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分卷阅读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作者:芥子醒 宋亚泽碰上个来路不明的系统,据说是为提高文学质量而生…… 可穿越后他发现,每当有人物死去,他的心脏都会莫名疼痛。 重点是,书里的主角们都会爱上他。 他不止一次质问系统,可系统总是躲躲闪闪…… 注:本文主受 内容标签: 现代架空 穿书 快穿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亚泽 ┃ 配角:反帝 ┃ 其它:快穿 ========= 第1章 《黑离传》 晚上九点,整座办公楼都熄了灯,唯有一间还在坚持冒着清冷孤独的白光。 宋亚泽可谓是整个公司最勤恳敬业的员工了。 勤恳敬业到什么地步呢?他每天伴着灯管加班,香烟是他的伴侣,报表是他的情人。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忙碌,浑身像是加满油似的,充满了燃烧的动力。这动力推着他在工作上摸爬滚打,吃一堑长一智,在32岁这年成了公司的销售总监。 “啪!” 火苗燃起,他点了根烟,吞云吐雾着,踱步到办公室的落地窗边。 他的外表算不上出挑,可若是看到,也是要带着欣赏的眼神停留的。 他的眼神常是沉稳包容的,性子是温雅的。他心情好时,就像一汪春水,让人手捧一把洗过之后,身心愉悦,眼睛都能亮上几分;心情不好时,就像一块沉默的黑棉花,虽不大好看,却也没什么攻击性。 “先看看作品大纲吧。”他语气平淡地冒出这样一句话,像是对着空气自言自语。 事实上,他的视野里,却包裹着一只冒着红光的水饺,自称“反帝”。它挺着肚子,油光水滑的,看起来甚是滑嫩可口。 反帝的出现莫名其妙,找上他的原因也是不清不楚。 它自称诞生于1951年,由爱国人士彭木芝研制,旨在提取小说内容,构建小说世界,寻找合适的人穿越到新世界中,其生活经历会反映给小说作者,为他们提供灵感和素材,成为作者们的“作弊器”。 宋亚泽正是所谓“合适的人”。反帝告诉他,穿越到书中后,原角色的名字也会被替换成“宋亚泽”。 就在刚刚,宋亚泽以调剂生活为目的,绑定了系统,接受了第一个任务。 不一会儿,他就看到眼前出现了一条卷轴,缓缓展开,里面的文字也显露出来。 小说名叫《黑离传》,男主叫白离苦,自幼家贫,见惯世间的残酷事态与冷暖无常。他天资聪颖,却因为生活环境的恶劣,总是接触着世间的黑暗面,这让他的性格也扭曲起来。 所幸,他有颗进取的心。为了摆脱苦难,为了出人头地,他发愤学习,甚至不顾家里的经济情况,高考后报了高价学校,在大一结束后,就要留学英国三年。白离苦的父母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两人为了儿子,不惜各卖一肾,将儿子送进了大学。 父母的倾力付出,让他感动得痛哭流涕;从此,他改名为白离,誓要扭转命运。 上了大学,他利用自己不错的皮相去酒吧当服务员。在酒吧里看似无意实则有意地勾搭上富二代刘贺然。 这刘贺然可谓是个纨绔子弟,游手好闲,纸醉金迷。他的父母白手起家,却在事业蒸蒸日上时,遭遇车祸,撒手人寰,留下了23岁的刘贺然。 刘贺然被白离的美丽外表迷得死去活来。他主动承担了白离学费,还给他的父母买了房子。 玲珑心窍的白离善于拿捏人心,他在刘贺然面前扮演着高岭之花的角色,态度也是不甚明朗。在色迷心窍的刘贺然眼中,真是如女神般高贵,又如小猫般闹心。 终于,他坐不住了,将白离软禁在家中,祖宗似的供养着,求他念着好能爱上自己。 可谁知,白离却早在酒吧里和江氏企业的继承人江原在一起了。 白离在电话里向江原哭诉。江原一怒之下,吞并了刘家产业,并雇凶将负债累累的刘贺然一枪毙命。 从此,白离利用江原步步攀升,不择手段,手上沾满鲜血,做事狠绝,表面上却不动声色。 他使出苦肉技,使得江原把江氏股份转给自己。最终,和江原定居国外,成就了一段商业神话,为后世留下了一段励志鸡汤,也谱下一曲爱情传说…… 宋亚泽微微有些吃惊。在他眼中,心术不正的人是不应当有这般好结局的。 “大纲我看完了,委托人有什么要求?” “你的身份是刘贺然。穿越期间,我将自动关闭。穿越时间为刘贺然软禁白离的第三天;等到白离的情感值和事业值达到满值100时,你就会被传送回来。” “解释一下情感值和事业值。” “指标代表着情感和事业稳定程度。当人物爱上一个人时,情感值就达到100;事业值达到峰值时,说明人物的事业已经定型。” “好的。”宋亚泽点点头,表示同意。 “汝生灵,吾塑境;万法同体,个个归一;无始无终,有始有终;以爱之名,终于信土;魂为契,命为价;生生世世,轮回不歇;歇时即殁,殁时为聚。” 反帝念了段咒语般的词,宋亚泽感觉这段话似曾相识,却找不出应有的记忆。 接着,他感觉视线模糊一片,耳边传来轰隆隆的响声,光与影交织一团,混乱不堪…… 第2章 宋家大宅 宋亚泽睁开眼睛,发现环境果然不同。 阳光射入,照得房间也温暖明亮。这是一处古朴精致的房间,每一处都是崭新的,而复古花纹却增添些流年的痕迹。 卧室门轻响三声,门口传来沧桑低沉的声音:“少爷,我是言管家。您的咖啡来了。” 一位约莫五十多岁的男子稳稳迈入卧室,不紧不慢,风度翩翩。 他长着一张国字脸,浓眉大眼,眼角虽有皱纹爬过,却不显得衰老难看,冒着些光,使人还能看出一点他年轻时的漂亮。 “谢谢。”宋亚泽站起身,恭恭敬敬地端过咖啡壶。 言德广被他这莫名的举动惊住了,僵直了身子。也难怪,在他眼中,宋亚泽一直是肆意妄为的半大孩子,对于自己一向呼来喝去,毫无长幼概念。 宋亚泽看到管家这番反应,了然于胸,笑了起来:“言叔,爸妈走了,让我突然想通很多。今后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不知天高地厚了。” 言德广吸了口凉气,前一天还大呼小叫的少爷,此刻却沉稳柔和。他感觉脚下的地板似乎软了起来,有些不真实。等回过神来时,他才涌起一阵欣慰,全身都舒坦温暖。 突然,他又想起难为之事,面露难色,支吾着:“这个……白先生今天又发脾气了,把您买的瓷器摔了一地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 。刘妈要进去打扫,他不愿意,非说要等您过去,找您辩个明白……您看……” 言德广微垂着头,悄悄打量着宋亚泽的脸色。他本以为少爷会神色沮丧,备受打击,蔫巴巴的像萎缩了的丝瓜一般。 出乎意料,宋亚泽不为所动,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平静地说:“好的,言叔陪我一起去看看吧。” 来到白离房前,宋亚泽推开门,就看到怒气冲冲的主人公。他的上方还有两条进度条,一个是情感值,一个是事业值。此时,这两项指标都没有任何进度。 白离面色发红,穿着白衬衫,衬衫上方还开了两个纽扣,深到胸膛。 若是仔细观察,则可看出他精心打扮了。他头发一丝不乱,眉眼如诗画,鼻头微微翘起,典型的男身女相。他真是漂亮,就像穿着美女皮的魔头,天生就是来诱惑人的。 要想征服白离,真可谓刀尖舔蜜。 实际上,一个小时前,他就在镜前打扮着装了。他仔细地理顺头发,把衬衫和裤子都拉直,看不出褶皱。 他盯着镜子愣了愣,神色复杂地将衬衫的第二个扣子解开,又皱着眉将那颗扣子系上,可过几秒,又紧抿着嘴,下了极大决心似的将它解开…… 这样来回反复了五六次,最后才矛盾着把扣子解开。 是的,他是矛盾纠结的。直到扣子解开,露出白嫩肌肤那一刻,他的内心都是无比挣扎的。他的两边似乎流着不同颜色的血。 生活啊,为何要折磨这样一个高傲的穷人呢! 宋亚泽在心里对白离的虚伪做作很是不屑,强打起淡然的语调,冷冷地说: “既然白先生不愿待在我这小庙,现在就可以搬出去了。前些日子是我冒犯了,今天就放你自由。房子全当我扶贫了,瓷器也不用赔了。今后我不会再打扰你。言叔,送客吧!” 说罢,转身径直向外面走去。 白离大惊失色,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嘴唇半张,双目圆睁,看着大变活人般的宋亚泽,惊诧瞬时蔓延在他五脏六腑,撞得他大脑来不及转圈,脸色从通红变成了苍白。 “宋亚泽你给我站住!”他冲了上去,抓着宋亚泽的胳膊,质问道: “你耍什么把戏?你以为我会信你这一套吗?幼稚透顶!” 宋亚泽淡定地扯下他的手,却突然发现情感值加了10个单位,旁边显出自己的图像。 他定了定讶异,开口说道: “白离,我这个人不喜欢勉强。你真的以为我非你不可吗?我告诉你,我对你算是仁至义尽,今后别再来找我。” 白离像是被冷水顶头浇灌一般,从头冷到脚。他看着宋亚泽渐渐消失,升起了从未有过的冲动,像是那习惯吃素的穷人突然闻到酱香肉味一样,占有欲油然而生。 他感觉浑身被电流涌过,心脏猛地一缩,跳动得厉害。他心动了,生平第一次这般。 下意识想迈开腿去追宋亚泽,但他那自尊心硬是将双脚钉在地上,动弹不得。他冰封已久的心,裂开一条缝,宋亚泽的背影就那么生生地嵌了进去,咯得他刺痛无比,却又痒痒的。 …… 宋家的别墅,是宋老爷一跃成为暴发户时购置的。 宋海庆贫农出身,小时候深受地主的剥削,对富人带着强烈的仇恨。后来适逢改革开放,他抓住商机,凭着积蓄开了个油漆店,生意越做越大。 最后,他以100万的天价注册了“振东建筑公司”,成为当地富贾,也成了出身地宋集村的传奇。 可谁知,当年叫着打倒资产阶级的宋海庆,却在自己成了资产阶级时,染上了奢侈剥削的毛病。 他学着地主买了别墅,雇了保姆和管家,要求他们称呼自己为“老爷”,过了一把十足的贵族瘾。 可惜,宋老爷却在度假回来的路上,遭遇车祸,夫妻俩双双殒命,留下了被惯坏了的独生子。 也许有人就是这般无福之命吧! “少爷,午餐时间到了。”耳边传来言管家淳厚的声音。 来到餐厅,宋亚泽看着像宫廷般的装修,喜欢简朴的他顿时扶额。 他不动声色,坐在沉重的木椅上,刘妈向他递上一个托盘,上面放着铜盆和手帕。 没吃过猪肉,还是见过猪跑的。 他自自然然地在盆里洗了手,用手帕擦干。这时便开始上菜了,先是一盅虾汤,再是海参、鲍鱼、大闸蟹等。他终于忍不住了:“这……还有多少菜?” “还有六道……”言管家有些莫名其妙,心想难道少爷性子变了,口味也变了? “不必上了。”宋亚泽摆了摆手,便开始动筷…… 饭后,他看着空荡荡的别墅,畏手畏脚的保姆,心里有些感慨。他希望简简单单生活,这种大阵仗,他可不想享受。他是个踏踏实实的普通人,却还有些文人骨气,懒得沾染这暴发户的金钱味。 他思索一阵,问道:“言叔,您长住家里,是不是很想念您的家人啊?” 言管家惊讶极了,没想到宋亚泽破天荒关注起自己的感受了。他愣愣神,努着嘴说:“为少爷尽忠是我的职责。想念家人什么的,忍忍就过去了。” 宋亚泽心里泛起暖潮。在他眼里,言管家脸上的皱纹都变得和蔼可亲,白发也变得柔顺无比。他说:“言叔,让老婆孩子来家里住吧。家里太空旷了,多些人也热闹。” 他顿了顿,思索一阵儿,才又轻笑着开口:“对了言叔,把白离那屋装修成书房,放些哲史类的书,有空时我会看。” 第3章 悔意 第二天一早,宋亚泽便坐上奔驰,由司机老李载着去了公司。 他踏入公司大厅的那一刻,职工们像是见了鬼,一个个先是吃惊地张了张嘴巴,原地呆愣,有的甚至忍不住指指点点。然后才努力恢复镇静,向宋亚泽微微鞠躬,问候一声:“宋总好!” ——啊,宋总,多么熟悉的称呼! 宋亚泽同样向员工们点点头,打了招呼。 他昂首阔步地走到办公室,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让他充满了活力。 “宋总好,我叫金莹,是您的助理。这些日子您不在,一直由各区经理商讨公司事项。” 说话的,是位高挑纤细的美女,她眼睛如水,却透着股犀利,嘴角扬着职场的标准笑容。 宋亚泽想起,书中的角色是个纨绔子弟,不懂商业运作,将各种事务丢给高层经理,自己溜之大吉。之前的助理早就被气走了,眼前这位是新来的,还没有与自己见过面。 “这些日子辛苦你们了。以后公司的事务由我全权负责,事无巨细都要过目。现在把各部门的进出情况打印出来给我。” …… 宋亚泽在办公室整整呆了七天。 这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 七天里,他几乎是每天都在沙发中伴着初缕曙光的照射而睁开眼睛;又在街上的人声阑珊中阖上沉重的眼皮;在员工的嬉笑欢腾的休息时间,他依然低着头研究振东的运作状况,连吃饭都是敷衍了事。 他是个认真的人,也是拼命的人,虽性子柔和,可骨子里倒是有一股冲劲儿的。 他核对了贸易和采购记录,把高管们一个个地找来进行面谈,揪出了一群搞裙带之风的家伙,予以免职。 这一番大动静引得公司“地震”,逼得做了亏心事的职工战战兢兢地辞了职。振东这次的大换血,程度之深甚至上了当地报纸的小头条。 七天之后,他的脸印上深深的黑眼圈,眼睛里布满血丝,憔悴不少。 ——是该回家休息了。 他放下一沓资料,瘫在椅子上,通知司机来接他回家。 进了前院大门,宋亚泽首先穿过一片玫瑰花园,这是他那奉行浪漫主义,实则贫农出身的母亲精心找人打理的。 玫瑰花园以大门的宽度为轴带隔开,中间是一条鹅卵石小径,直通别墅大门,小径两侧是白色石柱,两排石柱撑起了竹制顶棚,顶棚上便是厚厚的蔷薇花,遮住了阳光,将原本大气奢华的别墅添上几丝浪漫情怀。 宋夫人是穷人出身,可即使是穷人,在她做着最为低贱的工作时,心中都有个角落,堆放着高贵与浪漫。 这时,他发现玫瑰地里有个陌生的高瘦人影,在忙不迭给玫瑰花翻土浇水,便开口问道:“你是哪位?” 那个身影听到他的问话,连忙放下手中的工具,擦了擦汗,朝宋亚泽走了过来。 走近了,宋亚泽才发现原来是个大男孩,对方穿着运动服,显得清凉活力;他并不瘦弱,胳膊凸显着隐隐的肌肉,留着短寸,皮肤微黑。 “宋先生,我是言管家的儿子,我叫言宇,前几天搬来的。” 宋亚泽这才回想起来。原作中,是没有出现言宇这个人物的。 “哦,我想起了。你多大了?” 宋亚泽打量着眼前的大男孩,看起来像是和自己年龄不相上下。 “22岁。” 言宇和言德广一样,态度毕恭毕敬,语气也是平平正正。他微微压低下颔,视线下垂,避免与宋亚泽直视,以示对对方的尊重。 言宇受到父亲的再三叮嘱,对待少爷要态度恭敬。在他心里,宋亚泽是有些高高在上的,似乎他就应该这般低声下气。 言宇如此低眉顺眼,让宋亚泽心里有些唏嘘。如今,“社会阶级”这个词已经不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社会阶层”,似乎换个词,就能掩盖等级差异了。 “以后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吧。你父亲为了宋家付出一生的心血,这不是我的施舍,而是你们应得的。你的年龄比我小一岁,就叫我宋哥就好。” 言宇听到此话,微微的惊异和温暖在他心中油然而生。被高高在上之人尊重的感觉,总是些许奇特的。这种情绪如麻麻酥酥的电流蹿过他的心间;他激灵一下,眼前的世界似乎明亮了一些。 是啊,他是深感稀奇的。暴发户多半傲慢无礼,即使附庸风雅,也免不了一股俗气。他稀奇宋亚泽的平易近人,这让他倒是开了眼界。 两人客气地交谈起来。宋亚泽从谈话中得知,言宇正在读警校,专业是刑事侦查。日常生活就是跑操,打靶,素质训练。 从小怀着警察梦的言宇当年执意报考警校,可遭到了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望子成龙,希望儿子立足人群顶端,有着稳定的工作,无忧的生活,温柔的老婆。 若不是言宇绝食三天,饿得说话的力气都没了,父母是绝不会妥协的。填报志愿那天,父母的皱纹刻得更深了,白发也增多了,眼皮也耷拉下来了! 可他真正进入警校后,却发现周围同学混日子的多,与自己一样以匡扶正义为志的少。 他生活在高强度的训练中,在打靶声和汗水的浸渍中,在肌肉的酸痛中,说是一点失落和孤独都没有,是假的。 “刑警和军人都是真男人,惩奸除恶,那才是男人该干的事!”宋亚泽语气中饱含赞赏,他佩服有血性的人。 “少爷。” 循着声音望去,宋亚泽看到言管家支吾着,面色不太自然。“……白先生来了。” 推开大门,宋亚泽就看到白离大模大样地坐在沙发上,似乎没有被驱逐的觉悟。他仍是那一派清纯模样,像是个无害的少年郎,尽管他的心,早已被染成五颜六色了。 “这放走的鸟儿怎么又回来了?可鸟窝已经被撤走了。”宋亚泽看着一脸无辜的白离,一语双关地说。 “鸟儿总是要恋家的,吃惯了一家的食,就再也咽不下别家的了。”白离倒是淡定得很,他带着好看的笑容走近,脚步轻盈,看得出他开心得紧。 “你走吧。我说了,我已经对你没兴趣了。”看着白离搭在自己肩上的手,微微皱眉。 白离愣住了,他本以为宋亚泽只是闹闹脾气,不会真正放弃。可看到如此冷漠的宋亚泽,他有些惊诧的同时,竟升起了失望和愤怒,这让他的喉头涌起一阵酸涩,鼻子发酸。他甚至产生委屈的情绪了。 向来冷静的他有些站不住了,他嘟嘟嘴,闭上眼,眼圈发热,一把抱住了宋亚泽:“你不是爱我的吗?不是说会一直等我的吗?!” 宋亚泽推开他,有些惊讶白离的脸上已经爬上了两道泪沟。他沉默片刻,才开口道:“我已经变了,今后不会再等你了。” 白离的心里翻滚起阵阵无助与酸楚。他是个可怜的人,没什么背景的人,没什么钱的人,他需要宋亚泽的帮助,需要宋亚泽的关爱。即使他并不爱宋亚泽,但那份坚定的爱与等待,总是能给他带来安全感的,也让他在被逼到绝境时,有个最后的依靠。 他可悲地意识到,这个依靠要飞走了,这种危机感让他的灵魂像失去了半边,剩下的一边还在抖动不已。他有些失魂落魄,眼泪也是有些冰凉了。 “我不信!你明明……”白离哭了,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声痛哭。以往,他总是要背着所有人哭的,他的泪水,总是不见天日的。 窗外阳光正盛,热风蒸得人睁不开眼,可白离从没这么冷过,他是一个失去了爱,又后悔不已的人。 “你走吧!你的真命天子不是我。”宋亚泽的语调冷冷的,他厌恶白离心术不正,眼前的白离只是在流着鳄鱼的眼泪。 白离抽泣着,喉头的酸涩让他甚至感到疼痛。他渐渐平息下去,抹掉满脸的泪水,嘴唇抖动着,一脸的悲愤。 他低垂着头,呆愣了片刻,像是下了极大决心似的,突然抬手扶着宋亚泽的脸,在宋亚泽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吻了上去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 !在触到那唇时,白离的心砰砰直跳,他心里紧张得甚至火烧火燎。 宋亚泽被这突如其来的亲吻惊住了,他推开有些疯狂的白离,语气嘲讽地说:“为了钱,你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 “我不是为了钱!”白离面色通红,因为哭泣,他有点微微气喘,“我……我只想让你回心转意!” “我不会回心转意,永远不会。”宋亚泽口气冷漠,“你的伴侣,不会是我。” 他背过身,厌恶地说:“你走吧!” “宋亚泽!”白离喊着,他想最后为自己争取一下,便抬手抚上宋亚泽的腰背,慢慢游走着,“我……我可以……今晚……陪你……你想怎样都可以……”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脸上也逐渐晕开了红色,带着害羞。 宋亚泽皱皱眉,白离的举止和话让他的厌恶感更浓了。他挣开白离细瘦的双臂,轻蔑地瞥了他一眼,说:“你这样做,和出卖身体有什么分别?!” 白离像是被当头棒喝了,他的身体涌起一阵又一阵的寒意,让他止不住的战栗。 “你走吧!不要让我说出更难听的话。”宋亚泽面无表情地说。 白离的嘴努了努,眼睛更红了,连下巴都在颤抖。他被喜欢的人数落了,这令他难堪极了。他是多么羞愧啊,眉头紧缩着,头也是低低垂着,站了一会,才弓着身子走出宋宅。 第4章 聚餐 宋亚泽回到卧室,泡了个热水澡,才感觉积郁多天的疲惫随着毛孔流了出去。他一头倒在床上,再次睁眼时已经是下午了。绷了七天的弦,今天才松下,如释重负与疲倦劳累并起,他真的疲乏得很。 晚上,他张罗在家举行聚餐,所有人都来参加。 宋老爷爱极了那虚荣的一套,学着地主家所谓的礼仪,规定保姆在自己吃过后才能吃饭,还只能去院里的小屋吃。似乎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个“贵族”了。 宋亚泽举起红酒,站了起来,面色诚恳地说道:“今后大家不要再叫我‘少爷’,就叫‘宋先生’就好。现在都已经21世纪了,不搞旧社会那一套。这杯酒,我先干为敬,你们随意。” 若说宋亚泽有何特质最吸引人,便是他不慕虚荣的品质。他喜欢脚踩大地,不喜飘在云端。他是个从社会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人,是个吃过苦的人。因为家境困窘,他比同龄人有更重的负担,也让他更能考虑别人的感受。毕竟,经历过苦难的人,如果正好有着善良的品质,就不愿再把苦难强加给他人。 言宇在晚饭后晃晃悠悠回到房间。 来到宋家的这几天,他看着装饰华丽的别墅,浪漫气息的花园,规规矩矩的佣人,觉得这里一切太不真实,和自己的生活相去甚远。 他有一次违反了老爸的警告,趁他外出时偷偷推开书房的门,发现里面整整齐齐得放满了书籍,有些珍藏本甚至放于玻璃柜中。 他凑上去仔细瞧瞧,发现净是些儒释道、西方哲学的书目。他在心里默默勾勒起素未谋面的宋亚泽的形象…… 他或许是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后代……或许是自恃清高的贵公子……或许是喜欢阿谀奉承的虚荣之人……或许只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可言宇从未想到,真正的宋亚泽如此歉然有礼。他的平易近人,实在是让人难以忘怀。 想到这,言宇忘了扇动手里的蒲扇,不自禁地笑出声来,仿佛他的眼睛看的不是天花板,而是星河灿烂。 这时,刚洗完澡的俞桂梅从浴室走出,看见自家儿子对着天花板傻笑的模样,奇怪地问道:“蠢笑什么呢?眼睛让天花板糊了?” 言宇这才回过神来,看着老妈一边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移着胖脚丫,趿拉着拖鞋走到梳妆台前,拿着面膜往脸上敷,便开口道:“我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宋先生这样完美的人。” 话一出口,连言宇自己都吓了一跳。 俞桂梅把黑色面膜糊了一脸,漫不经心地说:“是啊,我还以为他是个被人惯坏了的小少爷,没想到这么知情达理,可比那些裤裆长头上的富家子弟有出息多了。” 言宇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是啊,出身又好,长相又好,性格又好,工作认真,品味又高,简直是挑不出一点毛病啊!” “看你那个蠢样吧!当初你要是听我和你爸的话,选财大的金融系,你说不定也能像人家那样了!非得报什么警校,脸晒得跟碳似的,书也不看,活生生变成了个*丝!真好意思羡慕人家!”俞桂梅如连珠炮弹般吐出这些话,投掷到言宇耳边。 “妈,你怎么啥事都能扯到我的专业上啊!都三年了,真是坚持不懈啊!”言宇欲哭无泪,赶紧从床上弹跳起来,不等俞桂梅张口,立刻逃难似的向门外跑去:“妈,我突然犯困了,我回我那屋睡觉去啦!晚安!” 俞桂梅瞥了一眼笑得不正经的傻儿子:“准许你滚蛋!” 言宇来到屋中,将门反锁。他脱下刚才还嘻嘻哈哈的表情,换上谨慎的神色。他迈着大步走到床边,把手伸入床垫中,摸索了半天,艰难地抓出一把黑枪。 这是一把外形精致的枪,形状不大,闷闷的,沉沉的,散发着攻击性和侵略性,里面装上了静音装置,如沉默的黑豹。 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明珠”,喻为“掌上明珠”之意。这把黑枪,承载着他的梦想,他将它视为命根子,如作家视文字,如渔民视渔网,如农民视土地。 而在一层楼之上的宋亚泽,则在兴致勃勃查找着江氏集团的资料。 革命的首要任务就分清敌我。若是连要来毁掉振东、杀死自己的对手都不去做了解,也就只有被一枪爆头的命运了。 江氏集团可谓历史久远,实际上,它的成立时间甚至比新中国还要早。 最初,它由生在资本家江初麒投资,成立在旧社会纸醉金迷的上海滩,专卖香闺小姐、名媛淑女用的胭脂香粉。 再后来,江初麒请了清宫里退下的老裁缝,专门为夫人小姐们定制名贵旗袍,在当时成为炫富的标志。 新中国成立前夕,他眼光独到,变卖所有家产,带着五个老婆举家搬到了香港。在那里他看到香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开始投资房地产业。 果然不出所料,江初麒在自己的耳顺之年又一次走上人生巅峰。 再后来,他那留学归来的大儿子江弼时接手了公司,产业可谓越做越大。 从此,江氏集团突飞猛进,名扬四海,成了商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神话。 江原,就是这江弼时的孙子,现年26岁,美国斯坦福大学金融系和工商管理系双硕士学位。优秀的学历让他脱颖而出,成为江老爷子青睐的下一任掌门人。 宋亚泽在心里为江氏产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 业默默哀叹,世代人的心血就这么毁在一个小人的手里,优秀的继承人居然鬼迷心窍地去杀人,还将祖宗基业拱手让人。这足以说明,江原是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也许表面上精明干练,可最是感情用事。这种人,最容易被一时冲动而蛊惑。 他在心里盘算着,要想保命,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让白离迷惑住江原。 他满怀心思地合上笔记本,舒了口气,自言自语道:“感谢我吧,江原,我可是救了你们江家!这可是以德报怨啊!” 第5章 考验来临 这天,天气有些燥热,可云层又厚重,将太阳光遮挡住。风起得大,远处隐隐有雷声,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架势。 宋亚泽一进办公室,就看到金莹一脸严肃地站着,她手指还在快速地敲打着手中的文件,似乎等待多时。他心里咯噔一声,一股不妙的预感升腾起来,问道: “出事了?” “嗯,之前和我们合作的开发商,今天突然表示要搁置与我们的合作关系,考虑其他的合作伙伴。” 宋亚泽听闻,心里像是被放进了大块冰块,嗖嗖地往外冒着冷气;天很热,他的心却凉了! 振东是当地著名的建筑公司,但其影响力也仅限于当地。合作商就是最大的利润来源,若是断了合作,振东的下场可见一斑。 他定了定神,继续问道: “一共几家开发商这么说?” “一共七家,是本地所有的大型开发商。” 宋亚泽眉头紧锁,一股危机感瞬时蔓延在空气中,他似乎嗅到了浓烈的火药味,以及从四面八方扑面而来的敌意。 他眉头紧缩,细细思索着:若江原是幕后黑手,没必要还做这种游戏,直接断掉项目,逼到振东破产后,立刻接手就可以。 敌人,多半是和自己的实力不相上下之人。 在江州这个三线小城市,和振东不分伯仲的同行只有两家,一家叫华远,老总是不惑之年的刘远航;另一家叫丰茂,比振东和华远还要更胜一筹,由天命之年的方永刚任一把手。 丰茂、振东、华远是本地三大建筑巨头,几乎包揽了江州市所有的房地产项目。照目前的形势来看,两家联合对治振东的可能性最大。 这恐怕是与自己前些日子大力整治公司内部,领导干部大换血有关。被驱赶的高层投奔到丰茂和华远,怀恨在心的他们当然会予以反击。 都怪自己一时兴起,没考虑振东所处的环境,大意轻敌了。这里的企业家们,哪一个不是几十年来征战商场,玩弄权术的老油条呢! 宋亚泽长叹了口气。他有些责怪自己的一时冲动。唉!人在一时冲动时,多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宋总,江氏集团的江原先生明天要来江州。放出的风声是要在江州投资建一处商业广场。” 宋亚泽听闻,眼睛瞬间被点亮,冒着晃悠悠的光芒。 江氏广场全国知名,功能丰富,集商业、娱乐、餐饮于一体。若是能斩获这个机会,振东便能重振旗鼓;若是失败,四面楚歌的振东注定要走向破产的境地。 “江原先生邀请了您、刘远航和方永刚先生,明晚在汉源酒店吃饭,还说可以带一个人同去。” “这是个关键的机会,明天你随我一起去。” 生死攸关的时刻即将来临。大战来前,除了紧张之外,更多地是男人骨子里拥有的征战欲。 商场上的厮杀,犹如无形的血腥战争,拳拳到肉、挥汗如雨,待到战得酣畅淋漓、痛痛快快之后,或是胜利或是失败,都成了深夜梦回时一段不断翻看的回忆。 “……江先生说了,明天的晚宴只是来看看各位建筑商的风貌,与工作无关。如果您带我去了,工作性质太浓,恐怕只会起反作用。” 宋亚泽呆愣片刻,便点点头,虽是意外,却不出意料之中: “江氏历史悠久,江初麒从小深受儒释道三教的熏习,深信德土福报、因果报应,为人行事注重道德修养。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量品行之后,再做决定;遇到重大决策,还会亲自登门拜访,看看家风是否良好。” 他顿了顿又说: “我只是没想到这种商业习惯居然往下延续了三代,江家真是不简单的家族。” ——只可惜江原到底是太年轻,被白离善良娇弱的外表欺骗,要不然…… 对了!白离! 他突然想起,白离在和自己打太极拳时,就已经和江原结识了。那时,江原来江州考察,晚上去酒吧喝酒解闷。 这也说明—— 明晚很有可能在晚宴上见到白离。 他点燃一根香烟,却不放在口中,而是用干净的手指夹下,任它冒着蓝色的烟雾。他眼前闪过白离的面孔,心里也沉重起来。半刻后,才开口道: “现在不能轻举妄动,一切就看明天了。如果失败,在丰茂和华远采取行动之前,就立刻卖掉振东,还能拿回些钱。” “这几天你先试探试探外地的大公司,看他们是否有收购意向,找个后路。千万不要声张,尤其不要让丰茂和华远察觉。” …… 下午,叫卖小吃的手推车出了摊,食物的美味飘香周围。年轻人下班骑着电动车,发型被风吹乱。就连一些乞丐也纷纷拿出破碗破杯,挨着公交车站乞讨。 所幸,宋亚泽无需为生计所迫,他还坐在稳稳驾驶的车里。 红灯亮起,车停在走道旁。宋亚泽打开车窗,叫住了车外在晃着破碗乞讨的老妇,从钱包里掏出一百块钱,递给了她。老妇连忙双手合十,朝他拜了拜,连连道谢。 他在她沙哑的“好人一生平安”中关上了车窗,叹了口气—— 方永刚和刘远航这两个老狐狸必然会带上家属,给自己壮壮家庭和谐的脸面;如果自己孤身一人而去,恐怕会显得势单力薄,气势上就被压了一头。 他闭上眼,心思复杂,各种出路和后果都被他反复掂量一遍。闷热和焦躁袭来,让他感觉胸口郁结,有些喘不过气来。 黑色的商务车终于驶到了宋家大宅门前,宋亚泽满腹心思地下了车,走到蔷薇花架下,又看到言宇高瘦有力的身影,像是在给玫瑰花剪枝,样子十分认真。 他带着厚厚的胶皮手套防止被花枝刺伤,一手托着花朵底盘,一手挥舞着剪刀,夹断主茎旁边冒出的新枝。 宋亚泽看着忙活不停的言宇,突然脑中经过一道闪电,让他灵光乍现,原本半眯的眼睛倏地睁大,胸口的黑气被这闪电劈得荡然无存。他开口喊道:“言宇!” 言宇循着声音抬起头来,连忙放下手中的活,摘了手套,向宋亚泽走去。 “宋哥,有事吗?” “是的,有件事我想拜托你。” 宋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 亚泽看着累得满脸通红的言宇,从包中拿出一包纸巾递给他。 言宇连忙接过,掏出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只会打拳和搏击,宋哥想让我教训谁?” 宋亚泽轻声笑了下:“不是让你去打人,而是跟我去吃饭。” 言宇不傻,他自然知道宋亚泽口中的吃饭,绝不是一般的吃饭。他在学校曾协助警察局破获几起经济犯罪的案子,深谙中国式饭局之道。 言宇眼珠转了转:“当然,只要宋哥不嫌弃就好。” 宋亚泽拍拍他的肩,微笑着说:“我怎么可能嫌弃人民警察呢!你就自自然然的,穿着你最舒服的衣服,踩着最合脚的鞋,带着一张嘴去就行!” 接着,他又顿了下神,像是想到了什么,有些谨慎地说: “言宇,换身衣服,陪我出去买样东西,这东西……恐怕只有你知道在哪儿能搞到。” 第6章 饭局风云 宋亚泽站在衣帽间的镜前,看着镜中严阵以待的自己。 他穿着藏青色长裤,落到他脚踝上方;上身着一件亚麻色衬衫,左手腕上还戴着块细长的手表。 他看起来与之前西装革履的时候完全不同,看起来自自然然,温暖无比。 他弯了弯腰,靠近了落地镜,拿起木梳,不紧不慢地整理着头发。当每一根头发都服服帖帖时,他才放下梳子,朝自己笑了笑,淡红色的嘴唇抿起,上扬着向两边延伸开去。 “该上场了。”他看着镜中的自己,微笑着自言自语。 而在楼下卧室的言宇,为了不给他的宋哥丢脸,也是费了半天功夫,还让老妈亲自上阵指点一二。 俞桂梅作为一个标准的全职妇女,平时除了在家嗑瓜子看电视,其他时间全部用在和一群看似闺蜜、实则损敌的中年妇女一起逛街上。 她把言宇衣柜里所有的衣服都倒腾出来,一边嫌弃言宇选衣服没眼光,一边忙不迭地挑几件顺眼的进行熨烫。 终于,在折腾了一个小时后,言宇穿着老妈现场熨烫的衣服,站在镜前,看着好好收拾过的自己。 他英姿飒爽,身上每一处都彰显着力量和年轻。 俞桂梅看着从小到大毛毛糙糙、大大咧咧的儿子,今天终于讲究了一把,内心欣喜有加。她眯着眼睛,看着挺拔高大的儿子,有点自豪地说: “这么打扮打扮,还是人模狗样的呢!” “那是,你儿子我将来可要做警草的!” 他拿起桌上的手机,擦掉屏幕上的灰,把手机稳稳当当地揣在裤兜里。 “唉,当年你要是报财大的金融系……” “妈,快打住!”言宇有点后悔自己刚才说到“警”这个字。 两人上了车,宋亚泽手握方向盘,看了一眼坐在副驾驶的言宇,低声问道: “都准备好了吧?” “宋哥放心,这东西我都用了无数次了,绝对没问题。”言宇瞄了一眼宋亚泽腕上的小金表,又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坚定地点点头。 “很好,出发!”宋亚泽说着便踩下了油门。 两人是提前半个小时到酒店包间的。 这间包间,是这家酒店乃至整个江州最高级的包间了,从墙纸到桌饰,采取洛可可式风格,显尽复古奢华、古典高贵。整个包间呈圆形拱顶,拱顶上装饰着讲述圣经故事的画像。 两人跟着酒店侍者的指引踏入包间时,甚至产生了迈进中世纪西欧贵族宫廷的错觉。 不过,他们来得不算早——方永刚已经带着女儿坐在包间里了。 方永刚今年已经50岁了,可心量却没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扩大,心眼倒是长了不少。 他身穿一身米白色的佛修禅服,看起来像是参禅多年的修行人一般;他面容严肃,铜铃大眼,眉毛长而浓密,耳垂又圆又大,真是福报之相;手里拿串佛珠,慢条斯理地转动着,看起来仙风道骨! 坐在方永刚身旁的便是他端庄大方的女儿方佳敏。 她极其淑女地将膝盖并在一起,黑直的长发用紫色丝带束起,白皙修长的脖子上绕着光泽柔美的珍珠项链;可她从刻意描得微微上翘的眼线,以及涂得火红的嘴唇中,可以察觉出一丝妩媚的气息。 是的,这父女俩最是喜欢以佛皮套鬼身了!可世间人,还偏偏喜欢这一套,美其名曰“圆滑”。人是多么可怜,连真相都不了解,就去追捧了。 双方寒暄一番。不一会儿,刘远航就带着女儿刘薇进了包间。 刘远航年逾四十,身材高高瘦瘦,他颧骨较高,因为太瘦眼睛显得有些突出,嘴唇薄薄,肤色有些发黄,这让他看起来有些古板刻薄。 他身穿中山装,每个扣子都扣得结结实实,在这炎热的季夏时节,他似乎与外界格格不入;他面色凝重,看起来比较紧张,走路速度很快,急匆匆的样子。 而跟在他身后的刘薇可就和她爸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她遗传了她爸高瘦的身材,胸围却是足以傲人的,小蛮腰因为露脐装而暴露无遗,还打着脐环;她俏丽逼人,浓妆艳抹,比起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方佳敏,要引人瞩目得多。 “方总、宋总,我来晚了!” 刘远航看到眼前四人,紧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赶紧弓着身子一一握手,看起来比较激动。 “不晚不晚!刘弟今天看起来很精神嘛!小薇也很漂亮!” 刘薇听到方永刚的称赞,顿时心花怒放;又瞄了一眼方永刚身后打扮得密不透风的方佳敏,更是春风得意。她满脸雀跃,毫不掩饰,张着红唇用尖细的声音嘲讽道: “方叔叔说哪里的话,我看佳敏今天才是漂亮呢!” 方佳敏明显教养良好,她抿嘴淡淡一笑,只说了三个字:“见笑了。” 作为晚辈,宋亚泽带着言宇主动上前和刘远航父女打招呼。 “刘总,久违了。” 刘远航看着这个被逼到绝境的年轻人,眼中不由闪过一丝心虚。他有点僵硬地握住了宋亚泽的手: “……久违了,宋总。” 他的语调有些不太平稳。 “刘总的额头出了很多汗,想必是最近事务太繁忙,身体都有些虚弱了。要多多保重,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啊!” 宋亚泽看着眼前心虚冒汗的刘远航,一语双关地试探道。 “那是自然,多谢宋总关心。” 刘远航拿出手帕擦了擦汗,又把手帕叠得平平整整,放进口袋,才渐渐恢复了一贯紧绷严肃的样子。 六人皮笑肉不笑地问候几句,就纷纷入座。对于今晚的宴会,彼此都心知肚明,气氛便也渐渐沉默了下去。 千钧一发的时刻终于来临。 当镂刻花纹的金色大门被服务员弓着身子打开时,江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 原黑亮贵重的爱马仕皮鞋稳稳踩在羊毛地毯上,所有人都提着口气站起来迎接。 那一刻,宋亚泽在深深体会到了“蓬荜生辉”这个成语的奥妙,尽管这包间并非“蓬荜”。 不怒自威,是的,不怒自威,江原周身带着浑然天成的压迫感。他长相不是极帅的,却也是器宇轩昂,高高抬起的下巴彰显了本人与生俱来的威仪。 他肩背宽厚,整个人散发出浓浓的男性气息,却又被其冰冷狠厉的气质生生冻住,让人不敢直视。 方永刚手中的佛珠忘了拨动,心里感叹着,到底是世代经商的富贵大户,举手投足之间的贵气,是暴发户一辈子学不来的;而刘远航则更不用说了,冷汗涔涔地往外冒,竟汗湿了中山装里的衬衫。 宋亚泽看到江原,沉了口气,定了定神,向江原身后望去—— 果然,是白离! 白离微微抬起下巴往包间里面望去,隐隐约约看到了宋亚泽的身影,立刻将头又低了下去。 宋亚泽看到白离后,转头和身旁的言宇交换了一个眼神。言宇轻轻地点了点头,二人心照不宣。 “江总好!我是丰茂公司的董事长方永刚。”方永刚浑厚有力的声音里满是诚恳,却极好地显露出不卑不亢的态度,颇有股长辈风范。 江原轻轻点点头,握住方永刚的手,“方总好,早闻丰茂在江州的大名了。” 他的声音是典型的男低音,还带着粤语的口音,颇有点沙哑,显得十分沉重。 到了刘远航和刘薇这儿,气氛就没那么和谐了。 江原握住刘远航的手时,发现对方的手里全是冰凉的汗水。他几不可察地皱皱眉,礼貌的习惯让他忍住反感,面色如常地和刘远航交流了问候。 可刘薇却主动上前,抓住江原的手,掌心无所顾忌地和他的掌心紧紧贴合,红红的嘴唇扯开,扬起妩媚的弧度。 江原的厌恶之意显露无疑,他皱起眉头,眼神和脸色同时冰到极点,冷冷地说: “刘小姐穿这么少,不冷吗?” 刘薇如当头棒喝,她赶紧低下头缩回父亲身后。 方佳敏看到刘薇受挫,顿时心花怒放,但脸上神情依旧;刘远航心下大惊,心道这次别说嫁闺女了,就连合作项目多半也是流产了,他身子微微颤抖,直到江原走向宋亚泽之后都控制不住。 “江总好,我是振东公司的董事长宋亚泽。” 宋亚泽声音低沉,脸上带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江原看到宋亚泽愣了愣,才握住他的手:“没想到振东的董事长居然这么年轻,真是少年英才。” 白离终于近距离看到多天不见的宋亚泽了。 此时的宋亚泽显得十分淡定儒雅,眼神饱含深邃稳重,完全不是那个玩世不恭的暴发户公子了。 白离按捺住心动,装出一副纯洁无辜的模样,主动向宋亚泽伸出手: “宋总,初次见面。” “初次见面,白先生。” 宋亚泽眯起了眼睛,嘴角的笑容却依旧不变。 他看到白离头上的情感定向值慢慢升到了30,显示出的图像是自己;事业定向值是0。 心思各异的八人简单问候之后,就落座了。真正的较量,现在才开始。 第7章 对峙 方永刚一副气定神闲的模样,他摩挲着手里的筷子,却不动筷,用余光一直扫视周围人的动作。 身旁的方佳敏有些奇怪父亲的举止,但默不作声,淑女地夹起一颗翠玉色的蔬菜,缓缓吃掉。 刘远航刚刚提到嗓子眼的心现在才放下一些。他意识到自己无望了,只能助阵方永刚对峙宋亚泽,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他无奈地看了眼闯了祸的刘薇,后者像霜打的茄子一般耸拉着头,完全没有了之前的神采飞扬。 宋亚泽轻轻夹住一块兔肉,往餐盘中放去,正要往嘴里送时,就听到方永刚敦厚的声音: “唉,想当年,我和宋总一样都是爱吃肉食的毛头小子。现在我年纪大了,唯一的爱好就是参禅打坐、静心平气。这肉啊,是一点吃不得了!” 方佳敏这才反应过来,她掩饰住父亲的谎言,语气遗憾地说: “是啊!您热爱佛学,早就成了素食主义者了。宋总尚年纪轻轻的,一个人管一间大公司,年轻有为的,哪有闲时间参禅打坐呢?” 父女俩唱起了双簧,默契不已,将佛当成炫耀和进攻的工具。 宋亚泽此时成了众人眼光的众矢之的,他放下筷子,云淡风轻地说:“那是自然。佛在《华严经》里说‘一切法从心想生’,周围一切人事物皆是自心念头感召,不从外来。方叔因为年轻时爱食肉的习气,遇到了现在我这个夹了兔肉的小生,自然是与佛经的道理相应了。” 方永刚有些讶异,一股轻微的异样感如电流般穿过他心口。他没想到宋亚泽小小年纪居然对佛经有所研究,还被对方反将一军。这让他吸口冷气的同时,也对宋亚泽另眼相看,。 刘远航看到方永刚脸色不佳,心想豁出去一次,主动开口,打破眼前尴尬的沉默局面:“方总日理万机,还抽出时间参禅念佛、日行善事,真是了不得!要不是我偶然在电视上看到方总捐助山区贫困家庭的专栏采访,到现在还不知道方总低调行善呢!” 方永刚听了这话,心里暗自高兴,表面上仍是一番淡泊名利、慈悲济世的模样。他将手中的佛珠绕在腕上,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只惭愧自己做得不够。” 江原冰冷的眸子落在方永刚身上,缓缓开口:“方总种善因,必将得善果。” 方永刚喜不自胜,却依旧保持着气定神闲:“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刘薇心里郁结难抒,又看到老爸帮着方永刚说话。她和方佳敏一直暗自较劲,她看不上方佳敏的虚伪,而方佳敏也看不上她的风尘味。现在,她的攀比对象却隐隐有了优势,这让将她的嫉妒心点燃起来,这个绿眼睛恶魔开始为非作歹。 她斜斜地看向方佳敏的位置,嘴角勾起嘲讽的味道,看似不经意地说道:“佳敏怎么不和方叔叔一起去啊?” 方佳敏稳稳接过话头,风度有加地回答道:“父亲在外面慈悲济世,我就在公司帮忙处理事务;这就像是一个在外弘法,一个在家护法。我要是走了,谁给父亲护法呢?” “是啊!刚才我爸说电视台还专门给方叔叔做了采访。这么看来,方叔叔才不是低调行善的,应该是佳敏才对哦!” 刘远航心里暗骂女儿不争气,关键时刻捅娄子。他颤颤巍巍地看向方永刚,果然,方家父女脸色苍白,十分难看。 方永刚咳嗽一声,开口回道:“佳敏年纪还小、资历尚浅,还没有德行去扬善。她能像宋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 总一样,一心一意扑在事业上,其他杂事一概不过问,我就心满意足了。能护法已是超出份内,哪里还能再要求她扬善呢?” 他准确地将包袱丢给了宋亚泽。 宋亚泽默默叹了口气,说: “梭罗曾说与其去做好事,表现一种悲天悯人的姿态,倒不如做个好人,给这个社会干些正事,带来正能量。尼采也说过,饱含真爱的行为都是自然而然的。刻意行善或扬善,都是执于表象,未深达善的本质。所以那尽是些沽名钓誉的事。” 江原则似乎来了兴趣,一直冰冻着的脸终于显出一丝裂痕:“那么,什么才是宋先生眼中的‘善’?” “那当然是自然而然的善行。面对穷人,觉得给点钱,那自己就了不得了,似乎离圣人的境界又近了一步,这其实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不是善心。自自然然的去帮助别人,没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好事。这种自然的付出,才饱含真爱,才是真善。” 白离一时间震惊,他不敢相信这种话是纨绔子弟能讲得出的。他鲜有瞧得上的人,嘲笑大多数人的无知和无能,可宋亚泽的这番话让他不得不惊叹。他心里涌起小小的崇拜和喜欢,连心跳都快了起来。 江原认真地听完,眼里闪过一丝怀念,这让他的扑克脸闪起一些柔情:“宋先生真是见解独到。我希望能与您交个朋友,工作上也有机会合作。”他的语气沉稳诚恳,眼神带着一丝期待。 眼下这饭局,终于在风起云涌之后尘埃落定,胜负已分。 方永刚眼看大势已去,遗憾失落不由得爬满心头,就像一路上护送的玻璃珍宝,在临近门时被打碎一样。但行事老练的他还在为自己争取利益,他迅速换上一张大义凛然的面容,说:“宋总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希望以后丰茂和振东一同努力,也为江州做做贡献。” 众人又都开始发挥食不语的良好教养,各怀心思地吃饭。 吃到一半时,江原出门接了个电话。宋亚泽便趁着这个空挡出了包间,到走廊隐秘的转弯处拿出一根烟点燃,望着玻璃外的灯火通明吞云吐雾。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轻轻的脚步声。 他不动声色,继续抽烟的动作。 “宋先生真是语惊四座啊!可否哪天教教我呢?” 白离脸上带着诱人的笑容渐渐走近。他白皙的手抚上宋亚泽的腰,轻柔地来回搓磨着。 “我记得白先生曾说过我幼稚吧。啊不,我们今天才是‘初次见面’呢。”宋亚泽掸掉烟灰,夹着香烟的手放了下来,搭在雕花窗台边上。 白离的手伸进宋亚泽的衬衫里,感受着皮肤的触感。他感觉手上像是通过了电流,接触到皮肤的手指麻麻酥酥的。手与□□的皮肤直接相触,白离产生了一种抵死缠绵的错觉。他立刻冲动了,呼吸粗重起来,抚摸的力道也加重了。 宋亚泽皱皱眉,不耐地说:“请白先生自重。” “如果我说我后悔了呢?宋亚泽?”此时的白离,已经有点气息不稳了。他一手与宋亚泽的皮肤紧紧想贴,另一只手还想解开宋亚泽的裤子,钻进其中,好好抚慰自己渴望的食物。 宋亚泽抓住白离的手,说:“你的后悔来得太晚了,我已经对你没有兴趣了。你也已经有了江先生了,不是吗?” “呵,”白离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一样,冷笑一声,“只要你说一声,我立马放弃江原,回到你身边。” 他整个人靠在宋亚泽身上,呼出的热气喷洒在宋亚泽的颈窝,想把心上人的火点起来。他已经兴奋的不行了,伸出舌头舔了宋亚泽的脖子一下,浑身止不住地颤栗着。 宋亚泽推开已经迷乱的白离,皱着眉说:“别这样!” 白离的眼圈微微发红,呼吸急促,说:“你原来不是喜欢我的吗?变得也太快了!只要你一句话,我就离开江原,和你在一起。” “好马不吃回头草,”宋亚泽有些漠然地说,“抱歉了,白先生。”他冷冷地瞥了白离一眼,就转身快步离开了。 白离浑身抖动着,他的手指和舌尖都像被电过一样麻痒,他脸色红红的,眼圈也是发红。他看着宋亚泽的背影,呼吸更加紊乱。直到那背影完全消失,他才跌跌撞撞地去洗手间为自己抒解…… 饭局终于结束。分别之际,江原站在酒店门口,主动和宋亚泽握了握手,嗓音低哑有力:“明天上午我想去宋先生的公司一趟,向您介绍个项目,不知您是否有意?” 宋亚泽等这句话已经很久了,轻笑道:“随时恭候您的大驾。” 第8章 番外0 八月六日周六晴 我今天终于见到他了,自从上次在他家分别之后,不曾见过一面。我想他,可惜这份想念太迟了,他已经不要我了。 我做事情从不后悔,那种负面情绪对我来说是无用至极的;我生下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我没有时间去后悔,去做无用功。 可我今天却是第一次有些后悔了。他变了,就像换了个人,从他的眼神我能看出,他真的完全抛下我了,在这个世界上,我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了。 我的父母,是只会祈祷不会动脑的贫民,他们的一生可以说是低贱的。他们从事着最下等的职业,早起晚归地摆摊,每天担惊受怕地活在城管手里,每次花钱就像抽血一样。 自我的记忆里,我从未安心地花过钱,每一分钱都要斟酌一番才能决定是否花掉。他们是那样的贫贱,为了几毛钱斤斤计较,为了油盐酱醋而争吵,不仅是物质贫贱,他们的精神也是贫贱的。 他们虽是我的父母,可我从未瞧得起他们。 我有时会抱怨,为何上天让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困顿的家庭?为何让我眼睁睁地望着所爱之物,却只能望洋兴叹?!我痛恨,我痛恨这个世界,这个等级固化的社会! 我承认我是傲慢的,可我就要以高傲的姿态活着,也不愿做那点头哈腰的下种人!我宁愿付出所有,付出我的爱情,甚至付出我自己,我也要过上那梦想中的生活,那是安心花钱的生活,是傲视一切的生活。凌驾于一切,那种腾云驾雾的感觉,是人生的极致享受! 我今天看见他时,好是心动。我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喜欢上他了,那加速的脉搏是最诚实的。我若是有权有势,早已将他纳入麾下,不仅能尽情享受他的*,还能吞下他的家族产业。是的,我是贪心的,我爱钱,爱权,也爱纯真的爱情,我都想要。 白离苦已经死了,他早已在十八岁成年日那个夜晚死去了,他为了钱,就那样出卖了自己;那个夜晚不是狂欢夜,而是白离苦的葬礼。现在活着的,只有白离。 有时,白离苦也会在我骨子里复活,他总会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 指责我,怒骂我,贬低我是一个不择手段的下贱之人。我又何尝不知呢?可每当想起那些因为贫穷而任人宰割的日子,我宁愿抛弃自尊,降低品格,也要让那些曾经轻视我的人仰起头来向我朝拜。 今天从晚宴上回来,我反反复复问自己,如果爱情和金钱必须二选一,我会怎么选?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会选择金钱。我真的穷怕了,受够了!可我必须也要承认,我喜欢宋亚泽,甚至迷恋上了他。他在饭桌上临危不惧、云淡风轻的样子,正是我缺失的东西。 也许是因为人都追求和留恋着自己所没有的东西,我被他迷住了,可悲的是,已经回不到过去了。我这样想着,心就像被万千银针扎满似的,痛得我呼吸不畅,连江原我都懒得理会了。 我多么希望他能一直站在我身后,就像原来那样;是的,我是自私的,可是我控制不住;我喜欢他,我就想要得到他,让他眼中只有我的存在。 可我早已配不上他了,我已经做了太多错事!一想到这儿,我就无比痛楚!痛楚!他是那样美好温暖,我多么想和他共度一生,在他怀里安静地死去,在他温柔的吻中闭上眼睛;是的,自私的我希望死在他身前,可我就是这样自私的人,我的爱也是自私的啊! 上帝啊!耶稣啊!我上辈子一定是犯了极大的罪过,才让我如此痛苦而纠结地活着!为什么我和他相距如此遥远?我真想给他最好的,可我的身体早已残破不堪了;而我独占欲强的爱,又绝不允许除我之外的人贴近他。 我无比惶惑,我预见我的爱情将会化为一滩泥水,我太卑贱了,给不了他高等的爱人;可我那不自量力的清高心,却偏偏让我爱上这样一个美好的人。 我生活在泥潭中,这脚,怕是拔不出来了! 第9章 揭露 “话说,当时情况极其严峻!只见那方永刚双目圆瞪,腕上佛珠似暗器一般,直直投掷给宋哥!众人神态各异!只见后者仍旧风度翩翩,没有一丝慌乱!他淡定地说……说了……” 言宇卡住了,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从宋亚泽口中如流水般倾泻下来的语句,到自己嘴边就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了。 “……好像是什么自然而然……什么的……” 言宇抓了抓脑袋,眼睛向左上方眨了眨,绞尽脑汁回想,仍是徒劳无功。 “看你蠢得那个样!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儿子!” 俞桂梅长叹,指着言宇的鼻子,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唉,当初你要是报财大的金融系,说不定还能有时间看点书!非要报警校……” “老妈!”言宇哭笑不得,“就算我报了金融,我也不会看书的,你儿子我是那种闲来没事就看书的人吗?” “那你觉得什么有意思?嗯?天天顶个劳改犯一样的寸头,在太阳底下舞枪弄棍有意思?我真不好意思说你是我儿子!” 言宇欲哭无泪。 “……总之,最后江总说明天要亲自来振东一趟,还要和宋先生谈合作呢!” 言宇的阿甘精神让他在俞桂梅的炮轰之下又一次迅速地站立起来。 “死样吧!都十二点多了,赶紧滚你那屋睡觉去!从回来嘴就没合上过!” 俞桂梅在脸上拍上爽肤水,把手插在睡衣兜里,像看猴子一样看着言宇。 “喳,皇后娘娘万福金安。小宇子马上就滚。” 言宇贱兮兮地学着太监给老妈行礼,一副特别欠揍的模样。 “免礼了,滚吧!” 俞桂梅傲娇地翘着兰花指抚了抚耳后的头发,配合了言宇的台词。 …… 第二天一早,宋亚泽在司机老李还没到宋宅的时候,就已经开着车,向公司前进了。 夏天的太阳总是升起得很早,因为没到上班潮,路上行人很少,只有晨练的老人沿着河边的柳树下跑步。平时拥堵繁忙的马路,此刻因为初升时还算轻柔的阳光,以及清净的空气显得格外清新。路上鲜有车开过,清晨的大地是安静的,是活力的。 一如现在宋亚泽的心情。 他的心情欢快轻松,似乎连血管都舒张了一圈,里面的血液都流得更顺畅了;他感觉身体轻盈极了,头脑好像比平时要转得快,心中那沉甸甸的石头终于碎成粉渣,被清风一吹,便飞走了。 来到公司,他一眼就看见了金莹。她容光焕发,面容像是被点亮了,气色上佳,整个人显得既温柔又干练。 “来得这么早,下个月我可不会涨工资啊!” 宋亚泽笑着进了办公室,将西装外套脱下,搭在沙发边的衣帽架上,露出的白色衬衫包裹住他结实好看的身材。 “江先生今早来公司商谈项目,所以我提前过来了。”她说,“而且,之前7家开发商全部恢复了与我们的合作。” “嗯,消息倒是传得挺快,看来不用麻烦你再去找后路了。” 没过多久,江原就到了。 宋亚泽穿上外套,迈着步子走下楼,看到江原一身黑色西装,连领带都是黑色的,头发不似昨晚那般随意,而是全部向后直直地梳去,眉宇如锋,眼若寒蝉,远远地就能感受到他那凌厉冻人的气场。 站在他身旁的,是一位头发稀疏、带着厚厚眼睛的中年男人,手里还拿着份文件,看起来应该是他的私人律师。 宋亚泽加快脚步,主动和江原握了握手,感受到对方在大夏天里依然有些凉意的手掌,宋亚泽顿了一下,但还是换上一副标准商务笑容: “江总来得真早!” 江原看着宋亚泽弯起的眼睛,以及两条饱满的卧蚕,低声说道: “说出的话自然要做到。” “和君子来往总是轻松的。江总,这边请。” 江原行事秉承家风,贯彻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作风。在律师说明条款后,不到一个小时,合同就达成了,计划在半年后开工。 律师将签好的两份合同整理好,一份放进贵重的公文包里,一份递给金莹。 看着一切安排妥当,宋亚泽对着助理缓缓开口:“你现在可以去忙了,我和江先生还有其他的事要谈。” 金莹点点头便出了会议室。一旁的律师也是玲珑心窍,看到宋亚泽打发人,就说合同宜将妥善保管,便夹着公文包离开了。 会议室一时间变得寂静无比。 江原开口打破了沉默: “宋先生支开他们,有什么事吗?” 宋亚泽也不绕弯子了,从上衣口袋拿出一只手机,放在桌上。 这是言宇的手机,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牌,甚至已经过时了。 江原看了看眼前已经有些磨损的手机,挑了挑眉,视线重新回到宋亚泽身上:“这是什么意思?” “您马上就知道了。”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 宋亚泽灵活修长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点击几下,江原就看到手机里的视频画面—— 画面里似乎弥漫着白色的烟雾,烟雾之外是窗外的一片灯火通明。 “宋先生真是语惊四座啊!可否哪天教教我呢?” 是白离的声音! 江原冰冷的脸终于裂开了面具,他双目圆瞪,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在他的印象中,白离是单纯善良、乐观温柔的,语气里从不会带着这般勾人的腔调。 紧接着,就响起宋亚泽的声音:“我记得白先生曾说过我幼稚吧。啊不,我们今天才是‘初次见面’呢。” 瞬时,画面猛地旋转,再次定下来时,江原看到了两个人—— 一个是吞云吐雾的宋亚泽,一个就是自己颇有好感的白离。 …… 江原眼神寒到极点,他嫌恶地看着白离急切的模样,心里涌起一阵翻滚。 此刻,他对于白离的好感已经全部冷却,甚至通通结成冰渣,又沾染了泥土,最后化成泥水流淌在他心中。 他向来厌恶虚伪做作之人,从此对他来说,白离这两个字不再象征着纯洁和美丽,而是毒蛇与污泥。幸是他动情不深,尚未由爱转恨;他所改变的,只不过是将即将打开的心门,再次锁死而已。 宋亚泽收回手机,看着一脸寒冰的江原,从抽屉里拿出一叠纸张,摆在江原的面前,开口道: “这是白离最近三个月的微信、短信记录。你看看吧,他不止你一个情人,不是你想象中那么简单。他甚至还背着你和江氏的其他股东有所来往,我想身为商人的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宋先生为何要帮我?”江原瞥了一眼,却没有翻阅,而是定定注视着宋亚泽。 “大概是……不想看到江氏就这么毁在一个小人的手里吧!” “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更何况这事关我祖宗的基业。” 江原沉沉地说,语气恳切。 “江先生不用感谢我,我这么做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振东。” 江原的眼神里多了一丝疑惑,“这话怎么讲?” “我曾追求白离一段时间,但没有成功。振东这段时间四面楚歌,唯一的出路就是这次的合作,我不想被您当作情敌而失去机会。” 江原点点头,他想了想,才说道:“宋先生很实在,我喜欢和实在人来往。项目拿下后,您还是告诉我真相。这份人情,我记下了。” “我并非无情无义之人,只要我爱一个人,我会给他全部,但这个人要值得我这么做。” 说完,他停顿一下,复又张口道: “我也不是心胸仁慈之人,至于白离,我会让他得到应有的后果。” 第10章 赴宴 在距离商业广场开工的这半年时间里,宋亚泽可谓是度过了一段相当平顺安逸的日子。 他泡在书房里,一坐就坐一下午,泡着功夫茶,迎着窗口斜照进来的阳光一页一页的翻着书; 他和言宇在后院练习搏击术,两人经常摔得一身泥,甚至摔出淤青出来,又在哈哈大笑中忘记了疼痛,直到汗水和血水交织才停止; 他经常开着大奔,带着保姆司机厨师和言管家一家去郊外享受野餐,在青草蔓蔓的山坡头上,看着夕阳,感受七月流火的凉爽; 他去机场给依依不舍的言宇送行,拍拍他的肩膀,鼓励他说“你的前方还有国家和人民”; 他在工作上游刃有余,同行对他的风评也从纨绔子弟变成了年轻有为…… 宋亚泽很快乐,甚至有些乐不思蜀,他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世界只是一本小说了。 半年之后,江原从香港打来一通电话,邀请他来香港参加宴会。这场宴会专为这次合作而开,算是江家和合作人的一场友好见面会。项目开工前,大家一起吃顿饭,联络一下感情,对即将开始的项目自然也会用心些。 ——真是心思缜密、考虑周全的家族,这样的家族不屹立于商界顶峰,还有谁有那个能耐呢? 宋亚泽放下手机,抬头望向办公室窗外的飘雪——此时已经是深冬季节了。 办公室内开着强劲的暖气,他只着一件薄衬衫。踱步走到窗前,从17层的位置看着窗外的世界,一切似乎近在眼底,大大小小的楼房都在宋亚泽的脚下,鲜有建筑物能与自己所在的办公楼比肩。 宋亚泽将窗户打开,刺骨的冷风带着凌冽的雪花一下就拍在他的脸上,可他并不在意,反而将手伸出窗外,接住一片雪花,又将手伸了回来。 他定定地看着在掌中迅速融化的雪花,有些无奈地苦笑道: “唉,舒服的日子要到头了。” 当告诉言管家自己五天后要离开江州去一趟香港时,后者是有些惊讶的。 “这样啊!家里我会照顾好的,宋先生放心。” 言德广毕恭毕敬,在和宋亚泽说话时习惯性地微微前倾着身子。突然,他又想到了什么,用只有两人才能听见的音量说道: “那……白先生那边……” 白离暑假之后就去了英国了。 由于和江原决裂,没有人再支持他上学的费用了。临行前,白离的父母为了凑够学费,将宋亚泽给他们买的房子卖掉,作为出国保证金,硬是把白离送出国了。 而他们两人就租了一间不到五十平米的小屋子住着。每天早上推着摊鸡蛋煎饼的小车卖早餐,晚上又在路边煮着馄钝。所得收入大部分都寄给了远在英国的白离,剩下的就用来维持生计。 宋亚泽拿起桌案上的咖啡,抿了一口,顿了顿说:“和之前一样,继续留意。” 自从江原表明要报复白离时,宋亚泽就让言管家留意白家的动向。只是这半年已经过去了,白家几乎没什么异常的波澜。 宋亚泽也曾托司机老李买他们的鸡蛋煎饼来尝尝,也在下班时全副武装地去他们的路边摊吃一碗馄钝,味道还是不错的。 老两口每天准时推着上面贴着“神爱世人”标语的餐车去路边忙活,比钟表还要准时。二人虽忙碌,脸上却不见愁苦,大概是因为白离而心有盼头的缘故。 …… 飞机是上午十点的。 这次不是上次那种决定生死的时刻,所以宋亚泽心情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对于传说中的江家,内心满怀期待。 当司机老李载着宋亚泽到了机场时,宋亚泽面色震惊地看着他从后备箱中拿出四个大大的行李箱,有点哭笑不得。 宋亚泽订的是头等舱。事实上,这是他有生之年第一次坐头等舱。这不是为了个人享受,仅仅是因为订票太晚,没有经济舱的空位了。 看着明显比尺寸大上两倍的头等舱座位,宋亚泽愣了愣,不由得惊叹一下,便找到座位,静静地望向窗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 外。 没过多久,他耳边就传来一阵高跟鞋的声音,声音在自己的旁边停住。他扭过头来,发现身旁坐着位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孩,身穿一身貂皮大衣。 飞机跃上云层,空姐推着车进来,给每一位头等舱乘客倒了一杯苹果汁。 “这苹果味道好正,真像我家乡的红富士!” 这姑娘看起来贵气得很,可倒也不矜持。她喝了口苹果汁,感叹一声,可爱的脸上写满了怀念。 “您家乡盛产富士苹果吗?”宋亚泽回过头问。 “是啊,我老家在山东!” 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却又突然黯沉下去,她说:“只不过,我已经好多年都没回去了。” “为什么呢?” 女孩的表情有些黯然,说:“工作太忙了。” 宋亚泽看着她面露悲伤的表情,知道不宜多问,便转移话题: “您这次去香港做什么呢?” 女孩这才回过神来,她看了一眼宋亚泽,颇有些自嘲的笑了: “是去相亲,”接着,她又顿了顿才说:“不对,应该说是去见未婚夫。” 宋亚泽嘴角抽了抽:“你们还没见过面,就已经订婚了?” 女孩的笑容越发无奈:“是啊,爹妈安排的。其实之前我在老家有个男朋友,后来迫于压力,只好分了。” 宋亚泽看着她落寞的模样,便开口安慰道:“我觉得,无论你喜欢的对象是谁,你为之痛苦或甜蜜的感受都是相同的。既然如此,何不放弃无缘的人,去试试有缘的人呢?” 女孩面露惊诧,她盯了宋亚泽一会,才重新挂上了笑颜。 “你的话让我轻松很多,谢谢你。” …… 飞机颠簸着慢慢降落,终于着陆在香港,机舱开门,一股空气带着微凉扑面而来。 二人下了飞机,站在行李提取处等着领行李。 女孩拿回行李,思索了一阵,对身边的宋亚泽说: “你给人的感觉很可靠,”接着她迟疑一下,说:“和我爸爸很像。” ——爸爸? 宋亚泽有些扶额,自嘲道:“那我可能提前进入更年期了。” …… 好容易拿到了四个箱子,宋亚泽推着箱子一路艰难地出了机场。刚出来,就见到了一个穿着黑西服的中年男人向自己招手,旁边是一辆黑色吉普。 宋亚泽意识到是来接自己的,就走了上去。果然,对方恭敬礼貌地说: “宋先生,我是江先生的司机,专门来接您的。” “谢谢!真是麻烦了。” 两人将箱子放在后备箱,便上了车。 “想听点什么?”司机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打开音响。 “古典音乐吧。”宋亚泽说。 一路上,宋亚泽听着小提琴,一边望向车窗外,看着繁华的香港,各式街景一晃而过,匆匆忙忙的人们来回穿梭,大大小小的商铺在白天也亮起霓虹灯,一切是那样繁忙而真实。 宋亚泽看着生平第一次来到的香港,突然觉得心头一疼,一股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他不由得绞紧眉头,赶紧收回视线。 第11章 晚宴变丧事 宋亚泽踏进江府时,里面冷清清的,除了待命的仆人,一个江家人都没有。 他来到客房,从行李箱里随便掏出一本书,坐在窗前的小桌旁,静静地翻看起来。 屋里温度太高,他有些倦意。再睁开眼时,天色已经暗了,房间里还多了个人,那人坐在小桌旁,交叠着双腿,膝盖上是自己中午翻过的《王阳明选集》。 “江原?你怎么来了?”宋亚泽微微惊诧。 对方没有回话。 此时,江原全然没有了一如既往的冰冷,整个人憔悴很多。黑黑的眼袋挂在脸上,有些失魂落魄。 他将视线从书上挪开,慢慢地开口: “这种书只有我爷爷才会看。” 他站了起来,望向窗外,脸上流露出浓重的悲痛:“我爷爷就在前天,走了。” 宋亚泽只感觉心脏一紧。 “按照待客之道,我本应亲自去接你,”江原说,“但是家里出了事,没脱开身,很抱歉。” “我这不算什么,希望你节哀顺变。” 两人又陷入了沉默。失去亲人的悲痛,不是软言慰喻就能治疗的。 “你有烟吗?我们江家规定所有子女不准抽烟,可我现在很想来一根。” 江原语气急躁,下巴微微抽搐,喉头也在颤动,这是悲痛的标志。 宋亚泽给他点上一根。他试着吸了一口,再慢慢吐出来,烟气滚落到他的肺部,他眼睛微眯,看上去镇静了一些,在烟雾中显得寂寥。 此刻,他的情感空白到极点了,唯一的爷爷已经逝去,四周多半是敌人和小人。唉,他还有什么可信任的人呢! “我父母在我一岁时被人绑架,后来被杀了,”他狠狠吸了口烟,“我是被一帮仆人带大的。” 宋亚泽骇然,他没想到江原居然有这般不幸的过往。 “我所谓的长辈和兄弟姊妹很多。可在这家里,所有人都在算计。真正关心我的,只有我爷爷。现在就连他也走了,从此在这个世界上,我就是孤身一人了。” 他是个情感缺失的人,常常在情绪极端化之间游走。他要么看到满世界都是爱,都是五彩斑斓;要么满世界都是贫瘠的,失去了所有色彩。 “他对国学有很深的研究。你那天在饭桌上讲的话,和我爷爷说的如出一辙,所以我当时就决定跟你合作。” 他转过头来,样子有些不耐:“你除了‘节哀顺变’,能不能说点别的?这四个字都快在我耳边起茧了。最万能是这四个字,最无情也是这四个字。” 宋亚泽定定地看着江原,说:“那你愿意听真话了?” “当然,我最恨虚伪。”江原捻灭香烟,等着他的真话。 “江老爷有没有说过‘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 “他是这么说过,”江原点点头,“不过这是主观唯心主义,是错的。” “我倒觉得这没错,相反,要比我们一贯奉行的客观唯物主义有用许多。江老爷既然认同了这个观点,他在逝世的那一刻就一定没有痛苦。” “按照王阳明的观点,真正让人痛苦的,不是客观境遇,而是人的心态。认可这个道理的人,面对死亡时,会坦然面对,而不悲伤。江老爷,是毫无痛苦地离开的。” “江老爷都没有悲哀,生者又何必哭泣?你的悲伤,并不是因为江老爷,而是因为失去爱。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 宋亚泽的话一字字地打在江原心间,很有份量。好大一会,江原才缓缓开口:“你这么说,不怕得罪我吗?” “你刚才说了,最恨虚伪。” 江原看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 着他好一会,才轻声一笑: “很好,但是你要保证,以后要永远对我坦诚。” “好。”宋亚泽答应了,真诚地做了保证。 由于碰上江老爷子过世,原定的晚宴也被取消了。 第二天早晨,江家举办了隆重肃穆的葬礼,就连宅子外面也围满了记者,争相报道这商界大亨的离世。 政商名流云聚于此,清一色的黑西服,胸口还别着白花。他们面容沉重,气质非凡,各个精心打扮,毫无悲伤之意。 出殡后,人们交相谈话,借着葬礼进行商谈。明星们借此出境,记者们以此为噱头争夺头条。 就这样,一代枭雄的葬礼在你来我往中划上了句号。他一生养活了很多人,和很多人合作,雇佣很多工人,交了巨额税款。就在现在,也用自己的死亡为他人做份嫁衣。 所谓人的一生,也许叱咤风云,也许名扬四海,也许光芒万丈,也许默默无闻,也许卑微弱小。可最终都要有这么一天,在别人的真情或假意之中死去,成为相识之人茶余饭后闲谈的话题。 可人蠢蠢欲动的心永远不会死去。 到了中午,虚情假意的葬礼终于结束了,繁忙的名流们匆匆打道回府,拥堵门口的记者也回去发新闻了。整个江府显得有些冷清。 江原带着宋亚泽来到后院的花园散步。这里一如欧洲的宫廷,似有古希腊遗风,颇有些神圣的意味。 他们上了高处的石亭,从这里向下望去,可以将整个花园尽收眼底。 “这座宅子是爷爷生前赠给我的。后来我被立为继承人,就找人建了这座花园,之前这里只是一处平地。” 他顿了一下,接着开口:“我从没带人来过这儿。” 宋亚泽惊了一下,他沉默着望向江原,发现对方也已经扭过头来看着自己。 “宋亚泽,在你眼中,我是怎样的人?” 这是一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江原缄默一会,又说:“你答应过我,要对我坦诚。” 宋亚泽将视线移去远方,慢慢说道: “你可谓是商界精英,事业上顺风顺水,名利双全,可以说没吃过苦。” 江原点点头:“很好,继续。” “你唯一的痛在于情感的缺失。从小失去父母,只能孤军奋战,唯一的依靠只有江老爷。可江老爷虽对你真心,却并不仅是你一个人的爷爷,他对所有的孙子都是平等的,这也是你为什么哀悼自己的孤独,重于哀悼他逝世的原因。” “你表面冷漠,其实内心偏执,比谁都渴望爱。看起来理智冷静,其实感情用事,容易被感情左右。” 一针见血的话语让江原心意开解。他感觉心像是被一把钥匙打开,从未有过的实在感逐渐蔓延开来,他那颗躁动不安的心,此时,被人看穿了,索性也安分守己了。 他看着宋亚泽,突然抓住他的肩膀,紧抿着唇,半天才吐出:“你真懂我。” 看着江原的复杂眼神,宋亚泽叹口气。 “为什么叹气?”江原盯着宋亚泽问道。 “叹人不知足。”宋亚泽说。 “你生来富贵,虽然情感空白,但从未尝过人间疾苦。这世界上有很多人食不果腹,上不起学,看不起病,整天生活在贫困之中,为了口粮日日辛苦。他们已经辛苦到连情感缺失都顾不上,只要温饱就是安乐了。” “你过着所有人梦想中的生活,却依然对命运不满。唉!人总是看自己没有的,所以永远痛苦。学会知足吧,江原!” 江原呆住了,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有人对自己这么说,刚刚沉浸在踏实的心脏像是被人棒喝一般。 他突然激动起来,却又有着说不清的心情,被揭穿,被看透,被棒喝。他从生下来起,就没有经历过这种过山车式的情感跌宕。 “是我……不知足吗?”他疑惑着,像是自言自语。 “是的,因为你没吃过苦,没受过累,不知道生活可以艰辛到什么地步。”宋亚泽语气有些沉重,许是想到自己曲折的过往。 江原看着他,有些晕晕的。此刻,他感觉血液都热烫了,自己在宋亚泽面前,总是能感受到极大的踏实感的。 被这种安全感紧裹的心,无比放松,却又无比疲乏,兴许是这颗心已经勾心斗角了二十多年了,而在今天,终于碰上了温暖的港湾。 第12章 卡特 一个星期过去了,江原忙得不可开交。他要处理江弼时的后事,还要和虎视眈眈的亲戚们分争资产。 这期间,他鲜少有时间在家,但每晚都坚持回来,和宋亚泽聊上一聊,抑或是讨论天下大事,或是共谈人生,总要说些什么。 这天,他终于有时间回家吃了顿晚饭。休闲时间,对于这等繁忙富贾来说,算是最高的奢侈品。 江原看上去像是累了一天,但是已经没有了消沉和黯然,浑身上下散发着魄力和活力,完全恢复了之前在江州饭局上的那个样子。 他又以晚饭后百步走的理由带着宋亚泽又去了私人花园。 香港的冬天到了晚上就有些寒冷了。花园小路边竖着光线柔和的路灯,看上去别有一番情趣。 两人很有默契地沉默地走着,沿着铺满鹅卵石的小路,沐浴在暗黄的灯光之下,天空就像一块巨型墨砚,静静凝望这个世界。 突然,江原笑了出来。宋亚泽有些疑惑地看着他,只见对方停住脚步,转过身面向自己,灯光照在他脸上,让他的表情显得柔和多了,之前的凌厉之气也消散了。他开口道: “我突然发现,我不是孤身一人了。你觉得呢?” 宋亚泽眯了眯眼睛,他自然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没有人会是一座孤岛。”宋亚泽给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 果然,对方有些不乐意了,像是对答案不满。 “宋亚泽,你愿不愿意和我做一辈子的朋友?” 此时的江原表情严肃,声音也染上了郑重谨慎的颜色。 “一辈子太长了,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宋亚泽诚恳地说,他的话同样是发自心底的,“但在当下,你是我真心相待的朋友。” 江原眼睛像是一下子被点亮了,凝聚在黑眸中的灯光也晃动了一下。 “你的答案很现实,也很坦率。” 说着,他顿了几秒,微笑着说:“的确遵守了你对我的承诺。” 这时,一个仆人神色匆匆地快走过来,这种情况在江家很罕见——因为所有的仆人都接受过专业训练,走路必须四平八稳、不紧不慢。 出事了。这是宋亚泽的第一想法。 敏感的江原也立刻察觉到异常,眉头紧锁起来,刚才气氛里还弥漫着的轻松和安闲,如今已经统统瓦解,转化成了冰冻和紧张。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 仆人快步走到江原身旁,低声说: “卡特先生来了,说有急事找您。” 话音未落,前方小路的远端就出现了三个高高壮壮的黑影,在夜晚的灯光下显得十分模糊。黑影越走越近,等到停下来,宋亚泽才大概看到了来人的样子。 站在两个保镖中间主角是个身材高大的外国人,身高直逼1米9,额头处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一直延伸到右眼眼角。 “江先生,上次我的提议不知您考虑得怎么样了?” 宋亚泽愣住了,没想到这个卡特的中文说得这么好。 “呵,”江原轻蔑地冷笑一声,“考虑的结果就是不同意,请回吧!” 卡特突然急了,瞪着眼睛说: “你知道这会带来多少收益吗?” “知道,”江原语气冰冷,“我江原不做这吃里扒外的汉奸事。” 卡特死死盯着江原,咬着牙开口道: “你不做,我自然会找别人做。” “别人是别人,我是我。”江原直视着卡特,语气里酝酿着怒气,“你找谁与我无关,至少我是不会做。” “good,”卡特讽刺地说,“没想到商人也会有不赚钱的时候。” 他顿了顿,突然说:“你是宋…亚泽?”语气有些惊奇,紧盯宋亚泽的眼睛里冒着令人不舒服的光。 江原面露吃惊,而更吃惊的是宋亚泽,他从没见过卡特,小说里也没有这号人物。 “你怎么认得我?”宋亚泽皱着眉头,疑惑不解道。 “哈哈,”卡特猛然笑了起来,他伸出手拍了拍宋亚泽疑惑的脸,脸上的疤显得更加狰狞了。 “你不认识我不要紧,只要我认识你就够了。”卡特笑得意味深长,脸上的笑容浮上一层玩味。 等到这三人身影消失,剑张弩拔的气氛才消解。一切景色在微黄的灯光下依旧是显得那么安静,仿佛刚才的对峙不存在似的。 “他是谁?”宋亚泽问,他仍旧沉浸在疑惑与惊讶之中。 “他叫卡特,是英国一个黑帮的中层头目,”江原顿了顿,又接着说:“他想通过我的势力拐卖中国人,再卖到伦敦。” 宋亚泽再一次惊讶地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刚才自己眼前那个威风凛凛的家伙,居然做着如此丑恶的勾当。 “‘势力’?什么意思?你也和黑道有交涉吗?” “要让江氏始终立足商界的顶端,需要这些力量。”江原眼神望向远处,声音压得很低,透着种理智与无奈并存的感觉。 “我理解。”宋亚泽点点头。 “卡特贪心太重,又急功近利,才想着用这种手段抬高自己在帮派的地位。” 江原冷冷的语调透着股沙哑,“可他找错了人。” “你做得很对,钱是要赚,但要有赚钱的底线。” 江原转过头,看着脸上写满理解的宋亚泽,心里不禁一暖,他很久没有遇到真心交付的人了。 他感到自己和宋亚泽有了灵魂层面上的沟通,这让他像一个发现珍宝的顽童,固执地守护这段可遇不可求的感受。 他显赫的家世,让他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给予了他长久的寂寞。他不知真诚为何物,不知朋友是何物。这是一个多么孤寂的人啊! 他想起卡特异常的举动,心中浮起一丝不安,他开口道:“那个卡特,你最好注意一下。” “嗯。”宋亚泽点点头,“我明天就回江州。设备和人员都到齐了,项目可以开工了。” 江原有些莫名的惆怅。他是个一切遵循事实的人,从不自欺欺人。这种惆怅,让他对于情感,有了些许的明白。 他好像突然开窍了一样,心里微微震惊起来。他对于情感,要么冷漠拒绝,要么狂热追求。是的,他是个极端的人,正是对于情感的缺失,才置他于此地。在感情上,他是个穷人! “真是舍不得你走啊……你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自从你来了,我看世界的眼光都不一样了。”他有些落寞地说。 也许他最想要的,莫过于一个“懂”字。毕竟,他活得太累了。高处不胜寒的心酸,他江原是最能体会的了!无论爱情友情,都像一颗救命稻草,当他在情感空虚的漩涡里打转时,也顾不上分清之后再去抓取,因为他不想被这漩涡溺死。 “我要求你对我坦诚相待,我也是同样如此。我想和你一直在一起,希望你可以接受。” 表白来得突如其来,这让宋亚泽吃了一惊,他顿了顿,才说:“那么我就直说了,我做不到,抱歉。” 江原愣了一下,但还是开口道:“为什么这么肯定?” “因为一切无常,我们迟早都要回到各自的路上。” “既然一切无常,那么你也可能会改变主意。”江原笑着说,嘴角微微上扬,洋溢着自信。 “我等着那一天,我等得起。” 唉,这世界上,没有他输不起的,也没有他赢不了的,他似乎生下来就要指点江山。 第13章 再遇白离 宋亚泽下了飞机,感觉到干燥凌冽的冷空气,哆嗦着推着箱子出了大厅,果然看见了熟悉的言管家和司机老李在门口等候自己。 车在路上行驶着,他看着熟悉的街道,安定有序,心里也踏实起来。 “宋先生……”言管家突然唤了一声。 “怎么了?”宋亚泽从窗外回过神来,问道。 “昨天晚上,白离先生的父母遭遇车祸,去世了……” “什么?!” “事情都上了今天的晨报了,是一辆卡车突然失控,撞上了他们的路边摊,连摊子带人都……” 宋亚泽刚刚落地,就听到这个消息,一时间感觉自己还在梦中一般,连视线居然都开始模糊起来。 他想起那对老夫妻俩起早贪黑地忙碌,就是望子成龙,盼着白离有了出息可以让一家子远离贫苦,过上好点的生活。没想到,这白离还在国外求学,自己两人却早早送命。 “那……遗体呢?” “不清楚,这件事我也是今早才知道的。”言管家的声音里也蒙上一层阴影。 ——是江原的报复吗? 宋亚泽沉默了许久,才对言德广说:“遗体应该是送到殡仪馆了,现在就联系一下,认领遗体,然后给他们安排个葬礼吧。” 接着,宋亚泽想到老夫妻俩摊车上“神爱世人”的标语,便又加了一句:“按基督教的仪式办。另外联系墓园,买两块墓地吧。” 回到宋宅,宋亚泽按捺住五味杂陈地心情,拨通了江原的电话。 嘟声只响了两下,就接通了,传来江原沙哑的嗓音。 “到了吗?”听起来心情很好。 “我听说白离的父母昨晚被卡车撞死了,”宋亚泽声音微微颤抖,“是你做的吗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 ,江原?” 对方陷入了沉默,几秒之后就传来了笑声:“是的。” 江原承认得很坦率,宋亚泽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就是你的报复吗?” “你还惦记着白离吗?”江原反而向宋亚泽抛了一个问题。 “我早就不惦记了。”宋亚泽有些气郁。 “之前白离骗我,差点毁掉我江氏。当然,这不足以成为我杀他们的理由。”他顿了顿,又说:“听说你给白离买了房子,还让他住你家里。我承认,我嫉妒了。” 宋亚泽惊得说不出话来,他张了张口,却始终没能说出一个字来。 “我本想杀了白离,可他在国外,不好下手,所以我只能杀了他父母……” 宋亚泽哆嗦着挂了电话。他有些厌恶江原的心狠手辣,却又突然想起小说里,江原也曾派雇凶枪杀了素未谋面的刘贺然,就是因为白离受了委屈。 而现在,他也做了同样的事,只是对象和动机换了而已。 宋亚泽突然感到心脏一阵疼痛,连带着胃部不适。他跌跌撞撞地冲进卫生间,干呕起来。 好大一会,他才颤栗着直起身子。他的心脏像是被用刀尖挑了一下,刺痛无比,头晕目眩。一股酸涩与辛辣在他胸中翻腾,搅得他四肢无力。 负罪感,是的,负罪感!此刻,他所有的难受煎熬,都来自于这最能摧毁人心的忏悔。有两名无辜之人因自己而死,这让他的心脏如同被按压在烧红的铁板上,滋滋地冒着烟!他感到心口坠着一只大秤砣,弄得他一阵阵地难熬。 葬礼那天,他换上一身黑色正装,胸口别上白花。葬礼专属的黑色穿在他身上,也给他整个人染上一层低沉阴郁的味道。 早晨的天气阴雨绵绵的,厚重的云使得天空要掉下来似的,黑压压的一片,像是失去了活力,又像是被抽走了灵魂,向大地垂坠着。气压也比平时高上几倍,呼吸都要不顺了。 教堂里布置得庄严肃穆,白色鲜花簇拥着白离父母的遗照,遗照旁是白色的帷幔,本来阴沉沉的丧事竟变得圣洁起来。 白色烛光摇曳,教堂里静静的,只有牧师苍老慈祥的声音回荡着。 宋亚泽和老李坐在台下,看着一身白服的牧师,平稳地念着悼词,眼神透着出世的慈悲。 “义人被接去,应当被记念;这个德行人离世,理当放在心上。他们的安然合目是睡个长觉,等待着被上帝叫醒的那一日……” “吱呀——” 铜制的教堂大门突然被用力涌开,发出沉重低长的声响,像陈旧的风琴嗡嗡作响,带着回声荡漾在整座教堂里。接着,是一个人匆匆忙忙的踉跄步伐。 宋亚泽心里一惊,站起身来,回头往后望去—— 是白离! 在国外待了半年,白离看起来变化很大。 他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了,微微有些乱,带着水汽,映出淡淡的黄色光泽;可身形却比之前瘦了一圈,算是骨瘦如柴;他穿着黑色羽绒服,看起来已经是过时款了,可见生活得很窘迫艰难。 他面色苍白,挂着深深的黑色眼袋,原本丰润的脸颊瘦得凹陷下去,失魂落魄的样子。 贫穷的滋味总是很不好受的,而他就处于这种煎熬之中,可悲的是,他的心却又是那样傲慢和清高。他瞧不起穷人,而自己却正是个穷人。现如今,他的父母死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断掉了,他处于人生的低谷时期,却不知道这低谷还会不会继续下坠。 这是白离最痛苦、最难熬的时候了。他就像一叶扁舟,却在狂风暴雨的海浪上漂流。泪水和血都往肚子里咽,为了过上好日子,他什么苦都能吃,就是为了把上天不曾赋予他的讨回来。 他浑浑噩噩地蹒跚走向两口木棺,双手压在棺上,目光呆滞,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站了一会,突然双腿一软,直直向地上跪了下去,却依旧是默不作声的样子。 这样的白离完全失去了以往光彩照人的样子,若是走街上,宋亚泽可能都认不出了。 牧师非常疑惑地望向宋亚泽,不知该拿眼前那个跪坐在地上的人该怎么办。宋亚泽意会,便上去扶起神色游离的白离,将他拉到自己身旁的座位上。 白离看着宋亚泽,咬紧了下唇,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像是欲言又止的样子,手攥紧拳头,肩膀抖动得厉害,双腿无力地撑起,顺着宋亚泽的动作一瘸一拐地坐到他旁边。 当最后一段悼词念完,教会成员唱起了对上帝的赞美诗,随着一声声虔诚的赞美歌声渐渐平息,两口棺木被人抬到了距离教堂不远的墓园,安置在准备好的土坑中。 牧师捧起一抔土,放在棺木上,嘴里轻声念着:“尘土仍归于地,灵仍归于赐灵的神。阿门!” 待到墓碑立起,教会人员纷纷离开,宋亚泽支开老李,让他去车上等着自己。于是,墓前就只剩下宋亚泽和白离两人。 看着眼前怅然若失、摇摇欲坠的白离,宋亚泽心里不禁替他有些心酸,低头看见白离脚上的鞋,已经磨损得很严重了。羽绒服也是沾染了水汽,显得潮乎乎的,这使它看上去一点也不保暖。白离的头发干枯,眼神空洞,似乎来个三岁的孩子,都可以把他推倒在地。 宋亚泽默默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张窄窄的纸条。 “这是一百万的支票。”宋亚泽轻轻地说。 白离惊住了,他看了看支票,一脸不可置信扬起头看着宋亚泽。 “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宋亚泽将支票塞到白离手中,“出于人道主义,我只是想帮你。” 白离呆呆地看着宋亚泽的动作,突然抓住他的手,手臂剧烈地抖动着。他努努嘴,却始终说不出话。 他心里无限庆幸,因为钱的问题终于解决了。又无限温暖,在他最痛苦时,宋亚泽拉了他一把。却又无限委屈,因为他爱着宋亚泽,在心爱之人面前露出这副落魄模样,他是惭愧的,甚至无地自容的。 他多么想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宋亚泽面前,只向他展现自己最具魅力的样子,可如今这般灰溜溜的自己,似乎连说的话都失去了力量。 宋亚泽看着白离,神色凝重地说:“一百万应该够你接下来两年多的费用了吧?” “够了……很够了……” 这是白离今天的第一句话,沙哑得不像平时。他的声线止不住地颤抖,带着哭腔,又带着哽咽。 感激和温暖在他心中升腾,他的心在之前是多么冷,多么灰暗;可在此刻,世界在他眼中,又一次染上了颜色! 宋亚泽这时发现显示在白离头上的情感定向值已经飙升到了90,而事业定向值则在30。 ——这白离还是学生,事业值应该是0啊,怎么会是30呢?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 突然,白离抱住了宋亚泽的腰,头埋在宋亚泽的胸前,一开始是止不住的哽咽,渐渐转成哭声,再后来干脆止不住的大哭起来。 他的人生啊!为什么总是充满了无奈呢!为什么让他出身贫寒,却又让他成绩优异、才华出众呢! 聪明人总能看到一般人看不到的悲哀和无奈。他恨自己的出身,配不上自己的才能,而这才能却是他痛苦的来源!他只是像其他人一样,通过努力改变原有的人生,而这改变的过程,为什么充斥着同龄人不会经历的苦难呢! 白离像是把二十多年来的愤懑和憋屈通通化作眼泪,在此刻,在心爱之人的怀中,他没有保持住骄傲的面孔,还是没能困住翻涌的眼泪。 等到白离的哭声渐渐小了下去,宋亚泽才将他扶正,看着他一脸眼泪、神情悲怆的模样,叹了口气,对他说: “不要再去做什么兼职了,好好学习。将来毕业了,不要回国,留在英国,在那里好好生活,好好工作。” 白离不解地抬头,问:“为什么不让我回国?” 宋亚泽脑海里闪过江原的面容,说道:“自然是为了你好。”接着,又顿了顿,才说:“你很聪明,但是要把这份聪明放到正道上,不要做坏事。” 白离像是被戳中了一样,心虚地低下头,身上微微发抖。 “还有,不知道现在说会不会太晚,”宋亚泽看着白离的情感值,神色严肃地说,“忘掉我吧,在那里找个正直的人好好生活。” 白离惊得抬起头,大冬天的他居然出了一身汗。他被宋亚泽戳中了心思,害羞的情绪顿时爆发,让他不安起来。他的心砰砰直跳,手脚因为过度紧张也微微发麻,像是被注射了麻醉剂。 他死死盯着宋亚泽认真的脸庞,看着他拍了拍自己的肩,就转身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墓园,坐上了黑色轿车里疾驰而去。 他看了看手里的支票,吻上那张承载着巨大数额的纸条,小心地放进自己的口袋。 第14章 春节 每年都会有一个时候,是全国人民最行动一致的时候,那便是过春节。 所有的人都纷纷归家。拥堵的火车、震耳欲聋的鞭炮、红色的福字,都洋溢着独特的中国色彩。 今天的宋宅格外热闹。保姆司机都回家团圆去了,只剩下宋亚泽和言家三口一起过年。 四个人围上围裙,站在厨房里包饺子,有说有笑的,非常热闹。就连放寒假回家、毛毛躁躁的言宇也加入了包饺子的队伍,一边被俞桂梅数落着笨,一边笨手笨脚地捏着不成形的饺子。 宋亚泽动作虽不比专业,但和言宇比起来也算是利利索索的了。 “宋哥,你居然还会包饺子!!”言宇看着宋亚泽熟稔的动作,有些激动又有些佩服。 “因为我喜欢吃它!”宋亚泽笑着说道。 “怎么这饺子到我手里像橡皮泥,抓不起来啊!” 言宇看着手中奄奄一息的饺子,歪着头叫道。 “还有脸说,”俞桂梅瞟了一眼儿子,“唉,当初你要是报财大的金融系,就不会这么笨了!” “妈!”言宇赶紧打断老妈的话,“连饺子都能扯上关系,你真会发散思维啊!” “就是啊,”宋亚泽也帮衬着言宇,“言宇不是被选进特警队了嘛!这多骄傲啊!” “哼!”俞桂梅用手肘抵了一下言宇,待言宇哀嚎一声,才说: “那么危险的工作,还得出国,连家都不能回。” “妈!”言宇委屈极了,“这是我的梦想,梦想,知道嘛?” 门铃突然响了起来,言德广立刻扯下围裙,恢复了一贯稳重的做派,起身去开门。 进来的是一个熟悉的高瘦人影,宋亚泽不由得头疼起来。 江原着一身厚重的灰色大衣,衣体笔直,看起来很高档,脖子上围着黑色的羊毛围巾,手里还拿着包装精美的礼物。 他高昂着头,眼睛低垂,扫了一圈坐在餐桌上的人,最终定格在宋亚泽身上,眼中的光闪了闪,便将礼物提起放在餐桌上。 “江原……”宋亚泽站起身来,有些无奈地说,“你怎么来了?” “怎么,不欢迎吗?” 江原笑着,一边将厚重的羊毛外套脱下来,挂在墙角的衣帽架上,露出高档丝绸的白色衬衫和熨烫讲究的绒裤,将他比例完美的身材凸显得淋漓尽致。 他拉开宋亚泽身边的椅子就坐了下去,颇有种反客为主的架势;又拿出一个镂刻着古典花纹的檀木盒子。 “看看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江原一边说着,一边将盒子放在宋亚泽眼前,轻轻打开。 一股香气扑面而来,对香气十分过敏的宋亚泽皱了皱眉,才看清楚木盒之内的东西。 那是一片雕刻精细、散发着铜臭味道的金色树叶,比市面上的要大很多,沉甸甸地躺在精美的木盒中,看起来很高调奢华,飘逸着奢靡的气息。 “纯金的,全球限量,意大利工匠亲手打造的。” 江原将宋亚泽的手摊开,将金叶子放进他的手里。 很沉重。这是宋亚泽的第一感觉。 握着叶子时,他心里是复杂的。沉甸甸的叶子躺在他手里,让他的心也沉重起来。他从没想过故事已经成了这副走向。白离父母因自己惨死,始作俑者还爱恋自己,负罪感和负担感让他压抑无比。他感觉心房里蹭蹭冒着五颜六色、乌七八糟的烟,烦乱得很。 唉!这叶子,不是金子,倒是像带刺的棒槌了! 倒计时后,宋亚泽带着江原去了三楼的客房。 宋宅的客房同主卧一样装饰得古色古香,没有主次之分别。柔软的地毯描绘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纹路,红木家具一应俱全,显眼处还镶着红玉。 宋亚泽回头一看,却惊讶地发现江原没有带任何行李。 “你没有带换洗的衣服吗?”宋亚泽抬头望着江原问道。 “嗯,”江原应道,“明天一早,我的直升机就来接我。” “那你今晚怎么睡啊?” 江原笑得意味深长,“你可以把你的睡衣借给我穿啊。” 宋亚泽没有理会,只是回答说:“我这儿有新的,你不用穿我的。”顿了顿,又说:“我现在去帮你拿。” “不用了,”江原突然接近宋亚泽,搂住他的肩膀,垂下头,凑近宋亚泽的耳边说: “好久不见,我好想你。” 他按住宋亚泽的肩膀,直直往后推去,将他压在床上,整个人也覆了上去,吻上了宋亚泽的额头。 宋亚泽惊了一下,性格沉稳的他还是保持着淡定,声音不失平稳: “你要硬来吗?” “哈哈,”江原抚上宋亚泽的脸,注视着他的眼睛,说: “大丈夫不做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6 那种卑劣的小人手段。” 宋亚泽沉默了一会,表情复杂地接着开口:“可你连人都想杀便杀。” “呵。”江原冷笑一声,从宋亚泽身上坐了起来,对他挑了挑眉说: “我做什么都是大大方方的,包括杀人。” 宋亚泽看着江原,叹了口气: “现在的你已经和我脑海的第一印象完全偏离了。” “人总会变的,不是吗?”江原调笑着,表情看上去很不正经,“何况,一开始我只是隐藏得好罢了,真正的变化却没有多少。” 宋亚泽坐起身子,说:“别在我身上白费力气了。” “很好,你果然始终不忘你对我的承诺。”江原忽略了宋亚泽的意思,反而高兴起来。 “我宁愿面对冰冷的现实,也不愿生活在美好的泡沫中。”江原看着宋亚泽一字一顿地说,“我的一切喜怒哀乐,都是建立在现实之上的。人可以失败,但不能糊涂。” “嗯,”宋亚泽点点头,“这话倒是像个干大事的人说的。” “我本来就是干大事的人,”江原从床上站起,走到窗户旁边,向外面望去,“天生就是。” 他真是像个无冕之王,命运赋予了他顶好的物质条件,让他不必迫于生计。他虽不是个善人,但是个有大成就之人,立足于社会顶端,享受着穷人所艳羡的寂寞。 生活,给了他极大的物质享受,又赠给他理性宽广的心胸。有神论者认为他是上帝的宠儿,无神论者认为正是他本身的个性,决定了他的高度。究竟何种有理呢? 若让他自己回答,大概他会扬起个轻蔑而自负的微笑,打着与生俱来的高傲语调,坚定地说:“这一切都是我应该得的!”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呀! “男人应该胸怀大业,坦荡做事,也要有个心意相通的爱人。”江原回过头看着宋亚泽,“尽管你不喜欢我,但是我会等。既然我决定了是你,那就不会改变。” “如果永远等不到呢?”宋亚泽盯着江原说。 “没关系。这就是我的选择,我要的是真实。就算现实残酷,我也要面对。这天下,没有我江原输不起的东西,包括你。” 这句话一出,宋亚泽感觉眼前一亮,似乎有个锥子狠狠刺入心窝,直直戳中神经,他心意开解;这话如同华丽的烟花,炸在他的脑子里,给他的思想渲染上几分漂亮的色彩!他像是受了启发,心胸也被这烟花炸得无边得大! 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现在他是真的体悟到了! 宋亚泽讶异片刻,不由得赞赏道:“很好!我很欣赏你这种横扫一切的劲儿,够爷们!” 江原勾起嘴角,转头看向宋亚泽,有些欣喜地问道:“现在开始欣赏我了?” “欣赏就是欣赏,讨厌就是讨厌,掩饰什么。”他说完,便在江原调笑的表情中离开了。 回到卧室,刚关上门,就响起了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宋亚泽转身,打开门,看到言宇直直地站在门口,眼里全是不舍与郑重。 言宇已经半年没有回家了,一直在警校训练。他的头发永远都是清凉活力的短寸,这让他显得很青春阳刚;由于夏天已过,微微黝黑的肤色已经显得白皙一些,真是风华正茂少年郎! 今年是他读警校的最后一年。寒假来临前,由于表现突出,他被选进特警部队。这是他梦寐以求的。 “怎么还不睡?” 宋亚泽看着平时大大咧咧的言宇,在此刻有些害羞腼腆,脸上不自觉地挂起温柔的微笑。 “我……我有话想和你说。”言宇红着脸,伸着胳膊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 “什么话?” 言宇坐直了身子,双手规规矩矩放好,像是汇报工作一样:“我明天就走了。” 宋亚泽惊住了:“明天?大年初一?怎么走这么早?” “嗯,”言宇说,“我被编入的是国际刑事部门,明天就得去总部报到,统一办理签证然后出国。本来都没法回家过年的,还是队长硬给我们批的。” 宋亚泽赞赏得看着言宇,目光含着羡慕,认真听完言宇的话,点点头道:“真好!这才是男人应该有的事业!” “真羡慕你啊!我也想从事这样的工作,惩恶扬善,可惜我不够格啊!” “宋哥说什么话,你可是完美的!”言宇一急,有些慌不择言。 宋亚泽听到“完美”两字,愣住了,他没想到言宇会拿这种词修饰自己。 他有些惊讶地看向言宇,发现对方也意识到到措辞过于直率,原本坐直的身子又弓了下去,脸上又泛红起来。 “你太年轻了,见的人太少了。”宋亚泽笑出声来,“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你爸妈的!” 言宇摇了摇头,说:“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我爸就不用说了,我妈那个性格,她能让自己吃了亏我才觉得奇怪呢!” 宋亚泽看着言宇在他的后腰处摸了摸,变戏法般取出一个黑色的家伙,看起来油亮亮的。 “枪?!”宋亚泽惊道,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看见货真价实的武器。 言宇将明珠放进宋亚泽的手中,认真地说:“宋哥,我担心的是你。”他顿了顿说:“它叫明珠,是我费了好大功夫才搞到的。” “为什么给我?你才更需要它啊!”宋亚泽讶然。 “我走了,就让它来保护你。” 言宇神情认真,像一个忠厚的骑士,对教皇虔诚地宣誓。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脸上爬满了红云;责任与保护,这是他身为警察的独特徽章,而这徽章,是由宋亚泽为他佩戴的。 是的,他的宋哥,是启迪这两点光芒的缪斯;也许粗粗剌剌的他,嘴笨的他,大大咧咧的他,无法口头诠释责任与保护为何,但却用最切实的行动去实践着。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他们都是不愿说话,不愿标榜,不愿凑热闹;把节省下来的体力,用在了做事上;这种人最是亲切的,也是最为人所敬爱的。 感动的暖流在宋亚泽腹中流动,他看着异常郑重的言宇,喉头难以自制地涌起一股辛辣。 是的,这种从不张扬、低头做事的人,最是能惹人心疼的了! 第15章 爆炸 时间像一张大手,笼罩整个宇宙,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人类苦苦钻研,不断研究发明,可以上天入地,可以改造星球,可以穿梭星系,却改变不了时间。在与时间的博弈中,人永远是败者,出于被动的一方。 大地的被由银雪变为绿叶,在夏蝉的争鸣中,滚滚热流扑面而来。这就到了仲夏,闷热而生机,让人汗流浃背的同时,又奖励冰糕来吃,还算对人类公平。 宋亚泽吃着冰棍,坐在摇椅上,交叠着腿,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7 坐在阴蔽下,眯合着眼睛,懒洋洋的。 他失去了初来时的兴奋,每天伴着太阳的升起下落安分生活,从不逾矩。他的生活圈很小,在家面对着管家,在公司就是助理。 他在等,等白离情感事业稳定的那一刻,就是他告别一切的时候。而现在,他还需要认真生活。 “宋先生,华远集团的刘远航先生来了。”言德广仍是毕恭毕敬的样子,他真是天生的管家,似乎有使不尽的耐心。 刘远航? 这是个久违的名字,若不是“华远集团”这个关键词,他几乎已经忘记,这个人曾在一年前和自己斗智斗勇。 宋亚泽起身,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黑色人影脚步紊乱地走来,近了,他才看清来人的模样。 刘远航和一年前的样子大为不同。他面容憔悴,不修边幅,趿拉着拖鞋,衣服皱皱巴巴的,还贴着灰尘泥点,后背也汗湿一片。头发卷曲着黏在头皮上,脏兮兮的,显得极为落魄。这副样子,丝毫不像公司老总,倒是像个落难贫民。 他没有说客套话,也没有礼节性的握手,张口就是:“你见到我的女儿小薇了吗?” 刘薇? 宋亚泽费了半天功夫,才从记忆中提取一个模糊印象。她穿着性感,举止轻佻,深受男孩们的欢迎与追捧。 “刘薇吗?”宋亚泽眨着眼睛思索着,“我已经一年多没看见她了。” 意料之中的回答,却仍是深重地打击了刘远航。他觉得眼前发黑,一阵头晕目眩,脚下的地也摇摇晃晃。心酸与心痛并起,将他的坚强侵蚀得斑驳无比。 这些天,妻子因为女儿的失联卧病不起。他挨门挨户找遍所有熟人,可答案一致得令人绝望。 “刘薇怎么了?”宋亚泽看着他摇摇欲坠的样子,不祥的预感逐渐攀升。 “她已经失联一个星期了,”刘远航声音沙哑,带着令人心碎的颤抖,“我找遍了江州,也报了警,可还是没有消息。” 宋亚泽惊讶无比,想到那个性格乖张的漂亮女孩,就这样无故消失了,心里也恻隐起来。 “我会找到她,就算是她的尸体,我也一定要找到我的女儿。”刘远航嗓音沙哑,带着疲惫与哽咽。他没停留多久,就迈着沉痛的脚步离开了,脚底像灌了铅。 作为父亲,他心急如焚,却硬要坚强地撑下去,哪怕面对绝望的刺刀,他也要睁着眼睛迎上去。他生活在炼狱,每天受火烤,受水淹,他的女儿不见了,他的心肝不见了!从此,他就只是一具空壳了! 宋亚泽看着刘远航落寞坚毅的背影,心里涌上一阵酸楚。只要心还在跳动,对于周围人痛苦的同情,就不会歇止。 门口又穿来一阵脚步声,这让宋亚泽立刻收回心思,留意起那步履匆忙的三人。 这已经是第四天看见这三人了。 他们每天都会在中午一点的时候出现,在宋宅门口来回踱步,步伐整齐划一。 宋亚泽之所以注意到这三人,主要是因为他们的衣服特殊,他们穿着黑衣黑裤,步伐一致地并排走着,在这大夏天里,显得格格不入、闷热得很。 他还注意到三人的左臂上都纹着相同的图案,图案不大不小,是个古老而不常见的乐器——竖琴。 这种象征着神圣与高雅的乐器,纹在这行动诡异的三人身上,实在是更添奇异之色。 三人依旧绕了半小时,然后淡出视线。看着黑影逐渐走远,宋亚泽警惕之心渐起。毕竟,他们的举动太显眼,又太奇怪了。 宋亚泽看了一眼身旁的言管家,发现他也是满脸不解,便开口问道:“言叔也发现那三个人不对劲了?” 言德广不安地回过头来,点点头说:“已经是第四天了,总是来回在门口走路,太奇怪了。” 宋亚泽皱起了眉头,百思不得其解:“先这样看看情况吧。” “也只能这样了。”言德广面容沉重地说。 晚上,一家人围在餐桌旁,开始了每日例行的晚餐。 由于宋亚泽的刻意嘱咐,宋宅的气氛变得生动平和多了,早已没了等级森严、雷池不越的氛围。 桌上的餐食也不再油腻,分量比过去减少一半,只摆着三样荤菜和四样素菜,每人一份清淡小粥,在这炎炎夏日里,显得很是符合季节特色。 饭后,宋亚泽打开电视看新闻,这是他养成的习惯,从不落下。 现实中,他每天都看新闻联播。尽管有朋友嘲笑他生活在新闻联播里,他也只是一笑置之,继续延续着这种习惯。 而在小说中,每天七点仍有新闻联播准时播出。国内国际新闻的顺序都没有变化,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小康”、“五大新发展理念”、“创新驱动战略”等热词都没有改变,只是播音员换了一副面孔而已。 宋亚泽听着那耳熟能详的开头曲,又听了播音员义正言辞地讲述国家战略走向,终于在最后十分钟,开始播报外国人民的水深火热了。 “据英国路透社报道,英国伦敦某处华人社区于当地时间23日凌晨4点爆发大规模枪击事件,已有46人死亡,60人受伤。警方初步断定该事件起因为黑势力内部争端,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之中。” “这英国也不太平嘛!”俞桂梅叉着胳膊,歪着身子站着,她的脸上显现出不安与担心,“唉,言宇那孩子就是去的英国。多危险啊!” “言宇去了英国吗?”宋亚泽转头问俞桂梅。 “是啊,这死孩子,偏偏要当刑警,做父母的又劝不动!”俞桂梅的担心之情溢于言表。 “国内也不太平啊。”一向沉默少语的言德广也罕见地说话了,面色愤恨,“今天下午我才知道,我侄子6岁的小女儿已经丢了3天了。” “就是那个扎俩小辫儿、嘴不能离了糖的小丫头?”俞桂梅惊呼,她双眼圆睁,像是被雷劈中一般,声音尖细高昂,充满了震惊。 宋亚泽也惊讶起来,他不由得联想到刘薇的失联。 “作孽呀!”俞桂梅又惊又气,满脸通红,“那些人贩子,真是群狗娘养的x玩意儿!” 话落,俞桂梅又注意到宋亚泽还在旁边,便噤住了,有些不好意思。 宋亚泽点点头,开口道:“说得对,他们应该被游街示众,然后乱棍打死。”宋亚泽心里涌起一阵翻滚,他一向淡然,却对虚伪和邪恶有着与生俱来的厌恶。 他难得地攥紧拳头,上了二楼,留下言德广和俞桂梅面面相觑。 …… 这天夜晚,气压异常的低,带着山雨欲来的潮湿,扰得人睡不安稳。星星全部被遮住了,一颗都不见影子,云也成了乌黑状,像是要马上跌倒在地上。天与地之间的距离压缩了,阴沉沉的。 宋亚泽今晚莫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8 名得难以入睡,他辗转反侧。最终还是不再勉强,坐了起来,拧开台灯,拿出一本书翻看起来。 突然,别墅门口传来一阵人声,他有些奇怪,便走到阳台向大门处看去。虽是夜晚,在两侧路灯的照射下,他还是看清楚了来人。 是那三个黑衣人! 不,准确来说,是四个人影。 宋亚泽刚想喝住那四个鬼鬼祟祟的人,其中一人突然抬起头来,直直撞上他震惊的眼睛。那人脸上带着邪恶的笑容,嘴唇动了动,似乎在说些什么。说完,他的嘴角扯起得意的角度,令人寒毛直竖。 宋亚泽怔了怔,刚想去保险柜里拿出明珠,就听到火花上窜的滋啦啦声,和鞭炮点燃前的引火声,他顿时毛骨悚然。 他的心脏猛地收缩,还没来得及向外跑,就听到一声震耳欲聋的声响,整个房间剧烈的摇晃着,像是在横冲直撞。墙体碎裂,石灰墙皮倒塌下来,落了他一身灰。 宋亚泽觉得自己可能会死,除了这个念头之外,脑海里一片空白。他浑身僵硬,脸上什么表情都做不出来,仿佛真的面对了死神,而自己只能束手就擒。 他耳边涌起嗡嗡的耳鸣声,就连爆炸声都被这耳鸣屏蔽掉了。此时,什么痛苦,什么遗憾,什么紧张早就消失不见了。剩下的,只有面对死亡的迷茫和无助。 恍惚中,他看到身边涌起一圈红光,将自己围住。这是他闭眼之前,视野里捕捉的最后一幕了…… 第16章 失踪 “宋亚泽!宋亚泽!” 循着声音,宋亚泽看到了久违的反帝,很是奇怪,他本以为反帝不会现身了:“你怎么出现了?你不是关闭了吗?” “人家只是关闭了,又不是死了!”反帝急急地辩护着,体积也胀大了,那架势很像个刚出锅的气包子。 宋亚泽发现反帝的饺子皮微微发红,俩眼睛也亮堂堂的,还不停颤动着,倒像是它受气了。 “你在担心我吗?”他沉默了一会,问。 “我……我那是担心任务失败!”反帝噘着嘴说,眼光躲躲闪闪。 想起昏迷前的诡异红光,他试探地问:“那圈红光是你吗?” 反帝这才平静下去,小细胳膊叉着腰:“不是我还能有谁啊!” 宋亚泽看到它这番动作,忍俊不禁,他也的确笑出了声。 “还笑呢!吓死我了!”反帝抹了一下并不存在的鼻子,指着宋亚泽道。 宋亚泽思索一会,怀疑道:“你只是个系统,怎么会感到惊吓呢?” 反帝心虚地转过头,瘪瘪嘴,支吾着回答:“偶尔……也……带点人的习性罢了……” 没等宋亚泽张口再问,它赶紧把他脱到嘴边的话截了回去:“你放心,我是绝对不会让你受伤的!” 它话音未落,画面再次混杂一团…… 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模糊不清的白色。伴随着眩晕,宋亚泽感觉脑子像被铁壳卡住似的,昏昏沉沉。 待视野逐渐清晰,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医院,身边还坐着一个人。 “是……江原吗?”宋亚泽费力地辨清那个身影,吃力地说。他的声音沙哑干涸,听起来很是虚弱。 “你醒了?”江原听到宋亚泽的声音,万分惊喜。他的眼袋又深又黑,面容憔悴,满眼血丝,脸上满是心疼和激动。“你知道吗,你已经昏迷了五天了。” “五天吗?”宋亚泽惊讶至极,脱口而出。 是的,五天了。这五天里,江原如同行尸走肉。他的心像是在火炉中炙烤,片刻不得安宁。他严重失眠,甚至掉发,感觉头和身体在两个空间,仿佛灵魂被抽走一半,浑浑噩噩的。担心和紧张,让他易怒暴躁,与他一贯的沉稳大为不同。 病房进了几个医生和护士,看到宋亚泽已经清醒,都松了口气。这些天,他们被江原折磨得心力交瘁。 医生做了检查,惊奇地说:“病人已经没事了,只是要注意静养。距离爆炸点这么近,居然一点伤没有,连听力都完全正常,这简直是奇迹!” “你现在在香港。是我带你过来的,这里的技术比江州好得多。”江原给宋亚泽轻轻盖好被子,他的心脏在这五天受惊地乱跳,现在才恢复平稳的节奏。 “谢谢。”宋亚泽礼貌地道了谢,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也厌恶以怨报德的人。 他细细回想着爆炸前的诡异一幕,慢慢开口:“前些日子,有三个黑衣人天天在我家门口来回走。爆炸时我也看见他们了,不过又多了一个人。大概是他们做的。” “有四个人吗?”江原猛地抬起头,惊道。 “嗯,他们的左臂上都纹着竖琴的图案。” “竖琴吗?”江原咬着牙,“那是英国的一支黑势力帮派,叫‘哈普’,帮派成员的左臂上都纹着竖琴。还记得卡特吗?他就是哈普帮的人。” 宋亚泽讶异无比,想到那个面容凶狠的外国男人,不由得自嘲起来:“这世界可真小!” 江原皱着眉,思索半刻,沉沉地说:“放心吧,这件事我会查的,你好好休息。” …… 就这样,在一众人的护理之下,宋亚泽很快恢复如初,甚至长胖了几斤。脸色红润有加,说话洪亮有力,看起来中气十足的样子,很快就出了院。在江原的挽留下,暂时住在了江家。 他每天以书为伴,偶尔与恭谨的仆人交流几句。他看了很多书,内心世界丰富,足够他充实地生活。 同时,江原的调查也有了进展。他告诉宋亚泽,那四个人已经被他抓到了。 原来,爆炸前几天,三个人故意在宋宅大门前大摇大摆,目的是为了调虎离山。而第四个人就趁那小会功夫,潜入卧室安装炸药。 四个人承认,幕后指使就是卡特,可具体动机他们也不清楚。 江原火冒三丈地说完这些,似乎连头发都要被怒火点燃,灼灼烧着。他决定手刃卡特,脑海里过了百种残忍手法。即便如此,也能让他岩浆般的滚烫火气,有冷却的趋势。 他是个偶尔感情用事的人,可每次热血上头时,他都会失去理智。 接下来的两天,江原都没有出现。宋亚泽以为他埋首工作,没时间回家。可当江原的助理来江宅一脸焦急地找老板时,他如遇晴天霹雳。 他第一时间就报了警。而江原失踪的消息一时间上遍了各大新闻头条,各种谣言漫天飞,每天都有大批的记者围堵在江宅门口。 江原好男风早已成为香港上流社会公开的秘密。宋亚泽住在江家,恰逢江原失踪,这让他不得不每天遮住记者的闪光灯,拖着沉重的步伐去了一趟又一趟警察局做口供。 而江原的亲戚们,却巴不得江原早点消失。他们请了律师,盘算江原死后,自己可以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9 分到多少财产。 报纸上早已把宋亚泽渲染成江原金屋藏娇的同性情人。更有甚者,甚至把他的家底都翻出来刊登报纸,以博眼球。 宋亚泽可谓是在小说世界成了名,走上风口浪尖。所幸他无所谓这些,小说世界的虚名浪语对他影响甚微。 他忙于应付记者的八卦提问,警察的笔录,还要搜寻江原的消息。他焦头烂额,结识了很多江原的眼线,也就是江原曾提到的“势力”。 江原“势力”的头儿叫做吴鹰,是他的心腹。 吴鹰年龄是江原的两倍,自带一股岁月沧桑之感。他眉骨突出,眼窝深邃,有点像蒙古族人。他脸上没有表情,眼神却时刻透着警惕和杀气。他永远穿着一身黑衣,来无影去无踪,就像一阵神秘的黑风。 他昼伏夜出,办事可靠。他告诉宋亚泽,江原带着六名手下去找卡特。那六名手下已经全部被杀,尸体在河边被找到,万幸的是没有江原的尸体。 这让宋亚泽的沉重感消退不少,眼前的世界都明亮了很多。至少,江原还活着。 这天下午,宋亚泽带着一身疲惫从警察局回来。他走进门,发现吴鹰站在客厅中,等候多时的样子,那张冰块脸也开始融化,显出惊疑来:“卡特已经死了,就在半个月前。” 宋亚泽惊诧不已,消息如同惊雷。他心口一紧,凉气从腹部迅速冲上脑袋,惊得他只能张张口,却说不出话。 卡特死亡的时间,正是江原失踪的时间! “是被内部人干掉的,”吴鹰顿了顿,“被火活活烧死的,高层下的令。” 宋亚泽的心脏像是被人弹了一下,疼痛起来,他下意识地捂住心口。 “这可能牵扯到内部利益矛盾,”吴鹰依旧面容冷淡,像是见惯了血火交织的大场面,“或是仇杀,否则不必用火刑。这种方法太容易暴露。前一阵子,他们在街头交火,被警察追得很紧。” “那江原呢?为什么卡特死了,他还是没回来?”宋亚泽抬眼看着若有所思的吴鹰,不解地问。 “江原被哈普扣住了,他们没想杀他,也没想要钱。至于原因,我会继续查明。”吴鹰戴上他标志性的黑帽,一闪身就又不见了,真像个矫健的黑豹。 宋亚泽揉揉酸痛的太阳穴,一把扯掉领带,瘫在江家的真皮沙发上。他只是一个平凡人,来到小说世界,经历了这么多回戏剧性的跌宕起伏,还必须要面对,这真是难为他了。 第17章 蓝德勒斯 江原已经失踪一个多月了。 无论宋亚泽和吴鹰怎么努力,半点线索都没有。这让他们身心俱疲、濒临绝望。 江原一天下落不明,宋亚泽就一天饱受负罪感的煎熬。再加上媒体的添油加醋,他每天都要面对各种离奇问题的轰炸,这让他更是心累。 此时的香港已经步入秋季了,凉意渐浓,绿叶变黄,短袖变长袖;可宋亚泽的心却始终如夏天那般燥热、难以安定。这些日子,他整个人瘦了一圈,可他始终没有放弃过。 中午,宋亚泽草草结束了午饭。他点起一根烟开始狠狠吸起来,烟头散落一地,这是他今天第五根烟了。 客厅中的巨屏电视始终开着,播放着新闻。 “据英国路透社报道,距今近两个月前的伦敦华人社区大规模枪击案已有重大突破。警方透露,该枪击案系英国黑势力哈普帮内部争端所致。目前,该案重要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有一名头目逃往香港……” ——重要头目已经落网,那江原…… “江原有消息了。”吴鹰的声音突然出现,打断了宋亚泽的思索。 宋亚泽心中一凛,向门口望去,看到吴鹰一脸严肃的样子,正色道:“什么消息?” 吴鹰顿了顿,皱着眉说:“他少了两根手指,现在被挟持作人质了。” “什么?少了两根手指?!他现在在哪儿?” “他被挟持去了蓝德勒斯。” 这时,宋亚泽的手机响了起来。拿过一看,是言宇的电话。 “宋哥,你看新闻了吗?我们队刚到香港,负责抓获逃犯。”言宇的声音很是高昂。 宋亚泽点点头,说:“我知道,我现在就在香港。你这么忙,怎么还有时间打电话?” “宋哥,我是来告诉你一个消息的。这次挟持江原逃到香港的头目,你和我都认识。” 宋亚泽茫然地思索几秒,就立刻惊住了。他嘴巴微张,双目放大,整个人像是定格一样,一个名字在他心里呼之欲出—— “他居然就是那个白离……” …… 江原的左手包着厚重的纱布,眼睛被蒙起一圈黑布。原本考究笔直的衬衫早已脏乱皱巴,沾染着血液和灰尘。 此时的他被绑在蓝德勒斯酒店的大厅正中央,身上绑着炸弹,旁边还有两名哈普分子看守,浑身动弹不得。 他像极了狼狈的俘虏,双臂被反剪绑在后背,粗砺的尼龙大绳将他原本不经风吹日晒的手腕磨出血来;他的脸颊萌生出脏脏的胡渣,头发绺绺地盘杂在一起,贴着头皮。 他已经被囚禁了一个多月了。 一个多月前,他带着手下赶到伦敦,和卡特激烈交火,却被突然冒出的不明人员打昏,再醒来时就被囚在自己也不清楚的地方。 整个监牢很小,大概只有二十平米。里面只有一张床和一座马桶。 而在他正前方两米处,是一个身穿黑色西装的金发外国男人,他提着包,头上挂着耳麦,面无表情地站在江原面前;而他旁边站着两个相同气质的男人。 这三人的站姿可谓一动不动,他们神情严肃,给这监牢添了更大的压迫感。他们如同来自地狱的判官,毫无情分可言。 看到江原清醒,中间的男子开口,声音冰冷极了: “现在我要问你问题,你必须如实作答。” 这是逼问的前奏,江原的心里立刻紧绷起来。他双目圆睁,呼吸不由得加快,极强的敌意瞬间蔓延开来。监牢像是被冻住,里面的火药味却出不去了,在牢里乱撞。 “你来英国是为了杀卡特吗?”男子听着耳麦里地指示,重复道。他的样子居高临下,声音有些傲慢,似乎在无视江原的敌意。 “是。”江原紧紧盯着他,全身僵硬,一向沉稳的眼睛,此刻最是警惕,风声鹤唳。 “为什么?”依旧是冷淡的语调,忽视着江原的警惕。他试图通过这种无视,来削弱江原的对抗。逼问,是一种心理战。 江原咬着牙,沉默了。他心里有些紧张,为了宋亚泽而紧张,他是多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爱,绝不能让喜欢的人受危。 “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为了宋亚泽吗?”男子语调有些得意地上扬,轻易便说出了江原心里最敏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0 感的名字。“你以为你瞒得住我吗?我知道的,比你想象中的多,跟我作对,是没有结果的。” 震惊和恐慌在江原心中如洪水班倾泻而下,他浑身嗖嗖地向外冒着冷气。他的心脏就像被这三个字的名字拴住了,然后一下子被拉到嗓子眼!他看着眼前人嘲讽的表情,心里紧张到极限!他多么担忧宋亚泽的安全,甚至超过他自己。 男子满意地看着江原有些崩溃的面容,嘴角终于扬起微笑,他得意地挑了挑眉毛。重复着耳麦里的话:“我还知道他没有受伤,留在香港,天天和你养的那帮无用之徒搜集你的消息。他就是这么个善良的人,遇到谁都得帮一帮。呵,不过我还真是嫉妒你啊!” 说完后,男子陷入了噤声状态,他收回得意的模样,神情严肃,恭敬地听着耳麦里的指示。 “白大海夫妇是你杀的吗?”他又冰冷冷地问,只是这次,语调里带着杀意。 “当然。”江原冷笑一声,“是我杀的。” “答应得倒是挺干脆。你若是杀了别人,这么大方就承认了,我可能会一时兴起饶了你;可你杀的是我的父母,你一定要付出代价!本来你的代价是死,去给我的爸妈陪葬!但是,你救了宋亚泽,他没有受伤的确与你脱不开关系。” 江原听到这话,惊诧得一时语塞。他的嘴微微张开,只有吸气没有呼气,大脑一片空白。他实在是没想到,这头目会对真相了如指掌,而且居然还是白离!那个虚伪的男孩,一年前,出于嫉妒,自己杀了他的父母。而如今,怨憎相会,他是遇到了冤家了! 他的呼吸一时间停滞,巨大的震惊沸腾着、翻滚着,他的表情,只剩下呆愣了。 “没想到吧!那个穷学生,在你抛弃他之后,居然成了黑帮头目了,哈哈!多么有趣啊!想当初,我还为了搭上你的快车,拒绝了宋亚泽呢!现在想想,真是太不值得了!你连他一根头发都比不上,还妄图喜欢他。我可是比你还爱他!唉,我那时,真的太糊涂了!要是现在,我绝对要和他白头偕老,天天和他在床上缠绵,给他做饭洗碗,和他看电影,天天吻他、抱他、爱抚他。我还想吻他的……” “够了!你给我闭嘴!”江原心中的惊诧早已被气愤淹没。他的嫉妒心太强,连故意编织的谎言都听不下去。他是极度理性,却又极度感性!理性时,他的全部感情都被锁在一个小匣子里;感性时,似是有炸弹炸开了这匣子,让他失去了控制。 “我告诉你,江原,你别以为自己多厉害。你无非就是靠着家业,吃着祖宗的老本。要是我白离有你那样的家世,会比你做的更好!你这个只会杀人的无能鼠辈!” “我之所以大发慈悲地留你这条老鼠一命,无非是看在你救了他的份上。可你也得付出代价!” 说着,男子从包里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匕首柄上有精美的花纹,刀锋被细细打磨过,毫无钝锈之痕,在灯光下,折射出寒冷瘆人的光。 “我要你自己切掉一根手指,算是对我父母的忏悔!” 江原盯着匕首思索半刻,才隐忍着拿过匕首。他表情坚毅,颇有种视死如归的悲壮。他深深呼吸了一口,便对着左手食指和中指一同切去。暗红色的血液大股大股地涌着,血流一地。他已经是个不健全的人了! 整个过程中,他都是一声不吭的,尽管疼痛是那般撕骨。他的额头出现大滴大滴的冷汗,呼吸也因为疼痛猛烈地急促起来,浑身上下抖个不停。 “我杀了两个人,就要切掉两根手指。我是个坦坦荡荡的人,做了错事,就是要承认,但是我不后悔。这两根手指……就是我的代价。两根手指而已,我江原输的起!”江原痛苦的脸上勾起一丝冷笑。 …… 伤口处理好之后,江原被用手铐铐住,眼睛也被蒙上。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他摸索着吃饭、上厕所,除了睡觉,剩下的时间全部在黑暗与隔离中度过。 一开始,这种生活对于心智坚毅的他来说还算可以忍受。可随着时间推移,这种不知时间的孤寂生活越来越成为一种煎熬。久了,他开始出现幻听,他的眼睛明明被蒙上,却经常看见宋亚泽的身影。理智告诉他,这是幻觉。 他间或大声叫喊,甚至撕扯自己的头发、衣衫,却没有人回应。渐渐地,他连这种反抗的劲头都没有了,又恢复了原先沉默不语的模样。他已经快被这种寂寞和无明折磨得要精神衰弱了。 