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面便利店》 分卷阅读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 《位面便利店》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文案 开了家便利店,每天都能遇见奇怪的客人。 某遇难的沙漠淘金者:“好渴,水!我愿意用一袋黄金换水!” 店主:“……请放下,那是花露水不能喝。” 于是马上就要渴死的淘金者捞过一瓶【崂山白花蛇草水】,二话不说灌了下去…… 总的来说,就是末世位面、西幻位面等奇奇怪怪世界的人可以通过红石到达主角开的便利店,然后在里面买东西的故事~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快穿 现代架空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路鹿 ┃ 配角:客人们 ┃ 其它:位面便利店 第一章 毕业季,分手季。 虽然路鹿并没有女朋友,但在毕业收拾宿舍的时候,那惨烈的状况却和离婚分割财产差不多了。 大四毕业,拍完了让人羞耻的毕业照,路鹿和舍友沐穆把用不着的书籍都悉数送给了学弟学妹们,剩下送不出去的就打包卖给了收废品的大叔。然而,在处理某两样东西的时候,两人却出现了不一致的意见—— “路鹿,选一个吧。”沐穆一手捧着小乌龟,一手抱着一盆仙人掌说。 小乌龟? 盆栽? 路鹿转动起因为收拾杂物乱成一团的脑子,良久才想起来这两样东西是他和沐穆合资买的,因此它们的所有权确实会产生纠纷,然而在思考了两秒钟后,路鹿果断地道:“不,我哪个都不想要,你把它们都带回家吧。” “不行,这是我们合资买的,必须一人一半。” “这样不好吧,虽然是我们一起买的,但是平时只有你一个人在照顾……其实我不介意你把它们都带走啦。” 路鹿这番话说的真心实意,自从一次轮到他照顾小乌龟,结果他一个礼拜都懒得换水后,沐穆就忍不住包揽了照顾它的工作,没让他再插手过,这让可怜的乌龟逃过了被渴死的命运。 至于仙人掌,那家伙很顽强,偶尔想起来浇点水就可以了。 乌龟和仙人掌都属于极好养活的动植物,然而即使这样,路鹿也觉得麻烦。因此,他真不介意他的好舍友把这两个家伙一起包圆了,可惜,沐穆这次是执拗地非要他带走一个了。 忍受了沐穆长达五分钟的注视,路鹿被盯得寒毛都竖起来了,最终他投降般地道:“我知道了,我选仙人掌。” 比起麻烦的乌龟,果然还是仙人掌更好养活一点。 分割完了共同财产,沐穆带好帽子,拎起行李箱就往外走,当他打开门,宿舍外翘首以待的一堆人就迫不及待地围上前来,对着他殷勤地道:“沐穆,我帮你拉箱子吧!” “我帮你拎包!” “我……我帮你抱盛着小乌龟的鱼缸!”前面的人战斗力太过强劲,见到箱子都被他们抢走了,最后一个女生结结巴巴地道。 把箱子和包都交给了前来帮忙的同学,沐穆婉拒了最后一名女生,坚持自己抱小乌龟。在路鹿羡慕嫉妒恨地目光下,沐穆抱着鱼缸,后面跟着一票人飘然而去。 “可恶啊,这个世界一点也不公平,明明我的行李更多,为什么没有可爱的学妹来关心一下我啊?” 路鹿自诩长得不赖,在刚进校门的时候,他还自信满满地想竞争一下校草的位置,哪知除了他,紫川美院还录取了一个颜值逆天的怪物,更可悲的是他和沐穆还被分到了同一个宿舍,在鲜明的对比下,那些本该倾慕他的女生全都转向了沐穆,连半分眼神也没有施舍给他。 这,让他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唯一让他感到安慰的是同时骚扰沐穆的还有不少男生,然而,这并没有阻止路鹿想要把沐穆踢出朋友圈的打算。 “不管了,毕业后一定要把沐穆拉黑,是时候让他们知道谁才是朋友圈第一男神了!” 畅想着摆脱沐穆后的美好生活,路鹿带着沉重的行李箱回到了家,然而,刚到家他就遇到了双重打击——家里没人,而且他没有钥匙! 跟家里打了电话,他才知道父母都出国旅游了,在电话里,他们跟路鹿说他已经大学毕业,该自力更生了,所以进家门这件事想都别想,不过他大姨给了他一份毕业礼物,送他一家便利店让他去当店主。 于是,路鹿就拎着一串钥匙,站在一家便利店前无语凝噎。 这是什么鬼发展啊? 他一个学画画的,让他去经营一家便利店,这安排有毒…… 他,他从心里抵制这种无理的行为! 路鹿觉得非常别扭,但是不管他怎么觉得这发展不对劲,总之,作者已经决定非要他开店不可了。于是,在大宇宙的意志下,路鹿屈从了命运的安排打开了便利店的大门,而作者也松了一口气。 进入便利店,黑漆漆氛围让路鹿有些不适,于是他用手机照着打开了灯,这才感觉好一些了。 在便利店里逛了一圈,路鹿发现了一个有床有被褥的空屋,他也不管原先谁住在这里,把行李往里面一放,仙人掌也放在窗台上摆好,这才空出手来探索这家便利店。 “恩,墙上有张字条。” 路鹿把便利贴从墙上摘下,读完上面的字,才知道这个房间是大姨特意给他准备的,就是为了让他安安分分地开店。 “连房间都准备好了,有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吗……” 虽然感激大姨的关心,但路鹿对开便利店真没什么想法,然而现在他无处可去,在找的满意的住处前,还是暂且住在这里好了。 把字条折好放在桌子上,路鹿离开房间,走到便利店的门前把门反锁,反正他也没打算认真开店,从今天起,便利店晚上就不开门了。 做了这个任性决定后,路鹿关上店门,打算关灯然后直接到房间里好好睡一觉。奔波了一天他觉得特别劳累,恨不得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可是收银台前散落了两本书吸引了他的注意。 于是路鹿就走到收银台前,拿起一本书翻看了几下。 “考研书籍?而且收银台有使用过的痕迹,看来这家店一直开着呢。” “但是不到七点就关门,大姨也没想好好经营这家便利店吧。” 又瞅了书籍两眼,确定连店员都是这么不负责任的家伙,果然这家店只是开着玩的吧? 虽然已经打算当个甩手掌柜,但路鹿一想到明天要与这家店的店员见面就觉得麻烦,可惜这个步骤不能省去,实在是让他沮丧。 “不管这些烦心事了,收拾好画具先睡一觉吧。” 路鹿起身想要离开收银台,然而门铃发出了“欢迎光临”的响声,他转口往门口望去,门口竟然凭空出现了一个满身狼藉的人! “糟糕,又遇到灵异事件了吗?”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 “便利店的大门我已经关了,如果是人类不可能从门口进来。” 路鹿开始飞速的思考,门口的人迟迟没有动静,他也打算静观其变,以免打草惊蛇。 在路鹿默默观察的时候,门口的男子突然张开了口,开始有一声没一声地扯着干哑的嗓子叫喊开了。 “水……水!这里有没有水?” “水……请给我水!” 男子身穿阿拉伯长袍,满面尘土,袍子上也沾了不少的黄沙,他一手紧紧攥着一个水袋,腰上也挂了一个沉重的布袋子,却不知道里面到底装了什么。 冷不丁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男子不觉得慌张,因为他此时已经快要渴死了,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哪怕是地狱,他的第一反应都是找水。 “水,这里是哪里?请问有水吗?” “水?应该在那排的货架上。” 路鹿冷眼旁观了一阵,看到男子形容狼狈,思忖不会有混的这么惨的鬼,于是他指了指装满液体的那排货架,示意男子可以过去自取。 得到路鹿的提示,男子向他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因为此时他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了。 艰难的跋涉到那排货架后,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子捞过一瓶绿色的玻璃瓶子就想喝,路鹿回想了下刚才闲逛便利店时的记忆,那里应该摆放花露水的位置。 “如果没记错,那里放的是六神花露水。” “虽然它的驱蚊作用不怎样样,但好像还是不能喝的吧。” 花露水的成分主要是蒸馏水、酒精和香精,虽然花露水里的酒精会腐蚀肠胃,喝多了还会造成酒精中毒的后果,但只是喝一点半点还是不要紧的吧? 路鹿想到男子刚才把水袋都翻过来试图喝到一滴水的样子,怎么都不像是能够克制住喝水欲望的人。 所以为了避免产生更大的麻烦,他还是提醒他一下好了。 “……请放下,那是用来驱蚊的花露水,不能喝。” “什么?这不是水吗?” 听到路鹿的话,男子十分不愿意相信,不过看看花露水绿油油的外观,确实不像是水的样子,于是他失望地放下了手中的六神花露水,又往前走了两步,重新拿了一瓶透明的玻璃瓶子,这次他决定不管路鹿怎么说都要喝了它。 自从在沙漠里遇难,他已经快三天没喝水了,再不喝水,他真的会渴死的! 实在忍耐不住难以忍受的干渴,男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抱着就算这是毒药也要喝的决心,径直撬开了瓶盖,把印着[崂山白花蛇草水]字样的液体往嘴里灌了进去…… 第二章 水!他终于喝到水了! 在[崂山白花蛇草水]入口的那一瞬间,男子就体会到了有水喝的喜悦,他感觉到这清凉的液体流过他干渴的喉咙,拯救了他快要蒸发的心,仅仅是一小口,就让他有活过来的感觉。 然而,他刚刚咽下去,从胃袋里就翻涌上来一股奇怪的味道。 有点像在太阳地下曝晒了一百天的咸鱼,也像臭烘烘地奶酪。 更可怕的是,他竟然从中尝出了臭袜子的味道。 “难道是这水变质了吗?”男子,或者叫勒顿,这名淘金者不禁这样想到。 曾经在冒险的时候喝过恶臭难闻的沼泽水,勒顿以为不会有比这更可怕、味道更差劲的水了,但现在这瓶装在精致玻璃瓶里的水,竟然让他升起了‘这比沼泽水还可怕’的念头,在两天半没喝水的现今,他这种反应真是不应该。 毕竟,再难喝的水也是水啊! 第一口就被蛇草水击倒,勒顿在犹豫要不要喝,最终无法忍受的干渴击倒了他,于是他安慰自己道:“能堂而皇之的摆放在商店里贩卖,这应该不是沼泽水那种劣质的水。” “肯定是我的味觉出了问题!” 勒顿认为这一定是长期没喝水造成的味觉错乱,于是他就捏着鼻子把水咕咚咕咚的灌完,当一瓶水都喝完后,他感觉好了很多,不再那么渴了,不过胃里翻涌上来的味道越来越让他觉得恶心了。 “不,除了清澈透明,看起来和大城市里珍贵的圣水一样,其实臭水沟里的水都比这个好喝吧?” 勒顿无法在欺骗自己了。 除了解渴的作用,他实在找不出这种水第二种好处来。 如果越喝越觉得难喝这也算优点的话。 砸了砸嘴,勒顿再次品尝到了酸、甜、苦、辣、咸同时在口中炸开的味道。 这让他五味杂陈。 自他出生以来,他从来就没有喝过味道如此复杂的水。 如果单一的苦和辣他是能忍受的,但是又甜又咸又酸又苦,这就让他承受不了了。 虽然打心底对这名叫[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神水有些抵触,但这水到底对他有救命之恩,怀着复杂的心情,勒顿忍不住又取过一瓶水仔细品尝,这次他竟然诡异地品尝出一种层次感来。 他喝了一口又一口,随着口渴的缓解,他莫名地觉得这水好像没有那么难喝了。 而且他喝着喝着还喝出了一种戚戚然的感情来。 [崂山白花蛇草水]辛辣苦涩的味道让他想起了这段艰辛的沙漠旅程。 勒顿本来是一名普普通通的d级佣兵,只能接一些难度不高的跑腿任务以此维持生计。实际上,如果只是他一个人的话,他完全可以过着这种平淡的日子,直到老的跑不动,用积攒已久的钱到乡下买块地,然后像其他低级佣兵一样,过上不咸不淡的生活。 然而这只是他很久以前的计划。 自打他爱上一位姑娘,一位城市中颇有资产的姑娘,他就尝到了恋爱的苦果,因为姑娘的父母根本不同意她嫁给一位漂泊流浪的佣兵。比起饥一顿饱一顿的佣兵,他们更希望姑娘嫁给有体面工作的上等人。 最不济也要在城市里有一席之地。 姑娘父母明明白白地提出了要求,勒顿也决心要让心爱的女人过上好日子,但是要在大城市里安顿下来,他的钱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他在听到有人在塔尔沙漠挖到金子时,才会毅然决然地前往大沙漠淘金,希望能借此改变自己贫穷的现状。 勒顿运气不错,尽管大沙漠涌进了一大批想要碰运气的人,他仍然打败了竞争者,挖到了不少金子,然而在返程的路上,他因为意外迷了路,当他重新找到方向的时候,他的饮用水已经喝完了。 靠着用袜子挤压仙人掌的汁液,他勉强度过了一些时日,但是喝完了这些汁液,他就只剩下绝望了。 距离最近的绿洲还有三天的路程,而他已经两天没有喝任何东西了,勒顿以为自己一定会渴死在这大沙漠上,但是求生的意志又让他忍着饥渴继续往前走,就在他踉跄前行的时候,他突然被一块血红的石头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 绊倒,然后他的眼前一黑,就被传送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 勒顿记得很清楚,上一秒他还在沙漠,下一秒他就到了一家叫做便利店的奇怪地方,他刚想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就有巨量的信息涌入了他的脑中,在信息的指引下,他知道这是一家异世界的店,功能是贩卖东西。 如此神奇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要是平常他一定会恐慌,但是现在,他只想喝水,在[崂山白花蛇草水]沾湿他裂口嘴唇的那一刹那,他激动地都想哭出来了,要不是这水的味道实在是奇葩,他都要以为这里是天堂山了。 从回忆中转过神来,勒顿又狠狠地痛饮了一大口水,随着蛇草水入肚,他的喉咙里竟然出现了一种暖烘烘地感觉,这让他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奇怪,这次居然没那么难喝了。” “其实这味道喝习惯了,也不是不能容忍嘛。” 勒顿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蛇草水,随着他仔细品味,他渐渐地从斑驳的味道里尝出了‘蛇草’独有的清香,又一瓶见底,他竟然深深地迷上了蛇草水的味道。 从厌恶到喜欢,原来只需要两分钟的时间。 在勒顿为蛇草水陶醉的时候,路鹿已经静静地观察他好一会了。看到勒顿的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紫,一会又变成了纯然的享受,他就彻底肯定勒顿是个无害的人物了。 但是回忆起勒顿说话的样子,他又觉得他不是普通人类,至少不是地球人,因为在他耳中勒顿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普通话,但是勒顿的口型却跟中文一点也搭不上边,这就十分奇怪了。 而且普通人也不会穿着一身阿拉伯长袍出现在便利店,勒顿身上的黄沙可是确确实实的。 这人不会是真从大沙漠里来的吧? 路鹿觉得他的生活突然变得玄幻了,连这种事都能碰到,哪天ufo降临到他面前说要毁灭世界他都不会觉得奇怪了。 在路鹿胡思乱想的时候,勒顿已经抱着六瓶水走过来了。勒顿把水放在收银台前,小心翼翼地问道:“店主,这些水一共要多少钱啊?” “一瓶4块5,六瓶一共二十七块。” 二十七块? 勒顿被这个价格惊得瞠目结舌。 不愧是异世界的商店,连水也这么贵! 想到一瓶水就要四条半金块,勒顿就觉得肉痛,然而在滴水值万金的大沙漠,一瓶洁净的水太重要了,想想没有水的后果,他就咬牙做了决定。 “我要两瓶。” 两瓶水节省点喝,应该能应付其他情况了。 说完,勒顿从贴身携带的袋子里取出五个金块,在收银台前一字排开,虽然他只拿出了五个不规则的金团,但是按标准金块的分量来算,这五团金子已经相当于九个标准金块了。 在路鹿呆滞的目光中,勒顿留下金子,拿起两瓶水就踏出了店门。在他踏上门垫的那一刻,他就突兀的消失了,当他再度睁开眼,果然回到了他来时的那个大沙漠。 勒顿掐了大腿一把,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他再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两瓶水,心头顿时火热起来:有了这两瓶水,他肯定能坚持走到绿洲了! 勒顿眼中重新燃起了希望。 于是,在吃了一块蜥蜴肉干恢复了点体力,他再次踏上了前进的路。 …… 烈日炎炎的大沙漠里,勒顿渴了就喝一口蛇草水,任凭酸甜苦辣咸在他的舌尖碰撞,此刻,崂山白花蛇草水的味道彻底征服了这位沙漠旅人。 在酷日的折磨下,勒顿突然懂了,原来蛇草水的设计并不是胡搞瞎搞,它丰富繁杂的味道,就是为了体现人生也是如此吧! 第三章 “开什么玩笑?” 路鹿目睹勒顿消失在便利店门口,整个人都凌乱了,他不过是继承了一家普普通通的便利店,竟然能遇到异世界的客人,这太不可思议了。 毁三观的现实让路鹿想研究一下为什么便利店会出现这种现象,然而他实在是太困了,于是他就关上灯回房间睡觉,打算明天再来探索这个神奇的便利店。 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路鹿洗漱完就奔到了收银台前打开监控,把昨晚的情况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 在监控中,穿着阿拉伯长袍的男子确实来到店里买了几瓶水,柜台上码成一排的金块也昭示着昨晚的一切并不是他的梦。 因为这个世界上奇葩的东西太多了,所以路鹿很快就接受了现实,他把金块摞成一堆,然后捡起收银台上的一串果子,仔细地端详起来。 “青色的果子…我记得昨天收银台上根本没有这个。” 路鹿把果子举起来闻了闻,连成一串的果子有一股奇异的香气,这时他心里隐隐有了一个猜测。 抱着这个猜想,他在便利店里遛了一圈,发现其中一个货架上少了四罐蜂蜜,而且地上还有很多蜂蜜的残痕,他就彻底肯定了,昨晚他睡着后店里一定还有类似于勒顿的人来过。 盛放蜂蜜的货架混乱不堪,除了不翼而飞的四罐蜂蜜,还有五罐蜂蜜瓶倒在货架上,路鹿拿起来检查了一番,还好它们只是倒了,并没有破损。 于是,他就把这些蜂蜜重新摆好,然后打开监控看他睡着后店里的情况,结果如他所料,在他睡着后,店里果然来了客人,而且这个客人比穿着阿拉伯长袍的沙漠男子还要让人惊奇。 虽然监控很黑,但路鹿可以隐约的看见,在他睡着两小时后店里进来了一头硕大的狗熊! 一头又黑又壮的大狗熊! 在监控里,这头狗熊悄无声息地走进店里,只见它左右端详了一下,然后就摇摇摆摆地走到摆放蜂蜜的货架前,用两只硕大的熊掌抱着四瓶蜂蜜跑了! 让路鹿无语的是,走之前狗熊抵制不了蜂蜜的诱惑,竟然用熊掌拧开了一个蜂蜜罐子尝鲜,因为它的熊掌不灵活的原因,所以地上撒了不少蜂蜜,不过后来它就把罐子拿地稳稳的,再也没有一滴蜂蜜洒下来了。 在狗熊消失前的那一刻,路鹿可以清晰的看到它把整罐蜂蜜都倒进了嘴里,而且还把不少蜂蜜抹在了熊掌上,让熊掌糊上了一层厚厚的蜂蜜,看来这家伙虽然有智慧,还是本性难移。 虽然要一只动物的口粮有些不道德,但是看到狗熊把挂在脖子上的果子留在桌上,路鹿还是觉得这是应该的。 没进到便利店里,这只狗熊想吃蜂蜜只能冒着被蜜蜂蛰的危险去掏蜂窝,蛰到满头包才能吃到一爪子蜂蜜,而现在它轻而易举地得到了大量的优质蜂蜜,给点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 把昨晚的全部监控看完,除了勒顿和狗熊店里就没有再来别的人了,于是路鹿就拿起五块金砖和一串果子,把它们都放进了卧室里,免得这些东西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 放在外面招惹麻烦。 把这些东西都扔进抽屉里,路鹿把行李里的画具都逐一取出,把房间收拾好,然后在床上又躺了一会了,等到七点半才拨通了大姨的电话。 “大姨,我是路鹿,我现在已经在便利店里了。” “你到了啊?行,你好好开,便利店我就交给你了。” “大姨,这个便利店晚上会不会进来人啊,我一个人呆在里面挺怕的。”路鹿委婉地问道。 “怕啥,公安局就在便利店附近,不会有人在警察局门口抢劫的,而且再过两年这地方就要拆迁,这家店也在拆迁的范围内,你先开两年,赚的钱就当你的零花钱。” “你从小就宅,正好锻炼一下你,一会儿店里还会来个人,小姑娘考研不容易,我就让她可以在没人的时候看书,你可别欺负人家啊。” “好的,我知道了。” …… 跟大姨聊了十分钟,除了知道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外,路鹿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得到。 通过和大姨的谈话,路鹿觉得大姨可能也不知道便利店的诡异之处,如果便利店早有这么诡异的情况,大姨在电话里就跟自己说了,不会一直聊正常的话题。 当然,也有可能是大姨知道便利店里的情况,但想让他自己摸索,故意不说。 路鹿想了一下这种情况,觉得可能性很低,大姨一家都十分正常,与其说是这家便利店有问题,还不如说是他的到来让便利店产生了异常。 在他二十年的人生里,这种异常的事情他已经碰见够多了,再多一个能见到异世界客人的便利店也不算什么。 路鹿淡定地接受了便利店不一般的设定,打算以后看情况随机应变。 吃了一个昨天买好的面包,时间也快八点了。在还差五分钟八点的时候,便利店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员工装的女生背着书包走进店里,娴熟地打开空调,看到路鹿,她朝他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你是路鹿对吧?张姨说以后你就是我的老板了,小老板早上好啊。” “早上好。”路鹿向她摆了摆手,转头就朝房间里走了。 回到房间后,路鹿打开淘宝,下单买了几个长长的窗帘,既然每天都会有奇葩的客人来便利店里购物,那么有一条遮挡便利店的窗帘就十分重要了,万一哪天再来一个类似大黑熊的客人,不巧被外面路过的人看到,那么乐子可就大了。 在淘宝上下了单,路鹿想了想又回到了便利店,他昨天知道晚上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便利店购物,但不知道白天会不会也是这样,于是他就在便利店里呆了一天,直到确定白天不会有异世界的来客才松了口气。 第四章 第二天,路鹿网购的窗帘到货了,他把窗帘安在便利店的窗户上,晚上关门的时候把窗帘拉上,这样外面路过的人就不能窥得便利店里的场景了。 又在店里呆了几天,路鹿逐渐摸索出了便利店的运行规律—— 1在白天没有异世界的客人来临,他们只会在晚上六点以后出现。 2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便利店内部可阻止异世界的客人到来,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理。 费了几天功夫,路鹿只总结出这两条不一定准确的规律,因为他在店里才过了五天,得出的结论有很大的偶然性,所以具体情况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第五天晚上,等女店员安闲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回家,路鹿就反锁了店门,拿起一本书坐到了收银台前。 对于路鹿来说,联通异世界的便利店超出了常识,让他本能的感到不妥,但是能见到形形色色的人,这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他的好奇心,于是他就决定任性一把,在没出现危险前坚持开店,等出事了再另作打算。 安闲每天晚上六点下班,所以路鹿从六点起就坐在便利店里了,然而他坐了两个小时,一直到八点都没有见到一位客人。 通过统计五天的监控录像,路鹿知道异世界客人到来的时间是随机的,所以他并不着急,而是慢悠悠地翻着手中的专业书籍,在等待之余给自己充电。 挂在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的走着,转眼就到了八点半,此时路鹿完全沉浸到了书的世界中,直到一声耳熟能详的‘欢迎光临’唤醒了他,他才忽地抬起头来。 “便利店!这种荒山野岭里怎么可能有便利店?” 站在便利店门口的女子惊诧地喊了出声,她记得她刚给学生家访完,正走在回家的路上,没想到她上一秒还在山路上走,下一秒就到便利店里来了。 因为选择了支教,秋彤已经在山上呆了整整一个月。在这不算短暂的一个月里,她无数次的想念起繁华的城市,想念炸鸡和啤酒,然而贫困山区里什么都没有,就连想买日用品都要花一天的功夫下山才能买到,被这样恶劣的条件折磨的崩溃,从未吃过这种苦的秋彤怎么受得了。于是到达学校的第一天,她就开始疯狂的想家。 “爸,妈,我想回家,我不想支教了!” 来到山区的第二天,秋彤终于忍不住打了电话回家,然而她的父母并不支持她的退缩,他们告诉她既然选择了支教,就要好好做下去,否则半途而废对不起她自己的一番颠簸,更对不起她的学生。 父母的规劝和勉励秋彤都懂,然而山区实在是太苦了——散发着恶臭、从不打扫的旱厕,随便出门就会被蚊虫叮上十几个包的出行,乃至除了玉米几乎什么都没有的食物。 秋彤在家是被父母百般宠爱的娇娇女,精细的东西吃几口她都会腻,更别说在这只能天天啃玉米。才过了一天,她就被折磨的苦不堪言,然而父母不支持她,她是不能回家的,作为乖乖女的她不忍心让父母失望,也就咬牙坚持了下去。 来到便利店的这天,秋彤已经在山村呆了一个月,此时她上厕所还会觉得恶心,但是她学会了眼不见为净,每次去厕所都会捏着鼻子速战速决,因为再恶心她也不能不上厕所活活憋死。 对于生理问题,秋彤已经能坦然面对了,然而让她苦恼的是另一件事——山村的蚊虫实在是太多了! 不提每次上厕所半个屁股都会被叮的红肿,这点瘙痒忍忍还能过去,让秋彤忍无可忍的是每天晚上蚊子都会嗡嗡叫个不停,尽管有蚊帐,它们还会想方设法的钻进去,让她整夜都不能安眠。 如果只有蚊子,秋彤堵上耳朵还能忍,然而简陋的教师宿舍里可不止有蚊子,苍蝇、蜈蚣、鼠妇、蜗牛……各种千奇百怪的昆虫都在她的宿舍里开演唱会,她所在的教师宿舍简直可以开一个昆虫博物馆了! 每天回到宿舍,秋彤都无比后悔没多带几瓶杀虫剂,她所带的那瓶早就用完了,然而宿舍哪天不喷哪天就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 会进来一大批新虫子,所以杀虫剂用完后她一直处于痛苦之中,几天晚上都睡不好了。 “山区里不可能有便利店,所以我这是穿越了吗?” 秋彤想起最近热门的‘穿越’,没想到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刚这样想,就有一串奇怪的信息进入了她的脑海中,于是她立马就知道了她能‘穿越’的缘由,原来是她买的一串红石手串带她来的。 “原来是它啊。” 秋彤心想便利店小哥是普通的人类,头上没有长角也没有穿奇奇怪怪的古装,便利店也是正常的便利店,果然是她运气太好,才能被红石手串送到繁华的城市。 那股突然冒出来的信息告诉她,当她买完商品再次踏上店门就会被送回她来时的地方,这让秋彤有些遗憾,也有些释然,虽然她无比的想回家,但她突然消失在山村也不是好事。 接受了由红石手串带来的奇迹,秋彤迫不及待地跑到盛放杀虫剂的货架上拎了三瓶杀虫剂,也随便拿了几包樟脑丸。 虽然是偏僻的山区,但她床底下竟然有蟑螂,她真不知道这些东西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向路鹿要了一个塑料袋,秋彤把杀虫剂和樟脑丸都放进了塑料袋里,要不是知道以后她每天都可以来一次便利店,她这次绝对会把盛放杀虫剂的货架搬空。 晃了晃购物袋里的商品,秋彤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有了这些东西她就可以把她屋子里可恶的虫子都给杀光,她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买完了杀虫剂,秋彤并没有满足,她支教的那个地方杂货铺很多东西质量都一般,而且物品的种类比起城市也少了很多,所以好不容易来到便利店,不满足自己的购物欲她是不会离开的。 于是,秋彤拎着购物袋又跑到了盛放零食的货架前。 啃了几天烤玉米,她看到这些零食就眼冒绿光,即使是最普通的泡面,此时在她的心中也是无上美味,每天吃干巴巴的烤玉米,她的嘴巴都要淡出鸟来了。 第五章 “泡面,一定要先买泡面!” 冲到货架前,秋彤动手就抓起了一大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在没有多少食物的山区,有滋味的泡面是已经是难得的美味,比天天吃玉米强多了。 在刚到山区的时候,秋彤第一次啃玉米棒子的时候还觉得味道不错,在城市里粗粮比细粮的价格贵多了,而且人们普遍觉得粗粮养生,所以她吃的还挺开心,觉得山村的饮食意外的不错。 然而,这只是她第一天的想法。 在连续啃了一个月的玉米棒子后,无论她之前多喜欢吃玉米,现在都对玉米这种食物深恶痛绝,她宁肯吃没有营养的泡面,也不愿意天天啃玉米棒子了。 于是,秋彤把老坛酸菜牛肉面装进购物袋,又拿了两袋单包的香辣牛肉面,这才满足地离开了泡面货架。 “主食有了,还应该买点水果。” 袋子里有了沉甸甸的泡面,这让秋彤心里觉得很踏实,但是除了主食,山区里也同样缺少水果,秋彤问过学生,除了家境好点的家里有棵果树,其他人都是在山里就地取材,山里长什么水果就吃什么。 不像对大山十分熟悉的学生,秋彤可不敢为了找水果就在山里乱走,所以吃完了她临行前带的两个苹果,这两个礼拜她一个水果都没吃,这让习惯了每天一个水果的她肠胃非常不舒服。 “凤梨罐头,黄桃罐头,樱桃罐头……” 因为购物袋的空间有限,而且她的力气不大,也拿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在盛放水果罐头的货架前流连了一圈,秋彤犹豫了好一阵,最终拿起了黄桃罐头,坚定地把它装进了袋子里。 “有主食,有杀虫剂,也有了水果,这些东西应该够了。” 数了数购物袋里的东西,秋彤觉得这些东西已经足够让她过一个愉快的晚上了,但是在走到收银台的这段距离里,她还是没有抵制住购物的诱惑,顺手又拿了一袋五香豆干和味极鲜酱油一同放到了袋子里。 “嘀——” 随着最后一件扫码结束,路鹿直接报出了价格:“总共一百零五元。” 路鹿没有问是秋彤是用支付宝还是用现金付款,因为他不认为秋彤能拿出他这个世界的货币来。 前几天他见过了不少客人,有人和秋彤一样,穿着打扮和地球无甚差异,让路鹿以为今晚终于能赚点钱了,然而等那个客人掏出钱来,他才发现这个客人掏出的纸币和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纸币都不搭边,竟然是个外星人。 碰见了好几位这种客人,路鹿已经对便利店赚钱不抱什么期待了,他现在只希望便利店白天赚到的钱能弥补晚上的亏空,至于生活费,他还是靠自己接单赚取吧。 也因此,路鹿已经做好了眼前灰头土脸的女子掏出几张不认识的纸币,乃至是几块五颜六色石头付账的准备,谁知他刚报账,女子就拿出两张百元大钞放在了收银台上。 “竟然是rmb?”为了确认他没看错,路鹿拿起来仔细摸了摸,发现这两张百元大钞还是去年刚发行的新版钱币。 “开了这么多天店,终于碰见一个地球人了。”这是路鹿的第一个想法,但是紧接着,他就又闪过一个念头:“原来地球人也能被传送到这个商店啊。” 路鹿在安闲走后就锁上了便利店的门,所以他可以确定女子是从门垫那里突然的出现的,然而此时路鹿并没有见到老乡的激动,为了避免麻烦,他决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让女子以为这是她遇到了神秘事件好了。 把两百块塞进收银台里,路鹿把找出的零钱交给了秋彤,然后目送她消失在店里。 z省的大荒山上,秋彤就像她消失时一样,突兀地出现在她原先行走的地方。 感受到手上多出的重量,秋彤知道刚才发生的事都是真的,于是她按捺住心中的喜悦,拎着盛满了东西的购物袋就继续往教师宿舍的地方走。 大山深处没有灯光,所以周围漆黑一片,只有她手中的手电能提供光明,不过秋彤知道这是暂时的,尚若到了十一点,如果没有乌云遮住月亮,大山就会变得无比明亮,因为皎洁的月光会给远行的人提供光明,就连星星都在她的灿烂下消失不见了。 又走了一刻多钟,秋彤终于到了宿舍,此时她已经疲惫不堪,恨不得立刻扑在床上好好睡一觉,然而她清楚,如果不打虫药就睡,她晚上会被蚊子的嗡嗡声吵到烦死,而且飞蛾的磷粉也会落到她的脸上,搞不好睡觉的时候都会有虫子钻空爬进嘴里。 忍受了一个月的蚊虫地狱,秋彤终于不用在忍耐了,把塑料袋丢在柜子里,她打开一瓶杀虫剂就开始在屋子里狂喷,连一个角落也不放过。 把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 墙面和床底都尽数喷上杀虫剂后,秋彤陶醉地闻着充满屋子的薰衣草味,虽然她知道杀虫剂的味道有毒不能多闻,但她还是挺开心,尤其是她看到有无数的苍蝇在四处乱撞,很快就落在地上死命挣扎她就更开心了。 此时已经九点多了,但是由于打了药的原因,秋彤并不能到屋里休息,于是她拿出洗漱用品在外面洗漱了一下,洗漱完毕后干脆搬了个马扎子放在院子里,仰头观起月来。 “十五的月亮真是圆啊。” 秋彤仰头观月,越看越觉得想家。距离支教结束还有五个月,想想就觉得漫长。 “不过以后每天都可以去那个便利店一次,支教的生活总算不那么难熬了。” “不知道下次去可不可以跟他借一下厕所呢?这两方面解决了,再呆半年也不是不可以忍受。” 秋彤一边看大如磨盘的月亮,一边胡思乱想着,这是她支教后难得的闲暇时光,可惜这样的悠哉没持续多久,就被不断在她身上叮咬的蚊子结束了。 “这些臭蚊子,怎么打都打不死!” 因为蚊子肆虐的原因,秋彤不敢再坐着了,于是她一边在宿舍周围四处乱走一边拍打全身各处,在路过窗棱的时候,她偶然发现上面别着几棵葱,应该是学生送的。 “是哪位学生送的呢?他们家的条件不好,自己留着吃多好,不用送给我啊。” 秋彤知道自己的教学水平,比起那些优秀教师,她这个新手还差的很远,而且她这个老师还天天想着逃跑,所以收到学生的礼物她很不好意思,因为她觉得她不配得到学生的馈赠。 而且,一方面她也暗暗担心着,学生们的家境普遍不好,送给她这几棵葱,他们就会少好几株菜下饭,这实在是让她于心不忍。 然而再怎么不好意思,她也不能把学生的好意退回去了,她知道跟学生问不出什么,仍然决定明天上课的时候好好谢谢学生,并告诉他们,以后别再送东西给她了。 只要他们肯听她的课,好好学习,她就觉得很感动了。 又过了几分钟,秋彤觉得差不多了,于是她就拿起洗好的葱,打开门进了宿舍。 瞄到袋子里的一袋五香豆干,秋彤灵光一闪,愉快地做了一个决定。 “有葱又有豆干,我可以做小葱拌豆腐啦!” 第六章 一想起豆干和豆腐的味道,秋彤就觉得心动。 啃了一个月玉米棒子,她很需要其他的滋味来丰富她的味蕾,于是她取出菜刀,在外面用水洗了洗,然后就从盛放五香豆干的真空袋里取出一半豆干,接着用木夹子夹住了还剩一半豆干的真空袋。 把真空袋妥善的放到阴凉处,秋彤又用菜刀把五香豆干竖着切成薄薄的小片,接着把切好的五香豆干都放到盘子里摆好,然后盘子里就摆满了像花朵一样绽开的豆干片了。 切好豆干,剩下的就是葱,秋彤把葱的残枝败叶和根部都统一切掉,剩下的就是能吃的部分了。 处理好葱,秋彤把绿叶和葱白都切了一小段,然后竖着片成片,最后和豆干摆放到一起,现在盘子里的颜色就错落有致了。 “把豆干和葱拌到一起,这样就可以吃了吧?” 秋彤夹起一筷子葱和豆干放到嘴里,豆干又香又咸的味道果然不错,再加上微辣的葱调味,原本单一的味道也变得丰富起来,这让啃了一个月玉米的秋彤感动不已。 “好吃,好好吃!”葱拌豆干咸香的味道让秋彤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样的小菜已经够好吃了,可是她吃着吃着总觉得少了什么。 “是缺了什么味道呢?对了,妈妈在家里做葱拌豆干的时候总会家味极鲜调味,我忘了加调味了!” 想到她正好买了一瓶酱油,秋彤就赶紧打开味极鲜的瓶盖往豆干里淋了少许,估摸着这些酱油够了后,秋彤就拿起筷子往葱里一阵搅拌,直到所有的豆干和葱白都染上了漂亮的酱色,她才停止了搅拌。 “果然变得更好吃了,这就是妈妈的味道。” 重新夹了一筷子放到嘴里,秋彤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她想起妈妈在家确实是这样做的。 但是,不知怎地,她吃着吃着就流起泪来了,而且当她察觉到的时候,她已经泪流满面。 “好想回家,我真的好想回家……” 知道打电话诉苦只会让父母担心,渐渐地秋彤在电话里只报喜不报忧了,然而她刚大学毕业,想起以后就要脱离父母的羽翼,独自一人面对生活中的困境,她就觉得慌张和害怕。 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委屈和心酸。 她在班里要负责三十多个孩子,她是他们的老师,是他们的长辈,是他们的主心骨,所以她不能哭,讲课再怎么慌张也要强忍住,哪怕她在讲课的时候浑身发抖,她也要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因为她是老师,她要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如果她慌了,这个班也就完了。 然而,她自己也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遇到困难的时候,受到委屈的时候,她真想找父母诉苦啊。 一直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秋彤从没想过父母不管她了会怎么样,所以当爸爸妈妈开始变得冷淡,不像过去那样安慰她,告诉她他们永远是她坚强的后盾,她就有些习惯不了了。 但是,一味的追求父母的庇护,犹如绕着树的藤,这样真的对吗? 或许,她真的太幼稚了。 “秋彤,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了。” “你的父母都开始老了,以后你就是他们的依靠了。” “你已经不再是个什么都不需要考虑的孩子了。” 大学毕业,对于一个人来说就是彻底独立了,以后她要自己担负自己的人生,不能再缠着父母了。 她的父母累了,也该休息了。 把眼泪擦干,秋彤食不知味地把豆干咽下肚。虽然吃常了玉米,单吃豆干也很好吃,然而只有豆干显然不能饱腹。于是,晚上没吃饱的秋彤就又拆开一包泡面,用水泡开了配豆干吃。 “真暖和啊。” 大山白天热的要死,晚上却冷得要命,用手环着泡面杯,她的手心感受到一丝热度,而且这热度从她的手心处上涌,渐渐汇过了她的四肢百骸。 山村的夜晚,头一次不那么冰冷了。 忘忧草便利店 在送走秋彤之后,路鹿又遇到了几名奇葩的客人,和秋彤不同,接下来的客人多是奇形怪状的动物,他亲眼看到一只猫衔着一个鱼罐头跑了,至于留下的报酬——这位猫主子留下了一只仓鼠! 他是人啊,仓鼠对他有什么用?他又不能吃,这只猫主子竟然比那头熊精还离谱! 熊精给的果子虽然酸了点,但至少还能吃,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 而这只猫呢? 仓鼠是人吃的东西吗? 你们这些动物啊,就是不懂得为人类考虑,你们关心别人吗?不,你只关心你自己! 对桌子上那只一动不动的仓鼠无语哽咽,然而瞪了半天,死仓鼠自己也不会张腿跑了,最后路鹿一脸嫌弃的把仓鼠扔进了垃圾桶,准备明天一早就扔出去。 “唧唧,唧唧!” “唧唧!唧唧!” 把仓鼠丢进垃圾桶后,不一会竟然传出了不停地唧唧声,他过去打开垃圾桶一看,发现仓鼠迈着小短腿正在垃圾桶里不停的跑。 原来这只仓鼠之前是在装死。 既然活着,路鹿就不能把它继续扔在垃圾桶了,垃圾桶的环境很凶险,再把仓鼠留在里面就是虐待动物了。 嫌弃地把浑身脏脏的仓鼠从垃圾桶里拣出来,路鹿打算明天就问问安闲(女店员)想不想养只仓鼠,如果她想养就把仓鼠给她,不想养就把仓鼠扔了,反正去哪儿都好,他是绝对不会养一只麻烦的动物的! 虽然对仓鼠的不请自活深恶痛绝,但是既然活了,他就要负起责任来,路鹿本打算随便用个纸壳做窝,然后把仓鼠放到便利店里就行了,但是他看到一个客人眼冒绿光,留着口水问他这只老鼠他要不要扔,路鹿就默默放弃了把它留在便利店里的打算。 算了,还是放他房间里好了。 把仓鼠放回屋,做了个简易的小屋把它安顿好,路鹿就回到便利店,对之前那个流口水的客人道:“现在已经十点半了,你该回去了。” “不,我不要走!” 那个客人疯狂摇头,连垂涎仓鼠的口水也顾不得流了,他一个劲地摆手,对路鹿哀求道:“店主,再让我学一会吧,还有一年……明年我就要参加科举了啊!” “店长你也知道,我家里根本没有蜡烛,而且我家附近没有萤火虫,更没有有钱点灯的邻居,晚上根本没办法学习,求求你,我学到三更就走!” 但是已经十点了,这个点他要睡觉的。 路鹿感到很困扰,但是出于对古代考生的同情,他没有把穿短衫的客人赶走,而是走到便利店门前,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在了门上。 挂了牌子,其他的客人就不会进来了。 临睡之前,路鹿嘱咐短衫客人,让他学完自己走,然后他就回到房间,关上灯躺在床上了。 好麻烦。 明天早上再想那只仓鼠的归属问题吧。 他闭上了眼。 第七章 早晨,路鹿吃完了安闲带回来的包子,开始在收银台前无精打采的趴着,这让安闲十分诧异。 “小老板,你今天不画你的画了?” “恩,偶尔也想休息一下。” 而且房间里有个大麻烦没有解决,他根本没心思创作。 路鹿平时早上起来后会在房间里画一天画,但是昨天他被仓鼠挠纸壳的声音折磨了一晚上,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个麻烦精打包送走。 但是直接说出口是不是太直接了。 安闲一副女汉子的样不像是喜欢养小动物的。 他该怎样开口才不会被拒绝呢。 因为路鹿在思考的时候不时会往她那里瞄,所以安闲心里有些发毛,被路鹿一脸有话要说的样子看着,她根本安不下心来看书,于是她忍不住道:“小老板,你今天怎么老看我啊,有话直说。” “你喜欢仓鼠吗?”路鹿踌躇地开口。 “喜欢。” 喜欢? 路鹿眼前一亮,他赶紧去房间捧出盒子交给了安闲,一脸庆幸地道:“幸好你喜欢,这只仓鼠送给你了。” “小老板,我是很喜欢仓鼠,但是我现在住的公寓不准养宠物。”安闲哭笑不得:“我只是说我喜欢,喜欢不代表我要养啊。” 被安闲拒绝,路鹿眼中的亮光瞬间黯下去了,他也不在收银台前呆了,而是深受打击地回到房间,琢磨还有什么人能接手这只仓鼠。 他的朋友不太多,要算熟悉,那就只有沐穆一个了。 想到还有一个朋友能甩锅,路鹿很庆幸他因为麻烦没有删掉沐穆的手机和微信号,这不,现在就用上了。 沐穆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虽然他有时候会犯神经病,但是他对小动物都挺好的,路鹿觉得把小仓鼠托付给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小乌龟在他的手中健康快乐的活了三年,他就更觉得自己这个主意不错了。 为了甩掉小仓鼠过上原有的惬意生活,路鹿二话不说拨打了沐穆的手机,完全忘记了自己原先是怎么对他看不顺眼的。 “沐穆,假期生活过得怎么样?” “很好。” “你这几天一直没出门吗?” “嗯。” “那12号有个画展你要去吗?” …… 东拉西扯的绕了一大堆,路鹿觉得时机不错,终于引出了正题:“沐穆,你喜欢仓鼠吗?” “喜欢,不养。”不等路鹿解释,沐穆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熟悉的朋友只有这点不好,他太清楚自己的套路了,根本甩不了锅。 但是连情况都没问清楚就挂电话,真是好过分。 路鹿不满地撇了撇嘴。 安闲和沐穆都残忍的拒绝了收养仓鼠的请求,这让路鹿感觉天都塌下来了,这种小东西放出去活不过三分钟,他又不能真把它扔出去,这样看来,他只能自己收养这只仓鼠了。 想到没有别人帮忙,以后得自己照顾仓鼠,路鹿就觉得日月无光。 “太可怕了,难道我真的要自己养这只麻烦的生物吗?” “既然没人要,干脆找个宠物医院把它安乐死吧。” 路鹿扭头把视线瞟向仓鼠那边,而仓鼠好像感受到了路鹿不善的眼神,抱着瓜子在纸盒的一角瑟瑟发抖。 路鹿走过去一瞧,才发现仓鼠的圆屁股底下竟然湿了一团,而且它整只鼠都好似受了巨大的打击,一屁股蹲在上面不动了。 “可恶,你弄脏了纸盒我又要打扫,而且帮你洗澡的人也是我啊!” 路鹿恶狠狠地瞪了仓鼠一眼,心情极其不好,然而仓鼠被他凶恶的眼神吓得一颤,在颤抖中瓜子都吓掉了,并且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嗝。 打了个嗝…… 路鹿对这个冷漠无情的世界彻底绝望了。 他不会这辈子都摆脱不了这只蠢蠢的仓鼠了吧? 路鹿很绝望。 然而再怎么绝望,他都不能摆脱抚养仓鼠的责任,于是他沮丧地回到房间,打开某宝网购了一堆仓鼠用具,恶补了一堆照顾仓鼠的知识,免得不清不白的让仓鼠死了。 由于陷入以后就要照顾仓鼠的沮丧情绪,当天下午路鹿决定画一幅画缓缓心情,于是他打开电脑在数位板上描起画来。 静静地画了一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 个小时,路鹿感觉心情好了点,就想看个网课学习一会。于是他轻车熟路地摸向鼠标,谁知他一摸竟然摸到一团毛绒绒的东西。 “什么玩意?” 路鹿感觉手感不对,但习惯另他按住‘鼠标’状的物体往桌子上摩擦了两下,结果感觉很滞涩,一点也没有平时使用鼠标的流畅。直到他手中传来唧唧的叫声,他才发现他手中的‘鼠标’是仓鼠。 “仓鼠,你怎么从盒子爬出来了?” 被和鼠标并排摆放的仓鼠乖巧的趴在桌子上,它用萌萌的豆眼无辜地看向路鹿,路鹿立马就缴械投降了。 “你长的这么像鼠标,以后就叫鼠标好了。” 把仓鼠重新放回了盒子,但是没过多久,路鹿用鼠标的时候又摸到了这个家伙。 路鹿整个人都不好了。 因为有了一次经验,这次路鹿用手背把仓鼠推到一边,让它别碍事,然后继续用鼠标做图层,谁知这一坨得寸进尺,不停的往他手背上爬,烦的路鹿对它大吼一声:“再爬我手上我就把你送给宋程做红烧仓鼠!” 红烧仓鼠? 仓鼠想起短衫书生对自己流口水的样子,就不由自主的僵住了,对此路鹿大感欣慰,而且他心里也有了谱,知道这家伙是听得懂人话的。 能听懂就好,他知道以后该怎样对付这个小东西了。 为了日后的安宁生活,路鹿特意对仓鼠放了一番狠话,看到仓鼠抱着瓜子战战兢兢地缩在纸盒墙角,路鹿心满意足地继续画他的画,有了这一出,他相信仓鼠肯定不敢再作妖了。 怀抱着这种自信,路鹿晚上仍然把仓鼠放到了房间里,然而到了半夜,他坐起身满身怨气地望向了盛放仓鼠的纸盒。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仓鼠在不停的磨牙。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 路鹿倒在被子里发出一声悲叹。 第八章 过了生不如死的几天,路鹿一直没找到肯收养仓鼠的下家,但好在他逐渐习惯了仓鼠的磨牙声,日子也算过的下去。 于是,没过几日他就恢复了精神,晚上开店的时候也不再是一副恹恹地样子,而是打起精神来了。 如今已经过了半月有余,路鹿对着莫名其妙的客人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念头,没有逃避的意思,因为这些不速之客给他的画作带来了很多灵感,所以每天晚上他都会开一会时间,做到足不出户就能阅遍人生百态。 从某个方面来说,他的长辈们真的达到了让他多与人交往的目的。 时间转瞬即逝。 一天,古代书生宋程和以前一样,一到晚上六点多就到了便利店里,站了个好座位读书,而路鹿也默许了他不买东西蹭位置的举动,或者说,他巴不得每个来到便利店里的人都不买东西。 便利店里的客人繁杂,他们给出的报酬也各有不同,这就意味着除了和路鹿一个世界的女老师秋彤,没有人会在买东西的时候付人民币,而他们付的金子、果子、死老鼠都是不能变现的东西,所以路鹿每天晚上开店都是在亏本经营。 实际上,路鹿现在都是靠白天的利润来填晚上的空洞,便利店没有负盈利他就谢天谢地了。 路鹿本来就没指望便利店来赚钱,他自己画画的收入就能养活自己,所以他对便利店现在的状况十分满意,并在心里感激大姨能给他这样一个机会。 尽管大姨对便利店的实际状况并不知情。 和白天的便利店不同,晚上的便利店来客一般没有规律,所以路鹿学习了安闲的方法,在看店的时候捧着一本书读,什么时候来了客人再给予他们帮助。 反正他也没指望用便利店盈利,也不是专业开店的,服务态度差点就差点吧。 于是,这天路鹿捧着一本《艺术的故事》慢悠悠地读,而宋程照常在复习他的四书五经。 和往常一样,宋程有时看投入了会大声读出来,直到路鹿忍无可忍的抗议,他才会猛然醒悟,不好意思地捂上不自觉出声的嘴。 在宋程安静下去后,路鹿继续读他的书,但是他没读多久,门口的门铃就响起了‘欢迎光临’的声音。 “不可能,便利店里怎么会有人?” 门口脏兮兮的女子发出了一声惊呼,这是第二个吐出‘便利店’词汇的人了。 路鹿立即意识到这是个现代人,不过是不是和他一个世界这点还需要考量。 至少他看到女子身上挂的匕首和枪支,他就知道这是一个不好惹的人物。 如果女子和他是一个世界的,那么她的职业可是个大问题,但是即使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能大大咧咧地把武器明目张胆的挂出来人来历也一定不简单。 于是,路鹿出于自保的心理一句话也没说,任由这个来历可疑的客人在便利店里闲逛。 在路鹿一声不吭的时候,突兀来到便利店的赵雪也吓了一跳,她在末世每天打丧尸,对各种可怕的事情司空见惯,甚至人吃人的惨剧她都能坦然面对,但是今天的事却让她意外地忐忑起来了。 最可怕的不是残酷的现实,而且让人无限遐想的未知。 赵雪是末世位面南方基地里的一名小队长,半个月前她接了清理北区的任务,就带队到北区与丧尸厮杀,好扩大南方基地的安全区。 经过半个多月的开拓,北区的丧尸被清理了七七八八,为了防止残余丧尸的伤害,他们开始挨家挨户的搜寻起来,而赵雪作为队长自然也免不了要检查一大片地。 由于清理了足足半个月,赵雪负责的区域已经几乎没有丧尸了,然而赵雪还是检查的很仔细,因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普通人可不像异能者们可以抵抗丧尸病毒的侵袭,只要被丧尸抓一爪子他们就会感染,从而给基地带来大危机。 因为知道丧尸抓人的严重性,所以赵雪检查的万分仔细,在走到一家便利店的时候,她隐约看到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于是抱着不能放过一个丧尸的心态,她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却没想到里面竟然有一只正在看书的丧尸! “不可能!丧尸怎么可能会看书,难道他们的智慧已经进化到这种程度了吗?”赵雪的心里顿时翻起了惊涛骇浪。 以赵雪的经验来说,在荒芜的北区不可能还有一家正常经营的店,所以她很容易就往丧尸有了智慧那个方面去想,然而没等她举起枪,她就看到旁边的桌子上有一个摇头背书的人,而且背着背着就背出了声音。 “丧尸不会说话,难道这是人?”她惊诧地想道。 看着宋程背的一脸陶醉,而且还不停地用手在桌面上划字,赵雪越看越觉得他像个人,于是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便利店怎么会有人的惊呼。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 在荒芜的末世,能有一家正常经营的便利店太不可思议了,犹如在古代看到宇宙飞船,让赵雪有种看到抽象画的荒谬感。 好在,她这种三观崩毁地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她的脑海里就多出了一段信息,于是她很容易接受了这是异世界的事实,并知道自己踏到门垫上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这让她松了口气。 在赵雪脸色青青白白的时候,路鹿一直保持沉默,在这半个月来他已经见过了不少客人,也曾和其中的一部分沟通,他知道便利店有种非常不科学的力量,能让每个来到便利店的人轻而易举的接受它,并知道便利店的作用。 诡异是挺诡异的,但确实是让他省了不少力气。 那些异世界的客人千奇百怪的,有动物也有类似于宋程这样的古代人,在他们的世界里,便利店这种东西从来没存在过,所以能有便利店直接灌输到他们脑子里,不管是对路鹿还是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在路鹿无言的注视中,赵雪很快就适应了自己暂时‘穿越’了的事实,同在现代社会生活过,赵雪不用路鹿帮忙,就熟悉地站到货架前挑选自己喜欢的物品。 便利店里的商品琳琅满目,对于在末世生存的赵雪来说,她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回去,然而她知道自己还能在便利店里呆上一会儿,就不急着搬东西,而是拿了一瓶青岛啤酒和一包黄鹤楼香烟走到了宋程旁边。 宋程坐在便利店的一角,那里摆了三张桌子,赵雪瞄了一眼宋程,发现他正投入的看书,口中还念念有词,尽是些听不懂的东西,就摇摇头,自觉地坐到离他最远的那张桌子处。 坐下来以后,赵雪才有功夫仔细地打量这家便利店,这家便利店设施完备,和末日前的便利店一样清新整洁。在末世呆了两年,这种充满了人味儿的便利店她就像前世才见过一样,见了十分怀念,也十分遗憾。 要是我的世界也能这样就好了,赵雪这样想。 看到坐在前面的古装小哥摇头晃脑的看书,赵雪悠悠地叹了一口气,在末世,已经没有人能静下心来看书了,人们的所有心思都放到了生存和吃饱饭上,像这样悠闲的看书,在末世降临的那一刻就再也看不到了。 想到这儿,赵雪心里有些闷,她就拆开了烟盒,从中拿出一根烟叼在嘴上。 “哗——” 一团火苗从她的指尖燃起,她用火苗对准了香烟,然后收回了火系异能。看到香烟的头部刚好点燃,赵雪觉得非常满意,她觉得她的异能控制的越来越好了。 夹起烟,赵雪狠狠地吸了一口。在末世,香烟和酒已经成了昂贵的奢侈品,只有基地高层才能享用。她虽然是异能小队的队长,但比起那些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也只算是一个小人物。这样的小人物偶尔能吃到肉已经很不错了,至于香烟,他们小队半年能分到一条,平均下来每人半包,根本不能肆意的抽。 但现在,她终于能抽个尽兴了。 赵雪越抽越嗨,她一边夹着烟吞云吐雾,一边打开啤酒的易拉罐,喝一口清爽的酒,感觉惬意无比。 算算时间,这样肆意抽烟喝酒的日子已经一年半没有有过了,在末日刚开始的那半年,烟酒这类东西还不甚珍贵,没有粮食重要,但是随着基地里种了粮食,而烟酒这种奢侈品不再浪费资源生产后,她就不能时常喝酒抽烟了,这让她这个老烟枪在开始的那一阵无比难受,竟是被活生生地半戒烟了。 赵雪边抽边喝酒,喷的整个角落都是一股呛人的烟味,路鹿离得比较远,感觉还好些,然而从没接触过香烟的宋程可接受不了这股味道,于是他捂着嘴不停地咳嗽,让不时用余光观察这里的路鹿注意到了。 “这位阿姨,便利店里不准吸烟,麻烦把烟掐了。” “什么?阿姨?”赵雪不敢置信,自己才刚过二十六岁,竟然会被人叫成阿姨。 赵雪打量了一下路鹿,青年才二十出头,叫自己阿姨也太过分了。 “难道我在末世老的像四十岁的女人?”她忍不住这样想。 第九章 其实赵雪并没有妄自菲薄,从她那张充满了污垢的脸上,还真看不出她到底多少岁。 但这也不全是她的错。 说句实在话,在末世水都是需要节约的资源,因此再爱干净的女生也才一各月洗一次澡,在这样恶劣的条件下,即使是天生丽质的西施,也不免变成蓬头垢面的婆子。 就像‘仿佛兮若轻云之闭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的甄姬,也不是被曹丕用手搓去了她脸上的污垢,才知道她美如洛神的吗。[1] 所以路鹿这样叫,一方面是气她在便利店里抽烟,一方面是真以为她奔四了。 被路鹿这样一叫,赵雪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虽然末世的女人对容貌已经不那么重视了,但作为一个女人,赵雪还是希望自己年轻漂亮的,谁知路鹿开口就这么毒,让她几欲抓狂。 赵雪开口就想怼回去,但她仔细想了想,在便利店里确实不应该抽烟,于是她就掐了烟,颔首朝路鹿和宋程道了歉。 “真是在末世里呆久了,一会到正常的世界都不适应了。”赵雪苦笑,又觉得感慨万千,其实她宁愿一辈子这样不习惯,也不想回到那个道德素质都丢的一干二净的末世了。 尽管末世可以肆意妄为,但在这样一个溃烂的世界,拥有自由又有什么用呢? 连生命安全都不能得到保障,连下一顿饭都不知道在哪儿,这样的世界,再无拘无束也没有任何意思。 掐灭了烟,赵雪顿时觉得失去了很多趣味,连凉爽新鲜的啤酒喝起来也索然无味了。 赵雪寻思着没有烟下酒,有个罐头下酒也不错,于是她又到货架前溜了一圈,挑了个午餐肉罐头开盖,准备用这个配酒吃。 在末世,肉是仅次于烟酒的一大奢侈品,虽然末世来临后有很多动物变异,他们这个异能小队也经常能狩猎到一些异兽,所以不缺肉吃,但是异兽的肉又酸又柴,加很多大料也非常难吃,除了补充体力,赵雪根本就不想碰这比野菜根还难吃的肉。 所以,他们小队除了满足自己所需外,还会把剩余的肉卖给基地官方,用以换晶核修炼,因为异兽肉在他们眼里难吃,但在基地里还有很多人是吃不到肉的。 这样难吃的肉还很有市场,肉类的缺乏可见一斑。 赵雪怀着虔诚地心思从罐头盒里拿出一片午餐肉,在入口前,她好生端详了一番这片肉的颜色,这种末世前正常动物产的肉比起烟酒还要珍贵,让每个肚子里缺少油水的末世人见之就欲罢不能。 仔细闻了闻午餐肉那诱人的肉香味,赵雪怀着激动的心情小小的咬了一口肉,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 在入口的瞬间,午餐肉绵软微咸的滋味就在她的口中绽放开,让她忍不住连着口水把肉囫囵吞了进去,香的不能自已。 “这才是肉应该有的味道,跟午餐肉比起来,异兽肉尝起来简直是毒草!” 赵雪舔了舔嘴馋,回味午餐肉油腻滑润的油脂味,或许对于平安世界的人来说这肉有点咸,还有点腻,但是对于一年也碰不到几回肉的末世人来说,这种肉的味道刚刚好,让他们能一下子把肉和油吃个够。 就像古时候吃杀猪菜一样,在贫穷的农家,每次过年做年菜的时候都会把肉做的尽量油腻,以重口味来满足小孩儿们的嘴,好让肉的滋味在嘴里多留会儿,这就是穷人的生活哲理。 在古时,人们不常吃肉,所以每次吃肉的时候都狼吞虎咽的,赵雪也不能免俗。然而她刚把肉吞下去就有些后悔,因为午餐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她后悔一下子就把肉咽下去,没有好好咀嚼一番,尝完滋味再吃下去。 “可惜,可惜,浪费了一块好肉!”赵雪十分惋惜。 喝了一口酒润润嗓子,赵雪珍惜地夹起那块咬了一小口的肉放到嘴中,这次她一口咬了一半,却吸取了前次的教训,没有急忙把肉咽下去,而是把半块肉都含在了嘴里,用舌尖仔细品尝起了午餐肉,直到含到再也品不出咸香味,她才珍惜的把肉嚼碎咽下去,再配上一大口酒。 “有酒有肉,爽!” 吃完了半块午餐肉,赵雪再没耐心慢慢品味,她把剩下的一半丢到口中,略微嚼了几下就匆匆咽了下去,喝酒冲味,尽情领略这种大口吃肉的酸爽味道。 被这样的吃法给爽到,赵雪抛弃了细嚼慢咽的做法,开始一块肉一大口酒的吃喝,这样的吃法十分爽快,让她打心里舒坦,但也让她吃的心疼。 赵雪大口嚼着午餐肉,每吃掉一块肉她就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因为她完全是用原本能吃好久的肉来换一时的爽快,算起来根本不值。 在内疚感和爽快感的双重冲击下,在便利店凉爽的空调下她都吃的满头大汗,完全是让纠结给逼的。 吃完了最后一块肉,赵雪依依不舍地舔了舔还有残留肉味的手指头,然后一口气喝干了易拉罐里所有的啤酒,虽然以前吃过很多山珍海味,但是现在,在赵雪心中没有比午餐肉配啤酒更绝妙的搭配。 如果在末世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肉罐头,她愿意用短命十年来换。 在赵雪尽情吃喝的时候,宋程也忍不住抬头来看。虽然远隔一张桌子,他闻不到午餐肉的香味,但是肚子仍然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在来到便利店前,他刚吃过晚饭,但是他的晚饭是两块冻好的粥。 与其说粥,那也是抬举他自己,那粥稀得可以说是稀饭,甚至说是米汤都不为过。 学习心怀天下的范仲淹大人,贫穷的宋程每天会煮一锅粥,然后等晚上冻好后分成四块,每天早上和晚上各吃两块,然后安慰自己这是学习范仲淹,既然范仲淹大人每天吃两块粥就能度日,那么我也行。[2] 然而,坚强的意志显然不能填饱他的肚子。宋程仔细想过,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好朋友愿意把好饭好菜送给自己吃,他一定不会像范仲淹大人一样有节操,他可以肯定自己一定会把那些好饭好菜吃个精光,而且连盘子都会舔干净,一丝油花都不会留。 作者有话要说:  [1]两句诗来自曹植的洛神赋,据传比喻甄姬 [2]来自文言文范仲淹食粥的故事 第十章 对于宋程这个半大小子来说,每顿吃两块冻成块的稀粥跟喝水没什么区别,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虽然他每天能集中精力学习,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他的肚子会疼的难受,这完全就是饿的。 平时看四书五经的时候他还能抑制住饥饿,但今天赵雪吃午餐肉罐头的场景勾起了他的食欲,于是他安分的肠胃开始蠕动起来,折磨的他难受不已。 于是为了不让饥饿影响自己读书,宋程不得不一手捂住肚子,用另一只手翻书。 其实,在刚吃午餐肉罐头的时候,赵雪在末世锻炼出的耳朵就听见了宋程肚子的咕噜声。 以赵雪丰富的经验,她只看了两眼宋程,就知道这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家境不好,不管是补丁累补丁的短衫,还是饥肠辘辘的肚子都昭示了此人家境不好的事实。 这让赵雪默默低下头不去看他。 宋程出于饥饿中仍然不放弃读书的意志确实很可敬,可是即使如此她也没有把肉罐头分给他的意思。 宋程即不是她的亲人也不是她的队友,她凭什么把珍贵的肉分给他?末世可怜的人多了,她可怜自己还来不及,哪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可怜人家。 然而,虽然她不会去帮助宋程,但她知道饥饿难耐的滋味,于是她后期加快了吃午餐肉罐头的速度,力图快点吃完不让他再受折磨。 吃完了最后一口肉,赵雪可以听到宋程松了口气,而她自己也没有了那种愧疚感,心中也畅快了些。 吃完了肉喝完了酒,赵雪把那包烟塞进裤袋里,然后又到货架前疯狂采购,抱了一堆烟酒和肉罐头走到了收银台前。 “结账。”赵雪把一堆东西放到收银台上,已经做好了付出大量晶核的准备。 在来到店里的时候,她的脑袋里就被传输了不少信息,自然也包括结账。 同是现代位面的人,赵雪在末世来临前也去便利店买过东西,自然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不贵,在末世前只值几百块钱。然而她没有这个位面的钱,因此只能用末世位面有价值的东西抵账,这些都是那个奇怪的信息告诉她的。 虽然那个信息没说违反这些规则的后果,但是赵雪能隐隐知道那绝对不是好事。 因此,在末世弱肉强食惯了的她也没有选择强取豪夺,而是准备按规则行事。 “开个价吧,我愿意付出我们世界的货币,丧尸晶核。”赵雪从兜里取出一把丧尸晶核,认真地道:“丧尸晶核在我的世界作用很多,它不仅是充当货币,而且能辅助修炼,以及作为某些武器的能源,因此它的价值超越了货币。” 低头看了看赵雪手中的丧尸晶核,路鹿没想到人的脑袋里竟然能孕育出这么美丽的晶体。听完赵雪的讲解,他觉得赵雪这个人很实诚,这么珍贵的东西都愿意拿来抵账,没有用乱七八糟的东西糊弄自己。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 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 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着就很不容易了,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 因此,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着一丝歉意,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 “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 “因为我穷。” 穷?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赵雪明白了缘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 在末世位面,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钻石,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 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垃圾’给掏出来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 于是赵雪问道:“小哥,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 “很值钱。” 赵雪大喜:“那好,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 赵雪猜测的没错,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 “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 “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第十一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 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 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 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 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 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 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 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 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 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 “真是…好努力啊。” 路鹿被这种坚韧的意志感动,同时也深深庆幸自己出生在现代。在古代想要出头太不容易了,如果不是世族出身,家里没有田产,就要做一辈子都要在地里刨食、还要被苛捐杂税剥削的农夫,要不然就要做被人们看不起的三教九流,活着着实艰辛。 虽然是艺术生,但是一看到宋程,路鹿就不禁想到魔鬼一样的高考生活,也因此,他就想帮助宋程,让他能专心准备科举。 在学习方面,他还比不过宋程,不过在食物方面他可以帮助他。 但是,在这方面他的能力也有限,所以他只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帮助宋程。 便利店的经营惨淡,虽然白天有不少客人,但是晚上的客人也不少,他们拿走的东西几乎就能抵上白天赚的钱了,再加上付给安闲的工资,路鹿算了算,估计自己这个月不但赚不了钱,还要倒贴一部分钱才行,所以,他才限制晚上的客人每人只能拿三件商品,然而就这样他还是亏本。 初次经营便利店,路鹿有很多方面都不懂,好在有安闲帮助,他才知晓了经营便利店需要知道的事。 在最开始的几天,路鹿曾看到安闲把两种商品用胶带捆绑起来,这让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安闲是在忙什么。 之后,他问了安闲才知道这是因为有些商品不好卖,但是保质期快到了,所以必须把这些卖不出去的食物和热销的商品捆绑在一起才能卖出去,这样可以减少便利店的损失。 对待那些快要过期的食品,除了捆绑销售,还有打折的方式可以把它们卖出去。 那些连半价都卖不出去的,安闲会带一部分自己回家吃,而路鹿在呆了几天也习惯了,也会把一些类似于三明治、酸奶的食物解决,以免造成浪费。 第十二章 这天晚上,宋程读完了书后,还带着几个叫做‘菠萝包’和‘八宝粥’的奇怪东西回去了。 一开始,他看到店主抱着一大堆东西摇摇晃晃的,他就好奇的问了一句,结果听店主说这是快要过期的食品,他吃不完也卖不出去,等过几天到了保质期就要扔掉。 这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些食物看起来好好的,也没有腐坏变质,因为‘过期’就扔了,也太浪费食物了。 任何一个农家子,看到这样浪费粮食的举动也会感到诧异和气愤的。 宋程是农家子,但他比一般的农家子多了几分见识,所以他知道那些富户对食品的味道十分讲究,一旦味道不好了就会把食物赏给下人,自己是不会吃味道不好的食物的。 而直接扔掉食物,这样浪费的事一般的富户也不会做,或许那些豪门大户会做出扔掉粮食的事,但那些距离宋程太遥远了,他只能猜测他们的生活。 在以前,宋程的理想是考上举人,能出人头地,他也时常羡慕豪门大户的奢华生活,但这些和店主给他讲述的世界比起来就不算什么了。 据店主说,他们的国家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能过上这样品质的生活,所以对食品的要求很严格。 店主说的很平淡,就像在说生活中不起眼的一件小事,但宋程听完却非常羡慕。 人人都能吃饱饭,而且能得到读书机会的世界,真是好啊。 不被温饱所困,只要肯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他简直不敢想象,连普通百姓都能天天吃饱饭,还能把孩子送去读书的国家,究竟是多么强大。 先圣孟子曾阐述了他的政治理想,他对梁惠王说‘七十岁的人能吃上肉,老百姓能在荒年不饿死,就可以称王了’。然而在这个国家,几乎人人都可以吃肉,而且都能在冬天穿上暖和的棉衣,至于吃饱饭,这是在荒年都能做到的事。 当宋程听说店主要把食物扔掉的时候,他还在心里默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所以在店主问他可不可以帮忙解决一部分时,他就欣然接受了。 能有食物吃,宋程就很开心了,然而在走的时候,店主还让他拿走了一包香烛。听说这包蜡烛也过期了,宋程不知道蜡烛过期是什么情况,但还是接受了店主的好意,把香烛一起拿回去了。 踏上红色的门垫,宋程就被传送回了自己读书的小屋。 回到屋子后,宋程放轻了脚步,也和往常一样听见了父亲的呼噜声,为了供应他读书,父亲耕种的更累了,对此他无以为报,只有努力读书,才能不枉费父亲的一番辛苦。 只要他能考上功名,哪怕是百无一用的秀才,也能免除田里的税,减轻家里的负担了。 揉了揉困倦的眼睛,宋程把食物和香烛放在桌子上,然后打开窗子,让月光照了进来。 因为乌云的原因,今晚的天空不太清朗。被乌云遮蔽的月亮提供不了多少光线,所以刚从明亮的便利店回来的宋程很不适应,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适应了这样的亮度,行动也自如起来了。 而此时,他的肚子也饿得更厉害了。 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吃饭不是一种享受的体验,然而即使如此,宋程也不想浪费好不容易得到的蜡烛。蜡烛这种东西是用在读书这种的正事上的,用来给吃饭照明也太奢侈了。 所以除非必要,宋程是不会轻易使用蜡烛的。 就着黯淡的月光,宋程回忆着店主说话,试探着撕开了菠萝面包的包装,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正如他所料,看起来完好的面包并没有腐烂的味道,虽然有些干巴巴的,但是比喇嗓子的杂粮好吃多了。而且菠萝包上叫做的巧克力豆的东西甜甜的,和菠萝包相得益彰,让原本只是有些微甜的菠萝包变成了不错的美味,把干巴巴的口感都变成菠萝包独有的特色了。 从未吃过这种绵软滑口的食物,于是在几口之间,宋程就把菠萝包给吃完了。 咽下最后一口菠萝包,宋程开始怀念那种柔顺的口感。菠萝包撕开表皮后白白胖胖的样子和过年吃的饺子差不多,虽然口味差别很大,但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据宋程分析,菠萝包绝对是细粮做的,粗粮没有这种舒服的口感。宋程得出结论后非常感慨,店主那个国家的人每天都能吃上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天天都和过年一样了? 吃完菠萝包,宋程又对罐装的银鹭八宝粥期待起来,听说八宝粥里加了很多糖,连菠萝包都这样甜了,那八宝粥又会甜到什么程度呢? 抱着浓浓地期待,宋程打开了八宝粥的盖子,取出折叠勺,然后按店主教的动作打开了易拉罐,用展开的折叠勺舀了一勺八宝粥放入嘴中。 甜。 非常甜。 仅仅是一勺,宋程脑子里就只剩这一个念头了。 细细地咽了这一勺八宝粥,宋程觉得它不仅比儿时贪嘴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 时吃的麦芽糖还甜,还简直把全世界的糖都加里面了,否则不可能这么甜。 然而让他奇怪的是,八宝粥虽然甜的令他止不住嘴,却并不像麦芽糖一样甜的让人齁嗓子,而是甜的恰到好处,吃再多也不会腻。 如果让他敞开了喝,他觉得他能够喝整整一锅。 可惜他牙口不好,否则他连罐头都想给啃了。 和菠萝包一样,八宝粥也在瞬息间喝完了。长期忍受饥饿的宋程吃什么都很快,遇到好吃的东西就吃的更快了,不过五分钟,一罐银鹭八宝粥和菠萝包就被他啃完,让他的胃不再那么难受了。 作为一个半大小子,这两样东西只让他吃了六成饱,然而平时他连三成饱都够不上,能有六成饱已经是过年才会有的事。 第一次吃了夜宵,宋程看了看剩下的两罐八宝粥和菠萝包,决定明天也把它们拿给父母尝尝。不过等他们吃完后他要把罐子和塑料纸收起来,送回那个神奇的便利店,这种印着栩栩如生图画的罐头实在是太奇异了,怀璧之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感到肚子不饿了,宋程珍重地点起了蜡烛,想要趁着肚子不疼再读一会儿书,距离科举已经很近了,他要抓住一丝一毫的时间,来增大他考中秀才的几率。 第一次在家里挑灯夜战,宋程的心情很好,比起以前盲目的想要做大官享福,现在他有了新的理想。 他羡慕店主所生活的那个完美的国度,他想把自己的国家也建设成那样。 自古以来,读书人觉得大同世界是孔孟的臆想,但是现在他知道了,这样的大同社会是真的可以实现的。 哪怕做小吏也好,做秀才也好,只要他们一代一代的不断努力,这样的世界,总有一天会到来的吧。 第十三章 “好困。” 路鹿无精打采地趴在收银台上帮安闲看店。 这天,他和往常一样画了一上午画,不过他最近接了几个单,所以比较忙碌,不能像平常那样悠哉悠哉的画了。 每天忙于绘制插画不能随心所欲的画想画的东西,确实有些苦逼,但是为了吃饭,忙碌起来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路鹿还记得他要还便利店的亏空,至少不能让它在这两年间倒闭。 大姨把原本不用管就能赚钱的便利店交给他(安闲这个熟练工包揽了一切杂物),他要是连这都能经营倒闭了,绝对会被亲戚们笑一辈子的。 因此他最近接的单多了,人也比以前勤快了不少。 不过,喜欢在晚上熬夜做工的习惯让他经常昏昏欲睡,一到白天就提不起劲来。 在画画的时候还好,他至少还有个集中注意的东西,但是一旦没有了目标,他就更懒散了。 就像现在这样整个上半身都瘫在桌子上,像一只没有梦想的咸鱼一样。 路鹿想这样趴到天荒地老,然而他才趴了一会儿,便利店的门就被推开了。为了给客人留一个好印象,他心不甘情不愿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挺直了腰杆。 “蜡烛,蜡烛……” 随着蓝裙女人走近,路鹿听到了一声近乎于猫叫的呢喃,他抬起眼皮望了女人一眼,结果发现女人的嘴并没有张开。 “是腹语吗?”路鹿脑中闪过了这个念头,但他很快就把这个念头抛到了脑后。 他把视线转向了女子塞在衣袋里的娃娃身上。 蓝裙女人画着浓妆,脸色惨白。她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娃娃,娃娃的头和漂亮的白色衣领露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是娃娃在说话。” 虽然娃娃只是恬静地笑着,并没有张开嘴,但是路鹿立刻就判定了是娃娃在说话。 老实说,在人生的某个阶段,他几乎天天遇到这种事,直到转到一个比较干净的高中,他才找到了久违的清静。 老长时间不碰见这种东西,现在突然出现,还真让他有点不习惯呢。 但是这种灵异的东西,他希望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他的眼前。 无论外表多么无害,只要被这些东西缠上,这个人就可以跟死亡接吻了。 “干脆溜了好了,溜了溜了。” 深深地知道这些东西的危险性,‘赶紧跑路’四个大字在路鹿的脑中刷频,可惜他怕遛了的举动会让‘那个东西’生气,只好按捺住跑路的念头,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 “不要做多余的事,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了。” 路鹿目不斜视,慢悠悠的数便利店地板上的砖,可是他不想管,那两‘人’的声音却总往他的耳朵里钻。 叫的太大声了。 “蜡烛!蜡烛!!!” 穿着蓝裙的何蓝站在货架前挑蜡烛,可能是她的动作太慢了,娃娃叫的一声比一声凄厉,最后声音大的像店里播放的音乐一样,尖利的刺耳。 “蜡烛,拿那个白色的蜡烛!” 何蓝感到娃娃在衣兜里的爪子挠了自己一下,这让她吓的一哆嗦,同时娃娃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她十分心虚,忍不住总往路鹿那里瞄。 他不会听见吧? 虽然知道常人是听不见娃娃的声音的,但她还是感到心虚,好在便利店的小哥和她周围的邻居一样,不管娃娃闹腾的再厉害,也像个聋子一样,不管不问。 这让何蓝更确定娃娃具有魔力,但有时候也会暗暗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会不会是她换上幻听症了。 但是在她请了娃娃的当天,跟她有竞争关系的女主播就出了车祸,而且她一直看不顺眼的闺蜜也突发精神病,砍伤了一个人,当天晚上就被送到精神病院了。 她实在无法用巧合解释这些事。 第一次养娃娃就有这样的受益,何蓝感到很兴奋,也有对未知的畏惧。但是娃娃带给她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于是她放下了这点不安,屡屡用娃娃诅咒看不顺眼的人,把那些讨厌的人都整进了医院,再也不能阻挡她的路。 可是,她没想到娃娃竟然那么难养。 一开始娃娃老实干活不求回报,渐渐地向她要血食。再往后娃娃提出的要求越来越多,让她觉得非常不耐烦,就没有听它的,把它锁到一个抽屉里眼不见为净,谁知她才没理它一分钟,恐怖的事就降临到她身上了。 那天她遇到了两小时的鬼打墙,死也走不出自己的房间,而且逐渐地她的天花板上开始流血,最后她忍不住爬进了被子里瑟瑟发抖,结果娃娃竟然从抽屉里跑了出来,用爪子扒开了她的被子,坐在她的枕头边狰狞地看着她…… 那天的记忆太过恐怖,让何蓝想也不愿意想。但是自从那天起,她就再也不敢不听娃娃的命令了,娃娃让她放血她就放血喂给娃娃喝,娃娃让她买蜡烛她就买蜡烛,俨然成了娃娃的傀儡。 就像现在,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4 娃娃让她买那盒白色的香烛,她就不敢不从。她乖乖的从货架上取下蜡烛,顺带买了娃娃要的香油,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了。 “五十二块三。”路鹿扫码报价道。 “给你,不用找了。” 娃娃催促的紧,何蓝心里慌张,就懒得找钱,既然何蓝不要,路鹿也强求,他巴不得何蓝和娃娃感觉离开他的视线。 知道一个诡异的娃娃就在他身边,他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要是晚上便利店能来个道士,哪怕能来个阴阳师也好啊。” 对灵异现象深恶痛绝,路鹿十分期望便利店里能来一个有法力的道士。 本土的和尚和道士他求了个遍,哪怕是岛国的阴阳师他也见过,结果他们都是骗子,没有一个是真有法力的。 他们给的护符完全不起效,遇到鬼连自燃都做不到。直到他把一张符篆扔到了一只鬼身上,结果遭到了鬼的嘲笑,差点把命丢在哪儿,他才确定本土的道士和尚都是骗子,遇到鬼他们自己都要着慌。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的世界是灵异位面,是不是很惊喜? 第十四章 看到何蓝付了钱后慌慌张张地就像跑,路鹿很想提醒她一句,留这个娃娃在身边会有大祸事。然而他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是别管别人的闲事好了。 根据他对鬼的认识,缠上何蓝的鬼绝对是她自己请的,属于养小鬼的分支。 请神容易送神难,自己作死谁也救不了她。 而且养小鬼的一般都有不可告人的企图,这样的人管了也是给自己找麻烦。 心安理得的收下何蓝给的一百块钱,路鹿继续趴在收银台上和死狗一样。 他的身体和咸鱼没有区别,好在他的脑子还没进水,暂且还能动。 根据类聚定律,在一个地区遇到一只鬼,他有很大几率会在这个地方碰到其他鬼。以他在初中的经验,遇到鬼最好的办法是跳级转校,可是现在走他舍不得这家便利店。 开便利店虽然闹心了点,让他的经济出现困难,但是便利店让他见识到了无数可能,只要他开店,总有机会遇到能够驱鬼的人。只要遇到一个,他就可以摆脱被鬼缠着的阴影,和普通人一样在阳光下生活了。 为了这种可能,他都要留在这里,等待可以改变他命运的奇迹。 何蓝走后,便利店陆陆续续地又进来几个客人,等他们走后路鹿都快饿成咸鱼干了,在他的千呼万盼之下,安闲终于回来了。 “小老板,这是今天的午餐。” 安闲带着一袋小笼包回来了,路鹿一看到小笼包,就垮下了脸。 “天天吃包子,咱俩都快变成包子了。” “没办法,包子店离这里最近,或许你想吃面包吗?” 听到面包,路鹿就更不好了。便利店附近新开了一家面包店,里面的面包物美价廉,十分新鲜,所以周遭的居民都去那里买面包,这也直接导致了便利店里的菠萝包卖不出去。 “不,吃了一个礼拜我再也不想吃面包了。” 恹恹地接过袋子,路鹿缩回房间啃小笼包,一边啃一边丧气。 还别说,虽然吃了好几天,小笼包一咬就会流出滚烫肉汁的口感还是那么美好,丝毫没有因吃多了而变得腻味。 怪不得这两家店比自己这家店生意好多了。 路鹿彻底没有竞争的打算了。 啃完小笼包,路鹿继续画稿,为了生存一直奋斗到了晚上,等安闲走后,他才放下画笔,反锁上门开始新一天晚上的开店。 临近六点半的时候,宋程准时到便利店里用功读书,而路鹿也接待了几个画风不同的客人,可惜其中都没有他心心念念的道士和阴阳师。 “您好,欢迎光临!” 临近九点钟的时候,门口突然又发出欢迎客人的响声,路鹿反射性的往门口看去,却没有看到一个客人。 路鹿揉了揉眼睛,确定没有眼花,喊了几声也没有声音传出后,他终于确定没有来一个隐形人客人。 “这个门铃坏掉了吗?明天送去保修好了。” 路鹿在备忘录上记下这件事,准备明天问过安闲再去联系维修人员,然后接着低头看他的绘本。 “哗啦哗啦~” “哗啦哗啦~” 就在门铃响完的五分钟后,便利店里突然传来了拖东西的声音。 发生了什么事? 正在翻绘本的路鹿迷茫的打量了便利店四周,他看到宋程正在认真地看书,声音并不是他传出来的,于是他缓缓平移视线,最后把目光投向了声音传来的地方。 “砰!” 他看到有一盒玩具掉到了地上,这让他感到十分惊奇。于是他赶紧站起身,走到玩具掉落的那个地方。 从货架上掉落下来的是一盒玩具桥。 路鹿弯下腰摸向玩具桥,想把它拾起来放回货架,谁知他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没能把那盒玩具拿起来。 这时,路鹿再傻也意识到不对劲了。 使劲了力气也拿不起来,路鹿干脆松手不捡玩具盒了。松手后,路鹿开始仔细观察玩具盒的周围,找了半天后,他才找出不对的地方来。 在紧贴玩具盒的地面,有一个不起眼的红色的小点,一开始他还以为是玩具盒上的凸起。但当他定眼观察后,他才发现这点凸起上有块肉色的东西在动,他蹲下身,才知道这块凸起是个人,而那块肉色的东西是这个小人的胳膊。 这就是童话故事里小人国的小人吗? 路鹿提起精神开始细致地观察。 紧贴着玩具盒,这个传说中的小人只有半个小指甲那样高,即使仔细看,盯着他也是一件很费眼力的事。 小人穿着红色长袍,还带着同款颜色的红色兜帽,所以在玩具盒红色的包装下非常不起眼,要不是他露出了他的一截胳膊,还举着一根类似教鞭的东西,路鹿准要再费一番功夫才能找到他。 这个小人就是这次的客人了。 看着小人,路鹿心里升起这番明悟。 看看掉落的包装盒,再看看只有半个指甲盖那样大的小人,路鹿充满了钦佩之情。没有错的话这盒玩具桥就是这个小人弄下来的,以他小小的体型,能做到这种事相当于拖动了一座小山。 在地球上力气最大的是蚂蚁,虽然蚂蚁的体型小小的,但是它能举起超过自身体重400倍的东西,还能拖动相当于自身体重1700倍的物体,然而和眼前的这个小人比起来,‘大力士’蚂蚁简直被比到了泥里! 这盒玩具桥少说也有五千克,这样看来红袍小人何止拖动了千倍的东西,他拖动的明明是不逊于自身体重万倍的物体! 而且路鹿回想起之前的一个片段,刚才玩具盒有一段时间是悬空的,这说明小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5 人不光能拖动,还能搬动超过自身一万倍的东西。 不算路鹿还没有概念,但一算他就知道这个小人究竟有多恐怖。如果这个小人和自己一般大,以他的力气来看,这意味着他可以轻松举起一座大楼! 这是何等恐怖的力气! 此时路鹿不得不庆幸小人只有蚂蚁大点了,如果小人和自己一半大,他都不敢想象小人能把便利店搞成什么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门铃被大宇宙的意志魔改了,所以只要有客人来就会响。 另外体重的问题我用计算器算过,但不知道对不对,如果有专业人士了解请提出错误,我立马改。 第十五章 在路鹿观察红袍小人的时候,小人也在观察他,觉得路鹿观察够了后,小人出声道:“你是这家店的店主吗?我要买这座桥。” 因为小人太小,所以路鹿几乎看不见他张口的动作,但是小人虽小,声音却特别洪亮,比一般人的声音还大,对此,路鹿不禁发出了疑问:“我怎么能听见你的声音?” “这是扩音术的作用,我是个法师。” 原来这个小人是法师,怪不得之前能把那么重的玩具桥举起来,那应该也是法术的作用吧。 此时路鹿恍然大悟,他也明白了小人之前手里举得东西是什么。根据他看西幻大片的经验,小人手中的‘教鞭’应该是一种叫法杖的东西,不过这根法杖长得太像教鞭了。 “你好,法师先生,我是路鹿。” “我是杰尔西。”红袍法师点头致意道。 法师说要买桥,虽然他没有解释原因,路鹿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依法师先生的能力,他能在两分钟内从门口跑到盛放玩具桥的货架,而且能把比自身重一万倍的东西举起来,自然是不需要桥的。路鹿估计即使没有桥,法师先生也会用‘飞空术’之类的法术渡河。 路鹿猜测法师买桥是为了运送物资,如果不是他自己使用,那么他买桥就可能是为了帮助他人,路鹿不能亲眼去法师的世界一探究竟,但想来也就这几个原因。 但是不管杰尔西是为了什么买桥,路鹿都觉得很有意思。小桥在他的世界只是个玩具,但在杰尔西的世界,显然是能起到实际用途的,这让他感到兴奋,觉得小时候的梦都在此时圆了。 在小时候看《格列佛游记》时,他就幻想过有一群小人会住到他家里,他给他们造房子,然后把自己的糖果分享给他们,再用画笔画下他们有意思的生活,可惜小人国是童话家们编造的一个故事,直到他长大,知道故事是假的,才失望的放弃了这个幻想。 只有在梦里,他才会偶尔梦见小人们一起把滚圆圆的糖果滚到房子里的场景。 梦迟迟没有圆,路鹿只能翻绘本来满足他对童话世界的畅想,而现在知道世界上确实存在小人,就算不能到他们的世界见识一番,他也觉得很满足了。 因为杰尔西没有求助,所以路鹿觉得他完全可以担负玩具桥的重量。 果然,在同意了杰尔西买桥的要求后,杰尔西挥动法杖,毫不费力地飞上了他的手掌。 在杰尔西在他的手掌上落地后,那盒玩具桥也飞到了和他的胸口等高的高度,随着他的移动亦步亦趋地漂浮在他身后。 魔法真是太方便了。 路鹿有一丝小小的羡慕。 走到收银台前,路鹿把手平放,让杰尔西走在桌面上。而在杰尔西的指挥下,那盒玩具桥也和他一同落到了桌面,落的稳稳当当的。 “店主,如你所见,我们之间的体型千差万别。”杰尔西有条不紊地道:“不光是我,我们世界的物质也是如此。在差距巨大的体型下,我们世界的珠宝在这里是沙砾,黄金在这里是尘埃,如果要凑足买桥的钱,至少也要半人高的黄金才行(小人国标准),然而即便如此,它也没有你的小指盖大。” “如果仅仅是几次还行,我的积蓄足以支撑,但是考虑到未来我还会时常来这里,这无疑是很不明智的选择。” “那么,我唯一能交换的就是知识。” “可以使一个人成为法师的知识。” 成为法师?路鹿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心动,就算他不一定具有修炼魔法的体质,但是杰尔西的话十分诚恳,诚恳到让路鹿感慨万千的程度。 按照发展论来讲,越古老的世界知识越贵重。推及到奴隶制的年代,知识是只有上层阶级才有资格把玩的物件,而这种能让人成为超凡者的知识,就更是无价的。 客观的说,在那种不走科技流的世界,一个人的力量直接决定了他的社会地位,而获取力量的途径,自然就是知识。 路鹿觉得杰尔西很大方,也认为杰尔西说的很有道理,看的很透彻。小人国位面的珍贵珠宝在路鹿的世界一文不值,毕竟钻石小到比沙砾还小就没有什么价值了。而用金子付账,无疑会对他们世界的金融体系造成重大打击。如果杰尔西所在的国度是和中世纪的小国一个水平,几次交易恐怕就会抽空他们国家的所有黄金,而当黄金退出市场,最高面值的货币变成银币,那画面是路鹿也不忍直视的。 所以杰尔西做出的决定竟是非常合适的了。 “法师先生,感谢你的慷慨。”路鹿真情实感的说:“知识是无价的,以后你来这儿,便利店的东西随你取用,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务必跟我说。” 杰尔西颔首,然后他示意路鹿拿出笔记本,他要口述魔法笔记的内容。 在杰尔西的世界,如果他想传授魔法的修炼方式自然不用这样麻烦,他向学徒扔一本魔法书就好了,等学生们看完后,再给他们解答疑难。 而在这个世界,路鹿那么大只,根本看不了他们世界的书,所以他只好口述,先让这个‘巨人’抄完魔法书再说。 魔法书的内容很多,好在今晚再也没有别的客人来,于是路鹿按照杰尔西的口述,一直在电脑上码到了凌晨,直到最后一个字写完,杰尔西才停止了叙述。 “这就是魔法书的全部内容了,你先慢慢看,有什么不懂的我下次再来讲。”心中惦念着桥的事,杰尔西没有再和路鹿交流,直接表达了回去的意图。 “法师先生,我把你送到门口吧。” “谢谢,不用。” 杰尔西摆了摆手,只见他使用敲击术,跳上玩具盒站稳,然后玩具盒就腾地一下飞到半空,载着他向门口飞去。 不过转瞬,杰尔西就消失在门口,那玩具盒也随他到了小人国的世界。 “御盒飞行?” 路鹿被这种操作惊呆了,同时考虑起自己学会魔法后该如何操作,或许御画板飞行也是很有时髦值的选择。 第十六章 如同杰尔西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6 所料,当玩具盒经过门垫上空的时候,他就被传送回自己的世界了。 他能看出便利店的店主有些激动,或许他表现的很不明显,但是对他来说,这个巨人的体型太高太大了,他的每一个微表情都很明显,他眨一下眼睛,都似山岳在晃动。 所以,透过他皮肤的颤动,读过人类学的他就知道店主是抱着何种心情了。 在杰尔西眼里,‘巨人’的表现很夸张,但是他明白,这是他的错觉,如果巨人和他一般大,那么他的表情就不明显了,而会和他的表情一样。 对,就和他的表情一样。 和巨人一样,杰尔西受到的震动也不小,而且他有证据证明自己受到的震动比巨人还大。 只是他太小,巨人看不清他不自觉握紧的拳头罢了。 虽然是冷静自持的法师,但是刚到便利店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想扔个禁咒过去。如果不是有个信息告诉他,巨人们永远不可能到他的世界,他早磨刀霍霍向巨人了。 就像路鹿第一次看到小人,杰尔西也第一次看到巨人。在经过一个个货架挑选东西的时候,他就分神在想,如果这个巨人诞生在自己的国家,会给世界带来多么大的灾难。 一个连小指甲都有四个他大的巨人,如果到自己的国家,几个星期就会把全国的东西都吃空。 以他们的世界,根本供养不起如此巨大的生物,就算只有一个,他们的世界也离末日不远了。 好在,头脑中的那个声音告诉他,这种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 这让他放下了准备释放禁咒的法杖,同时觉得无比的安心…… 但是很快,他就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很不正常。 被莫名其妙的传送到一个奇怪的世界,而且这个世界除了他,都是庞大的物体,他怎么可能会莫名其妙的安心! 越想他越觉得可怕,原本他只以为把他传送来的是一个精通时空法术的生命,结果那个‘生命’不但精通时空法术,连人的意志也能影响。 在不知不觉间,他竟然放下了所有的警惕,全盘接受了脑中一切不合常理的存在! 如此毫无怀疑的人,怎么可能是那个对一切都抱有质疑的法师? 知道自己的感知被摆布了,但是尽管知道这点,法师还是对路鹿充满了信任,他知道这很不正常,然而他毫无办法。 那个把他送来的‘生命’,或许连‘生命’也不是的东西,实在是太厉害了。 就算他知道一切都不对劲,也无法摆脱法术的影响,反而对便利店的一切都抱有信任。 甚至于他都开始找理由说服自己,比如那个便利店的店主虽然长得高高大大,看起来经历过一些事,心里素质不错,但是他身上有一股学生气,和自己那些刚离开魔法学院的学徒很像,还有一丝学生的天真,对他没有威胁。 在那个可怕法术的影响下,他连自己的意志都不能控制了。 法师悲哀的想。 法师无比明白他对路鹿的一切分析都是受那个‘法术’的影响,但是在无奈与头疼的同时,他也觉得自己的分析没有错。‘法术’只是把他往信任便利店的方向引,但是分析都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从这点上,他凭自己的意志对路鹿有了一丁点儿信任。 虽然离开便利店后他对那一丁点儿也抱着怀疑态度。 一个真正的法师,他的习惯一定是质疑一切。 离开便利店后,法师终于摆脱了巨大空间给他的压抑感。 周围的一切都比自己大无数倍,并不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偶尔在这样的空间里闲逛,恍若小时候听的童话故事,有一种历险的趣味。但是在里面呆久了,一定会被那空旷的世界压垮。 只要在里面待五分钟,就会有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那里终究不是适合小人生活的世界。 站在玩具盒的边缘,杰尔西俯瞰着身下的世界,小心翼翼地操控玩具盒的走向,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落下。 直到玩具盒在平地上完全放稳,杰尔西才放下心。平时释放禁咒的时候他也没有这么小心,但是玩具盒对小人国的居民犹如一艘浮在天空的巨型船,不甚坠落会把一条街的房屋给压垮的。 毕竟,这可是能一座能横跨加里敦河的大桥啊。 在杰尔西突兀地出现在天幕上空的时候,斯纳城的居民们就注意到了这幅壮观的景象。硕大的玩具盒让很多居民感到不安,他们怕这个大家伙会不打招呼的落下来。 于是,为了稳定市民们的情绪,也为了防止这个大家伙给斯纳城带来灾难,会飞空术的法师们纷纷飞到了天空中,想要一探究竟。 “快看,是杰尔西魔导师!”一个精通飞行的法师第一时间发现了站在盒子边缘,正在掌握平衡的法师先生。 这位精通飞行的法师是杰尔西的崇拜者,他觉得这样的杰尔西酷极了,然而考虑到市民们惴惴不安的心,他遗憾的放下了想要多看几眼的念头,使用扩音术朝下面的居民报信:“大家不用担心,是杰尔西魔导师来了!” “原来是杰尔西先生啊。” “知道是法师大人我就放心了。”一位带着羽帽的女士捂着胸口道。 在杰尔西法师的世界,法师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这不仅是因为法师拥有强大的力量,更因为法师能给世界带来繁荣。 以斯纳城为例,这里的法师可不是那种只需要端坐在法师塔里研究法术的法师。 一方面,他们确实是在法师塔研究法术,但是当斯纳城有了麻烦,他们也会离开法师塔,前往农田负责降雨、在洪涝的时候把水蒸发,以及地震的时候负责市民们的安全,驱除雾霾等等等等。 因为这些法师的帮助,这个世界的人们活的很幸福,尤其是在斯纳城这座法师云集的城市,经常有法师顺手使用法术帮市民解决困难,在这样的情形下,法师受人尊敬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第十七章 听到扩音术传来的消息,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了站在天幕中的是杰尔西。于是放心的人们纷纷散去,有好奇的法师和市民赶往盒子降落的地方,兴致勃勃地看杰尔西想做什么。 在众目睽睽之下,杰尔西用碎裂术撕裂了盛放玩具桥的纸盒,然后操纵玩具桥落在河岸的两端,稳稳地扎了下去。 “我没眼花吧?那是什么?” “是桥!杰尔西先生在河上安放了一座桥!” 河岸上的人欢欣鼓舞,庆祝自己又见证了一个奇迹,而在河里行驶的人全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竟然可以有这种操作。 正在河里打渔的渔夫看到水面突然多出一大片阴影,不由抬头,看到了头顶漆好的木头,张大了嘴巴;在行驶的商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7 船远远看到前面多出一座桥,不由放缓了速度,结果桥洞很高,比斯纳城最高的船还高上一些,他们安然通过去了。 “法师先生,我们可以在桥上走走吗?”有几个少年跃跃欲试地问道。 “等一分钟。” 杰尔西阻止了想要上桥的人,然后一连打出了十个加固咒,直到他确认桥非常结实,才挥手表示桥可以用了。 得到法师的许可,几个少年一声欢呼,就兴高采烈地跑上桥,还故意在桥上使劲跳,想试探桥的坚固程度。 这些少年在故意作死,但正在岸上围观的法师给了他们勇气,如果他们不慎掉下去,法师不会束手旁观,而且杰尔西先生是斯纳城最强的法师,他带来的桥一定不会有问题。 少年们蹦蹦跳跳地在桥上奔跑,看到这一幕,不少围观的人也心动了,于是他们纷纷提出了想要上桥的要求,杰尔西都一并许可了。 已经确认了桥的承重,没有再停留的必要,于是杰尔西施法把玩具盒切成大小不一的小块,卷起一阵狂风,然后他在风中踏在了一块割成正方形的纸片上,和其他纸片一起飞向学院。 来自异世界的任何物质都是有研究价值的,如果能研究透玩具盒的构成成分,他们就能对异世界有更多了解。 而且这次的经历给他提了醒,异世界的人不一定都跟他们一样大,如果异世界的人都是‘巨人’,那他们以后的探索就必须更加小心了。 杰尔西离开后,已经有不少人从桥的这一边走到那一边了。见状闻讯赶来的商人也试探着把马车赶上了桥,最后安全地到达了对面。 看到陆陆续续成功渡河的商人们,停留在陆地上的商人眼睛都亮了起来。 妨碍通商的最大的阻隔就是交通,现在水路和旱路都通了,意味着他们以后能更快更方便的达到对岸。这样一来,他们就能从魔兽森林运输更多的货物到斯纳城,再由斯纳城销售到各地,赚取更多利润。 在商人们忖度这座桥能给他们带来多少好处的时候,有造桥师也盯上了这座奇异的桥。 造桥师越看越玩具桥越觉得神奇,最后他完全看痴了。 他完全想不出这种桥是怎么造出来的,他本以为这座桥是法师从什么地方抢过来的,而现在他十分羞愧,他不应该怀疑法师的人品,因为这种桥不是人力所能造出来的! 难道是杰尔西先生用法术造出来的桥吗? 造桥师仔细盯了会桥,又摇了摇头。 “师傅,你看出来桥是从什么地方抢来的吗?杰尔西先生是不是从讨厌的底比国抢来的?” “蠢货,你胡思乱想什么呢,杰尔西先生是做这种事的人吗?” 造桥师忘记了刚才自己也以为桥是杰尔西抢来的,但这不妨碍他教育徒弟。 “这桥不是从什么地方抢的,或者说,这座桥根本不是人能造出来的!就连法师也不行!”造桥师严肃地道。 “不可能,怎么会有法师做不到的事呢?”像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徒弟相信法师是万能的,所以他完全不相信师傅的话:“法师会那么多法术,一定有一个法术能造桥!” “小家伙。”造桥师嘲笑道:“法师老爷们是伟大的,但是有一种东西是只有我们造桥师才知道的,那就是桥。” 造桥师指向桥,对徒弟道:“你仔细观察那座桥,能观察出什么?” “呃,这座桥是木头做的,上面漆了自然的红色,但是桥上有很多坑坑洼洼,做工粗犷,造桥的人很不用心?”徒弟边说边偷瞄师傅的脸色,生怕自己说的哪里有不对。 “还有呢?”师傅背着手淡淡地道。 “呃……还,还有什么?”徒弟想得满头是汗,最后胡乱猜了一个:“桥上刷了油漆,油漆的颜色很漂亮?” “呵呵。”造桥师发出了一声冷笑:“你再仔细看看,桥的纹理自然吗?” “当然自然了,这不是一目了然吗?” 徒弟觉得师傅怎么会用这么简单的问题考验自己,一边自信洋洋地说出了答案。 然而他刚说完,就又出了一身冷汗。 造桥的木头是一块块的,而且这么大的桥,不可能是一棵树上的木头造的,所以桥的纹理不会如此自然。 而眼前这座桥呢? 桥上的纹理十分和谐,虽然纹理大到惊人,但还是一目了然的流畅,就好像,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 整座桥都是一块木头削成的,就好像拿起块木头,随手做个玩具桥给小孩似得…… 这怎么可能! 他被自己的猜想吓到了。 然而不管他再怎么看,桥的纹理还是那样,于是他不敢置信地看向造桥师,结结巴巴地道:“师傅,这,这不会是一块木头雕成的吧?” “你没看错。”造桥师肯定了他的判断,同样疑惑地道:“从木头的纹理上来看,这确实是一块木头刻成的,但是,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大的木头呢?” 师傅想不出来法师是从哪里找来如此大的树造成桥,为此苦恼了几天,但是很快,他就不为此感到奇怪了。 杰尔西回来的第七天,法师议会公布了找到大人国的消息。 第十八章 抄完完整的魔法笔记后,路鹿又复印了两份备份。 然后,他就开始按照步骤默念口诀冥想,可惜收效甚微。 像宋程一样念念有词了一个晚上都没有一丝感觉,但路鹿并不着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魔法那么高大上,他早做好了一年半载都不会有成果的打算。 甚至于,他一辈子也学不了魔法也不奇怪。 因为知道自己能修习魔法的可能太小了,所以他没有把大部分时间花在魔法上,而是照常生活,只有晚上看店的时候才会练习一会冥想。 然而虽然他没怎么上心,练习冥想还是需要精力的。于是每次他一投入,总是会被趁虚而入。 比如某只厚颜无耻钻到他头发里捣乱的仓鼠。 把仓鼠从乱成鸡毛的头发上抓下来,路鹿理好头发,这才抽出空来修理仓鼠。 他熟练地拿出几颗瓜子剥好放在收银机的顶端,然后一手按住仓鼠的短尾巴,闭上眼继续练习冥想。 “吱吱~吱吱~” 仓鼠久闻瓜子的香味却够不着,最后终于急了,它捧起路鹿的手指,一个劲摇晃,当路鹿把目光投向它,它又乖巧地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可怜巴巴地看着路鹿。 “呵呵,现在知道求饶了,这都几次了。”因为知道仓鼠有智商,喜欢装蠢骗人,所以路鹿对它毫不客气:“以后还敢不敢了。” “吱吱!吱吱!”仓鼠一边叫一边使劲摇头,看到它快把自己的圆脑袋摇晕了,路鹿才松开它的尾巴,任由它轻巧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8 地爬上收银机,捧着原味瓜子大快朵颐。 “唉,养只仓鼠真麻烦。” 看着仓鼠蠢萌蠢萌地样子,即使知道它是装蠢,路鹿都忍不住叹气。 “小哥,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路鹿抬头,发现进来的竟然是一位熟客。 来自末世位面,曾经在这儿买了一个肉罐头的赵雪。 “你怎么进来的啊?”路鹿问道。 “喏,这块石头。”赵雪拉出拴着一块红石的项链道:“等它微微发烫,默念要到便利店来,就能到了。” 路鹿点头,赵雪说的和其他客人说的大同小异,有些客人丢了红石,就无法到来。而有些客人智商比较堪忧,忽略了红石的作用,也再也到不了便利店,所以路鹿遇到的熟客很少,常来的那几个他都记住了。 “那么,你今天来想要买什么?” “那个呀,我自己挑行了,你继续和仓鼠玩吧。”赵雪笑嘻嘻地朝路鹿摆了摆手,然后垂涎欲滴地看着仓鼠,惹得仓鼠瑟瑟发抖。 仓鼠在便利店里呆了一段时间,感到生活十分惬意,比风餐露宿、在猫爪子底下求生舒服多了。然而,便利店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在店里,它最讨厌两个客人,一个是宋程,另一个就是赵雪。 每次到来,两个人都会朝它流口水,而且还厚颜无耻地向店主讨要它,要不是店主意志坚决,它就要变成鼠肉火锅了! 鼠标毫不怀疑,那两个人就是这么坏,和黑心的猫一样坏! 鼠标至今还记得,店主用一瓶鱼罐头救了它的命,虽然店主经常威胁它,但是它通过自己的经验看透了他色厉内荏的内心,这样一个人类,再怎么欺负他都不会变成鼠肉火锅的! 可能是鼠标太过得意,路鹿本能地感到它在想什么坏事,于是他不善地瞪了它一眼,让它放老实点。 哼,凶什么凶,我又没干什么坏事。你,你连想也不让人家想吗? 鼠标陷入了委屈之中,一蹬腿跑回了自己的窝伤心去了,路鹿没察觉到它委屈的内心,任由它回屋睡觉去了。 赵雪在货架前遛了一圈,就拿回了三大包东西来了,这次她的速度很快,路鹿一看就知道她有备而来。 “三袋康师傅牛肉面,你确定吗?”路鹿知道赵雪有多喜欢肉罐头,这次没拿,让他有点诧异。 而且,这次赵雪聪明多了,她拿的是五连包一大袋的泡面,一直拿了三袋。 “小哥,你说,你们这儿怎么没有一箱箱地泡面呢?怎么都单买啊,不麻烦吗?” “不麻烦,轮箱卖我就要吃土了。” 白天的客人可没有一箱箱买东西的,论箱搬都是晚上的客人,路鹿又不傻,自然不会把成箱的东西摆在店里,连八宝粥都拆成散装卖了。 “啧,真小气。” 