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里汉的小农妻》 正文 第一章 穿越

“呜呜……我不嫁,我死都不嫁,爹,娘,老张家穷的都快光腚了,你们让我嫁过去,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我到底是不是你们亲生的?你们咋就这么狠心呢?”

午时许,靠山屯村民沈德宝家里,传出一阵嗷嗷的哭叫声,声音的主人是沈德宝的大闺女沈若梅,此时,她正坐在炕沿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她的爹娘掰扯着。

“老张家不光是穷,那老张婆子还可不是玩意儿了,又抠又刁又事多儿,我要是嫁过去还不得让她给磋磨死啊?你们说说你们,那么早给我订婚干啥?再说订也得挑个差不多的人家啊,就那老张家,咱们屯子瘦丫都不见起稀的嫁,你们咋能忍心把我往里填呢?呜呜呜……我的命好苦啊……”

沈德宝垂头丧气的坐在板凳上,眼巴巴的看着闺女哭得不依不饶,心里又是懊悔又是心疼。

他也想给闺女找个好婆家呀,当初把女儿定给老张家,还不是看老张家家境殷实想趁早下手,谁成想人算不如天算,三年前的一把火,把个富裕的老张家烧得溜溜空,青砖大瓦房烧没了不说,还欠了一屁股饥荒!

早知如此,打死他也不会主动跟老张家做亲家啊,可事已至此了,他又有什么法子呢?

看看闺女作累了,哭声也小下去了,沈德宝才结结巴巴的开口说:“梅儿啊,老张家现在虽然不赶以前了,但你那女婿还是好的,长的膀大腰圆一身的好力气,你要是嫁过去,指定不能挨饿。”

沈若梅一听她爹的话,肺都气炸了,嗷的一声站了起来,尖叫道:“啥叫不能挨饿啊?吃糠咽菜也饿不着人,可那是人过的日子吗?你们想让我后半辈子去过那种日子去?我知道了,我肯定不是你们亲生的,你们还是拿根儿绳子把我勒死吧,反正我就是把自个儿剁吧剁吧喂鸭子了,也绝不嫁他们家,呜呜呜……”

沈德宝的老婆看到宝贝闺女口口声声寻死觅活,不由得心疼起来,低声跟丈夫商量道:“当家的,既然梅儿死活不同意,咱们就把这门亲事退了吧,要不把孩子逼出个好歹可咋整?”

沈德宝抬起眼皮,盯着老婆问:“你能拿出人家当年给的五两银子聘礼吗?别说五两,就是二两,咱们又上哪颠倒去?”

于氏一听这话,默默的闭了嘴。

当家的说得对,家里现在确实拿不出退亲的银子,想赖婚也是不可能的,当初订婚时可是写了文书,还有中间的媒人呢,哎,这可咋整啊!

沈若梅一看爹妈这样,就知道退婚无望了,她‘咣当’一下躺在了炕上,直着脖子干嚎起来,“我不活了,爹娘都不疼我,五两银子就把我卖了,我还是去跳井算了……”

尖锐刺耳的嚎叫声,差不多半个屯子的人都听到了,一道之隔的沈若兰自然也听到了的。

躺在自家炕头的沈若兰揉了揉耳朵。

真是烦人,穿到这里三天,每天听的最多的,就是这位堂姐的嚎叫声和寻死声,吵得她都不能安心养病了。

不过她倒是可以确定,她的好堂姐是不会死的,往往越是吵吵巴火寻死觅活的人越惜命,她绝对舍不得死的,也就是嚷嚷出来吓唬吓唬大爷大娘罢了。

至于大爷大娘会不会被她吓唬住,能不能给她退亲,沈若兰就不得而知了,不过不管他们怎么决定,都不关她的事儿,目前她最关心的,就是她现在这具小身子。

现在的这具身子十分羸弱,且骨瘦如柴,记得穿过来第一天刚看到自己的模样时,差点把她给吓死。

这小身子瘦的,连皮带骨头加起来也就四五十斤,眼睛都瘦得凹进眼窝子里去了,颧骨也凸了出来,双颊深深的塌陷着,干巴巴的嘴唇毫无血色,头发像苞米胡子似的枯黄稀疏,身子更是瘦得跟一副骨头架子似的,怎么看怎么渗人!

这是典型的严重营养不良啊!

从前在电视里看到的非洲难民就是这副模样,那会子看到那些难民她还阵阵心酸,又是捐钱又是捐物的,没成想这会子自己就变成这副德行了。

郁卒之余,沈若兰翻找了一下原主留下的记忆,终于知道了小姑娘为什么会变成这副鬼样子了。

原来,这个小丫头是个苦命的,三岁时她娘就跟人跑了,他爹受打击不过,终日喝得伶仃大醉,也不好好干活,更别提养活她照顾她了,爷奶看不惯儿子这付不成器的样子,气不过把家分了。

小丫头自然是跟她爹在一处,被爷奶分到了这两间靠山盖起的小茅草屋内,她那个萎靡不振的爹每天只管喝酒,根本不管她的死活,爷爷奶奶叔叔姑姑们因为都过得不大宽裕,加上她又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所以也就不大理会她,就由着她自生自灭,要不是好心的村民们时常给她点吃的,怕是早就饿死了。

饶是如此,她还是死了,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身子骨异常的羸弱,一场风寒就把她的小命给结果了,这才迎来现代的她。

算起来,她穿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还一次都没见过她那便宜爹呢,爷爷奶奶叔叔大爷什么的也没见到一个,整整三天的时间,把一个病势沉重的孩子独自丢在家里不闻不问,这些人也真够狠心的了,要不是她之前的空间存了点儿吃的喝的,这会子早就成了穿越史上饿死的第一人了。

没错,沈若兰有一个空间,是她上辈子跟所里的同事破获一起文物盗窃案时缴获的一块墨玉棋盘化成的,当时从盗贼手中缴获这件宝贝时,她还中了一枪,出了不少的血,后来就莫名其妙的有了这个空间。

这个空间其实就是那块墨玉棋盘的放大版,篮球场大小,按照棋盘的格子分成一个一个的小格子,可以在不同的格子里存放不同的东西,因为是墨玉质地,她的空间不能像里的空间那样可以耕种和升级,更没有山川湖泊,灵兽美景,只是能在里面存放东西,还不能放活物,说白了,就是一个隐形的大仓库。

上辈子,沈若兰就是把它当做是一个随身的仓库使唤的,常用的东西和怕丢的贵重物品都放在里面了,要是她早知道能穿越,还穿到这么一个穷逼身上,她说啥也得把里面的存折兑换成几车米面油放里面储备着啊,现在看看那几张大额度的存折,在看看空空如也的空间,她肠子都悔青了!

哎,说多了都是眼泪呀。

沈若兰查看了一下空间里所剩不多的食物:几盒在饭店打包的剩菜剩饭,都是她之前在外面吃饭时剩下拿回来的,因为空间具有保鲜的功能,食物放进去不管多久都像刚放进去一样新鲜,所以她把冰箱都省了,家里差不多的吃的和容易过期的药类化妆品类的东西都被她存在这里了。

还有半块生日蛋糕,是她过生日时吃不完又舍不得丢放里面的,再有就是七八个鸡蛋,一些水果牛奶等,不过这些东西也吃不几天的,要是再不想法子赚钱,她很快就要挨饿了。

惆怅了一会儿,她试着从炕上爬起来,慢慢地向外面走去。

养了三天,吃了点空间里存放的抗生素药,她的身子比刚来时好多了,至少起身时头不晕眼不花,走路能行动自如了,她想到外面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总这样坐吃山空终究不是办法啊。

……

到了外面,南面的大爷家已经消停了,不知沈若梅是被大爷大娘劝住了,还是自己哭累了想歇会儿,反正是安静了。

难得清静的沈若兰驻足在院子中,打量起自家的院子来。

她家的院子很大,前后园加起来足有半亩地大小,因为她家紧挨着山,后面就没有人家了,所以后园子比一般人家的大很多,不过大归大,却没怎么打理,里面野草丛生,长的比院墙都高了,加上也没个人气儿,更没养鸡鸭鹅狗猪等家禽,使宅子看起来空荡荡、阴森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座空宅呢。

家里的大门是栅栏的,早就破烂不堪,大门靠右的地方堆了一座矮趴趴的柴火垛,上面的杂乱无章的扔着些玉米杆子、扎子、干土豆秧、树枝子……这些都是从前的沈若兰捡来的。

如今已经十月末,马上入冬了,各家的庄稼都收完了,每家每户的门前都堆着一座小山似的柴火垛,好预备烧,就他们家的柴火垛寒碜,一看就不是正经过日子人家。

打量完院子和园子,沈若兰打开了大门,摇摇晃晃的走了出去,准备在村里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路子。

靠山屯座落在卧龙山山脚下,所以得名靠山屯,屯子不大,里面住着大约五六十户的人家,村民大都姓沈,为同枝本家,沈若兰的大爷叔叔和姑姑门,就都住在这个屯子里,只是不与她往来罢了。

正走着,忽然一块土坷垃砸在了她的身上。

“干巴猴儿,偷吃油,瞅着油碗干发愁!”

沈若兰一痛,回过头看时,却见一个十岁出头的半大小子正拿着土坷垃打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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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熊孩子沈若兰认得,是她大姑家的宝贝儿子王宝根。

她大姑嫁的是本村的村民王万福,俩人就只有王宝根这一个儿子,惯得无法无天的,每次见到沈若兰,王宝根总是变着法的欺负她,她大姑惯儿子,对儿子的恶略行径多半视而不见,要是实在过分看不下眼儿了,就不疼不痒的申斥几句,王宝根也根本就不怕,依旧是我行我素。

从前的沈若兰就是被这混小子打怕了,从来不敢从他家门口经过,现在的沈若兰哪记得这些呀,这会子挨了打,又翻找了从前的记忆,才想起之前的那些。

想到前身遭受过的打骂,现在身上还疼着呢,沈若兰难免有些气愤,大声呵斥道:“你这死孩子,怎么打人呢?我可是你姐。”

王宝根脖子一梗,气哼哼的说:“你才是死孩子呢,就打你咋地了,谁让你上我家寻摸了?告诉你,你来了也是白来,花生是我娘给我炒的,一个粒儿都不给你吃!”

花生?

这特么都哪儿跟哪儿啊?

沈若兰哭笑不得,她就是从他家门口路过,啥时候惦记他们家的花生了?就算她惦记,就她大姑那抠搜劲儿,也不可能给她吃一个粒儿啊。

眼瞅着王宝根的土坷垃又打过来了,沈若兰一边躲闪一边扯着脖子叫起来:“大姑,大姑,你家宝根打我。”

“咋地了咋地了?这大晌午的吵吵啥呢?”

沈大姑拎着锅铲子风风火火的跑出来,一见沈若兰,立刻撂下脸来:“哎呀,你咋来了呢?你不是病了吗?不好好在家养病遥哪溜达啥?万一把病气过给别人可咋整?”

得,刚见面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她,顺便还指出她病了可能会招住别人,直接把她挡他们家门外去了。

沈若兰不傻不捏的,自然听得懂她大姑的意思,她拉着脸说:“我也没想上你家来啊,我就是从这路过,你家宝根就拿土坷垃打我。”

王宝根大声道:“你撒谎,你准保是闻住我们家炒花生的香味儿跑来蹭花生吃的,娘,你可不行给她吃,花生都是我的,我谁也不给。”

沈大姑点了点儿子的额头,嗔道:“你这孩子说啥呢,你兰姐病着呢,不能吃花生这些不好克化的东西,花生还在锅里呢,赶紧的跟我进去,看一会儿炒糊了你又该嚎丧了。”

嘴里说着,扯了王宝根一阵风似的往屋里去了,看都没再看沈若兰一眼。

王宝根得意的回头冲沈若兰吐舌头,气沈若兰说:“看看,我娘不让你进来吧,你来也是白来,我娘炒的花生可好吃了,就不给你吃,馋死你。”

沈若兰无语的望了望天,这娘俩,让她说点啥好呢,她就从这路个过而已,咋就愣是被他们给扭曲成来蹭花生吃了呢?一个破炒花生而已,她都不稀的吃好不好,别说是炒花生,就算是五香花生、盐焗花生她都吃够了呢!

等等!

五香花生!盐焗花生!

沈若兰顿了一下,忽觉脑中灵光一闪,哈哈哈,赚钱的法子想到了!

对,就做五香花生米!

上辈子,她是农村长大的,那时改革开放的风刚刮进了村子,村里不少脑瓜灵活的村民开始响应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纷纷搞副业,有的搞养殖,有的搞农产品加工,她大舅妈家就是做五香花生米的,那时她放学后还经常去帮忙,对五香花生米的做法可以说是耳熟能详,祥记于心。

五香花生米的做法很简单,且制作的成本低,见效快,无风险,好操作,对她这种急需赚钱又没有本金的人来说,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打定主意,沈若兰的心里轻松多了,也不计较她大姑和王宝根的恶劣行为,调转方向轻快的朝家里走去。

快到家的时候,正好碰上她大娘于氏的妹妹小于氏,小于氏也嫁在本村,这会儿正要往大爷家去窜门子呢。

“呦,兰丫呀,这是溜达去了?”见到沈若兰,小于氏停下脚步,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

在沈若兰的记忆中,这个小于氏的为人并不好,别看她表面上一团和气,实际上背地里奸坏奸坏的,干过不少损人不利己的坏事儿,村里人背后都叫她于二坏呢。

虽然她并没干过害沈若兰的事儿,但沈若兰不想跟这种人瓜葛,于是一边走一边淡淡的‘嗯’了一声,算是招呼过了。

小于氏看着沈若兰那副带搭不惜理儿的样子,嘴一撇,“这孩子,见了长辈连个话都没有,还得长辈上赶子跟你说话,真是越活越紧紧了。”

沈若兰听见了,但懒得理她,低着头径自回去了。

小于氏轻轻地呸了一声:“死丫头,三杠子打不出个屁来,活该没人待见你……”嘴里嘟囔着,已经进了大爷家的大门儿。

这边沈若兰一回到家,立刻满屋的翻找起来。

做生意需要本钱,她是一文钱都没有,就只能寄希望与她那个便宜爹了。

沈若兰的家不大,只有两间屋,其中东边一间是便宜爹的,卧室兼堂屋,家里来人去且(客)的都在这个屋里招待,不过记忆中,除了奶奶和小叔来过几次,再就很少有人来了。

便宜爹屋里东西很少,一铺大炕占了半间屋子,炕上的炕席早就烂了,为了不被扎到,炕上常年铺着一床露着棉絮的铺盖,许是年头多的缘故,铺盖里面的棉花已经不弹了,看着黑乎乎,摸起来硬邦邦的,还有一股子汗泥味儿。

铺盖尽头位置,摆了一张掉了漆的四方炕桌,上面放一盏已经没了油的油灯,这就是沈若兰跟她爹平日里吃饭的地方,紧挨着炕桌的炕梢上,杂乱无章的堆了几件破破烂烂的衣裳,都是补丁摞补丁的粗布短衣,皱巴巴,灰扑扑的,也不知多久没洗了,没等靠近就能闻到一股子汗臭和脚丫子的臭味儿。

沈若兰佩服起原主来,再这种环境下都能吃进去饭,也算是一种本事了。

她秉着呼吸,将便宜爹的那堆破烂儿翻个底朝天,最后连炕席都掀起来了,也没找到一文钱,值钱的东西也一件没有。

这下她犯愁了,这可咋整啊,做五香花生米得需要原材料,可家里一文钱都没有,能换钱的物件也没有,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啥啥都没有的,让她怎么做五香花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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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去桃花村

一下午,沈若兰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的想着找钱的法子,上亲戚家借肯定是不成的,她敢拿一根头发丝儿打赌,她要是上姑姑大爷家借钱,一文钱都借不到不说,还得惹一肚子闲气,她可没找虐的习惯,既然借不来,那就不去讨那臊了。

其实,她家离卧龙山很近,从后院走十多分钟就能上山,要是她身体好,这会子倒可以进山去碰碰运气,说不定能采点蘑菇,砍点柴啥的换钱哩。

但她这副干巴拉叉的小身子太虚弱了,就她现在这副状态,别说是进去采蘑菇砍柴,就是走到山上都成问题,再说,山上野兽多,万一碰上吃人的野兽,她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还不得擎等着让野兽给啃了,想想还是拉倒吧。

转转反侧,思来想去,想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决定明天去镇上或县城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不需要本钱的赚钱法子。凭她多出来的几千年的社会阅历,应该能找到门路,反正不管怎样,先去试试运气再说。

打定主意,她起身去了厨房,准备做晚饭,吃饱了养足精神明儿好做大事。

家里的厨房是她卧房闸出来的,一间屋子一分为二,南边的一半做她的卧房,北边的一半做厨房。

厨房在阴面儿,只有一个小小的北窗户,光线很差。

厨房靠南墙的位置有一个灶台,灶台上安了一口八印的大黑锅,灶坑连着她屋里的火炕,这样做饭的时候顺便就把炕烧了,这是北方最常见的建筑格式,前世的她也是在北方农村长大的,对这样的厨房并不陌生。

这个家确实很穷,穷到一粒米都没有,就只在水缸旁边儿摆了**个倭瓜和几十颗大白菜,还有一小堆儿地瓜,也就四五十斤的样子,这些还是前身在自家的园子里种的。

其实,她还种了些别的东西,但园子里的野草太多,她的身子又弱,根本没力气经管,导致园子里的收成很差,最后到秋也就收了这点儿东西。

靠北墙角,有一个简易的木头架子,上面摆了两三个粗糙的陶瓷大碗和几双黑黢黢的筷子,再有几个大小不一的瓶瓶罐罐,应该是装调料的,沈若兰走过去看了看,那些瓶瓶罐罐里都是空的,应该是空了很长时间的,里面落的灰都有大钱儿厚了。

她拿起葫芦瓢,在水缸里舀了两瓢水,把锅刷干净了,从空间里拿出两个鸡蛋,又洗了两个地瓜放进锅里煮了起来。

烧火的空档,她也没闲着,拿着抹布把架子上的瓶瓶罐罐和碗筷都刷了,又把架子和锅台也擦了一遍。

这下子,厨房看起来干净多了,她的心里也舒坦了不少。

看看锅开了,她掀开锅盖,用葫芦瓢当笊篱,把鸡蛋和地瓜捞了出来,用凉水拔一下就开吃。

鸡蛋也地瓜味道也不错,就是太干巴了,吃着噎人,几口后就把她噎得直翻白眼,没法子,她只好从空间拿出一袋牛奶,一口鸡蛋一口牛奶,再一口地瓜一口牛奶的把晚饭解决了。

吃饱后,天也渐渐暗下来了,家里没有油灯也没有蜡烛,趁着最后一丝光亮,她烧了点水,把脚和脸洗了。

其实,她很想洗个澡,记忆中,她上次洗澡的时间还是在夏天的时候呢,这几个月时间不洗,加上又整天干活儿,现在的小身子都长了一层厚厚的皴了,隔挺远的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酸臭的味道。

沈若兰是个爱干净的,无法忍受自己是这个样子,之前的几天因为身子太弱动弹不了,今儿能动弹了,她当然得好好洗洗了。

不过,家里没有澡盆也没有大盆子,没法泡澡,只能拿一块破布沾着水盆里的温水擦慢慢擦澡,这种擦澡跟泡在浴桶里痛痛快快的洗效果差多了。

她暗暗下决心,等有钱了,一定买一个最好的浴桶,天天泡澡,把原主从前没泡的都补回来。

擦完身子,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她倒了水,摸索着躺进被窝,快入睡的时候,忽然想起往天这个时辰堂姐已经开始哭唱了,今儿不知为啥居然没动静了。

这是咋地了?咋还罢工了呢?不会是嗓子哭坏了嚎不出来了吧?要么就是问题解决了?不然,就她堂姐那性子,打死都不带消停的。

不管怎样,她终于能睡个好觉了,沈若兰盖好被子,很快进入了梦乡。

一宿好眠。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早早起来了,洗漱完毕后,把空间里的生日蛋糕拿出来切了一块当早餐吃了,又把家里最值钱的两样东西——唯一的一把菜刀和两只看起来还算完好的大碗装在篮子里,拎着篮子往隔壁的桃花村去了。

桃花村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最富裕的,光拉脚的马车就有两辆,一辆是去二十里外的七松镇,一辆是去五十里外的农安县城,附近村子的村民们谁想要去镇上或县城,多半来桃花村坐车。

当然,也有节省的舍不得那几文车费,就靠两条腿儿走着去。

其实车费并不贵,去七松镇一个来回才两文钱,去县城也就只要五文,还能带东西。

但沈若兰一文钱都没有,为达到目的,她把家里看起来最值钱且又拎着不沉的两样东西,一把菜刀和两只大碗带在了身上,准备用来抵押当车费了。

她走的很急,就怕赶不上马车,古代没有钟表,都是看日头计时辰的,有时早点儿,有时晚点儿,要是晚了还好说,要是早了,自己就白跑这一趟了。

本想早点儿到达,但正应了‘心刚命不遂’那句话,走到一半的时候,不争气的小身子就走不动了,两条腿灌了铅似的,每走一步还打哆嗦。

最后,等她拖着拄着一根树杈子一步一步的挪到桃花村时,太阳已经升的老高,两辆马车也就只剩下一辆了。

“要走了要走了,去县城的马上就走了!”

赶车的汉子看到一个外村人,猜想应该是坐车的,立刻扯着脖子吆喝起来。

沈若兰一边喘息一边说:“……等等……我……”

汉子扫了一眼沈若兰寒碜的衣裙,又看了看她瘦骨嶙峋得身形,道:“去县里五文钱,先交钱后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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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五文钱

沈若兰又喘了几口,等气息均匀了,才硬着头皮上前,把手里的篮子递了过去:“大叔,我现在没有钱,把这个押到你这行吗?等我有钱了立刻赎回来。”

赶车的汉子一看篮子里的东西,脸色一下子不好看了:“小姑娘,我这可没有收东西得规矩,要是大伙儿都拿一些没地方存的破烂儿来坐车,那我这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沈若兰顿觉脸上一热,像被打脸了似的,但还是厚着脸皮继续和赶车的商量说,“大叔,我真的有急事儿,您就行个方便吧,我保证,等我回来的时候就把钱还上。”

赶车的根本不信沈若兰的话,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别说那些没用的,有钱就上来,没钱就别磨磨唧唧的耽误人功夫。”

说完,一跃坐到了车辕上,扬起鞭子就要走人。

沈若兰看他要走,一下子急了,要是不能进城,她不就白走这么远的路了,最主要的是,进不了城就没法子找本钱做生意了,她所有的计划也就无法实施了。

情急之下,她快跑几步挡在了车前,拉着马的辔头哀求说:“拜托了大叔,您就通融一下吧,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儿,我绝不会白坐车的!”

瘦得皮包骨的小姑娘,睁着黑漆漆的大眼睛,一口一个大叔的哀求着,差不多人都会心软,可这个赶车的就是个油盐不进的玩意儿,不但没同意,还火了。

“走开,别拉拉扯扯的,我还是那句话,有钱上来,没钱哪凉快哪呆着去。”

车上的一个大娘看不下去了,劝赶车的说:“栓子,你看这小丫头怪可怜的,谁都有难得时候,你就行个方便吧!”

“就是呀,你看这孩子瘦的,能占多大地方?也不沉,累不着你的马,你就发发善心,帮帮这丫头吧。”有人跟着帮腔。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车老板,你就高抬贵手通融一次吧……”

大伙七嘴八舌得劝和着,赶车的一见大伙儿都向着小丫头,瞪着眼睛急了,大声嚷起来:“你们这话啥意思?我心眼子不好使呗?你们心好你们帮她付车费啊,凭啥让我发善心你们做好人,我常年干这营生,要是看谁可怜我都去发善心,我们一家子老少吃啥喝啥?你们给养活啊?”

众人见赶车的火了,都默默地闭了嘴,不再多管闲事了。

眼瞅着是没希望了,沈若兰正着急,车里忽然传出一个声音说:“我帮她付吧!”

沈若兰一震,顺着声音看了过去。

却见一个十**岁的青年坐在那里,他身材魁梧,肩膀宽宽厚厚的,穿一身打了补丁的粗布衣裳,脸型也很好看,棱角分明,浓眉大眼,就是有点黑,不过却不是那种黝黑,而是一种带着野性的小麦色,泛着健康的光泽……

年轻人无视沈若兰的注视,从怀里摸出几文钱,递给了赶车的。

“栓子哥,我今儿身上就带三文钱,剩下的两文等我卖了这野山羊就给你。”

说话间,沈若兰才发现马车的另一边栓了一只很肥的野山羊,野山羊生活在深山里,速度快,善爬坡,很不好捉,看来,这个年轻人是个猎人,而且还是个不错的猎人呢!

“好说,别人我信不着,你我还信不着吗?”

赶车的接过年轻人递来的三文钱,小心的装进顺带儿里系好,转过头对沈若兰道:“小姑娘,上来吧,算你运气,有真正好心的人发善心帮你了。”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很重,还故意扫了刚才帮沈若兰求情的几个人一眼,这是寒碜他们呢。

“哎,来了!”

沈若兰一听能上车,赶紧手脚并用的爬了上来,至于赶车的挤兑刚才帮她的几个人,她暂没能力回护,只能等往后她强大起来有机会再报答人家了。

车里已经坐了七八个人,每个人的跟前都放着背篓担子什么的,应该是去县城集市卖东西的,连人带物挤满了一车,使马车看起来满满登登的,根本就没她坐的地方。

正遥哪寻摸着,刚才帮她求情的那位大娘往边儿上挪了挪屁股,朝沈若兰招招手说:“小丫头,坐这儿吧。”

“谢谢大娘!”

沈若兰感激的向大娘道了声谢,坐下后又对帮她付钱的年轻人说了声‘谢谢这位大哥,今天多亏您了’。

青年大概是不习惯被人道谢,也不习惯被人当恩人,他的脸微微的红了一下,说了声“没事儿”,就把脸转到一边去了。

马车出发了,车轮咕噜咕噜的走在村路上,扬起阵阵灰尘,桃花村的路并不难走,是用黄土铺垫了一层,再夯实了的,走起来很平顺,一点儿都不颠簸。

身边儿的大娘是个多话的,沈若兰向她道谢后,她似乎对这个有礼貌的小丫头很有好感,就笑眯眯的跟她唠嗑。

“小丫头,你是哪个村的呀?”

“大娘,我是靠山屯的。”沈若兰规规矩矩的回答。

“哎呀,靠山屯的呀,那你是谁家的?”大娘的眼睛一亮,说这话的时候还看了里边的年轻人一眼。

老实说,沈若兰很不想跟人提起她那个不争气的爹,也不想别人知道她是他的闺女,但人家问到头上了又不好不答,只好硬着头皮道:“我爹是沈德俭。”

“哎呀,是沈万山的二儿子吗?那可巧了!”

大娘一惊一乍的,转过脸对里边的年轻人笑道:“二勇,听见没?这是沈老二家的姑娘,你的小姨子呢,看来,你今儿这几文钱算是没白花,花自家人身上了!”

沈若兰楞了一下,随即马上反应过来,这个好心的年轻人,应该就是她堂姐死活不嫁的老张家的二小子了。

张二勇也明白了,刚恢复的脸色一下浮起一层薄怒,他皱起眉头,嘴唇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放在膝盖上的两只大手也握成了拳头,攥得紧紧得,不过,却一句话都没说。

沈若兰汗哒哒的,她堂姐寻死觅活的作了好几天,又哭又嚎的非要退婚,老张家那边儿一定已经听到信儿了,不然张二勇不会是这个表情。

偏那说话的大娘是个没眼色的,这边张二勇脸都黑了,她还没看出来,还兀自絮叨着:“听说你俩年底就成亲了吧,啧啧,你小子真有福气,老沈家那大闺女可是出了名的俊闺女,咱这十里八屯的,还没有谁家的闺女能比得上她哩(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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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打听

眼瞅着张二勇不愿意谈这个话题,大娘偏又不停地唠叨,沈若兰便好心的打圆场,岔开了大娘的话说:“张大哥,这野山羊很不好打吧?听这玩意儿跑的飞快,还能在悬崖峭壁上健步如飞呢,能打到死的就很厉害了,没想到你竟然能抓到活的,真了不起啊!”

张二勇转过头,看见沈若兰正睁着黑漆漆的大眼睛看着他,一脸的真诚,就简短的说:“这只是揣了崽儿的,跑不快,所以让我给套住了。”

“哦,那就是说很快就能下崽儿产奶喽。”

沈若兰嘀咕着,有点羡慕的看着那只野山羊。

要是她也有一只临产的母山羊就好了,她现在的小身子很需要补充营养,用野山羊的奶滋补可比牛奶滋补强多了,而且山羊也比奶牛好养活,吃得少还不显眼,藏在她家野草丛生的后园子里谁都发现不了,而且将来还能有野羊肉吃。

和她一样羡慕的还有车上另一个宽脸的汉子,他眼巴巴的看着肥壮的野山羊,啧啧两声道,“二勇,你这羊有一百斤沉吧?”

张二勇摇摇头,“不知道,好像没有吧。”

其实,这只野山羊有一百零七斤重呢,抓回来那天他就称了,只是他为人低调,不愿意显摆罢了。

宽脸汉子盯着山羊看了一会儿,确定的说:“保证能有,我这眼力可准了,这羊至少能有一百斤,这下子你小子可发了,这野山羊肉,城里有钱的老爷们最稀罕了,咋滴也能卖到二十三四文一斤,囫囵个儿卖也能卖到二十文一斤,这一只野羊,就是二两银子的进项啊,啧啧!”

他一边摇头一边叹息着,羡慕之情溢于表,有人笑他说:“咋?你眼馋啦?眼馋你也上山去打啊,卧龙山八百里,啥值钱的野兽没有?没准儿你进山了能打着一只比野羊的还值钱的呢。”

宽脸汉子连忙摆手道:“我可不敢去,卧龙山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去年秋天我们村俩小子进山挖人参,结果碰着个大熊瞎了,俩人儿一个都没跑了,全让熊瞎子给拍死了,找回来的时候都不成人形了,那个惨噢……”

“哎呦,是挺惨的,不过不赶我们村老孙家那爷仨惨。”

有人接着道,“三年前,我们村孙老六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带着俩儿子进山打猎去了,没成想遇着一群饿狼,唉,活蹦乱跳的爷仨,找回来时就剩骨头架子了,孙老六媳妇办完丧事就上吊了……”

“真惨啊,不知道当时那三人儿遭什么样的罪呢……”

“是啊,好好的一家人,就这么绝户了……”

大伙七嘴八舌的议论着,说的都是上山如何如何危险,某村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是怎么死在山上的。

沈若兰也不知不觉的听进去了,真是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原来进山那么危险,亏她还想把身子养好了去采蘑菇,捡木耳赚钱呢,现在看来还是算了,银子虽然好,再好也不赶命重要啊,好容易再活一回,为几两银子把命搭上,不值当的。

看来,老张家也一定是穷极了,不然也不会让他们家二小子冒那么大的危险进山,难怪沈若梅又哭又嚎的要退婚呢!

马车哒哒哒的小跑着,车子一颠一颠的,不过这并未影响到大家说话的兴致,尤其神沈若兰身边的大娘,更是个好说的,这一路嘴就没停过,东家长西家短的,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虽然有点儿聒噪,但沈若兰还是从她身上打听到不少有用的信息。

首先,她弄明白了这个世界的货币价值。

虽说前身就是这个时代的人,但那苦命的小丫头从小到大就没花过钱,甚至连摸都没摸过,对货币的价值和物价行情知道的还不如自己知道的多呢。

上辈子,她看过不少古代的穿越,对古代的物价行情有个大致的了解,再经过大娘的一番教诲,让她对这里的物价行情算是基本了解了。

在这个时代,最广泛流通的货币不是银子而是铜钱,银子用现代话来说,是货币中的超大面额了,一两银子值一千文钱,一文钱能买一个馒头或一个素包子,肉包子也只卖两文钱一个,玉米面两文钱一斤,面粉和白米稍贵点儿,都是三文钱一斤,猪肉十五文钱一斤……

如此算来,一两银子的购买力还是很强大的,光馒头就能买一千个,足够一个人一年吃的了,要是俭省点,参合点粗粮吃,一两银子都能够一个人活两年的了。了解了物价行情和货币价值,她又顺便打听到了县城的大致情况。

农安县算是一个大县,光主街就有三条,其中的一条泗水街,是乡下人最常去的集市,这条街不长,从街头到街尾都是短衣打扮的小贩,这些人多半是乡下来的,卖的都是自家的农产品,如青菜,粮食,鸡、鸭、鹅等家禽,偶尔还有山货或野味儿,只是不多,价格也相对贵一些。

也有卖手工制品或工具农具的,比如猪食槽子、炕席、火盆和盖帘、箅子爬犁等等,都是实用而不怎么值钱的玩意儿。

光顾这条街的,都是乡下人或者是城里的穷人,因为这条街上的东西物美价廉,比别的地方卖的东西便宜很多,可以说,这条街是家境贫困的百姓们最好的选择。

第二条街位于县城的正中间,叫做宝安街,是一条比较高大上的街道,本县的县衙就设在此街,另外,县城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们的府邸多半建在这里。

街上的商铺不多,只有一家清雅贵气的茶楼和一座名冠全县的青云书院,能在青云书院里读书的,都是县里有钱人家的子弟,据说这里一年光束脩就要十五两银子,还不算吃喝笔墨的用度,寒门子弟是想都不敢想的。

茶楼就更过分了,一杯清茶就卖三十文,都够买二斤猪肉了,一般人要是有那三十文钱,还寻思给家里买二斤猪肉或者十斤白米呢,哪会来这而挥霍了。

因此,来这里消费的,都是穿绫罗绸缎的有钱人,这些人多半是住在这条街上的,或者是往来于农安县城的客商,普通百姓是绝不会来这儿糟害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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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调料

第三条街叫做兴华街,是县城里最繁华的一条街道,这条街既不像保安街那么高大上,也不想泗水街那般接地气,是一条典型的城市街道。

街道两旁都是商铺,多为二层的小楼,什么铺子都有:酒楼、布庄、医馆、银楼、茶肆、当铺、戏园子、赌场等等,甚至还有一家装修华丽的妓院。

打听明白后,沈若兰当即决定,等到了县城,就到兴华街去试试运气。

临近晌午,马车终于赶到了县城,停在了泗水街的街头上,赶车的回过头,大声吆喝说:“都该干嘛干嘛去吧,记住了,两个时辰后在这集合,过午不候,回来晚了自己负责。”

话音一落,车上的人就开始纷纷下车,沈若兰身子骨弱,怕意外受伤不敢跟人争挤,等到大家都下去了,她才不紧不慢的下了车。

坐了一上午的马车,腿和屁股都有点而麻了,下车后,她没忙着走,先是站在路边先活动了一下筋骨,活动时,恰好看到张二勇在车轴那边解他的野羊呢,之前他在车上坐着时,沈若兰只觉得他挺魁梧的,现在才发现,这家伙长得可真高啊,足有一米八以上,身板儿还挺直溜的,这要是搁在现代,当个模特明星的绝对没问题。

可惜他生不逢时,偏偏生在这个生产力低下的封建社会里,这里的百姓们连肚子都填不饱呢,谁又有闲心去关注和追捧一个男人的颜值呢?

无人欣赏,他也只能做个苦逼的猎户了!

正叹息着,张二勇忽然回国身来,两人的眼睛不经意的对在一起了。

沈若兰想到人家还帮她付了三文钱的车费呢,不然她也没法来这里,就扯开嘴角礼貌地对张二勇笑了笑,说:“张大哥,等回去的时候我就把那五文钱还你。”

张二勇本来已经避开她的眼睛了,听到她这么说,便又回看过来,道:“随你吧。”

说完,他牵着羊走了。

脸上虽然淡淡的,但心里觉得老沈家的这个姑娘比他那个没过门儿的未婚妻强得多,小姑娘虽然长的不咋地,但至少人家有教养,懂感恩,性子看起来也开朗活泼。

不像那个嫌贫爱富的蠢女人,撒泼打滚儿的,一点儿教养都没有,这样的女人,就是长的再俊他也不要了。

等他凑够了五两银子,一定托人把银子还给他给爹娘,就说是老沈家还的退亲银子,现在,就是他们老沈家不想退婚,他也不会答应的。

……

兴华街距泗水街不远,绕过一座寺院和几座民宅就到了,走路也就一炷香的功夫。

到和泗水街相比,兴华街可就气派多了,平整光滑的青石板路,古韵十足的店铺,熙熙攘攘得人群,看起来既繁华又热闹。

走在街上,沈若兰一边张望着,一边思考着赚钱的门路,此时已经是晌午,正当饭口,街道两旁的酒楼都飘出了诱人的香味儿,不断地干扰着她的思路。

她摸了摸咕咕作响得肚皮,最后决定效仿穿越的前辈们,到酒楼去卖菜品,这样的话既能到赚钱,又能顺便填饱肚子。

不过,很多她熟知的小吃菜品都需要现代的调料烹制,想卖菜品,就必须了解这里有没有她那些菜必须的调料品,若有,就一切都好办了,若没有,她就得重新寻找别的赚钱途径。

为此,她特意去了一家门面挺气派的调料铺子,想考察一番。

这家调料铺子应该是这条街上最大的一家调料店铺了,里面宽敞明亮,装修气派,格局设计的跟药店的格局差不多,都是迎着门口一个柜台,柜台里靠墙的地方立着一排顶到棚顶的架子,架子被分成一个一个的格子,每个格子里都放了一个带盖的木盒,盒子里就装着各种调料。

调料味重,带盖得盒子都掩不住,乍一进门,沈若兰的鼻子就被各种调料的味道刺激得想打喷嚏。

这会儿,铺子里只有一个顾客,是个穿着湖蓝色绸缎直裰的中年男人,那男人看起来颇有点儿身份的样子,连掌柜的屈尊都亲自为他服务呢。

铺子里还有两个伙计,不过这俩伙计一个忙前忙后的拿调料给蓝袍男人看,一个端着茶杯在一边伺候着,根本没人搭理她。

倒是掌柜的抬起眼皮撩了她一眼,看沈若兰穿的破破烂烂的,人又黄又瘦,心里还以为她是叫花子呢,但因不能确定,所以没直接赶人,只不语气很不好的问了一句:“干什么的?”

沈若兰当然知道掌柜的和俩伙计为啥这么对她,看衣敬人这种思想从古至今就一直存在,她是来办正事儿的,犯不上跟这种嫌贫爱富得人置气。

她走上前,拿出一个小纸包打开递了过去,礼貌地问:“掌柜的,请问贵店有麻椒吗?”

怕这里人对麻椒的叫法跟现代的叫法不一样,她特意把空间里那盒水煮肉片里的麻椒挑出来几粒,用油纸包了,递给掌柜辨认。

掌柜的正忙着接待贵客呢,哪有空理会沈若兰,他只是出于好奇才瞄了沈若兰手中的纸包一眼,就用鼻子‘嗤’了一声,说:“这哪是什么调料?野草的草籽儿吧。”

不用问有知道,掌柜的这是不认得麻椒,连认都不认识,就更不可能有了。

这家调料铺子是本县调料铺子中的大店了,要是连他们家都没有,别的小铺子就更不用说了。

看来,她卖水煮肉片和水煮鱼的计划泡汤了,因为水煮肉片和水煮鱼里最关键的一味调料就是麻椒,没有麻椒,水煮肉片和水煮鱼跟炖的就没啥区别,也就没有市场价值了。

她没有就掌柜的话来辩驳,既然没有,就算掰扯明白了又有什么用呢?浪费口舌而已。

沈若兰把麻椒包起来揣进怀里,又拿出一个纸包打了开来,递到了掌柜的面前,说:“麻烦您再看看这个,这个您这儿有的卖吗?”

这个纸包里包了七八粒孜然,是她在空间里存放着的那盒孜然鸡胗里挑出来的,孜然看起来跟茴香字籽儿很像,只是茴香籽儿个头略大些,是草绿色,孜然要比茴香籽儿个头稍微小点儿,颜色发灰,像是风干了的茴香籽儿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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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赌约

掌柜的本来就不耐烦呢,要不是有贵客在,他早就把这个花子似的黄毛丫头赶出去了,等看到沈若兰第二个包里的东西后,他的语气更不屑了:“这不就是干巴的茴香籽儿吗?有啥稀奇的,咱们铺子里多得是,还都是新鲜的呢。”

看来,孜然也没有了。

沈若兰失望极了,她包起那几颗孜然,正打算离开呢,忽听那掌柜的对那蓝袍的男人说:“张四爷瞧见了吧,如今女儿家都出来招摇撞骗了,拿两件不多见的东西就想糊弄人,要不是在下略有点儿眼力,说不定真给她骗了呢,哎,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沈若兰本来已经转身要走了,听到掌柜的嘲讽,忍不住顿住脚步回过身来,盯着掌柜的说:“是掌柜的自己没见识,怎么反倒污人招摇撞骗了?我倒是想问问,我怎么招摇撞骗了?我骗你什么了?”

掌柜的用鼻子哼了一声:“你已经被我揭穿了,自然无法行骗了,不然,你定会拿这两样东西冒充调料来卖给我。”

说着,又有几分卖弄的抬起下巴,“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李某人家中世代做调料生意,李某人打会吃饭那天起就开始认调料,这天底下的调料还没有哪样是我不认得的呢,就你那两样东西,第一样根本就不是调料,第二样么,分明就是干巴了的茴香籽儿,就你这两样东西,拿去骗骗不懂行的人或许还成,想骗我,真是瞎了你的狗眼了!”

瞧着他那副之凿凿又自以为是的模样,沈若兰气极反笑,说:“就因为掌柜的不认得这两种调料,就一口咬定我是骗子,是不是太有失偏颇了?要是我能拿出这两样调料做的菜,而且菜也好吃,您怎么说?”

李掌柜拈着稀疏的山羊胡子,眯着眼瞧了沈若兰几眼,瞧着沈若兰穿得破破烂烂,人也瘦得跟个猴子似的,料定她是个穷得吃不上饭的穷酸货,这种连肚子都吃不饱的穷酸又能做出什么好吃的呢?

当然,也说不定她能拿这两样东西做菜,只是看她的样子,肯定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做点儿有滋味的出来就当做是天下第一的美味佳肴了!

一定是这样的!

思及于此,他眸光一闪,认为有机可乘的机会到了,遂一拍柜台,豪迈的说:“要是你真能拿这两样东西做出的好吃的菜,我便承认是我眼拙了,再输给你二两银子,但是——”

他话锋一转,带着几分不怀好意的笑意,说:“若你做不出来或者做出来的东西不好吃,又当如何呢?”

沈若兰说:“若我做不出来或者做的东西不好吃,我便任由李掌柜的处置,如何?”

李掌柜一听,登时心花怒放,他等的就是这句话呢。

虽然这黄毛丫头看起来干巴拉差的没多大力气,但好歹也能干点儿烧火做饭的活儿,白白得一个干活儿的丫头,他是很乐意的。

“好,一为定,要是你今儿能用这俩种东西做出好吃的,我给你二两银子,要是你做不出来或者做些乱七八糟的糊弄我,就自愿给我做使唤丫头,终身为婢,敢答应吗?”

有二两银子可赚,沈若兰莞尔当然不会退缩,她莞尔一笑,“有什么不敢的,就怕李掌柜到时候不认账呢,咱们还是找个中间得证人稳妥。”

李掌柜也想找个中间人,不然到时候这丫头不认账了,他不是白高兴了吗?

正好‘四海酒楼’的东家张四爷正在此处呢,张四爷也算得上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做个中间人在合适不过了。

李掌柜向张四爷拱拱手,笑道:“张四爷,今儿这事儿就得劳烦您做个鉴证了。”

说话的时候,李掌柜脸上的笑纹儿都藏不住了,今儿真不知撞了什么大运了,跟‘四海酒楼’的东家谈成一笔大生意,一下子能赚四五两多银子,又能白白得一个丫头使唤,虽说这丫头干巴巴的长的也不咋地,但总比要他掏腰包花钱买人或雇人要好啊,真是太走运呢!

张四爷冷眼看着他二人,见李掌柜笑眯眯的,一副志在必得的模样;小姑娘衣衫褴褛、瘦骨嶙峋,但眼神里却藏着与年纪不符的淡定和自信。

他忍不住提醒道:“小姑娘,你可想好了?若输了,你就是奴籍了,这辈子当牛做马不说,生死都不是自己说的算了,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切不可莽撞和意气用事啊!”

沈若兰很感激张四爷的好意,也看得出来,张四爷是个很有责任心和正义感得好人,用他做中间得证人,她放心!

沈若兰笑道:“多谢张四爷提醒,您放心,我绝不会输的,退一步讲,即便是输了我也愿赌服输,我家里就我一个人,我能为自己做主。”

张四爷见沈若兰执意要赌,而且看她气定神闲得模样,应该是对自己很有信心,只好说:“好啊,正好我还想看看小丫头能用那两种东西做出个啥呢。”

沈若兰伸手把篮子上的苫布揭开,从里面拿出一碗浮着一层红辣椒的水煮肉片来,放在了柜台上,接着又拿出一碗孜然鸡胗,道:“其实,这两样菜我在家时就做好了,这碗水煮肉片只要倒进锅里加一下热就好,另一个孜然鸡胗用点儿油翻炒一下就行了,这两道菜就是用我说的这两种调料做的,还请张四爷鉴定一下。”

张四爷俯下身,果然在水煮肉片里看到一层麻椒,又在孜然鸡胗里看到了密密麻麻的许多孜然,便点头道:“确实是用这两种东西做的。”

沈若兰又对李掌柜说:“得暂借李掌柜的后厨用一下,不然这两道菜没法吃,咱们得赌也没法打下去了。”

李掌柜在看到那两道菜得品相时,心里开始隐约觉得不好了,没想到这个干巴拉差得黄毛丫头竟能做出这么好看的菜来,看看那道水煮肉片,红的红,黑的黑,绿的绿,光看就让人有食欲;还有那道孜然鸡胗,一块块鸡胗被炒得金灿灿,油汪汪得,怎能不好吃呢?

他暗暗地对两个伙计使了个眼色,道:“旺财,二狗,拿这两道菜去后厨加热。”

俩伙计接到掌柜的暗示,急忙一人捧一碗菜往后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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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二两银子

沈若兰可不放心把菜交给他们,万一这俩人背后使点坏,她不就完蛋了吗?

无视掉李掌柜请她喝茶的热情,她紧跟着这俩伙计进了后厨,抢着亲自把菜热了,又亲自端上来,不让他们有任何可乘之机。

水煮肉片热好后,立刻弥漫出一股浓浓的香味儿来,香味儿从厨房一直飘到铺子里,瞬间把整个铺子都笼罩住了。

那是一种不同于煮肉炖肉的香味儿,而是一种令人食指大动,食欲顿开的味道。

李掌柜也闻到那诱人的香味儿了,脸上也露出几分纠结来,虽然脸上还保持着笑意,但那笑纹儿跟刻上的似的,要多假有多假。

张四爷倒是眼睛一亮,吸着鼻子笑道:“看来这小丫头还真有两下子呢,我今天要有口福喽!”说完,拿起筷子夹了一片水煮肉片,送进了嘴里。

沈若兰一直盯着他,观察着他的表情,一颗心悬得高高的,就怕他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还好,张四爷没有说出什么不好的话,也没有说话,吃了一口水煮肉片后,又夹了一筷子孜然鸡胗品尝起来。

就这样,一口水煮肉片一口孜然鸡胗的,不多时把两碗菜吃了大半儿,才不疾不徐的撂下筷子。

“张四爷,咋样啊?”李掌柜看起来比沈若兰还紧张呢。

“嗯,很好!”

张四爷拿出一方干净的帕子,一边擦嘴,一边做出了中肯的评价。

沈若兰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算是落地了,她扯开嘴角,笑眯眯的转向李掌柜,“张四爷说很好吃,您也尝尝吧,看看我这两种调料做出的菜到底好不好?”

她笑得春风和煦,自信满满。李掌柜的脸可不大好看了,其实,早在水煮肉片端出来的时候,他就闻到那股子诱人的香味儿了,加上张四爷连吃了好几口,又给了一个那么好的评价,他便是不尝,也知道黄毛丫头的菜好吃了。

在张四爷的注视下,他打起精神勉强的尝了几口,发现这两道菜真的很好吃,好吃到根本找不出任何毛病来,心里就更郁闷了。

“李掌柜,怎么样啊,我的菜好不好吃。”沈若兰无视掉他那副郁闷的表情,笑吟吟的问道。

“呃……还好,呵呵,这肉和鸡胗就是好吃,便是没有这两样东西配着,也好吃的很哩。”李掌柜把沈若兰的菜好吃归咎到食材上,这是想赖账的节奏。

沈若兰“扑哧”一声笑了,说:“看来,李掌柜是要耍赖了,都说君子重诺,看来我今天没遇上君子。”

“哎,小丫头,你这话是啥意思?你说我不是君子?”李掌柜被她笑得不好意思,红着脸强词夺理,“我可不是抵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肉和鸡胗没你的配料也好吃,要是你能拿你那两种配料把大白菜大萝卜也做好吃了,那才算是你的东西好呢!”

沈若兰冷笑说:“这两种调料都是专门做肉食时用的,你让我拿它们去做白菜萝卜,不是强人所难吗?再说普通的炖肉什么味儿,我的水煮肉片什么味儿,这里面的区别李掌柜不会尝不出来,还有孜然鸡胗的味道,你觉得如果没有孜然,普通的炒鸡胗会有这么好吃吗?”

“不会,绝对不会!”一直沉默的张四爷忽然出声。

沈若兰一喜,张四爷这是要帮她啊!

张四爷看了李掌柜一眼,又转向沈若兰道:“这位姑娘,张某觉得你的调料很好,若无这两种调料,这两道菜绝做不出这般美味,不知姑娘手中可有这两种调料,若有,不管多少,张某都要了。”

沈若兰没有回答张四爷,而是眉眼弯弯的说:“如此说来,张四爷这个中间人算是承认我赢了?”

张四爷颔首:“正是!”

沈若兰眨了眨眼,笑眯眯的对李掌柜说:“李掌柜,张四爷说我赢了,您看怎么办呢?”

李掌柜扯了扯嘴角,他可不敢得罪张四爷,要是他今儿赖账,张四爷一定会看轻他的人品,也不可能跟他做生意了,他那眼瞅着到手的订单也就飞了,四五两银子的利钱和二两银子的损失,哪多哪少,他还是分得清的。

再者,张四爷刚才的话也提醒了他,黄毛丫头这两种调料确实很好,要是他能买断了这两种调料,将来的收益可不止是二两银子呢。

想到这儿,他把心一横,满脸堆笑道:“既然张四爷发话了,李某人自然愿赌服输。”

这是明显的讨好张四爷呢。

说完,李掌柜弯下腰,从柜台底下拿出个红漆皮匣子,拿钥匙打开后,在最底层小抽屉里拿出一锭小银,递到了沈若兰面前。

“姑娘请拿好了,这是李某输给姑娘的,李某人虽然对姑娘的两道菜稍有歧义,但却不是那种耍赖不认账的小人,姑娘若与我往来多了,就知道我的为人了。”

“呵呵,李掌柜诚意,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沈若兰接过银子,嘴里也客气着,不过她可不想跟这老狐狸再有什么往来,老家伙又奸又滑又抠搜的,跟他往来绝对捞不着什么好儿,今儿要不是有张四爷在,她这二两银子多半给这老家伙赖去了。

收好银子,她才提起刚才的话题:“张四爷,这两种调料是我无意中得来的,手中并没有存货,怕是要让您失望了。”

张四爷淡淡一笑,脸上并没有露出多少失望的神色来,只微微颔首道:“无妨。”

倒是李掌柜,一听沈若兰手里并没有这两种调料,顿时失望的脸都垮下来了,失望中又带了些许懊悔,大概是后悔这么痛快就把银子给沈若兰了吧!

沈若兰才不管他怎么想呢,交代完,跟他们打了个招呼,就拎着篮子离开了。

她打算去疯狂采购一番,家里缺的东西太多了,比如澡盆、棉布、棉花、米面油等等,这些东西都需要添置,她有银子了,可以尽兴的买买买了。

然而没走多远,忽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叫她:“姑娘请留步。”

沈若兰停下转身,看见张四爷已经从调料铺子出来,正向她走来。

“张四爷,您叫我有事?”

张四爷近了,在沈若兰跟前停下来:“是有点儿事儿,不知姑娘现在方不方便?若方便,就请移步到前面的茶馆说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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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约定

“我没事儿,咱们走吧。”

她知道张四爷是好人,所以痛快的跟了他一起进了前面的茶楼。

落座后,张四爷叫了几样茶点,开门见山的说:“不瞒姑娘,我是四海酒楼的东家,对姑娘今天做的两道菜很感兴趣,不知姑娘能否将这两道菜的做法传给四海酒楼,当然,我不会让姑娘白做事的。”

沈若兰摇了摇头,“张四爷,不是我推辞,水煮肉片里若没有麻椒调味儿,其美味程度会大打折扣的,孜然鸡胗也一样,没有孜然它就是一盘普普通通的炒鸡珍,麻椒和孜然都产在南方,咱们这儿没有,您便是学了也是徒劳无益。”

张四爷浅笑道:“这个不劳姑娘费心,在下有几个在南边做生意的朋友,托他们买了捎回来就是了。”

闻,沈若兰顿时眼睛一亮,急切的说:“您是说您能弄到南方的东西?那您能让您的朋友多带回些吗?我也想要点儿,除了麻椒和孜然,能不能再帮我带点番椒,不用多带,只给我带几粒种子就好,我愿把这水煮肉片和孜然鸡胗的做法无偿传给四海酒楼,作为对您的答谢之礼。”

“番椒?番椒是什么?”张四爷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表示不解。

沈若兰解释说:“就是辣椒的一种,只是比我们北方常见的辣椒小很多,味道也比我们的辣椒辣,成熟后呈通红色,既好看又好吃!”

张四爷笑道:“这个不难,我叫他们帮姑娘寻来就是,只是,我还有一事想请教姑娘,若有唐突之处,还望姑娘海涵。”

沈若兰顿了一下,说:“张四爷是想问,我一个乡下丫头,怎么会知道南方产的调料,又怎会做水煮肉片和孜然鸡胗这等美食?对吗?”

“姑娘真是冰雪聪明,在下佩服!”张四爷由衷的赞了她一句,顺便也算是承认了。

沈若兰眼中光芒一闪,笑道:“多谢张四爷夸奖,只是您问的事儿我现在还不便回答您,您只需知道,我是个本本分分的孩子,家世也清清白白,您跟我交易,绝不会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张四爷有点儿惊愕得看了沈若兰几眼,没想到她竟然如此聪明通透,把他心底的疑虑都给看出来了,再看她的态度,完全是一副淡定悠然得样子,那气度一点儿都不像个没见识的乡下穷丫头,倒像是历尽世事,城府颇深的大人。

之前,他对这个懂调料会做菜的小丫头也就是有几分好奇,现在,倒情不自禁的多出几分敬重来。

……

四海酒楼坐落在兴华街的正中心,是一座墨栏轩窗、雕梁画栋的二层小楼,装修清雅大方,菜色远近闻名,算得上是农安县数一数二的酒楼了。

来这里消费的顾客都是县城里的上层人士,对菜品得要求自然高过寻常的小酒楼,所以,做为东家的张四爷不得不经常寻找新菜品,以迎合客人的口味。

沈若兰被带进了后厨,发现后厨很大很干净,菜式也很齐全,做水煮肉片的配菜居然全都有。

这会儿刚过饭口,酒楼里得顾客也不那么多了,四个大厨有两个闲着呢,张四爷把沈若兰领了进去,把她介绍给了那两个闲着的大厨,让他们跟沈若兰学做水煮肉片和孜然鸡胗。

两个大厨都是县城里有名的厨子,有名望,薪水高,见沈若兰一副骨瘦如柴,衣衫褴褛的模样,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她,就这样的黄毛丫头,平日在家一定连饭都吃不饱,又怎可能会做菜?