直到今天,颓废的他才在昏昏欲睡中被一阵慌乱的脚步声惊醒,紧接着他的脚链手铐全被打开,蒙着眼睛的黑布条后面的锁也被人打开,黑布倏然而下。 他看到眼前大概有几十人的样子,场面有些混乱,所有人身上都挂了彩,一脸的紧张。接着,他被几个人架着胳膊拖出监牢,推搡着上了一架飞机。 下了飞机,他被作为人质挟持,颠簸着到了蓝德勒斯酒店。 蓝德勒斯临海而立,是香港的标志性建筑,是富豪名媛的下塌处。走在这里,连空气中飘扬着金钱的味道。 可现在,逃犯们开枪打死保安,又朝天鸣枪。衣冠楚楚的精英们,在此刻全部抱头鼠窜。淑女们帽子歪到一边,尖叫着绊倒在长裙上。绅士们也灰头土脸,女士优先的原则此时不再先行。所有人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瑟瑟发抖。 逃犯们将炸弹装置层层安装,动作十分迅速。 江原则作为头号人质,被绑上炸药,锁在大厅正中央的椅子上,直对酒店大门。大门外的封锁线后围堵着大批记者和防暴警察。 防暴警察全副武装,背负着重型机枪,头戴黑色防弹头盔,蓄势待发的模样;也有狙击手趴在远处,寻找着狙击目标。 大批大批的警车消防车停在酒店周围,四周路面被封锁;而在封锁线内,就只有三种人:蓄势待发的警察,惊弓之鸟的哈普,以及胆战心惊的人质。 整个场面多么惊心动魄,几百性命在此全部被推上悬崖,随时都有摔得粉身碎骨的可能。所有人都紧张着,警察、逃犯、或是人质,他们都是草木皆兵的样子。恐惧、慌乱、紧张充斥着这原本高贵的地方,蓝德勒斯在此时多么狼狈! 掌控时局的纽带,便是那炸弹开关器了。它承载了几百条人命,是那么沉重。 而它就在白离手中。 …… 宋亚泽的手机再次振动起来,号码很陌生。 “是宋亚泽吗?”对方是个中年男子,声音十分焦急。 “我是。请问您是哪位?” “我是香港警务处处长,刘毓明。” 他愣了一下,刚想开口,对方就说话了:“逃犯头目愿意谈判,但他明确要你去。” 宋亚泽随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出门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1 了,这个时候已经没时间再整理仪表了。刚一出门,就看见一辆警车等候在外;站在警车旁边的警员立刻走上前来,在他的衣服里安装了窃听器。 到了蓝德勒斯,记者们看到八卦人物宋亚泽,以谈判专家的身份踏入封锁线内,像被磁铁吸引的铁钉一样,朝着他蜂拥而去。 防暴警察挡住咋咋呼呼的人群,宋亚泽的心情已被紧张填满,已经没有多余的空处去容纳对喧吵的烦意了。从大门走向大厅的时间是如此漫长,他每走一步,都感觉像是踩在炽铁上,连带着心脏都一起受着折磨。他不像是走去大厅,倒像是走去鬼门关;那白离,就是夜叉王! 这不是高贵优雅的蓝德勒斯,而是人间地狱,活生生地就要把他的心炙烤! 而白离,还在总统套房里等着他。 第18章 白离苦 白离所在的房间,在酒店最高层,落地窗可俯瞰海景。 整个房间古典雅致,充满了哥特风。若是黑暗中,倒像是美艳高贵的吸血鬼住的地方。墙上的壁画描绘着女神的*,极富观赏性。可正是这种唯美文艺,也添了一些不真实。 宋亚泽随着指引来到这套房前,扑面而来的就是这股高贵典雅的氛围,不过他已经没有心情去欣赏了。 他进了门,在随风飘起的轻纱帷幔后,白离从那里走了出来。 白离看上去很是雌雄莫辩。 他的头发已经长到后背了,黑黑直直地垂坠下来;脸蛋比上一次圆润很多,气色红润,肤色白皙;他真是好看极了,只消一眼,便难以移开眼光。 宋亚泽不得不承认,白离是他生平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白离穿着棉麻质的宽松休闲服,上衣呈亚麻色,下身是藏青色长裤,看起来还像个纯洁而文艺的学生,似乎与黑势力毫无关联。 他看到宋亚泽,眼睛像是突然一亮,接着嘴角上扬,勾起好看的角度。他左手举着红酒杯,面带狡猾的微笑,慢慢来到宋亚泽面前,看到他眼中微微惊艳的神色很是满意。 他的情感值已经到了满值,而事业值还在停留在75处。 “你有40分钟的时间。”白离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按下了桌上的计时器。计时器屏幕上的时间从“40:00:00”开始一秒秒地减少,宋亚泽的心里也愈发不安起来。 这时,白离事业定向值开始增加,速度不疾不徐。 宋亚泽心中微微一沉,颇是不解。 他不是个开口求人的人,但现在千钧一发,他身系百条人命,所有的个人原则都要退后。 他张口恳求道:“白离,你能不能……” “叫我白离苦。”白离打断了他,定定地盯着他的眼睛,说:“好久不见了,不谈这些无聊的东西。” 现如今,除了顺着白离的心思,宋亚泽没有任何选择。 白离盯着他半晌,突然伸出手,抚上他有些焦急的脸,仔细地描画着他皮肤的纹路。他真的想念宋亚泽,如今终于见到了,甚至觉得鼻头和喉咙掀起一股酸涩。 “别急,”白离声音温柔地安慰道,“陪我跳支舞好吗?” 宋亚泽点点头说:“可以,但我不会跳女步。” “没关系,”白离温柔地笑了,“我来。” 白离拧开音响开关,音箱里渐渐传出巴赫的名曲——《g弦上的咏叹调》。 和面色凝重的宋亚泽不同,白离始终带着微笑,他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闭上眼睛,沉浸在音乐声里。两人慢慢在地毯上挪动着舞步,看起来缱绻无比。这场面真是浪漫! “我在英国时,最爱的就是这首歌。”白离半眯着眼睛,神情慵懒地看着宋亚泽,“巴赫演出时,大提琴的琴弦被人挑断了,只剩下g弦;可即使这样,他仍单靠一根g弦即兴创作出这首歌。” 宋亚泽神色复杂地看着他,开口道:“就算环境恶劣,只要有能力,也会遇难成祥,出人头地。” 白离挑了挑眉,轻轻点头说:“就像我的人生。我的家庭,我的出身,都是社会的底层;可我也凭着自己,一步步走到今天。” “的确,你很有能力,也很有手段。” “哈哈。”白离笑出声来,白皙的脸蛋甚至笑出了红晕,他明媚的双眼像是浸润着泉水,湿漉漉的。 “是啊!我很有手段,我的确很有手段!我是个坏人,是个恶人。”他春水般的眼睛看着宋亚泽,眼神中带着试探。 宋亚泽心里一紧,语气里多了一丝同情:“你能承认,就说明你本质上不坏,也不恶。” 白离愣了愣,才笑逐颜开,脸色带上一丝柔和:“可所有人都说我十恶不赦,应该被碎尸万段。” “不。”宋亚泽郑重地看着白离,一字一顿地开口道:“你只是心急了些。” 白离一时间怔住,他沉默地看着宋亚泽认真的目光,脸上的笑容也渐渐收敛,神色卑微地说:“那你觉得我有资格去爱,又有资格被爱吗?”他的语气里满满都是自卑,听起来让人心疼。 宋亚泽顿了顿,说:“爱与善恶无关。你当然有资格爱,也有资格被爱。” 说着,他看了看白离的情感值:“事实上,你也已经用心去爱了,不是吗?” 白离的脸上似是染上一丝害羞的红云:“的确,我为他放了仇人,也活活烧死想害他的人,暴露了藏身处。” 话音刚落,他抓着宋亚泽肩膀的手突然收紧,微微颤抖,连声音也发颤了:“你就是那个人。” 白离的内心翻滚着紧张,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表白。他的脑海里,什么炸弹,什么警察,什么蓝德勒斯都不见了,只有他的心上人,以及他那从心底不断逃离的爱意。他浑身止不住地发抖,就像一个青涩的少年,而不是黑帮头目。他终于表白了,这长久地萦绕心中的爱,终于说出来了!他真是解脱。 宋亚泽没有意外地点点头说:“我知道。” 白离紧紧环住他的腰,将头枕在他的胸膛上。他浑身都在颤抖,语气激动地说道:“知道就好……你……知道就好……” 他的爱情,在此时此刻,终于为爱恋之人所承认。他只觉得高悬已久的心终于落了下来,落在一处温暖的地方;那颗心里包裹着高涨的滚热潮水,此时,在宋亚泽的理解下,悉数被放出,倾泻而下,他多么想哭!在别人面前,他是高傲的;可在宋亚泽面前,他是多么卑微! 宋亚泽心中涌起一阵酸楚,轻声问道:“为什么要烧死他?” 白离将紧锢宋亚泽腰部的双臂收得更紧,他声色狠厉地说:“因为他想杀你……” “他为什么要杀我?他好像早就认识我了。”宋亚泽不解道。 “我刚入哈普时,他是我的上级,调查了我的档案。知道你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2 给我买过一座房子,连出国保证金都是这房子换来的。” “我太想过上好日子了……”白离声音颤抖,“就跟他合作,拐卖中国女人,赚了不少钱,才升到高层……” “为什么是你,而不是他?”宋亚泽低头看着白离,心存不解。 白离没作声响,慢慢将头抬起,对上他疑问的目光,轻笑着说:“剩下的时间,做我的爱人好吗?” 眼下这局势,没有宋亚泽说不的权利。他点点头应声道:“好。” 虽知道这只是权宜之计,但白离还是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宁愿把这虚假作真,他是快乐的,从心底快乐! 他迈着有些散乱的脚步走到音响前,调试一番。这次,音箱里传出的是一曲凝重悲伤的钢琴曲。 “这曲叫《罗密欧与朱丽叶》。” 白离一边温柔地说着话,一边慢慢踱步到床边,他平躺在床上,有些疲惫的模样,却仍是用手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笑着眯起眼对宋亚泽说:“来这儿躺着。” 临时的爱人终于躺在自己的身边,白离歪过头看着一动不动的宋亚泽,轻笑着说:“哪有像你这样对待爱人的?过来抱着我。” 宋亚泽便转过身,轻轻搂着他。此时,白离感觉置身于梦幻泡影之中,这是他无数次的梦中场景,一股奇异的感觉在心中蔓延,他觉得自己好像是回光返照。他的心,已经奔跑了二十年了,今天才有所休歇。此刻,他有多么踏实,就有多爱宋亚泽!他永远处于爱情和利益的纠结中,他真的好累。 宋亚泽看到这样的白离,心里忽然颤动着疼了一下。 “喜欢我今天的打扮吗?”白离的声音很温柔。 宋亚泽看了一眼白离的穿着,亚麻色的中袖衬衫,藏青色的九分裤,正好露出脚踝。 “嗯,喜欢。”他小心地安慰着。 “我今天穿的,和那天你在江州吃饭时穿的一模一样。” 这身打扮,是他挥之不去的记忆。他总是模仿着宋亚泽那天的穿着,似乎和他穿得一模一样,就真的和他融为一体了。每次穿上这身衣服,站在镜前,白离总会愣愣地出神,然后无数次地回想着宋亚泽的一举一动。 宋亚泽吃了一惊,他早已记不清自己一年多前的穿着。 “白离苦……”他不自觉地叫了白离的原名,心中五味杂陈。 白离轻轻笑了起来,愉快地说:“这世界上,只有你和我爸妈有资格叫我白离苦。” “为什么?”宋亚泽问。 “因为白离太坏了,其他人只配叫白离;只有你们才配拥有白离苦。” 白离将头抬起,看着宋亚泽疑惑的眸子,用手轻轻爱抚他的头发。 “我为了目的,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包括……背叛你的事。我升到哈普高层,都是用身体换来的……” 他忍不住地流泪了,泪水肆意纵横着。他多么羞愧,多么不安,却又多么委屈!他爱名利,也爱宋亚泽。可当爱情的忠贞和名利的诱惑摆在眼前时,他还是难受无比地向名利屈服! 那天,他故意将自己灌醉,躺在两个英国男人的身下,在他们有些粗暴的动作中,泪流满面。疼痛和快感袭来,他的脑海里全是宋亚泽,仿佛自己真的与他水乳交融。他闭着眼睛,喃喃地叫着他的名字。他明明做着人世间最逍遥的事,可心里却疼痛得无法自拔! 自从爱上他,白离就像踩在两座万丈悬崖之间,他一脚踩着一座,进退两难! 宋亚泽微愣,仍是柔声安慰道:“没关系。” “那你愿意原谅我吗?”白离有些紧张地恳求道。 宋亚泽轻笑着点点头,擦去白离脸上的泪水,说:“我愿意。” 白离的眼泪却流得更多了。他从宋亚泽的怀抱里起身,坐在床上,用手捂着脸,一阵哭一阵笑,泪水从他指缝流出,滴在裤子和床单上,含糊不清地说:“值了……我值了……” 他的心情犹如被狂风暴雨席卷过,他是多么欣喜啊!他是个自私贪婪的人,却对爱情不敢奢求,哪怕得到一点点,都会激动到无以复加。爱情啊,究竟可以把人改变到什么地步呢! 他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支油性笔,拉过宋亚泽的左手,在他大拇指下面的大鱼际上写了“ido”。他浑身颤抖,手抖得厉害,写的字也是歪歪扭扭的。 “答应我……”白离有些气喘地说,面色由红开始变向苍白。 “你回去之后,纹下这两个字。答应我,亚泽……” 宋亚泽神色复杂,他郑重地点了头:“我答应你,放心吧!” 末了,他又反应过来,有些惊异地问:“你说我……‘回去’之后?” 白离用一只手抚上自己的心口,微微喘息,却仍是愉悦地笑着,像是从没这么开心过。他气息紊乱:“我是朱丽叶,但我不要我的罗密欧死去。” 说着,他从枕头下摸出了遥控器。此时,宋亚泽的心一下子窜到喉头,整个人都紧绷起来。 “我想赌一次。”白离说着,哆哆嗦嗦地按下了关闭键。 这一刻,宋亚泽心里一下子放松下来,身体于顷刻间放大无数倍。虚惊一场的后遗症就是酸涩,他的喉头滚上一股辛辣和安慰。 白离的身体像是有些支撑不住似的,倒在宋亚泽的怀里。他气息有些虚弱,但眼神却坚定有力,断断续续地说:“炸弹我已经关了……你不会有事了……” 他的话通过窃听器,传入到外面的警车中。 宋亚泽看着白离衰弱的样子,事业值也只差一点点就要走到尽头,他心思狐疑,却又突然想起刚进门时,白离喝下的那杯红酒。 那酒杯就静静地坐在计时器旁边,却像一个炸弹一样炸进了宋亚泽的眼睛。震惊袭来,他感觉一阵头晕目眩,一股冷气直直灌入他的腹腔,弄得他浑身僵硬,额头冒着阵阵冷风。 “酒里有毒?你服毒了?!” “我……才不要当阶下囚……我……宁愿死……” 白离额头上冒出大滴大滴的冷汗,混合着他之前的泪液,浸湿了他额前散乱的长发,“发作时间是……四十分钟……现在……快到了……” 宋亚泽的心脏一阵抽痛,他忍着疼痛,哆嗦着开口道:“我没想让你死。” 白离的脸上显现出痛苦,却又诡异地笑容搅拌在一起,他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嘴唇也抖动起来,身上流着冰冷的汗水。 “对不起……我没听你的话……不做坏事……” 他吃力地伸出手,使尽浑身力气抚上宋亚泽的脸:“我真的好想配得上你,却离你越来越远……为什么上天要给我这样的出身……我恨上天,也恨我自己……你是我在这个世上……遇到的唯一美好的东西……我爱你,真的……我太爱你了……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3 ” 白离明明笑着,却哭了出来,泪水顺着苍白发青的脸颊流下,淌进脖子里。此时的他,是多么幸福而又心酸!他是个高傲的人,宁愿死也不要当囚犯;可他的高傲,也将他推入了火坑,断送了他的爱情。即使在此刻,在人之将死之刻,他都是矛盾而纠结的。 他剧烈地咳嗽着,咳出大量的鲜血,染红了他尖尖的下巴。 这时,套房的门被人用力踹开,十几名全副武装的特警冲进房间,他们个个提着枪,为首的一个特警打开了厚厚的防弹头盔,冲着宋亚泽焦急喊道:“宋哥,快离开他!炸弹已经解除了,宋哥快走!” 宋亚泽抱着满脸笑容的白离,心脏抽痛的频率加快,像得了心绞痛一般,后背不禁冒出冷汗,浸湿了他的衣衫。 “给……给我一个吻……可以吗?”白离恳求道,他的双手已经完全失去了力气,摊在两侧;身体也已经不再发抖,如死一般冷寂。他已经意识模糊了,可他仍是强撑着。 宋亚泽忍着心口疼痛,小心地拨开因为汗水而粘在脸上的头发,轻柔地扶起他的后脑勺,不顾他嘴边的血污,吻了上去,停了几秒,重又抬起头来。 这时,他的心像是被尖刀狠狠剜了一下,感到一阵晕眩,视线模糊起来。 白离气若游丝,勉强扯出一个笑容:“我……赌赢了……没想到……我最幸福的时候……却是我死的时候……” 他的眼睛渐渐失去了焦距,事业值也在他阖上眼睛的时刻走到尽头。他终究是在最爱的人的怀里死去,带着满脸的幸福微笑与欣慰心情。 所幸,最后一刻,他没有再纠结,他随顺了自己的爱情。也许当所有的物质诱惑都被撤去,那内心的真正所向才会显露出来。 宋亚泽的心脏又一次像被钉入一枚铁钉,他脸色苍白,冷汗直流,眼前的一切如同幻影般杂糅一团。恍惚间,他似乎看到言宇朝自己冲了过来。 这时,他耳边突然响起了反帝的正太声:“任务完成,系统自动触发,即刻返回现实世界……” 轰隆隆类似车轮轧过的声音在他头脑内鸣响。伴随着剧烈的心口痛,他的意识渐渐模糊…… 第19章 回到现实 再次睁开眼,宋亚泽的手还捂着心口。 他注意到自己坐在穿越时的办公室里,挂在墙上的指针指在九点五分。 那一年多的时间已经离他远去,似乎只是一场梦。 而宋亚泽现在却是分不清哪个是梦,哪个是现实了。他怔怔地坐着,麻木地看着窗外照射进来变幻万般的光线。他感觉自己不像是回来了,倒像是穿越到这个世界中的。 钟表在墙上发出规律的滴答声,宋亚泽的心口虽疼痛不再剧烈,却仍是隐隐作痛。疼痛带来的后遗症是晕眩,他感觉胃部一阵翻滚,却什么都吐不出来。 他微微喘息着,抚了一下额头,上面全是冰冷的汗水。 反帝再次出现了,它虽是一只饺子,肚子上的眼睛却满含着担忧。 “你没事吧?”它萌萌的软音充满了担心。 “没事……”宋亚泽无力地趴在办公桌上,虚弱地说:“我的心口怎么这么痛?” “呃……”反帝嗫嚅着,“这个……大概是……呃……穿越后遗症……” 它闪烁其词,含糊不清地答着。 看着反帝明显闪躲的样子,宋亚泽没有再追问下去,实际上他也没有力气去刨根问底了。他带着气喘,绞紧眉头说: “那……那个世界的人呢?” “呃……他们……都化成粒子了……”反帝吞吞吐吐地说,目光有些躲闪。 宋亚泽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心里升腾起一阵气愤。他忍着疼痛,对着反帝生气地喝道: “你当我瞎吗?!我的衣服还是那个世界的衣服!” 他下意识地翻过左手,看到上面歪歪扭扭、字迹凌乱的“ido”。又用手背擦了擦自己的下巴和嘴唇,拿下一看,上面果然有血迹。 他把手背展示给心虚无比的反帝,厉声说道: “这是白离的血。按你的说法,这血应该不存在吧!”他顿了顿,才开口道:“为什么要骗我?你的目的是什么?” 反帝突然睁大眼睛,它的肚子有些发红,细细的两只胳膊也微微抖动起来。它跳着蹦到宋亚泽面前,语气诚恳地辩解道: “我的确骗了你,但我绝不是为了伤害你!相信我好吗?” 宋亚泽轻蔑地笑了,他有些鄙夷地看着反帝,说: “你让我去相信一个满口谎话的东西吗?” “请你相信我!” 反帝泪眼汪汪地看着宋亚泽,那一刻,宋亚泽似乎看到它是在下跪一样。 “我是有自己的目的,但我从没想要伤害你!” “你在那个世界被炸时,是我救了你;现在你又回到了时间原点,现实生活也没有任何损失。这足以说明我不是想害你的!”反帝辩解着,眼神很是受伤。 宋亚泽看着它,心里有些不忍,便开口道:“算了,反正我也没什么损失。” 他停顿几秒,又皱着眉接着说:“以后不要拿这种眼神看我。” 反帝听到他这么说,愣了一下,复又开心地说:“你还是这么善良,一都没变!嘿嘿!” 他向后靠在宽厚的椅背上,闭着眼睛,有气无力地说着:“以后你会一直和我待在一起吗?” 反帝拍了拍肚子,用力向上挺着,一脸骄傲的模样:“是的!以后你就有我陪伴了!不会孤单了!我可是来拯救你的啊!” 宋亚泽感到一阵心累…… 第二天,恰逢周六,宋亚泽在家里的大床上睡到中午。他真的太累了,不仅是身体上的累,更是心累。 他醒来时,似乎还以为自己在那古典雅致的宋宅中,过不了多长时间,还会有言德广踏着沉着的步伐来给他送咖啡。 可他今天睁开眼,首先看到的是家里洁白简朴的天花板。他愣了半天,才回想起自己已经回到了现实。 宋亚泽的家离公司不远。他通过十年的奋斗,用积攒下来的五十万付了首付。虽月月还房贷,成了房奴大军中的一员,但他每次进家门,看着整洁明亮的房间,总会勾起一个成就感十足的微笑。 他的家不大,只有八十多平米,但足够他一个单身贵族的起居生活了。整个房间充满了单身男性的味道,只有那随意摆放的几盆植物,还给这生硬冰冷的房间带来几丝生机。 他去了小区的饺子馆。老板娘是个军嫂,岁数比宋亚泽大了两旬,身材胖胖的,十分能干,从购买食材,到剁饺子馅,到和面擀皮,再到煮水下饺子,全都是亲力亲为。 宋亚泽几乎每周必来三次以上,所有口味的饺子馅他都轮流吃过很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4 多遍。老板娘和他关系很好,总是催婚,还张罗着要给他介绍对象。 正当他闻到思念已久的味道,喉头滚动一下,赶紧倒上醋,拿起筷子,正准备大快朵颐时,脑海里突然想起反帝的声音。 “果然又是饺子!”反帝的声音像是刚睡醒,还带着沙哑和鼻音。 宋亚泽捕捉到它的鼻音,一边蘸着醋,一边问它:“你不是系统吗?怎么声音像刚睡醒似的?” “我……人家也需要休息的啦!”反帝嘟着嘴委屈地说。 “把‘人家’那俩字去掉,以后别用这种诡异的自称,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宋亚泽忙不迭得吃着饺子,倒是不忘教训反帝。 “你居然还需要休息,真不知道你到底藏着多少事,累成这样。”宋亚泽话里有话,讽刺着说。 “我……我又没有做亏心事!哼!”反帝被戳中了,脸红了起来。 从饺子馆出来,他看到马路对面的公交站上,一位年轻妈妈抱着一个婴儿在等公交车。而她背后站着一个年轻女孩,她穿着皮衣皮裤,头发染成紫色,叛逆不羁的模样。 而那女孩,却在年轻母亲的背后做着挤眉弄眼的表情,逗得婴儿咯咯大笑。 宋亚泽顿时感觉温暖无比,他觉得自己好幸福,能够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了温暖与爱的世界。 他扬头迎着温暖的阳光,虽然空气里还弥漫着恼人的雾霾,但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安心而满足过。 这一刻,他好爱这个他生活了32年的世界,每一个人,每一朵花,每一颗草,每一粒沙,他都好爱。 他低头看了看左手掌上的“ido”,下定了决心,抬腿向远处的街区走去。 “你要去哪儿?”反帝好奇地问道。 “我要去纹身。”宋亚泽坚定而果断地说。 “你真的要纹?!”反帝震惊了,急不可耐地说,“我强烈反对!” “你反对无效。”宋亚泽镇静地说,“我答应的事,自然就要做。” “你不会喜欢那个白离吧?!你疯了?!”反帝震惊之中带着气愤。 “正因为我坦坦荡荡,所以我才敢去纹。”宋亚泽看着反帝,冷静地说,“这不是爱,而是君子的承诺。” “可是……我还是不想让你纹!”反帝的眼神很是委屈,“纹身很痛!” “我是个男人,这点痛算什么!” 宋亚泽瞟了一眼像个受气包的反帝,顿了顿,又开口道: “还有,我说过了,不要拿这种眼神看我。” 反帝说不过宋亚泽,只好气鼓鼓地噤声,白色的饺子边沿垂了下来,蔫蔫的,看上去像是受了极大的打击。 宋亚泽懒得理它,去了纹身店,向刺龙画虎的老板秀了手掌上的“ido”,要求老板按照这个图案来纹。 “这个看上去很乱,确定要按这个纹吗?我们店还有很多更好看的字体。” 胖胖的纹身店老板狐疑地看着这三个歪歪斜斜的字母,被脂肪挤压的显得很小的眼睛里透着不解。 宋亚泽摇摇头,笑着说:“就按这个来纹!” 他从纹身店出来,看着纹好的字体,周围还红肿了一片。他想起白离写完这两个字后,目光里的乞求和卑微,不由得长舒一口气,微微一笑,抬头望向天空,释然地自言自语道: “安息吧,白离苦。” …… 宋亚泽在工作上仍旧保持着拼命三郎的精神。当他从《黑离传》的世界回来之后,更加珍惜自己安定的生活。 他看向员工的表情更多了笑容,说话内容也从命令指教变成了鼓励安慰,公司里便流传着他脱离单身的传闻。 他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心态也比过去淡定很多。面对工作中的利益纠纷,也不那么焦躁了。他的心去除了很多物质追求,轻盈了许多。 终于,到了国庆节,这是全民外出游玩的时候。 街道上、高速上、购物中心,都是人头攒动。平日里三点一线的人们如今像是从牢笼里被假释一般,恨不得在这七日里把腿扎在马路上,舍不得回家。 宋亚泽站在家里的窗户前往下看那人来人往的街道,不由得觉得一阵头痛。 “想不想外出旅游啊?嘻嘻~~”反帝的突然出现,语气里带着狡猾。 宋亚泽瞬间明白了它的意思,说:“怎么了?有新任务了?” “嗯!”反帝眯着眼睛笑着说,“这次的任务可是作家陶涛委托的,嘿嘿!” 陶涛是国内知名作家,作品多以写实为主,旨在反映生活,并通过平凡的生活切入到人生观、价值观等深层次的东西,极富现实性和哲理性。在这个浮躁的年代,着实给心思膨胀的人们打了针镇定剂。 就连宋亚泽也读过他的书,虽不如哲学书那样启发心智,但也颇有一番哲理味道,的确是发人深省。 宋亚泽听到这个消息,十分开心,有些兴奋地说:“那太好了!正合我意!” 于是,反帝给他调出了大纲,卷轴慢慢展开,书名叫《凡人》: 秦建军幸得个地主成分的爹,他虽身为面朝火炉背朝钢、脸涂碳灰耳轰鸣的炼钢工人,识得的字、看过的书倒是像那他扬锤下去后激起的层层火花那般繁杂。 可苍天像是只看到他那黝黑朴实的脸似的,配给他的婆娘叫王秀娟,她目不识丁、泼泼辣辣,吐沫星子翻个滚,就能骂遍整条街。 而这王秀娟的本事都叫嘴吃掉了,结婚五年了,愣是不出一个子。两口子抓耳挠腮、夜夜痛哭,各大医院走遍,老中医看见他们就像闻着臭鸡蛋似的麻溜躲远。又过了五年,二人绝望,就领养了俩胖小子,俩孩子差了四岁。 这大小子是孤儿院来路,领养时已经十六岁,是个大孩子了,还没有自己的名字;秦建军看了孟子的“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后,一拍大腿,就定下叫秦浩然; 而这小儿子叫林裕果,领养时只有十二岁,就连他这名字还是他一字不识的农民父母请教高中生取的。可惜,他那爹妈也都染上肺痨,可怜做了早死鬼。还是奉行好人主义的邻居可怜这男娃儿,嘴皮子没少翻,心眼子没少动,口吐莲花介绍到秦家。 可这小子不如他哥那样老实巴交、憨憨实实的,他可机灵得很。那眼睛一翻,就像那x光似的,把人心照得透明透明的;可那脾气也不小,犟得很,屁股上挨了多少巴掌,也不乐意改姓。 这好日子总算是过上了,可有人总是没命享福。俩儿子养了不出一个月,秦建军被邻居小子万辉拉着赌博,愣是把五万块钱家底败光,还欠了人家四十万的债。 催债的天天弄根铁棍子上门恐吓,那架势够唬人的。一家人搬到牛都不愿低头舔水的棚户区,憋屈地在这脏乱拥挤的地儿过活躲债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5 。 这王秀娟是个色厉内荏的角色,对讨债的像个蔫巴茄子,对秦建军却是吹胡子瞪眼、骂声不绝。 秦建军看着俩张着嘴等吃的小子,还有天天对自己指着鼻子骂的婆娘,一狠心,买了耗子药往肚里一灌,俩眼一闭,两腿一蹬,死了。 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断了,王秀娟傻了眼了,天天骂俩小子是讨债鬼,骂着骂着就抄板凳打,俩可怜孩儿肚子都填不饱。许是天老爷看不下去这泼妇了,秦建军死后不出一礼拜,让她在外给人扛沙包时,卡车突然翻了,几百吨沙包栽到她背上,把她生生给压死了! 这王秀娟一死,俩孩子倒是有幸捞了两万块赔偿金;可长期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两个孩子就这么饥一顿饱一顿地生活,可谓是苦水处处流啊! 大纲到这里,就结束了。 宋亚泽沉浸在陶涛趣味活泼的文字中,正看得兴致盎然呢,突然发现没了下文,奇怪地问道: “怎么感觉故事没说完呢?连情节都没开始!” 反帝捂着肚子,懒洋洋地说:“当然,这只是你穿越的背景介绍。” 宋亚泽思索半刻,询问着说:“陶涛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那是!委托人要求你以秦浩然的身份穿越,因为秦浩然最接近林裕果,在他成家立业之前待在他身边的时间最长。还嘱咐你要在完全自然、不做作的环境里体验生活,所以大纲只给到这儿,剩下的靠你自由发挥。” “本故事的主角是林裕果,委托人想将他塑造成一个从困顿落魄走向富裕成功的巅峰人物,过上最顶尖的生活,并以此为主线展开对各个人物和整个世界的观察。” “嗯。”宋亚泽点点头说,“的确是个好素材。” “所以就将秦家最窘迫困难的时候,也就是秦建军刚死不久时,定为你穿越的时间点;等到林裕果收获婚姻,开启新一段人生时,就是你回来的时候。”反帝以罕见的认真语气说道。 “那我这次岂不是得穿越好多年?!”宋亚泽盘算着林裕果从十二岁长到结婚,怎么着也得十年左右,有点犹豫了。 “可是这样算,你也比别人多活了十年啊!”反帝喜滋滋地说,它看问题的角度倒是不一般。 宋亚泽点点头,表示赞同。顿了顿,他又有些奇怪地看着反帝,试探着说:“你不像个冷冰冰的系统,倒像个活生生的人。” “呃……这说明我……我智能……”反帝每次撒谎都是这副吞吞吐吐的模样。 宋亚泽没有继续问了,他清楚这只饺子是不会吐出真话的,就像自己永远不会知道它硕大的肚子里装的是什么馅一样。 “汝生灵,吾塑境;万法同体,个个归一;无始无终,有始有终;以爱之名,终于信土;魂为契,命为价;生生世世,轮回不歇;歇时即殁,殁时为聚。” 又是一阵轰鸣和晕眩,宋亚泽渐渐闭上了眼睛…… 第20章 番外1 九月二日周六晴 回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人的经历总是会对他的人生起着或多或少的作用,没有白走的路,没有白受的伤,没有白流的血。 说实在的,直到今天,我才从这次穿越中回过神来,真真正正地感受到自己走的马路是实在的,接触的人是实在的,连吃的饺子都是实在的。 也是直到今天,我才觉得自己很是幸运,能遇到这个系统,带着我体会不一样的人生,过过那不一样的活法,看看那不一样的风景。虽然那小饺子满嘴跑火车,关键时刻仍是靠谱的。 我从未有记日记的习惯,却在今天心血来潮了。大概是彻底放下那段经历、那个世界了,总是觉得满腔言语无处发泄,就想着写点什么,让我这躁动不安的心沉沉。 在那个世界,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男主角白离苦了。我不想称呼他为白离,因为我相信他骨子里仍是个好人,只是被*和名利迷惑住了。 一开始,我是厌烦他的,觉得他心术不正、不择手段,为了目的什么都可以出卖。可若是设身处地为他想想,倒也是觉得合情合理的。 他能力出众,长相出色,若不是因为生了个贫民家庭,将来定是大有作为,我相信绝不输江原。而他成长的环境却是极其恶劣,周围的人多是素质低下、行为不端,这让他看到太多这世界的黑暗面。 因此,他自负,他清高,他偏执,他瞧不起很多人;可同时,他又自卑,对家庭讳莫如深,他缺乏安全感,渴望有个依靠。自卑和自信就这样扭曲地交叠在他身上,他是个复杂而矛盾的人。 不过还好,他还保持着一颗是非之心,明辨善恶,他瞧不起自己的作为,恨自己下贱,却又挡不住名利成功的诱惑。 其实我倒觉得像白离苦这种人,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同样明于是非对错,却为了物质利益宁愿做一些违心之事。 很有幸,白离苦爱上了我。我一步步地看着他的情感值从0到100,从未后退或波动过,也许是他偏执的性格让他不会回头,也许是他窘迫困顿时我大手一挥给了他帮助,也许他只是想有个心灵依靠。 最后,他快要断气时,我绝对相信是他坚强的意志和等待的决心让他撑到最后。他全身无法动弹,连呼吸都只出不进,瞳孔已经开始放大,却等着我去吻他。那种情况下,只要心是肉长的,都不会拒绝他的请求。 更何况,他本来可以有叱咤风云的命运,却是被我和言宇偷录的视频硬生生给击碎了。面对他,我总是怀着些许内疚感的,毕竟他父母的死与我有关,他加入哈普帮也与我有关。 我并不爱白离苦,对于他,更多是怜惜和同情。他之所以让我纹身,大概是要在我身上留下永恒的印记,让我记住他。我理解他,所以我也会圆了他的心愿。 提到言宇,这小家伙倒是很有个性,那股子为理想而坚持不懈的劲儿怪让人佩服的,我真是好久没看见这般勇猛坚持的人了。也许这人物在小说中颇不起眼,但现实中又有谁能拥有和他一样的韧性和坚持呢!毕竟大多数人的梦想早被金钱和*枪毙了。 江原,是个行事果断、雷厉风行的人,他似乎生下来就带着翻云覆雨手,执掌别人的命运的。我到现在都记得他那句自然流露的霸气四射的话: 这天下,没有我江原输不起的东西。 这话也的确给了我很大启发,让我见识了一个成功人士应有的胸怀。也许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是输得起的,只是错认为自己输不起而已。 我也很有幸,获得了他的青睐,这的确是我始料未及的。他的攻势直接而猛烈,我也同样直接而猛烈地回绝了他,应了他“坦诚相待”的要求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6 。 江原是个很理性的人,说实话,我从他身上学到很多有用的品质,他是我学习的榜样。他宁愿直面惨淡的现实,也不要活在美丽的谎言之中。 而这一点恰恰和白离苦相反。白离苦明知我不爱他,却要求我做他最后二十分钟的爱人;但江原却愿意聆听拒绝的答案。 这让我有些迷惑不解了:人到底是愿意直面现实,还是宁愿生活得美好却虚幻? 我记得有个哲学家叫诺齐克,他说人都希望自己的快乐是建立在理性和现实的基础上的,因此人不愿活在虚妄的泡沫中,哪怕是个美好的多彩泡沫。 若是之前我会点头赞同。可我现在却觉得这话有些打了折扣,抑或是不可适用于全部人。 也许人生就存在这么多矛盾和谜团,也正因为如此,人生才充满了乐趣,无数哲学和宗教才前仆后继寻找真理。 世界从未停止过转动,人心也从未停下躁动的脚步。这探索的过程,才萌生出各个领域的科学, 宇宙总在时刻改变,我很有幸,用我这几十年的人生窥探这漫长过程中的间隙。 我更爱这个世界了。 第21章 《凡人》 “……我打死你们两个讨债鬼!” 宋亚泽刚刚穿越过来,头重脚轻的感觉还没过去,听到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充满了怨气和愤怒的女声尖叫。 “啪!”一块板状的东西重重地砸在了宋亚泽的背上,皮肤立刻肿胀得高了起来,像发酵的面包似的。 那一刻,宋亚泽的昏沉立刻就被打散了,他眼前发黑冒着金星,后背疼得发麻,连带着脑筋和脚筋都隐隐作痛。他疼得甚至都来不及后悔穿越到这部小说了。 紧接着,寒冷、饥饿、疼痛一并袭来,他眩晕起来,已经分不清是疼痛还是饥饿导致的了。他只觉得双腿无力,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那脚像是拴上了千吨重的秤砣,硬是提不起来了。 他模模糊糊地看到破旧发黄的窗户外,是飘扬着鹅毛大雪的,满是蓝白交织的景象。风像打过锋刃的刀片一样,噌噌地往皮肤上划,冷得他浑身发疼。 再接着,他就听到又一声板子打在皮肉上的闷闷声音,接踵而来的是一阵痛苦的叫喊,听声音是个男孩。 “自从你们来了,这家就没好过!”王秀娟愤怒的声音似乎要掀掉房顶了,“你们两个小杂种杀了那个短命鬼啊!” 宋亚泽睁大双眼,看着一个矮矮瘦瘦的女人直接拎起一个男孩的衣领,硬是把男孩从地上提了起来,男孩像是要窒息的样子,脸色有些发紫。 “啪!”王秀娟一巴掌扇上男孩的脸,听声音很重很实在。 事实也的确如此,男孩瘦小蜡黄的下巴出现了一线血。 “啪!” 又是一声同样沉重的耳光声,仍是打在男孩的左脸上,血流得更多了。 男孩死死地瞪着王秀娟,眼神里满是倔强和愤怒。 宋亚泽顿时有些火冒三丈,他感觉胸口像生了火般,又热又膨胀。疼痛、饥饿和寒冷像是被这把火烧尽了,一下子全没了。 他朝那个女人走去。王秀娟吃惊地看着突然来到眼前的宋亚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一拳砸在自己拎着男孩衣领的胳膊上,手一疼一麻,就松开了,男孩直直掉坐在地上。 紧接着,她还没来得及破口大骂,就被宋亚泽一股大力一推,倒在了旁边粗剌剌的木柴堆上。木柴的细小枝丫扎疼了她,她惊声尖叫起来,声音像指甲划在黑板上似的刺耳难听。 此时的宋亚泽有十六岁了,是个大男孩了,力气使得也很全很重。王秀娟那一刻甚至受到了惊吓,宋亚泽眼睛里冒的愤怒的光让外强中干的她有些心惊。 王秀娟身材矮小,脸色发黄,头发长到齐耳。她才四十多岁,脸上就深深浅浅刻着皱纹,承载着她憋闷已久的怨气和抱怨。她眼睛圆大,本是好看的,却硬是被恶意和怒火给累赘了;她小的时候还算是个美人坯子,却生生被她自己扭曲的怨恨和恶毒给打碎了。 她浑身散发着负能量,很少笑,嘴里都是尖酸刻薄的话语,难能听见她说人好话。这样的人,别说是和她在一个屋檐下过活,就是看到一眼,那心也是像被堵住似的,说不出的烦闷。 林裕果被摔在地上,他原本喷着怒火的眼睛在看到宋亚泽冲过来时,就染上一丝疑惑;又看到对方出人意料的所作所为时,他可谓是吃惊极了,毕竟这个大他四岁的名义上的哥哥在这种情况下,多半是躲起来作壁上观,生怕殃及他自己。 “你这个该死的玩意儿!” 王秀娟咬着牙,恶狠狠地从柴火堆上站起来,眼睛恨不得带上电光,电死眼前怒视她、比她还高半头的宋亚泽。 “我他妈治不了你了是不是?!” 王秀娟满口脏话,张开双臂挥着脏脏的指甲就要抓宋亚泽的脸,像被鬼附身似的疯狂。 宋亚泽抓着她挥舞的手臂,可仍被她尖尖的指甲划到了脸。他的脸颊上顿时出现了一道红印子,肿了起来,他感到火辣辣的疼。 他想起上个世界中言宇教他的擒拿术,便灵机一动,一脚踹到王秀娟的膝盖上,在她哀嚎着跪下的同时揪住她的头发,按着她俯下的后背,把她的头直直向地上按去。 王秀娟一时间屏住了呼吸,她不敢相信上一刻这小子还是那副没种的软弱熊样,这一刻却敢反抗了,还这么会打。 “你给我松手!”王秀娟动弹不得,恨恨地说道。 宋亚泽使劲拽了一下她的头发,按着头的手微微上抬,又重重往地上砸去。 “哎呦!”王秀娟痛得眼冒金星,脑子里嗡嗡的,浑身失了力气,像个章鱼一样黏在地上。 “你这个泼妇!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垃圾一个!” 宋亚泽气愤地骂道,他的眼睛都充血了,下巴也剧烈抖动起来。他从来是风度翩翩的,从没打过女人,他已经很久没这样失控过了。 他的愤怒不是没有缘故的,因为他的母亲李晓霞就像极了王秀娟,也是一样的泼妇性格,稍微一不顺心就把火撒在宋亚泽身上,对他张口就骂、抬手就打,什么脏话他都见识过。 等他长大工作之后,李晓霞也是张口闭口就是要钱,给多少钱都能花光,胃口像个无底洞,永远不知道满足。 “你这个死人哪……走得这么早!留我受两个讨债鬼的气啊……” 王秀娟眼看形势处于下风,干脆大声哭叫起来,撒泼打浑是她的得意本领。她两只手掌重重地拍打着地,自己把自己的头使劲往地上碰,像是在赌气地磕头一般,额头都肿了青了,还是不肯停下,地上流着她的鼻涕和眼泪。 宋亚泽在她的哭声中松开了手,嫌恶地看着她。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7 王秀娟翻过身来,涕泗横流,满脸通红,十分痛苦的模样。她厚厚的红绿花棉袄都被灰尘和鼻涕弄脏了,看起来狼狈不堪。 “大冬天的,你自己穿着厚棉袄,却让我和我弟穿着单衣,”宋亚泽捏起自己身上薄薄一层的衣服,一字一顿地气愤着说:“你还算个人吗?!” 王秀娟看到性情大变的宋亚泽,吃惊之余更是恐惧。她色厉内荏,碰到软弱柔和的人就要刻薄,碰到强硬有力的人她就会退缩。此时,她硬撑着站了起来,明明内心害怕,却又强装严厉,怕丢掉了那可笑又可怜的面子。 “你……你给我等着……小杂种……” 王秀娟哆哆嗦嗦地走到里屋,用尽浑身力气把门狠狠一关,整个屋子似乎都随着这关门声震动了一下。 现在,这外屋只剩下宋亚泽和林裕果了。这时,宋亚泽才有空闲看看陶涛用心塑造的主角到底是个什么模样。 林裕果此时的扮相还真不怎么样。 他嘴角和下巴都沾了血,左脸颊也是肿得老高;头发是很久没剪了,像个被遗弃的绵羊一样,很是蓬乱;他下巴尖尖的,细瘦的骨头很明显,脸色蜡黄,脏兮兮的,像是个营养不良的小乞丐。连五官到底长什么样子都难看得清。 所幸那眼睛倒是还挺有神的,黑黑亮亮的。他眉头皱起,小嘴紧抿,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宋亚泽,似乎还没接受那木讷憨厚的哥哥破天荒地出手相救的事实。 宋亚泽走到林裕果旁边,在对方震惊的目光中极其淡定地把他扶了起来,拍拍他身上的灰尘,却发现他的衣服已经不只是沾了灰的程度了,而是黏着泥水,还有血污,有的地方不知怎么搞的,居然还结了块,硬巴巴的。 他又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砖头和石头一起垒成的平房,只有外屋和里屋两间屋子,脚下没有水泥,还是坑坑洼洼的带着泥土的地;门似乎摇摇欲坠,随着外面的风浪一下下晃动着,好像随时会被风雪击倒似的;门旁边有两扇小小的方形窗户,那发黄发黑的玻璃将外面的世界扭曲地反映进来。 就连光线都像是嫌弃这个家似的不愿意进来,窗外是白雪皑皑、明亮无比,这屋里却是黑乎乎的;没有电视、桌子、高脚椅子,甚至连电灯都没有,只有一口黑洞洞的、熄了火的灶台,几个低矮的小凳子和掉了瓷的盆,还有一堆散乱摆放着的柴。 宋亚泽苦笑,他是有了心理准备,可没想到条件居然如此艰苦。 ——自己做的选择,跪着也得坚持完! 宋亚泽将窗户一旁灰土土的窗帘一把拽下,抖了抖灰,裹在林裕果冻得瑟瑟发抖的身子上。又费了半天劲在灶台边找到油腻腻的打火机,学着自己在电视中看到的那样,不疾不徐地在灶台里生起火来。 这是他第一次生火,过程意外地顺利,他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反帝那饺子帮了忙。 火已经燃起,冰冷的屋里终于有了暖意,宋亚泽和林裕果也不再发抖,他们俩一人坐着个小板凳,空气中只有柴木燃烧时的噼啪声,两人都是沉默着。 “明天我去劈柴。”宋亚泽看着剩下的小半堆柴说道。 “我也去。”林裕果接道,他的声音出于变声期,有些嘶哑难听。 宋亚泽回过头瞥了瞥林裕果,摇摇头说道: “你太小了,连斧头都拿不动吧!明天我走时给你生上火,你在家暖着,别出来了。” 林裕果没再吱声,他的确怀疑自己拎斧头的能力,没话可说。就攥着单薄的衣角,闷闷地坐在一旁。 宋亚泽拧开水龙头,发现一滴水也出不来,原来是水管被冻得结结实实;他只好出了门,顶着刺骨的寒风,用木舀子舀了几瓢雪,放在大锅里烧开。 他将开水舀进缺棱少角的碗中,积雪烧开的水有点浑浊,看上去还和着泥灰,可如今他们只能将就着喝这样的水了,好歹还能带点热量,充点饱腹感。 天黑了,王秀娟终于从里屋出来了,她嘴里小声骂骂咧咧的,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怕宋亚泽再气急了打她。她从她专属的里屋中遮遮掩掩地拿出一袋挂面,就着生得正旺的火,下了一碗面条给自己,便端着去里屋吃。 可等她端着空碗,打着饱嗝从里屋出来时,发现灶台上剩下的挂面已经不见了。而两个罪魁祸首坐在板凳上,吃得正香。 王秀娟一时气极,她没想到两小子今天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敢偷吃! 她不敢再上手去打宋亚泽和林裕果,怕反过来挨打。就索性将自己的空碗筷一下子摔在地上,碗碎成锋利的好几片。 她不顾什么面子了,一屁股坐在地上,两只手攥拳用力捶着胸口,一边装腔作势地大喊大叫,一边骂着: “两个讨债鬼想饿死我啊……” 林裕果司空见惯,只要王秀娟不抬手打他,他就懒得理会;宋亚泽也是气定神闲地吃着面,对躺地上耍无赖的王秀娟视而不见。 等两人吃完,王秀娟也撒完泼了,她坐了起来,感觉很累,看着无视自己的两人,骂了句: “我不舒服你们也别想好过!” 说完就从地上爬了起来,说着不堪入耳的脏话,怒气冲冲地又进了里屋。 林裕果看着紧闭的里屋门,有些气郁,他嘟囔着:“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她?” “快了。” 宋亚泽想起大纲中,秦建军死后不出一个礼拜,王秀娟就被沙包压死了。 林裕果长叹一口气,还很稚嫩的脸上露出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悲哀:“我也希望快了。” “这种人,老天爷会把她收走的。” 宋亚泽拍了拍林裕果的肩,就站起身来,走去里屋,砰一声地一脚踹开里屋门。 接着,屋里传来王秀娟一阵破口大骂和叮叮咣咣砸东西的声音。 林裕果正好奇地往里面看呢,就看着宋亚泽就抱着两床被褥走了出来,王秀娟又一次把门砰的一关,屋子的房梁都震动了一下。 晚上,宋亚泽怕煤气中毒,就把火熄了,在灶台上铺上一层被褥,另一条被褥和林裕果一起盖。不算大的灶台上勉强容得下两人侧着身睡。 这时,外面传进来一阵隐隐约约,却足以听清的吵闹声。 “……臭婆娘!你把我那三百块藏哪儿了?你不知道我跟老刘约好了去镇上棋牌室啊?!你他妈让我怎么去?!拿什么去……” 似乎是一个醉鬼男人的骂骂咧咧,声音粗哑,伴随着他的声音的,还有拳打脚踢、家具倒塌的声音,还有小孩子的大声哭喊。 “你他妈天天就知道个赌,猪脑子里面净不装好的!我他妈真是瞎了眼了哟!当初居然看上你这个没人味的东西!那钱我就花了,怎么地吧!你天天不着家,我还不能花钱了?!”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8 女人的声音十分尖利而愤怒,气势上看丝毫不输给男人。 “我打死你这个贱人……” 男人大声吼着,接着就是砸东西的声音,还有孩子“爸爸……妈妈……”的叫喊声。 “我要是贱人,那你就是没本事眼瞎才找了个贱人!没用的东西!” 女人毫不示弱,听声音也是个类似王秀娟的角色。 “你他妈怎么不死的!”男人恼羞成怒,声音放大了无数倍,像个喇叭一样,轰轰地响着。 “你死了我才死!我他妈就要看你怎么死!” 女人的回话同样也是恶毒的。配着咣咣当当盘子破碎、敲击打撞的声音,听着格外渗人。 这静静的雪夜,二人打闹声的穿透力简直像直冲云霄一般,又冲破石头和黄头的障碍直直打入宋亚泽和林裕果的耳朵里。 “他们天天都这样,也不嫌累。”林裕果小声嘟囔着,似乎已经司空见惯。 “这种人哪天不打架了,对他们来说才是折磨。他们的习惯就是对立和争吵,才不会觉得累,反而觉得有劲得很!” 宋亚泽听着两人拉锯战似的打闹,嘲讽了一句。 “我讨厌天天听着吵架声睡觉。”林裕果嘟起嘴,很是不满。 宋亚泽给他掖好被角,轻声说:“小孩子心绪这么多干嘛!快睡吧!睡不好是长不高的。” 林裕果愣了愣,他看着已经闭上眼睛的宋亚泽说: “你今天很不一样。以前你从来不管我,不和我说话;今天又帮我对付她,又下面给我吃,又和我一起睡。你怎么变得这么好了?” 宋亚泽睁开眼睛,似是染上笑意:“人都会变的,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林裕果不满地嘟嘟嘴,他有些气恼地说:“那我得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宋亚泽拍拍他的小脸,笑着说:“等你赚了钱娶了媳妇就是长大了。” 林裕果一听到“娶媳妇”这三个字,似乎有点害羞了,他红了脸,也闭上眼睛乖乖睡觉了。 第22章 林裕果 第二天一早,宋亚泽是被王秀娟猛烈的关门声惊醒的,她似乎总是要和门过不去,然后照例是骂骂咧咧地出门了,像是连这雪花也欠她债似的。 她披着棉大衣、戴着胶皮手套的样子看起来是去背沙包了。 宋亚泽看着窗外的雪已经停了,太阳高高地照在雪地上,好像给这冰天雪地带来一丝暖意。 他坐起身来,看到林裕果还在睡觉,便柔声叫醒了他,接着用灶台生起火,依旧用积雪烧了开水。两人一大碗热水下肚后,才感到丢失了一夜的热量逐渐爬上身体。 宋亚泽倒了两盆热水,给林裕果那脏得看不清五官的脸擦洗干净,又去了里屋将王秀娟的梳子拿来,给他乱蓬蓬、有些长的头发向后梳得顺顺溜溜的。 他这才看清楚林裕果的模样。 因为长期饥饿,林裕果脸上的骨头都凸显出来了,像是那高原一般突兀;脸色苍白,像是没了血色;他眼睛圆圆的,很大,很有神,这让他看起来着实讨人喜爱,也似乎点亮了他的脸,像黑夜里暗道上的明灯似的;他的鼻子和嘴巴都很小巧,再加上他发黄的头发,瘦弱的身材,看起来就像那种随便敲一户人家的门就能要到糖的小孩子。 ——如果忽略了他乱蓬蓬带着泥土和过分瘦弱的身体的话。 他的个头实在不像是十二岁的,倒像是不到十岁。 宋亚泽叹了口气,拍拍林裕果的头,让他在屋里好好待着,不要出去。便披上门口有些破破烂烂的蓑衣,拎着斧头就外出砍柴了。 也许是上天也同情起宋亚泽了。风雪已经落下帷幕,现在只有晴朗的天空,和孤零零的枯树,那是最佳的木柴来源。 宋亚泽不是个娇惯的少爷,实际上他很能吃苦,也的确比同龄人吃过更多苦。在同龄人还在大学啃老、一掷千金时,他已经开始赚钱养家了。 16岁的身体让他比32岁时更有活力,返老还童的感觉让他心情大好。他挥动着斧头,那沉重坚硬的斧头在他手里像是掉了几磅似的。 他动作快速地劈了柴,身体因为运动也出了一层薄汗,额头也变红了,挂着摇摇欲坠的汗滴。 宋亚泽将蓑衣脱了下来挂在树枝上,他的单衣已经被浸湿,流汗的样子似乎和周围那冰封千里的景致格格不入。 “那是建军家大娃子吧?” 宋亚泽被这苍老沙哑的声音唤得抬起头来,循着声音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个披着厚厚的蓑衣、手里还提着黑乎乎的烟斗的老人。 他头上系着头巾,脸黝黑黝黑的,沟壑般的皱纹纵横着,牙齿也被烟染得黄黄的,身上挂着水壶;可他手中的斧子却是光亮无比,体积比宋亚泽的斧子还大上一圈,斧面上反射的阳光甚至刺痛了宋亚泽的眼睛。 看上去是个身体健硕、朴实忠厚的老人。 宋亚泽停下砍柴禾的动作,将斧头按在雪地里。有些劳累的他将身子支撑在斧头把上,微微喘息着回答:“是的。” “哎呀,你这娃子不会打柴呀!那雪都把柴弄湿嘞,咋能着起火来嘛!” 老人抽了口烟,又用烟斗指着宋亚泽辛苦打下的一大堆柴禾,昂着头皱着眉说道,他说的话还带着浓浓的口音,得让外乡人很费力地听才能听懂。 宋亚泽这才反应过来,雪水将枯树干浸湿了,这柴禾大概是没法烧了。 “唉!” 老人叹息一声,那声音如同废弃已久的钟,被偶尔路过的玩童用木棍敲响似的,低沉而沙哑。 “你跟俺去趟俺家,拿点柴禾走吧!” 宋亚泽像是看见从天而降的救星般,一股温暖和感动在他心中升燃。他披上蓑衣,拎起斧头就跟上老人的脚步。 此时已经快到正午了,雪水融化得差不多了,细细的水流顺着坑洼不平的路面蜿蜒地流着,再下坠到窨井中。 宋亚泽进了一处看起来很是破落的村庄,实际上他和林裕果的住处也是在这村庄中。村庄里拥挤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平房,可无论大小,平房都一样的低矮,都是用黄砖和石头垒起,又披上材质类似蓑衣的房顶,清一色的黄土颜色,看起来像被人抛弃的流浪黄猫似的。 他跟着老人进了一家用石头垒起围墙中,里面是一座比他的住处还要大上两倍的平房,院子里的雪水被扫得干干净净,平房里还通了电,站在外面就能看到里面白炽灯的光;平房上面立着根大烟囱,上面冒出滚滚灰烟。 老人进了院,就迈着大步走到平房边上的柴禾堆,那柴禾堆得像个小山似的,上面还被红蓝相间的塑料布包裹着,塑料布上积了不少雪水,还在滴滴答答地滴着水。 老人放下烟斗,用铁耙子扒了一大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29 捆柴禾,用麻绳结结实实地拴好,他那黝黑精瘦的手像是鹰爪般那样有力,上面突出的血管让他的手显得凹凸不平,这是一双多么健康而有力的手啊。 他把柴禾绑到宋亚泽的后背,又转身去了屋里拿了四块烤红薯,用牛皮纸包起来塞到他宋亚泽手里。 “回去和你那果娃子吃吧!” 老人的眼睛似乎有些黄疸,但仍是遮挡不住他泛着慈祥的眼光。 这一刻,宋亚泽像是沐浴在温泉之中,一股温暖在他心中燃起。 人性的美好,推了这冰冷的冬天一把,春天像是快要来了。 他感动地点点头,手中的红薯不比他在上个世界里尝过的珍馐佳肴,散发的味道却无比美味。 宋亚泽道谢后,就出了院,沿着黄土小路回家。 这路上的景象让他心惊不已:多数的平房和自己的住处差不多,同样的低矮,里面也黑漆漆的,没有通电,有的平房没有围墙,甚至都没有房顶,雪水就顺着石头缝窸窸窣窣地灌进房中。还有瘦弱却挺着大肚子的小孩子蹲在房前接着房檐上滴下的水,男孩女孩都是穿得破破烂烂,嘴唇干裂无比,看起来比林裕果的状况还差。 这村落充斥着苦难、吵架和悲哀,似乎潘多拉魔盒里的怪物很是眷恋这里一般。它就像一只苟延残喘的流浪老狗,被丢弃在无人留意的地方,在寒冷和绝望中慢慢吐出最后一口气。 宋亚泽心里酸酸的,他是个善良的人,这种破败的景象他只从电视上看到过,可当他亲眼看到这一番绝望又干枯的画面,闻到那沉闷又寒冷的死气沉沉,他心里涌起一阵酸楚和辛辣,让他近乎要流泪。 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在勤勤恳恳地打拼,似乎他们就是为了享受舒适柔软的大床、高档名贵的包包、鼓囊囊的钱包、美艳性感的伴侣以及旁人羡慕嫉妒的眼光而生;却鲜少有人回头看看,他们背后还有这样一群贫穷困顿、只能默默忍受饥饿寒冷的人;这群人没有所谓的梦想,或许他们的梦想就是下顿饭能有着落。 ——命运啊!为什么要折磨这些人呢! 终于到了住处,宋亚泽忍住喉头的酸涩,推开了摇晃的房门,看到林裕果抱着膝盖坐在小板凳上发呆,看起来很乖的样子。 “饿了吧?”宋亚泽放下柴禾堆,就去灶台又加了把火。 “不饿。”林裕果抬起头,看着宋亚泽说。 他是个懂事的孩子。老来得子的父母对他溺爱无比,只要是他坚持想要的,父母即使不情愿都会满足他。久而久之,这就养成了他倔强坚持的性格。可过惯贫穷困顿、寄人篱下生活的他也是伶俐懂事的——应该说,是只对好人懂事。 “早上就喝一碗水还能不饿?!” 宋亚泽笑着从怀里掏出还热乎乎的红薯,“新烤的红薯,吃吧!” 林裕果的眼睛像是被点亮了,他不自觉地吞咽下口水,正在长身体的他的确是饿坏了,不过他眼珠一转,还是问道:“一共有几个?” 宋亚泽想了想,说:“有六个,你吃三个,我吃三个,行吗?” 说完,他从纸包里拿出三个红薯递给林裕果。 林裕果点点头,便接过来狼吞虎咽起来。他真是饿极了,自从秦建军死后,他就没再吃过像样的东西,多数时间是饿着肚子,实在忍不住了就去村长黄大爷那里蹭点吃的。 宋亚泽背过他,便拿起最后一个红薯啃了起来。他吃东西的速度很慢,林裕果都吃完三个红薯了,他那一个红薯才吃完。吃完后,他又去搜刮门口所剩无几的积雪,烧开了当汤喝。 “你骗我。”林裕果在宋亚泽背着他烧水时,突然冒出这句话。 “什么?” 宋亚泽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过了几秒他才想起刚才红薯的事,便问: “你怎么知道的?” “你丢的红薯皮只有一个那么多,”林裕果指着地上两堆一大一小的红薯皮说,“我丢的皮是你的三倍。” ——这小家伙,还挺会观察的嘛! 宋亚泽没有因为被揭穿了谎言而感到不好意思,反而笑着夸起林裕果来:“不错,你挺有眼力见的!” 林裕果沉默了,这种沉默在一个十二岁孩子的身上极其难见,他愣愣地看着红薯皮,那两堆已经冷了的红薯皮此刻却像突然着起火来,将他孤立无援的心烘烤得暖洋洋的。 “哥。”林裕果看着宋亚泽,攥着皱皱的衣角,低声说道。 “怎么了?”宋亚泽盖上锅盖,抬起头奇怪地问道。 “……这是我第一次喊你哥……” 林裕果倒像是更奇怪的那个,他皱着眉头,像是受了委屈一样。 “……哦。” 宋亚泽尴尬地摸摸头,笑着说:“好孩子。” 接下来几天,林裕果和宋亚泽的关系一天比一天亲近起来,也许这是他们在面对同一个敌人王秀娟时表现出来的同仇敌忾,也许是人在患难时就本能地团结起来。 王秀娟还是嘴里不断脏话,每天定时定点地背沙包,早上去晚上回,也算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这也让两人临时脱离了她的折磨。 第23章 搬家 终于,这一天到了。 那天送了宋亚泽柴禾和红薯的老人正是村长黄大爷,他步履匆匆,神色也是匆匆忙忙,眼里满是震惊和沉重。听到王秀娟被压死的消息,他首先是大吃一惊,然后就升起了对两个孩子的担忧。 他心神不定地进了两个孩子的住处,推开门,神色忧虑地看着蹲在灶台前生火做饭的兄弟俩。 他不自然地咳嗽一声,将兄弟俩的眼光吸引了过来,他沉默半晌,才抽了一口烟斗,慢慢地说:“那个啊……跟你们俩娃子说个事……” 宋亚泽即刻了然于胸,但仍是不动声色,定定地盯着有些沉默的黄大爷,等着这个好消息。 “你们娘啊……今天给人扛沙包时……给压着了……” 黄大爷顾忌眼前还是两个孩子,就没有说得太露骨。 “死了吗?” 林裕果极其淡定地往灶台里添了把火,像被压的人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黄村长将烟斗从嘴边拿下,睁大眼睛,惊讶两人像没事人似的,过了一会才开口说道: “……死了。” 两人跟着黄村长一路去了王秀娟背沙包的地方,那是一个城镇的边缘,但也比村子要有生气许多,还有简陋的小商店陈列着,商店主都穿着厚厚的花棉袄,裹着毛头巾,抄着手出来看热闹。 卡车旁边围了一圈人,都指指点点的,有的还笑着,喧哗得很。黄村长扒开人群,带着两人进了圈里。这时,宋亚泽才看见王秀娟的死相。 她已经被千吨重的沙包压得快看不见人了,只有流出的白白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0 红红的脑浆证明她的确是死透了。地上有很大一滩血,面积还在慢慢扩大,看起来刺眼极了。 突然,宋亚泽的心口像有个爪子挠了一下似的,痛痛痒痒的。他还来不及思考这是怎么回事,就看到一个穿着厚实、矮矮胖胖的中年男子朝自己走来,他嘴里叼根烟,鼻头和脸颊被冻红了,正使劲搓着手。 “你是她儿子?”男子看着宋亚泽,下巴高扬着问道,看起来很傲慢。 宋亚泽点点头:“嗯。” “这事私了吧!两万怎么样?” 男子不屑地瞟了一眼宋亚泽,拿出一张支票和笔,准备写金额。 “二十万,如果你不想吃官司的话,现在是有公益律师的,你一定会输。” 宋亚泽定定地盯着男子,缓慢地说。 小说原文里两个孩子只得了两万,原因是他们不懂出了事故到底应该赔多少钱,再加上沉浸在王秀娟死去的消息和金钱带来的兴奋中,也没追究,就这么傻傻地放过了责任方。 男子愣住了,他实在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敢开口要这么多钱,便一把拿下嘴里的烟,大声呵斥起来,唾沫星子乱喷,企图喝退宋亚泽的决心: “喂!你这小子!想狮子大开口啊!小心我找人揍你!” 宋亚泽不耐地看了他一眼,声音依旧保持平静: “你以为我不知道现在死一个人该赔多少钱吗?你要是不给,那我就向媒体曝光,让你们建筑公司身败名裂,你应该知道那些记者的本事。” 男子睁着眼睛,他此刻怒到极点,又吃惊不已,想开口大骂,但自己又理亏,只好把一口火硬生生憋回嗓子眼里,在支票上狠狠写下了二十万,不情不愿地递给宋亚泽。 之后,便将吸了一半的烟摔在地上,气冲冲地在上面踩了一脚,骂了句:“真他妈晦气!”然后转身进了卡车,也不顾掉下来的沙包了,一溜烟就开走了。 宋亚泽将支票小心翼翼地放好,这是他们的活命钱,他无比珍重。这时,他才注意到周围的人群还没有消散,反而围上了更多人对他们指指点点。 他心里一紧,拉起林裕果挤出人群,一路上快步走着回到了家。 “哥……”林裕果个头较矮,在路上他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宋亚泽。终于到了家,他有点气喘吁吁的,“哥……你走这么快干什么……” 宋亚泽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一边语气急促地说:“今天我们就得走,这村子待不了了。” “为什么?”林裕果挠挠头,好奇地问。 “因为你得上学。” 这的确是离开村子的理由之一,但不是主要原因。 今天兄弟俩得了二十万的消息怕是传遍村子了,这里的人太穷了,看到两个孩子没有主见,被穷困逼急了的他们恐怕能做出谋财害命的事来。 宋亚泽快要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才终于在王秀娟睡的床的被褥下找到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 令他惊喜的是,枕套中居然还缝着王秀娟藏的一万块钱,这让他开心不已,那一刻他甚至有些感谢王秀娟了。 宋亚泽将本就不多的被褥和厚衣服打了个两个包,和林裕果一人背着一个,就去附近城镇上的银行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了张卡,将支票上的钱转到卡里。又走着去了火车站,买了两张去重庆的火车票。 之所以选择重庆,宋亚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重庆是个现代化大城市,发展前景很好,他就是在这座城市度过了他最开心的四年大学时光,他对重庆很了解,每当提到这两字,他心中总能被一股青春的暖流充盈着,让他在深夜里反反复复地回味。在那里,林裕果可以接受良好的教育,可以有光明的就业前景,还可以找个漂亮火辣的重庆媳妇。 宋亚泽望着火车窗外飞奔而过的枯树和石头,从未感到这些景物是这么可爱,他像是看到了生活这条原本无尽黑暗的路,突然被无数灯笼照亮一样,这希望和梦想又燃了起来,让他放松不已,又开心不已。 林裕果却还是懵懵的。他虽然伶俐得很,可他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怎能要求他思考教育、发展、结婚的人生大事呢。 很会察言观色的他只觉得哥哥现在很开心,也许是得了二十万的缘故。从小生活在贫困农村的他也意识到自己要去一个更好的地方,那里的水龙头冬天不会冻上,平房也能刷着白漆,每顿饭都能吃上白米饭,说不定还能有香喷喷的五花肉吃。 两万和二十万,在小小年龄的他的概念中很是模糊,但他知道钱很重要,从哥哥欢喜的眼中能看出来。 两人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第二天中午,在充满了香烟和泡面味道的车厢里,在卧铺上睡得迷迷糊糊的他们被乘务员叫醒,就提着包走出车厢,在拥挤的人群中,上了轻轨去了主城区。 宋亚泽在主城区租了一处三十平米的小屋子,周围邻居都是重庆的标志——山城棒棒军。他们没什么文化,只能出卖劳动力,体积重量惊人的担子似乎是他们的救星,他们不以为累,反而感激这担子给了他们供养老婆孩子的钱。 生活的重担就像这肩上的棒棒一样,他们的后背也因为长期负重而微微佝偻着。而那矮小的身躯却并没有因为重担而倒下,他们支撑起一个家,在不知不觉中也给这座灯红酒绿的城市贴上属于自己的标签。 兄弟俩住的房子很便宜,地段也好,但只有一卧一卫一厨,打开门就能看到不算宽的床铺,还只有这一张床,坐在上面吱吱呀呀的,像是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费着劲提起重物一样;床旁边是缺了一个腿的书桌和掉了漆的老椅子,缺的桌子腿还是用发黄的废报纸支撑起来的;还有一个掉了皮、只够一个人坐的沙发,垂头丧气地摆在那里;厕所说好听点叫卫生间,实则只有一个蹲坑和一个有些上锈的淋浴头;厨房也是只容得下一个人,连转个身都费劲,好歹还有个方形的煤气灶和简易的厨具,让宋亚泽放了心。 整个房子包括里面的设施虽然破旧过时,但好歹不缺必需的用品,厕所和厨房还是独立的,房东还算是有人情味,没欺负两个孩子。 “你上过学吗?” 尘埃落定后,宋亚泽四肢大张躺在床上问着坐在沙发上的林裕果,一路上的风尘仆仆让他很是疲惫。 “上过小学,毕业后就没再上了。” 林裕果如实答道。他小学刚刚毕业,父母就死了,辗转着到了秦建军夫妇的手里。原本应该今年九月入学的他,却愣是这样耽误过入学的时间。 十二岁的他还没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他只知道不用天天面对枯燥的课本和严厉的老师了,更没有考虑下一步该怎么走。 “嗯。”宋亚泽闭着眼睛点点头,答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1 案是意料之中的,“明年九月你就去上学,这大半年我先教你。” “好。”林裕果答应了,除了某些原则性问题,他还是很乖顺的。他既然决定了依靠哥哥,就会一直贯彻这一原则,他的倔强在此时转化成乖顺;十二岁的他对于世界只有模模糊糊的概念,即使这样,他那不平凡的经历也造就了他稍微老成的气质,可仍没盖住他的稚嫩。 他刚刚下了火车、走上轻轨时,是有些害怕的,因为他从没见过这种想大铁蛇一样的东西;出了轻轨,看到需要把头仰到九十度才能看到顶的高楼,他小小的眼睛充满了不可置信和惊艳羡慕,紧紧抓着宋亚泽的衣服,不敢松手。 这现代的城市繁华,像一块芯片一样植入了林裕果的大脑中,带给他无比的震撼和激动,他也许一辈子也忘不了这城市留给他的惊鸿一瞥。那一刻,他坚定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决心,永远不回那充斥着不堪回忆的村落。 宋亚泽庆幸林裕果的听话,心里一松,便侧过身,给林裕果留了一片休息的地儿,一闭眼,没到几秒就睡着了。他真的是累极了。 …… 宋亚泽朝邻居借了些六年级和初中预备课程的书。他每天上午六点就在棒棒军出门讨生活的动静中被惊醒,从不赖床,林裕果也同样如此,他的作息和哥哥相同;吃完早饭后,他们就伴着窗外的太阳学习书本了。 和所有的孩子一样,林裕果不爱学习,他之所以能天天坚持起早学习全仰仗着宋亚泽的监督;宋亚泽在生活上是个溺爱孩子的人,但在学习上从不让步,严格得很,一翻开书本,那种一贯温柔的脸庞就自动转换成严厉模式;林裕果心里跟明镜似的,对于学习也不得不用心起来。 混吃等死地吃着存款不是个长久之计,宋亚泽想找个工作,他本想找个可以朝九晚五的工作,却因为只有十六岁的年龄、还只有一张初中文凭而被拒之门外。几番周折,他才在一家临江的大酒店找到了一份年龄限制低的传菜员的工作,属于兼职性质,只要下午和晚上来上班。工资倒是不多,只有两千,但足够他交房租和水电了。 他盘算着,等到林裕果稳定了,他设法子上个中专,拿个文凭。原因有两点:第一,带个孩子,他真的没有时间再来一场高考了,只能放弃上高中;第二,他需要提升自己,赚更多钱给林裕果创造更好的条件,让现在这个还懵懵懂懂的孩子早日走上人生巅峰。 就这样,宋亚泽的生活规律得很,上午当教书先生,下午和晚上就当穿着油腻制服的传菜员。他每天披着疲惫清冷的月光回家,可林裕果总会固执地等他回来,为他亮起窗口的台灯。他每次回家,站在楼下看到那暖光,总觉得劳累被渐渐驱散,下垂的嘴角也同时扬了起来。 他在酒店传菜,年龄又小,难免受到一些不通情理的顾客的辱骂。有的顾客甚至能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满嘴脏话的骂,似乎要把生活上的不如意全都倾倒给这少年一般。一开始,他还愤愤不平,气得要对峙;可渐渐地,这份脾气也消磨掉了。 好脾气是被磨出来的,宋亚泽在这大半年的光景中,最大的改变就是脾气变好很多;尽管他的良好教养让他的脾气已经是很温柔了,但这一天天的传菜工作让他把脾气上的边边角角都磨平个遍。 第二年六月小学毕业季,他软磨硬泡,又花了些钱,给林裕果争取来一次考试入学的机会;林裕果也是差强人意,顺利通过了考试,虽然成绩并不突出,但好歹是把初中给定下来了。 录取通知书发下来那一天,宋亚泽很是开心。他特意请了一天假,带着林裕果去吃自助餐。林裕果也很开心,他已经十三岁了,再加上宋亚泽天天给他灌输学习的重要性,他对上学这件事也上心了。 他为自己高兴,但看到哥哥这般高兴,他更是觉得心花怒放了,像是从没这么开心般。 第24章 父债子还 一个没有过硬的家庭背景,没有足够的金钱,没有强大的人脉关系的人,该如何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教育,唯有教育。只有奋发学习,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也许结果仍是比不上那些出身富裕的*,但好歹能扭转了自己受苦的命运。 林裕果进了初中,他原本长长蓬蓬的头发已经被剃成短寸,枯瘦干黄的脸在牛奶肉汤的滋养下也圆润不少,这时候,才能看出他长了张讨喜的圆脸,红扑扑的,就像那剥了皮的荔枝滚到脂粉盒里一般;他的个头也拔高不少,像那稻田里的水稻苗子沾到肥水似的,蹭蹭冒。 他第一次接触到很多城里的孩子,看到他们戴着只在电视上看到的手表,用着眼花缭乱的手机,挂着闪亮亮的耳机,有的甚至偷偷打了耳洞,在老师看不见的地方戴上形状怪异的耳钉; 当然,也不乏那些穿着一般,手里整天拿着书的学习好的同学们,老师看到他们似乎眼睛都点亮了,笑容也自动开启。 林裕果不是个顶尖的孩子,他的成绩只能排在班里中上等;坦言之,就是上重点高中得拔拔筋,上一般高中还屈才那个类型。 他学习很勤奋,一学期中最放松的日子就是考完试等成绩那两天,就连寒假和暑假他都得去上宋亚泽给他安排得满满的补习班,美其名曰:“马无夜草不肥”。 他虽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可总是为了哥哥,也为了所谓的“未来”,他只得低下头来拿起笔,记下枯燥的笔记。 可不是所有人都能有个好脑瓜。他林裕果不是个绝顶聪明的孩子,资质一般,就像你我都见过的那个坐在角落里给好学生鼓掌、听着老师批评坏孩子的学生。 这世界上,多得是这种平凡的人,他们不会被载入史册,却有个亲切的名字叫做“人民群众”。 可正是这样的平凡人,却推动了历史,他们默默无闻,却在无声中做着最伟大的事。 而宋亚泽则更要忙碌了.他虽心理年龄已过而立,身体上还是个孩子,但现在还要照顾另一个孩子。 林裕果的学费和补习班费已经吃掉了好几万,而他自己每天白天还要上中专混文凭,酒店的工作不得不停掉,再加上比普通高中更昂贵的中专学费,二十万存款只剩下不到十万块了。 □□上金额的减少,逼着他去ktv寻了一份夜间服务生的工作。他白天上一天学,放了学就直接去ktv,忙到凌晨才能回家。 他不得不努力赚钱,才能交上学费,交上昂贵的补习班费,还得让林裕果吃好喝好,保证他身体健康。 他有时趁林裕果上补习班时,站在楼下,望着月亮,抽根烟。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抽得都是最便宜的低档烟,气味很是呛人。可他也适应了,他是个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2 很会根据环境调整自己的人。 下了补习班,林裕果深呼一口气,热气化成雾水在路灯下向上飘着,他已经在这样的忙碌中度过了将近三年了,在这寒假中,他还在上着补习班,再过半年,他就要迎来人生的第一场决定命运的考试——中考。 也许这场考试对于有权有势、背景强大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可对于一个只能走学习这条独木桥的贫寒学子来说,的确意义重大。 他在冷夜里搓搓手,哈口热气,就把手揣在兜里,快步走回家。来到楼下,他突然发现家里的灯还亮着,这让他疑惑不已,因为宋亚泽都是半夜才回家,这也就晚上九点,怎么会亮着灯呢! 他背着书包,心里涌起一丝不安,他预感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可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疑惑着迈着步子,沿着贴满小广告的楼道,上了楼。 来到门口,看到门锁被毁坏的痕迹,他心中一惊,心脏顿时像受惊的兔子一样剧烈地蹦跳着,他甚至有些后悔自己上楼的决定。 “你是秦建军的儿子吧?”屋里传来一个痞痞的声音。 林裕果抬头望去,看到一个手里拿着棍子,嘴里叼根烟,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青年。他还打着鼻环,歪歪斜斜地站着,一身流里流气,看起来和班里那些不正经的学生是一个套路,就是年龄更大些。他的说着普通话,很是标准,不像是重庆本地人。 林裕果有些害怕,他对这些痞子从来都是敬而远之,不敢接近。他硬打起勇气,强撑着说: “嗯,他已经死了。” 痞子青年将棍子在地上敲了敲,发出沉重的声响,打在林裕果摇晃的心上。他歪着头,抽口烟,面色不怎么友好:“进来吧。放心,我不会揍你。” 林裕果听到这句话,安了安心,便老老实实地进了门,他的肩膀颤抖着放下书包。 突然,他感到一股大力打在自己的膝盖后方,这让他的腿顿时失去了力气,直直跪在地上。他惊讶着抬起头来,忍着疼痛又愤怒又惊恐地看着那个始作俑者。 只见痞子青年笑得很开心又很狡猾,就像是中了彩票一样。他狠狠抽口烟,将剩下的烟头扔在地上,也懒得去踩上一脚。 他把棍子放在肩膀上,得意洋洋地看着跪着的林裕果,一副小人得志的卑鄙模样。 “小子,我告诉你,以后别这么蠢!”他嬉笑着说,同时蹲下身来,一脸的喜形于色。 林裕果低下头沉默着,愤怒在他心中升腾,他感觉膝盖早已不疼不麻,而怒火就是最好的治愈药水,他只觉得自己的血管充涨着热气,心脏一下下跳得很快,被骗和被打,让这个16岁一向沉默的少年一下子如修罗附体,怒意滔滔。 他猛地一抬头,在痞子还没反应过来时,就抓走他肩上的棍子,照着那人的头就来上一棍子,几乎使尽了他的全身力气。 那痞子也是反应迅速,在棍子来袭时,就赶紧一躲,原本应该落在他头上的重击便偏在他的肩膀上,他顿时感到胳膊失去了力气,骨头像是断裂般疼痛,便哀嚎一声,倒在地上。 林裕果站了起来,他双眼通红,剧烈喘息着,他的个头已经不矮了,风华正茂的青春年岁让他像个大人,就像尚未开全的花一样。此时,他那骇人的眼神,着实让地上的痞子有些恐惧。 痞子骂了句脏话,就从地上爬起来,他其实也就比林裕果高上半头。 似乎觉得自己失了面子,他恼怒着上前一步夺回棍子,一下子打在林裕果的后腰上,林裕果倒在地上,痞子又接着举起棍子,对着他的头就要下手。 这时,他感觉自己的后背被人狠踹一脚,火辣辣地疼,身体也顺着被踹的方向倒下。 “哥!” 林裕果看到宋亚泽,就像看到曙光一样,激动无比,就像遭遇海难,在海上漂浮着的人看到救援船队一样。 “照头打,你真是不知轻重啊!” 宋亚泽气愤地说。他是接到邻居的电话赶过来的,对门的王叔回家时看到兄弟二人的房间门有撬开的痕迹,就给在ktv上夜班的他打了电话。 “你这家伙!” 痞子颤巍巍地从地上站起来,气得要和宋亚泽拼命,“欠人钱居然还敢打人!” 说着便提着棍子就要挥舞,却被宋亚泽用擒拿术轻易制服了。 “欠钱?什么钱?”宋亚泽按着痞子的头,疑惑地问。 痞子没想到宋亚泽居然还会局子里的手段,不禁大惊,他的手腕和胳膊就像要骨折一般得被按住,身上却失了力气动弹不得。 “你爸……欠我们老板四十万……他死了……但父债子还……” 痞子哆哆嗦嗦地说着,他疼极了,脸上都出汗了。 宋亚泽松开痞子,把他的棍子夺回握在手里,盯着他沉默半刻,才慢慢开口道:“我们没钱。” 痞子翻过身,咬着牙说:“没钱?我们老板可听说你们拿了二十万的赔偿金呢!你们先把这二十万还上,再说剩下的一半!” 宋亚泽没有理会他的话,反而盯着痞子说:“你是专业要债的吗?” 痞子倒是很是得意了,他拍着胸脯,看着有些自豪:“那当然!” “你爸妈生了你就是为了给人做狗腿子?” 宋亚泽语气清淡,却如同狂风暴雨般打在痞子的心里。 “你少管!”痞子气急,他面红耳赤地说:“废话少说!把二十万拿来!” “二十万是在三年前得的,已经花得差不多了。现在我只能掏出两万。”宋亚泽平静地说。 “两万?!你他妈打发谁呢?!” 痞子站起身来,面容嚣张地指着宋亚泽说:“我们老板早查清楚了!你卡里还剩七万八对吧?!” 宋亚泽惊住了,他没想到这个老板这么有手段。 “哈哈,愣了吧?!” 痞子笑嘻嘻地说,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抖着脚说:“没两把刷子,我们老板能开担保公司嘛!” 宋亚泽沉默了,事情远比他想象中棘手。 痞子将一张纸条扔在地上,得意洋洋地说: “明天上午九点前,打七万到这个号上!我们老板大发善心,也不想难为你们两个小崽子,给你们抹了零头。” “大发善心?!” 宋亚泽挑挑眉,说:“这还是旧社会吗?父亲的债务和儿子没有任何法律关系。” 痞子噌一下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瞪着宋亚泽,像看着仇人一样,脸变得像翻书页似的: “你不想还?!” “不是我不想还,是我根本与这债无关。” 宋亚泽淡定地说,他拾起写着卡号的纸条,团成一团,丢进垃圾箱。 “你……你你……”痞子指着宋亚泽,却一个字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3 也说不出来。 “你们老板是个法盲吧。父债子还这种事早就不适合这个社会了;或者说,他是个老年痴呆的老头儿,还觉得自己活在旧社会呢?!”宋亚泽盯着痞子,一字一顿地说。 痞子气得面红耳赤,却又理亏,辩不过他,只能装腔作势地指着宋亚泽的鼻尖,比划半天。 “回去让你们老板好好查查法律,看看哪一条规定父债子还了!”宋亚泽把棍子扔到门口,“你走吧,这钱你要不走。” 痞子红着脸,不知是被气得还是恼得,他气鼓鼓地,眼睛像是要瞪出来,像那牛眼似的。他被堵得说不出话来,最后只能放出一句还算威猛的话就如旋风般离开了: “你俩给老子等着!” 痞子离开后,宋亚泽才发现原本整洁的房间如今就像被龙卷风袭击一样,书本报纸散落一地,椅子也摔在地上,像快被踩死的蚂蚁。 宋亚泽看了一眼被毁坏的门锁,叹了口气。他心思沉重地拉起林裕果,便开始整理起房间来。 “哥,现在我们怎么办?”林裕果一边整理散落的书本,一边面色担心地说。 “现在就得搬走了,这地方不能住了。” 宋亚泽叹息道。这个小屋已经住不下了,这次幸好只来一个,可看这局势,下次估计就要来一群了。 他们把房间整理好,给房东留了张纸条,上面放了张红色钞票,算作是修理门锁的费用。 两人一人提着个行李箱下楼了。 到了楼下,林裕果没忍住,回头看了一眼已经黑漆漆的窗口,宋亚泽看到林裕果出神的样子,便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同样把目光钉在了已经生活了三年的屋子。 三年前,也是在这样一个潮湿的冬天,他们来到这里,心中怀揣着希望,天真地以为可以一步步走上平顺,远离痛苦;可这世间,并不是所有事都能遂人心愿,甚至鲜有事可以随顺人心,大部分人都活在始料不及的变化之中,做着自己从没考虑过的事。未来,永远是未知的。 宋亚泽笑了,摸了摸林裕果的头,说道:“舍不得走啊?” 林裕果摇摇头,他黑溜溜的目光从窗口撤下,钉在宋亚泽的眼睛上,坚定地说:“我本来以为我们可以安定地生活下去。” 宋亚泽轻轻笑着,月光将他的笑容打照地无比柔和:“人生不止是安定,还要有起伏,才有意思。” 林裕果看着哥哥温柔的笑,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又吃了一块甜糖,比世界上所有的糖都要甜。他的心像被这笑融化开一样,似乎周围的风景都能溺死在这笑容之中,那一刻,周围的一切景物都消失了。 他大概是一辈子都忘不了这笑了。 “生活会越来越好的。”宋亚泽拍拍呆愣住了的林裕果的脸说。 第25章 杀马特仇英 兄弟俩暂时住在一家不需要身份证的小旅馆。因为要找一个距离林裕果学校不太远、又经济适用的房子也不简单,便暂时留宿在这旅馆中,还算过了几天安生日子。 由于放寒假,宋亚泽几乎是白天黑夜都在ktv打工,只有凌晨才踏着沉重疲惫的脚步回到家,倒下头就呼呼大睡,就连ktv的总管都可怜他,给他派少点的活。 他每天回到家,一头栽到床上,累得连鞋都不想脱,真的只想阖上眼睡觉,上了一天补习班的林裕果就心疼得给他脱了鞋,倒上洗脚水,他才在些许烫人的水中迷迷糊糊地洗洗脚,再一闭眼就不省人事。 他从不抱怨累,因为他可以得到比原来多一倍的钱。可正是这样的隐忍让林裕果更加心疼了,他开始恨自己没出息,让哥哥受苦了;而让哥哥不再劳累的唯一途径就是他手中的课本。 是啊,他太小了,别说是只手遮天的本领,就是只遮住哥哥一人,都无力做到。 每当看着宋亚泽劳累地睡去的样子,他心中无限酸楚,却又无计可施;连他自己都要依靠哥哥生活,怎还有能力去保护他呢;一想到这,他就将学习看作成解脱的途径,即使他厌烦学习,他看起来也像是一个上进生。 这天夜里,风比平时似乎刮得更猛了,山城的雨也是淅淅沥沥地下着,给这本来就潮湿的空气带来又一层冷意;地上的泥水比往日都要多得多,走起来容易溅脏了美女帅哥的裤脚;天空又是这样低沉沉得下坠,像要把人拧得窒息。 而即使是这样的天气,也改变不了各大夜场的歌舞升平。人们像是要把被冷冬压抑着的热量悉数爆发出来一样,对着高清的屏幕疯狂地吼叫,拥着美人入怀,在酒气和光影交织中表现出鲜为人知的另一面;他们是这夜晚的王,对着房顶大唱;是啊!生活多么令人疲惫!也许这吼叫能带走些许劳累和无奈。 宋亚泽就是在这样的地方工作。 “小宋!307号要两份爆米花和水果拼盘,给人家送去撒!” 徐主管神色匆匆地对宋亚泽说道,他手里还提着一箱啤酒,额头上都出了汗。他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主管,对员工也很人性,在他身边工作的人都愿意留在他身边。 “主管,刚才您还说215催啤酒了,307就让别人送吧!” 宋亚泽手里捧着啤酒,用手背抹掉头上的汗水,脸色红红地说。他忙得像一只陀螺,在如迷宫般的ktv走道里不停地转动着、穿梭着。 “215让别个去撒!317点名要你去!”徐主管一口重庆话,在嘈杂的走道中很难听得清。 “点名要我去?!为什么?” 宋亚泽奇怪不已,毕竟客人记住一个ktv服务生的名字,还点名道姓地要求其服务,这种事太罕见了。 “说是你上次做得好,这次还要你过去撒。别问为撒子喽,赶忙去那儿,回来客人等急喽!” 徐主管催促着宋亚泽,还把他手里的啤酒拿下来,让他去端水果拼盘和爆米花。 宋亚泽疑惑着端起拼盘,就上了三楼。 在三楼的,都是豪华包间,空间很大,价格比普通包间贵很多,里面甚至还配有小提琴、吉他等乐器以作背景,看起来颇有音乐氛围,但仍改变不了它金钱导向的性质。 宋亚泽轻轻推开317沉重而闪亮的包间门,里面很黑,光感的变化让瞳孔迅速放大的他一时间什么也看不清,只能通过亮着的电视模糊地分辨出是一大堆人,有男有女;包间的声音又极大,震得人耳膜发疼;里面的热浪扑面而来,宋亚泽感觉自己像把脸投到热蒸汽一般,闷热得很,难受得很。 他忍着反感,挺直身子,颀长的身影被黑暗隐没;而包间里看到有外人进入,似乎更加欢腾了,那热潮和噪声席卷而来,搅得他心脏都要加快频率了。他将水果和爆米花放在滑溜溜的桌上,就收起托盘准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4 备赶紧逃离这个类似群魔乱舞的地方。 “去!给我们老大拿瓶红酒!”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响起,似乎在调笑。 “对咯!还得是你拿!”周围的男男女女像听到笑话似的,“轰”得一声炸开。 “请问需要什么牌子的?”宋亚泽尽量保持礼貌地问。 “别管什么牌子的!最贵的那个就行!” 另一个同样痞气的声音说道,像是在瞧宋亚泽的笑话。 宋亚泽点点头,便拿起托盘出去了,再回来时手里就多了一瓶红酒和几个酒杯。包间里还是如刚才那般热浪滚滚,像煮了开水似的;嬉笑声、*声不绝于耳。 宋亚泽将红酒打开,刚放下酒瓶,就听到一个嗲嗲的女声说道:“去给人家拿包蓝莓干!” 这时,另一个同样娇滴滴的女声响起:“还有一包情人梅!” 话音一落,周围又是一阵调笑声。宋亚泽仍是点点头,没有理会这些,就去拿了两包话梅送了过来。 果然,又有人开始提要求了:“给我拿包牛奶!”、“拿包纸巾过来!”、“我要鸡尾酒!”、“我饿了,给我拿点面包”…… 碰上故意刁难的客人,服务生只能忍。 宋亚泽来来回回楼上楼下跑了七八回,都有点气喘吁吁了。不过,他是真的好脾气,并没有生气,也许是他的心理年龄以及在饭店兼职的经历把他的心量撑得说不出的大。 听声音,那些人也就是群十多岁的孩子们,比林裕果大不了多少。他们的声音虽然痞子气重、吊儿郎当,却仍是稚嫩的。宋亚泽没想和一群孩子过不去,也就当作是一堆不学好的孩子的恶作剧,忍过去就算了。 他拿着两袋棉花糖,有些微微气喘地进了包间,但仍是挺直腰背、保持着风度翩翩的样子,这让他的身影很是挺拔修长,又举止得体,脸上有点汗珠,很是红润。他的五官是好看的,却不柔弱女气,容易让年轻女孩的目光忍不住停留几秒再转向别处。 这回,包间的灯打开了,却仍是不明亮,因为只开了一处,但已经让宋亚泽看清楚里面的情景了。 一排穿着暴露、打扮性感、浓妆艳抹的女孩坐在包间里豪华俗丽的真皮沙发上,她们都眨巴着眼睛,盯着宋亚泽,目光或是嘲笑,或是欣赏;女孩前面是几个像是地痞流氓一样的杀马特少年,他们嘴里叼着烟,头发五颜六色,像妖怪一样。 而坐在女孩中间左拥右抱的是一个同样打扮很是杀马特的少年,打着耳钉和鼻钉,白皙的脸很是匀净,却硬是被那白紫相间的公鸡头给破坏了干净青春的模样;他鼻梁很高,为他的长相多少还加点分;他的嘴唇颜色有些暗紫,可能是故意涂抹了颜色特殊的口红。 总之,宋亚泽看到一众像鬼一般的杀马特齐刷刷地看着自己,身上不由得起着一波接一波的鸡皮疙瘩,头顶上的头发也像被电击般一根根都想要竖起来;他忍着不适,将零食放在已经堆满食物的桌上,便礼貌地抬腿要走。 “慢着。”中间的男孩说话了,他的年龄对于宋亚泽来说的确只能算男孩了。他的声音明明清亮,却在裹着杀马特的外衣下显得极其不和谐。 宋亚泽定住,礼貌地看着男孩,等着他的吩咐或是刁难。 男孩看到宋亚泽的眼神依旧平静如水,没有任何怒意。他愣了愣,才轻咳一声说: “既然来了,就唱一首再走吧!对了,清唱!” 说完,他的嘴边就挂上了狡猾的笑,像是看笑话似的看着宋亚泽,似乎等着他出丑一般。 他话音一落,旁边就响起了一阵乱哄哄的起哄声,有的男孩大力地拍起掌来,拿着话筒就塞到宋亚泽手里,搂着他的肩,像和他很亲近似的;女孩们则更多是看热闹。 宋亚泽瞥了他们一眼,淡定地说:“公司有规定,不准服务生……” “客人让你干,你就得干!” 男孩很是嚣张,他高昂着脖子,似乎在用下巴指着宋亚泽:“不然叫来你们主管,看他让你唱是不唱。” 宋亚泽沉默几秒,也痛快答应了:“好。” 说完,他走过桌子,拿起了被搁置在点歌台旁边作装饰品的吉他,拨了一下试音,稍作调整,便对着竖起的话筒说: “清唱的话我容易走音,还是弹吉他当个伴奏吧!” 下面像是被点燃一般,一下子像爆炸一样,口哨声、起哄声猛地涌了上来,他们都在看着好戏,等着这淡定的少年能有什么做派。 宋亚泽拨着吉他,调整好话筒,便开口唱歌了。 “rdaedsofaraway……” 他唱的是甲壳虫乐队的《rday》,这是他大学时为了联谊晚会的演出,花了五天时间夜以继日硬是给学会的曲子。当然,天赋不高的他也就只会弹这一首曲子,是被当时身为外联部部长的室友以一个礼拜的早饭为代价换来的。 他想念他的大学生活。那时的他,虽负兼职,却仍未尝人生的艰辛和无奈,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大学时光,是宋亚泽最爱细细品尝的一段时光,因为大学,因为身边的一帮好兄弟,因为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他爱上了重庆这座城市。 “ly,i'be……” 他的歌声的确比一般人出众,绝不是五音不全、破音嘶吼的,否则也不会被室友生拉硬拽地上了台充个数;可也绝不是绕梁三日、余音袅袅的。他的歌声,是普通的,一如他这个人,就像万千宇宙中的一粒尘埃,是那么渺小。 这首《rday》,是真的成了昨日。但他每次去唱k,或是应酬,或是假日玩乐,或是自我放松,他的最后一首歌一定是这首经典曲目。和他亲近的朋友开玩笑说这首是不是记录了他的初恋,他也是笑着回应: “当然!我的初恋就是我的大学!” “rday……” 他真的很劳累,或许外表上看不出来,但他心里对生活的担忧让他的大脑像个永动机一样停不下来。这种累是无形的,会逐渐让人窒息、把人压死;他从来没有抱怨过累,可嘴上不说,不代表心里不这么想。 他真的太需要安定和休息了。也许这首《rday》是他在被多次刁难后发出的吼声,这吼声却是这么柔和,充满了怀旧的味道,像镀金一般,永垂不朽。 哼完最后一个调子,宋亚泽拨了拨吉他弦,就结束了全曲。 演唱时,他仿佛看到周围的一群杀马特都消失了,代之的是衣着朴素干爽的大学同学,他们都快乐地笑着,手里拍着节拍,还有不大不小的欢呼声。 那一刻,他甚至感觉鼻子有些酸了。他真的想念他们,想念那帮好同学。 唱完的那一刻,好同学又被闹哄哄的杀马特代替了。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5 他对着话筒用低沉干净的声音对着嬉笑怒骂着的黑压压一片说了句“谢谢”,就轻轻地放好吉他,准备离开。 “慢着!” 为首的男孩发话了,他翘着二郎腿,搂着身边的女孩,直直地看着宋亚泽说,语气有些急促。 宋亚泽停下离开的动作,淡定地回视着他。 男孩看到宋亚泽的目光,眼神有些躲闪,说的话也吞吞吐吐: “那个……你……给我拿瓶冰啤……你唱得难听死了,我听着都上火!” “好。” 宋亚泽面无表情地点点头,便从容地去二楼的超市拿了瓶冰镇啤酒上来。 可刚一推开门,还没看清里面的状况,他就被两个人嘻嘻哈哈地架着胳膊连拖带拉地带进包间中间,然后扔在地上。被半跪着拖拉时,他手里的冰啤已经掉在地上,所幸地上铺着厚实的毯子,瓶子没碎。 宋亚泽惊诧无比,他知道这群人今天是故意来找麻烦的,得逞之前是绝不会放过自己。 他收起惊讶的心思,也懒得和一群孩子计较,便平静地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灰尘,眼睛微微下垂,看着所谓的“孩子王”,像哄小孩似的问: “请问您有何贵干?” 杀马特孩子王眼睛盯着宋亚泽,慢慢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仇英。” 他那傲慢的语气夹杂着他稚嫩的声音,听起来滑稽无比。 ——仇英? 宋亚泽忍俊不禁,嘴角上扬起好看的弧度,卧蚕像睡醒一样充盈起来,眼睛弯着,很是温柔的样子。 孩子王愣了愣,脸色似有点红了,他气恼着说:“你……你笑什么?!” 说完,还瞪大眼睛,一脸期待地等待答案。 “没什么,只是您的名字和明代一个和唐寅齐名的人重了。”宋亚泽笑着解释说。 “唐寅?唐寅是谁?”孩子王不解地问道。 “……他还有一个名字叫唐伯虎。”宋亚泽无奈地说。 ——这哥们,连唐寅都不知道!这是多无知啊! “噢!我知道!就是那个娶了八个老婆的嘛!切!” 孩子王大声叫着,似乎在证明自己很博学多闻。 宋亚泽也懒得跟他纠正什么了,便应酬般地笑笑,就准备转身离开。 “等一下!”孩子王又叫了一声,面色通红。 ——果然! 宋亚泽停下脚步,等着他的吩咐。 孩子王搂着美女的胳膊收了回来,他抓耳挠腮一番,才支吾道: “那个……你……记住我名字了吗?” “记住了,您叫仇英。” 宋亚泽点点头说。此刻的他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很想笑,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面对一个中二少年的中二举止,是不会真的生气的。 “嗯……” 男孩挠挠头,脸色更红了。他虽然强装霸道,可脸上要滴出来的红色却出卖了他,也让旁人尴尬得很。 “那个……我……不是法盲……也不是老年痴呆……” 男孩害羞地说着,目光躲躲闪闪,声音越来越小。 宋亚泽先是愣住了,接着他就感到似有一声雷在耳边炸开,轰得他大脑一片空白,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个杀马特孩子王,居然是担保公司的老板?! 那一刻,他的第一反应不是麻烦来了,而是奇怪担保公司落到这个打扮像妖怪似的孩子手里,居然还没倒闭,真是奇闻! 正当他因为震惊而愣住时,旁边的一群人却炸开了锅:“老大!他骂你,你怎么不骂回去啊?!”、“老大!给他点颜色看看!”、“老大!弄死他!”、“老大!让他跪下喊爹!”…… 仇英似是觉得自己在一众小弟面前失了面子,便尴尬地轻咳一声,故作气愤地说: “所以!你骂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台下又是炸开锅一样一阵喧哗,附和的、调笑的、看热闹的、添油加醋的…… 他们在期待宋亚泽被整的样子。人性中那市侩、幸灾乐祸的一面,此时,被这群懵懂少年演绎地淋漓尽致。 宋亚泽看到对方是个孩子,震惊之余更多是宽心,因为眼前这个仇英实在是像个无脑少年,意志薄弱,又冲动易变,比那些老谋深算、油腔滑调的老狐狸要好对付得多。 “父债子还已经没有法律依据,你找我还账,是因为你根本不懂法律。” 宋亚泽抬着下巴,面色冷峻地说,完全没有了刚才的温柔耐心。 “我……我当然懂法律!” 仇英赶紧接话道,有些面红耳赤:“我只是找人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开玩笑?开玩笑能把我弟打得青紫一片吗?”宋亚泽冷冷地反问。 “那你还骂我呢!反正扯平了!”仇英说得速度很快,似乎有些自认理亏。 “既然扯平了,以后就不要再来找麻烦了。”宋亚泽拾起啤酒,稳稳地放在桌上,抬腿就要走。 “等一下!”仇英有些急了,声音也大了很多。 宋亚泽停下脚步,有些不耐烦地看着他。 “那个……”仇英抓抓头,脸红红地吞吐道: “我现在允许你……做我的小弟……” 那一刻,宋亚泽又气又想笑,他很想上去踹这自以为是的小男孩一脚。 “不好意思,我从没做过小弟,怕做不好,还是不要给你添麻烦了。” 他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听上去似乎真的是为了仇英考虑。 而仇英的脸更红了,他赶紧摇摇头,解释道:“没关系!我喜欢养新人!” 而台下却是不乐意了:“老大!他怎么能做您的小弟!”、“他打扮土死了,根本不!”、“老大!他做您小弟丢了您的脸!”、“老大!他不配和我们站一起!”…… 宋亚泽趁着乱哄哄的形势,赶紧跑到包间门边,正等他打开门时,他隐隐约约听到在喧闹的人群中传来的一声“等一下”,但是他没有理会,赶紧拉开门落荒而逃,像背后是一片地狱火海,里面拥挤着夜叉罗刹似的。 第26章 洗脚 “哥,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啊?” 林裕果看着表,对满身疲惫的宋亚泽说,语气充满了心疼。 宋亚泽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快凌晨两点了,比平常要晚一个多小时。他看着林裕果担心的神情,心里一暖,笑着说: “没事,就是客人比较多。你怎么还不睡啊?” “我得等你回来才能睡着,反正明天就放春节假,连补习班也停了。” 林裕果赶紧跑去给宋亚泽倒洗脚水,拿着毛巾端了过来。 “那太好了,你正好休息几天,你也辛苦了。” 宋亚泽把脚放进盆里,疲惫被热气驱散掉一半,他轻轻舒出一口气。 “我才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6 不辛苦呢……”林裕果蹲下身子,准备把手放进热水给宋亚泽按摩。 宋亚泽赶紧制止住他的动作。 “哥?”林裕果不解地问。 “男子汉不要做这些婆婆妈妈的事!” 宋亚泽温柔地摸摸林裕果的头,把他的手放回去,自己撸起袖子洗了起来。 “记住,你是做大事的人,不要做这样的婆妈事。” 宋亚泽认真地看着林裕果,一字一顿地说。 “可你是我哥啊!有什么啊!”林裕果疑惑地问。 “就算是我也不行。伺候久了,就习惯了。”宋亚泽摇摇头说,态度很是坚决。 “哥!你就让我洗这一回又咋啦?!今天你累了,是特例!就洗一次还能决定我的人生了?!” 林裕果皱起细长的眉毛,语气不满道。 “一次也不行。” 宋亚泽一边洗着,一边跟他解释道。 “一旦开了先例,下次就是半推半就,再下次就是默许,再下次就是光明正大的享受。所有习惯都是从不习惯开始的,要想戒掉一个不良习惯,首先就是把它杀死在摇篮里。” “哥!洗脚能咋啦?!要是别人家孩子,爸妈都能高兴坏了,觉得孩子孝顺呢!你倒好,还不让我洗呢!” 宋亚泽的答案明显没能说服弟弟,后者依然刨根问底。 “那是因为我是你哥,不是你爸!我只比你大四岁,是平辈,受不了你这像个小丫鬟似的天天捏脚捶腿的;再说了,你将来是要闯出一番天地的,天天做这种丫鬟事,都把你的男子汉气概给磨没了。到时候,还闯什么天地啊!就像那天来找事的小痞子,他就是天天跟在人屁股后面做狗腿子,一辈子也就那个格局了。” 宋亚泽停下动作,把胳膊支撑在膝盖上,一板一眼地说起道理来,活像学校里戴着眼镜、一表人才的老师。 “……那好吧。” 看着宋亚泽坚决的态度,林裕果知道这是他的原则底线,绝不可触碰,便忍着心疼住了手。 看着林裕果不情不愿的表情,宋亚泽叹了口气,笑着说: “我知道你心疼我,你是个好孩子!” 林裕果得到夸奖,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脸颊也有些红了。 “这种小事,长此以往地做,就决定了一个人的气量和格局了。你眼中看到的事多大,你将来的舞台就有多大。我希望你做一个大气豪迈、要强上进的人。那才是我心中一个成功者的形象!” 宋亚泽在说这句话,心中不由得勾勒起很久之前,在香港的一处豪宅花园,江原站在石亭上,那俯视河山的身影,似乎天下尽在他的眼里,所有大事到他那就成了不值一提的小事。 这种心量,便是一个大成就之人应该有的。而宋亚泽现在就在努力拓宽林裕果的心量和视野。 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从口中蹦出,打在林裕果的心里,很沉重,就像炼钢工人在全力打铁一样,一字字都狠狠撼动了他的心脏。 那一刻,林裕果第一次对未来有一种模模糊糊的“道路”概念;而这一概念,是相依为命的哥哥为他树立的。 ——气量?大气豪迈?要强上进? 林裕果在心里如是想着,他开始在心里大略地描绘出一个人物剪影,虽不清晰,但好歹是有了轮廓。那一刻,“人生”这两个字,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道沟壑,而宋亚泽就是劈开并流淌在这沟壑中的水流,有力而又温柔。 “嗯。我尽量!”林裕果看着宋亚泽点点头,很是认真地说。 …… 为了躲开那群不同凡响的杀马特,宋亚泽在春节假期间就没有为了三倍工资而加班加点。他带着林裕果找了个新的出租房,总算是从隔音差、潮湿荫蔽的小旅馆解脱了出来,在出租房里简单地过了节。 应了宋亚泽的那句“生活会越来越好”,他们的出租房的确比之前棒棒军的聚居地要好上一些,当然,房租也是成比例上升,但总体价格仍算是低廉的。 新的出租房坐落在南岸区较为偏僻的地方,坐上轻轨四站路能到林裕果的初中,这是宋亚泽考虑林裕果如期将至的中考的结果。出租房有六十平,是原来棒棒军标配房的两倍!自然,条件设施也好很多。 最起码,厨房能容得了两个人活动,吃饭和睡觉也能是两个屋了;淋浴头也是光亮的,没有灰暗的锈红色;就连电视也不是原来那种笨重刺眼的大背投,变成了挂在墙上的液晶屏。 如果说上一间出租房是一位风烛残年、病入膏肓的老人,那这间房就是一位青春活力、干净整洁的青年人。 房间门打开,林裕果看到屋里的一派景象,是吸着气瞪大眼进去的,再接着,就是一股浓浓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他现在,可是有了稳稳当当的书桌,书本可以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甚至还有了窗帘,晚上睡觉也养成了拉窗帘的习惯;晾衣服绳也变成了摇着就能上升下降的自动化玩意,不是原来在窗口被随意拉扯起来拴在两端的废电线;看着洁白平整的墙壁,他生怕自己给碰脏一般,不自觉地要离墙三寸走。 也许只有经历过苦日子的人,才更容易感受到幸福,也容易比生下来就含着金宝玉的贵公子们更会知足。 “我说了,生活会越来越好的。怎么样?还想过去那个旮旯地吗?” 宋亚泽看着林裕果满脸惊喜的样子,有些自豪地说。 “我才不想回去呢!”林裕果坐在厚重结实的两人位沙发上,一颠一颠地说。 “这就对了!” 宋亚泽整理好房间,就躺在床上,做了个深呼吸,静静地看着窗外像水洗一样的蓝天。 这种蓝天晴日对于常被雨水雾霭笼罩着的重庆是极其少见的。偶尔也有群鸟飘过,现在,由于楼层较高,窗口的视线已经不会被横七竖八的衣服杆和杂乱的电缆挡住了,呈现出干净的蓝色;晴天的阳光像一缕轻纱,斜斜洒进窗沿,照到书桌上的书本和书包;空气也是轻盈的,宋亚泽感觉今天的呼吸都畅通了不少。 “哥?”林裕果躺在和宋亚泽的床正对面的另一张床上。 现在,兄弟俩已经不需要挤一张床了。 “嗯?”宋亚泽盯着窗口,懒懒地问道。 林裕果那边倒是噤了声半刻,才响起声音:“哥,我觉得人这辈子受的罪都是有定数的。” 宋亚泽来了兴趣,转过头看着好像突然成长了的林裕果,笑着问道:“为什么这么想?” “你看,我们从农村的贫民窟,到棒棒军居住区,再到小旅馆,再到今天这样的房子,生活简直是大变样!”林裕果同样也看着窗外的景致,幸福地说,他的心情就像这窗外的天气一样晴朗,没有一丝云雾。 “你说得对。”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7 宋亚泽点点头,他的眉眼也愈发弯起来,“小的时候受完了,长大就不受了。” “那我们会越来越好吗?” 林裕果转过头问,他圆圆的眼睛睁开了,显得极其闪亮有神,像被这蓝天洗过一样。 “也会有起伏,但大趋势是向上的。只要努力!”宋亚泽自顾自地说。 “那我一定要努力学习,让咱俩越过越好!”林裕果盯着宋亚泽,语气强烈地承诺道。 “我也努力!你在书本上努力,我在工作上努力!” 宋亚泽看着天空,此刻的他无比积极,实际上他的确也是一个积极生活的人,无论生活曾经带给他什么,他都像一个不知疲惫的勇士,负伤之后会站立起来,手里提着伤痕累累的枪。 那天晚上,他们在午夜十二点燃起了鞭炮,在噼噼啪啪声中,辞旧迎新,翻去了上一年的不顺与劳累,掀开下一页的未知却充满期待的篇章。两人吃着房东大姨送来的两盘饺子,在微笑而无声的默契中过了春节。 林裕果感觉自己从没像现在这样成熟过。是的,他的确比起过去长大很多,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少年半成熟的心性,总是认为自己是特别的,考虑事情是简单直入的,对未来是期待的,却也是敏感无比的。 他吃着饺子,看着热气后面哥哥有些模糊的脸庞,又斜过眼看了看窗外的烟花。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以后我们也会放烟花!”林裕果盯着窗外,郑重地说。 “一定!”宋亚泽笑着,一如往常般温柔。 第27章 再遇仇英 春节七天假过去了,宋亚泽再次成了上班族。 只是今天的天公像是又变了脸色,而且像是突然暴怒似的,翻个书页的时间就变了。 宋亚泽下了轻轨,距离ktv还有一段不近不远的路要走。 这外面却是狂风暴雨一般,整个天空阴霾得很,云彩像是从没积得如此厚,呈现浓重的灰黑色;雨点又大又沉,若是不小心挨上,那感觉就像吃了冰冷的枪子一样,又冰又疼。 他没办法,只好把外套脱了抵在头上,一路小跑着赶向ktv。狡猾的雨水躲过外套,斜着扫进他的脖子,冰得他浑身发冷,浸湿了他的衣领。 到了ktv,此时里面已经有稀疏的客人了,他们之中有一小部分是下午要上补习班的学生,但更多地还是包了通宵的火力全开的那些人。 宋亚泽微微发着抖换了工作服,将他本就好看修长的身材衬托得更加迷人了。他的头发湿漉漉的,摸了一把,全是带着冰粒的雨水。他皱皱眉,就去员工休息区准备用吹风机吹吹。 突然,他在前台看到了一个极其眼熟又极其特殊的高瘦人影,由于ktv的灯还没亮全,背景很是黑暗。但宋亚泽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从那恨不得比天还高的公鸡头就能轻易辨认出主人的身份。 他心中一紧,同时身上开始冒鸡皮疙瘩。 “那个……你……上班来了?” 仇英吞吞吐吐地问道,光线太暗,宋亚泽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感觉他是一尊僵硬的雕像。 “嗯。” 宋亚泽认命一般地回应了。 “那个……我一直等你上班来着……” 仇英像是个结巴,声音也越来越小。 “你是来要所谓的债的?” 这是宋亚泽的第一感觉。 “不不!当然不是!是我叔弄错了,他以为现在还流行父债子还呢!”仇英有些急,赶忙解释道。 “你叔?你不是老板吗?”宋亚泽好奇地问。 “我不是,我只是法人代表,我叔是总经理。” 仇英这回可算是语音流畅、语气正常地回答一回了。 宋亚泽听到答案,意识到对方也不是无理取闹的歹徒,这么些日子一直高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像石头掉落在软棉花团里似的。 这时,大灯正好亮了起来,同时也响起了欢快的摇滚音乐声。宋亚泽看到站在不远处的仇英,默默叹口气:对方依旧是那样的杀马特打扮,只是头发似乎比那天更高了,连嘴唇上都带上了唇钉,配上鼻钉和一排耳钉,宋亚泽无形中似乎感觉一阵疼痛。 仇英也看到了宋亚泽,同样是和那天一样的温柔干净,一副美好而又温暖的样子,身上似乎永远流淌着令人安心闲适的热流,真想让人脱光了去那暖热温泉里泡一泡。 而现在,他的头发很湿,有些凌乱,刘海黏在额头上,还慢慢地滴着圆润的水珠。 仇英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他很窘迫,他知道自己的脸一定是不争气地红了,在宋亚泽眼里看起来一定显得很弱小。可这种尴尬是控制不住的,他越是这么想着,脸就越发热烫起来。 他感觉自己的脸像是被一群恶人硬按着钻木取火了,越是反抗,越是烧得寸草不生。 宋亚泽站在对面,眼睁睁地看着仇英原本还算正常的脸色,一步步上升至红润,再到最后的沸腾,不禁为他感到些许尴尬,便识趣地说了声“再见”,就在对方呆愣的神情中进了休息区了。 吹风机暖风的吹拂,以及ktv强劲暖气的安慰,让宋亚泽发冷的身体终于恢复了热量。他整理了一下头发,也不再磨洋工,就打开门准备出去。 一打开门,宋亚泽就看到门前一个离自己不过两分米的嘴唇黑紫的人,他吓了一跳,同时,对那个人影本能性地打出不轻不重的一拳。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看见了鬼。 “哎哟!”仇英捂着肚子,面色痛苦地往后退了一步,大叫了一声。 听到熟悉的声音,宋亚泽才反应过来,心有余悸地问: “仇……仇英?你站那么近干嘛?” “我……那个……我只是徘徊……认识徘徊这个词吗?” 仇英捂着肚子,使劲揉着被打的地方,脸色不好,却依旧开口争辩。 宋亚泽没理他,赶紧上前一步,焦急地问:“你没事吧?” 他心里清楚,自己刚才情急之下打的拳虽不是拼尽全力,但也够对方喝一壶的。 仇英看着宋亚泽焦急的脸,刚想说“没事”,却眼珠一转,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哎哟!你打得我疼死了!我现在头都蒙圈了!” “蒙圈了?!” 宋亚泽心里很是焦急,他不是担心仇英,而是怕承担高额的医药费。弟弟还要上高中,卡里钱也不多了,仇英扭曲的脸让他愈发担心起来。 “那我带你去医院瞧瞧吧。” 宋亚泽拉起仇英,将他的胳膊揽在自己的肩膀上,准备给老板请个假,带这个回头率300%的麻烦去医院。 “那个……不用去医院……就把我带到三楼一个没人的包间就行……” 仇英刚才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8 盛气凌人的语气已经全然告退,他的脸上又开始泛红了,相应地,声音也开始断断续续的。 “真的吗?”宋亚泽有些不放心,但更多地是庆幸,他真的没有能力负担医药费了。 “嗯……你陪我休息休息……就好……” 仇英有点害羞了,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像蚊子越飞越远似的。 两人一步步地艰难挪动着脚步,终于来到了三楼的包间,应仇英的要求,还是上回杀马特大聚会时的那间。如今杀马特们都不在了,整间包间才显现出文艺高雅的音乐气息来。 宋亚泽气喘吁吁地将仇英放在沙发上,自己也坐在一旁休息,他将双腿伸直,后背靠在柔软的真皮上,双手摊在两侧,微微闭着眼睛。刚才仇英几乎把他的半个体重都压在自己肩上了,着实累坏了。 这时,他感觉自己的腿上一重,便低头一看,发现是仇英把自己的腿当枕头,将他的头枕在上面,他一手还捂着肚子,双眼紧闭,嘴里哼哼唧唧地。 “你枕我腿干吗?旁边不是有靠枕吗?”宋亚泽小心翼翼地捧起仇英的头准备挪走。 “我这不是疼糊涂了嘛!随便一躺就躺你腿上了……”仇英临时想出了个托词,心里暗喜。 “我去给你拿靠枕。”宋亚泽准备起身。 “别别别!我经不起动弹了……” 感受到脑袋下方的腿部肌肉即将绷紧,仇英连忙装出一副疼痛无比的样子,可怜兮兮地说道。 “我还是送你去医院吧!”宋亚泽看着仇英痛苦的模样,打算自认倒霉地破费了。 “不不不!我就这样躺一会就行……”仇英一脸皱巴巴的五官,闭着眼翻了个身,右手使劲捂着肚子。 宋亚泽看着仇英愣了愣,不由得有些好笑地说:“你捂错地方了,我刚才打得是你的左腹;怎么现在你倒捂起右腹来了?” 仇英呆住,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只好闭着眼睛装死。 宋亚泽看着耳朵烧起来的仇英,心里哭笑不得,便拎起他红红的耳朵,低下头轻声说: “为什么骗我呀?” 仇英感受到宋亚泽低低的声音在自己耳边私语,带着吹动的热气拂过自己的耳朵,脸上立刻火辣辣的,像被人揪着头发浸在辣椒酱里似的;同时,身体也涌上一股冲动,让他措手不及。 他立刻从宋亚泽的腿上弹坐起来,曲起腿,背过宋亚泽,闷闷地不说话,生怕背后的人发现了自己的小秘密。 宋亚泽也站了起来,笑着对他说: “我忙得很,没时间和你玩这小孩子的把戏,回去以后把你这乡村杀马特的造型换换,好好学习,别再这样混日子了。” 仇英红着脸,抱着膝盖争辩说: “我才不是小孩呢!我已经十八岁了!是我们公司的法人了!主管要账!” “好!你既然知道自己不是孩子了,就别再顶着这身离奇的行头了!”宋亚泽有些无奈地说。 “我……那个……我才不离奇!我这一身很帅!很时尚!”仇英不敢看宋亚泽,眼光瞥向一旁。 “可我觉得挺难看、挺奇怪的!”宋亚泽坦率地说出心中所想。 仇英如闻晴天霹雳,他呆住了,愣愣地转过头,受伤地问:“你觉得难看?为什么?” 宋亚泽看见仇英大受打击的模样,便不好再说尖刻的话,轻声说: “这种行头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孩子该穿的了,你需要做符合你年龄该做的事,比如应对高考什么的,而不是天天和一帮游手好闲的人乱逛。” “可……可我已经不上学了。我初中毕业后,就不再读书了。”仇英低下头,似有些不好意思。 “你初中毕业就不读了?!” 宋亚泽很吃惊,眼前的仇英家境优渥,完全具备接受教育的能力。 “嗯。”仇英点点头,“我爸、我妈、我叔都是小学毕业,他们说念书没用。他们自己只上了小学,不也是照样开公司,现在也过上好日子了!” 宋亚泽觉得十分奇怪,便问:“你未满十八岁之前,谁是你们公司的法人?” “我妈呀!”仇英说,“我爸是总经理,我妈是法人。可今年,他们进局子了,所以我叔就当了总经理,我成了法人了。” “进局子?!”宋亚泽震惊不已,声音都不由得大了起来,“你爸妈坐牢了,你怎么像没事人似的?” “没事,我叔说再过一个月就能把他们赎出来!”仇英轻松地说。 ——赎出来?应该是指保释吧!这没文化的一家子! “他们怎么进去的?”宋亚泽问。 “他们……是因为殴打儿子,逼他还他爸留下的债……”仇英又开始支支吾吾了。 “就是强逼父债子还了呗!”宋亚泽毫不留情地揭穿了事情的本质。 “差不多吧……”仇英不情愿地承认了。 “算了,你还是尽快上学吧,这社会已经不是你爸你妈那个时候的社会了!你知不知道,你已经落后别人三年了。你的同龄人,今年就可以上大学了,而你却才初中毕业。” 宋亚泽拍了拍仇英的肩膀,耐心地劝他。 “那……我都三年没看书了……来得及吗?” “只要你想学,什么时候都来得及,况且你只有十八岁!”宋亚泽鼓励道,“你可以花钱上个专科,你们家开担保公司,专业就学金融,用得上!” 仇英的心灵像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其实他并不厌学,相反,他对于数学还有着浓厚的兴趣和超常的天赋,只是家人的守旧思想对他有着极大的影响,再加上身旁的狐朋狗友的添油加醋,也就不再上学了。 而今天宋亚泽的一番话,让他感到眼前的世界都明亮了不少,一股像是充满新鲜血液的热流迅速贯穿了他的全身。 是的,他表面虽是叛逆专横的杀马特少年,内心从未明确过自己的目标。他没有设立过理想,因为父母家人早已设定好,他只需照着他们立好的路标目空一切地向前走就可以。对于方向和道路究竟通往何处,他从不曾思考。 今天,他感觉自己有了新的灯塔,而点亮灯塔的,就是这么多天自己心心念念的宋亚泽。 他可谓对宋亚泽一见钟情,就连梦中,对方的身影也是挥之不去。他推脱朋友的邀约,宁愿在家单曲循环《rday》,偷偷想着这个人,他发现自己喜欢上宋亚泽了,这种认知让他极其兴奋,又害羞不已。 他明明是个油盐不进的叛逆之人,却对宋亚泽的劝告百般呼应。这种转变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偶然事件,更不是心血来潮,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你等着,今天我就去换个造型!” 仇英信誓旦旦地说,眼睛里闪着光。说完便顶着公鸡头消失了,留下宋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39 亚泽一个人在包间里哭笑不得。 第28章 生日 重庆的夏天是如置身火炉般极其炎热的,高温与潮湿一起烘烤着这片土地,所有人都像行走在铁板上的薯片,在闷热和炙烤的环境下求生,汗水像是刚一萌生,就被高温蒸发在摇篮里。 这样的天气,能渐渐把人的意志磨平了,把人的劲头蒸没了,把人的精神烤昏了。 而林裕果,就将要在这样的天气里迎来人生中第一场考场。 他已经拼搏了半年了,在老师的耳提面命之下,在宋亚泽的拳拳关爱之下,再加上自己的挑灯夜战,他对于即将来临的中考可谓信心满满。 十六岁的他,算是个半大孩子了,他带着未成熟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颇有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这股劲儿鞭打着他,让他勇往直前、无所畏惧。 在六月份的那三天里,幸亏天公作美,原本热烈奔放的夏天也变得凉爽收敛一些。 考试时,林裕果感觉握在手里的不是笔,而是攀上人生更高一阶的楼梯;笔下的不是白色的试卷,而是任他驰骋的草原;广播里放的不是考试开始结束的信号,而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号令。 林裕果感觉自己超常发挥了,他觉得自己的思维异常活跃,写的作文也比平时练习的要文笔优美,他觉得他会得到一个好的分数,考上心心念念的重点中学,这也是哥哥对自己的期望。 考试结果甚至比他自己预想的还要好,林裕果的确厚积厚发,将三年学到的东西超常发挥在考卷上。 最终,他考上了重庆八中,这是他朝思暮想的理想学校。录取通知书发下来那天,林裕果喜极而泣。 宋亚泽笑着拍着哭泣的林裕果的后背,心里却酸酸的,他为林裕果高兴,却又深知这半年里孩子的不容易,他的心情是复杂的。 而宋亚泽自己,完成了三年的中专学业,又顺利考上了大专。等他这三年出来,就有个似乎好听点的头衔“大学生”了。 可大专的学费很高,宋亚泽读的是自己的本科专业——物流管理。一年下来,学费得一万五左右,再加上杂七杂八的费用,以及林裕果的学费,存款就只剩两三万了。 “哥,明天我和同学去做兼职,给家里添点外快!” 这天晚上,林裕果和宋亚泽坐在床边,两人面对面洗着脚。 “什么兼职啊?”宋亚泽抬起头来,看着林裕果问道。 “发传单。”林裕果的头还在低着,他慢慢地洗着,动作有些迟缓。 “去哪儿发?”宋亚泽擦着脚问。 “嗯……南坪步行街。”回答的声音有些小。 “什么时候去?” “晚上八点,我和他约好在步行街见面……然后再分头发传单。” 林裕果的表情似乎有些躲闪,他的语调也有些断断续续的。 “那得发到什么时候啊?”宋亚泽有些担心地问,他不希望林裕果在外面待太长时间,那样不安全。 “估计得十点吧!没关系的!那时候不还有轻轨嘛!而且离家又不远!哥,你就放心吧!我也能给家里赚钱了!” 林裕果笑着说,动作利索地擦了脚。 “那好吧。你也长大了,能当个劳动力了。” 宋亚泽顿了顿,又说,“正好我工作的ktv也在南坪的万达,离你也近。” 林裕果脸色瞬间僵硬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恢复如常。他没有说话,而是沉默着端起盆去倒了洗脚水。 这天晚上,天气仍是热烘烘的,街上灯火通明,这座似乎架在火锅上的城市,永远都出于沸腾之中。 宋亚泽坐在吹着强劲冷风的员工休息区,看着墙上的钟表指到八点整的位置。 ——应该去发传单了吧! 宋亚泽这样想着,从包里拧开一瓶可乐,小口小口地喝着,等待着徐主管的指令。 “小宋!329号,两瓶啤酒!” 徐主管慌里慌张地打开门,神色匆匆,额角还带着汗珠,他像个陀螺,似乎永远都处于不停歇的旋转之中,这就是他平常的模样。 “好!”宋亚泽快速地从位子上一跃而起,拿了两瓶冰啤就去了三楼。 到了房间,看到来人,宋亚泽原本礼貌的样子瞬间变成了随意。他迈着有些紊乱的步子走进包间,将冰啤随意摆在桌上,接着直接坐在沙发上,对着来人说: “你怎么又来了?仇英?” 如今的仇英完全不再是半年前那个杀马特的样子了。 他将公鸡头拉直染黑了,又剃成了短寸;耳钉唇钉也不带了,嘴唇也不再特意染黑,显露出自然好看的红粉色;穿的衣服也不再是黑亮亮的奇装异服,而是清爽的校园风。 当然,这一切都是他听从宋亚泽的建议的结果。 “我……我都放暑假了……来……来找你玩……” 仇英结巴着说,他的脸褪去了浓重异常的妆容,干干净净的,看起来青春无比。 “可你昨天才刚来过。”宋亚泽有些哭笑不得。 “今天是我生日嘛!”仇英脸红着说,看着宋亚泽的眼神躲躲闪闪。 “如果我没记错,我们认识的这半年里,你已经过了五次生日了。” 宋亚泽揭穿了仇英的谎言,好整以暇地看着他。 “可今天真的是我的生日!真的!你能不能陪我过?我带你吃蛋糕,带你看电影,我还给你订了一束花,一会就送来了!” 仇英可怜巴巴地看着宋亚泽,像只摇着尾巴的小狗。 “仇英,有些话我想和你说明。”宋亚泽看着仇英,沉默了片刻才开口道。 “你……你说。” 仇英感觉到脸上立刻火热起来,有股血从体内直直往上蹿到脸上,他有预感宋亚泽接下来要说什么话,心里突然像打鼓一样,既兴奋又紧张。 宋亚泽顿了顿,有些严肃地看着仇英,他想直接开口说明白一切,可看了仇英那副样子又不忍心,只好改口说: “我是个男人,不喜欢这些小女孩喜欢的东西。” “那你喜欢什么?我一定能买来!我爸最喜欢古玩玉器,你要是想要,我能给你拿一箱过来!”仇英兴奋地说,眼里全是闪光。 宋亚泽摇摇头,对上仇英的目光,认真地说: “仇英,你现在太小了,不懂什么是喜欢。” 这句话像炸雷一样在仇英耳边“轰”得炸开。仇英只感觉天旋地转,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静得吓人,他突然很想逃跑,可双脚又像无法动弹一样。 “不对……我已经十八岁了……已经成年了。” 仇英面容复杂,他察觉出宋亚泽拒绝的意思,这种感觉如同身体硬生生被无数颗冰块埋住,失望至极。 他愣愣地看着宋亚泽,艰难地开口道: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0 “我就比你小两岁……我……我……”仇英支支吾吾的,说的话也是颠三倒四。他突然很想哭,一股辛辣哽在喉间。 “仇英,”宋亚泽平静地说,“谢谢你。” “我不要你谢我!” 仇英有些受伤,他低吼着说: “我听你的话去上学了,头发也染黑了,以前的衣服也扔了,也不去见他们了!可我做这些,不是想要你的谢谢!你应该知道吧!我喜……” “仇英!”宋亚泽高声打断他,“别说了!我给你开啤酒。” 说着,就慌乱着打开瓶盖,递给仇英一瓶。 仇英看着宋亚泽讳莫如深的样子,感觉自己稍微有些狂乱的心立刻安定下来。他真的对宋亚泽百依百顺,不希望事情违背他的意愿。 他接过啤酒,咕嘟咕嘟一口气就灌了半瓶下去,也将几欲出口、在心中憋闷半年的话语硬是给用啤酒压回腹中。 “今天真的是我的生日。” 仇英从钱包里掏出身份证,指着上面的出生日期对宋亚泽说。他已经平静下来了,但心情可以用失落形容。 话音刚落,包间门就被打开了,一位瘦小的中年男子提着个蛋糕盒子走了进来,盒子尺寸挺大,里面的蛋糕应该不小。 “仇英……”男子看着蛋糕盒上的地址,试探地念着上面的名字,“是你要的蛋糕撒?” “嗯。”仇英点点头,签了字,男子拿着单子就离开了。 仇英小心翼翼的将蛋糕从盒中拉了出来。蛋糕的造型很怪异,上面有一个用巧克力奶油塑成的赛车,盘踞在整个蛋糕上,很是拉风。 “帅吧?!”仇英看着蛋糕,骄傲地说。 宋亚泽笑了笑,刚想说话,就被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了。他在仇英期待的眼神中接通了电话,原来是来送花的,来时找不到路了,宋亚泽只好下楼去找他。 “你让我一个大男人去抱着一束花?”宋亚泽挂了电话,有些无奈地看着笑得不正经的仇英。 “嘿嘿!人家可等着你呢!快去!”仇英的笑容透着一丝狡猾。 第29章 教训 宋亚泽无奈地走出ktv,在电话里和送花员约好在步行街的石头标志旁等他。 