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玉志》 分卷阅读1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 ================= 书名:晚玉志 作者:苏渌 文案 她是晚玉公主,淡夕玦, 他是启朝最富盛名的臣子,她的师傅。 (是写过的中篇小说集哦)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淡夕玦,苏引,归以泽 ┃ 配角: ┃ 其它: ================== ☆、师徒二人相约寻临妃 宫中书院。 “师傅,我打算去办一件大事。” 此时的他正在聚精会神地仔细衡量加入冰片的多少,却仍是抽出了时间待她:“哦?还是大事。” “师傅,这件事我考虑许久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哦!” 他点头,眼神却不经意看到已经缠上了他胳膊的她的双臂:“恩。” “我大概已经推测出了我娘在云山,我想去那儿找我娘。” 她平平淡淡地说出,却仍是一直笑着,脸上浅浅的酒靥似有若无,一对极漆黑眼睛里的光芒却是愈来愈盛。 听此,他的心一震,当年,他也是如此想的,可别人都不那么认为。因为她是她,因为再没谁像他这么了解她。 他的手似乎抖了一下,冰片好像多了一些,抬头望她,还是淡若地微笑着:“云山……你知道有多远吗?” “带着紫灵她们几个去不行吗?” “那不行,这远远不够的。”他露齿而笑,继续低头着思忖良久,缓缓地伸出食指摇了摇:“一天之后,我带你去。” 他看着她穿着极淡的粉绿颜色的衣服,从他身边一直慢慢向外走去,至外面的院子里,暖金黄色的阳光完完全全倾泻在她身上,毫不留余地的。她又突然向后面已经好几丈远的他,调皮一笑。 这个笑靥让他一瞬间恍惚不已,它是那样的清新透明,像很久很久之前那一片刚刚被晨光沐浴过的竹林,每一片竹叶尖上的露珠晶莹透亮,每一棵竹子的杆上还有着薄薄清透的雾气。 “一言为定啊,师傅!” 皇宫朝堂上。 淡凌空在唯一的黄金细细雕刻的位置。虽然皱纹已深深地刻在了他的面容上,但是丝毫遮掩不住他的威严与霸气。眼睛里透着经历过万千的老者的鹰一般的睿智,一点也容不得欺瞒。此时的他右手扶在扶手上,锐利的眼神霎时凌厉地看向吴据邻。 “你再说一遍?” 站在最前的吴据邻仍是低眉顺眼地拱着手,却没有一丝后退:“皇上,是该让二皇子出去小试一下了,世人都早知二皇子文武双全,才能不浅,近几年却对此有所怀疑,是因为二皇子从来没有过什么政绩啊!” 此言一番话语,锋芒极深,看似为了二皇子,实则是要把淡凌空逼到绝路。 淡凌空没想到下一刻其他大臣也向前一步拱手异口同声地说道:“吴大人所言极是!我们相信二皇子此去定会成功的!” 他见此,顿感头疼不已,他虽然深知朝堂内的几乎所有的大臣都成了吴据邻的羽翼,但没想到如今在他的面前他们居然都敢这样,然后忽然一手扶住了额头,旁边的侍女绿鄂立即担心地凑近,他立即挥了挥手,扶着座椅站起来,缓缓低声说道:“罢了!先退朝吧,朕累了!” “臣等恭祝皇上龙体安康!” 待淡凌空在众人的搀扶下回到太鸾殿后,吴据邻肆无忌惮地当堂放生大笑,仿佛成功已是唾手可得,其他大臣也纷纷一涌而前朝他作揖,表示自己刚才所谓的忠诚。 听着眼前的刘太监讲这一幕,淡凌空愤怒得气不打一处来,泛白的胡须微微发颤,但却碍于宫中吴据邻的眼线,只无可奈何地拍了一下手边的案桌,垂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启奏皇上:二皇子已到。” “宣。” 淡凌空沉默地看着眼前的二儿子淡臻茂,眼神复杂无比。 太子本是他早已看重并亲自培养的大皇子淡臻义,无奈体格一直很好的淡臻义却因偶受风寒已于几年前病逝。这件事一直让他耿耿于怀。那时刚经历过丧子之痛的他在大臣的上奏之后,最终立了性格有些懦弱的二皇子为继承人。 他不是不知道二皇子性格懦弱,处事优柔。相反,他很了解。淡凌空不仅是一个负责任为人民的好皇帝,还是一个好父亲,虽然他已经有了十九个皇子,十四个公主,但他深深了解每一个儿子的性格和处事作风。 正因为如此,他选了眼前的淡臻茂。 “父皇,儿臣来了。” “两个月后,你率二十五万大军北征。”淡凌空没有一丝停顿地说道。 “父皇……”淡臻茂的表情先是震惊不已,而后是闪躲逃避。 淡凌空缓缓地沉声说道:“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臻茂。” 他又说:“朕知道你不擅长打仗,朕都替你想好了,你只管看着他们去打就好了。” 淡臻茂迟疑地点了头遵旨,退出了太鸾殿。 淡凌空蹙了眉,又深深叹了口气,终于无奈道出三个字:“宣苏引!” 城外不远处的官道上。 二人共骑一马,原因很简单:她不会骑马。 “师傅,我们就这样走了啊?” 他也笑,反问道:“不然呢?难道我们要回去向你父皇禀告一下,再弄一个仪式?恩,那样其实也不错。” 那样就再出不来了好不好?! 她顿时显得兴趣寥寥,慌慌张张地摆摆手:“还是不必了不必了。” 其实若不是苏引在那天趁机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皇上,皇上是不会允许他们自作主张外出的,毕竟她是皇帝最疼爱的九公主。而她又除了唯一一次陪同皇上的南巡,就再未出过京城。 不过他虽然告诉了皇上,但未把全部告诉皇上,只说了她极想见大海的风景,缠他不放。久之,他才答应要顺遂了她的心意,只消三天就好。 皇上一是素来相信他的,二是上火于眼下二皇子的北征。自然是一口应允了。 当然,这些她都还不清楚。她只知道,皇上一向是相信自己的这个师傅的。 她和父皇一样相信。 天快黑了,前面的镇子上灯火通明,看来是个大镇。 淡夕玦这样想着,微笑起来。 “请问这位兄弟,此镇是什么镇?” “此乃江平镇也。” 原来已是江平镇了,他们已经走了这么远。 她略微惊讶。于是他告诉她,她长居宫中,每每见他时只是他一个人,自然是不知道他的黑马是一日千里的跑马。 “那为何今夜街上灯火通明?” “你不记得今日是什么日子么?” “啊,什么?” “七月初七。” “哦。” 苏引笑了,笑意深深浅浅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2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 ,他不知她在想什么,因为她第一次这么迟钝。 “二位,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苏引看着店伙计缓缓说道,又顿了一下,继而补充道:“两间。” “真对不住您,只剩一间了。何况,一间应该没关系吧?” “不行。”他转身看向夕玦,“我们去其他客栈吧。” “哎,那您还不如和这姑娘在这将就一宿得了。今天是七月初七,我们这江平镇一整天都有庙会,有很多外乡的人来这里,客店大都满了,其它店应许也是。” 他仔细思量了半晌,此事应该没人知晓,但他不愿这样。 “师傅,不如就这样好了,没有人知道的。”夕玦笑得前仰后合的,两颗小虎牙若隐若现,很是开心。又习惯性地环住他的双臂:“怎么你一个大男人扭扭捏捏的,我都不介意了,你还犹豫什么?” 苏引不自觉双眼一颤,继而用右手手背掩嘴咳嗽了一声。 ☆、一晚七夕观景于江平 城外不远处的官道上。 二人共骑一马,原因很简单:她不会骑马。 “师傅,我们就这样走了啊?” 他也笑,反问道:“不然呢?难道我们要回去向你父皇禀告一下,再弄一个仪式?恩,那样其实也不错。” 那样就再出不来了好不好?! 她顿时显得兴趣寥寥,慌慌张张地摆摆手:“还是不必了不必了。” 其实若不是苏引在那天趁机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皇上,皇上是不会允许他们自作主张外出的,毕竟她是皇帝最疼爱的九公主。而她又除了唯一一次陪同皇上的南巡,就再未出过京城。 不过他虽然告诉了皇上,但未把全部告诉皇上,只说了她极想见大海的风景,缠他不放。久之,他才答应要顺遂了她的心意,只消三天就好。 皇上一是素来相信他的,二是上火于眼下二皇子的北征。自然是一口应允了。 当然,这些她都还不清楚。她只知道,皇上一向是相信自己的这个师傅的。 她和父皇一样相信。 天快黑了,前面的镇子上灯火通明,看来是个大镇。 淡夕玦这样想着,微笑起来。 “请问这位兄弟,此镇是什么镇?” “此乃江平镇也。” 原来已是江平镇了,他们已经走了这么远。 她略微惊讶。于是他告诉她,她长居宫中,每每见他时只是他一个人,自然是不知道他的黑马是一日千里的跑马。 “那为何今夜街上灯火通明?” “你不记得今日是什么日子么?” “啊,什么?” “七月初七。” “哦。” 苏引笑了,笑意深深浅浅,他不知她在想什么,因为她第一次这么迟钝。(没有用“好像”,也没有用“似乎”,因为他知道,只要是关于她的事,他什么都记得,疯了一样的记得。) “二位,打尖还是住店?(查,打尖是什么。)” “住店。”苏引看着店伙计缓缓说道,又顿了一下,继而补充道:“两间。” “真对不住您,只剩一间了。何况,一间应该没关系吧?” “不行。”他转身看向夕玦,“我们去其他客栈吧。” “哎,那您还不如和这姑娘在这将就一宿得了。今天是七月初七,我们这江平镇一整天都有庙会,有很多外乡的人来这里,客店大都满了,其它店应许也是。” 他仔细思量了半晌,此事应该没人知晓,但他不愿这样。 “师傅,不如就这样好了,没有人知道的。”夕玦笑得前仰后合的,两颗小虎牙若隐若现,很是开心。又习惯性地环住他的双臂:“怎么你一个大男人扭扭捏捏的,我都不介意了,你还犹豫什么?” 苏引不自觉双眼一颤,继而用右手手背掩嘴咳嗽了一声。 两人走在江平镇上的路上,刚刚两人分别洗了澡换了衣服,也已经吃好了晚饭。 今夜的江平镇人真的是很多,人潮拥挤不堪,人与人擦肩接踵,大多是年轻的男男女女。路边的店铺外都挂了不少红灯笼,小摊上摆着颇有趣的各色玩物。 夕玦最多也只是易了装在京城里游玩,看到这些海边的东西当然是好奇占了上风,全然不顾了还在身边的苏引。苏引反应快速地把她拽回来,将她的左手牢牢地禁锢在自己的右手里。 夕玦稍稍一滞,只觉得更安心,回过头来对苏引说道:“我好喜欢这一个贝壳手串。” “对啊,公子不如就买下这个手串。这个上好的砗磲手串可是有我们这里公子送给小姐的传统礼物。” “这……”苏引本来就欲将此物买下来,既然她喜欢。可摊主这么一说,他反而犹豫起来。 “就算是我向师傅讨要的如何?”夕玦摁着苏引的手快言快语道,恨不得马上就将手串戴在了腕上。 “好。” 苏引付了钱,笑着看她戴上了手串。 砗磲手串很漂亮,即使是在夜晚,也透着纯白色的光芒。 夕玦戴上了之后举起手来向他炫耀,传到他耳里的声音清脆的很:“好不好看?” 而苏引一直在微笑,轻薄的嘴唇只缓缓吐出几个字:“很好看。” 此时他们身后不远处的烟花阵阵,将两个人的身影淹没背景的绚烂烟花中。 客栈中,夕玦坐在榆木桌子边,将胳膊肘放在桌子上拄着,双手悠闲地托着下巴看他:“师傅,你可知我为何要去寻我娘?” 还未待苏引开口,她又说:“其实我不该问师傅这个问题,以师傅的智慧,一定是知道的,而我只是闲来无聊罢了。” 他淡淡地笑,他也知道她是太无聊了,可是,“夕玦……可想过寻到母妃之后会如何办?” “未曾想过。” “夕玦……” “师傅,不必担心我,我自有分寸。” “那就好。” 依旧是淡淡的声音。 苏引一边往地上铺垫子和被子,一边柔声道:“时候不早了,睡吧。师傅睡在靠门口的地上守着你,你睡在床上。你看这样好不好?” “我看这样不好,很不好!师傅怎么可以睡在地上?”夕玦一下子跳过去,一把夺过来苏引手上的东西:“而且呢,这种事情应该我来做。” 他低头黯然:“夕玦公主为九五之尊,我怎敢委屈了公主?” 夕玦一屁股坐在木质地板上,认真地看着沉默的苏引:“师傅,不许你这么说。夕玦在师傅面前从来就不是公主,知不知道?” 他知道。他知道夕玦是从未在他面前使过公主性子,可是他不能忘记她是公主。 他故作生气,将俊脸一板,沉声缓缓说道:“那么,我以师傅的名义告诉你……夕玦,不许胡闹。” “好 分卷阅读2 分卷阅读3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 吧好吧,师傅,夕玦真是服了你了,徒儿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云山。 苏引见夕玦突然止住了步子久久不动,于是也停在原地,但并没有看她,说道:“你应许都已经知道了。” “师傅,你为何要骗我?” 久之,唯传来一声轻不可闻的淡淡的叹息:“都是师傅不好。” “不怪你,师傅。我只是觉得,师傅不应该和他们一样的。” 他的身子一震,纯棉黑布的衣服只衬得他脸色更加惨白,本来不该是这样的。 原来师傅和他们一样。 “那师傅为何又要带我于重重关卡之间不加阻拦,如若师傅有意不告诉我,稍加阻拦不我们就好。可见师父还是宁愿被我发现,也是要告诉我的。” 他未答,反而说道:“去吧,临妃就在里面。” ☆、苏引远征欲将助皇子 云山山后有一大片异常清新的竹林,大得都不知道延续到什么地方。虽然已是下午时分,但始终有着薄薄的雾气在之间萦绕。夕玦觉得像到了人间仙境,很不像人间的地方。 (这里,就是他们之前很长时间呆过的地方,也是他们以后要很长时间在的地方。一遇到什么事情,他就会带她来到这个地方。他会飞。) “原来你就是临妃。” 这个女人突然间转身,朝她扑过来,失了心似的狂喊:“你记得我!你居然记得我!” 夕玦微笑:“我当然记得。” 她记得,那年冬季大雪纷飞,她为时三岁,突患重病。她亲手帮她煎了药,在她昏昏沉沉的朦胧印象中,一口一口地耐心喂了她。 她还记得,她一向怕黑一个人睡不着,而她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中陪伴她,使她安然入睡。 她记得,她都记得!即使有的东西她之前忘记了,也在这次见到她之后统统想了起来! “我当初真的不该因为不喜欢宫中的明争暗斗,听了你父皇的话而逃避到这里来。为了你,我也应该坚守在宫中。” (加) “都不是母妃的错……”夕玦喃喃道,这几年,她深知宫中的明争暗斗愈演愈烈,上上下下死了不知多少人,父皇根本就无法插手。就连丽妃那样一个工于心计的女人,最终还是死在了斗争之下,而且还死的惨不忍睹。 “你不恨母妃吗?” “了解了就不恨了,母妃。”夕玦扶住她的肩膀,轻轻地说:“我还要感谢父皇,因为他比我还要爱你。” “玦儿!” 临妃感动得流出了眼泪,缓缓伸出双手,颤抖着想要拥抱夕玦,却碍于从三岁就离开了夕玦而怕她拒绝而迟疑。 夕玦却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来抱住了临妃,这个举动让本来让还在流泪迟疑的临妃痛哭失声。 母女俩终于再次相见,自然是有很多话要说,夕玦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话,一说就说了一个多时辰,外面的天色都黑透了。 “父皇没时间管你,夕玦可是要听从苏引苏师傅的话啊。” “我知道我知道,母妃,我可是比听父皇的话还要听呢。” “那就好啊。” “不过,”夕玦看了一眼窗外淡淡的身影,生怕他听到,凑近了临妃的耳边,声音降到极小,笑着说:“师傅他最近越来越太木讷了,跟和尚似的。” 两人于临妃处吃罢了清淡许多的晚饭,第二天一早就此和临妃告了辞,母女离别免不了一番悲切,之后便踏上了返回的路程。 凭借苏引的名马的速度,两人很快就回到了皇宫。 “此事谁也不能告诉,连皇上都不能知道。知道吗?” “知道啦,师傅。是不是因为年纪愈来愈来老,而变得愈来愈啰嗦了?” 苏引不怒反笑,他老?!她居然说他老? 她于夏末出生,此时是十三又五个月零两日,而他此时才刚刚够二十三。 “你是不是因为年纪越来越大,而变得愈来愈叛逆了,恩,夕玦?” 重复用了她的句式,言下之意显而易见。他在说,她的言语不仅不对,而且他的年龄也并不算大。 他本来就很细长的眸子睁大了许多,缓缓低下头来用清冽的声音反将这句话问了出来,笔直的鼻尖上凝了些许莹亮似钻石般的汗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今日怎没见师傅前来授课,反倒换了人,难道师傅今天有什么事情?” “公主是说苏引苏大人么?” “当然。” “苏大人现在在晁安门前进行战前授印仪式。(授印是什么,查?!!)” “什么?!”夕玦一惊,向晁安门的方向跑去。 “公主,前宫是不允许女眷前去的!” “不要管我。” 晁安门上。(查到底有没有这个门?) 夕玦匆匆地走上宫楼,之间有十几个太监稍加阻拦,但碍于是九公主还有她今天的气势,便不敢再说什么。 她在城楼之上站定,俯视下面一众乌压压的人,一眼便看到了站在最前已经武装好了的淡臻茂。 “是哥哥!” 一旁的太监说道:“是啊,此番北征,是由二皇子带领,范毓大人等,作为二皇子的左膀右臂。公主大可不必担心。” 她沉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二十五万大军气势恢宏,纵然不少。只是她素来知道自己这二皇哥(查!!)的秉性。 此时一句话突然从耳边传来。 “苏云轻苏大人为左将军,赐授印!” 云轻是苏引的名,引是他的字,只因“苏引”这二字不知为何早已在世人中遍晓。而苏引也较多用“苏引”这个名字,所以喊他苏云轻的并不多。 因为是突然,所以夕玦定定地向那个方向看去,眼神有些空洞,苏引立即清澈了眸底向她看回来。 ☆、夕玦惊闻易则契婚约 “今日怎没见师傅前来授课,反倒换了人,难道师傅今天有什么事情?” “公主是说苏引苏大人么?” “当然。” “苏大人现在在晁安门前进行战前授印仪式。(授印是什么,查?!!)” “什么?!”夕玦一惊,向晁安门的方向跑去。 “公主,前宫是不允许女眷前去的!” “不要管我。” 晁安门上。(查到底有没有这个门?) 夕玦匆匆地走上宫楼,之间有十几个太监稍加阻拦,但碍于是九公主还有她今天的气势,便不敢再说什么。 她在城楼之上站定,俯视下面一众乌压压的人,一眼便看到了站在最前已经武装好了的淡臻茂。 “是哥哥!” 一旁的太监说道:“是啊,此番北征,是由二皇子带领,范毓大人等,作为二皇子的左膀右臂。公主大可不必担心。” 她沉默地看着眼前的一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4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4 切,二十五万大军气势恢宏,纵然不少。只是她素来知道自己这二皇哥(查!!)的秉性。 此时一句话突然从耳边传来。 “苏云轻苏大人为左将军,赐授印!” 云轻是苏引的名,引是他的字,只因“苏引”这二字不知为何早已在世人中遍晓。而苏引也较多用“苏引”这个名字,所以喊他苏云轻的并不多。 因为是突然,所以夕玦定定地向那个方向看去,眼神有些空洞,苏引立即清澈了眸底向她看回来。 (你放心,我会助你二皇哥成功的!) (加剧情:夕玦和归以泽其实早在交往。) 沁阳宫。 守在门口的林公公对刚刚走到门口的夕玦报告道:“归公子已在正厅等候公主。” “归以泽?”夕玦听此更加快了步伐,转眼便到了正殿门口:“贵公子几时的来鄙舍,何不教人去通知我?” (将归公子说成贵公子,意在已经很熟的略微讽刺。) “真会讽刺我啊,我敬爱的公主殿下。” 没想到归以泽居然敢这样说,着实把她恶心到了。夕玦假装正了正脸色,看着归以泽说:“为何突然来找我?” 她可是记得他从来没一次未经过她的允许就来到她的寝殿的。 “想你了,所以想见你。” 又听到如此露骨地说法,夕玦雪白的脸上立即红了一大块,正在为归以泽倒茶的手应声一抖,如纸一般薄透的瓷杯叮当作响。 归以泽眼疾手快地出手接住了欲倾的瓷杯,单手递与夕玦。 夕玦低着头接过来,声音低沉地嗔怪道:“以泽,你今日到底想做什么?” 归以泽听到此话,并不着急地缓缓也站起来,顿时高出夕玦一头高。与她相对而立,双手捧起夕玦的脸,凝视着她,极慎重似的说道:“我想……光明正大地喜欢你。” 不待夕玦说话,他又说道:“我已经和我爹(查!!?)说了,他今日就将向请求皇上为我们契定婚约。” “啊?” 夕玦惊讶至极,因为来的实在太突然,震惊大都已经盖过了来自心底的快乐。 归以泽见夕玦如此竟然反应,喃喃地问道:“难道夕玦不高兴吗?” “不,不是,我只是担心……” 她只是觉得,心里好像就突然空了点什么。 (她觉得苏引不知道,对他不公平。) “担心什么?” “担心……”她把本想说的话又咽回了肚里,话语一转说:“只是担心父皇不同意。” “这个你真的不必担心。爹说了,前几天有一次皇上和他隐约提了一下这件事。” “恩。” 夕玦沉默了,她知道父皇知道这件事,归以泽之父是当朝二大丞相之一,归躬行。对于和当朝丞相联姻之事,父皇当然不会拒绝,反而更是觉得好(改?)。 然后她终于露出了笑靥,笑得极为灿烂。 归以泽看到夕玦的表情,心底彻底松了一口气,本来怕她埋怨他为时尚早,看来不会了。 他俊朗的脸上掩饰不住激动的喜色,他本来就唇红齿白,这一笑更显得十分阳光,心底丝毫没有雾霾似的,慢慢松开了夕玦,在院子里踱来踱去。 夕玦站在门口见到他这样,不觉好笑,也随即走到院子里,在归以泽的身边的石凳上坐下,说道:“别一会子父皇派人来了,看到你这副模样,传出去就贻笑大方了。” “这有何关系?”归以泽停住了步子,也欣喜地坐在夕玦对面,清晰可辨的声音传入耳中:“就是教他知道,教大家笑,又有何不可?” 正说着,就听到门口的太监宣道:“太鸾殿刘公公到!” 易则听此一下子站起来,冲着夕玦道:“我说了罢,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夕玦哈哈大笑,指着门口说道:“你别慌,别不是这等事,害你又白白激动一番。” “九公主,归公子。皇上已经准了您的事,过几日就大宴群臣昭告此事,请九公主尽快去见皇上,具体商议此事。” 夕玦道:“谢刘公公了,来人啊,赏!” “谢九公主,归公子赏赐!奴才跪安(查,跪安。)了。” 易则有事,和夕玦又高兴地呆了片刻,便也告辞出了沁阳宫,留下夕玦一人若有所思地站在一株木兰花前。 木兰花。 “恭喜公主,美梦成真。”她的亲信大宫女紫灵走上来一步说道。 紫灵只见夕玦喃喃自语了一句,明明没有听清楚是什么,却居然让她打了一个冷战,于是连忙退下了。 话说二皇子淡臻茂名为北征大将军,但其实大事都会过问苏引范毓等人。并非早因父皇千叮咛万嘱咐才问了诸位副将,实则自幼性格懦弱,事事不能决断。 而苏引深知这点,想来二皇子臻茂也已年方十九。平日之时,无论事情大小,事事都会提点着他。臻茂知道自己并非符合太子最佳人选,但还是为了不让父皇失望,一路对苏引的指点听从并研究习之了。 不消半月,苏引一行已经到达了大漠边沿,距离上次剿灭的剩余不多的匈奴的腹地已经不远。鉴于行军时间已久(改?),都未做过多停留,苏引下令原地驻扎休息。 夜深,一帐中。 “师傅,弟子愚钝,不知为何现在驻扎此地,若趁对方不备而攻之,进而取得胜利,反而不更好?” “臻茂,你看匈奴与我们相比,何如?” “匈奴虽然近几年连遭挫败,但骑兵却一直勇武,反而有增强的趋势。” “很好。你看匈奴善骑兵,而且围栏很坚固,强拆恐怕还要一段时间,我们若趁其不备,必将先从围栏口向里攻,里面人听到了,骑兵们便会很快地反应过来阻挡或逃跑,对我们都将不利。” “你看今天匈奴们听到我们如此之快地到来之后,十分恐惧,派使者与我们谈判。若顺利,我们就不会浪费一兵一卒地赢取这场胜利。” “弟子明白了。” 苏引将二皇子送到帐篷外,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微微叹息了一声。 正欲再回里面,听到由远至近的打更声,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手中的动作也顿时轻柔了几分,放下了刚刚掀起的厚重非常的门帘子(查?!!),抬头望了一眼头顶上的天空。 天色漆黑。 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弯拱顶穹庐,球状镜面一样,倒显得十分纯净了。 表情只是略微有些失望,但还是凝神看了夜空许久。 (许久:很久。他在希冀,万一她也在看。) 两年前穿越时光而来的一阵声音传入耳中,他莫名地颤动了一下。 师傅,你是不是也喜欢过什么人呢…… 我和他说过了,当我们不在同一个地方时,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5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5 一到夜晚的整点时辰,我们就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啊,星星啊什么的,有什么看什么,什么都可以啊…… 你看着它,我也看着它,就像……你看着我,我也看着你一样…… (许久许久之后,他和她一起看着,他补充道:……它还会告诉你,我们之间,会像它一样永恒。) 初春大漠温差极大,夜晚尤其冷。随行的侍卫看他衣着并不厚,怕他呆久了冻着,就赶紧走了过来,给他披了一件貂绒毛斗篷。 他才发觉其实已经很久了,不知道想的是什么,自嘲地笑了笑,便走回了帐篷里。 苏引走进帐子里,抬手写了一首词(这个词后来补上,一定要好好写啊!),字迹细长,流水一样。 觉得某个字(补上)极为不妥,又觉不出到底哪里不妥,反反复复地想了又想,修了又修,才换成了()。 ☆、订婚大典 皇宫。 各个宫殿都隆重装点了新鲜的各种花卉,整个皇宫都充斥着淡淡的香气,各殿就连地板也有专人擦拭了好几遍,更显金碧辉煌。 中轴线两旁并排了许多条案,按照不同人的身份分别摆好了许多美酒与食物,朝中大臣和各地巡抚们早已纷纷就坐,小声地微笑着互相交谈,宫廷里到处充满了喜庆的气氛。 夕玦站在了清和殿前殿的后面不知多久,只听得前面有人老大声音宣布:“九公主和归公子订婚宴即刻开始!(改吧?)” 好像是鲁贵卿鲁大人说的,声音很熟悉,她此刻心思极乱,只胡乱地想着。 这时候身边的紫灵和其他一众宫女都提醒悉悉(啥啥)提醒她,她才不知道怎么就迈开了步子,往前走了。身上穿的本不厚重,因为是订婚,但是头饰相比平日也是繁杂贵重很多了。 不知怎的,她才迈了一步竟然昏了过去! (是不想订婚,可是已经被逼到了绝路。苏引也在边疆打仗,太远了。) 又清醒过来的时候不过也才过了几十秒钟,夕玦看到眼前的人慌乱着在自己身边来来回回,都不知道他们做了些什么。他们看到夕玦醒了,连忙扶她起来,大概以为是高兴或者紧张过度,亦或者站得时间过久了,侍候她喝了水,便又慌慌忙忙回到了各自的位置。 夕玦还得继续端了架子走着去了前殿,倒没再出什么岔子,一切很是顺利。 归躬行和归以泽自然是已在大厅中等候,归以泽穿了一袭淡青色的衣服,丝质是极品的锦缎,绝佳的质感凸显出归以泽的面容有棱有角,眉峰浓黑矗立,更显出阳刚之气。 此时流行的所谓订婚仪式,不过是男女双方的父母在摆宴请众人的时候,随即在客人们面前宣读了契约,说,谁谁已是谁谁的未婚妻,谁谁已是谁谁的未婚夫……广而告之罢了。若宣读的男方家里很有势力,女方家请客人的时候会觉得更有面子,客人也都会更给面子,反之亦然。 所以这个仪式在前朝兴起,在启朝更为流行。 而在此时,皇家的订婚仪式和平民家无异,无非是仪式做大了些罢了。 夕玦远远就看到了身着华服的归以泽,在众人面前显得很出众,心头一动,但又立即怵然了。 这时候归以泽正好似有若无地看向这边,她顿时心虚似的看向了他处。 夕玦被众人引着,带到与归以泽相对的最高宾席上就坐,她才正视了归以泽,不出乎意料地,归以泽也在看她,不知道看了多久了。 归以泽的双手十指随即并拢,然后朝左的方向转动了一下。 他在给她打手势。 这是他们之间最常用的手势,主要用于各种无聊宴席的时候。意思是:我们一会儿逃跑出去玩吧。 她抬头,惊讶地看他,他在调皮地笑,笑得轻若无比。 他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么?! 她双眼微瞪了过去,他摇了摇头,也一直在笑。 他是在讨好她,他知道,即使是他们的订婚仪式,她也是不喜欢的,尤其是一会还要待上好几个时辰。 于是她轻轻点了点头。 夕玦见所有宾客早已等候在此,而且现场几乎都安静了下来,估摸着时间大概快要到了,犹豫半晌,最终还是向右方看去,就看到了父皇到来了。看他今天的脸色特别好,还一直在笑着,恐怕今天是让他很高兴了。 皇上刚刚坐定,其他人立即禁了声响,一旁的刘公公拿了圣旨,端正了腔嗓,缓缓念道:“上天承运,皇帝诏曰:归躬行大人为启朝一代名臣,其子归以泽有其父之风,少年多才,容貌端正,又与晚玉公主青梅竹马,甚是般配。因此,朕宣布,晚玉公主与归家二公子自此订婚,钦此!” 归以泽和夕玦一并来到淡凌空面前,在众人的注视下,一块跪着接了圣旨,才都由屏气凝神慢慢地欢快起来,无论大臣还是小官,都纷纷向归躬行归以泽父子俩举杯相祝。 可是朝中大概是没有人真正地替他们高兴的,归躬行与皇家联了姻,势力本来就大的归家愈加大了,除了吴据邻外,其他的几个势力较大的大臣,都是丝毫不愿见到这样场面的。 归以泽忙得不可开交,夕玦倒是闲得发慌,一个人坐在那里定定地想着事情。 “九姐姐,我祝你和易则哥白头偕老!” 一个稍显幼稚的声音响起,夕玦向旁边一看,原来是十三公主,她叫淡昔阳,小夕玦四岁。夕玦平时虽与淡昔阳不经常往来,但是还是很爱这个小妹妹的。 大概主要是因为她的母亲平妃为人老实,而且在后宫之中最不受宠。但又因为淡昔阳生得漂亮,淡凌空也挺喜欢这个女儿的。对此,夕玦并无一分嫉妒,反而是觉得更好。 “不必祝我们俩白头偕老,昔阳。”夕玦想了想,转而又补了一句:“你知道吗,一个祝福重复得越多,越是不可成的了。” “是吗,九姐姐。”淡昔阳的大眼睛眨啊眨,长长的睫毛随之忽闪忽闪的,又将盒子里装的一对极品白脂玉佩放在夕玦的左手里:“姐姐你若是不愿,那我就不祝你们好了。反正东西是送到了,但上面也刻着白头偕老这四个字呢!” 夕玦笑笑,将东西收到衣服里面,拉着淡昔阳的的手问道:“昔阳喜欢什么样的人?” “昔阳还小,还不知道呢。” (淡昔阳喜欢归以泽的,后来为了自己的哥哥争夺皇位,联合外人来杀二皇子。将这些事都告诉了母妃,平妃身居宫中多年,就是为了这一天。) 夕玦道:“也不小了,只比姐姐小四岁而已。” 两个人又说了几句话,淡昔阳才离开回到了自己桌。一些嫔妃来祝贺夕玦,夕玦一一谢过了,又一拨人走后,夕玦终于得空,一下子坐在垫子上,才觉得 分卷阅读5 分卷阅读6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6 特别累。 紫灵倒了一杯温热的葡萄汁给夕玦,说道:“公主吃些东西吧,让御膳房再做些新的来。” “不必了,吃这些就好了。” 夕玦已经拿起了一小块牛奶蛋蓉饼,送到了嘴边,大概也是饿了,觉得甚是好吃,又接连吃了两块。 这时候归以泽已经走了过来,碍于众人,不好直接坐在夕玦的身旁,夕玦很快地站了起来。 他用不大的声音沉静地说:“要不要离开一下?” “嗯,等我。” 然后归以泽趁乱先行走出了偏门,来到了外面,顿觉空气清爽许多,抬头看了天空,正是月朗星稀。 夕玦也走了出来,站了好久觉得累,正想坐下,却被归以泽一把扯住了。 她白眼过去:“你喜欢站着就站着好了,也不能让别人陪着啊。” “台阶还凉,对你不好。” 台阶是用大块的汉白玉砌成的,在这个还不算夏天的季节的晚上,空气都有稍许的凉,台阶当然会凉很多。 “呃。” 夕玦讪讪地说,“误会你了……你,不怪我吧?” 归以泽笑着说,有磁性的声音很温柔:“心疼还来不及,怎么会怪你呢。” 然后又将夕玦的手拿起来,“给你一样东西。” 夕玦张开手心,只见是一颗红色的珍珠,单用三根捻在一起的黑色的线穿着,她见此微微张开了嘴。 “这个……好大。” 此时微风乍起,将归以泽两侧的发轻轻吹起,更显温柔几分,一句话缓缓说出口:“嗯,这么大颗的自然红珍珠大概世上只有一颗。我见到它的时候就想将它送给你,因为你对于我来说,在这个世上,也是唯一。” 夕玦被这突如其来的感动不已,长长的睫毛闪了闪。虽然几天前归家便送来了大箱大箱如数的聘礼,她也只是在礼仪上看了一眼礼单罢了。却没想到他还会特地准备这个礼物。 “我也不知道做成什么好了,你自己想做成什么就做成什么吧。” 夕玦展开绳子,想戴到脖子上,一边说道:“不,这样就挺好的啊。” 归以泽很自然地接过去,将绳扣解开,系上了夕玦的脖子。细长的手指在她雪白的脖子上轻轻滑过,夕玦不禁感到心里一阵酥麻。 他从后面缓缓地抱住了夕玦温软的身子,双手握着夕玦的,低头仿佛在向她确认似的,俊脸离她更近:“我们会在一辈子的吧,夕玦?” 夕玦的心一颤动,随即轻声说道:“会的。我们都会的。” 心里却余下重重的一声划过心底叹息。 ☆、二皇子 此时,二皇子正在设宴宴请正在谈判的匈奴的两位使者,随军出行的小型歌舞团在为他们表演大启的舞蹈。 一支匈奴使者未见过的绝妙的舞蹈过后,其中一位大笑着拍掌说道:“大启的舞蹈越来越美妙绝伦了,敝国的舞实在是难以企及啊!” 苏引正坐在左边的第一个位子上喝着茶,听到这话,立即放下了茶杯说道:“哪有,贵国的舞蹈深受大漠之风影响,大气中不乏细腻,我们都想有机会的话再次一睹芳姿呢!” 坐在苏引正对面的匈奴来使听了这话,很是受用,微笑着对苏引作揖,说道:“苏大人过奖了,两天后便会看到了,鄙人会为诸位准备好的。” 此时谈判已经接近尾声,也口头拟好了文书。只要是在大启当朝,匈奴族便会一直附庸于启朝,不必进献太多的物品,只需一些启朝没有的香料罢了。 两天后,匈奴首领邪兰单于设宴为此协定的达成而庆贺,不必再像之前那样紧张不已,大家不觉都已很轻松起来,热闹地看着歌舞,把酒言欢。 “宗风,这是我写的将这些事情通报给皇上的信,你带一队人马,明日先行启程,报与皇上,路上一切小心。” “是,大人。” 见手下腹将王宗风领命而去,苏引才坐回桌前,放下毛笔,慢慢地呼出一口气。前几日形势紧张,但仍没正面对峙起来,就这样双方用武力僵持了半个月之后才慢慢地又开始继续谈判,转眼离开京城已经将近两个月了。 虽然他们驻扎的这块地方是块大绿洲,但正值春季,奈何不了白日的沙尘暴风,刮得人心思很乱。他也觉得心中聒噪,自然想早日回到京城,可是这种事情一向急不得。 十天之后。 二皇子一行人终于走到了京城门口,远远地就看到有人在 ☆、宁可 宁可研究生毕业本来该留在北京,却回到家乡p市,考了个公务员混日子。都是因为宋镇,却发现宋镇竟然三年前就已经结婚,于是从那天起便决定了要等…… 一: 那天他正喝的酩酊大醉。 是她的单位聚餐,虽然是凑份子,但还是不敢去稍微大点的酒店。何况酒店一向也没有小餐馆好吃——p市虽然不算大城市,但小餐馆几乎成片,每家餐馆都有自己拿手的几个好菜。 名字似乎是“顺风斋”,是回民开的小餐馆,特别小特别旧,还特别偏。但就是非常好吃,位置在p市的北片。去之前单位抽大头,宁可这孩子一向倒霉,照例是不幸抽到的,和另一个同事一起,大头掏五十,其他人掏三十。 十几个人在里间,虽然屋子小非常挤,但一群人吃吃喝喝玩玩,十分热火朝天,结束时已经十点半。然后是该散的散,宁可家非常远,之前王岩东是打算将她和林二木送回家的。所以在外面送走了其他同事,就剩下她和林二木还有王岩东。 跑回外间回里间拿东西时,她瞥到外间最角落桌子边坐着的一个人。 他不能喝,不太能喝,双手撑着自己在稍微油腻的桌子上,桌上是两个菜和一瓶p市当地产的白酒,叫“一帆风顺”。 她走到桌子前,很严肃地,一字一顿地问:“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那人头也不抬,几乎都没看她,就说:“宁可。你我还能不记得?” 宁是宁,可是可,斩钉截铁,和数年前一个模样。他说话一向温柔的很,但说宁可二字的时候总是从来这样。 为什么是她,他就得还能不记得? 明明这么多年,明明形同陌路。不,就是陌路。 很……混乱的逻辑啊。 他似乎不怎么能喝,酒瓶里的酒没下多少,可是人都已经东倒西歪——为什么已经这样却还记得她?是不是清醒的时候早就不记得了,醉了却能记起一个毫无关系的人的名字? 酒果然是,能让人昏了头的东西。 她一边难过一边想,原来不是听到我爱你,也不是拿奖金,被一个人记得也可以成为她这世上最开心的事。 宁可说:“你喝醉了,就没人管你了。我还是送你回家 分卷阅读6 分卷阅读7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7 吧……呃,你家在哪里?” 他拿起酒瓶晃着,里面的和瓶底连在一起的玻璃做的帆船被动激荡。她也跟着看这个酒瓶,猛然想起那个时候他们从办公室发现一个“一帆风顺”的空酒瓶,就是一样的。 那个时候他说,你想不想要里面的帆船?她说,想要又能怎么样? 他就“砰”地一下子敲碎了外面的玻璃瓶子,然后慢慢敲掉多余的碎玻璃,将水晶帆船随手递给她,上面还沾有浓浓的酒精味道。 她被吓了一跳,然后又惊讶,直夸他,宋镇你真厉害啊真厉害。他说,哪里厉害?是我们家的空酒瓶子都被我敲碎了,才练出来的。 当时她没有问练这个做什么,从此以后便开始想,他那么修长那么好看的手指,究竟有没有被碎玻璃扎到过。 直到现在,她都觉得拿起那个来,上面仍带有淡淡的酒精味。 他苦笑:“我哪里还有家?她不要我了,带着北北回江苏娘家了。走之前把房子卖掉了,我回都回不去了。” 其实是可以去朋友家的,只是一向要面子的他,打算一会去个酒店凑合一晚再说。 她才注意到他脚边有好几个大包裹。 她和林二木还有王岩东一起,将他架到王岩东的车上,然后将他带到了她家里闲着的平房。房子很大,有很多屋子,里面东西多的更是一应俱全。要不是他,她早忘了还有这个地方。 她弄好被褥,伺候他躺下,给他烧水。他微微清醒了,盯着她前前后后忙里忙外。 他说:“你回去吧,你同事们还等着呢,给我把钥匙留下就好,我改天给你。”她说:“我早就把他们打发走了啊。” 他扑哧一笑:“你找死是不是?” 她说:“是啊我会不会死?” 他沉默了。沉默好久,才说了一句:“我怎敢啊?开个玩笑罢了,你别担心。” 其实她是很愿意的,哪怕是酒后乱性,她明天可以让他名正言顺地负责到底。或者如果他不愿意负责她也可以…… 她也可以消失不见。 最近这几年,她也有点以为自己是等不到了。 那时候都说秀恩爱死得快,他就从来都不秀,可偶尔在qq签名里一句惊天地泣鬼神的表白,才让她知道了他们已经爱到那个地步了。 然后又自己悲悲切切一番。 她不知道每一次听说他和哪个哪个女生好了之后就自己躲在房间里悲切一番,然后像没事人一样出去逛街这样多少次了。直到回来那天,直接来了个晴天霹雳,听说他就已经和一个叫于倩倩的女人结婚了,连孩子都三岁了。 然后免不了像个怨妇一样,自顾自地再次悲切一番。 直到两年前的普通一天,她突然和好友兼同事林二木说自己喜欢宋镇已经十七年了,现在还喜欢着。 林二木震惊不已,下一秒才惊觉她那么多年,原来都是因为宋镇的。宋镇这个名字,她已经太久没有听到了,初中同学的名字几乎都忘掉了,却偏偏记得宋镇的名字,还是拜当年的宁小可所赐。 她忽然想起那个时候宁可对她说过宋镇的点点滴滴,几乎都是说的他的好。 她问宁可,他哪里好? 宁可小心翼翼地说,他好,他哪里都好。虽然他显得特别傻,可他对我特别好。 那样的小心翼翼,像是维护一个稀世珍宝。 她说,那他也不值得你一辈子不结婚吧,你这都三十一了啊,你难道非要等到他离婚,然后和他一起养孩子吗?你黄花大闺女呢就要去当后妈? 宁可又瘪瘪嘴,作小媳妇委屈状:“我也不知道,我胆小到等他离婚也不一定敢说出来啊……何况……我和他都是独生子女想生二胎还是可以……” 林二木被气到不行,她都不知道自己这两年是怎么忍的了宁可的。 可最后还是帮宁可去打听宋镇了,p市那么小,打听起一个人来简直易如反掌,何况像她和宁可这样四通八达的事业单位。 宋镇家里并不富裕。当年考上一个很一般的大学,因为女人缘特别好,交往过好几个女友,那些女生也是远远不如宁可的,却因各种原因一个个分手,最后终于和于倩倩安定,便带着于倩倩回来了。 宋镇回来,给一家建材店打工,工资中下。可是一做就是十几年。宋镇的妻子于倩倩在一家纺织厂工作,工资不算低,可是工作非常忙碌。 二: 说起来就不可思议,常住人口25万的小城,十几年没有碰过面。 这就是没有缘分的人吧。 宁可一直这样想。 或许骨子里就是这样乖巧,宋镇并没酒后乱性,直直地躺在枕头上,长长的睫毛闪动了几下,不知他究竟是怎么想。 宁可当然住在了另一间房,还和父母打电话说是住在了朋友家。 第二天醒了像个没事人一样跑去上班了,可是从上班到下班,脑子里一直想着昨晚的事情是个春秋大梦,却高兴的不得了,脸上发烫了一整天。 傍晚下班回到房子,以为他一定会不见了,甚至连他和她一起住过的房子都不存在了。可还是抱着侥幸进去,却听见炒菜的油烟声,回头一看,他正扎着围裙在那炒菜,夕阳穿过纱窗,照在他的身影上,显得非常好看。 听到宁可的声音,他回头,对她的微笑很彻底,说:“你回来啦,在哪里吃?” 宁可将两个菜端到院里大梨树下的小桌上,然后拿了马扎和凳子,小桌上画着象棋棋盘,还写着楚河汉界。 两个人那时候都属于表面上看起来是乖孩子,超级乖的那种,但宁可其实不是。经常有外校的男生来实验中学接她,宋镇经常和朋友一起放学就看到了。宁可是转学来的,她的以前他从来不知道。他以为她没有男朋友的,他知道那些男生都不是。 宁可很想告诉他,他一问她就全告诉他了,可偏偏他什么都不说,她以为他就不在乎她。 宁可一开始也不是和他同桌,是和班长,却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也没人理她。过了一个星期换座位,俩人同桌。 宁可想以前的学校,想那个惦念着的男生。那个时候她还没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也没怎么注意过宋镇,因为新环境都还没熟,更懒得去熟悉新同桌了,所以和他除非有事,也没说过几句话。她一直哭一直哭,连上课都在哭,一想起旧学校的那些朋友就哭,一点都不像她玩的不错的、那些整天惹是生非的女生。 其实宋镇也想劝她,只是不熟,又不敢,更不擅长。 后来慢慢熟了,她抄宋镇的作业,前后右三个方向的同学都学习超好,远远超过宋镇和她。她就抄前桌后桌右桌同学的作业。然后拉着宋镇一起抄前后右的作业,有种同仇敌忾的感觉。还 分卷阅读7 分卷阅读8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8 经常比谁抄的快,每次都是宋镇抄的快,宋镇先抄完,就朝她弯弯嘴角,带着满眼笑意,似乎是溺爱更多。 ☆、宁可2 胆小如宁可,她才不敢。她早就看出那么多女生喜欢宋镇,宋镇那么乖那么好,安和干净,与世无争。可是那个时候流行打架流行非主流,宋镇这样的,那些女生也许是觉得丢面子,才不敢追。 可是宋镇不知道。纵是心思细腻如他。 有一段时间一个外班男生追她,天天下课跑来她的座位上送吃的,她还得找人把东西还回去。最后实在受不了,她急得脱口而出,我有男朋友! 那个男生也急了,他叫什么! 她说,郑婴凡。 郑婴凡的名字着实把男生给吓到了。 她才猛然想起宋镇就在旁边。身边坐着的宋镇,仍在低头写字。 她不知道,他顿了重重的一下,一个“我”字刹那间溃不成军。 以为这样下去就是天长地久。总以为她喜欢这样,他喜欢这样,他们就可以一直这样下去。 可是不是,学校也并不是宁可她自己家里开的。 然后是分开,不再同桌,不再有说话的理由。她连找他抄作业都没了理由,上课看他的一举一动,看着他就能走神,一看就是整整一节课。然后又一节课,然后再一节课…… 后来呢,后来她没有考上他的学校,她想着父母应该像初中一样将自己转到他的学校去……或许还是能恰好一个班。可是父母却把她送去最好的省实验中学念书。她不知道是哪根筋抽风了,高三的最后时刻突然拼了命地学习,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很不错的大学。 上了大学更是一发不可收,又考了更好的研究生,念到最后很多公司外企抢着要她,她都数不清是多少家了。 又是一抽风,却回来了。 后来才慢慢发觉,所有的抽风所有的一念之差,都是因为那个名字。 她一直后悔没有像所有的傻子的问题一样试探他,说,我喜欢你啊宋镇。 然后宋镇会一脸惊愕的吧。 然后她说,开玩笑的啊,哈哈,你别当真。 即使那样也好。 每次想这个事情,都想到后悔的头痛不已,有时候直接就抱起头往桌子上磕,最后披头散发地抬起,才发现同事都在看她,眼神十分诡异。 宁可有时候回家,周末就回到宋镇住的平房里,骗父母说是去旅游了,和宋镇一起呆着。宋镇还是喜欢玩电脑游戏,他买了路由器放在这里,有时候开了玩玩,她也开了自己笔记本陪他玩。可惜她一向不擅长玩这个,也没有玩游戏的耐心,玩着玩着就把自己的笔记本也交给他,自己一边啃薯片一遍看他玩,偶尔塞他嘴里一两片。 她有时候也在想,为什么他那么要面子的人,却原原本本地将事情全告诉了她?然后还顺势就住在了她提供的地方,而且一住就是那么久呢? 他虽然工资算不多,但租房子住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她想不通,更不敢问,怕一问了,他嫌她烦,觉得她和其他女人一样,然后一走了之。 她不知道他怎么想。最后还是想,算了吧,想那些完全没有头绪事情做什么,一个小时都是奢侈,这么多天,都已经算是格外开恩,皇恩浩荡了吧。 一转眼就夏末到了初冬,饭桌已经从院子里的大梨树下挪到了屋子里。这天是宋镇的生日,她做了一桌子怎么也吃不完的菜,两人还喝了不少。但话还是不多,虽然不多,但沉默并不会显得尴尬。 酒过三巡,她醉眼朦胧地问他,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还不待他回答,她就攀上了他的脖子。 宋镇一惊,但随即下意识地,就将吻纷纷乱乱地落在了她唇上。 一番亲热纠缠,男人的本性早就让他隐不住,血脉喷张,正打算松开,扑进他怀里时就是最最危险的姿势,她却有意用身子将他最为燥热的地方抵得更紧。 这时候她声音很小地,在他耳边嗫嚅道:“你也不容易,不然你拿我将就将算了,总比没有好。反正我这一辈子也不嫁人了,有没有别人也不会知道……” 宋镇惊呆了,只是低声说:“你知道你在勾引有妇之夫……” 可是她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如果他再不同意…… 他使劲闭了一下眼,一咬牙,将攀着自己的她直接抱起,走向他住的房间。 大概真的忍了很久了,这天晚上他把她吞噬得一干二净。 三: 后来发生的事情简直狗血到要命。 宋镇的律师发现于倩倩这些年其实一直偷偷拿着两个人的钱投入到p市本地的一家叫万宏的地产公司,不仅没赔,还给了好多分红。 再一查不得了,于倩和万宏的老板万良宏有一腿。 于倩倩听说快要打离婚官司了,也带着小北回来了,也找了个律师。律师很快就发现宋镇和宁可一起住在宁家的房子里,拍下好多照片。 于是两家开始进行谈判,于倩倩不怎么管孩子,可她就是见不得宋镇养,最后在孩子这个问题上谈判破裂。宋镇和宁可的照片被发到了p市贴吧,全p市都知道了,一时间满城风雨。 宁可父母在p市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她和父母交代,他们是因为谈判破裂才将自己和宋镇同居的照片公之于众的。 宁可父母一刹那间不知是喜是悲,没想到女儿这么多年没和男生有过节了,这一有竟然闹得这么满城风雨。事已至此,他们也不说什么了,只是说,我们无所谓,女儿你好自为之。 她反倒另找好了房子和宋镇搬去住。 她也干脆不去上班了,和宋镇在温暖的软床上缠绵如斯,宋镇像照顾小孩子一样照顾她,很温柔地将她折腾过来,又折腾过去。两个人腻着,天昏地暗。 宋镇去上班了,上班的时候老板随口问,你这是怎么回事?他也随口答,就是这么回事。 她就等他上班回来,变着花样地做饭给他吃,然后又是窝在房子里腻着,怎么也不嫌烦。 宋镇去外地出差,有人给宁可打电话,说于倩倩和宋镇是离不了的,宋镇这次去外地不是出差了,而是去隔壁t市找于倩倩和北北了。 宁可默默地挂掉电话,她才不信。他那么乖那么好,他从来不说谎。 可是时间却长了,转眼就一个月了。 她天天躺在两个人睡过的床上,想着这一切都是一场梦,想宋镇根本就不喜欢她,只是累了想找个地方停顿一下而已。 可睡着了还隐约觉得身边有人,睡醒了就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着,过得迷迷糊糊什么都不顾,她以为自己的日子就要这样走到尽头了。 可宋镇到底是回来了,一身的疲惫,连眼 分卷阅读8 分卷阅读9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9 睫上都沾满了风尘。 他站在门口,牵着一个半大的孩子。 她认得这孩子,不仅是因为在他手机里见过这孩子的照片,还因为……实在想知道他的孩子回是什么样子,于是早就见过了。 宋镇笑得十分勉强,说:“这些天很累,也很快乐。我有时候迷迷糊糊地以为这十年的事情就像一场梦。以为还是十年前,我毕了业就回来了,我追你,竟然也就追到了,我们开开心心地过着日子,看电影,去游乐场,哄着你,哄着我们的孩子。” “真的对不起,我当时没有追你,或许你和我一起认识到我多渣,以后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那时候我们都什么都没有,我只是对你很好,你就以为我那么好。可这时候我一穷二白,还被他妈妈骗了,留下北北和我,在p市这样的地方,我不想让你跟着我被戳脊梁骨。” 宁可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 她想回来,就回来了,考了个公务员天天在办公室里混日子。 她见他那天小北都一岁了。是去参加同学的婚礼,可爱白净的小北和漂亮贤惠的妻子那天是他们的热门话题。 他笑得很开心,平时浅到看不见的酒窝那天也时隐时现。 可是后来竟再没见过。 宋镇说:“十九年了,你怎么还是那么傻呢,你练我名字的时候你怎么就那么傻呢,你怎么能这么糊涂?我以为你早不喜欢我了,你男朋友换的也够勤的,我以为你这么聪明,不过是一个一个地在找,找个心满意足的就嫁了。” 她又笑又哭:“我这么聪明才不会随随便便就嫁了呢。” 她说:“你走吧,这半年我很开心,好多好多的回忆,很美很美的梦,有时候我觉得就是我等太久了,你才和于倩倩骗我演的这一出的。” 她就没有想过什么,她不敢想的。那个时候她就没说什么,她以为他恰好可以借机装傻,从来就可以不负责,她也借机装傻,从来就可以让他不负责。 是足够她抱着这些挨完后半生了。 宋镇皱起眉头:“你赶我走?事到如今你居然赶我走!” 宁可傻掉了。 宋镇却笑了,倚着门框说:“咱俩没做过一次措施的那样胡闹,你以为你能全身而退吗?” ☆、宁可3 她才想到,自己最近似乎确实有点。而且自己和他的每一次……似乎都没有用过。啊,为什么她当时就没有想过有可能怀孕呢…… 应该是想过的,是觉得自己和他的孩子,一定会很可爱吧。 四: 宁可和她的名字一样拧,拧到只剩下一根筋,拧到结结实实,别人怎么拗也拗不动。相亲倒也相,男方请客吃饭也去,最后都成了朋友。 以前林二木每次说她,她都笑眯眯地说:“宁缺毋滥啊宁缺毋滥。” 林二木翻着白眼,说:“您老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肯放过一个。” 宁可也白过去,说:“我这是宁可放过一千,也不肯错杀一个。要颠倒过来说的,好不好?” 林二木大笑:“对对对,你嫁人就等于害人啦。” p市是思想较为封建的城市,一有风吹草动便是满城风雨。结婚生子,养儿防老是正统思想,几乎没人觉得找不到爱的人便一辈子不结婚。 所谓人言可畏,风言风语能杀死人。 宁可的父母有时候叹气,说:“小可,你到底在等谁……” 只是叹气,不是问句。因为他们并不知道女儿等的真的是一个人。 女儿年龄越来越大,便开始有人想要介绍离了婚的,即使条件非常好,他们也是不愿意的,人家便说,你女儿能找到就算不错了……语气里难免瞧不起。最后也想开了,女儿随便跟着一个人也是受委屈,跟着他们也好,他们虽然照顾不了一辈子,起码也是完完全全将宝贝女儿呵护在手心里的。 没人知道她是在等,她是在等呢! 赌注那么大,一赌就是一辈子。她怎么就知道宋镇和于倩倩不合适呢? 她也不知道,她什么都不知道了,她就知道等了。 也许最初的执念就是想要和他在一起,然后脑子一热就回来了,可谁知道他就结婚了呢?也许笃定了那个“等”字的时候,谁能想到后面会有这么多年呢? 那个时候林二木已经拿她全无办法,却隐约听到别人说宋镇和于倩倩似乎在吵架,于倩倩都想回江苏了。她大吃一惊,又去旁侧敲击了下,一切真的不是空穴来风。 于是那段日子经常撺掇着去各种聚餐,十几个人也有,几个人也有,两个人是最经常的。唯一不变的是聚餐地址都围着宋镇的家周围打转。 她就是笃定宁可能遇到,一定能遇到!那个傻子已经傻到如此,凭什么最后得不到幸福? 那天他们将宋镇和宁可送到宁家平房,她看着宁可笑弯了的眉眼,忽然想起宁可说过的话:“这样也好幸福,和他一个城市,虽然十几年没见了,但还是有相遇的概率啊……不像我在北京时,就想着在旅游节假日,去故宫长城蹲点……” 她想起那个很拧很傻的宁可,想起她抱着抱枕和她认真说话的可爱模样。而当时的自己只想着怎么把她骗到心理医生那里去。 于倩倩也回了江苏,因为她没怎么管过北北,所以北北和她感情不亲。她说她受不了这个北方的小城市,当初跟他来,是要过五光十色的生活。 宋镇带着北北来到宁可家,宁可的父母很喜欢北北,北北长的很像宋镇,睫毛很长很长,乖乖的,话不多,虽然宋镇不算特别高,可北北已经很高了。 吃过饭后两人送北北去学校,送完后去楼盘看房子,恰好最近楼市低迷,房价降了好几千,只用打算买房的一部分钱就买了很大的房子。然后打算再开一个装潢公司,宋镇这些年的人脉足够可以。 宁可又回到单位工作,却没人说什么,只是纷纷问什么时候结婚。 宁可笑着说,快啦,快啦,到时候大家一个都少不了。 大家在背地里听完故事后都唏嘘不已,都说傻人有傻福,最后幸好还是等到了。 这天民政局人出奇的多,排队,最后宋镇忍不住抓住宁可:“不再要和北北玩这个弱智游戏了好不好,这孩子还居然都被你带上瘾了!” 宁可心虚地笑:“北北啊,这个游戏是不是很好玩?” 北北说:“是啊是啊,小可姐姐教给我的这个游戏可好玩了……” 然后被爸爸拉到一边,正打算问这孩子是怎么回事,生怕他是智商降低不好治疗。北北却偷偷对宋镇说:“爸爸,你看我聪明吧,我生怕没人和小可姐姐玩游戏,姐姐就不要你了!” 宋镇笑了笑,心说这孩子真聪明,以后找老婆 分卷阅读9 分卷阅读10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0 不用像自己这么拐弯抹角了。然后才反应过来,暴跳如雷:“什么姐姐啊?你这熊孩子搞什么?” 熊孩子和姐姐看着他,哈哈大笑。 宁可忽然想起自己一直纠结的事情,问宋镇:“如果我们同桌的那个时候,我和你说我喜欢你来试探你,你会说什么?” 宋镇想也没想,就说:“那个时候啊,我大概本来想说‘你别开玩笑了’,然后却顺着你的话说‘真的?我也是啊,真巧’。” 宁可怔了怔,宋镇又慢慢说道:“其实我也一直在后悔这件事。” 这样啊?那么,她也会说“我也是啊,真巧”的吧。 那天宋镇和宁可对宁家父母说,是恰好遇到。 至于恰好遇到。 已经是十九年前的事情了。 ☆、再次相见 再次见面正是她平生最狼狈的时候,正在脏兮兮乱哄哄高达四十多度的菜市场里和一个四十多的男人十分卖力地吵着架。本来也不是她错,明明就是那人不小心碰到她的西瓜,导致完美无比碧绿碧绿的西瓜皮硬是被坚硬的石子硌出了好几个大坑。 她看那人毫无悔过之意,又想着正好这样可以多卖出一个西瓜,就喊住了那人,没想到那人也挺难缠。可她已经没有办法了,看热闹的人太多了,只得硬着头皮和他继续吵下去:“喂,那你说你根本不想买这个瓜,可是这个样子你让我怎么再卖出去?!” 正在这时,他风度翩翩彬彬有礼地走向她,“老板,麻烦帮我挑块西瓜。” 她听到这个很有磁性的声音,霎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抬头一看,正是徐励钦。 她只呆滞了一秒,便又变回满面笑容的待客表情:“先生只买一个吗?这个行不行?” 她手脚利落地从众多西瓜里挑出来一个又大又圆的,拍了拍它圆滚滚的肚皮,咚咚作响,确是好瓜。 “我要买这个西瓜。” 徐放钦指了指那个斑驳点点的西瓜。 “这个西瓜是那个先生弄坏的,有瑕疵,不能卖给你的!” “我就要买这个西瓜。” 他坚持。 顾小瓜皱了皱眉,搞什么嘛,真丢她西瓜之乡出来的人——难得一点都不会挑瓜。 于是顾小瓜将那个瑕疵瓜卖给了徐励钦,徐励钦却又要了一堆瓜,倒也不挑选了,让顾小瓜将剩下的十几个瓜都送到他家里去。 自古以来卖瓜人就有送瓜的义务,顾小瓜问徐励钦他家住哪,徐励钦说住在城西金融区,顾小瓜惊讶:“那么远?!” 要知道,这里距离金融区,可是有好几条大路呢! “不如这样好了,我知道你的车装不下这些瓜,帮我分担一半就好了!” 这回轮到徐励钦百思不得其解,问她为什么,她说:“你笨啊,这些西瓜一共得多少斤?我的三轮车可是烧汽油的,东西重多费油啊!” 好吧,他接受了。 于是徐励钦在前面开着他的奔驰,顾小瓜在后面开着三轮车跟着他,一路开到城西金融区,一片片的白色豪华公寓楼出现在顾小瓜面前,顾小瓜心里不由得赞叹道有钱人真是好,这里风景优美,绿化这么好,多适合种瓜啊!可偏偏就空着一大片一大片的地没人种,真是暴殄天物啊。 两人将十几个西瓜弄到车库里,徐励钦只抱了一个瓜,和顾小瓜一起乘电梯上去。徐励钦家在19层,他刷了卡,让顾小瓜进去坐在客厅里看电视,自己去厨房切西瓜。 顾小瓜看了好一会电视,觉得徐励钦动作太慢,便走到厨房,原来他是找不到西瓜刀了。 “用菜刀不也一样?”顾小瓜说起话来语速很快,大概是练摊出来的结果:“那时候可没西瓜刀。” 徐励钦洗了菜刀,生疏的切瓜动作在顾小瓜眼里显然有些拙劣,一边拿起刀来一边熟络地切着:“你是怎么回事?西瓜刀也找不到,连切西瓜都这么小心翼翼?” 徐励钦的语气只是淡淡的:“有好多年,没吃西瓜了。” 顾小瓜咄咄逼人:“为什么?” 徐励钦不再说话,只拿起一块清香的西瓜慢慢吃起来,半晌,才说道:“……顾家的瓜还是这样清甜。” 当年顾小瓜学习一般,只顾着贪玩,其实他们那种只靠卖西瓜挣钱的小镇,教育上是很落后的,徐励钦偏偏学习极好。其实他爸爸是c城的大学生,当年是插队到的他们镇上去的,然后和徐的妈妈认识结婚,后来就再没回去。 顾小瓜那时候经常去徐励钦家玩,有时候就缠着徐爸爸,说叔叔你为什么给徐励钦起的名字这样好,给我却起了个顾小瓜?徐爸爸总是哈哈大笑说顾小瓜这个名字多可爱,我都没舍得让我的儿子用。 其实徐爸爸当初的确给顾小瓜起了好名字的,叫顾励宣,看起来还是和徐励钦一个辈分的,偏偏顾家的瓜镇上最好,徐爸爸才给当年的小励宣起名小瓜,于是“顾小瓜”成功地“上位”成为她的大名。 想到这里,顾小瓜才想起了徐爸爸,问徐励钦:“叔叔没在家?” “我爸去世了。” 顾小瓜眼里满是震惊,怔怔地站在那一动不动。徐励钦幽幽说道:“你知道我爸心脏本来就不好,年龄大了各种病也就都出来了,医生说还是做搭桥吧,搭桥做了大约一年,还是阻塞。临走的时候问顾小瓜,问他的女儿去哪里了,说当年本来应该带你来的,都怨他不好,没有坚持。” “他还说如果有一天我见到你,一定要对你很好很好,就像以前我们一家对你很好很好一样。他说你前世一定是他的女儿,他说你们多像父女,其实这辈子也是,只是他是一个太不合格的父亲。” 顾小瓜捂着嘴,眼泪流了一地。 徐励钦沉声缓缓道:“小瓜,我也很后悔。” 顾小瓜擦着眼泪,站在一旁哽咽道:“你和叔叔都不用后悔,我和你家顶多也就是个关系好点的邻居,你们本来就是c城城市里的人,我当初想来,只是个梦而已。得亏我奶奶阻拦,不然得给你们家添多少麻烦?” “小瓜……” “我走了!”顾小瓜夺门而出,边擦眼泪边狂奔,一直跑到三轮车前面启动了,“呜呜”地驶离了金融区。 2. 顾小瓜回到住处,心情当然再也好不起来,打电话给死党陆缓缓:“缓缓,你说哦,如果你以前喜欢过而且现在一直喜欢着的人重新出现,你却悲哀地发现你们两个之间早已远远超过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距离了,怎么办?” 缓缓可是写小说的,她说的话大约应该正确些。 “唔……那就应该将以前当做一场美梦吧……”缓缓第一次如此严肃地回答,等反应过来,又连忙问道:“小瓜,是不是你以前……” 可是顾小 分卷阅读10 分卷阅读11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1 瓜听了之后,小心脏徐徐下坠飘忽不已,已经颤颤巍巍地将电话挂掉了。 顾小瓜不止卖瓜,还卖菜,只是在夏天里卖的瓜都是自己家里种的,菜是她每天很早的时候去市里最大的农贸市场批发的。她还有店铺,她的果蔬超市就在缓缓住的单身公寓小区下的路口,每天人来客往的,销售额可是有很多呢。 其实说来她当年大学因为她的专业是商学院的国贸,学费稍贵,后来实在是没钱念下去,大四就没交学费。一想起这个来她就悲愤,虽然学校很好,可是后来连毕业证明都不肯给开,害的她最后什么工作都找不到,一直在到处打零工。 某天她灵光一现,还不如去卖瓜果,既然自己家里的西瓜那么好,自己来卖不更好? 于是一卖就卖了好几年,自己的果蔬超市也初具规模,雇了七八个店员,每天忙忙碌碌的,倒也乐得自在。偶尔想起自己的国贸专业,想一想也就是大材小用了点,其实也差不多,于是继续快乐自在地生活着。 可是现在她不快乐了,因为徐励钦出现了。是的,她从小到大就喜欢徐励钦一个人,整天就跟在徐励钦屁股后面。 小时候家里都穷,什么零食都没有。因为他学习好,学校里经常奖励些糖果什么的,他前面拿到了糖果,转身就给她吃了。徐爸爸是城里来的人,所以他们家有时候会来城里亲戚,他也经常拿来亲戚捎来的糖果和零食给她。 因为他说自己是男子汉,女孩子才喜欢吃糖和零食之类的东西。 她那时候还不知道他终有一天要走,如果早知道,自己就不该整天跟着他! 当时他们村虽然挺大,但还是还比较落后,还很流行所谓的“娃娃亲”。她小学的时候就知道他们很多同学已经是娃娃亲,同学之间偷偷传着哪个和哪个是娃娃亲,就是谁是谁的老婆了,将来是要住在一起一起生宝宝的。 而徐爸爸是他们镇中学的老师,还是城里来的,不仅不反对村里传言顾小瓜徐励钦之间是娃娃亲这件事,反而整天乐呵呵地说:“是我们傻儿子赚到了,谁让我们和顾家是邻居,小瓜还在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和励钦说,如果顾家生的是个女孩子,她长大了就是你的老婆了哦!” 谁也不知道徐爸爸对小小的励钦到底说没说过这句话,他们都不知道,其实顾小瓜和徐励钦是没有娃娃亲的。 顾小瓜还以为徐励钦真的和她有娃娃亲,反正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好,不知道为什么,起码这件事会让其他女生嫉妒。 直到两人一同到了镇中学,每个人直到了两人的娃娃亲之后都是很诧异很…… 她那时候学习成绩仍旧不好,仍然每天只顾着贪玩,玩够了之后就去隔壁借作业,她不敢拿回来抄,怕自己父母知道,徐励钦每每替她插上自己房间里的门,看着她抄作业抄的不亦乐乎。 后来徐励钦从高二转走了,她真的是玩了命地学,竟然考了上一个很不错的大学,第一次取代徐励钦,一举成为镇上的第一名。 可是徐励钦再也杳无音信。 ☆、我爱的从来都是你 我去相亲了。 据说那人是我姨妈的表嫂的妹妹的表哥。我第一听说的时候,脑子转不过弯来,还以为和我有什么血缘关系,吓得脸惨白了惨白。 说好的晚上六点一刻,他却姗姗来迟。我也没有去早,不过比他早那么二分钟。他一身的深色西服,看了我一眼,说:“对不起,林小姐,我来迟了。” 语气谦谨得认真,让我差点儿就忘了上一刻还在心里提醒着自己,他也是相亲老手。 好吧我承认,这一刻我就被他的气魄打动了。c市人那么多,那么汹涌,但是我还没见他这个水平的。 所以他这个水平的,应该也没怎么见过我这个水平的。 但是我俩的聊天,出人意料得好。尽管我饿得两眼发昏,啃牛排还有点狼吞虎咽。 为什么?因为我俩的业务居然很有交叉。 为了缓解这种尴尬,难免会聊天,难免会找一个话题。当我知道他是绮梦的副总裁后,惊讶极了,告诉他,我是t.r.e.。 他的表情,略微震惊。 t.r.e.的大名,他还是听说过的。 我是一个游戏海报设计师,和他的公司有着长期签约的合作关系。 我开心极了,我说:“贵公司上一年的合同欠款还拖着。” 他的脸色难看极了。 我赶紧解释:“我真不是特意来堵你的,我之前都没听说过你。但是我确实是比较需要钱,因为我一个人在c市,卡里剩下的钱都留着还房贷,不敢再乱花了。” 我说:“你看我是真的比较潦倒,是不是?” 他瞧了我一眼,我扒拉着意面,哭丧着脸:“我吃泡面都吃了一个月了~ ~” 他好像对我生气了,皱了皱眉,拿起桌上的手机就出去了。看着他的背影,其实我也有点疑惑,他的行情,肯定比我好得多,干嘛也落魄到相亲的地步? 生气也没关系,早不见心为净,也许我明天就把他忘了,后天牵着花花去绮梦要账。或者……我思考了一下。 或者一会儿把他趁机灌醉,然后拍下我俩的照片,以照片来勒索他将合同款还我呢? 我想了想红酒的价格,又掂量了一下自己的酒量,决定还是放弃比较好。 就在我苦思冥想的时候,他回来了,脸色铁青,说:“266万欠款,还有10万的违约金,我已经全部让财务部打入你账户中了。” 他话音刚落,我手机的短信提示就响了。 他似乎是在尽量缓和了一下语气,说:“对不起,林小姐,这件事情,我们公司做得非常不道德,我回去会制裁有关的部门经理。现在能否获得一下你的原谅?” 我有点儿震惊。 连续吃了一个月泡面的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中的手机,咽了咽口水。他看到我这个动作,还是皱眉。 我说:“好吧,看在咱俩沾亲带故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们公司了。” 他说:“你不要吃太多,这么油腻的东西,少吃一点。” 我平时也不吃的呀。但是我恍然,点点头。 他又说:“改天我请你吃饭。” 是吃饭,吃饭就是吃正常饭,不是这些油腻的西餐。 自从钱打过来,手机短信响了后,我就觉得,裤兜里的手机,快要把我的大腿烫化了。 我眉开眼笑,说:“不不不,陈总,我请你吃!请你!” 他眼神闪了闪。 我俩的关系瞬间就变熟络起来,我觉得他很亲近,毕竟都在c市,还有这么遥远的认得的关系,还相了亲,于是就忍不住告诉他实话。 我说:“你看我 分卷阅读11 分卷阅读12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2 平时这么宅,也就是因为画场景需要,半年出去玩一趟。也没机会认得啥男人,她们才整天逼迫我相亲的。” 他直视我的眼睛,顿了一顿,问我:“你其实并不想相亲?” 我卡了卡。 可陈经理难道你就是来相亲的么? “林小姐经常相亲?” 我心虚了:“还好还好。” 他略一思索,说:“我们公司去年年底的年会,似乎有邀请过你。” 有什么关系么?那时候他也不认识我呀,我更不至于为了见他去参加绮梦的年会。 “我没穿过礼服。阿迪告诉我要是参加绮梦的年会,那得穿礼服。我怕麻烦。”