赵雪抱怨了一声,但是并没放弃,因为她这次有备而来,知道怎样才能打动这个小气的店主了。 “小哥,不是我说,我给你的金银你不会到现在还没卖吧?”她试着打探道。 “没有,现在当铺和金店都要发票和身份证,有的还需要质保书,少一样都不肯收。要是有办法解决,我早就拿去换钱了。” 路鹿只求吃饱不饿死,能用钱干点想干的事,所以平时接单不多,剩下的时间就画他想画的画,然而现在经济发生了危机,他不得不放下了自己的喜好,先解决了生活所需再说。 一听到这句话,赵雪就知道路鹿节操很低了,其实他也想换钱,只是没有门路而已。 明白到了这儿,赵雪不由暗叹,从古到今就没有像她这样买东西这么麻烦的。 但是麻烦归麻烦,她只有这一个地方能获取食物,所以她还是得听取路鹿的麻烦,甚至要把他的麻烦当自己的麻烦。 于是,为了让路鹿多卖点东西给自己,她也是豁出去了。 “小哥。”她神神秘秘地道:“我有一个办法,能不要证就把东西卖出去。” 看到路鹿探过头来,她心里一喜,接着故作深沉道:“一看你就是家境良好的孩子,不知道下九流的办法。我告诉你,你先找一家不那么正规的店,然后这么说。” “掌柜的,这是我妈的首饰,我急得和哥们搓两把,你就先把钱给我兑了,等我有钱了一定来赎。” 赵雪说完,就转眼观察路鹿的脸色,结果她看见路鹿脸上一阵古怪,最后不忍直视地转过了头。 路鹿知道赵雪说的挺有道理,而且可能是老司机,但还是觉得有种羞耻满满的感觉。 如此掉节操的方法,实在太考验人的下限了! 而且……为什么你会这样熟练啊! 你到底干过这种事多少次了啊!? 第十九章 路鹿心里这样想,也耿直地说了出来,这让赵雪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这我也是听同伴说的。你可别误会,在末世来临前,我也不是做那种事的人!” 赵雪尴尬地一笑,看路鹿的表情,明显是不信的,但是他又不能到自己的世界去查证,所以她就假装不在意地样子,又开口道:“店主,我告诉了你变现黄金的办法,你就让我多拿两样吧。” 为了表示诚意,赵雪在桌子上拍下了一排金条,全是银行发行的标准金条。 在末世来临后,银行体系不出意外的崩溃了,而取代了黄金位置的就是晶核,这是末世里唯一的硬通货。 一下拍出了五条200g的金条,赵雪一点也不心痛。按照如今的物价,五条200g的黄金在基地里只能换两包老坛酸菜牛肉面,只能顶两顿,而在便利店这里,能换十五包泡面(一大袋五小包)。 不管路鹿给不给她优惠,她都大赚特赚了。 能拿十五包泡面赵雪都十分满意了,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所以她希冀地看着路鹿,希望他能松松口,让她多拿一点东西。 “好,你先多拿两样东西吧,后面的等我换到钱再说。” 路鹿对赵雪说的话充满了市侩,不过这也没办法,艺术家也是要吃饭的,总不能向父母要钱啃老吧。 得到路鹿的许可,赵雪喜滋滋地奔向货架,又拿了两盒最大型号的牛肉罐头。 康师傅牛肉面的包装上虽然印着牛肉,但是吃过泡面的人都知道,泡面里面除了牛肉味的料包是断然不会有一片肉的。所以为了吃一顿真真正正地牛肉面,赵雪没有选择其他更实惠的东西,而是毅然拿了牛肉罐头。 用一个大号塑料袋装满了这些东西,赵雪没有多留,带着东西就离开了便利店。 因为前一次的经验,所以这次赵雪还是在一块没人的地方进便利店的。回到自己的世界以后,她小心地把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刮掉,然后提溜着一堆东西往集合的地方跑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9 。 “同志们!我带好东西回来了!” “噢噢噢!赵姐回来了,你找到了什么吃的?” 赵雪的队友们远远就看到自己的队长拎了一大袋东西回来,每个都激动的不行。 他们只在早上吃了一个杂粮饼子,根本不顶饱,肚子早咕噜噜地叫起来了。 他们只指望中午能打死一只异兽,就算难吃也能填饱肚子,没想到队长出去一趟竟然找到好多东西,只要有一样能吃的,他们就能大饱口福了。 “你们看,我都找到了什么?”赵雪摊开塑料袋,得意地朝她的队友们展示。 “泡面!还有肉罐头!” 看到一大摞泡面,一个年纪最小的队友惊喜地叫了出来:“赵姐你太行了,跟着赵姐果然有肉吃!” 这个年纪最小的少年喜滋滋地把泡面从塑料袋里拿出来,垂涎欲滴,不过他十分乖巧地没有拆开包装,而是静静地抱着,没有队长的指令坚决不动。 看着少年的举动,赵雪心里很不是滋味。 虽然她在末世里见惯了各种人间惨剧,但每次遇到悲惨的事,她还是不能熟视无睹。 以少年的年纪,如果在末世前,他还是读初中的年纪。然而末世降临后,他不得不冒着生命危险与丧尸战斗,否则就吃不饱饭。 因为少年的年纪最小,所以他们这队人平时对少年都会多加照顾,可是不管他们怎么多分吃的给少年,少年还是一天天的消瘦了。 无法,末世的食物实在是太稀少了,他们自己都吃不饱,更何况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 可能是营养不足的原因,少年的身高一直是那样,永远长不高。幸好少年自己不在意不到一米六的身高,只关心每天能吃什么。 看到队友没都饥渴难耐的样子,赵雪也不再拖延,直接让擅长煮饭的撑起一口大锅,就地开始煮泡面。 知道有泡面吃,这次队友们都纷纷帮忙,麻利地烧开了水。然后在众多目光的期待下,厨子郑重地拆开了五包泡面,一包一包地下了水。 “倒料包,别忘了倒料包啊!” 怕厨子忘了加调料,做坏了这顿难得的美味,少年不住的嚷嚷,结果看到厨子‘你以为我会忘了加调料,真是太天真了’的目光,他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大哥,我当然相信您。心急,我是心急。”少年为自己辩解道。 没有鸡蛋,也没有切碎的白菜,更没有水淋淋的油菜,只要把泡面加到锅里等三分钟就好了。 平心而论,在末世前是厨子的大厨从来没有做过这么简陋的菜。但是现在是末世,所以他用自己最珍重地态度煮好了这锅泡面,因为两年没吃饱,他对泡面的味道也挺期待的。 因为是开始,所以泡面一浸入沸水中,浓郁的调料味就飘出了锅子,渗到五人的鼻孔里,让他们不由张大了嘴,生怕吸漏了含带着泡面香气的一口空气。 哪怕在不久以前吃过午餐肉罐头的赵雪也按捺不住。她是在便利店吃过肉罐头,喝过啤酒,享受过一顿,但那些不是泡面啊! 泡面这种东西,是连吃几顿会腻,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不吃,你就会无比想念它的一种东西。 尤其是赵雪他们,在末世里已经一年多没摸过泡面了。 “大厨,泡面什么时候煮好啊?”面对食物,这些最有耐心的丧尸猎手也显得焦躁不已,连三分钟也等不住。 也不怪这些猎手们抵制不住诱惑,因为泡面不同于别的食物,最能满足人的味蕾。 要知道近半年来,猎手们最好的一顿还是在表彰的时候。 那天他们小队分到了整整十斤白米,他们煮了一锅香喷喷的大米粥,珍惜的喝了七天,才拌着杂粮饼子把粥喝完。 “好了,泡面煮好了!大厨,我们可以开吃了吧?” 三分钟一到,大家就纷纷怂恿大厨把泡面舀出来。而大厨自己也忍不住了,于是他拿起勺子把面平均分到每一个人的碗里,并在每个人的碗里舀了同样多的汤,才宣布开吃。 第二十章 “汤就放这儿了,想喝汤自己用勺子舀,有整整一锅呢!” 说完了这句话,厨师也忙着加入了泡面大军,想要感觉尝尝这来之不易的泡面了。 “等等,先别急着吃,这还有肉罐头呢!” 赵雪也急着吃泡面,但她没忘记罐头:“这儿有两盒罐头,拆开每人分两片牛肉,今天把它给解决了。” 他们在外面搜索,回城的时候肯定要收缴一部分物资,与其便宜了那些检查的人,不如自己吃到肚子里踏实。 “队长,这肉罐头竟然是牛肉的?” “赵姐,快分吧,我快忍不住了!” 少年喝了一口鲜香的泡面汤,感觉满嘴留香,只是肚子在美味的催化下更饿了,就催着赵雪赶紧分肉。 “别急,马上就分好了。” 打开牛肉罐头,每个罐头里都有五片割得厚实的牛肉。 赵雪给每人夹了两片,正好把牛肉分完。至于剩下的牛肉汁不好分,她就干脆把这些含着浓浓牛肉味的汁液倒进了锅里,给泡面汤增加了一股牛肉味。 这让泡面汤的含金量更高了,本来他们这些人就舍不得泡面汤,这下有了牛肉汁,他们更不会放过这样味道丰富的汤了。 不过,再怎么喜欢汤,也要先吃完泡面再说。 彻底分完了牛肉,大家都纷纷用筷子挑起了泡面,他们已经迫不及待了。 “好香!味道好浓!” 当第一口带着汤汁的泡面放入嘴中,所有人的味蕾都炸裂开了,那鲜美辛辣的汤就像炸药,轰隆隆地主宰了每一个人的嘴和胃。 赵雪选的是康师傅系列中代表辛辣的香辣牛肉面。 香辣牛肉面虽然没有酸菜牛肉面的酸,但是它的辣味很好的弥补了这点。 香辣牛肉面挺辣,但是辣的恰到好处,即使是辣点低的人,也能尽情享受酸辣牛肉面的辣香,在汤和面的交融中体验到泡面带来的味觉盛宴。 吸溜了一挑子面条,所有人就都忍耐不住,大口地吃起泡面来。 尽管他们尽量放慢了速度,不想让这么美味的泡面吃完,但是他们饿了太久了,也太久没吃到好东西了,所以不过半分钟,一碗泡面就只剩了一半。 “别干吃面啊,别忘了牛肉!牛肉面加上牛肉味道更好!” 厨师在吸溜面条的空当开口说了一句,紧接着他就低头继续吃面,不时喝一口汤,好不自在。 “听大厨的,大家吃肉,吃肉。” 听到厨师建议,大家也不再光吃面 ,一个个地把筷子伸向了牛肉。 可是在把牛肉夹到嘴边的时候,他们一个个又都犹豫了,末世的肉大都酸腐不堪,现在吃肉已经激不起他们的兴趣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0 了。 万一这两块肉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岂不是毁了这碗好面? 想到这儿,他们开始痛惜起队长的莽撞来,把肉汤全倒进锅里,万一毁了一锅汤可如何是好? 要知道泡面的精华可全在汤里啊! “大厨,这牛肉好吃吗?可别也和异兽肉一样难吃啊?”在其他人犹豫不决的时候,少年耿直地问了出来。 干得好,这肉到底好不好吃啊? 你自己都没吃,怎么知道这肉能吃的?莫不是想拿我们试毒? 众人都为少年的提问默默点赞,除了赵雪,她在便利店里尝过肉罐头,早没了吃异兽肉的阴影。 “你们别多想了,这肉特别好吃。” 大厨忙着吃面没回答,倒是赵雪身先士卒地咬了一口牛肉,做出美味的样子。 “既然赵姐说好吃,就一定好吃。” 少年不管其他人的反应,夹起一块就吃,而鸡贼的大厨也翻出沉到碗底的牛肉吃了,一脸陶醉。 见到大厨也吃了,剩下的两人才知道了他的险恶心思,不过此时他们顾不得计较这么多了。他们纷纷夹起了自己的牛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天哪,这牛肉太好吃了,不愧是末世前的肉!” “呜,一共只有两块,吃完了我以后还怎么吃难啃的异兽肉啊!”队里的短发妹子悲鸣出声。 看到队友纷纷都说好吃,精瘦男也狠下心狠狠咬了一口肉,然而他的唇齿刚触到那厚实的牛肉,他就感动地泪流满面:“天哪!我竟然在末世吃泡面,还第一次吃到了牛肉!” “嗯?末世前你没有吗?”短发妹子好奇地问道。 “没有,买泡面为什么要单买牛肉。”精瘦男理直气壮道。 牛肉被酱腌过,散发出独特的酱香味,特别带劲,可惜好吃的东西总是转瞬即逝的。 虽然牛肉罐头很良心,牛肉也很厚实,但在异能者的大快朵颐下,他们几乎一张嘴一闭嘴,两块牛肉就消失在他们的嘴里。 “呜~怎么吃得这么快啊?” 短发妹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而她旁边的精瘦男也赞同道:“没错,只有两块确实不够吃,但是末世能吃到一盒牛肉罐头已经是奇迹了。” 精瘦男说的有理,短发妹子也不由陷入了低沉的情绪。 也是,吃完了这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顿,这样的酱牛肉,说不定她后半生都没机会尝了。 吞完了两块咸香的酱牛肉,众人呼噜噜地把剩下的泡面吃了个精光。 当筷子再也捞不出面的时候,他们开始端起碗来喝泡面汤,仰起脖子就把汤囫囵吞枣地喝完了。 “香!辣!有劲头!” 一碗汤下肚,大厨长舒了一口气。 虽然辛辣的汤已经下肚,但沉淀在胃里的辣味却直冲他的嗓子,让他畅快淋漓地出了一身汗,满身都说不出的舒爽。 “爽快!” 精英男喝完了自己的泡面汤,又盯上了大锅里的汤。因为大厨说想喝尽管舀,他也就不客气,直接用勺子给自己舀了满满一碗,非要喝到肚圆再也喝不下为止。 在精英男和大厨之后,其他人也如法炮制,给自己盛了满满一碗汤。 在喝这碗汤的时候,大家都喝的十分仔细,不再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似得尝不到味道了。 他们小口小口的喝汤,还真尝出汤里有一股牛肉的酱味,不过很淡。 大厨说这是他们的心理作用,他们也不在意,好喝就行了,管它是不是心理作用呢。 在众人你一勺我一勺的舀汤下,一锅汤很快见了底。 到了最后,他们连锅底也不放过,干脆又煮了一个锅底的水,把水喝干净。直到尝不出泡面的咸味了,他们才放过了这口锅,踏上了回程的旅途。 第二十一章 蓝星 虽然路鹿觉得赵雪教的方法略掉节操,但还是用这种办法贱卖了几件首饰和几块金条,换了些钱。 有了钱,路鹿终于不用在每天画稿中度过了。 尽管他现在每天还是画八小时,但是画自己喜欢的画和画别人要求的画是两个概念。 平时路鹿每个月只接三四张稿,足够自己生活就行,除非某个约稿特贴合他的心,他才会主动去接。 抽空换完了钱,路鹿觉得自己一生的节操都掉在那家当铺里了。 好在,金钱给了他安慰,客人们每次限购的额度也涨了一些,现在每人每次可以买五件了。 至于赵雪,只要她能搬动,路鹿随她拿多少。 这也算是投桃报李了。 有了赵雪的经济援助,还有了宋程帮忙解决快要到期的食品,路鹿总算能吃点好的了。 然而这天他没有点外卖,干脆拆了桶方便面,用热水泡着吃。 “吸溜吸溜~” “吸溜吸溜~” 许久没吃,偶尔开桶泡面味道还是不错的。 尤其是在夏天的空调房,热乎乎的泡面汤暖到了心里,为身体提供了热度。 熟练地用塑料叉子吸完面条,路鹿把泡面桶扔到垃圾桶里毁尸灭迹。 去洗手间洗干净手后,路鹿终于能在晚上的开店时间里捧着一本书,悠闲地度过夜晚时光了。 “路鹿,今天我又来了。” 路鹿不用抬头就知道那位是山区支教的女老师,自那天之后,女老师隔三差五的就会来一趟,可以说除了宋程,她是路鹿最熟悉的顾客了。 “秋姐,最近过的怎么样?” 一来二去,路鹿和秋彤也混熟了,所以没事的时候两个人也会闲聊。 在山区呆久了,那里只有秋彤一个老师,所以能跟路鹿当面聊天,也是她一天中不错的消遣了。 “还行,教学逐渐步入正轨了。就是那些孩子基础很差,有些孩子每天要在家里做很多农活,所以上课的时候经常提不起精神来。” “唉,这样想提升成绩,也非常难呐!” 秋彤想起山区的状况就想叹气,她想让孩子们多读些书,争取能考到城里读中学。 虽然现在已经有阶级固化的趋势,底层的人想要往上爬越来越来难。就拿那几个顶尖大学为例,能考上顶尖大学的农村孩子越来越少。 因为城里的孩子在娘胎里就有早教,有为了好学位买学区房的父母,比起资源更多的城市孩子,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但无论如何,这条读书的路子还没有被堵死,读书能改变命运,在这山村里是确实货真价实的。 所以,她一直坚信,这是改变孩子们命运的最佳方式。 跟路鹿讲了一番最近工作的状况,秋彤的心里舒服了许多。于是她跟路鹿打了个招呼,就前往货架前采购最近需要的生活用品了。 “嗯,最近每天的三餐都是白菜萝卜,买点肉改善一下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1 生活好了。”秋彤站在肉类的货架前心想:“山里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吃起来非常新鲜,但是整体这样吃,身体也消受不了。” 她摸了摸自己突出了一圈的锁骨,终于下了决定:“买捆火腿肠好了。火腿肠好保存,能吃很久,而且独立包装,可以奖励给学习用功的孩子。” 在山村小学呆久了,秋彤对孩子们也有了感情。 不管是那天傍晚门槛上收到的大葱,还是孩子们那一声声甜甜的老师,都让她越来越喜欢这些孩子。 于是,潜移默化之中,在平时的生活里秋彤不再只想着自己,也开始考虑起学生的需求。 “把火腿肠当做给学生的奖励,果然有点太单薄了。” 秋彤仔细回想城里的孩子表现好了老师会发什么奖励,有糖果,有小红花,还有各式各样的文具…… “小红花就不必要了,他们学的很努力,只是之前底子打得不好,进度跟不上。” 孩子们写应用题的时候经常会犯一些低级错误,丢三落四。一开始秋彤还会批评他们,认为他们没上心,但是知道缘由后,她就耐心了许多,不再因为这个批评他们了。 这个山村很苦,所以很少会有人来这里体验生活,就连秋彤,也是一时脑子犯热才会选择这里的。 要是她早知道这里会艰苦成这样,打死她她也肯定不来。 她问过那些孩子以前是怎么学的,孩子们说,自从上一任只有初中学历的老师去世了后,他们就回到了家里,直到有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体验生活,他们才再次有了学习知识的机会,重返了课堂。 秋彤一听这个,就不再强求孩子们了。 前来支教的大学生们有很多不是教育专业,只是想锻炼一下自己,或者抱着公益的心情来到这里,所以水平良莠不齐。在这样恶劣的师资条件下,孩子能学成这样,真的很不错了。 而且他们平时还要帮家里干活,每次大学生们回去他们又要失学,这样断断续续地学东西,能记住这些,已经是很热爱知识的行为了。 综合考虑了学生们的实际状况,秋彤觉得糖果和文具都必不可少。 有些学生的家境困难,连文具也负担不起,干脆她把文具统一发给所有学生,这样不差别对待,又能减轻学生的负担,让他们能专心学习。 至于糖果,这个和学习无关,如果直接给学生,可能会起到不好的影响。所以她决定设一个学习进步奖,每次学习进步的孩子就可以领一些糖果作为奖励,激励他们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学习上。 在脑子里勾画出章程,秋彤在货架上精心挑选了一些实用的铅笔、橡皮、作业本,准备带回去给学生用。 有些学生家境困难,承担不起铅笔的消费,只能把用到头的铅笔绑在树枝上,以此延长铅笔的使用时间。 然而,即使这样,铅笔还是时常不够用,所以他们会用树枝在泥地上练字,让秋彤格外心痛。 秋彤自知,她的力量很微小,不能让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她只能尽量让他们的学习条件好一些,更好一些,就从文具开始。 第二十二章 付完了钱,秋彤左手抱着一大摞作业本,右手拎着一个塑料袋回去了。 今晚,她的晚饭还是白菜汤加两个煮土豆,不过这次有了火腿肠下饭,味道也就不单调了。 吃完沾了盐的土豆,秋彤低头把清淡的白菜汤喝到了底。 在来山村前,她吃饭的时候经常剩饭,而见识到孩子们对粮食的珍惜后,她就再也没有剩过一口饭。 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秋彤想过原因,可能是她每天走山路,运动量增大的缘故,也有可能是这里的饭太清淡了。 就像《红楼梦》里,刘姥姥来大观园吃饭的时候,一盘里的每个面果子都吃了个遍,而其余众女只是动动筷子。 尤其是林黛玉,平时吃饭略动半碗粳米粥就不错了。 这固然是大观园里的小姐们不常运动,所以食欲不振,但另一方面,这也是大观园物质太丰富的缘故。 不提别的,小姐们平日里的水果点心总是不缺的,桌上也尽是大鱼大肉,让大观园里的丫头们也吃腻了,尽盼着有山野瓜果的野味儿来尝个鲜。 “我现在天天吃带着野味儿的新鲜蔬菜,不知道有多少小姐会羡慕呢。连宝钗和探春想吃个油盐炒枸杞芽儿都要给厨房五百钱,我一分也不用给,自己种尽管够。” 尽管知道宝钗的举措是为了给人情居多,秋彤还是以此来勉励自己。 别说,这招还真有用。有了名人做榜样,她开始觉得自己不那么惨了,连喝白菜汤的时候也觉得味道有滋味起来了。 秋彤离开了店面,但路鹿知道过几天她还会回来的。 只是知道她和自己一个世界后,他就衷心地希望秋彤不要找到这家便利店来。好在秋彤有在山区留两三年的打算,到时候便利店早拆迁了,他就可以顺势跑路了。 “店主,刚才那个娘子,是教书的吗?”宋程问道。 “是,我们这里有老师这个职业,负责教学生读书,而且每个学生必须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想学也不行。” 这个宋程早就知道了,所以不觉得奇怪,他疑惑的是别的问题:“店主,你们这儿教书的,都是女人啊?” “女人怎么了?妇女能顶半边天,这话还是我们开国领袖说的。”路鹿懒洋洋地道:“而且女老师细心、耐心,教书育人不是很好吗。” “什么?这都可以?她们的父母和丈夫都允许吗?” 宋程傻了,他口里念叨着什么‘女子无才就是德’,‘良家女子怎可抛头露面’的话,他觉得农家女子为了生计,上地里耕种是不得已的事。 但是,店主的世界都是‘大同世界’了,人人能吃饱穿暖,小娘子们都可以享受大家闺秀的待遇,她们怎能不顾名誉,仍在大庭广众之下教书育人呢? 宋程疑惑地问了出口,路鹿略一思索,不甚肯定地道:“大概是以前她们只能算是半个人,另一半是财产,而现在是十分之九个人了吧。” 宋程不解,路鹿也不欲多言。正是世道不公,他才会有‘女人不能得罪,女鬼更不能得罪’的信条。要是男女平等,女人心中的怨气没那么重,女鬼也不会比男鬼更可怕了。 就连鬼婴都是女鬼婴比较可怕好不好? 啧。 所以说道士或者阴阳师什么时候能来他这家小店啊? 路鹿在收银台上托腮,望眼欲穿地盯着门口,希望有个能捉鬼的来店里消费。 最近几天,那个叫何蓝的女主播还是天天来买蜡烛。 不过,和第一次来便利店时比起来,她的脸色越发惨白,整个人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2 也散发着一股阴郁的气息,让路鹿一见到她就躲到房间里死也不出来。 因为不想死的莫名其妙,路鹿在网上搜了何蓝的名字,结果何蓝这个女主播在网上很有名,他很容易就得知了和她关系不好的女主播最近接连遭遇不幸,不是出车祸就是疯了。 这个何蓝玩的还是挺大的。 路鹿不用猜,就知道一定是她身上挂着的那个娃娃造的孽。 那个娃娃太邪性了。 但是他没有半分想管的念头。 依据他长期撞鬼的经验,无论是什么方法,对鬼都是无用的。鬼免疫一切的物理伤害,人类对它们无可奈何,一旦遇上就只有逃。 要是跑得慢,就只能自求多福了。 托连年撞鬼的福,宅如路鹿,也不得不每天抽出一段时间锻炼身体,特别是俯卧撑和跑步。 当一群人一起撞鬼的时候,死的最快的一定是跑的最慢的那个。 路鹿现在就连画稿的时候,在左手空闲时都会用握力器锻炼握力。 人不能对抗鬼,但可以超越其他人类。虽然这很残酷,但路鹿暂时不想死,只能选择这种不一定有用的方法。 “什么时候能来个真才实学的道士,我愿意折寿十年,二十年都行啊……” 路鹿日常祈求道士先生,百无聊赖的望着门口做梦。在他的注视下真有客人来了,可惜他穿的十分现代,还是个西方人,是道士的可能性极低。 “太好了,人类……还有两只!” 在安静的便利店内,男子的声音不大,却足够让路鹿和宋程两人听清楚。 “年轻那个,一看就营养不良,而且浑身脏兮兮的,肯定不好喝,还是选另一个好了。”他像挑拣货物一般评价着。 “虽然不是十八岁的处女,但也勉强可以入口了!” 如此中二的发言,还大咧咧地说出来,他是白痴吗? 路鹿深深觉得男子的脑子有问题,然而不等他多想,那个疑似精神有问题的家伙就朝他飞速袭来。 “店主,小心!” 宋程大声提醒,拔腿就朝路鹿这边跑,可惜此时已经太晚了。 吸血鬼一手牵制住路鹿,张开嘴,把獠牙探向了他的脖颈。 原来他是个吸血鬼。 路鹿觉得很遗憾。 没有见到道士就死,真是很不甘心。 比起死亡,更可怕的是死后也不得安宁。 第二十三章 “呲——” 露出獠牙的吸血鬼有些傻眼,明明他已经用牙尖抵住了眼前人类的脖子。 按照以往的经验,这时候他的獠牙应该顺利地插进血管里,畅快淋漓地狂饮一番才对,谁知他不停的把头往前伸,獠牙也划不破脖子。 “不可能,即使是吸血鬼猎人,一旦被我捉住也应该被乖乖吸血才对。”吸血鬼开始怀疑人生:“只要是人类,身体的构造都是相同的,他的脖子怎么这么硬?” 被吸血鬼猎人追了半个月,连泡妹子骗血的时间都没有了。正因如此,饥肠辘辘的吸血鬼心中充满了火气,他一把提起路鹿的领子,左右晃荡了一下,结果怎么闻都是普通的人类。 “真是邪门了。” 吸血鬼的心中很纳闷,然而他此时很饿,再不吸血全身的血都要被冻结了,所以他没有收回獠牙,继续凑近路鹿的脖子准备吸血。 【注意:客人再次攻击店主将会受到电击惩罚。】 在吸血鬼快要靠近路鹿脖子的时候,脑内突然传出了这样的声音。 “什么东西?是谁在我脑子里说话?” 左顾右盼了一下,在他身后的人类因为之前袭击他,被他一脚踹到墙角动弹不得了,而被他牵制住的人类紧闭着嘴,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 “到底是什么?” 吸血鬼大喊一声,结果店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人回答他。 他冷静下来一想,才发现脑子里多出一段信息,刚才他被饿的失去了理智才会忽略这段消息。 “呵,一次攻击口头警告,二次攻击电击惩罚,三次攻击死亡惩罚,这种藏头露面的家伙也敢口出狂言?” 吸血鬼根本不信有人不出面就能把他电死,比起那轻飘飘的威胁,他再不喝血恢复体力,出去就要被吸血鬼猎人逮捕了。 “可笑,我什么时候会在乎这种威胁。” 吸血鬼不屑地冷笑了一下,再次探出獠牙尝试,结果他刚贴近路鹿的脖子,眼前就闪过了一道白光。 “噼里啪啦——” “噼啪噼啪——” 一阵触电的生效响起,当噼啪的火花声停止后,吸血鬼已经口吐白沫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路鹿试探着用鞋尖踢了踢他的身体,结果吸血鬼还是一动不动,看样子是被电昏过去了。 “真遗憾,竟然还有心跳,吸血鬼也会有心脏这种东西吗?” “要是直接被电死就好了。” 试出吸血鬼还活着,路鹿遗憾地提起他的裤脚,往门垫的方向拖动。当拖到门垫附近的时候,他嫌弃地把他扔上垫子,目送这位吸血鬼先生消失。 “衷心地希望你回去能遇见吸血鬼猎人之类的东西,别再来了。” 送走令人讨厌的吸血鬼,路鹿走到墙角,把宋程扶起来搬到自己的床上。 吸血鬼踢的那一下挺狠,但好在都是皮肉伤,所以路鹿从急救箱中找出伤药给宋程涂好,让他休息了一会就好了许多。 “刚才谢谢你,这是伤药,回去在淤青的地方涂就好了。” 路鹿向宋程解释了伤药的用法,然后按宋程的要求,把他的书拿来,让他躺在床上念书。 “好努力……” 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但每一次路鹿都被宋程的学霸之力折服。当宋程觉得时间不早后,他又扶着宋程到门垫回去。 至于开店,在扔走吸血鬼后他在门内里挂上了‘暂停营业’的挂牌,有这个东西,晚上就不会有异世界的客人来访了。 第二日晚上 宋程在和平时相差不远的时间来到了店里,从书箱中拿出一本书开始读。从他走路的样子来看,路鹿觉得他没什么大碍了,也不知道是昨天那只吸血鬼脚下留情,还是店里有保护客人的防护机制。 说实话,当昨天那只吸血鬼钳制住他的脖子时,他真以为自己要死在一只不刷牙的怪物口下,谁知便利店竟然对店主有优待。 客人们都说进店的时候脑子里会被塞进一段信息,仔细想就能知道,可惜他想了数天也没发觉大脑里多出一段记忆,只好无奈作罢。 所以,他对便利店的了解,一直都是从客人们的口述中得知的。 然而,所有客人都没对他讲便利店有防御机制,直到昨天吸血鬼攻击他,他才发现吸血鬼不能伤到他分毫。 昨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3 天,吸血鬼一共攻击了他两次,第一次两人之间应该出现了一道屏障,所以吸血鬼只是钳制住了他,却不能伤害他。 而第二次,吸血鬼却直接被电晕过去,然后就被他拖到门口扔掉了。 “要是有第三次,他会不会被直接电死呢?” 没有敢于‘身先士卒’的勇士,路鹿无法猜测第三次违规的惩罚,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惩罚一定不会好受,好让那些违规的人付出代价。 “好无聊,突然希望吸血鬼再来了。” 自从知道异世界的客人们伤不了自己,路鹿开始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如果再来一次,吸血鬼先生可能会死吧,如果他继续大胆攻击的话。” “但是吸血鬼也是人形的,如果死去会留下尸体那就麻烦了。” “虽然本体是怪物,但是一个像人的东西死在店里,不是我做的也有口说不清楚呢。” “处理尸体的话,不知道尸体能不能扔回原来的世界……如果不行的话,拜托动物朋友们带回自己的世界也很好哦?” 静静地想如果吸血鬼、或者其他客人被店里的防御机制电死该如何毁尸灭迹,路鹿盯着门口,很想有个不要命的客人帮他试验下自己的猜测。 结果,像吸血鬼那样不友好的客人果然是珍稀动物,大多数客人在了解到脑海中的东西后都不会轻举妄动,而是安分的买完东西走人,根本不给路鹿试验的机会。 “您好,欢迎光临。” 迎客的门铃响后,路鹿反射性地望向门口,然而门口的方向空无一人。 有了小人的前例,他开始猜测是不是杰尔西又来了。 毕竟杰尔西有过要教他魔法的约定,已经过去了几天,这时候来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师先生,是你吗?” 过了数分钟后,几个小小的身影落在收银台上。路鹿仔细一看,他们是小人国的小人,但是,其中却并没有杰尔西。 第二十四章 “请问…你们认识杰尔西法师吗?” 看到杰尔西不在人群中,路鹿有点担心,就问出了口。 “杰尔西魔导师?他正在学院研究从贵店得到的透明材料(塑料),而且我们都对来这里的方式很好奇,所以他就先留在学院里了。”站在人群中间的少女法师回答道。 “来这里的方式,不是一种奇怪的红色石头吗?”因为有好多客人说过,所以路鹿对这个很熟悉:“当那个石头发热就可以选择进来了,原来那个石头还可以转交给别人啊。” 由于心存忌惮的原因,其他得到红石的客人都没有大喇喇地把可以‘穿越时空’的事情告诉别人,所以路鹿也就不知道可以转交给别人的事。 不过据他所知,红石只有一个,那么这些人都是怎么进来的? 难道除了转交,红石还可以一次传送一群人吗? “不,不是这样的,红色的石头一块只能传送一个人,两个人同时握住它,它会变得没反应的。” 女法师拿出手掌心的红石道:“我们用了镜像术复制了几块红石,所以我们才能一起被传送到这里。” 还有这种操作? 看到路鹿惊叹的反应,女法师摇了摇头:“然而这是要付出代价的。通过镜像术得到的红石并不稳定,只能进行一次传送,而且制造这种一次性的红石也要消耗大量魔晶,很不合算。” “以后我们只会派一个人来了。” 女法师说的通俗易懂,所以路鹿点点头道:“我明白了,那么今天你们需要些什么,需要我帮忙吗?” “谢谢。”女法师收起红石:“这次我们想研究食品,能推荐些不同种类的食物吗?” “类似饼干糖果的行吗?” “嗯,这就够了。” 为了给小人们省些事,也给自己省些世界,路鹿就去货架上拿了一包巧克力饼干和一包橘子糖放到收银台上,让小人们自己判断合不合适。 “这包是巧克力饼干,是一种夹心饼干。另一包是橘子味的水果硬糖,里面的糖是圆形的。” 听完路鹿的介绍,女法师飞到食品上空,看清楚包装上写的字,才大声表示认可。 “谢谢店主,这些就足够了。” “但是这些食物太大了,我们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不能帮我们把包装拆开,只要几块饼干,几颗糖果就够了。”女法师用扩音术道。 “没问题,稍等一下。” 路鹿迅速的撕开两个包装袋,让法师们挑选中意的饼干和糖果。 其中橘子糖有单独的小包装袋,一袋糖果里一共有二十颗硬糖,方便携带,所以法师们随意选了几颗,让糖果们飘在头顶上。 但是轮到饼干,他们就有些迟疑了。 饼干只有一个大包装,所以打开袋子就可以吃。这对于路鹿世界的人来说很方便,但是对于这些小人来说,就不那么理想了。 巨人国的人大,所以尘埃也大,只要撕开包装,他们就能看到纷纷扬扬的粉尘落到饼干上。 吃一个落上灰尘的饼干,显然是挑战人的心理的。 或许巨人可以毫不在意的把饼干吃掉,但那是他们体型大,完全看不到饼干上沾着的细小颗粒,如果他们能看到的话,相必会和他们一样犹豫。 所以,为了之后的试吃,他们一定要保护饼干的干净,要不然轮到自己试吃,就非常感人了。 好在,路鹿拆饼干包装的时候只拆了一半,所以隐藏在塑料纸下面的另一半饼干还是比较干净的。 “找出包装里面的饼干,施上隔离咒带走。” 女法师略一沉吟下了决定,于是穿着法袍的法师们就纷纷施法把饼干从包装里拖出来,和糖果一样浮在空中。 “这些就够了,我们走吧。” 和杰尔西一样,法师们操控着飘在空中的小物件,自己飞到了门口。 然而他们的速度比起杰尔西慢了很多,被他们控制的糖果也摇摇晃晃的,没有杰尔西控制的那么稳当,甚至有数次,路鹿都担心饼干会从半空中掉下去。 糖果有包装,掉下去还好,捡起来还能吃,但是饼干掉到地上……就连他都有点接受不了。 小人们摇摇晃晃、艰难地飞到了门口,此时路鹿也看明白了,这些小人的法术没有杰尔西厉害,所以他们才会这样吃力。 就如饼干,杰尔西一人就能抬起来一包,而他们一人才能抬起来一片,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如此说来,杰尔西还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能培养出这样人物的世界,想必也很了不起吧。 从便利店传送出去后,一众法师就落到了学院里。 当他们刚刚落地,就有许多法师接管了他们控制的食物,这立时让外出探索的法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4 师们轻松了很多。 确实,浮空术他们都用的很熟练,但是带着沉重的东西在天上飞,他们这些精英法师也会觉得吃力。 毕竟,像杰尔西这样超越极限的法师整个斯纳城也只有一个。 把破损的红石交给负责研究的法师,女法师让其他法师回去补充魔力,而自己却去了法师院,去报告在便利店里发现的细节。 …… 一日过后,经过杰尔西和法师团的对比,法师们确定两个位面的时间流速是一致的。而且每隔五天,红石就会发热,意味着可以再一次穿越时空。 因为复制红石也可以传送到便利店,所以法师们认为红石中储存的也是一种能量。 可惜红石的充能过程很复杂,里面蕴含的能力也与魔力千差万别,所以他们暂时研究不出什么成果来,只能分出一部分经费研究,而大头却放在了研究异世界的物质上。 比起红石这种很难理解的东西,还是研究异世界的物质对位面探索更有实际意义。 但这已经不关女法师的事了。 她不喜欢研究,但对从巨人国得到的食物很感兴趣。 她想要一部分饼干和糖果。 第二十五章 “小洁西卡,我们研究这些也就够了,你把其余的部分带走吧。” 法师院,一位老法师慈祥地对女法师道:“放心,我已经试验过了,这些点心,咱们这个世界的人也能吃。” “谢谢爷爷,那我就拿走了。” 洁西卡脸颊微红,看起来很不好意思,但是她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慢,麻溜地把一块块切碎的饼干缩小,和糖果碎一起放到一个篮子里。 “那么爷爷,我先回去了?” “去吧,小洁西卡,约会别迟到了。”老法师感慨地道:“唉,几年前你还那么小,对这些事不上心,反而把那些追求你的小伙子打的满地找牙。没想到转眼间你也到了这个年纪,时间过得真快啊。” “什,什么?”洁西卡的脸彻底烧熟了:“爷爷!我走了!还有我跟他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您别乱猜!” 羞愤地提起沉重的篮子,洁西卡扭头就走,而老法师却乐呵呵地看着她,一边悠闲地摆弄手中的量测仪器。 离开法师院,洁西卡提着篮子走到东城区,进了一家西点屋。 “罗德,是我,我回来了。” 朝厨房吆喝了一声,洁西卡把篮子放到一张桌子上,顺便给桌子施了一个硬化术。 “轰隆——” 桌子摇晃了两下,最终坚挺地挺立在原地,只是桌子腿往地板上陷了几分,深深地插在地里。 “洁西卡,屋子里发生了什么,我好像听到了奇怪的声音。”罗德满头大汗地烤制面包,抽空向洁西卡问道。 “没什么,是外面的人滥用炼金物品,不小心把东西给炸了。” 瞧着面包房里罗德还在倒腾面包,洁西卡舒了口气,然后她一手握住一个桌子腿,腾地把它拔出来,接着如法炮制,把其他桌子腿也从地板上拔了出来。 “修补术。” 洁西卡低声念咒,把地板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这次她长了记性,给地板也施了一个硬化术,这样桌子总算不会陷到地板里了。 距离罗德忙完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洁西卡就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开始研究起饼干。 巨人国的饼干都是硕大的,虽然为了研究方便,爷爷已经用法术切割过一遍,但被切成几十块的饼干还是很大。 因为洁西卡走得时候比较匆忙,没注意每块饼干的大小,所以她试探着拿出一块最小的饼干,把它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结果,最小的一块饼干摊开后都铺满了整张桌子,像一块硬质桌布,中间还有许多坑坑洼洼的小洞,每个小洞都和婴儿拳头一般大。 饼干洞? 这些洞应该就是饼干上的气孔。 爷爷之前给她讲过,如果把他们世界的饼干放大数千倍,那么饼干外观会和巨人世界的饼干一模一样。 只不过这样放大的饼干轻飘飘的,质量会和原先一样,所以一阵风刮过,都能把放大的饼干摧毁。 又等了一小会儿,罗德终于捣鼓完了那些烦人的面包。 “洁西卡,我忙完了。抱歉,让你久等了。” “没事,罗德,我刚才在回味去巨人世界的经历,并不觉得无聊。”洁西卡拍拍手边的篮子,兴致勃勃地道:“你看,这就是我从巨人世界带来的东西。” “从巨人世界带来的糕点,我们也可以吃吗?”作为一个西点师,罗德最关注这个问题。 “这…我还没有试过,但我爷爷说可以吃。” 洁西卡的爷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法师,对魔法的造诣很深,所以罗德立马相信了老人家的判断。 于是,他用手掰了一块饼干,一把塞到嘴里品尝味道。 “咔嚓咔嚓——” 罗德大口嚼着饼干,顺手又用勺子挖了满满一勺巧克力酱放到嘴里,配着饼干一块吃。 虽然洁西卡也很相信爷爷,但看到罗德想也不想就吃掉饼干,她还是有些担心,于是她关切地看着罗德,准备一有不对劲就给他塞解毒药。 幸好,就如爷爷预测的一样,罗德吃完后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甚至又掰了一块饼干,把巧克力酱在上面涂抹均匀,又尝了一块。 “嗝~” 把饼干和巧克力咽下后,罗德被齁的打了一个嗝,于是他拿起一旁的水,对着壶嘴把水喝光,这才缓过气。 “尝起来还不错,就是里面的糖分太多了。” “巨人吃这种饼干不觉得很腻吗?” 想到巨人竟然每天吃这种糕点,罗德就有些同情他们。 “罗德,你想什么呀?”身为青梅竹马,洁西卡当然不会让罗德又这种错误的观念:“巨人和我们不一样大,这样的糖分,对他们来说是正常的,就和我们吃的饼干一样。” “原来是这样,那我承认他们的口味没问题。”罗德嘟囔道:“不过我觉得,他们的点心一定没有我做得好吃!” “那可不一定,巨人和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说不定我们之间的味蕾有很多差别,这样你做得再好吃,不合他们的口味,他们也会觉得难吃了。” “再说,这饼干味道还不错嘛。” 说话间,洁西卡也掰了一块饼干蘸酱,鼓着嘴反驳道。 “他们觉得不好吃就不好吃吧,反正我也不是做给他们吃的。”看洁西卡吃的欢,罗德默默递给她一杯水:“只要你喜欢吃我做得饼干就好。” “咳、咳!” 罗德冷不丁地一句话让洁西卡把饼干沫卡到嗓子里,差点呛死。直到灌完了一杯水后,她才缓过劲来,愤愤地瞪了罗德一眼。 “以后吃东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5 西的时候不准跟我说话!” “好,我保证,如果我再在你吃东西的时候说话,我就先喝水呛死我自己。”罗德举手投降,接着一只手慢慢放了下来,不老实地抚上了洁西卡的脸颊。 “你,你想干什么?” 洁西卡警惕地往后缩了缩,虎视眈眈地蹬着他。 “你的脸沾上巧克力酱了,别动,我给你擦掉。”看着洁西卡嘴上的一抹咖啡色胡子,罗德无奈地道。 第二十六章 给洁西卡擦掉巧克力胡子,两人又黏黏腻腻了好一会儿,才进入正题。 “罗德,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愿望吗?” “记得,当时就约定好了,我们一个当法师,一个学制作点心。” “是啊,那时候约定的多好啊……” 想到这里,洁西卡就有些郁闷,当时约好了罗德学习法术,她学习制作点心,这也符合人们心里的分工理念,结果罗德竟然是个学渣,完全弄不懂魔法理论。 无奈,当魔法师这件事只能让从小就家学渊源的洁西卡上了。 而罗德,因为动手能力强,从基础学院毕业后就去学了西点,学成后到东城开了一家点心店,也就是两人现在呆的地方。 小时候两人看过糖果屋的童话,所以想长大后建一座自己的糖果屋,两人也因此做了约定。 而现在,终于到了兑现诺言的时候了。 “罗德,我们就用这些饼干建一座糖果屋吧!” “用巨人的饼干,味道恐怕会不好吧?” 其实,学成后罗德就可以开始材料的烤制工作了,然而他一直觉得饼干的味道还可以更好,所以一直迟迟没有着手做糖果屋,现在,洁西卡提出直接用巨人的饼干做屋子,他就觉得更不完美了。 不过,既然洁西卡喜欢,不完美也就无所谓了。 于是罗德道:“用巨人饼干做糖果屋,我没意见。不过巨人饼干上有很多拳头大小的洞,这怎么办?” “这个简单,你给我找一块油布来。” 略等了一小会儿,洁西卡拿着油布出了门,不客气地把油布铺到了点心屋附近的空地上。 “就在你的店旁边建糖果屋怎么样?” “挺好的,这样我每天出门还能看到。” 得到罗德的肯定,洁西卡更有动力了。 她以在脑中勾画了无数遍的图纸做参照,取出饼干放大做基,用巧克力填补了饼干上的空洞,这样,有着一块块褐色图案的地板就做好了。 “地板完成。接下来…是墙壁和屋顶。” 铺完了地板,接下来的墙壁和屋顶就更加轻松了。 洁西卡用火焰烧化了巧克力,然后用巧克力酱粘结了墙壁和屋顶之间的缝隙。 当粘结完毕后,一座完全用饼干和巧克力组成的屋子就做成了。 然而,罗德怎么看都觉得饼干屋很简陋。 而且…… “洁西卡,你忘记堵墙壁上的饼干洞了。”罗德提醒道。 “饼干洞?那是我特意留的,和地板一样用巧克力填充就没意思了,毕竟屋顶和地板都是用巧克力黏的。” 洁西卡拒绝了罗德的建议,不过她早有打算,就胸有成竹地道:“你别担心,那些空洞是用来装点心的。” “我看你店里的点心大多都很小,这样就可以把它们放进饼干洞里,从洞里能取出点心来。” 洁西卡催促罗德去拿点心,自己则朝巧克力地面施了一打硬化术,这样他们走在巧克力地板上就不会陷到巧克力里了。 等罗德拿来了点心,洁西卡先用面包屑堵住饼干洞的一些小缝隙,让饼干洞变得结实,然后才把小蛋糕、蛋挞、曲奇饼……依次塞到每个空洞里。 当这些都完成后,洁西卡又放大了橘子糖,把它的碎片用火炼化。 直到橘子糖变成晶莹剔透的长方体,洁西卡才把它装到巧克力窗框上,让这扇橘红色的糖果充当玻璃窗。 “你看,这样糖果屋就不简陋了吧。” 罗德仰头看去,此时粗糙的毛坯房已经被修饰的无比绮丽。 这个完全用甜点制成的房屋充满了一股诱人的甜腻气息,只要一踏入屋子就会被这全是甜点的地方征服,甚至就连桌椅都是巧克力混合饼干制成的。 尤其是当阳光透过橘子窗照进来的时候,整个屋子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只是,望着色彩单调的墙壁,到底有些不足。 罗德略一沉吟,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于是他从点心屋里搬出几大罐自制果酱,接着用刷子蘸酱,把这些果酱当做油漆,均匀地涂抹在褐色的饼干上。 蓝莓酱、甜橙酱、草莓酱…… 当五大罐果酱刷完后,糖果屋比起之前又变了一个样子。 此时,味道不敢说,但罗德可以担保,如果只看外观,他们造的这座糖果屋已经和童话书里的相差无几了。 儿时的梦想终于完成,在日暮的夕阳下,两人站在糖果屋外,快活地注视着他们的劳动成果,心中充满了幸福。 但是,这种无言的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有一个孩子发现了这座用糖果和饼干堆砌而成的房子。 “妈妈,快看!罗德哥哥用糖做了一个屋子,好像童话书里的糖果屋哦!” “那个屋子长得好漂亮,我先过去看了!” 男孩子向母亲丢下一句话,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了。 “你好,罗德哥哥,请问这是糖果屋吗?”跑到罗德跟前,男孩子有礼貌地问道。 “是啊,是我和这位大姐姐一起做的,怎么,想进去看看吗?” “进去看看?”男孩子的眼睛立刻亮起来了:“我要看!哥哥,那我可不可以吃里面的糖果啊?” “这……”罗德征求地看向洁西卡,得到她的首肯后,他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背,示意他进去。 罗德的点心店在东城区小有名气,因此临近傍晚的时候,会有很多女士带着自己的孩子来购买打折面包。 于是,糖果屋的存在很快就被周围的孩子们知晓了。然后,这些孩子们纷纷加入了造访糖果屋的大军,和一开始去的小男孩一样,在里面大块朵颐起来。 “汤姆,尝尝这块点心!” 一个小女孩从墙壁上掰了一块饼干,分了一半给她的朋友,而她自己则拿起另一半小口咬着吃。 因为饼干是来自巨人世界,所以饼干里的糖分分布的很不均匀。有的地方含的糖很多,有的地方却一点也没有,但是这些孩子们却完全不介意,因为孩子们是不在乎甜点很甜的。 至于那些没有糖分的地方,光是饼干孩子们就能吃的很欢乐了,更何况墙面上涂了酸甜的果酱,果酱的甜美完全遮掩住了饼干的不足。 在孩子们的接连造访下,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6 很快糖果屋就被吃的什么也不剩了,只剩下脚底下不能吃的油布还铺在地上。 就这样,两人的糖果屋终究只存在了一天晚上,让洁西卡有些遗憾。 但是,孩子们的造访也带来了好的东西。从这以后,罗德的点心店更有名气了。 没过多久,糖果屋的故事传遍了整个斯纳城,于是罗德趁热把店名改做了糖果屋,用来招揽慕名而来的客人,一时间糖果屋的收入大增。 而洁西卡在遗憾过后,也很快释然了。 她还很年轻,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和罗德还有大把时光造无数的糖果屋。 而那个消失的糖果屋,也将成为斯纳城未来孩子们的童话。 第二十七章 星历5622年,蓝星联邦。 晚上六点,李卡拉喝完了营养液,打开星网开始看她发表的新小说。 和之前的两本一样,这本小说的反响也不怎么样。 看看小说的收藏,都二十万字了总收藏才只有两百个。 写到这个程度,李卡拉知道,这本书又扑了。 不过这本书究竟为什么扑呢? 李卡拉很疑惑,就打开了评论区,看读者都是怎样评论她的小说:《古代女的爱情故事》的。 评论区 [樱桃罐头:666,大开眼界,我每天就指着作者的小说过了。] [朗诵8006:就是就是,这个大大写的不好还不听劝,要不是想看她还能闹出什么笑话,我早弃文了。] [榔桃:已笑抽,你们看今天的更新了吗?我原本以为古代女开着飞车遭遇空难(古代没有飞车),结果和男主产生了吊桥效应就够离谱的了,没想到今天的更是突破下限。] [榔桃:作者她竟然写了女主拿着塑料袋上班!拿着价值五千块的黑色塑料袋去开会! 一楼:2333,笑岔气,她真这样写的?不会这样脑残吧!黑色塑料袋在古代不是用来扔垃圾的吗?女主提着垃圾袋开会,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看。 二楼:回楼上,不一定是扔垃圾的,还可能是买菜送的。 三楼:但不管怎样,都不是能用来装文件的吧? 四楼:女主还是公司的骨干,不提商战写的跟脑残一样,上班带的包包是装垃圾的塑料袋,恕我直言,大大你不会是zz吧? 五楼:666,四楼太毒了,大大不是zz,她只是没在星网读完小学课程,现在真是什么人都能写小说。 六楼:楼上都太毒了,现在喜欢读历史的人也不多了,作者如果不喜欢历史,可能真不知道] [哈密瓜:我也提一个毒点,这个只要常看古代小说的读者都知道。26章作者写女主穿着和服上班,男主穿着汉服开股东大会,我也是醉了。 和服这种服饰不是东亚某小国的东西吗?女主是华国人,竟然穿和服??而且最毒的是汉服也是上古人穿的衣服,作者把上古和古代弄混了!!!男主应该穿西装! 能不能查点基本的资料再来写文!!!] 什么?他们都在骂我? 看完所有的评论,李卡拉感到很不服气,她觉得这些读者说的都很没道理。 就以黑色塑料袋来论,这种东西现在要几万星点,前几天她还在奢侈品店看到用黑色塑料袋制成的手提包呢。 虽然在经历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后,蓝星毁掉了很多东西,但是塑料袋和废电池这种物件还是保留了下来,时不时会有人在地里挖掘出这些东西,数量还是蛮多的。 所以这种来自古代的古董(尤其是废电池),普通人咬咬牙还是买得起的。 李卡拉不喜欢历史,但想来也知道,在新式材料层出不穷后,塑料袋这种再也不生产的物件在现在都值几万块钱,就算古代这种东西不值钱,也总得有个几千块吧? 所以女主这种‘白骨精’用个几千块的塑料袋包包真是太合理了! 鉴定了那些考据党都是‘胡言乱语’,李卡拉关掉了星网,开始摆弄前几天从网上淘的小饰品——一块红不溜秋的小石头。 据网店店主说,这块小石头是纯自然的产物,所以她花了五十星点买了下来。 不过,她买完就十分后悔了,这种石头到处都是,三战打了五年这些石头也还好好的。 又不是珍贵的树木和塑料,花五十星点买这种东西真是浪费钱! 那个骗钱的奸商! 李卡拉开始谴责自己的冲动型购物,但她没懊悔多久,手中的石头就微微发烫,带着她消失不见了。 …… “这里是?” 李卡拉站在便利店门口,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东西—— 这地板,这货架,这古老的设施,莫非…她是穿越到了古代不成? 李卡拉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有看错。 朝前看坐在收银台后的男人,那不就是一个纯粹的古代人吗? 还有那坐在一张桌子上读书的小哥,他穿的正是汉服啊! 那些无知的读者还跟她说古代人都不穿汉服,这不就有一个! 所以,她写男主穿着汉服上班完全是合情合理的,像男主这样霸气的ceo,就应该穿华丽的汉服开会才对! 李卡拉在心里为自己严谨的剧情点了个赞,然后,她也想不通穿越了该怎么回去,干脆趁这个机会一饱眼福,探索起便利店来。 出于对奢侈品的追求,李卡拉越过了一干诱人的食物,走过洁白迷人的瓷杯,直接走到了最近非常火的纸本子前。 她拿起了一本写着‘语文练习薄’字样的练习本,爱不释手的抚摸纸张有些粗糙的质感。 虽然纸张的质地十分不好,星网上最次的仿古纸都比这好百倍。但是李卡拉知道,这样的本子一本就要五十万的高价,是那些廉价的仿古纸远远比不了的。 而且,本子可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 由珍贵的天然材料制成的纸张,尤其是原生纸张,已经不能用单纯的价格来形容了。 一般而言,只有像总统、超级富豪这样的社会名流才能用这种由木浆和草浆制成的本子记东西。 而在星网十分发达,一切输入都可以用意念完成的时代,纸张的意义已经不是承载文字那么简单了。 换句话说,它已经成了纯粹的装饰,成了突显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第二十八章 在星网铺天盖地的讨论之下, 这样的本子,她也想得到一本。 不管其他,李卡拉相信任何人看到货架上琳琅满目的本子,也会升起‘一定要把其中一本据为己有’的念头。 由纯天然树浆制成的纸张, 实在是太诱人了。 按她对联邦的贡献,两百年后她都得不到这样一本原生纸的本子。 更别说摆在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7 练习薄旁边, 上面花了红红绿绿的图案、比练习薄精致了几倍的笔记本。 这样的笔记本她只在议长阁下出现的直播里看到。 在货架前犹豫了半天, 千挑万选之下,李卡拉终于挑选了一本中意的本子。 拿着这本珍贵的笔记本, 李卡拉心里得意极了,她相信联邦议长都没有这么好看的本子。要是拿出去展示,其他人一定会羡慕死的。 只可惜笔记本的来历不好解释, 为了避免被当成走私贩,她以后只能偷偷使用这本笔记本, 不能向别人炫耀了。 这让李卡拉觉得十分遗憾。 就像一句古语所说的一样“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得到了这么珍贵的东西,却不能拿出来, 又有什么意思呢? 不过没有这次奇遇,她一辈子连本子的边都不能摸到。 能私人占有一整本笔记本,还能任意在上面写写画画, 她应当满足了。 带着一丝丝的遗憾,更多的是激动和喜悦,李卡拉拿着笔记本站到了收银台前。 然而, 她刚想用终端结账,她就突然想起一件残酷的事。 这是古代,而她……没有这个世界的钱。 没有钱,自然也就买不了笔记本。 买不了笔记本? 这叫李卡拉怎么能甘心! 好在等她冷静下来后,从脑中找到了一条有用的信息。这家店貌似不用钱支付也可以,只要拿出自己觉得合适的实物就行。 实物…… 她身上除了终端和衣服,还带了什么呢? 李卡拉赶紧摸身上的口袋,衣服和裤子口袋都空空如也,她翻遍了身上的口袋,最后也只掏出了两只营养液。 最廉价的那种原味营养液。 看到简陋的营养液,李卡拉有些羞赧,一瓶营养液才五星点,两瓶才一共十星点,用这样廉价的东西换价值百万的笔记本,这样真的能行吗? 她听说古代的天然产品都很便宜,但真的会便宜到这种程度吗? 李卡拉忐忑不安,头一次后悔起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历史来。 如果她了解古代的历史,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举步维艰了。 等回去后,就在星网上选一门古代研究课,好好上完吧。 或许那些读者说的真有道理,比如那个塑料袋……她看到店主的旁边挂了一堆,用脑袋想想也知道,那是用来给客人盛放商品的。 买一点商品就会送一个塑料袋,这样漫不经心对待的东西,价格一定很低廉。 看到这儿,她自己都无法直视自己的小说了。 如果那些读者说的是真的话,黑色的塑料袋一般是用来盛垃圾的,那么女主把这种东西当成名贵的包包盛放文件,真的是丢大人了。 李卡拉陷入了不好意思之中,唯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坐在窗边学习的宋程穿着汉服,这说明她的小说也有对的地方。 不过为什么店主穿的不是汉服呢? 大概汉服是便装,所以店主开店的时候会脱下来吧。 李卡拉聪明地找了个合理的解释,自己觉得很靠谱,她决定回去就修改自己的那本小说,让男主在正式场合穿西装,在平日里穿汉服。 这样,那些读者就不会抨击她胡写乱写了吧? 虽然对脑内的信息抱有莫名的信任,在把营养液交给店主的时候,她还是十分忐忑。 幸好店主是一个友善的人,不光收下了营养液,还告诉她每次可以拿五样商品。 五样,也就是说,她多拿几本笔记本也没关系。 虽然很心动,但李卡拉还是摇了摇头,笔记本能有一本她就很满足了,再多的本子给她也是浪费。 所以,最后李卡拉只拿了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 尽管她从没写过字,但在笔记本上写字要有笔这件事,她还是知道的。 不过,拥有了本子和笔,她也没打算立刻动手在上面写。 面对漂亮的纸笔,如果不把字练好,是暴殄天物的行为。 就像是那些受人尊敬的书法家,就算是低廉的仿古纸,放上他们那龙飞凤舞的钢笔字,也会变得受人追捧起来。 在人人都用星网意念打字的时代,能摒弃方便的诱惑,坚持锻炼只有古代人才能掌握的技能,足够让人充满敬意了。 所以,即使李卡拉看不懂钢笔字,也很崇拜那些写钢笔字的书法家。 他们的字没有星网锤造的字迹好看,但多了一丝飘逸的人气,在什么都是机器构造的时代,这点人气已经弥足可贵了。 从便利店回到家里,李卡拉珍惜地找了一个漂亮的盒子,存放这些宝贵的文具。 打开来之不易的笔记本,她按照店主手把手交的,笨拙地给钢笔灌上墨水,想在本子上写点什么。 然而等到下笔的时候,她还是放弃了。 她从未写过字,不用想都知道字会有多难看了。 那样丑陋的字写到本子上,她一定会心疼的哭的。 于是,李卡拉打开星网,在上面勾选了一个模拟书法的课程,等她练好了一手漂亮的钢笔字,也就能配上这个漂亮的本子了。 便利店 李卡拉走后,路鹿也开始研究手中的营养液。 在教李卡拉如果灌墨水的时候,路鹿和她聊了几句,因此知道这个女孩来自一个高科技的世界。 可惜李卡拉的历史学的不太好,而且对他所在的‘古代’也有些奇怪的理解,所以他不能知道李卡拉的那个世界是不是他这个世界的未来。 不过不管是不是同一个世界,都不妨碍他研究新奇的实物。 李卡拉告诉他营养液她平日的饭食,一瓶拇指大小的营养液可以顶替成年男子一顿饭所需要的营养。 虽然路鹿已经吃过晚餐,但现在是晚上九点,吃点夜宵还是不过分的。 于是路鹿就打开了营养液的盖子,一口气灌了下去。 “意外的没有什么味道。” “但是喝下去却有一种奇怪的饱腹感,明明看上去就那么一点。” 路鹿不是学理科的,所以对这方面的东西完全不了解。 至于这种完全来自于未来的黑科技,他就更加不理解了。 不过这不妨碍他亲身体验未来科技的成果。 只一瓶喝下去,路鹿就有了吃饱的感觉。他摸摸自己的肚子还是瘪的,但此时他已经撑得连一口水都不想喝了。 “对那些对美食没有追求的人,这样的东西方便的过分啊。” 把营养液收到抽屉里,路鹿觉得这种营养液非常适合那些懒癌晚期的人。 对于真正的懒癌来说,吃饭不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不得不吃的负担。 如果这样的营养液能在华国上市,一定能受到懒癌晚期患者和不少上班族的欢迎。 在这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8 个节奏很快的时代,有很多人忙于学业或工作,因此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还有人因为不吃早餐得了胃病,而一瓶营养充足的营养液就能满足这些人的身体需求。 如果能把配方要来,大概他分分钟就能发家致富了。 “可是我又不是科学家,这种事听起来就麻烦,还是别干了。” 路鹿不是有雄心壮志的人,如果有人要包养他一辈子,他一定选择平躺。 研究完了营养液,路鹿有捡起放到一边的书,不过他没看多久,便利店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欢迎光临。” 路鹿看向门口,一个浑身沾满了雪的大白熊钻进了店里,浑身都湿漉漉的。 不过等他把帽子摘下来,路鹿才知道这不是一头熊,而是一个在雪中赶路的人。 “呼,呼,好暖和。” “我不是在冰川上吗,为什么…我会突然来到这儿?” “这种地方,也会有人家吗?” 才在店里呆了一小会儿,本来感到自己就要冻死的男子就缓过了气。 不过男子没注意到,本来黏在他毛皮大衣上的冰渐渐融化,还有一些干脆化成了水,淅淅沥沥地滴到地上。 男子对此毫无察觉,而路鹿却暗自头疼。 男子身上的冰雪这么多,等他走后又要打扫便利店了。 满地都是雪水,如果不打扫的话,明天安闲(白天女店员)来就不好解释了。 在路鹿回想清扫工作放到什么地方的时候,站在门口的男子褪去了沉重的皮衣,干脆利落地在皮衣上拧了拧,想把那些渗透在毛皮里的水给拧去。 随着男子的动作越来越大,地上的积水越来越多,到最后路鹿已经无法直视了。 反正早晚都要打扫,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了。 来到了便利店后,男子暖和了许多。 不过褪去了用来保暖的毛皮,男子还是忍不住打哆嗦,甚至还不经意地打了个喷嚏。 “看样子他好冷啊。” “如果冻出了低温症就不好了。” 现在便利店出于初秋,晚上还是很森冷的,于是路鹿从饮水机那里接了杯热水,把纸杯递给这个男人喝。 第二十九章 “呼呼~” “谢谢, 活过来了。” 喝完了一纸杯热水,热流汇过了男人的四肢百骸,这让他终于不觉得冷了,就连他那只陷入冰层的脚也有了知觉。 而在强大的体魄下, 他那像北极熊一样强悍的身体也完全恢复了活力。 “如果没有这杯热水,我真的要冻死了!” 男人朝路鹿投以感激的目光, 但路鹿觉得他纯粹是在夸张。 他还没有到冻到要死的地步。 真正要冻死的人, 反而会热得受不了,最后会把全身的衣服脱光, 在雪中面带微笑而死。 路鹿忘记是从哪看过这个介绍,也不知道靠不靠谱,不过像男人这样, 一喝杯热水就活蹦乱跳的人绝对不是快要冻死的类型。 喝完温暖的水,苏丹觉得自己从未这么好过。就在刚刚, 他真的冷的不行了。 苏丹来自极北之境,是德伦大陆最寒冷的一个地区。 可能是为了躲避战争,也可能是被人驱赶,总之, 他们的祖先到了一个这样的地方定居,并且生存下来,繁衍后代。 而苏丹, 就是极北人的后代。 生活在世界上最寒冷的地方,这里的子民都具有强壮的体魄。 他们能抵御严寒,能在冰天雪地里狩猎为生, 甚至能凭借强悍的肉体和魔兽肉搏,但是,这不意味着他们是没有极限的。 在这个冷的不可思议的严冬里,所有的极北人都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极限到了。 人是抗衡不过自然的。 在严寒凛冽的天气里,没有人敢冒着狂风暴雪的打击出门狩猎。 他们缩在冰屋里烤火,期望严寒快点过去,只要天气稍好一点,他们就能出去狩猎。 因为现在的天气,在门外呆上一刻钟就会变成冰人。 就算最强大的战士也不例外。 在极端环境的逼迫下,这些最不畏风寒的战士们也不得不像那些他们最鄙视的中土人一样,畏畏缩缩地呆在屋里,等待严寒过去。 然而,这诡异的天气一直在持续,在这不正常的寒冷结束前,他们就要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食物就要吃完了。 不管他们再怎么节省着吃,部落里的食物再过两天也会彻底告罄。 望着部落里的老弱妇孺,即使再畏惧天气,部落里的战士们也必须要外出寻找食物。 在派出去找食物的人中,苏丹就是其中自告奋勇的一个。 他对外出搜寻食物跃跃欲试,他相信自己会和祖先一样,用勇气战胜这恶劣的天气,向这块大地再次展示极北人的顽强。 事实上,他真的要做到了,他发现了一只蹒跚跋涉的冬熊,正在低头啃食枯萎的冰晶草。 身为极北之境的肉食者,冬熊自然不是吃素的,像冰晶草这样没有营养的东西它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然而在这酷冷的严寒中,不光是人,在这里生存的动物也面临着寒冷和饥饿的侵袭。 那么,到底谁能生存下来,就看谁更能适应环境了。 趁着冬熊精神萎靡,正在啃食的空挡,苏丹握紧长矛,悄无声息地朝冰熊绕近。 近了、又近了,马上他就能宰掉这头熊了! 马上就要接近成功,苏丹这个老练的猎手没有得意忘形,反而比以往更谨慎。 他直觉有些不对的地方,但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呢? 由于寒冷,每在室外待一分钟,就会带走他一份宝贵的体温。 严酷的环境容不得苏丹多想,于是他拉近了距离后冲向了那头冬熊,结果才冲了几步,他的一只脚就咔嚓一下掉进了水里。 然后在脚掉进去的瞬间,脚脖子上就结了一层不薄不厚的冰。 大意了! 苏丹使劲把自己的脚往外拔,他没想到那头冬熊竟然会设立陷阱! 看到朝他冲过来的熊,苏丹从它的眼中看到了几分灵性。 啊,原来如此,这头冬熊觉醒成魔兽了吗,怪不得这么聪明。 不过他的脚一时半会脚是拔不出来了。 在这种搏命的时刻,一秒钟都会决定生死,所以苏丹没有时间管自己的脚了。他握紧了茅,等冬熊扑倒他身上后狠狠地扎进了它的身体…… 流血了…… 不过,他赢了。 那头畜生尽管有了一丁点智慧,但也博不过顽强的极北人。 在这片冰原上,事实又证明了极北人的生命力。 但是,苏丹知道他没有赢。 或者说是两败俱伤。 冬熊丢掉了它的小命,而他也不好过,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29 准确的说,他离不开这个地方了。 倒不是冬熊的攻击让他伤的不能动,这种动物他一只脚勉强也能应付。 但是他的脚,彻底陷入冰层动不了了。 苏丹知道水里有一种魔兽,这种魔兽很弱小,只吃死食,它们最喜欢的事就是把活物陷入水中的部分冰冻,让它们动不了直到饿死,没想到这里竟然有这种魔兽。 怪不得那只冬熊在这里布置陷阱。 这种魔兽不常出现,每次遇到都像中大奖了一样,所以苏丹没有防备它们,或者说,如果不是父亲提到过这种魔兽,他这辈子都可能不知道有这种东西。 至于解决这种困境的方法,父亲告诉过他,这种魔兽怕热水,如果他能有热水,一切就可以解决了。 可惜,他水壶里的水早就变冷了,他出来的时间不短,天气也太冷,所以这些水完全起不到作用。 只能等到其他人的救援了吗? 但是,他能等得到他们吗? 这种天气那么冷,他无法想象再呆上半天会是什么样子。 苏丹已经有了留在这里的打算了。 又呆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感到越来越冷了。与此同时,他的脚也渐渐失去了知觉。 真是不妙的开端啊。 本能让他想象火焰,想象热水,以及来之前喝过的那碗热乎乎的鱼汤。 这让他想起了前来狩猎之前的场景…… “丹,这是你父亲留下来的东西,今天的狩猎,带上它吧。” 老妇人,也是苏丹的母亲,给苏丹系上了一根红绳,在绳子的中间,还穿了一颗红色的石头。 “阿妈,这是父亲的东西,你好好收着就行了,为什么交给我?” 苏丹咽下暖和的鱼汤,忙不迭地问道。 “因为…你父亲每次打猎的时候都会带上这个,他说这块石头会给他带来好运。” “今年的天气十分诡异,如果你非要出去的话,带上这个吧。” 当时的苏丹只顾喝鱼汤取暖,所以得到石头后没多在意,但是在惨淡的现在,他突然想看看这个东西了。 “父亲的幸运物,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苏丹用粗糙的大手捏起石头,看了许久也没有看出新奇之处。 “奇怪……石头变暖了。” 就在苏丹想把石头放回衣服里的时候,石头忽然发烫了。 然后,他就来到这个叫做便利店的奇怪地方了。 来到这个叫便利店的屋子,里面的店主看他浑身湿漉漉的,就拿出一条干毛巾给擦身,还让他围在被子里取暖。 不过说实在的,只要呆在这家便利店里他就不觉得冷了,这里十分温暖,比他哪里最暖和的时候都要热。 “苏丹先生,需不需要我打开空调?” “空、调?空调是什么?”苏丹好不容易才屡直了舌头重复了这个名词。 “空调是一种可以取暖的机器,我们这里是初秋,但是晚上还是很冷的。” “不冷,这里一点也不冷。”苏丹赶紧否认道:“你们这里比我们那儿热多了,在这呆久了,我光着身子都要出汗了。” 苏丹的耿直让路鹿有些汗颜,不过既然他不需要,那么他就不开空调了,或许对极北人来说,这个温度已经和夏天一样了。 苏丹说到底也是异世界的人,两个世界的人体质不一样,这太正常了。 待苏丹擦干了身上的水,又在便利店呆了一会儿,他就觉得差不多了。 恢复了体力的他,又有勇气与自然搏斗了。 不过在这之前,如果他能借到一样东西就好了。 “店主,这是我的水壶,等我离开的时候,可以在里面打满热水吗?” “好的。” 路鹿没问他为什么,直接到饮水机那里给他接了满满一壶。 “如果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暖壶,你拿一个接满水吧。” “谢谢。”苏丹想了想,最后还是郑重地道谢。 要对付那些难缠的魔兽,一壶水显然是不够用的,如果能多一壶水,那么成功的几率也能更大一些。 而且不论脱险这事,光是这水壶本身的价值,也非常贵重了。 苏丹不想欠别人人情,不过他现在实在没有什么可以报答的,只能等以后再回报店主了。 穿上拧得半干的衣服,苏丹腰上挂着水壶,手上拎着两个装满热水的暖瓶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打开暖瓶盖,苏丹也不怕烫伤自己,忍着痛就往被封住的脚边倒水。 “嗤——” 热水淋在冰层上,因为这是魔兽搞的鬼,所以在倒完了满满两壶水后,这些怕热的魔兽就消失不见了。 而没有魔兽的捣乱,苏丹也轻而易举的把脚从冰面下伸了出来,终于得到了解脱。 “吼——” 苏丹大吼一声,用力抬起了比自己还大两个号的雪熊,然后一把就把巨熊甩到了肩上。 肩上扛着一头熊,苏丹的步履还是那样的稳重,他的力气足以支撑他把巨熊搬到他们的部落里。即使再多一头熊,苏丹也没有任何问题。 “两里,一里,再走几步就要到家了!” 不光扛着熊,苏丹把暖瓶一起带回了部落。他借了店主的东西,就一定会还。 因为极北的战士从不失约。 第三十章 “又送走了一个。” 虽然这话怪怪的, 但他确实送走了苏丹不错。 而且一会儿,他还要把宋程送走。 说起来,有了便利店提供饮食后,宋程胖了不少。 不过他每天读书多, 消耗也多,再加上他本来就很瘦, 所以胖了的他还是比普通男子瘦了一点。 而且吃饱了饭, 才更有精力读书,像范仲淹大人一样饿着肚子还能心怀天下的人始终是少数, 至少宋程饿着肚子是什么都提不起精神的。 最近来便利店的客人也不少,有法师,有未来人, 但就是没有道士,这让路鹿有些闷闷不乐。 他问过杰尔西法师, 法师的回答是他的世界没有鬼,所以他也不知道法术能不能对鬼起效果,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至少路鹿不亲自拿鬼试验, 是得不出结论的。 总而言之,还是先学好法术再说吧。 自从第一次接触法术后又过了两个多月,路鹿逐渐有点感觉了。 现在, 每天冥想的时候他开始能摒弃杂念,全神贯注的投入到提取精神力来,结果这样被他一折腾, 还真折腾出了一丝精神力。 有了精神力,他就可以吸收周围的自然元素,在身体里形成法力了。 “不过真遇到了鬼法术没用,到最后还是要跑。” 遇到鬼就是九死一生,为了试验法术主动找鬼这种事路鹿绝对不会干,他又不是作死小能手,对怎样死有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0 意思完全不感兴趣。 就连常来他店里买东西的那个娃娃鬼,他都没有用它来试验法术的意思。 跑的了人跑不了庙,他现在还没有舍弃便利店的打算,只能忍着娃娃鬼和它的宿主天天来店买东西,还不能表示出什么异样。 这样的日子真是过够了。 也就是未来的道士先生能给他一点盼头。 有了法力后,路鹿无聊的时候有了新的消遣。 他向杰尔西学了几个小法术,没事就会练习一下。 比如现在,他趴在收银台上控制一只水杯,让它做垂直运动。 不过虽然这个杯子挪了,但在宋程眼里,这个杯子跟原先没有区别。 无他,现在路鹿的法力太少,杯子仅仅能移动几毫米而已。 上下移动几毫米,以宋程的距离来看跟没动没什么差别。 几毫米,光是这样的力度,说出去都会令人发笑。 但这样的成果并没有打击到路鹿,他又不是天才法师,学的慢就慢点吧。只要肯付出,法力总会一点一点上去的。 “等我学会法术,家务就可以不用干了。” 没错,比起虚无缥缈的驱鬼,还是用法术清理家务比较实用。 这也是路鹿勤快练习法术的唯二动力了。 “您好,欢迎光临。” 门铃冷不丁的响起来,路鹿心神不稳,差点把杯子摔下去。 既然法术已经不稳定了,路鹿也就停下了法术,一只手接过了杯子。不过即使这样,桌上也洒满了水,他只能用抹布把水擦干净。 “唔,这里是极乐净土吗?老夫不记得自己有遭遇不幸。” 路鹿听见这次的客人这样说。 “不是,这里是便利店,认真想一想,该知道的都在你脑海里的。” 在中年人思考的时候,路鹿抬起头看了一眼,结果却大吃一惊。 这个中年人竟然穿着古日本才有的狩衣! 难道他是来自平安京的人吗? 就不知道他是不是阴阳师了。 虽然不是本土的道士,但能有个外国的阴阳师也不错。 管他黑猫白猫,能捉到耗子就是好猫。 于是,路鹿抱着一丝期待道:“请问,你的职业是阴阳师吗?” “不是,老夫是出云国守。” 原来是国守啊,路鹿十分失望,虽然他也知道,平安京能执掌地方的官员比一个阴阳师地位高多了,可是不能驱鬼,地位高又有什么用啊! 知道出云国守不是阴阳师后,路鹿的期望一下子就被浇灭了。 他深受打击,于是有气无力地让出云国守自己逛,自己则单手遮住眼侧身趴在桌子上扮起咸鱼来。 “这里就是未来的世界吗?” “那个人说这里是华国,华国也就是大唐吧。” “一晃千年,大唐还是如此富饶,不愧是吾等崇敬的对象啊。” 因为路鹿让他随意,出云国守也没有了一开始的拘束,在店里随便逛了起来。 便利店不大,如果不看商品的话,真的没什么好逛的,不过出云国守走了没几步,就被一件商品吸引的走不动路了。 他没有停在那些难懂的电器那里,而是停在了酱料区前。 他看上的是一种销量很火爆的调料——火锅底料。 “好神奇,这是何等伟力,为什么一看这些商品,我的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它们的作用。” “这是火锅底料,作用是在制作火锅的时候改变菜品的味道。” “虽然不知道火锅是何等佳肴,但是这个东西能让食物变得美味,这点是没有错的。” 出云国守是一个畏惧鬼神的人,对佛祖也无比虔诚,所以除了崇武天皇下令禁止食用的肉食外,他连鱼肉也很少吃。 但是没有肉的滋润,再好吃的菜吃多了也会腻。 更何况,平安京的菜色就那么些,而且限于小地方贫瘠不堪,即使是大贵族的饭菜滋味也翻不出花样来。 每天沾着味增吃菜,再好的胃口,也会被打消。 在没有美食的情况下,平安京的贵族能节制,而且不喜饮食就是能被人理解的了。 而出云国守的女儿,也是不喜饮食的一员。 在炎热的酷暑,正是让人没有食欲的时候,本来吃的少的杏子小姐就更不喜欢吃饭了。 如果原来她每顿还能用半碗饭的话,现在出云国守特意让下人给她呈上她最喜欢的梅干点粥,她也吃不了几勺就恹恹地不吃了。 这让关心女儿的出云国守十分忧心,所以,他才打起火锅底料的注意来。 第三十一章 “未来的酱料, 应该要比现在的好吃多了吧。”出云国守思忖道:“可是,这个火锅底料究竟该怎么用呢?” 他猜测火锅底料应该和味增一样,蘸着用,可是他的猜测究竟对不对呢? 虽然知道火锅底料可以改善菜肴的味道, 但他终究不知道底料的具体用途,不敢擅自妄为。 于是他干脆向路鹿求助了。 “火锅底料是涮火锅的时候用的。”路鹿回答道:“不知道你们那里有没有火锅, 如果没有的话, 把底料煮在沸水里,和菜一起吃味道也不错。” “而且, 如果你们能接受的话,用这个泡饭吃也可以。” 所以,火锅底料的用法竟然这么多吗? 出云国守若有所思, 他想好该怎样利用这袋底料了。 “这个火锅底料,用法竟然比味增还多, 不愧是未来的酱料啊。”出云国守感慨道。 “是吗?”路鹿疑惑道:“味增和火锅底料差不多吧。” “虽然我不太了解,但给味增加上水,效果不就和火锅底料一样变成汤料了吗。” “就是味道不太一样罢了。” “给味增浇上汤……” “这不就变成味增汤了吗?这方法竟然如此简便!” 出云国守恍然大悟,同时他也诧异, 这么简单的方法,平安京怎么这么多年都没有一个人能想出来呢? 大概是大家都蘸着酱料吃菜,久而久之, 竟然就这样默认了。 味增,只能蘸着吃这一事实。 没人有去质疑不对劲,也没有人去独辟蹊径。 所以, 所有人都错过了这一美味的吃法。 虽然没有吃过,但出云国守就是有这种笃定的直觉。 “谢谢了店主,我回去就这样试试!” 向路鹿道了谢,出云国守怕在家的女儿担心,就拿着火锅底料离开了便利店。 “杏子,我回来了。” 一回家,出云国守就去探望女儿,在问了女儿今日的饮食后,他吩咐厨房用火锅底料做菜,并重点强调了味增的做法。 这次做菜,要把味增做成汤。 “把味增做成汤?怎么会有这种荒谬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1 的手段!难道国守大人是被妖怪迷了心吗?” 厨师做菜多年,从未听过这种做法,不过到底是国守大人的命令,所以他只能不情不愿地去按照吩咐做菜。 “味增汤,还有奇奇怪怪的火锅底料,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也不知道国守大人是从哪里找来的。” 厨师不甘不愿的工作,而出云国守可没有时间关心一个下仆的心情。 所以当火锅底料和其他饭食呈上来后,他忙不迭地招待女儿用饭。 “杏子,你尝尝今天的饭食,还合口吗?” “谢谢父亲大人的关心,杏子的胃口一如往常。” “还是吃不下饭吗?” “抱歉,父亲大人,女儿实在吃不下了。” “啊,是这样吗,那你尝了味增汤吗?”出云国守关切地问。 “味增汤?”杏子疑惑地看向多出来的小碗:“是这两个碗里奇怪的汤汁吗?” “是,它们一个是味增做成的汤,一个是火锅酱料。”出云国守向杏子解释道。 “味增汤还可以理解,火锅酱料,这又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杏子不解地道。 “恩,这个啊,它是大唐人吃的一种新式酱料,我已经尝过了,味道非常好。” “竟然是大唐之物!” 听到是大唐来的饮食,一向冷静自持的杏子也不由失去了镇定。 就算她是出生在乡下的女孩儿,也知道来自大唐的东西必是精品。 不管是茶叶,瓷器,还是诗书,都是大唐的东西更有韵味。 不说别的,她最喜欢的就是乐天先生的诗呢。 虽然扶桑的诗人也颇有物哀之情,但是比起大唐的人,总是少了一股大气之感。 大唐,真的不只是地大物博而已。 也因此,一听到是大唐的东西,尽管杏子已经没有了胃口,也勉强自己端起装有火锅酱料的小碗,如父亲所说的轻抿了一小口。 “这,这是什么味道?” “好鲜!” 仅仅是一口,杏子就尝出了大海的感觉。 当汤料咽下后,杏子感觉自己吃了一整条、不,是喝下了一百条鱼的精华! 就算是单吃刚钓上来的鲜鱼,也没有它能激起人的食欲。 “怎么样,杏子,好喝吗?” “谢谢父亲大人,火锅底料非常美味。” “哈哈,你喜欢就好。” 听到杏子也喜欢底料汤的味道,出云国守开怀的笑了。 杏子这么喜欢,也不枉他费了一番功夫,特意选了海鲜底料。 不管怎么说,只有杏子能吃下就好。 “杏子,你试试把汤浇到姬饭(普通的大米饭)里,吸收了汤汁的姬饭,味道比茶泡饭好吃百倍。” “好吃百倍……” 杏子为这句话着魔了,她小心的举起小碗,以免它玷污她厚重的十二单,然后慢慢倾斜,终于把所有汤汁都倒入了才动了几筷的小碗里。 被稀释过的火锅底料,无论蘸菜还是泡饭,都是极能刺激人的美味。 杏子第一次吃味道如此分明的东西,在厚重调料的刺激下,她空口吃完了一整碗饭,而且竟然还有再吃一点的念头。 这太不对劲了! 身为一名姬君,怎么能如此不知节制呢? 再美味的东西,也不能多吃才对啊! 哪家贵女会不顾规矩,肆无忌惮的大吃大喝呢? 贵女的优雅提醒杏子不能再吃了,然而海鲜泡饭实在好吃,如此美味的汤汁,如同恶鬼不停地诱惑杏子,再吃一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 不行,杏子,你不能这样了! 杏子心里猛地激灵,告诫自己不能再吃了! “杏子,味道如何?火锅底料旁边的味增汤味道也不错,你也可以试试。”出云国守关切地道。 “听大唐人说,味增做成汤后,味道不输火锅底料呢。” 什么?既然大唐人都这么说了,那要不要再试试? 出云国守的话彻底击溃了杏子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她安慰自己大唐人也吃这种东西,那么品尝大唐人所钟爱的食物,是风雅的,是合乎贵女的教养的。 在这样的心态下,她终于试着把一小盘菜倒入味增汤中,细细地品尝它的味道。 “呼,好吃!” “原本普通的菜,吸满了味增汤的味道后,竟然会变得如此好吃。” “这菜和之前沾着酱吃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东西!” 浸满味增的蔬菜刚一入口,杏子就不禁发出了一声舒爽的感叹。 不过她刚出声就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于是她擦完嘴后掩饰地用袖子遮住了嘴,并懊悔自己得意忘形的举动。 不应该,食物再好吃,杏子你也不该如此失态才对! 身为贵女,必须要有贵女的修养才行! 可是,还是好想吃啊…… 就吃一点,真的只再吃一点。 这次真的是最后一口了! 杏子又夹了两口菜,结果越吃越舒畅,还忍不住端起碗来喝了点味增汤。 啊,味增汤真是美味极了,不管是直接喝还是蘸着菜,都如此美味。 在美食的控制下,杏子的理智如脱缰的野马般被味增汤带走了,这让她彻底失去了控制。 最后,丢掉理智的她干脆自暴自弃地把所有小菜吃了个光,一刻钟后让侍女收拾的只有空空如也的托盘。 “姬君的胃口何时变得这么好了。”收拾托盘的时候,侍女非常疑惑:“姬君平常最多也只能用半碗饭的,难道,这真是味增汤的功劳吗?” 她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决定自己下次也试试,能让姬君喜爱的东西,应该会相当好吃才对。 而且她隐约听见国守大人说这是大唐传来的东西,既然是大唐,那么这个叫味增汤的就更值得期待了。 出云国守离开便利店后,路鹿才想起既然他来自平安京,那么那里应该会有阴阳师吧。 但是轮到请求出云国守的时候,路鹿又想到这种事当事人是不会愿意的。 除了小人国的法师,他还真没见过把红石分享给别人的人,所以,出云国守应该也是不愿意的。 另外,出云国守也没说自己的时代有没有鬼,说不定他们那里的阴阳师也是骗人的水货而已。 路鹿宽慰自己时间还有一年多,还有很多机会邂逅驱鬼人,所以现在不用着急,还是练好魔法为先。 不过,内心到底焦不焦躁,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走了一个平安京国守,快到十点的时候秋彤竟然来了。 路鹿知道平时秋彤都七八点钟来,现在都快十点了,这很不正常。 果然,秋彤一看见路鹿就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朝他道:“路鹿,你这里网怎么样,借我用用。” “无线在后面,墙上有密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2 码。” “怎么,平时没见你玩手机,今天怎么这么着急?” “哎,你不知道,我刚才遇到了一只刺猬。”秋彤叹气道。 “刺猬?” “对啊,我出去上厕所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刺猬,它就在我脚边,我差点一脚踩上它!” “你穿着拖鞋吧,要是不走运,你这一脚就要扎到刺猬毛上了。”路鹿瞄了眼秋彤的脚,同情地道:“你那里的条件真够恶劣,蛇、刺猬都有,不会还有兔子吧?” “呃……我那里还真有野兔,前两天还遇到两只兔子凑到一起吃草来着。”秋彤无奈地答道。 第三十二章 “所以, 你是想来买杀刺猬的东西吗?” “杀刺猬?你怎么会这么想,它又不是老鼠。”秋彤瞪起眼道:“我来是想查查,刺猬都吃什么东西。” “刺猬吃的东西……”路鹿想了想道:“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刺猬是杂食性动物, 瓜果蔬菜之类的都可以吃,你随便喂点东西给它就可以了。” “这样啊, 我平时吃什么就给它什么吧, 不过野生刺猬还是吃水果比较好吧。”秋彤低语了几句,又道:“不过你怎么会这样了解小动物啊, 看你的样子,不像是有爱心的人。” “你是不知道,我还养了只仓鼠, 我对小动物可有爱心了。” 路鹿睁眼说了句瞎话,然后才真情实感地道:“我有个朋友家里养了刺猬, 曾经去他家看过,所以才知道刺猬吃什么。” “而且最近养刺猬的越来越多了,一只才一百元钱,接触久了就自然知道它吃什么了。” 说到这儿, 路鹿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沐穆那个被害妄想症怎么那么喜欢养小动物,他就不怕刺猬扎死他吗? 不过到底不是他养刺猬, 所以别人爱怎么养怎么养。 至于喜欢帮他接盘的人,他就更欢迎了。 “对了,秋彤, 你这么喜欢小动物,你介不介意再养只小仓鼠?” “介意,我讨厌长得像老鼠的啮齿动物,仓鼠也不行。” 秋彤冷酷地朝路鹿叙述自己弄死房子里老鼠的经历,看起来对鼠类深恶痛绝,路鹿只好作罢。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秋彤担心刺猬跑了,就跟路鹿打了个招呼,急急忙忙的跑了。 等她回到原地的时候,她发现刺猬竟然不见了! 这让她十分失望,她都向路鹿要了削好的半个苹果,刺猬怎么能跑了呢? 秋彤不信这个邪,就四处搜索刺猬,她相信这么短的时间,刺猬不会跑多远的。 秋彤左右走了几步,果真在屋子旁边找到了一只小小的刺猬。 这只刺猬原本在慢慢移动,一看到手电照过来,立马就一步也不敢动了。 它死死的趴在地上,仿若死了一样。要不是它瑟瑟发抖的刺暴露了它还能动,秋彤还真以为它是被冻僵了。 “这个小家伙,是害怕还是被冻得?” 秋彤很好奇,就把手电移向了别处。 结果她一挪手电,刺猬就开始蹑手蹑脚地爬,而当她忽地把手电移过来,刺猬就又趴在原地不动,像死狗一般瘫在地上。 “喂,要不要这么怕啊,我又不会把你煮了吃。” 秋彤对刺猬的举动很无语,不过她仔细想想就理解了刺猬的行为。在城市里小鸟根本不怕人,而这里鸟儿一见到人类就飞远了,比城市里胆小多了。 秋彤知道,山村的人很穷,所以小鸟刺猬都是能吃的美食,只要能吃饱肚子,也不管动物可不可爱。毕竟连生存都是问题,哪有心情和同情心去可怜别的动物。 所以,她这样对刺猬是不是不好?入乡随俗,干脆把这只刺猬捉起来炖了,做一锅汤岂不是美滋滋? 这种大山深处,别提刺猬了,不管什么东西被吃了都没人管。 秋彤想了想就直摇头,她连杀条鱼都不敢,更何况杀刺猬。 而且野生刺猬是保护动物,即使没人管,她也不能违法法律。 于是,她小心地接近刺猬,把切成小块的苹果放到它的身边,转身走到了远处。 然后……她躲到了屋子后面,看刺猬到底吃不吃水果。 事实证明路鹿说的果然是对的,在她离开几分钟后,刺猬慢吞吞地翻了个身,把苹果块尽数扎到自己的刺上,然后钻进草丛里一溜烟跑了。 “刺猬啊刺猬,也不知道助你被学生逮到填饱肚子,还是跑得快点好了。”秋彤望着它,放弃了想投喂一直刺猬的打算:“唉,祝你长命百岁吧。” 秋彤落寞地回到屋子里,准备以后能帮一点是一点,就算以后学生能逮到刺猬,把它喂得肥肥壮壮的也能让学生吃的更好不是吗? 秋彤陷入了纠结的情绪,而在她走后,路鹿那里倒是又来了一个客人。 “糟糕,忘了挂闭店的告示了,希望这个客人能快点走掉。” 10点是路鹿要洗漱睡觉的时间,虽然晚一会儿没关系,但是坚持了那么旧的作息被打破,还是有一点不爽。但路鹿知道这是自己的过失,所以没有抱怨的情绪,只是提醒自己明天不要忘记了。 同时,他也在客人进店后赶紧在门口挂上了暂停营业的告示。 “这里是便利店!” “天啊,我竟然穿回来了吗?果然是老天眷顾啊!” 一个年轻的红袍太监仰头长笑,让路鹿不禁为之侧目。 便利店里进来一个太监,这倒是没什么,本来这家便利店就很奇怪,什么世界的人都能来。不过……穿回来这句话就有点太奇怪了。 在信息大爆炸的年代,因为穿越剧的盛行,所以年轻人几乎都知道穿越是什么意思。 而这个太监的话如果是真的,不就说明他是从类似现代的地方穿越到古代的? 如果是类似韦小宝那样没净身的假太监还好,如果是真太监,路鹿只能为这位仁兄默哀了。 虽然男人的这二两肉作用不多,但是没有这个果然还是怪怪的。 从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穿越到一个没有人权的朝代,而且还要遭受肉刑,从此过上没有熏香就羞耻满满的生活,简直太惨了! 比起动辄造反成为皇帝,或者穿成王爷、少爷的穿越者,这个太监不禁没有得到穿越的基本福利,而且直接降临了地狱模式——成为了公公。 那些穿越剧果然是假的! 算算概率,古代人里生活安逸的永远是处在封建社会顶尖的少数人,如果穿越,有很大可能穿越成没活到五岁就夭折的孩子,接下来是乞丐、贫农,入不敷出的手工艺者。只有运气好到逆天,上辈子拯救了世界的人,才能成为皇亲国戚! 所以,算起来这个疑似穿越者的太监活的还算好的。 看他的料子很好的衣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3 服就知道他至少吃穿不愁,生活层次已经完爆百分之九十的人了。 而且,这穿越者的年龄是不是有点小…… 第三十三章 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而且如果他是真穿越的话…… 路鹿看到他兴奋的样子, 都不忍心打击他了。 “那个,你是不是高兴的太早了?” “嗯?”红袍太监这才反应过来:“你是谁,还有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与其问我, 不如你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就知道了。” 红袍太监很是诧异,不过他还是依言想了一番。 “原来是这样。”他浑身的激动消失了:“如果我从这个门出去, 是回到这个世界, 还是我穿越后的世界?” “这个我不太了解,不过你可以试试。” 太监皱起了眉头,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坚定地朝门口踏去。 红袍太监走的时候已经是10点多, 所以他走后路鹿就赶紧洗漱睡觉了。 但路鹿没想到,第二天晚上, 他又遇到了这个太监。 “怎么样,你回家了吗?” “没有。”红袍太监深深地叹了口气:“我又回古代了。” “我叫洪易,老哥,你怎么称呼?” “我是路鹿。” “冒昧问一下, 你是什么时候穿越的,如果有参照物,说不定能找到你的家人。” “那就费心了。”洪易问道:“老哥, 现在是几几年?” “2017年。” “那就是了,我是两年前穿越的。” 洪易回想道:“当时,我因为沉迷网游, 所以被父母送到了王教授的网瘾电疗所。” “被送进去后,因为我对那些盟友互相举报的行为看不过眼,不肯给王教授下跪,再加上不服从电疗所的命令,就被绑起来一直电,结果有一次承受不住,我被电晕了过去,然后就穿越了。” “现在过了这么多年,我那个身体不会已经死了吧?” “你在穿越前也叫这个名字吗?如果被电死,当时应该有新闻。” “对,我一直叫这个名字,我穿越的时候是十五岁,如果能找到新闻那再好不过了。” 得到洪易给的信息,路鹿上网用手机搜了一番,结果发现治网瘾只有一个羊教授,根本没有什么王教授。 而且网上对网瘾电疗所的态度确实是十分恶劣,但是电死人的新闻真没有搜到。 “你自己看吧,没有关于你的新闻,也没有王教授。” “你可能不是我们世界的人。” 洪易接过手机,把网页一直往后翻了10页都没有发现王教授的影子,不得不承认这确实不是自己的世界。 他记得在他穿越之前,王教授就很有名气,网上铺天盖地的都是他的广告,如果真电死了人,不可能没有一点水花都没有。 “唉,看来我真是回不去了。” 白欢喜一场,洪易觉得十分难受,但是想想回去后他也不知道如何跟父母相处,或许还是维持现状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永远也不会忘记,当王教授一次次电他时他心里的感受,当时他想着出去后一定要把王教授捅死,跟父母断绝关系,但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他已经没有感觉了。 当然,如果他现在遇到王教授,他不保证会顺手做出什么事。 想当年,他也是一个月入几万的游戏主播,就因为父母看不过眼就把他送去电疗,他实在是伤心透了。 想到这儿,洪易也打消了回去的念头。 或许古代的条件比现代艰苦了点,但是他幸运地遇到了一个不错的上司。 再说阉已经被阉了,现在穿回去也没什么卵用,不如在古代好好干着,至少周围还有熟悉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 唯一遗憾的是古代没有手机和电脑,他再也摸不了游戏了。 等等,他现在在便利店里,虽然世界不同,但他看店主身边,不是也有一部手机吗? 有手机,就代表有游戏。 没有网游,哪怕有俄罗斯方块也行啊! 于是,他有点小激动地对路鹿道:“老哥,借我手机用用,我可不可以用你的手机下个游戏?” “给你。”路鹿把手机递过去,同时疑惑地问:“洪易,我不是告诉你名字了吗,为什么还要叫我老哥?” “我穿越前是15岁,现在是年轻的17岁,老哥你一看就是社会人,不叫你老哥叫你什么啊。”他理直气壮地道。 洪易的话让路鹿陷入沉思,他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 以前在公交车上让座还会被叫哥哥,上了大学后那些小孩就只会叫他叔叔。 那时他可不老。 一定是那些小孩子只认校服的错。 鉴定自己还年轻后,路鹿心满意足地围观洪易玩游戏。 洪易告诉他自己是魂穿,而且在古代呆了十年,经历了这么多岁月,他还记得怎么操作手机吗? 结果洪易顺利地下载了一个游戏app,更新好了后畅快地玩起游戏来。 路鹿凑近一看,发现洪易玩得贼溜。虽然操作不熟练,可他至少没出低级错误,而且随着他摸手机的时间增长,他的操作也越来越娴熟了。 几场过后,他的大乔直接拿了超神和mvp。 看来十年的时光都没有荒废他的游戏天赋,这样的人才不打游戏确实是屈才。 从这天以后,洪易就找到了一个打游戏的地方。 因为在东厂工作的原因,他来便利的时间很少,一个月顶多能来一两次。 不过他每次来都不干别的,就是单纯打游戏,这沉迷手游的架势让秋彤看到后直感叹幸好自己那边的孩子没有手机,否则沉迷王者荣耀,大好青春就要荒废了。 但是凭良心讲,就每月的这一两次,洪易能停留的时间都不多。 顶多一个多小时,他就要离开便利店回到他现在生活的地方。 这时间顶多能玩两盘游戏,远远算不上沉迷。 而且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喜欢搬椅子到角落里玩,所以很少有客人能注意到他。 比如今天这个,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那个客人、凯文觉得这只是一个奇怪的东方人,没什么好看的。 比起关注为什么会穿越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东方人,他更感兴趣的是能从这里得到什么。 至于为什么,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在他脑海里了。 凯文本能的就知道这里是哪儿,所以他觉得,他一直苦苦追寻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在这里找到。 他需要的是酒。 一种早已在几百年前就失传了的饮料。 相传在几百年前,古王国的人们能天天畅饮这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4 种饮料。 那时候古王国里遍地都是酒馆。 啤酒、麦酒、葡萄酒都是人们最爱的饮品,就连最贫穷的贫民家里都不会缺少麦酒喝。 然而,这些让人遐想的酒也在那个时刻消逝。 据史料记载,老国王的儿子因为酗酒坠马身亡,所以悲痛的国王下了禁酒令,大肆销毁王国里的酒馆和酒厂,久而久之,禁酒竟成了众多王国的铁律。 直到最后,人们彻底失去了酿酒的方法,也因为法律不敢探寻酿酒的方式为止。 但是今天,这些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革命的战士们推翻了罪恶的王国,成立了民主的共和国。 为了解放人们被束缚的思想,战士们推翻了旧王国的法律,而禁酒令这种束缚人性的东西自然也随之废除。 于是被人们遗忘了千年的酒,到今天终于可以重见光明。 通过大量的史料,凯文知晓了酒是一种多么美妙的东西。可惜史料里只提到了酒,却没写具体的酿酒方式。 因为那些关于酒的记录,早就被痛恨酒的老国王烧掉了。所以如果想研制出这种饮料,只能从零开始,一点一点的摸索。 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无疑是一个困难的过程。 要是没有共和国的悬赏,早就忘掉酒浆味道的人们是不会有闲情研制这种不知道好不好喝的饮料的。 但是对凯文而言,即使没有共和国的悬赏,他都想让酒精重见天日。 而现在,他终于有机会了。 “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一种叫酒的饮料,那种喝了能让人飘飘欲仙,忘掉所有烦恼的饮料?” “酒吗,在那个货架上。”路鹿回到道。 按照店主的指引,凯文走到了盛放酒的货架前。 在那个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酒让他目不暇接,不知道先看哪种酒为好。 葡萄酒、白酒、啤酒……不管是史料上有的还是没有的酒,他都在货架上找到了。 “是的,就是这些,这就是史料里记载的酒啊!” 凯文欣喜若狂地扑倒在这个货架前,贪婪地看着眼前一排排的酒。 那些记载中能让人心情愉悦,保持快乐的琼浆就在眼前。只不过惊叹了片刻,反应过来的他就开始从货架上拿酒。 只可惜他手里的位置有限,他只能拿了他最熟悉葡萄酒,啤酒,以及一瓶从没听过的白酒。 “店主,就是这些了,我用钱付账可以吗?”凯文瓮声瓮气地掏出了他所有的钱拍在桌上,他紧紧地盯着路鹿地眼睛,生怕他不答应。 “可以,这些就行。” 虽然这些钱对路鹿没什么用,但是他点点头,给了一个塑料袋,示意凯文可以拿酒走人了。 于是,凯文用塑料袋把酒包住,抱起来就走,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尝尝酒的味道了…… 第三十四章 在一张黒木桌子上, 逐一摆放了三个透明的玻璃杯。 里面都盛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 有红的、有黄的、还有无色的。 显而易见,这就是凯文买到的三瓶酒了。 为了鉴别不同酒的味道,凯文把它们分别倒在了三个杯子里,准备好好体验一下, 被古王国人推崇的酒,到底好在什么地方。 在用清水漱过口后, 凯文犹豫了一番, 最终挑选了盛放葡萄酒的杯子。 在古籍里,葡萄酒是一种享誉盛名的酒液, 据说这是旧王国贵族最爱喝的饮料之一。 虽然凯文对那些腐化堕落的贵族嗤之以鼻,但他不得不承认,在享受这种事上真没人能比过他们。 所以, 他学习古王国贵族品酒的样子,举起酒杯轻抿了一口, 然后忍着喉间的不适,硬是把酸涩的酒浆咽了下去。 “不对劲,这酒一点也不好喝!”咽下一口酒后,凯文百思不得其解:“如果酒的味道就是这样, 不可能有那么多人为它痴狂!” “店主卖给我的该不会是假酒吧?” 怀抱着满满地不信任,凯文放下玻璃杯,又换了其他两种酒喝。 结果白酒辛辣刺鼻, 他一口闷下差点被呛出眼泪;而啤酒苦涩不堪,只有咽到尽头才有一丝回甘,根本就没有那种让人着迷的感觉。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凯文满腹疑虑, 于是他暂且放下酒杯,去翻阅他之前搜集到的资料。 “酒,对于初心者来说很难喝,但是一旦喝惯了,就会觉得和咖啡一样,意外的很好喝。” “另外,有些人其实并不喜欢酒的味道。但他们追求喝醉了以后飘飘欲仙、忘却烦恼的感觉,所以才喜欢喝酒。” 看完这些,凯文若有所悟。 之前他也看过这页资料,但是他对酒抱有美好的幻想,所以就把这份资料忽略了,没想到比起那些吹捧之词,这份资料才是真正客观的。 或许,那些对酒过分的溢美之词都是酒鬼写的吧? 凯文再次更正了对酒的认识。 那么,他就再尝尝看吧。 有了心理准备,再次拿起酒杯的时候凯文已经不指望酒有多好喝了。 这次,他还是先从葡萄酒尝起,一口一口的抿着喝。 等一杯落肚后,他终于尝出了葡萄酒的酸、甜、咸、涩。 出乎意料,这么多味道混杂在一起也不会让人作呕,而且当喝完很久后,他真的体验到了和初次喝咖啡时一样的感觉。 “葡萄酒的味道还算可以嘛。” 此时,凯文开始有些晕乎乎了,他的脸庞也开始泛红。他想,这大概就是醉酒的滋味吧。 因为还有两杯酒没有喝,所以凯文忍住了想要休息的念头,拿起酒杯继续喝。 酒鬼们几百年都没能碰到的酒就在他面前,不喝完也太浪费了。 于是,他又仔细品完了苦甘的啤酒。 但当喝白酒的时候,他实在忍受不了这股辛辣的味道,就干脆一口饮尽,结果,他刚喝完,一股眩晕就笼罩了他的头脑。于是他踉跄地倒在床上,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凯文扶着落枕的脖子从床上爬了起来。 由于昨天醉得太厉害,所以他连衣服也没脱,直接就躺在床上睡下了。 当然,他也没来得及找枕头,于是脖子也就自然而然地疼了起来。 起床后,凯文没时间惯一个劲抗议的脖子,直接看靠在墙上的钟,钟上显示的是早上五点,他起的意外的早。 而且没了昨晚临睡前的头晕难受,却产生了起死回生的错觉。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他陶醉,尽管知道喝酒意味着头晕眼花,但为了这种醉醺醺地状态,他愿意再喝一杯。 “那些诗人,那些酒鬼关于酒的描写也不全是胡吹嘛。” 凯文嘟囔了一句,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5 就丢下酸痛的脖子不管,一手翻开笔记本,动笔把拿三种酒的味道详细地记录下来。 而且,能卖酒的地方,一般也会通晓酿酒的方法。 下次去店里,试着向店主换酒方看吧。 便利店 由于赵雪的帮忙,路鹿卖出一些黄金后就不怎么缺钱了。 但即使不缺钱,路鹿也会接一些喜欢的商稿,因为他不想未来也用黄金换钱。 对于便利店,路鹿曾认真的考虑过。 按大姨给的消息,一年半后这块地段就要正式开始拆迁。 而这个便利店的性质很奇怪,他不认为其他的便利店也能有这种莫名其妙的功能。 所以一年半后,就意味着这段奇妙的经历会彻底结束。 与其指望着利用便利店一夜暴富,不如踏踏实实地靠自己赚钱。 而且便利店拆迁后,没有进货的负担,他自己赚的钱也足够养活自己。 除了刚开便利店那会,路鹿从小到大就没缺过钱,所以对物质没什么欲望。只要每天能画自己想画的画,他就很满足了。 所以,这天晚上路鹿日常在等道士,同时在思考白天接的那张商稿。 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要的插画。 和往常一样,客户讲明了具体的要求,付了定金后路鹿就该干活了。 要是以往,他构思过后就直接动手画了。但是看完客户的原版小说后,他又不想这样轻易动笔了。 他很喜欢书里营造的世界,所以他想创造出更好的作品。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野心,任何一个艺术工作者都想让自己的作品青史留名。 即使路鹿明白每天出产的画千千万万,他能让历史记住的可能性很低,但是人总是要有梦想的,万一实现了呢? 因此,路鹿暂时搁笔了一天,并没有急着画雇主的画,而是计算着时间,等待赵雪的到来—— 因为雇主的小说,故事背景就是一个残酷的末世世界。 他想取得赵雪的帮助。 要想画出打动人心的末世图景,就要见过真正的末世。 第三十五章 “哟, 晚上好。”赵雪推着一个推车进来道:“路鹿,你这里有没有成箱的肉罐头?” “有,在那边。” 路鹿给赵雪指了一个位置,然后就看见赵雪直接搬了三箱肉罐头到小推车上, 接着用挂钩把箱子捆到了车上。 “车上装三箱,手里在拎一个塑料袋就差不多了。”赵雪在心里估摸道。 来了便利店几次后, 赵雪越来越机智。因为她每次都能想到好主意, 带走比上次更多的东西。 为了得到最大的利益,她每次搬完东西后还要在这里吃一顿, 争取走的时候不管是肚子还是手都是满的。 赵雪来次不容易,所以在她吃东西的时候路鹿并没有打扰她。直到赵雪把一包饼干吃完,还舔完了酸奶盖, 路鹿才上前与她搭话。 “赵姐,能拜托你帮个忙吗?” “说吧, 你想要艺术品还是钻戒?” 自从知道艺术品对路鹿有用后,赵雪给的就都是画作和做工精美的钻石了。 虽然比不上晶核和食物,但末世里黄金也能当货币用。所以抱着能节约一点是一点的心态,赵雪在后面的交易里不再给黄金, 而是全面用艺术品和不值钱的钻石代替。 赵雪心里门清,她头几次给的黄金足够路鹿用了。 “不是,你最近给的这些东西好多, 我的房间都放不下了。” 听到赵雪还打算给他带艺术品,路鹿赶紧拒绝道:“以后你可以不用带这些,帮我拿几本画册就行, 画册里的画还能多一些。” “好吧。”赵雪道:“那你这次想让我做什么?” “我要画一张末世的画,所以帮忙拍几张照片和录几段录像吧。” 路鹿想了想道:“最好是不同的地方都能拍几张,这样比较全面。” “拍照。”赵雪心想:“这活简单,出任务的时候随便拍几张就行。” 虽然路鹿没有明说,但赵雪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路鹿想要的是末世荒芜和挣扎求生的景象,要不然现代建筑他出去遛弯就能见到,还让她拍什么。 为了保险起见,基地的照片她也拍几张好了。 不过她帮路鹿干活,有一件事也希望路鹿能够帮忙。 “路鹿,你这里的处方药管的严不严?” “处方药…没有处方一般的大药方很难买到,不过小药店用药盒就可以买药。” “那你能不能帮我搞一批。” 赵雪看路鹿低头沉吟,又补充道:“如果不行,你就帮我买一些给宠物用的药吧,有些给宠物用的药凑合着给人用也行。” 赵雪之所以急着找药,是因为前段时间她有一个队友生病了。 末世后看病倒是不贵,他们用半个馒头的代价就找到一个医生看了病,但是真正难倒他们的是医生给出的药方。 末世的药是比食物还贵的东西。 而且比起食物,有价无市。 比起某些保质期短暂的食物,药品就好保存了,所以一般有药的人都自己屯着,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往外卖。 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市面上的药非常昂贵。就算他们队友需要的这种药非常常见,他们也付出了让人肉痛的代价才得到了药。 从这次经历以后,赵雪就真真正正地意识到药品的价值了。 药品这种东西,有病的时候就是救命的神仙,没病的时候屯着也心里不慌。 所以她需要大量的药品,足够五个人用好几年的药品。 消炎药、解毒药、止血药…… 凡是能用到的,她都要收集到。 “赵姐,你说的药我们这里都没有。”路鹿举起手机朝赵雪道:“你看,你们那儿的药在我们这都不叫那个名字。” 赵雪一看搜索页就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可笑的错误,于是她接过手机,找了一些药效相似的药品让路鹿记下,作为代替,让他买这些药。 做完了这些,赵雪就推着小推车离开了。 “照片的事情解决,接下来就是等结果了。” 路鹿划着手机,打算尽早把赵雪拜托给他的事完成。 他打开某宝,点开一家官方药店,搜索了赵雪要求的药物,结果出乎他的意料,在网上购买处方药竟然不需要药方。 路鹿知道这不对劲,于是他赶紧趁药店没被举报前买了一批药,然后就是等药物运来和赵雪交换。 买完了药物,路鹿暂时没有别的事干,就上app随便找了本小说消磨时间。 而他在看小说消遣的时候,李卡拉新更的一章又被读者吐槽了。 《古代女的爱情故事》第七十九章,评论区 [朗诵8006:妈呀笑死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6 我了,原来古代人不光股东大会穿汉服,在便利店里买东西也穿。而且古代人读的竟然是四书五经,写的是毛笔字,作者又把上古和古代搞混了!] [知识就是力量:前面的不知道别乱说,古代也有写毛笔字的人。而且汉服在古代也有人会零零星星的穿。] [菠萝蜜:新人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作者什么时候写主角拿垃圾袋上班了?她不是一直用lv包吗? 一楼:虎摸萌新 二楼:回楼主,作者她改了,开飞车上班那段也改了,现在只有古代人读四书五经这点没改。 三楼:作者看到这个赶紧改吧!古代人学的是数理化,考试做的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不是四书五经啊! 四楼:作者加油!] 从便利店回来后,李卡拉像她原先打算的那样选了一门古代史的课程,从头开始学习起来。 然后,她很快就知道了自己犯的常识错误。 比如古代没有飞车,古代人背的包也不是塑料袋,而是各种大牌或者杂牌的包。 