他来到步行街,东张西望找石头标志时,突然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捕捉到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 ——是林裕果!那小家伙跑到这发传单了! 宋亚泽欣慰地笑了笑,却突然发现不对劲:林裕果手里并没有传单;相反,他戴着帽子,低着头,站在固定的一个黑暗角落里,前面是一个木头搭建起来的简易架子,上面摆满了东西。 宋亚泽心里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趁着林裕果戴着棒球帽还低头,就在架子前走了过去,发现上面摆的是整整齐齐的光碟,看来是在卖光碟。 他看着林裕果全副武装的模样,还撒了谎称自己出来发传单,感觉事情很不简单。 他站在林裕果后面,一个比林裕果站的地方还要隐蔽的位置,距小摊不近不远。他发现在摆出来的光碟下面,还压着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同样也是鼓囊囊的,被紧紧地系了起来。 这时,一个神色匆匆的男人来到摊前,低声问:“有碟吗?” “要几张?” 林裕果同样小声问道,由于地处偏僻,他的声音清清楚楚传到宋亚泽耳朵中。 男子比划了个“5”的手势,便将手放回兜里。 林裕果点点头,快速打开下面的黑色塑料袋,拿出五张光碟,小心地递给男子。男子也是将光碟揣得严严实实,快步离开了,那神色像是躲避瘟神般。 趁着远处的霓虹灯光,宋亚泽清楚地看到光碟上印着不堪入目的画面! 那一刻,他的担心成真,只感觉自己的脑袋像炸了一样,他一时间恼怒无比,万万没有想到平时乖顺用功的弟弟居然会卖黄色光碟! 他觉得心脏瞬间剧烈跳动起来,血管也突突跳起,这炎热的夏夜,更是对他的火气助纣为虐。 宋亚泽气得下巴都在发抖,他头脑眩晕着走上前,一把抓起林裕果正忙不迭系着塑料袋的手。 林裕果做了亏心事,本就心虚,生怕警察发现了自己。宋亚泽这么一抓,他像个小兔子一般,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他低着头,不敢抬起,心里却在担心要是自己被抓进了派出所,该怎么面对哥哥,心里焦急万分,又悔恨交加。 “你居然卖这种东西?!” 宋亚泽恼怒着说,他一把摘掉林裕果头上的棒球帽,气得火冒三丈,声音也因为愤怒而发颤。 林裕果大惊,他没想到会碰上哥哥。他一抬头,在没有帽子的遮挡下,就着远处的灯光,清晰地看到了哥哥愤怒的面容。 在林裕果心中,宋亚泽是一向温柔的,声音也从不夹杂着怒火,就算是危急时刻,哥哥的声音都是淡定沉稳的。 他从不会像现在这样,如狂风暴雨一般;而宋亚泽的表情,更是他见所未见的气愤和恐怖。 那一刻,林裕果觉得这个世界都黑暗了,恨不得地上裂开个缝子,立刻就能钻进去。 “哥……”林裕果惊恐万状。 “你说你出来发传单,结果你出来卖这个?!” 宋亚泽越说越气,抓着林裕果手腕的力气也大了很多。 “哥……”林裕果此刻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痛恨自己,后悔万分,真希望时间倒流,再也不干这事。 “你……现在跟我回家。” 宋亚泽松开林裕果,将架子上的光碟整理起来,装在塑料袋中,提着回了家。 林裕果一路上惊魂未定,他的心里除了悔恨就是悔恨,恨不得一头扎进路边的河里,再也不出来了。 到了家,宋亚泽将光碟扔到一边,给徐主管打电话请了假,便心思复杂地坐在沙发上,对面站着低垂着头、万分紧张的林裕果。 “为什么要卖这个?” 宋亚泽无力地说。一路上,他的火气已经消退不少,只剩下无力和失望。 “我……不想让哥太累……想给家赚钱……”林裕果紧张得说,声音都颤抖不已。 “想赚钱,你可以发传单,为什么卖这个?”宋亚泽问道,声音带着疲惫。 “这个……赚钱多……”林裕果哆哆嗦嗦地说。 宋亚泽突然想起了白离——那个为了赚钱走了邪路的人,心里突然升起一阵担忧,甚至惶恐。 他定定地看了一会林裕果,便站起身寻了一把长长的直尺。 林裕果看了一眼直尺,心中了然,他再也忍不住,眼泪成串地留了出来,他的悔恨已经满堤了,在看到尺子的那一刻终于决溃,泪水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浑身都在发着抖,大声哭喊着: “哥!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1 你打我吧!我知道错了……” “你给我站起来,别跪!” 宋亚泽本来平静下去的心,在看到林裕果跪下去时,又一次被怒火烧红了。 林裕果赶紧站了起来,但是仍在抖动着,抹着源源不断的眼泪。 “把手伸出来。”宋亚泽说。 林裕果照做,将手掌摊开,等待着挨打。 “啪!” 宋亚泽狠狠打了林裕果的手,用的力气很大,他要让林裕果记住这次教训,以后绝不可再犯。 林裕果浑身紧绷了一下,手上传来火辣辣的疼,像燃烧一般。 “这是打你,身为男子汉大丈夫,居然去卖那种下流的片子!”宋亚泽声色严厉地说。 “啪!” 又是狠狠的一下,林裕果感觉自己的手掌已经疼得麻木了。 “这是打你,小小年龄去做邪事!” “啪!” 这一下最狠,林裕果疼得冷汗直冒,他感觉手已经要废掉了,完全失去了知觉,只有火辣辣的感受。 “这是打你,居然下跪!也是你最该打的一下!” 宋亚泽声音沉稳平静,却隐含着巨大的失望和怒意。打完三下后,他便收起了尺子。 “哥……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林裕果脸色惨白,满脸汗水,他结结巴巴地说着。他是真的认错了。 宋亚泽看着林裕果惨兮兮的模样,心中很是心疼,又掺杂着失望和愤怒,便在心情复杂中拿了药膏,又打了一盆热水,将林裕果的手掌轻轻摊开,用毛巾轻柔地清洗着红肿的地方。 林裕果疼得不停抽气,在看到哥哥这样耐心地给自己处理伤处时,惊恐早已被温暖所替代,而这温暖却让他更加悔恨了。 他的眼泪再一次决堤,默默地哽咽着,流着泪,眼泪齐刷刷掉了出来,滴落在地上的水盆里,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 宋亚泽看到林裕果这幅样子,叹了一口气说:“以后不要做这种邪事,它能毁了你一生。” 林裕果鸡啄米似的拼命点头,“嗯!以后我再也不干了!” “你可以没有成就,可以不去赚大钱,但是不能走歪路。男人要顶天立地地活着,这种勾当是小人所为,就算再有地位再有钱,骨子里也只是个小人。” 宋亚泽语重心长地说着,慢慢擦净林裕果的手,开始涂上药膏。 “另外,男子汉不要轻易给人下跪。这世界上,值得你下跪的人已经得了肺结核死了。男人,就算死,也是堂堂正正地站着死,不要奴颜婢膝得像狗一样求生。” 宋亚泽皱着眉,他浅浅的川字纹里饱含对林裕果的忧虑。他多么担心,林裕果成为一个没有骨气和正气的人,那是他最瞧不起的人。 “记着,你可以没什么作为,但是一定不能心邪,一定不能软弱!”宋亚泽盯着林裕果,一字一顿地说。 林裕果看着宋亚泽认真的样子,突然下定了决心,他不顾没有上好药膏的双手,转身就去卧室里拿了剪刀。 宋亚泽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就用刀尖狠狠在大拇指上刺了一下,鲜红的血立刻涌了出来。 “哥!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干了!不仅是这事,以后所有的歪门邪道,我都不干了!我发誓!” 林裕果看着宋亚泽,诚恳地做了保证,他的血汩汩流着,染红了整个手掌。 宋亚泽神情复杂地看着林裕果的一举一动,把他拉到身边,给他包扎了手指。待系好绷带,他心情复杂地抚摸着林裕果的头发,开口道: “你不用非得扎出血的,心里认错就行了。” “如果连这点血都不敢流,这点疼都受不了,就说明还没彻底认错。” 林裕果严正地说。那一刻,宋亚泽感觉林裕果长大了不少,他无声地拍拍林裕果的肩膀,神情有些安慰。 这天夜晚,林裕果一夜都没有合眼。他的拇指依旧疼痛,却唤不起自己对它的注意。 他借着窗外的月光,看着对面已经熟睡的宋亚泽,看到月光在他的脸上镀上一层银色,看起来很安静很圣洁。 林裕果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流在心中扎根,他举起受伤的拇指,上面还包着宋亚泽心疼而又责怪地为他缠上的纱布。 他看着哥哥,吻上了还渗着血丝的纱布,接着,嘴角就扬起了天真的微笑;可这笑容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被他皱起的眉头和忧伤的表情所替代。 他有些搞不清自己的心了,这种隐隐的情愫令他惶恐,他已经在无数个夜晚失眠,仅仅看着哥哥的睡颜都令他心满意足、精神万分。 而这满足感却又令他困惑和惊恐,他无数次地给出一个否定的答案,劝说自己收回多余的念想。 可自己却做不了心的主。 今天晚上的波澜起伏,着实在他的心中刻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记。他庆幸自己有个好哥哥,有个正义感十足的哥哥,他第一次如此庆幸。 可他又如此羞愤,羞愤自己卖黄碟被哥哥现场抓包。 虽是与哥哥相处多年,可这种事情被他识破,终归还是不好意思的;一想到是哥哥抓到的,他更加羞愧难当,他恨不得是同学、是朋友、是老师,都不愿是哥哥。 他辗转反侧,想到哥哥对自己的教训和关爱,他既羞愧又温暖,脸上的表情也是一会阴一会晴,这样的心绪让他如何安眠呢! 林裕果静悄悄地下了床,蹑手蹑脚地趴在宋亚泽床边,听着他绵长又轻缓的呼吸声,林裕果感觉心脏的跳动也逐渐加重起来。 他伸出手指,轻轻点在宋亚泽的侧脸上,温暖的触感让他浑身一个激灵,他微笑着,又用同样的手指点触了自己的脸。 …… “喂!你昨天去哪儿了?!我他妈等你等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宋亚泽刚刚赶到ktv,就看到了仇英像是雷霆大怒的脸。 他头发有些凌乱,衣服也脏了,落上了斑驳的泥土;他精神很差,眼窝深陷,青青紫紫的,眼袋很深,看得出他一夜没有休息。 可他看到宋亚泽的那一瞬间,就从蔫蔫的小草立刻变成炸毛的猫。已经疲惫不堪的身体,瞬间迸发出极大的能量。 “啊!对不起啊!昨天家里出了点事,忘了跟你说了。” 宋亚泽一看到仇英,立刻想起昨天晚上弃他而去的事实,不禁有些抱歉。 “我本来想好好地过个生日,结果空等了你一个晚上!我他妈以为你被人拐走了,还出去找你!” 仇英越说越气,昨晚的担心通通化成恼怒,冲宋亚泽发了出来。 宋亚泽抱歉地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开了瓶盖,递给大怒的仇英: “对不起啊!明年一定陪你过!” 仇英看见宋亚泽主动示弱,感觉心里堆积的火气立刻消解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2 不少,他思索着自己脾气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了,宋亚泽的一句话,就可以让自己熊熊燃烧的怒火顿时被浇灭。 他感到心里又一次被快乐充满,扫荡了潜伏在他内心的忧郁和失落。 “那个……算了……明……明年你给补回来……”仇英摸着后脑勺,慢吞吞地说。 第30章 高中 林裕果进入高中已经快一个学期了。高中生活比初中的节奏快得多,再加上周围全是从各个初中脱颖而出的尖子生,他着实有些喘不过气来。他感到自己的大脑不顶用了,像是一个随时会瘫痪的机器,跟不上课堂的进度。 林裕果的同桌叫李晴,是个扎个大马尾,戴着厚眼镜,大脸盘天天不是盯着黑板就是盯着书本的学霸女孩。林裕果就没见过她不学习的时候,事实上,八中里这种好学的人遍地都是。 这让林裕果很痛苦,他并不爱学习,这种严酷的学习环境让他紧张得透不过气来。 他如同一个鲜活的鱼,突然跃进了一个高温干燥的沙滩上,焦虑无比。紧张压抑的高中生活,几乎成了他日日重复的噩梦。 “两百块钱够吗?不够再多拿点,你现在在长身体,不要亏待自己。” 这个礼拜六,林裕果终于从牢笼一样的学校回到了家,他现在是一个星期才可以回家一次,活像一个被保释的囚犯。宋亚泽将两百块钱摆在桌上,作为他下个星期的生活费,只多不少。 “够了!我都花不完!”林裕果洗了澡,躺在床上,心情如同被放飞的鸟儿。 “不够一定要跟我说。高中和初中不一样了,用钱的地方多得是。” 宋亚泽躺在林裕果的对面。他已经上了大专了,如同大学一样轻松,平时趁着空闲时间,做了很多兼职,勉强够自己和弟弟的花销。 应林裕果的强烈要求,周末时,他都会空出时间,专门陪伴好不容易回来的弟弟。他敏锐地感觉到,林裕果有了一些变化,和初中时不一样了,也许这就是成长。 “哥。”林裕果的声音已经蜕变得好听磁性了,“高中太累了!我真的搞不明白,为什么要学得这么痛苦!” “为了你以后的家庭,为了你的下一代。”宋亚泽脱口而出。 “再这样下去,我一定会疯的,我都要得抑郁症了!” 林裕果一想到明天下午又要回校,心里不禁一阵烦闷。 宋亚泽看着喋喋不休的林裕果,注意到他是真的有些厌学了,便起身坐到林裕果的床边,说: “忍过这三年,以后你就轻松了。” “可我觉得我忍不过去了。我身边的,全是一群智商爆表的学霸,我就算脱了鞋也赶不上他们啊!我也努力了,很用功了,可成绩怎么就是上不去呢!” “你只管努力就行,成绩排名就不用管了。” 宋亚泽安慰道,他是经历过高压式学习的人,自然理解林裕果的心态。 “哥!我宁愿当初考差点,上个普通高中,也不想在八中上了,太难熬了,简直就是折磨啊!”林裕果悲叹着。 宋亚泽笑着,给林裕果盖好被子,语气柔和地劝道:“等你进了高二,就行了。” “为什么啊?”林裕果不解。 “因为那个时候你就彻底习惯高中生活了!” 林裕果有种想哭的冲动。 “这样吧,明天我带你去游戏厅打电动,让你放松放松,不要那么紧张。该学就学,该玩就玩,成绩好坏随它去,别被它牵绊住了。” 宋亚泽神情温柔。看着这样的哥哥,林裕果有些脸红。 “不……不去了,打电动太贵了。我算了,我们两人就得花一百多块钱,我不想让你这么辛苦。” 宋亚泽怔住了,没想到林裕果居然这么懂事。他高兴地伸出手,捏了捏林裕果的脸: “还挺会算账啊!” “那是当然!我们学校的打印店我都打探过了,东边那家比西边那家要便宜一毛钱;食堂的菜也是,同样的菜,二楼比一楼便宜五毛钱;而且书店里的本子,比超市卖的要便宜三毛钱呢!” 林裕果骄傲地说着,像个侦察兵一样,对学校的情况信手拈来,滔滔不绝。 宋亚泽却有些忧虑:“你怎么把一毛两毛的算得这么清楚啊!男子汉,心眼这么小可不行啊!” “哥!这不是给你省钱嘛!不算清楚怎么行!我可是比周围向家里要手机的同学懂事多了啊!” 宋亚泽有些哭笑不得,他终于明白,人的秉性是难以改变的,生活的点点滴滴造就出林裕果斤斤计较的性格;就像富裕奢侈的生活,造就出大手大脚的江原一样。人的环境,对人的影响太大了。 “哥,我这一个星期憋在学校里,心里可不好受了!今天回到家,跟你聊上这么几句,感觉心情都明亮了!” 林裕果开心地说。窗外的月光洒在宋亚泽身上,那种圣洁与温暖的形象深深打入他的心扉,他看着哥哥,觉得心醉无比。 “以后我就是你的垃圾桶,有什么不开心全倒给我就行!” 宋亚泽轻声说,笑容无比温柔,至少在林裕果眼中是这般。 “你才不是垃圾桶呢!”林裕果赶紧纠正,“你至少都是个心理咨询师!” “哟!我这么厉害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宋亚泽开着玩笑说。 “哥!”林裕果坐了起来,有些激动地趴在宋亚泽的膝盖上,这一超乎寻常的举止几乎把宋亚泽吓了一跳。 “我这个星期可想你了!在你身边,我可安心了!” “是吗?”宋亚泽摸了摸林裕果的头。 “当然了!”林裕果侧过脸,“有你真好!要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坚持下去。上天没有给我一对好父母,但给了我一个好哥哥。” 宋亚泽听到这话,心里泛起厚重的感动,他的眼眶也不由得热了,此时的他心里欣慰无比,就连这凉秋的季节也似乎染上了春天的痕迹。 “那我会陪你,一直走到你结婚、事业有成的那天!”宋亚泽拍了拍林裕果毛茸茸的脑袋说。 “我是想事业有成,可是我一点都不想结婚。” 林裕果翻过身来,他的头枕着宋亚泽的腿,眼睛也直勾勾地盯着他。 “到时候你自然而然就想结婚了,哪个男人不想找个老婆啊!”宋亚泽笑道。 “哥,你也想结婚吗?”林裕果有些郁郁寡欢了。 “我不结婚,但是我希望看到你结婚,这样以后有个人能照顾你,你会有孩子,会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血脉。” “你不结婚,那我也不结婚!” 林裕果听到宋亚泽不结婚的打算,心里突然敞亮起来,他本想控制住自己的表情,可嘴角忍不住地上扬。 “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你这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3 话多幼稚了!”宋亚泽笑着,捏了捏林裕果直挺挺的鼻子。 “哥。”林裕果愣愣地看着宋亚泽,轻声唤道。 “怎么了?”宋亚泽笑容依旧。 “还记得原来我们在那个小乡村里的日子吗?那时,我们俩居然在灶台上将就着睡觉,还觉得有被子盖可真好。”林裕果回忆道,口气里充满了怀念。 “是啊!那时过得是什么日子啊!太艰苦了。”宋亚泽感叹一声。 “想想那时候,再想想现在,我现在过得就是以前做梦梦到的日子。” “以后还会更好的,那个时候,就会过上现在我们梦寐以求的日子。”宋亚泽轻声说,“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哥,今天晚上我们一起睡吧!我们好久没有挤一张床了,真怀念。” 林裕果望着宋亚泽的黑眸,有些出神地说。 “好。”宋亚泽欣然同意。 第31章 天才于湛 “这次期末考试,我们班第一名是于湛同学,年级排名第二,数学和物理都是年级第一。” 班主任周广平在班里的一片惊呼声中宣报着考试结果。 他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穿着学校统一发放的教师西服,他黑黑的皮肤和紧绷的眉头纹记录着高中紧张而压抑的生活。他全身紧绷地站在讲台前,介绍着期末考试的情况,脸上很少浮现微笑,永远承载着高压式学习的模样。 他从教多年,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学霸,他们有的绝顶聪明,大脑如同高速运转的机器;有的兢兢业业,屁股从来不离座位;有的恃才傲物,一身铮铮铁骨,不屑与他人相处。而于湛,也不出他的见识之中。 于湛,高一三班神一般的人物,总是能以极高的分数拔得头魁,是周广平的骄傲,是三班的标志。 每次林裕果遇到外班的人,报出自己的班级后,对方总会抱着惊愕的眼神,用赞赏的语气说: “那个于湛是不是和你一个班?” 似乎于湛这个名字,已经成了三班里每个人的标签了。戴上这个标签,连自豪都多了一分。 林裕果在八中的成绩不佳,处于年级的中下等水平,尽管他真的是极其努力去钻研、去背书了,可他那脑瓜好像总是不管用,让他愁心不已。 在八中这个应试的牢笼里,林裕果见惯了太多形似人的考试机器了,而于湛就是众多考试机器中实力最强的一个,也是林裕果羡慕的对象。 不过,于湛身上倒是汇聚了太多天才的特性:他性子孤傲,像一个深居简出的绝世高手;他鲜少说话,总是默不作声的样子,走路吃饭都是一个人;他瘦削的身形和苍白的皮肤,无一不在诉说着他不同寻常的生活方式。 天才总是不屑于与常人为伍的,即使表面上恭敬有礼,可他们的内心总是在无形中排斥着外界。而于湛就是属于这样的天才。 林裕果入学一个学期了,和于湛的对话却不超过两句,还是在交作业的时候说的。事实上,班上其他人也都是如此。 于湛,是他们心中遥不可及的山峰,尽管他和他们坐在同一间教室里,听着同样的老师讲课,吃着同样的食堂饭菜。 同学们其实在心中对于湛有着默默的敬畏,这是对他高超能力和爆表智商的肯定,但却都不愿与这种人相处,毕竟,人都不愿意和这么一个怪人做朋友。 很不幸,林裕果就被分到和于湛同一间宿舍,和他睡对床。每天晚上,林裕果都感到对面躺着个冰块,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 下午,宋亚泽拿着两个大大的空行李箱来到学校,他是以家长的身份来参加林裕果的家长会的。每年都有几个时候,这个囚牢终于向外界打开了大门,允许外界的进入。 当宋亚泽坐在教室里开着家长会时,林裕果便在宿舍里,将厚重的被褥硬生生塞进行李箱中。其他室友都离开了,只剩下忙前忙后的林裕果和无所事事的于湛。 “你这次考得不错嘛!”林裕果对于湛说,后者站在阳台上,围着厚厚的围巾,抬头看着湛蓝湛蓝的天空。 “还行吧,卷子简单。”于湛轻描淡写地说。 “简单?!你觉得简单?我觉得难死了,最后的大题我都直接放弃了!” 林裕果打扫着宿舍,将垃圾打包。这是宋亚泽让他这么做的,据说可以改善宿舍关系,虽然林裕果没觉得有效。 “呵。” 于湛冷笑一声。他从不掩饰他骄傲的性格,他是清高的,也是狂傲的,但他的确有这个资本。 “你是怎么学的呀?为什么我觉得高中的课程好难!” 林裕果鼓起勇气,向于湛请教。他实在是被高中的学习打击得懵懵的。 “初中在于努力,高中就在于智商了。” 于湛面无表情地说,他薄薄的嘴唇吐出毫不留情的语言,“你们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笨?”林裕果直接说出潜台词,语气饱含嘲弄。 “不仅是智商的问题,”于湛慢吞吞的说,“其实潜意识对于做题很重要,我觉得我的潜意识比你们要活跃一些。人的潜意识是全知全能的,它是我们深处的灵魂。” 林裕果愣住了,他没想到于湛除了应试做题,还有探索灵魂的一面。 “你懂的不少嘛!平时肯定看了很多书吧!” “是看了不少。”于湛实话实说。的确,他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看书和思考上了。 “那你最喜欢哪本书?”林裕果打扫完毕,擦着额上的汗水,将有些疲累的身子撑在阳台上。 “没什么喜欢的书。在我看来,书和人一样,只是增加我见识和谈资的工具罢了。所有的书都是一样的,人也都是一样的,没什么值得记住的。” 于湛说这话时,甚至都不转头看林裕果一眼,像是自言自语一般。 林裕果自讨没趣,说:“兄弟,活着别这么悲观!这样下去,你一辈子连个值得回忆的东西都没有,多无聊啊!” 于湛依旧直愣愣地望着天空,语气空荡荡的: “我觉得回忆才是无聊,用有限的时间去妄想已经发生过的事。所有人都活在无聊之中,以各自的经验消磨无聊的时光。” “你到底经历了啥?让你有这么诡异的世界观?” 林裕果有些听不下去了,他现在倒是惊讶于湛清奇的观念。 “直觉,人的直觉往往是正确的。”于湛不理会林裕果的惊讶,自顾自地说。 这天聊不下去了。林裕果转身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着远处阳台上于湛孤独清高的背影,突然感觉到隐隐约约的胃疼感。 ——这于湛,没法让人和他相处。 林裕果默默坐在空荡荡的床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来翻。此刻,他宁愿背着枯燥的单词书,也不愿和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4 于湛聊天。 而后者也像没事人似的,从他开口说话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目光就没离开天空,仿佛和他说话的人是空气一般。 于湛对着天空呆愣着,突然他的手机振动了起来。他拿起手机看了看,便将目光从天空上转移下来,终于看向了靠在床上的林裕果:“家长会结束了,我爸在楼下等我呢,我先走了。” 林裕果冲他挥挥手:“拜拜!下学期见!” 于湛的行李很简单,就只有一个行李箱,他提起箱子,刚刚抬脚走向宿舍门,就看到门口出现了一个修长而年轻的身影。 于湛愣住了,他对眼前人的直觉让他顿时失去了抬脚的力气。 宋亚泽穿着厚重笔直的黑色大衣,头发被重庆潮湿的天气浸染得湿漉漉的,眼睛也蒙上一层雾气。他脸上永远挂着温柔的微笑,看起来总是亲切无比。 “你好。”宋亚泽笑着向于湛伸出手。 于湛盯着他愣住了,甚至忘了伸手回应,他总是自信自己的直觉,却从不沉浸其中。这是他第一次远离理智思维。 “哥!”林裕果听到宋亚泽的声音,激动地从床上跳下来,提着两个大箱子就朝宋亚泽跑去。 宋亚泽看到于湛盯着自己半天没反应,便将手伸了回来,脸上的笑容依旧:“我是林裕果的哥哥。” 于湛听完宋亚泽的介绍,才反应过来,他的身上突然出现一层薄汗,刚才那一刻,他是真的失神了。他不自觉地伸出手,在宋亚泽惊讶的眼光中触到他的大衣。 “于湛,你咋啦?”林裕果对于湛突然而奇怪的举动很是不解。 于湛轻抚了下宋亚泽的大衣,感到上面沾着水雾,便低下头轻声说:“没什么,就是看到你哥的衣服上有水。” “于大神居然这么细心!真是难得!”林裕果奇怪地说。 “你们怎么回家?”于湛突然抬起头问,他眼睛狭长,还戴着厚厚的眼镜,看上去显得更小了。 “我们坐轻轨回去。”宋亚泽说。 “你们还带着两只箱子,不如坐我家的车,正好顺路。”于湛难得地邀请外人,这让林裕果很是不解。 一路上,车里的气氛很是沉默。于湛的父亲也是和他儿子一样少言寡语,除了刚见面的互相问候,就没再开口。幸好路途不远,兄弟俩忍受尴尬的沉默时间不长,就终于解脱似的下了车。 第32章 迷药 “仇英?!” 一下车,宋亚泽就在家门口看到同样拿着行李箱的仇英。 仇英戴着个棒球帽,高兴地朝兄弟俩招招手。 “我是来借你家的地住上俩月的!”仇英像个无赖一样,满脸嬉笑地说。 “你想住?我们还没同意呢!”林裕果气急,恨不得冲上去揍仇英一顿。 “我被我爸赶出来了……走投无路了!我没有朋友,只能投奔你了!宋亚泽!你不能不管我啊!我可是听你的话才和他们断交的……” 仇英的嬉皮笑脸在瞬间变成了哭丧脸,他蹦上前,抱着宋亚泽的胳膊哭诉道。 “你看……这是我专门去超市买的……” 仇英指了指身后三个如小山般的超市塑料袋,“我买了一个星期的肉和菜!我可不是白吃白喝的,连你俩的伙食都包了!你就收留我吧……求你啦!” 宋亚泽看着仇英可怜巴巴的样子,叹了口气:“进去吧!” 林裕果恶狠狠地瞪了装模作样的仇英一眼,便跟着宋亚泽进了楼。仇英乐颠颠地提起袋子,兴冲冲地跟上兄弟俩的脚步。 林裕果在寒假也没有停下学习的节奏,他感觉自己的基础很差,就在外面报了很多补习班,其程度之多足以让他披星戴月。 宋亚泽就是做兼职,每天赶往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是身边多了个叽叽喳喳的仇英,他总是坚持不懈地跟着宋亚泽,这令林裕果气愤无比却又无可奈何。 “你是怎么被你爸赶出来的?” 宋亚泽端着咖啡杯问陷在沙发里的仇英,后者刚刚为他笨手笨脚地泡好咖啡,小心翼翼的样子很是滑稽。 仇英呆呆地看着宋亚泽一口一口喝着烫口的咖啡,又盯着他滚动的喉头,慢吞吞地说:“那个……我……我……” 他吞吞吐吐了半天,也不见吐出一个字儿来,就像卡带的录音机一样;宋亚泽看见他难为的样子,便说:“不方便就不用说了。” 出了故障的录音机这才安生了,老老实实地坐在沙发上,脸红红的,眼神躲闪,看上去很是心虚。 宋亚泽也没理他,场面陷入了难熬的尴尬之中。这也许对于宋亚泽来说并不煎熬,可对于仇英来说,心如被炙烤在铁板上,他的心脏砰砰直跳。 宋亚泽坐在书桌旁,拿起一本从地摊上买的盗版书看了起来,十元一本,很厚很重,像个大砖块。虽然纸质很差,可内容与正版没什么差异。 对于经济紧张的宋亚泽来说,盗版书就是穷人的救星。他无比感谢那些战斗在地下的盗版印刷人员,他们冒着被抓的危险,做着“劫富济贫”的事。对于宋亚泽这种贫困的文化人,盗版书对于他既经济又有用。 仇英文化水平不高,他看着粗糙的封皮上“西方哲学史”和“罗素”这几个大字,顿时失去了和宋亚泽搭讪的兴趣。 他心里有些焦急,又有些紧张,他看着宋亚泽刚刚喝过的咖啡杯,里面的咖啡已经没有了,剩下的黄褐色液体已经难以铺满杯底。 仇英的脸有些不正常的潮红,他期待着,又紧张着。他感觉每一分每一秒都无比漫长,他不敢抬眼看读得津津有味的宋亚泽。 那是多么安静温暖的一个人啊,第一眼见到他,仇英就被融化了,彼时起,那个身影就挥之不去。 他是知道自己着魔了,可他心甘情愿。 这长长的二十分钟里,仇英如坐针毡,他极度亢奋,又极度心虚;他每过五六秒就要抬头看一眼坐在窗口边认认真真的身影。 宋亚泽和罗素的对话已经持续半个小时了。若是原来,他会沉湎其中,乐不释手;可今天,他是越读越头晕目眩;他感到大脑无法转动,昏昏欲睡,四肢无力,他奇怪身体的反应,却找不到原因,只好归结为困乏。 他撑着胳膊勉强站了起来,扶着沉重的脑袋,视线也一片模糊。他对着已经辨不清五官的仇英说: “我去午睡了……你也休息一会……林裕果他……” 话还没说完,他眼前发黑,身体也无力地向前倾倒。他晃晃悠悠地蹲在地上,手勉强扶着一旁的椅子,还不至于整个人趴在地上。 仇英的心跳已经到了极限了,他等了这一刻已经一个月了。他日日蜗居在此,就是为了寻找这个机会:林裕果的这个下午被补习班填满,不会打扰他和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5 宋亚泽的“二人世界”。 仇英彷徨着站起来,哆哆嗦嗦地走到宋亚泽身边,看着心爱已久的人晕晕乎乎地蹲倒在地上,无力反抗。 他心疼和自责的同时,心里也顿时涌起一阵无比的快意。 ——我终于要得到他了吗? 仇英这么想着,一把拉起几乎神志不清的宋亚泽,扶着他进了卧室。 他的眼睛红红的,冒着兴奋而贪婪的光;脸颊也红红的,害羞而又激动;那一刻,他几乎想哭了,他终于要真正得到夜夜梦中的对象了。 他小心翼翼地把宋亚泽放在床上,对方眉头紧皱,脸色也苍白无比,半闭着眼睛。 仇英咽了口口水,他半张着嘴,眼神直直的,盯着眼前的人,他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可一切却是那么真实。 他俯下身来,将宋亚泽额前的碎发通通捋向后方,露出光洁而渗着冷汗的额头,他颤颤巍巍地将汗水撇去,手热得发烫,手心冒出的热汗与宋亚泽额头的冷汗交融。 “仇英……你……你干什么……” 宋亚泽拼着最后的理智,在黑暗的边缘依然尽力保持着清醒。他急促地喘息着,头部像是被万千蚂蚁啮噬,他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快要溺死的人,身处于装满沸腾海水的万丈深渊。 而眼前模模糊糊的仇英,就是将他置于死地的人。 “对不起……我……对不起……对不起……” 仇英慌乱地说着,像是对宋亚泽说着,又像是自言自语。他的手剧烈地抖动着,不知是因为激动还是紧张,他想把宋亚泽羊毛衫的扣子解开,可手抖动无比,没能成功。 “你……真是下作……”宋亚泽嘴角轻轻上扬,可那不是微笑,而是嘲笑,轻蔑的嘲笑。 仇英愣住了,看着虚弱的宋亚泽流露出蔑视的表情,眼泪不自主地夺眶而出,瞬时爬满他的脸庞。 委屈与愤怒,是的,仇英的心中装满了这两种情感。 心爱之人的鄙夷令他伤心无比,他感到自尊心顿时溃塌,留在心中的只有碎石瓦砾;可他又无比愤怒,爱与恨,交织在他心中,他感觉胸中无比郁结,像塞了块巨石,可出来的,只有成串的眼泪。 仇英哆嗦着吻上宋亚泽的脸,抚摸着他汗湿的头发,他哭着说:“对不起……他们说这是最快的方法……我等不及了……真的……我等不及了……” 宋亚泽看不清仇英的表情,连他带着哭腔的声音都是听得断断续续的,的确,他快要陷入无明了。 仇英心虚,他打心底是有些惧怕宋亚泽的,他避开嘴唇,尽管他无比渴望它们;他吻着宋亚泽被汗打湿的脖子,贪恋着上面残留的香皂的味道。 “滚……” 宋亚泽无比厌恶地说,尽管他虚弱的声音让这个本来粗鲁有力的字,听起来毫无摄受力。 “我不!”仇英哭着解开宋亚泽的上衣,语气近乎哀求。 “和我在一起吧!求你了!今后我什么都听你的……我会好好工作,把钱全部都给你,你想咋花就咋花……不用去干什么狗屁兼职,天天在家等着我就行……我还会给你买个书店,你不用看什么地摊书……我会负担你弟弟的所有学费,就算是出国留学我也全部支持,不用你这么辛苦……” “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真的……我发誓!求求你!给我吧!我爱你!我他妈爱死你了!” 仇英狂乱无比,他兴奋至极,像个发狂的野兽一般,说着心里积存已久的话。 他疯狂地吻着,吮吸着,大哭着,眼泪浸湿了宋亚泽的单衣。他跪在宋亚泽腿间,意乱情迷地褪下他的衣裤。他眼泪不断,像是喜极而泣,又像是委屈至极。 他狂乱地抚摸宋亚泽□□出来的皮肤,绝不比女子的娇柔滑嫩,可他爱得很;那一刻,他几乎想要下跪,像个虔诚的教徒,脸上泪水纵横;他的吻从轻柔变成咬噬,他真想把身下的人生生吃掉,品尝着他血液的味道。 林裕果进到卧室时,看到的就是这样触目惊心的场景:宋亚泽昏迷不醒,毫无反应,身上只有单衣单裤;趴在他身上的是近乎发狂的仇英,像个豺狼在贪婪地啃噬着毫无生气的猎物。 惊讶如潮水般涌来,然而比惊讶还要沸腾的,是狂热的怒火。 林裕果只感觉脑子嗡嗡作响,血压也瞬间飙升,他眼睛瞬时充血,整个人像燃烧一般,近乎丧失了理智。 林裕果抄起书包就狠狠得往仇英的后背砸去。仇英正在兴头上,没有注意到林裕果的来临,被突兀地一砸,像是被吓了一跳,他粗重地喘息着,抬起头愤恨地看着不速之客。 两个人都像被拔了鳞片的龙,暴躁怒极。仇英恨恨啐了一口,他不情不愿地从宋亚泽的身上下来,轻柔地给他盖上被子。然后红着眼睛瞪着林裕果,像是在看杀父仇人。 此时,对骂已经失去了意义,林裕果随手拿起闹钟就往仇英的头上砸去,仇英被砸得头晕目眩,额前顿时出现一道血流,染红了他的半边脸。 仇英气得跳起,额头的疼痛对他来说已经毫无存在感,他瞪着眼睛,像个豹子一样将林裕果扑倒在地,揪着他的衣领,攥紧拳头,狠狠捶打着林裕果的脸。林裕果被打得鼻孔汩汩出血,脸颊高肿,他瞅准时机,反过来将仇英压在身下,同样对仇英的脸大力出拳。 两人扭打在一起,像两个疯子,出手没有轻重。 “你他妈对我哥干那事!真是个畜生!”林裕果的拳头染上了仇英的血。 “我爱他!世界上没有人比我还爱他!你他妈算什么?!”仇英满脸都是血,看起来很恐怖。 “我哥最讨厌这种卑劣的手段!你爱他?!你懂个屁!你根本不了解他!” 林裕果掐着仇英的脖子,怒吼着,像个竖起毛的怒狮。 仇英听到这话,眼前浮现起宋亚泽轻蔑的嘲笑,突然全身失去了力气,原本熊熊燃烧的火气也被浇灭。他愣愣地望着天花板,像是才回过神来。 “我是他的弟弟,他的付出,有一大半都是为了我!你他妈又算什么?!在我哥眼里,你只不过是个下劣的小丑!” 林裕果说着对仇英来说心如刀割的话,像是提醒,又像是炫耀。 仇英心如死灰,他此刻才算是从激情中回过神来,覆上来的,是无边的悔恨,他不知该如何面对将要清醒的宋亚泽,因为药效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而现在,因为林裕果的介入,半个小时已经快要走向尽头。 林裕果看见仇英已经无意打架,便从凌乱的地上起身,警惕地坐在宋亚泽身边,像个忠诚的守卫,草木皆兵的样子。 仇英就这么直直地盯着天花板,眼睛没有焦距,像是一具失去了灵魂的尸体。良久,他才哭了出来,用手捂住眼睛,泪水和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6 着血,交融着流满他的脸,看起来很是骇人。 “哥?!” 感觉到背后的动静,林裕果赶紧回头,看到宋亚泽已经撑着胳膊坐了起来,脸色苍白,晕乎乎的样子,动作很是费力。 仇英看到宋亚泽醒了,就像又恢复了力气,赶紧从地上坐起,两只眼睛紧紧盯着宋亚泽的脸。 “你回来了……”宋亚泽费力地看着林裕果说,他半眯着眼睛,仍是处于昏沉中。 “嗯……”林裕果哽咽住了,喉头涌上一阵辛辣的滋味,“今天补习班老师没来,我就提前回来了……幸亏回来了……” 宋亚泽扶着懵懵的脑袋,感觉视线清晰了一些,才看到坐在地上的始作俑者。 仇英看起来很是颓废,又很是紧张,脸上、衣服上都是血,看不清五官,要不是胸口的起伏,宋亚泽还以为林裕果把他杀了,眼前只是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宋亚泽看着颓败的仇英,沉默一会,才开口道。 仇英愣住了,他没想到宋亚泽的反应这么平静,他本以为自己经历的是狂风暴雨,没想到却是风平浪静。可这风平浪静让他更加不安起来。 ——天塌了! 这是仇英的第一感觉。 他没脸面对宋亚泽,他感觉自己完了,世界仿佛也黯淡了不少。 他真希望地上裂开个口子让自己钻进去,或是飞来一个漫威英雄把自己带走,他实在是太羞愧了。他想出口说话,可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只好跌跌撞撞地站起来,看着宋亚泽沉默了一会,才转身走出房门。 第33章 高考 那天以后,仇英还真听从了宋亚泽的话,消失在兄弟俩的生活里.原本叽叽喳喳的他,突然不见了踪影。可他的消失,并没有对兄弟俩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宋亚泽依然天天按时上班,辛苦打工赚钱,被下药的经历对他来说如同大雁飞过,毫无踪迹。 就这样,三年过去了,他大专毕业,终于告别了收入不定的兼职生活,找到了一份稳定的业务员工作。 这三年,林裕果继续生活在高中课程的水深火热之中。他唯一的变化就是和学霸于湛建立了比较好的关系,虽算不上友谊,但比起其他同学,也算是于湛身旁的“红人”了。 可于湛也是奇怪得很,总是时不时问起宋亚泽的近况。对哥哥极其敏感的林裕果有时忍不住,也会质疑其过于宽泛的询问。 而于湛,给出的答案也是和他这个人一样,怪异无比,甚至有些无厘头: “你哥哥很特别,这是灵魂的直觉,你们不懂。” 林裕果甚至担心起于湛对哥哥藏有特殊想法。这不能怪他,着实因为他真的是怕了,那天的场景让他惊心不已。他的心脏如同脱离了原来的位置,一直悬挂着,无法安定下来。 可莫名地,每当想起那天宋亚泽虚弱的模样,他居然燃起一种禁忌的感觉,隐隐的冲动让他赶快否定这种想法。 他心里清楚,这种冲动已经存在多年,可他总是否定着,欺骗着自己,他无法接受对哥哥怀有丑陋想法的自己。 那天的迷药事件,对他来说像是一个触发器,将他心中紧紧压制的感觉释放出来;可他仍是硬着头皮将这种错误的感觉装在心间。 他害怕,他迷茫,这种感觉让他越来越少言寡语。 高中生活的紧张,学习上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竞争的压力…… 林裕果觉得,这高中三年,极大地改变了自己的性格。他从一个爱打趣的开朗孩子,渐渐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看上去比他实际的年龄要老成很多。 周围的同学,也有很多都是如此。他们在一张张试卷中逐渐消磨了棱角。宋亚泽以为林裕果的变化是因为高考逼近所致,除了宽慰几句,也没太在意。 而只有林裕果自己才知道,高考只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哥哥。宋亚泽的关爱,原本对他来说是享受和幸福,可现在,只是痛苦和煎熬。他怕极了,他怕自己出现禁忌丑陋的想法。 他无数次劝说自己,无数次否定这种情感,说服自己这只是兄弟情。可每当夜晚,他看着沐浴在月光下哥哥的睡颜,身体涌起难言的冲动;以及偶尔梦起,看到哥哥□□身体的模样,那时,他多么痛恨自己! 他在宋亚泽面前扮演着好弟弟的角色,似乎在劝说自己,自己只是哥哥的弟弟,对于哥哥没有非分之想;每当他周末回家,原本应该兴高采烈的他,却承受着莫大的压力与恐惧。 宋亚泽关心的话语,以及偶尔的爱抚,让他在享受的同时,不得不忍受巨大的道德考验。 林裕果觉得,自己要精神分裂了,要疯了。更糟的是,决定人生去向的考试——高考,就要在一个月后来临。 学习的压力,禁忌的感情,林裕果越来越冷漠,其实他的内心无比惊恐,像只被脱了壳的乌龟,脆弱无比;只好用坚硬冷峻的外表掩饰这种脆弱。 高考那几天,林裕果只感觉自己恍恍惚惚,像是失去了脑袋;他草草地写完了作文,没有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仿佛高考只是例行公事一般;至于其他科目,他也是考得浑浑噩噩。 是的,也许他只是把高考当成走向自由的步骤,他把自己对哥哥的不堪想法都归结为高考压力。他只想着,考完了高考,不管结果怎样,都能摆脱这种疯魔的状态,他真的无法再忍受了。 而他亲爱的哥哥,那温柔的哥哥,那永远保持着淡定的哥哥,从来不说给自己增添压力的话,从来都是劝自己不要有太大压力。 高考成绩下来那天,林裕果毫无意外地,看到了一份发挥失常的成绩。虽然他心有准备,但看到出奇差的成绩时,还是难过无比的,毕竟这是决定他人生走向的考试。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尽管他发挥失常,他还是超出二本线50分,与重本线相差不远,足够让他上一个很好的二本学校。 本可以稳上重本的林裕果看着自己的成绩,叹了口气。 一方面,他是难过的;另一方面,他又是松了口气的,因为他终于结束生不如死的高三生活了。 宋亚泽看到林裕果沉默地坐在楼下的石阶上,路灯给他披上一层落寞的外衣,看起来很是孤独,便去街边买了四罐啤酒,踱步走到林裕果面前。 林裕果听到脚步声,抬头一看,正是让自己心绪杂乱的哥哥。他看到自己消沉,来安慰自己了。 ——他永远都是这样,温柔地做着残忍的事。 林裕果神情复杂地盯着宋亚泽,看着他递给自己一罐啤酒,很是吃惊。 “不是不让我喝酒吗?怎么今天开戒了?” “今天特殊,你需要它!再说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7 了,你快上大学了,少不了聚餐喝酒的,还是得锻炼锻炼酒量。” 宋亚泽眯着眼睛笑着,路灯的柔光把他的笑容衬托得很好看。 林裕果痴痴地看着他,半天才心情复杂地收回目光。接过啤酒,在心里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才开口道: “我没有考好。” 他的声音沉闷,抑郁无比。高中三年后,他的话也少了很多。 “我知道,没关系。” 宋亚泽轻声说,脸上笑容不减。他轻柔地抚了抚林裕果有些自然卷的头发,林裕果浑身一个激灵,全身如电流通过,瞬间僵硬无比。 宋亚泽坐在林裕果身边,打开啤酒罐,啤酒沫子立刻涌了出来,流了他一手,他也不在意,喝了口冰凉的啤酒,感觉这炎热的夏天,温度也没这么高了。 “等你上了大学,就知道高考只是你人生的一个小驿站,决定你人生的事,以后还多得是。” 宋亚泽看着罕见在重庆露脸的星空,心情畅快地说。 林裕果没有吱声,他性子比起小时候有些阴郁了,少言寡语、性子冷淡几乎要成了他的标签了。 “上了大学之后,你还可以考研、考博,甚至出国留学。你前方的路太多了,高考,真的不算什么。只要努力,你一定会有好的前途。” “是吗?” 林裕果顺着宋亚泽的话平平淡淡地接了下去,他此时没有心情去顾及高考,真正让他痛苦的,是身旁还一无所知的哥哥。 “当然!高考算什么!你以后还得步入社会、工作赚钱,还得结婚生子,决定你一生的大事太多了。” 宋亚泽喝了口啤酒,他的语调乐观上扬,听起来似乎很能安慰人心。 “我不想结婚生子。” 林裕果低着头,刘海遮住了他的面容,宋亚泽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 “你不会因为考差了,对这个世界都丧失信心了吧?!” 宋亚泽开着玩笑,拍了拍林裕果的肩膀。 林裕果没有搭话,反而拿起啤酒,直接仰头灌了大半瓶下去。因为灌得太急太猛,啤酒没有全部流进他的口中,有的顺着他的棱角分明的下巴流进他的脖子里,使他的衣服和皮肤黏在一起。 灌完之后,林裕果被呛到了,剧烈咳嗽起来,脸色因为窒息而通红,宋亚泽拍了拍他的后背,笑着说: “喝那么急干嘛!我知道你不高兴,今天晚上陪你好好喝一场!你先上楼,我一会买来酒找你!” 林裕果沉默一阵,冷着面庞上了楼。他趿拉着脚步,弓着身子,一米八几的个头微微弯曲,头发蓬蓬乱乱的,看起来像个落魄的破产商人,倒不像个即将上大学的学生。 宋亚泽很快就回来了,脸上带着兴冲冲的笑容。这次,他手里不再是啤酒易拉罐,而是一瓶印着英文字符的烈性洋酒。 他将一瓶人头马放在桌上,还去碗橱里拿来两个小瓷碗。 “这酒贵着呢!不过为了你,这钱值得花!” 他费力打开酒瓶,在两只碗里倒上半碗洋酒,笑着说: “洋酒配国碗!最近不是流行什么混搭嘛!家里没有酒杯,将就着喝吧!” 林裕果紧抿着嘴,看着眼前气味刺鼻的洋酒,又看着宋亚泽直接端起碗,碰了一下自己的酒碗,喝了一大口下肚。于是他也端起碗来,轻轻抿了一口,味道可以说是极其不可口的,对于初次喝酒的人来说,这酒味是难以下咽的。 林裕果皱着眉,拧着鼻子硬是吞了下去,看见宋亚泽的酒碗里已经空空如也,而自己的似乎没有动过。 “哥,你少喝点。”林裕果关心道,这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已经很少见了。 “没事的,我酒量很好。你快要上大学了,我今天很高兴。” 宋亚泽又是半碗洋酒下肚。他是真的为林裕果开心,高中时代的终结,意味着林裕果距离社会又近了一步。 林裕果没有再喝,他出神地看着异常开心的哥哥,也不再说话。 宋亚泽给自己倒上酒,好像不仅仅是为了陪林裕果,也是出于自己的好心情。林裕果高考结束,虽不尽如人意,但好歹也能上个正规本科,也算表现不错了。 他感觉心里像有个大石头落地。的确,林裕果高考,也影响了他,赋予他无形的压力。 “上了大学,你就过上了最快乐的生活。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好好利用这四年,将来天高任鸟飞!” 宋亚泽精神奕奕地说,脸上也因为酒精的缘故开始发红。 “我想报重庆本地的大学。” 林裕果说,声音低沉,可他一会又改口了,“不,我还是想出去闯闯……” 他内心无比矛盾和纠结。他多么想留在重庆,这样可以隔三差五地回家,和心爱的哥哥依旧住在一起,就像不曾离家一样;可他的内心又无比地痛恨这种难言的情愫,这是禁忌,这是违反人伦!即使他和哥哥没有血缘关系,他早已将宋亚泽当成亲生手足。 他不自觉地揪着胸前的衣服,低垂着头,他的心揪紧了,就像收缩一般。 “不管选择哪里,你哥都支持你!” 宋亚泽已经微醉了,他感觉自己的脑袋转动得迟缓一些,说话也变得慢吞吞的。 林裕果抓着衣服的力气用得更猛了,他此时很想大吼大叫,很想将眼前的一切砸碎。 唉!谁能体会他此刻的矛盾和痛楚呢?! 宋亚泽开心得一碗接着一碗,昂贵的洋酒被喜形于色的他当作啤酒那般消遣。不一会,他就醉了,所幸他酒品极好,醉了也不大吵大叫,而是闷着头趴在桌上,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林裕果碗里的酒一直没有动过,他看着原本理智清醒的哥哥,一点点变成微醺,再变成昏昏欲睡的模样,整个过程他都没有阻拦。 终于,成了他想要的场面。 “哥?”林裕果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宋亚泽没有回答,他闭着眼睛,睡得很沉,脸颊也染上一丝红晕,几乎看不出来。 林裕果的心脏瞬间猛烈地跳动起来,他几乎都能听见自己砰砰的心跳声。伸出手,抚摸上宋亚泽的脸庞,有些烫手,林裕果感觉自己的手掌要被灼伤了。他打横抱起哥哥,将他放在床上,给他解了衣服,盖上薄被。 夏天,蚊子横冲直撞着,急切地寻找食物的来源。林裕果放下蚊帐,却没有自觉离开,依然停留在哥哥的蚊帐中,慢慢地抚摸起他的手。 宋亚泽的手绝不是光滑娇嫩的,他年纪轻轻时就做大量的体力活,这是双端了无数盘子、洗了无数件衣服、搬过无数箱啤酒的手,上面有着薄茧,甚至还有浅浅的伤疤,记录着手的主人所经历的一切。 林裕果心疼地握起哥哥的手,在上面落下细碎的吻,他迷恋地亲吻着上面的疤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8 痕,轻柔地爱抚它。与此同时,他的身体早先一步做出诚实的反应,让他兴奋而心痛。 “宋亚泽……” 他喃喃地喊着哥哥的名字,俯下身,扶起哥哥的后脑勺,吻了牵挂已久的唇。 他用力吮吸着,却不忍心咬噬,怕是伤害了哥哥,像呱呱坠地的婴儿渴饮母亲的乳汁。 他是那么全身心地投入着,双手急切地抚摸哥哥的身体。他的喘息逐渐浓重,这一场景总会萦绕在他的梦中,而现在终于成为了现实。 “宋亚泽……” 他念着他的名字,爱抚着他沉静的脸。吻从嘴唇,延伸至下巴,又到了脖子。他舔着,吻着,不敢在上面留下痕迹。 他终于吻上了心爱已久的人。是的,他确定了,这么多年,自己蠢蠢欲动的情愫,是真的,他的确爱着异父异母的哥哥。也许早就爱上了,只是年龄太小,或是不敢承认,才让自己不得不压制。 而现在,他再也不要压制了,他真的受够了,高中三年对他来说犹如梦魇,不仅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有就是自欺欺人。 他爱着宋亚泽,这一认知,或者说这一承认,让他兴奋不已。 他狂吻着,爱抚着,差点无法自持。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已经将哥哥的衣衫悉数褪下,呈现在眼前的,是双腿大张、□□的爱人,而他差点也要失去理智,险些做出不可挽回的事。 那一刻,他突然特别理解两年前,仇英给哥哥下药时的心情了。 他浑身出了一层冷汗,就像突然泄了气的气球,双臂无力地撑在哥哥身体两侧,他低头小声呜咽着,像受伤的小兽。 良久,他低头俯身,再一次贪恋地吻上哥哥柔软的唇,扯了几张抽纸,抚慰着全身叫嚣得最凶猛的地方…… 那一瞬间,他仿佛有着和哥哥灵肉合一的错觉,这错觉让他幸福无比。他仿佛回到了刚刚来到重庆的时候,没有忧愁,没有纠结,只有相依为命的幸福。 他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这些年来,充斥着他胸口的只有阴郁和愤懑。 他决定了,他要留在重庆,他要留在哥哥身边。 林裕果满足无比,快乐得只想笑,他浅浅的梨涡已经很久没有在脸上出现了,今天则是格外深;他清理之后,将罪证通通冲入马桶;又趁着哥哥醉酒熟睡,紧紧抱着他,像是一对缠绵缱绻的眷侣。 直到那天边显现出一缕红色的亮光,他才轻轻吻了下哥哥的唇,留恋地回到自己的床上…… 第34章 苏鹤群 那天以后,林裕果像是脱离了单身贵族的生活,他确认了自己的感情对象,感觉心也不再漂泊了,似乎有了个定向的航线。 但也只是安心而已,他依然无法直言这段感情,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它憋在心里,只有在静悄悄的午夜,才会放心地拿出来,对着星辰月亮诉说,对着长江偶尔泛起的涟漪诉说,甚至对着镜子自言自语。 林裕果更加沉默了,他总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分享这个秘密,这个甜蜜又痛苦的秘密。 他是一个孤独的人,尽管他也参加大学的社团,学着建筑设计,和同学整天测量绘图,和哥们一起打篮球,和室友一起上课吃饭。 他就像这星球上的旅客,周围的人都是匆匆过客,无人能走进他的心。 要想掌握人心,就要得知人心隐藏的秘密。而他的秘密,永远不会向外人道。他是混居在这杂乱世界的寂寞客人。 林裕果长相俊美,身材高挑,自然也是招蜂引蝶的。每当他走在校园的路上,神色匆匆时,总能感受到女孩子的火热而呆滞的目光。 这令他的室友万有良羡慕不已,身为资深光棍的他满心心酸,直批林裕果不近人情。 说来也真是极其巧妙了!当年将秦建军拽到赌坑里的,是隔壁邻居万辉,而这万有良正是万辉的独生子,三代单传,家里对他宝贝无比。 万有良和他的父亲一样,都长着短小健壮的身材,有些肥胖,肚腩微微隆起,所幸那皮肤随了他生长在天府之国的妈,都是白皙细腻的;可他那五官倒是真不怎么出众,小小的扁平眼睛上贴着平淡无奇的单眼皮,嘴唇也是厚厚的,上面纹着沟沟道道,配上那宽宽的方脸;他笑时,眼睛还能冒出点光,有点狡猾的意思;不笑时,看上去就很憨厚了。 林裕果性子冷漠,凡事喜欢独来独往,再加上他出色的外表,以及在这所学校里十分拔尖的成绩,被奉为学院的“冰山男神”。暗恋他、明恋他的女生都数不胜数,可他那远远散发冷气的气场活像他的高中同学于湛,让人敬而远之。 万有良性子开朗,朋友成群,三教九流的人都结识不少,就像个散漫的社会青年,所幸他的成绩出色,在学院里仅次于林裕果。 比起林裕果高高在上的形象,万有良则圆滑多了,他是大家的活宝,各个部门和社团一有活动,都会拉上他。他就像万金油,在大学这个开放欢乐的环境中必不可少。 万有良的脸皮和他的脂肪一样厚。他丝毫不介意父辈之间的矛盾,将自己打造成狗皮膏药,天天贴在林裕果身上。林裕果虽冷漠孤独,但也不是无礼之人,也不好驱走他。如此这般,两人看起来就像是形影不离的死党。 “果子,晚上跟哥们去趟酒吧!里面有不少漂亮妞呢!” 放学路上,万有良嬉笑着脸,小小的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他拉扯着林裕果的衣服,高声说道,声音尖嘎。 林裕果不动声色地避开他胖胖的手,冷漠地说:“不去。” “你怎么每次都拒绝?这样下去,可是娶不到老婆的!哥们是为你着想!” 话落,万有良又猥琐地笑起来,眼里盛满了狡黠,好像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说……果子,你不会是不行吧?要是有隐疾就跟我说,我给你介绍个男科医院,保准让你重振雄风!” “滚!” 林裕果白了一眼笑得意味深长的万有良,也没再搭理他,拿起手机开始给宋亚泽发微信。 “你这破手机,市面上都见不着了!你也不向你哥要点钱,换个新的!” 万有良叽叽喳喳,声音像乌鸦鸣叫,嘎嘎个没完。 他偷偷瞄了一眼林裕果的手机,手机上已经出现了密集的划痕,配上厚厚的机身,手机背面被磨得发亮,看起来很是老旧。 他小眼一转,瞅到微信的内容,心下一亮,刻意捏紧嗓子,换上了矫揉造作的女性声音说道: “哟……又和哥哥发微信哪?不就是今天晚上开会,得晚俩小时回家嘛!就这还特意发个微信?有本事把钱划到手啊!你哥也太抠门了吧,连个手机也不给你换!” “你给我闭嘴!你懂什么!” 林裕果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49 皱着眉吼道,面相凶狠,眼睛里似乎冒着火光。 事实上,还真不是宋亚泽抠门。林裕果为了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将破烂的手机藏得严实合缝;他三餐吃的都是学校食堂为特困生开设的“温暖套餐”;他从不挥霍,甚至花钱时都要忖度一番再行动,货比三家已经成了他的购物习惯。 若是从表面上看,这抠门的当是林裕果才对。 “行了行了,我说错了还不成嘛!”万有良倒像是受了委屈,噘着嘴嘟囔着。 “真是的,上辈子欠你的!死兄控!” 他看着林裕果渐行渐远的身影,暗自骂了声,便迈着短胖的腿跟了上去。 在如生活社区般的大学里,存在着三种人。这第一种,就是像林裕果这样的,学习上进,真正把图书馆当宿舍,把宿舍当帐篷;他们成绩顶尖,在考场上是答案的发源地,是众学渣口中的“大腿”,连教授都要带着特殊的眼光看待他们; 这第二种,就是占了大多数人口的“人民”。他们没什么职位,唯一的课外活动就是和闺蜜基友们逛逛街、打打球;他们喜爱网游,联赛时的叫喊声能穿透墙壁,贯穿整栋宿舍楼;他们晨起晚,夜眠也晚;唯一能证明他们学生身份的时候,就是临考前的一个星期; 这第三种,就带着明显的政治气场了。他们是辅导员身边的“红人”,位居高职,或是学生会会长,或是社团社长,有着一呼百应的号召力;他们或许成绩不佳,但身上时时流露着一股官气,而他们骨子里也似乎就有了那么些优越感,那行住坐卧的派头,还真成染上了贪官的做派。 晚上,在学校的多媒体会议室里,一圈人围坐圆桌。看上去在搞头脑风暴,实际上却是封建帝制。 “这次我们管理学院的t台秀,拉赞助由万有良负责,音乐由任科负责,节目编排由安丽娜负责,服装由田恬负责,舞台道具由段瑞负责,模特选拔由……嗯……林裕果负责。” 发话的,是个精明干练的女生,也是管理学院的学生会会长,名叫苏鹤群,大概是她父母望女儿“鹤立鸡群”吧! 她剪着齐耳短发,身形瘦削,骨架凸显,肤色白皙姣好;她眼睛大而水灵,有眼色得很,是最能讨人喜欢的;做起事来稳稳当当,却从没拖沓过;她虽身形矮小,却充满爆发性的能量,风风火火的样子连男生都暗自叹服。 她便是这学校里的第三种人。此刻,她站起身来,对着身旁一圈不走心的干事们宣告分配结果。 当她念到“林裕果”这三个字时,声音不由得跌宕起来,像平静的湖面被风吹起一丝波浪似的;没人注意到,她一向平稳的语调也染上一丝害羞;她用余光偷偷瞥看不远处的林裕果,眼睛里水波荡漾,双颊的温度也增高了几分。 是啊,她暗恋着林裕果,将其奉为男神,和这学校里无数女生一样。 按理说,林裕果冷漠独行的性子真是不讨喜,可耐不住那英俊出众的脸蛋啊;涉世不深的女孩儿们,总是容易被帅气的男孩儿吸引的,无论他性子怎样;更别说,再丑的性子,到了暗恋者的眼里,都成了无暇美玉;连缺点,都成了美玉上精雕细琢的花纹了! “我说,苏姐!”大大咧咧的万有良开口了,他尖嘎的声音里透着股无奈。 “这拉赞助就我一人,你想累死我啊!我就算是有三寸不烂之舌,也得说上个俩礼拜吧!我也想选拔模特,看看美女啊!” 他翘着二郎腿,很不正经,像个市井无赖。 苏鹤群最瞧不起这种吊儿郎当的男生,她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说: “你又不学习,平时那么闲,时间多得是;林裕果可是学习部部长,天天泡图书馆,忙着学习,所以应该负责模特选拔,劳逸结合。” 瞧瞧,她还没追上男神,就急着护犊子了! 她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语气郑重,似乎真是深思熟虑了一番。 她的眼镜其实很是名贵,这主要归功于她的家庭实力。她的父亲是重庆富贾,经营家具生意,在当地算是小有名气。 “我的成绩可是仅次于果子啊!还是学习部副部长呢!我说苏姐,你这有色眼镜也太厚了吧!我也算个学霸好嘛!你不能以貌取人嘛!” 万有良不满道。他短小的鼻子发出不平的哼气声,帮衬着主人打抱不平。 周围人一阵哄笑,窃窃私语,看看红了脸的苏鹤群,又看看一脸寒霜的林裕果,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总之就这么定了,名单我已经提交给院长了。反对无效!” 苏鹤群气势逼人地推翻一切不平声。她镇定地整理好资料,像是一个公平公正、坚守底线的法官,还是一个绝不以权谋私的法官。 会议结束,苏鹤群以“商定模特选拔标准”为由,将林裕果单独留了下来。其他干事便带着了然的表情,暗自发笑地离开了。 会议室里很是安静,似乎连电流通过灯管的声音都能听见。 林裕果言简意赅,鲜少说话,但提出的意见通通都被采纳。事实上,所谓的标准无非就是“高挑、身材好、凹凸有致、会化妆”了。 不到二十分钟,二人的讨论就有了结果。 林裕果动作迅速地整理书包,准备回家;这时,苏鹤群红着脸叫住了他。 “怎么了?” 他奇怪地回了头,看着会长犹犹豫豫的模样,眼神闪躲,面色红晕,透着股不常见的少女气息。接受过无数表白和追求的他,心里有了些许明白。 “嗯……林同学,我们一起吃饭吧!我请你!” 她是下了多大决心和勇气说出这句话的呀!立志做女强人的她,如今娇羞的像个小媳妇;她不敢看林裕果,心里像摔了个橡皮球似的四处乱撞;她感觉心跳快得不像话,过度的紧张让她的腹部隐隐作痛;她感觉时间凝固了,耳边只能听见空气流动的声音。 这含了极大勇气的殷勤,对苏鹤群来说,是生平第一次;而对林裕果来说,却是驾轻就熟。 他虽是独行侠,可内心仍保持着人性的善良和正直。不得不说,这是宋亚泽多年来耳提面命的效果。 “苏姐,我今晚得回家。你找别的同学吧!” 他语气礼貌地拒绝了,态度也是不卑不亢的,这使他看上去很真诚。 苏鹤群脸上流露出明显失望的表情,这并不出她的预料。不过,一向积极进取的她还是在给自己争取机会: “那我们改天吧!你什么时候有空?” 她的眼镜亮晶晶的,饱含着期待和祈求;嘴角也因为紧张而轻微抖动着。这样近乎于可怜的神情,让林裕果有些于心不忍了。 “苏姐,对不起。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他说出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5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0 了对付追求者的杀手锏,当然,这也是事实。 每当他面对追求者说出这句话后,他的语调总会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悲伤。他如同一个卑微的小人儿,坐在没有尽头的荒原上,仰头没有云彩的天空。 苏鹤群闻言,如被闪电劈了似的,全身僵直着;她不敢相信,高高在上的林裕果居然在心里还装着一个人;她本以为,神一样的他只是鲜少有看得上的女生。 她小嘴儿微张,惊诧替代了紧张,冲刷了她全身;末了,她才感受到一股浓烈的心酸倏地涌起,这让她的鼻头都酸涩了,眼睛也*起来。 林裕果愣住了,他看了苏鹤群几秒,就叹了口气,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尽量柔和轻缓: “苏姐,你大手一挥,会有不少男生倾慕的,我只是你的过客。” 苏鹤群喉头无比酸涩,她的嗓音也沙哑了,听上去就像衰老了的夜莺: “是吗……那祝福你,希望你能和她在一起……” 林裕果沉默半晌,就背起书包快步离开了。这种情境,对他来讲实在像日常事件。在进入大学的两年来,他已经历过数不清的次数了。 待脚步声渐渐消失,苏鹤群才终于支撑不住地倒下,她坐在地上,只感觉自己猛烈地吸着冷气,鼻头酸痛;她下意识地抹了把脸,这才发现,自己早已是泪流满面了! 或许越是外表如钢铁般的女强人,内心就越如纸膜般脆弱罢! 她再也忍受不住,抱着膝盖,大声啜泣起来…… 第35章 相亲 林裕果随着轻轨的而摇摇晃晃,手里还提着一袋新鲜的蔬菜。 他刚刚从学校附近的菜市出来。据他的调查经验,这个距学校半里的菜市场,要价最是实惠。葱姜蒜都比别处便宜五毛钱;有时在傍晚时分,他还能碰上菜农赶着回家,将蔬菜低价贱卖的好事。 他真是个处处精打细算的男孩,这种类似小气的品质引得万有良不时的嘲笑;可他仍是我行我素,为的是减轻宋亚泽的压力。 夏天的重庆,水汽中蕴藏着闷热,在这傍晚时分,似乎更是有种微微停滞的趋势。这天气,让人身上随时都起着黏湿的薄汗,像穿着胶皮大衣似的。 他出了轻轨,看到天空上一碧如洗,澄澈如水晶,因为炎热而闷燥的心情也不由得开怀起来,步子也轻盈几分。 他脸上挂着浅浅梨涡,他并不知道此时的自己扬起了久违的笑容。 一路上,他暗自高兴,因为今天又碰上了低价蔬菜的幸事。终于到了门前,由于买的东西很多,他费力地在身上摸了起来,终于从不知哪个口袋里抓到硬硬的钥匙,才大费周折地开了门。 可屋里除了哥哥,还站着两个一胖一瘦的身影。 这胖的,便是房东郭大妈;她身材矮胖,厚厚的脂肪在高温下似乎能蒸出油来,所幸白白胖胖的,看上去还算是可爱;她嗓门高亢,在楼下说起话来,六楼的住户都能听到;她退了休,靠房租养活着,每天都要打上几十圈麻将,最大的爱好就是给年轻人介绍对象。 可站在她旁边的,却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女孩,这让敏感的林裕果燃起一丝不祥的预感。 女孩苗条娇小,是重庆女孩的典型身材。她的长相不算出众,却胜在肤色白皙,眼睛水灵,算是可爱的;她小鼻小嘴,小手小脚,让人容易升起保护欲;她身上包裹着颜色朴素的衣服,像是个良家女孩了。 这样的女孩子,是颇为抢手的,轻易就能讨得他人的喜爱;可此刻,却如一枚带刺铁钉一般,狠狠钉入林裕果有些发红的眼睛,他感觉头上多了个紧箍咒,绞得他生疼! “哟!小果回来了撒!这是我家侄女郭园园,今天给你哥带来认识哈儿!” 郭大妈声音有些沙哑,像是被砂纸磨了一般;她捋着本就平顺的头发,神态有些骄傲,像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伟事。 宋亚泽看见弟弟回来了,赶忙上前帮他提下重重的塑料袋,这让林裕果心中还有些安慰。他脸上带着春风般的微笑,不禁让见者心胸纾解。 可若是懂些子微表情的人士,则能察觉出他是心怀无奈的。 他可是听郭大妈嘎嘎了两小时的了。她唾沫星子横飞,眉飞色舞,直夸郭园园怎样怎样,连手也不闲着,连连比划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把事情讲清楚。 他才是这世界真正意义上的过客,可从不想结婚,更没想要留下自己的血脉;这不仅是对妻子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郭园园呢,娇羞无比。她似乎第一眼看到宋亚泽,就在心里给自己定下这门亲事了。腼腆胆小的她,见了中意之人,连头都一直低垂着,偶尔才在姑妈的提点下,使着细细的嗓音,答应几声。 这真是让宋亚泽头疼不已,也让林裕果郁闷气结。 “这样啊!你们俩互相留个微信呗!以后多聊嘛!说不定哈,还能耍起朋友来呢!” 郭大妈啰嗦了两小时了,口干舌燥,也有些累了。她可是打心眼里喜欢宋亚泽,觉得这孩子能吃苦,还上进,对弟弟也无微不至,将来一定能是个好丈夫,好父亲!要不,她怎能将宝贝侄女介绍给他呀! 一胖一瘦,一动一静,一躁一闷终于离开了,留下了兄弟俩,空气清爽起来,屋子里也静静的,耳膜也终于歇止了振动。 “真是麻烦啊!住着人家的房子,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 宋亚泽长舒了一口气,看着面色复杂的林裕果,关切地问: “怎么了?在学校遇见事儿了?” 林裕果察觉出哥哥对于相亲对象的不满,因为紧绷而缩小的心脏终于又恢复了正常的尺寸。他如释重负,头上的紧箍咒也松了大半: “嗯……也没什么……就是有同学请我吃饭,我没去。” 宋亚泽了然,脸上带了股因为关心而显现的好奇和探问:“女生吧?” 林裕果点点头,默不作声。 “其实……你可以谈恋爱了。别怪哥管得多,你这个年龄,其实谈谈恋爱,是极其正常的。” 他担心林裕果找不到老婆,打一辈子光棍;到时候,自己估计都要死在这个世界了。 林裕果沉默半晌才回应,语气有些阴沉沉的: “那哥为什么不谈?” 宋亚泽愣住了,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他的确没有以身作则。 “我不想谈,先把你拉扯到成家立业,再说我自己的事儿!” 林裕果听到这话,心里一阵酸涩。半是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半是体会到爱情的艰难。他心绪复杂起来,一股难言之隐弥漫在他的胸怀。 他背过哥哥,这才将书包放了下来,机械地重复着动作,两人陷入了久久的寂静中。 “你下个学期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1 ,学院是不是提供出国的机会?” 良久,宋亚泽才出声问道。他注意到这个机会很久了,当年在帮林裕果填报志愿时,他正是瞅准了这个学校在学生大三时,提供去美国留学的机会。虽然学费也贵上一倍,但比起完全的自费留学,仍是低廉许多。 当然,这等好机会只留给成绩好的学霸。而林裕果,正是管理学院里数一数二的学霸,只要做好准备,拿下机会不是问题。 林裕果心中一惊,他是不想远走他乡的。但哥哥特意提起,必定是有意让自己去所谓地“高飞”的!他闷闷地开口,透着股不情愿: “嗯……但是我不想去。” “不想去?”宋亚泽听到这个回答很是不解,像是听到什么爆炸性发言,“为什么不想去?那是顶好的机会,毕业后可以直接留在美国读研,你的人生可就迈上一个大台阶了!再说了,你完全有这个能力!” “……我想留在中国。”林裕果从脑中随便搜索出几个词,拼接起来敷衍着回答。 “你读完研,可以回国,继续贡献社会主义!” “可是……哥,我眼界真的不大,我就想咱俩能安定地生活就好……毕业后,在重庆找个工作,我就满足了……” 林裕果真不是个志向高远的人,他天生就没有横扫一切的基因,再加上困苦的经历,让他比同龄人更容易满足,也没太有什么主见。 是啊,他就是个平凡人,就是个想过安定日子的小市民,没什么征服领土,逐鹿中原,立足顶端的梦想。他之所以还努力学习,泡着图书馆,完全是心甘情愿地受哥哥驱使的。 “男子汉,怎么就这点心胸呢!”宋亚泽失望的语气,让林裕果心中一紧,“你知道贾谊这个历史人物吗?” 林裕果忍着心酸点点头。 “他才华横溢,年轻有为。经历了些许起伏,重得重用。可就是因为他心量狭小,梁怀王坠马后,他拘泥于现状,放不下,最后郁郁而终。就算再有才华又有什么用呢?心胸狭隘、眼界狭窄的人,一生都不会平顺。” “林裕果,”宋亚泽郑重其事地叫了弟弟的全名,这代表他觉得事态严重了,有些话不得不说了。 “你可千万不要成一个小里小气的人,否则,一辈子的格局就那么大了。还记得我说过的吗?你可以没有成就,可以物质平凡,但不可精神平凡。精神平凡,就是平庸。” 林裕果为难了,他知道哥哥字字真理;正常来讲,他是应该听从哥哥的话,争取出国的机会,努力奋斗,走上人生巅峰;但是,悖德的情感让他心力交瘁,迷茫不堪,只想安稳地生活。 看到弟弟的犹豫,宋亚泽叹口气,沉沉地开口道: “还记得,我们曾经生活过的那个村子吗?” 林裕果想起那个像破烂一样堆在无人问津的角落里的村子,心中浮起一丝酸涩,那段过往是灰色的。 “那里的人,没有外界打扰,也算是生活地安稳了吧!可那是什么日子呢!他们连出村打拼的勇气都没有,眼里装的永远都是黄石泥土,嘴里说的永远都是温饱寒饥,一辈子就活在那里,一辈子受苦。更可怕的是,他们还觉得苦是正常的!” 林裕果感觉心脏在慢慢伸大,脑袋上的骨头也像开了个缝。他仿佛开窍了,眼前的世界似乎大了许多,也明亮许多。他向来对宋亚泽言听计从,这次,他的言听计从似乎起到了更大的效果。 是的,他受到了启发,眼界扩大了,这让他心胸也随之大了一些。 “眼光不要那么短浅,心气不要这么懒,别这么容易就知足。作为男人,应该头顶天,脚踩地,就算你是个凡人,也别做个庸人啊!” 宋亚泽语重心长,他说的全是自己的人生体悟,都是他带着血泪在人生路上感受过来的。在他说着这番话时,脑海中闪现的,便是自己一幕幕的过往,或是快乐的,或是悲伤的。 他的语气十分真诚;而真诚,往往是最能撼动人心的! 林裕果真的改变了主意;此时,他不再局限于紧跟在哥哥身边,而是真正成为一个让哥哥骄傲的人! 是啊!与其像个累赘似的跟在他身边,像个蜗牛一样,将身子躲进壳里,不敢倾泻一丝错误的情感;倒不如勇往直前,成为他眼中的骄傲,让自己顶天立地地站在他心尖! 林裕果豁然开朗,一股冷却已久的斗志又在他心中沸腾起来,伴随着烫人的热气,推动他全身的血液加速流动。他的体温瞬间升高几分,男人骨子里驰骋沙场的本能,此刻在他心里复苏。 “我要去美国,然后学成归来!” 他言简意赅,也许人真正下定决心时,是鲜少说话的,只会用行动去证明。他语气坚定,像是在发誓,郑重无比。 第36章 保证金 管理学院会给每届大三生提供去美国留学的机会,费用比自费要经济得多。当然,顶好的机会总是稀缺的,这出国的机会可只有一个,是留给家境优厚的学霸的。 唉!这社会,既要求人学习好,还要求人家境好,怎么这么严酷呢! 来来往往的食堂中,拥挤着的全是肚腹空空的大学生。在还算偏僻的角落里,一个矮胖和一个高瘦正在吃饭。 万有良的吃相可谓吓人,用老话讲,就是活像饿死鬼投胎;他吃饭不用筷子,总是自备勺子,说是用勺子吃饭吃得足吃得香;他把油亮的菜汤浇在白米饭上,挥舞着大勺嗖嗖往嘴里送,吃得急时还会发出类似猪叫的声音;他吃饭时从不说话,这不是因为他教养好,而是他顾不得说话! 坐在他对面的林裕果就明显得体多了;他的吃相虽不是赏心悦目型的,但因为万有良的衬托,生生增添了几丝漂亮!他慢条斯理的,就算饥饿时,也不会表现得急切。 “我说……果子!咱们学院今年有个出国的项目你知道不?” 万有良以风卷残云的架势结束了午餐,他满足地后靠着,扶着圆滚滚的肚子,真是不负他的外号“万胖子”之名!他小黑豆似的眼睛这才冒出了光,就像机器刚刚填满了燃油,重新开始运作似的。 “我知道,我想争取一下。”林裕果不疾不徐地说。 万有良愣了几秒,眨了眨他的小眼睛,奇怪地问:“你不是说,毕业后直接工作嘛!怎么又想着出国了?”他顿了顿,眼睛里闪着一丝狡黠,“还是说……你想开了,不想给你的好哥哥省钱啦?” 林裕果瞥了他一眼,淡淡地说:“我有那个能力,为什么不争取?” “哎哟!”万有良捏着嗓子,油油的脸上全是惊异和戏谑,“看来真是想开了喂!这才对嘛!” 末了,他又换上一种颇遗憾失落的声音说: “唉!名额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2 只有一个。要是有两个就好了,咱俩就能一起去美国了!这学院里,你第一我第二,非咱俩莫属不可!到时候我们还是好室友!我可是把你林裕果当真兄弟、真哥们啊!” 林裕果心里泛起微微的感动,他虽不喜言语,但不至于冷漠到没有人性的地步。 这两年来,万有良对自己的态度如何,他是清楚的;万胖子虽为人不太正经,好歹脑袋聪明,危急时刻溜溜转,总能化险为夷;有什么好事,也都知会自己;他知道自己不愿花钱,出去聚餐时,总是偷偷把自己的那一份付上,对外说:“这是我和果子两人的钱!”;后来自己再还钱时,他也是装着健忘,就不要了。 “可惜了!名额只有一个!看来年底的时候,我得去机场送你了!以后穿上美国的学士服照相时,别忘了给我冲洗一张,也让我炫耀炫耀:‘看看!这是我铁哥们!帅吧!’” 万胖子手里捏着片纸巾,把它当作林裕果的毕业照,他讲得绘声绘色,眼睛忽圆忽眯,语调忽高忽低,活像一个说书人,仿佛纸巾上还真印着林裕果穿着学士服的样子。 林裕果被万胖子活生生的表演逗笑了,说: “恐怕不是学士服啊!到时候可是拿着硕士文凭毕业呢。” 万胖子呆了呆,小小的眼睛突然放到平时的两倍大,厚厚的嘴唇围着圆形,还向里吸口凉气:“硕士?!” “嗯。只要不挂科,就可以留在学校读两年硕士,毕业时拿硕士文凭。”林裕果耐心地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样……那你这真是值了!”万胖子若有所思地点着头,短短的手指摩挲着下巴。他思索一会,眼睛转了两圈,颇有些遗憾地说: “唉!要是有两个名额就好了!我也好想去啊!要是自费出国,还得考该死的托福,我英语不好啊!亏得上次考六级和你坐邻座,偷看你的答题卡,才勉强压线过的!” 万胖子哀叹道,想到考六级时的惊心动魄,再想想一堆英语单词,他不由得抱怨起来,声音也像被拳击手重击了一样,软软绵绵的: “我可是吃着羊肉泡馍长大的,嘴里全是陕西味儿,说不来那一堆堆英语!” 林裕果看着朋友吊儿郎当的模样,笑得更厉害了。自从他坚定目标,要出国留学之后,性子像是温和许多,就像一块冻得结实的冰块,开始慢慢融化一样,笑容挂在他脸上的频率也高了不少。 从此,为了提高平均分,林裕果更加拼命了;其他人在酒吧泡妞放纵时,他在图书馆翻着专业书;其他人在游戏联赛时,他在自习室做着枯燥的习题;其他人在睡着懒觉时,他在初晨的薄雾里背着英文单词。 他像是把生命都拴在这上面了。是的,他高考失利,心存遗憾,有些怀才不遇的悲壮;另一方面,他更渴望强大起来,漂亮得住在哥哥心里。这两点,就是他大步向前的动力。 他的生命像是扬起了航帆,准备进入新海域了! 选拔的过程很顺利,作为全院知名的学神,林裕果很快被定为项目的唯一候选人。他的平均成绩实在高得惊人,令人叹服,甩出第二名万有良整整五分! 白了头发的院长在看到他的申请资料时,惊讶得连抬头纹都高扬起来,他眯眯眼,又推推大大的老花镜,确认没花眼,才在审评表上重重地戳下“通过”的字样。 “恭喜你啊!果子!虽然我是去不了,不过有你在,我也没想过能去啊!” 结果出来那天,万有良羡慕地拍了拍林裕果的肩,黑豆眼睛里满载着崇拜,当然,也有隐隐的失落。 林裕果很是开心,发自真心的开心。他感觉天地大了好多,眼前似乎出现了无边广阔的蓝色大海,海上有一艘豪华游艇,而游艇上就站着为自己骄傲的宋亚泽。哎呀!他是要开着这游艇,驶向美国了! 果然如他所想,宋亚泽听闻喜讯后,的确骄傲自豪;更多地,还有为人兄的欣慰。他的日常生活是工作以及赚些外快,为的就是存下钱来,给林裕果准备着;经过他的努力,已经存了十五万,这对于毕业后才刚刚工作两年的人来说,着实罕见了。 而林裕果如此争气,真让他欣慰无比。他感觉自己所有的加班加点都值得了,所受的劳累和疲惫也完全瓦解了;实话讲,他所在的物流公司在效益上走着下坡路,他积累已久的担忧,在获知喜讯时也瞬间蒸发;在他的胸中,奔跑的全是自豪和快乐的情绪,以及距离回归终点更近一步的放松! 一切似乎都在稳稳当当地进行,成功距离自己是那么近,近得唾手可得!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林裕果过了一段“异样”的生活。 他开始积极参加校园活动了,为人开朗外向很多,交到了不少之前对自己敬而远之的朋友;他经常去操场打篮球,和灵活的胖子万有良一起;他还揽得一份家教的兼职,为在美国的生活存点零花钱。 可是,命运的走向永远是不定的,它总能给人以措手不及的惊险。 “什么?需要五十万保证金?”万有良眼睛像是要蹦出来,鼻孔也长大了,圆胖的脸上写满震惊。 林裕果心思沉重地点点头,皱着眉叹了口气。他的心脏又缩回到芝麻大小了,却还是沉甸甸的,充满着阴郁,担忧和不安。 “那你咋办呀?!你哥哪有那么多钱啊。这没有保证金,签证下不来,还怎么去美国啊!” 万有良看着心绪焦虑的林裕果高声说道。他可是亲眼目睹了,林裕果进办公室之前,可谓春风满面;可出来后,却黑云密布。 “唉!这该死的美帝!傲娇得要死,规矩真多!这学校也是,以为学生都是土豪呢,也不提前知会一声,真麻烦!” 万有良为好兄弟打抱不平,他是最理解林裕果的难处了,这难处就是——钱。林裕果对于外界一向漠然,唯对两种东西极其敏感:一是他那好哥哥,另一个就是钱了。 而当林裕果的好哥哥得知这个“噩耗”时,虽是如同闷头一棒,所幸这棒打得不重,不至于让他眼冒金光、晕头转向。他只是愣了几秒,就开始点根烟,思考对策了。 这距离办签证只有二十天时间,他的卡上只有十五万,剩下的三十五万总不能在短短二十天内从天而降吧! 因此,他只能尝试缺钱的人最常用的来钱方法:借钱。 他去找了房东郭大妈,说明来意后,原本热情高亢的她却变得支支吾吾起来。她是街头小巷里最常见的中年妇女,喜欢张罗喜事,可要让她掏钱,她就要三思而行了。 “啊……借钱啊!这个……你看撒,我那幺儿最近在江北买了房子,钱也没剩多少了……” 说这话时,她眼珠子一颤一颤的,有点心神不定的样子;她胖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3 胖的手指搓着,看起来有点不知所措,就连一向争强好胜爬上高分贝的声音,也低了不少。 宋亚泽心领神会,知道是对方的婉拒,便轻轻笑笑,也没再问下去。 “那个……我有点钱……” 坐在郭大妈一旁的郭园园发话了。她十分娇羞,声音依旧是细细的,像是流淌在狭窄山涧里的小溪;她仍是不敢直视宋亚泽的,细白的手指微微出汗,使劲磋磨着她的衣角,都捻出了褶皱。 “我……工作两三年了,存了点钱,不多,就十万,我可以借给你……” 郭大妈听了这话,可不乐意了,拼命给侄女使眼色;要知道,她虽是赏识宋亚泽,可也不希望侄女去过紧巴巴的穷日子啊!这林裕果一出国,费用可是大得很,怎么能让园园去跟着宋亚泽受苦呢!唉!她真是后悔介绍两人认识了! 宋亚泽心里如同被木棍敲了一下,还是被一根裹了热棉花的木棍敲的;他顿时感动,被这看似柔弱实则坚强的女子震撼了;她娇小的身材下,包裹着一颗勇敢的心。 “剩下的二十万……如果……如果你跟我耍朋友……我……我就向我老汉儿借……” 在重庆话里,“耍朋友”就是“谈恋爱”,“老汉儿”就是“老爸”。这句话,就是变相表白了。郭园园的声音越说越小,她此时心跳的频率像是平时的两倍,如同加了速的赛车一样,快得她有些头晕了,她真的太紧张了! 表白突如其来,郭大妈恨铁不成钢;宋亚泽有些尴尬,心里顿时沉重复杂。 此时的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如同被夹击的士兵一样腹背受敌:若是不答应,弟弟就无法出国;若是答应了,又是对女孩的不负责。唉!真是为难啊! 他低声假咳一声,才说:“这个……园园,真的谢谢你。但我不想麻烦你爸,就借十万就好,剩下的钱我自己再想办法。签证下来后,保证金就能解冻了,我一定能还你。” 这不是郭园园希望听到的回答,但她还是接受了,因为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孩,敢爱敢恨,尽管她的外表看上去很是脆弱;她就像一个铁打的洋娃娃,让人容易怜爱,可她内心的材质却是百折不挠的! “……那好吧,你把卡号给我,我明天就去银行给你转账。” 郭园园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宋亚泽,示意他输入卡号。她刚刚被拒绝,语气满是失望,但她强颜欢笑,使自己看上去尽量自然一些。哪怕宋亚泽不还钱,她都不会要回来;她一直不怎么在乎钱的,只要足够买衣吃饭就够了;她更希望找到一个懂她的爱人。 宋亚泽心情复杂地输入卡号,有些愧疚地说:“谢谢你,园园!这钱我一定会还!你真是个好女孩!” 说完,他再次道了谢,就离开了。 郭园园心里酸酸的,像灌了一盆冷水,从嗓子向腹部慢慢下移。郭大妈看着侄女的嘴唇和下巴都在抖动,眼圈发红,便走上前搂着她的肩膀,安慰道: “傻孩子!唉!你怎么……唉!你让我啷个说呀……” 郭园园的酸涩在心里酝酿半天,甚至有些横冲直撞了。良久,她才感觉喉咙不再发酸发闷,开口说道: “姑妈……你不懂……你不懂啊……” 她心头的酸意再一次袭击了她,她只好哽咽一会儿,复又说道: “既然他不愿意,我也不勉强……我希望他好,就让我帮帮他吧!就算这钱回不来,我也认了!” 第37章 哥们 今天重庆的天气甚是怪异,怎么个怪异法儿呢? 阳光灿烂,穿透了每一个角落,仿佛所有的黑暗都不存在似的;可这天上,还在落着稀疏的雨,雨从晃晃悠悠的云彩片儿上脱身,滴在行人的身上,打湿人家的衣裳。 唉!这天气,看起来明媚,骗得人们空手出门,却又浇了人家一身水! 林裕果满面愁容地躺在宿舍的床上,他真是从没体会过这等愁事!体会到这等愁滋味!保证金,准确攻击了他心中最敏感的两处:一是钱;二就是哥哥——他又要让哥哥奔波劳累了。 可他却无能为力。这是他长久经历的感受了,从小就是。他真想保护宋亚泽,不让他受苦受累,却无能为力。这是眼睁睁看着心上人劳心费力,无能的自己却帮不上一点忙,真是一种折磨和心痛!心痛! 宿舍里只住了四个人。除了林裕果和万有良,剩下的两人曾东和于子洋,都是痴迷游戏的大学生。二人戏言“灭东洋,方可统一中华”,一方面表达了拳拳爱国之心,另一方面也傲娇高调了一回。 他俩可谓是游戏发烧友,发烧到什么程度呢——嫌弃笔记本电脑配置太差,打游戏太卡,于是经常去网吧包夜,熬得眼圈发黑,面色发黄,却还是充满了不自然的精神头儿!因此,俩人也是臭味相投,关系好得能穿一条内裤,能蹲一个坑里一起拉屎! “果子!别那么唉声叹气的!看看我,挂了三科,照样和兄弟们打联赛!人活着心就得大,才能痛快!” 曾东看着林裕果,咬了一口三明治,没嚼几口就咽了下去;他看起来心情极好,尽管他邋里邋遢的,胡渣扎满下巴,衣服皱巴巴的,眼圈也是深黑色的;可那声音却是中气十足,响亮地回荡在宿舍中。 可他仍是急匆匆的模样,再搭配双眼冒光的表情,多天不洗的头发闪着耀眼的光芒,像一个征战沙场,早已疲惫不堪的士兵,却又打了强力亢奋剂,仍是情绪高昂地走向网吧,走向电脑,走向耳麦! 曾东离开后不久,万有良就回来了。 可今天的万胖子像是一台濒临没电的机器,他有些畏畏缩缩的,精神头也差,原本颤巍巍的双下巴也蔫蔫的,贴在他衣领里;他眉头微皱,眼珠总是东看西看,却从不停留在什么东西上面,像是在琢磨事情;以往,他的脚步声是出了名的闹腾,就像他这个人一样活力过剩;可今天,他走路轻得一只猫,还是一只被主人踢了一脚的肥猫。 “果子……跟你说个事儿。” 他进了宿舍,看见林裕果,沉默良久,才缓缓开口,像是下了极大决心。 林裕果奇怪地看向他,只见万有良眨了眨黑豆眼睛,才仿佛恢复了往日几分神采: “你保证金的事我向我爸说了,他……他打算借你五十万……毕竟……毕竟你爸自杀和他有些关系,他心里一直迈不过这个槛儿……所以这份钱,就当是他的弥补吧!” 林裕果心中又惊又喜,他眼睛直直盯着有些不好意思的万有良,对方好似从没这般善解人意过;那一刻,林裕果心中像涌入一股暖流。 说完,万有良还拿出一张卡,说道: “这卡上有五十万,密码是六个8,我爸说让你把上面的钱转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4 到你自己的账上,就成你的钱了;你就打个欠条,承诺保证金解冻后再归还就行。” 林裕果呆愣着看着好友,他此刻才发现,万胖子那厚厚的皮此刻格外油光水滑,那黑豆小眼儿突然有了星辰般的光芒。唉,以前怎没发现,这万胖子这般可爱呢! “胖子,我……” 林裕果张了张嘴,却发现说什么感激话都是无力的。他感觉如鲠在喉,一个字也蹦不出来!也许真是大恩无法言谢。这一刻,他鼻头酸涩,真的想流泪! 万胖子倒是有点尴尬了,他努着有些干裂的嘴,眨巴几下眼睛,才颤颤地说: “你……你不用谢我……我其实……我……” 他好像还想说什么,却又硬生生给憋了回去;那剩下的半截话就那样撞上了他紧闭的喉头,又被反弹到肚子里,就那么烂在腹中了。 他咽了一口口水,哆嗦着将卡放桌上,沉默半晌,好似费了好大劲,才又重新出声: “卡我就放在这儿了,回来你写个欠条放我桌上就行。” 说完,他也不再抬头看看一脸感激和激动的林裕果。他扭起胖疙瘩似的眉头,嘴角下垂,看起来像不情愿借钱似的,面色有些犹豫。 他怔神片刻,然后轻微叹口气,就转身离开了,脚步沉重得像脚后跟拖着块儿铁。 林裕果这才从床铺上爬下来,拿起那片既轻薄又厚重的卡片;他内心激动,可更多的是感动,这是哥们的好意,是朋友的帮助。 此刻,他真后悔之前对万胖子怀有偏见。这看上去不靠谱的哥们儿,如今真是义气!真是善良!真是可爱! 他去银行查了查,果然有五十万躺在卡里。看到余额那一刻,他眼睛发热,差点在atm前哭了出来。 他第一时间给宋亚泽打了电话。 宋亚泽得知消息后,心中犹如大石落地,聚集在眼前的一团黑气也立刻随风四散;他的呼吸轻盈许多,紧锁多天的眉头也终于舒展。他终于笑了,这些天,他真的愁坏了! 一方面,钱的问题解决了;另一方面,他也不必再欠郭园园人情了。真是难为他了,他并不想同那个善良勇敢的女孩纠缠不清! 五十万到账了,存款证明开出来了。签证似乎就在眼前,那架飞往美国的班机,如今似乎在预热之中,马上就要飞离地面,跃进云层,抵达那标榜着民主,实则搞霸权主义的美帝了! 可命运就是这么个东西,它总能在看似平顺的路上突然给你来一把泥石流,总能在看似平静的海面上激起狂风暴雨! “什么?拒签?!为什么?” 宋亚泽听到这个消息,原本轻松高昂的心脏,像被拉倒雪地里,又被狠狠踩了几脚似的,冷气嗖嗖地从心脏撞上他的脑门。 而电话那头的林裕果,也是垂头丧气,因为他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结果被拒签。这意味着他的梦想破灭,他的努力付诸东流! 唉!上天就是这样爱玩,不顾人们的感受。多少人被命运玩弄,总是逢得事与愿违;多少人才高八斗,却只能怀才不遇;多少人苦心经营,却只能空空欢喜! “通知书上写,保证金来源有问题,有人举报存款是借来的。签证官认为我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在美国的生活,就拒签了……” 林裕果回想到签证官冰冷的面孔,转述道。 他紧抿双唇思索一阵儿,突然想到了什么;接着,一声闷雷在他脑海里炸开,耳边似乎都嗡嗡作响;他急促地吸了口凉气,震惊和气愤同时如潮水般涌入,似是连他的视线都淹没了,他的眼前一阵模糊。 “哥……我怀疑是万有良搞的鬼。”林裕果颤抖着双唇说道,他的脸色因为气愤而变得苍白。 “万有良?不可能,就是他借我们钱啊!”宋亚泽疑惑道。 而话一出口,他呆愣几秒,心里“咚”得响一声,如一只秤砣掉入心间,他的心头顿时沉重起来。 “举报我的是一封邮件,里面有欠条的照片……一定是他,没错了……我被拒签了,他就可以去美国了……” 是啊!这欠条除了在万有良手里,还会在谁的手里呢?! 此时,震惊褪去,林裕果的心里换上了漫天的失望,这种失望却有两种颜色:一种是蓝色的,是针对即将到手的签证的;另一种是红色的,是针对万有良的,还带着滔天的怒意。 林裕果并不知道,他的手因为愤怒而剧烈颤抖,胸口也是急促地起伏着,心脏突突直跳;此时,愤怒已将他点燃,让他不能自制地产生这些反应。 是啊,他气!气自己信任感恩的哥们,却做出这等背叛之事;他气!气自己能力出众,可这残酷的保证金却将挪走了他平步青云的梯子;他气!气自己轻信了小人的话,让哥哥失望了。 最无奈之事,莫过于自己明明够格,却要为金钱让路! 他怒气冲冲地走到宿舍。路上,他只感觉身边的行人都消失了,连太阳也化成一团烈火,将世间所有美好的、光明的、生机勃勃的都烧成灰烬!他恨不得这团火烧死那个丑恶的万有良,那个阴险的万有良,那个恶毒的万有良! 而万有良,好似一副早已知晓的样子,沉默地坐在宿舍的椅子上,看着眼前火冒三丈的林裕果,他口中的好兄弟、好哥们。 宿舍里很黑,因为天空是阴暗的,云层堆积如山,沉重得像是要坠到地上,看起来很是骇人。 “……为什么?” 林裕果盯着万有良罕见的阴沉脸,艰难地吐出这几个字;他见到了罪魁祸首,大脑反而空白起来,搜索不到质问的语句了。 万有良鼻孔动了动,他的嘴唇微微抖动,眉头紧锁,却仍是没有说话。 林裕果走上前,一把拽起万有良的衣领,迫使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问你呢……为什么?” 这么一拽,万有良立刻感到自己在窒息;他本就胖,呼吸比一般人粗重;这时的他,被憋得满脸通红,喉咙里也发出“嗤嗤”的抽气声,却仍是不说一个字。 此刻的他,像极了一个精忠爱国的特工,被敌人捕获之后,在酷刑之下,依旧对秘密守口如瓶。 “你他妈的倒是给我说话!” 看到万有良的沉默,林裕果更是气急,他直接掐住万胖子那肥厚粗短的脖子,把他往地上摔去。 万有良没有反抗,厚厚的身体就这么被按在地上;他的头部着地时,眼前顿时金光闪烁,疼痛溢满全身,他“嗷”一嗓子喊了出来,却又连忙咬紧下唇,把痛苦又憋了回去。 林裕果一拳打在他脸上,万有良的左脸红肿起来,他嘴里冒着大量的酸水;同样,眼睛里也出现了晶亮的泪水。 “为什么要这样?你他妈不是说我是你的好兄弟吗?!这就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5 是你,呵,我的好哥们!” 林裕果冷笑,轻蔑地看了万有良一眼;他的眼神,如同无数利剑,狠狠扎进万有良本就愧疚的心,扎得鲜血淋漓! “果子……你打死我!你打死我吧!我他妈不是人,我骗了我兄弟!我他妈没义气!我他妈真不是个东西……” “你这种人,第二拳我都懒得再打!”林裕果站起身,冷冷地说。 “你也不是我兄弟,我的兄弟只有一个!”他的眼神真像一把激光枪,差点就将万有良一枪毙命。 “我真的……我真的想去美国!我从小就想上世界名校,上了大学我也勤奋学习,就是想借这个机会出国!可你的成绩太好了,我真的没办法!我想去!我真的想去啊!果子!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哥们啊……” 万有良躺在地上喃喃道,他哭了,脂肪上隔着一层皮淌满了泪水。他也是个有梦想的人,可惜他梦想的实现途径却沾染了污点! “这么多天……我他妈也难受啊……我看见你谢我那个样,我他妈难受死了……” 万有良悲痛地说。如他所言,这几天他身处于内心的煎熬之中。他看着林裕果感激的模样,就像吞了一只秤砣,沉重无比。 可他的良心终究败给了他的梦想!背叛哥们,这个污点,从此就要伴随着他的人生了。 尽管他做这个决定时多么的不情愿,多么的煎熬,他还是为了他的美国梦,选择了背叛。 是的,这很现实,也很残酷。社会上,这种事其实数不胜数,感情还是向金钱低头! 林裕果看着哭泣的万有良,沉默半刻,便开口道: “以后我们,不再是什么哥们了……” 万有良哭得更凶了,尽管这是他预料已久的结果: “我知道……我不配做什么好哥们!我……唉……真不是个东西……” 他颤巍巍地站起来,胖胖的体型让他看上去很像一只负伤累累的熊。 他扶着桌子,手在他桌子上的一个小盒里摸索半天,然后摸出一张纸条—— 这便是那承载着极大“情义”的欠条! 万有良拿起打火机,将欠条点燃,欠条在林裕果震惊而复杂的眼神中,萎缩成团,然后化为灰烬。 “果子,这件事我敢做敢当。我知道我现在在你眼里畜生不如,但是我还想最后尽份儿哥们情。这欠条,我烧了,那五十万留给你,算我的补偿!” “呵。”林裕果冷笑,“用五十万买去美国的机票,你真是有钱啊!” 万有良的眼睛左右转了转,眉头纠结在一起。他明明很年轻,看上去却很老成: “果子,我知道和你做不成哥们了。说实话,你是我在这学校里唯一瞧得起的人。你长得帅,成绩好,追求者无数,还有个好哥哥。” 他顿了顿,又颤抖着开口: “你一直都活在别人的眼中,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你太优秀了,太耀眼了,尽管你缺钱,但是其他方面你什么都不缺!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 “果子……你就算不去美国,你也会成功的,像你这种人,天生就是活在他人关爱和特殊照顾之中的!可是我不一样!我要是失去了这个机会,我的命运就变了……你是不缺,可我缺,我缺极了!” 林裕果面容复杂地看着好友浑身战栗的样子。万胖子此时鼻涕眼泪齐下,胖胖的脸上湿乎乎的。 他像是把多年沉郁在心中的话悉数吐露了一般。他并不是个习惯性背叛朋友的人,可为了梦想,他在挣扎中,最终做出了这个决定,也给自己留下了一生都不愿回顾的往事。 可他并不后悔。如果时间倒流,他也是会这么做,尽管他痛苦,他挣扎。 林裕果不再言语,此刻他的心情极为复杂。 房间里很静,静得只能听见万有良的抽气声。林裕果沉默了很久,才说: “今后,你去你的美国,过你那梦想的日子吧!” 说罢,便抬脚走出了宿舍。 万有良紧紧抓着衣领,把自己的脖子都勒出红印;他面色通红,嗓子辛辣得再也说不出话来;他恼怒着,连抽了自己几个嘴巴,打在他胖脸上的声音很响很亮。 “真他妈不是个东西……不是个东西啊!” 他真的要实现梦想了,虽然是以牺牲义气和人格换来的。他不后悔,可不代表他不悲痛! 他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前什么也看不见,脚下的地面也塌陷了,他像掉进了地壳之下的烈焰,烧得他皮焦肉烂!唉,做了错事,心怎可能不受这般地狱苦呢?! 第38章 重振 林裕果坐在楼下的台阶上,沉默地喝着啤酒。他已经三年没碰酒了,自从高考后,近乎于滴酒不沾。 愤怒的潮水早已退去,如今他的心情犹如平静的大海,偶尔掀起几波失望的浪花。 朋友的背叛,留学梦的破灭,按理来说,应该会掀起滔天巨浪的;可他现在却异常平静,就像一个阅尽千帆的老者,是那样不符合他的年龄的沉寂。 坐在他身边的,是宋亚泽,陪着他一起喝酒,一起整理心情。 “这世间,这么丑恶吗?” 林裕果抬眼看着阴云密布的天空,云彩像千军万马,齐刷刷地向地面奔来。他眼神有些呆滞,语气也是悲观。 “世间总是美好与丑恶并存,人心也是如此。” 宋亚泽看着弟弟平静而消沉的面孔,轻声说道。 “可美好总要向丑恶低头!” 林裕果灌了一大口啤酒,有些忿忿地说。 “也不全是,只是刚好你碰上了。人心都是复杂的,哪有极端善良和极端邪恶的人呢!人的善良和邪恶永远是并存的,只在特定状况的激发下,一方才会战胜另一方。你遇到的,刚好是邪恶战胜善良的情况。” 林裕果听到哥哥这么说,原本无神的眼睛又冒出些光来。 “那什么时候,善良才能战胜邪恶呢?” “善良战胜邪恶的时候更长一些。邪恶可以赢得一时,但绝不会是永远。你想想,人类几千年来虽然犯着假恶丑,却永远歌颂真善美,假恶丑永远上不了台面。这说明,人性本善。” 宋亚泽声音轻柔而又坚定。 “他永远不会交到真心朋友。你看,这三年,他所谓的酒肉朋友那么多,却有几个和他日日相处、形影不离的?” “人的心里,对善恶都有一种判别的本能。对于善良,人会自然而然的接近;对于丑恶,就自然远离。即使把对象换成自己也是如此。人做了坏事,表面上云淡风轻,谁知道他夜里会做什么梦呢?” 宋亚泽盯着林裕果似是有些茫然的眼睛,开口道: “你那个朋友,我相信他绝不会忘记这件事。对你来说,痛苦是一时的;对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6 他来说,却是长久的。” “哼,我才不信呢!他都去了他梦寐以求的美国了,还能痛苦?!” 宋亚泽笑了,这笑中带着股成熟人士才懂的内涵: “你现在太小,还不懂。人是否痛苦,与他是否成功无关。” 林裕果思索一阵,似是有些明白了,却仍是有些迷茫;他仿佛置身于笼罩在迷雾之下的大海上,似是看到前方,却又是那样捉摸不透。许是他轻轻的年纪,他浅浅的阅历,让他无法切身体悟这个道理。 有些道理,非得切身经历,才能体悟;有些心情,非得感同身受,才能理解! “可我还是不甘心!哥,我明明有那个才华,有那个能力,却被钱憋死!我大半年的努力也都白费了!我真的很拼了,可为什么总是得不到我想要的呢!” “你的努力不会白费!”宋亚泽声色严厉地说,像是在许一个郑重的承诺。 “你在这大半年里,拼命练习口语,连洋腔都练出来了;你天天泡图书馆,熏染了外国文化;你的gpa是全院最高的,成绩单最是引人瞩目的;最重要的是,你变得积极进取了。有了这种态度,你无论做什么,都能成就!” 林裕果听得愣愣的,他原本因为失望而沉落干瘪的心脏,又再一次跳动起来,流动着滚烫的鲜血。 “没有白费的功夫,没有白走的路!你付出的,会在以后的人生中用得上!” 林裕果突然有些激动,用俗话讲,他是被宋亚泽“洗脑”了。此时,他觉得什么美国,什么硕士,什么万有良都离他远远的;他觉得眼前似乎出现了一条宽敞大道,通往光明的前方! “那……那我现在怎么办?”他有些颤抖地说,语气饱含激动。 “那五十万,我们就留着,作为你的创业基金。” 宋亚泽思考片刻,才提出这个主意。 “创……创业?!” 这个词很是熟悉,无数教授、领导都提过,可鲜少有学生选择它作为出路。林裕果也不例外,他从没想到要创业,毕竟,那是最苦最累最未知的一条路。 “我……我行吗?” 林裕果怀疑着说,他不是个多么自信的人。相反,因为贫苦的经历,他那敏感的心,总是让他容易自卑。 “林裕果!”宋亚泽微微皱眉,眼神却带着教诲之意,“你得自信!男子汉,要有一股子霸气!” 看到哥哥这般严肃,林裕果习惯性地抿起嘴唇,下巴紧绷,仿佛心脏也因为认真和专注而提高了位置。是啊!他太听哥哥的话了! “唉。”宋亚泽叹了口气,“你很优秀,相信自己的能力!” 哥哥的认可,让林裕果心里舒坦很多;最大的鼓励来自于最在乎的人。 此时,一颗种子被拨在他的心里,被他突如其来的热情浇灌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着,最后终于结出了自信的果实! “哥,我听你的!我也开个公司,当回老板!” 林裕果的眼睛里冒着兴奋的光。笑容终于重回他的脸上,这让他本就出众的外表更加阳光好看了。 宋亚泽看着弟弟终于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心里如释重负,也放松下来,笑道: “那你想过开什么公司没有?” 林裕果愣住了,他的确未加思考。 “哥,你有什么主意吗?” 宋亚泽思索片刻,张口道: “我们可以成立工作室,专营室内种植,目标客户是那些农民出身的富人。他们小时候在农田中种地,书读得少,没什么文化;后来有了钱,过上了请保姆的日子,可心中总是有土地情结的。他们心中,渴望土地。” 林裕果点点头,他十分认同。 “我们可以在庭院里,甚至室内,设计漂亮的种植区域。哪一块地种茄子,哪一块地种番茄,哪一块地种西瓜,立什么架子,建多大的棚子,通通给他们设计好,再根据宅院风格对种植区进行装修。你的专业是建筑设计,我相信你的能力!” 宋亚泽就像一个砌砖工人,以言语为砖,在林裕果心里构建起一个雄伟蓝图;林裕果深受震动,此时的他,双眼睁得大大的,脑海像被电流通过,所有细胞都踌躇满志! 他不是个胸怀大志之人,虽能力出众,却没什么主意,只能通过他人的点拨,才能逐步走上顶端;就像一个有勇无谋的将领,只能通过军师的才智,才能逐鹿中原。 此刻,他的军师,便是宋亚泽了。 “哥,我想好了,这工作室的名字就叫果泽,既是咱俩的名字,喻意又好。一会儿,我就去学校图书馆借一些农业种植的书。我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对种地还是有些印象的。” “很好,就这么干!响应主席号召,撸起袖子加油干!去他的美帝!咱们大中华一样行!” 宋亚泽说这些话时,全身的血液都加速流动了;他很久没有这般踌躇满志了,以至于他的眼睛也发出兴奋的光,让看见的人也不由得激动起来。 如果将林裕果的人生之路比做一根长长的水管,那么这一刻,就是水管上一个重要的阀门。它开启了新一段征程,为林裕果以后的路途提供了更强劲的动力。 “果泽”成立时,正是林裕果大四的时候。 这一年,课程少了太多,工作也找得差不多了,研也考完了,好多毕业生都过得舒服无比;他们在即将赚钱时,还坑着父母最后一笔钱,天南地北地旅游,再将照片分享朋友圈,仿佛自己一分不挣,都能过着最惬意的生活! 可只有一个毕业生,是那样格格不入。他天天泡图书馆,好像明天就要考试似的;他翻着农业种植之类的书籍,还做了厚厚的笔记;他掌握各种土质的用处,作物的生长周期,相隔的栽种距离等等。 他太忙了,忙得像一个备战高考的人;可他从来都是满心欢喜地做这些事,全身上下都加满了油,充足了电。 他不知疲倦,精心设计出抓眼的室内种植园,各种风格皆备,包括工作室的装修,都是他亲力亲为;每一个走进工作室的人,都在看到它的装潢时,就已经有了下订单的决心。 工作室初成立,只有兄弟两人;宋亚泽辞去物流公司的工作,专心帮助弟弟创业。可以说,林裕果之所以如此拼命,多半是因为宋亚泽的倾力帮助。 果泽工作室面积不大,却风格迥异;最是迥异之处,就在于它是圆圆的,墙壁连接处有着漂亮的弧度,而不是生硬的直角。整体的装修,并不富丽堂皇,却是清新自然的。 墙壁刷着草绿色,手绘着田园风光,还挂着各种风格的设计图,均是林裕果改良多次的成果。一进入工作室里,仿佛真的到了乡村的田间,连油漆味都没了,而是散发着青草味,让人的身心都放松下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7 来,真的像是进了大自然的怀抱了! 这人嘛,总是容易被眼睛的享受而蛊惑的呀!可也说明了,他林裕果确确实实是有能力的! 林裕果负责设计,宋亚泽就负责联系业务。就这样,兄弟俩携手前进,挣到了第一桶金。此时,林裕果也即将从大学毕业。 第一桶金是五万元,不算太多,但意义是那样沉重!看到帐上转来的五万,林裕果真的想哭了,尽管他已经是23岁的青年了,眼泪是不被允许的。 创业的过程是艰辛的,因为面临着无限可能性的未来;更多地,是独行的孤独。兄弟俩除了在生活上相依为命,更是在事业上相依为命。他们是孤独的,却不寂寞,因为他们还有彼此。 林裕果是开心和骄傲的。创业时期,他状态极佳,连阴霾的天空在他眼里都是阳光明媚的;他心中好像永远存着一团温暖的火,而心底又流着用之不竭的石油,给他供应着永久的前进动力!一想到哥哥特地辞去工作,陪伴在自己身边,他又感到无比幸福,心中热流涌动! …… 重庆的夏夜,是闷热而又美丽的。若问哪个城市将摩登与地气完美融合,那定是非重庆莫属!灯光,是的,连绵的灯将这座城照耀得辉煌,这是一个多么热情,却又不失格调的城市啊! 林裕果走在滨江路上,这条路无疑是美的;他可以看到如银蛇的长江绵延至尽头,背脊上还有点点灯光;一向热情喧闹的城,却保有这一条宁静的路,走在这里,似乎连心脏都缓慢地跳动。看看吧,听听吧,闻闻吧,这临江夜景!这零星的车流声!这江水的黄沙味道! 可他却毫无心情欣赏这些,因为他身边还走着一个倩丽高挑的身影——苏鹤群。对方以寻找毕业照外景拍摄地为由,将他约了出来。 女为悦己者容,今天的她精心打扮了自己,很漂亮,是典型的重庆美女。她的短发早已留成长发,温柔地披散下来;皮肤白皙如玉脂,原本沉重的眼镜也换成了隐形款,那水灵灵的眼睛真是动人。 可惜!她爱上了一个不爱她的人,一个不懂得欣赏她的美的人。 “林同学,要毕业了,可能以后我们再也不能见面。今天有些话,我一定要说!” 她也成长了很多,勇敢了很多,坚强了很多。尽管得不到心上人的爱,她也一定要打扮得美美的,站在他面前,把心底的倾慕之情完全说出来。只有这样,她才感觉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多年的暗恋之情! “说吧。”林裕果心中已有预料,他也打算把话彻底说明白。 两人站在树影下,是情侣约会的胜地,四周一片宁静和安详,远处的灯光将两人的面孔都打得模糊,这增添了一丝浪漫,也增添了一丝隐晦。 苏鹤群脸上浮起红晕,她柔声说道: “我……自从大一时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你了……那时,你站在音乐社的钢琴前,穿着白衬衫黑裤子,头发有些自然卷。你就挺立在那里,微微弓着腰,学着别人按几下琴键,脸上带着好奇的笑和专注……那一幕,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她微微笑着,眼里逐渐浮现晶莹的泪水,她是多么幸福而又心酸啊! “从此以后,我就天天想着你,总想着能和你见上一面。每天我都问自己,今天第一个涌入脑海的人是不是你……自从喜欢上你,我就开始写日记了,每天都会提起你;我有了什么辛苦,什么委屈,也都给你写信向你诉说,可那些信从来不会被寄出。林裕果,我真的很喜欢你,我知道喜欢你的人很多,可我只喜欢你一个!” 她说着说着就哭了,流着心酸而又解脱的泪水!这是一个多么惹人怜爱的女孩儿啊! “我知道你已经有心上人了,但我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人的感情都会变的,我等着你放下她,接受我的那一天!” 她真是像一个勇士,她那雷厉风行的个性,决定了她不是个普通的女孩。 听了苏鹤群的表白,林裕果沉默半天,才缓缓开口: “苏姐,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爱上我的心上人吗?” “为什么?”苏鹤群擦了擦眼泪,哽咽地问道。 他又缄默了,微微皱眉,语气沉重地说: “当我被人欺负时,是他站出来保护我;我挨饿时,他忍受饥饿,把自己的食物给了我;我还小不懂事时,是他督促我好好学习;我贫穷不堪时,是他披星戴月地工作,养活了我;我要走邪路时,是他及时教育纠正了我;我高考失利时,是他鼓励我,陪我喝酒;我对前途迷茫无知时,是他指点了我;我万念俱灰时,是他指引我创业……” 一幕幕过往在他眼前划过,他就像在看电影般,讲述着电影的内容。 酸涩与幸福并起,搅得他浑身不得安宁。他此时多么想流泪,而那股热烈的温暖又让他展开笑颜;谁能体会到他此刻五味杂陈的心情呢!他有多么依赖宋亚泽,就有多么爱他!这种激烈的爱,伴随着不能言明的辛酸,折磨得他痛不欲生,却又让他甘愿沉沦! “正是他在背后无私的付出,我才有了今天。我不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也不是个头脑灵活的人,可我是个懂得感恩的人!我爱他,我也享受他的关爱!” 苏鹤群的心酸被震惊所淹没,她因为震惊而全身发抖,嘴唇也是一张一合。她心中隐约出现了一个可怕的答案,可她知道,那是个不能言说的名字。 “苏姐,”林裕果这才看向她,“你看了我一眼,就能这般喜欢我;更何况,我从小和他相依为命,我生命的所有环节他都参与其中,你应该能体会到我会有多么爱他。” 他看着苏鹤群因为震惊而僵硬的脸,顿了顿,才说: “苏姐,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是我配不上你。我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归宿,也希望和你一直是朋友!” 苏鹤群这才从呆愣中回神,她脸上的眼泪早已冰凉。良久,她才渐渐找回思绪,声音嘶哑地说: “没想到……我真的没想到……” “没想到我会爱上自己的哥哥是吧?”林裕果苦笑,“我也没想到啊……可事已至此啊!当我发现时,我已经回不了头了……” 心痛又一次袭击了他,他感到全身都是酥麻的。 两人之间出现了静寂的沉默,时间似乎已经静止。不知过了好久,苏鹤群才缓缓说道: “你放心,我是不会说的。我苏鹤群是个讲情义的人,你虽然不是我男朋友,但是我的好朋友!我很荣幸,能让你告诉我这个最深的秘密。” “这个秘密,藏在我心中好久好久了……今天说出来,我感觉轻松多了,也感到很累。” 林裕果就像一个长跑运动员,结束比赛后,紧张的心情得到疏解,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8 可同时又无法自制地涌上疲惫感。他真的轻松多了,却又疲惫!疲惫! “林裕果,”苏鹤群盯着他,郑重地说,“我是个永不言败的人。和你一样,我也是只要认定一样东西,就不撞南墙不回头!请给我继续喜欢你的权利;但我发誓,我的喜欢绝不是建立在伤害你哥的基础上的。我不嫌弃你是同性恋,不嫌弃你爱过你哥,我等着你,等着你爱我!就像你爱上你哥哥那样!” 第39章 重逢 林裕果毕业了,是被众人捧为“高富帅”而毕业的。 的确,他赚了不少钱,还被重庆的报纸报道了。本来就是校园风云人物的他,因为“果泽种植”,更是风光无两。 那日与苏鹤群漫步滨江路之后,他与她就再也没有相互见面,只是通过微信聊上几句,还都是不咸不淡的。 他把自己的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之中。他在设计中慢慢发现自己的才华,越来越庆幸自己选择了这个专业,并且为之努力过。他真的体会到宋亚泽的那句话: “没有白费的努力,没有白走的路。” 而宋亚泽则比弟弟更忙了;如果说林裕果被一沓沓设计图纸给拴在了椅子上,那么宋亚泽就是被一张张订单给拴在了路途上。他需要联系订单,需要采购,需要组织人员建设施工,偶尔还需要处理几单投诉。他没有休息日,整天奔波,可他快乐得很,充实得很,有劲得很! 这不,他脖子上挂着单反,带着两名测量人员,在丈量庭院大小,拍摄照片给林裕果作设计背景。这次的客户是个中年大妈,叫方大春,名字就自带一股泥土气息,也正如她这个人。 方大春上身穿着紫色的貂皮大衣,皮毛油光水滑的,看起来十分昂贵;可她又套了个大绿花棉裤,和她那貂皮大衣诡异地拼接在一起,好似她的上下半身来自两个不同的世界。她头发也是张扬地卷曲着,干黄发枯;耳朵上、脖子上全是金灿灿的什物,嘴唇涂得鲜红。 可以说,她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写着“暴发户”! 此刻,她把手抄进袖口,弓着腰,向前伸着脖子,瞪着大眼瞅着宋亚泽三人的动作。过了一会,又穿着棉拖鞋,去客厅抓了把瓜子,靠在精致的门框上;她娴熟地嗑着瓜子,有着些许皱纹的手上下飞舞着,不一会,地上就出现了一大片瓜子皮。 嗑完瓜子,她又拿了一只大大的果盘,里面盛满了瓜子,她上前招呼着宋亚泽三人: “辛苦啦!辛苦啦!你们仨也累毁啦,赶紧坐凳子歇歇腿!来嗑点瓜子儿,喝点茶!俺家大,不好量,慢点弄!不急不急!” 她声音粗犷,自带扩音器般的大而高亢,显得她极其热情好客。她走上前,拉着宋亚泽他们,硬生生给他们按在了庭院里的长凳上;就在三人暗自惊叹她的手劲时,她居然已经将一块小型茶几从庭院一角搬了过来! 那茶几可是实木打造的,虽体积不大,可也是有些份量的。可方大春腿脚利索,动作轻快,像拎着小鸡一样,着实令三人吃惊不已。 瞧瞧,她还大气不喘的,连汗都没有;她捋了捋卷曲的黄发,脸上全是自豪的笑容: “俺自小搁村里边儿长大,啥啥农活没干过?!这小喝茶桌就跟那铁锹子差不多重!还拎不动它啦?!” 说完,她一屁股坐在宋亚泽旁边,开始聊天了: “俺看啊,你这小年轻儿不错,干事认真!那么小年纪,就能办个公司,还能干那么好!俺和孩儿他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给人家打工嘞!唉呀,你是真好,真好!真能干呀!” 宋亚泽看着方大春唾沫星子乱飞,尴尬地笑了笑,模糊地应几声,喝了口热茶。 方大春像是越看宋亚泽越顺眼了,喜欢得不得了!她语气高昂地说道: “你看你这孩子……啧啧啧,长得多俊啊!气质又好!又干正事!哎呀呀,俺要是有你这样的儿子,真是俺家坟头子冒烟儿啦!” “唉呀!俺家那孩子跟你差不多大,跟你一比,连个小拇手指头都比不上!天天换对象,一下子都能谈两个!俺和他爹都愁死啦!小时候天天跟一帮混子混一块儿,穿着跟老妖精似的。后来又突然闹着要念书了,俺和他爹就商量,那就让他念吧!” 宋亚泽心里一凛,动作一滞,杯里的水都晃了出来。 “为了给他念书,俺可没少找关系花钱,好不容易给他弄了个学上,消停了一年吧,突然又不知道让谁下了蛊啦!突然一天带着满脸血回来,把俺吓得呀,去医院缝了三针!问他话,他也不说是谁,把自己锁屋里三天才出来!” “出来之后就天天换对象,一天能谈俩!把俺和他爹气得半死!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又找大仙看看是不是惹上什么脏东西了,不管乎呀!哎哟,作孽呀!” 方大春自顾自地唠唠叨叨的。她没有发现,宋亚泽浑身僵硬,眼神惊讶,连呼吸都慢了一拍。 “妈,你又干吗呢?怎么院子里那么乱?!我今天得去趟酒吧,晚上不回家住了!” 客厅里传来宋亚泽很久没有听过的声音了,这声音很熟悉,却也是有些变化的,似乎是染上一丝成熟的味道。 声音越来越近,带着急促而紊乱的脚步声,似是喝了点酒。 “那个……怎么你把院子里的东西都挪了?我那些哲学书你可别给我乱放啊!我可是花了不少——” 声音戛然而止,像被按了静音键似的。 仇英跨过客厅的玻璃门走到庭院,看到长凳上的来人,像被闪电劈了一般;他感觉像是在做梦,好久才反应过来这是现实;他的脸像被冰冻住了,僵硬无比;此刻的他,像是站在地面上,又像是踩在云端;他的大脑好像瞬间空掉了,什么记忆也没有了,他感觉一切都消失了,连自己都消失了,只有那个人存在。 “啥?什么学?你看过嘛?!花那么多钱买玻璃书柜,藏得倒是怪好嘞,也没见你翻过!”方大春看着儿子,有些头疼。 宋亚泽在经历过最初的震惊后,重新回归了平静。他站了起来,走到呆愣住了的仇英面前,朝他轻轻笑了一下,平静地说: “又见面了,世界真小,不是吗?” 仇英依旧是僵直地站着,他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成了个哑巴,什么都说不出来。现在的他,已经是个二十四岁的青年了,比起五年前,他变化不小,似乎是瘦高了一些。所幸,他没有换回杀马特的那套服装,依旧走校园清新风,尽管他的所作所为属于夜店公子风。 “这是给咱家院子装修的小伙子,可好了!你看看人家,学学人家!天天交那么些个劳什子女朋友!一个个搁大冬天还露那么多肉,一看就不是正经的!唉!你早晚一天得把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59 俺和你爹气死……” 方大春还在絮絮叨叨的,可她的话却一句都没传到仇英耳朵里。他还在梦中云游着呢! “听说你交了很多女朋友。”宋亚泽笑着说,“其实吧,最好不要那样,毕竟……” “那个……我……我不是的……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我……” 仇英好像这才反应过来,他抖着嘴唇开口,急着想解释,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此刻,云雾般的迷茫已经散去,巨大的惊喜立刻笼罩了他,可紧接着,羞愧又一次爬上心头。 是啊,五年前,他就是羞愧的;现在,这羞愧丝毫未减,反而又多了一层。唉!为何他要永远这般羞愧呢! 他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颤动,或许是见到久违的爱人,他是那样激动;可他一想到五年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就觉得自己没脸,真是又喜又羞啊! 这么想着,他突然有些不敢面对轻笑着的宋亚泽了;他越来越害怕,他知道自己本应该开心的,可惊喜过后,却又被羞愧淹没。他像是失去了控制身体的能力,一阵恐惧袭击了他,惊得他心脏直跳。 他的脸又一次没出息的红了,这五年里,他都没再红过脸;他像是有些承受不住了,愣愣地转过身,拔腿踉踉跄跄地跑回客厅,像个贪生怕死的逃兵。 ——就这么跑了?! 宋亚泽看着仇英像看见鬼似的落荒而逃,也没多说什么,就招呼两名同事继续工作。他抬着单反,把每一个角落都揽入框中,不满意就删去,直到满意了为止。他是个认真细致的人。 仇英躲在客厅里,吹着暖气,可他的心却像冰火两重天!一方面,他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心爱之人,这让他多么激动,多么火热;可另一方面,不堪的往事让他羞愧无比,让他原本火热的心掉进了愧疚的冰窟中,他多么后悔呀! 他偷偷瞅着宋亚泽认真拍照的模样,连眼皮都舍不得眨了,他真是想他! 很快,三人的工作就完成了。方大春热情地招呼三人喝些热茶,才放他们走。宋亚泽客气地道了谢,就准备离开了。 “等一下!”仇英急匆匆地喊住正在上车的宋亚泽。 宋亚泽回头,看着满脸通红的仇英,对方紧紧攥着衣服,眼中全是激动和紧张。 “那个……能不能借一步说话……”他哆哆嗦嗦地说着。 两人去了客厅,坐在沙发上。仇英颤颤巍巍地给宋亚泽倒上热茶,又颤颤巍巍地给他推了过去。 “那个……这茶……这茶是……是……” 他嘟囔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宋亚泽了然,看见他难为的样子,也没再逼他,就直接端起茶杯,吹了吹,就喝上一口。 “我知道,我相信你。”他说,眼里全是信任和温柔。 仇英眼神复杂地看着他,只感觉胸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带刺的弹力球,上下弹跳着,把他的内脏都搅得乱七八糟。 “对不起,五年前,我真的是一时糊涂了……这些年,我一直都很后悔!我发誓,我悔得心肝儿都疼死了!我……我真的很抱歉……” 仇英的脸上浮现痛苦,他原本红红的脸,有些发白了。看着一脸淡然的宋亚泽,心里更是如被猫挠,乱得要命! “人都有糊涂的时候,人之常情。再说,我也没吃什么亏,懒得追究了。过去就过去了,五年了,人都会成长的。你也别再纠结过去了,抬头往前看吧!” 仇英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感动和宽慰。原来他纠结逃避的五年,到了宋亚泽这里,就瞬间化成了气团,在他温暖的语句下,即刻就蒸发了。 “那个……我以后绝对不再一夜情了……我发誓!我……喜欢的是……” 他支支吾吾的,脸红极了,心里忐忑不安。 “我知道,你的心意我领了,虽然我不会回报给你。” 宋亚泽放下茶杯,那神情就像一个大人在看一个孩子。 “五年了,我都不在乎了,你还想那么多干嘛。我们又见面了,说明还是有缘,今后就坦然往前走吧!” 他就是这么一个心大的人,不愿意纠结,不愿意被过去的痛苦和失败牵绊。所以,他宋亚泽比一般人活得要快乐。 “谢谢你的铁观音。不过下次注意,洗完茶再接着泡。” 他笑了笑,好像和仇英之间从未发生过不愉快的事。在仇英怔怔的恍惚神情中,抬脚离开了。 今天,仇英的心情可谓是坐了好几趟过山车。 “我发誓……我发誓……我……” 他止不住地发抖,可这次不是因为紧张,而是激动!他觉得自己突然长了双翅膀,在飞翔,在银河系飞翔。虽然心上人没有爱上自己,但好歹,他给了自己与他相处的机会。 他不求,他真的不求宋亚泽爱上自己,尤其是那件事发生之后。这五年,他在痛苦中自甘堕落,在思念中苦苦挣扎。 而今天,他终于解脱,如一个被释放的囚犯。他的牢狱,是自责和愧疚。 第40章 阑尾炎 “果泽”如同一个出生在富裕人家的新生儿,喝着富含营养的奶粉,穿着最舒适的新衣,茁壮成长。它的奶粉是林裕果的设计图纸,新衣是宋亚泽的日夜奔波。 兄弟二人的事业蒸蒸日上,口碑也极佳,一切都是这么顺利,也许是因为陶涛赋予了林裕果独特的主角运数。 在创业后的一年里,他们赚了不少钱,将“工作室”升级到“公司”,请了一些员工,为自己分担了不少压力。他们在江北区买了套复式房,装修都由林裕果亲自操刀设计;又添置了一辆车,终于不必去挤轻轨了。 这天下午,兄弟二人走在菜市里,这对于他们来讲很是罕见,因为工作太忙,他们已经很久没有逛菜市了。 菜市里很是喧闹,声音大得能掀翻塑料顶棚;人们彪着重庆话讨价还价,好像觉得能省下一角钱是多么了不得的事。狭窄的走道还容纳带着些许腥气的泥水,鱼鳞和血水混杂一起,流动在肮脏的下水道中。这里是市侩气最重的地方。 宋亚泽走在菜市里,缩着鼻子。也难怪,这里的味道实在呛人;而身边的林裕果就不同了,他似乎对这里轻车熟路,哪一片分区卖什么菜都似乎了如指掌;他也不嫌弃环境脏乱,气味呛鼻,而是兴致勃勃地货比三家,光是买颗白菜就能走三个摊子问价。 “大哥,便宜点呗!我们又买了番茄和茄子,把零头给我们抹了呗!” 林裕果手里抱着一颗白菜,两只眼睛冒着光,冲卖菜大叔大声喊道。卖菜大叔则淡定得很,他抽了一口烟,翘着二郎腿,还时不时地抖几下,黝黑的皮肤上胡子拉碴的,他瞥了一眼兴冲冲的林裕果,慢吞吞地说: “只能便宜五毛,少了不卖!