我补了一句:“还花钱。” “你和阿迪很熟?” 阿迪? 哦,阿迪。不是阿迪达斯。 “刚入行那会,他是我偶像,每天都恨不得哪天能见到他,受他一句指点。”我想他和阿迪一定比我还熟:“其实真不尊重师傅,我都好久没喊他师傅了。我是他唯一的关门弟子。” 他淡淡地应了一声,我俩陷入沉默。 沉默的那一会儿,我慢慢吃着一粒一粒水果沙拉,觉得心里很沉静,好像我俩是认识很久的人。我心里模糊地想,如果早认识他几年,也许我早已经把他追到手了。 可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也不知道。 帐是他结的,之前也是他定的餐厅,我来之前特意查了一下餐厅。当时我都绝望了,尽管那么绝望,还是没勇气驳回我老妈的话,乖乖带着信用卡来了。 本来是我要结账来着。因为虽然是双人套餐,但是我吃得多呀,让他结账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但是结账的时候,他瞟了我一眼,面带杀气。吓得我赶紧把手抽回来了。 吃好饭,我俩顺着江边走,顺便消消食。 我看今晚的江景格外好看,和他说:“刚毕业留在c市的时候,觉得这边的景色真好看。可是好看有什么用呢,又不顶吃。” 他沉默。 我问他:“你刚来c市的时候,是不是也很辛苦?” 明显是的吧。 他说:“我一开始在b市找的工作,一年前才来到c市的总部。” 我脱口而出:“那绮梦一定是给你解决了住房你才来的。” 说完之后我就有些后悔,我忘了我俩是相亲来的了,第一次就居然这么贸贸然问房产问题。 幸好他并不在意。他说了句“是”,嘴角甚至还挂了微笑,所以我猜想他的工作一定做得很出色。 我俩又沿着江边走回餐厅。他让我在路边等他,他去取车。车开来的时候,他的车窗是摇下来的,他看向我,目光柔和,这一瞬间,让我有种我俩在谈恋爱的错觉。 车子汇入洪洪车流之中。其实我常来江边取夜景,五光十色的颜色煞是灼目,一袭繁华,缤纷落地。 但取多了,常觉得麻木不安。 他开着车:“你不必叫我陈总,我们不是上下级关系,我们是合作关系。而且……” 我一向从善如流:“陈煜,我知道了。” 我俩还谈了谈关于梦患星球这个游戏的看法。 我几乎是确定我已经喜欢上他了。 车子稳稳停在我家楼下,我下车,站到台阶上。他也下车,在身后喊我。 我闻言,回头,他说:“我是在做梦吧。” 我直直看他。 他凝视我:“墨莹……” 我觉得他一定是受什么刺激了,才说出以下的话。 他说:“今晚很好,你也很好。” 我茫然了茫然,站在楼道口,放空了自己。 我回到家,掏出手机,才想起266万+10万已经被打入卡里,不敢相信地查了查账户余额,还是真的。 还够了这个月的房贷,心想还是可以去超市开心一下的。 阿萌站在客厅里,还在暴走:“刚才那个男人我是看不清,可是那个车子我认得的啊。就那个车,人只要一米七五以上,我就嫁了。” 阿萌有个梦想,就是嫁个有钱人,好让自己过得不那么辛苦。 我笑了笑:“那我把他介绍给你好了。” 我慢慢蹲坐在地板上,笑:“我开玩笑的……我很喜欢他。” 其实也是碰巧,我平时很少去绮梦,但这周五恰好是绮梦原画部门的大会。 阿迪在qq群里艾特我半天,我没注意,直到他小窗我,我才将注意力从photoshop的页面转移到qq上。 他的语气大约很兴奋:“墨莹莹,明天快快来公司,好吃好喝好招待!” 我对于和阿迪的关系有一天会变得这么密切而感到欣慰。 第二天我特意打扮了一下,袅袅婷婷地到了公司。 从旋转门进去的时候,手机响了一下,我打开,陈煜发来的:一会你们开完会,给我发条短信。 我回他:好的,我知道了~ ~ 我瞧见了路边他的车。其实他是要接我来,但是我们十点开会,我总不能在他的办公室里坐到十点。 原画大会是阿迪主持的,他好像还没有穿过西服,今天不知道怎么了穿西装来的,在我们怪力乱神的原画组简直……还显得挺鹤立鸡群的。 他的手骨节实在是太分明了,其实这和他画不画画没太大的关系。以前他给我做范画,手指在键盘上来回跳跃,让我觉得甚是惊悚。 一场会下来,我觉得好累。阿迪讲得实在是针针见血,看来他最近没少费工夫在梦患星球的大纲研究上。我们所有同事都听得认真,悉心受教。 其实我也恰好穿得很正式,我想。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同事们也发现我俩今天都穿得很诡异——正式得很。于是在大会结束后,纷纷问我:“te,你和大神是不是在一起了?” 大神骨节分明的手指,恰好停在他自己的鼻尖上。 陈煜踏着这句话,走进我们原画组的办公室。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所有人的“陈总”卡在喉咙里,还没来得及说出来。陈煜径直来到我面前,说:“墨莹,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们一起去附近餐厅吃个饭。” 我脸色红了红。 粉粉说:“哎,陈总,你不带这么抢人的啊,墨莹啊大神啊都是签约的平时不来上班,我们四个部门下午都请了半天假,说好下午去happy的!” 陈煜抬眸,看着我们一圈儿人,我们一圈儿人也看着他。 贝壳补充说:“对!你还不能跟去,你要是去了,我们玩不痛快的。” 我:“……” ☆、我爱你2 我看了一眼阿迪,阿迪面无表情的看着陈煜。我想,他俩的关系也许没我想象的那么好。可是我一回头,便发现,在面前的黑色显示屏里,阿迪目光灼灼地看着我。 分卷阅读12 分卷阅读13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3 大夏天的,我兀地有点儿发冷。 陈煜笑笑:“你们去玩,我当然不跟去。”然后目光转向阿迪:“岩迪,你事情那么多,也去吗?” 阿迪的身子倚着桌子,手指敲了敲桌面,说:“这还用问么?” 空气中流动着一股诡异的气氛。这股气氛究竟是什么属性,我是没看懂。之所以诡异,是因为同事们持笔而立,且表情都太过肃杀。 陈煜没再说什么,反而转身看向我,轻轻淡淡地说了句“不要喝醉了。” 我呆了一呆。 其他人的目光几乎是一瞬间就看向阿迪。 他继续说:“我晚上去接你。” 我说:“好。” 陈煜料想的没错,我果然喝醉了。不愧是阿迪请客,我抱着七千多一瓶的红酒就不撒手了,我心里想着,要好好地宰他一顿,不然…… 其实好多同事也喝多了,因为这个项目做得实在是太好了,所以大家拿到的奖金挺多的,也都很感激岩迪。当然我是特殊签合同的,没有奖金。阿迪是项目负责人,当初公司和他签约的时候,保证结束后给他多少抽成,我今天听贝壳说出那个出结果的数字,简直从头到尾都抽了一口气。 他用那笔钱几年内养上十几个四五线的小明星,都可以了。 我躺在角落里的沙发上,迷迷糊糊地好像看见阿迪走过来,坐到我旁边。我唱歌很难听,他唱歌也不好听,我俩当然都闲着。 我扯了扯他的衬衣衣角。 他好像是静静地摸了摸我的头发,叹了一口气,他张了张口,他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 他将我的脑袋挪到他的腿上,我毫无反抗之力,或者说,我很享受。 其实我是很迷糊的,我迷糊着,还迷迷糊糊地想着:现在我醉了,他现在和我很暧昧,等我酒醒后,也千万不要忘了这一幕。 我好像在说:“大师,你不用养那些小三,你也不用养我,我自己养我自己,你家那么大,有好多空房间吧,我住到你家去,给你房租,给你做饭……” 我听到手机响了,伸出手要去摸手机。 被阻拦了。 结束的时候,岩迪和几个没太醉的将醉成一滩泥的我弄到岩迪的车上。然后岩迪让其他人坐车,其他同事纷纷表示有家属来接,很快飘走了。 这时陈煜来了。 据贝壳说,她不想错过好戏,就拉着老公在离我们不远的车上偷看了那么几分钟。 后来我和她说,原来不只你有八卦精神,连你家张部长居然都有。 她乐滋滋地说,张部长是宣传部的,必须有这个爱好。 陈煜和岩迪打起来了,挺凶狠的。贝壳和老公实在是觉得快要把警察吸引来了,万一俩大神都因此去警局就不好了,连忙下车,将两个人分开了。 漆黑的天里,贝壳伸着爪子对天发誓,说:“陈总和大神的人品我都是很信任的,所以墨莹就不要挪了,就由大神送回家吧!” 贝壳老公点头表示赞同。 贝壳说,陈煜脸色铁青。 她还说,她特意帮我瞧了瞧大神的表情。不过是没来得及注意,大神就转身迅速回到了有我的车里。 岩迪并没有将我送回家。因为我居然忘记带家里钥匙了,他又将我带回了他家。 其实我忘记带家里钥匙,也是有些预谋的。 第二天醒的时候,我果然是没记得自己要自己拼命记得的事,我什么都忘记了。手机在耳边作响,我接起,是陈煜。 “你在哪?” 他好像是努力压制着自己的声音一些。 我一看房间的风格,就是阿迪的,于是我说:“我在家啊。” 不过是在岩迪家。 他的声音平静了很多,说:“趁你现在清醒,我……” 我没有听清:“你说什么?” 他说:“我怕是要失去你了,竞争对手很强大。其实我也没有拥有过你,不是吗。” 我有点懵,什么竞争对手?我将昨晚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他 他的声音反倒是不太清楚。我怕时间一久,他能听出我在说什么谎,于是打算找一个理由先挂掉电话。 可是他说的话像是来自很久之前的。 “墨莹,我暗恋过你。” 我更懵了,手一抖,差点扔了手机。 “初中我们在一个学校,你大概不知道。有很多人暗恋你,我是其中一个。我知道你一直很优秀,所以我也一直很努力。”他深吸了一口气:“那天你和我相亲,我有了十成把握。可惜太晚了。” 我受宠若惊,不知道答什么好了。 他说:“岩迪人很好,值得托付终生。” 电话挂掉后我连滚带爬地下床,轻手轻脚地走到隔壁卧室门口,看到岩迪在睡觉。 我下意识走到他旁边,我想起一开始喜欢上他的时候,真是喜欢,还在网上报了他的班,但是被骗了,老师里面并没有他。 他当我师傅的时候,有女朋友,女朋友是著名的coser,我真是嫉妒得要死要活的。 后来那个女生出了事,短短几个小时,全部都在网上曝光了。他的名声也顺带被毁,他那段时间真是颓废得要命。 其实那个女生也不算好看,据粉粉说,那个女生其实是靠岩迪上位才成了著名coser的。 那时候我突然有些感激曝光了那个女生的陌生人。 我心肠大约也不算好吧。 我以为岩迪从没有注意过我。我画得一天比一天更认真,甚至故意使劲模仿岩迪,并将那些画放出来。后来,网上开始有他的粉丝骂我抄袭岩迪的风格,还有好多发微博艾特岩迪又艾特我,指出我的抄袭。 我开心极了。而且岩迪从来没回复过那些微博,也没有质疑过我。 他也还算是相信我的吧。 记得他名声被毁的那段时间,他有时候疯狂地窝在家里画画,我过来给他做饭吃。其实他吃的还没我多,他太清瘦了。 我做红烧肉,红烧排骨,糖醋里脊,糖醋鲤鱼……反正是一切看起来能让人胖一点的东西。 不过……他还是没胖,我倒是胖了足足十斤。 我俩在他家的画室里画画,他画着,有时候会抬头,沉默地看我一眼,我虽然画得认真,但也经常因此而分神。 陪在他身边的日子,不可能像那时候那么多,后来在老妈的逼迫下,终于走上相亲之路。 我和大神,却从来没暧昧不清过。我有时候想,如果能暧昧不清那么一下,我这辈子,也满足了。可是我更害怕,被他推离他身边。 他还在静静地睡着,睫毛很长。他平时戴眼镜的时候,并不明显。 卸去眼镜的他,像卸去所有防备一样,模样安静得像个孩子。我跪在地板上看他,怎么 分卷阅读13 分卷阅读14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4 也看不够。 我看了看他骨节分明的长指,近些年来,他的骨节日渐分明,瘦削得令人害怕。 有很多粉丝喜欢他的手,我却觉得每次一看,就是一场惊心动魄。 就是这只手,画出过我崇拜了好久的获得过全球游戏海报大奖金奖的那幅画。 我打算握一握,始终没下得去手。 耳边想起陈煜的话:岩迪人很好,值得托付终生。 我从来都是这么想的。 我来过岩迪的家,我知道画室在哪个房间。 各种类型和颜色的颜料和笔都齐全,一张新画纸也在画板上准备着。我抄起笔来,就画。 过了很久。 我感到他在我身后注视着我,我上身微微僵硬,但也没有回头,我还在画。 我画完了。 他站着,声音温润动听:“你模仿我的那几张,真的挺像的,但是这张画一点都不像。” 我僵了僵。 他继续慢慢说道:“我知道。如果这张画会让别人以为是我自己画的,那么就显得我太自恋了。” 他拿出手机,拍了张照片。拍得挺认真,四个边沿都紧贴着框边。 我惊呆:“大神,你在做什么?” 大神骨节分明的长指,抓着手机,他的长指跳跃,图拍得很认真,但是发微博发得特别快。他说:“你打开微博看看。” 我疑惑起来,拿起我自己的手机,刷了一下微博。 微博特有的提示音把我吓了一条,艾特我的微博太多了。作为一个强迫症,我每次都是先把艾特我的微博先看完的。 我将手机背对着他,我不好意思让他看见,我特地让他自己在一个分组。 我打开那个分组。 刷出一条新微博,他也艾特了我,附上了我刚刚画完的画。 他写道: 其实是我始终不敢表白,其实我害怕她不爱我。 我震惊,拿着手机的手都软了。觉得自己顿时恍恍惚惚地,像是在梦游。 阿迪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他用他那骨节分明的长指将画慢慢摘下来,说:“我们把这幅画挂在哪里?” 我愣了一愣,他叹了口气,说:“墨莹莹,你昨天说要搬过来住?” 我……我有说过吗? 他从背后用手将我的腰慢慢环住,我吓得大气不敢喘一口,又觉得像是喝醉了。他在我耳边轻轻附和道:“你别不承认,酒后吐真言呀。” (完) ☆、想你 以前,吃得好,睡的香,想着你入睡 梦是又甜又香的 现在,我还在想你 可是我竟然开始失眠 大概是因为太大压力 大概也是因为,从今往后 我也只能这么想你了 转身之前,要记得说再见 我已经十几年没见小惦了,是的,我也没有嫁人。我还在p城。 有时候出门,会碰到人,他们说我,已经疯了,他们教育他们的孩子,要离这个疯子远一点。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疯没疯,我只记得要找我的小惦。 那是十五年前。 我是学校里著名的才女,小惦是学校里著名的才子。其时,追我的人很多的,其实,本也没有什么人将我和小惦联系在一起。那个时候大概很盛行才女,所以,即使我长得很普通,追我的男生也大有人在。 但是小惦不一样,小惦特别瘦弱,而且做事为人很低调。可是他的文章却不同凡响,我是早已盛名在外了,可小惦偏偏只用了两个星期,就让全校都知道了这位的存在。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杂志的专栏作家,而全校的语文老师,只要一开口,就是小惦又发表了什么。 这时候同学们还没把我们联系在一起。 我是主动去找的他,第一句话我还记得:同学,你出来,我想和你谈谈。 我和小惦去p市的火车站,他说,或许我们可以去铁轨上面。我害怕极了,我一把拉住他,说,我可是独生女。 我也是,他说,我们又不是去卧轨,只是去铁轨上看看。 我们去了铁轨旁边, 我和小惦其实并没有如何,我怀疑我们是精神上的恋爱。他说过,看过刘心武解红楼梦么?知道贾宝玉对林黛玉更多的是什么吗,意淫,我觉得很准确到位。 即使精神上的恋爱也是如此地满足和幸福,我觉得全校甚至全市,只有我们两个是一个层次的,我们两个在同一个别人都看不到的屋子里。 我们之间真的很淡薄 小惦消失了,我仍然一直在买那本著名杂志,我怀疑他那性格的人,会以不同的笔名在上面发表各种文章。我一篇一篇地看,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可是又都不像。 那本杂志一直在,直到后来,我成为了这本杂志的主编。 我想到了海子,可是我们p城没有大海,只有春暖花开,可是我讨厌这个词,我讨厌用这样的方式来验证面朝大海的美丽。 我在寻找我的小惦。可是他们说,他早就结婚了,我知道的,那位叫李惦,他后来回来了,回到p城,在做建筑活。 那一次,我去找李惦,他的工友嘲笑他:我们知道你也发表过些什么。 李惦斩钉截铁地说,那不是我,那是小惦。然后转身对我说,你去找他吧,我并不认识他。 于是,我一直寻找小惦,直到现在。 ☆、不过百年 ——再爱你又如何,长相思长不过百年。 我爱你。 之所以这么大胆,是因为我才醒悟,是因为不过百年。 本以为,我有过那样的心,起过那样的意,就足够了。可是偏偏因为太在乎,反倒一字一句都在隐忍,却终究是错过了。 别人看我都太傻,笑我无心机无大脑。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其实异乎寻常的冷静,因为我冷静到可以让自己亲手、将你推向离我愈来愈远的境地,然后,继续冷静地站在原地看着你。 我怎么会不知道,我一直冷静地看着自己所做的一切。甚至可以冷静地看到,如果我一直这么冷静地做下去,我们的后来。 但是我还是克制住了。 我痛恨自己的竭力克制。我痛恨自己居然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冷静十分。 其实别人都不知道,别人都会不知道,我是那样地爱你。 …… (此处略了几段话。没有上传。) 可还是这该死的冷静,它告诉我,是它挽救了我。 不,这怎么能算是挽救。我对它恶语相向,它却对我无所谓地耸耸肩,嘲笑我说这一切不过还是我自己选择的。 后来,我喜欢上了许多精神寄托。 后来喜欢上了容若,那本《饮水词》,那句“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而我恰是双鱼座的,和鱼 分卷阅读14 分卷阅读15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5 一样,性格懦弱的很。 我知道,老天心太狠了,狠到连梦里都不让我们在一起。 于是梦也何曾到谢桥。 我知道,我们若是一切都只如初见。那时我了解你还不够深,你待我也像常人一样。 于是何事秋风悲画扇。 我知道,我们若是那时能不那么倔强,现在也不会那么遗憾。 于是十一年前梦一场。 我疯狂地独自搜索你的各种资料,只要知道你的一点近况,我都会高兴得无以复加, 原谅我这浅薄的快乐吧。 我也只有这一点快乐的机会了。 你若是知道我那么疯狂地喜欢你,现在也仍是,你也会疯的吧。 因为爱你,所以总是在小心翼翼地衡量,其实那个时候,本不该想那么多,可偏偏是因为太爱。 所以,我又痛恨自己,是爱你太深了。若我爱你不够深,只是简单地喜欢,也许就不会想那么多的事,想到我们的未来。要知道,只是简单的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不会想到那么远的未来的。 想我哪里都不像配得上你的女子,你身边的,应该是那样优秀。 于是直到我也终于承认,自己终于比你都强大了,却终于怅然若失了。 你现在并非算得上优秀,我知道。 但是我无法再真正快乐起来。因为这样,本来就无法回到你身边的我,就更回不到你身边了。 也许只是我,也许只是我而已。我的性格,也许就注定了对深爱的人永远都那么如履薄冰。 这一辈子,我都大概都会这样孤独终老。 除非,出现了一个人,他不是像你,而是走路微笑声音语气甚至灵魂都像极了你,我才会和他在一起。 不过,守着爱你的这个借口孤独一生,也只有一生罢了,所以你完全不必堪忧。 再爱你又如何,长相思长不过百年。 百年之后,我若仍想继续爱你,都再没有办法了,它会随着我的身体化成灰烬埋入尘埃里,但不会随着我的灵魂进入下一个身体。 一百年,它是我的一生。 但它也不过是茫茫宇宙中想看也怎么都看不清的一瞬,就那样刹那而过、转瞬即逝、迎着时间的呼啸粉身碎骨灰飞烟灭。 因为我是寻常人,所以这一点连在纸上长留片刻的机会都没有。 它不过仅仅是亿万颗星球中的位于其中之一的一个不算大的星球上的一个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感情罢了。 所以,我庆幸自己,只是一个人,只拥有一百年。 只爱你,一百年。 ☆、最后 楔子《最后》: 我知道,今晚或许会是我和程予迁最后一次见面。 我打算好好收拾自己一番,对着镜子涂粉底,却丝毫遮不住大大的黑眼圈。气急又干脆在眼圈多涂了好几层,效果却和马戏团小丑没什么两样。 我挫败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难怪那个人不喜欢,就连我自己,也喜欢不起来。 到达酒店的时候,还没几个人到。佳佳看到我,笑容满面地走来,却劈头盖脸地责怪道:“孜然,要不是我们的婚宴,你都不打算露面了是吧,你属乌龟的吗?!” “呵呵。”我心虚地笑,佳佳向来对我如此。可她对别人从不这样,我知道这是我有脸皮太厚,而且任劳任怨从不埋怨的优点。所以川妹子的火爆脾气都让我一个人吸纳了,我顺利地保护了同舍的其他三位战友。 我可以说那是因为我太懒,所以从没说出口吗? 然后解释道:“你知道我平常吃那么多,你们一定是不够吃。所以没我在最好啦。” “你啊,就知道躲。”佳佳用食指戳了戳我的脑门,降低声音说道:“他上次也没来。” 他上次没来有什么关系?我去的最后那次,他不是也连去都懒得去?还借别人之口托词有事。 (他那次没去是因为真的有事有事啊,所以女主以为他也讨厌了,所以她也没再去。没心情) 所以我后来再也没心情做其他事了。 我没再说话,佳佳也没再说什么。这时来宾开始多起来,她忙着和老公一起迎客,也没空理我了。我默默地在一旁站了会,又觉得自己的笑容应该是好看不起来,因为别人看我的表情实在古怪。 所以我离开了门口,走到一个角落的能看到门口的桌子边坐下来。 刚坐下一会,便看到又漂亮了几分的阿青径直走过来:“你再不出现我都以为你削发为尼闭关修行了。” 这次我笑了(笑),因为她开口和佳佳如出一辙,居然还连用两个成语表示知识渊博。 都以为我不见了,都以为我在躲。 可事实上……我也是。 这些天我就是像个乌龟一样,呆在家里整天不出门,工作也不再做。我就是这么懦弱没骨气,我还觉得这样很好。 我这样想着,向门口看了眼,来宾差不多都已将位子坐满。 阿青好奇地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你在看什么?人应该都到齐,差不多要开始了吧。” “哦……”然后她恍然大悟似的说道:“你别看了,他今天不会来了。” 我一时惊讶至极(???),回过头呆呆地看着她。 阿青继续补充道:“我上次去盛光有事,碰到他时他说今天上面来人。意思一定是,会陪同吃饭不能来吧。” “哦。”我装作一点都不惊讶的样子,镇定下来点头说道:“像央企这种大企业就是忙。” 不像我,趴在家里的电脑上等着活找我,要不是那次他给我介绍了个“大活”。让我负责会展的几个部分,效果还不错,我都差点要弹尽粮绝。 怎么又是他? 我真的不想再想到他,可是我对着面前的任何一种食物,包括我最爱的猪蹄。想到的也还是他。 婚宴开始了,他真的没来。又或许他不愿见我,不陪领导吃饭也不会来。 佳佳和佳佳老公逐一敬酒,敬到我们这桌,正都打算开口,我感到一个匆匆的身影站在我身后,然后我看到佳佳的眼神顿时一亮。 “对不起,我来晚了。”清冷的声音想起,我听起来却恍如隔世。 因为他已经不来了不是吗,我还以为我们再也见不到了,他却这样又突然出现,算不算惊喜? 可是我一点都没有高兴。 “没有没有。”佳佳高兴的快言快语道:“来了就不算晚,你这个大忙人来了,我们很高兴啦,快坐下快坐下(??)!” 阿青小声问他:“对了,你不是有事不来了吗?” “嗯。”他嗯了声没回答,(为了女主啊为了女主。)却低头对她说:“阿青,向左边移一个位子好吗?” 阿青应声向左移好位子,他顺势坐下,我 分卷阅读15 分卷阅读16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6 顿时感到全身僵硬。 等敬过酒,周丹首先开口说:“予迁,舒凌怎么没来?” 阿青慢慢放下杯子,看着其他人,微微笑道:“那也得有人请啊。” 程予迁笑笑,不置可否的样子。 舒凌的妈妈和他的妈妈从小就是很好的朋友,为了可以照顾,舒凌的妈妈让舒凌也报了他的专业。 这是程予迁给我的官方答案。 我知道我的脸色一定很不好。 念大学时我经常去找对面学校他,舒凌有时候有意无意地过来找他,虽然他也是礼貌地躲过。 谁让我成绩不算好,和程予迁在一起之前只顾玩。幸好高考发挥好一点,勉强够到二本线,于是报的是z大对门的大学。 以前我们每次说起来这个,我都借口是因为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根本就太晚,高考前三天有什么用,一天都补不了一科。要是高一……说到底,总归是自己不努力。 有一次舒凌的妈妈甚至打来电话,语气诚恳的好像比我妈还要对我好一样:我成绩不好,以后一定找不到工作,然后一定影响感情。 我没有将这件事告诉他,我觉得这有可能。虽然当时自己是系里第一名,之前还得过几个奖。但在二流学校成绩再好,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我对自己越来越没有信心,我觉得我的生活被自己弄的一塌糊涂。 大四时候隔壁宿舍的周丹和我竞争保研资格,明明是我没竞争到,她却开始处处视我为敌。比如现在。 周丹面色不改地轻轻说道:“舒凌上次和我一起逛街,她说挺想来的,毕竟是孜然的好友。” 据阿青说她们是在校拉拉队比赛上认识的,阿青一开始也是拉拉队的,毕竟都是大美女。但阿青后来因为我的缘故不干了。 我很想反击,但我不知道该反击什么,因为我已经全无优势。 程予迁在身边终于幽幽说出几个字:“哦,你认识舒凌。” 周丹突然有些性急地问道:“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找过舒凌好几次的。” “我只记得,你参加过一次孜然的生日。”(关心女主的朋友啊有木有,伏笔啊!) 周丹顿时镇静了些,笑眯眯地说:“是吗,我都忘了,难得你记得哦。”(显然周丹不聪明。) 即使我与他已这样,我仍看不下他和我讨厌的人说太多话。何况……(显然女主也不明白。) “孜然,一会我们结束了去唱歌怎么样,好久没听你唱了,”阿青好像突然来了兴致,瞥了眼已经十分低落的我,话锋一转:“程大工程师,有没有时间?” “当然。” 我看到程予迁点点头,阿青开口他一定不会拒绝。我不想让他这样被勉强,于是生硬地开口说:“我不想去。” 阿青白我一眼:“为什么啊?” 我找不到理由只好说:“我感冒了,嗓子不太好。” “以前你感冒的时候不照样唱,拦都拦不住。”程予迁眉头一皱,突然来一句:“什么时候这样娇惯?”(程予迁这么了解女主,已经听出来是找理由。而且也很想去。) 什么这样娇惯,就是看我不顺眼。 心一横,我说道:“还去学校北门那个吧,离得近。” 同桌的其他人看着我们面面相觑,大概都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周丹也不再说话,婚宴很快就结束了。 我们帮着佳佳算好物品清单以后,一行人就浩浩荡荡地去了我们大学经常去的“歌好唱”ktv。 以前我唱歌都是快快乐乐的,今天哪有什么心情唱。佳佳老公的双胞胎弟弟叫林润泽,听佳佳说我唱得不错后激动得不得了,跑了几个很可爱的小碎步到我面前:“孜然孜然,我也是麦霸哎,终于找到了组织。一会我们一起唱!” 差点都要抱住我,不过看了眼我身边那个冰冷彻骨的人,之后立即恢复了常态。 “对,一起唱一起唱!”我附和着,润泽和他哥哥润田的性格一点都不一样。他完全像个孩子,笑的很开心,我似乎也被他感染了。 一坐下,润泽便点了一堆很欢乐的歌,都是大家一起唱的,就我和程予迁呆在不同的角落里。 high过一段后,润泽在一旁戳戳我,让我去点歌,我莫名其妙地,就点了《好心分手》。 润泽不知道我和程予迁的事,很开心地要过话筒和我对唱,因为是终于轮到和我一起唱。我看到阿青戳了戳程予迁,可惜他在那坐如洪钟,眼都没眨。 润泽前一刻还唱的那么闹,这下却唱的这么深情。唱的很好,让我顿时对他仰慕起来。我却发现我为什么选这首歌了。 …… 回头望伴你走 从来未曾幸福过 恨太多没结果 往事重提是折磨 下半生陪住你 怀疑快乐也不多 被我伤让你痛 好心一早放开我(伏笔) 从头努力也坎坷(伏笔) 通通不要好过 为何唱着这首歌 我是倚着墙,唱完最后一个字,就泪崩了。阿青和佳佳看向我的表情很严肃,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 ☆、注意事项 润泽跑过来坐在我身边,房间很黑,他没看到我的眼泪,伸过脸很夸张地指着自己:“孜然唱的真好,你看你看我都要感动哭了!” 我转过身擦了擦眼泪,一手拿了啤酒瓶喝了几口,转过头大大咧咧地伸出大拇指:“别折杀我,你唱的才叫一个好!” 润泽很开心地笑:“对对对,小孜然,咱俩刚才的配合用情颇深,天衣无缝,你很清新自然哦,和你真是相见恨晚!” 不知道是一下子猛灌太多还是润泽说的话太离谱搞笑,我一下子呛到了,猛地咳了好几下,才拼命忍住没再咳。向润泽摆了摆手,说了句我去厕所,离开了房间。 然后跑到厕所猛咳起来,阵势太强烈,我都快要蜷成一团。这时,面前的镜子里出现一个人。 是反问的语气:“你不是没有感冒?” “是啊,我就是没感冒,是被盘子里的洋葱熏到了眼睛。”我回答的乱七八糟。 这里的ktv能送菜,我们本来吃的不多,因为婚宴帮忙又饿了,点了几个菜。从大一开始,我们只要在饭店吃饭,他们总是一致点孜然羊肉来捉弄我,后来就形成了习惯。 孜然羊肉里面的洋葱是熟的,我应该没有被熏到吧。 程予迁从我的手包里掏出纸巾,递给我:“我从没喜欢过孜然的味道。所以,没有吃。”(孜然过敏啊亲,以前唯一一次一起聚会吃孜然,为了女主和女主盆友,冒着生命危险吃了孜然羊肉啊,回到宿舍狂喝水稀释。) 从没喜欢过? 我想起他第一次和我说他讨厌孜然,又想起 分卷阅读16 分卷阅读17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7 来我们宿舍聚会那次点孜然羊肉,程予迁眉头都没皱地吃了不少。佳佳问他,说我说他不爱吃孜然,为什么却吃了,他说他一直很喜欢孜然羊肉这个菜。 那次之后,我开心了很久。虽然孜然羊肉的孜然,和我的孜然只是纯属巧合(并无关系)。 我知道,一切都要结束了,像阿青和她的男友一样的。 程予迁的声音像前一句一样,没有降低:“对不起。” 我不喜欢上演爱恨纠葛的桥段。我直直身子,一口气说道:“你给我时间稍长一点,但我不喜欢买四赠一一样的慈悲,就像我欠你一样的,我更希望你欠我多一点,这样我还舒心一些。” 我咬了咬嘴唇,终于说出那句话:“要是我们能从高中重来多好,我或许就不会将结局弄得那么糟。” “没必要重来,更糟也说不定。” 他平常语气都没过这么重。都结束了,他却这样变本加厉地讽刺我。 我终于止不住眼泪掉下来,没再说一个字,转身就从楼梯跑下去。 我恍惚间听到他从后面喊我。我知道这是幻听,我常常听到他这样喊我。 我一觉醒来,眼肿的都睁不开,迷迷糊糊中看了眼天花板,我顿时完全清醒。 这是我家啊!不,这不是我家,这是我老家啊! 我脑子里的乱已经让我想的话语无伦次。 昨晚我明明就是回到自己和二虎合租的房子里的,虽然她出差没在家,我一个人在房子里哭的撕心裂肺毫无顾忌。 然后,然后我就很正常地睡着了。 难道我像那某个“揭秘节目”里的那人一样,在梦中飞行了几百公里? 不是我想象力丰富,实在是现实就是这样,引着我的思想拔足狂奔。 正打算下床时,老妈进来了,一贯的特色大嗓门:“还不快去上学现在都几点了?” 什么?! 我这次是真的惊呆了。 原地愣神了足足一分钟,然后试着问道:“今天多少号来着?” 老妈彻底怒了:“你才开学三天就问我今天多少号?!” 我不敢再惹老妈的火爆脾气,好歹我记得整个高中时期都将我亲爱的mp4放在枕头下的,然后往枕头下摸了摸,果然! 上面清清楚楚地显示,200x年2月27号。我以我浅薄的算数能力推了下,这是高一下学期。 我现在从头到脚趾,都想不出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只记得,自己昨天和他认认真真说道: “要是我们能从高中重来多好,我或许就不会将结局弄得那么糟。” 这就是传说中的“我欲因之梦吴越,一夜飞度镜湖月”吧。(证明这些其实都是假的。) “还不快换好衣服去上学!现在都六点二十了。” 老妈在一旁继续河东狮吼,我赶快换下老妈扔来的衣服,打开门就打算狂奔。 “书包,书包!” 哦,忘了书包,我转身回到客厅拿书包。 晚了,确实是晚了。 此刻我脑子里只有这一个想法来回盘旋。 好不容易到达学校。很神奇,大概是因为我骑得太快,居然都没迟到。(为了不让自己的思想停下才骑得快。) 因为来的晚,一路并没碰到什么人。但在走进高一十班的那一刻,看到可爱可亲的同学们一起看我的那一刻。 我才真真正正地意识到: 我是真的回来了。 浔雅,我回来了。 程予迁,我回来了。 “孜然,昨晚的作业都在这里了。看,很规范的。” 浔雅将手里写的整整齐齐的优秀作业摆在我的桌面上,扬起俏皮的嘴角,明显是在耀武扬威。 看着浔雅脸上生动的表情,我忽然热泪盈眶。 “喂,好端端的你哭什么,”浔雅奇怪地看了我一眼:“哇,你眼睛怎么那么肿?” “没有啦,你那么紧张做什么。”我摆了摆手说:“昨晚看了一部很感人的小说而已。” “你怎么又在熬夜看小说?熬夜看小说很影响学习的啦,你看你上课睡觉那么死,连潜意识都不会听到。你只在上课时看就好了,不仅考试的时候能蒙个四五六,老师叫你回答问题都能用潜意识说出正确答案!” 我点点头,微笑。浔雅的话似乎很有道理。 “你快一点啊,我帮你把风。不然一会桂花来了,你就完蛋了。” 桂花是我们可爱的班主任,教化学的,大名王贵发。 我绝不会忘记,因为这是我亲自赐的名。 嘴角抽了抽,我将浔雅的本子递还给她:“熏鸭,我以后不抄作业了,你要监督我。” “啊?”