总之,她之前写的那本书太可笑了。 人最可怕的就是无知。 在不了解古代的时候,李卡拉还对自己写的文感觉良好,觉得任何抨击她的人都是黑子。 而现在,她自己看自己写的文都会满脸通红。 她恨不得把之前那个自己撕了,实在是太丢人了! 于是,她连夜改完了文,把女主提着塑料袋上班的羞耻段落全都删掉了。然而,当改到汉服这个部分的时候,她迟疑了。 网课上的教授说古代人在正式场合都穿西服,或者是其它正式的服装,汉服只有少数爱好者才会在平日生活穿。 但是,她明明看到便利店里有个少年穿着汉服学习啊。 按照教授说的话,古华人的高中生活都很苦逼,不可能穿汉服这样的‘奇装异服’。 到底是教授错了,还是她看到的错了? 第三十六章 李卡拉十分疑惑。 因为之前被疯狂打脸, 所以现在有不懂的,她也不敢随便乱写了。 于是她决定回便利店一趟,让店主回答她的问题。 你们这些古人,到底穿不穿汉服呢? 李卡拉摸摸发烫石头, 闭眼来到了便利店。 一睁眼,那天看到的汉服小哥还在便利店里学习。于是她犹豫了一番, 还是走到了宋程的跟前, 轻声问道:“请问,你是高中的学生吗?” “高钟?高钟是什么钟?” 冷不丁地被一个漂亮女子接近, 宋程的脸腾地红了。虽然知道有些世界男女大防没那么严,但是自从他懂事后,他就没再和女生这么亲近过了! 李卡拉凑得很近, 他都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也不知道她衣服上染了什么熏香…… 真是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 不行!不能再想了! 宋程使劲甩了甩头,他告诫自己这个娘子举止豪放,但他可不能有什么非分之想。 可是这个小娘子缠得紧,喋喋不休地问他听不懂的问题, 还往他跟前凑,再这样下去他的心境就不稳了,他还是说点什么打发她走好了。 打定了注意, 宋程就强作镇定道:“这位娘子,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听不懂?这怎么可能? 像你这么大,在这个时代不是正好在读高中吗! 李卡拉看桌上的一堆书, 觉得宋程是正在备考的考生没错,但是宋程坚持自己并不知道什么是高中,她只能无奈地离开。 或许,店主应该知道高中是什么吧? 于是,李卡拉又小跑到收银台前,向路鹿问道:“店主,请问你上过高中吗?高中生是不是都要穿校服?还有汉服不是古代人穿的吗,那么为什么那边那个人也穿这种衣服?” 李卡拉一股脑把想问的问题都抛了出来,然后充满希冀地盯着路鹿。 “等一下,你刚才问了什么?”路鹿困惑地道:“你说的太快了,我没听清。” “咳,我想问的是,你们这儿的高中生,平时都穿汉服吗?”李卡拉指向宋程的方向,脸上充满了求知欲。 “不,我们这儿的高中生一般都穿校服,只有国学班的学生才会穿这样复古的衣服。” 路鹿看到宋程,就知道李卡拉误会了:“宋程他不是高中生,确切地说,他其实是古代人。” “古代人?” 李卡拉被路鹿弄迷糊了,古代人,店主自己不就是古代人吗? 等等,古代人不会说自己是古人的,那么店主说的古代,其实就是上古。 那么那个叫宋程的少年,他的真实身份是上古人! 这怎么可能? 李卡拉头晕目眩。 连她所在的未来时空都没有发明出时间机器,这个落后年代的人,怎么能做到未来都做不到的事? 她可不置信地问出了口,然后就看见店主淡定地道:“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个店好像可以把万千世界的人都传送到这儿。” “再说,你没想过你是怎么来这里的吗?” 李卡拉被问的目瞪口呆。 对啊,她都能穿过来,为什么上古人就不行? 李卡拉想了一会儿,发现这事想不出结果,干脆置之不理,向路鹿追问起古代的细节来。 “店主,店主,你们这里的人一日三餐都吃什么?” “你们真的每天都吃面包和牛奶吗?” “你们这儿的植物是不是很便宜,普通人用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一就能买一株?” 李卡拉问的都是常识性问题,但路鹿理解她激动的心情。 如果他们能穿越到三皇五帝的时期,估计也和她的反应差不多了。 抱着宽容的心态,路鹿耐心地解答李卡拉问出的问题,尽量满足她对‘古代人’的好奇心。 缠了路鹿半个小时,李卡拉终于把想问的东西都问了个遍。 和路鹿的谈话让她知道,她对古代的了解还是太少。不过有了今天的经验,她相信自己的下本小说一定能写的更好,力图写出古代的原汁原味。 想到这里,她已经迫不及待想写完现在的这本书,好赶紧开下一本。 但是现在离睡觉还有一点时间,她还是先在便利店呆一会,一会再回去。 多观察古代的一草一木,对她研究古代也很有好处。 向路鹿付了两瓶营养液的代价后,李卡拉走到货架上,拿了一袋切片面包和一盒黄油,然后她找了一张椅子坐下,陶醉地摸着盛放商品的小木桌。 这就是古代的、用木头做的桌子,能坐在这样的古董上吃东西,她这辈子值了! 此时,李卡拉的心情不亚于坐在紫檀木桌上吃满汉全席,吃的用的都是古董,她的心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7 情可想而知。 尽管高兴的不能自已,但东西拆封了就要吃。 能用两顿营养液的价格换一餐天然食品,怎么说她也稳赚不赔。 学着从电影里看到的样子,李卡拉拿出两片面包,然后用小刀把黄油抹到了其中一片面包上。 当她把黄油涂抹均匀后,她就拿起另一片面包扣上,接着拿起涂满了黄油的面包塞到嘴里,大口嚼了起来。 “好吃!” 面包一入口,李卡拉就清楚那些富豪为什么有方便的营养液不喝,却非要吃天然食物了。 原来,食物的作用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而已。 那些人之所以爱吃东西,是为了饱腹以外的功能——食物本身的美味。 一个简单的黄油面包就如此美味,更何况那些做工复杂,用料也更讲究的食物呢。 李卡拉彻底了解了他们追求的是什么。 因为从没吃过天然食物,所以李卡拉吃了四片面包就饱了。 看着剩下的一大袋面包,她袋口系好,然后向路鹿讨了一个塑料袋,把它们都装进了袋子里,准备带回去以后吃。 然后,她估摸自己胃里还有点容量,就又拿了一包牛奶喝。 但是,这个牛奶该怎么喝呢? 李卡拉以前没碰过这样的饮品,所以停顿了一瞬。不过未来也有类似的东西,所以她在包装上找到吸管,顺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孔洞戳了进去,顺利喝到了牛奶。 “牛奶也是受古代人欢迎的饮品,下次用它配面包吃,味道应该会更好吧。” 她牛奶配面包,也是古代人钟爱的早餐搭配。 用最后的胃容量,李卡拉吸完了这包牛奶。此时她觉得自己的胃涨得要死,肚子也撑得滚圆。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圆滚滚的像古代人十月怀胎的形容,虽然她涨得想吐,但是第一次体验到‘撑’的感觉,她并不讨厌这种难受。 不是人人都能有吃饭撑着的机会的。 吃饱喝足,又有东西带,李卡拉觉得她该回去了。 用最后的时间恋恋不舍地摸了摸木桌,她拎起塑料袋踏向了店门口。 等一阵眩晕过后,她已经回到她来时的地方了。 回到家里,李卡拉找了个抽屉把面包和黄油丢了进去,反正她自己一个人住,也没有朋友会到她家里来,东西扔到哪里都无所谓。 然后,她从另一个锁好的抽屉里拿出笔记本和钢笔,在桌子上摊开,一笔一划的在上面写起今天的日记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钢笔字训练,她现在的字也勉强能看。 虽然没有那些书法家写的好看,甚至说的上拙劣。但她现在写的字横是横竖是竖,一笔一划都非常清楚,也不算糟蹋这本本子了。 所以,她从能写清楚字开始,就在本子上记东西。 记录每天的日记。 [星历5622年10月] [今天白天上了一节网课,听司马教授讲的古代历史,他讲的真好听。中午喝了一瓶营养液,发了一章新小说在网上,结果又被骂了,不开心。晚上去了便利店,吃到了黄油面包和牛奶,它们都非常好吃,我以后还想吃。] 写到这里,李卡拉的手有些酸了。 她平时都在星网上炼字,虚拟的手自然不会累。但是一在现实中书写,她的手一小会儿就会酸的不行,而且写的也没有在星网上写的好看。 “这样不行,每次写的正开心的时候手就没劲,这样思路就全断了。” 想了半天,李卡拉觉得她以后还是买仿生纸在现实中练习好了,这样她的手会渐渐习惯写字的负担,她每次写日记的时候就能多写几个字了。 休息了一会,李卡拉觉得手恢复的差不多了,就坚持把日记写完,然后才把本子珍重地锁到抽屉里存放。 写完日记后,李卡拉简单的洗漱过后就上床睡觉了。一想到明天早上可以不用喝单调的营养液,而是可以吃美味的黄油面包,她就有点兴奋。 好在营养仓有帮助睡眠的作用,所以不管她再怎么兴奋,躺了五分钟过后她就沉入了深度睡眠。 便利店。 李卡拉离开后,路鹿的耳根清净了许多。 虽然这个妹子长得很可爱(因为基因改良,未来人尽是俊男美女),但是有一只小麻雀不停的在你耳边问东问西,还是有点烦的。 所以在她走了之后,路鹿觉得世界一下子就清净了,但是听惯了李卡拉悦耳的声音,一旦没有了又挺不习惯的…… 第三十七章 有些人的声线很神奇, 虽然乍一听也就那个样,但是一旦停下了就会觉得非常不舒服。 和钉宫理惠的声音一样,听多了真的有毒。 幸好李卡拉是个不骂人的萌妹子,要是她也有傲娇病, 恐怕在钉宫病毒之后又要多一个卡拉病毒了。 李卡拉的声音让路鹿想起了钉宫,于是他就找出《灼眼的夏娜》复习。 刚巧, 在他看完一集夏娜后, 门口的门铃响了起来。 “你好,欢迎光临!” 路鹿看向门口, 一个面色愁苦的老农背着一个包裹走进店。 看到路鹿投向他的目光,他讨好地笑了笑,同时不自觉紧了紧包裹。 这个包裹里装的是治好他妻子的希望。 一旬前, 他的老婆子受了凉,所以一直咳嗽不停。 他当时就想让老婆子去看看大夫, 结果她嫌看病贵,认为小感冒挨挨就能过了,他也就随她了,没有继续坚持。 结果从昨天开始, 老婆子就全身开始发热,而且咳嗽的症状也变严重了。 从早到晚,这咳嗽就没停过, 而且每次咳嗽会带出一大口痰来,根本停不住。 被这咳嗽闹的,两个人两晚上都睡不好, 到今天老婆子终于挨不住了,在他的坚持下,总算肯看大夫了。 “但是,咱家哪里有钱看病啊?” 老农道:“咋没钱,现在开春了,厚棉袄没用了,我把我的棉袄当出去,再卖了家里那只老母鸡,不就有钱了!” 老婆子一听就急了:“这怎么成,咋能卖棉袄呢!你冬天怎么办?” “等冬天再赎回来!”老农坚定地道:“这事你别管了,我能对付过去,冬天我不会冻着的!” 给老婆子灌了半碗热汤,老农让老婆子好好躺着别动,而他自己则收拾起冬,天衣服来,把这些衣服捆了一捆塞到一个包裹里。 打好包裹后,他估摸着这些看病不够,就又收拾起那只母鸡,打算把它卖个好价钱。 趁着天色还早,老农带着这些东西上了路。 老婆子这两天咳嗽的厉害,这病耽误不起。想到这儿,他默默加快了脚步,却没想到脚踩上了一颗石头,一转眼就到了一家奇怪的店里。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8 这家店装饰的很奇怪,而且头顶上还有发亮的光团。 老农觉得这不像蜡烛,倒有点像月亮,心里就更悚然了。 他不会是碰到鬼神了吧? 在乡下,农闲的时候几帮闲汉也会东拉西扯些志怪传说,而有钱的里正家也会请个说书先生给大家解闷。 这一来二去,这世界的怪事老农听了不少,也不知道这遭遇到的究竟是鬼还是神。 站在便利店门口,老农心里有些忐忑,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该他的就是该他的,如果他真要身遭厄运,站在原地也不会有好下场,于是他坦然了,直接背起行李就往前走。 家里的老婆子还等着他呢。 走到柜台跟前来,老农讷讷地开口道:“店家,你这里收旧衣服吗?我想当了这些棉袄,换些银钱。” 一听这口风,路鹿心里就有底了,这位老人说银钱,那么他们用的就应该是银子了。 便利店开了也有一季,路鹿还是第一次见到当东西的。 但看到老人面色焦急,许是有急着用钱的地方,他就不在意这些,任由老农说下去。 “对了,还有这只鸡,活鸡,店家你收吗?” 老农用布满皱纹的手举起那只鸡,路鹿一看就嘴角抽搐,他店里已经有一只仓鼠和仙人掌了,绝对不想再多一只鸡了! 于是,他赶紧拒绝道:“我这里不收鸡,你收起来吧。你就讲讲那个棉袄,你想当多少钱?” 自己说想要的价钱? 老农诧异了。 因为家里经常回急着要钱,所以他没少去过当铺,可以说对当铺那一套心黑手辣的流程都相当熟悉了。 但是去了那么多次,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让当主自己要价的。 这个店家真是个外行。 也不怕当主漫天要价。 “你看,一千七百个大钱成吗?” 看到店家面善,他就试探性地说了个价钱,不过他没指望这能成功。 他知道自己这包衣服的价。他买来用了两千两百个大钱,这要死当出去,怎么说也要削到一千来个大钱,可是,他却没想到店家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一千七百个大钱?行吧。” “你等我一下。” 然后,店家竟然转身回去拿钱了! 老农被这利落的举动惊住了。 他本是想碰碰运气,如果这店家是个生手,就能多赚两个钱花,但他真的没想坑这么多啊! 这样的二手货,卖出去都卖不了这样的价! 头一次的,老农为自己的‘精明’愧疚起来,但是他真的需要用钱,是说不出拒绝的话来的。 老婆子的病还不知道要多少钱才能治好,但是他知道多弄点钱肯定没错。不说别的,大病一场不吃点好的回不过元气来。 而且家里的母鸡也老了,隔三差五才能生一个蛋来。如果光指望鸡屁股里出来的鸡蛋,还不知道要等到那个年月去! 趁店家去拿钱的空当,老农瞅瞅手中的母鸡,思忖着是不是该把这只鸡卖了,再换几只好鸡崽儿回来。 这老母鸡老的下不出蛋,也没甚大用。不如趁早换小鸡崽儿,他们一家子的针线钱就等着从母鸡屁股里抠出来呢。 在老农思忖的时候,路鹿就转回来了,于是老农眼巴巴地瞅着路鹿拿出来的箱子,想看看里面装的大钱。 结果,他看到了一只非常袖珍的箱子,箱子的外表十分华丽,但是这个箱子也太小了! 小到根本不像是能盛一千大钱的样子。 瞅着那个箱子,老农心里纳罕,这样的箱子显然是盛不了那么多铜钱的。莫非,这店家反悔了? 老农心忖自己刚才要价太黑,这店家反悔也是正常。 但是这箱子连保底的一千大钱都盛不了,反而是这店家太心黑了吧! 莫非,这个箱子里盛得是银子? 老农越想越觉得有可能,这种精致的店为了方便,交易都用银子也是有的。于是他又淡定下来,看店家到底准备给他多少钱。 “唉,我也不知道你们那儿一个银条能换多少铜钱,你自己看着拿吧。” 老农震惊地看着眼前的青年这样说。 自己看着拿,这是在考验他的诚实吗? 老农听书的时候没少听过老天爷考验苦命人的故事,所以一遇到这种离奇的事,他就忍不住往自己听过的故事靠。 难道那些说书先生嘴里的东西还能是真的? 老农以往一直把这些当成骗小孩儿的玩意,村子里也确实只有未经世事的年轻人才会信,但是,如今这种离奇的事却发生在他身上,他真的能信吗? 老农觉得这种事很玄乎,所以虽然将信将疑,但仍抱着谨慎地态度拿了一根银条,就赶忙挥手作罢。 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银条虽小,但少说也能换两千个大钱,不管怎么说,这比卖别的当铺赚多了。 而且这银条上还纹了漂亮的细纹,他没仔细看就觉得不俗,光这做工都能再换一两百个大钱。 老农拿着银条就寻摸着要走了,老婆子的病可等不得,他还要赶着去给她找大夫。 只是,他看到店家沉吟片刻,竟然把整个箱子往他面前推了推,道:“这箱银条你拿走吧,十二生肖缺了一个看着难受。” 什么?十二生肖? 老农这次仔细看了看手中的银条,上面果然雕着一个活灵活现的老鼠,看起来调皮可爱。 但是,让他全拿去是什么意思? 就因为十二生肖少了一个看着难受,就把一箱银条给他,怎么看这都像话本子里的故事。 老农不可置信地问了两遍,直到店家都回答给他,他才小心地把箱子塞到包裹里。 不过有了银子,他的那包衣服和母鸡自然不好再拿走了。 “店家,这个鸡,和这包衣服给你。老头子没用,也只能给这些了。” 虽然店家是看着少了的十二生肖心烦,但老农还是感激店家能把银子给他。 或许对于这些贵人们来说,一箱银子微不足道,但是对他们这些贫寒人家,一箱银子就能让他们过的舒坦很多了。 尤其是在老婆子不知得了什么病的空当,这箱银子很有可能就是他们的救命钱。 因为路鹿没推拒,所以老农留下那包衣服和老母鸡,抱着装箱子的包裹赶紧离开了。 等回到那片小路后,老农瞅着左右没人,这才又紧了紧包裹,赶快去城里的店把银条兑了银子,又匆匆赶到医馆,请了位坐诊的大夫到他家里给老婆子看病。 “不是什么大病。给你开个药方,让她吃上几副,然后再休息一段时间就无大碍了。” 知道老婆子没生大病,老农朝大夫连声道谢,直到把大夫送到马车里才停下了声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39 。 回到房子里后,老农把今天的遭遇和老婆子一讲,再把箱子里的银条给她一摊,老婆子就不再忧心忡忡了。 虽然请大夫看病花了不少钱,但剩下的银条也能换很多东西。 老婆子的病不严重,吃的药也不费多少钱,那么省下的银子就要好好打算一番了。 老农在炕上和老婆子合计,这房子可以趁空修一修,这样今天冬天会好过些。 而剩下的银子加上那镶了宝石的箱子可以买十几亩肥田,等他两人老的走不动了可以雇人耕种。 到时候加上他们本来就有的几亩地也足够他俩嚼用了。 第三十八章 老农两口子喜滋滋地在家盘算修房子、买地的事宜, 而在便利店,路鹿正对着衣服和活鸡发呆。 老农进店的时候就带了一个大包,打开后里面尽是些厚衣服。 路鹿知道在古代这很顶用,但是在现代, 一般人真不会缺件衣服穿。 如果说这些棉衣棉裤还好处理的话,那么老农带来的另一个东西就比较麻烦了。 一只活鸡。 就算路鹿脑子进水了也不会在便利店养一只鸡。 他倒是想把这只鸡煮了。 只可惜店里并没有烹饪用具。 看到放在笼子里的鸡, 路鹿有些发愁。正好看到宋程被鸡叫声吸引过来, 他眼前一亮,就有了一个主意。 “宋程, 我送你只鸡怎么样?”路鹿道:“你最近不是要考秀才了吗?正好补补。” “鸡。”宋程一看就知道是指店里的这只活鸡。 但是,他又没有给店主东西。平时每天在这里蹭光和蹭桌子已经够不好意思了,怎么能白拿人家的东西呢? 在刚才, 他是看到店主给一位老农一箱银子,这让他有些羡慕。 但那是店主好心, 他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不能腆着脸占这种便宜。 于是,宋程拒绝道:“不了,无功不受禄, 这鸡你自己留着吃吧。” “我这里没厨具,我也不会杀鸡,你拿去吧。” “真不要。” 看到宋程意志坚决, 路鹿想了想道:“要不然你给我写一幅字吧。因为我们这里惯用钢笔,所以能写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很少,你的书法在我们这儿很不错了。” 这话怎么这么似曾相识呢? 你确定你没用忽悠老农的方法忽悠他? 左右观察了一番, 确定路鹿不是在诳他,宋程才点了点头,用自己最好的字在路鹿拿出的纸上提了一幅字。 写完后,他才把鸡笼提到桌子旁边,继续背起书来。 送走了鸡,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棉衣棉裤。 不像占地面积不大的银条,自从赵雪给他后,他就塞到了床底下了事。 像棉衣这种东西,塞床底下怎么看都觉得怪怪的。 想了半天,路鹿觉得还是把它们送到衣物捐赠出好了。不过在捐赠之前,要花一些力气把衣服洗净折好。 拿定了主意,路鹿不再烦恼,拿起手机来继续看《灼眼的夏娜》。 在老农走了以后,接下来的时间里便利店都没有再来客人。 但因为看番的原因,所以路鹿一直熬到11点半,才在门口挂上了暂停歇业的牌子。 而宋程,又读了一会儿书后也收拾东西回家了。 临走前,他也没忘了照店主教的方法关上了灯,这才离开。 读了一整晚书,宋程浑身都累得不行,尤其是用脑过度,精神更是困乏。 回到家后,他又听到了熟悉地鼾声。 因为不光是他,他的父母在田间劳作了一天,也非常辛苦。 虽然朝廷一直说士农工商,农民是第二等人。可是事实上,绝大多数农民都在温饱线上挣扎,一个赛一个的苦。 尤其是宋程家,比起其他人来更是苦了几分。 要出人头地,要读书,这都要拿钱砸。 等到他要进城考试的时候,更要花大把钱。所以他家里拼了命的攒钱,就是为了让宋程有钱去读书考试。 其实在一开始,宋程还一边干农活一边读书,但是没多久就被他爹赶回了家。 他爹认为一心两用读不好书,这样分神考不上也是白搭。 于是他咬紧了牙,死也要让宋程专心用功,而且从此以后半件农事都不让宋程插手,一插手就往死里打。 在这样浓厚的期待下,宋程更是拼了命的读书。 以他家的条件,如果这次考不上,下次他们家就更要勒着肚皮过了。 而宋程不忍心让爹娘再受几年苦。他已经做好了打算,如果这次不成,以后就老老实实务农,要不就经商,总之不能再让爹妈继续遭罪。 家里没有灯,怕使坏眼睛,宋程就没有再读书,而是直接脱掉外衣歇息,打算养精蓄锐,养足了精神第二天接着读书。 一觉睡到大清早。 等宋程从床上蹦起来的时候,才发现他昨晚忘了什么。 他把那只鸡落屋子里了。 他们这样的农家,鸡落屋子里不是什么大事,能打扫干净就行。 但是,宋程在意的是他爹娘的反应。 虽然之前他也带了些面包和八宝粥给他们喝,但是那些到底是死物,所以他爹娘惊异了一番就接受了,毫无困难的把它们吃到了肚子里。 到了鸡……他们能接受狐大仙看他学习努力,又送了他只鸡吗? 宋程忐忑不安地把鸡笼提到主屋,给爹娘讲了狐大仙送鸡的事,结果他爹也没多问,在确定了这鸡不是他偷的后,就很干脆地让娘把鸡处理了,中午给他加餐。 这让宋程松了口气的同时,心里也微微期待起来。 中午可是有鸡吃啊! 尽管店主平时常有接济,那些食物也很好吃,就跟细粮似得,跟本不用费力嚼。但细粮总归不是肉,所以吃起来总是觉得淡了点,肚子里没有油花就容易觉得饿。 所以,这只鸡还是他过年以后第一次沾到油腥。 心中惦念着吃鸡,宋程在读书的时候就不免走神。为了不辜负爹娘的期望,他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摒弃了多余的杂念,用功地读了一上午书,挨到了中午到来。 “娃儿,吃鸡,多吃一点,有了力气才能读好书唷!” 鸡汤摆上桌,宋程的娘就加了一大块鸡肉到他碗里,还不住地劝他喝汤,好好的补补身体。 “爹,娘,你们也吃。” 宋程拿起筷子,刚想把鸡夹到嘴里,就发现爹娘在闷头扒饭,抬眼也不看鸡,甚至连鸡油都不往自己碗里倒。 “爹,娘!你们怎么都不吃呢!” 看到爹娘的反应,宋程急了,他拿起筷子就往他们俩人的碗里夹鸡肉,结果爹娘这时候终于有反应了。 “娃儿,我和你娘不吃。我们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0 不馋肉,你读书累,多吃点好的补补紧,只要考出个好成绩,才是报答我们嘞!” 爹的话让宋程哑口无言,他明白父母疼爱他的心意,也知道他们其实不是不想吃鸡,而是嫌鸡肉太少,怕他们自己吃了鸡肉就不够他吃的了。 但是,看爹娘一个劲扒糙饭,他一个人大啖鸡肉,这种事他怎么做的出来? 于是,宋程坚决地道:“爹,这可是一整只鸡呢,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多的也浪费了,你们快跟我一起吃吧。” “吃不完可以放着,多吃几顿,这你就别管了,快吃吧。”宋程的爹毫不在意地把他的话压了回去。 “娘,你们这样我怎么吃的下去啊!” 宋程自然做不出摔筷子的事,只是坚持爹娘不动筷,他就坚决不吃鸡。 在他的坚持下,爹娘拗不过他,只好夹起筷子意思意思吃了一口。 但看到宋程也只吃一口,他们没法,只能动筷吃喝起来。 见到这样,宋程也才开始吃起鸡肉来。 因为家里条件不好,所以这顿鸡肉只加了盐,没有加其他大料。 但就是这样简陋的鸡汤,宋程也吃的十分香甜,仿佛这加盐鸡汤是世界上最棒的美味。 一只鸡一个人吃还成,三个人吃就显得不够。 尤其是宋程一家不是卖力气的农民,就是费脑力的读书人,一只母鸡更是不够吃。只消一顿饭的功夫,就被几人吃的汤也不剩了。 在吃鸡的途中,爹娘被逼无奈,非得和儿子‘抢’鸡肉吃。 于是他们就特意把筷子夹到肉少、不好吃的鸡头、鸡屁股,好把好吃的全留给儿子。 一顿饭后,鸡肉虽好吃,宋程却越吃心里越酸。 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想考秀才,因为成了秀才他才能免家里的地税。 而且听说考到秀才后会有很多人送礼钱,那样他们家就能买几亩地,生活也会更宽裕,爹娘就不用在种地之余还要跟人打短工了。 想到这儿,宋程发了狠誓,非要出人头地不成。 而他出人头地的第一步,就是要更加发奋读书,直到考上功名为止。 时间过得很快,宋程还有半个月就要科考,而赵雪也从末世位面回来,给路鹿带回了他想要的东西。 “喏,你要的给你带来了,打开看看吧。”赵雪道。 “不用了,我回去再看。”路鹿搬出一个箱子道:“你要的药都在里面了,自己对对单子,看看全不全。” “路鹿,没看出来,你还挺厉害的。那么多处方药,你都是从哪里搞来的?”赵雪赞叹了一声,同时对路鹿找药的方法很好奇。 “某宝,你知道的,一个网购软件买的。买了这么多还包邮,比实体店里的便宜多了。” “你没处方怎么买的?”赵雪怀疑道:“你不会买了假药吧?” “网站上显示是正规药店,只不过我们这儿暂时没监管这块,所以能买到药。”路鹿道:“你要让我帮忙买药就快点吧,这渠道迟早要封。” 路鹿这么一说,赵雪也有了紧迫感。 于是她连忙让路鹿再多买几批药,能买多少就买多少。 第三十九章 把答应好的照片和视频留下后, 赵雪又去货架边搬了几箱食品,然后才从便利店离开。 从赵雪今天没在便利店里吃东西来看,路鹿猜测她可能有急事。 不过他没有过多关注这个问题,因为他的全部心神都留在赵雪留给他的东西上了。 他把备用手机放回了房间, 然后把手机里的照片和视频全导在笔记本上,专注地看起了视频。 视频里全是最真实的末日图景。 也不知道赵雪是随意拍摄, 还是刻意挑选了场景, 反正每一段视频路鹿都看的很有感触。在观看的过程中,也有无数灵感的火花从他的头脑中迸发出来。 闭目回想了客户给出的要求, 路鹿心里有了主意,不过要画出那个场景,还需要更多的资料才行。 于是他关掉了视频, 又打开照片的部分看。 结果,第一张照片就震住了他。 赵雪真的用心照他的要求做了。 无论是基地的远景, 还是近距离的生活照,照片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 尤其是一些末世人挣扎求生的场景,赵雪拍得最为生动。 生动到路鹿都怀疑她末世前绝对是干记者的,否则抓拍的不会如此快、准、狠。 在众多的照片中, 最打动路鹿的是这一张—— 在简陋肮脏的帐篷区中,一个母亲抱着婴儿,衣衫褴褛地坐在帐篷前, 袒露了半个胸脯,看样子是在喂奶。 帐篷区的环境到底有多肮脏不必多说,就是这位母亲蓬头垢面, 好似几个月没洗澡,路鹿也没在意。 因为她悲哀的神情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 被母亲抱着的婴儿瘦巴巴的,看起来营养不良,脑袋特别大,身体却瘦小的不行,就连吃到了珍贵的母乳,他也有些奄奄一息地样子,看起来是不行了。 而母亲也脸色蜡黄,有种行将就木的陈暮感。 但这个女人才三十岁左右,远远不到该入土的年纪。 路鹿知道,是生活和饥饿摧垮了她,或者,进一步摧残她的还有她怀抱里的婴儿。 在末世里母亲都吃不饱,很难有奶水。在这样的条件下,她怀中的婴儿是很难养活的。 母亲本人都活的艰难,自然保障不了一个婴儿的生活。大概母亲本人也知道这个事实,才如此绝望吧。 看完了所有的照片,路鹿终于做出了决定。 那篇末世废土文的作者一共给了他4个场景,但如今看来,最合适的还是那个。 在小说中,他专门花了一章笔墨描写的一家三口。 在那短短的一章里,主角通过一个路人的口得知了一个残酷的故事。 在末世开始有一段时间后,有一伙凶徒遇到了同样逃难的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女儿。 因为水源污染的原因,女儿喝了不干净的水,半张脸腐烂的不成样子。 而爸爸妈妈却因为抵抗力的原因暂时没有女儿这么严重,但身体也已经开始有溃烂的迹象。 这一家三口的遭遇很惨,任何一个看到他们的人都能感受到他们的艰辛,但这却得不到凶徒的同情。 他们贪婪地看着车上的物资,以及垂涎车上的小女孩儿。 于是他们杀了小女孩的父母,把车上的物资一干二净,就嚣张地扬长而去。 在故事里凶徒们担心被女孩儿传染,所以最后就没碰她。 但在失去了父母的庇护后,一个半身腐烂的小女孩会怎样,之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在故事的最后,小女孩坐在父母的尸体中间,呆呆地看着他们。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1 然而无论她怎样摸父母的脸,他们也不会再活过来,跟小女孩说一句话了。 这个在书中真实的故事给了主角深深地感触,让主角对末世有了深刻的认识,可谓是小说中重要的转折点。 但是路鹿却不是看在它转折点的作用,而是这个画面十分形象。 联想到他刚才看到的那些照片,他脑海中已经有这幅画面的构图了。 沉思了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清晨,路鹿就开始动手画图。 在画图期间他反复修改小女孩的眼神,可惜总是不满意。 好在费了三天功夫,他终于画出了自己想要的效果。把成图发给客户后,对方表示很满意,这才结束了这个单子。 收到尾款后,路鹿的心情格外美妙,这在他晚上开店的时候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因为就连醉醺醺的酒鬼在他的店里瞎闹,他都没有垮下脸。 这个瞎闹的酒鬼也是今晚的客人之一。 不过他的满身酒气,以及一个踉跄,就醉倒在门口的行为实在让人喜欢不起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酒鬼没有呕吐。 否则清扫呕吐物的活就该路鹿头疼一晚上了。 酒鬼先生不知道是哪里的人,不过穿着欧式风格的衣服,嘴上的胡须也剃得很干净。 如果不看他烂醉如泥的样子,勉强可以看做是一个体面的人。 但如今,这位体面的先生醉倒在墙角,浑身散发着难闻的酒气,任何洁身自好的人都不会在这时接近这位先生。 “酒,再来一杯酒!” 这个酒鬼就连醉倒了还不忘要酒,他的左手拎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劣质葡萄酒。就在他瘫倒在地上的当下,他都不忘举起瓶子往嘴里灌酒。 因为喝醉的原因,酒鬼不能准确的把酒倒入口中。 因此,不断有鲜红的酒液从他的嘴角流出,不断滴在他雪白的衬衫上,很快就把洁净的衬衫沾染的一片狼藉。 “这就是酒啊。” 酒鬼之前闹得动静太大,所以连宋程都忍不住围观。 他的家境不允许他喝酒。 他的父亲倒是在以前酷爱喝酒,每次上工完了就去酒店要一杯‘芋头烧’,然后带着从家里带的小菜慢慢地吃。 在儿时,宋程曾数次见过父亲饮酒。 那时候父亲喝的尽兴,经常会用筷子点一点酒让他尝尝味道。但是筷子上的酒只有一点,所以每次宋程意犹未尽,父亲就不让他喝了。 不过下酒菜每次父亲都会分出来一些给他吃,只可惜看着父亲就着酒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他总是很羡慕。 他觉得小菜的味道也就那样,但是有了酒,味道就会变得不同。 要不然为什么父亲会露出那种陶醉的表情呢? 所以每次看父亲喝酒的样子,他都会希望自己快点长大,这样就能和大人一样喝酒。 只可惜等他读书后,父亲为了供他上学,就直接戒了酒。 而他要读书,自然就更喝不到芋头烧。 如今,看到酒鬼狼狈的样子,宋程头一次不羡慕酒了。 小时候他也看过那些沉迷饮酒的闲汉,他们喝醉了后红彤彤的脸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那时候他只知道羡慕,所以并不觉得难看,而现在他看到这个醉酒的男人,他的心里只剩下厌恶了。 他想起前几天村里看见的闲汉打老婆。 酒精消磨了闲汉的志气,让他每天在酒里荒废时光。 这个闲汉不管孩子,也不顾家,一有钱就摸去找酒喝,一来二去还渐渐地染上了赌博的毛病。 到最后,连他亲娘都管不了他,只能放任自流。而他家里也每况愈下,越过越艰难了。这都是酒的罪过。 酒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以后他为了应酬会喝酒。但是他一定要懂得节制,不能像闲汉,和眼前这个酒鬼一样。 宋程默默地下了决定,接着转过头去读书。 而这个醉汉喝完了剩下的半瓶酒后一动不动,直到快十点的时候才有了动静。 “艾丽…我们来、跳舞……” 酒鬼含糊不清地说了句醉话,除了他自己以外谁都没有听清。 在这期间秋彤曾经来过。酒鬼先生倚着大门口,正好挡了她的道。于是她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他拖到一边,让他安稳地靠在墙上。 “路鹿,那个人是谁呀?”她悄声问道。 “不知道,一个奇怪的客人,不用管他。” 路鹿的话让秋彤安心了些,来便利店久了,她也发现了便利店里的不同寻常之处。 但是秋彤不是个多事的姑娘,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再说冬天冷了她还要借用路鹿这里洗澡。 城镇离大山有很长一段距离,她可不想千里迢迢的就为了洗一个澡。而且归程爬山的路上再把全身沾上灰,洗了等同于白洗。 为了不给路鹿添麻烦,她十天才来这里洗一次澡。 不过这次她可不是来洗澡,而是希望路鹿能帮她买一床棉被。 到了秋季,夜晚的山越来越冷了,她原先带的被子根本不够用。 所以,把买被子的钱交给路鹿,她买了点日用品就回去了,没有在店里多逗留。 秋彤离开后,时间也不早了,可是酒鬼先生还是一副没清醒的样子。 虽然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但路鹿仍然打算把酒鬼从店里扔出去。 如果他有家人,一夜未归就麻烦了。希望酒鬼同志的世界够和平,就算酒鬼醉死在街上也会安然活到天明。 送了走宋程,路鹿刚抬起酒鬼的一只腿,酒鬼就醒了。 于是路鹿放下他的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打算等酒鬼自己站起来走。 “头,头好疼……”酒鬼道:“酒保,再来,再来一杯酒!” 第四十章 “这里不是酒馆, 还有你该回去了。” 男子张着眼迷迷糊糊地看向路鹿,看样子并没有理解他的意思。 “你真是醉的不轻啊。” 看到男子一副不在状态的样子,路鹿很无奈。 于是他到饮水机前接了杯凉水,把纸杯递给了男子, 希望冷水能让他清醒一下。 因为醉的迷迷瞪瞪,所以男子也不管路鹿递过来的是什么东西, 接过来就喝。 结果冰凉的水划过他的喉咙, 给他唤回了一丝理智。 “这里是哪……对了,我, 我喝醉了……” 安德鲁的双眼被发丝覆盖,在加上喝的神志不清,所以只能看到周围的玻璃。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喝醉了, 所以才会在离开酒馆后闯进一家不认识的店里。 他记得他喝够了要回他和艾丽的爱巢,结果在半路中间就醉倒过去。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在一家店里晕倒了。 “对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2 不起……我现在就走……” 安德鲁不知道自己昏了多久, 但有一件事是毋庸置疑的。 这些开店的人最讨厌打扰自己生意的人,所以他到现在还没有被扔到街上已经是店主大发慈悲了。 说话间,安德鲁摇摇摆摆地出了店门口。 环顾了四周后,他凭着记忆沿着街边走, 最后在中途遇到了找他许久的艾丽。 “安德鲁,你刚才去哪了?”艾丽焦急地问道:“我找了你很久,酒馆里的人都说你已经回去了。然而我回到家, 里面却根本没有你!” “天呐,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半天,差点被急死了!还有你知道现在都几点了吗?现在是一点一刻钟!” 被艾丽一顿吼, 安德鲁顿时清醒了一半。 他拉着艾丽的手慢慢往家走,等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两点了。 “快睡吧,你明天还要工厂上班,不要耽误了工作。” 艾丽匆匆说完,就自顾自地脱去衣服睡了。见状安德鲁有些愧疚,因为不仅是他要上班,艾丽也同样忙于工作。 和他一样,艾丽是个幸运的姑娘,她有一份比较轻松的工作——咖啡店的女招待,每天要干满十三个小时。 十三个小时,这听起来很长,但这已经是迪铼德的标准工时了。 比起那些要干十五、甚至十七八个小时的同僚,艾丽的工作已经很轻省了。 她只要从每天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八点半(中间休息半个小时)就万事大吉,加上不算繁重的家务(托艾丽的福,他们的衣服不用花钱给洗衣妇了),每天能有七个小时的睡眠。 也因此,安德鲁对自己晚归这件事很愧疚。 艾丽干的是体力活,最重要的就是晚上的睡眠时间,而明天她五点多就要起来收拾赶路。找他耽误了这么多时间,意味着她今晚只能睡三个小时。 “抱歉,艾丽。” 安德鲁在心里默念了他的歉意,他决定以后少喝些酒,不能再让艾丽为他担心了。 虽然今晚差点搞出大事,但安德鲁仍然没有戒酒的意思。 在两人刚认识的时候,艾丽就知道他有酗酒的毛病,以及她的父母也知道他有这个习惯。 但是两人都没有任何意见,包括艾丽,都认为男人喜欢酒是难以避免的事。 他们甚至对安德鲁很满意。 因为这个年轻人,除了喜欢酗酒,是最完美不过的女婿。 艾丽相貌平平,也没有许多嫁妆,所以嫁给上流人士的路就断了,只能找和自己门当户对的小伙子。 而安德鲁,这时候就出现在父女俩面前。 在工厂工作,高级技工,每个月拥有2000柯尔的月薪,这比起普通工人高了一倍有余。 而比起艾丽,这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加上小费,一个月得到的钱也不过700柯尔,可谓是高到不知凡几。 艾丽的父亲盘算过,如果艾丽找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小伙子,一个月1000柯尔的那种普通工人,一旦有一个人失去了工作,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陷入困境。 但如果嫁给安德鲁,这个小伙子的月薪足以养活起他和一家子人。即使艾丽失去了工作,她也能安心在家里当个家庭主妇,相夫教子。 另外,最令艾丽父亲满意的一点还是别的—— 安德鲁这个男人没有其他男人惯有的坏脾气,他从来不打老婆,这就让艾丽父亲十分满足了。 虽然他自己有时候也忍不住打老婆,但是周围的男人,包括他的父亲也打,所以他不认为这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甚至觉得习以为常。 但是轮到他的女儿嫁人,他就觉得能找一个不打老婆的男人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 总之,在艾丽父亲的撮合下,两位年轻人结合到了一起。 或许一开始各有各的目的,但是相处久了,两人之间也产生了真挚的感情,于是这段婚姻也变得越发幸福起来。 因为劳累,艾丽一沾枕头就睡着了。她每周工作六天,只有一天休息,这点倒是和安德鲁一样。 所以在相同的休息日里,两人都尽情放松,而安德鲁也只在这天大量饮酒,以缓解劳累工作带来的疲倦。 他虽然是高级工人,但是每天也要工作十二个小时。 他很庆幸自己学过读写,上过两年职业学校,所以才能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就能轻松度日了。 拉着艾丽走了一路,安德鲁的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酒馆里他没吃多少东西,所以肚子开始一阵阵地痛起来,于是他走到柜子前,翻找艾丽从咖啡馆带来的东西。 艾丽在咖啡馆工作,这固然很辛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 比如现在,他找到了半块鸡胸肉和几块捏成一团的奶油面包,这些都是艾丽趁老板不注意,偷偷从酒馆里夹带出来的。 艾丽做的事,好听叫夹带好处,难听点叫小偷小摸,然而安德鲁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 因为他知道,不光艾丽在干这种事。其他女招待、厨房里的厨娘,甚至是洗碗工都会做这种事,而在任何餐馆,这种事都是司空见惯的。 包括安德鲁所在的工厂,工人们都会想法设法地偷走一些零件换钱,这都是生活所迫。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所以安德鲁狼吞虎咽地把鸡胸肉和奶油面包吃完,简单地漱了漱口,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明天,还有新的工作等着他呢。 安德鲁离开后,路鹿也拉灯休息。 到了第二天,他照常锻炼了一个小时,吃完早餐开始画画。 等夜幕降临,他便放下手头的工作到便利店里开店,一切都十分的有规律。 而今天晚上,他放下了画册和书,难得的看起了直播。 他关注了何蓝的直播间,想看看这个女主播最近怎么样了。 如同他所料,何蓝的状况越来越不好。但是在浓妆之下,倒也看不出她惨白的脸色。 不过她眼底的黑眼圈太过厚重,怎么化妆也遮掩不住,路鹿已经看到有好几个人在弹幕里关心女主播了。 知道何蓝暂且没事,路鹿放下了心。 在杀死何蓝之前,娃娃是不会波及附近的住户的。 关上直播后,他上网搜索了一番,发现最近没有什么主播遭受罹难,估计娃娃异变以后何蓝被吓破了胆,再也不敢用娃娃害人了。 稍微关心了一下何蓝的事,路鹿又开始忙活别的。 十一月份出了很多新番,所以他打开b站挑了一个番进去,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您好,欢迎光临。” 熟悉的门铃响起,但是沉迷在番剧中的路鹿并不想抬头。 于是他选择忽略客人,任由客人在店里闲逛。 “没想到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3 山洞里竟有这般风景!” 摔下山崖的少年有点懵逼。他被贼人陷害坠下了山崖,本以为会活生生摔成肉饼,却没想到被挂在半崖边的一根树干救了命,然后他就慢蹭蹭地滑到一个山洞里了。 再往后,他慢慢往山洞里走着,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镶嵌着红玉的戒指,然后就冷不丁地到了便利店里。 “这里是,秘境吗?” 少年不知道这是何许地方,看店里的人没有主意他,而是自己忙自己的事,他就小心翼翼地在店里探索起来,寻找有用的东西。 “原来这里是卖东西的地方啊。” 在店里逛了两圈,冷静下来的少年找到了头脑里多出的一段信息,了解了目前的状况。 知道在这里谁也伤害不了他后,他蓦然放下心来,不再是那副如临大敌的样子了。 “这个便利店建立在异世界,也不知道有没有能修复我经脉的东西。”少年边走边思忖着,顺便拿起货架上的商品观看。 [牛奶,一种饮品,含有丰富的矿物质,有利于钙的吸收。] “钙是什么东西,是类似于灵力的一种力量吗?”少年漫无边际地猜测:“还有矿物质不就是矿石吗,为什么石头也可以榨成汁?这个世界的人胃口真好。” 他在便利店走了几圈都找不到想要的东西,干脆拿了一盒牛奶走到收银台前准备付账。 第四十一章 “店主, 我要买这盒牛奶。” 说着,少年掏了掏口袋,结果半天都没有掏出来,这让他不禁有些羞赧。 长这么大, 他还是头一次付不起钱来。 在他是家族天才的时候,他这等天骄从来没有短过银钱。 但是自从他在一次意外中经脉寸断, 父亲就把他抛到了脑后。 而他的嫡母怀抱怨气, 也对他这个家族的‘前任天才’颇为不屑,所以她的态度难免影响了底下的下人, 让他们也看不起自己这个没有修炼机会的少爷。 或许在那些下人眼里,和凡人一般的少爷连废物也不如吧。 元容自嘲地笑了笑,掏遍了兜, 终于在一个不起眼地内袋里搜出一小块银子来。 “就用这个付钱吧。” 元容把银子放到柜台上,礼貌向店主道别, 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便利店。 “呼,果然又回到山洞里了。” 看着黑漆漆地山洞,元容心里颇感不妙。 不说这黝黑地山洞里可能存在猛兽,光看这山洞的位置, 他就无比丧气。 他掉落的山,名叫玄都山。 玄都山虽不算高,但非常陡峭, 他掉落的这个位置正属于最难走的部分。 对那些武者来说,这样的高度不算什么,但对他这个体内没有灵力的‘废物’来说, 这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但是,不到最后,他是不会放弃的。 元容按捺住心中的不安,勉励自己继续往前走去。 前面的山洞或许有通往外面的路,如果他现在放弃,就太对不起生他养他的娘亲了。 元容往前走了一段距离,突然觉得口渴难耐。 于是他笨拙地把吸管插到牛奶里,然后一口气吸了进去。 “嚯!这股热流是……” 牛奶是冰冷的,但饮下后元容的身体却产生了一股热流,这让他感到无比诧异。 不过没等他思考出凉的奶喝下去为什么会变热,从他的丹田处就忽地出现了一种刺骨的痛,让他痛地在地上打滚。 “好痛!好痛啊!” “这牛奶有毒!” 元容不住地在地上哀嚎,并不断地咒骂有毒的牛奶,以及贩卖它的便利店。 他觉得店主一定是把毒兽的奶做成了毒奶,才会让他痛的肝肠寸断! 这该死的毒兽!这该死的蒙牛! 元容在地上滚了几滚,把月白的长衫都沾脏了。然而这痛并没有停下的架势,反而变得更加剧烈起来! 很快,元容就没有力气咒骂便利店和蒙牛,而是痛得说不出话来。 “呼,呼……” 大概疼了半个时辰,也许是一个时辰,这股让人痛不欲生的痛终于停止了。 但是因为刚才的疼,元容的体力消耗的厉害,所以他依然没有力气站起来,而是用胳膊肘拄着地,大口的喘息。 “呼,呼……” 休息了好一会儿,元容才有力气挪动。于是他艰难地爬到山洞壁,倚着壁坐了起来。 “可恶,该天杀的便利店,别让我再遇见你!” 一想起他刚才糟的罪,元容就恨得咬牙切齿,他用痉挛地手拔下手中的红玉扳指,恨恨朝前扔去。 “叮叮咚咚……” 戒指发出清脆的响声,很快就不知道滚到什么地方了。 听到戒指滚远的声音,元容升起了一阵快意。 感觉休息的差不多了,元容就从地上站起身,然后反射性地运起灵力赶路。 结果他刚想起自己的经脉废了,没法运用灵力,身体就飞跨了几步远。 “奇怪,我的经脉不是废了吗?” 元容不敢置信,他试探地运起灵力往前跑,跑的果真健步如飞,一如他还是那个天之骄子的时候。 “我,我竟然好了?” 元容高兴地往前飞跑,结果没跑几步就冷不丁地摔到了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灵力没了。 元容赶紧查看丹田,这才明白他的经脉刚好,运往丹田的灵力不多,所以他才会因灵力耗尽摔跤。 “这是怎么回事?”元容的眸光闪烁:“莫非,是那盒牛奶的作用?” 他仔细想了想,那阵突如其来的痛果真古怪。 除了那阵痛,他最近也没有接触什么奇异的事情,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牛奶修复了他寸断的经脉。 “我错怪它了。” 虽然没有人看见他刚才的失态,元容还是很不好意思:“我不该咒骂便利店和牛奶的。” “没想到异世界的奶竟有如此功效,那蒙牛……应当是天阶的异兽吧,果真不同凡响!” 经脉修复带给元容的喜悦太大了,这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感激之情。 他发誓如果再见到店主,一定要好好感谢他的再造之恩。 等等,再见到店主…… 好像他必须要有那个红玉扳指才能进便利店。 但是那个扳指……在刚才的盛怒下被他扔了。 元容蓦地想起刚才的举动,这让他臊地无地自容。 于是他赶紧跑回原来的地方,满地寻找戒指,最后终于在一个夹缝中找到了着调皮的小东西。 “还好,扳指没有坏。” 元容舒了一口气,他知道如果扳指坏了,他就再也没有机会进那个便利店里,也不能再报答店主了。 失而复得后,元容也不管小巧玲珑的红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4 玉戴在一个大男人手上显得骚包,小心地把扳指套在手指上,这才放下心来继续赶路。 平静下来后,他有了新的发现。 这个山洞明显是人为开凿的,所以他对半山腰能有一个山洞很好奇,打算探完了再回去。 和刚才的忐忑不同,有了灵力,元容的心也不慌了。他先盘腿打坐了一会儿,等灵力恢复的七七八八,才重新运起灵力。 有了灵力的辅助后,原本深不见底的山洞很快就被探到了头。 山洞底部杂乱不堪,一如元容的想象。 不过令他意外的是山洞中间盘腿坐着一具白骨,看起来阴森可怖。 “这是……” “纵横在一百年前的南山老怪!” 元容读过一本手札,书中记载南山老怪因为犯了众怒,所以被一众豪侠合力关到一座荒山里,用锁链扣住了他的琵琶骨。而眼前这具骷髅,他的琵琶骨上正好穿着一条锁链! 没想到他今天不仅有奇遇,还能见到百年前的风云人物! 元容激动地口干舌燥,在围着南山老怪转了几圈后,他遗憾地发现,一具骷髅架子没什么特别的。 看来无论是生前多么霸气的人物,死后都是一个摸样。 遗憾地倒退了两步,元容对臭名昭著的南山老怪没有尊重之情,所以围观了一下就准备离开了。但是在离开前,他看到墙壁上好像刻了一些字,就想看看南山老怪都在上面刻了什么东西。 “万,象,转,轮,功。” 元容一字一顿地念出了石头上的字,对之不屑一顾:“口气这么大,也不知道它有没有这个名字的一半厉害。” 元容对石壁刻的东西是抱有不信任态度的。 人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那要看死的人是谁。 像南山老怪这种杀人如麻,人品低劣的人说的话,即使是将死之言,他也要再三斟酌,小心驶得万年船。 虽然觉得南山老鬼留下秘籍不怀好意,但抱着万一能用到的心态,元容还是背了下来,以留后用。 背了人的东西,元容也不好意思再鄙夷南山老怪了。 于是他试着镇断了生锈的铁链,挖个了土坑把老怪埋了,然后在从旁边挖下块石头,做了个简单的石碑插在上面。 “南山老怪,长眠于此。” 做完了这一切后,他才从山洞里出去,用灵力攀附在岩石上,一步步地爬了上去。 “父亲,娘亲,以前的那个孩儿要回来了!” 登上地面后,元容意气风发地下了山道,朝元家大宅行进。 便利店 路鹿整理出今日的食品,逐一放到了宋程的背篓里,好让他拿回去吃。 “店主,虽然是快要过期的食物,但是你这样不会亏本吗?” 路鹿每次都这样做,让宋程有些担心,在他看来店主太不会做生意了,就算他也不会也一样能感觉出来。 “不会,别的便利店也是这样做的。” 路鹿又解释了一遍:“而且你不吃等它过期了也会扔掉,一旦被发现售卖过期商品会被罚很多钱的,没有便利店会冒这个险。” 路鹿打消了宋程的疑虑,把最后一份食品放入了背篓中。 “好了,你走的时候别忘了把背篓带上。” 宋程感激地点头,他接过背篓放到一旁,很快又投入地进到学习中。 “哗啦啦,哗啦啦——” 不知什么时候,门外竟下起雨来。 专注学习的宋程并没有抬头,倒是路鹿想看门外的雨景。 只可惜为了遮挡便利店里的异常现象,每到晚上他就会拉上窗帘,所以他只能看着窗帘发呆,没有出门淋雨的意思。 “呼啦——” 外面刮起了狂风。 在风声的遮蔽下,清脆的“欢迎光临”声都被掩盖了,一直到新来的客人主动出声,路鹿才猛然意识到他的存在。 “外面怎么下雨了啊?我记得我进来前天气还好好的。”客人嘟囔了一声,就找了张角落里的椅子猫在上面,让路鹿不知该如何开口。 第四十二章 那位穿着黑衣的客人坐下后就盯着时钟一动不动, 看他没有什么事,路鹿也不去管他,继续盯着窗帘发呆。 而黑衣男也缩在座位上暗自盘算起来。 虽然他一开始进到便利店里就没怀好意,但是外面下了雨, 这下他想走也走不了了。 他没有伞,冒然出去只会被淋成落汤鸡, 所以必须要等雨停才能出去。 否则被淋出感冒发烧之类的病就不好了。 他没有医保, 去看医生的钱他可负担不起。 他最近连饭都吃不起,哪里有钱去看医生。 要知道挂号费要整整二十块呢! 想到这儿, 黑衣男就痛恨起他的贫穷来。 如果不是赚不到钱,他才不会过这种精打细算的日子! 宝马香车,美女豪宅……这才是他想过的生活啊! 都怪那些该死的吸血鬼, 要不然他早就发家致富,拥有富豪般的享受了! 罗盘小的时候不懂事, 他爹一说吸血鬼猎人是个有钱途的高薪职业,他就乐滋滋地跟着学吸血鬼狩猎。 谁知道等他长大后才知道,这个职业根本与钱无缘,是个名副其实的穷鬼职业! 他爹还骗他说吸血鬼都富得流油, 各个都是腰包满满的大款。 只要逮到一只吸血鬼,就能收缴他所有的赃物,代替他成为新一任富豪。 但是事实上, 就算吸血鬼死了,那些财产也会充公,根本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想到这儿, 罗盘就无比心痛,心疼地快要窒息了——那些都是他的钱,他的钱啊,怎么能因为户主死了就上交给国家呢? 说好的财产都归吸血鬼猎人呢? 一想起小时候那个傻傻的自己,罗盘就想穿越回去狠狠给他一巴掌,驱魔穷三代,血狩毁一生!如此轻易地相信那个老不修的话,你是不是傻? 他那时候就是太单纯了,不,就是个小白痴! 如果他能重生回小时候,他一定会好好学习数理化,弄个大学学历,争取长大后考个公务员编制,吃国家的饭,这样他就不用过这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连一千块钱的保险都交不起,这样凄惨的待遇你能信? 没国家编制就是没人权! 罗盘放在兜里的手握紧,他的手里死死攥着十块钱。 这十块钱还是他狩猎一个吸血鬼的时候得到的。 说来也奇怪,他追了这个吸血鬼老半天,差点就要捉到他。 谁知在半途却丢了吸血鬼的踪迹,怎么找也找不到。 害的他急了半天,以为到嘴的鸭子飞了。 当时他站在原地懊恼不堪,但是怀抱着一丝希望还是追索下去 分卷阅读44 分卷阅读4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5 。 然而当他再次见到那只吸血鬼的时候,吸血鬼已经昏迷过去,像触了高压电线,抽搐个不停,让他轻而易举地就把他了断了。 然后,他就从吸血鬼的兜里摸出十块钱……这寒酸的钞票另他怨念不已。 这些吸血鬼出门为什么不带签好的支票,为什么不带信用卡? 真是穷酸!枉他们还穿的那么光鲜亮丽! 含着满肚子怨气,罗盘避开人群,拖着吸血鬼的尸体去猎人公会换钱。 虽然猎人公会是个换钱的好去处,但是公会的钱要下个月才会到账。 而且他年轻不懂事的时候在狩猎时打坏了一些公共设施,需要赔偿,所以该天杀的猎人公会就把这部分钱直接从他的报酬里扣了…… 他算了算每月要还的钱,赚到的扣完税再加上还债后,他下个月能拿到一千块钱。 在这个高消费的城市,一千块只能付他那个小破屋的房租! 他这个月的食物成了大问题。 所以,他才会四处搜寻便利店,赖在里面不走。 只要是便利店,就一定会有过期食品。 他踩点了好几个便利店,知道他们都是怎么处理这些过期食品的。 先把这些收拾起来,临下班的时候扔掉。只要他找到他们扔东西的垃圾桶,他这个月的食物就解决了! 过期几小时又死不了人,他真的不介意! 不就是扔到垃圾桶里吗?反正有包装,他不嫌脏! 罗盘虎视眈眈地盯着表盘,等十二点过期的那一刻好讨要食物。不行的话就悄悄跟踪店员,等他下班去垃圾桶截胡。 他耐心地等待时间,就像他狩猎吸血鬼时那样耐心。 在他不懈的等候下,十一点的指针终于到来,这时候路鹿已经打算睡了,看到罗盘还呆在店里,他就说了一声。 “我快要关店了,没事你就走吧。” “好,你关吧。” 罗盘静静地看路鹿工作,作势要走。但他左看右看都不对劲,他怎么不收拾过期食品呢? 于是他忍不住问了出来:“你们这里……没有过期食品要处理吗?” “唔,我们这从来没有。”路鹿道:“每次临到过期的时候,我们都会自己吃掉,或者送人。你看到刚才那个离开的小哥没,最近两天快要过期的食物都被他带走了。” “什么?” 罗盘瞪大了眼睛,怎么能,他们怎么能这样? 接下来的剧情不是店主表示这些东西没用了,然后把这些过期食品都给他吃吗? 追着路鹿问了几问,得知最近今天的临近过期的食物一点也没有了,罗盘顿时一脸如丧考妣的样子,像是死了亲爹一样哀痛。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他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看着外面的瓢泼大雨,他的心情更不好了。 “没有吃的,外面又冷,这日子没法过了。”他舔着脸朝路鹿道:“店主,你这里有没有伞,借我一把。” “怎么,你的世界也下雨吗?” “嗯?两个世界?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罗盘的话让路鹿讶异不已:“看你在那边做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都知道了呢。” “我解释了你也不信,你自己好好想想就明白了。” 罗盘这才转动他僵硬的大脑。 说实话外面又冷,他又饿得快没力气,脑子早就转不动了。于是他半天才明白路鹿是什么意识。 “哦,谢谢,天气预报说今天不下雨。” 罗盘想想今天偷瞄别人的报纸得出结论,然后谢了店主的提醒,转身离开。 这时候还早,才十一点钟。 而且他的世界没下雨,他还有许多世界去便利店蹭吃的。 他想想……最慷慨大方的便利店果然还是那家。 那家便利店新雇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妹子,那妹子慷慨大方,每到凌晨一过就会把过期的食物施舍给流浪汉,在流浪汉界广受好评。 虽然以这妹子的作风,她这份工作干不长久了,这令他很同情。但他是不会放过这个吃白食的机会的! 罗盘眼中燃起了火焰,于是回到自己的世界后他拔腿就跑,一路狂奔到他认识的那个便利店。 “还好,人还不是很多,我还有机会!” 他露出了庆幸的笑容。 睡到自然醒,路鹿关掉还没响的闹钟,又开始了早上的例行活动。 “叮叮咚咚——” 平时便利店里都会播放音乐,从早到晚,但是今天,广播里却突然出现了一阵从未听过的钢琴声。 钢琴声过后,一阵忧伤的女声传来。 &ime you kissed me ,i trembled like a childgathering the roses,;for the hope” 温暖的歌词如春日的暖阳缓缓流淌过听者的心脏,从简单歌词中,安闲就听到了无尽的哀伤与回忆。 “your very voibsp;is in my&,sweeter than my dream;here, iing bloom” 随着歌曲进行下去,她仿佛看到了一个金色发辫的青年在和一个少女在嬉戏,一切都宛如梦境般美好…… 于是,她难得在听音乐的时候投入了进去,直到一曲放完,才从那甜蜜又哀伤的氛围中挣脱出来。 “路鹿,你从哪里找到这首音乐的,听起来很好听?” “动漫潘多拉之心里的曲子《蕾西》,网上一共有两个版本,不过我觉得这个比八音盒版的更有味道。” “潘多拉之心。”安闲好奇道:“这是哪个番,我怎么没听过?” “一个冷门番,不怎么出名。”路鹿道:“在刚出的时候还有点人气,但现在已经是过气番了,尤其是漫画结局了以后。” “安闲,今天的音乐加上这个吧。” “但是这个有点哀伤,这样好吗?”安闲道:“不过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安闲没有意见,路鹿就把它加到歌单里播放。 轮转了一天,安闲听这首歌已经听得熟悉了。 不过这首歌很耐听,而且越听越好听,听完了两个版本后,安闲还是更喜欢八音盒版的。 没有人声的参与,曲子少了份悲切,却多了丝纯美。 这首歌用八音盒演奏再合适不过。 因为喜欢这首歌的原因,路鹿倒是难得从房间里出来,每到出现《蕾西》的时候就侧耳倾听,观察客人们的反应。 从客人们的反应来看,这首歌也不是那么糟糕。 有很多客人只顾着买东西,根本不 分卷阅读45 分卷阅读4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6 在意便利店提供的音乐是什么。 而且还有零星的客人对这首歌产生了兴趣,驻足倾听。就如一个背着书包的初中生,他就被这首歌吸引,踏进了店门。 作者有话要说:  新来的亲们可能会对文章后面的潘多拉之心感到奇怪。 感到奇怪就对了……因为这章我原本写的是东京喰种,想安利小胡仙的曲子,结果改完原先的梗就变得很不搭,看起来不伦不类。 由于和谐,主角看的番改成了这个,还插了两句歌词应景,原版会在微博上,我有时间就放。 (啧,和谐真强大) 第四十三章 “蕾西!”少年的眼睛发亮, 显然是看过潘多拉之心这部动漫的。 徐毅本来打算随便找个小餐馆吃晚饭,但是听到便利店竟然播放《蕾西》的音乐,他就忍不住进到店里。 能放这种曲子的店,店主一定也很喜欢动漫。 徐毅走进便利店, 看到店里有桌子,这让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反正他爸妈不在家, 在哪吃也是吃。 正好他那家小餐桌也吃腻了, 偶尔换换口味,到便利店买些东西吃也好。 徐毅看向收银台, 那里有关东煮的机器。 机器里的关东煮热腾腾的,正适合当开胃菜吃。 于是,徐毅走到收银台前, 向安闲说自己想要几个关东煮,然后静静地看着她工作。 在徐毅眼里, 这个便利店的女店员是个很严肃的大姐姐,最终他还是畏惧了,没有向她问《蕾西》音乐的事,而是拿到关东煮就走了。 坐到椅子上, 徐毅背倚着书包,把一串关东煮塞到嘴里咀嚼。 关东煮真好吃啊。 在寒冷的秋季,能吃一串热腾腾的关东煮是一件很美妙的事。 两串关东煮吃完, 徐毅的身上就暖和了起来,这就是胃暖身也暖。 本来,有自己喜欢的音乐, 还吃了好吃的食物,徐毅应该开心才是。是他没有和往常一样惬意地度过晚饭时光。 徐毅一想到明天会面对什么,就不禁皱起眉头,连剩下的关东煮都食不知味了。 因为父母忙于工作的原因,所以平日里顾不上他,只给他零用钱让他自己觅食吃,然而这让徐毅手头宽裕的同时,也惹来了不少祸端。 他们学校里有一群人嫌狗憎的混混,打架斗殴,喝酒抽烟都少不了他们。 混混这种人分布的很均匀,徐毅班里也有几个混混。 在这些混混中,其中有一个人的哥哥很厉害,据说是道上混的,所以他从来不惹这几个人,免得惹上麻烦。 就连他们欺凌班里同学的时候,他都不敢出头。 有时候,徐毅非常痛恨如此懦弱的自己,如果自己能站出来,他们是不是就不能如此嚣张了? 班里的混混时常堵人,看谁不顺眼就堵谁。 被他们堵的男生经常被揍得鼻青脸肿,有的甚至不敢上学,每天躲在家里,等风头过了才敢回学校。 除了这些混混,班里的太妹也十分嚣张。 她们整一个女生的手段花样百出,徐毅就看见一个女生被她们整的无心向学。 把书本撕掉,往桌子上吐痰,把垃圾倒进书包里,把凳子扔掉…… 受到这种折磨,徐毅不知道那个女生能不能还有斗志读书,但是他看的挺难受的。 在这样的班级里呆久了,徐毅也越来越沉默,每天都郁郁寡欢。 然而有些人不是你不去招惹就行的,他每天出去吃饭,时间久了总会被人注意。 他的同班同学,惹不起的那个小混混今天找到了他,乐呵呵地想向他借点钱花花。 徐毅推脱今天没带钱,想要含混过去。因为他知道这种事有一就有二,长此以往这些人会越来越嚣张,直到逼得他走投无路。 可惜,那些小混混也不是傻的。徐毅天天下馆子,今天轮到他们借就没有了,摆明了是在诓人! 于是,他们不善地捏起拳头,想要给这个给脸不要脸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结果这个胆小鬼滑不溜秋的像泥鳅一样溜了,让他们几个恨得咬牙切齿。 “王哥,这小子这么不给面子,我们就这样放过他?”一个混混问道。 “哈,他敢跑还能不来上课?明天到学校堵他,到时候有他好看的。” 有背景的混混冷哼一声,眼里满是冷光。 他是班里的一霸,向来只有他欺负人,别人乖乖挨着的份,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耍小聪明。 徐毅这小子在班里就是个透明人,没什么存在感,一个书呆子而已。 只要徐毅乖乖交钱,他肯定不会找他的事,说不定心情好还会罩这个书呆子一次,但是这么不给面子,就别怪他下手狠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只要徐毅敢来学校,他一定会弄死他。 混混们的交流,徐毅是不可能知道的。 但是他闭上眼也知道那些三观崩坏的败类会怎么整他。 想到那些手段,他就有些不寒而栗。 与其去学校被他们整,他干脆请几天假算了。 班里的恶霸肆虐的太厉害,连老师都敢打。 害怕被学生报复,学校里的老师都不管这些事,任由他们欺负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向老师求助是没用的,他们自己也不敢管。 要是老师管有用,班里欺负人的现象也不会那么厉害。 明明不是自己的错,却要被逼的在家里躲藏,耽误上课。徐毅脾气再怎么好,也恨得咬牙切齿,但是他无可奈何。 他们人多势众,他一个人根本打不过他们三个。 而且领头的混混他大哥是混道上的,一呼百应,要是他打了他弟弟,混混大哥找一群社会青年揍自己怎么办? 徐毅陷入了无助。 要是他能像杰克一样勇敢就好了。 如果他也有锁链,一样要好好教训那群家伙一顿,看他们还敢不敢欺凌同学! 然而,这只是徐毅的幻想。他只能脑补一下教训那群恶霸的情景,却不敢实际去做。 他又不是杰克,又没有动漫中锁链的力量,怎么能做到英雄才能做到事? 徐毅更加沮丧了。 等他从低落的情绪回过神来,盒子里关东煮已经被他吃完了。只是他刚才一直在愤怒,所以没有注意到这点。 “姐姐,再来一份和刚才一样的!” 徐毅又要了一份关东煮,这次他在路过桌子的时候不经意地瞄了一眼路鹿,结果发现这个戴着耳机的青年正在看《潘多拉之心》。 “那个,你也喜欢看动漫?我还以为只有我这么大的人才爱看。” “动漫不分年龄,30岁还看动漫的人有的是。” 看到青年自在的样子,徐毅很羡慕,如果他也能早 分卷阅读46 分卷阅读4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7 点长大就好了,这样他就能想出办法,不用再受那些小混混的威胁了。 跟路鹿聊了一会剧情,他不禁道:“杰克真是太勇敢了,要是我是杰克,绝对没勇气掺合这些事,能挺身而出,杀掉导致沙布利耶悲剧的罪魁祸首!” “是啊,要不然他也不会成为受人敬仰的英雄,让贝萨流士家族成为四大家族之一。” 虽然漫画里大揭秘,这个人完全黑掉了,但是看徐毅兴奋的样子,他觉得还是不要剧透好了。 难得和同好聊得酣畅,徐毅感到一天的郁气都散了。 虽然明天就要被教训的阴影还是笼罩在他头上,但他决定先不想这件事,等跟眼前这位大哥聊完了在考虑。 因为聊得痛快,徐毅又叫了一份关东煮,还兴致勃勃地准备请路鹿吃一份,不过被路鹿婉拒。 一连吃了三份关东煮,徐毅也有了五分饱。 觉得肚子还饿,他又买了一个面包,啃完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便利店,向路鹿道了别。 今天的晚餐时间过得很愉快,但初二正是要紧的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很多,徐毅觉得再不回去就要写不完作业了,所以飞快跑回了家,埋头做起作业来。 “果然,还是不甘心。” 不知什么时候,徐毅的眼泪滴到了作业本上。 他恨透了自己的窝囊,恨透了自己麻木的明哲保身。 在罪恶面前,一切沉默者都是帮凶! 他想像杰克那样。 哪怕只有一天,他也想做自己的英雄。 做了一番心理准备,徐毅发了狠。 即使明天要被那群人殴打,他也要反抗。 他要让他们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让他们为所欲为的! 安闲走的时候,也差不多快六点了。 安闲一过六点钟就收拾东西走人,也不管剩下的关东煮会怎么样,因为她知道路鹿一定会解决的。 便利店里干活的只有两个人,而晚上莫名失踪的商品她也不是看不见。 不过她不喜欢管闲事,所以就装不知道,任由路鹿爱怎么搞怎么搞。 在便利店门口挂上牌子,几分钟后,宋程就准时来了。 路鹿和他分享剩下的关东煮,嘴上叼着签子,然后就看见一个透明的果冻从门口挪过来。 “哧溜~哧溜~” 果冻在地上摩擦,随着它慢吞吞地挪动,地砖被擦得光洁如新,连脏兮兮的脚印也消失的一干二净了。 “等等,那是纸屑——” 虽然觉得这种异世界的物种很诡异,但路鹿还是怕它胡吃海塞送命。 结果果冻同学浑不在意地把纸张吞进了嘴里,吧唧一声咽了下去。 “见鬼,吞下这么多东西怎么整体还是淡蓝色的,这不科学!” 路鹿本想掐着果冻的脖子?让它吐出来,但是看果冻一副适应良好的样子,就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饶有兴趣地盯着果冻,看它还能消化什么。 果然,果冻没有让路鹿失望。 它在一块瓷砖上艰难转了一圈,最后坚定地朝路鹿这里挪来,眼巴巴地瞅着他手中的竹签不动了。 莫非,它想吃竹签? 路鹿迟疑地把竹签扔到果冻团上。 第四十四章 一见到关东煮竹签, ‘果冻’欢欣雀跃地摊成一团软泥。 不过它很快就又从地方鼓起来,变成圆圆的果冻,一口气把数根竹签都吞了下去。 “咕噜~咕噜~” “咕噜~咕噜~” 路鹿能明显听到果冻的吞咽声,但是‘果冻’这么软, 竹签真的不会戳爆它的皮吗? 就连宋程也被这个奇异的生物吸引了注意,暂时停下学习, 看‘果冻’是怎么消化东西的。 如路鹿所料, 竹签入肚后,‘果冻’的肉果然被竹签戳到, 在它晶莹的表皮上可以看到许多往外凸出来的点,那都是竹签扎的。 出于好奇,路鹿轻轻按了按那些凸点, 发现它们竟然还是硬硬的。 “咕噜!” 被路鹿按得很不舒服,‘果冻’开始左右摇晃, 可惜它没有腰,力道也太小,所以路鹿的手还是在它身上摸来摸去,让它觉得很难受。 它还要消化竹签呢, 那只人类,别乱摸了好不好? 被食欲控制,很快史莱姆就不再纠结乱戳它的人类, 而是一心一意的消化起坚硬的竹签来。 不到一分钟,它就把坚硬的竹签消化殆尽,然后顶着饥饿的肚子继续觅食了。 好不容易来到这个遍地都是食物的地方, 它一定要多吃一点才行。 作为食物链最底层的怪物,史莱姆是刚出村的勇者都能打败的怪兽。 甚至说,没经过勇者训练的村民都能轻松收拾掉这种可怜的小家伙,只要他们忍心。 虽然史莱姆是怪物中最好欺负,最没地位的,但就是这样的史莱姆,在聚落里也有阶级。 攻击力为五的渣渣,是史莱姆聚落里的霸主。 而像果冻这样攻击力负五的渣渣,在聚落里只能是被众多史莱姆鄙夷的对象了。 好在身为最低等的小怪兽,史莱姆们没有太复杂的心思,所以它们还做不出吃饭睡觉打果冻的事。 不过单纯的史莱姆们,它们也有一套独特的鄙夷方式——排挤。 去觅食,不带你。看到你,不理你。 史莱姆是群体生物,而且胃口很好。但是它们实力弱小,所以只有群体活动,才有胆量去有食物的找吃的。 而没有史莱姆陪的果冻,一个小怪兽自然是不敢去危险重重的森林里的。 万一碰到遛弯的勇者怎么办? 在这样的排挤下,可怜的果冻饿得两只豆眼发晕,差点就把自己啃了。 好在它的嘴够不到自己,才没有发生这种人间餐具。 为了生存,史莱姆总要做点不得已的事。 凭借自己的好胃口,果冻天天吃土,也勉强活了下来。 史莱姆虽说是杂食动物,消化功能强大,连土都能吃。 但是天天吃土显然不是一件健康的事。 在长时间的营养不良下,果冻被饿的掉色。结果掉色后丑不拉几的样子又被其他史莱姆鄙视了。 在史莱姆的世界里,颜色越深的史莱姆越好看。 以它们部落里的王为例,它浑身下上都是一层浑厚的土色。 像果冻这样几近于无的浅蓝,简直难看到让怪兽恶心的地步。 于是它们更不想理它了。 越没人理越吃不好,越吃不好就越掉色。 在这样的恶性循环下,果冻每天都非常委屈,它都怕的不敢去小溪边喝水啦。 其实,不光其他史莱姆讨厌,它自己也不喜欢这一身浅浅的蓝色。 于是每次低头(虽然没有头)喝水的时候,它都会羞愧 分卷阅读47 分卷阅读4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8 地闭上黑黢黢的豆眼,不忍心看自己越长越丑。 偶尔灌了个土饱的时候,果冻这个小怪兽会仰望天空,出神地看天上的星星。 它父母身上的颜色像夜空般深邃,都是黑蓝黑蓝的,如果它能吃饱,长大后就能像它们那样好看! 然而,这注定只是个梦。 现在它淡的都快没颜色了,再啃几天石头,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但是,不管怎样,果冻明白一个道理,它不能再掉色下去了。 再掉色下去,它就要变成丑陋的白色史莱姆啦! 想到整个部落的史莱姆都更讨厌自己的样子,果冻就十分难过。 于是,它决定明天自己一个怪兽偷偷地跑到森林里去觅食。 如果不幸碰到勇者大人,遇到它这样丑陋的怪兽,也会不屑一顾的吧? 果冻鼓起了勇气,然而它的运气注定不怎么好。 刚踏上森林的边,还没吃到东西,就有利刀螳螂看上了它这个小可爱,想要请它到自己家做客。 利刀螳螂嘴上说的很好听,但果冻知道有很多同胞都是被这家伙吃了。 这世界上除了史莱姆没有生物能信,就连兔子都喜欢欺负它们,在天冷的时候抓史莱姆去当床垫! 看到利刀螳螂两只锋利的餐刀,果冻就吓得瑟瑟发抖。 于是趁利刀螳螂分神的功夫,它用吃奶的劲使劲往前跑,结果没跑几步,就被一只绿色的螳螂腿挡住了。 怎,怎么办? 果冻很方,于是它开始四处乱窜。而利刀螳螂抱着戏耍猎物的心思,也没有一刀了断它,任由这个小家伙到处乱跑。 在慌乱中,果冻不小心把一颗红色的石头吞下嘴里,然后就被传送到便利店里了。 一个充满食物的地方。 不提满地都是好消化的尘埃和纸张,果冻机智的发现有两个人在招呼自己过去。 在用了0.5秒确认他们不是勇者后,果冻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慢吞吞地挪过去了。 它偷听过,有些人喜欢它们美丽的外貌,所以会用食物投喂它们。 果冻不知道这消息是不是真的,但刚才对阵螳螂的经历让它看清了自己。 尽管它已经尽力去跑,可还是跑不过螳螂的,所以螳螂轻轻松松就追上了自己,还差点把它翻了个个。 想明白这点,果冻小心地挪到两个人类在的地方。 果冻没想到,那只史莱姆说的竟然是真的。所以在一个人类投喂它的时候,它毫不犹豫地把硬硬的食物吞下了肚。 虽然那个人类有点讨厌,老用手指戳自己,戳的有点痛。但看在食物的份上,果冻就决定不讨厌他了。 如果他肯多给自己点食物,它愿意让他在戳一会儿,把它当床垫子也不在意。 消化完竹签,果冻这个小怪兽非常开心。 补充了几根小小的木头,它觉得自己浑身都变健康啦。 实际上只要不是吃土,它就十分满足了。 把所有竹签都吃完,果冻扭了扭,十分不舍的离开了投喂的人类。 它四处嗅了嗅,发现一个墨绿色的桶里有很多好吃的,就一挪一挪地爬过去,艰难地用小脑袋把盛得慢慢的桶推到,然后大口吃了起来。 “呜呜~咔嚓咔嚓~” 果冻咽下一个脆脆的东西,只要它一扭身子,那个被它吞下的东西就会吱呀吱呀的响起来。 果冻不认识这种透明的物质,而且因为自身的原因,它很讨厌没有颜色的东西。 不过那个透明的东西上还有很多黑色的小点点,这让它有些喜欢。它歪着脑袋想了想,大概这就是人类们用的字吧。 这种透明的东西比土好吃,所以果冻就忍不住把它们全吃了。 等吃完后,它继续啃从墨绿色的桶里掉出来的东西。直到全吃完,还意犹未尽地钻到桶里,把整个身子都埋进去吃。 “呜!!!呼哧呼哧——” 啃完整个垃圾桶的东西,果冻感觉好极了,它从来没有这样饱过。 但是等它吃饱想要出来的时候,它发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它吃的太多,所以出不来啦! 它扭着撑得胖胖的身体使劲想要出来,然而本来垃圾就满了桶,它又那么大只,怎么可能出的来。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果冻摆了摆并不存在的腿,终于想到它是史莱姆,它可以变身。 把,把自己变成长条状就可以爬出来啦! 可是它吃的太多,那些东西还没消化,硬硬的搁得它没法变身…… 看来,只有消化完以后才能出去了。 果冻认了命,也不再折腾,于是它整只史莱姆都瘫在垃圾桶里,等着清空胃再出去。 咦,怎么有一个人类走过来啦? “好厉害,连塑料也能吃。” 一阵声响传来,然后果冻就觉得有一个人蹲在自己的旁边,好像在看着自己。 “整个垃圾桶都被吃光了。” 路鹿看着趴在垃圾桶的果冻,觉得它是吃累了,所以才趴在桶里休息,不过,它就这么喜欢垃圾桶吗? 果冻刚进店的时候,他就觉得这种生物很熟悉。 过了一小会儿,他才想到这应该是传说中的史莱姆,就是那种二流页游都会有的,战斗力最弱鸡的怪物。 在垃圾桶前蹲了十五分钟,史莱姆都没有动静。 这时候路鹿开始怀疑是不是它吃太多,所以从垃圾桶里出不来了。 又等了一会儿,这时候史莱姆还是安静如鸡地趴在垃圾桶里,这时候路鹿终于觉得不对劲了。 于是他一手按着垃圾桶,一手抓着史莱姆,用力去拽,才把晕乎乎的史莱姆从垃圾桶里放出来。 第四十五章 “叽…叽~” 终于从垃圾桶中逃出来, 果冻感觉舒服了很多,于是就唧唧地鸣叫,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感谢。 因为吃的太饱,果冻整只史莱姆都鼓鼓的, 移动困难。 所以当路鹿把它提溜到桌子上的时候,它没有反抗, 而是翻着肚皮躺在桌子上小憩。 “呼~呼~” “你是吃饱了吗?” 路鹿试探着戳果冻的肚皮, 结果只听见低微的呼噜声。 看样子是睡着了。 于是路鹿不再戳果冻,而是拿了一个软软的坐垫放到桌上, 然后把果冻放上坐垫,让它安静的睡觉。 “店主,这是什么生物?” 看到果冻睡着的样子, 宋程心有余悸。 逗果冻的时候他也贡献了几根竹签,但没想到果冻竟然会真吃。 既然果冻连这么硬的竹签都能吃, 是不是意味着也能咬断他的手指头? 想到这儿,宋程就不由庆幸,幸好刚才他没有摸果冻。 虽然看果冻一副乖乖的样子 分卷阅读48 分卷阅读4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49 ,就和兔子似得, 但兔子急了也咬人,更别说果冻的消化力比兔子还强,天知道它会不会心情不好咬人呢。 宋程围观了会果冻的睡颜, 就又回到自己的座位学习。 在家吃了碗干饭,店主又请他吃了这么好吃的关东煮,再不好好学习真的说不过去。 于是, 在专注的意志下,就连门铃的欢迎声都没有吸引宋程的注意。 “欢迎光临,想要什么东西自己挑,一会儿到我这里付账就行了。” “……” 新来的客人没有说话,他用新奇的目光看待便利店里的一切。 “这是……大革命前才有的东西。” 尽管在乡村,马尔斯也确定这里不是城市应有的样子。 类似这样,被透明玻璃包裹着的店铺城里有很多,但是绝不会像这个店一样,堂而皇之地在货架上摆放香烟和烈度酒。 这些被先知们绝对禁止的东西。 香烟会侵害人的健康,酒精会腐蚀人的意志,所以乌有国一贯是禁止这两样东西的。 但是对于酒精,低度酒却被排除在外。 因为适度饮酒有益于健康,所以在每个周四和周六,年长的人会给每一名适龄年轻人发放一杯葡萄酒,让他们接触这甘美的饮料。 马尔斯对酒没有特别的偏爱,所以喝不喝无所谓。 但是他知道他的朋友,他周围的很多人都很喜欢这种发涩的饮料,所以总是求年长者多给他们几杯,一饱口福。 然而,先知们决定的东西是不能改变的。 除了有些人酒精过敏,不能沾酒,每周的两杯酒是必须喝的。 同样,想多喝也不行。 规矩就是规矩,先知们指定的制度是最完美的,不容他们这些无知的年轻人改变。 当然,马尔斯也没有挑战先知的意思。 他的年龄,他的阅历都没有先知们广博,所以听从先知们的话是有好处的。 就像先知们集体通过的法律,每个20~30岁的年轻人,每年都要到农场历练三个月的规矩,他也毫无疑问地接受了。 马尔斯今年20岁,正好是到农场历练的年龄。 可是,他个人接受良好,他的同伴却不这样认为。 “马尔斯,这儿太苦了,让那些罪犯在这里劳作就好了,为什么要让我们也这样?”他的同伴看着漫天的灰尘,不满地抱怨道。 “查理,不要怀疑先知,就像…就像我们的作息一样。” 马尔斯思考了会儿道:“每天六点钟起床,晚上十点钟入睡,这都是先知们总结的、对人体最好的作息方式,是为了我们好,我们应该听从。” “是的,是的。先知是睿智的,但是这里条件也太差了点吧?” 农场里什么便利的设施也没有,这才是让查理最深恶痛绝的一点。 没有唱片机,他的生活失去了很多乐趣,难怪这样不高兴。 “查理,你这样想,不艰苦,我们来这儿也就没有锻炼的意义了。”马尔斯劝道:“而且,我们三个月后就能回去,回学校继续学习。” “对,三个月,只要熬过三个月。”查理深深地吸了口气:“没有灰尘的时候,这里的空气还是挺新鲜的。要是没有那些恶心的臭虫,这里的空气能更新鲜点。” 查理看向农田里劳作的一干人,不屑地从鼻孔里哼出一声。 “臭虫。”马尔斯皱了皱眉:“这样叫不好,在以前,他们也是我们的一份子。” “但是现在不是了!”查理发出尖锐地反驳:“他们犯了重罪,无可饶恕。只有日复一日的耕种,为我们这些公民生产粮食,才能偿还他们的罪!” 马尔斯默不作声,没有认同,也没有不认同。 在他这样无趣的态度下,查理很快停止了争吵,开始跟他一起默默地收拾东西。 乡村的生活过的很快,转眼一个月就过去了,而在这个月的月末,他们几个来锻炼的青年赶上了好时候,终于吃了顿好的—— 他们吃了杀猪菜。 因为就在农场里,什么都取用方便。所以这里的劳改者从地里拔出新鲜的菜,直接就可以炒猪肉,煞是好吃。 而酸菜,他们平时也有腌制。所以酸菜也是现成的,打开坛子就可以用它收拾猪肉。 这些劳改者有的在农场呆了半辈子,对处理猪肉是轻车熟路。 在他们的料理下,一整头猪被做成了不同的美味,它身上的所有部分都没拉下。 血豆腐,酱猪蹄,红烧排骨,酸菜炒下水…… 一道一道的大菜不停的端上桌,满桌子的人都吃的热汗淋漓。就连平时最爱抱怨的查理,也吃的没功夫说话。 而马尔斯这边,尽管他不注重口腹之欲,但是杀猪菜的美味显然是能让他满意的。所以他头一次忘记了先知的告诫,吃了很多,把肚皮吃到滚圆才作罢。 “多亏了你们的福,我们才能吃到这个。” 在吃杀猪菜的时候,马尔斯旁边的一个少年一边把嘴里塞得慢慢得,一边对他道:“我们平时都吃白菜,土豆,也就你们来了,我们才能吃会肉。” 对于少年的话,马尔斯不置可否,如果他们不犯罪,也不会流落到这里。 所以,他是不会同情他们的。 比起他们这些矜持的公民,这些劳改者们可是鼓起了腮帮子吃。 他们避开了菜,不停的往嘴里夹肉吃,弄得肉末横飞,满桌狼藉,让来农场历练的青年们皱纹不已。 “这些劳改者太不知羞耻了。” “是啊,难怪会被放逐到这个地方。” 青年们议论纷纷,而马尔斯在懊悔自己的失态,赶紧离开餐桌,借口不舒服回到了集体宿舍。 随着最后一盘菜被抢光,杀猪宴也宣告结束。 于是在洗漱过后,青年们纷纷回宿舍休息,这时候马尔斯已经早躺在床上了。 夜凉如水。 虽然吃的时候被撑到,但是过了几个小时,一肚子的饭菜已经被消化的不剩什么。 马尔斯睡不着,他干脆穿上衣服出门看月亮。结果人在路上走,祸从天上降。他莫名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石头砸到,等回过神来就到了便利店里。 一家违法的黑店。 除了那些正常的商品,这家店里违禁的商品多的过分。 马尔斯想出门就举报,但是很快他就知道这家店不属于他的世界,他举报了也没用。 抱着复杂的心态,他没有一去了之,而是留在这个没有先知的世界。 他想看看这个没有先知指引的世界会卖些什么东西。 随着走近货架,马尔斯看的更清楚了。 烈酒、香烟、香水…… 一切奢侈腐化的东西都能在这里找到。 听从先知教导的马尔斯自然不会买 分卷阅读49 分卷阅读5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0 这些东西,他只是观看,顺便告诉自己警惕这些东西。 有先知的教诲,不管是什么诱惑,他都能…… ? 远远看到前面有个奇怪的东西,马尔斯快步走过。 等到了货架前,他一把抓起袋子,然后看到了印在包装的字。 泡猪皮。 “猪皮…这应该也是猪的一部分。” 一想到今天晚上吃的东西,马尔斯就不禁咽了咽口水。 虽然这店有很多违禁品,但是他不买那些东西,只买一点吃的总是可以的吧? 如果这是在国内,马尔斯万万不会如此,但这是在异世界,马尔斯就不那么坚定了。 对待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任何人都会有无与伦比的自制力。但要是遇到自己喜欢的,马尔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选好了东西吗?” 店主的催促声传来,马尔斯知道,他必须要做出决定。 于是,马尔斯缓缓地拿起一包泡猪皮,把它带到了收银台前。 在问过价钱后,他从钱包中摸出几个硬币付了钱,然后带着泡猪皮走了。 “先知大人,我只吃猪肉,并不做多余的事。” 在心中念了几遍以后绝不再犯,马尔斯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狠心撕开包装袋,露出里面的泡猪皮。 在皎洁的月光下,俗气的泡猪皮也被照得晶莹剔透,有种精致小巧的模样。 但马尔斯并没有被它迷惑,因为他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第四十六章 一股刺鼻的气味从晶莹剔透的猪皮上冒出来, 熏得马尔斯鼻子痒痒。 泡猪皮,全名叫做泡椒猪皮。 无论在小卖部还是在便利店,它都永远和泡椒凤爪是邻居。 所以它们都是辣的。 然而马尔斯并不知道这点。 他只是觉得,这个泡猪皮闻起来怪怪的, 而且包装袋里还有一根黄色的尖头植物,闻起来味道也很刺鼻。 但是, 为什么他一闻到这种味道就忍不住流口水呢? 他想, 一定是他又想吃杀猪菜了。 怀抱着七分期待,三分忐忑, 马尔斯捏起一根泡猪皮,小心翼翼把它塞到嘴里,用牙齿嚼了几下。 然后, 他的眼泪刷地就流下来了。 “这,这是什么味道?” “火, 我的舌头起火了!” 马尔斯曾在年幼的时候触碰过火,只一次,他就对火有了深刻的印象。 而此时此刻,泡猪皮带给他的感觉与火一般, 都仿佛要把他的灵魂烧化了一样。 但是,明明这样难受,为什么他却不想把这带给他痛苦的东西吐出来呢? 马尔斯被辣的大脑空白, 只凭着本能嚼碎了猪皮。直到把整条泡猪皮都咽下去,他才恢复了理智。 “水,我要喝水!” 泡猪皮的味道是热辣辣的。 虽然马尔斯不知道‘辣’是何物, 但这并无妨碍他感到喉咙干涩,舌头热的想要喝水。 于是,他偷偷摸摸地到井边,飞快地用桶打了桶水,然后用水掬起一捧就往嘴里灌。 “呼、呼,这到底是什么感觉?” 在泡猪皮在口中咀嚼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舌头宛如被一千根银针扎了,紧接着就是难熬的灼烧,但是在喝了一捧水后,这种味道又变得轻柔起来,让他回味起刚刚‘被针扎’的味道。 初次接触辣味的食物,马尔斯的修炼还是不够。 所以,尽管有水的帮助,他还是觉得嘴巴热得难受。 于是他长大了嘴,不停的呼吸秋夜冰冷的空气,嘴巴终于好受了点。 “我应该听先知的,那种贩卖违禁品的店,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从辣之地狱中逃生,马尔斯心道现在收手还来得及。但是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滋长,还在不停地告诉他,再吃一根吧。 再吃一根。 马尔斯有些犹豫。 他想起泡椒猪皮带给他的刺激,那种忍受着煎熬,但无比期待煎熬过后的爽快,那种期待的心情真是极乐。 可是……刺激可不是个好现象。 马尔斯犹豫了一会,最终觉得再吃一点没关系,这又不是能让人上瘾的酒精,只要克制一点,是不会出问题的。 于是,带着隐隐地期待,他从包装袋里又拿出一根猪皮,再次塞进嘴里。 这次他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在咽下泡猪皮后立马喝了水,这样果然舒服了很多。 好吃。 适应了泡猪皮的味道,接下来就十分简单了。 他一口气把整包泡猪皮吃了个净光,连里面的碎肉都没有剩。直到吃到那块黄色的泡椒,他一口咬去,结果差点没把自己辣死。 “咕噜噜——” 他赶紧用手掬起一大捧水,这才驱散了口中的辣味。 这时候,马尔斯心中有了明悟,泡猪皮诡秘的味道,大概就是这块黄色植物带来的。 一包猪皮落肚,马尔斯的心中涌出说不出的满足。虽然吃的涕泗横流,但是他就是觉得,比起普普通通的食物,这个吃着刺激多了。 在吃它的时候,一成不变的生活都有了起伏。 他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但他不讨厌这种感觉。 “唔,好暖和。” 明明喝的都是凉水,但泡猪皮仿佛在他胃里扎了根,不停的给他提供热量。 直到现在,还有浓郁地辣味从他的喉咙里反出来,带给他余温。 吃完了泡猪皮,马尔斯把泡椒和包装袋处理掉,然后悄悄地回了宿舍。 躺在床上的时候,他无比的餍足,不过他心里清楚,他不会再回到那家卖违禁品的便利店了。 他是学校的精英学院,有大好的前途。一切放纵自己,堕落享受的东西,他都不能沉迷。 所以,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便利店 吃饱喝足,躺在垫子上的果冻陷入了沉睡状态。 它的小肚子一起一伏,像一团果冻栖息在了垫子上,让看到它的人都忍不住会心一笑。 而刚进入商店的喋血*飞龙之翼也被这只萌萌哒的史莱姆吸引。 “唉,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我穿越了。” 看到熟悉的史莱姆,喋血*飞龙之翼松了口气,他果然还是在游戏里。 这里果然是一个隐藏秘境,游戏开发商真是别具匠心。 事情要从他完成一个隐藏任务说起。 进入虚拟时代之后,只要是不傻的人都会享受虚拟时代的好处,比如说——买一个游戏头盔,进入虚拟游戏。 虚拟时代的游戏不同以往,无论是视觉、触觉、还是味觉,游戏里的一切和现实中都没有差别。 而且游戏中的时间流速比现实中快,也就是说在现实中过了一年,在游戏中就是过了三年,等于 分卷阅读50 分卷阅读5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1 多活了两辈子,这样的好事任谁都不会错过。 而生在大虚拟时代的喋血*飞龙之翼(网名),自然也毫无障碍地投入到游戏世界里,享受游戏世界的好处。 就比如说他现在玩的《梦境》,就是一款真实度极高的游戏。 在前五分钟,喋血*飞龙之翼终于做完了一个隐藏任务,得到npc导师给他的奖励,一个潘多拉魔盒。 在刚得到这个闪闪发亮的橙色物品时,他的心中是激动的。橙物啊,这可是传说级的装备,就算是一次性的物品,他这个隐藏任务也做的不亏。 不枉他花了三个多月,走完无数任务线,才完成了这个任务。 怀着期待的心情,喋血*飞龙之翼查看了[潘多拉魔盒]的属性,结果这一看,就让他立时想从悬崖上跳下去。 [潘多拉魔盒(传说级) 一次性道具,已绑定,不可丢弃,不可交易。] [物品描述:从神王时代留下的魔盒,传说据有不可思议的力量。 里面盛有爱情、友谊、幸福、希望……然而也会开出灾难与厄运。] [道具介绍:打开潘多拉魔盒,有50%的几率开出好运和噩运。] [噩运描述:全身属性随机下降5%~20%,持续时间三年。 有几率得到特殊属性‘潘多拉的诅咒’,幸运值永久下降5点。 有极小几率获得‘巨龙之怒’,被一头史诗级巨龙追杀72小时。] [好运描述:敏捷值永久性增加35点。 有几率得到传说级道具。 几率获得‘潘多拉的希望’,幸运值提升10点,持续时间一月。 有极小几率获得传说级装备部件。] “坑爹啊!这是要玩死我们这些玩家啊!!!” 看完道具属性,喋血*飞龙之翼恨不得把他的坑爹导师干掉。 要不是他打不过他,他早就动手了! 得到这么个破玩意,他三个月的努力都喂狗了! 刚完成任务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劲。 按照传说任务惯常的任务链,他至少要半年才能做完任务,然而三个月他就搞出了结果,这不得不让他怀疑。 结果,他果然得到了一个垃圾。 是,潘多拉魔盒的属性十分诱人。就拿橙武来说,只要他开出一个就可以跻身顶尖玩家,从此年入千万不是梦。 可是,它的劣势也同样巨大。 噩运和好运各有50%的几率,不确定的因素太大了。 全身属性削弱三年,这等于砍掉了玩家的一条腿。只要开出噩运,就等同于这个号废了。 那么,他到底要不要冒这个险。 喋血*飞龙之翼陷入了沉思。 要是这个道具不是绑定的就好了,游戏里有一大堆赌徒喜欢玩心跳。 轮到他自己,emmm,他的运气……他从小到大跟别人打赌就从没赢过。 但是,开出来他就能年入千万的人生赢家了啊! 犹豫了半天,他终于咬牙决定了。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只要开出橙武,他以后买豆浆就能喝一碗倒一碗了! 如果输了,也不过是销号重练,两个月后又是一条好汉! 于是,他毅然决然地打开了盒子,然后开除了一块红色的石头。 [恭喜玩家获得‘异界之证’] [异界之证(传说级)] [永久性道具,已绑定,不可丢弃,不可交易,冷却时间24小时。] [物品描述:一块平平无奇的石头,但是通过它可以到异世界冒险。] [道具介绍:???,异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连智脑也不知道。] “哈?异世界,看来是秘境了。”飞龙之翼思索道:“就是不知道这个秘境能给我带来多少好处。” 从包裹里取出[异界之证],飞龙之翼点击了使用,等白光闪过就被传送到了便利店里。 “主脑,主脑?” 一传送到目的地,飞龙之翼就感到了不对劲。 不管他怎么呼喊主脑,主脑都不回应,而且他调不出自己功能面板—— 登出、论坛、属性,这些都不见了。 他好像穿越到连主脑都没有的古代。 第四十七章 在虚拟游戏刚出现的时候, 就有一堆文学作品提出了可怕的设想。 比如人陷在虚拟的世界出不来啊,智脑造反扣押人质之类的。 更有作品脑洞大开,写主角带着游戏技能穿越异界,不过好在这些猜想一直没有实现。 但现在, 看着眼前明晃晃的近古时代的便利店,喋血*飞龙之翼不得不怀疑, 他是不是带着游戏模板穿越到异世界了? 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装备, 果然还在,自己的力气也还那么大, 除了没有属性面板,一切都是游戏里的那套。 再加上数次呼叫智脑都没回应,他不由更恐慌了。 他不会真穿越了吧? “史莱姆!” 在慌了几秒钟后, 喋血*飞龙之翼本能地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熟悉的东西。结果他看到了趴在垫子上睡觉的史莱姆, 他紧绷的心就慢慢松弛下来了。 “近古时代是没有史莱姆的。不,现实中是没有这种魔幻生物的。” 意识到这只是个特殊秘境,他不由嘲笑了自己两句,他的胆子真是太小了。 不过, 这个秘籍做的挺真实的。 货架,老旧的瓷砖,以及一大堆早就被淘汰的机器, 让人有种时光回溯的错位感。 但喋血*飞龙之翼只是恍惚了一霎,就转过神来,想起他此行前来的目的。 他使用了异界之证, 可不是来这里观光的。不过一个旧时代的便利店,有什么好处可挖掘的? 他抬头打量了下店面,店里的货架上摆满了商品。 莫非,这个秘境是贩卖珍稀物品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肯定能在店里买到不少好东西。 就怕他的金币带的不够多。 因为招呼不出属性版面,飞龙之翼心里有了个猜测。 他觉得这是智脑为了营造真实感,所以故意‘废掉了’游戏中的功能。 如果他的猜测成立,那么他想买东西是不能像在游戏里一样,跟店主交谈几句就能调出商品面板,然后通过虚拟屏幕挑选东西。 于是他试探着走到货架旁,用手拿起一盒巧克力,结果真的毫无阻碍的拿到了,丝毫没有游戏里的屏障。 “这些东西果然不是摆设。” 看到自己的猜想成立,飞龙之翼的心头火热起来。 这个便利店果然是特别的,就是不知道这些道具的具体效果是什么了。 因为突然有个消息告诉他只能拿一件,所以飞龙之翼没有多拿。 不过 分卷阅读51 分卷阅读5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2 ,这也让他完全放下心来,脑海中出现的声音和智脑一模一样,看来智脑根本没有走,只是为了游戏效果,暂时潜伏起来了。 于是,他拿着这一盒巧克力走到收银台前,向路鹿问道:“店主,这个巧克力是干什么用的?” “吃的。” 听到npc给出的答案,飞龙之翼一阵无语。 他当然知道这是吃的,而且便利店里的大部分商品他都认识,这些食品在现实中谁没吃过。 他想问的是,这种游戏里的巧克力有什么功效,能永久增加属性值,还是能回血回蓝? 虽然这个npc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飞龙之翼还是好声好气地又问了一遍:“店主,我知道巧克力是用来吃的,那它具体有什么功效?” “能补充能量,如果你喜欢甜食,大概能让你的心情变得好点。” 听到这个答案,飞龙之翼彻底无语了。 他想,眼前的这个npc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但他也就是想想,他知道主脑不会故意捏一个傻子npc放在秘境里的。 那么,这应该是主脑干的好事。 它显然不想让玩家知道这些道具的具体作用。 估计又是赌运气的随机。 他今天这个霉运哟…… 向商店npc付了53个金币后,飞龙之翼对这盒巧克力彻底不报希望了。 到了他这个等级,每打一个小怪都能得到百八十个金币,看来他这次拿的巧克力真是垃圾。 每次只能买一个道具,在那么多商品中挑,智脑果然不想让他轻易得到好东西。 走到门垫出离开便利店,飞龙之翼一睁眼,果然又回到了他进来时的地方。 他拿出空间包裹里的[异界之证],里面的冷却倒计时变成了23:45,看来他在便利店里一共呆了15分钟游戏时。 把[异界之证]丢回包裹,飞龙之翼拿起从秘境里得到的巧克力,在上面拍了个鉴定,然后不抱期望地看起它的属性。 [真实世界*榛子巧克力(稀有级)] [瞬间回复道具,可交易。] [物品描述:从真实世界*21世纪得到的榛子巧克力,内含12粒,具有回复血量的作用。 或许,你也可以试着把它送给女朋友?] [道具介绍:食用可瞬间回复100%的血量。] 稀有级的瞬间回复道具? 飞龙之翼的目光瞬间凝住。 他这时候不再嫌弃巧克力低廉的身价,而是立即打开盒子,把里面的每颗巧克力都鉴定了一遍,结果全是一样的属性,里面没有一个假货。 发了,这次他赚大了! 瞬间回复道具不比别的,虽然榛子巧克力只有稀有级,但是比起那些传奇装备也丝毫不差。 和普通的装备不一样,瞬间回复道具可以用一个少一个。如果在开荒的时候能每人备几件瞬间回复道具,那开荒可就稳了。 而且不光是打副本,在pk的时候瞬间回复道具也有奇效。 想想你和人对轰到关键时刻,两个人的血丝都见底了。这时候你把一个瞬间回复道具塞到嘴里,血量立马回满,对手将多么绝望! 明白这些巧克力的价值,飞龙之翼赶紧把它们收回了空间包裹,生怕跟人pk的时候被爆掉。 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异界之证]就能有如此收获,飞龙之翼再也不敢小看秘籍里的东西。 就像餐桌上的那只史莱姆,看着是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但说不定是只神兽,只是他没有看出来而已! 喋血*飞龙之翼离开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路鹿摇了摇沉睡中的果冻,把迷迷糊糊的小东西摇醒,打算送走它就关店门。 从甘美的睡梦中醒来,果冻还有点迷糊。不过它知道是时候该回去啦,于是就慢吞吞地挪着圆滚滚的身子,一摇一摆地朝门口滚去。 “呵,废柴史莱姆?” 从门口走进一个穿着蓝色法袍的男子,看到史莱姆撞到他腿上,他阴测测地笑了笑,在果冻害怕的目光下,想也不想就抄起法杖朝它头上砸去—— “唧!” 看到法杖落下来的阴影,果冻害怕地闭上眼睛,它想它不应该走路不看路的,结果撞到会魔法的勇者大人,然后它就要被打死啦。 可是,它真的不想死! 果冻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可是它抖了半天,想象中的暴击也没有落到它头上。 于是它悄悄地睁开一只豆眼,另一只眼只眯缝了一下,犹如一只露馅的汤圆。 咦?为什么它还好好的,法师大人却倒下去了呢? “果冻,你没事吧?” 看到果冻还呆呆地站在原地,路鹿赶紧上前抱起果冻,检查它到底受没受伤。 把果冻滚了一个圆周,确定它全身都没有伤口后,路鹿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果冻会被打成果汁。 好在便利店不光会保护他,还会保护前来购物的客人,看来在这个便利店里是禁止伤害他人的。 果冻在路鹿怀里唧唧地叫着,示意路鹿放下它,而路鹿在静下心后也诡异地能明白果冻的意思。 我没事啦,有事的是这个勇者大人。 果冻努力地把脑袋突出一块,指向蓝袍法师的方向。而路鹿也从善如流,蹲下查看这个新来的法师。 唔,看样子是晕过去了。 先撞人是果冻的不对,不过它只是无意的,所以并没有受到惩罚,而眼前这个法师应该是动了杀心,想要杀掉果冻,所以才会触发便利店的防御机制。 就和以前那个吸血鬼一样。 路鹿不知道吸血鬼晕过去后经历了什么,不过那个吸血鬼猎人来常了后,给他看过照片,他就知道那头倒霉的吸血鬼被猎人干掉了。 说起那个吸血鬼猎人,他每次来都像讨要临期食品,这点让宋程极为不满。但是知道这是个降妖除魔的‘道士’后,他就肃然起敬,不计较猎人跟他争抢的事,反而有时候会推让起来。 另外,路鹿和宋程都很好奇,罗盘有一身本事,能保护人类,为什么会过的这么穷酸呢? 结果一问才知道,这都是罗盘自己作的。 在罗盘年轻的时候,他下手不知轻重,在处理简单任务的时候都喜欢放大招,结果毁掉了好几幢大楼,欠下了巨额债务。 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罗盘得到的钱还是要赔偿。 这钱由猎人公会在他的报酬里扣除,把这部分钱打给政府,好付给那些受害者极其家属。 “活该啊老哥,你该庆幸他们还留给你付房租的钱了。” 听完罗盘的叙述,路鹿只能说自作自受。连一方通行毁了建筑物都要卖身还债,更别说罗盘,他至少还有剩下的钱能买个馒头吃。 第四十八章 分卷阅读52 分卷阅读5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3 布里克法师觉得他最近很倒霉。 不说他那几个脑袋被驴踢了的学徒, 连那么简单的实验都能搞砸,气得他当时就想扔一个炎爆术,把他们全送去见魔法之神。 可惜这年头学徒不好收,如果他干掉了这几头蠢货, 法师塔里的杂活就要他自己干了。 所以他不得不捏着鼻子给学徒们处理残局,然后又分了几个更为简单的实验给他们。 他算是看明白了, 在培养到初级法师之前, 这些劣质的学徒是没法用的,这届学徒的素质跟他们那一届的法师根本没法比。 他们那届可是从死斗中杀出来的, 哪像这些温室里的花朵,连他呵斥几句都承受不住! 在处理完学徒们的糟心事后,布里克自己气得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等冷静下来后, 他才开始研究他从深渊里带回来的一块石头,没想到这个石头竟然是一个恒定的传送阵,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传送到一个奇怪的地方。 然后,他就碰到了一只不长眼的史莱姆,一只最低等的魔兽。 本着是魔兽就要干掉的理念, 他抽出法杖就向它的头上敲去,结果他的法杖还没砸下去,他就被一阵强烈的电流电倒了! 他, 竟然被一只史莱姆干掉了! 这事如果说出去他能被同行嘲笑一百个魔法年! 更让他闹心的是导致他被电晕的罪魁祸首——那只战斗力连五都没有的史莱姆,正用畏惧的眼神看着他,还害怕的闭上眼, 搞得是他对它做了什么一样。 他还不是什么都没做吗? 能修炼到高级法师的都不是蠢人,布里克虽然性情暴躁了点,动不动就想灭天灭地,但他一镇定下来,就立马收到了脑海里的信息,知道了他晕倒的前因后果。 他被传送进了一个异位面,在这个位面要老老实实遵守这个位面的规矩,不然后果自负。 就像他刚才对史莱姆的攻击行为,一次电击,二次加剧,第三次就会被直接电死。 布里克自诩比不上那些能撬动法则的传奇法师,于是就老实下来,不再做挑衅位面法则的事。 “这位先生,在这个店里是不准做出攻击其他人的事的,这点你已经清楚了吧?” 面对路鹿的问话,布里克轻轻颔首,他已经尝过电击的滋味了,自然不想尝试第二次。 通过脑海中的信息,这个异位面能做什么,他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这是个贩卖商品的便利店,只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就可以得到想要的商品。 一个温和的,几近于无的条件。 布里克在店里转了两圈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这个店的店主显然是没打算好好经营,也就是说,他付出很少的代价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物品。 只可惜这家店里的东西没有他需要的,他没有口腹之欲,法师塔里也不缺物资,所以这些商品再怎么诱人,也对他没有半毛钱作用。 包括那些科技产品,他的世界也有类似的地精科技。 地精科技曾经盛极一时,然而地精王朝早在两千年前覆灭。 不过覆灭的王朝也遗留了很多遗物,那些从遗迹里得到的东西就够他研究的了。 所以,他兴致缺缺地拿了一个电热壶,走到收银台前付账。 “一袋金币,应该够了吧?”布里克想:“反正付什么都可以,就不用浪费魔晶了。” 如布里克所料,店主果然没有在钱的事上纠结,于是布里克拿到东西转身就走。 但是在他转身的那一刻,一阵微弱的法术波动出现在店主身上,他回头一看,发现水杯平移了那么几厘米,杯底还有法力残留的痕迹。 “他会魔法。”布里克十分相信自己的眼力:“莫非这个位面也拥有魔法的修炼体系?” 猜测到这儿,布里克的心头就火热起来。 不同的位面就代表各自拥有的法术不同。 先不论法术体系,光是法术模型,他就能得到很多崭新的见解。 而到了他这个程度,法力的积累已经不重要了,真正有用的知识的积累。 只要他拥有更多的知识,就能更贴近真理的方向,由此水到渠成地晋升成传奇法师,从而可以撬动法则。 难得碰见一个异位面的法师,布里克绝不会错过这个交流法术的机会。于是他匆匆把电热壶收进空间戒指,然后急切地对路鹿道:“请问,你的魔法是从哪里学来的,是从你所在的这个位面吗?” “不,我的这个世界是一个科技位面,没有魔法这种东西。”看到布里克失望地目光,路鹿又补充道:“我的魔法是跟一个常来这里的客人学到的,他也是个法师。” “这样啊。”布里克沉吟道:“那个法师客人,他以后还会来这里吗?” 路鹿想起杰尔西还没有教完他法术,所以肯定还会来,就确定地道:“是的,法师先生还会来这里,算算时间,应该是两天以后吧。” “是吗,我是布里克,两天后见。”布里克记住时间,行过法师礼就转身离去。 看他走了,果冻也慢吞吞地爬到门垫上,在路鹿的目送下回家。 两日后 杰尔西如约到了便利店里,于是路鹿就把那天的事告诉了他,让他自行斟酌。 “你是说…有异世界的法师想要见我?”杰尔西沉吟道。 “是的,我告诉他老师你两天后会来,但是每个位面的时间流速不一样,所以他也不一定今天就能到。” 和异世界的同行交流法术经验,虽然两人的体型千差万别,但是知识是不看体型的,所以杰尔西略一思考就决定留下来,和那个异世界的法师见面。 要是那个法师不知道时间流速,那就约好时间再见。 在这一点上杰尔西和布里克想到一块去了,知识对于任何一个法师都是珍贵之物,所以杰尔西对这次交流很看重,即使知道今天布里克不一定来,他还是留在店里,准备等到了关店时间再走。 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 在将尽九点钟的时候,一声震耳欲聋的声响从店门口传来。 “店主,那位法师来了没有?” “来了,杰尔西先生正在店里等着呢。” 听见来了的回答,布里克大喜,然而他环顾四周,却到处找不到一个像法师的人。 不管他怎样看,店里也只有他,店主和一个不认识的少年。而那个少年他早就检验过了,他根本不是法师。 难道,是自己看漏了? 就在布里克怀疑自己的时候,收银台上突然传出一道声音:“布里克先生,我在这里。” “你在哪儿?” 