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6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0 ” 讲下了五毛钱,林裕果倒是开心起来了。他掏出昂贵的真皮钱包,付了钱。两人又围着菜市场转了一圈,多半时间都是林裕果在讨价还价。终于,他们一人提着一只大袋子,走出了市场。 “其实,五毛一块的,没必要讲价的。为了那么点钱,说了那么多话,还不够口水钱呢!” 回家的路上,宋亚泽看着林裕果,半开玩笑地说道。 “哥!钱就是这么省的呀!这样讲下来,一个月的伙食费能省上一百多块钱呢!”林裕果的神情倒是挺认真的。 “可你一个月能挣一万多,这一百块钱算什么啊!”宋亚泽对于林裕果的行为有些不解,“你可是我们果泽的ceo,要是被员工听说你还在为五毛钱讲价,一定会笑死的!” “笑死那是他们死,我不死嘛!”林裕果厚着脸皮,傻呵呵地说,“再说啦,我这不是习惯了嘛!以前为了省钱,这种事没少干;现在就算有钱了,还是这副德行啊!” 宋亚泽有些无奈地笑了,他看到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的林裕果,突然又觉得他好像从来没有长大,还像小时候那样单纯幼稚得可爱。 回到家,两人匆匆忙忙地吃了午饭,林裕果主动承担了刷碗的活。可他刷着刷着,忽然感到腹部一阵剧痛;事实上,这种疼痛已经出现很多天了,伴着反胃和恶心,只是没像今天这般剧烈;他疼得出了大滴的汗珠,脸色苍白,眉头紧锁,弓着身子,手里的碗也掉在地上,碎了一地。 宋亚泽听到声响,赶紧跑来,发现弟弟捂着肚子歪倒在地上,脸色苍白得吓人,十分痛苦的样子。 他赶紧拨打了120。病症确认为急性阑尾炎,林裕果即刻就动了手术住了院。 “你也太不注意了,都疼了那么多天了,怎么也不去看看医生?” 术后,宋亚泽给林裕果买了份米粥,盛到碗里;他语气有些责备,以及作为长兄的心疼。 林裕果则是笑嘻嘻地躺着,刚刚动完手术,他却像加满油似的,连脸色居然都有红晕。此时,他在一眨不眨地盯着宋亚泽把一只勺子放进碗里,就将桌板立起,把碗放在桌板上。 “吃吧!真是个不省心的家伙。”宋亚泽笑着,示意林裕果吃饭。 林裕果则有些呆愣了,看着哥哥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便有些失望地说: “哥,你不喂我吗?我现在是病人!病人!需要照顾呀!” “得了吧!你是阑尾炎,又不是手炎,端个碗喝个粥还是可以的。再说了,两个大男人,我一勺一勺地喂你,光想着我就起鸡皮疙瘩!自己吃!” 林裕果瘪了嘴,眼神很是失望,像被冰块砸了似的,怨念地端起碗来。 这时,病房里进了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体型瘦削,头发卷曲。他迈着轻轻的脚步走到林裕果的病床前,声音冰冷地说道: “林裕果,还记得我吗?” 兄弟二人齐刷刷地朝医生看去;那一刻,两人都惊呆了,不约而同地吸了口凉气。 ——是于湛!那个神一般的人物! 于湛,当年高考以绝对性的高分考入北京大学医学系,还是八年制的本硕博连读。他全身像穿着金灿灿的铠甲,无论走到哪里,都散发着金光,夺人眼球。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就是长辈谈论时喜欢提及的晚辈,就是熟人在吹牛时喜欢引用的例子。 他除了高了瘦了,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依旧是一副冷漠沉寂的样子;好像他从来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冷冰冰地看了一眼呆愣住的林裕果,又将目光移向病床边的那个身影。看到宋亚泽时,他眼里的坚冰才好像融化了一些。 “于湛……于大神!你……你怎么在这儿?!你成医生啦?” 林裕果放下碗,见到老同学让他十分激动,他就好像又回到高中时代,满眼都是惊讶和兴奋。 “我学医了,读八年。今年来医院实习,正好碰上你了。”于湛好像不为所动,他永远像一块生长在南极的冰,终年不化,旁人难以接近。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嘴巴,甚至他说出的话,一言一行,无一不带着冷气,寒气逼人! “这些年,你怎么样?”于湛将目光投掷到宋亚泽的身上,依旧清冷地问道。 “我?”听到于湛似是老熟人的口气问自己,宋亚泽有些奇怪,“我和林裕果办了个公司,日子还算过得去吧!”他的措辞很谦逊。 “嗯。”于湛轻轻点了下头,他就是这样的人,连点头都只点一下,好像不屑于做世间俗事似的。 “这几天不要吃冷的辣的,多吃点流质性食物。顺利的话,半个月就能出院。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叫我。” 他说完这句话,就重新戴上口罩,快步出了病房;偶遇老同学,并没有对他有什么影响。 林裕果看着于湛离开病房,微微皱起眉头,对一旁的宋亚泽说: “哥,我总觉得于湛看你的眼神怪怪的。” “快行了吧!你以为人人皆仇英啊?!”宋亚泽苦笑道。 “不对,他和仇英还不太像……反正吧,怪怪的!”林裕果回想着于湛的言行举止,动作呆滞地喝了口稀粥。 这时,宋亚泽的手机响了起来。拿起一看来电,他感到一阵头疼。 “仇英吗?又怎么了?”他说,透着股无奈。同时,林裕果立刻竖起耳朵,神色警备地听着,就像一个护食的猫咪。 电话那端却没有人说话,只是乱乱的声响。过了一会,仇英嘶哑的声音才传来,满是痛苦,听着宋亚泽都有些心惊了。 “那个……我……我肚子好痛……我好像得阑尾炎了……宋亚泽,你要救我啊……” 仇英哆哆嗦嗦地说着不成片的话,听起来很是骇人,好像他下一秒就会死掉。 “你怎么不打120?你打给我有什么用?!”宋亚泽吃惊地问,他的眼睛不由得瞪大了,很是焦急的样子,这让林裕果心中有些醋意。 “反正……反正你快来……我真的不行了……你快过来……你要是不来,我就不去医院……就让我疼死吧……”仇英疼得急促地呼吸着,粗重的喘息声传了过来。若是能开视频通话,一定能发现,此刻的他躺在地上,手紧紧捂着肚子,脸上全是痛苦,像一只濒死的毛毛虫在地上扭曲着。 宋亚泽挂了电话,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准备去仇英家。林裕果看着他的急匆匆的动作,有些不满道:“哥!他可是欲行不轨之事的坏人!你要是骗你怎么办?” 宋亚泽看了一眼神情复杂的弟弟,说道:“都六年了,别再揪着不放了。他那时也是个没有主见的孩子,别拿过去的错误反复惩罚他了;这样你累,他也累。再说了,人命关天,他要是真因为我死了,我会内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1 疚一辈子的。” 他叹了口气,拍了拍弟弟的肩,对上他有些不甘的眼睛: “别总记恨那么多,该忘就得忘,不然你会活得很累。再说了,他的确没有恶意,只是一个爱而不得的人。不用担心我了。” 说完,他别有深意地看了弟弟一眼,脚步匆匆地走了。因为太过匆忙,连外套都忘了穿。 林裕果看了一眼被宋亚泽遗留下来的外套,一阵酸楚涌上心头。他醋意很大,却又没有资格站出来指责,这让他不甘心,却又无比难受;就像生生吞了块钢铁一般,心情沉重。 “可我也是爱而不得啊……”他自言自语,下巴微微抖动着,酸涩无比,“我连正大光明地爱你都做不到……” 此刻,林裕果想到这么多年来,埋藏在心中的爱,它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火,却只能憋屈地活在狭小的、不见天日的黑匣子中;他真羡慕仇英,最起码仇英还可以坦坦荡荡地表白,大大方方地追求;可自己呢?连让这份甜蜜而酸涩的爱活在阳光下的资格都没有! 最亲近是兄弟,最疏离也是兄弟啊! 他心里像被醋淹没了:一是喝了不少来自于仇英的醋,二是心痛自己的爱情而产生的酸涩!唉,他为什么要爱上宋亚泽!为什么要让他承受这样一份不见天日的爱呢? 他心里酸涩,甚至有些自怨自艾,连手术后的伤口都隐隐作痛起来。他紧紧抓着床单,眼睛开始充血;可这苦,只有他自己咽!只能他自己咽!他的心脏早已被这份爱,刺得千疮百孔;每次痛苦过后,他总觉得自己不会再这么痛了;可下一次的痛,只会更重、更深! 病床上的被褥都湿了一片,他半天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流泪了…… 仇英果然是急性阑尾炎发作,他和林裕果就像约好了似的,恰巧在同一天做了手术,还住进了同一个病房。 “你也真是有种,疼得快昏厥了,居然还给我打电话。”宋亚泽扶着仇英,在林裕果怨念的眼神下,将他扶上床,还盖好了被子。 “我……那个……我不是想见你嘛!你总是不来看我,我好不容易得一次阑尾炎,当然要抓住机会了!”仇英躺在床上,满足得眯着眼睛,乖得像只小猫咪。 “不过……为什么我的邻床是你弟弟啊?!”小猫咪此时有些不满了。 “你以为我想是你啊,真是恶人先告状!”林裕果恨恨地瞪了仇英一眼。 “你说谁是恶人哪?说谁哪?!要不是看你小子是宋亚泽的弟弟,我早就抽你了!早看你丫不顺眼了!”仇英同样回敬一句。 “我呸!你给我滚!”林裕果不甘示弱,掀起了一阵狼烟。 宋亚泽看着吵得不亦乐乎的两人,哭笑不得。 “儿子!俺的儿呀!你咋啦?!” 方大春踏着紊乱的步子跑来了,她头发被风吹得乱乱的,穿金戴银,依旧是那么俗丽得珠光宝气。她有些皱巴巴的皮肤上写满了焦急,嗓门大得回响在病房的走廊。 “英子!唉哟,俺的孩儿呀!俺听说你肚子上挨一刀啦!可把你娘急死啦!”方大春甚至掉了几滴泪,“你这死孩子,天天吃完饭就去翻地,你那肚子能好嘛?!它也是得休息的!你想气死俺!你要是出了啥事,你爹得骂死俺呀!” 方大春用戴着金戒指的手指,狠劲戳着仇英的额头,仇英的头被她戳得一晃一晃的。 “妈……我只是得了阑尾炎,又不是死了,这都是常见病……”仇英被方大春戳得晕晕乎乎的,连忙抓住她的手。 “呸呸!你这个死孩子!死什么死!净说不吉利的话!”方大春拍了一下仇英的头,仇英顿时头晕目眩。 她又立刻换上一副平易近人的面孔对准宋亚泽,语气温婉地说道: “哎呀!俺可得谢谢你呀!自从你来俺家之后,这造业孩子也不找对象啦!肯定是跟你学的,被你改造得好呀!今天又给俺儿送到医院啦,哎呀!你真是俺家的贵人啊!” 说完,她又重重拍了仇英的头,说:“你!这个作孽孩子!跟着人家好好学,别天天给俺和你爹找事!你爹现在搁外地出差,看他回来不得揍你!天天就是你的事了!你好好学学人家小宋,别跟个光腚小孩儿一样!” 她又转过头来,温柔地对宋亚泽笑着,眼里蒙上一丝神秘:“俺儿这次开刀。俺呀,刚刚找了大仙开了眼给他瞧瞧。人家说呀,俺儿身上阴气重,招了不少那些个东西,才拉了这一刀呀!得一个阳气旺的年轻小伙子跟他旁边,这伤口才能好得快!” 她眼珠子转了转,接着说:“俺一想,这不就是你小宋嘛!你瞧瞧,你年轻,人又好,还把俺儿送到医院了,这就是缘啊!这几天,俺这造孽孩子就麻烦你多来瞧瞧了,给他去去阴气,把那些个脏玩意儿给赶走!那些个玩意啊,一看你阳气足,就吓跑啦!” 宋亚泽点点头,忍着笑说:“阿姨放心,我会照顾他的。” 此话一出,仇英全身像是被加满油了,连眼睛里都冒着火。他因为激动而无法自制地笑了出来,扯动了伤口,可他像是感觉不到疼痛似的,心里甜极了!一直嫌弃老妈的他,此刻真是感恩戴德! 方大春高兴极了,重重拍了下宋亚泽的肩,大声表扬道:“你这孩子!是真好!真好呀!” 第41章 表白 就这样,林裕果和仇英开启了日常互怼的日子。这间病房只有两个床位,可中间隔着的距离倒像是两人共用的护城河,一方是楚,一方是汉。两个病人平时一般不说话,要是说话必是吵架;明亮敞快的病房,可真像是狼烟四起的战场了! “你不喂我不吃!我妈说了,让你好好照顾我的!就让我这么饿死吧……你就这样忍心虐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病人……妈妈呀!宋亚泽要饿死我!你托付错人了啊……” 仇英躺在床上,尽量挤着尖嗓门喊道,似乎还真带了点哭腔;可若是近看,则能发现他脸色红润,一派生龙活虎的模样,丝毫不像个病人。 “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再说了,你这个文盲居然也会说‘手无缚鸡之力’了,也不知道是从哪本书上现学现卖的!”林裕果冷冷瞥了一眼装模作样的仇英,语气嘲讽极了。 “你说谁是文盲,谁是文盲?啊?我可是大专毕业的,懂不?哥是看过不少书的,那个什么亚当写的《国富论》,哥可是看过的!我是可是学过宏观经济学的人!”仇英叽叽喳喳地辩解道。 “是亚当斯密,你个傻缺!你花钱找关系上个大专,也就知道个宏观经济学了!那我问你,《国富论》里提出过哪些理论?知道什么是‘看不见的手’吗?哪些理论到现在依然适用?哪些已经显出端倪了?呵,算了,估计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2 你连‘端倪’这个词都不知道吧?”林裕果冷笑,看着一脸憋屈的仇英,心里暗爽。 “你你……我……我我……”仇英比划半天,就是说不出什么话来。他被堵得满脸通红,可知识匮乏的他又找不出什么有力的话反驳。他真后悔读书少啊! “你弟弟骂我是傻缺!宋亚泽!你弟太不礼貌了!气死我了!我是个病人,病人不能生气懂不懂?他居然骂我,要不是看你面子,我早弄死他了!” 仇英没本事反击,倒是有本事告状了。他委屈地看着一旁无奈的宋亚泽,一手指着暗自得意的林裕果。 “你俩是怎么从吃饭扯到《国富论》的?”宋亚泽看着两人,有些想笑。 这时,于湛进来了。仇英看见穿着白大褂的于湛,立刻噤声,皱着眉头,把头转到一边。 于湛看见仇英这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依旧淡漠地开口: “37号床,我是来查看伤口的。麻烦你配合检查。” “我……那个……我感觉很不好,伤口很痛,我觉得还得接着住院……我……我现在很不舒服……我要睡觉……你走吧!” 宋亚泽看着不愿意检查的仇英,无奈地说:“就是因为伤口痛,才更需要检查,快点配合医生!” 仇英消沉地看了宋亚泽一眼,顿了顿,才慢吞吞地掀起病号服,露出手术伤口。 于湛仔细查看了伤口,还做了记录。他笔一停,抬头说道:“可以出院了。你伤口的恢复能力比较强,好得很快。今天下午就可以走了。”说完,他就离开了,不多停留一秒。 林裕果心里舒了口气,终于可以送走这个麻烦了;这十天,真是快把他烦死了;可仇英却难过起来:“我……现在大病初愈……需要住院稳定情况……我想过几天再走……” “医院床位那么紧,多么人都排队等着床位,你没看见走廊里那些加床的嘛?真是自私!要走赶紧走,叽叽歪歪的吵死了!”林裕果补上一刀。 “还是出院吧!吃完饭,我带你去办出院手续,你已经没事了,就别耗在这儿了。”宋亚泽对仇英说,同时,他心里也轻松不少;这些天,病房里硝烟四起,他还得调合,也让他无奈得很。 仇英噘着嘴,一勺一勺地吃着饭,动作很是缓慢。待到终于吃完时,他无力地躺在床上,对宋亚泽说: “我浑身没劲,坐不起来,你拉我一把。” 宋亚泽就上去抓着他的胳膊,把他拽了起来。突然,仇英趁着这个空档,转头亲了他的脸。 宋亚泽激灵一下,有点厌恶地皱皱眉,刚想开口,就被弟弟抢走话头。 “你这个死混蛋!你干嘛呢?!”林裕果比宋亚泽反应还快,他立刻从病床上弹起来,气鼓鼓地说。 仇英没理会林裕果的愤怒,他一把抱住宋亚泽的腰,把自己的头贴在他身上,声音颤抖地说:“那个……我不想走,你能不能别那么疏远我?求你了,别不理我……以后你可不可以每周来我家看看我?一周一次就行!” 宋亚泽拉开他,发现仇英声泪俱下,满脸的悲痛。他不是个喜欢伤害别人的人,尤其是这个人对自己怀有深刻的感情;就算自己无意,也不会以尖刻的方式对待。 “仇英,对不起,我真的不喜欢……”他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柔和。 “你等一下!你先别说!你先听我说……我是真的喜欢你!我的确交了不少女朋友,但那都是一夜情,我从没带她们回过家!我发誓!我本来不喜欢男人的,真的!可我……愿意为了你,和家里坦白!我也愿意带你去国外结婚!我们可以领养很多孩子,过很优越的生活!” “唉……”宋亚泽叹了口气,“有些话我必须和你说清楚,否则就是对你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 “你别说!我求你了别说了!我不想听!”仇英捂着耳朵,自欺欺人地喊道,“我……我现在就出院……以后,你每周来我家一趟!要是你不来,这次是阑尾炎,下次就是手炎、脚炎、大脑炎!我总有办法得病的!” 宋亚泽惊声道:“仇英,你疯了吗?” “我没疯!我只是死心眼,喜欢上你这个混蛋!”仇英愤愤地下了床,拉起行李箱,双目赤红地说:“你答应我!” 宋亚泽沉默几秒,才面色复杂地说:“以后每周日去你家坐两小时。” 仇英像是瞬间打了针镇定剂。他咽了口口水,舒了口气,却又嘟起嘴说:“这还差不多!”说完,他就迈着大步离开了,动静很响,轰隆隆的,整层楼都能听见。 宋亚泽看见仇英咣咣当当地离开了,无奈地叹着气,习惯性地在身上摸了起来,摸了半天,却也没找出来什么。 “烟在第二层抽屉里。”林裕果看着宋亚泽的动作,闷闷地开口。 宋亚泽有点吃惊,他转过头来看着有些阴郁的弟弟,讶然地说:“你怎么知道我在找烟?” “我们都生活了十二年了,我太了解你了。你一抬手,我就知道你想做什么。”林裕果盯着哥哥,语气有些感伤。 宋亚泽有些触动,他点起一根烟,站到窗口边缓缓抽着,说:“是啊,没想到已经十二年了,有你这个弟弟真好。” 林裕果沉默了,半天才接着说:“哥,你不会真的答应了那个仇英吧?” “当然。话都说出口了,虽然麻烦些,可也得实行啊。”宋亚泽吞云吐雾道。 “哥,难道你忘了六年前的事吗?当时要是我没能回来,你可能就……仇英他对你心存不轨,你一定要远离他!”林裕果有些愤然,他咬着牙,攥着拳,紧紧盯着宋亚泽的身影。 “我不是说过了吗?都六年了,我们都变了太多了,更何况他呢!人都有糊涂的时候,我不喜欢他,但我也选择原谅。” “可我不会原谅他!我永远都不会忘了!”林裕果气得坐起,眼睛充血,看起来像一只被激怒的兽。 “原谅他,不是给他好处,而是为了解脱自己。总是活在仇恨里,久了身体都不好了,心理也会扭曲的。我们是男人,心胸得宽广,何必去和一个没长大的小孩儿较劲!” “哥,我不像你,我是个记仇的人;要是有人伤害我们,我会记他一辈子!”林裕果下了床,朝烟雾中的人走去。 “我说林裕果,你心眼怎么这么小……”宋亚泽皱着眉转过头,却突然林裕果已经来到自己身边,不由得一惊:“你什么时候下床的?连鞋都没穿,快去穿鞋,等会该……” 他话说到一半,发现自己的嘴已经被堵住了,什么话都被憋回去了。这一刻,他真的感到晴天霹雳!震惊,除了震惊,他就没有其他的感受了。他的眼睛是睁大的,看着林裕果紧闭的双眼,他立刻推了开来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3 。 “林裕果,你疯了?!”宋亚泽脸色都有些白了,他依旧是不敢置信。此时,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一向乖巧懂事的弟弟,而是一个失控的疯子! “宋亚泽!”林裕果激动得浑身抖动着,他面色发红,眼睛也发红,他上前将震惊的哥哥抱入怀中,哽咽地说:“我不是你弟弟,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可以喜欢你,可以追求你……他仇英做的,我也可以做!” 宋亚泽半张着嘴,睁大双目,半天才艰难地说:“你和仇英怎么能一样呢?!我们可是兄弟啊!” “可我们连姓氏都不一样!”林裕果将头埋在宋亚泽的脖颈处,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了下来,哭湿一片。 “很久了……我爱你很久了……我都说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你知道我整天过得是什么日子吗?你知道我每天有多么压抑吗?我什么都是为了你……中考、高考、留学、创业,我哪一样不是听了你的才往前走的?!我为什么这么听话,哥,你难道不曾想过吗?!因为我爱你……我爱你啊……” 林裕果先是抽泣,然后哭声渐渐转大,整个病房响起了他低沉而悲伤的哭声。唉,他除了出生的那一声啼哭,就再也没这样哭过了!他要把这多年的爱,这多年压抑的爱,悉数说出来,宣泄出来!伴着眼泪,伴着心酸的眼泪!为什么?为什么这上天,总是喜欢惩罚心怀热烈的爱的人呢?! 宋亚泽被哭泣的林裕果抱住,他做梦也没想到弟弟居然怀着这份心思,连林裕果的声音他都听得不真切了,感觉一切就像梦境。他的身体僵硬住了,脸上噌噌冒着冷风,他太震惊了! “哥……我要和你去国外结婚,就我们两人也可以活得很好;我会给你养老,给你送终!我会锻炼身体,保持健康,一定要活得比你长,让你晚年不孤单!难道就是因为我们被领养到一个家庭,就注定无法相爱吗?!这不是我们的选择啊……” “林裕果……”宋亚泽感受到弟弟的悲痛,心头也涌起一阵酸涩。 “我保证……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比我更爱你了!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把我排除在外呢?我明明是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啊……” 林裕果心中的酸楚一浪接着一浪,酸楚的泪水成汩得从他黑亮的眼睛里流出。他说着最为浪漫的话,却哭得好伤心,似乎所有的力气也都消失了。他渐渐松开了哥哥,腿脚也像是软掉了,支撑不住似的坐倒在地上。他满脸泪水,呼吸也是不断抽泣着,视线一片模糊;他感觉自己像一条被搁置在热烫沙滩上的鱼,马上就要脱水了。 冷,好冷!他浑身冷得发抖,眼皮也沉重得抬不起来。他的脑袋无比沉重,可心情是那样解脱。他终于,说出了这番话;终于将心中的那团烈火,从黑匣子中引了出来!他觉得天旋地转,像是不在这个世间般,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只是短暂停留的幻觉。 “喝点热水吧。”宋亚泽给林裕果倒了杯温开水,心中五味杂陈。 林裕果抬起头,模模糊糊地看见哥哥依旧温雅的表情和动作,心情更是沉重极了。他哆哆嗦嗦地接过水杯,里面的水都被他抖动的手晃了出来。 “去床上吧,别坐地上了,等会着凉了。”宋亚泽将浑身发抖的林裕果扶到病床上,还给他盖上被子。 “哥……我我……”林裕果捏着水杯,身体抖得也没那么厉害了。 “我知道,你哥我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不至于被这件事吓住。”宋亚泽神情依旧是淡然的,尽管这淡然之下,流淌着复杂的心情。 “我觉得,我们最好分开住一段时间。你看,你这样突然表白了,我总不能当做什么的没发生吧,如果我们还是住在一起,肯定是尴尬的。不如分开一段时间,整理整理心情,我再搬回去。” “那你要搬哪儿去?”林裕果有些焦急,语速也快了很多。 “考虑到你的心情,我不会搬太远,就搬到咱们家楼下一层吧,那家房子不是在出租吗?” 林裕果皱着眉,思索一阵,才沉沉开口:“哥……你一定要搬回来……如果从此以后你一直躲着我,我一定会疯的……” 宋亚泽看着林裕果隐忍着心痛的模样,不由得叹口气,说:“好,我一定会搬回来。” 好不容易将林裕果安抚下来,宋亚泽出了病房,在宽敞的停车场来回走着。他心情复杂得很,这份变了质的亲情让他心头沉重,烟也是一根接一根地抽着。他思索了半天,才终于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 “喂,是于湛吗……” 第42章 假病 于湛接到宋亚泽的电话时,正在办公室里整理资料。相对来言,宋亚泽与他只见过三次面,还不算是熟识的;可即使这样,接到较为陌生的人的电话,也不曾使于湛那像被蜡胶封住的脸,有一丝裂痕。 他沉默地听着宋亚泽有些疲惫的声音传来;末后,才轻轻地“嗯”了一声,表示自己还在听,而不是挂了电话。 接完电话后,他盯着黑黑的手机屏,发现上面留了自己的指纹,就微微皱起眉头,拿出叠得方方正正的清洁布,沿着水平方向擦了擦;直到那处地儿再次光亮如新,才满意地放进口袋。 “找我来有什么事?”于湛对坐在对面的宋亚泽说,他连说的话都像冰碴子,明明和他坐在一个桌子上,却像是隔了一个太阳系那般遥远。 此时,两人正坐在咖啡厅里的一个角落。里面很是安静,还有悠扬的钢琴声,一切都是这样典雅。可宋亚泽没有心情欣赏,他着实有些疲惫,是心累;毕竟,那颗心脏,承载着那么沉重的爱! “你是学医的,我想问问,你知不知道有什么药,让人吃了可以出现重病症状的。比如说,身形消瘦,面色发黄,掉头发之类的,像是要病入膏肓了。”宋亚泽沉沉地说,看上去很是认真。 于湛显然是被这个问题惊了一下,但他只是挑了挑眉,也许这就是他表示惊讶的方式了。他说:“为什么要找这种药?” “我和林裕果,最近出了一些问题……我想,我的离开,是对他最好的促进。”他语气郑重,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此时,宋亚泽的心情可谓复杂极了。若是林裕果因为自己,而放弃成家,则会失去原本的主角待遇,无法真正走向巅峰;若是通过假死,骗过林裕果,又会让弟弟承受巨大的痛楚。他思索着,衡量着,最终还是决定离开,让弟弟成为人生赢家。 于湛只是轻轻点点头,说:“的确有很多药可以做到这些,瞒过不学医的人很简单,我可以帮你。” 于湛答应得很是爽快,这让宋亚泽微微惊讶。他说:“你答应得很快,为什么?” “我只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4 需要做好我该做的就行了,背后的原因我不想知悉。瞒过林裕果很简单,至于你为什么要瞒他,这不是我应该考虑的问题。” 于湛冰冷地说,他只是把自己当作一个看客,从不参与其中;他就像仙人手中的拂尘,触摸万千尘土,却不曾染上一分。 宋亚泽这才微笑了,说:“如果世间人都能如你这番,这世界一定能少了不少纷争。” 于湛摇了摇头,依旧淡漠地说:“如果都是如我这番,这世界想必就不复存在了。银河系的中心就是黑洞,人心的中心就是无明;就是因为看不破,才会有纷争。你和林裕果之间的问题,无非也不出看不破。” 宋亚泽带着惊异的眼神看着于湛。他此时感觉,于湛真像一个看穿世界的智者,脑子里装的,不是血腥的医学解剖图,而是月朗风清的智慧哲理。 “你说得很有道理,也许等我真正看破的那一天,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所有人都能各得其所。” 宋亚泽在说这句话时,突然感觉地面轻轻晃动一下,钢琴声也削弱不少,就连窗外的阳光都出现了瞬间的黯淡。他有些疑惑,怀疑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还差五分钟就到三点了。我规定自己每天在这个时候,都要吃一百克的苹果,现在快到时间了。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我准备好药后,会和你联系的。” 于湛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看了宋亚泽一眼,停顿几秒,又接着说道:“你和一般人是不同的,也许你自己都感觉不到。” 宋亚泽有些讶异地看着于湛离开的身影,思索着他话中的意味,却依然是没得出结果。他静静地品味着咖啡,拿出手机,给林裕果发了微信: “我们先分开三个月。这段时间,不要来找我。三个月后,我会给你一个答案。” 寝食难安,是的,寝食难安!林裕果度过了人生中最为不安的三个月。 他没有放弃工作,可并不代表他心里平静如常了;相反,他经常画着画着,会突然陷入深思之中,呆愣很长时间后,才会被周围的动静声惊醒,回过神来接着画图;他总是吃不下饭,也经常失眠,他那颗还算纯净的心脏,从没被这么多思绪缠绕过! 他战战兢兢的,总是拿错纸笔,拿错量尺;他甚至在做饭时,都忘了放盐;一向有条理的他却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甚至在员工喊了他好几声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应声。他真是魂不守舍了! 他烦乱得很,不安得很,甚至恐惧得很!他住在宋亚泽出租房的楼上,却感觉和楼下只隔了一层薄薄的纸膜,连脚步都不敢重一些,生怕把脚下的水泥地给踩漏了! 他对三个月后的那一天充满了期待,却又如此害怕,害怕哥哥声色严厉的拒绝,那时候,可能连兄弟都做不成了!一想到这儿,他又有些后悔了,恨不得把那天说的话再给塞回肚子里,烂到海枯石烂。 这漫长的三个月终于结束了。林裕果特地把家里打扫一遍,才去楼下的出租房,准备去接哥哥回家。 这天,重庆的天气有些恼怒的样子,下了很大的雨,又蒙着一丝雾气,让身处其中的重庆人民感觉很不舒服。天空是那样灰蒙蒙的,让人感受到阴郁和压抑;人们呼吸着湿漉漉的空气,连说话都带上一股无形的湿气,一点也不干爽。 林裕果的心就卡在嗓子眼,他默默咽了几口口水,却还是没把忐忑的心咽下去。他脚步都有些乱了,踩在海绵上,晕晕乎乎的。终于他来到门前,按了门铃,冲里面喊道:“哥……我来接你了。” 可过了很久,里面都没有任何动静,这让林裕果心慌起来,他赶紧敲了敲门,焦急地说:“哥,你在吗?” 这时,门才被缓缓打开,林裕果看到宋亚泽那一刻,愣住了;接着,他就心疼得不能自已,眼眶立刻就酸涩起来,因为宋亚泽的模样实在是憔悴太多了。 他瘦了很多,连下巴都尖细了,脸色苍白如纸,没什么血色;就连薄唇也是发白的,看起来就像中了剧毒;他头发长了一些,刘海都将眼睛遮住了大半,看上去很不真切。这样的宋亚泽,病恹恹的模样,着实和他之前健康自然的样子相去甚远。 “进来吧……”他声音沙哑,也很微弱。 “哥……你怎么了?你怎么瘦成这样了……”林裕果走进门,赶紧扶着好像随时要晕倒的宋亚泽,心疼地说。 “肝癌晚期,只剩五个月的寿命了。”宋亚泽有些气弱地说,他好像上气不接下气了,好像呼吸随时会终止一样。 于湛给的药很是管用,他已经吃了一个月了,瘦得很快,而且四肢无力,果真如得了癌症一般。 林裕果如闻惊雷,他不可置信地说:“怎么可能……哥……你明明还好好的……怎么只剩下五个月了?!”他扶着宋亚泽的手又开始发抖,他感觉眼前一阵黑暗,就像有个人拿着大锤朝他的脑门上狠狠一击,他头晕目眩起来,差点要晕倒过去。 宋亚泽看见林裕果震惊不已的样子,有些心虚,不过还是接着编织着谎言:“已经确诊了,诊断书在抽屉里。” “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我带你去医院,我一定要治好你!”林裕果等待了三个月,没想到等来了哥哥病重的消息;看着宋亚泽憔悴的样子,他心疼得快哭出来;又听闻哥哥只能活五个月的消息,不由得悲痛起来。 此刻,他连流泪都顾不上了,也许人在悲痛之下,确实是欲哭无泪的!他多么希望这是一场梦啊,等到自己再次睁开眼,才发现哥哥还在病床前照顾自己。可是,现实是多么残酷,他心爱的人,就要永远离开了! 他背起宋亚泽,发现原来哥哥这么轻,骨头这样硌人!他的心脏像被狠狠捶打了一番,疼得他眼前发黑。他跌跌撞撞地下了楼,又恍恍惚惚地上了车;在哥哥的提醒下,给于湛打了电话,安排走个后门,不必再排队预约了。 医院里,林裕果如临大敌地看着医生。此时在他眼中,神色严谨的医生已不再是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而是拿着铁锁链拴人的黑无常! “你哥患了肝癌晚期,发现得太晚了,只有四个月的寿命了。”这医生其实是和于湛一起实习的同学,在宋亚泽的红包诱惑,以及于湛的劝说之下,演了回主治医师的戏。 “怎么可能呢?!他之前好好的,怎么可能突然就得了肝癌呢!”林裕果惊声道,一脸的不敢相信。 “你哥是因为年轻时太过操劳,才得了肝癌。你把他接回家吧,剩下的四个月,让他安心地度过吧!”医生面无表情地说道。 这世界都黑暗了!至少,在林裕果眼中是这样的! 林裕果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出医院,又是怎样把病弱的哥哥接回家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5 的。他一天都精神恍惚、浑浑噩噩的,甚至还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这只是一场梦;也难怪,三个月没有见到哥哥,心心念念牵挂着,好容易再次见面,居然会只有四个月可活! 林裕果已经不想管宋亚泽对自己的怀有什么情感了。这三个月里,他曾幻想着,哥哥打开门笑着说“我接受”;抑或是板着脸,冰冷地说“以后我们别再见面!”;他把各种可能的情景都想了一遍,唯独,没有想到这个! 天哪,他宁愿和宋亚泽再也不见,也不要这种结果。他只想要他的哥哥活下去啊! “林裕果……”宋亚泽躺在床上,虚弱地唤着他。 “哥……”林裕果挪着沉重的步子走到哥哥身边,眼里这才开始泛酸,“哥……我再也不提什么爱不爱的了,我想带你去北京、去上海、去国外看病!我想治好你,我要让你活下去……现在不是有什么肝移植吗……再贵我们都做。哥……我……” 他哽咽住了,喉头的酸涩让他难以说出话来。他眼泪像猛流一样冲了出来,脸上全是悲伤。 宋亚泽看着林裕果悲痛的模样,有些不忍,艰难地说:“没用的,癌细胞已经扩散了。剩下的四个月,好好陪着我度过吧。” “哥……”林裕果泣不成声,他好像把一辈子该流的泪、该有的悲伤,全宣泄出来了。他哭着哭着,就无力地跪了下来,紧紧拉着宋亚泽的手,说:“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这么不公平……为什么要带走我的哥哥……” “林裕果,别哭了……”宋亚泽心里像被堵住了,酸涩难忍,愧疚让他的心沉重不已,因为自己骗了他。 “不是说……善恶终有报吗……为什么哥你这么好,却这么年轻就要死去呢……那些恶人小人……为什么能活得好好的……可我的哥哥就要死去……”林裕果声音模糊,颤颤巍巍的,还伴着急促的抽气声。 “林裕果,你听我说……”宋亚泽轻轻启声,眼里也是悲伤。 林裕果抬起头来,可眼泪还是不停往下落,他的目光呆滞,胡乱地擦了把眼泪,听着哥哥的吩咐。 “答应我……我死之后,你要成家立业,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林裕果心中宛如刀割,他神情愣愣的,眼泪却止不住的流,“哥……你明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你这是在逼我啊……” 唉,此刻的他被困在谎言的水牢里,还在忍受着窒息,忍受着冰冷。他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这么痛楚了,他的心脏要碎掉了,五脏六腑都要被酸涩烧没了。他是多么进退两难啊,宋亚泽的哀求,让他不得不答应;可若是答应,又是对爱情的违背! “林裕果……你要相信我的死,是上天最好的安排。”宋亚泽看着弟弟说,“人都会死的,我现在死,是对你最好的促进。你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你的使命!你还太小,还不懂……” “哥……你总是说我太小,什么都不懂……我都二十多了,什么时候才算是长大呢……”林裕果盯着宋亚泽的眸子,沉痛地说。 “等你娶了媳妇、挣了钱,就是长大了。那个时候,你就是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主角了。答应我,林裕果……”宋亚泽温柔地看着弟弟,重复着十二年前他躺在灶台上,对林裕果说过的话。 林裕果愣了愣,像是被雷劈中一般,他紧紧咬着牙,两眼赤红,看着宋亚泽温柔的双眼,悲泣道:“哥……我……我答应你……我听你的……结婚……结婚……” 宋亚泽心里涌起一阵酸楚,他的眼睛也热了起来。他真的不想骗弟弟,更不想以这种痛心的方式逼他。内疚在他心中不断蔓延,让他心口酸涩。他多么希望林裕果可以在自己假死后,忘记自己,找到一个真正的爱人白头偕老,做回那只属于他的主角啊! 他希望弟弟可以遇到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尽情地享受生活,享受主角该有的待遇,和爱人携手周游世界,无论爱人是男是女都好。可这个爱人,万万不能是自己!他知道自己只是个过客,就算和林裕果去了国外结了婚,也会在那一刻瞬间返回现实,留下林裕果一人孤身处世。更何况,他无法将自己从一个哥哥立刻转变为一个爱人,林裕果猛烈的爱,让他到现在都是懵懵的,回不过神来。 第43章 顶天立地 宋亚泽“病”了之后,林裕果就将公司事务推给下级,他打算在这为数不多的日子里,陪着日渐虚弱的哥哥。他的眼睛里,已经容不下别的了。以前,他还会盘算着以后的事业发展;现在,他只想好好陪着哥哥,走过这最后一段路程。 所幸,他已经从震惊中逐渐缓过神来,接受了这个现实;他那如雾霭般的迷糊,已经被时间的阳光驱散,代之以沉重的云彩。 他每天总会推着轮椅,带着宋亚泽在楼下的花园呼吸着潮湿的空气;他感到轮椅上的人越来越轻,总会心疼得快要窒息;他总是问着宋亚泽,想吃什么,想做什么,可宋亚泽总是淡然一笑,说:“没什么。” 他觉得自己的心,也随着哥哥,一起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他觉得生活越来越没有希望,连五彩斑斓都消失了,全世界只剩下黑白了。过去的他,看到可爱的婴儿,总会因为这崭新而活力的生命,而微微轻笑;可现在,他只有说不出的悲痛。 重庆到了冬天了。阴冷潮湿的空气让人难受,衣服总是晾而不干,路上鲜是干燥的,泥水总是容易溅到衣服上。夜晚,因为阴霾的天空,总是难以望得见星星的;天空像一块无边的黑幕,包裹着人世间。难道人,都是生活在这黑色的束缚中,无法脱身吗? 林裕果推着轮椅,强颜欢笑地对哥哥说:“哥,今晚我给你看一个惊喜!”说完,他就跑去前方,蹲下来忙活一阵,将手中的引火线点燃之后,赶紧跑回来,站在宋亚泽身旁。 黑幕中绽放了极其绚丽的烟花。所有的烟花随着声音冲上天空,似乎要努力地将黑幕炸出一个口子,然后到达那真正浩瀚的宇宙,可惜结果不遂它们的心意。它们为这冰冷的天空贡献出自己的生命,写下亮丽的一笔,却没能冲破那界限。它们终究还是在黑幕里,香消玉殒了。 “哥……你还记得吗?我们还住在那个小出租屋时,说……说好了……以后……会……会放烟花……”他看着转瞬即逝的烟花,悲叹生命无常,又想到以前温暖的回忆,不由得哽咽了,眼中噙着泪水。 宋亚泽转头看着林裕果,时间的流逝让他有些感伤,他心酸道:“是啊,我们现在也有钱买烟花了……” 林裕果止不住地哭泣,这是他这一段时间最常做的事了。他尽量不在哥哥面前流泪,更多的是跑到无人之处尽情哭泣,像是把这辈子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6 喝进去的水通通哭了出来。 “我现在终于明白,你说过的那句话了……人痛不痛苦,与他是否成功无关……我现在成功了,可我活得好痛苦……我宁愿一辈子做个平凡的人,一辈子没出息,一辈子生活在那个贫民窟……我都不想让你死……” 他无力地蹲了下来,趴在宋亚泽的手背上,看着上面凸出来的血管,心痛地抚着,硬生生咽下喉头那股酸楚,才开口道: “哥……这世界太灰暗了……这就是地狱!为什么会是你……为什么上天对你这么不公平……你离开之后,还让我怎么生活……从此,我就是天涯孤人了!” 宋亚泽看着他痛哭的模样,说:“人的灵魂是不灭的,会轮回转世,我死了,但是会在另一个世界诞生。” 林裕果轻轻抽泣着,他半信半疑地看着微笑着的哥哥,说:“真……真的吗?” “当然,人的*和灵魂是两个层次的东西。不要悲伤,相信我还会在另一个世界关注着你,在心里继续疼爱我的弟弟……林裕果,不要以一时的灰暗否定这个世界。我相信,上天会带我去一个更好的地方。在我眼里,你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我的死,只会成为让你更加强大,走上更好的道路!” 林裕果哽咽着,不停抑制着那份酸涩,说:“你真的会在另一个世界重生吗?”瞧瞧,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居然问了这种问题;若非悲伤冲昏了他的头脑,一个建筑系的高材生怎会这样呢。 宋亚泽轻轻抚着他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柔声地说: “当然。我会一直看着你,看着我从小疼到大的弟弟……看着你放下负担,遇到一个真正懂你爱你的人,结婚生子;看着你的事业蒸蒸日上;看着你永远不再受苦;看着你帮助很多很多像我们小时候一样贫困的孩子;看着你儿孙绕膝、安度晚年;看着你在满足和安详中逝去……” 林裕果哭着摇头,说:“我做不到……” “你做得到!”宋亚泽语气坚定,“你会做到,因为你是个向前看的孩子,是个吃过苦的孩子。如果我的死,就让你从此悲观,让你拒绝这个世界,那说明是我的失败,是我没有教育好这个弟弟!” “林裕果,我知道你一直在等我的答案。那我现在告诉你,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意,可是我真的只是把你当成兄弟。我疼爱你,可这绝不出亲情的范围。等我死后,你要走出这个阴影,拥抱这个世界,真正找到一个爱你的人,白头偕老,那才是我的心愿!” 林裕果喉头滚动着,喉头*无比。他擦掉一把眼泪,咬着牙说:“只要是哥的心愿,我都要满足……我可以为了你安然地死去,也可以为了你痛苦地活着……” 宋亚泽听到这话,厉声说道:“我不要你痛苦地活!如果这样,我的病和我的死没有任何意义。” 林裕果抽泣着,不解地看着有些严厉的哥哥,就像小时候那样。 “你那天向我表白,说你爱我,那你知不知道我的爱情观?” 林裕果有些激动和紧张,他擦干眼泪,聆听着哥哥的答案。 “爱情,是上天赋予人类的礼物,它意味着责任,承担,付出,而不是占有。电影和小说总是把爱情夸大,似乎没了爱情人就该去死。其实,爱情只是生活中的一部分,没有了它,你还有友情、事业、责任,不必为了爱情要死要活,也没必要为了我的死而否定这个世界!男人,该放下时一定要放下,一定要往前看,不能总是被过往牵绊。你是个气运极佳的人,这么年轻,就有了蒸蒸日上的事业。你想想,如果你总是拘泥于我,你还能有一个完整的人生吗?” 林裕果沉默半晌,没有应声。 “我希望你是个积极生活的孩子。我死了,不代表你的爱情死了,你可以再去爱其他人,过上幸福的日子,我只是你人生中的一个阶段。我的死,意味着你开启了新的阶段。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能和初恋结婚的,你也不是!男子汉大丈夫,爱了就爱了,不爱就不爱,没必要矫情。与你没有缘分的,就不要去爱,因为不值得。记住,你要顶天立地地活,不要被无缘的爱情所打败!” 林裕果双目圆睁,他没想到爱情也可以如此洒脱:“哥……我……”他支吾着,说不出话来。 “放下我吧,林裕果。如果我一直活在你身边,反而才是毁了你。你太依赖我了,从小到大都是,也许我的死,正是上天的安排,可以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你要做生活的勇者,不要畏惧一切苦难,包括我的死在内。” 林裕果哽咽着,喉头酸涩,看着严肃的哥哥,说:“我真的……可以放下你吗?” “当然可以。时间会解决所有问题。虽然你会痛,会难过,会流泪,但是,你还会蜕变!我相信你,你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你经历过太多生活的波折,比一般的孩子都要成熟;而我的死,会让你真正长大,让你迎来更光辉的人生。”宋亚泽坚定无比,像在陈述真理一般。 林裕果咽下酸楚,缓缓开口:“哥……我会听你的话,努力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 自从阑尾炎手术出院后,仇英就天天在家倒数着宋亚泽来家里的日子。一开始的两个月,宋亚泽还算遵守他的诺言,每个周日来一次;虽然态度依旧是不咸不淡的,可也算是和自己聊聊天,拉近距离了。 可后来忽然有一天,他推脱说公司事务忙,就不来了;结果仇英就在接下来一个多月里没再见过他。 坐不住的他去了果泽,没想到连林裕果也已经将近一个月没来上班了。他有些奇怪,终于才在一个偶然的时机,听到果泽的员工私下闲聊,才得知宋亚泽病重的消息。 仇英恍恍惚惚地打听了宋亚泽家的地址,又恍恍惚惚地开着车,再恍恍惚惚地到了宋亚泽的家门口,又恍恍惚惚地按了门铃。 他和当时的林裕果一样,如同在云中生活,眼前都是大雾,什么活物都不见了,就连大脑也转不动了,只能看到眼前三米的距离,便再也没有力气去瞧瞧别处的风景了。 林裕果开了门,看了一眼失魂落魄的仇英,难得地没有开口呛他,只是沉沉地说:“哥哥在屋里,进去看看吧。不要和他说太长时间的话。” 也许是经历过心痛,更能体会到他人的痛楚了。 仇英跌跌撞撞地进了门,走进卧室,看见宋亚泽躺在床上,已经沉睡了。他原本圆润的脸,已经成了尖尖的瓜子脸了;头发也是长了不少,配着惨白的脸色,很像一个脆弱的玻璃人,稍稍一碰,就会碎掉。 仇英说不出话来,他看着宋亚泽的脸,感到很熟悉,又感到很陌生。他感觉眼前一热,赶紧用手捂住自己的脸,泪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7 水就从指缝中流了出来。他怕自己的抽泣声惊扰到玻璃人的睡梦,赶紧跑了出来,关上卧室门,才在客厅的沙发闷闷地哭出来。 “真的治不好了嘛……”仇英哭了好大一会,才对着林裕果说道。 “嗯……他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了。”林裕果脸上裂出一丝沉痛,语气忧伤地说。 仇英没再说话,此时的他,完全不像平时那般叽叽喳喳,一句话都说不出了。 宋亚泽其实睡得很浅,他听到动静,从卧室里走出,看见了多天不见的仇英,他在像个孩子一样哭泣。 “哥!你怎么出来了?!”林裕果看见哥哥出来了,神色很是担忧,赶紧上去扶着宋亚泽坐在沙发上。 仇英抬起头,看见脆弱如纸人的宋亚泽,不禁感觉一股凉气从腹中涌了上来,冰得自己浑身僵硬。 “哭啥呢?我还没死呢!”宋亚泽轻笑着,可这笑容让两人同时心脏一紧。 “你……你答应我的事情……没一件做到的……你答应我给我补过生日,可是你食言了……你答应我每个礼拜来我家一趟,可你也食言了……以后,你再也来不了了……” 仇英颤抖地说着,声音也是不成调了,“你……为什么总是要骗我……你不是总是说自己说到做到吗……怎么说话那么不算数……” “既然我是个骗子,那你就吸取教训,不要做我这样的骗子……”宋亚泽反而笑了起来,这给他原本病态的脸添上几丝生机:“以后你要好好工作,好好做人,可千万别啃老啊……” 仇英鸡啄米似的点头,恨不得把头点到面前的茶几上去:“当然……我答应你……我从来……都是答应你的……” 坐了没多久,宋亚泽就又回到卧室睡觉了。于湛给他的药让他日益消瘦的同时,还越来越嗜睡,每天都要睡十二个小时以上。 林裕果将哥哥送回床上,给他盖好被子,就出了门。他呆愣愣地站了半天,看着宋亚泽的卧室门,突然拿起桌上的手机,打出一个好久没有联系的电话, “喂,苏姐吗?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林裕果和电话那端的人说了一会儿,就心思沉重地挂了电话。 仇英瞥了满脸凝重的林裕果一眼,问道:“和谁打电话呢?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我要结婚。”他悲痛地说出这个原本充满喜气的词语,声音很是颤抖。 “什么?!你他妈有病吧!你哥都要死了,你小子居然还想结婚?你他妈还有心吗?”仇英一听到这四个字,吃了一惊,弹跳起来抓起林裕果的衣领。 林裕果漠然地打开仇英的手,眼里流淌着隐隐的悲伤:“你懂什么……我这是在完成我哥的心愿,让他没有遗憾地离开……” 仇英愣了愣,才神色复杂地说:“你小子……够有种……” 第一次 林裕果决定结婚了,他打算让哥哥没有遗憾地离开人世。那天在烟花下,他答应了宋亚泽要顶天立地地生活,做一个勇者,可爱情,却偏偏让他成了一个懦夫,他觉得这个世界已经灰暗了。他已经褪去了那股青春纯净的气息,代之以沧桑老成,像是老了十岁,尽管他的眼睛依旧水灵,尽管他的皮肤依旧光洁,尽管他的腰背依旧挺直。 他不想放弃希望,他无法做到眼睁睁地看着宋亚泽日渐瘦弱,然后在病苦中死去,无论如何,他都想试一试,无论付出怎样的代价。他的心每天都生活在酸涩和痛苦制成的海里,被里面的盐浸渍得糜烂不堪。 他趁着哥哥睡着时,偷偷整理着诊断报告,打算把所有的材料收集起来,去国外,为了给哥哥治病。 这天下午,正逢雨过天晴,甚至出现了隐隐约约的彩虹。太阳像是终于睡醒了,从厚重的灰色云雾里爬了出来,这是一副多么有生机的画面啊,这是重庆罕见的天气,连雾气都使画面唯美起来。 林裕果在抽屉里整理着医疗报告,仔细看着上面令人心痛的诊断说明。可当他泪眼模糊时,却在上面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端倪——患者姓名下面的拼音,不是“songyaze”,而是“lixia”! 这不是哥哥的名字! 误诊了!这是林裕果的第一个想法,滔天的希望滚滚而来,撞击得他浑身颤抖,他呼吸急促,连手都控制不住地抖动。他吸了一口凉气,又吸着一口热气,震惊和欣喜,让他近乎要癫狂。那一刻,他的眼前几乎是眼花缭乱的,什么都看不见了,什么都听不见了,他差点要哭出来了。 他悄悄打开门,发现宋亚泽还在沉睡。他不动声色地又关上了门,便拿起车钥匙,一路狂奔着,到了医院,找到了于湛,拿着报告质问着。他面色通红,整张脸写满了焦急、欣喜和紧张,他多么希望是医院的误诊!他宁愿不去打所谓的医患官司,也要得到哥哥健康的消息。 于湛依旧是沉默的,冰冷的,他的扑克脸从来都是面无表情的,却在林裕果拿着一沓报告质问自己时,有了一丝裂痕。他紧抿着嘴,紧锁着眉头,过了半晌,仍是没能说出一个字。 林裕果看到于湛异常的沉默,向来聪颖的他思索一阵,然后如被电光狠狠砍了一下。震惊,是的,也许震惊已经难以形容他此时的心情,他的心情是复杂的,惊讶、欣喜、疑惑和愤怒同时存在,而这四种情绪却又同时燃烧到顶峰!他战栗着,出了一身冷汗,眼前的世界也是天旋地转,他感觉头晕目眩。他不相信,他的哥哥会欺骗他,可事实却正是如此。 “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也不想隐瞒了。你哥他没有生病,他只是吃了一种药,可以出现癌症晚期的症状。那天的主治医师,其实是我同学。”于湛坦率地承认了,他不是个习惯性撒谎的人,一旦被识破,他就会坦白。 林裕果的嘴唇抖动着,下巴抖动着,手脚抖动着,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安宁的。他像是看到了极大的希望,这让他头晕目眩;可随之而来的,是愤怒,是滔天的怒意,他的理智,已经被这怒意掀翻。 他就像一个被拔了毛的狮子,震惊和欢喜过后,是被欺骗的怒意,他的血压猛地直往上蹿着,让他的胸口剧烈地起伏。他吸进去的是凉气,呼出的却是滚烫的热气,带着愤怒的热气。 他一拳打在了于湛的脸上,连镜片都飞出,摔在地上,出现了裂痕。这一拳,惊动了医院里的其他病人。于湛被打后,摔倒在地,可他仍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尽管他的下巴已经疼得麻木,连流血了都感知不到。 此时的林裕果就像发狂的兽,他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每一块肌肉都在疯狂地跳动。他死死盯了于湛几秒,就带着一颗快要跳出胸口的心脏走出了医院。 路上,他的手几乎连方向盘都要拿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8 不稳了,踩着油门疯狂地加速,他的心情无比复杂。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脸上已经爬满了泪水。这是什么样的泪水呢?对最爱的人仍是健康的欣喜,被最爱的人欺骗的愤怒,更多地,是心酸。他爱宋亚泽,可他多么心痛。为什么,为什么哥哥要骗自己呢? 进了门,他哆哆嗦嗦地上了锁,连鞋也顾不得换了。他颤颤巍巍地推开卧室的门,发现哥哥还在安睡,而窗外的阳光,还是那样美好,把他的床都照亮了大半。这一刻,他好爱宋亚泽,又好恨宋亚泽!他真的恨不得把那个安睡的人杀死,然后吃掉。谁让他这样折磨自己呢?从小到大,他总是折磨着自己的。他快要被这种折磨逼疯了,逼得要入魔了。 他神色晦暗地将窗帘拉上,屋里瞬间黑暗了不少,但还是能隐隐约约看见东西的,他的脸色也是随之阴暗了,他从来都是善良的,学着和哥哥一样温暖的,可现在,他变了。这种变化,触发了一个一直盘旋在脑海,却从不敢付诸实践的想法。 他脱掉自己的外衣,将鞋子蹬掉,就赤着脚走上床,躺在宋亚泽的身旁。他痴迷地看着哥哥的睡颜,轻轻地抚着,抬起他的下巴,和那个只能在梦中享受的嘴唇尽情地相交。唾液也是调皮的,总是顺着舌滑下来。林裕果要疯魔了,他意识到这具躯体是不会离开自己了,这让他太激动了,也太冲动了。他发狠地亲吻,甚至控制不住地撕扯着衣服。 他下意识地压了上去,这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他这么多年来最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而这种压迫终于让宋亚泽从沉睡中醒过神来,他看着趴在自己身上的林裕果,还以为自己只是在做梦,过了几秒,他才惊声问道:“林裕果,你干嘛呢?!” 林裕果没有说话,而是将他的双手抬起,压在头顶上,在哥哥震惊的眼光下,带着粗重的喘息,低沉地开口:“哥……你骗了我……为什么?” 宋亚泽更是震惊了,心虚和愧疚同时袭来,让他半天反应不过来,他对上弟弟带着*和痛苦的眼神,心里也掀起一阵心酸,他将头转到一边,说:“对不起,我的确骗了你。但是,我不是为了我自己。” 宋亚泽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在他眼里,在小说世界中死去,和在现实世界中死去没什么两样,两者都是生活。在现实中,他有劳累的事业和不成事的母亲;可在这小说世界,他还有蒸蒸日上的果泽以及深爱自己的弟弟。 论起来,小说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舒服些。他之所以选择离开,更是为了林裕果,因为他是这部小说的主角,只有成家立业,才是正轨,才能真正开启主角之路。 等到林裕果结婚时,《凡人》这部小说才真正开启了一个新阶段,主角横扫一切、天下在握的阶段。他疼爱林裕果,希望弟弟可以真正成为一名主角,到时候,不仅仅是一个“果泽”,而是整个世界尽在他手。果泽,仅仅只是他事业的起点。他不想让林裕果拘泥于自己,而生生毁掉本有的运数,错失了登峰造极的机会。 “林裕果,你不应该……” “你又要发表长篇大论了吗,”林裕果直接打断了他的话,他将嘴唇靠近哥哥的耳朵,吮吸了一会,惹得宋亚泽一阵阵战栗,“哥……你骗了我。我相信你不会害我,也许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我现在不想听,我只想……和你融为一体……” 林裕果是些许狂躁的,制服住瘦弱的宋亚泽是极其容易的事,而他也的确做到了。身下的人化成了一潭清亮的温泉,让他在里面尽情地感受着温暖,尽情地发泄着多年心灵的劳累。他是个疲倦的人,这份爱,这份折磨人的爱,让他一刻都不得休歇。而现在,他终于释放了自己,他是真的快活。 他不舍得闭上眼睛,怕是错过了什么好场景,而他的确也全部享受到了。这是他多少年只可以在幻想中才能得到的时刻啊,他笑着,他终于圆梦了;却又哭着,喜极而泣。他不停地驰骋着,他真的太累了,太压抑了。爱情,让他失去了控制,他是一个粗暴狠烈的爱人。 而宋亚泽呢,比起弟弟的舒适与快乐,他更多是感受到疼痛。他已经32岁,却天天奔忙于工作,养家糊口,从未有过恋爱。这是他的第一次,还是和一个男性,还是自己的弟弟!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出乎意料的,却又是在意料之中。他开始后悔,后悔当初一时冲动想出装病的法子,这是他第二次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了。也许和林裕果坦白,而不是一味的逃避,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当林裕果终于满足了的时候,宋亚泽已经快被疼痛折磨得头脑迷糊了。林裕果给宋亚泽盖上被子,此时的他因为过度放纵也有些疲惫了。他搂着宋亚泽,轻轻在哥哥耳边说:“哥……我不后悔,我就要这么做,我也早就想这么做了。你终于是我的了……我会给你所有你想要的……无论是什么……” 他说着说着,就哭了,眼泪顺着他的脸滑落下来,滴在宋亚泽的脸上,激得宋亚泽也有些清醒了。 “林裕果……”宋亚泽喃喃道。此刻,他的心情太复杂,就像一张白纸被各种颜料泼上了乱乱的色彩。弟弟的表白,让他突然清醒了,他不能再逃避了,之前的逃避已经带来了这种后果。 他躺在林裕果怀里,在忍受着疼痛的同时,更多是在感慨,也许自己应该坦诚地面对这炽热的爱,而不是躲藏。这些日子,他的心如同被针刺,如同被火烤,他是心痛弟弟的,可又不想让他失去那顶尖的生活。他进退维谷,左右两难,唉,他是多么煎熬,其程度绝不亚于林裕果。 “我们可以在国外结婚……可以捐助贫困家庭……也可以回到原来那个村庄,帮助里面那些人……只要是你想的,我都一定要满足……”林裕果的喉头涌起酸涩,眼泪像决了堤,这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哭泣的孩子。 此时,林裕果的心情是极其心酸,却又极其欣喜的,因为他的哥哥不会死,而自己也终于得到了他。他真的想把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都给哥哥,只要他陪伴着自己。他爱他,爱极了;他依赖他,也依赖极了。宋亚泽是他的教父,是他的爱情,是他的精神支柱,他可以放弃一切,甚至放弃成功,做回那个凡人,却唯独不能失去这个哥哥。 宋亚泽看着沉痛的林裕果,心里也泛起沉重而酸楚的雾霭。他沉默着,这并不是因为他不屑于说话,而是他的确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哥……你答应我,继续爱我……继续爱我吧,无论是作为爱人还是兄长……不要恨我做这样的事……求你了……”林裕果紧紧抱着宋亚泽,失声痛哭,他是多么卑微地祈求着,像一个在教堂忏悔的信徒。 宋亚泽感受到他身体的微微颤动,不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69 由得也心酸起来,鼻头也跟着林裕果的哭声而酸楚着。他心痛起来,这不是因为有人死去,而是他心灵的震颤。他也许无法以爱人的身份爱着林裕果,可对弟弟的那份亲情和关照却是真真实实。 “如果我陪着你走完这一生,会意味着你将失去登峰造极的事业和完美的家庭,你愿意吗?”他沉默了半天,才反问道。 “别说是什么事业家庭,就算让我回到那个破村子,天天砍柴种地,只要你陪着我,我都愿意!”林裕果抱紧了哥哥,抽泣着说。 宋亚泽顿了顿,才抬起手,抱着哭泣的弟弟的背,温柔地安抚着说:“那我答应你……” 第45章 相伴 那日以后,兄弟俩的关系有了实质上的突破。面对这段变质了的亲情,以及如同新生儿般的爱情,宋亚泽还算是相对平静的,毕竟,加上这十四年的时光,他已经是个46岁的人了,早已不再年轻气盛了,很快就调整了心态。 也许世界上人际之间的矛盾,若是深藏在心里去勉强维持一个表面上的和平,反而不能得到解决;可若是直接剥开外壳,将里面的乱七八糟通通表现出来,反而能得到相互的谅解。 宋亚泽也在成长,自从这件事之后,心理上已经过了不惑的他,更加体悟到真诚待人的真理。从前的他,虽然行事果断,却在遇到棘手的问题时,选择逃避。而现在,他决定坦诚面对一切,不去逃避,不去躲开,而是去勇敢地面对。 他总是希望自己做一个生活的勇者,成为一名不怕苦难的人,一名敢于和命运抗争的人,却从未真正地做到过。而现在,他是真正做到了,他是一名勇士,可以坦然而真诚地面对问题了;而坦诚,才是真正的勇士所拥有的永恒不腐的武器。他总是在心里感叹,也感谢反帝能够带着他来到这个世界,让他学到了这么多,经历了这么多,变化了这么多。 如果说宋亚泽的表现是一朵平静的浪花,那么林裕果就是滔天的巨浪。可美好的那天,似乎将他一生的勇气都用光了,那天之后,他便再也没有做出逾矩的行为。即便如此,他也快乐极了,因为哥哥真的履行了承诺,照常关爱着自己。 他和宋亚泽,关系可谓微妙。若说是亲人,却因为曾经的灵肉合一而像爱人;若说是爱人,则两方又干干净净,连亲吻都没有,兄友弟恭的模样。 可在林裕果心里,爱情和亲情是同时存在的,他爱哥哥,也总是直接表达出来,从不遮掩。而宋亚泽也是平静地默认了,没有矫情什么,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可林裕果幸福极了,在他心里,他和宋亚泽就是无性婚姻的双方。最起码,他得到过,也能够和爱人相伴一生。 有的人有爱情,却无法和真爱相守,成为真正的亲人;而有的人,则日日和不爱的人相处在同一张床上,在时光中慢慢消磨着生命,只有在临死前的回光返照,才或许能明白谁是真正的爱人。林裕果是多么幸运,宋亚泽既是他相守的亲人,又是相知的爱人。 为了避开仇英的穷追不舍,兄弟俩离开了重庆,去了云南,四季如春的地方,在这里生活了四年。林裕果已经28岁,而宋亚泽已经32岁了。 这里的天空常是清澈的蓝,常是没有遮挡太阳的阴云的。而林裕果的事业,虽不是书中描述得那样“立足顶端”,也是“立足上等”的,他出众的能力,让他和哥哥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还能帮助几个穷人家的孩子上学,尽管这日子并不如书中写得那般奢侈。 可他真的很满足了,他一直都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他的事业小有成就,手下有一帮同样出众的年轻人,这让他不必再埋首于桌案画图,而是留出更多的时间,享受悠闲的生活,享受哥哥的温存。他虽然没有成家立业,没能走上巅峰,可他是幸福的,他得到了爱人。 “哥,我想和你去国外旅行,看看美丽的极光,还有漂亮的阿尔卑斯山,还要去土耳其跳伞!我想和你走遍这个世界!” 林裕果兴奋地说着,眼里冒着期待的光芒。而宋亚泽就坐在他身边,聆听弟弟的发言。他总是温柔的,林裕果对于他,更多意义上是亲人,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中,最珍视的人。 “好。”他答应得干脆极了。尽管他性子坚毅,却被时光打磨得如此柔和。出于一种弥补的心理,对于林裕果,他向来都是百依百顺的。自从那日答应了林裕果之后,他就像回到了以前的少年时代,对林裕果极尽宠爱,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 他甚至学会了做饭,以前,他从来都是叫外卖;而现在,他可以在过年时,做出一大桌好看好吃的菜,还能把家里拾掇得干干净净。他依然是林裕果的心灵导师,每当林裕果遇到事业上的不顺时,他总会帮他出谋划策,和他共渡难关。 林裕果觉得自己太幸运了,居然有着这样美好温柔的哥哥,他就像天天泡在糖水里生活似的,永远是甜蜜快乐。他和从小就爱的人在一起了,而这个人还对自己这样好,他真是做着梦都能笑出声来。 他们买了机票,去了北欧,那片美丽而宁静的地方。 夜晚了,这片土地总是寒冷的,可天空太是清澈了,似乎一眼就能望到底。星星像被粘贴在夜幕中,被极光的变幻莫测轻抚着。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是大自然送给人类的礼物,美丽得让人激动,让人流泪。 林裕果和宋亚泽住在芬兰的度假村,这是全球观测极光的最佳地点。两人躺在床上,透着窗户看到夜空中的璀璨星河以及缥缈极光。 “太美了,就像在天堂。”宋亚泽看着像变幻的极光,赞叹道。 那极光像仙子的衣决飘飘,像上帝之手在爱抚这个世界,这是上天给人的视觉盛宴,美得令人窒息。 林裕果微笑着说:“我们就是在天堂啊!哥,你还记得我原来说过的一句话吗?” 宋亚泽将目光移到林裕果身上,有些好奇地问:“什么话啊?” “我说过,人一辈子吃的苦都是有定数的。我小的时候把苦吃光了,就有了你在我身旁,现在是该幸福了。” 宋亚泽回想着过去种种过往,又想到原书中林裕果本该的待遇,也开口道:“是啊。今后我会一直对你好,把你缺失掉的,通通补回来,让你成为这世界上最幸福的弟弟。” 林裕果撅了噘嘴,皱皱眉,有些不满地看着宋亚泽道:“哥,你怎么还是把我看成弟弟啊?我是你的爱人!哼!” 宋亚泽看着林裕果气鼓鼓的样子,轻笑着拍了拍他的脸:“傻样吧!我照顾你太长时间,都已经习惯了。你在我心理上的定位还是弟弟,最疼爱的弟弟。” 林裕果看着他温柔的模样,有些气郁地说:“哥,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7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0 你是不是从来都没有爱过我,只是为了照顾我才留在我身边的……” 他又看了看宋亚泽的左手,说:“你喜欢的是不是让你在手上留下纹身的那个人?你纹的是‘ido’,对吧?” 在这个世界,当宋亚泽长到32岁时,手上就自动出现了‘ido’的纹身,这让林裕果有些醋意。 宋亚泽看了看纹身,笑着说:“你见过我和谁走得近吗?” 林裕果努努嘴:“万一你要是暗恋怎么办?他姓什么?叫什么?在哪工作?干什么的?”他怀着醋意半开玩笑地表达着不满。 “嗯……他姓李、在美国工作、大科学家,厉害得很,行了吧?”宋亚泽也是开着玩笑回应着,随便说了个满大街的姓,又随口一编地点和职业。 林裕果则像听到噩耗一样,脸色发白起来,心里开始惴惴不安,有些担忧地说:“真的吗?” “你真的傻了吗?”宋亚泽笑道,“我什么时候去过美国啊?我说林裕果,你的智商怎么突然下降了?” “那你为什么要背着我去纹身?还是纹的这两个单词?” “嗯……我是为了你纹的……我愿意陪伴你,照顾你。”宋亚泽用善意的谎言瞒过了弟弟的追问。 林裕果沉默半晌,看着他说:“哥,要是知道你另有所爱,我真的会疯的。你就只能喜欢我一个人,疼爱我一个人。” …… 极光结束之后,林裕果沉沉睡去了,睡着时候的他像个安静的小猫。宋亚泽看到弟弟沉睡的模样,几不可闻地叹口气,就下了床,披上衣服,走到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点了根烟,对着镜子吞云吐雾。 他的心情着实有些复杂和沉重。他只想做林裕果的哥哥,之所以留下是因为要照顾这个弟弟。可林裕果的爱太过直接和猛烈,这让他有些头疼。他感觉心上被压了千斤重担,闷闷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这时,眼前的光影突然被打乱,给他带来一阵天塌地陷的晕眩感。当所有的光影都消失后,周围一片混沌,出现在眼前的,只有反帝。 “反帝?!”宋亚泽很是吃惊,“你不是关闭了吗?” 反帝的两只眼睛倒是像呆滞了一样,睁得大大的,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许久它才冒声,声音有些颤抖:“你……你和林裕果……你们……” 宋亚泽瞬间了然,说:“我和他就只有一次,四年前的事儿了。” 反帝愣了愣,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一边哭还一边蹦,硕大的饺子肚一颠一颠的:“我就是睡一觉的功夫……你们就这样了……你们……呜呜……” 宋亚泽很是吃惊:“睡觉?你怎么还需要睡觉?你睡了多长时间?” 反帝抽泣着,哀怨地看着宋亚泽:“睡了七八年了吧……呜呜……你这个坏人……气死我了……呜……我找你找了这么长时间……呜呜……居然被一头猪拱了……” 宋亚泽看着反帝哀怨的眼神,心脏立刻被一股熟悉而莫名的心酸包围了:“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了,看得我心里挺不好受的。不过,你怎么会睡了七年呢?系统怎么可能还需要睡觉?” “哼!”反帝幽怨地停止了蹦跳的动作,恼怒着说:“以后我再也不睡觉了!我要时时刻刻监视你!你现在就回去!” “我现在回去?”这个消息太过突然,宋亚泽有些反应不过来,“不是说当林裕果结婚成家时,我才能回去吗?” “我说你什么时候回去,就什么时候回去!”反帝的眼睛都开始发红了,“现在就要回去,我可受不了!” “等一下!”宋亚泽赶忙制止,“那我回去了,林裕果怎么办?” “哇!”反帝又哭了,泪流成河的样子,“你怎么还想着林裕果呢……呜呜……果然我是大意失荆州啊……” 宋亚泽听着反帝莫名其妙的话,有些哭笑不得,说:“毕竟他是我弟吧?我总不能和他看着好好的极光,然后一甩手就不见了吧?还不得把他吓死。” 反帝渐渐停止了啜泣,抽着气说:“吓死就吓死!反正你必须走!” 宋亚泽看着反帝,有些疑惑道:“你怎么一点都不考虑别人呢?林裕果那么偏执,我要是走了,他可能真的会疯的。毕竟他是我从小疼到大的弟弟。” 反帝抬起哀怨的眼睛说:“你就是考虑得太多,才会这么辛苦!这么吃亏!真是搞不懂你的想法。你知不知道,你都已经吃过一次思虑太多的亏了!” “这不是考虑太多,而是责任。我要是走了,照林裕果这种性格,他是绝不会结婚的,那他一辈子就被我毁了,既没有登峰造极,也没有人关心。最起码,他需要得到这两者之一,否则,我算是毁了他了。” “你……你你……”反帝红着眼睛,却也说不出什么道理,只能愤慨道:“那我也不会让他得逞的!等着瞧吧!” 说完,它又再次消失了。眼花缭乱的光影再次出现,等到一切都回归正常时,宋亚泽发现自己仍是站在镜子前,手里的烟还在冒着蓝白色的雾。 “宋亚泽。”林裕果的声音从卧室传来。 宋亚泽有些疑惑,因为林裕果向来是叫自己为“哥”,不会直呼自己的名字。他走过去,发现弟弟已经坐起身来,面色有些冷漠。 看见宋亚泽出来了,林裕果沉沉地开口:“躺过来。” 宋亚泽微微惊诧,因为弟弟从来不会以这种命令式口吻对自己说话。他心怀不解,皱着眉走了过去,刚刚坐到床边,就被林裕果一把拉过去,压在身下。 “林裕果?你怎么了?!”看着有些异常的弟弟,宋亚泽惊异极了。身上的林裕果实在太陌生了,浑身上下散发着霸道和压迫,带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像是一段久远的历史。 林裕果笑着,没有回答他,而是低头细细咂吻着宋亚泽的脖子,这是他最敏感的地方。宋亚泽不停战栗着,手攥着床单,面色发红,微微喘息。 “你身上哪里敏感,我全部都知道。”林裕果抬起头来,声音低沉地说,脸上带着莫名的微笑。他给宋亚泽盖上被子,说: “睡吧!我喜欢两厢情愿,嘿嘿!” 第46章 回到现实 今夜的林裕果倒是真不怎么正常了,亲吻之后,便也大大咧咧地双腿一伸,就接着睡着了。可宋亚泽却是无法入睡了,也许是林裕果异常的举动让他百思不解,也许他不舍得错过窗外的美景,他一夜都是睡睡醒醒,好不踏实。 所幸,极光之夜后,林裕果再也没什么出奇的举动,仍是那一副懂事弟弟的样子,对哥哥也是依赖并尊敬的。 他们接着走遍了很多国家。去过荒凉贫瘠的沙漠,让那沙子磨砺了他们尚年轻的皮肤,这里是多么空旷的地方,细沙是多么柔软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1 ,可团结起来又是那样坚硬。在望不到的蓝天之下,看到同样望不到边的撒哈拉,孤独寂寞燃起在心,唯一还算柔顺的便是那憨厚老实的骆驼,傻乎乎的,不愿意动弹。 他们还去了土耳其跳伞。当飞升到高空中,宋亚泽内心激动无比。他看到这日日踩在脚下的地球,从高处向下望着,就化作一个圆圆的蓝色球体,可爱得紧。而自己有幸,能生活在这个美丽而庞大的星球上,这样想想,日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还算什么呢?如蜉蝣般生活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所谓的烦恼纠结又算什么呢? 他们还去了欧洲中世纪的哥特式教堂。当走进这承载了艺术与宗教精品的殿堂,宋亚泽的心脏也不由得抬高了,似乎被艺术之手轻抚一下,好像头也抬得比原来高了。也许这就是艺术的魅力,他虽不懂得赏析那曲线优美的壁画,以及尖形拱门的威仪,却在这庄严神秘的氛围中,有了些许感慨。 他们的眼睛见识过太多美丽,也曾见识过太多无奈。他们正是出身于苦难之中,上天未给他们什么特权,就算是人生道路上的小小成功,也是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才能换来的。 相比起太多与他们相同出身的孩子,他们可谓是身在天堂了。他们都没有结婚,就这样一直住在一起,相依为命。 岁月在他们脸上刻出皱纹,生活的风吹白了他们的头发,丰富的阅历压弯了他们的脊背。他们是苍老了,连一手创办的“果泽”都换了十几任ceo了;时代在变,曾经掀风起浪的林裕果也渐渐搞不懂年轻人手里的玩意了。 直到这一天,他们在云南的小别墅里,天空还是那样安详得蓝着,云彩也近乎于静止,时间像是在这一刻静止。世界像是被照进了相片里,静止在这一瞬。 林裕果静静地躺在宋亚泽的双腿上,半眯着眼睛,他的身体已经很是苍老了,还承担着慢性病,两鬓早已生出了华发。医生已经建议他在家安度最后的日子。 “哥,我可能要走了……我真想多活,活得比你长……这样你就不会孤单了……”他已经有些气若游丝了,眼睛却还是亮亮的,这让他显得出年轻时的英俊漂亮。 宋亚泽很是心酸,他的心口也再次绞痛,像被人捏作一团。这种疼痛提醒着他,林裕果要走了,自己也要回到所谓的现实了。他轻轻抚着林裕果依旧茂盛的斑白头发,温柔地说:“我不会孤单的,我只想让你放心地离开。” 林裕果轻轻笑着,握住他的手说:“哥……你从来没有说过你爱我,今天能不能说给我听……” 宋亚泽的眼睛和喉头同时涌现一阵强烈的*,心口疼痛加剧,他的视线也模糊起来,或是因为疼痛,或是因为泪水。他流泪了,颤颤巍巍地开口:“我爱你,林裕果。” 林裕果则笑得很开心,他已经快要离开了,而心却终于得到满足了:“哥……这辈子能有你,是我最幸福的事……上天没有给我好的父母,却给了我一个好哥哥……好爱人……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宋亚泽已经哽咽地说不出话来了,喉咙疼痛酸楚,再加上心脏的剧痛,他已经眼前发黑了。 “我的一生……如果打上个标签……那一定是宋亚泽……”林裕果已经是个将死之人,却笑得十分轻松。 “傻孩子……”宋亚泽泪眼模糊,酸涩让他说不出一个字。 “最后还能在你身边死去……真好啊……”林裕果的眼睛眯起来,嘴角也上扬着。 突然,林裕果将眼光锁定在半空中,有些诧异,喃喃地说道:“饺子……” 宋亚泽心中一惊,捂着心口勉强看向半空,却什么也没有看见。 林裕果盯着半空一会,突然吸了一大口气,眼睛睁大,一副不可置信却又恍然大悟的样子。接着,巨大的欣喜就在他心中蔓延,他激动地笑着,尽管他现在是那么虚弱,他转头看向宋亚泽说:“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说完这句话,他就含笑而逝了,手里还握着哥哥的手。 此时,宋亚泽的疼痛已经到了极限,冷汗层层地冒着,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心脏像是被石锤狠狠砸着,疼得他快要失去了呼吸,眼前漆黑一片,意识也模糊起来。 “任务完成,即刻返回现实世界……” …… 当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干净整洁的家中;而这阔别大半生的家,留在他脑海里的印象,已经不怎么深刻了。他恍若隔世,不自觉地伸出手,摸了摸身旁的玻璃窗,甚至产生了那窗户会随着他的触碰而转瞬融化掉的错觉。 他仍是32岁时的样子,仍是意气风发,仍是健康活力的。 心口疼痛已经减轻,他瘫坐在沙发上,捂着心口喘息着,脸上还挂着有些温热的泪水。他的眼神有些呆滞,似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你没事吧?”反帝出现了,看到宋亚泽失焦的眼神和虚弱的样子有些担忧。 “我没事……为什么……为什么只要有人死去,我的心口就会痛?”宋亚泽问它,神情很是不解。 “嗯……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的时候!”反帝有些脸红,躲躲闪闪的样子。 “那什么时候才能告诉我?” “嗯……顺其自然呗!到时候,一切问题都能解决,所有人都能各得其所。”反帝给出了模糊的答案。 宋亚泽看到它支支吾吾的样子,也没再逼迫着问下去,他一向是不喜为难人的。 这次回来,比起上一次的惊心动魄,他的心情可谓是平顺了。再加上林裕果含笑而去,也让他没什么负担。 待到疼痛褪去,他所做的就是平平静静地洗澡换衣。将身上一身腻汗除去,换上清爽的衣裳,他才感觉重又回到了32岁,好似老气横秋的躯壳被剥下来,重新穿上的是血液轻快流动的年轻盔甲。这让他心情大好起来,过去的五十年就像一场梦境,遥遥不可及。 他依然是照常地行住坐卧,依然去小区里的饺子馆,依然淡定地上班下班。可若论工作,他最大的改变就是不再加班了。每天到了晚上六点,他都准时回家,兴许是他看透了不少世间冷暖。他真的越来越温雅了,不仅是举手投足,就连他的内心,也是越来越淡然了。 他似乎真的又长了五十岁,他明明是个32岁的壮年男子,头发依旧乌黑,皮肤依然光泽,行事却真如将近耄耋之年的人了。 他在那个世界中,尝到了贫穷,尝到了辛酸,看到了求而不得,这些磨砺如同砂纸,将他那原本有些年轻气盛的心生生给磨平了。他也在成长,也在成熟,这个过程并没有体现在外表上,而是让他的心跳得更稳了,眼睛更加深邃了。 自从绑定了系统,他就好像越来越像个独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2 行之人,他有着独特的故事和经历,无法对不了解的人诉说;更多的时候,他的倾诉对象就是反帝了。 “这半年之内,我不再接新的任务了。”这天晚上,宋亚泽面朝办公室的窗外,点上一根烟,对着眼前的反帝说。 “好啊,反正本来任务也不多。不过我说……你早晚得戒烟啊,你信不信哪天去医院一查,发现肺都空了!”反帝看着徐徐上升的青烟,有些恼恼地说。 宋亚泽看着反帝有些气恼的眼睛,笑着说:“谢谢提醒。不过,我这都成瘾了,不好戒了。” “不过……你这次为什么规定半年不接任务了呢?”反帝有些奇怪。 “我需要将自己彻底调整过来,把之前的角色定位彻底摆脱掉。”他认真地说,“这样也是对下一个世界的负责,只有彻底平静的心才能做到。” 反帝看着他愣了神,顿了顿才笑着说:“你真是一点没变。” 又到春节了,这阖家团圆的时候,却是宋亚泽每年都要头疼的时候。他得回一趟老家,见他那怨妇一样的妈。每年过节,他都要看着母亲那副似乎永远不见天日的脸,这是他最无奈的时候。 他的妈妈李晓霞是个怨妇和泼妇的结合体。在她眼里,永远没有别人的好处;她的嘴里,永远不说温暖的话。她最喜欢的事,就是说人坏话,连丈夫和儿子都不放过。也许她是个失败的人,对于世界总是有股怨气,对外人没本事发泄,只得将怒火发泄在亲人身上。 可这李晓霞也许天生就是个散播负能量的人,她在三十多岁时,就得了严重的糖尿病,不久后,因为并发症,左眼也失明了;为了给她瞧病,家里的经济一落千丈;而她也变得更加暴戾狂躁了,对着日日相处的丈夫和孩子张口就骂,似乎把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怨气,悉数宣泄在父子俩的身上。 有多大口的锅,就配多大口的盖。宋亚泽的父亲也不是个负责的好男人,他对不可理喻的妻子绝望了,便离了婚,留下宋亚泽跟着妻子生活。这让还在上学的宋亚泽独自承受了她所有的怨气。窘迫贫困的生活,使得他还在上大学时,就开始打工赚钱往家里寄了。 宋亚泽年轻时,曾不甘过,他有时也会自怨自艾,为什么上天在给了他一个不和睦的家庭后,还要让他吃这么多苦。后来,在他慢慢成长后,才发现原来所有苦都不是白吞的,所有的难都不是白受的。他比同龄人要成熟,要稳重,这让他少走了许多弯路。 “你这个月寄的根本就不够我花的!我还得买按摩仪,还得买食疗,还得给小孩儿压岁钱,怎么够?这些钱我都必须花,你不给就是不孝顺!” 这不,李晓霞看到宋亚泽回来过年了,开始絮絮叨叨了。她开口第一句话就离不开钱,脸色也是让人厌烦的难看。 宋亚泽将节礼放在地上,又掏出一个红包给她,里头放了五千块钱。“这些钱你先拿去花吧。” 李晓霞看见钱了,抱怨的脸色才算缓和一些,可也没好多久,就又张口了:“我想换个电视,要比我哥家的那台大,他家是55寸的,我想换个60寸的。” “可你现在这台是50寸的,一个人看足够了吧?没必要和我舅在这上面攀比。”宋亚泽微微皱眉,心里有些无奈。 “……反正我就得买!你不给钱,我就去躺大马路上,让车轧死!回来让人家都骂死你这个不孝的儿子!”李晓霞抬高声线,她那已经发白的左眼看起来很是瘆人。她真是一个不通情理的自私之人,永远只想着自己的感受,才不考虑儿子赚钱有多么辛苦。 宋亚泽有些烦心地应应声,答应回去后在网上给她买,她才消停了。 终于忍受完了年夜饭,他才从那灰暗狂躁的家里走出来。大年三十,路上人很少,他抽着烟,一个人沿着昏黄的灯光走着。他看着身旁的长长的河道,孤独地向前延伸着,没有尽头。一股久违的酸涩和疲惫油然而生,他是多么孤独啊。 “不高兴吗?”反帝很合时宜地出现了。 “还好,就是觉得有些累。”他的眼神有些黯淡,他本是个珍视家庭的人,可身边的亲人却让他爱不起来。 “那我陪你,嘿嘿!你真不容易啊!这么多年,你辛苦了。”反帝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饺子,这让宋亚泽有些微微吃惊。虽说知道反帝有着些许人情味,但这么会审时度势地安慰人心,着实让他诧异的同时,更多了一些温暖。 “还挺会安慰人呢。”他原本落寞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 “放心吧,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向你保证!” “你倒是比我有自信呢。”他顿了顿,又问:“对了,我一直很好奇,你为什么会是水饺的外形呢?” “因为你最喜欢吃饺子啊!我可是最通情达理的,连我肚子里的馅儿都是你最喜欢的茴香猪肉馅儿!嘿嘿!”反帝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眼睛里满是骄傲。 宋亚泽则僵直一下,他思索片刻,才缓缓开口: “那你只对了一半,我最喜欢的是素三鲜。不过,我小时候的确最爱吃茴香猪肉馅。有一次,我家实在穷得揭不开锅了;我妈急了,就冲我发火,说是我吃肉把家里吃穷的,还把饺子盘给摔了。从此以后,我就再也不吃荤饺子了。” 反帝也愣住了,听到宋亚泽这段往事,本来情绪高昂的它反而低落了下去,说:“没想到勾起你不好的回忆了,真是对不起啊!要是我早些出现,说不定就能挽救你于水火之中了。” 宋亚泽有点想笑,说:“这有什么,我现在都想开了,那些都是我应该经历的。再说了,和你有什么关系,就算你来晚了,也给我带来了这么多新奇的经历。我觉得,你的到来,的确让我成长了很多。” 反帝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肚子,说:“那是当然!我就知道你不会讨厌我的,嘿嘿!” 和反帝聊了聊,宋亚泽的确感觉心情舒畅了很多,走路的速度也快了不少。那孤独流淌着的河流,此刻在他心里,已经成了一汪平静的秋水。任何人活在这世上,都是需要被认同、被陪伴的,否则会太累。 第47章 番外2 十月七日星期四晴 从《凡人》中回来,已经将要一个礼拜了。我的心情仍是平静的,也很快就适应了现实的生活,那五十年仿佛离我远去,只是一场梦境。我从未像今天这般沉稳、踏实过,或许是活的时间太长,让我安然了不少。 林裕果,我的弟弟,他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是整本书的主角。那些年,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从他的角度出发,为了让他早日成家立业,成为陶涛笔下活得漂亮的主角。 他在消费上斤斤计较,可我从来不会真的生气,因为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3 他贫苦的童年,以及对我的体谅,让他养成了这种类似于小气的习惯。我看着他从一个营养不良的黄毛小子,渐渐变胖变高,最后英俊潇洒,还创办了公司,成了大有前途的年轻人。 我满心欢喜,同时也有隐隐的骄傲感!哈哈,没想到我一个大老爷们也能把小孩子带得这么好、这么出色!我和他虽无血缘关系,可早已把他当成亲生弟弟一样,毫无区别。 在他表白时,我只感觉晴天霹雳,因为震惊而半天回不过神来,毫无浪漫可言。为此,我曾经无比苦恼,他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孩子,一旦确定了爱的方向,是绝不好拉回来的。我曾打算通过假死让他死心,正正常常地结婚生子,享受书中本该有的一切。 可命运总是朝着意外而去的,为了我他放弃了原本登峰造极的人生。对于他,我始终怀着一种弥补的心理,作为兄弟,我就要关爱他,把他失去的,以另一种方式补回来。 我并不在意伴侣的性别,也许是受我妈的影响,我对于女人甚至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我尊重每一个女生,可我32年的单身经历,证明了我对于女孩的确有着本能的躲避。可并不代表,我能接受自己的弟弟。即使照顾他五十年,我对他仍是只怀着亲情。 我仍是32岁,可算上这两次新世界的经历,我已经到耄耋之年了。给我最大感触的,是生活的冷暖无常和现实的酸甜苦辣。事实上,我已经是个相对老成的人,我的出身决定了我必须比同龄人努力,才能得到和他们一样的待遇。 我记得有份调查,说是对人的一生影响最大的,是家庭背景。年轻时,我对这说法未能有所体悟;可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我才深深体会到这说法的正确。 我的家庭,我那残破不堪的家庭,我那不负责任的父亲,我那怨妇一般的母亲,让我从未体会到“家”这个字的意义。我到现在仍记得,那时只长到成人膝盖高处的我,仰着头看到父母在灯泡下对骂的场景。 再后来,我的父母离婚了,我爸在外面居然有了私生子,离婚之后,就再也没有管过我的事情;而我妈更是愈发暴烈了。生活的困窘,让我不得不在大学时,就要打工赚钱,交上学费,还要给我妈寄钱,满足她的花销。即使这样,每年放假回家,我还要日日承受她发泄式的责骂。 那时,我处于人生中的低谷,家庭对我来说,不是温暖的港湾,而是沉重的负担。我哭过无数次,抱怨上天为什么这样对我,让我面对一个残破的家庭,还要忍受贫穷。我的经历比同龄人丰富得多,也苦难得多。 也许是种种无奈与心酸,逼着我练就了一颗宽广的心;因为我若是心细如针、悲秋伤怀,生活给予我的苦难早已让我垮掉了!我深深明白,人就要想开一些,就要学会忘记一些过去的不愉快,才能继续生活下去,才能远离悲伤和痛苦。这也是我为什么能很快原谅仇英的原因。 也正是那些苦难,让我更能体会苦难之人的感受。每当看到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我都会联想到自己的经历,也感受到阵阵的酸涩,为他们而心痛!因为我太知道,生活在苦难和贫穷中,是什么样的滋味。我总是愿意帮助那些苦难的人的,因为我也感同身受,就不忍他们经历这种苦痛。 幸运的是,上天给了我机会,让我在逃避家庭时,转而遇到了哲学,我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哲学,是关于爱与智慧的学问,它为我安上了看世界的眼光,让我带着爱与理解去看世界,我的心解脱了不少。我总算是幸运的,虽是苦难,但并不是最苦难!最起码,上天给了我积极生活下去的机会。 当我渐渐步入社会,发现同龄人因为不懂事和年少气盛,走了太多弯路,吃了太多亏,我才真正地感恩上苍,在我年轻时赋予我的那些苦难,正是它们造就了我坚毅的性格,磨平了我的脾气,让我更成熟,少走了太多弯路。 原本抱怨母亲的我,也渐渐想开了。正是她的尖酸刻薄,让我想去做一个温柔的人。正是她的要强攀比,让我想去做一个不慕虚荣的人。正是她的负能量,让我想去做一个正能量的人。也许是自己经历过这种不幸,更是不愿施加于别人。 没有白吃的苦,没有白受的罪,没有白走的路。我相信,上天总是公平的,它是爱每一个人的,只要抱着温暖的眼光看世界,人就会幸福。 尼采曾说:“当你凝望着深渊时,深渊也正凝视着你”,这和佛法的“一切法从心想生”有异曲同工之妙。若是只看到黑暗面,人的心性就会扭曲,还能有什么好生活呢?若是常看光明面,人逢喜事精神爽,日子总是能越过越好的。 我也曾用阴暗的眼光去看世界,可现在,我只会去看那美丽。也许这世界的确存在着我触不到的痛苦,但我却活在幸福之中。毕竟,幸福是自己给自己的。 第48章 《当战争息止之时》 回到宾馆,宋亚泽平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愣了一会,忽然对反帝说: “半年了,我现在想穿越,去个新世界看看。等到再回来时,还有春节假可以放松放松,现在是最合适的时候。” 反帝也是一副不出意外的样子,颠了颠肚子说:“好吧。这次的作品叫《当战争息止之时》,旨在反映战争与宗教。但是作者还没开始动笔,只是大体构建了四个国家,分别叫东夏、西顿、南罗、北穆。你的身份是东夏国的一个平民。” “战争与宗教?”宋亚泽思索着,来了兴趣,“有意思!有大纲吗?” “作者没有提供剧情大纲,只有四个国家的资料,你可以看看。”反帝说着,就打开了一个卷轴,里面的字密密麻麻,是对四个国家的详细介绍。 “作者要求你周游四国,体会那里的生活和文化,作为他写作的素材。等到把四国游完时,就是你回来的时候!” 宋亚泽仔细看了看四国介绍。良久,才长呼一口气,说:“走吧!” “汝生灵,吾塑境;万法同体,个个归一;无始无终,有始有终;以爱之名,终于信土;魂为契,命为价;生生世世,轮回不歇;歇时即殁,殁时为聚。” …… 睁开双眼,宋亚泽发现自己在一间房里。房子比较小,所幸方方正正的,干净整洁,也够敞亮,房子里的家具虽不高档,也算一应俱全,这是一处温暖的住所,坐落在一座外形有些破旧的老楼房中。 他走下楼,看到街上人来人往的景象,与城市没什么不同,一片繁忙。空气里还飘着细细的颗粒,有些沙沙的,衬着天空颇有些灰里灰气的。四处的街道如枝桠般向四面八方伸展开来,承载着市民们的脚步。 这街道就像个兜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4 袋儿,把各行各业的人兜在一块儿。轿车飞驰而过,轰隆隆的声响提醒着行人让路;还有些穿得像鹦鹉一样的贵妇人,揽着肥胖秃顶的丈夫在街上耀武扬威。当然,也有小贩们在街边摆上摊儿,上面凌乱得摆放着小什物,吸引人得很,总有俏丽姑娘停下小脚看上几眼;街角里,还有缝补鞋包的工匠,戴着老花镜,手脚也算利索。 远处还躺着几处古朴的别墅,可在这城里,倒显得眉飞色舞一些,像是把富贵挂在门面上。沿着别墅区,宋亚泽更是看到了身处雾霾之中几座高楼,迷雾将它们闪亮的楼身包裹起来,只有那惊人的高度才似乎折射出一些洋气。 这是一座生机勃勃的城,是一处鱼龙俱揽的城,是一座古朴与时尚皆存的城。 “呦呵,小宋,咋杵在这儿啦?赶紧添件儿衣服,都入秋了!”说话的是宋亚泽的邻居刘芳,她手里提着两只袋子,身材算是高壮。她很是热情的招呼着宋亚泽。 宋亚泽是个有眼力见儿的人,连忙伸手上去帮她提了袋子,重重的,像是装了不少饮料酒水似的。他上了楼,进了屋,将沉重的袋子放了下来。 “赶紧喝口水!你刘姨啊,最想有个儿子了!都怪那不争气的死老头儿,还天天数落这儿、数落那儿!敢情数落数落就能挣大钱啦?!”刘姨给宋亚泽倒着热茶,还忙着抱怨着丈夫。 她和连大荣结婚二十年,因为丈夫不能生育,连成为母亲都做不到,偶尔也会嘟囔几句。可她还是爱着丈夫的,虽是有些遗憾,也是一心一意的。连大荣的事业经历了起起伏伏,都是她陪着欢喜陪着忧。在连大荣没有工作,备考电力工程师时,她更是揽了家里全部的开销,从不抱怨。 所幸连大荣最后考上了,也有了还算不错的工作。可也许是因为无能,他对自己的祖国总有一股子怨气,整天抱怨东夏这不完善,那不科学,还在天天网上发帖,装着国事评论员的样子抨击国政。 “刘芳!饭好了吗?唉呀!你是不知道,这外面的雾霾哟,都能埋人了!我看啊,咱们早晚得移民到西顿去!要不然啊,早晚能被这雾给呛死!这也没个官儿来管管。唉!估计啊,全都忙着贪污去了!这国家呀,是没指望啦!” 连大荣回来了,他戴着夸张的白色口罩,像防毒面具似的。进门时,他一边脱下口罩,一边说着危言耸听的话。他头发已经开始谢顶了,身材还算健壮的,脸上戴着眼镜,那眼睛又圆又小,透着股过分的精明。 “才刚买菜回来,哪儿来的现成饭啊!一进门儿就嘚啵,你也不嫌累。那眼里啊,就不看个好儿!”刘芳扫了丈夫一眼,说。 “哟,小宋来了呀!今天中午在我家吃吧!咱大老爷们一起谈谈天下大事,不和这些娘们儿一般见识!”连大荣看到宋亚泽,一边脱下外套,一边不屑地嘲讽妻子一句。 刘芳是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她总是被油盐酱醋拴在灶台上,从来也不关心时政。她干活利利索索,经她那微微粗糙的手下出来的菜,多半色香味俱全。不一会,三个人就围桌吃饭了。 “我说呀!你整天说这说那的,有啥用啊?咱老百姓不就是安乐就行嘛!也不嫌累!”刘芳给丈夫盛了碗汤说。 “你懂啥?!你就做你的饭吧!天天买菜做饭跳广场舞就行了,其他事你那脑子也想不来!”连大荣骨子里有股瞧不起女性的劲儿。 “是是是,我啥都不懂行了吧?”刘芳倒是一点也不生气,兴许是习惯了,“我就是一中年妇女,什么国家、天下和我没关系。可要是没有我,你早就饿死啦,还有劲儿嘚啵呢!” 连大荣瞟了妻子一眼,喝了口汤,对宋亚泽说:“我说呀,就是这种社会制度不行!看看人家西顿,多民主、多自由啊!去那儿的人都能实现西顿梦!知道什么叫西顿梦吗?就是经过奋斗都能成功!你现在还年轻,去西顿闯一闯,拿个西卡移民,多好!” ——这就是传说中的公知吗? 宋亚泽笑了笑,说:“去那旅个游就行了,才不移民呢。我就做东夏公民挺好!” “唉!年轻人啊……不过,你现在就算想移民也移不了了,人家西顿新上台的内阁都颁布入境限令了!不过呀……”连大荣的圆眼睛闪出一丝微光,“我妈去年拿到西卡了。最快今年年底,我也能移民西顿了!” 宋亚泽不动声色地吃完了饭,就不再听连大荣的言论了。他推脱还有事,就下楼去街上转了一圈。 他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也在街边摆个摊,或者再去端几年盘子,凑点钱,再去其他国家旅行。他想得太过入神,以至于车喇叭声在他身后响了好多下,他才回过神来。 “喂!你没长眼啊?你走的是军车专用道懂不懂?在东夏,还没人敢闯军用道呢!这是今儿有急事儿,要不就把你逮起来了!” 大声叫嚷的是一位身着军装的年轻人,肩上的军衔倒不是很高;他身旁是一辆军用越野车,很是气派,车窗外都罩上了绿色的布,看不清里面。 “小王,吵什么呢。”低沉的男性嗓音从车后座传出。接着,车门就被打开,从车内走下一位器宇轩昂的军人,大概有四十岁的样子。他肩上顶着中将的军衔,剑眉星目,一脸正气,似乎世间一切魑魅魍魉,看到他的这般正直之气,都会被驱散开。 “吴司令,他擅闯军区!”年轻的司机指着宋亚泽,对吴昊说。 东夏是个极其重视军事的国家,仅次于军力最强的西顿。所有的道路,都留着军事专用道,属于军区,平民不得擅闯。 吴昊匆匆扫了宋亚泽一眼,说:“你走吧。” 宋亚泽低下头,看到自己的确踩在军区的标志上,便连忙撤脚,回到旁边的行人道,对吴昊说:“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 吴昊没再回话,以军人特有的稳健走姿回到车上。越野车轰隆隆地开走了,紧随其后的,是一大串相同规格的越野车,车速很快,急匆匆的。十几辆越野车飞驰在路上,看起来很壮观。 宋亚泽走着走着,不知过了多久,又回到了自己的楼下,站在一楼小卖部的窗口旁。 此时的天色已经暗了,华灯初上,配合着空气中的水汽,给这座城染上氤氲的光。这时的东夏,似乎才安静下来;天冷了,出屋散步的人少了,更多地,是车辆通行的声音,以及风刮过的呼呼声。这城市多么安详啊! 突然,天空中出现一连串震耳欲聋的声响,似是几架战斗机飞过的声音,将这城市的安宁打得粉碎,声音之大让宋亚泽错觉地面和楼房都在摇晃。 “嗨!这动静,能把活人吓死!”从宋亚泽身后的小卖部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他回头望去,居然是一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5 位年老的僧人! 他身形瘦长,因为年纪大而有些微微佝偻。他身上穿着灰色的僧服,手里拿串念珠,头顶还有三个戒疤。他是真的很苍老了,脸上的皱纹像核桃皮般,长眉泛白,眼睛明亮如寒星,丝毫没有老人该有的浑浊。他虽说着有些夸张的话,脸上却是笑眯眯的,面色红润,气质健朗,浑身上下都透着股轻盈和快乐。 宋亚泽讶然,他接触过佛学,知道丁点儿戒律,出家人是不得做生意的。惊诧过后,他还是保持了对出家人的尊敬:“师父,这间小卖部是您开的吗?” 老僧点了点头,脸上竟是有了些孩童般的俏皮:“那是当然!” 宋亚泽没再好讨问下去,便有些尴尬地闭上了嘴。老僧见到他这番反应,倒是一点也不尴尬,笑着说:“看来你多少也是懂点儿货的!怎么样?要不要来我屋里坐坐,喝杯茶?咱俩今天聊它一个痛快!” 第49章 战争 “坐!” 老和尚像是见到了久违的朋友,丝毫没有世俗的客套。他一把拉开两只有些破旧的椅子,邀请宋亚泽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热茶。茶杯口冒出袅袅的热气,在暖黄色的光线下显得温暖无比。 和真诚坦荡的人相处总是容易的,宋亚泽的心也沉淀下来。他看着老者,那明明已经苍老的身体,却迸发着活力。他已经皱起的皮肤外壳下,似乎还住着一个新生儿。这是一个多么清朗、多么健康的老人啊! “请问师父,您的法号是?”宋亚泽喝口茶,礼貌地问。 “慧贤。”老僧坐在他的对面,声音就像山谷里回荡的钟声,低沉而有力,底气厚重,似乎蕴藏着饱满的力量,能穿透一切。“你读过佛经吗?” “我对佛法曾经有所涉猎,但佛经内容晦涩难懂,我最终没能坚持下去。”宋亚泽如实答道。 “那就聊点简单的。遇见什么层次的人,就说什么层次的话,这也是修行啊!”老僧倒是洒脱得很,他把宽大的袖口一辉,就拂走了桌上残存的灰。 宋亚泽想了想,开口问道:“佛经上说,人有轮回转世。我对此一直半信半疑,这似乎已经成了生离死别的安慰话了。” “哈哈!”老者大笑一声,爽快地张口:“不错不错,好歹你还知道个轮回嘛!这每个人哪,都有自己的想法儿!有的人把它奉为真理,有的人就斥为迷信,我当然是信啦。要不,这僧服咋穿上的嘛!” “人哪,生生世世,无非死了再活,活了再死,换张皮而已嘛!这上辈子的习气,还能延伸到下一世,还能随着环境不断变化哩!” 宋亚泽仍是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开口道:“我觉得佛法是高级的哲学,但一直不达其意。说实话,就算到现在,一提到佛法和禅定,我头脑里的概念还都很模糊。” 老者又是一番开口大笑,他似乎永远没有不开心的事:“佛,在梵语里是‘觉悟’的意思。这佛和俗人呀,就在一念之间。你要是觉悟了,你就是佛;你要不觉悟,那你就是个凡夫!所以呀,一切人都有作佛的本钱!” “至于禅定,是永远保持着清净心。若是有了这种本事,吃饭睡觉、拉屎拉尿都是禅定!”老僧的眼里冒出些光,这让他看上去很智慧。 宋亚泽顿了顿,慢吞吞地说:“那按戒律来说,您本是不该开这商店的。难道这……” “哈哈!我总算是遇到一个有啥说啥的人啦!没错,按戒律,我是破戒啦!可是哪,这世人都喜欢和同类人站在一起,这曲高和寡的道理你我都懂。我若是清修隐遁,去那深山田园过清凉日子,哪里才能与人讲讲佛法呢?这传播佛种的任务我可就完不成啦!” 宋亚泽惊诧地点点头,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僧人,虽看上去有些特立独行,但说的话却挑不出毛病,的确深达本质。他点点头说:“我今天真是受教了!” 两人谈了很久,宋亚泽才回到自己的卧室。夜深了,他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路灯发着寂寞的光,深有感触。和慧贤和尚聊聊后,他的思绪更多了,但心里却很平静。 夜空中的星星像被冻在天上,偶尔才闪烁几下。连寒虫也不呱呱鸣叫了,一切都是这样安静,仿佛时间凝固在这一刻。宋亚泽刚刚与僧人谈心,又逢上这宁静深夜,感觉身心无比舒畅和安宁。 可安宁与美好总是短暂的,风波和狂躁似乎更愿意出来显摆。 突然,远处传来响彻云霄的轰鸣声,接着就是拉长的警笛声,所有的安静与和平瞬间瓦解,碎成根根尖刺,扎进了这片大地。爆炸声如同惊雷,将所有人从睡床上惊了下来。颗颗灰尘扬起,伴着火星。这座原本安详的城市,被惊醒了,被火药味惊醒了。 宋亚泽慌张地从床上跳下,走到窗前,发现,远处已经是一片火海。他隐隐约约地看到几颗黑溜溜的炸弹从天上落下,又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掀起一阵烟火。他脚下的地板开始摇晃,墙体开始掉下石灰。窗外的惊呼声、尖叫声、哭声混成一团,加上火焰的衬托,活像人间地狱。 战争来了,将和平杀死了! 他踩着摇摇晃晃的地面跑到门前,费了半天劲才打开门,就看到刘芳急急忙忙地出门。刘芳看见宋亚泽,高呼:“小宋!赶紧跑,地下室通防空洞!” 说完,她又回头冲家里大喊:“大荣,赶紧跑吧!你还找什么呀!命都要没啦!” 可里面却传来连大荣焦急的反驳声:“你给我闭嘴!嚷嚷什么?我得拿西顿的申签材料……年底办签证得用!” “唉呀!都什么时候了,还西顿西顿的!这次就是西顿人来打我们的!你呀!早晚得毁在这西顿手里呀!”刘芳急得快要哭出来了,她的头发上全沾上了墙皮灰土。 终于,连大荣才捂着宝贝跌跌撞撞地跑出来了,嘴里还抱怨着:“嘟囔什么呀!真要是西顿人打来的就好了,咱们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宋亚泽跑到防空洞中,里面都挤满了惶惑的人们。他们有老有小,全是灰头土脸的,惊恐万状,有的还流了血,看起来很是狼狈。战争就是这样突如其来,将鲜血、死亡和残酷推到人们面前,是那样触目惊心。 所有人都被着突如其来的灾难从睡梦中叫醒,却又即刻直面死亡。他们就像排列在死神面前,等待着被挑选。 亲人们抱在一起瑟瑟发抖,孩子们在哭泣,母亲的脸上写满绝望,男人面色慌张。防空洞里的他们暂时是安全的,却似乎比死去的人还要痛苦。 宋亚泽心里无限感慨。这就是战争吗?这就是各国政客为了利益发起的战争吗?谁来为那些位高权重之人的行为买单呢?是无辜百姓的性命。难道人民的鲜血就是为了那些谋权之人而流吗?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6 他心里涌起一阵苦涩。这时,他在对面看到了慧贤和尚。 那老僧却在安详地盘腿打坐,闭着眼睛,脸上一片和云,毫无慌张之意,与周围的恐慌和喧闹格格不入。宋亚泽朝他走了过去,他像是感应到似的,头也不抬,开口道:“怕死吗?” 宋亚泽想了想,才说:“现在我还没到死的时候,说怕不怕都是假的。等我哪天真得要死了,才能知道。” “哈哈!”老僧笑了,慢慢地睁开眼睛,“是啊!说与做是两回事啊!人多贪生怕死,一提到死就恐惧。可也许真到了该死的时候,反而不怕了。” 这时,一颗雷打在了防空洞上方,整个防空洞都摇晃了几下,昏黄的灯光闪烁着,尖叫声四起,伴着哭声。死亡,离这些人是这么近! “人为什么要发起战争?”宋亚泽沉默许久,问道。 “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老僧回答,“将动物杀死剥皮,为饱自己的口腹之欲,这是人的自私。自私若是过了分,一分忍让都不得,就会把杀心蔓延到同类身上。人的私心不灭,这世界就永远少不了纷争。” 宋亚泽沉默下去,他琢磨着老僧的话。 此时,打在防空洞上方的雷越来越多了,如雨点般落下,炸得防空洞震动着;人们已经由一开始的惊慌尖叫,渐渐沉寂下来。 大难临头,哭叫都绝了声。当慌张的潮水涌过,留下的只有死寂的沉默。 爆炸声逐渐减少,防空洞也渐渐平稳,可洞口外却传入了机枪声。有个胆大的年轻人颠着步子去洞口,偷偷查看洞外的情况。 “看哪!咱们和他们打起来啦!这炸弹扔完了,开始打枪啦!哇,人家西顿的枪就是棒!又大又亮!” 为首的一个年轻人像是在看好戏,不正经的脸上写满了好奇。 “你这个熊玩意儿!”一个中年男子走上前,身上还染了血。他似是气急,脸色全是愤怒,双目赤红。 他抬起手,朝年轻人的脸上打出狠狠的一拳。“我们东夏人都被西顿人炸死了,你他妈还在这儿叫唤!” 年轻人熬一嗓子,捂着脸蹲了下去。中年男子没有放手,他拽起年轻人的衣领,将他摔在地上,对他拳打脚踢起来,向发疯一样:“像你这种人,就该被活剥!” 年轻人被打得鼻青脸肿,眼角全是血,男子却丝毫没有停手的意思。眼看着年轻人奄奄一息,周围人却一个站出来的都没有。许是痛恨年轻人胳膊肘外拐的态度,宋亚泽就是这样想的;又或是在战争阴云的笼罩之下,自己的命都难以保全,哪里有心思去管别事呢。 “行了!他已经快死了!”慧贤和尚怜悯的声音响起,“留他一条命吧!你的亲人死了,你的悲愤我理解。” 中年男子这才停下动作,他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慧贤和尚。宋亚泽发现,男子的脸上全是泪水,看起来悲愤无比,那副样子真是让人心酸。 他看了一眼地上满脸是血的年轻人,起了身,走了回去。他用手捂着脸,身体先是微微抖动,走着走着,却又突然剧烈抖动起来,连脚步也不稳了。他的指缝里流出大量的泪水,终于支撑不住地跪在了地上,哭声大作。 “阿莲……我的阿莲……”他哭喊着妻子的名字。他深爱的妻子,在逃跑的路上,被倒塌的墙体压死了,他连拉出妻子的尸体都做不到。 男人的哭声,听起来比女人的更是悲恸,回荡在沉默的防空洞。他的绝望与悲伤,瞬间在这长长的洞口中延展开来,引得不少脆弱的女人都止不住哭了起来。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画面,战争真是残酷! 这时,从洞口处跌跌撞撞地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个身着军装,身上染满了血,身负重伤的样子,可脸上仍是一派坚毅的神色。长期经受训练的他,即使承载着巨大的疼痛,仍是腰背挺直,从不弯曲;另一个身穿白大褂,圆圆胖胖的身材,又戴着圆圆的眼镜,背着小型行李包,看上去是个医生,他一脸焦急。 宋亚泽看了两人一眼,立刻就呆住了——身穿军装之人正是下午在马路上遇到的吴司令! 他捂着肩膀,面色痛苦,眉头紧皱,眼睛却睁得很大;他的呼吸也是颤颤巍巍的,每一分从他鼻腔里进出的空气似乎都带着疼痛。 医生扶着吴昊坐在角落里,急得满脸是汗。他从包里拿出医药箱,慌乱地打开,哆哆嗦嗦地拿出镊子、消毒水和纱布。 “吴司令,条件有限,您只能忍忍了!”医生神色凝重地开口。 “来吧。”吴昊将衣服扯下,露出血淋淋的伤口,脸上毫无恐惧,神情坚韧。 医生点点头,深吸一口气,才将镊子伸入已经溃烂的皮肉之中,伤口瞬间涌出大量的鲜血,可吴昊只是皱着眉,连呼吸的节奏都没有乱。 在没打麻药的情况下,镊子与血肉挤压在一起,每一根神经纤维都在传达着痛感。吴昊的面色青白,可他的表情却依旧坚毅,大义凛然的样子。他是个不怕疼痛、不怕苦难的铁血男人! 医生也是紧张的汗滴直冒,他不时地停下来,从白大褂里掏出纸帕擦擦汗。 “别紧张,我不怕疼。”吴昊看了医生一眼,沉沉地说。 兴许是吴昊的鼓励起了作用,不一会儿,医生就取出了三枚子弹。 吴昊紧绷的眉头终于纾解,他长呼一口气,在医生包扎好伤口之后,才依旧淡定地穿上衣服,站起身来,对防空洞里的人们说: “敌兵已经被暂时堵住了,大家跟着我……”他伤口疼痛,再加上失血,有些晕眩。他捂着伤口,强撑着精神说:“……跟着我到安全区……防空洞不安全。” 他明明神色痛苦,可那军人的精神却让他依旧坚毅。一切为了国家,一切为了人民,这是他的信仰,是他的宗教! 所有人如同听到号令一般,纷纷站起身来,走到洞口。 “付医生,你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垫后。西顿人是从安全区的相反方向来的……我在后面,比较方便察看情况。”吴昊断断续续地说,气息不稳。 “是!”付医生刚想抬脚走到前面,又突然想到了什么,便从行李中拿出一套便服,说:“司令,您最好换一套衣服,穿着军装太容易暴露了。” 吴昊他点点头,接过衣服,说:“好。你先带着大家离开,我换衣服后就去跟上你们。”他失血过多,眼前开始发黑,却仍是挺直着腰板。 付医生担忧地看了吴昊一眼,就神色匆匆地走去人群前面领队了。 吴昊看到人群走掉大半了,才开始换衣服。可这时,失血过多的他已经连胳膊都难抬得起了,他浑身发冷,眼前一阵阵地黑暗,视物模糊。 可路过的所有人,都只是敬佩地看了他一眼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7 ,然后揽着亲人快步走掉了。他们的确崇敬吴昊这样的军人,可他们更怕死,更想保住性命,都不愿落在队伍的后头,好像安全区还要限制名额似的,晚一步就进不去了。 “我帮您穿。”一个坚定的声音传来。 吴昊意识模糊地抬起头来,看见宋亚泽站在他面前,一脸敬佩地望着自己,身边还站着一位老僧。他有些惊诧,头脑好像清醒了一些,下意识地说:“你……你是下午的那个……” “是的,司令!您失血太多,我帮您换吧!” 第50章 圆寂 宋亚泽帮吴昊换上便服,将他的胳膊搭在肩膀上,有些吃力地扶着他跟上前面的队伍。 明明中午时,这街道还是干净明亮的,现在却被烟灰和火星占领了,铺得厚厚一层,又浸染着腥臭的血水。路边是断肢残臂,有成人的,也有孩子的,它们也曾经感受过温暖疼痛,如今却像垃圾一样躺在路边;远处是雄雄燃烧的烈火,将废墟或是皮肉烧得啪啪直响,散发出令人难受得味道。死亡和恐惧,杀死了活力和美好! 战争是人类创造的死神。多少人被战火夺去了生命,以各种惨痛的方式。这是小部分人的丑陋,却要让无辜的人陪葬。 宋亚泽看着这惨烈的景象,心口一阵疼痛,虽不是钻心疼,却也是一阵漫过一阵,像是大面积的慢潮来袭,绵绵不绝的样子。 他已经意识到,每当有人死去,他的心口都会疼痛起来,这已经成了一种规律。可比起生理上的疼痛,他更是心痛。 他虽没有出生在和睦的家庭,却是出生在和平的时代,从没经历过战争的阴云。眼前的一切,作为同类,不得不心痛,不得不感慨,人到底会残忍到什么地步呢? 吴昊的面色越来越苍白,腿脚也越来越软,他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大半个体重都压在宋亚泽身上。他感到冷风往衣服里灌得猛烈,浑身冷得颤栗。 他转过头,本着最后一丝清醒,对宋亚泽说:“注意……敌军……”话音刚落,他就闭上了眼睛,陷入了混沌的昏迷中。 宋亚泽看着最后时刻依然严守职责的军官,心里升腾起无比的敬仰和感动。他看了看四周的断壁残垣,以及残破的尸体,忍着心口疼痛,咽下一股酸涩,将吴昊背了起来,艰难地走着。 他身旁的慧贤和尚也是面色凝重,那包容世间的眼睛也是深邃而悲痛。他轻快的步履渐渐加重,发出一声沧桑的叹息,蕴含着深不可测的无奈:“唉!人呐!” 他干枯的嘴唇无声地动着,默默地持着往生咒,给这些惨死的魂灵提供一个去往善处的阶梯。他是一个云游僧,禅定的修持让他在大多数时间都是心里清净,可面对这惨绝人寰的场面,他的同情大量地溢出,他并不是一个无情的人啊。相反,由于他那菩萨般的大悲心,总是容易升起同情的。 走在前面的队伍,如同惊弓之鸟。即使现在还是暂时的安全,他们仍是神色匆匆,哪怕是路边木枝被火苗燃烧发出的轻微“啪嗒”声,都能引起一些胆小的人的惊呼。 在他们眼中,安全区就是悬崖对面的温暖小屋,屋里点着明亮的灯光;可要通往对面的山,却只有一条摇摇欲坠的独木桥! 可就连这条独木桥,西顿人也要来夺走了。 枪声四起,精良的战斗机在夜空中盘旋,四周警报声响起,将这死寂打破,所有人的心脏都上扬起来,冷气如针,逼进每一个毛孔,大家寒毛直竖。他们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可能也要从鲜活的生命,变成死气沉沉的肉块了! 西顿士兵从四面八方涌来,如洪水猛兽,他们个个都身材高大,比东夏人平均高上一头,壮上一圈,装配着高级武器,夜视镜让他们对这群手无寸铁之人如同瓮中捉鳖。如今,他们万千精兵,对着无辜平民,结局可想而知!脆弱的人群于瞬间就被西顿精兵包围,任人宰割。 一架军用直升机从天而降,巨大的旋翼发出震耳欲聋的声响,从机上下来一名身穿蓝色军装的男人,他长着金发,有着好看的灰蓝色眼睛,脚上踩着沉重的黑色统靴。 无疑,他是极其英俊的,面孔就像被上帝吻过一般美好。可他那漂亮的眼睛,偏偏要折射出傲慢的光;那薄薄的嘴唇,偏偏要勾起嗜血的微笑。就像是天人与修罗女的后代,那么美丽,却又那么残忍。 “原来是在这儿,怪不得防空洞里找不着呢!幸亏来得快,不然就让你们跑了!” 他的声线是洪亮张扬的,每一个吐字都在炫耀强大的力量。 一声枪响,站在人群前方的付医生被击中,他穿着白大褂,又是领路人,很是显眼。付医生甚至还没反应到过来,就已经被坚硬的子弹穿过头骨。一个爱国的白衣天使,就这样被敌人杀死了! 领着队伍勇往直前的人死了,人群顿时骚动起来,所有人的信心都被打击得体无完肤,死亡近在眼前,他们被万千死神包围着,就像火海里的蚂蚁。惊叫,痛哭,紧张,所有人都不出这三种感受。 “还有一个!”金发男子收起枪,脸上写着愉快的表情,仿佛刚才的杀人只是一场游戏。他的眼睛在人群里来回扫描着,被他扫视的人不寒而栗。 他扫视了好几周,都没能看到目标人物,有些气结:“还挺狡猾呢。冥顽不灵的人,就该被处死!” 他命手下在高处的废墟上燃起熊熊烈火。 火焰上方喷射着火星,艳红的火舌直直向夜空舔去,时亮时暗,就连秋风也来推波助澜,与那贪婪的火舌纠缠在一起,火舌开始变幻莫测了。 “其实吧,我也不想杀你们这些平民啊!但那司令官混进了你们这群人里,又不愿意站出来,我只能把你们都赶到火里啦!不过,你们可都是为了将来的繁盛帝国而死,你们都是烈士!” 宋亚泽心里紧张起来,他身上背着的就是司令官。他想保护吴昊,但又怕连累整个人群一起送死。 “军官!那个司令换了套衣服!他就在我们……” 一位父亲喊道,他面色焦急,紧紧护着怀里瑟瑟发抖的儿子,心情极其矛盾。他要保护儿子,却不得不以出卖军人为代价。他是个好父亲,却是卖国贼! “闭嘴!”所幸,人群中还是有人奉行爱国主义的,“你这个卖国贼!他是西顿人,他杀了我们的同胞!我宁愿死,也不要给这畜生当狗!” 一个年轻人跳出来,气急败坏地打断了这位父亲的话,脸上全是愤恨。 “你才给我闭嘴!”那个父亲冲青年叫嚷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难道你想让我们都去死吗?你理解一个父亲的心情吗?!他的死,才是对我们真正的保护!” “要做卖国贼,你自己去做吧!我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8 宁愿死,也不要在仇人手下苟活!” “那你就去死吧!”金发军官朝年轻人开了一枪,正中眉心。年轻人的眼睛仍是睁开着的,还含着对仇敌的愤怒,他就这么直直地向后倒去,死不瞑目。 中年男子吓了一跳,立刻噤声,下意识地抱紧儿子,生怕儿子会受到伤害。 疼痛逐渐堆积,宋亚泽捂住心口,有些支撑不住,只得把吴昊放下,靠在旁边废墟上。 金发军官心情大好地说:“固执的人必须为未来作出祭奠,逆了这潮流的人就该去死,为了更多人!” 他摸着下巴思索了一阵儿,就叫来一名士兵耳语一番。 士兵听到命令,行礼退下,再次出现时,手里多了一块结实沉重的铁板。他和几名战友走上高处的废墟,将铁板放置在雄雄燃烧的烈火之中。 “你们东夏不是走左翼路线吗?不是标榜舍小家为大家吗?那就让我看看,你们是不是言行一致!” 他狡猾的眼睛转了转,扫视着人群,然后指着不远处的烈火说: “这上面放了一块铁板,已经被烧红了。要是有人自告奋勇,愿意坐在那上面*而死,我就放你们所有人去安全区。要是没人站出来,所有人就都要死。我想看看你们的选择,看看这块地方,值不值得我去征服。” 他的话音几乎刚落,就有一个苍老而响亮的声音响起:“我来!” 所有人都如释重负,他们暗喜,因为终于可以活下来了。他们的希望不高,就仅仅是活下来,哪怕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唯有宋亚泽是震惊的,这个声音就出自于他的身旁。那在山谷回荡的声音饱含沧桑和慈悲,撞击在他的耳膜上,引起阵阵战栗。 他的心口似乎也不那么疼痛了,却也装不下什么东西,满心只有两个字:英雄。 金发军官循着声音望去,看到一位灰衣老僧,僧袍被风吹的鼓起。他有些惊讶,似是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有人自告奋勇了。他起了兴趣,朝那位健朗的老僧走去。 金发军官走近了,有些好奇地看了一眼这位老者。慧贤和尚仍是一派清净,似是没看到那令人惊骇的火焰。 “没想到是个老家伙!哈哈!真是有趣!看来,你们东夏还是值得我征服的!”他张狂地笑着,没有半点杀人的悔意。 慧贤和尚倒是笑了:“因果啊!老僧去也!” 他在军官有些奇怪的眼光下,拍了拍僧服上的灰,脸上写满轻松的微笑,仿佛眼中见的不是火焰铁板,而是莲花台座。他的僧服随着风飘扬着,手里依旧不紧不慢地捻着佛珠。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他脚步轻盈,在无数人的复杂眼光中,他是那么自在。 宋亚泽看着慧贤和尚对于酷刑仍欣然而往,心里突然翻涌起一阵激动。 他一时间忘了呼吸,忘了心口痛,忘了战争,仿佛世界上所有人都消失了,只有慧贤和尚悠然的背影。他愣愣地从地上站起来,对那个灰色背影叫道: “师父!” 他下巴抖动着,眼里涌起一阵*,喉头微微抖动,这是他从没有过的时刻。他一向沉稳淡定,可现在,面对这大义凛然的僧人,他真的控制不住内心的敬仰。 金发军官回过头来,循着动静看到了宋亚泽。这一刻,他微微愣住了,一股奇异的温情在他心里蔓延。他从没见过宋亚泽,这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他心跳加速。 慧贤和尚笑眯眯地转过身,对着宋亚泽说:“小伙子,你相信三世因果吗?相信轮回转世吗?” 宋亚泽激动得说不出话,身体也微微发抖。他的喉头滚动一下,才开口:“我相信!” “相信就好!相信就好啊!哈哈……” 慧贤和尚仍是笑着,脚步轻盈地走上废墟,投入了那片火海,在烧红的铁板上打坐,就像感受不到疼痛般,他是进入禅定了。不一会,空气中飘着僧服的灰烬,还有皮肉被烧焦的味道。 宋亚泽的心口开始抽痛起来,虽然这疼痛还算可以忍受,但比来时要重得多。他皱着眉,抓住前襟,微微弓起身子。 “你没事吧?”耳边传来那金发军官的声音,让他一惊,下意识地退后,远离那声音的源头。等当他再度抬起头来,军官已经走到了他面前。 “你在害怕?”金发军官比他高上一头,样子有些居高临下。 宋亚泽忍住疼痛,对他说:“可以让我们回安全区了吧?” 金发军官有些诡异地笑起来:“当然可以,我派士兵为你们带路。” 说完,他紧紧盯着宋亚泽的脸,顿了顿,又说:“我叫凯撒。” 宋亚泽看了他几眼,轻微地点点头。敌人的身份让他无法和凯撒热情问候,他背起昏迷中的吴昊,吃力地向前走着。 “要不要我一声令下,找人帮你背啊?”凯撒看了吴昊一眼,骄傲地挑挑眉,有些调笑的模样。 宋亚泽心中一紧,赶紧说:“不用了!我可以的。” 凯撒笑了起来,眼里带着挑逗的情绪。他抬手按住宋亚泽的肩膀,凑近他的耳朵,吹着气说:“司令官应该很重吧。” 宋亚泽如闻惊雷,猛地灌了一口冷气,他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凯撒。 凯撒仍是云淡风轻,他用下巴指了一下前行的队伍,慢吞吞地说:“还不快跟上?” 第51章 安全区 深夜了,本是万物安睡得最深的时候,也是世界最安详的时候,却被战火、鲜血和灰烬搅得鸡犬不宁。东夏,这个一向和平的国家,被西顿的铁枪钢炮轰乱了,人心比秋风更凉! 安全区里,并不是和平的景象。比死亡还可怕的,是面对死神的恐惧。而这安全区,正是负面情绪的聚集地。这里有食物和医救站,却是昏暗冰冷的,飘扬着伤口*的难闻气味,人们就像在鬼门关徘徊的亡灵。 宋亚泽将吴昊送到医救站,就去供给处接了杯水,坐在角落里。