东家也真是的,不知他们哥俩做错了什么,竟这样折腾他们!

两个人嘴上没什么,但对沈若兰的态度可不怎么好,一个横眉冷笑,一个冷眼旁观,不像是在跟她学做菜,倒是像在一边儿看热闹。

沈若兰也看出这俩人的鄙夷和轻视了,但她是来做生意的,不是来跟人斗气得,她结交的是张四爷,犯不上为几个不值得的人生气。

洗过手后,她开始麻利的选材,切肉,烧水,调黄酒(这个世界没有料酒,只能用黄酒代替)、酱油、花椒面和淀粉腌制,又很专业的放了点儿豆油,以防止粘连在一起。

做这些的时候,她先择了无视两个胖厨子的傲慢态度,只顾专心做事,一边做一边讲,俩大厨开始时瞧不起她,但等看到她干脆利落的作风和熟练的刀工后,态度比之前好多了,至少不在排斥和敷衍。

两道菜,在沈若兰的悉心教导下,不到一个时辰就完全掌握了,红彤彤的水煮肉片,上面浮着红辣椒、木耳、豆芽、里脊肉片和少许青菜,一看颜色就足以让人食欲大振,美中不足的是水煮肉片里的麻椒换成了花椒,番椒换成了普通辣椒,口味虽有影响,但还是很好吃的。

孜然鸡胗换成了芝麻鸡胗,虽然不如正宗的好吃,但也别有一番滋味,推广出去应该能红上一阵子。

授业完毕,两个受益匪浅的大厨客客气气的把沈若兰送了出来,脸上的轻视已经换成了钦佩。

出来的时候,张四爷已经走了,一个小二打扮的小子迎上前来,恭敬的说:“姑娘,我们东家有事先走了,他说姑娘晌午还没用饭,吩咐在二楼的雅间给姑娘备了午饭,请姑娘这就去用吧,饭罢小的再送您回去。我们东家还交代了,南北相距甚远,您跟他定下的东西一时半会儿到不了这里,请您不要心焦,等那几样东西到了,他立刻差人给您送到府上去。”

张四爷如此悉心厚爱,沈若兰有点儿感动,老实说,折腾到现在,她确实有点儿饿了,刚才在茶楼虽有点心,但还未来得及吃就被带到这儿,教那俩厨子做菜的时候,也就菜刚出锅的时候尝咸淡味道时吃那么一两口,根本不顶饱,这会儿一听有吃的,她的肚子也有感应似的‘咕噜噜’的叫起来。

沈若兰笑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劳烦小哥代我向张四爷道谢,张四爷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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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买布

在小二的带领下,沈若兰上了二楼的雅间,雅间其实就是一间大厅被一扇扇高大的屏风隔开的小屋子,屋子的正中间摆放着一张圆形的酸枝木桌子,桌子时雕花的,十分有档次,下面还配了几把同等材质的椅子,北边儿靠墙的地方摆了一张小几,小几上设着紫砂花盆,花盆里栽了一株开怒放的月季花,一进屋,花香和桌子上的肉香就袅袅的飘来,把沈若兰的馋虫都给勾出来了。

“姑娘请慢用,小的就侯在外面,姑娘若有什么事儿尽管唤小的。”小二把沈若兰送进雅间,就懂事儿的出去了。

人一走,沈若兰立刻迫不及待的坐了下来,她确实饿了,而且是饿了好几天了,之前的几天一直吃空间里的剩菜剩饭来着,虽然味道和刚做出来的差不多,但毕竟是凉的,而且后两天都没有主食了,就光吃剩菜,喝牛奶,吃水果,吃得肚子里一动弹就稀里哗啦的作响,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水饱吧。

今儿乍见到桌子上热腾腾的菜饭,她觉得自己更饿了,抄起筷子就大吃起来,正大口大口得吃着,忽然听到隔壁传来一阵说笑。

一个公鸭嗓道:“段二爷,小弟昨儿去‘醉花阴’喝酒,红棉姑娘还跟我问起您来了呢,说您已经两个多月没去她那了,她让我问问您,可是她哪里做错了,惹您不高兴了?让您两个月都不进她的门儿了!”

另一个声音笑道:“呵呵,刘公子还不知道吧,咱们段二爷最近又宠上一个小戏子,两人正如漆似胶你贪我爱呢,哪还顾得上什么红棉绿棉的。”

噗!

原来是几个纨绔子弟在谈论风流韵事呢,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她可不想听这些辣耳朵的龌龊事儿,但两个雅间之间只有一扇屏风之隔,别说是那间屋里肆意的说笑,就是打个呵气她也听得清清楚楚的!

所以,不得不继续听,当然,是一边吃一边听。

隔壁道:“哪有什么绝色美人,说起来,妙歌的姿色别说比红棉,就是比‘醉花阴’二等的姑娘都不如呢,就是她生了一副好嗓子,诸位也知道,我平生最喜欢听曲儿,从前宠着红棉也是为着她曲儿唱的好,只是她那些曲儿听了几年都听腻了,总觉得不如妙歌的新曲儿好听,所以就多宠了妙歌些……”

这个声音懒洋洋的,带着一股慵懒颓废的韵味,想来就是那个段二爷了。

公鸭嗓笑了:“原来如此啊,那赶明儿我也得去凑凑热闹,见识下这位妙歌姑娘到底是何方神圣,再听听到底是什么样的神乐仙曲儿,能把咱们见多识广的段二爷迷得连花魁都不要了……”

“……”

就这样,一边吃一边听,这些男人的话题都是围绕女人展开的,不是说谁家娘子颜色好,就是说哪家的小妾会伺候人,再就是讨论哪家妓院的姐儿叫得好听,谁又勾搭上哪家的小寡妇了……

那边说得热火朝天呢,沈若兰这边已经差不多吃饱了,她撂下筷子,拿茶漱了嘴。

这具身子常年处在饥饿状态,冷不丁吃太多胃会受不了的,所以即便是饭菜可口,她也没吃太多,只吃了七分饱,她准备逐渐的增加食量、增加体重、增强体质,作为一个现代人,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吃过饭,她厚着脸皮把所有的剩菜都打包装进篮子里了,蒙上苫布后又偷偷收进空间,然后拒绝了小二相送的好意,自己一个人走了。

她还还有好多东西添置呢,可不想这么早就回家。

出了四海酒楼,她先去了一家布庄。

身上的这件薄棉衣已经不能穿了,层层叠叠的补了不知多少个补丁不说,还又小又破的,一点儿都不暖和。

这件袄子还是村里一个好心的大娘施舍给她的,是大娘的几个闺女未出嫁时穿的,庄户人家的衣裳,都是大的传给小的,一个传一个,传到最后一个闺女身上时,就已经破得跟渔网似的,根本不能再穿了。

大娘本打算把这件袄子拆了打革吧(纳鞋底用的)使,但看到沈若兰大冬天的也没件衣裳,就好心的把这件破袄子送给她了。

不然,她连这样一件袄子都没有,早冻死了。

就这件袄子,她也足足穿了三年,现在已经小了,套在身上勒得紧登登的,要不是她长的瘦,肯定早就穿不进去了。

所以,棉衣是一定要买的,还得尽快买,要不等过两天天冷了,还不得把她给冻死!

“小姑娘,买布啊!”

何记布庄的老板娘坐在柜台后面,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姑娘走进来,眼睛专往那些贵重的细棉布料子上盯,就开口问了一句。

沈若兰“嗯”了一声,指着一匹翠绿色的平纹细棉布,问道:“老板娘,这样的布多少钱一尺?”

她相中的那匹布是棉布中最贵的,也是最好的,质地柔软细腻,摸起来软绵绵的,做成衣裳穿一定很舒服。

老板娘看着叫花子似的沈若兰,虽然确定她买不起,但还是和和气气的告诉了她:“这种布有点儿贵,二十文一尺,而且这布还薄,一刮就是一个口子,就算不刮不蹭的,穿久了也容易磨破,不如粗布耐穿。”

老板娘说了这么多,只是不忍心直接告诉她这种细棉布她买不起,不如买粗布穿经济实惠。

她并不知道,眼前这个叫花子似的小丫头手里有二两银子呢,且又不是省吃俭用的性子,又怎会委屈自己去穿粗布呢?

沈若兰确实很想买这种布,但是家里需要买的东西太多了,要是买了二十文一尺的布,怕是买别的就不够了。

她纠结了一下,说:“还有别样的嘛,便宜一点的,最好是细棉布。”

这是摆明了不想买粗布了,老板娘看了她一眼,从柜台下拿出一匹浅粉色棉布来,说:“要不你看看这匹,这匹的质地跟你相中那匹绿的质地是一模一样的,只是这匹夏天时库里露雨让水给泡了,虽然花色不大好看了,但价格足足便宜一半儿呢,我也是赔钱卖的,你要是喜欢细棉布,不如就扯几尺这种的吧。”

沈若兰摸了摸那匹深浅不一的浅粉色棉布,感受了一下质感,果断的说:“行,那就是这匹吧,我都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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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疯狂采购

啥?都要了?

老板娘怔了一下,说:“这匹布足有四十尺,小姑娘你知道这得多少钱吗?”

沈若兰笑道:“一尺十文钱,四十尺自然是四百文,对吗?”

“对是对,可是这四百文钱……”

没等老板娘说完,沈若兰已经把一锭细丝足色的小银锭子放在了柜台上,语气淡然的说:“除了这匹布,我还要十斤棉花,请问您这儿有几种棉花,能让我看一下吗?”

“呃,有,有,我这就那给你拿。”

老板娘一边忙不迭的答应,一边迅速地从柜台下拖出两个袋子,打开后展示在沈若兰的面前。

还以为这叫花子似的小丫头也跟那些进城的乡下丫头似的,进来瞧瞧热闹,顶多也就买包针,买几缕线,撑破天了也就是买几尺最便宜的粗布,十几二十几文的生意而已,没想到人家居然是个大主顾,一下子就买这么多东西,老板娘真是又惊又喜,态度也格外热情起来。

“小姑娘,咱们这儿一共有两种棉花,一种是七文钱的,一种是十文的,您看看要哪种呢?”

沈若兰每个袋子抓起一把观察了一下,最后选了十文钱一斤的,又买了些针头线脑和剪刀顶针儿什么的,加上布钱、棉花钱,零零总总的,统共花了五百三十四文。

一下子做成了布庄这么大一笔生意,老板娘自然给了她不少的优惠,虽然没在价钱上给让,但答应免费帮沈若兰做一条棉被,一条褥子,一个枕头,一套棉衣棉裤和两套亵衣亵裤,若还有剩下的零碎布头,还能给她做一双鞋。

做这些东西的线钱和手工费加起来,怎么也得七八十文钱,老板娘一下子都给免了,所以给她的优惠还是很不错的。

交完钱,约好了十天后再来取货,沈若兰轻手利脚的出了布庄,又往一家杂货铺去了。

家里缺得东西太多了,差不多什么都得重新置办,特别是浴桶,她想买一个浴桶已经想很久了,从穿过来第一天就开始想。

作为一个现代人,她无论如何都忍受不了几个月不洗澡的身子,也忍受不了自己的身上长一层恶心巴拉得黑皴,要是今天的钱只够买一样东西,她情愿不买衣裳被子,也一定要买一个浴桶。

带着这样的决心走进杂货铺,她毫不犹豫的豪掷一百八十文,买下了铺子里最好的浴桶。

接着,又买了两个大小不一的盆子,一个是用来洗脸的,一个是用来洗屁屁的,至于家里原来那个破盆子,就留着洗脚或者等便宜爹回来的时候给他使好了。

两个盆子倒不贵,花了五十文,又买了一包澡豆,一包皂粉,二斤灯油,一包蜡烛,十个大小不一的碗,一把新筷子,四个汤勺,四块盘子,两个坛子……最后,还买了一沓柔软的草纸。

草纸是用来擦屁屁的,她是真心受不了家里的茅厕,大便时居然是用破开的秸秆处理,秸秆的尖锐揩得菊花生疼不说,还总觉得揩不干净。

有了这些草纸,她的菊花再也不用遭罪啦!

杂货铺买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花了三百二十八文,老板很大方的把八文钱的零头抹了,还主动提出用铺子的马车把沈若兰送回去。

沈若兰正犯愁咋把这些东西挪到没人的地方呢,大庭广众之下,她可不敢就这么明晃晃的把东西收进空间。老板的提议对她来说简直是太贴心了,她道了谢,乐呵呵的坐上了马车。

只是,她没让赶车的伙计送她回靠山屯,也没让停到泗水街,而是让把车子停在了通往泗水街的一条偏僻的巷子口,她的理由是‘约好了在这儿等人’。

她不想招摇的坐着马车回村,要是她带着这老些东西回村,一定会在村里掀起轩然大波,她那个奶奶和小叔不来搜刮都怪了,以她奶奶和小叔的性子,不把她那些东西抢个磬空都不算他们本事。

而且,主要是她还有好多东西没买呢,不想这么早回去。

赶车的伙计不疑有他,帮她把浴桶盆子什么的都搬了下来,就甩着鞭子扬长而去。

沈若兰站在巷子口,看看附近没人,飞快的把东西都收进了空间,低着头一路小跑,直接去了泗水街。

家里一粒粮食都没有,她得买点米面啥的,还得买点小米子和黄豆绿豆!

此时已经是下午,用现代的时间来算,应该是一两点钟了,集市上依旧热闹,十里八乡的人都汇集在这里,山货、农产品和手工制品,啥都有。

还有挑着担子的货郎,担子上挂满了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头绳、针线、手巾帕子、还有廉价的胭脂头油等,招揽的对象,无一例外是过往的乡下大姑娘小媳妇。

跟现代市场的景象还挺像的,沈若兰颇有兴趣的打量着,接着往前走。

“二勇,羊还没卖掉啊!”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沈若兰脚下一顿,循声望去,看见早上一起坐车的大娘正站在一个小摊儿前,和蔼的询问着。

那个小贩就是张二勇,这会儿,他正蹲在集市的一个角落里,脚下摆着那只绑了四肢的野山羊。

“张大娘,还没呢!”张二勇答了一句。

张大娘接着说:“那咋没卖到酒楼去呢?咱这集上有几个能买得起这么大的野羊的?你拿到酒楼,保准儿一下子就卖出去。”

张二勇皱了皱眉头,神色阴郁了几分:“他们把价压得太低,我的羊一百多斤,就只给我一两四钱银子,还勾不上十五文一斤哩,我接受不了,就不卖他们了……”

大娘一听有一两四钱银子,羡慕的瞪圆了眼睛儿:“啥?一两四钱银子还嫌少?那可是白得的钱啊,反正你又没花啥本钱,就出点力气就把这银子赚了,这老些银子还嫌少,你这孩子咋这么不知足哩?”

“我不卖,最少一两八钱,不然我情愿牵回去养着。”张二勇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心里也是堵得慌。

这野羊是没花本钱,可那是他冒着生命危险打来的,山上毒蛇野兽多,又是悬崖又是峭壁的,逮到这只野羊所付出的艰辛和危险,远比别人想象中的多得多。

所以,他不能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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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不可思议

“这孩子,真犟!”

见劝不听张二勇,张大娘丢下一句,挎着篮子走了。

好容易来城里一趟,她还有好些事儿没办呢,可没工夫为些跟不相干的人耽误事儿。

沈若兰倒是很想买这只野羊,她身子太虚,需要补养,等野羊下崽儿了,她就能有羊奶喝了,野羊奶远比牛奶有营养,对她的身子一定大有好处。

而且,等将来把小羊养大养肥了,还能有鲜美的野羊肉吃,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只是,她手里就只剩下一两多点儿银子了,张二勇说过,这只羊至少卖一两八钱,她手头儿这点儿银子也不够啊!

看看肥美的野羊,在看看手里那点儿银子,沈若兰心里隐隐有些后悔,早知道他的野羊没卖成,她就少买点东西了,布匹浴桶啥的什么时候都能买,可揣崽儿的野羊可不是天天都能碰上。

哎,现在说啥都晚了,还是先去买米吧!

沈若兰摇摇头,转身去找卖米去了的。

之前张大娘说过,大米和白面都是三文钱一斤,可是等她去买时才发现,大娘所说的三文钱一斤的大米,是指市场上最下等的米,里面还有些磨完了没挑干净的壳子以及细沙子,好一点儿的要卖到五文钱,五文钱的米要干净得多,也白的多。

最好的米居然卖六文钱一斤,换算成现代的价格,相当于六块钱一斤呢!

沈若兰暗暗咂舌,太贵了,两斤米都能差不多够买一斤肉了。

不过,考虑到六文钱的大米几乎是一个粒一个粒挑出来的,个头大,米色白,而且里面绝无杂物,做饭的时候省事儿多了,所以,她买了二十斤六文钱一斤的白米,花掉了一百二十文,五文钱一斤的细白面也买了二十斤,黄豆和绿豆也各买了三斤,一转眼,二百三十文钱就这样流水般的花出去了。

不过,她并不后悔,也不心疼。算起来她也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到死那天才明白这个道理,人生苦短,活着不易,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来,所以就该潇洒的活着,想吃啥吃啥,想买啥买啥,千万别亏待了自己,她上辈子,省吃俭用了七八年,刚攒了个首付,还没等付钱呢,就被一个歹徒的手枪送到这里,口挪肚攒了的钱,最后都变成了空间里那几张废纸,屁用没有。

所以啊,她这辈子说啥也不攒钱了,当然,要是多的钱花不了时攒起来也可以,就是决不会在像上辈子似的靠省吃俭用来省钱,那样太对不起自己!

这样想着,她又顺手买了些大白馒头和肉包子,将这些和米面一样,先佯装放在篮子里,盖上苫布再偷偷的再收进空间,最后才慢慢的往回溜达。

路过张二勇的摊位时,看见他还蹲在那里,双手抱着膝盖,垂着头,脚下的羊还是没卖出去。

这家伙,明显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子,蹲在那儿也不会吆喝,更不会主动招揽顾客,就只会守株待兔似的蹲在那儿死等,每当有一双脚出现在他的摊位时,他就抬起头来,巴巴的望着那双脚的主人,唇角张了张,但又不说话,好像不好意思说招揽顾客的话似的。

而当那双脚离开,他的脸上就会露出一丝失望,继而在此垂下头去接着垂头丧气。

如此反复几次,他左右的摊贩们都做了好几单买卖了,他的野羊还是没卖出去。

沈若兰看看偏西的日头,又看了看集市上的减少的人,估摸着他今天是没啥希望了。

本想走开,不去理会他的闲事,但想到早上要不是人家好意给她出三文钱,她现在还蹲在靠山屯吃地瓜白菜呢;而且,她也是真心想要那只野羊,寻思了一会儿,她提步走了过去。

张二勇蹲在地上,埋着头,双手机械的抠着膝盖上的补丁,冷不丁眼前出现一双烂得不得不用草绳捆绑得小鞋子。

他抬起头,一下子看到了鞋子的主人,是早上那个瘦得吓人的沈家姑娘。

“你,有事儿吗?”

沈家姑娘已经站在他的面前了,还没有走的意思,显然不是路过,而是专门来找他的。

沈若兰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张大哥,我来还你的三文钱。”

张二勇看了看那三个铜板,没有推辞,接了过来。

他身上就只带了这三个铜板,原本是打算用来买几个馒头充饥的,帮沈家姑娘付了车费后,他连午饭钱都没有了,到现在还饿着呢。

还完钱,沈若兰还没有要走的意思,她蹲下身,抚摸着地上的野羊,开口问:“张大哥,羊卖得不顺利吗?”

这不是废话吗?羊就摆在这儿呢,明显是没卖出去,可不就是卖的不顺利!

“嗯,不顺。”

张二勇盯着膝盖上的补丁,沮丧的回了一句。

从晌午到这儿,看中他羊的倒是不少,可不是给的价钱太低,就是相中了也买不起,眼瞅着就到回去的时间了,看样子,他今天算是白来了。

沈若兰看出了他的沮丧,试探着说:“张大哥,你这只羊打算卖多少钱?要是价格合理的话,我倒是可以买下来。”

张二勇一怔,瞪大眼睛看着她:“啥?你?”

沈若兰咳了一声:“是呀,我,我想买你的羊,可是,我现在手头儿上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先付给你八百文,其余的,等十天再给你。”

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她掏出了几块碎银递到了张二勇的面前,“呶,这几块银子加起来足有八钱重,算是我给你的定钱,行吗?”

见张二勇怔怔的看着她,不说话也不接银子,沈若兰还以为他不相信自己,便诚恳的说:“要是你不信我的话,可以找家倾银铺把银子量一下,绝不会少分量的。另外也可以先把羊放在你家里,等我凑够了钱再去你家里牵。”

“呃,不用不用。”

张二勇连连摆手,他之所以一直瞪眼看着她没有答话,不是不相信她,也不是不想卖给她,而是吃惊而已。

明明早上去的时候,她还是连五文钱车费都出不起的小可怜儿,咋这么会儿功夫,就赚到八百文了呢?这样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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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章 买羊

“沈姑娘,我不是信不着你,我就是好奇,你的钱……”

后面的话,张二勇不知该怎么说了,他想问沈若兰这些钱是咋来的,但话到嘴边又觉得这么问不好,像疑心人家的钱来路不明似的。

活了两辈子,沈若兰自然看得出张二勇在想什么,她主动说:“张大哥是想问我这些钱是打哪来的吗?”

张二勇没有说话,只看了她一眼就把头低下了,虽然没有明确回答她,但那眼神分明就是‘是’的意思。

其实,也不怪他怀疑,换做任何人都会多想的,早上还是个一文钱都没有的小穷鬼呢,来城里转一圈儿就能拿出这么多银子,她一没有做官的亲戚,二没有经商的朋友,自己个儿也没有啥特别的能力,这样的人,一下子有这老些钱,咋能怪别人疑心她呢?

沈若兰笑了笑,一本正经的说:“这些银子都是我用人参换的。”

对银子的来历,她早就想好怎么解释了。

首先,不能说实话,因为解释不清那两种调料的来历,与其被人盘问和怀疑,还不如撒个简单的谎,把真相遮掩过去。

其次,她的慌要撒得有说服力,能让人信以为真,毫不怀疑。

显然,她做到了。

她家就在卧龙山的山脚下,她上山侥幸挖到人参,是完全符合常理的,听说的人只会羡慕她的运气,绝不会有别的想法的。

张二勇相信了她的话,卸下满脸的疑虑,接过银子说:“沈姑娘真是好运气,多少人常年在山上寻摸,也没挖到好参哩。”

既然她一下子能拿出八钱银子,证明她的人参卖了个高价,不然她也不能有这么多钱了。

沈若兰呵呵两声,神态自若得说:“是呀,运气是不错,一下子挖到两棵呢,今儿只拿了一棵来试试,没想到给的价钱还挺公道得,过几天再把那棵拿去卖了吧。”

这句话的意思是,欠你那部分钱我也有,只是晚几天给你而已,你把心放肚子里去吧。

张二勇听懂了的话,说:“沈姑娘,这只羊我原打算卖一两八钱银子,但咱们是乡邻,就收你一两七钱吧,剩下的钱你也不必急着还,年前给我就成。”

一下子给她便宜了一钱银子,沈若兰还真是小小的感动了一下。

要知道,一钱银子就是一百文钱,对庄户人家来说,一百文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能买很多东西,要是会过的人家,一百文钱都够一大家子花一个月了!

沈若兰瞥了张二勇一眼,感觉这不大爱说话的傻小子怪实诚的。

他并不知道她已经偷听到他给野羊定的价,这会子要是他耍耍心眼子坐地起价,说不定能多一二百文儿呢,但他非但没那样做,还照原来的心理价位少要了一百文,可见,此人不是个见钱眼开的。

给他的人格做了评价后,沈若兰对他就更放心了,“张大哥,我还有一件事儿要麻烦你。”

张二勇道:“啥事儿,沈姑娘说吧。”

沈若兰挥了挥自己麻秆似的小胳膊:“你也看到了,我体格儿不好,等会儿咱们回去的时候,我一个人没法把这羊从桃花村弄回我们屯,你看,你能不能帮我把它送家去。”

“还有,我不想让人知道我买羊了,免得他们问这问那的,待会儿上车的时候你能不能别跟人说这羊让我买下了,就是到了我们屯,你也悄悄的去我家,别让人看见了好不好?”

“好!”

张二勇一口答应下来,没有二话。

沈若兰笑了:“多谢张大哥,那这羊就先搁您这儿吧……”

……

付完八钱银子,沈若兰身上也就剩一百多文钱了,哎,这钱还真是不抗花啊!

沈若兰感慨了一下,随即心头一阵庆幸,幸好她已经想到接下来怎么赚钱了,不然,就她这花钱速度,早晚还得饿死!

做五香花生米的计划不得不暂时搁置了,通过今天早上去桃花村这段路,让她明白了她的体能暂时做不了繁重的体力劳动,五香花生米是靠量赚钱的,想挣钱一天咋也得做出百八十斤的花生米,就她目前的身体状况,让她拿百八十斤的东西都费劲,何况是把百八十斤的东西深加工了,还是先赚点儿巧钱儿,把身子养结实了再大干一场吧!

因为做五香花生米的计划搁置,她没有再买花生,剩下的一百多文钱也没花,离她下次赚钱还有十天的时间呢,谁知道这十天会有啥事儿发生,身边儿有点钱儿傍身还是好的,不然一旦有啥事儿,手头一个钱都没有或者钱不够,那得多着急啊!

…。

很快,回程的时间到了,满载而归的沈若兰又坐回到马车上,一起来的人也陆陆续续的回来了,身上的扁担和箩筐大多数都空了。

因为卖了钱,大家的心情都不错,特别是原先羡慕张二勇的那些人,看到他的羊没卖出去,一下子都莫名的振奋起来,说话的声音也格外的大,一路上有说有笑的回了桃花村,好像忙碌了一天,一点儿都不知道累似的!

人就是这样,常常喜欢用别人的不幸来衬托自己的幸运,尽管他们也是不幸的,但只要有人比他们更不性,他们就会在心理上产生出一种优越感来,这种心理,还真是贯通古今呢!

一路上,沈若兰佯装打瞌睡,没怎么说话,等到桃花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见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到站了,大家陆续的下了车,沈若兰也跟着爬了下来,她站在路边,望着黑漆漆的村路,心一下子提了起来。

这黑灯瞎火的,不会遇到坏人吧?

或者,不会有野兽乘夜跑村里来觅食吧?

她心里打着小鼓儿,不安极了。

不是她胆小,换做前世的她,就是让她在这个时间段上山转一圈她也不怕,前世的她可是一名英勇的人民警察,虽然只是个乡镇派出所的小民警,但她的身手还是很让歹徒害怕的,柔道、空手道、散打、样样都在行,走夜路或者打几个流氓根本不在话下。

可惜啊,今非昔比,现在的她,跟风吹就倒的林黛玉没啥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人家托生在了侯门官府,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闲暇时谈谈情说说爱,伤伤春悲悲秋;而她,托生在了狗窝里,从穿过来那天起,就得为自己的肚子奔波。

这大概就是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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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送到

十一月的荒郊野外,草木皆枯,一片萧瑟,月光下,远山和树林都变成了灰黑色,与天地融为一体,黑压压的,让人没由来的感到恐慌和害怕。

这种环境,让沈若兰情不自禁的想起早上坐车时那些人说的那些话,吓得她一边走一边不停的回头,左右张望,唯恐冷不丁从哪儿窜出条野狼或大熊瞎子啥的……

桃花村离靠山屯四五里地,两村之间是崎岖不平的山路,这条路白天走走还成,晚上走就有点儿困难了,一个不留神,路上的坑坑洼洼就能让你摔个大跟头,或者“咔嚓”一下直接崴了你的脚脖子。

沈若兰既要观察四周,时刻保持警惕,又要借着微弱的月光观察路况,防止自己摔倒或扭伤,这种情况下,体能的消耗比早上来时消耗的还要大,没走出一半儿呢,她就累得气喘吁吁,寸步难行了。

哎!这不争气的小体格儿啊!

她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一边捶着腿,一边吐槽着自己的体格,这段路,要是身体状况正常的人走,顶多也就是累点儿罢了,哪像她,走一半儿就累瘫了?

叹息几声后,她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调养身体当成目前的首要任务,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个好身体,想干啥都不成,只有身体好了,她才有力气去干更多的事儿,她的人生才能有转机,生活也才会有意义。

正斗志昂扬的想着,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沈若兰被吓了一跳,一些可怕的想法油然而生,吓得她头皮都有点儿麻了,她缓缓地转过身,心里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然而,当她回过头,看到张二勇的那一刹那,那颗悬着的心又放下了。

“艾玛,张大哥,是你呀,你可吓死我了!”

她拍着胸脯,心有余悸的埋怨着。

这黑灯瞎火、荒郊野岭的,走了数里路都一点儿动静没有,冷不丁传来脚步声,可不是把人给吓死了咋地。

张二勇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说:“对不住了沈姑娘,我是来送羊的,没想到会吓住你。”

“不怪你,是我自己胆子太小了。”沈若兰可没有乱发脾气,迁怒于人的坏毛病,该咋回事儿就是咋回事儿。

“哦,我走累了,想歇会儿,张大哥等我一会儿行吗?”

“行,那沈姑娘你歇着吧。”张二勇说着,牵了羊默默的往后站了站,立在一边等她。

还知道往后退几步,看来还挺知理的,若兰看张二勇的举动,默默的赞了他一句。

这个张二勇,除了穷点儿和不大爱说话,其余的方面都挺好,人品相貌不错,打猎的本事也强,在庄户人家,这样的男人不是挺好的吗?

真不知沈若梅寻死觅活的作的是啥?

“沈姑娘,这羊我刚才在家里喂过了,你回去不用再,咕噜咕噜……”

不合时宜的声音突然传来,打断了张二勇的话,在这寂静的野外分外响亮,张二勇急忙捂住了肚子,一脸的尴尬,然而肚子却不管主人脸上好不好看,咕噜咕噜的叫得更卖力了。

看来是饿了,想必这家伙收了她还的三文钱也没舍得给自己买点啥垫补垫补。

沈若兰从篮子(实际上是空间里)里拿出个大白馒头,起身走到张二勇面前,把馒头递过去,“张大哥还没吃饭吧,给,吃个馒头垫补垫补!”

“不用了!”

张二勇急忙摆手推辞:“我一会儿回家吃就成了,沈姑娘还是留着自己吃吧。”

对这个‘小沈姑娘’,张二勇多少知道点儿,知道她十个命苦的,从小跑了娘,爹又不管她,一个人苦兮兮的吃百家饭长大,对她来说,一个馒头应该是很金贵的东西吧,他可不好意思吃她的。

沈若兰哪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同情了,还只管可怜这省吃俭用的傻小子呢,她向前一步,把馒头塞进他的手里,说:“我们屯帮工干活儿的,按例东家都得供一顿饭吃,你帮我送羊,我供你吃一个馒头,就顶供你那顿饭了吧。”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而且沈若兰已经把馒头塞给他了,他再塞回去就显得矫情了。

张二勇只好接住了馒头,不好意思的说了声‘谢谢。’

沈若兰咪咪一笑:“不用谢我,张大哥今天帮了我不少忙,要谢也是我谢你啊。”

张二勇憨憨的一笑,低头吃馒头。

夜,静谧,空旷的荒野中,只有张二勇低低的咀嚼声,沈若兰捧着脸颊坐在石头上静等,闲得无聊,就开口道,“张大哥,进山真的像他们说的那么危险吗?”

早上车里那帮人说的话她可都记着呢,她一直对上山挺感兴趣的,要是真像他们说的那样的话,那她就把进山的念头彻底打消了罢。

张二勇咽下一口馒头,说:“没他们说的那么玄乎,但也不是没有危险,只看各人的运气和本事罢了。”

“那你在山里看见过什么凶险的野兽吗?比如老虎野狼啥的?”

“见过,我见过两只落单的野狼,还见过一只豹子,还见过一个熊崽子……”

提到打猎,张二勇的话多了起来,人也不像之前那么腼腆了,他侃侃而谈,说了一些凶猛动物的习性,又说了卧龙山那片儿地方安全,那片儿地方凶险,那些地方野兽多,那些地方草药多……

吃完馒头,沈若兰已经歇好了,两人起身向靠山屯儿出发。

考虑到沈若兰身子弱,张二勇故意放慢了脚步,两人一路走一路说,从上山打猎说到野羊的饲养方法,还没等沈若兰累呢,就不知不觉的走回了靠山屯。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男女搭配,干活儿不累吧,沈若兰如是想到。

进屯子时,已经是戌时,屯子里的村民们都已经睡了,庄户人家都有早睡得习惯,因为舍不得点灯,要知道,一户人家一年省下来的灯油钱,也是很可观的一笔呢。

两人悄悄地进了村,走到到沈若兰家,把野羊拴在了后园子的一颗大树下,后园子长满野草,野草长的比院墙都高,她家的后园子又紧挨着山,把羊养在这儿,根本不会有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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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章 凤命

“不行,坚决不行,兰丫又不是咱们闺女,凭啥让人家替咱闺女嫁?”

南院儿沈德宝家的炕头儿上,一家之主沈德宝刚听完他老婆的提议,嗷的一声炸了:“谁都知道咱们家跟老张家这门儿亲事是咱闺女不惜的要的,这会子把人家兰丫填进去,你让人家咋寻思咱们?不得让大伙儿戳咱们的脊梁骨吗?”

沈德宝这个人吧,算不上是什么好人,但也绝不是坏人,对沈若兰这个侄女儿,他一直呈忽视和无视的状态,沈若兰挨饿受冻、过得不好,他从来不闻不问,在他的眼中,兰丫如何那是老二的事,也事老二的责任,他这个当大爷的没责任也没义务去管。

再说,就算他想管也管不了,他就是一个种地的,一年到头打下的那点儿粮食个人家老婆孩子还不够吃呢,哪有余粮去管二房的孩子?要是那孩子是个小子也就罢了,毕竟是老沈家的人,从自己嘴里省点儿拉扯一把他也认了,偏那孩子是个丫头片子,丫头片子早晚儿是别人家的人,他犯不上搭上个人家的粮米去养活别人家的人。

处于这种想法,他一直不管沈若兰的死活,爷俩的关系也形同陌路,如今让他去算计一个他从不曾关心过和照顾过的侄女,他没那么大的脸。

于氏早就想到自家老爷们会是这个反应,不过她不怕,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他的脾气秉性她早摸得透透的了,自然知道该如何攻克他。

“你看你这个人啊,一说话就喊,不行就拉倒呗,吵吵啥啊?再说,我这么打算也不光是为了咱们梅儿,我这不也是为兰丫好吗?你寻思寻思,老二不正过,兰丫那孩子整天饥一顿饱一顿的,都饿成啥样了?咱们家穷,想帮衬孩子一把也帮衬不了,与其这么着,还不如让她嫁给老张家二小子,好歹不能让孩子挨饿不是?”

她好声好气的埋怨着,“再者,老二总不在家,兰丫一个闺女家住那背灯影子的地方,万一哪个光棍儿无赖惦记上她,弄出点儿啥磕碜事儿,咱们老沈家的脸还要不要了?你可还有一个闺女一个儿子没成家呢?”

于氏是个有心眼儿的,不会跟自家爷们硬着来,她知道自家男人在意什么,怕什么,绵绵软软的几句话,就把他原来的坚定给动摇了。

“那也不行,人家老二还活着呢,人家的闺女凭啥咱替人家做主啊。”沈德宝闷声闷气说了一句,但语气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坚定了。

看出爷们的松动,于氏笑了:“咱们虽不是兰丫的爹娘,也不好替她做主,但不是还有娘吗,那是兰丫的亲奶奶,总能替老二做主吧。”

“老太太才不会答应呢。”

沈德宝很了解自己的老娘,除了三弟和钱,老娘啥都不在乎,更不可能掺和他们两家的破事儿了。

“你放心,老太太会答应的。”于氏对此信心满满。

为啥?

因为打从分家到现在,他们大房可是一直规规矩矩的当老太太的孝子贤孙了,每年五百斤的养老粮食一斤都不少得给她送过去。

当然,这都是她那榆木疙瘩的男人坚持的,她有两个儿子,将来也是做婆婆的人,也不好拦得太过,免得将来的媳妇有话说,所以,尽管心疼的要命,还是咬牙着挺着了。

反过来看看老二,该他给老太太的养老钱他一文都没给过,老太太领着老三去要过几回,那不是人的玩意儿干脆躲出去了。

一样的儿子,凭啥就他们家干往出拿粮食,另一个就一毛不拔啊?她这心都不平衡多少年了,这回她算是寻思好了,要是老太太不肯帮忙,那她往后也不交养老粮食了,一个粒儿都不交,反正有老二在那比着呢,她也不怕别人背后说三道四。

到时候她就直接跟老太太谈,看她敢不敢不帮!

心儿是这么想的,但嘴上却是另一番说辞:“你还记不记得当年那个游方和尚给咱娘算命了,说娘有一个孙女是凤命,能当娘娘呢,娘就只有梅儿和兰丫俩孙女,兰丫你也知道,瘦得跟个干巴猴子似的,整天蔫头耷拉脑,就她那样的找个家境殷实的泥腿子都费劲,哪个王爷皇子的能看上她?除非瞎了。”

“咱们家梅儿就不一样了,长得俊俏,性格又活泼讨喜,说不定将来能有大造化呢,要是真应了他的话,咱们一家子不都妥了吗?到时候成了皇亲国戚,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咱家福村和金存也能跟着大富大贵了可要是让她嫁给老张家二小子,梅儿这辈子也就是个村妇了,还能有啥指望啊?”

游方和尚?

凤命?

趴在门外偷听的沈若梅怔住了,这可是她一回听说。

原来,她还有这么了不起的命格呢,娘娘啊!

沈若梅心中大喜,她就说嘛,凭她的长相身段,做个有钱人家的夫人少奶奶的绝对没问题,没想到居然不止是夫人少奶奶,她是娘娘命啊!

那……丁公子就是个小小的棺材铺少掌柜,是不是也配不上她呢?

正纠结着呢,她爹的声音又飘出来:“游方和尚的话你也信?那都是江湖骗子,就骗你这样的无知村妇呢?”

“哎呦,那可不一定,当年他给咱们屯子那几个人算的可都应上了,不信你去问问顺子娘,当年那和尚说顺子十七岁娶妻生子,你看不正好应上了嘛,我觉得咱们梅儿说不定也能应上呢。”于氏反驳。

沈德宝拿起烟袋锅子,不以为然的说:“就算算得准又能咋样,和尚说的是娘的孙女,也没单指咱们梅儿,老三还没成亲生子呢,说不定是应在老三家的闺女身上呢。”

“得了吧,就老三长那猴头八相的德行,能生出啥好看的闺女来。”

一提到小叔子,于氏是满肚子的怨气,她这个小叔子从小就是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手儿,你说你一个乡下人,好好种地过日子不行吗?非得嘚嘚瑟瑟的去读书,说什么要考状元,当大官,结果八岁启蒙到考到现在,连个秀才都没考中呢,真是羞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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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章 殷勤

老太太也是的,一味的宠着小叔子,他说念书就供他去念书,分家时更是把好地和老房子都留给他了,自己家每年给她的养老粮食,也都让她拿去填小叔子那个无底洞去了。

其实小叔子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料,之所以坚持读书,无非是想躲避繁重的田间劳作罢了,可惜老太太看不清这点,还梦想着有朝一日小叔子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她也跟着做诰命夫人呢!

真是笑死人了!

沈德宝对这个三弟也是一百个不满意,听到他老婆埋汰他,他也没反驳,只是嘀咕说:“这话咱在家说说行,你可千万别让娘听到了,当心她跟你闹。”

“知道了,我又不疯不傻的,哪敢说你娘的心尖子啊,我还要不要命了?”于氏答应着,心里暗暗高兴。

爷们虽然到最后也没同意兰丫替她的梅儿出嫁,但语气已经不像刚开始时那么激烈了,她再加把劲儿,多吹吹耳边风,他一定能同意

……

这边,沈若兰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家给算计上了,送走了张二勇后,拿几个地瓜喂了羊,自己又吃了一个肉包子,就洗洗睡了。

许是白天走路过多得缘故,这一觉她睡得很香,一直睡到日出三竿才起来。

穿好衣服后,她在院子里做了一套广播体操,直做到身上出了一层薄汗才停下来。

这算是她锻炼身体的开始吧,都说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身子也要一点儿一点儿的养,她的身子太弱,不适合开始就做剧烈的运动,做广播体操刚刚好,她都想好了,等她身子再强点儿,就做瑜伽、之后打太极、练柔道,循序渐进的锻炼,一个冬天,咋也把身子锻炼好了。

锻炼完去洗漱时,发现家里的水缸没水了,她拎起水桶去打水,路过大爷家时,看见大娘正站在院子外喂猪呢。

记忆中,大娘从来不跟她说话,她主动跟人家说人家也带搭不惜理儿的,就算偶尔跟她说一两句话,也没个好气儿,后来沈若兰就学乖了,每次见到大娘,就低下头装没看着。

这次,她正要像往常一样低头装没看见,没成想大娘竟一反常态的跟她打起招呼来:“兰丫,打水啊!”

“嗯!”

沈若兰答应了一声,有点儿诧异。

今天这是怎么了?往常就是走碰面都不搭理她,今儿居然上赶着跟她说话了?太阳今儿是打西边出来了吗?

没等她研究明白怎么回事儿,大娘已经扭过头,冲着屋里喊起来:“福存,福存啊,你出来帮你兰妹挑几担水去,她一个姑娘家,哪有力气打水……”

“来了!”

大堂哥沈福存从屋里走出来,脸色不大好看,他对沈若兰这个堂妹实在没什么好感,整天蔫头耷拉脑的,见人也没个话,也怪他娘多管闲事,各人家的活儿都干不完呢,管人家那些哩根楞儿干啥?

不过,当着外人的面,他咋也得给他娘面子,从院子墙角那操起扁担,黑着脸走了出去。

“哎,水桶,你再拿一个水桶啊,难不成搁扁担挑一桶水啊!”

大娘叫住他,又回头喊了一声:“巧莲,送一只水桶出来,福存要给兰丫挑水。”

“哎,来了!”

堂屋门开,大堂嫂李巧莲挺着大肚子慢悠悠的走出来,给自家男人递水桶的时候,还不忘狠狠的瞪沈若兰一眼。

李巧莲也不满意婆婆指使她老爷们干活,要是自家的活儿也就算了,谁让她男人是长子呢?可是指使她男人帮这个酒鬼破鞋的闺女,她就不乐意了。

有这样的亲戚多丢脸啊,躲来来不及呢,居然上赶子帮她干活儿,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么?

但这话她不敢跟婆婆说,只能往沈若兰身上撒气。

沈若兰无辜的翻了个白眼儿,你瞪我干啥啊,又不是我也让你家男人帮我打水的,是你婆婆上赶子主动的好不好?有能耐谁指使你家老爷们你跟谁横去啊?跟我瞪眼算什么能耐?

沈福存没看见俩女人之间的小动作,接过桶大踏步的往井边去了,等沈若兰气喘吁吁的追到井边儿时,他已经打满一桶了。

看着溜边儿溜沿儿的一桶水,沈若兰心里那个羡慕啊,她啥时候能有人家这么大的力气就好了,啥时候打一桶水气不喘,心不跳就完美了!

打满了两桶水,沈福存担起水,一声不吭的往回走,这下子沈若兰勉强算是跟上了,到家的时候,她还快跑几步抢在前面,把栅栏门打开,让大堂哥进去了。

沈福存把水倒进水缸,沈若兰以为倒完就完事儿了呢,没想到他又担起两只空桶走了出去。

这是……接着帮她打满的节奏?

沈若兰心里画魂儿了?

无故献殷勤,非奸即盗,大娘一家子这是要干啥呢?

百思不得其解间,沈福存又来回几趟,把她的水缸给打满了。

他把沈若兰的桶随手放在厨房,“行了,没事儿我回去了。”

“等等,福存哥。”

沈若兰下意识的叫道。

等沈福存不耐烦的问她:“还有啥事?”她语塞了。

原本出于习惯,在人家帮了她之后,想给人家点儿东西表示表示心意,只是她空间里的东西能往出拿吗?万一大娘追问起那些东西的来源咋办?她可不能给自己留下后患,徒惹麻烦。

“哈哈,没事儿,我本来想给嫂子拿一把炒倭瓜籽儿,哈哈,我忘了倭瓜籽儿昨儿让我吃光了,那什么,等明天我再炖倭瓜时攒点儿,等攒够了炒了给我嫂子送去。”

这话沈若兰说得磕磕巴巴的,她自己听着都觉得没脸,还不如不说呢,就像她光拿嘴忽悠人似的。

“不用,就这么点儿事儿不算啥。”

沈福存一听她叫住自己是因为这个,就头也不回的往外走,可走到栅栏门时还是停了停,对着还傻站在院子里的堂妹说:“你家就这点儿柴火啊?这点儿玩意儿还不够一个月烧呢,下午我给你送过来点儿吧。”

说最后一句的时候,他已经迈开大步往自己家去了,沈若兰虽然还是怀疑他大娘献殷勤的动机,但对堂哥的表现还是有点儿小感动的,赶明儿倭瓜吃完了,说啥也得炒点儿倭瓜籽儿给大堂哥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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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胡美娇

吃过早饭,沈若兰插好门,关好窗,开始刷锅、添水、点火、刷澡盆,准备痛痛快快的洗个澡。

这具小身子已经几个月没洗了,都已经长皴了,黑色的皴跟盔甲似的贴在身上,恶心巴拉的还刺挠,还有她的头发,不知是太久没洗还是发质不好,居然缠在了一起打成了结,顶在脑袋上跟个鸟窝似的,看来今个势必得‘大洗一场’了。

灶膛里的火点着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响动后,火光亮起来,沈若兰又往里面添了几把柴火,火越烧越旺,不大一会儿,大锅的周围就冒出了袅袅的白色水雾。

水开后,她掀开锅盖,一瓢一瓢的把锅里的开水舀进盆子里,再把盆里的水倒进浴桶中,一盆接一盆的倒,约莫着差不多了,又兑了些凉水,调好温度,三下五除二脱掉了身上那身儿露了棉絮的破袄子,迫不及待的坐在了浴桶中。

“哦——”

一坐进去,她舒服得深吸了口气,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这热乎乎,软绵绵的感觉实在太好了,就像凭空飘起来了似的,舒服得让人都忘乎所以了。

飘了一会儿,她坐直身子开始搓澡。

这个时代没有现代洗澡常用的澡巾,洗澡时使的都是丝瓜瓤子,那干巴巴的玩意儿刮擦在身上,刺啦刺啦的作响,让人不禁想起过年时乡下杀猪刮猪肉皮的声音。

左搓搓、右搓搓、上搓搓、下搓搓,一通狂洗后,她身上的肉皮子都搓红了,差点搓掉一层皮来,可是还觉得洗的不尽兴。

但是,她不能再洗下去了,因为桶里的水里面沉淀着厚厚的一堆泥踽踽,埋汰得都能下二亩地了,水成了这样,自然没法再洗了,她意犹未尽的爬出去擦干身子,将衣服一件一件穿了上去。

这边刚收拾妥当,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尖细的叫声:“兰丫,兰丫,我来了。”

声音熟悉,只是她忘了是谁了。

收好浴桶开门,只见门口站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她十一二岁的年纪,细眉细眼,脸蛋儿白嫩,不像村里的姑娘似的脸上带红血丝,头上梳着一对儿小巧的丫环髻,穿一件红底兰花的棉布碎花袄,下面是一条只打了一个小补丁的粉色的棉裤,这一身行头,足够在村里那帮补丁摞补丁的姑娘中鹤立鸡群了。

沈若兰对着那张好看的笑脸略想了一下。

哦,想起来了,这姑娘叫胡美娇,好像还是自己的闺蜜呢。

“美娇,你来了!”她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

胡美娇没看出她的疏离,见到她倒是很高兴:“兰丫,我看见你家烟囱冒烟就知道你病好了,谢天谢地,你总算是好了,你再不好,我家攒的那堆衣裳我娘就得叫我洗了。”

沈若兰挑了挑眉,这是啥意思?她还要给这个胡美娇家洗衣服?

为啥?

她垂下眸子,在记忆中翻找了和胡美娇的种种过往,等在抬眼时,眼里一闪而过的是讥讽。

自己穿越过来的这个沈若兰是个什么体质啊,爹不疼娘不要不说,连交个朋友都是利用她,瞧不起她的蛇蝎美人。

记忆中,这个胡美娇跟她娘是五年前从镇上搬来靠山屯的,据说她娘尤氏从前在镇上一个大户人家做小,后来那大户死了,正妻不容她们,将她娘和她赶出来。

她们娘俩没出落脚,辗转流落到靠山屯,最后在靠山屯扎了根,她娘尤氏是个好吃懒做的,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又惯会哄男人,所以从不下地干活儿,就靠跟男人睡觉为生。

这样的下三滥人家,女儿自然也好不到哪去,屯里人的人都不让自家的孩子跟小狐狸精玩儿,胡美娇没办法,才找上没爹没娘也没人搭理的沈若兰,表面上看是跟沈若兰做朋友,实际上却从没看得起她。

她跟沈若兰好,一来是利用沈若兰这个傻丫头给她们母女俩白白的干活儿,二来是为了在她面前炫耀自己的好吃的、好玩的,通过傻姑娘羡慕的眼神来满足她自己的虚荣心和自豪感。

她们娘俩的衣裳、被子都是沈若兰给洗的,家里的差不多的活计也是沈若兰那个傻丫头去干的扫,有时候她还拖着虚弱的身子帮她们家搂柴火、打猪草,只要是那娘俩让她干的,她全部都照做。

那娘俩都是一肚子鬼心眼子的,利用起沈若兰这傻丫头来也很有一套,她们偶尔施点儿小恩小惠给她,比如给她点儿吃的、穿的,(都她们娘俩不惜的要的),再不时的说几句贴心话,表示一下对她的关心,就把那没人疼没人爱的傻丫头感动得涕泪交流,掏心掏肺了,自以为找到了温暖和依靠,自然是人家让她干啥她就干啥了。

其实也不怪沈若兰傻,她从小就是一个人,没人教她啥样人好啥样人坏,因为她爹娘的缘故,村子里的丫头们也都不愿意跟她玩儿,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生活这么多年,乍然有人跟她说贴心话,有人跟她玩儿,她自然是受宠若惊,感激涕零,巴心巴肝的对人家好了。

所以,就算知道胡美娇母女俩名声不好,还总让她为她们干活儿,但为了回报人家给她那点儿可怜的温暖,她还是心甘情愿的为她们干活,并实心实意的对那娘俩好。

了解到这一切,沈若兰的脸色一下子不好了,语气也更淡漠了,“洗衣裳啊,我身子刚好,现在怕是有心无力,暂时帮不了你了。”

她很想告诉这个胡美娇,往后她也不可能给她们娘俩洗衣裳了,但一下子和原来最好的朋友撕破脸,很可能回引起别人的怀疑,毕竟自己的芯子换了,即使性格改变,也不能立马追击就变,得循序渐进才行!

胡美娇没想到沈若兰会拒绝她,因为她从来就没拒绝了她,所以乍听到沈若兰的话,立刻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兰丫,你……你……”你咋拒绝了呢?你不是一向让干啥就干啥,即便是累死也不会拒绝的吗?

“美娇不怕你笑话,就因为我这身子这几天不好,我爹的衣裳我都没给洗呢,不信你瞧瞧,我爹那些衣裳都有臭味儿了。”

沈若兰打定主意要恶心恶心胡美娇,回身上炕把他爹那堆散发着汗臭和脚丫子臭味儿的衣裤拿过来,塞到胡美娇怀里,“这可是我亲爹的衣裳,你说我这当闺女的让个人爹穿成这样出去,会不会被别人耻笑?要不,美娇你帮我洗得了,反正你自己家的衣裳也得洗,就手把我爹这几件也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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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章 兰丫变了

汗味儿和臭脚丫子味儿参杂在一起,奇臭无比的味道直冲到胡美娇的鼻子里,恶心得她差点儿把隔夜饭吐出来。

她想都没想的把满怀的破烂儿丢在地上,嫌弃的退后了好几步,满脸不悦的说:“兰丫,你这是干啥?你爹这些衣裳不是一直都这样吗?咋好端端的突然想起洗他的衣裳了?”

从她认识兰丫爹那天起,就知道兰丫爹不仅是个酒鬼,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邋遢货,身上的衣裳通常一穿就是一季,换季了脱下随手往那一丢就拉到了,从不知让他闺女帮他洗洗,他的衣裳从来没洗过,每件都脏得辨不出颜色来,还臭烘烘的,那味道,简直了,顶风都能传出二里地去,而他自己却全不在意,衣裳脏算啥,只要有酒喝,就是让他光腚出去跑两圈他都乐意。

兰丫也是个木讷的,他爹没让她洗,她就不知道主动帮她爹洗洗,几年来一直都是这样。所以,胡美娇也想当然的理解为兰丫爹的衣裳不用洗,现在兰丫把她爹的衣裳塞给她要她洗,存粹是故意找茬。

“美娇,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你都知道帮你娘洗衣裳,我咋就不能帮我爹洗呢?”沈若兰振振有词,“其实,前几天我病着的时候,就仔细想过了,我爹他之所以天天喝酒耍钱不管我,大概是我不够孝顺吧,要是我好好关心他,照顾他,他指定不能像现在这样对我,所以我决定了,往后一定好好孝敬我爹,做个听话懂事的乖女儿。”

她说着,还抿着嘴使劲的点点头,一副下定决心的模样。

胡美娇愣住了,这人是咋了,咋病一场就跟从前不一样了呢?不会是发烧烧糊涂了吧。

“美娇啊,咱们是好朋友,我以前也总帮你家洗衣裳,要不,你就帮我把我爹的衣裳洗了吧。”沈若兰一边儿说着,一边儿把地上那堆臭烘烘的衣裤鞋袜捡起来,作势又要往她的怀里塞,吓得胡美娇又往后退了两步,就怕沈若兰在把那堆恶心的东西再塞进她的怀里。

“呃,兰丫,不是我不帮你,我家的脏衣裳也攒了挺多的,我怕是没工夫帮你了,反正你爹的衣裳又不等着穿,你就等身子养好了自己洗吧,哦,我想起来了,我家的猪还没喂呢,我先回去了……”

胡美娇说完,着急忙荒的跑了,喊都喊不住。

“呵呵!”

沈若兰笑了几声,顺手关门。

小样儿,跟我斗,你还嫩着呢,我可不是原来那个靠劳动力换取友谊和温暖的傻丫头了!

胡美娇一溜小跑的跑回家,她娘尤氏正哼着小曲坐在炕头儿绣肚兜呢。

尤氏今年二十七岁,是个眉眼精致,皮肤白皙的美人儿,她穿着一身半旧的红色棉布衣裙,秀发绾成了城里太太们常梳的追云髻,髻上插了一根鎏金的簪子和一朵不值钱的大红绢花。

这身打扮在城里算不得什么,甚至还会让人觉得有点儿土气,但在靠山屯这个灰扑扑的地方,像她这种装扮时髦,加上她那点姿色,以及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的女人味儿,对靠山屯的老少爷们来说,这个尤氏就不亚于仙女下凡了。

可以不夸张的说,尤氏绝对是靠山屯所有男人春梦的女猪脚。

而且,尤氏的声音也很有特点,不像屯子里的女人说话那样又粗又硬,显得很不温柔,她在说话的时候,声音总会向上扬一杨,而且声音又软又绵,像拿了羽毛再给人的耳朵挠痒痒似的,害得男人们心都跟着痒痒了……

这会儿,这个害的男人心痒痒的女人已经停下活计,看着女儿一副见了鬼的神色,没好气的瞪着她道:“又跑哪野去了,挺大个姑娘不好好呆在家里干活儿,遥哪的骚了啥?一上午了猪也不喂,衣裳也不洗,你是等着老娘来伺候你吗?”