布里克一边说一边走向收银台,他确定声音和法术波动是从这个地方传来的,但是他该死的 分卷阅读53 分卷阅读5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4 就是看不到那个传闻中的法师。 布里克不信这个邪,于是他开始用精神力在店里扫描。 因为便利店对精神的压制很大,所以他之前并没有用精神力。但是现在,他翻地三尺也一定要把这个神秘的法师找出来! 他用精神力确认了两遍,陌生的法力波动就是来自收银台。 于是,他慢慢走近,终于在收银台上的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了这位异世界的法师。 好小。 就是这个小不点? 就他这个体型也能使出刚才那个法术? 看到桌子上的小人,布里克的心中奔腾过一群食尸鬼。 但他的腹议对一个法师来说很不尊重,所以布里克没有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而是礼貌致意道:“你好,法师先生,我是布里克。” “杰尔西。” 两人礼貌地寒暄了一会儿,很快就进入正题。 “杰尔西先生,我的来意你也清楚,那我们就开始吧。” 杰尔西点点头,认可了布里克的提议。于是他们结束了无谓的寒暄,开始交换各自的知识。 不妙。 在交流了一段时间之后,布里克的脊背开始渗出一层薄汗。 虽然知道体型并不代表知识,但看见杰尔西那么渺小的时候,他还是不禁有了几分轻视之情。 现在想想,能用那么小的体型施出正常人声音的扩音术,还一派轻松自如的杰尔西,真的如他所想的那般简单吗? 能用出这种等级的法术,以杰尔西那小小的体型而言,他应该快要突破传奇了吧? 从这点可以看出,杰尔西的魔法造诣远远高出自己。如果杰尔西能和他一个体型,十个他都不够人家一个人打的。 只是不是传奇的小人法师,他的法术威力再高也对他造不成伤害。 一个威力缩小了几万倍的法术,也只能对付一下普通人。 不过对小人法师而言,他值得为自己这点自豪了。 实际上,布里克对这点是身怀遗憾的。如果在他的位面遇到这样的小人法师,他才不会这样彬彬有礼地交流法术,而是直接绑回法师塔,直接拷问出他的法术知识,那才是他的处事手段。 而不是像现在,他可以交换的知识都快被掏空了,杰尔西还游刃有余,这是让他怎么也接受不了的。 他一定要想办法得到杰尔西的全部知识不可。 第四十九章 布里克一边应付交流, 一边在脑海里想对策。 他想掏空杰尔西的全部知识,但是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让杰尔西把知识全都掏出来呢? 布里克打量了下杰尔西的体型,一个念头计上心来, 于是他硬扯了几句话,然后突兀地转变了话题。 “杰尔西法师。”布里克假笑道:“我的知识已经说完了, 你还有什么要讲的吗?” “没有了。”杰尔西摇头:“今天的交流就到这里吧。” 作为接近传奇的法师, 杰尔西掌握的知识自然不止这些。 他原本想和布里克平等的交流,无论多寡, 都把他所有的知识都原原本本地分享出来,只是布里克的一系列表现让他放弃了这个打算。 和便利店的客人们比起来,他的体型是十分不利的。 但是尽管如此, 渺小的身躯也有它独特的好处,比如他在跟布里克谈话的时候, 对他面部的一举一动都十分清楚。 就如之前观察路鹿,布里克的微表情也显而易见。 他的每一个微表情,每一次皱眉,每一次肌肉抽动, 都如山岳震动。 杰尔西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自然知道布里克的真实心情是怎样的。 虽然布里克已经竭力克制,但他还是看的清清楚楚。 从不屑、震怒、遗憾, 到贪婪、遗憾、算计。 杰尔西相信,如果不是不能动手,布里克绝对会对自己做一些不好的事, 用强硬的手段威胁他。 在看穿了这点后,他就不愿意把知识无偿分享给布里克了。 “杰尔西法师,还有些时间,现在结束会不会太遗憾了?”布里克无意识地摩挲了下小手指:“除了知识,我们还可以交换点别的——例如说,资源。” “你想交换什么?”杰尔西抬头道:“我那里没有什么可交换的。” “自然,是我提供资源。”布里克笑道:“至于杰尔西法师你,你可以继续用知识交换。” “容我想一想。”杰尔西道。 虽然布里克是个人品低劣的法师,但他提得建议却让杰尔西怦然心动。 斯纳城是一个乐于分享的城市,每时每刻都有新的知识诞生,所以杰尔西每天都能吸收到大量养分,根本不缺知识。 但知识,也是要付出一定代价才能研究出来的。 即使是冰冷冷的理论,也必须要实践来验证。而实践就要消耗一定的资源。 由于资源的限制,尽管经常有许多新的理论产生,却不得不暂时搁置。 因为资源的数量是有限的,所以只能用在可行性最高,最有价值的猜想上,而其余的只能排队等候,或者不被看好,被束之高阁。 有很多持有想法的年轻法师,由于囊中羞涩,所以提出的项目经常被毙掉,杰尔西在青涩的时候也有过这种体验,所以对这些法师的遭遇感同身受。 如果能得到大量的、充足的资源,那么这些年轻法师,他们也可以开展自己的项目,踏上真正的法师之路了。 想到这里,杰尔西已经有了答案,于是他表示同意,看布里克能拿出什么资源来。 “魔晶,大量的魔晶。”布里克打开一个魔盒,里面装满了魔晶:“我将用这些魔晶来交换知识,当然,如果你有其他需要,别的我也可以给你带过来。” “暂时就这些吧。”杰尔西道:“刚才你问了魔能理论,你愿意用多少魔晶交换这个知识?” “五颗。”布里克道:“我的一颗魔晶比五个你还高,足够你用了。” 布里克把魔晶摆到桌上,杰尔西踮起脚来,看自己的身影被映射到光滑的魔晶上,宛若明镜。 就如布里克所说,一颗魔晶确实比五个踮起脚来的他还高,但是,这又如何呢? “不够。”杰尔西客观地道。 “你看清楚,虽然这只是五颗魔晶,但搬到你的世界,也能塞满一个屋子了!” “但是我的知识不止这些,五颗魔晶换不了魔能知识。” 布里克被噎的嘴角抽搐,他觉得这个小人也太不要脸了。 是,五颗魔晶在布里克自己的世界换不了魔能知识,至少要几万颗魔晶才能顺利入门。如果在他那个世界,他绝对乖乖掏魔晶,但是小人的身躯这么小,能一概而论吗? 他原先真是看错了,这个小 分卷阅读54 分卷阅读5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5 人法师人小,却是一个胆大包天的贪婪之人! 布里克不缺魔晶,但是魔晶这东西能节约一点是一点,于是他继续压价道:“我的价格已经很公道了,如果你不愿意那就算了。” “而且你要这么多魔晶干什么?后面还有交易,你又用不了这些!” “哦,是吗。”杰尔西不咸不淡地道:“你知道的,魔晶这种东西总是不嫌多。” 布里克几次用精神力扫描,但杰尔西都面不改色,丝毫没有动摇的样子,这让布里克放下了节省魔晶的念头。 这个小人法师,还真不是个好糊弄的角色。 要是以后杰尔西能抢先进阶到传奇级,那他就更不能得罪了。 传奇级的法师可以撬动法则,无论哪个位面,法则都是一视同仁的。 也就是说,即使杰尔西只能撬动一丝法则,也足够玩死他。 想清楚两人的差别,布里克就更觉得不爽了。 可是这种用低廉价格就能换取知识的机会实在是千载难逢,所以他只能认命,把一盒魔晶都交给了杰尔西。 时间在交流中度过。 在杰尔西讲完了魔能理论后,两人就打算离开了。但是布里克故意慢走了一步,想看杰尔西怎么把这么多的魔晶搬回去。 说白了,他就是想看杰尔西出丑。 敢要那么多魔晶,搬不回去还不是白搭。 布里克准备在杰尔西一筹莫展的时候帮忙,用魔法轻松地把魔晶运到门垫,好让杰尔西看看两人之间的差距。 他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杰尔西,在晋升传奇前,捏死他不比捏死一只蚂蚁难。 “杰尔西法师,这么多魔晶,你的戒指空间够吗?要不要我帮忙。” 布里克一派热心的样子,但是杰尔西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他。 “不用了,多谢。” 杰尔西挥动法杖,不消片刻,一整盒魔晶就缓缓地飞到了天空。 然后杰尔西把自己也转移到了盒子上,和盒子一起飞到门垫处消失了。 “这,这怎么可能?” 布里克被震惊了。扩音术的声色正常还情有可原,但是能把重于自身万倍的东西举起,这得要多么强大的魔力? 如果类比到他的世界,这应该是半步传奇了吧? 不过,不管再怎么厉害的法师,他的体型就决定了他的法术威力,在传奇之前,都是他能一手收拾的货色。 布里克冷冷一笑,再次遗憾便利店不能攻击他人,否则,他早就能控制住杰尔西,而不用看他的脸色了。 布里克不爽地离开了便利店,而此时杰尔西也回到了斯纳城,操控魔盒到了学院。 因为有前几次的经验,所以学院早早的就整理出一大片空地,让杰尔西降落。 当杰尔西把魔盒停稳了后,一群法师迫不及待地围上前来,问他这次的收获。 “杰尔西,这次你带回了什么?” 他们好奇的仰望盒子,这个印刻着紫色魔纹的盒子都有几栋楼高了。在杰尔西开口前,他们纷纷猜测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猜是巨型饼干,因为上次带回来的也是这个。” “不一定,你没听上次的探索报告吗?已经研究过一次的东西就不会再拿,所以这次拿的一定是别的东西。” “你们仔细看,这盒子上的魔纹,性质是不是很熟悉?”一个带着兜帽的法师开口道。 “是很熟悉,虽然跟我们的魔纹不一样,但这是用来防止能量逸散的吧。” “能量逸散……” 诸多法师都在心里揣摩,很快,他们就想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可能,这盒子里装得不会是魔晶吧? 有忍不住的法师直接找杰尔西问了答案,结果竟然真是他们猜的那个,魔盒里装的就是魔晶! 这么大一个盒子,里面得有多少魔晶啊? 异世界的探索已经进行了很多次,早已经不新鲜。但是听到杰尔西带了巨量的魔晶回来,学院的院长还是被惊动了。 他立刻组织了大批法师去搬运魔晶,在众多法师的努力下,所有的魔晶都被收藏入库,而魔晶的数量也被统计出来。 “五百颗巨型魔晶,至少未来的十年,学院不用为魔晶犯愁了。”院长大笑着拍了拍杰尔西的肩膀,同时也好奇的问道:“这些魔晶你是从哪里找来的,那个便利店不是没有魔法吗?” “遇到了一个客人,用知识跟他换的。” 杰尔西言简意赅地跟院长讲述了他的经历,听罢院长笑得更开心了。一颗巨型魔晶就够斯纳城防御法阵一年的消耗,杰尔西一下弄到了五百颗,看来学院的法师们有福了。 尤其是杰尔西说以后能弄倒更多魔晶,院长就打心底高兴。 于是他大手一挥,让杰尔西尽管操作,能换多少资源就换多少。 第五十章 有了杰尔西带来的魔晶, 学院分配经费的时候立马大方起来。 首先,那些根本凑不起实验经费的学徒们享受到了好处。 学院设了一个基金,专门奖励有想法的学徒,只要他们能提交一份有理有据的计划书, 那么他们就有机会获得一部分研究经费。 其次,各系的教授们也得到了大量的学院拨款。 这项举措让他们在未来几天内一直面带笑容, 连学徒犯了错误也轻拿轻放, 每天都维持着愉快的心情。 以前,底下的学徒们根本做不起实验, 而他们这些已经成名的法师虽然每年都有拨款,但比起实验的消耗总是不够的,所以往往要他们倒贴一部分魔晶。 在今年以前, 每年的经费争夺都是一场大战,而现在, 他们终于能把想做的实验都做一遍,不用精打细算着花了。 得到经费后,教授们立即把以前买不起的实验仪器都买了个遍。 同时,他们也非常感谢带来这一切的杰尔西。 于是他们在采购完了仪器后, 依次到杰尔西的居所拜访,感谢他对学院的贡献,并且纷纷慷慨解囊, 把自己精通的学科抄了一份给他,让他有不会的就问,力图掏空那个异界人的钱包。 便利店 布里克走的时候, 时间已经很晚了,所以路鹿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就赶紧洗漱休息,没有再过额外的夜生活。 一夜被梦魇缠绕。 第二天凌晨三点,路鹿被一个噩梦惊醒。 等他彻底清醒过来后,他才意识到那是一个梦,于是他倒头就睡,结果没过多久,他就被拉入了新的梦魇。 直到清晨六点的闹钟响起,他才从一场接一场的噩梦中解脱。当他从床上爬起来时,他的全身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打开寝室的灯,路鹿一边进浴室里冲澡,一边回味昨晚的梦。 他对折磨自己没有兴趣 分卷阅读55 分卷阅读5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6 ,但是昨晚的梦让他莫名的在意。 于是他趁自己没彻底忘光前仔细回想,他依稀记得昨晚他和几个人坐在一张圆桌旁,正在轻声讨论什么。 他仔细数了数那个画面,除了他在场的一共有十三个人。 “十三……真是一个不吉利的数字。” 作为东方人,比起讨厌13,还是更忌讳4一点,但是由于经常被灵异纠缠的原因,路鹿对一切忌讳的数字都很敏感,所以这个数字对他就更为恐怖。 “还有,我应该还梦到了沐穆。” 他模糊记得有个人影是沐穆的,他的脸色惨白,不知道经历了什么事。 只可惜后面的画面他不记得了,因为此时距离他刚醒已经过了很久了。 “我应该在刚醒的时候就回忆的,我究竟忘了什么呢?” 越是想不起来,路鹿就对这个梦越在意,不过在冲完热水澡后,他心中不安消散了些,他觉得这只是一个普通的梦,不需要非要记得。 于是,他很快就驱散了脑海中的不良情绪,开始出门买早餐。 不怪路鹿神经大条,在刚撞鬼的时候,他曾疑神疑鬼了好一段时间,把自己折磨的神经衰弱,连看一个茶杯,都以为有个厉鬼在凝视自己。 但在又撞了好几次鬼后,他又变得淡定起来。 因为这种事不是你不想就能避免的,反正轮到你就躲不过,还不如平时该享受啥享受啥,这样临死的时候也没有遗憾。 在公园锻炼了一个小时,路鹿买了两笼小笼包回到店里。 虽然吐槽过这家的包子,但他们的小笼包确实好吃,百吃不腻。 打开装包子的袋子,路鹿一口一个把它们送进嘴里,只消几分钟就把所有包子吃完了。 吃完了包子,路鹿又开始喝在同一家店买的豆浆。 这家包子铺生意红火,不光是因为包子做的好吃的原因,更是打出了口碑,所以在这一片卖得异常红火。 路鹿喝了一口豆浆,又明白了他们生意好的另一个原因。 包子铺的豆浆也做得实诚,豆浆喝起来很醇厚。 浓郁的豆香一喝就知道没掺多少水,比那些稀得尝不出豆味的豆浆好多了。 “吃饱喝足,今天就休息一下吧。”路鹿嘀咕道。 最近没有什么感兴趣的单子,所以在赚够了生活费后路鹿也懒得再画。 平常没有外单的时候他会画自己感兴趣的画,或者锤炼自己的画技,然而今天他却什么都不想干,只想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 “好困…一定是昨晚做噩梦的原因。” 担心又做鬼压床的噩梦,路鹿也不敢睡,只是躺着看天花板,大脑一片空白。 不过他很快就感到无聊,但是无聊他也什么都不想干。 “店主,有你的快递。” 因为躺久了,所以路鹿有点犯困,在半梦半醒之间,路鹿听到安闲(女店员)在叫他,于是他揉了揉眼睛,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去签收他的快递。 “啊,是沐穆送的。” 他徒手撕开快递包,从包装的里面撕掉一层包装,又撕掉一层包装。 在撕掉五层包装后,他才从最里面的包装里得到一张薄薄的纸张,他拿起来一看,是一张画展的门票。 “啧,真是恶趣味。” 路鹿不满地撇了撇嘴,然后举起门票翻看。 门票上印着一只小鸟,在宁静的森林里憩息。而森林的上空是一片点点的星空,有种不可思议的魔力,把人的注意全部吸引了去。 放下门票,层层的包装里还有一张字条,他定眼一看,是沐穆娟秀的字迹,上面写了时间地点,打算约他一起去看。 “去看新人的个人画展吗……上次跟他约好了结果没去,这次一起去看好了。” 沐穆约得时间是半个月以后,所以他现在不用着急,只要注意时间,不要把事情都堆在那一天就行。 用手机给沐穆发了条短信,告诉他自己那天会去。 把门票收好后,路鹿缩回被窝里躺尸,静静地凝视天花板,享受无聊之极的时光。 不过这次他躺尸前聪明地搜了个纯音乐大全,这样无聊起来也有音乐听,然后就不会感到那么无聊了。 被音乐熏陶了一个白天,路鹿觉得自己的音乐细胞都升了两级。直到晚上六点的闹铃响起,他才关掉音乐,收拾一番去迎接晚上的客人。 七点钟 宋程早早就投入到四书五经的海洋,而路鹿在看了一会视频,终于等到了今晚的第一位客人。 “秋风亦萧瑟,吹煞不解情……” 店门口传来一声悠长的绯句,路鹿抬头一看,一个穿着白色狩衣,头戴立乌帽子的男子正款款而来。 “这身打扮…他是阴阳师吗?” 新来的客人让路鹿猜疑不断,殊不知意外而来的阴阳师也陷入了困惑。 他记得,他原先正在外面散步来着。 当时秋叶茂盛,正是外出赏叶的时候,于是贺茂壬晴驱散了家仆,自己一人在林间漫步,尽情享受秋日盛景。 初秋真是个好时候啊。 不仅是天气不冷不热,漫山遍野的红叶铺满了小路。在秋叶沙沙作响的絮语中,他忘却了一天的烦心事,也忘记了工作的不顺。 就在踏秋之前,他还在一位高官家里驱鬼。 阴阳师的名号看着好听,是在阴阳两地行走的人,但论起官职,却是不高不低的尴尬地位。 就像这次,一位实权的大人第无数次的邀请他,宣称家里有妖怪要害他。 这位大人物点名要他去,所以他就赶紧坐牛车去了。 一开始到德川大将家里的时候,他还很重视。但去了无数次后,他十分确定德川大将宅子里没有鬼,反而比一般的高门大户还要干净。 得出结论后,他把结论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德川大将。结果德川大将安稳了几天之后,又把他请了去,声称他还是觉得宅子里有妖怪,希望他再仔细看看。 又看了一遍,他还是没找到鬼怪的影子,然而这位公卿打死也不相信,觉得总有妖魔鬼怪想害他。 在被烦了数次之后,他刚才终于出卖了自己的良心,忍不住胡诌了一个鬼的名字。 为了让这位大人安心,他声称此鬼狡诈,所以他之前没看清,不过刚才他终于从一个角落找到了。 在对着空气有模有样地尬舞了一番后,贺茂壬晴肃穆地对德川大将说了一番类似‘此鬼已被降服,它今后不会再害人’的话。 结果听完后德川大将感激不已,连连称赞他不愧是当代最强的阴阳师。 这都是些什么事呦! 被称赞的贺茂壬晴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点想笑。但是在关键时刻,他还是维持住了他阴阳师的尊严,冷静自持地接受了德 分卷阅读56 分卷阅读5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7 川大将的感谢,然后乘车离去了。 说实在的,他的每次出行都不亏。 尤其是‘退治’了妖怪后,德川大将给的谢礼堪称丰厚,搞得他都想多来几次。 不过他的良心到底没有丢掉,所以遗憾地放弃了这种轻松赚钱的方法。 离开德川宅,贺茂壬晴没有就此归家,而是驱车直往枫林。 秋日的枫林开得正好,却没想到他只是因为心喜随意捡了一块石头,就到了一个闻所未闻的地方。 第五十一章 “此乃何处?” 贺茂壬晴看着周遭的透明琉璃, 满脸疑惑。 不过,他很快就在路鹿的解释下明白了这是什么地方。 “原来如此。”他合扇笑道:“这里是未来的大唐嗬!” 他环顾四周,花花绿绿的包装上印着的文字确实似曾相识,仔细一看, 的确能看出汉字的意味。 不用路鹿招待,贺茂壬晴自己就在便利店里转开。 他一边观赏商品, 一边用蝙蝠扇轻叩掌心。 等转完了一圈后, 一个困扰了他很久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他轻叹道:“出云国守的东西都是从这儿来的。” “那个味增汤, 应该也是从这里学来的吧。”他笃定道。 前一段时间,出云国守在平安京可是出了好大的风头。 不管是新奇的味增汤,还是滋味非凡的茶叶, 都让宫廷里的公卿十分钦羡。 可惜,尽管他们百般打探, 也没有人知道出云国守究竟是从哪里得到这些的。 于是,得不到秘密的人们偃旗息鼓,而出云国守也顿时成为热门人物。 由于精巧雅致的茶叶,在出云国守留任京城期间, 天皇曾数次召见他。 而出云国守也是个知趣的人。 在头一次进宫,他就把茶叶献给了天皇,博得了天皇的赞赏。 此后他进献的巧物皆得到了崇武天皇的喜爱, 一时间风头正盛,连他的女儿杏子都得到了天子的垂青。 因为出云国守经常进宫,所以难免会炫耀自己的女儿。 天长日久, 崇武天皇也提起来几分兴趣,想看看每天被国守挂在口中的女儿是何等人物。 于是在天皇的授意下,出云国守让杏子精心炮制了几首和歌,然后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把这些信笺呈给了天子。 杏子的字迹娟秀可爱,才情也很不俗。 所以在看过杏子的几首和歌后,崇武天皇对这个诗情画意的女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样,一来二去之下,崇武天皇和杏子之间的书信有了一沓。 天皇就渐渐地把这个女子挂在了心上。 又经历了一段时间的书信往来,崇武天皇觉得时机正好,就悄悄向出云国守许诺,杏子一进宫就会被许以女御之位,可谓是真情意切。 像杏子这样,长在山野的乡下姑娘,一进宫就能获得女御之位,可见天皇的情谊之深。 女御,可是皇后之下地位最高的女子啊。 从式神那里得到这个小道消息后,贺茂壬晴就明白,杏子进宫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可见世间女子各有姝遇,即使是乡野姑娘,也自有奇妙的缘分。 贺茂壬晴是个纯粹的阴阳师,所以听到这些消息,只是一笑了之。 皇室之事,不是他一个小小的阴阳师能掺合的。 那些宫廷的算计诡谲与他无关,所以他会保守这个秘密,直到崇武天皇迎娶杏子。 说实在的,有一群不安分的式神,类似的八卦他每天都能听到一打,他早就不足为怪。 真正让他升起了几分趣味的,是出云国守到底从哪里得到的这些东西? 他曾偷偷派式神去打探过,结果和那些铩羽而归的人一样,一无所得。 他当时还纳闷,以为出云国守自有神明庇佑,还郁闷了好一阵。 而现在,他终于如愿以偿。 “大唐的东西,我可要好好打量一番。” 他心里暗喜,面上也跃跃欲试。 便利店虽小,却五脏俱全。 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他目不暇接,在浏览了好一会儿后,他才选定了自己的目标——茶叶和火锅底料。 贺茂壬晴选了一盒茶叶和四包火锅底料,拿着它们到了收银台处。 “店主,我该用什么交换它们?” “用什么都可以,如果想不到,就用你那里的货币。” 在贺茂壬晴找钱袋的时候,路鹿突然问道:“如果我没猜错,客人你应该是个阴阳师吧?” “是的,我是。” 贺茂壬晴若有所思:“你有什么事吗?” “阴阳师先生,我是个招魂体质,经常走路都会遇到鬼,长年饱受厉鬼的折磨。” 路鹿苦笑道:“请问,您有没有可以让我远离鬼的方法,我可以与你交换。” “驱鬼之法,如果你的体质不严重,用普通的符咒就可以。”贺茂壬晴沉吟道:“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样严重,那需要的符咒就苛刻了。” 贺茂壬晴抬头仔细观察了路鹿的面相,问了他几个问题。 在前置准备做完后,他闭目卜了一卦,结果卦象让他触目心惊。 “怎么样,我的卦象很糟糕吗?”看到阴阳师严肃的表情,路鹿不禁问道。 “九死一生之相,避无可避啊。” 贺茂壬晴摇头道:“你很快就会有一劫,这劫躲不过去。只有应劫,才有一线生路。” 讲真,活了二十年,类似的话路鹿听过不下百遍,各路神棍他都拜过。 只是水货终究是水货,所以他后面一听到‘小友,我看你面堂发黑’的话就立即转身,不给神棍忽悠他的机会。 现在,阴阳师也给了同样的卦象,按理说他应该不信的。但是便利店的奇异之处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所以报着一丝希望,他暂且信了这位阴阳师的占卜。 “那您能告诉我,应该怎样应劫吗?”路鹿向他问道。 “抱歉,我的能力有限,占卜不出更多的东西。”贺茂壬晴带着一丝歉意道:“我只能告诉你,你的劫和鬼有关。” 看到路鹿皱起眉来,贺茂壬晴心中的歉疚更大了。 作为阴阳师,帮世人退治妖魔应该是他的本分。但是面对眼前的这个大唐人,他还是隐瞒了一些事。 他从占卜中不止看出了这些东西。 有一些更深刻的,更不可名状的东西在阻挠他的占卜。 他隐隐感觉到了‘那个’的存在,只是他无法表达,根本找不出词描述他感觉到的‘那个’东西。 无奈,他只能缄默以对。 其实,在看到‘那个东西’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他穷极一生也对付不了它的边角。 这样的诅咒,幸好没 分卷阅读57 分卷阅读5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8 有生在他们的世界。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面上却丝毫没有显露出来。 他知道,他把这些告诉青年也没有用,这些只能徒增他的恐惧罢了。 捏了捏扇柄,贺茂壬晴放弃了原先的打算。 他把找到的金银丢回钱袋里,从袍袖里掏出所有的符咒,把它们全部都放到了冰冷的桌面上。 “抱歉,我能力有限,帮不了你多少。” 他再次歉意道:“这是用我制作的符咒,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言尽于此,他再也不敢多留,抱着茶叶和火锅底料就匆匆地走了。 他能感觉到,便利店里也有不祥之物在窥视着,只是有什么东西保护了这家店,他才能在占卜之后安然无恙。 把一堆东西塞到符咒里,贺茂壬晴才发现自己还呆在枫林中间。 在直视了那团扭曲的东西之后,他的心里有了阴影,这让他再也没心情赏枫。 在凄冷冷的下午,原本殷红似火的枫叶如同鲜血一般刺眼,于是他赶紧走回牛车处,让家仆们驱车回府。 直到回到那个布满了符咒的宅邸,他才有了一丝安全感。 “竟然被鬼咒吓破了胆,真是狼狈不堪。”他自嘲道:“或许我不适合干阴阳师这行吧。” “贺茂大人,为何说这种丧气的话?” 雪女呈上浇了甘葛的刨冰,一边不赞同地道。 “唉,遇到了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而且觉得一生都没办法对付,所有有些沮丧罢了。” 贺茂壬晴用勺子搅了搅刨冰,心道收了雪女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 有一个雪女在家,他一年四季都不会缺刨冰吃。 能在酷热的夏季来一碗凉爽的刨冰,是再惬意不过的事。 他舀了一勺刨冰送入口中,甘葛甜甜的汁液立马融化在舌尖,这让喜爱甜食的阴阳师幸福地眯起了眼。 不过当咽下刨冰后,一种彻骨的凉意凝注了他的心,浸没了他的肺,让他浑身都置于冰水之中,仿佛再也无法挣脱出来。 “秋天吃刨冰,果然有些冷啊。” 而且,刺骨的寒冷勾起了他不好的回忆,让他好不容易放松下来的心情又变得糟糕了。 “果然,秋天还是吃点热的比较好。” 在雪女好奇的目光下,他狡黠地从袖中掏出四包火锅底料,朝雪女晃了晃道:“你之前一直在想出云国守喝的味增汤是怎么样的,今天我给你找到了,你该怎么谢我?” “做好了味增以后,我帮大人端汤。”雪女没好气地道。 “端汤…别了别了,味增汤冷了就不好吃了。”贺茂壬晴不敢再调侃雪女,立马见好就收。 把包装撕开,贺茂壬晴把火锅底料倒入小碗里,然后吩咐厨房去做味增汤。 因为出云国守的缘故,味增汤已经成了风靡平安京的食物,所以厨子们没有质疑贺茂壬晴的命令,很快就做出一份最近流行的食物。 第五十二章 一碗姬饭, 一碟萝卜干,一碗由火锅底料制成的味增汤。 有时候萝卜干会换成时鲜蔬菜,偶尔会有一条腌鱼,这就是全部的晚餐了。 雪女那边亦是如此。 “被出云国守赞不绝口的味增汤, 果然想尝尝呢。” 虽然之前被贺茂壬晴调侃,但雪女只是纠结了一下, 就把萝卜干在味增汤里沾了沾, 然后把整块萝卜放入口中。 “好辣!” 萝卜干一入口,雪女的眼泪就刷的一下涌出了。 和凡俗女子不同的是, 她的泪水一落下就凝成晶莹的冰块,顺着白皙的脸蛋往下掉,一直落到衣襟为止。 “是辣味。”她流着泪道:“出云国守的味增, 可没有这种味道。” “嘛,我听那个大唐人说辣味的味增汤味道最棒, 所以买回来的四包都是这样的。”贺茂壬晴摊手道:“真的有这般辣吗?” “大人你试试不就好了?”雪女一边抹泪,一边呛了贺茂壬晴一句。 不过雪女虽然辣的不行,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 她一口气把萝卜干都倒入味增汤里入味,连白饭都顾不得吃, 一个劲地吃萝卜,边吃边流泪。 “看来味道还真不错,不然你不会这样吃。” 虽然被雪女的吃相勾起了食欲, 但贺茂壬晴吸取了雪女的教训,没有贸然动筷子,而是把铜壶里的水倒入味增汤, 把红红的汤料浇稀薄了些,这才把萝卜干泡入,夹起筷子吃开。 “嘶,美味。” 早有了心里准备,辣味入口的一刻他没有惊慌,而是仔细品味。 有了辣子的调味,原本淡然无味的萝卜干重新变得诱人起来,让他停不住筷子,直到和雪女一样把所有的萝卜干都一扫而空。 “不愧是天皇都赞不绝口的食物呢。” 一碟萝卜干吃完,两人发出了同样的感慨。 不过,刚才光顾着吃萝卜,姬饭却一动也没有动。 于是两人学着由宫廷流传出来的方式,把味增汤浇到姬饭里,等雪白的米饭把辣红的汤汁全部吸收,才捧起碗来,把饭同样吃的干净。 待家仆把盘碟收走,两人才一脸餍足地躺在树干上赏月。 期间雪女仍然辣的难受,于是她制作了一个冰块含入口中,这才让通红的舌头降低了温度。 “喝完暖和的味增汤感觉真好,秋天就要吃热的东西才对。” 贺茂壬晴全身暖洋洋的,全身都慵懒下来。 靠着树干憩息,这种安适愉快的状态驱散了他的不安,然而渐渐地,竟让他升起了翘班的念头。 反正,最近平安京也没有什么大事,神乐舞也不归他管,他就说自己身体不适,请个长假好了。 他愉快地做了决定。 便利店 贺茂壬晴回去后,路鹿的心情就忽地变得很糟糕了。 不管这次的阴阳师是不是水货,他的警告都让他有了不祥的预感。 神魂不舍地度过了几个小时,等到十点多的时候,路鹿就有些熬不下去,准备早点关店休息。 期间吸血鬼猎人来了一趟,他和宋程平分了临近过期的食品。 不过路鹿有心事,就没有关注这些事,而是叮嘱了宋程几句,就匆匆挂了牌子回到房间。 “这个符咒,真的能有用吗?” 路鹿看着手中字迹不清的鬼画符,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怀疑。 他不是不相信阴阳师先生的好意,而是他经历的打击太多,不敢抱太多期待而已。 虽然不指望能起到作用,在临睡前,他还是按阴阳师嘱咐的那样,把一个符咒塞到了睡意的衣袋里,然后才拉灯入睡。 一夜无梦。 “叮铃铃铃——” 早上六点,路鹿被闹钟吵醒 分卷阅读58 分卷阅读5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59 。 和往常的困乏不同,这次他起来的时候无比精神,连脸色都因良好的睡眠红润了几分。 醒来后,他反射性地摸衣袋里的符咒,结果符咒完好无损,连个角也没缺。 那他昨晚的安睡,到底跟这张符咒有没有关呢? 路鹿记得这是张安神咒,能够祛除梦魇,有助睡眠。 而且阴阳师先生说了,这个安神咒三个月后才会失效,所以才不会像驱鬼的符咒一样燃烧。 路鹿不知道这是真的假的,但他的睡眠质量一向不好,如果连续几天睡的很稳,那大概就可以证实这位阴阳师的话。 不管结果如何,他都非常感激阴阳师的好意。 日常的晨练、早餐、绘画,一天就在有条不紊的生活中溜走了。 在这天晚上,路鹿刚挂上牌子不久,就遇到了一个他预想不到的客人。 一个他做梦都想见到的画家。 凸出的眉骨,深陷的眼窝,火红的头发,以及那双深含安静和寂寞的眼睛,任何人看到他,都会在第一时间想起他的名字。 文森特梵高。 如果对他的画像不熟悉的话,看到他只有一边的耳朵也会恍然大悟。 就是这样一位出名的画家。 然而,有许多人只是因为他的天价画作《向日葵》,才因此记住了他的名字。 “梵高先生,梵高先生。” 路鹿他以为自己喊了出声,但是在念了无数遍梵高的名字后,他才蓦然发现,他早已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难怪梵高先生一直低头沉思,没有往他这边看过来。 看到低头沉思的梵高先生,他的喉咙一阵干涩。 他想到《星空》,想到《向日葵》,想到文森特梵高不幸的一生。 然而想到了最后,他的头脑一片空白,只顾呆呆地看着梵高,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站在他眼前的是一位虔诚的画家。 不管是美丽的,还是丑陋的;邪恶的,还是纯洁的东西,他都会毫无保留地呈现在画作上。 哪怕剖开自己的灵魂,也要用最诚挚的态度去追逐艺术。 “梵高先生。” 路鹿怕自己在偶像面前失态,努力使自己发抖的嗓音稳定下来,他想让自己的声音表现的像个正常人,然而他最后还是失败了。 好在,他破音的呼喊还是吸引了梵高的注意力。 他看到活得,真实的文森特梵高,正在迈步朝他这里走来。 不能激动,不能激动。 不就是看到了梵高吗?激动什么? 你可是连魔法师都见过的人啊! 虽然这样催眠自己,但当梵高走到他跟前的时候,路鹿还是不由脸红了。 眼前的不是别人,这可是梵高啊! 那个是无数画家信仰的梵高! 突然见到偶像,他也没有做好准备,第一句话就光叫名字了。那么接下来是对偶像说的第二句话,他该说什么呢? 路鹿来不及斟酌,等梵高停下脚步,一句话就不经大脑的说出来了:“梵高先生,欢迎来到未来!” 未来? 路鹿看到偶像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他顾不得别的,把介绍的话一股脑全说出来了。 在路鹿有些颠三倒四的介绍下,文森特梵高同志终于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也顺利地找到了带他来这里的罪魁祸首,一颗从天而降,乖巧歇息在他头发里的石头。 “梵高先生,您难得来一次,来看看你的画吧!” 在路鹿想来,一个画家,一个创作者最大的执念,就是希冀自己的画能千载流传。 路鹿扪心自问,他自己都有这种愿望,或者说,这是所有创作者的通病。 想让世人看见,想被他人认可,想让自己的名字被人记住,直到一千年,一万年,当人类也被时间遗忘的时候,才允许自己的画作也随之封尘。 不过路鹿知道自己目前的水平有限,他的画还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因此,遇到穿越时空的梵高,他就更想让这个伟大的人享受胜利的果实。 他在生前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但有这个机会,一定要让他知道自己的画多受欢迎才行。 于是,在跟偶像说了一句后,路鹿打开笔记本,当着他的面输入梵高两字,然后屏幕上立刻弹出了无数词条,让人眼花缭乱。 “梵高先生,这都是后世对你的评价。” 路鹿发现偶像一直专注地盯着一处看,他悄悄地顺着偶像的视线看去,这才发现偶像的目光停留在百度图片上。 “偶像,不,是梵高先生,这是笔记本,因为您的画十分受欢迎,所以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都贴满了您的画。” “还有这里是中国,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不仅是在欧洲,您的画传遍了世界各地,每一个国家的人都很喜欢您的画。” 在梵高凝视他画作的时候,路鹿不停地用不同花样的词赞美偶像。 随后,他敏感地体察到了偶像的心意,于是就把各种迷弟迷妹对他画的赏析讲给他听,顺便把他的画在如今卖到多少钱,折合成他那个时代的法郎是多少都讲了。 梵高先生,你的画不止能卖两百法郎,虽然您生前希望能卖出这个价,但您太低估自己了! 你的艺术超越了时代,所以当时的人不能理解,但有些人的思想必定超越时代,所以不是您的画不好,而是那些人的审美错了! 梵高一直抿紧了嘴,把嘴抿成了一条直线,所以路鹿无法判断偶像的心态。 偶像在生前,也抨击过大众不懂得活着的艺术,只有当画家死去,他的画才身价百倍,所以偶像到底是觉得讽刺,还是感到了被认可的激动? 在一阵忐忑不安中,路鹿终于看到偶像说话了。 “谢谢你。” 文森特·梵高没有欣喜若狂,没有喜极而泣,只是流露出一个发自内心的微笑。 浅浅的,静谧的,几近于无。 但这就够了。 虽然偶像在笑着,但路鹿却突然泪流满面。 作者有话要说:  看我对主角多好!我都没见到鲁迅! 这章用了平时两倍的时间,还是写毁了,我对不起梵高先生…… 还有本来想写芥川龙之介,这位文豪大大生前有一段文字,大概就是自己变成灵魂,暗搓搓的看后世自己的书还有没有人看,有莫有被垫桌角,私以为那个画面很有意思,想让他(在我的破书里)如愿以偿的。主角大声读这位文豪的书评,一定超有趣。 另外,还想让他看文豪野犬,看看自己被魔改成这样有啥反应。以及让他知道自己有个叫太宰治的迷弟,因为他第一次自杀。希望他回去后能好好关照这位问题儿童,一直得不到芥川奖太惨了 第五十三章 分卷阅读59 分卷阅读6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0 “别哭。”他听见偶像说:“这不是什么伤心的事。” 听到偶像的安慰, 路鹿赶紧抹干了眼泪,开始不停地傻笑。 他觉得他此时的状态完全像个傻子,好在偶像并不介意。 “有画笔吗?” “有!”他赶紧回答道。 路鹿把文森特梵高领进房间,把他所有的画具都摆到了偶像面前, 任他挑选。 在梵高拿起数位板翻看的时候,他已拿来一叠画纸, 并且告诉梵高先生, 数位板是现代的画具。 等他解释完后,梵高点头, 随后拿起一支铅笔,开始在纸上勾画起来。 梵高先生,这是要在他的家里作画吗? 路鹿激动的不能自已, 他想出门跑十圈庆祝,想登到山顶上大叫, 但他最终克制住了这股欲望,而是侍立在一边,用灼热的眼光看偶像的一举一动。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时间在一个绘画, 一个旁观中过去。 不知不觉,路鹿已经站了四个小时,但他并不感到疲惫, 因为梵高先生已经画到了尾声。 只要再过一小会儿,这幅画就能完成了。 实际上,路鹿不介意再多站几个小时, 他甚至于想让梵高先生一直留在这儿,哪怕他一直站着都愿意。 可惜,在那个世界有偶像的亲人,那才是属于他的时代。所以路鹿只能压下不切实际的妄想,尽可能的珍惜与梵高先生度过的每一秒钟。 画好了。 文森特梵高撂下笔,神情有些疲惫。见状路鹿赶紧泡了一杯热饮给梵高先生。 他看了下时间,时间将近十二点了。也就是说梵高先生在店里呆了五个多小时,难怪这样劳累。 虽然站了4个小时,路鹿却仍然精神熠熠。对他来说,看到偶像就跟吸了大麻一样兴奋,但是他不困倦,却必须要考虑到偶像的身体健康。 “梵高先生,时间已经不早了,您要不要现在回去休息?”他看了下梵高的神情,又补充道:“那块红色的石头,就是带您来这儿的钥匙。如果您还想来这个地方,等它发热的时候就可以进来了。” 文森特·梵高看了下表,时间确实已经过去了很久,算算时间,他也该回去休息了。 于是,他推开卧室的门想要离去,但他刚踏出门,路鹿就捧着画道:“梵高先生,你的画忘带了。” 看到路鹿捧着画,像是捧着什么珍贵的珠宝,小心翼翼地样子,他露出了一个几不可查的微笑:“送你的。” 什么?送送送……送我的? 路鹿被这个天大的惊喜砸的头晕目眩。 梵高先生不是跟他开玩笑吗? 他真的决定要把这幅画送给他吗? 如果这是真的,他一定会把这幅画裱好,然后挂在屋子里最显眼的地方,向过来的每个人炫耀! 再三向梵高先生确定这幅画送给他了,路鹿又露出了一脸幸福的傻笑。 见到梵高远去的背影,路鹿突然意识到一件重要的事,但在这件事上,他迟迟拿不定主意。 他想把他迄今为止得到的所有金块和珠宝都送给梵高先生。 但是他不敢。 虽然他自己是谈钱的俗人,但那可是梵高啊!他怎么能用铜臭气去玷污先生的馈赠! 然而,他想起历史上梵高郁郁寡欢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经济收入。 梵高的画卖不出去,一直靠弟弟的接济生活。于是他觉得是自己拖累的弟弟,才会在歉疚之下心态失衡,精神开始出现问题。 现在梵高先生知道自己的画终于被大众理解,那么因为画作不受欢迎的忧郁已经散了一部分。 然而,没有经济收入,梵高先生又觉得拖累弟弟,又郁郁地死去那怎么办! 关于梵高先生的谣传很多,大多数人都以为他是自杀的。 路鹿不相信自己的偶像那么脆弱,他相信梵高先生是死于意外,是为了包庇那几个孩子才避而不谈,但是,万一谣传是真的呢? 万一梵高先生真的是自杀的,那他一定会后悔死的! 于是,路鹿在心里不停地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这不是玷污偶像。 在梵高即将离开门口的时候,他终于鼓足勇气叫住了梵高,一溜烟地跑回房间,把所有看起来有价值的东西都扫到一只箱子里,然后恭敬地把箱子递给了偶像。 “梵高先生,请收下这个。” “还有,谢谢…谢谢您的画!” 看到梵高打开箱子查看礼物,露出诧异的目光,路鹿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解释道:“先生的画价值连城,您的画能买一百个这样的箱子。您送了我礼物,我也要回赠先生才行,请您务必收下他们,拜托了。” 梵高是个实务的人,所以他没有推拒,大大方方的接受了粉丝的礼物,朝路鹿笑了笑,就拉着箱子离开了。 笑了!先生刚才冲他笑了! 被梵高最后的微笑迷惑,路鹿站在原地呆了好一会儿,思考先生的笑究竟是什么意思。是对他满意,还是对他虔诚态度的表扬? 不管怎么样,和偶像接触的几小时,都够他回味一辈子了。 梵高走后,路鹿只要关上灯就行。 他早在梵高进门的时候就随手挂上了暂停营业的牌子。 对他来说,天大地大,都没有他跟偶像独处重要。 再说今天宋程和杰尔西老师不来,他才不会让路人abcd占用他和梵高先生相处的时间呢。 回到房间,路鹿还是兴奋地睡不着觉。 他想自己梵高先生坐过的椅子要封起来,好好保存;梵高先生用过的笔他也要收好,不能随便用了。 还有一时激动跟梵高先生握过的手…… 一想到明天清晨要洗,他就感到无比的心痛! 他能不能不洗这只手了! 然而,不洗手显然是不现实的。 所以他只能一边回味偶像掌心的温度,一边不住地傻笑,回味和偶像接触的一点一滴。 真是越想越兴奋。 路鹿本以为今天晚上他会兴奋的睡不着,然而他只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他的心就平静下来,很快就不知不觉的沉入香甜的梦…… 第二天醒来,还是那样的神清气爽。 经过两晚上的验证,路鹿初步确认阴阳师的符咒确实有效。 这让他心里感到一阵快慰,也对未来更有希望了。 匆匆的洗漱好,路鹿就赶着去裱偶像的画。 在忙活了一天后,他把裱好的画挂在便利店最显眼的位置,然后往后退了几步,怎么看都觉得好看,这才满意地停止了把画挪来挪去的举动。 趴在收银台上,路鹿头一次对这个位置无比满足。 只要一抬眼,他就可以遥遥望见偶像送给他的画,只是他要 分卷阅读60 分卷阅读6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1 注意白天把画换个位置,要不然画被弄坏就不好了。 路鹿陶醉地欣赏偶像的画,专注到连新的客人进来都没看见。 最后,他还是被一声大吼震醒的。 “兄弟们,打赏来一波!团扇只能积累10个,不打赏就浪费了啊。” 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大步踏进店门,豪迈地冲着空气喊道:“就在刚刚,我在水下逮到了一条一米长的大鱼,今天,我的晚餐就以这个为主了!” 说着,他抖了抖手里水淋淋的大鱼,冲一个方向摆了个poss,看起来威风凛凛。 只是,在不明觉厉的路鹿和宋程眼里,大汉的举动非常尬,不是一般的尬。 他这个围观路人尴尬的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抖了抖鱼后,大汉旁若无人地继续讲解这鱼的来历,以及他捕鱼的手法,路鹿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情况,不过很快,大汉就突然愣住了。 “系统!这是怎么回事?”大汉愣了一会儿,突然爆发出一声巨响:“不是正直播着吗?我怎么看不到观众了?” “滴,正在连接中,请宿主稍安勿躁。” “滴,位面不在服务区,请宿主自行探索,嘎吱——” 系统在吱了一声过后立马断线,让大汉顿时傻了。 这是怎么一会事? 自从系统加载他身上之后,还从没出现过断线的事。 系统的伟力他也知道,实际上,他虽然是个主播,却不是个普通的主播。 因为他主播的地方,全部都是在异世界。 按系统的要求,今天他会去a位面直播烧烤恐龙,明天他就会去b位面烧烤异形。 多亏他心灵强大,四条腿的除了凳子没什么不敢吃的。 所以即使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看着伤眼,他也能面不改色的把它们咽下肚子,顺便告诉观众,xx异形的营养丰富。鸡肉味,嘎嘣脆,咬掉头就可以吃。 没错,胡虎他主播的内容是做美食,他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美食主播。 系统告诉胡虎,通过系统测评,他对美食的相性最高,所以他才会绑定美食主播系统。 比起让人毛骨悚然的‘杀戮直播’,‘作死直播’,胡虎的任务就是到异位面狩猎奇奇怪怪的生物,然后把它们做成美味的食物,由此取悦观众。 听到其他类型主播的悲惨遭遇,胡虎十分庆幸他生前是个厨师。 要是被加载了杀戮直播,他不能保证自己还仍存有健康的心态。 第五十四章 虽然是美食主播, 但这不意味着他不需要战斗了。 一方面,制作美食的食材要他亲自取得,这自然少不了一番恶斗;另一方面,为了直播的娱乐效果, 系统会故意把他放到难缠的地方,好让他取悦观众。 直播, 直播。最需要的就是人气。 如果只是一味的吃吃喝喝, 那么观众很快就会感到腻烦。 只有丰富多元的直播活动才能加固主播的人气,所以胡虎少不了被系统一番折腾。 尽管被系统折磨的欲仙欲死, 但胡虎对自己的待遇还是挺满意的。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一个美食主播,制作美食才是重点,所以对手即使棘手, 实力也绝不会超过他,这样就会营造出一种有惊无险的气氛, 更能调动观众们的情绪。 而像‘杀戮主播’那种人,可是需要真枪实弹的跟比自己强很多的怪物搏杀的。 跟他们一比较,胡虎就觉得自己运气很好。 前几天,结束了美食大陆的直播后, 胡虎立刻被系统传送到了另一个位面,开始新的直播。 新直播要在一个海岛上进行。 跟美食大陆的环境比起来,这个海岛十分贫瘠, 而且渺无人烟。他在岛上探索了好久,终于确定这个岛上除了他没有别的人类了。 果然,这次直播的内容就是荒岛美食。 “兄弟们, 今天我要在一个新的地方直播。刚才我看了下环境,这是一座被人类遗忘的孤岛,如果没有意外,这个岛上只有我一个人。” 胡虎简单的做了介绍,就看到密密麻麻的弹幕在欢迎他。另外还有一大波粉丝在讨论这次胡虎要在岛上玩什么。 [2333,虎爷终于换地图了,美食大陆我都看腻了。] [新地图是荒岛,莫非虎爷要来一场荒岛求生?] [虎爷那么彪悍,连异形都能手撕,来场荒岛求生妥妥的,我看很稳呐!] [前面的这可不一定哦,虽然虎爷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但是每次战斗的场面都很危险,反正我不信这是一座普通的荒岛。] [不信 1,普通的荒岛难不到虎爷,这其中一定有蹊跷。] 胡虎瞄了一眼弹幕,有些人纯粹是在吐槽,但是有零星几个人猜对了,这座岛真的没那么简单! 这是异世界出名的法力路群岛,用这个位面的本土语言翻译,‘法力路’的意思就是人类绝境。 这是一座绝境之岛! 根据系统的解释,胡虎了解了这个位面的大概情况。 和大多数位面一样,这个位面的人也有独特的超凡力量。虽然很弱,但毕竟也让这个位面的人类存活下来,在最大的一块陆地上繁衍生息。 虽然占据了星球上最大的一块土地,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他们的超凡力量还处于萌芽阶段,人们对超凡力量的了解还很浅,所以他们只能龟缩在那块陆地上,丝毫不敢把脚步踏上海洋。 而胡虎现在所在的,就是在一块远离大陆,处于深渊之海正中央一座群岛的碎片上! 处于深海正中,他所要面临的危险可想而知! 胡虎把他了解的情况一介绍,果然让观众一阵战栗,连肾上腺激素都涌起来了。 于是,弹幕又迎来了一波小高潮,吃瓜路人们纷纷表示想看主播如何能在这样的荒岛上生存。 [666,为毛我有点心慌,描述的这么恐怖,虎爷这次悬了。] [不不不,虎爷哪次不是很悬?看似慌得一比,实则稳如老狗。] 放完了背景介绍,弹幕陷入了讨论的海洋。 胡虎看到有很多机智的观众看透了他的套路,心里暗暗给他们点了一个赞。 但是,尽管他知道这些观众猜的很对,口上却当然不能这样说。 要是他坦白承认自己稳如老狗,没有了惊喜,观众们看直播还有什么惊喜和乐趣! 于是,他假装紧张,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严肃地道:“实际刚到这个岛上,我也是大吃一惊。” “这次直播对我来说,可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不用他提示,机智的系统就给他那张大脸来了一个特写,于是所有水友都注意到了胡虎‘紧张’的神情 分卷阅读61 分卷阅读6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2 。 [完了,看到虎爷的表情,我开始方了。] [我是跟着虎爷一路走到这儿的老观众了。说实话,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虎爷这么紧张,就连手撕异形那次都没这么紧张过。] [吓死我了,宝宝不敢看下去了。虎爷别硬撑,不行我们就不播了,我们这些水友不会因为这个就看不起你的!] 看到观众的反应和自己预测的一样,胡虎感到非常满意。 谅他们想破了头,也不会想到每个主播都有一套‘直播专用表情包’,专治各种面瘫。 像胡虎这种没有表演天赋的人,系统赠送的这套表情包十分有用,只要心念一动,表情包就会选出一个最合适的表情糊在他的脸上,然后他的表情就会非常符合当下的气氛了。 听系统说,隔壁有个大主播是面瘫,平时就指着这个表情包过日子。 胡虎不知道面瘫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但是连大主播都对这个表情包依赖不已,可见表情包是个好东西! 收拾了一下心情,胡虎挑了一个‘微紧张02’的表情,把它固定在脸上,然后就猫下腰,小心翼翼地在丛林里探索起来。 所以胡虎知道他这个动作在这个小岛上多此一举,但是,它有一个,可以营造紧张气氛! 是的!有时候直播不是看你的硬实力,而是看你会不会演。 只有细节演的煞有其事,连你自己都信了,那样才能骗过观众! 大多数观众,就是这样的傻甜白。 只要维持好人设,就能轻轻松松的圈一波粉,而且这个人设维持久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观众会自己脑补帮你解释。 在直播界,所有小有名气的主播都太熟悉这套套路了。 胡虎轻车熟路的营造出一种紧张的气氛,敬业的系统还在直播界播了一段步步惊心的音乐,这立时让观众们的寒毛都竖起来了。 [好可怕,明明我坐在家里,却比虎爷还要紧张。] [这就是来自丛林的气息吗?太吃鸡了!现在有个阿凡达从草丛里跳出来,我都不会觉得奇怪!] [666阿凡达是什么鬼?] 在长得过颈高的草丛里走了一会儿,胡虎有些疲倦,于是他跟观众说了一声,坐在原地休息。 不过,即使是休息,他也没闲着,他用一路采集来的草编了双草鞋。吃瓜群众们这才发现胡虎一直光着脚。 [心疼,虎爷也太惨了,光顾着看岛了,都没发现虎爷光着脚。] [萌新不懂,主播为什么不穿鞋,他就那么穷吗?] [很多新来的不知道,我这个老粉就跟大家解释下。 虎爷每到一个新地方直播,之前得到的金银珠宝、锅碗瓢盆都会清零,所有的工具都要在新世界取得,所以虎爷都是每次都是裸装直播,可让人心疼] 弹幕里的言论勾起了胡虎的心酸回忆,每次直播都要被这么来一次。他辛辛苦苦买的东西,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被这样弄走了! 系统跟他解释过,传送要消耗大量能量,所以那些杂物它就不带走了,胡虎也能理解。 但是辛辛苦苦一整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任由胡虎怎样大气,这么玩久了也hold不住。 好在,美食主播还是有点福利的。 凡是关系到制作美食的调料,还有他在其他位面收集到的食物,都是能放在美食空间里的。 然而,那个空间虽大,却也只能存放美食。 至于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虽然是厨具,但系统表示它们不属于美食,所以它不收。 这就很尴尬了。 所以每次除了空间里的食物,胡虎都是裸装上阵。 有的时候为了直播效果,系统甚至会把他的衣服给弄没,只留一条裤衩,让他自己找衣服穿…… 因为系统的坑害,胡虎已经习惯了自力更生。 自己编草鞋,自己就地取材制衣服。 以及为了制作厨具,他专门练了一门铁砂掌,用手把石头掏空,然后做锅…… 讲真,没有能比他动手能力更强的主播了。 熟练地给自己制作好草鞋,套在脚上,他全身的这一套就算齐了。 胡虎拨开草继续走,期间他遇到一棵树,于是他想办法弄下来一些木头和枝条,和捡到的石头一组合,一个简易的石矛就做好了。 “兄弟们,看我直播的都知道,在危险的环境中,有一把合手的武器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增大你的生存几率,还可以帮你解决一些意想不到的猎物。” “沙沙~沙沙~” 一阵践踏草叶的声音传来。 一听到这个声音,胡虎赶紧握紧了手中的石矛,悄悄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凑了过去。 他轻手轻脚的拨草,竟然毫无声息,只是一溜烟,他就见到了那只跑过来的猎物。 回想起某个叫贝爷主播的口吻,胡虎故弄玄虚道:“嘘,你们瞧,我发现了什么?” 第五十五章 [虫子!好大的虫子!] [虎爷是穿到侏罗纪公园了吗?怪不得这儿的野草都那么高。] [坐等虎爷吃虫子, 不知道这种虫子吃起来是什么味道。] 随着镜头转移,站在胡虎面前的赫然是一只硕大的虫子。 这只虫子足有一人高,看见眼前从未见过的生物,它犹豫了下。但是虫子的智商毕竟不高, 所以它只驻足了一会儿,就举起锋利的前肢, 阴狠地朝胡虎劈去。 “啪!” 胡虎用石矛一挡, 木头和虫子的锯齿之间就蹦出了耀眼的火花,然而只是一刹, 用木头做柄的石矛就横腰斩断,掉在地上咚咚地嘲笑着它的主人。 [完了完了,虎爷这次要栽了, 连武器都被劈成了两半,看来是抗不过那个大虫子了。] [我看虎爷很稳, 连异形都能手撕,没道理打不过这个大虫子。] “呸,这木头忒不结实!” 胡虎没有理会观众的反应,他只是唾了一声, 转眼就握紧手中剩下的另半截石矛,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一个冲刺就往虫子的身上冲去。 “哈啊——!” 大虫举起前肢的双刀乱舞, 可惜这抵挡不了胡虎的冲锋。 只见胡虎一个虎扑就按倒了大虫,用石矛狠狠地往虫子身上扎。 然而他刚刺了几下,一个尴尬的事就发生了, 石矛根本刺不穿虫子身上的厚皮。 [23333333,笑疯] 一时间,直播间里充满了快活的气息,而胡虎也尴尬的老脸一红,赶紧用手嘎吱一声把虫子的头扭断,这才挽回了他在观众心中的形象。 “咳,计算错误。没想到这个虫子的皮这么硬,连石头都戳不进去。”胡虎强作严肃道:“当然,这只是个意外。在大 分卷阅读62 分卷阅读6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3 多数世界,生物的表皮是抗不过坚硬的石头嘀,所以用石头来做简易的武器,仍然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解决完大虫子,胡虎自然不能浪费。 于是当着直播间20万观众的面,他掰断了这种类似螳螂虫子的前肢,把里面的肉展示给观众看。 “这种‘螳螂’的肉是雪白的,看样子营养相当丰富。在野外,一丝一毫的热量都是珍贵的,所以虫子这种难得的食物是不能错过的。” 胡虎一边剥前肢上的硬壳,一边对观众道:“虽然这只‘螳螂’变大了点,但毋庸置疑,它是一种高蛋白的食物,掐掉头就可以吃。”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这种虫子到底好不好吃?我现在就试试。” 胡虎说完,就立时撕了一块‘螳螂’上的肉,也不管生熟,直接塞到嘴里细细咀嚼。 “好吃!”胡虎眼前一亮:“这种肉比蟹肉还好吃,生吃也十分美味!” “它的味道,有点像蟹肉,但也有股甜滋滋的味道,和奶油很类似。我本以为这两种味道结合在一起会很难吃,结果超乎我的想象!” 咽下口中的‘蟹肉’,胡虎跟观众打了一声招呼,就狼吞虎咽地撕扯着‘蟹肉’大吃着,很快,一条成年男子胳膊那么大的前肢就被他全吃完了。 但是吃了这么多,胡虎也远远没有饱。 他能用凭肢体的力量手撕虫子,说明他身体的力量是很大的。然而力量大也意味着消耗大,所以他必须吃大量食物才能弥补消耗,这也使得他的食量无比巨大。 每天必须花很大时间觅食,这本是一个缺点,可胡虎是一个美食主播,这个缺点就又变成难得的优点了。 一条前肢填不饱胡虎的肚子,所以他干脆把整个大虫都啃完,这才吃了个三分饱,终于没有那么饿了。 [每次看都很好奇,虎爷是怎么吃比他还大的食物的?] 吃完虫子,胡虎一边走路消食,一边瞄弹幕。 看到很多观众都对此产生疑问,他开口解释道:“为了更好的直播美食,我修炼了一门特殊的功法。这种功法能把入口的食物化作精纯的能量,把人体吸收不了的废物排出体内,顺着毛孔散发到空气中,所以我才能吃这么多。” 跟观众解释完,胡虎抄起一截‘螳螂’的刀锋,继续往前探索。 经过刚才的一战,他知道这里的石头不中用,还不如他直接手撕。 然而这‘螳螂’的刀锋确实一个不错的东西,能削木断石,是个趁手的好工具。 又跟几个巨大昆虫一战,因为有一个像屎壳郎的虫子太恶心,所以在看到它推的巨大粪球后,所有观众都表示求虎爷放过,他们不想看他吃屎壳郎,胡虎这才作罢。 观众们的宽容大量让胡虎松了口气,其实他也不想吃屎壳郎。 不过,跟这几只昆虫的战斗让胡虎心里庆幸,幸好这个位面的人类还没探索到这儿,要不然按据系统给自己的资料,以他们的能力根本对付不了这些虫子。 在直播里看着轻松,那是因为他的身体强度远远超过了这些虫子。 毫不夸张的说,他就站在那儿让这些虫子砍,它们都不能对他造成一丝一毫的伤害,然而换成任何一个此位面的人,结果就大不一样了。 不像他在直播里向观众们吹的那样,这里的石头和其他位面的石头没有区别,是这些虫子的锯齿太锋利了,所以才能一下子劈断石头! 是的,在打死第一只‘螳螂’后,他曾用锯齿切了块石头试试,结果他轻轻一刀石头就断了,而锯齿上一丝裂痕都没有,可见锯齿的锋利。 所以说,‘螳螂’的锯齿,实际上比削铁如泥的宝剑还要锋利! 由此可见,这里的生物相当危险,但是越危险的生物越好吃,也不枉来着直播一趟。 吃了几只虫子,胡虎也有些吃腻了。 于是他离开陆地,转头走向大海。 比起陆地,海里的美食也不逞多让。 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只留下一个裤衩。胡虎深吸了一口气,就猛地向海里扎去,当他再次出现是,手里赫然多了一条足有一米长的大鱼! 当然,以他的身量比较是一条大鱼,比起陆地上的昆虫,这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小鱼了。 抓到鱼后胡虎本想向观众们炫耀,可是他还没来得及摆poss,就被从天而降的石头砸到。 有一只巨鹰盘旋在他头上,把一块人头大的石头从天砸下,想要砸人吃肉,可惜胡虎一接触到石头就消失不见了。 “这位先生,这里是便利店。” 面对满头问号的胡虎,路鹿好心向他解释到。 “便利店,我知道,但是为什么我会来便利店?”胡虎非常不解:“还有我的系统怎么死机了,你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胡虎提出了一连串问题,于是路鹿就给他详细解释了一番,这才解除了他的疑惑。 “你这地方可真厉害,连系统都能治住。”胡虎嘿嘿一笑:“兄弟,打个商量,既然你这儿是卖东西的,我能不能用我的鱼跟你换啊?” 胡虎被传送过来的时候还光着身子,全身只剩一裤衩,除了他手中的鱼,他可算是赤条条来无牵挂。 至于美食空间里的食材和调料,不知为什么,在这个便利店里他根本打不开空间。 好在胡虎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打不开也不过多纠结,而是打算直接用鱼换了。 “可是,胡虎先生。你刚才不是正在直播吗?要是鱼没了,你怎么跟自己的观众解释?” “这个嘛……”胡虎一愣,但很快就不在意道:“我来的地方靠海,海里有很多鱼,我再潜下去捉一头就是了。” 胡虎的话让路鹿一阵无语,不过他没多问,就让开了位置,让胡虎自己挑选想要的货物。 跟路鹿打过招呼,胡虎自己就溜达到便利店逛开了。 知道这地方能克制系统后,他心里一下子就有了个主意。 当然,他的主意不是对付系统的。实际上,他本人十分感激系统能选中他做主播。 虽然做主播的风险挺大,但没有系统,他们原先就是死人,是系统把他们复活,所以他们才要打工还债。 他只是受不了开局连鞋都没有的窘境罢了。 按照系统的打算,他是要在这个孤岛上直播半个月的。 没有鞋,他能自己编。没有水,他能自己找。没有盆子,他可以用手掏空石头制作盛水的盆子。但是除了衣服什么都不给,这就有点太过分了。 他这次只是想试试,能不能把这里的东西拿到直播的地方用。如果能,他以后就可以来采购一些生活用品,让自己的居住条件舒服点了。 因为主要是做实验,所以带什么都无所谓。 分卷阅读63 分卷阅读6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4 为了回去的时候被观众看见,影响直播效果,他从货架上找了一个打火机拿到收银台前。 在得到了路鹿的同意后,他把鱼留下,然后把打火机装到裤兜里,就离开了便利店。 [虎爷!你刚才去哪了?] [吓死我们了,我们还以为你被那只鸟砸死了!] 看到弹幕里一堆人的关心,胡虎心里一暖。他笑呵呵地安抚了一下观众,然后在走路的时候不着痕迹地碰了一下裤兜,确定打火机是在裤子里。 “系统,我从便利店得到的打火机能用吗?” “可以,但是不能再直播的时候用。” 听到系统的回答,胡虎满意地笑了。 他每天直播八个小时,其余时间自由支配,有了便利店能去,他以后的日子会过的相当滋润。 第五十六章 由于把鱼留在了便利店, 所以胡虎必须要再潜到水里抓鱼才行。 闭气潜到水里,这次胡虎抓到了一条更大的鱼。 上岸后,他一抖水把鱼展示给观众看,赢得了一片赞叹。 胡虎继续在孤岛上直播烤鱼, 而便利店这里,路鹿也提着大鱼量起了长度。 “这鱼都有一米长了吧。”在他的旁边, 宋程羡慕地道:“要是烧熟了吃, 肯定能吃好几顿。” “确实。”路鹿赞同道:“可是这鱼全身都是幽蓝色的,真的能吃吗?” 路鹿不认识这种鱼, 想当然,异世界的鱼自然是和地球不同的。 然而,尽管胡虎再三保证这鱼能吃, 路鹿也对鱼持有怀疑态度。 地球上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越美丽的东西越有毒, 这并不仅限于蘑菇。 所以,路鹿提着鱼一筹莫展,他想干脆扔垃圾桶好了,这么诡异的鱼, 他也不敢送人。 虽然宋程有想要的意思,但是他也不敢给,万一吃死了人, 那就呵呵了。 在路鹿拎着鱼晃来晃去,准备明儿刨个坑把它埋了的时候,便利店的门铃响了, 于是他匆匆把鱼塞到冰柜里,先看进来的客人是谁。 “嗯,好浓郁的鱼腥味。” 没等路鹿招呼,新来的客人嗅着味道,就自顾自地走到了盛放鱼的冰柜前。 “果然,是我没从见过的鱼!” 看到冰柜里的大鱼,新来的客人满脸都是喜悦之色,他没征得路鹿的同意,就旁若无人地用针在鱼上挑了一丝,凑近鼻子仔细嗅它的味道。 “等等,那鱼不能吃!” 新来的客人在闻过鱼的味道后,大有把鱼肉塞到嘴里的架势,虽然路鹿对他无礼的行为看不过眼,但他还是出言阻止,生怕这位客人吃鱼中毒。 “不能吃,难道有毒?”听见路鹿的阻止,梅史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但闻起来感觉没毒啊?” 梅史心道有没有毒还要吃了才知道,于是他不顾路鹿的劝阻,径直把这一丝鱼肉塞进嘴里,细细地品尝它的味道。 “肉质鲜嫩,好鱼!”他边尝边道:“这一定是在大海里无拘无束长大的鱼,否则不会有这么细腻的味道!” 因为先前听过路鹿的提醒,所以梅史对鱼的毒性也很在意,鱼好吃是好吃,但是为了吃把命搭上就有些不合算了。 于是,他运气体内的元力,故意加快了鱼的消化,结果这丝鱼仍老老实实的,完全没有毒素渗出来。 “这鱼没毒,可以吃。”他扭头朝路鹿道:“但谢谢你的提醒。” “不用谢。”路鹿有些无语地道:“还有那是我的鱼。” 梅史因为见鱼心喜,所以刚才忽略了这点,现在听路鹿一说,他就不好意思起来。 当着鱼主人的面动他的鱼,还把人家的鱼吃了一块,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太没道理了。 知道自己做错,梅史立马歉意道:“对不起,请问这鱼怎么卖,我愿意十倍赔偿。” “没事,赔偿就免了。”梅史的道歉态度很诚恳,路鹿也就原谅了他:“反正这鱼蓝的诡异,我们也不敢吃,你要是能吃,就拿去好了。” “谢谢!” 听见路鹿愿意把鱼给他,梅史大喜过望,不过他还是诚恳地道:“这鱼真的没毒,没有元力的普通人也可以吃。而且这种鱼切成鱼脍相当美味,你留着自己吃吧。” 说完这番话,梅史有些心痛。 对于一名厨师而言,能找到一种从没见过,而且还很美味的食材是非常难得的。 但是他觉得路鹿不知道鱼的价值,所以才把鱼让给他,他不能占人家的便宜。 “这鱼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梅史的再三解释勾起了路鹿的兴趣,一知道没毒,他就有些期待起蓝鱼的味道来了。 这鱼,是美食主播胡虎带来的。 胡虎在荒岛直播,捉到的鱼自然是天然食材。而且路鹿从没吃过异世界的食物,所以难得能有这种机会,他当然不想错过。 每次他看异世界的客人们来到他的店里,吃一碗泡面都十分陶醉的表情令他十分羡慕。 他知道泡面的味道也就那样,吃多了一见就会觉得腻。 但是那些客人从没吃过,所以才觉得新奇,觉得好吃,要是让他们天天吃,他们肯定就觉得这味道也不过如此。 除去类似于赵雪这样资源匮乏的世界,大多数客人都是尝个新奇。 这样的场面看久了,他也情不自禁地想体验一下新奇的味道。 而眼前这条蓝鱼,就给了他这个机会。 可是…… “这位先生,你还是拿走吧。”路鹿遗憾地道:“我不会做饭,而且这条鱼也不能拿出这家店,你还是把它带走好了。” “这不是问题。”梅史摇头道:“我叫梅史,还有刚才实在对不住,我就切个鱼脍赔罪吧。” 在路鹿惊异地目光下,梅史从一块玉佩里掏出一把菜刀,一个菜板,以及一套盘碟。 然后,他伸手把鱼抛向了天空,一片冷厉的倒影闪过,一大片鱼鳞就整齐地剥落到一个碟子里。 “好快!”忍不住围观的宋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都看不清刀的样子,鱼鳞就剥好了。” 宋程的话让路鹿不住点头,梅史挥刀的速度极快,他和宋程连刀都看不清,只能隐约瞅见一片残影,可见梅史的刀工之快。 梅史只不过抛了一次,整条鱼就都被刮干净。 当梅史把鱼盛到盘子里的时候,两人才惊骇地发现,就在鱼上抛的短短一瞬,连鱼的内脏都随之处理好了。 “厉害。”路鹿感叹道:“梅先生,你真的是一名厨师吗?你的刀挥得比打仗的都快。” “鄙人只是一名厨师,不是那些打打杀杀的人。”梅史得意地道:“我会一点武功,但这也是为了更好的做美食。” “我的刀可没有沾过一个人 分卷阅读64 分卷阅读6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5 的血。” 梅史的话让路鹿肃然起敬,学了一身好功夫只为实现做厨子的梦想,这种心境值得他去学习。 不过…… “有一身好武艺傍身,只用来做饭,不会觉得很遗憾吗?” “遗憾?”梅史道:“这倒没有,其实我很奇怪,学了一身好本事不去做饭,不去干自己喜欢的事,非要打打杀杀,这有意思吗?” 当然有意思。 路鹿暗道,功成名就,财帛动人心,无论是名还是利,学武的大多都有类似的追求,像你这样的才真正少见。 路鹿没有说出口,但是梅史却知道他想什么,因为这种事他经历的太多了,有很多人都嘲笑他是个胆小鬼,才会抛下一身武艺不用,专门做厨子,就连他的师傅也不理解,气得把他赶出了师门。 其实,梅史觉得那些人才不明白。 有了一身好武艺,身体会更强健,眼里也会更强,这样无论是颠勺还是别的,都会更轻而易 举。 有这样好的条件,不去做厨师才是浪费! 漫想间,梅史已经处理好了鱼,接下来就是切鱼脍了。 在两双眼睛的注视下,梅史拿刀在鱼上一划,就宣布大功告成。 “梅先生,这鱼切好了吗?”望着依然完整无缺的鱼肉,路鹿迟疑地道:“我们该怎么吃?” 在路鹿旁边,宋程也用疑惑地目光盯着梅史。见状,梅史用刀在鱼上轻轻一抹,大块鱼肉就散成了一块块的薄片。 原来,并不是梅史没把鱼切好,而是他的动作太快,所以在切好后鱼还维持着原先的样子。 梅史的刀工实在神奇,两人均为他精湛的刀工惊叹不已。 在梅史撒好了柠檬汁后,他们先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鱼片端详起来,并没有急着下口。 产自异世界的鱼片呈现出漂亮的浅蓝色,好像天空,好像大海。在便利店的灯影下无比美观,让两人都舍不得吃了。 但是路鹿知道,没有梅史的刀工,鱼片不会变得如此漂亮。 切好的鱼片薄如蝉翼,这让鱼片有了艺术般的晶莹感。 跟日料店切成几毫米的生鱼片不同,中国的鱼脍,可是有着以薄为美的准则。 孔子曾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虽然他本人可能不推崇饕餮之欲,但是无疑,鱼脍切的越细,越能激发出鱼生独有的味道。 在路鹿和宋程即将动嘴前,梅史制止了他们,另在一个小盘上装了些黑色的液体调料。 路鹿尝了尝,这黑色的液体咸咸的,味道有点像酱油。 不过此时他懒得想这种调料究竟是什么,而是直接抄起筷子,沾上调料就把鱼脍放到了嘴里。 轰! 鱼脍鲜美的味道立时在口中轰爆开来。 路鹿首先尝到的是柠檬的酸味,酸味中和了生鱼本身的腥气,把生鱼本身的甜挖掘出来,变得甜淡爽口。 在柠檬的作用下,酸甜的鱼脍已经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然而酱汁的咸味又给舌尖带来了新的味觉,酸甜咸在舌尖上不断重奏,让路鹿仿佛成了那条正在被众人吞食的游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的生长。 仅仅是一片鱼脍,他就完全沉醉在海的气息中无法自拔。 第五十七章 “太好吃了!” 在咽下一片淡蓝色的鱼脍后, 宋程发出一声惊呼。 他原以为便利店里的东西就够好吃了,尤其是那个午餐肉,量大油腻,一盒能吃的满嘴肉香。 却没想到梅先生做的鱼比午餐肉还强百倍, 和他以前吃的东西完全是两个概念。 他们所住的地方有河,夏天的时候父亲会捞出几条给家里改善伙食, 但是, 他们那时候吃的鱼和现在吃的完全不能比! 更别说他们那时候还加了油盐和菜炖,而梅先生, 他只是把鱼切成片就这么好吃! 宋程没做过饭,想不清其中的关窍。 不过尽管他不理解梅史的技艺多么高超,却不妨碍他享受美食。 真正的美食让他忘了谦让, 手中的筷子不停地夹盘子里的肉片。 从海里刚捞出来的,冰蓝色的鱼脍放在嘴里凉凉的, 只消用舌头一嚼就会融化在嘴里,让人仿佛在吃酸甜的雪。 尤其是鱼脍薄的几乎没有厚度,就更像是在吃雪片了。 在三人忘情地大啖下,不消几分钟, 一盘晶莹剔透的蓝鱼就被食用殆尽。 就连身为厨师的梅史也失去了矜持,飞速地使用筷子抢夺鱼片,尽管他有克制, 但是在武功的帮助下,他还是吃了最多的肉片。 眼看一盘不够,梅史干脆把剩下的鱼都处理了, 又整理出满满的两大盘。 “呼,吃的好撑。” 路鹿明明吃了晚饭,但蓝鱼的美味又唤醒了他的第二个胃,所以他直到肚子装不下,才放下了筷子,遗憾地看着仍在吃的两人。 “我也吃饱了。” 继路鹿之后,宋程也往胃里塞不下去了。最后反倒是梅史吃的最多,让两人不禁羡慕起元力的妙用来。 有武功就是好。 等最后一片鱼脍吃完,梅史在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吃饱后他有些后悔,本来他打算只吃一点,剩下的留作研究,结果到最后能切脍的鱼肉都被他切了…… 美食误事啊,他懊恼地想。 在懊恼了一会儿之后,梅史才从这纠结的心态中挣脱出来,他想起他现在在异世界,一条蓝鱼吃了就吃了,像这样他从未见过的鱼还有的是。 于是,梅史激动地道:“店主,像这样的蓝鱼你这儿还有吗?你能帮我买一些吗,我以后过来拿。” “梅史先生。”路鹿遗憾地道:“不是我不想帮你,你做得鱼脍非常好吃,但是这种鱼我的世界也没有,这是来自其他世界的客人带来的。” “竟然是这样……”梅史有些失望,他强打起精神道:“如果他还有别的食材,请务必帮我留下,我会经常来的。” 说罢,梅史还不死心,他就一直缠着路鹿问这个位面还有什么好吃的东西。 被梅史缠得烦了,路鹿干脆打开笔记本,搜了一堆食材给梅史看,终于打消了他的好奇心,令他悻悻而归。 据梅史的表现来看,他们两个位面的物种应该很类似,所以他才会这么失望。 不过胡虎(美食主播)也说他会经常过来。 路鹿知道胡虎吃的食材都是在不同位面捕捉的,应该不会让梅史失望。 答应了梅史帮他收集食材后,路鹿有些后悔。 因为这显然会让他有些麻烦,不过想到以后他能经常吃梅史做的美食,他就觉得这点麻烦值。 作为大吃货帝国的子孙,为了吃承担一点代价还是可以接受的。 目送梅史离开店门, 分卷阅读65 分卷阅读6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6 路鹿倒在椅子上不想动,因为他撑得动一下就难受。 和他一个反应的是宋程,这家伙不估计自己的胃量比他吃的还多,这就让他吃了一海碗饭的肚皮更加难受了。 和趴在桌子上的路鹿不同,宋程尽管难受,也要咬牙学习。 感觉顶到他嗓子眼的蓝鱼,宋程非但不后悔,还十分幸福。 他宁可体验吃撑着了的感觉也不想饿着,比起饿肚子的胃痛,还是撑着比较舒服。 宋程忍着肚胀学习,而路鹿在好受了一会后开始慢吞吞地在店里遛弯。 要是平时他不会如此不知节制,但是梅史做的东西太好吃了,让他根本停不住嘴! 而且不知道是鱼的原因,还是梅史的原因,在吃的时候他隐约觉得鱼好像在发光,而且还产生了幻觉,差点以为自己就是那条鱼了。 要不是鱼脍是他亲眼看着梅史做的,他一定以为这家伙在食物里加了荧光粉和致幻剂! 因为,食物怎么可能会发光? 在路鹿一圈圈溜达的时候,门口的门铃又响了。 伴随着‘欢迎光临’的女生,一位灰头土脸的客人闯入店中,不敢置信地看着干净整洁的便利店。 有明亮的灯火,店里还有悠闲走动的人。果然是他快死了,所以临死产生了幻觉吗? 或者说…… “我已经死了?这里是…天国吗?” “不是,你还没死呢。”路鹿捂着还有点小撑地肚子道:“这里是卖东西的便利店,你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地方了。” 库比懂得‘入乡随俗’的道理,虽然尽管满是惶恐和不安,他还是依言翻起自己的记忆。 当他终于得知便利店到底是个什么玩意的时候,他感动地热泪盈眶:“我,我得救了!我终于躲过那个怪物了!” “怪物?” 便利店的客人千奇百怪,来这里的方式也五花八门,但是在逃难的时候过来的,这还是第一次。 感觉到路鹿的好奇,库比有讨好这里主人的心思,所以他没有隐瞒,把他的遭遇毫无保留地交代了出来。 而且对他来说,他早就沦落到了最糟糕的境地,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隐瞒的了。 为了让便利店主人了解的更清楚,库比干脆从他最初的不幸说起—— 在流落到灾厄之地之前,库比是一个有着继承权的小贵族,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 作为注定要继承父亲爵位的人,他自然享受了家族最好的资源。 然而在一次学院冒险的时候,他使用的传送卷轴出了问题,所以他不幸被传送到了灾厄之地,一片有进无出的地盘。 一开始被传送过去的时候,他还心存幻想,心想无论他被传送到了哪儿,父亲总会找到他,还会狠狠惩治那个贩卖劣质卷轴的人。 但是当他从别人口中得知这是灾厄之地后,他就心灰意冷,不再去想逃出生天的事了。 灾厄之地是一处深深的峡谷之地,据说里面植被茂盛,只可惜进去的人都出不来。久而久之,它就成了关押犯人和处理不听话奴隶的地方,因为进去里面只有等死。 可当库比到里面的时候,他发现里面的日子并不艰难。 里面的居民虽然都是罪人,但他们并不都是凶神恶煞的人物。 恰恰相反,有一些人十分友善,而且峡谷里的食物也十分充裕,所以在最初的那几天,库比还过的挺惬意,觉得如果不能出去,干脆在这里呆着得了。 结果他来峡谷的第五天,噩梦狠狠地击碎了他的天真,灾厄之地,向这个新居民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孔。 一个每逢月圆之夜会出现的魔鬼,从沉睡中苏醒过来,开始在森林里寻觅他的猎物。 “那个魔鬼,它无比强大,而且憎恶人类,所以在峡谷里居住的人都畏惧它,每到这天就会找地方躲起来,以免被它发现杀死。” “原来是这样啊。”路鹿同情地道:“那你们有没有试过集合起来把它杀死,这样就不用躲了。” “不行的,魔鬼的力量超乎想象。”库比苦涩地摇头:“有十几个职业者仗着实力强大,组合起来想要干掉那个婊子养的恶魔,结果都被它杀了,只用了一个呼吸的时间。” “这是一个躲起来,目睹了这一切的居民说的。” “那么,只要躲得隐蔽,还是能逃开这个魔鬼的追杀吧?” “是,看你躲得程度,还有魔鬼的心情。” 说到这儿,库比愤恨地握起了拳头:“这个魔鬼的感官十分灵敏,有居民说它完全能感觉到我们每个人的位置。但它可能是怕一下子杀完了,没有老鼠再供他取乐,所以才故意放过一些,让他们苟延残喘,在恐惧挣扎逃生。” “我不敢相信那是真的,但是有一次我躲在山洞里被它瞟了一眼,却没有死,我就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的!” “从那次以后,我就知道它一定会找上我,只要它觉得玩够了。” “然后…果然,他这次果然来找我了!”停顿了一下,库比闭上眼,仍掩不住满脸的恐惧:“今晚我躲在一个树干里,连大气都不敢出。结果那个魔鬼,它,它就趴在树干上,用眼对着树缝,狞笑地看着我!” “你,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库比哆嗦着道:“我当时真的以为,我就要死了!” 库比恐惧的发抖,见状路鹿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走去冲了一杯巧克力奶茶给他喝。 谢了路鹿的好意,一杯温热的奶茶下肚后,库比的情绪才好了些,说话才重新恢复了利落。 第五十八章 “店主先生, 你这儿有吃的吗?” 温热的奶茶慰藉了库比的精神,也同样暖了他的胃。 落到肚子里的温润椰果没有带给他一丝饱腹感,反而进一步唤醒了他的食欲。 库比知道,他原先就是饿的, 只是恐惧和紧张压迫了他的精神,所以他才暂时丧失了饥饿感。 不过现在, 他已经完全好转, 饥肠辘辘的胃再次蠕动起来,提醒他的主人需要进食。 于是, 库比再次恳求道:“先生,在月亮刚升起的时候,我就在树洞里躲起来了。现在, 距离我吃上一餐已经过去了12个小时,非常需要食物。” 说到这儿, 他扯了扯他半湿的衬衫道:“你看,在半夜天上还下起了雨,所以我浑身都湿透了,如果您这儿有热乎乎的东西, 就再好不过了。” 库比想起那顺着树缝流淌进他身体里的雨,不禁打了个喷嚏,仿佛那股潮湿从灾厄之地追到便利店来, 令他哆嗦不止。 “看来你真的冻坏了。” 路鹿叹息一声,低头沉思店里有什么热的东西可以吃。 店里每天都会热的关东煮 分卷阅读66 分卷阅读6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7 ,然而今天销量很好, 所以关东煮早被销售一空,到晚上的时候就没有了。 看库比的样子,路鹿就知道他冻得不行,如果想尽快为他增加热量,还是方便快捷的食品为好。 方便、快捷、又是热热的东西…… 路鹿眼前一亮,他从货架上拿了一桶桶装方便面,飞快的撕开盖子,往里面倒上热水,这才端到库比面前。 “这是…通心粉吗?” 库比看着眼前的条状物,满眼犹疑,因为这种条状的物体他很熟悉,但是又跟他吃过的纳不热勒通心粉有很大的不同。 “这是方便面,撕开包装用热水泡上三分钟就可以吃。”路鹿道:“它是一种速食产品,专门供给那些懒得做饭又想很快吃上饭的人。” “面。”库比喃喃自语了几声方便面的名字,他接过路鹿帮他拆封的塑料叉子,低头专注地看着眼前的面,心里算着面煮好的时间。 “你先等一会儿,如果你等不及,现在也可以吃,只是味道可能会没那么好。”路鹿又道:“方便面本来就是熟的,不加热水直接啃也可以。你先吃着面,我去开热水器,一会儿你去洗个热水澡,或许能好过点。” 给库比一条干燥的毛毯,路鹿向库比要来了他半湿的衬衫和衬裤,把它们丢进烘干机里。 然后,他打开了热水器,这才回到便利店,继续趴着消食。 “面已经煮开了,你怎么还不吃?” 路鹿诧异地看着库比拿着叉子,出言提醒道:“你再不吃面就要泡成浆糊,一点也不好吃了。” “哦,已经熟了。” 库比恍然大悟,终于把叉子伸到了面里,用叉子挑出几根,吸溜溜吃起来。 “呼,呼,好烫。” 刚泡开的泡面无疑是滚烫的,但这对冻僵了库比来说不成问题。 让他感觉烫的是一种难以忍受的辣味,他猜测面里一定是加了洋葱,但是这种辣味却和洋葱的气质完全不符。 “是辣椒,你吃的是香辣牛肉面。我觉得你湿淋淋的,吃点辣的能让身体暖和些。” 路鹿的回答让库比无比赞同,这种辣味虽然难忍,但一桶泡面吃完后,他的身体果然暖和起来。 在路鹿的指示下,库比把一点汤汁也不剩的泡面桶扔进垃圾桶,然后裹紧摊子,等着名叫热水器的‘魔导器’烧好热水。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等待后,库比终于等到了路鹿叫他的声音。 于是他向店主学习了怎样调节水温,在演示了一次后,才终于开始了期待已久的淋浴。 “好暖和,这种一按就能产生热水的魔导器真是方便无比。”库比一边冲澡一边胡思乱想着:“店主先生在这个世界应该也是贵族出身,才能有如此多的魔导器使用吧。” 迅速地让热水淋遍全身,当库比结束洗浴时,他已经从热水中汲取了足够的热量。 当他出来时,另一个惊喜同样打动了他,他的衣服已经恢复了干燥的样子,用手一摸还有残留的热量。 “谢谢你,店主先生。”库比真挚地朝路鹿鞠躬感谢,同时略有不安地问:“店主先生,我,我还能再来这里吗?” “可以,你来的时候应该有一块红石就在你的附近,回去找到它,等石头滚烫的时候就可以过来。” 得到路鹿的许诺,库比心里有了成算,他打算在每个月圆之夜到便利店里躲着,这样就不会被那头魔鬼捉到了。 因为担心出去后魔鬼还在那里守株待兔,所以库比迟迟不敢离去,他向路鹿征得了天亮再走的许可,才松了口气,找了个位置倚着墙壁打盹。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时间很快到了十点半。 路鹿一看手机,已经到了休息的时间,他就跟宋程打了个招呼,挂上暂停歇业的牌子,径自回到了房间。 一夜无梦。 习惯性的摸了摸衣袋里符咒,路鹿起床洗漱,并不放心的朝便利店那儿看了一眼。 库比是个守诺的人,当路鹿朝外望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于是在洗漱过后,路鹿拉开了遮挡玻璃的窗帘,让便利店里的一切都镀上刚升起的阳光,任由路过的路人观看。 出门,晨练,吃早餐。 当路鹿回到便利店的时候,安闲(女店员)也打开店门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于是他就不去打扰她,缩回房间拨打秋彤给的号码,看看能不能拨通。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不在服务器,请稍后再拨。” “果然是偏僻山村,竟然连信号都没有。” 知道联系不了秋彤,路鹿耐心地等到晚上,算算约好的时间,秋彤过一会儿就应该来了。 “路鹿,你要的东西我带过来了。” 秋彤朝路鹿挥舞手机,手里还提着一袋东西,远远一看,路鹿就知道里面装的是石榴。 “你来就好了,还带东西干嘛?” 看见秋彤把石榴给他,他有些疑惑,他在城里又不缺吃的,秋彤自己留着吃就行,给他做什么? “这石榴和城里的不一样,是没有打过农药的纯天然食品。” 秋彤道:“这点我敢打包票,因为这石榴树就在我那附近,长虫的时候还是我动手捉的。” 秋彤打开手机,把石榴长虫的图片指给路鹿看,让路鹿寒毛直竖。 图片上,花花绿绿的毛虫在石榴上张牙舞爪的攀爬。 如果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了,一定会被石榴上密密麻麻的毛虫弄得浑身都不舒服。 在看了一会儿图片后,路鹿感觉毛虫也就那样,反正他最终吃的是石榴,又不是毛虫,紧张也没有意义。 把石榴放到一边,路鹿把秋彤手机上的图片导到他的电脑上。 在数天之前,他拜托秋彤帮他录一些山村的影像,因为他从未去过,所以想借此机会了解山村,以偿他不能出门的遗憾。 随着数据传输,图片和影像成群结队地出现在路鹿的笔记本上。 当图像全部拷到电脑上后,路鹿拔掉数据线,把手机还给了秋彤,自己则一边浏览图片,一边好奇地问她关于图片的故事。 “嗬,你们那还有杀狗的?” 路鹿指向一张图片。在那张图片上,一个鬓发斑白的老头举着一块污迹斑斑的‘收狗’的牌子,另一只手提着一条连着肠子的狗尾巴。 那狗尾巴上还沾着一点血,细细的肠子拉的老长,好似老汉是把尾巴生拽出来一样惊悚,让路鹿这个没有尾巴的后面都隐隐作痛起来。 “是的,那个地方的小饭馆有卖狗肉的。”秋彤道:“那个地方偏僻,买不了肉狗,所以饭馆的老板都是从当地收土狗。饭馆哪天收到狗,当天的大菜就有狗肉。” “我刚去支教那天,那儿的乡亲请我吃 分卷阅读67 分卷阅读6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8 了顿饭,有道菜就是烤狗肉沾盐,盛情难却,我就夹了几块吃。” 她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味狗肉的味道:“饭馆做的狗肉味道一般,沾着盐吃挺咸的,但没有网上说的那般难吃。而且饭馆没有菜单,都是食客看着菜架子上的菜点,不管是煮是烧,只要有菜,老板就肯做。” “那几个乡亲是看到架子上有狗肉,才请我吃的。” “不是肉狗你也敢吃。”路鹿道:“来源不明的三无狗,你也不怕吃出病来。” “都是乡亲们的好意吗,我怎么能不吃?”秋彤笑道:“饭馆的菜味道一般,不过面条给的踏实。比起城里一小碗十块的价,那里三块就有满满一海碗,上面盛满了浇头,全是韭菜或葱,味道是重了点,但是下饭,光吃面条就能管饱。” 比刚来店里的时候,秋彤的话里夹杂了乡音,普通话也没有一开始那样清楚了。 路鹿暗道果然环境改变人,秋彤才去了几个月,变化就那么大。 而且光看秋彤现在的衣服,就知道她改变多大了。比起一开始还有些时尚感的衣服,现在她穿的满是乡土气息,相信再过一段时间,说她是那个乡土生土长的人都有人信。 第五十九章 翻过关于狗的照片, 下面的就是充满了乡村喧闹气息的市井画。 在土路两旁,支起了各式各样的小摊。 有摆摊的叔婶不讲究,就直接把一张油布铺到地上,把扫帚啊、锄头啊……都整整齐齐地垛堞在一起, 等待上门的客人挑选。 在其中一张图片上,有一堆上了年纪的老人围着一个摊子, 上书‘贴膏药’。 老人们年纪大了, 不用顾虑那么多,就迎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挽起裤腿, 大大方方地给自己贴上,然后让贴膏药的用一个木槌给他捶腿。 “贴膏药的、卖水果的、还有卖油条的,这里的人挺多的嘛。”路鹿道:“这样看来, 山下的生活还挺便利。” “因为汇聚了好几个村的人,所以看起来才这么多。” 秋彤说:“这里的集每隔十天开一次, 下雨的时候推迟一天。每逢赶集,周边村子里的人都会来这里买缺少的东西,人多了,自然就有比较富裕的。” 秋彤赶集的地方是一个挺远的小镇。 镇子, 自然是比村子繁华些的。 不过再怎么繁华,在这个房价低廉的地方,衣食住行的东西都比城里便宜。 比如豆花, 一块五有满满一海碗,足够吃的肚圆,相当实惠。 一百元钱, 足够在供销社饭店请桌宴席,让宾客们都吃的心满意足。 “而且有时候,连这些钱也不用花呢。”秋彤笑道:“有的人捉了蛇去,跟老板说一声,他们也肯做。只是要自付油钱,给老板几个辛苦费。” “自己把捉的野味带到店里去做,连肉钱都省了,真是很合算。” 路鹿暗叹山里的人果然彪悍,连蛇都能捉了吃,果然没有他们不能吃的东西。 集市的照片秋彤拍了很多张,但路鹿只是粗粗地看了一眼,所以很快就翻完了。 浏览过层层叠叠的照片,路鹿在一组莫名其妙的照片上停下,奇怪地道:“秋彤,这是什么?植物的生长记录吗?” 只见,最开始的照片上显示出一组荒地。接着,在同一片地上,黄褐色的土里慢慢伸出了绿色的幼苗。 到了最后一张图片,幼苗长出了嫩嫩的叶子,正在随风摆动。 即使图片上看不到风的身影,也能通过叶子们舒展的方向,探寻到风的轨迹。 “这菜,不会是你种的吧?” 路鹿产生了一个不靠谱的猜测,他觉得秋彤再习惯那里的生活,也不能这么快就学会种菜吧? “这些菜当然是我种的。” 对着路鹿不信的目光,秋彤得意地道:“有学生帮忙,我很快就会了。” “先把土里的大块石头拣出来,拔掉多余的野菜,就可以翻地。把土翻得差不多的时候,在地上挖一道道沟,每道沟里浇上水,就可以等着土地吸收水分。” “当水完全渗在土里后,就可以在沟里细细地撒上种子,最后把土盖严实就行。” “我撒的是日本大叶菠菜,从山下的种子店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日本货。不过肯定是菠菜,都一样吃。等明年菠菜长好了,我给你带一茬最新鲜的,烫着拌凉菜肯定好吃。” “谢谢,我等着菠菜种好。” 看着图片上迎风舒展的小苗,路鹿莫名有了奇异的感觉。 他慈祥地看着这些幼苗,再三叮嘱秋彤,多拍些它们不同时间的照片,一有时间就让他看看这些菠菜苗。 面对路鹿的请求,秋彤满口答应。 她还保证过一段时间就做一个塑料小棚,以免这些苗子被寒风冻伤,否则他们来年就吃不到新鲜菠菜了。 又跟路鹿聊了一会,秋彤觉得时间不早了。 于是在买了一些日用品后,她就向路鹿道别,结果在临近门口的时候,她差点踩到一个小人,引起一声惊呼—— “这位女巨人,拜托抬抬脚,我快被你踩死了!” 凭空飞来一只巨脚,吓得贝莉赶紧用扩音术大声喊叫。 她是个普通的小法师,魔法水平可没有前辈们厉害,要是这只脚踏下来,她毫不怀疑自己会变成一滩肉泥! “你是谁?是谁在说话?” 冷不丁听到一个撕心裂肺地声音,秋彤也被吓了一跳。 她连忙左右张望,最后低下头,也没看见‘差点被她踩死’的东西在哪里。 “我就在你脚底下,快啊!” 看到女巨人还在四处张望,贝莉赶紧不停地大喊。 直到秋彤试探性地往后挪了几步,贝莉才放松下来。 “女士您好,我是来自斯纳城的贝莉。请问您能帮我个忙吗?” 秋彤的表现让贝莉放下了警惕,她觉得这个女巨人不是坏人,于是就大胆地提出了她的请求。 “秋彤,你碰见了什么?” 路鹿站在收银台后,远远地听见店门口传来一道声音,然而贝莉的声音实在太小,所以他只听见秋彤慌张的喊叫。 “没什么,我遇见了一个小不点。”秋彤缓过神来,捂着嘴轻轻地道:“没想到你这里连这样的客人都有。” “客人什么的,又不是我能决定的。” 没听清路鹿的回应,秋彤蹲下身,让贝莉爬到她的手指上。 怕这个小不点掉下来,秋彤把贝莉放到了手掌心,让她抓稳,这才带着贝莉走到收银台,把她放到了桌子上。 “谢谢您,好心的女士,如果您不帮我,我还不知道要走多久。” 贝莉感激地朝秋彤鞠躬,目送这位女巨人迈着震天撼地的步子离开 分卷阅读68 分卷阅读6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69 了便利店。 “那个,为什么你不飞过来?”路鹿疑惑地道:“前几次来的法师都是飞过来的,你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我,我还没有学会飞行术呢!”贝莉气愤地大喊:“以前来的是法师中的精英,我只是个废柴小法师,当然不一样!” 因为法力所限,尽管贝莉开了最大的音量,在路鹿耳朵里,也轻柔的和弹棉花一样。 若不是仔细听,他差点都要听不清贝莉到底在说什么了。 “那么,你这次来想要点什么呢?” “这个,这个……” 一问到这个问题,贝莉就扭捏起来。 和之前法师崇高的目的不一样,她来这里可不是为了研究。 实际上,她来便利店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偷懒。 为了更省力的完成她的学院任务。 斯纳城的法师享受着市民们的税金,自然也要为城市作出贡献。 今年的晨诞节,贝莉就被分配了一个采购晨诞饮料的任务,她的主要职责,就是为市民们带来足够的饮料。 然而,足够全城市民畅饮的饮品,只由一家店供应显然是不行的。 想到要一家家的联系商户,跟他们谈一个可以接受的价钱,花的钱还要在预算内,贝莉就觉得头疼。 于是,她就把注意打到了巨人国这里。 足够全城市民喝的饮料,还有比从巨人这里采购更合适的吗? 因为杰尔西法师带回了一大批魔晶,所以在分配魔晶的时候,贝莉这个勉强算是正式法师的家伙也有幸得到了一些。 有了足够的魔晶,一次性红石就可以批量制造。 因此贝莉嚷求一个同学帮忙,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块一次性红石,这才找到便利店里。 “原来如此。”路鹿道:“适合节日喝的饮料,你是想要酒精还是果汁?” “酒精……”贝莉思考起来:“晨诞节喝酒,万一那些嗜酒的人喝多了闹事就不好了,会扰乱庆典秩序的。” “所以,不要酒精,还是果汁就好了。” “果汁啊,那你是要碳酸饮料,还是100%果汁?虽然后者也加了不少添加剂,根本算不上纯果汁。” “果汁我知道,碳酸饮料是什么?” “碳酸饮料口味很多,有可乐、雪碧,果味汽水。碳酸饮料大概就是把一种对身体无害的气体充入饮料中,这样在喝的时候饮料就会冒出气泡。至于味道……喝起来有些刺激,和酒精一样有点喇嗓子,但是不会喝醉。” “碳酸饮料,我就要碳酸饮料了。”听到喇嗓子,贝莉眼前一亮。往年的果汁市民们都喝腻了,今年来点刺激的,一定能收到良好的反响。 “碳酸饮料,你想要那种?我刚才说的那些店里都有。” “店主,你能不能帮我推荐一下,哪种碳酸饮料最好喝?” “可乐,我觉得可乐最好喝。”路鹿笃定道:“但是可乐是黑色的,你们能接受的了吗?” “黑色的饮料。”贝莉有些犹疑,她还真不确定市民们能接受这样的颜色。 “除了黑色,还有没有其他颜色的碳酸饮料?” “芬达是橙色的、雪碧是透明的……店里的只有这些,你想要那种?” “呃……无色,我我要无色的那种,叫雪碧的东西。” 犹豫了半天,贝莉拍板做出了决定。 路鹿知道贝莉法术一般,连扩音术的声音都小小的,肯定也拿不起饮料。 于是他起身走到货架前,挑了瓶保质期最新的雪碧拿到收银台前,道:“抱歉,忘了问你要几罐了。我只拿了一罐,这样行吗?” “可以,一罐够我们喝了。” 贝莉点头表示感谢,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路鹿,仿佛在期待什么。 第六十章 “你看着我干嘛?” 通过精神力, 路鹿‘看到’贝莉正在仰头看着他,满眼全是期待。 贝莉的目光让他感到毛毛的,他不禁开始思索起自己是不是忘了什么。 路鹿的毫无反应让贝莉更加幽怨起来,过了许久, 她终于忍不住对路鹿道:“巨人先生,能不能拜托您把我和雪碧一起运到店门口?” 贝莉的话让路鹿恍然大悟, 怪不得她一直用那样的眼神看他。 刚才他的思维突然断片, 所以一时间没反应过来,贝莉一说, 他才发现自己忘了这件重要的事。 “贝莉法师,我光把雪碧运到店门口就行吗?这种饮料要打开易拉罐的拉环才能喝,要不要我现在帮你打开?” “打开, 那么碳酸饮料里的气泡会全跑光吧。”贝莉回想起路鹿告诉她的关于碳酸饮料的知识,果断地拒绝了他:“谢谢, 庆典后天才开始,我不想要一罐不新鲜的饮料。” “至于怎么打开易拉罐,我们会有办法的。” 贝莉拒绝了他的好意,路鹿也不强求, 小人们懂得许多奇妙的法术,对付一个巨大的罐子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他略过这截不管, 把贝莉放到易拉罐上,让她站稳,然后拿着易拉罐就向门口走去。 “好吧, 我把你放到门垫上你就能出去了。”在贝莉临走之前,路鹿想了想又道:“对了,碳酸饮料不能剧烈摇晃。要是摇晃后打开拉环,里面的汽水会像喷泉一样从饮料罐里喷出来,这点要注意。” “知道了,谢谢你!” 贝莉连连挥手,示意路鹿可以把她放下了。 看到贝莉归心似箭,路鹿就一把放下易拉罐。 他刚把易拉罐放到门垫上,握在他手中的罐子就和贝莉一起回了小人国,而他自己还站在便利店里,能够穿越空间的门垫并没有在他的身上产生作用。 斯纳城 贝莉刚一出现,那罐巨大的雪碧就和她一起出现在学院。 低头俯视地面,贝莉发现易拉罐占据了八分之一个场地。要整整一百个人拉起手来,才能绕这个罐子一圈。 “呼,幸好我把落点定在了这儿,要不然这么大的家伙铁定会把我家压塌。” 贝莉嘟囔了一声,低头看到了迎接她的朋友。 在朋友的招呼下,她给自己施加了个缓落术,然后就从易拉罐边缘跳下,和羽毛一般轻轻飘荡在地上,这才兴奋地对朋友道:“你看,为了晨诞节,我特意去巨人国搬来了饮料。这么多的饮料,足够市民们畅饮到天明!” “是呀,连远道而来的游客们的份都够了。”贝莉的朋友道:“不过你特意把这桶巨大的饮料弄来,不是为了晨诞节,而是想逃避联系酒馆的工作吧。” “嘿嘿,被你发现了。”贝莉不好意思地绕起发丝:“下次不会啦。” “真是的,竟然把魔晶浪费在这种地方。就是有杰西卡大人带回的魔晶,你也 分卷阅读69 分卷阅读7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0 不能这样浪费。” 露丝叉腰教训道:“你再这样,以后我就不帮你的忙了。” 面对露丝的教训,贝莉一个劲傻笑,想要含混过去。 好在她的朋友没有较真,所以在她做出保证以后,露丝大度地放过了,两个人又重新和好如初。 “行了,饮料我带过来了,接下来就是到学校里提交任务。”贝莉笑嘻嘻地道:“就是不知道,后天市民们看到今年的新饮料,会不会觉得惊喜。” 为了保持足够的神秘感,本来贝莉还想在易拉罐上盖层布,不过这么大的东西难以遮掩,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而是计划起一件重要的事来。 “露丝,你能帮我个忙吗?”急急忙忙地把水龙头从空间袋里掏出,贝莉朝露丝恳求道:“我想用切割术在易拉罐的底部钻一些孔,这样大家喝饮料的时候就能轻松多了。在我切割的时候,你能不能在孔里接上水龙头?” “这个,让我想想。” 露丝低头沉思。片刻过后,她确定自己能胜任这个任务,于是她答应了贝莉,在贝莉用切割术在管子上钻孔的时候,她快手把水龙头塞到孔里,并急速施法,让水龙头和易拉罐融为一体,互不分开。 就这样,在两人的通力合作下,一百个个水龙头很快就接好了。 在每个水龙头之间,它们都有一个人平举胳膊的宽度,所以贝莉不必担心人们为了饮料拥挤起来。众多的水龙头,足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虽然钻了孔,但在法咒的作用下,易拉罐内部和外界还是隔绝的,于是这让碳酸饮料里的气体得以保存。 对此,贝莉十分得意于她的聪明才智。 安放好了水龙头,接下来就是到学院里提交任务。 在回学院的路上,贝莉和露丝看到了无数匆匆忙忙的法师。他们都为了晨诞节奔波,不过他们大多数是法师学徒,真正的法师忙于自己的事,比起准备庆典,他们正在研究的东西显然更能造福人类。 向负责人提交了任务,接下来,就是等待后头的庆典到来。 王国历花月露日。 这天,万众瞩目的晨诞节终于来了。 晨诞节是庆祝斯纳城诞生的日子。因为斯纳城是远近闻名的法师之城,所以每到晨诞节的时候,斯纳城会吸引比往常多十倍的游客。 人多事乱,因此每到这天,城主会派出更多的警卫维持秩序,以给斯纳城的市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游玩环境。 在晨诞日,最让人期待的还是百看不厌的撒花仪式。 然而,和诸多城市一样。每逢大的庆典,总有大人物要发表一番见解,斯纳城也不例外。 可能是为了仪式感,也可能是因为官僚主义。在庆典开始,斯纳城伟大的城主,波尔大人接过旁边带着银边眼镜、穿着正装的秘书递过来厚厚的稿子,预示着他也要向那些大人物一样,开始发表演讲了。 波尔城主清了两声喉咙,瞄了稿子的第一行,就开始胸有成竹地向他的市民们演说。 最初,他赞扬了一年来市民们的努力,表扬了在这一年中为人类、为斯纳城做出贡献的青年。 然后,他把金质奖章发给了这些值得尊重的人。 在授勋仪式上,这些杰出青年一致得到了众人的欢呼,有人把鲜花扔到他们身上,花瓣淋了他们一身。 这种做法显然激起了人们的某种冲动,于是,有更多的人开始对这些青年抛洒鲜花和香果,还有些冲动的少女拽下自己的耳环朝青年们抛洒过去。 带着少女芳香体温的耳环无疑是美丽的,但是它尖细的一头却让人无福消受。 除了艺高人胆大的青年,有几个青年吓得不断闪躲,于是人群中发出善意地笑声,投向他们的耳环和果子也渐渐少了些。 结束了冗长,又让人尊敬地一系列仪式。 在人们期待地目光中,城主大人终于放下了扩音魔石,有停止讲话的意思。 波尔城主打量下面的人群,人群里零星开始有打哈欠的人。 于是他知道,前置仪式已经够多了,他应该在市民们的耐心消失前停止讲话。 最后,波尔城主展望了一下未来,朝诸多市民点头,就把舞台留给今天的主角——众多市民和游客们期待的撒花少女。 “我的女神出来了,看啊,快看啊!” “万岁,斯纳城万岁!” 在熙熙攘攘的呼唤声中,一个美貌的少女被抬上了由大理石垒成的高台。 少女身着白裙,头上戴着由五种花朵编织而成的花环。 在她的身下,是一张以藤蔓为底,玫瑰为褥的藤网,由四个红衣锦服的青年抓住藤蔓的一角,缓缓往上抬着。 随着少女登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而白裙少女一手抱着花篮,一边笑意盈盈地朝人群招手,并在一位红衣青年的搀扶下离开藤网,淅淅沥沥的玫瑰花瓣在他们路过的台阶上撒了一地。 在少女捧着花篮站稳后,一队有着大提琴和竖琴的乐队开始演奏。 在竖琴清纯高雅的演奏中,少女双手高举花篮,柔韧的细腰往后弯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引起人们的惊呼。 不过很快,他们就陶醉在少女纯美的舞蹈中,看着她一边起舞一边在舞台上抛洒玫瑰花瓣。 “快点结束,快点结束吧,这样大家就能喝我带回来的饮料了。” 在众人入神地观赏舞蹈时,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一直在念念有词。 站在贝莉旁边,露丝满脸羞红。她赶紧瞪了贝莉一眼,用手捂住了她的嘴,直到舞蹈结束,她才让贝莉的嘴解脱出来。 “露丝,你干嘛啊?”贝蒂不满地嚷道,结果得到了后者恶狠狠地瞪视。 “好了,我,我错了还不成吗。每年都是一样的撒花舞,别告诉我你没看腻。” 当贝蒂为自己开脱的时候,高台上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已经开始发芽生长。 在撒花少女精心布置的花阵中,这些迅速抽条、开苞的玫瑰在一分钟内完成了开花。 这时候原本满是花瓣的物体纯然变成了一座开满火红玫瑰的玫瑰园。 第六十一章 “呼, 撒花仪式终于结束了!” 玫瑰园建成,撒花少女一行人从舞台上撤下,引起阵阵欢呼。而贝莉也雀跃不已,因为人们终于可以喝她带回来的饮料啦。 仪式结束, 宣告着庆典正式开始。 于是市民们按照自己的兴趣在城市里游玩,当然, 有余兴的还站在舞台下面看其他节目。 “撒花少女果然漂亮, 咱兄弟俩没白来一场。走,喝酒去!听说斯纳城的葡萄酒也是一绝, 咱俩远道而来,也要喝个够劲,才不算白来一场!” 舞台下边, 一个彪形大 分卷阅读70 分卷阅读7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1 汉豪迈地锤着他兄弟的背,换来后者的一声苦笑。 害怕自己的腰被锤断, 年轻的圣骑士连忙制止了他的狂战士兄长:“哥,那边就有饮料。听说斯纳城每年都会供应一批特色饮料,今年的可能会是酒。” “酒?”狂战士眼前一亮:“走,米歇尔, 看看他们都在喝什么。” 想到甘醇的酒浆,狂战士就心里痒痒,于是他迫不及待地挤了过去, 而他的兄弟也紧随其后。 因为节日的原因,在易拉罐旁边的人不是一般的多。 然而贝莉足足开了一百个水龙头,所以虽然费了一番力气, 狂战士二人还是很快就排到了队。 “一杯雪碧*碳酸饮料两个铜币,请自觉付款。” 名叫‘易拉罐’的桶装物上贴了一张说明,狂战士环顾四周,几乎每个水龙头上都贴了这样一张纸。 看完简短的说明后,他大概知道该怎么喝饮料了,只是他不知道碳酸饮料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不过,看周围人的反应,都是一脸享受的样子,那么应该挺好喝的吧。 狂战士性格粗犷,不耐烦想这么多,至于饮料好不好喝,喝下去就知道了。 于是他从钱袋中掏出四枚铜币放到钱箱,拿起一旁的叶杯(由一种杯状树叶做成的杯子)伸到水龙头旁盛满,然后如法炮制,给他的兄弟也来了一杯。 “喏,米歇尔,给你,你也尝尝这什么碳酸饮料!” 把叶杯递给米歇尔,狂战士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仰头就把冒着气泡的澄清液体灌了下去。 在雪碧入口的一瞬间,他的唇齿就被这种独特的味道征服了。 狂战士第一次知道,甜滋滋的蜜水喝起来也能如此刺激! “刺激!”他哈哈大笑:“刺激的饮料,这才是男人该喝的东西!” 狂战士的话让米歇尔反射性的扭头,他看见不远处一个小孩子也笑嘻嘻地捧着叶杯啜饮饮料,他的父亲还在说这是饮料可以稍微多喝点,惹得小孩的母亲大怒,斥责他娇惯孩子。 不过看哥哥的反应,让他知道这番话显然会惹出大麻烦,于是他明智地转回了头,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 “好喝,米歇尔,你也多喝点!” 仅仅一杯,来自异世界的雪碧就征服了这位喜爱刺激事物的狂战士。 他从钱袋里掏出一把铜币,又接了一轮给他和他的兄弟,仰头痛饮。直到一口气喝了三杯,他才稍稍满足。 “呼,爽快!” 雪碧略带辛辣的味道让狂战士感到愉快,但是他总感觉美中不足。 他调动他贫乏的脑汁想了想,才笃定雪碧少了一种味道,酒精的味道。 果然再好喝的饮料,失去了酒精的滋润,也会失去八分味道。 于是,狂战士立时就想把雪碧加到葡萄酒里,想看看两个会产生什么美妙的反应。只可惜他手头没有酒,也没有可以存储大量雪碧的东西。 “桶,我需要一个酒桶!” 狂战士想到就做,他没跟他的兄弟解释,就拉着圣骑士一路狂奔,到最近的酒馆搞了一个空酒桶来。 “来,把雪碧装上,一会儿咱俩去酒馆点瓶酒,把雪碧兑到酒里试试。” 狂战士一边对他的兄弟说,一边打开水龙头,把还冒着新鲜气泡的雪碧盛到了酒桶里。 因为他盛了满满一桶,所以狂战士又往钱箱里扔了一枚银币,这才拉着米歇尔去了附近的酒馆,点了一瓶葡萄酒开始鼓捣。 “酒保,再给我来两个空杯子!” 狂战士大声吆喝,直到酒保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他才满意地安静下来,尝试把雪碧倒入红艳艳的葡萄酒里。 “滋——” 随着雪碧的加入,原本静如湖面的葡萄酒也翻涌起了气泡。 狂战士倒了小半杯雪碧进去,直到把杯子盛到快洒出来的地步,他才抓起酒杯一吸,半杯酒液就进了他的嘴里。 “好!”他一拍大腿,一口气把剩下的半杯一起吞到肚里,这才急不可耐地对圣骑士道:“米歇尔,你也尝尝,像我一样,把这叫雪碧的玩意倒进葡萄酒里,这太好喝了!” 头一次看兄长如此赞扬一件东西,自持的圣骑士也起了几分好奇心,学着狂战士的样子兑了杯葡萄酒,然后轻轻一抿,结果也就此无法自拔。 单纯的葡萄酒,会有一种无法剔除的苦涩味道,让人在喝的时候不禁皱眉。 尤其是兄长图近来的这家酒馆并不上档次,呈上来的葡萄酒也是低廉的劣质货色,对于要求颇高的圣骑士来说,更是难以入口。 