他的嘴唇刚一触到水,就激灵般地躲开,水实在太冰了。 “小宋!快来这接水,这儿有热的!” 宋亚泽抬起头,看到刘芳冲自己喊着,还指了指旁边的热水箱。 热水杯缓缓冒着水气,可已经失去了那种柔和的光泽。在这阴暗潮湿的安全区,西顿士兵将安全区围起把守,似乎所有的温暖都被扼杀了。 “唉呀!这西顿人太狠了!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我舅舅就被他们的炸弹给炸死了,连个身体都找不到了!你看没看见那个军官啊?他杀了人还能笑出来!我恨西顿人!” 刘芳说着说着,就哽咽了,她一脸的悲愤交加。 “他们已经丧失人性了,连那种残忍的死法都能想出,不把人当人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79 !” 宋亚泽喝了口热水,可想到刚才的熊熊烈火,心中多了些愤懑。 “是啊!西顿人都是那样的。他们崇尚武力,崇尚金钱,还自诩民主,其实都是利益集团误导人心!他们自称世界老大,其实就是这个世界最大的蛀虫!” 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坐在不远处,恨恨地说。他长得斯斯文文的,可此时的表情却让他有些像愤青。 他的身旁,还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眼睛大大的,很可爱。她紧紧抱着哥哥的胳膊,像一只受惊的小兔子。 “他们到处挑起战争,在南罗建工厂,在北穆勾结宗教势力,现在还来打我们的国家,杀我们的人民!”年轻人咬着牙,眼里全是不甘,“我恨死他们了!” “其实吧,我倒觉得事情没你想的那么坏!”刘芳身旁的连大荣发话了,他手里还紧紧捂着申签材料,用厚厚的牛皮纸包裹着。 “西顿吧,虽然狠了点,但好歹也算民主吧!那里言论自由,文化包容性强。人家到处扩张,那说明人家有钱有本事啊!咱们东夏的社会制度不行,还不如趁这个机会改改呢!比起以后的好日子,流点血也是值……哎哟!” 年轻人气急,看起来文弱的他一拳打在连大荣脸上。连大荣痛叫一声,鼻子里流出一道血,刘芳吓了一跳,赶紧去扶起丈夫,一边扶一边说:“唉呀!你这个嘴少说几句吧!我们都有人死啦,你怎么还帮西顿说话呢!” “哥哥!”小女孩赶紧抓住年轻人的衣角,她有些发抖。兄妹俩的父母刚刚在战火中离世,她只有这个哥哥了。 这时,安全区的帐篷里突然冲进一帮西顿士兵,他们已经脱下了沉重的装备,有的甚至脱下了军装上衣,看上去很放松,完全没有进攻的意图。可他们脸上的表情却是令人不安的猥琐。 他们已经在战火中忙碌了快三个月了,没有碰过女人,就像一块块干燥的泥土,需要温柔似水的东夏女人来滋润。 他们向四周环视,看到年轻少女就直接拉出帐篷,把惊吓的她们压在外面的草坪上。他们没有了理智,就像野兽一般。 一名身材高大的士兵将眼神锁定在小女孩身上,他疾步朝她走去,蹲了下来,看着她害怕的眼神,嬉笑着揪了揪她的脸。 “你干什么?!”年轻人连忙将瑟瑟发抖的妹妹抱进怀里,怒视着士兵。 士兵没有理会他,而是抓住小女孩的胳膊,想将她拉出来。他将小女孩看成美味的食物,却被人强硬地阻拦,气急之下,掏出枪将年轻人的脑袋崩得脑浆四溢! 那年轻人死时,眼睛里仍是愤怒的,他就是那样,带着遗憾和愤怒死去了。他刚刚失去了父母,却连自己的妹妹都保护不了!他是一个爱国爱家的人,是一个极富正义感的人,可就这样被一个色心大起的士兵杀死了! 宋亚泽听到枪声转过头去,看到年轻人已经倒下,小女孩在哭喊,却被士兵拖着从哥哥的尸体中拉走。 也许为了生存,人总是能一次次埋没良心的。帐篷里的人对于暴行噤若寒蝉,他们不敢惹怒士兵,怕也落得同样下场。 周围人的冷漠令宋亚泽寒心,同时也多了愤怒。他想起了历史上的南京大屠杀,又想起了僧服的灰烬和高处的烈火。一想到这儿,他那份悲愤燃烧得就更旺盛了。 他冲上前,一把推开那个高大的士兵,也许人在愤怒时,力气都会大上几倍,他竟然真的将那士兵推倒在地了。 士兵的好事又被阻拦了,他气急败坏,朝他的背后开了一枪。 所幸,子弹却像拐了弯一样,没有打中心脏,而是斜斜地擦着他的肩膀飞过。 他是第一次距离子弹这么近,甚至感觉到被带动的强烈气流。 他受伤了,鲜血流出,在他白色衬衫上开出怵目惊心的花。这时,他才感受到轻微的麻和疼,以及血液黏在皮肤上的湿热感觉,他心有余悸。 凯撒走进帐篷时,见到的正是这样的场面,这样的宋亚泽。那白色衬衫上已经染了不少的血液,那抹艳红色,直直打入他的蓝色眼眸,像印章一样狠狠戳在他的脑子上,让他心跳加速。 是的,他是承认自己的异常了,他的感情史可谓洁白如纸,却在这一瞬,抹上了一丝红色。 他接到汇报,从总部特意赶回安全区,在帐篷外的草坪上,看到尖叫的东夏女子,以及行为粗暴的西顿士兵。 恪守军规的他将偷跑来寻欢作乐的士兵抓起,一一责罚。军令如山,他就是这座山的维护者! 意图侵犯幼女的士兵看到凯撒,不禁大惊失色,他赶紧从地上爬起,跌跌撞撞地跑到凯撒面前,行了个军礼,心里紧张到极限。 “地上的尸体,是你干的好事?”凯撒看着已经冰冷的年轻人,冷漠地开口。 “…是……他想要袭击我……”士兵支支吾吾地编着谎言,面色不佳。 “安全区有规定,不得侵犯女性,不得杀死俘虏,不得使用刑罚。若是做了,会有什么惩罚,你应该知道吧?” “上将!我……我……”他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吞吞吐吐地,冷汗直流。 “要么解除军职,要么去帐篷外对着圣母像自裁。你的尸身,会被运回西顿,你依然是一名军人。”他对着慌张的士兵,口气严正地说。 士兵紧紧抿着唇,皱着眉头,眼睛左右转了几下,才毅然决然地走出帐篷。不一会,门口就传来一声枪响。那个好色的士兵自裁了,他选择死亡。 宋亚泽低垂着头,捂着心口,衣服上的红色不断扩大。他有些晕眩,又看到视野里突然出现的黑色军靴,心里一凛,抬起头来,看到凯撒已经站到自己面前。 凯撒走近一步,揽过他的左肩,撕开被血液浸湿的衣料,仔细察看着他的伤口。宋亚泽被他突然的动作惊住了。 “只是擦伤,我带你去消毒。”凯撒松开他,盯住他惊讶的眼神说。 “谢谢,我知道医救站在哪。”他委婉地回绝了。 “不是要带你去医救站,而是去见我的私人医生。”凯撒的语气上扬,同时扬起的还有他的嘴角。 宋亚泽跟着他上了一辆越野车。一路上,因为地面被废墟铺满,车也是颠颠簸簸地往前走着。 他心里七上八下,疑惑的情绪充满了他的心房,随着血液流动到身体每一处。他直觉凯撒另有意图,但却摸不清是何种意图。 此时,满天星斗已被烟雾覆盖,云层灰灰的低低的,像是沾染了烟灰的棉花。地面却是火光四起,大大小小的火团,已经将要熄灭了。可战火什么时候才能熄灭呢? 凯撒是残忍的,可他的居室却是筑在水汽氤氲的镜面湖上,是一座圆圆矮矮的石头城堡。 这城堡在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8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0 白天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可爱得紧,尤其是热气上腾时,总会多一些温暖;可镜面湖的晚上总是弥漫着些许迷雾,将它描画得很是阴森冷酷。这是一座多么双面化的城堡啊。 宋亚泽走向圆城堡时,仿佛走进了浓厚的迷雾,直到那温暖的灯光进入他眼中时,他才知道自己快要到了。 进了门,就看到一位等待着的女医生,她戴着无框眼镜,面容冰冷,眼睛透着股犀利,似乎看到一个人,就已经用那见识过无数血管和骨头的眼,将人生生解剖了。 她示意宋亚泽坐在沙发上,注意到伤口仅仅是擦伤,有些不解地望了凯撒一眼,默默地消了毒,便匆匆离开了。 凯撒拿出一件衬衫扔给宋亚泽,就抱着双臂,下巴高扬,脸上挂着得逞的微笑,看着他脱下沾血的衬衫,露出结实的腰背,又穿上自己刚刚去卧室换下的衬衫。 看到自己的衣服,套在宋亚泽身上,他心里燃起一股奇妙的满足感,这让他如同置身于温热的摇篮中,有着说不清的安心。 他倒上两杯热巧克力,迈着稳健的步子走坐到宋亚泽对面。他长腿交叠,下巴仍是扬起的,完美得诠释了一个权势者常有的姿态。 宋亚泽看到热巧,微微皱眉,但又立刻平息下去,轻轻抿了一小口,就将杯子放在一边。 凯撒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嘴角扬起,轻笑着说:“不喜欢吗?” “还好。”宋亚泽应付性地报之以笑,便继续沉默下去。他向来不爱甜食,这与他母亲得糖尿病有关。 凯撒看到他敷衍的样子,就起了身,给他泡了杯红茶,端了过来。 看到冒着热气的红茶,宋亚泽诧异,他没想到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居然如此善解人意。 “谢谢。”他礼貌性地笑笑,心里少了些对立和疏离。 “不用谢,作为回报,今晚你留在这。”凯撒有些得意,笑中带着期待。 第52章 接近 “看来你不爱吃甜嘛!”凯撒晃了晃手中的热巧,开了个话头。 “甜食是多么美好,吃了会让人心情愉悦。这世上,只有两件事能让我愉悦,一是吃甜,而是征战。” “听说你们西顿喜爱征战,崇尚武力。”宋亚泽蹙着眉,面色有些郁闷。 凯撒听了这话,不同意地摇摇头:“这不是征战,而是扩张。西顿有最先进的制度,最宽裕的福利,最尖端的科技。征战只是扩张的手段,可以给人民带来更好的生活。为此,小部分人必须做出祭奠,为了更多人的幸福!” 宋亚泽默默听着霸道言论,颇是不耐,缓缓开口:“你们不是最主张民主的吗?最重视人权的吗?怎么现在却说出左翼路线的话了?还是说……所谓的民主只是利益集团的幌子?” “哈哈!”凯撒像听到笑话一样,笑起的眼睛冒着亮光。他浑身上下散发的严酷板直,也被这大笑抖落了。 “我们是有利益集团的纷争,可要是没有我们的统治,国家更是一盘散沙。所以说,我们的统治是正义的统治,我们的扩张是正义的扩张!我们会给世界带来更多的美好!” 宋亚泽看了凯撒一眼,没有接话,将红茶放在桌上,隐忍着厌恶说:“我想回去。” 凯撒挑挑眉:“怎么?不愿意聊了?” 他低下头喝口热巧,直到咖啡豆的醇香蔓延在口腔,他才满意地眯起眼,懒洋洋地说:“我带着千军万马,来到东夏,为你们带来先进的物质文化,你们应该感恩戴德。人总是恋旧,不愿意改变。却不知道,改变才是正途。冥顽不灵的人就应该被毁灭!” 怒火终于将宋亚泽的好脾性烧了个洞,顺着洞口猛地扑出来。他站了起来,脸色发红,体温也高上不少。 “干坏事就是干坏事,别这么虚伪!” 凯撒又一次哈哈大笑起来,浑身都在抖动,连高高翘着的二郎腿都放了下来,像是从没这么开心过:“有意思……哈哈……真是有意思!” 他站起身来,朝宋亚泽走去:“世界上所有人不都是为了利益而奔忙吗?这已经成了人类社会的普遍规律了。你为什么只说我,不去说其他人呢?” 凯撒说着话,走到他面前,饶有兴致地看着那微微起伏的胸口,以及左肩上再一次渗出的鲜红。一个念头在他脑中飞过,让他顿时兴奋起来,说:“你又流血了,我帮你处理一下!” “不用处理了,我要回去。”宋亚泽冷道。 凯撒耸耸肩,看似无辜地说:“我的车已经被开回去了,你今晚走不了了。” “我还长着脚,可以走着回去,哪怕走一夜。” “你不知道路线,走不回去的。” “车接我过来时,我把路线记住了,知道该怎么走。” 凯撒走近了,他的身材高壮,将宋亚泽埋在阴影之下。他看到衬衫上的血迹更多了,一股莫名的情绪猛地窜出来,怂恿着他抓着宋亚泽狠狠按在了沙发上。 “你干什么?!”宋亚泽被他突如其来的行为吓了一跳,惊声问道。 “帮你处理伤口。”凯撒慢吞吞地说着,将衬衫一把扯开,露出伤处,接着就舔了上去。 咸腥的味道顿时灌入他的口腔,让他一阵阵战栗,他先是轻轻舔着,再就是吮吸和噬咬。一种激动和疯狂在他心里燃起,他的呼吸快了起来,喘息也粗重起来,迷恋地啃吻着,嘴唇和下巴全是血,很像一个食人肉的怪物。 他的耳朵像是被堵住了,训斥声已经被静止的耳膜屏蔽掉了。他闭着眼睛,享受这一刻,这前所未有的一刻。他的心像是触电一般,被一阵阵奇异的满足感涌入。 他躺着压在宋亚泽身上,面对着他,摸起了身上的手铐,将那双推着自己的手捉下,拷在了自己身后,就像身下人温柔地抱着自己一样,这让他立刻冲动起来。 “你给我放开!”凯撒的舔舐让宋亚泽一阵恶寒。 凯撒的耳朵已经失去了用处,他没有理会,而是拉扯开衣服,吻上温热的胸口。同时,手四处游走着,企图扯下衣服,急不可耐。 突然,吊灯上的一根铁条断裂,重重地砸在他的后脑勺上。他眼前一黑,就晕了过去,头低垂下来,贴在宋亚泽的颈窝里。 眼前一阵天旋地转,光与影通通被打乱杂糅,所有的画面都交织在一起,乱七八糟的。接着,这番眼花缭乱的画面就立刻消失了,四周陷入一片混沌,出现在宋亚泽眼前的,是焦急的反帝。 “反帝?!你来了!”看到反帝,宋亚泽惊喜不已。 可反帝倒是不领情般,气鼓鼓地说:“幸亏我这次没睡!不然除非你有生命危险,我才能被惊醒。” 宋亚泽奇怪不已:“你怎么时睡时醒的?” “一言难尽!我先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1 把你送到安全区,以后再和你慢慢解释!” 说完,反帝就消失了。眼前又浮起了混乱的画面…… 再次安定下来,宋亚泽发现自己回到了安全区的帐篷内,周围的人都在安睡。低下头,发现衬衫领子是大开的,手腕也被磨破了皮,他心有余悸地舒口气,扣上扣子,才在一个角落的床上躺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宋亚泽睁开睡眼,就看到吴昊坐在一旁,似乎在等着自己醒来。吴昊的肤色本就不太白皙,大量失血的他此刻显得面色蜡黄,嘴唇干枯而泛白。 “吴司令?!”宋亚泽有些惊诧。 “你叫什么?”吴昊虽虚弱,可语气里那种沉稳却丝毫不减。 “宋亚泽。” 吴昊点点头,说:“昨天我昏死过去,今早才听说昨晚的事,真是谢谢你,还有那位老和尚。”他诚恳地道谢,“昨天千钧一发时,所有人都选择躲避,但你却帮助了我,可见你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他顿了顿,又咬着牙冷着脸说道:“若不是那些叛徒当了逃兵,投靠西顿,这次我们也不会输!”他的脑海里闪过几张人面兽心的人的面孔,他真是恨死那些卖国贼了! “我们出了叛徒了?”宋亚泽有些吃惊,他从小到大的教育,让他以为战士们都是邱少云和黄继光。 “唉!”吴昊悲叹一声,一脸悲愤,连原本蜡黄的脸色都发红了,“他们在关键时刻选择投靠西顿,就是为了去过那所谓的幸福生活!” “呸!”他又啐了一口,恨恨地说:“真是一群白眼狼!枉费国家的培养!” “叛徒早晚会有报应!连国都不爱的人,注定一辈子不顺。”宋亚泽鄙夷地说。 “以前我挑选战士,总是看他们的体格是不是健壮、武器使起来是不是熟练。现在我才明白,我只看他们的外表,没看他们的心!他们之所以背叛,是因为不够爱国啊!”吴昊悲叹着,五官都凑到一起,看上去像是要落泪。 “爱国心才是战士冲锋陷阵的勇气。”宋亚泽附和道。 吴昊盯着他,沉默半天。突然,有股电光似在他面前划过,他灵光乍现,整个人也精神起来,甚至有些过于激动了,连伤口都隐隐作痛。 “你爱东夏吗?”他问,声音也是颤抖着的。 宋亚泽不知该怎样回答。他是东夏的客人,初来此地,是绝对称不上爱的。可若是换位思考,问他爱不爱中国,那么他一定会给出肯定的答案,他深深爱着养育他的土地,每一寸都是。 “爱!”他点点头,依着角色的定位做了回答。 吴昊沉默了,思索了半天,艰难地开口:“我已经没有可信任的人了,但你让我看到了希望。我听说凯撒昨晚带你去见了他的私人医生……” 他顿了顿,又说:“这很奇怪,他是个出奇霸道的人,竟然会带一个东夏人去见他的医生。” “如果他再来找你,你可以借此接近他,获取情报。甚至……找个时机杀了他!”吴昊将声音压低,很是小心谨慎的样子,像是有人站在旁边偷听一般。 宋亚泽有些惊诧:“你的意思……是让我做间谍?让我杀人?” 他的心情可谓是复杂。一是他从未做过这种命悬刀尖的任务,哪有自信做得好。 二来他性子温厚,不愿手上染血。 三来,他并不爱东夏,也不恨西顿,对这两国总是平等看待的。 可四来,从私心上说,他可以借此机会去西顿,任务也能完成一半。 他像是被夹在四座大山的沟壑里,进退维谷,一时间难下决定。 吴昊看到他这般犹豫,心中一急,不知哪来的热血一冲脑门,咚得一声就跪在地上,听着让人惊心不已。 他是个铁血硬汉,这副铮铮铁骨从来没有弯曲过,没有折服过。他只让敌人的膝盖弯曲,只让敌人匍匐在地,从没弯下他那铁打石制的腰背。也许这世上,最惊心的一幕莫过于英雄的卑微。 “我知道,这对于一个平民来说难以接受。”吴昊跪在地上,抬眼撞上宋亚泽震惊的目光。 “但是国家已到了这副田地,我的士兵还在远处奋战,我不能让他们死去!整个西顿,只有凯撒一人领导战争。只要他死,这场战争就能结束!” 说着,他拿出一只手机,递给宋亚泽。 这手机的外形极是独特,细细长长的,通体黑色,上面只有寥寥的按键和小小的屏幕。它躺在宋亚泽手里,沉甸甸的,又是沉默的,像是藏了许多秘密。 “这手机里只有我一个人的号码,信号可以避开西顿卫星的捕捉。你把它带着,必要时向我汇报情况,找个机会下手。” 说完,吴昊投去乞求的目光。 宋亚泽不动声色,暗叹吴昊的感情用事。到了这种时刻,身为军官更应当临危不惧、冷静处事。可吴昊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过于感性了,将刺杀敌方长官的事,交给一个毫无经验的平民,未免太过大意。 如何杀死凯撒?杀死凯撒后,几十万西顿兵谁来领导着撤退?凯撒的死,会不会对东夏有不良影响?世界形势又该怎样变化?凯撒死了,宋亚泽又该如何逃脱? 这些问题,吴昊从没考虑过。失去国土、失去将士的悲痛,将他的理智烧得干干净净。他盲目地维护着国家的尊严,态度这般严明,就像在地上画了个圈,任何侵入圈内的,都应该毫无原则地死去。 有时,仅凭一时热血,往往会做出错误决定。仅仅换个衣服、聊上几句,就把如此重大的任务交给一个人。宋亚泽终于明白吴昊为什么会识人不清了,正是因为这种感情用事、热血上头,所以吃了亏。唉,他真是个有勇无谋的将士! 宋亚泽想了想战火的残酷,又想了想旅行四国的任务,决定铤而走险,走趟捷径。 他冲吴昊点点头,说:“好。” 第53章 离开 已经下午了,本该高高挂着的太阳却是被火药点燃后的烟雾埋藏着,不愿露面。潮湿阴冷的帐篷,总是弥漫着沉闷窒息的味道,死神似乎常来此地,留下阴郁的氛围。安全区,像是幸存者的坟墓。 “要我说,大家不要太义愤填膺!我理解大家的心情,可回头想想,过去了这一段儿打仗的时候,咱们总能迎来好日子不是?” 连大荣喝着妻子倒来的热茶,啃着供应处干硬的面包说,他的衣襟上都沾满了碎碎硬硬的面包屑。他一旁围着三三两两的人,都是市井里没什么见识的小市民。事实上,他的言论也就只能吸引这些没见识的人了;那些真正有眼光的,谁还会听他的这套歪理呀。 “唉!我可是没家没院的,这谁打谁,谁输给谁,我可不感兴趣!我就是一小老百姓,能吃饱肚子穿暖衣就行啦。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2 只要我自己能保着命啊,管他谁来呢!我只想着,每天逛逛鸟、打打麻将,就行啦!”一个六旬老翁开口了,他那皱巴巴的脸上,挤着俗气的微笑。 “就是嘛!这谈兵论战的,也轮不到我这家庭妇女不是?天天柴米油盐的,没有我们这些女人操心,你们男人哪来的功夫还谈这些哪!” 一个怀抱着婴儿的少妇发话了,她没上过学,脑子里只有油盐酱醋的家务事。那些刀光剑影,她可见不着;即使见着了,也当做谈资,很快抛之脑后了。 他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似乎帐篷外的火光和尸体与他们毫无相关,什么天大的事,到了他们这,都变得不是个事儿了。这不是因为他们心胸宽广,能盛着事;而是太愚昧和无知,眼里只看自己身前那些个鸡毛蒜皮。 当越野车轰隆隆地一路飞驰,最后终于像哑了口的马一样在帐篷口停下时,凯撒的心情都是兴奋的,尽管他的后脑还在隐隐作痛。他的眼睛冒着期待的光,甚至在看着车窗外划过的景色时,都愉快地吹起了口哨。他是快乐自在的,那颗只刻着冰冷军规的心,从未这样自由踏实过。 他踏进帐篷,四周张望着,一无所获,心里不禁浮上一层失望的阴云。又想到昨晚那被自己啃咬得有些撕裂的伤口,他又抱着极大的希望去了医救站,却仍是一无所获。最后,他才揣着紧张去了午餐供应处,终于看到了那个站在自己心尖的人。 宋亚泽正坐在石头垫起的餐桌旁,那餐桌也是摇摇晃晃的,上面也是脏脏的,有的地方黑乎乎的,不知是油水还是污泥经过多年而紧紧贴在桌上留下的。他正在慢条斯理地啃着面包,当抬头看见凯撒时,先是惊异,厌恶就随之升起。他皱皱眉,继续不动声色地吃东西。 凯撒看见他这番反应,倒是有些惊诧了,他没想到宋亚泽居然这么淡定。他走过去,坐在他对面,瞥了一眼他手腕上的勒痕,沉默半晌,才缓缓开口:“你的手……没事吧?”他甚至有些害羞了,这对他来说太不常见。 “没事。”宋亚泽语气冷淡而疏离。 看到宋亚泽还回应自己,凯撒心里涌起一阵激动和欣慰:“昨天吧……我有点激动,像喝醉酒一样。其实我本来不是那种人,你不要误会……” 宋亚泽面无表情地说:“喝杯热巧克力就能把你喝醉了,你的酒量还真是不行啊。” 凯撒像是没听出这嘲讽意,谈话的劲头倒是更足了:“那是当然!我们西顿人可是奉行六诫的,每个刚出生的婴儿都要受洗。我们每人每月的饮酒量不得超过一百克,论酒量,当然比不过你们东夏呀。” “你们奉行六诫?”宋亚泽放下手里的面包,问:“哪六诫呢?” 凯撒看宋亚泽有些好奇的模样,顿时兴奋起来,开始滔滔不绝:“一不杀生,当然,除了军事区之外;二不偷盗;三不酗酒,这条诫是遮诫,为了防止酒后乱性;四不邪淫,不准与伴侣以外的人通奸;五不说谎;六不说尖刻难听的话。这就是我们西顿六诫。如果触诫,则不可担任官职,严重的,还得被投入监狱呢!” 宋亚泽听了,沉沉地说:“那你昨天岂不是触了第四条诫?” 凯撒摸了摸头,有些尴尬地为自己辩解:“其实吧……我也没有犯什么实质性的错误……感谢圣母莱妮赐予我昏厥,中止了我的行为。” “我发现,你们西顿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往自己脸上贴金。”宋亚泽看见凯撒那副拒不认错的态度,毫不留情地说出心中所想。他的脾性是温和的,但对于虚伪总是有着与生俱来的厌恶。 凯撒无辜地眨眨眼,看着他说:“你愿意和我说话,可以理解为原谅我了吗?”他又看了看宋亚泽手中破旧的热水杯,说:“我可以给你最好的食物供给,包括一切用具在内。” 宋亚泽轻笑一声:“你觉得一点吃喝用度,就能让人臣服你吗?你太自以为是了……” 凯撒倒也不生气,而是努努嘴,理所当然地说:“人总是会在困顿面前低头的。再高的头颅,面对饥寒交迫,都要低下。” 话不投机半句多,宋亚泽忍忍恼意,可他并不是一个善于表情管理的人。在他强大自制力的加持下,这些怒意化成轻蔑和不屑,随着他冷漠的眼神,统统流泻了出来。 “你们西顿真是奇怪,明明有着宗教信仰,还为把身外之物看得这么重。那我问你,面对饥寒交迫时,接受过受洗的你们会不会为了面包而去杀人、去偷盗、去说谎?会不会低下那颗仰望着圣母的头?”宋亚泽眼皮微微下垂,下巴扬起,看上去很是不屑。 凯撒的眼睛转了转,他饶有兴致地思索了半天,才咧开嘴笑了:“这个问题,我还真没想过……不过,我有个好主意,能解开这个问题。” 宋亚泽抬起眼,等待着他的下句话。 “你可以跟我去一趟西顿,做我的参谋。我可以给你西顿公民的身份,有了这个身份,你可以无障碍的穿行四国。要知道,我们的西卡可是含金量最高的,这是国力的体现。” 宋亚泽毫不意外,他点点头,说:“可以。” 看到他答应得如此爽快,凯撒有些得意:“你答应得真快!我还以为你会拒绝呢。看来我说的没错,人还是会在利益面前低头的。” 宋亚泽默默地喝口热茶,一脸黑线地看了自我陶醉的凯撒一眼,没有应声。 这天夜晚,已经没有人再死去了,活人们都在安全区,死人们已经在黑暗中长眠。安全区帐篷营里的恐惧感已经淡褪了不少,看到西顿人不再来干坏事,东夏人开始说天说地,像是生活在大杂院中。这最积极的,当然是自诩为知识分子、博览群书的连大荣。 “我说啊……咱们东夏就是得改改制度啦!你看,在我当时的那个年代,我可是个大学生!可现在呢,不还是个小工程师?!唉,要是在西顿啊,早就能发达了,还要在这受气!” 连大荣声音高亢,呱呱叫的本事真是足得很。他的周围仍是围坐着一群墙头草的东夏小民,他们最大的性格特点就是听风就是雨。 “就是!我那儿子天天玩、不学习,这寒暑假,一个热的要死,一个冷的要死,他只能寒暑假都用在电脑上了,你说,他能有心思学习嘛!我听说人家西顿可是放的春秋假,把一年中这最好的时段交给咱们孩子,让他们出去玩、出去实践!瞧瞧人家做的这事儿,咱们东夏啊,就是比不过人家西顿!” 一个中年妇女发话了,她把孩子厌学的原因归为寒暑假。 “可不是呗!唉,这教育制度啊,就是得改改了!不仅是教育,这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啥啥可都得改改呀!要不然,咱们跟着这国家完蛋了也就算了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3 ,可别耽误了咱们孩子!”连大荣说得危言耸听。 他们议论着,论说着对国家的不满,像是要把这辈子的不如意通通归结为是国家的错。他们有的怀才不遇,对世界抱着阴暗的想法,好像贬低自己的祖国,就能显得自己很是高尚、有眼光似的。 宋亚泽和吴昊坐在一边,他们沉默着听着那些小民的尖刻言论。吴昊无奈地叹口气,眼中有着隐隐的悲愤:“我的将士、我的医生全部都死了,为了他们,可他们居然还说这种难听的话!有时,国人比敌人还要可怕!” “怨天尤人的人,都喜欢说自己怀才不遇,其实他们也没什么才,只是宣泄失败的情绪罢了,永远只看外界,不看自己有什么缺陷。这种人,早晚死在自己手里。”宋亚泽在现实中见了太多这种人,愤慨已经成了淡定了。 “唉,我爱这片土地,爱我的国家。可听到我的人民这样说,我还是会心痛!”吴昊满脸悲愤。此刻,他想念着牺牲在前线的将士,又听到这种刻薄的话,这让他的心翻滚起酸楚的潮涌。 “这种人,连心痛都不值得,没必要在他们身上投入感情。就算他们到了西顿,仍是会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为环境,他们就是这种人,永远只看别人的错,不去想想自己有什么不对。” 听了这话,吴昊有些惊奇,他回过头来看着宋亚泽,说:“看来,我是选对人了,让你过去,成功的几率更高。明天上午他就来接你了吧?” “嗯。”宋亚泽点点头,语气有些无奈,“明天我就要成为一名所谓的特工了,以前我只在电视上见到过,里面的特工要么英俊潇洒,要么美丽动人,智商还出类拔萃。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在这特殊时刻,也被赶鸭子上架了。” “有什么状况随时联系我。”吴昊神色郑重地说,他将最后的希望寄予在宋亚泽身上。他是个爱国将领,凭借家族的背景势力,和最高的理论成绩,跃入军事高层。在贪污*的高层中,绝对算是所有人中最爱国爱人民的一个。可他只是个战略家,却不是实战家,和平年代让他缺乏实战经验。他所有的,是满腔热血,可这股热血在沸腾起来时,也会让他做出不理智的决定,比如委托一个平民去刺杀凯撒。 可惜他仍是看错了人,宋亚泽不是土生土长的东夏平民,才刚来这里两天,绝对算不上爱国。他想着旅行四国的任务,又在心里盘算着,如何斡旋在凯撒和吴昊之间,既不杀人,又能早日结束战争。 他和吴昊,算是各怀心思。一个理智善思,一个冲动热血,虽是坐在一条长凳上,可心却在两个空间,差了老远。 第54章 西顿 天空如被蓝色颜料流泻而过,云彩寥寥,以难以察觉的速度漂浮在天上,像是被冻结在上面,脱不开身般。在这巨大的蓝色墨盘之下,是一片平坦的土地。 可这土地早已种不出什么粮食,而是被铺上厚实的柏油路,干干净净的,连片纸屑都没有。若是走在上面,连鞋底子都不会变脏。 柏油路上,高楼拔地而起,活像是生机勃勃的春笋。有些大厦,距离它们老远,还是能看到那高耸入云霄的身影。 这里不像是在东夏,因为不见小摊贩的踪影。在这马路上移动着的,多半是造型别致的小汽车。只有马路一旁的人行道上,才走着打扮时尚的先生小姐,他们的衣着总是笔直干净的,料子总是舒适柔软的。 这里便是西顿了,美丽的西顿,四国人民向往的地方。这里没有乞丐,因为福利丰厚。可所有人都忙得像一个个陀螺,每天转个不停,很少闲歇。他们脑子里装着金钱的余额,涨涨落落。还有高度完善的制度,一切都是井然有序。 宋亚泽坐着凯直升机来到这片新国度时,就是看到这番景象。他是生平第一次坐直升机,感觉很奇特,而看到这片新大地时,他的内心更是被奇异所填满。这是一座被和平和繁荣笼罩着的城市,生活在里面的人是多么幸运,他们一出生,就能享受他国人一辈子也得不到的东西。 看见宋亚泽有些惊异的眼神,凯撒心里燃起一分自豪,“这就是我们西顿!怎么样?是不是比你们东夏强上一百倍?” 凯撒的说话总是带着股傲慢气的,这让听他说话的人总容易失去倾听的热情和耐心。宋亚泽虽是见过不少傲慢无礼的人,可像凯撒这种傲慢得理所当然的,还是第一次见。 “是很不错,现代化的大城市。”宋亚泽点点头赞许道,他没有把对凯撒语气的厌恶转移到这座城上来。 下了直升机,两人就去了凯撒工作的地方。凯撒是一名上将,带兵征战的首领,他的工作之地自然也是在军部大楼,一个似乎处处隐藏着军事秘密的地方。 这里鲜少有人说话,要是有人说话,必定是受了指令的,人类的语言在这里似乎快成了一种禁忌,只能以白纸黑字的方式存在着。指令、沉闷、压抑,这六个字似乎成了这座大楼的关键词。 宋亚泽走在这里时,发现周围人看向自己的眼光都带着一股惊诧而微妙的涵义。他在心里默默思忖着,大概是因为自己身为东夏人,却被凯撒专门用直升机带回来的原因。 凯撒今天换了一身白色的军装,衬得他的肤色和蓝眼睛更漂亮了。他的身材是性感醉人的,宽肩窄腰,远远看去,很像是散发着荷尔蒙的天使。 他是好看的,那副令人心动的外表最是能蛊惑人心;他又是邪恶的,杀起人来绝不手软;可他又是正义的,作为将领,他热爱他的国家,被士兵们极尽赞扬。他真是个多面的人。 “这里就是我的办公室。今后,你坐在我对面工作,帮我整理文件,开会时替我做笔录,平时给我端茶倒水。” 凯撒一进到办公室,就像换了一个人,浑身上下就像结冰一样。即使面对宋亚泽,他也是不容置喙的样子。他从柜子里拿出一套相同款式的白色军装,说:“还有,这是你的衣服,现在就去换上。以后工作时只能穿工作服,便服在这里是被禁止的。” 宋亚泽接过衣服,去了更衣室。更衣室宽敞明亮,衣柜摆放得整齐,上面还有号码标签。更衣室里空无一人,安静得能听到走廊外的脚步声。 他将便服脱下,换上了军装,正对着镜子整理繁琐的扣子。这时,门外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接着停顿一下,就是门被打开的声音。 宋亚泽转过头,发现是进来了一位身穿纱袍的高大男人。这男人露出一股悲天悯人、落落难合的气质,他留着齐肩长发,嘴巴也是紧紧闭合。身上的深紫色袍子已经是半旧了,却是干净的。他身形的轮廓太硬,真不像是这个世间的人,倒像是上帝派来拯救世界的苦难使者。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4 他看见宋亚泽,那双沉稳宽厚的双脚才停了下来,习惯性地双手合十,礼貌地鞠了一躬,引得宋亚泽都有些不好意思地给他回了礼。两人抬起身来,他有些居高临下地看了宋亚泽一眼,那似乎冰冻的脸上才显露出一些惊异的表情。 可那惊异也就持续不到一秒,又被主人硬生生地收回去、锁死了。他转过身,闭着眼睛,皱着眉头,嘴里不出声地念着什么,很是痛苦的样子。 宋亚泽看见这怪人的怪举动,也没吱声。他扣好了扣子,就快步离开了。 回到办公室,他发现这里多了一位秃头圆胖的男子,正坐在凯撒对面。他圆脑袋、圆眼睛、圆鼻子,身材也是圆的,穿着沉重厚实的黑色西装,远远看去,就像一个被黑布包裹着的圆水桶,敦实沉重。 可此时,他却是面红耳赤地瞪着面无表情的凯撒,鼻孔朝天使劲出着气,尖尖圆圆的脑袋上冒出微微的汗,声音粗粗剌剌的:“你到底要打到什么时候?!这场无用的战争只会耗费人力物力,根本就得不了什么利益!” 凯撒有些不耐地皱皱眉,抱着手臂,不屑地瞟了一眼面前的圆胖脑袋:“你懂什么?你们眼睛里只看到那些小杂碎,永远不去看看远处的风景,也难怪会反对我。不过……” 他眼里闪过一丝狡猾和了然,说:“是不是你们背后的金主不愿意出钱了?东夏不好啃,可的确是一块肥肉。若是啃了下去,不仅对我们有好处,还能让东夏人解脱,过上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呸!”圆水桶不以为然,争执道:“你太年轻了,做那可笑的救世主的梦,早晚会吃亏的!” 凯撒冷笑了一声,依旧云淡风轻地说:“那没办法。我就是我自己的金主,不需要天天点头哈腰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哪怕做梦,我也有这个资本!” 圆水桶气得火冒三丈,他像个弹力球一样立刻从椅子上弹起,指着凯撒,面容狰狞:“你……你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话落,他又狞笑起来,那模样活像讽刺漫画里的坏老板:“你早晚都得死在自己手上!救世主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他迈着短粗腿走向门口,像个沉重的水桶被人艰难地推着往前移动一样。路过门口时,他看到了一脸呆愣的宋亚泽,鼻子不屑地哼哧一声,转过头去,嫌恶地离开了。 凯撒看见宋亚泽回来了,眼光来回打量着,半天才说:“还不错,你穿军装,蛮好看的。” 他心里这么想,也是这么说出来了,而说的倒也是事实了。宋亚泽的身材绝不算瘦弱的,穿上那男人味十足的军装更是有股温柔之下的硬汉气质,挺拔坚毅,却又不锋芒毕露。 “过来。”凯撒用手指点了点桌面,发出清脆的声响,“坐到我对面。” 宋亚泽走了过去,坐在办公桌的另一侧。凯撒挑挑眉,饶有兴致的样子,他将一沓纸扔在宋亚泽面前,说:“把里面所有关于西顿的内容标注出来,你白天的工作就是这个。” “白天?”宋亚泽有些吃惊,一股不太好的预感在他心里升腾。 “没错。”凯撒调笑着点点头,样子有些不正经,“晚上,你住在我家。你晚上的工作就是负责照顾我,说白了就是保姆——不对,应该说是仆人,你要对我言听计从。” 宋亚泽早已习惯凯撒的霸道和专横,很是不屑一顾。他皱着眉,勉强答道:“只要你不过分,我自然会言听计从。” 凯撒若有所思了一会儿,才摸摸下巴笑道:“当然不会过分,顶多打打擦边球罢了!” 宋亚泽没有理会他别有深意的语气,问道:“刚才那人是谁?” “他叫司诺,”凯撒轻蔑地一笑,双腿交叠起来,靠着椅背歪着头说:“是我的政敌,背后靠着个所谓的商人,就想对我指手画脚了。哼,只不过是跳梁小丑罢了。” “你们背后都倚靠着利益集团吗?是他们出资赞助你们?” “我和他可不一样!”凯撒又趴了过来,凑近他道:“我可是既有钱又有权,我倚靠的是我自己。只有我对别人呼来喝去,别想有人让我低下头。” 宋亚泽看着他自大专横的模样,略带嘲讽地说:“你还真是自信。看来,你很欣赏自己。” “我不是只欣赏自己的,我还欣赏西顿,欣赏东夏,欣赏整个世界!每当我站在高楼的天台,俯视这片国家时,我都是无比热爱这片土地,爱所有奔波劳碌的人!所以,我要扩张,把更好的生活带给所有人,也许我正是这个世界的救世主。我救了所有人!” 凯撒说话时,眼里冒着亢奋的光,整张脸像是被点亮了,容光焕发。在他眼前,似乎出现了长长的画面,上面记录着繁荣盛世的景象,所有人都过着远离贫穷的生活,就像是乌托邦一般。 看着这样的凯撒,这样做着梦的凯撒,宋亚泽心里这才燃起些许敬佩。他虽不赞成凯撒的残忍,却毫不嘲笑他的梦想,对他心怀天下的胸怀很是佩服。他打算换个眼光,重新认识凯撒。 第55章 万人迷 若说男人认真时最迷人,那么这句话用在凯撒这种英俊男人的身上,其效应则更是放大百倍了。 他在工作期间,总是不愿多吐什么字的,嘴角也是习惯性地向下杵着,眉头自然隆起,总是将眼睛钉在纸页资料上,仿佛那一沓沓白纸黑字像是吸铁石,他那漂亮眼睛似是灰蓝色的铁。 这间办公室里,弥漫着阴冷严肃的气氛,一切都被标上标签或数字,井然有序地摆放着,按照特定的规律被取出放回。这里太过于整齐划一了,好像空气中的粒子也像是被编了号,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根据指令站在窗外射进来的光中。 这种环境下,人的工作效率是最高的,精力也最集中。宋亚泽也是纵横商界几十年的老手了,面对成堆的财务报表和市场数据都能面无异色,更何况这种勾勾画画的文职。他只用了一上午,就已经把一天工作完成了,惊得凯撒连连称叹。 西顿的傍晚是浪漫安静的,大概是因为这里的人们不需要为物质生活愁苦,还拿着周薪的原因,他们总是在下班后去娱乐消遣,去和情人缠绵月下,挥洒着劳累一天的疲惫。 凯撒兴致冲冲地开着车,原本的司机已经被辞退了。宋亚泽愣愣地看着车窗外,看着天空冒着最后的微光。想到吴昊今天一天就发了两条短信,催促自己下手,他沉闷不乐,真想来根烟缓解压力。 “不高兴吗?要不要来根烟?”凯撒扫了一眼后视镜,很是贴心地说。 宋亚泽惊讶地望向凯撒,顿了顿,才张口道:“你怎么知道我想抽烟?” “哈哈!”凯撒将车开进别墅区,驶进车库,稳稳停下,盯着后视镜得意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5 地说:“我就是知道!一看就知道!” 宋亚泽心怀疑惑地下了车,跟着凯撒轻快的脚步来到他的别墅前。看到别墅那一刻,他差点要扶额。 凯撒为人处事干练精明,横行霸道,可这别墅却是极富浪漫情怀。整座别墅只有两层,门口石柱的风格像极了帕特农神庙。走进去,里面宽敞明亮,装修简洁,瓷砖和窗帘全是淡黄色,很是温馨。 “没想到你家居然这么温暖,我还以为会是冰冷冷的呢。”宋亚泽看着水滴形状的吊灯,散发着柔和的光与热,由衷地赞叹道。 “那是当然。”凯撒解了外套扔在沙发上,把鞋子随便一蹬,陷在软沙发里,说:“平时工作太累了,每天不是想着防人,就是想着杀人。办公室和大窝都是冷冰冰的,我可不想我的小窝也是冷冰冰的。” 宋亚泽听到这话,有些惊异:“你还有大窝小窝?” “是啊。大窝是我的官方住址,会客什么的都是在那儿,每天都有人去那打扫,专门做给外界看的。这小窝才是我真正住的地方!”凯撒半眯着眼睛,慵懒地说。“不过,我已经很久没有来这儿住了,前一段时间我都在东夏,再前一段时间,我住在办公室,反正就我一个人,也懒得回来了。” “你的父母呢?这么大的房子,只有你一个人住吗?”宋亚泽看到桌面上落些灰尘,扯出一张纸巾轻轻拭去。 凯撒看着他的动作,有些愣神,半天才回答道:“我父亲在北穆,是驻北大使,我母亲和他住在一起,我们一家三口都是政治家。说起来,上次见到他们,还是十年前呢!我天天忙着带兵练兵,还要管着财团,根本就没时间去看他们,他们也没时间来看我。” 宋亚泽听了这话,开口试探道:“得到权力和钱财,受到万人拥护,就要付出代价,也许这就是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的道理。如果你执意出兵东夏,恐怕还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付出就付出,救世主总是要承受更多困难的。即使付出代价,我也要出兵东夏,甚至出兵北穆、南罗,给四国人带来和西顿一样美好的生活!”凯撒很是坚定。他性子倔强,决定了的事不会再改变。 他疲累得扯了扯衬衫上的领口,解开一颗扣子,长舒一口气:“你去做饭,三菜一汤就行。”他神态懒懒的,说话也是慢吞吞的。 宋亚泽惊奇地皱皱眉:“我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会做饭。” “哼!”凯撒得意地哼哼鼻子,“我一看就知道,还用得着问嘛!除了你的名字是我找人查了才知道的,其他方面,我看一眼就能猜出来。” 宋亚泽心里一紧,暗自担心身份暴露。便也没再问下去,赶紧进厨房做饭了。 不一会,屋里就有了饭香味。凯撒嗅嗅鼻子,倏地从沙发上跃起,大步跨走到餐桌旁。而宋亚泽在橱柜里翻了半天,却也没翻出筷子,这才想起,西顿人吃饭可能不用筷子! “不用找了,直接拿勺子就行!”凯撒的声音突然响在背后,把他吓了一跳。他转过身去,发现凯撒僵直地站着,若有所思的模样。他盯着宋亚泽好几秒,有些不解地眨眨眼睛,很是疑惑。 “你怎么了?”宋亚泽看到凯撒奇奇怪怪的,问道。 凯撒耸耸肩:“总觉得你做饭的这一幕挺熟悉的……”他绕过宋亚泽,弯腰从抽屉里拿出两只勺子。 两人终于安定下来吃饭。屋子里很是安静,只有勺子偶尔击打盘子的声音,很清脆。 宋亚泽很是淡定地吃着饭,而坐在对面的凯撒则感觉这一切如同在梦境,他感觉头脑晕乎乎的,如同有片阴云飘荡在脑海里,阻碍了他的思维,让他对眼前的一切都看不透摸不清。 他看着眼前的宋亚泽,又看看这三菜一汤,一股久违的家的味道袭了上来。 “我父母在我二十岁时离开西顿,去了北穆。”凯撒怀念地说,“我知道他们很爱我,可是没办法,为了国家的利益,他们必须离开。十年了,我没有在家吃过一顿饭。” 说着说着,他的语调就变了:“唉,这种味道……真是怀念啊!” 他端起汤碗,刚喝了一口,眼泪突然冒出来了,连他自己都不能相信。他总觉得此情此景太过熟悉,像是十年前父母在家时,又像是一段久远的过往。他恨自己这么没男人味,轻而易举地流泪,不像个驰骋天下的军人。他使劲滚动着喉头,将那股浓浓的酸涩咽了下去。 宋亚泽看见他这副表现,惊愣住了。他只见过凯撒无所畏惧的样子,没见识过他这般脆弱,还哭了,不像一个将军应该有的模样。 “等会儿……你要洗碗、要打扫卫生、要给我放洗澡水……”凯撒注意到宋亚泽吃惊的眼神,觉得失了面子,便正色起来,故作强硬地发号施令。 “好。”宋亚泽疑惑地看着他,轻轻应了句。 凯撒没再吱声,他吸吸鼻子,继续吃着饭。他教养很好,为了培养出良好的礼仪,他的父母也是努力教导他作风高雅。他的膝盖上放着规整的餐布,胸口到桌边的距离也是在合适的范围内,这让他既不佝偻着身子,又不显得太贪吃。若非今天情感冲破了他的控制线,他在吃饭时也是不说一字的。 两个人不紧不慢地吃完饭,宋亚泽就去洗碗打扫了。凯撒坐在沙发里,看着他不慌不忙的身影,总感觉莫名熟悉。他默默思索着相似的记忆,却又一无所获。 待到宋亚泽忙完,坐下来歇歇手脚时,凯撒紧抿的嘴巴终于张开了:“一会我去洗澡,你要给我擦背。” 宋亚泽不禁无语:“你这十年都一个人过来了,怎么今天连擦背都不会了?” 凯撒无辜地撅噘嘴:“那不是没碰上你嘛!既然碰上了,就得善于享受!” 没过多久,他就拿着浴袍进浴室了,留下宋亚泽坐在沙发上心神不宁。 他嘴唇微努,眉头轻皱,手伸进衣兜,隔着衣料按在内袋里的手机上。方才手机轻微振动,这提醒着他,吴昊来短信了——换句话说,又是来催他下手了。 他仔细听着浴室里的动静,将手机偷偷打开,上面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寻隙速杀。” 这是今天第三条短信了,内容一致,也不出意外,却也是最不想看见的。对于宋亚泽来说,杀死凯撒很容易,即使自己要偿命,反帝也会救自己。可他并不想杀了凯撒,他佩服心胸宽广的人。他叹了口气,焦躁而无奈,现如今,既要结束战争,又要不伤害凯撒,唯一的办法就是劝说,也许是无止境的劝说,让凯撒主动放弃攻打东夏。 凯撒眯着眼睛,躺在被热水泡得发烫的浴缸中,浴室里水汽氤氲,将所有物件的轮廓都染得模糊不清。他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与水流亲吻。他像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6 是从没这样踏实过,享受过。 想到宋亚泽就在门外,他偷偷地笑了,那得逞的神情就像小孩讨了糖,还有些童真。他清了清嗓子,懒洋洋地冲门口叫道:“进来给我擦背!” 没过多久,宋亚泽就进来了,一进门就被这湿湿热热的雾气弄得难受起来。他只穿了一件薄衬衫和单裤,透过雾气模模糊糊地看到凯撒的轮廓,拿起毛巾就朝着那人走去。 凯撒的身材是迷人性感的,躺在水中的慵懒姿势更是撩人。他没有令人血脉喷张的坚硬肌肉,却修长白皙,骨子里又透着股危险和攻击力,他像个漂亮的修罗。 宋亚泽来到浴缸前,看着凯撒不着衣缕的样子,蹲下身子,自自然然地给他擦拭起来,默默思忖着劝说凯撒的办法。 凯撒的头发浸了水,卷曲地贴在前额,他的脸上浮着水珠,亮晶晶的。他无声地笑着,眼睛睁开一条缝,瞥着宋亚泽略带认真的神情。 “你在想什么?”他看着宋亚泽出神的表情,缓缓问道。 宋亚泽看了他一眼,沉默半晌才开口:“为什么你要先挑东夏下手?” “东夏距离西顿最近,而且最容易拿下。北穆政教合一,宗教问题太麻烦,而且固若金汤,不好下手。南罗太远,布置兵力太困难。”凯撒慵懒地说,他此刻最是放松,一点戒心也不愿提起。 “为什么说东夏最容易拿下?”宋亚泽问道,手上的动作也减慢不少。 “因为你们贪官太多,人心不稳,又无知,给点好处就上钩。”凯撒有些不满,“继续擦,动作太慢了。” 宋亚泽赶紧又恢复速度:“非要……通过战争这种方式吗?” 凯撒睁开眼睛,看着宋亚泽有点悲哀的眼神,心里莫名堵塞。他怔了一会,才重新开口:“进来浴缸里,我就给你答案。” 宋亚泽惊住了,不情愿地说:“不是说不做过分的事吗?” 凯撒没理会,一把将他拽到浴缸里,力气大得惊人。水花四溅,发出很大的声响,宋亚泽脑袋一片空白,甚至被水呛了几口,憋闷得很。等到他再次和空气接触,已经被凯撒从背后抱住了。 “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凯撒的手搂住宋亚泽的腰,胸口和他的后背紧紧贴合在水中。 他拉扯开湿透了的衬衫扣子,有些用力地抚摸着,对着宋亚泽的耳朵说:“第一次见你,我就喜欢你了。我之前还以为一见钟情是骗人的呢!没想到我这么轻易就喜欢一个人了。” 凯撒的表白很直接,他一向不愿隐瞒自己的心思,从来不去刻意遮掩什么,他就是这样一个锋芒毕露的人,从来不知道韬光养晦,在感情上也是如此。 表白突如其来,宋亚泽没觉得浪漫,而是深深的疑惑。这三个世界的旅行,让他有种隐隐的、说不出口的不解——主角都会爱上他。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万人迷,只是沧海一栗,而且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他重又质疑起系统的存在,隐隐想起,反帝从没有解释过背后的原因。 第56章 劝说 “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温馨。我从没谈过什么恋爱,我的父母也是政治联姻。我本以为爱情只是上床的借口和把戏,是感情用事的罪魁祸首。可我没想到……”凯撒将宋亚泽抱紧了些,“我会这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遇见你,我才明白什么是爱情。这爱情的滋味,我算是尝到了。” 宋亚泽闷不做声,他听着这直接大胆的表白,心里却充满迷雾。他就像自己独身处于汪洋大海上,脚下的船还不知前往何方,线路还是被不明身份者所设计,满满都是路数。 “我想让你一辈子陪着我,给我做饭、给我洗衣,每天陪我上班下班,晚上也能陪我快活……”凯撒的声音变得意味不明起来,“我参加过一个学术演讲,那个教授就说爱与性是一胞双生,性不是爱的基本,爱也不是性的升华,它们是同时存在的。” 他吮吸了一下宋亚泽的耳朵,这种亲昵让宋亚泽浑身激灵一下。同时,震惊和熟悉如狂风暴雨般打在他的心上。他隐约想起,许多年前,林裕果也曾做出同样的行为。 “我今天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性是被囚在笼子里的猛兽,爱才是打开笼子的钥匙。它是爱情的一部分,是自发性的。我喜欢你,我就想与你共同快乐。你愿意吗?和我共同享受爱与性的美好?”他将宋亚泽的衬衫扣子一个个解开,手的动作有些紊乱。 凯撒极其期待。他直觉怀里的人正是他一生所爱,是圣母莱妮指定给他的伴侣。他在水里抱着他,如海浪般掀起的,不仅是*,还有紧张与不安。他总觉得与宋亚泽相见恨晚,让他白白在世上活了这二十多年。 “这次我不会弄疼你的,我会很温柔,让你有一个美好的夜晚。”凯撒声音低沉,喃喃地保证。 宋亚泽的脑海里犹如过电影般,速度极快地飞过一帧帧画面。他迫切地寻找答案,可无数谜团重重交织,让他无法分辨。此时,比起反抗,他更想找出这背后的真相。 “你为什么说‘这次’?我和你从没做过这种事。” 凯撒这才反应过来,愣了愣,琢磨着刚才的脱口而出,连他自己都开始疑惑不解了:“对啊,我为什么要说这次呢?” 他思索了几秒,可脑细胞仍是没能拧得过*,他吞咽着唾液,呼吸粗重:“说不定,我们在还没来到这世界时,就在天堂相爱了。要不然,我怎么会一眼就喜欢你呢……” 宋亚泽抓住他乱摸的手,问:“你喜欢两厢情愿,还是一往情深?” 凯撒有些僵硬地止住了动作,沉默几秒才说:“当然是两厢情愿。” “那就住手。”宋亚泽趁着他愣神的空档从浴缸里出来,站在外面。他浑身上下已经湿透了,衣服紧紧贴在身上,看得凯撒直咽口水,活像个瞅着摆在高处的骨头的小狗,眼睛巴巴地望着,有点可怜。 宋亚泽是满心疑惑走出浴室的,他身上的衣服还滴着水,清晰地描画出他走的线路。他一直出神地思考着,过往的种种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袭击得他一阵阵颤栗。 凯撒从未见过自己,却能准确把握自己的表情,看出自己想要抽烟的心思,要求自己整天陪着他照顾他。刚才甚至说了“这次”,而与自己有过关系的,只有林裕果一个人。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凯撒和林裕果太像了,像得让宋亚泽不得不怀疑,凯撒简直是林裕果的投胎转世。 他点起根烟,站在大门边,吞吐着烟雾,他疑惑烦闷得很。和这种苦苦思考而不得结果的憋闷比起来,什么吴昊、什么战争都离他远去了,他更想知道这一切的真相,知道系统的秘密。 冷风瑟瑟吹着,扑打在他湿漉漉的衣服上,吹走了热量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7 ,冷气逼进他的皮肤里。他只是静静地抽烟,也懒得管这冷意。 一件厚实的外衣披裹在他身上,耳边响起凯撒的声音:“不冷吗?” 宋亚泽回头,看见凯撒已经穿上厚厚的睡衣,头发也被吹干了,蓬蓬乱乱的。他面带担忧,语气里也透着股责怪,看上去就像一个纯真的学生,不像是政界精英。 凯撒看着夹在宋亚泽指间的香烟,还在冒着徐徐的蓝雾,他嗤了嗤鼻子,有些气恼,幽怨地说:“我劝你尽早戒烟,这玩意不是什么好东西。” 宋亚泽又狠狠吸了一口,他从23岁时就学会抽烟了。那时,他刚刚告别纯净的校园,步入鱼龙混杂的社会。激烈的同行竞争、巨大的经济压力让他学会了抽烟。 “我是东夏人,你是来攻打东夏的人。你把我弄到你家里,不怕我伺机杀了你吗?毕竟,你是害我国破家亡的人。”宋亚泽慢慢吐着烟圈,沉沉地说。 “我不怕。”凯撒上前一步,和他并肩而立,抬头看着夜空,上面只挂着寥寥几颗星,清爽极了。 “我相信你。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可以依赖的人。这一点,连我的父母都比不上你!”凯撒把心中所想全数吐露,毫无保留。他的眼睛和心思就像这清凉的天空,什么也不藏。 宋亚泽心里一沉,凯撒的话一字字地打在他心上。他慢吞吞地吞吐烟雾,相比起凯撒的心思简单,他的心绪可就复杂极了,有点心烦意乱。他以间谍身份来到凯撒身边,却得到如此厚重的信任,这让他倍感压力。 “谢谢你的信任。”宋亚泽扔掉香烟,在上面踩了一脚,香烟还剩半截,“既然你这么信任我,我也不会让你失望。” 听了这类似承诺的话,凯撒心里温暖而激动,轻笑着说:“原来收到心爱的人的承诺,感觉是这么棒!” 他眼睛转转,得意地说:“我从来都是信任你的,就算你是个间谍,我都相信你绝对不会杀我。吴昊是不是给你发了三条短信,让你动手?” 宋亚泽震惊地转过头,紧张地说:“你……你怎么知道?” 凯撒轻笑着,没有丝毫生气的意思:“我说过,西顿的科技水平是最强的,卫星早就升级换代了,你们东夏还在用着老一套东西,几条短信发出来就被拦截了。我想看看你的反应,所以又把短信发给了你。” 他兴奋地揽住宋亚泽的肩膀,得意洋洋:“你果然没有动手!我就知道,你是不可能杀我的!” 看到凯撒近乎雀跃的反应,宋亚泽心情复杂:“我的确不会杀你,我之所以来西顿,是为了劝你,放弃进攻东夏。” “你怎么也是老观念?!”凯撒很是不满,“这是正义的战争!尽管有人死去,但他们都是烈士,都是为了未来而死!” 宋亚泽摇摇头,面色凝重:“你把别人害怕的事,强加给别人,就已经不算是正义了。你没经历过亲人死去,没经历过流离失所,你当然体会不到。撤兵吧,凯撒!你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自己发展,不去干涉呢?” “我不会撤兵!”凯撒神色坚决,“这是我的梦想!身为将士,就要征战沙场,领兵打仗!更何况,未来是光明的,我只是推了一把而已。就算是你,也劝不了我!” 宋亚泽叹了口气,无奈地说:“我只能向你保证,我绝不会伤害你,但我也不会停止劝说你!直到你撤兵为止。” 听了这话,凯撒若有所思,半天才笑着说:“那就让我们走着瞧,看看谁先败给谁!” 第57章 连大荣 宋亚泽在西顿生活了半年了,他销毁了所谓的手机,也习惯了这种天天围着一个人的生活。凯撒对这种生活状态很是满意,工作效率比原来高上不少。 凯撒每年年底都要体检,今年的体检有些不同,因为还有宋亚泽做他的跟班。 这里是全国规格最高的医院,挂号的人最多,由于医术高湛,世界四国的病人都有。里面人头攒动,有些吵闹,疑难杂症的病人把这里当作希望之地。 凯撒的特殊身份,让他免去排队的苦恼。某些对病人趾高气扬的医务人员,在见了凯撒之后,一个个安静如鸡,那盛气凌人的劲儿也使不出来了。 凯撒进了最高层的贵宾室,宋亚泽需要在外面等上十五分钟。他烟瘾犯了,便趁这点时间出了医院大门,在门外的路边缓缓抽着烟。 “连个人都背不稳,要你有什么用?!”这是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很是粗哑,让人听着极不舒服。 宋亚泽转过头去,云里雾里间,看到一个目测二百斤的白大褂医务,神色暴戾地在教训一个瘦瘦的秃顶男子,两人站在一楼的急救室门口。那个秃顶男身上还背着个人,那人毫无生气,面色泛青,就像死人一样。 宋亚泽愣住了,震惊得连手里的烟都顾不得抽了。尽管那秃顶男已经变化太多,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连叔?你怎么在这儿?!”宋亚泽将烟捻灭,扔在垃圾箱,急忙走过去。那秃顶男正是连大荣!他瘦了太多,原本精壮的他,已经快成了麻杆身材了。 连大荣吃惊地抬起头,看到是宋亚泽,更是呆愣了,他眼神混浊,落魄的他在异国他乡碰上熟人,真是又亲切又尴尬。 “怎么还慢吞吞的?!赶紧把人抬车上去啊!当初真是瞎了眼了,怎么用你这种老东西!”一旁的医务话语刻薄,表情也是极其不耐,在他眼里,似乎连大荣浑身都流脓长疮,像条腐烂的虫子。 连大荣没再搭话,赶紧把身上的人背到身旁的车上。他脚步艰难移动着,一个花甲之年的人,怎么还能做这种体力活呢?等到他从车上下来时,他已经满头大汗了,气喘吁吁,背个人已经把他的体力耗尽了。 “这次的钱,给你!”胖医务不情不愿地塞给他几张皱巴巴的钱,眼神恶毒,说的话也很不中听,“下次别来了!妈的,只能干半个人的活,还得给一个人的钱!知道自己老了,就别再出来丢人现眼!” 胖医务骂够了,瞟了一眼受气包似的连大荣,就拖着沉重的身体上了车,嘴里骂骂咧咧的,疾驰而去。 宋亚泽看到连大荣沦落到这般境遇,不禁唏嘘,问:“连叔,您这是……” 连大荣不好意思地抬眼看看宋亚泽,窘态被熟人瞧见,让他很是抬不起头来。可现如今,他还能遮掩什么呢?还能显摆什么呢? “唉!”他悲叹一声,心酸而无奈,“我就不该来西顿!我后悔死了!” 他脸上的皱纹深多了,那么一悲叹,五官挤在一起,活像核桃皮。之前的容光焕发早已不见,如今他的脸上只有痛楚和辛酸。 “唉!我移民到西顿,东夏的资格证在这里派不上用场,还得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8 重新考。我都是六十岁的人了,在东夏混吃等死了三十多年啦!还怎么考呀!这里物价贵,房租都是勉强交上。我要是不来背尸体,还怎么养活自己、养活你婶子呀……”连大荣说着说着,浑浊的泪水涌出,沿着坑坑洼洼的脸滚了下来。 “刘姨?她现在呢?”宋亚泽想起那个热情的中年妇女,她真是个好人,可惜嫁给了连大荣! “唉……甭提啦!她天天做钟点工哪!从早忙到晚……唉,是我不争气,把她也给连累了哇……”连大荣唉声叹气的,看上去真是可怜。 宋亚泽有些悲哀,他想了想又问:“连叔,您来西顿多久了?您离开时,东夏怎么样了?还有人死吗?” 连大荣摇摇头:“我来了三个多月了。走的时候,安全区都解散了,里边的人都回家了,其他地方怎么样我也不太清楚。唉……我真是不该来西顿!在东夏,有房有钱,日子过得踏踏实实,不像在这儿!这西顿,太没有人情味儿了!” 看到他这副惨兮兮的样子,宋亚泽不出意料,这是他的自作自受。可刘芳,那个善良热心的好人,也生生被丈夫连累了,境遇令人遗憾。宋亚泽不喜欢连大荣,可他想了想刘芳,心里同情起来。他拿出钱包,数了数钱递给连大荣:“连叔,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只有一千块,不多。你拿着吧!” 连大荣颤巍巍地接过钱。人在极度困顿时,连十块钱都是珍惜的,他每背一次尸体只能赚到五十块,这一千块算是解了燃眉之急。他万分感激地道了谢,才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 看着连大荣灰溜溜的背影,宋亚泽唏嘘不已,感叹世事无常。他又点了一根烟,缓缓抽着。 “你怎么跑楼下来了?” 宋亚泽转过头,看见凯撒一脸焦急,眼里满是责怪。 “你知道我找你找了多长时间吗?我找人调来监控录像,才看见你在这悠然自得!”凯撒语气责备,还有隐隐的担心。 “抱歉,下次不会了。”宋亚泽将刚点起的烟再次捻灭。他知道凯撒不喜欢自己抽烟,在烟瘾上来时,他总会躲避着他。 凯撒看见他主动道歉,火气消减不少,闷闷地开口:“刚才那个老头是谁?监控里看见他灰头土脸的,是你们东夏人吧?” “嗯。”宋亚泽点点头,“他是我邻居。以前总是抱怨东夏不好,拼了命也要来西顿。结果来到这边后,连个工作都没有着落,生活也拮据。” 凯撒冷哼一声,不以为然:“这种人我见多了。不仅有东夏的,北穆南罗的也多得是!就算他们整天说西顿好话,我打从心里也瞧不起他们!这种人还不如那些固守本国的人呢!好歹那些人还有点胆识。” 宋亚泽轻笑:“你不是说固执己见的人就该死嘛?现在又夸他们有胆识了……” “那是当然!”凯撒的声音高上不少,“最起码他们忠诚,敢为了国家去死。刚才那个人,走到哪里都是蛀虫,他可以厌恶东夏,也早晚会厌恶起西顿,只要生活不顺他的意,他总有理由乱放炮!” 宋亚泽表示赞同:“你的想法和我的一致,没想到我们会在这个方面达成共识,真不容易。” “共识会慢慢增加的。”凯撒走到宋亚泽身边,低语道:“明天我带你参加一场机密会议,只有政治高层才有资格参加。” 宋亚泽惊讶道:“你怎么要带我去?你明知道我的身份……” “那已经是过去式了!”凯撒打断了他,自信满满,“这半年来,你已经和吴昊断了联系,而且对我百依百顺,没有异心。你之所以留在这儿,无非是想劝我撤兵而已,这些我都明白。我再说一遍,我相信你,也希望你不要怀疑我的信任!” 宋亚泽心思复杂,他看着凯撒坚定的样子,沉默半晌,才说:“我当然不会怀疑,谢谢你对我这么信任。” 第58章 会议 这是一间小而简单的会议室,位于军部大楼最顶层,墙壁由特殊材料制成,与外界彻底隔音。里面的窗帘被死死关上,地上铺着厚重的毯子,只有惨白的灯光照亮所有角落。它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孤岛,离地面太远,封锁着鲜为人知的秘密。 会议室里,只有七个人坐在会议桌旁,所有人都是严肃谨慎、举止得体的,并没有因为这房间的格局而行为随意。相反,因为德高望重,他们永远习惯性保持着风度翩翩,以及在落落大方的仪态中显出异于常人的尊贵。 宋亚泽在这场会议中,见到了上次在更衣室偶遇的纱袍男人。介绍后才知道原来他叫沃泰弗,是北穆人,作为外交大使住在西顿,是北穆的世界脸面,代表北穆的国家利益。 他明明年轻,处在最好的年龄,面相帅气,可眉毛永远都是微微倒挂,看起来充满悲情和怜悯。他的坐姿也是规规矩矩,眼神不曾超过足尖的三步远,走路也是四平八稳,绝不走出斜线或是圆弧;他甚至极其细心地观察路面,绝不能容忍自己踩死蚂蚁。 在北穆高压式的戒律下,他养成了清教徒的生活习惯,是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对于所有人,都带着同情的眼光,同情他们无法进入天界,而是在这人间受苦。他一心一意向往着虚无缥缈的神明,无时无刻不在祈祷。 坐在他旁边的,是南罗国的外交大使,他名字的笔画只有寥寥几笔,叫做令久。他的职位与沃泰弗相同,个子也不小,可也许是因为弱国无外交的缘故,在这会议桌上,他总觉得自己比圆水桶司诺还要矮。 他肤色微黑,头发短短的,两条斜缝眼像受了委屈似的,相貌很不出众,和凯撒有着天壤之别。在他的本土上,他绝对算是叱咤风云。可自从作为大使在西顿生活后,他那颗头就再也没抬起来,那腰背就再也没直起来,看人脸色为南罗争取利益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或许真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即使肤色相同、文化相同、地域相同,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分歧,落到家庭中就形成了家事纠纷,落到政治上就分了个左翼右翼,落到国家间就激起了战争。这不,仅仅是西顿内阁,就有着三个阵营。 宋亚泽自然是和凯撒一个阵营的。他们对面,就是圆水桶司诺和他的金主伯伊德。伯伊德已经年近六十了,金发已经成了白发,脸上也皱皱巴巴的,眼睛在视物时,总得费点力眯着眼睛,可从来没有少过精明和睿智。 他是个富有的商人,天生就是为了赚钱而生,堆积如山的财富扩张了他的野心,让他把眼光投射到政界。在西顿,权与钱总是交织不清的。 司诺是伯伊德的发言人,就像他养的一条狗,对主人了解甚深,似乎伯伊德任意放出一个眼神,司诺都能心领神会,立刻做出令主人称心如意的行为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89 来。这是因为他出身微寒,仰靠伯伊德这个野心勃勃的商人,才能在内阁选举中,凭借经济优势,大败一众竞选者,成为内阁三角的一方。 “我向首相和大使们提议,立刻停止对东夏的战争。”司诺首先发话,他略有些凸出来的眼睛带着精光,像个闪耀的玻璃球。话落,他又回头瞄了一眼伯伊德,看到金主波澜不惊的默认眼神,暗自放心。 内阁首相叫尤勒,是个与凯撒分享一半兵权的人。他手中除了实打实的兵权,还多了一份行政权,是议会和内阁的领导人。而这三角内阁正是从议会中选举出来的,是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争得头破血流的结果,最后又披上个民主的外衣。 尤勒听到提议,有些犹豫不决。不同于司诺沉沦于权力带来的快感,也不同于凯撒天生的蔑视一切,尤勒是爱国的,爱他的人民的,经常被凯撒暗讽是“右翼里的左翼分子”。 他深知进攻东夏对西顿有利,从心底是支持凯撒的,却又顾忌伯伊德的金钱实力。此刻,他打算当个墙头草,做个老好人,就像那不倒翁,推一把动一把,却仍是在原地,两边都不得罪。 执政以来,由于忌惮凯撒的一半兵权,又忌惮司诺背后的金钱势力,尤勒常常夹在两人之间,好不为难。他左边是冰山,右边是火海,必须在两者中间划出合适的地方,才能既不冷得发僵,又不热得出汗。 司诺看到尤勒面带犹豫,便用他那三寸不烂之舌雄辩起来:“出兵东夏,耗费我们大量的物资人力,对我们的国际形象也不利。凯撒将军想要扩张实力,没必要以牺牲国家利益为代价。” 这种语言上的剑拔弩张,已经成了内阁三角的常态了。凯撒依旧是慢悠悠的神态,缓缓开口:“东夏是肥水,自然资源丰富。我们西顿的矿产资源一直依靠进口,如果拿下东夏,可以省一大笔钱。难道你要放弃长远利益,只看那么点小钱吗?” 司诺狠狠瞪着气定神闲的凯撒,有些气郁,他偷着瞅一眼伯伊德,果然金主有些神色不妙。毕竟,伯伊德最近很是不顺,被其他利益集团合起伙对抗,吃了不少亏,手里拿不出钱去支撑战争的费用。 他也想趁着战争,入驻东夏市场发发财。可暂时的窘境,让他只得望洋兴叹。他真像一个探索到地下珍宝的探险者,刚准备挖坑去抢,却发现少了挖坑的铲子! “东夏国土辽阔,要征战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再说了,即使你通过强硬手段抢下东夏,要想平定人心,也得要很长时间。”伯伊德亲自发话了,他发白的眉毛挑了挑,像是否定,又像是遗憾。 “时间长一点无所谓,关键是长远利益。这是双赢的局面,即使东夏人现在不情愿,时间久了,享受到了物质的进步,怨声自然会平息下去。只要满足了他们的物质*,他们就会乖乖闭上嘴!” 凯撒据理力争,他有钱有权,正当巅峰,对于伯伊德的落难早已心知肚明,更是不屑一顾。 伯伊德噤声,他不是个善于辩论的人。一旦在嘴皮子吃亏,总会气狠狠地盯着对手,紧抿着嘴唇,似乎在克制那涌到嘴边的怒火。他给司诺使了个眼色,司诺立刻心知肚明,说: “利益是有,但国际形象不好。我们西顿要保持一个爱好和平的形象,才能和北穆、南罗有更好的外交关系,走向共赢!如果凯撒将军一意孤行,执意要攻打东夏,这不明摆着说明,北穆和南罗早晚也是西顿的囊中之物了吗?” 司诺此语,意在将沃泰弗和令久拉入自己的阵营,他那玻璃球双眼黑亮亮的,最是敏锐,最是有眼力,最是能看到局势的走向。可惜,他输在人格,输在向金钱点头哈腰! 北穆的沃泰弗仍是一派清净,只是微微皱眉,似乎不为所动。 可令久就有些心慌了,心脏像是被塞了一团乱乱的棉花。西顿若是窝里斗,他可比当事者还要心烦,生怕一个不小心,得罪了一方,南罗就成了陪葬品了。现在,他就像个观望父母打架的孩子,不知该帮哪一个。 若想不受拘束,经济上就得独立,才能不必看人脸色。可南罗经济上指望西顿救济,军事上依靠西顿援助。令久最担心的事发生了,他黑黑的皮肤上冒出亮堂的汗,心脏似乎也越来越沉。他和尤勒一样,就像骑在篱笆上,时而望望院内,时而瞅瞅墙外,真是难为他了。 他紧张地轻咳一声,凯撒和司诺的眼神立刻向激光枪一般扫射过来,弄得他颤颤地说:“我相信……西顿是不会攻打南罗的……” 他选择了站在凯撒一边,这意味着南罗会失去很多建厂投资的机会,但最起码,凯撒可以提供军事援助,自己的政权才有所保证。他打从心底希望国家可以富裕一些,但他更希望保住手中的权力,千秋不败。 司诺和伯伊德气闷,心里暗骂令久的拖后腿,又将目光投向看似悠然的沃泰弗,眼里充满了请求,这是他们最后的希望了。 沃泰弗沉默着,他不像会议桌旁的政客,而是漂浮在银河里的旅者。所有人都是紧闭着嘴,静静等待他的答案。会议室里静得连呼吸声都清晰可闻,空气像是停滞在原处,连流动都不会了。 “西顿的征战,不符合神的义旨,对我国造成了威胁,因为北穆距离西顿也很近。”他声音就像山涧的清风,毫无浊气,听起来清朗极了、干净极了。 圆水桶和他的金主顿时松口气,毕竟国力才是硬道理,沃泰弗的话语权可比令久的强太多。他们心里轻快不少,长久的担忧这才被那清风的声音吹散。 “神说‘顾己方能顾人’,北穆不求西顿从东夏撤兵。但也要西顿做个保证,永不侵犯边境,还要专门派遣和平大使终身驻在北穆,人选由北穆确定,作为两国和平的象征。否则,北穆将永远反对这场战争。” 沃泰弗的政治才能出众,他那仰望神明的虔诚外表下,是精打细算和寸步不让。那因为仪规而保持静止的身段下,却高速运转着外交上的博弈论。 司诺和伯伊德好不容易沉下去的心被再一次狠狠提起,惊喜过后,是巨大的失望。这种落差,就像快被溺死的人,突然被人拉上岸来,千恩万谢时,却发现恩人是索命的黑白无常!想着资金的短缺,伯伊德气愤之余愁眉苦脸,而司诺更是惴惴不安。 凯撒胜利了,心情大好:“既然沃泰弗大使这么说,而令久大使也不持反对意见,停战协议就暂且搁置一边。至于和平大使的人选,希望你们尽快敲定。” “已经敲定了。”沃泰弗看着宋亚泽说,“就是你身后的那个东夏人。” 他的声音清澈极了,却像炸雷般轰开一阵阵的惊诧。所有人都瞪大眼睛,尤其是宋亚泽。他本是来做笔录的,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9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0 没想到无缘无故地当起了大使。 凯撒很不情愿,他不想宋亚泽离开自己,别别扭扭地开口:“……西顿攻打东夏,却要让东夏人做和平大使,这未免太荒唐!” “正是因为攻打东夏,才要美化,才能尽快平息民愤。”沃泰弗轻描淡写地说,“这是最好的办法,对西顿有利,对北穆也有利。” 会议一时间陷入僵局。凯撒沉默了,他找不出强有力的理由去反驳,又不愿宋亚泽离开。 “我去。”宋亚泽思量半刻,最终还是决定赌一把,去北穆,让凯撒重新考虑撤兵。 简简单单两个字,却像一把利剑,狠狠插在凯撒心窝。凯撒愣愣地抬头,目光呆滞地看向宋亚泽。震惊似乎成了封口胶带,把他的嘴贴得严实合缝,他甚至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他心中掀起强烈的心酸,灼烧得他心痛,他无法接受,宋亚泽居然主动背离自己。一想到这,他又被挫败感袭击了,就像常胜将军第一次吃了败仗,如晴天霹雳,垂头丧气起来。这时,他才知道,原来横行天下的自己,还有如此失败卑微的样子。 “很好,这事就这么定了。”沃泰弗点点头,仍是那副神之使者的坐态。 第59章 暂别 会议结束时,已经是下午了。 天上飞来一块厚重的阴云,带着堆堆水珠,雨点噼里啪啦地冲向地面,逃出乌云的手掌心。太阳被这大云挡得面都不露,自认倒霉地躲在天上。可大云也是眼睁睁看着雨水飞速逃离,只能流着泪,叹着气。 凯撒面色阴郁地开着车,载着后座的宋亚泽。他开得很快,轮胎在泥水里扑打,激起一阵脏浑的水来,惹得路人怒骂。 “他妈的!开个军用车就了不起啦……” 骂声大了,透过车窗传进两人的耳朵里。凯撒也不理会,他的心绪杂乱得很,气恼得很,早都快要装不下了,哪里还顾得上那骂声呢! 他一路狂奔,最后猛一个急刹停车入库,宋亚泽因为惯性直直向前面的隔板撞去,额头顿时红肿一片,隐隐出现红血丝来。他疼得吸口冷气,捂着伤处抬起头来,对上了凯撒担忧的眼神。 凯撒的眼睛冒着点水光,神色担忧,他看着宋亚泽吃痛的样子,有些心疼,却默不作声,撇撇嘴,受气一样地把头扭到一边。他下了车,重重地关上车门,整个越野车都摇晃一下。 对于凯撒的反常举动,饱经风霜的宋亚泽自然心知肚明。他轻轻揉了揉青肿的地方,无奈地叹口气。 他刚刚下车,脚还没来得及迈,就看到别墅门被狠狠摔在门框上,发出凄惨的巨响,成了凯撒宣泄怒火的牺牲品,可怜兮兮的。过了几秒,那门又被凯撒别别扭扭地打开一条缝,发出重伤之后虚弱的“吱呀”声。 进了门,宋亚泽看见凯撒气冲冲地烧水,动作有些粗暴。他拿着咖啡杯的手还在不停抖动,和桌面碰撞出乒乒乓乓的声响。咖啡杯里的可可粉,足足有半杯之多。宋亚泽光是看到那堆可可,就觉得甜得腻人,喉咙也随之黏糊糊的。 凯撒一口气将一杯热巧解决,一滴不剩。他擦了擦嘴,看见一旁闭口不言的宋亚泽,委屈又一次涨潮,心里酸酸的。 “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吗?”凯撒阴沉沉地开口了,他实在忍不住了,声音也是颤巍巍的。 宋亚泽将声音放得轻柔,免得刺激到眼前这只狮子:“这是沃泰弗提出的,我必须这么做。” 凯撒的头微微低垂着,眼皮上抬,死死盯住宋亚泽。他沉默了半天,才从嘴里慢慢吐出:“你骗我,你又在骗我。你明明就是想逼我撤兵……” 宋亚泽讶然,一时忘记该说什么话。他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凯撒,发现凯撒眼睛乱颤,下巴和嘴唇也在不停抖动,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他面色悲愤地看着宋亚泽,下巴抽搐得近乎发酸:“你知道吗?你以后只能常驻北穆,除非特殊情况才能回国!” 宋亚泽看着他,沉沉地说:“只要你从东夏撤兵,我就不会走。” 凯撒怔住了,就像吃了一颗定身丸,僵在空气中。许久,他才咬着牙说:“我不可能撤兵。” “那我就必须离开。”宋亚泽语气冷淡。 凯撒愣了半天,身子纹丝不动,可他的内心却是天人交战,一方是爱情,一方是理想。他是一个情人,爱着宋亚泽;又是一个政客,有着远大的理想。当理想和爱情交战,他该去支援哪一方呢? 他无力地蜷坐在沙发上,只觉得脑袋从没这样沉过。他看着宋亚泽,又想想心中的理想,有些气闷。理想与爱情,二选一,这老套的选择题,在他脑海里掀起一阵波涛汹涌。无论他的答案是什么,他都要绝望一阵。他闭上眼睛,缓缓吐出一口气,沉痛地开口:“你为什么总是要逼我……你明明知道,我对你的心意……” 宋亚泽惊愣住,因为林裕果也说过同样的话。那时,是自己装病,逼他成家立业的时候。疑团交织,如洪水般涌上心头。眼前的凯撒和曾经的弟弟影像重叠,他像是面对一个黑洞,却看不清里面的秘密。 “我爱你,但是我也爱领兵打仗!征服天下!我生下来那一天起,就注定要如此。为什么你非要逼我做这种无聊的选择?!我的战争是正义的,是解救万民的!你们本来不矛盾啊……”凯撒用双手覆上额头,面露痛苦。 宋亚泽定定神,面色凝重地说:“正义不应该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你这是把自己的思想强加给别人。你没有权利这么做,更没有权利说自己是正义的化身。” 凯撒捂着脸,从指缝中看着宋亚泽,觉得这说教的一幕很是熟悉。他满腹心思,还带着疑惑,沉默半晌,颤抖着说:“我现在无法做出决定……” “我理解,你的确很为难。”宋亚泽走了过去,坐到他身边,对上他矛盾的眼神,“我先去北穆,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如果你打算撤兵,我就会回来,如果你想继续,那我就留在那儿。一切都取决于你。” 凯撒神色复杂,却又松口气,他又多了一段时间的缓冲,可这也意味着他自我折磨的时间又长了些。他眉头紧蹙,慢慢地说:“希望这个时间不要太长……” 和平协议很快就签订生效。出发那天,为了入乡随俗,宋亚泽换上北穆人的民族服饰——纱袍。在面临诸多颜色时,他特地选了灰色。他仍记得慧贤和尚,那个大义凛然的僧人,这是他铭记老僧的一种方式。 而凯撒却没有在机场露面,连送行的任务都是司机包揽的。临行的前天晚上,他只说了句:“这只是暂别,我们还会再见,我会想办法。”说完,就一头扎进卧室,再也没出来过。 宋亚泽是和沃泰弗一起上飞机的。按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1 照北穆的规矩,凡异教徒或无神论者入境,应有无犯罪记录的推荐人,推荐人应随身陪同,为期一百天,防止其出现分裂宗教的行为。沃泰弗作为宋亚泽的推荐人,自然也要监视着这个外来客。为此,他调任回北穆,担任本国的外交官。 他坐在宋亚泽旁边,眼皮习惯性地下垂,视野就固定在脚前方的一小片,据说这种做法可以摄心,不被世间诱惑所迷,心中只想着神明。沃泰弗是个虔诚的教徒,无时无刻不在遵循着教义。一旦他发现自己越出雷池,就会自责无比,默默念起忏悔颂。他从不闲聊,即使身旁挨着宋亚泽,也不会说话,这在他的教义里叫“静默”,为了减少世俗的牵绊。 飞机前排只有他们两个人,后排坐着穿黑纱袍的保镖。他们也是静默的,好像面前就站着崇高伟大的神明。整个飞机蔓延着寂静肃穆,像个哑巴鸟,闷不做声地起飞、降落。 出了机舱,宋亚泽发现画风突变,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片新大陆,他甚至觉得自己来到了另一个星球。这里所有的建筑画着一颗细长的水滴,不超过三层,楼身圆圆的,连楼顶都是圆拱形,活像一根根粗短的巨型烤肠。由于楼层低矮,天空也没怎么被遮挡,路面亮堂宽敞,路上的行人都穿着各式纱袍。 这是一座政教合一的国家,统治者不仅在社会生活上领导着人民,还把他们的精神世界掌控得严严实实——关键是,人民还心甘情愿。所以北穆是四国之中最稳定的国家,从没有人敢说政权的坏话,因为在戒经上,“不谤国主”就是他们的第一条戒律,触犯戒律的人,会下地狱。 车在马路上缓慢前行,宋亚泽看着窗外,心道这车和电动车的速度差不多,很是疑惑,问向坐在副驾上的沃泰弗:“怎么这车开得这么慢?这种速度真的不会耽误事情吗?” 沃泰弗双手交叉,食指立着,两个指肚贴在一起,往自己的眉心缓缓一碰,似乎在向神明请示以后,才能开口说话:“我们北穆的车全部限速,这是防止人心浮躁,理经上说:‘心静,神土净’,只有我们人心安静,神土才会清净,我们北穆人要维护神的领土,绝不可污染。” 宋亚泽听着沃泰弗的言论,好奇地问:“理经?你们这里的经教还分类吗?” “嗯。”沃泰弗清澈的声线依旧平静,“我们的国教经典有两部分。第一部 分是理经,讲述了世间万物的真理,包括了宇宙人生的规律,主要是理论基础,用来修心。第二部分是戒经,一共三百条,规定了人的日常修持。比如说,视线不得超出足尖三步;出门在外时说话,需向神明请示后才能张口。” 宋亚泽盯着一座楼上水滴标志,不解道:“每栋楼上面都画着水滴,这是国教的标志吗?” 沃泰弗点点头:“是的。水是神明赠给人类最大的恩赐,也是人学习的对象。经上说:‘水,净之极净’,它代表最高尚的境界,是世界上最接近于神境界的东西。” 宋亚泽听得晕晕乎乎,仿佛看到一张写满规律的大手覆在天上,晃动着指头,操纵着一切。这里所有人都活在所谓真理和戒律之中,一想到这,他默默感慨,情绪复杂,说不清这是好还是坏。 由于身份特殊,位居高职,宋亚泽必须先去拜见教皇,才能回下榻处。车速太慢,车晃悠两个小时后才到了教廷。教廷足足有五层,比其他楼房都要高上许多,拱门圆顶,色彩明亮鲜丽,显得鹤立鸡群。这里是教皇处理政务的地方,也住着他的家人。 宋亚泽踩在地毯上,侧后方跟着沃泰弗。地毯两旁全是直直站着的礼仪人员。他们人高马大、气质出众,穿着洁白的纱袍,昂首挺胸的样子。宋亚泽每走一步,身旁的一对礼仪人员就会双手合十,把手举过头顶,再缓缓放下。随着他的前进,一双双手就像波浪一样起伏,宋亚泽心里也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 他从没站在众人眼睛的聚焦下,这种隆重肃穆的欢迎仪式让他也不禁紧绷起来,脚步也迈得更沉稳了。他想着,有个心理学名词叫霍桑效应,说是人在被关注时,会刻意改变一些行为,大概是能解释自己这种变化的。 教廷里面极尽华丽神圣,吊灯镶着金边,墙壁上还画着壁画。还有新鲜的花一簇簇地摆放着,花团的正上方是巨大的神像,被才华横溢的画家雕琢得精细,上面的神慈眉善目,神情却和沃泰弗一样悲天悯人。 宋亚泽走到地毯尽头,抬头望到了高高在上的教皇。教皇已经是个须发斑白的老人了,高高胖胖的,穿着有些繁琐的洁白纱袍,脸白白圆圆的,还有点双下巴。他看到和平大使来了,便从高台上走下来,脚步沉稳缓慢,脸上始终带着不过分的微笑,看上去是个极易亲近的老人。 他虽体重沉沉,脚步却如生风般轻盈。待到他来到面前,宋亚泽双手合十,缓缓鞠了一躬。再抬起头来时,教皇将胖手放在他的头顶,笑眯眯的,脸上的脂肪像结块似的堆起,他慢慢说道:“期望早日觉醒,神子。神会永远爱护你……” 他放下手,微微侧身,朝一旁的侧门招呼一下,似是在冲门里的人示意,可门里仍是没有回应。教皇的脸色有些变了,招手的动作紧了些,终于,才从门里冒出一个脸红红的女孩子,看上去不过二十岁,青春逼人。 她穿着黄纱袍,个子娇小,波浪卷的头发长到后腰,皮肤白得近乎没什么血色。她下巴尖尖的,小眼小鼻小嘴巴,五官无一不小。她就像个受人怜爱的洋娃娃,很可爱。她很是怕生,看见素未谋面的宋亚泽,更是紧张起来,连耳朵尖都红了,有些窘迫的模样。 第60章 娜塔莎 女孩儿的神态有些别扭。她的小手不停搓摸着,肩膀也是颤动着,耳朵尖红起来。她是尴尬害羞的,最怕遇见陌生人。现在这副模样,让宋亚泽看着,都替她尴尬。 教皇清了清嗓子,依旧和善地说:“这是我的孙女娜塔莎,是教廷的形象使。她比较怕生,请你见谅。” 宋亚泽礼貌地向她鞠了一躬,等他抬起身子,却发现娜塔莎一脸紧张和不安,连细长脖子都是红的。她同样行了礼,不敢直视宋亚泽:“您……您好。我叫娜塔莎。”她声音如蚊叫,说话底气很薄弱。她那柔弱的外表,再加上细弱的声音,就连女性见了她,都容易升起怜爱。 “娜塔莎是形象使。接下来几天,会与您共同出席招待会,到时候会有媒体报道。”一直沉默不语的沃泰弗发话了,就算见了教皇,他仍是面无表情。 宋亚泽点点头,对着娜塔莎笑着说:“接下来几天就辛苦您了。” 娜塔莎轻轻点了点头,礼貌地再次行礼,带着少女特有的青春与羞涩。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2 返回使馆的路上,宋亚泽回想着刚才的情景,不解地问:“为什么教皇在教廷接待我时,没有媒体来报道呢?按理来说,让教皇出面不是更好吗?” 沃泰弗向神请示后,才缓缓开口:“教皇要给人民留下一个高贵的印象,不能随意露面,媒体如果拍照报道,就是对他的不尊重。我们教廷的形象使是娜塔莎,她是教皇的孙女,代表教廷对外说话,人民也很爱戴她。” 宋亚泽默默擦了把冷汗。想想方才娜塔莎扭扭捏捏的模样,面对自己一个人,都能紧张得面红耳赤。那面对无数的相机时,她会不会紧张得晕过去。 车开得很慢,宋亚泽看到一排排圆柱楼向后面慢慢移动。这时,他注意到一个外形奇特的建筑,在众多烤肠之间,显得夺人眼球:那建筑像个金字塔,有三层楼高,通体白色,上面还爬着郁郁葱葱的藤蔓,四面墙都画着硕大的水滴,下面有一圈白花围着当作篱笆,很是封闭,却又圣洁。 宋亚泽好奇起来,指了指金字塔:“那栋楼是做什么的?看起来不同凡响。” 沃泰弗瞥了一眼窗外,不知怎地,呼出长长的一口气,神情更是悲悯:“那是专门为幼女割礼的地方,叫‘脱尘圣处’。这是为了让她们……” 宋亚泽倒吸口冷气,震惊地看着那看似圣洁的金字塔,连沃泰弗的后半句话都没听进去。他没想到,新闻中偶然听说的暴行,居然在小说世界中碰上了,还距离自己这么近。 “……她们在五岁时,就需要接受割礼。这样,可以免除她们犯下邪淫的罪。”沃泰弗一本正经,面色平静,就像个高高在上的法官。似乎在他眼中,只有罪与非罪,没有应不应该。他理所当然的语气,令人容易心生反感。 宋亚泽看着这一派祥和的国家,顿时升起了一丝恶寒,没想到这和谐的场景下面,居然还有这恶劣的风俗——用风俗来形容似乎并不准确,而是原则。这看似纯洁的金字塔,就是一座地狱,里面淌着女孩儿的血和泪。这是一个可悲的国家,表面上多么神圣,里面流着丑恶的污水。可人们,似乎连丑恶都意识不到,只是像傀儡一样,任人摆布。 车子在宋亚泽的默叹中,驶到大使馆。他满腹心思地下了车,抬头看见那象征清净的水滴,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将视线收回,他定定神,才注意到使馆门口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那人金发碧眼,眼角还有浅浅的鱼尾纹,高鼻鹰眉,嘴角下垂,透着股果断与决绝。即使他上了年纪,那好看的五官,仍是显着年轻时的英俊逼人。 看着这熟悉的样貌,宋亚泽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人正是凯撒的父亲,驻扎在北穆,负责北穆和西顿的外交事务。他是个忠于职守的政治家,外交成绩出色。由于他工作得力,西顿在外交上几乎没吃过亏——当然,这也与西顿本身财大气粗有关。 他礼貌地朝宋亚泽伸出手,态度沉稳。许是经历过不少跌跌宕宕,整个人的气质和他那易怒易躁的儿子完全不同:“你好,欢迎上任。我叫兰登,是西顿的驻北大使,有幸今后能与你共事。” 宋亚泽看着这张和凯撒如出一辙的脸,不禁觉得好笑。他忍着笑意,握住兰登的手:“您好,我叫宋亚泽,很荣幸见到您。” 兰登用官腔和他客套几句,又和他身后的沃泰弗寒暄,便走出使馆,坐上门口等候已久的轿车。车缓慢地启动,缓慢地离开,目的地是他工作的地方——领事馆。 沃泰弗带着宋亚泽进了使馆,这里是外交官起居坐卧的地方。他们来到其中一间居室,里面装修简朴,生活用品却是一应俱全,桌台上还放着新鲜的水果。沃泰弗瞥了一眼四周,满意地点点头:“这里就是你在北穆的家,用具和衣物等会儿会送来。以后的一百天里,我就住在你隔壁,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找我。下午四点时,娜塔莎会过来,和你交流有关招待会的事。还有……” 他顿了顿,神色躲闪着说:“你领口的暗扣开了……” 宋亚泽赶紧低头,发现暗扣还真松开了,露出肩部的一片蜜色。他把扣子重新扣上,再抬头时,发现沃泰弗的半只脚已经踏出门框了,嘴里还无声地念念叨叨的,别扭的样子又滑稽又奇怪。 下午了,娜塔莎果然来了,仍是一副不自然的神态。宋亚泽看到她这副扭捏样子,不禁好奇,这些年她是怎么面对闪光灯和镜头的。 “您……您明天不需要担心什么,发言稿都准备好了……您只要照着念就可以了……”娜塔莎说话磕磕巴巴的,耳根红得滴血。 两人言简意赅地交流几句后,宋亚泽终于忍不住了,他看着娜塔莎的手还在微微发抖,担忧起来:“我觉得你好像很紧张。明天的招待会……你确定自己可以参加吗?毕竟那个时候会来很多记者……” 娜塔莎愣了一下,摇摇头说:“我可以的……面对媒体,我一点也不紧张……” 宋亚泽不解,语气怀疑地说:“可你现在,只面对我一个人,都紧张得发抖。我觉得……你最好还是调节一下心情……”他看着战战兢兢的娜塔莎,有些头疼。可对于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又不好严厉警告。 “其实……我一点都不怕摄像头。但是私下里见到陌生人,我就控制不住地紧张……”娜塔莎声音发颤,“我在媒体面前,只是表演,那不是我自己……所以我一点也不害怕……可现在我不是在对镜头表演,我是我自己……就控制不住地发抖……” 宋亚泽听着这颇为荒唐的言论,一时惊诧。他沉默一会,才轻声说:“其实……你完全不用紧张,也不必对我用尊称。你说着害怕,我听着也别扭……” 娜塔莎惊愣,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抬起头怔怔地看着他。宋亚泽见到她这副呆愣样儿,叹了口气,起身拿了个苹果削了起来,一边削一边轻声安慰道:“我吧……看见别人对我恭恭谨谨的,就浑身难受,可能因为我是个打工的命,享不了达官贵人的福……”他半开玩笑地说着,希望能减缓娜塔莎的紧张。 “据说甜食能缓解紧张,你就吃个苹果试试,看看这句话说得对不对……”宋亚泽不是个削苹果好手,一只原本大又圆的苹果,经过他的修理,很快成了崎岖不平的不规则球体。 娜塔莎感动极了,她从未有过这般礼遇,看着这个丑丑的苹果,心里也踏实下来:“谢谢你……你是第一个不让我用尊称的男士……也是第一个给我削苹果的男士……”她脸上又开始冒红云,只不过这次是因为害羞。 宋亚泽讶然,抬头问道:“你对男人都要用尊称吗?” “嗯。”她点点头,神情卑微,“理经上说,女人应对男人尊崇、景仰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3 、忠诚。男人应当支配女人,女人应当忍受、服从……” 宋亚泽突然明白,北穆为什么会留存着割礼的不良习俗了。这个国家,女性的社会地位低下,完全是男性的附属品。他唏嘘不已,暗叹北穆披着博爱清净的皮,却流着污黑封建的血。 “你对其他男人怎么称呼,我管不着,毕竟这是你们国家的制度,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他将削好的苹果塞到娜塔莎手中,“但以后,我们俩之间,你不要对我用尊称,更不要觉得自卑。真没想到,北穆居然会是这样……” 话到嘴边,他忍了忍,可最终还是没忍住:“我还以为男女平等是最基本的,从来没见过你们北穆的架势……” “男女平等……”听到这话,娜塔莎喃喃地重复这几个字,神情茫然,这和她接触的文化大相径庭。她一贯奉行的原则,第一次受到了冲击,这让她新奇之余,又有些激动。 “是啊……”宋亚泽无奈道,“都是两只眼睛一张嘴,怎么不一样了?在我们东夏,有的女人比男人赚钱都多,能力不比男的差。当然了,这是东夏的情况,对于你们北穆,我不加评价,毕竟各自有各自的国情……” “男女平等”这四个字,就像一颗种子,被拨到娜塔莎的心里。她微微兴奋,紧张感一扫而空,脸上也浮现出微笑:“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过这种说法!真是稀奇!” 她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苹果,因为长时间接触空气,表面已经氧化发黑了。她也不管,一口咬下去,仍觉得味道甜美、甘味无穷。 第61章 酒中真谈 领事馆内,记者们挤在一起,手上举着奇形怪状的相机,看上去挺笨重。在其他国家,记者们恨不得无风也得浪。而北穆正是这样一个严肃古板的地方,就连记者也是循规蹈矩,一个个的提问比官方还官方。馆内只有咔嚓咔嚓的闪光声,以及发言人官味十足的讲话,没有多余的喧闹。 宋亚泽浑身难受地念完发言稿,坐在台下,感觉压抑得呼吸困难。他看着台上容光焕发的娜塔莎,她完全没有了昨天的羞涩,面对镜头,收放自如。宋亚泽不得不佩服,所谓影后不过如此,也许她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招待会的时间不长,神情拘谨的记者们收起相机,松了口气。他们收拾东西,准备打道回府,可纱袍宽大拖地,设备也沉重,在他们走动时就成了累赘。一位小个子的记者,精瘦精瘦的,面相有点尖嘴猴腮,他扛着打光装备,艰难地迈着步子,可一不小心踩到纱袍,一个踉跄,装备生生撞上了墙面,一块塑料碎片惨兮兮地跌下来。 “操!”小个记者气愤地骂了一句,又赶紧噤声,慌乱地扫视周围,正好碰上了宋亚泽惊疑的目光。他脸憋得通红,扶了扶设备,闷声快步离开了。 宋亚泽听见这句脏话,一时惊疑。北穆戒律森严,市民不可说脏字,否则就染指了神的领土。可这小记者一声嘀咕,让他不得不怀疑,北穆真如表面上这般平静吗?他一动不动地坐着,沉思着。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他就没什么时间思考了。 “昨天我回去之后,想了很多,一夜都没睡着……”娜塔莎轻柔的声音,将宋亚泽的思绪拉了回来。“我觉得,你说的男女平等……很有意思……” 宋亚泽转过头,看着坐在身旁的娜塔莎,她脸上还是浮着红云,羞答答的:“我小时候也有过这种想法,可是脱尘之后,我就再也没这样想过……” 脱尘?宋亚泽想起了那个金字塔,心里一声叹息:“在我们那边,对女人实行割礼是犯法的……” 娜塔莎点点头:“我知道。可我们从小学习的,就是割礼是神圣的,女孩子只有接受脱尘,才能上天堂。只有北穆人,才有机会在死后升入神土,而其他三国人只能下地狱。” 宋亚泽沉默半刻,才沉沉开口:“这是你们的信仰,对此我不发表意见。” “其实……”娜塔莎坐近了些,红着脸低声说道:“我有时也不相信这些。经上说人的一切都是神创造的,人是不能选择出身地的。可难道出生在东夏、在西顿就注定下地狱吗……那样的话,神也是偏心的呀!” 宋亚泽深深感觉,整个北穆都在奉行着邪教,而这邪教还被捧为国教。这么想着,他不寒而栗,同时又上来一种批判情绪,想狠狠批判这种毫无人道的政权。北穆的高压统治,成功戳到他两处反感点,一是残暴,二是虚伪。 “……”他酝酿半天,最终还是决定理智,欲言又止,把溜到嘴边的话生生吞了下去。考虑到自身所处的环境,更何况娜塔莎还是教皇的孙女,还是谨遵“言多必失”的原则为好。 娜塔莎没说几句,就离开了,这是因为在北穆,除非工作原因,男女独处的时间不可超过十分钟。宋亚泽站起身来,走出领事馆,发现沃泰弗坐在门口的车中,一本正经,落落难合。他看到宋亚泽,面色才自然下来,直接朝车窗外开口:“听说东夏人爱喝酒,有人专门给你送了酒过来。经上说‘礼当尽谊’,这是我们北穆的待客之道。” 宋亚泽上了车,果然看到有两瓶白酒,可他仍是疑惑着问:“你刚才和我说话时,没有向神请示……” 沃泰弗一愣,浑身僵硬,赶紧补上三个动作,嘴里又开始无声地嘟囔,正经的样子反而引人发笑。 两人龟速到达使馆,宋亚泽抱着白酒上了楼,在屋里翻箱倒柜地找小酒杯,无果,只得以大肚茶杯代替。他一边倒酒,吸了吸鼻子,一边问身旁的沃泰弗:“这酒闻起来很不错,是谁送来的?” 沃泰弗假咳一声,摸摸鼻子,神色不太自然:“……我……是我送的……” 宋亚泽抬眼看他,看见他这副窘态,笑着说:“很诚实嘛!我还以为你得支吾半天,就是不承认呢!” 沃泰弗赶紧坐直身子,正色道:“经上说……不能妄语……” 宋亚泽笑了笑,没再说话。他抿了一口白酒,表情很是怀念:“其实我不怎么喜欢喝酒,只是这白酒让我想起我的家乡。现在想想,还是我老家好,没那些杀人放火的破事儿,也没啥条条框框。还真是出国了,才知道爱国吧。” 沃泰弗有些不解:“东夏?那里不是正在打仗吗?” 宋亚泽抿着酒,也不瞅睬,语气平淡地问:“你爱北穆吗?” 沃泰弗理所当然地点头,神色颇为骄傲:“我尊奉神明,当然爱北穆。这里是神的圣地,世界上没有一本书比得过理经,它是真理,北穆是真理之地!” 宋亚泽喝了一口,辛辣无比,他皱起鼻子:“这个问题,也有人问过我。我说的原因和你不同。那我再问你,如果抛去宗教因素不谈,你还会爱北穆吗?”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4 沃泰弗沉思一会,才慢慢吐出:“这个问题本身就不对,北穆没有宗教,只有真理。宗教取决于信仰,人可以选择信或不信。真理是永远存在的,不论人的选择是什么。北穆人都生活在神的恩泽中,我们每天接触的都是真理,不是宗教。” 宋亚泽若有所思,酒精让他喉头发热。他定定神,缓缓开口:“那你是爱真理,爱神明,还是爱这个国家?” 沃泰弗思考半刻,才皱着眉头说:“说实话,我爱神明更多一些。但我也爱北穆,经上说,它是通往神界的阶梯,是成神的暂居处。” 宋亚泽又斟上一杯,慢吞吞地抿着,他开始晕乎乎的:“成神之后会怎样?还会回到北穆吗?” 沃泰弗摇摇头:“成神之后,就不会再回到这个浊恶之世了。到时候,可以在神土永享清净,只要坚信理经,按照戒经行持,就能做到。” “那如果有一天,让你在成神和为人民服务之间做选择,你会怎么办?”宋亚泽眨眼的时间延长了半秒,他有些昏沉了。 沃泰弗有些难为,他看着脸色发红的宋亚泽,紧绷绷地说:“成神……” 宋亚泽轻笑。他微醉了,积郁胸中的话终于趁着酒劲跑了出来:“那我也说实话,你虽然装得悲天悯人,心胸气量还不如凯撒呢……”醉意上来,他说话的尾音都拉长了,视线也乱了,“怪不得罗素说,研究神学的人容易傲慢,自以为掌握了真理……整天装着副清高样,最烦你们这帮假里假气的人……我看,这个北穆就是一场骗局……你们在愚弄民众……你知道不……” “罗素?罗素是谁?”沃泰弗不解地问,他看着宋亚泽站起身,脚步有些晃悠,赶紧站起来拉着他。 “我说……兄弟……咱俩三观不同,没法沟通……”宋亚泽扯开他的手,“我醉了,睡一觉就好了……”他脚步不稳地去了卧室,迷迷糊糊地倒在床上,四肢大张。 沃泰弗悄然进到卧室,看见他呼吸均匀,便蹑手蹑脚地给他盖上被子,又看见他熟睡的面庞,内心受到了蛊惑。他抬起宋亚泽的下巴,觉得恍若隔世,下意识地就亲吻上去。等到他反应过来,才突感嘴唇像是被灼伤,罪恶感顿生。经上说,同性相爱,为人神共不齿。 他慌慌张张地起身,接过吻的嘴唇微微发抖。他感觉自己纯净如水的心,已经有了一丝污浊,自从那天在更衣室偶遇宋亚泽时,他就不再是个戒行精进的人了,只是个装模作样的人,是个不能升入神土的可怜人。为了这个人,他甚至开始做上春梦,梦里的自己肆无忌惮,而共逍遥的对象就是这个人,梦境犹如久远的过往,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一开始,他惊恐,他忏悔。而现在,他只有纠结和无助。这是他的秘密,打算带到棺材里。 他盯着宋亚泽一会,神情纠结。很久,他才艰难地迈着步子,离开这个痛苦之地…… 宋亚泽再次醒来时,天色已晚,窗外有寒蝉鸣泣的声音,似是要入冬了。他扶着疼痛昏沉的脑袋,出了卧室,惊讶地发现,客厅的灯居然亮着,沙发上还坐着个人,正是凯撒的父亲兰登。 兰登像是等候已久,面容阴沉冷漠。他手里还拿着录音笔,腿也是快速抖动,焦躁不安的样子。 他看见宋亚泽,紧绷的表情终于爆发了,火气大增,开口就是责备:“这是你今天下午的酒话吗?!”录音笔指向一脸蒙圈的人,“幸亏被我截到了,不然你就等着被吊死吧!” 宋亚泽看着录音笔,瞬时反应过来,惊声道:“有人窃听我?” “不然呢?”兰登冷笑,“你以为北穆人生来都是虔诚的教徒吗?不采取点特殊手段,这个国家怎么可能活到现在?” 宋亚泽震惊了,甚至感觉自己身处牢笼一般。他惊诧得噤了声,茫然地看着兰登,许久才恢复说话的能力,结结巴巴的:“没想到……这个国家……”北穆一次又一次突破了他的想象,庄严和肃穆早已不在,剩下的只有□□和残暴。 “这个国家怎么了?你要知道,为什么会有国家。这里没有乌托邦,必须要有阶级统治!”兰登面色冷峻,语气严厉,手指一下下地敲着桌子:“要想人生活稳定,社会正常运行,国家就必须存在。为了维持它的统治,就算是宗教、是骗局,都要用上!人需要的是安稳有序的生活,而不是什么真相!” 宋亚泽无言以对,他无法对这句话做出判断。他觉得兰登的话漏洞百出,却又找不到理由反驳。他神情茫然地站着,喃喃自语:“哪怕是骗局……” 兰登恨铁不成钢地看着他,长叹一声:“唉!信仰是最深刻的信念,是社会的意识形态,政权需要它,人民需要它!”兰登固执己见地冒着政治术语,那副样子和凯撒如出一辙。 “你经验太少了,你只是个平民,被我儿子生拉硬拽到西顿,现在又来到北穆当个傀儡充充门面。你和我儿子的事,我不管。但你既然和我共事,就要记住,在这里,不能说错一句话。否则,你死了,倒没什么,不要影响了整个国家!”他表情阴沉严肃,让宋亚泽寒毛直竖。 说罢,兰登的表情才似乎缓和一些:“你该感谢沃泰弗,他没有向教廷告密。不然,你现在已经被吊死在绞刑架上了……” 宋亚泽微惊。比起大难不死的庆幸,他更多地是感动,想想那张神情悲怆的脸,他此刻既感恩又疑惑。在他的印象中,沃泰弗是会为了信仰舍弃一切的人,就像不执刀剑的死士。而这次却替自己隐瞒,他有些迷糊了。 第62章 跌下神坛 沃泰弗住在宋亚泽隔壁,两人房间的摆设布置大致相同。唯一的区别在于,沃泰弗的房间里要多一张神像画。神像挂在墙上,里面的神也穿着简朴的白纱袍,赤着脚走在贫瘠的黄土地上,神情慈悲,衣诀飘飘。虔诚的教徒相信,神乘愿来到苦难的世间,来救度众生。 教徒们总是热衷于忏悔的,他们喜欢在神像前痛哭流涕,抹完泪水后就重蹈覆辙,好像忏悔只是对着神像例行差事,忏悔是忏悔,生活是生活,泾渭分明,不曾相互干扰过。或许他们仅有的一点点分辨力,全用在这个地方了,以至于没有能力去看看真正的是与非。 沃泰弗就在这神像前,虔诚地跪着,神龛之下,还燃着气味好闻的酥油灯,放着几朵白色鲜花,看上去很神圣。他的脸被光线照得柔和,可脸色却不大好看。他闭着眼睛,无声地默念忏悔偈,这是他遇到宋亚泽之后,最常做的事了。 那天在更衣室,他坚守的清规戒律,就被“邪念”攻破了,而且他还控制不住,这是最令他懊悔的。他暗骂自己,却总是沉浸在对那个人无限的意淫之中,每天晚上入梦时,是他最担忧,但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5 也最期待的时候。他总是默默念着清心偈,却又偷偷想着自己该用什么姿势,将那人折腾到什么地步。他从小接受着最严格正统的教育,对女色尚不能放纵,更何况还是个男人! 禁忌的苦涩,更让他在梦中获得更多快意。他总会幻想,将宋亚泽囚在一处与世隔绝的地方,将他捆绑,将他鞭打,用冰块和烛火刺激他,抚摸他因为疼痛而颤抖的双腿,啃咬着他的胸前。用黑布蒙起他的眼睛,剥夺他的视觉,让他感受到最大的身体刺激。用细小的银针刺疼他,吮吸渗出的鲜血。给他穿上最惹火的衣服,或者是什么也不穿,让他跪在自己的腿间,做那最屈辱却最性感的事…… “万能的神啊!救救我吧!罪欲的魔鬼要拉着我背离您……”沃泰弗小声嘟囔着,一脸痛苦。 可即使向神祗求救时,神没有来救他。他紧闭双眼,眼前却看到宋亚泽满身鞭痕,眼睛蒙起,轻喘着躺在地上,将双腿分开勾引自己的模样。沃泰弗使劲吸了口气,似乎连略带血气和腥气的空气都闻到了。而这种可怕的幻想,已经折磨了他很长时间。他大力压制,结果愈演愈烈,或许*这东西,是带着反作用力的,还有着倍增效应。 沃泰弗无数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为什么会对宋亚泽有这种不堪又刺激的想法,为什么渴望和他日日*,可答案仍是未知的。渐渐地,他才似乎明白了一点,这种狂热和激情是自己与生俱来的。他像是一直都在找一个人,尽管自己不知道这个人的外貌、身高、性格,但看到宋亚泽时,就能确定,他正是这个人。 因此,他渴望爱抚那人的一切,恨不能时时与他快活,让他在自己的猛烈攻势下,早早放下男人的尊严,每天只想着承受自己就可以了。沃泰弗有着神的崇高一面,也有着这魔鬼般的*;正是他有一面禁欲的性格,长久地压制自己本能的阴暗面,反而催生出这极端的性观念。 他对神的敬仰是真诚的,却是从小被硬生生灌输的,没什么实在根据。或许他的信仰,是来自于对自己的说服,而不是对神明的向往。可他也是个人,每当*冒头时,他总能及时息止。只是这些日子里,他终究是遇到难题了。 敲门声响起,沃泰弗脑海里的拉锯战才不得不中场休息。他打开门,看到的是刚才幻想之中的脸。只是在幻想中,这张脸写满了欲求不满和歇斯底里,不是现在这样的温雅和自然。 “进来吧。”沃泰弗声音清扬,很中听,带着不易察觉的沙哑。 宋亚泽毫不知情,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甚至有些感激的意味。他手上还提着几种水果,这是为了答谢沃泰弗的包庇之恩的。 “我刚才在门缝里看见,你一直在跪拜神明。我敲了好多下,你才来开门……”他掰下一根香蕉,动作殷勤地扒了皮,递给的沃泰弗,“你真是个虔诚的教徒!” 沃泰弗低垂着头,缓缓开口:“我过午不食,下午两点后不再吃任何东西,这香蕉你吃了吧。”此时,他真是庆幸纱袍如此宽大,将他冲动的下半身遮掩得完整。 “其实……下午的时候,我醉了。有些话说得不妥当,可能有些冒犯,真是不好意思。”宋亚泽将不着寸缕的香蕉摆在一边,笑着说:“谢谢你的理解……” 沃泰弗抬头,看着他这番感激样子,脑海里却立刻追溯到那不堪入目的场景。要是平时,他会赶紧念起忏悔偈,可现在魔鬼战胜了神明,他鬼使神差地说:“你为什么不吃了它?” 这是个怪怪的问题,宋亚泽迟疑几秒,才说:“我不吃太甜的东西。” “那算了。”沃泰弗站起身,背对着宋亚泽走到窗边。他被清冷的月亮照着,那狂热的情绪才似乎消停一些。“我不是个虔诚的教徒,我的行持很差。我甚至……连最基本的教规都遵守不了……” “谁也不是天生的圣人。”宋亚泽走去他身边,抬手拍拍他的肩,这是他安慰人时的习惯动作。可这一寻常动作,让沃泰弗浑身僵硬,被轻拍的地方似乎麻热起来。他对性太过压制,永远保持着禁欲的生活状态。可越压制,越在乎,越敏感,仅仅是拍肩,就已经让他情绪异常了。 “我不太清楚你们北穆的教规,但也能大概猜出那么几个。唉,那些规矩,一时容易做到,要一辈子遵守下来,简直太难了!”宋亚泽叹道。 沃泰弗向宋亚泽靠了靠,神色阴沉:“的确很难,如果按大乘的标准来说。小乘修相,只要不做禁忌的事就行了。大乘修心,连错误的念头都不能有。” “那更是难了!”宋亚泽神情悲哀,为北穆人悲哀,“你们活得真辛苦!想做而不能做的感觉,一定很不爽。不过要是连念头都没有,就不会感到痛苦了吧!” “你说得对。”沃泰弗转过头,盯着他带着无奈的黑眸,沉沉开口:“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想做,而不能做。我要不是北穆人,我会犯下最恶劣的错误,而且是不知悔改的那种。只要我想,就算强迫别人,伤害别人,也要去做!” 宋亚泽吃惊地转过头,这句话实在不像沃泰弗说的。在他眼里,沃泰弗的标签就是虔诚和禁欲。而现在,他只觉得沃泰弗的眼神,很是令人不舒坦。 “可惜我是北穆人,我要维护我的信仰、我的国家,这是我天生的使命。你可能会为我觉得悲哀,可这是我无法改变的东西。有些事,不是想做就能做的。”沃泰弗神色沉重,他心情阴郁。 宋亚泽深有感触,赞同道:“太对了!有些事,不是空想就能完成的,也不是喊个口号就能实现的,人都有身不由己的时候。看别人感觉还不真切,一旦到了自己,就知道现实多么无奈。” 沃泰弗长叹一声,神色复杂:“你也是经历过无奈的人吗?”他顿了顿,才低声道:“可以跟我说说吗?” “当然。”宋亚泽语气平静,岁月让他如此从容得回忆过去,“我到现在,都不爱我的母亲。小时候,我特别恨她,恨她天天打我骂我,拿我撒气,我从来没有体会过什么是母爱。那个时候我发誓,以后长大了,绝对不过问她,任她自生自灭,那都是她的报应。” 听到宋亚泽提起的人是母亲,沃泰弗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他不希望宋亚泽爱上或者爱过其他人。“后来呢?你没有这么做,对吗?” “对,我发现我干不出那事。”宋亚泽点点头,“尽管我不爱她,但我不能按照原来的想法抛弃她。就算她不可理喻,我还是得负担她的一切开销。我有些朋友骂我蠢,那是因为他们没有设身处地。毕竟她把我生了下来,我真的做不到不管她,就算我很无奈,我也要去做。现实比我想象中的要复杂得多。” 宋亚泽说的话,全是发 分卷阅读95 分卷阅读95 分卷阅读9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6 自肺腑的。可沃泰弗却只顾庆幸于独占他的念想,话倒是没怎么听进去。等到宋亚泽停口,他才应付似的应声:“哦,是这样啊!” 宋亚泽看见他这番敷衍,还以为他不愿听这家长里短,便又转移了话题:“最近……还有什么要事吗?比如批改公务、发言致辞什么的?” “没有。你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生活在这里就可以了。尤其最近西顿在重整军队,在边界布置兵力,你象征着西顿不犯北穆,现在绝对不能离开。”沃泰弗神色坚决,像是在发号施令。“而且,最好是永远!” 宋亚泽皱皱眉,面色为难。永远不离开,也意味着凯撒永远不撤兵,这不是他想看到的。“我还是希望凯撒可以尽快撤兵。我早些离开,就意味着战争就早一天消停。凯撒既然从东夏撤兵,自然也不会进犯北穆。” 沃泰弗听到这话,心脏猛地一紧,巨大的失望和气恼涌上来,使他气血上涌:“不可能,你不能回去!” “为什么?”宋亚泽惊诧,不解地望着他,“你难道不希望战争尽快结束吗?” “我不管什么战争,那与我无关。只要你留在这里,就行了。”沃泰弗神情急切,面目狰狞。 宋亚泽看见他五官颇为扭曲,原本帅气英俊的脸,此时令人不忍直视。他沉默半晌,才慢慢开口:“你不是学什么理经吗,上面不是说,你要心怀仁慈吗?我还以为……” ——我还以为,你仁慈善良,没想到和凯撒是一丘之貉,甚至比他还要多一份虚伪做作! 他顿了顿,还是把话咽了下去。身在异国他乡,活在人的眼皮底下,还是谨慎为好。 沃泰弗想张口说话,却仍只是努努嘴,内心纠结复杂。他原本也是善良的,见到苦难与死亡,也会掉下几滴同情的泪。可现在,他终于跌下神坛,他已不再是一个善良悲悯的教徒了。或许是爱情激发了他的自私心,将他的博爱心燃烧殆尽。 “世界上有战争是正常的,所有国家都在为利益斗争。”沃泰弗为自己圆场,表情一派理所当然,“可以化解的战争,就成了合作共赢。化解不了的,就必须有人流血。就算没有战火,只要人的利益心不死,纷争就永远不断,只是换一种方式罢了,所有人都是自私的。你应该学会习惯。” 宋亚泽沉默一会,沉沉地说:“你以偏概全了。人的确自私,但也不是只爱自己的。就算有了冲突,如果多一些换位思考,解决冲突的方式就能更轻缓,没必要非得通过战争来解决。”他又顿了顿,才放低声音说:“你看问题太极端了,不是乌托邦,就是修罗场。其实还有中间办法,就是既制约,又共赢。” 沃泰弗惊愣,半天才冒话:“也许当人心的黑暗消失时,才是战争真正结束的时候,可这是不可能的。或许我应该正视人性的黑暗,而不是去排斥、痛恨它。”说着,他转过身来看着宋亚泽,眼神一暗。 “恕我直言……”宋亚泽缓缓开口,留意着沃泰弗的脸色,“我觉得你最好对自己坦诚些,接受自己的缺点,才能快乐点!你既然是人,就不要拿神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不到吧,又痛苦得要死,何必呢!还不如不信教的人,最起码他们活得痛快,没这么多事……” 沃泰弗沉默,皱着眉,一副严肃紧绷的样子,连带着宋亚泽都紧张起来。过了一会,他才长舒口气,松懈许多,脸上挂起怪异的微笑:“你说得很有道理……” 第63章 兵临城下 宋亚泽本以为,北穆固若金汤,所有的人都无比虔诚地信仰神明。可来到这里已经一个月了,他深感北穆就像一座休眠火山,表面上或许平静肃穆,可骨子里,说不定已经火起浆流了! 他每次看到沃泰弗,总是联想到整个国家。沃泰弗就像北穆的拟人化,气质压抑,浑身散发着禁欲气息;可那张皮肉下,谁知道流的是什么血呢?最近每当和沃泰弗对视时,他总觉得那眼神黏浊,很不舒服。他惊异于沃泰弗的变化,却思索不出原因。 他偶尔往返领事馆,坐在龟速的汽车上,路过脱尘地时,也能看到已经昏厥的小女孩被母亲背着,从金字塔里出来。那母亲眼圈发红,咬紧下唇,一脸心疼和悲哀,可这就是她们的宿命。柔弱的女子,怎么对抗强硬的军队?就算心里不甘,也只能默默吞咽。 这个国家就是死气沉沉的,却还弥漫着偏执和暴力。或许人被正义的戒条卡住时,那邪恶的一面只能在暗处越长越大,却不曾消失过。总有一天,它会长出来,吞噬那光明。 而这些日子,北穆似乎更加不太平了。这一点,从加速的军用车就能看出。而天上也多了不少嗡嗡作响的直升机。宋亚泽作为名义上的和平使,发言致辞的频率也高上不少。念着官腔,读着那假大空的文字,作出空洞的号召,他只觉得前所未有的疲惫。再加上,从沃泰弗到兰登,周围人全是铁面冷酷的气质,更令他无聊和孤立。唯一和他交流还算真诚的,只有那个娇小可爱的娜塔莎。 “今天……我妹妹脱尘了……她休克了,医生说她有生命危险……”娜塔莎坐在宋亚泽旁边,鼻子发出哭泣时的嗤嗤声,脸蛋通红,眼睛高肿。发布会刚刚结束,她只能趁这个机会,以总结工作为由,和他说说话。 宋亚泽看到这娇小女孩哭得伤心,身为男人的他,也说不出什么细腻的安慰话。他憋了半天,才慢慢吐出:“别哭了……” 娜塔莎却是哭得更伤心了,或许是被人安慰时,泪水总是涌得更凶猛的。她抽着气,黄纱袍上都沾上泪水,身体也一抖一抖的:“为什么我们要受这种罪?难道女孩天生就有罪吗……我们每天都忏悔呀……神为什么不能为我们免去脱尘呢……” 宋亚泽轻叹,除了叹气,他又能做什么呢。他原本尊重北穆的一切,尽量让自己入乡随俗。受了慧贤和尚的影响,他对于怀着信仰的北穆人,总是尊敬的。可现在,这种尊重已经成了悲愤和反感。在这里,人不是完整的人,他们的信仰,是建立在无知的基础之上的。教廷愚弄人民,扼杀他们的人性和自由。人民唾弃黑暗,却不知自己就置身于黑暗。 “希望这种日子,能快些结束。”宋亚泽想着想着,心生悲哀,自言自语起来。 回到使馆,宋亚泽不出意外地见到了沃泰弗,而意料之外的,是他看上去很是焦急。他原本走路缓慢稳健,今天却是格外凌乱急切。 “你回来了。”沃泰弗没再向神请示。他眼里布满血丝,面色不佳。 “嗯。”宋亚泽点点头,拍拍落在身上的雪,有些疑惑,“你怎么了?” “西顿方面要求你回去。”沃泰弗僵硬地说,他颇为不爽,神情阴沉。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7 “真的吗?!”宋亚泽惊喜道,“太好了!东夏的战争结束了吗?” “嗯……”沃泰弗点点头,身体微微颤抖,“东夏成立了很多民间抗战组织,西顿久攻不下,只得撤兵。今天我接到通知,西顿让你尽快回去。如果不照做,他们就要终止和平协议。” 宋亚泽舒了一口气,他已经很久没有这般放松了:“太好了……终于撤兵了……”他自顾自地说着,完全没注意到沃泰弗阴郁扭曲的表情,“那我什么时候回去?” 沃泰弗紧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这是机密问题。在院子里说不安全,我们去屋里说。”说完,就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他先行一步。 宋亚泽脚步急切地上了楼,进到卧室。一回头,发现沃泰弗面无表情地将门反锁,笑着说:“这秘密还真是秘密,连门都得锁。整个使馆就我们两人,还锁啥门啊!” 沃泰弗没有理会他的笑,而是淡淡地开口:“上次你对我说的话,让我很受启发。” 他没有提正事,而是来了句不着边际的话,这让宋亚泽心感奇怪,不解地问:“……什么话?” 沃泰弗低垂着头,沉默地走到他面前,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宋亚泽莫名地感到不安。“你说过,要让我直面缺点,痛快地活着。”他声音低沉,语气也沉重,隐隐之中有着狂躁。 “……嗯。”宋亚泽感觉气氛异常压抑,他转过身去,背对着沃泰弗,呼吸好像才顺畅一些。 “所以……我打算听你的,活得痛快些……你继续留在这里,给我做做指点,我觉得会更好……”沃泰弗上前一步,几乎贴着他的后背。 宋亚泽寒毛直竖,刚想回头问个究竟,后脑勺就受到一记重击,顿时浑身失去了力气,头和身体像是分裂了,眼前一黑,直直向后倒去。 沃泰弗抱着昏迷过去的宋亚泽,满足地抚摸他的脸,吻上他的唇。直到将那唇咬噬得红肿,他才在上面舔了一下,恋恋不舍地放开。他将宋亚泽抱起,向使馆下的密道走去…… 宋亚泽已经消失一个月了。作为他的随身陪同,沃泰弗向教廷禀报,说他有分裂教廷的异心,已经被自己秘密处死了,尸体已经被焚烧。和平大使死了,还是因为搞分裂而被处死,这缘由实在是不好听。于是教廷便给出官方说法,说宋亚泽疾病突发,病逝于医院,开了份假证明,还建了座假坟墓。 北穆已经进入冬天了,飘着雪,这本来就冷冰冰的城,此时更是寒冷了。积雪很厚,踩在上面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北穆像是死去了,又像是冬眠了,沉闷极了。 可就连这副惨兮兮的死气样子,也还是有些动静的。 凯撒带领千军万马,气势汹汹地来到北穆。他仍是做着救世主的梦,渴望征服四国。 他在东夏连连受挫,这是他未曾预想的。他原本瞧不起那片土地,觉得东夏人奴性重,胸无大志,最爱窝里斗。可他没想到,真正有了国难时,东夏人居然团结一心,他们虽没什么卓越的本领,也没什么见识,骨子里却是爱国的,甚至不惜生命。各种抗战组织犹如雨后春笋,民间运动此起彼伏。尽管自己拿铁锤镇压,可人心是镇不住的。 凯撒被深深震撼了,他甚至开始佩服起这份民族血性,开始反思自己是否错看了世界,是否走错了道路。他深感,东夏集体意识强烈,是个不可能被征服的国家。他们平时散漫惯了,却在危难时毫不含糊。也许,征服东夏的梦想,应该缓一缓。 可凯撒也不甘就此结束。他撤了兵,将目光转向了僵死之虫北穆。他原本以为北穆固若金汤,不宜进攻,可思索一番,发现这个国家早已千疮百孔。他立刻制定了军事战略,带着精锐的枪炮和士兵,轰开了北穆的边境大门。 出乎意料,进攻北穆的行程比想象中更为顺利。凯撒打下一座又一座城池,每到一个地方,那里的国民纷纷换上时尚新衣,脱下纱袍,用竹竿挂在窗外,示意投降。千千万万的纱袍五颜六色,迎风飘扬,场面颇为壮丽,很是漂亮。纱袍曾是国教的象征,是虔诚的标志,可如今,却被高高挂起,落上雪挂上雨,被风侵蚀。 北穆人反抗意识薄弱,凯撒不费吹灰之力,就拿下了教廷之外的地区,有些地方,甚至有人夹道欢迎。这时,他才感慨万千,才真正有了救世主的自豪感,这是他征服东夏时,从未收获到的。 西顿兵不断行进着,拿下一座又一座城。终于在这一天,他们包围住了教廷。仅仅一个月,就几乎拿下了北穆,这让他们自信满满、雄心壮志,所有人都挺胸抬头,凯旋在前方等着他们。 而凯撒呢,则更加骄傲了。他站在精锐军队的中间位置,身穿厚重坚硬的战斗服,头颅高高抬起,下巴也如此。他神采飞扬,心情从没这么畅快过。他理想的生活就是征战四方,而过程的顺利,让他近乎狂妄自大,更加目中无人了。 他傲慢地笑着,对着封锁起来的教廷大喊,语气里满满的自负:“把兰登夫妇、和平使交出来,我可以饶你们一条命!”这些年来,他专注于征战,丝毫不知,母亲薇莎已经调任到南罗,任难民管理署署长。 教廷之外,是一片雄心壮志;而教廷里面,却是苟延残喘。 教廷的大门紧闭,看上去像一座坟墓,难以攻入,里面的人还在负隅顽抗。原本日日在教廷唱颂歌的大臣们,早已落荒而逃,不见踪影。只有几个残存的精兵围在教皇身边,教皇踱来踱去,完全没有了威仪,娜塔莎在一旁紧张地站着。而兰登,作为凯撒的父亲,身份特殊,被教皇派人盯紧,硬是拉扯到了这里。 这几天,教皇的白发添了不少,皱纹也深了好多。他稳健不再,五官皱巴巴地蜷缩一团,愁苦焦急:“已经到了这番境地了呀……”他无力地锤墙,神像晃晃悠悠地掉落在地上。教皇也不顾了,笨重的脚直接踩在神像上,那慈眉善目的脸瞬间被扯成两半。 教皇透过厚厚的彩色玻璃,看到窗外成千上万的精甲部队,心头一急,绝望和恐惧立刻涌起,哇得吐出一口血,淌下浑浊的眼泪:“我要完了……完了呀……” 他绝望地扫视四周,把兰登看成最后的救命稻草,拍着桌子弹了起来,颤巍巍地指着兰登,沙哑着嗓子说:“你……你……”他哆哆嗦嗦地又噤了声,眼珠子转了转,心生一计,打算做个最后的挣扎。 “把他……把他给我绑起来,吊到天台上去!我就要看看,那个凯撒看到他父亲,还会不会打进来!”教皇满脸通红,愤怒地喷着唾沫星子,眼珠因为愤恨而凸出。 残存的北穆精兵将兰登抓起来,用手铐铐起。这种关头,兰登却依然面无表情,态度极为不屑,他冰 分卷阅读97 分卷阅读97 分卷阅读9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8 冷地吐出:“你已经穷途末路了,这么做也是无济于事。我的儿子志向远大,是不会为了所谓的感情而放弃的!” 教皇犹如惊弓之鸟,一听这话,更是怒上加怒。他气急败坏,血压飙升,凭借着最后一点薄弱权力,瞪着眼睛命令道:“现在……现在就把他给我架到天台上去……” “呵。”兰登冷笑,一脸轻慢。他没有反抗,任由士兵将他绑起来,拖拽上楼…… 凯撒站在远处的坦克上,一脸的得意洋洋,或许他最大的缺点就是骄傲自大,这让他容易乐极生悲。他周围全是精兵,街道两旁人民欢迎,他喜不自胜,恨不得立刻拿下教廷,将自己的丰功伟绩告知父母和宋亚泽,好好炫耀一番。 他心情急切,打算直接开炮,又恐伤及到他们。他摸着下巴,思考片刻,有了主意。他暗自笑起来,笑容甚至得意忘形,他打了个响指,神态霸道:“炸了他们的天台,吓唬吓唬里面的小兔子们!我就喜欢玩这种游戏!” 下属听令,瞄准天台投射,一秒都没有耽误,极为训练有素。 凯撒的决定太草率。可悲地,他太过狂妄、太过得意,没有注意到,天台上还有四个人,其中三个是北穆士兵;而剩下那个,正是他那十年未见的父亲!四个人刚刚到了天台,还没有趁机威胁,就被炮弹炸成了残肢肉块!血光四起,沙石飞溅,它们融合到一起,场面触目惊心。 凯撒在坦克上嬉笑起来。他没有料想到,天台上会突然有人出现。他只看到北穆军服被炸成碎片破布,从天台上掉落,飘到空中。 一不小心,就杀了敌人,他是惊喜连连的。看到残肢被火烧焦,他顿时热血沸腾。或许他的快乐,就是建立在敌人的死亡之上的。 他大笑着,惊叹着,双臂向上抬起,像是要拥抱太阳。他的脸上有着令人胆寒的嗜血,诡异的笑容看上去很是骇人。 一片蓝色的纱袍碎片摇晃着浮在空中,被风吹着落到凯撒的肩头。 凯撒皱皱眉,不耐地拍下带着血迹的破布。他不屑地扫视一眼,看到上面纹着西顿外交官的名衔,惊愣住了。接着,他就像被雷电击中一般,大脑一片空白,周围的人事物此刻全部消失,他只能听到脑袋里的嗡嗡作响。 他渐渐意识到,就在刚刚,自己杀死了父亲。 这个认知,让他半天回不过神来。此刻,他没有哭,没有悲愤,而有无尽的呆愣和茫然。他反复检查着这片蓝色碎布,仔细扫描着碎片上的纹理。他表情呆滞,嘴唇一张一合,手从温热变成冰凉,身子从沉定变成发抖。 他弑父了。或许,这就是他草菅人命的代价。 第64章 信念 凯撒僵直地站在风雪中,眼神空洞。好半天,他才发觉眼前发黑,腿也软了下来,无力地跪倒在坚硬的坦克外壳上。周围士兵疑惑地看着他,满脸不解,却没有一个人敢于发声询问。 “啊——” 他攥紧了破布,大吼一声,嘴唇抖动着,流不出一滴泪,面如死灰,蓝色眸子失去了张狂的神采。这一刻,上天入地的他第一次感受到痛彻心扉的绝望。 而比他更绝望的,是教廷里的人。他们唯一的人质死了,手上没有了任何可作威胁的东西。教皇惊恐地意识到,自己就像瓮中之鳖,生与死已不再由得自己。 他悲叹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无意识地自言自语道:“完了……这回真的……” 他眼泪和鼻涕同时流下,沾染到地上的神像上,头发似乎又白了一些。他抬起眼来看着教廷四周,沉思一会。半天才哆哆嗦嗦地站起来,一脸悲愤和狂躁,带着鱼死网破的决心,对娜塔莎说:“把……把神像后面的手闸拉下来……” 娜塔莎不禁惊异,皱着眉头问:“……确定吗?” 教皇的职位奉行世袭制。教皇终身任职,为了维护统治,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历代教皇在各处街道下面铺设炸药,必要时用来控制□□。到了这一代,炸药系统已经相当健全和完整了。