属于我的影子离开却徒劳无功。 暴走了十来分钟一点用处也没有,我只好试着做出我自己的影子,希望能盖掉死人类的形状。 无奈他老兄长得比我高,再加上西装的设计,我的影子几乎被他的形状覆得严严实实。 对着那深浅不一,大小重叠的影子,我有点欲哭无泪,这个样子要怎么去上班啊? 「喂,那个,」无计可施之下,我只好呼叫死人类,「随地丢垃圾,把自己不要的多余东西强加给别人是可耻的行径,你要负责处理掉。」 兴味盎然的绕着重叠的影子走了两圈,死人类不慌不忙的开口道,「我觉得这个挺有艺术气息的。」一幅打算袖手旁观的架势。 云层渐渐的散开,露出了被遮没的太阳光环,日食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天色又再度的亮了起来。 死人类声称这是难得的行为艺术,他要多欣赏两天,看够了才愿意心甘情愿的毁掉艺术杰作。 说完,就一脸心满意足的丢下我,跑去了地下停车场。 我当然不能拖着那两个重叠的诡异的影子走在大街上,只好头痛的四处搜索可以瞬移的角落。 「叭叭」两声,有车子在我背后鸣喇叭,「怎么走路的?」开车的上班族愤怒的对我大声叫嚷。 我尴尬的走到路旁,祈祷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脚下。 正打算穿过马路到对面的某个阴暗处瞬移,从车库里开车出来的死人类摇下车窗对我招手:「上车吧。」 想到在人群中被发现异状的麻烦,我无奈的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唉,还是摆脱不了这家伙。 到了公司停车时出来,大约怕吓到一同工作的同事,下车的时候,死人类终于大发慈悲的收回了他的「行为艺术。」 这次换我盯着他的脚下看半天了,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看看地上,落下几步,走在死人类后面,再看看地上。 死人类看我脚步放慢,奇怪的回过头来:「怎么了?」 我指了指地上:「你的影子好像不对。」随着他的回头,一个方向的影子的形状跟着发生改变,另一个却是维持原状。 死人类扫了眼地面:「啊,那没什么。」随便的挥了挥手,「解决了,我们走吧。」 我依旧停在原处不动。 「怎么还不走,待会儿人多了你想挤在电梯里啊?」他没好气的催促。 「你现在没有影子了!」我很无奈的提醒他,「这样子能见人么?」 「……」 他抬头了研究了半天车库灯照射的方向,召回被丢到爪哇国的影子回来干活:「现在应该可以了。」 一上午工作死人类在办公室内进进出出,我总是忍不住留意他的脚下。 每次都觉得他脚下的影子别扭无比,不知道是不是这家伙乱丢垃圾的后遗症。 唉,果然注意环保是应该的,人类毕竟只有一个原装的影子啊! 下午的时候,整座大厦突然之间的陷入了停电状态。 这年头人类对电力的依赖达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一停电,所有的设备都不开工,当然也没有了上班的必要。 死人类就这么高高兴兴的和老板打了一声招呼,就扯着我大摇大摆的晃出了门,看着他幸灾乐祸的打量电力维修人员的目光,就可以断定这起停电事件,多半是他做的手脚。 这家伙就迫不及待的上了楼,说是要研究一下小道士的那团雾气,弄个相似的东西出来,弥补自己不会瞬移的遗憾。 被他拖出来一同回家的我没事做,想起瑞要我背的咒语被我忘了个精光,只好打开魔法书继续温故而知新一下。 那些忽明忽暗的咒语看得我晕晕乎乎,背得我头大如斗,想想还是算了,我放弃的打开抽屉找寻瑞摘记的基础咒语。 刚一找到,客厅里就传来开门的声响,我还没来得及把魔法书和笔记塞进抽屉,瑞已经走了进来。 惨了,他会不会叫我背两句咒语来听听? 就算他本来没想到,看我抱着这本破书,也一定会想起来了。 怎么办? 那笔记本仓促之下忘记合上,鬼画符正朝着瑞的方向,张牙舞爪一亮一暗的闪烁。 唉,真是天要亡我! 不知道现在合上书会不会给瑞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我抱着摘记本犹豫。 还好瑞看我捧着魔法书和摊开的笔记呆坐,仅仅对我点个头,就靠在了沙发上揉着眉心,看起来筋疲力尽的样子。 毕竟他的伤还没全好。 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刚才实在太不小心了,瑞一看跳跃闪烁的符号就会发现我忘记了苦背下来的东东。 不过,好像那个古怪的咒语会背的看起来是实体的,不会背的看起来才忽隐忽现,所以,嘿嘿,我眼中的鬼画符和瑞眼中的应该是不同的吧! 也就是说,他看不出来我已经把这个咒语忘记了,万岁,太好了! 「没事在那里傻笑什么?」瑞皱着眉头靠在沙发上,他的脸微微发白,虽然身为血族的我们脸色从来就没怎么正常过,但看他这个样子,明显是体力透支。 傻笑?有吗?我摸摸脸,走到客厅,扶瑞到床上躺好,他似乎非常疲惫,眼中明显流露出倦怠之色。 很想对他说,如果身体吃不消,有些事就先放一放,人类有句名言,地球不是为一个人而转动,血族也有句话讲的是谁都没有能力独自支撑这个世界。 但跟瑞相处了几百年,很久前就摸清了他的个性,这家伙,根本就顽固不化到了极点,认准了什么,就绝对没有转圜的余地。 前段时间打游戏的时候,曾在网上看到一幅形容不同性格的漫画,画几个走路的人,前方有一堵墙,有人从墙上翻过去,也有人绕道而行,还有种人直路撞过去,在墙上留下一个人形窟窿。 看着那残破的墙,我常常想,那个硬闯过去的人,拿血肉之躯去撞,即使顺利朝目标前进了,身上也不是不痛的吧? 瑞就是那第三种个性,不幸喜马拉雅山的冰雪万年不化,他的固执也千年不变。 相处久了已经习惯了,劝他也没有用,虽然明显瑞对族长之位兴趣缺缺,但职责所在,他也绝不会借生病推脱。 看瑞阂上眼快睡去的样子,我悄悄起身,不想打扰他休息,没想到手臂却被他扯住。 「怎么了?」我疑惑的看向他。 「陪我睡一会儿。」他的语气既非命令也不是祈求,平平淡淡的像在聊天,深蓝色的琉璃一般的眸子定定的看着我。 我应了一声「好」,爬上床,躺倒他的身侧,瑞伸过受伤的左手揽住我的腰。 看了看白色的绷带,为了不压到他的伤口,我的右手迫不得已搁到背后,但实在不太舒服,又伸回来,悬空放到瑞手臂上方。 大概我的手臂不知所措的一直动,干扰到瑞的睡眠,他懒懒的睁开眼,看到我局促的处境,无声的笑了笑,很从善如流的把他的手搁到我的肩头,俯身亲了亲我额头,再度闭上眼睛。 感觉的到,瑞在睡梦中都带一丝笑意。 我看着他难得的轻松安详,心里头忽然觉得微微的酸疼,不知道有什么事一直困扰着他,使得他终年面无表情,抑郁不乐。 记得我还是人类的时候,正逢战乱,母亲为那些不得不弃置的金石字画心疼的掉眼,向来爱惜所藏如命的父亲却劝慰母亲,「汝笃信佛法,独不知放下耶!」 是不是身为血族的我们生命太过漫长,所以在没有尽头的永恒里,才不得不抓住一些什么,来证明岁月不是虚空? 我把手搁在瑞的腰上,感受着瑞冰冷的气息,没多久就跟着睡去。 睡梦中,不知哪里飘来一阵香风,扑鼻而来,越来越浓郁,我在香风中吸了吸鼻子,揉了揉眼皮,从床上爬了起来。 前任血族族长夫人,精灵女王独生女,现任血族族长,恶魔瑞的母亲,梅尔斯夫人,在气流般聚集的怡人香气中姗姗而来。 虽然嫁给前任血族族长蜕变成血族,但由于出生的关系,身为族长的梅尔斯夫人身上的黑暗气息却比其它所有血族成员都要淡得多。 奇怪的是对梅尔斯夫人的族长身份有所不满的血族成员却几乎没有,所以说比起有种族歧视的无聊人类,我们族群实在要高明许多。 瑞对于她母亲的到来持戒慎态度,恭谨的对梅尔斯夫人问安后,就直来直往的询问夫人的来意。 这也正常,一族之长轻易离开族中圣地,来到遥远的中国,的确是件怪事,不过这么一想,身为下任血族继任者的瑞长住东方也很值得奇怪。 我把好奇的目光投向瑞,不巧他正看过来,递了个冰冷的目光过来,我不由的向梅尔斯夫人靠了靠。 夫人看到我,亲切的对我微笑:「穹,好久不见,」她轻轻的拥了拥我,芬芳的花香立刻扑鼻而来。 「你和穹近百年没有回英国,我来看看你们。」她伸出手让瑞吻吻她手背,我看到她眼中闪过一丝落寞的神情,想起小时候父亲大人偶尔会抱着我感慨一句,高处不胜寒。 雍容华贵的梅尔斯夫人,放弃了她的精灵家族,嫁给族长不到一百年,瑞的父亲就英年早逝,接着长子夭折,仅剩的小儿子却习惯四海为家,所有的责任都落在她的肩头。 她守着血族,独自生活了上千年,精灵女王曾多次稍讯请她回去,都被她婉言谢绝。 记得有一次传讯的风精灵来时,我正在旁边,见我疑惑的望着她,她微笑的告诉我:「血族有我未完成的事。」 「完成了就要去精灵女王那里吗?」我很舍不得温柔的夫人,因此跟着追问。 听到我的问题,她好似发愣了一会儿,然后摸摸我的头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完成,也许花费我的一生。」 她眼中的温柔变成忧郁,「到时候何去何从,再说吧。」 这几百年的时间,梅尔斯夫人待在英国,惦记着远游的瑞,也许常常为逝去的丈夫和长子悲伤。 瑞有个哥哥,据说和他长得非常相像,在中世纪时死在猎魔人手中,我想瑞常年远离母亲和家族,可能是怕触动夫人伤心的往事,所以夫人不召唤,他基本不回英国。 「我听狼人族说,最近人类中那些自称猎魔者的又开始蠢蠢欲动,」她担忧的看向瑞和我,「你们要小心一点,如果住的不行就回英国来,」 她想了想苦笑道,「英国好似也不安全。」水晶岩城论坛 不知怎么的,瑞闻言就看了我一眼。 看到瑞的目光,梅尔斯夫人微微笑了下:「穹,瑞的脾气不太好,是不是常欺负你?」 她的话中有丝掩不住的笑意,「我唯一的儿子一直拜托你照看,若是你有什么委屈了可以对我说,夫人帮你出气。」 看着梅尔斯夫人慈祥和蔼的笑容,我不禁悲从衷来,回头看瑞,他正温柔的看着我:「我怎么会欺负穹呢?是吧?」很和善对我微笑。 「……」我只好把满肚子的话咽下去,人家是敢怒不敢言,我连怒都不敢,只好笑得比瑞更无辜的回答夫人,「怎么会,向来是瑞在照顾我。」 昧着良心说话实在是件痛苦的事,我想我的表情一定非常怪异恶心,夫人不忍卒睹的转过了脸去。 接下去他们长篇大论的开始讨论防守的细节,我对此并不擅长,听着听着就靠在沙发上再度睡去。 早上醒来,梅尔斯夫人已经离开,瑞说她坐早上的飞机回英国去了。 室内还残留着夫人留下的花香味,温暖的气息,真羡慕瑞的母亲还在世。 幼时教书的夫子曾教我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我很想把这句话背给瑞听。 不过这家伙虽然用障眼术把自己弄成东方人的样子,听得懂中国话,骨子里还是洋鬼子,奉行西方的自由意志,英语里是没有孝这个单词的,所以跟他讲这个估计是对牛弹琴。 趁他没想起我瞒着他和死人类去魔法师道士处探险的事,我还是先溜走比较好。 跟瑞说声我去上班,他对我点个头,维持他的沉思状态,似乎颇为困扰的样子,在我快关上门的时候,他难得犹疑的看着我,「你自己小心点,」欲言又止。 我很想走回去问问他有什么问题,但瑞向来有事不想说的时候,问他也没用,所以我只是答应他一声,出门上班去。 办公室里,照样有条不紊的忙碌着,手敲着键盘,我的思绪还缠绕在早上瑞的困扰里。 难道这次猎魔人的行动真的是个大危机吗? 那死人类又在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我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想这件事情,想得实在太过专注,连午休时间到了都没发现,结果被冷不防的被同事的惊呼声吓了一跳。 「最近的失踪怎么这么多,前阵子听说被绑架了我们的一个同行,现在动物园又丢了一只孔雀和雉鸡?」 n市住着这么多妖魔鬼怪,灵异事件层出不穷,失踪个人类有什么好稀罕的? 只是这所谓的失踪案提到了动物园,那恐怕,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了。 n市的动物园,算得是妖魔鬼怪的大本营之一,可以说妖魔鬼怪俱全,因为都有人类提供住处食物兼保护健康,所以基本上各精怪相处融洽。 这些人类眼中的妖怪白天元神都在沉睡,晚上才出来透透气,想来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信条,很少主动去招惹人类。 但是如果猎魔人主动去招惹他们,他们也不会轻易的善罢甘休。 凝神了想了一会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里,拜托他联系了一下住在动物园的虎精,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刚得知猎魔人蠢蠢欲动的消息,动物园的就出现了精怪失踪的事,死人类到底身份不明,此事还是不宜让他知晓。 所以下班时间一到,趁着秦裴冬被老板的客户绊住一时走不开,我刻意的避开他,瞬移回到了家。 第六章 在门外左瞧右瞧,四周围都没有人类出没的迹象,门里传出的也不是人类的气息,于是我毫不客气的穿门进去,定了定神,对着沙发上坐着的虎精打了声招呼。 虎精的神色颇为紧张,他在沙发上架着二郎腿,时而把左腿放到右腿上面,时而又把右腿放到左腿上面。 如果以人类的眼光看,这是一个身材修长合度的青年,第一次在动物园看到他化成人形时,我完全无法把这个纤瘦青年和它体积庞大的原形联想起来。 说到老虎,正常人都会想起虎虎生威,龙争虎斗之类的形容词。 想当然的,如果它化成人形,至少也该是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才是,就像西游记里的猪八戒变成人形还是有个大肚子,孙猴子变成俊秀小生藏不住尾巴一般。 只可叹这虎精却神通广大到丝毫不露破绽,不过听说人类是由毛茸茸的大猩猩变来的,那么虎精的表里不一也就不太值得大惊小怪了。 「鹰王让我代他向你问好。」虎精模仿鹰族的礼节过来预备跟我贴贴脸额,结果被瑞半路伸出的手截住,有点讪讪。 真可惜,记得上次不小心碰到虎精的手的时候毛皮的触感很舒服呢,难怪以前那么多人拿老虎皮当靠垫。 瑞的神色也不是很好,于是我也就没坚持贴过去,下次有机会再跟那身毛皮亲密接触好了。 虎精道出来意,最近平日里白天热闹的动物园,到了晚上却是一片清冷。 照人类的想法,那再正常不过,但习惯了随时有同伴聊天的虎精却对最近太过安静的环境十分不适应。 「也就是说他们最近都保持沉默?」我奇怪的看着虎精,按理说张开了结界人类是听不到谈话声的,大可放心大胆的交流。 虎精对我摇摇头:「最近他们几乎足不出笼,夜晚也都处于沉睡状态。我以为他们调整了作息,白天曾几次冒险元神出壳去找过他们,奇怪的是白天他们也在沉睡。」 「你是说他们的元神在沉睡?」我看向虎精,「会不会他们在养精蓄锐等待天劫?」 虎精想了想,点了点头:「有可能。」 然后他眉头深锁的看向我,犹疑了一会儿,瑞不耐烦的替他把明显不知道怎么组织人类语言的情况讲出来:「凤族女王的小女儿和孔雀王失踪了,连寄居的躯壳一起消失。」 我想起今天下午同事的话,「动物园又丢了一只孔雀和雉鸡。」连忙追问,「凤族小公主寄居在什么身上?」 凤族在人界消失很多年,传说中他们的本体并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各种环境污染,所以要待在人界必须找躯壳寄居。 不出我所料,虎精闻言立刻答我:「雉鸡。」 凤族向来高高在上,他们尊贵的公主怎么会遗落在人界,还寄居在雉鸡身上,实在是匪夷所思。 我和瑞交换了一个眼色,毕竟不是同族,有些事也不好追问。 但虎精个性耿直,已经把他知道的一五一十都说了起来。 虽然许久不用人类的语言,表达的乱七八糟,我和瑞还是听懂了大概。 原来凤族发生了叛乱,小公主是来人界避难的。 此刻凤族女王自顾不暇,向来宠爱的小女儿在人界失踪,她尽管忧心如焚,却也不能够来人界亲自寻找,只好委托交好的前任鹰王代为找寻。 说到这个,虎精猛然跳了起来:「不对,老鹰王的天劫几百年前就过了,最近他也常常无缘无故的在夜晚元神沉睡,叫我来跟你们寻求帮助的话说完,他就睡着了。」 「鹰王年纪大了,当然需要休息,人类的老人也是很嗜睡的。」瑞眼睛也不眨一下的说瞎话。 虎精没跟人类生活过,立刻被骗进,表情有点安心,瑞趁热打铁:「我族会代为寻找凤凰公主和孔雀王的踪迹的。」 虎精知道瑞是下任血族继任者,身为一族之长自然一言九鼎,向瑞道了谢就安心的离去了。 我有点迷惑,凤凰公主失踪可以解释为被叛乱一方虏走,但是孔雀王也跟着消失就有点奇怪了。 虽然照人类的浪漫故事可以理解为:凤凰公主遭遇危机,孔雀王英雄救美,结果没有成功,一同成为肉票。 就是形象上有点问题,如同虎精名不副实的长的一副文弱样,孔雀王化身成人形时面貌和电影里放的钟楼怪人有得一拼,所以浪漫电视剧模式可以推翻。 再加上孔雀一族向来自扫门前雪,那鼻孔朝天的孔雀王要上演舍己为凤似乎有点不可想象。 「你明天开始不要去上班了。」瑞沉思完毕,斩钉截铁的对我下令。 我的第一反应是终于可以恢复我白天睡觉的美好生活,高兴了一下问:「那你呢?」 「你管我干什么?」瑞眼神不善的看着我,「我做什么事向来不需要对谁交代。」 我愣了一下,本能的回应他:「那你也不要管我。」 把血袋丢给我,瑞抛下一句:「随便你。」身影一晃,已消失在房内,估计是去动物园探察踪迹了。 我顾不得吸血,连忙打算追上去,刚才瑞离开的背影十分僵硬,虽然看不到他的神情,我仍然觉得心头沉甸甸的像压住了什么。 没料到,我的身体居然撞上了结界被弹了回来。 小心眼的瑞,说一套做一套,我沮丧的坐回沙发上,既然出不去,只好静下心来开始思考精怪们嗜睡的原因。 哪有那么巧,同时要为了天劫休养生息的,天界还不至于懈怠到一次天雷打到同个地方,这么轻而易举的解决所有精怪的修炼生涯,刚才的话当然是安慰虎精的。 我想了一个晚上,到天亮,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瑞还没回来,看看钟,正是上班时间,思考了一夜困扰还没解决,很忧郁的发现自己竟然睡不着。 不对呀,我这么听瑞的话干什么? 第3节 恋耽美 正文 第4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4节 他叫我不去上班我就不去上班,那我多没面子。 我床上爬起来,打开门才想起瑞的结界,犹豫了下,只好抱着姑且试一试的想法,跟死人类寻求帮助。 要说死人类隔空取物的本事真不是盖的,当然也有可能是瑞急着出门,结界弄得很是随便的关系。 总之死人类在门外随手一拎,我就成功的从室内被转移到了室外。 看在他好歹帮我成功出门的份上,对他继续拎我后领的恶习,本次暂时不予讨论。 据死人类说,他向来是个「送佛(拜托我是血族)送到西的人」,故而在成功把我转移到室外后,他善心大发的决定在出门办事的路上,顺带捎上我。 一路上,我都对着虎精临走前悄悄递给我的那根不起眼的鸡毛发呆。 很显然,由于凤族公主曾经附身的缘故,这看似风一吹就能飘走的小小鸡毛上,依旧流转着一股神圣的气息。 下了车,我站在某幢大楼的阴影下,看着对面的一棵梧桐树。 那里隐隐飘来一股腐烂的气息,此刻是正午,外头的阳光太过猛烈,不知道瑞的狗皮膏药过了一日一夜还有没有效用。 迟疑了下,对着阳光伸出左手,手心立刻传来轻微的刺痛感,心头奇异的略过一丝情绪,来不及捕捉,我已缩回手来。 很想再接再厉的伸出右手试试,太阳公公很配合的躲进了云层。 记得瑞说他曾研究过,血族不能生活在阳光下,原因跟太阳的某种辐射有关。 他就是借此做出那堆狗皮膏药的,结果这旷世发明若干年前被某个人类偷学去,改良成了人类女子的美容用品。 可怜瑞说不出容于人世的理由,只好白白被那偷师的人类侵害专利。 快步跑到梧桐树下,我盯着微微潮湿的泥土。 脚下的土跟周围的明显颜色深浅不同,我脚踏的土颜色要深一些,分明是有谁翻动过这里,应该是打算掩埋什么或是取出过掩埋的东西。 不过看这腐烂的气息愈来愈浓,恶臭味中又似乎透出一股类似檀木的芳香,底下的东西应该还在。 捏了捏鼻子,想到这旁边是海关,我若伸手在树下挖掘估计不是很方便,但那檀香夹带着来不及散去的灵气却不容我弃这堆土而去。 那是凤族的气息,散得已经差不多,可恨追踪不是我的长项,当然撅土更加非我所长。 我闭上眼,传音给莫里:「我在海关大楼的正门前,你在附近的话过来一下。」 莫里很快回复我,说他马上过来。 睁开眼,我猛然跳了一下。 原来死人类已经办完事从旁边海关大楼出来,见我站在树下闭着眼睛,就拍了拍我肩膀。 这事我小时候常做,老父有次被我吓得从太师椅上跌下来,挨了顿板子后我就不再做这类顽童做的事。 死人类不愧是武侠迷,见我吓了一跳,立刻担心的凑过来问:「没事吧?应该不会拍到走火入魔吧?」 看他似乎是忧虑的样子,虽然装得有点假,我还是当机立断决定先抛弃敌友的疑惑。 要说此时此刻,天底下比土拨鼠能干的,那就属死人类了。 简略的告诉他凤族公主附在雉鸡身上在人界失踪,我在这棵树下感觉到凤凰一族特有的灵气,请他帮忙把土里埋的东西取出来。 死人类应该也闻到了寻常人类感觉不到的腐烂气息,在我请他帮忙把那掩埋的东西取出来时,他点头点的很是勉强。 「不如我们去找把铲子吧。」死人类提议道,「晚上来挖掘比较好,现在人太多了,光天化日之下在海关门前撅土,应该会有麻烦。」 「晚上灵气散尽,就探查不到凤凰公主的去向了,」我很快乐的催促他,「这附近也找不到铲子,你有专长就要好好运用一下。」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天有眼啊。 「这话听来怎么这么耳熟?」死人类嘀咕了几句,还是伸出手去,我看了看四周,幸好没有大减价和车祸现场,人类向来对周遭环境表现的比较漠然。 死人类的右手中指和食指抽搐了几下,动作颇似人妖引诱观众,我的注意力不由自主的被他的兰花指吸引过去。 一眨眼,树下就多了一只死去的雉鸡和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 绅士当然是莫里,我很佩服他的能力,突然在人群中现身,周围的行人包括海关守卫竟然都没被他吓到。 仰慕之余,我自然很有好学精神的跟莫里讨教。 结果一旁的死人类听到后,立刻很不客气的戳破我佩服的泡泡:「他就是从海关大楼走出来的,只不过从你背后走来,某些动物又有些特长,行走时不会发出声音。」 「那个?你说得那个是猫吧,」 「你说谁是猫?」莫里狠狠的瞪着我。 「……」我这才反应过来,死人类心眼忒小,就为了报复我刚刚让他挖雉鸡的尸体,转眼就借刀杀人,瑞说的对,果然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两个家伙向来八字不合,我很庆幸他们现在碰到一起没有再度开打,虽然空气中火药味浓厚的似乎随时可以引爆十万吨炸药。 不知道是探测凤凰公主的气息,还是需要克制他的愤怒,莫里深吸了一口气。 这口气吸的非常长,以至于死人类开始频繁的看手表,我等了好久,他才悠悠的把那股气又缓缓吐了出来,吐气的时间比吸气的时间还要久。 死人类小声惊叹:「打破吉尼斯世界纪录了。」 我在一边听得差点倒下,还以为他频频看表是有急事要赶回去,正想让他开车先走,不用等我和莫里,结果他却是在计算莫里的呼吸时间。 「凤凰公主不在人界了,」莫里吐完气告诉我,他看了看死人类,忽然换了个话题,「你跟瑞吵架了,我昨晚看他的脸色黑得像锅底。」 他不提还好,一提我又想了起来,忍不住诉苦,「他把我用结界封在家里!」 莫里笑起来:「我听说中国有本出名的,讲一个猴子一只猪和一条水怪跟着一个和尚去死亡之路寻宝的。」 「拜托,是《西游记》,什么死亡之路寻宝,那是西天取经。」洋鬼子就是洋鬼子,被他老婆风无痕强迫学会了流利的中文,绣花枕头一捅,芯子还是稻草。 毫不理会我的鄙视,莫里意味深长的看着我:「那个里面不是有个情节是猴子在地上用他的武器画了个圈,把他的师父和师弟放在里面的,在里面,就是安全的。」 我白他一眼:「当时我看西游记,对于那个段落唯一的印象就是画地为牢。」 显然莫里对画地为牢四字很是困惑,不过以他的个性,要问也去问风无痕,不会在这里留下机会给死人类嘲笑。 「昨天我闻到的气息更淡,所以不太确定,今天就可以确认了。」 莫里这么一说,就可以知道瑞和他昨晚必定结伴去动物园探查,去就去好了,干嘛没事把我关在家里? 「我去找瑞,」莫里大功告成,对我挥手道别,临走前传音给我,「凤凰公主去向不明,但昨晚我和瑞去的时候,那孔雀王已安然归来。」 虽然莫里说之前他和瑞已经去过动物园查探,但这个两个家伙神神秘秘的,什么都瞒着我。 想了想,我还是决定瞬移再去看一下情况。 因为不是节假日,动物园里的游客稀稀落落。 虎精鹰王他们的元神还在沉睡,风扫着枝头的叶子簌簌的响,我走在绿意盎然的园子里,心头却隐隐感到一丝丝的不详。 真担心归来的孔雀王元神也陷入了沉睡。 好在这糟糕的情况并未发生,孔雀王依然如同往常一般昂首挺胸的在他的居处四处踱步。 「日安,阁下,」我把右手伸到背后贴着后脑点头,那是孔雀族的礼节。 然后我看到一个不输钟楼怪人的身影回礼。 当然在附近的游客看来,不过是一个人在孔雀笼子前因为脖子酸摸一下后脑,孔雀模仿他点头罢了。 「不知道您对最近精怪们的集体元神沉睡可有所知?」我单刀直入,期盼他能解答我的疑惑。 「我族向来不理他族之事。」钟楼怪人毫不讳言他们孔雀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精神。 我看看他周遭对我戒备的孔雀族人,想起我夜间来时,他们元神也正在沉睡,考虑着措辞,「贵族可安好?」 「敝族无忧,多谢阁下关爱。」孔雀王转过身去,这是明显送客之意。 他似乎知道什么。 这动物园居处所有族类皆元神在沉睡,唯孔雀族安然如常的度日,这实在非常的令我费解。 「不知阁下前几日所往何处?」孔雀的正面的确漂亮,可是此刻孔雀王背过身去,我看到的明显就不太雅观。 这堂堂孔雀王举止也太失礼了,果然,孔雀王睬都不睬我,他的族人已有人开口,「我王的去向,何时需得向血族成员汇报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再待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得转身离开。 走过虎精的笼子,他正打了个呵欠,双眼半开半阂,才数日不见,为什么连当日来告知我这件事的虎精也陷入沉睡? 离去前,天上似乎有抹黑影在刹那掠过,没等我看仔细,那黑影已消失了踪影。 第七章 到家时,瑞正在客厅讲电话,他最近很少用手机,也几乎不碰魔法书,据他说手机的高辐射不利于伤口复原,用魔法也比较耗费精神。 「一切都部署完毕了?很好,盯住斯瓦诺的动态。什么?我知道了,你们继续留意。」瑞挂掉电话,用眼神询问我的去向。 我老老实实告诉他,因为他和莫里不肯带我去,所以我只好自己跑去动物园逛了一圈,省略了和死人类同去的情况,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瑞对我点点头,示意我如果累了可以先去睡,他还要打几个电话。 我的确有点困,便换上轻便的衣物走进卧室。 没想到,躺在床上盖上被子了,却怎么也睡不着。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我离开动物园前,看到的黑影很像鹰族的通讯员。 但老鹰王的元神正在沉睡,通讯员过来有什么用,这莫名其妙的嗜睡症若是让新任鹰王担忧,也该派医者来才是。 而且瑞答应了老鹰王寻找凤凰公主的动向,到现在却一点动静也没有,他承诺的事,向来是全力去兑现的,如今这样懈怠,当然不会是受伤的缘故。 还有孔雀王奇特的消失和回来后的缄默,我越想越疑惑,瑞还在打电话,交代的全是远在伦敦的族人应该注意的动向。 听他的语气,似乎一场和猎魔人之间的恶战不可避免。 难道是此刻我们自顾不暇,瑞才没空去理会动物园那群精怪的处境? 但这也不像他的个性,况且和猎魔人之间的冲突其实也和人类不久前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没有多大的区别。 所有非人种族的境遇,从很久以前就东西方休戚相关。所以瑞绝对不会独善其身。他绝口不提这边发生的变故,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切已经得到妥善的解决。 可是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瑞打完电话回来,我仍然抱着被子靠在枕头上苦思冥想。 「怎么还不睡?」他疑惑的问我,「明天放假休息?」 我摇摇头,看着瑞一派自在的样子,彷佛一切都在掌握中,忍不住开口问,「凤凰公主现在到底怎么样了,你知道吗?」 「有人绑架了她,我们目前刚跟绑匪达成了协定,打算设法送她回族里,算算时间,凤族女王也该平息了叛乱。」瑞轻松的回答。 「那绑匪是谁?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有点不满。 「你一直没问,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瑞用奇怪的眼神望着我。 我偷偷瞪了他一眼,听这语气,似乎那绑匪还是我认识的人? 「你前阵子还去过绑匪的家,这么快就忘了?」瑞明显一副我在装蒜的不满神色。 「绑匪的家?」记得我最近好似没去过什么奇怪的地方吧! 死人类出现的虽然很奇怪,但我也没去过他家啊! 「等等,你是说那个奇怪的小道士?和他那个魔法师的姐夫?」 看情形凤族的问题似乎解决了一半,我喜滋滋的继续发问,「那孔雀族族长是怎么回事?」 「这个还没查到。」立刻泼我冷水一盆,顺带反问我「你怎么看?」 「动物园的情形很是奇怪,是所有的精怪都在沉睡,只有孔雀一族是清醒的,所以应该跟他们族长的动向有关。」 我沮丧的喃喃自语,「怎么都一个个睡得人事不知,这当口若是打起来,不是一点胜算也没有?」 「这你不用担心,他们的元神沉睡正是为了七天后与猎魔人的大战。」瑞似乎胸有成竹,「好了,你睡吧。」 「你怎么知道?」我缩进被子露出一颗头,「上次虎精来没说呀。」 「那是因为他当时也不知道,所以他没睡,估计回去后老鹰王就告诉他有关猎魔人战帖的事了,因此为了备战虎精的元神也开始沉睡。」 「猎魔人的战帖?这是什么?」 瑞撇撇嘴:「天晓得,那帮猎魔人自己搞了个协会,声称是正义之师,师出有名,因此堂而皇之的印了几封所谓的战帖,发给各族的族长,约定时间一到,决一死战。」 他打开抽屉,递给我一张红色的,类似人类结婚喜帖一般的卡片,卡片上约定的双方交战日期,正是七日后。 「各族的日期都一致?」我呆了呆,难到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这么样无声无息的要爆发了? 瑞点头:「有时差的问题,看来他们是预备各个击破了,就看谁的部署快。」 我想起进来时他在电话里提到的人名:「斯瓦诺是谁?」 「应该是所谓的猎魔人中重要的一员,」瑞的目光看向远方,带着些微的仇恨和倦意,「老对手了。」 「啊,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瑞沉默了下:「你平日里基本上不是在打游戏就是在网上下载电影,要不就是去和那些动物园的精怪鬼混,提不提有差别吗?」 我语塞,好像是哦,向来都是瑞在照顾我,我似乎很少顾及到他。 歉意的不敢抬头看他,我盯着手中的战帖想找个话题继续说下去,总觉得不想这样睡觉去。 注意到战帖底下的落款写着翟林,我仰头问瑞,「这个翟林,就是他们协会的头头?」 瑞也有点疑惑:「看起来似乎是,现在还不太确定,只查到是个中国人,在几十年前跟法国几个着名的魔法师学过魔法,不知道什么原因几年前回来了中国,联络各界成立了那个猎魔者协会。」 「那个协会,会不会很不好对付?」我有点忧虑,「但怎么从成立以来就一直没什么大的动静。」 「我一直让族人留意着他们的动向,的确没有什么大的动作,只是加入的魔法师术士巫者一年年逐渐增加。我联系过各族商讨对策,基本上他们也早已知晓,只是苦于不知道对方的聚集地点和时间,现在既然他们不知死活的主动求战,能够一网打尽也好。」他眼中掠过一丝阴狠。 嗯,原来对方厉兵秣马多年,早已在瑞的计算中,千年连番的杀戮和猎捕,彼此都积怨甚深,看来这场恶战是避无可避的了。 我有点郁闷,那些猎魔者为什么一直咄咄逼人呢,几百年下来,各族已习惯隐居在人群中,低调过活,尽量不引起人类的注意,也几乎没给人类造成过什么危害。 这几百年来,人类遭遇的浩劫哪样不是天灾就是人祸,不去好好反省自身,倒忙着奉行「非我族类,追杀殆尽」的信条。 难道这世上就剩下人类和那些无意识的动植物,世界就会太平了吗? 瑞看我不太开心的样子,伸手揉揉我的头发:「别想了,你还是过你的日子,一切有我在,安心的睡吧?」 我还是睡不着,总觉得还有什么忘记问了,但瑞似乎也很疲惫的样子,想到他的伤口还没痊愈,我摸摸他的绷带,他伸过右手拍拍我的手背,「没事,睡吧。」 看看时间,也就还有两个小时可以睡,我闭上眼,在陷入睡梦中前,忽然想起楼上住着的那一家子绑匪,不知道瑞跟他们达成了什么协议? 算了,那些不重要,七日后的恶战迫在眉睫,在我还是人类时,宋朝正是乱世,经历过战争带来的颠沛流离,我想所有处于战乱时候的人,都会深刻的体会到「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乱人」这句话的含义。 战争实在是非常可怖可憎的事情,远非网络游戏里的pk可以比拟。 那些沉迷网上杀戮游戏,欣赏电影中暴力美学的人类,只是有幸没有见识到真正的战争,等真正见识过了,就会发现,游戏从来就只是游戏。 真实的战争,远远超过人类的想象,甚至连处于高位的当权者也没有主导局势的能力,我想起被闲暇时翻阅过的人类编的世界史,对于瑞的自信满满,忽然有了深深的担忧。 人类其实是没有信义,没有原则的动物,成者王侯败者寇,很多他们中的成功者,几乎都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 对人类来说,最终的结果最为重要,过程怎样,横竖有最后的胜利者来书写历史,自然可以泥垢尽销,所有的无信无义,在文人的妙笔生花下,都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 而这猎魔人的头子,正是个人类。 此时此刻,所有的精怪都元神沉睡,各异族类也拘泥于七日之约,虽加紧了戒备,但到底不会想到偷袭,而古代的中国战场,偷袭根本是寻常事。 我一惊,从半睡半醒中艰涩的张开眼,推了推明显在打盹的瑞,简略的跟他讲了下我的担忧。 瑞听了后,表情有些凝重,「他们自诩正义,应该不会做这种事的吧?」但想想他觉得也不是不可能,顾不上披件衣服,瑞拉着我急匆匆的瞬移到动物园。 动物园里满地伤员,狼藉一片,风无痕的家族成员们正忙着救死扶伤。 莫里双手环胸,铁青着脸听老鹰王絮絮讲述事情经过。 原来老鹰王早有先见之明预料猎魔人可能会来偷袭,表面上假装和众精怪一同元神沉睡,暗地里嘱托了族人在万里高空监视。 有任何的风吹草动,骁勇善战的鹰族战士就会接受召唤,过来结众抵御攻击,到时候老鹰王也好有足够的时间唤醒精怪们沉睡的元神。 没想到,那群魔法师却来得出乎意料的快。 监视的鹰族通讯员还来不及示警,风火冰三系的魔法攻击就破空而来,风家族人在救治的伤员多半是措手不及在元神沉睡中受重伤的精怪。 「你们怎么会过来?」莫里惊讶的看着我和瑞,「血族的消息挺灵通的嘛!」 瑞笑而不语。 我应该得意一下自己的推测正确,但这遍地的伤员和呻吟声实在令我高兴不起来。 距离我们十米开外,虎精正横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他后背金黄色的毛发几乎全沾染上干涸的血迹,风家医者正用手沾着草药涂抹在虎精背上,暗褐色的血迹衬着金黄色的毛发,捣烂的绿色药草在黑色的斑纹中隐隐绰绰。 我有些不忍的转过脸去。 「我没事,」虎精看到我,似乎是想试着站起来,巨大的躯体晃了晃,终究脱力的再度倒在地上。 「别动,你想刚愈合的伤口撕裂啊?」负责医治的风家人呵斥。 我连忙伸过手去握住虎精的前爪,阻止他再轻举妄动。 柔软的,温润的触感,趾甲很平,可能是动物园管理的人类定期在修剪。虎精的毛皮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润,但我却不敢再伸出手去抱抱他。 老鹰王已经把战斗经过基本讲完,我有点同情他此刻化作人形的失策。 如果他现在还是一只鹰的样子,估计莫里就不可能嚣张的抓着他的领子摇晃,除非你见到一只穿衣服的老鹰。 「怎么不早点跟我们商量?」莫里气势汹汹的揪住老鹰王的衣服,一幅要掐死老人家的架势,「我也好早点叫族人来帮忙,不至于现在伤亡这么惨重。」 瑞在一旁袖手旁观,估计是跟莫里持同一想法。 把莫里的手指一根根扳开,艰难的从莫里的掌中挣脱出来,前任鹰王整整衣冠,白发白眉在晚风中飘扬。 淡然的的目光扫过明显想再冲上去的莫里和虽然不语却眼带责备的瑞,老人家倨傲的撇开头:「这是我们东方部族自己的事,不劳费心。」 瑞踏前一步,似乎是想说什么,但看众精怪听了老鹰王的话都纷纷点头表示同意时,居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气氛僵硬而沉默。 我知道,那是属于中国式的骨气,不屑嗟来之食,去留肝胆两昆仑,莫里和瑞不会了解「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决然和硬气,他们只会认为那是无谓的送死。 老鹰王看到我了解的眼神,很是欣慰的拍拍我肩膀,沉默的转身意图去照料受伤的族人。 