然而,就是这样的葡萄酒,在加了雪碧以后,也变得截然不同起来。 明明是酸腐不堪的劣质酒,却和雪碧相辅相成,产生了奇妙的反应。 那种甘甜过后的苦涩,让单纯的酒液多出了几种变化,使葡萄酒回味悠长,也愈发让圣骑士欲罢不能了。 这翻滚的气泡,这红与白的交汇,一定是在酝酿某种让酒变得更好喝的魔法吧? 此时此刻,正在把雪碧兑入葡萄酒的圣骑士竟有了一种奇异的快感。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位炼金术师,正在把各种各种的液体倒入坩埚。当最后一滴液体倒好后,他的实验完成,而一种神奇的药剂也会随之诞生。 “哥哥,你是对的,再来一杯。”他情不自禁地道。 “好,多喝,这种叫雪碧的东西还有许多,足够咱兄弟俩喝的了!” 难得老弟这么捧场,狂战士笑的更猖狂了。 他站起身,肆意地狂饮酒液,引起了其他酒徒的注意。 “这位老兄,你们在喝什么,有这么好喝吗?” “雪碧,摆在广场上那个大罐头里的饮料,它好喝死了!”狂战士狂笑道。 “雪碧,它有这么好喝吗?白天的时候我也喝过,但是没劲头。”那人摇头,不信道:“你们杯里的酒是红的,喝的肯定不是这个。” “就是雪碧,我说是就是!” 狂战士不满地拍着桌子,眼看就要引发一场争端。 出于种种考虑,圣骑士抢先开口道:“这位先生,我们是把雪碧兑到葡萄酒里喝的。你可以试试,这样真的很好喝。” 怕那人不信,再跟哥哥吵起来,圣骑士当众调制了一杯葡萄酒,那人才完全信服。 “真的有这么好喝?我去试试,那个大罐头里的酒太多了,我现在去肯定还有份。” 那人向酒保要了个酒桶,连忙跑去买雪碧。 而酒馆里的其他酒鬼听闻了这件事,也纷纷去购买这种饮料。 别以为他们没看出来,坐在狂战士旁边那个小子细皮嫩肉的,是个小白脸的样,一看就是惯于享受的。 既然小白脸都这样说,那么这种调制酒说不定真的好喝。对 分卷阅读71 分卷阅读7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2 于酒,酒鬼们总是不吝于尝试的。 受到启发的酒鬼们纷纷跑去买雪碧,酒馆顿时空了大半。但是酒保和酒馆老板并不担心,因为他们知道这些酒鬼们总会再回来。 “酒保,来一桶矮人酿造的烈酒,我要把雪碧加到烈酒里试试!” 喝光了葡萄酒的狂战士意犹未尽,他突然灵光一闪,想要尝试下其他酒的味道。 夜幕已至,然而有温暖的灯光照射,广场的周边仍然雪亮。 在广场一角,有一个高高矗立的铁皮罐头。 虽然时间已过九点钟,仍有陆续不断的人涌入广场,在铁皮罐头下接着什么。 “哼哼~我就说巨人国的饮料会大受欢迎嘛~”在铁皮罐头的对角,贝莉哼着小调,朝陪同的露丝道:“这下你不用担心喝不完会浪费了,这么多人,肯定能把这个大家伙喝完。” “而且,已经有酒馆向我联系。他们想要剩余的雪碧,有多少收多少。要是市民们喝不完,我就把雪碧卖给他们,还能小赚一笔呢。” 雪碧大受欢迎,很让贝莉长脸。 只可惜她没有雪碧的配方,不然以后光卖雪碧,她就能维持自己平日的研究消耗。 “唉,要是能研制出配方就好了。”贝莉哀叹:“露丝,你说铁皮罐头上的文字有可能是配方吗?我不信能有商户这么傻,会把自己家的配方明晃晃地印在罐头上,让所有人都能看到。” “就算不是配方,也一定与雪碧有关吧。”露丝思忖道:“要不这样,明天我们去问杰尔西法师。杰尔西大人是懂异世界语言的,我们问他这是不是雪碧的配方吧。” 露丝的提议让贝莉点头,不管结果与否,她们总要尝试一番。 第六十二章 因为迫切地想要知晓易拉罐上面的字, 两人在用魔法纸拓印了一番后,兴致冲冲地去了杰尔西的住所,然后带着满脑子的问号回到了研究室。 “水、白砂糖、柠檬酸、二氧化碳……” 贝莉一边念一边疑惑地看向露丝:“水和白砂糖是什么我知道,柠檬酸大概是柠檬汁吧。但是二氧化碳, 这是一种什么东西?露丝你知道吗?” “我也不清楚。”露丝也困惑地道:“不过杰尔西大人说了,二氧化碳是一种气体, 我们吸进体内的是空气, 呼出的就是二氧化碳。” “所以做雪碧的时候,我们要往里面吹气吗?” 露丝的话让贝莉有了灵感, 于是她熬夜写了计划书,第二天买了一堆需要用的仪器,还拉着露丝跟她一起呆在实验室试验。 由于她们已经是正式法师, 不用像那些学徒一样上课,所以她们有大把的时间研究。 在实验室里呆了半个多月后, 贝莉搞出了一点成果,她终于研制出碳酸饮料了! 葡萄汽水、橘子汽水、苹果汽水…… 虽然贝莉整出了形形色色的碳酸饮料,但是却没有一个跟雪碧相似的。 好在,尽管味道千差万别, 会冒气泡的饮料还是受到了斯纳城市民的普遍欢迎。 贝莉在一个朋友的支招下,机智地打出了‘巨人的饮料’这个招牌。 一听到碳酸饮料是巨人爱喝的东西,即使对汽水不感兴趣的人也升起了好奇心, 会在口渴的时候买一瓶试试。 这一试,就有不少人喜欢上了汽水的味道,一来二去, 汽水的销量逐步提升,而贝莉她们的实验室经费也更充足了。 便利店 送走了小不点法师,路鹿回到收银台前,开始重放秋彤带回来的照片。 对于他这个不怎么出门的人来说,来自乡间的原汁原味的图景对他很有吸引力。 所以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图片上的乡间风景,专注的态度和宋程有的一拼。 “您好,欢迎光临!” 在路鹿和图片奋战的时候,门口的门铃突然响了。 他抬头看去,这次来的客人状况可不怎么妙。 “阿嚏,阿嚏!” 刚进店门,穿着长衫的男子就一连打了两个喷嚏。 打完喷嚏后,他的左眼开始不住的流泪,鼻子上也流出了可疑的液体,让这个原本面瘫着脸的男子立时绷不住了。 “给你,纸。” 见到男子的窘态,路鹿拿了一盒纸巾递过去。 男子接过纸巾,回给路鹿一个感激的眼神,结果这刺激的眼泪流的更多了,跟他面瘫的脸怎么都不搭调。 于是,男子顾不得别的,赶紧从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草草的把各种不明液体处理完毕,才从这种窘迫的境地挣脱出来。 “谢谢,敢问这里是? 经路鹿的指点,男子把用过的抽纸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梗着嗓子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你先喝杯水吧,我一会儿就给你解释。” 路鹿一看男子,就知道他一定感冒了。 即使他一直瘫着一张脸,也改变不了他眼泪哗啦啦的流的事实。 男子控制的了自己的面部表情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不管他再怎么绷住脸,刷拉拉的眼泪也把他的气质给毁了。 唉,感冒真惨啊。 人类发展了这么多年科技仍然治不了一个小感冒,路鹿非常了解这种憋屈的感觉。 明明不是什么大病,就是死活好不了,而且浑身难受,这种感觉不能再糟糕了。 男子的嘴唇干裂,说话的嗓音也不对劲,于是路鹿让男子稍安勿躁,自己给他倒了一杯水,等他喝水的时候转身去拿了他的手机,把他一早录好的录音播给男子听。 “这里是异世界,是一块红色的石头带你来这里的。具体原因在客人你的脑海里,请仔细回想,就能找到答案。” 随着客人越来越多,一遍遍的重复让路鹿感到自己都成了复读机。 直到他某天恍然大悟,才想起还有科技这个东西,于是他赶紧用手机录了音,才算从不断复读的折磨中解脱出来。 “异世界,难怪我一出门就到这里来了。”男子哑着嗓子道:“谢谢,容我仔细想想。” 说完了这句话后,即墨闭上了眼睛思考。 不过即使如此,他仍紧紧抱着那一盒纸巾,因为他的眼睛还时不时地渗出眼泪。 因为重感冒的原因,即墨的头脑有些昏沉。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即墨才终于搞懂他究竟来了什么地方。 就在刚才,他还对那个会说话的机器十分惊异。 他看的很清楚,尽管他一只眼睛泪眼朦胧,近乎于废了,但还是看见店主一直闭着嘴,声音是从他手里那个机器发出来的。 而且他之前用的纸,雪白洁净,质地柔软,是专门用来擦手的,他还从未听过世界上有这种东西。 但如果是异世界,这一切就都可以解释了。 分卷阅读72 分卷阅读7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3 对,他现在在异世界…… 即墨被热毒弄得心烦意乱,也没丢掉他的智商。 他想,他或许能在这得到一些帮助,比如,能让他的风寒稍微好一些的草药? 在来这个叫便利店的地方之前,他正苦于风寒,难受地躺在石床上不想动。 由于锻炼自己的初衷,他这间建在荒山上的茅屋可没有厚厚的被子,只有一个石枕头,以及一床仅能蔽身的薄被。 一天之前,在他还未染上风寒的时候,这点艰苦不算什么,有内力护体,他感觉不到冷,反而觉得温度正好。 但是当他染上风寒,这就是个大问题了。 他一直以为,有了内力就不会得风寒这种小病,但是事实证明他错了。 他一风寒就流泪的毛病,和小时候比起来,完全没有改变! 他从小饱受风寒的折磨,每年必会染上两次风寒,雷打不动。 虽然不是什么大病,即使不吃药七天后也会好。 但每次得病的时候他都会泪流不止,具体表现为一天左眼流泪,一天右眼流泪,第三天重新换过来,根本止不住。 一开始,他的父母还以为他是得病难受才哭的,只是小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说出来,所以一时间,这对忙于生意的父母竟对他关心不已,陪了他好一段时间,确实令他感动了一阵。 可惜,好景不长。 可能是他‘哭’的太惨,所以连他的几个姐姐也对他嘘寒问暖,包括一向跟他不对付的弟弟,也带着同情来看他了。 在弟弟的大嘴巴下,很快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了他一生病就喜欢‘哭’的事。这让他有了哭包的外号,人人都知道他即墨是个‘娇弱’的爱哭鬼,令他非常无奈。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的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想打人,是眼泪它自己流的! 在智障弟弟的宣传下,即墨百口莫辩,干脆不去解释。 于是,一场嘲笑不可避免。虽然他事后把嘲笑他的人都揍了回去,但‘哭包’的外号还是伴随了他的整个童年,甩也甩不掉。 忍受由风寒带来的冤屈,即墨每到感染风寒就憋了一肚子火。 要是长此以往,他一定在这种极端的环境下心里扭曲。 幸好因为他根骨清奇,是个练武的好苗子,所以被一个可疑的白胡子老爷爷收去,做了他的徒弟。 白胡子老爷爷形迹可疑,但确实有真本事。 跟老爷爷修炼了一年,即墨明显感到自己体质变强了,至少,他原来一年必染两次风寒,但是修炼后,他从年初到年底都没有染上风寒一次。 没有风寒缠绕,他的眼睛自然不会流泪。 这让他欣喜不已,只是他的脸一直瘫着,所以没有人能看出来罢了。 两年后的某一日,老爷爷突然对他说,他已经把基础全教完了,剩下的要他看自己水磨工夫。 当知道修炼有成的那一刻,即墨非常欣喜。 于是,他就开始撒欢的浪。 两年的打坐让即墨爱上了修炼这项运动,所以他在一座深山上建了座茅屋,打算修为精进一些再出去。 多年的习武增强了即墨的体质,一开始他也没出事,修炼的相当顺利。 然而就在昨天,他突发奇想在瀑布下面赤身修炼,忍受寒流的冲击。 他觉得瀑布的冲击能让他锤炼身躯,磨练他的意志,但他忘了现在是在深秋。 想当然,修炼结束后,他当晚就感冒了。 时隔两年,久违的风寒让他头昏眼花。 他几乎每走两步就会流一管子泪。 风寒折磨的他浑身发冷,特别想找个大夫看看。 但是他所在的地方很偏僻,最近的医馆都要走半天才行。 于是,他就一直忍到了早上。 今天早上,他忍着难受,勉强劈柴烧了锅水,给自己灌了几口,这才恢复了点力气。 他本想下山看大夫,谁知走路的时候突然飙泪,不慎踩到了一块石头,等再次睁眼就到了这个奇怪的地方了。 “店主,我想好了。你这里有治风寒的药吗?” “风寒,你应该是风寒感冒吧。”路鹿思忖了下,道:“我这里有药,你稍等一下。” 第六十三章 跟即墨说了一声, 路鹿就回到房间翻出他的医药箱,从里面拿出一盒感冒药来。 “[感冒清热颗粒],用于风寒感冒,头疼发热, 鼻流清涕,咳嗽咽干……”他一字一句地看了适用说明书:“这些症状, 和那位客人表现的很贴切呢。” “那就拿这个吧。” 路鹿拿着药盒走到即墨面前, 把[感冒清热颗粒]交给他,道:“这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感冒药, 能治风寒的病。你自己看看说明书,和你的症状像不像,如果你觉得合适, 就把药拿走吧。” 即墨拿起药盒,路鹿又道:“在便利店里你是能看懂中文的, 但是到了你那个世界,文字翻译的功能就没有了,所以你打算吃这盒药的话,还是把[用法用量]记住了比较好。” “麻烦费心了。” 即墨低声道了声谢, 就开始低头看说明书。 因为眼睛不断流泪的原因,他时不时就得用手拂去眼边的泪。 所以这拖延了他看说明书的速度,费了好一番功夫, 他才把说明书全部看完。 “是的,就是这种,那我拿走了。” 尽管店主说送他, 但即墨还是觉得白拿人家东西不好。 即使是江湖中人,也没有占小便宜的习惯。 于是他摸出一锭银子放到收银台上,算是买药钱,然后喑哑着嗓子再次道谢,才转身离开便利店。 “咳,我又回来了。” 回到自己的地方后,即墨打量四周,很快找到了那个送他去便利店的石头。 把石头放入手掌心,他想了想,还是没有把石头随便一扔,而是仔细收好,以免以后还会有用到的地方。 [感冒清热颗粒]的用量,在离开便利店前他就记住了。 为了验证店主说的话,他拿出那张说明书,结果果然如店主所说,上面的字他根本认不得了。 既然说明书没用,他就回屋把说明书塞到炉灶里,眼见它烧成灰,才从仍然热乎的铁锅里舀了一瓢热水,准备用这个送药吃。 “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两次。” “这就是说,我每天早晚各喝一袋就行了。” 习惯地用手帕抹去眼泪,即墨找出一个木碗,然后用手撕开一袋[感冒清热颗粒],把整袋颗粒都倒进水里。 滋~ 在入水的那刻,一阵刺鼻的药香味从水里飘出。 即墨艰难的用鼻炎的鼻子闻见这股味道,出乎他的意料,来自异世界的药物虽然包装奇怪,但用热水泡开后 分卷阅读73 分卷阅读7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4 ,诡异地和他这里的中药类似。 “连颜色都挺像的,一股土渣子色。” 即墨嘀咕了一声,捏起一只筷子在药里搅了搅,想让颗粒在水中融化的更充分。 在他觉得差不多时,他一手握住木碗,闭眼就往嘴里倒,一口气就把药尽数咽了下去。 “不可能啊,药得味道怎么会如此好喝?” 一碗药下肚,即墨眼中尽是不可思议之色。 长年服药,没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药的味道。 但是,明明药汤的颜色看起来和中药没什么区别,闻起来也十分相似,但喝起来,这碗黄不拉几的药汤竟然有股甜滋滋的味道! 而且他可以确定,这味道不是简单加了糖可以形容。 “唉,这真是药吗?不会是蜜水吧?” 即墨心中充满了怀疑,但是想想便利店的神奇之处,他相信店主是没有必要欺骗一个远道而来的可怜人的。 于是他往杯子里又加了瓢水,匆匆涮了涮杯子,把残余的药汤喝完,又考虑起下山的事。 “喝完药大概能好点,但是生了病,就不能再盖这样单薄的被子了。” 即墨瞟了眼床上硬邦邦的床单,能冻死人的夏凉被,深感如果不换被子今晚会冻得更严重。 在风寒的折磨下,他痛定思痛,忍着身上的不适,运气轻功往山下奔去。 虽然医馆离山上远了些,但是附近的农户还是挺多的。 他想找一家农户,用银子换几床暖呼呼的被子,今晚他可不能再冻着了。 至于修炼,还是等他好了再说吧。 忙活了大半个上午,临近中午的时候,即墨终于搬着两床被子气喘吁吁地上了山。 原本只是搞床被子的事,他不应该耽误这么久。 但是此地贫瘠,大多数农户家里贫穷,只有一床用来御寒的被子,可不敢给他。 所以他敲了数家,最终是在一个富户那里要来两床,付了银子。 “呼、呼,一生病,连搬床被子都觉得费劲。” 做了一上午体力活,即墨出了一身薄汗,感觉风寒都好了些。 他坐在床上思忖,怎么想都觉得是药起作用了。 可惜他静坐了一会儿,身上又开始发冷,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只穿着一件薄衫。 为了锻炼自己,茅屋里只有简单的几件衣服。无奈之下,即墨只好用被子把自己裹紧,免得再度着凉。 便利店 目送即墨离开,路鹿的心里充满了同情,因为这位仁兄直到走到门口,都一个劲地打喷嚏流泪,那样子着实难受。 即墨的事给路鹿提了醒,现在天气转凉,他也要注意身体的保暖,不然即墨同志就是他的前车之鉴。 默默从房间里找了件了毛毯披上,路鹿回到便利店继续看他的照片。 直到到了洗漱时间,他才收拾一番回去休息。 “丁铃铃铃——丁铃铃铃——” 一大早,路鹿就被闹钟吵醒。 等他关掉闹钟,手机的铃声又响了。 对待手机,他可能不能像对待闹钟一样粗暴。 还没完全清醒过,路鹿抄起手机,迷迷糊糊地问:“喂,你好,请问你是……” “哎,是小鹿啊,我是你二姨。明天我要和你叔出去一趟,照顾不了我家妙妙了,我和你叔商量,能不能把妙妙放你这儿寄养一段时间,等我们回来就接它回去。” “妙妙?妙妙是……” “嗨,妙妙,妙妙就是我们家那只猫!” “猫,好…行,那就放我这儿吧。”路鹿想也不想应道。 “好,那谢谢咧,那我和你叔就去了,下午我就把猫送你那儿。还有妙妙的生活用品,我都一起送过去。” “行,二姨,没事我挂了。” “没别的事,你继续忙吧。” 随着嘟的一声,手机就断了线。 路鹿没注意他刚才说了什么,扔掉手机继续爬下去睡回笼觉。 然而他刚躺下一会儿,就和火烧眉毛似得腾起坐起身来,他现在才清醒过来,想起刚才他说了什么。 “啊啊啊,我怎么能答应收留一直猫呢?我家里还有一只老鼠啊!” 路鹿看了眼在滚轮的仓鼠,继续崩溃中:“就算是仓鼠也不行啊!” 有事缠身,路鹿是彻底睡不着了。 他从床上起来,也懒得再出门。 洗漱了一番后,他从货架上拿了个菠萝面包拆开吃,一边吃一边想二姨怎么会选择把猫放他这儿。 “半大小子办事不牢,二姨也不怕我把它家猫养死。” 路鹿牢骚了一声,深怨自己说话不经大脑思考,他决定以后再也不再没睡醒的时候说话了。 “说到底,还是我是个无业游民,空余时间最多吧。” 路鹿越想越是这样,他的亲戚朋友们都有稳定的工作,只有他是个自由职业者,所以在他人看起来空闲时间最多。 “可恶,自由职业也是职业啊。” 路鹿深知亲戚们没让他帮忙看小孩就不错了,于是他很快止住了抱怨,在室内锻炼了一阵,就眼巴巴地等着下午的那只猫来。 “您好,欢迎光临。” 推门进来的是一个风尘仆仆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猫窝,路鹿一看就知道是二姨来了。 于是他赶紧让二姨坐下,接过她手中的一大堆东西,听她讲怎么养猫。 “我们家妙妙,是特别乖的一个小姑娘。它平常很乖,不用多费心,你要是有时间就跟它玩,没时间不搭理它也没事,你就先养一段时间,过阵子我就回来接它,没什么特别的麻烦。” 大姨交代了一下养猫的事宜,就匆匆的走了,留下路鹿风中凌乱,和坐在柜台上的猫大眼瞪小眼。 “又多了一只。”路鹿叹气道:“一只也是养,两只也是养。希望它别和鼠标打起来。” 抱着猫进了卧室,妙妙不一会儿就从路鹿怀里爬出,埋到自己的窝里不动了。 看到妙妙没动静,路鹿也不去管它,自己画起来图。 当他画好后,妙妙还是安安静静的,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声音,让他十分清静。 “你看看人家猫,比你安静多了。” 路鹿批评了一下制造噪音的鼠标,得到后者无辜的眼神。 “家里来了一只猫,你以后老实点,免得被人家吃掉。” 知道鼠标能听懂人话,路鹿提醒了它一声,就蹲下身去看妙妙。 如同大姨所说,妙妙真是非常乖的一只猫。 妙妙身上的毛是一种漂亮的米色,被大姨打理的十分靓丽,尤其是它身上还套了一件米色的毛衣,这让它显得更好看了。 “呦,还是只折耳猫,就是太安静了。”路鹿自言自语道:“不过安静点好,猫宅点没什么不好的。” 第六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5 十四章 路鹿摸了摸折耳猫的猫毛, 结果它只是轻轻晃晃脑袋,又恢复了原状。 路鹿觉得妙妙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因为不熟悉新环境,所以才如此安静。 于是他就不再打扰它, 而是离开了妙妙,直到晚餐时间才端着猫粮放到它的眼前。 “开饭了, 赶紧吃吧。” 闻到猫粮的香味, 折耳猫才慢吞吞地从猫窝中出来,乖巧地吃着猫粮。 很快, 在路鹿的黄焖鸡才吃了一半的时候,折耳猫就把猫粮全部吃光,然后由回到窝里趴着去了。 “你还饿吗?要不要来点黄焖鸡?” 路鹿端着黄焖鸡到妙妙面前, 夹了一块想喂给他。 当筷子伸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他不知道猫该吃什么, 于是赶紧把筷子伸回去,以免喂了猫不该吃的东西。 “喵~” 可能是黄焖鸡的香气逼人,折耳猫终于有了点反应。 它朝路鹿喵喵叫着,让路鹿的心都软了, 他想要不然给折耳猫喂点? 只是一点,应该没问题吧? 路鹿挣扎了半分钟,最终还是决定按科普来。 于是他上网搜索了一番, 为难地朝折耳猫道:“上面说猫能吃肉,但是不能吃盐?要不这次咱先不吃,下次我给你买不加盐的鸡肉?” 妙妙仿佛能听懂人话, 路鹿这么一说,就不再叫唤了。 这让路鹿松了口气,他本来还想,如果妙妙仍然叫唤,他就把鸡块用清水洗几遍,然后再喂给它吃。 既然折耳猫不再坚持,他就不要再做多余的事,老老实实地度过这几天,等二姨回来了,再把猫健健康康的交会她手上,到时候回家了的猫想吃什么都有。 如今是秋天,天气越来越凉。 即使猫身上有一层不算薄的毛,也难免会感到几分冷。 察觉到折耳猫有睡觉的意识,路鹿就拖过一个小摊子,轻轻地盖到它的身上,防止它冻着。 “安心睡吧,过几天你的主人就会回来了。”他轻轻地道。 把猫安顿好,路鹿继续扒他的黄焖鸡。 结果他刚吃完鸡,就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回头一看,发现鼠标偷偷地跑到了猫窝前,竟然大胆地伸出爪子摸折耳猫的胡子。 小东西,你这可是在撩虎须啊! 你是一只仓鼠,心里能不能有点b数? 鼠标大胆的举动让路鹿心里一颤,他赶紧把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提溜走,免得它继续在猫前面晃荡。 虽说现在的家猫都不捉老鼠,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因为好玩一爪子把鼠标拍死。 为了安全起见,他还是隔离两只动物好了。 把鼠标提溜回窝,路鹿出门去扔黄焖鸡的盒子。 结果他刚一回来,就看见鼠标又溜到折耳猫身边蹦跶。 而且这次鼠标比之前还过分,因为它趁折耳猫趴着不动,顺着摊子爬到了折耳猫身上。 鼠标蹲在折耳猫身上,用爪子扒拉着妙妙的耳朵。 看它那嚣张的小样子,路鹿莫名地不爽。 “嘿,猫不理你,你还喘上了!” 虽然一只猫被一只仓鼠欺负很奇怪,但路鹿就是觉得,这是鼠标在欺负折耳猫。 原本安静的妙妙被烦的一直喵喵叫,身体也微微抖动,想要把仓鼠晃下来。 见妙妙晃得十分费力,路鹿就帮了它一把,把鼠标拎下来放到一边,妙妙这才重新恢复了安静。 被路鹿拎下来,鼠标还不老实。 见状路鹿干脆把它关了禁闭,锁上了笼门,让仓鼠不能再溜出来逗猫。 “六点多了,又到了开店时间了。” 关上房间的门,路鹿走到店门口,把安闲离开时挂上的牌子拿下来。 当‘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后,宋程立马就出现在门垫处。 路鹿朝他打了个招呼,两人就开始各干各的,互不干扰。 “嗨,路鹿,最近过的怎么样?” 路鹿一看店门口,许久不见的赵雪来了。 最近赵雪没有光顾便利店,他也略有些担心。 因为赵雪是末世位面的人,是在刀口上拼生活的,所以她许久不来,他就担心她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我过的挺好的,倒是赵姐,最近你怎么都不来了?” “这个啊。”赵雪叹了口气:“我也想多来。红石有冷却时间,错过了它也不会把时间积存下去。你说这几天浪费了多少次机会,我原本能拿多少物资?但是我有一个任务脱不开身,根本抽不出空到这里来。” “还是这两天,任务好不容易结束,我才抽出时间来这里,就是为了拿点吃的。” “你知道没有便利店,我最近吃的有多差劲吗?”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在拥有便利店之前,赵雪他们天天啃面饼都能接受,甚至吃顿没有火腿肠的方便面都是改善生活了。 但是有赵雪时不时搞来的物资,他们的小队开始过上了时不时就有肉的生活。 所以,现在一旦断了粮,他们都苦不堪言。 尤其是时不时就在便利店开小灶的赵雪,她更是难以忍受这种空有宝山却不能动的生活。 于是任务一结束,她就赶紧抽出身来到便利店,想赶紧搞点好吃的。 “路鹿,这些你拿着,反正在我们那儿也用不着。” 赵雪往收银台上扔了一个包裹,路鹿打开一看,里面满是珠宝首饰,宝石中钻石尤为多。 “谢谢赵姐,如果有时间,能不能帮忙带点银条?” “银条,行,下次我就给你带来,这东西随地都是,根本就没人捡。对了,你要不要点金子,在你们这儿,也是金子比较值钱吧?” 赵雪一边挑选商品,一边对路鹿道。 “不用。”路鹿知道金子在末世有用,就拒绝了赵雪的好意:“我的钱够用了,要银子不是为了换钱,你有空光带银子就行了。” “好,我一定记得。” 在末世执行任务的时候,赵雪就无数次在心里描摹这次来了她要吃什么。 所以虽然想要的很多,她还是很快就把商品都选好了。 用特意从末世带的麻袋装起来,赵雪开了一盒猪肉罐头,另外向路鹿借了碗,开了盒辛拉面就泡着吃起来。 “呼噜呼噜~呼噜呼噜~” 赵雪大口吸着面条,动作非常豪放。 辛拉面的味道挺辣,但是在嗜辣的人面前,这点辣根本不算什么。 所以赵雪吃的无比惬意,甚至还觉得味道淡了点。 “喵~喵~” 在赵雪吃的正畅快的时候,房间里突然传出一声微弱的猫叫。 猫叫的声音很小,但在久经末世历练的人耳里,这声音已经很有存在感了。 于是赵 分卷阅读75 分卷阅读7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6 雪喝了口汤咽下面,好奇地道:“路鹿,你这儿什么时候又多了只猫?上次来你这里还只有仓鼠。” “嗯,那只猫是我二姨的。他们有事要出远门,所以把他们家的猫先寄养在我这里,等他们回来了,就会把猫领走。” 赵雪噢了一声,就没在多问。 显然她也知道,路鹿整天呆在便利店,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 而自由职业者,显然是亲戚朋友们遇到事情最爱拜托的对象了。 “这猫,可不好养,有的非常闹腾。你不理它,它就一直闹你,闹起来可烦人了。” 赵雪似在回忆什么:“不过养猫的乐趣还是大于闹心的。既然有这个机会,你就好好养两天,养熟了就会觉得它挺可爱的。” “乐趣没觉得,但是闹心真没有。”路鹿道:“妙妙自从来了我这儿就十分安静,被仓鼠欺负到头上都不理。你不理它,它就一动不动地躺在窝里,也不闹腾,直到饭点才出来吃饭,一吃完就又窝回去了。” “嗯?这只猫很文静啊。”赵雪道:“你亲戚养的猫是什么品种的,怎么连动都懒得动?” “应该是折耳猫,它的耳朵是折的。” “果然。”赵雪笑道:“我就想是折耳。” “折耳猫怎么了?这种猫都很喜静吗?”路鹿好奇地问道。 “嘛,没事的时候折耳猫还是挺活泼的,但是一生了病,它们就变得安静了。”赵雪道:“很多折耳猫都有骨骼病,天生的,没法治。” “遗传病?” “对,就是遗传病,从基因上带着的。一旦发病,折耳猫就会非常痛苦,一动就会加重它的痛苦,所以一到这时候猫就就会变得‘懒散’,经常坐着或者躺着,以此减轻自己的痛苦。” “怪不得……”路鹿低语道:“妙妙今下午一直这样,不会是病了吧?” “如果它这两天一直是这样,那大概就是了。” 赵雪的脸上流露出一丝罕见的同情:“这种猫发病率很高,一旦出现异常,那差不多就那样了。所以如果你真的喜欢猫,那最好不要买这样的,要不然猫发起病来你会心疼,得不偿失。” “唉,也不知道二姨知不知道这事。” 有些人养猫就是为了玩,路鹿不知道二姨是怎么想的。 等二姨回来,他还是向二姨说一声好了,要不然妙妙真的挺可怜。 看二姨的样子,她也是疼这只猫的。 不过,赵雪为什么会这么懂猫呢? “赵姐,你也养过猫吗?” 路鹿问了出来。 第六十五章 “养过。” 赵雪拆开手边的罐装啤酒, 给自己灌了一大口。 “不过在末日刚来的时候,它没熬过去,变成丧尸猫了。” “抱歉。”路鹿歉意道。 “没事,这还算好的了, 至少它走的很安详。”赵雪深深地叹了口气:“那些活着的猫,不是被丧尸吃了, 就是被它们的主人煮了吃。猫肉并不好吃, 但是饿昏头了,人还管什么呢?” 说到这儿, 她苦笑道:“其实我很庆幸,它在末世刚来的时候就变丧尸了。要是它还活着,我怕自己也会煮了它。” 面对路鹿的不解, 她道:“真饿极了,谁还管那么多?历来荒年都有吃人尸的, 人都能吃得,更别提一只猫了。” 虽然赵雪不想承认,但到了危机关头,她真可能吃自己的猫。 这无关残忍, 只为生存。 赵雪依稀记得高中时学过一篇文章,为了度过荒年,信佛的母亲亲手把肚子里没有几粒米的母鸡掐死, 就为了让她的孩子能吃一口肉。 为了活下去,这位母亲宁可背叛坚守了无数年的信仰。 当时她还不理解,觉得母亲牺牲的太不值了。 只有一只鸡, 分给一大家子,就那几口能起什么用? 但是现在她知道了,一口肉都有可能让一个人从饥馁中苟活。 那位母亲做的,比盛世的一千一百顿饭还要珍贵。 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赵雪又道:“有时候真挺羡慕你们的,能有空闲养猫,养养动物什么的。” “末世一来,不管跟宠物再亲,主人连自己都养不了,哪有多余的粮食养宠物。它们最后不是成了食物,就是饿红了眼,把主人吃了独自逃命,都是为了活啊……” 赵雪摇摇头,不再说话,似是浸入了回忆中。 而路鹿也走回收银台,把空间留给赵雪,让她慢慢回忆。 “您好,欢迎光临!” 紧跟营业性门铃后面的,是一阵清脆悦耳的声音:“店主,我又来啦!” “欢迎,你今天想买什么东西?” 走进的店门的是李卡拉,她穿得是相当科技风的紧身服,带着浓重的金属色彩。 尽管是非常紧束的衣服,被完美勾勒出来的身材也不显色情,而是一看就让人想起了电影里各种高大上的未来人。 “店主,我这次来还是为了取材的。” 一提起小说,李卡拉就喜形于色:“我前几天把旧小说写完,改掉了那些不合理的bug。这两天我在做新小说的大纲,等过几天理好了思路就开始写。” 李卡拉想起上一本小说后期的评论就感到愉快。 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评论区里尽是吐槽和骂她的。 但是到了小说后期,她把女主用‘名贵’的垃圾袋手提包和男主穿汉服的bug一改,小说就没了之前的荒诞,反而多了几分复古的风味。 等到她学完了《古代史》这门课后,她写得东西就更合理了。 看最近的评论,大多都是夸她的。 还有读者认为她一定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要不然写得小说不会这么真实。 读者的表扬让李卡拉十分开心,也不免有了几分得意,因为她也觉得自己后半部分越写越真。 不管怎么说,她可是真的‘穿越’到古代,好好见识过一番的人啊! 丢下这些激动不提,李卡拉怀着兴奋,开始缠着路鹿问更多的关于‘古代’的事。 至于宋程,她也知道这位小哥要忙于考试,所以不去打扰他。 经历了半个小时的盘问,李卡拉终于问到了足够多的东西。 于是,她也找了张桌子坐下,然后掏出她心爱的笔记本,把刚才听到的东西都原原本本地记了上去,作为以后写作的素材。 “咦,这位姐姐,你也是古代人吗?” 不一会儿,李卡拉合上了笔记。她抬起头来,看到了喝闷酒赵雪。 “古代?”赵雪咽下酒:“小妹妹你是未来人?” “嗯……是的。” 走进一瞧,李卡拉才发现赵雪的衣角上还占着点血,这让她有些畏惧。 在犹豫了一会儿后, 分卷阅读76 分卷阅读7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7 取材的心理站了上风,于是她才鼓起勇气问道:“请问,您是什么职业的?平时都做什么?” “我啊,应该算是佣兵吧。”赵雪想了想道:“平时在基地接取任务,负责搜救,清理城外的丧尸,然后用得到的任务点换取食物和装备。” “搜救…丧尸,这和我在《古代史》里学的不一样,听起来倒像是电影和游戏里的发生的事。” 李卡拉思考了两秒,然后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个,您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吧?” “你说店主?我跟他当然不是一个世界的。” 赵雪道:“我所在的位面爆发了生化危机,遍地都是丧尸,可没有这儿这么安逸。” 赵雪的回答勾起了李卡拉的愧疚,于是她不敢再问,悄悄缩回了原来的座位,重新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起来。 “喵~” “喵~” 房间内,妙妙又艾艾地叫唤开。 路鹿打开门一看,只见折耳猫仍然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只是猫嘴里叫唤不停。 “你是饿了还是冷了?” 路鹿试探着盛了一碗猫粮放到它面前,结果折耳猫连闻都懒得闻,继续哀叫,路鹿就知道,原来它是痛了。 “赵姐,折耳猫不动也会痛吗?它怎么叫唤的这么厉害?” 担心折耳猫哪里出事,路鹿一把抱起折耳猫,把它抱到赵雪面前,想向她讨个主意。 “这个呀,它不动也会疼。”赵雪道:“只要得了病,它后半生也就这样了。要是你不忍心,就带它去医院吧。虽然这种病治不好,但是吃药能缓解它的痛疼,让它好受点。” “谢谢,我知道了。” 路鹿有些沉痛,他第一次知道动物也会和人一样患上绝症。 看着眼前的猫,他无法想象每一步都痛是什么感觉,或许像小美人鱼,步步都是在刀尖上跳舞吧。 “咦?猫!” 听到喵喵的猫叫,李卡拉动了动耳朵,抬头果然看见一只猫在盯着她,只是叫的有气无力。 “店主,这是你的猫吗?长得好可爱!” 李卡拉凑到路鹿跟前,小声地请求道:“店主,我可不可以摸摸它?” “摸吧,不过动作轻点,这猫病了。” 路鹿稳稳地抱着猫,让李卡拉摸。 初次在现实见到猫这种生物,李卡拉兴奋地不能自已。 她小心地伸出指尖点了点小猫的耳朵,妙妙也喵喵叫了两声,让李卡拉更激动了。 “可爱,小猫太可爱了。”她开心地道:“我在星网上有一只虚拟宠物,也是猫的形象,但是没有这只小猫好看。” 怀着一腔喜爱之情,她又点了点折耳猫的耳朵,结果这次猫不叫了。 李卡拉疑惑地看向路鹿,路鹿把折耳猫的病症告诉了她。 在得知折耳猫得了不治之症,每动一下都懂得要命的时候,这个感性的小姑娘差点哭了。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它患了这种病?”她带着哭腔道:“我刚才碰了它两下,它不会觉得痛吧?” “不,其实你不碰它,它也会疼。这是骨骼病,你摸的那两下没事。”路鹿安慰道:“我想问下,你那里有没有治这种病的药,如果能给它吃,或许能让它不这么疼。” “骨骼病,是基因疾病吗?” 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后,李卡拉呆呆地站了一会,然后突然拍了拍脑袋,在手腕处的一个黑环上按了一下,接着一个银白色的金属箱子就从黑环处弹了出来。 “基因病,让我找找,治疗基因病的药……我放哪里去了呢?” 李卡拉在凌乱的箱子里四处翻找,翻了半天后,她才终于从一张红色的药物下找到了一颗药丸。 她捏起那张白色的小药片,举着对路鹿道:“就是这种药,它就是治疗基因病的。” “等等,只吃一个药片就能治疗基因病?这是什么原理?” “具体什么原理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开发这种药片的人。”李卡拉小声嘟囔了一句,还是认真解释道:“在未来,人们都经常优化自己的基因,所以未来人不论是长相还是智商都比古代人强。” “要是我们那儿的人能穿越回古代,个个都是你们这儿的天才。只要肯学,他们学习古代的知识是毫不费力的。” 长长的古代史,李卡拉只学了半个月就掌握了七七八八。 在古代,这种速度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在未来,这是稀松平常的事。 “另外,虽然基因优化能让每个人都变得聪明漂亮,但优化基因这种事还是存在许多风险的。” “为了防止基因崩溃,科学家开发除了修复基因的药品,能够稳定基因,防止不断优化基因的人们突然猝死。” “基因修复片,就是这种药的名字了。” “原来是这样。”路鹿点头,但还是存在疑问:“但是这种药是跟人吃的,妙妙是猫,吃了不会有事吧?” “不会的。”李卡拉小声道:“基因修复剂比你们这儿的板蓝根还万能。不管什么生物,没事吃一片基因修复药都不会有事。小猫又开始疼的叫了,店主你快把药喂给它吧。” 第六十六章 “好, 这药口服就行?” 虽然片状的药物显而易见是吞的,但路鹿怕未来的药物吃法和现代不一样,还是问了一问。 “嗯,直接咽下就行。小猫很小, 如果它咽不下去,可以喂水。” 就在说话间, 路鹿怀里的折耳猫就疼得抖了几抖。 见状, 路鹿赶紧找来它的食盆,往里面倒满水。 然后, 他不顾折耳猫反抗,硬是把药片给它塞了进去。 “喵~喵呜~” 冷不丁被塞了一个药片进去,折耳猫很不高兴, 于是它不停地喵喵叫着表示反对。 但它叫着叫着,就开始发现, 它好像不那么疼了。 咦?这是怎么回事呢? 生自地球本土的折耳猫,智商自然没有来自异世界的仓鼠聪明。 但是被喂了来自未来的‘基因修复剂’后,折耳猫的智商被大幅度优化。 在药效完全发挥的现在,它的智商已经达到人类三岁小孩的程度了。 所以, 虽然折耳猫不大明白,但它隐约能感觉到,是它眼前的两个人类帮了它。 强迫折耳猫吞下药片,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分钟。 见到折耳猫还恹恹地趴着,路鹿开始有些不安。 “卡拉,这就好了吗?” “药效一分钟就能奇效, 但是给猫吃……我还没试过,要不然我们再等等?” 虽然对自己的药很自信,但李卡拉还是担心眼前的小可爱受不了药效,一命呜呼。 等见到折耳猫精神地伸出爪子,不老实地在路鹿怀里扭动,她才放下 分卷阅读77 分卷阅读7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8 心来,确定‘基因修复剂’治好了折耳猫。 “店主,猫猫已经好了,没事我就先回去了。” 李卡拉摸摸折耳猫的耳朵,依依不舍地踏出了店门。 在临走的时候,她没忘记再买一瓶墨水。 说来不好意思,虽然她很珍惜,但在不久之前,她还是失手把墨水瓶打破了。 无奈,她只能忍着心疼,又在便利店里拿了一瓶墨水。 她本想用营养液付钱,但店主说已经用了她的药,不能再收她的钱,所以坚决不肯收下。 在她离开前,店主还塞给她许多小零食,据说都是甜的。 李卡拉不知道这些零食都是什么味道,但是里面有她最喜欢的黄油面包,她就心满意足,觉得非常幸运了。 今天摸了软软猫,还收到了好多好吃的天然食物,果然是幸运的一天。 回到家里,李卡拉打开笔记本,用笔把今天发生的事一笔一划的记了上去。 在纸张的最后,她用蓝色的墨水绘制了一只可爱的小猫,以它作为日记的首尾,才满足地合上本子。 “唔,写日记,整理素材……这些都完成了,接下来是练字。” 李卡拉拍了下脑袋,这次她小心地把墨水瓶收好,以免再犯同样的错误。 然后,她从抽屉里抽出一张仿古纸,把仿古纸在桌面上铺好,接着换上仿古笔,一笔一划的在上面练字。 “叮咚~您有一个订单~” 李卡拉正练着字,她的个人终端就弹出了一则信息。 她打开一看,她挂在网上的练习作有人买了。 买家出价1星点买她的练字之作,这让她感到有些意外。 她以为,就她那烂字,是没有人愿意买她的字的。 照实算来,一张仿古纸要5星点。 1星点一张还收不回买纸的成本,但是能有人喜欢她的字,李卡拉就觉得高兴。 “现在一张字能卖1星点,等我的字练得更好,到未来就能卖5星点一张了。”李卡拉掰着指头盘算道:“这样我买纸的成本就能收回来,以后写字就不用钱了。” 她为她的发现沾沾自喜,或许除了写小说,以后她还能当个钢笔书法家呢。 把一堆类似曲奇饼干的零食塞给李卡拉,路鹿才肯放她出店。 说实话,他真心感谢李卡拉。 如果今天不是她来,折耳猫还不知道要遭多少罪。 李卡拉才走了一会儿,路鹿手中的折耳猫就开始不安分的挣扎。 见到猫扑腾的厉害,路鹿就顺势把猫放到了地上。 结果他刚一松手,折耳猫就噌地一声迈开腿跑了起来。 只见它绕着便利店跑了三圈,这才减缓了速度,又忽地一声朝房间里冲去。 “妙妙这是困了吗?也是,虽然身体好了,但它也没睡多久。” 觉得折耳猫身体好了应该没什么大事,路鹿就整理了一番货架,接着回到收银台上抽了一本书看。 当时间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后,便利店的门铃适时响起,门口又出现了一个不认识的客人。 “你好,欢迎光临。” 看到新来的客人有些拘谨,路鹿就朝他打了声招呼。 感觉到路鹿没有赶他走的意思,新来的男孩子才慢腾腾地往前挪动脚步。 只不过,他刚挪了两步,脸就腾地一下红起来。 最后,他忐忑不安地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路鹿仔细一看,才明白究竟发生了怎么一会儿事。 路鹿低头看去,男孩走过的地方都有一个乌黑的脚印。 而男孩身上,也全是脏兮兮的,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 整体来说,一看这个男孩,就能知道这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还是穷到连身体都不能清理干净的孩子。 “没事,过来吧。” 路鹿轻声道:“你来这儿想买什么东西?用什么都行,我们这儿什么都收,不仅是钱币。” “我,我……” 听到路鹿的解释,男孩稍稍放松了些,但他仍然很拘谨地道:“请问,您这里卖麦子吗?” 男孩说着,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他偷偷瞄了眼自己的手,手上满是脏污。 于是他把手背到身后,想要以此掩盖手心的不洁,只可惜他浑身都是脏的,怎么掩盖都没用。 “麦子,你想要什么样的麦子?是泡茶喝的大麦茶,还是可以食用的麦子?” 路鹿的回答让男孩有些不解,他头一次听到麦子还有除了吃以外的用途。 不过当他彻底弄明白路鹿说得话后,他就感到震惊了。 茶,那不是贵族老爷才能用的东西吗?为什么这家店竟然会有? 他,究竟踏入了一家什么样的店啊? 男孩被店里有‘茶’卖震住了,所以他一时间没想到麦子为什么可以做茶。 在知道店里有茶卖后,他就深感自己来错了地方。 他没管明显和自己世界画风不搭的摆设,朝路鹿鞠了个躬,就想赶紧离开这家店面。 “等等,你停下,你还没告诉我你想要什么麦子呢!” “麦子,就是普通的麦子。”他捏着手指道:“老爷,我没有钱,赔不起您的地摊,还有洁白的瓷砖。” “你想什么呢?这些洗洗就行了。”路鹿哭笑不得地道:“普通的麦子,就是能食用的那种?还有别的特殊要求吗?” “没,没有了。” 汤姆悄悄看了路鹿一眼,眼前的老爷并没有因为他踩脏了他的地摊发怒。或许,他今天是遇到一个好心肠的老爷了? 觉得自己的猜测靠谱,汤姆也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胆子,用蚊蚋般的声音道:“老爷,我的妹妹病了,病的很重,她非常想吃麦粥,我就出来给她找了。” “知道了,下次你可以大声点。” 汤姆的声音实在太小,要不是路鹿修炼法术,精神力有所提高,否则真听不清汤姆究竟在说什么。 看到路鹿离开收银台,在货架上翻找出一样东西,汤姆不禁捏紧了手指。 等路鹿把一袋绿色的东西交给他时,他讷讷地问道:“老爷,这、这是什么?” “雀巢优麦,就是普通的麦片。用水泡开,大概也可以当麦粥喝。” 路鹿朝他解释道:“你妹妹病了,应该喝不了硬质的麦子。再说开火煮粥也麻烦,这个只要有热水,就能直接泡开。” 怕男孩不知道怎么用,路鹿就指导他把包装撕开,然后指着包装里的一包包麦片道:“这里面每包都有一袋麦片,总共十袋,一共二百五十克。想喝的时候就沿着那个缺口撕开包装,把袋子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就能泡水喝。” “我知道了,谢谢老爷。” 明白路鹿并没有伤害他的意思,汤姆的胆气也变大起来。 怎么 分卷阅读78 分卷阅读7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79 说他也是在贫民窟生存的孩子,在知道自己基本安全后,不至于连这点胆色也没有。 把手里捏着的银色小袋扔进绿色袋子里,汤姆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从兜里摸出几枚铜币,红着脸把它们递给了路鹿。 “老爷,请收下吧,我知道这点钱买不了麦片,您就当这是我借您的,我,我以后会换的。” 没等路鹿反应过来,汤姆把铜币放入路鹿手中就转身跑开。 等路鹿回过神来后,汤姆已然从店里跑出去,连个影儿都不见了。 “这小子,真是……” 路鹿摇摇头,还是把汤姆给他的铜币收好。 虽然铜币不值钱,但怎么说也是一个故事。 路鹿拿起铜币瞧了瞧,诧异的发现铜币意外的干净。 和男孩脏兮兮的手掌不同,男孩给他的铜币整洁锃亮,在灯光下还闪着光,就像刚出炉的新钱一样,闪闪发亮。 “他不会把这些钱都磨过吧?” 路鹿心中立时闪过这个念头。 第六十七章 磨过的铜币会有明显的缺损, 而这样的铜币很多商家都不会收,所以汤姆并不会这样做。 他只是用衣角细细地把铜币擦了很多次,让它们显得崭新。 这样,看在这亮晶晶的份上, 那些卖粮食的老板才不会把他赶出去。 或许还能心情大好,答应他用几枚铜币换一捧麦子的请求。 他原本是这样的打算的, 而现在, 他已经不需要这样做了。 从便利店回到他原先站得地方,汤姆小心打量了四周, 并一点也不慢地脱下外衣,把麦片塞进了衣服里,裹得严严实实, 这才抱着包裹往回走。 五百米…… 四百米…… 千万不要被人发现。 汤姆警惕地穿过贫民窟,低头哈腰地路过无数帮派青年。 他的包裹虽然有些弧度, 但包裹破破烂烂的,想来里面装的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那些青年并没有多问,很容易就放他过去。 “嘿, 汤姆,你的衣服里包了什么东西,怎么看起来鼓鼓的?” 在刚站在家门的时候, 他的邻居山姆突然从旁边凑过来,吓了他一跳。 “没什么,是一些剩饭。”汤姆强作镇定道:“是好心的老爷们施舍的, 刚好够我和妹妹吃一顿,没有多余的了。” “哼,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听到汤姆的回答,山姆愤怒地挥了挥拳头:“我怎么会觊觎那一口食物,你妹妹才那么小,我不会抢你们的食物的!” 呵呵,谁知道呢? 尽管山姆表现的很真实,但汤姆仍然有几分不信。 不是汤姆喜欢猜忌别人,而是在贫民窟呆久了,他无师自通学会了在这儿生存的第一要义——警惕。 无论对方表现的多实诚,嘴上说的多好听,都绝对绝对不能相信。 他的母亲,就是被一个来自贫民窟的骗子骗走了仅有的钱,他们一家才最终流落到贫民窟里。 汤姆不动声色地和山姆打着太极。 而知道从汤姆这里得不到好处,山姆在闲扯了一阵后,也无奈地悻悻而归。 确认山姆远去,汤姆才栓门关窗。 最后他从窗缝处确认周围没有别人,他才谨慎地打开包裹,小声地唤醒了妹妹:“安妮,你看,我给你带麦子回来了。” “麦…麦子……” 安妮坐起身,艰难地道:“汤姆哥哥,安妮想喝麦粥。” “好,哥哥这就给你做。” 看到妹妹虚弱的样子,汤姆不禁红了眼眶。 安妮这两天发了热,额头很烫,而他的母亲也是被一场发热带走的。 在母亲没有病逝前,家里主要靠母亲给人家洗衣服度日。 而他,为了帮助家里,也经常会在市场里捡一些别人不要的垃圾,几颗钉子、一颗纽扣,或者是几块碎布,用这些破烂换几个钱,由此补贴家用。 母亲在的时候,他们过得虽苦了点,却还能吃饱。 但当母亲也随父亲离开了他们,这一家的生计就全压在了汤姆这个十岁的男孩身上。 他在捡破烂之余,还要照顾妹妹。 这样一天天的,日子也竟混了过去,两人就这样过了半年,直到安妮也不幸染病。 染病,对于不幸的两人简直是晴天霹雳。 汤姆一个干苦力活都没人要的孩子,连饭都吃不饱,自然也买不起药。 好在,安妮的运气比她母亲好点,竟然在没有药的情况下熬了过去。 只是她在生病几天一直嚷嚷着麦粥,当她好不容易好了,汤姆想给妹妹补补,顺便满足一下她的愿望,这两天就四处寻思麦子的事。 而现在,经历了一番曲折,他终于把麦子弄到手了。 “安妮,你等等,哥哥这就给你做。” 汤姆试着撕开包装,一边悄声对安妮道:“哥哥给你做麦粥的事,不要跟别人讲。要是有人问,你就说有一个好心的老爷施舍了些饭给我们吃,不管是谁,你都跟他这样讲,记住了吗?” “嗯,安妮记住了。”安妮虚弱地应着,蔚蓝的眼球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汤姆的动作。 “撕开包装…倒入容器里…最后加上热水。” 汤姆按照店主教的步骤一步步地做。 当到了加热水的时候,他为难地发现,他早上烧的水已经凉了。 在贫民窟,柴火也同样珍贵。 于是汤姆咬咬牙,用半温不热的水泡了碗雀巢优麦,然后直接端给了安妮喝。 “安妮,喝吧,麦粥做好了。” “哥哥…好快,这次的麦粥做的好快。” 安妮用皮包骨头的小手接过木碗,用可爱的鼻子嗅了嗅,很快不解地道:“哥哥,里面没有一粒粒的麦子,你骗人。” “我,我没有骗你。” 汤姆脸色变得刷白,难道,那个人骗了他? 他夺过安妮手中的木碗,定眼一看,里面有一片片的漂浮物。 他看见后想了想道:“安妮,这些片片是麦子剁碎的麦片,也是麦子,你喝吧。” “嗯。” 安妮闷闷地应了一声,虽然哥哥带回来的不是麦子,但这东西闻起来香香的,应该也不难喝。 于是抱着一丝期待,安妮小小地喝了一口,然后彻底对汤姆心服口服。 “麦子,是麦子!是麦子的味道。” 安妮又喝了一口,接着依依不舍地把碗推给了汤姆:“哥哥,你也尝尝,这个麦子好好喝。” “真的,安妮不骗人,真的好好喝!” 安妮重重地点头,而汤姆见到这反应也心动了。 在家道中落之前,他们也曾是商人的子女,吃过不少好东西。 所以能让安妮说好吃的食物,那应该就是真的好吃。 分卷阅读79 分卷阅读8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0 看着大包里的麦片还省不少,汤姆就没推拒,自己也喝了一口。 结果这一喝,他就立时知道安妮喝的时候是什么感受了。 真是……太tm好喝了! 在贫民窟呆久了,汤姆也染上了帮派混混们的不良习性,一言不合就爆粗口。 如果不意外,当他长大了也会混这条路,或者有把子力气,能当个码头的搬运工,那就是十分完美的生活了。 总之,虽然很不雅观,但这是汤姆能想到的关于食物最好的赞美。 就是他以前还是商人的头生子的时候,他也没喝过这么好喝的东西。 这种细腻的口感,完全不像麦子。 仔细尝起来,竟然跟那些最好的面粉糊也差不多了! 而且,如果他没看错,在他泡之前,那些细细的片片中还夹杂着一些咖啡色的粉末。 那些粉末有一丝丝的甜味,这甜味融入了麦片,让原本只有粘稠的麦片也变得好喝。 就算黏糊糊的麦片吞到了喉咙里,还有一丝甜味在口中回荡,令汤姆回味无穷。 “安妮,哥哥喝完了,剩下的你喝吧。” 汤姆只喝了一口,就把剩下的麦片全推给了安妮。 见到哥哥喝过,小家伙也不再推让。 她接过还剩半碗麦片的木碗,一口口把麦片喝到了底,这才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把木碗放到了一边。 “哥哥,我喝完了。” 吃饱后,安妮的声音多了几丝元气,让汤姆听得极为开心。 “吃完了,这点够吗?我带回来的麦片还有很多,要不要再来一包?” 怕安妮不了解,汤姆就补充道:“麦片,也就是麦粥,哥哥再给你泡一碗吧。” “不用,安妮吃饱了。”安妮摇头:“哥哥没吃饱,哥哥喝。” “呃……”安妮的话让汤姆哑口无言,不过他不舍得喝这么好的麦片,就骗她道:“哥哥再外面吃过了,并不饿。剩下的麦片我们就先存起来,等安妮饿了,我们再喝,这样好不好?” “咕噜~~” 汤姆的肚子不给面子的响起来了。 见状,安妮立刻指责道:“哥哥骗人!你肚子叫了!” “你现在就喝,要不然安妮以后也不喝了!” “好,哥哥现在就喝。” 安妮的坚持让汤姆溃不成军,于是,他心疼地又泡了一碗麦片,然后不顾安妮的抗议,在房间里挖了个坑,然后小心地把麦片全都埋了进去。 “安妮,这个地方千万不要跟人说,平时玩耍的时候也千万不要挖出来。” 汤姆不放心地嘱咐道。 “哥哥放心,安妮知道。” 随着温水浇入,温乎的麦片又泡好了。 心疼安妮的懂事,汤姆舀了一勺喂给安妮,就见这小家伙扬起小脸,带着幸福地笑容把麦片吃了下去。 “哥哥,这个麦片好像没有泡开。” 汤姆低头一看,还有一些凝固的麦片粉末漂浮在水面,刚才他就是把这种东西喂给了安妮。 “安妮,没事吧?给我麦片的人没说没泡开的麦片能不能吃。” “没事的,都是麦子,都可以吃。”安妮用童稚地语言安慰道:“而且麦子甜甜的,更好吃。” 汤姆拿起勺子一尝,果真,没被稀释过的咖啡粉末更甜,这甜的都比得上城里精致的高档糖果了。 和妹妹又分享完一包麦片,汤姆不禁握紧了藏在口袋中的石头。 他知道,这一切快乐都是这块石头带来的。 如果他能有更多的钱,是不是就能换来更多的麦片,让妹妹天天开心? 路鹿不知道便利店的存在激起了一个少年的野望,当他挂好牌子回到房间时,他看到了令他哭笑不得的一幕。 第六十八章 “鼠标, 你又在干什么?” 一进门,路鹿就看到鼠标的笼子是空的。 他反射性地把视线往地上挪,果然在折耳猫的身边看到了仓鼠的身影。 和之前的肆意张狂不同,现在的鼠标非常之凄惨。 只见它侧着身子被按在地上, 在它的身上有一个爪子,死死地让它动弹不得。 路鹿一看, 就知道鼠标又作死了。 不作不死, 这个道理它怎么就是不明白呢? 看到路鹿走来,妙妙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然后放开了爪子。 在离开前,妙妙用粉红的肉垫拍了仓鼠两下,隐含威胁的意思。而鼠标也识趣地抬爪作揖, 一个劲地表示不敢了。 鼠标的表现路鹿还能理解,毕竟这是来自异世界的仓鼠。 但是妙妙, 这家伙不会也成精了吧? 想想基因修复剂的作用,路鹿觉得这很有可能。 说不定在矫正折耳猫病态基因的时候,药剂还顺便优化了妙妙的智商,这样它的聪明就可以解释了。 捧着鼠标走向笼子, 这次有了妙妙的威胁,这家伙果然不再反抗,乖乖地回到了笼子。 路鹿估计, 鼠标这两天是不敢再出来浪了。 在各自回窝后,两个小家伙都闭上眼,沉入了酣甜的梦乡。 路鹿一看时间不早, 也赶紧洗漱入眠,为第二天的活动积攒精力。 一夜无梦。 清晨,路鹿在熟悉的闹钟声里醒来。 他拿起手机看了日程,今天是他和沐穆(大学舍友)约好去看画展的日子。 在出门前,他把妙妙和鼠标拜托给了安闲(女店员),让她看着它们,别让它们跑出房间就行。 他估计自己下午就回来了,因此没有多嘱咐。 交代了这些以后,他把门票放入钱包,出门拦了辆出租车,坐车前往画展开办的地点。 “幸福大街205号?这个地方挺冷清的,很少有人去,所以我也不熟悉。” 听到路鹿报的地址,司机有些为难。 “抱歉啊,小哥,你说的地址导航上也没有,要不我把你送到204号,你自己往前走吧。” “好,谢谢。” 路鹿一声答应,司机就开始开车。 在乘车的路上,路鹿暗自腹议这画展真会找地方。 要不是沐穆邀请,他铁定不会去看如此偏僻的画展。 一路上,和司机说着闲话,十五分钟的车程就很快过去了。 到了目的地,收了路鹿给的车费,司机开着车,一边看着不靠谱的导航一边嘀咕。 “205号…幸福大街有205号吗?这破导航真不靠谱,连个地址都显示不出来。” 暗骂千度地图就是坑爹,司机开着车离开了幸福大街,留下路鹿凭感觉寻找画展的所在之处。 “205号,我现在在204号,那地方离这儿应该不远。” 幸福大街地脚不好,因此周遭十分荒凉。 在这样的地方走 分卷阅读80 分卷阅读8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1 久了,路鹿不禁有了几分心神不定的感觉。 好在,在他快要受不了的时刻,他就看到了前方的展馆前站着一个人。 他赶忙跑过去,和早就到了这儿的沐穆汇合。 “抱歉,让你久等了。” “没,我也是刚来。” 两人都很熟,于是他们避开了无谓的寒暄,直接拿了门票进入展馆。 “哗——” 一进展馆,匆忙的脚步声,人们的交谈声就涌入了耳旁。 说来奇怪,这么个新人画展,来的人还挺多。 打眼一看,前方还有一个穿着洛丽塔衣裙的妹子,她也踮着脚,在一幅画前驻足观看。 “这个画展宣传的还挺好,能有这么多人来。” 路鹿原先还在奇怪沐穆是从哪里弄来的门票,但是看到画展里形形色色的人物,他就丝毫不感到奇怪了。 转过身去,沐穆已经看起画来。 不想白来一趟,路鹿也紧随其后,专注地欣赏起眼前的画作。 在两人欣赏栩栩如生的向日葵的时候,在展馆门口,又有一对男女踏进了画展。 “没有错,我没看错,前面的那个男人,他手上戴的就是百达翡丽!” 走在后面的女子,或者说白柔尾随了男子一路。 就在不久之前,白柔亲眼看着男子从一台迈巴赫上下来。 那时她就有了尾随他的决心,但现在,她已经彻底确定了,这就是她想要找的男人! 名贵的手表,不凡的豪车。 虽然男人身上穿的衣服不像是任何一个她认识的牌子,但是光有手表和车子,她就能确定,这一定是个土豪。 还是个档次很高的土豪。 那些她不认识的衣服,在土豪光环的笼罩下,她理所当然的认为男子穿的都是定制衣服。 看那款式,虽然朴素低调,但穿着一定相当舒服。 白柔由此得知,前面的土豪不仅有钱,还十分有品位。 如果用十分值来比较全天下的男人,那么土豪先生一定能拿到9.5分。 如此有钱、有品味、还长的帅的男人,假如她错过了,一定会后悔半生。 所以在刚看到帅哥从豪车上下来的时候,她就有了勾搭他的打算。 而现在,事实证明了她感觉的正确。 她没有白跟一路。 “呼,幸好这个地方不需要邀请函,要不然我就混不进来了。” 尾随高富帅进了展馆,白柔进去的相当顺利。 土豪去的地方,再不济也应该有个保安什么的。 白柔本以为土豪是参加一个私人聚会,觉得自己没有邀请函,可能被半途拦下。 但谁知土豪去的竟然是一个画馆,而且这个小破画馆竟然连个收门票的人都没有。 所以白柔看没人管她,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正大光明的走了进去。 而她进去后,土豪也没有注意,于是她就不远不近地吊在土豪后面,脑中飞快的构思起一会儿如何来一个完美的‘初遇’。 “这,这是什么地方?” 随着土豪来到一个新的展区,白柔已经计划的差不多了。 她抬起头打量四周,想看看周围的环境。 结果这一看,就让她难受得连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新展区的墙壁上,四周都摆满了画。 这些画大都十分阴暗,看起来就很不阳光。 有满是骷髅头和尸骸的画作,也有在隐形里痛苦哀嚎的影子,甚至有些画作上,直接满是红的发黑的血,看起来极为渗人。 匆匆环顾了一周,白柔打心底欣赏不了这种阴沉的艺术。 因为对这些画作十分讨厌,她对高富帅也有了几分成见。 高富帅特意来这个画馆,不会就是为了看这些东西吧? 白柔猜测高富帅搞不好有心理疾病,嫁给他说不定以后会被家暴。 但是想想她以前交往的有钱人,比起每天对着一个啤酒肚的秃头,或者是不解风情的口臭男,她宁愿嫁给一个心理有病的帅哥。 她有自信,能在高富帅的神经病下保护自己。 思考了片刻,白柔就决定再缓缓。 现在不是一个适合交谈的契机,她要再观察一下高富帅,才能对症下药,让他对自己产生兴趣。 “呀,这里的画怎么都这么可怕!” 一个有些奇怪的女声传来。 白柔猛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穿着蓝色洛丽塔服饰的女生正朝这个展区走来。 很快,这个女生就在一幅画前站住,好死不死的,她站在了高富帅身边。 “可恶,这个家伙,不会也看上了那个男人吧?” 白柔自己怀着不良的目的,因为也怀疑别人和她一样居心不良。 但是她多看了一眼,就确定这个女生对她毫无威胁。 清纯,她可以要多清纯有多清纯。 对付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她有一百种方法可以让她出局。 在确定女生不是跟她竞争高富帅的对手后,白柔就对她失去了兴趣。 她紧盯着高富帅,一边迅速地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角,准备一会儿给他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 “清明上河图,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 在众多诡异的画作中间,还是有相对正常的画作的。 但是看到这些名画,穿着洛丽塔裙子的曲蓝没有感受到一丝诚意。 因为这些画都是打印稿,还是打印的相当劣质,清晰度极低的打印稿! “也太敷衍了吧?比起前面的画,差距好大……” 曲蓝瞄了一眼对面的《清明上河图》,比起其他几幅打印稿,这幅画尤为劣质。 只是随便一瞥,他就看到里面还有几个穿着现代衣服的人。 想也知道,来自北宋画家张择端的大作,怎么可能会有现代人! 曲蓝觉得准备这幅画的人非常不用心。 就算是打印稿,也不能从网上随便当一幅图吧? 把恶搞的画作当成原作在复印,可见这个画展主办人的诚意。 唉,这样的画展,他为什么回到这里来呢? 好像是妹妹得到了一张门票,因为她不想浪费,就把门票交给了他。 早知道展馆里的画会是这样,他就不会来了。 曲蓝叹了口气,转身想要离开。 但是他才刚转过身,就眼前一黑,整个人都被身后的画吸了进去。 曲蓝的消失没有引起任何波澜。 无论是高富帅,还是白柔,都对他的消失熟视无睹。 就好像,这里从来没有来过一个叫曲蓝的人。 第六十九章 7号展厅。 曲蓝消失后, 高富帅仍然站在《最后的晚餐》前。 实际上,在看到7号展厅的一系列画作后,他也感到很奇 分卷阅读81 分卷阅读8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2 怪。 因为他想不起来,他为什么要来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地方? 百思不得其解, 端木容把视线移回了《最后的晚餐》上。 可能是他的错觉,他总感觉, 这幅画好像比之前灵动了些。 尤其是画上的一个人, 犹如……有了灵魂。 达芬奇的画作本来就栩栩如生,即使是打印稿, 也丝毫不减他画作的风采。 但是端木容知道,他的怪异感并不是来自这个,而是画里的人, 真的好像有了生命一般。 不可能,画里的人怎么可能是活的呢? 他摇摇头, 觉得一定是自己压力太大了,所以出现了幻觉。 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端木容也没有了继续探寻的耐心。 他最后忍着不耐触摸了他感到怪异的一处,结果他的指尖才刚碰到画, 他就突兀地消失在展厅里,亦如之前消失的曲蓝。 “咦?高富帅先生呢?” 端木容消失的时候,白柔神情恍惚了一瞬。 等她回过神来, 她一直盯着的金龟婿就不见了。 “就这么短短的一会儿,我怎么能跟丢了?” 到嘴的鸭子飞了,白柔十分懊恼。 她走到端木容之前的站位, 盯着画端详了一会儿,却怎么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好看的。 在白柔看画的时候,临近的展厅出现了一片密集的脚步声,很快就有一大批人要来了。 听见密密麻麻的脚步声,白柔担心人挤会弄脏她的衣服。 于是她连忙迈腿准备走,结果继端木容之后,她也成了倒霉的牺牲品。 “哈,这是最后一个展厅了,看完这个我们就走吧。” 7号展厅走进来一家三口,紧接着是一组旅游团,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知这个地方的。 “导游小姐,这是怎么回事?前面的展厅还好好的,怎么到了最后都是打印画?这就是你们旅游团的诚意?” “是啊,而且其他的都是些什么鬼东西?全是血啊,内脏什么的,我都快被吓出心脏病来了!反正我不管,看到这么多吓人的东西,你们得退钱!”一个痞气的男人起哄道。 男人的画激起了一堆人的赞同之声,尤其是带着一对小孩的家长,他们担心这些满是鲜血的画作会给孩子带来不良的影响,也一直嚷嚷着退钱,一定要让导游给他们个交代。 “大家别急,出了这种事,我们旅行社会负责的!” 这话一说出口,导游小姐就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 她怎么能这样说呢?旅游社绝对不会为这事出钱,这钱还不是在她工资里扣! 导游小姐被闹得晕头转向,不过她很快就不用为这事烦恼了,因为那对家长带的小孩兴致勃勃地站到《清明上河图》前,竟然用手撕扯起图画来! “等等!那个不能碰!” “都是打印稿,能值几个钱,让小孩撕撕怎么了?我们还没计较你们安排的这破地方呢!” 小男孩的妈妈插着腰破口大骂,不过很快她就嚣张不起来了。 随着小孩越撕越猛,《清明上河图》的一个角掉了下来。 然后,这群人和那路过的一家三口,一起被吸进了《清明上河图》里。 吸收了这么多人,《清明上河图》俨然恢复成最初的样子,被修补的严严实实,那缺得一角也补上了。 在《最后的晚餐》之后,《清明上河图》也‘活’了。 在纷纷攘攘的古人中,多了一些神情惊慌的现代游客。 他们不安地打量着四周,或是哭泣,或是怒骂,神态各异,栩栩如生。 这群游客给画作带来了生气,但是在这群表情各异的游客外,更多是某种相同的视线。 如果这时候有人盯着这幅画看,就能发现,这些现代游客已经被一群不怀好意的古代人包围。 那群古代‘人’,无论是脚夫还是船客,他们的脸上,赫然都是赤裸裸地食欲! 这群旅游团的游客们大都降落在了《清明上河图》的最右端,而撕扯画作的小男孩,他被单独吸入了画面的最左端。 贴近画面一看,依稀能在画里看见小男孩正在被一群黄鹿撕扯。 他的胳膊、腿、以及脑袋很快就支离破碎地滚到了地上,被群鹿分食。 很快,小男孩就变成了一堆碎肉,而画里的黄鹿们也三三两两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若无其事地啃着草。 倘若忽视地上几不可查的一丝血迹,以及草丛里可疑的衣服碎片,这大抵还是一张正常的打印画…… “沐穆,前面就是最后一个展厅了。” “看完里面的画,我们就赶紧离开吧。这个画馆给我的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呆久了会有不好的事发生。” 一路看过6个展区,画作从最开始的温暖阳光变得压抑沉郁。 在6号展区的时候,路鹿就有了不适的反应。 而沐穆虽然没有表示,但看他僵直的脊背,路鹿觉得沐穆肯定和他的感觉一样。 匆匆踏入第7个展区,此时沐穆脸上的表情也僵硬了。 而路鹿,在踏入展区的一刹那,他的脸色就刷得变白。 他衣兜里的护符,正在以极快的速度燃烧,几乎就在片刻,它们就完全燃成了一堆灰,失去了原本的预警作用。 “沐穆,我们快走!” 路鹿来不及向沐穆解释。看到沐穆还在原地呆立着,他一把拉起他的手就往外走。 只可惜,他的反应还是太慢了。 察觉到两人想要离开,《最后的晚餐》里伸出一双鬼手,刷地一把就把两人拉了进去。 当路鹿两人被画吸入后,画作上的犹大动了动脑袋,咯吱咯吱地朝前转头。 然后,他…… “啊!” 伴随着一声尖叫,路鹿蓦然从昏迷中醒来。 “你醒了。” 他听到一个女声冷冷地道:“十二个人齐了,你大概是最后一个。” “十二个人,你什么意思?我们总共有十三个人,你这个臭娘们在针对谁?”一个暴躁的男声反驳道。 “呵,谁心里有鬼谁知道。”清冷的女声再次响起。 “你…别以为我不打女人!” 男声充满了怒火,他的旁边出现了一个劝阻声,接着是窸窸窣窣地衣料摩擦,应该是有人拉住了这个暴躁的男人。 “请问,我现在是在哪里?” 路鹿甩了甩头,让自己彻底清醒过来。 当他完全睁开眼,他才发现,自己现在正坐在一张椅子上。 “我们都被卷入了画里,成了画中人。” “《最后的晚餐》你知道吧?我们现在所在的,就是最后的晚餐里的那张长桌!” 有两个不同的声音回答了他。 “什么?” 路鹿睁 分卷阅读82 分卷阅读8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3 大眼睛,仔细朝前看去。 如回答所言,他的面前确实是一张长长的桌子,而他正坐在长桌的中间。 但和《最后的晚餐》里不同的是,被困入画中的人们并没有依照画作中的站位摆放座位。 在长桌的两边,分别坐了5个和6个人。 剩下的两个人,分别坐在了长桌的窄面,独自一人的孤独坐着。 而刚开始回答他的那个女声,就来自长桌的最左端。 “各位,我们都被卷入了画里,看样子暂时是出不去了。既然如此,我们都互相介绍一下,交流各自知道的信息怎么样?” 路鹿朝声音的来源看去,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的儒雅男子。 眼镜男的提议很好,只可惜无人响应。 感受到了现场尴尬的气氛,男子也不介意,干脆自顾自地介绍道:“大家都不说话,那我就先来了。我叫李远俊,职业是编辑。在刚来这里的时候,我在附近找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条信息,我相信除了我以外也有捡到纸条的吧?” 见众人沉默不语,李远俊又道:“对了,我是11号,我的手腕上刻了这个数字,各位的身上应该也有类似的数字吧?” 说着,李远俊挽起袖子,向大家展示起了他手腕上的数字。 在他的示范下,心思各异的众人也不再沉默,纷纷说出了自己身上的数字。 “余雪晴,8号。”一开始的那个冰冷的女人道。 “我是7号,我叫许佩佩……”一个学生样的女生道。 “我,我叫白柔,我是12号。”白柔的声音好似要哭出来,不过她坚强地把哽咽声咽了回去,引起了几个男人的侧目。 …… 以余雪晴开始,众人以逆时针的顺序介绍下去。 在曲蓝介绍完后,紧跟在他后面的是犹迪。 这个满脸不爽的小太妹一开口,就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叫犹迪,是13号。喂,你们干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 “我们被弄倒这里,就是你搞得鬼吧?”3号唐泽怀疑地问道。 “什么?你在扯什么鬼玩意?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犹迪不可置信地反驳。 “犹…犹迪妹妹,我们现在是在《最后的晚餐》。耶稣和他的门徒加起来一共有13人,而且传说他是在13号的星期五遇难,所以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 看到犹迪一无所知的样子,白柔好心开口,用轻柔的语气解答了犹迪的疑惑。 第七十章 “13、犹大、最后的晚餐……” 白柔的话不光提醒了犹迪, 也提醒了对《最后的晚餐》不了解的人。 “又是13号又叫犹迪,这也太巧了。” 唐泽的疑问虽然很无理,但是正触众人的心声。 犹迪敏感地意识到众人又开始怀疑她了,这让她一肚子窝火。 “我搞得鬼?开什么玩笑!我看他才是幕后黑手, 要不然不会这么急着跳出来咬人!” 被自认为牵强的理由怀疑,13号犹迪立刻跳起来指着3号唐泽道:“都什么年代了, 你们还信数字那套?我管它吉利不吉利, 反正老娘不是什么劳什子犹大,你们爱信不信。” “犹迪妹妹性格直爽, 我相信她不是这样的人。” 白柔第一个表态,但是犹迪完全不领会她的好意。 犹迪呸了一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下。 在沉默了片刻后, 众人继续开始介绍。 两分钟后,所有人都展示了手腕上的数字, 也简单的介绍了自己的职业。 这时候,刚醒没多久的路鹿终于弄懂了情况,也知道了他和沐穆的数字,分别是9号和10号。 “大家都介绍完了, 我就说一下纸条吧。” 李远俊一开口,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先说明一下,这个纸条是我在冰箱旁边捡的。因为当时我有点渴, 就想看看里面有没有喝的东西。” “当然,这地方十分诡异,我没有敢喝。不过冰箱里吃的喝的都很多, 如果我们被困在这里,至少一周能吃饱喝足,绝对饿不死。” “其他话题就先别说了,先说纸条。” 余雪晴冷冷地打断了他。 “好。” 被突兀打断,李远俊也不生气。 他把纸条摆在桌上,任由所有人观看,道:“这张纸条上写着‘13个玩家中,有一个人是耶稣,有一个是犹大’。仅凭一张也看不出什么,还有人找到其他的纸条吗?” “我,我这里有两张。” 顶着众多目光,许佩佩赶紧把她找到的两张纸条交给李远俊,这才从被目光黏着的不适感中解脱出来。 “第二张纸条:犹大每天只能杀一个人。” “第三张纸条:耶稣死亡,犹大获胜。如果只剩耶稣一人,犹大自动获胜。” 新的纸条带来了不妙的消息,让众人的心中蒙上了阴影。 虽然暂时不知道纸条上的信息是真是假,但是有一件事可以肯定—— 把这么多人弄到这儿,那个‘幕后黑手’显然不是闹着玩的。 “杀人?” 听到李远俊念出的信息,曲蓝不禁花容失色:“我们当中谁是犹大?他真的会杀人吗?” “杀不杀人还不知道,但是是犹大的人肯定不会告诉我们。”3号唐泽道。 “比起谁是犹大,我更想知道,犹大会怎么杀人?”唐泽又道:“他会趁我们不备杀人,还是随便指一下就能杀人?我们来这里的方式很不科学,万一‘犹大’有一样不科学的能力,那我们岂不是和鸡崽一样了?” “那个,我想问一下,为什么你们都这么肯定我们是在画里?”路鹿道:“我来的时候昏过去了,所以没看清。有没有可能是我们先昏过去,然后被搬到这个地方,这也很有可能啊!” 路鹿心知这是闹鬼,但是他仍然想试探下其他人的反应。 不出意料的话,那个犹大很有可能就是鬼,所以,即使是徒劳,他也想试试,能不能把鬼炸出来。 “我也想问这个问题。”曲蓝也弱弱地道:“我是离开展厅的时候昏倒的,李先生,你是怎么确定的?” “我是在碰这幅画的时候进来的。”李远俊扶了扶眼镜:“同样正面进来的还有端木容,他可以为我作证。” 李远俊的话取信了大部分人,而白柔也十分确定他说的是真的。 自从在这个诡异的地方醒来后,她缺失的记忆也回来了。 她想起曲蓝和高富帅,他们都是被拉进了画里。 只是,她当时怎么也想不起来,甚至对这种恐怖的现象熟视无睹。 在那个时候,一定是有什么东西蒙蔽了她的心智,要不然她不会对这样诡异的事放着不管。 仅仅是 分卷阅读83 分卷阅读8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4 三张纸条,就让众人意识到了状况的糟糕。 此时,在场的所有人手中都没有纸条了。 至少所有人都声称自己没有纸条。 但是,三张纸条带来的信息还是太少了。为了了解更多的信息,李远俊建议大家在四处搜索。 一方面,是为了找到更多纸条。另一房间,是为了了解这个环境,看看这个地方都有什么设施。 李远俊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因为第二张纸条‘犹大每天只能杀一个人’的提示,众人打算分成四队,每队至少三人,这样即使犹大杀了人,剩下的那个人也能跑回来警示。 13人一共分了四队。 其中李远俊带了两个最麻烦的妹子,许佩佩和犹迪,就被分到了盛放长桌的大厅,让他带着女孩们在大厅搜索。 而路鹿,他和沐穆与余雪晴一队,他们和端木容(高富帅)小队一起负责搜索二楼的房间。 当到了二楼,几人数了数房间数,不多不少,正好是13个。 “你们队伍人少,就搜索左边的6个房间吧。” 端木容提出意见,余雪晴微微颔首,带着路鹿和沐穆打开左边的房间,依次翻找起纸条。 至于剩下的一队,三个大男人自告奋勇的去了阁楼。 1号季胜、2号张威、3号唐泽都是青壮男子,自诩出事也有一搏之力,所以他们去了最危险的地方,为大家一探究竟。 半个小时后。 四处搜索的人们纷纷聚集到了长桌。 见到赶回来的诸人,李远俊遗憾地摊手。 他和两个女生把大厅翻了个遍,再也没有找到半张纸条,看来之前找到的三张纸条,就是大厅里的全部了。 “我们在右边的11号房间找到了一张纸条。” “11号,那是我的房间。” 闻言,李远俊有些惊异。 不过在他的房间找到纸条不算什么线索,所以众人都没有在意,把目光投向了剩下的两组。 “我们组什么都没找到。”余雪晴言简意赅道。 “两张纸条,都是我们在阁楼捡的。”季胜道:“阁楼里有很多杂物,我们翻了半天,纸条都夹在杂物里面。” 四组都报告了收获,李远俊就把纸条都一张张展开在桌上,让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第四张纸条:每死一人,耶稣可以指定得知一个人的身份。” “这……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吧。” 李远俊苦笑,在场的人听见这个消息也纷纷皱眉。 死一个人验明另一个人的身份,这代价……也太重了。 “我相信没有人希望用这种方式验明身份,那么,我们先不管这个,赶紧把所有纸条看完吧。” 放下端木容那组得到的纸条,李远俊又拿起季胜那组的纸条,一字一顿地读了出来。 “第五张纸条:耶稣和所有人各有一次投票机会,一共两次。耶稣可开口默念三遍号码指认犹大,如指认正确,犹大出局。除耶稣的单独投票外,经半数人同意,所有人可以举行一次投票,票数最高的出局。如果两次投票全部指认错误,犹大获胜。” 李远俊念完第五张纸条,半晌没有人搭话。 又过了一会儿,余雪晴突然道:“我不知道在场的人谁是耶稣,但我希望他能隐藏好自己的身份,顺带管住自己的嘴。我可不想自己死的不明不白,只因为某一个人暴露了他的身份。” 这次,连看余雪晴不爽的张威都没有反驳。 “好了,不管哪个人是耶稣,我们都希望他能保护好自己。”李远俊道:“耶稣死了我们所有人都要出局,‘出局’的意思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还有一点,一定不要乱投票。” 一直在观望的端木容突然开口道:“我们只有两次投票的机会,多人投票可以控制,没有半数人的同意不能进行,但是耶稣的个人投票没有这个限制。” “所以,我恳求不管谁是耶稣,都一定不要随便把这票投出去。” 前面三个人已经说得相当全面,所以季胜没有再说多余的话,而是对李远俊道:“老李,把最后一张纸条念了吧,这事早知道也好,给大家个心里准备。” “说的也是,我这就念。” 李远俊拿起纸条,手腕微微有些抖:“第六张纸条只有四个字:犹大是鬼!” “什么?” “鬼?” “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李远俊刚念完,长桌旁坐着的人就像炸锅了一样。 除了早就知道消息的季胜小队,其他人纷纷表示不信,让李远俊头疼不已。 “各位,其实我也不愿相信。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这还是有可能的。” 李远俊极力用客观的语气道:“有不少人都亲眼看见自己是被拉进了画来,毋庸置疑,现在的科技水平还做不到这点,至少我知道的是如此。” “既然科学解释不了这个现象,那么,为什么不能是鬼呢?” 第七十一章 “那个, 我想问一个问题。”踌躇了半晌,许佩佩举手道:“要是纸条上说的都是假的呢?” “如果这只是个玩笑,那样再好不过。” 李远俊毫不犹疑地道:“但是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不管纸条是真是假,我们只能按照上面的提示去准备, 在我们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前。” 找不出其他合理的理由,众人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 为了提防犹大杀人, 他们决定晚上住在一个房间, 安排人守夜。 不过在夜晚来临之前,他们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要解决, 那就是他们的午餐。 “你们谁会做饭?” 李远俊开玩笑道:“这里现成能吃的只有面包和水果,搞不好这是我人生中的最后一餐了,我可不想吃这些。” “我不会做, 我又不是厨子。”2号张威大大咧咧地道:“做饭这种事还要看女的吧,咱们这儿不是有好几个女的吗?” 男人们把目光投向了长桌对面, 曲蓝低下了头,而犹迪毫不示弱地顶了回去。 “现在流行的是男人做饭,还有现在都是21世纪了,那有女的会专门为了男的学这个?” 犹迪说的很尖锐, 搞得白柔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我会做。” “啧啧,还是白柔妹子温柔贤惠。” 唐泽故意道:“看来,这人与人还是不同呐。” “你说谁!” 犹迪眼里喷火, 腾地一下站起来就要跟唐泽怼。 眼看一场争吵就要挑起,李远俊赶紧道:“我们一共有13个人,只有白柔一个人做会累坏的。除了白柔, 还有谁会做饭。” “我。”曲蓝不好意思地举手。 “我 分卷阅读84 分卷阅读8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5 就说,做饭这是还是女的在行。” 张威用自认为小声的声音嘀咕,让曲蓝顿时感到十分尴尬。 其实,在轮到他介绍的时候他就想说自己是个男的。 只是,一个男的穿女装实在太过奇怪,他怕自己被当成变态,所以暂时隐瞒了没说。 但没想到,他在介绍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只能继续隐瞒下去。 唉,性别的事,还是等一会儿,等他做好了心里准备再曝光吧。 在曲蓝纠结女装事情的时候,其他人仍然在讨论做饭的事。 到最后,曲蓝、白柔、还有刘刚负责为大家烹制午餐,沐穆给他们打下手。 “沐穆也去做饭,看来他的疑心病又犯了。”路鹿寻思道:“不过他顾虑的也有道理,如果鬼在那三人中间,说不定就会在食物里下毒。纸条里可没写鬼害人的方式是什么,谨慎点也好。” 在四人的合力炮制下,饭菜很快就做好了。 只一尝饭菜的味道,就能知道这几个人都擅长做饭。 而张威唐泽几个专挑白柔做的那几道菜吃,吃的满口称赞。 而白柔一边谦虚地道自己还有待进步,不动声色地和两男拉开距离,一边暗暗观察端木容的反应,希望能引起他的注意。 午餐结束后,众人又搜索了一下午,可惜并没有多余的收获,只能暂时停下来,准备吃晚饭。 “老季,你们那组有什么收获,我们能从阁楼上出去吗?” “别提了,还是老样子,那些杂物没什么用。至于窗户,那只是个摆设。我和张威两个人使劲掰扯,也砸不开窗户。”季胜道:“你们一楼呢?” “一样。”李远俊道:“窗户和门都打不开,用菜刀砍也砍不坏。我们都是在画里,窗户外面竟然也有太阳,真是见鬼了。” “咱们不就是撞见鬼了吗?”季胜笑道:“说不定再过一会儿咱们就能真见到鬼了。” “对,这可是大发现。要是我能出去,把这事一说,明年的诺贝尔奖说不准就是我的了。” 李远俊也笑了,他点了根烟,站到窗台前抽。 说来也怪,屋子与外界隔绝,他的烟也能顺着窗缝飘到户外,不留一丝烟味。 “开饭了。” 听到唤声,李远俊掐了烟,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吃饭。 等晚餐结束后,众人就聚集到李远俊的房间,按照事先安排好的休息和守夜。 “今晚季胜和唐泽、端木容、犹迪守上半夜,我和张威、路鹿、余雪晴守下半夜,四人一组,万一出事也有个照应。我再确认一次,这样安排没问题吧?” 没有人对李远俊的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于是守夜的安排就决定了。 接下来,三人一组,大家互相帮助着拿出每个房间里的寝具,都在李远俊的房间里摆好。 因为床难以拖动的原因,所以李远俊房间里的床还是只有一个。 于是大家决定把床让给女生。 反正只有一张床顶多睡两个人,还十分拥挤,也没什么好争的。 “曲蓝,你睡床吧,我睡地下。” 众女讨论了一番,余雪晴和犹迪表示房间里还有沙发,她们守夜可以轮换着睡,干脆不参与她们的讨论。 所以今夜床位的分配,主要在白柔、曲蓝、许佩佩三个女生之间。 在三人之中,曲蓝一致坚持自己要睡地板,让白柔十分过意不去。 “曲蓝,你和许佩佩一样,都是未成年人,我这个做姐姐的也不好睡床,你和佩佩一起睡吧。” “不用了,白姐,我喜欢睡地板,真的,我不喜欢睡床。” 白柔的提议让曲蓝大汗。 别人不知道,但他心里可是门清。 他一个男的,怎么好意思和女生睡在一块。 要是真睡到了一块,等以后他的性别暴露了,他还怎么做人。 曲蓝再三拒绝后,白柔也不好再坚持。 其实她有些遗憾,她还想在端木少爷面前表现出她善良的一面,只可惜曲蓝不给她机会,她也不好表现的过于明显。 三言两语决定了床位,为了方便管理,众人决定男生睡一边,女生睡一边。 说是女生,曲蓝这个女装大佬其实和男的混在一起完全无所谓。 只是他又不能这么说,只能依着床睡下,和众男保持了一段距离,感觉非常憋屈。 “白姐,我们必须要开着灯睡吗?”临到睡觉前,许佩佩小声说:“我打小有个习惯,开着灯睡不着觉,能不能把灯调暗一点?” “为了安全,暂且忍几天吧。”白柔悄声道:“这灯调不了,要不关,要不开。关灯太危险,所以这灯不能关。” “那我怎么睡?” 许佩佩知道这不是她闹的地方,所以她没有嚷着关灯。 只是一夜都睡不着的感觉实在难受,她就想向白柔讨个主意,好让自己好受一些。 “佩佩,你可以把枕巾折几道,然后盖在眼上。” 虽然躺在地上,但因为紧依着床,曲蓝还是听到了两人的讨论。 “我在学校住宿的时候睡得早,所以经常有舍友开灯学习。我不喜欢用眼罩,所以都是用摊子遮眼,这里没有摊子,你就先用枕巾试试吧,这样能让眼睛好受点。” 闻言,许佩佩往下一看,曲蓝已经把枕巾搭在自己眼上了。 许佩佩觉得曲蓝说的有道理,就躺下也这样做,果然好受了些,觉得头顶上的灯没有那么刺眼了。 因为天冷的缘故,大家都是和衣而卧。 虽然每个人都有床垫和被子,被子里还塞了一层不薄的棉花。 但是房间的温度实在算不上温暖,如果脱了衣服睡铁定会冻着。 所以尽管不舒服,也没有人脱衣服,都是将近着躺下,先熬过这几天再说。 “行了,大家都睡吧。明晚还有轮换着守夜,能休息一会儿就休息一会儿。” 明白形式很严峻,众人也没有心情来个卧谈会,纷纷拉上被子睡觉,只留守夜的几个人睁着眼睛,警惕地盯着门口、以及除自己之外的所有人。 “呼噜——呼噜——” 尽管心里都很不安,但是疑神疑鬼了一个白天,大家还是很累,所以除了神经特别敏感装睡的,其余人都很快都沉入了梦乡。 然后,就有睡相不好的打起了呼噜,特别扰民。 “张威,你打呼噜的声音小点!” 看到床上的两个妹子睡得很不安稳,正在守夜的唐泽很不客气地把张威摇醒,也不管他能不能做到。 “你…你谁……干,干什么?” 张威睡得迷迷糊糊,即使被摇起来,大脑还是在当机状态。 见到唐泽没有后闻,他一翻身,立时又睡过去了。 “哈,他不在打呼噜了,这下白 分卷阅读85 分卷阅读8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6 柔妹子能睡个好觉了。” “唐泽,一会儿张威还要守夜。”端木容皱眉道。 “我知道,一会儿李哥他们不是也要守夜吗?我怕张威影响他们的睡眠质量,总不能因为他一个人耽误一屋子的人吧?”唐泽给自己辩解道。 索性唐泽的举动没有影响到张威,所以端木容就不去再管。 度过了紧张的五个小时,房间里一点事情也没发生。 警戒了半个晚上,守夜的四个人精神都相当疲惫。 看到时间到了,他们就摇醒了下半夜值夜的人,让他们接替自己的位置守夜。 嘀嗒、嘀嗒…… 除了此起彼伏的呼吸声,房间里只有挂在墙壁上的钟表在不停的发出声音。 李远俊曾经试过,但和窗户一样,这个在每个房间都有的钟表根本拆不下来,而且也破坏不了。 于是,他们只好任由它挂在墙壁上,忍受它磨人的噪音。 “李哥,现在五点了,应该没什么事了吧?” 张威这人平脾气暴躁,但也真服李远俊这人。所以对着李远俊,他还是有几分好脾气的。 “嗯,晚上都过去了,应该没什么事了。不过大家都在睡觉,等大多数人都醒了吧。” 李远俊捏了捏眼镜里面的眉骨,神情沾满了疲惫。 他打心底不愿去猜忌这些一起共同患难的人,如果纸条上的东西真的是假的,那无论对谁,都是一个好到不能再好的消息。 “唔——” 有人醒了。 冷不丁地听到一个女声,几人警惕地把头转向声音的来源。 结果是许佩佩从床上坐起来了,这让几个男的立时移开了视线。 “那个,我想去趟厕所。”许佩佩不好意思地道:“我一个人不敢,余姐姐,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 除了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外,在每个人的房间里面也有一个厕所。 但是尽管厕所就在房间里面,许佩佩一个人也害怕,因为在无数恐怖小说中,出事的永远都是一个人上厕所的。 “好,你去吧,我给你开着门。” “但是,姐,这儿那么多男的……”许佩佩不好意思道:“要不关上门吧?” “不行,这样出事了反应不过来。”余雪晴一口否决:“没事,就开着门,他们不敢看。” 许佩佩红着脸,小步跑去厕所。 而余雪晴也像她答应的一样,走到厕所旁边,用手按着门,以免像某些狗血小说中的剧情一样,在关键的时刻厕所门自动合上,然后里面的人就困在里面出不来了。 哗——哗—— 在一阵放水声中,许佩佩用最快的速度解决了生理大事。 放完了水,许佩佩回头摸索按钮冲厕所,结果往马桶里一看,她就瞬间冷得连骨头都冻住了。 “啊!!!!!!!!!!!!!!!!!!!!!!!!!!!” “怎么了?怎么了?” “发生了什么?” “什么?谁出事了?” 许佩佩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尖叫,立时惊起了所有还在睡着的人。 听到许佩佩的叫声,余雪晴不管别的,一把就把许佩佩从厕所里拉出来,然后拉扯着许佩佩一起远离了厕所几步,这才问道:“怎么了,你刚才看到了什么?” “死,死人了!” 许佩佩崩溃地大喊:“有血,厕所里有血,还有肠子!我还看到了一对眼珠子!一定是有人死了!” 许佩佩的喊叫提醒了众人。 路鹿和李远俊去厕所查看,而其余的人在四处推搡,都在找到底是谁出事了。 “曲蓝,曲蓝?赶紧醒醒,出大事了!” 轮到曲蓝的时候,白柔怎么叫他都不醒。 这让白柔意识到了不对劲,于是她掀开被子一看,惊骇得看见了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场景。 第七十二章 曲蓝死了。 就在众人的眼皮子底下死了。 还是以一种超自然的方式。 看到曲蓝的惨状, 白柔吓得把手中的被子扔了出去,堪堪遮住了曲蓝的半个身体,但是他露出来的另外半边还是十分渗人。 曲蓝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挖了去, 而填充在眼眶里的,是一团团吸满血的棉花。 吸饱了血的棉花鼓出了两团凸起, 恰巧填补了曲蓝空洞的眼眶。 比起直接被挖去眼球, 这种挖走又重新填充的行为更为惊悚。 白柔这才后知后觉到,怪不得她觉得曲蓝的被子轻的不可思议, 原来里面的棉花都被抽走了。 等等……被子里的棉花都没了…… 白柔僵硬地低头,看着落到地上的被子。 那里面轻飘飘的,与其说是棉被, 不如说是一张被单。 被单里面的棉花不多,但是数目也绝对不少。 仅仅是捏作眼球, 分量是绰绰有余的。 那么,剩下的棉花呢? 即使曲蓝的头颅全被挖空,都被塞满棉花,棉被里应该还会剩下一些棉花才对。 但是刚才的触觉, 里面绝对是一团棉花也不剩了。 感受到其他人关切地目光,她虚弱地道:“我没事,就是曲蓝…曲蓝她被子里的棉花没了。” 棉花? 众人疑惑不解, 还是余雪晴一把把被单拆开,展示出空空如也的内部。 “她,曲蓝……” 李远俊喉头有些不适, 他有些想吐,而许佩佩早已经到墙角呕了出来。 她想去厕所,但想起厕所里有什么东西,她之前还蹲在马桶上,她的胃里就反过一阵酸水,吐得更厉害了。 “你们,有会验尸的吗?” 先前介绍的时候,诸人已经大概的介绍过自己的职业和特长。其中没有一个人懂医,所以李远俊并不抱什么期望。 “连一个人也没有?” 没有人站出来发话,就连跑到角落里呕吐的那几个也没有任何表示。 等所有人都收拾好心情,李远俊忍着反胃和害怕道:“在杂志社的时候,我看过不少侦探小说,略懂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但是不靠谱。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那我就先试试。” 余雪晴把被单放到一边,退后一步,任由李远俊施为。 而被单拉开后,曲蓝的身体一览无余。 在明亮的灯光下,所有人都看到了里面的状况。 和其他人一样,昨晚上曲蓝也是和衣而卧。 李远俊小声说了一声对不住,然后小心脱掉了她的裙子。 被拨开了洛丽塔裙子的曲蓝,全身赤裸地袒露在众人面前。 面对如此刺激的一幕,没有人有其他的歪歪心思,只因为曲蓝的肚子上开了一道巨大的裂口,而从裂缝上隐隐能看见从肚皮里溢胀出来的棉花。 沾满了血污的棉花 分卷阅读86 分卷阅读8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7 。 “呜——” 曲蓝的惨状进一步刺激了许佩佩,这种荒诞的恐怖超出了她的承受阈限,她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在许佩佩旁边,白柔虽然也白着一张脸,但她极力地忍耐住,默默抱住哭个不停地许佩佩,低声地安慰她。 “失踪的棉花找到了,它们都在曲蓝的肚子里。” 余雪晴的声音不高不低,没有顾忌到许佩佩的感情。 实际上,现在的情况也容不得他们顾忌他人了。 一向温和有力的李远俊也顾不得男女有别,亲自动手摸开了曲蓝的身体。 但他盯着曲蓝的脖颈处看了一秒,就知道没有这个必要,因为脖子上明显的喉结告诉他,曲蓝其实是男的。 这个可爱的‘女孩子’,真实的性别竟然是男孩。 不管曲蓝是出于个人爱好穿女装,还是因为其他什么东西,妄仪死者都是很不好的行为。 所以李远俊没有纠结这点,在尸体上摸索了一阵后,就重新给曲蓝穿上了衣服。 趁着大多数人没发现曲蓝的性别之前。 “在曲蓝身上,我看到了尸斑。根据他尸体出现的尸僵现象,可以推测出他死了大概有两到三个小时,我不是专业的,只能看出这么多。” 李远俊的话让众人陷入了沉思,两到三个小时之前,应该还是在李远俊那组守夜的时候。 李远俊问了组员,包括他,其他三个人都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有这么多人盯着,就算有哪里不对劲,也不至于发现不了才对。 “鬼,那是鬼干得!鬼杀人还tm的像人一样动手砍人吗?” 看到众人都在思考鬼杀人的手法,张威不由大喝一声:“鬼!都是鬼!鬼看谁不爽就直接宰了,想他娘的杀人手法有用吗?现在那个兔儿爷死了!你们还唧唧歪歪鬼怎么杀人,还不如想想到底哪个人是鬼,赶紧投票,离开这个见鬼的地方!” 他的话虽然十分粗鄙,但是话糙理不糙。 把人杀了,然后抽出被子里的棉花,再把棉花填充进死人的脑壳和躯干里,这种事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到了这个程度,所有人都不得不承认,这件事真的是鬼干得。 如果是人,再怎么谨慎也会露出马脚。 更别提杀人再把肠子眼睛丢进马桶这么大的动作,如果真有人干了,有四双眼睛盯着,不可能看不到。 但是,那些思考的人仍然在推测鬼杀人的方式。 看张威不耐地又要闹事,李远俊道:“现在我们都知道12个人里面有鬼,但是即使是鬼杀人,也总得有个手段。” “是有身体接触就能杀人,还是通过语言杀人?即使是鬼,杀人也总得有个方式吧?” “即使是心念一动就能杀人,那也是一种方式。不管怎么样,我们能知道的多一点,就能防着点。” “你说这话有用吗?那是鬼,你知道又能怎么防?”张威还是不服。 李远俊的解释没有劝服张威,余雪晴就接过他的话,冷笑道:“好,现在投票吧,那你知道鬼是谁吗?要是‘耶稣’早投了他的那一票,我们这一票也投错了,那么我们就等死吧。杀了曲蓝的是鬼,输了还能放过我们不成?” “张威说的也有道理。”季胜打圆场道:“刚才我想起了件事,两三个小时前,大概就是我们换班的时间。如果说警戒松懈,那一定是那个时候。” “对!”李远俊恍然大悟道:“今晚守夜的,在换班的时候,你们有注意到什么吗?有没有人接近曲蓝,哪怕是碰了一下,也一定要说。” “抱歉,我那时候刚睡醒,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路鹿歉意道。 “我当时困的只想赶紧睡觉,也没看见。”犹迪带着倦意道。 其他人的答案也差不多,他们当时都没有特意注意曲蓝那块,所以没有发现。 “唉,大家集思广益一下,以昨晚那个情况,谁最有可能杀了曲蓝?” “现在死了一个人,耶稣有了一次查人的机会。如果查出了犹大,就说出来吧,我们一起把犹大投出去。” 李远俊问了一圈,但是无人搭话。 最后,还是端木容道:“即使现在耶稣出来,他的存在也要打个问号吧?假如鬼假扮成耶稣,我们就正中了他的圈套。” “如果鬼作假,耶稣也跳出来揭发他不就行了?那样我们就可以把假扮耶稣的鬼投出去,然后我们就安全了。”刘刚疑惑地问道。 “但是假如耶稣的票早投了,耶稣验对人后鬼反咬一口,说他是耶稣,那么到底信谁呢?如果投对了还好,假如投错了……”端木容悠悠地道,让刘刚哑口无言。 “还有一点。”余雪晴突然开口道:“万一有的人承受不住心里压力,抱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态谎称自己是耶稣,带大家乱投票,那么我们就可以提早出局了。” “真搞不懂你们这些文化人,这么简单的事都能搞得这么复杂。”张威抓了抓头发,脑子都快成被搅成浆糊。 讨论了一圈,智商不在线的群众只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耶稣跳出来也不能投票。 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跳出来的是人是鬼。 “但是,这样我们不是永远投不了票了?我们信不过耶稣,也找不到线索,这不是早晚要玩完?” 听出几分味道的唐泽不满地抗议,房间里的气氛立时变得冷凝。 “现在8点了,你们饿不饿,我们吃点饭吧。” 良久,李远俊开口说话。谁都知道他是在转移话题,但此时此刻,没有人去打断他。 “真的,我也有些饿了,我们吃早餐吧。” “抱歉,各位,今天早上我不想见到肉了,大家吃点素的好吗?”白柔双手合十,而刘刚和沐穆也默默表示了对她的支持。 围观了这么血腥的事,白柔的手脚到现在还有些抖,所以她只煎了鸡蛋,没有做培根,而对于她的选择,众人都表示理解。 “其实我也有些反胃。”李远俊苦笑道。 因为见了曲蓝的死相,所以众人暂时没有吃肉的打算。 路鹿觉得惊了一个早晨,正想来点肉食补充体力,然而大家都没反对,他也什么都没说,接过粥和煎蛋默默地吃了,坚决不说多余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6号曲蓝脱队,剩余11人。 第七十三章 曲蓝的死影响了许多人。 至少某几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的, 在早晨的时候什么都没说,连喜欢向白柔献殷勤的唐泽也保持了沉默。 没有欢笑和交谈的早餐显得十分阴郁,不过在目睹了曲蓝死状的现在,也没几个人有心情正经地吃早餐。 食不知味地解决了盘子里的东西, 白柔几乎是 分卷阅读87 分卷阅读8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8 飘着走到水池边洗碗的。 在她走过去的时候,她还拉上了许佩佩。 要不是余雪晴不搭理她, 她肯定也会拉上她。 倒不是她想交好这个冷冰冰的女人, 而是曲蓝的死带给她的心理阴影太大了。 比起其他人,曲蓝昨晚就睡在她的左手边, 她往左一扭头就能看到他。 今早做饭的时候,她就一直在想,如果昨晚睡在地上的是她, 会不会今天留在那间屋子里的人就是她了? 没错,曲蓝死后, 大家再也没有勇气再在那间屋子里睡觉。 11号房是李远俊的房间。 昨晚他把自己的房间贡献出来让大家都住在那儿,现在曲蓝死了,他不得不从里面搬出来,搬到曲蓝所在的6号房间住下。 要不然在一个刚死过人的房间里住, 再神经大条的人也受不了。 而曲蓝,他就要永远留在那个房间里了。 白柔的智商不好不坏,假如人生是款游戏, 那么她的大部分加点都加到了情商里。 面对曲蓝的死亡,她只想出一个原因,那就是他睡着的地方有问题。 昨晚上, 因为照顾他是个‘女生’,所以他睡觉的地方离其他男人们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虽然他就睡在床边,但和紧靠着的许佩佩和她比起来,还是远了些。 白柔觉得一定是他落单了,所以才会遭遇如此噩运。 白柔对自己的判断将信将疑,但她毫无选择,只能让自己不落单,和大多数人在一起,这才能感到放心。 “今天我们再搜索一次吧。” 吃完早餐,端木容道:“虽然昨天都搜索过了,但是每个人都有思维定势,同一个地方换不同的人调查,说不定能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 “对,就是这个理!” 李远俊恍然大悟,端木容的话仿佛让他重新看到了希望。 于是他安排三人一组,每组两男一女,再次搜索三层楼。 当搜索完后,务必要再次交换,力争每个人每个地方都看过才行。 阁楼 在搜索完一层后,路鹿这组又和楼阁组掉了个位置,现在轮到他们搜索阁楼了。 “钢琴、手风琴、洋娃娃……跟《最后的晚餐》一点也不搭。”路鹿把一只破旧的洋娃娃放回原处,困惑地自言自语道。 “耶稣那会儿也没有冰箱,除了13人和犹大,两者根本就是不搭边的东西。”端木容道:“这个先不提,路鹿,我上次送你的东西怎么样?” “端木先生,你们认识?” 没等路鹿反应过来,白柔已经惊异地问了出声。 “在来这之前,我们见过几次面,应该算是关系还不错的熟人吧。”端木容道:“之所以不说,是怕产生误会,让其他人以为我们俩是一伙的。” 端木容的话像给白柔下了一颗定心丸,如果说在这里她最信任谁,那么一定是端木容莫属。 自从被拉进画后,她缺失的记忆就回来了一部分。 之前她亲眼见到曲蓝和端木容被拉进画里,所以在她看来,这两个人绝对不是鬼。 而现在端木容又和路鹿认识,那么是不是说明,路鹿他也是活生生的,是和他们一样的人? 端木容冷不丁的一句让路鹿有些懵,他不知道端木容是什么打算,但还是接道:“还行,挺好用的,wa的数位板用着手感很棒,难为你费心了。” “你喜欢就好。” 如此让人误会的话,让抱着不纯洁心思的白柔开始胡思乱想。 但很快端木容就话锋一转,突然地道:“你觉得剩下的人里谁最像鬼?” “这个……暂时看不出来,不过我觉得曲蓝也有点可能。” “曲蓝,他,他不是死了吗?”白柔不可置信地道。 “是啊,他是死了,不过死人也可以是鬼啊,又不是没有鬼假扮人死的例子。” 路鹿开始明白端木容的意思,于是试探着说道。 “果然,你知道些什么。”端木容笃定道:“以前还不知道你有这种经历。” “嗯,我以前不走运,也遇到了几次鬼,所以算是有这方面的经验吧。”路鹿苦笑道:“不过这种事不方便让别人知道,要不然平白无故的说出去,别人还以为我精神病犯了。” “现在你可以说了,没有人会把你当神经病。”端木容道:“有什么经验分享吗?” “也没什么特别的经验。”路鹿摇头:“只不过是小心,小心,再小心。” “鬼能玩的花样,比人能想象到的要多很多。” 路鹿的回答让白柔眼前一亮,她思忖路鹿能活着到现在,一定是有了一套保命手段,于是她放软了声音,柔柔地请求道:“类似什么花样,你能举个例子吗?” “就比如一群小孩玩捉迷藏,每一轮都会失踪一个孩子……”路鹿面无表情地道:“对待这种现象,只能赶紧逃走,要不然乖乖玩完游戏。要是两者都做不到,还是直接等死比较轻松。” “那,你是怎样逃生的呢?”白柔不禁问道。 “我?那时候玩到一半感到不对劲,趁新一轮刚开始的时候跑回家了,以后我再也没去过那个公园,不知道现在哪里的情况怎么样了。” 白柔还想问更多的关于这方面的事,但是路鹿不给她这个机会,道:“这次的灵异现象和我以往遇见的不一样,以前的经验起不到什么作用。如果想从画中出去,还是得按这里的规矩老老实实的玩下去。” 路鹿一句话结束了话题。 接下来的时间,三人翻遍了杂物。 最后在一个八音盒里,白柔翻出来一张纸条。 她打开纸条一看,上面写了一段骇人听闻的文字:其余六张纸条,有一张纸条上的内容是假的! “这是我们新找到的纸条,你们怎么看?” 和李远俊一样,路鹿他们也把纸条摊到了桌子上,任由所有人查看。 看到这张纸条后,所有人的表情都不怎么好。 “怎么会,如果有一张纸条上说的是假的,那么会是哪张呢?” “会不会你们新捡的这张纸条就是假的?”张威道。 “假如只是为了迷惑我们还好,但如果这是真的……”李远俊忧愁地道:“那么这无疑是一个再坏不过的消息。” “如果第二张纸条是假的,那么犹大每天就不止可以杀一个人。至于其他的纸条,好处坏处五五开,想了也没多大意义,只有第三张纸条还能有点希望。” 众人细细思索,觉得他说得也是。 能悄无声息地杀死曲蓝,那个犹大必定不是人。 而其他纸条,他们想了也没多少用。 假如第六条是假的,耶稣和众人根本没有投票机会,那他们铁定会被鬼玩 分卷阅读88 分卷阅读8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89 死,还挣扎什么。 不如抱着一丝半点的希望,能活一天是一天。 但第三张纸条不一样。如果耶稣死了,犹大不算获胜,那么就必定还有其他生路。 想想也是,耶稣在死后死而复生,虽然这个游戏可能不一样,但只要其他人还活着,就有获胜的希望。 众人热烈地争执到了晚上,也没能猜出到底哪一张纸条是假的。 不过除去纸条的事,他们倒是安排好了睡觉的问题。 在李远俊的牵头下,所有人一致决定今晚分两个房间睡觉。 6人一个房间,都反锁上房间,死不出去,这样那个房间出事了,就说明鬼在那组的人里,好缩小范围。 草草的吃了晚饭,路鹿跟他们这一组在6号房间睡下了。 路鹿所在的组还是李远俊的组。 除了他俩,还有刘刚、沐穆、许佩佩和犹迪。 躺在床垫上的时候,路鹿一直在想白天端木容那话是什么意思。 他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的端木容,所以他暗暗觉得,搞不好端木容就是耶稣。 他可没忘记,每死一个人,耶稣就有一次验人的权力。 假如端木容正好验了他,确定他是人,那么找个理由接近他,向他暗示也是很正常的事。 扪心自问,路鹿是很希望端木容这种人是耶稣的。 就按这两天的观察来看,端木容无疑是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一类人。 这样的人,起码不会乱投票,也不会大大咧咧的暴露自己的身份。 只要耶稣这个最重要的人不是猪队友,其他人活下来的几率就能大很多。 要知道这可不是个平衡的游戏,要是领导耶稣的脑子有坑,那么他带的队多半要完。 但是,也不能不考虑端木容是鬼,故意骗他的可能。 路鹿闭目思考,并在想沐穆的身份问题。 沐穆是跟他一块来的,这没有错,但是他是所有人中最后醒的,假如沐穆被掉包了,他也看不出来,因为有的时候鬼很会演戏,甚至演的比本人还像本人。 不过,尽管如此,他也想试试,沐穆到底是不是被掉包了…… 第七十四章 路鹿问了沐穆一些现实中的事, 基本上他知道的沐穆也知道。 仅凭这点,他不能确定沐穆真是现实中的那个,因为他无法得知鬼会不会复制人的记忆,由此取而代之。 但是不管怎样, 沐穆能回答上这些问题,也让他放心一些。 如果鬼没有那么多奇怪的能力, 那么沐穆基本上没有问题, 是暂时可以信任的。 路鹿思考了一会儿,就决定先睡觉。 现在得知的线索太少, 想再多也没用。 干脆点说,现在他们的目的就是等死人。 无论死了那边,鬼的范围都能进一步缩小。 而一旦又死一个人, 耶稣也可以进一步验证一个人的身份。 假如运气好的话,明天就可以结束游戏, 今晚就看死人的到底是那组了。 11:00pm 由于一个房间里的六个人要轮换守夜,所以除了三个守上半夜的人,其余的人已经睡下了。 白天的一番折腾,加上昨晚的一番惊吓, 众人休息的都不是很好。 所以,当张威在守夜的时候打呼噜,也变得不足为怪起来。 “张威, 睡什么呢?快起来,你还要守夜!” 唐泽走过去吧张威摇醒,又回到对面坐了下来。 结果他刚回去, 张威又低下了头,打起了鼾。 “小唐,别叫他了,累了一天,让他休息下也行。”季胜小声道:“今晚人也少,就我们两个人看也够了。” “季哥,你不能这样惯着他。”