浔雅显然没反应过来。 我趁她没反应过来的空隙,继续坚定宣誓:“从今往后,我要好好学习了!” 似乎这句话从我口中说出,实在是太没可信度,让全班顿时人仰马翻嗤之以鼻。孙其代表全班同学发表心声:“叶孜然同学,我觉得,我说出这句话都比你有人信。” 然后回头问道:“是不是,同学们?” 全班同学很不给面子地异口同声,还故意拉长了声音:“是——” 孙其是我们班的倒数第一。 —_—||\\ 啊哈,我头痛极了,我那时候有那么贪玩么? 终于下课了,我终于按捺不住,撒开腿跑出教室。 下楼梯时我放慢速度,因为越来越近。实验一班就在楼下转角的地方。 而这时,我还不认识程予迁。 我只想看看他。 实验一班还没有下课。我弯着身子绕到教室后,然后直起身子,准备偷偷看一下,可是他班的班主任翠花火眼金睛,立即看到了我并瞪了我一眼。 她真名叫崔华,教得很好。程予迁本来就很喜欢物理,所以很崇敬她。他大学选的机械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和崔老师的兴趣引导是离不开的。 不过说起来,还和我们班主任桂花是一个系列的。—_—\\\\(后来居然在现实中成了夫妻,喊二主去参加婚礼。) 这时候崔老师还不认识我。我记得有一次趁晚饭时间,偷往程予迁课桌里放苹果。居然被拿着作业,准备进来批改的崔老师看见了。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认真勤恳的老师? 我心想这下完蛋了,自己完蛋也就算了,更重要的是,会拖累到程予迁。 没想到崔老师径直走过来,弯腰笑眯眯地对我说道:“孜然,你很可爱。” (伏笔啊,说明程予迁和崔老师说过!!!也说明程予迁和老师没有代沟!) 我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抬头对着崔老师傻笑了下,逃也似的离开了教室。 我现在仍然疑惑的是,崔老师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女主不知道。) 分卷阅读17 分卷阅读18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8 所以现在崔老师看我,让我很是心虚,于是低了低头继续看。 我竟然没有在座位上看到程予迁! 他的座位,是空荡荡的。 我定定地看着第五排三号那个位置。 不知所措。 这时崔老师又向我看过来,不是向我的方向,是我。 我又低了低头,俯下身子,从窗子的缝隙中依稀看到,崔老师居然向外走了过来。 我赶紧收回目光,从后门向身后的走廊跑走了。 我胆战心惊地回教室,怕浔雅见我气喘吁吁,就在路上定了定神,走进教室。 浔雅看我进来,将手里的零食递给我,问道:“你一下课就冲出去干什么?” “我去厕所了。”我想了想,继续说道:“最近天干物燥,我上火了,所以喝了很多水。”(为了后几节下课去看程予迁做铺垫。) “哦,你的体质太干燥了,这个季节就要多喝水才对……” 神经大条的浔雅果然很好骗,还很关心我地说了一大堆注意事项。 ☆、市立医院 我好不容易从程予迁的事上回过神,沉下声音说: “浔雅,对不起。” 浔雅愣住,表情变得严肃,放下手中的笔,抬头看我:“你今天到底怎么了?” 我很勉强地笑了笑:“哈哈,没怎么。你记住哦,我和你说了对不起。如果我以后做了错事,你一定要记住,我一定不是要伤害你。” 浔雅奇怪地看着我,没有说话。 (其实浔雅作为女主最好的朋友,怎么会看不出女主的奇怪。浔雅后来早就发现,女主似乎不一样了。) 我的眼泪不知不觉流了下来,从昨晚开始,好像流泪变成了很简单的一件事。我的鼻子稍微一酸,眼泪便像开了水闸似的流下。 浔雅看着我,和看陌生人一样的看着我。 我抽着鼻子,笑了笑:“就当是免罪金牌,好不好?” (后来,孜然没有那样做,和水同的关系没有破裂。结局的时候,回到现实,女主决定无论水同原不原谅,她都要试一试,孜然不愿就这样与水同分道扬镳。但是水同说:“你都有免罪金牌在手,我不原谅你也不行啊。”) 浔雅将我拉下来,抱住我:“傻瓜,我给你一千个金牌、一万个金牌,一千万个金牌。免你一千万个罪名!你做错事,我一定会原谅你的,你放心好了。”(?) “不是害怕你不原谅我,是我自己做的错事实在难以得到原谅。” 我像在自然自语,我企图以这样的方式得到浔雅的原谅。 虽然我也知道,做错了的事犹如板上钉钉。虽然我不会愚蠢到再做一次,但我知道,那件事就是真真切切地在那里存在着。 我不能看不见,也不能装作看不见。 (不能讲的太深了!:它后来是我来回缠绕的梦魇,虽然我后来总是表现的很快乐。但其实那种快乐已经非常脆弱。 那件事,就是我脆弱的根源。) “好啦,到此为止了。你不是问我这个题吗,我已经算好了,给你讲一讲。” “嗯。” 我很想认真听浔雅讲,但怎么也听不进去。我已经觉得这节下课十分钟的时间,变得非常漫长。 好歹终于打了上课铃。我坐好后抬头一看,走进来的,是苏峄老师。(大伏。) 原来这节课上语文。 苏老师讲的很好,人也和温和,浔雅很喜欢听他的课。虽然她没有告诉过我,但我凭直觉,就能看出。(伏。) 苏老师的声音很好听,我有些呆滞,脑子里此刻一片混沌。 我抓着笔的手居然在发抖。 我不知该怎么做。(伏。) 这时候,这个清冽的声音居然喊出我的名字:“叶孜然,请你念一下,你的答案。” 这是一篇阅读理解。讲的是科学家根据爱因斯坦提出的相对论,成功地将光留住六十秒,如果对外公布,会引起的一系列问题。 这个问题是最后一个简述题: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可以时光穿梭,你会不会穿?如果穿,你会做哪些事情? 这个题我没有写,当然,我也没有抄浔雅的答案。我不记得我当时有没有看过这一篇,但是我刚才很快就看完。 浔雅知道我没抄答案,打算趁苏老师不注意,偷将自己的卷子和我的对调。 我没有理浔雅,想了想就直接说道:“我选择会。我会做最让我后悔的事做到完美,弥补我最亏欠的人。” 苏老师将目光锁在我身上,声音深沉:“你要知道,做到完美,那是不可能的。” 我看着他,坚定地说道:“即使那样,我要尽可能弥补回很多很多到,不能再多。” 苏老师止住了步子,目光深邃幽长,似乎看向很远的地方:“如果结局,仍是一样呢?”(大伏笔,自己的话预示着自己的结局。) 我震住了。 “如果那人,根本就不愿让你弥补呢?”(伏,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我终于听到了我最不想听到的话。 我急了,几乎是喊出来:“他会愿意的!”(苏老师你会愿意的,并不指程予迁。但是故意让人认为是程予迁。) 我之所以这样,是我根本不敢想象,如果结局仍是那样,我会崩溃到什么程度。(?) 班上同学一下子将目光聚集到我的身上。他们应该觉得很奇怪,因为我和苏老师根本就是为了一个完全不存在的事物而争辩。(伏。) 浔雅也站起来:“如果那人不同意,我一定会说服那个人……因为结局证明,我是对的。” 苏老师似乎想了很久,才慢慢说道:“……有时候,并非结局怎样,怎样就是对的。” 他从远处收回目光,对着我们,轻轻笑了笑:“好了,到此为止了,你俩坐下吧。” 上完语文课,不待浔雅问我,我再次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就这样,我一到下课就跑过来,站在实验一班的后门。任凭程予迁的好友梁水,在那里和其他人谈笑风生。 我也不能近前。 如果我回来了,他却不在,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支撑着我做下去。(大伏。改。) 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三天半了。我已决定,在今天下午的晚饭时间,偷偷来这里找点线索。 “熏鸭,我不能和你一起吃晚饭了。今天晚上讲上个星期的卷子,我一定要做完。” 事实上,我昨天就做完了那张卷子。 “好吧,”几天以来,浔雅知道我是真的要好好学习了,点了点头说:“我和她们一起去吃,你还要吃孜然味的馅饼?我帮你带。” 浔雅最了解我,我夸张地拥抱了下表示感激。然后站在教室外,看着整个教学楼上的人潮都接近餐 分卷阅读18 分卷阅读19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19 厅时,才蹑手蹑脚地走到实验一班。 今天幸好没有同学留在教室里用功。我这样想着,和贼一样走到第五排,然后是三号。 几天以来,最让我惶恐的,是桌面上连课本都没有。(所以孜然害怕根本就没这个人。) 为了不让别人看到教室里有人,我蹲下来,将手伸到抽屉的锁上,晃了晃,却悲哀地发现,它居然是锁着的。 正当我的思路快速转动却毫无头绪时,我听到有高跟鞋由远及近的声音。 坏了,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人要向这里走来。 我小心翼翼地移动到墙边的桌下,然后从桌下看清了来人的面孔。 真糟糕!怎么又是崔老师?! 她的手中并没拿什么,我觉得我或许躲不过了。(伏笔,没拿什么是故意来找孜然的,孜然也许明白。) “叶孜然,你站起来,我要和你说一件事。” 我乖乖站了起来,崔老师小声说道:“你是来找程予迁的吧。” “是。” “程予迁前两天打球崴到脚住院,这是地址。” 崔老师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下意识地接过来。然后她又和善地笑了笑:“我走了,你保重。” “等下,”我着急地喊住她,问道:“崔老师,您是什么人?” 崔老师回过身,微笑着说:“我是程予迁的表姑。” (回到现实之后:孜然问程予迁,崔老师是你的表姑?程予迁笑笑,说不是。) 我又在原地呆了呆,等崔老师走远,我才想起纸条已经在我手里,我不能在这里打开看,于是又返回教室,坐回自己座位。 我慢慢打开纸条,上面写着:b市市立医院住院部,c区骨外810。 我很想动身就去,但我不能现在去。晚上还要自习。更重要的是,我和浔雅说过,自己晚上要听数学课。 市立医院就在过了马路的不远处,但我放学时和浔雅一起回家。 所以我只能等到明天早晨。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老爸老妈都觉得奇怪。我胡乱蒙了个借口,说今早要大扫除。 “以前你值日也没这么积极。” 老爸正在刮胡子,看了我一眼,说。 “那是以前啦,”我拿上书包,大声说道:“你们的女儿要脱胎换骨了,你们等着瞧吧!” 老爸老妈都对我没来由的话感到莫名其妙。我却仍然心情很好地笑着,哼着歌就出去了。 其实不是我心情好,实在太紧张,我才十分努力地装作若无其事。 乘电梯时我看着表示层数的数字一个一个向上升。以前总觉得乘电梯时速度太快,一眨眼就到。现在我觉得每一个简单的数字,都是煎熬。 (像是做梦一样,我回到这里的前一天,我还来过市立医院。) 我之所以很快就适应了这些生活,是因为我曾经无数次地想过,我想回来。 我要回来。 此刻,我就站在了810病房外,静静地看着他。 他在喝粥。 那样俊挺的侧脸,和清瘦的脊背,让我深深屏住了呼吸。 我的嘴角噙满了笑意。 好像上一刻我和他还在那个我们经常去的,叫“歌好唱”的ktv的楼梯口僵持。好像他才说完,他不爱。 从始至终,就没有过。 ☆、球场遇舒凌 你看你平常打球跟玩命似的,真是自己遭罪受。 我使劲地咬了下牙,心想。(咬牙切齿,孜然很心痛啊。) 那时的这时候我和他还不认识,他没提起过,我当然不知道他这时脚伤住院。 我还以为他太讨厌我,以至于连这里,都不会存在。 直到我踮脚踮的很累了,我也舍不得眨一下眼睛。我总觉得,我眨一下,坐在里面安静喝粥的人,就会变成一个完全陌生的人。 我终于将自己的头转过来,脚步轻快(伏,说明心情真的变好了。)地离开了这里。 走到教室仍不算晚,但浔雅早已来了,将长发拢在耳后,在座位上安安静静地写着东西。今天她穿着一件很适合她的水紫色短款上衣,衬托得她更有气质。(伏:浔雅喜欢写东西,和某人不谋而合哦。。。而且气质啊~) 我有些呆了,浔雅是个完美的女生,她坚定,努力,漂亮,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和我完全不一样。 所以她应该拥有完美的未来。 (而我……要努力,写不写出来?最好不写。) 浔雅看到我走进来,笑着看我,直到我走到座位上(?)。 “你在写什么呢?” 我问出问题才猛然想到这个情景曾经有过。 浔雅抬起头,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进决赛了。” “哇,真的啊!熏鸭你真的很棒!” 我很高兴,即使这一幕同样发生过,我也仍然很高兴。浔雅真的很棒,虽然我爱看书,不太看散文,但我就知道她一定没问题。 因为从小学到现在,浔雅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贪玩,从小一直拉着浔雅到处玩,还到处惹麻烦,她都很耐心地为我处理这些事。 浔雅后来得到比赛的金奖,出版了她的第一本书,也是最后一本书,名字叫,《就像一泓水》。(是纪念苏老师的,她不会再出书了。不是说浔雅死了。) 想到这里我又黯然下去,自从回来后,我的心情就像过山车一样起起落落。这样下去,我早晚会得心脏病的。 这几天我没有再去实验一班,我像大学时一样,很认真地学习,很认真地听课,同学们都说我好像变了一个人。 我就是变了一个人,但我仍是我。 第一次的半月考,我考到了全班第二。 然后我在教师办公室的走廊,遇到了程予迁。 我高高地扬起头看他,我为什么要躲他?明明他就不认识我。 但是,我看他的那一瞬间发现他也在看我,而且,是笑着的。 我心里顿时像个小鹿一样的乱撞不已,低了头,飞快地路过了他。 一个月了,我想他的时候就跑去他们教室后面,偷偷看上几眼,然后再回到自己教室。 我在等过几天后我们相遇的场景。 我觉得我自从回来后变得神经兮兮的,连浔雅都这么说。我很严肃地告诉浔雅,说自己大概是得了神经衰弱,浔雅就信以为真,一定要陪我去医院检查一下。 其实一直以来,我知道,我和程予迁的认识,完全取自于我自己。 而我,还下不了决心。 今天我家到学校的东路在修,我就从西路走的,没想到在我前面不远的程予迁突然停住,抬起车子从清水桥下去。 好奇心很强的我将车子锁好,也跟了下去。 “予迁哥哥,你终于来了,二花一 分卷阅读19 分卷阅读20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0 早醒来就开始念你,把我们烦的不行。” “小花这么念我啊?”程予迁扑哧一笑,一点都不似平时清傲沉默的样子:“是不是我长得太帅?” “帅是一方面啦,更重要的是你对我们很好啊。我们在这里这么长时间,有很多人来过,也就是一次,自从予迁哥哥你和其他人一起来过之后,就从没不来过。” “嗯,你们这么可爱,我怎么会不来了。对了,昨天教给你们的除法你们都练熟了没有?” “当然啦,予迁哥哥随便考!” 好像许多童稚的兴奋声音还在面前萦绕,我对那一幕将永远不忘。 我居然就这样喜欢上了他。 他居然那么优秀。 200x年12月29日星期三天气:小雪转晴 我有写日记的习惯,尤其那个时候我不好好念书,所以任何时候我都可以有时间写日记。因为我不确定,所以昨天拿出了日记。 我和浔雅吃过晚饭总是要沿着校园走一圈,这会走到较为僻静的地方,我决定试一试。 “熏鸭你脑子活泛,快帮我想想想,怎么和他说?”我盗用了自己的关键台词。 然后浔雅说出了更为关键的台词:“这样,你走到他面前,就说……呃,你是他的粉丝!” 我觉得这个主意真不错,追问道:“然后然后呢?” 然后浔雅就想不出了,我从抱着的本子上撕下一张纸,挥了挥,说道:“然后我就去要签名。” 浔雅一愣,然后笑眯眯地说:“他就在那里。”(程予迁先喜欢的女主。) 我回头,程予迁果然就在不远的石阶上坐着,而且是一个人。(他知道孜然会和女主路过这里。) “熏鸭,你先回去好不好,等我的好消息哦。” “嗯。”浔雅乖乖听了我的话,先离开了。 我在原地打转了好几圈,怕引起他的注意,又躲在一堵墙后面思量很久。 我捏着纸和笔,毫无顾忌地走上前去。 程予迁从书本中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我被他的严肃神情吓到。 我追人真是太不敬业,一时间都忘了词。 就在他大概是要问出“同学你想干什么”的话时,我将手中的纸笔直直地伸到他面前:“程予迁,我是你的粉丝,给我签个名吧!” 程予迁笑了一下,但似乎一点都不惊讶,顿了一顿,说道:“你是第一个找我要签名的。” 我没想过他会说什么,更没想过他会一本正经地这样说。 “我哪有优点可以被你崇拜?” 他更像是自言自语一点,(其实是受宠若惊啦。。)也不看我, 优点? 优点多得是。 “我知道程老师的秘密。” 从此我死心塌地。 (我家和他家一点都不顺路的,我为了程予迁。(后面写吧!!)) 我看到他的眉毛一颤,沉默起来。 他的话很少,说话总像一字千金,又像考虑很久的样子。 正在我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他才又说:“很好,我晚上给你。” 我呆了一呆,认真说道:“一言为定,你不许反悔。” 程予迁淡淡地看着我,温稳地说道:“不会。” 等我上自习时才猛然想到,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姓甚名谁,甚至哪班的都不知道。光高一就有十八个班。 但我丝毫没觉得他是骗我,因为他的表情简直像是在和我商量国家大事一样认真。 当然,我的表情应该更像一点。 如果他要找我,他一定能找到的。 所以当我第一节下课没等到他时,我是这样想的。第二节才下课,我就听到门口的同学喊我,说程予迁找我。 我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走出去,程予迁真的在门口,左手扶在栏杆上,背对着我,不知在想什么。我还以为像他这样的人,这样琐碎的事,他应该是太不屑于做的。 我走过去,站在他身边,他将一个牛皮纸颜色封皮的本子递给我,我不知所以地接过来,他才说:“上面有你要的签名。” 我翻开封皮,程予迁的名字果真在上面,是黑色钢笔字,这三个字力透纸背的字,我早已。 我抬头看着程予迁,他笑着说:“你毕竟是我的第一个粉丝,礼遇总要厚重一点。” 啊? 还可以这样? 我现在的脑子应该是在倒着转了。 “你有事时去找我的班上找我。这是我的手机号,你有急事可以打电话。” 我又接过那张写着一串数字的纸条。 我曾在办公室时看到过新生注册表,然后翻到他的班级。但是为了安全,中间缺少四位数字。 而我从那天起,就在纸上排列组合过无数次。每天,都会给后面的号码发一条,你好,程予迁。 我知道有一万串不一样的号码,但我觉得他早晚会收到的。我信心满满地想着,我也早晚会在他面前说出这句话的。 “不要弄丢了,回去记住。” 他似乎看到我点头,才满意地点头微笑了下,在我的目送中疾步离开。 是的,我和程予迁,就是这样认识的。 但现在,我从这堵墙后面又偷偷看了不知多久。才终于离开了这个地方。 为什么我当初那么勇猛,几乎是一路高歌,现在却根本就不会上前。其实一个星期前我就已想好,我不会走到他面前。 程予迁后来说:“你知道,你那时向我走过来,我心里居然在紧张。” “难道别人跟你表白这么多次,你都没习惯?” 我是看到别人向他表白,才开始注意他。 “紧张,你会出错。”他这样慢慢说道。站在一旁的我,忽然被感动了下,没想到他居然这样好心。(伏) 我明明记得,才从广播里播完校稿的郑欣从我身边跑过,大声喊了程予迁的名字。程予迁没回头,也没停下,郑欣对他说了很多很多话,他却一直沉默。 直到说了句:“我会努力的,我要和你考到一个大学!” 程予迁脚下走着,听到这句动了动眉毛,才说:“你请便。” 郑欣似乎已经很高兴,大概是看到了希望,继续努力:“那你大学时候……” “那要等到你考上的时候了。” 程予迁终于回头,非常认真地告诉她。 我当时觉得这个程予迁的样子简直太欠扁,我都想代表全校男生消灭他。沉默半晌也就算了,为什么最后又语出惊人。 我简单描述了下那个场景,程予迁笑了一下:“这么说,那我应该感谢她一下?” “……” “至于紧张你会出错……嗯,如果你出错,我要怎么回答你。这有点难度。” “……” 原来被表白到习惯是会考虑这个问 分卷阅读20 分卷阅读21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1 题啊。 我怒:“我没被表白过,没某人有经验。” “真的?” 没想到程予迁居然反问我,让我顿时心虚起来。(程予迁也一直关注着孜然啊。) 我觉得程予迁是耍聪明,于是歪着头反问他:“我都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程予迁没有再说话,我就知道。 走着走着,我居然又走到篮球场。我慢慢走到观众椅上坐下,这件灰色毛呢夹克是他的衣服。 他是如此热爱篮球,明明脚伤才好不久,却仍这样拼命。他除了写字,其他都是左撇子,别人都习惯了右边防守,所以他突然一发力,别人防都防不住。 我担心地盯着他脚上的每一个动作。虽然我明知道,我和他在一起后,他从没受过什么伤。 其实这样也好。他过他的生活,我看我的他。 这时有一个人坐在我旁边,将程予迁的衣服拿起,我不用看,也能知道是舒凌。 可舒凌是实验中学的,她怎么会过来? 舒凌居然向我看过来,对我笑了笑,开口问我:“你的男朋友在里面?” 我低头想了想,认真说道:“不是,我暗恋他。” 舒凌在听后似乎笑的更开心,说:“恩,那祝你成功哦。我一开始也是暗恋他的,但我现在搞定了他妈妈。不久以后,他也会被我搞定的,毕竟我的条件也算蛮不错了。” 我没有说祝你成功。 程予迁打完球走过来,他从来都不喜欢关心无关的人和事,所以连看我一眼都没有。 但是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一滴汗珠从发梢顺下,舒凌眼疾手快地将自己手中的纸巾递过去。 然后二人在我的目送中,一起走远了。 ☆、无可救药 我似乎听到舒凌对程予迁说:“刚才那个女生说,她暗恋你们一起打球的一个男生呢!” 程予迁反问了句:“是吗?怪不得……”(有时候来。说明程予迁注意孜然啊亲。) 之后的我听不清楚了,我真后悔和舒凌说话。这样,程予迁会认为我喜欢别人。 其实,这样岂不是更好?我可以更安心地在程予迁面前来回晃荡。 但我的眼睛好像进了沙子,不然怎么会有些酸疼。 今天跑操后,我回到教室,浔雅小声说:“跑完操也去看他。其实咱俩上次说的那方法虽然有些狗血,可是看起来还是不错的。” 是不错的,后来都管用了呢。 我笑了笑,说:“要不你去□□程予迁,说我喜欢他。凭你的姿色,一定能成的。” “行,咱找机会去试试。”浔雅也笑了,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 这节课是体育课,我想了想,对浔雅说:“你有机会了。” 我们走到操场,我记得不错,程予迁和我们班一起上体育课。 “哎,你怎么知道我们和实验一班一起体育课?”浔雅在看到程予迁他们班后,感到很神奇。 “哈,这个简单,”我故作自信地说:“当然是看过课程表!” 体育老师照例是做完热身就解散,老师却偏偏叫我到前面喊口号,难不成,是我在哪个ktv唱歌比赛中被老师看到了? 我知道我一定会三心二意的,所以同学们也做的七零八落。体育老师今天却异常宽容,解散时满脸慈祥地对我们说了句“做的不错”。 刚才我喊口号的时候看到隔壁的程予迁,他们班也在做热身。不愧是实验班,做热身都这么严肃,和我们班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程予迁在里面同样很认真地做,我想到他平时清傲沉默的样子,是别人逼着他也不肯做的,我差点没笑出声来。 大概是早就说好,他们班男生和我们班男生一起打友谊赛,我们女生当然作为拉拉队,同样加入了比赛。 毫无疑问,我作为我们班拉拉队长,在这里也要临时发挥队长的先进带头作用。 现在我竟然要带头喊我们班女生“绞尽脑汁”想出的口号:予迁予迁,一点不帅。一班一班,十分无奈! 我怎么没记得,有过这么一个桥段?我才是十分无奈好不好? (难不成我就没按命运向他表白,一切都变了么?) 浔雅在我耳边说:“我替你喊。” 我十分感激看着浔雅替我带头喊,万一一班输了,我还心安一点。 虽然我不想让一班输,因为他是绝对主力,但我也不想让我们班输掉。 我揪着头发纠结啊,可不可以平局啊? 程予迁的脚伤应该真是没事了。我看着他,那样自信的笑容,只能从他的脸上出现。他一步一步跑起来,细碎的发丝清扬,一根一根,我似乎都能数清楚。 我笑了笑,很开心。 至少,他在,我也在。 我曾经想回来,是想要和他从头再来一遍。 现在,我觉得这是我太自私,只从自己的角度看待问题。 我以后再不会去找程予迁,程予迁再也不会知道有叶孜然这个人。 这个故事就要到此为止了。 如果你们还想看的话。 无非是我很努力很努力地考上z大,然后在一旁安静看他。 然后很努力很努力地进入盛光,再然后在一旁安静看他。 最后很努力很努力地在他家附近买房子,在公园里着散步,安静看他。 我们两个,在我的想象中,就这样乏味地,结束了。 其实现在就已经结束,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因为我不愿,连自己的一厢情愿都结束掉。所以我决定,放弃两厢情愿的可能。 哪怕一点点。 “以前你是玩命地玩,现在是玩命地学。”浔雅戳了戳我的脑袋,“你看你的黑眼圈这么浓重,比一得阁正品还要黑,我都不用再去买墨汁。” “对,不过写出来应该是孜然味的,你可不要嫌弃。” 我比较擅长讲冷笑话。 浔雅冷笑了下:“不会嫌弃,十几年的劣质墨水都闻吐了。” 浔雅成长在书香世家,家教严苛。所以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最喜欢的还是写文章,她说她将反抗精神都写入文章里了。(伏,后面或者那部写到浔雅写的文章。(再伏,她的精神和苏老师某些方面是非常相通的。)。) 不像我老爸老妈。虽然也都是国家机构人员,但和我一样,都是粗线条的,所以我们一家子,啥时都很欢乐。 “你知道你这样下去都能全市第一了。” “我知道。” “你知道你的成绩已经超过程予迁了。” “我知道。” “你要和他考一样的大学,和他成绩差不多就好啊,为什么……” “为了保险一点,不管超多少分,只要是超的。” “天啊,”浔雅无奈望天: 分卷阅读21 分卷阅读22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2 “我要怎么样才能把你拉回来,我宁可你是之前的样子,这样太毁身体了!连逛街都买上好几本习题集,真不知道你在家怎么虐自己的。” 我正在操场上坐着,做着新买的习题集,我最薄弱的是他最擅长的。(物理。) 说到这个,我想到我后来是学理了,浔雅学了文。 因为虽然我的每门成绩都很烂,但我的文科更烂一点—_—\\\\\\ 真见鬼,怎么又碰到舒凌?我今天明明已经离得很远了好不好。(舒凌是故意的。) “嗨,又见面了。”舒凌对着我微笑:“你笑起来很清新,你这样的女生很少见,我一眼就记住你了。” 我有对过她笑吗?她真违心。 我勉强笑了笑,算是回应。(说明女主还是很善良的。) “你可以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谁吗?我和我男朋友也许能帮到你。” 我听到“男朋友”三个字时,手颤抖了一下,心好像被这世上最重的东西,无来由地撞击了一下。 我摇了摇头:“我一点都不优秀。” “所以很努力学习?” “是。” “实话和你说,我的成绩也不算太好,要和他念一个大学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舒凌似乎真想将我当做朋友,说到这里才停住。 哦,原来是这样。 舒凌今天一直很高兴的样子:“我已经转学到三班了,需要帮助可以去找我。” 我得抓紧离开这个地方,不然我就是觊觎朋友夫了。我拍了拍屁股,离开了。 舒凌居然转到我们学校来了,她不是直到高三也一直在实验中学的吗,真是见鬼。 难道是因为当时舒凌知道我和程予迁在一起了,才没转来的吗? 我郁闷了好一阵,一连拔了好几根草,才离开操场。 今天是期中考试表彰大会,我们站在操场上听校长讲话。(伏:道貌岸然的校长。) 这次考试我仍是第一,程予迁第二。 之前老师让我准备演讲稿,我不愿意(因为苏老师啦)。而且我知道程予迁也从没讲过。 到了表彰时我才如愿以偿见到他。他就站在我后面,而我竟然不敢回头。 “叶同学?”(男主当然要坚定地抓住时机。) 他的声音将我复杂的想法扯到现实。他竟然在和我说话。 “恩?” 他低头微笑:“我有事离开一下,你帮我领东西好不好?” 怎么能不好? 离这么近,我都能感到他浅浅淡淡的呼吸。我笑着点头:“好。” 他说完后就离开了,我正打算看过去,老师就喊我们上台领奖。却是刘校长,他说:“叶孜然同学,继续保持。”(伏,讨厌校长。) 我若有若无答应了下,同时帮程予迁领了东西,向台下走去。 才走下台就看到程予迁正在后面和舒凌说着话,他俩同时向我看过来。 舒凌对我说:“原来你成绩那么好,你那天还说不够优秀。不过予迁可以帮你。” 程予迁接过我递给他的东西,似乎随意说道:“他一定能同意。” 我好像和他置气似的,歪着头问他:“他要是不同意呢?” “他要是不同意啊,”程予迁居然认真想了想,顿了下说:“那我就和你在一起,来气他。”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会让我觉得自己耳朵的接收能力简直出了问题。 舒凌脸色顿时变了,连忙说:“予迁真会说笑话。” 程予迁一直看着我:“不是说笑,是真的。” 我苦笑了下,说:“有你这句话,我也安心了。只怕他不同意,让你出丑。”(为了不要吓到男主啊。) 说完又补了一句:“所以,还是不要好了。” 我正打算离开,程予迁突然拦住我:“还是试一试吧,你不试怎么能知道?”(更想女主失败,他才要有把握表白。并不是觉得那人是自己。) 我认真说道:“让我想一想,我想好了,会试一试的。” 程予迁终于不再说话,看着我离开。 程予迁还没和她在一起。 我稍稍松了口气。 可我知道程予迁之所以会这样说,还是因为舒凌。我和程予迁并无交集,他不可能毫无来由这样说。 他一定认为我和舒凌是朋友了。(女主的胡思乱想。。) 浔雅领的是语文的单科状元奖,她语文特别好,每次都能拿几乎满分。 “熏鸭,”我哭丧着脸,“程予迁和我说话了。” “全世界人民都看到了。” “他身边有一个叫舒凌的女生。” “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了。哎,你不要灰心,我觉得程予迁是有可能喜欢你的。” 我捂着脸心不在焉:“哪里有?” 浔雅将我拉过去,耐心讲解:“这个是有科学根据的。根据概率来算,他喜欢的人肯定在认识的女生里面。你想想,他一共才认识多少女生?从小到大也就几百个,你可是已经在那几百分之一里面了!” 浔雅说起来头头是道,我听起来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可是,有这么安慰人的吗?他明明才认识我好不好。 我的心情好像更低落了。 浔雅继续努力道:“几百分之一哎,要比中彩票的概率低很多很多好不好?你看你之前抽奖,就经常中大奖的。” 这倒是。 有一次我和浔雅逛街,浔雅买东西,赠了抽奖小票,她说算了吧,反正也从没抽中过。我说一定要抽,我来抽。 结果……华丽丽的两万元购物券,被我抽中了。 发生了这么好的事,我当然要去找程予迁炫耀。 他听了一点都不惊讶:“恩,傻人有傻福。” 我十分不满:“什么傻人有傻福,明明是吉人自有天相好不好?” 他点头赞同:“恩,自从你能追到我,我就觉得什么好事都能发生在你身上了。” 我还打算再反驳一下,他却接着说:“所以我得坚定地跟着你啊。” 我足足感动了好一阵,但觉得这件事更加奇怪:“你不是以话少著称吗,怎么居然开始多起来?” 他幽幽地看我一眼:“你话太多。” 我:“我说我的你不用回答就好了嘛。” “是为了让别人觉得你稍微正常一点。”他夸张地叹了口气,“不然别人会觉得我眼光很有问题。” 好像还是昨天发生的,我不禁笑出声来。 浔雅看着我,十分不解:“你干嘛一会哭一会笑的?” “想起来让我开心的事了。” 我乖乖答道。 “除了他,还能有什么事让你开心?” 浔雅真了解我。我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她觉得奇怪,打算再问我。这时班主任走过来,语重心 分卷阅读22 分卷阅读23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3 长地对我说:“叶孜然,下个月29号全国物理竞赛,这个全国物理竞赛关乎到高考保送,你可要好好准备。” 我一本正经答道:“王老师,我知道了。” 好险,差一点就喊成桂花老师。 物理竞赛? 程予迁一定也会参加的吧? 我都觉得自己无可救药了,第一时间想到的,居然都不是考砸了该怎么办。 今天放学时我仍从西路回家,其实那时从高一开始我就没从东路走过了,虽然绕远不少,但也习惯了。 这两天我挺心不在焉的。所以他突然停下车子时我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停在他面前了。 他大概是“好心”,指出:“叶同学,你在跟踪我。” 我心想,你怎么知道?又一想,反正你不可能知道我喜欢你。 