风家族人医术高超,没多久时间所有受伤的精怪都已救治完毕,我看了眼聚集到一处显然准备离去的风家族人,意外的,其中竟然没有恐怖的风大美女的影子。 风美女对于伤患的热爱向来犹如苍蝇见血,眼前这么多受伤的她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出现恶虎扑食,实在令我非常诧异,不禁开口问莫里:「你老婆呢?」 莫里不满的对天翻个白眼:「她告诉我接到族里通知,动物园有伤者,让我瞬移带她来,治了几个轻伤的嫌没挑战性,跟她的另一批族人一同跑去医治受伤的猎魔人去了。」 瑞闻言眯起眼睛,看向正在收拾器械的风家族人:「你们知道那群猎魔人的去向?」 一个穿白衣的年轻人站出来点头,应该是风家族人的领袖,说话果断而干脆:「但我们不会透露病人的相关信息,打斗是你们的事,我们医者只负责救治。」 瑞忽然绽开一个非常和煦的微笑,我一看他这么笑就知道不好,估计这家伙没准打算叫族人抓住某个风家人严刑拷打要问出猎魔人的下落。 瑞的个性向来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恐怕风家人危矣。 不想那年轻人察言观色本领一流,径自露出一个比瑞更加和煦温暖的笑容。 「阁下应该是同行吧,自古医者不自医,你们跟猎魔人敌对了千年,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这正常的医院可是不收非正常的病人的。我风家虽不敢自称仁心仁术在世华佗,但只要不对家族够成威胁,也不至于丢下病人不管。」 言罢,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瑞还包着绷带的左手。 瑞沉默,收起笑容。 莫里在一旁冷笑:「任你们通天本事,这天底下生病的人类多如过江之鲫,你们一个个救治的过来?」 那年轻人对莫里的恶劣态度并不以为意,温文尔雅的解释,「我们只救值得救的,人类那么多,死一百个和死一万个没什么区别,但你们不同,这世上非人种族已经很少了,魔法师之流也如凤毛麟角,少一个,都是这个世界的损失。」 他语调和缓,态度诚恳,我却想起了死人类见到莫里时戏言的珍惜动物要好好保护的话,同样的戏谑,同样的属于人类这个庞大族群一员的优越感。 果然,瑞和莫里听完已是眼泛怒色,众精怪何等傲气,自然是个个忿然,却又碍于刚受人救命大恩在前,不好发作,只得忍耐的再三深呼吸。 「小心,呼吸的不要这么急促,伤口会裂开。」风家女子温柔的拍拍旁边显然还很年幼涵养没修炼到家的鹰族战士。 那小鹰气得翅膀直抖,却慑于老鹰王一再摇头示意,只得发泄的低头用鹰喙啄着水泥地。 瑞和莫里这时大约想起了鹰王的傲然不肯求助,现在受到这群人类医者的无心奚落,却是哑巴吃黄连,正是应了一物克一物。 莫里碍着风无痕,瑞大概也不想和风家人正面冲突,于是他们都只是克制的闭了闭眼,放任风家族人自在离去。 我看着那群捣药治疗忙活半天离去时却依旧纤尘不染施施然的身影,终于了解了风无痕大小姐的可怕个性缘来有自,恐怖的家族遗传啊! 动物园里一片寂静,众精怪似乎对于风家人的个性都有所不快。 莫里估计也一直耿耿于怀老婆去医治敌人,但风家人这种个性让他回想起自家老婆的古怪习性。 于是他只好自我安慰:「无痕去拿那些呆头呆脑的魔法师们做试验品也好的,总比留下来荼毒这些伤员好。」 真难得莫里会对他宝贝老婆用贬义词,看来这次他的自尊心受到的创伤真的不小。 众精怪只有苦笑,然后不知谁带头,开始此起彼落的指责猎魔人的不守信用。 这些精怪虽然镇日里号称大隐隐于市,其实却相当的与世隔绝,自成一个世界,在夜里聚众狂欢,很有魏晋的名士风骨,非常的天真固执。 我有点理解老鹰王的为难了,即使他把猎魔人可能偷袭的料想告诉他们,也不过得到一个先以小人之心度他人之腹的指责。 天色已微微破晓,瑞和莫里合力施法维持动物园表面正常。 在朝阳露出一缕晨曦时,瑞走到动物园值班室内,对被魔法师施了魔法睡着的动物园管理员动了点小小的手脚,估计这几日动物园应该会挂出暂时休馆的牌子。 我们不能见光,因此在阳光还不充裕前,就得瞬移回去,回头打量了一遍受伤的精怪们,我对虎精挥手道别。 众精怪们已各自回到居处,几乎都是筋疲力尽的颓然,唯有远处的孔雀族守卫仍然精神奕奕的守在笼前保护着他们的王的安危。 我仔细思考了下,似乎在刚才的众多伤患里并无孔雀族人的影子,正想弄明个明白,瑞已拉了我瞬移回去。 第八章 刚回到家,瑞就收到了信息,伦敦的族里有不少族人居处也在昨晚受到不同程度的袭击,族人不像那些精怪一样需要沉睡来休养元神,所以仅仅是略有伤亡而已。 不过英国没有风家人,红十字会也只服务于人类,所以瑞思虑再三,还是决定回伦敦去一趟。 我向来有晕机的毛病,也就不能跟他同去,所以瑞犹豫了一下,念出一串咒语后,我们家厨房挂抹布的地方就凭空多出了一只漆黑的倒挂蝙蝠。 然后我只觉得眼前一晃,蝙蝠消失,我们面前站了个留八字胡的中年人,下巴上依旧留着乱七八糟的胡渣,看起来非常的邋遢。 「科克长老,」瑞略带恭谨的行礼,「族里遭遇袭击,我预备回伦敦去一趟,这段时间穹就拜托您照顾了,还请您费心指导一下他的魔法进度。」 八字胡面无表情的点头。 我在一旁呆住。 虽然我和瑞很久没回族里,但好歹曾经在伦敦待过很长一段时间,对于科克长老也不是没有印象。 记得那是一个头发花白,面部无须,皱纹纵横交错的老头吧,怎么现在越活越回去的看上去就一幅四十来岁的模样。 「长老真是驻颜有术。」我小声自语。 八字胡耳尖的听到,鼻孔朝天,不屑的哼了一声。 瑞无奈的敲敲我的头:「你看看我,还是你在伦敦时候看到的样子么?」 他此刻看起来黑发黑眼,完全跟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人类没有多大区别。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长老大人使得也是障眼术,只是魔法底蕴深厚,因此几乎以假乱真罢了。 只是这老头的品味也忒那个了一点,虽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但来到异国他乡,尤其与猎魔人开战在即,好歹也该注意一下我们血族在广大人类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问题嘛。 如今在人类编制的电影漫画里,我族人可是个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 现在您老人家以这么普通平凡的样貌一现世,想想未来的吸血鬼电影里的狠角色不是小布小汤那样的惊世大帅哥,而是像您这样的欧吉桑,这电影还有收视率么? 想归想,但瑞都对科克长老恭恭敬敬,我当然不敢出言批评族中大长老的品味。 瑞得到老头的应允,放心的打电话订机票去了。 没想到电话刚搁下,大楼外就传来直升机隆隆的螺旋桨声,随即莫里出现在我们面前,看到科克长老也在,莫里很夸张的行了个大礼。 老头对莫里比对我客气,低头回了一礼。 原来莫里几乎是同时收到狼人族里的消息,猎魔人不但只青睐血族,偷袭不忘照顾到居住在我族不远的狼人窝。 莫里的老爹在防御中受了重伤,所以他不得不回去探视老父。 他在人类中混的比我和瑞都要显赫的多,一说有急事要回家,手下立刻开来直升飞机伺候。 据他说便利的事应该和并肩作战的好兄弟一同分享,所以让驾驶员先在我们居住的大楼顶上等一会。 但我左看右看都觉得这小子对科克长老的态度有点古怪,以他向来目中无人的样子,如今突然礼下于人(?),必定…… 果然,门外的敲门声印证了我的想法,瑞打开门,白衣蓝裤背着大背包的风大美女正笑吟吟的站在门口,我不禁抚额长叹。 莫里认真的看着八字胡:「在下也要回族里一趟,还请长老代为照顾一下内人。」 科克长老几乎是从小看着莫里和瑞兄弟长大的,向来对他们疼爱有加,因此爱屋及乌,对风无痕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再度点点头。 瑞似乎颇为踌躇风无痕的到来,然后估计抱着风大小姐最多就是搞搞怪,不至于害死我的念头,同情的看了我一眼,就跟莫里消失在我眼前。 轰隆隆的螺旋桨声响起,直升机呼啸着离开我们的视线。 风大小姐把背包甩到沙发上,对长老打个招呼,看我苦着脸,立刻不悦的发话:「你那是什么表情,不欢迎我来住是吗?」 「不,不,不,没有这回事,」我立刻摇头澄清,「你大小姐来住,绝对是蓬荜生辉,欢迎之至。」 拜托啊,她都已经大模大样的带着换洗衣物登堂入室了,我此刻的回答导致的结果不过是横着欢迎还是竖着欢迎的区别罢了,反正风美女是住定了的。 「呵呵,」风美女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开始整理她的大背包。 我看着她从那个小叮当百宝袋似的背包里源源不绝的取出n个瓶瓶罐罐,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再看科克长老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本厚重的魔法巨着,正抬头以诲人不倦的目光望着我,看起来老头要在此地继续干他传道授业解惑的老本行。 「那个,」我干笑了两声,看了看钟,迅速抓过瑞的狗皮膏药,「时候不早了,我也要去上班了,两位自便。」 言毕,没等他们回应,立刻逃也似的出门。 街上风和日丽,小鸟欢唱,清扫的人类拿着大扫帚刷刷的扫着路边的落叶,老头老太太吊着低矮的树枝锻炼,马路上一派祥和气息。 劳动果然是光荣的事情啊,我拍拍胸口,暗自庆幸暂时逃脱了风美女的魔掌和八字胡伪中年的魔法讲习。 「叭叭」两声,有车子在我背后鸣喇叭,「怎么走路的?」司机愤怒的对我大声叫嚷,我这才发现一时忘形的走到了马路中间。 周围风一般穿梭而过的车辆和散步的行人纷纷对我投以瞩目。 尴尬的走到路旁,我正预备穿过马路到对面的公交车站,一辆车停在我旁边,死人类摇下车窗对我招手:「过来。」 人类有句话叫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在早上连续经历碰到魔法讲习狂老头的不友善和风大美女的平白出现后,我此刻看到死人类还是觉得挺亲切的。 在公司心不在焉的混过了一天,想起昨天觉得孔雀一族奇怪的安然无恙,真好,名正言顺又有了暂时不回家的理由,我决定再去动物园看看,顺便探访重伤的虎精。 收拾好文件,死人类从办公室出来,手上拿着公文包,看起来预备回家的样子。 我走向阴暗的楼梯口,正打算瞬移去动物园,后领传来一阵拉扯感,某人果然积习不改,我反应迅速的拖掉外套,一身轻便的消失。 难得成功挫败了一次死人类的突袭,我呼吸着动物园残存的草药味道,心情实在不错。 跟鹰王和众精怪打了个招呼,我走向虎精那里,路过孔雀一族的居处时,特意友好的慰问了一下,他们照例爱理不理的样子,但确确实实,无一伤亡。 虎精的伤口已经开始结痂,身上的血迹也清洗的差不多了。 风族人有几个过来帮忙换药,和瑞对话的白衣年轻人也在,见我不时的打量孔雀一族,他也跟着看向那儿,轻声的背了一段刻在波士顿的犹太人纪念碑上一段话: 最初他们抓犹太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然后他们抓共产党人,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后来他们抓新教徒,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是新教徒;最后他们向我走过来,已经没人为我说话了。 背完,孔雀一族听到的脸色都很不好看,那年轻人径自走开,我听得莫名其妙,风家果然专出怪人。 磨蹭半天,总不能露宿街头,我到底还是乖乖回去面对「苛刻」老头和风无痕。 刚在沙发上坐下,长老大人就开始训话:「身为未来族长的同伴,大战在即,一点魔法概念都没有是不行的,今天开始,一定要给我好好学,不要到时候打起来还拖累凯瑞。」 听了他的教训,我不由的吃了一惊,心道他怎会知道我对魔法一窍不通的,难道老头有读心术?那不是连我早上腹诽他品味的话他都听到了么,一滴冷汗滑下我的额头。 「不错,我会读心术,」老头笑容可掬的对我点头,「想不到你还挺知道顾及我们血族形象的,所以我接收了你的意见。」 我这才发现他脸上已经打扫的干干净净,不留一点胡渣了。 老头顿了一顿,收起笑容,「你在伦敦仗着族长疼爱,跷掉我所有的课,我奈何不了你,之后你跟着瑞出了伦敦天高皇帝远,我更是管不到你。现在,你给我老老实实的把所有落下的课全给我补上。」 他摩拳擦掌,颇有你小子终于落到我手上了,我一定要好好泄心头恨的架势。 我缩了缩,想起来这老头在上课时有拿魔法书敲不开窍学生脑袋的习惯。 他那书的封面可是厚厚的铁皮做的啊,老头拿得动敲得动,不代表被敲的人头会不痛的说。 我就是在上第一堂课时被他敲了不下于二十下才痛定思痛决心跷掉他所有的课程的。 开玩笑,我的头又不是铁打的,万一被敲笨怎么办? 「你以为你很聪明么?」糟糕,忘了老头会读心术了,「一条咒语人家教两遍就会了,你要教二十遍才背得出。」 『而且隔天就忘记了。』我很有自知之明的在心里补充。 老头狠狠的瞪我一眼:「忘了就继续背,背到不会忘记为止。」 呜,梅尔斯夫人派过来的为什么是这个教书狂的老头?分明跟我过不去嘛! 风无痕见我愁眉苦脸,娇柔的伸手挽住科克长老的手臂,「长老,慢慢来嘛,耐心一点,给穹一点时间。」不忘同情的瞥我一眼。 我感动的几乎痛哭流涕,风美女还是很善良的,知道把我从水深火热的魔法学习课中解救出来,看来平日里是我误会她了。 事实证明这果然是我的误会,她接着温柔的注视着我,「我这里有一瓶药,吃了能增加记忆力的。」满怀笑意的递过来一个长瓶子,「放心,没有副作用的。」 我立刻退避三舍,开玩笑,血可以乱吸,药可是不能乱吃的,这女人巧言令色,结果目标还是拿我做试验品。 眼见诱哄不行,风美女立刻扳起面孔,娇俏的美人脸绷得如同晚娘,「我是为你好,像你这样过目即忘,明显是老年痴呆的症状,要及时治疗。」 还小儿麻痹呢,「多谢,多谢,我能克服的。」还是不敢得罪她,我只好转移话题,把动物园里她族人背得奇怪的话转述给风无痕听,问她什么意思。 风无痕笑:「我这个表哥,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其实很简单,孔雀王找到我们,说是接到猎魔人战帖,他们一族愿意保持中立,请我们告知猎魔人的下落,好去与对方商讨议和,看他们现在毫发无伤,看来孔雀王是不辱使命了。只是,这猎魔人除尽了所有非人种族,难道就会单单放过孔雀一族不成?这孔雀族也太天真了点。」 我也笑,人类的信条,不是人类是很难理解的。 然后我记起瑞一直迫切想知道的,不知道能不能套出话来,「风家一直知道猎魔人的居处?莫里从来没有问你吗?」 风无痕得意的说:「这天下,没有风家不知道的事情,只要战争和疾病存在,医生就能予取予求。」 她眨眨眼,「其实决定人生死的是神明,大半医生不过负责收钱罢了。至于莫里,他敢问我么?」扬了扬手中的药瓶。 我顿时一阵恶寒,赶紧转向明显偷笑的老头,「长老,我们开始学吧。」不入虎穴就进狼窝,我还能怎样。 苦背了几个小时,被无良老头敲了无数次头后,我终于如他所愿背出了十几条咒语,很有成就感的倒头就睡。 早上起来,长老大人很敬业的逮住抹完狗皮膏药决定在风大美女起床前就溜出门的我,非要我把昨天背下来的咒语温故而知新一下。 想当然了,我自然如同那日早晨一般忘得干干净净,气得老头吹胡子瞪眼,八字胡都倒竖了起来,看起来更假了。 但想不起来就是想不起来,我有什么办法? 趁他还没来得及拦住我上班硬要我补习,我先走为上,打个招呼,身影一闪,我已经在公司的楼梯口了。 走到公司门口,才发现我没有大门钥匙,以往来时,同事基本上已经有几个在了,今天没办法,只好等在门口。 不料,最早来的却是死人类,他看我靠在门上,戏谑道:「所谓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大概就是明明可以穿门而过,却碍于正常规则,不得不与目的地一墙之隔。」 我白了他一眼,早知道最早来的人是他,哪里需要傻乎乎守在门口。 「喏,」他把我的外套递给我,「昨天怎么不等等我就走了,还逃得飞快,莫不是赶着与小情人去约会怕我打扰?」 我见他似乎语带试探,正色道:「怎么可能?我已经有瑞了。」 如果死人类表现出一副黯然样,我一定会以为他在作戏,但他只是耸耸肩,「你真的不考虑一下我吗?毕竟你我之间,并不是没有感觉的。」 我脸红,和瑞住那么久,他一直表现的相当规矩,有时候我会觉得也许是我误会了同伴的意思,所谓的同伴,也许就是一同作个伴吧。看看死人类,他要的,似乎就不只这些。 突然间,我觉得有点迷惑,似乎我对自己本身是血族成员的概念并不是很明确,只是机械的一天天过去,羡慕人类可以自由自在的在阳光下行走,在阳光下相爱,而身为一名血族,却永远必须回避阳光。 但我觉得这样就很好,瑞是我的同类,相处了几百年,我们对彼此的了解超过人间任何一对相爱的夫妻,其它的,都是小事。 第4节 恋耽美 正文 第5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5节 于是我看着死人类,坚定的对他摇摇头。 他微微笑,伸出手来,「那么,做个朋友也好。」 我握住他的手,属于人类的暖意传过来,微微颤了颤,还是觉得我的决定没有错。 虽然很老套,但确实人鬼殊途,没有谁能一直容忍伴侣长年冰冷没有体温,也没有多少人类能习惯长久迁徙躲避熟人,所以,不管他是不是真心,我都只能给他这个答案。 第九章 上午把该做的通通都已经做完,没事可做的我再度被死人类以拜访客户的名义拉出去闲逛。 刚走到街边,就见到了一抹眼熟的身影,我拉拉死人类衣服,示意他看那个女子。 他很快就认出来,并且确认那女子就是绑架了凤族小公主的魔法师和道士的家人。 死人类一直对她的苹果馅饼抱以浓厚的好感,所以在听我说了这看似温柔贤淑的女子其实绑匪的同伙之时,大张着嘴,好半天都没合上。 和死人类交换了下眼神,我指指我们刚才瞬移到达的角落,示意他先去跟踪那个年轻女人,我躲在一旁帮他打掩护。 死人类点点头,正要跟上去,不想那女子走路却相当的快,在我们说话的当口已经穿过了马路。 马路对面人潮汹涌,这神秘的女子眨眼间就要消失在人群中,秦裴冬心一急,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拉了一下。 就见那女子趔趔趄趄的后退了几步,几乎没后背着地的摔在地上,后面立刻有绅士怜香惜玉的扶住。 我好笑的看到那衣冠楚楚的绅士扶住女子的同时,眼中闪过了一抹惊艳的目光。 就是这一刹那的闪神,西服内袋里的钱包,就落入了那神秘女子的纤手中,手法之干脆利落,让我大开眼界。 细细的回想了几遍这偷盗的过程,到我终于想通了这顺手牵羊成功的诀窍抬头的时候,不禁对眼前的景象有点无语。 只见那神秘的女子怯怯的缩在某个小巷的尽头,脸上珠泪横流,我见犹怜的正盯着死人类簌簌发抖。 还好周围没有人,不然一手扶着墙一脸恶霸样的死人类估计会被当成色狼乱棒打死。 那女子发了一会儿抖,见我的凭空出现在死人类的身边,终于勾起了她的记忆,她疑惑的打起手势:「又是你们?你们要做什么?」 我和死人类对看一眼,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我们又不是警察局的,难道要说路见不平抓小偷? 因为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我和死人类只好相对沉默。 那女子却因为我们的沉默害怕起来,伸进口袋里的手摸索了一下,摸出来一个蝶状胸针,神经质的搓揉着。 片刻后,朗朗晴空,青天白日里诡异的出现了一团粉色的浓雾,雾团落地后,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娃娃脸的少年道士。 「你们要对我姐姐做什么?」少年走到年轻女子身旁以护卫的姿态怒视我们。 真是天晓得,我可是什么都没做,不过在我刚刚发呆的时候,死人类做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看那女子哭得这么可怜,我不禁狐疑的看了死人类一眼。 「我走到她旁边她已经在哭了。」死人类彷佛挺冤枉的样子。 小道士耐心的跟姐姐打了半天手语,死人类在一旁看了半天告诉我,那女子是因为偷来钱包里压根儿就没钱,才哭得这么伤心的。 这个……原本就是不义之财,有什么好哭的? 再看看那少年,他的身上分明依旧残留着淡淡的,似乎是凤族特有的古老檀香味,看来确实是绑匪无疑。 瑞说已经跟绑架凤族的绑匪达成了协议,看着眼前若无其事的小道士,我真是对协议的详细内容充满了好奇。 眼前这个看起来明显未成年的少年的雾团,看起来似乎有打开异空间的能力。 不知道瑞需要他帮什么忙?才会好声好气的用「协议」的方式来说服他放了风族公主,而没有对这个胆大包天,敢于绑架凤族未来继承人的绑匪痛下杀手。 我斟酌了半天字句,到底还是抵不过好奇直白的开口:「凤族公主怎么样了?你为什么要绑架她?」 少年愣了一下,疑惑的看着我:「你怎么会知道?」 「瑞告诉我的。」我见他问得率直,毫无隐瞒自己绑匪身份的意思,所以也跟他实话实说。 提到瑞,那少年的态度明显就好了许多,「我们需要凤族公主见面,请她帮忙,那帮讨厌的雉鸡精又把她看得很紧,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我点了点头,见少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也就没有多问他到底要凤族公主帮什么忙。 闲聊了会儿,从少年口中得知凤族小公主化成人形时是个矮矮的带婴儿肥小姑娘,死人类有点忍俊不住,「飞得起来吗?」 少年也有点困惑:「奇怪她变成原形时,明明线条修长,光芒四射的,怎么化身成人就是不起眼的圆圆的球一个?」 这两个人勾肩搭背,难兄难弟般,就此感慨了会儿聊斋美女现实版的神话破灭。 我看他俩专注的一个反复确认对方有无看错,一个一口咬定他的审美观不会出错,实在忍不住想拖着他们去动物园看看文弱青年版的虎精和钟楼怪人版的孔雀王。 但那里浩劫刚过,实在不适宜再舔新乱,只好含恨打消念头。 死人类和少年聊得熟了,话题自然而然引到少年的姐姐从事的工作上,死人类语中颇有「本是良家子,怎会入贼窝」的疑问。 我暗叹,死人类比我说话还直,就不怕得罪人家爱姐心切的好弟弟,凭空招来一团雾把他裹住丢去西伯利亚冻死他。 少年还没说话,一直所在旁侧的她姐姐却出人意料的安抚的按了按弟弟的手,微笑的飞快的打了几个手势。 我只觉得她的笑容和手势说不出的优雅,可惜我看不懂,只好看向某人。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死人类低声翻译给我听,我不禁想起捷克有句同样含义的名言,「大贼绞死小贼」。 死人类苦笑着摇头,显然他并不认同,但一时三刻也无从辩驳起。 少年对于死人类的沉默显然有辩论胜利的成就感,因此略带得意的抬高了下巴。 为维护面子,死人类只得扯开话题,问起他们一家在我们住的同一栋大楼住了没多久就搬离的原因。 我已知是风无痕的缘故,她的大名在黑道绝对有坚壁清野的功效。 少年可能是觉得刚才他姐姐的职业被美化的太过,不好意思再说明业界有此克星,因此只是简单的说风水不好。 我只能在心中暗笑,看看时间不早,跟姐弟俩道了别,拉着的死人类瞬移回到了我们住的公寓大楼。 到了家,沙发还没坐热,风大美女就殷勤的递了一包血给我,声明那包血是她独家制作,绝对是适合居家旅游拍戏就医的优良产品。 我很怀疑的钻研了会儿她递过来的血袋,的确闻得出血液的香味,且色泽暗红,触感温热,看起来比较新鲜的样子。 但有些东西看起来是血,闻起来是血,却未必真的是血。 所以我掂着这包仿冒品额头出汗了片刻后,终于想起了死人以前跟莫里打起来时用过的嫁祸计。 我回了满脸期待的风美女一个笑容,然后殷勤的把那假冒伪劣产品递给科克大长老:「大长老,您先请。」 老头握握拳头,用目光凌迟了我几分钟后,很有气势的揪起我的领子骂道,「你这个浑小子,早上溜得快,现在先给我把咒语背出来,背不出来就不许进食。」 他看也不看那包血,扯着我就去拿他的宝贝魔法书。 我顿时如蒙大赦,抱歉的对风美女投了个我也很无奈的眼神,乖乖的跟着老头背咒语去了。 连续几天,老头在教我背防御魔法失败了无数次后,决定不在一棵树上吊死,改弦易辙教我攻击魔法,再度失败;跟着调整方向再改教比较用不上的医治魔法,仍然失败。 如此这般,到最后几乎连点石成金的魔法都搬出来教失败后,老头对着满屋子金灿灿的摆设晃了晃,看起来彷佛老了几百岁。 我觉得非常对不起含辛茹苦的大长老,他费心换了n棵树,还是没能逃过「吊死」的命运,完全是因为我本身实在是棵举世罕见的特大号朽木。 老头摇摇晃晃的把满屋子的金子恢复原状,几乎是面目扭曲的盯着我,「重头再来一遍,还是从防御魔法开始学。」 加上瑞教得那回,那些基础的防御魔法我已经学第三遍了。 老头大概是听到了我的想法,脸青了一半,阴森森的小眼睛眯成一条针,「明天早上再给我忘记,我就把你变成蝙蝠丢到阳光下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看老头气到抓狂的样子,下意识的就相信他的承诺绝对会兑现,只得抱着瑞摘抄的那本笔记整夜重复不停的看。 到晨曦微露时分,我忍不住打了个瞌睡,低头再看那该是白纸黑字的笔记时,瞌睡虫却集体被吓跑。 只见那满满的鬼画符再度张牙舞爪一明一暗的开始跳跃,我的脑海由万咒翻腾到一片真空,前后也不过是一个呵欠的时间。 看看时钟,再过半小时,老头就会由蝙蝠变成人了,到时候就吾命休矣! 我吓的一骨溜从床上爬起来。 本想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瞬移去伦敦找瑞,但一来我很久没回去,实在不知道夫人他们搬到了哪里,二来瑞要是知道我把他辛苦教了一晚上的咒语忘光光,估计我的下场不会比面对老头好多少。 想来想去,思及虎精的伤也还没好,我不可能晚上抱着他那身柔软舒服的毛皮一同睡。 风大美女和莫里的窝虽然空着,但天知道这女人会在她住过的地方留下多少未知数给后来者。 所以我无计可施之下,只好去投奔死人类。 大概是一天一夜没睡,又辛苦背了一晚上无聊咒语受到打击,我郁闷的只想一睡不醒,所以潜意识的就往床和被子的方向瞬移。 死人类正在刷牙,我穿着睡衣迷迷糊糊的掉到他叠的被子上时,也就轻轻的响了一声。 他满口牙膏泡沫的跑出来时,我已经打开了他叠得像豆腐块一样的被子盖了半身。 看见是我,死人类惊讶的扬扬眉,就回去继续刷牙洗脸刮胡子了。 当他带着清爽的刮胡水味道出来时,我已经快睡着了,这家伙很不厚道的把我从被子里拉出来,递给我从我家隔空摸来的衣服牙刷,「快起来,上班要迟到了。」 「迟到就迟到,我要睡觉!」快要睡着的时候被吵醒,困意绝对比一直撑着不睡要浓厚得多,我挣扎了几下,在死人类以为我清醒的知道换衣服了,放心的转身离去后,我抱着换下来的睡衣,又倒回了被窝。 死人类在书房整理完资料,可能觉得过了这么久我还没穿好衣服有点奇怪,所以他又走进来催我一下, 我正裹着大半条被子大半件睡衣,继续维持将要睡着的状态,这家伙贼心不死的又伸手把我从被窝里拉了出来。 毕竟在人屋檐下,我只能强忍住想揍他的冲动,很轻柔很坚定的告诉他:「我要睡觉。」 若是换了瑞,听了我这么百分百肯定的话后,一定就放任我继续睡觉了。 可死人类做事肆意不羁,某些时候却又古板得跟我老父有得一拼,他听了我的话,只是用更加坚定的语气回答我:「不行,你不能因为想赖床就跷班,会养成不好的习惯。」一手递过来我的衣服。 看他不容置疑的神情,我无奈,只能乖乖的离开亲爱的被子,开始穿衣服。 「你怎么一大早跑来我这里睡?」怕我衣服穿到一半睡着,死人类不忘帮我分散瞌睡虫的注意力。 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对咒语的奇怪忘性,我含糊的拿他的话来堵他,「你不是说睡不着可以来找你聊聊天的吗?」 死人类望望天花板:「在早上?抱着被子就睡,还说是特地来找我聊天?」明显不信。 「呃,」我沉默了一下,手伸进袖子,忍住瞌睡,「你不是还说,不是聊天,也可以做点别的。」 我的意思是不找你老兄说话,借你床铺用用的意思,结果死人类竟然双眼闪闪发光的望着我:「你确定?」 「嗯,」我非常用力的点头,很确定,我现在还是很困,很困,要睡觉。 于是死人类考虑了一会儿,没想到还是决定弃我的睡意于不顾,很无情的说;「不行,晚上的事晚上做,白天有白天该做的。这才像样子。」 拜托,我几个月前还是白天睡觉晚上到处瞎逛上网的,瑞都没异议,碰上死人类就说我不像样子。 「居然嫌弃我。」我低声喃喃,非常不满,也不想想我几百年来都是昼伏夜出的,从来没有谁说俺的生活习惯不像样子过。 为难的看着我,死人类又回头颇为留恋的看看他的公文包,最后好像下了什么大决心一般,走到我跟前。 我笑逐颜开,呵呵,终于肯放我睡觉了么? 没想到,他他他,居然低下头来吻住我的唇。 惊吓之后,我立刻推开他,色狼啊,一大早就占我便宜! 死人类奇怪的看着我:「怎么了?改主意了?」 我愣住,机械的抬头,看到墙上的钟,又瞥了眼似乎不怀好意的死人类,干笑两声,「呵呵,好像上班要迟到了!」 言毕,立刻爬出被子拿起死人类放在床头柜上我的牙刷跑去浴室梳洗。 上班的路上,我还是忍不住偷偷打开天眼,看了一下家里的状况。 科克老头正捧着魔法书嘴角念念有词,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让我想起族中那些不开窍的学生,数度被他以各种理由变成千奇百怪的东西。 把对方变成一棵树一朵花一只青蛙也就算了,偏偏大长老为了显示他的法力高超创意独到,变成树的常常让人家长出脚,变成花的会有两只章鱼触手,变成青蛙的又常常演绎动物版的三头六臂。 据德高望重的大长老自己的解释,那是为了避免被变的族人显得太过普通被其它族人忽略,会不小心踩到受到额外伤害。 不知道他现在正算计着把我变成什么?我郁闷的再度把意念集中起来去注视风无痕。 她大小姐正在厨房,专注的凝视着我家唯一的一口锅,搅拌着一陀绿油油的冒着泡泡的东西,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从口袋里掏出瓶瓶罐罐往里面加佐料。 只见气泡咕噜咕噜的冒得更大声之后,扑得一声,那锅绿色浑浊的东东就这么平白变成了浓稠的红色液体,我吞吞口水,看起来真得很像殷红美味的鲜血。 看来等我下班回去,风大小姐一定会大力推销这锅天晓得什么配料制成的伪造品。 沉重的叹了口气,相比之下,死人类家看起来真是安全无害多了,大不了,等他变成有害,我再溜之大吉好了。 计划一定下,我就厚脸皮的提出要求在他家借住两天,死人类上下左右打量了我半天,微笑的点了点头。 背了一晚上咒语,白天上班光顾着工作,睡意还勉强克制得住,直到看到床,我才忍不住打个哈欠。 对打开公文包显然打算继续工作的死人类道了句你自便,我就倒向被子睡得昏天黑地。 隐隐约约听到死人类哭笑不得抱怨:「竟然有客人叫主人自便的。」然后自言自语的似乎在考虑我占据了床他要睡哪里。 我一觉睡醒就得到了答案,见死人类正好整以暇的枕着自己的手臂睡在我身旁,月色宁静,听得到他轻轻浅浅的呼吸声。 我靠过去,凑近他,他还是睡得很熟,那我就不客气了! 嘴唇触到死人类的脖子,奇怪,这家伙的警觉性也太低了点? 这个到底是空城计还是埋伏? 不管了,实在很饿,从风大美女搬来后我就不怎么敢动冰箱里的食物,此刻有新鲜的看起来应该比较健康的绿色食物在旁边触手可及,不享用而在此犹疑,实在枉为血族。 舔舔干燥失血的嘴角,獠牙缓缓的伸出来,死人类促不及防的忽然睁开眼。 我一呆,见他眼中笑意盈盈,目光清澈而明亮,分明不见半丝睡意,切,果然只有诸葛老头才会玩高风险的空城计。 「怎么了?半夜失眠?」他好笑的见我快速收回獠牙。 「是啊是啊,今夜月色如洗,星辰满天,这么美好的夜就这么睡掉实在太可惜了。」住在人家家里觊觎主人又被逮到,我不禁有点尴尬。 死人类看看窗外美好的月色,赞同道:「不错,的确是良宵。」 见他露出早上那种阴险的笑容,我暗自做好瞬移逃离现场的准备,一边不忘松懈他的戒心,「几百年来睡掉的良辰美景多了,不在乎今晚,」对他挥挥手,「继续睡觉继续睡觉。」 「我可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来浪费,」死人类低低沉沉的笑,语中竟然有丝落寞,「人生苦短,谁知道明天会怎样。」 趁他恍惚的看着月光像是在忆苦思甜,我脚底抹油就打算闪人,变态长老和恐怖美女此刻应该睡了吧,说不定我偷溜进去还能在卧室睡上几个小时。 可惜死人类反应太快,我身影一晃,还没擦过异空间,就被他扯了回来。 扣住我双手,死人类低头叹息一般吻下来,在碰触到我的刹那,仿佛听到他接近无声的念了一个名字,从来没听过的,很陌生的发音。 他望着我的眼睛,却又似乎透过我看着很遥远的过去,令我一时间有些惘然。 接下去的几个小时直到早晨,我和死人类都没有睡觉。 做工精致的木板床在几声轻微的摇晃后,接下来几乎要塌了一般剧烈的振动几下,然后响声稍轻,但一直响到凌晨。 晨曦透过薄薄的窗帘,几许余光照在我的手臂上,我十分不习惯的爬起来抓住角落厚的那块窗帘,刷得一声,结结实实的挡死了阳光。 室内一下子暗了很多,我不由的呼出一口气,血族这见光死的体质实在是比较适合昼伏夜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黑暗中,还是看得出死人类一贯的笑容胎死腹中。 我苦笑,实话实说,「我也不知道。」 死人类一伸手,轻而易举的把我丢到某个阳光照到的角落,我闪一下,回到安全地点。 他见很轻易的把我丢了出去,似乎更为恼怒:「连穹,你在耍我吗?」语气阴阴沉沉,可怕的程度不下于突然灿烂微笑的瑞,紧握的双手缝隙中看得到闪光,我猛然想起了那把追杀莫里的缝衣针。 我,我可没有莫里的移动速度,而且此刻手无缚鸡之力,说到手无缚鸡之力,突然自己也开始奇怪,昨晚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话说昨晚,严格来说过了十二点应该算今天了,某色狼兽性大发决定染指善良纯洁无辜的区区鄙人在下我。 想当然的从小受老夫教导富贵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鄙人在下我自然是奋力反抗扞卫清白。 可叹恶势力实在太过强悍。 眼看善良纯洁无辜的俺将要面临被吃干抹净的命运,突然间上天开眼撒旦显灵,俺体内突生神力将某人反压在身下,开始祈祷他的异能千万要失效。 撒旦护佑,某人努力半天,异能还是被压制住,既然事态已经演变到擦枪走火的边缘,那么接下来以同样的趋势演变下去也是正常的吧! 人类不是有条法律叫正当防卫么! 偷偷观察一下某人痕迹斑斑的脖子和胸,呃,好吧,必须承认,好像,似乎,也许,有可能,大概有点防卫过当…… 可是,为什么昨夜威风凛凛成功打击到恶势力的我此刻会恢复原状呢? 这又不是演电影,成功拯救世界的超人主角,事情过去继续他平凡人的生涯。 混乱的世界的确是需要英雄来拯救的,恶势力也的确是需要正义的一方来打击的,但有没有谁考虑过,那个正义的英雄面临灾难时由谁来救苦救难呢? 见我不语,死人类唰得拉开厚厚的窗帘,冷笑的看我缩到阳光照不到的角落,指缝间的绣花针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你不打算给我一个解释?」 我很苦恼的看着明显面临暴走边缘的死人类,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因的事要怎么跟他解释。 或者我可以虚张声势营造一下氛围,先把死人类的气势压下去。 可是可是,刚才闪得太狼狈,现在才想到虚张声势这招似乎晚了点…… 不得已,我只好小声的坦白明显听起来像说谎的实情,「我也不知道,当时只是在心中一直念,千万不要让你的异能发作,最好有双无形的手把你制住,然后就这样了。」 说完,我很惭愧的看看死人类肩膀上比较明显的痕迹,接下来为什么会发展到趁人之危我也不太晓得。 逃是绝对来不及的,那神佛退避的能力早在几分钟前就回家度假去了, 我有点哀怨,为什么不留久一点,好歹送佛送到西,至少保证我暂时远离火山快爆发的某人再消失不迟啊! 出乎我意料,死人类听了我的话,抬起头看向我,目光渐渐热切,我忍住浑身的鸡皮疙瘩,戒备的盯着他的双手。 避无可避的,我再次被某人毫不留情的丢往阳光下,早晨的阳光渐强,我几乎听得到皮肤冒烟的声音,一溜烟又缩回阴影中。 死人类目光渐渐黯淡,似乎有点疑惑,然后大概是想起来要上班,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一伸手,摸来我的衣服丢给我,整理好公文包,破天荒没有搭上我的肩,独自走向大门。 临出门前,他咬牙切齿的回过头来:「连穹,咱们今天晚上再继续,看看到底鹿死谁手!」 还继续?! 难不成这家伙受刺激过大得失心疯了? 第十章 动物园门口依旧挂着园内整修,暂停游览的牌子。 精怪们各自窝在笼子里小憩,穿过铁栏杆,我挨近虎精,摸摸他的背,伤口看起来似乎已经开始愈合,结了层厚厚的痂,「会不会觉得痒?」 老虎沉重的点头:「很痒,但是抓不到。」然后乞怜的看着我,希望我能帮他抓两下。 我有点想笑,拍拍他的头,告诉他我不能代劳,一抓之下伤口会裂开,到时候我会被全天下最珍惜自己劳动成果的风家人集体追杀。 悲惨的搭拉下脑袋,老虎嘀咕着,「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不敢往墙上蹭。」 