胡美娇被她娘骂惯了,也不以为意,遂把去沈若兰家的事儿跟尤氏说了一遍,末了,还犹犹兮兮的说:“娘,我咋感觉兰丫跟以前不一样了呢?说话出事儿啥的都不一样了,就连看人儿的眼神儿都不一样了,就跟换了个人儿似的,不会是中邪了吧”

尤氏略想了一下,不屑的撇撇嘴,“屁,啥中邪,那是那寒碜玩意儿根咱们赌气呢。”

“赌气?娘是说她在跟我赌气吗?”

尤氏轻哼:“可不是咋滴,前几天她不是差点儿病死吗?,肯定是看咱们都不理会她,那死丫头心里生气了,所以故意说那些不着调的话,那是跟你怄气呢。”

“哎呀,她要是跟我赌气,那不就不能帮咱们干活儿了吗?”

胡美娇着急了,她最在意的不是沈若兰跟不跟他生气,而是沈若兰能不能继续给她当苦力干活儿,要是沈若兰不再给她当苦力,家里的活儿就全得落在她身上,她娘整天妖妖俏俏的锹镐不拿,家里啥活儿都指着自己干呢,好容易找到沈若兰这么个傻丫头当免费使唤的奴才,要是这她撂挑子了,可上哪再去找这么个傻子去啊。

“娘啊,你说我用不用跟她解释解释,哄哄她啥的。”

胡美娇犹豫着,想哄,又放不下身段儿,因为一直以来两人的相处方式都是她高高在上,兰丫俯首帖耳的,她都习惯这种相处模式了,这会子让高高在上的她去给兰丫那么个低贱寒碜的东西说好话,她放不下身段啊!

可是不哄,那一大摊子活儿谁给她干呢?

正犹豫着,尤氏发话了:“不用哄她,臭不要脸的!”

她可不怕那个兰丫造反,就她那种爹不疼娘不要的破落户,屯子里都没人搭理的货,她们娘俩能搭理搭理她就算给她脸了,没想到她还敢调猴调腚的跟她们赌气,真以为以为个人是点啥呢。

所以,先不去搭理她,等过几天她没吃的了,一准厚着脸皮贴上来,到时候,看她怎么收拾那个贱皮子!

胡美娇可不那么想,不快点儿把兰丫哄好了,家里这一大摊子的活儿不都得是她的吗?那得挨多少累啊?

不行,不能听娘的,得找个机会快点儿把那个死丫头哄好,好接着白使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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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章 别在这膈应人了【首推求收】

午饭后,沈若兰刷了碗筷儿,拿着菜刀到前园子割草。

早上喂羊时,她意外发现这羊爱吃园子里的野草,这可把沈若兰给乐坏了,原来还打算这两天到镇上买点儿胡萝卜和白菜留着喂它呢,这下可好,省下了,前后园子的野草加起来足够这羊吃一冬了,现在她只需每天割几把草放它前面,再给它饮点水就成,简直太好养活了!

初冬的野草已经发黄,但还是有些水分在里头,割起来发艮,不像嫩草那么好断,也不像枯草那么容易折,得使点劲儿才能割下来。正猫着腰牟足劲割呢,胡美娇来了。

看到沈若兰正奋力的挥刀割草,胡美娇一张俏脸阴云密布起来。

看看,她哪是病得没力气了,这不还有力气割草吗,既然有力气割草,为啥没力气给她洗衣裳?如此看来,竟真是像她娘说的似的,这死丫头不是病未好,而是在跟她怄气呢。

这个臭不要脸的,她也配赌气吗?全屯子人都没人搭理她,就她好心好意的跟她玩儿,给她吃的,没成想她倒拿上乔了,等着吧……

胡美娇暗暗磨牙,等她长大了,嫁个有钱的男人当上夫人,回头一定好好收拾这个寒碜货!

沈若兰正割草呢,忽然感觉身后有人盯着她,回头一瞧,一下子看到了面色阴郁的胡美娇。

不过,在她回过头的一刹那,胡美娇脸上的阴郁一闪而逝,取而代之的便是无尽的担忧。

“兰丫,你身子不是还没好吗?咋还出来割草了呢?”

她说着,上前接过沈若兰手里的菜刀和枯草,随手放在墙头上,嘴里还温柔的埋怨着:“你呀,就是不会照顾自己,生病了就该多休息,多喝水,快别干了,回屋躺着去吧。”

沈若兰打了个冷战,艾玛,这也太肉麻了。

“美娇啊,你咋又来了呢?你不是还得喂猪洗衣裳吗?我没事儿,你快点儿回去忙你的吧,不然你娘又该骂你了。”

胡美娇幽怨的瞥了她一眼:“看你说的,好像我娘多不近人情似的,她知道咱俩最好,你病了,我歘空来瞧瞧还不是应该的啊,再说了,我不来看看你,这心一直惦记着也放不下,根本干不进去活儿啊!”

沈若兰抖了一下,觉得自己要是脱了衣裳的话,鸡皮疙瘩肯定能掉一地了,天啊,这也太麻应人了,至于吗?为了让自己给她当牛做马,这么小年纪的丫头就如此工于心计了,这样的人要是进宫的话,肯定是个宫斗高手啊!

自己惹不起,还是敬而远之吧。

“你也看着我了,现在放心了吧,快回去干活儿吧,我得回屋睡午觉去了,哎呦,你是不知道啊,这场病害得我元气大伤,割这么一小把草就累得头昏眼花的,不行,我得睡一觉好好歇歇,万一再病了麻烦可就大了。”

沈若兰拿起墙头上那把草和刀,转身向屋里走去,这是希望胡美娇赶紧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膈应人了。

然而,她到底低估胡美娇想要继续奴役她的决心了,看看沈若兰带搭不惜理儿的,她没有退缩,而是很善解人意的说:“那你先睡吧,好好休息休息,我待会儿再来看你。”

沈若兰怎么可能答应,她巴不得这辈子都别再见到这个心机婊呢,“不用了,我这病得静养,你还是别来了,来了我也没精力陪你。”

她语气淡淡的,一点儿都没表现出受到好朋友关怀的感激,甚至还有几分疏离。

胡美娇僵住了,对沈若兰的变化真是又气又恨又无奈,她定了定神,才缓缓的说:“兰丫,你是不是因为你病的这几天我没过来照顾你你生气了?其实,我真的不知道你病了,这几天家里事儿多,我都没顾得上过来找你,等忙活完了来找你时,你已经好了,你说这事儿整的,哎!哎?你、你干啥啊?”

这咋说着说着话,人就进屋了,还把她给关门外头了,没礼貌啊。

“我太累了,要睡了,你回去吧。”沈若兰闷闷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

“可是,我的话还没说完呢,兰丫,你开门啊……”

然而,无论她说什么,沈若兰都不在搭理了,胡美娇心里这个恨啊,恨不能一脚踹进去把她薅起来,揪到她们家干活儿去。

沈若兰是真心想睡个午觉,上午又是洗澡又是洗头的,光来回舀水倒水就把她累散架子了,美美的睡上一觉,对补充体能肯定是有好处滴。

胡美娇站在窗外,但里头听到窸窸窣窣的铺被声,脱衣服声,知道人家是真的要睡了,只好带着满心的不甘,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沈家正房

于氏笑容满面地从屋里走出来,快走到门口儿的时候,扭头对屋里喊道:“娘,等会儿晚上让梅儿过来亲自给您道谢。”

“不用了!”干巴巴的声音从屋里飘出,带着几分怒气和嫌恶。

于氏的好心情一点儿都没被这声音影响到,她依旧是呵呵的,扭搭着粗腰回去了。

屋里,沈老太太刘氏气咻咻的坐在炕头儿上,听到关门的声音,对着窗外狠狠地啐了一口,“呸,天打雷劈的老**,老天有眼,早晚也让你尝尝被个人家媳妇逼迫的滋味儿!”

老三沈德贵阴着脸从里屋走出来,刚才大嫂来的时候他刻意躲屋里去了,在他的意识里,他是读书人,不能和大嫂这种目不识丁的村妇打交道,太丢身份了。

所以,即便是不认可老娘和大嫂之间的谈话内容,他也依旧忍到大嫂离开才出现。

“娘,你咋能答应大嫂的要求呢,这也太荒唐了。”他一开口就是埋怨。

刘氏一看见小儿子,眼里的阴骘一下子无影无踪了,这个小儿子就是她的心头肉,眼珠子,也是她未来的指望和一切。

她慈爱的看着沈德贵,像一个真正无助的老太太似的,抱怨说:“那你说我能咋整?老大媳妇可说了,要是我不答应帮她,往后她也学老二,不给我交养老粮米了,那可是一年五百斤粮食啊,我能不答应吗?”

“她敢?”

沈德贵厉声道:“她要是真敢那么做,娘你就去县衙告她,就告她忤逆不孝,不赡养老人,到时候知县老爷不收拾死她都算她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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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章 小叔的打算【首推求收藏】

刘氏赌气冒烟的说:“要是真能告倒她,你以为我能惯着她啊?我就怕告完了官府不去抓她,倒把你大哥抓去问罪,再说,我也不想跟你那俩侄儿弄僵了,那毕竟是我亲孙子,想想还是顺了他们的意思吧,反正兰丫那死丫头片子留着也没啥用,就把她给老张家得了。”

“那怎么行?兰丫是娘的孙女,终身大事得娘说了算。”

沈德贵很生气,激动的连他平日最在意的读书人的斯文做派都顾不上了,“于氏那死老娘们算哪根葱?凭啥算计咱们老沈家姑娘?待会儿我非得找里正和族长好好说的说的去,让里正和族长狠狠的收拾收拾她,看她还敢不敢使坏心眼子了。”

沈德贵之所以这么生气,不是因为兰丫被人算计,也不是他老娘被于氏威胁,而是因为于氏的行为严重的侵犯了他的利益。

在沈德贵的眼中,二哥欠了老娘那八年的养老银子就是欠了他的,老娘归他养老,老娘的东西自然也就是他的了,老二没钱,也没有值钱的物件能抵钱的,家里也就兰丫那毛丫头能换点钱了。

虽然那丫头长的干巴巴的,性子也呆滞木讷,但不管咋说是个女的,大价钱是卖不到,但要是卖给那些娶不上媳妇的老光棍,或者卖给有残疾的呆子傻子啥的,起码也能卖个二两三两的。

这二三两银子虽抵不上八年的养老钱,但好歹也是个补偿不是?他要是能有这二三两银子,就能去县城的醉花阴跟花魁娘子红棉姑娘睡上一宿,那可是他目前最大的愿望,想的他肾都疼了,可要是遂了于氏那死老娘们的心思,他的愿望不就落空了吗?

所以,绝不能答应!

刘氏见儿子动怒了,劝和说:“德贵啊,依娘看就别找里正和族长了,要是闹得人尽皆知,你大哥和你那俩侄儿还咋做人呢?”

“娘,你咋到现在还惦记他们呢,于氏逼你的时候他们咋不知道惦记惦记你呢?我就不信了,这么大的事儿于氏敢一个人做主不跟我大哥商量,要我说,他们一家子肯定都知道了,还由着于氏来压着你,就他们这些不悌不孝的玩意儿,就应该拉去跪祠堂,还考虑他们的颜面呢,美死他们了呢。”

沈德贵唾液横飞,不遗余力的给大房上着眼药,“娘啊,不是我说你,你再这样软弱下去,早晚让于氏给骑头上拉屎了。”

老沈太太就是个没脑子的货,沈德贵几句话,就轻而易举的把她的火儿给拱起来了。原来她还有几分理智,想息事宁人,跟大儿子大孙子们好好相处,这会子让她小儿子一挑唆,满脑子想的就是儿子孙子不孝,儿媳妇上门儿欺负她的委屈了。

“她敢?”

老太太炸毛了,仿佛于氏已经真那么做了似的,她立立着眼睛狠叨叨的说:“那个老骚逼要是敢骑我头上拉屎,我就让老大休了她,不,我让族长把她沉塘了,你等着,我这就过去告诉她去,这事儿不成,我不答应了,看她能咋地?”

说完,手脚利落的下地,穿鞋,就真的要去找于氏算账去。

她可不是能受得了委屈的性子,刚才对于氏的委曲求全已经是她的底线了,沈德贵的一句‘早晚让于氏给骑头上拉屎了’,成了点燃她怒火的导火索,她满腔怒气,就想立马跟于氏干一仗去。

沈德贵哪能让她这么去啊,他一把拉住她,叫道:“哎呦我的娘啊,你咋说风就是雨呢,刚才您当着于氏的面都同意了,这会子再去反悔去,我大哥他们用脚丫子想都能想出是我的主意,我不就把他们给得罪了吗?”

他可不能让大哥那头记恨他,不管咋说,大哥是个讲诚信的,一年给老娘的五百斤粮食一斤都不少的交到他手里,平时老娘也总偷摸的管大哥要钱,虽然大哥给的不多,但一年下来,二三百文总是有的,老娘向着自己,在大哥那卡叱来的钱多半都给他花了,大哥虽然知道,但也一直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这会子要是知道他挑唆了老娘,坏他们的大事儿,万一大哥恼了,要求老娘跟他们大房过,他可就啥也没有了。

他们这边的风俗,老人都是跟长子过活的,就只他们家是个例外,一来是老太太疼他,愿意跟他过,二来就是大哥宽厚,不计较这些,要是大哥恼了,计较起来,把老娘弄大房去,那谁来养活他啊?

所以,得不偿失的事儿他不做,这事儿得从长计议。

刘氏被儿子拉住了,一时也没了主意,“那,那咋整啊。”

沈德贵捏着下巴寻思了一会儿,说,“事到如今,就只能从老张家那边儿下手解决了……”

……

未时末,沈若兰睡饱醒来了,她躺在炕上,望着窗纸上的浅淡的日光,忽然觉得这样活着也挺好的。

不用朝九晚五的上下班,不用揣摩领导的心思,看领导脸色,不用为了在社会上立足勾心斗角,忙碌奔波……

现在,她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她可以随时睡觉,爱睡多久就睡多久,一直睡到自然醒也没人管得着她,她能每天吃到纯天然无农药的纯绿色食物,呼吸到没有一点儿化学污染的空气,没有社会竞争,没有工作压力,没有养家糊口的负担,简直太美好不过了……

就算是眼下的生活窘迫点儿,那也是暂时的,她有能力,也有把握,很快就能让自己过上丰衣足食,幸福快乐的生活!

懒够了,她起床到后园子去喂羊,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忽然看见大门旁边儿的柴火堆高了许多。

原来那座矮趴趴的柴火堆上,多出了几十捆苞米杆子,码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的,使这个柴火堆终于像个柴火垛了。

这一定是大堂哥干的。

沈若兰心里微微叹息,要是大堂哥和大娘不是为了某种目的,而是单纯的为了帮她而做的,她现在得多窝心,多感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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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个算是昨晚给的加更,今晚还有一更,要是今晚的收藏能达到八十的话,还会有三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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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章 爷家【加更】

之后的几天,沈若兰简直被沈大娘春天般的温暖包围了,大堂哥每天铁打不动的给她担水,大娘每次见到她都赶着嘘寒问暖的,甚至有一天还约她去他们家吃饭,这可把沈若兰给惊到了。

要知道,在原主十三年的记忆中,大娘家的饭碗她还没端过呢。

有异必有妖!

大娘如此反常,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沈若兰本着按兵不动,静观其变的原则,委婉的拒绝了大娘的邀请。

她还病着呢,就不去给大爷大娘添麻烦了,万一把病气过给他们就不好了。

然而,大娘却铁了心的要请她吃饭,声称就是知道她还病着呢,所以给她做了点儿好吃的补补身子。

盛情难却之下,她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大爷家就住在沈若兰家的南边,跟沈若兰家只隔了一条小道,几步道的功夫就到了。

就算离得这么近,从前的沈若兰还是一次都没去过大爷家,对大爷家的了解也仅限于他们家那四间土坯房比自家的茅草房气派,举架也比自家房子高而已。

等她进了大爷家的院子,才发现大爷家跟自家的区别不仅在于房子,人家的院子也收拾得干净利索,院面铺得平平整整的,从屋门口道外面的栅栏门,还砌了一条石子儿路,一看就是正经过日子人家。

“哎呀,兰丫来了,快进屋快进屋。”

大娘听到外面的动静,风风火火的迎了出来,她脸上堆着笑,看见沈若兰跟看见一锭银子似的,别提多稀罕了。

她亲亲热热的拉着沈若兰的手进了东屋,东屋是他们两口子住的地方,平时家里来人去且(客)的都是在这间屋儿招待。

进屋后,看见大爷沈德俭正盘腿儿坐在炕头儿,耷拉着脑袋吧嗒吧嗒的抽烟袋锅子呢,看见沈若兰进来了,沈德俭抬起头,老脸有些不大自然的说了一句:“唔,来了,坐吧。”

沈若兰叫了声‘大爷,’算是打了招呼,但是她没坐下,而是很懂事儿的说:“我就不坐了,还是去厨房给大娘打打下手吧。”

她可不是真心想给于氏打下手,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不就是虚头巴脑吗,谁不会咋地!

沈大娘忙说:“不用不用,你就在这儿陪你大爷唠嗑吧,我菜都做差不多了,用不着你。”

说完,对西边屋子喊了一声:“巧莲,梅儿,你兰妹子来了,你们俩出来给你兰妹子倒点水,抓把瓜子儿吃。”

“你大哥和你二哥去他姥家给他姥过寿去了,今儿不回来了,家里就咱们娘几个,你该干啥干啥,可别不自在啊。”沈大娘絮絮叨叨的解释了一下两个儿子不在的原因,免得她有别的想法。

“让她来家白吃白喝就不错了,咋还让我们伺候她呢?她啥金贵人儿咋地,还得给她倒水抓瓜子吃?美死她了呢!”

喊话的,是大爷和大娘的小闺女沈若梅,也就是沈若兰刚穿过来那几天天天哭嚎着寻死觅活的主儿,记忆中,这姑娘今年十五岁了,是个出了名的美人儿。

大爷和大娘对这个女儿十分宠爱,当初老沈家分家,二房(沈若兰家)分到一座小房儿,大房分到一亩地没分到房子,家里没钱盖房,大爷大娘没办法,就把宝贝闺女许给了隔壁村家境殷实的老张家,得了五两银子盖了房儿。

因为这,大爷和大娘一直对她心中有愧,也因此对她疼爱有加,这些年下来,就把她养成了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

非常不幸,这个娇小姐从小就看不上二房的沈兰丫,因为小时候的沈兰丫很不要脸,一到饭点儿就跑到她家门口转悠,还鬼鬼祟祟的趴着大门往里偷窥。

哼,不用问,就知道这个臭不要脸小叫花子的想借着亲戚的关系蹭饭吃,做梦去吧,他们自己家还吃不饱呢,她还想来蹭饭,美死她了。

沈大小姐很看不惯沈兰丫的无耻行为,为了教训她还特地狠狠地打了她一顿,后又对她进行了一番严厉的恐吓,才吓得沈兰丫再也不敢来大房跟前转悠。

从那以后,沈大小姐就开始看不上二房的沈兰丫了,不仅看不上她,也看不起她,觉得这沈兰丫有一个酒鬼爹,一个破鞋娘,自己又是唯唯诺诺,鬼鬼祟祟的一个寒碜货,这样的人给她提鞋都不配,怎配她倒过来伺候她?

就算她能替自己出嫁也不行。

所以,当娘让她给沈兰丫倒水抓瓜子吃时,她的情绪才那么激烈。

大娘当着外人的面被自己的闺女顶了,觉得很没面子,但她又舍不得说自己的闺女,正要找个台阶下,那边的沈大爷忽然火了:“姑娘蛋子家家的,让你干啥你就干啥得了,哪那么多废话,你娘支使不动你了是吧。”

一看自家老爷们急了,沈大娘怕他发火骂闺女,就急忙接过话来:“哎呀,你看看你,人家兰丫来咱们家是且(客),你说你当着人家的面吵吵啥?你让人家兰丫咋寻思,兰丫,你可别多心啊,你大爷那是骂你梅姐呢,跟你没关系啊。”

大娘这番话说得很圆滑,即让她闺女免于继续挨骂,又能有效的制止她男人接着发火,还能顺便安抚安抚她。

看起来,这个大娘的心眼子还不少呢。

这时,堂嫂李巧莲端着一碗冒热气的水走出来,笑着说:“爹,娘,你们别怪梅儿了,她还小,愿意闹小孩子脾气,我这是不把水给兰妹子倒来了嘛。”

李巧莲这会儿出来,显然是想卖个好,显示她贤俍淑德,看看我,即爱护小姑,又安抚了公婆,还能顺便吧客人答对了,多贤惠啊。

然而,大娘显然是没看出她媳妇的贤惠,这会儿她正满肚子气呢,即生气闺女不会来事儿,又生气她当着外人的面顶撞自己,更生气的是老爷们为个外人骂了她的宝贝闺女,偏偏她还得忍着,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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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 吃肉

因为憋屈,又正好赶上媳妇出来卖好,沈大娘自然就把肚子里的气撒到儿媳妇的身上了,“知道你妹妹愿意闹小孩子脾气你还不早点出来,非弄得鸡飞狗跳的才想起来显摆你,也不知你安的什么心!”

李巧莲本以为婆婆会夸她懂事识大体,没想到自己的马屁拍到马蹄子上了,一时间又气又羞,委屈的眼圈儿都红了,“娘,我这不是身子不方便嘛。”

“哼,要是吃饭你比谁跑的都快,一到用着你的时候就想起身子不方便了……”沈大娘很看不上这个奸懒谗猾都占全了的媳妇,训斥起来也一点儿不给她留面子。

“娘,你咋能这么说话呢?我这可怀着你们老沈家的骨肉呢,吃饭积极一点儿咋了?不多吃点儿孩子能长结实吗?”李巧莲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看老婆婆拿她出气,顿时不干了,她虽然不敢明着跟婆婆怼上,但哭眼抹泪的控诉还是敢的。

沈大娘没好气道:“放屁,你少拿孩子说事儿,谁家老娘们不怀孩子,没见过一个像你这么矫情的……”

眼瞅着婆媳俩就要掐起来了,炕头儿上的沈德俭一拍桌子:“行了,都少说两句吧,老的没个老的样,小的没个小的样,让人看了成什么样子!”

这个让人看了的‘人’自然指的就是沈若兰了,沈大娘这才想起自己刚才光顾着跟媳妇锵锵,把重要的客人都给怠慢了,忙拉着沈若兰的手笑道:“兰丫啊,让你笑话了,你快坐下,大娘给你端饭去。”

说完白了媳妇一眼,转身进了厨房。

李巧莲本想赌气回屋儿,午饭也不吃了,但一想到今儿的午饭还有咸肉炖土豆呢,饭也是平时很少吃的干饭,能吃到饱,要是真个赌气不吃了,那不都便宜别人了吗?

再一想,赌那气没用,气死也没人心疼,最后挨饿的还不是自己?权衡一下,她果断的坐了下来,等着开饭。只是脸色不大好,对给她气受的人不敢咋样,就只能拿不好的眼神儿瞅着炕沿上的沈若兰,表达自己心中的不满。

都是你,要不是你烦人巴拉的跑来家里蹭饭,自己又何必挨那老死婆子骂呢?

沈若兰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没希的跟她一般见识,身为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性,着实犯不上跟个愚昧的村妇较真儿。

很快,开饭了,大娘把饭菜端了上来,她一共做了两个菜,一个咸肉炖土豆,一个素炒白菜片,主食是一盆黄灿灿的小米干饭。

对此,沈若兰基本上还是满意的,这几天为了让自己多长点儿膘,她顿顿都吃空间里存的大鱼大肉,那些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都快把她给吃腻住了,今儿正好吃顿素的换换口味。

“来,兰丫,快坐。”沈大娘热情的招呼着沈若兰坐下,还不忘扯着脖子喊一声她的宝贝闺女,“梅儿,出来吃饭了。”

“听见了,喊啥呀。”沈若梅不耐烦的从西间走了出来,举止粗野,神色傲慢,不得不承认,这位大小姐长的确实好看。水汪汪的大眼睛,挺翘精致的鼻子,粉嫩白皙的脸颊,柔顺乌黑的秀发,唯一的缺点就是——嘴唇儿太薄了,薄的就像没长嘴唇子似的,乍看上去给人一种刻薄和不好相处的感觉。

一出来,沈大小姐就看见坐在桌旁的沈若兰了,她皱了皱眉头,一双好看的杏眼从沈若兰的头上看到脚下,特别是看到沈若兰身上那些补丁和露棉絮的窟窿时,杏眼中就会流露出深深的鄙夷和厌恶,像是看到什么恶心的脏东西似的。

这是沈若梅在用自己的方式侮辱沈若兰呢。

沈若兰像是没看出沈若梅的用意似的,她摸着自己的脸颊,认真的说:“堂姐,我就这么好看吗?值得你不错眼珠儿的盯着看?”

“不要脸!”

沈若梅小声嘀咕了一句,狠狠的剜了沈若兰一眼后,要不是怕她爹骂她,她今儿非得臭骂这个死不要脸的一顿不可,就她长那猴头八相的德行,还敢再她面前自称好看,简直是死不要脸!

“这孩子,这么大了咋还跟个小孩儿似的,兰丫啊,你别跟你梅姐一样的啊,她不懂事儿,来,吃菜吃菜。”沈大娘一看沈大爷眉心拧起了一个大疙瘩,怕他又责怪沈若梅,赶紧的出声救火。

一边说着,一边把一片薄薄的肉片加进沈若兰的碗里:“吃吧,兰丫,别客气,你病的这些天,大娘天天寻思给你做点儿啥好吃的补补身子,可家里啥啥没有,大娘也是有心无力,幸好昨天我兄弟过来看我,给我带过来这么一嘎达咸肉,这不,肉一拿来,我就寻思把你找来,让你好好的吃一顿补补。”

“谢谢大娘。”

出于礼貌,沈若兰把大娘夹给她那片咸肉吃进了肚子,还违心的夸了一句,“真好吃。”

其实,这咸肉一点儿都不好吃,因为存放的时间久了,早就没了肉的香味儿,吃到嘴里柴不拉几的,跟她空间存的那些粉蒸肉、酱肘花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这边的沈若梅听见沈若兰夸咸肉好吃,赶紧伸筷把能看到的咸肉片子都夹到了自己的碗里,然后示威似的看着沈若兰。

“这是干什么,这么大姑娘了,还又没有点规矩。”沈德俭看见自己闺女的做派,又要发火。

“你这是干啥,兰丫头好容易来咱家吃顿饭,你瞅瞅你吵吵巴火的,吓住孩子咋整。”大娘又开始充当救火员,“哎,也不能怪梅儿,是咱们当爹娘的没本事,孩子年吧也吃不上块肉,冷不丁看着肉当然亲了。”

她意思意思的抹了抹自己的脸,强打起精神笑着对沈若兰说:“兰丫啊,你别跟你梅姐一般见识,来,大娘给你夹肉,我翻翻,底下肯定还有。”

沈若兰很想告诉她,没有了,底下的肉都被你儿媳妇夹去了,真的没有了。

别看一边儿的李巧莲一直没出声,那是人家没倒出嘴来,从上桌子起,这位堂嫂就拿出冲锋陷阵的架势,甩开腮帮子可劲儿吃,专门吃肉,还偷着在碗底埋了好几块儿呢。

本来就不多的几片肉,在她跟沈若梅合力的攻击下,已经杳无踪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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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过继

吃饭的过程中,沈大娘失望的发现,沈兰丫既没有她想象中的狼吞虎咽,也没有她所希望的疯掠狂食,整个吃饭的过程,她始终平平静静,吃饭的动作甚至还带了几分优雅的韵味,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她本以为,这个长期吃不饱饭的可怜虫,乍见到这么多能果腹的吃食,一定会风扫残云大吃大喝,恨不能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她已经把同情她、可怜她的说辞都准备好了,没想到人家却是这样一副状态。

没办法,只好找个别的话题切入主题了,不然怎么引出后面的话呀。

“来,兰丫,吃点菜,看看这孩子瘦的,真可怜啊!”沈大娘给沈若兰夹了一筷子白菜,颇有些伤感的说,“哎!也不知老二是咋想的,这个好个闺女,他咋就不好好养活呢。”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啥意思?咋忽然煽情起来了呢?这是要干啥啊?

或许是大娘的话题起的太沉重了,桌子上的几个人谁都没有回应她,沈若兰是不知该说点啥才好,她总不能跟着大娘一起派她爹的不是吧,沈若梅和李巧莲光顾着吃了,难得吃上一回肉,谁还顾得上别的呀,沈大爷也是垂着头自顾的往嘴里扒拉饭,就像没听到沈大娘的叹息似的。

“咳咳……咳咳……”

沈大娘咳嗽起来,话头儿她都提起来了,总不能让她一个人唱独角戏吧?

沈大爷听到咳嗽声,从碗中抬起头来,一下子看到沈大娘正在冲着他挤咕眼睛呢,都要把眼珠子给挤出来了。

沈大爷身子一僵,缓缓地转向沈若兰,憋了半天才干巴巴的挤出了一句:“兰丫,你爹还没回来么?走几天了?”

沈若兰已经察觉到了大爷大娘之间气氛的不对劲儿,但还是如实的做了回答:“还没回来呢,差不多走一个月了。”

“唔,这个老二,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沈大爷埋怨了一声,就低下头去继续吃饭,不再说话了。

大娘又咳嗽了两声,可惜沈大爷不肯回应她,连脑袋都不肯往起抬了,大娘无奈,只好亲自出马。

“老二确实不像话,以前混了也就混了,现在兰丫都这么大了,眼瞅着就到找婆家的年纪了,他还这么不成器,你说这样谁敢给他做姑爷啊?哎,好好个兰丫,活活的让他给耽误了。”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她才十三好吗?咋就想到找婆家那么久远的事儿了?再说,她这不还没找呢吗?她咋就知道自己找不到呢?

哼,等调养好自己的身体,变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大美人儿,说不定求亲的队伍能从她家排到农安县城呢!

想想那副场景,真是……

哎呦,想的太远了,还是继续吃饭吧。

低头继续吃饭。

大娘又陷入无人接话的尴尬境地了,真心累啊,她偷着在桌子底下踹了一脚不肯配合的老爷们,又瞪了一眼光顾着吃不肯帮忙的儿媳妇,才款款的说:“哎,白瞎兰丫这么好的孩子了,要是咱们家的闺女就好了,生在咱们家虽然没有大富大贵的日子过,但咱们好歹是正经过日子人家,谁家娶媳妇不想在正经过日子人家里找呢?”

沈若梅已经领悟到她老娘的意思了,当即配合着说:“娘,你要是可怜她,就把她过继到咱们家呗,她做了你跟爹的闺女,往后找婆家不就容易了吗?”

沈若兰愣了一下,沈若梅这时咋了?居然提议把自己过继到他们家,她不是从小就看不上她,见了她从来都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刚才吃饭还不是好眼睛的瞅她呢,这会子咋这么好心?

突然转性子了?

不能啊?

沈大娘见沈若梅这么突兀的把话挑开了,心里紧张的突突了两下,不由得在心里暗暗埋怨沈若梅,这孩子,咋这么沉不住气呢,你说这么大的事儿能直截了当的说吗?不得先一点一点儿的渗透,等慢慢把她哄住了再说,你说你现在嘡啷来这么一句,万一打草惊蛇了咋办?

沈若梅可没她娘那些花花心眼子,说完后直接问沈若兰:“我娘可怜你,要把你过继到我们家,你咋想的?”

沈若兰虽没有想通她们为啥要过继她,但是直觉告诉她,在她们娘俩屁股后面肯定捡不着啥好粪,所以她直截了当的直接拒绝了。

“大爷大娘有你跟福存哥金存哥三个儿女孝顺,应该不缺孩子了,我爹就只有我一个孩子,要是我再过继到别人家,我爹就真的啥也没有了,虽然我爹他做的不够好,但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我身为他的女儿,不能干这种不悌不孝的事儿,所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恕我不能接受。”

沈若梅一听到沈若兰的拒绝,一下子恼了:“你别给脸不要脸,让你过继我家是看得起你,你以为你是啥香饽饽啊?还拿上乔了呢?”

沈大娘一看要掐起来,急忙推了沈若梅一下,埋怨道:“你这孩子瞎咧咧啥呢,这么大人了也不会说个话,好话都让你给说拧巴了,多亏兰丫是咱们自己家人不能挑你理?这要是换了外人儿,准得跟你生气。”

说完,转过头对沈若兰陪笑道:“兰丫,你别跟你梅姐一般见识啊,你梅姐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她也是为你好才说这些话的。”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大娘真是说谎话都不带眨眼睛的啊,沈若梅能为她好?要是真能为她好,她都能头冲下走道了。

“呵呵,大娘,我不是那种爱计较的人,你放心吧。”不管心里是咋想的,表面上的漂亮话还是得说的,她打着哈哈,跟沈大娘周旋。

沈大娘如释重负,连连点头,“那就好那就好,还是兰丫懂事儿,你跟你梅姐是亲姐妹,可不行为了一点儿小事儿就分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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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临阵倒戈

一顿饭,在沈大娘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沈若梅凌厉的眼刀中结束了,饭后没多久,沈若兰就起身告辞。

她前脚刚走,沈若梅就急吼吼的叫起来:“娘,她不答应,咋办啊?”

沈大娘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咋办咋办,现在知道着急了吧,刚才那能耐哪去了?”

想想她刚才的举动,沈大娘就气不打一处来,“你知不知道你退婚的事儿还得指着人家呢?人家来了你也没一句好话,还赌气冒烟的怼丧人家,就你这态度,别说是她,就算换了我,我也不愿意过继到你家来受气。”

“再说,那事儿你急着吵吵啥?不得先一点儿一点儿的把她哄住了,在缓缓地渗透给她吗?你这么早瞎嚷嚷开了,人家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人家不干,我看你咋整?”

沈大娘不住声的埋怨,一下子把沈若梅给吓住了,她抓着沈大娘的胳膊叫起来,“那咋办啊,娘,你可得给我想法子啊。”

“什么好法子摊上你这么个不长脑袋的也白搭。”沈大娘还在咬牙。

这时,一直沉默着的沈大爷忽然发了话:“你俩都别说了,我觉着兰丫那孩子说得对,老二现在啥都没有了,就剩兰丫这么个毛丫头了,你们还是别打她的主意了。”

沈德俭的为人并不坏,他虽然没帮过沈若兰,但也不想算计她,这次之所以同意老婆子和闺女算计沈若兰,都是被女儿和老婆子逼得没办法了,今儿听到沈若兰那句‘我爹就只有我一个女儿,要是我再不要他了,我爹就真的啥也没有了’那句话,一下子触动了他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刹那间,小时候和二弟在一起的种种场景浮现眼前,把他那沉睡多年的兄弟情谊给唤醒了。

现在的老二已经很可怜了,老婆丢了,他整个人也崩溃了,整天用酒精麻痹自己,要是他仅有的一个女儿给夺走了,二弟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

作为哥哥,即便是不能帮他什么忙,也不能落井下石,梅儿的亲事他另想办法,只是不能再打二弟家丫头的主意了。

沈若梅一看老爹临阵倒戈,摆明是不想帮她了,咧开嘴嗷的一声哭起来:“爹,你说的这是啥话啊?要是你能帮我把婚退了,你以为我愿意算计她啊?还不都是你老早就把我卖了,不然我现在还用得着搭理她?现在你心疼她不管我的死活了,那我就去死好了……”

嘴里说着,跳起来就往外跑,慌得沈大娘一把抱住她,气急败坏的喊道:“你这个死孩子作的是啥呀?你爹还能真不管你咋地?你是他亲闺女,咋地他也不能为了别人把你舍出去,老头子,你快说句话啊,你没看这缺德玩意儿又要寻死吗?”

沈大爷还能说啥?

一头是自己愧对的侄女,一头是自己捧在手心长大的闺女,他哪个都不想负了,可他没法子啊。

半晌,沈大爷艰难的做出了决定:“梅呀,你也别闹了,等明儿爹就出去颠倒钱去,不管咋地也帮你把这门亲事退了,往后是好是赖,你就自个擎着吧。”

这已经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法子了。

其实,按他的想法,就让梅儿嫁过去,老张家现在虽然穷了,但那个后生还是好的,梅儿嫁给他,肯定不能受苦。

可惜梅儿心高,不愿意嫁给穷人家,说破了嘴皮子也不好使,他这个做爹的也没办法,只能设法给她退婚了,通共就这么一个闺女,又是从小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总不硬能逼着她嫁给她不想嫁的人家吧,万一那丫头想左了,真个去寻死了,他还不得后悔一辈子。

他是这么想的,那头沈大娘却不乐意了,她可不想背着饥荒过日子,先不说能不能借着五两银子,就说他能借着,那五两银子加上五两银子的利息,得猴年马月能还清啊?这不是胡闹吗?

“颠倒钱?你上哪颠倒去?”

“去抬,去贷,不行把我骨头渣子砸了卖钱,不管咋说,一定要把这五两银子凑齐了。”沈大爷赌气怼了一句,背着手出去了。

“你回来,不许借。”

沈大娘以为沈德俭真的出去借钱了,心里一急,也顾不上寻死的闺女了,一溜小跑的追出去,“你个糊涂虫,过几天好日子就把你烧的不知道个人是谁了,那钱时那么好抬的吗?利滚利都能滚死你……”

沈若梅见她爹娘都出去了,她咋作也没人哄着了,就闭了嘴扭身回自己屋儿嗑瓜子儿去了。

外面

沈若兰站在大爷家和自家中间的小路上,静听着沈若梅的哭闹,眼底泛出一片冷光。

现在,她已经彻底明白大娘的目的了,合着把自己过继到她家,是为了替她闺女出嫁啊,怪不得她那么好心,又是让堂哥帮她担水,又是请她吃饭的,原本这一切都是为了利用她!

呵呵,这下子真相已经大白,沈大娘之前付出的那些算是白搭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她活该……

听到沈大爷出来的动静,沈若兰转身走了,免得碰到了尴尬。

不管咋说,毕竟大爷良心未泯,不打算跟她们同流合污的算计她,还是给他留点面子吧。

回到家时,看见屯子里的谢大娘正在自家的院门口等她呢。

谢大娘是个热心而又善良的人,这些年没少接济她,她身上这件破袄子还是谢大娘给的呢,不然她早就冻死了。

“谢大娘,你找我有事儿啊?”沈若兰笑着走上前去,对这个好心的大娘,她打心眼儿里喜欢。

谢大娘点点头,“嗯,是有点事儿。”

“这不是吗,我家小姑爷在镇上开了家山货铺子,想雇几个人儿砸松子儿,砸一斤给一文钱,我寻思着你家里怪困难的,就先找上你了,你看看你想不想去,想去的话明天天亮前到我家门口等着,我侄儿赶车送你们去镇上。”

沈若兰想了想,说:“婶儿,我前段儿时间病了,现在的身子还不大好呢,不确定自己的能不能干了那活儿,能不能先让我试一下,要是我干不了的话,我就给您老人家两文钱车费钱,算是我搭车上镇上玩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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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章 想污了

“成,那你明天当着那帮人儿的面把钱给我,正好臊臊那些想打着去砸松子的旗号白坐车的人。”

提起这茬,谢大娘也是一脸的怨气。

接送人的马车是姑爷铺子里的,为了节省时间让大家多砸点儿松籽儿,特意把车让出来到靠山屯拉人的,还雇了她侄儿大春来回赶车接送人,可谓是下了不少本钱呢。

但是,屯里那几个不要脸的老娘们,明明不想去砸松子儿,为了白坐车上镇上溜达一趟,非得说要去砸松籽儿,谢大娘也明知道她们不可能干那活儿,但一个屯子住着,人家就说要去干活儿,你总不能不让人家去吧,所以,即便是知道她们到了地方就得闪人,也还得拉她们去,整的谢大娘又憋气又窝火。

沈若兰笑道:“都是一个屯子住着,咋还能有那样的人呢?”

“咋没有呢?林子大了啥鸟没有?”

谢大娘气鼓鼓的说:“别人不说,就说那个于二坏,也不知打哪听说我找人砸松子儿了,屁颠屁颠的跑我家来说她要去砸,我寻思都是邻里邻居的住着,就算看不上她也别坏了脸面,就这么地我就答应她了,谁知人家一转身儿就收拾了两篓子山货,说是要拉镇上卖去,你说说,这不是要拿我当猴耍呢吗?”

“还有尤氏那个臭不要脸的,妖妖俏俏的也想去砸松籽儿,你说就她那样的能砸松籽儿吗?说不定是上镇上找野男人跑破鞋去呢,我哪能拉她去啊?那不是给我闺女添堵……哎呦,瞧我这嘴……”

话未说完,谢大娘一下子想到沈若兰还是未出阁的闺女呢,跟个小丫头家说什么野男人跑破鞋的不合适,她自毁失,打了自己嘴巴一下,哈哈笑道:“你瞅瞅我,都让那几个不要脸的给气秃噜扣了,忘了你还是个孩子了,呵呵,兰丫,你可别往心里去啊,那什么,大娘先走了哈,人还不够,还得再找几个人呢,呵呵呵……”

谢大娘讪不搭的走后。

沈若兰嘿嘿一笑,这大娘,还真以为那两句不着调的话会让她脸红害臊呢,其不知她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小丫头,上辈子在乡派出所当警察的时候,所里几次扫黄行动她都参与了,那场面,啧啧,白花花的活春宫,还有男女身上那长那点儿玩意儿她啥都看真亮儿的,区区一句‘野男人、跑破鞋’的话算个啥?就算直接跟她谈论床上那点事儿,她也能面不改色的谈论几个小时。

咳咳,这么说不是指她有什么实战经验,上辈子她连男朋友都没有,到死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不过她不是没见识的黄花大闺女,人家扫黄时啥都见识到了,各种猥琐的姿势,各种变态的玩儿法……

哎呦,这都是想啥呢?

咋想着想着就想污了呢?

她吐了吐舌头,赶紧把那些不健康的思想摒弃了,进院子把晾在外面的白菜抱进了屋。

入冬了,过冬的菜也该准备起来了,她打算腌一刚酸菜,留着包饺子或者涮火锅吃,这几天把白菜都晾好了,就是家里没有腌菜的缸,明儿到镇上看看,有合适的买回一口。

再多买几个大花盆儿,留着栽点儿蒜苗、小白菜、韭菜、臭菜啥的冬天吃,不然家里就只有萝卜白菜土豆子三样青菜,一冬天光吃这几样,嘴巴还不得淡出鸟来啊?

晒好的白菜被整整齐齐的码在了便宜爹的屋里,便宜爹屋里现在已经不臭了,经过沈若兰几天的奋战,把他那堆比大便还难闻的破衣烂衫给洗干净叠整齐了,连他那套大便味儿的铺盖也拆洗过了。

沈若兰之所以这么做,可不是为了孝敬他,一个连自己女儿都不闻不问的爹,还不配得到她的尊重也孝敬。

那么做,完全是因为实在受不了那刺鼻的味道。

家里一共就两间小屋,两间屋子之间就一个门帘相隔,便宜爹屋里那的臭味儿已经飘散到她的屋子,严重影响到她的居住环境了,而且每次进家门时,首先进入的必是便宜爹的房间,然后才能进到她的屋子呢,每次进家门,一开门时那股恶心巴拉的味道,让她再也忍不下去了。

于是,这几天她天天洗两件,当然不多洗,怕把自己累着了,是在自己体能范围内干的,还顺便还收拾收拾屋子,清理打扫一番,几天下来,把原本破破烂烂的家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到处都萦绕着一股淡淡的皂粉的香味儿,可好闻了。

呆在这样的环境中,心情自然也比从前好多了。

这期间,胡美娇又来过几次,不巧的是每次来都遇上沈若兰在干活儿,她一来,沈若兰就不客气的邀请她帮忙给她便宜爹洗衣裳洗被子,吓得胡美娇赶紧找个蹩脚的借口开溜了,最近都不大敢登门儿了。

谁知道她那酒鬼爹的脏衣服洗没洗完啊?要是没洗完,沈兰丫还让她帮忙可咋整啊?

她不来,沈若兰乐得清静,倒也悠闲地过了几天清静日子。

……

搬完菜,沈若兰累出了一身臭汗,她烧了锅热水,准备待会儿舒舒服服的洗个澡。

通过这几天的锻炼和补养,她的身子比刚穿来时好了点儿,至少现在搬完菜还有力气烧水洗澡,要是换做刚来时的她,搬完这老些菜就得把她累堆灰儿了,哪还有力气干别的?

看来,她的锻炼和补养还是很有效的,得继续下去……

……

第二天

天尚未亮,沈若兰就早早地起来,穿衣洗漱,简单的吃了点儿早餐,拎了个筐子往谢大娘家集合去了。

到了谢大娘家,发现门口等了四五个人,都是谢大娘的本家亲戚,只有她跟村西头的瘦丫是跟谢大娘无亲无故的。

村里想去镇上砸松子儿的人并不多,虽然砸松子儿的活儿不算重,但也不是好干的。

首先你得有耐心烦儿,不然一个粒儿一个粒儿的小松子儿,砸一会儿就能把你砸崩溃了;其次,砸松子儿时还要掌握技巧,力度适中,不能用蛮力砸,要是你把人家的松籽儿砸坏了,非但赚不到钱,还得陪人家钱呢。

所以说,这磨人又赚不了多少钱的活儿,除非是穷得要死的,或者是东家的亲戚,一半看钱,一半儿看面子的才肯接,不然,谁也不愿意搭着身子费劲巴拉的去挣那仨瓜俩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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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章 翠翘

“兰丫,你也去砸松子儿啊?”

说话的,是谢大娘的儿媳妇秋萍嫂子,这会儿她正跟另外几个女人唠嗑呢,看到沈若兰过来,就热情的打了个招呼。

“呵呵,我想去试试看,要是能干动的话就干,干不动的话,我就……”

沈若兰刚想说付两文钱的车费,算是给人家的补偿了。

但冷不丁想起谢大娘昨天跟她说的,让她当着大伙儿的面给两文钱的事儿,就转着眼珠子看了一圈儿,却没看到于二坏和尤氏。

咦?昨儿谢大娘不是说那俩不要脸的要白坐车吗?今儿咋没过来呢?

“秋萍嫂子,今儿就咱们几个去吗?没别人了吗?”她话锋一转,把两文钱的事儿蛰过去了。

秋萍嫂子说:“还有小于氏和尤氏,她俩也说想去来着,小于氏说她要带点儿东西过去,让车子一会儿到她们家去接她,尤氏么……”

秋萍瞥了一眼正赶着马车往这边儿走的大春儿,低声道:“不晓得为啥没过来,也不晓得她到底去不去了。”

贵生子媳妇冷笑一声:“都这会儿了还没来,大概是来不了了,想必是昨儿折腾得太晚,现在没力气,爬不起来了。”

在场的几个女人都诡异的笑起来,沈若兰秒懂,但她不敢笑,还得装出一副懵懵懂懂的懵逼样子,好像她真不知道她们几个笑啥似的。

“嫂子,你说小于氏让咱们的马车去接她?”一个肤色略黑,身材高挑的少女听到秋萍嫂子的话,气冲冲的凑了过来。

这女孩儿是谢大娘的侄女儿翠翘,今年十四岁了,虽然年纪不大,却是屯子里有名的小辣椒,据说屯子里最有名的泼妇茂谚老婆子跟她打仗都没打过她,可见小丫头的战斗力那是杠杠的。

秋萍嫂子苦笑道:“可不是咋地,昨儿晚上特意过来嘱咐一遍呢。”

“呸,美死她了呢?咱们出车,白白拉她去镇上,还得上她们家接她去,她脸咋那么大呢?”

翠翘立着眼睛骂起来,骂完回头对赶车的大春道:“大春哥,不许你去接她,咱们这就走,剩下那两个玩意儿没一个好东西,别让她们脏了咱们的车。”

大春纠结了一下,看看通往某处的村路,慢吞吞的说“要不,再等等吧,都是一个屯住着,把事儿做太绝了不好。”

翠翘冷笑一声,“有什么不好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咋想的,告诉你,你要是敢拉尤氏那个不要脸的,回头家去我就告诉爷爷,看爷不拿大板锨拍你的。”

大春脸上一红,瞪了翠翘一眼:“就你话多,要走就赶紧的上车。”

“上车喽上车喽!”

秋萍嫂子像是没听见这姐弟俩的龃龉似的,招呼大家上了车。

坐稳后,马车直接出发了,谁都没提去接小于氏的事儿,秋萍嫂子和大春似乎也把她给忘了。

沈若兰是挨着瘦丫坐的,两人都瘦得皮包骨,穿得跟乞丐似的,乍一看根姐俩似的,但细看却能发现她们之间的不同。

相比之下,沈若兰要比瘦丫干净许多,虽然穿得一样破,但她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的,还能闻到若有似无的皂粉香味儿,那头稀疏枯黄的头发也洗得干干净净,梳得整整齐齐的,编成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看起来很舒服。

反观瘦丫,一身辨不清颜色的衣服又短又破,裤子下露出一截紫黑色的脚脖子,脚上穿的居然是草鞋,头发也像之前的沈若兰似的,脏得都打结了,上面还有几只虱子欢快的蹦跶着,看起来比它们的主人健康多了。

一边儿的沈若兰那叫一个心惊胆颤啊,唯恐哪只虱子弹跳力强蹦到她身上去,偏偏马车的地方有限,她又不能窜到别处去,只好咬着牙在这里挨着,挨得老辛苦了!

“哎,等等我——大春叔等等我啊——”

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连跑带颠儿的追上来,跑的气喘吁吁的。

竟然是胡美娇。

“吁——”

大春把马拉住了,回头等着胡美娇。

“大春叔,我娘……她来不了了。”

胡美娇追上来,一手扶着车辕,一边气喘吁吁的解释了她娘没来得原因,也说明了她撵车的原因:“我娘昨晚忽然得风寒了,让我去镇上给她抓药呢——”

“你娘她……”

大春刚想问问尤氏怎么样了,忽然又想到车后面那个泼辣货,到了嘴边儿的担忧又吞回肚子里去了。

“上去吧。”

“谢谢大春叔。”

胡美娇甜甜的一笑,扭过身子就要上车,刚扒到车子,冷不防被一只突然伸出的手给推到一边去了。

“你,你干啥推我?”

胡美娇呗吓了一跳,俊俏的小脸上带着几分怒色,很恨地盯着翠翘。

翠翘叉着腰,大声道:“这车是拉什么人的你不知道吗?你是干啥去的,凭啥上我们的车?你以为这车是你家的呀?”

胡美娇被当众打脸,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她站直身子,理直气壮的说:“这车是不是我家的,但也不是你家的,要是你家的,你三跪六拜的请我坐我还不惜搭坐呢,赶车的是大春叔,大春叔说了算,他让我坐我就坐。”

翠翘一听火了,兜头冲着胡美娇的俏脸蛋啐了一口:“呸,还三跪六拜的请你坐?你咋那么不要脸呢?跟你娘一样的烂污货,还想谁来三跪六拜的请你?别丢人现眼了,赶紧滚回去给你娘把门望风吧。”

“你……你欺负人……”

胡美娇遭此奇耻大辱,羞愤的得眼圈都红了,她也明知道自己的战斗力不敌翠翘,动手也捞不着便宜,便泫然欲泣的转向大春,希望大春叔能给她做主。

大春原是想说翠翘几句,安抚安抚胡美娇的,可没等他张嘴,翠翘在车上已经跳着脚儿的作起来了:“大春哥,你竟然想让这个小狐狸精上车,你是不是还跟那只老狐狸精勾搭呢,好啊,你等着,我这就回去告诉爷爷去,看爷爷咋收拾你。”

说着就要往车下跳,被秋萍嫂子一把给拉住了。

“行了翠翘,大春兄弟也没真让她上啊,你这样兴师动众的回去告状有意思么?老爷子脾气不好,你这一回去,你大春哥可有的受了。”

“哼,谁让他给狐狸精迷住了,赚了钱也不孝敬爷爷奶奶,都拿去养那只骚狐狸了,打死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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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痛打胡美娇

大春被她损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想安抚安抚胡美娇又不敢,只好把满肚子的憋屈发泄到马身上。

“啪——”

“驾——”

一鞭子下去,马被抽得一哆嗦,忙不迭的抬起蹄子继续赶路了。

胡美娇被丢在一边儿,气恨的盯着马车上的翠翘,翠翘得意的抬起下巴,眼里哪还有一点儿泪水,刚才哭闹存粹是装的,就是为了作大春哥。

她嘲讽的睨视着胡美娇,眼中的鄙夷把胡美娇深深的刺痛了,气急之下,她冲着马车大喊一声:“大春叔,原来你的家是让翠翘当的啊!”

这句话说得可有点严重了,一个未出阁的堂妹当堂哥的家,这要是传出去,翠翘的名声可不用要了。

大春面色一沉,回过头冲胡美娇斥道:“你胡咧咧啥呢?你娘病了,还不赶紧家去照看你娘去。”

胡美娇说完就后悔了,一时没忍住逞了口舌之快,把屯子里最厉害的泼辣货给得罪了,往后还能有她的好日子过吗?

后悔的胡美娇想说几句软话缓和一下,可翠翘哪会给她机会,胡美娇的几句话比扇她嘴巴子都疼呢,她那暴脾气能受得住?

“我打死你个满嘴喷粪的小狐狸精,你们娘俩满肚子的龌龊事儿,别以为谁都跟你们一样。”

小辣椒翠翘直接爆发成朝天椒,嘴里骂着跳下马车,一阵风似的朝着胡美娇奔去。

胡美娇一看不好,拔腿就跑,然而她才十一岁,哪跑得过身高体健的翠翘?没跑几步就被翠翘追上了,翠翘薅着她的头发,大嘴巴子直接抽上去。

“大春叔,救我——”

胡美娇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哭叫,大春是想下去拉仗,刚抬起身子,一直没出声且袖手旁观的秋萍嫂子说话了:“翠翘这孩子哪都好,就是脾气太爆,还愿意告状。”

最后两个字才是最重要的。

大春一听到“告状”二字,立刻想到爷爷那无情的大板锨,他身子一僵,伸出去的腿只好又缩回来,忐忑的看着身后激烈的战斗场面,只希望堂妹能手下留情,别把胡美娇打得太狠了。

不然,美娇她娘都能仨月不让他上炕呢。

脑里闪过一具白嫩嫩软绵绵的身子,大春这心里跟让猫挠了似的,恨不能天快些黑下来,可再看看眼前的打斗,一盆凉水泼下来,火熄了!

沈若兰瞪着大眼睛,完全被泼赖的翠翘折服了,难怪屯子里最泼的泼妇都不是她的对手,果然是个武力值超强的女斗士啊!