然后理直气壮地笑说:“照你这么说,所有从你身后走的人都是跟踪你的,你未免也太瞧得起自己了吧?” 程予迁也笑:“你从我后面走,不和我打招呼。不是跟踪是什么?” 我哑然失笑:“你这人太奇怪了,哪来的这么大口气。难道你知道我家住在哪?” 程予迁似乎迟疑了一下:“当然,不知道。”(当然知道。) “那就一起走吧,程兄,请!” 我彻底放心了,大大方方说道。 ☆、你跟踪我? 程予迁显得有些无可奈何,重新起步。他一定是看我这么肯定,才没有再说什么。 “下个月是物理竞赛,我有两个题不明白。” 我意有所指地说道,倒不是和他套近乎。真的是很长时间都没能明白。 程予迁眉毛一挑:“哦,想让我帮你补课?” 我:“……” 其实我没想到他会这样直接,我最大的心愿,只是想明白那两个知识点而已。 然后他悠哉悠哉地问道:“有什么好处?” 我认真想了想,反问道:“……对你还是对我?” 然后,我明显看到某人的嘴角抽搐了。 我一本正经地继续说:“对你可以增加你的知识熟练度,如果这题你不会而考试又刚好考到……” 某人当然十分不耐地打断了我的话,继而耐心解释起来:“首先,物理题我没有不会的。其次,我是说,你要我帮你补物理,要有什么可以拿来贿赂我的。” 我深深觉得,他已经抓狂了。 “这个嘛,我当然明白,程同学不用说得那么上不了台面。”我笑眯眯地说道:“如果你不反抗的话,周日早八点,这家西餐厅见。” 我随手指了下右手边的叫做“lucky”西餐厅。(看似闲庭信步orz..其实)这家西餐厅可是我们俩第一次来吃东西的地方。(以后写啦。) 程予迁大概被我呛得不行,缓了一下,才慢慢说道:“如果我抗议呢?” “你要抗议?”我笑了笑:“当然无效。” 今天我心情真的太好了。和他在路口分开后,我几乎是一路狂骑,比火箭还要快地回到家。 虽然我在一个月前已决定,我不会再主动靠近,而且要离得远远的。 但和他说话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他不会知道,我在和他说话时,听到那么熟悉的声音时,看到他每个细微的表情时,心跳的究竟是有多快,内心究竟(是)狂喜成什么样子。 “放个大礼拜就能高兴成这个样。” 老爸对我的高兴显然不理解,以为是终于轮到四个星期才一次的假期。 我跳到沙发上,用两个胳膊死死地抱着抱枕,将脸一次次使劲埋进去。对老爸的回答简直是胡言乱语:“老叶,年轻人的快乐你是不懂的!” 老爸正在厨房里乐滋滋地炒菜,怕我听不到,声音蛮大的说:“年轻人的快乐?还不是和我们年轻时一个样,无非是和喜欢的人说了句话呗!” 我环视一圈房间,看来老妈还没回来,我倚在厨房门框:“你喜欢过多少人啊,说得这么有经验似的。” “也就那么四五个,我都和你妈说了。” 我笑道:“四五个还不算多?” “那时候嘛。不过自从见到你妈后,我也就死心塌地了。爱情不是吃喝玩乐那么简单。结婚后,我每天只要看到你妈和你,就顿时有了动力。” 老爸似乎也是在对我说。我何尝不是也这样想。 程予迁啊程予迁,你知不知道,你几乎是我全部的动力。(改?) 周日一大早我就醒了,比闹钟还早一个多小时。 担心睡不够精神不好,又担心再睡就要睡过。苦熬几个小时终于快到,我把书本装进书包,溜出了家。 程予迁,程予迁,程予迁。 以前我无论是无聊时,睡觉前,还是焦虑时,总爱念这三个字,好像这三个字就是我的护身符一样。 他有一次看我口型,是在默念他名字。出人意料的没笑话我,笑着问,你也学着对我念咒? 我:“……啊?” 他正了下脸色,继续引导我:“是不是有书上说,当你喜欢的人在身边时,要默念他的名字,能将他栓得牢牢的?” 我:“……” 哪会有书上这样说?这不是误人子弟吗? 不过要真的是这样,我或许真的会一天念上几万遍的。 “恩,你不承认也没关系。这个方法虽很拙劣,”他忽然凑近我耳边,低声道:“不过我觉得,它或许会管用呢。” 我怔了一怔,恍惚间,已经看着他轻踏着步子向这边走来。 清晨的金色阳光直直地洒在他身上和法桐叶子上,周围的一切都忽然显得那么清新自然。 我笑了笑,耐心看着他从容走近。 现在我很紧张焦虑,我的人生似乎从没紧张过。 程予迁啊程予迁,你一定要保佑我。 这可是你说的啊。 你现在十七岁,正值英姿勃发;而我,似乎已经老了。不是年龄,是心老了。 我怎么忽然有种,一个二十三岁的老女人借着多几年的经验,来欺骗十七岁小男生感情的感觉? 虽然他也蛮成熟的,而我仍然很幼稚。所以争执时,他说“你现在简直和我遇见你时一样幼稚”。 要说经验,我这个“老女人”一定比他多很多,至少对他是了如指掌的。 想到这里,我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程予迁来到我身边,皱了下眉头:“你在笑什么?” 我收敛了笑容:“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见到你很开心。” 他看着我,明显的一脸不相信,又顿了顿说:“……还有,你为什么比我来的早?” “……”我一时语塞:“这是个问题吗?” 程予迁抬手看了眼右手腕上的表(因为是左手撇子):“我记得你是 分卷阅读23 分卷阅读24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4 说八点,而不是说八点左右。” 我也看了下,是七点四十,八点左……然后说道:“好吧,是八点。可来早来晚有什么区别,程同学没必要什么都要争第一吧?” “不是。”他迟疑了下,说道:“不一样。”(男生不能让女生等啦。) “什么不一样?”我追上前去,辩驳自己:“我找完同学就来了,又没有表,没想到来早了……就算你先来的好啦。”(当然是怕来晚了早早等待了。) 这个人,真是别扭。 在位子上坐好,我拿题目给他看。他接过,一边皱眉,一边拿笔“刷刷”地在纸上算。我终于受不了,开口问道:“这题有这么难么?” “恩,又难又麻烦,”他一边算,一边回答道:“你平时做的都是这本书上的?” “是。”有什么问题吗? 他解释道:“这本书封上写着,高等物理。” 我没反应过来地问:“所以?” “所以,这是大学的物理题。”他终于做完,盖好笔帽,微微笑道:“不要告诉我你没有看到这四个大字。” 我确实没看到……我窘迫的都要钻地缝里面去了。 我郁结:“我只看到大大的腰封上写着,‘不看广告看疗效’……” 他:“……” 虽然我在大学可是很努力的,做起高等物理来绰绰有余。 可我怎么就忘了现在在高中啊。 两个月前还对物理一窍不通的我,今天简直就成物理神童了。 好在程予迁之前完全不认识我。不然……不然我的“二十三岁的老女人要骗取十七岁小男生感情”的阴谋,就要大大暴露了。(哼,不认识你?) 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心虚地看着程予迁。 程予迁好像看穿了什么似的,却仍在微笑:“说吧,你为什么要这样拼命学物理。”(程先生不会想到孜然同学是穿的。) “我,”我卡了一下,转移话题:“我不仅仅在拼命学物理啊,还有数学啊音乐啊体育啊美术啊各种……” “恩,很好。但是,”他话锋一转:“你进步太快。”(了解孜然哦。) 我多想表达出,我是多么想音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可惜他领悟力似乎不太够。(什么领悟力不过关?是某人太聪明了,哈哈。) 我不是要被他发现了吧?被发现的后果严不严重?是将我打回原形,还是亲自来向大家揭穿我的阴谋? 不要啊!可爱帅气别扭的程予迁同学。 他迟疑了下,说:“你是为了那个人。” “诶?” 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他很幸福。”他看着我,淡淡说道。(而我很羡慕。能让你这样努力的人。 哈哈,孜然同学可惜你不知道哦,第一人称就是这种大缺点和大优点,哈哈哈哈!) 我想起因为舒凌的传话,他知道了我喜欢他们校队的一个人。似乎误会越来越深了。 可总比他知道了我的大阴谋,来得好一点点。 我讪讪地说道:“是吗,你这样认为?” “恩。”他好像不太高兴了,潦草代过。(当然是不高兴了,以为女主为了别家男银嘛。。) (路过一句:对以琛中毒太深,以至于写程先生的时候总有以琛的影子。。这是病,顾漫你还我严谨温柔别扭的程予迁。。) 接下来我们谈了些别的,可他似乎总有些心不在焉,(心不在焉仍然是担心女主喜欢别人啦。)直到我站起来要再去续杯的时候。 他很自然地站起,接过杯子:“我去换。” 看着程予迁的背影,我止不住地胡思乱想。我们之间什么时候这般熟络了?我们好像一点都不该这样。 现在我不主动,他不积极。所以这时我们应该陌路才对。(男主也有努力哦。) 说起来,这也才是我们的第二次对话。但我们竟像发生争执那天之前的样子。(男主很了解你嘛,所以像。)这让我有种强烈的错觉。会让我恍惚以为,我们自那天重归于好,一切都没发生。 可理智提醒我,我分明在这里。 不是在那里。(加强语气,强调。) 他将奶茶放在我面前,重新坐下后。我试着喊了下:“程予迁?”(确认。) “嗯?”他闻声抬头,目光温柔地,落在我身上。 “程予迁,程予迁。”我又慢慢叫了两遍。(再次确认,不敢相信。) 他仍然淡淡看我,永远都波澜不惊似的。 我笑了,说道:“这样就好了。” ☆、周哲森的出现 今天是物理竞赛,我在十一中考。十一中距离我们学校有些远,距离我家当然也是远的,所以我是坐公交车来的。 我一边跟着人流进校门一边想,因为是全国,参加物理竞赛的并不多,一个班大概有两个人。我听到隔壁班的一个参加比赛的人,告诉别人他是在六中考,我们班那个同学在三中考。(在算程予迁的可能性啊。。) 最后,我又仔细环视了一圈周围,才走进考场。 竞赛题没有想象的难,毕竟是高中的题。 做完题我灵光乍现地想,如果我当时成绩一样好,有幸参加这个比赛的话,说不定就记得这些题的答案呢。我又突然想到高考这件万众瞩目的大事件,很可惜的是,都忘光了。 哎,要早知道会回来的话,就百度了当年□□揣兜里了嘛。 没百度□□也没关系嘛,至少要记得大□□哪一期的中奖号码,买上个几百注,让老爸老妈也尝尝一夜暴富的感觉。 也好让我有大把大把的资本去诱骗程予迁啊。 我脑子里突然闪现出,我将着一大筐子钱哼哧哼哧抱到程予迁面前,财大气粗地说:“程予迁,我要养活你,这些够不够?!这些不够的话,那边还有一卡车!” 然后程予迁被我吓得目瞪口呆,只剩下小鸡啄米似的不住点头。 我正在公交站牌下犹自嘿嘿傻笑着,程予迁忽然出现在身边,没把我吓死。 我惊魂未定地看着他:“你怎么会在这里?” 程予迁面无表情:“怎么,只许你自己在这里考?” 当然不是! “我没在这里。”他指了下斜对面的嘉实中学。 嘉实中学是私立学校,人很少,估计也没几个人在那里考吧。 这样突如其来的惊喜。 我脱口而出:“你真幸运,没几个人在那里考吧。”(哈哈,高兴了吧。) 他一定不知道我什么意思,我有点后悔这不经思考就说出的话。 他滞了一下,缓缓说道:“嗯,很幸运。” 他大概觉得我的意思是,人少就能够,肃静又方便吧。(哈哈,予迁当然滴明白。) 正值下班放学的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5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5 高峰期,公交车人满为患。我们故意错过好几辆公交车后,决定打车。可车也不是那么好打的,b市的出租车又少。正在我垂头丧气之余,一口气来了好几辆电力三轮车。 车里很逼仄,只听得“砰”一声,我理所当然地撞到了头。我重新钻进去时,程予迁站在外面没有说话,只是用手遮住撞到我的那块挡板。 “对不起。” 才坐好,程予迁就开口说道。 对不起什么?我撞到头和你八竿子都挨不上关系好不好? 程予迁笑了笑:“都怪我没有开车来。” 我说:“有车你也没有驾照啊。” 他清了清嗓子,解释:“我是说自行车。” 我:“……” 骑自行车也算开车? 他补充道:“敞篷的,某人至少不会撞到头。” 我:“……” 三轮车师傅回过头问:“你们去哪里?” “清水东……”他说了一半忽然停住,侧脸问我:“你家地址?”(伏。) 我觉得哪里有些奇怪,但顾不上多想其他。只想了下,如果他知道了我家住东路我该怎么继续“跟踪他放学”这个计划。 最终说的是西路和东路之间的xx路上的那家银座,离我家还近一些。 他看了我一眼(哈哈,觉得奇怪吧,不过没问哦。),侧过脸告诉师傅:“先去xx路的银座。” 还是他家比较近一些,三轮车路过他家后,才来到银座。车停下后,我正要下车,他好心提醒:“小心上面!” 然后我应声抬头,再然后……我居然又撞上了…… 这次撞的比较轻,我站在一旁,幽怨地目送程予迁。 他将我的书包递给我,微微一笑:“叶同学,原谅我没办法护送你安全到家。” 我勉强站稳:“……不必了,谢谢。” 直到三轮车开远,我才直了直身子,向家的方向走去。 啊哈,头真的好痛,我只用手摸了下,便痛的呲牙咧嘴。不过用我的头碰到,来换程予迁,还蛮划算的。 这样想,好像有点没心没肺、傻啦吧唧的。不过管他呢,谁让程予迁已经稳稳地霸占了我心上的所有地盘。 我嘿嘿一笑,继续大踏步地向前走去。 我本来在班里是什么职务都没有的,结果自从成绩芝麻开花,老师便给了我学习委员这个“荣誉称号”以资鼓励。 其实学习委员也算班委之一啊,只不过什么都不用掺和罢了。 程予迁也是学习委员。他说,老师当时问他想做什么,以为他野心很大,总会说出班长,自己也算顺水推舟。 结果程予迁选了学习委员这个最轻省的,让老师目瞪口呆。 他才没那么多闲情逸致呢。 因为他对篮球痴迷到,连到了吃晚饭的时间,都是要先去球场的。 自从那次以后,我和程予迁没再碰面。因为我在刻意减少我们之间相遇的次数。 但我没想到学习委员居然还有活干,而且还是通知各个班的学习委员,顺便有程予迁的这个美差。 我还没从楼梯上下到一楼,就看到舒凌站在走廊上,头发很齐地搭在肩上。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不敢近前了,站在转角处,停滞了一下。 程予迁果然从里面走出来,离得这样近,我清清楚楚听到舒凌说:“我妈妈邀请你和阿姨去我家吃饭。” 邀请?吃饭? 你妈难道不知道有打电话这个在一百多年前就被发明出的更方便快捷的联络方式吗? 程予迁笑了下,说道:“嗯,我知道了。” 程予迁是一直拿她当妹妹的,两人从小感情不错。 他这样告诉我。 后来他才渐渐发觉舒凌应该是喜欢他的,但一直没舍得戳穿。怕舒凌性格倔强好强,会想不开。 我也会想不开。 我这样告诉他。 他说,你怎么会想不开,你经常想着想着就开了。 我说,我想不开也是在这件事上,也会拉上你一起。总不会自己死翘翘后,眼睁睁看着你俩你侬我侬,是不是? 他说,恩,你最聪明。 恩,我跟你一起。 现在呢? 我等程予迁进门坐下后,不待他看到我,我就告诉实验一班的一名同学:请让你班学习委员去领学习报告。 我推着自行车和放学大军走到学校门口,才骑了几步突然滑轮,又蹬好几下才发觉是车链子掉了,于是下车。 发觉身边一个男生正在看我。 我正打算蹲下,他忽然开口:“车链子掉了?” “是、是啊。”我一边回答,一边又要蹲下。 “要我帮你?”他问。 “谢谢,我自己会。”因为那次不堪回首的被骗经历,虽然觉得他很眼熟,但也有些戒备地看着他。(伏。) “你不方便。”他淡淡地看我。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校服裙摆想象了一下……然后坚定地抬头说: “谢谢你啊,同学。” 他只是一下子便将链子挂好。我递给他纸巾,他接过去,似乎是随意一说:“我叫周哲森。” “啊?哦,谢谢你啊,周哲森同学。” 我才想起,他是程予迁校队里的一个男生,如果不说名字,我几乎已经忘记。 “这样,你认识我了?”他温暖地笑了笑,“那下次见到我,要记得和我打招呼。” 我:“……” 浔雅推着车子走过来,她有事去了一趟办公室(伏。)。疑惑地问我:“前面那个男生你认识?” 我想了下刚才那个男生的话,笑了笑:“……呃,算是认识吧。” 浔雅努力回忆了下:“那我怎么……没见过?” 我:“……” 浔雅终于无奈望天:“小孜然,你别那么天真善良好不好?早晚有一天会被骗到的。”(伏。) “熏鸭,你真有先见之明!”我对浔雅竖起大拇指,后来我果然被骗子骗到。(伏。) “诶?”浔雅一愣,我笑了笑,糊弄过去:“他是好心帮我弄车链子啦,他说他叫周哲森。” 浔雅:“然后呢……” 我:“没有然后了啊。” 浔雅:“没有你的手机号码多少球球号多少之类了?” 我:“……” “这不可能啊……”浔雅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思索:“按理说他就应该这样说了啊,毕竟他帮了你,你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啊……” 熏鸭,你非要逼我说实话么? 我:“……他长的还算蛮好的,所以我觉得……这其实很正常……” 浔雅:“……” 【删掉!!!【 餐厅这么大,人这样多。可是,我不觉环视了一圈周围。 “你在看什么?”周哲森问我。 “没看什么 分卷阅读25 分卷阅读26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6 啊。”我戳着米饭回答,真的很心不在焉。 “其实也没奢望现在就和你一起,毕竟我们目前都是以学业为重的。” 学业为重? 才不是,我明明是爱情为重。 “不如我们做朋友好了,你不会介意的吧?” 介意介意非常介意,我心里碎碎念着。我恨不得非常霸气地告诉周哲森,我对程予迁之外的男人没有任何兴趣。 我深吸一口气:“周哲森,我……” 都还没说几个字,周哲森露出笑意:“你不是要拒绝我吧?” 我:“……” “今天只是让你来认识一下我的。还不想这么早夭折,如果要拒绝的话,试一试我,再拒绝也不迟。”他说完,便风度翩翩地离开了。 我哭丧着脸,我不想试啊。何况,怎么试? 浔雅戳戳我的脸:“周哲森蛮不错呢。” “嗯,是不错的。” 】 自从周哲森出现后,我就觉得身边像是出现一个□□一样恐怖。 ☆、正式比赛出状况 好久没见程予迁了。我想了好久,最终没有说服自己。于是走到球场,慢慢坐下。他仍在拼命地打球,认真严肃的神情。好像无论我什么时候来,他都在这里似的。 我不觉弯起了嘴角,他比上个月又进步很多。几次篮板还没失手过。 这会天色黑下来,他们几个还没结束。 你饿不饿啊,程予迁? 毕业后他常常忙得焦头烂额,反正我也没找到工作,有大把的时间。就经常借口去他家烧菜。虽然我做出的食物品相都相当漂亮,但味道的确有些奇怪。 他评价道:“某人做的菜和某人的属性是一样的。” 我:“什么?” “中看不中吃。” 我辩驳:“你怎么知道中看不中……” 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嗯,我是不知道。”他忽然笑得灿烂:“你要不要证明一下给我看?” 我羞愤,拿了抱枕就要扔过去。 “住过来吧,”他从后面拥住我,慢慢说道:“这房子里面冰冷得没有温度。” 恍神回来,我竟然流了眼泪。 “孜然。”眼前来了人,很高兴的样子:“你怎么在这里?” 我怎么在这里? “嗯,偶尔路过。” 天色已晚,他一定看不到我的眼泪。 “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过的事,什么想不开的?” 我怎么会有难过的事,我怎么会想不开。我经常是,想着想着就开了。 “周哲森!你买的蛋挞呢,你和谁说话呢?”有人大声喊。 我想逃离,但为时已晚。舒凌的眼睛怎么会这么尖? “孜然?”她走过来,“好久不见了。” 然后惊讶地看了眼周哲森,笑了,声音大的足够程予迁听到:“你们确实很般配的啊!” 其他人听到这话,纷纷走过来。 我从没一刻像现在如此想要瞬间消失掉。我甚至萌生了让我回到那时候的想法。 可是我并没有消失掉。 “哲森,还不快给我们介绍介绍?”田放笑嘻嘻地催促道。 “嗯,叶孜然。”周哲森接过话,简短介绍,“正在追。”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啊。”他煞有其事地看着我点点头,又拍了拍周哲森的肩膀。 田放就是废话多,我在心里狠狠白他一眼。 然后离我最近的钱恭茂,认真对我说:“哲森的脾气绝对是我们队里最好的,你要好好考虑啊。” 程予迁才是呢。(不是不知道,是反问。) 我甚至连余光都不敢看向程予迁。我明知他不喜欢我,他或者看到这一幕会替周哲森和舒凌高兴,他或者根本不重视我,他或者根本在想其他事,他或者…… 但我仍是感到硬生生的刺痛。我即使一辈子不让他知道我喜欢他,我也不想让他觉得我喜欢的是别人。 我只看到梁水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梁水是予迁的同桌兼好友……当然知道。。。)然后一群人走掉,我连周哲森和我说的话都恍若未闻(或者置若罔闻?)。 留给我的,是程予迁和舒凌并肩走远的清瘦背影。 我在原地一直站到预备铃响起,才想起要回去。可双脚已经麻木,我呲牙咧嘴地挪动着步子,感觉自己滑稽又丢人,幸好时间太晚,根本没什么人能够看到我。 浔雅听我讲了刚才发生的事,叹了口气:“你怎么就那么固执呢?” 我和浔雅是一样的,都那么固执,才都造成了那种结果。可如果我们不固执,这种在别人眼里根本随意的事,我们会后悔莫及。 这下好了,程予迁知道周哲森喜欢我,更知道我喜欢周哲森了。 原来是两厢情愿的好事,他不必帮着舒凌帮我了。 周哲森当晚用手机向我道歉,说我心情正是不好,他不仅没有劝慰,更在这时候打扰到我。 我怎么能怪到周哲森身上,我不是不识好歹的人。我们应该对喜欢着自己的所有人怀以感激,何况像周哲森这样的人。 我回过去:我一点都没事,你不要放在心上。 他回过来:那就好,快睡觉吧。别再用功了,对我放放水好不好,不然我就真的赶不上你了。 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于是说了句晚安,一头扎进被子里。 却睡不着,来来回回地疯了一样念程予迁的名字。 梦是极混乱的。 我每次梦到他都会这样混乱,大概是,想他时候的脑袋根本就特别混乱吧。 我的潜意识里仍是我大学毕业了,做梦回到的高中。我要去自习,别人告诉我,我们现在在学校的报告厅里自由自习。 我的直觉让我上了二楼,二楼很昏暗,人也没有满。我看到梁水身边一个空座,正要坐下,梁水却说:“这里有人了,你坐后面吧。” 我坐到后面的座位上,才发现,身边的人正是程予迁。 我欣喜若狂。 我坐下的时候感到他的稍稍颤抖,我却更高兴了,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地坐下来,生怕他认出我后会因此离开。 (为什么这么像真的,因为这真的是昨晚我梦到某人的梦,不比孜然爱某人差。所以……就,顺利借用了。。当然梁水是把某人的好友换下的。20120821。) 我们埋头做了好久的题目,但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竟然开始在谁都没看谁的情况下,低头说话了。 他的声音还是第一次这样温柔,我们谈的很投机但究竟不知谈的什么。他却慢慢拉过来我们之间的帘子,说:“你还是不要知道我是谁好了,你知道了,会很失望的。”(哈哈,伏笔,伏现在他也在喜欢着女主,怕女主失望。) 我笑了,得意地心想, 分卷阅读26 分卷阅读27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7 我才不会不知道你是谁呢。 你可是我的程予迁啊,我怎么会失望? 他拉过帘子的时候居然碰散了我的头发,于是他将手伸过来帮我重新绑头发。绑了好久好久的时间,我都以为要地老天荒,可他仍旧终于绑好。 于是这个梦便又倏忽不见。 第二天我都不想去上学,看惯了西路的一点一滴。今天突然从东路走,一幕幕景色让我觉得很陌生。不过不再用绕那么大远,即使我今天骑的很慢很慢,到达学校时也不算太晚。 但我居然在校门口看到程予迁从那边过来。 他为了教桥洞里那几个孩子念书,时间总不是太早,有一次甚至还迟了到。 他应该还没看到我……正在我在想着究竟怎样才可以和程予迁错过时,他却突然加速了几下,和前面一个大概熟识的同学并肩而骑,两人开始认真交谈。(故意的。他也胆小。) 我长舒了口气,他确实没看到我。这样想着,我干脆从车子上下来,推着车子慢慢走到校门口。 (我家笔记本太太太奇怪了,平时的举动就已很奇怪了,现在我断了连接之后,宽带连接这个项目居然以我电脑里所有软件图标的形式轮番轰炸,非得让我连接上不可!拜托,我已经知道断网了好不,你让我安心码字好不?!!) 我不觉想起昨晚做的梦,我突然悲哀地想,会不会他连在梦里的那么温柔,也都是骗我的? 连续两次迟到,昨晚桂花没说什么,今早再不说我,估计就要对不起全班同学了。桂花老师又开始发挥他最擅长的语重心长:“不要因为自己迟到,而耽误全班同学的时间。” 什么耽误全班同学的时间?这两次明明都是自习的好不好! 要在以前,无论老师说什么,我都从没顶撞过。莫名其妙的窝火,我说:“这两次都是自习,同学们又不可能因为我不到而都不开始自习。”(伏,当然不是莫名其妙。) 桂花明显一愣,他没想到我会这样说。全班同学也霎时屏住了呼吸看着我。 “您说我就说我好了,我以后不会再迟到的,但这个理由我不喜欢。”我将沉重的书包从肩膀拿下,“如果您没什么话,我就回去了。” 然后我在全班同学的惊讶注视下,大踏步地走到自己座位,将书包“咣当”一声放在课桌上,打开课本开始若无其事地背起东西来。 桂花被噎的难受,又发作不出,站在原地好一会,却只好气鼓鼓地离开了教室。 “孜然今天好厉害,桂花你都敢反驳。”其他同学见状,纷纷转过身来对我说。 他只是纸老虎而已,如果可以的话,校长我都敢惹。(伏。?) “我以为你这种人才不会这样做。” 我哪种人,我这种心地善良的人吗?你不知道发好人卡这种事在后来是要被鄙视的么?(查好人卡是大约啥时候……!!!) 我对大家笑了笑,没说什么,继续念书。(伏。) “某人今天都要怒发冲冠了。”浔雅都在一旁看了半天,才闲闲开口,“是不是要演绎冲冠一怒为红颜?” “或许是的。”我沉思半晌,“哎,就算我是吴三桂,程予迁也……不是陈圆圆的好吗!” 你这比喻也太不恰当了吧! (什么?我差点喷出一口狗血。) 篮球比赛,周哲森摔伤。 程予迁对周哲森太好,只是和孜然,大概冰冷。 快要到一年一度的市篮球比赛了,程予迁和他们愈加紧张练习,我没有再去。 其实是,我不敢再去。 从那天起。 今晚终于到第一场比赛,刚好是星期六晚上,我们不用自习,白天周哲森来找我,问我要不要去,我想了好久,还是答应了。 我这个人是不是有点恶劣?即使是去,也是因为程予迁。 我使劲敲了敲自己的头,希望将这个念头从脑中摒弃出去,可是……我也许真的很自私。(伏。说明女主的自我反思和善良。) 怀着这样的罪恶感(?),我和浔雅到了市体育场的灯光球场。 球场虽然仍旧很大,高高大大的混凝土制台阶走起来仍旧很费劲,但明显有些破旧了。我小时候常和爸爸来这里看球,加上后来的几年里陪程予迁,对这里其实感情很深。 我们到的时间算挺早,但我选的地方距场地较远一点。但距离这样远,周哲森也还是看到了我,从正在跑动中停下来,努力冲我挥了挥手。 我不由得微微一笑,也对他挥了手。 学校的很多老师也早早来了,坐在前几排的位置上,我看到程予迁和苏老师说完话(伏,这可是苏老师啊,其实说的是,好好努力之类的话,所以说,苏老师也很喜欢篮球的),便转过身继续打热身球。 还好。我呼出一口气,他没看到我。(伏,其实是看到了撒,才故意和苏老师又多说了几句。孜然紧张毁了,不想让程予迁看到是生怕他再误会的。) 人渐渐多起来,又来了不少同校学生, 其实我对这场球赛的态度是很平和的,因为我实在知道最终结果如何。 (浔雅也来,有苏老师的原因,当然,孜然知道。(这里是隐写了。)) “你觉得结果怎样?”浔雅问我。 “当然很好,有程予迁梁水周哲森在嘛。” 我信心满满。 “你看你看,居然有周哲森的份了。”浔雅的语气里充满戏谑。 “他本来球技就好的。”我无奈道。 “嘴硬。” “就是啊,周哲森俊雅温柔善解人意……” 我话还没说完,浔雅便打断道:“小孜然,你终于承认……” “我还没说完好不好?!”我差点当场抓狂,“我是说,他虽然这么多优点,但是——有转折的,重点在后面!” “嗯,这个我知道。”浔雅点头称是,一副甚是理解的样子,“你想说,他虽然这么多优点,但你更喜欢他的缺点。” = = 浔雅真是越来越……“善”解人意了。 “我的偶像是乔丹,他很伟大。不管是球技,还是人格,我都要向他学习。”(伏苏老师。) 我想起他这样对我说,眼里同时多了一丝光芒。 “你想不到吧,我这样的人,房间里居然贴满了海报。”他笑了下,“是乔丹的。” “他之所以极少受伤,是因为技术精湛,也从不使阴(?)。而且,其他球员都太尊敬他,不敢伤及。”(伏,周哲森。) 他那么喜欢乔丹,是乔丹让他这样喜欢篮球的。 我知道他对物理只是喜欢,对篮球才是热爱。 所以我后来养成了搜集乔丹一切的习惯,以至于最后给他时,打包了整整一箱子。本来想搬 分卷阅读27 分卷阅读28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8 到他家楼下给他一个惊喜,谁知道自己连搬都搬不动,还是乖乖给他打了电话。(伏。) 他跑位的时候尤其好看。那样淡然自若,明明球没在他手上,全场注目的焦点仍在他身上。 他跳起时也很好看,高高跃起,发丝清扬,纷纷落在瘦挺的鼻梁。 他投篮时更加好看,那样优美的弧线,那样笃定的神情,似乎早已算得精准。 我才顿悟,我不仅仅是那一刻对他死心塌地。 很多时刻,比如之前(隐,之前见予迁同学的事)。 恍神回来,球赛早已开始,比分已是八比零。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些胸闷,心跳似乎快了些。也许是因为人多,空气不好的缘故吧。 可我的预感总是很准的(伏),这一点连程予迁都承认。 我俯下身子,想要抑制一下加速的心跳。 “怎么了?”浔雅也俯下身子问我。 “没事,”我抬起身子,心虚地笑了下,“我总觉得有不好预感。” “你的不好预感,怎么会没事?会是什么事?”浔雅不自觉地高了些声音。 “你别紧张啦,不是球赛输赢,也许没有也说不定。”我这样安慰浔雅,我不该说出的。 浔雅点了点头,我也直起了身子,准备继续看球赛,却只见对方穿六号球衣一个重重肘击的小动作,将他击倒在地。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 ☆、回到球场 我像弹簧一样“蹭”地跳起,大步流星地下到栏杆前。学校老师们都走到出事地方的栏杆前紧张地观望,苏老师和好几个体育老师都跳过去了,我也学着翻了过去。 现场并没有医务人员,我跑到前面,高高大大的男生们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我拼了命挤进去。 他正躺在地上,眯着眼,看我走来。 程予迁指向肋骨左下部,问他:“是这里吗?”(伏,博学多才啊有木有?) “是。” 程予迁又指向稍稍向下的地方,问他:“那这里感觉痛不痛?” “有点。” 程予迁皱起了眉,抬头对带队老师说:“让梁水替我吧,下节我上。” 他忽然站起,走到场地墙边,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张废弃的长桌迅速搬来。 田放领会他的意思,两人将周哲森抬上桌子,然后一起抬向出口,身后场地响起继续比赛的声音。 我在后面默默跟着,同行的是刚才跳过栏杆的几位老师。 我们到了体育场的门口,苏老师开口道:“我拨的急救电话是这家医院的。” 大家都“嗯”了声,气氛焦虑起来。这家医院距离这里很近,但怎么还不来? “你那么紧张做什么?这点小事,死不了人的。” 周哲森看着我,笑道。 “哪里紧张了,我才没有。” 我本想说出没有很紧张他的话,说出的效果,却是……(呃。) 他扑哧一笑:“那如果我真死了,你要不要紧张一下?”(当着程予迁的面,其实有些故意。) 我想起要安慰他:“都到那程度了,我怎么也会紧张很多下的吧……可惜,你也看不到了啊。” 他微笑着:“那没关系啊,我一定能感应到。” 我听到这句话,赶紧凑在他耳边,小声提醒他:“老师都在啊,大哥!” “嗯,老师都在啊。”周哲森也凑在我耳边,将这句重复了一遍。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傻瓜,”他笑着低声说道,“所以你这样,是在提醒老师?” 我顿时面红耳赤,才发觉自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有人都古怪地看着我们说话。 而那人,仍是习惯性地低头沉默。 怎么又会这样,怎么又会让那人误会。 我真是笨的可以。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那年,是有一个人受伤,是替补队员和老师将他送到附近医院的,所以我也没太在意。(伏,程予迁和周哲森关系本来一般,但是……老程啊,心机啊~!为了多接近女主,同样为了女主,因为她喜欢的人伤了。。) 这时终于听到救护车由远及近的声音,等车停好,几个人七手八脚地将周哲森抬上去。 我也要上去时,躺在担架上的周哲森开口说:“你(还是?)别跟来了。” 我问:“为什么?” 他忽然孩子气地说了句:“很丢人的好不好?这样,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了。”(担心女主的安全,虽然爱情危险,但还是不要女主跟。) 我又笑了出来,一边挥手一边说:“我知道啦,我会回去帮你复仇的!” 救护车开走了,我一转身,原来只剩下我和程予迁。 