大概是觉得缩得小一点,伤口面积跟着体形减小,相对来说痒的范围也会减少,此刻的虎精看起来就比普通的猫咪稍微大一点,正好够我抱在手上。 我抱着小老虎坐到一颗大树下,不远处的河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摸着柔软的毛皮,有一种奇异的安心感。 空气中满是青草的味道,我贴贴小老虎的脸,问他:「为什么有些事发生了,却越想越找不到原因呢?」 怀中的小老虎不安分的动了动:「是啊,为什么老是很痒呢?为什么伤口要结厚厚的痂,为什么这么痒啊啊啊???」有点崩溃的声音。 我同情的望着他,「我帮你问问瑞吧,下次来的时候告诉你。」 小老虎翻翻白眼:「你下次来的时候,我的痂都可以脱落了,还需要什么原因。」 我气馁,很不开心的捏捏他的鼻子,小老虎伸出舌头舔舔我的手,非常的以德报怨。 叹了口气,我抱着虎精在树下坐了一天,思绪纷纷乱乱的纠结,偶尔跟小老虎说几句话,多半鸡同鸭讲。 天色渐沉,虎精已经懒懒的睡着。 我把他放回铁笼子里,离开动物园前,不由的回头望着整齐的一排排笼子,因为随时都能瞬移离开,所以人类打造的所谓的束缚其实形同虚设。 真正可以构成束缚的东西,存在于内心深处,反而看不见也摸不着。 再度叹了口气,我走出动物园的大门。 刚到居住的大厦楼梯口,拐角处,一个身影一闪而过,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身影的背后似乎拖着长长的蓝色头发。 甩了甩恍惚感,我走到家门口,感受不到科克长老和风美女的气息,觉得有点奇怪,也就没拿出钥匙开门,直接闪进屋子。 瑞从阳台里走过来,看到我,对我点点头,像往常一样递给我一袋血,自然的彷佛在这几日没有离去一般。 看来他一回来科克长老就赶回伦敦去了。这个世上风大美女最乐意荼毒的对象是莫里,现在她也走了,估计莫里是和瑞一起回来的。 照说我族和狼人家族的据点主要在英伦和法国,这两人在这要紧关头不守着大本营,争相回来,那便只有一个理由,就是猎魔人的头子在中国,而且极有可能这段时间在n市。 我正预备开口询问,猛然看到桌子上摊着的那本魔法大全,立刻很尴尬的抬头看了一眼瑞,想来科克长老该把我的魔法健忘症告诉他了。 没想到瑞只是随手把书收起来放进抽屉,看着我欲言又止了半天,丢下一句「明天可能会有场恶战,你早点睡吧。」就径自走回了卧室。 算算时间,明天正好是猎魔人战帖上的约战日,只是那群人偷袭在前,难道还会如约对战么? 不过老父曾说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所以那场偷袭若是故弄玄虚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这故弄玄虚偏偏碰上了英伦出产的一板一眼,也未必能占得了便宜就是。 大约刚下飞机,时差的关系,瑞在隔壁睡得非常沉,一点声响也没有。 我却独自抱着被子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莫名的心头烦闷。 身为血族一员,很了解族人肆意不羁的个性和习性,我们并不像人类一样固守一夫一妻,非要两个人心灵和身体一生一世的死死绑在一起,是为道德。 人类的生命短暂如浮云,悖德出轨的尚且多,拥有永恒生命的我们自然把这种所谓的道德观视为笑话。 只是我这样奇怪的失眠又是为了什么? 绵羊数到九百九十九只,我终于不耐烦的跳起来,男子汉大丈夫,天塌下来都能当被盖,失眠算什么。 我找出瑞几天前记录下来的魔法笔记,既然明天可能会打起来,还是临阵磨枪吧! 但看了会儿满满的鬼画符,我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沉重,终于在一个时辰后种瓜得豆的睡着了…… 隔天,瑞说他暂时不确定会不会打起来,如果我待在家嫌无聊的话可以先上班去。 一早跑来借《魔法大全》的莫里恶毒的补上一句,「反正就算打起来,你现在这样也帮不上忙?」 我白他一眼,承认他说得是实话,但「什么叫现在这样?」 我这样有什么不对吗??! 呃,好吧,过目就忘是可耻一点,但就算是天才也是有缺陷的好不? 莫里呛咳一声,不自在的望望左右。 「科克长老把你学魔法的结果告诉我们了。」瑞面无表情的回答我。 莫里站在一边微笑,很善良很同情的看着我:「真想不到啊……」 底下的话消失在瑞突如其来的微笑中。 「那,我上班去了。」大清早就受瑞的微笑惊吓,我一时忘了他叮咛过的不许用瞬移,一溜烟的消失。 还没走到公司楼下,远远的就看到死人类正和一个三十来岁的欧洲男子谈得兴高采烈,完全无视周围穿梭的人流,两人说到投机处不忘互相拍拍肩膀表示赞同。 那金发的欧洲男人穿着淡色的休闲装,周身若隐若现的五角星芒闪耀,走近一看,我才发现这位仁兄正是前些日子才碰到过绑匪成员之一——小道士的姐夫。 正想举步从他们旁边走过,那边死人类却看到我,拉着金发魔法师转过头来。 我只得留下来,跟他们互相寒暄一番,死人类一脸发现新大陆要找朋友分享的热切,看起来似乎浑然忘了前日的混乱尴尬。 既然他都不当一回事,我当然也不好表现出惹人奇怪的地方,而且死人类和那个魔法师在讨论的话题引起了我更大的兴趣。 虽然魔法师大多数隐匿深山,不太轻易出现,但魔法史上,依然流传了不少关于魔法师的奇闻异事。 其中最为着名的,便是那位千年前以一己之力封印了造成整个欧洲动乱的,令各国都束手无策的异空间魔兽,又清除了魔兽存在痕迹的伟大魔法师。 整件事的前因后果,从未出现在任何的官方记载中,人类和别的种族像是约好了一般,集体抹消了所有相关的文献记录。 也让那位千年前出现的魔法师,在诸多后辈心目中,成为了一个神秘莫测的传奇。 这位据说是拯救了整个欧洲,使得众多魔法师和精怪仰慕的偶像,在金发老兄的研究下,却完全成了另外一个版本。 他提出了几点疑问,传说如果是真的,这样的英雄理所当然的应该被魔法界和精灵界载入史册,即使历史叙述得不详尽,也应该会被吟游诗人反复歌唱颂扬。 可这可歌可唱的历史,却在所有的正史记载中皆被略微褒扬之句一笔带过,甚至在人类所着的神话传说中更是销声匿迹。 当然有可能是伟大的魔法师性格低调不喜张扬,自己出手隐没了所有记载。 但这千年来都没有半点消息,不能不说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毕竟魔法师再强也是人类的一员,免不了生老病死,而这样一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就这么样悄声无息的逝去,似乎是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 金发老兄滔滔不绝,最终得出一个非常诡异的结论,就是可能千年前根本就没有魔兽,闯下弥天大祸为害人间的很可能就是魔法师本人。 他几年来游走各地,探访过无数活过千年的精怪和魔法师,问到的几乎都摇头表示对千年前的浩劫一无所知,而且状似不像是在说谎。 那么所谓拯救世人的魔法师,便极有可能是一个天大的谎言。 「更何况,舍弟在送凤族公主回族里时曾路过异空间,据他所说异空间是一片虚无,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的存在感。」他顿了顿,「他应该不会骗我。」 死人类对于他的推测兴致勃勃,他提出自己的另外几种设想。 「有可能所谓的魔兽,在这千年内像恐龙的情况相似,由于某种原因灭绝了呢?」 「或者异空间发生过什么事才在这千年中变为一片虚无?」 「又或者那一片虚无正是那位伟大的魔法师为了防止后患亲自过去弄出来的呢?」 他说出一连串的假设,显然对那传说中的魔法师有极深的好感,热情高涨的辩护。但连在一旁的我都看得出他的这番话完全是玩笑话,连自己都不完全相信。 那位金发老兄却是一脸受教样,只差他是外国人,说不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连连点头称惭愧,他专注于魔法,忽略了科学,回去要好好恶补之类。 我不禁暗叹,魔法师都这么单纯吗?若是所谓的魔法师都这种素质,估计猎魔人也不足为惧。 摇了摇头,正要踏入公司大门,虎精的千里传音已经飘了过来:「猎魔人如约来了。」他的声调极为高昂,有着战斗前的兴奋。 我心下一沉,暗自恼怒,瑞和莫里这两个家伙也太不够朋友了,肯定是早就得到消息,却一点声响也不透露,联手摆了我一道。 闯进动物园的结界时,就见到所有的魔法师与精怪们正陷入一片混战。 早已被人类文明淘汰了数百年的冷兵器重现江湖。 现出各种诡异原形作战的精怪们,与穿着厚厚重重的铠甲的战士,或飞入席卷起大片的风刃与烈火球,或远遁与地底,悄声无息释放出打量的空气波。 身为咒语健忘症患者,武力值与普通人类不相上下的我,为了自身安全,不得不再度发挥唯一擅长的技能——瞬移到安全的角落,以免造成自身无谓的伤亡。 所谓当局之谜,旁观者清,因为站在战局圈外的缘故,我看到了所有魔法师剑士巫者们不找痕迹在护卫的一个角落。 那是一个没穿铠甲的魔法师,(当然在这混战中,所有的魔法师术士和巫者都是看起来赤手空拳的,武装到牙齿的那些基本都是剑士)。 在一群金发碧眼的同类中,他一头飞扬的黑发分外显眼。 与其他魔法师不同的是,他所用的并不是风火水三系最容易召唤的魔法,而是非常高的阶层的魔法师才能召唤的光之魔法。 「从彼方而来,还彼方而去,闪耀的光辉啊,化为无坚不摧的利剑!以大气为弓,光辉为箭,承受我意志的力量,划破虚空!!恩赐我「光歼破弹」,予我「穹光之箭」,光之术啊,应我之名,激撞出更光亮的闪耀之辉吧!」 流畅的咒语念出,在娴熟的手势下,耀眼的白光闪过,撕破了乌云笼罩的漆黑天幕。 所有的魔法师都彷佛约好一般在瞬间移到了安全的地方,留在原地的精怪们反应也不慢,在白光照耀到地面的前一瞬,险险的避过。 唯一受这白光普照的,便只有自以为中立,便高枕无忧的孔雀一族。 白光笼罩下来,上百只孔雀在惊吓中开屏,非常华丽旖旎的场景,却只维持了一瞬。 弹指过后,那光芒中闪烁的无数孔雀翎便在顷刻间灰飞烟灭。 孔雀一族就此全灭。 不知道孔雀王会不会因为人类魔法师的悖诺而死不瞑目? 严格来说,也不算食言。 毕竟那黑发魔法师要对付的其实并不是缩在笼子里的孔雀一族,而是所有在战场上的精怪们。 孔雀族只不过因为一纸和书警惕心减弱,才不幸被殃及罢了,所以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确是至理名言。 一击不成,显然身份已暴露,那黑发魔法师不再隐没在人群中,堂而皇之的召集所有的猎魔人到一头,开始布置传说中封印邪魔的五芒星阵。 一连串的喃喃声中,在原地的众精怪一一被封入了虚空中闪着金光的五角星中间的五边形中,五角星大小不一,视困在里面的精怪数目而定。 我眼睁睁的看着鹰族战士三三两两各自被封进五边形中,徒劳的串动翅膀,却飞不起来。 虎精独自被封在一个小小的五角星里,左冲右突,却始终无法打破周遭边框的束缚。 在铺天盖地的咒语下,站在不远处暂时只能围观的我暗自着急,看了这会儿,始终不见瑞和莫里的踪迹。 要说他们会丢下精怪们不管,似乎是不太可能,但眼前闪烁的上百个五角星中,却分明没有他俩的身影。 我着急之下只有暗自传音询问,想不到传出去的音讯却遇到结界反弹了回来,看来是猎魔人做的,打算隔绝外界和动物园的音讯。 要知道这五角星芒阵又被称为魔法师之星,是传说中专门用来封印所谓的恶魔的。 被封在里面后,阵法催动,片刻间封印中的精怪们就会元神俱毁,千年修行必定毁于一旦。 鹰王他们在这当口居然不约而同的露出视死如归的神情,我不由的抚住了额头,拜托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啊! 那黑发魔法师阴沉着脸,缓缓的举起带着所罗门戒指的左手,见状,我不得不从角落里走出来,「等一下。」 众魔法师闻声看过来,对于竟有漏网之鱼不迅速逃跑报信求救,反而傻乎乎的主动浮出水面找死,纷纷表示大惑不解。 这片刻的时间,我想起了无数遍诸葛亮舌战群儒的台词神情,临到发挥,却完全派不上用场,结果只能沉默的站在那里。 那黑发魔法师和其他人一样回过头来,漂亮的嘴角溢出一丝冷笑:「连穹,你来得正好,我跟你们血族也有一笔帐要算,既然你先送上门来,我也就不客气了。」 咒语再度响起。 「等一下,等一下。」我二度出声打断他的念咒,瑞和莫里这两个家伙,不知道摸鱼摸到哪里去了,难道是中了人家的调虎离山计?天晓得我能拖延多久。 「小老虎还在受伤中,孤苦伶仃的,我跟他待在一块儿好了。」为了拖时间,我很没形象的踮着小碎步,磨磨蹭蹭的跑进包围虎精的五角星芒阵中。 那五角星芒阵是只能进去不能出来的,创造它的人一定是个不知变通的家伙,我挤进阵中后,可憎的五角边框一点也没有变大一点容纳我的意思。 大抵这五角星芒阵创造时缔造者也没想到会有谁会自动自发跑进去受苦受难吧,所以忘记了增加五角星芒阵的弹性。 我跟虎精挤在一起,因为出不去的关系,空间非常狭小,连伸手缩腿的地方都没有,于是我只好厚着脸皮叫虎精再度缩小。 他很无语的看了我一会儿,大概觉得我已经前来送死,他再责怪我也于事无补,很合作的缩成我昨天见到的那般大小,正好让我心满意足的抱在怀里坐到地上。 我抬起头,看着黑发魔法师再度举起了左手,叹了口气,不得已的开口继续拖延:「那个谁?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既然叫的出我的名字,好歹告诉我下,我们是什么时候结下梁子的吧?」 这绝对是真心话,天晓得从来都无所事事过日子的我,连学个魔法都被瑞他们鄙视到死的死的我,什么时候居然有名到猎魔人都能认出我来的程度? 等等,我想起来了,瑞之前有说过,那个猎魔人搞了个什么协会。 一般成群结社有组织的团伙,做事多半都有些计划性,事前还会搞些调查之类的举动。 按照《孙子兵法》来说,这就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既然瑞是血族的族长,我又不幸是他选中的同伴,自然会上猎魔人的调查名单。 那被认出来,也不是那么奇怪的事。 不过这么一推论,这黑发魔法师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我低下头,拖得一时是一时,还是要想办法拖住他施法,「听说,你们的头头是个翟林的家伙?叫他出来说话。」 「我便是翟林,」黑发魔法师转头,仇恨的目光投向鹰王,「鹰族对这个名字应该不陌生吧?」 年轻的鹰王沉默的垂下头,跟他被关在同一个五角星里头的老鹰王拍了怕儿子,缓缓的开口,「这是我们鹰族跟你的私人恩怨,你尽管冲着我们鹰族来,何必连累这么多无辜。」 「无辜么?」翟林哈哈大笑起来,「他们无辜,我的妹妹就不无辜吗?她活该成为你们鹰族的祭品?在她结婚的前一天,活该被你们鹰族抓去充当新旧族长接替的祭品?」 「抱歉,」鹰王的头垂得更低了,「三百年一次,我们鹰族族长交替时,需要少女来祭祀,恰巧抓到的是令妹。」 我对鹰族祭祀也有耳闻,这事件三百年一次,原本对于鹰族来说,三百年牺牲一个人类少女不过是小事。 只是苦主此刻就站在那里,身为族长的鹰王自也无话可说,这个世界,原本就弱肉强食,打不过人家,便只得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虎精在我怀里探头,忽然开口:「即使鹰族欠你,连穹并没有对不起你,你为什么也不肯放过他?」 第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6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6节 众精怪点头,纷纷附合:「连穹不是我们一路的,要清算也算不上他。」 担这些话却只是惹来翟林不屑的冷笑,他愤恨的看着我,「你们血族,我一样不会放过。」 他看着我的眼神中的恨意丝毫不逊于看着鹰王的,我半是疑问,半是为了继续拖延时间,不由问到:「为什么?」 「为什么?」翟林嘲讽的看着我,「你的族人没有对你说?」 见我一脸茫然,他又转向鹰王,「鹰族抓我妹妹的地方,是在哪里?」 鹰王看了眼族人,鹰族中有战士答道:「医院。」对上翟林的眼睛,直视,「就是我动的手。」 翟林死死的瞪了那个鹰族战士一眼:「我妹妹的血型,是罕见的rh性ab型血,她会住院,是因为失血过多。」 他目眦尽裂的看着我,「那个害她失血过多的,就是你们这群贪婪的血族僵尸。」 我和鹰王一样垂下头,于我来说,血液不过是充饥品,所以血型什么的基本上很无所谓,但我也知道,族里有些自诩美食家的家伙,对于某些血型有固执的偏好。 大抵rh阴性ab型血非常少见,又是在少女的血管里,那族人忘形之余多吸了几口,把失血过度昏迷的女孩不负责任的往医院门口一丢了事,然后那女孩才会遇到寻找祭品的鹰族人吧。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眼看着那猎魔人再次举起那刻着所罗门之印戒指的左手,我抱着虎精,一时也无话可说。 瑞,看来你来晚了! 不知道当你看到这世上,竟然也有逃出你掌握的事情,你会是什么表情? 第十一章 我其实并不害怕死亡,只是有一种无可名状的情绪几百年来一直困扰着我,这不明来由的情绪潜伏在心底,哪怕在最快乐的时候,心头也会略过一缕莫名的惆怅。 似乎,有什么即使是永生永世的追求也是得不到的,触手可及的都是幻像,真正渴望拥有的,哪怕穷尽光阴,也只是虚空。 有点不甘心,数百年的时光回忆起来仅只是一片浑浑噩噩,浮光掠影一般飘过的影像,记不起何时曾真切的笑过,哭过,爱过,恨过…… 不,不可能,那么长久的活过,我的回忆怎会如此的乏善可陈,不该是这样的,一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我没有察觉。 翟林已经开始催动阵法,五角星芒阵开始闪光,我不禁万分后悔当日的懒惰,若是不跷掉科克长老的课程,若是那时无视老头浑身散发的敌意认真的学魔法,今日应当不至于如此狼狈。 随着五角星芒阵的闪光越来越强,困在阵法中的精怪渐渐开始躁动。 虎精早已戒备的恢复了原形,我靠着他站着,手搭在他的背上,柔软的皮毛,很熟悉的感觉,虎精安静的看着前方,平静的开口:「穹,我们不会死在这儿的,我相信。」 摸摸他结痂的伤口,远处的树叶沙沙的响着,头一次觉得阳光其实和暖而温柔,只是不能多照,我拍拍虎精:「是的,我们会没事。」 在某种情况下,会有一种预感,倏忽而来,然后兑现,毫无逻辑可寻,但这种被人类称之为直觉的东西,的确存在。 晴朗朗的阳光下,突现白雾,起初并不明显,只是前方的景物渐渐朦胧,而后开始浓烈。 视线之内,有些树和石头已经隐没踪迹。众精怪停止了躁动,略带惊异的看着这奇特的场景。 阳光下,厚重的白雾凝聚成团,正好把合力施法的魔法师们团团困进雾中。 正如所处光亮中的看不清黑暗笼罩的区域,处在黑暗中的却总是把亮光中的事物看得一清二楚。 最初薄雾飘来时,那些魔法师专注合力的催动阵法,对飘来的细小水滴几乎是不加防范的,等发现不对,已被彻底完整的裹入雾中。 听得到雾团中此起彼落的咒骂声,五角星芒阵的光亮逐渐弱了下来,看来雾团中的魔法师们因为视野中尽是茫茫白雾,暂时的迷失了目标物的定位。 当然这区区的雾团不可能困住那些魔法师多久,等他们脱困,五角星芒阵会继续催动,而此刻虽然阵法减弱,但被困在阵内的精怪们要破阵施展魔法,也需要一段时间。 此刻哪方援军先到,便可将受困的一方彻底歼灭。 毫无疑问,会施法困住那群猎魔人,那么这个没有出现的家伙,十有八九是站在我们这边的,众精怪大多也想到了这一层,都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雾团的颜色还在持续加深,我看着它从乳白色渐渐变成淡淡的粉色,忍不住微笑起来。 不远处,穿着运动服的少年道士冲我友好的招了招手。 高空中,一蓝一绿两道强光呈对角线朝着雾团夹击而来,在快要照到雾团的刹那,一道耀目的白光破空而出,快一步的击中雾团,连人带水汽,顷刻间灰飞烟灭,落空的蓝光和绿光击打在一起,阳光下,绚亮的烟花一闪而没。 随着猎魔人被彻底毁灭,五角星芒阵失去了魔法依托,光芒渐淡,众精怪纷纷步出约束圈,虎精走出了几步,回头不解的打量我:「你怎么不出来?」 刚才分别发出蓝色光波和绿色光波的瑞和莫里现身在草地上,一个向帮忙制造雾团的小道士道谢,一个向我们走过来,替法力较弱的精怪脱困。 最终所有的精怪都自由的回到了他们的居处,收到消息的风家人很准时的赶来医治。 「穹?!」几乎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到我身上。 「呵呵!」我在已经弱得几乎看不出光芒的星芒阵中乱走了半天,还是没法出来,只好尴尬的求助,「你们谁来帮我一下忙?我出不来!」 我发誓我说的绝对是实话,魔法师死后残余的魔法阵起码会存在七天,我可不想连续一个礼拜都被困在这已经看不见的阵中。 但这帮家伙在听到我的求助不约而同的集体跌倒爬起来后,居然只是瞠目结舌的瞪着我,一点行动也没有。 真是太过分了,亏我刚刚还为他们担了半天的心。 眼看众精怪的石化状态还会保持一会儿,莫里忙着和风无痕聊天,风家人只会医术不会魔法,所以我只好扬声跟瑞求助。 他好笑的看我在阵中团团乱转,对看起来明显就是个高中生的道士老兄点了下头,走进阵中。 瑞看着我的眼神很奇异,很难形容他目光中隐含的东西,欣慰,黯然,试探,仇怨,欣赏,还有很多,复杂的难以辨识的情绪,令我费解。 来不及思考,他已低头吻住了我。 我大惊,众目睽睽之下,好歹我是出生在礼教甚严的宋朝的。 老父的教导历历在目,含蓄是俺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可没有兴趣在大庭广众下表演激情戏娱乐众人,自然是急急后退。 不意那可恨的五角星芒阵如百足之虫,威力犹存,后退受阻,我只好乖乖待在原地,死瞪着不懂得非礼勿视的众精怪和风家怪人。 当瑞终于良心发现把我弄出那个见鬼的破阵后,上次见到的鹰族那个不停啄地的小战士忍不住问他们的首领:「那道白色的光波真的是穹发出去的么?」 废话,我忍不住翻个白眼,当时不知道瑞和莫里已经过来了,他们隐藏的那么好,一点气息也不泄漏,难得有小道士出场困住那群猎魔人,不抓住机会自力救济,万一猎魔人脱困就来不及了。 老鹰王似笑非笑的瞥了我一眼:「穹念咒语的声音虽然低,但那个时候一片安静,你也该听得到才是。更何况,那道光波明显的是从他周围的气场积聚起来的。」 「可是,那不是光之魔法吗?要突破五角星芒阵施展魔法,应该是只有高阶层的魔法师才能做到的吧?穹既然这么厉害,为什么他会走不出魔力明显变弱的五角星芒阵呢?」 问得好,我也想知道答案,为什么松懈下来,我现在回想那串在翟林施法不小心消灭孔雀一族时候听来的,临时应用的光系魔法的咒语,此刻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忘得也太快了,连我自己都要怀疑那道消灭了所有猎魔人的白光是我发出来的。 「既然危机已经解除了就好,其它的不重要。」老鹰王一边帮受伤的战士绑绷带,一边安抚,白发白胡子飘扬在微风中,似乎是颇含深意的看了我一眼。 瑞站在那里,什么也没说,只是无声的叹了口气。 我见他怅然的看着那块消灭猎魔人的地方,很想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抹去他须臾间流露的沉重感,却终究无能为力。 穿着运动服的少年依旧在不远处静静的站着,瑞跟莫里交换了一下眼神,走向年轻的道士,「我们走吧。」 少年点头,露出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忧伤表情:「麻烦你了。」 「应该的,」瑞拍拍他的肩膀,「这原本就是我们的协议。」 我不解的看着他们打哑谜,这一问一答的两个仿佛都没有替释疑的意向,我只好看向莫里,他对我眨眨眼,用口型无声的说:「你跟去就知道了。」 刚才的雾团一定很耗费心力,所以瑞拉着少年,我厚脸皮的跟着他们瞬移到瑞任职的医院。 推开一扇加护病房的门,立刻闻到一阵不浓不淡的檀香味,我很疑惑的看了小道士一眼,难道凤凰公主又回来人界了吗? 病房的床上躺着一个显然已经病入膏肓的老者,鸡皮鹤发,干枯的双手正被握在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女子手中,老者慈祥的看着女子叮咛,「好好的过日子,照顾好自己。」 年轻女子无声的啜泣着,努力的凭口型辨认老者要说的话,不时的点头,我记得那女子,正是以偷窃为生的少年道士的姐姐。 那女子看到弟弟和我们,带着期望的眼神看着瑞,又看向他弟弟,少年肯定的对她点点头,她的眼中闪过一抹希望,哀求的再度看向瑞。 瑞的眼神略过年轻女子,看向病床上年迈的病人,严肃的开口:「老人家,加入我们血族必须是心甘情愿的,而且未必会成功,请做好心里准备。」 老者的目光从少年和年轻女子处转过来,出乎我们意料的,他对着瑞摇了摇头。 「爷爷,」少年着急的叫唤,「您这病……」却没有再说下去,和他姐姐焦虑的对望一眼,姐弟俩的目光中都有即将痛失至亲的恐惧。 「咳,咳……」老者咳嗽两声,留恋的看着孙子孙女,颇为不舍,却带着丝无可奈何,「生老病死,原本就是寻常事,谁都免不了走这条路的。」 「不,不,爷爷,」少年焦急的拉住老人枯瘦的手臂,「可以的,只要加入血族就可以得到永生,你就能陪着我和姐姐了。」 老者依旧摇头:「那不是正途,咱不走那邪路。」抱歉的看看瑞和我。 瑞了解的对老人点头,表示理解他的想法。 「可是,爷爷,我们不能失去你啊!」少年和年轻女子一人拉住老人的一只手,知道老者心意已决,却仍是泣不成声的尝试着说服老人。 「爷爷已经活了很久了,比大多数人都要久,够本了,以后你们要自己照顾自己。」老人握握孙子孙女的手,「早晚都要踏上这条路的,别替爷爷担心,你们奶奶还在那头等着,不能让她久等。」 老人松开一只手,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根闪着金光的羽毛,「这个,还给那个小姑娘吧,要从身上拔下来,真是难为她了。」 老人把羽毛递到孙子手上,离开了凤凰公主的羽毛,他的精神明显萎靡了很多,闭上眼,安详的睡了过去。 我和瑞静静悄悄的走出了病房,身后,失去了至亲的姐弟正围着病床痛哭。 冷不防的想到了翟林,心中有丝歉然,害他失去了妹妹,他要报仇理所当然,只是他失去的妹妹不会回来,而我们需要生存下去。 实在不想因为我的缘故害死动物园的精怪朋友,所以,凝聚那道光波的时候,我几乎毫不犹豫。 从来开战双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看了那么久的电影电视连续剧,在人类社会中游荡了这么多年,身为血族的我,对于人类,多多少少的还是有着一点食物之外的好感。 这么多的鲜活的生命,虽说是敌人,但就这样一下子消失面前,还是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不知道当死人类从小道士口中听说了这件事后,会有什么想法? 也许终归会认清我们之间的不同了吧!毕竟没有一个人类,会对自己同类的死亡无动于衷,他们管这叫做人道主义。 这么一想,连着几天,我的情绪都很是低落,仿佛动力一下子被抽干了似的,突然丧失了每天按时起床上班的兴趣。 反正当初会跑去工作,也只是闲极无聊,现在发现去工作更无聊后,不去也是正常的吧! 我这么回答对我报以疑问目光的瑞,向来敬业的他对我投以鄙视的一瞥后,就继续按照他正常的作息,出门悬壶济世去了。 萎靡了几天,看起来似乎对我的跷班行为忍无可忍的某人,却「砰砰砰」的敲响了我家大门。 「拜托,你不知道有种礼貌的行为叫作『按门铃』吗?」因为午睡被吵醒,我拉长了脸,死瞪着举着右手,明显是敲门不遂,就打算把我从睡梦中拎到门边开门的死人类。 会「隔空取物」了不起啊,娘的,再这么炫耀就拿把菜刀剁手。 大概是没睡醒的我神色非常的不善,又或者前几日那道消灭猎魔人的伟大白光让我有了「杀人狂」的显赫凶名,死人类难得畏缩的后退了一步。 灭哈哈哈,知道老子的厉害了,还不快快夹着尾巴,离这幢楼远远的,就像那些平日里与我交好的某些精怪们那样,摆出尊敬却疏离的态度,彻底的对我敬而远之。 有网游,有电影,有连续剧,有瑞为伴,有莫里隔三差五的造访,有风大小姐不时的出现(不对,这个忽略)谁稀罕你们之前的亲近,谁又在乎你们之后的疏远。 双手环胸,我很无所谓的看着死人类,等他露出敌视(毕竟他是人类)或者畏惧(在我秒杀了那么多的猎魔人之后)的神情。 结果这家伙退后了一步,低下头,扫了一眼我的脚后,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我理解你的敌视,我,我也接受你的畏惧,但,但是你哈哈大笑是什么意思? 其实,嗯,死人类最近没有遇到小道士和魔法师老兄,还不知道俺的显赫战绩吧! 天才果然都是寂寞的。 失落了半天后,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偷偷的松了一口气。 「哈哈哈,我说怎么觉得今天怎么看起来像是长高了一点?」这小子还在笑,「正奇怪怎么吸血鬼还有生长发育期,会长高?怪哉?原来是穿了高跟鞋。」 「什么高跟鞋,这叫木屐,木屐懂不懂?」看了一眼脚下的人字拖,我很不以为然的对此等文盲报以深切鄙视。 少年时期加入血族就是这么悲催,青春永驻无尽头,从此长高成路人,连穿个木屐都会被无知人类嘲笑。 郁郁的瞪着死人类,决定了,下次再提起身高的话题,就拿把菜刀跺脚。 「剁谁得脚?」 「你还能听到我心里在想啥?」 「怎么可能,你不是刚才在自言自语说什么拿菜刀跺脚,剁了更矮。」 「当然是剁你的脚,剁掉一截,咱俩不就一般高了。」 「这么凶残?!」 「当然,对你小子不凶残,该对谁凶残去?」 就这么闲聊着,不知不觉的居然一起坐电梯下了楼,到了地下车库,打开车门。 「我们要去哪儿?」大中午的,不会是专程逮我去上班的吧!身为股东的死人类也忒敬业了点儿。 「我们去墓园。」在另一边拉开车门坐好的死人类发动车子 「白天去墓园干什么?」拜托,俺不住棺材好多年了。 「葬礼当然是在白天举行的啊。」死人类翻个白眼,忽然觉得好笑,「差点忘了,怪不得我上回去你家觉得有什么地方很奇怪,怎么看过去你们的卧室不是放着棺材是放着两张床?那是障眼法?」 「对!」我用力点头,「而且你住的大厦也是障眼法,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坟墓。」我恐吓他,「总有一天你会有进无出,活埋在里面。」 「真的?」他竟然信以为真,转过头来,「怎么做出来的,跟真的一样。」兴奋的凑过来。 「喂喂喂,」我把他的头扭回去,抚抚额头,万分同情那个凭空从人行道中央被丢到街角少女,看那槟榔西施打扮的小女孩和某的士司机受到惊吓的呆滞表情,精神病院大概又有希望多两个房客交房租了,唉。 墓园里举行的正是小道士爷爷的葬礼,我想他通知了死人类而没有叫瑞和我来观礼大概是不希望触景生情惹她姐姐伤心吧! 毕竟那位老人家如果愿意,是很有希望陪着他们生活下去的。 这两姐弟,姐姐做贼赚取高额的医疗费用,弟弟费尽周折要来凤凰羽毛延续老人生命,甚至冒着危险出手与所有猎魔人为敌,只是为了有机会可以继续侍奉至亲的老人。 只是机关用尽,要走的终归还是要离去。 我年幼时,信佛的母亲会抱着我坐在膝头上念佛经给我听,她说人生有七种苦难,第六种,叫作爱别离。 她说的时候眼中盈盈有泪光,那时候,宋王朝已接近分崩离析,长期接近权利中心的母亲比一般人更早预知了这一点,但也同样无能为力。 葬礼并不太隆重,我和死人类站在不远处观礼,石板盖上,供奉鲜花和素果。 大概是不想打扰死者的安息,整个过程只听到几声断断续续的啜泣声,金发蓝眼的魔法师老兄扶着哭泣的妻子。 我松了一口气,还好那位古代魔法师传说研究狂不是猎魔人的一员,不然牵扯到姐夫,瑞要和小道士达成协定也是件棘手事。 第十二章 葬礼依旧安静的进行着,空气中飘散着浓烈的檀香味。 我留意了下老人的墓前并没有常见的香烛,那这奇怪香味是来自于何处? 一个可爱的娃娃脸的少女出现在小道士身旁,整个过程一言不发,只是不时摸摸他的背表示安慰。 礼成,少年从口袋里掏出金黄色的羽毛递给明显婴儿肥的少女,「这个还给你,谢谢。」 少女接过轻飘飘的羽毛,那一抹金黄渐渐融化在她掌中,「我不能久待,等一下就要回去了。」 对少年挥了挥手,她奔向我和死人类的方向,我们这才发现旁边的一棵树已经被布上了通往另一空间的结界。 死人类好奇的伸了下手,并没有像电影中播放的那样整个人被吸进去,反而像有股弹力,他整个人被反弹了几尺出来。 「嘻嘻,」肥嘟嘟的少女笑起来,想起这是个丧礼现场,又收敛笑容,偷觑了下小道士,确定他没有生气,才放心的走向结界,路过死人类身旁时,忽然伸手碰了死人类一下,惊讶道:「神的祝福?!」 她自言自语的看看天空,「原来真的有神的祝福啊!」 说完这莫名其妙的话后,这个凤族的小公主就走进了结界,不一会儿,结界入口和小公主一同消失在我们眼前。 我不解的看着死人类:「神的祝福?那是什么?」 死人类摊手:「我也不知道。」 你身上存在的东西居然你自己会不知道,少唬弄我了,但看他也是一脸疑惑,我想还是回去问瑞吧。 不过葬礼结束后,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某个研究狂不去安慰他丧失至亲的妻子,居然借故跟上了我和死人类,满脸的激动彷佛获得了诺贝尔奖。 「刚才那个凤凰小公主说你身上有神的祝福?我没听错吧?」金发老兄兴冲冲的跑过来,带着一脸的好奇,摸了摸死人类,「没什么特别嘛!」 死人类反手抓住他的胳膊,表情比他还兴奋,「你知道那个神的祝福是什么?」 金发老兄点头,做深沉状。 「有什么用处的?可以永葆青春还是就是指我的异能。」奇怪他说到永葆青春时居然很热切的看我一眼,害我一阵恶寒。 看死人类这样热切,金发老兄笑笑,收起卖关子的本意,解说给我们听,「神的祝福,是一种名称,或者说是一种灵魂质。」 见我和死人类一脸茫然,他补充,「也可以说成是体质,它是万古前流传下来的,据说神在创在万物时,在每个物种里挑选了其中一个它最喜欢的个体,予以祝福,这个个体的灵魂不论怎么转世,都会保持上帝创造它时的物种。」 他指着死人类,「就是说,你前世是人,前前世也是人,下一世还是人。」 「每一世保持神创造的原形?这是物种不灭定律吗?永远有一个物种保持着?」死人类搔搔头,「那就不用担心物种灭绝了。」 「那又是另一回事,没有这个物种了,那个受到祝福的灵魂找不到依附,会回去神的身边。」 我很头大的听他们讨论魔法生物学,看到树旁爬过的一只甲壳虫,「生生世世做一只虫子,这也叫祝福?」 忽然想起来,血族的体质,天长地久,永远是吸血鬼的形态,这个,跟那个神的祝福很类似呢,只不过不能转世,且数目不是唯一。 金发老兄显然也想到了这点,他笑眯眯的看着我,「穹,知道你们血族的由来吗?」 我摇摇头,很认真的开始反省跷掉科克长老课程所造成的无知。 「据魔法史记载,你们是恶魔撒旦为了跟上帝对抗造出来的一种存在,为了证明比上帝能干,所以制作数量比较庞大,而且对象是所有生物中相对来说最聪明的人类,只是据说撒旦动手时,上帝曾派天使长来阻止,结果天使雪白的翅膀反而给了撒旦灵感,他因为自己背上的翅膀酷似蝙蝠,在创造吸血族时就附带了蝙蝠的体质。」 死人类像在听一出精彩评书,频频点头,我半信半疑的下决心以后回去伦敦族里闲逛时,一定要去族里的图书室找历史数据来确定。 天上地下,就此一人,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死人类曾嘲笑狼人莫里是珍惜保护动物,间接嘲笑瑞和我,现在看看这劳什子的神的祝福,他老兄才是值得保护的对象吧! 金发老兄满脸期待的看向死人类:「能在芸芸众生里找到人类中拥有神的祝福的,真是太幸福了。」 他握住死人类的手,生怕他跑掉似的,「你介意和我一起去我的研究室看一看我找到的拥有神的祝福的蟑螂和狗尾巴草吗?」 死人类脸部抽搐,有点咬牙切齿,「你竟敢把我和蟑螂狗尾巴草相提并论?」 「没有没有,你是人类中唯一拥有神的祝福的人,比狗尾巴草珍贵多了。」金发老兄急忙解释,「要好好保护的。」眼神跟大熊猫麋鹿研究员毫无二致。 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嘲笑人者,人恒嘲笑之,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报应不爽。 死人类板着脸的婉拒了金发老兄的参观邀请,称有事要做,拉着我开车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几次听到神的祝福四个字时,他的目光总是轻微的闪过一些奇怪的光芒,头一次是黯然,然后是怀念,最后竟然带着一丝悲伤的爱恋,都只是快速的闪没。 晚上回到家,看到瑞又端坐在计算机前万年不变的浏览最新医学信息,我就知道猎魔人的残余问题应该解决的差不多了。 他敲打键盘右手还是不太灵活的样子,看来上次在医院遇袭的伤口还没完全痊愈,银弹头造成的威力果然惊人。 我心中隐隐有所触动,总觉得这一切似乎远远没有结束,猎魔人酝酿了那么久一场战争,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就被击溃,且后遗症可以解决的那么快。 是不是从头到尾,我们就漏掉了哪个重要的步骤,也许一切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我抱着头在沙发上苦苦思考,瑞见我回来,如往日般过来递给我一包血袋,我手中拎着血袋继续发呆。 