北穆的车之所以慢速行驶,就是为了防止地面剧烈震动,引发爆炸。 而引发炸药的开关,正是装在神像背后。只要手闸被拉下,火苗触发,除了教廷,整个北穆都会火燃地裂,尽管损失惨重,但最起码教廷保得住政权。这是他们最后的筹码和秘密,只有继承了血脉的人才能知晓。 娜塔莎看着濒临绝望的爷爷,咬紧下唇,面色苍白。她抖着身子,声线也颤抖着说:“可是……这样的话……” “可是什么?!”教皇急切地打断了她的话,“快去!不然一会儿死的就是我们!” 娜塔莎噤了声,死死盯着神像。她小手粉嫩,如今却攥成一团,红通通的。她刚想抬起脚,却又被自己生生拉了回来,就这样,她半天也没走出一步。 “你怎么还慢吞吞的?!”教皇叫嚷道,表情狰狞扭曲,“快点啊!” 娜塔莎娇小的身子瑟瑟发抖,善良的她在这种逼迫下,哽咽了。 “唉呀!你这个拖后腿的东西!”教皇看她犹豫再三的样子,狠狠地说,“快点给我去拉闸!” 娜塔莎紧张得手脚冰凉,大滴的眼泪掉落下来,她捂着脸,蹒跚着走向神像,脚步凌乱。到了神像前,她颤抖地抬头,茫然地盯着神像,渴望神给她一个选择。 或许是那张悲天悯人的脸给了她最后的启发,渐渐地,她的身体不再颤抖了。她擦了一把眼泪,咽下喉头的酸涩,定了定神,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坚定地迈出一个步子。 可事实上,她身子一闪,绕过了神像,走路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跑了起来! 跑着跑着,她的脸上浮现起微笑,带着释然和倔强,这是她从没有过的表情。她从未这样勇敢和自信过,使尽了所有的气力在跑着,从神像到大门不过是十尺距离,她却感觉跑了十光年。 这是她第一次违背命令,也是她第一次敢于斗争一回! 教皇看到娜塔莎冲向大门,很是奇怪,却又即刻反应过来,心下大惊。他急得出了一层冷汗,心下一狠,大声喊道:“快杀了她!” 一旁的精兵愣了一下,像是被教皇“大义灭亲”的举动惊住了。他犹豫一秒,才扛起枪,对着那瘦弱的身影扣动了扳机。 娜塔莎中弹了,身体向前一倾,后背的衣服上以不疾不徐的速度开出血花。可她仍是笑着,眼中带着希望,像是看到自由平等的盛世,在那里,没有割礼,没有教条,人人自由。 她只觉得后背一热,并没有感到疼痛。她使出全身的力气将大门推开,看到了外面的西顿军队,才放下心来,松了口气。她虽将死,心情却是激动的。 她倒在地上,呼吸急促,血流了一地。直到生命最 分卷阅读98 分卷阅读98 分卷阅读9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99 后,她都是微笑的…… 大门被打开,教皇的眼睛被射进来的光刺痛了,心里一凉,如被抛到冰窖。 西顿军看到大门打开,一个个激动地高声叫喊,吼声像潮涌,一浪接着一浪。 凯撒被这呼声拉回思绪,他沉痛地看着大门,生生镇压住心头的悲伤,咬着牙,用尽力气大喊,甚至破了声:“都他妈给我冲进去!要活的!” 西顿军争先恐后地涌入大门,带着高昂的吼叫声,兴奋地虏获教廷里所剩无几的人。北穆士兵大多自裁,而教皇手无寸铁,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立刻束手就擒,被五花大绑着押解到凯撒面前。 最后防线已破,北穆彻底沦陷,成了西顿的土地。 凯撒恼怒地看着惊惶的教皇。他的双眼布满血丝,气愤得说不出话来,他太过自责,以至于不敢继续自责下去,便将弑父的罪过转移,通通归咎于教皇身上。 他死死盯着瑟瑟发抖的教皇,眼冒凶光,掏出枪来,狠狠地向教皇头上敲去,像是泄愤一样。他残暴的样子,让人看着心惊胆战。 教皇惊恐万状,头部被坚硬的枪体重重一击,顿时疼得头晕目眩,被敲击的地方麻木而疼痛。血液从裂开的伤口中涌出,染红了他的半张脸。他的左眼被黏糊糊的血液沾住,甚至睁不开来。 血液激发了凯撒嗜血的本性,他没有停手,不断用枪狠砸教皇的头部。他是歇斯底里了,疯狂地宣泄着怒火,力气使得一下比一下重,脸上也溅上血点,越溅越密集,配合他扭曲的表情,十分可怖。 凯撒机械地重复着这一动作,不知砸了多久,顾不上手臂的酸痛。而教皇的脸血肉模糊,血淋淋的脸皮耷拉着,已经难以看出是人脸了。他早已没了气息,就这样被活生生地打死了。他以残暴的方式度过虚伪的一生;没想到,却是以这种惨烈的方式迎来死亡。 即使是押解教皇的两名士兵,也无法直视这一可怕的场景,衣服上也有了斑驳血迹。他们强打起勇气,僵直地站立着,手心冒着汗,扶着开始变硬的尸体。 终于,凯撒停了手,他脸上、手上和胸前全是血点,密密麻麻的。他让士兵把尸体拖下去,就瘫软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他坐着愣了半天,失神地看着天空,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连忙从地上爬起来,问身后的士兵:“薇莎夫人呢?和平使呢?找到了吗?” 士兵行了军礼,才字正腔圆地开口:“回上将,薇莎夫人三个月前去了南罗,目前安全。至于和平使……一个月前,他病逝了。” 这对凯撒来说无疑是个噩耗,他呆愣片刻,连眼睛都忘了眨,沉默得令人心惊。半晌,他才自顾自地摇头,神情恍惚地说:“不可能……他骗我……他不会死……” 他强作镇定,尽管他已经眼前发黑了。世界在他眼前塌陷了,可他还是想要艰难筑起一根柱子,支撑起来,找到宋亚泽。 “把这里的天上地下都给我搜一遍……找出和平使……找到者重赏……”他磕磕巴巴地说着,尽量控制着不断紊乱的呼吸。 而他的搜寻目标,却是在北穆与南罗交界处的一个地下室中。 第65章 囚 宋亚泽被锁在地下室里已经一个月了。 这是间温暖干燥的地下室。热气和火光从壁炉里源源不断地传来,外面很冷,这地下室却很暖。火气将木地板烤得微烫脚,光影摇摆,忽明忽暗。方正的羊绒地毯呈暗酒红色,镶着细细的金边,魅惑气息格外浓重,给这温馨的屋子添了点哥特式风采。 宋亚泽的双眼被蒙起,上身不着衣物,浅红色的鞭痕尤为性感和抓眼;双手被铐起锁在床头的雕花木上。他的头发有些长了,刘海甚至遮住了眼睛;下巴却干干净净,一根胡茬都寻不见,这是被沃泰弗精心打理的结果。 门栓发出沉闷的声响,再接着,就是轻缓而沉定的脚步声。宋亚泽知道,沃泰弗回来了,蒙眼的黑布条可以拿下来了。这一个月里,每当沃泰弗出门前,都会蒙上自己的眼睛;只有他在时,自己的视觉才不会被剥夺。 沃泰弗仍穿着深紫色纱袍,下巴高抬、眼眉低垂,透着股格外清冷的气质,就像谪仙来凡间视察一般。他放下手中的纸袋,捋一下齐肩长发,默不作声,神情阴翳地走向宋亚泽,看到他身上的淡红色鞭痕,心头一热,眼底浮起丝丝情动。 他挪着步子,侧身躺到宋亚泽身边,一只手臂撑着脑袋,眼带炽热,情丝波动,来回品味着这美好的身体。他饶有兴致地微笑,用手扳过宋亚泽的脸,就吻了上去,唇齿相交,吮吸唇舌,直到那人微喘,才重新抬起头。 宋亚泽的胸口微微急促地起伏着,面色发红,唇上和嘴角都湿润极了。视觉被屏蔽让他深感不安,他皱着眉头问:“……怎么还不把黑布拿掉?” 沃泰弗伸出手,爱抚着他的胸口和腰腹,轻声说:“今天北穆彻底沦陷了,从此这里就是西顿了。”他眼中带着试探的意味,停顿几秒,才开口:“我看见凯撒了,他杀了他的父亲。” “凯撒?!”宋亚泽震惊,同时心脏疼痛起来。他疼得闷哼一声,咬紧牙关,慌忙说道:“他怎么会杀了兰登?!他在哪儿?” 话落,他又猛然意识到,只有在自己知晓人物死亡时,心脏才会抽痛;疼痛的来袭会滞后于人物真正死亡的时间,二者并不一致。 突如其来的抽痛犹如针刺,他一时攥紧床单,轻喘着,神情痛苦。 沃泰弗看他反应激烈,微恼起来,一把搂过他的肩膀,用侵略性的口气说:“怎么这么激动呢?我不喜欢你这样,更何况还是那个凯撒!我知道他喜欢你,你就更不能还想着他了……”他吻舔起宋亚泽的肩膀,轻轻咬噬,“不然……我会让你受到更多的惩罚……” 宋亚泽费力地将头扭到一边,沉沉地说:“你是要把二十多年的暴虐和*全发泄在我身上吗?” “当然不是。”沃泰弗笑着,“我只发泄了一点点而已。” 他将蒙眼布拿了下来,吻着他的眼睛说:“我有一段时间,曾经做过鞭刑执行官。” 他撤回头,看着那双因为光线射入而半眯的眼睛,愉快地说:“每当我行刑时,看到他们皮开肉绽,听到惨叫声,我都会感到无比痛快。但是对于你,我的反应还是很不同的。” 他期待地看着宋亚泽,想要他问自己到底有什么不同。可宋亚泽只是皱着眉,没有出声。 沃泰弗只好无奈地叹口气:“因为我不舍得下手太狠,每次打到这种颜色,我就心疼了……”他的手指轻抚着那些鞭痕,画着圈:“其实……我好想狠狠虐爱你一次。我想把你抽打出血、用烛油烫你、用针刺你……听你 分卷阅读99 分卷阅读99 分卷阅读10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0 叫出声来。”他仅仅是这样说着,就已经抑制不住,冲动起来。 “你可真够变态的……”宋亚泽喃喃说道,“我活了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你这种人。” “哈……”沃泰弗轻笑出声,将他的双手从床头解开,为他揉着酸痛的肩膀,“我想……是因为我爱你吧,所以我才会忍耐。要不然,你早就是我的了。在这方面,我喜欢两厢情愿。” 宋亚泽轻哼一声,冷笑道:“你要是真的喜欢两厢情愿,就不会用这种手段。” 沃泰弗没有理会。他的呼吸逐渐加重,看着宋亚泽的眼睛,迷茫地说:“我喜欢看你的眼睛。看得越久,我就越爱你……也许我们还是神子时,我就因为你的眼睛,爱上你了。” 他急躁地拿起宋亚泽的手,放在激情的源头,紧盯着他说:“我没有对你硬上,这是我最大的底线了。看着我的眼睛,帮我解决。” 这样的事,在这一个月中,每天都会发生,尤其是情趣般的鞭打之后。一开始,宋亚泽极其不愿;后来,在沃泰弗的威胁之下,只得帮他纾解。宋亚泽心里清楚,如果忤逆了他的心思,面临的后果也许更严重…… 巅峰之时,沃泰弗咬住宋亚泽的肩膀,留下深深的牙印;又翻过身把他压在身下,吻上他的唇。直到那番激情已过,沃泰弗才喘息着松口,怜爱地抚摸他的脸,气息不稳地说:“很舒服……你真好……” 宋亚泽松开手,别过脸,眼神映射出不耐的情绪:“我去洗手。可以让我下床了吧?” 沃泰弗满足地吻了他的额头,才慢吞吞地坐了回去。他的声音原本清脆干净,此刻却低哑慵懒:“把脚镣锁起来,再去洗。” 宋亚泽面无表情地在左脚踝上扣合锁链,只要沃泰弗在这里,他的双手和眼睛可以得到解放,而脚要拴上链子,才能在屋里活动。 锁链细长,原本是冷酷的银白色,却硬是让火光染上一层金黄,倒是显出些许暖意和岁月感。银链随着他的走动,碰撞出清脆的声响,撞得沃泰弗心花怒放。他时常听着听着,咧嘴一笑,那笑容颇有些恶趣味。 洗完手出来,宋亚泽随手拿起一件外衣披上,便有些焦躁地巡视四周,翻腾起桌面,神情急切。沃泰弗看他这样,细眉一挑,眼睛一亮,轻轻松松地猜中他的心思:“烟在我提进来的纸袋里,专门给你买的。” 宋亚泽烟瘾上头,急躁地翻了翻纸袋,果然看到一包烟孤独地躺在里面,便赶紧拿出一根点上。香烟的味道很醇厚,萦绕过他的鼻腔,在他的肺部徘徊一圈,他才觉得好似镇静一些。他坐在沙发上吞吐着烟雾,样子很认真,也很享受,像是得到了慰藉。 沃泰弗沉默地看着他半天,才开口:“你抽烟的样子很性感。” 宋亚泽自顾自地抽着,烟草味对他来说格外有吸引力,没搭理沃泰弗意淫的眼光。 “其实吧……你比我想象中的要听话。”沃泰弗靠在床头,一副餍足的神态,“我还以为你会激烈地反抗,恨不得和我鱼死网破。你只是在第一天打了我一拳,就再也没有违抗过我。不过,我没想到你居然还会点搏击术。” 宋亚泽瞥了一眼钉在天花板上的钩子和绳网,开口说:“我也没想到你技高一筹,根本就打不过你,还被你绑起来用鞭子打。你从来就没打算放我走,跑又跑不了,打又打不过,我何必去做没有用的事。到时候,吃亏的还是我自己。” 沃泰弗轻笑出声,双腿交叠伸直,样子慵懒得意,像只得了鱼肉的猫:“我鞭打的力道可是一点也不重。每次都是打到淡红色的时候,我就停手了。你都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有多想上了你。”说这话时,他丝毫不觉羞耻,眼中带着亮晶晶的光芒,声线中隐含着兴奋。 宋亚泽微眯着眼,呼出一口烟气,平静地说:“你就像个流氓,完全不是以前那个虔诚的教徒了。我一直不明白,你的理经戒经都看到哪儿去了?你现在做的,和你以前奉行的东西完全相反。” “如果信仰建立在无知之上,就会很快瓦解,这是我最近悟出的道理。”沃泰弗站起身,脱下纱袍,里面是熨帖的衬衫长裤,贴合在他身上甚是好看。 “我也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我会变成这样。”他将纱袍扔进壁炉里,看着它渐渐萎缩,化成灰烬,“也许靠无知催生出来的热情,只能算是三分钟热度,持续不了多长时间。只有了解了真相,才能有更久的热情。我以前就是生活在谎言中,那么无知还自以为掌握了真理。呵,真是可笑!” 沃泰弗笔直地站着,表情也是习惯性的肃穆凝重,这得益于他长久遵循戒条的习惯。他长着一张禁欲的脸,身形颀长,透着股性感男人独有的荷尔蒙气息,脱掉纱袍后,更显这种吸引力。 香烟的光亮已经燃到尽头,宋亚泽将烟头捻灭,略嘲讽地说:“人的变化真是太快了。你奉行了几十年的教条,没想到一天时间就能全部推翻,真是令我大开眼界。” 沃泰弗沉思片刻,才说:“其实你说得还不对。严格来说,我并没有奉行教条,我的信仰,也许只是自欺欺人。其实我心里有过很多不堪的想法,那不是一个教徒该去想的。” 宋亚泽抬起头,看着他表露肺腑之言,开口道:“说说看。” 沃泰弗惊愣,脸上挂起受宠若惊的微笑:“没想到你会主动问我。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再主动跟我说话呢!” “难道天天对你摆脸色,你就能放我走吗?我已经很累了,没那么多心力再和你天天较劲,我不是精力旺盛的少年了。我越是反抗,可能你就越来劲。”宋亚泽后靠在沙发上,神色疲惫地说。 沃泰弗了然一笑,露出得逞的神色:“理经上说,淫心不断,神土难升。可每次我面对你的时候,心里就会想很多很多……一开始我用教规克制,可根本就控制不住。” 宋亚泽沉默一会儿,反向他抛出一个问题:“我想问你,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客观来讲,你还算目光清高的,长相也俊美,地位权力什么都不缺。为什么会选择我?”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他太长时间了。他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三个世界的人物剪影。疑惑已经堆积如高山,面对沃泰弗的强硬攻势,他终于忍不住问出了口。 “没什么原因……”沃泰弗茫然地眨眨眼,缓慢地摇头,说:“我第一次见你,就感觉你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老套的答案,恶俗的套路,这不是一针见血的答案。宋亚泽叹口气,无奈地揉揉太阳穴,感到很是疲累。 “我知道这个表白很普通,可这是我的真心话。”沃泰弗微笑着,搂过他的肩膀,“我好像找你找了很久。我相信,你也等了我很久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1 。” 第66章 夹缝 北穆已经蜕去了那张肃穆紧绷的皮,换上了一张繁华活力的脸。街上鲜有人穿纱袍,原本捂得严严实实的女子,都换上颇紧身的时装,显出曼妙纤细的身材;有些大胆的甚至不畏严寒,穿着颜色鲜艳的短裙,露出细腿,就像鹦鹉一样招摇过市。 路边开张了酒吧,门口和里面各路人声夹杂,以年轻人居多,他们大多面红耳赤嘶吼着,时不时冲路过的女孩吹个轻佻的口哨。一些行为浪荡的,甚至若无旁人地和女友接吻,吻得热烈,像是故意哗众取宠。 香肠楼一幢幢地被推到,上面的水滴随着瓦砾碎成了石块。未完成的楼房在高大威猛的建筑设备后面影影绰绰,建筑工人冲工友大声喊叫,动作麻利地添砖加瓦。 北穆就像一位病入膏肓的老人病逝之后,脱胎换骨,带着记忆转世成了一个新生儿,便纵情实践着以前不能付诸行动的想法。这里像是迎来春天了,朝气蓬勃;却又涌动着夏天般的热情,尽管这热情似乎过度了。 北穆人狂欢着,到处都是庆祝新政权诞生的民间活动,整片土地都弥漫着喜庆和欢腾。人们连天连夜地欢歌,像是要把多年珍藏的劲头悉数流泻,这是他们最轻松的时刻。教廷死了,人民活着,还活得有滋有味。 唯有一处与世隔绝的地方,静得只能听到壁炉里火苗吞吃木炭的声音。 宋亚泽赤着脚,踩在略烫的暗红色地板上,感受到阵阵暖意。他的脚踝仍是被金属束缚,发出清脆响声的锁链,随着他动作的静止,也闭嘴成了哑巴。他刚刚冲了澡出来,身上还有清爽的肥皂味儿,地毯上还留着他湿脚时踩上去的印子。 他穿着薄衬衫,蒙眼布被卸下,他深感轻松不少;之前视觉被屏蔽,让他始终无法安心。这些日子以来,他似乎习惯了床、沙发、浴室三点一线的生活,始终面无异色,面对沃泰弗也是不卑不亢。他的乖顺,让沃泰弗渐渐减轻管束。 门锁发出沉闷的“咚”声,宋亚泽惊了一下,下意识地转头,就看到沃泰弗下巴高抬,神色清冷,脚步沉稳地走进屋里,那样子和日常工作时没有两样。他外罩黑色的羊毛大衣,里面西装笔挺,头顶一只毡帽,因为雪水的融化略显潮湿。他看上去精明干练,散发着与生俱来的压抑感。 他被任命为西顿“北穆特区”区长,刚刚从严肃的上任仪式上回来。现在的北穆,已经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了。 宋亚泽看到他,愣了愣,开口问道:“你把你的长发剪了?” 沃泰弗挑高眉毛,摸了摸略有些扎手的后脑,跳跃在眼瞳中的焰火更亮了,他轻笑着说:“嗯,我想试着改变一下,把过去那些愚蠢的行为戒掉。你觉得我的新发型怎么样?” 宋亚泽点点头,语气中肯地说:“不错。男人就该留短发,显得精神多了,原来那个实在是太阴柔了。” 得到心上人的肯定,沃泰弗笑得眯起眼睛,样子有些童真:“你认可了就好。”说着,便弯下腰脱掉鞋子,规规整整地摆放在门口的鞋架上。他习惯性地竖起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在额头上轻触一下。这是北穆戒经上的规定,教徒要对鞋子表示尊重,因为它将人与沾染尘土的大地相隔,是神的赠与。 额头碰到带着凉意的指尖时,沃泰弗微愣,他将手指拿了下来,瞥了一眼,自嘲地笑笑,也没出声。宋亚泽在一旁目睹了全过程,将他的细微反应尽收眼底,开口道:“你还是保留着以前的习惯。” 沃泰弗抬起头看着他,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无奈地说:“的确,就算我烧了纱袍、剪了头发,也不代表我能完全摆脱过去的习惯。表面功夫谁都会做,但真正能洗心革面的人倒是很少。酒瓶里的酒倒光了,可瓶子里还留点儿酒气,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宋亚泽沉沉地说:“全盘否定过去是不可能的,正是它们成就了现在的你。要想彻底改变,需要很长时间。” “那是当然。”沃泰弗脱下大衣和西装,只穿着贴合身材的薄衣薄裤。他有些疲累地陷进沙发中,头歪向一边,眯着眼睛说:“但好歹,我现在活得不那么压抑了,尤其是有了你之后。我爱你,愿意为你克制一点,但不代表我能克制得住。” 他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眼神黏着在宋亚泽身上,突然玩味一笑,表情很不正经:“过来,让我看看你的伤怎么样了。” 宋亚泽暗叹一口气,慢吞吞地走过去。走近些后,沃泰弗抓着他的手,将他拉到沙发上,随即粗暴地把他身上的衬衫一把扯下,将手覆了上去,细细点着上面的鞭痕,眸色一沉,声音低沉地说:“今天打得不重,只有一点点红,看来我下手越来越轻了。” 他低下头,按捺住生理性冲动,轻吻了吻上面的痕迹,眼里闪着侵略性的火花。宋亚泽感受到胸口的濡湿,以及他轻舔的舌头,背上涌起一阵阵冷意,鸡皮疙瘩一*出现。 “鞭笞是一种性情趣。每个人都有受虐和施虐的渴望,只是或轻或重而已……”沃泰弗将宋亚泽按倒,压了上去,眼里水波流转,贪婪地欣赏亲手留下的痕迹,“我听说有些地方,还把这种情趣说成‘虐恋’,是生活的艺术,是性的艺术。性本身就是两人最极致的结合,要是再和这种渴望一起交融,那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 宋亚泽神情不屑,强忍着不适说:“能别把自己捧得这么高尚吗?这还叫艺术?只要有一方不愿意,就叫强迫,就是犯罪。你是个施虐者,但我没有受虐症。” 沃泰弗轻笑,用绳索将他的双手捆绑起来,压在头顶说:“这不是施虐症、受虐症,而是人的本能。捆绑你、鞭打你和羞辱你带给我的快感,你是不会懂的。这是征服的本能,尤其是对方还想反抗的时候……” 他吻了宋亚泽的额头,自嘲地说:“但除了征服,我还有爱,爱情让我必须克制。我想我好像一直生活在夹缝中。以前,我必须在戒条和爱情中做选择;现在我还要在征服和爱情中做选择。” 他又将方才绑上的绳索解开来,揉了揉宋亚泽微红的手腕,眼中饱含怜惜和深情:“两次我都选择了爱情。我愿意违背戒律,也愿意忍耐,谁让我爱上了一个不懂艺术的人呢……” 他握起宋亚泽的手,放在自己亟待抚慰的部位,有些邪恶地笑着,眼睛一眨不眨:“老规矩……” 事后,沃泰弗神情满足,他急促地喘息着,刚刚从极致的顶峰上爬下来,让他在余韵中微微疲惫。他带着得逞的坏笑,清冷的面具早已被他自己撕碎。他搂着宋亚泽,回味着留在脖子上的牙印和吻痕,手还不老实,挑逗他的胸口。 “既然完事了,就让我去洗手。”宋亚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2 泽皱着眉,隐忍着反感说。 沃泰弗沉默几秒,突然将他搂紧,把手伸到他的裤子里,轻轻抚摸了一把,在他的耳边低声说:“给我一次……好不好……我会让你快活的……” 宋亚泽刚想张口说话,就突感头晕目眩,眼前的画面扭曲成团,各色纷纷交织,像是颜料盒被打翻一样,令人眼花缭乱。他先是一愣,再接着,巨大的惊喜便升腾起来,他期待着等待画面重新定格。 果然,他看见了反帝,这只从天而降的救兵。它的肚子鼓鼓囊囊的,里面似乎永远包裹着浓香滚烫的汁水,流动在白亮的薄皮儿里。宋亚泽不禁替它担心,怕它肚子破了露出馅,却又觉得它从未像现在这般美味。 “你终于来了!”他惊喜地说,眉眼弯弯,笑得脸颊都丰满起来。他的脸上,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笑容了。 反帝眼睛水灵,又大,总是能折射出更多的情绪。它郁闷地看着宋亚泽,声音微恼,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为什么我每次睡觉,你都会被人占便宜?” “能不能不用占便宜这个词?”宋亚泽哭笑不得:“弄得我像个弱女子似的。再说了,谁让你每次都来得这么慢!还这么爱睡觉!” 反帝摆出要哭的架势:“我……我……”它结结巴巴的,“我”了半天,才幽怨地冒着黑气:“我快气死了……” “行啦!别用这么哀怨的眼神看我。”宋亚泽愉快地笑着,即将逃离让他心情大好,“也别说那么多了,赶紧帮我逃走,我要去南罗,只剩这最后一个国家了。” 反帝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眼神受伤:“都怪你当初想太多!”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宋亚泽很是不解,他还没来得及问,眼前的颜色再次洗牌,混作一团,杂乱无章,像是被龙卷风袭击过一样…… 待到一切安定,轰鸣声也消失时,宋亚泽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新大陆。这是他一个多月以来,第一次暴露在阳光之下,第一次呼吸到流动的空气,第一次听到人群的喧闹声。 在地下室生活得久了,他脚踩在硬邦邦的地面上,都觉得它软塌塌的。阳光正盛,光线刺痛了他的眼睛,宋亚泽只好将它们半眯。这一刻是多么令人幸福得不真实,他终于回归了自由。 第67章 南罗 大地干裂,像画着的树木枝桠,向远处无限延伸。南罗就像濒临渴死的旅人,对着天空发出微弱的嘶吼,渴望得到一滴水。空气中毫无水汽,热浪滚滚扑面而来,宋亚泽站在一块枯土上,感觉浑身的水都要被这热气吸干了。 在他的视线之中,没有一丝绿色,也没有活泛的东西。水孕育一切生机,可这里没有水,生命也枯萎了。这里是一处令人焦躁和绝望的苦难之地。 他的眼睛逐渐适应了光线,向周围望去,才看到星星点点的几个人围着一处洼地,他们嘟嘟囔囔地,弯着腰,有的甚至跪爬在地上,用手舀洼地里的水喝,就像是饥渴无力的兽。 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如被蜂蛰般火辣。宋亚泽激灵一下,吸了口气,举起胳膊一看,一只拇指甲盖大小的蚊子趴在他胳膊上吸血。他从没见过这样凶残的巨型蚊子,心里一惊,立刻将它拍死,胳膊上留下一大滩血迹。 他理了理衣服,踩着令人触目惊心的土地,心思沉重地走到洼地附近,才吃惊地发现,洼地里满是泥水,浑浊不堪,上面还漂浮着根根枯草。而一旁瘦骨嶙峋的几个男人,趴在洼地边,用手撇去水面上的草根,小心地捧起一汪泥水喝下。 宋亚泽怔怔地看着他们嘴边留下的泥迹,心里涌起酸楚滋味,上前一步说:“这水不能喝。里面有泥沙,喝多了会死人的……” 那几人这才抬起头看着他,绝望地沉默着,嘴唇干枯而带着深刻的裂痕。其中一个人看到他衣衫整洁,容貌也不似本地人,厚唇蠕动几下,才发出粗喇的声音:“你是难民署的人吗?难民署没有水了……”他的嗓子像是被泥糊住了,很是含糊不清。宋亚泽费力听着,还得揣度一番,才理解他的意思。 “我不是难民署的人。”他摇摇头说,“我连难民署在哪儿都不知道……” 一旁的人指了指远处,宋亚泽顺着指尖方向看去,果然看到远处的一包蓝白相间的帐篷,鼓鼓囊囊的,体积很大。南罗的颜色,多半是黄和灰褐;这蓝白色突兀地出现在这儿,清新得格格不入。 宋亚泽朝那抹清新走去。一路上,他看到零星的茅草屋,低矮狭小地瘫在地上,被高温蒸尽最后一丝水分。没走几步,他就感觉后背汗湿一片,衣服沾满盐分,紧黏皮肤。可心里的不适,比他体感上的不适更甚。 这里的孩子头颅硕大,没有衣服可穿,瘦得脱了相,眼珠凸出,薄薄的皮肤紧贴着骨头,没有一点脂肪。因为弱小,小孩子总是能比大人博得更多同情,尤其是他们仔细舔着手掌上沾来的面粉时。 宋亚泽心里一紧,悲哀地叹口气。他见识过贫穷也经历过贫穷,可没遇到过这种大面积的饥荒。贫穷让人心里煎熬,可饥荒会让人失去煎熬的感受,只有麻木地活着,直到痛苦死去的那一天。 任何人看到这样凄惨的同类,都不可能不心痛。宋亚泽心头沉重,本能性地心酸。来到这个世界,他见识了太多人,有的地位尊贵,有的挥金如土。可那些土豪权贵们留给他的印象,绝不如眼前的这一幕让他难忘。或许比起光鲜,人更容易品味苦难。 他这么思索着,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难民署门口,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 难民署的帐篷大开,里面很是喧闹。帐篷中涌动着许多人,有的躺着有的坐着,黑压压的一片;夹杂在黑色之中的,还有几十个身穿蓝衣的护工,有男有女,十分显眼。帐篷里传出难闻的味道,像是腐烂变质的肉味。 “嗒!嗒!嗒!” 身后突然响起三记响亮的喇叭声,然后就是重型车辆碾压石土的声音,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宋亚泽转过身去,看到两辆长长的卡车威风凛凛地驶过来。由于车辆太重,地面也微微震动。这种震动给帐篷里的人带去了希望,护工们放下活计,纷纷出来,摘下口罩,欣喜地看着卡车。 卡车一停,护工们就赶紧跑上前帮忙卸货。宋亚泽看到,卡车上全是救援物资,上面贴着水、压缩饼干、抗生素之类的标识,一层层地高高堆起,数量不少。 “还愣着干嘛?赶紧帮着搬呀!”一位身材矮小的女护工小跑着经过他身边,一只小圆耳朵上还吊着口罩,她样子急切,快声催促着。 宋亚泽跑上前去,卷起袖子,动作利索地帮着搬起货物来。天气炎热,箱子又沉重,不一会儿,他身上就汗湿起来,也感到极为 分卷阅读102 分卷阅读102 分卷阅读10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3 口渴。 卸货之后,卡车又轰隆隆地离开了。宋亚泽学着护工们,将物资分类放好。这时,他才有机会喝上一口水。太长时间的口渴,让他嘴里干得发苦;甚至在舌尖碰到水时,他都品出了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甘甜味。 他劳累地靠坐在帐篷外的巨石块上,迅速地将一杯水喝完,才猛然想起那群在洼地旁舀泥水喝的人。他赶紧放下杯子,用水壶接满水,一路小跑着去了洼地,在他们感激的眼光中递了水壶,才擦着汗喘着气,慢慢回到难民署。此时,他体力耗尽,顾不上干净与否,直接坐在地上,胳膊向后撑着。 这时,从他身后走来一位身材高大的女士,尽管她腿脚健康,手里仍实在地握着手杖,有种隐隐的权贵气。她岁数在五十岁上下,眼皮因为衰老而向下耷拉着,虽失去了青春活力,却保有着慈祥安宁;她留着齐耳金发,气质出众,在这被贫穷和疾病肆虐的南罗,极为引人注目。 宋亚泽注意到,她身上的衣服印着西顿的国旗,愣愣地站起身来,不禁脱口而出:“西顿……” 贵族女士听闻这句低语,转过头来,下巴习惯性地微抬,眼神平视着扫过来看向他。她将目光停留几秒,恍惚地眨眨眼,就立刻换上震惊的表情,面色都因为激动而泛红。她惊声道:“你是……和平使?!你怎么会在这里?”她的语气夹杂着疑惑和兴奋,带着种摸不透的情绪。 “您认得我?!”宋亚泽惊诧地问,声音高亢,还带着一些喜悦。他在这里没有身份,无家可归,需要人帮助。 女士听到这话,笑着点点头,惊喜地说:“当然,我怎么可能不认识西顿的和平使呢?你叫宋亚泽,原本是东夏人,被凯撒带到西顿,后来又去的北穆对吧?” “嗯。”宋亚泽应声,“请问您是……?” “我是南罗难民署的署长,负责这一带的难民援助。”她说着,眼里的惊喜丝毫未减,“北穆说你已经病逝了,没想到你还活着。这一段时间你都去哪儿了?” “我……嗯……我是被教廷迫害了……后来又逃了出来……”宋亚泽撒着谎,磕磕巴巴地说。 “原来如此……怪不得墓碑下面没有找到骨灰盒……”贵族女士顿了顿,轻声说:“……其实我是凯撒的妈妈,我叫薇莎。” 听闻这话,宋亚泽震惊了,他紧盯着眼前态度温和的薇莎夫人,惊愣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他没想到,凯撒那个暴虐嗜血的人,会有这样亲切慈祥的母亲。 薇莎夫人看到他惊讶的反应,轻笑一声,脸上细密的皱纹也随着笑容挨紧了些:“我和凯撒不像是母子,对吧?但他的确是我亲生的,我已经很多年没见到他了……”她回想着凯撒幼时的模样,眼里冒出母性的光辉,温柔极了,“但我一直都关注着他,他可是我唯一的宝贝儿子。” “而且……”她的语气变了调,“我知道一点你和凯撒的事……他把你带到西顿,当时可是爆炸性新闻呢!大家都知道你们很相爱,你还为了帮他实现理想而离开西顿,对吗?” “其实不是外界传的那样。”宋亚泽无奈,“我和他并不是那种关系……”他默默叹口气,感到身心俱疲。 薇莎夫人自以为很明白地点点头:“我知道东夏人在这方面很害羞,果然如此……”她自顾自地说,再一次肯定了心中的答案。 “你放心,我是不会干涉你们的,我是个开明的妈妈……我才不像他死去的父亲那样刻板。”提起丈夫,她明亮的眸子有些黯沉,语气也透着不以察觉的悲伤。 宋亚泽顾不上解释,沉默半晌,面色凝重地说:“很抱歉,我听说……兰登领事很不幸被……” “是的。他死了,被凯撒误杀的,就在半个月之前……”薇莎夫人点点头,眉毛倒挂起来,眼里流露着怀念和悲伤。可这种悲哀没有持续半秒,她就重又和蔼地微笑:“不过好歹……他是为了北穆的将来而死。他是烈士,是我和凯撒的骄傲。” 这种言论,和凯撒曾经说过的话如出一辙。宋亚泽看到她笑得角度轻扬的皱纹,低垂下头,沉闷地开口:“您很自豪他的死吗……”他不解地皱眉,无法理解薇莎夫人在丈夫尸骨未寒时,还会这样态度轻松。况且,还发生了弑父这种伦理性的悲剧。 薇莎夫人对他的疑惑了然于胸,她顿了顿,才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要知道,一个人就算悲伤欲绝,都不应该把不好的情绪传递给旁人,没有人应该承受不属于自己的负面情绪,那样太不公平,也很自私。” 宋亚泽愣了愣,抬头对上她依旧和蔼的眼神,心里涌起一阵感动和酸楚,甚至鼻头发酸了。他联想到自己的母亲李晓霞,那个只会带给自己伤痛和负能量的妈妈。 “更何况……”薇莎夫人眸色一暗,神情心疼而悲伤,“我的凯撒已经痛苦不堪了……如果我再垮掉,他就更难过了。为了他,我也要做个坚强的妈妈,一直支撑着他……” 她走上前,温柔地摸了摸宋亚泽的头,就像母亲对待儿子那样:“孩子,如果你以后做了父亲,你就自然会明白,父母为了儿女,可以做到一切。” 她又放下手来,笑着说:“当然,我更希望你可以和凯撒一起走下去,他需要你。要是知道你还活着,他一定会很开心的。” 宋亚泽没有说话,心里却阵阵心酸与温暖并起,在他心里掀起一阵狂风暴雨,他无法平静下来,或许缺乏母爱的人,更容易体会到母爱的伟大。 “哦!我的孩子!”薇莎夫人无意间看到他的手臂,惊声叫了一下,“你的胳膊被蚊子叮了,快去帐篷里抹点药吧!” 宋亚泽抬起手臂,果然看到上面红肿一大片。他感动地点点头说:“好。” 第68章 重聚 薇莎夫人带着宋亚泽进了帐篷,递给他一件防护服,示意他穿上,便去了护工休息室。宋亚泽换上防护服,在这蒸笼般的帐篷中感到憋闷,气味也是令人呼吸不畅。 他皱着眉小心地呼吸着,环顾四周,看到摆放得横七竖八的病床,病床之间只有一张布来作遮挡之用。病床前有神色焦急的护工来回穿梭,忙得团团转。病床区与取食区只隔着一道门帘,门帘那边是瘪着肚子排队取食的孩子。 一切都是这样混乱,疾病与饥饿,像重锤一样狠狠敲打着这里,不给人留下活路。 “我要死啦……别管我了……”绵长却有气无力的嘶哑声音传来,听着让人心惊。 宋亚泽转身向后看去,看到一个肚子肿胀得老高的男人躺在床上,发出最后的叹息。他的头发脏乱而油腻,已经失去了生命力。 心脏又隐隐作痛起来,提醒着他,这里有人快要死去了。 围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4 在床前的护工还在为病人灌输氧气,按压他的胸口,和死神最后搏斗一场。可他最终还是长出一口气,蜷曲着的脚趾无力地伸开,陷入了永恒的静止。护工长叹了口气,拔了氧气管,收起了设备。 “死亡每天都在发生,我的孩子。”薇莎夫人低沉的声音响起,她换了身装束,站在宋亚泽旁边。 她那身贵气逼人的装扮已经卸下,显露出朴实的气质。她同其他护工一样,穿着轻飘飘的防护服,抹去了嘴唇上的口红,手指上的戒指也都摘下,手杖也消失不见,看上去就像普通的中年妇女,唯有习惯性微抬的下巴还显出一点尊贵气和官味。 “他得了什么病?为什么肚子会肿成那样?”宋亚泽难受地看着尸体被蒙上白布,被几个护工抬了下去。很快,病床上就又躺上一个满脸愁苦的病人,成了这张床的新主人。 “过度的营养不良,肚子就会水肿的。再加上,他得了恶性疟疾,没有及时治疗。”薇莎夫人叹口气,面露怜悯。 她说着,便将袖口卷起,快步走到新病人床边。 新来的病人是个形同骷髅的年轻女子,她衰弱地呼吸着,身上没什么力气,还在垂死挣扎。她得了严重的腹泻,大小便已经失禁,床上甚至留下恶臭的污秽物,让人不禁掩鼻。她自己也知道尴尬,便用被子遮住被弄脏的地方。 这是一条可怜、却让人不想靠近的生命。 薇莎夫人掀起了她的被褥,那女子很是不堪,样子看上去很抱歉。 “孩子,捂久了会长褥疮的。”薇莎夫人轻声说,“我来帮你,你不用害羞。” 她取来纸巾和湿布,替她换了床单,耐心地为她擦拭,脸上没有一丝嫌弃。她始终是微笑的,没有为官的觉悟,毫无高人一等的架势,反而如慈母般细腻平和。和她接触的人,总是能得到安心与抚慰。 宋亚泽站在布帘外面,许久才看到薇莎夫人拿着污秽的床单,细白的手指一抬,撩起帘子,神色平静地走出来。她将床单拿到一旁的水池之中,倒了点皂粉,就直接赤着手洗了起来。 她动作利索,就像在照顾自己的孩子那样自然。这种安详和平静,却像狂风暴雨般席卷过宋亚泽的心。他很是触动,对薇莎夫人也有了深层次的敬爱。 善良的举动总是容易传染的,他不动声色地走到她旁边,拿起床单的一角,也拧开龙头,跟着她一齐洗着。 薇莎夫人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笑了起来:“你也要洗脏床单啦?” “像您这样地位尊贵的人,都能放下架子,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宋亚泽回道。他看到污秽物,虽皱了皱眉,仍是忍耐着抓把皂粉上去,用力揉搓起来。他想了想,又接着说:“您是署长,这些事其实大可不必做。” 薇莎夫人微笑依旧,低沉的声音略带些沧桑:“我看过一本书,上面说人都会同情弱者,但只会追逐赢家;不管怎样,还是要为弱者而奋斗。我很受启发,即使有人不能理解我,甚至说我别有用心,但我还是要这样做。” 宋亚泽愣住了,手上的动作减慢了半拍,他回过头看着她,半天才开口:“您看上去温和,其实很坚强。”他顿了顿,“您把戒指手杖都扔了,一点架子都没有,一般人很难做到。” 薇莎夫人冲净了床单上的残余泡沫,连鱼尾纹里都夹着柔和:“要想让穷人接受我,我就要变成一个穷人。他们需要食物和药物,但也需要尊重和关爱。” 听到这话,宋亚泽心中升起一阵温流,沉默半刻,才缓缓开口:“我以为我活了这么多年,什么事情都能看透。今天听您这么说,我才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没弄明白……” 薇莎夫人只是笑笑,没有出声。她拧干床单,和宋亚泽走出帐篷,把床单挂在竹竿上,看着它随风飘起,平和地说:“我刚才在休息室里,给凯撒发了封邮件,告诉他你还活着,和我在一起。但是现在网络不好,估计他得晚些才看能看到。” “嗯。”宋亚泽点点头,“这一段时间,他应该很不好过吧……” “是啊。”薇莎夫人神情担忧,她带着希望的眼神看向宋亚泽,“希望你还活着的消息,能让他好过一些。” 宋亚泽在忙忙碌碌中结束了一天,他的脚时刻都在走动着,汗水也是不消停地流淌。他有些累了,腿脚也酸痛。夜晚了,他走出帐篷,靠坐在巨石上,这才歇了口气。 也许是因为缺少植被的原因,南罗昼夜温差很大。夜晚,这里的风总是冷酷而凛冽的,全无白天的炎热劲头。可也得益于没什么工厂,南罗的夜幕最是清澈,连云的踪迹都寻不见。 宋亚泽仰起头,欣赏着漫天钻石,它们密密麻麻地贴在空中。也许生活在这片苦难之地的人们,最大的财富就是这安宁璀璨的夜空。 远处的上空传来一阵剧烈的响动,轰隆隆的,是机浆快速转动的声音,致人耳朵轰鸣。宋亚泽循着声音,看到夜空中出现了一块漂浮的黑斑,黑斑越变越大,变成了直升机的形状,空降下来停在不远处,带动的大风将周围的沙土掀起,引起一阵沙浪。 直升机顶有灯照亮,把周围的地面照得一片白。舱门打开,机上下来一个比夜色更黑的人影,他踩着黑色统靴,穿着一身黑衣,连手套都是黑色的,像是要与黑夜融为一体。 难民营外没有电灯,四周一片漆黑,宋亚泽的眼睛倏地睁大,紧紧盯着那一抹亮处,心脏也越跳越快。直升机的灯光并不强烈,可他还是认出来了,那是凯撒,他许久不见的人。 在记不清多久之前,他也是这样见到凯撒,看见他意气风发地从直升机上走下来,眼神和举止都傲慢得夸张,那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那时,他还没曾想过,以后会发生这么多的变故,还愚痴地做着安闲旅游的梦。 场景惊人地相似与重叠,让他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只觉得,自己大概永远忘不了这一刻。也许生命中总有这样的瞬间,是这么可遇不可求;人会被它打动,然后在回忆起它时,总会带着微笑或感伤,叹息人生的起伏无常。 他愣愣地站起身,身体僵直地看着那个人影朝自己一步步走来,心脏也似乎越升越高。终于,那人立定在自己面前,借着从帐篷中发出的光,宋亚泽看清楚了他。 凯撒穿着一身黑,只有手臂处还箍着一圈白色。他脸色差了很多,脸颊却有着不正常的虚胖,他整个人胖了一圈,所幸不算臃肿,只是略显微胖。尽管多了一层脂肪,他还是英俊的,五官的比例还是令人赏心悦目。他直挺挺地站着,同样也是呆愣的,灰蓝眼眸里透出不可置信和激动。 两人就这样相顾无言地对视着。凯撒的嘴唇颤抖地越来越厉害,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5 巨大的惊喜将他震动得说不话来。明明是相逢的气氛,却有着静静的沉默。 宋亚泽打破了这种静默,神情复杂地开口道:“……你长胖了。” 凯撒大脑一片空白,后背涌起阵阵战栗,他甚至不知道张口回答。直到现在,他都是如同置身于梦境,一切都是这样虚假。 他猛吸一口气,扣住宋亚泽的肩膀,猛地抱进怀里。他哆嗦着把头低垂着,放在宋亚泽的肩膀上,浑身上下因为不可抑制的激动而剧烈颤抖,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内心一片酸涩与亢奋。他声音嘶哑,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是真的吗……” 宋亚泽轻笑,神色温和地说:“当然是真的,我没有死,我活得好好的。” 凯撒仍是控制不住地颤抖,或许人在激动到极致时,身上的肌肉是不归头脑控制的。这一段时间,他经历了大起大落,弑父、以为爱人已死、重又相逢。他的心脏,比之前的幼稚时期要多穿一层盔甲,要多些承受力;可即使这样,在与宋亚泽重逢时,他仍是兴奋得不能自已。 “凯撒,我的宝贝!”帐篷口传来薇莎夫人激动的声音,她脸色发红,眼睛比平时要睁大很多,亮闪闪的,“哦!我的孩子!你怎么胖成这样了?” 凯撒松开宋亚泽,怔怔地抬头,看到了多年未见的母亲。这些年来,母子俩只通过邮件来往,偶尔发张照片,已经很久没有面对面相遇了。 “看来爱情的力量更伟大。”薇莎夫人走过去,半开玩笑地说:“我一直让你来南罗看看我,你从没听过话。今天刚看到邮件就飞过来了,真急呀!” “母亲……”凯撒神色呆滞,下意识地低声道。 “快进帐篷吧,外面太冷了,我给你们预备好了两张床位。”薇莎夫人指了指帐篷,笑着说。 “不用了,我带了一张帐篷过来……”凯撒摇摇头,偷偷瞄了一眼身旁的宋亚泽,有些紧张地小声说,“正好能睡下两个人……” 第69章 治愈 凯撒自带的帐篷质量上乘,结实而挡风,空间也不小,的确比难民营安静舒适很多。这个小帐篷就搭在难民帐篷不远处,方便宋亚泽“上班”。 宋亚泽躺在帐篷里,被褥厚实,暖意将他紧紧包裹。他一旁就是面色沉静的凯撒,两人并肩躺着,透过透明的帐篷顶,细细欣赏着漫天繁星。气氛是这样安静和谐,只有两人均匀的呼吸声。 凯撒看着看着,突然出声道:“你居然答应和我一起住在小帐篷里,真是没想到啊……这算是这段时间以来,我最开心的事了……”他的尾音却陡然下降变低,听上去透着无奈和悲伤。 这么说着,他又立刻弹坐起来,焦躁地摸起叠放在脚边的衣服,从口袋里薅出一颗糖,急急地撕开包装,抛进嘴里。直到甜味漫在口间,他才感觉轻松几分。嗜甜,这是他的习惯,甜食是他情绪不稳时的镇定剂。 这些日子以来,他一直生活在地狱之中,自暴自弃,如同行尸走肉。也许他最不痛苦的时候就是睡觉了。只要清醒时,他总能想到那块带着血迹的蓝布,上面是父亲的名衔。而宋亚泽的死讯更是重击,他挖了墓碑,发现下面空空如也,这让他燃起了希望。 或许不完全的希望,最是让人心里七上八下,比绝望还要折磨人。它总能给你一点甜头,却还遮遮掩掩。凯撒正是饱受这样的煎熬,在失去与自责中打滚。他生活得暗无天日,尽管他享尽他人的尊崇,活在聚光灯下。 月光透过帐顶,镀在他的脸上,他不曾掩饰眼里的悲意和霜冷。宋亚泽抬眼,看到凯撒的侧脸,鼻尖处还有一星光,就像月光下一尊孤独冰冷的废旧雕像。他小声开口说:“你变了很多。不仅是胖了,还有整个人的性格气质,变化很大。” 凯撒直直地看着天空,目光呆滞。他虽见到了死而复生的宋亚泽,可这并不能完全治愈他的痛苦。他慢吞吞地说:“你可能不相信,我的父亲死了,我一滴眼泪都没掉过。我不知道为什么,可就是哭不出来……” 宋亚泽静默地聆听,看着这尊雕像倾吐着心话:“这些天,我觉得天都要塌了,没想到失去亲人的感觉会是这样……原来我以前干了那么多的坏事啊……” 宋亚泽沉默片刻,才坐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经历过这种痛苦,就会体谅他人。以后,你自然就不会再做了。” 凯撒低垂着头,并没有受到多大安慰,依旧丧气着说:“我一直都在暴饮暴食……我不抽烟,就连酒都不能多喝,只能多吃点,这些天我胖了很多……”他幽幽地说:“……你不会嫌弃我吧……” “当然不会!”宋亚泽坚定地说,“胖一点,还显得温厚不少呢!” 凯撒卸下那层盛气凌人的皮,却暴露了与以往的自负完全相对的一面,那就是自卑。这种性格上的剧变,让宋亚泽为他心酸,也不禁唏嘘,自负与自卑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它们都源自于对自身的错误认知。他思量着,也许人只有正确地认识自己,才会有真正的自信。 宋亚泽贴心地给他披上衣服,凯撒心里一暖,回过头来看着他说:“以前是我给你披衣服,现在你也能给我披了……” “我不仅会给你披衣服,”宋亚泽定定地说,语气柔和,“我还会帮你走出这个阴霾,让你从杀死父亲的痛苦中走出来。” 这原本是相当治愈的一句话,“杀死父亲”这个词却给凯撒迎头一棒。他面部肌肉不停抽搐着,浑身又开始颤抖起来,他下意识地捂住眼睛,却发现一滴泪都没有,无助的样子像一只被囚的猎物。 “怎么了?!”宋亚泽看见他这番反应,急忙问道。 凯撒的喉头滚动一下,眼神呆愣,他转过头看着宋亚泽疑问的面孔,心里一酸,就伸出手抱住他,快速地呼吸着。 宋亚泽猛然意识到,凯撒从没说过“杀死父亲”这种话,一直用“父亲死了”来代替。这意味着,直到现在,他都无法直视弑父的罪行。尽管他是无意的,但他仍在逃避这个惨烈的事实,他是一个宁愿葬身沙场的将军,却在情感上做了逃兵。 他心里一紧,轻声安慰道:“没关系,慢慢来……这种事急不来的。” 待到气息逐渐平息,心脏敲打胸膛的频率降低一些,凯撒慢慢抬起头,有气无力地问:“你为什么愿意帮我?” “因为你有一个好妈妈,她希望我帮你。”宋亚泽直言,“我从来没感受过这种母爱,我只是个旁观者,但薇莎夫人让我见识到真正的母亲是什么样的。” 他看到凯撒脸上浮现起失望,又接着说:“而且……看到你这样,我也挺心酸的。这种事情,的确让人难以接受。” 凯撒的脸色缓 分卷阅读105 分卷阅读105 分卷阅读10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6 和一些,他沉默着躺下,给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宋亚泽看到他裹得像一只蚕蛹,笑了笑,也随即躺在一旁。 他闭上眼睛准备入睡,就感到自己的手被握住,抬眼看去,发现凯撒脸上出现少见的腼腆,低声对自己说:“我想拉着手睡……” 宋亚泽在心里哭笑不得,但考虑到凯撒的特殊情况,也没多说什么。两人的胳膊突破被窝的阻挡,拉手睡了一夜,彼此也相安无事。 也许是昨晚心情太过跌宕,两人很久才睡着,第二天便起得晚了。宋亚泽带着凯撒来到难民营用早餐,凯撒一脸嫌弃地站在帐篷外,掩着鼻子,久久不愿意进去。路过的护工和本地人看到凯撒的穿着和气质都不同寻常,纷纷侧目。 宋亚泽看见凯撒定住半天,面色不耐,不愿意挪脚,只好无奈地笑笑,进了帐篷里去拿早餐。 凯撒挺立在风沙中,胸口习惯性地昂挺,眼神也是习惯性地漠然,散发着令人敬而远之的气质。 一个瘦弱的孩童从帐篷里出来,看到凯撒冷漠强硬的气场,心里一凛脚一滑,踩着土块,身体一倾摔在地上。 “哎哟喂!”他惊声叫道,膝盖被沙石咬破了皮,手中的压缩饼干和火腿滚出老远。他吓坏了,顾不得疼痛,跌跌撞撞地跑去捡。 看到食物安然无恙,他松了口气,这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小心地吹了吹落在上面的灰,抬起头无意地瞥了凯撒一眼,看到这个黑衣人皱皱眉,眼神阴郁地望向自己,他本能地害怕起来,抱起食物就踉踉跄跄地跑了。 宋亚泽拿着热狗和水走出来,分了一份递给凯撒,看到他神情不爽的模样,问道:“又怎么了?谁又招惹你这个大少爷了?” 凯撒努努嘴,阴沉沉地说:“这里真穷,人又脏得要命!”他瞅了一眼所谓的早餐,毫无同情心地嘟囔道:“谁知道这东西能不能吃呢?里面会有很多病菌吧!” “爱吃不吃。”宋亚泽没理会他的洁癖,径自撕开包装纸就咬了一口,灌了口冷水。 看着宋亚泽对自己置之不理,凯撒不甘心地扯开包装纸,在看到夹在热狗中的火腿时愣住了,面露恍惚。站了一会儿,他才目光忧伤地将包装纸重新阖上,拿起瓶子咕咕嘟嘟灌了半瓶冷水。 “你又怎么了?!”宋亚泽很是无语,“一大早就喝这么多凉水,等会该不舒服了。” 凯撒神情落寞,慢吞吞地说:“我……我现在已经不吃肉了……” 自从绝望的那日以后,他就不再碰任何肉食。许是看到肉类的红色,总能让他联想到那炸得血肉横飞的场景,然后再陷入低迷之中。他虽暴饮暴食,却只吃甜甜的糕点和饮料。这些高热量的美味带给他暂时的慰藉,也化成了一层油脂覆在他的身上。 宋亚泽噤了声,他有些担心地看着凯撒,安慰道:“没关系,不想吃就不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是一个坚强的军人,你会走出来。” “瞧瞧你们,今天起得很晚啊!”薇莎夫人穿着防护服,手里攥着刚洗净的床单,一脸明白和理解的样子,她笑着说:“恋人在重逢之后总会这样。” 凯撒揣着明白装糊涂,他爱听这种话,连心头的沉重感都去了一半。宋亚泽感觉头上的血管跳了一下,开口解释道:“我们只是很久才睡着而已……” 话一出口,他又感觉不太对,还想继续说明,就看到薇莎夫人了然一笑,晾上床单,抻直了,快着步子进了帐篷,没给他留下越描越黑的机会。宋亚泽叹了口气,也懒得再追上去了。 一整天,宋亚泽都在难民营忙碌着。一开始,他无法直视这些或肮脏或难闻的场面,有时也会心生反感,但这些经历总能刷新他容忍的下限。他不禁感慨,或许,人实际上可以接受以往所不敢想象的困难,也比自己想象的更能容忍。 而凯撒则是作壁上观,甚至袖手旁观,毫无义务劳动的觉悟。他更多时间是待在小帐篷里,或者偶尔去难民营门口,趾高气扬地命令护工去叫宋亚泽出来一趟。 又到了晚上,这是凯撒微微期待的时刻,只有这个时候,他才能和宋亚泽独处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还是一整夜的时间。 宋亚泽劳累了一天,步伐沉重,他掀开帐篷帘,就看到里面悬着暖黄色的挂顶灯,凯撒靠躺在灯光下,一脸柔和与乖巧,旁边是他给自己铺好的被褥,厚墩墩的。 被人关心的感觉总是温暖的,宋亚泽轻笑一下,就脱了外衣,拖着疲惫的身体躺了上去,开口道:“你今天就只吃了点面包,饿吗?” 凯撒摇头,往他旁边靠了靠,面色也是少有的温和:“不饿。自从见到你之后,我就不怎么想吃东西了。”他停顿一会,才似乎难以启齿地开口:“嗯……我想和你商量个事……” “说吧。”宋亚泽扯了把枕头,躺靠起来看向他。 “……我们回西顿吧,就我们两个。”凯撒有些紧张,灯光暗黄,也没能掩住他脸上泛起的红云,“这里实在没法生活,没有电、没有水,连热巧克力都没有,什么都要靠西顿的供给才能维持下去。” 宋亚泽沉思片刻,还是摇摇头:“我不想回去。” 因为他一旦越过南罗的边境线,就是完成旅行、回归现实的时候。但现在,他还不想走,他想帮助凯撒走出这个阴影。 “为什么?!”凯撒有些委屈地嘟着嘴,“我在这里连杯热巧都喝不上!而且我也不想看你这么累……今天我故意喊你出来,就是想让你休息的……” “我知道。”宋亚泽点点头,“所以我才选择留在这里。” 凯撒疑惑地看着他,不一会儿,神情就开始消极,伤感地叹道:“你就是不愿意天天面对我,所以才拒绝的……” 宋亚泽感到有些好笑,他轻声说:“不是的,因为我觉得你只有在这里,嗯……才能真正走出这个痛苦。相信我,我是为了你好才做这个决定的。” 凯撒心头不解,但仍是很感动,也很开心。如果说,这些日子他的心情沉重得像一块铁,在和宋亚泽相处一天后,这块铁也被关爱侵蚀了大半。 他这才感觉身体轻松不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扭过头来,他透过帐顶看到满天星辰,突然冒出一句话:“今天晚上的星星好像多了不少。” 第70章 救赎 第二天一早,太阳还没升起,暗沉的天空还挂着几只疲惫的星星,宋亚泽就醒了。 他转过头看了一眼身旁沉睡的凯撒,披上衣服,出了帐篷,走上近处的一块高地,安静地俯视这片沉睡中的苦难之地。 天空像块光滑的深蓝色水晶,静静地被冻结着,天边涌起一丝不真切的红色光亮。 这是多么难得的安宁,仿佛饥饿和疾 分卷阅读106 分卷阅读106 分卷阅读10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7 病也眠去了,潘多拉之盒从未打开过。也许安静的大自然,总能让人将思绪发散到最自由的状态。 宋亚泽定定地站着,享受这一刻,视线被绵长的地平线拉到无限远。他从未觉得天地如此宁静过,也从未这样思绪丰富过。 身后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思绪。 宋亚泽转过身,看到凯撒穿着黑衣,扣子都系得歪扭七八。他面色泛红,看上去有些慌张:“你怎么在这儿?我找了你很长时间。我以为你离开了……” 宋亚泽笑了笑,平静地说:“这里全是荒漠沙地,我能去哪儿啊!” 凯撒心有余悸地走到他身旁,面容阴沉,闷闷地开口:“对不起……我……我真的经受不起失去了……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你不见了……我真的很紧张……” 宋亚泽惊诧一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既然说了要帮你,就不会不告而别。不过……” 他有些惊喜道:“没想到你也会说‘对不起’了!以前我从没听你道过歉。你真的变了,变得更平易近人了。” 凯撒看向远处的地平线,鼻头酸涩,语气沉重地说:“我好像有点懂得什么是体谅了。以前我从不知道什么是痛苦,也不在乎别人的痛苦。现在我似乎有点开窍了……” 宋亚泽顿了顿,呆愣地看着他,语气涌起一丝欣慰:“你长大了。” 太阳向上蹦了蹦,天空逐渐清朗,暗沉的金色照在两人身上。 凯撒神情严肃,声音也是低沉嘶哑,夹杂着岁月磨砺出来的沧桑:“也许学会体谅的时候,就是长大的时候。虽然我现在做得还不够好,但我愿意试着去做……” 他回过头看着宋亚泽,郑重地说:“就从你开始。” 宋亚泽笑着说:“我很荣幸,能成为你第一个体谅的人。” 这时,因为天空有了些光亮,大地有种即将苏醒的预兆。从难民营里传过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有三个矮小的孩子跑了出来。 这三个突兀出现的孩子,将凯撒和宋亚泽的眼光吸引过去。 他们只有五六岁,脸上挂着笑。尽管小脸脏兮兮的,咧开嘴露出发黄的牙齿,他们仍是纯真的、快乐的,幼小的他们,对世界是不怀恶意的。 他们用小脏手捡起地上的散石,相互击打着。石头相碰,声音绝不是清脆悦耳的,他们却听得上心,还跟着节奏唱着不成调的童谣,甚至手舞足蹈。 这是专属于穷人的快乐,是世间少有的童真,是苦难之中的希望。成年人的世界,已经没有这般纯净而美好的东西了。 这样童趣的场面,将高地上的两人深深震撼住了,凯撒有些惊愣,原有的对穷人的傲慢在此刻消减不少。 而活了很久的宋亚泽则触动更深,或许当一个人历尽千帆,最打动他的不是金钱与名誉,而是这种最干净的人性。 宋亚泽走近呆愣中的凯撒,将手搭在他肩膀上,语气柔和地说:“你看,他们从小这么受罪,也可能失去了父母,现在还能苦中找乐。” 他又停顿几秒,端详着凯撒的脸色,郑重地说:“死去的人已经永远离开了,但活着的人要更好得活。” 凯撒心里猛地一紧,痛得他无法自拔。他始终渴望跨过心里这道坎,却每次都在快要完成目标时缴械投降。 伤痛与自责在他心里掀起滔天巨浪,他下意识地闭上眼捂住脸,轻微喘息着。 过了一会儿,他拿下手掌,发现一滴泪也没有,而喉头却是酸涩得发痛。 “凯撒,看着我。”宋亚泽扳过他的肩膀,双手捧起他的脸,强迫他看着自己。 “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哪怕你错了。” 凯撒怔怔地看着他的眼睛,胸口一阵憋闷,巨大的酸痛涌起,下巴剧烈地抖着,吐不出一个字来。 宋亚泽坚定地看着他,重复道:“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哪怕你错了。” 酸涩终于突破了界限,如洪流一般狂奔,凯撒的心瞬间被冲到无限大。 他先是攥紧了宋亚泽的衣服,紧接着激动地捶打着他的胸口和肩膀。 宋亚泽被他捶打得生疼,却仍是微笑看着他。 凯撒失控了,他的酸涩终于成了眼泪,成串地流下。 他无法抑制地哭泣着,脑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了,纵情地宣泄着累积已久的伤痛。 “我错了……我杀了我的父亲……” 他痛哭流涕地承认了,所有的情感都达到巅峰,这是夸父逐日式的情感奔放,所有的控制都被烧成灰烬。 “是的。你错了……”宋亚泽笑着松开他的脸,“但是已经过去了,你已经不是从前的你了。” 凯撒视线模糊地抬起头,悲泣着将他紧紧抱入怀中,声嘶力竭地哭着叫着,将他的肩上哭湿一片。 自从生下来起,他就没有溢出过这样多的情感,而不仅仅是悲痛。 太阳终于蹦出了地平线,扫尽一切黑暗。所有的生命或是非生命,都被照亮。 这是新的一天,是生机勃勃的一天,尽管这里充斥着人间最惨痛的悲哀,却仍不能否认,这里还有着美好得让人屏息的希望。 薇莎夫人伴着窗口的阳光,照了照镜子,她在这里保持着素颜,却永远整洁干净。 她看向窗外,阳光使她的灰眸折射出金色,她只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刺眼和温暖。 她换上防护服,稳健地出了休息室,却在休息室门口遇到凯撒和宋亚泽。 凯撒面色潮红,眼睛红肿,而宋亚泽还是一如既往的云淡风轻,只是眼里带着些欣慰和轻松。 看见凯撒明显哭过的脸色,薇莎夫人心头疑云攀升,惊讶地问:“我的孩子!你怎么哭啦?” 她赶紧拿起手帕给他擦了擦,顿了顿,才猛地反应过来:“你今天怎么愿意进难民营啦?” 凯撒吸了吸鼻子,声音还夹杂着极重的鼻音:“我联系了西顿供应方,让他们多送点物资过来,钱由我来出。” 薇莎夫人惊讶地愣住,拿着手帕的手还停留在半空,半天才惊喜地说:“太好了!我的宝贝!你终于愿意支持我了!” 看着她喜逐颜开,凯撒也被感染着轻笑:“母亲,今后我会一直支持你……”他又转头看了一眼宋亚泽,坚定地说,“我也会试着去体谅。” 薇莎夫人欣慰地捧起凯撒的头,在他的额头处落下一个母亲的吻,“我的孩子,今后你一定会幸福的……” 她又转过头,颇为感激地看着宋亚泽说:“我就说了,他需要你。” …… 这天晚上,物资就到了。这得益于凯撒的财大气粗,食物药品都是空运过来的,除了凯撒特地吩咐的热巧克力粉,还运来了新的帐篷。 难民营里有一半的人搬去了新帐篷,里面顿时宽敞不少。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8 除了物资,还有新来的医疗队伍和设备,他们穿着更加严谨的防护服,像天使一样来到这片疾病肆虐的地方。 南罗,这个一直蜷缩在角落里苟延残喘的国家,今天终于冒出星点般希望的光。 早晨的泪水,将凯撒心头的阴郁和晦暗冲刷干净,他一天都感觉神清气爽,脚步轻盈许多,重又恢复了那副指点激昂的模样,身体盈满活力。 最大的股东,多半有最大的话语权。尽管凯撒在难民署没什么正式职位,却仗着出钱多,引得所有护工都对他唯唯诺诺。 就连南罗难民们,也知道这个穿着黑衣服的英俊小伙惹不起,看到他就让道走,像躲避瘟神似的。 凯撒将巧克力粉倒进杯中,昂头挺胸地去了接水处,将手指按向热水键。 这时,他的手指和另一只细瘦的黑手指相碰,同时要按过去。那只小黑指触电般地撤了回来,像被烫着似的。 宋亚泽站在凯撒身后,看到的就是这种场景: 凯撒抬着下巴,眼皮下垂,看着一个只到他腰部的孩子,气势压迫。而那孩子则是惊恐无比地与他对视,手里的纸杯也被攥皱了。 孩子呆愣半晌,随后赶紧转身闪人。他的脚步凌乱,一头撞上了后面的宋亚泽,也顾不得道歉,跌跌撞撞地落荒而逃。 凯撒晃了晃杯子,闻着醇厚的巧克力味,觉得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来。 他抿了一口,发出满足的叹息,笑着说:“今天来了很多护工,以后你就不会那么忙了。” 宋亚泽放松地点点头:“是啊,我终于也能歇口气了。” 凯撒眯起眼睛,端着杯子走过去,拉着他的胳膊往外走,一边走一边神秘地说:“我今天还给你带了一份惊喜,就在我们的小帐篷里……” 两人回到专属的帐篷中。凯撒打开挂顶灯,宋亚泽看到床铺上躺着的长条物件,惊声道:“烟?!” 看着他惊喜的反应,凯撒邀功似的点点头。 宋亚泽手痒地拿出一根点上,坐在帐篷外抽起来。凯撒也坐到他旁边,喝了口热巧。 两人都在静静享受着最爱的味道,一个是烟草,一个是甜腻。 他们看着繁密的星辰,四周是这样安静,只有烟草燃烧和吞咽液体的声音。 “我今天想明白很多。”凯撒放下已空的杯子,沉静地说,“我以前征兵打仗,说是为了全人类。现在想想,我给他们带来了痛苦,我是个罪人……” 宋亚泽担心他旧悲复燃,赶紧按住他的肩膀,将香烟拿下:“你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手段太激烈了。” 凯撒却平静地笑了笑,看着他担忧的神色说:“没关系,你不用担心我。我已经可以平静地看待过去了。今天我试了一下,我能吃下去肉了。” 他将宋亚泽的手拿下来握住,笑容不减:“以后我不会再挑起战争了。或许我可以用更成熟的办法,来改变这个世界,这是我的理想。” “用什么方法?”宋亚泽好奇地问。 “嗯……”凯撒拖长了尾音,语气很是不确定,“这个我还没有想好。我现在还太年轻了,时间会告诉我答案。” “用不了多长时间,你一定会很快找出答案,因为你成了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宋亚泽定定地看着他,口气坚定。 “其实这段日子,我也想明白很多,和你一样。” 凯撒来了兴致,他坐直身子问道:“快说说!” 宋亚泽想了想说:“我一直有种不外露的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活的时间长,什么事都能看透……” 凯撒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活得长?也就比我大四五岁而已。” 宋亚泽没有理会他,径自说下去:“但我今天看到你的成长,我才发觉,人的思想是不是成熟,和他的年龄关系不大,倒是和他是否善于思考有很大关系。” 他神情认真,回头看着嬉笑的凯撒:“我想你的理想一定会实现,你会越来越成熟。” 凯撒渐渐收起嬉笑的神态,或许是受了宋亚泽的鼓舞,他心里突然烧起一把激情的火。 他抬头看着星空,高声说:“我过去想要一个先进文明、没有贫穷的世界。但现在我还要加上一条,那就是没有战争!这就是我的理想!” “所有人都能吃饱,所有病人都能得到治疗,所有小孩都能上学!” “无论贫富,每个人都有机会参与竞争,每个人都能享受最高级的技术。每个地方都有医院和学校,还有游玩娱乐的地方……” 凯撒动情地说着,眼睛发亮,宋亚泽被他的热情打动,敬佩地看着他。 “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喜好去做想做的事,不用被金钱地位为难。有才华的人不用被穷困所拖累。每个父母都能养得起孩子,老了也能被孩子养……” “每个政权都不再发动战争,枪与炮是对罪犯发明的,而不是对人民!” 他越说越大声,身上颤抖起来,眼里满满都是振奋,笑着看着夜空,像是在对天空发着最有力的誓言。 他激动地转过身,揽过宋亚泽的肩。方才他大声说出了理想,酣畅淋漓得无法自制,身上涌起一*战栗。 他颤抖着捧着宋亚泽的脸,情绪亢奋地吻了上去,实在控制不住这份高昂。 “我爱你!”凯撒对着他大声说道,眼里全是激动与期待,“你愿意和我一起改变这个世界吗?” 宋亚泽闷声不响,半天才回他:“决定权在你手上。” 第71章 理想和陪伴 凯撒处在兴头之上, 很是不解, 疑惑地拿下手问:“什么意思?” 宋亚泽没有直接回答,认真地问:“我知道你想回西顿, 但我更想留在南罗。如果让你做一个选择, 你是愿意留在这里,还是一个人离开?” 这是他为凯撒设置的第二道选择题了。 之前,凯撒需要在理想和爱情之间做选择;那时,年轻气盛的他选择了理想, 尽管他痛苦不舍。 现在,他又要在前途和爱情之间做选择;只是, 他已经历过大起大落, 不再年少。 凯撒沉思一会儿, 才重又搂着他的肩, 郑重地说:“我选择留下, 我愿意一辈子不喝热巧克力, 一辈子生活在这个穷地方。” “哪怕一辈子不跨过南罗的边境线呢?”宋亚泽重又强调一番。 凯撒坚定地点点头:“那我也愿意。我说了, 我要学着体谅。你是我最爱的人, 也是我最应该体谅和尊重的人。” 宋亚泽沉默片刻,复又开口:“我也会体谅你, 所以我愿意和你一起建一个更好的世界。” 他停顿几秒,看向凯撒, 语气诚恳地说:“你是我钦佩的人。虽然你犯过错,性格也不完美,但你有一颗英雄 分卷阅读108 分卷阅读108 分卷阅读10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09 的心, 也许你真的可以成为救世主。” 凯撒受到鼓励,一时激动,眼睛都闪亮起来。宋亚泽继续道:“我来到南罗之后,想通了很多。以前,我觉得沽名钓誉才是伪善;但现在我对伪善有了更深的理解。” 凯撒好奇地问:“有了什么理解?” “有的人会给陌生人小恩小惠,赚点人情,还显得自己是个好人,却连身边的人都不能体谅,不愿意作出牺牲,这就是伪善。” 宋亚泽笑着,套用了凯撒的话:“我不想做这种人,所以我会学着体谅,就从你开始。” 一股兴奋冲上头顶,凯撒激动得不能自已,他将宋亚泽抱进怀里,声音因为兴奋也颤巍巍的:“太好了!我需要你……我真的需要你……” 两人进了帐篷,并肩卧着。宋亚泽闭上眼睛,就突然听到凯撒开口:“明天我还会给你一个惊喜……” 宋亚泽轻笑道:“什么惊喜?新款打火机吗?” “当然不是那么肤浅的东西!”凯撒努努嘴否定道,“明天你就知道了,你一定会很开心的,哈哈!” “那好吧。”宋亚泽看了他一眼,笑着说,“我等着。” 第二天一早,宋亚泽醒来时,发现凯撒难得起得比自己早,身边的床铺已经凉透了。 他出了帐篷,发现难民营前停着三辆高大的冷藏车,车前面还排着长长的队伍,都是满脸期待的孩子。 宋亚泽走近了,吃惊地发现,每个孩子的手里都拿着一只冰淇淋,紧张而兴奋地舔着。 每辆车前,还有身穿制服的人快速地制作冰淇淋球,递给伸出的小手。 “这就是我给你的惊喜,怎么样?”凯撒跑到他旁边,自豪地说。 他手里还举着被咬了一口的巧克力冰淇淋,一脸的兴奋,期待某人的表扬。 宋亚泽从惊诧中回过神来,笑着捶了凯撒一拳:“没想到你还挺有想法的!真不错!” “哈哈!”凯撒趁机握住他的手,得逞地笑道,“就算是吃不上饭的小孩,也想尝尝冰淇淋是什么味道!” 他又咬了一口冰淇淋,看着宋亚泽低声说:“我今天辞去了内阁的职务,以后就驻扎在南罗了……” 宋亚泽震惊极了,他呆愣半晌,才继续道:“没想到你这么快就作出行动了……” 他想了想,又慌忙问道:“那你的兵权呢?你的财权呢?” 凯撒笑着说:“你不用担心,财权、兵权都在我手上,我只是不管政务而已,还没傻到把兵和钱都拱手让人的地步!要想帮别人,自己就得足够强大。” 宋亚泽松了口气,心里提起的石头也随之落下:“那就好……” 凯撒换了个语调,轻声说:“那你知道是谁接替我的职位的吗?你跟他应该挺熟的,毕竟他是你在北穆的推荐人。” 宋亚泽微愣,心里浮起一丝不舒服的感觉,神情复杂地说出一个深藏已久的名字:“……沃泰弗吗?” 凯撒毫不知情,点点头说:“没错。他现在是北穆特区区长,也是内阁成员。以后很可能接替尤勒,成为内阁首相。听说他工作特别勤恳,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从早到晚都在忙。” 宋亚泽呼出一口气,往事如风般在他脑海中飞过,然后消失。他释然地轻声道:“过去就过去了,希望他仕途光明吧……” 他又思索一会儿,对凯撒说:“不要告诉他我在这里。” “当然不会!”凯撒厉声说,“我听说你是被北穆迫害才逃到这儿的,我会保护你的。” …… 在南罗这片荒芜的土地上,一座座学校兴建起来,响起了孩子们的读书声。 正规洁净的医院立着身子,交错的公路也架设着,楼层也是一年比一年高。 这里的大片沙漠被开发成了旅游项目,每年都能吸引大批旅客来送钱。 难民营中的人一天天长胖,原本拥挤不堪的帐篷越来越宽敞,随着最后一个难民的离开而永远关上了大门;取而代之的是石砖泥瓦塑成的楼房。 南罗已经没有难民了。原本的“难民管理署”换了个名叫“公共服务部门”。 这片苦难之地终于苏醒了,它换了张脸,成了生机之地。 在这五年里,宋亚泽亲眼见证了这片土地的成长,看着它一点点富裕起来。 他遵守承诺,从未跨过南罗的边境线,陪伴在凯撒身边,是他最亲近的朋友和最得力的助手。 凯撒早已恢复了修长的身形,五年的时光在他脸上没有留下任何浅纹。他仍是俊美的,仍是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 他是媒体的宠儿,经常有记者跨越万里来采访他,他被打上“慈善天使”的标签。 可薇莎夫人的身体却大不如前,许是多年的劳累让她衰老得很快。她的双腿渐渐无法站立,眼睛也视物不清。 这天,疾病缠身的她躺在摇椅上,身上盖着轻柔的毛毯,阳光照在她皱皱的脸上,显得无比安详。 凯撒和宋亚泽围在她身边,陪着她度过最后的时刻。 “我的孩子,不要哭,死亡每天都在发生。”薇莎夫人虚弱地说,抚摸了凯撒发红的脸颊。 “母亲……”凯撒眼圈发热,他握着她的手,嗓子酸得发痛。 “人都会有这一步的,孩子。”薇莎夫人笑着说,“我没有任何遗憾了。我帮助过的人,会替我继续活下去……” 她微笑着拿起凯撒和宋亚泽的手,叠放在毛毯上,抚着两人的手说:“你们要相互扶持着走下去……缺少爱与奉献的人,才是真正的穷人……” 宋亚泽心脏抽痛,喉头被酸涩堵住,他感动地几乎要流泪。 凯撒则控制不住得哭出声来,在母亲慈祥宁静的目光下,他无法克制涌动的酸楚。 “爱是不会消失的,即使我死去了……”薇莎夫人闭上眼睛喃喃道,她的手逐渐失去了力度,嘴角却停留着最后的微笑…… 按照薇莎夫人的遗愿,她的葬礼极其简单,却来了许许多多南罗人,他们痛哭着为她下葬。按他们的话说,就是“失去了光明的妈妈”。 葬礼结束的那天晚上,凯撒站在二层楼的小阳台上,他弓着身子,伤心地捂着脸流泪。 宋亚泽站在他身旁,静听着他的哭泣声。 凯撒的抽泣声渐渐平息,他好像恢复了一些镇定:“我的父母全都走了……” “你还有我。”宋亚泽轻声安抚道,“我会一直支持你。” 凯撒转过身,沉默地看着他,半天才开口道:“你是为了我的母亲,还是为了我才陪在我身边的?” 宋亚泽坦率地说:“两者都有。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会一直陪着你,和你一起看这个世界一天天变好。” 凯撒的脸色缓和一些,但仍是有些不甘。他迈步 分卷阅读109 分卷阅读109 分卷阅读11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0 走到宋亚泽面前,腼腆而期待地说:“那你以后……每天早上都要给我一个吻……好吗?” 说完,他又赶紧强调:“就吻一小下……这是我们西顿的礼仪……早安吻。你不要想太多……” “好。”宋亚泽点点头答应了,“最好是吻脸颊或额……” 还没等他说完,凯撒就拉过他,迅速地在他唇上印下一个吻,得意洋洋地说:“我先预先练习一下。” 宋亚泽无奈地看着他嘚瑟半天,又看见他神神秘秘地拿出两只老旧的戒指盒。 凯撒小心地打开一只盒子,抓起宋亚泽的右手,将戒指缓缓套上他的小指上,笑着说:“这是我母亲的戒指,有点小,只能套你的小指上了。” 他又拿出另一只戒指,套在自己的无名指上:“这个是我父亲的。这两枚是他们的婚戒。” 戴好戒指,他将双手搭在宋亚泽的肩膀上,乞求道:“你可不可以一直戴着它?” 看到他这样可怜巴巴的样子,宋亚泽不禁轻笑出声:“可以。我还会戴着它去往另一个世界。” 时间总是这样忙碌地翻滚。美人的容貌变得萎缩,爱人的乌发变成枯槁,生命被掩盖在冰冷的墓碑之下,一切伟大都成了铅字活在另一个次元。 在难民营生活过的人随着时间而消逝,他们的下一代都忘记了那段苦难的历史。 这天早上,宋亚泽如往常一样,拄着拐杖,挪着苍老的脚步去敲凯撒的卧室门,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他心里一紧,突然紧张起来,心口抽痛得剧烈,眼前发黑。他颤抖着手打开门,看到了安眠的凯撒。他走近了,看到凯撒面带微笑,就像他的母亲一样那么坦然…… 他置办了后事,墓碑上的照片是凯撒穿着军装、意气风发的样子,上面刻着一行字,是宋亚泽亲自选定的: “他的理想是建立一个先进文明、没有贫穷、没有战争的世界。” 宋亚泽轻轻拂去落在墓碑上的落叶,弯着腰在上面落下一个吻,轻声说:“你的早安吻,凯撒……” 一切事务都安排妥当,宋亚泽搭了个顺风车去了南罗的边境。在那里,他将返回所谓的现实世界。 车上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他们是南罗人,赚了些钱,准备去北穆自驾游。 父亲和母亲坐在驾驶位和副驾驶,车后座是一个可爱的小萝莉。她不过四五岁,身体却胖胖的,眼睛湿漉漉的,手里不停地摆弄着精致的洋娃娃。 宋亚泽坐在小萝莉旁边,沉默地看着窗外的景色。 南罗已经蜕变了。水利工程的建设,让这片土地不再有饥荒。高楼大厦纷纷建立,路面是这样宽敞干净。所有人都是安逸地生活着,完全颠覆了之前一望无边的荒地样子。 这个国家活过来了,世界更美好了。 “哦!我听说凯撒前天上午逝世了,报纸今天才登出来。”手握方向盘的丈夫说道,神情有些遗憾。 “凯撒吗?”妻子回忆着说,“是那个慈善天使吗?” “是的。我小的时候在难民营见过他。他年轻时帅毙了,酷酷地站在门口,把我吓了一跳,还摔了一跤呢……”丈夫回想着儿时的经历,嘴角带着笑。 “我也吃过他运来的冰淇淋。唉,那时我们真穷啊……”妻子感叹着过去的时光,“现在我们过的日子,是我以前从不敢想的。” “凯撒?!凯撒是谁呀?”小女孩皱起眉头,不解地问道。 “他是一个大好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宋亚泽抢先为她解答,眼里盈满骄傲,“正是因为他,你才能有洋娃娃玩。” 小女孩看了看手里的娃娃,又突然看到他小指上的戒指,便指着它问道:“好漂亮的戒指!你能把它给我吗?我可以拿我的娃娃跟你换。” 宋亚泽低头瞥了一眼戒指,轻笑着说:“对不起,这是我最重要的朋友送的,不能给你。” 母亲转过头,批评小女孩的不懂事。小女孩有些委屈地嘟起嘴,偷偷地盯着戒指。 车终于穿过了边境线,宋亚泽放松地舒了口气,微笑着迎来回归的一刻。 反帝的声音跳跃进他的耳朵:“任务完成,即刻返回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个故事完结了,也意味着我真的要断更一小段时间了,这次是真的了。 其实原本的设定不是四国旅行,而是一个童话世界。后来在车上无意中听到《止战之殇》这首歌,立刻就重新立了大纲,算是灵感的来源吧!嘿嘿! 总之,写这个故事时,我是热血沸腾的,尤其在叙说凯撒的理想时。希望我们的世界也会像这样越来越好吧! 因为总有几个天天留评的小天使,你们就是我这几天加更的动力!作为一个新人码字者,收藏收益啥的真的不如大家的留言重要。所以,感谢所有给我评价的天使们!么么哒! 由于三次元比较忙,这几天日更完全是为了追到这的小天使。现在结局了,我的牵挂也没有了。 第四个故事原本设定的是古代背景,但我的历史知识实在是匮乏,估计会有很多bug,就不要贻笑大方啦,所以直接换了,题目暂定为《愚乐圈》,我会尽量做到不烂俗。 感谢大家!希望大家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也能过上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好日子!嘿嘿! 第72章 《愚乐圈》 宋亚泽脚踩拖鞋, 走过小区路边一排梨花树。他脚步稳健, 每一步都实在而轻快。 他回到现实,蜕去了那层苍老的皮肤, 仍是健康活力的, 事实上,这也是他第二次返老还童了。只是这次,许是一回生二回熟,他毫无情感波澜, 有的只是更宽广的眼界,去看看这繁忙运行的世界。 正值周末, 他刚刚从饺子馆回来。老板娘倒是没看出他有什么异样;而他自己, 却好像看完了她三个轮回。也许是那双阅尽千帆的眼, 让他视一切都如平常;平常到了极致, 就成了无声的低调和平淡。 他脚步放慢, 转头瞥了一眼梨花树, 看见挂在那簇白色上的蜜蜂, 还是露了微笑。所幸, 他还是爱这个世界。虽然活得久了,他还是去看那好的, 还会为之心悦。 回到清清冷冷的单身公寓,他的视线透过寥寥几盆绿色, 就定格在储物柜最上一层,上面是一枚精致的祖母绿戒指。他走近了,将它取下来放掌上, 愣愣地看了一会儿,只有眉头微微颤动,还透露出他有些不平静的心绪。 “你怎么又看这个破戒指?!每天都看,我都要忍不了了!”反帝不合时宜的声音传来,抱怨声咋咋呼呼的,有些刺耳。 宋亚泽抬起头来,看到反帝的气恼模样,轻笑着问:“你好像对这个很有意见?”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1 “反正我就是很不爽……”反帝气急,反而委屈起来,“天天看……” 宋亚泽没有理会。他将戒指放回,试探着开口:“白离、凯撒和林裕果,是不是同一个人?” 反帝顾不上抱怨,赶紧噤了声,小心翼翼地看着他,草木皆兵的样子,好像下一秒就会炸出什么耸人听闻的真相出来。它躲躲闪闪,两只手相互搓摸着:“他们的确是一个人……” 听到反帝的承认,宋亚泽反而松了口气。他沉默半晌,缓缓说道:“林裕果临死之前,曾说会一直陪着我;而凯撒又知道很多只有林裕果才知道的事……这几个月我一直在猜测,果然他们是同一个人。” 他看了一眼反帝,继续道:“你说过,发明这个系统的人叫彭木芝。他就是这个人吗?” 反帝僵直在空中,它盯着宋亚泽,好半天才回过神,支吾道:“彭博士有规定,不到合适的时候,不得回答有关系统来源的问题……” “如果我要求你必须回答呢?”宋亚泽继续逼问道。 “如果回答,你的灵魂将被即刻抽离肉身……”反帝哆嗦着说。 “也就是说……我会死吗……”宋亚泽神情恍惚,一字一顿道。他很是惊讶,却又觉得这股惊讶不出意料。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油然而生,此时此刻,他的心情说不出的复杂。 “你……你后悔绑定我了吗……”反帝紧张地问,声音也颤抖着。 “不后悔。”宋亚泽摇摇头,“从我第一次遇到你,我就觉得你很熟悉,包括每次穿越时你说的那段话……” 反帝浑身激灵一下,半天才说:“快了……快到真相大白的时候了。其实,我比你更希望你尽快知道真相……” 宋亚泽脸上出现自嘲的笑,宽慰它道:“我理解。身不由己嘛!活了这么多年,对这四个字理解最深了。” 一人一系统陷入了沉默。 宋亚泽点了根烟,慢慢地吞云吐雾,神色慵懒地对反帝说:“接个任务吧。我先看看大纲,等这根烟抽完,也可以走了。” 反帝了然,点点头道:“这次的任务是一部网络小说,叫做《愚乐圈》,故事背景是九十年代的香港娱乐圈。” 卷轴慢慢展开,显示出里面细密的文字,令人有点眼花缭乱: 九十年代的香港,是个生机勃勃却又鱼龙混杂的社会。这里飘着金钱的味道,夹杂着黑社会枪声和砍刀的腥风血雨,最是闹腾,最是混乱,最是复杂。 这是香港影坛最好的时候,也是最坏的时候! 往往混乱的环境反而催生出种种奇葩。在影坛的脏泥浑水里,长出一只只名耀四方的明星。他们往往跨界两坛,混得风生水起,眼皮对闪光灯有了免疫,沉重的胶片载着他们的光鲜亮丽。 其中有个叫裴崎的,人如其名,一生崎岖不平,所幸光辉璀璨。 裴崎原是广东人,高中毕业后去苏联学习油画。父亲是检察官,因受贿被捕入狱,母亲被一系列变故打击得卧病不起。 家里一落千丈,裴崎从所谓的贵公子,活脱脱被扒了层皮,成了穷学生。他无力支付在苏联的费用,只好肄业回了国。为了躲避周围人的指指点点,他带着母亲移居香港。许是久病之人更容易安土重迁,不久后其母病逝。 母亲的病逝,让裴崎失去了港英政/府发放的救济金。他连房租都付不起,穷得叮当烂响,每天在街头给路人画肖像,夜深了就躺在公园的长椅上将就一夜。 大概连老天爷也要支援这个天之骄子。裴崎在最落魄的时候,就遇到了贵人。 刘振宇事业小有成就,在香港开个小公司。他看好电影市场,还给香港最大的电影公司永茂影业投了不少钱。 晚上,刘振宇在公园散步时,一眼看中了裴崎,被他俊美文艺的外表吸引。所谓一见钟情,再无翻身之日。 刘振宇激动地大手一挥,解决了裴崎的一切开销,将他捧成了明星,成了他名副其实的金主。在夜晚,不惜屈尊降贵,服从于裴崎身下,两人在床上玩遍一切招式,夜夜春宵。 裴崎在演技上大下功夫,又倚仗着金钱,一路顺风顺水,斩获电影奖项,是最有前途的影坛新人。 可裴崎生性风流,男女不忌。对于刘振宇,他更多是解决需求,将其当成提款机和泄欲对象。很快,他就喜欢上了圈内的一个美男子,叫做蓝潜。不久后,又勾搭别的莺莺燕燕,下半身从未老实过。 黑老大夏锋在香港只手遮天,人称“旺角皇帝”。刘振宇疯魔了,爱之深恨之切。他不惜委身于夏锋,怂恿其动用黑势力,把情敌蓝潜轮|暴后杀死。 裴崎听闻后匆忙赶来,看到的只有蓝潜不堪入目的尸体。这时刘振宇拿着枪现身,杀死了裴崎之后,疯癫大笑而饮弹自尽…… 宋亚泽嘴角抽了抽:“整本小说除了上床就没别的内容了……现在的网络小说都用这个博人眼球了吗……” “作者说,这是一部主攻小黄文,结局是个悲剧。但她觉得小黄文悲剧收场不太好,所以来委托我们,要求你把结局改成喜剧。”反帝转述道,神情有些不解,“不过……你知道主攻是什么意思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我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新词一个个冒得挺快……”宋亚泽摇摇头,“我穿越的身份呢?” “刘振宇!因为这个角色是扭转结局的关键性人物!”反帝大声说道,“作者要求你将悲剧改成喜剧,还让你多观察八十年代香港的社会风貌,反馈的素材越多越好。” “现在的作者都这么会利用资源了,一个个得把运筹学都学得不错嘛……”宋亚泽捻灭烟头,半开玩笑道。“那就别耽误事儿了,走吧!” “……你也太着急走了吧!不问问穿越时间和回归时间嘛?”反帝翻了个白眼,慢吞吞道。 “往返了三个世界,就觉得任务不重要了。”宋亚泽对着反帝疑惑的目光,轻笑出声,“啥时候回来无所谓,享受过程就行了。” 反帝叹了口气,补充道:“你穿过去的时间是在公园里第一次见到裴崎的时候;等到小说喜剧结尾,就是你回来的时候。” 宋亚泽心存疑惑,奇怪地说:“这个回归时间也太不明确了吧……” “这就是作者给出的原话。”反帝摆摆胳膊,语气遗憾。 宋亚泽沉默起来,思考半天,才放声开口:“裴崎既然是主角,那么和凯撒、林裕果就是一个人了,这和轮回转世的原理一样,是这样吧?” “呃……不过也不能说是一样……差不多吧……”反帝吞吞吐吐道。 宋亚泽点点头,神情期待地说:“那就走吧!” “汝生灵,吾塑境;万法同体,个个归一;无始无终,有 分卷阅读111 分卷阅读111 分卷阅读11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2 始有终;以爱之名,终于信土;魂为契,命为价;生生世世,轮回不歇;歇时即殁,殁时为聚。” …… 香港正值仲夏夜,还带着点轻飘飘的雨。热空气中流动着潮,糊在人身上引出一身腻汗。 霓虹灯的光在湿热的空气中被晕开了;可即使这样,街上仍是人头攒动,影影绰绰的。这城市无时无刻都在散发光与热,就连被浇湿的地,也反射着五颜六色,晃眼得很。 这里的楼房杂乱无章地挤在一起,楼与楼之间还架着错乱如蛛网的电线,上面挂着的灯牌延伸到半条街。 街边店铺大声放着歌曲,是beyond的“冷雨夜”。这首歌火遍香港每一个角落。 “冷雨夜我在你身边,盼望你会知,可知道我的心,比当初已改变……” 一个清瘦沉默的年轻人坐在街角,身边还有一个笨重的方形皮箱。他梳着潮流的三七分,穿着白衬衣,衬衫下摆还被拴进泛白的牛仔裤里,外面又围着一条黑亮亮的皮带。这是香港最时新的打扮,年轻人都追捧的造型。 他的皮箱里盛着昂贵的颜料和画板,从苏联带来的,是他最后的家当。 他身材颀长,浑身上下散发着艺术气息,不像人间之物。他的五官单拎出来个个清秀,拼凑到一起就更为非凡夺目。尤其是那黑色眼瞳,像盛着颗星星,始终闪亮迷离着,被这双眼看久了,就像望尽了星河北斗,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这便是二十岁的裴崎,穷困潦倒,却又迷人漂亮。 他始终将下巴微微抬起,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熙熙攘攘。他就像从艺术世界中走来,还不能适应市井小民的喧哗吵闹。这种独特的高冷气质,再配上他俊逸的外表,总是能吸引少女们的呆愣目光。 每当他竖起画架,在街边为路人素描时,来的多半是正值妙龄的女顾客。对于她们的歪心思,裴崎心如明镜,但也得默默咽回肚子里去,毕竟还得拿她们的钱养活自己不是? 只是今天下着雨,没法作画。裴崎隐隐担忧起来,开始为明天的早餐发愁。他在心里盘算着,云吞面是吃不着了,只得买几个烧麦糊弄胃口了。 眼瞧着雨越下越大,裴崎望了望皮箱,心里担忧更甚。他不怕饿,不怕饿上一天,最怕他的宝贝油画被雨浸湿了。这么想着,他急急地拎起皮箱,就要去公园的树下躲躲雨。 突然,一把伞遮在他头顶上方。裴崎惊讶地转过身,看到一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人在撑着伞。这人始终保持着适度的微笑,有些亲和力,又有点客套般的疏离。 宋亚泽穿越过来,回到了二十五岁。他为了找裴崎,也是费了大半天功夫,终于在街角暗处见到了这个小黄文主角。 裴崎呆愣住了,死死盯着这个陌生人,他甚至有些莫名的激动。 宋亚泽将伞柄塞到裴崎手里,轻笑着说:“愿意做艺人吗?我会捧红你的,去我家住吧!” 裴崎动了动嘴唇,鬼使神差地点点头:“好。” 宋亚泽惊讶他的爽快,不过也没多问。他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包,对依旧愣神的裴崎说:“我再去买把伞,你等我一下……” “不用了。”裴崎打断了他的话,神色晦暗不明,他将伞移了移,“我们两个打一把就好。” 第73章 深夜吉他 一把伞, 遮不住两个男人。两人都淋湿了半边肩, 被风吹着,上来阵阵冷意。裴崎却丝毫不觉冷, 他甚至怀着股无声的期待, 一种无法言喻的期待。 在这个世界,宋亚泽的住所是个两层小别墅,主色调是蓝和白,有点地中海风格, 清新而浪漫。别墅明明坐落在沥青路面上,却让人错觉住在晴天白沙的海边, 连夜风都吹得像海风了。步入晚年的老人如果能住在这里, 恐怕都能多活几年。 宋亚泽带着裴崎去了客房, 帮他把沉重如死尸的箱子拖进了屋, 便转身要走。 裴崎看到他这番动作, 皱皱眉, 闷闷地开口:“你……你不留下吗?” 宋亚泽疑惑地怔了怔, 僵立几秒, 看到裴崎讳莫如深的样子,才反应过来:“你想到哪儿去了……” 裴崎倒是更奇怪了。他抬起头, 语气里透着股嘲讽味:“我不相信世界上有‘无偿帮助’这一说,你总有所图吧?” 裴崎这副自以为看透一切的模样, 着实让宋亚泽有些想笑。他轻笑出声:“我的确有所图。不过我不是图和你上床,而是图你身上的潜力。等你大红大紫的时候,不要忘了我帮过你。” 裴崎呆愣, 这话将他惊得眼睛都忘了眨。他无意识地脱口而出:“就……就这样?” 宋亚泽点点头:“就这样。我和你,只有投资和被投资的关系。要是非再加上一层,我还算你半个经纪人吧!” 裴崎沉默着将头垂下,闷不做声,心中却翻滚起莫名的失望。这时,他才感到肩上一片冰凉,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宋亚泽叹口气,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外套,递给他说:“去换上吧!我给你下点面条,吃点饭暖和暖和……” 裴崎没有接过衣服,面色警惕,眼皮上抬盯着他说:“你只是我的经纪人,做的未免太多了吧。为什么?” “你也算我的投资商品了。饿了,就做饭给你吃;冷了,就送衣服给你穿,这都是很自然的事,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宋亚泽面容和善,好脾气地说。 他伸出手拍了拍裴崎的肩,眼睛里流露出长者语重心长的风范,柔声说:“年轻人,少点功利心、多动点儿好心眼吧!早晚有一天,生活会逼着你温柔做人!” 裴崎摸不透这话的意思,神情茫然。他慢吞吞地接过外套,看着宋亚泽下了楼,像失了魂。他不由自主地将外套凑到鼻子前,狠狠闻了一下,满鼻腔都是清新的洗衣粉味儿…… 八十年代的香港娱乐圈,就像混沌初开的宇宙,还没有特定的轨道和稳定的星系。恒星的诞生,完全靠自身的万有引力产生能量和光热。 这片土地鱼龙混杂,正因为如此,鱼与龙才能公平竞争,只要具备能力,会来点事儿,就能受到力捧,不必受出身的限制。 宋亚泽想磨练裴崎,便建议他报名无线艺员训练班。裴崎犹豫再三,还是去了。尽管他对娱乐圈向来不屑,可他更不想成一个吃闲饭的米虫。 面试时,一千多人报名,只有三十个人会被录取。每个人踌躇满志,仿佛已经成了红极一时的明星。 裴崎外表俊逸,气质出类拔萃。三名考官也没刁难他,看了看他的走路姿势,又让他念念剧本台词,当下便决定录用了。裴崎顺顺利利地进了训练班,一年后毕业。 被选□□的三十人全是俊男靓女,都做着美好的 分卷阅读112 分卷阅读112 分卷阅读11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3 明星梦。 女生们或清纯,或妩媚。很多人都去参加了港姐选秀,一旦选上,戏约就会接踵而至。或许那只冠军王冠,承载着梦想成真的承诺;再重,女孩们都抢着戴。 都说女子较男子心眼多,可这句话放在娱乐圈里并不适用。这娱乐圈的男人,好像更是心细如针。 训练班上有个叫任润青的男生,一米八的个子,说话声音也高昂粗犷,可心思却不如外表这般大大咧咧。他每天装作若无其事地游荡在电梯口,就等着路过的高层发现他,推荐他去拍戏。 裴崎属于不会来事儿的那种,性子也沉默,文艺之中有股阴郁气,不苟言笑。他瞧不起这种小伎俩,也看不惯那些女生的叽叽喳喳,和班上同学关系疏远。 傍晚,最后一节编剧课结束,裴崎等到所有同学都谈笑风生地出了门,才紧抿着嘴,不紧不慢地离开教室。他走到半路,发现笔记没带,只好自认倒霉地折了回去。 大楼已经锁了门,裴崎只好翻窗进去。他路过一间办公室,窗帘紧闭,里面却开着灯。 他很是奇怪,停下脚步,却听到办公室里传来隐隐约约的叫喊声,很是痛苦,又很是欢愉。 “夏……夏先生……这次的港姐选秀,就拜托您了,我真的很喜欢演戏……”声音是个清亮娇媚的女声,她喘息着,声线诱人。 “你先把老子伺候好了再说……”男人的声音低哑,透着股不耐烦和居高临下。 裴崎顿时恍然大悟,却也没多少震惊,只是嘲讽地冷笑一声,就轻挪步子离开了。 回到住处,裴崎路过主卧,刻意放缓脚步,往里偷瞄一眼。 宋亚泽正躺在摇椅上看书,聚精会神的样子。被风调戏的窗帘还不时扫过他的脚,窗外正是洗净的蓝天,阳光是令人晕眩的晃眼。 时间好像定格于这个画面,至少在裴崎眼中如此。 裴崎一时失神,他轻咳一声,脸上漫起红云:“我……我回来了……” 宋亚泽被这磕磕巴巴打断思绪,他拿下书,转过头看了门外人一眼,笑着客气一句:“回来了?快去休息吧!” 说完,他又捧起书本,仔细地读起来。上面全是他不熟悉的繁体字,他读得很慢。 裴崎咬了咬唇,便步伐紊乱地回到自己的卧室。他将书包随意一扔,就躺在床上,心里一阵烦闷,躁得他又立刻弹跳起来,抓起枕头四处乱拍乱打…… 好容易熬到了夜深,周围静得像身处真空,裴崎烦乱的心绪这才平静下来。 他辗转反侧,想了想今天无意碰上的邪秽事,又想了想宋亚泽,叹了口气,起身从皮箱里拿出一把吉他。 他怀抱吉他倚坐在窗台上,瞅了一眼月亮。屋里没有开灯,仅是月光就已经将它点亮了。 他吹着冷风,拨了拨弦,风将他的薄睡衣吹得波动,头发也飘扬开来。他的俊美脸庞被月光镀上一层银亮,真有点仙姿绰约,美得不像话。 “where do i begin, to&he story of ho; a love be...” 他轻声哼唱着爱情悲剧的主题曲。此情此景,要是被胶片记录下来,恐怕会成世纪经典。 门口响起三记敲门声,宋亚泽的声音传来:“裴崎,你在唱歌吗?” 裴崎停下动作,望了卧室门一眼,神情复杂地说:“进来吧……” 宋亚泽轻轻打开门,笑着对裴崎说:“正看着书呢,就听见你弹吉他唱歌了。你唱得真不错!都能直接出唱片了!” “这首歌叫where do i begin,是个电影的主题曲。”裴崎看着他说,“电影讲了富家公子和贫穷女孩相恋后结婚,两人辛苦打拼,生活好转时,女孩却得病死了。最后,男孩来到两人以前游玩的溜冰场回忆过去……” 注意到裴崎的落寞,宋亚泽顿了顿,脸上的笑容也褪尽:“这的确是个感人的爱情故事。” 裴崎低下头,沉闷地说:“爱情只存在于故事里,现实中才不会有真情,只有利益和欲望罢了。”他的双手握紧了吉他,心情有些愤懑,“尤其是这肮脏的娱乐圈,最不值得动感情……” 宋亚泽面色凝重起来,沉沉开口:“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裴崎努力压制着气恼,继续道:“我爸原来是检察官,后来跟一个女明星搞外遇……他受贿包庇,就是为了给那个贱货买房子!” 宋亚泽愣住了,他没想到裴崎如此轻易就把家丑对自己道了出来。 “……后来我爸进监狱了。直到他死,那个贱货都没来看过他!”裴崎的脸因为气愤而涨红,身体也气得发抖。“那些巴结我家的亲戚,以前像狗一样求我爸办事,现在还对我家指指点点,他们有什么资格?!” 宋亚泽想起书中裴崎的风流浪荡,沉默片刻,才开口道:“所以你就这么看待感情?” 裴崎看了他一眼,闷声不响,神色纠结,心里涌动起难言的慌乱。 “可能因为你还没遇到你命中注定的另一半。”宋亚泽想起原书中的蓝潜,轻声道。“情侣要是如胶似漆,看单身汉总有点炫耀的意思。但内心冷漠的人,看他们就像看傻子。等你真的遇到了对的人,就不会这样想了。” 裴崎浅浅推究一番,如临大敌,神色阴沉地抬起头,闷声说:“那你……遇到你的另一半了吗?” 宋亚泽想了想,摇摇头说:“还没有,我想我在等。但我会遇到的,我深信不疑。” 裴崎暗自舒口气,全身松懈下来,下意识地说:“那就好……” “什么?”宋亚泽奇怪问道。 “……没什么。你喜欢听吉他吗?我给你弹一首吧。”裴崎赶忙转移了话题,尽量保持着淡然的神情。他没等宋亚泽开口追问,就用吉他声堵住他的嘴…… 第74章 定角 训练班为期一年, 教授课程很丰富, 涵盖表演、声乐和编剧等等。若是排除走红竞争等功利因素,裴崎还是很喜欢这个训练班的。 裴崎在班里就像个闷葫芦, 不去晃他几下都鲜少发声, 大家都喊他“裴葫芦”。班上历经六次考试,淘汰掉一半人,他每次都以甲级全优通过考试,大概与作者赋予的主角光环有关。 而和裴崎来往还算密切的, 只有一个渔家出身的女孩,名叫叶国红。当然, 所谓的密切也就是见面打招呼时多一个微笑, “你好”也改成随意一点的“hi”, 课间时多聊几句罢了。 “葫芦, 这次毕业考, 你又是甲级全优!你就是个天生的艺人!”叶国红看了看成绩单, 惊叹道。她的瓜子小脸永远都是乐呵呵的, 五官秀气至极, 笑起来更是招 分卷阅读113 分卷阅读113 分卷阅读11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4 人疼爱。 裴崎平淡地扫了她一眼,懒散地应了声:“哦。” “毕业之后, 我们就能签约了,就能演戏了!有领导让我去参加港姐选秀, 我才不要穿着泳衣在镜头面前走来走去的,想想就难受!”叶国红偷瞥一眼不远处的一个女同学,语气轻蔑。 “我就要好好努力, 认真拍戏,让我老爸老妈在电视上看见我!”叶国红出身贫寒,倒是信心十足,“我要过上每晚睡觉前,都能听音响放音乐的日子!” 裴崎看着她这副单纯模样,觉得她很可笑,但也不方便直说,又闷声不响起来。 裴崎毕业了,成绩优异。按理来说,他应当与无线电视台签五年的约,没资格签约演艺公司。宋亚泽动了动嘴皮子和钞票,凭着手里的投资与人脉,将他签进了永茂。 很快,裴崎就迎来了他的第一次上镜机会。 在电影《圣凡之交》中,裴崎饰演男七号,所谓“男七号”,镜头不过十秒,是一个老师在大天灾来临时,紧搂学生的镜头。 由于是第一次拍戏,裴崎有种老戏骨没有的激情盎然。镜头很短,他却费了挺长时间去钻研角色的心理和表情,甚至去学校门口偷偷观察老师的动作姿态。 电影开机前,全剧组在酒店包间里聚餐。这是裴崎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大牌明星,为此,他特地借了宋亚泽的一套名贵礼服,才没在那些大腕面前显得掉价。 包间里围了一桌人,裴崎戏份最少,算是一名“边缘人员”。 男主角油头粉面的,身上散着香水味,像刚从脂粉堆里打过滚似的,加上那一副谄媚色彩的笑脸,透着股油腻腻的帅气。他青春年少,正值当红,却有着四十岁世俗人的圆滑气。 导演是个有些谢顶的大叔,戴着顶薄黑帽,鲜少说话,神情高冷。旁边的男主角朝他殷勤敬酒,他那扑克脸都没什么表情,清清高高的模样。 女主角是上一届港姐亚军,高高瘦瘦的,烫着流行的卷发。她的心思可比男主角伶俐多了,看到导演油盐不进的冷漠脸,便转而和副导演热络起来。 “刘副导,您可又有的忙了。这后期剪辑什么的,都得您主刀嘛!”女主角一边给副导演倒酒,一边神态娇柔地讨好道。 刘副导面色蜡黄,眼圈发黑,总有点纵欲过度的病态。他敷衍似的点点头:“主刀是主刀,可这决定权还是在高导手里哈!” 他忽略了女主角有意显摆的胸部,眼睛向别处乱晃着。他不是柳下惠,却是个同性恋,是个专门寻觅俊美小生的贪婪鬼。 他那黯淡无光的眼睛四处扫视着,看到了辨识度极高的裴崎,眼睛就像睡醒了,一下子冒出火热的光来。 “咳咳……这刚入行的年轻人啊,就是要不断学习,不断向长辈请教,才能进步哇……”副导演假意说道,眼睛看向裴崎。 全桌只有裴崎一人刚刚入行,他赶忙端起酒杯,敬了敬副导演:“我没什么经验,希望刘导多多指教!” “唉……只敬我一人可不够,在座的可都是你的前辈啊!”刘副导正襟危坐,语气却有点阴阳怪气。 于是,裴崎只好一个个得敬酒。为了表示尊敬,每次都喝得杯里滴酒不剩。这么一圈敬下来,他喝得脚步打晃,连说话的语速都慢了不少。 “瞧瞧你这孩子,唉!就是太实在了。赶紧坐这里……头晕吧?”刘副导作心疼状,拉着摇摇晃晃的裴崎的手,还揽过他的腰,坐在饭桌旁的软沙发上。 饭桌上的人心照不宣,继续向导演献殷勤,和同僚扯扯皮打好关系。 裴崎本就敏感多疑,看见副导演这番作态,心里也有了数。他扯开刘副导的手,尽量保持客气的态度:“应该的,我还只是个新人……” “这孩子!”刘副导的五官攒成一团,色里色气地摸上裴崎的手,“你不会偷摸着少倒点酒呀……” 说着,他又悄悄把手移到裴崎的腰,企图钻进裤子里摸一把。 裴崎一下子醒酒了,也许是喝进去的酒精全被怒火点燃了,又助上一把火力。他是个落难的高岭之花,哪里受得了这番骚扰。 也许是年轻气盛,不会忍耐,他拽住那只不老实的手,胡乱抓起小桌上的烟灰缸,不顾一切地朝刘副导的脸上砸去。 “我吊你老母!”裴崎粗口大骂,引来全桌人惊疑的目光,“大不了老子不演了!” “哎哟!”刘副导惨叫一声,额上疼得麻木,血成股流下,黏在他坑坑洼洼的脸上。他这副惨样,就像个落败的蚂蚁兵,被抓现行、狼狈极了。 开机聚餐就这样被迫中止了,众人七手八脚地把疼得哼哼唧唧的副导演送上救护车,心里却暗自发笑。 宋亚泽接到电话,匆匆忙忙地赶到医院,看到头裹纱布躺在病床上的刘副导,像个被人遗弃的垃圾一样瘫成一堆;又看了看一旁的始作俑者。 裴崎打了人,却云淡风轻的。他看到宋亚泽赶来,眼神才柔和几分;又瞥了瞥“病床垃圾”刘副导,那眼神就和看到一坨屎没什么区别。 “你来了……”裴崎凑近宋亚泽,神色紧张,“我……我不想演了,但是医药费……” “我来出,你不用担心。”宋亚泽微笑着,很暖心,“事情我都听说了。不演就不演,咱不受这气!” 裴崎心花怒放,控制不住地笑着,他真是太高兴了。 宋亚泽走近病床,伸出指头轻轻戳了一下刘副导的伤口。刘副导立刻哼哼起来,气鼓鼓却又无可奈何。 “缺德事干多了,这次碰上硬茬儿了吧!”宋亚泽轻声笑道,带着点嘲意。 付完医药费,两人就离开了。一路上,裴崎激动得难以自制,他毫无失了上镜机会的懊丧,只有打了该打之人的爽意,还有得到宋亚泽理解的兴奋。 两人回到家,裴崎拿出吉他,兴致盎然地对宋亚泽说:“你要不要听一曲?beyond还是林子祥?” 宋亚泽笑着说:“随你吧!” 裴崎撇撇嘴:“今天算是我这一年来最爽的一天了!”他在吉他上调适一番,问道:“我九岁开始学吉他,你喜欢听吉他吗?” “我很少听吉他,”宋亚泽如实说,“我最喜欢小提琴。” “小提琴?!”裴崎略带失望地说,“是因为它的音色甜美吗?” “也不是……具体原因我也说不上来。”宋亚泽摇摇头,“我字还识不全的时候,就喜欢小提琴了,只是小时候家里穷,没钱学。现在有钱了,也没时间了。” “那早知道我就去学小提琴了!”裴崎抱着吉他脱口而出,拨出旋律来。“我最喜欢beyond的歌,他们的曲子我都会弹。来一首《真的爱你》吧,这还是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弹这曲子!”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5 曲子弹到一半,裴崎也唱到一半,正当动情时,笨拙的大哥大传出了恼人耳朵的老式铃声,生生截断了这情感四溢的声线。 裴崎无奈,只好放下吉他,满脸不耐烦地接通。 接着,宋亚泽就看到他戏剧化的表情演变。他先是一脸沉闷,再是眼睛和嘴巴同时张大,最后吃惊化成了喜形于色,幅度夸张得活像讽刺漫画里的人物。 今天,宋亚泽可真是亲眼见识到,人脸肌肉还可以如此灵活伸缩,不得不服。 裴崎挂了大哥大,满脸涨红,肩膀也在止不住颤抖:“高导把我定成男一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埋了个伏笔。。。 谢谢大家在断更一个月之后,还关注这篇文,它不会坑的。 本篇没有之前的故事那样沉重,某些地方可能有点狗血。但我尽量做到不小白不肤浅,谢谢大家,么么哒! 第75章 试戏 有时候, 人疯狂追逐某种东西, 可能结局不尽人意;而破罐子破摔时,幸运却会从天而降。裴崎的这个男一号就是如此。 天降大喜。在宋亚泽的提醒下, 裴崎两手提着礼品, 专程上门拜访高导演,将背了不少遍的感谢话呈上,又拐弯抹角地问到自己为什么会被选成男主角。 高导演还是顶着那顶黑薄帽,气质文艺高冷。大夏天的, 他还围着飘逸的长丝巾,一看便知, 此人非我等市井俗民。即使他身材矮胖, 头有“地中海”, 仍不能中伤他那儒雅的风度。 他双腿交叠, 双手交叉, 沉甸甸地坐在沙发上, 看着有点局促不安的裴崎, 开合着薄嘴唇说道:“原因很简单, 因为你的性格和角色相符。” 男主角是一只天使,性格清高, 对人间一无所知。不食人间烟火的他接受上帝的任务,要在一百天内收集人间的一百个笑脸和一千份快乐。 天使为难了, 笑脸很好收集,可那么多份快乐怎么办呢?他硬着头皮来到人间,偶然发现有两个人在接吻。 就这样, 天使收获到两个笑脸,七份快乐。其中有两份来自男孩,剩下五份来自女孩。这说明,女孩爱男孩多一点。 爱越多,接吻时获得的快乐就越多。 天使很单纯,认为接吻是完成任务的唯一方法,便每天跟踪热恋期的情侣,记录他们的笑与快乐。 很快,时间过去了六十天,笑脸收集完毕,可快乐还远远没达标。他心急了,打算亲自上阵,便在一天夜晚飞进一个女孩的窗子,收起翅膀,在女孩震惊而惊艳的目光下,与她接吻。 天使收获了一个笑脸,却得到了五十份快乐。于是,他每晚都来这个女孩的房间,与她接吻,收获的快乐一天比一天多。最后,他提前完成了任务。 天使本该回天堂,可按照爱情电影的惯例,他是绝对要爱上女主角的;再次按照惯例,上帝绝对是要干涉两人的恋情的。 上帝发怒了,给世间降临了大天灾。女主为了挽救人间,无奈自尽。天使心痛至极,流着泪回到天堂,却在天堂的云间,见到了羽化为天使的女主角…… 按宋亚泽的话来说,这是一个童话故事,两人谈了场惊天动地的恋爱,美好得像一场梦。 裴崎表示认同,可高导演将他与天使直接挂钩,着实让他有些受宠若惊。 “我对原定的男一号很不满意,他演不出清纯天使的样子。”高导神色认真地说,“你那天的表现,虽然有点过激,但是和男主性格很像。我相信你可以演绎得很好。” 说完,高导莲花一吐,道出了令裴崎心情大好的消息:“刘副导我已经辞退了,他带着伤,也不可能住在剧组了。” 第一部 戏就挑大梁演男主,得到导演重用,厌恶的副导演也被辞退了,这大概是裴崎最顺利的人生阶段。 没过多久,《圣凡之交》就开机了。 人在凡事顺利时,总愿意付出更多的热情和努力,裴崎也不例外。饰演天使,意味着大部分的戏份都要吊威亚,还要做出飘逸轻盈的飞翔样子。 裴崎的腰和胯被勒出了淤青,可他不怎么在意,甚至将淤青当成骄傲的资本,每晚回家后朝宋亚泽炫耀。 裴崎觉得,自己从未这般拼命过,也从未这般斗志昂扬过。他每天累得半死,疼得半死,却快乐得要死,大概身体和人心长在两个位置。 可演员是份高危职业,极其容易受伤——当然,那些赚吆喝的明星不算在内。 这天下午,天上下着毛毛细雨,威亚设备出了故障,裴崎被重重摔在地上,左腿当场骨折。剧组的人看到他受伤了,赶紧拥上去,却听到裴崎着急地问:“ng了?” 裴崎满身泥水,左腿不能动,却还问拍摄情况,这种可怕的敬业精神感动了全剧组。有些嫉妒他的新人演员,私下里却偷偷喊他“裴ng”,大概内心嫉妒的对象,连呼吸都是错的,连好的品质都是笑柄。 高导放了裴崎两个月的假,让他好好养腿,这几个月先拍配角的戏。裴崎心思哪里闲得下,腿脚可坐不住,打上石膏就想溜回剧组。宋亚泽将他按回轮椅,叮嘱道:“难道你想给观众看一个瘸腿天使吗?” 裴崎挑挑眉,这才作罢。 这天傍晚,裴崎为了演出天使的轻飘飘,晚餐便没有吃。他坐在轮椅上,看着桌对面的宋亚泽慢条斯理地吃着饭,突然出声道:“今天晚上我和你对戏吧!” 宋亚泽以为他入戏太深,便神色担忧地说:“你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能太拼命。入戏太深吧……其实也不好。” 裴崎摇摇头:“你没理解我的意思,”他又顿了顿,腼腆着说:“我只是想和你对戏……” 宋亚泽依然没理解他的意思,可看见他这般坚持,便点点头应允了。 晚上,裴崎淡定地坐在轮椅上,宋亚泽穿着睡衣坐在床边,手里拿着剧本,神情迷茫。 他看了看台词,皱着眉头,心不甘情不愿地说:“你确定让我念女主的台词?这词……说实话可真够傻的。” 裴崎点点头,理所当然地说:“下一场戏就是男女主相遇了,是全片最重要的部分。”他又垂下头,神色不明,“你就念出来词就好了,动作不用做……” “动作当然不用做啦。”宋亚泽笑着打趣,“这可是接吻。” 裴崎闷声片刻,才沉沉开口:“我作为天使,已经从窗外飞进来了。你看见我进来,先是害怕,然后就是呆愣。” 宋亚泽不自然地捧起剧本,生硬地念道:“咳……你……你是神吗?怎么会这么好看?”他费了好大劲才忍住笑意,一抬头却看到裴崎认真的神情。 “我不是神,不过我不会伤害你。”裴崎没看剧本,他早已 分卷阅读115 分卷阅读115 分卷阅读11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6 将台词背得滚瓜烂熟,“我想要你的笑和快乐。” “笑……和快乐?”宋亚泽照本念道,“那我怎么才能给你呢?” 裴崎沉默片刻,突然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宋亚泽吃惊地抬起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他一个前倾压倒在床上。“裴崎?!你怎么……” “你只要把眼睛闭上就好了,剩下的交给我……我想亲吻你,很久之前就很想了。”裴崎轻声打断了他,语气温柔。 宋亚泽心里猛地一凛,神色凝重起来:“这不是你该说的台词。” “我临时改了。”裴崎用手捂住他的眼睛,小心地吻了上去,“我真的想吻你,真的……” 吻了很久,他才慢吞吞地松开手。宋亚泽睁开眼,两人鼻尖对鼻尖,呼吸交缠。方才唇与唇的相交对碰,让气氛瞬时暧昧起来。 宋亚泽安静得出奇,平静的脸上没有一丝厌恶,甚至连尴尬都没有。裴崎奇怪地看着他,不安地问道:“你好像没什么反应。” “我又不是电影女主角,不想矫情。”宋亚泽将头歪向一边,语气淡漠地说。 裴崎一时语塞,不知如何是好,他茫然地看着宋亚泽,找不出合适的话说出口。 宋亚泽的脑海中闪过凯撒和林裕果的面容,他叹了口气,将手足无措的裴崎推开,坐起身来,语气沉重地说:“说实在话,我挺累的。” 裴崎满腹疑惑,不解地问:“你在家呆了一天,怎么会累呢?” 宋亚泽没有回答,沉默地走到窗边,打开窗子,擦一把打火机点上烟,呼出一口疲惫的烟雾,“人要是活得糊里糊涂的,就容易累。我觉得我就是没活明白,连自己身处什么环境、到底在干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一番意味沉重的话,裴崎显然没弄明白。他本想做个深情浪漫的表白,可没想到却引出这番沉闷的话语来。 “你上次说,你还没遇到你的另一半……”裴崎手心出了汗,紧张地问,“你觉得……我有可能吗?” 宋亚泽回头瞥了一眼这个在书中左拥右抱的主角,想了想原文大纲,坦率地说:“等再过一段时间,也许你这番话就会对别人说了。到时候,你会感谢我今天没有答应你。” “不可能的!”裴崎高声否定道,“我只会对你一个人说这种话,我发誓!” “今后,我还是你的经纪人,对你的栽培也不会少。”宋亚泽将香烟拿下,“但是今天这样的行为,不要再做了,这种浪漫话也别再说了。”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愿意试着考虑我?!”裴崎急切地问,满脸委屈,“你把我想成一个花花公子了吗?” 宋亚泽平静地说:“以后你自然就知道了。” “那我问你……”裴崎结巴着说,“你喜欢什么样的……” 听了这个提问,宋亚泽笑出声来:“这个问题只有年轻人才会问。你果然太年轻了!” 他又吐了一口烟:“其实吧……我没什么喜欢的类型。年轻时还幻想过,现在年龄大了才知道,如果我喜欢上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是我喜欢的类型。” 裴崎皱皱眉:“那你说一个嘛!你总得有个大致的方向吧!” “非要说的话……”宋亚泽思索几秒,“长相无所谓,但是要心怀天下。” “心怀天下?!”裴崎像听错了似的,“你的理想型真是够奇特的!” 宋亚泽笑了笑,烟头一捻:“那是必须的。从小到大,我都期望能有个心系天下的侠侣,两人仗剑走天涯,哪怕只做朋友都好。” “这个社会还找什么侠侣啊!”裴崎暗自放了心,“你像活在小说里似的!” 宋亚泽不自禁地笑出声来:“是啊,我就是活在小说里啊!” 第76章 杀青 这天夜里, 裴崎失眠了。他望着窗外的月亮, 看着白纱窗帘被风一下下得吹起。 仲夏之夜,还有聒噪的蝉鸣声, 他却觉得冷死了, 辗转反侧,烦乱躁动得很,恨不得一秒就是一小时,他真是受不了这失落感。 在叹出第67口气后, 他蹒跚着坐到轮椅上,从箱包里翻出油画工具, 将画布架好, 在调色盘上晕开颜料, 就对着夜空作起画来。 在夜晚, 人的思绪总是比白天更为敏感丰富。灵感来时, 更是无法停下运笔的手。裴崎只感觉所有的脑细胞都被激活了, 思绪万千, 这种感性至极的状态, 最适合艺术创作。很快,画布上就出现了炫目而创意的星空。 裴崎给这幅画定名为《星空旅人》。可到了画旅人时, 他握紧笔杆,脑细胞又像是枯萎了, 死活想不起该画出怎样的旅人了。 他无奈地收起笔,看着未完成的作品,叹出第68口气…… 第二天一早, 宋亚泽面色如常地做了早餐,又面色如常和裴崎谈天,昨晚的接吻事件对他似乎没有影响。 两人刚吃完饭,地中海小别墅迎来了第三个人,裴崎惊讶不已。 叶国红提着水果、穿着束腰小裙来到小别墅,特地来看望好同学裴葫芦。她长得秀气,动作却大大咧咧,一举一动皆在毁掉自己的淑女形象。 “葫芦,我找你家地址找了好久啦!”叶国红擦擦额头上的细汗,坐在裴崎床边,“打听了好多人,才知道你住在这里。你家好漂亮啊,没想到你家条件这么好!怪不得一毕业就演男一号!” “谢谢你还过来看我。”裴崎有点感动道,“你现在怎么样了?拍什么戏了吗?” “唉,别提了!”叶国红遗憾地摇摇头,“我和电视台签了约,到现在只能演丫鬟,镜头只有三秒!高层只认港姐,我哪里有机会啊!早知道我也去参加选秀了,能少走不少弯路呢!” “你的表演成绩可是女生中最高的!”裴崎疑惑道,“怎么可能只有三秒?” “一言难尽!”叶国红望了望别墅装潢,羡慕地说,“葫芦,我真是羡慕死你啦!你一毕业就是男一号,还能和高导合作,他的戏没有一部不火的!你条件好,又这么努力,肯定能红!” 说完,她又悲伤起来,有些自怨自艾:“不像我……要想多点戏份,还得去□□……” 裴崎看见她要哭的样子,轻声安慰道:“你演技那么好,一定也会红的。不是所有高层都那么缺德,你看,高导就不看背景,只看演员本身的素质。” “唉……我连见高导一面的机会都没有……”叶国红无奈说道,“你站在金字塔尖上,哪里懂得我们下层人的苦呀!等会我还要去赶一场饭局,陪他们喝酒,才能拿到女三号的戏……” “你不是最烦陪酒的嘛?”裴崎不解地问,“怎么?改主意了?我还记得,当初你可是站在教室门口,一耳光甩在酒局介绍人脸上呢!” 分卷阅读116 分卷阅读116 分卷阅读11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7 “唉呀!别说了!”叶国红赶紧拦住,“人得会审时度势嘛!总不能让我全家老小都饿着吧,我弟弟妹妹还等着上学呢!” 叶国红半诉苦地看望完裴崎,没作长时间停留,道过别就走了。 宋亚泽礼节性地送走了这个絮絮叨叨的女人,看着她秀气的背影,叹口气说:“唉,不管什么时候,贵圈都够乱的……” 裴崎坐在旁边,抬起头问:“贵圈?是什么圈?” 宋亚泽嘴角抽了抽,回过头看他,感慨了一句:“就是你们干的行业,人为名利死,说真不真、说假不假的地儿!” …… 也许是用心急切,裴崎的骨头长得也急切。很快,他就生龙活虎了。这条天天窝在轮椅上、被宋亚泽管吃管喝的米虫,终于又摘下石膏,穿上翅膀,成了飞天穿云的天使了。 影片拍摄了一年。高导演的眼光和他那高薄帽一样高,他自己称自己是精益求精,可剧组的人都说他吹毛求疵。 他苛刻到什么地步呢?上帝降临天灾,而他的本愿并不是伤害人类,便在发起海啸之后,对着人间苦涩一笑,神情无奈而复杂。 这一笑,只有四秒的镜头,却拍了两个月。高导试遍了各个角度,从上到下、从左到右,还亲自指导演员应该怎样笑。 两个月后,饰演上帝的演员已经不太怎么会自然地笑了。 最后一个镜头结束,裴崎脱下沾满羽毛的戏服,呼出轻松的一口气。这一刻,他看着高导,看着摄像师,看着化妆师,突然有种舍不得的情绪滋生。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大概人在离别时,才最重感情。当晚,剧组就举行了杀青宴,浩浩荡荡地包了个大包间,所有的主创和投资人都来参加。 宋亚泽作为影片的小投资方,也来参加宴会。一年来,他从不过问影片,出的钱也不算最多,成了名副其实的蹭饭户。 看着围成一桌的俊仔靓妹,宋亚泽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密集的高颜值。而他们,有的只是镜头几分钟的龙套角色。也许在娱乐圈中,最不值钱的就是漂亮和帅气。 包间里涌着股轻松和热闹。一年来的面朝镜头背朝幕布,再加上高导的“精益求精”,所有人都像拧紧了发条,一颗不停歇地转动着。而今天杀青了,也把他们的紧张劲儿杀了,就连那位“不会笑的上帝”,都露出了还算正常人的笑容。 宋亚泽和裴崎一同前往,在数双八卦的眼光中落座。一个是投资人,一个是男主角,二人“同居”,还一起来到宴会。大家看了看他俩,心领神会;暗笑之后,感叹一声潜规则,还带着点酸葡萄味儿。 眼看着桌上人全满,包间里充斥着叽叽喳喳声。大家似乎在等一个人的到来,此神秘客若不现身,他们都不敢动筷。连高导都嫌太闷热,罕见地把黑帽摘下,露出头顶一片圆圆的空地。 终于,门外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很快就淹没在包间的热火朝天中。 众人却立刻捕捉到了这几不可闻的脚步,顿时警铃大作,包间里像装了静音器,立刻安静下来。这敏锐的听觉,这迅速的反应,比警署的警犬还要强上不少。 宋亚泽听到了嗒嗒的皮鞋敲打地面的声音,这是八十年代流行的衣物,有钱人的必备品。 房门哗啦一声就被打开,来人像是个暴脾气,身后面还跟着一个身材娇小的男生。 裴崎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是夏锋,是丰茂的老总,手握黑帮势力,人称“旺角皇帝”,是最不能得罪的人。 江湖上流传着他男女不忌的众多风流韵事,却仍有不少人以陪他睡为出路。裴崎就曾撞见过他和班上女同学的春宵一刻,对他印象极差。 夏锋穿着黑色唐装,上面还印着龙的纹理。他梳着权势感极强的大背头,手里转着两个工艺核桃。他相貌平平,身材高瘦,嘴角带着一丝精明的笑,神情却极具威慑力,给人致命的威胁感和攻击性。 有些人,只消看他一眼,浑身就像长了刺似的,不敢再瞧第二眼。夏锋正是如此。 他自带一种令人屈服的气质,或许他那双见惯了太多鲜血与死亡的眼睛,免不了染上地狱夜叉的味道,看久了,总让人不寒而栗。尽管他衣着干净,周围人似乎总能从他身上闻到骇人的血腥味。 暴力与□□,这是男人骨子里侵占欲的黑暗表现,却在他身上完美交融。撒旦般的气质,倒也成了他的独特魅力。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两章吧!_(:з」∠)_ 第77章 肠粉小谈 夏锋气势逼人地坐下, 他身后的男孩看起来不过二十岁, 青涩之中泛着矫揉造作,一举一动皆媚气, 柔柔弱弱的, 像个披着男人皮的姑娘。 夏锋拿起酒杯敬了敬,动作熟练,微笑中有种阅尽千帆的圆滑气:“大家这一年来辛苦了,这是我和高导第一次合作, 我相信他的能力,绝对不会让观众失望!” 高导演闷声点点头, 算是客套地回应一下。或许艺术家总有股清身于外的高贵气质, 即使面对散发着铜臭和压迫的夏锋, 他仍是气定神闲, 呡一口果汁, 借口出门透气就离席了。 夏锋也是个老江湖, 并不尴尬。他看到高导出了门, 反而放松下来, 两条长腿一交叠,胳膊搂过面带害羞的小情人, 晃晃手中的酒杯,吊儿郎当的模样。 “夏哥, 您今天怎么亲自出席啦?以往可从来没见过您来杀青宴啊!” 这说话的,是女二号,在剧中饰演女主角的闺蜜, 也算是小有名气了。她有个好记的名字,叫叶露露,拍三级片出身。据说为了争女一号的角色,和女主角袁玉妮在卫生间互飙过脏话。 若是论外表,叶露露可比袁玉妮吸睛多了,原因在她的“波涛汹涌”。她还故意穿紧绷绷的衬衫,透过纽扣之间的间隙,贪色的男人能瞧见她白色蕾丝的内衣,以及若隐若现的胸。 夏锋和叶露露有过一夜春情,也懒得顾及场合,任由她的手在腿上挑逗着:“这不是为了见高导嘛!他可是难得一见!我听说高导这次用了个刚出道的新人,是哪个幸运儿啊?站起来让我瞧瞧。” 他的语调充满了指挥和傲慢,可迫于他的身份,让人不得不忍耐。 裴崎表情木然地站起身来,向夏锋客气地敬敬酒。 “噢,坐下吧!”夏锋瞥了他一眼,口气冷淡,保持着礼节上的客气。 众人边吃边聊起来,不乏有人毛遂自荐,渴望这个老总给自己多一些机会。夏锋敷衍地笑笑,觥筹交错间,搂着小情人,还和女演员们打情骂俏,活像一个流氓皇帝,到了晚上要求后宫佳丽齐齐脱衣上阵,还是男女通吃的那种。 剧组的工作人员趁着 分卷阅读117 分卷阅读117 分卷阅读11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8 吵闹离席了,留下的,只有几个坚持不懈的主演。宋亚泽和裴崎一道而来,便也硬着头皮留下来,和他在角落里默默喝汤。 那边的皇帝和他的后宫却不知道什么时候,玩起了一种叫‘酒瓶吻’的游戏。顾名思义,把啤酒瓶摆桌上,转两次,被酒瓶口指到的两个人就要接吻。 这大概是八十年代的老式桌游了,或许是现代桌游的鼻祖,流氓鼻祖。 宋亚泽和裴崎在一旁打算开溜时,就被酒瓶指到了。两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一脸茫然,被几个看笑话的人围起来,要求接吻。 夏锋这才注意到默默无闻的宋亚泽,心脏却像被锥子打了一下,心跳猛然之间加快不少。他涌上一股强烈的异火,烧得他面红耳赤、口干舌燥。 宋亚泽还算淡定,裴崎却立刻冷了脸。面色黑的,抹炭灰都看不出炭色来。他一动不动地坐在位子上,定功深厚,任旁人嬉笑,颇有股清心寡欲的和尚气。 众人本是看个笑话,当看猴戏耍,看完之后一笑而过;可这猴却没看成,倒是看到了黑脸天使,气氛一时间陷入尴尬。 “我不亲!”裴崎抛出这三个字,就没再说话。他冷冰冰地坐着,神情厌恶,像是触到了他的逆鳞。 