他没有等我,但似乎走的很慢。(伏。)我看着他的背影,他应该不会回头的吧。这样的念头一出现,我就偷偷地、轻手轻脚地向前小跑了好几步。 这样,我就在他身后几步啦(还是“了”?)。(达阵成功有木有,小心机有木有?!很可爱有木有?!) 月色当头,。 灯光球场里那样热闹,外面却这样寂静冷清。 他沉默着、一步一步地慢慢走着,我也沉默着、一步一步地慢慢跟着。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象着曾经无数次和他一起走,心里有股说出不的感觉(?)。 然后我突然伸出右手食指,沿着他的轮廓,仔细勾勒起来。 “你把他的东西带走,”他说到一半,忽然停住,眼神恶劣地看着我,“你在干什么?!” “没有……”我赶紧将手指藏到身后(很可爱吧),“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他语气忽然温和下来,却不再理我,径直向场内走去。(找这个理由实在是想和女主说句话,但女主没听到,反而幼稚地画着他的轮廓。他一想,居然没听到,真是太太太好了= =,那就不用和周哲森……) 我毫无力气地回到浔雅身边,我告诉她:“周哲森受伤不轻,苏老师他们将他送医院了。” “刚才那个六号真的很可恶,裁判把他罚下了。”浔雅说。 我看向对方队员坐位的六号,又高又壮,还是大约三十几岁的大人。 “太欺负人了,我要帮周哲森复仇!”我双手握拳,满是怒气地看着那个六号。 “你志向很远大啊。不过,”浔雅说,“这是比赛,他当然不会承认故意的,而且,你觉得你能打过他吗?” “我也知道啊,我只是说一说嘛。可周同学这么可怜地躺在医院,难道就这么算了……”我哀怨道。 “没事的,我们赢了就算帮周哲森报仇了啊。”浔雅安慰我。 ☆、雨中狂奔 刚才还晴空万里的老天,居然没和我商量,就噼里啪啦地下起雨来,而且越下越 分卷阅读28 分卷阅读29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29 大。 为了避免自己被淋得太惨,我努力蹬起车子来。却没想到满被积水的路上,居然深藏功与名。于是……我没摔到,只是车子顺利爆胎。 我现在的样子太狼狈,早知道自行车胎坏掉,我打死也不会从这边走的。现在我打算去路边小店里避一下雨,推车转身,却看到他过来。 看到他这副样子,我都忘了自己多狼狈。因为他也好不到哪里去,黑色雨衣的帽子因为风太大,根本系不住,我看到雨水纷纷沿着他的头发顺下来。 他愠怒:“叶孜然,你敢笑!” 我:“……” 然后我大方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放心吧,我是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的!” 他僵了一下,然后有些神情古怪,“你比我还狼狈,应该担心我才对。” “哈哈,”我顿时笑了,我是知道我有几斤几两的,“你说出去也不会玷污我的名声的,你可是不一样哦!” “你打算一直这样和我对话吗?淋感冒算谁的?”(伏。) 哦,我光顾着和他说话,都忘了自己现在正在被大雨……呃,浇灌。 可是为什么自行车坏掉啊,我真的很想和他一起走,我挥了挥手:“你走吧,我去那边小店里避雨,再见。” “为什么要去避雨?你明明有现成资源可以利用。” “诶?”我转过身,他淡淡地看着我。 “如果你不介意……” 他的声音有些低沉,闷闷的。 现在我们的对话甚至让我忘记,我们其实一直算冷战的,也许他只是因为和我不熟而冷淡对我。那,前两次又算什么? 那,现在呢?(?) 他左手扶着自己车把,右手扶着我的车把,而我,则坐在他的车子后面。 然后,呃,钻进他的大雨衣。 为什么我会这么不好意思啊? 两辆车子很顺利地运行,我曾经因为看到别人这样,自己试过,然后…… “程予迁你好厉害啊,不愧是……” 我的……呃,前男友。 “不要盲目崇拜。”他语重心长的语气:“尤其是对男生。” 我:“……” “不过对我是可以的。” 我:“……” 他对不熟的人,尤其是女生,从来不说笑的。所以他说出的冷笑话,的确是冷到我了。 我两只手不知该往哪放,车座子后面也没什么可抓的把手……我正胡思乱想着,车子大概压到一个什么东西。于是……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脸……因为惯性……呃,贴到了他的背上…… 我感到他的背僵直了一下,然后将自己的脸迅速撤回。 脸红心跳加速中= = “如果你担心安全问题,可以环住我的……咳。” 拉着雨衣边的我顿时震撼到了,程予迁竟然什么时候对女生(注意,是女生,而且是这个方面……)……这么大方了?(程同学:俺只有对你这么大方啊,你怎么能和大类“女生”放在一起?!) 他的声音仍是波澜不惊的,虽然也有一丝尴尬。我怔怔地看着他的背,看不到他的表情,他这时候应该是什么表情? 我的小脑袋当然运行不起占cpu这么多的程序,于是我……崩溃了。 算了,豁出去了! 此时不做,更待何时?! 抱着这样殊死一搏的想法,我再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罪恶的右胳膊,环向了某人的腰…… (ps:某人这时的腰,大概已经紧张到抽筋了= =) 左手继续撑着大雨衣的一角的我,看着这个街的风景。 天空明明仍旧昏黄,暴雨明明还是这样大,为什么,我却觉得天空变得晴朗起来? 如果这一刻可以永远该多好,如果这一刻可以永远该是多好。 为什么我们有时候明明知道,这一刻将是我们这一生最珍贵最舍不得的场景,而且拼了命地想将它留下,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毫不停留地走着,直至这一刻离我们越来越远? 我明明知道这一刻将是我人生中最美的场景了,我明明知道这一刻在以后将不会再有了。(伏,觉得这以后他和舒凌……) 我深知这将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了! 如果我们被变成两块大石头多好,就我们两个现在的样子,停在b市的街头,美其名曰“大雨中的石头情侣”,成为了b市的标志,引得几个世纪的人驻足停留。 我就可以永远这样静静地看着他了。 不,我还舍不得他被一起变成大大的没用的石头。 他应该继续发光发热报效祖国才对。 想到这里,我不禁觉得自己伟大起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舍小家,顾大家”吧?(悲哀的想法过后立即快乐起来,这是正宗的孜然心态……) 车子骑得并不快,(故意的嘛,延长时间……)但我竟没觉得这般让我浑身湿透的大雨讨厌,也许时间长一点才是更好的。 但车子终于停在了上次我们停车的这家银座。我还以为他会把我放在我和他的分叉路口。 不,他才不会将我放在分叉路口,他从来都是在缄默中,细致入微的。 我慢慢松开自己右手的五根手指,撤回胳膊,跳下车子。他正在满面笑容地看我,这让我如何也有些羞涩,但是苦涩好像更多一点。(?) “今天谢谢你啊程予迁,”我语速极快的,“你真是个好人……” 他却正了正脸色,叮嘱我说:“回家记得要吃药,不然真的会感冒。而且……算了。” 然后叹了口气。(伏,一直想说女主骗他地址这件事。) “嗯,我知道了,”虽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叹气。我高兴地挥了挥手:“再见。” 然后我推着车子,看着他的黑色大雨衣渐渐消失在滂沱大雨之中。 才察觉到自己似乎又被雨淋透了,头发也湿漉漉的拧成一团。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我家……有一定的距离。 我一边傻笑一边流泪,一边推着车子在雨中涉水狂奔。 路人纷纷转头看我,他们一定觉得我是个疯子,唔……就像我们这儿著名的红衣大姐一样。 我不能怪他,我怎么能怪他?舒凌根本不算第三者,程予迁根本不是移情别恋。 只有我,只有对我来说,他们才算是。 我应该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都应不觉得太痛苦。 我远远地看着他,心如刀绞。 和你说的一样,结局果然是更加糟糕。 但对你来说,应该不算糟糕吧。 酒吧是学校后街的一家,要说学校附近是不能有酒吧的,可谁知道呢。(伏。)这个酒吧叫“荒凉”,我觉得挺符合我意的,起码现在我很荒凉。 我之所以一个人来,是因为我是成年人了,而浔 分卷阅读29 分卷阅读30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0 雅还是未成年。我才不要诱拐未成年人呢,可程予迁好像也算呢,应该不算的,他怎么能算,我又没诱拐成功…… 胡思乱想着,我已经进了里面,人非常多,有人在舞池里跳舞,有人在角落里喝酒。(但无一例外,都是浓妆艳抹。) 好久没来酒吧,这样喧闹让我很不适应。走到吧台,点了一杯screwdriver,服务生递给我,看着我说:“妹妹,你可从没来过这里。” 我看了他一眼,默默喝酒,他又说:“没想到像你这样的好学生还经常泡吧。” “谁规定好学生就不能来?我也才金盆洗手而已。”我笑了笑,“在这里兼职也蛮不错呢,你们驻唱还缺人吗?” “别开玩笑了姐姐,他会杀了我的。”他被我的话吓一跳,“你在这里好好待着,我去招待别人了。” 味道挺好的,我不觉一杯见底,伸手给他:“再来一杯威士忌加苹果汁。” 他彻底变了脸色,终于像个高中生一样絮絮叨叨起来:“喂,姐姐这可是酒啊,您别当果汁喝了。喝一杯就好了,洋酒冲劲可比二锅头都大……” 我打断他的话,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我告诉他,是你把我带进来,然后……嗯、骚扰?” 他:“……” 然后他就去乖乖告诉调酒师了。 等周哲森来的时候,我一大杯酒又已下肚,但此时我还很清醒的。 周哲森眉头紧皱地将我硬拉到角落里坐下,帮我要了杯水,我就开始抱着杯子乖乖喝水了。 “你……”他怒不可遏,又倏尔停住,“程予迁究竟哪里好?”(伏,温柔。) 原来他一直都知道的。 “我快要被我自己逼疯了,不是你。” 他压沉了的嗓音,在黑暗中显得十分动听。我忽然觉得有点像程予迁,但又不是,我混淆不了的。 “周哲森,我和他在这里相爱三年,大学四年,工作一年。”我顿了下,问他:“一共八年了,你说他哪里好?” 周哲森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如果你肯信的话……我是回来继续爱他的。” 为什么连我自己说完之后都觉得太不真实,反倒要别人来相信自己呢? “你想知道事情的本来面目吗,因为我和程予迁一起,所以你并没有表白。甚至我都不认识你。你知道吗,如果我不回来,我们擦肩而过,我都不会看你一眼的。这有多残酷?” 周哲森突然讶异地抬头看我。 “周哲森,我很感激,真的很感激。你以后不会后悔这个决定,说出来不是坏事。假如那个人和你深深相爱过,他却都忘记,你该有多难过。所以,你喜欢我,我知道,总比我不知道要好很多。” 我突然没了说下去的勇气,因为这只是建立在过去曾有的基础之上。 而眼前的人,他一直沉默不语。 “我当然信你。你说的对,没能认识到可爱的小孜然,”他伸过一只大手轻轻摸了摸我的头,笑了笑:“那样我真的会很后悔。” “喂,”我不满地拨开他的手,“我可已经24了,你别再拿我当小孩子一样。”(伏。) “可是你现在身体年龄和心理年龄都是17岁的啊。”他得意地看我,“就不要做无谓的狡辩了。” 明明这样沉重的话题,他却不动声色地将它转变轻松,如果是程予迁……他看到我这样放纵胡闹,一定会加以苛责。 我这时候的意识稍稍淡薄了些,却醉眼朦胧地注意到驻唱唱歌的台子:“周得森,我想去唱歌。” 我已经口齿不清,他无奈地笑了笑。 “唱歌?”他应该只觉得我是胡闹吧。(伏。) “我就很想唱很想唱啊。”我一下子站起,却碰到他的下颌。 强大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我不觉滞了一下,“你别想着拦我哦。” “没有想拦住你,只是想让你考虑一下,”他无奈地笑,顿了顿解释道,“哎,如果没法听,我要怎么把你带回去。”(其实为了拦住女主才说的嘛。) “你放心,这个我绝对可以保证,我那时候经常和程予迁……” 话说到一半,我停下来。(伏。) 一曲《千千阙歌》完毕,应人要求,我又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我开始一边疯狂蹦跳一边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亲爱的别走!全世界都让你要爱我!难道你就不会心痛! 我好像看到,他就在那门口的光束下站着。 然后一边疯狂流泪一边唱:“已为你爱到无所有!已为你心门紧扣!已为你多少次难受!你怎么舍得开口!” 我好像看到他气势汹汹去十班找我,脸色难看地质问我,现在你有了麻烦,为什么不去找我?! 我好像看到我陪他去面试,面试官没和他说什么,只是笑眯眯地转过身,小姑娘,你一定很懂股票……因为真的很出色。 我好像看到那次他带我去出差,我自己一人跑出酒店玩,然后迷了路,问路时被骗子骗到。直到我们走出公安局门口,他忍住许久的怒气一下子爆发,咬牙切齿道:“叶孜然你是猪吗,智商那么低?!” 我才终于感到非常后怕,抱住他开始哇哇大哭。 “予迁,我好像……差一点就再也见不到你了……他们要把我卖到……那里去……我就骗他们,说你是个钻石王老五,把我圈养起来的那种……拿我来威胁你,比卖掉我要多赚很多……” 良久,他叹了口气,声音深沉:“孜然,居然败在你手里……我的智商才大约更低吧。” 叶孜然你是猪吗,智商那么低?! 怎么明明那么了解他,明明叫嚣着再来一次一定会把他骗来,怎么会…… 曾经感觉我们的相守 像段传奇甜蜜而不朽 曾经你要我付出所有 现在却说只要自由 曾经是那样晶莹剔透 当爱变成爱过的时候 该怎么拯救怎么挽留 ☆、我喜欢的人 “真的没给我丢人。”周哲森慢慢露出微笑,可是感觉很奇怪。(很勉强啊亲。) “那是当然!”想当年我可是什么都不在行,只会唱歌的啊。 我夸张地笑了下,可是一点开心得意的感觉都没有。 “现在我这么帅地站在你面前,你却全是想着他。”周哲森叹了口气:“其实我这个品种也蛮好的,你不试一试,怎么能知道我比他不好呢?” 我问他:“那你觉得,整天和一个23岁的老女人在一起会有什么感觉?” 他笑了下,反问我:“多抱两块金砖是什么感觉?” 我:“……” 女大三,抱金砖么? “不是。”他慢慢解释:“你比别人重要,所以要比别 分卷阅读30 分卷阅读31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1 人重。” 我:“……” 我们正站在酒吧外、路边的灯下僵持。 他拿我全无办法,因为我不告诉他我家地址,我这种样子回去是万万不行的。 如果是程予迁,一定是先温柔再威逼,最后把我顺利扛回家。 他终于没办法,打电话给浔雅,我一把将电话扣在地上,说的话却很清醒的样子:“都这时候了,她一个女孩子出来很危险的!” 他没有生气,反而笑着捡起手机,说:“你这断球技术不错啊!” “那是当然,程予迁教了我好多呢!上篮、罚球、抢球、断球、传球……对了!他就没教我扣球,因为我根本够不到篮筐嘛,哈哈,但是他就能够到的啊,而且扣起篮非常非常地帅……”我的舌头好像也已渐渐麻醉,卷成一团。 他趁我胡言乱语的当口,又打电话给浔雅,回身后和我说:“嗯,你说的真对,她非要来。”(伏。) 浔雅皱着眉头看我,不认识我似的,我歪着头,笑嘻嘻地冲她说:“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俩人终于被我逗乐,浔雅却突然转身过去。(伏。) “孜然这种样子根本不能回家啊,叔叔阿姨一定认为出了什么事……嗯,我家也不能去,我父母也不能知道……” 我听到他俩在一旁小声商量。 “附近有一家xx连锁酒店,让孜然今晚住在那吧,我和叔叔阿姨打电话就说孜然住我家了……” 然后两人架着我拦下一辆的士,几分钟便到达那家酒店。我好像听到两人在为一定要付定金而争执了一下,然后我又被架到了房间,这时我已十分不清醒了。 “喂,孜然,醒一醒!”我又渐渐睁开了眼睛,是浔雅在使劲摇晃我,“你在这里站好,我们俩在门外看着你将安全锁挂上好不好?” 我这会稍稍清醒了一下,但十分想吐。周哲森和浔雅将我靠在墙上,两个人站在门外看着我,周哲森说:“先不要关门,让我们看到你挂上安全锁。” 我拿起安全锁,挂了好几下才挂上,又摇晃了下门给他俩看:“看!我挂的安全锁果然没问题吧!” “好了好了别晃了,别把门晃坏了。”周哲森定定地看着我,终于将门带上,在门外声音温柔:“现在把门锁关上吧。” 他的声音好像具有魔力似的,让人十分想听从。我在里面乖乖转了一下门锁,“啪嗒”一声,门锁也关上了。 “那,我们现在要离开了哦,小孜然你要乖乖的。”浔雅在门外温柔地说。 “嗯,熏鸭,我一定会乖乖的……”我用尽力气,声音小的却不称人意。 然后周哲森转了一下门锁确认安全,然后敲了敲门:“孜然,晚安。” 晚安周哲森,谢谢你陪了我一个晚上!谢谢你……可惜我张了张嘴,没能说出来。潜意识让我好不容易爬到床上,沉沉睡去。 我陷入了重重矛盾之中。只是因为我没有在那个正确的时间对他表白,却造成了现在我们的这种不可挽回的局面。 要知道我之所以没有对他表白,是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我不想再强求什么了。 就这样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开开心心的生活好了。 我根本不想伤害到周哲森,我知道青春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 我根本就不能告诉周哲森,我喜欢程予迁老久了,我舍不得这个秘密被人发现。 我也不能告诉他,我喜欢人了,他会千方百计地想知道那个人是谁的。 “表白这种事情,应该我来做。”他顿了一顿:“孜然,我等你很久了。” 我的大脑一片混沌。 “我很害怕你喜欢的人会接受,我宁肯他拒绝。” “被你喜欢,何其有幸。” ps:“原来你真的喜欢我啊,真是中头奖了哎。程予迁,我们去买彩票吧!” 晚自习时候。 我做出这个决定,忽然变得轻松很多,一口气跑到程予迁的教室,将程予迁喊出。 “程予迁,我要和你说一件事情。” “陪我去操场散步好不好?” 我点点头。我们过了学校的马路,就是操场了。天色很黑,但是有很多同学在操场上散步,尤其是情侣。 程予迁似乎并不着急我说什么。 我慢慢说道:“程予迁,我想好了。无论如何我都要试一下,你还记得你说过什么吗?” 他说:“当然。我说,如果他不喜欢你,我就和你在一起。” 我笑了:“所以你要帮我追他,追不到就是你的问题。” “没问题。” “程予迁。”我忽然停下,说出这三个字。 他也停下,回头看我,微微笑了下。站在原地,耐心等我的下文。 “我喜欢的是你。” 我都不知道我怎么说出的这句话,虽然对他表白成功过,但不代表这次我就有十足的把握。 我们正走到操场最黑的地方,我看不清他的任何表情。 但我清清楚楚地听到他的一声叹息。 “叶孜然,” 对不起,我不该让你难堪的。 我好像要喘不过气,努力抽了口气。 我应该接受应该习惯的,大奖中多了,迟早是要还的。 我不该因为一点点转圜而狂喜,这样的结局已经不错,起码比那个世界好很多,不是吗? “很抱歉……真的不该喜欢上……可是……很抱歉程予迁,我不该回来再骚扰你的,可是……可是……我没忍住……就” 我声音小的大概自己都听不到。 他蓦地抓住我:“你说什么?以前?!” 我迷茫地摇了摇头,低着头,完全是自言自语:“那些早已不重要了,我竟然愚蠢地以为,以前喜欢过,现在就也会有可能……喜欢一下……” “怎么会不重要?!我甚至都计划好,你报哪个大学,我念哪个;你落榜,我复读。若是有人追你……唯一没计划到的……” “可恶!”他突然转过身去,倚在树上:“我怎么会这么讨厌自己!” “你知道,在你面前,我有时候真的很没自信。” 我震惊地抬头看他。 “你活泼可爱,聪明善良。而我呆板不善言谈,除了篮球和学习之外,没什么优点。所以……我从没觉得你会喜欢我。” “怎么会没优点?”我着急了,一口气说出:“细致入微,博学多才,温柔善良,坚持……” “好了好了,我有那么多优点吗?”他满含笑意,看着我。 “有的,还有很多很多!”我夸张地举起双手比划道:“足足这么一大捧!” 我差点说出“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 “真是对不起。我最近之所以和舒凌走的近,是因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2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2 为我要她帮忙。早知道你会误会……” “帮什么忙?”我迅速抓住关键点。 “当然是追你。”他顿了顿,一脸郁闷:“要知道,你和周哲森快把我折磨惨了。” ☆、完结(关于此文的一个小剧本) 主人公: 女主角:我(“我”) 男主角:程予迁 第一场(回忆的): 1、“我”和男主高中时候在校园里做某件事的情景(画面明显能看出来是回忆的。) 2、同时出片子的字幕:片子名称、制作人物等。 正式开始: 第二场: 地点:主人公的卧室: “我”的内心旁白(跟随画面同时,比画面先起几个字):“今天嘉嘉结婚,我是伴娘之一。嘉嘉的大名叫季嘉,是我大学时候的舍友。她的未婚夫是她在老家一起读高中的同桌。四年的异地恋也没能让他们望而却步。” 1:(近景,后侧面,镜头大仰视或俯视)我穿上准备好的薄荷色小礼服(对着镜子扣后背的扣子的角度),对着镜子涂粉饼。 (注意后面一直盯着女主的狗,在这里要默默地一直出现!) 2:(特写,正侧面)我对着镜子涂粉饼,遮不住大大的黑眼圈,(气急)又在上面多涂了好几层,像马戏团的小丑。 3:(特写)我抬腿离开,衣服却下滑了一下,我拿出几个别针来别住衣服的腰线那里。 4:我挫败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5:最后一把捞起一直蹲在角落里看着我的狗,快步走出镜头。 第三场: 地点:出租车上 1:我掏出包里的手机,手机里面的(阿青)说:孜然,你还没出门吧? 我(疑惑)反问:……你怎么猜到我还没出门? 手机里面传来(洋洋得意的)声音:这个还用猜吗? 我说:但我这次已经出门啦哈哈哈! 手机里面惊叫一声,说:我们这边出了点问题,你可能……哎,你要不先回去吧等我们弄好了再喊你。 (渐隐) 第四场: 地点:酒店大门外。 1:我打开车门,程予迁和一个女生(齐唯出场)一样站在我的面前(他们在迎客,都是笑意盈盈)。 我露出一个表情(不知是哭是笑的表情),我:在这个地方办喜宴很不错。 2、齐唯:这位是…… 我:哦,我叫叶孜然,是那边的伴娘,和程予迁是高中同学。 3、齐唯看了程予迁一眼,程予迁没看我,点了一下头。 4:、齐唯笑,对我说:你好啊,我叫齐唯。齐飞的齐,唯一的唯。 5、我点头又微笑:……齐唯啊,真好听,名字真好听啊。 6、(近景,以我的正面视角)齐唯(对着镜头,微笑)说:孜然的名字也很好听啊。 我说:哪里好听。(声音在切换镜头时候出现) 我苦笑了一下。 (然后出“我”自己的旁白:)是不是当年早有预感,我单单抓了一种那人最讨厌的调味品,一家人还竟然觉得以它来起名字很不错。 7、(特写)程予迁扯了扯嘴角。 8、(突然)(仰视)(特写)我手中的链子一阵抖动,程予迁同时蹲下去。 狗围着程予迁转了很多圈,然后直立起两只前腿,一下子扑在程予迁的怀里。 程予迁也一直低着头,用两只手来回摩挲它的背。 狗狗眯着眼,最后躺在地上,四脚朝天。 程予迁用几根手指在它的肚皮上抓挠。 9、齐唯弯下腰看着狗狗,调侃程予迁:哎,这狗狗是不是觉得你身上有亲人的味道啊,和你这么亲热? 她问:狗狗叫什么啊? 10、(特写,如果表现不出来只用画外音)程予迁说:一生。 11、狗狗开始在程予迁的腿边(更加)努力地蹭来蹭去,把很多的毛都蹭到了程予迁的西裤上。 12、齐唯朝我重复了一遍:医生?孜然你是不是陈奕迅的粉丝啊? 13、我愣了,然后微笑,说:是啊,我很喜欢他的歌。 齐唯正打算说话,我说:对了,我话太多了,耽误你们了。 我转过身。 14、(特写)左手的链子还在抖动。我没有慢下脚步。 出字幕:原来,所谓的一生,是一生不见。 15、程予迁在我的身后喊住我:等一下。 (特写)我滞住脚步。 他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你说错了,不是喜宴。 16、(特写)我握了握链子。 程予迁的声音再次从背后响起:是订婚。 (正面,后面是虚了的程予迁)我的身体晃了晃,向前走去。 第五场: 1、我喝多了,拎着包一边唱歌一边走,一直走一直走,越走天越黑,越走越远。 直到走到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天上飘着雪花,像西方的圣诞节的模样。一个美丽别墅的窗下,蹲着一个瑟瑟发抖的乞丐老人。 2、我摇摇晃晃地走到老人的面前,拿出钱包来,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放在老人的碗里。我说:这是我这个月的奖金啦,昨天刚发的还没存上,都给你啦老爷爷! 3、老人看着我,说:你想不想回到过去? ☆、梦也何曾到谢桥 我叫卢清颜,是c大的大一新生。我前不久抱着跃跃欲试的兴奋心情加入了很多社团,却发现其实有很多社团都是骗人的,收取了社团会费之后就不再组织什么活动了。 只有一个社团,叫做风云人物讲坛,每两个星期做一个知名人物的讲坛,喜欢历史的我,其实是在不知道它是需要做什么的情况下报的这个社团。 社长在内部对我们说最近要做一期纳兰容若的讲坛,我听到“纳兰”二字,便“腾”地站了起来。 其他人莫名其妙地看着我。 “你是要做纳兰这期的吗?”社长目光延展过来。 “是……” 由此,一个多月后的关于纳兰的专题讲坛便交给我做主讲。 —— 我喜欢纳兰容若的词,从小便喜欢,不过小时候只是觉得纳兰词的意境特别凄美,比较合辙押韵罢了。 后来喜欢容若,便有种种原因了。 有人说,世间女子,一遇纳兰误终生。 我想,的确是这样。 从此,我开始重新在网上仔细查找有关纳兰的一切资料,可是有关纳兰的资料其实并不是很多。最多的只是流传下来的传言和一部钟汉良主演的《康熙秘史》。 百度百科: 纳兰容若…… …… 上网以后写。 我把关于容若的所有文字都放在了u盘里,准备一会去图书馆的路上打印出来 分卷阅读32 分卷阅读33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3 。 然后在网上的学校图书馆查了一下有关容若的书,真的不多,几乎没有。 刚刚社里的副社长学姐打电话来跟我说其实我没必要这么费劲地找所有关于纳兰的资料,我说是这样,与学姐客气了一番便挂掉了电话。 我就是要趁这个机会把有关容若的所有所有都整理出来,弄个清清楚楚透透彻彻。尽管我知道,结果肯定不会令我称心如意。 该不清楚不透彻不明白的还会是不清楚不透彻不明白。(改) 他的家世背景,他的人生仕途,他的感情经历,都像是一团迷雾。而他,就是那个站在迷雾最中间位置的男子,身上始终笼罩着重重迷雾。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有这么多人迷恋他吧,包括我。 (在图书馆看有关容若的书,抄下来有关容若的所有资料。以后写。)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我带着准备好的所有资料站在了报告厅门口。 看着门口硕大的喷绘牌子,上面绘着容若的剪影,写着容若的名字,门外的人潮随着大门的打开汹涌而至,他们都是为公子而来吧。 容若公子。 倘若我和你恰好共在一世,我一定要做那个对你最好的人。 你承受的太多了。 (讲课过程。) 大概是我讲的太动情,亦或许是我把容若讲得太凄绝,直至结束后五分钟,报告厅里大多数人还是在沉默不语。 我只好又鞠了一躬,向台阶下走去。 也许因为脚下的线路太多背景光又太黑,也许因为我转身太快猝不及防,总之,在我想做出应有的反应能力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摔下台阶去,在这一刻我意识到,虽然台阶不高,但是可能要摔到头部了。 怎么办!我在心里重重地呼喊。 一个穿着清朝衣服的清秀俊逸的男子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躲了躲,以为他认错了人,可是他还是向我走过来…… 我身子一摇晃,忽然惊醒了。 原来刚才做的是梦,他和我说了什么话,我怎么什么也都不记得了,我后来还梦到了很多很多事,具体是什么,我居然都忘了。 也无所谓,反正我经常做各种稀奇古怪的梦。 “小姐,该用早膳了。” 一个不远的声音传入耳中,我缓缓睁开眼。 蓦地一惊,我掀开身上的覆盖物,“腾”地一下,站在了地上,这室内装潢,明明就是完全仿照清朝装修的啊。 “小姐,今天您这是怎么了,昏昏沉沉的,我都是第二次催您了。” 一个比我矮一些的女生同样身着清朝服饰站在我面前。 难不成?! 我穿越了?! 虽然我心里有一万个不相信,但是为了保证不出纰漏,还是微笑着回答道:“没事,你先出去吧,我这就去。” 她前脚刚出门槛,我就连忙拿过来看准了的镜子。 “呼~”我长舒一口气,幸亏还是我自己,但是…… 衣服确确实实是清朝服装,我的心里没有一点点紧张,却泛出莫大的欣喜,难道我在期盼着什么? 来不及管那些,我整了整衣服,想着最重要的是一会不管遇到什么人都要瞒过去才好。 而且,还要弄清现在是什么朝代。 对,现在是清朝,要弄清的是哪个时间。 我淡定地迈了门槛走了出去。 “小姐,您这样可不行啊,您回去,我再给您整理一下头发。” 刚才那个女孩表情严肃地挡住了我。 “我适才照了镜子,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确实啊,虽然睡了一觉,但是头发丝毫没乱,可能是今早才穿过来的吧……我这样胡思乱想着。 “不行啊小姐,这样太过简单了。” 我看她丝毫不退让的意思,只好回去乖乖地坐在化妆镜前,看她开始给我弄头发。 到此,我已经完全相信我穿越了,因为没见过现代编头发还这么复杂繁琐的,不就是吃个早饭么。 ☆、睡醒之前,梦醒以后 17岁那年,我高二,学校好像是为了评什么优秀学校,需要这些硬性指标,突发神经似的,几天之内便号召组织起各种各样的社团。 我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因为我也一向不爱喜欢别人。所以我认真挑选了一个我觉得会十分冷清的社团。因为这个社团的名字太过古怪了,叫“北落师门 25.13”。 事实上,这个社团也非常冷清。 这天是班主任所说的,去社团报道的第一天,在之前,他忐忑不安地看着我们,仿佛我们会在社团内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还嘱咐我们化学或者物理实验的时候,一定要按社团老师的指导去做,一定不要自己偷偷动手。这件事他前前后后叮嘱了八遍,我数得清楚着呢。 放课后,我抱着一摞书来到了这个叫“北落师门 25.13”的社团所在教室。 从班主任发给我的字条来看,这个社团的教室在实验楼的最顶层。 实验楼我们学校平时都根本不怎么用,只一门心思地提高成绩,哪有什么机会来做实验?也就是有时候碰到考试,教室短缺,才拿实验室充数而已。 我气喘吁吁地来到最顶层,最顶层是五楼,连走廊地面上都积了一层灰尘,倒是有鞋印在上面走过的痕迹。 我漫不经心地敲了敲这个教室的门,同时心想我下次不会再来了。 “请进。”一个男生的声音。 哦对了,顺便说下,除了划归化学、物理类的社团,有指导老师和社团建设人同时管理外,其他的社团都是只由社团建设者自己管理的,叫做社长。 不过后来我得知其实我们的社团也该属于物理,只是老师们不太懂,便认为它属于地理。 打开门,我太惊讶了,只有刚才说了“请进”的这个男生在认认真真地擦拭桌椅,讲桌(老师的试验台)上,摆放着几个我完全看不懂是什么的仪器。 “请问这是……”我讲到一半,掏出字条,艰难地读出来:“是‘北落师门 25.13’么?” 他耐心地听我读完,说是。 此时,我的好奇心突然就爆发了,像奇点一样爆发了。 “那么,你是这个社团的建设人?” “是的,你好,我叫祁阳,你是叫宋星么,我们社团的只有你和另一位同学。” 我欲言又止。 “另一位同学是个男生,我认识,他上个月选了之后便转学了。所以,现在这个社团只有你和我了。” 我目瞪口呆,这哪里是冷清,简直可以称得上是萧条了。 我问:“可为什么,学校不把它解散呢?” “是我再三坚持的,最后没有办法,老师们 分卷阅读33 分卷阅读34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4 只好同意了。” “呃,这样……” “嗯,就这样。” 他一边同我讲话,一边擦拭着桌椅,可我完全没有觉得他忽视我或是任何的不尊重,因为他的音调不轻不重,语气却好温柔。 已经太久没有男生同我这样讲话了。 我觉得我在他心中可能比较重要,因为我是他唯一的社员。 “我是高三(十三)班的。” “哦。” 我想他知道我是几班的。 “那你就是副社长啦。” 哈,一个正打算退出的人,突然被任命为副社长? 