我平常很少发呆,从前大部分时间专注的看电视打游戏的情景比较多。 最近意兴阑珊的翻工作相关数据的情景多一点,要比起发呆次数,瑞反倒多过我许多。 按科克长老说那叫沉思,切,明明都是走神,我的被他叫发呆,瑞的就是沉思,老头偏心,可见一斑。 我窝在沙发里不动,同一姿态保持了很久,反常到瑞终于觉得蹊跷,再度走了回来,「你怎么了?」水晶岩城论坛 被他的声音吓了一跳,我反射性的实话实说,「残余的猎魔人真的这么轻易的被消灭了吗?他们不应该这么没用吧?」 瑞皱眉,对于我长他人志气,灭己方威风的问题有点不满,「你怀疑我们的能力?」 见他似乎斩钉截铁,我开始犹豫,相处了几百年,我比谁都知道,身为未来血族族长的瑞,绝对不是吃素的。 「我只是觉得他们太不堪一击了点,」我傻笑,「不太符合电视电影里播放的正义形象!」 「所以你希望我方的死伤再惨重一点?」瑞的声音有点阴森森,「就为了你那虚构的电视电影形象?」 「没有啦,」我见他误会,也有点不高兴,「我只是担心猎魔人诡计多端,会布疑兵之计而已。」毕竟三十六计概括起来有一大半是故布疑阵,等对方放松了注意力,再迎头痛击。 瑞伸出左手揉揉我的头发,露出笑容,「我是那么好骗的吗?」 我见他没事笑得那么和煦就忍不住抖一下,每次他一笑,都没什么好事。 万能的撒旦啊,那个笑容是针对猎魔人的哦,绝对与我无关,我警告你啊,一定要与我无关,不然,那个,好像没有什么是可以威胁到万能的撒旦的,嗯,不然,我就去投靠上帝。 果然祈祷生效,瑞很快就收敛了笑容,眼神锐利的盯着我,「你最近还是跟那个人类小子走得很近?」 我对上他的目光,不知道为什么竟觉得有些心虚,很诚实的点头,见他脸色霎时黑了一半,为免他片刻后积怒成笑,很快补上一句,「最近成了同事,上班时难免抬头不见低头见。」 瑞叹了口气,颇为困扰的看着我,漂亮的唇抿了抿,我总觉得他要开口说,「明天你不要再去上班了。」 但他终于没说,只是沉默的看着我,蓝色的眸子在黯淡与微亮中交替,看得出在挣扎,我又觉得自己可能看错了,瑞眼中竟然飘过一丝隐约的痛苦。 我被他这样的眼光看得难受,于是伸出双手环住他的腰,把头埋入他的胸口,不想看到瑞这样的眼光。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这样的挣扎,想起那个时候死人类看着我时认真的目光,心头竟然跟着隐隐作痛,酸楚的感觉张满喉头,这样的不适。 我有点惶然,什么时候起,竟然一切在不知不觉中变了调? 真怀念迷恋电影迷恋网络游戏的日子,沉迷的时候,什么烦恼也没有,电影放完了一部看下一部,pk赢了欢呼一下,输了爬起来继续努力,偶尔跟玩家对手互骂,夜里没事去参加动物园里精怪们的狂欢。 可是此刻,精彩的电影还在不断的推出,最新版的网络游戏还在不停的上市,养伤的精怪们早已恢复了狂欢的传统。 却不知为什么,我对这些都提不起兴趣,甚至连想象往日的沉迷都觉得虚幻? 「瑞,」我仰头对上他的目光,「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 他不说话,低下头含住我的唇,轻微的噬咬,目光中有一丝闪躲和不甘,双手带着犹豫开始探索的我身体,渐渐热切。 我听得到他比平常急促的呼吸声,感觉得到,我和他的身体都开始发热,但我心头却奇异的平静,不合时宜的在等待,等待他停止。 果然,在我控制不住的喘息了一声后,瑞怔愣一下,手从我的衣服里抽了出来,别过头去。 他留下的热度还在,甚至他的状况不会比我好多少,但我知道,到这里,就是极限,我们只能到这里了。 有什么看不到摸不到的东西横亘在我们之间,我不知道怎么去跨过,而他,根本就无力或者说是无心去跨过。 瑞没有起身离去,也没有开口解释,我当然也没有发问,要怎么问?想做的,自然会做下去,不想做,问了,还是这么个结果,瑞一贯英名神武,这个天下只有他不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事。 沉默蔓延在我们之间,他靠在我身上,一直没动,也一直没有转过头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呼吸已经恢复平稳。 我想我再不开口,这样不语也许会相互靠着到地老天荒,只得开口,选了个完全不相干的话题:「瑞,你有没有听说过神的祝福?」 因为靠的很近,几乎是粘在一起,所以感觉得到瑞的身躯轻微的震动了一下。 我抬眼,他的神情却是一如往常,也没问我哪里听来的奇怪名称,径自开始解释,他的解释又跟金发老兄不同。 「神的祝福,是编写魔法史的魔法师们附会杜撰的一个名字,那是在千年前,一个堪称魔法界第一人的魔法师创造出来的咒语,这个咒语以生命为代价,任何人类或者精怪都一生只能使用一次,咒语用来转变存在形态。」 他微笑的看着我,「我是知道这条咒语的,长年以来你一直不习惯当一名见不得光的吸血鬼,我可以把你变回成人。」 他目光灼灼,对着我分明笑得十分温柔,我却莫名的毛骨悚然。 「不不不,」我急忙抓住他,防止他做咒语的手势出来,「我已经很习惯了,成为一个普通人类没有了异能我根本活不下去。」 开玩笑,那要以生命为代价的,不能晒到阳光和瑞永远消失根本没有可比性。 瑞看起来似乎有点失望,最近我总是在他的眼底看到浓浓的倦意,他垂下眼帘,轻声叹息,「哥哥终究比谁都爱你。」 「什么?」我怀疑他的声音太低,以至于我听错听漏了什么,「瑞,我见过你哥哥吗?」 我加入血族,不久之后就知道瑞有个哥哥,几百年前在一场与猎魔人的战役中死亡。 这毕竟是瑞和梅尔斯夫人心中的痛,族人不会提起,我自然同样不会去触动他们的伤心事。 瑞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的目光飘向远方,久远的千年之前。 我忽然灵机一现,连忙发问:「千年前那个发明神的咒语的魔法师是不是就是用这个方法,把魔兽转化为其它不具威胁性的形态,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消灭了为害人界的异空间魔兽?」 瑞转过头来,哑然的看着我,然后点点头。 「啊,那个魔法师真是太厉害了,以一己之力,救得苍生,功勋之伟大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应该在魔法书上大书特书才是,怎么记载的这么零星,引来研究者的误会。」 我有点为魔法师不平,那没眼光没心胸的金发老兄妒忌人家才能,居然不要脸的说魔兽就是伟大的魔法师,真是胡说八道。 「靠一条咒语就解决了异空间的魔兽,实在是值得崇拜啊!」我感慨,果然人跟人(?)是没得比的,人家轻而易举的发明咒语消灭魔兽,我却是现成的咒语都背过就忘,想想都沮丧得无以复加。 「喂,连穹,你这样唠唠叨叨的表扬自己未免脸皮太厚了点吧?」 莫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靠坐在了沙发上,身边搂着得正是风无痕小姐,那女人浑身是毒,他也真不怕。 「夸奖自己?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哪里夸奖了?总不至于我就是……」我张大嘴,看向瑞。 「没错,」他点头,「那个被称为魔法界第一人的魔法师,就是你的前世?」 「不会吧?」我惊愕的张大了嘴。 「是真的。连穹。」莫里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开始讲述血族和狼人的陈年血泪史。 一千多年前,血族和狼人家族遍布欧洲,那是两族的鼎盛时期,最繁华的时候,甚至发展到城堡里畜养了大批花样年华的人类少女,以供应血族和狼人的午夜狂欢。 这个时期,也是猎魔人和两族交锋白热化的时期。 万籁俱寂的夜里,常常有成群结队举着火把的村民外出寻找失踪的女儿或未婚妻,挂着十字架捧着圣水的神父尾随于后。 荒野里也常常会有村民发现自家失踪的女孩子们被吸干了鲜血变成一具具干尸趟在杂草堆里。 愤怒的村民组织了夜间巡逻队,杀死了大量落单的血族和狼人,也在白天发现了更多的女孩子尸体。 令村民们惊恐的是,来偷袭的血族,竟有不少曾经是他们的亲友或者邻居。 一时间,人人自危,不知道今日并肩作战的同伴,明天会不会变成觊觎你生命之血的魔鬼。 在这种情况下,常年隐居于深山的魔法师们终于和宫廷达成共识,开始在暗中着手干预。 亚瑟王座前的首席魔法师梅林早已仙逝多年,他的弟子虽然众多,却是良莠不齐,所以魔法师和巫师们的介入最多也不过是和血族狼人维持个势均力敌。 这种状况持续了近两百年,猎杀与反猎杀之间的僵局终于被血族发生的叛乱打破。 血族族长的表弟康维在篡夺族长之位失败后,和传说中梅林魔法师嫡传弟子的曾孙女艾莉斯私奔,隐居山林。 几个月后,得知了当年的篡位之举完全是妻子一手布置的阴谋陷阱的康维在一怒之下,误杀了妻子。 当年私奔之时曾与艾莉斯订下同生共死的连情咒,自知命不久矣的康维无奈之下,只得把襁褓中的儿子送回血族。 因丈夫去世,而继任血族族长的梅尔斯夫人原谅了康维多年前自私的叛乱之举,答应抚养他和艾莉斯的孩子长大成人。 这个孩子有一半的血族血统,所以为了纪念他的回归,梅尔斯夫人将孩子取名为洛笛,这个发音在古精灵语言中,正是归的意思。 然而夫人虽然原谅了康维的过错,血族里不少因为那场叛乱妻离子散的族人却不能释怀,更有怀念昔日夜夜血宴荣光的族人更是把如今的萧索都归咎于康维造成的动乱。 虽然血族没有父债子还的观念,但生活在长久怨念中的洛笛生活还是不太好过。 十六岁的少年长年裹着黑色的斗篷,父亲在族中犯的罪,母亲是族中仇敌,被父亲所杀的传言,不友善的族人,教授魔法的大长老时时刻刻的刁难。 一切的一切都只是让少年将斗篷裹得更紧,彷佛隔着那一层漆黑的布,就能把自己和周围的所有敌视隔绝开来。 大概是身上流着母亲杰出魔法师的血液,洛笛对于魔法的学习几乎可以称为天赋异禀。 他不能忍受族里长久的冷漠,终于在一个月色浅浅星光黯淡的晚上,独自带着母亲留下来的魔法书离开了血族,不知所踪。 梅尔斯夫人委托风精灵寻找洛笛的下落,只知道他曾在阿尔卑斯山一带出现过,依旧裹着他的黑斗篷,怀里抱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猫,之后就再没有了他的下落。 夫人的长子菲尔吉斯已经长大,开始接受族里事务,而小儿子瑞因为深获外祖母的喜爱而留在精灵族中,偶尔会跟着传讯息的风精灵一同回族里探望母亲和哥哥。 血族成员们再一次见到洛笛,是在多年后的一场浩劫中。 短短的一周内,欧洲多处山脉不明缘由的山崩,沿海的陆地多次发生海啸,更令人惊恐的是莱茵河,泰晤士河,伏尔加河等多条河水发生倒流现象,海水倒灌入陆地,整个欧洲一片混乱。 传言众说纷纭,大半魔法师和巫师确信这些奇特现象的起因是由于被封存在异空间的魔兽打破了海底的结界,出来欧洲大陆肆虐,寻找封印他的魔法师梅林复仇。 梅林已经随着亚瑟王仙逝许久,究竟他有没有封印魔兽,结界是否在海底,已无从考究,但这场天灾中,尽管谁也没有真正见到过魔兽的身影,欧洲大陆的平原和山脉中,却处处留下了巨大的兽类动物的脚印。 整个欧洲人心惶惶,各国的君主们招集魔法师开会商讨对策,血族狼人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破天荒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各自集中精力应付这突入起来的灾祸。 据说在各国君主聚集的商讨会议中,出现了一个裹着黑斗篷的俊美男子。 他站在猎魔人世家桑切斯家族第九任族长奥南公爵旁边,俊美的连月光都为之失色。 乌黑的长发,深紫色的眼眸,皮肤像是在黑斗篷里包裹了千年,透着不正常的苍白,修长的手臂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纤细苍白,隐隐看得出青色的经脉。 皇室糜烂的生活方式隐没在雍容的排场和严峻的律法里,平民百姓无从得知和了解,出席的各国君王怎样的美色没有见过,此刻看到摘下了黑斗篷的英俊男子,还是无法自控的纷纷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男子鄙夷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色狼眼光,冷冷的告知在座位上的王公贵族,他有办法结束这场灾难,条件是各国君主必须承诺停止对血族狼人和其它异族类的追杀。 众人惑于男子的美色,迷恋的目光流连在男子的脸孔身躯上,竟没有一个人听到那优雅的唇边吐出来的任何字句。 此时,旁边一直没有开口的奥南公爵出乎意料的弯下腰,把黑色的斗篷从地上拾起来,重新裹住男子的身体,连脸都遮挡住大半。 众多穿着华丽的色狼来不及愤怒吼叫,整个会议大厅的杯盘碗碟和灯烛器械已先一步飘散到了空中,垂涎目光最明显的英格兰某大公,甚至整个人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抛出了窗外。 「你们最好相信他所说的话。」奥南公爵收回伸出的双手,群魔乱舞的杯碟和照明器具纷纷归位,「这不过是他教我的一个小魔法,能挽救整个欧洲大陆的,只有他一个人,你们最好遵照他的话去做。」 王公大臣不知道,但魔法师们是知道的,任何魔法都需要咒语和手势,甚至有些还需要繁复的仪式。 而此刻奥南公爵仅仅伸了伸手,就有这个效果,这还只是那男子教的小魔法,那么那个男子改天换地的本事未必就是虚言了。 各国君主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在魔法师们的暗示下,纷纷颔首。 承诺将出之时,另一个猎魔人世家的族长却出言阻止,「万万不可,这个承诺一下,我等不是任由那些妖魔宰割了?」 昏庸的君主们这才反应过来,犹豫起来,面对同僚的质疑和鄙夷,奥南公爵尚未开口,裹在黑斗篷里的男子已先出声,「我会让血族和狼人族签订同样的协议。」 桑切斯家族在猎魔人中甚为有名,奥南公爵又拥有英国和法国的大片领地,因此各国王和领主们很快就签订了协议。 直到黑斗篷男子和公爵离去后许久,大厅里还能听得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奥南公爵已经算是出名的美人了,这来历不明的黑衣小子竟比公爵还要……」后面的话消失在嘴边,毕竟危机解决最重要,王权在手,要什么美人儿没有? 放弃了黑斗篷遮脸的洛笛来到生活了十几年的血族时,竟没有族里成员认出他是谁。 认出了他,亲切的跟他拥抱,笑容犹如阳光的男子,他却认不出对方。 「洛笛,我是菲尔吉斯,你不认得我了吗?」未来的族长大力拍他的肩,「出走了这么些年,终于知道回来看我们了?」 接下去的一切进行的顺理成章,菲尔吉斯和狼人族长的侄子莫里说服了两族的族人,承诺猎食时不伤害食物的性命。 协议既定,不过几天,所有诡异的自然现象同时突如其来的消失无踪,半点痕迹不留。 没有人知道洛笛是怎么做到的,但灾难的离去是好事,也没有谁去追问洛笛方法,而洛笛关于魔法师第一人的称号,也是在这场灾难后开始流传的。 为了安抚人心,众魔法师齐心协力施咒,消去了人们对这场灾难的记忆,所以人类历史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 也为了防止众低等精怪的暴乱,遗忘的咒语也被施加到其他的族群当中,高阶魔法师虽说有所耳闻,却也怕引起恐慌,所以魔法史和精灵史记载的也只是只字片语。 「就这么解决了?」莫里停下了他的历史讲习,喝了口水,我立刻催促他,「那这场灾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你还是没有说明白啊!」 莫里耸耸肩:「这到现在都是个谜,只有问你了,洛笛是你的前世,既然有办法解决,当然知道来源。」 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啊,如果我记得,还需要你长篇大论帮我补习历史么? 「其实,」莫里踌躇了一会,看看瑞,「我一直觉得那个灾难的始作俑者就是洛笛。」 「啊?怎么会?」 「我仔细比对过,那只魔兽的脚印跟洛笛当时养的从东方抱来的小老虎的脚印除了大小外,一模一样。」 瑞赞同的点头,「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反正横竖不记得,随你们编排就是了,我望望天花板,「那洛笛是怎么死的?」 现在的我存在,又提到前世,那估计伟大的洛笛最后一定是挂了。 瑞和莫里对看一眼,一个低头喝水,一个轻声叹息了一声。 沉默就这么蔓延在我们之间。 第十三章 「你没发现你刚才喝得杯子里装得是清水,现在不过几秒钟,颜色已经变成咖啡色了么?」瑞提醒莫里。 第6节 恋耽美 正文 第7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7节 「不是吧,味道也像,我怎么没注意?」莫里后知后觉的看向风无痕。 风美女安抚的拍拍他:「没事没事,刚才你跟他们聊得开心,我没事做,在你杯子里放了些转基因草药的粉末观察一下色味罢了,是不是很像咖啡?」满怀期待的看着莫里。 莫里点头,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客厅就剩下瑞和我,以及笑得温柔甜蜜的风无痕。 为了转移风美女因为头号试验品离开而放到我和瑞身上的注意力,只得重复一遍之前的问题,「洛笛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瑞想也不想的回答我。 「……」我呆住。 「人类自古谁无死!」在洗手间折腾了半晌才出来的莫里有气无力的掉一句文,立刻被风美女敲了一记头,「少乱用古诗。」然后向往的自语,「不知道我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估计是图坦卡门。」看她家门上那段「骚扰本姑娘安宁的,灾难的翅膀会降临」就可以猜到。 「那是谁?」大小姐熟谙医术,对国外历史关注较少。 莫里干笑,一边狠狠瞪我一眼,「埃及的某个法老,」记得她老婆爱美,不忘补充一句,「据说长得很俊秀。」 「哦,那我回去查查资料。」风美女闻言立刻大起兴趣。 我忍不住白了莫里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要是让这女人查到这个法老十八岁就挂了,一定会以为我诅咒她短命,她又那么小心眼…… 幸好一年一度的狼人族祭典就要开始,莫里还算有良心的扯开话题,开始聊起这方面的话题,像往常一样邀请瑞和我一同去参加他们的祭典,他和瑞开始讨论邀请的名单。 风美女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再度往我们三个的杯子里加了点无色无味的料,莫里讨论的兴起,丝毫不觉的拿起杯子就喝。 瑞始终没有去动他的茶杯,隔了一会儿终于拿起杯子时,风美女露出总算整到了的欣慰笑容,激动的手指都有点抖。 瑞把杯子递给我:「穹,帮忙去泡杯红茶,别忘了把残留的绿茶渍洗干净。」 我应一声,不忘一同拿走自己的杯子,看到风美女失望的垮下肩膀和莫里的无知无觉,走到厨房洗手台背对着他们时,我终于忍不住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客厅里传来莫里再度站起来走向洗手间的声音。 邀请的名单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 左右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 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像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云泥。」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员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实在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莫里把他说得像一个传奇,但瑞口中道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 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最令人郁闷的是,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确定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 「我怎么知道,那个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很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你既然对他没兴趣,那当初为什么要找上我当你同伴?」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那种魔法学习能力么?」 「……没有。」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 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瑞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我得出一个结论,「瑞,你一定有严重的恋兄情结。」才会把自己的哥哥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 想到他的哥哥在一场与猎魔人的对抗中过世,我又替瑞难过,因为再也回不来,所以以前的好都加倍的放大,经过千年,难怪瑞的哥哥在他心中成为神祗。 瑞狠狠的敲我的头:「胡说八道什么!」他忿忿然,「你什么也不知道。」 接下去我旁敲侧击了半天,总觉得瑞和莫里似乎瞒着我什么。但他左右是这套说辞,我无从探究,只好郁郁的睡觉去。 两天后,我跟瑞一同去美国参加狼人族的祭祀庆典,没想到,却在曼哈顿街上见到了死人类。 这家伙和小道士一家凑热闹来参加月圆祭,借着在美国留学时玩过一阵子纽约,硬是拖着金发老兄到处闲逛。 我始终对那颗银弹头耿耿于怀,又怕空闲之余被风大美女抓去当试验品,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闲逛队伍。 一路上金发老兄喋喋不休的继续诉说他最新的研究进展。 据他翻阅了多套已成孤本的魔法史中的记载,神的祝福的有两种用处,一是用来改变对方的存在形体的,但这个改变也就能维持一世;另一种是用来固定对方的存在形体的,这个固定是永生永世的。 这两种神的祝福都需要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 「那这家伙身上的神的祝福是哪一种?」我很有兴趣的从上到下仔细打量死人类,不知道他会不会是什么奇怪东西变的? 死人类很过分的伸出手用力捏我的脸:「当然是第二种。我像是什么东西变的吗?」 「这又看不出来的!」我拍开他的手,揉揉脸。 金发老兄证明般的点点头:「我确认过了,他的确是那种永生永世被固定的形态。」 「那你收集的狗尾巴草和蟑螂呢?」 「他们是被转换成这个形态的,这两个应该是跟谁结了很大的仇怨的缘故,之前可能是人类,精怪,或者巫师,魔法师吧!」 金发老兄感慨道,「不知是多大的仇怨,才搞到这样子惨烈。」 「那怎么算祝福,根本就是以自己的性命来完成的诅咒。」死人类跟着叹息一声。 路上交通拥挤,我们几个被人流挤到一边,街头的警察混乱而忙碌。 「看这境况,大约是总统什么的要来了吧。」金发老兄一边扶起被挤倒的老乞丐,一边念叨。 我心念一动,一个念头串过脑海,却快得来不及捕捉,似乎有什么事正在酝酿,我隐约觉察到不对,却想不出所以然来。 急匆匆的跟死人类和金发老兄道别后,我瞬移回去了莫里在美国的住所,没多久,瑞和莫里忙完后,相继回来,看到他们安然无恙,我才放下了心。 月圆祭是狼人族一年一度的庆典,血族仍然延续了近千年前定下的每个月一次午夜狂欢的传统。 而狼人族在几百年中,传统已渐渐变化,随着族人数量的减少,月圆祭在最近的百年里已经被改定为一年一次了。 因为间隔的时间比较久,所以每年气氛的热烈程度反倒是超过了血族。 所有交好的族群都会来参加这个祭典,所以撇开严肃的祭祀意义,这可以说是异族的嘉年华。 起初,一切都一如既往的展开,但到了第三天,变故终于发生。 我之前的预感没有出错,人类世界混乱的交通和街头严阵以待的警察,不是为了大人物的到来做准备,而是为了这个月圆祭。 荷枪实弹的士兵将整个广场围得水泄不通,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破坏结界进来的,扩音大喇叭已经开始喊话。 「秉持自由,民主的精神,为了不对全人类的生存够成威胁,也为了给予你们同等的生存权利,准许你们使用神的祝福这一传说中的咒语,以牺牲一半的代价,将剩余的非人类转变为人类形态,美国保证国土上所有人类的安全。现在,给予你们十分钟的时间考虑,不要妄想逃脱,瞬间转移有一定的距离限制,只要你们在美国的国土之内,fbi将不遗余力消灭所有的漏网之鱼。」 广场上霎时安静下来,然后所有参加月圆祭的异族类开始相互询问神的祝福是什么东西,有知道的在解释,也有嚷嚷着宁死不变为人类的。 有几个不信邪的已经开始瞬移,快的一闪而过,开始了在美国的逃亡,速度不够快留下踪迹的,几乎都被激光打了下来。 情势一片混乱,莫里因为跟梅尔斯夫人和狼人族长比较近,示意瑞他会保护两族的族长,要瑞帮忙找一下不知道去了哪里的风无痕。 瑞拖着我眼光四处浏览,就是没有看到风无痕。 我不经意间目光扫过荷枪实弹的人类军队,才发现这些人不是都穿着美国军服的,有些来自欧洲,有些来自亚洲。 这就是所谓的猎魔人吧! 他们筹备多年,发展热武器,彼此防备,真正联合起来,便确确实实是属于人类的实力。 难怪我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遗漏的部分也就在这里。 魔法巫术已经在人类社会的文明中失落了许久,人类的生存早已脱离了原始的精神意志,代之以高度的机械化,红外线中甚至可以看出隐形术下的形体。 人类在这百年里,科技所造就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我们用了千年的时间,却可耻的毫无建树。 我在一片混乱中找寻风无痕的踪迹,却在显然是这场围剿指挥者的fbi局长旁边看到了出乎意料之外,但很在情理之中的人。 瑞和莫里口中的桑切斯听起来就是个西方名字,以至于我一开始就起了误解,以为那是金发老兄的化名。 然而就如同我身为血族却并不出身英伦一般,那名叫桑切斯的猎魔人头子,也同样的黑发黑眼。 难怪瑞一直叫我离他远一点,难怪英伦受到了猎魔人袭击,瑞一处理完就回到了我们居住的城市。 从一开始遇到,到同一家公司上班,就不是凑巧。 和莫里的打斗与其说是玩闹,不如说是对狼人一族实力的试探。 汤里的大蒜和服务生的十字架是的他授意。 把我拉到中午强烈的阳光下不是不小心。 对我感兴趣只是为了接近我们的借口。 隔着远远的喧闹人群,我的目光和死人类的对上,他的眼底出乎意料的平静,歉然的望了我一会儿,他的注意力投向了瑞。 我看得到他指缝间闪烁的银光。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把银针,他已经抬起手来,瑞并没有发觉,他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控制广场局势和找寻风无痕上面。 同一时间,我也看到了死人类背后,不远处,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他的后心。 人类是贪婪而软弱的动物,诱之以利,动之以情,加以威胁,永远都不愁找不到背叛者。 枪口和银针,这两个家伙一直以为局势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此刻却丝毫没有察觉自身的生命正在遭受威胁。 死人类的银针飞出来时,我几乎是本能的挡在了瑞的身前。 瞬移的同时不忘出声提醒死人类,有杀手在他背后偷袭。 他一回头就能看见那把枪的枪口,只需要意念一动,子弹就不会射中他,当然被我挡住的瑞也会没事,这样就什么都解决了。 但银针的速度非常快,如果要形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比子弹的速度要快几百倍。 快到即使瑞发现了不对要拖着我移开,也是完全来不及的,我到这时才知道,当时追着莫里四处跑的那把绣花针真的不过是儿戏的闹着玩。 奇怪的是此刻这样快的速度下,那把银针却还是没有射中挡在瑞身前的我。 这把针在距离我左胸不到一公分处硬生生的停了下来,没有往前飞,而是受重力影响,落到了地上。 在针快落地的时候,我和瑞才移了开去,其实已没有必要了。 银针离我们很近,所以我清晰的听到了它们落到水泥地上清脆的响声,但我没有听到枪声,装了灭音器的枪管射出的子弹隔了那么远,我听不到。 抬起头,我看到死人类的衣服上缓缓的被某种液体染红,那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他旁边的fbi局长也跟着倒了下去。 死人类却还是安然从容的站着,隔着喧嚣,远远的,嘴唇无声的动了动,对我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穿过无数的尸体,不顾瑞的阻拦,我朝着他走了过去,中途碰上了小道士。 他不发一语的跟在我后面,刚才遍寻不着的风无痕此刻凭着医者的本能站在了死人类旁边,看到我们走过来,她对我摇了摇头。 小道士握住死人类的手,死人类睁开眼,看到我,无声的笑了笑,依然是最初见到他的时候那般阳光灿烂的笑容。 此时此刻看到他熟悉的笑容,我却忍不住有些想哭。 我确信他听到了我的示警,如果当时回头,只要他当时回头,一定躲得过那颗子弹。 「为什么?」那银针的速度比子弹快几倍,完全可以在穿过我的身体后射中瑞,这样的速度本身就贯彻了一个猎魔人最为集中专注的意志。 他是下定决心要置瑞于死地的,可为什么,在那比弹指更短的时间里却又改变了决定? 死人类显然知道我问的是什么意思,他无力的抬手摸摸我鬓间的发。 「穹,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虽然外貌完全不同,但举手投足间,总是让我忍不住想起他,要不是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存在于世间,我会认为你就是他。我有时候会欺骗自己把你当成是他,只不过时间过去了太久,你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事而已。可惜那时我亲眼看到他为了救我而消失在我的面前,所以你跟他再像,也不会是他。」 他怅然道,「看到你刚才挡在瑞的面前,我彷佛就看到那时候的自己,经年累月的梦魇,我不想在现实中让他重现。」 他最后的声音已渐渐微弱,感觉得到生命一点一点的从他的体内流失,我努力的睁大眼,不想让泪水流下来。 这时,混乱的广场上,却不合时宜的飘起了一阵歌声。 歌声空灵优美,响遏行云,从湖绿色长发的娇媚女子口中流泻而出,清如山泉,彷佛春日里花丛中穿梭而过的香风,带着无限的缠绵之意。 女子的神情自在而雍容,纤长的五指在发丝间舞动,竟是在这一触即发的紧张状况中,慵自梳头唱歌。 广场外的士兵被这诡异绮丽的景象迷住,无不目瞪口呆。 那女子有着水一般的妩媚神情,却令人感觉不到海洋汹涌的气息,正是着名的莱茵女妖罗蕾莱。 塞壬站在了罗蕾莱的不远处,和着莱茵女妖歌声的节奏,唱起了完全不同的另一首歌,奇异的没有打破罗蕾莱的旋律,反而像是大海深沉的呼吸脉动,成就了最好的伴奏。 两个倾国娇媚的女子唱着不属于人间的,士兵将官们在不知不觉中,已是听得如痴如醉。 手中的枪放了下来,激光束被关闭,炮弹退出滑落在地上,刚才的军容整束已经变成了此刻的席地而坐。 令人悲伤的歌声中,柔白的手搭上我的肩膀,安慰的拍了拍,梅尔斯夫人不知何时已走到了我们身边,「穹,用血誓,还来得及救他。」 没有用,我摇摇头,死人类身上有神的祝福在,血誓无法改变他的体质使他成为我们的同类,「血誓不会成功的。」 夫人有点着急:「血誓的成功率虽然很低,只要他有活下去的意念,不是不能尝试啊?」她的声音竟然有点急迫。 我看着夫人,惊异于她的热切,梅尔斯夫人的温和向来只对族人和友好的朋友,她毕竟是血族族长,怎会对一个猎魔人有这样的怜悯之心? 更何况这个猎魔人前一刻还意图杀死她的儿子,我有点胡涂了。 死人类嘲讽的看着夫人,夫人和他对视时眼中闪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 半晌,夫人正打算再催促我,死人类已先一步开口,他握了握小道士的手叹了口气,「刚才那阵歌声让我想起了很久前的水手生涯,那时候自由自在,什么都不知道,多么的快活,无忧无虑的,只觉得放眼而去都是蓝色的海太过单调,现在却分外想念那单调的生活。」 「我带你去。」小道士向来和死人类投契,握紧了他的手,另一只手挥手招来雾团,裹住了他和死人类,死人类抓住我的手,「穹,陪我一会儿。」 我点头,顾不得那群显然陷入催眠中的武装士兵会不会卷土重来,也顾不得美国国内是不是戒严到会打下这个不明漂浮物,跟着他们进入雾团中。 这一回,我竟也觉得那雾团湿冷黑暗,小道士一直握着死人类的右手,想起上次进入雾团,死人类打了一个喷嚏,我忍不住把他抱在怀里。 他喃喃自语,「可惜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真是错过偷香的好机会。」 我见他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心酸之余,忍不住提醒他,「我不是你要的那个人。」 他于是再度陷入沉默,我有点后悔,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 雾团降落的地方是一个小岛,我不确定那小岛是不是在美国国境内,岛上看不到人烟,远处的海鸥飞向海洋的中心,很快的消失在天际。 死人类靠在我身上,一直看着远方的大海,他低声开口,「穹,记得千万不要去接触神的祝福,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也不要让别人对你施加。」 「为什么?」 「那其实是一种诅咒,无论是出于好的心态还是不好的心态,总是违背了自然,结果都只有一个,就是让跟咒语有关的人生生世世远离幸福。」 他缓缓的诉说,「出生时,我根本不记得我的前世,和普通人一样,读书工作,实现我的梦想,当上了一名水手。可在几个月前,我却突如其来的想起了我的前世,我的异能也是那时候才开始有的。」 「一场接一场连续的梦境里,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存在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人类把他们称之为魔。前世的我就属于一个猎魔人家族,亲手杀死了失踪后变成吸血鬼来袭击的母亲与弟弟,梦中的父亲怕我有一天失手也会步上母亲和弟弟的道路,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远古流传的魔法书,以他的生命为代价,在前世的我身上施加了神的祝福,他死前非常欣慰,至少唯一的儿子永远不会有机会变为恶魔。」 「梦境中,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无法阻止他,他找来了家族的所有人困住了我施加咒语,我就这么亲手杀死了母亲和弟弟后眼睁睁的看着父亲为自己而死,族人众口一词,『你不能辜负的你父亲。』就如同父亲死前所说的,不能让那些死去的人白死。」 「这样一道枷锁,困住了前世的我,即使那时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但他是一名血族,宿仇和责任横亘在前世的我和他之间,无法跨越,他是一个任性自我的人,前世的我摸不透他的想法,他把自己困在他的世界里,同样看不透我,我们当时虽然在一起,却无法感觉到彼此相爱,直到他为了救我而烟消云散那刻,那时我才恍悟永远的错失了最爱。」 死人类苦笑了一下,因为他说的是中文,所以我无从得知他口中的那个究竟是他还是她? 他的手已经渐渐冰冷,微弱的叹了口气,「那么不快乐的前世,如果可以不用记起,那有多好。我宁可和洛笛一样永远的消失,好过痛苦的活着,继续不得不完成的责任。」 我骇然的看着他,他刚才说洛笛?几乎是颤抖的握紧他的手:「你刚才说洛笛?你的情人名叫洛笛?那个魔法界第一人洛笛?」 应该是重名吧? 死人类听到魔法界第一人应该会摇头的吧? 他却点了点头,气息已十分微弱,惊讶的看着我激动的浑身颤抖,「你认识洛笛?」 「我就是洛笛啊!」这句话哽在喉头。 死人类握着我的手渐渐的松了开来,我无法出声,我真的是洛笛吗? 