这场战斗没多长时间就结束了,胡美娇被打得倒在地上起不来,头发也散了,那件漂亮的小花袄子也被撕坏了,白嫩的小脸儿给挠了好几道血檩子,惨不忍睹。

“呜呜……”

胡美娇嘤嘤嘤的哭着,可怜兮兮的看着大春,指望着这个像爹一样的男人能替她撑腰。

只是,她注定要失望了,大春倒是想下来哄她,可翠翘那死丫头虎视眈眈的盯着他呢,他要是敢下去哄,翠翘绝壁会跑回去告诉爷爷去。

爷爷要是知道了,不打得他半死都怪了。

胡美娇眼睁睁的看着马车哒哒哒的离开了,翠翘上车前还往她的脸蛋儿上啐了一口,眼底的得意和不屑深深的刺痛了她,比脸上的伤口更痛。

大春一路长吁短叹,明显是心情不好,翠翘则刚好相反,因为出了心中的恶气,心情大好,一路上说说笑笑的,很快就到了镇上。

七松镇是一座不大的小镇,主街只有一条,街上没有县城那样的车水马龙,也没有高大上的二层小楼建筑,入目的,是一排排低矮的屋子,门口儿竖着招牌,有的挂着旗幡,标注着每间铺子经营的营生买卖。

“包子馒头热乎嘚,老面馒头,皮薄馅大的肉包子咯……刚出锅儿,要买的快来买咯……”

一旁的小吃铺子门口,伙计正放声吆喝,把一笼笼刚出锅儿的包子馒头端出来,架在了一张一米多长的木桌子上。

桌子上有镂空的圆洞,底下连接着炭火烧着的水炉子,水沸腾着,冒出热泡。

伙计把包子馒头笼子架在上面保温,揭开最上面一只笼子盖,热腾腾的气息顿时在街上发散开来,包子特有的香气让不少人都狠狠的咽了口口水。

“咕咚——”

很响的一声咽口水的声音。

沈若兰循声看去,却见身边儿的瘦丫正紧紧地盯着那冒着热气的笼子,眼中的炙热和渴望,都快要变成一团火苗儿了。

她摇了摇头,虽然很想帮她,但现在的自己还不能太招摇了,在别人的眼中,她和瘦丫是一样的人,都是穷得连肚子都填不饱的,要是她贸然拿出几文钱给瘦丫买包子,一定会引起车上人注意的,她不想被人注意到。

秋萍嫂子也看出瘦丫的渴望了,提议说:“瘦丫还没吃早饭吧,要不,嫂子先帮你买个馒头垫补垫补?等会儿你砸松子儿赚了钱再还嫂子。”

瘦丫摇摇头,目光艰难的从那白胖的馒头包子上收回来了:“我不吃,我爹让我把砸松子儿的钱拿回去……”

车上一片默然。

大家都知道,瘦丫这孩子在家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干得比驴都多,吃得比鸟都少,饶是这么着,她爹娘爷奶还总骂她是赔钱货,恨不能把她得脖儿扎上,让她不吃饭,光干活儿,在他们的眼中,瘦丫和她那几个妹子都是给家里干活儿的使唤奴才,将来留着卖钱给她弟弟娶媳妇儿用的。

沈若兰虽然也可怜,但比起瘦丫来她的处境要好得多,毕竟她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不像瘦丫一天天的伺候完老的伺候小的,每天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总得受冻挨饿。

……

沉默中,车子赶到了谢大娘闺女家的山货铺子,侯在铺子里的翠莲姐风风火火的迎了出来,“哎呦,可算是把你们给盼来了,快进来快进来。”

沈若兰跟着大家下了车,走进了翠莲姐的山货铺子,铺子里面堆得满满当当的,一进屋就能闻到一股子山货的味道。

“快坐下歇歇,我去给你们倒水。”翠莲姐热情的招呼着,秋萍嫂子笑着说:“不用忙活了,我们都坐一道了,不累,快带我们去干活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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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章 买缸

砸松子儿的地方就在铺子的后院儿,穿过铺子的后门就到了,后院儿不大,堆得乱七八糟的,靠西墙根儿的地方,一溜摆了着七八个鼓囊囊的大袋子,翠莲姐走过去,打开其中的一个,里面没装的正是松子儿。

“这些松籽儿都是咱们铺子今年收上来的新货,这样的松子儿一斤大约能砸出三四两,一会儿大伙儿砸的时候加点小心,可不能给砸碎了,弄坏的多了要从你的工钱里扣呢。”

说着,拿出几把锤子和几片破布分给了大家,“砸松子儿最好用布包上,再用锤子砸,不然砸的时候得蹦的遥哪都是。”

做完基本的训练后,开始发松籽儿了,刚开始砸,大家都没经验,谁都不敢要得太多,有人要了五斤,有人要了三斤,只有瘦丫要的最多,一下子要了十斤,看起来是真的很想赚那十文钱。

沈若兰只要了两斤,她不是真的来砸松籽儿的,一会儿还有别的事儿去做呢。

开砸了,沈若兰拿着分到了小锤子和一块破布,按照翠莲姐教的,用布把松子儿包了起来开砸,刚开始砸的时候,力道找不准,下手轻了就得砸好几下子,下手重了里面的松子儿就会碎掉,等砸了近半斤的松子儿后,才找到些门道。

等把那两斤松籽儿砸完,她的力气也差不多用光了,看看那些砸出来的松籽儿,貌似能抵得住她砸坏那些的损失了,就把砸好的松子儿收拾起来,交给了翠莲姐,又摸出两文钱递了过去,“翠莲姐,你看我这不争气的身子,才砸这么点儿就砸不动了,之前我跟谢大娘说过,要是我砸不动的话就出两文钱的车马费,算是我来镇上溜达的车费了,您收下吧。”

“你这丫头这是干啥啊,自家的车又不是雇的,哪能收你的钱呢,快收起来收起来。”翠莲姐看到那两文钱,像是被烫到了似的,一下子缩回手,嘴里也埋怨起来。

秋萍嫂子也说:“我娘就是为了寒碜那俩不要脸的才让你拿钱的,不是真想收你这两文钱,正好那俩不要脸的都没来,咱们就别整这假假咕咕的事儿了。”

说话间,翠莲姐已经从荷包里拿出了两文钱,塞到了沈若兰的手里,跟她原本那两文钱放在了一起,快快语的说:“之前说好了砸一斤给一文钱,你砸了两斤,这两文钱就是你的工钱了。”

沈若兰白跟着坐车过来,没干多少活儿还砸坏了人家那么多松籽儿,哪里还好意思收工钱啊,她一边推脱一边说:“我不要,翠莲姐你看,我刚开始砸的时候砸坏了那么多,这两文钱就顶是我赔给你的吧。”

“哎,你这丫头,咋这么外道呢?”翠莲姐佯装生气的说:“忘了你小时候一没饭吃就跑我家门口蹲着掉眼泪儿了?现在大了倒学会解扭了。”

被人家没好气的怼桑了,沈若兰一点儿都没生气,反而感到心里也暖暖的,这样善意的怼桑,比大娘那口蜜腹剑的甜蜜语好多了。

秋萍嫂子也说:“兰丫,你翠莲姐给你你就拿着吧,她的日子比你好过,你拿着这两文钱,去集上买几个馍馍能吃好几天呢。”

她们还以为沈若兰是那个食不果腹的小可怜呢,这也是变着法的帮她。

姑嫂俩的好意,沈若兰不忍拂了,虽然她不缺这两文钱,但心里还是很感动,秋萍嫂子和翠莲姐的这份情意她记下了,以后有机会一定会好好报答的。

……

离开了翠莲姐的山货铺子,她到街上去买缸,可是从街头找到街尾,也没找到一家卖缸的。

杂货铺倒是有几口缸,但都是大号的水缸,她就想腌十几棵酸菜,用不上那么大的,再说,缸太大了,腌酸菜和取酸菜都不方便,最主要的,大缸可比小缸贵多了,她不想花那冤枉钱。

街上没买着,就只好去集市碰碰运气了,松镇的集市不大,一共分几块,一块是买蔬菜的,现在已经是十一月,这个时候的蔬菜已经罢园了,卖的都是一些过冬的蔬菜,比如白菜、土豆、萝卜、芥菜嘎达、胡萝卜、大葱、姜、蒜等容易储存的。

一块儿是卖副食品的,豆腐、豆芽和粉条之类的;还有一块儿是卖肉的,猪肉羊肉都有,还有卖鸡鸭鹅等家禽的;再有一块就是卖日用品的,锅碗瓢盆都有,还真有卖缸的,只是价格不便宜,一口不足一米高的小徘缸,就要价一百文。

沈若兰之前那二两银子,给了张二勇八钱,在布庄花了五百二十四文,杂货铺花了三百二十文,集市上买米买面的花了二百三十文,买馒头包子又花了二十文,又还了五文钱的车费,加上翠莲姐给她的两文钱,现在她手里就只有九十三文钱了,根本不够买这口缸的。

“大叔,可不可以便宜一点儿,我想买这口缸,但是我的钱不够了。”囊中羞涩,只好开口跟人家讨价还价了。

卖缸的大叔看看沈若兰的衣着,似乎不大相信她能买得起这口缸,就带搭不惜理儿的说:“最多便宜五文,要买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买就别在这儿耽搁我做生意。”

沈若兰算了一下,她现在只有九十三文钱,还要留出后天去县城的五文钱车费,那现在最多也就只能拿出八十八文钱了。

“大叔,我只有八十八文,你要是能卖的话我就买下了,要是不卖我就只好走人了。”

说话的时候,她特意把钱袋子拿出钱掂了掂,目的是想让卖缸的先看到那些沉甸甸的铜钱,所谓见钱眼开,见到了那些钱,他自然就不愿意丢掉把钱弄到手的机会了。

果然,“九十文!”掌柜的咬牙让步了。

沈若兰坚持:“我就有八十八文,你要是卖的话咱们这就成交,不卖就拉倒。”

见卖缸的抿着嘴不肯吭气,沈若兰也不着急,莞尔一笑,说:“既然大叔的不卖,那我就只好去别处看看了。”

说完转身走了。

没走几步,卖缸的绷不住了:“哎,小姑娘,你回来,算了,反正也没差几文,就卖给你好了。”

沈若兰笑了,就知道会是这样,“谢谢大叔,不过还要麻烦您帮我把缸送到镇北头的松林那儿,待会儿有人去那里接我。”

松林那儿正是七松镇以北各村进镇的入口,不过现在是晌午,一般来镇上的人都是早上到晚上回,这个时间段那里不会有人,就算有人,人也不多,完全有机会把缸收进空间。

一口小缸的分量不沉,且这儿离松林也不远,掌柜的便叫儿子把缸背了,跟着沈若兰去了松林那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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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章 我要吃肉

“沈姑娘,你也来赶集啊!”

沈若兰刚把缸收进空间,身后冷不丁就传来这样的声音,差点儿把她的魂儿吓飞了。

她颤巍巍的回过身,看间张二勇正向她走来下,脸上带笑的跟她打招呼哩。

特么的,他是打哪冒出来的?刚才在她收缸前,她特意四下观察了好几遍,明明没人的,可是这货是打哪冒出来的呢?

沈若兰紧张的绷紧了身子:“……张大哥,你咋在这儿呢?”

这么突然冒出来会吓死人的知不知道啊~

张二勇摸了摸脑袋,呵呵一笑,说:“我是走着来镇上的,刚才走累了,就在那棵树下歇了一会儿,才站起来就看见你了。”

这么巧,不会看见什么不该看到的事情吧?

沈若兰警惕的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儿,很想问问他有没有看见什么异常的事情。

张二勇的眼睛长的很好看,大而有神,黑白分明,眼神中带着一股子质朴和坦荡,坦荡得没有一丝杂质,像澄净透明得水晶似的,所有的情绪都无处遁形。

这样的眼神,不是那种有心机有城府的人能拥有的,以张二勇的性格来看,要是他真的看到不该看到了,这会子表情绝不会这般平静。

思及于此,她的心渐渐的放了下来,也暗暗下决定,往后绝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用空间了,这次算她走运,下次就未必能有这样的好运气了。

沈若兰还是要回到镇上去的,晚上她还得跟着翠莲姐家的马车回村子呢,于是跟着张二勇一起往镇里的方向走去。

张二勇走的很慢,开始时,她还以为他是在照顾自己故意走慢的,就像上次他送她回去那晚似的,可走了一会儿发现出不对劲儿来,他走路的时候,左腿明显的有点儿跛,像不敢着地似的。

“张大哥,你的腿怎么了?”她好奇地问。

张二勇轻描淡写的说:“前两天上山时让野猪拱了一下,今儿正好有空,就来镇上的医馆找大夫给瞧瞧。”

让野猪拱了!

沈若兰的小心肝儿颤了一下,虽然他说得轻描淡写的,但她知道,被野猪拱了有多危险。

野猪是一种攻击性很强的动物,除了一身刀枪不入的厚皮,还长了两颗又长又硬的獠牙,被它的獠牙拱一下,那威力比刀子戳了还厉害呢。

而且,野猪的报复心很强,一旦发起攻击,不把对方摧毁决不罢休,想想张二勇当时在山上,不定多凶险呢!

想到这儿,她看他的眼神种多了几分敬佩,能在野猪的獠牙下全身而退的,定是有一身好分本事的!

她一向敬佩有本事的人,也情不自禁地关心起他来。

“张大哥,这样的伤可大意不得,你得让大夫给你好好看看,要是伤口肿了的话,最好敷点儿消炎的药膏,肿的厉害的话就得把肿起来的地方清洗干净,用消过毒的刀片儿划破,再把里面的脓血挤出来,最后缝合敷药,养伤的期间尽量不外出走动,也不能吃辛辣的食物,我说的这些很重要,你一定要听,不然后果很严重。”

伤口没护理好,后果确实很严重,轻则感染截肢,重的血液被感染了,可能患上血液病,那可就要命了。

张二勇听她说得头头是道的,不由得微微一怔。

在他的认知里,这个小丫头就是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小可怜儿,虽然性子活泼开朗,为人也不错,但她的见识和阅历都是十分有限的,本以为她是个孤陋寡闻的小村姑,没想到她竟然还懂这么多。

不得不让他刮目相看了。

“哎,我跟你说话呢,你听到了吗?”沈若兰见他没有回答自己,倒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不由得提高了声音。

张二勇回神,忙应道:“哦,听到了。”

“那记住了吗?”

“记住了。”

一问一答间,两人已经走到了街里,要分开的时候,沈若兰说:“我后天去县城,你晚上来晒谷场等我,到时候我就把欠你的那九钱银子还你。”

张二勇答应了一声,两人各自走开了。只是走了几步后,张二勇情不自禁地停下来,回头看着那道瘦成闪电的身影。

这小丫头,真是让他感到意外呢……

傍晚,沈若兰跟大伙儿坐着马车回了家,一进家门儿,她就迫不及待地从空间舀了一碗米,淘洗过后放进锅里蒸了起来,还拿出空间剩下的最后一碗菜——一碗粉蒸肉,同时放进锅里蒸。

从中午到现在,她什么都没吃,这会子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可惜,空间里的馒头、包子和生日蛋糕都吃没了,连上次在四海酒楼打包的那几样点心也吃光了,不然,有点儿点心垫补垫补,她也不至于饿成这副样子。

做饭的空挡,她也没闲着,把今天新买的缸拿出来,里里外外的刷得干干净净,又挑了十棵大白菜扒了,留着一会儿腌成酸菜。

忙活完这些,锅里的饭也好了,白花花的米饭香味儿伴着令人垂涎得粉蒸肉味儿,一下子弥漫了整个房间,令人食欲大振。

她麻利的把饭菜端出来,摆在桌子上正式开吃…。

……

“娘,我要吃肉——”

王万福家里,沈大姑正坐炕沿边儿上纳鞋底儿呢,王宝根忽然闯进来,劈头盖脸的来了一句。

沈大姑抬起眼皮,瞅了瞅急吼吼的儿子,“这是咋了,不年不节的,咋突然想起吃肉了?”他们老王家只有过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肉,平时的日子能吃饱饭就不错了,那里还敢想肉吃?

王宝根梗着脖子叫起来:“兰丫家里都吃肉了,咱们家为啥不吃?我不管,反正我要吃肉!”

“啥?兰丫家里吃肉了?不能啊?你听谁瞎咧咧的?”沈大姑对儿子带回的消息表示严重怀疑。

王宝根叫起来:“咋不能呢,是我自个儿闻着的,可香了,半个屯子都能闻着,不信你去看看啊。”

沈大姑打心眼儿里不信兰丫家吃肉了,但为了哄儿子,还是放下了手中的锥子和鞋底子,跟他一起出了门。

“娘,要是一会儿兰丫不给我吃肉咋办?”

“她敢?要是真有肉的话你就尽管吃,她要是敢滋了一声,看我怎么收拾她。”沈大姑说得很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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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章 肉呢

这边,沈若兰正津津有味的吃着晚饭呢,忽然听到外面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跑的呼哧带喘的,她心中一惊,来不及思忖,一下将桌子上的饭菜都收进空间里,连新买的酸菜缸都收进去了。

刚收完,门‘砰’的一声被推开了。

沈大姑领着王宝根闯进来,一进屋,王宝根就使劲儿的吸了吸鼻子,大声嚷道:“娘,你闻闻?这是不是肉味儿?”

沈大姑也闻到这令人垂涎三尺的味道了,她咽了口唾沫,眼珠子滴溜溜的在屋里转了一圈儿,最后落到了嘴角还带着油渍的沈若兰身上,开门见山的问:“兰丫,你吃肉了?”

沈若兰眯起眼,冷冷的看着气势汹汹的闯入者,“你们来干什么?”

“干什么?当然是来找肉的?我问你?肉呢?”王宝根恶狠狠的大声质问道,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就像沈若兰吃的肉是打他们家偷来的似的。

沈若兰冷笑一声,说:“你们家丢肉了?”

换之,我的肉又不是从你们家偷的,你们凭什么上我家来找肉?

沈大姑听出了沈若兰的弦外之音,咳了一声,说,“兰丫啊,我跟你弟弟是过来看看你爹回来了没有,这不,刚走到你家门口就闻着肉味儿了,你看,你弟弟都大半年没捞着吃肉了,怪可怜见儿的,你要是有肉的话就给你弟弟吃点呗,往后大姑肯定不能亏待了你。”

“……”

沈若兰无语了,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不要脸到这种地步的人呢,一个理直气壮地跑人家要肉,一个大不惭的撒谎,哎,她的命咋这么不好,咋就摊上这么些不知磕碜的亲戚呢?

“大姑,你们来晚了,我刚把肉都吃没了,连碗筷儿都刷出来了。”

她尽量心平气和的说话,现在还不是翻脸的时候,就她大姑那蛮不讲理的性子,要是敢惹恼了她,她绝对能上来抽自己大嘴巴!

王宝根一听肉没了,失望得心都碎了,哇的一声哭了,“娘,肉没有了,咋办啊,我要吃肉——我要吃肉哇——”

那痛苦的样子,跟死了娘似的。

沈大姑急忙把王宝根搂在怀里,拍着他的后背好好语的哄道:“没事没事儿,别哭,娘去给你找找去,说不定还有呢?”

说完,看都没看沈若兰一眼,径自往厨房去找肉去了,随便得就像在自己家似的。

王宝根听他娘这么一说,也止住了哭声,两步窜进厨房找肉去了。

炕沿儿上的沈若兰这个气啊,恨得牙根儿都直了,要是她身体允许的话,一定拳打脚踹的把这对儿不要脸的打出去的,打得他们满地找牙,不,是打得他们满地找牙花子,跪地求饶,再不敢来欺负她。

但是,看看自己麻杆儿似的小胳膊,瘦猴子似的小体格,她闭了闭眼,把心中的那口恶气生生给憋回去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就她现在的体力,别说打大姑那个母夜叉打,就是跟王宝根那个小瘪犊子打都打不过人家,何况人家现在是娘俩,要是真动起手来,那俩虎犊子不把她打死都算便宜她了!

不过不怕,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现在不是正在努力的锻炼吗,等她把身子骨练好了,她就会强大起来,到那时,这些魑魅魍魉的东西再敢上她跟前儿得瑟,她绝壁把他们一个个的都打趴下了,打到他们满地找牙花子为止。

那场面,想想都爽!

厨房里,沈大姑母子翻了个底儿朝天,连灶坑都扒拉了,也没找到一片肉出来,又进沈若兰的屋里一顿翻腾,最后也没找着啥,王宝根大失所望,闭着眼睛嗷嗷嗷的哭起来:“娘,肉真的没了,都让死兰丫给吃光了,咋办啊——”

沈大姑一看宝贝儿子哭的这么惨,这家伙心疼的啊,她耐心的哄了半天,然而没吃到肉的王宝根根本不鸟她,哭声越来越大,把沈大姑哭得脑瓜仁儿都疼了。

她不是好眼睛的白了沈若兰一眼,心里这个气呀,都怪这个死丫头,好好的吃啥肉呢,把宝根儿都给引逗哭了,宝根儿将来可是给她顶门户的,哭坏了咋整?

再说,她有肉咋就不知道先拿给宝根儿吃呢?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就吃个人肚子去了,她哪配吃肉啊?长那好嘴了吗?

沈若兰一看沈大姑的眼神儿,就知道她大姑在肚子里骂她呢,她卡巴卡巴眼睛,说:“大姑,你看宝根儿哭得怪可怜的,要不,你跟我大姑父就给孩子买点肉儿吃吧。”

沈大姑眼睛一瞪:“你少放屁了,要是有钱买肉的话,我能让宝根儿哭吗?对了,你的肉是打哪弄来的?还能不能在弄点儿回来了?”

沈若兰一本正经的说:“我吃的是耗子肉,哪都有,宝根儿要是喜欢,我明儿帮他打几只来。”

“啥?你吃的是耗子肉?”

沈大姑的眼睛一下子等得老大,连哭嚎着的王宝根儿都消停了,娘俩难以置信的盯着沈若兰,像是见了鬼似的。

沈若兰不慌不忙的说:“是呀,不然你以为我哪有钱买肉吃啊?再说,耗子肉咋了?你们刚才不也闻到了吗?多香啊!”

“哎呦我的娘啊,耗子肉你也吃?你恶不恶心啊?”沈大姑果然被恶心到了,她捂住了鼻子退后两步,鼻翼间那令她食指大动的香气都变得令人反胃了。

沈若兰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说:“大姑,我这不也是饿得没招了吗,耗子肉虽然恶心,可不吃就得饿死,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吃耗子肉总比饿死的好吧。再说,吃常了也就不觉着恶心了,我现在还觉着耗子肉怪香的呢。”

其实,她就是故意恶心这娘俩的,往后她吃肉的时候多了去了,今儿就好好恶心恶心他俩,省得往后他们再闻着香味儿就找她麻烦,她可不想被他们盯上了。

“娘,咱们走吧,恶心死人了。”王宝根儿嫌弃的说。

沈大姑也不想在这儿呆了,她斜眉吊眼儿的扫了一眼沈若兰,就拉着王宝根儿的手一溜风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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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章 新衣裳

好容易把那俩不要脸的玩意儿打发走了,沈若兰松了口气,将饭菜拿出来接着吃完了。

饭后,她烧了一大锅开水,把扒好的白菜往热水里一放,滚一圈儿就捞出来了,然后放在小缸里码好,摆满一层就在白菜上撒一点儿盐,就这样一层一层的摆,直到把那十棵白菜码完为止。

然后用冷水把缸填满,水的位置离缸沿儿差几厘米,最后把她再院子里找到的一块大石头洗干净压在最上面,才算彻底完事儿。

腌好的酸菜缸被她挪到了厨房的角落里,没有再往空间里收,因为空间里没有空气,近乎于真空,酸菜放在那儿不会发酵,也无法变成真正的酸菜,所以只能放在厨房,厨房的温度不冷不热的正好,要是没有意外的话,再过个把月,她就有酸菜吃了。

……

两天后,到了跟何记布庄约好的取货日子,这天早上沈若兰早早地起身,背了个大背篓直奔桃花村。

可能是这段时间坚持锻炼的缘故,也可能是这几天吃的好营养跟上了,今天走这段路时,她没觉得像上次累那样儿,虽然也觉出累了,但至少还是在可以忍耐的范畴之内的。

到了桃花村晒谷场,两辆拉脚的车已经侯在那里,沈若兰走到去县城的马车那儿,没等赶车的栓子开口,就主动把五文钱的车费交上了,然后坦然的上了车。

今天的乘客比上次少了好几个,可能是因为天冷,不少人都开始猫冬不出来了,车里空荡荡的,就四五个人,也不知是那个屯子的,几个人相互间不说话,越发显得冷冷清清,让人觉得天冷了。

沈若兰一坐下,就从背篓里拿出一条破被子来,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的,她知道自己身上不好,身上的破袄子也肯定不抗冷,所以特意把自己那床破被子带来了,虽然裹着被子的形象不佳,但至少不会挨冻。

马车很快出发了,这一路上,沈若兰看着同行的人冻得拱肩缩背,大鼻涕咧些的,越发觉得自己聪明了,要是她没带这条被子来,就她那身又薄又破的袄子,怕是没等走到县城就冻死了。

就这样,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马车抵达了县城。

到了地方,栓子跳下车,重复了一遍那句亘古不变的话:“都该干嘛干嘛去吧,记住了,两个时辰后在这儿集合,过午不侯,回来晚了自己负责……”

沈若兰把身上的被子折起来,放进背篓里,跟着大伙儿下了车。

第一站,她直奔何记布庄,十天前跟布庄的老板娘约好了,今儿特意来取她做的衣裳被子啥的,身上的这身儿袄子委实不能再穿了,破烂单薄不说,已经瘦得快要裂开了,要是她再胖点儿,这身衣裳肯定穿不进去了。

“呀,是姑娘来了啊!”

一看到沈若兰,何记布庄的老板娘热情的招呼起来,嘴上招呼着,手上也没闲着,弯腰从柜台下抱出一个大大的包裹,放在了柜台上。

“姑娘的这几样东西都做好了,看看合不合适吧。”

沈若兰把背篓放在了地上,上前打开了包袱,包袱里,整整齐齐的叠着她的新被褥,新枕头、两套新亵衣亵裤和一套崭新的棉袄棉裤,以及一双绣了几朵小花的新棉鞋。

被褥和棉衣棉裤都絮得厚厚的,摸起来软绵绵的很舒服,没等穿就知道一定会很暖和,亵衣亵裤也做得很好看,针脚细密,肥瘦适中,那双鞋子还给绣了几朵话,这可是之前没讲的,算是人家格外优惠她的吧。

沈若兰爱不释手的挨件儿翻看个遍儿,最后在老板娘的建议下,进里间把衣服换了。

亵衣亵裤很合身,软软的,穿着舒服极了,一点儿都不像她之前穿的粗布内衣那样磨皮肤。

袄子和棉裤也是软软的,暖暖的,还特意做大了点儿,这样她再长个儿或者长胖也不怕穿不进去了。

棉鞋也特意做大了些,方便垫鞋垫,底儿也纳得很厚,穿着冬天就不会凉到脚底板儿了。

可以说,每一件儿都很合她的意,这一身簇新粉嫩的装束,也把她打扮得精神起来了,那张黄瘦的脸颊看起来也不再那么难看,又厚又大的棉袄棉裤也显得她不那么瘦骨嶙峋了。

总之,穿上这一身行头,跟之前那个破衣烂衫,拱肩缩背的她简直派若两人。

“啧啧,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啊,姑娘穿上这身衣裳,我都认不出来了。”老板娘笑着说道。

沈若兰感激的说:“是您的手艺好,做得用心,不然也不会如此合身合意。”

做这身棉袄棉裤老板娘确实花了点儿心思,都是用那匹布里面的布料做成的,里面的布料虽然也被雨水泡了,但因为在里面,受的潮气没那么重,布色也没像外面的颜色那么花,不细看的话几乎看不出毛病。

泡得最花的布料,被老板娘给做成被里缝在被子里面了,根本看不出来,亵衣亵裤也是用花得比较严重得布料做的,但反正是穿在里面的,只要柔软舒服就行,至于花色什么,不重要。

感激了一番后,她把背篓和被褥枕头暂时寄存在了布庄,只身一人出去了。

上次在四海酒楼吃饭的时候,她无意中听到隔壁几个纨绔子弟的对话,让她想到了一条生财之路,今儿就是奔着那条生财之路去发财的。

泗水街离兴华街不远,沈若兰已经走过两次了,这次没费什么劲儿就找到了兴华街,又在兴华街找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她的目的地——醉花阴。

农安县城最好的妓院!

‘醉花阴’是一座气派富丽的建筑,红墙绿瓦,门面宽敞,檐下一溜挂着八只花灯,每只花灯上都写着一个姑娘的名字,大白天的,花灯依然燃着,明晃晃的照着门楣上‘醉花阴’三个大字,门内人来人往,隐隐传来阵阵调笑之声。

这种风花雪月之地,从来都是花红柳绿,莺莺燕燕的,才走到门口,便觉香风扑鼻,眼前一花,一人拦在她的面前。

“小姑娘,你走错地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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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章 月满西楼

伴着一声软糯的招呼声,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拦在了她的面前,妇人发髻高挽,凤钗珠翠,穿一身粉蓝色镶兔毛边儿的褙子,容貌艳丽,唇角含笑,一双精明的凤眼微眯着,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沈若兰。

沈若兰已经是一身新衣,虽不华丽,但也还算过得去,至少不会被人家当叫花子歧视了。她坦然的站在那里,迎着妇人的目光,大大方方的说:“没走错,我是来找红棉姐姐的。”

妇人挑了挑眉:“你认识红棉?”

沈若兰摇摇头,“不认得。”

妇人笑了,兰指轻翘,摸了摸发簪上的流苏,慢条斯理的说:“小姑娘既然不认得红棉,有什么事儿跟我说就成了,我姓秦,是醉花阴的妈妈,你叫我秦妈妈就好,只是,有一点我得提醒你一下,红棉姑娘是咱们醉花阴的花魁娘子,身娇肉贵,不是什么人都能见的。”

沈若兰没想到自己歪打误撞的就一下子就遇到醉花阴的妈妈了,这下子事儿倒好办了,她弯起唇角,道:“既然您就是这儿的妈妈,那我就直相告了,我此番来,是为了给红棉姐姐解忧的。”

“给红棉解忧?”

妇人呵呵两声,语气有几分不屑:“小姑娘口气倒不小,你说说,我们红棉有何忧愁之事需你来化解?你又要怎样给我们红棉解忧。”

沈若兰顿了一下,斟酌着说:“红棉姑娘的一位旧相识久不来探望,红棉姑娘为此伤心失落,妈妈,我没说错吧?”

她说得很含蓄,在这种地方,什么话点到为止即可,总不能直白的说红棉姑娘的金主不来光顾,红棉姑娘为此着急上火了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了吧,虽然事实就是如此,但有些事儿即便是事实也不能明摆着说出来,太伤人了。

妇人笑容一僵,很显然沈若兰说对了。

“那你又打算如何帮我们红棉解忧呢?”

沈若兰道:“我听说红棉姑娘那位旧相识素喜听曲儿,只是为着别人的曲儿新鲜才才去了别处的,听闻那新欢的样貌还不及红棉姑娘十之一二呢,若红棉姑娘学几曲极好听的曲子,不怕那人不来捧场。”

“你会唱曲儿?”秦妈妈听出她的意图了。

沈若兰毫不谦虚的说:“正是。”

秦妈妈审视的看了她一会儿,这小姑娘,看起来面黄肌瘦,像个穷苦人家的孩子似的,但她的身上却没有穷人家孩子那种畏手畏脚的小家子气,说话时也是进退有度,谈间带着与她形象毫不相符的自信和笃定,一副老神在在,气定神闲的样子,让她一时间倒看不透这小姑娘了。

“好,那就请姑娘随我来吧。”

既看不透,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一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也没本事做出伤害醉花阴利益的事儿来。

秦妈妈引着沈若兰,径自走向后院儿。

后院儿很大,如迷宫一般,一路上弯弯曲曲,走过许多房头,到了一个所在,不是楼房,却是三间平房,十分华丽,平房的左一间是丫鬟的空房,摆着床榻桌椅之类,却是备官铺的,右一间关着门,看不着里面的景致。

两边有耳房,中间是客座,上面挂了一幅名人的山水画,香几上博山古铜炉,烧着龙涎香饼,两旁书桌,摆设些古玩,壁上贴了许多诗稿,沈若兰不大认得繁体字,只扫了一眼就把眼睛撇开了。

秦妈妈让沈若兰坐于客位,自己在主位上坐了,少顷间,就有丫鬟献上茶果来,未曾入口,香气扑鼻。

“姑娘请!”

秦妈妈拿起茶杯,向沈若兰示意了一下。

沈若兰可不是来喝茶的,这里的茶虽然都是一等的好茶,但茶杯都是些嫖客娼妓用过的,她打心眼里嫌弃,所以只是端着茶杯装了装样子,并未喝进嘴里。

装完样子,沈若兰进入正题:“秦妈妈,不知红棉姑娘在哪儿?我什么时候可以教她唱曲儿?”

秦妈妈笑了笑,不紧不慢的啜了一口香茶,缓缓地放下杯子:“不急,姑娘会什么曲子,不妨先唱出来给我听听,若真如姑娘所说的那么好听,再去请了红棉出来也不迟。”

沈若兰了然,原来,这位红棉姑娘的派头大着呢,不轻易见人,这会儿要是她的曲子要打动不了秦妈妈,只怕今儿就见不成这位红棉姑娘了。

她转过头,望了右边那闭着的门户一眼,莞尔一笑,轻启朱唇,唱了起来……

她的声音很美,即有少女的温柔婉转,珠圆玉润,又有历经人世的女子的轻柔悠扬、荡气回肠,两种不同的唱腔和在一处,竟如天籁般动听,那娓娓道来,欲语还休的歌声,似香炉中飘出来的袅袅青烟,仿佛一阵风就能将它们剪断,剪不断的是那缠绕的情节,诉不完的衷肠,余音绕梁,不绝于耳,忽高忽低,回旋婉转……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这是素有“千古第一才女”之称的女词人李清照写给新婚未久即离家外出的丈夫的,诉说了自己独居生活的孤独寂寞,急切思念丈夫早日归来的心情。描绘出了一个温柔多情的女子,在月光照满楼头的夜晚,独自凭栏望眺,思念自己的心上人,直到月满西楼而不知觉的场景,让人如身临其境一般。

其中的‘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把相思之苦表现得极其真实形象,表达了绵绵无尽的相思与愁情,独守空房的孤独与寂寞充满字里行间。

……

醉花阴后园墙外

青石板铺就的小巷中,一辆靛蓝色马车正静静的停在那里。

马车油布做棚,车身为寻常木料所制,并无雕花锦缎装饰,与街上大多数的马车似乎没有什么不同,若一定说有的话,便是这车后面跟的六七个男子,各个身高马大,一身杀气罢了。

马车里,香炉袅袅细烟边,一张花梨木矮榻上,长影宛如一把绷得笔直的绝世良弓,斜倚其上。

许是在车内,墨发未曾束冠,瀑布般洒下,缠绕脖颈,慵懒必现。

侧颜轮廓宛如神魔办俊朗绝伦,叫人不敢逼视。

男人左腕托颊,紫金高靴架在花梨木榻顶,木榻顶端,锦袍微敞,白绸中衣挡不住内里的一片风情,胸肌贲张有力,肤色如上古古铜,经过常年日晒,泛着令人畏惧的冷冽光泽。

光是倚在那儿,不动不语,与生俱来的阳刚凶猛溢满车子。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呵,想不到这穷乡僻壤之地,竟有如此绝妙的诗词!”他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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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章 红棉姑娘

“主子!”

一身黑衣的随侍罗成回来了,在车旁屈下身子:“属下已经探查清楚,唱曲儿的是个贫民女子,来此卖唱的。”

想到刚才见到的少女,罗成心里一阵憋屈,听到那天籁般的声音,还以为是多美的天仙美女呢,结果循声潜进去,却见到了一个干巴巴的瘦猴儿,穿着打扮的像个土包子,真不知她这样的人怎么能唱出如此清雅动人的曲子来。

车里的人眼眸微眯。

贫民女子?

来此卖唱的?

既是贫民女子,又怎会做出如此清新雅致的歌词?这首歌词,便是拿到宫中大学士们那里,也不见得有人能超越过去。

是谁帮她写的辞?

那人现在哪里?

既然能写出这样的好词,想必是个有才情的,若能为他所用……

“罗成,去查查这歌词是谁写的。”

“是!”

罗成躬身退下,转眼消失。

侍立在另一侧的罗同并不知里面的情况,还道是词美、歌美、人更美呢,一心想进去见识见识,遂拱手道:“主子,现已是晌午,主子不如进去把午膳用了,顺便听曲儿休憩。”

“多嘴。”

车里飘出一声低斥,肃杀冷然。

话音刚落,旁边的兄弟抡起巴掌,‘啪’的一声掴了下去,怒斥:“咱们主子乃是皇室贵胄,怎会来这种腌臜的地方?在若胡乱撺掇,主子定饶不了你。”

一巴掌,掴得罗同高大魁梧得身躯缩了回去,委屈得像个小媳妇似的,搓了把脸,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啊。

“走。”

车里飘出一个毫无温度的字。

于是,马车缓缓,无声无息的离开了。

一曲唱罢,沈若兰如愿的在秦妈妈眼中看到了惊艳之色。

“姑娘真是好嗓子,词妙,曲妙,唱得更妙!”秦妈妈毫不吝惜得夸赞着。

沈若兰微微一笑,道:“既然妈妈满意,那我这趟就算来对了。”

秦妈妈明白她的意思,道:“不知姑娘这曲子开价多少?”

沈若兰伸出一只手,直说:“不多,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对庄户人家来说确实是一笔大数目,但对醉花阴这种这种日进斗金的烟花之地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听到她要五两银子,秦妈妈的脸色忽然变得纠结起来了。

“姑娘,我们行户人家看起来富丽繁华的,其实都是外强中干,装着门面给大家看呢,就好比我们家红棉,一夜的嫖资是三两银子,但真到我们呢手里的,连一两都不到呢。你算算,客人来了咱们得好酒好菜的招待吧,这一顿酒席下来,怎么俭省也得个三五百文的,若客人带了小厮仆童,还少不得免费供他们吃喝,再有那骑马赶车来的,骡马的草料我们不也得给白白的备着吗?”

“还有,我们的银子看起来好赚,其不知多少人眼红盯着呢,官府那边儿也就罢了,谁让人家是官老爷呢,孝敬点儿我们也是应该的,最可恨的是这城里还有好多泼皮无赖,各个都是难打发的,每月若不孝敬他们点儿,他们便今儿要放火,明儿要杀人的,闹得你不得安宁,我们要开门儿做生意,就只好破财求平安了……”

“如此种种,我们真不像表面看的那般富足,姑娘一开口就要五两银子,委实是难住我了。”

秦妈妈夹七杂八的说了这么多,目的就只有一个——让沈若兰少要点儿银子。

都说鸨儿爱钞,姐儿爱俏,不管哪里的鸨子,都是把钱财看得紧的,就像秦妈妈,虽然被沈若兰的曲子惊艳到了,也深知这么好的曲子天上少有,地下难寻,但私心里还是希望能少花点儿银子把曲子买下来。

沈若兰可不信偌大的醉花阴会没有五两银子,鸨儿之所以拉拉杂杂的说这些,无非是看她穿着朴素,以为几百文钱就能轻易把她打发了。

呵,还好她穿了新衣服来的,要是她穿着原来那身儿,说不定只给她几文钱呢!

她轻笑一声起身,说:“既然妈妈这儿如此艰难,我便再去寻一家能出的起价钱的就是了,妈妈留步,我告辞了。”

说完,她起身就走。

“哎,姑娘,你……”

这怎么一不合就走人呢?不行你就说出来再商量呗,你走了红棉还怎么翻身啊?再说,这天上少有地上难寻的曲子,一定会红起来的,她可不想醉花阴错失名声大震的好时机!

秦妈妈正欲挽留,右间的门忽然开了,一个容姿娇媚的女子走出来,她十**岁的模样,肤若凝脂,剪水双瞳,鼻若悬胆,素齿朱唇,加上一身冰肌玉骨,端得是个无双的美人。

“姑娘请留步。”

美人儿款步上前,吐气如兰道:“这曲子,我买下了。”

不用问,这位人比花娇,出手阔绰的美人儿,就是醉花阴的花魁娘子——红棉姑娘无疑了。

“姑娘好。”

沈若兰转过身,客气的打了个招呼,便不再语了。

红棉姑娘是个通透的,一个眼神甩过去,她的丫鬟疾步上前,把一锭五两重的雪花银子双手递了上去,“姑娘请收好,这是我们姑娘给姑娘的谢仪,若姑娘真能助我们姑娘达成所愿,我们姑娘断不会亏待了姑娘的。”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收下了银子,心里已经锣鼓喧天,载歌载舞了。

果然是有钱人的钱好赚,就唱这么几嗓子,就能赚到这么一大笔银子,都够她花销一冬的了!

红棉这会儿也挺激动的,这曲儿是她平生所听过的最好听的一首曲子了,词妙、曲妙、唱得更妙,最最妙的,还是词里的意境,竟很符合她此时此刻的情境,仿佛特意为她写的一般,如此佳作,加上她天籁般的歌喉,只要在段二爷耳边那么一唱,段二爷定会回心转意的。

段二爷是农安县最有钱的主儿了,花销散漫,常常在她这里一掷千金,这几年有他捧着,她的日子别提过得多舒服了。

最主要的是,他即多金,又是个风流儒雅的美男子,对她也是温柔多情,翩翩有礼,跟那些大腹便便,又老又丑的老男人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所以,她不想失去他的宠爱,无论如何,她都要把他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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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章 再也不用担心没银子了

一个时辰后,沈若兰步履轻松,心情愉悦的从醉花阴出来了,怀里还揣着一锭沉甸甸的大银。

呵呵哒,发财了,她可以尽情的买买买,往后也不用在为钱财的事儿发愁了。

刚才她已经跟红棉姑娘约好,以后每隔十天就来一次,教红棉一首新曲子,她肚子里的曲子多着呢,别的不说,最热门的宫斗剧《甄嬛传》里安小鸟唱的那些曲子,她每曲都熟记于心,足教够她教上一阵子了。

物质生活不用再发愁了,她开始考虑起精神生活来。

刚才在醉花阴的时候,看到墙上贴的那些诗稿,然而她却有一大半儿的字不认得,认识的几个字中还有一些是猜出来的。

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她无法忍受自己现在的文盲身份,就算不指着成为文豪,但至少也要能写会读,不能成为睁眼瞎儿不是?

于是,在街上转了一圈儿后,她找到了一家卖书籍笔墨的书坊。

铺子开的挺大的,装修也气派,只是里面的存货不多,她看着几个书架上摆的寥寥落落的书籍,不由得皱眉,问道:“我要买些初开蒙小孩子的书籍,这里有吗?”

她不好意思说自己要用,只好借口给是小孩子买的。

“有有有,姑娘随我来。”

那掌柜一看来了顾客,便殷勤的上前招呼,领着她走到一个大书架前,指着上面的两排道:“这两排都是简单的诗文。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开始,初学都是买这个的。再往后就是诗书了。姑娘看看要买哪位诗人的,自己挑选吧。”

沈若兰看看那几本书,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书坊看着挺大,可是书却少的可怜,还有几本明显是旧的,便问道:“这书怎么这么少?还有别的吗?”

掌柜的一听这话,立刻叫起撞天屈来:“姑娘说我这里书少?那可是没有的事儿,我这书坊可是咱们农安县最大的一家了,光藏书就有四五百本儿呢。”

四五百本书就是最大的书坊了?

沈若兰真是醉了。

不过,等她把书架上的书拿下来翻了翻,就知道这书为什么这么少了。

这些书里,一部分是印制的,还有一部分是手抄的,这个时代还没有活字印刷,想印书都得整版整版的刻出来,很费时也很费事,一个版要是刻坏了一个字,就整版都费了。所以,印书的成本很高,能印的书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些不太好卖的书籍,如话本子,杂书等,多半都是相互抄传的。

不过,一笔一笔的抄出来的书也不便宜,笔墨金贵不说,抄书人的辛苦费也是不少的。

所以,书的造价很高,一般小铺子进不起太多的货,能像这家书坊一下子存四五百本的,真的就算是大手笔了,难怪掌柜的那么自信,说自己家的书坊是最大的呢。

了解到这些,她也就不再挑剔了,仔细在书架上找了一遍,买了一本千字文,一本百家姓,一本三字经,一本弟子规。又问道:“我还要买文房四宝,掌柜的给我推荐推荐吧。”

掌柜的说:“纸、笔都分上、中、下三类,姑娘看看要选哪一类的,我好给你拿来挑选。”

沈若兰不知道这价格和质量如何区分,不过现在虽然是有些钱了,可毕竟家底儿太空,需要买的东西还有很多,便道:“中间价格的给我拿来看看吧。”

掌柜的答应着,取来了宣纸和毛笔。

沈若兰先接过毛笔看了看,羊毫、狼豪、兼毫都有,七八支毛笔分三个型号,最小的当然是些小楷、小篆的,最大号的可以写大字,但也就是写个寸把大的字,写不了对联的那种。

她看看笔锋,挑了一只兼毫最小号的。

宣纸她买了了八分银子一刀的,不算是最贵的,但是也不便宜了。这样的纸不晕墨,下笔的手感好,用途也多,写大字或是没事的时候写个小日记都挺不错的。

墨买的是一条中上档次的香墨,她有轻微的洁癖,受不了劣质墨汁的墨臭味儿,香墨虽然贵点儿,但写字时就不会给臭到了,学习时也能保持愉悦的心里。

砚台她选了一方二手的,是被磕掉了一个角的一方端砚,上面还有眼,要不是掉了一个角,肯定还得贵两倍不止。

四本书加上文房四宝,一共花了她一两三钱银子。

付钱时,沈若兰忍不住肉痛得吐槽,好贵啊,读书果然是有钱人才做得起的事!

掌柜的见沈若兰买了这么多东西,就免费赠给了她一个书包,书包是青色帆布缝制的,简洁大方,耐磨实用,挂在身上,跟她那身粉红色的衣裳还挺搭配的呢!

她喜滋滋的挎着书包出了书坊,转路去了一家医馆。

从来到这个世界那天起,她就一直想找个好大夫请请脉,看看她这具小身子有没有什么需要调理的地方。

都瘦成这个样子了,之前又常年吃不饱饭,她就怕把身子造坏了而她还不自知,现在有钱了,找个好点儿的大夫给细细瞧瞧,若有毛病就趁早治,没毛病就更好了!

寻到医馆,她找了医馆里最贵的大夫诊脉,老大夫名气大,诊金也高,光诊费就两钱银子,不过为了身体,这钱沈若兰咬牙花了。

老大夫搭着她的脉门诊了一会儿,又问了她几个问题,最后,给她开了五副调理身子的药,说是她没有大毛病,只是气血不足,需得好好调理调理。

这几副药都是补药,里面的药材她大都不认识,就只认识其中的人参,还是那种被切成片儿晒干了的小人参,说是有固本培元的作用的,只是不知道到底好不好使。

这几副药加上一个煎药的砂锅、诊费等,又耗费了她一两银子。

付完钱,她拎着几包药和砂锅走了出去,走了不到五百米,她停下了,唇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又折了回来,到柜台处掏钱买了一包儿迷幻药,丢进砂锅里一径去了。

这次,她走的很快,一直走进一个死胡同里才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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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diana1983宝贝送了10朵鲜花

菡堂春大美人送了37朵花花;一颗大钻石,春春是我的老读者了,真心表示感谢

欲加之罪亲爱哒送了88朵鲜花,亲爱滴跟春春一样,都是我的老读者,幺儿一百个感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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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章 牙签弩【PK求收藏】

适才从醉花阴出来的时候,她就感觉好像有人在跟踪她,但是当她放慢脚步想要确定时,那种感觉又不见了,那会子她还不能确定,所以也没太在意。

但是,当她刚才从医馆出来的时,那种被监视被跟踪的感觉再次出现了,两次都产生了这种感觉,让她不得不慎重起来了。

经过一番仔细地观察,沈若兰终于确定了目标,她笑了。

呵呵,果然是财锦动人心啊!

上次来城里的时候,她转悠了小半天也没人看她一下,这回她有五两银子的巨款,就这么快被人给盯上了。

很好,既然敢打她的注意,那她就让那个不长眼的试试来自于二十一世纪人民警察的战斗力吧!

她加快脚步,左转右转的,拐进了一条死胡同里,刚进去,便迅速从空间拿出一样东西来,猛地向外射了出去。

这件东西是她昨天用了一天的时间削制的,是一个简易的牙签弩。

上辈子,这种巴掌大小的牙签弩曾风靡于全国各中小学校园,牙签弩的特点是体积小,便于携带,射程远,杀伤力强,小小的一把弩,射出去的牙签儿竟能穿透二十厘米厚的石膏板,射程更是远达二十米以上。

因为牙签弩潜在的危险性太大,所以出现不久就被有关部门给取缔了,她作为乡派出所的民警,曾跟着所里的兄弟们到各个小学校园门口收缴这种小型武器,当时出于好奇,她还研究了一阵子,所以能摸索着制造出来。

之所以造这么一把小弩,还得归功于大姑和王宝根呢。

前天他们娘俩闯进她家放肆的时候,她就有想过怎么收拾他们,靠打肯定是不行了,她大姑跟个母老虎似的,王宝根虽然小,但也壮实的跟个大牛犊子似的,她要是跟她们打,肯定得被打死。

不过,明得不行可以来暗的,她想到了牙签弩,要是她有一把牙签弩得话,趁着那娘俩不注意,往他们屁股里射几根牙签进去,会不会很解气呢?

这种假设想想都让人舒服!

于是,她花了一天的时间,用刀子和木头削制了一个大型的牙签弩,是正常牙签弩的两倍大,牙签也被她换成铅笔大小的短箭了。

只是,她的弩是木头做的,弓弦也是普通的绳子,没有太大的弹力,杀伤力还不及真正的牙签弩的三分之一,所以今儿才特意把这个大型的牙签弩带来,打算找一家铁匠铺子,按照她提供的样子重新制造一把。

只是万万没想到,还没等她去找铁匠呢,她的弩就派上用场了。

“嗖——”

短箭射出的一刹那,刚追到胡同口的那道黑影儿灵敏的一闪,毫不费力的躲过了一箭,沈若兰迅速装上弩,又射出一箭,箭发后,她快速得掏出刚买的端砚,猛地掷了出去。

牙签弩安装便利,几乎是上一支箭刚发出去,后面的一支就跟着射过来,两支箭发射间隔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黑衣人刚刚灵巧的躲过第一箭,不成想又一支短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射来,他急忙闪身,堪堪的躲过了第二次袭击,只是行动不如第一次伶俐了。

刚躲过短箭,他还未等站稳身子,一方砚台猛地劈头砸来,他急忙抬掌,运内力将砚台打飞,正待站直身子时,又有一个砂锅迎面飞来,他被打得措手不及,遭袭的速度太频太快,让他已经来不及躲闪,只好挥手又是一掌,将砂锅劈得粉碎。

“哗啦——”

砂锅被掌风劈得粉碎,碎裂的刹那,里面有大量的白色粉末飞洒出来,黑衣人所在的是北边儿,北方的冬天又都是北风,所以粉末一现的刹那,呼啦一下全都呼到了黑衣人的脸上,躲都来不及了。

黑衣人一滞,暗道一声不好,趁着自己还清醒着,赶紧纵身跃上了胡同的墙头,转瞬间消失不见了。

啧啧,还会轻功呢!

沈若兰不屑地撇撇嘴。

看来,这厮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武力值应该属于盗侠盗圣级别的吧,可惜了这身本事了,要是留着干正事儿的话,想必也能干出点儿啥名堂,能有个好前途吧!

哎,误入歧途了,真是可惜啊!

沈若兰替他惋惜了一会儿,很快就不再那么想了。

哎呀,这天杀的,把她新买的砂锅都给打破了,一百多文钱呢,就这么‘砰’的一声就没了,真是暴殄天物啊!

她心痛了极了,心里把那个‘黑衣毛贼’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个遍儿,才稍微好些!

……

此时

桃花村老张家的炕上,五十多岁的崔张氏停下手中的活计,难以置信的看着大儿媳妇。

“啥?老大媳妇,你说的是真的吗?”

“嗯呐,娘,我兄弟亲耳听沈家老三说的,他可是整日家跟沈老三在一块堆儿念书的,那还能有假吗?”

张大勇的媳妇李张氏刚刚带回个不好的消息:据说靠山屯沈老大家要把沈老二家的闺女过继过去,替他们家的闺女嫁到老张家来,李张氏一听到这信儿,吓得她赶紧从娘家跑回婆家,噼里啪啦的把这消息告诉了婆婆。

别误会,她这么着急回来告状,可不是因为她关心小叔子,也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在担心她自己呢!

听说沈家二房的姑娘是个瘦得像个干巴猴子似的毛丫头,还整天病歪歪的,这样的体格儿过了门儿,能干动老张家家里家外的一大摊子的活吗?她盼星星盼月亮的盼着小叔子快点儿娶媳妇,不就是为了找个人替她当牛做马吗?要是娶个痨病鬼进门儿,非但不能替她分担啥?要是那痨病鬼再病倒了,还倒得让她伺候呢!

再者,痨病鬼一旦病了,总不能让她挺死吧,不是得拿银子治病吗?家里现在还没分家,那拿的钱就有一半是拿了她的,她可舍不得掏银子给别人治病去,有钱她还得给柱儿攒着,留着他长大娶媳妇花呢。

“娘,娘你听听,我就说他们老沈家反悔了,你还不信呢!”老张家的小女儿张金凤,把手里搓了一半儿的玉米棒子扔进面前的大笸箩里,气愤的叫起来。

前段时间,她就听说老沈家那个沈若梅在家里寻死觅活的,说啥也不肯嫁他们老张家,这事儿在各个村子里都传开了,她听说后回家跟她娘说了,她娘还不信她呢,今儿听到这些,她总该相信了吧!

崔张氏确实是信了,一张老脸阴得都快滴出水儿来了,“好哇,好你个沈老大,想当初看我们老张家日子好候,你就上赶子把闺女许给我们家,现在瞅着我们家不行了,你就想翻脸不认账了?你这个黑心烂肺子的老瘪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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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章 缺心眼子的妹子【二更求收】

“娘,不能让老沈家那家子犊子人家得逞了,我这就去找我爹和我哥他们,咱们上老沈家讨个说法去。”张金凤针尖儿火燎的叫了起来,下了地穿上鞋就往外走。

“哎,你爹去老杨头家了,你大哥去井边打水了,你二哥在后院劈柴呢……”崔张氏冲着闺女的背影喊了一句。

李金凤嘴里答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去了。

李张氏歇得差不多了,脱了鞋上了炕,坐在了崔张氏的对面。

“娘,我听人说老沈家二房那两口子都不是啥好东西,沈老二是个酒鬼,他媳妇是个破鞋,当年还是他进城卖菜时捡回来的呢,不明不白的女人,谁知道是不是逃妾婊子啥的,这样的女人能生出啥好闺女来?”

“再说了,我听说二房那个丫头身子很不好,常年病着,总得吃药还不能干活,你说娶这么个媳妇进来,不是把老二给坑了吗?”

李张氏就怕出现点儿啥意外,不停的给沈家二房的丫头上眼药儿,反正如论如何,她是不会让那个死丫头跟她做妯娌的。

老崔婆子瞪了老大媳妇一眼,没好气道:“你说那些没用的干啥?她们二房的丫头关咱们家屁事儿?难不成你以为咱们家真能让她进门儿咋地?咱们老张家是不赶从前了,但也不是好欺负的。”

李张氏急忙点头:“对对对,娘说的对,是我太紧张了。”

……

后院,张二勇正挥着斧子劈柴火呢,就见他妹子火烧火燎的跑过来,一看见他就咋咋呼呼的喊起来:“二哥呀,你还有闲心在这儿劈柴火呢,他们老沈家都要把你媳妇给换了,娘让你快点儿回屋商量去呢。”

张二勇擦了把脑门儿上的汗,对缺心眼儿的妹子冷斥道:“瞎吵吵啥呢?我还没成亲呢,哪来的媳妇?”

张金凤大声道:“就是老沈家那个沈若梅啊?你们俩不是从小就订婚了吗?她不是你媳妇谁是你媳妇?哎呦二哥呀,沈若梅现在不想嫁你了,你那个老丈人要把他二弟家的闺女过继到他们家,替沈若梅出嫁呢……”

张二勇的动作一滞,沈老大二弟家的闺女,不就是那个瘦弱不堪的小丫头吗?