其实我已经不打算退出了,我的好奇心逼迫我留下来,来看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 “副社长啊?” “啊?” 他对此时看起来十分悠闲的我,有些无奈地讲:“帮我一起擦擦桌子,好么?” 原来,北落师门是颗星宿的名字,25.13则是它与地球的距离,单位是光年,“北落师门 25.13”社团,是个天文社团。 “我知道呀,我天天在我家阳台上看星星,我都能一眼分辨出北斗七星来!” 我站在空旷无比的实验室中间,兴奋地伸出手指,指向天空:“就是——诶,现在是白天哎……” “嗯。”他似乎感到有些满意。 “因为我叫宋星啦,我妈说她生我的前一天夜里梦见了满天繁星,第二天醒来恍然大悟,说我们家正好姓宋,这是老天爷送给她的星星,就叫宋星好了。”我说:“于是我就惭愧地和明朝最伟大的科学家宋应星,差了一个字。” “我叫祁阳也是因为,那日阳光很好。” “有缘。呵呵,大哥我们好有缘分呐!”我强忍住了拍向他肩膀的手。 他点点头。 我这个人有个优点,或者说是缺点,就是太过好奇。除了学习,我对这世上的一切事物,都抱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 应该是个缺点的,因为这并未给我带来过任何好处,反而带来了许多麻烦……算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我现在打算留下来,也纯粹是因为这点好奇心。 我俩打扫卫生花费了整整一节课时的时间,很快就打响了放学的铃声。 “累了吧?去吃饭吧,我请你。” 我听到他的话才从一片飞扬的尘埃中,直起腰来,不知是饿的还是累的,我觉得有点晕。我点头,其实我没有听很清楚他的话,因为音响中已经照例放起了老土的广播音乐。 我们穿过走廊,下楼,再穿过走廊,来到教学楼前的广场,我才知道,他是要请我去吃饭,而且是去校外吃。 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大约为何不请我在食堂吃,更重要的原因大概是,那个。 他带我来到了德克士,那时候德克士对于我们是很奢侈的,他问我吃什么,我说咖喱鸡排饭套餐,他便对服务员说来两份咖喱鸡排饭套餐。 “北落师门,到底长什么样子啊?”我咬着鸡排,问他。 他掏出手机,示意我屏幕上就是北落师门。 “哦,这么普通啊。就是一个‘点(·)’而已?” 我看着他手机上只有一个点,就是普通的星星样子。 “可它只有一颗。”他说:“宇宙中那么多星星,我们看上去都是一个点,但它们每颗星球都是不一样的,颜色不一样,大气、地质等的组成成分也不一样。” 我似懂非懂的样子,眼神大约非常空洞迷茫。 “小孩子,不知道这些正常,我会教你的,我们慢慢来。” “所以我们这个社团到底是干嘛的呢?” “主要是科普,再就是观测,对了,有时间我带你去世贸大厦的那个投币望远镜,你有没有看过?” 我摇了摇头。 “就剩我一人了,你还要科普么?岂不是很浪费时间?” “其实这样更好,我可以一心一意地科普你。”他的语气忽然有些固执:“我会让你爱上它的。” 很多年后,我想到此情此景,只觉得一语成谶,他会让我爱上它的。这么短的一句话,就包含了我们仨。 心底里一阵叹息之后,我选择了安慰他,我说大哥你别难过,至少还有我一个人来让你科普。 他有些沉默。 我想我是不是抓住了他的什么软弱之处。 吃完饭,他给了我他的手机号,说有什么事给他打电话,我也给了他我的。学校并不让带手机,只是我们交换的很认真,倒像是只为了天文社团的联系才用手机。 回到教室,我发现全班人都在看我,而且他们同时也在议论我,我面不改色地走到座位上坐下,同桌告诉我是因为祁阳。 “祁阳?”我忍不住重复了一下这个认识了还不到两个小时的男生的名字,我相当好奇:“祁阳怎么了?” “祁阳很好,是你怎么了。你说,你和祁阳刚才是不是去了德克士?有好多同学看到你们了。” “我们班的?” “不,是其他班的。” “他们怎么会认识我?” “不,是祁阳。他们认识并关注祁阳。” 我整个人都凌乱了。拜托!我从祁阳那里受到的震惊还没有缓过劲儿来,你们又开始让我震惊。 同桌似乎对我的如此反应更为震惊,便一五一十地如数告诉了我。 原来,让他们关注的,不仅仅是祁阳那惊为天人的容貌。 祁阳,祁阳居然是我们临市现任□□祁振东的儿子。 而且其实他已经参加过了美国高考,确定了九月份去美国读书,继续在a市也没什么意义了,便回来了我们临市,回到他高一时待过的临市四中,回到了他的班级,说是英文助教。 他在当了十三班的英文助教后,整个十三班的英语平均分提高了四分之多! “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是怎么认识祁阳的?又怎么和他吃上饭的?”同桌震惊地看着我:“据说他从不和别人一起吃饭。” “这是两个问题耶。”我突然有些得意洋洋。 “那……你是怎么认识祁阳的?” “我参加了一个社团。” “那个北什么师门?” “嗯。” “然后呢?” “他是创建人。” 我不知道这个后果,如果我知道的话,我绝对打死都不说, 每个人只可以参加一个社团,但他们争相要转社团,我第一次听有转社团只说。 我对祁阳说好对不起,他说没关系,但我也不会放他们任何人进来了, 我问为什么 他说他们不是为了天文。 我想说,我也不是啊,我只是觉得这个社团会很冷清。 但我没有说出,我害怕看到他对我失望的表情。 他送给我一套叫《探索与发现》 分卷阅读34 分卷阅读35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5 的杂志,他说这本是国内少有的科普天文等知识的期刊杂志,他小学和初中时,一直很爱看这本杂志。 他说这一套是他三天前在网上帮我订的17年上半年的,我有些疑惑,他才解释说他已经不需要看这杂志了。 我想起来一次去办公室找他,他在看一些纯英文期刊,难道那些都是天文学期刊么? 这本杂志很好,虽然我一开始有些看不下去,但好奇心驱使着我看下去,而且……我总是不想让祁阳失望的,毕竟我是他唯一的希望,如果我们社团有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的话,我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 我问祁阳,哦原来,就剩下八大行星了啊 “这周放大礼拜吧,周六晚上跟我去世贸大厦,好么?” “嗯,社团活动么?” “算是吧。” 夏末初秋看星星还是可以的, 一个社团只有两个人真尴尬,整的两人出来都跟谈恋爱约会似的。 他开车,在我家楼下等我 “父母同意么?这么晚?” “没事儿,他们今天都上夜班。” 他开车将我送回家,我说你不是未满18岁么,他笑了,说,为了你,我可以暂时先满一下。 这让我恍惚觉得,我与这么优秀的他真的毫无差距。 站在天台上,他说,你知道吗,你是唯一一个,离我梦想这么近的孩子。 他爱叫我,小孩子。 你是小孩子啊,什么都不懂。 我家很不富裕,也不认真培养我,我当然什么都不懂。 他说,可是你知道吗,你与别人,不一样。 我说,你很担心我吗? 他说,我并不担心你,因为我知道你现在与别人不一样,所以你注定与别人不一样。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你如果担心我多好,你走了之后都要管我。 我反问他,可我万一还不如别人呢? 他也只是笑笑。 我不知他把我当作什么,他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孩子, 你是阳光无比的阳光,我是暗淡无比的星辰。 他轻轻地哼唱:“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我喜欢的一个女孩子,她叫何月。像月光一样,轻盈、朦胧,又美好。她以前总对我唱这首歌,表情总透露着淡淡的哀伤,可我那时候不懂,或者说,装作不懂。我很懦弱。” 我沉默。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像永恒燃烧的太阳,不懂那月亮的盈缺——” 每次都戛然而止。 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大哥啊,你为何每次都只唱这一句?” 为什么不继续唱下去呢? 他笑:“因为我,唱歌并不好听呀。” 我正打算说,其实挺好听的。 “因为其它的句子,对我不重要。” 他的语气,又冷了下来。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像永恒燃烧的太阳,不懂那月亮的盈缺,不懂那星星,为何会坠跌。 祁阳,你始终没有唱完整这个故事。 你只是不懂月亮的盈缺。 可你不懂我,为何会坠跌。 “怎么样,我之前就写到这儿。” “嗯,对于你的怨念只会让我觉得头痛。” 祁阳看完了我笔记本里这篇文章,忍不住对我吼道:“你快起来,我要亲自补一段!” “不!”我努力护住我的笔记本:“我觉得这个结局很好,很虐,很完美!” “好,那我就去实验室里补,反正现在也要去实验室了。”他一边穿西装一边说:“等我写完发给你,一定要补上,不然成何体统?” 看着祁阳的身影,我只觉得恍惚。 一年前,我 于是,祁阳在实验室里补完并发给了我这一段故事,嗯,其实上面的后来那些是祁阳以我的语气写的,这一句话才是我自己写的而已。 什么?你说他比我写得好? ☆、孤城(上) 1. 十个日夜之后。 厌罄终于率领将士们,攻破了庄国国都的城墙。 一眼望去,城池中已是炮火连天、烽烟遍地、房倒屋倾。 此前,歧国军队一路拿下了除庄国国都外的全部城池,最后,庄国国都才被歧军重重围住。 所以即便外面有援,也送不进去。缺乏补给,庄国的军士们没了气力,自然是打不下去。 然而,庄国毕竟是二百多年中,最为著名的中原大国,加之地下仓库中的储备粮食,最初还是能抵抗上一阵子的,是之后才渐渐显露出了颓败之势,终于承受不住歧国的猛攻烈击。 进展如此,歧国的将士们高兴之极,纷纷手持短剑长矛,踏上早已被他们填平的壕沟,将鼓点敲得绵密如雨,士气更加高涨。 足足十万大军,有的用撞锤冲撞城门,有的从搭建好的攻城塔,有的从云梯,有的从地道,一齐涌入了庄国国都。 不知庄国人哪儿来的傲气,死至临头仍不选择投降,剩余的士兵与男人皆出来应战,黑压压的人群一下子涌来,数量仍是相当可观。 厌罄于沉默中,眼看着这些,想他们若是投降的话。 两军继续开战,厌罄也亲自杀了进去,与将士们共同浴血奋战。 不多久,四周围杀得同样满眼血红的将士察觉到,在接天火光照映下,厌罄的俊美颜面、盔甲衣料上,皆被血液浸渍,比旁的所有将士的都骇人,骇人至极。 他们纷纷惊恐而大声地关怀询问厌罄。 厌罄仰天大笑:“笑话!这哪儿有我的血?” 他继而停了,约莫是经历了思考,而后从怀中,掏出一对青铜镏金虎符令牌。 这对青铜镏金虎符令牌,是歧国调兵遣将的最高凭证,右半存于国君手中,左半发给统兵将帅。 他将它们高高举了,一声令下:“来啊,给孤屠了此城!” 他的泪水,夹杂着汗水血水泥水,顺着脸颊边沿滚滚落下,而后,他再无多余力气,不堪疲惫地,躺倒在城墙脚下。 将士们正到达了一个顶点,每个人只感热血在体内如同黄河一般来来回回地奔涌不息,又像快烧沸了的水,烫得直快要溢出。 先前,他们恨不得不等他这句话便大开杀戒来个痛快,如今,有了国君的最高指令,他们便会不论男女老少,统统杀净、杀光。 最终,会有一场绝世大火,将这座城池完全覆灭。 躺倒在地上的厌罄,一眨不眨地瞪着眼睛,连眼中映出的天空,也似是被血洗一番,像一只血盆的大口,欲将地面上的全部吞没。恍惚间,他又想到了那个根本就不必故意想起的噩梦。 2. 十年前,庄国国君竟在毫无预兆之下,偷偷摸摸地出兵攻打了歧国最北的 分卷阅读35 分卷阅读36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6 五座城池,且这五座城池,皆被残忍地屠了城,连一个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 所以,当歧国人得知此事时,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据说歧国后来派去的人,连一只鲜活的家禽都未曾发现。所有城池内,森森白骨,伏尸百万,所有房屋内,血迹斑斑,臭气逼天。 一年过去,河水似乎仍旧泛着红色,天空中只有数不尽的乌鸦与秃鹫,在久久地盘旋叫嚣,不肯离去。 这其中就包括,他远嫁的亲姐姐。 原来,这五座城池是北庸王齐麟的封地,他的姐姐是北庸王后。 他们的母亲过早病逝,只留下他与姐姐二人,他常受其他王子欺辱,姐姐第一时间便赶来把他护在身后,姐弟二人倒像是相依为命着长大。 母亲同父王是青梅竹马,自小两情相悦,暗约私期,之后父亲被封为王爷,便真的娶来母亲做王妃,再之后父亲成为了国君,母亲却生病死掉了。 好在他的父王是极念旧情的,也好在他自己始终不算太差劲,所以在他五岁时,父王将他立为了王储,之后才没人敢当面欺辱他与姐姐。 后来,姐姐于一场盛大的宴会中,结识了北庸王,她一定要嫁给他,说非北庸王不嫁,父王便遂了她的这个心愿。 当日他年纪太小,只知道姐姐要去极远极远的地方,他记得他与姐姐的最后一句话是问她:姐姐,你为何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姐姐回答他道,因为爱。 北疆太过遥远,远到姐姐自嫁去后,还没有一次回来过。 她只是传信,后来她传信过来说:怀了宝宝。 后来她传信过来说,宝宝生了,是位小郡主,可爱极了。 后,她再传信来:小郡主已满四岁,乖巧伶俐,已开始辨字读书。 他曾无数次央求父王,自己想去北疆见姐姐一家。父王却道太过凶险,不若不去。 他太小,不知凶险是什么意思,又辩称自己虽然年小,但身强体壮,饶是路途遥远,他也是能忍受得了的。 父王只是不让他去。 事情发生后的头几年,他常做噩梦。 他梦到姐姐的白骨,是呈一个多么凄惨的形状,堆积在那里,梦见他那只见过一年的姐夫,甚至梦见他那素未谋面的极可爱的小外甥女儿,她一直哭一直哭,撕心裂肺地对他喊,舅舅救我!她无声无息地说,舅舅……救我。 他与父王并未去那从未去过的地方,今后也不会去。 但真实发生过的噩梦,那一点一滴的景象,却在他的梦境里,被描摹得如此清晰。 他揪着父亲的衣摆,哭泣道:“父王,您想想办法呀,想想办法呀!” 父王摇了摇头,只是抱了他,父子二人在空旷无比的大殿中抱头痛哭。 父王拍打着时年十岁的他的背脊,低声哀叹道:“孤也没得法子,没得法子啊……他们太过强横,我们倘若此时报仇,只会国破民亡。” 从前,父王一直在讲,自己孤家寡人,太过孤独。他不懂,父王怎么会孤独呢? 他的母亲去世后,父王分明又娶了许许多多的女人,那些女人,又替父王生了许许多多的孩子,父王怎么会,越来越多次地述说自己孤独呢? 他不懂。 父亲在他心目中,始终是顶厉害的人,他如同神仙一般,仿佛什么都懂,什么都能够做到,他从来处伐决断,雷厉风行。 他从不会哀叹,也不会哭泣,更不会坐在这冰凉的大殿内抱着他,诉说自己也没有法子。 但此时此刻,他总算明白了父王自称“孤”的缘由。 父王只是父王而已,他不是神仙。 相拥而泣时,他在父王的鬓角间,发现了一簇又一簇的斑白头发。 父王老了。 之后,这个场景渐渐被漫长的时光所淹没,许多对话也变得模糊起来。他却清楚记得,大殿的台阶,很凉很凉,足以凉透这世上的任何景物。 还有,记得报仇。 3. 如今他终于做到了。 虽然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 将士们极快速地打赢了与庄国剩余力量的战争,便真正开始了挨家挨户的烧杀抢掠。 屠城嘛,这只是最基本的事情。 他们甚至连漂亮些的女子都不放过,因为王没有说这不可以。 厌罄将刀撑在地面,凭借力气站起来,一步又一步地向城中大道走去,尸体已然遍布满眼,但他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他只是快活,他感到非常快活。 他快活到想笑,极想笑,却因为太久没笑,而笑不出来了。 突然,有一只手,兀地抓住了他的下摆衣角。 他低下头去。 是一个在血水中浸泡着的女子。 她的声音太微不可闻了,她正自语道:“官人,救……” 若不是他的听觉太过于灵敏。 厌罄想,大约是因为他的穿着与其他的士兵不同,才觉得他是有幸逃过一劫的庄国人。 其实,他满可以不理睬她,她最终也会死掉的,然而他却要伸手补上一刀。 他的左手,已然握上了别在身后的刀的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 她又道:“我的孩子……” 这句话令他突然想起了姐姐,时间太过久长了,长到他完全忘记了姐姐的模样,但场景的重合,让他觉得这个这个女子长得有些像姐姐。 他极快地将她从血泊中拨拉出来,才看见她的双手正紧捂着她自己的小腹,十指的缝隙中,有不断的热的鲜红色液体,汩汩地流出来。 他抱着鲜血淋漓的她,骑马赶回了城外的驻军大帐内,寻到了随军的医师。 医师查验过后,告知他这是因为他的某位士兵,不仅捅进了她的肚子,还恰好一刀捅在了她的孩子身上,将孩子的头身分离了。 女子听不到他们在讲什么,只是迷迷糊糊地叫着:“我的……我的孩子。” 厌罄皱起了眉头,矮身附耳问她:“你不疼么?” 女子的脸色已苍白如纸:“不疼,一点也不疼的,可是,我很怕我的孩子疼……” 她说完这句,便陷入了昏迷之中。 始终寡言少语的年轻医师,突然跪倒在厌罄脚下,他的声音剧烈颤抖:“王,臣斗胆请求,请求您放过庄都子民罢!他们与此事,没有分毫关系啊……” 厌罄闭了眼,淡道:“好。” 女子才不过十八岁,她的夫君,与她结婚才几日,便被派去战场,战死未归。 她肚中的孩子,是全庄都城内,出了名的遗孤。 孩子已九个月大了。 他未等到出生,便可怜的死掉了。 4. 据后来歧国的调查,之所以装过国君屠北庸王的城,只是因为听说北庸王手中,握有歧国传世的 分卷阅读36 分卷阅读37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7 珍宝地图,倘若对那份地图按图索骥,那么挖掘出来的珍宝,将是这世上的十倍之多。 庄国国君担忧歧国利用那份地图后,强国练兵,会对自己形成莫大的威慑,不如自己先下手为强,以如今的歧国实力,他们还不敢做什么。 其实,并没有什么传世地图。只是因为当年北庸王前来迎娶厌磬的姐姐时,歧王讲了一句,以后我便将我的宝贝交给你了。 后来渐渐竟被传成“北庸王藏有传世地图”的谣言。 父王早于八年前去世了。他受不住自己最疼爱的女儿、以及未来得及谋面的外孙女,被人无端虐杀的痛楚。 他亦承受不住全国上下都在要他复仇时,他却什么都做不了,他们骂他是懦弱无能的昏君的痛苦。 父王生了一场大病,只两年时光,便撒手人寰。 当时厌磬年仅十二。 他不知自己是怎样度过那些日日夜夜的,能够说上话的,只有院中那棵羸弱的火棘树。 尽管,他是唯一的王位继承人,最终也登上了王位,却只有一个大臣肯竭尽心力地帮助他。 而他的几个年纪差别不大的弟弟,都有母亲,他们的母妃实力雄厚,势力遍布天下,他们的母亲当然希望自己的儿子当上王。 他不知那段漫长日子,他是怎么过来的,他只记得,几位老师教授他的知识,他都是拼了命地往死学。他也知道,其实这几位老师,也都是被人买通了的。 老师终究是老师,他们对新国君感动不已,愈加认真地对他授起知识来。 他也认真地操练武术,夜里就寝前一个人偷偷研究兵法,甚至制作了小人兵马模型,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演习。 他终于懂得了“孤”这个字。 活泼好动又机敏的小少年,终于变成了如今这个沉默寡言甚至有些冷血的,年轻国君。 谁也不知,最初的最初,少年曾在夜里,就着枕巾默默哭泣,无论在被窝里蜷缩成多小一团,都抵不过白日无故遭受的艰辛与彻夜的寒冷。 他才登基时,并没有人听他,他直接下令在宫门外斩首了几个官位不大,但也不小的臣子。 证据是之前便搜集来了的,他令宦官当场宣读罪状与结果时,有几个 大臣已快要站立不住。 后来,为了将血液都替换成为自己的,他也一眼不眨地杀掉了极多的人。 歧国人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我们国君,有着与他的容貌极为不符的狠。 于是歧国人便都知道,他们的新国君,太狠。 据说厌罄狠到,连鬼怪都不敢再出现在都城之中。 其实,他如今也才二十岁的年纪。 他十年前,曾默默对着自己院内那棵小小的火棘树,发下毒誓——此仇不报,一生不娶。 二十岁,在歧国,是早该娶妻生子的年纪,甚至儿女该也不小了。 可二十岁,对于励精图治达数年之久的一国之君,已然令人称奇。 5. 庄国被吞并了,歧国因此成为了这世上最大的国,庄国国都亦替代了岐国国都。 为节省开支,厌罄将王宫设在了原庄国王宫。 新王宫极大,无数宫殿光明错落,雕栏玉砌,连池金碧,比起旧的岐国那处,又小又冷又潮湿的王宫,不知要好出多少。 厌罄却觉得新王宫里,白色大理石做的台阶更凉了,还很长,仿佛一眼望不到尽头。 厌罄将这个差点与腹内骨血一同死掉的女子,养在了他住的的玉罄殿内,却对外说,这名女子,是玉罄殿的大侍女。 厌罄由衷祈望她,能够在今后的周致照顾与锦衣玉食下,调理好自己的身子。 她有时候神经质的抓着他的衣领:“你还我孩子!”有时安静地坐在床边,朝他淡淡要求道:“你还我孩子。” 他见她之前,觉得自己应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情人,如今才察觉,那不过是被一时仇恨蒙蔽了眼睛。 如今他爱一个人爱得极深。 头几个月,他对着她,暴怒道:“全是你们庄国君的错!和我有什么关系!你去找他!” 后来,他恨恨地盯着她的眼睛,道:“全是你们国君的错!全都是!” 再后来,他温柔地抱着她发颤的身子,轻柔地抚摸她的后背,慢慢儿替她顺气,道:“都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你打我罢。” 其实,她并没有疯。只是接受不了这现实,装疯,后来装得极像,她觉得这是一种发泄。有时候发泄累了,才安静地坐在一旁,嘴上的念叨却已然成为一种可怕的习惯:“你还我孩子罢。” 她有时也分不清是真是假了。正如他对她的好,她也分不清是真是假。 于是更加歇斯底里地拉扯他的衣领,他也只是温柔地将她抱回床上。 她与他的相见,是透过了层层不该发生的因缘。 其实,同她有什么关系呢,同她那无辜的孩子有什么关系呢? 那不过是十年前,她的国家发动了一场错误的战争,那场战争陨灭了他亲姐姐的全家,而他决意报仇。 她是那日差点儿便被杀死的柔弱平民,不小心在血泊中,拽住了他的衣角。 她不晓得,他将如今这个大国治理得井井有条,她不晓得,他白日里威风凛凛的站上城墙检阅部队,却偶尔出神,想起的都是,那日她拽住他衣角的手。 她亦不晓得,他每每有时起夜,便替她盖好被子,生怕她着了风寒,引发旧疾。 她才十八岁,他才二十岁呀。 若相见时都平平安安,她或许可以叫他一声大哥哥。 如今,她也不过二十岁。,却老得不像样子。 他如今的模样,已然绝世风华,似乎和那日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他,完全不是一个人。他也相当温顺,很听她的话。 她有时觉得很对不起他,有时觉得极恨他,时常磨牙凿齿,嚼穿龈血。 厌磬怀念旧的歧国王宫中,那株被他关照了极多的火棘树,于是派人小心挪了来,植在玉罄殿前的院内。 火棘树很快就死了。 火棘是更适宜生长在这边的树,此前有门客说,挪来根本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它死了。 门客又说,它许是早已习惯了歧国的寒冷气候,到了这边反倒是不习惯。 另有门客向他建议说,不如派人植几株庄国的国花八仙花,大而美丽,悦目怡神。 他只摇了头。 他从没有对她解释过,他为什么要对庄国都城屠城。 如此罪恶滔天、泯灭人性的事情,他厌磬如何能够做得出来? 其实,她早已从别人处得知,当年,庄国国王突然发动战争,屠了歧国的五座城池,如今的歧国国君公子厌罄,他的亲姐姐一家,就在其中。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8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8 他没有必要请求她的谅解,可倘若让他再选择一次,他绝不会。 6. 一日,她为他备好洗漱用水,伫立在一旁,竟对他断断续续地讲出了,她的往事。 原来,她并不是都城人,她从小在都城隔壁的一个小城,无忧无虑地长大,十六岁那年,父亲把她许配给了她的夫君,两人情投意合,夫君是都城人,她便嫁来了都城。 然而,新婚没几日,他便因兵役离了家,庄王一向喜爱欺负周围小国,有太多的新婚男子被他派去打仗。 但她没想他真的死在了战场,她不信。因为连他的尸骨都没有见到。只是从此,她再也没有收到他的书信,她才信了。 于是四周邻居便都晓得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成了遗腹子,邻居们很同情她,时常送粮食蔬菜到她家,热心肠地帮助她。包括她在内,他们都以为这个孩子一定会平安降生。 她也觉得自己的孩子长大后,会一一感谢不遗余力帮助过她的邻居们,她甚至早已想好,要怎样地教养他。 她还记得,事情发生的前一日的晚上,是隔壁的林大嫂烙了大饼,叫她过去吃,林大嫂将她当做了亲妹子,她也把林大嫂当做了亲嫂子,他们林家待她最好。 她时常对着自己夫君的排位讲,他们母子过得很好,叫他放心。 但包括林大嫂在内的,古道热肠的邻居们,几个时辰内全死掉了。 她说她讲这些不是为了发泄或是祈求他的可怜,而后,她将一把匕首放在了他的手里。 她说,她之前胆子太小,怕死所以想偷摸逃走,可是她如何都逃不走,她终于想明白,要他放她走是不可能的,所以让他不如杀了她。 她说:“你不如杀了我罢!” 厌磬皱了眉头,叫来侍女,她以为他是不愿自己动手。 她想她对他唯一的幻想究竟是不会实现。没想他继而将匕首交给了侍女,并嘱咐侍女不要再让她碰到这些玩意儿。 他还说,务必时刻盯好她,出了任何岔子都会要她们的命。 厌磬深知,她绝不肯影响到别人的性命。 于是事情就此作罢。 她想,他是打定主意要把她留在宫中,这样折磨她了。 厌磬便去上朝了,朝堂之上,有位高权重的几位大臣,同时向他进谏,说他该准备纳嫔妃,立王后了。 事关天下,他不得不同意。 大臣们绝想象不到,厌磬在与玉磬殿的大侍女同床共寝。 他们更绝想不到。 半月后,他们便呈上了几车竹简,上面刻写了女子的一些材料,要他亲自挑选。 他挑选了明显应当挑选的几名女子,大臣又建议了很多,意见合情合理的,他也都听从了,一并画上了圈。 夜里,厌磬回到玉磬殿,她还没睡,半倚靠在榻上,一针一线地认真做着针线活。 她做着一只极小极小的鞋子,另一只已经做好,就摆在案几上。 厌磬并未瞧那些,他只试着告诉了她,他今日遴选了数十名女子。 她头也不抬,只说已经听说,因为整个王宫都已传遍,这是好事。 她觉得,他终于选了秀女,便可以让她出宫了;她以为他是只因寂寞无聊,才将她留在这里折磨她。 厌磬瞧着她的反应,只是去瞧了那愈渐渺小的烛焰,他耐心用几根长指重新拨弄了两下烛火,却又道:“太晚了,咱们睡罢。” 她以极快的速度收好了两只小鞋子。 今日她这样乖巧,他竟觉得有些不适应。 从前,他都是要哄劝很久。 ☆、孤城(下) 7. 几个月后,宫中便有女子怀上了。 说来奇怪,这名女子,恰好是从南方选来的一位绝色美人。她的家中,没有任何的背景地位。 人人都以为,厌磬只是极爱这位女子的美色,所以赏得极多。 厌磬于朝堂之上宣布了这个消息,欣喜若狂,几乎要击掌而歌。 回到后宫,他立即将这位美人儿升了位分,赏赐给她无数的绫罗绸缎与奇珍异宝,并恩宠她换到了最舒适奢华的洗碧台居住。更担心别的妃嫔加害于她,派出了无数亲信侍卫,于洗碧台外日夜守护。 但他夜里,仍回玉磬殿。 她见厌磬来了,好奇地问他:“你不怕我妒忌洗碧台的那个妹妹么?你不怕,不怕我暗地里去加害她么?” 厌磬面无表情地反问道:“你为什么要去害她?” 是了,她突然地忘记,自己心底里已经把他当做夫君。她一时语塞,竟再说不出旁的话。 厌磬也只是沉默。 又是几个月,洗碧台里的那位美人儿生了,而且是个王子。全王宫上下,无不面露喜色,欢欣鼓舞。 已经十日了。 厌磬已在洗碧台处待了十日,这十日内,她都没有见过他一面。 这日她正在玉磬殿内的榻上,颓唐地坐着,连针线活都没有在做,厌磬身边最亲近的小侍从突然来到,道,姑姑。 小侍从叫她姑姑。她的确是掌管这偌大玉磬殿所有的最高侍女,他们都叫她姑姑。虽然小侍从不属于玉磬殿,但他也叫她姑姑。 “姑姑,大王道庄姜娘娘喜诞麟儿,您身为玉磬殿的姑姑,去瞧瞧才合适。于是派我前来接您。” 她点了点头,道是该去,但她又怕大王生气,所以一直没去。 小侍从道:“怎么会呢,只是如今也不算晚,姑姑便随我去罢!” 她仔细思量了一下,又说让小侍从等她会儿,她得去备份贺礼。 小侍从道:“姑姑,不必了。大王知道您没有准备,已经替您备好了。” 她只得随小侍从出了玉磬殿。 厌磬平日如何都不让她出去,只让她在玉磬殿的范围内活动。只是这玉磬殿也极大,前前后后有上百间房子,甚至全王宫内最精致漂亮的御花园也在玉磬殿院内,所以即使她不出这玉磬殿,也不觉太闷。 好不容易走出玉磬宫殿,她瞧着外面的世界,觉得异常陌生。 她已经在玉磬宫殿内待了一年多的时光,可她也不觉得慢。 她对时间的快慢,大约早已变得模糊不清,如何都是过这一生,快一点慢一点,又有什么分别? 极其强烈的不安开始充斥在她的周围。她突然很怕自己见到那位庄姜娘娘,她的双手快速地摸了摸自己的大概黯淡无比的脸颊,又摸了摸自己每日执意要梳的老气横秋的发型,以及面料粗糙的侍女常服。 我只是,只是掌管玉磬殿的姑姑而已。 她想。 洗碧台殿前,只剩了厌磬的寥寥几个侍卫,但她晓得这几个侍卫武功精湛,最是可靠。 她走入洗碧台。 殿内,竟然安静得毫无声响,门 分卷阅读38 分卷阅读39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39 口连一个值守的侍女都没有。 极远地望去,只有厌磬一人,坐在庄姜的榻前,轻握着她的手。 手。 她瞧到他的手。 他从不会如此轻巧,他对她,常常会是用了力气的。 8. 厌磬见她来,一双疲惫的眸子中,竟然没有掩藏住久违的欣喜。 她也瞧见了,只当他是在演戏。 她走近后伏地而跪,祝贺厌磬与庄姜喜获麟儿。 长久以来,庄姜被厌磬骄纵惯了,瞧都不瞧一眼地上的她。 厌磬不管那些,他眉梢带笑道:“今儿个叫你来,是有事要同你商量。” 小侍从抱来出生仅十天的小王子,递与她:“姑姑快瞧瞧小王子罢,您瞧这眉眼鼻口,都漂亮极了,多像我们大王呀!” 庄姜目瞪口呆地看着抱来她儿子的小侍从,正要开口斥责他,又一想必定是王的指使,才忍住没说什么。 她极小心地接去小王子,心里也忍不住连连惊叹。 真的很像厌磬,她甚至觉得这孩子将来或许比厌磬还要英俊好看(改词)。 只是她这辈子,别说如此好看的孩子,就连孩子,她都无法生出了。 她忍不住道:“很像你,也很漂亮。” 厌磬忽略了前一句话,只道:“你觉得漂亮,你便把他带回玉磬殿罢!” 她一时没有明白他在说什么。 厌磬回头对庄姜道:“你的这位姐姐,同我不会有孩子了,你既第一个生了,这个便是她的了,今后的都是你的,你觉得如何?” 庄姜一瞬间便面色煞白,什么都顾不得了,她一骨碌便从榻上翻了下来,扑倒在地,两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大王,大王您千万不能这样!您怎么能够突然这样对待臣妾,这太突然了,臣妾根本无法接受……” 她不住地哀求厌磬,她来来回回地拉扯着厌磬的衣摆。 厌磬一动也不动,他的眼中甚至连哀怜都没有,他低眼瞧着庄姜,面无表情道:“如此你都不同意么?” “大王,您要臣妾怎么同意?这一切太突然了,臣妾怎么能够同意啊!您之前明明对我——” 她撕心裂肺地哭喊到一半,仿似突然明白了,她才突然地明白,厌磬从一开始,就下了这么一盘棋。 两年多前,他暗中下旨让大臣偷偷去到江南,为他挑选父母双亡又聪慧的美女,附带条件的每条都极其严苛,而她恰恰好好地符合这所有严苛的条件,等她被带来王宫,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竟能一步登天,成了大王的人。 她的双目突然就放空失神了,她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比起孩子,她更不相信厌磬是在骗她,不,连骗她都不是,他根本就不是骗她! 连厌磬的最终目的都不是骗她! 可他当时的一举一动…… 她眼前闪过厌磬在榻上对过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那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她不知他的演技为何如此精湛纯熟,厌磬的千变万化(换)让她此时才知道,并且瞠目结舌。 有侍女端来了一杯酒,连托盘一起放在地面上,缓缓推到庄姜眼前。 厌磬冷道:“你既不同意,便把它喝下罢。” 一旁的她听到他竟下令让庄姜喝掉毒酒,才终于一个激灵,整个人反应过来,尽管她还是没想通他前面的所作所为,但她知道庄姜如果听从他的命令,就要喝下毒酒自尽身亡了。 她本来就是跪着的,她跪着挪了几步挪到厌磬的面前,抬头瞧他:“大王,您为何这样?” 厌磬没有理她。 “孩子失去了亲生母亲,长大了必定会怨恨你的。” “你做出个选择罢!” 厌磬仍没有睬她,他干脆直接对庄姜说。 “一开始,臣妾以为您是贪图臣妾美色,后来臣妾以为您真的、真的对臣妾……真可笑,竟然觉得自己有本事能让大王爱上……您如今做的这一切,哪有什么让臣妾选择的余地?您今日前来本意就是逼臣妾去死,是不是?” 其实厌磬应该回答“不,这是你自己选择的”。 可他连回答她都懒得回答了。 庄姜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庄姜毒性发作,死掉在一旁。 “如今这孩子可没有母亲了,你便做他的母亲罢!” 厌磬如此淡道。 但他的嘴角,竟似乎噙了些满意的笑。 事到如今,她也已经完全歇斯底里了,她哭着抱着孩子,对他痛彻心扉地喊叫,但她又死死压低着声音,她艰难地问厌磬为何要这样,她不明白。 厌磬只道:“……孤亦不明白。” 他走掉了。 9. 几个月后,歧国的一个偏远地区的脚店,有两位客人在谈天说地,侃侃而谈。 仔细一听,原来,他们在讲王宫里的事儿。 只听客人甲说,当时庄姜娘娘生子前夕便不小心感染到了风疾,生产后病情加重,医治无效病逝。她尚在世时,与掌管玉磬殿的那位姑姑十分要好,弥留之际便把小王子托付给了她。 大王这才将那位大侍女纳入了后宫,升了位分,也不过“贵人”而已。 不过,因为她本来就是玉磬殿的大侍女,所以仍在玉磬殿内侍候大王,大王也没撵她去别处。 客人乙纳罕说这位侍女的命运,真是绝妙。 客人甲很是赞同,他又讲如此一来,大王与她却偏偏成了朝夕相处,但她终究是个侍女,其他嫔妃更无从嫉妒;何况大王更从未赏赐过她什么,由此可见大王完全不喜欢她,也只是为了那位小王子而已。 厌磬无论政事多么繁忙,都会回到玉磬殿,来瞧她与孩子。孩子已经有了名字,叫公子悯,悯字是她取的,他当初要她取个名字,她不知不觉就想到了这个字。 厌磬竟然觉得这个字,很好。 可她每叫一次悯儿,便良心不安一次,她日日夜夜地叫悯儿,悯儿也很快知道了自己叫悯儿,总会瞪着眼睛瞧她。 她有时觉得他的眼神有些可怖,便问他到底是谁,可他还不会讲话,仍使劲儿瞪着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瞧。 她一遍又一遍地问他到底是谁,她怀抱着他,摇晃着他,上一句话还是在逗他,下一句便问他是谁,她的表情骇人极了,悯儿时常被她吓哭。 渐渐地,她总恍惚觉得那位冤死的美人儿,附在了悯儿的身上,她使劲儿摇晃着悯儿,逼问他的真实身份,悯儿忍不住哭喊起来,她有几次都掐住了他的脖子,可是最终没有下得去手。 于是她开始虐待自己,噩梦缠身,她的梦里全都是庄姜伸长了舌头,上来掐她的脖子,问她晓不晓得被毒死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她甚至也时常梦见那个为厌磬前后忙碌的小 分卷阅读39 分卷阅读40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40 侍从,那么可爱的一个孩子,厌磬也将他杀掉了, 那日所有有关的人,除了厌磬、她与孩子,其他人全都消失不见了。 再没有人知道,这一切的真实情况。 厌磬又下旨说从此要宫里人缄口,为了王子的成长,今后她便是亲生母亲。 其实这一切,厌磬是知道的,他不懂自己为了她好,她却如此想不开。 他对她说道:“你若是再在梦里碰见她,就跟她说让她来找孤罢,这是孤做的事,与你无关。” 可这的确与她有关。 她日渐颓靡,日渐癫狂,终于疯掉了,根本不能再养育悯儿,可是四岁大悯儿已经将她当做了母亲。 厌磬干脆将她锁在了玉磬殿内,他移去了柳月阁处理朝政,夜里也住在那儿,玉磬殿转眼便成为了一个冷宫。 渐渐地,玉磬殿成为了一个可怕的传说,别人都不敢靠前。 其实,这次疯掉,也是她演出来的,不过这次把厌磬都给骗过去了。 她不想再被厌磬折磨了,她不晓得长久以来,厌磬为何偏偏以折磨她为乐,甚至为了折磨她而杀掉了倾国倾城、聪慧异常的庄姜。 更可怕的是,她竟有些沉浸在他对她的折磨之中了。 冷宫,冷宫最好了。 可以让她在里面冷静下来。 一个月不好就一年,一年不好就十年,十年不好,就一辈子。 厌磬也没有闲着,他偷偷派人在柳月阁的耳房挖了个地道,直通玉磬殿的后院的一个偏殿,他没事的时候常去那个偏殿,听她一遍又一遍地敲着那些磬,一遍又一遍地叫着他的名字。 他想她的胆子还是很大,大约全国也只有她敢叫他的名字。 有一次,他被她发现了,她一愣,继而对他哈哈大笑,问他是谁,怎么在这儿,这儿太危险了让他赶紧走。 厌磬平生还没有流过泪,这是第一次。 他说他是个小侍卫,偷来的,感觉这里风景十分好。 她撵他走,他却不肯走,她太想他了,只是她无法面对他,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骗她自己是个小侍卫 他说他以后每个星期来一次,说给她带好吃的。 他跌跌撞撞地回到柳霜阁,柳烟阁里案台上的白蜡的泪花儿已经纷纷涌了上来,他剪了泪花,枯坐在那儿。 是夜,他想到她经常问他,你为什么要自称孤呢。 他以前,也经常问父亲这个问题。 他实在忍不住,去经书上查阅了“孤”,“孤”这个字眼的意思。书上讲,其一是指,幼年死去父亲或父母双亡。 其二:孤儿,遗孤。鳏寡孤独。 其三:孤单,孤独,孤立,孤僻,孤傲,孤身,孤苦伶仃,孤掌难鸣。 其四:古代帝王的自称:孤王。 其五:孤(辜),辜负。 原来,每一个“孤”的意思,都那么令人胆战心惊。 孤。 子瓜。 没有根的瓜。 他想到自己,他曾做过极久极久的孤儿,也曾被长久地孤立,变得孤独孤僻孤傲,也孤掌难鸣。 他曾极好奇父王为什么要自称“孤”,他也直接地问过,他的父王只说——等你也用这个字时,你便知道了。 如今他果然知道了。 他想到了那个死掉的遗孤,竟觉得像自己的孩子起来,他的双手猛地揪起衣料,突然痛到发不出任何声响。 他杀掉了自己的孩子。 他开始这样想。 悯儿一直以为柳姑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尽管没有一个人敢这么告诉他,因为他才几个月时,便已经被厌磬立为太子。 普通人家的孩子四岁时,便已有了记忆,更何况,他不是普通的孩子,他是厌磬的儿子。 柳姑的模样早已在他的心里刻下烙印,他开始憎恨厌磬,他在他极幼小的心中暗暗发了誓,一定要将柳姑救出来。 他是一个极聪明的孩子,父王从未与他提过柳姑,他也从未问过父王。 他觉得这样可以让父王放下防备,他可以为以后有一天救出柳姑而埋下基础。 说到好吃的,她才有些馋。 那些侍女对她太不好了,厌磬知道他们送饭的时间,所以从没见过她吃的都是什么。 “侍卫大人,你真的好帅哦。”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夸他,依偎在他的身旁,他一点又一点地喂她肉,她忍不住想逗他,说道:“你会来娶我吗?” 此前,御医说看她如今的表现,与十六岁上下的女孩子没什么两样。 他一惊,把一层食盒给打翻在地,外面的侍女听见了声响,打开锁走了进来,厌磬已经藏好了自己,但没有来得及将那些东西收走。 “是不是哪里来了野男人,在偷偷给你送食物呢?”凶恶的侍女一脚踢翻了食盒,用鞋子,狠狠地踩在她的手上。 她被这句话激怒了,站起来扑向她,这是她第一次与看管她的侍女作斗争。 “他不是野男人!他不是!” “不是野男人又是谁?我们王宫里的所谓男人,不都是太监么,不是野男人又是谁?” “他不是!” 她哭喊着,仿佛要把这些年的压抑一并发泄出来:“我好爱他,他说会来娶我的。” 两个人扭打在地, 厌磬惊讶地看着这一切,他却不能出面, 又来了一个侍女,两个人左右开弓,狠狠地抽她。 “你怎么今日如此不听话起来?你还真以为你野男人听到你被打,会来救你?” “我告诉你,其实我们俩都知道你没病,但是你哭都哭不出来了,” 厌磬渐渐感到有些无力。 她为什么要装疯来逃离他? 只是他无法再面对正常的她,他的演技一到她面前便全土崩瓦解。 厌磬不懂她为什么要装疯来逃离他 他准备第二日去玉磬殿问个清楚明白。 一夜没睡,心里突突的,总感觉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他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于是走出柳霜阁。 侍从冲了进来:“柳姑,死了。” 他疯了。 厌磬疯了。 他什么都没有做甚至没有确认,听到这四个字,他便疯掉了。 他狂奔来到玉磬殿,柳如烟的身上脸上,全是被侍女抽打虐待的痕迹,她的指甲已全被人拔掉了,还在淌着血, 他惨痛地哭着,他捧起她的脸,他死死地抱着她的身子, 他想起她曾有一次问他,你到底是叫磬,还是厌磬? 他说,有什么区别吗。 她用异乎固执的语气说,你若是叫厌磬,我就喜爱磬,你若是叫磬,我就憎恶磬。 他哈哈大笑起来,问她本来喜不喜欢磬。 她说喜欢,她挺擅长敲打那个的。 他说,那我便叫厌磬好了。 ☆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1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41 、绍兴散记 鲁迅故里 去绍兴时,天上下着雨,但雨不大,像极了南方盛产的蚕丝线,细密且轻。 我们订的客栈叫“云杉驿”,打车去到那儿,发现名字取的极佳。 客栈在绍兴的古镇中,绍兴的古镇区域不算大,也不算小,都在住人,正是小桥流水人家。 小小的桥,小小的路,小小的河,劲瘦挺拔的古树,黑白分明的房子,若隐若现遍处可见的青苔,都是好看的。 我去过很多地方的古镇,要么这一个在郊区的古镇全变成了旅游景点,游客分分钟爆满,走路时连下脚都得犹豫一下;要么一个在城市里的古镇,规模极小,破落不堪,与周围林立的大厦格格不入,早已没了人住。 绍兴的古镇在绍兴城里,规模不大不小,重点是,每户人家都有人住,他们也不穷,不是没有房子才住在这里,而且每户房子都不破落呢,是好看的。 有些冷的天气,仍有人在小河里洗衣服,河水是清澈的,天上一直在飘着那像极了蚕丝线的雨。你能想到吗,空气温润极了,周遭儿安静极了,小河缓缓流淌的声音,小鸟叫的声音,风景似一幅似动又不动水墨画,一切都好极了。 古镇周围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即便是在绍兴城里, 从云杉驿走出这条古镇街道,走到大路上去,不消五百米,便能看见鲁迅故居了。鲁迅先生是我的偶像,这个后面再说。 放下行李,去楼下酒店的餐厅吃午饭。 在小城几乎很少吃竹笋,即便是吃,也是配菜而不是新鲜的竹笋,这儿做的竹笋是好吃的,鲜嫩多汁,和在北方家乡吃的简直不似同一品种。 正是吃蟹的好时节,这儿的螃蟹二十五块钱一斤,在北方家乡那边要卖到一百多,而且跟买彩票一样,“不小心买到比较好的螃蟹”的这个中奖概率很小。 才知道蟹黄原来是这么肥厚浓纯的。餐厅中的螃蟹三十一个,不算太贵,钳子里的肉很多,质地松软,比蟹身的肉好吃,挑出来蘸着店家的米醋吃了,是鲜美有余的。 客栈旁边就有个农贸市场。那里全是极新鲜的食材。一大清早,就有许多步伐稳健的老人出来买菜买鱼,一会儿工夫,这家市场就结束了交易。 我和我娘从市场里买来六个螃蟹,在酒店房间内煮了吃了,滋味同样美矣。 第二天,我娘又在这个农贸市场买了茭白和菱角。店家告诉我娘,茭白可以生吃的。 这可是我第一次吃茭白,也是第一次见茭白。茭白菜如其名,模样很是可爱,有点儿像竹笋,但是浑身雪白的,比笋胖多了,咬下去是一股甜甜的清香,我竟没想到它会如此好吃。 煮了菱角,肉质醇厚;再有咸鸭蛋,才八角一个,但好吃的程度,是绝对可以与蟹黄相提并论的。 下午就去了鲁迅故居。这细密的雨,打伞不是,不打伞也不是。不是的是,我带着相机,而相机没有带相机套。自己怕它受潮,还是打了伞。 鲁迅故居的大石碑牌子(可以这样说吗)很显眼,因为非常大,又黑白分明(大约是版画)。好多人在前面与鲁迅先生合影留念,自己也不例外。触碰到先生握着烟的左手,觉得自己十分渺小。 走过石碑牌,进入景区大门,第一个景区是三味书屋。 自己是真心热爱先生的人,并没故意将他的书从头到尾扫描一遍,但恰好因为各种原因(课本,课外读物,老师要求买的书,家里的书)差不多都看了。 而且是很小时候看的。小时候看的东西大约过目不忘,而且先生写得太深刻。自己最喜欢先生写的小说,虽然知道并了解先生写什么都信手拈来极为擅长。他刻画的人物入木三分,他写的杂文也很好看,因为实在太有意思了。他写出的金句实在太多。 汗,一夸起先生来就没完没了,我想他应该不用我夸赞的。 但我实在是太崇拜他了。 门票是不用买的,刷身份证即可(所以此时你需要一张身份证)。于是进入了三味书屋。 从小石桥上过去,会发现下面的小河中有不少乌篷船,全黑色的,身材瘦细,棚子很小,上面的油漆字却很大:乌篷。于是就知道了它是乌篷船。小时候脑子兴许是故障了,总觉得乌篷船和乌纱帽有关,所以就以为乌篷船的乌篷,是乌纱做的。 没想到游客会很多,下着雨也不例外,而且大多数都是跟团来的。 三味书屋和很小时候学的课本上一模一样(废话)。鲁迅先生的老师是寿镜吾先生,我见着了他的照片。 其实我此刻在想,三味书屋和鲁迅故居离得这么近,他还迟到么? 这时恰好听到旁边的导游(告诉她的游客)说,他家虽然离得近,但对于小时候的迅哥儿来说,也算很远了。 看到了那个刻着早字的书桌,确是在东北角。所有人极为虔诚地老远瞧着那张桌子,“早”字的地方盖了块儿小玻璃板。我们当然只看见了玻璃板,没见着“早”字真面,有点儿远了。 先生在这里跟着寿镜吾老先生读过五年的书。 这就出了三味书屋,往鲁迅纪念馆去了(其实就在对面)。纪念馆里的资料是从头到尾的,足足两层楼,十分详实。我极为认真地瞅着看,知道了好多不知道的事儿,比如他从小受绍兴无常戏的影响,他很喜欢看;比如章运水就是闰土的原型,我也见着了运水的照片,他通过运水,知道了好多他不知道的好玩的事情,运水送给他过许多好玩的东西。 先生也是家道中落。他祖父是朝廷的,十二岁的时候, 自己在纪念馆大门那里的柜台中买了两个写有“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这句话的纸质书签。小学初见,也没觉得这句话多有道理呀,初中也没觉得这句话多有道理呀,高中了,也没觉得这句话有道理呀。如今成年已三年有余,有了自己深爱的事情,身体力行,渐渐知晓这话多宝贵。还买了一个写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竹制书签。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向先生学习。 第二天我娘去了周总理祖居。总理祖居离我们住的地方也只有八百米。我也是热爱总理的,但我有急事做,没能去。 等我娘回来,我才发觉总理也是姓周,先生也是姓周,于是我诧异地问我娘,他们两家离得这么近,而且都姓周,难不成是有什么亲缘?我娘答,兴许是呢。于是自己百度了一下,确是有的,总理和先生的祖先都是周敦颐先生。总理说过,论辈分,他应称鲁迅先生为叔父。 话说先生用过的一百八十一个笔名齐刷刷地摆在那里,让我们瞠目结舌,只看这些笔名,就知道先生应是个极具幽默感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2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42 的人。 鲁迅这个笔名的姓是鲁,因为他的母亲姓鲁,叫鲁瑞。他非常尊敬他的母亲。“迅”是“迅达”的意思,他觉得自己天生愚笨,要学会迅达。 后来我查了资料,虽然这是先生自谦的说辞,但总归是迎合其生平的,说得通。 其实,你好生瞧瞧以前哪位伟人不是勤劳刻苦的? 景区到了下午四时半就不让游人再进园了。我和我娘从纪念馆出来,天上的雨下得大了些,天色黑透了,这条街上的店铺早已全燃着灯,地上的青石砖被雨水浸染,成为乌黑的颜色,坑洼之处全是雨水反射的光泽。 我俩在其中一店铺里吃了木莲豆腐和茴香豆。茴香豆是我的本命,尽管它是如此地难吃,难吃得不能再难吃了。但木莲豆腐还算好,是第一次吃,是白色透明的(不是豆腐的样子,更像是果冻),有淡淡的薄荷味儿,凉的,铺有糖粉。但没拍下来,百度一搜便是。 我俩逛得太仔细了,所以时间就太晚了。由于时间问题,我俩不能再去鲁迅故居和周家老台门。于是原路回了客栈,路上品尝了两屉蟹黄包。 第三天,我们继续去了没能逛完的鲁迅先生故里。 周家的确是个大户人家,从建筑就可窥见一斑,应当说是很有钱,而且很有文化的。这和后来见到的南浔古镇,是不太一样的。 相比南浔古镇,我更喜欢绍兴古镇。我娘说我这是爱屋及乌了。但我娘也承认南浔的刘氏房子,确实没周家老台门来得细致,没周家底蕴深厚一些。 会稽山 说来惭愧。直到身子到了绍兴,才知道会稽山是在绍兴的,兰亭,也是在绍兴的。 这是看了鲁迅先生的纪念馆里的地图知道的。那个地图呢,是“鲁迅到过的绍兴周围的地方”的地图。 会稽山就是那个会稽山,兰亭就是那个兰亭。就是那个《兰亭集序》里的“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与会稽山阴之兰亭。” 我娘一人去总理故居的时候,问旁人会稽山,旁人惊诧:“这里没有会(kuai)稽山呀,只有会(hui)稽山呀!”于是我娘受到了挫折,坚定地认为是我念错了,回来向我纠正应该读会hui稽山的。我坚定地说,必定读会kuai稽山,这文我至今背得特别熟,还是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教的,而我娘坚定地表示不信。 直到我们俩从会稽山上下来,坐上了出租车,她问了出租车师傅,才确定确是念kuai而不是hui。这是后话。 会稽山离我们住的地方同样不远,只有五公里,所以说我真的喜欢绍兴这个地方。尤其是,大多斑马线都没有红绿灯,但只要你过斑马线,所有车辆就主动避让这件事儿。他们极耐心地等你,仿佛等多久都不觉得久,这在中国所有的地方都很少见的吧。斑马线前面写着“礼让行人”这四个字。这素质,未免太高了。 所以我娘和我都真心喜欢绍兴这个地方。空气好,环境好,素质高,节奏慢。这城市里的所有都融合在一起,不管古镇区,沈园,鲁迅故里,还是市区,还是会稽山,所有的景色,都非常恰当地融合在了一起,没有浓重的商业气息,物价也低,比小城还要低,吃食也好。最重要的是,文化底蕴非常深厚,不是吗? 这不太像其他的城市:繁华的市区特别繁华,高楼大厦;古镇是古镇,无人居住但商业气息非常浓重,破烂不堪的农贸市场是农贸市场。 来之前我俩竟以为绍兴只是个古镇,看来地理好也不能算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直到我还在s市时,于某宝买了个笔记本,要寄到绍兴的酒店去,写地址,没在杭州里找到绍兴镇,才发现绍兴是个地级市。 真是惭愧之极。 去会稽山时是坐公共汽车去的,在会稽山终点站下车,被黑车司机告知走到售票处,还要爬半个小时的,于是一人两块钱坐上了黑车(实属无奈呀,一般不要坐黑车呀)。 果然很遥远,一直开到了山脚下,被豪华壮观给震惊了。不是山,是佛寺。 买了票后进去, 这佛寺真的是当代建的(目前看到的)最好看的佛寺了。 之前绍兴和湖州的纪录片看了很多种,研究了很久,一直想去。这次去了发现比纪录片更好,实在是不虚此行。 ☆、一虐到底 在遇见他之前我也喜欢过人,只是那不浓烈,遇见了他,才知道什么是爱,爱怎么会如此浓烈。 我已经做好了孑然一人,孤独一生的准备,我还没有踏上漫漫长路,你怎么会,怎么会如此适时地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喜欢。开始认真地飘洒杏花,像雪一样柔白的杏花,上山的小路上经常会碰见零散的游客,我也爱写诗,就像我写的这首诗一样: 感谢春风的到来 因为春风春风融化了我的尘埃 感谢杏花如雪一般地飘散 因为今年未能有幸见到白雪皑皑 吃过午饭沿着山路 阳光从顶上泻下来 春风把杏花给飘散 偶有游人问路 我便笑着 一一回答了他们 我知道,一个人,你再喜欢他,他不喜欢你都是没有用处的,可是我知道我未来无论遇见多少人,再经历多少事,都不会如此喜欢一个人,所以,拼了命也要努力。 再后来,他才说,原来并非不喜欢我,只是觉得我是一时的兴起,觉得我这样的性格,实在是太不靠谱了,更何况,追过他的女生又那样多,那些女生大多是一时兴起, 在我周围人看来我俩的故事像极了电视剧与小说,但仔细想一想,与很多其他人的故事相比,我们俩也不太够跌宕起伏,只是再平凡不过的一对情侣。 如果一定要说像电视剧,我觉得比较像是那种温暖的日剧,最后还是温暖了的,他舍不得轻易融化别人,最后还是答应温暖我了的。 我一个同事的儿子最近被麻省理工学院(mit)的“物理学与天文学”专业录取,这让认识他们家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因为麻省理工学院的物理与天文学专业,在全世界的专业排名中,是毫无争议的no.1!考取了麻省理工的这个专业,就意味着从此踏上光明的道路,这一生都会被带着光环的殊荣所环绕! 初听到这个消息,我也是大吃一惊,因为我的儿子和他小时候挺像的,都是那种不爱学习,却偏偏喜欢看一些所谓杂七杂八的刊物书籍的,不像我。 我虽然是一名杂志社的资深编辑,公司的书架上各类书籍应有尽有,甚至认得许多知名作家,但近几年的自己,却越来越不爱看书。 但我们家的书还是多的,我时常会把样刊带回家,因为我儿子爱看,他尤其爱看科普 分卷阅读42 分卷阅读43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43 类的书籍,然而我们公司是做历史类的,科普书籍不多,他有时候会感到很失望。 那天,我偶尔听同事说我的儿子,与她的儿子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我便带了我儿子去同事家里,打算取取经,让这位已经被麻省理工录取的“大牛”讲一讲自己的学习历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同事儿子,但与我想象得很不一样,走进他的卧室,他的书架上放着他深潜的照片,在天文台参加活动的照片等,甚至还有和一些业界大牛的合影!照片上的他自信又帅气,与我想象中的学霸完全不一样。 这些都让我儿子羡慕不已。 我说我儿子从小就爱看科普类的书籍,但我们公司都是做历史的,科普类的几乎没有。 他沉默了一下,建议我为我的儿子订阅一些专门的科普杂志,我便说,我也打算购买,但我发现相当多的一部分杂志鱼龙混杂,内容参差不齐,我怕教坏了我儿子,心想还不如不看! 他说,你看,我小时候爱看的两本杂志现在还有,我从小学一直看到高中,是《探索与发现》和《自然密码》,这两本都是国内知名的科普类杂志。 这两本杂志,我当然是听过的,只是从没把它放在心上,儿子去年也嚷嚷过要我帮他订阅,我却因为一直忙,自然而然地便忽略了。 这次我认真地翻阅了这两本杂志,由衷觉得不错。 “大牛”在一旁解释道:《探索与发现》这本杂志,就主要是讲天文与地理知识的,而《自然密码》这本呢,主要是讲大自然的,我之所以从小就爱看这两本,是因为它们语气诙谐,内容丰富,最重要的是,知识靠谱,我之所以对科学产生了兴趣,基础又这么好,全是拜这两本杂志所赐! 我认真而严肃地点了点头。 “大牛”说,我也发现了,你是在选择性忽略培养孩子的好奇心,你知道吗,有很多家长即使孩子本来没有表现出这方面的兴趣,他们也替孩子订阅了科普类杂志。 因为你把一本书放在那儿,即使没说让他看,他也会主动去看的,因为好奇是孩子的天性。而他们看着看着,就会不由自主地爱上它,今后也会更加主动地去学习、去接受这类知识。 回去之后,我便帮儿子订阅了这两套杂志,心想又不贵,我干嘛不帮他订呢! 如今,我的儿子真的像“大牛”预料的一样,他变得越来越好,甚至连语文作文都连连进步,更别提他的数学和英文成绩了。 老师们也都夸他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不仅知识全面,而且还谦虚幽默,与别的孩子看待世界的眼光也已经很是不同,竟像是开了“天眼”一样! 前日晚间我去吃面,天色已经很深了,大约已经接近九点钟。之所以加个“深夜”,是想让这个故事显得更寂寞些吧。 面馆是开在小区里的。我们的小区很大,大到我都不知其中到底有多少家店铺,什么五金店、炸鸡店、烧烤摊、小超市等等到处都是,一应俱全。这家面馆是我当初第一次来看房子时便相中了的,只是过了两个多月了才有机会来。 从外面看,这家面馆装潢挺精巧别致,倘若把它放在济南最火爆的那几条街区里,也可能会让人觉得不过如此。不过它在这个小区里,可就大不一样了,无意中把与它周围破烂不堪的环境一对比,使人莫名产生想要进去尝一尝的欲望。 我是很喜欢环境好的地方的,环境好会让我自己心情变得出奇好,只是那天我心情一直低落,走进了这家面馆,也毫无增长。其实,这很正常。 这几年,不开心的日子渐渐多了起来。几日前手机被偷,这天下午才去取了新手机,可是更不开心了。这几日也借着手机被偷这个缘由,与友人们随随便便地胡吃海塞,也没让心情好到哪里去。 面馆里有一对四十岁上下的夫妻俩在吃饭,我去前台点菜,老板说只剩下面条了好不好,我说好,看了一眼菜单,雪菜肉丝面。如此快速地选择了雪菜肉丝面,是因为大学里最爱吃的一个窗口就是雪菜肉丝面。 便坐下来等,这对夫妻俩的饭桌与我隔壁,我坐的位置正好面对着他们,等面的时间忍不住偷偷观察起他们。 刚才一进门,便觉得他们夫妻俩是像大老板的有钱人,因为我一眼看到这位女士梳着个清爽干净的髻子,衣着是朴素大方的中式风格,包包看起来也不便宜。而男士虽然胖了些,但上面穿着件白色的中式衬衫。一般的大老板不都爱穿着一件中式衬衫么。 此时,面馆老板出来了,同这位女士讲话说,刚才一直在忙,所以没有出来看。 哦,我心想,他们是常客呀,与老板这么熟悉。 这对夫妻俩都四十了,还过得这么小资,真是令人感动啊。 女士用声音温柔好听的普通话,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说面条真的太好吃了,又说这次鸡爪很好吃,只是没有多炖些等等。寒暄过后,老板又走了回去。 我心想,原来这家面店还有鸡爪啊。只是不知道鸡爪多少钱,如果不贵的话,我下次来也要试一试。 这时,这个男子接了个电话,说xx老板,我是x总,我们谈一个关于…… 听到这里,我心想,果然是大老板啊,我并没有猜错。 一切都在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如果不是接下来的这一幕的话。 男子撂下手机后,女士对他说,这样也不是个事呀,连住的地方都没有。我有朋友和别人合租的房子合着一个月九百块,什么都有;还有一个朋友…… 我怀抱着店主刚刚送来的大碗面,震惊了。 男子露出不耐烦的神色,说自己这不是周转不开么,他可以跟xx去住…… 女士说,那你去住啊,今晚去住,你这样很不方便的,连洗衣服的地方都没有…… 男子明显已经很听不下去了,可女士还在不停地说着,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便开始接电话。 我还在想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时,女士的电话还没有打完,男子便站起身出去了。 他站起身走出去的时候,我才注意到他的鞋和裤子并没有中式衬衫显得那么高档,而是……脏且寒酸。 是看起来只有二十几块的黑色旅游鞋,和一条很旧很脏的廉价西装长裤。 女子打完电话后,也站了起来,拎起来她放在旁边椅子上的一个看起来像是高档牌子的纸袋,也走掉了,走掉之前没忘与老板寒暄几句。 看来她真的是经常来,不过,该不是她与他两个人经常来的。 我之前一直以为这个纸袋是男子送给她的,如今看来也已不大可能。 看到这里,故事却戛然而止,我再按捺不住好奇心,也不能追上去。 这名女士和这个男 分卷阅读43 分卷阅读44 晚玉志 作者:苏渌 分卷阅读44 子,该不会是夫妻关系了,可能连朋友都不是?也许只是普通的网友。 可他们在网上是如何认识的呢…… 再或者,这名女士也不如表面上那么有钱。 我已经开始吃面。不知是面的味道真的一般,还是我心情更加的不好,这个面的味道,比起女士之前一遍又一遍的高度评价,实在差太远了, 我的表面动作仍是在吃面,但我的内心已经是波诡云谲。 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但直拖到近九点才下楼来,没有任何的食欲,但还是想要吃东西,单纯地想要往胃里塞东西而已,也许只是潜意识在提醒自己:心情再不济,饭还是要吃的。 这两天心情低落也是因为最近并不太如意,手机被偷更是雪上加霜,心想我理想那么远大那么美好,可还是得苟且于眼下的生活。 前几天恰好看到一记录片,标题是“毕业一年的你,如今过着怎样的生活”。我心想,这不说的就是我么?点开一看,其中一个女孩子哭得稀里哗啦,说并不是在生活,其实真的是在生存…… 可回头看这位男子,连和我这样与人合租,都没有多余的钱,相比之下,我竟算是幸福的了。 就连父母朋友都不知道你是怎样过的,所以,有时候当我一个人走在街上,我会想,自己身边经过的陌生人,他都经历过什么事?也许是我们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事,或许他的表面风轻云淡,背后却如临深渊。 都是陌生人,谁也不知谁到底经历过些什么,到如今自己已经不愿恶意地揣测别人,因为自己也不愿让别人恶意地揣测自己。 因为谁都会有一段艰难的时光。 那么,我便祝愿这个男子,也只是暂时的艰难。我想把自己很喜欢的一句电影台词送给他,也送给自己——“艰难的时光不会太久,坚强的人才能挺到最后。” 这家深夜面馆,目前我是不会再去了,但多年后的我,倘若还记得这篇文章,一定会回到这里,在夜晚的不到九点,点一碗雪菜肉丝面。 我戴上耳机听音乐,装作漫不经心地走在这条反复走了四个月的路上,耳机中的歌,是王菲的《影子》。 你的心有个影子 我只是个名字 说不清楚什么意思 这件事并非解释 看不清楚什么位子 只是一场错以为是 《影子》这首歌我本不太爱听,是94年的老歌,我出生的那一年。 我妈在我2、3岁时特别爱听这首歌,在那只又旧又破的黑色塑料壳子的录音机里,一遍又一遍地循环。 时隔多年,我却忽然有了听这首歌的因由,在耳机中单曲循环反复伤害自己,我向来擅长自虐。 我数日以来常听歌,不是来麻醉,是麻醉的反义词,将自己一虐到底。 今日该是她去绮梦报道的时间。 上个月,一猎头给她打电话,说绮梦对她有意向,要不要来公司试一下实习生。 而后,她便毅然决然地辞掉了工作,买了张机票,来到广州。 前同事们纷纷惊讶她如此迅速,不为自己留任何退路,该不会是哪个公司花重金挖走的她。她闭口不言的同时,心下想他们绝想不到,只是绮梦向她发了实习邀请。 他们若是知道,必定会说她傻极了,傻极了的傻! 工资好不容易在上个月破了7k,且组长对她的设计赏识不已,干嘛就辞了工作,去绮梦做一个不知未来的实习生呢? 人事发给她的邮件内,标明是上午十时来公司报道,可她早上八点就出发啦,吃了个虾饺,竟然是甜的耶,一路上嗨到不行,像一只觅食成功的小鸟。 坐地铁,摇摇晃晃坐了好久,终于来到公司附近的地铁站口。 没想到啊没想到,找了半天,她竟然没找到公司的大门! 刚才还是八点,现在居然已经快十点了?!眼看分针要跑到“十一时”那里去,她打算问下旁边卖水果的可爱大婶。 正打算张口,手中的手机却响了,她慌忙接起。 ——“您好,请问您是何其多小姐吗?呃,请问您今日还要不要来公司报道呢?” 她慌忙说:“啊!要的要的,我正在去报道的路上……”她哭丧着脸说:“呃,不,我想我其实已经围着公司做了好几圈的圆周运动了……” 那边了解到她是迷路,沉默过后,似乎有人问那边的话,他们之间交流了几句,而后电话中继续说:“可以描述下您在的具体位置吗,我们这有一个……呃,员工,他是闲的,他会下去接你!” 描述好位置,挂掉电话后,她便乖乖等在原地,等“那位闲着的员工”前来接应。 不出二分钟,又一个电话打来,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显示广州,她又接起。 “何其多同学,你好,我是下来接你的,我来到你说的位置了,你看得到我么……呃,我是岩迪,你应该认得我。” 何其多傻了。 来不及重新证实什么,因为她已经看到了岩迪本人。 于是小跑着过去,对着他挥了挥手:“嗨,岩迪先生……那个,我是何其多。” 岩迪转身过来,语气严肃得吓人:“听说,你很喜欢绮梦,怎么公司大门都没找到?” 她无语。 “作为一个场景设计师,连百度地图都没看懂,这也是不应该的吧?” 她的头低了更低。 天啦噜!她不会才来,就要因为没找到公司大门而被撵回去吧?唉,早知道她就该认真地找一找了,而不是那么糙。 他居然笑了:“绮梦的位置确实难找,你别紧张,过段时间就要搬新大厦了。不过,幸亏你认得岩迪。” 啊,公司有不认得岩迪就得开除的规定吗? “不然我会很尴尬的。”他挠了挠后脑勺,笑了起来:“哈哈,有一次策划部才来的一位新员工,她不认得我。开会时老总有拿我举例子,她问老总我是谁,弄得我老尴尬了,哈哈。” “……” 哈?哈哈,竟有这样的事? 圈里居然还有人不认得他。 她是不是该配合地笑?可他是她的偶像耶,她怎么能笑话偶像? 不过,偶像和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耶。 那个高冷的人,哪里去了。 分卷阅读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