我们真的前世是相爱甚深的情人吗? 为什么隔了千年,我不再记得你,成为了你的宿敌? 而你,口口声声宣称我们曾经相爱,却认不出近在咫尺的我? 第十四章 小岛上的沙洁白而柔细,握在手心里,缓缓的从指缝间流泄,风一吹就化成轻烟飘去远方,从此天涯海角,辗转流离,或做浮尘,或为泥土,漫长的时光中,渐渐遗忘了这片曾与雪白浪花刻刻缱绻过的沙滩。 远处的海水卷着浪花依旧毫不歇息的拍打着海岸,并不因为几颗沙子的离去而放弃。 我和小道士沉默的把死人类埋在沙滩下,洒上最后一捧沙,小道士担心他只会研究魔法史的姐夫不能在危机中护得姐姐周全,先一步回去了举行月圆祭的广场。 剩我一个独自坐在沙滩上,分不清是悲伤还是寂寞,突然迫切的想做点什么。 这时瑞传音过来,「你没事吧?广场的军队都撤走了,快回来。」 看起来事情都解决了,看来这世间基本上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 难怪这次的月圆祭会挑在美国加州举行,难怪海妖会来参加,原来一切都早已布置妥当,只有我什么也不知道,傻傻的被蒙在鼓里,我突然觉得非常非常的累。 「瑞,既然没事了,那我先回家了。」想起还放在莫里那里的护照,我无声的笑了笑,既然帮不上忙,留着也没什么意思,所有的魔法几乎都学过就忘,唯有瞬移是无师自通。 我一直想试试瞬移的距离极限,闭上眼,凝聚意念,隔着半个地球,我清晰的看到了家里那张亲爱的床。 回家吧!抱着熟悉的被子,看着熟悉的天花板,睡一觉就没事了。 半个地球的距离,果然不是好玩的,穿过异空间的时间不长,却有种全身都被分解成微粒般的难受感,恍惚间看到熟悉的米白色床单,我都有点怀疑是自己的幻觉,可惜来不及确认,我就陷入了昏睡。 醒来的时候确实是在自己的房间,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痛到脚,从来没这么难受过。 上次被瑞丢到无人岛瞬移回来因为距离长也不过睡了几天,睡醒了就生龙活虎一点事情也没有了,这次却痛得好像身体被碾压成粉末又重新拼聚起来一样? 「终于醒了!」瑞坐在床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睁开眼的刹那好像见到他明显的松了口气。 他的头发有些乱,白衬衫领子上有些淡淡的痕迹,看得出是几天没换洗留下的痕迹,这对向来有洁癖的瑞来说真是千载难逢的奇事。 「我睡了多久?」 「两个月,」见我明显呆掉的表情,瑞露出和煦的笑意,「你很能干嘛,隔着太平洋也能瞬移回来。」 我被他笑得毛骨悚然,只好说谎分辨,「没,我不是直接从美国一下子瞬移回来的……」底下的话自动消失在他更无害的笑容里。 「你以为你制造了那么大的异空间波动,我们会感觉不到吗?」莫里不屑的看着我。 「异空间波动?」对了,瞬移的原理就是利用了空间压缩。 遭了,当时没想到这一点,过远的距离会造成空间大幅度重叠引发异空间波动紊乱,也就是说…… 「最近有什么灾难发生吗?」我抱着忏悔的心态提问。 「全世界范围内的海啸和地震。」莫里翻了个白眼,「现在可以肯定千年前欧洲的那场浩劫的确是洛笛造成的了,有些家伙不论过了多久都不会长进,永远用同一办法处理问题。」 「瑞,洛笛的前世是不是有个情人?」我什么都不记得,可恨他们这些知道的又讳莫如深,好歹那是我的前世,我总该有知情权吧! 瑞眼神复杂,定定的看了我一会儿,不发一语的掉头离去。 「看来那个人类小子应该跟你说了什么吧,」莫里坐到我旁边,忽然换了个话题,「穹,你有没有发现科克长老对你比对别的同族要严苛很多?」 我很忧郁的点点头,见他并不是顾左右而言他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从以前我就一直奇怪,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洛笛的缘故,前世的我太出色,虽然科克长老对于洛笛的父亲背叛血族心存憎恨,但内心深处依旧承认洛笛是他最出色的弟子。而身为洛笛转世的我对魔法却是一点天赋的都没有,想必让他很是失望。」 没天分就算了,我还常常跷他的课。想必对老头的打击一定不是一般的大。 莫里摇摇头:「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穹,你应该知道洛笛只有一半的血族血统,他的母亲是人类魔法师。」 「所以老头对洛笛的讨厌还有他母亲的因素?」 「我不是说这个,」莫里有点气急败坏,「你难道就不能稍微用用脑子,洛笛既然只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怎么能够转世?你该明白,只有真正的人类——那些上帝的子民才是有灵魂可以用来转世的。」 「难道?」我想了想,忽然大惊,「神的祝福?」 莫里再度摇摇头,我松了一口气,不是神的祝福就好,现在一想起那个诡异的魔法就不自觉的浑身发毛。 「洛笛当时离开血族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走上他父亲的老路,爱上一个完全跟血族敌对的猎魔人——第九任桑切斯家族族长奥南公爵。而桑切斯家向来是血族的宿敌,瑞的父亲就是死在奥南公爵的父亲的手上,桑切斯家族世世代代以猎杀血族为己任,所以当时若说奥南会真心爱上洛笛,是谁也不相信的事情。」 「洛笛却一直是个所有人都摸不透的家伙,大概连奥南也不了解他,以他的能力,想要整个世界也未必得不到,他掀起了整个欧洲的动乱,目的却只是为了让人类和血族狼人族之间达成和解,扫平他与奥南之间隔着的爱情障碍。」 莫里笑了笑,「真是难得一见的痴情种。」 我跟着苦笑,一点印象也没有,完全像在听别人的故事,周幽王烽火戏诸侯,褒姒固然美得倾国倾城,但洛笛这毁天灭地为红颜…… 「那个,奥南公爵很美么?」我问莫里,毕竟他见过洛笛,那想必对奥南应该也不会太陌生才是。 莫里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会儿,大概是在比较,「没有洛笛漂亮,严格来说,这千年来,我几乎没有见过比洛笛更出挑的美貌。」 「风无痕?」我提醒他,好歹情人眼里出西施。 莫里小心翼翼的左右看看,见他心爱的老婆不在,难得的说实话,「也是比不上的。」 我呆了一下,喃喃自语,「美得惊天地泣鬼神,魔法能力又举世无双,这样的存在,一定会遭天妒的,估计下场不会太好。」 老父常年奉行中庸之道,严肃的告诫我棒打出头鸟的真理,所以对于传奇,我虽有向往之心,却是一点也不想当主角的。 莫里沉吟了一会儿,似乎头一次觉得洛笛是个很值得同情的角色,「有这样的身世,又爱上不太可能爱自己的人,的确怪可怜的。」一脸悲悯的看着我。 「喂喂喂,」我连忙提醒他,「别用那种眼神看我,我可什么都不记得。」 不知为什么,这么一说,这家伙看我的眼神更同情了! 「现在人类和我们之间依旧纷争不断,看来洛笛的目的应该是没有达成了?」我提醒莫里继续讲故事。 「对,那场浩劫过去后,没过多久欧洲各国的君主们为了巩固王权,再度故态复萌,开始大规模的追杀我们两族,来转移他们国内本身的矛盾。」 「洛笛就没再制造一次天灾?」 莫里用看白痴的目光打量我:「同样的办法可一不可再,用多了,最终结果不是欧洲毁灭就是所有欧洲成员联合起来对付灾难制造者,洛笛不是蠢蛋。」 「那后来呢?」 「后来,我们两族和猎魔人之间的互相残杀依然继续展开,洛笛在一场猎杀中挡住了瑞的哥哥——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剑,当场在奥南面前灰飞烟灭。」 「不是吧?灰飞烟灭?洛笛不是一流的魔法师吗?怎么会被剑刺中?」这么简单就挂了,当得起传奇之名吗? 莫里白我一眼,偷偷看了下在客厅抽烟的瑞,见他似乎没有过来阻止的意思,又继续讲下去,「那只是在奥南面前出现的场景。」 「诈死?」洛笛为什么要骗奥南?我有点疑惑。 莫里毫不留情的打破我的幻想,「是真的死了。」 既然都灰飞烟灭了,还怎么转世?我更加疑惑了。 莫里再度偷看了一下瑞:「洛笛到底有一半的人类血统,所以他身上存在着一些灵魂素,当时菲尔吉斯的手中的剑刺中了洛笛,发现不对,他把洛笛的灵魂素暂时的封在了他的剑上,没有跟奥南打下去,直接就瞬移去了精灵族。接下去你要问瑞了,他当时在精灵族里,菲尔吉斯做了什么我不太清楚,我知道你的前世是洛笛还是瑞告诉我的。」 瑞按熄烟,走进来,看了我一会儿,「你真的想知道?」 「嗯!」都已经知道一大半了,没道理最为关键的部分要忽略。 「因为母亲的缘故,我和哥哥的体内有精灵族的生命元,通过净化,完全可以拥有完整的灵魂,哥哥因为要继承血族,身上需要有黑暗的元素,所以一直没有举行那个净化仪式,他把遗传自母亲的所有精灵族的生命元与你的灵魂素和在了一起,用神泉做成了完整的灵魂,这就是你得以转世的原因。」 精灵族的生命元,似乎就是人类的灵魂一样的东西了,「那菲尔吉斯没事吧?」 该不会跟神的祝福一样需要放弃生命吧?我忽然不太敢看瑞,那是他的哥哥,而且听他讲起往事时,明显的依恋的哥哥。 瑞安抚的摸摸我的头发,不知道他的温柔是不是因为我的灵魂里有一半是菲尔吉斯的缘故。 「哥哥没事,这个仪式的结果只是去除了他体内拥有的精灵族体质,使他成为完整的血族罢了。」 「之后……」我迟疑着,记得瑞说过他的哥哥是在和猎魔人的战斗中死去的。 「多年后,菲尔吉斯和奥南在一场猎杀中同归于尽。」见瑞沉默不语,莫里替他说出了事情的最终结果。 「那么我的灵魂有一半是洛笛,另一半是菲尔吉斯?」这算什么,原来我是拼凑出来的,想想都觉得古怪。 「你的灵魂完全是洛笛的灵魂素构成的,生命元起的只是帮助灵魂素长成灵魂的作用,就跟种子需要的阳光才会长成植物一样。」 「阳光,太虚无缥缈了吧?」 莫里大致上理解了生命元的意思,他想了想解释道,「植物当然不可能光晒晒太阳就长成,还需要泥土和肥料,那些生命元就是阳光泥土和肥料了,没有他们种子就变不成植物,但是植物的本质还是那颗种子,你了解了没?」 我还来不及开口,瑞已先微笑的打断了莫里的废话,「你说谁是肥料?」 「啊,」莫里这才惊觉失言,那到底是瑞兄长的生命元,被他用来比作肥料…… 「我还有事,先回去了。」立刻跷头。 「好了,既然该问的问完了,你好好想想该怎么跟海妖一族交代吧!你这回造成的空间压缩过度引发的海啸毁坏了她们的海底基地。」 瑞阴森森的提醒我,「别忘了人家刚在月圆祭帮了我们大忙。」 「那个,我不是故意的。」 「如果你是故意的,那这个世界大概就不存在了吧?」他一副你别想逃避责任的表情。 「可不可以等我恢复了再说,我现在全身都痛,而且一点力气也没有。」没办法,只好要求缓刑。 可能我这个样子真的不太可能有什么建树去弥补,瑞只得收起笑容,沉默着出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突然觉得自己挺没用的,忧郁的叫住他,「瑞,你当初为什么找我做同伴?」 「哥哥曾经拜托过我照顾你。」他头也不回的回答。 我在床上又躺了一星期,才恢复一点,期间风大美女医者父母心的来看了我无数次,趁我不能动弹,灌下了我无数味道古怪,后遗症目前还不清楚汤药。 恶魔瑞非常冷酷的对此通通视而不见。 折腾了整整一个礼拜,那天瑞不在,在我仇视的快要奋起反抗目光中,风美女不屑的白了我一眼,丢下一句解释,「我是好心帮你恢复记忆」。 「千年前的回忆要来干什么?」即使记起来了,发生的事也改变不,洛笛比我聪明不知多少倍,最后还不是落得差点魂飞魄散的下场。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搅拌着汤药的风无痕奇怪的回头。 我猛然抬头看她,想起午夜里那些奇怪重复的梦,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但梦中全是混乱错落的事情。 就为了不做这些梦,我坚持白天睡觉,晚上无论如何找事情打发睡意,久了,习惯后还以为是自己始终改不了久远的身为血族的习惯。 还有几百年来,偶尔几次出现的路人很熟悉的跟我打招呼,叫得出连穹,我却对对方毫无记忆的情况。 风无痕狡黠的对我娇笑,「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我可以用药来破解,让你自己想起来。」 我莫名的因她的笑容起了一丝寒意,想起曾经在希腊住过一阵子,当地流传了一个着名的杀父娶母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悲剧就在于太过好奇,俄底浦斯若不执意去追求真相,也许他就能作为一个英雄的国王活下去,即使预言早已实现了,因为无知也未必不见得不能幸福。 风美女此刻的笑容却带了丝引诱,像是怂恿夏娃摘下苹果的蛇。 我受她引诱,又恐惧她那后患无穷的汤药,正在犹豫,和风美女同来的风家族长在一旁发表了他的看法:「过去了就让他过去,不要回头,」 风无痕瞪了跟他唱反调的族长表哥一眼,跺跺脚,不高兴的被他表哥拉走。 风家族长走动时衣袂飘飞,看着就不是个凡人,拉着他不情愿的表妹告诫,「别家的事,你不要去管那么多。」 渐行渐远,渐渐听不到风美女争辩的声音,只听得他表哥最后说了句,「别忘了你答应过什么。」 瑞上班去了,想起我旷工了三个多月,好歹该跟人说一声,虽然不记得老板的电话,但sn上还是有他联络方式的。 前阵子房间里的电脑因为躲闪风无痕的缘故被洒了汤药,估计是不能用了,我无奈的走进瑞的房间借用他电脑。 主机刚开,sn就自动登陆,我来不及改用户名,信息提示框自动出现了科克长老发来的信息,「瑞,干的不错,这是你第三十一次挫败猎魔人了。」 如果科克老头在我面前,我想我一定会上前去摸摸他的额头,看有没有发烧什么的。 三十一次,有这么多吗?我认识瑞到现在至少也有八九百年了,印象中这么长的时间里猎魔人的大规模行动一只手都数的出来。 这三十一次,可能多数是在我遇到瑞之前吧! 但那段时间因为洛笛制造的灾难的缘故,在承诺的束缚下,猎魔人的行动应该不会太频繁吧,科克长老又不像是会说胡话的。 我支着下巴陷入思考,老头的第二条信息又发了过来,任务栏闪了闪,我忍不住移动鼠标点了下去。 出现的话却让我大吃一惊:「这是穹第三十一份工作了吧,这小子适应的怎么样?」 我呆呆的看着显示屏,第三十一份工作?这不是我第一次去工作吗? 「谁跟你说是千年前的记忆了?」风无痕的娇斥忽然闪过我的脑海,她说话时眼中有丝微微的怜悯。 「不要回头,回头会变成盐柱。」风家族长的警告言犹在耳。 我抱着头死死的盯着电脑,完全的不知不觉,的确是一种幸福,但真相的头绪既然已经出来,不弄个水落石出,又怎会甘心,我忽然有点体会到俄底浦斯的心情了。 努力的让自己冷静下来,我模仿瑞的语气回复科克长老,「没什么,穹没事,跟之前一样。」 手指控制不住的在键盘上发抖,险些打出错别字露馅。有点庆幸隔着网络科克长老的读心术不能发挥作用。 「海妖一族过几天就会派人过来了,通灵族已经开始追寻奥南的灵魂下落,要再花三十年才会有消息,你这边的事尽快了结后和穹一起先回英国吧,夫人一直念叨着你们。」 三十年?三十一次,相乘是九百三十,正好是近千年的时间,我忽然全身控制不住的发抖,回复了「是。」急忙下了线。 顾不得上次瞬移头晕目眩的后遗症还没完全去除,我再度闭上眼,凝聚意念,看到金发老兄在他的卧室里捧着厚厚的魔法史研究。 身影一闪,我抱着痛得像被劈开似得脑袋倒在金发老兄的床上。 金发老兄听到响声放下了书回过头来:「穹?」 我对他点点头,示意他暂时别说话,此刻任何轻微的声音对我的神经来说都是一项巨大折磨。 半晌,昏眩感终于轻了点,觉得坐在人家的床上有点失礼,我站起来,摇摇晃晃的预备坐到一旁的椅子上。 「你还是躺下来好些。」金发老兄体贴的拦住我,扶我在床上躺下。 「我来是为了请教你一件事,」实在没心情寒暄,我开门见山,单刀直入的问金发老兄,「根据你的研究,这千年来,血族狼人两族跟猎魔人之间总共发生了几次冲突?」 金发老兄不愧是专业的研究人员,他起身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找出一本厚厚的笔记,翻了翻后告诉我,「大概三十多次吧!怎么了?」 「最近一次是在美国?」我问金发老兄。 他点头。 「那前面一次呢?什么时候,在哪里?」 金发老兄翻过一页:「在中国。三十一年前。」 我闭了闭眼:「再前面一次呢?」 「还是在中国,六十三年前。」 「再再前面?」我几乎是无力的靠在床头。 「印度,九十三年前。」 「咦!」金发老兄终于发现不对,不等我问,他不停的往前翻页,「法国,爱尔兰,威尼斯,日本,德国,西班牙,越南……地点都不同,间隔都是三十年左右。」 长长的吁出一口气,我只觉得浑身止不住的发冷,谜底在无意中一环扣一环的解开,但我却突然不想去面对。 「我先回去了,」走出金发老兄家,打开门时,还听得到他在背后自语,「我怎么一直没发现,猎魔人的行动原来是周期性的?」 握着门把,我对金发老兄买菜回来的妻子点头招呼,忍不住苦笑,不是猎魔人的行动是周期性的,是有人操纵着这一切,循环了千年,乐此不疲。 不想回家,我独自在阴暗的街头游荡,不自觉的,竟然走到了当初上班的那家公司的门口,既然快要回去伦敦,好歹有始有终的去辞职吧! 电梯到了十八楼,熟悉的大门,还记得那时候,就是在这里遇到了死人类,一切的一切都熟悉的恍如昨日。 思索着慢慢的走进大门,我一一跟同事问好。 他们从忙碌中抬起头来,看到我,对于我熟悉的招呼似乎都很惊讶,纷纷开口,「先生是哪位?请问你找谁?」 第7节 恋耽美 正文 第8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8节 每个人的语气神情,都是全然的陌生,彷佛第一次见面。 老板从办公室出来倒水,看到我,表现出和同事们同样陌生的眼神。 我微笑,抱着侥幸,询问是不是有秦裴冬这个人,得到的答案一样,还是找错了地方。 看来,不需要辞职了。瑞连善后工作都处理的毫无破绽,漂亮无比,不愧是被科克长老赞誉有加的未来血族族长。 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和死人类最初认识的地方,我转过身,离开了大楼。 第十五章 握着搅拌勺的风大美女依旧在家熬她奇怪的汤,见我一脸呆滞的推门进来,她笑眯眯的嘲笑,「你终于还是忍不住来找我了哦!」 我有气无力的点点头,提醒道,「应该是催眠吧?你有办法用药解得开?」 她有点诧异:「你不笨嘛,总算知道自己中了催眠术了!」 我苦笑,先问她最重要的问题,「你零零散散给我吃了不少奇怪的药,到现在,还缺几种。」 「看来你早就知道了啊。」风美女遗憾的笑笑,「我答应了莫里不能告诉你,但是你自己想起来,就不算我违背诺言了哦!」她的笑容里有着小小的得意。 其实我也是刚猜到的,而且如果我的猜测没有错的话,即使我想起了所有忘记的事,过不了几天,还是会全然遗忘。 「你为什么会想帮我?」这是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她大小姐绝对不像是正义感泛滥的人。 「因为我研究这种对抗催眠术的药很久了,好不容易有了点进展。」她倒是坦白,不介意告诉我,拿我做白老鼠的事实。 接过她递来的药,吞了下去,只觉得一阵睡意涌上来,没多久就在莫里家的沙发上睡了过去。 混乱而破碎,没有条理的梦,头一次在白天清晰的上演,醒过来,一切历历在目。 我对刚下班回来的莫里打了声招呼,感慨了一句:「原来我这么能干,做过裁缝,拉丁语老师,修鞋匠,飞行员,画家,律师……」 莫里大惊:「你都记起来了?」责备的目光投向风无痕,风大小姐耸耸肩,「我没有违背诺言,什么也没说哦,是他自己想起来的。」 风家家规严禁悖誓,莫里是知道的,但是看我这样苦笑着,一项一项把做过的,本该遗忘的职业一一列举出来,莫里有生以来头一次手足无措,只得传音召唤瑞过来。 瑞的身上有着浓重的消毒水味,似乎是刚从手术台上下来,他打量我的目光冷静而镇定,淡然开口,「穹,你都知道了?」 「是!我都知道了。」我看着他仓促间没来得及换下的白大褂,纤尘不染,衬着他闪亮的金发,走在阳光下,只需要一个微笑,不知情的人必定会以为是天使降临人间。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会突然想去工作是因为催眠,会选择那家公司是因为秦裴冬和公司有业务联系,想必在这之前,已经催眠过秦裴冬让他记起千年前的往事了吧!他一步步的布局,你们在背后一步步的收网。」 我看向莫里和瑞,「而我,就是你们之间的棋子,按照早已编写好的剧本,照着设定演下去,直到结局,再抹去所有的一切,三十年后,重新开演。」 瑞和莫里维持沉默,并不辩解,像是已经默认,我的心忽然一阵阵的发冷。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瑞得声音有丝干涩。 「我一直都隐隐的觉得不对,到无意中看到了科克长老的信息,所有的拼图终于齐全。」但我没有记忆,就拼不出整幅图,所以我跑来找风无痕。 「那么,回家吧!」瑞对我露出安抚的笑容,「塞壬马上就会过来。」 我和他都清楚,此刻的我,完全没有瞬移逃跑的能力。 记起来,很快又会遗忘,我看着瑞温和的笑容,遗忘也是好的,忘记了,就不会有这种浑身发冷如坠冰窖的感觉。 醒来后,我还是会继续的沉湎于网络游戏,瑞继续兢兢业业的工作。 所有的一切都再一次回到原点,安稳而一成不变,有条不紊的按步骤进行,直到那华丽的复仇大戏再次隆重上演。 没什么好担心,也没什么好忧虑的,剧本早已写好,我连台词都不用背,剧情自然而然的会推着我,一路前行。 再多的生离死别,再大的伤心痛苦,事后都会被抹去一切的痕迹,什么都不会记得,自然也无从伤心,不会难过。 导演这样的体贴入微,细致周到的连入戏太深会造成的心理伤害都考虑到了,身为演员的我,真没有什么的可以挑剔的,不是吗? 可我还是忍不住发问,「为什么,为什么同样的局在千年里一布就是三十余次,重复了那么多次你都不会厌倦吗?」 瑞没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拉起我的手,静静的说,「我们回家吧!」 沙发上,来自大海的塞壬交叠着优美的长腿,悠闲的抱着靠垫,我为无意中毁了她们一族的海底基地道歉。 「小意思,」她无所谓的摆摆手,「早就想换地方了。」 看来天下真的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 我坐在沙发的另一头,感觉得到瑞在周围布了结界,他还是提防我会逃跑。 别说我此刻没有能力,就算我现在有能力闯过他的结界,我也不知道有哪里可以去? 天下之大,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容身之处,只能待在这里,由着他的心意,演着一处处木偶剧。 深蓝色的长发在风中飘舞,塞壬轻柔的唱起了属于大海的催眠曲。 「那把我拉出战乱,使用血誓带我入血族的女子是谁?」趁着意识还清楚,我继续问着心中的疑惑。 「是哥哥的未婚妻,吉塞亚!」菲尔吉斯的未婚妻?原来连这个也是安排好的。 「找到我的是通灵族?千年来他们一直在找寻奥南的转世,每一次的寻找需要三十年左右的时间?」 「是!」瑞简短而干脆的回答,感觉意识渐渐的迷离,我抓住最后一丝的清醒,再度问他,「为什么?」 为什么这无聊的重复轮回你坚持了近千年还不厌倦,还要继续下去? 瑞沉默,就在我以为我得不到答案的时候,他低声开口,「因为我不甘心,不甘心哥哥和奥南同归于尽,奥南有机会转世再活一次,而哥哥却必须永远的消失。」 所以当日梅尔斯夫人在广场那样殷切的提醒我,可以把死人类转化为血族让他继续活下来。 她是希望借我的手让身为猎魔人的奥南变为他要猎杀的对象,然后再迫使他站在阳光下灰飞烟灭,这是夫人的复仇方式,瑞不得不遵从,因为同样的仇恨,也因为夫人的期望。 只是他们不知道奥南的父亲早已未雨绸缪,在奥南身上下了神的祝福,神的祝福在同一受体上又只能用一次,所以他们再用千年,也无法达成复仇的目的。 意识已经模糊,我彷佛漂浮在空中,看着过去的记忆一一清晰的出现。 第一次见到瑞的时候,他把我丢到阳光下,冰冷的声音说就是我害死了他哥哥。 我感觉全身都快被烧成灰烬的时候,梅尔斯夫人赶来阻止瑞时说的,你答应过你哥哥要照顾好他的。 瑞的手无力的放下,然后这段记忆被抹去。 很多很多遗忘的记忆在催眠下一一浮现出来,我看着瑞不断的挣扎不断的妥协,心一点一点的抽疼。 我们都生活在煎熬里,瑞也好,梅尔斯夫人也好,死人类也好,注定都不能得偿所愿。 这样的生命,这样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 恍惚间,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洛笛的寂寞与自闭,想把自己与这个冷漠的世界隔绝开来,这样就能感觉安全,但又忍不住期盼有人能够伸出手来,把自己从黑暗冰冷的世界里拉出来,提供一个温暖的拥抱。 所以,冰冷的阿尔卑斯山下,压满了沉重积雪的黑斗篷被揭开,奥南温暖的手贴上冰冷的额头时说,「你真冷,这样会生病的。」解开自己的斗篷裹住洛笛的时候,便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这个人。 为了这一点点温暖,隐瞒自己的身份,到再也隐瞒不了的时候,即使毁天灭地,也要扞卫这份温暖。 但终究,一切都是徒劳,他有他的责任,他的责任重过于洛笛的存在! 那么算了吧,就此放弃,既然得不到完整的爱与温暖,宁可把这份温暖的感觉彻底完整的遗忘。 迎向剑尖的时候,竟有种终于解脱的感觉,从此不存在于这个世上了,不会觉得冷,也不会觉得寂寞,多好! 想起洛笛解脱的笑容,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我会一直学不会魔法,为什么那样轻易的放弃。 看着千年来,瑞一手导演的,一次次与奥南的转世相遇,到他死亡,同样的开头,同样的结局,不知道该同情在局中的我和奥南,还是同情永世无法复仇成功的梅尔斯夫人,或者是不得不进行这一切的瑞。 无所谓了,反正醒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记得,那这一切,又有什么关系? 歌声渐强,充斥了所有的意识,所有的画面都如碎片一般剥落崩塌。 到最后,一片空白中,只余下轻灵的歌声还在飘荡,渐渐的,连歌声也变弱,直至消失,所有的一切,皆成虚无。 三十年后 伦敦的街头下着小雨,穿着长风衣的路人打着伞在街头快速的走过,不时的有人招手叫计程车。 虽然喜欢阴暗的天气,可不代表我愿意被雨淋一身湿回去挨瑞的骂。 找了个不会被人发现的角落,身影一闪,我正预备瞬移,冷不防的,后领却被突如其来的一只手抓住。 我恼怒的转过头,眼前的人类穿着伦敦街头常见的黑色大衣,有着棕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眸,正赖皮的看着我:「吸血鬼老兄,天冷路滑,送我一程吧。」 伦敦的雨似乎下得更大了,一阵强风刮来,吹走了不少路人手中的伞,他伸手握住飞到旁边的一把,顺手递了过来,碧绿眸子看着我,等待我回答。 我没有去接那把伞,只是握住了他的手,瞬移到了乌云覆盖不到的远方。 这片乌云的覆盖面积相当的大,在我们到了伦敦郊区的一家小酒馆边上,才勉强躲开了雨丝的纠缠。 只是身为血族虽然不老不病,但也有其他不便的地方,下雨还只是淋着难受,但是阳光却无疑的更为致命。 所以从雨中出来,不幸遭遇烈阳的我,便只能拉着这个半途杀出的奇怪人类,推开了那肮脏破乱,甚至还挂着蜘蛛网的酒馆大门。 大约是白天的原因,酒馆里头人烟寥寥,属于夜行动物的酒保们不知道窝在哪个角落里补眠,只余下个小小的侍应生打着呵欠,过来招呼。 「两位请坐,喝点什么?」 「红粉佳人,谢谢!」糟了,点完酒才发现出来的太匆忙,忘记带钱,待会儿借故去洗手间瞬移闪人,把这个认出我血族身份的奇怪人类留下来付账吧! 不过在此之前,还是先要好好盘问一下这家伙到底是怎么认出我是血族的。 「啧啧啧,点个血腥玛丽不是更符合吸血鬼的本性?」对面的人类摇摇头,「一杯马天尼,谢谢!」 「对不起,先生,我不太会调酒,酒保们又还没起来,没有办法为您调制马天尼!」侍应生摇了摇头。 「一杯啤酒,谢谢!」明显被打击到某人努力的振作了一把,转头看向在一旁偷笑的我,「吸血鬼老兄,你以前来过这里。」 「没来过。」这是实话,大多数时候我都窝在家里,很少出门。 「那你怎么刚好点了个他会调的『红粉佳人』?而没点血腥玛丽?」 「血腥玛丽以烈性的伏特加为基酒,所有酒精含量过高的饮料,对于未成年的血族来说,都是极品的媚药。」所以他你不用指望他调出来祸害自己。 「原来吸血鬼老兄你还没成年?」对面的人类一脸的震惊,自言自语道,「那提出交往的话,不是还需要征得监护者的同意?」 「……你才没成年呢!」一口酒险些呛到气管里去,我拍了拍胸口,指了指端了啤酒出来的侍应生,「我的意思说,这个孩子是我的同族。」 侍应生对我笑了笑,把啤酒放到桌上,抬起头,却忽然露出了戒慎的表情。 「我认得你!奥南,桑切斯,猎魔人家族第三十九任族长。」一甩手,杯子被打翻掉下,碎裂一地,孩子惊恐的后退了一步,脚下打滑。 「小心。」像是虚空中伸出了无形的手掌,也没见那人类如何动作,差点跌入碎玻璃的孩子已安稳的落入的他的怀中。 「没事吧?」不知用了力量,隔着吧台就将孩子凭空扯了过来的人类安抚的拍了拍那小小的后脑勺。 在他怀中的孩子却瑟瑟的发起抖来,仿佛比起摔到碎玻璃上,落到这人类的掌中,才是天底下最为可怕的事情。 「救,救我,」小小的侍应生转过头,求助的看着我,我还没做出反应,下一刻,那抱着他的双手就松了开来。 「别怕啊!不过就是点碎玻璃而已,血族的伤口不是都能瞬间愈合的嘛!」那危险的人类毫无身为猎魔人的自觉,一径儿的安慰着。 「既然知道血族的伤口瞬间就会愈合,你还去把他扯过来干嘛?」 拜托啊!没发现人家孩子怕得根本就不是碎玻璃,而是你这个猎魔人好吧! 「虽然马上就会愈合,但是扎到碎玻璃的那一刻,还是会疼的啊!」他不以为然的摇摇头,看着孩子的目光溢满关切。 「来认识一下吧!吸血鬼老兄,我名为奥南,桑切斯,请教美人芳名?」他的注意力再度落回了我的身上,绿眸中依然残留着淡淡的温柔。 同样的棕发绿眸,同样的温和与关切的眼,同样熟悉的有些调皮的笑容,同样的问着,「我名为奥南,桑切斯,请教美人芳名?」 「你问我吗?我名叫洛迪,不是什么美人!」 恍惚间,那久远尘封的记忆再度被揭开,连绵的阿尔卑斯山下,漫天凛冽的风雪,劈头盖脸的袭来,不消一会儿,就将整个人都埋在了雪下。 其实就这样被埋在下面也不错,何必徒耗精神力来施展魔法御寒呢!若是就此一睡不醒,压根儿,就感觉不到寒冷嘛! 不如就这样睡下去吧!在安静的阿尔卑斯冰雪覆盖下静静的睡去,没有谁会知道,也不需要谁知道。 但偏偏,却有人看到了那漆黑的斗篷的一角,扫去沉重的积雪,温暖的手贴上冰冷的额头,「你真冷,这样会生病的。」 解开了自己的斗篷裹住他之前,那双凝望的,充满关切的眼,是这冰冷的世间,唯一的善意,如此的温暖,却又如此的短暂,稍纵即逝。 像是剧烈阴冷的暴雨后,隐现天际的七色虹霓,绚灿的横过长空,美丽的可以融化天底下最最坚硬的铁石肝肠。 可动心的一瞬间,那一抹珍贵的华彩,却渐渐的褪去了所有的颜色,露出了真实的原貌,依然是那片天空,单调的灰与蓝,从未改变。 若是那漆黑的斗篷,从来就未曾被揭开过就好了,若是原本就沉眠在阿尔卑斯山的深雪中,不曾被打扰,被惊醒就好了。 这样至少还能在深黑寒冷的冰雪底下,静静的做个好梦。 梦见出生在普通的乡村家庭,父母都是普通的人类,干着繁重的农活,生一堆或者健康,或者孱弱的兄弟姐妹,彼此扶持,依偎着,一起长大。 也许长大了,也不过是某个贵族人类家的下人,做着苦工,任由打骂,娶个新娘子,都得放弃她的初夜权。 但这都没有关系,他依然会尽他所能的,奉养双亲,照料兄弟姐妹,爱惜妻儿,与其他下人们友好相处,爱人所爱,急人所急。 生活也许会非常的艰辛,处境也永远不会好转,也许一生都低人一等,劳作到死,也仅得薄棺一具,黄土深埋。 但至少,他的父母不会彼此仇恨,不会顶着所谓的高贵的血族与受尊重的魔法师的身份,却整日的争吵谩骂,相互注视的目光,仿佛对方是这世间唯一不共戴天的仇敌。 至少,他不会看着酗酒的父亲失手误杀母亲,抱着他追悔莫及的痛哭后,亲手把他交到一群恨不得杀他而后快的血族手中,随着母亲消失于世间。 至少,他不用在那充斥了无尽的敌意与恨意的目光中,处处是死亡陷阱的地方长大,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 唯一仅有的,就是一卷艰涩破烂的古早流传下来的羊皮卷,大法师梅林唯一的手稿,没有任何魔法师能够看懂,也不是任何血族成员可以明了。 通篇都是一些诡异的奇特符号,没有任何的解说,也没有一条完整的咒语。 连精通人类魔法的科克长老研究过后都断言,这些古怪的符号,并不是由文字组成,而所有的咒语,都需要文字作为载体。 所以他们任由他留着这母亲唯一的遗物,毫不在意,也不戒备,连科克长老都放弃的废弃破烂,出乎意料的,却在一个孩子的手中大方光芒。 真的是遗传自父母高贵的血液,才造就了天才的洛笛? 「不,不是这样的,只不过,这是我仅有的而已。」灵魂深处传出低婉的苦笑,「除了这些羊皮卷,我一无所有。」 没有父母,没有兄弟,没有朋友,没有玩伴,只有黑黑的小屋中,惨淡的烛光下,破碎的,谁都看不懂的羊皮卷,整日为伴。 终日无事可做,半是血族的他,没有人类的食物也不会饿死,同样的,半是人类的他,没有鲜血也可以生存。 梅尔斯夫人就这样微笑的看顾着他,帮他避开所有血族的暗杀陷阱,叫他尽量的别出门,别说话,最好也别进食。 因为一切的言语可能都是阴谋的开始,一切的食物,都可能掺杂着剧烈的毒药,夫人有大把的族务要忙,不能时时分心照料他。 他便只能看着那卷羊皮卷,消磨着年幼的时光,那破碎的卷面上,奇怪的符号,就是他幼年生活的全部,无论是清醒,还是沉眠。 连睡梦中,满心满眼,都是那些跳跃,来回穿梭的符号。 这样的情形,一直延续到他十岁那年,族里的孩子满十岁时,都会被要求去参加科克长老的魔法讲习。 为着是否让他参加这个讲习,整个血族几乎再度暴动。 多数的族员反对让他学习魔法,他的父亲康维身为前任族长的表弟,天赋与学习,造就了强大的能力,便因强大,造成的杀伤力,也格外的大。 意图篡夺族长之位又投靠人类的叛徒的儿子,怎么可以学习魔法呢? 万一再造成族里剧烈的动乱怎么办? 但是科克长老却固执的挡下了所有的反对意见,一意孤行的,把他和一群陌生的孩子放在一起,开始教导艰深的魔法。 「听不懂吗?听不懂也没关系,但是你必须坐在这里,听完每一堂课。」永远是板着脸的老头,望着他的目光,却罕见的不带任何的恶意。 于是他便静下心来,慢慢的听着,学着这些陌生的咒语,基础的魔法理论,在所有的孩子都学会了发火球,放冰刃的时候,他依然什么咒语都不会念。 像是个无药可救,毫无魔法天赋的存在,让所有抱着恶意提防的长老们都大松一口气,无用的洛笛,真是太好了。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念出来的咒语发不出火球,也抛不出冰刃,但只要他想,意念所及,便可以换来大火,烈焰焚城,可以召唤风雪,覆盖群山,可以随心所遇,瞬移到千里之外。 那破碎的羊皮卷记载的并不是咒语,也不是任何的魔法知识,那些奇诡的符号所代表的,是这个世界最基础的组成部分。 它记述了组成这个世界的所有元素,从脚下的泥土,到头顶的天空,从山林间的微风,到矮窗边微弱的烛火。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或者说,这才是真正的魔法,整个世界就在你的心中,你的手中。 心念一动,掌心中便能盛开鲜花,顷刻间,繁花便能开遍英伦。 随手一招,海上的风暴转眼过去,双脚踏上海浪的一瞬,甚至能让深海底下的陆地拱起,以支撑他在海上行走。 只要他想,沧海变桑田,也不过是刹那。 只要他想,能让血族成员,乃至于整个世界,都不得不臣服在他的脚下。 「洛笛,你这样的美貌,这样的能力,想要什么得不到呢?即使离开我,你也能得到任何你想要的。」离去前,奥南抱了抱他这样说道。 在经历了领地半毁,家族中人死伤殆尽,被血族同化的母亲弟弟被父亲亲手杀死,父亲又为了他而死的情形的,他的拥抱却依然温暖如初。 「抱歉,洛笛,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好好照顾你自己。」他能感觉的到那个人心中的歉意,他知道抛下他会让他陷入疯狂。 但是他还是抛下了他,一句简单的抱歉过后,便转身离去,从此不再回头。 第十六章 「冷静点啊!吸血鬼老兄!」一只手粗鲁的拍打着我的脸颊,「虽然不介意被你亲几口,但现在不是靠本能生存的年代了!」 「什么靠本能生存的年代?啊,糟糕。」及时的将往某人脖子上招呼过去的獠牙收了回来,我试着露出安抚的微笑。 「哦,这个笑容太扭曲了!吸血鬼老兄,你真的没事吧?」 「没事,不过是些突如其来的记忆碎片而已,能有什么事?」刚被拍过的脸颊肌肉都在抽痛,当然笑得好看不起来。 「记忆的碎片?你想起来了?看来那只海妖没有骗我,解开催眠的关键词的确是前世最初见面的第一句话。」 面前的人类热切的看着我:「那么吸血鬼老兄,对于那段前世的宿缘,你有什么感想?」 我被这过分热切的目光看得冒出无数的鸡皮疙瘩,整理了下脑中残破的碎片,忽略掉那些残留的情绪,努力的试着拼凑出完整的脉络。 「嗯,的确是惊天地,泣鬼神,令闻者感伤,见者悲泣的凄凉往事。」 「然后呢?就这么个反应?」前世的情人望着我,一脸的期待,「没有别的了吗?」 「什么别的?」 