唐泽愤愤地道:“我们替他干了,他一个人睡大觉,凭什么啊?” 唐泽一个人忿忿不平,但房间又恢复了安静,只能听见此起彼伏的呼吸声,以及张威愈来愈响的鼾声…… 又过了一会儿,季胜突然站起来了。 他走到唐泽的旁边道:“小唐,我去下厕所,你在门外帮我盯着外面吧。” 唐泽点头答应,他同季胜轻手轻脚的来到厕所外面,一手反握着把手,以免关键的时候门被锁死。 “季哥,你好了没有?” 等了两分钟,唐泽有些莫名的心慌,于是他连忙出声催促,得到季胜意味不明地答复。 “好了,我马上出来。” 马上?这就好…… 唐泽有点安心,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安心些。 虽然季胜只是去上了个厕所,但不在一个房间,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安。 而且,他一直没有听见水声,季胜去厕所到底是干嘛的? 唐泽冥思苦想,却不知道季胜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 等他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季胜的手已经搭上了他的肩膀,只是一声不吭。 “季,季哥……你好了吗……” 唐泽觉得自己的牙齿在打颤。 他想要说什么,可是喉咙却想堵住了一番,什么字都吐不出来。 他想大喊把沉睡的人们都叫起来,但他这才意识到,就连刚才的那几个字也是从他牙缝里挤出来的,连他自己也听不清。 不过,仅此而已了。 他再在没有机会多说一个字。 不等他回头,他的头就被一把拧了下来。 “咚咙——” 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 这个声音和沉郁,但是仍有睡得浅的人听到。 端木容极力想睁开眼睛,只可惜他的眼睛像黏了胶水一样,根本睁不开。 而他的嗓子,也和塞了铅块一样沉重,根本说不出话来。 最后,他只是张了张嘴,就不再挣扎,寒毛倒竖地听着房间里窸窣作响的衣料摩擦声。 “啪嗒。” 门打开了。 他听见有人走出门,向着对面走去。 对面,那是另一组的房间…… “哒,哒。” 许久,走廊才出现归来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走越近,此时,端木容又多了两次查阅身份的机会。 而现在,他无比确定,那个鬼就是他们这一边的! 但他一直睁不开眼睛,直到门关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了身体的知觉,爬起来看着守夜的两人。 “你们,昨晚看见了什么吗?” 季胜的尸体沉落在厕所,死相比曲蓝还要惨。 他的肢体被大卸八块,和垃圾一样被扔进了纸篓。而他的剩余部分,则随意散落在厕所的每一个角落,满满当当,血流的都没有让人落脚的地方。 “我昨晚睡着了……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张威两眼发木,守夜疏忽的罪过让他痛悔不已。 尽管只是和季胜接触了两天,但 分卷阅读89 分卷阅读9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0 被分在一个队搜索,他还是对这个老大哥产生了几分亲近之情。 而现在,这个照顾他的老大哥死了,由于他的疏忽死了。 张威在痛悔中发愣,一个劲地扇自己嘴巴。 唐泽则在几人的逼问下承认昨晚他也睡熟了,也是一脸沉痛。 两人都说的煞有其事,端木容暂时顾不得分辨谁真谁假,因为对面也终于发现有人死了,他已经听到了那边的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余雪晴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但从她毫不意外的态度来看,端木容就知道她也听见了昨晚的声音。 昨晚,有一个‘人’从这个房间走出,去走廊上做了一点事。 那么想当然的,随着这件事完成,必然还会有一个新的牺牲品。 冲进曲蓝的房间,李远俊他们在检查刘刚的尸体。 他的眼睛还睁得很快,像是在蹬着什么。 几人随着他的视线望去,刘刚盯着的东西是门。 “是不是他在门眼上看到了什么东西?”有人这样猜测。 加上端木容和余雪晴的口述,众人可以确定,可能不是刘刚看到了什么,而是那个东西看到了刘刚。 “怎么可以…被看一眼就会死?” 许佩佩不停地啜泣:“而且昨晚死了两个人了,不是说明天最多杀一个人吗?怎么会这样?” “有一张纸条是假的。”路鹿提醒道。 许佩佩不停地哭,白柔呆在她身边安慰她。 而李远俊神色肃穆,严肃地道:“我们开始投票吧,不能这样等了。” “鬼一天至少能杀两个人,这样下去,再过两天我们就会死的一个也不剩。” “现在死了三个人,耶稣至少可以知道三个人的身份。” 余雪晴用锐利地眼光扫射着同房间的人:“我可以确定,鬼就在我们这个房间,昨晚它打开房间门出去了,我和端木都可以作证。” “昨晚在这个房间的有你,端木,唐泽,张威,还有白柔。”李远俊道:“季胜已经死了,鬼应该就在剩下的几个人当中,耶稣就从这几个人里验吧。” “耶稣,验出来谁是鬼就说,我一定要弄死他!”张威眼里燃起了熊熊怒火,他愤怒地道:“是谁?端木还是唐泽?给个准话!” 见到张威开口乱咬人,余雪晴不禁皱眉道:“耶稣先别出来,鬼还有一个名额没用,如果是看一眼就能死,耶稣一出来就死了。” “鬼还有一个名额,你什么意思?”张威不满地道:“鬼今天已经杀了两个人了,还能再杀一个不成?” “你还不明白吗?纸条是假的,鬼每晚能杀两个人。刘刚是零点刚来的时候死的,而季胜死在他前面。这说明鬼有一个杀人名额是昨天用的,而他今天只杀了一个!” “准备公投吧。”李远俊道:“都说说谁最可疑,拖到明天,我们还得死两个人。” “我觉得唐泽和张威都很可疑。”虽然端木容验了两人的身份,知道他们都是好人,他还是这样说。 “你胡说什么?我是人!人!”张威目次欲裂:“我觉得你才最可疑,你昨晚明明听到了鬼在杀季大哥,你为什么不阻止!” “第一,那是鬼,我阻止不了。第二,那个鬼施了手段,在他行凶的时候我睁不开眼睛,也动不了。” “说什么还不是你一张嘴。” 张威仍不罢休,直到余雪晴淡淡地说了句“我也是这样。”他才哑口无言。 “而且我可以给端木作证。”路鹿突然道:“我在现实中认识他,我觉得他不是鬼假扮的。” 讨论到这里,白柔想了想,也终于下定决心道:“那个,其实我也见过端木先生,就在这个画展上。” 众人诧异地看着她,她低头不好意思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一个穿着洛丽塔服装的女孩子,也就是曲蓝,就好奇的跟了去。那时候曲蓝和端木先生都在看画,先后被画吸走,只是那个时候我忘了,进到画里才想起来。” “难怪我觉得有人跟着我。” 端木容略微一提,算是佐证了白柔的话。 这样一来,端木容竟是所有人中最清白的,因为有两个人证明在现实中见过他。 相应的,为他作证的人也得到了证明,现在反而是张威更有嫌疑了。 “张威、唐泽、余雪晴,只有你们三个没有人作证,你们解释一下。” “小唐,莫非是你?昨晚你也睡着了,怎么这么巧?”端木容和白柔各有证明,张威不由怀疑起唐泽来。 “威哥,你还不信我,我们俩也处了两天,你觉得我是能做出那种事儿的人吗?”唐泽远望道:“而且咱们都是跟着季老大的,有那么多单独的机会,要害我早害你了,能等到现在?” “好,小唐,我信你!我睁眼后看到你确实睡着了,而且醒的比我晚。”张威喘气道:“那就是余雪晴了!这个女人是第一个起来叫人的,说不定是贼喊捉贼,没错,鬼一定是她没错了!” “我?怎……” 余雪晴的话语刚落,张威就瞪圆了眼睛,断气而死。 这下,所有人的目光都移到了余雪晴身上,以为她狗急跳墙。 “小余,这怎么解释。”李远俊虽然觉得有蹊跷,但还是升起了几分怀疑。 “这是陷害。”余雪晴闭上了眼:“我只能说,投我是赢不了的。” “胡说!威哥就是你害死的!”唐泽红着眼道:“因为威哥刚才说要投你,你才杀了他,要不然谁信?威哥摆明了不是耶稣,只有你会这样做!” 路鹿感觉这太巧了。假如余雪晴是鬼,不可能做出这种大失水准的事。 但是他看端木容没有反应,反而隐隐赞同,于是他也跟着推波助澜,想用公投帮耶稣缩小范围。 “我也觉得余雪晴可疑。” 他这样道。 “我投余雪晴。” “我也是。” 众人纷纷表态后,除了许佩佩弃权,所有人都投了余雪晴。 很快,投票的结果就出来了。 投票错误。 耶稣剩余一票,游戏继续。 所有人的脑海中都响起了这句话,这让他们诧异不已,除了余雪晴,那还有可能是谁? 不就剩下唐泽和张威? 或许,白柔和端木容互相做了伪证,他们也有可能是鬼? 除了知道一部分内情的路鹿,情报最多的端木容独自思索起来。 两人死后他验证了唐泽和张威,他们都不是鬼,现在余雪晴也排除了,莫非,真是白柔假称见过他,做了伪证? 不对,白柔说了曲蓝,当时他也看到了。 不过白柔之前和曲蓝的关系不错,可能是从他口中骗到的,不能当作证据。 端木容从头思索了一 分卷阅读90 分卷阅读9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1 遍,尤其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他想了最久。 不知为何,昨晚的衣料摩擦声一直让他不能释怀。 若是杀人不用那么久,那窸窸窣窣的,比起分尸更像是换衣服。 昨晚的第一声‘咚’,他后来拿起季胜的人头试过,应该是人头落地的声响。 他也看过被大卸八块的尸体,看起来十分血腥,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到底是哪里呢? 他抬头打量唐泽和张威,两人都穿着不薄的衣服,尤其是唐泽把领子竖得很高,他记得前两天他还没有这样。 等等,领子…… 他瞳孔一缩,立刻默念了三遍:“投季胜,季胜是鬼!” 游戏结束。 坐在眼前的唐泽逐渐消失不见。 不知什么时候,躺在厕所里的头颅骨碌碌地滚了出来。‘唐泽’底下头,‘他’的头也猛地掉了下去,和季胜的头颅一起,咚地滚到一张沙发下面不见了。 路鹿最后看到的情景 ,就是两个头颅滚在一起的场面。 接着,他们被传送出了画馆。 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活下来了。 第七十五章 回到便利店, 路鹿休息了整整一天,才恢复过来。 在离开便利店前,他们这帮人互相加了联系方式。 端木容承诺,之后会把最后投票的事说个明白。 此时, 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位才是耶稣。 睡醒了之后, 路鹿随便啃了一个面包, 就打开qq看端木容发的消息。 虽然之前端木容暗示了他的身份,但那晚的具体情况只有他才清楚。所以即使安然无恙的归来, 路鹿也想知道其中内幕,好积累这方面的经验。 [我投了季胜,季胜是鬼。 那晚季胜先杀了唐泽, 然后把自己的头摘下来,安上了唐泽的头。为了掩饰, 他特意把唐泽大卸八块,这就是分尸的原因。 当时我和余雪晴在房间里听到的窸窣声,就是他和唐泽换衣服的声音。后面的‘唐泽’,实际上就是季胜了。 在杀掉唐泽之后, 季胜又去了另一个房间,透过猫眼杀了刘刚,他杀人的方式应该是通过视线。 最后, 在投票的时候他挑拨张威对上余雪晴。为了嫁祸余雪晴,他杀掉了张威,然后浪费公投验证余雪晴的身份。 此时, 即使他表现的很可疑,实际上我们首先怀疑的也是‘唐泽’,而不是死去的季胜,这就是全部了。] 端木容的话让众人恍然大悟。 路鹿看完后,也不得不承认,没有端木容,他们这波铁定要团灭。 连同众人一起感激了一波端木容,路鹿想了想,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这群难兄难弟。 [那啥,虽然出来了,各位平时还是有点警戒心为好。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一次撞鬼,以后遇鬼的可能性就会大大提升。] [还有这种事?] [那怎么办?] [是的,虽然不知道原理,但具体情况就是这样。] 路鹿想了想,又打字道:[平时只有多注意点就行了。例如少出门,出门不往偏僻的地方走。或者一出事就赶紧搬家之类的……] 路鹿把自己的经验整理了一番,尽数发到了群里。 然后他退出qq,又在床上躺了半天,直到夜晚来临,才晃悠悠地从房间里出来,看看今晚能来什么客人。 “说起来,阴阳师先生只来了一次,从那以后就没来过了呢。” 路鹿摸了摸口袋里的符咒,觉得这些十分有用。 除了安神利眠,阴阳师的符咒还有预警的作用。 在刚踏入7号画馆的时候,符咒就都燃烧起来。虽然他们不能退治鬼怪,但能够预警,就能帮他避免许多危险,至少能让他有个心理准备。 不过,唯一可惜的是,那些据称能‘抵挡鬼物’的符咒也一起燃了,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 但路鹿非常知足,比起他以前见过的水货,阴阳师的本事已经够好了。 感慨万千的趴在柜台上,路鹿深感生活的美好。 为了庆祝死里逃生,他打开了著名的小学生游戏,x者荣耀。 因为洪易(穿成太监的倒霉网瘾少年)时不时会来玩的原因,他就一直没有卸除。 在大学的时候,他也跟风玩了一会儿,只是技术马马虎虎,在低分段勉强能做到不坑,所以他从不打排位,只是随便打几把娱乐。 打开实战对抗,路鹿秒选安琪拉,等待倒计时结束。 当游戏加载完毕,路鹿操纵着安琪拉一马当先的走了中路。 按照他以前玩游戏的经验,清完一波兵,他就猥琐地蹲在草丛隐藏起来。 在他旁边,队友亚瑟也偷偷摸摸地蹲在旁边,等对方的安琪拉出塔清兵的时候,两人无耻地堵住了安琪拉,一前一后,一波把她送回了泉水。 fist blood! 投入到农药的世界中,路鹿听着double kill的美妙声响,一时间忽略了门铃的响声。 看到对方的安琪拉孜孜不倦地跑过来送死,他立刻意识到这个是可爱的萌新。 只有萌新才会执着地冲到敌人堆里送人头,即使她打不过…… “轰!” “哐!” 耳朵微动,听见刀剑的声响,新来的客人绷紧了手臂,以为附近有战斗发生。 但是他观察了一会儿,也没发现哪里有人打架。 那些噼里啪啦的声音是从一台小盒子出来的,而那台小盒子正被一个人拿在手上。 “新的魔导器?” 他满腹疑问,站在原地不敢妄动。 但他很快就搞明白,他到底来了一个什么地方。 “这里是…便利店,是一块石头带我来的。” 他想了想,红色的石头,应该是他刚才用来垫桌角的那块。 他租的客房条件一般,连桌子都摇摇晃晃,他就出去捡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垫上,没想到那块石头竟然还有这种用处。 看来回去后,他要想办法把那块石头戴在身上了。 “没想到在探险前还能有这等机遇,这样如此,即使死在冒险途中,我的余生也无憾了。” 白越来自望海城,是一名剑圣。 但和其他剑圣不同,他的名声不显,也没有做出一番名动天下的大事业。 实际上,如不是恰好做了个测评,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他已经到了剑圣的境界。 一般而言,剑圣这种站在人类武力值云端的存在,应该固守一城。 只要他亮出自己剑圣的水准,有大把城池愿意对他抛出橄榄枝,让他做一城的城主。 但是白越不愿意这样,他喜欢的是野外,他渴望的是冒险。 前不久,他在一座遗迹中得到了一张羊皮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2 卷。 羊皮卷上记载了上古时期的秘密。 从羊皮卷上,他知道上古时期世界上并没有妖魔,而他们生活着的这片大陆,是一片非常和平富饶的地方。 然而,吸引他的并不是这个。 真正吸引到他的,是海。 他们生活的这片大陆,被‘海’包围着。 但是,海又是什么呢? 他非常想知道。 据说,海还是由比河还多的水组成的。 浩浩荡荡的水望不到边际,包裹了整块大陆,即使乘船,也不能横渡到海的尽头。 古人们猜测,海的尽头就是世界的边缘,只是他们一直没有探寻到,而到他这一代,就更没有机会了。 因为他所在的时代,所有人类都被妖魔困扰着。 人们与妖魔斗争,互相挤压着彼此的生存空间。 在几代之前,人们还被妖魔打的节节败退。 但随着剑圣的出现,人们建立起一座座的坚固的城池。 在剑圣的守护下,人类以城市为中心往外拓展,慢慢扩大了人类的领地。 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下,人口越来越多,诞生的职业者也越来越多。 或许数代之后,他们真的能彻底打败妖魔,让人类重新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 可惜,在白越这一代,是注定看不到了。 至少白越觉得这很渺茫。 自从知道有海这个概念后,他就一直想去海边,看看海是什么样的。 可是人类所占据的区域是最中心的内陆,其余的地方都被妖魔占据,若想去海边,就必须要杀出一条血路才行。 白越虽然是剑圣,但他也知道势单力薄的道理。 在满是妖魔的地区一直走到海,恐怕走不到一半,他就会在妖魔的围殴下含恨而终。 他还不想这样早死,但他还是非常想去看海。 于是,他来到了边境,人类生存范围的最外圈,想要找一支外出探索的冒险团,跟着他们一同去外域的妖魔之地。 “虽然是边境,但敢于深入妖魔之地的冒险团还是不多,还是要在边境多呆一阵,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冒险团可以加入……” 白越苦恼地挠了挠头,决定先不去想这个问题,而是探寻起便利店。 对于一个永远充满了好奇心的人来说,异世界的便利店,也和海一样充满了魔力。 “你好?请问你有在听吗?” 眼前的人一直在一个小铁块上按来按去,看起来十分投入,于是白越好奇地走到路鹿身边,凑过去看他到底在按什么。 “唔,有好多小人在打来打去,你是魔术师吗?” 冷不丁旁边冒出来个脑袋,路鹿这才从屠杀萌新的快感中挣脱出来。 他瞄了一眼11杀的屏幕,就跑到草丛里按了回城,相信有贡献了8个人头,仍在孜孜不倦往人群里冲的安琪拉,没他这局也不会输。 “我不是魔术师,这是游戏。”路鹿想了想道:“这是科技的力量。如果你们那里有人懂得相应的原理,未来说不定也能研究出来。” “科技,好像很有趣的样子,你懂的好多。” 白越眼睛亮起来,他有很多问题要问。 但他思考了一下顺序,还是决定先问这个:“那你知道什么是‘海’吗?” “海?”路鹿道:“你指的海是这样的东西吗?” 路鹿抽过一张纸,飞快的在上面画了一张简笔画。 然后,他在上面画了一个箭头,箭头后标注水是咸味的。 白越虽然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风,但也秒懂,他捧着纸张看了又看,怎么看都觉得这和羊皮卷上指的海一样。 看来,这就是海了。 “原来海是咸的。”白越默默记下这条消息,又问:“请问能告诉我,关于海更多的消息吗?” 第七十六章 “好, 没问题。” 路鹿一口答应,他从千度上搜了一个关于海的视频,指着它道:“看,这上面的就是海。” “轰隆隆——” 路鹿点开的视频, 是一个海的合集。 风平浪静的海、波涛汹涌的海、狂啸不止的海…… 在一艘闻所未闻的巨轮上,人们与大海搏斗, 与自然搏斗。 尽管只是在看视屏, 白越都有些心惊胆战,他思忖即使是自己上了那艘船, 遇到狂怒的海,也无法全身而退。 比起大海,在无情的海洋中人类是如此渺小。 随着时间轴滚动, 海的不同样子一一展现在白越面前。 看到最后,白越望着海面上此起彼伏的海鸥, 心中有了莫名的欣慰。 海,果真是值得他追求的东西。 彻底坚定了追寻海的旅途,白越放松下来,开始探寻这个和海不相上下的便利店。 和多数客人不同, 白越没有把注意投入到琳琅满目的商品上,而是一直好奇地盯着手机,一脸跃跃欲试。 “店主, 刚才你弄得那个东西,可以给我看看吗?” “你是说王者荣耀?”路鹿点开游戏道:“要试试吗?” “我可以吗?” 白越有些迟疑,他对魔导器的操纵很不自信。 但是不管心里怎样方, 表面都要稳,于是他接过手机,虚心地问道:“我该怎么做?” “用手点击方块,就可以开始一局游戏。” 看到白越感兴趣,路鹿就帮他开了一局游戏:“左边的选框里都是英雄,你选一个喜欢的玩吧。” 虽然从未接触过科技产品,但白越的悟性很高。 在路鹿的解说下,他很快理解了大半。 听店主说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英雄,他用骨节分明的手在屏幕上戳来戳去。 他点了安琪拉,但很快就换成亚瑟。 因为他总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用个小姑娘打仗怪怪的。 换了亚瑟之后,白越仍不满足,依然在左边挑来选去。 最后,他无意中按了李白。 只一眼,他就被这个拿着一把长剑的英雄吸引。 一袭白衣,一柄长剑。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 他听见屏幕里的李白如此说道。 “和我一样,他也用剑。” 白越又看了一眼李白,立时坚定地点了锁定,他决定这局就用这个英雄了。 “那个…其实我不太建议你用李白。” 对上白越疑惑的目光,路鹿道:“李白虽然厉害,但他是一个对新人很不友好的英雄。我建议你玩安琪拉,这个比较好操作。” “没关系,厉害就行,我也用剑,我对这方面有自信。” 一提到剑,白越就充满了自信,他从小就开始玩剑,不久之前更是到了剑圣的境界。 看到李白用剑,他就升起一股惺惺相惜之 分卷阅读92 分卷阅读9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3 感。 难怪,他是所有英雄中看起来最帅的。 倒计时结束后,所有人都选好了英雄。 随着敌我两方的玩家加载完毕,伴着“欢迎来到王者荣耀”的响声,李白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然后站在防御塔前呆住了。 “店主…这个要怎么玩?” 白越的气势很足,尽管是在玩游戏,他都带上了几分杀气,浑身的气质十分冷冽。 然而杀气在杀敌的时候或许管用,用在玩游戏……屏幕对面的玩家可不知道白越是个真*剑圣。 “李白的玩法……应该是先打野。你看这是野区,左边框框里的是装备。你先杀野区里的怪物,清理攻击防御塔的小兵,等发育起来,你就可以抓对面的英雄了!” 得到路鹿的指导,白越微微点头,立即滑屏操纵李白屠杀野怪。 李白这个英雄在释放技能的时候十分骚气,从他的台词就可见一斑。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你的血,让我~诗兴大发。” “我和我的剑,到此一游~” “好帅的台词!” 李白每说一句话,白越的眼睛就闪亮一下。 当李白潇洒地一甩长剑,来了句“将进酒~杯莫停”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问道:“这个李白,他是何方神圣?你知道他的故事吗?” “青莲剑仙李白,大唐强者第一人。游历至大唐国都长安城的时候,他曾在用剑在城墙上题诗‘欲上青天揽明月’,诗剑双绝。” 路鹿回忆了下王者荣耀里李白的背景故事,他向白越复述了一边。 但怕他以为现实中真存在这样的李白,路鹿又道:“当然,我们这儿现实中的李白也擅长用剑,但没有游戏中这么厉害。历史中的李白是一位侠客,一位大诗人,游戏中他的诗词,都是历史中的他所作。” 路鹿又介绍了一番诗人李白,并再三强调现实中的李白不是刺客,也使不出特效如此夸张的剑。 “但是即使如此,李白也很厉害。” 白越的眼里仿佛亮起了星星,路鹿知道,这位仁兄也沦陷了。 不过他并不感到奇怪。 因为李白他本来就充满了魅力。 作为妇孺皆知的人物,李白长年制霸人气榜,从古至今的迷弟迷妹可以从西域一直排到长安城。 而且无论是什么游戏,什么小说,李白都是智慧和帅气的代名词。 李这个相当俗气的姓氏,只要加上白字,就充满了时髦感,让人一听就觉得这个人一定很厉害。 说话间,游戏里的李白已经到了四级,大招解锁了。 但是沉迷于李白霸气的台词,白越一时间忘了要帮队友抓人。 他沉迷打野,专注地听起李白苏到爆的声音。 一直到他的队友全部死光,他还仍在打野,和红爸爸艰苦奋战。 [妲己:李白……] [刘备:你……] [鲁班七号:能不能先别打野了……] “店主,他们的话是什么意思?” 路鹿往屏幕上瞄了一眼,连忙道:“赶紧回水晶,敌人都弄倒防御塔了。刚才你的队友都在团战,你为啥还在打野?” “这个,我忘了。”白越不好意思道:“现在回去还来得及吗?” “不用了,你的队友都复活了。” 路鹿看了下屏幕,无语地道:“你赶紧回城吧,他们又要打团了。” 初玩王者荣耀,意识什么的,白越当然是没有的。 不过,他知道对方的英雄也是由他这样的人操作的。 于是抱着较量一番的心情,他不顾路鹿的阻拦,一个闪现跳入敌方五人的包围圈,大笑一声,潇洒地挥舞起长剑。 “大河之剑天上来!” 李白帅气地放完三个技能,然后……啪叽一声被虎视眈眈的五人围殴致死。 复活后,李白又如法炮制,十分英勇地越过一干队友,朝敌人们杀去。 然后,又一下啪叽over。 [妲己:李白……] [刘备:你……] [鲁班七号:还是去打野吧……] 队友们无奈地道。 看见李白躺尸的黑屏,白越也傻眼了:“这,这不应该是这样啊!” 在白越想来,他一个霸气的剑招,敌方五人应该立时躺倒才对。 然而事实相当残酷,对方一丝血都没掉,反而是他,接连扑街,给敌方送了人头。 “不不不,你要相信这很正常,你一个脆皮刺客冲进敌人的包围圈,不被围死就没天理了。” “不,这不正常。”白越诚实地道:“再多十倍的敌人,我一个剑招下去,他们也该躺倒了。” “李白是个很厉害的剑客,不应该如此才对。” “……” 白越实诚的话语让路鹿无言以对,此时他恨不得狂摇白越的领子,告诉这位仁兄:别以为你现实中是剑圣,就能如法炮制地玩游戏中的剑仙啊! 李白是个刺客,可不能像你这样大开大合! 俗话说‘想玩剑,先要贱’。 玩李白的第一要义,就是要贱的让敌人咬牙切齿。 你应该猥琐地躲在肉盾身后,打几下小兵刷大招。 等敌人残血逃跑了,才是该你上场的时候! 想想敌方安其拉(法师)迈着小短腿跑回自己的那边的防御塔后边,松了口气,看着只剩一丝血的血条庆幸不已。 在她放松地点了回城,即将传送回水晶的时候,李白越塔一个技能把自以为安全了的小萝莉打死,然后贱贱说出台词:“努力有用,那还要天才干什么?” 再踏着安琪拉的尸体,贱贱地来两声人物自带的狂笑,这才是贱客的正确打开方式! 但是,还端着剑客信念的白越还是不愿意如此畏畏缩缩。 接连死了两次,白越不信这个邪,再次顽强地站到了防御塔前。 [别,老哥,求打野,别送人头了!] 队友们飞快地打字哀嚎。 而白越,他做出了最后一次尝试,然后……不出意外地又死了。 在队友们连哄带骗地‘打野也很重要,跪求李白大哥打野’的恳求下,白越颓然地让李白迈步到野区打野,一直到游戏结束,他都老老实实地打野,没有从野区出来。 不得不说,少了一个大麻烦,队友们轻松了很多。 在四打五的劣势下,他们凭水准以上的水平赢得了胜利。 在胜利的界面弹出后,白越才放下手机。 他觉得,打王者,比他外出历险,一个人单挑一群妖魔还难。 一想到刚才他拖了队友后腿,多次害他们死掉,白越就不由难过地耷拉下脑袋,一脸懊恼和愧疚。 第七十七章 白越一直低着头, 让路鹿顿感不妙。 分卷阅读93 分卷阅读9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4 他偏头看去,果然,这哥们真把游戏往心里去了。 “别难受,其实这就是个游戏。”路鹿安慰道:“谁打游戏不输几把?而且这又不是排位, 输了也没什么。” 给白越解释了排位和匹配的区别,白越才渐渐好了一些。 不过, 他没有再碰手机。 因为他深感自己不是个打王者的材料。 又在店里逗留了一会儿, 白越礼貌地向路鹿告别。 在来便利店之前,他正在边境的一家简陋旅馆住下。 因为旅馆简陋的原因, 所以连垫桌角的石头都要他自己捡。 现在,这块垫脚石不能用了,他还得赶紧回去捡块新的。 要不然, 未来几天他只能用摇摇晃晃的桌子了。 “白越,等一下。”之前在打王者的时候交换了姓名, 所以路鹿不假思索地喊出了口:“带上这个。” 他从货架上拿了一包紫菜交给白越,道:“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去大海,在见到真正的大海之前,你可以尝一下这个。” “这是紫菜, 生长在大海里的植物,可以用水做汤喝。” “多谢。” 白越接过紫菜,朝路鹿摆了摆手, 大步踏出了便利店。 回到下榻的旅舍,屋子里的蜡烛已经燃尽。 见状,白越不得不拿出打火石, 重新点燃了一根蜡烛,用烛泪把蜡烛固定在歪歪斜斜的桌子上。 “得去找块石头。” 他把前任垫脚石收进袖口,琢磨着改天戳个孔挂在脖子上。 不过现在最要紧的,还是赶紧找块石头垫桌子。 趁天还没完全黑,白越摸出旅舍到附近去捡石头。 蹲在离集聚地不远的乱石堆,他精挑细选了好一会儿,才挑了一块满意的石头带在身上,原路返回住所,成功垫了桌脚。 “天黑了,该吃晚饭了。” 他发怔地看着月亮,思考着明天去找冒险团组队。 但是,没等他想多久,隐隐作痛的胃就提醒他该吃晚餐,别再发怔了。 于是,他打开门对跑堂的道:“来碗米饭,如果有牛肉,也来一盘。” “客官,牛肉没有了,你看是不是换一种肉?”跑堂的道:“我们这儿新进了一种妖魔肉,人也可以吃,价格相当实惠,您要不要来点?” “行,那个妖魔肉给我来一份。”白越点头道:“一会儿能不能带我去后厨看看,我想见识下这种妖魔的样子,麻烦你了。” 他轻叩拇指,朝跑堂的弹了一枚银币。 跑堂的接住揣进兜里,眉开眼笑:“行,客官稍安勿躁,我这就给你端来。” 跑堂说完,就径自去端肉。 在小跑去后厨的路上,他一个劲地用手摸兜里的那枚银币。 虽然这是边境之地,来这里的多是把头拴在裤腰带上的亡命徒。 但这些亡命徒在吃喝玩乐上洒脱,却吝于给小费。 边境之地的工钱比中心城高很多,但一枚银币也能盯上他一周的工钱。 所以收到银币后,他自是尽心尽力,不断飞快的把肉和米饭端上来,还用几枚铜币贿赂了后厨,之后顺利地让白越见识到那种可以吃的妖魔。 “这种兽状的妖魔叫‘妲妲’,是新品种妖魔,狩猎起来较为容易。” “在边境之外,它可是很受欢迎的食物,毕竟冒险团的干粮总是不够的。” 白越颔首,在原地思忖了一瞬,他又掏出那包紫菜道:“小二哥,你们这儿能做客人自己带的菜吗?” “行,只要给钱。”跑堂肯定地道:“客人你想怎么做?” “把它泡到水里煮汤,再加个打散的鸡蛋。”白越复述了路鹿推荐的方法。 “煮汤简单,您随意给两个铜币就行。”跑堂爽快道:“鸡蛋另算,一共五枚铜币。” 白越没有零散的钱,他嫌找钱麻烦,就又摸了两枚银币给小二,让他帮忙把明后两天的房钱也一并付了,剩下的还是当做他的打赏钱。 “好咧,我这就让厨子做。” 跑堂的一口应诺,跑到后厨去交代。 而白越回到房间,拿起筷子品尝起妲妲肉。 “好酸。” 妲妲肉一入口,他就不禁皱起了眉。 在饮食方面,他是不折不扣的甜党,因此对酸味的接受程度比较低。 这种妲妲肉的酸度超过了他的承受极限,所以他觉得不是一般的难吃,难怪这么一大份肉才要5个铜币,才比鸡蛋贵一点儿。 不过,不管他怎样排斥。最后他还是皱着眉,硬是把肉咽了下去。 他现在来到了边境,必须要适应边境的生活才行。 和以往的探险不同,这次他要深入外域,可不是闹着玩的。 平时他在城市的外面探险,一有问题还可以中途返回城市。 而这次冒险不同往常,一旦开头,就决不允许回头。 至少在他看到海之前,他绝不会回去。 白越心知海在遥远的地方,一路上补给肯定是不够的。 所在除了搜集地图,他还要做到就地取材,这样才不会因为食物问题饿死。 “客官,你的汤来了!” 由于紫菜好煮的原因,没过多久,跑堂的就端来了热腾腾的紫菜蛋汤放到桌上,然后关门走了。 之前白越正在和剩下的妲妲肉奋战,所以这紫菜蛋汤来的正好。 他低头看汤,除了他交代的紫菜和鸡蛋,做饭的师傅还友情撒了一撮绿色的菜叶。 紫的绿的和白的交相辉映,竟把他被妲妲肉压抑的食欲重新勾了起来。 “呼——” 旅舍的条件恶劣,连把木勺子都不给。 看着直冒热气的紫菜蛋汤,白越猜测它是滚烫的,就先小心地吹了口气,等觉得差不多了才端起碗尝了一口。 鲜。 这就是……大海的味道吗? 虽然掺杂了鸡蛋和不知名的绿叶,但白越还是透过它们,从中品出了紫菜独有的鲜味。 紫菜,这种来自于海洋的植物,浑身都沾满了一种独特的气息。 这种气息即使是初次尝试,也能在人的心中勾勒出波涛汹涌的海。 海里出生,海里生长,海里漂流。 当一碗紫菜蛋汤下肚,白越宛然在大海中心游览了一番。 他仿佛随波逐流,在海浪上流浪了许久。 直到紫菜在他的肚子里扎根,他才漂浮到了陆地,也随之安定下来。 “这味道还不赖。” 听说海里还有鱼,比起河鱼,海里的鱼又会是怎样的样子呢? 他的心中涌现出了期待。 趁着紫菜蛋汤的味道还没散尽,他勉励了自己一番,把剩下的妲妲肉吃的一干二净。 妲妲肉虽然又酸又柴,不堪入口,但真狠下心,也不是不 分卷阅读94 分卷阅读9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5 能吃掉。 干完剩下的米饭,白越摸了摸下巴,思忖野外的饭食是没问题了。 连这么难吃的肉都能吃下去,再遇到别的恶心的食物,他也肯定能咽下去。 把杯盘置于桌上不管,白越收拾了一番,就早早地上床歇息去了。 明早,他还要去找志同道合的队友。 即使没有,他也要找个领了探路任务的冒险团蹭进去才行。 便利店 白越走后,路鹿手痒,又打了两局农药。 但可能是白越的非气感染了他,他一连掉了两颗星。吓得他赶紧丢掉手机,克制住自己再打一局排位的欲望。 “下周就是新赛季了,我要忍住,忍住!” “今天是周六,队友都是小学生,我要等周末过去了再打!” 这样安慰了自己一番,路鹿觉得果然都是小学生的错。 排位开局就有一个队友直嚷‘给我射手,不给就送’,结果他的射手也玩得稀烂,这样能赢,才是老天不长眼。 唾弃小学生队友的时候,门口的门铃响起了熟悉的迎客声。 路鹿抬头一看,新来的客人充满了书卷气,还带着一种……让他有点背后发凉的感觉。 “cos(ab)=b,tan(a+b)=(tana+tanb)/(1tana*tanb)……” 来着低头念念有词了一段公式,然后自言自语道:“cos(ab)理解起来还行,tan的公式理解起来有些难度,要不然让学生先背吧,理解不了,考试能做出来就行……” 短短了一句话,路鹿就恍然知道了新客人的身份,他,是一名老师。 而且还是一名高中老师! 难怪他产生了无比熟悉,又无比诡异的感觉! 虽然路鹿高考考的是艺考,但是想考上最好的美术学院,他还是要花些时间认真学习的。 和普通班的老师一样,他们的高中班主任没有因为艺术生分低就降低对他们的要求。 于是,上课后窗窥屏,没事就搜一搜附近的人没收手机,类似的惨绝人寰的事他们的班主任还是做出来了。 在大魔王*班主任的恐怖支配下,路鹿他们度过了值得回忆的三年。 不得不说,班主任是管的严了点,但是她的管理方式确实有用。 在她的督促下,班里的同学都考上了理想的学校,至少没有因为文化课拖后腿,而与喜欢的大学失之交臂。 总之,高中毕业后,路鹿还蛮怀念这位老师,因此断断续续地和同学约好一起去看了她好几次。 但是一提到高中老师,他还是本能地觉得可怕。 第七十八章 新来的客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在来回慢慢踱步。 路鹿透过精神力,发现他的眼睛是闭着的。 怪不得他现在还没有发现自己换了地方。 怕打断这位老师的备课思路,路鹿就没有说话。等到新客人自己回过神来,他才开口解释。 “这位老师, 这里是便利店,请你想一下相关的内容, 关于便利店的解释都在你脑海里了。” “便利店?” 这是个新鲜的词汇。 刘史刘老师依言想了一番, 才知道这是外国人的东西。 难怪他觉得好像在哪里听过。 突然从他的家里传送走,刘史很庆幸他还没处对象, 家里还没别人。 那段最危险的岁月已经过去,但是‘凭空消失’这等怪力乱神的事,让人知道了他也没有好果子吃。 抱着是人都有的好奇心, 刘史问了路鹿他为什么会传送到这儿。 路鹿告诉他是一种红色的石头把他带来的,但是具体的原因他也不知道。 想了一会儿无果后, 刘史也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 他走到了货架旁,看起上面的商品来。 金锣火腿、香辣牛肉干、午餐肉罐头…… 琳琅满目的肉食让刘史眼花缭乱,他还是头一次看到种类如此繁多的肉食品摆在面前。 教师是个铁饭碗,但也仅限于混个温饱。 盯着硕大的火腿, 刘史摸了摸兜,盘算要不要出血一把,买点肉改善伙食。 但是买了肉, 他这个月就要勒紧腰带过日子了…… 刘史盘算了一番,终于忍不住道:“店主,你们这里买东西要票吗?” “不要。” 刘史暗暗点头, 要票价格一般会平实一点,不要票会相对贵一些。他的肉票都给家里了,如果真要肉票,他还买不了,店主不要肉票,正合他的心意。 至于价格贵些,贵点就贵点吧。 他已经把钱寄回了家,剩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偶尔奢侈一把,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 于是,刘史挑了半天,拿起一个像是进口的‘西式烤火腿肠’,到收银台前问道:“店主,你们这个火腿肠要多少钱啊?” “8块五。”路鹿扫了下条形码道。 “嘶——”刘史倒吸了一口凉气:“才巴掌大的一块,就要八块五?” 刘史不禁砸了下舌头,这也太黑心了! 就这么一个还不到巴掌大的肉,就要他小半个月的工资? 不愧是进口货!资本主义国家就是黑! 抱着吃不了也长长见识的心态,刘史道:“店主,这火腿是哪来的?西式,是俄国还是米国?” “是国产的,进口的就不是这个价了。”路鹿道。 “国产的还真么贵,你没坑我吧?”刘史不敢置信:“咱都是华国人,怎么价格都兴资本主义那一套了?” 路鹿观察了下刘史,他的衣服样式十分老旧。 考虑到便利店能接受不同空间,不同时间的客人,他略一想就明白了原因。 “这位老师,敢问您来自那个年代啊?” “我姓刘,叫我刘史就行。”刘史道:“还有啥年代,咱不都是80年的人吗?” 果然,1980年。 路鹿历史学得一般,但也隐约知道以前的物价很低廉,貌似一毛钱就能干很多事。 他记得爷爷奶奶曾向他侃过,在他们年轻时一毛钱能下顿馆子,吃碗馄饨和火烧了! 虽然爷爷奶奶所在的年代比刘老师远一些,但也没多大区别吧? 路鹿明白了刘史诧异的缘由,就提醒道:“刘老师,我所在的时间是2020年。用一个流行的词来说,您这是穿越了。” “你穿越了40年的时间,这里是40年后。” “穿越……” 刘史念着这个词汇,觉得非常形象。 在路鹿的指点下,他看着火腿肠上印刷的生产日期,正是2020/11/06,保质期是60天。 这样看来,他还真穿 分卷阅读95 分卷阅读9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6 到未来了! “啧啧,没想到未来的火腿竟然这么贵。”他啧啧称奇道:“你们这儿有便宜的东西吗?40年后的东西,我买个回去也能做纪念了。” “您那里的钱在这儿也不能用啊……”路鹿嘀咕了一声,还是道:“其他有一两元的,最便宜的东西是五毛。五毛的东西在那边,刘老师我带您去看吧。” “五毛?” 刘史还是心疼了一把:“有没有更便宜的?几分……不,一毛的就行。” “刘老师,我们这儿早就不用分了,一分两分的钱在大街上都找不到,一毛钱一般都是买菜找的零头。但是现在这零头,有些买菜的嫌麻烦,一般也都给免了。” “现在一根棒棒糖,都要一个五毛了。” “连颗糖都要五毛,未来的物价也太黑了!”刘史关切地道:“那你们怎么生活?” “刘老师您别担心,虽然物价涨了,但老百姓们的工资也涨了。而且比起你们那时候,能买的东西也更多了,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人人都吃得起肉。换句话说,现在的人物质生活富裕了,更多的开始追求起精神生活。” “总而言之,就是华国越来越好了。” 路鹿的回答让刘史十分满意,他们那个年代的人家国天下的观念还是很重的。 虽然路鹿说的这一切他现在享受不到,但中国越来越好,他听着还是很满足,精神上的满足! 而且算算时间,三十年,那时候他也不过才七十岁。 七十岁就能顿顿吃上肉,这日子岂不是美滋滋! 可别小看七十者可以食肉,这在古代,已经是孟子的政治理想了,还不是顿顿能吃。 就着,还只是孟子的一个梦,他到死也没看见。 但是和孟子的白日梦不同,有面前的未来人保证,未来能顿顿吃肉已经板上钉钉的事。 刘史盘算了一下,不过四十年的时间,有这个盼头,他撑一撑还能挺过去。 就为了吃肉这点,他都要活到七十岁,不然他简直亏死了! 刘史暗自美了一会儿,但很快就反应出了不对劲:“不对啊,物价这么高,你们的工资多少?” “有高有低。高的几十几百万,自己开公司的上千上亿的都有。今年刚出台的最低工资是2500元,也就是说,干活最低给的工资不能少于这个数。” “嘿!就是这个!” 刘史一拍大腿道:“我说怎么不对劲,都是同样干活的,凭什么差距这样大。” “这不是万恶的剥削吗!” 刘史的话让路鹿怔了一会儿,他斟酌了一下,然后才道:“唉,您这就不懂了,咱早就是华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了。不过您可别误会,虽然是市场经济,但咱们搞的和西方那一套完全不一样。从骨子里,它还是很社会的。” “从根本目的和出发点看去,它和西方的那套不一样。” 路鹿着重强调了‘社会’二字,而刘史品了一番味道,觉得有点绕,一时半会儿到没觉出哪里不对劲。 而且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转移到了新的地方。 “你说,我穿越到未来了,这么好的机会,有些事我一定要问问你。”他激动道:“未来有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咱华国怎么样了?r本,英国?咱有没有超过它们?” “未来的大事,这可多了去了。”路鹿想了想,米国五角大楼被炸离他们太遥远,没有代入感,没什么好说的。 他停了一下,终于想到一个比较震撼的大事来:“那个,苏联早就解体了。” “什么?苏联解体了?大苏联完了?” 一听到这个消息,刘史果然震撼了。 他满脸都写满了不相信,于是路鹿回忆起高中历史课背的东西,慢慢背给他听。 “1991年苏联解体,苏美冷战结束,两极格局随之瓦解。” “20世纪90年代后,也就是1990年,世界格局多级化成为了一种趋势。而现在华国也是大国,不用再仰望那些西方大国了。” 开口就是让人震撼不已的爆点,刘史一边为祖国的腾飞骄傲自豪,一边不得不承认,世界变化的太快,简直超出他的想象。 之后的时间里,刘史又问了更多消息。 比起80年,40年来的发展用起飞来形容完全不为过。 每每听到华国的进步,刘史就由衷地感到高兴。 那喜滋滋的感觉,比喝了蜜还甜。 激动了老一会儿,刘史左右踱了两步,突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既然是四十年后,离高考都开了好多年了,一定有历年来的高考资料才对。 当然,历年来的高考资料肯定有他们那年的试题,但是刘史不会去做这么无耻的事。 虽然他要对学生负责,让他们考出好成绩,但是要考题这是不公平竞争。 他要对得起良心,凭实力让学生考上大学,这样才是真对得起学生。 暗含着激动,刘史颤着声问道:“店主,你们这儿还高考吗?” “考,自从高考开了,就每年都考。”路鹿道:“对了,刘老师,你就是高中老师吧。” “对,我就是。” 他深吸了一口气道:“店主,有一件事你一定要帮帮我。我带的娃儿们今年就要高考了,但是他们光愣着学,有些人连课本都不全。你这里有高考资料吗?我愿意出钱买!” 第七十九章 “高考资料……”路鹿思索了一番道:“您要什么科目的, 数学吗?” “都要。”说完,刘史无意识摸了摸瘪瘪的裤兜,有些底气不足:“最好是数学的。” “数学的高考资料,试卷也可以吧?” “中, 能有试卷就很好!” 刘史眼前一亮,他眼巴巴地盯着路鹿去书架拿。 等路鹿拿着一沓试卷走来, 他目光灼灼, 一秒也舍不得离开。 “这些,就是考卷了?”他颤着声问。 “恩。”路鹿答道:“对不起啊, 刘老师。我已经大学毕业很久了,所以高中的东西都没留下。” “这些试卷是便利店里的,应该是我侄子的卷子。它们都是高三的数学试卷, 不过上面都写了字。”路鹿停顿了一下,紧接着道:“但老师您别急, 过几天你再来一趟,到时候我找其他试卷给你。” “不用了,这就很好,能有用过的试卷也挺好的。”刘史接过试卷爱不释手:“反正我拿回去还要删减一番, 你就别浪费钱买新试卷了。” “对了,刚才你说,你是大学生?”刘史问道。 “是。” 一听路鹿是大学生, 刘史就肃然起敬。 他原以为这位小哥文绉绉的,可能是中专毕业的学生,没想到眼前的小哥竟然是 分卷阅读96 分卷阅读9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7 一名大学生。 那可是大学生啊! 一毕业, 去哪里都会被单位争着抢。 而且只要肯踏实干几年,职位就会蹭蹭地往上涨,要不了几年,就能成为市里甚至是省里的干部了! 即使不在政府里工作,大学生也能继续深造,成为像钱学森那样制造导弹的大科学家! “唉,早知道你是大学生,我就不让你叫我刘老师了。”刘史半是钦佩,半是埋怨道:“你一个教十个我都够了,我该叫你老师才是。” “呃……刘老师,我是学艺术的,可能和你想的不太一样,当不起你这样夸。”路鹿有些尴尬道:“现在的大学生,含金量已经没有以前那样高了。只要认真学三年,大部分学生都会有大学上。” “我的天,大部分人都能上大学。”刘史张大了嘴巴:“那岂不是人人都一定能上专科了?” “有些专科,只要肯交钱,确实是考多少分都能进。”路鹿含蓄地道。 听到路鹿说人人都能上专科,刘史一开始是羡慕,但转瞬这羡慕就变成了愤怒。 只要交钱就能上,现在的学校怎么能变成这样? 这样还怎么能培养出人才来? 见到刘史愤慨不已,路鹿就给他解释了‘研究僧遍地走,本科生不如狗’的现状。 随着大学的门槛放低,人们对人才的学历要求也高了。 现在真想搞研究的都会考研,然后读博,接着博士后,终身学习,学无止境。 “哼,这才像样。” 知道未来国家的人才一抓一大把,并没有因此堕落,刘史就放下心来,高高兴兴地翻起试卷,估摸起该怎样用这样试卷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了。 “刘老师慢走。” 得到试卷后,在店里逗留了一小会儿,刘史就按捺不住了。 他现在心里痒痒,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些卷子好好研究一番,放给学生们做。 回到住处,他先打开一本《黄冈考卷》,专心看起起来。 等他再次放下卷子,他的心里已经有了计较,甭说考卷上有没有书写的痕迹,即使是崭新的试卷,他也不能这样拿出去。 2018年高考模拟题,这样的年份,一拿出去就会被人发现不对劲。 学生们不是傻子,而且每有一份新试卷,其他老师们也会蜂拥而至。 刘史琢磨着,他应该把看好的题挑出来,单独抄到一张纸上,然后再把这些题油印出来,制成一张卷子。 而且未来的高考题和现在考的有些出入,有些题的难度略大,不太实用。所以他不能照搬,还是需要修改一番的。 刘史想了几分钟,就立刻着手做起来。 高三的时间犹如春雨,每一秒都贵如油。 早一天让学生做一张卷子,就能让他们比别的学生多一点竞争力。 他所在的是乡镇学校,学校的条件跟那些城市里的没法比。 所以,这里的孩子要更努力,他这个老师也要更上心,才能让他们通过高考改变命运。 只要能考上中专,这些孩子们未来就不用愁了。 乡镇中学的学生们基础差,而刘史自己的教学水平也相当有限。 他不敢期望班里能有学生考上大学,能有考上大专的,他都会笑的合不拢嘴。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刘史也奢侈地没有熄灯,一直工作到深夜。 当他满意地上床歇息的时候,他的桌上已经整理好了一张数学试卷。 他准备明天就把这份试卷油印,让班里的孩子们做题。 以后有了源源不断地新题供应,他的学生们再也不用担心没有卷子做了。 第二天 刘史联系了印刷的地方,亲自监督这批试卷印好。 下午上课时,他拿着这沓卷子,心情很好地走进了教室,打算跟学生们分享这个好消息。 “娃儿们,以后你们不愁卷子做了,不用替老师省着,尽情做,想做多少做多少!” “真…真的吗?以后我们有无数的卷子可以做了?” 坐在最前排的女生眨着大眼睛,不敢相信老师的这番话。 刘史环顾四周,学生皆是一样的反应,但他并不在意,因为要两天前有人跟他这样说,他也是不信的。 要出一份卷子要多少精力,所以尽管他们恨不得抓学生天天做卷子,却没有东西可做。 而现在,尽管未来考卷上的题有些不适用,但它上面的出题思路给了他很大启发。 可是说,他都可以参照《黄冈考卷》,自己试着出一套题了! “不用担心,老师找一位熟人帮了忙。以后啊,你们就一天一张数学卷子,一直做到高考!” “天啊,每天做卷子……”一位略显木讷的男生挠了挠头发,半天才抠出一个字眼:“这太棒了!” 有刘史的再三承诺,学生们带着不敢置信的幸福微笑做起了卷子。 每天都有卷子做,还天天不重样,这仿佛是从天上降下了一个巨大的馅饼,而且正好砸到了他们头上。 这些渴望知识的孩子们还不知道,下次刘史去便利店还会找到更多资料,到时候其他科目也一同跟上来,他们就能享受到题海战术的待遇了。 如果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每天n张卷子,大概,那时候他们还会如此开心吧。 便利店 刘史走后,便利店又断断续续来了几个客人。 最近宋程许久没来,在最后一次离开前,他跟路鹿说要参加科举,出一趟远门,所以很长时间不会来了。 而路鹿听罢,也只能默默地送上祝福,希望他能在科举考试上考出一番成绩,一举考上秀才。 秋叶纷纷落去,随着冬天的来临,人们逐渐穿上了越来越厚的衣服。 即使便利店有暖气,安闲和路鹿也纷纷换上了冬天的衣裳,一时间到处都是穿着臃肿的人。 有几次,路鹿看到几位客人,都冻得把自己裹成了球。 所以,即使知道便利店能连同不同的地方,当新客人穿着一件湿透的薄衫闯入的时候,他也不免有几分不适应。 这样少的衣服……看起来就好冷。 便利店开了暖气,能让在寒风中吹了许久的客人们觉得暖和。 但那是在客人们穿着一身冬装的时候。 面前的客人,他只穿了t恤和短裤,身上还沾了些水,所以一进店,他就打了数个喷嚏,身上也开始冻得抖个不停。 “靠,这里是哪儿?怎么这么冷,简直冻死小爷了。” 新客人抱怨了一句,然后在抬头后一边发抖,一边呆滞地看着便利店的设施:“这里是便利店?难道我在水里漂久了,心态终于崩了,于是连幻觉也出现了?” “我该不会是成了神经病吧?” 尽管冷不 分卷阅读97 分卷阅读9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8 是假的,胡里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掐了自己一把,疼的嗷嗷直叫,这次确定自己没傻。 “真的,我真的回到陆地上了!” 他差点喜极而泣。 “等等,这位客人,你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听见胡里的自言自语,路鹿打断道:“这只是家便利店,客人你从哪里进来的,就会回到哪里去。如果你遇难了,便利店并不能帮你逃脱遇难现场。” “你的意思是?”在路鹿的提示下,胡里得到了关于便利店的信息,然后脸色惨白:“完了,我来的时候是在一个木筏上,等我回去,我岂不是要掉到海里了?” 想到掉进海里的下场,他就吓得浑身发抖,他的水性一般,而且周围全是海水,离陆地老远,一旦离开便利店,他妥妥的是要葬身大海啊! “店主,你说,我能不出去了吗?”胡里抱着期望道:“搞不好咱俩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我能从这儿回家。” “不,已经有和我一个世界的这样做了,但她回去的还是她来的地方。”路鹿拿秋彤的例子反驳:“还有你先别这样悲观,你回去后肯定还是在木筏上,已经有客人验证过了。那个客人来的时候在飞驰的马车上,所以你应该也是这样。” 第八十章 “幸好我还没点背到一回去就死的地步。” 胡里感激了一下满天神佛, 又向路鹿恳求道:“店主,我能不能借你这儿的电话用一下,我在海上遇难了,我想报警求救。” “先不说海上的遇难者通过一家便利店报警多可疑, 警察会不会觉得是玩笑。”路鹿环胸道:“首先,你确定咱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吗?” “咦, 这还用确定?”胡里惊异道:“便利店, 你,这是现代社会妥妥的, 难得我还穿越到了未来不成?” “好,那你知道x主席吗?” “这人谁?” “我们的国家主席。” 路鹿又打开笔记本,调了一张世界地图道:“认识这张地图吗?” 胡里摇头。 他犹豫地问:“这是某个游戏的虚拟地图?” “我假设你上过小学, 有基本的地理常识。”路鹿道:“这是我们这儿的世界地图,现在看来, 你们那儿的世界显然不是这样的。” “好吧。” 胡里这下可以确定路鹿不是在开玩笑,都不是一个世界,他在这儿报警有个屁用! 他原本还想和父母报个平安,告诉他们儿子还没死, 还能抢救一下。 现在他的打算都泡汤了,他还是老老实实地想想一会儿该如何求生吧。 因为知道不能再店里缩一辈子,胡里向路鹿道:“店主, 你们这儿有没有救生衣,救生圈之类的东西?” “没。” “没?!”胡里鄙视道:“这也没有那也没有,就这样还开便利店啊, 没被同行挤兑死吗。” “你也知道我开的是便利店啊。”路鹿同样鄙视地对他道:“既然是便利店,就别指望里面会有一大堆卖不出去的东西,我这里又不是海边。” 和路鹿啰嗦了一大堆,胡里又开始抖索开了。 因为激动,刚才他的肾上腺激素分泌旺盛,顶了一会儿,所以没那么冷。 而现在,一切喜悦和激动都平静下来,他也就觉得格外的冷了。 “喂,拿着,这个穿上。” 看胡里冻得不行,路鹿去屋里拿了一套冬衣扔给他:“我地理学得不好,不知道晚上的海面有多冷。你要觉得有用,这套衣服就拿回去吧,别晚上冻死了。” “没事,我那儿正是大夏天,我被太阳晒得要死,回去晒晒就行了。” 胡里嘴硬,但紧接着他又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看到这逼装不下去,他不再嘴硬,老老实实地套上了冬衣,套上棉拖,总算能在便利店呆下去。 “我说,我以为来到便利店是遇到了好运,现在看来,来这里我也脱不了困嘛。”胡里抱怨道:“一想到回去后我还不知道要在海上漂几天,我就觉得绝望。” “至少我能支援你食物和水。”路鹿道:“是一块红色的石头带你来的,你没顺手把它扔到海里吧?实话说,你要是把它扔海里了,我也没办法帮你。” “唉,这样想想也算幸运了。”胡里叹气道:“希望老天不会来场大浪让我的船翻了,有便利店,至少我是饿不死渴不死了。” 向路鹿借了浴室,胡里冲了个热水澡冲去身上的污垢。 刚遇难的时候在海里挣扎了许久,他的头发和身上都沾满了海水,黏的难受。 现在有了条件,他免不了要清洗一番,毕竟大家都是来自文明社会的现代人。 “老哥,剃须刀借我一用。” 清洗完毕,胡里又给自己刮了胡须。 一系列整饬下来,他浑身清清爽爽,和刚开始进来的那个海上难民天差地别。 “虽说一会儿遇上海浪,身上还得淋湿,但是能洗一个热水澡,真tm舒服。”胡里不禁爆了声粗口:“讲真,我都不想回去了。但是我必须回去,我真担心我不在的时候船翻了。” 路鹿宽慰了他一阵,胡里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 他在便利店里吃了点东西,狠狠地喝了两杯热水,才带着路鹿和他一同收拾的物资,提着装满了水和食物的塑料袋站在便利店门口。 “谢了,兄弟,等我上了岸再报答你。”胡里道:“还有谢谢你的镜子,有了这个,如果附近有船,应该能看到我的求救信号。” 因为两手都提溜满了东西,胡里就没向路鹿招手道别。 他提着东西踏上门垫,转瞬消失。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大喘了一口气,他的运气挺好,落脚点确实还是在木筏上。 “水,压缩饼干,还有其他食物。” 胡里清点了一下物资,默默计算道:“去便利店的红石有冷却时间,我第一次去,不知道冷却时间要多久,所以这些物资还需要省着用。” 食物的问题不难解决,尽管是两个世界,动植物的模样大致还是一致的。 虽然他们的世界没有大熊猫这种奇怪的物种,但好在其他的动植物他大部分也认识。因此他让路鹿帮忙差了一下海上遇难能吃什么,掌握了一部分海上求生的知识。 “鱼类,海鸟,还有漂浮在海面的藻类……” 想到海藻,他就不禁感概万千,以前看做是污染的海藻,竟能在大海之中填饱他的肚子,真是不可思议。 他保证回去后再也不嫌弃这种植物了。 确定了以后多抓鱼,多收集海藻的行动指南,胡里也提醒自己喝完水的瓶瓶罐罐不要扔。 现在还不知道多久能得救,既然如此,万一淡水资源不足,他也可 分卷阅读98 分卷阅读9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99 以趁天下雨收集一些雨水,这样食物和淡水就都不缺了。 总得来说,他对未来的海上生活还是挺乐观的,至少饿不死渴不死。 除了赶紧得救的第一期望,他的第二期望是赶紧找到一块陆地。 不管是什么海岛,他都认了。鲁滨孙开局还有一艘船的物资和一座岛的资源,而他,除了一个救生木筏,什么都没有! 水性不好的胡里都快被大海折磨疯了,他可不保证木筏被掀翻了他还能爬上去。 这种每天提心吊胆的日子,他过够了! 胡里在海上飘了一周,随着水和食物越来越少,差点崩溃。 不得不说,便利店里有个能跟他聊天的确实给他不少宽慰。 而且,更关键的是店主最后告诉他的一段话。 他说便利店还会有其他客人,保不准就有可以帮他脱困的方法。 言尽于此,他只好相信店主的承诺。 甩甩头不再想这些有的没的,胡里振作精神,尽力让自己变得乐观点。 比起其他遇难者,至少老天爷还给他开了个外挂,有吃有喝,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虽然在便利店里吃了一些,但最近节衣缩食,不敢放开了吃,所以胡里还是挺饿的。 他告诉自己要计划饮食,就放纵这么一次。于是他撕开了酱香鸡翅的包装,大口啃起鸡翅,就着甘美的淡水大吃起来。 便利店 送走倒霉的胡里,路鹿认真地思考了如何帮这位老兄脱险。 胡里所在的也是现代社会,听说他那里也有飞机有船,科技还比这儿发达点,所以救援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把信号发出去,让救援的人看到。 支援给他的镜子,尽管能反光,起到一丁点作用,但是周围没有救援船还是白搭。 至于在荒岛上摆sos,胡里先要能找到一座荒岛靠岸才行。 与其指望能幸运地找到一座荒岛,还不如指望其他高效快捷的求救方式。 或许,杰尔西老师和李卡拉他们会有办法…… 路鹿决定等他们下次来就问这件事,最好能支付代价请他们帮忙。 想要帮助胡里是他自己的事,不能要求别人也和他一样施出援手。 所以,尽管他觉得杰尔西老师和李卡拉都是乐于助人的人,他还是想等价交换。 当然,如果胡里能拿出让前者感兴趣的物品,他也不掺合了,让他们自行交易就行。 他是开店观察异世界人类的,不是救助中心,也是中介商人。 杰尔西和李卡拉暂时不会来店里,路鹿就丢下这截不管,等他们来了再谈。 没有宋程时不时的背书声,当没有客人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店里挺寂寞的。 好在,店里还有只猫可以撸。 所以路鹿找来了正在和鼠标玩的妙妙,把它抱在怀里,一下一下的撸起猫来。 “喵~喵~” 妙妙被虎摸的舒服,而撸猫过后,路鹿也觉得舒爽。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有一堆人喜欢吸猫片了,撸猫真的有毒,一天不撸就不舒服。 妙妙在路鹿怀里舒服地窝着,当路鹿停下了撸猫,它也窝着没动。 增加的智商让妙妙知道,是这个人类救了它,所以尽管它平时和仓鼠打打闹闹,对这个养仓鼠的人类也是有几分尊敬的。 即使是猫,也会感激救命恩人! 撸完猫,路鹿打开笔记本打算看个美剧。 不过他看了一半,便利店的门铃就响了起来,他抬头一看,一个曾经来过一次的客人还东西来了。 “店主,谢谢你的暖壶,我把它清理干净了,现在还给你!”苏丹用浑厚的声音感激道:“我看您这儿也不缺吃的,所以就不送吃的了,这张熊皮给您。” “熊皮在我们那儿,可是厉害勇士的象征呢!” 一听是熊皮,路鹿的脸绿了。 熊,保护动物,他得赶紧查查,非法收购保护动物及其制品要判几年来着。 第八十一章 根据《刑法》第xx条规定:非法收购保护动物及其制品,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五年。 果真要判刑啊。 路鹿觉得这熊皮简直是一个烧手的玩意,虽然苏丹笑呵呵地跟他说这是他们那里的魔兽,跟地球上的保护动物没有半毛钱关系。 但看这白白的皮毛, 这与众不同的触感,就算他跟警察叔叔说他是无辜的, 也绝对会被当成狡辩。 说不定还会因为认罪态度不端正, 罪加一等。 来自异世界的熊皮光滑柔顺,在熊皮内部, 脂肪被刮得很干净,看不见一丝痕迹,可见苏丹制皮时的心意。 然而, 这样品相完好的熊皮却不能留。 于是路鹿把熊皮往柜台上一放,就准备临睡前藏到房间里, 要是中途有哪个客人看上了,送给他便是。 接过苏丹送回来的暖壶,路鹿把暖壶放回了房间,准备留着自己用。 在他送暖壶的时候, 店里又进来了一位客人,出来一看,竟然是秋彤。 “嗨, 路鹿,晚上好,你饿不饿?” 秋彤提着一堆菜道:“学生送了我许多菜, 不如我们吃个火锅?” “之前跟你说了我这儿有电磁炉,你这次就把火锅材料带来了。”路鹿吐槽道:“正好我也饿了,今晚就加顿夜宵吧。” 拿定了主意,两人就为火锅忙活开。 秋彤把电磁炉通上电,在锅里加上水。 而路鹿去拿生的关东煮串,他把竹签上的丸子都扫进锅里,把竹签扔到一边,秋彤则把一片片大白菜和萝卜片放进锅里,等着沸水把它们煮熟。 “苏丹,你要不要也来吃?我们今晚要吃火锅。”路鹿邀请道:“我们这里到冬天了,气温有点冷,你吃完火锅再走,身上还能暖和些。” “这点温度对我不算什么,你们这儿不冷。”苏丹挠头:“比起以前我来的那次,你们这儿降温了,但还是太暖和了,我都有点热得出汗。” 苏丹的耿直让路鹿无言以对。 但是说得也是,苏丹那里呼口气都能变成冰渣子掉下来,对他这样不畏严寒的硬汉来说,地球的冬天,和夏天竟无疑了。 冬天吃热腾腾的火锅是一件美事,而夏天吃火锅……就失去了许多意思。 “其实,夏天吃火锅也是不错的,就和冬天吃冰激凌一样酸爽。”路鹿自言自语了一句,道:“苏丹,真的不来点?” “不用了,店主,我这次来得急,还没跟我阿姆说,要是我回去晚的,她会担心的。”说到这儿,苏丹有些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啊店主,这么晚才把暖壶送回来。回家后我一直想过来,只是这块石头一直冰冰凉凉的,直到刚才才暖和起来,所以我才 分卷阅读99 分卷阅读10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0 来这么晚。” “没事,每个位面的时间流速不同,红石的冷却速度也不同,你不用放在心上。”路鹿站起身道:“你等等,虽然不能在这儿吃,你回去吃也一样,反正你们那儿也挺冷的。” 说着,路鹿飞快的拿了两袋火锅底料,以及把关东煮什么的都扫到了袋子里,收拾了满满一袋子。 在征得了秋彤的同意后,他又撕了些白菜叶和萝卜片进去,这才把袋子递给苏丹。 “回去用锅煮,这样……再这样……就可以吃美味的火锅了。” 路鹿嘱咐了一番,苏丹很快就懂了,因为他那里也有和火锅类似的东西。 有时候,极北之境的战士们贪图快捷,也会把肉削成一片一片煮。 不过大多数战士不耐这个烦,所以都是大块煮肉,煮不熟就生吃,反正他们狩猎的时候也没吃熟食的条件,他们这个种族,早就练就了一番消化生肉的好胃口。 苏丹,自诩是条壮实的汉子,自然也是喜好吃生肉的一员。 和大多数男子汉一样,他也认为,直接茹毛饮血才能展示出男子汉的气概,只有胆小鬼,才不敢吃生肉,只能顿顿吃熟肉。 但是,这不包括女人。 一提到他阿姆,他就不敢搞歧视这套了。 他阿姆年纪大了,生肉不好消化。 尽管在阿姆年轻的时候,她也是捕鱼的一把好手。 但是岁月催人老,年迈的阿姆已经经不起这番折腾,所以苏丹考虑到阿姆的身体,还是接受了这袋东西,准备带回去给阿姆吃。 他们这些吃生肉的战士身体壮实,因为据老人说,生肉里有水神的赐福,所以他们越吃越强壮。 而老人和小孩,他们有些消化不了生肉,就得不到水神的赐福,容易得病,必须吃含水之物——也就是植物,才能补充力气,和战士们一样健康。 然而在连绵不断的冰原上,能吃的植物稀罕的很,现在店主给了他一兜,他一定要带回去给阿姆好好补补才行。 只是,这次店主给了他这么稀罕的东西,下次他该带什么回礼好呢? 他困扰地挠了挠头。 回去后,苏丹一路畅通无阻地回到冰屋,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实际上,此时距离他遇难那会儿过去了很久,最艰难的时日已经被战士们克服了。 那次狩猎,他们带回来的猎物解决了聚落里的食物危机。 他们节省着吃了一段时间,气温就不那么冷了,于是战士们就恢复了正常的狩猎节奏,日子也恢复了平静。 一路奔向冰屋,苏丹冲进屋子后就立马拉上帘子,以免冷风带走屋内的热气。 他结结巴巴地把火锅的吃法叙述了一番,说是水神的恩赐,阿姆也没说什么,只是含笑看着他。 “你阿爸也说过什么水神的恩赐,你这样说,到教我想起了以前。” “阿爸他……也遇到过水神吗?”苏丹不再结巴,好奇地追问起父亲的事。 阿姆陷入回忆,并没有回答他。 当她从回忆里抽出神来,也含笑不语,任由苏丹猴急。 她让苏丹拿来海豹肉,用刀削成小片。 当各式各样的肉片和白生生的白菜叶投入锅里的时候,沸腾的水骤然平静下来,只有当水再次翻滚,这些小东西才能被捞出来,被人们大快朵颐。 苏丹和阿姆在家享用热腾腾的火锅,陷入对往昔生活的追忆。 而在便利店,第一批投入电磁炉的食物已经煮好。 于是两个人拿起筷子,你争我抢地抢食起来,一点也没有谦让的精神。 “我说,你能别抢我的鱼丸吗?想吃自己投,自己投啥吃啥。” “你吃蟹肉棒的时候也没这么多话。”路鹿夹起一个鱼丸就开吃,才不管鱼丸到底是谁煮的。 一个电磁炉的煮食速度一般,在吃得不爽快的时候,两人都有了把对方干掉,自己就能独享火锅的心情。 就和吃泡椒凤爪一样,和再好的朋友分享,也没有自己独吞一包爽。 在煮煮吃吃、吃吃煮煮的节奏下,两人很快就吃了六分饱。 这时候,伴随着门铃声,又有人踏进店来,挺着秀气的琼鼻闻起香气:“店主,你们在吃什么,闻起来好香。” “火锅。”路鹿答道。 在李卡拉凑过来观察火锅的时候,秋彤也在观察她。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妹子,所以第一眼就被惊艳住了。 今天李卡拉没有穿那套极具科技色彩的衣服,倒是穿了一件白裙子,有点像二次元里走出来的女孩。 路鹿了解她那里的情况,因此看见李卡拉的新衣服,首先想到的是李卡拉同学最近一定是赚了不少钱。 而秋彤看见李卡拉毫无瑕疵的外貌,和她如银铃般的声音,第一反应竟是这别是哪个动漫里的妹子穿到便利店里来了。 “还真有人说话能和银铃一般,我现在信那些小说里写的了。” 秋彤喃喃地道。 在秋彤猜测李卡拉来历的时候,李卡拉已经被火锅诱惑的不行。 在仅存的史料里,有不少古代人都提到了火锅。 对这种在冬天不逊于黄焖鸡的食物,她充满了向往之情,因此小心翼翼地请求道:“店主,我可以尝一口火锅吗?我那里……也没有这个,我特别想吃一下试试看。” “坐下吃吧,正好这还有个凳子。”路鹿手一挥就把她留下来:“秋彤带的菜太多了,我们送出去一堆,俩人还是吃不完,正好你来了,一起解决它们。” 闻言李卡拉立时高兴地坐下,拿起两根小木棍就跃跃欲试地挥动起来。 在吃火锅的时候,路鹿简单地向秋彤介绍了李卡拉的来历,同时也向李卡拉介绍了秋彤。 “很高兴认识你。”一听到秋彤是老师,李卡拉笑得眯起了眼睛:“老师姐姐,一会儿我能采访一下你吗?我是写小说的,对古代的很多东西都不懂,我可以问你吗?” “行,吃完咱就开始。” 秋彤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妹子,就在自己吃的同时帮李卡拉捞菜。 对于美丽的事物,不论是谁都会心生两分好感。 现在是三个人在与火锅奋战,在夹起一块白菜叶的时候,路鹿突然抽风道:“三缺一。” “再来一个人,咱们就能凑一桌麻将了。” “你会打麻将?” “不会。”路鹿道:“大学的时候我宿舍里没人会打,所以我也不会。” “我会一点。”秋彤小得意地道:“有空我教你。” 说话间,店里又来了一个熟人。 还真如路鹿所说,他们马上就能凑够四人火锅了。 第八十二章 “又有人来了?在哪呢?” 听到门铃声, 李卡拉回 分卷阅读100 分卷阅读10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1 过头去,好奇地左右张望起来。 但是无论她怎样看,也没看到有人的踪迹。 “是上次来得那些小人吧。”秋彤倒是有两分笃定。 没等两女猜测多久,杰尔西就飞到了桌子上。 在扩音术的作用下, 她们找到声源所在的地方,终于看到了小小的杰尔西。 “你好, 小人先生, 你这么小,是怎么发出这么大的声音的呢?” 李卡拉问得很不走心, 但是杰尔西没有觉得冒犯,而是认真回答了她的问题。 杰尔西的回答让李卡拉心满意足地掏出本子,把他讲得一笔一划地记到本子上。 在李卡拉晃着脑袋记笔记的时候, 秋彤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道“卡拉, 你不冷吗?我现在才发现,你穿的是裙子!” “还有法师先生,你穿的好像是长袍,不感觉冷吗?” “不啊。”李卡拉伸出一只手道:“唔, 你看,这个手环可以调节温度,所以不管是什么天气, 我都觉得很舒服。” “好厉害的黑科技。”秋彤羡慕道:“这样冬天也可以穿自己想穿的衣服,不用那么臃肿了。” 问完了李卡拉,两人默契把目光投向杰尔西。 杰尔西表示, 他有魔法,所以不畏严寒。 在三人交流不同的世界观的时候,路鹿去柜台上把熊皮取下,带着它走到了杰尔西跟前。 “导师,这张皮对您有用吗?这是一个极北人送来的,据说这是魔兽的皮。” “我看看。” 杰尔西凑到熊皮前,滚滚而来的魔力气息铺满了全身,让他体内的魔力都随之汹涌起来。 “没错,这是魔兽皮。”他抿了抿嘴:“从毛皮的质量来看,这是低等魔兽的皮。” 不过,上面蕴含的魔法能量却比他们那儿的圣阶魔兽还多。 对此,杰尔西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和巨人们的身高差距太大了。 他们那里的巨龙,都只有这里的小狗大小。 因此低级熊皮的魔力含量比巨龙还多,也是很正常的事。 有句古语不是说过,质量不够,数量来凑,量变产生质变。 像熊皮这样庞大的规模,显然是达到了质变的条件。 听到杰尔西的回答,路鹿感到很开心:“导师,那您需要它吗?如果熊皮对你有用,那您就带走吧,我用不到这种东西。” 杰尔西略一思索,就接受了徒弟的馈赠。 以路鹿现在的水平,是暂时用不到魔兽皮的,而且学院的新研究需要类似的魔法材料,有了熊皮,对于材料的吃紧就可以缓解很多了。 把熊皮先放到一边,路鹿又邀请杰尔西跟他们一同吃火锅。 杰尔西站在桌角一端,默默仰望火锅的样子意外地有些萧索。 巨人们的火锅显得非常庞大,对他而言,与其说是火锅,不如说是火山。 不过,他也不想辜负徒弟的好意。 能跟巨人一起吃饭的经历,也不是谁都能碰到的。 杰尔西略一思索,就用‘巨型’萝卜做了一个碗,然后用切割术切下一小块肉和蔬菜,把它们放到碗里。 通过这种方式,他总算吃上火锅了。 就是……虽然他自觉割了一大块肉,这块肉都塞满了他用萝卜削得碗。 但是,巨人女士和他的巨人徒弟好像没察觉到一般,尽管以他的视角,那块如山崖般宏大的肉少了许多,清晰可见。 大概在他们看来,这块肉挖了就跟没挖一样吧…… 心态很好的法师先生,第一次莫名有了点心塞。 目前,吃火锅的有四个人了。 其中有一个人勉励去吃,但并没有对食材的减少做出贡献,甚至还没有年纪最小的李卡拉吃的多。 不过没有办法,体型决定了一切。 在火锅快吃到尾声的时候,路鹿想起胡里的事情,于是趁这个机会,他对李卡拉和杰尔西道:“导师,卡拉,你们有办法救一个落入大海中央的人吗?” “?” “%##¥%发生了什么事?” 李卡拉嘴里塞满了丸子,含糊不清地问道。 “嗯,就是有一个人在海上遇难,他们的船沉了,于是不得不到海里求生。好在这个人捡到了一个木筏,所以勉强在海里活了下来。” “现在的情况是,他一直在海上漂流,找不到陆地,也找不到救他的人。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搜救的人感知到他,把他从海里救出来?” “信号……”李卡拉略微一想就有了办法:“我知道了,我下次来可以带一种信号弹。这种信号弹能飞很高,而且发出的光很明显,还能在空中保持很久,这应该就能救到这个人了吧?” 生于智脑时代的李卡拉理解不了一个人掉到海里,智脑却搜索不到是什么情况。 但她学过《古代史》,知道古代的条件是多么落后、可怕,所以她参照古代人的条件,给出了她觉得靠谱的答案。 “可以,这就行。”路鹿很感激,但同时有些担心:“这种东西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吧?” “不会的,这在我们那里是玩具,我买一个玩具是不会有人关注的。” 李卡拉表现的极为自信,所以路鹿就相信了她的话。 于是,他笑着道:“拜托我帮忙的那位说必有重谢,卡拉你有什么想要的跟我说,我去敲他一笔。” “这样好吗?”李卡拉有些不好意思。 犹豫了半天,她扭扭捏捏地道:“听说他在海边,那就让他帮我带点好看的贝壳吧。这个在我们那边有点小贵,虽然普通人也能买的起。” “好,我一定让他带。” 一口敲定了这件事,路鹿心头放下了一个重担。 这时候,杰尔西突然道:“有一种法阵能让他快速找到陆地,不过这需要你的帮助。” 杰尔西站在原地没动,路鹿一看那张熊皮,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要在如此大的熊皮上刻画法阵,确实有点为难导师。 “导师,需要我做什么?” “你先把这块熊皮割下来,边角都削平,然后再说下一步。” 杰尔西用魔力比划了一下需要切割的面积,路鹿用小刀切了一下,有些滞涩。 于是他就在刀子上附着了一点魔力,这才顺畅地切割下来。 “导师,接下来呢?” “在上面刻上这样的凹槽,然后注入魔力。” 换算完比例之后,杰尔西用切割术在上面留了一道痕迹:“凹槽不能深不能浅,保持这种深度,刻完后我施一个咒,注入魔力就行。” “这,略微有点难。”路鹿拿着刀比划开来:“我尽力试试。” 需要刻画的图案十分曲折,而且杰尔西要求不能出现偏差,这就有些困难。 在刻画 分卷阅读101 分卷阅读10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2 的时候,路鹿因为把握不住深浅废了好几块皮,好在每块皮只有成年男子的巴掌大小,所以他还能再造几次。 经历了数次失败后,路鹿终于掌握了刻画的正确姿势。 在杰尔西的指导下,他终于磕磕绊绊地把法阵刻了出来。 此时他还在庆幸自己学画,所以对图案的把握比较深刻,没有手抖,才能6次就成功。 刻画好法阵,下一步就是注入魔力。 这是最难的一步,好在不需要路鹿完成。 杰尔西有心指导徒弟,但是路鹿光画法阵就失败了6次,再让这个新手注入魔力也太为难人了。 他就自己完成了最后一步,顺顺当当地制成法阵。 “你在店里用魔力激活法阵,交给那个人就行,这种法阵消耗的魔力少,能维持半个月,如果运气好足够他找到最近的陆地。” 路鹿谢过导师,珍重地把这张熊皮法阵收起。 在寒冷的冬天,他竟忙活出一身汗来。他就去匆匆冲了个澡,出来后李卡拉和秋彤已经把火锅吃的干干净净,只留了汤底还存在火锅里。 “你俩战斗力好强。” 看着吃撑了的两人,路鹿不禁这样道。 吃饱喝足,两女有些犯困,于是纷纷告别。 杰尔西回答完路鹿最近对于修炼的疑惑,也拖着熊皮离开。 看到店里没有人了,路鹿开始独自收拾火锅的残骸,却不想收拾到一半店里又来了一个人。 “唉,今晚真奇怪,来的竟然都是熟人。” 见到踏入店中的彪形大汉,路鹿打了声招呼:“胡虎,好久不见。可惜你来的有些晚了,我和另几个人刚吃完火锅。” “火锅。”胡虎笑道:“我也刚吃了一顿大餐,现在正撑着。我来这儿是想买块肥皂,要是有毛巾,那就更好了。” 如此壮实的汉子说他要肥皂,不久前刷过b站鬼畜区的路鹿不禁有点想歪。 他的脑子里开始循环播放搞比利、金坷垃等鬼畜台词。 但他还记得胡虎等着买东西,就及时打死了不靠谱的脑洞,让被哲学洗脑的脑子从鬼畜中接触出来。 “肥皂,你确实该洗洗了。”路鹿瞧着满是烂泥的胡虎,赞同道:“话说,你是怎么把自己整成这样的,是掉进泥地里了吗?” “唉,别提了。今天遇到了一只巨型沼泽蛙,它冷不丁地就从泥里跳出来,溅了我一身泥。这不,我一下了直播,就来这儿找你要肥皂。” 第八十三章 胡虎全是是泥, 怕路鹿清理地板麻烦,就站在门口没动。 于是路鹿去货架上拿了块肥皂扔给他,道:“要不要来瓶洗发露?看你头发也脏了。” “行,洗发露也给我来瓶。” 拎着洗发露和肥皂, 以及一块洁白的毛巾,胡虎琢磨着使完后一定要把这两个东西藏好了。 他的直播一向是以原生态标榜, 要是被观众发现‘异世界的岛屿’竟然有洗发露, 那就是直播事故,妥妥的会被系统惩罚。 买完洗发露, 胡虎向路鹿打了声招呼,让他先记账,买洗发露的钱先欠着。 他现在在一个新的荒岛直播, 只能用食材做报酬。 但他新荒岛上的食材太过奇葩,想来即使他送了路鹿也是不敢吃的。 于是他打算等回归文明社会直播的时候, 再找点有价值的东西带给店主。 “既然这样,你干脆在我这儿洗算了,还能省去许多麻烦。” “我也想,但是回去后我还有为第二天的直播准备, 洗了也白洗,我还是干完活再说吧。” 胡虎大步离开便利店。 等他再次回归,入眼的就是他给自己踏的, 简陋的窝棚。 这将是他夜晚休息的地方。 把东西往窝棚里一放,他再次前往沼泽,准备会会那只沼泽蛙。 沼泽里有好多不为人知的食材, 都是难得的美味。 虽然有些食材正常人吃了会中毒……但是,胡虎有一个铁胃,食物有毒什么的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 胡虎快步前往沼泽,没有带直播时用来探路的手杖。 为了直播效果,他当然要做出一副小心翼翼地样子,给观众们演示如何横渡沼泽地。 而现在他没有开启直播,自然不用这样。 如果他不慎陷入泥里,他使劲一挣,就能挣脱出来。 在直播以外的时间,他有系统的庇护,不会出生命危险。 所以尽管陷入沼泽,他使蛮力也能出来,都是多亏系统的开挂。 雄赳赳气昂昂地冲向沼泽中心,胡虎打算找敢往他头上泼泥的沼泽蛙算总账。 白天由于直播的限制,他要顾忌脚下的沼泽,所以不能放开手捉它,只能捉一些沼泽鱼、沼泽虾,很没意思。 现在没有观众围观,他立时有了逮沼泽蛙做菜的心思。 于是他在沼泽地大闹一番,成功引出了那只半人高的沼泽蛙,一个飞扑就拿下了它,然后扛着它回到了营地。 “决定了,今晚的食材就是你了!” 胡虎愉快地做了决定,结果他在打算动手处理的时候,系统制止了他。 [不建议宿主现在食用,上午的直播让许多观众对沼泽蛙产生了期待之情,在直播上食用沼泽蛙有利于满足观众们的心理需求] “啊?还要等到明天?” 胡虎很不情愿,沼泽蛙身上的花纹很靓丽,一看就很好吃。 但是系统的建议他不能不听,他还是想做一个大主播的。 于是,胡虎按捺住口腹之欲,先凑合着烧了锅水,把沼泽鱼和沼泽虾煮了。 白天他吃的是生食,味道有些欠缺。 而现在他煮熟了加上调料,属于沼泽水产的味道就被充分地激发出来,比生吃的感觉好了不知凡几。 明明出自肮脏的污泥,沼泽虾却肉质细腻,相当有嚼头。 尤其是沼泽鱼,经过料理过后完全没有了腥味,取而代之的是越尝越深的鲜,和海鱼相比别有一番风味。 沼泽水产的味道相当不错,但在尝过无数美食的胡虎看来,味道只能说是一般。 他草草地解决晚饭,才有心思洗澡。 他点了个火把,摸黑找了一条干净的水潭把全身洗涮干净。 期间他直接在水里搓肥皂,把肥皂用掉了半块,搞得水潭表面飘了一层泡沫,看起来十分诡异。 来自现代的化工用品污染了这片干净的水源,不过胡虎来的都是人迹罕至之处,这个世界的土著摸到这里还不知道要花多少年时光。 仗着没人能找他抗议,胡虎洗的满不在乎。 把浑身搓了个遍,他用毛巾擦干身子,回到窝点就倒头大睡。 明早还有直播,他还是早点休息吧。 便利店 分卷阅读102 分卷阅读10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3 胡虎走后,路鹿继续收拾火锅残骸。 等他收拾的差不多,时间也不早了,于是他也回去休息,一天就又这样混过去了。 又在店里过了几日,妙妙的主人前来把它领走。 来接妙妙的时候,妙妙活蹦乱跳的表现还惊了二姨一跳。 平常妙妙在家里能不动就不动,相当‘懒’,现在妙妙活泼的跟个猴似得,完全和之前那个判若两猫。 二姨心大,只是吃了一惊,很快就不在意这件事。 在她想来,猫能活泼点是好事。 看她这不在意的样子,路鹿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要说折耳猫之前得了基因病,二姨肯定会问怎么在你这儿呆两天猫就好了,他不好解释。 反正妙妙也恢复了健康,以后有机会他旁敲侧击提醒大姨,让她以后买猫注意点就是了。 …… 随着树叶呼啦啦地落,天气也一天比一天冷。 可能是冬天冷的原因,来便利店的客人也少了很多。 除了那几个经常来熟客,路鹿偶尔才能见到一两个新面孔。 对此,他感到有些疑惑,位面间的时节都不甚相同,他这儿是冬天,不可能所有位面都是冬天。 到最后,他只能归结于便利店也有淡季和旺季,大概旺季过了,来的客人也会少一些。 至于那些熟客,就是所谓的回头客了,这样一想,还挺有几分道理。 这天,路鹿坐在收银台前,一边抱着一杯热乎乎的奶茶喝,一边数着日期,盘算距离春节还有几天。 春节他当然要回家过,所以到时候便利店会关几天门,而且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因为安闲也要回家过年。 要是回家,自然要跟来便利店的熟客说清楚。 跟杰尔西老师讲明是必须的,只是苦了秋彤,他回家的时间不短,在这段时间里,她只能自谋生路。 或许他该劝她囤积点食物,例如泡面和罐头都多备一些。 她那里是大山,要是下了雪,她想下山买吃的也难。 路鹿估算了下回家的天数,准备把这明明白白地告诉秋彤,让她有个心理准备。 “嗡——扑通——” 冷不丁地,门口发出了剧烈的声响,和迎客的铃声一起,一下子吸引了路鹿的注意。 “这是?” 他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没出现幻觉,就赶紧跑过去。 在红色的门垫上,躺了一个衣衫褴褛、皮包骨头的小女孩。 路鹿连忙把小女孩扶起,摇了摇她的身子,但是小女孩非常虚弱,他轻摇的那几下根本晃不醒她。 无奈,他只能先把小女孩抱回房间,让她平躺在床上休息。 因为小女孩穿的少,他打开电暖褥,并且在她身上堆上了厚厚的被子,这才停下了忙活,思忖小女孩的来历。 小女孩的身上很脏,估计睡完过后他的被褥就该大清洗了,但即使这样,他也不能给她洗澡,只能让她这样睡着。 一来小女孩一进门就晕倒了,经不起折腾。 二来尽管女孩看起来才七八岁,但到底是觉醒了性别意识的年纪,不能鲁莽对待。 路鹿决定等女孩起来后再问她,到时候教会她淋浴怎么用,让她自己清洁身体,也是一样。 让女孩静静地躺在床上恢复,路鹿用货架上拿了包钙奶饼干,烧了壶热水预备。 他打算等女孩醒来后喂她些吃的,女孩瘦骨嶙峋,身上还有很多淤青,肯定是受到了不好的对待。 他猜测她有可能是被打昏的,但也有可能是饿的,干脆两方面都预备着,只等女孩醒来。 在烧热水期间,便利店又进来一位客人。 路鹿一看,是很早以前来过的一只大熊。 比起在监控里看到的样子,这只熊又大了一圈,肥膘体壮,应该是为了预备冬眠特意把自己养肥。 看到不远处有个人,这只熊没有轮着熊掌糊上来。 只见它四掌着地,稳稳地走到货架前,抱走了数罐蜂蜜,这次倒是一罐都没有打碎。 路鹿觉得,应该是之前那次让它尝到了甜头。 罐装蜂蜜热量高,而且便于保存,正合适冬眠储备。如果这只狗熊中途醒了,砸开玻璃瓶就可以喝,难怪它还会再来店里一趟。 “扑——” 房间里突然起了声音。 路鹿赶过去一看,是小女孩醒了。 她掀开被子,缩在床头的一角发抖。 看看路鹿过了,她讷讷地看向他,双目无神,就跟块木头似得,没有丝毫反应。 “你怎么了,是饿了还是渴了?”路鹿走过去,看小女孩有点紧张的神色,就往后退了两步道:“我没有恶意,请放松,你要是不放心,我就离开这个房间。” 路鹿可以看出,他说完这番话后,小女孩确实放松了一点。 只是,她好像有什么地方理解错了…… 小女孩下了床,主动往前走了一步,走到路鹿跟前低头道:“大人……我,我是阿伊莎……是不是……父亲和母亲已经把我献给寺庙了?” 第八十四章 “这里是便利店, 不是什么寺庙。”路鹿道:“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印度人吧?” 这点可不是路鹿胡乱猜测,而是印度人的长相很有特色。 阿伊莎的肤色有些黝黑,但又不像是黑人, 所以他自然而然的就这样猜了。 “印度?我不知道,大人。”阿伊莎仍然垂着头道:“我是个女人, 除了随家人外出干活, 从没有听过这些。” “您知道的,那些男人的事, 我们这些女人不会听,也听不懂。” 阿伊莎答的很清楚,但路鹿还是被她弄糊涂了。 他整理了一下思绪, 才明白问题出现在哪里,感情这个女孩还不知道她已经到便利店来了。 而且依据女孩说话的方式, 他可以推测出女孩不是现代人。 那么,该不是这个是来自古代印度的女孩吧? 可能是认了命,阿伊莎不再抗拒,而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 路鹿不明白她这种事逆来顺受是怎么来的, 但想必与她的家庭有关。 为了了解情况,也为了让阿伊莎敞开心扉,路鹿把便利店的状况掰碎了讲给她听。 结果阿伊莎把便利店当成了‘天堂’一样的地方, 明显是没听懂。 费了好一番力气,路鹿才让阿伊莎弄明白她究竟到了什么地方。 只是看到阿伊莎似懂非懂的眼神,路鹿就有些发憷, 她不会还没听明白吧? 如果是个成年人,路鹿绝对懒得解释第二遍。 但是阿伊莎,考虑到她只是个孩子,而且来自古代,只知道一味做活,智力可能没有现代的小孩高,于是他就耐心的解释了数遍,终于让阿伊莎彻 分卷阅读103 分卷阅读10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4 底了解了状况。 接着,在路鹿的开导下,阿伊莎开始讲述自己的经历…… …… 清晨,和往常不一样的是,阿伊莎并没有去做繁重的农活,而是在家里做相对清闲的家务。 另外,更让她受宠若惊的是今早母亲让她敞开了肚皮吃,就连父亲也没对此有其余的意见。 家里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吗? 阿伊莎不禁这样想。 但即使有双亲的许可,这个向来温顺听话的女孩也不敢真的肆意吃饭。 在吃一口打量一眼父亲的表情,最后吃了平时两倍的食物——两碗可以数清米粒的稀粥后,阿伊莎放下了饭碗,并且确定,父亲没有向往常一样,嫌弃她吃的多,浪费家里的粮食。 这让她久违地感受到了父母的关爱。 虽然只是她自以为。 “阿伊莎,中午别干活了,今天的饭由我来做。” 母亲难得对她露出一个和蔼的表情:“晚上我有话跟你说。” 母亲的态度很不寻常,但凭她的态度看来,阿伊莎觉得应该是好事。 于是,阿伊莎半是期待,半是忐忑地挨到了晚上,终于等到母亲做完家务,锤着酸痛的腰让她跟她走。 “母亲,你找我有什么事吗?”她问。 “阿伊莎,你11岁了,已经是大姑娘了。”塔莎道:“像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大多都已嫁为人妇,阿伊莎,你也到了这个年纪,再过两年,你就要成为老姑娘了。” “母亲,你怎么突然说起这个。”阿伊莎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讷讷道:“是父亲…父亲打算把我嫁给哪家人吗?” 也不怪阿伊莎多想,周围和她相熟的小姐妹多已嫁为人妇。 有的小姐妹家里贫穷,出不起昂贵的嫁妆,父母就把她们早早的嫁出去,这样能少出点钱,因此,最早的姐妹,连8岁出嫁的都有。 不过,这年头20岁的男子配8岁的女孩,30岁的男人娶12岁的大姑娘,都是人们能接受的婚姻。 实际上,按父母平常打骂她的势头,她还以为他们也会把自己早早嫁出去,8岁、说不定更早,现在父母竟把自己留到了11岁,这已经让她够意外了。 要知道,越大的姑娘,嫁出去要赔的嫁妆就越多,父母的恩情,她不知道该如何回报,只能平时多干活,不让自己是那个白吃家里饭的人。 阿伊莎问出口后,母亲良久没有反应,这让她有些不安。 于是,她试探着问:“难道,是父亲不打算给嫁妆?让我嫁给四五十岁的老头子?” 母亲沉默的反应让阿伊莎坐实了这个想法,也对,家里很穷,没有钱给她当嫁妆。 没有嫁妆的女人,未来会在夫家很难过,一言不合被心情不好的丈夫打死都是有的。 阿伊莎觉得自己白吃了家里这么多年粮食,能有这样的归宿也不错了。 大不了,等快要入土的丈夫死掉后,自己也一把火烧掉,给他殉葬就是。 阿伊莎以为自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是很快,母亲的话就把她打入了更深地狱。 “不是的,阿伊莎。”她的眼中有同情、有不忍,但也有下了什么决定的狠心:“我们已经决定了,明天一早就把你送去寺庙当圣女,去侍奉神明和婆罗门大人们。” 末了,她还加了句:“这是你父亲决定的。” “什…什么?”阿伊莎不敢置信。 很快,这个干什么重活都不会抱怨的女孩带着哭腔哭道:“母亲,你怎么这么狠心,是阿伊莎哪里做的不好吗?” “我以后会干很多农活,会干更多的农活,家里的家务我也会多做的。求求你,别把阿伊莎送进庙里,做庙妓好不好?” “你这孩子,怎么说的,是侍奉神的圣女,你怎么能这样说?”” “呜…我不要当庙妓……我不当庙妓……” 阿伊莎大哭,而她一口一个的庙妓极为刺耳,因为塔莎知道,不论说的再冠冕堂皇,圣女就是庙妓这件事,都遮掩不了。 “阿伊莎,别哭了,这件事妈妈也不好受。” 阿伊莎的哭泣也勾起了塔莎的情绪,见到女儿哭得如此伤心,这个心狠的女人也不免有了几分心酸:“要是有办法,我一定会劝劝你父亲,但是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要是硬要你出嫁,家里根本负担不了。到时候,你倒是出嫁了,和丈夫一家过日子,但我们呢?就要饿肚子,甚至被赶出村,和那些贱民一样,和那些贱民一样……” 塔莎重复了几句,用恳求的语气对女儿道:“阿伊莎,你想想,你忍心我和你父亲,还有你弟弟变成这样吗?” “但是,总有人…总有人不要嫁妆也愿意娶我吧?”阿伊莎哽咽着道。 “阿伊莎,你看明白,你已经不小了!即使不要嫁妆,人家也喜欢的是小姑娘,你已经是老姑娘了!” 塔莎端正了脸色,严肃地道:“阿伊莎,别怪母亲心狠。到庙里以后你要尽心侍奉婆罗门大人们,不要妄言妄行,像家里一样随意。家里……家里会记住你的牺牲的。” “还有你弟弟,等他长大娶了妻子,家里的日子好过些,自然会懂得感激你。而且就算你去了庙里,家里也会给你留一个位置,即使你弟弟娶了妻子,我们也会让她尊敬你的。” “你一个首陀罗家庭的女孩子,如果不当圣女,连吻老爷们脚的机会都不会有!” “万一你能被一个婆罗门大人看上,娶做妻子,你的孩子也能是高贵的人,孩子,想开点吧!” 母亲的反应让阿伊莎知道,被送做当庙妓这件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她瘫倒在地上,蹲下抱腿不断哭泣,而母亲在一开始的安慰过后,就丢下不管。 大概,她认为女儿总会想通的。 庙妓,庙妓…… 阿伊莎哭得喉咙嘶哑,眼睛发痛,但她还是止不住自己的眼泪。 她想不明白,父母怎么能如此狠心。 庙里的做‘圣女’的女人为数不少,因为穷的揭不开锅的人都会选择把‘赔钱货’送给神明,好减轻家里的负担。 更何况把女儿送去庙里还能换一笔钱,是件一本万利的生意,所以有些嫌弃女儿的父母一有了女儿就会把她扔到庙里,但阿伊莎完全想不到,有一天,她的父母也会把她扔掉。 “呜呜……爸爸妈妈,我不想做庙妓,我不想……” 她哭着喊叫父母,然而父母正在屋里打着呼噜,注定不会理睬一个女孩的反应。 阿伊莎哭得几近晕厥,最后终于把眼泪哭干了,嚎也嚎不出来,她才渐渐止住,任凭冷风风干她的泪珠。 此时,阿伊莎彻底心凉了。 她一边跌跌撞撞地跑到桶边,痛饮了一顿水,给哭得嘶哑的喉咙降温。 分卷阅读104 分卷阅读10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5 喝完水后,她呆呆地在硬邦邦地泥土地上坐着,也不去睡觉,就这样干坐着,仿佛这样就能缓解她的伤痛。 “汪汪!” 远处传来一阵狗吠声。 阿伊莎正处于心如死灰之际,自然没有闲情去关注一只狗。 但是她不想惹狗,狗却盯上了她。 看见从远方跑来,眼中闪着凶光的恶犬,阿伊莎先是害怕,但随后,却是一副无所谓的状态。 啊…我要被野犬吃掉了吗? 做圣女也迟早会死,被野犬吃掉,还能落个干净…… 也好,就这样吧…… 在野犬狂吠着扑向她时,她终于支撑不住,眼一黑失去了意识。 第八十五章 之后的事, 阿伊莎就不必讲了,因为她来到了便利店,在便利店晕了过去。 阿伊莎说明她的遭遇之后,路鹿无比同情, 虽然他不知道庙妓是什么玩意,但是和‘妓’扯上关系, 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尤其是他后面上网搜索了一番, 知道庙妓就是印度公开售卖给嫖客玩弄的妓女后,他就由同情变为了愤怒。 若是隔着网络, 这样惨绝人寰的事看过也就看过了。 毕竟,那个国家今天还在干这种事。 每年仍然有无数的幼年女孩被送到寺庙里摧残,有的甚至两岁就被送到庙里, 等到12岁左右,就正式开始她们的庙妓生涯。 但那是一个国家普遍的现象, 离他太远,所以他没有什么实感,也无法左右一个国家的意志。 然而现在,一个仍处懵懂的女孩也要被送往那个地方, 他却不能不管。 无他,事情都到眼前了他还不付出举手之劳,那样就太不是人了。 阿伊莎说完后就伫立在那里, 低头不语。 尽管路鹿跟她说过这里男女平等,他不会伤害她,但是从小到大被灌输的价值观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事。 对男人的畏惧深深印刻在阿伊莎的心上, 即使是一个三岁的小男孩站在她面前,她也不敢有丝毫违抗。 阿伊莎的态度让路鹿很无奈,但他知道能让女孩不害怕他已经很难得了,其余的不能强求。 于是,他让女孩先回到棉被里去。 便利店这里已经是冬天,天气很冷,即使有暖气,阿伊莎身上薄薄的一层衣服也抵不住严寒。 但是,他说了两遍,阿伊莎也还是站在原地,一动也不肯动。 “你怎么了?为什么不愿意到床上去?”路鹿耐心地问道:“这里天冷,你先到被子里取暖,一会儿我去拿吃的给你,这样不好吗?” “大人,我的身上很脏,会把你的床铺弄脏的。” 阿伊莎偷瞄了下染上泥印的被子,很是懊恼。 她低头看自己沾满了泥巴的脚,和满是尘土的全身,第一次有了自惭形秽的感觉。 她得承认,躺在软绵绵的被子上感觉十分舒服,比她家里的板床好上百倍,但这干净整洁的床铺不是首陀罗能消受的东西。 人一出生就分三六九等,她们这样的首陀罗生来就是为了赎罪的。 眼前这位婆罗门老爷能好心的救下她,已经是神明庇佑,所以,接下来她应该恪守本分,不应有其他的非分之想了。 阿伊莎的回答让路鹿一阵无奈。 他很想说妹子,床铺已经脏了,你上不上去都得洗。 然而这话太打击人,他就没说,而是拿了双棉拖先让光着脚的阿伊莎穿上,再给她套了件棉大衣,从头武装到脚,然后才对她道:“我去弄点吃的,一会儿你洗个澡,洗完澡在床上睡一觉,这样行不行?” “都听大人的。”阿伊莎弱弱地点头道。 考虑到女孩脆弱的肠胃,路鹿没敢直接上大鱼大肉。 他拿出之前挑好的钙奶饼干,把它们泡到碗里,然后又拿了一个勺子放在里面。 准备好了这三样东西后,他把碗端到女孩面前,道:“先吃点东西吧,里面是热水,小心烫。” “唔。” 阿伊莎低低应了一声,就没在说话,因为她的全部注意都被眼前这碗飘着香味的不明食物吸引。 滚烫的水里漂浮着一团团黄色的糊糊,很像她平时吃的粮食糊糊。 但是她在家里吃的糊糊闻起来可没有这个香,也没有这个好看,所以她就不禁升起了几分期待。 这是婆罗门端来的东西,肯定比首陀罗吃的东西好吧? 抱着浓浓地期待,当水温降到可以忍受的程度时,阿伊莎就迫不及待地用勺子挖起糊状物,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看到阿伊莎吃的香甜的样子,路鹿感到很欣慰,并默默给自己的选择点了个赞,不愧是老幼皆宜的钙奶饼干。 这种产自于青岛的钙奶饼干听说很受老年人和儿童的喜爱,是啤酒和蛇草水之后热销的产品之一。 阿伊莎虽自认为大人,但在路鹿眼里,11岁的女孩,就是个儿童。 儿童喜欢吃饼干,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由于碗的大小有限,所以路鹿只在碗里泡了几块饼干。 所以很快,阿伊莎就把碗里的糊糊一扫而净,并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见状,路鹿又泡了几块饼干,再次把碗端了过去。 “咦?还有吗?” 阿伊莎不敢置信,得到路鹿吃完还有的承诺后,她开始有些忐忑起来。 头一次得到这种承诺还是今天早上,然后没等她消受完,就知道老妈要把她送到庙里当庙妓。 不过她想,她一个首陀罗女孩,没有什么是值得婆罗门老爷贪图的。 而且刚才那种好吃的食物,估计比把她卖给庙妓的价还贵,想到这儿,阿伊莎就有些释然,然后在本能的驱动下继续端起碗来吃。 阿伊莎是经常做农活的孩子,更别提刚哭了一晚上,正是最饥饿的时候。 于是,她吃了好几碗,直到撑得不行,才将将放下碗,不敢再多吃。 阿伊莎吃完后,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路鹿把剩余的饼干收起来。 但很快,她就把注意转移到了自己的肚皮上,还情不自禁地打了几个饱嗝。 有生以来,她第一次体验到饱是什么感觉。 也难怪村里的所有人都想到地主老爷家里当仆人,为这事打破了头。 地主老爷家里的东西好吃,从指缝里露出来一点都够他们饱餐一顿,如果现在她回去,让她到老爷家里当女仆,她也铁定是愿意的。 只是,她一个又脏又瘦的首陀罗女孩,是不会有这种幸运的机会的。 吃饱后,阿伊莎开始胡思乱想。 直到看着路鹿端起空碗要走,她才惊慌地站起来道:“大人,让我来吧,怎么能让您做这种事?” 让一个男人干家务,简直是滑天下之大 分卷阅读105 分卷阅读10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6 稽。 像她所在的首陀罗家庭,家里的男人宁可让盘碟招蛆,也不会干这种事。 而好心救了她的大人是婆罗门,怎么能做这种只有女人和仆人才做的事呢? 阿伊莎深感自己做了错事,冒犯了婆罗门大人,于是她紧忙上前想接过碗。 女孩的态度坚决,怕伤到她的自尊心,路鹿就没坚持,教给她怎么用水龙头洗碗,比他自己洗还麻烦。 在阿伊莎洗碗的过程中,路鹿为了纠正她的观念,一直在强调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的道理。 为了让阿伊莎深刻地了解到两个世界的不同,路鹿就不断用‘现在不会做饭的男人会被女孩子嫌弃’,‘他之所以现在还单身就是因为不会做饭’等观点给女孩洗脑。 但可能是他举得例子太过极端,阿伊莎根本没有相信他的鬼扯,反而把这当成了他的玩笑。 其实,他说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真的啊…… 刷完碗后,路鹿等阿伊莎消了消食,就把她带到了浴室,教她怎样用淋浴。 好说歹说,他才教会了她怎样调水温。 把洗浴用品都给女孩准备好后,他关上了浴室的门,在外面闲等。 其中他数次担心阿伊莎会不会洗着洗着晕倒,或者会烫到自己,好在,阿伊莎是个不笨的女孩,她顺顺当当的洗完澡,就被路鹿赶到床上休息了。 只有一张床,如果阿伊莎再小几岁,说不定两个人还能将就挤一张床。 但是印度8岁的女孩就能做新娘,路鹿保不准阿伊莎怎么想,就不敢这样做。 而且普通的女孩11岁也知道事了,有条件最好男女隔开,所以路鹿就另找了一床被褥铺在地上搭了个地铺,将就了一个晚上,直到清晨才被闹钟声唤起。 然后,他一睁眼就对上了阿伊莎愧疚的眼神。 “对不起,大人,对不起,阿伊莎给您添麻烦了。” 感谢神奇的便利店,即使到了白天,仍让他能听懂印度语,否则和这个异国女孩的交谈都成了问题。 很明显,这个女孩是因为‘她睡在床上,路鹿却睡在地上’这件事愧疚。 但路鹿这时候却没心思体谅阿伊莎的心情,而是对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地对她道:“这里不是你的世界,也不是印度,更没有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这样的种姓,总之,就是和你以前认识的世界不一样,这点你明白吗?” “我,我明白。”路鹿的态度让阿伊莎有些不安,她怯生生地看着路鹿,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所以,我们这里拐卖幼女是要判死刑的!像你这样好像受了什么残忍虐待的更是罪加一等!你一看就不是我的亲戚,更不是我的女儿,所以,请你尽量不要在房间里弄出声音,一旦被发现,我就要玩完了,你知道吗?” 阿伊莎有些目瞪口呆。 路鹿不等阿伊莎反应过来,接着道:“而且你的外貌一看就是印度人,又不会说中文,要是被当成偷渡的,被遣送回国就麻烦了。你又不能离开便利店,一旦出门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地方。以你原先要被送到寺庙的样子,一旦回去,就又会回到原先的轨道上。” 作者有话要说:  《生活大爆炸》里的raj说过:在印度 我们从不犯让穷人有理想的错误 其实印度的上层人士都很'精明',底层民众最好认为自己是卑贱之人,认了命,不去努力改变命运,这样他们才能永永远远地是上等人,让底层的泥腿子争先恐后的当自己的仆人,狗,一辈子不能翻身。 第八十六章 “我不想回去。”想到回去就会被父母送去当庙妓, 阿伊莎一个劲地点头:“我不会弄出声音的。” 得到阿伊莎的保证,路鹿才放心出门。 因为阿伊莎的缘故,这天他起得很早。 在出门买饭前,他先泡了杯麦片让阿伊莎先喝, 然后他去经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买了一些小笼包,带回来给阿伊莎吃。 “吃吧, 这是鸡肉馅的包子, 不是牛肉和猪肉。”路鹿道。 印度人认为牛是神圣的动物,所以不吃牛肉, 这点他是知道的。 而阿伊莎告诉他,她是首陀罗种姓。 虽然这个种姓是所有种姓中最低的,但在首陀罗之下, 还有一个被所有种姓唾弃的等级存在——贱民。 贱民是不可接触之人,是和粪便一样招人讨厌的存在。 即使首陀罗这种‘卑贱’的人碰见贱民, 也要用井水洗刷自己,免得被他们玷污。 而猪这种与粪便为伍的肮脏东西,据说只有贱民会吃。 阿伊莎是首陀罗,为了洁净, 她可能也讨厌猪肉,所以保险起见,路鹿干脆只买了最安全的鸡肉, 免得女孩心里不舒服。 经路鹿指导,用肥皂洗干净手后,阿伊莎拿起小笼包, 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夹了肉的包子,这对女孩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 可能婆罗门老爷们不屑于吃这种妨碍修行之物,但肉这种东西,向来都是穷人朝思暮想的对象。 至少阿伊莎,她从小到大只见过几回肉,而且这些肉全部都进了父亲和弟弟的肚子里,从来没有她和母亲的份。 因此,一见到带肉的包子,她就丢掉了矜持,抓起包子就开始下嘴。 阿伊莎人小食量却不小,只两口,她就能吃完一个包子。 在解决完一笼包子之后,她喝了点水,就开始问路鹿有没有她能干的家务。 天可怜见,女孩从有记忆起,就没有一天是不干活的。 因此一旦闲下来,她就浑身都不对劲,仿佛身上有一万只蚂蚁在啃噬。 “大人,真的没有需要我做的事吗?我能干很多农活,家务也是。” “没有,你先呆在这里别出声。还有叫我哥就行,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度,不兴大人这套。” 路鹿不指望阿伊莎能改,只是不停的重复,慢慢地潜移默化,好让她习惯。 而被路鹿拒绝之后,阿伊莎也明白了自己不添麻烦就是帮助。 于是她乖乖地不再要求,回到床上继续躺下睡了。 尽管昨天晚上,她已经好好睡了一觉。 但是她从小到大都忙着干活,家里的条件又差,所以能像这样舒适的睡眠一年到头都没有几回。 所以,难得有了不用做事的机会,阿伊莎只想躺着。哪怕睡不着,干躺着也是不错的消遣。 托路鹿平时就很宅的福,所以他在房间里呆一天,白天值班的安闲也不会感到奇怪。 光在房间里盯着阿伊莎很无聊,路鹿就开始日常的作图。 路鹿画图画了很久,而阿伊莎在躺了两个小时后终于躺不下去了。 于是她轻手轻脚的爬下床,凑到 分卷阅读106 分卷阅读10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7 路鹿身边,一声不响地看他画图。 “阿伊莎,你什么时候来的?” 身边突然多出一个脑袋,路鹿被吓了一跳。 好在他记得不能被别人发现,中途压低了声音,这才没有引起安闲的注意。 “大人,我,是我打扰你了吗?” 阿伊莎绞着手指,心里十分不安。 她刚才看到一堆单调的线条,染上色,然后慢慢变成漂亮的图画,一时间看痴了,竟没有注意,这不是她该看的东西。 “没有,你别多想,只是我不习惯身边有个人。”路鹿道:“你想看就搬个凳子坐在旁边,站着做什么?” 看到阿伊莎通红的脸蛋,路鹿意识到他还是不细心。 让一个小女孩在房间里闷一天,什么也不干,确实太出格了。 于是他赶紧翻出一沓绘本,挑出里面字少图多的几本,把它们给了阿伊莎,道:“无聊的话,你就看这几本图画书吧。这种绘本即使不看字,也能明白里面的故事。” “如果你看完了这些,我那里还有。只是那些绘本字比较多,你要是看不懂,就过来问过,我给你翻译。”路鹿小声道。 也不知道便利店是什么机制,总之他和阿伊莎之间的对话没有问题,但阿伊莎却看不懂文字。 把绘本交给阿伊莎,路鹿继续回去画图,而女孩小心翼翼地接过绘本,珍重地把它们带上了床,自己也做到床上,小心的翻开一本,一点一点的看了起来。 和一般孩子不一样,阿伊莎看绘本的速度很慢。 路鹿原本以为没多久她就会翻完所有图画,所以早就做好了给她念故事的准备。 结果直到中午,阿伊莎才将将翻完一本。 路鹿一问,才知道女孩每一页画都看的很仔细。 每一朵花、每一棵草、每一缕风的轨迹,直到把所有的画面都尽收眼底,她才会翻页,看的十分精细,难怪速度如此之慢。 中午,路鹿告诉安闲自己帮她顶班,于是安闲就自己出去觅食。 趁安闲出去的时候,路鹿拿了两个拼图和几个娃娃回去,打算让阿伊莎下午玩这个。 把东西藏到房间,路鹿又订了外卖。 等安闲回来,正好外卖也来了。 于是他带着外卖回房间吃,表现的相当自然。 他订的这份外卖是羊肉汤,老板还送了一些酥脆的烧饼。 阿伊莎的食量不小,路鹿怕两个人吃不够,就加钱多要了一些烧饼。 本来考虑到女孩的肠胃,他打算订一些清淡的。 但想到阿伊莎吃小笼包时发亮的眼睛,他就还是订了羊汤。 汤水比较好消化,烧饼泡在汤里也容易下口。 最关键的是古印度人也吃羊,对羊肉没有忌讳,所以千挑万选之下,他没有订黄焖鸡,而是选了羊肉汤。 阿伊莎生活的地方处于热带,一年四季都很暖和。 所以一下子接触到寒冷的天气,她相当不适应,即使开了暖气也没用。 但是,当温暖的羊汤入口,她的不适应仿佛就烟消云散。 羊肉性热,有暖身的作用,一碗羊肉汤下肚,阿伊莎冰冷的身躯立时暖和起来,让她觉得很舒服。 吃饱之后,阿伊莎打了个哈欠,但是她舍不得画册,强打起精神继续看画。 见她难受的样子,路鹿告诉她下午和晚上还能继续看,于是她就不再坚持,躺回床上,开始午睡。 下午,阿伊莎睡到自然醒,继续看起之前没看完的画册。 后来,她又被拼图吸引,试着一点点把拼图复原。 当她把一副拼图拼完,时间也到了晚上。 路鹿等安闲离开,两人吃过晚饭,就把暂停营业的牌子取下,开始思考女孩的去处问题。 老实说,他是不能留下女孩的。 一切异世界生物,一旦离开便利店就会回到他们原来的地方。 就像鼠标,虽然在店里住着,但是等便利店拆迁,他还是要找接盘侠把它送走。 他之前问过鼠标,鼠标死也不愿意回自己的世界。 想到鼠标是怎么来的,路鹿默默给它点了个蜡,大概它那里猫很多,鼠标被猫吓破了胆,才这么惧怕回自己的世界。 转回阿伊莎身上,女孩和不惹人注目的仓鼠不一样,不能一直把她放到房间里。 而且仓鼠很小,便利店的空间够它活动。 但人,在狭小的地方呆久了心里会出现问题。 路鹿不可能把阿伊莎留在店里一辈子,更不能让阿伊莎回原来的世界。 