那小丫头才多大啊,怎么嫁人啊?

这沈老大家真是太缺德了,自己家闺女不想嫁,就跟他退了婚不就完事儿了吗?他又不是非娶沈若梅不可?为啥非要把那个没娘的小丫头扯进来呢?那孩子才多大?哪适合给人家当媳妇啊?

是了,一定是他们不想掏退亲的银子,又不想担上而无信的名声,所以才把那个小丫头推出来当替罪羊的。

想想那小丫头的穿戴,在想想她瘦的那副可怜的小模样,就知道她在老沈家的日子一定不好过。

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沈若兰长的比同龄的女孩儿要瘦小很多,张二勇一直以为她就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子呢,乍听到让她嫁给他,他的心里有点儿难受。

不为别的,就是挺同情那个小姑娘的。

“喂,二哥,你寻思啥呢?倒是说话呀,现在该咋整?要我看,他们就是欺负咱们家穷了想算计咱们呢,咱们就该上他们家使劲儿作一顿去,最好把他们家砸了,看他们还敢不敢狗眼看人低了!”

张二勇冷冷的看了他妹子一眼,问:“人家跟咱们明说要把那小姑娘嫁咱们家来?还是那个小姑娘已经嫁进来了?”

张金凤撅了撅嘴:“没有,不过他们已经那么打算了,就是还没那么干而已。这个信儿可是大嫂她兄弟亲耳听沈老三说的,绝对假不了。”

“不管真假,人家没那么做呢,咱们就不能去人家作,万一人家来个死不承认,咱们不就没理了吗?”

“还有,你一个姑娘家,性子最好柔和点儿,别动不动就横踢马槽,打滚儿撒泼的,就你这样的,往后谁家敢要你?”

张二勇说的一点儿都不客气,谁让他这个妹子这么没脑子了,一个姑娘家,动不动就打滚撒泼,撸胳膊挽袖子的,想让人疼她都难。

张金凤被训了,气得一跺脚,“这咋还扯上我了呢?我也是好心替你着急,你倒来埋汰我了,真是不识好人心,哼,我不管你了。”

说完,气冲冲的走了。

走了几步又停下来了,憋了半天才扭扭捏捏的说:“反正不管咋地,你都不能娶老沈家二房那个破落户,你要是娶了她,咱们家就更让人瞧不起了,我…。我还没找婆家呢!”

这次,她头也不回的跑了。

张二勇的脸一黑,总算明白张金凤为啥比他这个当事人都激动和气愤了!

……

老张头在知道这码事儿后,态度倒是跟张二勇挺像的。

人家不是还没咋地吗?咱们也不能听风就是雨不是?要是真上人家闹事儿去,没准儿人家正好借这个机会退婚呢,那时他们家不占理,搞不好就真人财两空了,他可不能干这赔本儿的买卖。

再说,他对沈老大的为人还是挺认可的,觉得沈老大做不出那种背信弃义的事儿来,至于那些没影儿的传说,就先甭去理会得了,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绝不会让别人算计他们老张家就是了。

这件事儿,就在张二勇和老张头的主张下,没有继续发酵下去,甚至连一点儿涟漪都没激起来,就风平浪静的结束了。

老张家的态度让沈德贵大失所望,他还指着靠老张家出面粉碎打扫的阴谋诡计呢,现在倒好,人家明明知道他们的打算了,愣是不肯出声,像没那么回事儿似的,把他憋屈得不像样,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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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若发誓,把那具朱红棺椁踹下山崖真的只是为了自保,谁让那棺椁大半夜砰砰直跳呢,她也没想到,棺椁被踹下山摔碎后会爬出来一个人,第一句话就是要弄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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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章 馋火锅了【一更求收】

从胡同里出来后,沈若兰去何记布庄把自己寄存在那里的背篓、被褥、枕头等物取了回来,借着背篓作掩护,将那些东西都丢进空间,自个儿背着个空背篓,悠哉游哉的走了。

原本她是想先去铁匠铺打一把牙签弩的,但是在找铁匠铺的路上,看见了一家新开的杂货铺,铺子门口站着个笑容可掬的年青伙计,正口若悬河的招呼往来的行人,说他家铺子今天开张,所有货物都本钱卖,明天就恢复原价了。

沈若兰件机会难得,正好她还有一大堆东西要买呢,就跟着伙计进去了。

果然,这家杂货铺的东西十分便宜的,之前她花一百八十文买的浴桶,这家只卖一百六十文,五文钱一包的皂粉,这家也只卖三文钱,不仅便宜,货也全乎,差不多的东西这儿都有,简直就是个小型的百货铺儿。

沈若兰把家里所缺的调料和日用品一下子都买齐了,各种东西加一起,统共花了二百六十七文。

掌柜的见沈若兰是个大主顾,有意扳她做个回头客儿,算账时特意把那七文钱的零头给抹去了,还热情的提出要用马车送她回家。

沈若兰礼貌而又客气的拒绝了,她把将那堆零零散散的东西装进背篓,轻松的背了起来。

掌柜的不知其中的玄机,见她这么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居然能毫不费力的把一大花篓的东西都背起来了,还道她是个力大无穷的女力士呢,看着沈若兰的眼光都敬畏起来了。

沈若兰在掌柜的惊愕而又敬畏的目光中,得意洋洋的走了。

没走多久,终于找到了一家铁匠铺,进去时,刚好看见一个身材魁梧的铁匠正拿着一对儿打制好的铜门环抛光呢。

没想到铁匠铺居然还能接铜活儿,这倒让沈若兰感到挺意外的,意外之余又多了一阵惊喜。

冬天到了,她正琢磨着上哪定制个铜火锅呢,想想在滴水成冰的冬天,她坐在热乎乎的炕头儿上,一边儿听着外面呼啸的寒风,一边儿热火朝天的吃着火锅,吃得挥汗如雨,大汗淋漓的。

啧啧,那感觉,简直神仙都比不了了!

呃……火锅。

想到火锅,她的肚子不争气的叫起来,现在都下午了,她还没吃晌午饭呢。

自从穿来到现在,她很少有不吃午饭的时候,通常生活都是很规律的,毕竟她很在意自己的身体,而且不吃饭也饿呀。

今儿来城里属于特殊情况,难得来一次,时间又是有限的,她得紧着把该做的事儿做完了才能吃饭,总不能为了一顿饭把正事儿耽搁了吧。

嗯,等会儿忙完了就去大吃一顿,她这样想着。

“姑娘,请问您有何见教?”

正在给门环儿抛光得铁匠,看沈若兰穿得还算得体,就停下手里的活儿,客气的起来招呼她。

沈若兰上前,拿出那把木制的牙签弩,说:“我要照着这个做一把铜的,箭也要铜的,弓弦要驴筋破股的,你这儿能做吗?”

铁匠接过沈若兰手中的牙签弩,眼中闪过一抹惊愕:“姑娘,你要做这个?”

沈若兰反问:“怎么?不行吗?”

“哦,不是不行,姑娘别误会,在下只是一时好奇罢了。”铁匠见沈若兰面露不悦,急忙解释。

他只是好奇一个小姑娘家做一把弩干什么?通常他们铺子接的活儿,不是钉马掌的就是做农具的,偶尔有做兵器的,也多半以刀剑为主,做弩的少之又少,像她这样的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姑娘,老实说,您这把弩的样式挺奇怪的,在下从来没做过,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好,不如这样,让在下拿进去问问我师傅,要是他老人家能做,那您的这个活儿我们就接了。”

沈若兰不疑有他,点头道:“有劳师傅了。”

铁匠拿了牙签弩进里间去了,不久,他小心翼翼的扶着个身形瘦小的老头走出来,显然,这个瘦老头就是他的师傅了。

沈若兰一愣,按理说,铁匠这个活儿是个十足的力气活儿,至少应该有这个铁匠这样膀大腰圆的身板儿才能做了,可这个老头儿瘦得干巴巴的,一双手也跟干枯的鸡爪子似的,怎么看也不像能出力的人啊?

她眯了眯眸子,心思一动,忽然想明白了。

这个老头不简单,虽然打铁是个力气活儿,但真正好手艺的铁匠未必就是靠着出力吃饭的。这个老头看起来如此不起眼儿,却还是个铁匠,那就应该是个铁匠中的高手了。

因而,沈若兰对他也多出了几分恭敬来,等他们师徒走近后,沈若兰还欠了欠身,礼貌地向老头儿问了声好。

老头儿手里拿着那把牙签弩,和颜悦色的问沈若兰道:“小姑娘,这弩可是你要打的?”

“是的!”

沈若兰道:“不知老人家能不能接这个活儿?”

老头儿捋了捋山羊胡子,呵呵一笑,道:“接倒是能接,不过——”

他盯着沈若兰的眼睛,慢条斯理道:“老朽想冒昧的问一下,姑娘的这把弩是谁做出来的?”

沈若兰说:“是我做的,有问题吗?”

“你?”

老头眼中精一闪,显然是不信沈若兰说的话,“你一个小姑娘家?如何能想出如此奇巧的玩意儿呢?何况,这东西是件兵器,原不该是你一个女儿家该想的啊?”

这是被怀疑了!

沈若兰赶紧找补,她一本正环的说:“老人家有所不知,我家就住在山脚下,平时总有黄皮子下山进我家祸害家禽啥的,我也是没办法,就琢磨出这么个玩意儿来射杀它们,雕虫小技,让您老人家见笑了。”

闻,老头儿目光如炬的审视了沈若兰一会儿,像是要看穿她说的是真是假似的,见沈若兰始终神态自若,一副坦荡荡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话,才相信了她。

他才收回视线,呵呵笑道:“姑娘好灵巧的心思啊,可惜姑娘是个女儿家,若是个男儿,都能到前线湛王麾下当个军师了。”

不过是做了把牙签弩,就能到王爷的麾下当军师了,这老头儿也太能悬乎了。

何况,湛王是什么人?人家是王,那可是皇室贵胄,他一个打铁的糟老头子说得之凿凿的,像他很了解湛王似的,着实可笑。

沈若兰还道他实在胡说,也跟着打哈哈说:“那可太可惜了,我就是个女儿家,没有大展身手的机会了,也就只好拿这个玩意儿射射黄皮子,打打野耗子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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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8章 钱咋这不抗花呢【二更求收】

从铁匠铺出来后,沈若兰的心情不咋美丽了。

没想到订两样铜器会这么贵,不过是定了一把弩和二十支短箭,加上一个铜火锅,竟要她三两银子。

三两啊,折合成人民币都有三千块了,太贵了!

不过,贵虽贵,这个钱她还是必须得花的。

就拿弩来说,铁质的弩特别容易生锈,一旦箭槽儿生锈了,会严重的影响到箭发的力度和准确度,攻击力也会由此而大大降低,要是跟人动手的时候出现那种状况,那她可就亏大了,小打小闹的还好,万一哪天她跟人拼命时,败在了那把铁弩上,她可不得屈死了?

所以,这个钱不能省。

铜火锅也是,在她的潜意识里,烧炭的火锅应该是铜的,她还没看见过谁用铁锅涮火锅吃呢,要是她图便宜,订一个铁火锅,万一到时候不好用或者刷出来的味道不对劲儿,她的钱不就白花了吗?

何况,赚钱的门路都找到了,往后她就会有源源不断得银子滚进腰包儿,这几两银子算什么?九牛一毛而已,花也就花了,没啥大不了的。

她咬咬牙,一狠心掏钱把银子付了。

还好订货只需先交一半儿的价钱,另一半儿留着取货时再交,不然,她手头儿剩下那点儿银子都不够了。

之前在醉花阴赚的五两银子,买笔墨纸砚花了一两三钱,买药和砂锅以及诊费花了一两,买调料杂货花了二百六十文,还得留出九钱银子还给张二勇,加上刚才预付的一两五钱定金,她也就剩下四十文钱了。

就这四十文钱,还得留出十天后再来时的五文钱车费,所以,准确的说,她现在就剩三十五文钱了。

哎,刚才还说光秃秃的一锭大银子呢,转眼的功夫就剩几十个铜钱了,这钱咋这么不抗花呢!

沈若兰无可奈何的眺望着远处的大酒楼,心说,今儿去大酒楼吃一顿的愿望肯定是不成了,就她这点钱儿,到大酒楼点一个好菜都不一定能够呢,还是找家干净的小饭馆,对付着吃一口吧。

她溜达了一会儿,选了一家门脸儿整齐的面馆儿,进去后点了一碗混沌,一盘儿韭菜炒鸡蛋,这两样加起来才十六文钱,经济又实惠,虽然不如大鱼大肉的好吃,但有肉有蛋的,也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此时已过饭点儿,吃饭的顾客只有沈若兰一个,后厨很快就把她的馄饨和韭菜鸡蛋做好端了上来,沈若兰抄起筷子,埋头秃噜秃噜的吃起来。

因为太饿了,她吃了很多,把一碗肉馅儿的大混沌不一会儿就全吃光了,连汤儿都喝没了,那盘韭菜炒鸡蛋被她吃得溜溜空,盘底儿干净的跟刷了似的。

吃完,她打着饱嗝付了钱,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背着背篓回到了泗水街。

回去时,车上已经有两个乘客回来了,他们看到焕然一新的沈若兰,眼中都露出了惊讶地神色。想必是看她早上来时还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回去就换成一身体面的棉布衣裳而感到惊奇了。

棉布衣裳对有钱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但对于土里刨食的乡下人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因为乡下人要下地活儿,整天不是山上就是地里的,他们平日里穿的都是粗布衣裳,粗布衣裳虽然粗糙不好看,但便宜又耐磨,刮一下蹭一下都没事儿,不像这种棉布的,虽然柔软好看,穿着也够气派的,但这种布料娇气着呢,一刮就是一个口子,还不耐磨,穿几天儿就磨破了。

最主要的,是棉布都贵得吓人,做一套棉布衣裳的钱,都过做四五套粗布衣裳了,乡下人都没钱,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穿粗布衣裳,这种金贵的棉布,根本不适合乡下人穿。

沈若兰这一身,着实是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连赶车的栓子也多看了她几眼,不过他倒是没说什么,等那几个人回来了,就直接吆喝着赶车往回走了。

回去的路上,车里的几个人都暗暗的拿眼睛偷偷的溜着沈若兰,偶尔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的,沈若兰知道是因为她的新衣服引起的,也不在意,她披着被子靠在背篓上,闭着眼睛假寐。

马车哒哒哒哒的走着,一会儿小跑儿,一会儿转弯儿的,走到一半儿的时候,天忽然下雪了。

纷纷扬扬的雪花飘洒下来,很快把天地间都染上了白色,因为骤然降雪,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慢很多,免得万一失足滑倒,就谁都走不成了。

沈若兰坐在车里,望着突如其来的大雪,愁的眉头都皱起来了。

这可咋整?

突然下了这么大的雪,待会儿她可咋回家啊?

桃花村离她们屯子五六里地呢,就是天气好时,那条坑坑洼洼的道都不好走,这会子再覆上一层大雪,等到家时天又黑了,可不是得要她爬着回去吗?

艾玛,愁死个人了!

纠结了一会儿,她犹犹兮兮的拿出二十文钱,用商量的口气跟栓子说:“大叔,我家是靠山屯儿的,你看这天都快黑了,还大雪刨天的,从你们桃花村到我们靠山屯儿的这轱辘道儿也不好走,要不,您把我送回去得了,这二十文钱算是我给您的车费了。”

栓子并没有接她的钱,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就不咸不淡的说:“姑娘,不是我不帮你,你大概也听说了,我们一家老小都指着这匹马养活呢,我可不能为了几文钱让我的马大雪刨天的跑山路啊,别说是山路,就这这样光溜的官道,下雪天我都舍不得让它走,老实跟你说吧,我就是不知道今儿会下雪,要是早知道会下雪,我今儿说啥也不能出车。”

得,赶车的把话都说到这份儿了,沈若兰觉得自己再说啥都是多余的了。

她失望的收回手,重新陷入了忧愁中了,看起来,她今儿个真得爬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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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9章 喊破喉咙也没用【一更求收】

马车慢悠悠的走着,直到戌时末,才晃荡回桃花村,比往常足足晚了半个时辰之久。

这个点儿,村里的人早就睡了,整个桃花村都笼罩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沈若兰一边观察着影影绰绰的村落,一边焦急的在心里打算着。

这种天气,她要是回靠山屯的话,累不累先不说,就是这漫山大雪的,天又黑,她又不大熟悉地形,能不能迷路,能不能找到家还不好说呢。

若是在桃花村找户人家投宿,等明天天亮了再回去,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人家啊。

她一个小姑娘家,三更半夜的去敲人家的门去借宿,万一运气不好遇到个变态的光棍儿或者饥渴的鳏夫可咋整啊?以她现在的体力,要是真有人想对她做点什么,她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就只有引颈待戮的份了!

与其那样,还不如让她冻死在荒郊野外呢。

哎!真是进退两难啊!

要是张二勇能等着她拿银子就好了,张二勇看起来是个老实厚道的人,说不定能帮她想想法子呢。

不过,这个假设也是不可能的。

这死冷寒天的,马车又晚了这么久,他脑子长泡了才会傻傻的站这儿等呢。人家又不是不认得她,还能怕她不还银子赖账吗?

咋想都不行,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啊,可愁死她了!

这边儿沈若兰正犯愁呢,那边儿马车已经停下来了。

“到了到了!”

没等马站稳了,栓子就迫不及待的吆喝起来,那急吼吼的样子,像是恨不得把车上的人全都一脚踹下去似的,他好能早点回家,他的宝贝马也能早点儿歇着。

车上的几个人一见车停了,都手脚麻利的跳下车,一溜小跑儿的地往自己家的方向去了,这一路上可把大伙儿给冻坏了,各个都搓手跺脚的,这会子都只想回自己家的热炕头儿暖和暖和去。

沈若兰独自站在晒谷场上,眼看着大家一哄而散,连唯一的光亮——马车上那盏鬼火儿似的气死风灯都越来越远了,不由得一阵心慌。

怎么办?

她是该回去,还是找一户人家借宿呢。

无论怎么做,都有很大的潜在的危险性跟着,可就算是这样,他也必须得选择一样。

正愁肠百转的寻思着,一个身材瘦小的汉子忽然转回来,语气和善的说:“小姑娘,你刚才说你是靠山屯的吧,呵呵,你看我这记性,走了半天才想起来,我家是孙傲屯的,正好咱们俩顺路,就搭个伴儿走吧。”

沈若兰抬头看了看那人,早上去和晚上回来的时候,她根本就没注意车上那几个人的长相,这会子有人来搭她的讪了,她才想起认真的去看来人。

因为天阴着,没有月亮,又是现在大晚上的,所以即便是她睁大眼睛,也看不清那人的长相。

不过,看他又瘦又小的样子,即便是想当坏人,也没那个资本吧!

沈若兰决定赌一把,有个人跟她做伴儿回去总比她一个人回去好,孙傲屯跟靠山屯挨着,俩人一起走,就相当于他把自己送回去了,这可是求之不得的。

退一步讲,就算他是坏人,他那副小体格儿也厉害不到哪去,正好她今天白天在杂货铺的时候买了一把剔骨尖刀,要是他是坏人的话,那把刀对付他就绰绰有余了!

考虑了一番后,她答应了:“好吧,有个人作伴儿总是比一个人好。”

汉子见沈若兰答应了,高兴的‘嘿嘿’笑了两声,说:“那咱们这就走吧,瞅瞅这大雪刨天的,还不知道啥时候能走到家呢!”

沈若兰又应了一声,跟着汉子一前一后地往靠山屯儿的方向去了。

雪还在下着,只是比之前小了,饶是如此,几个时辰的大雪,足够把山路上给厚厚的掩埋起来了,每走一步,都能踏出一个埋了脚脖儿的脚印出来,走路所花费的力气,也比平常多上两三倍之多。

刚走出桃花村不就,沈若兰就有点儿力不从心了,然而不管怎样,路还是得走的,她咬着牙,艰难地把脚从雪壳子里拔出来,再踏进去……

山路寂静,好像比上次回去时都安静呢,只有两个人吱咯吱咯的脚步声和沈若兰急促的喘气声,周围静得让人发毛。

又走了一会儿,前面的瘦男人忽然出声:“小丫头,你今儿做了什么赚钱的大买卖了吧?”

沈若兰心中一惊,暗道不好,这个人这会儿忽然提到钱财,肯定是不怀好意了。

悄悄地将空间里的剔骨尖刀握在了手中,谨慎的说:“并没有,我今儿是去城里办事儿的。”

“嘿嘿,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能办啥事儿啊?别藏着掖着了,有什么好来钱路子,说出来大伙儿一起发财,不是皆大欢喜吗?”精瘦的汉子忽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定定地盯住住了沈若兰。

沈若兰也站住了,迎着他不怀好意的目光,沉声说:“说了没有就没有,就算有,我又凭啥告诉你呢?”

汉子又笑了几声,忽然变脸了,恶狠狠的说:“小姑娘,看你小小年纪,要是死在这荒山野岭的可就不值当了,你想想,要是把老子惹恼了,老子把你弄死埋在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易如反掌的事儿吗?”

“杀人可是要砍头的,你敢?”沈若兰怯怯的警告。

那汉子看出沈若兰怕了,更得意了,他奸诈的一笑:“当着别人儿的面自然是不敢,要不我也不能先走,等大伙儿都走了才回去找你啊。”

说着,他逼近几步,那张黄瘦的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神色,“小姑娘,今儿是舍命还是舍财,就看你的了。”

沈若兰赶紧摘下背篓,紧紧地搂在怀中:“不行,我的钱是我好容易赚来的,你不能抢。”说完,还放大嗓门尖叫起来:“救命呀,抢钱啦——”

汉子看到她惊慌失措的模样,得意得哈哈大笑:“喊吧,可劲儿喊,这荒郊野岭的我看谁能来救你,你喊破了喉咙也没鸟用,识相的,赶紧把钱都给老子交出来,别等着老子要你的小命儿。”

沈若兰像是被吓坏了似的,转身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儿失张失志的喊救命。

汉子见沈若兰要逃,‘呸’了一口拔腿就追,他虽然瘦小,可毕竟是男人,力气不知比沈若兰大多少倍呢,没跑几步就把沈若兰给追上了。

“还敢跑,死丫头,看老子今天不揍死你的!”

他一手揪住了沈若兰,一手攥起了拳头,抡起来就要打沈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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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友文《特工重生:国民天后》冰柠微微

一句话简介:他捡回一只特工当孩子养,养着养着,一不小心竟被反撩了。

短简介:她,异世闻之色变的顶级特工,代号:雪豹,雪的白,豹的爪,温和中隐藏着兽性,最适合她不过

她,体弱多病,死气沉沉的都市少女,曾一度被传有抑郁症。

一朝重生,一样的名字,一样的容颜,内里早已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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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0章 我在这儿等你【二更求收】

倏的

一道寒光闪过,锋利的剔骨尖刀像一道破空而来的闪电似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狠狠的插进汉子的胸膛。

瞬间,空气凝滞了。

汉子缓缓的低下头,难以置信的看着插在自己胸口上的尖刀,惊愕得连拳头都忘记放下了。

沈若兰眼中漾出笑意。

很好,一切顺利。

她早就算出汉子看到她惊慌失措的样子会洋洋得意,放松警惕,也算出他追上自己会殴打自己,更算准了他攻击自己时,就是她反击的最佳时机。

这一刀,她是奔着要他命下的手。

汉子必须死。

他若不死,死的一个就必定是她,她已经认识他了,他又怎么可能留下活口给自己留下后患?所以今晚,他俩之间必定得有一个人死在这里。

如果是这样,她希望死的那个不是自己。

只是

她算准了开头,却没算出结局。

汉子一把握住了她纤细的手腕儿,将那把剔骨尖刀夺到他的手里,从被戳破的大襟摸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两张在县城买的发面糖饼。

沈若兰的刀子,是扎在了厚厚的棉衣和厚厚的发面饼上,汉子只是被刀尖儿刮到了一点儿皮。

“小贱人,敢算计老子?活腻歪了是不是?”

回过神的汉子暴怒,一脚将沈若兰踹倒在雪壳子里,沈若兰纵然有武功,奈何身上没一点儿力气,就那么轻易地被人踢倒在地,却毫无还手之力。

摔倒后,汉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嘴里骂滋滋的,持刀向沈若兰胸口捅去,“小贱人,这是你自己找死,怨不得老子!”

沈若兰大骇,急忙向后倒去,堪堪的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汉子一刀不中,上前一步,弯下腰再次向沈若兰的腹部捅下来。

沈若兰急忙翻身躲避,可惜雪太大,雪的阻力让已经没有丁点儿力气的她根本翻不动,她眼睁睁的看着逼近自己的刀子,心中一阵哀凉。

完了,今晚要死在这里了!

可怜她才来不到一个月,就要香消玉殒,灰飞烟灭了……

她闭上眼,无奈的准备迎接那致命的一刀。

然而,刀子没捅下去,倒是听到头上忽然传来‘嗷’的一声惨叫,她睁开眼时,看见不知从哪冒出来的一个黑黝黝的野兽,正咬着那汉子的胳膊,将他扑倒在地。

“狼——狼啊——”

汉子鬼哭狼嚎的叫了起来,脸上早就没了刚才的威风和得意,他手忙脚乱的跟扑倒他的野兽搏斗着,很快就被咬的皮肉翻飞,鲜血淋漓。

沈若兰惊恐地瞪大了双眼,猛地从地上爬起来,捡起汉子落在地上的尖刀,撒腿向远处跑去。

天啊,太可怕了,居然有狼!

她记得狼是群居动物,既然有一只,就可能会有第二只、第三只……

艾玛,太吓人了,被这一吓,本来已经浑身瘫软的她不知又从哪来了力气,居然一口气跑出了很远,速度快得跟兔子似的。

直到

“咔嚓”一声响,她脚下一歪,身子‘噗通’一下倒了下去。

糟糕,崴脚脖子了。

沈若兰倒在地上,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怎么可以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崴脚脖子呢?这不是擎等着让狼来吃自己吗?

远处,还不时的传来汉子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得沈若兰头皮都麻了,这得是疼成啥样啊,才能叫得这么惨?

情急之下,她咬着牙爬了起来,顾不得脚脖子传来的钻心剧痛,一瘸一拐的往前跑去。

追上来得张二勇见沈若兰脚步有异,惊讶地出声:“沈姑娘,你的脚崴了?”

突兀的声音响起,让沈若兰一下子顿住了,她慢慢的转过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向她走来。

虽然天黑,看不清那人的面容,但那魁梧健硕的身影,还有那宽厚磁性的声音,她一下子就知道来者是谁了。

“张……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若兰觉得自己的眼泪都在眼圈儿里打转儿了,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他,真是太好了。

她知道,张二勇是好人,不会把自己丢在这里不管的,有他在,她肯定是得救了!

张二勇几步上前,蹲下身子检查她的脚踝,简单的解释:“我在这儿等你。”

“等我?”

沈若兰一脸懵逼:“这死冷寒天的?你咋不在村里等呢?跑这荒郊野外的等啥?”

张二勇低着头,一手扶着她的脚踝,一手捏着她的鞋子,闷声道:“村里人多眼杂,怕有人看咱俩私会说闲话。”

他是个不拘小节的男子,不怕自己怎样,一个男人,名声不名声的他不在意,只是她是个小姑娘,本来就够可怜的了,要是再被人传出闲话,往后可怎么做人呢?

所以,他故意在她回村的必经之路等着,免得她遭人非议。

没想到,等了半天,等来的是两个人,他影影绰绰的看出其中的一个是岫水村偷鸡摸狗的无赖刘顺子,咋也想不通他俩为啥会在一起,因为怕她吃亏,他没有走开,而是一直远远的尾随着。

不久,他看见刘顺子对她下手了,瘦弱单薄的她被刘顺子一脚踹到在地,他来不及去救人,就急忙让自己的爱犬冲上去帮她。

后来,他看见她惊慌失措的爬起来飞跑,黑灯瞎火的,怕她出什么事,就追过来了。

“咔嚓!”

一声清脆的骨响,沈若兰只觉得脚踝处一阵锥心的剧痛,疼得她身子一晃,差点跌倒在地。

张二勇一抬手,稳稳的将她扶住了,关切的问:“你还好吧。”

沈若兰张了张嘴,刚想表达一下自己的痛苦体会,却忽然发现脚脖子不像刚才那么疼了!

她低下头,伤脚慢慢的着了地,踩实后虽然还丝丝拉拉的疼着=,但已经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了。

“哎呀,居然不疼了?张大哥,太谢谢你,你可真了不起…。”沈若兰感激不已,简直是喜极而泣。

她的脚好了,她又可以接着跑了。

张二勇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他摸了摸脑袋,呵呵笑了两声:“没啥了不起的,接个骨而已,你不疼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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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五年婚姻,一朝生变,豪门贵妇李筱玫穿越成了大雍国的炮灰王妃李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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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她的贱人们,来来来,排好队,让本妃一个个的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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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开新文啦(必读)

亲爱的书友们,幺儿又开新文啦,也是甜甜的种田文哦,欢迎大家前来试读

《山里汉的小农妻》五女幺儿著

内容介绍:

穿越到古代农村,破屋烂墙,没爹没娘,一文不名,手中没粮,还有一大群想算计她的渣亲,外加一个一门心思想娶她的村牛。

沈若兰抑郁了,哎!抓一手烂牌,怎么办?

凉拌肯定是不成了,只能白手起家。

于是,盖大棚、养家禽、挖鱼塘、卖秘方,牟足劲儿,终于把日子过得花团锦簇火炭儿红,把渣亲们虐得丢盔弃甲,哭爹喊妈。

沈姑娘出名了,上门提亲的媒婆都要把门槛踏破了,正琢磨着选谁好呢,某个没节操的男人半夜三更找上门了。

“兰儿啊,你说咱俩都睡过了,你还琢磨着嫁别人,是不是不想负责了?”

沈若兰轻哂一声:“你说睡过就睡过了?证据呢?”

男人慢悠悠的回答,“证据嘛,我留你肚子里了,九个月后就能看着了!”

……

九个月后,证据落地,某男得意至极:“看,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话说?”

沈若咬牙:“孩子是我生出来的,咋能证明是你的?”

呦呵!想不认账?

男人脸黑了:“想赖账?美死你了?咱这就再生一个比照比照!”

于是,扑倒……。(后面情节自行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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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章 背着她走

“那什么,张大哥,我的脚好了,咱俩快走吧,这儿有狼,刚才我亲眼看见大狼吃人了,好吓人呐!”

脚没太大的问题了,她立刻想起了刚才遇见狼的事儿,便语速极快的把这件事儿告诉了张二勇,像那模样个跟家长告状的小孩子似的。

张二勇知道她误会了,解释说:“你说的那个不是狼,是狗,叫黑子。”

“啊?是狗?”

沈若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刚才那家伙凶猛的程度,都快赶上老虎狮子了,咋会有这么凶猛的狗呢?

张二勇说:“黑子是我养的,你不用怕,它很通人性,只咬坏人不咬好人!”

刚说完,只见一道黑色的闪电,从远处风驰电掣般的向这边飞驰而来,速度飞快,转眼间就到了这里。

“汪……汪汪……”

大黑狗跑到张二勇得脚下,抬头冲张二勇叫了几声,一条毛茸茸的大尾巴摇得跟电风扇似的,不知是在讨好还是在邀功。

张二勇弯下腰,伸手摸了摸它的大脑袋,对沈若兰道:“黑子说,欺负你那个无赖让它咬了个半死,往后都没能力再去欺负别人了。”

一听这话,沈若兰立刻想到那个差点儿杀了自己的瘦小汉子,不由得咬牙道:“该,咋不咬死他!”

随即,又后知后觉的说:“张大哥,你看见那个混蛋欺负我了?黑子是你派去救我的吧?”

张二勇没有直接回答她,默了一会儿,才说:“你个小姑娘家,晚上跟个不认不识的人一起走不合适。”

沈若兰也知道他说得对,只是自己这不是没办法吗,她说:“我也知道不合适,可这大雪刨天又黑咕隆咚的,我对这条路又不大熟悉,所以才不得不跟他搭伴儿走的,不曾想竟遇到了个劫财害命的败类,多亏张大哥你来的及时,不然我今儿真要命丧于此了。”

想想刚才得经历,她现在还觉得阵阵后怕呢,要是张二勇晚来一点儿,这会子她就是一具没有温度得尸体了!

太可怕了!

张二勇抿了抿嘴,捡起她的背篓背在了自己的背上,说:“走吧,我送你回去。”

“谢谢张大哥!”

对张二勇的好意,沈若兰很领情的道谢了,一点儿都没客气。事实上,她就等着张二勇说这句话呢,要是张二勇不提送她回去,她还不知道该咋跟人家开口提这个请求呢,还好张二勇这个人够义气,不等她开口,自己就主动提出了。

……

大雪天的山路很难走,每走一步都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加上沈若兰的脚脖子刚刚崴过,又经历了一场殊死搏斗,所以没走多远,就累得气喘吁吁,再也走不动了。

“张大哥,对不起,我……”

她很惭愧,厚着脸皮让人家来送她,结果自己的身子不争气,没走几步到就累得喘不上来气儿了,这不是得拖累人家吗?

张二勇看了她一会儿,忽然开口说:“沈姑娘,要不我背你回去吧,你的脚刚好,走这么远的路怕是得累着,万一把脚累伤了,往后就不好治了;再说,你的身子也不好,照你这速度,就是走到天亮也回不到家去。”

沈若兰僵了一下,她也知道张二勇说得在理,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让一个不大熟悉的男人背她走,她…。别扭。

而且,一气走四五里地的山路,她过意不去啊。

张二勇见她低头不语,还以为她在不好意思,就将背后的背篓撂在地上,道:“你要是觉得不方便,就坐在这个背篓里,我背着你回去。”

坐在背篓里让他背回去,那画面,想想都能把人雷死!

沈若兰揉了揉眉心,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提议,“张大哥,还是我背背篓,你……背我吧。”

这是她权衡一番后做出的决定,在她的观念里,虽然男女有别,但可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这一条,她有困难,让男性朋友背她一程,这时合情合理的事儿,虽然有点儿别扭,也有点儿过意不去,但是还是可以接受的!

张二勇见她爽快的答应了,也挺高兴的,大步走到沈若兰面前,转身,弯下腰去。

沈若兰趴在他宽厚结实的背上,慌乱了一晚上的心渐渐的平静下来,什么惊慌,什么恐惧,都在这宽厚温暖的后背上彻底消失了。

两人一狗,就这样静静的走着,沈若兰没有跟他说话,知道他背着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会很累,说话会耗费力气,所以这一路,她一句话都没说,只是安安静静的趴在他身上,感受着他扎实稳健的步履。

走了很久,走到雪停月出,终于走到了自己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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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章

张二勇站在门口儿踌躇了一会儿,说:“你自己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黑灯瞎火的,让人看见我进你家会被说闲话的。”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想不到他一个大男人竟还这样婆婆妈妈的,之前在野外遇到他时,他也说怕被人看到他俩私会说闲话,这会子又这么说,看来对他的名誉是极其看重了。

既然这样,她也不好在勉强人家了,要不万一被人看到了,人家的名声不就得因为她受损了吗?

沈若兰从怀里(空间里)拿出一小块儿碎银子递给他,说:“既然张大哥这么说,那我就不留你了,免得张大哥的名受损声,不过,今天多亏有张大哥在,不然我恐怕已经死在那个无赖的手下了,大恩不谢,张大哥的这份恩情,我沈若兰记下了。”

这话说得挺敞亮的,但那句‘免得张大哥名声受损’委实是冤枉张二勇了,他从来都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他是替她着想才不肯进门的,也不知这丫头是咋想的,竟把他的一番好意给想歪歪了。

他张了张嘴,最后却没有说话,他性子木讷,不大会说话,更不善于解释辩白,即便是被冤枉了,也不知道该如何为自己分辨。

哎,算了,冤枉就冤枉吧,反正她已经安全到家了,他也就放心了。

他如是想着,跟沈若兰道别后,就带着黑子离开了。

沈若兰进了屋,在空间里拿出一支蜡烛点上了,拿一只碗倒扣过来,先滴几滴蜡油子在碗底儿伤,再把蜡烛往上一座,一个简易的烛台便做成了,跳动的烛光闪烁,一下子把小屋儿照得亮堂堂的。

她把那套全新的被褥拿了出来,仔细的铺在炕上,又把今儿新买的东西整理一下,该拿出来的都拿了出来,该收空间里的都收在空间里,之后就端着蜡去厨房,准备烧点水,洗洗睡下。

厨房灶膛通着她那铺小炕,平时烧火做饭时就能顺便把她的炕给烧热呼了。

她坐在灶膛前得小凳上,把一捆玉米杆子一根根得折断,塞进灶膛里点着了,瞅着火旺起来后,她起身到水缸那儿舀水,竟发现水缸居然是满的。

这些天来,大堂哥每天早上都过来帮她挑水,今儿这缸里的水想必也是他挑的罢。

想到那个不苟笑,不善辞的大堂哥,沈若兰的心情还挺复杂的,其实大堂哥人还蛮不错的,可惜摊上个坏心眼儿的老娘,要不是大娘想算计她,大堂哥能没有目的的帮她挑水的话,她得多感动啊!

转念又一想,要是大娘没心思算计她,大概也不会让大堂哥天天帮她挑水吧!

算了算了,还是不想了,赶紧烧点水洗洗睡吧!

往锅里舀了几瓢水,盖上锅盖坐下来,往灶膛里继续添柴火,灶膛里的火噼里啪啦的跳动着,越烧越旺,把沈若兰一身的寒气也驱散了,她坐在灶膛前,一边儿烧火,一边儿回想着今天发生的那些事儿。

去妓院卖唱儿,赚到五两银子,遭武艺高强的毛贼跟踪,回家时遇到谋财害命的无赖,最后,被张二勇背回家,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她这一天过得,真可谓是丰富多彩啊…。

忽然,她想到了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她是被张二勇背回家的!

今儿下大雪,道都让大雪给盖上了,张二勇背她回家,会不会在道上留下一串大脚印子呢?

要是明早起来的时候,被村里人看见有男人的大脚印子从村外一直走到了她家,大家会怎么看她?

虽然她不在意所谓的名声和别人的看法,但她现在的实力还不够强大,要是有人借此机会为难她,她根本没能力对应对啊?

寻思了一会儿,越想越觉得这事儿严重,沈若兰快速起身,拔腿向门外走去。

这会儿张二勇离开没多久,应该走不远的,趁着他没走多久,她要追上他,让他在村里多走几圈儿,把差不多的人家门口都留下他的大脚印儿。

不是说法不责众吗?要是家家户户门口儿都有那么两排大脚印子,她门口儿也有一排,那就不算啥大不了的事儿了!

到了外面,雪早就停了,月亮明晃晃的挂在天上,跟个大圆盘似的,月亮底下,沈若兰果然看到一排清晰的大脚印子,长眼睛的就能看出那大脚印子是男人踩出来的。

她赶紧加紧脚步,顺着脚印儿追了上去,快追到村口时,赫然在一户村民家的柴火垛下发现了他。

此时,张二勇正低着头,一条裤腿儿挽起,认真的检查那条裸露在外的腿呢。

沈若兰脑子一震,呼啦一下子想起来了,他的腿前几天受伤了,而且伤的还挺重的,可是她今儿光顾着害怕了,竟把他受伤的事儿给忘了。

真该死啊!

“汪……汪汪……”

黑子机敏,很快就发现了她,立刻冲着她吠了起来。

张二勇也抬起头,见沈若兰追来了,急忙放下裤腿儿站了起来:“沈姑娘,你咋来了?还有事儿吗?”

沈若兰瞪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才不冷不热的说:“跟我来。”

说完,转身就走。

这个傻瓜,三更半夜的不赶着快点儿回家,反而坐到别人家柴火垛下看腿,可见他那条腿上的伤肯定是恶化了,不然他不会不顾严寒把裤腿挽起来检查。

显然,上次她提醒他的那些话,没有被他采纳。

她气冲冲的走了几步,听到后面没跟上来,就停下回头,没好气的说:“喂,你一个大男人至于吗?我一个姑娘家都不怕被人闲话,你怕个啥?这腿你要是还想要的话就跟我来,不想要的话就请便吧。”

这次,沈若兰真有点儿生气了。

你说这个人是不是傻?不听她劝也就罢了,自己腿疼还不知道吗?干嘛不早说啊?干嘛还非得嘚嘚瑟瑟的逞强背她一道啊?要是他的腿真因为背她累的或者走一路冻的感染发炎了,她的心能过意的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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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七号起每天两更,这几天每日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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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3章 给他治伤

不知是被沈若兰的态度给震住了,还是真的难受走不了了,最后,张二勇乖乖的跟在沈若兰的身后,随她回了家。

到家时,厨房里的水已经开了,沈若兰舀了一盆儿晾上,另外又打了一盆水洗了手,让张二勇脱鞋上炕,把裤腿儿卷起来,她要帮他检查。

在她不断地催促下,张二勇只好脱鞋上炕,满脸通红的挽起裤腿儿,那神情,别提有多尴尬了。

他从来没有跟女子如此亲近过,除了他姐和她娘,那还是在他小时候,如今他长大了,就再也没跟任何一个女的如此近距离的的接触过,今儿冷不丁跟一个女子如此近距离的相处,还是坐在炕上,露一条腿。他……不好意思啊!

裤腿儿被挽起来了,缠着他伤口的布就是一块蓝色的粗布,看样子应该是旧衣服撕下来的布角,上面还染着干涸的血渍,既不干净也不柔软,用这样的布包扎,难怪伤口会发炎呢!

“张大哥,你受伤后怎么处理的伤口?”她坐在他的对面,开始一圈一圈的解缠在他腿上的破布。

“我,没咋处理,就是上了点儿止血的草药,撕条布条缠上了。”

“就这样?”

沈若兰都不知道该说他点啥好了,这哪是处理伤口啊?是祸害自己还差不多,难怪他伤口不愈合,受伤了连最基本的清洗消毒都没有,还用这么破这么脏布条子随便一缠,不感染都怪了!

“嗯,就这样。”

张二勇如实回答。

“那你上次去医馆大夫怎么说?”

说话间,她已经解开了破布条,赫然看见一条十多厘米长的伤疤,黑黢黢的已经结了痂,跟一条黑色的蛇似的横在哪里,伤疤狰狞恐怖,周围黑里泛红,还肿了起来,明显是里面已经出脓了,这种情况,必须把伤口再次花开,把里面的脓血都挤干净了才行。

“大夫……他……说没事……”

张二勇红着脸,支支吾吾的撒了个谎,他不好意思跟她说他拿不起三钱银子的医药费,最后只买了点儿消肿的药膏就回去了。

不是他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儿,家里确实没钱了,她预付给他那八钱银子第二天就被他爹拿去还饥荒了,委实拿不出三钱银子的巨款了!

再说,从前他上山也没少受伤,最后不都自己长好了吗?这次也无非是伤势重了点儿,他当心些,多养几日也就养好了,所以也没太在意。

哪知道这伤越养越重,最后都肿起来了,今儿送她回来时,那条伤腿走着走着竟没有知觉了,好像不是他的腿了似的,他这才有慌了起来,把她送回去后赶紧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检查,没想到就被她给看见了。

沈若兰一看他那红透了的脸颊和躲闪的眼神,就知道他在撒谎呢,不善撒谎的人,一撒谎全身都是破绽,根本骗不了人。

不过,看在他救了自己一命,又好心把自己背回来的份上,她决定原谅他的欺骗,再给他个台阶下,“都这样了还敢说没事儿呢?那是不是等这条腿坏了锯掉了才算有事儿?哼,这些庸医真是误人不浅啊!”

张二勇低下头,尴尬的扯了扯嘴角,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不过,没等他尴尬多久,他的注意力就被成功的转移了。

“沈姑娘,你……这是要干啥?”

只见沈若兰把一个补丁摞补丁的褥子垫在了他的腿下,拿出一把剔骨尖刀,放在蜡烛上来回烧着,眼睛还不时的瞟一眼他腿上的伤疤。

闻,沈若兰像看白痴似的看了他一眼,理所当然的回答:“给你开刀啊!”

张二勇大惊:“沈姑娘,你可别乱来啊,你咋会开刀呢?我还是等明天去镇上找大夫开吧。”

他还以为沈家这个小丫头把他带回家,也就是看看他的伤,给他上点儿药啥的,没想到她竟然要给他开刀,她一个小姑娘家的,哪懂得这些啊?这不是胡闹吗?

沈若兰被他说得脸色有些不大好看了,张二勇的话明显是不信任她,啪啪的打她的脸啊!

换做别人这样做了,她早撂挑子不管他了,但是张二勇不行啊,人家刚刚救了她,还把她从那么远的地方背回来,说不定他腿伤恶化,就跟背她送她有关呢?她咋可能不管呢?

沈若兰定了定神,很不客气的说:“信不着我也得信,你这条腿要是再走回桃花村,再耽搁一晚上的话,十有**就保不住了,你看这儿,还有这儿,这些地方全都黑了,明显是重度感染,哪还能挺到明天啊?”

她用刀尖儿指了指某处青紫色发黑的地方,碎碎念念的叨咕着,张二勇顺着她指的看下去,正端详呢,不妨她向前一戳,刀尖儿一下划在他的伤腿上,‘刺啦’一下把他的伤腿划开了一道大血口子。

“噗——”

一股腥臭的脓血喷出来,瞬间在褥子上染开了一朵红黑色的大花。

张二勇骤然吃痛,猛地僵住了身子,眼睛也一下子瞪得老大。

沈若兰倒是很淡定,“看看,现在伤口已经割开了,是接着帮你把脓血挤出来?还是留着明天去镇上让大夫帮你挤?随你吧!”

这会儿,张二勇疼得冷汗都下来了,不过还好理智还在线儿,看到腿上那汩汩冒出来的脓血,也知道沈家的小丫头没有吓唬他,他这伤,确实拖不得了。

“那,就麻烦沈姑娘了。”他咬牙说到,顺便擦了擦脑门儿上疼出来的冷汗。

“嗯,那你忍忍啊,挤脓血的过程会很疼,但是必须得挤,不挤的话里面的病菌会继续扩散,那你这条腿就得锯下去了。”

沈若兰挽起袖子,开始挤压他伤口处的脓血,那黑色泛黄的脓血随着她双手的挤压,一点儿一点儿的被挤出来,越往后挤的越疼,挤到最后的几滴时,把张二勇的脸都疼白了。

不过,这个家伙倒是个硬脾气,虽然疼得脑门儿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拳头也攥得咔吧咔吧作响,但他愣是不吭一声,任由冷汗顺着脑门滚滚而下,连哼哼一声都没有!

这厮,还是个意志坚韧的铁血汉子呢!

沈若兰情不自禁的在心里赞了他一句。

挤完最后一滴脓血,她拿出一块干净毛巾,沾湿了把他伤口周围擦干净,又进厨房一趟,从空间里拿出几片抗生素药,用擀面杖碾碎后用包了,准备一会儿帮他撒在伤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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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章 富贵险中求【一更求收】

“沈姑娘,这个是啥啊?”

张二勇看着洒在自己伤口处的白色粉末,有点儿懵了,从前看到的药粉不是灰色就是褐色,要么就是黑色的,白色的药粉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沈若兰淡定地说:“这是我在县城买的金疮药,具有消炎止血的作用,很管用的。”嘴里说着,已经麻利的帮他把伤口包扎好,是用一卷存在空间医药箱里的白纱布包扎的,轻便卫生又透气。

张二勇看着腿上包扎妥当的药布,上面还打了个小小的蝴蝶结,心里真是感动极了,他很想说几句感激的话好好的表达一下对她的谢意,可惜他性子木讷,不会像人家那样花说柳说的,嘎巴了几下嘴儿后,愣是啥也没说出来,最后,只好闭了嘴,把这份感激深深的埋在心底了!

包扎完,沈若兰把脏水和那条染了脓血的脏褥子脏帕子都处理了,回屋对张二勇道:“张大哥,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厨房给你做点儿吃的。”

张二勇因为自己害人家小姑娘三更半夜不能睡觉,还脏了人家一条褥子,本来就觉得够麻烦人家的了,哪里还好意思再吃人家的饭啊?他急忙坐直身子叫住她,“不用了,沈姑娘,我这就就走,别麻烦了。”

沈若兰皱起眉头,“走?你这伤口止住血,咋也得等结痂了才能动弹啊,要是现在就走,万一拉扯到伤口或者冻到伤口,你这伤很可能会二次感染的。”

闻,已经挪到炕沿边儿的身子一下顿住了,张二勇纠结的皱起了眉头,一时间不知道该咋办才好了。

他不想麻烦人家小丫头了,可也怕腿上的伤再恶化啊,家里现在可全指着他呢,他不能有事啊!

沈若兰看到他蹙起的眉头,就就知道他走不了了,扯了扯嘴角,转身进厨房去做饭了。之前在空间里存的菜、水果、点心和牛奶,都被她在过去的十天里吃得精光,一点儿都没剩下,今天赚到的钱也被她花光了,还没够呢,更别提买菜买肉了。

她看着空空如也的空间,心里那个悔啊,早知道要在家招待救命恩人,她说啥也得留出点儿好吃的给人家补补身子啊,现在倒好,家里就剩白菜土豆和地瓜了,这些东西也不是招待且(客)的伙食啊!

不管咋着急咋懊悔,肉菜是变不出来了,她琢磨了一番后,决定炒一个土豆丝儿,凉拌一盘儿白菜丝,虽然没有肉,但好在调料齐全,只要费点心思儿,素菜也能做得喷香可口。

然后,再蒸上一锅大米白饭,蒸得萱萱软软的,一定好吃!

打定主意后,她麻利的淘米、蒸饭、洗菜、切菜……

一顿忙活后,终于把饭做好了,当沈若兰把一盆香喷喷的大米白饭端上桌儿,又端出一盘儿品相极好的土豆丝儿和一盘儿白菜丝儿时,张二勇一下子惊呆了。

没想到这小丫头竟这么好脸儿,蒸了满满的一盆儿白米饭招待他,这也太奢侈了,庄户人家平时吃的都是粗粮,青黄不接时连粗粮都吃不着,还得靠野菜救济呢,更何况是金贵的大米?

大米虽然是在乡下种出来的,但却不是乡下人能吃得起的,这种产量低,价格高,大多数人家也就过年时才能吃上一顿拉拉馋,平日里就是馋死了也吃不到的。

还有那两盘儿菜,看起来挺素的,但仔细看看,就会发现这两盘儿素菜也不简单呢。

先说那盘儿白菜丝儿,那是用又嫩又绿的白菜心儿切的,白的白,绿的绿,细如发丝,刀工精湛,上面还撒了芝麻粒儿和香油等,没等入口就能闻到香味儿。

那盘儿土豆丝更是放了不少油,每根都油光铮亮的,一看就有食欲。

大米饭就着两盘儿可口的菜,这伙食,都快赶上过年了!

“张大哥,别客气,尝尝我的手艺。”沈若兰盛了一大碗白米饭送到张二勇的面前,顺便儿把筷子也递了过去。

张二勇接过筷子,低低的说了声‘谢谢’,开始埋头吃饭。

伙食很好,他也很爱吃,就是吃得很慢,像抹不开大口吃似的,沈若兰就坐在他对面吃,看看他拘谨的跟个大姑娘似的,为了缓和一下气氛,也是为了让他放松情绪,就一边吃一边找话说。

“张大哥,既然打猎这么危险,你为什么还要打猎啊?想个别的营生不好吗?”

张二勇把嘴里的大米饭咽了下去,才开口道:“打猎虽然危险,但是比别的营生赚的多,我们家需要钱,就只好富贵险中求了!”

沈若兰眨了眨眼,很想问问他为什么这么需要钱?是为了娶她那个漂亮的堂姐吗?

不过,打听人家的**是不礼貌的,特别是这种男女之事,她一个小丫头贸然问人家这个事儿,会被人看轻的,所以,她压住内心的好奇,把满肚子的八卦念头打消了。

吃了一口菜,她又找话说:“那你就没想过找一个不危险又赚得多的营生吗?”

张二勇苦笑说:“哪有那么好的事儿啊,咱庄户人家,能吃饱肚子不挨饿就不错了,还想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赚大钱,那不是做梦呢吗?”

沈若兰不吱声了。

她在思考要不要帮张二勇一把,不管咋说,他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人家出手相助,她这会儿已经是荒郊野外的一具死尸了,没准儿都让哪头夜游的野兽给啃了呢?

------题外话------

才下1p三天,我家编辑就通知我2p了,正常情况下作者下了1p,怎么也得等半个月才会上2p的,然而我家编辑就是这么任性,居然让我马上参加2p,还问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只想说,我很意外,一点儿都不惊喜,反而受到惊吓了,两次pk距离这么近,会严重影响到文文的点击和收藏,文文能否入vip,能否继续更新下去,全靠数据来决定了。

所以,幺儿只好厚着脸皮继续求收藏了,希望看文的小主儿们给点力,浪费几分钟帮幺儿收藏一,文文的命运就交给你们了,要是大家喜欢幺儿,喜欢幺儿的文文,就请动动手指,收藏吧,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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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5章 老张家的往事【二更求收】

既然人家于她有恩,她又不可能拿自己的小命儿去还人家,那就想办法在经济上帮帮他,让他赚点银子,也算是对他的一种报答吧!

打定主意后,她撂下筷子,认真的对张二勇说:“张大哥,我倒是有个赚钱的法子,只是我人小力薄干不动,那个法子留着也是浪费,不如就教给你去做吧,要是成功了,可比你打猎赚得多多了,也安全得多了。”

“你说啥?”张二勇抬起头,脸上露出惊讶地神色:“沈姑娘,你没跟我开玩笑吧。”

沈若兰咳了一声,正襟危坐:“你看看我,是像在跟你开玩笑吗?”

张二勇是个实诚君子,听沈若兰这么说,就真个盯着她仔细看起来。

小丫头还是瘦骨嶙峋的,只是她今儿穿了一件儿浅粉色的新棉袄,颜色和款式都很漂亮,衬得她的脸蛋儿都不像从前那么黄了,也比从前好看了,特别是那双大扑闪扑闪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亮得跟天上的星星似的,看着都耀眼,还有她的鼻子,很直很翘,嘴巴的形状也很好看,花瓣儿似的,就是嘴唇儿的颜色有点儿发白,明显是气血不足,要是像城里小姐似的涂上脂粉,一定漂亮多了。

“欸?你看啥呢?我脸上有东西啊?”

沈若兰见他直勾勾的看着自己,还以为她脸上粘了什么脏东西呢,不由得伸手摸了一把。

“没……没有。”

张二勇脸又红了,意识到自己瞎琢磨呢,不由得在心里骂了自己两句,赶紧侧过头不敢再看沈若兰了。

沈若兰只把张二勇的脸红,理解成他的拘谨了,也没甚在意,郑重其事的对他说:“张大哥,我是跟你说真的,我会做五香花生米,你要是想学的话,我可以教给你。”

“五香花生米?那是啥?”

回过神的张二勇问了一句,脸上还红扑扑的,跟喝多了酒似的。

沈若兰解释道:“就是把花生加工成带有五香口味儿的小吃啊,就像酱牛肉,卤水鸭似的,经过二次加工的食品!”

说着,就把五香花生米的做法,需要的材料,仔仔细细的跟他说了一遍。

张二勇听得很认真,越听眼睛越亮,还带着几分钦佩的神气,等她把话说完了,张二勇已经拍板决定:“沈姑娘,我做,你教我吧。”

沈若兰道:“做五香花生米的调料我家都有,就是没有花生,这样吧,我十天后还去县城,到时候多买点花生回来,等我回来在教你好不好?”