「关于我们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前世宿缘,你对我,那个,就没点儿表示?」 「呃,有的,其实我今天出门忘记带钱包,这杯酒的账单就指望你了。」 「……」 「你这么惊讶做什么?前世的情人耶,这什么交情,区区一杯酒的账单算啥?你说是吧?」我拍了拍他的肩膀。 被拍的人类仿佛被雷劈中,呆滞的伸手掏出钱包,默默无语的硬塞到依旧躲在我身后的侍应生手里。 「好吧!说正经的,先是在街头拦住我,接着又唤起我的前世记忆,你到底想干什么?」既然付了账,暂时不用溜走赖账了,我决定搞清楚整件事的状况。 「咳咳,关于此事说来话长,三言两语讲不明白,」他很激动的握住我的双手,深情款款的凝视我,「吸血鬼老兄,你有一生的时间来听我说吗?」 「没有。」不耐烦的抽回了双手,坚定的给予了拒绝的答案。 开玩笑,血族的一生那么长,在我有生之年,都要听这家伙唠唠叨叨的话,我还不如自己花时间查一下来得快。 对面的情圣露出失望的表情,显然对于那段前世的往事,这家伙有着远胜于我的执着度。 这也可以理解,那段记忆固然久远,然后被唤醒之时,刹那间的爱恨情仇,却宛如昨日发生般,鲜明深刻,历历在目。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刚才会现出獠牙,往那人类的脖子上招呼过去的原因,那一刻洛笛被抛弃的心情感染了我,强烈的愤恨与绝望充斥心田,无法控制。 我想对面的人类的心情应该是跟我差不多的,如果他也同时清清楚楚的记起了那段洛笛与奥南的往事的话。 等等,奥南,刚刚那个侍应生叫他奥南,桑切斯?这不就是千年前洛笛的那个情人的名字吗? 我的记忆拼图只拼到了奥南离开洛笛的那一刻,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就无从知晓了,但我知道,洛笛最后一定是死了,不然不会有现在的我。 奥南,桑切斯,难道他竟然是活了下来,一直到现在吗? 眼前的明明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可一个人类怎么可能活过千年的光阴?而且面容还与我记忆中的人毫无二指。 这怎么可能? 「奥南,桑切斯?」惊讶之下,我问了个非常可笑的问题,「你今年几岁?」 「是,我叫奥南,桑切斯,父母为我取的名字,正好与千年前的祖先相同,今年二十九岁。」他倒是没有嘲笑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了问题。 「你一出生,就有前世的记忆,所以你父母为你取了前世的名字?」 「并非如此,那段记忆来源于三个月之前,我在酒吧喝醉时偶遇的一个蓝发的女子,起初我以为深蓝的颜色是染发剂的缘故,但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的发根后,发现不是,于是我起了一点疑心。」 「不愧是猎魔人,喝醉了居然还有这种警觉心。」 「你知道的,这是个非常危险的行业,丧失警觉心就意味着丧命。」 「然后呢?你抓住了那个海妖?严刑拷打,逼她说出了真相?」我随意的问着,一边在心中为那可怜的海妖默哀。 「你怎么知道那个蓝发的女子是海妖?」奥南的神情严肃了起来,「连穹,你已经回想起了所有的一切,不只是洛笛的记忆?」 所有的一切?就是说,那段鲜明深刻的记忆之外,还发生了别的什么? 「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会知道那个蓝发的女子是海妖,事实上,我的记忆只到前世的你离开洛笛的那一刻为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连穹,剩下的这一切,就要靠你自己去发现了,我从那海妖口中获知的,不过是整个阴谋的冰山一角,需要你的部分加以整合验证。」 「所以你来找我,打算像抓住海妖一样把我抓起来严刑拷打,逼我说出你所谓的阴谋的全部?」 如果这是他全部的打算,恐怕在我们说话的时候,整个酒馆早已布下了猎魔人的天罗地网,看了眼角落的侍应生,我开始衡量带着这个孩子脱逃的可能性。 「不,连穹,我说过,剩下的一切,要靠你自己去发现,我不打算逼你,身为血族,你独自度过了漫长的千年,那段记忆再深刻,也盖不过千年的光阴,但是我,但是我……」 「连穹,你会记起来的。」他的声音像是被什么哽住,深深了看了我一眼,转身推开了酒馆的大门,走了出去。 被留下的我与小小的侍应生面面相觑。 「对不起,是我太不小心,没察觉到这家伙是个猎魔人。」我向那孩子道歉,恐怕他们不得不转眼阵地了。 小小的侍应生幽怨的点了点头,碍于我是血族族长的同伴,不敢对我发火,低着头走爬上木楼梯,去告知他的同伴必须搬走的不幸消息。 带着闯祸的心情回到家,见到的依然是瑞那张万年的冰山脸,他正拎着两包血袋,不客气的砸到我怀里,面无表情的示意我进食。 吸完血,从头到尾的回想了一遍今天的遭遇,不知道为什么,本能的觉得,这件事并不适合告知一直叫我远离猎魔人的瑞。 有事不说,憋在心里又很郁闷,看了一眼坐在沙发上翻阅医学要闻的瑞,我拿起搁在一遍的影响仪的头盔戴上,继续我醉生梦死的游戏时间。 三十年的光阴转瞬过去,人类的科技一日千里,其中最为伟大的一项,便是影像技术的飞速发展。 一开始立体投影的全息影像,借助的依然还是视听的感官反射,到后来影像仪的发明,影像技术,几乎已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只需要一个小小的仪器,所有的视听感觉,都能在脑子得到清晰的重现,原理说起来,倒也并不复杂。 毕竟人类所见所闻所有的感觉,都不过是通过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引发的五感,在脑部形成的信息,才会有看到画面,听到声音,闻到味道,觉察到冷热疼痛和欢愉。 最新发明的影像仪,便是通过刺激脑中的某些回路,直接在脑中将画面清晰成像,将音波还原成声,这样不需要眼睛和耳朵,便能看见大千世界,听到万籁之声。 网络游戏也不用再对着电脑屏幕隔靴搔痒,玩家们可以根据设定的角色,透过相连的影像仪,将自己的身影投射到虚拟的世界中,一枕黄粱。 颓废懒惰如我,自然是对这种足不出户,就能玩遍天下的伟大发明,打从心底就充满了热爱,天天头戴影像仪,呆坐不动,神情千变万化,犹如疯魔。 「我说连穹,你这样子真的没问题吗?肩周炎,腰肌劳损,四肢麻木之类的病症真的一次都没来拜访过你吗?」 跟着莫里进来的风无痕好奇的踢了踢瘫在沙发上毫无坐相的我,露出了身为医者的好奇心。 毕竟近年来不少人类由于沉迷新型的网瘾,以上病症可是常年见诸于医学杂志,连坐着不动都会生病,人类躯体之脆弱,可见一斑。 「这就是加入血族的好处啦!无痕你真不考虑一下吗?」风美女乌黑的发际早已掺杂了几许银丝,莫里看着他的目光,却于他们初相识之时并无二致。 「不考虑,老死也好过变作没血没泪没出息的僵尸存活千年。」风无痕撇撇嘴,不屑的看了我一眼。 被她小姐鄙视了近三十年的我脸皮早已厚如铜墙,淡定的无视掉那鄙视中带着同情的目光,继续玩我的网游。 瑞就坐在我的旁边,基于和莫里的交情,同样充耳不闻的忽略掉风无痕对于的血族的冷嘲热讽。 他翻着风大小姐带过来的,他们家世代相传,经由通灵族人的沟通而得来的,真正第一手的《本草纲目》。 「不少草药的原始植株已经灭绝了几百年,无法对照那些方剂的有效性。」看瑞对着某株药草的图案皱起了眉,风美女还是心有戚戚焉, 「没事的,无痕,那班子疯狂的人类科学家最近热衷于研究粒子的时空穿梭,也许没多久就能发明时空光机回到几百年前,去找那些灭绝的药草。」水晶岩城论坛 爱妻如命的莫里拍着胸口,打着毫不靠谱的包票,安慰着满脸遗憾的风大小姐。 「时光机发明的可能性应该不是很大吧!毕竟所谓的祖父悖论,到现在都没有人能提出合理的解答。」风无痕摇了摇头,显然并不相信。 这对夫妻就这么窝在我们家的环形沙发上另一头,自顾自相亲相爱的聊着天,远远看着年龄差距仿佛一对母子,没准再过几十年就变成祖孙,感情却始终都很好。 瑞看书向来专注,耳边聒噪的闲聊声于他来说大约跟风吹竹叶,雨打残荷并无多大的区别。 可惜沉浸在网游中的我,却没他这般的好定力。 想想漫天纷飞的浅粉花瓣中,雾般雪白的樱花花魂在周身飘过,回眸凝望的眼神,依旧含着花瓣凋零前的淡淡哀伤。 在这无声的美景中,缓步而过,耳边的伴奏,却不是凄迷哀怨的琴音,而是关于灭绝的植物与时光机之类的聊天声…… 看来这对夫妻不在我们家聊到吃晚饭,是不会回去的了。 无奈的伸手摘下「影像仪」放到茶几上,刚一起身,就见一双保养良好的纤纤玉手迅速的伸过来,抢走「影像仪」带在了头上。 「哎呀,我可是垂涎这款叫『樱之坞』的网游很久了啊!每次都被表哥以玩物丧志为由,掐了家中的网络信号,不给我玩,今天总算是给我玩到了!」 戴上头盔状『影像仪』的风美女心满意足的吐出了一口气,同样的摊在沙发上,一会儿微笑,一会儿惊叹,神情何止千变万化,简直比疯魔更疯魔。 被她抢走了游戏工具的我暂时无事可做,今天的遭遇便再度的浮上了脑海。 奥南所说的,除了洛笛的那段记忆之外的阴谋,到底是什么呢? 忍耐着向瑞发问的冲动,我努力的回想着脑中所有的记忆碎片,刚才在酒馆之时,匆匆拼凑出的,只是整个完整的脉络。 在此之外,还有很多与这条脉络不相关的碎片,那些重复的,细小的碎片。 是什么呢?那些凌乱的细节,似乎依然与洛笛相关,又似乎不是,仿佛无尽重复着同一件事,却被掩盖的模糊不清。 于是接下去的好几个月,我都被这些模糊的碎片困扰着,试图拼凑出整件事的原貌。 其间奥南来看过我无数次,对我过了这么久,都还没想起来报以深切鄙视的目光。 但我们慢慢的熟悉了起来,那段千年前的往事多少还是影响到了我,对着这个突如其来出现在生活中的猎魔人,我并没有太多的排斥。 瑞渐渐的也知道了,我与猎魔人奥南的相识,劝阻了几次无效后,他竟然默认了我们之间的往来。 这也太奇怪的了,要知道猎魔人可是我们的死敌,我与这个死敌混熟就算了,好歹我们是前世的情人。 但是瑞,他怎么可能不加以阻止? 难道同居了几百年,他终于厌倦懒惰不思进取的我,打算把我扫地出门了?真是太令我伤心了! 这奇怪的状况纠结了我好几天,某天,我终于忍耐不住,跟奥南说起了心中的疑惑。 「你是说,我们之间的所有的一切,你都没有和瑞医生说起过,但是你现在,却跟我说起了,你跟瑞医生之前的问题?」 他看起来无比的高兴,颇有冲过来亲我一口的打算,害我再度冒出鸡皮疙瘩之余,非常小心的与此人拉开安全的距离。 也许就是有着这样热情的个性,才会感染到冷漠孤僻的洛笛。 毕竟人类总是会被与自己不同的人吸引,就算只有一半的人类血缘也一样。 这种强烈的吸引力,即使过了千年,依然保留着热力,明明知道这是个危险的猎魔人,我却依然不由自主的再度与他熟悉。 「连穹,不要太过担心,你没发现,你最近做的梦,越来越频繁,越来越清晰了吗?」 被他一说,好像确实是这样,这几天早上醒来,经常伴随着剧烈的头疼,脑中像是什么东西在剧烈挣扎着,意图撕破阻碍。 「别抵抗,连穹,时候快到了,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是这样吗?好吧!突然觉得很困很困,不跟你聊了,我决定顺其自然,先好好睡一觉。」 「喂喂喂,大白天的你困什么?再陪我聊一会儿啊!」奥南很是恋恋不舍的在影像电话那头咆哮,「有大事发生,明天过后,也许你就没机会看到我了。」 「什么大事?」我努力的维持清醒,他罕见的收起了玩笑,说话的声音很是严肃,像是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要告诉我。 但是血族日眠夜起的生物钟是顽强的,我终于没有抵挡住拿顽强的睡意,倒在沙发上,睡死了过去。 无止境纠缠不休的梦,绵延过悠长的岁月,无法醒来,原本以为,我厌倦的那天,必定已是海枯石烂,地老天荒。 却没想到,一切的变故突如其来,是早已酝酿许久,还是那个只存在于潜意识里的高傲的灵魂终于不堪忍受? 挣扎着从破碎的记忆片断中醒来,瑞不在身边,朗朗星空下,阳台上被烟雾环绕的身影竟是分外模糊。 我记得,瑞是不吸烟的,但我的记忆究竟可靠性多少,连我自己也不清楚。 起身走到阳台上,把脸埋入他的衬衣,我的声音很闷,「你难道,从来没有厌倦的时候?」 像是对我半夜突如其来因为梦境而片刻的清醒习以为常,瑞并没有什么应变的举动,只是慢慢的转过身来抱住我,让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燃到一半的香烟在夜色中忽明忽暗,他的声音在团团的烟雾里茫然而疲惫,意外的脆弱,「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让这一切结束!」 我有点难过,漫长的岁月形成了可怕的惯性,又因为时光的洪流太过于汹涌,以至于连主导者都没有了能力去阻止。 阶段性的把猎魔人聚集到一起,便于集中消灭,又可以报宿仇,于公于私,都是非常省力而方便的事情。 那始作俑者又为什么在这场重复的华丽大戏就要再一次上演的前夜,这样的黯然神伤? 「明天早晨,你又会什么都不记得!」瑞的声音带了丝淡淡的怨恨,「继续过你那与网络游戏为伴,醉生梦死的生活,不记得你爱过谁,恨过谁!」 「这不是你要的吗?」我不明白他的怨恨所谓何来,要说最有资格怨恨的,那也该是我才对,毕竟我才是那个被操控被左右的吧! 仰头看向瑞,我们的神情同样困惑,茫然中我只记得向他伸出手,他抓住我的手,目光却投向了窗外,外头星光耀眼月色黯淡。 「去睡吧,明天醒来,你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瑞温柔的摸摸我的头发。 强烈疲倦感拥上来,我冲他点点头,走回去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瑞,手中的烟早已燃尽,他却依旧沉默的盯着熄灭的烟头。 那一点点的星星之火,终究没有在风中轰轰烈烈的泛滥成灾,只是悄声无息的在这沉寂的夜,归于黯淡。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睡着前有非常非常深的不忍心。 还是为了不久之后,注定要再一次走向死亡的奥南,又或者是早已不存于世却比我们更早解脱了的菲尔吉斯? 我找不到答案,只是在沉沉的梦中,轻轻的呼唤,呼唤洛笛「这一切,到底够了没有?」 梦中俊美的向太阳一样耀眼的青年缓缓走到我的面前,却是满脸忧伤,「我只是觉得不甘心罢了。」 我望着忧伤的洛笛,觉得不可思议,「你有什么好不甘心,惊天绝艳的容貌,举世无双的能力,没有谁逃得过你的魅力?甚至不需要靠美色去倾国倾城,只要你愿意,整个世界都必须臣服在你高强的法术下,你怎么还能摆出这张全世界都亏欠你的脸来?」 「那你呢,你不是跟我有同样的能力,为什么压制住自己不使用,为什么一幅听天由命的任由摆布?」洛笛讥讽的看着我。 「能力?」我有点迷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梦中的一切荒谬而混乱,「不,不,不,这是属于你的能力,不是我的,我怎么可能可以使用?」意识越加混乱,我似乎,曾经不只一次的用到过这些能力,这是怎么回事? 洛笛并不理睬我的混乱,他正陷在自己的思绪里自言自语,「我只是想让奥南可以记住我罢了,我不甘心我对他的爱永远没有回应,所以我一手策划了这一切。」 他淡漠的冷笑:「我比谁都了解血族记仇的本性,血族的生命恒久不灭,他们的仇恨永不会消失,一定会帮我生生世世追杀奥南,即使他转世,也没法逃开这一切。」 我听得不寒而栗,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对瑞始终恨不起来,而是这一切的一切所有过错的源头,根本就不在瑞。 洛笛的身影有点模糊,隐隐约约的,我听到他低喃:「我只是不甘心,不甘心我这样爱他,为了他什么都可以去做,却始终越不过他心中所谓的正邪的界限,既然我完全的感情得不到同等的回报,那我宁可将这份感情彻底的遗忘。只是我要他记得我,生生世世的记得我,这样才公平。」 我无语的看着洛笛,不知道该对这种可怕的个性下什么评论。 「我做错了吗?」淡淡的光影中洛笛俊美的脸上出现困惑,他看着我的眼神有着孩子气的求教,「为什么我一点都感觉不快乐?」 「我怎么知道?」狠狠的瞪着这个传说中千年难得一见的法术天才,我实在不敢相信这种性格的人是我的前世。 这世上,实在没有比洛笛更聪明的人了,他可以掀起整个欧洲的动乱,只为了铲平他与奥南公爵之间的身份障碍,末了,还被感恩戴德的奉为救世主。 到奥南终于选择了家族,放弃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时,他又设计了怎样精彩绝伦的绝伦的复仇大戏,循环上演,受害者的角色又扮演的这样理所当然。 但这世上,也实在没有比洛笛更加愚蠢的人了,用了那么久的时间,做了这么多事,牵连那么广,最终,也并未为自己赢回什么。 「洛笛,你是个大傻瓜。」随着这一声大骂,那一团光晕彻底的亮了起来,将我和洛笛融在了一切。 第十七章 「你是说,这所有的一切,其实在千年之前,就已经在洛笛的预料当中?」听我说完了经过的莫里一脸的不可思议。 「到头来,我们俩才是被蒙在鼓里的傻瓜?」瑞的脸色颇为不善,设计者突然变成了被设计者,可以想象向来骄傲的他心里是什么滋味。 第8节 恋耽美 正文 第9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9节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们俩吃瘪的表情,我心中的喜悦和畅快真是难以言明。」闻讯而来的奥南跷着腿,满脸的幸灾乐祸。 在千年的时光中,被捉弄了三十余次后,忽然发现捉弄他的家伙其实跟他是难兄难弟的人的心情,也是可以想象的。 所以,我大约是这四方会谈中,唯一镇定无恒的存在,嗯,果然天才魔法师的转世就是不一样。 很有成就感的的为他们三个各自倒好了咖啡,红茶,和矿泉水后,我安静的坐在茶几旁,等着他们收拾好各自的心情。 「连穹,请问,」最先恢复过来的是莫里,端着他的贵族架子,彬彬有礼的询问,「我可以揍你一顿吗?」 「为什么要揍我,我知道咖啡不是现磨的你喝不惯,但家里只有速溶咖啡又不是我的错。」 「谁跟你说这个?」莫里握着咖啡的指关节爆起青筋,「在洛笛做了那些事后?你觉得不该被揍吗?」 「我又不是洛笛,而且当日你和瑞合谋催眠了我无数次的时候,我都没揍你们了。」 「那是你没这个实力。」莫里不屑的打量着我,「现在你应该恢复了洛笛的实力了吧!那敢情好,这一架会打的非常痛快!」他摩拳擦掌,颇有拿我练手的意思。 「就跟你说了,我不是洛笛,关于魔法相关的部分,我到现在还是没什么记忆。」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没用?」在知晓了我依然不堪一击后,莫里泄气的靠回沙发,转过头看向瑞,「你怎么说?」 「我有针灸,别忘了,你有风无痕。」瑞的万年冰山脸上现出了令人发毛的温柔笑容,缓缓的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我很不争气的在他的笑容下抖了抖,瞬移到奥南的身后,靠你了,身为前世的情人,又是个猎魔人,应该不会对我见死不救吧! 「瑞医生,你不觉得,这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其中透着些许古怪吗?」奥南不负我所望,挺身而出,替我挡掉了瑞杀人般的温柔笑容。 「你有什么话说?」 「若说你一次次的安排了这一切的目的,是为了复仇,那莫里先生呢?狼人族为什么要跟着血族的步伐,耗上整个部族,来帮你们复仇?」 「不只是复仇,我们的计划是唤醒你的能力,暗中助你成为猎魔人的头子,每次只要盯住你的动向,就能掌握住所有的猎魔人,予以打击。」莫里解释。 「连续进行了三十余次,效果如何?」奥南提出了最为关键的所在。 瑞和莫里同时皱起眉头,像是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他们都很不甘心承认这个结果,但事实摆在眼前。 「你说的对,其实没有起到任何的效果,只是互有死伤而已。」 「那么这整件事的意义在哪里?若只是单纯的复仇,意图把我转化为血族,有神的祝福在,你们是永远无法达成目的的。」 「连穹,你说是洛笛引发了这一切,那他的目的是什么?」转而看向我,奥南的的神情很是严肃。 在他这种严肃的神情下,我觉得自己就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子般,不敢跟他对视。 「洛笛觉得爱你太多,却得不到回应,所以他不甘心,他希望自己可以忘记你,但是你却生生世世的记得他,这样他才觉得公平。」 我的头低到不能再低,这话一说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丢脸,这是什么烂性格,只是因为得不到一点爱,就斤斤计较一千年。 会被鄙视的,一定会被鄙视的,连我自己都报以深切的鄙视了。 果然,从说出这句话后,气氛就陷入了诡异的沉默,原本该是宿敌的瑞与奥南之前剑拔弩张的情况大为好转,反而彼此之间充斥了微妙的同仇敌忾的气氛。 喂喂喂,不要这样啊,你们是死敌啊,请将你们宿仇的身份坚定不移的进行到底吧,不要矛头一致对外啊! 我不是洛笛啊,真的不是洛笛,我只是有他的记忆而已,为啥这个任性的家伙做错了事,要受到责难的却是我? 「那个,你们是不是忘记了最为关键的一件事?」在恐怖的三座大山的压迫下,我只好努力的尝试着转移话题? 「除了你惹出的麻烦外?还有其他什么要紧事?」炮口一致,火力全开,三道不善的目光一致看向我。 「战争啊,战争,你们忘记了吗?三十余年一次的血族狼人以及异族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啊!既然已经搞清楚的这一切的来源,身为主脑的你们不是该下令终止了吗?」 话一说完,周遭就静了下来,刚才还气势汹汹,散发着杀戮气息的三个家伙像是被定焦了般,瞬间静默了下来。 他们安静的注视着我,就像是犹太人注视着希特勒。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奥南皱着眉头,最先开口,「弓已上弦,剑已出鞘,事到如今,我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猎魔人的行动。」 「我们也一样,说出这一切只是我和瑞,或者说是洛笛的设计,除了动摇军心,丝毫阻拦不了他们的步伐。」收起了所谓的贵族风度,莫里同样的皱紧了眉头。 「千年的争战积压下来的仇恨,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轻易阻止的。」瑞下了最后的通牒,「这一场战争,我们拦不住。」 「可是,人类不是向来就是善忘的动物,一生不过短短几十年,他们怎么会记得这生生世世的仇恨?」我求助的看向奥南。 「你看看我就知道了。」奥南对我苦笑,「你真的以为单凭催眠了我一个人,就可以聚集起所有的猎魔人吗?」 不错,人类最是善忘,他们的仇恨不是刻在记忆中,而是刻在灵魂里,像是滚沸的油,时时刻刻煎熬着,一点火星掉下去,就能引发轩然大火。 「其实我觉得最奇怪的一件事,便是这千年中,难道从来就没有出过任何纰漏吗?若这一切真是出于洛笛的设计,我固然是死了总会转世,但是你们呢?」 「血族和狼人的确是不会变老,但也不是不能被消灭,洛笛如何保证他转世的连穹和瑞医生都不会出意外呢?」 「这个计划实施了千年,但是猎魔人最终都没有被彻底消灭,人类这方也是,并没能消灭所有的异族,互相残杀了近千年,毫无所获」 「我查过相关的资料,你们俩被誉为血族和狼人族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继承者,真的会被仇恨冲昏头,耗费千年,都没有发现其中的问题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不妨直说,不用拐弯抹角的骂我和瑞是傻子。」向来傲慢的莫里不客气的打断了奥南。 「我和连穹被你们派来的海妖催眠了一次又一次。」奥南的说话的语调依旧不急不慢,「但是你们本身,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被谁操控的可能性吗?」 「开什么玩笑?以我和瑞的能力,怎么可能……等等,瑞,你为什么千年来,几乎都不怎么回族里探望你的母亲,即使在战事最危急的时候,也只在家族外围打转?」 「我很少回去,是不想母亲见到我,回想起过世的哥哥,但是你,你为什么一直坚持跟我居住在同一个城市?」迟疑了片刻,瑞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三十余年一次的战争,但是并不需要花三十来年的世间去部署,在这中间,他们俩为什么坚持流落在外,从不在族里多待片刻? 「没准我和风无痕只是个幌子,其实他们俩是偷偷摸摸私奔出来的吧!所以不敢回去族里见各位父老相亲。」我低声在奥南耳边说。 「闭嘴,连穹,你不要以为我听不到。」忘记狼人的耳朵灵敏了,莫里一脸抓狂的神情,但是很显然,连他自己都搞不清莫名其妙近千年不回家的原因。 「的确是有问题,每次我想要回去的时候,总有各种层出不穷的意外发生。」瑞深思着说。 「有几次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我们都快走到门口了,你突然间就改变了主意,说临时有要事要办,但是半个小时后,我却看到你茫然的在街边游荡。」 「你说得对,那几次的事情连我都觉得很奇怪,没多久又接到电话,说连穹发烧了,我不得不启程离开英伦去看他。」 「也许,是时候,抽空回去看一看了。」和莫里对视了一眼后,瑞转头看我,「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族里?」 瞬移回族里的过程进行的意外顺利,既没有出现某种突发状况让我们无法动身,也没有在到达目的地后遇到一堵防护层被弹回来什么的。 「什么阻拦也没有,这也太顺利了吧?你确定之前真的不是你和莫里私奔结果没勇气回去的缘故吗?」 这种没神经的感慨理所当然的被瑞敲了一记头,也让在前面的提着灯引路的老管家回过头,对我报以惊诧的目光。 由于白天的缘故,城堡里四处都拉着厚厚的窗帘,遮住了致命的阳光,大半的仆役们都窝在黑暗的角落里深眠。 老管家在把我们领到了瑞以前居住的套房中后,就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端来了气味芬芳的鲜血。 这血液与我在家时常喝的瑞从医院带回来的带着消毒水味道的东西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存在。 套一句人类常用的比喻,大约就是皇宫御厨现做的吃食,跟隔夜的家常饭菜的区别。 这是取自于人类处女的血液,而且从这温热的手感来说,血液离开身体的时间不会太长,应该是刚刚抽取出来的。 大约是看多了人类的电影电视剧,总是对这个族群抱着一丝莫名其妙的好感,一想到用刀割断妙龄女子的脖子放血,留下一具尸体,我多少还是有点心理阴影。 「这是用针筒抽取的。」像是知道我心理的想法似的,瑞对我晃了晃手中的高脚杯,浓郁血的香味飘散出来,引诱着我的味蕾。 「你怎么知道是针筒?」在饮用之前,我下意识的问了一句。 「用刀切断脖子放血的话,血中会残留着微小的皮屑,这血干净污垢,应该是注射采血的缘故。」 不愧是医生,这样也能推断出来,我还是忍不住问管家,「尸体怎么处理?」 有可能就埋在我们刚才路过的后花园,我有注意到那里的玫瑰开的格外的旺盛! 「连穹少爷,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您是沉睡了一千年,刚从棺材里醒来吗?」老管家看我的目光仿佛我是个乡下小子。 「呃,你的意思是说……」 「克隆技术啊,少爷,早在上个世纪就出现的技术,您不会以为发展到现在,还是只能复制出一只残缺的小羔羊吧?」 「好吧!了解了,这是克隆人的血液。」默默的为那些萤幕上光彩夺人的女明星掬一把同情之泪,老管家一定会盯上她们的。 在人前卖弄风情的时候,这些女人肯定料想不到自己的克隆体正死气沉沉的躺在某个阴暗古堡的冷藏室里,成为某个血族贵族的预备晚餐与下午茶。 这大概也是为什么灵异恐怖的凶杀事件在近几十年逐渐销声匿迹的原因,毕竟本尊依然活的好好的,人类大约也不会太过留神某个微小的dna的未来走向。 在确认了瑞和我得到了妥善的安置后,老管家鞠了个躬,退了出去,继续他白日里的睡眠。 留下刚饮完血的瑞与我独自待着昏暗的房间里,向来白天在医院里干活的瑞这会儿自然不会像寻常的族人一样去睡觉。 从老管家口中得知,梅尔斯夫人有事回了精灵族,族人大半散居在世界各处,留在英伦的也不过少少一部分,且多半并不住在这古堡中。 瑞一向爱静,这又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虽然很少回来,但这到底是他的家,谁都不会有兴趣在自己家里四处探险的。 所以在这白天仆役都在沉睡时候,在整个城堡里四下走动的,就只剩下看起来无比游手好闲的我了。 对照着脑中残留的,零碎的关于洛笛的记忆片段,沿着盘旋的阶梯,穿过相连的走廊,我寻找着洛笛幼时住过的那个小小的房间。 因为方向感太差,中途迷路了无数次,在用传心术呼唤瑞过来n次帮我指路后,他终于耐性尽失的领着我直接用瞬移到达了目的地。 作为一名天才魔法师的故居来说,这个小小的阁楼上的房间,显然并没有得到完好的照料,房间里到处积满了灰尘不说,蜘蛛网更是随处可见。 在留下了深深的四只脚印后,木质地板在我们的重量下,发出了可怕的破裂声,仿佛下一秒钟就会坍陷似的脆弱。 瑞和我不得不退出了这个近千年没有生物踏足的场所,拉铃让老管家唤醒睡眠中的仆役起来干活,至少也得开个窗散发陈年霉气,再铺好地板,把蜘蛛网和灰尘弄走。 在这之前,我们俩没事好做,按照瑞以往的性格习惯来说,他应该是立刻瞬移回去他自己的套房,继续思考之前一直都没回族里的深切原因。 但不知道为什么,从刚才踏进洛笛的房间的那一刹那到现在,我总觉得瑞的身上出现了些微的变化。 他的神情明显的更为温和,眼底的冷漠也像是褪去了稍许,反倒露出了些许的温柔的暖意,带着微微的,恍惚的笑容,凝望着仆役们忙碌进出的所在。 「连穹,你的前世,就像是个被关在塔头上的公主,就等着王子爬上高塔,前去拯救。」他转过头来,笑意盎然的看着我说。 不是他惯常的,发飙前经常出现的冷笑,而是真正的,发自内心的温柔笑意,属于那种性格极温和的好好先生才会有的笑容。 但是瑞从来就不是个好好先生,相处了几百年,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他骨子里由内而外透露出来那冷漠。 那种冷漠甚至不像洛笛那样是因为生长环境造就,而是天生的,俾倪整个世界就握着他掌中的目空一切。 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一心只有复仇目标的瑞,怎么可能在他生平最大出仇家的故居前,露出这种勘称是友好亲昵的神态? 诡异,真诡异,真是太诡异了!如果前方有镜子,不知道瑞看到自己此刻的表情,心中会有什么感觉? 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在瑞难得的发呆与我打量他的诡异目光中,悄然溜走。 整理完房间的仆役们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各自的岗位,领头的在确认了天才魔法师故居已被打扫的一尘不染,足够让未来族长踏足之后,跑来做最后的报告。 「菲儿吉斯少爷,已经都清理完毕了。」他鞠了个躬,等着瑞示意扫除通过。 瑞点了点,待所有不相干的仆役都退下后,先我一步,踏入了那小小的阁楼。 这显然是一个孩子的居处,房顶的高度比之成年男子高不了多少,空间也并不宽敞,当然里面的陈设也简单的一目了然。 一桌,一椅,一床,一个放衣服与杂物的柜子,柜子旁的窗户打开着,晚间特有的清风吹走了积了千年的霉气,新铺的木头地板散发着淡淡的松香味。 瑞抚摸着低矮的木桌上几处的刻痕,带着柔和怀念的目光,仿佛在追忆着逝去的情人。 是我想太多了吗?这个向来有着恋兄情节的家伙,怎么会对着这个间接害死了心爱的哥哥的仇家住过的地方,露出这种眷恋的神色。 等等,说到瑞的哥哥,刚刚怎么那个领头的叫他「菲尔吉斯」?看来他们两兄弟真的长得很相像啊! 「瑞,你有没有听到?刚刚那个谁称呼你『菲尔吉斯少爷』?」 「听到了,有什么问题吗?」他转过头来,依旧是一幅追忆往事的恍惚神色。 「菲尔吉斯不是你千年前就去世了的哥哥吗?但是你没有纠正他,反而还对着他点点头,瑞,你的状况很奇怪,你没事吧?」 我试着摇了摇他,希望把他从嗑药一般恍惚的状态中摇醒。 「你说的对,菲尔吉斯是我千年前就去世的哥哥。」所有的恍惚像是夜雾般,在晨光中蒸发了干净,他在一瞬恢复了冷漠,斩钉截铁的点头赞同了我。 但不知为什么,我心中升起的诡异感觉不但没有随之而去,反而越演越烈。 菲尔吉斯去世已有千年,这不是我们都知道的事实吗? 瑞为什么要用这种肯定的语气,如此郑重其事的再向我强调一遍,认真像是人类的小学生在背九九乘法表。 而且那个领头的仆役,称呼瑞为菲尔吉斯少爷的语气,就像是菲尔吉斯从来未曾死去那般理所当然。 瞧他那种指挥打扫,安排修理地板操作那些新式工具的熟练度,也不像是个沉睡了千年,临时被叫醒干活的。 倒像是一直以来,都负责维持古堡日常整洁的那种熟手,这样的仆役头头,起码也该是活过跟瑞一样久远的岁月才是。 「瑞,你觉得会不会,菲尔吉斯其实还活着?」 「怎么可能?若是哥哥还活着,我怎么可能不知道?」瑞用看疯子的目光撇了我一眼,他的注意力依然还是停留在洛笛的遗物上。 千年的时光过去,所有的衣服杂物早就腐朽成了一对尘埃,那张床之所以没有被我坐得裂开来,是因为他是石头做的。 桌子椅子和柜子大概是用油脂浸泡过,勉强还维持着原来的形状,但是随着瑞用力的拉开卡住的柜门,可怜的柜子在支撑了几秒钟后,依然没能逃过解体的命运。 碎裂的大大小小朽坏木块中,正躺着同样像是浸泡过油脂的几张破烂的羊皮卷。 「我想这大约是你前世的遗物。」瑞俯身把它们从地上捡了起来,递到了两眼激动的几乎要冒出火花的我的手上。 这,这,这,莫非就是传说中无人能知,无人能懂,只有洛笛那个怪胎,不对,是天才才能看懂的梅林大法师的手稿? 赚到了,这下不用被莫里瞧不起了,终于可以摆脱魔法废柴的恶名,抬头挺胸,活在大家仰慕,而不是鄙视的目光中了。 想想就觉得前景无限美好,我喜滋滋的翻开那卷破烂,等着看到类似「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不足胜有余。」之类的东西。 都快一千年了,那羊皮卷上的字迹早已是黯淡模糊不清,但愿我不会看不懂。 幸好字迹虽然糊了点儿,但还是能看懂的,瞥了一眼瑞,他虽然维持着冰块脸,但眼中却有着淡淡的好奇。 谢天谢地,这些字我还是看得懂,于是我对着那模糊的字迹,费劲的念道,「我名叫瑞,是前任血族族长,与精灵族公主的次子,从小在外祖母的的部族中长大……」 第一句话一念完,瑞就上前一步,夺过了我手中的羊皮卷,细细的看了下去。 很显然,这破烂羊皮卷记载的,并不是那传说中梅林大法师的手稿,而是伟大的未来血族族长瑞的自传。 这本自传记载的一切,都是我们知道的一些往事,包括瑞出生后,一直居住在精灵族,直到菲尔吉斯去世后,成为了血族的唯一继承人,才回到族里。 在族中待了没几天,就因为长得跟哥哥太过相像,触动了母亲的伤心事,不得不远走他乡,为了复仇找寻出洛笛的转世的我,放在族里一段时间。 以及之后一系列的为了复仇所做的各种准备,以及经历了种种的思想斗争,最终把我带在身边的过程。 所有的内容,都是我们俩熟之又熟的,笔迹也是属于瑞的没有错。 但是看完了自传的瑞却像是觉得其中大有蹊跷般,许久都没有说话。 「这是我的笔迹没错,但是我并不记得,我曾经有动手写过这卷东西?」瑞深思着,自言自语。 「最奇怪的是,这本你写的自传,为什么会在洛笛的柜子里?而且这里看起来近千年来都未曾有谁踏足。」 第十八章 瑞在起居室里呆坐了一夜,努力的试着回忆写自传的具体时间。 可惜的是在这件事上,他的忘性实在不错,以至于想了一夜,他还是没能记起到底是什么时候完成这卷自我介绍的大作的。 在管家端来早餐的时候,同样对着那卷羊皮卷研究了一夜的我困得要命,正打算睡觉,朦胧中却想起了几处不对劲的地方。 「瑞,这本自传里写得所有事情都是正确无误的吧?」打了个哈欠,我试探性的询问着。 「没错,而且就笔迹也来说,也可以断定,确实是我亲手所写,该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困惑到了极点他终于火了。 好吧!发火总比他冷笑要安全,我决定问出心中的疑问。 「根据那卷羊皮卷的记载,你自出生后,就生活在精灵族中,到菲尔吉斯去世了才回到族里,而且住了没多久,你就再度离开了,是这样吧!」 「没错,这有什么问题?」对于被我打断了思路,他表现的非常不耐烦。 「我之前在堡里迷路了好几次,都是你带着我出来,最后找到洛笛的居处,甚至在洛笛的居处,那么偏僻的角落,你都知道哪里可以拉铃,唤仆役来打扫。」 「这是我家,我当然知道城堡的每一个角落。」 「但是瑞,你不是从小就居住在精灵族中吗?在这儿待的时间并不长,可是你对这儿的熟悉的程度,却像是从小就住着的样子。」 「的确是这样。」