包间里弥漫着尴尬的安静,连砂锅里的酱汤汁依然“咕嘟咕嘟”的声音都能听见。 “咳……这个,裴先生不想做游戏,那就罢了。”夏锋张口破解了尴尬,他没有被冷遇的恼怒,反而有种无法控制的庆幸。 宋亚泽并不理睬这一群下流气浓重的看猴人。他扫了一眼浑身僵直的夏锋,拿起烟包就沉默着出门了。 他进了电梯,上了最高层,又迈着步子去了天台。他刚从闷热封闭的房间走出,感受高处扑打而来的凉风,感觉胸口也不那么沉郁了。 走到天台边,俯视脚下霓虹灯的花花绿绿。尽管这是八十年代末,但香港这片土地仍树着整齐的高楼。恍惚间,他有些时间错乱。 宋亚泽只在色彩沉暗的老照片上见识过此时的香港,那是用胶片拍出来的,和数码相机完全是两个色调。 而现在,他亲眼见证了时间的穿梭,这种拨动时间之轮的感觉,让他感慨万千。 尽管他身处谜团,但他真有些感激系统,感激反帝。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有幸乘坐时光机器,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到往另一个维次。 夏锋悄无声息地迈着步子,站在天台出口。宋亚泽出门后,他借口去卫生间,一路跟到这里。 他正对着宋亚泽孤身一人的背影,蓝白色的烟雾被风卷动着吹散,远处大厦玻璃幕墙上的灯光扫来扫去。 夏锋要看不清楚周围景色了,他看到宋亚泽身处繁华之中的落寞,突然也升起莫名的酸涩。他信命,大概这就是命运的一个站点,或是命运开的玩笑。 他受到蛊惑般地走过去。他相信这是两个灵魂在轮回无数世之后,又一次相遇。他双手止不住地战栗,忘记了风声,忘记了灯光,当然,也忘记了放轻自己的脚步。 宋亚泽听到声响,转过身时,看到了一脸茫然的夏锋,可谓震惊。这个旺角皇帝,身穿一身黑衣,气质是这样强硬得不容置疑,怀抱美人无数,此刻却出现在冰冷的天台上,同自己一处。 夏锋走近了,灯光将他的脸照得忽亮忽暗。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宋亚泽,像是要穿透他的皮肤,去看透他的灵魂。 “夏老板?您怎么来了?”宋亚泽将香烟拿下,尽量保持着正常的语调。 夏锋愣了愣,鬼使神差地说:“我是跟着你上来的。” 宋亚泽沉默片刻,心里升腾起意料之中的担忧:“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夏锋没有直接回答。他将宋亚泽手里的半根烟拿掉,扔在地上,踩上一脚,笑着说:“以后别再抽烟了行吗?” 宋亚泽瞅瞅还剩大半条命的香烟,就这样命丧皮鞋之下。他顿了顿,斟酌一下措辞才说:“这半根烟就这么浪费了,看来你不太会节俭。” “节俭是好事,可我一直不太会。”夏锋和他并肩站着,笑着说,“我以前是个穷光蛋时,就不会节俭。现在我有钱有地位,别人给我的欠条放了一整箱,就更不会节俭了。” “我见过很多穷人花起钱来大手大脚,富人却精打细算。不知道你属于哪一种。”宋亚泽看着夏锋说。 “富人皮,穷人骨,大概就是说的我。”夏锋坦率至极,毫不隐晦,“其实我今天上来,还有一个想法,不知道你乐不乐意听。” “说吧。”宋亚泽问。 “今天晚上愿意和我共赴春宵吗?”夏锋开门见山地说,“我的尺寸,我想你不会失望的。” 宋亚泽震惊得呆愣住,夏锋拿起他的手,放在某个热烈叫嚣的部位:“你瞧,你一碰,它就硬了。” 这种摸档自荐,宋亚泽还是第一次见。他甩开手说:“和我无关,找你的小情人去解决。” “那不是我的什么情人,只是个想靠我上位的话剧演员而已,我和他中午才刚见过面。我可以立刻和他断交,真的……”夏锋辩解道。 宋亚泽没听他说完,就转过身匆匆离开了。 他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情回到包间。一路上,他一直在思索,他从《黑离传》思考到《愚乐圈》,想到林裕果死去时说的“我会一直陪着你”,想到凯撒知道很多只有林裕果才知道的事。 一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认为,从白离到裴崎,主角们有着同一个灵魂。这是他很容易就推断出来的。 可是现在,他猛然又想到配角们,而自己似乎忽略了他们。从江原,到仇英,到沃泰弗,再到今天的夏锋,而他们也向自己表达过好感。宋亚泽心里一紧:难道这些配角也是同一个灵魂? 这种疑问,让他心神难安。包间在十五层,他想得太入神,甚至按错了电梯楼层,又爬上几楼,在服务员的指引下才得以回来。 “你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我把卫生间的每个门都敲一遍了?”裴崎看到宋亚泽回来,急得大声说道。他已经把整个十五层逛过一遍,气息尚未平静下来,连衬衫都被汗水打湿。 “我们赶紧回去吧。”宋亚泽看了看包间另一端的群魔乱舞,暗自庆幸夏锋还没回来。 “真是拿你没办法!”裴崎原本又气又急,看见他这般平静,气愤也如火遇冰,随之消逝。“本来我脾气没那么好的,都被你给带坏了!唉!” 两人出了酒店,走在五光十色的街道中,天上还飘起了雨,而温度仍是居高不下。人们的衣着没那么多五颜六色,多半都是纯色,和现代潮人专属的复杂图案比起来,更为简单大方。 街上还有星罗棋布的小车摊子,买香烟摊子标有“万宝 分卷阅读118 分卷阅读118 分卷阅读11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19 路”的中英文,颇有时代味道。更多的人都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脚步匆匆地穿梭在街口,手上却带着金表。这是旧香港,在特定的年代透着暴发户的味道。 “刚才在饭店,我什么胃口都没有。现在出来了,反而饿了。”裴崎这么说着,突然停下脚步,走到一个小吃摊前,嗅了嗅,便摸出钞票,点了份叉烧肠粉。 白色的肠粉整齐码着,上面淋着的酱油在发黄的灯光下闪闪发亮。筷子一夹,香气四溢。 两人坐在街边小摊上。裴崎夹起一块肠粉,突然笑出声,对着宋亚泽说:“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也是这种天气。飘着雨,还闷热得要命。” 宋亚泽看了他一眼说:“都过了那么久了,你记得还挺清楚。” “那是当然,关于你的,我都记得清楚。”裴崎微笑着说,“你知道我刚才为什么不亲你吗?因为你不是卖弄的物品,你是最值得我珍惜的。我希望我们能一起面对将来的所有。” “又说这种肉麻的话。”宋亚泽皱皱眉道,“赶紧吃吧!等以后你红起来了,说不定连吃小摊都成奢侈了。” 裴崎撇撇嘴道:“是你说要找个侠侣的!这一年来,我可是在努力成为你的理想型。” “也许你已经陪伴我很长很长时间了,难道你从来没有这种感受吗?”宋亚泽说道。 “我们才相处了一年多而已,这还叫长吗?”裴崎怪道,“我就不明白了,你干吗非得找个侠侣?这都快到千禧年了,你还想找个战乱时期的志士仁人吗?” 宋亚泽沉思片刻,说:“曾经有个僧人问我相不相信轮回,我给了他肯定的答案。也许我们上辈子做过兄弟,也做过朋友,只是这一世,我们又换了个身份相遇。我看过几页佛经,上面说轮回时人的灵魂不会变,变的只有躯壳,前世有缘分的今生自会相见。” 裴崎放下筷子,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说:“你是说……我活了很多世?外表在变,灵魂却是一个?” 宋亚泽点点头。裴崎笑着说:“说得好像你见过我前世似的……好吧,就算有轮回,我也相信我的前世、前前世、前前前世……都喜欢你!你刚才说了,这就是缘分!” “如果是这样,我一直很想弄明白,为什么你每一世都会喜欢我?无论你是什么性格。”宋亚泽对上裴崎的眼睛,认真地说,“我会想,你到底是谁?剥去躯壳,你的灵魂到底是谁?” “你跑题了……”裴崎摇摇头,“我在问你理想型的问题。你为什么会有那么奇怪的理想型?” 宋亚泽沉默片刻,直言道:“因为我无数次地梦到,我和一个人站在高山上,一起俯瞰全世界,一起拯救全世界,最后他在我怀里死去,但是我说了我会等他回来……” 裴崎抬起眼皮,半开玩笑地问一句:“噢。那他有什么名字吗?” “我好像叫他‘清泉’,但是不知道姓氏。”宋亚泽回忆道。 裴崎笑出声来:“清泉?你这简直是荒唐!太荒唐了!没想到你还做着英雄主义的梦……难道你会爱上一个梦中人物嘛?!” “听起来是挺荒唐……”宋亚泽语气认真,裴崎从未见过他这样郑重其事的样子,“要是别人知道,一定会说我活在幻象里,一点也不踏实。可那梦实在是太真实了,我每次醒过来,都是心口痛醒的。” “你看起来挺理智,没想到还这么感性,虽然说你这有点不可理喻……”裴崎喃喃道,“但是我多么希望我就是那个人啊!” “我也希望你是这个人。”宋亚泽神色温柔,裴崎精神大振,“因为这样的话,我就已经陪伴他、照顾他很久很久了。” “那我要是不是他,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裴崎委屈道。 宋亚泽摇摇头:“不会的,这是责任。说实在话,我瞧不起那些眼里只有爱人的痴男怨女。人生又不是只有爱情,还有很多其他的责任要承担。” “比如……”裴崎接话道。 “比如,为了父母,为了朋友,甚至为国为民。”宋亚泽郑重地说。 “我还以为你是民国时期的爱国志士呢!”裴崎笑道,“现在这社会,谁还会像你这样啊。我的天哪!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怪人!” 作者有话要说:  距离真相又近了一步,但这并不是真相呢,不要打我呃…… 我觉得呢,宋亚泽是个对感情极度苛刻的人,他一辈子就只会爱一个人,甚至很多辈子都只会爱一个人。他之所以看着裴崎,却联想到林裕果和凯撒,是因为他希望找出他们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感情上的牵绊,希望大家不要误会他…… 关于反帝呢,真的不好剧透。我只能说,我不会写和反帝无关的故事。大家看下去自然就明白了。总之谢谢大家的关注! 第78章 小有名气 此时的香港电影, 功夫片和武侠片正当其时。当红的男女星, 眉眼之间都有一种凌人的英气。他们多半富有灵气,可塑性强到什么地步呢?手一握剑便成侠, 唇一沾酒便风流;黑瞳一瞥, 纤手一扬,勾唇一笑,就是一番风情万种。 裴崎生得貌美,苏联的油画颜料将他涂染得文艺。即使他寄人篱下, 气急之时口冒脏话,可风度翩翩仍是儒雅君子。按宋亚泽的话说, 裴崎若是长发及腰, 再束上白衣、玉扇一折, 便是遗世而独立的花无缺。 《圣凡之交》终于上映。这部小成本爱情电影, 赚尽了观众眼泪的同时, 也走出了一条不同寻常的路。票房累积有一百万港币, 并不算大红大紫, 可口碑极佳。裴崎那张俊美而青涩面庞, 也如天使飞进窗口般,飘进了观众的眼睛里, 又深深刻在脑海中。独特的文艺范,成了他的包装。 毫不意外, 裴崎红了。走在路上,有人向他要签名了,报纸等媒体会提及他的名字了。他开始接广告, 代言费是片酬的三倍;有些综艺节目甚至会请他做嘉宾。 这一年的四月份,香港文化中心大剧院正举行着一场星光四射的盛宴——金像奖颁奖典礼。 “让我先来看看他的名字……”一位身穿白西服、脖套红领带的中年男子站在台上,他是“最佳新演员”的颁奖嘉宾。他走谐星路线,戴着滑稽的圆眼镜,五官长得让人发笑,好像把鼻头一抹白,就能直接演个小丑。 他故作惊心动魄地打开信封,瞅了瞅里面的名字,不出意外的表情:“这次的最佳新演员呢……他会飞,还很喜欢跟踪情侣,不经同意就去亲人家女孩子。他翅膀上的羽毛很白,当然他的皮肤也很白……” 台下涌起了掌声和欢笑声。“我领略过他的表演,没有人比他更适合那个角色。我想大家已经猜到了,他就是《 分卷阅读119 分卷阅读119 分卷阅读12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0 圣凡之交》中我们最喜爱的天使——裴崎先生……” 裴崎听到颁奖嘉宾念了他的名字,邻座人向自己握手、连连道喜。他恍恍惚惚地站起来,一路踩着红地毯,如漫步云端。 当他站在台上,看着台下频频闪烁的闪光灯,大脑竟一片空白。演艺圈所有的大牌都在,几千号人目光齐刷刷射来,聆听自己的发言。灯光照得他炫目,掌声鼓动得他心潮难平。 他从未收获过如此多的注意;这种身处关注聚焦点的感觉,让他错觉自己处于宇宙中心,浑身的血液加快了流动。这一刻,他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宁愿付出身体、忙死拼活都要进演艺圈。 为了这一刻的万千关注,为了这一刻的荣耀光辉。哪怕以后的人生平静如死水,可虚荣心的短暂满足,有时会成为一辈子回忆或吹牛的资本。 “没想到拿了最佳新演员……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高齐林导演,是他给了我这个机会……也要感谢大会和广大观众的支持。谢谢!谢谢!” 裴崎害羞地说着,有些语无伦次。他拿了奖杯就下了台,激动的心情久久难以平复…… 拿奖之后,裴崎片约大增。同期毕业生还在为了拍戏而东奔西走,他却可以闲坐在家,等着编剧或导演主动找上门。第一部 戏就是男主角,这让他高估了自己的地位,非男一号戏不接,形象邋遢的戏不接,非正面角色戏不接,完全忘了自己只是个出道仅两年的新人。 年少成名,最是容易迷茫。尚未成熟的心智难以抵抗诱惑,裴崎觉得自己好像特别火,无论身处何地,他都错觉所有人都认识他。他极度注意自己的形象,就连走到阳台,都要先去镜子旁梳梳头发、整整衣领,怕被狗仔队拍到衣衫不整的模样。 当然,他最大的变化就是不再拿起画笔画画了,《星空旅人》仍是半成品。每逢晴朗的夜晚,他都是健身,没有创作的闲情逸致,也不会坐在窗边聆听夜风画星星了;油画工具被锁在箱子里,在角落蒙尘叹息。 由于他对戏的要求过于苛刻,接下来的五个月,他竟没有一部戏可拍。 秋天的傍晚,已经转凉了。小区正逢停水,宋亚泽无奈地瞅一眼滴水不掉的水龙头,打算和裴崎外出就餐。太阳明明已经下山,裴崎却戴上鸭舌帽,用墨镜遮住半个脸。 两人打了出租车。裴崎素来有晕车的毛病,每次坐车时,都要把车窗摇下才行。当车开到人群稍稍密集的地方,他警铃大作,怀着无谓的惊慌把头低到车窗之下。 宋亚泽转头看了他一眼,沉默着没有点破。 到了餐馆,两人坐进灯光昏暗的角落。裴崎摘下鸭舌帽,始终不敢抬头。服务生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还以为他是瞎子。 “你确定要戴着墨镜吃饭?”宋亚泽看到服务员走远,开口问道。 裴崎小声回答着:“万一有人认出我,很麻烦。这里人那么多……” 宋亚泽轻笑一声,没有再说下去。 不一会,服务生端着两碗煲仔饭走近。她面目年轻,穿着油腻腻的枚红色制服,自带一股油烟味儿。趁她把煲仔饭端下的空当,宋亚泽突然伸出手,拿掉了裴崎的墨镜。裴崎吓了一跳,惊慌转头时和服务生四目相对。 服务生看到帅哥,眼里闪过一丝惊艳。接着,她就刻意放柔声音,多问了一句:“要我帮您拌饭吗?” 裴崎倒是愣住了。他眨了眨眼,才磕磕巴巴地说:“不……不用了,我自己来。” “那么……祝您二位用餐愉快!”服务生娇羞地笑了笑,便收起托盘离开了。 裴崎尴尬地拿起筷子,就听到宋亚泽说:“你看,你摘掉墨镜也没有引起骚乱。” 裴崎听了这话,默默地扒几口饭,才应道:“我可能……想得太多了。” “你已经五个多月没有接戏了吧?通告也一天天少了。”宋亚泽拌开煲仔饭,低声提醒道,“再这样下去,你这颗小星星很快就会陨灭的。” 裴崎沉默了,没有回话。年轻的服务生没有认出他,给了他当头一棒。在他心中,那个将自己捧得高高在上的标杆似乎坍塌了。他好像这才清醒过来,却又感到前方无比的迷茫。 也许这次的“被忽视”经历让裴崎产生了危机感。很快,他就点头同意出演警匪片《双凶》: 九龙观塘区出现连环杀人案,死法极其惨烈。警方确定凶手有两人,便称其作“观塘双凶”。后来,警察kevin在追捕过程中开枪打死了其中一名凶手,另一个却负伤逃走。 逃离的杀手出于报复心理,绑走警察的妻子,给她注射药剂,在她头脑清醒而四肢无法动弹的情况下,生生将其肢解。尸体前胸的皮肤被剥下,制成了人皮枪套,寄给了警察。寻妻多天未果的警察拿到枪套时,看到上面有妻子胸前的纹身,纹身是自己的名字kevin。 警察消沉了,整天酗酒、胡子拉碴。后来在美女心理医生的指导下重振精神,历经艰难凶险,抓获了凶手。影片的最后,警察和心理医生走到了一起。 裴崎出演警察kevin一角。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角色,需要演绎出正义、焦急、消沉的情绪变化,以及重拾信心的过程。完全不同于之前那个单纯青涩的天使一角。 为了拍戏,他住进剧组的宾馆里。在剧组,他碰见了老熟人——叶国红。令他吃惊的是,她已经改了艺名,叫叶彩儿,在剧中担演女二号。 名字从“国红”变成“彩儿”,她的气质收敛很多,连面相都变了,嘴唇上的口红色也红艳不少。她的头发已经烫成大波浪,撩在一边的肩膀前,原本小家碧玉的五官,硬是流露出妩媚的信号。 “我改名了,叫叶彩儿。”她笑着说,“我请了高人给我算命。他说,我用这个名字才能红起来,而且还要留长发。你看,我改名才一个礼拜,就有个女二号的角色找我。那大师算得真准!” “你不是说,你要努力做一名认真拍戏的演员,不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吗?”裴崎看着她浓重的眼妆,低声说道。 “唉……”叶彩儿摇摇头,叹了口气,“我在上一个剧组等戏的时候,不小心坐了女主角的凳子,她居然骂了我一下午,还让导演给我删戏!气死我了!” 裴崎静静听着她的发言,心里暗生无奈。 “葫芦,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幸运的。”她指了指裴崎,羡慕地说,“见识过大场面,看到别人呼风唤雨,还安心做演员的,有几个呢?” 两人正谈话时,一个纤瘦高挑的身影探了过来。这人留着泛黄的自来卷长发,长着一对多情的桃花眼,即使生气时,都带着一丝流连的媚气。他眉目秀丽,两个眼珠子伶俐得很,总能找出别 分卷阅读120 分卷阅读120 分卷阅读12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1 的演员发现不了的活计,比如给剧务人员端茶倒水、跑腿买烟之类的。 学过表演的,多半都进行过“解放天性”的训练,才能在镜头前自然发挥。而此人在这方面天赋更高,即使面对裴崎和叶彩儿这两个陌生人,都怀着一种自来熟的架势。 “hi!我叫蓝潜,今年刚从训练班毕业!我在戏里演一个小警察,希望崎哥和彩姐多多指教!”他声音洪亮,快步走上前去,殷勤地和两人握了握手。 “崎哥!你本人比电视上更帅吔!我把《圣凡之吻》看了好多遍了!”蓝潜拍着马屁,那样子极尽谄媚,他自己却丝毫不以为耻。 裴崎顿了顿,才面色尴尬地说:“你记错片名了。是《圣凡之交》,不是《圣凡之吻》……” 蓝潜毫无被拆穿的觉悟,赶忙接上话:“崎哥,你那场吻戏拍的太动人了!弄得我都记错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都红透半边天了!” 若是刚拿奖之后的裴崎,大概会对这句阿谀奉承信以为真,还会暗自得意。可“被忽略”之后,他对这类顺耳虚言有了免疫,甚至心生反感。 他看了看身旁忍俊不禁的叶彩儿,又瞥了满脸堆笑的蓝潜一眼,不由得心下烦躁,拿着剧本就板着脸回到房间,丝毫不留情面。 第79章 一人一狗 正当裴崎在剧组夜以继日时, 宋亚泽在家度过了一段相对安静的日子——直到今天, 某个人亲自造访。 夏锋照例穿着一身黑唐装,丝质在阳光下被照得光亮亮。他从炫富性质较浓的保时捷上下来, 又从车里牵出一条胖得像移动煤气罐的法国斗牛犬。他走路的步伐较快, 胖狗没走几步就气喘吁吁,有些费力地小跑才能跟上主人。 宋亚泽打开门,就看到一身劲酷的夏峰,他戴着□□镜, 站立的时候习惯性□□,一如往常地权势气。在他右脚边坐立着一只跑得快断气的狗, 它费劲地喘着, 声音之大甚至盖过了开门的声音。 宋亚泽从未见过一只狗能胖得触目惊心, 甚至连脖子都辨认不出。因为太胖, 它看起来蠢极了, 舌头全摊开, 向下滴着黏黏的唾液。宋亚泽数到它脖子上的第四道褶时, 便没耐性再数下去。 夏峰看到宋亚泽开了门, 调笑着抬起脚,踹了狗的屁股:“粪球儿, 叫妈妈!” 他的力度没轻没重的,粪球儿哀嚎一声, 赶紧站了起来,冲宋亚泽可怜兮兮地汪一声。 “可别小瞧了它!”夏锋看到宋亚泽难以置信的表情笑道,“粪球儿可是当过警犬的!只是这两年被我养胖了。” 宋亚泽掩住门问:“你怎么来了?” 夏峰笑了笑, 直接挤进了门。他动作太快,手上的狗链子将粪球儿直接拖进门内。他痞里痞气地笑道:“来看看你嘛!有没有觉得我的普通话说得好一些了?我为了你,可是特意练习了半年哪!” 说着,他大模大样地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环视四周说道:“你住的地方不错,挺有眼光的,真不愧是我看上的人。” 宋亚泽这才发现,夏峰的粤语口音的确消减不少,尽管他反客为主的架势有些令人汗颜。他给夏峰倒了杯茶,推了过去:“你倒挺不把自己当外人。” 夏峰灵机一动,猛地抓住宋亚泽推茶杯的手:“那是当然。不久之后,我就是你老公,这家里的一切都是我的,你也是我的!” 他态度明确,直入主题,沾些中二气的自信让他看上去像青春期的叛逆孩子。宋亚泽有些想笑,他挣开夏峰的手说:“我们好像不怎么熟吧?你了解我吗?你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吗?” “我当然了解,我就知道你喜欢我这样的!”夏峰收回手,仰头笑着说,“可能你现在意识不到,但你总有一天会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我要把你欠我的爱,全部讨回来!” “有权势的人多半都飞扬跋扈,要么这面子上谦虚、内子里傲慢,要么干脆表里都自负得要命。”宋亚泽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模样,开口道,“你好像属于后者。” “no,no,no。”夏峰摇摇头,同时摇了摇食指,撇嘴否认。他脚边的粪球儿也不满地甩甩长舌头,哈喇子飞溅到地毯上。 “你对自负的认识太片面。不管有没有权势,人都挺自负,都觉得自己是对的。有钱人觉得穷人都不入眼,这是他们的傲慢。穷人会骂“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这就是穷人的傲慢。这一点上穷人富人都一样!” 宋亚泽愣住了,端在半空的茶杯一动不动。他沉思一会才说:“我刚才对你随意评判,这就是我的傲慢。我想我根本就没有资格这样做,抱歉。”他看了一眼夏峰,喝口茶又继续道:“你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用我家乡的话说,就是你很有脑子。” “正常。所有人都这么说。”夏峰接话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靠的就是三样东西:脑子、人脉和拼命。你知道嘛,我给人家洗过碗、送过水,吃过剩饭,还推餐车卖过鸡蛋仔,给人家当打手。我要是傻傻的,不去多考虑一些事情,估计现在还在烤蛋仔呢!” 吃过苦的人,多半有着心照不宣的惺惺相惜。宋亚泽沉默片刻,起身给夏峰烫了壶新茶。他一边洗茶一边说道:“没想到你有一段这么辛苦的过去,比我艰难多了。” “知道世界上哪种人活得最辛苦吗?”夏峰看着这壶新茶,心里愈发自信,“理想高远却出身卑微的人。我就是这种人,但我宁愿辛苦。谁让我不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呢?!” 这时,沙发旁桌上的传真机发出“吱吱”的声响,将两人的目光吸引过去。老式传真机打印速度很慢,吭哧吭哧的,像是在挥洒汗水。很大一会,才有一张纸跳跃出头,再费劲地从机里脱身。 宋亚泽拿过传真,看了一眼,发现上面印着《双凶》剧组的主演名单。 在众多陌生的名字之中,有一个令他心下一沉。“蓝潜?”他脱口而出,态度微微激动,这个在原书中悲惨至极的美男子,终于出现了。 “这个人?”夏峰轻笑一声,还带着不屑的嘲意,“前几天还来找过我,说我可以对他做任何事,只要让他出演我投资的一部电影,哪怕是龙套都可以。电影叫《双凶》,你是公司的投资人,应该知道吧?” “嗯。”宋亚泽点点头,将名单递给他,“他在电影里的确演一个龙套警察。” 夏峰顿了顿,赶紧澄清道:“你先别误会。我自从见了你,可再也没碰过别人,我可是为你禁欲了大半年,就等着你脱了衣服张开腿给我大补一场了。” 宋亚泽冷淡地看他一眼,说道:“你说话能不能正经一点?” “哈哈!”夏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2 峰高声笑道,两眼眯缝起来,“你知不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 “什么?”宋亚泽问。 “你最大的毛病就是——太正经。你大概从来不会开玩笑吧!”夏峰笑着说,眼神却很认真。他扇动着手里的名单,随意瞟了一眼,就将它揉成团投射到垃圾箱中,眼里闪着些许嫉恨的光。 “你似乎对那个裴崎很好嘛!他还没红时就供他吃穿用度。”他拍拍手站起身来,粪球儿也被狗链子上吊式地勒了脖子,吓得呜咽一声。“那家伙一看就是个爱慕虚荣的人,早晚他会在这上面吃亏的。” 宋亚泽心里一紧,一种不祥的预感迅速燃起:“你什么意思?” 夏峰没有说话,始终保持着颇有深意的微笑。他踢了踢狗屁股,粪球儿才困难地竖起四只短粗的腿站立起来,眼神在层层肥肉褶下显得异常可怜。 “不久之后我们还会见面的,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哭着求我上你。”夏峰甩下这样一句色气满满的话,嘴角带着意味不明的弧度,就半勒半拖着狗离开了。 …… 在剧组,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由于演员经常要等戏,剧组会配有一些椅子让他们坐着等。通常,主演会坐最漂亮的椅子,配角做凳子,而龙套角色往往没有东西可坐,只能坐在石阶上。 拍戏时,通常主角会先演早场的戏,尽早回去休息。配角或龙套只能一直等着,没有这种“优先待遇”。 裴崎在剧组依旧发挥“闷葫芦风格”,独来独往,很少与外人道话。他大部分的时间都耗在宾馆里,琢磨剧本,对着镜子编演。久而久之,剧组里就流传着他耍大牌的谣言。 与他关系密切的,只有浓妆艳抹的叶彩儿,和马屁精蓝潜。蓝潜表现殷勤,使出浑身解数奉承别人。他主动帮裴崎打热水,将全组唯一的椅子搬来搬去,擦得不落一尘给裴崎坐,他自己就坐在石阶上。 “崎哥,宾馆的饭早都吃腻了,我帮您和彩姐订了外卖。”蓝潜一脸奴才笑,即使他有着不输于的外表,气质上却比裴崎矮上一头,“我现在就给您去取!” 蓝潜走后,叶彩儿不放心地看了看坐在一边的裴崎,低声说道:“葫芦,这蓝潜有点热情过头了吧!这新人向明星套近乎,还不就是为了受点提拔,给自己多上点戏嘛。可这两天就要开机了,他到现在也不提这事,。我觉得……这挺反常的……” 裴崎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你也太杞人忧天了。可能他就是不好意思开口,或者是想向我学习演戏的技巧吧!” 叶彩儿轻笑着,鼻子里发出难以察觉的轻嗤声:“葫芦,你一上来就是大明星,哪里知道这些繁琐的规矩。我可听说,这蓝潜试镜的角色就是kevin,没成功才只好演了个龙套。” 她停顿几秒,张望一下四周才说:“没出头的小演员有多想出头,葫芦,这些你是体会不到的。有的人为了红起来,什么招式都能使。” “唉,想这么多干嘛呀!有这点时间琢磨别人,还不如好好研究剧本健健身。真是无聊!”裴崎损了一句,接着就低头看起台词来。 叶彩儿挑挑眉,向下撇了撇嘴,便也懒得费口舌去提醒他了。 第80章 海边漫步 夜已深了, 道旁灯串起一打灯珠。华灯初上, 这本该是劳累之人暂时歇息的时候,可他们更乐意蠢蠢欲动。 在远离红尘凡灯的海滩边, 海浪吞吃着沙粒;待到浪潮褪去, 只留下一片平坦。空气中飘荡着腥咸,这是属于大海的味道。四周的车声、人声都被海浪声屏蔽在外,只有远处层层叠叠的高楼发射着璀璨到迷蒙的光。 夏锋和宋亚泽赤着脚并排走着,在沙滩上留下四排脚印。借着远处传来的昏暗灯光, 夏锋偷偷斜着眼睛看向身边的人,那是一个温柔而冷漠的人, 他似乎可以轻柔对待一切, 却又铁面拒绝所有。到底什么才能触动他, 让他燃烧起灵魂的火热呢。 夏锋不敢深想下去, 他只感到自己的脸渐渐发热, 脚步也越来越软。他真是想握起宋亚泽的手, 安静地沿着海走着, 即使什么都不说。他是个有着钢铁般坚硬外表的汉子;而今天, 他才发觉自己的心还可以如此柔软。 他的心痒极了,也颇有些紧张。他的脑海里萦绕着排练无数次的句子, 却发现实战来临时,自己连第一句话都不知如何开口。 “你有什么话就说吧。”走到半路, 宋亚泽出声打破了沉默,“你说要和我谈投资,然后开车把我拉到这里。我觉得海边, 好像不太适合谈生意……” “当然不适合谈生意,倒是挺适合谈恋爱。”夏锋痞子气地回应一句,脸上挂着意欲掩饰紧张的嬉笑。 宋亚泽对他的玩笑话习以为常,面不改色地说:“大晚上的,你把我骗出来,花那么多钱给车加满油,不只是海边散个步吧。” 夏锋心里还在徘徊着那些肉麻的情话,什么“我对你一见钟情”、“你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遇到你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可这些话杂乱无章地飞起,连不成篇章,毫无逻辑。他愈发混乱了起来。 这么想着,他索性停下脚步,转过身抓起宋亚泽的手,神情是难得一见的认真:“我是从棍棒刀里打拼出来的,没那么多屁话。我追你时间不长,但我还要问,你到底愿不愿意跟我拍拖吧?!” 他直截了当地放出话来,似有些解脱,却又紧张到极点,甚至能感受到心脏有力的击打。他不敢直视宋亚泽的眼睛,只敢盯着他干净爽洁的下巴。 宋亚泽看到他躲躲闪闪的模样,突然轻笑出声来:“不好意思,我知道这个时候最好别笑,但我真的很奇怪……” 宋亚泽似乎见过很多副这般紧张羞涩的面容。在小说世界里收获这么多的爱,他无疑是幸运的,他自己也这么认为。而在现实中,他从未有过美好的恋爱,甚至连亲情都是那样淡漠。他所缺失的人间真情,在一次次穿越中都收获了。 小说生活与现实生活几乎全然相反,让他想要心酸地勾起唇角。他突然想起反帝曾对自己说:“我可是来拯救你的。”当时,自己不以为意。但这一瞬间,他却对它说的这句话,有了似是而非的明白。 “你走神了。”夏锋看着他出神游离的眼神,不满地揽住他的肩膀,“给我个痛快话吧!喜欢你之后,我没一天是过得心安的!” 宋亚泽收起笑容,深吸一口气,郑重地说:“你也说了,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可能你并不了解我。你知道我的家庭背景吗?知道我从小到大经历了什么吗?” “我知道啊!”夏锋赶紧承认,急切地说,“你家境贫寒,后来和我一样打拼很多年,现在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3 开了个公司。说实在话,我们两人在这方面还挺像!” “我想说的不是这个……”宋亚泽摇摇头,脸上带着沉着的微笑,“我有父母,但就像没有一样。从小我爸就不管我,我妈天天打我骂我。可以说,我不知道父爱母爱是什么样子。而且,我一次恋爱都没谈过。” 夏锋看见他这样平静地道出过去的苦痛,心情越发沉重,酸涩的心绪不停翻涌,很像是怜爱,也很像是悲痛。 “我必须承认,我有很大的情感缺失。但正因为我缺失,我才尊重所有的情感,无论是你的,还是我自己的。”宋亚泽认真继续道,“如果我仅仅想填补这种空缺,我可能会答应你。可关键就在于我不想浪费你我的情感。我想真真正正去爱一回,而不是仅仅为了给自己疗伤。” 这是拒绝的前奏,夏锋心里明白。他的喉头堵着话,却发不出来。他百感交集,不只是被拒绝的忧伤。爱慕之人真诚的态度,让他突然感觉,自己就算被拒绝也不会懊丧。毕竟,他得到了宋亚泽的坦诚相待,还不算一无所获。 宋亚泽笑着伸出胳膊,给了夏锋哥们式的拥抱。“如果我就这样答应了你,既是对你的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夏锋,你的爱情不应该是我情感缺失的陪葬品。我想,拒绝才是对你更大的尊重。” 夏锋的心情无比复杂。宋亚泽给出残忍的回复,却是以最温柔的方式。他被这种诚恳的答复打动了,他没有升起恼恨,也没有求而不得的毁灭欲,只有无穷无尽的心酸,为了宋亚泽而心酸。 他顺势紧紧搂住宋亚泽,抓皱了那贴在后背的衣衫。“……要想得到你的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的内心翻涌着要哭的情绪,却不知这种情绪从何而来。他觉得自己和宋亚泽在久远劫之前便已相识,自己的灵魂在震颤…… 两人又回到了原来的轨迹上,依旧是赤着脚听着那潮声。只是现在,他们的心情也逐渐平静下来。他们的脚印被海水重新冲刷得平坦。 “你知道嘛?我上初中的时候,梦想将来能做一个像你这样的黑社会大哥。走到哪里都呼风唤雨,每天都有小弟供自己使唤,哈哈!” “真的吗?为什么?” “哪个小男孩没做过这种梦啊!当时看电影里演古惑仔,恨不得辍学,和几个兄弟组个帮会去打天下!” “古惑仔电影?我想我可以投资这样一部片子,说不定能火!” …… 他们还说了好多话,声音随着脚步也越来越远,逐渐融化在海浪的绵延声中。这是夏锋永生难忘的海边之夜。他刚刚迎面撞上情感之路上硬邦邦的冰山,却似乎将他撞开了窍…… 宾馆的窗子紧闭,将窗里窗外锋利地分成两个世界。屋里开着暖气,安静得可以听到窗外嗡嗡呼啸的风声。 床上的衣服已经如小山般堆起,五颜六色交缠拥吻着,叶彩儿烦躁地揉了揉头发。她看着戏服小山,不知道明天该套上哪一件。她在剧中饰演警察kevin被害死的前妻,镜头多半是惨白惊慌的脸,光鲜亮丽的镜头可不多。因此,她格外珍惜影片开头几分钟——她挎着包包、脚踩恨天高,万人迷般流连于服装店。 房间门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叶彩儿打开门,看到蓝潜满脸堆笑地站在门口。他恭敬地弓着身子,微微伸长脖子,脸上的笑容有些过分,能溢出蜜糖来。“彩姐,还没吃饭啊?咱们进屋说话?” “你来我这儿干嘛,不去巴结你的崎哥?”叶彩儿抱着胳膊,低垂的眼皮显出一些轻视的情绪。 蓝潜直起身子,无辜地耸了耸肩说:“彩姐,不要对我有这么大敌意嘛!我可是带着礼物上门的,您要不要看看?” 叶彩儿瞥了眼他空空如也的双手,面色一沉。她警惕地张望一下门外,低声说:“进来说话……” 蓝潜大大方方地进了屋,看到堆积如山的衣服,笑着说:“哟,彩姐的衣服不少啊。明天就该定妆了,您可是第一个化装的人。”他又故意停顿几秒,换一个阴阳怪气的语调说:“不过,您只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这就是所谓的女二号。而且,现在女主角的人选还没定吧……” 叶彩儿面色不太自然,微恼着说:“不用你提醒,我自然明白。别拐弯抹角的,有话直说。” 蓝潜故作神秘地笑了笑,随手拿过一听易拉罐,啪一声打开,里面涌出甜腻的泡沫。“彩姐,你我都不是甘于跑龙套的人。你曾经因为坐错凳子被骂,那你知道嘛,我因为长得比男一号帅,被他找茬扇了27个耳光。” 说这番话时,他依旧保持着平静的微笑,即使手上黏满了可乐也毫不介意。“我的脸和嘴肿得像猪头,根本没法上镜。可导演能说什么呢?他也只能给我点钱把我换下去。” 叶彩儿轻哼一声,毫不理睬他的坦率:“你跑到我这里,就是为了诉苦吗?” “当然不是。”蓝潜灌了口可乐,又拿起湿巾慢吞吞地擦手。他又将鬓角的发向耳后捋了捋,这时,叶彩儿才看见他靠近耳朵的地方有一道短短的疤痕,所幸不甚明显。 “我来是想告诉你,只要你帮我把裴崎弄到砵兰街的地下车库,我就帮你拿到女主角的位子。” “哼。”叶彩儿冷笑一声,“你凭什么帮我拿?你自己也只不过是个龙套罢了。” “彩姐,话不能这样说嘛!”蓝潜无辜道,“人只要多琢磨点子,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实不相瞒,我很快就会顶替裴崎演男主角了。到时候也会提携您的,一句话的事。” 叶彩儿的眼睛于瞬间放大,涂得艳红的嘴唇猛地松开。她着实为裴崎担忧,可砰砰直跳的心脏盖过了她对朋友的忠诚。她多么羡慕同期毕业的裴崎,一毕业就直上云霄;而她自己只能出演卑微的角色,活在别人的使唤之下。 想到这儿,她倒吸一口凉气,拳头攥得微微发抖,火红色的指甲盖深深嵌进她细嫩的皮肉里…… 第81章 惊魂日 傍晚了, 雨水仍是不停向下灌着, 和着地上的泥沙溜到下水道去。今天的雨,下得真是大了些, 细密得让人无法看清景物。 香港的街上有方方正正的双层巴士穿梭, 上面印着“依波路表”或“保心安油”的广告。道路旁毫无规则地竖着杂志亭,被挂起的杂志上有女明星穿着泳衣的丰腴身材。阴蒙蒙的天气,水汽极重,仍能感受到她们赤/裸皮肤带来的火辣。 裴崎坐在晃晃悠悠的出租车里。司机的车技不怎么好, 加上大雨天,总是一停一启, 弄得他有些头晕。他用手捋了捋已经梳得利索的头发, 又将白衬衫习惯性地拉直。他总是这样在意自己的穿着, 尤其是面对公众时。 分卷阅读123 分卷阅读123 分卷阅读12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4 他违反了剧组的规定, 瞒着助理从宾馆跑了出来。打开出租车门的那一刻, 他都是紧张得心跳加速, 手心也溢出汗来;可他更是期待接下来的写真拍摄。出道以来, 他只拍过广告海报, 从未有专属于个人的写真集。 哪个大牌没有写真集呢?裴崎听了叶彩儿的建议,心动得难耐。 他身边还坐着比他更紧张的叶彩儿。她刚刚定妆, 头发烫成时兴的小波浪卷,一身火红色西装, 上面硬硬的垫肩显得她肩宽腰细。她脸色很难看,甚至不敢看身旁的裴崎,穿着尖头高跟鞋的脚不停相互磋磨。 出租车在开往砵兰街的路上。叶彩儿如坐针毡, 她希望车开得快一点,好让自己早点完成任务;又希望车永远不要到达目的地,因为那里潜伏着深不可测的危险。 而她自己,就在亲手把朋友送入虎口。 出租车司机是个行为随意的中年大叔。他没有感受到车后座的诡谲气氛,粗胖的手指熟练地动动,就打开了车内广播。他调试了好几个频道,都只有刺耳的杂声,搅得他也有点心烦意乱,索性泄愤似的拍拍广播器。 他骂了句只有香港本地人才能听懂的脏话,广播才沙哑地冒出不连片的话: “……您要留心嫉妒啊;那是一个绿眼的妖魔,谁做了它的牺牲,谁就要像一头愚蠢的山羊一样受它愚弄……” “……那是一个凭空而来,自生自长的怪物……” 雨刷摩擦着玻璃,终于到达了砵兰街。裴崎撑起伞下了车,地上的雨水似是要漫上他的皮鞋面。他有些不满地皱皱眉,便小心地提着裤脚,跟在叶彩儿的身后。 街道半空纵横着有暧昧标语的灯牌,什么“茶舞热情豪放北妹”、“晚舞全场陀地靓妹”、“任玩任做”、“大量驻场小姐”…… 裴崎无意间抬头一看,透过朦胧的雨幕,他仍是看到了那些大字。他心下忽地一紧,不安地问了走在前面的叶彩儿:“国红,你确定没有听错地方吗?这里是红灯区,摄影师会在这种地方工作吗?” 叶彩儿没有理会他,仍是神色匆匆地走着。裴崎突感不祥,也顾不上提裤脚了,跑上去按住了她的肩膀:“这到底怎么回事?你必须跟我说清楚……” 叶彩儿转过身,她的眼睛已经哭红,睫毛上还沾着泪液。裴崎心里一沉,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后脑勺传来冰凉而坚硬的触感。 “裴先生,跟我们走一趟吧!”冰冷强硬的声音从背后狠狠贯穿到裴崎耳朵里。裴崎被枪顶着,震惊地看着叶彩儿,一脸的不可置信。 叶彩儿看到枪,才意识到事态比自己想象中的要严重许多。“葫芦……对不起……”她呆愣愣地说,一脸惊恐地看着裴崎被带走。这时,她心里才好似清醒一点。 巨大的愧疚让她浑身失去了力气。她手中的伞掉在地上,密集的雨水浇湿了她精致的红西服,额前的头发也湿嗒嗒地交错,凌乱不堪…… 光天化日,裴崎被几个痞子拿枪顶着进了一处地下车库。 这里是空荡阴森的。四周明明竖着墙壁,却不知从哪儿冒出阵阵阴风,吹得裴崎浑身直打颤。 “你们不要伤害我,钱什么的我都可以给你们。”裴崎紧张得腹部绞痛,尽量保持声音平稳。他没有时间憎恨叶彩儿,不断思索着办法自救,尽可能将伤害减小到最低。 “裴先生,我们也是听老大的命令。不然您是大明星,我们何必跟您过不去……”一个染黄毛的痞子歪着嘴说道。他脖子上挂着粗粗的金链子,手指上挤着各色戒指,俗气得很。 裴崎被绑在椅子上。他只觉得眼前的险境就像一场梦,下一秒钟就会醒来。他紧张恐惧到极点了,甚至连身旁几个痞子轻轻一动,他都要背过气去。 这一刻,他突然觉得,什么明星、什么写真全都不重要了。只要让他平安渡过这一劫,他宁愿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 所幸痞子们还算客气,将他绑起来后,便也没什么极端举动。他们一人一根烟得抽着,不时还互相调笑几声,斜挎跨地站立着。 对于裴崎来说,这里的一秒如同地狱的一年一样难受。他觉得时间过了很久很久,才有了一个新的声音出现。 “崎哥,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 裴崎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先是本能地感到欣喜。他抬头望去,发现蓝潜朝自己一步步走来,脸上有着诡异的微笑,宛如□□里的反派角色。 很快,欣喜就被疑惑和恼怒冲刷干净;裴崎心里原本的惊恐,在看到蓝潜时,瞬间化成了轻蔑。 “是你策划的吗?绑架我?”裴崎眉眼上挑,盯着蓝潜说道。 “我可没这么大本事,最多能算个跑腿的。”蓝潜双手一摊,看似无辜道。 裴崎沉默片刻,才咬着牙低声问:“你们为什么要害我?” “哈哈,这是个好问题……我为什么要害你呢……”蓝潜背着手,围着裴崎的椅子走了几圈。 他拖着尾音,像是在思索,很久才继续道:“崎哥,你在上一部电影里,从龙套一跃成了男主角,还拿了奖。那你知不知道,是谁顶替你演的那个龙套老师呢?” 裴崎看着他半眯起来的双眼,下意识说:“照你这么问,肯定是你顶替了我。” “没错。”蓝潜点点头说,“我替你演了那个角色。那一场戏是爆破戏,拍戏的时候设备出了问题,我的脸被炸飞的瓦片划了一道疤……” 他将头发撩到耳后,露出了那道不浅不深的疤痕。裴崎看到那道痕迹,心绪杂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也是演员,应该知道脸有多重要,尤其是我们这种靠脸的小生。”蓝潜又将头发放下,遮住了疤痕,“你是男主角,风光无限。你当然不知道,那个顶替你的演员,可能一辈子都要留着长发了……” 裴崎想辨明这和自己毫无干系。可碍于形势,这绝不是和蓝潜言语对抗的好时机,他只能默默隐忍着,听着蓝潜的发言。 “后来,我好不容易有了参演《双凶》的机会,试镜之后被定为男主角。”蓝潜蹲下身子,紧盯着裴崎躲闪的眼神,语气凝重地说,“可后来你出现了,我就只能去演一个小警察。” 他又重新站起身子,恢复了刚开始的嬉笑态:“崎哥,你说我这两次倒霉都和你有关系,我们两个也算是有缘人了吧!”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裴崎忍不住地大声说道,“两次主角,我都是凭实力争到手的。难道你要把你自己的失败都归结到我头上吗?!” “这个问题吧……其实我也想过,的确和你没什么关系……”蓝潜慢吞吞地说,“可我看到你这么顺利,我真的很不甘,非常非常不甘……” 说着,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5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来。刀不太锋利,甚至有些钝了。裴崎被那刀锋的光晃了眼睛,心脏一下子就蹦到喉咙,紧张地问:“你要干什么?!” “我想当男一号,就这么简单。”蓝潜冷漠地说。 …… 宋亚泽接到叶彩儿带着哭腔的电话时,还在吃着晚饭。他只听到含糊不清“裴崎”、“绑架”、“砵兰街”,就赶紧报了警。对于一个平民来说,警察是他关键时刻第一个想要寻求的力量。 他拿起外套就出了门,慌里慌张地上了出租车。在车上,他突然想起,自己还认识一个手握大权的男人,他被捧为“旺角皇帝”。或许这种紧要关头,这个人比警察还要靠谱。 宋亚泽赶紧拿起砖头手机,拉长了天线,拨通了夏锋的号码…… 而在不远处的地下车库里,一场争执正在进行。吵闹声在空旷的地下回荡着。 “老大没准许你对他动手。你这样子,让我们也很难办啊。”黄毛痞子叼着烟,他细长的眼睛呈八字向下吊着,不满地看着蓝潜发红的双眼。 蓝潜的手里紧紧握着水果刀,而刀刃处还在向下滴血。一旁还有个身材肥壮的男人捏着他的手腕,阻止他再次挥动刀子。那人左臂上纹着猛虎,显得凶悍极了。 蓝潜眼窝泛红,头上的青筋突突直跳。此时的他犹如修罗附体,再赏心悦目的脸蛋都在这激动的情绪下,变成了狰狞的夜叉脸孔。他情绪高亢,力气也比平时大上两三倍,纵然是他一旁练武出身的黑社会打手,也觉得他力气大得难以克制。 “我要搞死他!我要搞死他!”蓝潜疯狂地大喊大叫,声音也不是平时那般软诺。 他平时压抑久了,永远都是逆来顺受地微笑着。而今天他见到了裴崎,并且处于上风,嫉妒被放开了门闸;与之相随的,还有对自己命运的悲哀。 他将自己所受的痛苦强加到裴崎身上,好像这样才觉得,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个倒霉的人;那可怜可恨的心,这时才有了点安慰。 夏锋带着几名手下和宋亚泽赶到停车场,正是看到这样惊心的一幕。尤其是宋亚泽,当他看到裴崎额头上扭曲的血口子时,惊得倒吸一口凉气。 那道血口子从额头中间伸展到太阳穴,血还在不断涌出,染红了裴崎的整张脸,;他的白衬衫甚至都红了一大片。而裴崎已经昏了过去。 宋亚泽赶紧带裴崎去了医院,夏锋贴心地让一个小弟陪同前往。周围小弟眼看着三人走远了,才纷纷低下头,向夏峰做鞠躬状:“老大。” 蓝潜看到夏锋来了,激动的情绪才有所收敛,他好像又恢复了一点理智:“夏老板……我……我……” 夏锋半天都不作响,好久才开口:“我说过,教训他的事,我来就好。他是宋亚泽手下的艺人,你现在贸然毁了他的脸,让宋亚泽怎么办?” 刚才的意气用事,似乎耗尽了蓝潜所有的勇气。他战战兢兢地说:“夏老板……我刚才太冲动了……您饶了我这一次吧!” “我当着小弟的面给你发命令,你犯了错,我却没有罚,那我这个大哥以后还怎么当呢?”夏锋扬着下巴,声色严厉地说,“我能走到今天,靠的又不是心慈手软。” 蓝潜咚地一声跪在地上。单靠膝盖已难以支撑他抖得厉害的身体,他只好用胳膊撑着地,声泪俱下:“夏老板……老大……求求您了……我今后再也不这样了……” “给他脸上也划一刀。让他知道,我夏锋不是他可以利用的人。”夏锋不耐烦地看了他一眼,嫌恶地说。 蓝潜的面色有一瞬间呆滞,接着就崩裂开了。他大喊大叫着捂住自己的脸,却被周围两人硬生生掰开了…… 夏锋走出地下车库,看着灰蒙蒙的天空,摸摸脑袋叹了口气。他本想教训一下裴崎,让他主动离开宋亚泽,甚至离开香港,将所有威胁到自己的情敌通通轰炸到天边之外。可现在,计划似乎偏离了轨道。 他思考片刻,才又冒出个新主意,这让他重新燃起了希望。他不由得勾起唇角,转头对身边的手下说:“马上联系高齐林导演,说我有事找他……” 作者有话要说:  “……您要留心嫉妒啊;那是一个绿眼的妖魔,谁做了它的牺牲,谁就要像一头愚蠢的山羊一样受它愚弄……” “……那是一个凭空而来,自生自长的怪物……” ——《奥赛罗》 ps:今天开始日更一章。除非极其特殊的原因,才会给大家请假。每天凌晨时发布新章。 第82章 贵人 还有什么能比貌美之人的容貌被毁更令人心碎的事呢?! 这间病房没有呛鼻的消毒水味, 瓷砖被擦拭得干净的发亮。这里的病床宽大厚实许多, 床头还摆着色彩柔丽的百合花。 裴崎住在这高级的单独病房里,窗子很大, 射进来的阳光比其他病房也要多得多。三天前那阴雨绵绵的天气早已经雨过天晴, 而他心中的阴霾却始终无法散去。 裴崎的脸上缠着干净的纱布,层层围着圈,厚厚的一层。他特意留长的头发已经被医生参差不齐地剪短,是他平时最想摒弃的一种发型。 可他现在并不在乎发型, 事实上他也没有精力再去在乎了。 他软塌塌地靠坐在病床上。他只是脸部受伤,腿脚依旧伶俐, 身体仍然健康, 可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被划了一刀, 连起床的力气都失去了。 宋亚泽轻轻打开病房的门, 手里还提着保温盒。在他的视角里, 裴崎眼神呆滞的样子, 很像一个失去了灵魂的人。 他在心里默默叹息一声, 就提着午饭走了过去。事到如今, 一切安言慰喻都成了无力的苍白。 “你不要再来了。”裴崎看到他走近,心里更是沉痛。三天来, 他没有说过一句话,声音已经低哑得如锈迹斑斑的陈钟。 “你终于肯开口说话了。”宋亚泽支起托板, 将饭盒放在上面,有些欣喜道,“吃饭吧。” 裴崎一动不动看着碗筷, 没有伸出手的意思。“我没有胃口。”他将头歪向一边,将后背对准宋亚泽。 “裴崎,其实男人脸上留疤,也不一定是天大的坏事。说不定你更有男人味了呢,以后也能转型演硬汉的角色了……”宋亚泽斟酌着措辞说道。可开口之时他才发现,这句安慰话多么脆弱,脆弱得甚至像是在讽刺。 裴崎闷不吭声,半天才慢慢开口:“你看过那么多书,读过《西线无战事》吗?” 宋亚泽摇头否定道:“没有。我不怎么读战争题材。” “那我来跟你讲讲吧。”裴崎回想着剧情,“主角保尔有个朋友叫弗兰茨,他在战争中受了伤,被截去一条腿。保尔安慰他 分卷阅读125 分卷阅读125 分卷阅读12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6 说情况没有那么严重,还说他很快就能回家。但是……当天晚上,弗兰茨就死了……” 说到这,他语调控制不住地颤抖,痛苦地抓紧身下的床单。“保尔就是在病床边安慰弗兰茨的,还劝他要多吃点饭……” “裴崎,这完全是两回事。”宋亚泽看见他这般消沉,不由得为他心酸起来。 裴崎极端消极的思想,让人看着不禁为之心痛。人被命运玩弄折磨时,总是倾向于将世界上所有的不幸和自己联系起来,然后在悲伤的漩涡中恶性循环。 是的,他承认自己虚荣,这份祸事也是因为虚荣而降临的。可世界上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的虚荣,为什么只有自己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呢?自己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为什么上天偏要给自己一条崎岖不平的路去走呢? “那只是一部小说,而且和你的情况有什么可比性呢?!”宋亚泽反问道,却看见裴崎的肩膀微微抖动,他在低声啜泣。 “你走吧……以后别再来了……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幅样子……”裴崎心痛地道出了原委。事实上,自他转过身去,他的眼泪就无法抑制地向外涌出;只是现在,他已经无法保持声线正常的平稳。 宋亚泽不知该说什么好。他本想大声呵斥裴崎这种过分的忧伤,可真正面对一个人脆弱如纸的样子时,连高声说话的意图都被消灭了。 “你走吧……你要是走了,说不定我还会想开一些。”裴崎的抽泣声逐渐平息,“我可以照镜子,也能接受毁容的事实……但我就是不想让你看见。” “我要是真的走了,估计你更想不开了……”宋亚泽拉开病床前的椅子,坐了上去。 他看着裴崎明显僵直一下的后背,思考片刻后说道:“现在外面都是媒体,你也不好面对。我现在去把你的吉他和油画都拿过来,你这一段时间就安心住在病房里,好好养伤。等这事平息了,再出院也不迟。” 宋亚泽离开后,裴崎才转过身重新靠坐起来。他伸出手,隔着纱布轻轻抚摸仍在疼痛的伤处。他根据疼痛的地方,心里默默估量着伤口的长度,想象着拆线之后的容貌,不禁心里一沉。 他太过入神,没发现病房的门被打开,进来一个胖胖的身躯。“不要总是碰它,会肿的。” 裴崎放下手,看到来人是提携过自己的高导演,惊得赶忙坐直了身子。他又赶紧起了身,双脚在地面上划来划去,慌忙找寻着不知被踢到哪里去的拖鞋。 “你是病号,就别起身迎接我了。赶紧躺下吧!”高齐林手里提着水果篮子,一如既往地戴着个黑帽子;只是到了初冬,帽子换成了黑毡帽。他挺着啤酒肚,脖子上仍围着毛绒绒的长围巾,随着他走路的步伐飘扬起来,还是那番艺术家的派头。 裴崎这才找齐两只拖鞋,也顾不得分清左右脚,随意套上就赶忙去接东西。篮子很重,里面花花绿绿的,杨桃芒果围在外圈,里面还躺着个刺猬式的榴莲。 着急慌忙地接了水果,他又动作利索地为高导演拉开椅子,恭敬地说:“高导,您坐!” 裴崎的走红,多半要归功于高齐林。对于这位娱乐圈少见的高冷型导演,裴崎是极为尊重的;看到他来看望自己,更是受宠若惊。 “高导,谢谢您还来看我。”裴崎神情拘谨,满头纱布的可怜样又让他显得有点滑稽。 “客气什么。”高齐林将肥硕的屁股挪到椅子上,捋顺了长围巾。“我来的路上,看到楼下全是记者,把我挤出一身汗来。” 他掀起毡帽,拿出纸巾擦了擦头顶地中海上细密的汗珠。“这段时间,你不要看报纸,也不要听广播看电视。” 裴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点头苦笑道:“我知道了。那些记者一定把我写得很悲惨。”他叹了口气,眼神空洞地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 “哼,他们那些人除了落井下石,就没别的本事。”高齐林嗤了一声,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最好关上bp机和手机。除了和你的经纪人来往,不要和外界有其他联系。” 也许身处困境之人心思更加敏感。裴崎细细品了这句话,悲从心来:“外界舆论也不好吗?一定是说我和黑帮勾结吧……” 高齐林的沉默不语,验证了他的猜测。裴崎看到他闷声的反应,不禁自嘲一笑。 “舆论都是媒体引导的,人并不知道真相。”高齐林重新开口道,“他们不了解你,只喜欢跟风,所以你也没必要在意他们说什么。” 裴崎并没有因为这句安慰而宽心。“我刚出道的时候,赞誉满天飞,每天都能收到粉丝写给我的信。现在却成了这个样子,成了众矢之的!唉……” “你还太小了,很多道理都不明白……”高齐林从篮子里拿出一只芒果,仔细剥起皮来,“我入行很多年之后也才知道,粉丝是无情的。他们会给你送礼物,说的话可能比你女朋友说的还浪漫还肉麻。” “但早晚有一天,他们也会抛弃你,甚至反过来骂你。你知道为什么吗?”高齐林将剥好的芒果递给裴崎,“因为他们喜欢的不是你本人,而是他们脑海里想象的你。” “所以你要做你自己,不要被粉丝所左右。”高齐林瞪大眼睛告诫道,“其实两年前,我选你出演男主角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你那个不甘世俗的样子,像极了我年轻的时候。” 裴崎啃着芒果,手上嘴边全是芒果汁。他抬眼看向高齐林,模样有点搞笑。“真……真的吗?我还能像您?” “我们这些学艺术的,都有股清高的傲气。”高齐林说,“圈里真正搞艺术的人不多了,我到现在还是个老光棍。年纪大了,也没别的想法,就想培养个后人,好好做电影……” 言下之意已经明显极了。裴崎只觉得喉咙里的芒果生生卡住了,巨大的惊喜和感动让他全身僵硬。他看着高齐林,激动得难以自持。 “你要是不嫌弃我这把老骨头,愿意跟着我学习、愿意叫我一声老师,我一定尽力把你带出来!”高齐林真诚地保证道。说这话时,他还特意理正了毡帽,这让他看上去有些肃穆。 裴崎喉咙里那块芒果肉这才滑了下去。“我愿意!我太愿意了……”他反复着“愿意”这两字,找不出其他华丽的拜师誓词。他每个脑细胞都被突如其来的幸福冲蒙了头,哪里还能想出什么好听的奉承话呢? 他还只有二十出头,在这短短三年里经历了同龄人不曾耳闻的跌宕起伏。上天总是给了他冷板凳,又送给他热乎乎的暖手炉;又将他一脚踹翻在地,然后扶他坐上柔软的沙发。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他就这样随着命运起起伏伏,或遇到小人,或遇到贵人。他激动地抓起高导演的手,无 分卷阅读126 分卷阅读126 分卷阅读12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7 法控制地大哭。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是为了这个天降大喜而哭,还是为了人生之路的崎岖不平而哭…… 高齐林安抚好裴崎,从医院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了。他看到拥堵在楼下的记者都散得差不多了,便拿出手机,给夏锋打了电话。 “喂?高导演嘛?我拜托您的事情,进行得如何了?” “一切顺利。”高齐林回道,“我很快就会带他离开香港。” “高导演这份恩情,我记下了。今后一定多多支持您的电影。”电话那头是夏锋心花怒放的声音。 “不必记下,我本来就要这么做。不过我想说,以后裴崎就是我的徒弟了,也算我半个儿子,今后希望你不要再找他麻烦。”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夏锋应道,“只要他不再回香港,我愿意出全资给他做电影,他不会吃亏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多更一章吧!嘿嘿 第83章 得逞 宋亚泽背着吉他, 手里推着装满油画工具的皮箱。他在楼下躲避了几个记者的叽叽喳喳, 赶紧按了电梯上了楼。 推门进了病房,宋亚泽看见了在窗台边观赏夜空的裴崎。他穿着宽大的病号服, 安静地坐在窗边, 一语不发,只是神情安逸许多。他长着漂亮的直角肩,身材在夜风下略显单薄,还是如两年前那般气质空灵。 宋亚泽吃惊地发现, 裴崎已经将纱布取下了。伤口缝合三天之后,医生建议撤掉纱布, 而他一直不情愿, 拒绝接见医生。 现在, 他的头上光秃秃的, 露出标准的病员寸头;从额头中间到太阳穴, 有一道弯曲的疤痕, 像极了一只狰狞可怕的蜈蚣。 宋亚泽看到那道触目惊心的痕迹, 心下一酸, 轻声唤道:“裴崎,你把纱布取下来了?” 裴崎听到他的低沉嗓音, 心中颤颤的。他将视线从星空中挪下,有些害羞地看向宋亚泽。“嗯。我想……我早晚都要去面对这件事……”他下了很大决心, 才打算将这疤痕展示宋亚泽看;直到此刻,他都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将最狼狈的一面给喜欢的人看, 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太好了,裴崎!”宋亚泽欣喜地走过去,“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能想开了。”他这才想起来自己还带着东西,便将背着的吉他取下来,递给裴崎。 “这吉他很重的,你背了很久吧?”裴崎注意到他额上的薄汗,心疼道。 “不累。”宋亚泽将汗水随手一擦,轻笑道。“这段日子你就在这儿吃好喝好,闲着没事的时候就弹弹吉他、作作油画。争取把你的排骨身材养壮一点。” 裴崎愣了愣,低下头失落地说:“我可能……过几天就要离开香港了……” “离开香港?!”消息突如其来,宋亚泽震惊极了,“这么突然啊。你打算去哪儿?” “我想回大陆。”裴崎轻声回答道,“我已经认了高导演做老师,他想带我去大陆发展……你也知道,我在香港已经待不下去了。” “那你可太幸运了!”喜讯当头,宋亚泽发自内心地为裴崎高兴,不禁脱口而出。“其实以后大陆的电影市场会更好,而且还是高导亲自领着你走!你这家伙,真不愧是主角啊……” 裴崎没太明白他的意思,疑惑片刻仍是思考未果。他艰难地开口,神情颇为落寞:“以后……我们可能很久不能见面。但我不想辜负高导演的期望,也不想就这样一蹶不振……” “你做了正确的选择,没什么好遗憾的。”宋亚泽赞许道,“如果你要是真的一蹶不振了,我还觉得你挺没出息的呢!” 裴崎低垂着脑袋,盯着手里的吉他,缓缓开口:“今天不想弹吉他。” 他起了身,从皮箱里拿出不同面孔的工具,还有那张只有星空的半成品《星空旅人》。很快,他就支起画布,左手拿着调色板,右手握着笔。他已经许久没有面对油亮黏着的颜料了,当他拿起笔时,甚至觉得画画是上辈子的事,笔法也生疏许多。 他的目光定格在无边夜空上,貂毛画笔摩擦着粗粝画纸。裴崎回想着过去两年的一幕幕,他曾走上备受瞩目的领奖台,也曾被绑在地下车库,也曾忍受过漫天指责。 可那一切都过去了。起伏交织的阅历,让他感性多了。他仰视着夜空,又俯视着地面上眼花缭乱的灯光。他突然酸了鼻子,不禁怀疑起来,人是否越长大越爱哭。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裴崎停下手里的笔,“我进这个圈子也已经三年了。今天才发现,我好像不属于这里。” “那你属于哪里?”宋亚泽看到,裴崎眼神清澈,仰起脸注视着如墨夜空,就像一个仙子,很快就要驾云而去。 裴崎回过头,认真地看了宋亚泽一眼。“我觉得,我从未距离艺术像现在这样近过。” “艺术?”宋亚泽有些摸不着头脑。商科出身的他,对于艺术这两个字的印象,还停留在“长发”、“孤傲”、“学费贵”的关键词上。 裴崎的嘴唇轻扬,这大概是他这些天的第一个笑容。他使了些白色颜料,不一会儿,《星空旅人》上就出现了两只肥胖的小天使。他们长着卷曲的金发,胳膊如藕般细腻,羽毛洁白而纯净。 “你曾说想有个侠侣,虽然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该怎么定义。”裴崎将画布拿下,把时隔两年完成的作品送给宋亚泽。“我觉得应该就是相伴一起走天涯、游夜空,这也是我的心愿!” 宋亚泽接过刚刚完成的油画,细腻灵动,很有裴崎的个人特色。“我不会鉴赏这些艺术品。反正在我这个俗人眼里,这画画得挺好看的。” 裴崎笑了一声:“以后我会以更好的身份来见你。”他又顿了顿,“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 他的脸上闪耀着柔和的笑,年少成名所带来的唯我独尊的气势,已经消退大半。宋亚泽注意到,连那道疤痕都不再格外扭曲,大概是因为他神情温柔的缘故。生活的坎坷曲折,让他似乎一夜成长许多。 两人没有长聊。没过多久,宋亚泽就回了家。 几天之后,他再来看望裴崎时,被护士告知,裴崎已经不告而别了,只留下一张上了光油的油画,正是那天的《星空旅人》…… 夏锋再次造访时,正是裴崎离开香港的那一天。他看起来心情大好,顶着大背头走遍家里的每一处;看到那个原本是裴崎卧室的房间,整个人容光焕发。 他手里还牵着狗链子;只是这次,粪球儿脖子上套了个项圈,瘦了一些,动作也矫健不少。由于脱去了一层油脂,依稀还能看出它曾经做过警犬。 宋亚泽给夏锋泡了茶。夏锋没耐性细细品,一口就是一小瓷杯,行为豪爽。 分卷阅读127 分卷阅读127 分卷阅读12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8 “裴崎已经去了大陆了。之前的事真的谢谢你,幸亏你出面摆平了,不然后果肯定更严重。”宋亚泽端着茶杯感谢道。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夏锋眼里闪过一丝狡黠,眉飞色舞地说。“我今天来呢……其实是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说吧。”宋亚泽放下杯子,认真聆听着。 “我过两天要去台湾谈一笔生意。你可能不知道,现在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也不清楚我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夏锋神情轻松,举手投足都充满着自信,“我想让你替我照顾粪球儿。行吗?” 宋亚泽瞅了一眼那只减肥成果初显的狗,点点头说:“好。但是我从没养过宠物,可能没太有经验,不如你照顾得好。” “没关系。”夏锋乐呵呵地说,还难得地摸了摸粪球儿的头,“正好让它瘦几斤。” 两人默契地喝着茶。宋亚泽看到夏锋露出的一小片手腕上,还有青黑色的纹身,便开口道:“你做古惑仔有多长时间了?” 夏锋愣了愣,没料到宋亚泽会主动问起这个问题。“我十六岁开始做打手,后来负责酒馆、红灯区,再后来就着手管理,最后到了今天负责整个旺角。这么算来,也有十三年了。” 宋亚泽沉思片刻,才继续道:“做这个虽然很威风,但也很危险。你应该比我清楚,黑帮大哥最后大多下场悲惨。” 夏锋挑挑眉,轻笑着说:“是啊。就我目前知道的,他们没一个活得过六十岁的。” “我觉得……你最好找个合适的时机退出,别再做这个了。命比什么都值钱。”宋亚泽轻声劝道,“内部人想争你的位子,外面还有警察。搞不好还要去吃牢饭……” “你是在担心我吗?”夏锋一脸喜滋滋地打断了他,“看来我们进展得比我想象的要快。” “……我只同意你的前半句。”宋亚泽回道,“总之,希望你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你的建议我当然会考虑。”夏锋摸摸下巴,放下手里的茶杯,郑重地说,“我自有分寸。” 第84章 惊险 夏锋去了台湾已经快两个月了;宋亚泽照顾胖法斗也已经两个月了。 他没有养狗的经验。每天只是给法斗抓几把小骨头状的狗粮, 有空时去附近的小商店给它买牛奶喝;还牵着它去宠物店洗了澡、剪过一次指甲。 大概是因为做过警犬的缘故, 法斗深知寄人篱下的道理,表现得异常乖顺, 和宋亚泽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对这个代理主人, 它从不会贴近他的裤脚,却也不会害怕得疏远。更多时候,它都是跟在他身后两步的位置。 宋亚泽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鬃毛刷, 正在耐心地给粪球儿梳毛。他从它脖子上的肉褶子里扒出项圈,把它短得不可见的脖子也刷了刷。粪球儿半眯着眼, 四条短肢软塌塌地垂着, 活像一位吃得脑满肥肠的二世祖。 宋亚泽手上刷着毛, 心思却飘到了九霄之外。 作为电影公司的股东, 他的股份仅小于创始人夏锋。他时常收到记录公司收益情况的传真, 看着收入日益减少, 他长叹一口气的同时, 也感叹一下香港电影表面上蒸蒸日上, 实际已经日渐衰微。 裴崎走后,很快就有一个新签约的艺人分配到宋亚泽手下。这人也是个英俊小生, 常穿着流行的松垮垮的牛仔裤,梳着中分头, 笑起来露出一排整齐好看的牙齿,唇红齿白,让人如沐春风。 他就是任润青, 和裴崎从训练班同期毕业。只是运气没有裴崎那么好,兜兜转转了两年,才和电视台解约,进了专业的电影公司。 相比起裴崎,任润青长着一张更为“百搭”的脸;这张脸可以套上头套演武侠,可以涂点油彩演科幻,也能抹层浅粉演总裁。得益于他的百变面孔,他的戏路宽泛,多半出演正面角色,这让他观众缘深厚。 如今的任润青,已不再是两年前那个晃悠在楼梯口,等待制片人发掘的新人了。 宋亚泽对任润青采取放养式管理。他对演艺界知之甚少,相信在这方面任润青比他更有能力。 一脸享受地梳完毛,法斗难得地趴在宋亚泽腿上,一人一狗相对望一眼。宋亚泽突然有了个坏主意,咧开嘴坏笑一下,从兜里摸出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眯着眼对法斗吐出烟雾。法斗被呛到了,悻悻地收爪,重又回到一尺之外。 宋亚泽这么做,大概是因为他太无聊了。无聊地遛狗,无聊地吃饭,无聊地收拾房间。他的一天就这样在无聊中慢慢消磨。 ——直到今天夜半三更时。 一般来说,夜半时分的急电大多都会带来不好的消息。 宋亚泽正睡得迷糊,突然被尖锐的铃声叫醒。他在小夜灯朦胧的光中摸出手机,接通之后,果然听到了麻烦:任润青在片场被人打了。 作为艺人的经理人,宋亚泽自然是要挺身而出的。当他套上外衣,急急忙忙地坐上出租车时,一只黑影也疾速纵跃进车窗,又重重压在车后座上,整辆车也随之趔趄一下。 宋亚泽刚刚拉上衣服拉链,被这不小的动静惊动。他低头一看,发现粪球儿坐立在他旁边,英姿飒爽的样子。在这黑咚咚的车里,居然还能看到它眼里的闪亮。 来到祸事之地,宋亚泽看到片场里零零星星站着几个人,高矮胖瘦都有,唯一相同的就是他们凶狠的面容。站在他们中间的,是被打了的任润青。他缩着脖子含着胸,样子看上去十分惊慌。 诡异的是,周围的助理和场务全都躲远,没人愿意见义勇为。 “宋哥!”任润青注意到宋亚泽的到来,如遇救兵,他惨白的面色顿时被点亮了。 宋亚泽掠过打人者,走近才看到他的嘴角青红一块,左脸颊也肿了些,连红血丝都能看见。“你没事吧?” 任润青刚想点点头,旁边就有个傲慢的声音响起:“任先生不肯配合我们,只好请他的经理人过来了。” 说话的是个高大男人,看起来是这些人的领队。他顶着刺猬头,嘴里叼根烟,衣服上是各种夸张的颜色拼接在一起,市井气和流氓气都极浓重。 宋亚泽留意到,他没有说粤语,听口音像是台湾人。 “他没有配合你们什么?”宋亚泽保持着沉着的语调。他明白,这些人多半以别人的软弱妥协为乐,如果在他们面前显露恐慌,后果会更严重。 “他们拿枪指着我,逼着我去给他们拍戏!”任润青急忙说,“我已经跟剧组签了合同了,怎么可能毁约?!” 香港电影的繁荣,让不相干行业的人都想进来分一杯羹。其中有很多台湾片商,他们倚靠着手里的资金,专门找些黑社会打手,逼艺人为他们拍戏。这是九十年 分卷阅读128 分卷阅读128 分卷阅读12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29 代初期的乱象。 “你一部戏也就五十万港币,我们制片方会给你一百万,包括你的违约金。”高个男人啜口烟,趾高气扬地说道。“宋先生,麻烦你管教管教你的艺人,让他知道识时务。” 宋亚泽岔开了话题:“你们是台湾人吧?” 高个男人奇怪地瞧他一眼,不耐烦地薅下嘴里的香烟:“是啊。你问这个做什么?” “你们道上的规矩,我也听说过一些。”宋亚泽说,“这里是旺角,是香港!你们没有资格在别人的地盘上指手画脚!” 高个男人神情一滞,闷闷地哼气道:“你说的是以后的事,我们今天过来就是为了眼前的事。”他故意将吸剩下的烟头扔到宋亚泽脚边,“让他跟我们走一趟,今天的事情就解决了。” “不可能。单凭你们把他打了,这事就没那么容易解决。”宋亚泽将烟头踢到一边,“任润青是永茂的艺人,老板是夏锋;整个旺角也是夏锋的地方。你们在这里闹事,就是得罪了他。” 夏锋这个名字,如同刺刀般戳进高个男人的耳朵里,刺激到他自大的神经。他突然拔出枪,将枪口顶上宋亚泽的额头,激动地说:“夏锋是夏锋,我们背后也是有靠山的。不然我们怎么会来呢?!” “如果你们真有足以抗衡夏锋的靠山,那你就开枪吧。台湾的小弟到旺角闹事,不知道夏锋会不会和你们老大结下梁子。” 宋亚泽感受到枪口的冷意与坚硬,心里多少有些忐忑,只是面容上鲜少显露。要不是知道反帝会在千钧一发时救他一命,他是绝不会在这生死之时放出挑衅之语的。 “你……”高个男人握枪的力道使得更大了些。他神情阴沉,嘴角带着一丝怪笑:“我告诉你,你躲得过今天,以后你可就别想好过了……” 他用枪拍了拍宋亚泽的头,用充满威胁性的目光扫了他一眼,对周围人打了个“撤”的手势。很快,片场又恢复了安宁,只是摄像机和光幕已经东倒西歪,道具也散乱一地,看得出他们的来势汹汹。 “宋哥……”任润青赶紧上前,“他们总算走了。” “是啊。不过以后可能得碰上不少麻烦事了,这几天你也要注意。不要回家,就住在剧组。”宋亚泽心有余悸地说。 安排好任润青,宋亚泽这才从片场回了家。抬起手腕一看,已经凌晨三点多了,很久才叫上一辆出租车。 一进车门,宋亚泽就闻到一股发酸的酒精味,大概是司机喝了点夜酒。他被这酒味弄得头昏脑涨,便抬起手将车窗摇下。这时,他才注意到那只法斗趴在身边。 这只做过警犬、在警署服过役的狗,在宋亚泽被枪指头时,毫无反应。它就像个看客,一路跟着宋亚泽,毫无存在感地做一次往返之旅。 宋亚泽看着它已经闭眼入睡的样子,叹了口气…… 往后两天,台湾古惑仔没再找任润青麻烦。任润青被枪指着胁迫拍戏的消息,在坊间如纸片般散开。许多电影人义愤填膺,他们联名上报港督,又联系□□、公安部举行了一次反暴力大游|行。 宋亚泽过了几天安静日子。但他知道,这种安静很快就会香消玉殒——因为夏锋要回来了。 “我今天晚上回香港,到时候先来看你!”隔着电话筒,宋亚泽都能想象到夏锋喜逐颜开的样子。 “嗯。”宋亚泽应道,“大概几点过来?” “十点到你家,一定要等我啊!” 晚上八点,宋亚泽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边等着夏锋。他的腿上还盖着厚毛毯,面前的茶几上摆着茶叶和泡茶器皿。他无趣地拿着遥控器,将电视频道翻来覆去地更换,眼皮也感觉越来越重。 这本不是该困倦的时候,他却打了很多呵欠。 终于,他撑不住了,瘫软在沙发上,上下眼皮接触的时间越来越长,最终完全阖上眼睛。电视机的屏幕上还播放着狗血的爱情故事,故事里的男主还在拥吻着女主;而他已经沉睡了…… 宋亚泽是被粪球儿尖锐刺耳的吠叫声惊醒的。他莫名地头脑沉重,睁开眼睛时却只看到浓重的烟雾,空气中弥漫着呛鼻的气味,火光摇晃,还有噼里啪啦的爆裂声,此起彼伏,从四周的角落里不断传来。 他第一反应是房子着火了,刚想站起身走下沙发,却发现浑身已经动弹不得。他的脑海里猛地蹦出一个化学名词“一氧化碳”,而自己正在缺氧状态之中。 宋亚泽感到心脏蹦跳地剧烈,每吸进一口气就感觉生命又耗尽了一分,类似窒息的感觉让他痛苦无比。他恶心反胃得想吐,而全身早已失了力气;就像一条衰弱的鱼,在干涸滚烫的沙地上吐出最后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不会死,只是难以忍受这煎熬的时刻。 他意识不清,视线也越来越模糊。就在他即将陷入黑暗的那一刻,房间门被人踹开,发出巨大的声响。 宋亚泽隐隐约约看到夏锋独树一帜的黑衣服,而夏锋似是在喊叫着冲自己跑来,可他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夏锋抱起他就冲出门外。在宋亚泽的角度,能看到夏锋的下巴上还滴着汗珠,被火光照得亮晶晶的。 “夏锋……”他意识混沌地说道,声音低哑得近乎听不见。 夏锋吓得一身冷汗,他抓紧宋亚泽的手吻了吻,还凑近他耳边轻声说了几个字。 然而,宋亚泽已经彻底昏迷了…… 第85章 迷宫之 再次醒来, 已经是一夜之后了。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在模糊的视野中摊成豆腐脑状, 宋亚泽的鼻尖触碰到凌厉的消毒液味,他有一瞬间的错愕, 像是常年旅行在外, 现在又来到另一个世界。 在他的人生经历中,曾有过两次煤气中毒的遭遇。那是在冬天里,他那头脑简单的妈妈为了省空调费,在晚上睡觉时关上门窗烧煤球炉导致的。醒来后的感受, 大致都是像现在这样头昏脑涨。 “买煤球一天冬天才二百多块钱,开空调一个月就二百!你爹又不知死去哪里了, 你还得花钱, 我哪有钱啊?!” 在被好心邻居找开锁匠打开门后, 他的母亲李晓霞渐渐苏醒过来, 又有了生龙活虎的架势。她叉着腰、指着宋亚泽的鼻子高声尖叫, 拼命推诿属于自己的责任。 她身患严重的糖尿病, 并发症让她的身体衰弱得厉害。一夜的缺氧让她大小便失禁, 留下一床不堪入目的污秽…… 宋亚泽很快就清醒过来, 他的身体尚年轻,恢复能力很强。从童年的破败回忆中转了一圈, 他将被子一掀,腰一挺, 双腿一蹬地,就又重新活了过来。 “我只是去楼下吃了碗云吞面,你就醒了!”夏锋手里拎着两根油条, 笑得满脸蜜糖,“我给你 分卷阅读129 分卷阅读129 分卷阅读13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0 买了油炸鬼!听说你们大陆人爱吃!” 他扬起油条向宋亚泽晃了晃。宋亚泽瞥了那黄澄澄的条状物,又盯着他看了一会才开口:“谢谢你救了我,你已经帮过我两次了。” “放心吧!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夏锋走近他,眉宇间蹦跳着自信。 宋亚泽轻笑一声,忍不住讽了一句:“你永远都是这么自信,说话从不留个后路。” “留什么后路?!”夏锋坐到床边,双腿一叠,一副土豪老爷式的姿态,“留后路就等于失败了一半。既然决定要做,就要做到底;哪怕过程一波三折,最终都能得到我想要的。” “这个劲头不错。”宋亚泽赞许道,“像我,就已经没有你这种热情了。” “所以,你在这方面注定会败给我。”夏锋紧盯着他说,“没有事情是一蹴而就的。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早晚都能搞到手。” 看到他异常坚定的眼神,宋亚泽突然觉得头皮发麻。他拿出油条咬了一口,转移话题:“说点正事吧。我家昨天着火了,我怀疑有人故意找我麻烦。” “那你觉得会是谁呢?”夏锋挠挠下巴,低声问道。 “前几天,任润青被人逼着拍戏。我替他出头,估计是那些人做的。”宋亚泽回想到,“他们都是台湾片商手下的古惑仔,临走前对我放了狠话。” “大概吧。”夏锋点点头,“不过你放心,这种事以后不会发生了。” 他站起身来,一步步走向宋亚泽。“你的房子已经没法住了,不如搬到我家吧,这样你也安全一些。只要有我在,他们不敢动你。” 宋亚泽扫了一眼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他们背后也有靠山,你不怕得罪那个台湾大佬吗?” “哈哈……”夏锋笑得浑身颤抖,连眼泪也都笑了出来,动作神态极为夸张。“我不怕,我怕什么啊?!” 宋亚泽一脸尴尬地看着他这般怪异反应,缓缓开口道:“麻烦你了。” “不麻烦,无非就是多双筷子多张床。而且……”夏锋笑道,“说不定再过几天连床也不需要,直接和我睡一起。” 这句调戏话猛然让宋亚泽灵光一现。他向来心思敏感,联系到夏锋之前的话,心里一沉。一种隐隐的、难以捉摸的真相似乎呼之欲出,他却看不清这番迷雾。他感觉自己身处圈套,而夏锋正是设圈套的人。 可夏锋也是他的救命恩人。事实就摆在眼前,他出面救过裴崎,也救了自己的命,还不惜得罪台湾人保护自己。 宋亚泽轻声开口道:“你之前两个月是不是去的台湾?” “是啊,怎么了?”夏锋嬉笑着,又突然顿了一下。在腥风血雨中打拼多年的他,对言语和表情有着异于常人的直觉力。 再次开口时,他已经面色不佳:“你在怀疑我?” 宋亚泽沉默不语。他直觉这里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却在话说出口后,发觉自己的推理是多么薄弱。他低下头,眉头紧蹙,这种似已成形却触碰不到的疑团,搅动得他心乱如麻。 这一切似乎太过蹊跷,顺理成章中浮动着躲躲藏藏。 “呵。”夏锋冷笑一声,用手捧起宋亚泽的脸,强迫他与自己对视,“你为什么会怀疑到我头上?” 宋亚泽不好直说。“我并不是怀疑你。就是觉得这一切发展得太快了,有点……过于顺理成章了,很怪。” 夏锋高高挂起的心这才略微放下来。“你是觉得我们两人进展很快吗?” 他一贯的语气自负,眉梢高高扬起,嘴角上勾出狡黠的角度。“既然你觉得快,那我们就分楼层睡。你住二层,我住一层,怎么样?这样万一有人闯进我家,我还能替你挡一挡。” 宋亚泽被这句话感动了,他并不觉得自己有何特权,可以肆意享受他人的付出。相反,因为破碎的家庭,他对于外来的关爱总是更为珍惜。 “还是我住一层吧。”他想了想说,态度坚决。 “要得到你这一句话,真是不容易。”夏锋放缓了脸色,眼睛也泛出柔和温暖的光。 正因为这一句话,夏锋从病房走到门口,脸上都挂着不自觉的微笑。作为关系中的主动方,哪怕是被动方浅浅的付出,都是深于厚土的眷顾。他心花怒放,看到街边小跑的孩子都觉得十分可爱;一向反感路边乞丐的他,甚至大发慈悲地扔了钱。 他在无数夜晚之中的盘算,都因为宋亚泽的这句话而更有价值。 方才,宋亚泽的怀疑让他心惊不已。“还是太心急了嘛……明明已经够克制了。”他在心里默默想着。 出院后,宋亚泽就如此顺理成章地住进了夏锋的家。他的房子被烧得面目全非,原本蓝白相间的地中海风格,已经成了黄褐色的荒屋。所幸还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不算损失惨重。 夏锋的别墅面朝海,在窗口前总是能拥揽大海的景色。整栋房子方方正正,毫无花哨的装饰;连窗帘都是沉重的黑灰色。 若说这别墅的最大特点,便是它的门。别墅的每间屋里都有至少两扇门,最多能有五扇。同一个房间里,打开不同的门,就会去往不同的房间。这里就像一幢构造诡异的迷宫,路数有很多,让人眼花缭乱。 宋亚泽住在这里已经一个礼拜了,仍是未搞清楚房子的套路。他挑了只有三个门的房间,一个通往客厅,一个通往浴室,一个通往餐厅。 他曾想让夏锋给他一张别墅的地图;而对方直接摇摇头,狡猾一笑:“这房子怎么走,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画出地图,可不就暴露了嘛!” “搞出这么多门,你活着可真累!”宋亚泽叹道。 “怕别人杀我呗!”夏锋吊儿郎当地说,“进了这一行的,一只脚就已经踏进棺材里了。活得谨慎些,还能多过几年日子。” 宋亚泽全身一冷,突然觉得住进夏锋家里,可能更危险…… 时间就这么平淡度过。任润青没再遇到麻烦,那几个台湾人也销声匿迹了。宋亚泽和夏锋同居一屋,他深居简出,多半宅在家中。他经常遛狗,给车子做保养,还时不时和物业打打交道。 他有时哭笑不得,觉得夏锋雇了个不要钱的管家。 天气已经逼入到深冬了,可香港的冬天向来是不下雪的。夕阳西下,整片天空如被火燎过那般鲜红,深蓝色的海面被这天空染红,散出诡谲多变的颜色来。 夏锋站在二楼的观景台上,身上随意着件棉衣,手上端着咖啡杯。他垂下头,小心闻闻那悠悠上飘的热气,嫌弃道:“我就搞不明白,这玩意这么苦还会有人喜欢!”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宋亚泽接道。他是喜爱咖啡的,多年喝咖啡的习惯,让他对咖啡的提神功效早已免疫。 “ 分卷阅读130 分卷阅读130 分卷阅读13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1 是啊,我就爱你。别说萝卜青菜,就算你是块臭豆腐我都爱。”夏锋将杯子放一边说,一脸嬉笑。 “你这比喻打得……”宋亚泽笑道,“不过,我能问问你为什么喜欢我吗?” 这个疑惑总是或多或少地困扰他,有时像滔天巨浪般剧烈,有时如羽毛掠过般轻拂。可它从未消失过,宋亚泽也从未放弃过对它的研究。 “无缘无故啊!第一眼见你就决定追你了。”夏锋说,“遇见你之后,我变化很大。以前我总是去夜总会,现在我再也不去了,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吃过山珍海味,就吃不下糠咽菜了。你就是山珍海味。” 宋亚泽渐渐意识到,主角对他的感情来得越来越快了。 “山珍海味很贵,吃起来也麻烦。”夏锋又补充一句,“但男人就要学会等待,哪怕费点功夫流点汗,也要吃到最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了,明天或许停更一天,不过我尽量日更。 最近晋江好抽哈哈,我靠爱发电! 第86章 针锋相对 那道蜈蚣般盘踞在额上的刀疤, 已经随着时间和医药, 渐渐隐蔽成颜色较深的肉色。即使有不断进步的化妆术,轻薄的粉底也难以遮掩。裴崎注视着镜中的自己, 面容平静。如今的他, 已经能够坦然面对破损的脸了。 他的眼里闪动着清冽之色,不疾不徐地整平领口的边缘,扣正了每一粒亚克力扣子。他是气质温雅的,曾经的锋芒已经收起羽翼。从后台的化妆间走到台前, 他站在刻意打得耀目的舞台灯之下,直面台下黑压压的一片。 掌声与闪光灯齐齐朝他奔来, 可他只觉得自己脚踩坚实的木地板, 而不再是晃荡的云端, 眼前一切如此平常。 他导演的动画片《星空中的旅者》获得上海电视电影节的“最佳创意奖”, 还代表中国动画电影入选了法国昂西动画电影节。 用四个字来形容, 那便是他“东山再起”了。媒体的风评转了向, 将他捧成“裴爷”, 约拍纪录片的通告不断飞来。当初那些在他困难时抛他而去的粉丝, 如今却又以粉他为荣,在看纪录片时长吁短叹。 “拿到这个奖, 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我们工作室的成员都付出了很多。”他站在领奖台上沉着地说,可谓风光无限, “在这里,我要感谢高齐林导演对我的指导。还要……感谢我的挚友宋先生,是他给了我这部电影的灵感。” 他的获奖感言被无数镜头记下, 传播到世界各地。 宋亚泽坐在电视屏幕前,在换频道看到裴崎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诧;听到他身处万千瞩目中对自己由衷的感谢,甚至产生了一种难言的羞愧。 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德行去承担这份感谢;事实上,他也从未特意培养裴崎的创作灵感。 夏锋脚步轻缓地路过客厅,对着电视抛出一个轻视的眼神,又看到宋亚泽神情复杂地盯着屏幕里的人物,心中颇有些吃味。 他不耐烦地放下茶杯,杯里的水晃荡一下溢出在桌上。他的眼睛向四处乱看,急切地寻找一个长条形物体,却发现它在宋亚泽手中。 “换台。”夏锋冷冷地发号施令。 颁奖仪式已过,电视上闪动着《星空中的旅者》的片花。宋亚泽盯着屏幕上时而滚动时而浮现的字幕,沉默了一会开口道:“你为什么对裴崎这么大敌意?” “废话!”夏锋干脆走上去,从宋亚泽手中抢过遥控器换了台,“我要是没敌意你早就跟他跑了!现在还会住在我家?!我都快烦死他了!” 宋亚泽顿觉蹊跷,他沉思一会儿,试探道:“你这么恨他吗?” “嗯。”夏锋气恼着说,心头涌上阵阵醋意,“老子第一眼见他就不爽了。” 疑惑漫上,宋亚泽心中一凛。自从他搬进夏锋的家,他心中的怀疑从未消解过,只是在这一刻,这份浓重的迷雾更是捉摸不透了。 “那为什么……”他轻轻开口,“这个电影的出品人会是你?” 夏锋神情一滞,直愣愣地看着他,半天蹦不出一个用来辩解的字。他被怀疑了,而且疑点确凿,心里愈发紧张起来。他在心里默默叹息当初自己的大意。此时,他所能做的只有闭口不言,然后静观宋亚泽的反应。 “这还是裴崎的导演处女作,他的风评在当时这么差,除了高齐林,没人愿意接近他。”宋亚泽盯着他不自觉攥紧的拳头,“更何况他已经和永茂解约了,你大可不必管他,又为什么要给他出资拍电影?” 他站起身来,慢慢走到夏锋面前质问道:“夏锋,当初裴崎为什么会被绑架?就是因为蓝潜嫉妒他吗?裴崎是在旺角出事的,但你从来没追查过。” 夏锋的缄默不语让宋亚泽更加确定了心中的疑惑。他看到夏锋拳头上鼓起的血管,那手还在微微发抖,一阵阵寒意袭来,让他不禁头皮发麻。他顿了顿,艰难开口道:“是你做的吗?你为了让他离开我,故意使了计对吧?” 这是夏锋第一次不敢直视宋亚泽的眼睛,以往,他总是在自信之中带些情|欲。而这次,他只觉得后背一阵泛起凉意。他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着;无论是直觉还是理智,都告诉他,如何回答极其重要。 他在脑海里自我搏斗了几秒,索性点点头,露出一副坦坦荡荡的样子。他先是爽朗地轻笑一阵,才开口道:“是啊,是我干的没错。他是我的头号情敌,难道我不该去采取点措施嘛?谁知道你们天天住在一起会不会日久生情!” 承认得如此爽快,宋亚泽也不禁愣住了。他本以为狡猾如狐狸的夏锋会狡辩几句,可对方并没有这样做,反而直截了当地点了头。 他的脸色寒沉下来,想到裴崎脸上扭曲狰狞的血口子,又想到前不久自己经历的纵火事件,之后又搬来夏家……他一脸不可置信地望向夏锋。细思极恐,大概只有这个词最贴切他的感受。 夏锋的眼珠子一转,心生一计。他维持着稳健的脚步,看上去依旧镇定自若。他扶上宋亚泽微微抖动的肩膀,笑道:“你想的没错。包括他的脸,都是我命人毁的。” 他停顿几秒,语气坚定地说:“但你之前怀疑的台湾片商,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相信我!” 夏锋主动承担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责任。据他混迹社会多年的习惯,在眼下这个时刻,弃车保帅是最好的办法。如果他连连否认,宋亚泽就会一直怀疑下去;而如果他认一个否定一个,说不定还能减少一些怀疑。 宋亚泽沉默半天,才说道:“你之前去过台湾,谁知道那些台湾人是不是你找来的?你让他们烧了我的房子,我不得不搬到你家,这就是你的目的吗?” “怎么可能?!”夏 分卷阅读131 分卷阅读131 分卷阅读13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2 锋连忙高声否认,他急红了眼睛,浑身的肌肉都在绷紧,“当时你睡在火圈里,在快要昏死的时候我才碰巧出现。如果是我设计纵火,我必须要知晓你的昏迷情况、还要算准时机才能过来救你。当时房子里只有你一个人,房子外面全是烟和火,难道我有透视眼吗?!” 两人如针尖对麦芒,针锋相对着,在这个问题上互不退让。 “宋亚泽!”夏锋抓紧了他的肩膀,弄得宋亚泽感到一阵钝痛,“我爱你!你可以怪我心狠手辣,但你不能怀疑我对你的爱!” “这栋别墅我从没带别人来过,因为我不相信任何人。”夏锋神色受伤地说,“我只相信你!” 这副可怜兮兮的惨样,让宋亚泽为之动容。他的内心说不出的复杂,夏锋着实算得上可怕又可怜,可他犯的错都是为了自己,也将最大的秘密彻底暴露出来。当一只嗜血狂躁的狮子偶尔露出脆弱的脖子,乖顺的在自己面前引颈就戮时,还有多少决心去让它血浆四溅呢? 宋亚泽突感浑身无力,他叹着气跌坐在沙发上,陷入了沉默。而站在一旁的夏锋小心翼翼地盯着他的脸色;因为情绪激动,夏锋的气息已不太平稳,身后也惊出薄薄的冷汗。 他细细揣度着宋亚泽逐渐平静下来的表情,蹦跳激烈的心现在才舒缓下来,他暗自舒出一口气。最终,还是他这个老江湖在这场博弈战中打赢了。此时此刻,他多么感谢过去十三年的摸爬滚打,让他练就了一身足以应对各种环境的好本事。 他向来是冷静沉着的。只是每每面对宋亚泽时,那份多年好不容易培养的沉稳就已随风逝去,让他重新回到情绪波动剧烈的少年时代。他只好无数次地警告自己,不要乱了阵脚。 “明天我想租个房子,从你家搬出去。”宋亚泽幽幽开口道,眼里闪过一丝疲惫,“台湾那帮人现在也消停了,总是闷在你家也没事干,很无聊。” 夏锋心中一颤的同时也放宽些心。这句话意味着,宋亚泽不想刨根问底,又给了自己一些时间喘息。在他眼中,自己和台湾黑帮之间已经暂时画上分水岭了。尽管他做出了搬出去的决定,证明这道分水岭十分薄弱;但好歹,模棱两可总比真相大白要好。 夏锋心中不免失落,这意味着他的第二步计划半途流产。但他知道这不是可以任性的时候。“好,我会帮你联系。”他看似爽快的答应了,脸上重又出现那万金油式的笑容。 有舍才有得,他在心里反复提醒着自己。他就是这么一个耐心而精明的人。 没过几天,宋亚泽就带着简易的行李从夏家搬了出去。临别那天,还是夏锋亲自送的。他一如既往地戴着蛤|蟆镜,浑身放溢着令人屈服的气质;只是面对宋亚泽时,这份凌厉之气才收敛许多。他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让人看不穿他心中所想。 宋亚泽又恢复了上班的日程。作为明星的经理人,他算是极为不合格的。在艺人收入的利益分成中,他自觉地降低了自己的份额。 签约进永茂的艺人愈发多起来,一个经理人自然需要带多个艺人。对于宋亚泽的放养型管理方式,很多新艺人都嗤之以鼻,认为他不负责任,拉不到好片源,争不到好片酬,捧不红自己。宋亚泽也深知自己不是混迹娱乐圈的材料,也只好对这些评论装聋作哑,每天倒也乐得清闲。 可也许是其他经理人真的分|身乏术了,宋亚泽只好将一位年轻女星“纳入麾下”,担任起她的经理人。 这位年轻的女孩子刚刚出道,甚至没有经过无线艺员班的训练。她年方十八,却生得一副性感诱人的皮囊。肤如凝脂,面若桃花,傲人的胸围和丰满的臀部让她在靓妹云集的娱乐圈中都出类拔萃,简直就像从三级片海报上走下来的美女。 她的本名叫“何晓美”;艺名却洋气十足:何燃燃,暗示着男人见了她顿时会燃烧得血脉喷张。由于资历太浅,没有挑经理人的份,她只好被分配给不受众多艺人待见的宋亚泽。 “宋……宋先生好。”初次见面,何燃燃腼腆地向宋亚泽打了招呼。她说话声音嗲嗲的,像一只爱撒娇的玩宠。 “你好。”宋亚泽看着这个毫无经验的新人,脑袋突突地疼了起来。对于何燃燃,他不可能再像对任润青那样放养。“我先给你打个预防针吧,其实……我做经理人的时间也不长,可能你要比其他艺人更辛苦些,学的东西也要很多。” “没关系。”何燃燃羞答答地说,她的嗲声嗲气让她的语速也慢下来,“我刚刚出道,要学的东西本来就很多。” 这小丫头倒和外表看上去大为不同。宋亚泽看到她低垂着脑袋、捻着衣角,一股子小家碧玉的气息,心里开始为前路漫漫而忧心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的篇幅要比其他故事短一些,快要结束了呢! 大家都应该猜出是夏锋策划的台湾黑帮一事了吧?=^_^= 第87章 劫持 何燃燃是个“零基础”艺人, 她似乎对演艺界一无所知, 完全靠脸才进了这道星光璀璨的门。能者多劳,可如果两人都是无能者, 多劳的一定是更愿意学习的那个。为此, 宋亚泽不得不拖着她一起进步,每天都过得充实忙碌的很。 他每天和片商谈判片酬,安排何燃燃的档期;西装革履的坐在台下,看她参加歌唱比赛;还要和广告商周旋, 为她多争取一些利益。甚至有些大佬想要何燃燃陪酒,宋亚泽都要为她出面挡一挡。 比起其他经理人对明星无条件的剥削压迫, 宋亚泽着实算是一位宅心仁厚的老板。他不仅从不对这位留着大波浪长发的性感美人动手动脚, 还会为她英勇地挡下无数觊觎其美色的烂桃花。很多在之前看不上他的女艺人, 都涌起难言的后悔之意。 宋亚泽就这样每天搅和在娱乐圈的浑水里, 再为这趟浑水贡献出属于自己的绵薄之力。可也许有些东西果然与基因挂钩, 他并不擅长做这一行。圈里早已被视如平常的乱象, 在他眼中都算下三滥的低劣手段。因此, 他手上的资源和人脉并不广泛, 也不算强有力,何燃燃就这样一直不温不火。 三个月过去了, 深冬已经转暖,鸟开始成群出现, 枯树重又冒出一点绿。宋亚泽整天奔忙,见何燃燃的次数比见他房东都多。与此同时,夏锋也已经三个月没出现在他视野里了。 说到夏锋, 这三个月他可是一直处于冲动与克制的双面夹击之中。他仿佛活在理性逻辑与感性冲动的分界线上,他渴望去见见宋亚泽,在那人永远平静的面孔之前摆出一副势在必得的架势;可理智告诉他,蛰伏才是最佳选择。 毕竟,之前的急不可耐,已 分卷阅读132 分卷阅读132 分卷阅读13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3 经让宋亚泽搬出夏家,他的第二步计划宣告失败。 他面色阴沉地坐在沙发上,脑子里堆砌着细密谨慎的计划。他瞅了一眼坐立在脚边的粪球儿,它正在大快朵颐地吃着香肠,发出“哈啦哈啦”的声音,口水黏在地毯上,样子有点像饿鬼转世。 夏锋笑着摸了摸它的头,心里想着:这狗在宋亚泽家只能吃干巴巴的狗粮,连鲜肉味都闻不见,真是苦了它了。可尽管挨饿,它依然把任务完成得很好,不是吗? 他伸出手,在粪球儿脖子上层层叠起的肉褶子里翻了翻,解开了束缚着它的项圈。他将项圈拿近,手指轻巧一动,就抠出了镶嵌在上面的微型摄像头。这是他花了好几万港币,托人在美国买到的尖端玩意儿。目前,香港和大陆还没出现这种高科技产品。 他盯着摄像头,一脸邪恶的笑容。是的,他利用粪球儿,随时监控着宋亚泽;即使之前身在台湾,他都能知悉宋亚泽的一举一动。 他在笨重的屏幕器上,曾看到宋亚泽为了任润青和自己安排的台湾马仔对峙,不禁心生醋意。又曾用针头极细的□□将他迷昏,在房子外纵了火,之后再破门而入,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戏。 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宋亚泽晕倒在夏锋怀里,已经神识不清。他没有注意到夏锋激动得浑身发抖,也没能听到耳边的那句“对不起”。 从见到宋亚泽那一刻时,他的灵魂就止不住的震颤。发自内心的渴望,让他接近偏执。自那时,他就开始酝酿起计划,费了极大功夫从警署弄了只训练有素的警犬。 那是一个隐蔽在他心中很久很久的计划,见不得光的、以爱之名的计划。 夏锋不是个好心眼的善良人,在血泪中从底层一步步攀爬走到今天,他甚至有时候会不择手段。可他是个志在必得的人,也敢于冒险。赶走裴崎、毁掉宋亚泽的房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和宋亚泽拉近距离,让他爱上自己。 他亲手设置了一个又一个套路,尽力控制一切在自己的翻云覆雨手之下进行。他深知自己在欺骗,却天真地认为欺骗可以换来真诚的爱。或许他是被这份感性蒙蔽了双眼,可这就是他最想做的选择。 “要想得到你的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他曾这么对宋亚泽说,事实也的确如此。他瞧不起裴崎在爱面前的衰仔样儿,他自诩敢爱敢恨,愿意放下身段去为爱拼一拼,在焦虑中等待,在回绝中奋进。 他要的绝不只是生理上的情|欲,而是为了什么呢? 为了爱,为了这份生平从未有过的热忱! 他将项圈轻轻一丢,准确地投进垃圾桶。带着薄茧的手指肚击打在沙发扶手上,他在满心思忖着。现如今,他的第一步计划已经成功,第二步计划中途流产,他只好换个方法,重新谋划自己的下一步…… 傍晚了,宋亚泽还在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外一片嗡嗡的人声嘈杂,混杂着过路“嗒嗒”的高跟鞋踢踩的声音,清脆明快。娱乐公司里,最不缺的就是穿梭在各个楼层的俊男靓女。他们多半戴着墨镜,由于公司里没有狗仔队,一贯紧张的心较为放松,动作姿态也挺随意。 宋亚泽习惯性地含着烟,在层层飘起的蓝雾中安排何燃燃的档期。他正在苦思冥想,明天究竟是让何燃燃去拍广告,还是去大制作的电影片场跑个龙套。换句话说,究竟是赚些钱,还是培养她的演艺之路呢? 房间门被轻轻叩响。“宋哥?”何燃燃面带红晕走了进来,脚步轻悄。她的手无处安放,蹙起的细眉更显得她局促不安。 宋亚泽抬起头,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模样,道:“怎么了?” 何燃燃脸色难看地噤了声。她沉默地盯着宋亚泽近半分钟,才艰难地挪着步子把身后的门锁上。“宋哥……我今天收到了黑道对我的威胁令……” 宋亚泽惊愣住:“威胁令?!” “嗯……前几天有个身上刺着龙的人找我……”何燃燃说着说着就捂住脸,嗲嗲的声音中带着哭腔,“他要我去拍一个很下流的片子……我不愿意。今天我就接了个电话,说我要是不愿意,就要……就要找人轮|奸|我,还要拍下来……” 宋亚泽震惊极了,一股冷意从后背蔓延至全身。在众多不可考的流言蜚语以及盛极一时的老电影中,香港电影涉黑严重,他曾在任润青的身上领教过。可这一次,他却是实实在在的面临了这极度下流的帮派手段。 何燃燃的心脏跳得快极了,满脸的绝望和泪水。宋亚泽震惊之余,赶忙宽慰她道:“你说你是永茂的艺人了吗?” “我说了……”何燃燃抹着眼泪点了点头,“我还说我的老板是夏锋……但是他们根本不听……宋哥,夏先生是不会为了我这种小艺人得罪其他帮派的……我听说您和夏先生关系好……您能不能帮我求夏先生出面?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苦苦哀求着,哭得梨花带雨,让人无法拒绝她的要求。 “好。”宋亚泽应道,“我帮你联系夏锋,看看他愿不愿意帮忙。” 自从搬出夏家后,他再也没和夏锋联系过。这次遇到了麻烦,才求他办事,宋亚泽心里自是尴尬。他心思沉重地拿起手机,忧心忡忡地拨了电话,没有注意到一旁何燃燃窃喜的神情。 “夏锋吗……我想麻烦你一件事……”宋亚泽不好意思地开口。 “这次又是为谁求我啊?”夏锋调笑的声音传来。 宋亚泽默叹一声,将事情的原委告知了他。夏锋听他说完,沉默几秒后说:“知道是哪个帮派的人吗?片商又是谁?” “都不知道。”宋亚泽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他们提都没提。” 夏锋冷哼一声,答应得也算爽快:“那好吧,既然不知道是谁干的,今天晚上我先让几个人跟着她。你是她的经理人,这几天也要注意。” “嗯。”宋亚泽点点头,便挂断了电话。 当天晚上,果然有三个马仔找上何燃燃,随时跟在她身边。从她早晨出门赶通告,到夜晚回家,这三个人都尽忠职守地扮演保镖的角色,沉默寡言的。 事情似乎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去了。接下来的一个月,一切安然无事。宋亚泽略微安了心,他着实感谢夏锋的仗义相助,和他通电话的次数多了起来,甚至还主动去他家喝杯茶。许是心存感激,宋亚泽对夏锋的怀疑日益减少,两人也日益亲密起来。 可一切阴谋都在无声之中潜伏着,一切安宁都是石破天惊的铺垫…… 已经夜半时分了。宋亚泽眯缝着眼睛开着车前往公司,他刚从片场回来,打了好几个呵欠,明显是困倦了。他心存侥幸,多亏了这是半夜三更,路上车流算是稀疏,否则以这种困意,出事 分卷阅读133 分卷阅读133 分卷阅读13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4 故的几率不小。他身旁的何燃燃也在梳理着头发,方才的古装扮相让她的长发被发胶黏成硬硬的几绺,难受极了。 将车驶进车库。这里是阴森可怖的,尤其是凌晨之时。车库的灯还很合时宜地坏了几盏,时明时暗的光线将清冷阴暗的气氛渲染得淋漓尽致。 宋亚泽和何燃燃吹着冷风走出车库,他们都不由得打了个寒颤,裹紧了外套。 “怎么突然变天了?”何燃燃小声抱怨一句,“像是要下雨了……” 一个急促刺耳的刹车声将她尚未出口的话生生截断,反复闪烁的远光灯明晃晃的,照得人睁不开眼。 宋亚泽和何燃燃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辆黑色玻璃的面包车挡住了去路。 原本放大的瞳孔还没适应突如其来的光亮,宋亚泽甚至只能感受到眼睛的刺痛,看到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从车上下来几名身手矫健的人。他们如夜叉鬼差般将呆愣住的两人控制住,接着动作粗暴地将他们往黑漆漆的面包车上拖去。宋亚泽的嘴巴被人捂住,慌乱之中听到何燃燃含糊不清的求救声。 面包车门被关上的那一瞬间,他看到那三个马仔正一脸惊慌地朝自己这边跑来…… 车子一路颠簸着,车里的人粗声威胁几句后便也哑了口,陷入了难熬的无声之中。两人的眼睛都被紧紧蒙住,车里弥漫着令人恐慌的沉默和窸窸窣窣的不明声响。 宋亚泽已经很久没有这般紧张过了。视觉被剥夺,让他似乎丧失了镇定的心情。劫持他们的人闷声不响,他无法得到更多的信息,这让他更是难安。车里流动着异常的安静,只有老旧发动机的微弱的嗤嗤响声,似乎连呼吸声都能听见。 突然,宋亚泽的嘴被硬生生掰开,冰凉的液体自舌尖流入喉中,一股说不上来的怪味道。他本能性地反抗,可在蛮力的作用下根本无法动弹,只得任那不明液体猛烈地涌进咽喉和鼻腔…… 宋亚泽猛烈咳嗽着,他联想到何燃燃之前接到的威胁令,浑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他心里涌起不祥的预感,在这闷热的车厢里,居然掀起一阵又一阵的鸡皮疙瘩,以及久久不能散去的恶心感…… 作者有话要说:  狗血梗来一发!大家不要拍我。我一定要让夏锋吃掉宋亚泽……嗯! 关于摄像头呢,找了一些资料。其实美国在70年代就已经发明用于监控的摄像头了。本文的背景已经是90年代了,微型摄像头应该是存在的。如果有小伙伴比较介意的,请多多包涵! 第88章 苦肉计 车子在一路惊心动魄中到达了目的地, 宋亚泽在无法视物的状态下被几个人推搡着前进。他依稀听到何燃燃在一旁惊呼出声, 还有琐碎而沉重的脚步声环绕四周,听上去来势不小。 宋亚泽的双手被绳索钳制住, 眼前一片心慌慌的黑暗, 走路的步子也是跌跌撞撞。终于,他被一个大力推搡到地上,脸上的黑布也被倏然揭下。 比起气氛的紧绷凌厉,这间色调温馨的卧室平添了份神秘意味。宋亚泽咬紧下唇靠坐在床边, 紧张得心脏砰砰直跳,手里攥紧了不断冒出的冷汗。 他看到紧挨着自己的何燃燃, 她的高跟鞋掉了一只, 衣服领口也被撕扯大开;精致的妆容已经被眼泪晕开了, 黑色的睫毛液蹿得满脸都是, 原本直顺的发丝根根交错盘旋, 凌乱而又狼狈。 宋亚泽警惕地抬起头, 发现四周或站或坐着七八个身形魁梧的男人。他们大多染着张扬的发色, 面相凶悍, 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枪药味和血腥味,一看就是行为不端的亡命之徒。 “何小姐, 还记得我们对你的承诺吧?”为首的一个黑衣男子在角落里阴沉地发话了。他声音粗哑,像许久不发声的行将就木的老人。 何燃燃害怕得直摇头, 她全身都在发抖,连眼泪如蚂蚁般纵横在脸上都不知道,哪里还蹦得出字句来。“我……我……”她已经惊恐地无法出声了。 “我们会给你们钱, 要多少给多少。”宋亚泽看到何燃燃吓得近乎要抽搐的惨样,沉思片刻开口道,“价钱随你们开,比片商给你们的还多。请不要伤害我们。” 周围不约而同的响起了嘲笑声。“宋先生,难道你不知道有些东西比钱还要有趣嘛?!”另一个痞子气浓重的声音传入耳朵,宋亚泽嫌恶地皱皱眉。这时,他已经头脑发懵,隐隐的、欲望上的浪潮在体内激出了浪花。 痞子气声音继续延续下去:“宋先生,等会还得要您打个头炮呢!这经理人和女明星……啧啧啧,一定很有趣吧!” 黑衣男子冷着脸孔走过去,蹲下身子,用手捏着何燃燃的下巴抬起来。“何小姐,我们这个道上的人最讲信用,说过的话就一定要做到,否则以后没有人再雇佣我们。” 一台摄像机被搬进屋里,上面的开关灯有规律地闪烁,镜头直直对着惊慌无比的何燃燃。她绝望地摇着头,双腿乱蹬,像一个快要溺死的人在最后关头歇斯底里。黑衣男子抬起手,将她胸前的领口哗一声撕开,伴着布帛撕裂的声音的,还有何燃燃的惊呼。 “等一下!”宋亚泽赶忙喝止,尽管他的脸上已经泛起不正常的潮红,“我会帮你们找一个专门拍三级片的女星,片酬我本人来出,你们不用给!” 黑衣男子看向他,朝他挪了一步,冷笑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宋亚泽镇定地说,他的气息开始微喘,声音低哑性感,“不仅是那个女星的片酬,所有演员的片酬都由我来出。从取景到后期剪辑,我可以负担所有费用,制作方仍然冠你们的名字。我自己开一家公司,有这个经济能力。” 宋亚泽浑身无力地瘫软在地毯上,生理上的本能一浪盖过一浪。他尽量压制住这种本能,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包括雇佣你们的费用,我可以出十倍的价钱给你们,只要你们放过我们俩。” 黑衣男子紧盯着他微微起伏的胸膛,脸上透出一丝不自然的情绪。他看着宋亚泽泛出水光的眼睛,突然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你可比何小姐有意思多了……” 他收回手站起身来,居高临下看着宋亚泽,眼里流转着意味不明的光亮。他沉默了很久,才又重新开口:“我有点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 声势浩大的人声,把房间里所有人都惊动了。门口冲进来几个身手矫健的打手,其中就包括跟随在何燃燃身边的三个马仔。顿时,房间里的空间被整齐地分成两派,一边是身份成谜的绑架者,另一边便是赶来营救两人的马仔们。 夏锋一身劲装的站在马仔身前,整齐光洁的大背头熠熠发亮。他与对面的黑衣男子冷漠对望,就像 分卷阅读134 分卷阅读134 分卷阅读13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5 一个气质威严的天兵天将,在千钧一发时夺门而入。双方肃穆地站立着,按兵不动,空气中浮动着诡异的安静,似是剑拔弩张,又像是约定之下的默契。 接下来的,便是一场已经排演过的打斗场面。每个动作、每个角度,都是夏锋事先安排好的,这是一场动用不少人力的打斗戏。 所谓结局,当然是夏锋带领的兵团胜利,反派角色落荒而逃。 “要是我,说不定也愿意挨上这么一刀……”黑衣男子手握刀柄离开前,瞥了一眼夏锋肩膀上那滩不小的血污,凑近他的耳边悄声说道。他是夏锋从腥风血雨里共同打拼出来的兄弟,是旺角地区的二把手,唯有他敢用这种语气和夏锋插科打诨。 夏锋吃味地瞪了他一眼,样子颇像一只护食的狼。 反派角色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按照剧本下了台。夏锋和“影后”何燃燃心照不宣地交换了眼神,便命令手下带她离了场。 门被锁上,夏锋盯着瘫软在地的宋亚泽。在微黄的灯光下,依旧可以看到他泛红的双颊,和迷离的冒着水气的眼睛。他死死盯着宋亚泽上下滚动的喉结,一股压抑许久的热流直直蹿蹬上来。筹划已久的计划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梦想唾手可得,这一刻,他是多么激动。 他知道明天可能会面对宋亚泽的质问。但是去他的,他就要现在! 他紧抿着嘴唇,赶忙蹲下将宋亚泽手上的绳索解开,眼里流动着深沉的火光。 “你的肩膀……”宋亚泽看了他一眼,喃喃说道。他的声音已经嘶哑到极限,听上去慵懒诱人。 “没关系,皮肉伤而已。”夏锋尽量保持着正经而正义的面孔。他有模有样地试着将宋亚泽从地上扶起来,意料之中的失败了。 “我站不起来……”宋亚泽抓着他的胳膊低声说,“我不行了……” 夏锋咽了口唾沫,抑制着冲动说:“没关系,我来帮你。” 说着,他拎起领口,一把拽下了贴在自己身上的t恤。宋亚泽靠着床侧仰着头,由于夏锋遮挡住了他头顶的灯光,他只能在昏暗中,模模糊糊地看到夏锋胸膛上狂霸的龙纹身,和上面闪烁着蜜色光亮的汗水…… “我爱你……”夏锋亲吻着宋亚泽,将这三个字重复了无数遍。 当本能与爱结合,人常是不知节制的,夏锋也是如此。他品尝到了所有他想要品尝的,试了他所有想要尝试的。他就这样步步为营,一步一个脚印地,把爱慕已久的人追到了手。尽管中途经历了意想不到的波折,但好歹自己力挽狂澜,还是收获了这美妙的一夜…… 当宋亚泽再次回归清醒时,窗外已经大亮了。光线透过厚厚的窗帘,给这间房里添上暧昧不明的气息。 激情的痕迹还在,从散乱一地的衣物便可知悉。他与夏锋紧紧相贴,枕在他有力的臂弯里。昨夜,这手臂上的血管还激动地凸出,随着主人的心跳突突直蹦;而现在,已经乖顺地隐藏在皮肤之下。 身体的异样感让昨夜的一切如洪水般涌入脑海,宋亚泽全身僵硬,惊得吸了口凉气;可很快,他就接受了所发生的一切。 “你醒了?”夏锋哑着嗓子说。他的语气有些不安,生怕宋亚泽做出什么过激反应。 “嗯。”出乎意料,宋亚泽平静地点点头,又沉默一会儿,开口道:“你有烟吗?” 夏锋忐忑不安地从地上拾起裤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又小心翼翼地点上,递给了他。 宋亚泽面色镇定地吹吐着烟雾,闷不做声。夏锋心里愈发忐忑,便轻咳一声,道:“昨天情况紧急……你站都站不起来……而且,我又那么喜欢你……我……” 他的话没有说完,就说不下去了。宋亚泽沉默地抽着烟,不断整理着思绪,直到火光燃烧到烟屁股,才开口道:“没关系。是你救了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他将烟头在床头柜上捻灭,顿了顿又说:“而且……我的确也享受到了。” 听到这话,夏锋的心里掀起一阵狂热的惊喜和激动,他情不自禁地搂紧了宋亚泽。之前的担心已经化为乌有,此刻的他,只觉得血压飞速攀升,巨大的欣慰让他想要流泪。 “能有你这句话……我他妈少活二十年也愿意……”夏锋浑身震颤着说。 宋亚泽转头,留意到他发红的眼圈,沉思一会儿说:“夏锋,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你说吧。我一定答应你!”夏锋顺势将宋亚泽又拉回被窝里,撑起胳膊低下头,看着他平静的面容。 “尽早退出黑帮,不要再做什么老大了。”宋亚泽歪过头,与他对视着,“这一行太危险了,黑老大没一个能有好下场的。” “好。”夏锋亲吻了他的额头,应道,“明天我就把位子让给二把手,带着你一起去大陆,我们可以在上海开个娱乐公司。说实话,香港电影已经开始衰退了,大陆的市场还是不错的。” 话音刚落,他又怔了怔,神色紧张地问道:“你……你愿意和我一起去上海吗?” 宋亚泽轻笑道:“愿意啊,我可不想再和香港的黑社会扯上关系,还是大陆安全些。” 夏锋笑得一脸甜蜜。他的嘴角止不住上翘,可翘着翘着,他的眼泪竟然扑了出来。 “大男人哭什么?”宋亚泽看到滴在枕头上的眼泪,笑道。 “男人也会流泪的……”夏锋感叹一声,“我爸去世的时候我都没哭,没想到现在哭了,可能是我太爱你了吧。你知道吗?我从昨天晚上一直到现在都特别紧张,担心你会从此以后再也不理我了,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那倒不会。”宋亚泽笑着说,“其实我比较头疼的,是以后该怎么面对你。这要是从此分道扬镳,那可就太矫情;要是当啥也没发生过,又太奇怪。你想想,哪有上过床还见面互称朋友的呢?” “那你……”夏锋柔声问道,“愿意和我不再做朋友吗……啊不对,我的意思是……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爱人?” “你这也太快了吧!”宋亚泽笑着轻拍一下他的头,“说实话,发生了这种事,我现在没法再像以前那样把你当成纯粹的朋友,但也绝对到不了爱人的地步吧?!” 在夏锋略显失望的目光下,他继续道:“不过……我会试着去接受你。” “真的吗?!”夏锋惊喜地抬起头,眼里闪动着希望之光。 “对。”宋亚泽点头道,“因为我也渴望真真正正爱一场……” 话音未落,宋亚泽一阵头晕目眩,眼前的画面变得影影绰绰。同时,他的耳边也响起了呼啸而来的嗡嗡声,以及久违了的反帝的声音:“任务完成,立刻返回现实世界……” 第89章 回到现实 宋亚泽穿越回来, 有一瞬间 分卷阅读135 分卷阅读135 分卷阅读13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6 是茫然的。他全身不着寸缕的坐着, 上一秒还躺在夏锋温热的怀抱中,下一秒就回到了自己冷冰冰的家。 他拿过毯子盖住双腿, 上身是赤|裸的, 隐隐显出暧昧的牙印和红痕。他愣愣地盯着眼前摆在小桌上的烟灰缸,里面有一根刚刚捻灭的烟头,还在吐出最后一口气。 “你……你回来了?”反帝结结巴巴地说。 宋亚泽轻笑一声,道:“我有没有回来难道你不是最清楚的嘛。” 反帝难得地沉默一会, 眼神凝重地说:“你看起来不太好……” 宋亚泽蹙着眉,揉了揉太阳穴道:“还行吧, 就是有点累……我只是觉得, 这次回来得很突然, 我本来打算在那里过一辈子呢。” 反帝突然咳嗽几声, 饺子皮的颜色由白变青:“这个……原作者的解释是, 你已经答应了夏锋的要求, 愿意接受他, 所以对于小说来说就算是喜剧结局了。系统是严格按照作者的想法进行的。” 宋亚泽下意识地点点头道:“嗯……” 反帝又补了一句:“毕竟你也知道, 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要写到主角老死的……” 宋亚泽盯着反帝看了一会儿,沉沉开口:“你到底是个什么来路?说话和人一模一样, 一点也不像个机械玩意儿。包括这个穿越系统,还有那个什么彭木芝, 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发明这个系统?” 反帝红着饺子皮欲言又止,这副模样反而让宋亚泽莫名气恼起来。“每个世界的主角都会喜欢我,每当有人死去我的心脏都会疼……为什么?” 反帝像是被这连环炮似的逼问镇住了, 闷声不吭。 “你要是再不告诉我,我就再也不接什么鬼任务了。”宋亚泽一字一顿地说,“我不想活得傻不拉几的,任你们摆布!” 反帝的大眼睛嗖得溅出眼泪来,它哭着说:“系统有规定,我不能直接跟你说,要不然你会死的……” “别再用这种眼神看我行吗?”宋亚泽看到它泪光四射的模样,软下心来,叹了口气:“我去洗个澡,这几天我不想再看见你……” 说着,他就裹着毯子走进浴室,没有理会反帝复杂而纠结的目光…… 接下来一段时间,反帝果然善解人意的没有现身。 为了研究系统的真相,宋亚泽一直在查找关于彭木芝的资料。他换了很多个搜索引擎,英语不太好的他甚至翻墙去了外网,依靠谷歌翻译,看到的只是一些别别扭扭的译文。总之,有用的资料少得可怜。 “彭木芝,19101950,江苏吴江人,字追月,号辞修。中国现代哲学家、语言文字学家,精通英、法、俄三门外语。毕业于美国威兹大学文学院,后于1945年去美国巴斯豪特大学任教,1949年回国,后卒于北京。著有《正义论》、《中世纪英国文学中的中国》和自传《永远有多远》等著作。” 宋亚泽盯着屏幕上寥寥数语的介绍,嘴角抽了抽:一代文学大师,怎么会去发明这么一个诡异的系统?发明创造什么的,更多是由理工科的人去做吧…… 他默默擦了把冷汗,关闭了网页…… 又到八月十五,这本是久违的亲戚们聚在一起送月饼打麻将吹牛的时刻,对于宋亚泽来说却是每年一次的酷刑,因为他又要去见他那个一言难尽的妈妈了。 宋亚泽提着月饼礼盒,衣服内袋里也少不了厚厚的红包信封,这是他们母子俩的“见面礼”。他迈着沉重的脚步拾级而上,越靠近李晓霞的那扇门,越觉得心头抑郁,头上也像卡了个重重的铁壳,愣是转不动了。 忍着煎熬按了门铃,门一打开,宋亚泽就看到李晓霞蜡黄的脸皮和充满负能量的脸色,不由得头疼起来。 李晓霞瞟了一眼他手上的东西,脸上皱纹一动,嘴一撇说:“你不知道我血糖高嘛?!我不能吃月饼!” “这是木糖醇的冰皮月饼。”宋亚泽换鞋进了门,叹着气道。“每个月五千块钱够用吗?不够我再给你打一些。” “哟,你还好意思说呢?”李晓霞尖酸地讽刺道,“我一个月光吃药就要一两千,这糖尿病吃的东西,就是得比一般的贵。你那点钱,也就够勉强花着吧。” 宋亚泽将怀中的红包递给李晓霞。“里面有五千块钱,就算你的过节费了。以后我每个月再给你多打一千吧。” 李晓霞拿过红包,想了想,换了个怪怪的语气说:“最近我听一个广播节目,说有个叫安康的药酒,降糖效果特别好。买它一套产品坚持吃,连血压血脂都能治。好多老头老太太都给那个节目打电话,说效果可好了!” 宋亚泽默默冷笑,劝道:“妈,那是骗人的。那些人都是花钱雇来的托儿,信不得。” 李晓霞却不这么觉得,她瞪着宋亚泽说:“骗人的?我看是你骗我吧!你是不是舍不得给我花钱?” 宋亚泽已经习惯了她的坏心眼,叹了口气说:“我要是舍不得给你花钱,为什么我每个月工资才一万出头,但还能给你打六千呢?我还得还房贷,也不轻松。” “你看看,我就说你舍不得给我钱了吧?!”李晓霞思路奇特,她的声音不断高亢尖利,听上去很是刺耳,“我养你这个儿子有什么用?啊?!” 她气鼓鼓地坐下身来,开始干起她生平最拿手的一件事了——骂人,还夹带着难听的脏字。 “你他妈就像一坨屎!” 宋亚泽一直压着火气默默隐忍着,终于在听到这句话之后爆发了。“妈,你以后不要这么骂我!”他气得口干舌燥,心脏也是突突直跳。 李晓霞愣了一下,接着更大声骂起来:“你现在长能耐啦?!敢和我顶嘴了?”她唾沫星子乱溅,故意用手大力拍桌子,给自己涨点架势。“你是翅膀子硬了还是怎么着?!” “我翅膀早就硬了!”宋亚泽同样高声回道,“你现在吃穿用度,哪一样不是我给你的钱?!我每天工作累得要死,一大半的工资都寄给你,你说过一句体谅的话吗?!” 李晓霞愣住,她没想到一向好脾性的宋亚泽会出声抵抗。她从来都是盛气凌人的,话永远都要压别人一头,现在却受了挫。 “你看你自己还像一个妈妈的样子吗?!”宋亚泽气得声音发抖。他拉开门就要出门,“我以后再也不管你了,你就靠着你那点退休金过吧!” 李晓霞看到他真的要走,心里犯了急,赶忙去拉他的手。她抹着浑浊的眼泪,发白而萎缩的左眼被泪水浸泡着;甚至顺势跪到地上,抱住宋亚泽的腿,将鼻涕都抹在他裤子上,真像一个可怜虫。 “儿子……你不能不管妈妈……”她哭着说,“我从小是被人领养的,结婚之后丈夫又不关心我,现 分卷阅读136 分卷阅读136 分卷阅读13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7 在你好不容易长大了,要是再走了,你让妈妈怎么办啊……” 她声泪俱下,像是要把五十年的憋屈全部大哭出来。“妈妈还有病……还需要你照顾啊……妈妈……真的离不开你啊!” 看着跪到地上痛哭流涕的李晓霞,宋亚泽无奈地叹着气。亲情的扭曲与煎熬让他的心情极度复杂,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所谓的“家”门的。 他沿着河边的观景小道沉闷地走着,只知道今天的圆月承载了多少悲哀,才会显得那样黯淡无光。 “你没事吧?”反帝跳跃进他的视野里,小心翼翼地说道。 宋亚泽心情抑郁,淡淡地看了它一眼,道:“你怎么出来了?” “因为看你心情不太好,所以想出来陪陪你!”它说。 宋亚泽的喉头涌上一阵过分的酸涩,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情绪低落了。“谢谢你,你真有眼力见儿。” “你的妈妈……说实话,真的很难缠。”反帝斟酌着措辞说。 “你说得对。”宋亚泽疲惫地说,“和她呆在一起,我觉得特别累。