“行,只是花生和调料的钱我出,要是将来做成功了,也算沈姑娘一股。”张二勇是个有心的,人家把这么好的方子教给他,他可不想白占人家的便宜。

沈若兰虽然挺为他的决定感动的,但却一点儿都没想过分他的提成,她赚钱的路子多着呢,可不想拿他这点儿辛苦钱,再说,她就是想帮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才把五香花生米的方子教给他的,又怎么可能要他那一股呢。

“这个,以后再说吧,只是这方子只能你一个人知道,千万不能跟别人说,一旦传出去了,你这买卖越就做到头了。”

“嗯,这个我晓得,沈姑娘你就放心吧。”张二勇郑重的答应下来。

有了五香花生米为介,张二勇明显放松许多,精神放松了,话自然也就多起来,两人聊着聊着,就说到了张二勇的家事。

这回张二勇倒是没再保持沉默,把自家的情况一五一十的都跟她说了。

原来,张二勇的老爹是十里八乡中一个有名的细木作,所谓细木作,就是给大户人家做精致物件的木匠,能雕花,善镂刻,跟做门框、爬犁的粗木作不可同日而语,细木作都是手艺精湛,心灵手巧的木匠,顾客都是有钱人家,所赚的也比粗木作多得多。

张二勇的老爹老张头因为手艺好,加上做这行的年头多了,在十里八乡甚至是整个农安县城都很有名气,找他做活儿的人也格外多,他家那时候也格外殷实。

三年前,农安县首富段老爷家要嫁女,请老张头去帮忙打嫁妆,当时正好赶上老张头风湿病犯了,走不了路,偏偏段老爷就是相中老张头的手艺了,于是便叫管家把一车做嫁妆的酸枝木拉到桃花村,让老张头在家坐着做。

老张头带着张大勇和张二勇,起早贪黑的做了仨月,眼瞅着就要完工了,不成想老娘做饭时一个不小心,灶膛里的一颗火星子蹦出来,把柴火堆给点着了,跟着就着了一场大火,把家里的房子连同打好的那些酸枝木嫁妆也烧个精光。

那些酸枝木光木料就值二百两银子,又是给女儿做嫁妆的,出了这事儿,段老爷大怒不已,认为老张家把晦气都过给他闺女了,一怒之下,把老张头告到官府。

知县老爷跟段老爷是故交,自然是向着段老爷的,当即就下令拘捕了老张头,把他打入了大牢。

好在老张头会做人,平日里跟那些有钱的主顾们私交甚笃,这会儿到了用人的时候,他少不得求爷爷告奶奶的到处托人求情,最后段老爷抹不开面子,只好答应放不追究了,只是提出要老张家赔他三百两银子才肯罢休。

老张家之前还算有点儿家底儿,但经过这场大火后,被烧得基本上不剩啥了,上哪找三百两银子还人家呢?

无奈之下,只好把家里的十几亩田地和马车都折变了,东挪西凑的凑够了一百五十两,又在钱庄借了一百五十两才把钱凑够。

老张头是放出来了,只是出了这事儿,就再也没人来找他们家做活了,因为大户人家忌讳多,老张头烧了人家的嫁妆,又坐了好几天大牢,大家都嫌他不吉利,便是他手艺再好,也接不到活儿了。

一家子老老少少的,要吃饭穿衣,借钱庄那一百五十两银子要连本带利的还,老张头也是没辙了,只好带着俩儿子进山,做起了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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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6章 小野羊羔子

原来,老张家有一百五十两的巨额外债呢,怪不得张二勇这么拼!

也难怪沈若梅寻死觅活的要退婚呢,现在看来也没那么可恨了,毕竟没啥感情基础,谁愿意一过门儿就承受那么大的经济压力呢?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换做任何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另做打算吧!

这会儿,沈若兰真心同情张二勇了,年纪轻轻的就背这么多饥荒,要是光指着打猎赚钱,那笔巨额外债不知猴年马月能还清呢,她要是不帮帮他,这孩子恐怕这辈子都翻不过身了!

张二勇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同情了,还再大口大口的吃着,吃得很是尽兴,这顿饭是在拘谨和沉默中开始的,吃到后面两人聊的投机,就越来越轻松了,他也就不在拘谨了,一连吃了三大碗白米饭,还把那两盘菜吃得精光,才意犹未尽的撂筷儿。

吃完,他由衷的赞了一句,“沈姑娘,你做饭可真好吃!”

一样的白菜土豆,他老娘做出来的就了水了吧唧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可沈姑娘做出来的就有滋有味,简直比肉都好吃呢!

沈若兰看看空空如也的饭盆、盘子,暗暗地咂咂舌,就算是‘真好吃,’你也不用吃这么多吧,一小盆儿大米饭,两盘儿菜,愣是都叫他给造光了,一点儿没剩!

这胃口,也真是没谁了!

“呵呵,你喜欢吃就好,张大哥,那什么,你先坐着歇会儿,我去给黑子弄点儿吃的。”

本来这顿饭是带出黑子那份儿的,咋说黑子也是她的救命恩人之一啊,给它吃点儿好的犒劳犒劳,那还不是应该的吗?结果倒好,黑子的那份儿没等盛出来呢,就都让它那个这大胃的主人给吃了,她眼睁睁的看着却没办法,人家客人能吃,做主人的总不好叫人家别吃了吧。

没招,也只好再给黑子另作一份儿了。

张二勇听到她还惦记着黑子呢,脸上的表情更柔和了,憨憨笑道:“那就麻烦沈姑娘了,我替黑子谢谢你。”

沈若兰一边儿收拾碗筷儿一边说:“谢啥?要谢也是我谢你们啊,你们救了我的命,我不过是给你们做顿饭吃,跟你们对我的恩情比起来,这点儿事儿真不值得一提,有啥好谢的?”

两个空盘子和两副碗筷儿都被她归拢到饭盆子里,一股栏儿的端下去了,洗碗时,她顺便儿把黑子的宵夜准备出来了。

现在太晚了,她没有再蒸饭炒菜,只烀了几个大土豆子,烀好后用个小盆儿装了,拿到外面去喂黑子。

“黑子,今天多亏你了,姐姐谢谢你,但是姐姐家里现在也没啥好吃的了,只好委屈你先吃点儿土豆子吧,不过你别生气,等过几天姐姐上县城,一定给你买一只四海酒楼的烧鹅犒劳你……”

黑子倒是不挑食,沈若兰把盆子放在它面前后,它就立刻埋下头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不过,等它听到沈若兰说到十天后给它买一只烤鹅时,忽然把脑袋抬起来了,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像是听懂了她说的话了似的。

沈若兰惊讶不已,看来这只狗果然通人性,竟能听懂人的话呢!

很快,不几个大土豆子被黑子抗吃抗吃得吃进了肚子,沈若兰又倒了碗温水饮它喝下去,才算罢休。

张二勇看看黑子吃饱了,他的腿也差不多了,就起身向沈若兰告辞了,这次沈若兰倒是没在阻拦他,直接把他送到了大门口儿,并托付他在村里多走几圈儿,最好在她左邻右舍家门口都踩出几排脚印子。

张二勇一口答应下来,带着黑子乘着月色去了。

累了一天了,总算是消停了,沈若兰打了个哈气,刚想回屋里睡觉去,忽然听到后园子传来一阵沉闷的叫声,伴随着一阵阵的扑腾声。

——是野羊!

野养买来这么多天了,一直安安静静的,存在感极低,还一次都没叫唤过,也没这样扑腾过呢!

莫不是——要生了?

想到这儿,沈若兰精神一振,抬腿向后园子跑去。

不出所料,一到后园子,就看见那只野羊筋疲力尽的趴在地上,脚下还有一只湿漉漉的小野羊羔子。

呵呵,果然生了!

一看就是刚生出来的,身上还有血迹呢。

沈若兰心中大喜,欣喜之余,又急忙从空间拿出原来的那件旧袄子,包起小羊羔子就走。

刚出生的小羊羔子太娇弱了,这死冷寒天,冰天雪地的,万一把它冻死了可咋整,好容易大价钱买来的,她可不能白瞎了银子。反正便宜爹还没回来呢,就先把它们母子安排在他那屋里呆两天,等明儿她抽空搭个简易的羊圈,再把它们母子送回去。

母羊看到沈若兰包起它的崽子走了,顾不上虚弱的身子,挣扎着站起来就向沈若兰冲过来,要不是它脖子上拴着绳子,沈若兰都得叫它给顶到了。

“别急,我先把你的宝宝送屋里去,一会儿就回来接你。”

沈若兰被母羊的样子吓了一跳,避开它的一击后赶紧向它解释。

可惜,母羊可不像黑子似的能听懂人语,见沈若兰还抱着它的崽子,就不管不顾的往沈若兰这边儿使劲儿,好像要跟沈若兰拼了似的。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赶紧抱着小羊羔子一溜烟的跑回到屋里,放在了地上,又跑回后园子去接母羊。

母羊解开后,立刻支着两只犄角向沈若兰顶过来,吓得沈若兰慌忙躲闪,要不是母羊产后虚弱,估计沈若兰都得让它顶个跟头。

最后,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母羊弄回屋子,让它们母子团聚。

为了让它们母子呆得舒服些,沈若兰特意跑园子里割了一大捆野草,铺在地面上,让它们既能睡又能吃,还给它们饮了不少水,把它们母子伺候得舒舒服服的,自己才去洗漱睡觉。

一通忙活下来,已经是后半夜了,沈若兰早就筋疲力尽,脑袋一挨枕头,就沉沉的睡了过去,一直睡到日出三竿还没醒来,要不是大堂哥过来给她送水,估计她都能睡到晌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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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7章 帮她保密【二更求收】

“啪!”

扁担掉在了地上,两只装满水的水桶也‘咣当’一声落地,桶面上溅起一片水花。

沈福存难以置信的看着屋里一大一小的两只野养,像大白天见到鬼了似的:“这……这……兰丫……兰丫,这是哪来的野羊啊?”

沈若兰睡得正香呢,冷不丁被一惊一乍的声音吵醒,睁开眼时,正好看见大堂哥掀开门帘闯儿进来。

两人都呆住了。

沈若兰是因为没想到大堂哥会突然闯入,而她的被褥衣裳以及外面的野养全都被发现了,所以又惊又急,一时不知该说点啥才好。

而沈福存是因为看到炕上那床浅粉色棉布被褥,还有堂妹身上那身儿浅粉色的亵衣亵裤,哦,还有放在一边儿的一套簇新的棉袄棉裤时,导致本来就大的眼睛顿时瞪得更大了,嘴巴也几乎能塞进一个鸡蛋去!

这……这可全都是纯棉布的东西啊,金贵着呢!二叔家穷得连饭都快吃不上了,怎咋会有这么阔气的东西呢?

沈若兰懊恼了几分钟后,很快恢复了原来的神色。“福存哥,早!”

她掖了掖耳边的碎发,镇定的打了个招呼。

沈福存野回过神了,紧张的问:“兰丫,这是咋回事啊?哪来的野羊?还有,你这些被褥枕头啥的,都是打哪弄来的?”

问这话的时候,沈福存的声音都有点儿颤了,就怕沈若兰干出什么有违天理的事儿。

沈若兰有点而无语了:“福存哥,就算你想问啥,也等我穿好衣服出去了再慢慢问好不好?”

沈福存这才想起来,他一个做堂哥的,就这样大刺刺的闯进堂妹的卧房,对着一身亵衣的堂妹咄咄逼问,是不合规矩的。

“哎呀,看看我,一时心急把规矩都给忘了!”沈福存被沈若兰说了个大红脸而,讪讪的退出去了。

沈若兰快速的穿好衣裳,撩起门帘儿走了出去。

外间,沈福存正蹲在地上看着野养喂小羊羔子吃奶呢,一见沈若兰出来,急忙站起身。

“兰……丫……”

他迟疑地叫了一声,怔怔地看着一身粉色的堂妹,差点儿认不出来了。

从二婶儿离家起,这个小堂妹就一直跟个小叫花子似的,总是穿得破破烂烂得,他还从未有见过她有穿得如此体面的时候呢!

沈若兰走过来,在沈福存面前站定,轻轻的说:“福存哥,我家新置办这些东西你都看到了,可得替我保密啊,要是让奶奶和小叔知道我有这些东西,他们肯定得把我这些东西都给抢去。”

沈福存这才想起他要问的问题:“那,兰丫,你这羊,还有你身上的衣裳啥的,都是从哪来的?”

“是我买的。”

沈若兰淡定得说:“秋天时,我偶然在山上挖到两棵人参,前几天拿到县城卖了,卖了钱就买了这些东西,福存哥,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这是她第二次提及保密得问题了,但却让沈福存十分为难。

按理说,这么大的事儿,他咋地也得跟爹娘说一声啊,可是,小堂妹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他,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一副可怜见儿的样子,他也不忍心拒绝啊……

“福存哥,我这些年过的是啥日子,你也看见了,好几回我都差点儿被饿死,现在我好容易过得好点儿了,不想再过那种日子了,你能明白吗?”她轻声说道。

那清澈的眼眸,软软的声音,终于让沈福存下定决心。

“好吧,我不跟别人说,你不用担心了!”

“谢谢福存哥,我就知道福存哥一定会帮我的!”沈若兰笑起来,眼睛弯弯的,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沈福存也被她灿烂的笑容感染了,扯开嘴角露出几分笑意,道:“你想不被人知道,那就找个合适的地方把羊养起来吧,像你这么大大呼呼的把羊养在屋里,万一谁上你家来,不就都露馅儿了吗?”

沈若兰笑眯眯道:“不会不会,我今天就去后园子搭个羊圈去,等我把羊圈搭完了,就把它们挪到羊圈去,不会被人发现的。”

她家住在村子的最北边儿,后园子紧挨着山,加上园子里又长满一人多高的野草,就算在里面搭个羊圈,也不会被人看出来的。

沈福存挑了挑眉:“你会搭羊圈?”那眼神儿,分明是对她的动手能力深表怀疑。

沈若兰嘿嘿一笑:“不会啊,不过,先胡乱搭一个对付着使呗,反正也不是让它们成天呆在羊圈里,就数九寒天时或者下大雪时让它们能有个地方避避风寒就成,不用搭太好。”

“那你也不成,还是我来搭吧。”沈福存甩下一句,捡起扁担挑着水进厨房去了。

沈若兰一愣,随即脸上露出几分欣喜:“福存哥,你是说,你要帮我搭?”

“哗啦——哗啦——”

两桶水被倒进了水缸里,沈福存一手拎着扁担,一手拎着两只水桶走出来:“我先去打水,等把缸打满了再帮你搭。”

“嗯嗯,谢谢福存哥!”

沈若兰把头点的鸡啄米似的,心理好顿感激,“那我就帮你打下手儿,给你跑跑腿儿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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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陌,轩辕国师,白衣翩翩,风华无双,腹黑无敌,智倾天下。这女人第一次见面就说要嫁他,这胆子真是大的出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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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女气急败坏,“侯陌,你丫的手往哪里放!”

“胸。”某男语气悠闲。

“靠!放下!放下!”

“好。”某男从善如流。

过了一会儿,某女暴跳如雷,“侯陌,你丫的手放哪儿!”

“自然是听娘子你的,放下啊。”

的确是放下,只是从月匈往下移,放到了——

注:本文男主强大腹黑型,女主逗逼成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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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章 盖羊圈【一更求收】

沈若兰把羊圈的位置选在后园子的西北角,高度跟园墙一样高,这样正好西墙北墙都能被用上,只盖个东墙,再朝南修个圈门子就好了,等盖完了,在羊圈顶棚上堆点儿稻草柴火,这样从外边看,就跟个柴火垛似的,谁也看不出是个圈,也不用怕被人看到了。

沈福存干活儿的时候,沈若兰也跑出来帮忙了,又是清理杂草,又是帮忙挖土的,虽然干不了多少,但毕竟人家是来给她干活儿的,她就算是不顶事儿,也得让人家看出她态度端正啊!

可谁知道,她干的那点活儿沈福存根本看不上眼儿,瞅了几眼直接就把她撵回去了:“兰丫,这儿用不着你,你还是回屋去看看羊吧,万一拉了尿了的,也好及时收拾了!”

沈若兰正愁自己干不动呢,听他这么一说,就欣然同意了。

回屋后,还真看见屋地上有一堆羊粑粑,黑乎乎的,还冒着热乎气儿呢,一看就是新鲜出炉的。

沈若兰一阵恶心,赶紧把那堆东西给清理了。

好在羊只吃草,拉出来的粑粑也没有臭味儿,就是有点儿膻,清理完了,她又从灶膛里扒出点儿灰来,垫在了刚才有粑粑的地方,免得膻味儿到处乱窜。

忙完,沈若兰从炕梢的衣裳堆里,找出她娘当年留下的一件破衣裳,一条破裤子穿上,把她那身儿簇新的棉袄棉裤给挡起来了。又从柴火堆旁拿起一个笸箩,一把笤帚和一根短粗的木棍就走出了家门。

到了外面,她把昨天替换下来的那条破棉裤从空间拿出来,裹在了脑袋上,没办法,家里穷啊,没有帽子戴,她又怕冷,只能用她的破棉裤将就将就了。

“兰丫,你这是要干啥去啊?”

正在和泥的沈福存,一抬头看见堂妹一身武装的往后山去了,忍不住抻着脖子喊起来。

沈若兰回过头,咧嘴嘿嘿一笑:“不告诉你!”说完,转身继续向山上走去。

“你这丫头,快回来,山上有狼!”

“知道,我不远走,就在跟前儿……”

沈若兰顺着小路一路向上,爬到山坡上时已经累得浑身是汗了,双手拄着膝盖喘了好一会儿,她这小体格子有些受不了啊,再加上昨天刚下完大雪,地上的雪都把脚脖子给没了,让她走的更是十分吃力。

好一会儿,她喘匀呼了气,赶紧的选地方,布置了起来。

她要趁着刚下完大雪时候,看能不能多来扣几只麻雀。用筐扣麻雀这事她上辈子小时候就干过,而且需要的工具简单,很适合她现在这种一清二白的人。

说起来,用笸箩扣麻雀这事,很多小孩子小时候都干过。最好就是在冬天,特别是大雪把所有地盖的严严实实的时候。方法很简单,只是每次的收获都不是很多,因为麻雀反应灵敏,一般情况下扣住四五只就不错了。况且,即便扣住了,从笸箩里取出来的困难也非常大,因为把笸箩掀起一个缝隙,小麻雀就会从缝隙中跑掉。

沈若兰完全是上辈子从小时候实践中积累出的经验。

想当年她第一次扣麻雀的时候,在雪地里蹲了三个小时,小米被飞来的麻雀吃了不少,她却一只麻雀都没逮到,后来慢慢从一次次失败中摸索出经验来,每次扣麻雀都小有收获,到现在,都快成半个扣麻雀专家了。

如今家里正好没肉吃了,她能就这么干挺着素着吗?就算她不搀,她的小体格子也不允许她这么多天不吃肉啊!

何况,家里还来了客人,又是帮她干活儿的,咋也得给人家做顿像样的吧!

她扫出块空地,拿出点小米撒在了空地上,然后把拿来的笸箩放到了上面,用一根小木棍把它支起来,小木棍的底端拴上一条细绳。

为了防止麻雀发现,她特意拿的白色线,放到雪地里要是不仔细看真看不出来。她把线顺了顺,手里拽着绳子,她走到旁边一棵大树后面蹲了下来。

耐心的等了一会儿,就有几只麻雀叽叽喳喳的飞了过来,有眼尖的发现了地上的小米,然后几只麻雀就都落到了雪地上。

麻雀还是比较聪明的鸟类,它看到好吃的也没有冒冒失失的行动,而是慢慢地向箩筐靠近,当它长时间观察确定周围没有危险的时候,便一点一点地挪到了筐底下。

这就是一场耐心的比拼。

沈若兰蹲到树后,一动不动,眼睛紧盯着地上的麻雀,等几只麻雀进入到埋伏范围,低头对准小米猛啄猛吃的时候,她手里快狠准的拉动绳子!

啪唧!

哦耶!

其他的麻雀因为筐的突然倒下吓得没命逃窜,筐里那几只贪嘴的也扑棱着要跑。

沈若兰能放过它们吗?那肯定是不能了。

她刚才数了,筐底下应该被她扣到七只。

她快步走过去,把自己头上的棉裤解了下来,沿笸箩的下沿围住,边轻轻抬起笸箩,边把破棉裤往抬起的缝隙上堵,特别是把伸进筐的胳膊周围捂严实了。

然后小心的一只只把里面的麻雀抓了出来,也不用绑,直接抓住很残忍的把脖子一扭,然后把尸体往空间里一扔就完事了,一共七只,一只也没跑了。

接着,她把凶案现场还原了回去,人则继续蹲到树后面等下一波。

只是这次要等的时间就要比先前长了。因为逃走的那些麻雀是不会再上当的,所以她只能等下一波。

好在她的穿的棉袄棉裤够暖和,不然就这么木头桩子似的往这儿一蹲,一呆就是一两个小时,冻也把她给冻死了!

到晌午了,她清点了一下自己一上午的收获,嗯,还行,一共扣了十六只麻雀,虽然不多,但也差不多够凑成一盘菜儿的了。

看看时候也不早了,她赶紧收工回去给大堂哥做饭去了。

到了家,先是烧一锅的热水,等水烧开了,从空间里把麻雀都拿出来,一只只放到热水里烫一会儿,然后马上拎出来开始快手快脚的拔毛。

她这样就是借鉴于上辈子收拾鸡的方法,觉得都是带毛的应该差不多。

把毛都拔净了之后,在尾巴处开一个小口,挤干净内脏,然后把头斩掉,麻雀实在太小了,杀完了后都没小鸡仔大,基本上一口就能吃一个,光这十几只麻雀也不够啊,她只好又削了三个土豆,这样,麻雀炖土豆,也算是个肉菜了。

再凉拌一个白菜丝儿,淋上香油芝麻辣椒油,焖一锅金灿灿的小米饭,算是齐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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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9章 找活儿【二更求收】

“咕咚!”

沈福存很没骨气的咽了口唾沫,望着桌子上的两盘儿菜,眼珠子都移不开了。

“那什么,兰丫,都不是外人,咋做这么好的菜呢?随便做点啥对付一口就行了。”沈福存心里虽然高兴,但嘴上还是客气了一下。

沈若兰笑道:“也没整啥好菜啊?就是一盘凉拌白菜,一盘儿土豆儿炖麻雀而已,菜是我自己种出来的,麻雀是我刚才扣的,都没花钱,不值什么的,大堂哥你快坐下吧,别跟我外道了。”

沈福存嘿嘿的笑了两声,沿着炕沿边坐下来:“那我就不跟你外道了,我还真饿了呢。”

说完,捞起筷子,都不用沈若兰让,稀里呼隆的吃起来,吃得狼吞虎咽,头不抬眼不睁的,那速度和气势,只怕昨晚的张二勇都要自愧不如,甘拜下风了。

沈若兰被他的气势给镇住了,咋这儿的男人都这么吃饭呢?不怕噎住吗?还有,他们这是有多久没吃饭了,咋看着像要把碗都吞进去似的呢?

眼瞅着饭菜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沈若兰才如梦初醒,赶紧给自己也盛了一碗,也上了桌子。

在不上去,只怕待会儿连菜汤都没有了!

不大会儿,大堂哥就以一人之力,轻松的把那小盆儿米饭和两盘儿菜都消灭干净了,撂下筷子时,眼睛还一个劲儿的盯着菜盘子瞅,好像吃的舔嘴儿不拉舌似的,还没吃饱似的。

沈若兰瞅着他那样儿,忙说:“大堂哥,你是不是没吃饱啊?要不我再给你做点啥吧?”

人家是来帮她干活儿,咋地也得让人家吃饱了啊?哪有给干活供饭还供不饱的?

“嗝!不用了。”

沈福存打了个嗝,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我吃饱了,你看都吃撑住了,嘿嘿,挺长时间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了,一时贪嘴多吃了点儿,兰丫你可别笑话哥呀。”

说完,又打了个饱嗝。

这下子,沈若兰是真的相信他饱了,她‘扑哧儿’一声笑了,说:“饱了就好,大堂哥第一次在我家吃饭,可不行装假啊。”

“不装假不装假,这都吃撑住了……”

沈福存拍了拍肚子,也是眉开眼笑的。这个大堂哥,不了解的时候觉得他不爱说话,为人挺高冷的,接触多了就会发现,其实他一点儿都不高冷,还挺阳光的,就是跟不熟悉的人在一起时不大爱说话罢。

吃过饭,沈福存又去干活儿了,沈若兰刷了碗筷儿,瞅瞅没啥事儿了,就拿出在县城买的书和笔墨纸砚,开始学习写字。

《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和《弟子规》的内容,她上辈子就都熟记于心了,现在只需按照书本里的内容,对照出每个字读什么就行。

其实,不少繁体字她都认得的,就算不认得按偏旁或者猜测也能猜个**不离十,但会写的不多,所以她学习的重点不是认字,而是写字。

有认识几千个简体字的底子在那儿,繁体字认起来也快得多,她拿着《百家姓》看了几遍,一下午的时间就把上面的字认全了,不仅认全了,还把不会写的字都写了一遍,最后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才书本儿和笔墨纸砚都收起来,进厨房去做饭了。

晚饭她烙了一摞子葱油饼,每张饼都烙得油汪汪,金灿灿的,上面还点缀着翠绿的葱叶儿,一看就让人食欲大振。菜是一个萝卜条子汤,一盘儿炒豆芽,豆芽是她两天前发的,今儿才发好,炒的嫩嫩的,一咬咯吱咯吱响,可艮究了。

不用说,这顿饭,沈福存再次光荣的被撑到了,撑的他直哼哼,饭后,还开玩笑说:“兰丫,等盖完羊圈你还有没有别的活儿了,你家的伙食太好了,我都舍不得走了,要是能成天在你家吃饭就好了。”

沈若兰听他这么说,就笑了:“你别说,我还真有点儿活儿,要是大堂哥能帮我干的话,我保证咱们的伙食天天都按这个标准来。”

沈福存一听有活儿干,也乐了:“啥活儿,你说吧,只要我能干动的,保证帮你干好了!”

他把胸脯儿拍得山响,真要是能天天吃这么好,让他干啥活儿他都乐意。自打秋收完,他们家就开始吃两顿饭了,早上的一顿还是稀的,虽然每天都能分到一大碗,可那稀了光汤的薄粥根本不顶饿,常常没等到下顿饭,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下午那顿饭倒是干的,也能吃饱肚子,但质量就没法描述了:糙米掺着野菜干儿蒸的窝窝头、烙的大饼子,黑乎乎、硬邦邦的,看起来一点食欲都没有,吃起来也是干巴巴的没滋味儿,还总把人噎得直抻脖儿,每次吃饭时,大伙儿都得事先准备好水,以防被窝窝头大饼子给噎着了。

菜,每顿只有一个,全家人一起吃,不是炖白菜就是炖酸菜,要么就是土豆炖倭瓜,总之就是各种炖,炒菜是别想了,就是炖菜,也都是水了吧唧的连颗油星儿都看不着,盐和酱油啥的也很少往里搁,基本上没啥味道,也就只能填饱肚皮不挨饿罢了。

像兰丫家这么好的伙食,他可是十八年来从来没吃到过的,虽然家里过年过节时也做过好吃的,但老娘做的菜总舍不得往里放油放盐,不管啥菜做出来都是水了吧唧的,跟兰丫做出来的饭菜根本没法比。

所以,他情愿来给沈若兰干活儿,要是能一直有活儿,能一直让他在这儿吃饭才好呢。

沈若兰说:“我想上山搂点柴火,我家的柴火本来就少,我使的又费,你看,柴火堆眼瞅着就没了,我寻思着趁现在天还不算太冷,多存点儿柴火,要不等到十冬腊月再去搂,太遭罪了。”

沈福存一口答应下来:“妥妥的,包在我身上了,等盖完羊圈,我就去给你搂柴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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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玲儿与志送了9朵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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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章 收获颇丰

有了美食做动力,沈福存的劳动热情格外的高涨起来,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刚起床,就发现大堂哥已经在热火朝天的工作了。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大堂哥这么积极,不会是打算早餐也在她这儿吃吧!

不过,就算是他那么打算的也无所谓,她现在不差钱儿了,大堂哥多吃她一顿饭也吃不穷她,只要他积极点儿,能早点儿把羊圈修好就比啥都强了,省的两只羊天天窝儿吃窝儿拉的,要是在让它们在屋里再待几天,这屋子都该有膻味儿了。

她舀了几碗大米,蒸了一锅松松软软的大米饭,又炒了个黄豆芽,用白糖凉拌了一个萝卜丝儿,收拾好后,才把沈福存喊回来。

沈福存看到桌子上的大米饭,高兴的直咽吐沫,嘴上却说:“兰丫,早上茬点粥儿对付着吃一口就行了,大米饭留着晌午晚上的吃吧。”

沈若兰笑呵呵的说:“那哪行呢?都说早上吃好,中午吃饱,晚上吃少,就算是想对付,也是对付晚上那顿,早饭是万万不能对付的。”

沈福存也不想对付,连连点头说:“对,不能对付,绝不能对付,早饭一定得好好吃,吃好喽!”

于是,秉承着‘好好吃,吃好喽’的原则,沈福存又甩开腮帮子美美的吃了一顿,吃饱后就心满意足、精力充沛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沈若兰也没歇着,刷过碗,收拾好屋子后,像昨天一样武装了一番,跑后山接着扣麻雀去了。

今天她的运气很好,原本是用来扣麻雀的笸箩,居然让她扣到了一只野鸡,当时她刚刚收获几只麻雀,正蹲在树后面等下一波光临,谁成想一眼没看到,就有只羽毛鲜艳的野鸡溜溜达达的从雪地的那头过来了。

然后没多大一会儿,就自己溜达到了筐底下。沈若兰看准时机,手里的绳子一拉,笸箩‘啪嚓’一声落地,一下子把那只野鸡也罩住了。

野鸡吓了一跳,开始在笸箩地下连蹦带跳的挣扎,但没等它把笸箩撞开,沈若兰已经冲过来,把它给按住了。

就这样,沈若兰轻而易举的抓住了一只三斤多沉的野鸡。

她看了看身后的林子,没有经得起诱惑,顺着这只野鸡的脚印追踪过去。

野鸡很少有独居的,通常都是一窝一窝的生存,这只能溜达到这里,估计它的窝也不能太远,她就深入林子往里看看,看看能不能逮到它们一窝子。

还别说,今天还真是沈若兰的幸运日。她顺着野鸡踩到雪地上的脚印,往里走了一百多米,还真的就找到了那只野鸡的窝。

里面还有三只野鸡,听到沈若兰走过来的声音,慌张的想要把自己藏起来,到了嘴边儿的肉,沈若兰岂能让它们跑了,赶紧撒吖尥蹶子的追过去,把它们一只一只抓了起来。

因为野鸡能放点血,所以没忍心弄死,只能把它们绑了,一手拎两只,兴冲冲的回家去了。

呵呵,有肉了,这下子不用素着了,沈若兰得意的真想掐着腰大笑三声,表达一下她此刻的心情,但是考虑到安全问题,只好把那股子得瑟劲儿给憋下去了。

……

回家后,她叫回后园子的沈福存帮忙杀鸡,沈福存一看到这四只野鸡,顿时对沈若兰崇拜得不要不要的,一叠声得问她怎么做到的,让她教教他。

沈若兰也没藏着掖着,把抓野鸡的经过跟他说了一遍。

沈福存听后,摩立刻拳擦掌,跃跃欲试的,一个劲儿的说赶明儿他也要去试试,一定也要像沈若兰似的抓几只回来拉拉馋儿。

沈若兰听了,只是笑笑没说什么。

其实,扣到野鸡的几率跟兔子自己撞到树桩上的几率差不多,哪有那么多野鸡让他去扣啊?今儿也就是她撞了大运了,才让她给遇着一次,上辈子她在乡下时扣了十几年的麻雀,却一只野鸡都没扣着呢!

看着大堂哥那副兴致勃勃的样子,沈若兰不忍心泼他的冷水,既然他想去,就让他去试试好了,说不定真能扣到呢,就算是扣不到,也不搭啥不是?

当天晚上,沈若兰用这四只野鸡的鸡血做了个血豆腐,还豪气的一下炖了两只野鸡,炖得油汪汪,香喷喷的,炖好后,她盛出两碗肉,一碗自己留着,另一碗用盆子扣住了,免得热乎气儿跑出去。

她先上后园子叫回大堂哥,让他先吃,自己端着那个盆子出去了。

这些年,好心的村民没少接济她,特别是谢大娘一家,接济她的次数最多,现在她难得有点儿能拿得出手儿的东西,自然得替愿主好好的谢谢人家了。

谢大娘家离沈若兰家并不远,往南走过了大爷家就到了,谢大娘夫家也姓沈,跟沈若兰家同属一支,只是出了五服了,所以算起来还是亲戚呢。

赶到谢大娘家时,谢大娘的儿媳妇秋萍嫂子正站在院子里喂鸡呢,看见沈若兰来了,秋萍嫂子笑呵呵的说:“兰丫,你咋来了?有事儿啊?”

沈若兰把手里的盆子往前送了送,说:“我过来给柱子送点儿好吃的,对了,谢大娘和姑奶奶都在家么?”

姑奶奶就是谢大娘的婆婆,跟谢大娘一家子住在一起,按辈分,沈若兰得叫那老太太一声姑奶奶的,姑奶奶今年已经七十多岁了,还手脚利落,耳不聋眼不花的,再这个家里当家当的硬着呢!

柱子是秋萍嫂子的儿子,今年才三岁,是这一家子的宝贝疙瘩,她送的这碗肉,就算是给谢大娘和姑奶奶送的,最后俩人也指定是舍不得吃,一准儿得落在那小子的嘴里,还不如现在就送个顺水人情,直接说给孩子吃的得了。

“哎呦,啥好吃的呀?你打哪弄来的?好容易有点儿吃的,自己留着吃得了。”秋萍嫂子好声好气的埋怨着,她对沈若兰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总蹲在她家门口饿得掉眼泪儿的小丫头上,所以打心眼儿离不忍心要她的东西,乍一听到她要给他们家送吃的,还把她吓了一跳呢!

沈若兰嘿嘿一笑,掀开盆子晃了一下,怕凉了又赶紧盖上了:“是野鸡肉,我早上在山上扣着的,我家就我一个人儿,也吃不了这么多,就拿过来给孩子舔舔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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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1章 伤人啊

秋萍嫂子一看那碗油汪汪的肉,到了嘴边儿的拒绝也说不出来了,前两天儿子还哭着跟她要肉吃来着,都把她给心疼坏了,正琢磨着到镇上卖点苞米给儿子割块儿肉回来拉拉馋呢,可巧肉就送来了。

她能拒绝吗?

当然不能!

要是她自己的话,她肯定不忍心吃这可怜的小丫头的,但想想儿子那张小脸儿,她又只好违心的收下了。

“呵呵,兰丫,那嫂子就替你侄儿谢谢你了,快,上屋坐吧,外头冷,咱别站外头说话啊!”

沈若兰被秋萍嫂子拉进屋,谢大娘家不大,普通的三间房儿,两间小的,一间大的,大的那间也兼做客厅和厨房了。

屋子收拾的很干净,只是屋里散发着一阵药香,她知道,是柱子那孩子吃的药给熏的。

柱子从打生出来就一直病病殃殃的,打会走路那天起就开始吃药,可是吃了两年了,总也不见好,把这一大家子人都愁坏了,全家都勒着肚子给他攒钱看病呢。

“奶奶,娘,兰丫来了。”

秋萍嫂子把沈若兰让进屋,朝着东间喊了一声。

“呦,兰丫来了啊。”

谢大娘从东屋走出来,手里还牵着柱子,小柱子长的黄黄瘦瘦的,跟一根儿没发育好的小豆芽儿似的,一看就是胎带的不足。

翠翘和姑奶奶也紧跟着走出来,跟沈若兰打了招呼。

“姑奶奶,大娘,我过来看看你们,这是我今儿在山上抓到的野鸡,带过来给你们尝尝鲜儿。”沈若兰把盆掀开,将那碗色香味儿俱全的野鸡肉放在了炕桌儿上。

小柱子一看到肉,那双本来暗淡的大眼睛一下子亮了,小手儿伸进嘴里嘬呀嘬的,一看就是馋了。

谢大娘跟媳妇一样,不忍心要沈若兰的东西,可又心疼孙子,只好埋怨说:“你这孩子,好容易有点儿好东西,咋不自个儿留着吃呢,往这儿倒腾啥呀?这回你都送过来了,大娘也不好不收下,但往后可不兴这样了。”

沈若兰笑道:“大娘快别说我了,你看孩子馋的,含喇子都块淌出来了,赶紧给孩子挑块顺溜肉儿吃吧。”

“哎呦,还真是欸?”

大伙儿一看柱子那眼巴巴的小模样,都笑起来。

于是找碗筷儿的找碗筷儿,抱孩子上炕的抱孩子上炕,没人在客套埋怨了,沈若兰也在炕沿儿上也坐了下来,感受着这热闹温馨的家庭气氛。

秋萍嫂子一溜小跑的拿来一摞子碗,一把筷子,笑道:“难得有肉,来,大伙儿都吃点儿解解馋儿,翠翘,给——”她把一副碗筷儿递到翠翘面前。

翠翘是客人,当然该先让她。

翠翘可没接,笑着往边上一躲,说:“统共就一碗肉,家里老的老,小的小的,我得多大个脸啊,能跟他们上桌子抢肉吃去。”

谢大娘把一块儿鸡胸脯肉加到小孙子碗里,道:“照你这么说,我也是不老不小的,罢了,那我也不吃了,就留给你奶奶和柱子吃吧。”

姑奶奶笑呵呵的说:“先可着柱子吃吧,他要是吃剩下了,就给我留两块儿,没剩下就拉倒。”

“那哪行呢?您是老的,咋也不能有孩子吃没您的吃的,那样我们成啥人了?”秋萍嫂子把老太太扶到炕上坐下,径自往肉碗里给老太太挑顺溜肉。

老太太嘎巴嘎巴嘴儿,有点儿为难的说:“我老天拔地的,吃肉干啥?油腻腻的不消化,倒遭罪了,我寻思着要是柱子能吃剩的话,给大春儿送两块儿过去,那孩子见天跑镇上干活儿,累着呢,这死冷寒天的,别把身子累垮了……”

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大春儿是老太太的大孙子,打小就被老太太当眼珠子一样疼,这会子家里有肉,她吃不吃的不要紧,要是她大孙子吃不着,她心里指定不痛快!

翠翘一听奶奶不惦记眼前的自己,倒还惦起不孝的孙子了,顿时来了气,道:“奶奶还惦记人家冷不冷,累不累呢?人家可不惦记你,赚的钱都拿去养那对儿狐狸精了,跑镇上干这么常时间的活儿了,可给您老人家花过一文?我昨儿可看见胡美娇那个小狐狸精吃绿豆糕了,肯定是你大孙子讨好人家孝敬人家的,奶奶,他可给你也卖绿豆糕吃了?”

“别胡说,人家吃绿豆糕就一定是你大春哥买的?没准儿是人家自己花钱买的呢!”

老太太生气的怼了一句,只是明显的底气不足,显然也是疑心那绿豆糕真是她大孙子买给人家的,一时间又是心疼又是伤心,脸色也一下子差了起来。

翠翘撇撇嘴,“奶你还不信呢,不信你问问兰丫,她整天跟胡美娇在一起玩儿,肯定知道那绿豆糕是谁买的。”

沈若兰一看战火引到她身上了,急忙摆手说:“我不知道,我都好久不跟胡美娇在一起玩儿了。”

“对着呢,我也好长时间没看见你跟胡美娇在一块堆儿玩了,咋了,这是闹掰了?”秋萍嫂子好奇地问。

沈若兰摇摇头:“也不是闹掰了,就是觉得玩不到一处去,再说,我家事儿也挺多的,没空跟她玩儿。”

沈若兰说的很含蓄,但谁都听得出来,沈若兰这是不打算跟胡美娇好了,只是没明说而已。

“不跟她一块堆儿玩儿就对了,她压根儿就不是真跟你好,就是看你虎,忽悠你白给她们娘俩干活儿呢。”翠翘气愤的来了一句。

沈若兰被说得嘴角直抽,这个翠翘,嘴也太不饶人了吧,就算她虎,也不用这么明白儿的说出来呀,伤人啊!

还是秋萍嫂子好,说话比较含蓄:“嗯,不跟她在一起就对了,那娘俩都不是好人,总跟她们搁一块堆儿混,让人家说出咱们啥闲话来就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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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章 提亲

从谢大娘家回来后,沈福存已经吃完饭了,这会子正打了鸡血似的再后园子干活呢!

嗯,看起来那碗鸡血豆腐还真没白吃。

沈若兰把自己留出来的饭菜端出来,还热了一晚羊奶,连吃带喝儿的造了个饱儿!

接下来的几天,沈若兰不是炒鸡丁,就是炖鸡汤,还用鸡肉白菜包了顿饺子,把沈福存幸福的跟做梦似的,忽忽悠悠的过了几天神仙般的生活,直到羊圈修完了,柴火也搂完了,他的梦才醒过来。

“那个,兰丫啊,你家真的再没啥活儿了吗?”

搂完柴火那天,他好像意识到自己的幸福生活到头儿了,一遍又一遍的跟沈若兰确认着。

沈若兰被他问得没办法了,只好说:“大堂哥,真没了,有也是得等开春儿呢,不过你要是喜欢在我家吃饭的话,啥时候过来吃都成,只是你得提前知会儿我一声,我好多做点儿带出你的。”

“呵呵,那倒不用,我在你这儿吃好几天,肚子里也攒点儿油水了,再吃就克化不了了……”

沈福存婉拒绝堂妹的好意,他是个要脸的,要是给沈若兰干活儿,在人家怎么吃都成,可现在已经不再给人家干活儿了,他哪里还好意思跑人家来大吃大嚼呢?

兰丫虽说是他堂妹,现在手头也宽裕了,但她还小,往后用钱的地方多着呢,他一个做哥哥的,不能帮妹子也就罢了,咋能好意思来占妹妹的便宜呢?

于是,过了几天神仙生活儿的沈福存,一步三回头,依依不舍的走了……

沈若兰家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她每天宅在家里看书、写字、锻炼身体,调着法的给自己做好吃的,日子过得很滋润。

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这两天天气突然变冷了,才十一月中旬,不晓得天为啥这么冷,外面的北风刮的一呼呼的,一出门就能把人冻透了,为了自己的小身板儿着想,扣麻雀的行动不得不暂时停止,总不能为了口肉吃,让自己冒受风寒的危险吧!

不去扣麻雀,家里自然也就没肉吃了,沈若兰素了两天,就有点儿受不了了,只好掰着指头,望眼欲穿的等下次进城,等下次进城赚了钱,她一定要多多的买些肉回来存着,什么烤肉串儿、大烧鸡的,啥好吃买啥,决不让自己再被苛的住了!

……

本以为得等从县城回来才能再吃到肉,没想到第二天肉就来了。

早上,她起床后上后院去喂羊,一开门儿就看到门口儿摆了两个鼓囊囊的大袋子,打开看时,第一个袋子里装着满满的一袋子花生,上面还有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各种做五香花生的调料;另一个袋子上是一个小布袋儿,里面装了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都已经开过膛,收拾得干干净净了,下面是一条崭新的褥子,棉布做的,厚厚实实的,摸起来软绵绵的,一看就知道里面絮的是新棉花。

沈若兰笑了,不用问也知道是谁送的了。

那个呆子,还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呢,既然来都来了,咋不进屋坐坐呢?这死冷寒天的,背着这么多东西跑了五六里地,一定又累又冻的,进屋歇歇脚,暖暖身子,喝点热乎水儿多好。

真是个呆子!

不过,这傻小子事儿办得不错,她正馋肉吃了呢,他就把肉给她送到家门口儿了,简直就是困了递枕头啊!

她连拖带拽的把两个袋子弄屋里来,先去后园子喂了羊,回屋后找了个大点儿的盆子,泡了十斤花生米,做五香花生米得先把花生泡了,至少泡四五个小时,把花生泡涨开后才能做呢。

泡完花生,拿刀把野鸡和兔子剁了。

野鸡就留着大锅炖,用农家的大铁锅小火儿慢炖,一点点儿的把鸡肉里的汤汁儿靠干了,到时候滋味儿全都进到肉里,吃到嘴里那叫一个香!

兔子留着干煸,先用开水把兔子肉焯了,控干水后狠炒,炒到兔肉变色,在加入大蒜瓣儿、干辣椒、葱段、姜丝儿、酱油等,炒到干锅儿撤火,那时的兔子肉色香味儿俱全,老好吃了!

晌午,她就吃上了香喷喷的大锅炖小野鸡儿和干煸兔子肉,吃得油嘴马哈的直打饱嗝。

肉就是香啊,素菜咋做也做不出肉的味道,不知是身体需要还是咋地,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就变得格外爱吃肉了,顿顿都得吃,一顿不吃都觉得饭都吃不香,就是那种典型的无肉不欢呢!

吃饱后,她把吃剩下的鸡肉和兔子肉直接存进空间里,反正空间有保鲜的功能,就搁那里边儿存着,啥时候想吃啥时候拿出来热一下就行了。

沈若兰这边儿幸福得不行了,南院儿大爷家可就没这么幸福了。

“亲家公亲家母啊,事儿呢就是这么个事儿,原本我们也不想过来来打扰的,可外面传的有鼻子有眼睛的,都说你们家要赖婚,还不想退彩礼钱,要把你二小叔子家那个病秧子过继到你们家,替梅儿嫁到我们家来呢,虽然我们不信这些鬼话,可外面传的太厉害了,我们不得不过来一趟,你们看,要不咱们尽快把俩孩子的事儿办了得了,反正早晚儿也得办,不如趁着现在办完了,那些不着边儿的谣也就不攻自破了!”

老张头坐在炕沿儿上,和颜悦色的跟沈大爷研究着,可说出来的话却让沈大爷两口子彻底笑不出来了

这是啥意思啊?警告还是逼婚啊?

最让他们憋屈的是,不管人家是警告还是逼婚,他们老沈家都说不出来啥,谁让人家占理呢?

“张大哥——”

沈大爷开口了,并没有像往常那样称呼对方为亲家,一下子就把自家的立场给表明了。

老张头和崔张氏一听这称呼就撂下脸来,只是都没说话,只拿眼睛瞅着沈大爷,想看看他想说啥?

“张大哥,张大嫂,那个啥……”

话没等说出来,沈大爷的一张老脸就臊得通红,跟鸡冠子似的,跟老张头叫了多年的亲家,俩人又也交好多年,现在他真张不开这个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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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威胁

不管咋不想张嘴,话还是得说的,沈大爷红着老脸,吭哧了半天,才吞吞吐吐的说:“我这几天正遥哪颠倒钱呢,等颠倒够了,我就把那五两银子给你们送回去……”

“啥?你这话是啥意思?”老张头和崔张氏异口同声的叫起来。

沈德宝自知理亏,在人家的怒视下,一颗脑袋都快耷拉到裤裆里了,嚅嗫着:“这俩孩子……不合适,要不,咱们就别把他俩硬往一块堆儿凑了……”

这话说的,他自己都听不下去了,想当初他上杆子把闺女许给人家时,一个劲儿地说俩孩子是多么多么的般配,结成夫妻将来会多么多么的幸福,可现在……哎,啪啪打脸啊!

那边儿,没等老张头说话,崔张氏已经炸开了:“好哇,好你个嫌贫爱富,见利忘义的沈老大,啥合适不合适的?分明是你看我们家不行了,就想悔婚赖账了,当初时你上赶子把你闺女许给我们家的,现在又想悔婚,还竟可你**子灌铅了呢,你当我们老张家是猴儿吗?由着你耍?我告诉你沈老大,你别做梦了,今儿你要是不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今儿个就不走啦!”

说完,将脚上的鞋子‘啪啪’两声甩在地上,直接爬到炕里头,‘咣当’往炕上一躺,一副要放赖的架势。

沈大娘一看这架势,肯定是得她上了,总不能让她老爷们去和这个死刁婆周旋吧,万一这不要脸得玩意儿喊出‘非礼、强奸’的话,他们家的脸可就真不用要了。

沈大娘挪了挪身子,凑到崔张氏跟前儿,陪着笑脸儿对崔张氏道:“嫂子,你这是干啥?咱们这不是商量呢吗?有啥话咱们好好说呗,你这样咱们也不好往下说了啊?”

“说?还说个屁呀?你们这一家子丧良心的都要跟我们家退亲了,还有啥好说的呀?”

崔张氏兜头‘呸’了沈大娘一脸,尤不解气,扯开嗓子哭起来:“哎呀,我的命咋这么苦啊,家败落了,还摊上你们这么一家子王八犊子人家,想当初拿了我们家那老些聘礼银子,现在又当我们当猴儿耍,这是要喝我们的血,吃我们的肉啊……”

她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边哭边数落着老沈家如何如何的不是人,如何如何的对不起他们老张家。

沈大娘的脸黑了,崔张氏这么又哭又嚎的一通喊,半拉屯子的人都能听到了,他们家的脸算是彻底丢尽了。她拉着脸,不高兴的说:“嫂子,你这是说的啥话呀?不就是俩孩子不合适退个婚吗?咋就吃你们家的肉,喝你们家的血了?你这血呼大劲儿了吧?”

“血呼?你还敢说我血呼?”

崔张氏一下从炕上坐起来,立立着眼睛叫道:“当初我们家给你们五两银子的聘礼钱吧,这都是七八年前的事儿了,你给我好好算算,五两银子七八年能出多少利息?三年前我们家着火欠一**子饥荒时,连高利贷都去借了,也没打这五两银子的主意,现在你们给我们说退婚,你们对得起我们家这些年拿出去的利息钱吗?现在你们想退婚,也罢,强扭的瓜不甜,要退婚我们也不扒着你们了,任你们家闺女捡高枝儿飞去,但我们家给你们那五两银子得连本儿带利的给我们退回来,少一文都不行,要是你们敢少给我一文,我就,我就——”

她遥哪撒么了一下,也没找到啥趁手的东西,干脆又咣当往炕上一躺,“我就死在你们家!”

这架势,典型的村妇式撒泼,让人难以招架啊!

沈大娘连那五两银子都不愿意还呢,更别说连本带利的五两了,一听要她还这么多银子,沈大娘拉下脸来,阴阳怪气的说:“嫂子,我活这么大岁数了,还没听说过谁家退聘礼还得给利息呢,今儿嫂子可是让我长了见识了,我也知道,嫂子家现在是一**子饥荒,但总不能因为你们家一**子饥荒就逮住谁咬谁一口吧?我们家也是土里刨食儿的,没啥钱,嫂子要是想指着这条道儿发财,还是找家有钱的人家吧。”

“弟妹的意思,是我们老张家活不起了,跑你们老沈家放赖了呗?”

一直冷眼旁观的老张头忽然发了话,脸上的表情也凉飕飕的,显然是被沈大娘的话给激怒了。

沈大娘轻哼一声:“我不是那意思,就是你家嫂子的要求太过分了,话赶话赶到那儿了。”

“你认为我们家要求过分?”老张头定定地看着沈大娘,无形中迸发出气势很让人害怕。

毕竟是见过点儿世面的人,想吓唬吓唬沈大娘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妇女还是很容易的。

沈大娘果然被他的眼神震慑的有几分害怕了,她撇开眼睛,不敢再往老张头儿那边儿看了,嘴上却没服气,嘟囔说:“咋不过分?活这么大岁数还没听说谁家退婚还得要给利息的呢!”

“那好,既然弟妹这么说了,那咱们就不用往下唠了,我去找个说理的地方把咱们的事儿好好说的说的去。”老张头站了起来,对躺在炕上的崔张氏道:“起来,别嚎桑了,趁着天还早,咱们这就去县衙。”

去县衙!

这句话把沈德宝夫妇吓了凌凌一大跳,他们想去县衙,这是要去县衙告他们吗?

夫妻俩都慌了,他们这辈子都是规规矩矩、本本分分庄稼人,连县衙的大门从哪边开都不知道呢?哪敢去县衙啊?别说是县衙,就是镇衙门他们有没去过啊,他俩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这几个村的里正了,里正老爷的官威都能把他们震得服服帖帖的,那县太爷得啥样?县太爷的官儿可是比里正大多了啊!

慌乱之下,沈德宝一把拉住了老张头的胳膊,愧疚的脸上露出了惶恐地神色。

“张大哥,别,别……”

这事儿本来就是他们家理亏,就算告到县衙县太爷十有**会判定他们家输,最主要的是,既然惊动了县衙,那花销的银子可就不止五两和五两银子的利钱了,作为没理的一方,县衙里谁都能咔哧咔哧他,他穷,经不起咔哧啊!

沈大娘也不敢来硬的了,憋了一会儿后,期期艾艾得对崔张氏说:“嫂子,这多大个事儿啊,咱们自己在家商量不就成了吗?何必劳师动众得去县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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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章 十两银子

一看沈老大两口子怯了,老崔婆子好生得意,叉起水桶腰,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势:“别扯那没用的里根楞儿,要么赶紧把我那五两银子同这七年的利息都还给我们,对,还有我们家这些年年节孝敬你们家的礼物钱,统统给我们退回来,要么,咱们就衙门见,让县太爷给咱们评评理,还没人的了呢?”

……

最后,在老张头和老崔婆子的强势威逼下,沈大爷和沈大娘不得不妥协,答应给他们退回五两银子的聘礼,并将五两银子这七年的的利息和七年年节孝敬他们老沈家的礼物钱,统统退还,加起来总共是十两银子!

沈大娘口挪肚攒的攒了半辈子,除去之前给沈福存娶媳妇花销的,现在手里通共就一两多的积蓄,这下子都得拿出去不算,还得倒搭八两多,她又气又急又心痛,没等老张头也老崔婆子走远,就放声大哭起来……

沈若兰又听到了久违的哭声,而且这次哭的还不止是沈若梅一人,主力好像是大娘似的,娘俩一边哭还一边骂老张家不是人,至于老张家怎么不是人的,她没听清,也没兴趣知道。

有了这闹心的哭声,肯定没法学习了,她把之前穿得那件渔网似的旧棉袄和旧棉裤都找了出来,挑开线头儿拆巴了,准备做一副棉手套,一顶棉帽子和一条棉围脖。

后天就要去县城了,这大冷的天儿,坐着没棚子的马车,从桃花村走到农安县城,还不得把她给冻嗝屁了啊,她可不想受那份儿洋罪,干脆做个厚厚实实的棉帽子棉围脖,不管好看赖看,起码不冷。

说干就干,她拿着剪刀针线,又是剪又是缝的,连带着絮棉花,一直做到天黑掌灯时分,才做完。

帽子做的是中国七八十年代北方人冬天时常戴的雷锋帽,有俩大棉耳朵捂着脸的那种,热的时候可以把俩只大面耳朵系到头顶,冷了时可以把棉耳朵放下来捂脸,虽然很不好看,但保暖效果还是很不错滴。

围脖就是普通的大棉围脖,缝的跟个加长版的面袋子似的,只是比面袋子窄了三分之二,絮得厚厚的,难看的要死,不过保暖效果肯定是杠杠滴。

棉手套就是只有一个大拇哥,四根手指头都被一个椭圆形包起来的手闷子,又称手捂子,怕冻手,她特意在里面絮了很多棉花,许得鼓囊囊、圆滚滚的,跟俩猪崽子似的。

虽然几样东西看起来都挺辣眼睛的,但起码后天进城就不会挨冻了,而且这是她第一次做针线,能做到这样她已经很满意了。

做完活儿,沈若兰把几样东都西收了起来,哼着小曲儿去厨房做饭了。

南院儿,沈大娘和沈若梅足足哭骂了一个多时辰,最后不知是嗓子哭哑了还是哭累了,终于消停了,沈若兰舒了口气,艾玛,听了一下午得噪音,耳根子总算是清静了,饭也能好好的吃了。

安静的吃过晚饭,她正准备学一会儿习,把今天下午耽误得功课补上,忽然听到门外传来一阵‘笃笃笃’的敲门声。

沈若兰吓了一跳,她家很少有人来,更是从来没人在这么晚的时候来过,她快速得收起书本笔墨,随手捞起身边儿预备着的防身棍子,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儿,低喝一声:“谁?”