他的眉头皱得死紧,拉了拉床头的一根绳子,清脆的铃声过后,老管家恭恭敬敬的在外头敲门,「少爷,您有什么吩咐?」 「进来吧!我有话问你。」门应声而开,老管家走了进来,无视赖在床上的我,中规中矩的对瑞行礼。 「管家,我问你,在今天之前,我到底在族中住了几天?为什么我对这儿如此熟悉?」 「少爷,您在说什么?在成年后离开之前,您一直都住在堡内,当然熟悉这儿,这儿可是您的家。」 「你是说,我从出生到长大,起码有几十年的时候,都住在这儿?还到过洛笛住的那座阁楼?」 「当然,您小的时候,这个,并不是很喜欢洛笛,啊,对了,你们还打过架,这些您都不记得了吗?」 瑞转过头来看我,一脸的严肃:「我们小时候打过架?」 这下换我不得不用力的回想,洛笛小时候的各种打架事件,不幸的是时间实在太过久远,又是所谓的前世的记忆,细节能记得的,实在是不多。 我只好对瑞摇摇头,表示我爱莫能助。 「如果我从小就住在族里的话?那么菲尔吉斯呢?我哥哥从小在精灵族长大?」无法跟我的记忆比对,瑞只好转头问老管家。 「抱歉,少爷,我不是很明白您的意思,菲尔吉斯是谁?您可一直都是独生子,连表兄弟都没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您没事儿吧?」 「我没事,管家,你先去忙你的吧!帮我把威尔叫过来。」瑞挥了挥手,打发了忧心忡忡的老管家。 「少爷,您叫我?」没多久,那个被唤作威尔的走了进来,正是昨天见过的打扫的洛笛屋子的仆役中,那个领头的。 我记得之前他并没有做自我介绍,但是瑞显然记得他的名字。 「威尔,菲尔吉斯是谁?」瑞平静的开口发问。 威尔抬起头,呆愣了好半天都没有声音,发愣过后,用十二万分诡异的眼神望向我,仿佛在征询我的意见,「伟大的未来族长是不是发了失心疯?」 我忍住笑,在瑞发飙之前,跟着又问了一遍,「威尔,菲尔吉斯到底是谁?」 威尔张了张嘴,望了我一眼,终于接受了事实,失心疯的不是一个,而是俩,他镇定了一下,平静的开口,「菲尔吉斯少爷?我想您大概是失忆了?」 瑞笑了起来,是那种我万分熟悉的冰冷微笑,他用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语调,「那我换个问题,威尔,你有没有听说一个名叫瑞的?」 威尔在他的笑容中打了个寒战,求助的望了我一样,诚实的摇头,「菲尔吉斯少爷,我不认识叫瑞的。」 在问了威尔不少跟菲尔吉斯相关的问题,并且和他记忆中的哥哥对照完全符合后,瑞挥手让他退了出去。 「以我的经验来说,我觉得他完全没有说谎。」我敢打包票,没有谁有本事在瑞那种杀人的目光中说出半个字的谎言。 「他的确没有说谎,威尔向来有个习惯,他说谎的时候,眼神会向右漂移,但是这次他一直看着我。」瑞肯定道。 「瑞,你跟威尔很熟吗?」我抱着枕头翻了个身,睡意都被好奇心赶跑了。 「谈不上熟悉,怎么了?」 「既然不熟,你怎么知道他说谎的时候,眼神会向右漂移?」 「……我就是知道。」瑞看着我,眼神相当的不善,「连穹,你想说什么?不妨直说,我保证无论你说出什么不中听的,都不会用针灸对付你。」 嗯,有你这个保证,我就安心了,「瑞,你没想过吗?也许这千年的时光中,被催眠的其实不只是我和奥南?」 「你之前说洛笛设计了这一切,他先催眠了我和莫里,然后反过来指示我们找海妖催眠设计他自己和奥南,就为了让奥南永生永世的记住他?」 「这个,大约是最为可能的一种状况。」我抱着枕头缩进被子,躲避迎面而来的温柔的足可以杀人的目光。 「你是要告诉我,被那个神经病耍了一千年的事实?」瑞一把掀起被子,把我从被子里抓出来,颇有准备大刑拷打报仇雪恨的意思。 「这只是我的推论,推论!有可能是这样,但是催眠你就算了,洛笛为什么要把管家它们的记忆搞得这么混乱?」 对于这点,身为当事者的瑞也不甚清楚,在极度的困惑下,他放弃了面子问题,反正与猎魔人大战在即,瑞做了一件无比有效率的事情。 他召集了所有的族民,传音挨个询问了有关菲尔吉斯的事情。 年轻的族民们理所当然的不识得这个名字,但像威尔这样活过了千年的,倒是有几个识的菲尔吉斯,不认识瑞的,多半是住在堡中负责事物的仆役。 「老管家称呼瑞少爷的时候,你们不会觉得很奇怪吗?」握着羊皮卷,我望着那几个赌咒发誓「不认识瑞」的仆役。 「管家从来说起少爷的时候,从来不在前面加名字,毕竟我们只有一个少爷,不是吗?」众口一词,咬定事实。 与猎魔人的例行性大战在即,梅尔斯夫人又不知道因着什么缘故,滞留精灵族不归,被疑问纠结着的瑞,整天都臭着一张脸。 好在没几天的功夫,莫里终于暂时摆平了他的族人,说服他们暂时退出与猎魔人的战争后,他第一时间的跑过来探访我们。 「瑞,我查了一下,情形很怪,我们全族上下,竟然没有任何关于菲尔吉斯的记忆,那些年轻人可以了解,他们出生之前,菲尔吉斯就已经死了,但是我父亲,我叔叔,所有应该见过菲尔吉斯的,通通都不知道他的存在。」 「我觉得,我的记忆可能出了一点问题。」莫里看起来很是挫败,他的第一怀疑对象也是我,「见鬼,连穹,洛笛对我们做了什么?」 「这几天,我在洛笛住的地方走了好几圈,试着回想他的记忆,隐约记得他小的时候很受欺负,一出门就会跟族里的孩子发生冲突。」 「那么这些孩子中,有没有瑞?」莫里充满希望的看着我。 「没有,我不记得有瑞,梅尔斯夫人经常会去探视洛笛,偶尔会带着她的孩子,那个孩子,夫人叫她『菲尔吉斯』?」 「那时候,瑞在哪里?」 「我不知道,你们俩的记忆如果正常的话,瑞那个时候,应该是住在精灵族吧!」 「你这么一说,一切不就又回到了原点。」莫里放弃他的贵族形象,对我翻了个白眼。 「也不全然是这样,如果穹被唤醒的洛笛的记忆没有出错的话,也许可以问一问母亲,老管家的记忆是怎么回事?」瑞的手指无意识的敲打着桌子。 「梅尔斯夫人什么时候回来?」 「我已经让风精灵稍口讯过去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 话刚落,窗外就飘来了一阵宜人清风,风中传来少女低柔的嗓音,「瑞,女王说大劫难即将到来,让你设法阻止,公主在三天前拜祭了灵泉后就离开了。」 「什么大劫难?外祖母是指的是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吗?母亲有没有说她接下来要去哪里?」瑞的冷静早已消失了踪影,焦急的追问着传讯的风精灵。 「我不知道,公主临走前说她要设法找到传说中的人类大贤者,询问有关大劫难的事。」清风过后,少女的身影渐渐淡去。 「太好了,这下又扯了可笑的人类贤者,这事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弄个明白?」莫里看起来和瑞一样焦躁,「连穹,你要上哪儿去?」 「左右没什么事好做,既然大贤者是人类,我打算去问问奥南,他住在哪里?然后去拜访一下,说不定能遇到梅尔斯夫人。」 穿好外套,我正打算瞬移,结果同时被瑞和莫里拽住,「我们跟你一起去。」 比起焦头烂额的瑞和莫里,奥南的状况显然要好的多。 在发现舌绽莲花摆不平非要开战的猎魔人同伙后,此人做了一件釜底抽薪的人品事——偷偷转移了那群战争狂人的武器储备。 就这样,在所有猎魔人都跟无头苍蝇似的寻找他们不翼而飞的猎魔工具之时,奥南同学正无比惬意的窝在家里研究着偶像剧的精髓。 他老兄最近赶流行学中文,美女老师新教的句子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套在偶像剧上,就是肉麻戏看多了,没准这辈子追到我的概率会比上辈子大一些。 而且此刻我的不请自来,正好印证了他的唐诗理论,所以在瑞和莫里表现出他们有正事要谈的态度后,奥南收起偶像剧动作,充满了十二万分的珍惜和小心翼翼。 「在得知了洛笛的可怕本性后,依然还能维持牛皮糖精神,死缠烂打到底的人,我打从心底致以十二万分的敬意。」 在奥南深情款款的凝视我的目光中,莫里依旧不改他冷嘲热讽的毒舌本性。 坐在他旁边困惑了好几天,最终把原因归咎于洛笛的瑞维持他的冰块脸,却很是心有戚戚点头同意了莫里。 看来这两只已经达成了受害者统一战线,被孤立的我不得不勉为其难的坐到他们俩的对立面,奥南同学的旁边。 「你们来问我大贤者的事,还真是问对了人,我虽然不知道大贤者在哪里?但是那个知道怎么找到他的人,我倒是认识的。」 简单的一句话,彻底的吸引了我们三个的注意力,奥南笑了笑,「连穹,还记得三十年前那美味的苹果馅饼吗?」 他说完,我也跟着笑了起来,「千年的记忆几天内充斥脑海的感觉如何?」看来这小子似乎从头到尾都想了起来。 「糟透了,最初几天简直乱成一团,稍一整理,便是头痛欲裂,只好找点事来分散注意力,等它慢慢的消化。」 「这才是你看偶像剧的根本原因吧!为了放松大脑。」莫里一针见血的戳破真相。 「好了,把情况弄清楚再说,先去找小道士一家!」看来小道士姐姐的苹果馅饼不是一般的出名,居然连瑞都知道。 「这是当然的,他们家这些年都飘着苹果馅饼的味道,想不出名也很难。」奥南挤挤眼,「关于大劫难的事,我虽然并不清楚详情,但是显然风家人是知道的,这些医者近期游走在异族和猎魔人之间,四处呼吁众生携手,共抗劫难。」 「难怪无痕最近一副忙碌的样子,还叫我没事别去烦他。」被老婆冷落了n天莫里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那我就不跟你们去找小道士了,先去风家问问情况。」 说完,也不等我们做出反应,便嗖的一下消失了踪影,完全是爱妻如命,归心似箭的模样。 搭上最新式的粒子客机,千里迢迢跑回国内的我们第一件事并不是探访,当然也不是打电话预约上门时间,而是忙着找酒店睡觉。 没办法,晕机这个万恶的毛病永远是我的死穴,就算换成了超音速的,该吐该晕的还是跑不掉,我当然不能抱着马桶在公共厕所吐到地老天荒。 瑞不得已的找了家旅馆把我丢进去,以他的性子,当然是第一时间的解决问题,立马上门寻找小道士一家。 但是奥南坚持要留在旅馆照顾吐得七荤八素的我,而瑞出门没多久,就在街头遭到了猎魔人的围殴。 他老兄论单打独斗固然是一把好手,但是对方用人海战术,到底还是让他受了点伤。 就这样我养病,他养伤,唯一好手好脚的奥南要担负起护卫我们俩安全的责任,暂时也没法出门。 在旅馆睡了几天后,生性热情的金发老兄在奥南的电话呼唤下,主动的找上门来,开车接我们去他家小住。 「这两个是战俘,战俘懂吗?日内瓦公约听说过吗?什么,没听说过?没听说过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身为猎魔人头子的奥南满满的义正词严,斥退了冲上来要把我和瑞拖到阳光下暴晒成灰的同伙们,跟着我们一同钻进车子。 瑞看起来很是郁闷,但他有个优点,就是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恒久的忍耐一切看不顺眼的状况,你看他把我放在眼皮底下那么久就知道了。 到了小道士和金发老兄家,还没开门,烘烤过的奶油夹着苹果的香味就从门缝间飘了出来,一开门,果然就见茶几上正放着两个新鲜出炉的苹果派。 金发老兄笑着招呼我们在沙发上坐下,内室里走出来的青年男子穿着白色的运动服,眉目间依稀看得出三十年那个小道士影子。 大概是修习道术的关系,三十年的光阴并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多大的痕迹,与他的鬓间夹了银丝的姐姐姐夫不同,小道士看起来,依然是刚刚长大的样子。 「严格来说,我今年的确是只有二十六岁。」在奥南搭着他的肩膀,八卦的问起驻颜之术的精髓后,小道士摇了摇头,掐灭了关于人类不老的神话。 「我在送凤族小公主回去的时候,在亚空间被一股乱流被卷了进去,等我挣脱出来后,才发现雾团裹着我落到了印度,而且距离我出发的时间,过去了整整二十年。」 「你是说,你遇到了时空隧道,那玩意儿真的存在?」奥南惊讶的要命,差点连我们上门的初衷都忘了,一叠声的追问人家时间旅行的感想。 小道士向来跟他投缘,加上自身的遭遇实在离奇,多少有点困惑,所以基本上奥南问什么,就答什么,两人在一旁讨论的不亦乐乎。 莫里和瑞虽然对这件事也有点儿好奇,但由于自己那边的困惑还没解决,所以暂时也顾不上别人。 金发老兄向来热衷于研究魔法史,千年来的猎魔人战争他都能如数家珍,关于人类大贤者的事,他肯定是有所耳闻的。 没想到在瑞道出了来意后,向来有魔法研究狂美称的金发老兄,却出乎意料的说出了让我们失望的消息。 「虽然被称为大贤者,通晓天地间的万事万物,但到底他是人类,寿命不会过百,所以在千年之前,大贤者就已经过世。 「传讯的风精灵不是说,梅尔斯夫人去找大贤者了?如果大贤者千年前就去世,夫人怎么会不知道?还是说大贤者有继任者?」 「名为贾斯汀,克罗博,人类唯一的大贤者,古往今来,就只有一个,他没有继任者。」金发老兄对我摇了摇头。 「你们要去哪儿?」我正在那边困惑,瑞和莫里却已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起来一副要出发的样子。 「去找母亲,她在通灵族。」瑞一说完,我马上恍然大悟,大贤者既然去世了千年,唯一能跟他沟通的,自然只有通灵族人。 通灵族聚居在瑞士的苏黎世湖畔,于是跟金发老兄告别后,苦命的我不得不跟着瑞和莫里再度搭飞机回欧洲。 幸运的是,我们到达通灵族后,梅尔斯夫人依然还未离去,也许风精灵早就将我们的行踪告诉了夫人,在看到我们的时候,夫人并未丝毫的惊讶。 「菲尔吉斯,我的儿子,你终于来了。」她从沙发上起身,拥抱了一下瑞和我,对着奥南柔和的笑了笑。 「母亲,我是瑞,哥哥在千年前就去世了,你又忘了吗?」瑞皱着眉头,纠正梅尔斯夫人的称呼,神色间却有些习以为常的无奈。 「儿子,几百年来,你一直以为,你哥哥去世后,我因为过于思念他,心神恍惚,经常将你误认作他,是这样吗?」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梅尔斯夫人叹息道,「就算你母亲疯了,整个血族与狼人族,也不可能跟着你母亲一起发疯的吧!」 「这便是莫里与我常年不回族里的原因吗?因为大规模的催眠并不可能对所有的族民都起作用,可是母亲,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孩子,你还没记起来吗?」夫人怜爱的看着瑞,「这样做的并不是我,而是你。」 「是我?您是说,我催眠了我自己和所有知情的族民,还牵扯上了狼人族,设计了三十年一次的猎魔人战争,目的就是毁灭转世的奥南,来为死去的哥哥报仇?」 「不,不是这样,奥南被他父亲施加了神的祝福,他生生世世都会是人类,你可以杀死他,但永远无法毁灭他。」 梅尔斯夫人竟然是知道这件事的,见我们都吃惊的张大嘴,她微微的笑了一下,眼底却溢出了一丝哀伤,「很诧异我会知道是不是,还有更令你们惊讶的事呢!」 「我,斐雪儿,梅尔斯,出生精灵族,嫁给前任血族族长后,只生过一个孩子,我的儿子全名为菲尔吉斯,梅尔斯。」 「我的孩子,你并没有哥哥,」夫人低低的道出了令我们大吃一惊的真相,「你一直都是独生子。」 梅尔斯夫人的话与在族里遇到的诡异情况一对照,一切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 可如果瑞的哥哥是不存的,如果他从来就没有出生过,那他也就不会死去,这样的话,那这三十年一次的猎魔人战争,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梅尔斯夫人,还有各位,请速速离开这里,大贤者刚下了预知,这里即将形成一个新的裂缝,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还来不及将最大的疑惑问出来,四面八方就传来了紧急的说话声,仿佛无数的窃窃私语,在耳边絮叨,顷刻间,就静默了下来。 「快,马上瞬移离开。」梅尔斯夫人在这一片静默中脸色大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念起了瞬移的咒语,咒声未完,风精灵已先一步将我们卷到了空中。 空间在我们面前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的开始扭曲,耳边轰然作响,像是经历了一场巨大的爆炸。 等我们回过神来,早已瞬移到了十公里之外的一座山头,这点距离大约是集体瞬移的极限,夫人看起来精疲力竭,堪堪将我们置于危险之外。 而不远处,我们原来所处的那片住宅区,早已在那巨大的轰鸣声中,炸出了一个直径五公里的大坑,地下水倒灌入坑中,形成了小小的湖泊。 至于那些雪白的房屋,与停泊在屋前的车子早已在坍陷的前一秒,就莫名的消失在了我们的面前。 如果不是风精灵先一步的将我们卷了出去,这会儿,我们大概也会跟那些可怜房子与车子一起葬在了新生的湖底。 第十九章 「众生必须互相争战,互为仇敌,如此一来,为了生存,各自就会不断变强,才能在大劫难到来之前有所准备,不致覆灭。」 在通灵族人的另一处居所,添加了无数魔法材料的壁炉里,熊熊的火光中,印出了一道模糊不清的身影,正是大贤者贾斯汀,克罗博的魂魄。 瑞既然从未有个死去的哥哥,那么他为之复仇的动机压根儿就并不存在,那么所谓的三十年一次的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又是因何而起。 这大概是此时此刻,对于瑞,奥南还有我来说,最想弄清楚的一件事了。 既然遇到了号称通晓古今所有事理的大贤者,又是和洛笛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这个天大的疑问,自然是要问上一问的。 没想到大贤者虽然给出了答案,但是这个答案也未免太过荒谬绝伦了吧! 听他的老人家的意思,似乎是说,由于将来会遇到一场超级大灾难,大家必须先经历几番自相残杀,从中得到磨练,最终才有机会在大灾难中幸存下来。 就为了这么个未知的所谓大劫难,各部族冒着亡族的危险,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互相残杀了整整一千年。 这个大贤者真的不是冒牌货吗?还是他脑筋秀逗了? 而且最诡异的是,脑子秀逗似乎还不只大贤者一个,瑞和奥南在深思过后,竟然点点头,同意了大贤者的观点。 「喂喂喂,你们俩没问题吧?」扯了扯瑞的袖子,自从回了族里一趟后,他一直都有点怪怪的,完全不像我认识了几百年的那个未来血族族长。 不过几天的功夫,这家伙脸上出现的表情,比这几百年来都要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比如现在,他就在做一件平常绝不可能做的事。 瑞竟然在试着向我解释,大贤者那句不负责任的话里所蕴含的真正意思。 「穹,你一直都很爱看电视,还记得几十年前,全息影像没有普及的时候,你窝在沙发上,看得那个草原上的控制羊群数量的纪录片吗?」 「嗯,记得,人类为了羊群的生存,消灭的那片草原上所有的狼,结果导致羊群大量繁殖,不但啃光了所有赖以生存的青草,且由于没有了天敌的威胁,羊群不再疲于奔命,丧失了危机感的同时,也变得孱弱不堪,差点灭绝。人类见状,再度将狼群放回了草原,羊群的数量开始下降,青草有了足够的时间生长,在狼群追猎下,羊群为了生存,也变的更加的强壮和敏捷。」 「所以连穹,你明白了吗?这就是大贤者所说的,众生必须互相争战的原因。我们与猎魔人之间互为狼羊,为了生存,彼此为敌,才会进化的更快。」 「明白了,简单的说,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可是瑞,你不是一直都说看电视和玩网游浪费时间,而且这两者都很无聊么?」 奇怪了,我看电视的时候,他不一直都在专注的翻阅医学书籍么? 「因为你在看,所以偶尔我会扫两眼。」他淡淡道。 「你不只是扫两眼吧?不然怎么过了几十年,那个电视节目我都快忘了,你还能清清楚楚的记得,顺便帮我回忆起来?」 瑞不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耳根似乎有一点红,这万年冰块脸也会脸红?天要下了红雨了吗? 「菲尔吉斯,孩子,你想起了吗?」天下没有谁会比一个母亲,更加了解儿子,梅尔斯夫人注视着显然神色迥异于往日的瑞,眼中含着热泪。 「是的,母亲,我是您的独生子,抱歉,让你担心了这么久。」瑞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轻拥住夫人,带着满身的歉意。 「穹,有一些事,是你该知道的。」待夫人收起了眼泪,瑞才松开手臂,他侧身望着我,眼底的深情不容错认,轻声道,「再见,洛笛。」 「再见,菲尔吉斯。」下意识的回了他一句,被掩埋在层层催眠,重重谎言下的往事,终于得以浮上水面。 第9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0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10节 真相远比想象中,更加令我难以承受。 千年前那一场席卷了整个欧洲,最终迫使猎魔人与血族狼人族和解的大海啸,与所谓的魔兽的脚印,并不是出自洛笛的手笔。 那是一个征兆,一个天裂的征兆,预示着大灾难的来临,在所有的人类,乃至于异族都无知无觉的时候,洛笛是最先知道的一个。 但是那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深爱的奥南是一个人类,人类的寿命最多也不过短短数十年,从征兆出现,到大灾难最终毁灭世界,起码还有百年的光阴。 奥南死后,他不觉得自己还会想要活下去,那时管他洪水滔天,还是天裂吞噬这个世界,都不关他的事了,不是吗? 如果不是大贤者找上门来,洛笛大约会一直抱着这个笃定的想法,继续当做不知道世界即将毁灭这回事。 但是向来预言精准无比的大贤者,在找到洛笛的第一句话却是,「明日晨时,格威茨堡两公里外会形成新的天裂缝隙。」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完全打破了洛笛安稳的心情。 格威茨堡是座灰色的古堡,座落在风景优美的英伦近郊,外部戒备森严,内在却装修布置的无比奢靡华美。 这几日,各国的国王与领主们,正聚集在那座古堡里头,商讨如何应对莱茵河与伏尔加河倒灌与席卷整个欧洲的大海啸,身为公爵的奥南,桑切斯也在其中。 一旦古堡的两公里外形成了裂口,极有可能,将附近存在的农庄牛马,房屋田地,乃至于坟墓,所有的活物和死物都会吞噬进去。 事关奥南,洛笛自然不能坐视,天裂足以令所有的魔法师与异族们速手无策,却难不倒几乎领略了所有自然元素规则的洛笛。 调集了周遭所有的魔法元素与能力,耗费了大量的精神力,他封闭了那个会造成时空紊乱,将一切卷进未知处的裂缝。 大贤者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完全没有动手帮忙的意思,即使他有同样的能力。 洛笛向来聪明,看着大贤者什么都不说,只是整日在他身边晃悠,便已明了一切。 「你已预知到,就算不是今日,也会是明日,他注定是要被天裂吞噬进去,从此与我分离的,是不是?」 大贤者点了点头,眼中有着微微的同情。 「若是我封住了所有的天裂呢?你知道我有这个能力。没有裂口,奥南自然安然无恙,你向来准确的预知岂不是出错?」 「我知道你做的到,所以才会来找你,天裂并不是那么容易封住的,即便你耗尽所有的精神力暂时封住,千年之后,它还是会再度重临。」 「你不可能对这个世界见死不救,所以即便我不动手,你也会设法封住裂口,那么你预知到的奥南会陷入裂口与我分离,不一定就是在近期,有可能是在千年之后,是吗?」 「对,但是我的封印能力并不如你,要封住所有的裂口,对我来说需要不短的时间,你能保证,这段时间里,奥南能一直在你视线所及之处,安然无恙吗?洛笛,你敢跟我赌吗?」 洛笛的确不敢。 他与奥南之间不同的立场,彼此的身份都注定了,不可能每时每刻都待在一起,奥南纵然爱他,却也有他的家族使命。 「或许,我可以提供你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但能解决这个世界的威胁,也能暂时消除你们之间的所有阻碍。」 大贤者不愧是大贤者,永远知道对着合适的对象抛出合适的诱饵。 不久之后,洛笛和奥南一起出现在了格威茨堡的会议上,以解决当前的灾难为借口,迫使欧洲各国的君王领主麾下的猎魔人们和血族狼人族之间,达成了停战的决定。 洛笛遵守约定,耗费了他所有的精神力,花了几天的时间,封住了所有的天裂缝隙。 精神力的恢复需要不短的时间,尤其在他这样剧烈的消耗到几乎枯竭,很有可能到死都无法恢复过来,他很可能终身都没法再施展任何有杀伤力的法术。 不过洛笛依然很高兴。 这可能是他一生当中最为高兴的日子。 他与奥南之间的恋情,因着彼此的身份,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阻碍,像是完全看不见未来,如今猎魔人与血族狼人们终于停战,他们终于能在这得来不易和平中安然厮守。 自小的生长环境使然,洛笛从来就不是个擅长沟通的人,他很少说话,也几乎不会表达内心真正的想法。 出于安全考虑,大贤者也没有将他耗尽精神力,才挽救了这个世界(虽然他的初衷,不过是不想与心爱的奥南分离)的伟大事迹公之于众。 洛笛不提,大贤者不说,奥南自然是无从知晓整件事的真实状况,也不知道身边的情人如今已脆弱到随便一个凡夫俗子,就能置他于死地。 他见识过洛笛的能力,欧洲所有的君王和领主们也领略过了洛笛的能力,更因着洛笛出众的容貌,不堪的流言渐而喧嚣尘上。 那场大灾难的始作俑者便是这个被称为魔法界第一人的美貌男人,如果这些不是他一手造成的,他又怎么做到让一切都恢复原状的呢? 所有人类和异族不约而同的认定了这个想法,虽然美得连月光都为之失色,但碍于洛笛展现出来的强大的法力,自然是没人敢去惹他的。 可是奥南不同,他是公爵,听命于国王,需要宫廷应酬,那些宫廷贵妇人仗着身份,可是没有什么不敢在背后说三道四的。 这冲冠一怒为蓝颜的可笑传言,让他闻名于宫廷,连国王和王后看他的眼神都是暧昧的,更别提来自于桑切斯家族的压力。 他们是猎魔人世家,又是大领地的领主,纵然他是公爵,他的父亲依然是家主,有召开家族会议,命令他离开那个半血族魔法师的权利。 奥南顶住了压力,也忍下了所有的一切,他真心的爱着洛笛,不想做任何让情人不快的事情。 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些流言和压力的杀伤性远不止于此。 不同于洛笛对于自己相关的一切都无动于衷,奥南爱着洛笛,却也在意他周围所有的人,大约出身猎魔人世家的关系,奥南与所有的人类贵族都不同。 在血族与狼人的来袭击的时候,他亲眼见到如花的少女被吸干成干尸,也见过幼小的孩子挣扎着惨死在尖利的爪牙下。 生存这样的艰辛,所以每一条人命,都很宝贵,因为死去了,便再也不会回来,活下来的亲人只能徒然的痛苦嚎哭。 奥南理解洛笛想要跟他厮守的心情,但是内心深处,却也对这不顾一切的,将整个欧洲都卷入灾难,害死无数人命的手段,深深的抵触。 但他不愿意伤害洛笛,甚至连重话都不舍得说一句,只是默默的将所有的抵触埋在心底。 他不说,洛笛自然不知道他有这个心结,况且猎魔人与血族狼人之间的和平终未能长久,新的麻烦分走了他们所有的注意力,无暇他顾。 起因很简单,不过是一个克制能力较差的血族,过度的吸食了一名贵族少女的鲜血,导致了少女半夜惨死床头。 少女所在的家族是另一个猎魔人世家,世世代代以猎杀血族为己任,家中最疼宠的小女儿遭了不幸,理所当然的是要报复。 就这样一来二往,黑夜间的彼此猎杀行动,再度拉开了序幕,所有的猎魔人家族都被卷了进去,桑切斯家也未能幸免。 事态逐渐恶化,到半数族人连同妻子都遭了毒手,几乎被灭族后,奥南年迈的父亲终于孤注一掷,用了神的祝福。 亲朋的惨死,与老父的牺牲,今日的兄弟,很可能明日就被转化成了恶魔的同伙,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眼前逝去,不知不觉的诱发了奥南的心结。 当日里那场席卷整个欧洲的海啸,带走的生命更多,对着如今的一切,洛笛为了顺利的跟他在一起,会不会重演一次同样的灾难。 死在面前的人实在太多,多到他所有的记忆里,都充斥了死亡与杀戮的阴影。 他总是不由自主的去回想,若是没有与洛笛在一起,父亲是不是就不会用这么决绝的方式来逼迫他,让他失去世间的最后一个血亲。 洛笛有这样强大的魔法,又是这样美貌,假以时日,总会遇到另一个对他好的,不是吗? 他强迫自己转身离去,将号称魔法界第一人的情人,独自留在他的领地上,那掩埋了无数猎魔人与血族狼人族尸体的领地上。 以洛笛的能力,谁敢对他不利?谁又有能力对他不利呢? 奥南走的很是放心。 但被仇恨冲昏了头的的猎魔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 即便知道眼前这个美貌的男人是个强大的魔法师,举手投足间轻易的就可以毁灭周遭所有的一切,但他是半个血族,说不定,也有血族的弱点呢? 大不了,也就是被杀死,到时候可以与父母亲朋团聚。 被杀尽了亲人的猎魔人早已孤注一掷,无论如何,都要试上一试。 没想到,一切竟然竟出乎意料的顺利,他们轻轻松松的就逮住了落入陷阱里的洛笛,打昏过去,捆住手脚,当然也封住嘴,这样他不能念咒。 甚至顺利到奥南公爵回来换马匹,都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被缚的前任情人,就视而不见的策马而去。 笑话,洛笛要施展魔法,根本就不用念咒,以为封住他的嘴就没事了吗? 奥南对此,再清楚不过了。 这群猎魔人被仇恨冲昏了头,杀戮起来毫不手软,也不辨真假,不放过任何有可能被血族和狼人同化的嫌疑人。 不知道有多少无辜的路人惨死在这群所谓正义者手中,洛笛即便收拾了这些下三烂,也不是什么要紧的罪过。 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洛笛,看到的,便是奥南不管不顾,匆匆而去的身影,张口想喊,却被脏布团塞住了口。 围着他的男人正戒备的打量着他,眼底是深切的惊艳和恶狼般的贪婪,斟酌着,试探着,犹豫着,既担心他随时挣脱束缚置他们于死地,又垂涎着他的容貌和身体。 奥南像是有重要的事要做,连着几天都没有回来。 随着时间的过去,邪欲终于战胜了戒备,猎魔人们打量着洛笛,这个奥南公爵的前任情人长得实在太美,如今不知道什么缘故竟然毫无抵抗力的落在了他们手上。 对血族何必怜惜客气呢?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一个拥有稀世美貌,却毫无自保之力的半血族,落入几个早已在仇恨中丧失了心智的猎魔人手中,能有什么下场呢? 至少在十天后,洛笛依然是活着的,不但活着,而且因着血族父亲遗传的体质,在奥南回来的前一刻,伤口都已愈合。 堡外似乎有疑似狼人的踪迹出没,那群猎魔人玩了个痛快,也到底是要干活的,倾巢而出,跑去猎魔了。 奥南回来的时候,伤口愈合完全的洛笛刚费劲的挣脱了绳索,找出了干净的衣裳换上,看上去完好无损,安然无恙。 连着十天发生了无数肮脏事的地面上,血迹斑斑,狼藉一片。 他也以为只是那几个猎魔人的血迹,看到情人还站在这里,明明已经说了要分手,他的眼底依然有着深深的眷恋。 洛笛低头,避开了他的目光,稳了稳身形,一语不发的从他的身边走过。 他们之间的爱情仍在,只是实在太多艰难,太多阻隔,太多分离,一切的一切实在太多,多到终于彼此都觉得无以为继。 消息很快的就传了出去。 听说洛笛的魔法修为暂时无法发挥后,不只是猎魔人和人类贵族,连血族和狼人族们都布下了天罗地网,开始追捕他。 一旦抓到,便是以各种严刑拷问梅林大法师的魔法真传。 「你要知道,以你这张倾世的面孔,又身为梅林大法师唯一的传人,所有见识过你的容貌和能力的,都不会轻易的放过你,而你现在,一点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种种淫邪残酷的手段,惨烈到连冷血冷心的大贤者都看不过去,破例现身救下了他,要将他送回早已心急如焚的的奥南身边。 「我不去,我当初做了这个选择,不是为了向他摇尾乞怜,求他留在我身边的。」刚从几个血族手中救下来的洛笛几乎奄奄一息,却还是骄傲的拒绝了大贤者的提议。 「我想,身为一名预知者,你应该会知道我接下来要做的事了吧!」洛笛毫发无损的站在那里,满身的泥泞与鲜血,淡漠的像是完全不会被击倒。 但大贤者知道,即使外表恢复的完好无损,这个人心底深处,早已崩塌破碎。 自小的生长环境使然,洛笛的心从来就没有完整过,或许奥南的爱情曾短暂的让它完整,之后的一切,却只是让那些碎片碎得更加彻底而已。 「你真的要这么做吗?那也许是这个世间,唯一没有伤害过你,真心对你好的存在了。」 一切照着他预见的方向发展着,尽管知道这是最好的路了,眼睁睁看着这一切的大贤者,依然觉得不忍。 「谁说菲尔吉斯没有伤害过我?他现在的确是深爱我,可以为了保护我不惜一切,但我洛笛,还没沦落到要依附别人活着的程度,你不知道他小时候对我做过什么。」 「他做了什么?」 「他经常跑来找我打架,为了怕被下毒我不能吃饭,不能出门猎捕,自然也不能吸血,每天饿着,我从来都打不过他。」 「就为了这个,你一直记恨他到现在?」 「对。」 「……」你还能更记仇一点儿吗? 大贤者十分无语,突然觉得,以洛笛这样的性子,也难怪落到这样的下场。 「我只问你,我死后,是否所有我想要的,最终都会达到目的?」大贤者是不能说谎的,所以洛笛十分的放心。 「是,所有追杀猎捕侮辱过你的血族狼人与猎魔人,都会世世代代的互相残杀,奥南会生生世世记得你,却生生世世与你擦肩而过。」 「那菲尔吉斯呢?他那么温和柔软的性子,真的能忍过千年,一直陪在我身边?」 「他自己也知道可能做不到,所以,他对他自己动了一点手脚,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你死后,他看起来与现在完全判若两人。」 「他变成什么样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他会一直都陪着我的吧?」 「是,他一直都陪着你。」 「那就好,其他都不要紧。」洛笛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你还能更任性一点吗?」大贤者深深的叹气,虽然这个人等于是挽救了整个世界,最后下场却这样的凄惨,但他真的,真的很难同情这个人。 「收起你假惺惺的慈悲吧!我不需要你的同情。」大贤者的心声明显摆在脸上,洛笛盯着他,问出最为关键的问题,「什么时候,什么地点?」 「三天后,奥南会在安格儿森林遇到菲尔吉斯,他们都正好落单。」 「那好吧!为了计划顺利达成,不出差错,就劳烦你送我过去了,毕竟我现在手无缚鸡之力,安格儿森林挺远的。」 「你真的要这么做吗?」不知道为什么,事到临头,当事人满不在乎,本该冷眼旁观的人,却迟疑了起来。 「当然,都已经决定了,不是吗?何况天下之大,也没有我容身之处。」 三天后,安格儿森林,洛笛突兀的出现,挡住了菲尔吉斯刺向奥南的那一剑。 他依旧记恨着奥南弃他而去,不肯让他靠近自己,菲尔吉斯跟着科克长老学过读心术,在揽住洛笛的一瞬间,所有的思绪一股脑儿的涌入了他的心田。 洛笛的骄傲与孤单,悲伤与绝望,他依旧深爱着却难以继续的爱情,他所有的付出,之后遭遇的惨烈的追杀与折磨,他复仇的念头,与想要人陪伴的心情。 「好,好的,我陪着你,我都答应你。」菲尔吉斯的泪落下来,却不肯被宿敌看到,急匆匆的抱着垂死的洛笛瞬移离开。 留下失魂落魄的奥南,独自被留在原地,就像当年被他留下洛笛一般,同样的彷徨无助。 只有菲尔吉斯明白,洛笛的垂死,并不是被他的剑刺中了心脏,洛笛想活的话,半血族的体质,让他即便被剜了心,也能活下去。 但他用仅存的最后一点精神力,念出了神的祝福,将自己转化成了人类,扑向剑尖的时候,已然垂死,只是奥南并不知道而已,他也不需要知道这些。 「我答应你,你想要的一切,我都会为你做到。再见,洛笛。」大贤者的预知从不出错,那么他们一定会有再见的那一天。 「再见,菲儿吉斯。」洛笛缓缓的闭上眼,他死时还不到二十岁,所经历的辉煌与磨难,却已胜过无数漫长的一生。 第二十章 「洛笛死后,觊觎者的目光,便落到了奥南和菲尔吉斯身上,因为最后见到洛笛,与他说过话的,只有他们俩。」 炉火噼里啪啦的燃烧着,火光中,大贤者的幽魂缓缓的讲述着那些我所不知道的往事。 「半年后的决斗中,杀了奥南的菲尔吉斯受了重伤,匆匆赶到的梅尔斯夫人施加了幻术,制造了他们同归于尽的假象,暗暗的将菲尔吉斯送去了精灵族。」 「菲尔吉斯念念不忘你复仇的心愿,但他也担心随着时间的过去,也许他没有办法永远坚持下去,毕竟他要设计的,不但是猎魔人,还有他的族人。」 「所以他拜托我按照他自己亲手写下的剧本(就是你在洛笛柜子里找到的羊皮卷),催眠了他自己和狼人族的好友莫里。」 「你居然连莫里都一同催眠?被他知道,一定会跟你绝交的。」我忽然有点同情此刻在爱妻身边的狼人贵族,「不知道他知道真相会不会吐血。」 瑞摇了摇头:「莫里一开始就知道这件事,狼人族曾抓住洛笛凌虐过,他看不过去,又不能杀族人,对你一直心有愧疚,我需要帮手,他便一口答应。」 「于是,你们就写了个为虚幻人物复仇的剧本,按照大贤者进化理论,三十年一次的与所有的猎魔人彼此残杀?」奥南的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他一直都是个爱惜生命的好人,从千年前,到千年后,善良的本性,从来未变。 很多当年洛笛懵懵懂懂不明白不了解的记忆,如今以旁观者的角度看来,事事洞若明火。 