女孩自己说过,回去她就会被送去当庙妓。 这和被送给老头子,等他死后殉葬一样凄惨。 送她回家行不通,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靠谱的客人,让他作为抚养人照顾阿伊莎长大。 这位客人最好身处的社会比较文明,这样阿伊莎的生活才能有所保证。 只是,找谁比较好呢? 路鹿首先排除了杰尔西老师所在的世界。 杰尔西很久以前做过实验,他曾和一只地球上的甲虫签订契约,然后把它带回了斯纳城。 据杰尔西研究,和生物签订契约后就可以把它带去自己的世界。 既然甲虫可以,人大概也行,但是杰尔西的世界那么小,恐怕供不起阿伊莎。 把阿伊莎送到杰尔西的世界,妥妥的会被当成女怪物,一个世界都供不起她的消耗,所以看起来最和平的小人国,不能是阿伊莎的归宿之处。 思索间,便利店里陆续有客人到来,路鹿一边应付起生客的需求,一边等待熟客。 这天他的运气不错,一晚上接连有好几个熟客来访。 于是,他就和他们讲了阿伊莎的事,然后详细地问了他们世界的事。 在双方都清楚后,他开始征询这些熟客的意见,问他们谁愿意收养阿伊莎。 “店主,别指望我了,我自己还在吃人的皇宫混呢,收养一个小女孩,这太难为我了。” 听完阿伊莎的故事,洪易难得放下了手机,没有打游戏。 但是,他一个在别人手下混日子的年轻太监,收养一个干女儿,着实不靠谱。 第八十七章 “咦, 是这样吗?我看电视剧里的公公,他们有很多也收养了干儿子干女儿,为什么他们行?” “还有三国的那个曹操,他父亲曹嵩不是也被过继给了一个太监吗?后来他的出身被人诟病, 被称作阉人之后,不就是因为这个?”路鹿问。 “哦, 那些是大太监, 我还年轻,不能跟他们比。”洪易道:“而且我上司还没有收干儿子, 我在他之前收了,他还不得宰了我。” 洪易在吃人的皇宫混,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安全的环境。 另外, 农耕社会的古代大多都 分卷阅读107 分卷阅读10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8 是对女子有束缚的。 即使类似于华国古代的社会比古印度好很多,但比起现代社会也差得远, 算不得好去处。 说话间,李卡拉哼着歌走进了店里。 她一来,就摊开手对路鹿道:“店主,我把信号弹带来了, 下次见面,你就把它交给那个遇难的人吧。” “谢谢你,卡拉。”路鹿朝她道谢:“我会催促胡里准备好谢礼的, 你要的是贝壳对吗?” “对,是贝壳。”李卡拉期待地道。 在路鹿和李卡拉交谈的时候,洪易和在店里蹭吃蹭喝的吸血鬼猎人继续讨论。 自从宋程回去参加科举后, 这位穷逼猎人的日子惬意了很多。 尽管之前他能蹭免费的临期食品吃,但是和他人分享,自然没有一个人独吞满足。 除了他以外,其他熟客都没有穷到这个份上。 于是,罗盘终于过上了每天都能吃饱的日子,甚至能攒两个钱,时不时买点劣质的假酒喝。 “喂,老罗,我不能养,但我觉得你可以啊。”洪易道:“你的世界连吸血鬼都有了,给阿伊莎伪造个身份不难吧?就说她从小被吸血鬼逮去当血奴,现在才被你救出来,这样身份不就有了?” 洪易说完,突然又道:“对了,你那里没有印度这个国家吧?” “这到没,我们那儿就几个国家。”罗盘把今天的临期食品一扫而光,饱足地道:“但是我是不会收养的,谁收养她,我都不养,我可没有多余的同情心。” 洪易挑眉,没等他找茬,在旁边停了许久的李卡拉究竟突然插进来道:“先生们,你们在聊什么?看你们的衣服,你们一个是古代人,一个是上古人对吗?” “啥?” 这下罗盘和洪易两个人都懵逼了。 “抱歉,忘了对你们来说,我才是奇怪的那个。”李卡拉不好意思道:“我来自未来,用你们的话来说,我是一个未来人。我对古代和远古的生活很好奇,可以的话,能给我讲讲古代和上古是怎样的吗?” “sorry,我现在没有时间。”对着这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孩,洪易摇头晃脑道:“我在和老罗谈重要的事,介绍古代这种事,一会儿我再跟你讲吧。” 话虽这么说,洪易对李卡拉还是很好奇的。 作为一个曾经是中二病,现在还处于中二病末期的少年来说,来自未来的妹子对他极其有吸引力。 更何况李卡拉的容貌完美无瑕,比起现实中的人,更像是二次元的女孩。 洪易从小到大,对现实中的妹子就一直不感兴趣。 但是如果现实中的妹子颜值能和二次元一样,他绝对会纳入考虑范围的。 只可惜,好不容易让他见到了可以接受的女孩子,他的作案工具却没了。 即使他想追求人家,被切了那一刀,也没有了追求的可能。 唉,真是个令人伤心的事实…… 洪易差点郁卒,好在李卡拉及时打岔道:“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可以加入吗?说不定我能帮上忙。” “我们在讨论收养一个女孩的事,不过这不重要。”罗盘突然道:“这位漂亮的妹子,我叫罗盘,是一名吸血鬼猎人。我能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干得了家务打得跑色狼,而且结婚后保证工资上交绝不出轨,能考虑跟我处一段关系吗?” “得了吧,老罗,你根本没工资。”洪易毫不客气的拆台。 “这个…那个……罗盘先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是没有可能的。”李卡拉坚决摇头。 见状,罗盘又道:“这没有关系,妹子。吸血鬼猎人可以与一个人签订半身契约,签了契约后你就可以到我的世界来了。” “像我这样老实人,在古代是绝对的稀缺货,真的不考虑下吗?” 见到李卡拉不信的眼神,罗盘坚决地道:“别看我这样,我绝对是个老实的男人啊!” “对不起,我不喜欢年纪比我大的男人。”面对古代人的追求,李卡拉有点吓到,连忙拒绝了。 李卡拉的拒绝狠狠打击了罗盘,一时间,他陷入了自己的世界,一个劲嘀咕为什么妹子都不喜欢老实人。 以罗盘的表现,讨论自然不能指望他了。 洪易看着李卡拉,突然眼前一亮,道:“卡拉,我们刚才在讨论收养的事,你能收养这个女孩吗?” 于是,洪易把阿伊莎的事复述了一遍。 听完阿伊莎的遭遇,李卡拉十分愤慨:“我以为古代就够野蛮了,没想到上古的世界更可怕!” “残忍,野蛮!竟然这样对一个女孩子,还是自己的女儿!” 对上洪易无奈地目光,李卡拉不好意思道:“对不起,小哥哥,我不是在说你。” 和洪易道了歉,李卡拉仍然气的脸颊鼓鼓的。 直到在店里蹦了好几圈,她才平静下来,没那么气了。 “那个小妹妹,她现在还在店里吗?”她关切地问。 “嗯,还在,店主正为收养她的事发愁呢。”洪易道:“店主认识一位魔法师,能把阿伊莎送到别的世界,但是就谁收养的问题,还一直不能确定。” “我知道,我见过那个魔法师。” 李卡拉想起之前见过的那位小人法师,不有会心一笑,但是很快,她又蹙起了眉:“小妹妹好可怜,我也想收养她。但是我们那儿刚出生就会被智脑登记在册,是没有黑户的,阿伊莎如果去了我们那儿,身份不好解释,一查就会被发现了。” “唉,高科技也有麻烦的地方。” 洪易叹气,他左想右想,收养这事果然还得靠罗盘。 只是罗盘不愿意,他也不能强逼他,要不就是慷他人之慨。 所以,他一定要问清楚,老罗为啥不愿意养? 如果不愿意,让他把小女孩带回去,教会语言后找一家靠谱的孤儿院也行啊。 于是洪易直白的问出口,让罗盘对天翻了个白眼。 “大哥,我穷,连自己都养不起,哪有心情收养一个跟我非亲非故的小女孩?”罗盘没好气道:“要是个白人妞我就认了,养大了正好做童养媳。皮肤黝黑的娃,这不是我的菜啊。” “哇,老罗,没想到你心思如此歹毒,连小女孩也不放过。”不过罗盘的一番话让洪易放了心,道:“说到底,你不愿意收养的原因,就是因为穷吧?” “嗯,没错,我穷,求施舍。”罗盘不要脸的承认。 “那老罗,如果我给你钱,你就愿意收养阿伊莎吗?”洪易问。 “收养…也不是不可以。”罗盘思忖道:“不过,这得看多少,钱少了我可不认。” “好,事先问一句,翡翠,在你们那儿值钱吗?” “值钱,你要给我翡翠吗?”罗盘的目光灼灼:“啥模样的 分卷阅读108 分卷阅读10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09 翡翠,能给我瞅瞅吗?” “给。”洪易随便从身上取出一个平安扣,丢给罗盘道:“这貌似是满绿的翡翠,不知道在你们那里能卖多少钱,不够再跟我要。” “好绿!” 罗盘小心翼翼地接过平安扣,生怕一时不慎把它打碎:“满绿的翡翠,等我回去查查,听起来就很值钱的样子。” 在罗盘的世界,翡翠是备受富豪和权贵人士喜爱的珠宝,而且世存稀少,因此相当值钱。 罗盘的专职是狩猎吸血鬼,对翡翠不甚了解。 但即使这样,他也听说过‘满绿翡翠’很值钱,所以他收起翡翠,一脸满足地道:“行了,这块我估计就能卖很多钱。看不出来,小洪你还是个土豪。” “一般,一般。东厂的俸禄还行,主要是上司发的福利多。”洪易道:“我也不太懂,不过我们这边的权贵人家对翡翠的感觉一般,真正贵的是玉,所以翡翠的价格没现代这么高。” “那也不便宜啊。”洪易的一番话听得罗盘心惊胆战:“你的工资有多高啊,能买这么多东西?” “六两银子左右吧,但我平时很忙,而且宫里管生活,就不用动这些钱。”洪易解释道:“我花钱很散漫,所以之前都是月光族,胡买一些乱七八糟的小东西,钱就不知不觉的没了。后来我上司告诉我人要为后来打算,就让我买地买房子,现在我有了余钱都被拿去买地了,不过这个月剩下的钱还能买点东西,你告诉我要什么样的翡翠,我去找。” “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地主。”罗盘嫉妒的眼都红了:“可恶,好羡慕,你一个太监,要这么多地干什么……” 罗盘嫉妒的口不择言,让洪易有些不开心。 虽然他不太在乎这个,却不喜欢别人老拿这个说事,于是他板起脸道:“剩余的翡翠还没给呢,你还要不要了?” “洪哥,我错了,你别生气。”罗盘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赶忙道歉。 “叫爹。” “爸爸,我错了。”罗盘立马丢掉了节操。 和罗盘开了一番玩笑,洪易知道这事妥了,于是他跟路鹿说明白,让他把阿伊莎领了过来。 第八十八章 “阿伊莎, 以后你就先跟着这位大哥哥过了,好吗?” “嗯,我会听大哥哥的话的。”阿伊莎瞄了一眼面生的罗盘,不由有些胆怯。 “不用担心, 他只是你暂时的收养人,等你长大, 你想去哪里都行, 明白吗?” 怕阿伊莎误会了两人的关系,路鹿不得不出言解释。 不是他多想, 而是古印度那里的习俗太离谱了。 11岁的孩子就能出嫁,现在突兀地把阿伊莎交给一个男人,万一阿伊莎误以为罗盘是她的丈夫, 生出什么不清不白的事,那就不好了。 生长在那个环境的孩子早熟, 阿伊莎被舆论同化了这很正常。 但阿伊莎以后将会活在现代,再继续保持古印度的那套对她没有好处。 所以,矫正她的三观,让她有独立人格这件事势在必行。 而这需要在未来的日子里潜移默化, 让她慢慢地转变观念了。 只是,罗盘真能做一个合格的收养人吗? 想到罗盘在便利店混饭吃的样子,路鹿就有些担忧。 一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 每天靠着到不停的便利店讨过期食品度日,而且还时不时睡桥洞,这种家伙, 怎么想都让人觉得担心。 幸好有洪易给的翡翠,这暂时解决了罗盘的经济问题。至少,路鹿不用担心这没节操的家伙带着小姑娘去讨饭。 小孩最能引起路人的同情心,阿伊莎瘦的皮包骨头的样子就很有说服力。 若是罗盘谎称阿伊莎是他女儿,拿张写着‘惨惨惨’的纸摆在大街上讨饭,隔着两个世界,路鹿还真拿他没办法。 有了洪易小哥的经济援助,至少阿伊莎为了的生活来源是不愁了。 尽管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但怕契约失去作用,阿伊莎还是会回到古印度世界。 于是,路鹿特意拿了一盒银条让阿伊莎自己拎着,有备无患。 阿伊莎的父母是丧心病狂了些,但是有了一盒银条做‘嫁妆’,以首陀罗的身价,嫁给同等的首陀罗,应该是绰绰有余,足够阿伊莎风光大嫁。 但是,这种情况最好还是不要发生,一个11岁的小姑娘嫁给二三十岁的大叔,怎么看都让一干自诩文明的现代人/未来人惊悚。 由杰尔西帮忙缔结了契约后,也到了阿伊莎离开的时候了。 在罗盘带着阿伊莎离开前,众人对他耳提面命,让他时不时带小姑娘来店里,好让大伙看看小姑娘过的怎么样。 千叮咛万嘱咐之后,罗盘被念得不耐烦,就趁众人不备,拉着阿伊莎匆匆跑了,恨得众人咬牙切齿。 挂念了一番阿伊莎,众人在店里又逗留了一会儿,就各自告别。 到最后,当李卡拉捎着两瓶罐装咖啡也踏出了店门时,路鹿直接挂上了牌子,宣告一天结束。 …… 时间一天天过去,不知怎地,天寒地冻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 随着寒假放了,街道上逐渐有了小学生、中学生打闹的影子。 虽然有寒假作业这座大山压在学生们的头上,但看他们肆意玩闹的样子,显然是各有打算。 就像这几天以锻炼之名出门,实际上是在便利店蹭网联机打游戏的小学生,他们显然就忘记了有作业这茬,每天都兴致勃勃地玩的火热。 临近过年,这批小学生也渐渐不出来浪了。 不得不说,小学生们虽然吵了点,打游戏的时候没素质了点,但还是很懂人情社会的套路的。 在便利店蹭网的日子里,他们都会消费不少东西,让店里的营业额往上提了一小截。 现在他们一时不在,路鹿还有些怪想念的。 不过,路鹿知道这种时间不会持续很长。 因为再过几天,他也要回家过年。 每到过年的时候,街上的店就会三三两两的关闭。 有些着急回家的老板这时候就会关了店门,匆匆忙忙的赶回家,就像路鹿常光顾的那家包子店,可能是家远的原因,老板昨天就贴了请假的告示,带着妻儿回家过年去了。 “安闲从明天开始请假,我也早点回家好了。” 没有安闲帮忙,路鹿才没心情从早到晚的开店。 于是他跟旅游归来的爸妈联系好,让他们给自己留门,就订了第二天的车票,准备今晚再开最后一天店。 由于过年的原因,这几天路鹿提早就跟熟客们说了要回家的事。 回家,自然就不能开店。所以熟客们有了心理准备后,都提前买好了需要的东西。 而路鹿最担 分卷阅读109 分卷阅读11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0 心的秋彤,因为学生们放了假,自己也回家过年了,没有他想象的那样惨。 “您好,欢迎光临!” 半天都等不来一个客人,路鹿还以为今天不会来人了。 结果冷不丁来了一个新客,让他有些小激动的同时,也狠狠地吓了一跳。 新来的这个客人,从外表上来看,不是一般的恐怖。 蜥蜴般的竖瞳,六个指头的尖锐爪子,以及明显与常人不同的皮肤,这些元素一组合起来就是一个令人惊悚的怪物现象。 但如果只是这样,零零星星接待了不少外星人的路鹿也不会如此惊异。 因为开了这么多天店,各种奇形怪状的客人他都见过。 有可爱的,更多的是长得十分奇葩的,但像新客人这样一看就让人恶心的……还真是少见。 原谅路鹿用了恶心这个词,实在是他找不到别的词语形容。 新客人长着一副怪物般的模样,但这不是大问题,说不定这在人家的星球是妥妥的帅哥美女长相呢。 而浑身上下到处都长满了烂疮,从疮口上流出腥臭的黄色液体,再加上全身脏的看不清本来的颜色,远远都能闻到一股让人倒胃口的恶臭,这怎么都说不上正常。 新来的这个客人,也太惨了点吧? 即使是来自末世位面的赵雪,在她最灰头土脸的时刻,都没有这位客人看起来惨。 新客人身上的异味实在让人难以忍受,路鹿甚至一张口就有作呕的欲望。 但本着不管什么样的客人都是客人的原则,他没有做去马桶吐的事。 而是尽力压抑住恶心,坚持着打开了手机录音:“你好,这里是位处异世界的便利店,这位客人,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为了避免做个复读机,路鹿就常见问题提前录了若干录音。 此时,他无比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虽然他早晚要和这位客人说话,但能晚说一会儿,那也是好的! 他总觉得自己一张嘴,就会咽下一大堆有毒气体。 讲真,他长这么,从来没闻过这么难闻的味道。 这简直是在考验人类的承受极限! “便…便利店……” 新客人转动着眼珠,不由扯动了眼角的伤口,流出了更多脓疮:“我要水……干净的水……” “水吗?好的,您稍等。” 路鹿点头,忍着捏鼻子的举动硬着头皮就去拿水。 虽然新客人有自己动手的意思,但他一动就会流脓,淅淅沥沥地撒在地上。 以这些黄水难闻的气味,一会儿他清理起来铁定是地狱般的画面,所以路鹿就没让客人动手,也省去他一动就再次扯裂伤口。 新客人要的也是水,这让路鹿早就见怪不怪了。 白天的便利店的状况他不太清楚,但在晚上,水却是便利店最热销的商品。 水是生命之源,这话对异世界的客人来说貌似也没错。 每十个客人之中,就会有一两个要求买水的。 他们有些是口渴难耐,有些是另有别的用途。但不管怎样,水这种东西都备受客人们的青睐。 所以当这个新客人要水,他立马取了一瓶给他,犹豫地放到他摊开的手掌上。 “谢……谢谢……” 新客人貌似声带有恙,说话都断断续续的。 见他说话艰难路鹿就止住了他,连钱都不想收了。 “好了,水给你了,拧开瓶盖就可以喝,没有别的东西要买,你就可以走了。” “这个……给你……” 新客人,路鹿暂称蜥蜴男,听到路鹿无情的话语,并没有在意。 他缓缓地在身上摸索了一阵,最后从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布兜里掏出一罐掉了一半漆的饮料,以迟缓的动作举起了它。 “给你……我……用它买水……” 这个小小的罐子看起来十分可疑,因此路鹿非常不想收。 但是他没动作,蜥蜴男就一直举着不动,无奈,路鹿只能接过罐子,问道:“请问,这个罐子里装的是什么?” “末世前的……饮料……大概…才过期五六十年的样子…还很新鲜……”蜥蜴男嘶哑着声音,终于屡直了舌头道:“我知道…它抵不上纯净水的价值,但是…我只有这个,拜托你,我很需要它,欠你的,能以后再补吗?” 蜥蜴男越说越流畅,至少路鹿听起来不那么艰难了。 他原先还以为蜥蜴男是声带出了问题,才这样说话,但现在看来,可能是他太久没跟人交流,才说成这样。 然而,终于听清了蜥蜴男意思的他心情却十分难言,过期了五六十年的饮料,你确定这还能喝? 而且过期五六十年了还叫‘新鲜’,那么不新鲜的饮料,岂不是要过期一二百年? 第八十九章 过期五十年的饮料让路鹿惊异了一刹, 不由起佩服蜥蜴男的铁胃。 但是无论蜥蜴男如何珍惜这罐饮料,他都着实不太想收,因为这罐饮料对他实在是没有用。 于是,路鹿道:“抱歉, 我这里的食物和水源很充足,像这样的饮料也有很多。如果你实在想付账, 就讲一下你们世界的故事吧。” 对上蜥蜴男略显疑惑地目光, 路鹿道:“别看这家店是这样,我是离不开这里的。所以, 虽然每天店里都会来不同世界的客人,但如果他们不说,我就一无所知。” 蜥蜴男转动竖瞳扫了店里一眼, 货架上装载的东西是他闻所未闻的。 就连他小时候……还没被赶出‘伊甸园’的时候,他也没有见过这样的商店。 光亮洁净的店面, 摆满了商品的货架。 包括手中的‘崂山矿泉水’,虽然他不认识上面的文字,却诡异的能理解这些字的意思。 看印刻在瓶子上面的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的结束时间, 他就能认识到,这竟然是还在保质期以内的产品。 纯净水就很珍贵了,还在保质期以内, 再次让他认识到了这家店的不可思议。 所以,他理解了店主‘他不缺物资’这句话的意思,坐拥这么大的一家店, 恐怕到了世界末日,店主也不会渴着饿着。 更不会……因为缺乏洁净的水,而变成他这样可怕的怪物。 整理了一番思绪,蜥蜴男好好组织了一番语言,真的准备用故事来换取物资。 他看的很明白,哪怕他在废土混到高位,也拿不出能让店主满意的代价。 既然这样,他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满足店主的好奇心,因为他能拿的出手的,也只有这个了。 …… 为了对得起手中珍贵的[0度净水],蜥蜴男讲了一个长长的故事。 故事从世界第五次大战,各国开始进行核打击,结果把星球变成一片废土,只有很少的人类 分卷阅读110 分卷阅读11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1 苟活讲起。 由于核污染带来的辐射,包括人类,全球的动植物都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 核污染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人类的文明毁于一旦。 但侥幸活下来的那些人类,仍在废土苟延残喘,并尝试建立起一个个小小的聚落。 而蜥蜴男,就生于核打击过去的很多年之后的废土世界。 和废土的大多数人不一样,蜥蜴男很幸运的生在了[伊甸园]。 而他的母亲,是[伊甸园]里一位美丽的女子。 蜥蜴男的母亲,是一个肤色蜡黄,头发也混着杂色愁容女人。 这样的女子,在末世前只能称得上普通,甚至还会有人暗地里骂一句丑陋。、 但是在聚落里,至少是废土世界的人眼中,蜥蜴男的母亲,已经是废土数一数二的美女。 任何废土人见了她,都会认为她当之无愧,只要能跟她春宵一度,哪怕立时死了也值。 无它,只因为在辐射重重的废土,人类在辐射的影响下产生了异变。 像蜥蜴男母亲这样能保持人类外貌的,已经没剩多少了。 废土的新生儿,有勉强像人类的,但更多的是,一个赛一个恶心的怪物。 由此,蜥蜴男母亲受欢迎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和没有秩序,拼得你死我活的外界不同,[伊甸园]是废土最大的几个聚居地之一。 人多,就会产生秩序。而[伊甸园]还保存了末世前的不少科技产品,足以威慑四方,所以生于[伊甸园]的原住民,享受到了其他废土人享受不到的‘安全’。 但也仅此而已。 就像蜥蜴男的母亲,她是[伊甸园]的原住民。 但像她这样没有力量的美人,是怎么也护不住自己的。 所以,在半是胁迫,半是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她在[伊甸园]的姘头很多,从来没有缺过男人。 蜥蜴男不知道母亲是否情愿,但多亏了这些男人们的福,母亲过的比[伊甸园]的其他人好上许多,至少在他小时候,母亲虽然厌恶他这个‘怪物’,也从没短过他吃的喝的。 比起那些父母疼爱,但缺少净水和食物因此而死的孩子。 多亏母亲给的食水,他才得以长大到独自生存的年纪。 但是一到他七岁,母亲就迫不及待的赶走了他。 而母亲的姘头多的过分,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谁的孩子。 所以为了讨母亲欢心,有个男人给了他一批物资就把他赶出了[伊甸园],责令他不准回去,从此,他就开始了在废土艰辛生存的旅程。 被从安逸的[伊甸园]赶出来,蜥蜴男却不痛恨母亲的心狠。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看不起自己这样的怪物。 比起长得像母亲的两个哥哥,还有虽然长了一双恐鸟翅膀,但是外貌神似母亲的姐姐,他一出生就是蜥蜴的样子,根本不像个人,讨母亲嫌恶也是理所当然。 而且,他知道,母亲也是被吓怕了,才会讨厌他这样恶心的孩子。 他听过一个小道消息,在母亲怀他的时候,附近发生了一条时有发生的新闻。 一个女人生产出了一对八足蜘蛛,这只大蜘蛛一出生就把他母亲的肠子吃了,场面十分赫人。 人们都说,是这个女人和她丈夫的辐射值都很高,孩子变异的可能性极大,所以才会生出个小怪物出来,一出生就吃死了自己的母亲。 像这种事,[伊甸园]隔三差五就会有上一会,算不上什么新闻。 而在[伊甸园]以外的废土,那些没有净水喝的游民辐射值更高,更是对这种事司空见惯。 但母亲,这个从小生活在[伊甸园]的女人显然不想让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一见到他是个怪物,就生不起喜爱之情。 她担心他没有人类的神智,也会发狂作出弑母的恶事,才会迫不及待的赶他走。 但是不管怎么说,她都忍着害怕和厌恶把他养大。所以蜥蜴男对母亲只有浓浓的感激之情,尽管她没有给他名字,连‘蜥蜴’这个名字,都是周围人嘲笑他的外号。 蜥蜴男从小就没有朋友,脑子也不灵光,听到大多数人这么叫,久而久之,他就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名字。 到后来,他自己也这么对人介绍自己。 …… 和在末世前娇生惯养的孩子们不一样,[伊甸园]的孩子,活到七岁就能算一个自力更生的大人了。 而等蜥蜴男出了废土,他才知道[伊甸园]是多么安逸。 废土的孩子,父母拉扯到四五岁就随处一丢。 更多的父母,孩子一出生就拍拍屁股不管了。 没把孩子当成补药炖了,就是他们最大的仁慈。 一开始,蜥蜴男孩觉得[伊甸园]外面的游民十分野蛮,没有半分人性。 但在外面游荡久了,他也熟悉了游民们的习俗,这也是不得已为之。 游民们游荡在外,没有净水和洁净的食物,再加上父母不管辐射值肆意交配,所以能维持人形的游民比起伊甸少了数倍。 在这种情况下,生出的孩子就是不类父母的小怪物。 这种怪物具有极高的辐射值,大多失去了人类的理性。 养‘怪物’在身边,它可不管自己是谁的孩子。 即使是父母,即使是同样的‘人类’,它也照吃不误。 在这样的情形下,一出生就把小怪物丢弃,这种母亲已经是圣母玛利亚的代表。 毕竟……都没有人的理智了,这样的‘人’,还真的能叫‘人类’吗? 就连蜥蜴男自己,时常都觉得自己不配拥有‘人’这个称呼。 他不配为人。 言归正传,[伊甸园]外面的孩子,特别是小怪物,往往出生就会被父母丢弃。 但是作为造物主的补偿,它们一出生就能自谋生路,有些甚至还强于父母,变异出更适合生存的能力。 就像野兽……但强于野兽。 这给在废土求生的人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这些小怪物,他们弄死了不少废土人(还有人类理智的‘人’),但同样的,它们也是重要的食物来源。 一开始,蜥蜴男还会究竟狩猎到的猎物究竟是其他动物变异的,还是由‘人类’生的小怪物。 但久而久之,他就不去想这种吃饱了撑得问题。 …… 在外面游荡了数年,蜥蜴男跌跌撞撞活到了十五岁。 如果是末世前,他还应该是个正在读初中的少年,但在废土,蜥蜴男自觉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成年男人,可以考虑伴侣的事了。 其实早几年,他就可以开始给自己找个伴。 但是那时候他还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找伴,只是徒增痛苦而已。 所以 分卷阅读111 分卷阅读11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2 直到他狩猎水平有了很大提升,能在废土好好的保护自己,间带着还能护住一个人,他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 是人,总会觉得寂寞。 即使是已经称不上人的异种,也需要另一个怪物陪伴。 蜥蜴男自己长着一副怪物样,尽管受母亲熏陶,他也具有同样的人类审美。 但是想想就知道,‘人’是看不上一条蜥蜴的,多重口也不行,所以蜥蜴男从没有把择偶目标放到人类上,而是希望能找一个同样的怪物陪伴自己,只要还有人类的理智,哪怕是几分都行。 第九十章 蜥蜴男对未来伴侣的要求不高,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直到19岁,他才真正找到了合适的伴侣。 一个生性胆小的鼠女。 第一次见到鼠女的时候,她正在采变异植物啃着吃。 在吃东西的时候, 鼠女躲藏的很好。 但是废土人对于食物的嗅觉是敏锐的,所以她没吃多少, 还是被人发现, 然后被抢走了剩余的食物。 本来,这样的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已经是废土的常态。 但让蜥蜴男感兴趣的是,鼠女并没有因此难过愤怒,而是等那人走了之后, 悄悄在地上刨了个坑,挖出了更多的植物根茎。 出于好奇, 也出于莫名的心情,蜥蜴男主动和鼠女搭话了。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都不讨厌对方,就开始搭着伙过, 最终结伴而行。 有了蜥蜴男,鼠女的食物终于不会被突然冒出来的人抢走,而鼠女灵敏的嗅觉能让她找到充足的植物。 所以, 尽管鼠女的战斗力只有五,她的存在也不是累赘。 在朝夕相处下,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 在一个灰雾沉沉的夜晚, 他们滚到了一起。 于是,从那天以后,他们就成为了夫妻。 废土世界的秩序早已被破坏,就连[伊甸园],都不会管男女之间的那档子事。 因此,夫妻这种末世前的关系早已没多少人在意。 蜥蜴男斟酌着问过鼠女,要不要和他建立一段长期的、稳定的、只有彼此的男女关系,鼠女答应了,蜥蜴男才正式牵起了鼠女的手。 在一起之后,平常的日子还是那样过,只是两人之间多了一分情愫,会情不自禁的关心对方。 当然,每天晚上也多了一项额外的娱乐,给两人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乐趣。 有鼠女的陪伴,蜥蜴男第一次觉得[伊甸园]之外的生活也是如此美好。 在遇到鼠女前,他无事时经常会回想起伊甸的安逸生活。但是有了鼠女之后,他很少再想起它,因为他觉得,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伊甸园。 然而,好景不长,在度过了一段愉快而幸福的生活后,蜥蜴男和鼠女爆发了一次激烈的争吵。 或者说,是蜥蜴男单方面发起的争论。 因为,在频繁的夜生活下,鼠女怀孕了。 这让蜥蜴男很懊悔,他,他怎么能让鼠女怀孕呢? 废土没有避孕的方法,这里的人也没有这个意识。 他想他以后都不要碰鼠女算了,反正只要两人有感情,少了夜生活他也能忍。 但是,鼠女并不这样想。 更让他忍受不了的是,鼠女竟然想生下这个孩子。 “白鼠,你听我说,我去[伊甸园]找点东西,帮你打掉这个孩子。这种孩子,我们不能要。” “我不明白。”白鼠含着泪道:“这是我们的孩子,你不喜欢它吗?” “白鼠,你从小生长在外面,所以不知道。像我们这种人……”蜥蜴男痛苦地道:“像我们这种怪物……生出的孩子,肯定也是怪物。” “我们的辐射值都很高,因此不是人形。你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它可能连人性都没有,它一旦出生,会吃了你的!” “你也是怪物,我也是怪物。”一向胆小的鼠女头一次固执地道:“我们的孩子,就算是怪物,也肯定能认出自己的父母。” “而且你也说了,只是有可能。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鼠女的执拗和盲目的乐观让蜥蜴男痛苦万分。 他更加明白,母亲对他怀抱着的是何等感受。 他爱鼠女,所以,她肚子里的那个东西,他恨不得它死! 然而,母性这种早就应该灭绝的东西让鼠女很宝贝她的肚子。 再说鼠女不乐意,他又不能把孩子从她的肚子里挖出来。 于是,他带着无尽的焦躁,眼睁睁地看着鼠女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 …… “再往后……我带白鼠去了[伊甸园]。我的生母早在两年前死了,所以没人注意到我,在缴纳了一些物质之后,我和她就在那里定居。” 说到这儿,蜥蜴男猛吸了几口空气。 便利店的空气是如此纯净,和满是辐射的废土完全不同。 在店里只呆了一会儿,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轻快了很多。 他感到,在店里的每分每秒,身体的辐射值都在缓慢的减少。而在废土,每时每刻,他身上的辐射值都是处于增加状态,只有喝到相对洁净的水,他的辐射值才能减少一点儿。 也因此,刚来到便利店的时候,他说话还不利落。 现在初步适应了没有辐射的环境,他的话渐渐恢复了正常,不再断断续续了。 “白鼠她肚子里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是蜘蛛那种不通人性的怪物。所以,我很需要净水,只有净水能净化我们体内的辐射值。虽然有些晚了,但是我想,这总能让白鼠生产的风险小一些。” 蜥蜴男讲到这儿,路鹿提出了一个疑问,只是喝水而已,为什么能降低他们体内的辐射值。 “这我也不知道。”蜥蜴男愣住了:“可能是为了生存,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都进化出了这样的能力,只要有足够洁净的水,我们就能不断的降低辐射值。” 为了让路鹿更加明白,蜥蜴男还讲解了他们那里的净水。 由于全世界都充满了辐射的缘故,完全不含辐射的水是不存在的。 只要暴露在空气中,水就会具有辐射。 但是,即使这样,据辐射值的多寡,水被划分成了[1度净水]到[5度净水]。 其中[1度净水]最洁净,蕴含的辐射值最少。 而[5度净水],就是勉强能入口,喝了会大幅度增长体内的辐射值水。但这样的水,还在人体的接受范围内,只是喝多了会加速人的死亡。 野外的水,大多都是在4、5度净水。 在五度净水之外,是辐射值含量极多的水,这样的水,喝了两天内必死。 即使是在外游荡的游民,除了想自杀,渴死也不会去喝这样的水。 [5度净水]对人体没有好处,而天 分卷阅读112 分卷阅读11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3 天喝[1度净水],会帮助废土的居民降低自身的辐射值。 所以蜥蜴男最近都在外出狩猎,就为了多来点收获,好换取足够的净水帮鼠女降低辐射值。 “所以,你才会要的都是水啊。”路鹿感慨地道。 “是的,我看得出来,这块地方还没有被辐射污染。这里的水,应该是比[1度净水]还好的水。”蜥蜴男有些激动地道:“而且这里的水都是密封着的,这样我带回去也不会被空气污染。” “有这样的水……白鼠她应该就能安全了……” 蜥蜴男对家人的关怀让路鹿十分感动,虽然蜥蜴男自嘲不算是人,但是有人类的理智,有人类的情感。 只要有这些,基因也好,外貌也好,也都不重要了。 可能是蜥蜴男觉得囊中羞涩,只拿了几瓶水。 路鹿猜他应该是想回去拿‘报酬’,回来再换取更多的水。 这样的想法对于强取豪夺惯了的废土人很不容易,实际上得知蜥蜴男生存的世界后他很庆幸他没有直接抢夺。 虽然要是抢了,最后倒在地上的也还是蜥蜴男而已。 各位面的世界流速不同,蜥蜴男这次走了,下次回来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就像苏丹,过了很久才来换水壶,因为红石在他那里的冷却时间相当长。 蜥蜴男的妻子快要生产,虽然他没有说妻子怀了几个月,但如果红石在废土位面的冷却是一年,那么黄花菜也凉了。 既然这样,只带几瓶水是远远不够的。 于是,路鹿找出成箱的矿泉水,搬了四箱对蜥蜴男道:“这些水你能拿动吧?如果你搬不动,我这里有小推车,你把它们捆上,就可以带回去了。” “店主,你这是?”蜥蜴男有些手足无措:“我付不起这些水的钱。” “我知道。”路鹿道:“就当是你说故事的报酬吧,虽然我见过的客人很多,但也不是每个人都会给我讲故事。” “而且,我们两个世界的时间不同,你下次来,说不定你的妻子都已经生了。按你所说,你的妻子等不起,所以你就把他们都拿走吧。” “对了,你的果汁也收回去吧。我们这里没有辐射,所以人们的身体都很脆弱。含有辐射的饮料,我怕会对身体有伤害。”路鹿含蓄地道。 路鹿都这样说了,蜥蜴男也不再推辞。因为就像店主所说的那样,他的妻子真的很需要净水。 于是,他把店主的好意记在了心里,并且默默地把果汁收了回去。 这片还没经受辐射肆虐的土地,他还是……别给这片土地制造污染源。 再次谢过路鹿的小推车,蜥蜴男带着四箱矿泉水走了。 便利店的世界十分美好,洁净的水,干净的人,连呼吸的空气都是纯美的。 如果有时间,他真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多呼吸一下末世前没有污染的空气。 可是在他的世界,还有他的妻子在等着他。所以,他不能逗留,如果有下次,他再带着妻子一块来吧。 蜥蜴男带回去了水,对他来说,这是他的希望。 或许,白鼠说的也对,只要有生命的延续,这片土地就仍然还有希望。 第九十一章 目送蜥蜴男拖着一推车矿泉水离开, 路鹿心思沉重,就关了店门,早早上床歇息。 然后,第二天一早, 他就回到了家,一直在家里待到除夕过完, 又跟着父母走了几家亲戚, 才回到便利店,把那块暂停营业的牌子撤了下来。 说来也怪, 走的时候他把牌子挂到了门外面,结果他走的这几天店里还是没有人来。 路鹿一细想,觉得可能是牌子的原因。 看来只要把牌子挂在门上, 无论挂在哪儿,都能起到阻挡客人来的作用。 晚上, 便利店空无一人。 路鹿一个人呆在店里,倒是有些空空荡荡的。 早晨临走前,他在家里吃过一顿饭。 自己家里做的,自然最合自己的心意, 而且母亲担心他坐车的时候饿,就让他吃了很多。 因为早上吃的好,所以一直到中午, 他还是只有五分饿。 于是在车上他只叫了个盒饭,将就了一下,现在到了晚上, 他就又不免肚饥起来。 要不点个盒饭? 他打开手机,只一看就又放下了。 黄焖鸡太油腻,而他喜欢的那几家又没开门。 在家过了几天,健康养胃的饮食养叼了他的嘴,让他不想这样将就。 既然找不到想吃的,他干脆不再折腾,随意拿了几个面包填肚子,就算吃过一顿。 比起这几天他吃的三鲜饺子,小汤圆,干涩的面包味同嚼蜡。 尤其是比起炸年糕,凉凉的年糕切成薄片,在锅里一滚一炸,一团热乎乎的年糕就新鲜出炉。 沾上糖,一口咬断,长长的丝线就像一年的时间那样延绵不断,当终于把年糕丝扯断,如口的年糕还沾着藕断丝连的独特口感。 想想沾糖的年糕,路鹿突然觉得他吃的那几个面包白吃了。 虽然肚子已经填饱了,但是他的舌头,却无论如何不是能被区区几个面包糊弄的。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不在家里,就是没有这样的条件。 既然吃不到炸年糕,吃了几个甜面包的路鹿又不想吃甜。 为了满足饥饿的舌头,他干脆去货架上挑了几个泡椒凤爪啃。 吃罢,舌头还是有反应,于是他又拿了几包辣条。 把这些东西都塞进胃里,他的舌头已经被辣的麻木了。 辣麻了就不会想吃的,路鹿满足地灌了一杯水,这才闲适的趴在柜台上看起新年的节目。 “轰——轰隆——轰——” “咻——咻——” 在便利店外,此起彼伏的烟花在夜空中燃放。 而在地面,一串串红彤彤的爆竹也不甘示弱地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向世界昭示它们曾来过。 听着外面热热闹闹的放炮声,路鹿不觉得心烦,反而有种身处闹市的安心。 最近华国对烟花爆竹这块管的越来越严,而习惯了现代化的人们对年的感情也越来越淡。 如果不是有假期,有从小到大的熏陶,有多少现代人会把‘年’当回事,还真是一个未知之数。 因为有很多人表示烟花爆竹很扰民,再加上在拥挤的城市里燃放确实有安全隐患。 今年,在某些大城市里正式有了相关的法案。 总而言之,以后这些大城市里是再也不准燃放烟花爆竹了,就算是过年也不行。 随着文明的进步,人类已经不需要这种方式来庆祝自己的喜悦了。 但好在,路鹿在的是个二线小城市,不算大,也不算小。 所以虽然有限制,但在 分卷阅读113 分卷阅读11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4 过年的这几天,大家还能能痛痛快快地把烟花爆竹都放个遍。 就像他,今天回到便利店也捎带了不少。 父母知道他开店,就嘱咐他多买点烟花爆竹放,让便利店也沾沾过年的喜气,这样来年的生意才会红火。 父母都是有些眷恋传统的人,他们的一番嘱咐,路鹿不想辜负。 尽管他觉得生意也就那样了,但还是抱着些不切实际的期待,点了一挂鞭炮在门外燃了。 点完这一挂后,他看看大街上满地飘着的红纸,和天上‘你方唱罢我登场’的烟花,头一次有了原来这就是年味的感动。 点完这挂鞭炮后,对于剩下的东西,路鹿出奇的不想动。 关上门回到店里,他搓了搓冻红的手,不免有些后悔。 早知道没有兴致,他就不买这么多鞭炮了。 但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他就只好想补救措施,比如明天把这些送给邻居或者是小孩子,让他们带回家去玩。 “轰隆隆隆隆隆隆———” “您好,欢迎光临!” 伴随着店外轰鸣的响声,便利店也迎来了新年的第一位,不,是第一对客人——一对穿着古代服饰的兄妹。 “哥哥,这里是哪儿?”妹妹扯了扯哥哥的袖子,神色有些不安。 “别怕,有哥哥呢。” 虽然说得很肯定,但看他微微发抖的拳头,说明这位兄长也没有自己说的那样胆大。 修炼魔法有了一段时间,路鹿的精神力也越发敏锐了。 收银台隔着门口有不小的一段距离,但兄妹俩的表现却明目可见。 他们每一个动作,乃至每一个微表情都清清楚楚。 新年刚开始,精神力就给了路鹿一个惊喜。 他立马就反应到这个能力可以用在绘画上,能抓住微小的神态变化,看来他在绘画界成神指日可待啊。 路鹿有点想入非非,而冷不丁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兄妹两人都表现的很慌。 考虑到不能吓坏了小孩子的原因,路鹿就暂且放下了他精进的精神力,露出一个和善的表情,朝两人搭话道:“两位放心,大哥哥不是坏人。这里是卖东西的店铺,你们有什么想要的就跟大哥哥说,我帮你们找。” 见到两小孩还是没有放松警惕,路鹿暗赞了两个孩子警戒心强,就把便利店的存在详细解释了一番。 两个孩子都在脑中找到了那股信息后,才对视一眼,相信了路鹿说的话。 但是,这对兄妹并没有迫不及待的浏览货架,而是走到桌椅区坐下,肩靠着肩,开始说起了悄悄话。 “哥哥,我怕……要不,今晚我们留在这儿吧。”妹妹安小聪害怕地道。 “留在这儿……想必就能躲过年兽了吧?”安大聪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不行,咱们不能一直留在这儿,万一出去正好撞到了年兽,还是一样的。” “我觉得,还不如跟大伙儿一块,这样还能安全点。” 安大聪做了决定,安小聪只能默默点头。 他们的父母已经被年兽吃了,她现在只有哥哥,即使她想赖在店里,没有哥哥,又有什么意思呢? 前不久,安小聪的父母去邻村贩卖山货,让安大聪和安小聪两个孩子看家。 陪伴他们的,还有家里那条叫老黄的狗。 在这个民风淳朴的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十分熟悉,所以有老黄守着,夫妻两人都很放心留孩子在家,就挑起扁担赶去邻村贩货。 谁知,这一去,两人就再也没回来。 他们去的时候,邻村刚好遇上了年兽灾,而这对夫妻俩和那个村子里的人一起,一样也没能逃过。 每值大雪封山,年兽找不到吃的就会下山觅食。 年兽是一种身长百尺的怪物,行踪却相当诡异,谁也不知道它从哪里来,最终要到哪里去。 但有一件事可以肯定,那就是一旦撞见年兽,一个村子的人都会被它吃掉,毫无意外。 除非……除非年兽哪天吃饱了。 但是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因为除非冬天过去,整个冬季年兽都会不断的觅食。 它一吃就是一个村子,而且会顺着这个村子慢慢的往周边走,直到冬天过去,它才会带着餍足的肚子回到深林,去往无人知晓的地方。 年兽无疑是种灾害,但是自古以来,人们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能将它除去,只能含恨看着它作恶。 年兽为恶多端,对于它的传闻都是一些幸存者口中得来的。 要想从年兽的口中逃生可不容易,但是往地上抛一枚铜币都有立起来的时候,偶尔有幸存者,也是上天对人们的怜悯。 凭借着这些幸存者的口述,人们对年兽有了越来越多的印象。 比如年兽喜欢咬头,年兽喜欢清完村后折而复返,好逗弄侥幸活下来的幸存者。 这些经验起到了不少的用处,很是挽救了一部分人的生命。 可惜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没有找到对付它的方法,只能在发现它出没的时候赶紧举村逃跑,兴许能逃过一命。 像安小聪和安大聪兄妹俩的村子,就是得到了消息,正准备举村逃难。 在汽车和电话还未曾出现的古代,消息的传播速度是非常慢的。 这次,被年兽袭击的村子里并没有幸存者。 要不是安小聪两人的父母迟迟不回来,拖相熟的大伯去邻村找他们,也不会发现邻村遭受年兽袭击的事情。 每年,年兽袭击村子的事都必然发生。 兄妹俩所处的这个村子不算偏僻,所以经常有行脚商人来此歇脚,在谈天说地的时候提起年兽。 托这些商人的福,兄妹俩对年兽有了不少的了解,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今年的年兽灾,竟然被他们一家撞上了。 第九十二章 “哥!我们真的要回去吗?” 尽管不想和哥哥分开, 临到出门,安小聪还是有些胆怯。 她是女孩子,天生就比较胆小,而且那可是年兽啊, 小时候只要她和哥哥一不听话,妈妈就用来吓唬他们的怪兽, 这样的怪物, 有谁能不怕? 不光安小聪,村里那几个勇武的猎人, 提到年兽的时候,牙齿都在打摆子呢! “我自然是要回的。”本来下了决心,但妹妹一说, 安大聪又开始犹豫起来:“小聪,要不然你留在这儿吧, 等年兽走了,我再接你回去?” 说这话的时候,安大聪卸下了一直扛在肩上的口袋。 年兽一出现就会肆虐整个寒冬,所以外出逃难的时候, 乡亲们都把家里的粮食打了包裹,能带多少就带多少。 安大聪和安小聪两个孩子人小,但也带了不少东西, 除了驴子身上驮的,大黄身上背的,他和妹妹身上带的 分卷阅读114 分卷阅读11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5 都是便于携带的干粮。 如果把妹妹留这儿……他就想把这些口粮都给妹妹。 他回去后还能吃驴子身上扛着的几袋, 他们随身带着的这些,应该足够撑到妹妹等他来了。 假如,他还能活着回来的话。 安小聪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看安大聪这样,她就赶紧摇头道:“哥哥,我不留了,我要回去,你别扔下我!” 安小聪紧紧扯着安大聪的袖子,闹得安大聪只得放弃了这个打算。 因为,在父母走后的现在,他到底是舍不得妹妹和自己分开的。 确定了要一起回去,安大聪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他把口粮放在桌子上让妹妹看好,自己到货架旁赚了两圈,最后拿着两把水果刀走到收银台前,道:“店主,这两把刀我要了,你要多少大钱?” “你看着给吧,这是削水果用的,不值几个钱?” 瞄了一眼安大聪,路鹿觉得小孩身上肯定没多少钱,就糊弄了一句道。 “好,你看这些行吗?” 安大聪没见过几分世面,想起猎人们的刀都是长长的,自然以为路鹿说的是真话。 于是他从身上摸出十几个大钱给路鹿,见路鹿收了,就以为水果刀真的只值这些钱,这让他心里一松,却更有些不满意。 听说那年兽有百丈高,这么短的刀,能起到什么作用? 恐怕,还不等他刺到年兽,就被它一蹄子给踩成肉泥了吧。 安大聪眉间染了几分阴鸷,他一想到那害死了他父母的年兽,就恨之入骨,恨不得把它生吞活剥。 但是他也是个聪明孩子,知道贸然冲上去只能白白送命,就抱着几分不甘愿对路鹿道:“店主,你们这儿有更大的,更锋利的刀吗?” “最好上面有毒,能见血封喉的那种!” 安大聪冷不丁的话吓了路鹿一跳,他抬头一看,男孩的脸上写满了仇恨。 路鹿毫不意外,如果他现在真有这么一把刀,男孩会不惜任何代价把它得到手,然后亲手用它手刃仇人。 男孩来的时候还带着妹妹,就凭他对妹妹的那份关爱,路鹿就觉得这男孩心眼一定不坏,而是有什么苦衷。 如果有可能,他真想帮助他,但是,这里是便利店,怎么会有那种凶器? 于是,他开口道:“抱歉,水果刀就是便利店里最大的刀了。我们这里的刀具是被管制的,所以如果你需要大刀,我还真做不到。” “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这样的一把刀?” “年兽!这头畜生害了我的父母!我一定要宰了这头畜生,给我的父母报仇!” “抱歉,问到你的伤心事了。” 路鹿道了声歉,脸上也不禁有了几丝愧疚。 但是,他想着年兽两字,怎么听怎么熟悉。 又过了片刻,他才反应过来,年兽不是民间传说里那个没到新年的时候就会下山吃人,怕红怕鞭炮的那头怪物吗? 过‘年’这个名词,据说也是跟年兽有关系。 每到这天,人们贴春联,放鞭炮,就是为了吓走‘年’,好叫年兽别闯进家里吃人。 安大聪的叙述让路鹿有了几分猜测,但首先要确定,他口中的那个年兽,到底是不是他这里传说中的‘年’。 于是,路鹿道:“年兽这种怪物,我好像也听说过。不过我不是很确定,你看看,这是不是你们那儿的年兽?” 他用笔记本搜了一些年兽的图片,一一展示给安大聪看。 安大聪一边看,一边把牙齿磨得嘎吱响。 他从没见到过年兽,因为见到年兽的人大多都死了。 但是他可以确定,如果他能见到年兽,一定就是图片中的样子,八九不离十! 在得知父母的死讯之后,他一遍遍地回忆起以前行商曾提到的年兽。 年兽害过的人,年兽的模样……他都记得一清二楚。 头上四个角,青面獠牙……他没有记错,传闻中,那头畜生长得就是这个样子! “是了,它就是年兽!” 安大聪恨恨地骂了一声,就连忙反应过来。 眼前的人拥有年兽的画,是不是也知道对付年兽的方法,哪怕是一丝,那也比没有强。 于是,他突然扑通一声跪下恳求道:“小子和年兽有杀父弑母的血海深仇!恨不得立刻把这头畜生扒皮抽筋!如果大人有能对付这畜生的手段,请务必告知小子,小子愿意穷一生之力宰了这头畜生,为九泉之下的父母报仇!小子在这里跟您磕头了!” 安大聪说磕就磕,话音刚落就狠狠把头往地上砸。 路鹿见他这个架势,哪敢让他真砸下去。 这瓷砖的地板也不软和,这样一撞,还不得头破血流。 也多亏他练魔法之后身手敏捷了许多,才能及时阻止安大聪撞瓷砖。 路鹿想把安大聪从地上拉起来,但这孩子死倔,路鹿一把他拉起来,趁他一不留神,就又跪下,大有路鹿不告诉他,他就在这里跪倒死的架势。 “现在的孩子啊,怎么都这么急。”路鹿哭笑不得:“小朋友,你也别跪了,我原本就打算告诉你,你这样跪着,我怎么好意思跟你讲?” 路鹿说的很明白,感情他不跪人家原本也打算说。 路鹿的话让安大聪小脸一红,但他不后悔那么一跪,能得到对付年兽的手段,就算是白跪又怎么着。 只有能宰了那头畜生,给父母报仇,让他一辈子跪着他都乐意! 得到路鹿的应诺,安大聪才应声而起。 见到路鹿开口,他竖起耳朵,用心把他的话一字一顿的记到心里。 “我不了解你们那儿的情况,事先告诉你,我们这儿从没有过年兽,年兽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神话传说。” 虽然是这样说,但路鹿心里也不免有些犯嘀咕。 他的这个世界连鬼都有,会不会在很久很久的古代,他们这儿其实也有年兽,只是被杀了,他才以为只是一个民间传说? 丑话说在前头,见到安大聪表示理解,路鹿才接着道:“我从小听过的故事里有一个对付年兽手段,听说年兽怕红色,还怕竹子点燃后噼里啪啦的声音。如果这个是真的,你们不妨试着穿红衣,挂红布,不停的燃竹子,这样大概就能吓住年兽。” “只用竹子和红衣,这样就可以?” 方法如此简单,让安大聪有些不敢置信。 但是,有方法总比没方法好,他默默地把路鹿说的方法记在心上,准备回去就试试…… 他看了一眼妹妹,又默默地把这个打算吞了回去。 如果这次年兽不找他们村,他还是先不要莽撞的去找年兽。 他得把妹妹养大,给她找到婆家。等妹妹嫁出去,他再用店主教的方法 分卷阅读115 分卷阅读11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6 去会会年兽。 到时候他年纪大了,肯定会知道其他的方法。多管齐下,他就不信,没有一种方法能治不了那头畜生! 虽然安大聪现在没有找年兽单挑的打算,这种防御年兽的东西也要备好。 年兽怕竹子和红色,这两样都很不好找。 他们村子附近没有竹子,这条就暂时不用想了。 至于红色,新的麻布衣服就很贵,更别提染色的衣服。 他们村子里都是寻常人家,特意穿这种染色衣服的人少之又少。 他想了半天,唯一能想到的红色除了猪血,就只有妹妹头上的红头绳! 只有一根头绳,这能顶个屁用! 安大聪十分懊恼,看他这副样子,路鹿就知道他是为什么了。 于是,他拿出他之前买的那些烟花鞭炮道:“这是鞭炮,是我们过节的时候放的,声音很响。年兽怕的是竹子燃烧时的响声,我不知道这顶不顶用,你先拿去防身,万一遇到了,说不定能吓跑年兽。” 当然,路鹿也不知道两个位面的年兽是否一致,就叮嘱安大聪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千万不要主动去找年兽作死。 安大聪这么小,该怂的时候就要怂,年兽再可怕,也用不着一个孩子去对付。 安大聪谢过店主的好意,抱起那堆鞭炮放到袋子里。 怕他不会用,路鹿详细地给他讲了使用方法,还给了他一个打火机点火。 等安大聪掌握了使用方法后,路鹿又拿出一堆红色卡纸给安大聪。 他觉得,红色卡纸,说不定也能顶用。 第九十三章 “谢谢店主, 这些一共要多少钱?” 比起那一把‘破烂’的水果刀,这一大包东西,肯定价格很贵。 安大聪摸了摸兜,他家是做小本生意的, 所以每年都略有盈余。 比村里其他人家,爹和娘每年都会满足他和妹妹的一点小要求。 妹妹的头绳, 他要的小弓, 都是去年年底给的。而他作为家里的长子,也逐渐知事, 大概知道什么东西要多少钱。 但是能对付年兽的东西,饶是他年纪小,也知道这种东西万金难求。他兜里剩下的钱, 真的够用吗? 出来逃难的时候他只带了钱和粮食,要是年兽真去了他们村, 他的家就要被毁了。 也就是说,如果今年冬天过去,他和妹妹就要指望他手里的这些钱活着。 即使他特别愿意买,可是把银子全用来买炮仗, 明天开春他和妹妹怎么生活? 安大聪提着袋子的手开始晃荡,见他犹豫的样子,路鹿笑笑, 道:“你看着给吧,这些鞭炮还没有你手里的小刀值钱,在我们这儿, 这是人人都能放的起的东西。” 路鹿叫安大聪侧耳细听,果然便利店外面时不时响起震耳欲聋的响声,连绵不断。 路鹿又掀起了窗帘的一个角,让他朝外看。 只见来不及扫的红纸铺满了地面,都是鞭炮炸完后的残屑,安大聪一瞧,就信了十分。 “那,那这些够吗?” 虽然店主说的笃定,但安大聪还是没有信心。 他干脆把所有的钱都摊到了桌子上,让店主自己拿,这样还省的他给少了,白闹个红脸。 “你这样买东西可不行。”路鹿开了一段时间的店,也颇有了几分心得:“一下子把钱都掏出来,遇到想坑人的,非得全给你拿走不可。” “这,店主您不是好人吗。”安大聪挠头憨厚一笑:“您不用担心,这些我爹娘都教过我,跟外地的行商做生意,我自然会多长两个心眼。” 收下一张好人卡,路鹿随意捡了块最小的碎银子,收起来道:“这些就够了,听说你们正在逃难,很多地方都很不方便,要不要再来点别的?” “不用了,这些就够了。” 能买到这些东西,安大聪就非常感激。 但路鹿说的也有道理,他就和妹妹在店里多呆了一会儿,暖了暖身。 他们这次逃难带的东西挺足,倒是没有饿着渴着。 但是外面的条件怎么也没有可能比屋子里好,所以只是在外走了半天,浑身就生冷的很,在店里暖了好一会儿,等妹妹的小手都热乎了,安大聪才向路鹿道了谢,领着妹妹踏出了店门。 “大聪,小聪,你们刚才去哪里了?” 回到原地没多久,就瞅见阿旺焦急地跑了过来:“俺娘见你俩没了踪影,还以为你们掉队了,你们刚才去了哪儿?” “没甚么,就是我妹身上不舒坦,我俩就歇息了会。” 安大聪想了理由应付,而阿旺老实,也没计较其中的怪异之处。 收拾了一番手头的东西,安大聪领着妹妹和驴,一起随着阿旺往人群的方向赶。 这次,一直走到中午头,村长才带头停下来休息,赶了一天路的人才得以停下来歇口气。 “诶,折腾人呦!这年兽要是不走,我们得一直走到开春,这一路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那死畜生什么时候死了,才是大快人心!” 在飞雪漫天的时候赶路确实不是一件舒坦的事,这一坐下,赶了半天路的人就开始埋怨那头恶兽。 要不是这头恶兽,这种天他们早就窝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烧火,那用吃这种苦头。 “唉,多吃点饼子,一上午没走多少路,下午还得赶呢!” 有娘劝自己的儿子多吃,但她刚劝了一半,就瞠目结舌,她儿子手里的饼子也吓得掉到了地上。 “年兽!年兽来了!” “大家快跑啊!” 远处,一头青面獠牙的凶兽正气势汹汹地奔来,远远望去,也能数清它的头上有四个角,正是年兽无疑。 一时间,整个营地闹成一锅热汤,村长见到这副样子,也吓破了胆,但他毕竟是长者,就忍着害怕吩咐道:“都分开了跑!别扎到一处!能跑几个是几个!” “小子们,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带着你的一家老小们跑啊!” 村长的话让众人有了主心骨,于是那些被吓瘫的也勉励爬起来,钻进林子里找准方向就跑。 很快,原地只剩村长几个不愿意跑老人。 他们狠心把孙儿们都赶出去,自己平静地站在原地,想要给孩子们拖延一点时间,让他们能跑的够远。 林子里,乌压压的雪不时从树枝上落下,淋得人一头。 安大聪一边帮妹妹兜着头,一边毫不在意地把头一抹,把淋到身上的雪兜下去。 他原本和阿旺他们一起跑的好好的,见到村长他们还留在原地,他突然愣住,不觉放慢了脚步。 “大聪哥,你怎么不跑了?” 安大聪突然停下,和他一起扯着安小聪的阿旺急了。 他和爹娘走散了,只好跟熟悉的安大聪一 分卷阅读116 分卷阅读11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7 起跑,现在看到安大聪犯神经,他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但很快,安大聪拿起一包东西,郑重地对他道:“阿旺,带我妹妹走,如果我没回来,帮我照顾好她,哥就求你这一件事!” 看着远处奔腾而来的年兽,他没时间跟阿旺解释。 他不顾后面不住叫着‘哥,哥!’的安小聪,飞快地跑到村长面前。 见到安大聪跑来,村长等一干长辈急的赶紧想撵他跑,可是,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年兽,就在眼前。 千钧一发之际,安大聪的脑子一片空白。 望着越来越近的年兽,他咬紧了牙,不知道是愤怒还是恐惧多一点。 他记得店主的交代,用打火机点着了引线,就赶紧往树上挂。 他点一串就挂一串,不过几息,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就在林间炸响来开。 连带着树上的雪,也被这剧烈的响声震落。 村长等人此时已被接二连三的事情弄得麻木,他们死盯着年兽,等着这头畜生把他们这群老骨头都吃了。 为自己的子孙拖延时间,是他们早商量好的事,他们活了一大把年纪,也该活够了。 但是,就在他们心灰等死的时候,年兽……年兽它竟然停住了! “噼啪噼啪!” “噼啪噼啪!” 接连不断的声响炸飞了整个林子里的寒雀,而在他们瞠目结舌的时候,突然杀回来的安小子急匆匆地给他们每人的手中塞了张红纸,让他们举到胸前。 他们也就傻傻地跟着做。 “嗷!” 一连片的红色刺痛了年兽的眼,再加上噼啪作响的鞭炮,它发出痛苦的哀嚎。 在干嚎了几声过后,它竟吓得甩尾而去。 那落荒而逃的架势,任谁也不会认为这是吃饱了归程! 等到年兽退去,村长等人才从刚才的惧怕和惊愕中解脱出来,揪着安大聪问道:“大聪,你老实跟我说,你刚才搞了什么东西,竟然把年兽给吓跑了?” “村长爷爷,现在是说这个的事吗?赶紧把大家伙找回来,让他们带上这些红纸,年兽就不敢碰他们了!” 村长这才如梦初醒,不再揪着安大聪问。 在费了一番力气后,那些四散而逃的人都又找了回来,村长让安大聪仔细解释,他才把从便利店学到的那套如实地交代了出来。 当然,安大聪从小见过不少行商,天生带着几分精明。 他带着几分保留,没有把有关便利店的消息说出来,而是假托到一个不认识的行脚商人身上。 他的父母经常外出贩货,认识几个众人都不认得的人,也是有可能的。 知道年兽怕爆竹和红色,众人都不敢置信。 这样简单的事,为什么以前就没人发现呢? 但是刚才年兽确确实实是被吓跑了,这就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众人商讨了一番后,最后还是村长拍板折回了村子。 现在他们有了对付了年兽的法子,自然不怕这等畜生。 村子里有红色染料,加班加点的干染出的红布足够应付过去这一阵。 至于鞭炮……安大聪说他手头只有这些,不过竹子燃烧的响声也可以驱逐年兽。 听到竹子,村长是愁了一阵,但在集思广益之下,他们还是找到了竹子的替代品,这样一来,这个冬天终于能安全的过去。 能回到生养自己的村子,村民们皆心满意足。 回到村子后,安大聪把安小聪拉扯到一边,确定她没有把便利店的事说出去,才放心地松快下来,和妹妹一起把灶烧热,一起烤火取暖。 第二天,安大聪在村里很是享受了一把英雄的待遇。 村里的长辈们遇见他都逮着劲夸,而安大聪心念着还没杀死年兽,给父母报仇,倒是没有飘起来,反而更加沉稳,让村民们皆刮目相看。 知道爆竹和红色确实能赶走年兽之后,安大聪心中的郁气散了大半。 知晓那畜生也有怕的东西,他对未来亲手除去这头怪物更有信心了。 可是,他的心情却因为另一件事紧绷起来。 问题出在那把他本以为是‘破烂’的水果刀上。 第九十四章 他知道这把刀有问题, 还是一个猎户告诉他的。 猎户经常打猎,使得一手好箭,同时对刀也有几分心得。 因为店主说水果刀是削水果用的,所以安大聪没多想, 就用水果刀削起蔬果皮来。 直到那个猎户路过,看到这把刀, 才真正的让安大聪意识到‘水果刀’的价值。 “大聪, 你这把刀是从哪来的?” 向安大聪要过刀,猎户先是惊叹, 后是啧啧的叹惜。 见到他这副离奇的反应,安大聪很是好奇,就问道:“李伯伯, 这水果刀怎么了?它有什么问题吗?” “不,这刀很好!”李猎户叹惜道:“就是太好, 我才觉得可惜。” “这本可以成为一把名刀,真不知道是那个杀千刀的人干的,竟然把它打造成这副德行!” “这副德行?这样不好吗?”安大聪摸不着头脑:“我觉得它挺好使的,削起蔬果皮挺方便的。” “啧啧, 你小子就是不懂刀。”李猎户摇头道:“它太短,而且样式做的也不好,不能用来建功立业。就像你说的, 只能用来削削水果。顶多……顶多还能当个匕首用。” “一寸短,一寸险,可惜了一把好刀!” 李猎户唱着叹惋的调子走远, 只剩下安大聪呆在原地。 如果不是李猎户,他还真不知道这把平平无奇的水果刀还有这番用途。 李猎户离开前,还叮嘱过他莫与别人说。 这‘水果刀’虽然可惜了,但凭借它的锋利度,还是挺难得的一件宝贝。 李猎户指点他可以把刀献给韩王,这样或许能换个小官做。 有了官职,他以后就能不愁吃喝,不用再做贩货的生意。 而他的妹妹,也能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不用嫁过去操持一家子,忙碌受苦。 不得不说,安大聪有些心动了。 但他看得很清楚,他不能这样做。 年兽的事先不提,这种利国利民的好事,想来不会有人与他较真。 然而献刀就必然要牵扯到刀的来历,便利店的奇异之处纵使他年纪小也知道,所以他不会拿自己和妹妹的安危去赌这项前程。 李猎户是个嘴严实的好人,他答应了,安大聪就不担心他往外说。 最后,安大聪做了决定,他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把刀还给店主。 这样的刀,不是他这样的平民该用的,想起之前店主的话,怎么都像哄小孩的。 一块半两都不到的碎银子,怎么能换这样一把宝刀? 分卷阅读117 分卷阅读11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8 而且这样的刀他留着也是招惹祸事,不管是埋到地里,还是传给子孙都会让宝刀蒙尘。 最关键的是他良心过不去,斟酌再三,安大聪让妹妹封禁口,不要往外提刀的事,才舒了口气,准备下次还刀。 便利店 安大聪走后,多余的鞭炮就都被带走了,这让路鹿很欣喜。 虽然本打算把这些送给邻居,但是想到一家家送东西的麻烦,他就不寒而栗。 “您好!欢迎光临!” 随着天色渐晚,外面的鞭炮声小了。 路鹿顺着铃声朝门口看去,只见一个穿着浅蓝色裙子的少女站在门口,好奇地打量四周。 正对上路鹿的目光,她先是惊了一下,接着回了一个羞怯的微笑。 ‘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 不等她细想自己是怎么离开阁楼的,就听见那个穿着奇怪的男人道:“你好,这里是便利店,这位客人,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不,我没什么想要的,就是想看看……” 她听见自己小声说道。 可能是她的态度太过生硬,被她拒绝后,对面的男子果真不再说话了。 这让她松了口气的同时,也不免有些遗憾。 要知道,这还是她第一次与除了父母之外的人对话…… 竟然,就这样结束了……她原本还想多说几句呢。 爱丽丝谴责了一下自己的不善言辞,她回想书中记载的搭话方式,想继续和青年说两句。 只是她呆呆的站立了一会儿,到底没有下定决心,只好如之前所说,开始轻轻地挪动步子,在货架之间闲逛起来。 “这个是镜子吗?照起来亮晶晶的,比我的那面照得还清楚。” 爱丽丝拿起一面小手镜,一照就被吓了一跳。 她用的银镜虽然也能映出人影,但却远远比不上手中的这把。 通过玻璃镜子,爱丽丝第一次清楚的看清了自己的全貌,就比在水盆里看到的自己还要清楚。 她带着浅蓝色的蝴蝶结,有一双和母亲一样,同样浅蓝的眸子。 看到镜子里的眼睛也随着她的动作眨了眨,她不由被逗得咯咯笑。 不用说,轻巧的手镜一下子吸引了她。 于是,她就拎起了这面镜子,带着它继续在店里闲逛。 …… 便利店的规模不大,要是不停下细看,一分钟就足够走过所有货架了。 但是对爱丽丝来说,她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地方。 听父母说,她所在的阁楼已经算是大的了,但是比起阴暗的阁楼,连夜晚都很敞亮的便利店显然更讨人喜欢。 她所在的房间,窗户被木板钉得死死的,只有从高处的缝隙里能洒出一丝阳光,让她能知道白天黑夜。 对了,还有一直照顾她的老妇人,她负责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在天气阴暗的日子里,她一直用老妇人送来的一日三餐来划定一天。 只可惜老妇人是个哑巴,好像还是个聋子,所以尽管爱丽丝很寂寞,有心事的时候还是不能跟她说。 真想……再跟那个人聊聊天啊…… 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能说话的人,她真的好想和他说话…… 父亲母亲虽然也会偶尔来看她一眼,但是他们太忙了,每次都说不了几句话,所以她还是不能把心事都好好告诉他们。 还有她的弟弟,因为她的恶疾,所以父母一直不让她见弟弟,要是她没有得这种怪病就好了。 要是她病好了,父亲母亲是否就会带弟弟来,允许她和弟弟一起玩呢? 她的弟弟,一定比眼前这个青年还好看吧。 应该,个子会比他矮一点,或许比她也矮一点?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的弟弟一定很可爱,但是她和跟弟弟从来没见过面,他到底会不会喜欢自己这个姐姐呢? 爱丽丝陷入了忧郁之中。 在一个货架前呆呆的站了许久,大概神游了两根蜡烛的时间,爱丽丝才慢慢释然开来。 她这副样子显得很傻,但她却没有这个自觉。 因为在阁楼里,她发呆的时间远远比这还要多。 或者说,在无聊的阁楼上,她除了用蜡烛照着看一些书,其他时间不发呆,也没有其他可做的事。 听说她的病不能多干活,所以女孩子都要学的针线她从没碰过。 而剪刀之类的东西又太过危险,尽管她多次向母亲嚷求想剪纸玩,母亲也没答应,只是给她一些软绵绵的布娃娃,让她无聊的时候就和布娃娃过家家玩。 但是,又没有茶和点心,光和布娃娃玩也很没意思…… 她每天吃的食物都是定量的,随着年纪增大,食物也一点点增加。 但是吃光了这些有数的食物,不论她怎么恳求,耳聋的老妇人也不会多给她一块点心。 倒是母亲来的时候会让她多吃一点,还会跟她带美味的食物,可是母亲一个月只来一次,这样的欢乐实在是太短暂了。 爱丽丝挣扎了好一会儿,觉得她还是想和青年说话。 于是她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鼓足勇气站到柜台前,道:“那个……你好呀?我可以跟你说会话吗?” “这个?当然可以。”路鹿对她的要求感到诧异,但还是道:“我看你拿了镜子,是想买这个东西吗?” “买?是的,我想要它。” 爱丽丝发现一说出口,后面的话就随之而出。 交流,或许真的没有她想象的那样难。 “你想买镜子,那么你准备用什么付账呢?” “付账?” “嗯,大概就是钱一类的,考虑到这里是异世界,你给点觉得有价值的东西就行。” “钱……原来买东西要钱啊。” 爱丽丝遗憾地点头,她从没出过门,自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钱。 但是,她觉得店主没有骗她,因为她记得书上的人买东西好像也要付钱。 只是,她一直居住在阁楼里,生活起居都被老妇人照顾着,根本不需要钱这种东西,所以,她的母亲自然不会给她钱。 “没有钱,你用别的东西付账也可以。” 店主这样提醒,于是很喜欢小镜子的爱丽丝灵光一闪,就把头上绑着的蝴蝶结拽下来,郑重地对路鹿道:“店主,用这个蝴蝶结行吗?” “我很喜欢它的颜色……你觉得它好看吗?” 路鹿闷闷地应了一声,看着少女散落的银发,他想要不然把蝴蝶结还给她算了。 这样散着头发,如果是在某些场合,应该会很不便吧。 他这样问出声,爱丽丝却摆手表示没关系。 在把蝴蝶结递给路鹿的时候,一股倦意席卷而来,爱丽丝感到有些困,不由掩着嘴打了个哈欠。 随着她睁开眼睛,一丝晶莹的泪顺着蔚蓝色的眼睛 分卷阅读118 分卷阅读11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19 流出。 很快,泪丝脱离了眼眶,它划过银白色的睫毛,凝结成炫目的宝石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第九十五章 “叮咚~” 在安静的便利店里, 一根针掉到地上的声音都清晰可见,更何况是一块宝石。 清脆的响声引起了路鹿的注意,但他看爱丽丝羞红了脸,就只好装作没有发现的样子, 一边用精神力扫视,看地上到底掉了什么东西。 从爱丽丝眼角滑落的, 是一块澄清的蓝宝石。 蓝宝石的颗粒很小, 只有米粒大小。 由于赵雪时不时就送来一些各色钻石,路鹿把各种珠宝都欣赏了个遍, 连巴掌大的宝石都收藏了几块。 一块普通的蓝宝石,实在没什么稀奇的。 但是,如果宝石是泪珠变得, 这就显得无比稀奇。 初次看到爱丽丝的时候,路鹿还以为她是一个普通的富家少女, 只是不常出门,所以才对一切都很好奇。 然而现在,他再也不认为爱丽丝是一位普通少女了。 普通的少女,怎么可能一流泪就流出宝石来呢? 路鹿装的若无其事, 而爱丽丝偷偷了打量了路鹿一眼,觉得他没发现之后,在松了口气的同时, 也暗暗地开始羞恼起来。 她恼自己竟然忘记了流泪的事,羞愧的是自己竟然在别人家里干出这等事来。 她明明知道自己一流泪就会制造出垃圾,怎么能肆无忌惮的流泪呢? 虽然店主‘没发现’这件事, 但爱丽丝怕自己制造的垃圾会搁着脚,就悄悄蹲下,迅速地用手帕把那粒蓝宝石包起来。 做完了这一切以后,她又轻巧而敏捷地站起来,把包着蓝宝石的手帕塞到裙子里,假装一切都没发生。 还好,店主先生一直在看手里的书,没有注意到她,要不然,真是羞死人了。 爱丽丝轻轻呼了口气,很快又为刚才的冒险雀跃不已。 把小手镜珍重地揣在怀里装好,爱丽丝的倦意更加浓重。 她现在有点想睡觉了,所以有些想回去。 但是回去……以后她还会有机会来这个地方,跟店主先生聊天吗? 因为跟路鹿熟悉了,所以有了疑惑,爱丽丝就痛快地说出口。 而路鹿答惯了这些问题,就把便利店的常见疑问都给爱丽丝说了个遍,让她对便利店的存在大致有数。 “我明白了,谢谢你……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玩的。” 知道以后还能来这里玩,爱丽丝更加高兴了。 尤其是知道这里是异世界,这个世界没有父亲母亲,只有她一个人能来的时候。 因为,她刚刚想起一件事,父母告诉过她,她不能跟陌生人讲话。 爱丽丝知道,她的病很不好,和别人接触久了就会传染给他人,但这里是异世界,异世界的人,应该不会被她的病感染吧? 恩,店主跟她说了这么多话,眼睛里也没有流出奇怪的东西,肯定是没有事情,那么她的病,果然不会传染给异世界的人。 异世界果然是个好地方。 知道自己在异世界也能和正常人一样聊天,爱丽丝的不舍之情又多了几分。 在临走的时候,她忍不住回头道:“店主,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以后还能来这里跟你玩吗?” “如果我经常来,你会嫌我烦,讨厌我吗?” “不会,有空常来啊。” 路鹿随口答应,而得到路鹿的保证,爱丽丝才放心的回过头,揣着镜子踏出店门,回到自己的房间——阁楼。 “呀,走的时候没注意,蜡烛都燃尽了……” 父母没有在房间里留下钟表,所以爱丽丝无从得知时间。 她只记得走的时候房间里还燃着蜡烛,但现在蜡烛已经熄灭,从这点来看,她应该走了挺久。 蜡烛燃尽,这点让爱丽丝有些苦恼,她刚得到一面镜子,还想玩上一会儿。 但是蜡烛灭了,黑漆漆的她什么都看不清,即使镜子很闪亮,没有光,她也无法尽兴的玩。 要不然,等明天天亮了再玩吧? 不知不觉,银白的发丝垂落到她的肩头,弄得爱丽丝有些痒痒的。 于是,爱丽丝把镜子放在松软的床上,先从床头柜上随意摸了根绿色的发带,把清凉如雪的头发松松的绑起来,才双手托腮,郑重地思考起‘该不该晚上玩镜子的事’。 果然,还是玩吧。 被镜子折磨的连睡意都没了,所以爱丽丝决定不为难自己。 好在今晚的月色不错,所以透过渗入房间的月光,她顺利的找到了火柴。 在火柴的帮助下,她点燃了新的蜡烛。 这只蜜蜡燃起了小小但温暖的光,不大,但是有一丝光亮,也足够爱丽丝玩个痛快。 她早已熟悉了黑暗。 对着阴暗的光,镜子中的爱丽丝苍白无比,这显得有些诡异。 然而,由于光线而显得阴惨惨的面容并没有吓到爱丽丝,她对着镜子笑,镜子里的人也对她笑,这就让她无比满足,感觉这个镜子没有白买,不枉她用自己最喜欢的蝴蝶结换了它。 镜子这个新奇的玩具令爱丽丝玩了很久,但是只照一个人,果真还是有些寂寞。 爱丽丝莫名感到孤单,她就扯过两只兔子玩偶和她一起照镜子。 别说,怀里有了兔子玩偶,爱丽丝心里就感到充实多了。 即使镜子里兔子玩偶也阴测测的,但爱丽丝知道它们白天的样子,所以并没有嫌弃,反而把它们抱得更紧了。 “兔子先生,今天晚上就跟我一起睡吧~” 她低头对怀里兔子布偶自言自语,愉快的做了决定。 天上的月亮挪了一点,蜜蜡也很快就燃完了。 虽然还有别的蜡烛,但是其他蜡烛的烟气很多,爱丽丝并不想让它们熏坏了镜子,和自己珍爱的布偶。 所以,尽管还没玩够,她也只能把镜子收起来,等天亮了再玩。 临睡前,爱丽丝先把兔子放到床上,一边一个摆好。 怕兔子们睡觉着凉,她就把它们半个身子都塞进被子里去,只露出眼睛和两只兔耳朵。 给兔子唱了首自己编的小调,哄它们睡着。 然后爱丽丝悄悄地站在一旁,确定兔子们没有偷偷抖动耳朵之后,她才掏出浸满了洋葱汁的手帕,接着捧了一个木盒,把木盒放在腿上。 做好了这一切后,她开始用洋葱手帕擦拭眼睛,想当然,在辛辣的刺激下,她的眼睛马上就流泪了。 “呜~好难受……” 被洋葱汁刺激的眼睛疼,但爱丽丝还是忍住抱怨,免得不小心把蓝宝石吞进嘴里。 湿润的泪珠从眼眶滚滚而下,一旦和躯体脱离联系,泪珠就化作最纯净的蓝宝石,零零碎碎 分卷阅读119 分卷阅读12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0 地洒落到盒子里,发出沉郁的响声。 在盒子底部,璀璨美丽的蓝宝石已经堆积了满满的一层。 爱丽丝边流泪边想,等这个盒子堆满了,父母应该也忙完了外面的事,应该能抽出时间再来看一次她。 别说,这么久没见,她又有点想他们了。 她想美味的小点心,也想母亲带来的漂亮衣服和可爱玩偶。 但是她最期待的,还是这天父母会陪她吃一次饭。 而那天,她可以到二楼的餐厅和父母一起用午餐,这是她唯一可以离开阁楼的时光。 二楼的房间,只有一张餐桌,装饰的还没有阁楼华丽。 但是,因为父亲和母亲会在那里,所以简陋的屋子也变得相当可爱。 更别说,每次等父母来的时候,她都会期待,这次他们会带弟弟来吗? 母亲曾经说过,只要她的病能好一些,就会带弟弟来看她,真是期待啊。 一边猜着弟弟的样子,爱丽丝一边毫不客气的用洋葱手帕擦眼。 母亲告诉她,她的病来源于眼泪,只要把眼泪都流干了,以后她就能做个正常人,和外面的女孩子一样,能和同龄的女孩子玩,而且也能见弟弟。 就因为这个,所以爱丽丝每天擦眼的时候都绝不会逃避。 尽管有时候那硬硬的东西会戳到她的脸蛋,弄得她很不舒服,但是想到这样就能早点治好病,爱丽丝就还是坚持用手帕擦眼,直到数着‘叮咚’的次数,觉得差不多了,才停止了继续抹眼睛。 嗯,她的病要慢慢治,每天哭多了对治病也不好。 自从她有一次太心急,结果被母亲训斥,她就再也不敢一次性哭太久。 流泪这么多眼泪,爱丽丝也有些累了。 如果她这时候照镜子,就会发现自己红着眼睛,竟和兔子一般无二。 用正常的手帕沾水清洗眼睛,等眼上的辛辣感褪去,爱丽丝才疲倦的换上睡意,抱着白兔沉入梦乡。 今天的爱丽丝,过的也很充实。 …… 便利店 因为过年的原因,外面的鞭炮声一直响个不停。 于是路鹿干脆就把店开晚了点,一直到十一点,他都仍然没有睡,自然的,环境不适合睡觉,店门也没有关。 路鹿原以为这么晚了不会再有客人来,但谁知道在临近十二点的时候,店里又踏进来一个人,还是一个很久没见的熟人。 宋程,他提着一盒东西,意气风发的走进了店里。 看他虽然疲惫,但是难掩高兴的神色,路鹿心里有了猜测,于是,他放心地道:“宋程,你科举考完了吗?” “考完了,已经放榜了。”宋程意气风发地道:“店主,我中了!” 第九十六章 “恭喜。” 之前的那段时间, 宋程的苦读路鹿都看在眼里。 在他看来,宋程的努力完全配的上秀才的功名,他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古代的秀才,类似于现代的大学生, 但是在待遇和地位上却是大学生不能比的。 最初宋程跟他说过,他最大的志向就是考个秀才, 但这并不是他志向低, 而是一名秀才在乡间已经很了不得了。 宋程的家境不好,这点便利店的熟客都知道。 他的家里有十几亩地, 但是要供应他读书,交了税后就没剩多少,所以他们一家子过的十分艰辛。 而宋程考上了秀才, 首先他家里的那十几亩地就不用交税。 其次,即使宋程不愿种地, 有了秀才的名头,最不济以后还可以当个教学先生。 每年收几名学生,他就能养活自己,到时候再娶一个妻子, 轻轻松松就能完爆地里刨食的大多数人。 当然,这只是宋程一开始的理想。 考上了秀才后,他的野心就更大了。 既然他有读书的本事, 为什么不继续往上考,考个举人,做一番利国利民的事情呢? 宋程表现的意气风发, 路鹿也就敢问:“宋程,以前你一直说要考秀才,接下来还要继续考吗?” “考,怎么不考。”宋程笑道:“那时候心里还没有着落,所以不敢图的太多,现在考上了,就情不自禁地想在往上窜一窜,毕竟,哪个读书人不想当举人呢?” 宋程的这番话让路鹿了然,这是想当官了。 确实,古代‘士农工商’,做什么都没有当官好。 无论是社会地位还是财富,当官都比其他职业要占便宜。 而且宋程如果真想一展抱负,那么当官就必然是他的首选之路。 宋程有大志向,路鹿也由衷的为他高兴。 和路鹿聊了几句,抒发了自己的少年意气之后,宋程又谈起了自己未来的打算:“这次我考试的排名高,所以录上了廪生。我大夏朝对读书人很是看重,所以廪生每个月都有六斗米的供应,足够我吃用了。而且每年,官府还会发四两银子的补贴,有了它们,我家的情况能更宽裕些,就是过几年的乡试,我也敢搏一搏。” 这还是宋程头一次谈起他的家庭,平时他都在读书,所以路鹿也不好问他。 如今宋程谈兴正浓,所以路鹿就知道他是家中独子,有两个姐姐几年前嫁了出去。 谈到姐姐,宋程就有些遗憾,要是他能早考中秀才,姐姐就能嫁的好一些,不像如今,只能嫁个中不溜秋的人家。 宋程的眉宇间沾满了疲惫,路鹿一问,才知道他刚考完没多久就来见他了。 一提到这个,宋程就把手中的木盒递给了路鹿,感激地道:“这段时间,真是多亏了店主的帮助。我现在还是个穷酸秀才,拿不出什么好的,只能送点吃的给你尝尝鲜,希望不要嫌弃。” 路鹿当面打开了手中的木盒,宋程一怔,路鹿才意识到,他最近和一群西方人混多了,竟然忘记了东方的含蓄。 当着别人的面打开礼物,确实有点不大礼貌。 但好在宋程也见过店里的其他客人,尤其是经常和他抢食的吸血鬼猎人,他穷酸的模样令他印象深刻,所以他并没觉得被冒犯,反而笑吟吟地对路鹿解释起这是什么东西。 “店主,这是桂花糕,我们那儿的一种点心。我听说五和斋的桂花糕味道很好,就买了些给你尝尝。” 既然都打开了,路鹿也不再客气。 他拿起一块桂花糕,径直放进嘴里。 就如宋程所言,桂花糕香软可口,入齿清甜,确实相当好吃。 “谢谢,桂花糕很好吃,让你破费了。” 看到路鹿喜欢,宋程也挺高兴。 不枉他花半两银子去五和斋买了桂花糕,只要店主吃的高兴,他这份钱就花的值。 五和斋的桂花糕享誉小城,当然价格也十分昂贵。 宋程买的是专门 分卷阅读120 分卷阅读12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1 送礼用的,所以用来盛桂花糕的盒子都精心雕刻过,显得特别高大上。 要是只是他自己,虽然有了‘秀才公’的身份,这样贵的糕点,也一时舍不得吃。 尤其是他家的财政大权都被爹娘把持着,刚考上秀才就翘尾巴,他爹还不得气得给他一脚。 所以,在买的时候,他就提前跟爹娘有了交代。 他告诉他们这盒桂花糕是供给这段时间一直帮助他的‘大仙’的。 大仙的法力两人有目共睹,所以他们很轻易相信了儿子的话,并再三叮嘱他这事万不可和别人说。 宋程一边应着,一边挑了一盒最贵的桂花糕。 在花银子的时候,他毫不心疼,因为这次考试,让他体会了这段时间店主对他的帮助有多大。 考试之前,他就略有耳闻。 考试要一连考几天,而且考试的环境相当恶劣。 起初,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以为自己是个农家子,是苦惯了的孩子,应付区区一个考场不在话下。 但当到了真正考试时,他眼睁睁地看着有好几个考试因为生病或者是精神崩溃被抬下去,失去了考试的机会,十分可惜,才知道他前一段时间接受的馈赠帮助了他多少。 不得不承认,有了充足的食物,他的体格壮实了许多。 而每天晚上那几个时辰充足的光照,也让他能安心学习,学多了,心里的底气也更足。 所以,即使有考试的压力,他的心态也一直保持平稳。 虽然是头次下场,但他也可以保证自己发挥出了自己的最好水平,由此才能在府试中名列前茅,一举得中秀才。 再三向路鹿表达了感激之情,见便利店外面的鞭炮声连绵不断,宋程灵机一动,就问路鹿他这里是不是过年了。 得到路鹿肯定的答复,宋程就自告奋勇地帮路鹿写了一副对联。 一段时间不见,宋程的字也有了明显的提升,路鹿谢过宋程的笔墨,把真*秀才给他的对联好好收起,准备明儿一早就把对联贴在便利店外面,管它搭不搭,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忙乎完对联的事,又聊了一会儿,宋程就起身告辞。 考上秀才后,他也不能就此松懈,反而要更加努力,才能考上举人。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忙家里的事,所以松懈了读书。 不过等忙完琐事,他还要再次捡起书本。只是以后,他可能就不常来便利店了。 之前多次在便利店蹭吃蹭喝,他也很不好意思。 现在有了条件,他的自尊自然就不容许他再干出这种事。 但临走前他和路鹿说过,即使不来读书,有空他也会常来店里看看。 送走了宋程,时间也不早了。 路鹿听外面的鞭炮声渐止,就赶紧挂牌休息,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清晨一早,他就起床洗漱,然后急急忙忙的把宋程的那幅对联挂在了便利店门口。 在他挂对联的时候,门口路过了一个懂书法的大爷。 那位大爷对对联赞不绝口,他以为这对联是路鹿写的,就跟他套近乎,想让他帮自己也写一幅。 然而路鹿哪能找到写对联的人,古代秀才的笔墨,就算大爷给得起润笔费,他也没空找人,于是他就好声好气的应付走大爷,这才得到了清静。 挂完对联,路鹿简单的吃过饭,就做到了书桌前,开始他的绘画日常。 在过年的这几天,因为回家,所以他丢下画笔,荒废了一段时间。 现在他有了空闲,自然要再捡起来。 就像宋程努力读书一样,画技这种东西也需要不断练习。不管什么技能,长久不用就会逐渐荒废,水滴石穿。 打开电脑,路鹿先欣赏了一番他以前的画。 夜晚便利店带给了他无限灵感,有些东西画出来不好乱发表,他就留起来给自己看。 他不接单的时候,就画自己喜欢的自娱自乐。 有一副画是关于小人国的,那天有位女法师在店里买了雪碧,听说要运回去庆祝节日。 虽然他无缘到他们的世界一看,但凭着脑补,他还是画了一幅小人们围着雪碧畅饮的画。 一排排的穿着法师袍的小人们围着雪碧罐子喝饮料十分不搭,包括其他几幅,比如‘古代书生端坐在桌子上读四书五经,手里还拿着一个汉堡’,要是被不明真相的人看了,一定会骂他瞎几巴画。 虽然路鹿知道自己画的都是真的,但这种事怎么也不可能跟别人讲,他就把这些画当成了日记,每次遇到感兴趣的客人就画一张。 他不打算拿给除自己以外的第二人看,也就无所谓隐私权。 在日积月累之下,关于便利店的画他越画越多。要是都打印出来,准能塞满一个文件夹,数目相当可观。 扫过某幅‘大胡子男子在沙漠里痛饮崂山白花蛇草水’的画,以及一个与巨熊搏斗,手里还拎着个暖壶的混搭男。 路鹿略微一想,就决定了今天该画什么。 就在刚才,新来店里的女孩子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 能流宝石眼泪的女孩,本身就是一幅很好的素材。 尤其是女孩的颜值还挺高,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时髦,省了他添加美化滤镜的麻烦,画起来一定相当轻松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  假如主角的职业是个写网文的,剧情大概是这样—— 主角同学把每晚见到的东西加工一番放到网上,连想素材的功夫都省了,突然好羡慕主角怎么破…… 第九十七章 在桌前画了一天, 一直到晚上,路鹿才放下作画工具,开门准备开店。 熟练的挂好牌子,接下来就是静待客人上门。 话虽这么说, 但如今还是处于冬天。 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冬天上门的客人很少, 所以即使开了店, 路鹿也十分清闲。 “您好,欢迎光临——” 伴着透过玻璃门缝渗入的冷风, 连门铃的响声都开始拉长。 然后,一声童稚的声音顿时打破了沉郁:“哇!这里是哪儿?冻死我了!” “你好,这里是便利店……” 路鹿的话才说了一半, 就注意到新来的客人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短衫。 见状,有了充足经验的他立马回房间拿了一件大衣, 不由分说的给小正太裹了起来。 而由于太冷,小正太也没有对这个突然冒出的人有什么意见。 他乖乖地任由路鹿给他裹衣服,等大衣披身,他才紧了紧大衣, 打着寒颤道:“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会这么冷?” “这里是便利店,一个卖东西的地方。”路鹿给小正太具体解释了便利店, 又道:“至于为什么这么冷,是因为我们这儿正处于冬 分卷阅读121 分卷阅读12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2 天。” “冬天,我那里还是夏天呢。” 小正太摇着头, 神色有些复杂:“我原本还在讨厌夏天,在想要是冬天快点来就好了。现在一见到冬天,我又想回夏天了。” 一开始,小正太严肃的神色还唬了路鹿一跳。 看他肃穆的表情,路鹿还以为他在思考什么深奥的问题,所以刚才他特意没打扰他,任他思考人生大事。 没想到想了半天,小正太想的竟然是这个。 路鹿有些想笑,不过小正太说的也在理,夏天的时候人是会想念冬天,但是真到了冬天,就会觉得冬天也不怎么地。 见小正太还在沉思,闷笑间,小正太打了个打喷嚏,鼻涕也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于是路鹿赶紧扯了些纸巾递给小正太,小正太应声谢过,用纸巾狠狠擤过鼻涕,然后他又把大衣紧了紧,这才觉得好过点。 “喝点热水吧,我再去那件衣服来。” 看到小正太冻得厉害,路鹿知道给的衣服少了,就又拿了几件,这下他把小正太全副武装,他才终于感到不冷了。 “谢谢店主赠衣,我叫伯齐。” 在路鹿去拿衣服的时候,小正太终于消化完脑子里的东西。 于是,向路鹿道了姓名之后,伯齐表示自己可以,就一个人到货架上选想要的商品。 路鹿眼睁睁的看着伯齐离去,其实他很想告诉他,小兄弟你的身高有点矮。 对于路鹿来说很合身的大衣,穿在伯齐身上就有点惨不忍睹……比如那件大衣,就有一块被拖到了地上,随着伯齐的行进在地上拖着,宛若抹布…… 好在,便利店的地刚拖过,而且这两天没有开店,白天也没有客人,所以路鹿就假装看不见,让衣服拖着就拖着吧。 伯齐在货架间穿梭,看他矮矮的身高,想拿最高层的商品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期间路鹿多次想要帮忙,但伯齐坚决坚持自己可以,路鹿就丢下不管,任由他自己折腾。 “唉,拿点什么下饭好呢?”伯齐踮脚仰望,眼睛却死死盯着牛肉罐头:“好想吃牛肉啊,可是吃牛肉犯法,还是算了吧。” 伯齐年纪不大,但也在学堂读了半年,所以稍懂一些律法。 在他的国家,牛是能帮助人耕种的动物,关乎民生大计,因此任何吃牛的人都会遭受鞭笞之刑。 伯齐是个守礼的人,不想知法犯法,所以尽管对那罐印着牛头的罐头恋恋不舍,但最终还是含恨放下,准备选些别的。 他的世界此时正处酷夏,天气十分闷热。 在酷暑难熬的日子里,胃口难免会受到影响。 特别是每日的饭食都单调重复,和昨天完全一样时,胃口就会更加不好。 这天,母亲给伯齐准备的饭食还是豆饭。 比起精米,豆饭廉价、管饱,所以家境一般的伯齐天天吃这个。 伯齐不是不理解自己家的条件,他也从没因为饭跟母亲闹过。 但是理解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 伯齐已经尽力吃单调无味的豆饭,但随着天气渐热,他吃的越来越少。 就像今天的午饭,他只吃了一半就再也吃不下,只能把剩下的豆饭放进盒子里装着,准备带回家当晚饭吃。 下午放了学后,在归家的路上,伯齐心中惴惴,有点不敢回家。 最近,母亲已经因为他不吃饭训斥过他,然而他真的吃不下,弄得母亲恨恨地说出‘就该让你饿上几顿,这样就不会挑食’的话。 母亲的话让伯齐心里很愧疚,他也觉得是自己嘴太挑了。 周围有那么多吃不上饭的奴隶和流民,能顿顿有豆饭吃他还嫌弃,真是太不应该了。 想着想着,可能是天冷的缘故,伯齐的肚子突然又叫了起来。 他这时才知道,自己果然是没吃饱的。 大概是他那儿的天气太热,他被熏得没胃口,才会吃不下豆饭来。 难得有了胃口,伯齐就顾不上寻找开胃小菜的事,而是走到桌椅区,费力地爬上椅子。 然后,他把抱着豆饭的包裹打开,向店主讨了热水,就着热水囫囵把温热的豆饭吞了下去。 由于之前他还在炎热的夏季,所以豆饭还保存着一丝热度。 在寒冷的气温下,能吃一点热乎乎的饭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伯齐有了胃口,就自然不再觉得豆饭难吃,于是他很顺利的把豆饭一扫而空,压在心中的那块大石头也消失不见——至少,今天回去他不用面对母亲的训斥了。 把盛豆饭的食盒包裹好,伯齐站起身,又走到货架前挑选开胃小菜。 他明白,今天是混过去了,但等回到他的世界,温度一高,他又要没胃口。 另外,这几天母亲一直在训斥他,其实她的胃口也不怎么好。 他家的条件有限,他吃什么母亲也吃什么,母子连心,他自然看出了母亲也食欲不振的事实。 平时母亲吃饭都慢条斯理,最近几天她总是一口水一口饭,那饭不是吃的,竟是生咽下去的。 母亲为了给他做一个好的榜样,也勉强自己吃黏糊糊的豆饭,这让伯齐记在心里,就想这次挑的开胃小菜不禁要开胃,还要符合母亲的喜好才行。 对伯齐来说,他个人是偏向肉的。 但是一来他的家境一般,肉的价格高,他恐怕买不起;二来母亲喜好吃素食,如果买了肉,她一定丁点也不吃。 考虑到这儿,伯齐已经决定这次就买好吃的菜,给家里改善一下口味,有了开胃菜下饭,母亲吃的就不会那么痛苦,而他能吃完饭,也能不再被母亲训斥。 思考到了这儿,伯齐踮起脚来费力地拿了一罐叫做‘金针菇辣酱’的东西。 他不知道金针菇是什么菇,只知道这大抵也算一种蔬菜,特别下饭,而且不是肉食,就把它拿了下来,到柜台前准备结账。 “店主,我要这瓶金针菇,这个菇要多少钱?” 伯齐从身上摸出几个刀币,路鹿不知道这些钱的价值,不想拿多,就随便拿了两个作为收藏,就算作收过钱了。 见到店主收了钱,伯齐就心安理得的把金针菇辣酱揣到了怀里。 他虽是个能外出走动的男孩,但介于年纪不大,没有掌管家中的经济大权,所以对物价很不敏感。 两个刀币能买的东西不少,可伯齐不知道具体能买什么,就以为异世界也这个价。 向谢过店主道别后,伯齐脱下厚重的衣服,把辣酱放进食盒,用包裹包好,转身离开了便利店。 “呼——” 一踏出门口,伯齐就感到一阵热风扑面而来。 脱完衣服后他在店里冻得发抖,现在能吹点热风,犹如浑身泡入了温暖的热水,令他无比惬意。 然而,这 分卷阅读122 分卷阅读12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3 也只是最开始。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他出了一身热汗,就又有点想念冷风打在皮肤上的感觉了。 他回来的时候还是下午,但天上的日头还是很毒。 伯齐在去便利店之前,他往前看到了一只狗,那只狗之前一直在朝一颗树跑,他回来时狗离树还是有一半的距离。 凭借这个,伯齐隐约觉得他离开了没多久。 尽管他在店里度过了不短的时间,还吃了一顿饭。 但店主说过‘不同世界的时间流速的是不同的’,他当时还不了解是什么意思,但看到几息之间就跑到树下歇息的狗,他隐约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 明白之后,他暗暗感慨了下,就和那条不断吐舌头的黄狗一样低着头匆匆往家里赶,想要赶紧去阴冷的地方凉快一阵。 冒着热毒的日头,伯齐好不容易赶回了家。 一回家,他就赶紧向母亲季姜讨了碗凉水灌进了肚。 刚在店里吃完半盒豆饭,又在赶路的时候出了一身热汗。 伯齐觉得,他在店里喝的那些水根本不顶用,所以他一连喝了两碗水,才略微消失了渴意。 “伯齐,你今天的饭吃完了吗?” 伯齐的母亲拎起食盒,感受到食盒的重量,她不禁拉下了脸。 但没等她训斥伯齐,她就看到了食盒里的东西,这让她的神色开始凝重起来。 第九十八章 “这是什么?” 季姜从食盒里拎出来个水汪汪的罐子, 罐子一入手,她就觉得不妥,由拎改成捧。 把罐子捧踏实了后,她才转过头去, 开始兴师问罪。 “娘,这是孩儿买的开胃菜……”伯齐小心地打量了下季姜的表情, 发现她没有生气, 才放开了胆道:“有什么不对吗?” “没甚么不对的。”季姜摇头道:“我没问你罐子里装的是什么,我是说, 这个罐子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罐子,就是装开胃菜的罐子啊。” 伯齐先是一愣,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季姜的意思。 这一顿, 他就觉得娘就是厉害,莫非, 她已经知道他之前的那番奇遇了? 都是一家人,没什么不好说的。 而且伯齐一向听娘的话,就把他去便利店的经历细细讲了一番。 听到他说的话,季姜先是皱眉, 仔细打量了伯齐一阵,发现儿子没事,眉头才舒展开来, 脸上也有了丝笑意。 “这就好,这就好。” 季姜展颜笑道。 季姜对自己的儿子很仔细,她相信他是个好孩子, 不是偷鸡摸狗的人。 然而刚看到这个‘琉璃瓶’,她不免胡思乱想起来。 季姜不是怕‘琉璃瓶’是儿子偷的,而是怕他囫囵捡过来,惹出大祸。 但现在知道这是奇遇,而不是会惹上麻烦的事,她的心就放松了大半,开始有闲心关注其他的问题了。 “齐儿,刚才吓着你了。”季姜对儿子笑了笑:“跟娘仔细讲讲,那‘便利店’是什么样的,还有那个店主,他长得甚么样?” 见到季姜露出笑容,伯齐也有几分炫耀的意思,就道:“那个便利店挺怪,不过最怪的还是店主,他的头发好短,好像刚剪过一样……” 跟娘好好吐了一番槽,见儿子的兴奋劲过去,季姜才敛容道:“齐儿,不是娘吓你,这件事,不许跟娘以外的人将,不管是你舅舅,还是你在外结交的朋友,不管任何人,都不准告诉他们,知道吗?” “娘,儿子不傻!” 伯齐赶紧应道:“除了娘,我谁也没告诉,就因为娘是真心疼我,我才讲跟您听!” “娘知道你鬼精着呢。”季姜顿了顿又道:“娘只是怕你头脑发热,提醒你一句,这份奇遇牵扯很多,包括你以后娶了媳妇,也不能跟她说道。” “娘,我知道!我还小!” 一听到媳妇,伯齐就有些羞恼,他还小呢,娘那这个提醒他实在是太早了! 再三叮嘱了儿子,看到伯齐的脸蛋羞的红彤彤的,季姜就不再逗他。 由于‘便利店’的存在神秘非凡,伯齐只是去了一趟就捎了个琉璃瓶回来。 季姜略一想,就知道能用‘琉璃瓶’装腌菜的地方有多不凡。 也因为这个,她把原本打算做的事都放下了,径直问伯齐讨过红石,用几股子线穿过红石,好好地让伯齐挂在脖子上,这才道:“娘看这块石头上有个洞,就用线穿上了。你把它好好戴在脖子上,睡觉、洗澡也不许摘,要是有人问,你就说这是娘给你求来的,知道吗?” “儿子明白。” 做完这件要紧的大事,季姜才关心起儿子的吃饭问题。 她刚才看过食盒,里面的豆饭都没了。 她原本还在想伯齐哪来的好胃口,但听完便利店的事,她就知道了缘由。 天冷,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的食欲。 然而伯齐能到便利店里做客是偶然,现在他回来了,还是要面对酷暑所导致的食欲不振。 这几天她是训斥过他挑食,但是每天这样逼着儿子硬吃,她也不忍心。 于是,她先让出了一身热汗的伯齐先去树底凉快,等到了饭点,她才招呼伯齐道:“娘知道你这几天吃不下饭,你看看,今天晚上吃什么?” 能吃什么,还不是豆子? 伯齐闭上眼都能猜到,但是娘的语气明显不是这样。 带着几分好奇,他走到餐桌前,这一看,他就喜不自禁:“娘,是豆羹!” “娘知道这天气豆饭不好咽,就去你二伯家借了驴,磨了些豆粉回来。以后咱每天晚上吃豆羹,这样你总能多吃点了吧?” 比起嚼起来费力的豆饭,容易吞咽,滑腻的豆羹好了不知几倍。 捧着豆羹,伯齐没费多少力就吃了半碗。 但是肚子一踏实,他就不安地道:“娘,我不吃豆羹了,其实豆饭也挺好吃的……您看,今天中午我就全吃光了呢!” “别扯这个,你还能天天去那仙境不成?” 季姜点了点伯齐的额头,道:“娘还不知道你的小心思,我告诉你,别操心了。借驴,就是多织几匹布的事。你娘织布织惯了,也不差这几匹,你就读好你的书,小孩子家别胡思乱想。” 季姜的话让伯齐眼眶有点红,他也明白,为什么父亲一死,他二伯家就变了态度。 娘为人刚硬,在父亲死后拉扯起了这个家。 孤儿寡母的,什么难听的话他都听过,但是娘听罢只是笑笑,不往心里去,他这个做儿子的也只有加倍努力,早点出息,才能摆脱拖油瓶的地位,真正为娘分担。 其实,有的时候,伯齐宁肯自己从没出生。 要是没有他,娘是不是早就能嫁给好人家,过上顺遂平 分卷阅读123 分卷阅读12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4 安的日子了? 这话他不敢跟娘说,怕娘气得打他,也怕娘去找外面说这风凉话人的麻烦。 但是伯齐心里知道,是自己连累了娘。娘这样为他想,他这几天挑食……也确实是太过分了。 他不禁更愧疚了。 伯齐莫名陷入低落的情绪,季姜看出了儿子突然不高兴,却不知道他到底有什么烦心事。 知道自己儿子是个报喜鸟,就知道说好话,季姜也不问他,直接找了个话题引开他的注意:“齐儿,刚才你说那个琉璃瓶里装的是开胃菜。你去先生那里念书,也不好带豆羹去,不如今晚上尝尝这开胃小菜,能让你晌午多吃两口豆饭,也是好事。” “对了,还有开胃菜,我竟把这个忘了。” 季姜一说,伯齐就眼前一亮。 回家后事情太多,他被娘弄得战战兢兢,竟忘了他一开始带开胃菜的目的。 娘跟他说了,这琉璃瓶是贵重的宝物,比牛肉还贵。 当时他光顾着不安去了,心想自己占了店主大便宜,该怎么还,好在娘后来安慰他,给他想好了法,他才不再忐忑。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样白占人便宜的事,读了书已经明理的他是绝不会去做的。 听娘分析,那个叫‘便利店’的地方连装腌菜的罐子都是琉璃瓶,一定是不把这种稀罕物放在心上的。 所以,如果他想要回报店主的馈赠,就应该带一些他们这儿的新鲜玩意,无论贵重,总是一份心意。 心神略定,伯齐就坐在坐位上翘首以待,等着琉璃瓶里的腌菜。 因为琉璃瓶有大用,所以季姜先把琉璃瓶里的菜都倒腾出来,放到了另一个瓦罐里。 然后,她悄悄在屋里把琉璃瓶洗净,把上面花花绿绿的纸张撕掉,才把琉璃瓶收好,拿着瓦罐去给儿子夹菜吃。 虽然换了个地方盛,但白生生的金针菇上沾着红彤彤的油,一看就能勾起人的食欲。 见到儿子心里痒痒的样子,季姜抿嘴一笑,用筷子夹了一点放到他的碗里,果然,这小子一闻到味就迫不及待地吃了起来。 “唔,好吃!” 伯齐就着豆羹吃了一口金针菇辣酱,这一入口,他就被辣的不行。 但是辣能下饭,在辣劲过了以后,他就忍不住把剩下的半碗豆羹和着金针菇辣酱一起吃了。 等留下一个空空的碗后,他不好意思地对季姜道:“娘,这个好吃,你也吃。” “娘会尝的。” 望见伯齐吃的这样香甜,季姜也起了几分好奇。 她给自己也挑了一点,一尝就眼前一亮。 这辣味的金针菇颇合她的胃口,但和辣味的茱萸不一样,显然金针菇辣酱的味道更能引起她的食欲。 她喜欢,看儿子的样子,应该也是喜欢的。 金针菇辣酱就这么点,而且那店里盛辣酱的罐子都是琉璃的,不好再买,所以,季姜只尝了一点,就把剩下的收了起来,等着以后让伯齐中午下饭吃。 收起辣酱,季姜把儿子赶去读书,自己却思考了起琉璃瓶的事。 她只告诫伯齐不要出去乱说,至于琉璃瓶的具体用处,她却还是想好了的。 这个琉璃瓶,留是一定不能留的。趁着这个机会,她要托人把这琉璃瓶买了,换些钱给伯齐攒着。 很快,伯齐就会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学业也会初有所成。 她一个妇道人家,虽不能陪伯齐游历,但也知道,一直在一个地方闭门造车没有好处。 有了这笔钱,家里的经济能宽裕些,等伯齐大了,供他游学的花费也有了。 她不想把他拘在一处,只有走过看过,学到的知识才能真正变成他自己的东西。 …… 便利店 伯齐走后,路鹿把之前的冬衣重新收好,然后再度回到店里。 然而他一回去,就看到了一副十分让人尴尬的场景—— 一个少女疼得蹲在地上不动,而且在她的衣服上,还沾染了一片可疑的血迹…… 第九十九章 刚一见, 路鹿还以为少女是受伤了。 然而血迹在的地方十分微妙,而且少女捂得是肚子。 在愣了一瞬后,路鹿就突然明白了什么。 于是他默默移开了视线,假装什么也没看到。 虽然他从没处过女朋友, 但在中学的生理课上大家都学过相关的知识。 女生一个月一来的那个…只要不是傻子应该都知道。 少女蹲在地上一直不动,看起来挺难受的, 但路鹿却觉得不是一般的难办。 如果是个现代女孩, 他斟酌一番,还是会去上前帮忙的。 中学时代有的女生大大咧咧, 大姨妈沾到凳子上都不知道,这时候一般发现的人都会帮忙遮掩,给她提供一定的便利。 然而, 一般这种事都是女生帮助女生,男生看见了也会假装并没看到, 以免引起女生的尴尬。 更何况,眼前的这位少女明显是一名古代女子,古代女子一般都对名节很看重,所以要不要上去, 路鹿真的难以决定。 在他犹豫不决间,少女已经艰难的抬头,把便利店打量了遍。 姬月红仍然保持着蹲伏的姿势, 但是脑子却清楚的很,她来店里没多久就发现了脑子里多出了一段信息,通过阅读这段信息, 她知道自己到底来了什么地方。 一个……位于异世界的便利店。 姬月红记得,自己前一秒还在颠簸的马车上,但是下一秒,就冷不丁到了这个地方。 如不是幻觉,那么她确实能放松一会了…… 知道这里是没有仇家的异世界,姬月红紧绷的全身松懈下来。 然而,小腹处不时而来的阵阵抽痛却让她蜷起身体,连动根指头都觉得费劲。 一定是因为最近一直喝凉水的原因…… 姬月红想。 在遭受罹难之前,她也是养在大宅里千娇万宠的大家小姐。 作为姬家的大小姐,她平日里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到了女人家最难受的日子,被照顾的更是无比精细。 不说各种补品,至少一碗滋补养身的热汤绝不会少。 而现在呢?能有一碗热水,她就要谢天谢地了。 逃离大宅的时候,众人都无比匆忙。 那些贵重的金银软细,因为情况危急,他们都没有多带,大多丢在院子里任人糟蹋。 除了万不能缺的印信,其余能丢弃的,他们都丢下了。 到了这种地步,她当然不会记得带女人每月都必不可少的东西,因为那平时是她的侍女要担心的事。 而现在,姬月红终于尝到万事都要侍女挂心的苦果了。 在逃难的路途上,因为一路颠簸,她的月事竟然早来了几天。 想 分卷阅读124 分卷阅读12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5 当然,她被猝不及防的月事弄得十分窘迫。 旅途艰难,紧追不舍的仇寇不会给他们休息的时间。 姬月红怕被追上,误了一干人的性命,自然不会为了这种小事让侍卫们停下。 于是,她就用匕首割了点布,做了块月信带勉强垫着,倒是对付了几天。 但是,到了今天,这种对付着用的布开始不行了。 由于逃难的原因,他们没有时间烧火做饭,所以这几天吃的都是硬邦邦的干粮,就着冷水喝。 既然吃饭都对付过去,烧水就更不用说。 这些天的水都是喝的那天带的,每次快喝完了,会有侍卫去附近找水,当然,带回来的水都是冷的。 来月事的几天一直喝凉水,这让姬月红的月事发动的十分滞涩,前几天的量很小,那块布才能对付过去。 而几天,一直滞涩不通的月信却如山崩海啸般狂涌,一下子沾脏了她的衣服,让她一个人在马车内又羞又窘,却无处说道。 那些侍卫,要是有了妻子的还好说,见到了肯定会假装没看见,给她这个大小姐几分面子。 但要是被那些没有成亲的愣头青看见了,免不了要挂心她‘是不是受伤了’。 一想到会陷入如此窘迫的境地,姬月红就头上发汗,连不时抽痛的小腹都顾不得。 “这,这里卖水吗?我要买一杯,要热的!” 又一阵抽痛,姬月红终于忍不住,朝店里唯二的活人喊道。 “有,马上。” 见到少女主动朝自己喊话,路鹿也顿觉轻松。 趁他打热水的功夫,姬月红艰难地把自己移到椅子上,就缩在上面不动。 而路鹿也赶紧用纸杯借了一杯热水,递给了这位生理期的倒霉姑娘。 “多谢。” 用手接过杯子,姬月红忍着吃痛应了一声。 这几天一直冷饮冷食,她的手脚,乃至全身都是冰凉的。 有那么几个瞬间,她都以为自己会冻死在车上。 尽管她全身都包的严严实实,比在外面冒着寒风赶车的侍卫暖和的不知凡几。 从丝丝抽痛中回过神来,感受到指尖烫人的温度,姬月红头一次迫不及待地喝起水来。 明明就是寡淡无味的热水,连红糖也没加,但是在姬月红看来,在此刻,这比什么汤水都让她感动。 急匆匆地把热水喝干净,姬月红才觉得好受一些。 自从她葵水初至,还从没有这样痛过。 她总算明白,以前她来月事的时候为什么娘不让她喝凉水,也不让她吃冷果子。 因为要是一痛起来,那真是要命的痛啊! 喝完热水,姬月红一直惨白的脸蛋才渐渐有了一丝血色。 坐在椅子上,她开始静静思量以后该怎么办。 姬家惨遭巨变,这一路前路未卜,她是否能活到得救的那天还未曾可知。 若是被对方捉住,她作为仇家之女,必然不会有好下场。 两家的情况,很久以前爹和娘就跟她讲过。 她是家中长女,父母都不瞒她。因此,比起还懵懂的弟弟,她明白两家的仇恨已经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 真有那天,如果她真被捉去,她一定会找机会自行了断。 因为她知道,落到仇家手中,一定会生不如死,与其受对方的折辱苟活,还不如先走一步,还能留分体面。 一想到生死攸关之事,她就觉得,眼前的尴尬竟不算什么了。 或许,这是唯一的好处吧…… 她不由苦笑。 难得能到一个安心的地方考虑将来,姬月红知道自己到了一个不可思议之处,不免怀抱了几分希望。 