“沈姑娘,是我,张二勇,你睡了没?”

外面,张二勇一身寒气,风尘仆仆的站在月光下,身后还背着个大包袱。

沈若兰一愣:“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

张二勇低声道:“我想过来跟你学学咋做五香花生米,今儿学会了,明儿回家多做点儿,后儿跟你一起去县城卖,不知沈姑娘现在方不方便?”

方便,咋不方便呢?

沈若兰巴不得他能一起去呢,上次遇到那个坏人害得她差点丧命,到现在她心里还有阴影呢,这回能有个熟人跟她一起去,她求之不得呢!

“哗啦——”

门开了,沈若兰站在门里,调侃着笑道:“这把你能的,一天来回跑两趟,看来这腿是真没啥事儿了!”

张二勇抓了抓脑袋,不知沈若兰是真在跟他开玩笑,还是在怪他走路多,不知爱惜自己,踌躇了一下,说:“我这腿两天前就结痂了,也消肿了,不信一会儿给你看看。”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三更半夜的,谁要看他的大腿啊?容易让人误会的好不好?

“好赖你自己知道就成了,我有啥不信的?”

她把门敞开了些,让他进来。

张二勇跺了跺脚上得雪沫子,跟着她进了屋,屋暖烘烘的,还带着一股淡淡得皂粉得清香,他一进去,就感受到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把他身上的寒气都给驱散了不少。

“你先坐下歇歇,我去厨房给你烧点儿热乎水儿,暖暖身子。”沈若兰把烛台放在炕桌儿上,示意他在炕沿儿上坐一会儿。

张二勇忙说:“沈姑娘,别忙活了,你就直接教我吧,我早点儿学会了,你也好能早点儿休息……”

本来这么晚了跑人家学艺,他就够不好意思的了,哪还好意思劳碌人家给他烧水啊?

只是,没等他说完,沈若兰已经径自进了厨房,根本没接他的话茬。

接着,厨房里传出了舀水、刷锅和折苞米杆子的声音,张二勇自知劝阻无效,就乖乖的闭了嘴,规规矩矩的坐到炕沿边儿歇着去了。

不大会儿,沈若兰端着一碗冒着热气儿的水走出来,递到了他面前:“给,走那么远的路,一定冻坏了吧,喝点热水儿驱驱寒气。”

张二勇接过水碗,感激的瞥了她一眼:“多谢沈姑娘了。”

沈若兰微微一笑,坐在了他对面儿的炕沿上,“别客气,这不值什么的,要说谢的话我还要谢谢你呢,谢谢你的野兔和野鸡,我吃了,可香了!”“呃……你要是喜欢,我就常给你打来吃。”看着烛光中笑意妍妍的少女,张二勇不知为啥脸红了,结结巴巴的说了那么一句。忽然,他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忙解下身上的包袱,递到了沈若兰的面前:“这个给你,昨晚上走的匆忙,忘了把这个给你拿上了,这些都是我在山里采的,你留着吃吧。”

沈若兰接过包袱,解开看时,里面是一串儿穿好了的干磨菇,一包干木耳和一包松籽儿,都是她喜欢吃的。蘑菇留着炖肉,木耳凉拌和清炒都好吃,至于松籽儿,做成五香松子儿或像炒瓜子那么炒熟了吃,都不错。

“哈哈,太好了,竟都是我喜欢的,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不用客气,你要是喜欢,我就常送来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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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5章 打水

喝完水,沈若兰把张二勇带进了厨房里,开始教张二勇怎么做五香花生米。

其实,五香花生米的做法很简单,就是先把花生米先泡一下,在倒进锅里煮就行了,跑的时候要在水里放入花椒、八角和盐,这些她一早上就做好了,这会儿直接煮就可以了。

煮的时候,她让张二勇烧火,好让他了解煮花生米的火候。火候的掌控很关键,大了小了都不行,要一直用恒温的火煮,花生米的滋味儿才会均匀。

煮好后,要把花生留在锅里里继续泡上半个小时左右,再捞出来控干水后,放进干锅里慢火儿烘干。

烘干的过程是整个做五香花生米的过程中最难的一项了,因为烘烤是最耗费体力的活儿了,一大锅的花生,足足有十斤重,得拿着铲子不停的翻动它们,稍有不慎就把底下的给炒糊了,加上锅边儿的温度高,这又热又累的活儿,体力不好的人还真干不动呢!

好在张二勇的体能好,整个过程,都是沈若兰指挥,他实际操作的。

他高高的挽起袖子,露出小麦色健康的臂肌,侧脸线条刚硬,浓眉如锋,目光专注,鼻梁挺直,紧抿成一条直线的唇以及那一颗颗顺着额头滚落到脸颊的汗珠子,在烛光下泛着晶莹的光芒。

都说认真干活儿的男人最有魅力,这话当真不假!

沈若兰看着他,竟有几分看呆了。

这颜值,真的没的说了!“沈姑娘,烘干了,你尝尝这样行不行。”张二勇用铲子铲了几颗花生米,小心翼翼地端倒沈若兰的面前。

“沈姑娘?沈姑娘?”

瞅见小丫头正目光直勾勾的盯着自个儿的脸,不由得愣住了,随后脸渐渐的变红,深色也不自然起来,眼睛都不知该看哪好了。

这时,沈若兰回过神来,嘿嘿一笑:“哦,不好意思,刚才想点儿事儿有点儿走神儿了,来,我尝尝你的手艺。”

她顺手拈起一颗花生豆儿丢进嘴里,咀嚼一会儿后咽进了肚子。

张二勇紧张的盯着她,连不好意思都给忘了,见她把花生咽肚子里去了,忙问:“沈姑娘,咋样啊?行不行?”沈若兰没说话,又拈起一颗,嘎嘣嘎嘣的吃起来,一颗接一颗的,只管吃不说话,可把张二勇给急坏了。

“沈姑娘?到底行不行啊?要不,我再炒会儿?”

看他急得不行了,沈若岚才不疾不徐的开口:“不用了,我是在想,你明天得炒出多少才够卖。”“沈姑娘,你的意思是……是,我成了?”张二勇一喜,说话都有点结巴了。

“没错,你做的很好,回去后尽量多做点儿吧,保证你能赚上一大票!”她肯定道。

学艺成功了,张二勇十分高兴,欢天喜地的走了,把人打发走后,沈若兰赶紧拴好门,吹灯睡觉,这么晚了,可把她困死了。

……

第二天,大堂哥没有像往常那样来给她挑水,想必是昨天家里出了事儿,他没心思来给她干活儿了。

没办法,沈若兰只好自己拎着水桶去井边儿打水。

路过大爷家的时候,隐隐约约的听到屋里有沙哑的哭声和抱怨声,声音太哑,听不清是大娘的还是沈若梅的,反正哭得挺惨的,跟死了娘似的。

沈若兰驻足听了半天,也没听出个子午卯酉来,因为怕被人瞧见传到大娘耳朵里,她没敢多做停留,听了一会儿后就一溜儿小跑儿的往井边儿去了。

靠山屯儿只有这一口井,是全屯子人凑钱打出来的,屯几百口人吃水洗衣都得在这儿汲水,所以井边儿总有人,特别是早上,每次来打水都得排队。

沈若兰来到井边儿时,这儿只排了两个人,一个是谢大娘夫家的侄儿沈大春,一个是瘦得跟她有一拼的瘦丫。

沈大春今年二十五了,是个鳏夫,六年前他老婆生产时一尸两命,从那以后他就总是黑着脸,一副谁都欠了他八百吊的样子,不过自从跟尤氏好上后,人比从前随和多了,虽然还是不爱吱声,但至少见了熟儿人儿有个话儿了。

只是,这个熟儿人儿指的是在屯子里有点儿身份地位的人,像沈若兰这样的破落户和瘦丫这样的小可怜儿,他是不屑理会的,打完水后,连看都没看这俩瘦丫头一眼,就担起扁担稳稳当当的朝村西头去了。

沈大春家的房子并不在西边儿,倒是尤氏和胡美娇母女俩在村西,一看就知道他是给谁担的水了。

沈若兰耸耸肩膀,好吧,她被无视了,不过无所谓,对她而,沈大春就是一个认识的陌生人,他理不理她,跟不跟她说话,对她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轮到瘦丫打水了,沈若兰特意往后站了站。她跟瘦丫虽然再一个屯子住着,但俩人之间并不熟悉,统共也没说过几句话,瘦丫给她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一截大冬天还露在外面的紫黑色的脚脖子,还有那一脑袋爬进爬出的虱子,看得沈若兰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咯吱——咯吱——”

瘦丫背对着她,一下一下的摇着辘轳把,没多大会儿就把溜边溜沿儿的一柳罐水打了出来,倒进了自家的水桶里。

沈若兰本以为她会拎着这半桶水回去,没想到她又把柳罐放回井里,继续打水!

水被打上来了,还是溜边溜沿的一柳罐,两柳罐水倒进桶里,把水桶都填满了,而瘦丫竟毫不费力地提起水桶,步履轻松的朝家里走去。

看得沈若兰眼珠子都要脱眶了。

哎妈呀,这桶加上水咋也有六七十斤重吧,那个瘦丫咋就能毫不费劲儿的拎起来了呢?她的体型比自己还瘦一圈儿呢,她打哪来的这么大的力气?

这不科学啊!

她也试着打了一柳罐水,想像瘦丫那样好不费劲儿得摇上来,但是柳罐斗子刚离开水面,失去水的浮力后就再也摇不动了,轳辘把像锈死了似的,咋摇都摇不动,她费了吃奶的力气也没打上来。

没办法,只好等下一个打水的人来后,让人家先打,等人家打完后,她再重新把柳罐放进井里,这回约莫着只打了半柳罐就摇轳辘把了。

她只能拎动半柳罐斗子的水,还是在她锻炼了这么久,体力增强之后得结果,这体能,跟瘦丫根本没法比!

这个发现让她十分沮丧,差点儿对自己失去信心,不过等她打完水,站在水缸前看到现在的自己时,心情总算好点儿了。

现在得她依旧是黄黄瘦瘦,干干巴巴的,但是比刚来时好多了,虽然脸蛋儿还是黄黄的,但已不再是那种不健康的蜡黄,而是普通的黄,而且人看起来也比从前胖了不少,尽管还很瘦,但至少看起来不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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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6章 湛王

“铮——”

破风之声响起,一道金光倏的闪过,定睛看时,五寸余长的短箭已经深深的钉入了墙壁中。

手执小弩得高大男子闲步而来,他身着紫襟宽袖窄腰长衫,精硕腰身系着镶八宝犀腰带,脚上穿着一双缂丝回纹宫靴,一身华衣,满身尊贵,修长的手指握住墙上的铜签子,广袖微动间,墙上的短箭已经‘刷’的被拔下。

“嚯,射的还挺深的!”他把玩着手里的铜签子,戏虐着。

不远处,身量瘦小的老者垂首敛目,一双精明的眼睛里全是恭顺之态,却正是那铁匠铺子里的老者。

“主子,属下无意中得了此物,打造出来后便日夜兼程赶来献于主子,此弩射程虽不及弓箭,但便于携带,发箭又快,主子或许用得上。”

被尊为主子的男人回身,金刀大马的坐在了高背紫檀木椅上,淡声说:“虽无大用,亦非无用。可着人依样打造下来,下面人手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是,属下这就去吩咐。”老者见自己所献之物有用,心头一喜,又想到好事成双,遂再次进道:“属下还带来一物,亦是此人设计的,欲献给主子。”

说着,打开脚下的包袱,现出一个黄橙橙的铜锅来。

说是锅,却又于常见的锅有所不同,这锅外壁有两耳,中间有个炉筒,下面还有一个偌大的底座,乍看上去时,倒是跟祭祀的鼎有几分相似,只是比鼎要小得多,只不知是用来作甚的。

“这是何物?”

男人狭长的眸子睨视着地上的铜锅,疏懒狷狂间,带了几分不屑。

老铁匠回道:“回主子的话,这个叫火锅,中间的筒子是放炭火用的,等炭火烧热了,可在锅里煮食肉类,菜蔬,还可煲汤,这寒冬腊月的天气,吃这个锅子最好不过了,那小姑娘还说,吃这个得蘸……”

“你是说,这锅和这把弩都是一个小姑娘设计的?”男人打断他的话,眸光微眯,看不清神色。

老铁匠拱手道:“回主子,正是!”“呵,这倒有趣了!”他往后一靠,修长的手指轻叩在几上,似乎若有所思。

片刻后。

“罗同,去把罗成弄来!”

“是!”

罗同抱拳躬身,毕恭毕敬的退出去了。

老铁匠心中疑惑,罗成是主子的随侍,应该常伴在主子左右的,为何今儿不见了,若是休沐,召来便是,又为何是‘弄’呢?

少卿,罗成进来了,所有的疑惑都解开了。

罗成是被罗同搀进来的的,脸色苍白,神色憔悴,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他是主子身边的高手,等闲之辈伤不了他的,能让他伤成这样的,只有主子。

“主子,您唤我?”

罗成跪了下来,下跪的时候,脸上隐隐露出几分痛苦的神色。

一百军棍不是闹着玩儿的,也就是他身子骨强,底子好才撑下来,不然这一百棍子下去,换做寻常人早就一命呜呼了,哪还有机会跪在主子面前说话?

不过,他并不怪主子罚他,是他大意轻敌了,连一个小小的乡下丫头都斗不过,还被人家摆了一道,作为主子的左右臂,这样的疏忽是不能被原谅的,这次幸好是自己一个人,若是在保护主子时出现这样的疏忽,那他可真就是死不足惜了!

“你们对对,你们所说的是不是一个人?”高位上的男人啜了一口茶,示意他们对一下。

罗成看向老者,脸上疑惑,“卢铁手,主子让咱们对什么人?”

卢铁手道:“卢某今日特来给主子献一把弩和一只铜锅,这把弩和铜锅是一个乡下下丫头去我铺子里定制的,主子说的,应该就是这个乡下丫头了。”

闻,罗成的脸更白了,几乎是咬着牙问的,“是不是一个骨瘦如柴,头发稀黄的乡下丫头?穿一身粉衣,背个书包的。”

卢铁手点头:“正是,那小丫头虽说其貌不扬,但却很有两下子,怎么,罗侍卫也见过她?”

罗成切齿,“见过!”何止见过,他罗成之所以挨了这一百棍子,还是拜她所赐呢,这辈子,他算是记住她了,刻骨铭心的记住了!

闻,罗汉榻上的男人勾了勾唇角,锐利的眼神中透出几分玩味。

有意思,一个乡野丫头,既能做出惊才绝艳的诗文,又能设计出精妙绝伦的弓弩和火锅儿,还能轻松的把他的侍卫撂倒了,看起来不简单啊!

“主子,那个丫头已经跟属下定好,明日就来属下的铺子取货,可用属下将她带来,面见主子?”

卢铁手虽不知罗成跟那丫头是怎么回事,但见主子的神色,就知道主子是对那丫头感兴趣了。

当然,仅仅是对那丫头的脑瓜儿感兴趣,绝非为别个。

主子乃是先帝所出的嫡皇子,身为尊贵无匹,年纪轻轻的就被封为湛王,虽说性子霸道强硬、喜怒无常,但因身份贵重,

加上又有一副好皮囊,故而还是有不少名门闺秀、绝色美人绞尽脑汁的想嫁给他。可惜,主子一向眼高于顶,对那些上赶子的美人儿贵女门一个都没瞧上,甚至还用残忍的手段惩罚了其中两个想用下作手段爬床的小姐,如此冷面无情,不懂怜香惜玉之人,更不可能对个干巴巴的乡下丫头有别的心思了!“不必。”卢铁手思谋间,湛王已经冷冷的开了口,早在罗同铩羽而归的时候,他就已经把英站派出去,等着那个黄毛丫头了。一个能能把他的侍卫撂倒,还能做出惊才绝艳的诗词的小丫头,值得他好好彻查彻查,好好研究研究……

“是,那,属下等告退了!”

卢铁手等看看无事了,便都躬着身子,识相的退出去了。

在主子面前,他们都一直很小心,因为主子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翻脸无情、喜怒无常,得罪他或惹到他的人,每一个能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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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章 进城

转眼,又到了进城的日子,这天早上,沈若兰早早起床,吃饱喝足后,把自己前天做的帽子围脖手捂子全部都武装起来,又背上个大背篓,颠儿颠儿颠儿的去桃花村了。

走了一道儿,累出了一身薄汗,不过并没有像之前几次那样累的半死不活,气喘吁吁的,想必是这段时间锻炼的结果。这个发现,让她感到十分开心,她的体能已经比刚来时增强了不少,只要她继续努力,一定会锻炼出健康强壮的体格,到时候,她就啥也不怕了!

“姑娘,又进城啊!”

赶车的已经认识沈若兰了,一见到她过来,就主动打招呼。

“嗯。”

沈若兰淡淡的应了一声,随手把五文钱车费给了他,就在未跟他多说一句,扭头直接上车了。

对于这个赶车的,沈若兰实在是没有好感,这厮就是一个典型的市侩小人,想当初她第一次进城没车费,那么苦苦的哀求他,他都不肯通融通融;还有上次回来时下大雪,她出二十文钱求他把她送回来,他都不肯答应,把她一个小姑娘丢在外面,差点儿让恶人给害死了,这种唯利是图,自私无情的人,要不是因为必须得坐他的车,沈若兰是绝不会搭理他的。

上车后,张二勇已经在车上了,加上他,车上一共座了四个人,各个都包的严严实实的,身边儿不是筐就是篓的,一看就是进城去赶集的。

张二勇身边儿摆了两个鼓囊囊的大袋子,里面装的应该就是五香花生米了。

看她上来了,张二勇特意把身边儿的一个袋子挪了挪,给她倒出个地方,示意她坐在这儿。

沈若兰看了看那个地方上,居然还垫了一块旧羊皮,显然是特意给她留的。

她抿嘴一笑,这家伙,别看长得粗枝大叶的,心还挺细的呢!

她摘下背篓,在那块儿特意为她准备的羊皮坐垫儿上坐下来,诶,别说,有块二恶羊皮垫着,屁股底下居然暖烘烘的,舒服极了。

她感激的冲他笑了笑,因为车上的都是附近的村民,没敢跟他有太多的交流,怕惹出闲话来。

张二勇也对她嘿嘿一笑,就没再多说什么,两人并肩坐着,默默的看着沿途的风景,不知不觉间,一上午过去来,农安县城也到了。

一到地方,车上的几个人纷纷拿起自己的筐篓袋子,直奔市场而去。

都是来赶集的,又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自然都争分夺秒,谁都不想耽搁宝贵的时间。

张二勇也一手一个的拎着两个袋子,从车上跳下来,把袋子放好后,又回手去帮沈若兰拿她的背篓,沈若兰的背篓是空的,是拿来做掩饰空间的幌子的,里面什么都没有,自然也用不着他帮忙。

“谢谢张大哥,我的背篓不重,我自己背着就行了。”她抢在他前面把背篓背在了身上。

张二勇一见不需要自己帮忙,就重新拎起袋子,说,“那我就先去市场了,咱们回见。”

带着这么老些花生过来,他心里压力也挺大的,花生两文钱一斤呢,加上调料钱、车费钱,他这些五香花生米光本钱就足足花了半吊,要是不尽快卖出去,家里指定又要闹饥荒了。

沈若兰看他那着急忙慌的要往集市那边儿去,忍不住出声道:“张大哥,你这是要上哪去卖啊?”

“前边儿,集市。”张二勇指了指前边儿散乱的大市场,一边用眼睛撒么着,寻找适合摆摊儿的位置。

沈若兰一听,顿时头都疼来,这个傻小子,这是打算在泗水街的集市卖他的花生呢,他也不想想,泗水街的顾客都是些什么人,在这儿买菜的人,能吃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有几个能舍得花钱买五香花生米的?

再说,他只有两个时辰的时间,就算这泗水街上有人买,可是光靠卖散货,两个时辰又能卖多少呢?看他这两个鼓囊囊的大袋子,至少也有二三百斤,要是在泗水街卖,能卖出十分之一就不错了。

犹豫了片刻,她咬咬牙,哎,算了,既然是她撺掇他做五香花生米的,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上天得了,晚去一会儿醉花阴,先帮他把花生卖了,不然这傻小子指定卖不出去,若是让他赔了,她岂不是好心干了坏事儿?

想到这儿,她跳下马车,快跑几步追上了他,说:“哎,正好我今天的事儿也不多,不如我帮你卖吧。”

闻,张二勇脚步顿住来,脸上露出了几分欣喜的神色。

老实说,他也正犯愁咋卖呢,让他上山打猎行,可让他张嘴卖货,他委实不会啊,沈姑娘的这个提议太贴心了,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啊,一下子解了他的燃眉之急。不然,他还真不知道该咋卖呢!

“那,多谢沈姑娘了!”张二勇咧开嘴,开心的笑了,露出了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沈若兰无力的看了他一眼,道:“别说这些没用的了,时候不早了,咱们赶紧去卖吧。”“哎!”

张二勇痛快地答应了一声,拎起袋子又要走人,沈若兰一看他又要往泗水街集市方向走,急忙拦住他,说,“你站住,咱们不能在泗水街卖。”

张二勇一顿,“不在泗水街卖?那上哪儿卖去?”

沈若兰随手一指,犀利的说,“你看看在泗水街买东西的人,像是能买得起五香花生米的人吗?别说是加工过的五香花生米,就是普通的花生米,有有几个能买得起的?”

张二勇怔了一下,“这个……我还真没想过。”

她要是没说,他还真没这么想,可现在她说了,他在细细一看,还真是这么回事儿。

这条街上的人都是短衣打扮的,绝大多数人都是补丁罗补丁的一副穷苦相,肯定舍不得大嘴吗哈的吃五香花生米那么金贵的东西,他的这两袋子五香花生米在这儿卖货肯定是卖不动了。

“呵呵,那咱们去兴华街或者保安街吧。”他提议。沈若兰沉吟了一下,说:“还是去兴华街吧,那儿的商铺多,人也多,肯定能比保安街好卖的多,对了,你的五香花生米打算卖多少钱一斤?”

闻,张二勇抓了抓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个他还没想呢,他也不知道应该卖多少钱合适啊?正准备一会儿到集市上问问别人呢。

“呃……这个……”

他支吾着,沈若兰一看他那副样子,不可思议的叫起来,“你不会是连这个都没想呢吧?”

“呵呵……”

张二勇干笑两声,算是默认了。

“……”

这下子,沈若兰彻底无语了,此时,她是真心后悔帮他出这个主意了,这个傻小子明显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啊,就他这脑瓜儿出来做生意,肯定得赔个底儿朝天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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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8章 卖五香花生米

到了兴华街,沈若兰带着张二勇,径自进了一家门脸齐整的酒楼,小二见有人来了,笑脸相迎的走了上来,殷勤道:“两位客官里面请,二位是打尖呢还是住宿呢?”

沈若兰见这位店小二待客有道,便没有拐弯抹角,直接询问道,“这位小二哥,不知你家掌柜如今可在酒楼内?”

店小二有些迟疑的瞧了两人一眼,道:“不知二位找我家掌柜的有何贵干?实不相瞒,我家掌柜的就在店中,只是掌柜的人忙事儿多,若是一些不打紧的事儿,掌柜的是不会出面的。”

换之,你们要是没有什么重要的大事儿,是见不到我家掌柜的。

沈若兰打开了张二勇带来的一个袋子,抓出一把花生米递到小二面前,笑道:“实不相瞒,我们今儿个就是来找你们掌柜卖五香花生米的,麻烦小哥去通报一下,我们的五香花生米,经济实惠又好吃,要是这笔买卖成了,你不仅帮了我们,还能给你们酒楼立下一个大功呢。”

小二接过那把花生,丢进嘴里尝了几颗,顿时眼睛一亮,道:“二位请稍等,我这就去跟掌柜的知会儿一声!”

说完,火急火燎的走了。

小二离开后,沈若兰对张二勇说:“张大哥,我把五香花生米的价格定在五文钱一斤行不行?要是你觉得行,一会儿我就跟掌柜的谈了。”

“行,你说了算。”

对于做生意,张二勇是一窍不通,能有人帮他拿主意,还是他信任的人,他自然是听计从。

“好,那一会儿他来了我跟他说,你在旁边听着就行了。”她嘱咐道。

很快,小二引着掌柜的进来来,沈若兰早就把一盘喷香诱人的花生米装盘儿,摆在了桌子上,掌柜的看了看那盘花生米,道,“这就是你们要卖的?”

沈若兰笑道,“正是,掌柜的可否有兴趣尝尝?”

掌柜不知这两人是何来历,但能掌管一个酒楼的掌柜,那对于食物的敏感度自然是极高的,他上前就捡起一粒花生米放到了嘴里,‘嘎嘣’一声脆响,美好的滋味瞬间传遍了整个舌尖。

香、酥、脆,做下酒的小菜最好不过了,这是他对五香花生米的评价。

吃了几颗后,掌柜的有礼貌的询问道,“不知二位这花生米打算怎么卖?”

沈若兰伸出一只手,道:“不多,五文钱一斤,很划算的。”

掌柜的捋了捋须子,道,“这花生的味道虽好,但也不值这么高的价吧?这样吧,若是二位有诚意卖,三文钱一斤如何?当然,我们酒楼可是大批量买,绝不会叫你们吃亏的。”

生花生是二文钱一斤,一斤就多给一文钱,除去加工费和成本费,一百斤花生最多就赚五六十几文钱,这还叫不让人吃亏?

沈若兰轻笑一声,淡淡的说:“掌柜的,我怎么觉得你并没有要和我们做生意的诚心呢。”

掌柜的皱着眉头,颇有些不满的说,“这位姑娘,据我所知,生花生只卖两文钱一斤,大批量买的话还能便宜,也就是说,你们卖一斤就能赚到一文钱呢,我们酒楼既然要买,定然不会只买个三斤五斤的,每次买至少也是三五十斤,如此一来,你们轻轻松松的就能赚到三五十文,难道还嫌少吗?”

说着,那双精明的眼睛不经意的扫了一下张二勇和沈若兰破烂的衣裳。

很多势力的小人,惯会看衣敬人的,看对方穿的好了,就以为是有钱有势的,对人家更重的毕恭毕敬,各种的讨好谄媚;看到像他们这种乡下打扮的,就满眼的看不起,以为是吃不上饭的土包子,给点儿好处就能答兑下来。

张二勇今天穿的是一件儿破旧的羊皮袄子,许是穿的年头多了,羊皮上的毛儿都掉没了,光秃秃的很是寒碜;棉裤是最自家纺的粗布缝制的,为了省钱没有染色,灰扑扑的,膝盖上还补了两个刺眼的大补丁。

沈若兰也没比他好到哪去,穿的是她娘从前留下的一身而旧衣裳,现在已经是隆冬时节,光穿那一身新袄子新棉裤已经不能抵御北方的严寒了,她又不能披着棉被上街,只好找出她娘留下的旧衣救急,这身衣裳虽然是粗布缝制,且补丁罗补丁的,但是厚实暖和,穿在身上能起不小的御寒作用,没成想,却因为这身儿衣裳给人瞧不起了。

沈若兰冷笑道:“掌柜的觉得给我们的多吗?我们的五香花生米可是市面上绝对是独一无二的,肯定能好卖,放在您的酒楼里卖给那些喜欢喝酒的客人,一小碟卖五文钱,一斤装个四五碟也是绰绰有余的,掌柜的算算,您一斤能赚多少?不需您费一滴油,一颗盐,一根柴火,就轻轻松松的把大把的钱赚了,难道还要跟我们计较这几文的辛苦钱吗?”

五香花生米的利润空间之大,掌柜的自然也想到了,只不过是看这俩人穿得衣衫褴褛的,以为穷人好答兑,想少花点儿钱做成这笔买卖罢了,谁知这黄毛丫头看着不起眼儿,倒是个牙尖嘴利的,很不好对付。

沉思了片刻,掌柜的忍痛退了一步。

“也罢,看你们死冷寒天的出来卖东西也不容易,就给你们四文钱一斤吧,只是称要高点儿,量必须得足。”

他自以为他退了一步,买卖自然就成了呢。

没成想,对面的黄毛丫头竟站起身,对那个高个男子道,“咱们走吧,找别家识货不计较的去卖,别在这儿耽误工夫了。”

掌柜的本以为他退一步买卖就成了,没成想他们拿起东西就要走人,一下子急了。

“哎,姑娘,留步,咱们做买卖的哪有一口价的?你不同意咱们就再慢慢商量呗,哪有像你这样动不动就甩脸子走人的!”

沈若兰顿住脚步,道:“不是我想走,是掌柜的太没诚意了,我的五香花生米是独家秘制的,用料精良,口味独特,别说是全县,就是全国也找不到第二份了,就凭这个,我们就算要你六文钱一斤也不算多,可你却不知足,一再跟我们压价,我们不走,难道还留在这过年吗?”

掌柜的一张老脸被她说得乍青乍白的,想要甩脸子不要,却又舍不得,做生意的,最忌讳的就是跟钱过不去了,权衡一番后,他咬了咬牙,“好吧,五文就依你五文,先给我来五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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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9章 敬佩

第一笔买卖做成了!

当沈若兰二百五十文钱递到张二勇面前时,张二勇像做梦似的,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沈姑娘也太厉害了吧,不仅把五香花生米卖到了五文钱的高价,还一下子就卖了五十斤,太了不起了,换作是他,这会子定然是蹲在泗水街的集市上,大概连五斤都没卖出去呢,!

“张大哥,咱们走吧!”

看着傻愣愣的张二勇,沈若兰有点儿憋不住笑了,这傻小子正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呢,跟模样,跟脑残粉见了自己的偶像似的,想必对她的敬佩之情,已经像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嘿嘿嘿……

小小的虚荣了一把后,她又严肃起来,郑重嘱咐说:“往后你自己出来做生意的时候,记住,要先选择合适的销售对象,只有销售对象找对了,才会达到理想的销售效果;还有,不管怎样,一定要稳住价格,不要轻易给人让价,一旦价格浮动了,你的销售市场就乱了,往后也不好做了…。”

跟他说这么多,就是为了让他好好的学习学习销售方法,她不可能总陪着他出来卖货,为他以后的生计着想,最好就是让他自己学会怎么做生意,这样,往后就算没有她也不用怕他卖不出去了。

到了外面,沈若兰又带着他去了县城唯一的一家戏园子——庆丰楼。

庆丰楼是县城首富段家的产业,修得很大很阔气,足足能容纳二三百的观众呢,通常人们在戏园子里听戏时,都会喝点儿茶,吃点儿花生瓜子儿啥的,因此五香花生米这种小吃在这里应该是很有市场的。

沈若兰带着张二勇进去后,找到管事的交涉了一番,又顺利的卖掉了一百斤……

之后又走了一家茶楼,一家干果铺子和几家酒楼,一个时辰后,就把张二勇带来的三百斤五香花生米卖得一干二净了!

“看见没?生意就应该这么做。”

卖完最后的几斤花生米,沈若兰带着张二勇走了出来,还不忘教育他几句。

“嗯,我记住了。”

张二勇像个听话的小学生似的,频频点头,对沈若兰,他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不知该说点啥好了,最后干巴巴的挤出了一句,“沈姑娘,你真是……太厉害了!”

他不善谈,也不善表达自己的感情,但并不表示他不会想,此时,他的心里翻江倒海的,巨大的意外冲击着他的思绪,把他的心都搅乱了。

这个沈姑娘,实在是太厉害、太让他感到意外了,明明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小可怜儿,本该长成唯唯诺诺,一身小家子气的乡下土妞,可她却截然相反,她能善辩,气场十足,机智灵敏,进退有度,见了什么样的人都不怯场,多难缠的人她都能应对入流,最后,还能按自己的心愿把买卖做成了……

这样的她,是他想都没想到的,她再次刷新他对她的认识,让他感到陌生、敬佩、和好奇。

更多的是欣喜,这么好的姑娘,是他的朋友呢!

沈若兰没有在意张二勇那复杂探究的眼神,出门后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日头,已经不早了,再有一会儿就到回去的时间了,她还得去醉花阴赚钱呢。

“张大哥,你的花生已经卖完了,就该干嘛干嘛去吧,我还有事要办,先走一步了,咱们回见。”

张二勇忙说,“我啥事儿都没有,沈姑娘要去办啥事儿?要不,我陪你去办吧。”

沈若兰哪能让他知道自己去醉花荫赚钱的事儿啊?虽然在那儿只是教人唱歌,但在那种地方赚钱,好说不好听啊!

“不用了,你要是没啥事儿的话去药铺帮我买个煎药的小砂锅吧,要是咱俩一起的话,怕时间来不及。”她找了个支开他的借口。

当然,她也是真的需要砂锅,上回买的砂锅被砸烂了,她那几幅药到现在还没熬呢。

张二勇是个老实听话的,一听沈若兰要他买砂锅,就二话不说的去找药店了,沈若兰也赶紧加快步子,直奔醉花阴。

到那儿时,红棉姑娘早就等着她了,见到她来,红棉姑娘很赏脸的迎了出来,分外热情道:“沈姑娘总算是来了,我等你半天了。”

沈若兰简单的解释了下来晚的原因,两人边说边走进里间,在炕上坐下了。

丫环献上茶点来,沈若兰道,“茶点就不用了,我时间紧,咱们抓紧学吧,晚了我就赶不上回去的马车了。”

红棉不以为意的说:“怕什么,若真个赶不上了,我便派一辆马车送你回去又有何妨?我可等你好几天了,呶,这是我几天前写的诗,就等着你来好帮着点评点评呢。”

说着,递过一张染了香味儿的花笺过来。

沈若兰一看到那满纸的蝇头小楷,顿时一个头变两个大,她一共也没认识多少繁体字,红棉的这首诗,她连字都认不全呢,更别提品评好坏了!

“红棉姑娘,不是我推诿,我对诗词一窍不通啊!”她实话实说。

红棉却莞尔一笑,娇滴滴的嗔道:“沈姑娘好不实诚,既能唱出那般惊才绝艳的曲子来,又怎能对诗词不通?可见是看不起我,扯谎呢!”

沈若兰早就料到这些曲子会引起人的注意,所以早就把借口想好了。

“红棉姑娘可是冤枉我了,我这些曲子都是我小时候我娘经常唱给我听的,后来我三岁时,我娘走了,我想念她,就天天唱这些曲子,然后就不知不觉得把这些曲子熟记于心了。”

反正她娘早就走了,她就可劲儿胡诌呗,就算他们不信又能咋样?有本事去把她娘找出来对质啊!

“没想到现在,我竟然是靠卖我娘教我的曲子度日,想必是我娘早就料到我会有食不果腹的一天,所以才特意总在我耳边唱那些曲子,为我解决后顾之忧的。哎,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可惜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娘去哪了?想孝顺孝顺她都不能够了…。”

她长长的叹了口气,一副很伤感的样子,低下头,揉眼睛。

红棉一见沈若兰‘哭’了,忙出声劝慰:“沈姑娘快别难受了,都怪我一时多嘴,倒害得你想起了从前的伤心事儿,再说人各有命,说不定你娘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又说不定你们母女还有相见的那一天呢!”

“但愿吧,也不知我有生之年能不能再见她一面了!”

沈若兰低着头,煞有介事的擦着眼泪,那副伤心的样子连自己都要被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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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0章 烤鹅和点心

看看伤感的差不多了,她才收拾起情绪,开始教红棉姑娘唱歌。

小山重叠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

懒起画峨眉,弄妆梳洗迟。

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

新帖绣罗襦,双双金鹧鸪——

一曲《菩萨蛮》,轻柔婉转,脉脉含情,把女子起床梳洗时的慵懒姿态,以及妆成后的情态演绎的淋漓尽致,沈若兰也把安小鸟唱这首歌时的表情动作模仿的淋漓尽致。

红棉姑娘非常满意,学成后,不仅毫不犹豫的交了五两银子的束脩,还提出要派马车送沈若兰回去。

沈若兰客气的拒绝了,她不想跟红棉牵连太多,自古妓院和赌场都是多是非的地方,要不是迫于生计,她才不会来这里赚钱呢,更不想跟这里的人有过多的瓜葛!

沈若兰走后,红棉疾步走到屋子的屏风后面,对后面罗汉榻上的黑衣男子福下身去。

“爷,您都听到了吧,奴家已经按您的吩咐问她了,也要送她回去,只是她不肯,奴家也无可奈何……”

“哼!没用的东西!”

男人冷哼一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红棉被斥,吓得福着身子拘在那里,不敢起身也不敢吭气,直到那个男人起身,一步一步走过来,高大的身影将她笼罩住,她才怯怯的抬起头,惊恐的看着男人,紧张的都快不能呼吸了。

“记住,今天的事儿不准对任何人提起,否则……”

男人眯了眯眼,眸中寒气乍现,骇人心魄,唬得红棉肝儿都颤了。仿佛看到三天前,这男人刚出现在她眼前时,抬手扭断她一个老相好的脖子时的样子。

那个大活人被他捏死后,用一瓶药水给化成了水,从此杳无踪迹。

好在那人是南方来的客商,在此无根无萍,不然,她指不定得惹出多大麻烦呢!

“是……是,是,奴家一定管住嘴巴,绝不跟任何人提起,爷请放心吧……”

她哆嗦着表态,心中暗暗发誓,往后再也不见那个劳什子的沈姑娘了,就算她能教她唱出天下最好听的曲儿也不行,那个小贱人,定是得罪哪个了不起的大人物,被人给盯上了,她可不想因为几首曲子,跟她扯上关系,被她给牵连了!

“算你识相!”

男人轻哂一声,没再过多逗留,一闪身不见了,只在刚才的座椅上留下了一锭大银,寒光闪闪的,跟刀刃一个颜色。

人一走,红棉捂着胸口颓然倒地,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光了似的。

这两天可把她给吓坏了,那个不笑不说话还在她眼皮子底下杀人的男人,要是他再在她屋里呆两天,她就算没被吓死,也肯定吓疯了……

沈若兰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离开醉花阴后,直接去了铁匠铺儿,之前跟人家约好了今儿来取牙签弩和火锅,顺便把剩下的一两半银子交了。

可是,到了铁匠铺后,老铁将并不在,接待他的年轻铁匠说,他师傅病了,她定的那两件东西得过几天能打出来,要是她能再等几天,剩下的一两半银子就不要了,如果她不能等,就把她之前预付的银子还给他,再多给她三百文,算是赔偿她的。

沈若兰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那两件东西她又不急着用,就算是急着用,现在去别家定做也得等几天,还不如就在这等了,还能省下一半的银子呢!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省下一两半银子,沈若兰格外高兴,本想在街上大肆采购一番,买点儿家里缺的东西,可是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她怕别人等她,也不想看赶车的那张酸脸,就收起那份儿买买买的心思,快步回泗水街去了。

赶回去时,车上只有张二勇一个人回来了,其余的几个都没回来呢。

“沈姑娘,你回来了!”看到沈若兰安然回来,张二勇高兴地咧开了嘴角。

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崭新的砂锅和几个油纸包,其中一个油纸包上的油渍都浸出来了,也不知里面包的是什么好吃的。

“这个锅是给我买的吧?”上车后,沈若兰在他铺好的羊皮垫子上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了那口砂锅。

“是!”

张二勇答应了一声,又把那几个油纸包也推到她面前,“这些也都是给你买的。”

“给我买的?”沈若兰一愣,“啥呀?”

“是烧鹅和点心,我怕你还没吃晌午饭,就买了这些预备着,你要是还没吃就先吃点儿垫补垫补吧,省得饿。”他低声道。

烧鹅!

点心!

沈若兰的眼睛亮了!

她中午确实还没吃饭,这会儿肚子正闹饥荒呢,想不到这傻小子竟然给她买吃的了,还真是贴心呢!

“呵呵,那我就不客气喽。”

她摘下手捂子,快速的解开了那个带着油渍的油纸包儿,里面露出一只金灿灿、油汪汪的烧鹅来,还温乎着呢,应该是刚烤出来的。

“唔……好香啊!”

沈若兰凑过去。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睁眼时,见张二勇正定定的看着她呢。

“来,别光瞅我,你也吃啊。”沈若兰笑眯眯的招呼。

张二勇偷窥被抓,脸上一红,急忙把眼睛瞥到了一边去,“我,我吃完了,这些都是给你买的。”

他没有说谎,确实已经吃完了,今儿一下子赚了那老些钱,他心里高兴,为了奖励自己,一下子买了四个二和面的大馒头吃了。

二合面的大馒头,比白面馒头便宜,一文钱就能买两个,虽不如纯白面的馒头好吃,但对他来说已经很奢侈了,比他平日在家里吃的糙米窝窝头和野菜粥好吃多了。

至于烤鹅和绿豆糕等金贵的东西,他可舍不得吃,一个糙汉子吃那些金贵的玩意儿干啥?都白瞎了,还不如留给她吃呢。

她那么好,心地善良,聪明能干,吃这些好东西正合适!

沈若兰听他说吃完了,不疑有他,毫不客气的撕下一个大腿儿,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唔,好吃,肥而不腻,香酥可口,一吃就知道是在大酒楼买的。

张二勇看她吃得急,怕她腻住,又把另外几个油纸包打开,里面分别装着,枣糕,桂花糕,绿豆糕等精致的点心,都不是便宜的。

“来,吃块儿点心解解腻。”

他怕她嫌他脏,没敢用手直接拿,而是托着油纸,把几样点心递到她面前。

沈若兰没跟他客气,随手抓起一块枣糕,一口鹅腿儿,一口枣糕的吃起来,吃得油嘴马哈的。

张二勇看她吃得香,心里高兴极了,简直比吃到自己嘴里都开心!

愉快的干掉了两个大腿儿和几块糕点后,那几个乘客也陆续的回来了,栓子看看人齐了,就越上车辕,一甩鞭子,赶着马往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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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1章 被撞见

靠山屯西边一处土坯房里,昏暗的油灯将不大的小屋照得朦朦胧胧,小屋同沈若兰家大小差不多,只不过这间屋子要花哨一些。

门口挂着红绿相间的碎花布帘,若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那布帘子可俗得掉渣了,但是在这个灰朴朴的小山村里,这花俏的颜色,无疑会让人眼前一亮,产生一种眼花缭乱的感觉。

除了花俏的门帘儿,炕沿边的橱柜上也摆满了亮晶晶的瓶子,有的是装胭脂的,有的是装头油的,每个都锃亮锃亮的,一尘不染,看得出来,屋子的主人很在意这些瓶子,每天都会擦拭。

这些大小不一的瓷瓶若是放在现代,肯定是扔垃圾桶的命运,可在这个时候,被屋子主人擦干净了摆在橱柜上,就仿佛大户人家人拿了些古玩玉器摆在博古架上的效果一般。

这间简陋到极点的屋子也因为这些瓶子瞬间提高了逼格,变得有格调起来了。

沈大春拎了个布袋进了屋,随手将袋子往灶台上一放,撩开花门帘儿进了里屋,动作熟练的如同在自个家一般。

“这么晚么,你上我家来干啥?”

尤氏再炕桌前抬起头,随手将正在做的绣花鞋丢在了一边,赌气扭过身去。

她是个身量苗条但却极具肉感的女人,宽大的袄子下尚能看出她胸前那两坨鼓鼓的东西,随着她扭身子赌气的动作,那两坨东西也跟着颤悠了一下,晃得人眼花。

此刻,沈大春就有点儿眼花了,身上的皮也痒痒起来,自从上回翠翘打了胡美娇后,他可是好话说尽都没能再一亲芳泽了,都快把他给憋死了。

“桃花,瞧我给你和美娇带啥来了!”

向来冷着脸的男人诞着笑脸将布袋打开了,里面是半袋子约七八斤麦子,尤氏的眼睛顿时一亮,家里已经好几天没细粮吃了,那些粗粮吃得人直拉嗓子,再吃下去,她的嗓子都要变粗了。

再想想吊这男人也吊得够久了,过犹不及,还是给他点甜头尝尝吧!

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年货可还得指着这男人弄回来呢!

当下冲炕上坐在一边儿的胡美娇使了个眼色,胡美娇心领神会,穿上鞋子和外衣就下地去了,这业务她从小干到大,熟练着哩!

“哼,死鬼!”

她娇嗔一声,眼波流转,顿时就把沈大春给看得酥了半边身子,一下子就扑了上来,将尤氏按在炕上,一双大手使劲儿的揉搓。

“我的小心肝儿,小宝贝儿,可想死我了……”

“想哪呢?”

尤氏娇媚的声音逗弄得男人更是火大,整个身子都烧了起来,一边胡乱的扯她的裤子,一边咬牙切齿,“你个勾魂儿的小**、狐狸精……”

死冷寒天的,胡美娇被撵到了外面,刚出屋儿就被冻得一阵哆嗦,听听屋里又喊又叫的,估摸着一时半会儿也完不了事儿,便打开院门,习惯性的往沈若兰家去了。

从前她娘每次办事儿的时候,她都是上兰丫家躲着,等完事儿了再回去,多年来一直是这样,已经形成习惯了。

可这次她走到沈若兰家门口儿时,忽然想起两人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好了,兰丫那个死丫头不知是咋了,突然就跟她翻脸,再也不搭理她了,她上赶子溜须她好几回都没好使。

更可恨的是上回翠翘打她,当时那死兰丫就坐在车上,却跟没事儿人似的看她的热闹,一点儿都没帮她,从那以后,她就没再来找过她,俩人就算是彻底闹掰了。

现在三更半夜的,她要是去敲门,死兰丫肯定不能给她开,还得说些不好听苞米瓤子话怼她,想想,还是算了,就别去找那晦气去了!

想着,她转身,又往自己家走去。

准备先在院子里蹲一会儿,等她娘跟大春叔把事儿办完了在进屋去。

刚走了几步,忽然看见远处走来两个人,昏暗的月光下,看不清来人是谁,只能看出这两个人一高一矮,走的不疾不徐的。

胡美娇赶紧一猫腰,躲在了沈若兰家的柴火垛后面,唯恐三更半夜的遇到坏人。

脚步声近了,传来了兰丫和一个男人的说话声。

“张大哥,今儿多亏你买的烧鹅了,不然我就失信于黑子了!”

“呵呵,没啥,只是烧鹅被黑子吃了,你没啥吃了,等我下回进城一定再给你买一只回来。”

“不用了,你赚钱也不容易,别在我身上浪费了吧。”

“没事儿,不值几个钱的,给你分钱你又不要,这点儿东西要是都不收的话,我这心里头更过意不去了。噢,你到家了,快进去吧,这些点心拿好了,喜欢吃哪样记住了,下回我再买给你…。”

柴火垛后,听得清清楚楚的胡美娇,暗暗的呸了一口:“小**!”

哼,怪不得她不跟自己玩儿了,原来是找着有钱的野男人了,听听,这又是烤鹅又是点心的,给钱还不要,这得捞了多少油水哇?

她娘现在一共有两三个姘头呢,可家里也没吃上烤鹅点心啊,能偶尔吃顿馒头都算是好的了,她兰丫凭啥过这么滋润啊?就她长那副尖嘴猴腮的德性,性子也不讨喜,能有个男人要她就不错了,凭啥让她遇到大把花钱的冤大头啊?

对,一定是这个男人没见过啥世面?碰着个女人就当宝了,不然也不会这么惯着死兰丫,不行,她得看看这男人是谁,回头告诉她娘去,这样的大肥羊可不能让死兰丫给霸了去!

刚伸出头,就看见沈兰丫一把拉住那个高大的男人,嗔道:“都到家门口儿了,就进来歇歇吧,死冷寒天的走了好几里地,进来坐会儿,喝点儿热乎水儿,一会儿再走。”

“行,那麻烦沈姑娘了。”

男人顺从的跟她进了院儿,俩人说说笑笑的进屋去了。

胡美娇也跟着蹑手蹑脚的进了院子,悄悄的蹲在了窗户根儿下,想听听里面的男人到底是谁。

刚蹲下身,忽觉一阵冷风从背后袭来,胡美娇一惊,猛的回头,却没等回过去时,颈间蓦地挨了一掌,她双眼一翻,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上一声,就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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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2章 做妾

屋里,张二勇歇了一会儿,喝点儿热乎水,又说了会儿话,就起身告辞了,沈若兰累了一天,也想早点儿休息,他要离开也就没挽留。

送他出去的时候,俩人一下子看到了躺在窗户根儿底下的胡美娇。

什么情况?

胡美娇为啥会在这儿?还昏倒了?这是咋了?

俩人疾步走过去,简单的检查了一下,发现胡美娇身上并没有外伤,也无从查证她是咋昏过去的。

“她是谁?这么晚了咋跑你你家来呢?”张二勇皱着眉,神色凝重的看着地上的胡美娇。

沈若兰也是一头雾水:“她是我们村儿尤寡妇家的,我也不知道她为啥会在这儿啊。”

不过,现在可不是追究她为啥会在这儿?为啥昏过去的时候,此时以近十二月,天冷的要命,胡美娇浑身冻得冰冰凉的,要是再把她放这儿昏一会儿,万一冻死了,还是死在她家,徒惹麻烦不说,多晦气啊!

“张大哥,你帮我把他送回去吧。”

“行。”

对沈若兰的吩咐,张二勇向来是听计从的,让他送人,他便一弯腰把胡美娇拎起来,像扛猪似的扛在了肩上。

“哦,等一下。”沈若兰叫住他。

考虑到胡美娇可能已经看见张二勇进了自己屋儿,醒后也可能会乱嚼舌根子,她果断的脱掉她一只绣鞋,随手扔进前园子的杂草丛里,算是留她个把柄。

要是将来她敢乱嚼舌根子,就拿出这只绣鞋对付她。

上辈子,沈若兰在‘三两拍’中看过不少古代小说,古代女子与情郎互赠定情物时,多半送帕子、绣鞋和肚兜等贴身物件儿,如今胡美娇的绣鞋不见了,她自然不敢去说沈若兰屋里有男人的事儿,否则万一沈若兰生气,让她的绣鞋出现在哪个光棍儿或无赖的手里,她就算彻底毁了!

胡美娇仗着自己长得有几分姿色,一直梦想着长大了嫁到大户人家,对自己的名誉是十分爱惜的,所以,绝不敢轻易招惹她。

嘿嘿……

尤氏家中,尤氏和沈大春已经结束了战斗,正躺在被窝里,你亲我一口,我摸你一把的亲香呢,忽然听到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把俩人吓了一大跳。

沈大春以为是他家里人来抓他了,尤氏以为是别的老相好来捉奸了,两人忙不迭的穿上衣裳,吓得大气儿都不敢喘了。

然而,敲门声响过之后,就再也没动静了,尤氏等了半天,才大着胆子去开了门,门一开,一下子就看见了卧在地上的女儿。

“哎呀,娇娇,你咋了?”

尤氏失张失智的叫起来,沈大春也忙过来帮忙,俩人手忙脚乱的把胡美娇抬进了屋子……

沈若兰看到胡美娇被抬进屋儿,也就放心了,跟张二勇道别后,悄悄的溜回了家。

第二天,胡美娇和她娘尤氏都消消停停的,没敢来找她的茬,第三天第四天也是如此,想必是那只绣鞋起到了震慑作用,沈若兰也放下心来,暗暗的为自己的智慧点了个赞!

此后的几天,沈若兰每天在家吃饭、锻炼、睡觉,识字,也不跟什么人往来,只有大堂哥每天过来给她担水时,跟大堂哥说上两句,日子过得虽然有点儿单调,不过倒也安逸自在。

某日,大堂哥过来送水时,脸上明显带着一副愁容。

“福存哥,你咋了?”

大堂哥在她面前总是一副开朗阳光的样子,还从没有这样愁眉不展的时候呢。

沈福存抓了抓头皮,烦躁的说:“哎,都是梅儿的亲事给闹的!”

“沈若梅的亲事?她不是要跟老张家退婚吗?咋地?没退成?”

一说到沈若梅的亲事,沈若兰就情不自禁的想到张二勇了。

老实说,沈若兰打心眼儿里觉得沈若梅配不上张二勇,就她那脾气秉性,嫁给谁算谁倒霉,沈若兰倒是希望这门亲事黄了,不是她对张二勇有什么别的心思,就是觉得张二勇这人挺好的,娶沈若梅这样的白瞎了。

沈福存咳了一声,有点儿不自在的说,“不是老张家,是别人家来提亲来。”

原来,今儿一大早,镇上‘丁记棺材铺’的少东家小丁公子,请了镇上有名的媒婆张四妈,上老沈家向沈若梅提亲来了。

按理说,镇上的大户人家上他们这等庄稼户提亲,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儿,可沈大爷和沈大娘听了张四妈的话后,都不乐意了。

为啥?

因为人家来求娶沈若梅不是要娶她做正妻,是做小妾的。

小妾是啥呀,就是人家的奴才婢女,白天给人家做牛做马的干活儿,晚上还得陪主子睡觉,更要时不时的受点儿主母的闲气,将来生了孩子还不能叫自己娘,就是死了,也不能跟丈夫葬在一起,如此种种,所以才会有‘宁做寒门妻,不做富门妾’之说。

沈大爷一听是要娶他闺女做小妾,当时就把脸撂下来了,急头掰脸的就要把媒婆撵出去;沈大娘虽然对丁公子开出的二十两银子的聘礼动火儿,可一想是叫她宝贝闺女去做小妾去,一颗火热的心也就凉了。

沈若梅对这件事儿也听闹心的,从小到大,她一向是个心气儿高的,一心想嫁到有钱人家去,是堂堂正正的嫁进去做少奶奶少夫人,不是去做小妾的,原本以为自己跟那个小丁公子眉来眼去的,已经把他迷得神魂颠倒的,他定会来求娶自己,哪成想来是来来,却是要娶自己做小妾去的,她能不闹心吗?

“沈大哥,沈大嫂,你们先别急,先听我说啊!”

张四妈眉飞色舞,口若悬河。

这位张四妈可不是一般的媒婆,人家是七松镇有名的女随和,雌陆贾,一张海口能说得罗汉思情,嫦娥想嫁,凡经她嘴说过的亲事,还没有一件儿不成的呢!

“你们是不知道啊,丁公子是一心想娶咱们家梅姑娘,一点儿都不想娶他那个表妹,可那位表姑娘打小就跟咱们丁公子定了亲,两家又是亲戚,退不得,所以小丁公子才不能不委屈咱们梅姑娘。不过,丁公子悄悄的跟我说了,他心里只有咱们梅姑娘,就算是委屈了梅姑娘做妾,等过门了也跟表姑娘一样对待,断不会叫咱们梅姑娘受一点儿委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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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3章 沈大爷的决定

沈大娘是个没主见的村妇,一听到张四妈鼓吹的这些话,隐隐的有点儿动心了。

要是这婆子说的是真的,闺女嫁过去能整天吃香的喝辣的,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他们家还有二十两的聘礼可拿,简直再好不过了。

有了这二十两银子,不仅能把老张的饥荒还上,剩下的十两还能置上二亩良田,有了这二亩良田,家里的日子不就宽绰了吗?将来小儿子娶媳妇的钱,也就不用犯愁了……

她卡巴着眼睛,迟疑的看着自家老爷们,显然是动心了。

沈大爷黑着脸,不是好眼睛的瞪了沈大娘一下。

哼,这缺心眼子的傻老娘们,别人说啥她信啥。

听这虔婆现在说的天花乱坠的,谁知道闺女嫁过去后过啥日子啊?要是好了也就罢了,万一不好,他们也只有干着急的份儿了。因为妾通买卖,一旦梅儿以妾室的身份进了老丁家,就相当于卖给老丁家了,别说是老丁家不好好待她,就是把她卖了、打死了,他们做爹娘的也奈何不了人家。

他统共就这么一个闺女,纸包纸裹儿的长这么大,一直当眼珠子似的疼着,万一让人给骗了去,他还咋活呀?