奥南固然很爱洛笛,但他与菲尔吉斯不同,在爱情与底线面前,菲尔吉斯会选择爱情,而奥南,会选择他的底线。 他沉声道:「瑞医生,你当知晓,这番残杀,死得不只是人类的猎魔人,同样还有你的族人,我今日才对你的心狠手辣有所见识。」 瑞闻言,神色骤冷,「事到如今,我以为你该知道,他们曾对洛笛做过什么。」 「的确,我知道千年之前,他们做过错事,但没有谁,该遭受生生世世不得善终,遭受如此严重的报复。」 奥南看起来很想打人,身为始作俑者的我只好躲到瑞的身后,低头忏悔,「对不起。」 「没有必要道歉,他是全天下最没资格接受你道歉的那个。」瑞将我扯到奥南面前,仿佛笃定了奥南不会对我动手。 「洛笛,你真的觉得,你这样的报复,是对的吗?」奥南低声的询问我,甚至连眼神都是温和的,一如千年前他误以为洛笛引发了那场天灾。 但我不再是那个不通人情世故的洛笛,这千年的光阴不是白过的,经历了这么多事,站在连穹的角度看,一切都一目了然。 「这当然是错的,但是为了应付必将到来的大劫难,我们不得不这么做,不是吗?」将洛笛最真实的疯狂念头掩盖起来,搬出大道理来应付奥南。 但是洛笛,你肯让我说出这样的敷衍的话,是否也意味着时光过去千年,对于这个人,你终于慢慢的开始死心了呢? 「你说的对。」大道理果然成功的将奥南的责问敷衍了过去,深埋于心底的愧疚慢慢的浮了上来,他轻声问道,「洛笛,你恨我吗?」 我摇摇头,洛笛如此聪明,只怕一开始做下决定耗尽精神力去封住第一次天裂的时候,他就隐隐知道了自己会有的下场。 可知道归知道,对于这得来不易,却最终像是沙子般从指缝间一点点流失的爱情,他依然是不甘心的。 策划了这一切,与其说是他想复仇,不如说,他是尽他所能的,想要留住这段终将在漫长的时光洪流中,渐渐褪色的爱情。 菲尔吉斯大约是最明白洛笛心情的,所以催眠自己时,一并的封闭了所有对洛笛的好感,仅余下情感冷淡的瑞,陪伴守护着洛笛不顾一切想要留住的爱情。 奥南的神情焦灼而痛苦,看得出来,即便事隔千年,他们之间的爱情,依然彼此煎熬着,焚心般滚烫,烧灼的痛苦。 洛笛的确得到所有他想要的,但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欢喜,算计了留住千年的爱情,于奥南来说,依然是鲜明如初。 但恐怕连洛笛自己都想不到,最先变心的,竟然会是他自己。 菲尔吉斯就这么默默的陪了他千年,为了他的愿望,甚至连最真实的自我,都深深的掩盖起来,只为了伴着他,除此之外,一无所求。 纵使洛笛千年前不明白,不相信会有谁肯这样为他付出,事到如今,他总是明白的。 「十公里之外出现的天裂并没有被完全封住,它还在扩大,我长话短说,说完,你们赶紧离开,不然大家都会被扩散过来的裂缝吞噬进去。」 大贤者的警告,很快的就打破了所有怀旧的气氛,这真不是个思往事,惜流芳的好时机。 「所谓的天裂,其实是几股时空乱流的冲撞造成的,就像海底的漩涡,会把所有接触到乱流边缘的东西都卷进去,不只是空间,也包括时机。」 「举个例子吧,之前我在修补一处天裂之时,有个人类的孩子在乱流边缘擦过,虽然侥幸没被卷进去,但在他逃过之时,他所处的空间和时间点就已发生了不可逆的变化。」 我们都想起了小道士,奥南收拾起心情笑了笑,「那也不过是简单的时空旅行而已,被卷进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没错,的确是时空旅行,但其中的可怕程度,超过你们的想像,那个孩子只是擦过边缘而已,他的空间和时间发生了微小的变化,他依然还在这个世界的范围内。」 「一旦卷入中心,所有的一切,都会化为最为细小的粒子,穿过乱流中心重新组合之后,你的身体决不可能再回到最初的样子。」 我记得,很久之前,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美国曾经做过一个着名的跟时空旅行有关的费城实验,通过制造时空裂缝,将一艘军舰从一个港口转移到另一个港口。 直接造成的结果,便是转移过去的军舰中,很多士兵的血肉之躯和钢铁的军舰牢牢的契合在了一群,更有人在实验后不时的会在人前消失。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想来应该在穿过时空裂缝的过程中,各种粒子的重新组合造成的结果。 「那灵魂呢?他不是由粒子组成的吧?」奥南追问。 「灵魂是一股能量,它很可能在被乱流吸附撕扯,造成魂飞魄散,即使侥幸的穿过裂缝的中心,时间点和空间点都已改变,很可能找不到任何的依附,永远意识清醒着,漂流在不知名的异空间,再也回不到我们现在的时间。」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洛笛做了多么伟大的一件事。」大贤者的话成功的让我们都打了个寒战,在旁边的通灵族人喃喃自语着。 「不错,他曾经做过的事有多重要,他之后的遭遇就越不能让人接受。在他死后,我向所有的人类权贵和异族领袖详细解释之后,他们一致同意了抹去关于洛笛的一切记忆,让他能在转世之后,安稳的过他想要的生活。」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大贤者还是默默的为洛笛做了一点事的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流传于世的所有文献和所有记录,都未曾提到洛笛和那场大灾难的原因。 “不过您老人家的手段也厉害了吧!不但活人的记忆被你篡改,连挂掉的洛笛的记忆也未能幸免于难。” “这是古老相传的一项魔法,施展起来虽然不困难,却需要被施术者心甘情愿的配合才行。” 恐怕也是因为菲尔吉斯和洛笛之前的牵扯太深,所以狼人族和血族的长老们,一致的否定了他的存在,以保证瑞和我能不受打扰的过活。 但如今天裂重临于世,事关世界的存续,恐怕在做的各位和我们都不能置身事外。 「连穹,你既然记起了所有的往事。」所有人都殷切将充满希望的目光投向了我,「洛笛的能力应当都已经想起来了吧!」 我被他们殷切的目光看得恶寒无比,啊咧,难道我又要担当一回救世主了么? 这个,貌似上次做救世主的下场不怎么好耶,大贤者你不是有不输洛笛的补天能力么,为啥老叫别人出力? 我将责备的目光投向大贤者。 「我现在是个纯灵体,而且还在世间漂流了近千年,没有多少能力了。」像是知道我心底的想法,大贤者的灵魂做了个滑稽的耸肩动作。 好吧!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正要点头,瑞却先开了口:「连穹的确是恢复了洛笛的记忆,但他并没有洛笛的能力,梅林大法师的魔法并不是谁都能学会,是一种对精神力控制的领悟。」 「你们觉得,连穹这个样子,还有任何千年前洛笛的风采吗?」瑞将因为晕机而萎靡不振的我推到大家的面前,连同大贤者在内,所有人都摇了摇头。 他们这个反应,实在是太伤人的,我沮丧的都想在地上画圈圈表示抗议。 「连穹,你真的都不记得洛笛的能力吗?」奥南的责任心让他依旧不死心的问道。 我抬起头,还没说话,就先收到了瑞递过来的警告眼神,这个时候的他,就是我一直都很熟悉的恶魔瑞,跟那个温和善良会脸红的菲尔吉斯一点关系也没有。 想到他手中可怕的针灸,还有长年累月相处积累下来的冰山般的压迫感,我默默的含泪低头,「对不起,不记得。」 瑞会读心术是包括梅尔斯夫人都知道的事实,他既然说了我不记得,所有的人,都放弃了指望我解决麻烦的侥幸希望。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在风家人和大贤者灵魂的周旋下,人类和异族破天荒的开始合作,着手解决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的问题。 我被瑞拎回家后,再度回到了电影电视网游度日的状态,为了防止我溜出去玩,这家伙每天出门之前,都会在家门口设下层层禁制。 然后等他回来之后,再不厌其烦的将那十八层禁制层层解开,丢给我几袋食物,小睡一会儿后,他又会继续出门干活。 因为禁制的关系,我都没法瞬移出门,只能等他不定时的回来投喂食物过活,日子过得跟囚犯没有两样。 只会救死扶伤(顺便做实验)的风大小姐,对于解决世界末日起不了太大作用,又被忙于各方协调的风家人警告了不能捣乱,所以没事可作的她经常跑来探访我。 所以我虽然被关在家里,多少还是从风无痕口中知道了一些瑞他们的工作进度。 大贤者想出的办法跟当年洛笛用的差不多,只不过洛笛用他的精神力调集自然元素蕴含的能量,在裂缝的周围制造出防护层,封闭住裂缝的存在。 如今虽然没有了洛笛,但人类千年来发展的科技到底还是起了作用,刚刚研究出来的正反物质互相湮灭的产生的巨大能量,代替了自然元素,成为了防护层的组成部分。 但这股能力并不容易控制,所以瑞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将这股不可控的能力,转为可控的防护层,在抵挡裂缝的侵蚀。 可能是拥有读心术的关系,他应该是一早就知晓了所有人类科学发展的进度,在大贤者说起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后,就在心里定下了解决的方案。 难怪他可以如此轻易的拒绝使用洛笛的能力,幸好我当日乖乖的听他的话,没有反驳,不然打乱的他的计划,这家伙估计是不会放过我的。 想起来就觉得可怕啊,这天底下居然有如此疯子,为了喜欢的人,竟然可以自己骗自己骗过千年,还不知出于何种理由,违背血族本性的当了千年的绅士君子,完全没有近水楼台,趁人之危的意思。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其实应该不那么绅士君子的,可以对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就正常了,对吗?」 说曹操,曹操到,干完活回来的瑞显然很累,正神色不善的瞪着我,颇有我敢点头,他就下手把一千年所有想做的份一次补完的意思。 可怕,太可怕了,读心术真是种可怕的存在,最可怕的是,他还可以是双向的。 在瑞施法知道我的想法的时候,也不吝于让我知道他自己的。 于是我终于知道为啥身为血族,他要头壳坏去的跑去当个外科医生,每天对着一群只能看不能吃的食物来自虐了。 「没错,那些鲜血淋漓的外科手术引起的对食欲的诱惑,多少能分走一点对你的注意力,但是穹,我最近忙着在做防护层,很久没有去看那些了。」 他一步一步的逼近,菲尔吉斯的记忆和爱意都已回来,所有自我催眠不该接近我的暗示都已破灭,只怕这世上没有什么拦得住瑞。 「最重要的是,对奥南,你已开始慢慢死心了,不是吗?」读心术真是个悲剧的存在,啥都瞒不了这家伙。 「但,但是瑞,你也知道,目前它还,还没有完全死完,不是吗?」我结结巴巴的开口,从来没想到,洛笛对于奥南残余的爱情,能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好,我等着你。反正它死完,也不过是早晚的事。」瑞将解开我衣襟扣子的手抽了回来,暂时放弃。 我顿时大松一口气,一面心里却不由自主的泪流满面。 这家伙也太笃定了吧! 斩钉截铁的就这么对这段漫长而缠绵悱恻的爱情下了死亡判决书,洛笛的意识如果还残留着,肯定龟缩在在墙角画圈圈。 最可气的是,瑞显然对我如此纠结表示幸灾乐祸,带着点微微的笑意,回去补眠了。 他的睡颜安详宁静,收起了所有的冰霜和冷漠,恍惚间,仿佛依然是那个温柔忍耐,完全是那个小时候跟洛笛打架打得最凶,却在读心术学成后,碰触到洛笛,知晓了他所有心事后,突然变成好好先生的菲尔吉斯。 但那时洛笛也同时领悟了梅林大法师的遗稿,迫不及待离开这个对他充满了恶意与排斥的血族,就此与菲尔吉斯错身而过。 到遇见奥南,洛笛的心中更加难以装下别人,甚至连他的死亡,都是为了设计留住奥南的爱情,完全没有考虑菲尔吉斯的心情。 菲尔吉斯的心里,其实一直都很难过的吧! 「瑞,快过来,撒哈拉和亚丁湾的防护层出问题了。」莫里的声音随着他的全息影响一起出现在客厅,唤醒了睡梦中的瑞。 他几乎一睁眼就恢复了清醒,看了我一眼,像每次出门前必会叮嘱我的那样,丢下一句,「穹,你给我老实待着,不准出去。」 说完,就瞬移离开了我的视线。 莫里的全息影像倒是还在,他还有心情开我玩笑,「连穹啊,被金屋藏娇的感觉如何?」 我很郁闷的看着随着瑞的离去,再度被封锁在屋子周围的十八重禁制,白了莫里一眼,说出最真实想法,「感觉很糟糕,我很想出去。」 「你有这个能力的,不是吗?」莫里对我的迟疑表示惊讶,「我认识的洛笛,可不是个乖乖听人劝的,他想做什么,从来都由不得别人阻止。」 「但我就是不敢。」闷闷在沙发里缩成一团,恨不得把靠垫当成瑞咬一口,再在沙发上上打几个滚发泄一下。 习惯真是可怕,就算知道以我现在能力,弹指间就能解决掉瑞,我还是不敢惹他发火,啊啊啊,我恨那些针灸。 「嗯,你这幅表情,顿时让我觉得跟着瑞被催眠了千年还是很值回票价的。」莫里指着我哈哈大笑,一点也没有他平常的贵族气质。 也许这个率性无比大笑的莫里,才是一千年前肯为了不相干的洛笛抱不平之心的狼人少年,就不知道风无痕对着性情大变的如意郎君,会不会不适应。 「穹,我本来跟瑞想得一样,觉得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该再把你牵扯进来了,但是现在事态的发展超出了我们的控制,我不是来找瑞帮忙的,我是来找你的。」 「发生了什么事?」 「撒哈拉和亚丁湾两处的时空乱流一直在变化,之前就发生过几次爆炸,每一次爆炸都使得天裂的缝隙更加的扩大,刚才发生的大爆炸所造成的裂口,已经不是防护层所能盖住的。」 「就算能暂时盖住,防护层也有可能再度爆炸,形成更大的裂口,对吗?」 「对,所以连穹,我不得不来找你。」他所在的地方应该距离爆炸处不远,磁场并不稳定,全息影像渐渐开始淡去。 到影像消失前,依稀还是能听到他在说,「连穹,快一点,瑞去亚丁湾了,我和奥南在撒哈拉,估计挡不了多久。」 他的声音里满是信任,莫里不单单是瑞的朋友,相识这么久,尽管他始终端着无聊的贵族架子,偶尔还会嘲笑我,但在心底他始终也把我当做朋友的。 不只是他,还有远在国内的小道士和金发老兄,同样在各处为了封住天裂而努力的虎精鹰王他们,都是我的朋友。 「洛笛,你想要的,从来就不是惊世的容貌和能力,不是吗?」 「是的,我想要的是完好的家庭,一起嬉闹的挚友,还有和喜欢的人安静的待在一起,哪怕偶尔有争吵,但是彼此不离不弃。」 「所有你想要的,在转世之后,都已经实现了吧?」 「是,连穹,你自出生就得到父母的关爱,朋友围在你身边,菲尔吉斯自始至终都护着你,我所有的想望,都已实现。」 「那么洛笛,我们出发吧!去了结这一切,就算千年前的不幸遭遇注定要重临,我们也并没有任何遗憾。」 我从沙发站起来,打开门,瑞的重重禁制一直都在,但是莫里说的对,其实没有什么能拦得住洛笛,能拦住他的永远都只有他的内心。 撒哈拉沙漠炽热的阳光,对血族体质真是个巨大的考验,难怪瑞收到消息,第一时间选择了先去解决亚丁湾。 瞬移到莫里和奥南面前的我全身都裹在黑黑的斗篷里,不是我想模仿洛笛,是这个无孔不入的阳光实在太过致命。 为了节约有限的精神力来对付这天大的麻烦,我当然只能选择这种原始的办法。 但这幅德行显然让奥南起了误会,他整个人都因为见到我呆住,眼底烧着狂热的光,不可置信道,「洛笛,你到底还是来了。」 他一分神,手边的结界就松了些许,几乎一头栽进乱流当中,好在旁边跟他一起在干活的莫里及时发现,迅速的扯住他,才没有被乱流卷进去。 但也因为他们俩同时做了额外的举动,无形中增加了其他人的压力,所有在场施法的魔法师的额头都沁出了汗珠。 显然,他们已经尽了全力,但这股时空乱流实在太过凶猛,防护层随时都会再度爆炸。 情形一触即发,容不得我再犹豫,放弃了观察所有的情况,我尝试着,集中所有的精神力,开始探测和聚集周围的自然元素。 撒哈拉是个好地方,这儿聚集了大量的光和热,可以源源不断的抽取出来填补防护层的缺口,至少能在短期内,与这不断扩大的缺口,维持个相对的平衡。 「怎么回事?现在才下午两点,我的计时器没出错啊,刚才还是白天,怎么一瞬间就变成了夜晚?」一个魔法师惊叫起来。 「你没发现吗?只有我们头顶上是星空,远处的天空依然是灿烂的阳光,不对,这片星空在扩大,整片沙漠,都已经变成了黑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天裂造成的后遗症吗?但是奇怪,裂缝看起来好像被什么堵住了,那个漩涡虽然形状还在,但不再旋转,也不再扩大了,天裂应该被封住了吧!」 魔法师和异族们停下手来,齐齐的舒了一口气,互相开始探讨其中的原因。 夜晚的沙漠,比起白天,自然是舒适宜人多了,虽然有点冷,但是至少我能从斗篷中冒出头来,对莫里和呆滞的奥南打一声招呼。 「那么,这一区域内的天裂,已经被封住吗?你是怎么做到的?」莫里不可思议的望着头顶的星空。 「很简单,我把所有的光和热的能量都引入了那个即将破裂的防护层,因为自然能量的不断补充,勉强能维持住不破裂。」 「因为阳光都被夺走,所以这片区域就从大白天变成了晚上?你小子干得不错啊!」莫里难得表扬了我。 「但这不是长久之计,为了维持住防护层不破裂,整片撒哈拉沙漠将永远不会再有白天。」 「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这只是一片沙漠,冷一点也好过热死人。」 「但是莫里,一旦这股时空乱流再度发生变化,撒哈拉上空的所有阳光不足以维持防护层的运作的时候,其他地方的阳光,也将被吸引过来。」 「你是说,最后演变下去,整个世界,都将陷入永夜?」 「这还是最好的情况,如果能量依旧不够,最终防护层还是会破裂,裂缝会变得更大,最终整个世界还是会被吞噬进去。 「老天,那洛笛在千年之前,是怎么封印住那些见鬼的裂口的。」 「那个时候,裂缝远没有现在这么多,时空乱流也没有这么频繁剧烈,防护层还能起作用,但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很难说。」 「不知道瑞在亚丁湾那边怎么样了?」莫里叹气,「希望那边的时空乱流可以稳定下来。」 「亚丁湾那边,我可以用同样的方法,靠着那一大片海水的流动,来供给防护层。」 「所以如果情况恶化的话,地球上所有的海水都会被防护层吸干?」 「不是海水会被吸干,而是海水从此不会再流动,因为引发海水流动的能量都会被引去加固防护层。」 「所以我们最终会活在一个被死水和永夜包围的世界里。」奥南呻吟了一声。 「这可能是最好的情形了。」我想即使洛笛重生,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尾声 情况的确一天一天的在恶化,随着裂痕的扩大,防护层也在不断的扩大,所汲取的阳光已经让北半球都陷入了黑夜,植物渐渐的开始枯萎。 海水虽然依旧在流动,但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有停下来的一天。 人类社会早已在北半球持续了半个月的永夜中乱成一团,猎魔人和异族之间的战争倒是停了下来,黑夜中,一切看起来都很糟糕。 关于是否移居南半球,以及南半球会否最终也陷入永夜,以及是不是能够动用所有的资源,制造更多的正反物质的湮灭的能量来替代阳光和海流。 陆陆续续的,能从瑞和莫里那里听到人类世界的讨论,我还继续窝在沙发里,在黑暗思索着,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来面对这几乎不可抗的天裂。 大贤者从死去的那一刻,就失去了预知的能力,他预知到了千年后灾难会重临,但到底是否我们能够逃过一劫,他比谁都茫然。 在南半球的三分之一也陷入永夜后,人类社会的不少科学家做出了一项孤注一掷的倡议。 「他们决定在最小的那个裂口处撤去防护层,所有不甘心留下来等待末日的,都可以主动的走近裂口,若是没有被卷到乱流的中心,只是在周围擦过,也许这个人可能会幸运的经历时空旅行,到达他可以生存的空间和时间点。」 这是个非常冒险的倡议,要知道,像小道士当年那样是穿越了二十年,还在这个空间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最大可能,是身体和灵魂都被时空乱流撕扯的四分五裂。」 「我曾经看过一部纪录片,似乎人类曾经挖出过有拖鞋脚印的三叶虫化石,4000多年前,埃及尼罗河畔的古墓还挖出过类似彩色电视机的仪器。」 所以陷入时空乱流后,最终的走向,的确是要靠运气,虽然我始终觉得,这个存活的概率,大约跟亲眼见到撒旦的概率差不多。 那帮人类科学家计算出了奇怪的结论,他们似乎认为,单个个体被卷入时空乱流,远远要比整个世界被吞噬时,生存的概率要大。 于是为了这百万分之一和亿万分之一的所谓概率区别,起码有四分之一的人类和异族决定冒险,奥南也是其中之一。 大贤者的预言真的没有出错,奥南的确注定要陷入天裂,即使不是被动,也会是主动。 他只是比我们都早走一步,最终,我和瑞,连同这个世上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防护层的能力耗尽的那一刻,陷入时空乱流之中。 「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在不知名的异空间重逢也说不定。」在剩下的南半球被黑夜覆盖的那一天,莫里拥着风无痕,非常豁达的说。 人类和异族彼此都自诩为这个世界的主宰,在末日降临的那一天,唯一能做的,也不过就是向各自的神明祈祷而已。 但我想冥冥之中,可能真的有神明存在。 天裂一直在扩大,防护层也跟着在扩大,我们都没注意的时候,他们其实已经大到所有的裂缝都已连成了一片。 在防护层破裂的那一瞬间,整个世界都被裹在了巨大的时空乱流之中。 我不知道其他的人类和异族的情况如何,但我觉得我像是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醒过来的时候,正躺在古堡的某个角落,手中抱着小小的包袱。 打开来,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很熟悉,是我十六岁那年,在靖康之乱中与父母逃难走散的时候,所携带衣物和金银。 对面站着的深褐色头发的娇美女子也很熟悉,那是带我远渡重洋来到英伦的吉塞亚。 「瑞呢?瑞在哪里?」我抓着吉赛亚着急的询问。 「瑞外出了,不对,你不该认识瑞啊,一路上,我从来都没有提起过他。」吉赛亚看起来惊讶得要命。 顾不得她会有的反应,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推开她,跑出大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此时接近凌晨,瑞应该正好外出回来。 第10节 恋耽美 正文 第11节 暮色尽头 作者:起雾 第11节 不过他会不会记得这所有的一切,就很难说了,所以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多少有点迟疑。 但这个迟疑并没有维持多久,在看到我走出门外的一刹那,瑞几乎瞬间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伸手将我紧紧的拥在了怀里。 老天,他抱得可真紧,我可不记得在转世后,第一次在血族见到瑞,他曾有过如此热情的反应。 谢天谢地,我们依然还是在一起。 我不知道到底在我们被裂口吞噬的一瞬间发生了什么事,时空乱流覆盖过的整个世界重写了一遍历史,还是只有我们俩侥幸的穿越到了平行空间。 这些对我来说,都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透过瑞传达过来的读心术我已知道,这辈子我们都打定了主意,要放下执着,好好过完余生。 「走吧!我们进去,天快亮了,你可还欠着我一千年的份额没有做呢!」瑞抱着我,带着属于菲尔吉斯的真心笑容,在吉赛亚诧异的目光中,走入了堡内。 透过他的肩膀看过去,依稀能看到沉沉暮色仿佛已渐渐褪去,灰蒙蒙的东方天际慢慢的现出了淡淡的鱼肚白。 那是漫漫长夜过后,地平线上的第一线曙光。 ——正文完—— 番外 菲尔吉斯天生过目不忘,什么魔法咒语看过一遍,都能倒背如流,吟唱咒语简直跟唱歌一样信手拈来。 这罕见的才能曾让他天赋平平的父亲戴维,梅尔斯欣喜若狂,想想看啊,血族除了不能在日光下行走这缺陷,其他的地方,都如同撒旦的最完美的杰作。 在那个连人类中的贵族都终年不洗澡,发明了香水只为了掩盖体味的酸臭中世纪,血族早已过上了优雅得体的生活。 他们占据着最为古老的城堡,夜夜笙歌,通宵达旦,个个年轻美貌,皮肤白皙,精力旺盛的寻欢作乐,过着一种几乎是无忧无虑的生活 广袤的领土上蓄养了以耕作和畜牧业为生的男女农奴,强大的天赋使得血族们穿上铠甲挡住日光后,几乎战无不胜,令所有的盗匪和敌寇望风披靡。 但长期以来,血族的数量,一直都非常的稀少,他们喜欢与漂亮的人类男女交欢,留下了难以计数的私生子女。 这些半血族们并不容易长大,总是在很小的时候,便会莫名其妙的夭折,就算侥幸的长大了一些,也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日渐虚弱而死。 没人在意这些,这本来就是个婴儿容易夭折,十个孩子最多平安长大两三个年代。 菲尔吉斯的出生有点特别,他并不是父母爱情的结晶,而是血族与精灵族联姻巩固彼此领地关系的纽带。 为此,他的外婆,精灵族的女王,花了大把的心力亲自养育这个带着异族血统的外孙。 她试图用潜移默化的方式,想将这个孩子引导成真正的彬彬有礼的绅士,而不是裹着优雅贵族皮,却对人类血液充满了饥渴的变态疯子。 是的,在热爱和平与音乐,文雅的精灵族们看来,血族是一群不折不扣的疯子,这群疯子的领地恰巧在她们时代居住的纳威森林的旁边。 他们圈养的无知的人类农奴仿佛永远都在饿肚子,地里种出来的东西永远填不饱他们的饥饿,总打着烧掉森林,改种粮食的危险念头。 人类的愚民精灵们自然是不看在眼里的,但当他们的主人,血族的领主们,都对这片森林产生了兴趣的时候,就不那么值得乐观了。 精灵族的女王在与血族开战两败俱伤,与送出爱女递交橄榄枝之间权衡了一下,热爱的和平的天性占了上风,使得她点头同意了女儿与血族族长的婚事。 这场联姻除了保住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纳威森林之外,也附带的送来了一个让人惊奇的赠品——他的外孙菲尔吉斯。 事实上,菲尔吉斯其实只在精灵族住了不到一年,看完了所有精灵族的魔法典籍的他一时技痒,在精灵族百年一度的生命之树诞辰庆典中,应景的展现了他高水准的记忆力——流利的吟唱出长达几百页的生长魔法。 这种魔法由于太过古老,发音非常的艰涩曲折,且需要反复正确的吟唱很长一段时间,魔法的效果才会缓慢的展现出来。 尽管缓慢,但引发的效果,却异常的惊人,它能让吟唱者注视的对象以肉眼可见的方式开始生长变化。 在菲尔吉斯低声的吟唱声中,生命之数缓缓的舒展了枝条,有些光秃秃的顶部长出了小小嫩芽,嫩芽慢慢的长大,变成细细的枝条和叶子。 枝条和叶子渐渐多起来,隆重而茁壮的成长着,繁盛的绿荫像是巨大的伞盖,在围着生命之树跳舞的精灵头上,焕发出了勃勃的生命力。 在精灵们的欢呼声中,幼小的菲尔吉斯继续吟唱,随着他的咒声,绿荫如盖,原野一般延伸开去。 森林里所有的树木都像在欢呼,雀跃的伸展枝条,与生命之树的华盖连成一片,浓郁的生机蔓延在广大的纳威森林中。 森林中的生物都欢欣的呼出了一口气,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在这短短的片刻中,感受到了来自生命最初的脉动喜悦。 菲尔吉斯的吟唱声还在继续,生命之树的蓬勃生长也在继续,在所有精灵与鸟兽都喜笑颜开的时候,精灵女王的神色却渐渐的变了。 “停下来,孩子,不能再继续了,”反应过来的女王惊慌失措的阻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华美眩目的生命之花像是约好了似的,突如其来的在如云的绿荫顶端轰然绽放,犹如宁静中的一声礼炮,震撼了所有的精灵与鸟兽。 世上所有的美好,都不足以形容生命之花绽放的那一刹那的震撼。 但就真的只有一刹那,刹那过后,花瓣就迅速的枯萎,华盖凋零,枝条无力的垂下来,落叶从枯枝上片片飞落。 短短的时间内,生命之树就从青年时代度过盛年,进入了衰迈的老年期,显得萎靡而没有精神,连带的整个纳威森林,都像老了一圈似的,所有的叶子在吸饱了生命之术的精华后,带着一种深深的绿,绿的不仔细看,都会觉得有些泛黑。 “孩子,你大概不知道,生长魔法是不能轻易动用的禁咒。”精灵女王缓缓的开口,“生命之树还只有一百岁,原本要再过九千九百年,才会成熟,开花,凋零,与衰老。” “这么久?”年幼的菲尔吉斯有些茫然的摸着干枯的枝条,“可是,刚才它已经开过花了?” “是的,原本它能在时光的流逝中,缓慢而从容的,一点点的长大,度过属于它自己的一万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但现在,它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 “因为生长魔法的关系?” “因为生长魔法的关系。”精灵女王叹息的摸了莫外孙的头,“孩子,希望这件事能让你明白一点东西。” 不到十岁的菲尔吉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非常黯然的离开了那棵他很喜欢,却最终被他害死的生命之树。 他的记忆力实在太好,好到所有的过往翻开来,永远都是崭新的。 当他十五岁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洛笛,而洛迪却要离开血族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想起了那颗精灵之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松开了想要阻拦的手。 为此,在另一个五年后,在垂死的洛笛倒在他的怀中的时候,后悔的情绪铺天盖地的淹没了菲尔吉斯,他为什么,没有在那个时候伸手呢? 他为什么要有这么好的记忆,去记住一棵无谓的树,却与他的此生所爱,失之交臂? 菲尔吉斯悔恨极了,有生以来,头一次对这种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产生痛恨。 更令他绝望的是,拜这该死的超强记忆力所赐,这一刻锥心痛楚的鲜明感受,将永远不会淡去。 “我觉得这样下去我大概会疯,母亲也认为那一阵子我太不正常,于是就同意了莫里提出的办法,催眠我忘了自己的存在。” “为什么要催眠自己不存在,只要催眠自己洛迪不存在不就……”我的疑问在对上瑞有些有些悲伤的眼神,忽然明白了这一切。 大约对洛迪的爱恋真的深到了骨子里,深到只要菲儿吉斯只要还有一口气,他都会记得洛迪,记得洛迪在他怀中逝去的锥心痛楚。 所以不得不催眠自己成为另一个存在,一个与洛迪素不相识的存在。 “这是我见过的理由最诡异的精分,那你现在是瑞还是菲尔吉斯?” 答案昭然若揭,他当然是菲儿吉斯,那个冷淡到有些冷漠的瑞,只是催眠的产物。 站在那里,如假包换,是对洛迪情深一往的菲尔吉斯。 但是他对面的,却不再是他的心上人,是个只会打电动,玩网游,通宵看电影的傻乎乎的连穹,既没有洛迪惊世的美貌,也没有与之匹配的骄傲。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菲尔吉斯那么温柔,又那么爱洛迪,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爱屋及乌,一定会对我很好很好的。 我有信心,毕竟如假包换,世上只有一个转世投胎转世的天才魔法师,就是区区鄙人在下我了。 这么想着,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抑制不住的一阵阵难过,好在洛迪强大的精神力还在一些,能让我隔绝读心术,静静的独自难过一会儿。 就难过一下下,不想让他知道,然后,嗯,菲尔吉斯,你就等着吧!我会努力的压榨你,剥削你,欺负你。 谁叫你是对洛迪一往情深,无怨无悔的菲尔吉斯呢,你一定不会反抗的吧! 咩哈哈哈,总算可以摆脱被欺负了一千年的仇了,这回一定要原封不动,不对,是连本带利的欺负回来。 糟糕,被洛迪记仇的性格影响了。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菲尔吉斯那么爱洛迪,肯定不会反抗的。 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志得意满的朝着大情圣扑了过去,笃定他这么情深如许,一定会任我予取予求。 “这可是你自己想要的。”还没成功的扑到大情圣,冰山就回来了,非常不客气把我压在身下,利落的开始解我的扣子。 “喂,喂,菲尔吉斯,你,你不能这样?你这么爱洛迪的,怎么可以对他这么粗暴,”我紧张的语无伦次,“快停下,别这样,洛迪不会喜欢被人压在身下的。” “抱歉,让你失望了,这里只有瑞,菲尔吉斯早就和洛迪死在一块儿,死了一千年了,你不用指望他们诈尸了。” “谁说的,我,我还记得洛迪的能力。”努力的挺起胸,不幸正好把自己送到恶魔嘴边,再缩回去已经来不及了,我有点欲哭无泪,但身为天才魔法师的转世,怎么可以这么肉脚,努力的振作一把,我威胁他,“住手,信不信我秒杀你!” “信。”瑞的回答言简意赅,更言简意赅的是他的动作,明晃晃的针灸就在我的眼前晃。 “这,这什么?不是穿越回我们刚见到的那段时间了么?为什么中世纪会有针灸这玩意儿?这,这不科学!” “没什么科学不科学的,穹,你给我乖乖的躺好,虽然我不再是菲尔吉斯,但就像你还记得洛迪的能力,我也依然保留着菲尔吉斯好过头的记忆力。”毫不费力的镇压掉所有的垂死挣扎,瑞笑得春风满面。 记忆力?好过头?这,这不就以为着,瑞会记得和连穹一块儿过了千年的日子。 而菲尔吉斯,菲尔吉斯记得的洛迪,不过是十年的光阴。 真奇怪,在瑞笑得这么危险的时刻,待在砧板上,马上就会任他鱼肉的我,竟然觉得满心的欢喜。 “在一起的千年光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瑞不紧不慢的说,不忘在我的耳边吹一口气。 我敏感缩了一下,觉得这是一句美好情话,不过,这事实上是我的误会。 “这意味着,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你和奥南整整一千年的纠缠不清。”他轻拥着我,柔情似水的说,“是时候,我们来算一算总账了!” 我觉得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到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一往情深的菲尔吉斯早已挂掉了一千的事实。 “怎么怕成这个样子?刚才不是你自己扑上来的吗?”修长的指尖摸索过我的脸颊,指缝间的银针闪闪发光,“你都这么主动了,身为情圣,怎么能让你失望呢?” “救,救命啊!我错了,谁来把大恶魔拖走……” ——全文完—— 后记 总算把这篇文完结了,大松一口气。 奇怪,为什么每次完结都是松一口气?明明我觉得写文是挺幸福的事情啊! 不过也很辛苦和寂寞就是了,比起优哉游哉的看美剧和来说。 但是做什么不辛苦呢?想要一点成果,总是先要劳动的啊!呃,这么说好像挺励志的,嗯,这不是篇励志的文啦! 虽然可能这篇不太谈感情,但是我还是要说,他的主题是爱情,真的是爱情啦,虽然它看起来像是个奇幻,后期还不伦不类的科幻了一把,泪~ 当年开始写这文,是因为看到一句话,“通篇说爱,却不着一个情字。”那个时候还很萝莉,突然头脑发热,觉得我要追求一下这个境界,于是如此这般,搞出这本糊涂账。 虽然七绕八绕,结局之后又是结局,在这里感谢编编,如果不是被要求补完感情部分,原本这文其实到连穹和转世后的秦裴冬相遇就ga over了,简单的说,这就是个三角恋的故事,默默望天。 大家看完,对洛迪这个人物有啥看法吗? 身为他的生产者,我只能很无语的说,洛迪就是个神经病。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这个神经病,他活得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连拯救个世界,都能搞成千夫所指,一点也不英雄。 但人就应该这样活着,才痛快,不是吗? 为了所爱不惜一切,以直报怨,不做任何让自己不高兴的事,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打住,打住,最近加班加多了,怨念深重,思维一整个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勇往直前。 大家还是要做安份守纪的好青年,好少年,不要理会我的胡言乱语。 暂时就到这里,下次再继续哈拉啦,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的,请等着胡汉三再度回来的那一天,嘿嘿_ 耽美分享平台腐书网 fubook 第11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