但她是我妈,她生了我养了我,我能怎么办呢?” “唉……真是无奈啊!”反帝替宋亚泽叹了口气。 “无奈的地方多了。”宋亚泽语气沉重地说,“我又不是没吃过苦的人。只是有的时候,心里也特别烦,想着老天爷为啥要让我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呢!” “如果我早点出现在你生命里,可能就会改变这一切。”反帝闷声说,“我来得晚了。” 宋亚泽愣了一下,问道:“这话你之前说过。为什么这么说?” 反帝沉默一会儿,幽幽地说:“这个牵扯到系统的来源,所以也牵扯到你的性命,我不能说。”它又加上一句,“哪怕被你怨恨,再也不相信我,我也不想让你受伤……” “我相信你,而且我从来没有对你真的动过气。”宋亚泽肯定道,“虽然你躲躲闪闪的,但是你很暖心,对我的承诺从来都能兑现。而且,你对我真的很关心,这些我都能感觉出来。” 反帝的眼睛像是一下子被点亮了,饺子皮上的光亮也在颤动着。“你……你真的愿意相信我?” “对。”宋亚泽笑道,“我相信你,反帝。”他顿了顿,盯着那两只圆眼睛说:“再说一遍,我相信你!” 反帝激动得蹦跳着,它红着眼睛说:“太好了……你不是一直想知道系统的秘密嘛?现在就是时机成熟的时候。” “时机成熟?”宋亚泽惊道。 “对!这就是你下一个任务,说不定也是最后一个!”反帝笑着说,样子看上去有点憨厚,“你不是好奇彭木芝是谁嘛?这次的任务,你会穿越到彭木芝的自传《永远有多远》中去,你的身份就是彭木芝!” “让我变成彭木芝?!”宋亚泽惊呼道,一脸难以置信。 “是的。”反帝带点低落的语气说:“这也是彭木芝的遗愿,只有你彻底信任上我,才能触发这个任务。也许你会在这个世界里,明白一切的真相!” “现在就走吧!”宋亚泽被这惊天喜讯震惊了,也顾不上对着月亮自怨自艾,心里翻滚起隐隐的兴奋。 “汝生灵,吾塑境;万法同体,个个归一;无始无终,有始有终;以爱之名,终于信土;魂为契,命为价;生生世世,轮回不歇;歇时即殁,殁时为聚。” ……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到最后一个故事了,会给大家解释所有。cp:李元甫&宋亚泽,不拆不逆,1v1,本篇没有苦逼男配。 大家没有注意过穿越时的咒语嘛? 另,请两天假打大纲,嘿嘿,么么哒 第90章 《永远有多远》 轮船向西飘忽行驶着, 朝着燥热的红日无穷无尽地逼去。天上的白云也被这热度烘干烤化了, 萎缩到薄如蝉翼的地步。腥咸的热浪烫得人发躁,拼凑甲板的木材被晒干得紧。就连刚从冰库中拿出的冰凉盐汽水, 不消一刻, 便也消停下来,不再冒泡了。 就在刚才,叫做杜克公爵号的邮轮慢悠悠的经过了马六甲海峡。再过两个月,它就要到达一片发着战争财的国度——美国。 轮船从日本启航, 途经上海,因此上面载了不少亚洲脸孔。当然, 也有一些来往于中美日的商人, 他们端着酒杯, 说着流利的英语, 油腻发亮的秃脑袋上被热出一层汗盐。 而多数人都是家境殷实的留洋学生, 他们多讲究仪表, 气质儒雅, 透着股知识渊博所带来的风度翩翩。有些心思细腻的, 还会握杆象牙手柄的手杖,或是揣着怀表, 这些时髦的西洋玩意儿是他们身份的象征。 自晚清第一个留学生容闳以来,苟延残喘的清政府在欧风美雨的逼迫下, 支出些官费供幼童们留学,可去留洋的,多半是家境卑微的子弟们, 官少爷官小姐自诩生在天|朝上国,不屑去做那屈尊之事。 可如今,自费出国的人越来越多了,吃着香米饭喝着肥油水的乡绅之子,都想去尝尝面包啤酒的味道。他们的荷包里裹着不少闲钱,大都住在轮船的二等舱。 身穿黑丝缎衣衫的侍者在甲板上来回穿梭。他们的眼里自是有活计打转,见到酒杯空了就上去添满,见到饮料洒了就利索地抹掉。忙活一整天,点头哈腰无数次,他们可没少拿小费。 白皮肤的洋妞坐在绒面椅子上,自恃肤色怎么都晒不成炭黑。侍者们时不时瞄过去几眼,不是贪图美色,而是企图从围着洋妞的风流才子身上捞些油水。这些所谓的才子们,为博得美人一笑,不惜一掷千金,对一旁蹲身伺候的侍者更是财大气粗。 一个身材瘦长的年轻人正吐着道地的英语,和洋妞打得火热。他戴着金丝边的圆眼镜,穿件洋派西装,上衣口袋还吊着块高档怀表,似是在炫耀。他黑豆般的圆眼睛透出些狡猾的光。男人嘛,总是要追逐养眼的东西,还要美其名曰“浪漫”。 “寅良,你总是要和漂亮小姐打趣,怎么不趁这时候读些子书?”一个清亮的男声隔着层层人群传来。 徐寅良忙停了调情,推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转过头来对那人回道:“咳,我说刘龄之,好容易留了洋,就别再留恋四书五经了。” “哼!西洋人也就只带鸦片和梅|毒进到中国。若论文化底蕴,还能比上我们中国嘛!”刘龄之鼻孔出气道。他穿着黑色的丝绸马褂,扣子被紧密而整齐的扣成一排。他眉眼锋利,自带一股子爱国志士的气质,眼里总容易冒出义愤填膺的火光。 洋妞虽听不懂中国话,却是从刘龄之鄙薄的神态中探知一二,便识趣地离开了。徐寅良眼看吃到一半的鸭子飞走了,责怪地瞅他一眼,道:“你这个不讨喜的老 分卷阅读137 分卷阅读137 分卷阅读13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8 顽固样子,就连西洋人都忍不了哩!” “随他们去!”刘龄之愤然道,“若不是已经给美国的大学汇了学费,我才不要跑来大西洋呢!孙文先生都说了‘以俄为师’,我本应该去苏联学习……” “得啦!瞧瞧你,一点也不爽气!”徐寅良不耐烦地打断他,呷了口冰咖啡,“亚泽把马|列主义的书可没少翻,俄文说得比谁都好,都不曾抱怨过西洋文化。” 这句话倒是将刘龄之堵了个哑口无言。他也不嫌弃徐寅良的口水,直接拿过他喝过的杯子灌口咖啡,道:“宋亚泽?如果没有记错,他的字叫追月吧?他为何要起这个字号呢?” “他看了几本佛经,随他母亲去念佛堂念了几天佛,出来后就说自己叫‘追月’。”徐寅良不满地睬他一眼,“他的行事作风总是和我们不太一样。” “是啊,他真是有才华,居然将俄文自学出来。真是利害!”刘龄之叹道。 “可不只才华哦。”徐寅良轻笑一声,脸上也添了一份骄傲。“他最大的好处就是脾性柔和,你不晓得吧?我从小同他一块长大,见他生气红脸的次数,还不到一个手掌上的指头数!” “我倒和他不甚熟知。”刘龄之放下咖啡,瓷器相碰出清脆的声音,“曾和他就读一个中学,听说他国文和英文很好。” “是的。”徐寅良默叹一声,“我母亲总是拿我同他作比较,说我比不来人家。此去这番,我和他同读威兹大学,怕是以后更要给她老人家留些话头说罢!” 正当徐寅良和刘龄之在甲板上就着咖啡、相谈甚欢时,宋亚泽在房舱中醒来。他刚刚穿越,头脑还发懵,眼前的一切也让他感到极其陌生。 房舱里的空气像停滞一样,人在里面呆久了会感到窒息。所幸铺位还算敞亮,金丝绒线的铺面料子也算柔软;透过圆溜溜的厚玻璃窗,还能将海景窥得全貌。 一个房舱分上下两铺,床铺旁便是木板小桌,上面堆着嗑剩下的瓜子壳,还有像一潭死水般静止的汽水。油墨味极重的报纸散乱地铺在地上,亟待被丢进垃圾桶去。 宋亚泽睡在上铺。随着船舱的晃晃悠悠,他晃着身子下了床。无意间,瞥到那些发黄的皱报纸上,心里一惊,上面以繁体字赫然写着:“申报”、“中华民国十九年”。 1930年,那我现在是20岁?宋亚泽心想,他低下头打量自身穿着,看到腿上套了条熨烫讲究的西裤,上身的丝质衬衫剪裁得当,袖口边镶着银线;外面还裹着个硬线条的白背心,左胸的口袋挂了只金灿灿的钢笔。 这是民国时期留洋学生的典型打扮,新潮而受人尊敬,唯有俗称“小开”的富家子弟才能消受得起。 宋亚泽推开舱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阵湿热的海风,带着火辣辣的光线,照得他近乎要淌眼泪。 眼前是一番活力景象。各式肤色的人混杂一汽,女性多穿着繁琐而复杂的袍裙子,中文和英文时不时交互,还夹杂着他听不懂的小语种。 他蹬着熠熠发亮的皮鞋刚走出几步,就有眼见儿灵活的侍者端着托盘,为他送上一杯冰咖啡。侍者挤出熟练的谄媚笑脸,身上着件黑色缎马褂,上面沾染一点尘土油渍。 宋亚泽接过咖啡,生疏地冲他笑了笑,便踱步走远了。留下等着要小费的侍者原地呆愣半天,才气得把嘴一撇,寻找其他“懂规矩”的客人去了。 轻啜咖啡,品味着这与速溶品种全然不同的醇香,宋亚泽舒服地叹口气。他倚着船栏,将眼光定格在空中盘旋的灰白色海鸟身上,心里布起莫名的熟悉感和兴奋感。 这一次,他来到了一个真实存在过的时代,这里的一切都不是作者的臆想,而是一段以人为石、以事为瓦堆砌起来的历史,实实在在的历史。 邮轮似是遇到不小的波浪,劈波斩浪的同时船身也趔趄一下。宋亚泽被这晃动惊扰了站姿,他赶忙抓住船栏,手里的咖啡杯却要顺势话落,眼看着就要向大海投怀送抱。 一只手慌忙替他接住杯子。宋亚泽心里放轻松些,抬头一看,原来发出这“义举”的,是一个高瘦而孤单的身影。 这人长着双东方美感的丹凤眼,干净的单眼皮透着股年少青涩;过瘦的脸庞更显得他的下巴棱角分明。他的三七分被梳得一丝不苟,露出饱满光洁的额头来;穿着并不时髦,也不洋气,套着文人雅士青睐的蓝色长衫,还是粗质地的棉料子,连鞋子都是灰溜溜的布面。 这是一个相貌与穿着俱普通无奇的人。宋亚泽看到他的脸时,还是顿了一秒。因为这人的鼻梁和面颊上,布着或浓或淡的雀斑,以鼻梁上的最重;虽不至于到毁容的地步,却实在影响了他五官的美感。 “谢谢你。”宋亚泽接过杯子,忽略他的面貌缺点,紧盯着他的眼睛道。 这人努了努嘴欲言又止,眼神颇为不安,尴尬地涨红了脸。他似是想回一句“不客气”,眼神却有些躲闪,无处安放的双手透着腼腆气。他看了看宋亚泽,憋不出什么话来,只好硬生生地转身离开了。 宋亚泽瞧见他僵硬的背影,当他是害羞的人,便轻笑了下。他举起杯子,发现里面的咖啡已经所剩无几,只剩点黑渣点孤单飘零着。他心里暗想,咖啡洒出去不少,大概弄得那青年满手都是。 “亚泽!”一个嘹亮的高亢男声将宋亚泽的注意力牵引过去。“你怎么出来了?愣着做甚么,想心思么?” 宋亚泽看到这陌生的脸,暗想他应该是同行的朋友,便迈开腿朝他走去,坐在旁边空出来的绒面椅子上。 “你大半个月都不怎么出房舱,天天写航海日记。今天终是想通了?”徐寅良笑道,他身旁还坐着刘龄之。“跟你做个介绍,这位是刘龄之,和我们读一个中学呢,要去到美国读物理系。” “你好。”宋亚泽和他握握手,交换了问候。 “久仰。”刘龄之客套道,“寅良一直在夸赞你,说你此去是要读哲学系,将来能作个‘东方笛卡尔’。” “不敢,不敢。我只是有点兴趣罢了。”宋亚泽默默擦了把冷汗,心想学者就是不好做,自己这个冒牌货恐怕早晚被人拆穿。 “咱们留学的,多半都是兴趣使然,否则谁愿意离家这样远?”徐寅良丝毫没发觉自己的发小有什么异样,“学费还这样贵,吃掉我半年的花销。” “半年的花销,兑换来一辈子的金外壳。”刘龄之接过话,神情有些愤然,“我大哥说,这做学问的人,不去留学得来一顶头衔,就像乌龟没了壳。可要我说,这美国货文凭就这么值钱?” 宋亚泽瞥了一眼两人的打扮,均是用料讲究、端庄得体,便开口道:“学费这么贵。出国留学的,大概都是家底子厚 分卷阅读138 分卷阅读138 分卷阅读13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39 实的学生吧。” “那可不一定!”刘龄之赶忙否定道,“住我对舱的也是要去读物理系的,他可是考取了庚子赔款的公费生!整天穿长衫,一件像样的洋装都没有。听说他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里没多少底子……” “就是那人嘛?”徐寅良指着远处一个蓝色长衫说。“整条船上,穿长衫的年轻人只有他一个!” “就是他!”刘龄之点点头,“他叫李元甫,性子沉闷得很,遇人都不怎么多讲。他现在一个人住一间房舱,之前还跟一个人同舱,可那人嫌他脾性,就搬出来睡我上铺了。这些都是我上铺同我讲的。” “他就是‘中国特斯拉嘛’!物理学得那样好,身材高瘦又沉默寡言的,除了特斯拉还能有谁?”徐寅良立刻给李元甫起了外号,笑言道。 “咳,他怎么长了一脸麻子?!”徐寅良眼神好得很,隔老远捕捉到李元甫脸上的雀斑,惊呼道,声音里带着嘲意。 “寅良,这你就不懂了。”刘龄之笑道,“这叫雀子斑,不是麻子。” 宋亚泽不喜这两人戏嘲的姿态,便替李元甫说话:“这又不是什么胎记,有的外国人还以此为美呢。” 三人喝着冰咖啡聊了一会,题材从天气跨越到溜冰、北平。在甲板上用过晚餐后,宋亚泽就和徐寅良一起回了房舱。 路上,徐寅良盯了宋亚泽一会儿,若有所思地说:“亚泽,我觉得你今天和平日里不太相像。” 宋亚泽笑了笑,不出意外地说:“说说看,是不是变了个人啊?” “不是。你的性子倒一点没变。”徐寅良拖长了尾音,似是在思考,“可我总觉得,你像是老成了许多,讲话也不再文邹邹的了。” 第91章 船旅 回到房舱, 徐寅良胡乱洗把脸就睡下了。一整天来, 他的嘴巴鲜少关闭过,不是和男同学高谈阔论天下大事, 就是和妇学生打情骂俏, 着实将他累坏了。很快,下铺就传来忽高忽低的呼噜声。 宋亚泽躺下闭上眼睛,却感到金丝枕头下压着块硬硬的什物,中午穿越过来时头昏脑涨, 竟没感觉到。他抬手一摸,就摸出个厚重的日记本。 点起灯, 本子是道林纸质, 大约有两根手指的厚度。硬抄封面上画着一只鹅毛笔, 笔下是漂亮却难以看得懂的花体英文。这种本子, 一般人家是用不起的, 唯手有余钱的文化人才会去买。 宋亚泽翻开日记本, 映入眼帘的便是彭木芝飘逸大气的字体。他浑身一震, 惊叹字竟可以写得如此富有感染力。小心翼翼地凑近灯光, 在微微发黄的光线下,纸张散发出流年的厚重味道: 【九月初六 昨偶遇久违的雨桂兄, 送我一本《唯物史观》。我点灯夜读,不觉已黎明时分, 如醍醐灌顶,浑身大汗淋漓。自炎黄至清祖,无有置人民于历史浪尖之学说!孟子虽提“民贵君轻”, 却无有可靠说辞得以证明。而今马克思所列考据凿凿,实为人类历史之明路……】 【九月廿十一 今向威兹大学汇了学费过去,大抵要读上四年,拿个哲学学士文凭。听闻大姐讲寅良也要随我同去,要读文学系。如今局势动荡不安,父亲虽为前清举人,尚在仕途受挫,更何况我这无头衔的小辈?唯去留洋拿个文凭回来,方可安身。】 【九月廿十九 在读《资本论》英文本,尚未见到中文译本,感触颇深。今同寅良去他家工厂讨杯茶吃,见到身穿破马褂的工人,surplus value都被厂主子拿了去,连大字都识不得,真是可怜!】 【十月十四 今在老师指教下,把别号叫做‘辞修’,意与修正主义告辞、反对修正主义……】 “亚泽,你怎么还点着灯?睡不着嘛?”灯光还是惊扰到了铺下的徐寅良,他打了个滚,揉了揉惺忪睡眼,困倦地说。 宋亚泽连忙合上日记,将灯的电源线拔掉,铺下的动静才平息了。他睡意全无,房舱里颇为闷热,喝醉酒似的左右摇晃。他辗转反侧又怕影响了徐寅良,只好蹑手蹑脚地下了铺子,出舱去甲板上吹吹风。 一轮清净的明月扫平了白昼留下的热浪,一切事物都躲藏在银光之下。海潮褪去,在尽头低声呜咽。船身漂泊在银面上,像是平稳前行着,又像是静止不动。 这是一个宁静空灵的夜,月亮的影子斜斜地映照在海面,像开出了一条光带,沿它走下去能到达纯净的天堂。 所有的人都在睡梦中,一切是这样安静。只有宋亚泽几不可闻的呼吸声,以及船头隐约缥缈的小提琴声。 宋亚泽头顶皓月,脚踩带些潮意的甲板,视线却落在了远处一个高瘦的身影上。 李元甫左手端着小提琴,眼睛下垂着,在拉着说不上名字的曲子。一袭粗布长衫,精致的西洋乐器,画面着实不太和谐。他就像一尊孤高的雕像,在月光下与小提琴紧紧相拥。然而,他的手法绝不能算熟练,调子也不中听。 宋亚泽站在船杆的阴影下,凝视着这尊雕像,心里漫起铺天盖地的心酸。这是久违的心酸,似乎从远古洪荒之中滚滚而来,伴着说不清的记忆。 他下意识地挪着步子,不知不觉间,竟已走近那人。 小提琴声倏地停下,消失在安宁的空气中,留下回味无穷的琴弦振动。 被身后的脚步声惊到,李元甫自知拙劣的琴声为人听到,红着脸转过头,发现正是与自己有过一面之缘的公子哥。 两人对视,空气中蔓延着尴尬的安静。宋亚泽最先反应过来,轻咳一声说:“你叫李元甫吧?我听别人说起你,你是庚款公费生?” “嗯。”李元甫轻轻点头,脑袋耸拉着,神色腼腆而害羞,活像一只受了惊不敢露出头的乌龟。 宋亚泽笑着走近他,轻拍一下他僵直的肩膀,说:“我叫宋亚泽,要去读美国读哲学系。听说你是学物理的,这么说来,我们是站在两条不同的路上去研究宇宙,对吧?” 李元甫愣住了,他眨巴几下眼睛,道:“对……” 宋亚泽忍俊不禁,他扶着船栏,笑得弯起腰来:“你这么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来,不愿多讲话,肯定要被人误会,说你清高、瞧不起我们这帮自费留洋的。” “怎么会?!不可能的……”李元甫红着脸慌忙辩解道。周身的血似乎都升到他脸上,顺势蔓延到他的耳朵根。“我哪有看不起你们的意思。我只是……不太敢开口讲话。” 不同于宋亚泽的低沉磁性,李元甫的声音就像小提琴一样清亮柔和。宋亚泽脸上带着温和的笑,瞥到他手上的稀罕物,说:“你居然会拉西洋乐器?现在会小提琴的人应该不多吧?” 李元甫挠挠头,不 分卷阅读139 分卷阅读139 分卷阅读14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0 好意思地说:“嗯。我邻家住着位音乐先生,在新学堂教课。他教我拉琴,这把琴就是他送我的。我才刚学,不怎么熟练。方才练习,一定很难听罢……” 宋亚泽安慰道:“只是有点不太流畅而已。我喜欢小提琴,只要曲子成调,对我来讲都是好听的。” 李元甫噤了声,握住琴杆的手更用力些。“我……” “亚泽!你去到甲板上做甚么?!”徐寅良的喊话声粗暴截断了他的小声嘟囔。 宋亚泽转过身,看到同舱好友气急败坏的模样。徐寅良只披了件薄衫,衣面上的高档绸缎耀着柔亮的光泽。 他不耐烦地快走过来,脸上带着气恼的表情:“我还以为你去了洗手间,可让我一顿好找!你父亲让我瞧紧了你。这大晚上的,你就不要乱跑嘛!” 宋亚泽无奈地向李元甫道了别,跟着徐寅良回了房舱。 再次躺下,已经是深夜时分了。窗外还是那番世间难见的美景,宋亚泽有些疲倦了,晕船让他头脑沉重。被衾一盖,他就翻身沉沉睡去…… 天色刚亮,东边的云被染上一丝柔和的红,船上人就开始忙碌起来了。侍者们搬运啤酒,端送牛排,忙不迭地铺饭桌收小费;乘客们就出房舱读报,碰到志趣相投的就聊上几句。 宋亚泽晕船晕得厉害,他懵懵地穿上衣服,连钢笔之类的名贵物也懒得拴在身上。徐寅良对车船免疫,他生龙活虎地穿衣戴帽,又忙着催宋亚泽动作快些,好一起出舱用早餐。 宋亚泽半眯着眼睛去了餐厅,脸色也有些苍白。眩晕感让他错觉脑子和头骨分离开,晃晃悠悠的,连话也不想多说。胃像是被胀满了,面对眼前油腻腻的肉松面包,反胃感让他直想吐。 他对面坐着刘龄之,在文雅地将面包切片,沾点沙拉酱。刘龄之吃得满嘴油亮,像涂了唇油,看见宋亚泽没有动作,问道:“你怎么不吃?” “他晕船得利害,这半个月都瘦了几磅了。”徐寅良替着回道。他推推眼镜,叠好餐巾,不紧不慢地用湿巾擦手。 宋亚泽顿了顿,问道:“我之前也晕船吗?” 徐寅良奇怪地望了他一眼,笑道:“你睡傻了?你向来晕船晕车的,自打小时就有这怪毛病!” 宋亚泽沉默起来,连眩晕感都被疑惑冲刷得轻了些。难道这彭木芝也和自己一样,晕车晕船得严重?他暗想。 “特斯拉来了。”徐寅良用手肘抵了抵宋亚泽,嘴巴噘得老高,用下巴指了指不远处的蓝长衫。“穿长衫拉提琴的特斯拉。”他又补充一句。 宋亚泽抬起头,正好和李元甫的目光撞了个正着。李元甫瞬时涨红了脸,匆忙低下头,将头上的长边沿帽向下按了按,就别过脸走开了,脚步紊乱。 他低调地坐到一个昏暗的角落中,距离取餐处很远;食客们为了省腿脚功夫,都不愿去那里,和餐厅中央的喧闹相比,有着截然不同的冷清。 “这么清高做甚么。”刘龄之轻瞟他一眼,冷漠道。“戴着长沿帽就瞧不见那些麻子了?!” 这话尖刻刺耳得难听,充斥着说不明的傲慢气。刘龄之出身在商贾之家,世俗气难免重一些,宋亚泽不禁皱起眉头,道:“说不定他不是清高,只是性子腼腆罢了。人家能争取到庚款,的确比我们这些自家出钱的有能力,这是事实。” 刘龄之被堵得哑口无言,不自然地端起牛奶喝了口。一旁的徐寅良瞅见这场面,黑豆眼转了转,调笑着解围:“亚泽说话向来冲事不冲人,龄之兄不要介怀。” 刘龄之回了他一个尴尬的笑脸,便用面包堵上自己的嘴。 用完早餐,宋亚泽独自回了房舱。他翻了翻绣着自己名字的行李包,发现里面满满的装着哲学书,衣物用具倒是数目不多。书本多为中文和英文版,还夹杂着几本他看不懂的俄文书。 他抽出一本中文书看了起来,从左至右的繁体字排版,时不时冒出的之乎者也,让他很不适应。本就晦涩难懂的哲学更是难琢磨,他读得磕磕巴巴。 正当宋亚泽苦思揣度“于斯而极”在文中的用意时,徐寅良赔着笑脸晃进了房舱。他将黑豆眼弯成月牙状,里面盈满了歉意和狡猾。他搓着手弓着腰,客气道:“亚泽……我有个请求,大概要辛苦你一次。” 宋亚泽合上文字密布的哲学书,抬眼道:“什么事?” “你看……”徐寅良柔声道,“自上了船,我可是连伶人的手都没摸过。今天中午,好容易哄上一位金发的外国小姐。我骗她说……今晚我独自一人在房舱……” 宋亚泽瞬间了然。这有了女人,就将父亲的嘱托抛到脑后了。他将书放回包中,思索着说:“李元甫那舱不是空出来个铺位?我去那里睡好了。” 徐寅良的眼睛倏地点亮,晃动着精光。“我正是这意思!亚泽,你总是这样善解人意!真好极了!” 宋亚泽无奈干笑一声,便也不再言语。 半天的时光就在邮轮的晃荡中度过。头晕和反胃,折腾得宋亚泽倦意极重,眼皮像坠了重物,不自觉地往下掉。他看不进之乎者也,更难去冥想哲学的奥义,晕乎乎地躺在床上,总是要犯困。 直到徐寅良拉了拉他的衣角,暗示他该识趣地空出地方,他才拖着沉重的身子离开铺位,按照徐寅良给出的房号,来到这临时的“栖身之地”。 轻扣房门,很快,门就被打开了。李元甫看到一身白西装的宋亚泽站在门口,柔和地笑着,向自己请示能否借宿一晚。他一下子僵在地面上,脸颊染上不争气的绯红。 “当……当然可以。”他低下头结巴道。瞥见自己脚上的粗布鞋,又见到对面那双锃亮皮鞋,他不好意思地蜷了蜷脚趾,忙请宋亚泽进了屋。 作者有话要说:  李元甫不会一直这样,他的性格会随着经历慢慢改变 第92章 到港 李元甫的房舱可谓灰尘不沾, 所有的物件都摆放得整齐。明明是相同的布置, 却比其他房舱要规整得多。 李元甫为宋亚泽倒杯温开水,又抓把南瓜子和西瓜子盛在小盘里, 端了上去, 算作谈话伴侣。 宋亚泽胃口不适,又觉得嗑瓜子之类的零食行为,是专属于女士的消遣,便只管拿起杯子喝水。 “物理是从西洋传过来的学科, 很多国人都没有接触过。你将物理学得这么好,头脑一定很聪明吧。”他笑道, 背心上的金丝镶边扣晃了晃对面人的眼。 李元甫听到夸赞, 羞涩起来:“我爱研究这些, 每件事物都有它的运行规律, 探索它们的原理有趣得很。” “用物理的眼睛看世界, 一切事物都成了物理。”宋亚泽轻放杯子, “我和你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从来 分卷阅读140 分卷阅读140 分卷阅读14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1 没觉得研究物理有趣过, 倒觉得哲学有意思。” 李元甫愣着停顿几秒,才开口道:“你不是说过嘛?哲学和科学只是殊途同归, 目的地都是真理。” 宋亚泽微惊,问:“你还记得我说的话?” “嗯。”李元甫腼腆地点点头, 说:“昨夜回去后,我一直在思考你那句话。我猜想,大概科学是从表象研究到本质, 哲学是从本质归到表象。可谁又掌握了表象?谁又掌握了本质?这么说来,真理岂不是被搞乱成一锅粥?” 宋亚泽被他这追根究底的精神影响,神色认真起来:“我曾看过一部佛经,说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这一是指本质,一切是指万象。这样想的话,我们时时刻刻都生活在本质之中,而本身却不自知,为万象所迷惑。” 李元甫来了兴致,补充道:“你说的正是佛教的‘性相一如’嘛!我还在读学堂时,有位传教士做讲演,说科学的尽头便是宗教。那时我只当耳旁风听了去;今时发现,牛顿和爱因斯坦都坦言信了耶稣,正是印证这个道理!” 宋亚泽笑言:“你是搞科学研究的,还会为宗教说话?” “我选择物理,是为了探索真理,并非为了物理本身。”李元甫正色道,眼里闪动着亮光,“物理并不等于真理,它只是通往真理的一条路径。宗教和哲学也是。” 宋亚泽细细咂摸这这句话,用手托住下巴,不假思索道:“我还是第一次和别人交流这样的话题。” “我也是。”李元甫声线发颤,戳中心底的感觉让他红了眼睛,“我一直都渴望有个朋友同我尽兴交流,可他们都不理会我。” 宋亚泽噗嗤一声笑出来:“大部分人宁愿活在表象中自娱自乐,都不愿意费脑细胞去思考本质。我听有的人说,学哲学和什么都不学没两样……” “那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思考,宁愿愚蠢地生活……”话一出口,李元甫感觉言语莽撞冒犯,便又红了脸,讪讪地住了嘴。 宋亚泽看到他故态复萌,又涨红了脸,说:“其实你有好口才,声音也好听,只是很少去和外界交流,这样很容易吃亏的。” “没关系。”李元甫低声说,眼神躲闪起来,“只要有个好知己,哪怕只说给他一个人听我也知足了。” 宋亚泽一愣,略微感伤地说:“我和你一样。其实这些话我一直都想说,只是从没遇到合适的人去说。” 李元甫盯着他遗憾的表情,心里突然泛上酸意,柔声说:“多半人都对我冷漠,少数亲友关心我是否吃得饱穿得暖,却从未有人提及我内心的追求。”他顿了顿,补充道:“你还是第一个。” 两人从科学聊到哲学宗教,又扯到真理。宋亚泽从未与人聊得如此酣畅淋漓,好像两个灵魂一碰面,就激发出了惺惺相惜的火花…… 入睡前,趁着宋亚泽去盥洗室的空当,李元甫连忙将上铺的床单拉直,把踩上踩下的梯子重新擦了个干净,还特地拿出一双新棉拖,生怕宋亚泽嫌弃环境不舒适。 一切就绪,他将视线投射到宋亚泽脱下的洋式背心上。小心捧起,轻抚着绣在领口的英文标识,这是他绝负担不起的名贵物。 李元甫默默叹口气,从箱包里拿出未穿过的新衣裳当作铺垫,又将背心叠得规整,安放在铺垫上。这时,他才莫名安了心,冲那背心咧开嘴笑了…… 第二天,船上无线电的播报将乘客从睡梦中叫醒,内容无非是中日的地区冲突,死伤情况等等。李元甫将宋亚泽叫醒,两人洗漱一番后便同去餐厅就餐。 今天的餐厅格外喧哗,人声比之前热烈高昂得多,多能见到红脸争辩的中国人。大概是今早播报的中日冲突,戳到了中国人的那根爱国神经,将对留洋的期待通通枪毙,只留下义愤填膺。 “哗啦——” 一阵瓷盘惨烈死亡的声音,将人声的鼎沸压制了不少。宋亚泽被声响惊到,连忙看过去,发现刘龄之正在面红耳赤地与人争论,站在一堆粉身碎骨的瓷器中心,颇像视死如归的战士。 一顿不堪入耳的国骂荡漾在餐厅中,中国人都懂。 宋亚泽忍俊不禁,原来国骂也可以穿越时空;时间在变,空间在变,太阳依旧东升西落,国骂也是经久不衰。 “你还在为倭寇狡辩……”刘龄之气愤地指着对面的青年骂道,因为气愤,他说话都含糊不清了。 被骂的青年看上去文弱至极,苍白脸,高颧骨上方便是夹鼻眼镜,透着股酸腐气质。他知道自己理亏,再强有力的辩解,遇到“爱国”这两个字,都失去了力道。面对周围投射过来的责备眼光,他咬紧下唇耸拉着脑袋,悻悻地逃出人群。 “我认得那人,他叫黄素。”李元甫坐在宋亚泽对面,瞥到那文弱背影说,“他原来睡我上铺,后来又搬出去了。他要去读经济学,同我一样去苏德沃尔大学。” 这时,李元甫像猛然想到什么,开口问道:“我只知道你读哲学,还不知道你要去哪所学校呢。” “我去的是威兹大学。”宋亚泽喝了口牛奶,将搭配用的方糖推到一边。 李元甫注意到这一小细节,停顿几秒后才小声说:“苏德沃尔和威兹相距很近……” 话说一半,他又努努嘴欲言又止,装作若无其事地咬了口面包,仿佛不曾说过话…… 接下来的一个半月里,宋亚泽又搬回去,和徐寅良同住。文人总是自带一些浪漫气息的,徐寅良更是个中翘楚。他的英文说得好听,情话如流水般从他嘴边倾泻而下,着实把情窦初开的女孩迷得半死。 他的泡妞技巧高超,大段的英文情诗张口就来。宋亚泽曾笑过他:“学了片面的英语,只会爱情方面的术语”。 徐寅良却不以为然,反而回道:“英文也是很美的,只会爱情方面的又怎样。窥斑见豹,懂不?” “噢,那你说说看,怎么个美法?”宋亚泽开玩笑道。 徐寅良抓抓头,在脑海里搜寻一番,灵机一动说:“英文里讲‘poetibsp;justice’,字面翻译过来叫做‘诗意的正义’,其实是‘报应’的意思。你说美不美嘛?!” 宋亚泽一听,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同道:“还真是。” 有了徐寅良的调剂,宋亚泽的船上生活倒也不单调。他偶尔还会碰到李元甫,可也仅仅是点头问候,不再有过深交流。 邮轮夜以继日,路过漫天繁星,经过旭日皓月,终于抵达了波士顿港。 下船离别之际,李元甫顶着长边沿帽子,换了身黑色长衫。因为囊中羞涩,他打发了要帮他提行李的侍者,将打补丁的粗布包往肩上一扛,鼓足勇气要和宋亚泽做一次道别。 他做了几次深呼吸,压低了帽檐,盯 分卷阅读141 分卷阅读141 分卷阅读14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2 着前方那个白色洋装,一步步地朝他走去。走到半途,蓦然,他的脚步又犹豫着停下了。 宋亚泽的行李太多,拖拉不动书本的重量,只好叫两个侍者帮忙架抬。 李元甫在后方远远望到,宋亚泽拿出皮夹,从里面掏出几张绿色钞票递给侍者,面容带笑;而两个侍者又赶忙点头哈腰,礼敬而谄媚。 他不由得心酸起来,一种难掩的自卑遮天蔽日地扑过来,让他僵直在原地,久久不能迈出一步。后面的船客不耐烦地催促他让让道,他才赶忙列开身子,慌忙着道歉,一边又偷偷瞄那渐行渐远的身影…… 从小时起,他还是私塾的旁听生,就知道宋亚泽了。 那人永远身穿最时新的衣裳,鞋子亮堂堂的,头发被一丝不苟地梳起,眼里盈满了温柔的笑,嘴里从不吐恶毒刻薄的字眼,很少情绪高亢,见到落难之人也会扶上一把。 出身高贵,温润如玉,可望不可及。 天上飘起了小雨,如雾一般笼罩着波士顿。李元甫在湿意盈盈中凝视着那个白色背影,酸涩地笑起来,他的头发和睫毛都沾染上水汽,不怎么真切。 第93章 租房 经济危机日益啃噬美国。这里高楼林立, 街道干净, 却陷入到灰暗的大萧条之中。整座城如同空壳子,骨架倒是宏伟, 可血液早已停滞不前。 宋亚泽走在路边, 并肩而行的是徐寅良。两人衣着考究,不时有街边女子羞涩地迎上来,以10美分一次的价格诱惑他们,她们不得不以这种方式养家糊口。 宋亚泽曾经在历史书上读过这段灰暗时光。可他所记住的, 无非是“大批工人失业”、“银行倒闭”等关键词,以及罗斯福的英明神武, 应付考试足矣。可当悲惨的现实血淋淋地展现在眼前, 他唏嘘不已。 “到了。”徐寅良看着眼前的建筑物说。方才下船, 他和他的临时女友也分了手, 热烈似火的恋情逝去, 对他没留下什么阴霾。 宋亚泽抬起头。倚在草坪之上的, 是一座宽扁的哥特式建筑, 墙壁上爬满的绿色植被, 雄伟而肃穆。草坪之间的小道向四面八方铺开而去,直通后面影影绰绰的教学楼。大门口还有金发碧眼的学生走动, 给它添上一分学术气。 这便是威兹大学,充满了西方艺术的韵味, 未来四年的栖居地。 两人去办了入学手续,却被迎面告知了一件麻烦事:寝室不足。 威兹大学没有足够的校内宿舍,留学生只能在校外租房住。 于是乎, 两人不得不将就一顿午餐,又擦了擦额角上的汗水,拖着沉重的箱包,掀起一阵道路灰尘,去大学附近寻找租屋。 徐寅良出身世家,家中光景蒸蒸日上。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就是中国的布尔乔亚,是官僚和资本结婚后生出来的的婴儿。他眼光可高得很,鼻子一嗤,嘴巴一撅,嫌弃地否定了好几个不入眼的租屋。 宋亚泽拖着沉重的书,个个厚如字典,可没这么轻松。小半天下来,洋装被汗水浸湿,肌肉酸痛,耐心早已被磨灭光。他习惯了节俭,便随便找了个干净宽敞的寄宿家庭,就要付钱入住。 徐寅良看他拿出皮夹,惊道:“你真的要住homestay?” “我不想再找了,就这家吧。”宋亚泽劳累地点点头,搬着书本走路吃掉了他周身的力气。“两层楼,房主平时只住楼下。有四室一厅和阳台,饭也不用做,价格也便宜,我很满意。” “我可不要同别人合住!”徐寅良小声嘟囔道。 “你可以租下隔壁那栋别墅,那里没人打扰你,就是租金高上两倍。”宋亚泽提议道。 房主是个和蔼瘦小的老太太,核桃皮般的脸上嵌着深陷的眼窝,银白的头发记载着沧桑年月。金融风暴让她的女儿待业在家,存款也随着银行的倒闭不知去向,她需要像宋亚泽这样的留洋生,养活她的家人。 宋亚泽将钞票塞到房主手里,算作半年的租费。徐寅良看见两人成交,鼻孔出气,甩起背包就去投奔隔壁的高价别墅了。 长呼一口气,用湿巾擦掉淌到下巴的汗水,宋亚泽拉起箱包就要往楼上走。房主太太却佝偻着身子,颤巍巍地伸出胳膊,要帮他提行李。 “温特夫人,您不用帮我提包,我自己来就可以。”宋亚泽拼凑出生硬的句子。他的哑巴英语过了六级,却连和老外正常对话都比较困难。 温特夫人耳朵不好,听到断断续续冒出的“don’t need”、“bag”、“myself”,居然传情达意,讪讪地收回手,和他一起上了二楼。 费尽气力到了二楼,宋亚泽瘫软在沙发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的脚踝酸疼,一身的腻汗将衬衫湿嗒嗒的黏在他身上,闷热极了。他将背心脱下,白衬衫已经湿透,隐隐约约显露出蜜色的肤色,和结实的腰线来。 “亚……亚泽?!”李元甫手提纸袋僵在楼梯口,丹凤眼活生生被瞪成圆杏眼,满脸震惊,浑身像是被电流扫过一般僵硬。他刚刚从外面采购回来,帽子还没来得及摘,一身闷热的黑色长衫,脚上踩着美式拖鞋,中西胡乱结合的穿着。 看到他似被雷劈的模样,宋亚泽惊愣几秒,连忙转头看向身后:温特夫人佝偻着腰背,干树皮般的手不停搓着,一脸抱歉和心虚。 她连连道歉,含糊不清地冒出几句“sorry”。方才的交易洽谈中,她没有提及已经有人入住的事实。这个可怜的老人希望拿双倍租金,经济的萎靡不振,对动荡生活的不安,让她不得不耍了坏点子。 宋亚泽被欺骗,本有些郁闷;看到温特夫人可怜巴巴,设身处地为她想想,原本冒上的火气又被同情心浇灭。沉默片刻,琢磨琢磨英语,他轻声说:“never mind.& me& with him.” 于是,二楼的四间房,有两间被安排成卧室,一间用作书房,另一间用来储物。 也许是心怀歉疚,温特夫人将晚餐做得丰盛。她特地去买了大米,像模像样地蒸出锅,却夹了生;只好经了宋亚泽的手,改装成了蛋炒饭。 晚餐后,宋亚泽回到卧室,点上灯,继续研读彭木芝的日记: 【五月初四 明日启程去美国。早听闻大峡谷风景无限好,若有机会必亲身瞻仰。】 【五月十一 自古以来,未见民弱而国强之例!须知若要民强,则须启其心智,唯文哲方能至!纵览历史,重工轻文,终致分崩离析者为数少耶?此番留洋,命自己须学得一身好本事。哪怕剩我一人之力,哪怕断手断脚、割肉抽血,亦要启民智、正民心!】 这是最后一篇日记。宋亚泽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3 被这天下情怀震撼,深有同感,久久难以回神。久远的记忆被打碎成片,如太空垃圾般漂浮在脑海中;熟悉感如电光火石,瞬然掠过他的心间,让他摸不清过去、现在和将来。 他瘫坐在椅子上,窗户外吹进初夏的晚风。许久,他才发觉冷了,不由得打个哆嗦,原来身上早已起了一身惊汗…… 开学之初的日子总是繁忙的,宋亚泽适应了两点一线的生活。当然,他最大的改变还是口语流利了不少,日常交流不成问题。 具体说来,在别人笑盈盈地客气“ho;you doing”时,他不再顺口溜似的,拿出教科书式的“fihank you”来搪塞,而是同样礼貌对答:“i’m good”。 这也许是他打破中式英语的第一步了。 教授他哲学课的,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高额直鼻,碧蓝色的眼睛深藏在沟壑般的鱼尾纹中,智慧之光却丝毫未减。学生给他起了雅号,叫“sage.smiths”——“哲人史密斯”。 他是叔本华的狂热崇拜者。传说,他就算解小手,看着飞溅而出的尿液,都能保持深邃的眼神。 哲学与文学皆隶属于威兹大学文学院,宋亚泽和徐寅良总会在课堂上碰面,有时还相约一起吃晚餐,多数要去圣黛尔街的中餐馆,老板是四川人,饭菜很是地道。 坐在这餐馆里的,多半是背井离乡的中国人,四周全是嗡嗡的中国话,五湖四海的方言混成一团。这多半因为,餐馆有个独特的规定:中国人在此用餐,餐费可打七折。 这大概是在美国这个种族歧视严重的国家里,中国人奋起反抗的勇行。 “亚泽,你当为家写封信报平安。这留洋在外,相距十万八千里,你的父母要为你的安危担忧。”徐寅良吹吹勺子上的汤水,小心翼翼地吞下肚。 “嗯。”宋亚泽剥开虾壳,点头道,“我记下了。” “还要告知你一个喜讯……”徐寅良低下头,从眼镜上方盯着宋亚泽,故弄玄虚地说,“我交了新女朋友,比船上的那个还要漂亮,还会作诗。” 宋亚泽从喉咙里干笑。他无奈放下虾壳,清清嗓子刚想说话,就被徐寅良大惊小怪地扯住衣服,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你的室友特斯拉也来吃馆子了。oh, my lord!他只点了花生米和米饭。” 他表情浮夸地指指点点,宋亚泽顺着他的指尖看去,果然看到李元甫孤独地坐在角落,一粒粒地夹花生米,样子很是耐心。 不知怎的,宋亚泽心里难过起来。他当机立断,朝那个高瘦身影喊道:“元甫!” 声音像一记冰锥,狠狠刺入李元甫的耳朵,震得他浑身僵硬。他立刻辨认出声音的主人,连忙回头看他。 “来这桌和我们一起吃吧!”宋亚泽笑道。阳光照射在他脸上,温柔极了。李元甫看到这温暖的笑容,心里像燃起了冲上天边的篝火,热乎乎的。 他并不知道,红晕爬遍他脸上的每一处角落,连耳朵尖和脖子都不放过。他彷徨地挪步子,端着花生米,终于落座到宋亚泽对面。 宋亚泽又点了一盘鱼。李元甫对他的用意心知肚明,受宠若惊的同时,泛起心酸和羞怯,心里五味杂陈。 吃着吃着,四川老板在前台和一位食客辩论起来。 “你好球烦喔……”代表性的川骂被宋亚泽听到。他听得懂四川话,像回到了重庆,怀念地笑出声,向前台瞅一眼。 看到被骂的食客,宋亚泽惊住了。他见过此人,上一次是在邮轮上;这一次是在波士顿的餐馆,同样被骂得狗血淋头、狼狈极了。 黄素憋屈地咬着唇,面色苍白,脸上滴出透明的汗珠。他身旁还站着一个金发外国人,一脸茫然,不知眼前的小个子老板在编什么珠言妙语,面红耳赤的样子。 “你们评评理!他说他祖父是法国籍,就不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了!”四川老板指着黄素的鼻子骂道,鼻翼一张一弛,滑稽得很。“宁愿多付钱,也不要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你手上很有钱撒!” 国难当头,爱国情绪更是炽热,周围人都纷纷声讨。 黄素打算拔腿就跑,奈何门口被愤然之士堵住,哪里还有脱身之地。他不愿被好容易攀来的外国友人识破,紧张得手心直冒汗。他的眼珠子四处乱转,像是在寻觅救命稻草。 突然,他抓到李元甫的身影,不由得喜上眉梢,连忙冲他招手,大声叫道:“元甫!你来评评理!我祖父是法国籍,我算不算得是法国人的后代?!” 末了,他又慌忙补充一句:“元甫是庚款留学生,读物理系博士。他说的话有不小力道罢!” 李元甫放下筷子,脸色冷漠地走向前台。黄素看见李元甫要帮他解围,松了一口气,喜滋滋地瞟了小个子老板一眼。 李元甫站定,沉默近一分钟,才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道:“你的眼珠子是黑的,眼窝子是浅的,皮肤是黄的,侧脸是扁平的,你是中国人。” 黄素的脸色由晴转阴,他憎恶李元甫的“不近人情”,在心里骂了无数遍“不识时务的麻子脸”,气得脸色涨红。他一转身拨开人群,气鼓鼓地夺门而出,连同行的外国人也不管不顾了。 李元甫气头一过,这时才顾得上害羞。周围人的赞许,让他更不好意思抬头。他麻木似的迈着脚,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座位上的。 “特斯拉有点我们中华男儿的血性嘛!”徐寅良喝着红茶挑挑眉说,语气调侃。 第94章 蔷薇花下 夕阳将白云吞吃入腹, 只留下如血的残骸。这样的傍晚, 色调是红的,一切事物都染上了一丝温情的红色。 李元甫与宋亚泽并肩走着, 一同回家。他们沿着细长蜿蜒的小路, 两旁的墙壁上爬满了蔷薇花。两人的影子被拉得长,黏着在一起,显得如胶似漆。 “我本来以为,你是个腼腆至极的人。”宋亚泽主动挑起话题, “方才看来,你还是个很有原则的人。” 李元甫的脸又热起来, 道:“有些时候, 人是不能让步的。” “很多人为了卖人情, 都会选择妥协。但你没有, 只是以后和黄素结下梁子, 在苏德沃尔少了个打乡谈的人。” “这又不是什么恨事。”李元甫低声说, “任何事情都有开始和结束, 哪有无始无终的事呢。就算同他黄素断交, 也是早晚的事。我只是让结束来得快一些。” 宋亚泽琢磨一番,突然停下脚步。李元甫也赶忙打住, 心脏砰砰直跳,生怕说错了话, 恨不能把说出口的话塞回嘴里。 “元甫,你很有思想,说话也有一套。那为什么不去表达自己呢?”宋亚泽站在蔷薇花架的 分卷阅读143 分卷阅读143 分卷阅读14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4 阴影下, 微仰着头凝视着李元甫说。 阳光透过花叶间隙,在他脸上留下光影斑驳。风将他柔软的鬓发吹动,一颤一颤的。黑色的眼瞳,因为四周密布的蔷薇而耀出淡粉色的光芒。 李元甫心里似被烧灼般热烫,呼吸停滞了一秒。 此刻,什么原子分子,什么时间空间,都化成虚无了。即使宇宙中有无数维次空间,有拥挤生活的众生,他仍觉得,只有眼前的宋亚泽是真实存在的。 “我总是……不敢开口……”他支支吾吾,别开脸不敢直视那双询问的眼睛。 “你很优秀,是唯一的公款生。我不知道你为何会这样腼腆,假使你能放得开,自信一些,一定会免去很多麻烦。”宋亚泽拍拍他的肩膀,鼓励道。 李元甫低垂着脑袋,眼睛盯着脚尖,聆听着他的建议,默不作声。 宋亚泽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无奈转身走出花架,走了几步,却发现李元甫没有跟上来。他疑惑地回头,看到李元甫还逗留原地,出声问道:“元甫?” 李元甫慢慢抬起头,紧抿着嘴。他个子高,抬起手将脸前挡住视线的蔷薇花拨到一边。“亚泽,我想……想请你喝杯咖啡。不知你愿意不愿意?” 宋亚泽愣了几秒,才笑着说:“当然。” 他嘴角的弧度精准地刺中了内心深处的清波。李元甫僵在原地,猛地觉得世界又亮了,一切生命似乎又回了魂。 两人去了离家不远的露天咖啡屋。 李元甫付了钱,一手端着一杯蓝山咖啡,将其中一杯稳稳推到宋亚泽面前,说:“这杯没加方糖,只放了奶。” 宋亚泽惊住,顿了顿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不吃糖?” 李元甫红着脸小声说:“在船上吃饭时,我瞧见你将方糖移走,估计你不爱甜口的东西。” 宋亚泽愣坐片刻,才端起咖啡抿一口,说:“你真细心。” 结束了咖啡时刻,回到家。宋亚泽向温特夫人要来信封信纸,模仿文言文的口气,写了封家书,投进门口的信箱中。 理科出身的他,尚未熟悉之乎者也的遣词造句,也不懂写繁体字,甚至将文字排版成从左至右,和主流的从右至左格格不入。 这一离经叛道之举,着实惊吓到出身书香门第的家人。 没过几天,印了“加急”的回信就飞奔到宋亚泽的手里: 【吾不惜重资,送汝千里负学,实期汝身负本领,强我中华。汝至西方未满一月,奥义妙语只字未得,竟染简字之恶习,文版胡扯一通!吾身已老,近亦重添恶疾,实不愿吾子染西之恶、去东之善!汝当细思吾言,切勿见异思迁!如若一意孤行,吾将停止寄款,命汝休学回家。 ——父宋玺言书】 宋亚泽苦笑着,头疼地揉揉脑袋。往下看去,信末还有一行字: 【汝身在客乡,用钱处多。今汇500美元过去,勿要委屈自己!】 将信封一翻,里面果然还躺着一张500美元的银行汇票。 亲情来得如此陌生而突兀。宋亚泽捏起汇票,心里百感交集,酸涩与温暖并存。他小心将汇票和信件放好,从香烟匣里掏出一根擦上火,眯着眼睛抽起来…… —————————————————————— 哲学课上,史密斯先生斜靠在讲台上,将所谓的教师形象弃之不顾。他的领带总是歪扭扭的,不修边幅的随意气质。只有淡定的眼神,才显出他圣哲般的不入世。 他的课堂往往是嘈杂的,学生们比平时要大胆得多。 “史密斯先生,我认为叔本华是个悲观主义者,奉行宿命论。他的理念中有太多漏洞,我们不敢苟同。”一位戴眼镜的女学生举手发言,箭头直指叔本华,毫不留情。 史密斯先生云淡风轻地笑道:“孩子,你也许不知道。伏尔泰说过,真正的天才可以犯错而不受责难,这是他们的特权。” “哦,这个理由太荒谬了!”女学生摇摇头,一脸遗憾。“如果哲学融于信仰,人会失去理智的思考,成了狂热的暴徒!很遗憾,我不得不说,叔本华正是这样的暴徒。” “那我也不得不说,宗教也是哲学。哲学是对宇宙人生的思考,难道宗教不是吗?”史密斯吹吹胡子,笑道,“普通人也有自己的宇宙观,这么说来,他们也算哲人,只是缺乏追随者而已。普通人与哲学家的区别就在此处了。 “所有人的宇宙观都值得被尊重。也许我们应当把心胸放大,我的孩子。”他凝视着女生的眼睛,语重心长。 女生被怼得哑口无言。她想辩驳,觉得中了“诡辩论”的计谋,却又找不出合适的说词。 史密斯双手交叉,睿智地继续道:“拿叔本华信奉的佛教来说,很多大学的哲学系都开设了佛学课。我们在接下来的课程中,也会学习佛学。不过,现在我想问问,班里有谁信仰佛教的呢?” 宋亚泽笃定地举起了手。班里坐着二十人,他是唯一一个。 史密斯看到有人举手,眼睛瞬间冒出光来,笑眯眯地说:“不错,你很有善根,孩子。善根是生生世世累积的,也许你在上辈子,就已经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了。” 宋亚泽报之以礼敬的微笑,没再作声。 下了课,顶着一脑袋的哲学智慧,宋亚泽回到家,却看到了新面孔。 一位金发男子坐在二楼,看上去三十开外。他体态圆胖,水桶般压在沙发上,将贴身的西挤压得严严实实;双下巴颇为扎眼,宽额高鼻,灰褐色的眼睛熠熠闪亮,脸上一派宽和的微笑。 李元甫从一旁冒出,介绍说:“亚泽,这是我的导师威廉先生。这个学期我有幸担任他的助教。” 威廉礼貌地摘下礼帽,和宋亚泽交换了问候。“愿上帝保佑你。”他说。 李元甫回到打字机前,忙不迭地装订纸张。“多亏了威廉先生委托我助教的工作,我在每月底能收到一些薪给,当作生活补贴。”他用英语说道。 “哦,上帝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威廉先生引用起圣经,态度温和地说,“我喜欢帮助别人,尤其是像李先生这样出色却手头紧的绅士。” 这是一位虔诚忠厚的基督徒。 “能有您这样的导师,元甫很走运。”宋亚泽赶忙为他斟一壶咖啡,笑道,“您真是一位善良的人。” “每当看到有人身处困境,我总想流泪。”威廉吹了吹咖啡上的残沫,“上帝教导我们,要多去关爱苦难的人。” 这番肺腑之言却让李元甫红了脸。年轻而敏感的自尊心,让他不愿在宋亚泽面前显得穷困潦倒、低人一等。 他不想让宋亚泽同情自己,这是他最怕的事。 威廉将咖啡喝光,拿着打印资料,手 分卷阅读144 分卷阅读144 分卷阅读14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5 杖一握便告辞了。 宋亚泽洗了杯子回来,发觉李元甫沉默不语,便笑道:“怎么又成了哑巴啦?” 李元甫一惊,慌慌张张地回答:“不是的……我只是很感激威廉先生。他将手上的项目分给我做,还支付了薪水……” “元甫。”宋亚泽看他这样慌张,即刻打断了他。他多次经历过年少岁月,没有人比他更懂年轻人的自尊。 “你以后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因为你能力出众。有才华的人不缺饭碗。” 李元甫闭了嘴,抬起头幽幽地看了宋亚泽一眼。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宋亚泽无奈地说。话一出口,他猛然觉得,这句话似乎曾经说过。 李元甫紧抿着嘴,下巴不停在抖动。僵直了近一分钟,他才艰难开口:“我,我可以……可以……” “可以什么?” 李元甫又红着脸沉默起来。他像是把滚到嘴边的话生生吞咽下去,最后换了个语调说:“亚泽,你真好。我不会辜负你的期望。” 末了,他又攥紧拳头,害羞地加上一句:“我不要令你失望。”声音颇为含糊不清。 说完,他低着头回了屋,步子有些紊乱,还冒失地撞上沙发的边角,发出沉闷的声响…… 第二天早晨,李元甫不见了踪影。这本是围坐一桌吃煎蛋吐司的时候,他的位子却空荡荡的缺着主人。 宋亚泽很奇怪,向温特夫人问起他的去向。温特夫人也只是干搓着手,不解地说:“他说要加班工作,可谁知道呢!只带了几片面包就出门。” 加班?工作?一个刚入学的博士生能有什么工作?宋亚泽暗想。 他拿起刀叉。阳光照在煎得半熟的鸡蛋上面,映射出柔和而晃动的光。他用餐刀切开,蛋液流得满盘都是,弄得他心里有些烦躁。 耀目的阳光从窗外直直射入,他只觉得刺痛了双眼。 第95章 度假 自从那日起, 每天早晨的早餐少了一人的参与。天还未亮时, 宋亚泽就隐隐约约地听到门开门关的声响。他知道,那是李元甫早起的动静, 尽管动作被刻意放轻, 可他仍是捕捉到了。 每天,门锁打开发出咚的金属碰撞声,他心里总会随着咯噔一下。 元甫怎么每天起这么早呢。他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想着, 然后再次进入连绵模糊的梦境里…… 美国的大学有个令中国留洋生欢欣雀跃的好处,那便是充裕的假期时间。 宋亚泽是现代应试教育的产物。他的假期, 要么是在汗水的腌渍中度过, 要么是在冰天雪地中走亲戚度过。学校将最舒适的季节留给了上学, 将艳阳和冰冷留给了假期。 他才刚适应美国的学习节奏, 就要迎来假期了。 徐寅良的脸皮厚如城墙。他拉着新女朋友的手, 一脸得意地笑着, 似是在炫耀:“亚泽, 假期我就没闲工夫相伴了。你也瞧见了……” 宋亚泽嘴角抽了抽, 了然地说:“你去忙你的事吧。” 徐寅良绅士地给他鞠了躬,就搂着女朋友的腰走了。他的女友是个地道的东方美人, 肤色白净,纤腰一束, 圆眼睛闪着令人怜爱的波光。 宋亚泽乐得清闲。他不打算聚众狂欢,更喜欢煮着咖啡翻着书,或是坐在后院, 看看雨滴浇打在芭蕉叶上的情景。 生活的波澜和哲学的启发,让他安于宁静。 温特夫人家的后院,铺满了圆润光滑的鹅卵石,灰尘被扫得干净。这里郁郁葱葱,植物长得很高,爬山虎翻过围墙伸展到外面去。 地上被雨水冲刷得很光亮,揭露水泥白色的本质。宋亚泽穿了一件米白色罩衫,光着脚,凉丝丝的雨水抚着他的脚趾间流过,很温柔。在这雨水的狂欢中,他在雨棚下的圆桌旁,独享一份寂寞。 水汽氤氲,李元甫站在二楼窗边,无声地凝视这个如雨水般温柔的男人。 雨水在窗外凝结成水珠,玻璃上映出他的倒影。那是一张平淡无奇的脸,上面有星星点点的褐色雀斑。 李元甫皱了皱眉,心如烫伤。 拍掉沾染在衣襟上的灰尘,正了正帽子。下了楼,沿着昏暗的长走廊,他彷徨着来到圆桌后面,长久地僵立着,悄无声息。 雨水飞溅到那人的头发和罩衫上,折射出优美的光。他怕他冷了,好想脱下身上的衣衫给他披上;可又惊觉,自己哪来的厚实而舒坦的衣衫呢。 尽管如此,还是想伸出手,替那人将调皮的雨水拂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意识才慢慢回笼,轻声喊道:“亚泽。” 因为这突然的声响,手中的咖啡晃荡一下。宋亚泽回头,看到李元甫局促不安的站着,笑道:“元甫,你来了。” “嗯。”走上前,心脏紧张得轻颤,“我想……和你商量件事。” “说吧。”宋亚泽放下咖啡杯,十指交叉,淡定而柔和的模样。 “再过十日,有场流星雨要来,不知你有没有兴趣……”李元甫不安地搓着手指说,“数量很多,应当会很好看……” 宋亚泽想了想,问道:“和谁一起去?” “……就我一个。”李元甫低着头轻声说,声如细蚊。 “好,那我去。”答应地爽快,“我比较喜欢安静。” 李元甫心上欣喜,不假思索地说:“我……我会安静的。” 宋亚泽不禁轻笑,高智商人士的偶尔犯傻不也挺可爱嘛。“那你想好去哪里观测了吗?” “我打算……”李元甫刚要说出一地名,又忙闭了嘴,问道:“你想去哪儿?我听你的。” “你是接触天文知识比较多,还问我一个哲学生去哪儿看流星?”宋亚泽笑道,“你来定夺吧,你比较专业。” 李元甫犹豫着开口:“我打算去大峡谷。那里云量很少,天气晴朗,地势高,用来看流星最合适不过了。” 宋亚泽愣住了,笑容僵在脸上。李元甫不安地问道:“怎么了?你要是不愿意,我们换个地方就是。” “没有。”宋亚泽摇摇头,端起咖啡轻啜一口,“真巧,我一直都想去那里。” …… 波士顿距离亚利桑那很远,坐火车需要一个礼拜。 这时候的火车还是铁皮制的,里面布置得古色古香。座位上没有标号,乘客可以选择心仪的位子。人们多读报,或听无线电新闻,或是散漫地聊天,车厢里是这样清静,倒不显得冷清。 火车旅行是奇妙的,总能收获目的地之外的景色。 光秃秃的荒原,繁华喧嚣的城;一望无尽的金黄色农田,夹杂着蚂蚁般大小的农民;蔚蓝色的河流,施工到一半的大桥;身披裘绒的贵妇人,衣衫褴褛的流浪者…… 人间的或美好、或疾苦,如一幅动 分卷阅读145 分卷阅读145 分卷阅读14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6 态画卷般展现在宋亚泽眼前。 而他的身边,一直都坐着李元甫。 “元甫,这次让你破费了。”宋亚泽手拿刀叉,浓郁的葱香和淡橘色的酱汁让他食指大动。 摆在眼前的是一盘葱煎鱼片,一碟玉米沙拉,搭配一瓶白葡萄酒。这是火车上最贵的餐点。三天来,李元甫的荷包消瘦不少。从上车购票,到一日三餐,再到小费,他负担了一切。 “没什么。”李元甫小声说,低度数的葡萄酒却让他喉咙发热,“威廉先生让我和另一个同学承接了实验项目。做完这个项目,我就能拿到一半的薪酬。” “所以说,你很优秀,将来一定衣食无忧。”宋亚泽笑道。他胸口前挂着一只德国货自来水笔,随着他的笑而轻轻晃动。 铁皮火车昼夜不息地奔跑三天,已经疲倦了,物资也快耗光了。它吐出徐徐的灰烟,在佛罗里达的迈尔斯堡停靠,健壮的搬运工将水和食物搬进车厢,还要擦净贴在铁皮上的泥巴。这个过程大概要两个小时。 闷在车厢的乘客纷纷走出,呼吸一口清澈的空气,将久坐不动的懒散驱一驱。 阳光格外偏爱这座小城,明媚的色调让迈尔斯堡多么惹人爱。这里是晴朗而安静的,海水侵占掉大部分的土地。浅滩上没有回头浪,棕榈树添一点热带风光。 车站距离海滩并不远。李元甫手执地图,带着宋亚泽来到这片白色海滩。 “这是我见过的最蓝的海。”宋亚泽眺望远处。在那里,深蓝的海水与浅蓝的天空拼接在一起。 李元甫愣住,问道:“你还见识过别的海?” “嗯。”宋亚泽点头,心里暗想:民国时期,交通并不发达,普通民众多困在一隅之地了此一生;只有富贵人才能外出,去看看别样的风景。 “我曾经去过香港,也去过别的海滨城市。”他低声道。阳光将他的肤色照得泛白,眼里流转着过去的沧桑。 “那……你去看海时,有没有人随行?”李元甫小声嘟囔一句。 宋亚泽奇怪他的问话,转过头来看他。李元甫心道不妙,顾不上语言的逻辑,连忙补上一句:“我的意思是……海边很危险,浪花总是高大,应有人保护你才是……” “有的,是在晚上。”宋亚泽轻笑道,“你这话问得……我现在不是好好地站在这嘛?” 心里猛地一沉。李元甫不可避免地郁闷开来,却又强颜欢笑:“……我只是想让你有一次独特的旅行,不枉费美国的第一场假期。” “已经很独特了。在香港看海时,气温很低,沙滩上黑乎乎的,除了灯什么都看不清楚。”宋亚泽回忆道,“但这里很温暖,也很阳光,和香港完全不一样。” 心里这才轻缓了些。李元甫微扬起头极目远望,他的颈线好看,向下延伸到长衫领口里面。“能邀请你出来游玩,我真的很开心。” “你这话还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宋亚泽开玩笑道,“既出钱又出力,不知道你哪里来的开心。要我说,我们还是aa制吧!美国人不是流行go dutch嘛!” “不。”李元甫坚决地摇头,态度明确。“我已经有工作了,我想请你。” 宋亚泽从眼梢瞧他一眼,没再坚持。他了然一笑,从香烟匣里摸出一根烟,正要擦上火,李元甫看了一眼手表,担忧地说:“我们回去吧,我怕错过了火车。” “等我抽完。”宋亚泽口含香烟,噌一声擦上火,“三天了没抽一根,憋死我了。” 烟雾模糊了他的侧脸,很快散去又接上一波。在尼古丁的作用下,他的眼神似是失去了焦距,直直挂在海的尽头;在那里,一个人也没有。 李元甫本想劝他戒烟,喉咙却像被扼住般,迟迟说不出口。 三分钟的烟草时间结束,两人这才加快脚步回了车厢。 刚一落座,火车就轰隆隆地开动了。它又加满了油,装满了供给,开始后半段的旅程…… 第96章 流星雨 天色渐晚, 天边余下一缕青白, 隐隐泛起星光。这时的天空,已经有星星落座, 半透明的月亮如一片白纱挂在远方。 一座座形状怪诞的山对望着, 色彩斑斓。红色的沙尘被风吹扬起,深浅不一的沟壑如衰老之人眼角的纹,壮丽而妖冶。颜色诡秘的红色河水延伸到并不存在的尽头,山谷深不见底。 宋亚泽深深吸一口空气, 似是弥漫着沙石或是铁锈的味道。 他们昨日才下火车,在附近宾馆住了一宿。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到这里, 巍峨雄奇的美国大峡谷。 无数人称赞它夺人心魄的壮美, 却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会懂。 李元甫头戴毡帽, 笔直的西裤贴合他修长的腿, 印花底子衬衫罩在他单薄的身上。他刚刚从南缘登上山, 略微气喘了, 汗水沿着他瘦削的脸滴到衣领, 胸膛浅浅地起伏。 他们脚下, 是一派荒凉而雄浑的景象。脚踩天地间,头顶是漫天星河, 眼前是无有穷极的色彩变幻。 他将黑色背包搁在地上,衬衫后面汗湿一片。拿出手帕擦擦脸, 下意识一回头,冷不丁地撞上宋亚泽漆黑的眼睛。 宋亚泽冲他一笑,脸颊被光线染上温柔的红色。 已经有几颗孤单的流星稍纵即逝了。天色一刻比一刻暗沉, 两人身影逐渐隐匿在星光与黑暗之中。 李元甫仰起头,盯着黑如巨幕的天空说:“亚泽,流星雨要来了。” 宋亚泽脚底酸痛,顾不得脏乱,索性躺在红石上。他将胳膊交叠枕在头下,头发垂落到砂子上,乌发染上灰色的脏。 李元甫叹口气,从背包里拿出一件外衣,叠好垫在他头下。 他颤抖的指尖在发丝中稍作停留。宋亚泽有所察觉,歪过头来看他一眼,了然的眼色让他心虚起来。“你的头发上……沾了灰……”他磕磕巴巴地说。 宋亚泽重又转回脸,一言不发。他甚至从口袋里摸出烟,对着夜空吞吐烟雾,像云彩一般蔓延开来,很快被风吹散。 两人之间是这样安静,风势呼啸着越来越大,流星的数量不断增加,奔腾而来。 “真美。”宋亚泽拿下烟头,喃喃自语,余烟从他嘴里流出。“我们就像飞在银河中。” “宇宙很美。只是我的寿命太短,能力太弱,见识不了那么多的美。”李元甫迷醉在流星雨中,眼里波光流转,胜过那星河。仰头的角度勒出优美的喉结线条,在星光下被镀上光。 “我多么想多活,活得长一些,越长越好。”他发自内心地说,长久储蓄的热忱让他无法关上嘴,“我不是贪图长寿,我只是想多看看这个世界。” 宋亚泽看向他。那人坐在地上,手臂向后支撑着身体。他精瘦 分卷阅读146 分卷阅读146 分卷阅读14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7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7 的身体线条好硬,像一个从不低头的骑士,对博大浩瀚的宇宙献出毕生的忠诚! 心中升腾起奇异的感觉。宋亚泽慢悠悠地支起身子,他手里的烟卷早已断了气,可他忘了撇掉。 忽地,李元甫转过头来,两人视线相撞。尽管天色已黑,仍能看见他眼中跳跃的激动之色。 “亚泽,我想为你拉一曲小提琴。”顿了顿,“我已经练习了很久了,每天早晨都练。” 说着,他从背包里拿出小提琴。将下巴置在腮托上,手臂一动,琴弓与琴弦摩擦出悠扬清亮的声音,荡漾开来,随着风势变化时大时小,非常不真切。 他孤零零地站在前方,面对万千变幻,如此沉定。以月牙为弦,以流星为弓,将一望无际的大峡谷作舞台,却只有宋亚泽是他的听众。 …… 很久很久,他拉完最后一个音,酣畅淋漓,放松地笑着。风吹乱了他的衣裳和头发。大自然的美将他震颤,他涌起不绝的战栗感,放下所有束缚与戒备,内心翻滚的热血让他全身发抖。 “朝代不断在更迭,宇宙中有无数个世界。”流星在他头顶飞速划过,他笑着说,笑容和语气都是罕见的锋芒毕露。 “我只是一颗暂时的尘埃,但我仍要为永恒的真理而活!” 宋亚泽的耳朵嗡嗡作响。年少热血也好,触景生情也好,都不能否认,此时的李元甫是迷人的。 他不假思索地站起身,走上前。李元甫听到动静,回过头,微笑着向他伸出了手。 宋亚泽一愣,还是伸出手与他相握,两人并肩而立。眼前没有任何障碍物,一切雄伟之景皆在脚下,流星如千军万马,齐齐向眼前奔来。 此时,就他们两人,面对整个宇宙! “我们都是尘埃,但也是两颗有追求的尘埃。”感受到那手心的火热,宋亚泽被他感染,声音高昂起来,“无数人骂我吃饱了撑的。但我还是想说,我和你一样爱这个世界,我想了解它的一切!” 李元甫愣愣地回头看他,迎上宋亚泽笑盈盈的眼,那里面有璀璨的星点。而这一次,他没有再没出息地脸红,更没有闪躲。 他沉默几秒,身体不自觉地挺直了,郑重地说:“我能遇到你,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宋亚泽不禁莞尔,头发被风打乱,不老实地扑打在前额上。 …… 从大峡谷回来,两人明显亲近了许多。每当宋亚泽想去后院看雨打芭蕉时,总会敲敲隔壁的门,问一句:“元甫,愿不愿意出去透口气?” 而李元甫也会微笑着点头回应:“荣幸之至。” 于是,后院那只石圆桌,常是坐着两个人:一个哲学家,一个科学家。 他的下巴不再紧绷而低垂,头颅也是平正的抬起;说话不再结巴,脸颊上的红云越来越难得一见。他就像褪去了一张羞涩的外壳,日益显露出成熟的本质来。 就连穿着,也从长衫马褂变成了西装洋裤。他爱在宽松的衬衫外,再套件灰黑色的背带,绷在他颀长的身躯上,这是专属于绅士们的打扮。 宋亚泽曾开玩笑说,流星把他砸开窍了,就像换了个灵魂。 李元甫只是笑笑,没作声响。他夜以继日地工作,忙着发表论文,忙着做实验项目。物理的知识,繁琐的计算,复杂的物质结构,让他日益镇定,浑身上下散发出严谨沉着的学术气质。 也许哲学家总是什么都不用做的。宋亚泽一如既往地坐在后院,一坐就是一下午。他爱阳光打在树叶上耀了他的眼,爱雨水侵袭时湿润清新的空气,也爱咖啡的独特香气。 唯一的变化就是,他总会多备个咖啡杯;如果李元甫到来,就热情地斟上一杯。 时间仿佛会一直这样平淡而平顺地走过,在琐碎的事情中生命被慢慢消磨。今日复制昨日,明日复制今日,规规矩矩地吃掉温特夫人的煎蛋,闲时帮她洗碗,站在窗边抽烟,在雨水中坐看水汽氤氲的美国。 宋亚泽甚至要忘记何年何月了;但生活总要给予人或大或小的波折。 晚餐时刻,古铜色烛台照常摆在餐桌上,上面冒出温暖的光。鸡皮被烤箱烤得油光水滑,出炉后仍隐约听到热油滋滋的声音。 桌边却少了一人。 “李先生怎么还不回来?”宋亚泽夹起一片鸡肉,鲜香的味道即刻传来。 温特夫人耸耸肩,脖子上围着略昂贵的灰蓝色丝巾,她的生活改善了不少。“李先生说,他的项目出了些问题,今晚来不及回来吃晚餐了。” “问题?”宋亚泽顾不上吃肉,放下筷子,发出清脆的声响,“什么问题?” “我也不知道。”她嘴巴遗憾地撇了撇,衰老让她的唇色微紫。 宋亚泽轻叹口气。方才闻到的那股鲜香味道,好像也消失无踪了。鸡肉干柴地难嚼,玉米汤索然无味,烤鹅肝油腻糊口…… 再次见到李元甫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他显得颇为憔悴,眼睛困倦地发红,浅色衬衫沾染上脏污,西裤溅上了泥点。他微微弓着腰,显得格外疲惫。 宋亚泽为他打来洗脸水;他匆匆洗一把就陷在沙发上,太阳穴突突地疼痛。 “项目出了问题。”他用胳膊支起下巴,沙哑的声音如枯叶碎掉的声响。“同我一起合作的同学突然甩手不做了。” 宋亚泽一怔,“为什么?” “他说另一个项目更有钱可赚,不想耽误时间。”李元甫平静说道,“他是日本人,叫中岛凉,也是威廉先生手下的博士生。部门认为我单凭己力做不成实验,就撤回了项目和经费。” 宋亚泽懒得费口舌做无用的责骂,直接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李元甫沉默着坐起身子,手肘撑在腿上,十指交叉,疲惫的双眼透着股韧劲:“我想做下去。说到底,还是他日本人轻视中国,只是随口找个说辞罢了!” “我支持你。”宋亚泽脱口而出,“你那些实验我也弄不懂。钱不够了就直接跟我说,你尽管做就好。” 李元甫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黑眼圈在灯光的阴影下更为明显。 “因为我也是中国人,而且手里有点闲钱。”无需开口,宋亚泽就回答了他心底的问题。泡上一盏红茶,带点苦涩的香气被开水冲洗出来,是很悠和的清香。 “不过……”宋亚泽话锋一转,面露担忧,“我不担心你失败,更担心你因为缺钱而变得像原来那样……” 李元甫一顿,嗤笑一声。他主动倒上两杯茶,将松掉的西装纽扣重新扣好。“你以为我原来不敢张口讲话,是因为没工作缺钱吗?” 宋亚泽注视着他,没有回答。自顾自地拿起烫手的茶盏,轻轻抿一小口,等待着他主动作答。 李元甫却只是轻笑。他拿起 分卷阅读147 分卷阅读147 分卷阅读14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8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8 茶杯,鼻尖凑近,轻轻闻一闻杯口飘溢出的清香,通宵忙碌的倦感驱散了大半。 “我从未起过什么字号。”他盯着宋亚泽线条分明的下巴,那里总是光洁的,胡渣刚一出头就被温柔地剃掉了。“但我打算起个字,单字‘磨’。别号还未想好。” “李磨……吗?”宋亚泽下意识地拿下杯盏,喃喃低声道。 第97章 佛学课 三个月的假期匆匆度过, 闲坐煮咖啡的时光不再, 雨打芭蕉的美景不复,一切又回归到繁忙的轨道。 李元甫在学业、论文和项目之间斡旋, 可谓焦头烂额。他的手指肚常被打印纸上的油墨染黑, 鼻梁上出现护目镜按压的浅印,计算器按钮上的标记被按得模糊。 尽管如此,他仍会在晚睡前,在卧室里点上金黄色的烛光, 拉一曲婉转的小提琴;每晚,在思考了一整天的人生意义之后, 宋亚泽就会伴着这琴声, 缓缓地进入梦乡…… 史密斯先生的课堂依旧如开锅般火热, 面对咄咄逼人或奉承搪塞, 他的态度稳如泰山, 一派云淡风轻。他用油性笔在白板上写下“buddhism(佛教)”, 又慢悠悠地转过脚。 他倚靠在讲台上, 一只脚随意地歪出去, 灰格子衬衫松垮垮地罩在他身上。他慈眉善目,以智者的独特目光凝视着台下的学生。 “史密斯先生, 我想……相对于哲学,宗教另当别论。”一位身材高大的金发男生笑着说。他晃着腿, 手里转着水笔,嘴一咧就是一口整齐的白牙齿。 他叫诺顿,是班上的活跃分子。父母都是位高权重的银行家, 他却选择了看起来相当无趣的哲学,与家族事业背道而驰。他外表帅气,衣着金贵,举手投足间透着玩世不恭的优雅。 史密斯压低下巴,眼皮上抬着瞧他:“说说看。” “有信仰的人多半把信仰当真理。他们只会被动地接受,不敢去质疑,害怕下地狱。”诺顿昂起脸,眉眼自信地上挑着,“这和哲学的‘爱与智慧’完全不同。很抱歉,我想……我们本不应该上这堂课。” 他又顿了顿,手中的水笔啪一声掉在桌面上。“宗教不能算入哲学范围。哲学家需要思考,而宗教扼杀了人们思考的能力。” 史密斯先生鼓起笑意盈盈的眼睛,慢悠悠地说:“孩子,你说的正是‘佛教’与‘佛学’的差别。” 他晃着身子上前一步,高抬着头俯视全班,像摩西在宣布上帝的圣旨。“我会把佛经上的理论介绍给大家。至于当作佛学还是佛教,在于你们自己。” 宋亚泽翻开讲义,复杂而冗长的英文之间,居然引用了中文段落。他忽地想起,乾隆时期编纂的龙藏,是世界上体系最完整的佛经了。发源于印度的佛教,在本土日渐衰微,在中国被发扬光大。 他听不进史密斯先生喋喋不休的英文,凝神读起纸上的中文来: 【佛告阿难,汝等尚以缘心听法,此法亦缘,非得法性。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 以手指月?佛曾将佛经比作手,将真理比作月;以手指月,意指佛讲经说法,为让众生通达真理。宋亚泽猛地想起,彭木芝的字正是“追月”,这么看来,他起字的用意在于“追逐真理”。 他心里一惊,继续向下看去: 【声闻尚昧出胎,菩萨犹昏隔阴。】 他曾在旧书摊发黄的纸张上见过“隔阴”这一佛教术语。人死后,灵魂脱离死去的身体,在进入另一具身体时,会忘记前世发生的所有事。 人们戏称“喝了孟婆汤”,佛经将其解释为“隔阴之迷”。 冥冥之中,宋亚泽像是忽地开了窍,却又难以用言语说明。 “时间有限,今天我们先讲这么多。我们以后会继续探讨。”下课铃突兀地响起,史密斯先生放松似的整理文稿,慢悠悠地转过身走出门,嘴里哼着跑调的小曲。 不同肤色的学生或是谈笑风生,或是气定神闲地离开教室;宋亚泽是最后一个。他将钢笔挂在口袋上,纸张摆放整齐,满脑子“如是我闻”。关上灯一出门,冷不丁撞上一个嬉笑的不正经脸。 徐寅良身子斜向后倾着,换了个时髦的夹鼻眼镜,穿着灰黄色的风衣,头发被发胶固定得一丝不苟。他的黑豆眼被弯成倒过来的小船,喜盈盈的样子。 “久违了。”他故作客套地说,“我又寻到一家味道上乘的中餐馆。要不要去?” “怎么不和你女朋友去?”宋亚泽关上教室门,随口一问。 “分手了。”徐寅良微笑着说,语调一成不变的平和,像是在谈论柴米油盐,“总是那一张脸,再漂亮也看腻了。” 看着他弯起的眼梢,宋亚泽鄙夷地挑了挑眉,轻叹了口气…… 两人来到一间位置偏僻的餐馆。这家店新开张,没什么人气,颇为冷清。所幸老板娘是个腰粗腿肥的东北大娘,说话做事都有劲得很,也给这家小店添了把热乎气儿。 宋亚泽拿到菜单瞅一眼,眼睛倏地冒出光来。他速速点了一盘饺子,简直要想死这鲜美的味道了。 “呵,只要有扁食,你就会点。”徐寅良坐在对面,鼻孔出气地调笑说。 不一会儿,四两白嫩水滑的水饺坐卧在竹盘上,徐徐冒着热气;透过白得透明的皮,能看到里面青绿色的馅儿。 宋亚泽刚准备好醋碟,就被徐寅良先下手为强。他筷子一举,唰一声插到饺子肚中,往醋碟中一蘸,流出的香油随即飘在醋面上。 “你怎么吃起素来了?”徐寅良皱皱眉,嘴里塞着饺子,声音含糊不清,“你不是一向爱吃茴香猪肉馅儿的嘛。” 宋亚泽一怔。茴香猪肉?那不是小时候的最爱吗?彭木芝的口味,居然和小时候的自己一模一样。 他满腹心思,慢吞吞地拿起筷子,吃下一盘写满问号的饺子…… 回到家,家里更要冷清一些。温特夫人踩着拖鞋扫着地,整栋别墅似乎都回响着扫帚摩擦地面的声音。她腰上还系着干净的围裙,扫地的力道挺大,丝毫不像一个年逾六十的老妇人。 瞥一眼窗外,已经冒出几颗星星了,夜色将天空染得深蓝。 “已经十一天了,李先生还是没有回来吃饭吗?”他脱下帽子挂在衣架上,笔直的黑色大衣显得他脸色苍白。 “……没有,他很忙。”温特夫人动作一滞,唯唯诺诺地说。她背过他,若无其事地打开电视,四周顿时嘈杂起来。 宋亚泽盯了她一会,沉默着走到她面前,郑重其事地问:“他到底怎么了?” “噢。上帝呀!我连谎都不会撒了。”温特夫人自暴自弃地说。她将扫帚搁置一旁,低头含胸,“他又添了份工作,听他说能拿十 分卷阅读148 分卷阅读148 分卷阅读14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9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49 块钱的周薪。唉,真是个可怜的孩子,他真辛苦!” 李元甫的项目经费被撤回,却从未对宋亚泽提过资金不足的麻烦,一次也没有。 心里猛地一酸,他皱起眉头问:“那他……做什么工作?” “好像是帮别人整理数据。”温特夫人沙哑着嗓子说,“他不让我对你说。哦,可怜的孩子,我已经减了他十块钱的房租了……” 回到卧室,拿出一本重若石头的汉文大字典,从抽屉摸出一张纸。宋亚泽坐在桌前,点起温暖的台灯,模仿文言文循规蹈矩的语气,写起家书: 【父: 吾有一友名元甫,善思多才,与日本小人合作,为其所欺,资费尽失。吾实期予其援手,一是助其渡过难关,二是壮吾中华之颜面,灭日之嚣张!望父亲寄些款来资吾友,儿必当用心学习,早日毕业,回国与亲友团聚。 ——儿亚泽】 他格外注重了排版,也查阅了繁体字的写法。翻来覆去改了几遍,才将这封情深义重的信寄回中国…… 没过几日,他收到了回信,上面同样标有“加急”的字样。撕开信封,里面夹着100美元的汇票,还附上了一张短短的字条: 【吾儿: 凡报效中华之举,必当助之! ——父宋玺言】 他开心地举起汇票,对着窗外的阳光。薄薄的汇票像半透明了,能清晰地看到纸的纹路。他不自禁地用手摩挲摩挲,嘴角始终带笑,感动与欣慰俱在…… 他换上鞋,一刻也不耽误地去了银行,换回真金白银。他走路太急切,甚至小跑起来。泥水溅上他的黑大衣,脚被小型路障轻绊,也毫不介意。气温渐冷的秋季,他竟然热出了一身汗。 向温特夫人要了李元甫卧室的钥匙,他走了进去。里面仍是一尘不染,书籍被编上号站队整齐,暗金色的檀木桌在阳光下泛着光。 轻轻一笑,他将钱和纸条放在桌上,上面寥寥几字:元甫,收下罢。 …… 李元甫披星戴月地回了家。他弓着腰拖着脚,领带歪向一边,一脸倦容。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的数据吃空了他的脑细胞。 将外衣往床上随手一撇,他耷拉着眼皮,深深呼出一口气,无意间扫到一张面值不小的钞票,和那张不起眼的纸条,斜斜地摆在桌子上,和自己的作风明显不符。 他将钞票放在一边,却将纸条拿起,凝视了很久很久。 笑着吻一下,悉心地放进抽屉里,上了锁。他拿出小提琴,橘红色的木在灯光下泛着古朴厚重的光泽。他是笑着的,酒窝小而浅,看琴弦的目光前所未有的温柔…… 小提琴声渐渐传来,宋亚泽慢慢睁开了眼睛。曲调忽高忽低,却一直悠远动听。他已经睡下了,陷在柔软的枕头中,鬓发随意贴在上面。他像是在看天花板,眼神却是失焦的。 “这家伙……” 他又缓缓闭上眼,轻声嘟囔一句,嘴角勾起浅浅的弧度……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亚泽终于要谈恋爱了,急死我了~~感谢追到这儿的小天使! ps: 【佛告阿难,汝等……彼人因指,当应看月】——楞严经 【声闻尚昧出胎,菩萨犹昏隔阴】——莲池大师 第98章 中岛凉 附在窗户上的冻冰渐薄, 沿着棕褐色的窗沿流淌进下水道中, 发出夏日溪流般的声音。枯树染上星点状的绿,不怕冷的鸟在枝桠上跳跃, 浅黄色的爪子抓破树皮。 初春的光年复一年的照射大地, 不曾来迟,而时间已经翻去了一年多。 李元甫辞去了兼职,把所有的精力用在项目上。他还是那样劳累,垃圾筐内堆着无效数据的纸团, 废弃的铅笔头挤在一旁发出喟叹;他甚至需要戴起夹鼻眼镜,镜片后是他布满血丝的双眼。 宋亚泽曾问起项目的名称, 答案是一串物理术语堆砌而成的长句, “脉冲”、“粒子”、“射线仪”等词放置一起, 像是有规律, 又像是没规律。他也懒得再问, 大手一挥直接给钱显然要简单也实际得多。 而李元甫也不孚众望地成功了。 那一天, 威廉先生带着学生登门造访, 他握着暗金色手杖的手止不住颤抖, 眼睛里闪烁着骄傲的光芒。他激动地与李元甫行了吻面礼,他的母亲是法国人, 来到美国后就很少行此礼了。 李元甫实验成功的意义,也许只有他最懂。 笨重而精密的仪器闪着规律的红光, 时不时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周身插遍电线,有的线上积了很厚的灰,只有开关键和调试钮被摩得光亮。整个机器像一只巨型犀牛, 运行起来发出隆隆的响声,似背上驼了沉重的巨石。 所有到访的博士生或多或少地露出惊艳的目光,唯有一人始终面无表情——他便是中岛凉,那个中途甩手的日本人。他是一个日本将军的儿子。 温特夫人怀里抱着一小筐鸡蛋,她野心勃勃,打算做烤蛋糕,向这帮尖端人才炫耀炫耀手艺。 宋亚泽下课回家,脖子上的黑羊毛围巾沾点雾霭般的湿润,手里还捧着厚如砖头的书本,其奥义之深妙毫不逊于物理知识。他踏入门槛,看到家中的来客,又听到温特夫人在厨房哼唱小曲,手中的烘焙器具撞击出乒乒乓乓。 李元甫正在作讲解,说着晦涩难懂的术语。他看到宋亚泽回来,神情一顿,嘴角勾起,两人对视着,心照不宣地交换了微笑。 摘下围巾,宋亚泽特意煮了茶,茶叶是他在唐人街买来的,袅袅茶香是中国的气质。 他朝那几个理科博士瞥一眼,当下就认出同为亚裔脸孔的中岛凉。那人一脸冷漠地站在人群后面,相距甚远,左口袋处还挂着沉重名贵的金色怀表。 他下巴紧绷,眉毛疏淡,神情透着冰冷决绝。身上穿着黑色西装,连里面的衬衫都是黑的。他个头不高,手臂却挺长,僵直地垂到大腿,扑面而来一种压抑扭曲的气息。 茶已熟透,宋亚泽礼貌地将杯子分出,同样递给中岛凉一杯。 中岛凉接过茶杯,上下打量他一眼,轻蔑地哼哼气。“很抱歉,这茶泡得不合格,你也没有双手奉给我。”他说着还算流利的中文,明显是经过专业的训练。 宋亚泽笑道:“我也很抱歉,这是中国茶,不是日本茶。我是中国人,不是日本人,没必要奉行你们的规则。” “哼。”他冷笑着,露出的一小截牙齿发出银白色的冷光,“中国只是一条将死的虫,只能任人鱼肉,有什么规则可谈?” “傲慢无知之辈,鼠目寸光之言。”宋亚泽收敛笑容,冷峻地说,“一个伪满洲政府,就让你觉得中国唾手可得了?在你有生之年,你会看到日本向中国投降。” 分卷阅读149 分卷阅读149 分卷阅读15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0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0 中岛凉抬眼瞧他,嗤笑着说:“你的想法太过自负。” “你的想法太过愚蠢。”宋亚泽一笑,将他手中的茶杯拿回,反手一扣,茶水就被泼出窗外。“就像你擅自中断项目一样,你毁了约,名声变差了,也赔了不少钱吧。” 他看到中岛凉的脸色唰得变白,“事实证明,中国的李元甫成功了。你现在的下场,就是日本将来的下场。” “中国可以超过日本?!无稽之谈!”中岛凉愤然低声道。一贯奉行的理念被挑战,他像一只激动的鹦鹉,差点要张牙舞爪。 “是不是无稽之谈,你这辈子是见不到了。但你的子孙会替你见到。”宋亚泽平静地说。 中岛凉瞪了他一眼,气得涨红了脸。他丧失了日本人极为重视的礼仪,直接转过身踱步出了门,皮鞋蹬地发出急躁的声响,算是他表达愤怒的一种方式。 对着那矮小的身影冷笑一声,宋亚泽转过身来,惊奇地发现,博士生们齐刷刷地向自己看来,一脸茫然;李元甫双唇颤抖着,看上去有些激动。 激烈的辩论让他忽略了环境。他这才反应过来,方才说话的声音高昂了些,又用的中文,只有李元甫才能听懂。 威廉先生若无其事,他将专利申请书收好。肥胖的白手搭在李元甫肩上,像一堆油腻的奶油。他闭着眼睛,虔诚地为他祈祷,原本滑稽的双下巴此时也显得端庄起来,表情肃穆的像一位传道士。 做完祈祷,他带着博士生离开了。温特夫人手端还冒着热气的蛋糕走出来,却只看到他们的背影,不免失望地叹一声。她的围裙上沾满了花花绿绿的果酱,就像几十年后美国流行的街头涂鸦。 她将蛋糕往桌上一放,抬起头冲两个年轻人尴尬一笑,下巴上沾了绿色的果酱,为她衰老的面庞增添一丝趣味。“now…it’s yours.”她挑了挑眉,斜垮垮的溜肩耸了耸,又回到了厨房。 两人坐了下来。刀在软嫩的蛋糕上一划,带着香味的热气就从缝中升腾,蛋糕如弹簧般弹回原样,鸡蛋的丝丝腥气被黄油和糖掩盖。这个出自老妇之手的甜品,带着类似母亲和家乡的味道。 “你不爱甜,我替你吃。”李元甫主动说。他将蛋糕取下装在小盘里,横在黄蛋糕中间的绿色果酱颇为扎眼。 宋亚泽直直盯着那绿色的一点,突然伸出叉子,在上面扒掉一块,放进嘴里。咽下后说:“味道还不错。” 李元甫惊住,他看到宋亚泽真的滚动了喉结,问道:“你不是一向抵触甜口味吗?” 宋亚泽顿了顿,才说:“其实也不是那么难吃。” 李元甫一笑,将小盘给他推过去,盯着他看一会儿,说:“方才你和中岛凉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宋亚泽又吃掉一块。“我讨厌他那种无聊的傲慢。况且我是中国人,就算中国现在有很多问题,我也不可能去奉承日本人吧。” 李元甫认真思考一会,咀嚼蛋糕的速度变慢不少。“中国唯有兴实业,发展经济,多与外国通商,才能兴旺。” “你说的只是一方面。”宋亚泽擦擦嘴边的蛋糕屑,若有所思地说,“还要扭转整个国家的教育现状,文化素质也得跟上。大部分人上不起学读不了书,自然就愚昧,国家怎么能兴旺。” 李元甫陷入了沉默,他忘了吃蛋糕,眼睛出神地盯着面前的银色托盘。很久,他复又开口:“你的意思是……还要注重文学和思想领域?” “嗯。” 李元甫又一言不发起来,他手里握着叉子,却始终没有动弹。宋亚泽已经吃完,喝起了清茶,剩余的甜点已冷掉变硬,温特夫人将洗干净的围裙拿出去晾晒,他手中明晃晃的叉子依旧干净。 …… 半年后,专利被卖出,李元甫得了五千元美金,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荣誉与表彰俱来,美国佬对这个黄皮肤的男生给予很高评价,邀约如雪片般飞来。他名利双收,甚至开始去其他大学任教。 曾经鄙薄他的中岛凉,因为毁约而错过这一著名的项目,常被学术界奉为反面教材,遭人诟病。他每天都要见到李元甫,更是无心学习,只好肄业,回到了日本。 李元甫和很多商界大牛见面合影,收到来自学术机构的邀请函。黑白照片上的他,西裤熨帖而笔直,衬衫外绷着背带,扣得严丝合缝的方领将他修长的脖颈衬得很好看。 生活的如意,让他更加自信。他经常笑得意气风发,腰背挺直,细长的眼睛眯起,嘴边是不过分的笑容。鼻梁附近的雀斑为他增一分可爱。 他还会在夜晚拉小提琴,还会和宋亚泽坐在后院,在漫天雨丝时,品品现煮咖啡的味道。那是一种类似习惯的品味,已经成了两人的消遣。 实际上,他不爱苦涩的咖啡,他爱的是和宋亚泽共享的安静时光。那是专属于二人的寂寞,没有外人打扰。 他们可以无声地坐一下午,彼此不说一句话,却感觉已经从天南聊到地北。 李元甫已然知足,他自以为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他自以为如此,呵呵(doge) 第99章 情书 温特夫人别墅的二楼阳台上, 葡萄藤架被结实地立起, 枯黄的干竹竿之间系着缠绕的绳段。竹竿交叉着直指蓝天,云间有一轮白日火辣地烘烤大地, 地上的一切被晒得发白。 这就到了夏季。蝉虫在隐蔽处聒噪, 女子的长靴被换成短裙,冰淇淋的香甜被骄人的热浪湮没。 李元甫嘴里叼着绳子,手中扶着竹竿,正在手口并用地搭建葡萄架。汗水顺着他的下巴滴落, 甚至渗进他的眼睛,酸痛起来。他将上身的衬衫脱下, 用它擦了一把汗, 丢掉。 线条优美的肌肉微隆起, 渗出汗珠的皮肤被晒得发烫, 那是蜜色的肤色。他赤着上身, 灰色运动裤被卷起到脚踝, 突出的脚踝骨是那样有男人味。 宋亚泽和诺顿并肩走着, 后者要向他借一本哲学书。他远远就望见那一片蜜色, 连成一片的汗珠反射着阳光,晃了他的眼。诺顿兴高采烈地同他搭话, 他表面上温和有礼,却已经开始走神。 “元甫, 你在做什么?”走到门口,他抬起头问。 李元甫看到他,也看到一旁的帅气男生。一种本能性的猜疑油然而生, 让他浑身失了力气,手一松,竹竿噼里啪啦地摔倒在地。 某种类似于渴求的感觉逐渐升温;又或许,这种感觉早已存在,只是他此时才注意到。 “我在……嗯……帮温特夫人搭葡萄架。”他结巴道。 宋亚泽盯着他看了一会,没再出声。李元甫只觉得脸如火烧般热辣,可他无法控制这股涌上来的血。他很久没有这般手足无 分卷阅读150 分卷阅读150 分卷阅读15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1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1 措了。 楼下的两人上了二楼,很快又进了后院,诺顿的手上多了一本书。宋亚泽请他坐下,为他煮了咖啡。阳光明媚中,他们聊了起来。 “绝对的正义并不存在。立场决定人的思维倾向,所谓的正义规则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但不能保障到所有人。这就失去了平等,也失去了正义……” 【噢,他们聊起哲学了。这些问题我平时从不会思考,他们更有共同语言】。李元甫暗想。他站在二楼,心思却飞到后院,巨大的酸意让他心口沉闷。 “不对。除了平等,还要考虑善恶。社会应当抑恶扬善,邪恶的人应该被削弱权利,这才是公平……” 【那个外国佬这么英俊,看穿着也讲究。他们多么般配……】这么想着,他空落落的,忍不住得向后院瞄一眼,诺顿叠着二郎腿坐在原本专属于他的位子上,谈笑风生,从骨子里流露的自信熏疼了他的眼。 李元甫再没力气干活了。他懊丧地坐在地上,用手捂着痛苦的脸,心如烧灼般疼痛。 年少时,他从黑龙江来到苏州求学,在学堂见到家世显赫的宋亚泽。那时,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够了。 后来,他刻苦学习,考取了庚款公费生的机会,和宋亚泽同赴美国。在船上,他们结识。那时,只要他认识自己、会与自己打招呼就够了。 再后来,阴差阳错,他们合租一房,还一起旅行、观赏流星。那时,只要他认定自己是可靠的朋友就够了。 他一直妄想着,默默守护就够了。那个人是夜明珠,是要镶嵌在雕梁玉柱之上的,而不是自己这块斑斑点点的穷木头。 而现在,他却发现自己想要的更多。也许人都是贪心的,一旦付出了感情,就难以控制对未来的希冀。 他突然明白了很多。 “元甫,你怎么坐地上了?”送走诺顿,宋亚泽上了阳台,看到李元甫赤着上身坐在灰溜溜的地上,背后是一排干枯的黄竹竿,显得很凄凉。“你的身材很好看。”他冷不丁地又补充一句。 李元甫呼吸一滞,仰起脸看他。阳光打在他脸上,却没有恼人的汗,他眯眼笑着,嘴角的弧度很温暖;微微弯腰,向地上的人伸出手,作势要拉他起身。 他握着那只手站起身来,身上的汗水早已凉透,沿着腰线滴下来,浸湿了运动裤。 宋亚泽递给他一张灰格子手帕,棉麻的柔软触感。他接过擦擦脸,将手帕揉得变了形。他一直别过头去,下巴及不可察地抖动。 “他是谁?”他低声问,额前碎发下的阴影将他的眼睛蒙蔽。 宋亚泽发觉他的语气不对,脸上的笑容也消失殆尽。“他叫诺顿,是我的同学,今天来找我借书。” “是……是么……”李元甫吞吞吐吐,心里泛起遮天般的委屈,“那……那你为什么让他坐我的位子?”话一出口,他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宋亚泽斜着看他一眼,沉默起来,难得的神情严肃。他点上一根烟缓缓抽着,白雾转瞬即逝。李元甫能闻到被风稀释了的烟草味道,那是他爱抽的牌子,醇厚中带点清香。 “我更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宋亚泽说。他拿下香烟,用手指敲敲它,似是在等李元甫的回答。白色烟灰倏然而落,掉在他的黑皮鞋上,刺眼极了。 李元甫榆木疙瘩似的努努嘴,一个字也蹦不出来。消失很久的自卑死灰复燃,将他烧灼得麻木。或许在宋亚泽面前,他总是容易自卑的。 他没有回答,或者说不敢回答。只是紧闭着嘴转过身,逃也似的下了楼…… 温特夫人闲哼小曲在阳台下走过,抬起头和宋亚泽对望一眼,看到他在寂寞地抽着烟,神色复杂。她又低下头,在白发上戴起枚红色的发卡,坐在木制摇椅上,晒太阳织毛衣。她是进入了生命中的安闲阶段。 安闲是已经历甜酸苦辣的老年人的特权,年轻力壮之人还不够资格去享受。 第二天,李元甫就收到了来自家乡的紧急电报。 【父病危,速回。】 这是家中大哥发来的电报。他是个朴实的工人,黝黑沧桑的脸上常带着憨厚的笑容。家境窘迫,为了让弟弟上学,他初中就辍学了,在炼钢厂当打铁匠。小小年纪就承担家里开销,是村里知名的孝子。 李元甫果断向学校请了假,买好了车票。他要去见父亲最后一面,只是国内时局动荡,不知何时能回来。 他想了想宋亚泽,深呼一口气,决定赌一把。 回国的前一天晚上,他将一封信塞进隔壁卧室的门缝下…… 这封信被宋亚泽打开时,李元甫所在的邮轮在海面上已经隆隆前行了。他扭开台灯,点上一根烟,洁白的信纸略微发黄,草木与油墨的香味扑面而来: 【亚泽: 父亲重疾,我必须回家尽孝。因实在没勇气面对你,唯写信以表我心迹。 我十六岁来到吴江求学,在学堂见到你。彼时,你备受老师青睐,享众星捧月;我是一农村小子,灰头土脸,相貌不佳。每当遇见你,我总低头躲过,这绝不是不尊之举,却是我自卑心作祟。 那时,我总爱远远观望你。看你背诵英文,看你将掉落的书本捡起,看你慢条斯理地吃饭。我甚至晓得,你看过七本英文书,吃鸭蛋时习惯先吃白再吃黄,拿筷子总是恰巧捏住筷子中间。 与你擦肩而过,是我最大的快乐。我至今仍记得,那三年里,你与我擦肩而过共二十一次。 后来,我有幸与你相识。了解到你爱听小提琴,我每个清早都会练习,想要你每晚听着它入睡;我想让你看最美的景色,带你去了大峡谷。我不晓得该怎么对你才好,我只想把最好的、最美的都给你,我想让你快乐。 我将字改成“磨”,正是因为你的名字叫“亚泽”。我想让你“光泽”、“顶泽”、“最泽”、“独一无二泽”,想把遮住你美好的障碍通通磨掉,不仅是“亚泽”。 那天,我见到那个外国佬,心里很痛也很自卑。我本来以为,只要你快乐就好,哪怕不和我在一起,你幸福就已足够。可臆想都是虚伪的,我发觉我根本做不到置身度外,做不到心甘情愿。 你问我为何要问那个问题,当时我太紧张不敢回答,无礼地跑掉了,很抱歉。 现在我想告诉你,因为我爱你,这种爱超过了我对自己的爱。世界上,人人皆爱自己,在爱自己的基础上才会去爱别人,可我最爱你。人生总是苦多乐少,可我愿意为你承担所有苦,把所有乐都给你。 我鼓起了生平从未有过的勇气,写下这封信。你可能会觉得我软弱,以这种没出息的方式向你求爱,因为每当面对你,我总会怀疑自己,恨自己的雀子斑,恨自己所有的缺点。 分卷阅读151 分卷阅读151 分卷阅读15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2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2 如果你不同意,尽管发声拒绝。我不想以朋友的身份逼迫你,不想让你受委屈,不敢希求你能接受。但对于我,已没有任何遗憾。 ——李元甫】 宋亚泽将信拿近,翻来覆去读了无数遍。他并不知道,他的脸上已经堆起笑容,很久没有散去。他想拿起烟抽一口,却突然感到手指疼痛,原来火苗早已将他的手指灼伤了…… 他放下烟头,拿起笔,在信纸上写道:“等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表白了,终于~这算是我理想中的爱情了。相互理解,相互付出。我希望他俩是彼此尊重和付出的=^_^= 第100章 初恋 两个月后, 当李元甫在老家为父亲抬棺尽孝时, 宋亚泽还在美国过他的舒服日子。 他常去李元甫的卧室,将床上的被褥拿出来晒晒太阳, 将桌上沉落的灰尘拂走, 将玻璃窗上的青色雨印擦净。 他看到书本下,压着一根古铜色的钥匙。拿起,偷偷打开上锁的抽屉,里面只躺着一张孤单的纸条。那是两年前, 他亲手写下的,纸条已经变黄变脆, 上面的墨迹已经发淡:元甫, 收下罢。 他拿出纸条, 微笑着轻吻一下。曾经, 李元甫也这样做过, 或许两人的唇印是贴合的。 他记起模糊的历史常识, 赶忙去打听李元甫家的地址, 为他发了一份紧急电报: 【元甫: 时局很乱, 东北三省恐要沦陷,望你安顿亲属后, 速速回来。我会一直等你,有些话我想亲口对你说。】 很快, 他就收到李元甫的回信: 【亚泽: 黑龙江已有县城沦陷。我已和家人迁至苏州,目前一切安顿,请你不要担心。我订了回美国的船票, 预计两个月后见面。】 宋亚泽笑着收起电报。这天放假,阳光正好,他骑着自行车,唱着情歌,穿梭在美国街头。这个黄皮肤的中国男孩的歌声,和他脸上放肆的笑容,引得众人纷纷好奇,他也不管不顾,破音了跑调了,还在继续唱。 天空是从未有过的蓝,中餐馆的筷子尖的温度好烫,甜品店里飘出的黄油味好香。他从甜品店出来,手里拿着一袋曲奇;这本是他最不愿意尝试的食物,而现在,他却很想吃。 温特夫人看到只剩半袋的曲奇饼干,上面还镶嵌着密集的巧克力豆和白色的杏仁片,惊诧着说:“我以为你是买给我吃的。” 宋亚泽将饼干塞到她手中,笑着说:“我忘了和你分享。” “你真是口味大变。”她咬掉一口饼干,发出脆脆的声响,打趣道,“从我生活的经验来看,口味大变的人,不是恋爱了,就是怀孕了。” 宋亚泽大笑起来,眼角出现了笑得厉害时才会有的褶子,这对他来说很罕见。他不自觉地扶住温特夫人的肩膀,笑得浑身发颤。“我恋爱了,温特夫人。这是我的初恋,大概也会是最后一场。”他柔声说。 …… 两个月后,天气已经很冷了,窗外的风在低唱着,将冰冷驱赶到每一个角落。寒蝉在黑暗处低吼,月光从云缝间掠过,被障蔽去一半光亮,暗色的景物透着股静谧与安详。 宋亚泽靠在床上,穿件黑色的羊毛衫,身后便是丝面的白色靠枕。他手持着香烟,透过白色烟雾的屏障欣赏窗外的星星,腿上还摊开一本意义深奥的哲学书。屋里烧着壁炉,扑出来的热浪总是把书页吹得翻开,他也懒得去管。 他像是在等待。这样等待的夜晚,他已经有过很多次了。 正当他在把星星想象成一只羊的形状时,屋里响起了敲门声,很轻柔。 他一愣,巨大的欣喜在心中拔地而起,将他撞击得头脑发热。他赶忙狠抽了一口烟,边吐边转过头说:“进来吧。” 门开了又关上,屋里多了一人。李元甫手里提着行李箱,帽子和手套都还在身上;他还没回自己的卧室,就迫不及待来到这里了。他风尘仆仆,穿着贵重的灰色大衣,笔直地垂到小腿;下巴上有显而易见的胡茬,看上去有点脏。 啪地一声,行李箱掉在地上,这是房间里唯一的声响。李元甫拿下帽子,他的头发被压得变了形,双唇颤抖着,眼里满是激动之色。 两人对视了近一分钟,彼此没有一句话。宋亚泽斜靠在床上,屈起一条腿,胳膊支在腿上,手中的香烟还在徐徐地冒着光和雾。他盯着李元甫,慢吞吞地将烟凑近嘴唇,突然笑着说:“元甫,你瘦了。” 李元甫的心口像积郁了块大石,他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看到宋亚泽的平静,也看到平静之下的波动。那是触动他心弦的波动,让他于刹那间紧张起来。 他走过去,坐在床边,双手局促不安地按着膝盖,不敢直视宋亚泽。 倏地,他的手被握住,下一秒就十指胶合。李元甫紧张而期待地抬起头,近距离地看到宋亚泽,清晰地看到他根根分明的睫毛,从壁炉反射出的火光在他脸上晃荡,显得暖烘烘的。“亚泽……”他沙哑着嗓子说。 宋亚泽看了他一会儿,抽口烟,吐掉,伸手抱住他的后脑勺,吻了上去。 那双唇贴上来时,李元甫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就回抱住他。他们吻得很激烈,那是一种类似于渴饮的吻,有咬噬带来的痛感,以及唾液融合带来的交缠。他们相互索取着,眼睛紧闭,像两只猛兽在剧烈地撕扯。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分离开来,额头相抵,都气喘吁吁了。彼此感受到对方身上传来的热度,是那样血脉偾张的热度。 宋亚泽微笑着,无力地向后靠去,躺在床头,双目有些失神;他凌乱的碎发贴在额头上,慵懒地垂着眼皮,瞥了一眼李元甫起伏不定的胸膛和发红的双眼。 他盯着他,又抽了口烟,烟雾从他的鼻子和口中慢悠悠地冒出。捻灭烟头,坐起身,将身上的羊毛衫脱掉。他的皮肤被镀上美丽的光泽,光滑而干净;柔和的肌理显出浅浅的线条,很诱人。 李元甫瞬间屏息,一种征服欲蹿遍全身,让他险些失控。他猛地按住宋亚泽的肩膀,将他压在靠枕上,凑近,喘息着说:“我想要你……” 宋亚泽轻笑一声,伸手解开他大衣的纽扣,里面是白色的棉衬衫。 他愣一下,停了手,抚上李元甫的脸,摸着他的嘴唇说:“把衣服脱了,只留这件衬衫和我做。” 这是一场极致的逍遥事。两人的心脏都激动不已地跳动,血管突突直跳,肾上腺素分泌得旺盛。汗水沾湿了床单和头发,他们时而耳鬓厮磨,时而歇斯底里;有过直上云霄的巅峰,也有细腻温婉的谷底…… 结束时,已经凌晨时分了。释放出所有的爱与力量,他们很疲累,却并不想睡。 宋亚泽安 分卷阅读152 分卷阅读152 分卷阅读15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3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3 静地躺在李元甫的怀中,能听到来自胸腔的有力的心跳声。激情的余韵让他不自禁地抚摸他的后背。 李元甫突然搂紧他,下巴上的胡茬扎痛了他的额角。“这简直是一场梦……”他愣愣地说。 宋亚泽笑着扬起头来,伸出手来,温柔地替他整理着潮湿的头发。他眼里的火光摇曳多姿。“我也这么觉得。”他说。 “我居然……居然真的得到了你。”李元甫喃喃道,宋亚泽能感觉到他的肌肉在颤动着绷紧,“我出身贫寒,还长了一脸麻子,我……” “元甫。”宋亚泽轻抚他的鬓发,如蜻蜓点水般吻上他的鼻梁,一边吻一边说,“我爱你,爱你的所有。包括你的雀斑,我都爱。” 说着,他将身体向上移了移,伸出胳膊将李元甫抱在怀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安抚他。两人变换了拥抱的姿势。李元甫将头贴紧他的胸口,激动地抖着身体。 “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的?”许久,李元甫开口问道。 宋亚泽想了想。“大概是……那次在大峡谷看流星的时候吧。我听到你说那些话,看见你拉小提琴。那个时候,我就爱上你了。” 李元甫将记忆追溯到那个流星漫天的夜晚。那天,风很大,景色很美,小提琴的声音忽远忽近,背后的宋亚泽温柔而安静。天地间,一切存在化为乌有,只有他们两人在漫游。 他鼻子一酸,喉咙热辣地说:“谢谢你……谢谢你爱我……” “我也谢谢你,元甫。是你让我学会了爱。爱一个人,要比被人爱幸福得多。”宋亚泽将他搂紧,笑着说:“你知道嘛,曾经有不少人追求过我。” 感受到怀里的抖动,他继续道:“但是我从没有动过心,你是唯一一个。” 李元甫将头伸出来。两人平视着,躺在枕头上,彼此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他吞吞吐吐地问:“真的吗?” “真的。”宋亚泽轻声说,眼里满是柔情。“你是我灵魂的侠侣。以前就算我身在人群里,我都觉得寂寞。现在,哪怕身边只有你一个人,我都觉得自己活得充实。” 李元甫静静地看着他,听着这低沉声音讲出的表白,将他脸上的薄汗轻拭去。很久,他才喟叹道:“我真幸福,因为我爱的人也爱我。” 他动了动,蹭到宋亚泽的腿,又掀起一阵难以控制的渴望。他揽过他的头,吻了上去;吻着吻着,翻过身,再次将他压住…… 作者有话要说:  宋亚泽恋爱了,正好是在第100章 ,这还真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文章快要完结了,真好。无数次想断更,还是坚持下来了,谢谢小天使的支持。 第101章 系统自毁 李元甫从未想过生活会如此惬意和顺利。他收获了梦寐以求的爱, 博士生活进入到尾声, 美国国家工程院正是他毕业后的落脚处。 不久后,他成了工程院的外籍院士, 名副其实的科学家。在一群金发白肤的高胖美国佬之间, 这个黑发高瘦的中国人多么格格不入。 可尽管如此,无人敢轻薄他。学术界的人知道,他那看似平凡的头颅之中,隐藏着一颗聪明的大脑。学术的洗礼, 让他始终儒雅;他不需要握根手杖装腔作势,他的知识就是他的气质。 他和他的爱人如胶似漆。他们去过海滩, 手牵手看海。在那里, 海水拍打他们的脚背。眺望远方, 那里流转着城市繁华的灯亮, 海上大桥上的车灯在忙碌着移动, 隐隐传来辗轧沥青地面的声音。 现世的纷繁没有让他分心。光线是那样昏暗, 他仍能抓住宋亚泽眼中的闪亮, 更能感受到他嘴唇的润泽, 在鼻息交融之处,拢住他的腰, 深情地拥吻。 他是最浪漫的科学家。 宋亚泽毕业了,不同于徐寅良的回国逍遥, 他选择继续深造。李元甫曾问过他原因,他轻轻一笑,将手里的书本放下, 说:“我要配得上你。” 研究生课程被安排得紧密,他每天忙着学业和论文。文科专业的经费不如理科的来得多,他有时得倒贴钱才能完成项目。就在这时,噩耗传来。 【弟:父亲于上周病故,家院已分,光景凄凉。我上有母亲,下有三儿女,实无精力负担你的学业费用。现予你百元美金,今后不再寄钱于你。望你好自珍重! ——大哥宋祥麒】 李元甫瞟一眼电报,将它团成团,扔进垃圾桶,笑着说:“没关系,我来。” 宋亚泽报之以笑。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李元甫的慷慨解囊,不卑不亢。 …… 期盼已久的假期终于来临,宋亚泽算是暂歇一口气。 以往,他总会利用假期,兴致盎然地翻翻哲学;而真正深入理论之后,他失去了那份类似新鲜感的热情。更多时间,他会坐在后院,还是手捧咖啡,对面还是坐着李元甫,只是腿上不再有书摊开。 雨丝如银针般下落,刺向芭蕉叶,叶子被打得直点头。这对恋人一如既往地坐在后院,咖啡杯里上升的热气让本就湿漉漉的画面更加模糊。淅淅沥沥的雨声是一道屏障,将他们与外界分隔开来。 李元甫转头,凝视桌对面的人。宋亚泽微仰着头,眼睛看向灰幕布般的天。因为雨天的缘故,他的睫毛上围绕一圈隐约的雾气。 蓦然,李元甫心痛起来。“亚泽?”他轻声唤道。 宋亚泽回头看他,眼里仍流转着雾气,给那双黑眸平添一丝温柔。 “我这几天休假。”李元甫站起身,走到他椅子后面,蹲下来从背后抱住他。“我带你去旅行吧。无论去哪里都好,你太辛苦了。” 宋亚泽轻笑一声,那层雾气也被笑容驱散。他轻柔地抚上李元甫略带凉意的双手,将它们拿下放在自己手心,试图焐热。“你真懂我,元甫。”他侧过脸,柔声道,“我想去瓦尔登湖。”他补上一句。 瓦尔登湖离家不远。收拾行李,背起小提琴,他们第二天就驱车到达。 两人踩在黄色落叶上漫步,发出干叶破碎的声音。布满沙石的道路弯曲延伸,旁边就是曜石般的瓦尔登湖,上面有鸭子摆尾。黄色蘑菇黏附在枯木上,以诡异的姿势生长着;偶尔有落叶劈开阳光缓缓落地。这里是安宁而荒凉的。 走到湖边,看到灰鸭子扭头咬啜羽毛,李元甫笑着说:“梭罗竟然会在这里住那么久。” “他是个天才,但他是孤独的。”宋亚泽遥望远处一排黄绿相间的树木,“我比他幸运,因为我遇见了你。” 李元甫心里一紧,说:“你我原来都是孤独的人。”他牵起宋亚泽的手,轻抚他掌心的薄茧。 “亚泽。你还记得……你曾对我说过的那个理想吗?”他思索着说,“你说,要让中国强盛 分卷阅读153 分卷阅读153 分卷阅读15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4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4 ,必须要提升文学和思想领域?记得吗?” “记得。”宋亚泽肯定地说。“在这方面,我赞成鲁迅先生的说法。” 李元甫将他脖子上的毛围巾系紧,又倏地握住他的手,说:“我会努力实现你的理想。” 宋亚泽盯着他沉默片刻,说:“元甫,为我拉一曲小提琴吧。” 李元甫将乐器拿出,顿了顿说:“我想教你拉小提琴,你先把下巴垫在腮托上。” 宋亚泽照做了。他左手扶着琴颈,右手装模作样地执着琴弓。接着,他从眼梢斜着看向李元甫,弯起的眼角很俏皮。“然后呢,李老师?” 李元甫站到他身后,抬起双臂,一手按住琴弦,另一只握住他的右手,看起来就像从背后抱住他,这是一个温馨的相拥方式。 两人恰到好处地相贴。李元甫抓住他的手舞动,流泻出的音调婉转,不停撞击着他的耳膜。宋亚泽新奇地望着小提琴,错觉这演奏仿佛真是出自自己之手。 甜蜜瞬间点燃,让他心跳加速。他和李元甫相恋近一年,肌肤相亲的次数早已数不清;可这种甜蜜却始终如一。 他忽然停下手。李元甫动作一顿,惊慌起来,放下琴问:“怎么了?” 宋亚泽扭过头,阳光为他侧脸镀上一层好看的光。他低垂着眼眸,看到李元甫滚动的喉结,以及他扣得禁欲的衣领。“元甫,吻我。”他说。 李元甫一愣,揽着他的腰,吻了上去。很快,他就将吻延伸到他的脖子,环抱他腰部的手臂也越收越紧。宋亚泽不禁喘息起来,双眼迷离地提醒道:“别在这儿……我们去车上。” …… 李元甫日渐德高望重,宋亚泽攻读了哲学博士,留在威兹大学任教。经济形势好转后,他们从温特夫人家搬了出去,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他们一起去机场送走许多同期留洋的中国人。本着一腔爱国情,李元甫也曾想回国,被宋亚泽阻止,将此事延迟到1949年之后。他们一直留在美国,从而躲避了国内的战火。 李元甫开始翻阅佛经,经常看得入神,连饭也忘了吃。宋亚泽不打扰他,还会为他送上一杯茶叶翻滚的红茶。他在袅袅缕缕的茶香中,对宋亚泽说:“或许,宗教真是科学的尽头。” 宋亚泽一愣:“为什么这么说?” “世界上有很多问题,是当前科学解决不了的,或者说要花费很长时间。比如你的理想。”李元甫吹吹杯口,“如果科学和宗教结合,不知道能否有用。从完整性来说,宗教对于世界的解释,明显比现代科学要完善许多。” 宋亚泽没有斥诸荒唐,反而坐了下来,聚精会神地听着。 “我想……如果有这样一个东西。”李元甫双手比划着,手里还握着一只作图用的铅笔,“它运行的原理是宗教,但运行的步骤要科学才能完成……” “说说看。” “就拿你的理想为例。要改善文学质量的话,我想……可以提取作家的思想,建立起全新的世界,让作家本人进入这个世界,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来回时间由他们自己定。回来之后,再根据自己的经历去修改……” 宋亚泽的耳边嗡嗡作响。他没听清李元甫后面的话,只看到他挥着铅笔、嘴唇一张一合。巨大的震惊让他猛吸一口凉气,浑身僵直,头皮开始发麻。 “亚泽?”李元甫看他双目圆睁,伸出手捏着他的肩膀晃了晃,“你觉得可以吗?” 宋亚泽从惊诧中回过神来,他不知道该将目光投射到哪里,呆愣道:“……可以的,你做得到。” 时间就这样温馨地走过,在两具身体的交缠之中,在两个灵魂的相拥中。 他们的脸上有了淡淡的皱纹,皮肤容易变得油腻;有限的精力,让他们没法再满腔热血地通宵工作。原本身段骨感的李元甫,也有了可爱的小肚子,宋亚泽喜欢抚摸它;而他自己的手上,也出现了“i do”的纹身。 1949年,这是举国欢庆的一年。红色阵营又多了一个正在舔舐伤口的大国,蓝色阵营痛惜这次旗帜颜色的变易。 大街小巷,都竖着电线杆,上面绑着广播,里面传出高昂积极的声音,多半是红色的赞美之词,或是“反帝”、“反修”这样政治意味极浓重的词。人民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生活虽贫困,可人心却前所未有的一致。 两人回了国,宋亚泽被聘请为大学教授。李元甫则享有更高的礼遇,直接进入国家科学院工作。 从飞机上下来时,宋亚泽还算平静,李元甫却激动得浑身乱抖。爱国的热血不停上涌,这个已过而立的男人,脸色涨红,险些要失了控。 “元甫……”宋亚泽看他这样激动,赶忙握住他汗湿而发烫的手。两人相视一眼,他才咽口唾沫,镇定了一些。 国家对他们待遇甚佳,为他们分配了单独的房子,两人住在彼此的隔壁。 一路上,在专人接送的轿车上,他们坐在车后座。车子平稳地行驶着,车窗大开,风被呼呼地灌进来,外面阳光大盛,洋溢着涅槃重生的热情,车里连外面的广播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回国了……”李元甫趴在车窗上,头发被吹得根根交叉立起。他眯着眼睛,痴迷地看着窗外的疾驰而过的景物,接二连三地叹气。他看起来像个孩子,又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 “是的,你天天念叨回国,今天终于实现了。”宋亚泽笑着说。 李元甫看向他,用指头指了指自己的鼻尖,自信地说:“我也会实现你的理想,已经快了!” 车子经过长长的红色围墙,上面涂着时代特征明显的标语,插图是围着头巾的农民和手拿斧子的工人。人物的表情有些夸张。 李元甫看到围墙上“反帝”、“反修”的大字,想到了什么,心血来潮地问:“亚泽,你的别号是辞修对吧?” “嗯。”宋亚泽说,“与修正主义告辞、反对修正主义。” 李元甫突然抓住他的手,双唇轻颤着,兴奋地对上他的眼睛说:“我想好我的别号了,就叫反帝!反对帝国主义!”他连话也说不利索了。 宋亚泽一怔,如被棒击。他将眼前的李元甫和记忆中那只水饺联系起来,心像坐了过山车,震惊而又迷茫。 突然,眼前的画面被打碎,李元甫和轿车通通消失了。他身处虚无之中,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系统自毁模式触发,即刻回归现实。” 伴随着晕眩感,他依然听出来了,那正是他自己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元甫就是反帝呀!意不意外?刺不刺激? 第102章 尾声 宋亚泽回归现实, 头顶八月十五的圆月, 脚下还流淌着暗色的小河,河水轻柔地 分卷阅读154 分卷阅读154 分卷阅读15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5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5 撞击石岸。他扶着河畔栏杆, 身上穿着美国货衣衫, 从河上飘来的凉风将他的衣袖吹得鼓起,他似是清醒了些。 他神经质地在身上乱摸,终于摸出一根烟。哆嗦着擦打火机,他手抖得厉害;火光艰难地亮起来, 又颤抖着熄灭,他试了很多次才将烟点燃。狠狠吸一口, 他甚至被烟雾呛到, 辛辣的味道让他咳出了泪水。 “亚泽……”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 他弯下腰剧烈地咳嗽着, 有种类似于窒息的憋闷感。在满眼烟雾中, 他倾着身子磕磕绊绊地转过来, 看到李元甫站在对面, 一脸焦急, 黑瞳里包藏着白亮的月光。 李元甫身穿厚重的驼色毛衣, 五十年代的式样。他的头发整齐而干净,嘴唇微微张开, 身材依旧那般高瘦。他努着嘴,右脚一动, 犹豫着向前迈出一步。 “你先别过来。”宋亚泽出声制止道。他哆哆嗦嗦地抽口烟,手指还在微微发抖,月光下的指甲泛着柔美的光泽, “让我把这根烟抽完。” 尼古丁的摄入,让他的手逐渐归于平稳。他的手一上一下地动着,眼睛却紧紧盯着李元甫。两人相顾无言,空气中只有烟草灼烧的轻微声响。 火光移至尽头,他随手一丢,吐出最后一口烟。他一步步走到李元甫面前,嘴唇动了动,眉头似悲非悲地皱几下,最终无奈地捶了李元甫的胸口,苦笑着说:“系统自毁……我他妈还以为你死了……” “你认出我了?”李元甫拥住他的肩膀,轻声问道。 宋亚泽看他一眼,喃喃道:“没想到你居然是那只饺子,原来你已经陪我走了那么久了……”他顿了顿,“我不仅认出你了,我连我自己都认出来了。我就是彭木芝,或者说我的前世是彭木芝。前世的习气会延续到今生,我和彭木芝太像了。” 李元甫呼吸一滞,神情复杂地叹道:“你猜对了。我一直在找你,找了你好久。你的容貌、性格一点都没有变。我在1950年发明了这个系统,但出了点差错。我们俩为了它都失掉了性命……” “元甫,别说了。我现在不想听这些。”宋亚泽打断他,“我心里太乱了。” 李元甫轻笑一下,伸出手抱着他的肩说:“总之,时代在变化。现在的中国,已经不需要这个系统了。” 宋亚泽抚上他的手,那只手还是略带些凉意。他心里翻滚起心痛,拿下它放在唇边轻吻着:“我们回家,以后我养着你。” …… 驱车四小时,他们回到位于大城市的家。 宋亚泽打开衣柜,发现之前四个世界的衣服全部消失了,连凯撒送他的戒指也不见了。 “系统自毁了,建立的人物和世界也化成能量粒子消失了。”李元甫解释说。 宋亚泽想起几张面孔。他们或俊美,或偏执,或霸道;有的出身贫困农村,有的天生贵族;有的奉行绝对的利己主义,有的心怀天下;有的在自欺欺人中死去,有的在睡梦中进入永眠…… 他曾陪着他们走过一生,亲眼见证他们的种种选择,也曾在心痛中目睹他们的死亡。 人世间的爱恨纠缠,让他轻声喟叹。他不禁想,生命是如此纷繁而无常,人在命运中摸爬滚打,被喜怒哀乐折磨,而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只要他们消失时,没有痛苦就行了。”他喃喃道,走过去,伸出手环住李元甫的腰,“所有人都活得辛苦,我好歹还能有你作伴,真好。” “我也是。”李元甫抚上他的后脑,凑近他耳边说,“亚泽,我们做吧。我已经等了很久了,从1951年一直等到现在。” 宋亚泽忍俊不禁,故意别过脸吹吹他的耳尖,说:“去浴室,连带着洗澡。” …… 精疲力竭地从浴室出来,宋亚泽甚至脚底发软。滴着水的头发打湿了枕头,两人躺在床上相拥着,还带着轻微的气喘。 宋亚泽眯着眼睛侧身躺着,光裸的肩膀露出被子,上面挂几滴水珠。在昏黄的夜灯下,水珠泛出莹润的光。李元甫替他拭去,将胸膛贴上他的后背,手还在留恋地抚摸他的胸口。 他们在沉默中享受余韵。 这时,宋亚泽才开口问道:“讲讲这个系统吧,现在我能听进去了。”他的声音还嘶哑着,低沉而性感。 李元甫轻声笑道:“其实,所有世界里的人物,无论主角还是配角,他们的灵魂都是我。还记得佛教讲的隔阴之迷吗?灵魂被色身所障,会失去原有的记忆,只有脱离身体才能恢复。” “主角都会喜欢我。”宋亚泽回想道,“这与你有关吧。” “没错。你刚才说了,人的习性会跟着灵魂蔓延到下一世。”李元甫点头道,“每个世界中,我的性格都不一样;唯一不变的,就是爱你。越是重要的角色,分得的灵魂就越多,也就越爱你。” “怪不得穿越过去之后,你就不见了,说什么在睡觉。原来他们都是你。”宋亚泽恍惚道,“那你怎么还吃他们的醋?” “我当然会吃醋!”李元甫将他搂紧了些,“就算灵魂是我,长相、外貌、性格也不是我。我只想你爱我一个,只记住我一个。” 宋亚泽轻笑,翻过身来,将头枕在他胳膊上说:“还有一点很奇怪,为什么每当有人死去,我的心口就会痛?” “因为你爱我。”李元甫细心地将他的额发拨开,柔声说:“要建立起人物,必须要有灵魂和血肉注入他们才行,我就用了自己的。灵魂脱离身体时,我也死去了,后来连身体也注入了。” 他顿了顿,继续道:“当时你赶过来,想中断注入,但已经来不及了。我死在你怀里,你抱着我,眼睁睁看着我的身体一点点消失,心痛到昏厥。” 宋亚泽的心脏又开始隐隐作痛,前世伤痛的封印像是被揭开,痛得他眼前发黑。他的额上渗出汗水,脸色苍白,不由得抱紧李元甫。 “你没事吧?!”李元甫慌忙摸上他的脸,很是心疼。 “没事……”宋亚泽皱着眉轻喘,“所以……这也是我的习性。越是主角,疼痛就越厉害。” “是的。”李元甫接着说,“可是后来,系统出了点问题……” “什么问题?” “人物可以建成,但缺失环境。如果要构造环境,还需要一半的灵魂。你不想让我白白牺牲,就献出了你灵魂的一半。” 李元甫神情复杂。“你的灵魂只剩一半,寿命和福报就都变成了原本的一半。如果早知道这个问题,我绝对会中断发明。我不想让你受苦。” 宋亚泽一怔,惊诧地说:“怪不得……” “你这辈子出身贫寒,父母还那样一言难尽,因为你的福报少了。上一世,你只活到40岁;如果这一世我没能找到 分卷阅读155 分卷阅读155 分卷阅读15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6 快穿之小说改良师 作者:芥子醒 分卷阅读156 你,你还是会早逝。” 宋亚泽沉默片刻,半天才开口:“你真的是来拯救我的。” 李元甫为他盖上被子,亲吻了他的头发:“我死了之后,你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后来渐渐精神失常,时而糊涂、时而清醒。” “我当时失心疯了?”宋亚泽惊问。 “嗯。”李元甫点点头,“系统的运行规则是你书写的,一旦输入,就无法修改。当时你经常幻想我还活着,制定的规则乱七八糟,有的还相互矛盾。” “比如说,作者有最大的话语权,也有委托权;为了保证剧情自然,不到宿主生命垂危,不得干涉穿越;不得向外界透露系统的来源。” “我为什么要隐瞒系统的来源呢?”宋亚泽抬起头问。 “因为那时有很多人嘲笑我,说我自不量力。你不想让我的名誉受损,就规定,来源一旦被人知晓,系统立刻自毁:但是系统不得主动透露,否则代价就是知情人的性命。” “这说明我是真的疯了。”宋亚泽笑着自嘲,“我以为我很理性,没想到疯起来也够要命的。” “可你偶尔也有清醒的时候。”李元甫怜爱地抚着他的鬓发,“为了补救,你钻了规则的漏洞,写了本自传,祈愿来世穿越到自传中,自己去寻找系统的来源。这样,就避免了无辜的人死去,还可以挽回我们的性命。” 宋亚泽感慨一声,叹了口气:“这么说来,穿越前的那段话也是我写的吧?” “是的,是你临终之前写的,作为暗示。”李元甫说。 宋亚泽无声地叹息。他彻见了真相,才发现真相背后是一段凄惨的事实。 所幸现在,一切终于得到挽回。 “元甫,对不起。”半天,他终于发声,“你为了我付出太多了。我虽然失去一半灵魂,但还可以转世。你却把所有都搭进去了……” “没关系。”李元甫将环在他腰上的手臂收紧些,笑着说,“你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我愿意为你付出,我想让你开心。” “你都死了我还开什么心。”宋亚泽心酸地笑着,“早知道你会死,我就不会有这样的理想。” “所以说……我当时低估了你对我的爱。”李元甫幸福地说。他抓住宋亚泽的手腕,翻过身压着他说:“再来一次吧……” 第二天,两人在床上睡到中午,他们疲惫极了。直到手机响起,宋亚泽才迷迷糊糊地起身接电话。 电话带来一个噩耗,将宋亚泽震惊得睡意全无。他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直到对方挂机,他都僵硬地保持着接电话的姿势。 “怎么了?”李元甫抓住他的手问。 “我妈走了,就在昨天晚上……她出门打麻将,回来的路上被车撞了……” 他说到最后,声音越来越小。 “因为你的一半灵魂回来了,福报也回来了。你的妈妈一直是你的累赘,所以……”李元甫神情复杂。 “我知道。”宋亚泽点点头,他从床头拿出一根烟,瘫软在靠枕上,沉默地抽着。他眼神空洞,还有些回不过神。透过烟雾,他的五官都模糊起来。 很久,他才哑着嗓子开口:“小的时候,她永远在骂我打我,语言也很恶毒。” 李元甫静静地听着,与他十指交握。 “我好不容易挨到上大学,脱离了她。她还要我出去做兼职,养活自己……”宋亚泽呼出一口烟,声音开始发颤。 “后来我工作了,每个月给她寄钱,她能全部花完……永远没有界限……”他说着说着,就染上了哭腔,眉头痛苦地皱起,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从下巴滴到被子上,打湿了一小片。 李元甫赶忙抱住他,紧握他不停颤抖的手,将他的头按在自己胸口。 “可她是我妈……她死了……”宋亚泽流着泪说,声音颤抖嘶哑得近乎难以听清。他手里的香烟掉落,把床单烫出一个小洞。 李元甫抱紧他,轻柔地拍拍他抖动的后背:“ 她活着在折磨别人,也在折磨自己。她会有更好的去处……” 宋亚泽用手捂着脸,猛烈地抽着气,发出嘶嘶的声音。他没有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只是在李元甫温暖的怀抱中抽泣着。 李晓霞的离世,减少了他的经济负担,也带走了他对母爱的最后一份希冀…… 正如李元甫所说的,宋亚泽的福报多了起来。他升职了,工资是以前的两三倍,养活两人不成问题。 他花了很多钱,找了一个“黑中介”,为李元甫弄了个新时代的身份。很快,李元甫在一家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在事业上如鱼得水。 后来,他们去了美国结婚。他们没有举办婚礼,只是在教堂交换了戒指,约定一戴就是一辈子;可实际上,他们已经相爱了两世。 上一世,李元甫的字叫“清泉”,正是为了“以清泉而养木芝”;而无论是宋亚泽还是彭木芝,他都爱上了李元甫。 蜜月期间,他们再一次去了美国大峡谷。 大峡谷仍是那般壮丽雄伟。红色的沙石飞扬,峡谷颜色诡谲,沟壑像蛇一般蜿蜒在天地间。 距上次的观赏流星,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十多年,期间有无数生命消逝,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却变易得如此缓慢。 “这里是一切开始的地方。”宋亚泽看向尽头,笑着说。峡谷的尽头遍布红云,像是被红沙浸染了一般。阳光透过红云,为它镶上金得耀眼的边。 “因为我们在这里相爱。”李元甫从背后抱着他,笑说。他的脸被映成红色,眼睛里也包裹着金红色。 宋亚泽抚上他的手,笑着说:“我活了很久,青春和热情早就被消磨光了,但你又让我年轻了一把。” “我也是。”李元甫说,“我们志同道合,共同爱着这个世界、爱着真理,没有人比我们更能理解彼此的心意。” 宋亚泽转过头,提议道:“我们可以领养一些孤儿,抚养他们上学,让他们好好长大。” “当然。”李元甫笑着说,“我们有这个能力去帮助更多人。” 宋亚泽感叹一声,将李元甫拉到身边。两人并肩而立,前方太阳高挂,在两人身后投射下阴影,他们的影子交融成一体。 “我能遇到你,真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宋亚泽说。八十年前,李元甫在流星之下,对他说过同样的话。“以后,你的衣服我来洗,饭由我来盛,房间由我打扫。我想一辈子照顾你。” 李元甫轻笑着:“荣幸之至。” 【全文完】 分卷阅读156 分卷阅读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