于是,在又讨了一杯热水慢慢饮下后,她恢复了力气,谦恭地道:“店家,敢问您这里有兵器和毒药吗?” “没有。”路鹿道:“我帮不了你。” 听到店主的答复,姬月红的手颤了几下。 但很快,她就苦笑一声,觉得自己太天真了。 是啊,即使有了武器和毒药又有什么用呢?她身边就这么多人,面对一波波的敌寇,是永远杀不完的,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逃。 只要逃到红月城,见到父亲,他们就能得救了。 重新理好心情,姬月红不再妄想反杀的事。 她决定接下来以掩盖行踪为主,一切都等见到父亲后再另作打算。 知道她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后,姬月红淡然了,于是,她开始想解决另一件亟待解决的事。 “店家,没有武器,那么你这儿有棉花和布帛吗?”姬月红道:“如果有针线,我也要些,不论要多少银子。” “针线盒这里倒是有,但没有棉花和布帛。”路鹿打量了她一眼,犹豫了一番,还是道:“冒昧问一句,你要这个是不是为了每月一次的难处?” 姬月红小脸一红,但还是装作淡然地道:“是,既然有针线,就赶快拿给我吧。” 女子家的月信带,向来都是闺阁中自作自用的。 所以,即使这东西天下有一半的人每个月都要使,但在外面,还真没有卖这个的。 姬月红要针线,要布,也是打了自己做一条的心思。 所以,听到路鹿一问,她暗恼这店家忒不懂事,这种事心里知道就行了,怎好大大咧咧的说出来。 趁店家去拿针线的功夫,她思忖着虽然没有布帛,但车垫上还有几块布,她撕几块还能对付一阵。 反正过了这一次,再要来就是下一个月了。 而下一个月,再慢她都该到达红月城。 如若到不了,她自然也没必要再用这个,横竖就是这几天的事。 “那啥,这是针线盒,请拿好,还有这个……”路鹿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咬牙道:“我们这儿的女子,来大姨妈的时候都会用这个,听说女生看到它自然会懂怎么用,你先拿着看看吧。” “你,你这人……”怎么能如此无理! 突然被告知这种话题,姬月红的脸瞬时腾地一下烧红了。 也不知道是气还是羞,她一把夺过软绵绵的袋子,连看也没看,拿起卫生巾撂下银子就夺路而逃。 “哎,等等,你的针线盒忘拿了!” 在她跑路的时候,路鹿隐约看到,她的裤子那处,好像红色的痕迹蔓延的更多了…… 算了,这一定是他的错觉。 默默把沾上红色不明液体的椅子清理干净,路鹿收起银子,把针线盒放回了远处。 做完这一切,时间也不早了,于是他早早洗漱入睡,却总是抑制不住自己思考一个问题。 虽说都是女的,但是古代的女人,大概能明白那啥怎么用吧…… 第一百章 天气越来越冷, 在零星下了几场小雪过后,第一场大雪终于来临 分卷阅读125 分卷阅读12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6 。 这天,路鹿照常外出晨跑。 在晨跑的路途中,他望见了好几个雪人。 在公园的正中央、在小路的一旁, 甚至在车盖上…… 纯白的大雪为熊孩子们提供了无尽的玩具,于是, 在学校里憋了一年的他们开始尽情的作。 仗着中心湖上也结了厚厚的冰, 竟然有几个熊孩子跑到湖中央去堆雪人了,也不怕掉下去。 熊孩子们玩的火热, 看他们热火朝天的样子,路鹿也勾起了几分童心。 于是,回到便利店后, 他也在门前堆了个雪人,任它伫立在那里, 充当门神。 …… 夜晚,许久不见的胡里终于来了一趟。 见到路鹿,胡里的表情像见了亲人一样,无比感动。 不过他穿着夏天的衣服, 还在哆嗦,等接过厚实的衣服换上,他才挪动发紫的嘴唇, 说出一句打着颤的话:“恩人呐,我可终于来了。” “鬼才能想到,红石的冷却时间竟然这么长!” 喝了杯热水暖身, 胡里找了张椅子坐下,开始跟路鹿絮叨他这段时间的经历。 自从在便利店里拿了一堆物资以后,他在木排上就浪了几天。 因为他以为很快还会回便利店,开头几天就放开了肚皮去吃,结果等过了五天,红石还没动静,他才感到一丝不妥。 尽管他在便利店里拿了不少东西,但是木排就这么大,他能拿的东西也有限,所以半个多月后,他带的那些东西还是吃完了。 食物临近告罄,他不得不在海上重操旧业。 那些被他嫌弃的海藻,不管味道如何腥咸,也要捏着鼻子吞下去。 包括从海里捞到的小鱼海贝,没有条件,只能生吃。 胡里安慰自己这是生鱼片,苦着脸吃了几条,结果肠胃不适,闹了两天腹泻,折腾的他苦不堪言。 在食物方面,胡里很是手忙脚乱了一番。 但最为关键的淡水,却没有费他多少力气。 胡里的运气不错,在淡水只剩一点的那几天,天上下起了大雨。 他趁这个机会把所有的矿泉水瓶都装满了,轻松解决了饮用水的问题。 “喝的方面还好,倒是没有渴着。”胡里苦笑道:“就是吃的,我回去以后再也不想看到海鲜了,我现在一闻到咸味的东西就想吐。” 胡里的遭遇让路鹿极为同情,每个位面的时间流速不一致,这他也没办法。 胡里好不容易来一趟,自然要好好整饬一番。 于是,他和前一次一样借了浴室,用热水冲洗了全身。 在海上漂久了,他的身上出现了一些脓疮。现在用热水泡一泡,痛是挺痛,但是比海水上身好多了。 有雨的时候就有了可以饮用的淡水,但有的时候大海会和着雨发怒,淋他一身。 全身都是咸咸的海水,那滋味妙不可言。 清理休眠,又吃了一碗热腾腾的泡面,胡里感觉自己终于又活过来了。 见胡里有了几分精气神,路鹿就趁空把信号弹和熊皮法阵的事跟他说了,引得胡里连声道谢。 “真是谢谢了,兄弟,我要是能得救,一定不会忘记你的。”胡里紧紧地握住了路鹿的手:“还有法师先生和那位女士,我也非常感激他们,如果有什么我能做的,一定要告诉我!” “我会的。”路鹿道:“帮你的那名女生想要好看的贝壳,你有机会多留意点就行了。至于法师先生……他应该不需要什么,不过我会把你的感谢告诉他们的。” “谢谢。” 胡里激动地接过信号弹和熊皮法阵,把它们揣在身上。 便利店的奇异给了他充足的信心,他相信有了这两样东西,他一定能很快脱离险境。 又在店里逗留了一会儿,胡里又痛喝了好几杯热水,才提溜着一堆东西念念不舍的走了。 虽然对便利店抱有信心,但他怕中途出什么意外,还是拿了比上次还多的物资揣走。 从便利店里离开,一睁眼胡里就看到了自己的那条小破木排。 他把物资小心放好,这次他打算省着点吃,免得又要面对吃海藻的窘迫。 因为在便利店刚喝过水,所以他现在并不觉得渴。 于是,他先把水储存好,接着打卡那块被路鹿激发好的熊皮,依言放在木排上,让熊皮牵引着木排跑。 到了晚上,熊皮上的符文在黑夜里闪闪发亮。 快到黎明的时候,胡里终于见到了一个多月以来的第一块陆地——一座孤岛。 终于见着陆地,胡里几乎是蹦着上了岸。 上了岸之后,他遗憾的发现岛上并没有人迹,这让他有些沮丧。 但好在,他还有那颗信号弹,手握信号弹,他就不慌。 把所有物资都从木排搬到岸上,胡里想了想,还是没有扔掉木排,而是把它好好的保存起来。 然后,他拆了包压缩饼干嚼着,一边思量要不要现在开始用这颗信号弹。 用了,但要是信号弹失效后人还没来呢? 但是不用,一定不会有人能找到这块地方。 思忖了一番,胡里最后还是决定用。 他狠狠心,按路鹿讲得方法放出了信号弹。 信号弹放出后,果然和他说的一样,鲜红的信号仿佛是烙在天空中一样,久久不散。 看到显眼的信号,胡里才多了几分信心。 店主给他的信号弹足够他用一个星期,如果一个星期还没得到搜救,他就认了。 不过,对此他并不担心。 现在他好歹到了陆地上,就算一时半会儿等不到救援,他也可以在陆地上就地取材,来一场孤岛求生。 孤岛求生听起来很惨,但是比起整天担心船翻了,整夜睡不好觉,害怕自己变成鲨鱼的鱼食,能在陆地上生活,已经是帝王级的待遇了。 因为不知道救援何时才会来,胡里用手头的工具搭了个简易的棚子,作为晚上住的地方。 每个月可以到便利店补充一次物资,这是他最大的依仗。 只要便利店不关门,他的生存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剩下的,就是寻求救援,等待搜救。 第二天,胡里在晨曦中醒来。 由于之前在便利店休息了一顿,所以他精神很好。 难得心情不错,胡里清点了下剩下的物资,就开始为自己的生活环境忙碌。 他找了更多的枝叶装点自己的住处,在探索岛屿的时候,他还找到了不少椰子。 于是,他就捡了一些抱回了自己的住处,砸开一个美美喝了一顿,顺便吃净香甜的椰肉。 不得不说,椰肉的味道给了他很大鼓舞。 有吃有喝,还有新鲜的水果可以享受。 胡里苦中作乐,觉得如果不是这场灾难,他得奋斗 分卷阅读126 分卷阅读12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7 好久才有机会来大洋中心的小岛度假。 讲真,如果不是他正处于失联的状态,他一定会爱上这样平静的岛屿生活。 每天一睁眼就是海景,手边尽是原生态的海鲜,尽他取用。要是身边再多一个美女,这就是神仙不换的日子了。 在孤岛上过了几天,胡里逐渐习惯了岛上的生活。 孤岛的尺寸不大,所以就这几天,他就把孤岛转了个遍。 孤岛上的物种种类不多,这让他有些失望,但也感到庆幸。 岛上的动植物是单调了些,但也没有能威胁他生命的动物。 知道这点以后,胡里在岛上的睡眠质量就直线提高,再也不会半夜惊醒了。 一个星期过后,胡里的信号弹用完了。 他整整放了一周的信号弹,但是迟迟没有人来,这让他不免有些灰心丧气。 这天,在他蹲在岸边愤愤地闷喝饮料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天上传来直升飞机的声响。 他抬头一看,天上飞着的正是他朝思暮想的救援飞机。 原来,那些信号弹还是有用的。 “在这里,在这里!” 他听见自己大声呼喊。 隔着这么远,远在飞机上的搜救人员自然听不到他的声音。 但好在,信号弹的作用使它们确信人就在这个岛上。 于是,尽管经历了一番波折,最后搜救人员还是找到了他,把他救上了直升飞机,带他离开了孤岛。 历时两个月的挣扎求生,到今天为止终于划上了句号。 一时间,胡里的大脑一片空白。 终于可以……回家了。 …… 胡里走后,路鹿在座位上坐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当纸杯里的水变凉后,他才恍然回过神来,一把拉开了帘子,开始看自己白天堆的雪人。 因为今天的天气很冷,白天还零零星星地下着小雪,所以他堆的雪人仍然伫立在那里,完好无损。 便利店是他的一亩三分地,熊孩子们再熊,一时间也熊不到这儿。 路鹿看着没有缺胳膊少腿的雪人,心里十分欣慰,他想着公园里的雪人,有些被熊孩子们糟蹋的不成样子。有的甚至只剩下半个身子,立在雪中能逼死强迫症,看起来怪可怜的。 “丁铃铃铃~” 随着欢迎光临的响声,一阵清脆的铃铛在店里响起。 路鹿往门口一看,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兄弟站在门垫出,正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看,外面也有雪人!” 他听见双胞胎中的一个这样叫道。 第一百零一章 双胞胎穿着同样的厚衣服, 戴着同样的围巾,有着同样的褐色头发。 路鹿顺着他们指的方向一看,窗帘的一端漏了一个角,难怪双胞胎看见了店门口的雪人。 “哥哥, 那个雪人好有意思!” 双胞胎中的弟弟双眼发亮,他盯着那个雪人看了好一会儿, 才依依不舍地收回了视线。 与弟弟彼得相比, 瑞德一开始也被雪人吸引了注意力。 但是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挪了地方。 于是, 他不动声色的把弟弟护到了身后,开始打量起这个陌生的地方。 “彼得,小声点。”他这样道。 瑞德的提醒让彼得回过神来, 他这才发现自己离开了白茫茫的雪地,来到了一个不认识的地方。 陌生的地脚让彼得感到不安, 但好在有哥哥在,他才不那么害怕。 “哥哥,这里是什么地方?”他小声道。 “我也不知道,或许我们被女巫抓走了?”瑞德胡乱猜测着。 瑞德的话让彼得有些惊慌, 但彼得被教育过越到这种时刻越不能慌,于是他安稳下来,紧紧握住了哥哥的手。 “两位, 这里是便利店,你们有什么需要的吗?” 感到小朋友们有些慌,路鹿感觉开口打断了他们的胡思乱想。 因为怕外面的人看到便利店里的情况, 他走过去拉进窗帘,挡住了雪人。 这让彼得有些遗憾,但很快,害怕和好奇占了上风,他和哥哥一起不安地看着眼前的成年人,想看他要做什么。 “这里是便利店,不知道你们那儿有没有这样的商店。便利店嘛,就是买东西的地方,你们仔细想想,就会明白这是个安全的好地方。” 路鹿的话让兄弟俩相顾惊疑。 他们对视一眼,相继闭眼回想。 想了一会儿后,他们果然明白了这里是什么地方,于是两人放松下来,开始缠着路鹿问东问西。 “先生,这太神奇了,您是怎么把这些东西塞到我们脑子里的,您是伟大的魔法师吗?” “先生,您可不可以把历史知识也印在我的脑子里?您知道的,历史太难记了,我们为什么要学某个人在某某年做了什么事呢?这太费脑筋了!” 没有了不安后,双胞胎的热情让路鹿非常吃不消。 他总算明白为什么一个小孩等同于五百只鸭子了,小孩子,尤其是七八岁的小孩子,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为了让双胞胎安静些,路鹿不得不想写法子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于是,他想了想道:“两位,你们来这里有什么想买的东西吗?这里是位于异世界的商店,或许会有你们世界没有的东西,要不要买一点回去玩?” “买东西,是的,我们确实需要一个东西。”彼得眨着闪亮亮的眼睛道:“哥哥,刚才我们在堆雪人,正缺两个扣子当眼睛,我们在店里买些扣子吧!” “嗯,我们买扣子!” 彼得的话让瑞德十分赞同。 在向路鹿问了地方后,两人一同蹦跳着跑向放扣子的地方。 便利店有针线,也有一些好看的扣子。 兄弟两人在几种扣子间浏览了一会儿,最后选了一板纯黑色的扣子,两人拿着扣子找路鹿付账。 “先生,这几个扣子要多少钱?” “听说魔法师都不收钱,那么您这里收什么呢?”兄弟俩争先恐后地道。 “嘛,既然是异世界的商店,收什么东西都随便了。”路鹿道:“你们有钱就随便给两个,没有钱给别的东西也行,只要你们觉得有价值就行。” “那么,我可以用这个付账吗?” 彼得从兜里掏出几朵皱皱巴巴的纸花,纸花染上了不同的颜色,熏染的很漂亮,而且路鹿凑近一闻,还能闻见淡淡的香味。 看彼得喜爱的眼神,这应该是他的珍爱之物。 “用这个付账没关系吗?给我以后就不能后悔了。”路鹿道。 “没关系的,先生,我们想堆雪人。”彼得道:“这个纸花在家里我还有其他颜色的,先生,以后来店里,我还可以用它换东西吗?” 分卷阅读127 分卷阅读12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8 “能。”路鹿道:“假如那时候便利店还开着的话。” 拿到纽扣,瑞德兄弟两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便利店。 离开便利店后,他们握着纽扣,牵着手,再次踏入了那个冰天雪地的世界。 “哥哥,我们堆的雪人还在那儿呢!” 瑞德兄弟两人站在窗户前,兴高采烈地眺望着不远处的雪人。 他们凝视着手中的扣子,有种劫后余生之感,因为没有这个扣子,他们险些就要做出错事了。 在不久之前,两人看到地上厚厚的雪层十分兴奋,就开始动手堆起雪人。 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他们终于滚好了两个硕大的雪球,把雪人的身体堆砌好,然后,就是装点雪人的五官。 参照着他们瞧过的其他雪人,他们用水桶当雪人的帽子,用树枝当雪人的手。 为了让雪人更加好看,他们还从地窖翻出一串红彤彤的辣椒当雪人的嘴,以及一截长长的胡萝卜组成雪人的鼻子。 雪人的五官眼看就要堆砌而成,但在装点雪人眼睛的时候,两人却犹豫起来。 因为,他们做得雪人多好看呐,如果用普普通通的石头当雪人的眼睛,岂不是糟蹋了他们的这番辛苦? 两人立志要堆一个最好看的雪人,所以万万不肯敷衍以对。 两个最伟大的雪地艺术家,在头脑发热之下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 他们要用最好看,最纯黑的扣子装点他们的雪人! 于是,趁着头脑发热,胆大包天的两人就悄悄的溜进了屋子,想要剪下妈妈大衣上的扣子做雪人的眼睛。 事实上,如果不是中途被传送到了便利店,他们就真的要动手了! 现在,被便利店打了叉,冷静下来的兄弟两人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刚才……他们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那可是妈妈的大衣啊,他们怎么就敢动手呢?妈妈会把他们撕了的! 带着劫后余生的庆幸,两人溜到厨房,偷吃了五六匙砂糖压惊。 吃完砂糖,两人机智的用勺子搅了搅砂糖,力图做出砂糖还是那么多的假象。 然后,他们把砂糖放回了原味,又悄悄地溜出了厨房,准备继续去堆他们的雪人。 “鼻子,嘴巴,帽子……”瑞德边说边掰着手指:“还差眼睛和耳朵,但是这是雪人,应该不需要耳朵。” “是啊,别人堆的雪人也没有耳朵,雪人有耳朵不好看。”彼得想了想,又肯定地道:“雪花就是他的耳朵,所以雪人不用堆耳朵。” 两人窃窃私语了一番,最后决定再给雪人添点东西。 瑞德解下自己的红围巾,围到了雪人的脖子上,而彼得则把纽扣安在雪人的鼻子上方,充当他的眼睛。 “看,我们的雪人做好了!” 把东西安放完毕,两人往后推了两步,开始欣赏自己的大作。 “呼噜~呼噜~” “扑簌簌——” 一阵奇怪的声音传来。 两人惊异地朝前方看去,只见刚刚被他们堆好的雪人正挥舞着两根黑色的树枝,在挣扎着从地里拔出腿来。 “彼得,你给这家伙做腿了吗?” “没有啊,哥,哪有给雪人安腿的啊!”彼得带着哭腔道。 从小在临近极北之国的地方长大,兄弟两人从小就听了不少关于‘雪人’的恐怖故事。 现在,眼看着一个活生生的‘雪人’复活,两人吓得魂飞魄散。 但是,可能是太害怕的缘故,尽管非常想跑,他们的腿却像是僵了一样,一动也动不了。 “你们好呀?你们看见创造我的人了吗?” “我们,我们就是。”不知怎地,彼得大起胆子道。 “雪人先生,是我们,我们刚才捏了你,有什么事情吗?” 瑞德往前走了一步,挡在彼得前面,战战兢兢地道。 “谢谢你们,小主人,是你们给了我生命。”雪人摇着黑树枝,用黑树枝的枝桠摘下水桶帽子:“有什么是我可以为你们效劳的吗?” “没有,雪人先生,请你离开吧。”瑞德警惕地道。 “是,是这样吗?”雪人惊得一抖:“你们什么也不需要吗?” “我可以陪你们玩,帮你们干活,你们有什么愿望,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帮你们实现的!”雪人挺了挺带着红围巾的胸脯,不安地问:“真的,你们真的不需要我吗?” “抱歉,我们不想和一个雪人玩。”瑞德坚持道。 瑞德的拒绝让雪人十分沮丧,它歪歪头,水桶帽子不堪重负,随着沉重的心情掉到了地上。 见到小主人们没有挽留他的意思,雪人落寂地弯腰捡起帽子,连向上弯起的辣椒嘴也抿成了一条直线,显得特别可怜。 雪人在原地逗留了一会儿,希冀能得到一丝半点的挽留,但无论他怎么看,两位小主人都没有挽留他的意思。 在挣扎了一分钟过后,雪人终于接受了这个残酷的事实。 于是,它垂下头,垂头丧气的缓缓挪步离开,一步一个脚印。 “等等,雪人先生!” 听到身后的呼唤,雪人惊喜地转头:“小主人,我就知道你们会需要我的!” “不,雪人先生,我想说的是你的帽子又掉了……”彼得迟疑地道。 第一百零二章 彼得的话让雪人受到了一万吨重击, 它弯腰默默捡起帽子,重新扣到了自己的头上。 然而,它这一弯腰,就再也直不起身体来了。 “我知道, 你们都不喜欢我,我走, 我走……” 它黝黑的纽扣眼睛涌出了眼泪, 这眼泪一出现就变成雪花糊了兄弟俩一脸。 这情景怎么看怎么滑稽,但看见雪人哭得这么伤心, 彼得还是动了恻隐之心。 于是,彼得一把抹去满脸的雪,一边偏头对瑞德道:“哥哥, 我们跟它玩一会儿吧,说不定, 它真是一个好雪人呢?” “是的,是的,我向凛冬之神发誓,我是个好雪人, 从我出生起就是!” 听到彼得的话,刚走没几步的雪人飞一般的折回来,对着瑞德低头哈腰。 看到雪人又滑稽又可怜的样子, 瑞德也不再坚持。 于是,他和弟弟一起和雪人玩了起来。 几天过后,三个就成了要好的朋友。 瑞德兄弟两人在临近极北之国的地方长大, 因此一到冬天,他们就被困在家附近,同龄的玩伴只有彼此。 现在多了一个雪人,兄弟俩玩起游戏来都更加开心。 尤其是雪人在平日的玩耍中都想方设法的让两人高兴,所以两人每天都玩的十分尽兴,也就更加喜欢雪人了。 在寒月之国,每年的冬季一共有六个月。 在漫长的冬季里,瑞德两人和雪人一起打过雪 分卷阅读128 分卷阅读12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29 仗、一起砌过冰屋。 他们甚至一起偷过砂糖,但是让他们惊异的是,雪人竟然也能吃砂糖和巧克力! 不过,和他们不同的是,雪人不能吃热乎乎的巧克力酱,它只能等巧克力酱凝固成巧克力,才能把它放到嘴里。 雪人的这点有些奇怪,但兄弟两人一想就觉得这很有道理。 毕竟,雪人是雪做的呀,雪做的雪人,自然是怕热的。 …… 冬季临近结束的时候,雪人闹了一个大乌龙。 那天,是圣诞节的第二天。 瑞德两人临睡前准备好了袜子,然后早早的睡了。 结果,在半夜十分,他们听到了一身沉闷的呻吟声,这一下子惊醒了两人。 他们划开火柴一看,只见雪人拿着一根木棍,正喘着寒气。 “小主人,你们看,刚才有一个人鬼鬼祟祟的站在你们床前,想要对你们不轨,但是别担心,我已经把他给打晕了!”雪人放下木棍,一脸骄傲的邀功道。 雪人的话吓住了兄弟俩,他们赶紧点燃蜡烛,用烛光照着往下看。 只见,在雪人的木棍下面,赫然倒着一个穿着红袍子的老人。 两人蹲下一看,白胡子、红帽子、还有红色的大口袋,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圣诞老人嘛! “圣诞老人来了,他是给我们送礼物的吗?” 彼得十分兴奋,但瑞德的心情却十分不好。 “彼得,圣诞老人好像被雪人打晕了,他应该送不了礼物了。” 和单纯的彼得比起来,瑞德想的更多。 圣诞老人好心的来为他们送礼物,他们却把人家给打晕了。 要是他是圣诞老人,一定会非常生气,再也不会在圣诞节给他们送礼物了。 想到这儿,瑞德就特别难受,因为他不想被圣诞老人看做是坏孩子。 但是,雪人是他们的朋友,它做的事他们必须要和它一起分担。 要是一遇到坏事就把责任全推到朋友那里,那还算什么朋友? 圣诞老人仍在昏着,而瑞德兄弟俩却也不再说话了。 感觉到气氛不太对劲,雪人拉紧了围巾,讷讷地道:“我,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雪人,这是给大家送礼物的圣诞老人,你怎么能这样做呢?”彼得反应过来,开始埋怨起雪人来:“这下好了,圣诞老人昏过去了,要是他醒来,也一定不会给我们礼物啦。” 彼得的指责让雪人极为难受,它觉得它也是好心。 毕竟,一个穿着大红衣服的白胡子老头三更半夜的溜进人家家里,连声招呼也不打,这一看,就不像是好人的样子嘛! 它又不懂人类的节日,怎么能知道这个鬼鬼祟祟的老头子竟然是传说中的圣诞老人? 雪人十分委屈,但他最终还是低下了头。 因为,小主人们指责的很有道理。 在烛光的照射下,它能看见这个老人长得慈眉善目。 人们都说相由心生,能长成这样一幅样子,说明他可能真是个好人…… 但是,它还是好委屈…… 雪人默默地缩到一角,又难过又后悔。 见状,瑞德安慰了雪人一句,他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后悔也没用。现在,他们最需要的做的是照顾好圣诞老人,并为他们的行为道歉。 “是的,我知道错了,等圣诞老人醒来,我会跟他道歉的。”雪人真心实意地道。 “不是你,是我们。”瑞德道。 把可怜的圣诞老人搬到床上,几个人默默等待了许久。 约莫半个小时后,圣诞老人才幽幽醒来。 “唉,我给孩子们送了这么多年礼物,还是第一次,第一次被打成这样……”圣诞老人颓唐地道:“看来我真是老了,人不服老不行啊……” “他们说的对,或许,送完这一次礼物,我就该退休了……” 圣诞老人刚一开口,就给两人不妙的预感。 和不知道退休两字的雪人不同,瑞德他们可知道退休是什么意思。 于是,一听到圣诞老人想退休,以后不做圣诞老人,他们就着急地道:“对不起,圣诞老人,我们错了,我们不该打你的!” “一切都是我们的错,其他的孩子们还都是好孩子,请您不要退休,继续当圣诞老人吧!” 见到小主人如此着急,雪人也插进嘴,急急忙忙地道“对不起,圣诞老人!其实是我,是我刚才打了你!” “你知道的,我不是人类,所以才做出这种讨厌的事,您要是生气了,就打我吧!这是我的错,我绝不还手!” “所以,请您千万不要退休,要是您退休了,小主人们会很难过的!” 雪人说的语无伦次,见到圣诞老人有些迷茫的抚着胡子,它干脆耿起脖子,真的做出一副任打任骂的架势。 “你们……是什么意思?” 几人的语速太快,圣诞老人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明白几人的意思,于是他慈祥地笑道:“你们放心,即使我不做圣诞老人了,也会有别的圣诞老人给孩子们送礼物……” 对上众人疑惑的眼神,他调皮的眨了眨眼睛:“要知道,圣诞老人可不止一个,要不然这么多孩子,我一个人可送不完这么多礼物哟!” “圣诞老人不就是您吗?为什么有好多个?” 彼得疑惑的问出声,然而圣诞老人但笑不语,只说这是个秘密,怎么也不肯告诉他们。 虽然圣诞老人没有生气,反而脾气很好的跟他们的聊天。但几人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就自觉的站成一排,老老实实地向圣诞老人鞠躬道歉。 “对不起,圣诞老人,是我们错了。”三人异口同声地道。 “没关系,我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 得到圣诞老人的谅解后,瑞德又捧来早就泡好的红茶,请圣诞老人喝茶暖暖身子。 在喝了一杯茶后,圣诞老人掏出一块怀表,看了看时间道:“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圣诞老人,您不再留一会儿吗?外面那么冷,您再留一会儿好吗?” 第一次见到给他们送了那么多年礼物的圣诞老人,瑞德兄弟十分仰慕这位慈祥的老人,就不停地挽留他。 然而,圣诞老人也有必须要做的工作,所以,他就遗憾地拒绝了他们。 “我还有很多礼物要送,要是今天没有送完,到了明天早上,没有收到礼物的孩子们看着空荡荡的袜子该多伤心啊!” 圣诞老人言之有理,两人虽然十分不舍,却也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让别人难过。 于是,他们依依不舍地向圣诞老人告别,而圣诞老人也笑眯眯地道:“对了,这是你们两个今年的礼物,你们一直想要一个玩具小马车,是不是这个?” 圣诞老 分卷阅读129 分卷阅读13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0 人从他的红口袋里掏出两个精致的马车玩具,正是瑞德兄弟想要的那款。 收到玩具马车后,瑞德开心了一瞬,却很快又听了下来,不好意思道:“圣诞老人,我可不可以用玩具马车换一个礼物?” “嗯?你想要的不是玩具马车吗?这不可能啊。”圣诞老人嘀咕着道:“每年送的礼物都是孩子们最想要的玩具,这不可能有错,难道是我昨晚太困,记错了礼单吗?” “不是的,圣诞老人,我对您送的马车很喜欢。”瑞德脸涨得通红:“是这样的,这是我的朋友——雪人。我想着春天快到了,雪人怕热,肯定会不适应春天的环境。您有没有办法,让雪人春天也不融化,他是我们的朋友,我想,我想让它一直陪着我们……” “小主人……”雪人被瑞德的话感动的热泪盈眶,这直接导致屋子里开始下起鹅毛大雪:“能陪你们过一个冬天我就很开心了,我不怕死!真的,我现在死了也值了!” 雪人的表白让瑞德和彼得也不禁红了眼眶,看见这番生离死别的大戏,圣诞老人十分无语。 他摇着头,无奈地道:“唉,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学无术……” “谁跟你们说的,雪人春天就会死了?” “哈?”兄弟俩傻了,眼角还挂着泪。 “什么?我不用死?”雪人也高兴的蹦了起来:“我就知道,喜欢戴红围巾的都不是坏人!” 第一百零三章 看着几人兴高采烈的表现, 圣诞老人叹得气更多了。 他感到又感动,又好笑,因为这些孩子也太没常识了。 于是,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你们啊……寒月之国只有六个月是冬天, 但是再往北走,一直走到极北, 那里就全年都是冬天了。” “极北之地的冰雪常年不化, 是世界上最寒冷的地方,只有强壮的极北人, 才能在极北之地生存。” “极北的环境极为恶劣,是人迹罕至的绝境,但对雪人来说, 去了那儿就等于去了它的家,绝对能过的非常舒服。至于你们想和他一起玩, 等明天冬天,不就可以再次见面了?” “你们这么大的孩子,应该早就学过这些知识了,怎么会不知道呢?” 圣诞老人问的两人面面相觑, 地理课这种无聊的东西,他们在上课的时候就偷偷睡过去了。所以,他们还真不知道这些。 没想到无聊的地理课, 也会变得如此有用…… 被圣诞老人问的面色发红,两人暗下决心,决定以后再也不上课开小差。 包括他们觉得最无聊的历史课, 他也会打起精神来听,哪怕老师讲的相当无聊。 解决了雪人的生存问题,瑞德就没什么想要问的。 临走之前,圣诞老人又道:“马上就要到春天了,雪人跟我一块走吧,我正好稍你回极北。” “这,这可以吗?” 雪人很不好意思,它刚才把老人打晕了,现在老人不仅救了他的命,还想载它一程,这也太…… 圣诞老人人也太好了。 雪人感动的不知所措,而圣诞老人跃出窗口,背着口袋走到了驯鹿边上,对雪人遥遥招手道:“上来吧,今天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再耽搁一会儿,就要来不及了!” 听见圣诞老人的话,瑞德兄弟也连忙喊道:“雪人,你跟圣诞老人一起去吧!别忘了替我们跟其他圣诞老人问好!” 遥望着阁楼里的两位小主人,雪人十分不舍。 但是,冬季马上就要过去。 如果他再不走,等春天一来,他就会化作一团水,永远也不能再陪伴主人们。 一想到他死了小主人们会伤心,雪人就冷下心肠,硬是逼自己上了雪橇。 等雪人坐稳,圣诞老人催动驯鹿,拉着雪橇飞驰而去。 随雪橇一起飞向天空,雪人低下头不住的朝阁楼的方向招手—— “小主人们,再见!明年冬天,我一定会回来的!” …… 寒月之国即将迎来春天,而在便利店这儿,冬季也接近尾声。 在便利店周围,已经有不畏严寒的花,开始悄悄绽放出了花骨朵。 花朵们悄悄地探出最艳丽的花瓣,想要用柔弱的身躯迎接春天。 而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胡里再次踏进了便利店里。 “店主,谢谢您,我已经得救了!” 胡里一来,就紧紧地给了路鹿一个拥抱。 好不容易挣脱胡里的熊抱,路鹿请胡里坐下,请他冷静下来讲回去后发生的事。 从便利店回去不久后,胡里顺利找到了一座孤岛。 那座孤岛渺无人烟,但也没有凶猛的大型野兽。 所以,在惊慌了一段时间,胡里安稳地在孤岛扎根。 然后,又过了一段时间,他通过信号弹成功找到了救援,顺利的回归了文明世界。 胡里被直升机救起,几番颠簸过后,他被送回了自己的祖国。 回国后,胡里见到了他的父母,几人相拥而泣。 事实上,他的父母以为他早死了,现在看见他安然无事,他们高兴的差点昏厥过去。 细细的问过父母,胡里才知道他所乘坐的那座游轮撞到了礁石,幸存者廖剩无几。 所以,在得救没多久,他的幸存就成了一件大新闻。 一时间,胡里成了他们世界的名人。 那段时间,有无数的媒体不停的骚扰他,想让他讲这些天遇难的经历,让胡里烦不胜烦。 尤其是有些媒体抓住那种‘新式信号弹’不放,让他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每天都过的提心吊胆。 但好在,那段难熬的时间都过去了。 随着热度下降,现在他就是一个没人会搭理的普通人,已经彻底自由了。 说道这儿,胡虎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感。 他向路鹿大倒了几番苦水,把那些好事的媒体骂了个遍,才意犹未尽地止住了嘴,从手提箱里小心地取出两个木盒。 “店主,这是我当初答应给的报酬。您看看,这样的贝壳李卡拉小姐能喜欢吗?” “贝壳?让我看看。” 路鹿打开其中一个木盒,木盒底部被大片柔软填充。 在木盒的中央,陈列着数枚美丽的海螺。 木盒中的海螺不多,但每一枚都被焗上了油,被打磨的闪闪发亮。 从这几枚海螺的做工就可以看出,胡里费了不少心力。 “除了海螺,我还准备了不少贝壳,都是我一枚一枚在海边捡的。”胡里不好意思地道:“我专门去了我们那里贝壳最多的地方捡,挑了整整一周,才挑了品相最好的几枚。” “当然,我自己选的这些不精细,没有机器加工过的贝壳好看。我怕李卡拉小姐不喜欢,就买了很多贝壳工艺 分卷阅读130 分卷阅读13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1 品和海螺工艺品。到时候您把这些都给卡拉小姐,如果她不满意,您跟我说,我一定会继续找,一直到卡拉小姐满意为止。” “不用了,这就够了。”路鹿点头道:“我觉得李卡拉一定会满意的。” 李卡拉生活在未来世界,在她的世界一切跟天然生物扯上关系的都昂贵无比。 李卡拉以前跟他说过,他们这儿用来盛垃圾的塑料袋都是他们那里的名牌包包,所以能收到这些贝壳,她一定会乐坏的。 路鹿忘了跟胡里说,在李卡拉那儿,手工的东西更受欢迎。 他打开另一个盒子看了看,里面的贝壳项链做的美轮美奂,但是比起胡里亲手做的,显然多了几分流水线产品的感觉。 路鹿可以确信,李卡拉肯定会更喜欢胡里亲手打磨的贝壳,即使他的手艺十分拙劣,但这份人情味就是蕴含在贝壳上最有价值的东西。 跟路鹿又聊了一会儿,胡里就忍不住告别了。 为了给救命恩人找贝壳,这几天他马不停蹄的去做这件事,所以累得不行。 现在,他的礼物送了出去,他只想好好找张床休息一下,等休息过来,重新开始自己的陆地新生活。 …… 5月,天气已经彻底回暖。 在这个时节,春风吹遍了大江南北,也吹的花朵彻底怒放开来,铺天盖地地给大地染上春色。 5月是玫瑰盛放的季节,由于玫瑰开的娇艳,在这个月份,玫瑰花作为时鲜的花朵上了人们的餐桌。 为了应景,便利店里也进了一批玫瑰鲜花饼。 于是,在晚上的便利店里,客人们的购物选择又多了一个。 尤其是赵雪,对她来说,鲜花饼可是一个不小的福利。 赵雪的世界是布满丧尸的末日,在这样的环境里,玫瑰这样娇艳的花朵早被人吃光,在城市里绝了迹。 而在连吃饱饭都艰难的末日,连花匠都没有闲心关照花朵。所以,赵雪已经有很久没有见过花朵,尤其是玫瑰了。 不过,比起单纯的看和闻香气,她更感兴趣的还是吃。 作为便利店里的常客,赵雪每次来都会拿走很多东西。 在便利店的滋润下,她的生活水平比基地里的领导还要美上几分,因为领导可不能和她一样肆意的抽烟喝酒,吃新鲜的面包。 但是,尽管吃了不少好东西,赵雪还是对鲜花饼极为垂涎。 因为路鹿说过,再过一年便利店就要关门了,到时候她想吃也吃不到这些好吃的了。 所以,她要趁这个机会多吃一些新鲜的东西。 向往常一样带了些没用的银条甩给路鹿,赵雪向路鹿打过招呼,就迫不及待地扑向了鲜花饼。 鲜花饼这样的东西吃着新鲜,就是不顶饿。 而且便利店采购的鲜花饼都是礼盒包装,用来送礼的。 因为这样的鲜花饼一次拿不了几个,尽管赵雪爱极了这个味道,也不会特意带它回到末世。 自从知道能来便利店的时间不多后,赵雪就开始加紧时间搬运有用的物资。 趁还能来店里的机会,她拜托路鹿又采购了一批药物,每次都珍惜地把它们运送到末世储存起来,留作以后使用。 除了药物,赵雪也放弃了个人享受,每次都挑顶饿却不占地方的东西搬。 所以,对赵雪来说只有在便利店里的这段时间才能肆意消遣。 她先挑完一堆这次要带走的货物后,就拿了一盒鲜花饼,配上一瓶奶茶香喷喷的吃起来。 吃完玫瑰鲜花饼,赵雪又拿了其他的小零食开始吃,直到吃的肚子滚圆,才不舍地往嘴里塞了最后一口火腿肠,挺着肚子艰难地离开。 “唉,生存在末世真不容易啊。” 虽然不是第一次看到赵雪这幅样子,但每次看,路鹿都觉得感慨万千,也会更珍惜眼前的日常生活。 第一百零四章 赵雪离开没多久, 便利店的门铃就又响开了。 随着‘您好,欢迎光临’的铃声,一个满目忧愁的绿裙女子踏进了店门。 “这里是哪儿?” 见到自己不在王宫,穿着绿色侍女裙的女子长大了嘴巴。 感觉到事情不妙, 她用手握紧了手中的托盘,做出了防卫的的姿势。 路鹿毫不意外, 如果这时候有人要对女子不轨, 她绝对会立马把托盘扔到那个人头上,狠狠地拍下去。 “你好, 这里是便利店。”路鹿走过去道:“你想知道的答案都在你的脑海里,请闭目仔细想,那条突然多出来的信息就是。” “你, 你别过来!” 绿裙女子把托盘举到胸前,满眼戒备地道:“我会仔细想, 但是,请你离我远一点!” 侍女的表现宛若惊弓之鸟,怕她紧张过度,路鹿就依言退回了柜台。 而看见路鹿真的远离, 并且没有再次过来的趋势,女子才闭上眼睛,不过仍然不放心的张着一条细缝, 随时戒备。 虽然绿裙侍女没有完全闭眼,但好在读取信息不需要全神贯注,所以, 尽管她分出了一部分心力,但还是找到了这部分信息。 “竟然是这样……异世界的便利店吗?” 绿裙侍女原本有些将信将疑,但便利店的功能让她毫无怀疑的接受了这个消息。 所以,当知道这里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后,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这里有没有春天的气息。 如果她能找到一朵鲜花,一根绿草,或许,公主就有救了…… 绿裙侍女名为安娜,是随公主陪嫁到冬之国的侍女。 公主,现在应该叫王妃,曾是春之国最美丽的一名公主,但为了春之国,她担任了和亲的重任,被送到了冬之国,给冬之国的大王子作王妃。 冬之国终年被冰雪覆盖,环境凄冷,让公主殿下很不适应。 但是为了春之国的安宁,公主曾没叫过苦,喊过累,就连跟她这个贴身侍女抱怨一下都没有。 如果仅是环境惨淡,早有心理准备的安娜也不会为公主叫屈。 真正让她愤愤不平的是,冬之国的王子根本就不重视公主,或者说,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欠奉。 冬之国的国力比春之国强,但也没有强多少,如果真的铁了心要攻打春之国,只会两败俱伤。 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公主才会被远嫁到冬之国,兼以两国和平的重任。 然而,王子在娶了公主后却仍日日流连花丛,甚至把情妇公然迎进宫殿嬉闹,不给公主一点面子。 在安娜眼里,这简直是不能容忍的奇耻大辱,但公主却并没有伤心,还温柔的安慰她,告诉她早有心理准备。 她和王子没有感情基础,而且两国常年敌对,会遭到这样的待遇,她早有预料,所以并不难过。 分卷阅读131 分卷阅读13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2 听了公主的一番剖白,安娜躁动的心冷静了许多。 但是,她仍然会时常为公主不平,觉得公主委屈了。 只是公主本人能看开,她也就把这不平忍在心里,不去自寻烦恼。 然而,就是这样可怜又温柔的公主,却偏偏连这点安宁也不能拥有。 一个月前,安娜向往常一样去拿干花泡茶,想泡一杯玫瑰花茶给公主喝。 谁知,等她去拿的时候,才发现所有的花茶都不翼而飞了。 见到这种景象,她先是愤怒,然后是焦急。 公主是春之国的子民,必须每日食用一定的鲜花制品才能维持生命。 在与春之气息隔绝的冬之国,如果干花丢了,这就是要公主的命! 迟迟找不到干花,安娜急的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她向四处问了个遍,才知道干花全被王子拿去讨好他的情妇了。 本来,公主刚嫁到冬之国的时候带了不少陪嫁,其中就包含很多花朵装饰。 然而,考虑到冬之国的人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公主当初把这些都处理掉了。 却没想到,冬之国的王子完全不领这个情,公主的一番苦心都喂了狗。 而且这直接导致,现在公主想要点鲜花维持生命,都没有办法做到! 安娜去求王子的侍从,然而那群五大三粗,壮硕如蠢熊的家伙嘲笑地告诉他,王子早把剩下的花茶扔了,因为情妇不喜欢这种腻腻歪歪的味道。 他们还嘲笑她,说这种软弱的东西果然是只有来自春之国的娘们爱喝。 他们冬之国,就连女士,都不爱尝这种软弱的东西! 被王子的侍从连讽带刺了一番,安娜气鼓鼓地回到了王妃的寝宫。 她把这件事回报给王妃,王妃也愁得蹙起了眉。 王妃不喜欢冬之国的环境,也不喜欢冬之国里这群冷心冷肺的人。 可是,公主是春之国教育出来的孩子。所以尽管她在冬之国活的一点也不开心,但仍然热爱生命,用感激的心情对待每一天,每一日。 “公主殿下,花茶没了,怎么办?”安娜慌得六神无主,一边不住地懊悔:“都是我的错,我应该把花茶放好,如果我放好了,就不会被那个可恶的家伙拿走了!” “安娜,注意你的言行,不可以说王子殿下的坏话。”公主摇头道:“还有叫我王妃,我已经不是公主了,要是你乱叫,别人还以为我嫁给王子心里委屈。” “您本来就很委屈啊!” 安娜为公主叫屈,然而被公主瞥了一眼,她就不敢再多言,乖乖地闭上了嘴。 “好吧,王妃,以后我不会乱叫了,我保证。”安娜道:“可是,没有花茶,您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我忍一忍吧,还有半年,就会到国交流的日子。到时候春之国会送来新的花茶,熬到那个时候,我就有新的花茶喝了。” 公主的办法说服了安娜,于是她安下心来,继续用心服侍公主。 然而,很快她就发现这样不行。 因为没了花茶的滋润,公主的身体一天天的衰弱下去。 才离开花茶三个月,公主就病倒在床上。 并且逐渐的,公主连饭也越吃越少,到了最后,竟然连水都懒得喝,显出一副灯枯油尽的架势。 “王妃,是我,是我对不住您!” 用手暖着公主冰冷的手,安娜喉头满是哽咽。 她头一次喜欢起自己肮脏的血液,甚至隐隐希望如果公主能像自己一样就好了。 安娜是遭人厌恶的混血儿,她同时具有春之国和冬之国的血液。 因为肮脏的血液,她有一个不幸的童年。幸得公主垂青,她才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 为这,她会感激公主一辈子,是公主给了她容身之处。 是公主……给了她一个家。 往常,听见丧气的话,公主会给她一个安慰。但现在,公主已经虚弱的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陪着越来越虚弱的公主,安娜心里默默下了一个决定。 事情因她的疏忽而起,如果公主死了,她就给她陪葬。 这天,安娜和往常一样去拿热毛巾。但是半途上她踩到了一粒细小的石子,差点绊倒。 因为诸事不顺,她气得踢了石头一脚,等回过神来,就到了这个便利店里。 心忧着公主,安娜明白便利店作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四处寻找花茶。 怕自己找不到,安娜还庄重地朝店主道了歉,并低声下气的请求他告诉自己花茶的位置。 好在,店主并没有因为她刚才的无礼为难她。 她只是一说,店主就把花茶的位置指给了她。在那个地方,她找到了数种花茶。 “玫瑰花茶,这正是公主最爱喝的那种,公主有救了!” 拿了好几盒玫瑰花茶,安娜激动的喜极而泣。 有了花茶,公主的身体就能渐渐康复。 春之国的人离不开鲜花绿叶,但一旦得到春色的滋润,他们也能很快恢复过来。 据学者说,这是因为春之国的子民受春之女神的庇护。只要能品尝到春天的味道,春之女神的魔力就能降临到他们的身体上,保护他们平安健康。 而事实上,春之国的人真的很少生病。 即使有爱玩的小孩子病了,他的母亲只要用洒满花瓣的水给他洗澡,他就能很快恢复健康,这是春之国独有的景象。 “店主,给您。” 安娜付了钱,拿起花茶归心似箭。 她想赶紧把花茶送给公主,让公主摆脱病魔的折磨。 但是到了临走的时候,她又突然止住了脚步,道:“店主,你这里还有关于春天的制品吗?” “关于春天……鲜花饼算吗?” “算!”安娜肯定地道。 差点踏出店门,安娜才想到买点别的东西。 当初为了让王子开心,公主心爱的物件都被毁了。现在,她想让罹患重病的公主开心一下。那么,重新买一些满含春意的物品,准能让公主展开笑颜。 这个店连花茶都有,那么一定会有其他关于春天的物品。 果然,她刚一说,店主就给了她答案——鲜花饼。 鲜花饼,就是用鲜花做馅制成的点心。 在来到冬之国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前,曾是公主最爱的点心,公主每天都必吃一次才满足。 而到了冬之国,公主已经好久没能吃鲜花饼了,如果她能带回去,定能讨公主欢心。 第一百零五章 迫不及待地朝店主问了鲜花饼的位置, 安娜挑了两盒就到收银台前结账。 听店主说这里是异世界,不拘用什么付账,她微微想了一想,就决定按冬之国的价格来。 鲜花饼和花茶在春之国都属于日常用品, 价格便 分卷阅读132 分卷阅读13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3 宜的很,所以平民百姓也能消费的起, 几乎是顿顿不离它们。 然而在鲜花绝迹的冬之国, 一切鲜花制品都是昂贵的奢侈品。 虽然店主说了自己看着来,她却不能真的这样。 这鲜花饼能救公主一命, 即使按冬之国的价钱来,她都觉得给少了。 从围裙里掏出精致的钱袋,安娜从里面叮叮当当地倒出几枚金币, 还不满足。 最后,她把一小把金币和银币都放到了柜台上, 才心里微安,兜起鲜花饼和花茶离开了便利店。 …… 冬之国的宫殿 安娜晃过神,就发现自己正站在之前差点绊倒的地方。 她依脑海中的信息,找到了那块石头。然后, 她用围裙小心地把花茶和鲜花饼兜起来,免得被人看到,再惹出无谓的事端。 经历了这一遭事, 她实在是吓怕了。 安娜可以保证,自己很忠心,如果有人敢要公主的东西, 她死也不会给。 然而,她只是一个柔弱的侍女,没有什么大本事,要是王子让他的侍从硬夺,她就算豁出去这条命也保不住。 所以,怕王子再心血来潮,她像做贼一样把花茶喝鲜花饼藏到围裙里,一路小跑到公主所在的寝宫。 “王妃,王妃,您有救了!”安娜兴奋地小声道:“我找到鲜花饼和您最爱喝的花茶了!” “谢…谢谢,安娜…辛苦你了……” 听到难得的好消息,公主勉强睁开眼,朝她安抚性的笑笑。 看到公主自己难受极了也要安慰她的这副样子,安娜就一阵心酸。 于是,她赶紧请公主闭眼休息,自己则去急急忙忙的泡了一杯花茶,端到公主床前请她喝。 “王妃,用点花茶再睡吧。喝完花茶,您的身体就能慢慢好了。” “嗯,扶我起来吧……” 在安娜的帮助下,公主艰难起身。 公主现在虚弱的连坐着也难,为了减轻公主殿痛苦,安娜就连忙把软绵绵的枕头垫到公主腰后,让她坐的舒服些。 “王妃,喝吧。” 安娜捧着茶杯,把茶杯奉到嘴边,服侍公主一点点把花茶饮下。 现在公主已经连端一个杯子的力气都没有了,所以由安娜服侍着用完,公主又疲惫的躺下去,沉沉的睡了…… 一夜无梦。 第二天清晨,安娜早早的起床观察公主的情况。 昨晚公主睡下后,她没有忘记把花茶和鲜花饼藏好,免得又被那狼心狗肺的家伙拿去。 经由那么一遭,安娜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狡兔三窟的道理。 她把花茶分作几份,每份都放在不同的地方。 对于鲜花饼,她也如法炮制,这样丢了一份,其他的也能支撑一段时间,等今年的新花茶到手,她也会这样做,因为她再也不想让公主忍受这种痛苦了! 早早的准备好花茶,安娜等公主醒来,就又给她喂了一杯。 昨晚经过花茶的滋润,她眼见着今早公主脸色好看了许多,至少之前公主的脸上是一片惨白,而今天已经能窥见一丝血色。 饮用完了花茶,公主缓了一会,突然道:“安娜…还有早餐吗?我想…我想…吃一点儿。” “有的,有的,王妃您等着。” 听到公主的话,安娜激动的快流下泪来。 最近公主一直食欲不振,一天吃的饭都比宫里养的雀儿都少。她眼看着忧心,但是公主吃不下,她也没有办法。 现在难得公主有了胃口,即使现在没有早餐,她都必须给公主弄来。 好在冬之国虽然对公主十分冷漠,但在衣食住行上到没有苛责公主,都按王妃的待遇来。 所以尽管她在厨房得到了一堆白眼,她还是顺利拿到了早餐,回去呈给公主。 “王妃,这是今天的早餐,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我这就让他们去做。” “没有,这些已经很好了……” 公主朝她露出一个微笑,这让安娜十分激动。 被公主的笑容熏醉,安娜傻了一会儿,才突然想起了道:“对了,公主,昨天我还找回了一些鲜花饼,您要用点吗?” “鲜花饼?我想吃…麻烦你了,安娜……” 有的公主话,安娜立刻找到她藏鲜花饼的地方取了几个鲜花饼出来。 这玩意公主在春之国天天吃,在冬之国,倒是只有一年开头的那两天能吃几个尝鲜。 不是国王不疼惜公主,但是这东西一来保存不易,二来每次给冬之国的王公贵族一分,留给公主的就没剩多少,所以公主来到冬之国就是受罪,这并不是虚言。 拿了一个玫瑰饼,还有一个紫薯玫瑰饼,安娜给公主细细解释了,就拿起玫瑰饼喂给公主吃。 由于疾病的折磨,公主吞咽起来十分困难。 费了半天力气,公主才吃完半个鲜花饼。 剩下的一个公主让她也尝尝,她说她离开家乡许久,想必也很想念的家乡的味道。 公主在病魔这下都能想到她,这让安娜非常感动。 但公主体虚,正是需要家乡味道滋润的时候,她怎么和公主分东西吃? 而且她是混血,不吃蕴含春之气息的东西也能生存。所以她推拒了公主的好意,把剩下的鲜花饼都收了起来,留待下一顿继续给公主补身。 ……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 随着安娜踏入便利店,此时已经过了一个星期。 春之国的人一得病就不得了,但是只要有春之气息的庇佑,他们好的也十分迅速。 一周之前,公主已经病得快要去见春之女神,但现在,公主已经完全恢复了元气,任谁也想不到她一个星期前连喝口水都难的样子。 见到公主病愈,王子没有任何表示,因为他仍忙着和新情妇寻欢作乐。 对此,公主没有任何表示,她原本就对王子没有任何感情,现在待他更如仇寇。 只是为了春之国,公主没有表现出来,仍然展颜应付着王子,等着春之国强盛起来的一天。 有女神的庇佑,她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 春天,很快就要来了。 她垂下眼眸。 …… 阁楼 自从去过便利店后,爱丽丝的世界就突然变大了一倍。 以前她只能缩在阁楼里,等待父母亲来看她的时光,那等待的时候就显得格外漫长。 而现在有了便利店,虽然看到父母还是很高兴,但爱丽丝心里清楚,她的期待之情,已经没有以前那样深了…… 便利店里有好玩好吃的东西,不像在阁楼一样,什么东西都是定量的,吃完了就没有了。 而且便利店里不只有店主,还有其他友善的客人。 他们有些忙着自己的事,因此没空和她说话,但有些客人十 分卷阅读133 分卷阅读134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4 分友善,愿意抽出一部分时间和她聊天。 一下子见到这么多人,爱丽丝喜不自禁。 要不是知道自己的家是阁楼,她都不愿意回去了。 阁楼是她的小家,只有在阁楼才能等到爸爸妈妈。 可是伴着时间流逝,随着跟店里的客人交流越多,爱丽丝越感到了一丝不对劲。 根据那些客人的说法,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被关在家里的。 流宝石泪不是什么大病,只是她生的奇异,他们隐隐暗示她,是她的父母不怀好意,可是爱丽丝怎么都不愿意相信。 她的父母给她饭吃,每次见她都会给她带很多玩具和衣服,从没打过她骂过她,怎么能是对她不好呢? 爱丽丝相信自己的父母是个好人,但架不住每次来其他客人都会说。 时间久了,爱丽丝的心中也渐渐有了一个声音,那个声音告诉她,承认他们说的是对的吧,她的父母,可能真的只是为了利用她。 爱丽丝一直不肯接受现实,只要不被狠狠戳破,她会继续逃避下去。 直到这天,她在便利店里认识了一个新朋友,但这个新朋友说话就不像其他人一样客气,而是狠狠地吐槽了她的父母一顿。 “爱丽丝,该说你傻好呢还是天真好呢?你的父母就是利用里没跑了,你怎么就看不清呢?” 洪易一边玩着手机,一边毫不留情地道:“他们让你用盒子装宝石眼泪,还让你用洋葱手绢擦眼睛,摆明了就是图你的眼泪,不信你下次哭少点,或者一点眼泪也别给他们留,看他们脸上是什么表情!” “但父亲母亲……他们是为了我好,要是停下,病会更严重的。”爱丽丝弱弱地道。 “得了吧,你流了这么多年眼泪,病好了吗?还不是一样一流泪就流宝石。”洪易吐槽道:“而且那么多人都跟你科普过了,蓝宝石是比金子还要贵的东西,是人都喜欢它,要不是这样,你父母还会把你关起来,他们图什么?” “可是,我们的世界不同,蓝宝石可能在我们这里是垃圾,而且流宝石泪确实会划得脸蛋疼,一不小心还会戳痛眼睛,如果这真是病,我不能传染给其他人。”爱丽丝认真地道。 第一百零六章 “你妹的!你咋还这么傻?” “拜托擦亮眼睛, 清醒一点啊!” 洪易气得一扔手机,但半途就后悔了,赶紧心疼地又把手机捞了回来。 洪易最近心情不好,因此说话特别的冲。 一来是知道便利店要关门, 以后他再也享受不到现代的美食,和现代的电子游戏了。二来则是最近他和他的上司之间发生了一点事, 这点事困扰了他挺久, 让他特别心烦。 他的上司……是一个很复杂的人,但老实说, 虽然他挺心狠手辣的,有时候看起来让人胆寒,但对他们这帮手下确是真好。 洪易作为在现代生活惯了的人, 根本没有尊卑意识。 如果没有他上司的时时提点,他在宫里真的可能活不过两天, 所以,他对上司相当尊敬,甚至快到了崇敬的地步。 然而,就是这样令人尊敬的上司, 假如他有事让他卖命,洪易绝对二话不说就干了。 督主对他恩重如山,再加上中二少年心里还有一分‘士为知己者死’的豪情, 伸脖子豁出去也就是一条命的事,说不定投胎后他还能再回现代呢。 洪易愿意为上司赴死,但有些事情, 他却是不怎么愿意接受的。 可能是他的错觉,他总是觉得上司可能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 至于是哪方面的意思,他不怎么想承认,也曾一厢情愿的以为上司是把他当成亲密的后辈照顾了。 但是,最近上司表现的越来越露骨,甚至有挑明的意思,他就开始纠结,如果上司真向他讲明了,他到底是接受呢,还是拒绝呢? 遭遇职场性骚扰该怎么办?他陷入了更深层的纠结。 洪易被感情的事弄得神经分裂,因为他搞不懂两个男人都六根清净了为啥还会产生奇怪的感情。 他其实不想懂,只想安安静静的干到退休,然后出宫买个宅子过上养鸡逗狗的养老生活。 但是,上司有了这种想法,他就必须得考虑。 说实在的,他除了武学资质还不错,能卖把子力气,勾心斗角的事他的脑子玩不转,一点也帮不了上司。 他一直想要回报督主,但是一直找不到机会,反而让督主操心,说不定,这还是他能回报督主的唯一机会…… 要不,就从了? 洪易感到自己的脑仁更疼了。 你妹的,他想正正当当的报答,可不想卖身啊! …… 被化身贴吧喷子的洪易喷了一番,爱丽丝却不觉得生气。 因为,她知道便利店里的这些小哥哥小姐姐们都是好人,他们都是为了她好,才会为她生气。 其实,被洪易这样一说,她反而不觉甜笑了起来,有人关心她,她的心里就比吃了蜂蜜还甜,心里满溢的是被关怀的幸福感,然后就什么负面情绪都不剩了。 只是,洪易小哥哥说完那番话后就好似突然受了什么打击,低头猛打游戏,不再理她了。 听着手机中传来的‘一杀,二杀,三杀……超神’,爱丽丝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就无趣的离开了。 她用一个小玩偶换了个果冻,就在洪易旁边寻了个位置,一边一脸蒙圈的看他打游戏,一边静静地想起自己的心事。 洪易小哥哥向来心直口快,连他也这么说了,是不是她的父母…… 爱丽丝摇了摇头,不愿意这样揣测自己的父母。 大概是想的太入迷,连店主也发现了不对劲。 爱丽丝把果冻吃了一半,就听见店主招呼她的声音:“爱丽丝,最近你好像心情不太好,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在和爱丽丝说的时候,路鹿又不经意瞄了一眼洪易。 说起来,这两个人最近表现都有点不对劲。 尤其是洪易,在打王者的时候都快把手机吃了,虐起菜来也越来越厉害。 有几次他围观他打游戏,发现洪易在玩的时候还开嘲讽,比如刚杀了人,就打一句‘呵呵,打得不错’,把对方气得半死,各种素质三连都出来了,但还是没半点卵用。 据说,打游戏能调节人的心情。反正洪易每次打完游戏都神清气爽,心情会好很多。 路鹿觉得洪易能调节自己,而且他摆出一副不愿意跟人交流的样子,他也不自讨无趣,而是给他留出足够的操作空间,让他尽情打游戏。 “我?还好,就是……我还在想你们都和我说的那个问题……”爱丽丝喃喃地道。 爱丽丝的反应让路鹿有点心疼,实际上,和爱丽丝接触久 分卷阅读134 分卷阅读135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5 了,大家都有点同情她。 爱丽丝是个好姑娘,只可惜她生了不该生的‘病’,就被父母关进了阁楼里。 知晓爱丽丝的情况后,有人甚至想怂恿爱丽丝跑出家,出去见见世面,就知道她的父母有多渣。 但是大家考虑到爱丽丝没有外出生活的经验,贸然跑出去恐怕会遭遇更糟糕的事,就没有下决心与她说。 而且,大家也不能跑到爱丽丝的世界去看,万一爱丽丝的‘病’在那个世界是真有的,他们怂恿爱丽丝出去的行为就显得罪大恶极。 在多重考虑下,大家多是暗示和建议,想洪易这样赤裸裸的说出来的,还真是头一次。 “原来你在为这个困扰,其实,刚才洪易的那番话我也听到了,他的话虽然不中听,但你也可以试试。你这次回去后少哭一点,看看你父母是什么反应,这样,大概就能确定一些了……” “嗯,我知道。”爱丽丝小声道。 “还有,别把洪易的话放在心上。他最近心情不好,就忍不住拿你撒气,他以前是个沉迷游戏的网瘾少年(虽然现在也是),从来不在现实中说过分的话。” “嗯,我没生气。”爱丽丝不住地点头:“我知道小哥哥是为了我好。” 唉,多好的妹子啊,只可惜怎么会有那样的父母。 爱丽丝的反应让路鹿更加心疼,见爱丽丝小口吃完果冻,不打招呼浑噩离开,就知道她一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 他只希望,爱丽丝的父母真和她想的一样,是疼爱自己的女儿才好。 …… 阁楼 抱着一只棕色的大熊玩偶,爱丽丝把她的头埋进熊的毛绒绒里,迟迟不愿意离开大熊暖烘烘的怀抱。 现在是春天,气温不太冷,但爱丽丝却从来没有这么冷过。 她看着不远处的宝石盒子,以及还在自己兜里放着的洋葱手帕,却没有拿它出来擦脸的意愿。 在便利店受了这么久的熏陶,她的心里也产生了不少疑惑。 至少,上一次和父母一同吃饭,她就表现的有些郁郁不乐,让妈妈看了出来,令她十分担心。 母亲那时候的关怀,让她现在想到还觉得心里熨帖,但是,她决定不能这样下去了。 即使便利店里的人全是好意,但他们的话还是对她造成了影响。 她心中的疑惑一天不解决,她的心就一天不能平静下来。 爱丽丝不想带着猜忌和父母见面,于是,她就决定按洪易小哥哥说的方法试上一次,只要一次,她就能知道父母是不是真的爱她了吧? 爱丽丝抱紧了熊,默默地向还未见面的父母道歉。 对不起,我就试这一次。 父亲母亲,请原谅爱丽丝的任性吧。 …… 爱丽丝从未感觉过时间过得如此漫长。 即使有便利店可以去,她也不停的数着日子,等待父母与她见面的那一天。 这些天来,她没有碰盛放‘垃圾’的盒子,也没有理会洋葱手帕。 说实在的,没有辣眼睛的洋葱汁熏眼睛,她感觉眼睛好受了很多,也没有再流眼泪了。 但是她早已习惯了睡前用洋葱手帕擦眼,所以一不这样做,她很不习惯,在最开始的几天里总是睡不好觉,总惦记着有一件事没有做。 但好在,几天之后,她逐渐习惯了不擦眼睛的生活,于是,她又恢复了往常的睡眠质量,把日子一天天的熬了过去。 总算,又到了和父母见面的日子。 这天,父亲亲自用钥匙打开了门。 一见到带着笑意看她的父母亲,爱丽丝就激动地扑了过去。 她扑倒母亲的怀里,一个劲地蹭,并且欢快地接过母亲为她挑选的礼物。 “谢谢你,母亲,我很喜欢这个颜色的发带。” 接过一条湛蓝的发带,爱丽丝爱不释手的把它在头上比划了两下。 在她惊叹地翻看礼物的时候,父亲去房间里寻到了宝石盒子。 他习惯性的颠了两下盒子,却没有感受到以往沉重的质感,于是,他诧异地打开盒子,结果眉头一皱—— 只见精致的木盒里,蓝宝石只堆了浅浅一层,并不像以前一样,堆满了整个盒子。 感觉到事情超出了预料,男人不由拉下了脸,他抬起头,有点想发火的意思,但他看到妻子朝她摇了摇头,就忍住怒火,暂时没有发作。 任由爱丽丝蹭了一会儿,母亲就带爱丽丝到了餐桌,一家人一起用了一餐。 等爱丽丝欢快的吃完晚餐,母亲才亲手把盒子打开,对爱丽丝道:“爱丽丝,你跟我好好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妈妈都是为了你好,你怎么能不听话呢?” 第一百零七章 “对不起, 母亲,我……”受到母亲的训斥,爱丽丝脸色一白:“我,我不是有意的。” 母亲的态度很温和, 但这反而让爱丽丝更不好受。 她心虚的低头,同时忍不住用余光观察父亲, 但这一观察就让她心里一突, 因为父亲的脸全黑了。 “爱丽丝,你慢慢跟我说, 为什么你这次没有用洋葱手帕,妈妈跟你说过的话,你都忘记了吗?” “我, 我没有忘。”爱丽丝讷讷地道:“我只是觉得一直用手帕擦眼睛太疼了,所以想休息一下, 结果这一停,我就一直忘了……” 爱丽丝头一次撒谎,因此说的绊绊磕磕。 在撒谎的时候,她一直有意识的观察父母的脸色。 只见她这话一出, 父亲的脸依旧那么黑,而母亲的脸上也闪过一丝不快。 “爱丽丝,妈妈都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你还想不想早点治好病?”母亲严肃地道:“你这病必须要用手帕擦脸,当把所有的病泪都流干了,你的病也就好了, 记住了吗?记住了以后就别再忘了!” “可是,妈妈,我都流了这么久了,但眼泪还是这么多……”爱丽丝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您能告诉我,我的病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啊?我也想去看弟弟,我还没见过他呢!” 听见爱丽丝的话,母亲的神色开始有些不自然。 她勉强笑了笑,道:“快了,快了。只要你每天坚持,再过一段时间病就会好。” “而且,你不是一直想见弟弟吗?只要你病好了,以后你就能天天和弟弟在一起玩,而且你们的房间也会挨在一起,妈妈保证!” 再三安慰了爱丽丝,母亲把爱丽丝搂在怀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拍她的背。 等时间过了一刻钟,觉得时间不早了,母亲才送依依不舍的爱丽丝回到阁楼,并亲手锁上了门。 “爱丽丝,你要好好吃饭,好好听话,还有别忘了每天坚持用洋葱手帕擦眼,下次过来,爸爸妈妈可是会检查你的眼泪盒子的!” 分卷阅读135 分卷阅读136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6 “嗯,妈妈,我不会忘记的!” 爱丽丝连声保证。 得到爱丽丝的承诺,女人拍了拍爱丽丝从门底小窗探出来的手,才慢慢站起来,和等候在旁边的男人离开。 等他们离开后,爱丽丝跑回床上,平平躺下。接着,她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带到耳朵上,开始专心致志地听起来。 “莫莉,这次宝石的产出比计划中的少了几倍,很多订单都跟不上了,怎么办?”男人不快地道:“爱丽丝也太不听话了,按我说,应该好好教训一顿,让她明白什么是听话才是。” “爱丽丝这是长大了,你不该这样急。”莫莉道:“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龄都会这样,咱们的汤姆不也是这样吗?那小子逐渐大了,也开始不听咱俩的话,明明小时候还那么乖……” 男人和女人还在谈话,但是这时候耳麦里传来一阵轰隆隆的马车声,遮住了他们的谈话。所以爱丽丝只能耐下心来,继续听他们讲。 “我劝你也别这样着急,咱们家的生活能这么富裕,还是爱丽丝给的。钱是赚不完的,虽然爱丽丝不知道,但她为家庭做了很多,我们应该对她宽容点儿……” “我知道,但是……”这里的声音含糊不清。 “是我们对不起她。”女声用这一句做了总结。 谈话到这里终止了,而爱丽丝也明白了全部。 她摘下耳麦,把它丢到一旁,然后就把脸埋到被子里,忍耐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 “呜——呜——爸爸妈妈——” 她不断的哀鸣,此时她头一次庆幸呆在别墅里的另一个人是个聋子。 她哭得双眼昏花,不断产出的蓝宝石割疼了她的脸蛋,堆满了雪白的枕头。 透着月光,满载宝石的枕头发出幽蓝色的光,在皎洁的月光下发射出耀目的颜色。 爱丽丝哭着哭着,突然往枕头上一摸,抓起一把宝石,把它们举到胸口,再猛地松手,任由它们从半空中跌落下去,和枕头上的宝石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宝石!你们是宝石!” “骗子,你们都在骗我!你们都是大骗子!” 爱丽丝这样低吼,很快眼睛里又充满了泪。 满溢的泪不断落下,变成新的宝石。 因为枕头被宝石占据,开始有零星的宝石滚到被子里,搁得爱丽丝身上生疼。 哭了许久,爱丽丝才渐渐停下。 她的眼睛哭得红肿,脸蛋也被接连打落的蓝宝石划出了浅浅的红痕。 爱丽丝一摸脸,上面有了一点血迹。 她用洋葱手帕胡乱擦了一把脸,结果辣的更痛,她本能的想哭,但是此时她已经哭不出泪来,就连嗓子也哑的再也哭不出声。 于是,她哽咽着换了正常的手帕又擦了一遍,然后在月光下摸索着把被子里的蓝宝石一块块摸出来,都扔到地上去。 做完了这一切,她把枕头上的蓝宝石左右往地上一扫,就重重地任由自己落到枕头上,沉沉地闭上了眼。 她太累了,她哭得很难受,现在,她想休息了。 至少这一个晚上,她什么也不想再想了。 …… 第二天早上,爱丽丝被透进阁楼的阳光唤醒。 她找出从便利店得到的小手镜,用手镜照了照自己的脸蛋。 昨晚哭了一晚上,她的眼睛肿的不行。 而且由于哭得太狠,她的脸蛋全是血痕,头发也蓬乱的很,这样的状态,根本无法见人,于是,她对本来打算的事产生了犹豫。 她原本计划几天去便利店说个清楚,请求大家的帮助,但是哭成这样,她怎么好意思见人呢? 爱丽丝觉得镜子里的自己很丑,再加上她又想起了父母利用她的事,就忍不住又想哭。 但是,想到再哭脸上的伤会更严重,她就强迫自己不要掉出泪来,只是心里还是忍不住酸酸的。 等爱丽丝用清水洗完脸,再梳完头发,吃早餐的时间就到了。 今天的早餐有她最爱的小饼干,但是和往常一样,分量很少,只有几块。 爱丽丝食不知味的吃完饼干,没有了以往的珍惜,也不觉得可惜。 因为去了便利店后,她可以吃到许多以往吃不到的零食,而且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她最近喜欢吃一种叫‘pocky’的巧克力棒,单是这种巧克力棒,就比她现在吃的这种没有夹心的饼干好多了。 用手帕把满是红痕的脸擦了几遍,爱丽丝照了照镜子,发现红痕还是一样明显。 爱丽丝想等两天,等红痕褪去再去便利店寻求帮助。 但是等到下午,她就有些忍不住了,于是她握住发热的红石,心念一动,就来到了便利店里。 “爱丽丝,怎么样,事情有结果了吗?” 一见到爱丽丝,路鹿就这样问道。 “店主,谢谢你们给我的东西,我已经完全弄明白了。”爱丽丝哽咽道:“你们说的对,我流的泪在我们那里也是值钱的,他们都说那是蓝宝石,能卖很高的价钱。” 回答完后,爱丽丝抬起头来,路鹿一下子就看到了她满是红痕的脸。 “发生了什么事,爱丽丝?你的脸怎么了,他们虐待你了吗?” 想到他们之前的建议,路鹿就有些不安。 他们当时建议爱丽丝少哭些,但如果爱丽丝的父母是对利欲熏心的家伙,见到宝石少了,难免会对爱丽丝做一些过分的事。 “没有,他们没有打我。”爱丽丝恹恹地道:“他们只是把我关在阁楼里,和以前一样……” 爱丽丝的语气越发低落,一点也不像往常那个开朗的女孩。 见状,路鹿又忍不住道:“你现在明白了真相,那你准备好以后怎么做了吗?” “我的父母都用我赚钱,还不让我离开屋子,说实话,我真的非常难过……”爱丽丝低落地道:“我应该恨他们,但是,他们也没有伤害我,我恨不起来……” 爱丽丝说的矛盾,路鹿实在无法感同身受。 但是他可以理解,这么多年来都被父母欺骗,还一直以为他们是对自己好。 这样的事实一旦揭露,又能怎么办呢? 他们是有私心,但也没有坏到让人死心。 最关键的是,爱丽丝显然对她的父母有感情依赖。从她短短的一番话,路鹿能感觉到她对父母有深切的感情依赖。 这样的依恋,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斩断的,而且抛开这个不提,爱丽丝自己又究竟是怎么想的呢? 静静地等了一会儿,路鹿给爱丽丝拿了一包巧克力棒,让她吃点甜食冷静一下。 爱丽丝接过巧克力棒,无意识的咔嚓咔嚓咬着。 等干掉了第五根巧克力棒,她终于下了决心,道:“店主,您…您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 分卷阅读136 分卷阅读137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7 什么忙,你说,能帮的我一定帮。” “就是……您这里有没有能让我的眼泪恢复正常的方法。”爱丽丝顿了顿,抿起嘴道:“我,我再也不想流宝石泪了!我想,如果我不再流这样奇怪的眼泪,我的父母,他们是不是就能像照顾弟弟一样,像对待普通女孩一样对待我了?” 第一百零八章 “这…恐怕很难。” 路鹿不想打击爱丽丝, 但他还是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听你的话,你父母的生意恐怕做的挺大。你从小到大流了不计其数的眼泪,就这样你的父母还是很不满足。” “我想,如果你突然没有眼泪, 恐怕他们并不会善罢甘休。” “但,但我是他们的女儿啊!”爱丽丝的眼中涌出了泪花:“宝石什么的, 真的比活生生的人还重要吗?” 爱丽丝的眼泪让路鹿一时语塞。 他很想说, 对于有些人来说,金钱确实比亲情重要多了。 但是爱丽丝满含着希望, 他终究不忍心击碎她最后的幻想,就缓缓道:“或许你是对的,你的父母还是爱你的。这样吧, 我去问我的老师,看看他有没有帮你把眼泪恢复正常的方法。” 爱丽丝走后, 又过了两天,路鹿见到了前来教授魔法的杰尔西。 杰尔西经常来便利店,因此早就知道爱丽丝的事,也对她的体质很感兴趣。 现在听到爱丽丝需要帮忙, 他略微一想就同意了。 不过要研究出如何治好‘宝石泪’的办法,他需要爱丽丝的血液和眼泪结晶,也就是蓝宝石。 等下次爱丽丝来, 路鹿把杰尔西要的东西取好。接下来,就是等待成果的时间了。 …… 数日过后,杰尔西带着几分疲惫, 把一瓶小巧玲珑的药水交给了路鹿。 自从敲了布里克法师(来便利店里的另一位法师)一大堆材料后,学院里的魔法材料空前富裕。 有充足的材料作为支持,再加上斯纳城浓郁的学术氛围。在得知有‘宝石泪’这种奇怪的病症后,斯纳城的学院法师们都燃起了浓浓的研究之魂。 于是,他们加班加点的研究了一个礼拜,就鼓捣出了治疗‘宝石泪’的药剂。 同时,他们也得到了许多相应的衍生理论,只是路鹿不搞魔法研究,杰尔西也就没跟他多说,只是把‘融泪药剂’给了他,让他到时候交给爱丽丝,令爱丽丝服下。 有了药剂,剩下的事就十分好办。 路鹿数着日期,候到爱丽丝来的那一天,把药剂交给了她。 亲眼看着她服下后,爱丽丝在洪易和路鹿的注视下深吸了口气,然后她慢慢掏出洋葱手帕,开始同以前无数次一样,用洋葱手帕擦拭自己的眼睛。 “呜~” 伴随着一声呜咽,晶莹的眼泪开始扑簌簌地流下。 爱丽丝蹬着泪眼朦胧的眼,努力盯着脚尖,想确认掉到脚下的眼泪有没有变成宝石。 爱丽丝满眼是泪,看得比较艰难,但路鹿看的十分清楚,掉到地上的眼泪,都毫无例外的化为水滴融入地面,毫无例外。 “老师的药成功了。”他祝贺道:“爱丽丝,你的眼泪不会再变成宝石了。以后你完全可以和其他女孩子一样,正常的出门交友。” “谢谢你,店主,这段时间,麻烦你和法师先生了。” 爱丽丝学着书里看来的知识,行了个不伦不类的提裙礼。 然后,她转过头去,对洪易了行了一礼道:“也谢谢你,小哥哥,爱丽丝让你担心了。” “切,谁担心你啊,傻妞。”洪易冷哼道:“不过你能明白过来,总算没那么傻,店主前几天告诉我了,他说你回去还要跟父母一起过,你没想过离开?” “离开?为什么?”爱丽丝愕然。 “那当然是你父母看你没了利用价值,气急败坏之下开始虐待你,想让你不停的哭,好再哭出宝石泪来。” 看爱丽丝一脸‘你怎么能把人想的这么坏’的眼神,洪易别过脸道:“随你信不信,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是真有这一天,没有防备你会后悔的。” “嗯,我记住了,小哥哥,谢谢你。” 爱丽丝真挚地道了谢,然后低头喃喃道:“如果我的父母真会这样,到时候…我会记得逃跑的……” “就你这副样子,恐怕想跑也难。”洪易把手中的手机放下,难得抬起头道:“趁你父母还没来这段时间,我教你简单的易容。等你学会一点儿,回去的时候再捎上几瓶迷药,到时候一旦出现了危险,你就撒药变装逃跑。” “在外面遇到危险,就到便利店里寻求帮助,这样说没问题吧?” “没问题,我会好好学的!”爱丽丝感激地道。 …… 洪易位面的易容术博大精深,十分难学。 再加上爱丽丝学的时间很短,所以到底没学会什么。 见状,洪易只好把最简单的知识填鸭式的灌输给爱丽丝,然后给了她一张人皮面具,让她逃跑的时候直接用这个。 爱丽丝把面具和药粉藏好,等再见父母的那天,她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静静地坐在床上,等待父母的来临。 “啪嗒、啪嗒……” 女人鞋跟的声音。 伴随着男人紧随其后的厚重脚步声,接下来响起了钥匙开门的声音。 爱丽丝心里数着数,当她数到12的时候,门,终于被打开了。 “爱丽丝,我们又来看你了。” 爱丽丝望向门口,只见母亲和每次见她一样,脸上满是慈祥的微笑。 望见母亲的笑容,爱丽丝想和以前一样扑过去,但她还记得便利店里洪易的耳提面命,于是,她斟酌了一番,还是到一旁捧起了盒子,然后抬头朝父母露出一个喜悦无比的笑容:“父亲,母亲,我的病终于好了,你们看,我现在不会再流石头眼泪了!” 爱丽丝亲手打开盒子。 精致的木盒零星坐落着几颗宝石,俨然比上次盛放的还要少。 爱丽丝的此举惊到了这对夫妇,他们飞快的交流了一下眼神,最后还是母亲开口道:“爱丽丝,你说你的病…好了?” “你确定不是在骗我们吗?” “嗯,母亲,我没骗你,我的病真的好了,不信您看!” 爱丽丝掏出洋葱手帕,在眼睛上轻轻一擦,水润的眼泪就立马翻涌而出,落在木质的地板上消失不见。 眼泪,没有变成宝石,而是真的成了一汪水,渗入了地缝。 这下,夫妻两人的表情彻底严肃起来。 他们让爱丽丝稍等一下,然后把门紧紧带上,转头奔向地窖急急忙忙的争论以后该怎么办。 “我早说过,‘恩赐’不会总在爱丽丝身上,你要是早听我的,就该让爱 分卷阅读137 分卷阅读138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8 丽丝多哭!这样我们的财产现在就能再多两倍了!” “靠着女儿赚钱,本就对不起她,我们已经把她锁在阁楼里这么多年,难道还要让她哭瞎,成为一个瞎子不成?” 男人一时语塞,他生了一会儿闷气,郁郁地道:“那么咱们的订单怎么办?” “我们已经赚得够多了,以后的日子里……以后,我们把爱丽丝接回家,好好的照顾她吧……” 从小铁块里听完两人的讨论,爱丽丝松了口气。 她握紧了手中的面具和药粉,最终还是没有扔掉它们。 她把它们藏在身上,藏得严实。 做好了这一切后,她坐在床边安安静静地等待父母到来。 迎着母亲含泪的拥抱,爱丽丝放任自己把头埋在母亲的怀里。 抱着抱着,她也不禁涌出了两行热泪。 虽然父亲还是不太喜欢她,但是母亲,她是愿意接她回家的。 只要有一个亲人能欢迎她,这就够了。 愿以后的日子,能一切安好。 …… 便利店 爱丽丝满载着众人的担心离开,她这一离开,就许久没回来。 一直到春末,路鹿都没有在店里再见到爱丽丝,这让他有些担心,但好在,在春天即将结束的时候,爱丽丝匆匆忙忙地来了一趟,说她过的还好,他才有点放下心来。 爱丽丝不是强颜欢笑,虽然她的父母确实利用了她,但是对爱丽丝来说,能有个家回,或许比跟他们一刀两断会快乐更多。 只要爱丽丝本人觉得开心,他就会默默地祝福她。 春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便利店里又多了不少新的客人。 但可能是快关门的原因,路鹿最近更念旧起来。 比起新客人带给他的新鲜感,旧客人会让他回忆起开店伊始的事。 那时候他看见什么客人都会觉得兴奋,都会兴致勃勃。而现在,虽然他也会对一个个前来购物的新客人的感兴趣,但扪心而问,这股兴奋感已经没有最初那样大了。 这天,是春天的最后一天。 路鹿看了眼时间,准备挂牌关门。 但他才刚取过牌子,门口就出现了一个挺眼熟的客人,他一看,竟然是平安京的那位出云国守。 在他刚来便利店的时候,这位常来,但是一个春冬未见,他都有些忘记了他的存在。 “你好,许久没见,有什么需要的吗?” “唉,这么晚了还前来叨扰,真是对不住。” 出云国守彬彬有礼地道歉,但仍掩不住眉间的一丝苦意:“其实我这么晚来,是为了我的女儿。” “杏子小姐啊,她怎么了,最近还过的好吗?” “我也不知道算不算上好。”他苦笑道:“她说自己的心情平静了许多,安慰我说过的很好。但是被男人抛弃,心里怎么能好受呢?” 说完这番话,出云国守露出疲态,路鹿这才发现,比起刚见面的时候,他竟像老了十岁不止。 第一百零九章 “杏子小姐, 她被抛弃了吗……”路鹿干涩地道:“抱歉,我不该问这个的。” “没有什么,这在平安京,都是常事了。”出云国守满脸疲惫地道:“另外, 她也不算是被抛弃了,那个男子, 毕竟还是娶了杏子的。他只是移情别恋, 喜欢上了别的女人,许久没有来杏子这里探望过了。” 平安京的时代, 还带着最原始的走婚风俗。 大婚过后,女子仍居住于父母家中,而男子晚上则会与女子邂逅。 但一旦情郎有了新欢, 男子就会去新欢家里过夜,而女子, 却要独守空房。 这在平安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每名贵公子除了正妻,还会有不计其数的情人。 若是哪个男子只有一个女人,必定会遭到众人的嘲笑——这得是多不解风情, 多无聊的男人,才会连一个倾慕他的女子都没有! “其实,老夫也可以理解那个男人。男人嘛, 总是忍不住流连花丛,整天对着一个女人,再念旧的人也会厌倦。” “但是, 即使他不来,有老夫在,只要老夫活着,杏子也能维持体面的生活!不会让她和她的孩子受人欺负!” 说到这儿,出云国守深深叹了口气:“而且,不管他来不来,都不能否认杏子是他正妻的事实。我劝杏子想开点,但谁能想到杏子心气高,一时气不过,竟然就直接削发为尼了!” “哎呀,她怎么能这样傻呢!” “真可惜啊,杏子小姐……” 听到这儿,路鹿也深深地为杏子惋惜。 想杏子这样的女孩子,如果生在现代,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好女人。 但在古代,哪怕是她的父亲,也不理解她的行为,反而认为她太高傲,不该这么做。 确实,路鹿也有点这么想,反正那个渣男也不来了,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也太可惜了。 陪出云国守一起痛骂了那位男子的无情,以及深切地惋惜了一会儿杏子出家。 等出云国守稍稍平静下来,路鹿道:“敢问,你这次来想买什么,还是要买火锅底料吗?不瞒你说,时间不早了,我要关店了。” “抱歉,真是打扰您了。”出云国守歉意地道:“我这次来,是想为小女寻找几部来自大唐的佛经。” “小女现今已皈依佛祖,无比虔诚,因此戒了口腹之欲。无论是鱼肉啊,还是美味的火锅啊,她都一概不食。” 说道火锅,出云国守就一阵无奈:“看得出,小女对大唐的食物还是无比喜爱的,至少这火锅底料,每次老夫带回去,她就能多用半碗饭。但是出家以后,不管老夫怎样劝,她都坚决不吃,这样无情的女儿,一点也不体谅父亲的心情,老夫真是拿她没办法。” 虽然出云国守再抱怨,但是路鹿却从中听出了浓浓的宠溺之情。 果然,出云国守又道:“但是没办法啊,谁让老夫生了这不孝的女儿呢!她不吃鱼肉,也不吃从大唐得来的新奇食物。老夫想着,虽然口腹之欲她是戒了,但是来自大唐的其他东西,她还是喜欢的。小女从小就倾慕大唐的文墨,所以,我厚着脸皮想寻两部佛经,来逗小女开心。” “佛经,我们店里还真不卖这个。”路鹿道:“不过你赶上好时候了,正好有人送了我几本,我也不信这个,就送给你好了,也算没辜负了印它们的纸。” 说完,路鹿让出云国守等待一会儿,而自己则去床底拿书。 佛经,这种东西路鹿自然是不会自己买的,但他床底下却有一大堆,堆满了一个角落。 这些佛经,都是他一个亲戚送的。 那个亲戚经常在寺庙帮忙,因此天长地久之下,被众多居士塞了不计其数的小册子。 分卷阅读138 分卷阅读139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39 那些居士们为了行善积德,修来世的好前程,就给寺里捐了不少钱,也印了不少佛经,逢人就给。 因此,这次过年,亲戚也到处分这种佛经,路鹿家就被塞了一沓,但他父母不看,就又把这些都给他了。 各式各样的小册子很多,路鹿从中挑出几本,想了想,最后还是把它们都抱出来,准备把它们一起交给出云国守。 “就是这些了,你把它们都带走吧。” “这,这样好吗?” 看到能用捆来形容的书,出云国守的下巴都快惊掉了。 他来讨书,本想着能有一本也是大收获。但没想到店主这么实诚,说送书,就真的按打送。 “没事,我不看这种书,你拿去吧。” 路鹿无聊的时候曾翻过两页,上面满是因果报应,他看着无趣,就扔到床底积灰了。 而且,让他读不下去的另一个原因是文言文,以及神经病般的繁体字。 现在都是21世纪了,到底是哪位居士想不开,竟然还印繁体字? 这不是逼得广大信徒读不懂吗? 这传教水平我给零分! 满篇的繁体字曾让路鹿诟病不已,但现在他又不由庆幸它们都是繁体字。 书里的内容在店里任何客人都能看得懂,但是拿回去,他们就失去了看懂的能力。 路鹿不知道平安京时代的文字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想来,那时候的大唐,用的文字应该跟繁体字有共同之处。 这样拿回去,就算有看不懂的地方,联系上下文应该也能猜出来。 把书尽数交给了出云国守,路鹿挂上牌,就赶紧回去歇息了。 而出云国守,道过谢就抱起经书步履匆匆地离开,忙着回去找他的女儿。 …… 回到家,出云国守没顾得休息下,就直接去了杏子的房间,想要把经书交给她。 去了便利店不少次,但每次他都搞不清两个世界的时间到底是怎样流逝的。 有时候他这儿是白天,便利店是晚上。但有时候他这里是黑夜,便利店还是晚上。 这天,他是趁白天去的。 因此,他在门外等女儿念完经,才唤起她的注意,向她示意了手中的经书。 “父亲,这些是?” “佛经,还是从大唐得来的。” 看见女儿现在的容颜,出云国守又是一阵心酸。 往常艳丽繁复的十二单,如今已被一身单调的缁衣取代。 还有杏子那如缎子般黑亮的长发,也因为出家,被她狠心绞了。 每每看见杏子披落至肩的散发,出云国守就觉得心疼。 在没有出家以前,他的女儿向来宝贝自己的头发,那头长至脚踝的头发也被她打理的美丽无比。 能让宝贝女儿狠心把它们斩断,可见她当时的心有多疼,有多绝望! 想到这儿,出云国守再也不忍心责备自己的女儿。 同时,他也暗暗的怪自己,都怪他识人不清,才会疏于戒备,让一个不厚道的贵公子趁虚而入。 要是没有那一遭子事,让杏子的名声遭到了败坏,他的女儿,原本是能进宫侍奉天皇的呵! 要是能重来,他一定会让仆人把那小子打出门外,让他这辈子都别想见到自己的女儿。哪怕是一首和歌,也休想让他的女儿见到! 可惜,往事如流水,后悔不可追。他再怎么讨厌那个人,也不能改变女儿已经出家的事实。 同为男人,他看的很清,那个人对他的女儿已经没有感情了。 事到如今,他只能教育好他的孙子,这样等他老去后,女儿也会有个依靠,不会沦落到为了寻求庇护,在访花人之间强颜欢笑,以此维持生存的境地。 出云国守在暗暗忧心杏子的未来,而杏子,她接过经书,随意翻到一页,就看到了一句《金刚经》的话——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 “大唐的经书,果然不同凡响……” 她喃喃地念着,不由抬头望向父亲,却正看到他叹气的场面:“对不起,父亲,杏子让您费心了。” “你什么都不顾,才真是让我费心。” 出云国守无奈地道:“你虽虔信,但佛祖也没让人连素食也戒了。现在得到经书,你开心了,能否多吃点东西。我这次忘了去要火锅味增,但是普通的味增汤,家里却是时常不缺的。” “抱歉,父亲,我,我会尝试着吃一些的……” 即使出家,杏子也一时断不了平常人能有的感情。 见到父亲为自己的事忧心忡忡,她深为自己的任性感到惭愧。 那个男人,她已经不想提了,她现在只想研读佛理,追求一份内心的平静,但如果能让父亲放心,虔诚……也是要靠后站的东西。 杏子一点头,出云国守就大喜过望。 他等女儿收好书,就忙不迭地吩咐仆人赶紧置办好饭好菜,还有必不能少的味增。 同时,他还一拍脑门,让侍女们把他从大唐得到的那罐蜜饯拿来。 大唐的蜜饯,也是杏子爱吃的东西。 之前杏子不吃,他就一直留着不动,现在杏子松了口,他自然要把这东西拿出来,让女儿解馋。 自从虔佛后,杏子就一直对美食颇为推拒。 但看着父亲殷切的目光,杏子还是勉强自己挪动筷子,先尝了一个蜜饯。 只可惜,才一口,她冷酷的心就被甜蜜扰动。 甜甜的蜜饯,仿佛打破了她之前所有的坚持。 所以,她才会这么抗拒吃东西啊…… 暮春的樱花已在地下长眠,但是新生的花朵,却必将在来年春季绽放。 作者有话要说:  出了个bug,改成杏子被一个贵公子晚上冒犯,不得已嫁给了他…… 第一百一十章 暮春过后, 便是盛夏。 炎热的酷暑,让路鹿不禁想起了去年夏天,那个他刚接手便利店的时节。 玻璃窗外的知了在喋喋不休的鸣叫,路鹿的手机也伴着蝉鸣震动起来, 他拾起手机一看,是大姨的电话。 “路鹿, 便利店要拆迁了, 再过两个月,你就收拾收拾搬走吧。” “拆迁, 这么快?” “嗯,都协商好了,我也跟安闲说了, 到时候她也也不干了,正好。” 大姨交代完事情, 就挂了电话,让路鹿有些怅然若失。 他原以为,便利店能开到明年夏天,谁知道结束的时间竟会这么快。 一开始接手店面的时候, 他还不情不愿,但当天晚上,他就遇到了一生中最有意思的事。 如今, 他和便利店的缘分也快尽了,他略有不舍,但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 得知便利店的搬迁的时间后, 路鹿在接下来的几天晚上,把这件事 分卷阅读139 分卷阅读140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40 陆陆续续的告诉了前来购物的客人。 其他客人还好,他们都在店里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就是赵雪一脸如丧考妣,离开便利店,她的生活水平必然会下降几个档次。 这段时间,她完全把便利店当成了生命的必要组成部分,她也以为便利店会明年才搬,已经做好了搬货计划。 谁知是事情变化的太快,她现在不得不修改她的计划,考虑究竟是搬更多药品,还是以搬食物为重。 赵雪这几天一直郁郁不乐,而洪易最近却轻松了许多。 路鹿不知道他是什么情况,只觉得他的问题可能终于解决了,于是他也不多问,因为已经有李卡拉好奇的触雷,被恼羞成怒的洪易喷的很惨,他就别去触这个霉头了。 但是,看到洪易这副反应,他也有了几分好奇。 究竟是什么事情,才会让这位平时脾气很好的网瘾少年脸一会儿青一会儿红? 路鹿不想被喷,就自个儿胡乱猜测,任由李卡拉和洪易打打闹闹。 在他思索间,便利店来了个新客人,她一进门,就踩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 “呀!” 妹子被惊了一跳,但她低头一看,就不害怕了。 因为被她踩在脚下的是一只软绵绵的果冻状物体,而且这个小家伙黑黢黢的眼睛都变成了漩涡状,看起来是被她踩晕了。 “对不起哦,小家伙,我不是故意的……” 妹子低头对史莱姆道歉,而史莱姆抽动了两下,就从扁平的一团恢复了原状。 妹子见史莱姆没被她踩伤,很是松了口气,她把史莱姆放到地上,没过一会儿,史莱姆就恢复了元气。 “这家伙,看着有点眼熟?” 在妹子从兜里掏出一把小番茄,开始投喂史莱姆的时候,路鹿陷入了回忆。 眼前的这深蓝色的一坨,长得挺像他以前见过一次的果冻,但是果冻是浅蓝色的,深蓝色的史莱姆……莫非,应该是果冻的同族? 史莱姆不会说话,因此路鹿也无法询问它。 毕竟,在人类看来,史莱姆长得都是一个样子的,所以,能分辨它们的方式只有通过颜色。 默默地把史莱姆当成果冻的同族,路鹿就不再关注它了。 果冻来过一次,所以路鹿知道史莱姆是一种温和的生物,除了喜欢吃垃圾外,从不伤害人。 所以他就没管,任由新妹子不停的用小番茄喂史莱姆。 “咕噜~咕噜~” “咕噜~咕噜噜~” 新妹子一边喂番茄,一边不断的抚摸圆滚滚的果冻,但是很快,她身上的番茄就宣布告罄,而果冻仍然不停的在蹭着她,还用湿漉漉的豆眼眼巴巴的望着她。 “别,别这样看我啊,我的番茄没了。” 被这样的眼光看着,梅沙的心都要化了。 她掏了掏自己的口袋,示意果冻她没有番茄了,结果果冻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下去,让梅沙一阵心疼。 “下次,下次见,我一定会带更多好吃的给你,别难过啊,乖~” 她拍了拍果冻的头,温柔地轻哄着。 “话说,这里好凉快啊……对了,这里是哪儿?” 把果冻抱在怀里,梅沙这才意识到自己换了地方。 “这里是便利店,便利店…就是卖东西的地方。” “卖东西的地方?”米莎更困惑了:“东西,为什么要买?” 鸡同鸭讲了一番,路鹿一问,才知道米莎来自一个桃花源般的世界。 最明显的一个地方,就是米莎那儿,买东西是不用付钱的。 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买卖’的概念。 “在我们那儿,东西都是换的,每个家庭都做自己擅长的事,其他人少了东西,去别人家里去要就行。” 米莎大致讲述了一顿,让路鹿不禁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这种类似的世界,也竟然真的存在。 “我知道,我们那儿需要什么都是不用付钱的。”米莎道:“但是你们这儿要‘钱’这种东西,我没有,可以用这个换点水吗?我正好有些渴了。” 米莎扬了扬手中的麦穗,在她脚下,果冻正眼巴巴的看着麦穗,满是想吃。 见状,米莎蹲下身,义正言辞地道:“不行哦,这个不能给你。你这么小只,吃一把麦子会被噎死的。” 不会,人家不会啦…… 果冻急的左挪右晃,但是它无法发声,米莎也就无从得知它的想法。 见到路鹿点头,米莎放下麦子,接过路鹿递过来的水,一口饮尽,然后充满好奇地问道:“你们这儿也是夏天吧,怎么这么凉快?” “便利店里有空调。” 路鹿指了指正在放冷气的机器,向米莎解释了一番,引得米莎有些羡慕地道:“真好,我们那儿夏天只有井水可以降温,不过,我们还可以吃放在水里凉着的西瓜,下次有机会来,我请你吃西瓜吧。” “谢谢了,如果有机会的话。”路鹿道:“事实上,这家便利店快要关门了,我恐怕等不到你再来的那天。” “这样啊……” 米莎显得十分遗憾,但很快,她就被路鹿的话转移了注意力。 “既然我等不到你的西瓜,我就请你吃雪糕吧。”路鹿道:“我们这儿除了空调,夏天也可以吃雪糕解渴,要来一个吗?” “嗯,谢谢!”米莎礼貌地道。 把米莎带到冰柜前,路鹿让她自己挑。 米莎看了一阵,最后选了一个旺旺碎冰冰。 撕开包装后,她把碎冰摆成两半,然后把另一边塞进从垃圾桶旁又溜回来的史莱姆嘴里,才自己含着另一半,享受冰块的凉爽。 “夏天也能吃冰,真是不可思议。” 米莎虚心地问:“也是这个机器做到的吗?我看它一直在放冷气。” “嗯。”路鹿道:“其实,如果是冰的话,你们那里说不定也能做到。好像用硝石或者冰窖制冰,具体内容我不大清楚。” 看到米莎对这个感兴趣,路鹿就上网搜了些资料,让米莎自己学习。 抱着‘让大家都能在夏天吃冰的’念头,米莎学的很认真,她把看到的东西都记到了脑子里,确定自己没忘,才心满意足地移开了视线,准备回去就开始着手做。 很快,天色就不早了。 店里的客人三三两两的散去,米莎跟果冻告别后,也离开了便利店。 一出门,逼人的酷暑就让她有些受不了。 她怀念了一下店里的冷气,然后开始继续收割麦子,帮家里干活。 米莎这里,麦子是一年四熟的。 而且,或许是得到了天神的赐福,他们随意播种,都能收获又大又多的麦穗。 所以,他们这里的人们从不缺少食物吃,也不 分卷阅读140 分卷阅读141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41 缺少衣服穿。 在没有生存压力的状况下,人们都互帮互助,相处的十分有爱。 忙活到大中午,米莎才停下手头的工作。 望着一捆捆扎好的麦子,她感到十分满足。 她的力气很大,和其他人一样,所以干起农活来一点也不觉得累。 把这些麦子尽数放在马车上堆好,米莎擦了擦额头的汗,就催动马车归家,也不管地里还留了很多麦子,因为按照惯例,遗落的麦穗,那是留给鸟儿和小动物们吃的。 …… 夏末的时候,许久不见的何蓝来店里买了一次香烛。 何蓝是白天来的,所以接待她的是安闲。但这次她来,路鹿比以前受的惊吓还大,因为何蓝,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何蓝了。 何蓝,早已被她的那个娃娃取代了身份。 尽管何蓝‘死’后,跟她有竞争关系的主播,以及她的闺蜜朋友没有再传出遇害的消息。 但是,一看到‘何蓝’身上挂着的那个‘娃娃’,路鹿就能感受到娃娃鬼的恶意。 何蓝,赫然是被娃娃塞进了那只布偶里。 因为‘何蓝’正大光明的把娃娃挂到了腰际作为装饰,而从娃娃的眼神里,路鹿依稀看出了何蓝的影子…… 由于白天见到‘何蓝’的刺激,这天晚上路鹿在便利店里有些心神不宁。 此时,他有些庆幸再过半个月他就可以走了。 到时候,他就能离‘何蓝’远远的,而不知情的安闲,也能不再碰见那个娃娃。 第一百一十一章 “你好, 欢迎光临!” 便利店的铃声突然响起,让路鹿回过神来。 他朝店门口一看,一个高大英俊的青年伫立在门口,看起来似曾相识。 那张脸, 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 便利店迎来送往的客人有许多,所以对那些只有一面之缘的, 路鹿记得不是很清。 等到青年自我介绍了一番, 路鹿才记起来,原来他就是那个曾在店里买了一盒蒙牛牛奶的少年, 元容。 没想到,仅是一年不见,他就长得这么大了。 从青年的脸上, 路鹿看到了岁月的痕迹。 他疑心在元容的世界,时间至少过了五年之久。 一问, 他才知道,他估计的还是少了。因为元容说,现在据他当初到便利店,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二十年的长度, 足够一个少年成长为顶天立地的男人。 “时隔多年,我终于又来了这儿。” 不仅是路鹿,元容也感慨万千:“这块红玉, 要想让它热起来还真不容易,我等了二十年,才又有了来这里的机会。” “是啊, 我这里也过去一年了。”路鹿道。 “店主,那天的赠药之恩,我一直记得。当我修为初成,我就想来这儿看望你,只可惜石头热的太慢,才等到今天才来。” 元容环顾四周,便利店的设施还是没什么变化,只是货架上的商品少了许多,稀稀落落的,煞是寥落。 见状,他大惑不解道:“怎么,店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看着冷清了许多。” “这个啊,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所以我开始不补货了。”路鹿道:“你来的时机刚好,要是错过这次,过一段时间我就不在这了。” 元容颔首,暗道自己挑了个好时候。 如今,他已贵为天尊,修为更是站在了大陆顶峰,无人能及。 当初在玄都山拜南山老怪为师后,他把《万象转轮功》练的出神入化,脱离山洞不久,他就恢复成了昔日的那个天骄。 二十年来,他历经了风雨,再次来到便利店,他也觉得恍然隔世,昨日青葱少年的记忆,一股脑的在他的脑海中浮现出来…… 静静地回味了一下当年的青涩,元容理了一下思绪,终于开始说他来这儿的正题:“其实,这次来除了看你,我还特意准备了点东西。这是几枚造化丹,凡人食之,可延年益寿,百病不生,你可以拿去给家人吃了。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万不要推拒。” 元容说的真切,路鹿也不矫情,就直接收下。 待路鹿收起丹药后,元容沉吟一番,又道:“店主,冒昧一问,你从小到大,是不是经常遇到鬼怪,被它们纠缠不休?” “对,确实是这样,你怎么知道的?”路鹿一惊,又急切地问:“请问,你有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要想根除你们世界的灵异现象,这很难。”元容叹息道:“‘那个东西’不可言喻,说是诅咒,其实它已经化成了自然规律的一部分,即使是我辈修士,也难以对付,只能避其锋芒。” “原来是这样。”路鹿苦笑道:“之前店里来了个阴阳师,他给了我一些符咒防身,但问到驱鬼,他也只是摇头,说是无能为力。” “与自然规律对抗,确实很难。”元容道:“但店主你身上的这丝诅咒,若要斩断它与你的联系,还是不用费力的。” “请你想一下,你第一次遇到鬼物,是在什么时候,那时候你做了什么?” “第一次……” 听到元容有解决的方法,路鹿就开始努力回想起来。 他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遇到灵异现象,是在他刚上小学的时候。 那天,他和一群小伙伴在公园玩捉迷藏,却不知道有一个玩伴是鬼。 他们玩了很多轮,结果人越来越少,他感觉不舒服,半途跑回家,才逃过一劫。但那群小伙伴却从此失踪,就连他们的父母也忘记了他们的存在。 一场严重的发热过后,他发现了小伙伴的失踪,但不管他怎么说,大人们都以为他是烧糊涂了,于是他自己也开始以为。 直到后来又遇到灵异现象,他才明白自己小时候的遭遇并不是幻想,而是确有其事。 “捉迷藏吗?看来根源就是在这里了。” 见路鹿迷惑不解,元容就解释道:“你在游戏的时候中途离开,游戏就永远无法结束,它们都想找到你,这股执念随着时间越来越深……就一直到了今天。” “它们的执念附着在你身上,如附骨之蛆,不断的吸引着鬼物接近你,让你不得安宁。” “那我还有办法摆脱它们吗?” “有。”元容言简意赅道:“你亲自去结束这场游戏,就能斩断这股执念。以后,只要你不特意往与鬼物有关的事情上撞,就不会再遇到它们。” “这谈何容易。”路鹿苦笑:“过去了这么多年,那些孩子直到今天也没被找回来。如果我没猜错,当初和我一起的玩的那群孩子,恐怕今天早就全变成了鬼吧。” “是这样的。”元容道:“但是你若想解决,就只有这一个办法。” 见到路鹿笑得很苦,元容又道:“当然,让你 分卷阅读141 分卷阅读142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42 直接去那是送死。他们等了你那么多年,怨气早已非同凡响。我这里有几件专门对付鬼物的灵器,我现在已经用不着,你拿去防身,遇到鬼物就用灵器砸它们,只要一砸,一般的小鬼都受不住。” “只要砸就行?”路鹿不敢置信:“就这么简单。” “那是自然。”元容颔首。 元容留下灵器,就匆匆离开。 身为天尊,需要他处理的事也不在少数。 站在大陆的战力顶端,每一个呼吸之间都有千千万万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需要他拯救。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年轻的时候,他意气风华,需要做的是装逼打脸,为家族争光。 而现在,他成了大陆人族的脸面,一举一动,不得不端起来。时间长了,人,也就逐渐沉稳下来了。 …… 元容走后,路鹿收起灵器,准备明天就动身了结那股执念。 做好了心理准备,第二天一早他就出门。 结果,一出门他就正巧遇上了‘何蓝’。 “遇到了也好……正好先拿你祭天……” 路鹿握紧灵器,心想这个娃娃不能留。 且不说何蓝用它做了多少坏事,娃娃的存在本身,对人类就是一种威胁。 路鹿自己身为人类,对这些鬼物的生存状态实在是没有同理心。 于是,他按照元容所说的方法,抄起灵器就往‘何蓝’身上一砸,只一下,‘何蓝’就发出一声惨叫,而她身上挂着的娃娃——真何蓝,竟先它一步烟消云散了。 “何蓝,走好,希望下辈子你能做个好人。” 为被困在娃娃里的何蓝点了个蜡,路鹿看着‘何蓝’也逐渐消失在空气中,内心毫无波动。 鬼物害人的时候没有触动,他嘛,自然也不会对鬼物有多余的同情心。 解决了何蓝,路鹿继续往他的目的地奔赴。 到了他孩童时期经常玩耍的公园,踌躇了一阵,他竟不敢进去。 儿时带给他的阴影实在是太大,而且在他心里,还有几丝对童年玩伴的愧疚。 如果不是他中途逃跑,是不是,那些孩子就不用永远留在那里了? 犹豫了一会儿,路鹿还是走进了公园。 他依从古早的记忆,走到了当初玩捉迷藏的地方。 没费他多少心思,一到那个地方,他就看到了一群熟悉的脸庞。 那是一群有着稚嫩脸蛋的孩子,尽管,他们的眼神已不再单纯。 被无数双满含怨毒的目光瞪视,路鹿的心态再好,也不禁毛骨悚然。 “路鹿,你为什么走了,不是说好了要一起玩吗?” “留下来,留下来陪我们一起……” “真狡猾,你早该跟我们一样的,怎么能自己逃掉呢?” 看着童年玩伴们惨白的脸色,以及阴惨泛青的小手,路鹿心里明白,他们已经不是人类了。 在这群眼熟的孩子当中,有一个是他幼时关系最好的小胖。 那天,小胖也参与了捉迷藏,也是消失孩子中的一个。 看到小胖也浑身惨白,路鹿叹了口气,走到儿时的玩伴旁边,俯身蹲下,与他平视。 “小鹿…你…你终于回来了吗?我们……已经等你好久了……” 见到路鹿走过,小胖主动迎上来,举起了他的双手,然后,他猛地用稚嫩的小手掐住了路鹿的脖子,泛紫的嘴唇也露出了青色的獠牙。 “彭!” 在小胖动手的同时,路鹿也抽出藏在身后的灵器砸了下去。 灵器一落地,小胖就化光消失。 没时间为儿时好友的离开哀悼,路鹿站起身,拎起灵器一下一个,把和小胖同时死去的孩子都送去了他们该去的地方。 最后,他拎着灵器,走到了罪魁祸首之前,直视它不甘的眼神,想也不想就把灵器一把糊到了它的身上。 …… 终于,结束了。 望着空空荡荡的公园,长久以来一直缠绕在路鹿心中的阴霾终于消失。 他收起灵器,在原地站了三分钟,最后转身离开,再也没有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更蜥蜴男和阿伊莎的。 如果顺利,应该还会有个番外。 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 最后安利一发基友的种田美食文《穿越种田之小祸害》 喜欢耽美甜宠,哥儿的可以去看看~ 第一百一十二章 暮秋, 到了必须要搬迁的时刻。 在搬迁的前一夜,罗盘终于带着阿伊莎来店里溜了一圈。 尽管在临走的时候,大家告诉过罗盘,让他带阿伊莎常来。 但在那天之后, 罗盘就没有再来过,直到今天, 路鹿才又见到了阿伊莎。 “喂, 店主,你这儿的东西怎么都没有了?” 看到干净的跟个雪洞似的便利店, 罗盘大吃一惊,而跟着他一块来的阿伊莎也默默点头,不解地看向路鹿。 “店里的东西, 能退的我都退了,不能退的我让其他客人都拿走了。便利店很快就要拆迁, 这些东西留着也没有用。” “什么?便利店要关店了?什么时候?” 罗盘一脸震撼,而路鹿淡然地道:“明天。” “明天?别啊大哥,我又要少一个蹭饭吃的地方了!” 这下,轮到路鹿惊讶了, 他记得当初罗盘走的时候,洪易给了罗盘一块翡翠,让他拿翡翠去换钱。怎么这么快, 罗盘的钱又花完了? ”兄弟,这些一言难尽啊。“罗盘仰天长叹,拍了拍阿伊莎的脑袋道:“我现在才明白, 收下阿伊莎是我人生中最明智的决定。” 面对路鹿诧异的目光,阿伊莎红了脸。 她悄悄瞪了罗盘一下,又转头不好意思道:“师傅又欠了一大笔债,所以我们经常没钱吃饭。为了弄点钱,他…他让我假扮成女学生,蹲在地上用粉笔写‘钱包被偷,求好心人捐助五元钱吃饭’,每次我们没钱吃饭了,他就非要拉着我去干这个……” 我去,连这种肮脏的手段都使出来了,你怎么不直接跟阿伊莎假扮父女呢? 一问才知道,罗盘还真试过这招,只不过他这个父亲长得人高马大,小女孩却瘦的可怜。所以他受到了警察的盘问,自从因为这个蹲过一次局子后,他就换了个骗钱方式…… “这种不靠谱的监护人,等你长大了,一定要离他远远的。” 路鹿实在听不下去了,他拍了拍阿伊莎的肩,一脸郑重地嘱咐。 而阿伊莎心有戚戚然地摇了摇头,看来也是够呛。 连一个三观还很懵懂的古代小女孩都受不了了,可见罗盘做人是多么败犬。 说话间,店里又进来两位客人。 一进门,一股不怎么好的味道就在店里飘散开来。 分卷阅读142 分卷阅读143 位面便利店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分卷阅读143 闻到刺鼻的恶臭,罗盘有点皱眉,而阿伊莎却完全没有反应,因为她以前生活的环境,也充满了难闻的臭味,她早就习惯了。 “你是…蜥蜴对吧?旁边的那位是你的妻子吗?” 有了之前的经历,所以路鹿没有感到奇怪,直接向蜥蜴男打了招呼。 然而,在他准备过去看看情况的时候,刚才没反应的阿伊莎却突然动了。 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了一把银质十字弩,眯起眼对准了鼠女的怀抱。 “你怀里的那个东西……是吸血鬼!放下它!” “你要干什么?” 感受到十字弩的威胁,蜥蜴男反射性地挡在了鼠女面前。 阿伊莎的年纪不大,但蜥蜴男并没有因此轻视她,因为废土人长到七岁就算成人,他也是一到七岁,就开始独自到‘伊甸园’外面生存。 “我没有恶意,你们抱着的东西是吸血鬼。吸血鬼……他们都是喝人血的家伙,别看他是婴儿,跟它接触的太近,你们会受伤的!” “我不知道什么是吸血鬼,他是我的孩子!” 蜥蜴男发出一声咆哮,在情况演变的更加恶劣之前,路鹿反应了过来,而罗盘也趁机把阿伊莎拉到了一边,和她窃窃私语起来。 “阿伊莎,这里是别的世界,我们宰了吸血鬼也没有好处,协会也不会给我们钱……所以,这里的吸血鬼我们别管了哈……” “可是师傅……” 在两人小声争论的时候,路鹿跟蜥蜴男道了歉,并告诉他在店里客人们是不能互相攻击的。 知道便利店还有这种防御机制,蜥蜴男才缓下神色,回头安抚自己仍然紧张不已的妻儿。 等妻子缓和下神色,小声抽泣的婴儿也不再哭泣之后,蜥蜴男才歉意地朝路鹿道:“谢谢你,店主,这次我和妻子是来跟您表示感谢的,没想到又给您添麻烦了。” “没有,店里时常会出这种事,我都习惯了。”路鹿摆手表示不用介意,又道:“这个孩子,是你和鼠女小姐生的?” “对,他是我们的儿子。” 一提起儿子,蜥蜴男就无比骄傲,他们的儿子虽然背后有一对小小的蝙蝠翅膀,嘴里的牙齿也尖利了些,但是阿福的其他地方全完全都是人类的样子,可以说,这在废土,是相当讨人欢迎的人类形态。 和他们这对怪物父母不一样,只要他们的儿子长大,妥妥的会是风靡万千妹子的废土帅哥。 嗯,还是皮肤比女人还白的超级帅哥。 与这比起来,他们的儿子比起吃肉,更喜欢喝血,这点小事,对这对见惯各种怪事的父母只是小意思而已。 “谢谢你,店主,是您这儿的水,救了我和阿福的命。” 鼠女朝鞠了一躬,尽管路鹿觉得他没做什么,但感动于这对父母对孩子的爱,他还是接受了鼠女的感谢。 知道阿伊莎成了一个称职的吸血鬼猎人,估计以后吃饭是没有问题,路鹿也彻底放下了心。 等时间到了凌晨,他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也把便利店里的东西全部送人。 到了这个时间,他也不再熬夜,直接回房间休息了一晚。 等到第二天早上,他锁好便利店的门,并且第一次,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到了便利店外面。 “再见,便利店,这段时间我过的很开心。” 路鹿拖着行李箱,最后看了一眼便利店,轻声地道。 ‘再见。’ 他转身离去,在他的背后,似乎有什么东西也在远远地向他告别。 the end 分卷阅读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