想到这儿,沈大爷果断的说:“张四妈,你回去告诉丁公子一声,我们家闺女宁可嫁到穷人家做正妻,也不嫁给大户人家做小妾,他的好意我们心领了,只是我们没这个福分,让他别再打我们家梅儿的主意了。”

张四妈闻,到时没有失望,没有在全和,只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哎,我就知道不成,可是丁公子非让我来,我也是看他可怜才跑这一趟的,你们是不知道啊,丁掌柜和丁夫人原不同意丁公子娶梅姑娘,丁公子为了能娶梅姑娘,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差点儿饿死了,丁掌柜和丁夫人这才怕了,才让步同意他娶梅姑娘的,可怜他这番心思,注定要落空了!”

隔壁沈若梅一听丁公子为了娶她,竟然绝食逼迫他爹娘,心疼得眼圈儿都红了,要不是怕她爹,她差点儿冲出去答应下来了。

沈大娘也挺为丁公子的举动感动的,只是一想到要让她闺女去做妾,那份感动也就不那么明显了。

“呵呵,张四妈呀,我们当家的话你也听着了,我们梅儿是不会去给人家当小妾的,既然丁公子真心相中我家梅儿了,你就去跟他说说,让他再好好求求他爹娘,把我家梅儿堂堂正正的聘到老丁家做媳妇不行吗?”

张四妈遗憾的“嗨”了一声,道:“这还用说吗?该求的丁公子早都求了,只是不管用啊,表姑娘从小就跟丁公子定亲了,这会子要是被退了婚,肯定就嫁不出去了,老丁家不就等于把人家表姑娘给坑了吗?都是实在亲戚,他们做不出这么丧良心的事儿啊?”

一直坐在一边儿听话儿的李巧莲插嘴道:“咋就能嫁不出去呢?俗话说得好,一家女儿百家求,就算丁公子退了婚,她再嫁别人就是了,人家不想娶她,她硬扒着人家也没意思嘛!”

张四妈道,“你们有所不知啊,那位表姑娘是个风吹就倒的病秧子,整天的泡在药罐子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她有三百天是病着的,这样的媳妇谁家愿意要啊?她那副体格将来能不能生育还不一定呢?谁家娶媳妇不想娶一个健康能干好生育的?就她那样的,别说是生儿育女,就是能不能活到成年都一定呢,说起来也算是她命好,早早的跟丁家吧亲事定下了,要不然搁在现在的话,老丁家肯定也不能要她。其实,要不是看在亲戚的份上,丁家也早就给她退婚了,只是都是实在亲戚,丁掌柜和丁夫人也没办法,只好将就着把她认下了。”

闻,沈若梅的眼睛顿时亮了,像是在黑暗中看到了曙光一样。

……要是,那个表姑娘真像张四妈说的那样,凭她的美貌加上丁公子的宠爱,还不妥妥的把那个病秧子踩在脚下?要是那个病秧子夭折了就更好了,她就能名正顺的做上丁家少奶奶位置了!

这边,她还在天马行空的想象着,那边儿李巧莲又问了一句:“张四妈,那个表姑娘长啥样啊?赶不赶我们家梅儿长得俊?”

张四妈‘扑哧’一声笑了,“表姑娘先天不足,长的又瘦又小的,还一口大黑牙,就那模样别说比梅姑娘,就是比个一般丫头都比不上,不然丁公子也不能那么不待见她。”

沈若梅的心头又是一喜:原来是个丑八怪啊,又病又丑的女人,她还怕啥啊?

张四妈又略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

沈大爷因为生气,连送都没送送她,沈大娘和李巧莲倒是挺热情的,一直把她送到大门口儿,看着她上了车才回屋儿。

一进屋儿,沈大娘就忍不住出声道:“当家的,你说张婆子说的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话……”

没等她说完,沈大爷就没好气的说,“宁信世上有鬼,莫信媒婆一张利嘴,要是媒婆的话也能信,这世上就没啥事不能信的了。明儿把咱们金存叫回来,别让他在老丁家当学徒了,另谋一条出路罢。”

金存就是沈大爷和沈大娘的小儿子,今年只有十四岁,如今就在丁记棺材铺里当学徒,沈若梅就是跟她娘去探望他时才认识的丁公子。

因为她,沈金存在棺材铺里格外被照顾,别家的学徒只供吃住,没有工钱的,还经常被老板呼喝打骂,只有沈金存不仅不挨打挨骂,每个月还有五百文的工钱拿,沈德宝一直以为是自家儿子命好,找了个好东家,现在总算是明白了,人家不是对他儿子好,那是在图谋他闺女呢!

沈大娘一听小儿子的前程没了,每个月的五百文钱也没了,不由得一阵肉疼,纠结的说:“他爹啊,梅儿的事儿咱们不同意是不同意的,金存该做他的还做他的,一码是一码,不用往一起掺合吧。”

沈大爷眼珠子一瞪:“让你叫回来就叫回来,你懂个啥?你当人家对你儿子好是白好的啊?那都是有目的的,要是目的没达到,万一报复你儿子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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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章 打上门来

最后,在沈大爷的压制下,沈大娘和沈若梅都闭了嘴,不再提关于老丁家要娶沈若梅的话茬了,也就相当于默认沈大爷的主张,拒绝了老丁家的提亲。

沈若梅之所以妥协,不是因为怕她爹,主要还是因为不大满意老丁家许给她的身份,不然,要是老丁家肯许给她正妻的身份,她爹就是拿命拒绝,她也断不会妥协的。

……

张四妈,回到镇上时已经是晌午了,因看到一个熟识的酒家,正好现在荷包也鼓着,就走进去要了一壶酒,一盘炒牛下水,一盘凉拌白菜丝,自顾的吃喝起来,吃得脸红沸沸的,好不快活!

丁公子在家等她的消息呢,左等右等也不见她来回话,不耐烦了,就派人去打听,结果才知道她早就回来了,正在酒楼里喝酒呢,丁公子急着听结果,等不及她来回话来,就亲自去找她。

刚走到酒楼门口儿,就见张四妈一脸春色,脚略斜的走出来,丁公子迎着她,问道:“妈妈,今儿事儿办的咋样?去靠山屯儿可还顺利?”

张四妈嘿嘿一笑,露出两排粉红色的大牙花子,“嗝……还成吧,如今才下种,还没发芽呢,再隔两个月才能开花结果,你先浇点水儿,等芽发了,我再帮你打点打点,包你心想事成。”

丁公子一听这话就知道有门儿,遂眉开眼笑道:“咋浇水啊?还望妈妈指点。”

张四妈笑迷迷凑到丁公子的耳边,嘁咕嘁喳咕的说了几句,把丁公子喜得茅塞顿开,眉飞色舞,连连道:“妈妈好谋略,果然是有您出马,再没有凑不成的姻缘呢。”

张四妈多喝了两杯,见小丁公子曲意奉承她,很是得意,奸笑道:“正是呢,凭她奸猾犹似鬼,也吃老娘的洗脚水……”

两人又商量了一番,定好策略,才各自走开了。

两日后,桃花村的李家

“娘,可不好啦——”

张金凤风风火火的从外面跑回来,没等进屋,就一惊一乍的喊起来:“老沈家那个不要脸的小狐狸精又有主儿啦,我哥让人家给甩啦!”

崔张氏和崔李氏婆媳俩正在厨房炒五香花生米呢,一听这话,都停住了手中的动作,不约而同的看向张金凤。

“你胡咧咧啥呢?谁把你哥甩了?”

崔张氏从灶坑前站起身,一张被火烤的发红的老脸上布满了阴戾之气,显然,她已经听懂了女儿的话,只是还未确定而已。

张金凤一跺脚:“谁胡咧咧了?现在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了,镇上丁记棺材铺的少掌柜去老沈家向那个小狐狸精提亲了,老沈家也答应了,听说给了二十两的聘礼呢,你说,她跟我哥的亲事还没退呢,就明目张胆的找别人去了,这不是打咱们老张家的脸吗?往后咱们一家子还怎么做人啊?”

此时,张金凤是又气又恨又嫉妒,沈若梅这么出事儿,让他们老张家人的脸往哪摆呀?这下子,别人肯定更瞧不起他们老张家了,老张家的社会地位降低,会直接影响到她找婆家的质量,她能不生气吗?

还有那个丁公子,你说放着那么多好姑娘他不找,干嘛非要找那个订过婚的小**?要是……要是实在没合适的人儿,不会来找她吗?要是来向她提亲,她肯定乐意。

只可惜……

哎……

她咬着牙,心里酸溜溜的,直泛酸水儿。

家道中落,她想找个好婆家咋这么难呢?

李张氏扔掉手里的锅铲子,大惊小怪道:“哎呀我的娘啊,还有这事儿?这不是臊皮咱们老张家呢吗?娘,咋办啊?”

崔张氏绷着一张老脸,道:“急啥,先等你爹他们回来,让他们好好打听打听再说,要真有这么回事儿,我不带让他们消停的,想欺负咱们家?哼,他们也别想过安生日子!”

“娘,我爹他们回来都半夜了,还咋去打听啊?要我说,不如咱们几个先去老沈家说的说的去,省的他们以为咱们家好欺负呢。”

张金凤就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特别是这会儿嫉火攻心,更恨不能冲到老沈家去,狠狠的打那个骚狐狸一顿大嘴巴子。

崔张氏倒是很想上老沈家好好说的说的去,不为别的,要是真有那么回事,好让他们老沈家尽快把那十两银子还给她啊,家里的饥荒都是带腿儿的,这十两银子拿回来,又能堵上个不小的窟窿了。

可是,眼下她真的走不开啊,二勇带回的五香花生米的方子,现在每天都能卖出好几百斤去,是他们爷仨出去卖,她带着媳妇闺女在家做,分工明确,缺一不可,要是她现在把活儿撂下去靠山屯干仗去,花生米谁做啊?明儿拿啥去卖啊?总不能为了争口气耽误了挣钱吧!

“这个,还是等你爹回来吧,咱们要是现在走了,花生米谁做啊?明儿就没啥卖的了。”崔张氏实话实说。

张金凤却不以为然:“咱们做不完,就让我哥他们回来再做呗,你看花生半夜做行,说理可没有半夜去的。”

崔张氏想了想,觉得女儿说得也有道理,眼下她也着急想知道到底是咋回事儿?又急着拿回她那十两银子,于是炒完这锅儿后,就熄了火,带着女儿媳妇,杀气腾腾的往靠山屯去了。

当天下午,沈若兰正在家里写字呢,忽然听到南院儿传来一阵刺耳的骂声,是两拨女人对骂的声音,骂得难听极了,简直不堪入耳。

她撂下笔,悄悄的跑到前园子南墙根儿底下偷听,结果是大娘跟人吵起来了,还吵的很凶。

只是,大娘的性子不及人家泼辣,根本骂不过人家,她骂人家一句,人家能骂她四五句,且句句骂得不堪入耳,什么卖闺女,什么一女嫁二夫,勾搭有钱人家的子弟什么等等,只骂得狗血喷头、花样百出!

听了一会儿,沈若兰就知道是谁在跟大娘骂仗了,不禁暗暗咋舌,想不到张二勇老实厚道的,竟然有那么个泼辣彪悍的老娘,真是太让人感到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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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章 她的爹娘

这场骂战持续到天黑,把差不多半个屯子的人都引来围观了,沈大娘母女在张氏母女一声高过一声的谩骂下溃不成军,记得只有呜呜哭的份儿了。

偏偏家中的老爷们又不能帮她们干,因为在乡下,村妇们撒泼骂仗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女人们骂仗男人不能掺和。

首先,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儿,跟泼妇对骂太丢份儿了,很少有人愿意去丢那个脸;其次,一旦战争升华到动手的阶段,男人的万一碰到对方,对方绝壁会倒下去放赖,要么说是被打坏了,讹你家的银子;要么干脆撕开衣裳,大叫非礼。

无论是哪一种作战方式,都是男人难以应对的,所以,即便是看到自家女人被骂败了,他们也只有干鼓眼儿的份儿,想参与进去是不可能的。

最后,还是里正出面,才把这场战争平息了。

经过这次吵闹,两家再做亲家的可能已经是零了,于是里正做主,让沈德宝家尽快把老张家那五两银子的聘礼先退还了,剩下的五两利息钱和年节的礼物钱,先写个欠条,等以后有了再慢慢的还。

如此一来,老沈家的压力小了,筹措退婚的银子也就不那么费劲了。

……

吉州,湛王府

英战毕恭毕敬的跪在梅园中,对立在梅树下赏梅的男子拱手奏道:“主子,经属下调查,以查明那女子所唱的词并非她为所做,而是她母亲生前做的。”

“她母亲便是我朝大儒慕穆岐山的嫡亲孙女,闺名穆婉秋,据说此女自幼便聪慧过人,诗词歌赋俱通,乃是我朝有名的才女,后慕岐山亡故,穆家家道中落,穆婉秋几经辗转,成了荣嘉公驸马的外室。”

“荣嘉驸马很是钟情于她,后两人的事儿传到荣嘉公主耳中,荣嘉驸马不惜被公主怨怼责罚,也倾尽全力助她逃走。”

“穆氏逃离京城后,千难万险的来到北方,后因盘缠被偷,身染病重,差点儿殒命,所幸被一村夫所救,带回家中,后来就干脆嫁了那村夫,安安心心的做了个村妇。”

“只可惜,荣嘉公主的怨气太重,不肯轻易放过她,后几经探查,还是查到了她的所在,就派人将她捉回去浸了猪笼。”

“主子听到的那首词,便是穆氏生前所做,那时她常将这些词唱给她女儿听,她走后,她女儿思念她,便常唱她从前常唱的那些曲子,唱久了,便熟记于心,信口拈来了,主子听到的那曲,便是穆氏所遗的词曲中的一首!”

沈若兰一定做梦都没想到,自己随便胡诌的几句话,竟然跟现实不谋而合了,她娘居然是个大儒之后,还是个有名的才女,那她的那几首词就没啥值得怀疑的了。

要是她知道她的谎加上巧合,不仅骗过了跟踪她、调查她的侍卫,更骗过了当朝有名的战神王爷淳于珟,说不定就能得意的手舞足蹈,叉腰大笑三声了!

淳于珟听完手下的奏报,漫不经心的说:“那她呢,是什么样的人?可有什么作为?”

那个她,自然指的是能设计出牙签弩、铜火锅和能算计他手下一等侍卫的那个人了。

英战道:“回主子的话,那女子就是一农家村姑,家中贫困,靠她娘留下的曲子卖唱为生,并无什么作为,还有个于她相好的男子,属下亲眼见那男人买吃食给她吃,半夜时还进了她的屋子……”

墨狐大氅的男人皱起了眉毛,冷笑一声,俊美的脸上露出了几分鄙夷之色:半夜还有男人进她的屋子,如此不检点的女人,纵然是聪慧国人,也不配为他所用。

“罢了,别盯着她了。”她不配。

他风轻云淡的说。

“是!”

英战拱手应喏,知道调查这这村姑的事儿算是告一段落了。

其实,他在回来之前,不仅把那村姑娘的身世查明白了,连她爹的身世也查得清清楚楚了。

她爹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曾经的他,是个干劲儿十足、憨厚善良的农夫,最大的愿望就是多赚点钱儿,让老婆孩子过上好日子。

可惜,老天不长眼。

十年前,他爱若生命的娘子被人抓走了,而他又对此无能为力、束手无策,娘子走后,他就自哀自怨、自暴自弃起来,整天就知道喝酒,喝得烂醉如泥的,既不下地劳动,也不管他女儿的死活,家里一度穷得得靠大家的接济才能活下去。

前段时间,他跑县城的酒楼喝酒,喝完后又没钱付帐,被酒楼的掌柜告到了县衙,现在人还在县衙的大牢里反省呢。

其实,要是他能好好的带着女儿过日子,不整天醉生梦死的,他的女儿何至于接受别的男人给买的吃的,何至于大半夜的往屋里领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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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6章 借钱

“兰丫……”

沈福存红着脸站在神若兰面前,吭哧瘪肚的。

“福存哥,咋地了?”

沈若兰一看大堂哥这副憋大便的模样,就知道他肯定有求于自己,而且还是那种难以启齿的要求。

果然

“那个,你手头现在还有多少…。银子?能不能……先借我家点儿……”

说到后面,沈福存都磕巴了,脸上也是火辣辣的,跟让人扇了嘴巴子似的!

这么多年来,他家一直对兰丫不闻不问,不瞅不看的,这会子他给人家挑几天水,就厚着脸皮找人家借钱来了,让兰丫咋想他们啊!

他都臊得慌!

可是,不来又不行,老崔婆子昨天临走前撂下话了,要是三天内不把那五两银子给他们家退回去,就必须在月底把梅儿嫁过去,要是他们家既不肯退聘礼,又不肯把梅儿嫁过去,老张家就到镇衙去告他们家,告他们骗财骗婚,让他们一家子坐大牢、挨板子去。

梅儿当然死活不肯嫁,那家里就只好全力以赴的凑那五两银子,家里穷,爹娘口挪肚攒的攒了这么多年,也就只有一两三钱的积蓄而已,爹把亲戚朋友划拉个遍儿,能借到钱的都借遍了,统共也只借到了一两五钱银子,两项银子加起来才二两八钱,还缺一小半呢。

要是三天内借不到缺的那二两多银子,家里就只好卖地了。

他们家只有一亩地,一年能打下千八百斤的粮食,勉强够糊住一家几口的嘴,要是连这亩地都没了,一家老小吃啥喝啥?他媳妇眼瞅着就要生了,总不能让孩子生下来跟他们喝西北风去吧?

他也是实在没办法,才厚着脸皮跑过来跟堂妹张嘴的!

沈若兰有钱,上次在醉花阴挣的五两银子还没来得及花呢,只是她不想别人知道她有这么多钱,免得招惹是非;更不想拿钱去帮沈若梅,沈若梅从小到大是怎么对她的,她可没忘呢。

但是,大堂哥对她挺好的,他第一次有求于自己,她又不忍心拒绝。想了一回,心中有了主意,道:“有啊,去了之前花销的,我这儿还剩下一百多文,大堂哥你要是用多少,我这就给你拿去。”

一百文,跟沈福存理想中的数目差距太大了,根本解决不了啥问题,他心中微微的失望了一下,但是听到沈若兰肯借给他钱时,心里还是挺感激的。

“呃,先不用了,我还是再去别处看看吧,要是实在不够我在上你这儿来拿。”

有这一百文和没这一百的效果没啥区别,他还是再想想别的办法吧,正好不好意思在她这借钱呢,索性就别借了。

…。

沈福存走后,沈若兰穿戴好,带上笸箩和一兜小米,到后山去扣麻雀去了。

离进城还有两天,家里的野鸡和野兔都吃没了,她已经两天没吃到肉了,感到十分不适,正好今儿天暖和,就到山上扣几只麻雀去,好改善改善自己的伙食。

走到后山时,山坡上居然有四五个半大孩子在扣麻雀呢,自从沈福存学会了扣麻雀的方法后,扣麻雀这项活动很快在村中得到了普及,许多嘴馋的孩子都不惜冒着严寒跑到后山来,想扣几只麻雀打打牙祭。

其中,胡美娇竟然也在,她还是穿着原来那身儿花袄子,打扮得漂漂亮亮,整整齐齐的,在一群灰头土脸淌着大鼻涕的孩子中很显眼,如鹤立鸡群一般,特别是她脚上那双簇新的绣花鞋,居然是纯棉布做的,翠绿的鞋面儿,上面绣着大红花,红红绿绿,跟两只俏皮的鹦鹉似的,很是好看。

当然,说好看,也仅限于这帮农村孩子的审美,在沈若兰看来,这种红配绿的鞋子,真是屯得让人无语了。

看到沈若兰,胡美娇的表情僵了一下,想必是想起了某些不好的回忆,不过这小丫头是个有心计的,她可一直记得沈若兰背后有个给她买烧鹅和点心的大金主呢,有心想向沈若兰套话,好套出那人是谁,便带着笑向她打招呼,“兰丫,你也来扣麻雀呀。”

“嗯。”

沈若兰淡淡的应了一声,撂下笸箩,木棍等,开始打扫地面,撒小米。

“那正好,咱俩一起吧,还能说说话呢。”她凑了过来。

沈若兰横了她一眼:“俩人离太近不好扣。”她一边打扫空地,一边冷冷的答复了她,语气有点儿带搭不惜理儿的,一听就是不愿意勒给她。

胡美娇的热脸蛋贴了人家的冷屁股,感到很没面子,正好瘦丫带着她大妹妹招娣也来扣麻雀了,招娣看见了胡美娇那双漂亮的鞋子,就羡慕的说:“美娇姐,你的绣花鞋可真好看啊!”

听到有人夸赞自己,胡美娇的虚荣心一下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她得意的瞥了一眼沈若兰,见她身上穿着她娘从前留下来的破褂子,肥肥大大的,一点儿都不合体,不觉暗哂:找了能给你买烧鹅买点心的男人又如何?还不照样穿的跟个要饭的似的,哼!

这样想着,她得意的有些忘了形了:“鞋有啥好看的,用这棉布做成的衣裳才好看哩,不信你上我家去看看我娘的新衣裳去,可好看了。”

这句话是变相的告诉别人,她娘用这种棉布做新衣裳了。

她就是故意这样说的,好眼馋沈兰丫这个死丫头,从前她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东西时,沈兰丫总是带着那种敬畏而又羡慕的眼神观瞻,那是发自内心的羡慕和敬畏,她的眼神,总是能极大的取悦到胡美娇那颗虚荣的心,现在,她故意把她娘的新衣裳和她的新鞋子显摆出来,好刺激刺激沈兰丫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接着,她又说:“哎哟,时候不早了,我不跟你们说了,我得回家去蒸馒头去了,昨晚发的白面,一点杂面没掺,发的可快了,一晚上的时间就发的暄暄乎乎了,蒸出来的大白馒头又暄又甜,我最喜欢吃了。”

旁边的几个孩子听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白面馒头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太奢侈了,他们都很少能吃到呢,就算吃到了,也都是参了杂面的馒头,一点儿都不如纯白面馒头好吃。

胡美娇显摆完,神气的扫了沈若兰一眼,收起她的笸箩棍子,准备回家去了。

一转身,她滞住了,像是被点了穴似的。

不远处,翠翘正扛着一个笸箩提拉一根棍子站在那里,两只凤眼死死的瞪着她,都要冒火了。

前两天,大春哥跑她家去借钱,说是在镇上干活儿时不小心把东家的东西弄坏了,得赔人家钱,整了半天不是赔人家东西,是拿着她家的钱孝敬这俩狐狸精去了!

还有白面馒头,奶奶最疼他了,有一口东西都惦记着留给他吃,可他有了白面却拿去养狐狸精取,不给爷爷奶奶吃,亏得奶奶还整天把他当成心头肉儿眼珠子疼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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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章 沈大春挨揍

胡美娇这是在变相的告诉别人,她娘用这种棉布做新衣裳了。

她就是故意这样说的,好眼馋沈兰丫这个死丫头,从前她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儿的东西时,沈兰丫总是带着那种敬畏而又羡慕的眼神观瞻,那发自内心的羡慕和敬畏,总是能极大的取悦到胡美娇那颗虚荣的心,现在,她故意把她娘的新衣裳和她的新鞋子显摆出来,好刺激刺激沈兰丫这个忘恩负义的东西!

接着,她带着几分不经意的语气,说:“时候不早了,我不跟你们说了,我还得回家去蒸馒头去了,昨晚发的白面,一点杂面没掺,发的可快了,一晚上的时间就发的暄暄乎乎了,蒸出来的大白馒头又暄又甜,我最喜欢吃了。”

旁边的几个孩子听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白面馒头对他们来说,简直是太奢侈了,他们平日里连糙米的窝窝头都吃不饱呢,更别提白面大馒头了。

看到大家那羡慕的眼神,胡美娇的心情好多了,她神气的扫了沈若兰一眼,收起笸箩棍子,挺着胸脯准备回家去了。

只是

转身的瞬间,她一下子滞住了……

不远处,翠翘正扛着一个笸箩,提拉一根棍子站在那里呢,你来多久了?

这会儿,她正死死的瞪着胡美娇,两只眼睛像是要冒火了似的。

没错,翠翘很生气,简直都要气爆炸了。

前两天,大春哥跑她家去借钱,说是在镇上干活儿时不小心把东家的东西弄坏了,爹娘翻箱倒柜的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划拉出来给他拿去了,整了半天,他不是赔偿人家,是拿着钱去孝敬这俩狐狸精去了!

还有白面馒头,奶奶有一口东西都惦记着留给他吃,可他有了白面却拿去养狐狸精去,不给爷爷奶奶吃,亏得奶奶还整天把他当成心头肉儿、眼珠子疼哩,真是个不悌不孝的畜生!

“呸!”

急眼了的翠翘一把扔到笸箩棍子,大踏步的走过来,眼下,她只想把胡美娇这个不要脸的小狐狸精撕巴了,再把她的绣花鞋儿扔了,还有,以后再也不让爹娘借给大春哥钱了!

胡美娇一看翠翘这架势,吓得连笸箩都不要了,转身往山下跑,翠翘哪能放过她?甩开大步追上去,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撂倒,骑上去左右开弓,又是一顿大嘴巴子。

“你个不要脸的小狐狸精,跟你那养汉老婆娘一样不要脸,专门勾搭男人上炕,骗人家的钱财……”

一边骂,一边把胡美娇脚上那双簇新的纯棉布鞋子拽下来,狠命的丢得老远。

“啊——救命啊,救救我——”

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的胡美娇一边哭喊,一边向边上的几个孩子呼救,只是叫了半天也没人帮她,她只好点名求助。

“兰丫,瘦丫,你们帮帮我,啊——快把她拉开啊……呜呜呜…。”

沈若兰垂眸,眼中闪过几分笑意,复又抬头道:“我可不敢惹翠翘姐,她那么利害,万一连我一起收拾可咋整?你还是好好求求她,说几句软和话吧,指定比我们拉仗更好使。”

瘦丫倒是想去拉仗,可一看到翠翘副气势汹汹的架势,就把她给吓回来了。

翠翘可是屯子里有名的小辣椒,她犯不上为了名声不好的胡美娇去招惹她。

胡美娇叫了半天也没人来救她,两个脸蛋子都让翠翘给扇肿了,火辣辣的疼,流出来的眼泪也在脸上冻成了冰碴子,别提有多狼狈了。

翠翘打累了,才松开手,对着胡美娇那张肿成猪头的脸狠狠的啐了一口:“呸,不要脸的东西,下次再让我知道你们娘俩糊弄我大春哥的东西,看我不扒了你们的骚狐狸皮。”

翠翘是真心痛恨胡美娇母女,大春哥在没被尤氏勾搭上之前,一直是个好哥哥,好孙子,对爷爷奶奶孝顺,对他们这些弟弟妹妹也很关心,是家人心中的好男儿,将来一定能顶门立户的。

可是,自从跟尤氏勾搭上后,他就彻底的变了,对他们姐弟不再关心,挣了钱也不往爷爷奶奶那交,都花到那狐狸精娘俩儿的身上去了,为了满足她们,甚至不惜到她家去骗钱。

翠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好哥哥堕落成这个样子,她能不生气?能不恨胡美娇母女吗?

胡美娇被痛打了一顿,颜面尽失,她哭哭啼啼的找回自己的鞋子,呜咽着扛了笸箩回家去了。

拾完胡美娇,翠翘还是觉得不解气,索性连麻雀也不扣了,噔噔噔噔的下山,直奔大爷家去了。

到了大爷家,正好爷爷奶奶都在家,翠翘立刻添油加醋的告了一状,把大春给尤氏娘俩买棉布做衣裳做鞋子的事儿,还有供尤氏娘俩吃白面馒头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讲出来,当然,大春跑她们家借钱的事儿也说了,当时就把老她爷爷给气哆嗦了。

这个不是人的玩意儿。

竟然跑家里骗钱去养活狐狸精了,这是人干的事儿吗?老沈家咋出这么个不要脸的东西呢?

老沈太太也气得火冒三丈的,白疼这个小瘪犊子了,有白面不知道孝敬爷奶爹娘,倒拿去孝敬人家去了,那些白面要是留着,过年蒸一屉馒头,走亲访友的带上两个,多体面啊?

哎,白瞎了!

盛怒之下,老沈头老两口让翠翘去把沈大春喊了回来,劈头盖脸的妈骂了个狗血喷头,期间,沈老头还轮起烟袋杆子,把沈大春抽得嗷嗷直叫唤。

最后,老沈头一番大发雷霆后,决定从今往后沈大春挣的钱必须都交到老沈太太手中,他也不许单独在家开伙了,吃饭就来这儿吃,更不许再去见尤氏那个破鞋,要是他敢犯,下回就拿大板儿锨拍死他。

眼瞅着把沈大春治得板整的了,翠翘尤不甘心,还偷偷的补了一刀,提醒说沈大春儿家里可能还有存粮,将来指定还得去见尤氏。

老沈头一听,当即亲自出马,到沈大春家里一顿翻腾,结果搜出了一袋苞米、一袋土豆、一袋黄豆和一小袋白面,在炕席底下还搜到一百多文钱。

有这么多钱粮不见他拿回去孝敬爷奶爹娘,全送到狐狸精炕上去了,对这个色迷心窍丧了良心的沈大春儿,沈老头拍板儿做了决定,要尽快给他找个女人,只要有了女人,沈大春也就能安心的过日子了。

当然,一定要找个模样比尤氏俊的,不然要是比不上尤氏,只怕他成了亲也不会安分,那不就把人家给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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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8章 她那脸咋那么大呢

戍时,进城的马车返回了桃花村,车上的乘客纷纷下车,各自回家了。

张二勇和他爹张兴旺,大哥张大勇也下了车,往自己家去了。

这些天来,他们父子三人天天出去卖五香花生米,有时去县城,有时去附近的镇上,每天差不多都能卖掉三四百斤,收入十分可观,虽然天天早出晚归的十分辛苦,但有这不菲的收入撑着,便是辛苦他们也甘之如饴!

听到敲门声,厨房里忙活着做五香花生米的崔张氏喊小闺女,“金凤,你爹他们回来了,快去开门!”

“这么多人在家,干啥天天都叫我开门啊,让我歇一会儿就不行?”张金凤一脸的不乐意,但还是听话的去开门了。

“爹,你们回来了,呀,今儿的花生没卖完吗?”

一看到二哥肩膀上扛着一个装的鼓鼓囊囊的袋子,张金凤还以为是花生没卖了呢,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张二勇沉声说,“卖完了,这些是我买的。”

“你买啥了?给我看看呗?”

张金凤的眼睛亮了,一边儿说一边儿伸手去接张二勇肩膀上的口袋。

张二勇一侧身子躲开了她,看都没看她一眼,就直接跟在老爹大哥的身后进屋去了。

“呀?老头子,你可回来了!你看看这是啥?”

崔张氏把张兴旺迎进屋,从被垛底下掏出一锭大银子,在张兴旺眼皮子底下晃了晃。

那锭大银子细丝足纹,水头极好,底下还印着茂昌钱庄的印鉴。

“这是哪来的?”

“你猜?”崔张氏仰着那张又黑又瘦的老脸,眼中带着几分得意的神色。

“是老沈家退婚来来?”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到家里为啥能凭空多出十两银子。

崔张氏又得意的笑了几声,嗔道:“这个老死头子,猜的还怪准的呢,可不就是他们送过来的咋的,我去作他们家你还埋怨我呢,你看看,被我这么一作,今儿个就把聘礼给咱们退回来了吧,你看看这银子,多招人稀罕啊!”

老张头接过银子咬了一下,确定是真的后就撂在炕桌上了,倒是没像他老婆子乍接到银子时,那副稀罕八叉的样儿,他皱了皱眉头,说:“老沈家一向不宽裕,他们家一下子哪来这么多银子?”

崔张氏撇撇嘴,阴阳怪气的说,“他家哪来的钱啊?还不是那个小贱货的奸夫给送来的,那个男的还把那小贱货的庚贴给拿走了呢,哼,亏得沈德宝两口子说他们家闺女清白,她要是清白的话,婊子都能去立贞洁牌坊了,呸!”

“你胡咧咧啥呢?”闺女还在一边儿呢,她这个当娘的咋就不知道注意注意呢?

张兴旺瞪了崔张氏一眼,脱了外衣和帽子,跟大儿子一起进厨房吃饭去了。

其不知,张金凤这会儿根本没听见她爹娘说啥,此时她正全神贯注的翻着张二勇拿回来的口袋呢。

艾玛呀,好多的好吃的啊,又是大米又是白面的,还有一条一尺来长的大鱼、一大块儿五花儿肉,油汪汪的烧鹅,可馋死个人了!

“金凤,你干啥呢?”

张二勇从厨房喝水出来,一眼就看见张金凤正撅个腚在那翻他的袋子呢!

张金凤从袋子口抬起头来,眼神灼灼的看着张二勇,“二哥,这咋买这么老些好吃的呢?爹知道吗?”

家里成天吃糙米窝窝头,高粱米野菜粥,菜就是咸菜嘎达火水煮白菜,吃得她肚子里清汤寡水的,都快淡出个鸟来了,乍见到这些好吃的,她幸福的声都有点二颤了。

“买啥了买啥了?是不是又糟践钱了?”崔张氏一听说张二勇花钱买东西了,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拉开袋子往里一看,顿时数落开了。

“二勇啊,你咋这么不会过日子呢?家里一**子饥荒,有钱攒着还饥荒多好?瞎花啥呀?这大鱼大肉的,是咱们这草肚子的人吃得起的吗?……”

张二勇面无表情的说:“我没说咱们自己吃,这是给别人买的。”

“啥?给别人买的?谁花的钱?”

崔张氏大声问着,眼睛也瞪得圆圆的,唯恐从儿子的嘴里听到不愿意听的。

然而——

“我花的钱。”张二勇说。

“啊?你花的钱?你花钱给别人买这些东西了?”崔张氏捂着胸口,一副要昏过去的样子。

张二勇淡淡的扫了他老娘一眼,知道他老娘这副德性是装出来的,所以也就没有顾及她的‘脆弱’。

“对,这是我给教我做花香花生米的人买的。”

“哎呦我的娘哎——”崔张氏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一副恨铁不成钢加上语重心长的模样,“老二呀,你咋想的啊?脑袋让驴踢了吧?买这老些好东西给别人,这得多少钱呐?有这钱咱们攒起来还饥荒不好吗?咱们家还有那老些饥荒呢,再说,就算没饥荒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造祸啊,这些好玩意儿你娘还没吃过呢……”

“对,我也没吃过呢。”张金凤适时插嘴。

张二勇抿了抿嘴,声音凉凉的说:“你们要是想吃,我明儿再买一份儿回来,只是这份儿是给别人买的,我今晚就给人家送过去。”

“不行,不行你再乱花钱了。”

崔张氏一听又要花钱,顿时来精神了,也不脆弱了,她一鼓劲儿,把袋子拎到了她的炕上,“这些东西也别送了,我做主,就留着家里边儿过年吃。”

“娘——”

张二勇叫了一声,脸都黑了。

崔张氏才不管他脸黑脸白呢,脱鞋上炕,开始从袋子里往外掏东西,再往她的炕柜里藏。

“哼,他(她)不就教你做做五香花生米,那么简单点儿活,就舔脸要你这么多东西,他(她)那脸咋那么大呢?还是拿谁不识数咋地?还是拿谁当冤大头呢?”

“……”

张二勇的嘴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炕上的那个人要不是他老娘,他这会儿肯定骂人了。

人家沈姑娘教他的手艺,让家里每天差不多都能赚到一两银子呢,这些天下来,家里少说也挣了七八两了,他买这点东西统共也没花上一两银子,他娘咋就能说出那么没心肝的话呢?

不过,他娘能说出这样的话也没啥奇怪的,从小他就知道,他娘是属豆杵子的,可一头杵的,别人给她多少那都是应该的,可要是让她拿出一点儿来给别人,哪怕是头发丝儿那么多,都比割她肉还难。

就是因为看不惯他娘这个性子,从小到大,他没少跟他娘锵锵顶嘴,所以在家里的兄弟姐妹中,他娘最不喜欢的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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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章 他那脸咋那么大呢

戍时,栓子的马车返回了桃花村,车上的乘客纷纷下车,各自回家了。

张二勇和他爹张兴旺,大哥张大勇也下了车,往自己家去了。

这些天来,他们父子三人天天出去卖五香花生米,有时去县城,有时去附近的镇上,每天差不多都能卖掉三四百斤,收入十分可观,虽然天天早出晚归的十分辛苦,但有这不菲的收入撑着,便是辛苦他们也甘之如饴!

听到敲门声,厨房里忙活着做五香花生米的崔张氏喊小闺女,“金凤,你爹他们回来了,快去开门!”

“这么多人在家,干啥天天都叫我开门啊,让我歇一会儿就不行?”张金凤一脸的不乐意,但还是听话的去开门了。

“爹,你们回来了,呀,今儿的花生没卖完吗?”

一看到二哥肩膀上扛着一个装的鼓鼓囊囊的袋子,张金凤还以为是花生没卖了呢,大惊小怪的叫起来。

张二勇面无表情的说,“卖完了,这些是我买的。”

“你买啥了?给我看看呗?”

听说买东西了,张金凤的眼睛顿时亮了,一边儿说一边儿伸手去接张二勇肩膀上的口袋。

张二勇一侧身子躲开了她,看都没看她一眼,就直接跟在老爹大哥的身后进屋去了。

“呀?老头子,你可回来了!你看看这是啥?”

崔张氏一看到老头子,就从怀里掏出一锭大银子,在张兴旺眼皮子底下晃了晃。

那锭大银子细丝足纹,水头极好,底下还印着茂昌钱庄的印鉴,看起来大约有十两重。

“这是哪来的?”

“你猜?”崔张氏仰着那张又黑又瘦的老脸,眼中带着几分得意的神色。

“是老沈家退婚来了?”

除此之外,他实在想不到家里为啥能凭空多出十两银子。

崔张氏又得意的笑了几声,嗔道:“这个老死头子,猜的还怪准的呢,可不就是他们送过来的咋的,我昨儿去作他们家你还埋怨我呢,你看看,被我这么一作,今儿个就把聘礼给咱们退回来了吧,你看看这银子,多招人稀罕啊!”

老张头接过银子咬了一下,确定是真的后就撂在炕桌上了,倒是没像他老婆子乍接到银子时那副稀罕八叉的样儿。

他沉吟片刻,说:“老沈家一向不宽裕,一下子哪来这么多银子?”

“他家哪来的钱啊?还不是那个小贱货的奸夫给送来的。”崔张氏撇撇嘴,阴阳怪气的说,“那个奸夫还把那小贱货的庚贴给拿走了呢,哼,亏得沈德宝两口子说他们家闺女清白,她要是清白的话,婊子都能去立贞洁牌坊了,呸!”

“你胡咧咧啥呢?”闺女还在一边儿呢,她这个当娘的咋就不知道注意注意呢?

张兴旺瞪了崔张氏一眼,脱了外衣帽子,进厨房洗手去了。

其不知,张金凤这会儿根本没听见她爹娘说啥,此时,她正全神贯注的翻着张二勇拿回来的口袋呢。

艾玛呀,好多的好吃的啊,又是大米又是白面的,还有一条一尺来长的大鱼、一大块儿五花儿肉,油汪汪的烧鹅,可馋死个人了!

“金凤,你干啥呢?”

张二勇从厨房喝水出来,一眼就看见张金凤正撅个腚在那翻他的袋子呢!

张金凤抬起头来,目光灼灼的看着张二勇,“二哥,这咋买这老些好吃的呢?爹知道吗?”

家里成天吃糙米窝窝头,高粱米野菜粥,菜就是咸菜嘎达或水煮白菜,吃得她肚子里清汤寡水的,都快淡出个鸟来了,乍见到这些好吃的,她幸福的声都有点儿颤了。

“买啥了买啥了?是不是又糟践钱了?”崔张氏揣好银子,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拉开袋子往里一看,顿时乍了。

“二勇啊,你咋这么不会过日子呢?家里一**子饥荒,有钱攒着还饥荒多好?瞎花啥呀?这大鱼大肉的,是咱们这草肚子的人吃得起的吗?”

张二勇淡淡的说:“我没说咱们自己吃,这是给别人买的。”

“啥?给别人买的?谁花的钱?”

崔张氏大声问着,眼睛也瞪得圆圆的,唯恐从儿子的嘴里听到不愿意听的。

然而——

“我花的钱。”张二勇说。

“啥?啥?你花的钱?你花钱给别人买这些东西了?”崔张氏难以置信的瞪着他,夸张的捂着胸口,一副要昏过去的样子。

张二勇扫了他老娘一眼,知道他老娘这副德性是装出来的,所以也就没有顾及她的‘脆弱’。

“对,这是我给教我做花香花生米的人买的。”

“哎呦我的娘哎——”

崔张氏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一副恨铁不成钢加上语重心长的模样,“老二呀,你咋想的啊?脑袋让驴踢了吧?买这老些好东西给别人,这得多少钱呐?有这钱咱们攒起来还饥荒不好吗?咱们家还有那老些饥荒呢,再说,就算没饥荒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造祸啊,这些好玩意儿你娘还没吃过呢……”

“对,我也没吃过呢。”张金凤适时插嘴。

张二勇抿了抿嘴,说:“你们要是想吃,我明儿再买一份儿回来,这份儿是给别人买的,我今晚就给人家送过去。”

“不行,不行你再乱花钱了。”

崔张氏一听又要花钱,顿时来精神了,也不脆弱了,她一鼓劲儿,把袋子拎到了她的炕上,“这些东西谁也不行给我动,这都是花咱们家钱买的,就留着咱们家过年吃。”

“娘——”

张二勇叫了一声,脸都黑了。

崔张氏才不管他脸黑脸白呢,脱鞋上炕,开始从袋子里往外掏东西,再往她的炕柜里藏。

“哼,他(她)不就教你做做五香花生米,那么简单点儿活,就舔脸要你这么多东西,他(她)那脸咋那么大呢?还是拿谁不识数咋地?还是拿谁当冤大头呢?”

“……”

张二勇的嘴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额头上的青筋都爆出来了,炕上的那个人要不是他老娘,他这会儿肯定骂人了。

人家沈姑娘教他的手艺,让家里每天差不多都能赚到一两银子呢,这些天下来,家里少说也挣了七八两了,他买这点东西统共也没花上一两银子,他娘咋就能说出那么没心肝的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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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9章 有其母必有其女【一更】

不过,他娘能说出这样的话也没啥奇怪的,从小他就知道,他娘是属豆杵子的,可一头杵的,别人给她多少那都是应该的,可要是让她拿出一点儿来给别人,哪怕是头发丝儿那么多,都比割她肉还难。

就是因为看不惯他娘这个性子,从小到大,他没少跟他娘锵锵,所以在家里的兄弟姐妹中,他娘最不喜欢的就是他。

“二弟,咋还不过来吃饭呢?”

李张氏已经在堂屋里摆好饭菜,见张二勇迟迟不过去,就抻着脖子叫了一声。

张二勇道:“我先不吃了,把东西送完回来再吃。”

“咋地?你还想送?”

崔张氏一听张二勇还想把东西送出去,下意识的把袋子搂进怀里,破口大骂:“你这个败家的玩意儿,挣俩钱儿就不知道咋得瑟好了,我告诉你,今天这些东西你一样都不行给我拿走了,你要是敢拿走一样,就别认我这个娘。”

她又把那副撒泼放刁的劲儿拿出来了,一副要誓死要保护这些好吃的的架势。

“娘,你说啥呢?要不叫人家,咱们家上哪挣钱去?就是给人家这些,我都嫌弃少呢!”这话,张二勇几乎是吼出来的。

“那又咋地了?他(她)愿意教的!”崔张氏索性破罐子破摔想要放赖,反正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叫把这些好东西白白送人,这么好的东西,她都舍不得吃呢,哪能便宜了别人?

张二勇的脸黑的跟墨水似的,冷声道:“行,我不拿,赶明儿人家把做五香花生米的方子教给别人,让咱们家没生意做,你可别怪人家。”

“你……你,你个胳膊肘外拐的犊子玩意儿……老头子,你听见没?这个伤天的玩意儿吓唬我呢。”

听到张二勇要的话,崔张氏怕了,可即便说怕了,她也不肯服软,服软就意味着这些好吃的不再是她的了,就得拿出去给人家,她不愿意,只好向老张头求助。

这会子,张兴旺已经坐在堂屋开始吃晚饭了,堂屋跟他的屋子只隔了一个帘子,里面的吵吵声自然也听到了。

听老婆子吵吵巴火的想他求助,张兴旺对着帘子喊了一句:“那是咱们家改该给人家的,二勇也跟我说了,你就别跟着瞎掺和了。”

张兴旺跟他老婆子不一样,还算是个明事理的,今儿儿子一跟他说要给买东西,他就毫不犹豫的同意了,在外面闯荡半辈子,他知道该怎么为人处事。

“该给他(她)的?凭啥呀?”

崔张氏尖着嗓子叫起来:“咱们自己辛辛苦苦的泡花生、煮花生、炒花生,起早贪黑的出去卖,啥都是咱们自己干的,他(她)也就动动嘴皮子,凭啥拿咱们家这么大的好处哇?他(她)到底是谁,你给我说出来,我好好跟他(她)说的说的去。”

一想到那一大袋子好吃的都给了别人,崔张氏的心都要碎了。

“你给我闭嘴,这事儿我说了算,老二,你这就去把东西给人家送去,别叫人家以为咱们老张家是忘恩负义的。”

听到老婆子竟敢不听他的话,张兴旺有点儿恼了,声也拔高了不少。

崔张氏虽然怕自家的老头子揍她,但为了这老些好东西,她也算拼了,“不行,这些都是花咱们家钱买的,我谁也不给,你们要是敢把咱们家的东西往外造祸,我就……我就…。就一头撞死……”

老婆子开始撒泼了,但扔死死的拽着胸前的袋子,背部紧紧的靠着炕柜儿,那里面可装了十几斤的大米白面哩,可不能让他们给抢了去!

“放屁,你少给我整那要死要活的出,今儿你就是死了,这东西必须得给人家送去……”

张兴旺一拍桌子,大家长气势尽显,果然把崔张氏的嚣张气焰给震了下去。

崔张氏虽然泼,可那是跟别人,跟她老头子她不敢啊,二十年前刚成亲的时候,她就用那种撒泼耍刁的手段跟老头子对抗过,可那死老头子一点儿都不惯着她,下死手的打了她好几回,差点儿把她打咽了气儿,这才把她打服了,再不敢跟人家对着干了。

所以,老头子一急眼,她还是很畏惧的,不敢撒泼了,那就换个法子。

“呜呜呜……你们这俩败家的爷们,好容易挣点儿钱就开始糟祸了,就你们这样的,咱们家那些饥荒啥时候能还清啊,要是咱们家有钱,老沈家能跟咱们退亲吗?你们咋就不知道我的苦心呢?这么大手大脚的过日子,我这辈子还有翻身那天吗?老天爷啊,我的命咋这么苦啊……”

张金凤也跟着干嚎起来,哭得抑扬顿挫的,虽然没有眼泪,但胜在声高,为了那些好吃的,脸可以不要,为了好吃的,脸算个啥?

大儿媳李张氏低着头,没有吭气。

这个家里顶数她奸,虽说她很眼馋那些好吃的,恨不能都留下来,但也看出老公公和小叔子的架势了,今儿就算老太婆真去寻死觅活,也改变不了东西被拿走的事实,既然改变不了,就别费那口舌了,免得惹小叔子和公公讨厌。

“你们给我闭嘴,我还没死呢,三更半夜的你们嚎丧啥?不怕人家听住了笑话吗?”

老兴旺气冲冲的进屋,连鞋都没脱就上了炕,他一把夺过老婆子手里的袋子,把她巴拉到一边儿,将藏进炕柜儿的那些东西都一股脑的全拿出来装进袋子里,递给了二儿子。

“去吧,早点回来,我叫你大嫂把饭给你留锅里热着,等你回来再吃。”

“嗯,爹,那我走了。”张二勇扛起袋子,头也不回的走了。

崔张氏眼睁睁的看着那些好吃的被她二小子给扛走了,受不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她拍着大腿放声哭嚎起来:“哎呀我的天老爷呀,这可要了我的血命啦,谁来给我做做主啊——”

哭声之凄惨,如丧考妣。

张金凤这下子倒是真哭了,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又是擤鼻涕又是拍大腿的,那声调和样子,跟她老娘如出一辙,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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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70章 我退亲了【二更】

张大勇是个老实巴交的性子,看家里闹成这样,也没心思吃饭了,悄悄的撂下筷子,溜回到自己屋去去了。

俩孩子都在睡觉呢,娘和金凤这么作,可别把孩子给吵吵醒了啊!

李张氏把厨房最后一锅儿花生米烘干,又把公爹和她男人吃完的碗筷儿收拾了一下,也回了自己的屋子,一关上门,她就不屑的撇撇嘴,“嘁,一对儿傻逼!”

这是在笑话她老婆婆和小姑子呢。

明知道作不出啥结果,还在那虎作虎作的,等会儿把老头子作烦了,有她们好看的!

“咋说话呢?”

张大勇听到媳妇埋汰他老娘和妹子,忍不住说了她一句。

李张氏哼了一声:“实话,咋地?你还不服啊?你寻思寻思你娘和你妹子出那些事儿,哪件儿不是让人笑掉大牙的?”

张大勇嘎巴两下嘴儿,啥也没说出来,他媳妇说的也没错,这些年,他老娘和他妹子出那些事儿,是没一件儿能让人瞧上眼儿的!

“哼,说不出来了吧?”

李张氏又撇了一下嘴,脱了上了炕,一边铺褥子一边嘀咕说:“你说,老二把那些好东西给谁了呢?到底是谁教老二做的五香花生米呢?这也不是啥了坏事儿,老二咋就不说呢?”

张大勇闷声道:“你又不是不知道老二的倔脾气,他不想说,谁也没办法问出来。”

“哼,那就是个毛驴子,死倔死倔的,也不知那性子随了谁了?”李张氏嘀咕着,铺完炕,脱吧脱吧钻被窝睡了。

炒了一天的花生米,累死个人了……

……

张二勇背着一袋子好吃的,乘着月色赶到了靠山屯儿。

沈若兰开门后,看到风尘仆仆的张二勇,还有他背来那满满的一袋子东西,感动之余又有点儿于心不忍。

“张大哥,你给我买这些东西干啥?有这钱你留着还债多好?”

张二勇抓着脑袋,憨憨的一笑,说:“没事儿,这点钱不值啥,现在家里天天出去卖五香花生米,每天差不多都能赚上一两银子呢,也就半年,家里那些饥荒指定能还完。”

沈若兰默了一会儿,说:“五香花生米的做法并不难,现在你们家卖的这么好,我觉得用不到半年的时间,甚至用不到俩月的时间,肯定能有人研究出这个方子,到那时,恐怕……”

恐怕就没人愿意出高价买你们的五香花生米了。

只是,这话太打击人,她没有说出来。

没想到张二勇却说,“这点,我爹也想到了。”

“我爹说了,等这边儿有人研制出五香花生米的方子,我们就到吉州去卖,吉州离咱们这二百多里,人口比咱们这多十几倍,到那边儿肯定能比这边儿卖的更好。”

“吉州?吉州在哪?”

沈若兰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一脸的懵逼。

这个可不能怪她,前身一辈子连饭都吃不饱,每天只关心怎么糊住那张嘴,对其余的事情一概不上心,别说是吉州,就是她现在所居的国家叫什么她都不知道。

其实,就算她想知道也没人跟她说啊!

张二勇张了张嘴,没想到聪明伶俐的沈姑娘,居然连吉州都不知道,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不过,他还说耐心的给她解释了。

“吉州就是从咱们这儿再往北走二百多里的一一座城市,也是咱们楚国和乌孙的边界,是个很富庶的地方,咱们楚国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那儿,听说还有一位王爷的王府建在那里呢!”

“吉州盛产皮毛,狐狸皮、貂皮、獭兔皮都有,还盛产人参、鹿茸和草药,是全国最大的人参市场和皮毛市场,每年冬天,来这里买卖皮草和人参的商人多如牛毛,买的、卖的、批发的、零售的,遍地都是,你要是有机会的话也去看看,那儿可比咱们这农安县热闹…。”

听了他的介绍,沈若兰的脑海中情不自禁的形成了一幅热闹的古代集市的画面,仿佛《清明上河图》一般,在她从前的想象中,古代的边界都应该是一望无际的大漠、戈壁,或者是人烟稀少的荒凉之地,再想不到她离她二百离远的地方,竟然是一座繁华的边界城市!

长见识了!

对于张二勇所说的王爷王府什么的,沈若兰丝毫不感兴趣,因为那距她的世界太远,倒是听到吉州富庶和有三十万大军常年驻扎,让她的心思一下子活动了起来!

既然那里是富庶之地,又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那里,青楼妓馆肯定多,要是她能到那儿卖曲子的话,铁定能狠狠的赚上一笔!

就算不卖曲儿,别的营生也能好做,赚钱的机会指定比这边儿多。

……或许,她应该去吉州碰碰运气,说不定能赚个钵满盆应呢!

正心思飘忽的盘算着,张二勇忽然突兀的说了一句说:“沈姑娘,我退亲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要告诉她这个消息,反正就是打心眼儿里想让她知道,他跟那个沈若梅已经没有一文钱的关系了,他自由了……

所以,就没加思索的说了出来。

沈若兰楞了一下,想不出这个家伙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么**的事儿?他俩好像还没好到能分享彼此**的地步,何况男女有别,他跟自己说这些事儿是不是不大好?

一时间,沈若兰倒不知道该怎么回他才好了,只好含糊的安慰了一句,“退了也好,既然不合适,硬凑到一起也不会幸福,你也别上火,都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你以后能找个比她更好的姑娘呢!”

张二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点头道:“嗯,我不上火,这样正好。”

看看张二勇没有被这事儿打击到,沈若兰也就放心了,不久,张二勇起身告辞,两人约好后天见,因为两天后,就是沈若兰进城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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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1章 一对儿红头绳

两日后,醉花阴外

“姑娘,我家红棉姑娘最近身子不适,暂不跟姑娘学曲儿了,姑娘请自便吧了。”

听完这话,沈若兰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起大早坐了两个时辰的马车才晃荡到这儿的,没成想连门儿都没进去呢,就被人家给炒了!

啥意思啊?咋一不合就炒人呢?难道是她的曲子不好?

这个想法只冒个头就被她坚决的否定了,她的曲子虽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但在这个小县城内,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比她作词作曲做的好的,所以绝不可能是被嫌弃了。

或者,嫌她要的价格贵了?

不过想想也不能啊,红棉姑娘看起来不像是差钱儿的,而且她俩又不是头一遭合作,不可能是因为钱啊!

沈若兰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也想不出自己被炒得缘由,本想亲自向红棉姑娘问个究竟,奈何那看门儿的小厮通知完她,就把门关上了,怎么敲都不开,根本不给她说话的机会。

沈若兰吃了闭门羹,心中十分郁闷,但后来想想,觉得还是算了,上赶子不是买卖,人家既然炒了她,她再上赶着去问也是没意思,何况她的曲子本是千金难求的,就是五两银子一曲卖给她们,她还觉得贱卖了呢。

反正她现在还有五两银子傍身,不用为钱财发愁,就算这五两银子花完了也不用怕,到时候就到张二勇说的那个吉州去碰碰运气,没准儿还能一下子发了呢!

想到这儿,她也不觉得有什么遗憾了,哼,是金子在哪都发光,有本事在手,不怕没地方赚钱。

离开醉花阴,她去铁匠铺取她的火锅和牙签弩,接待她的还是上次那个铁匠,这回,她的火锅和牙签弩都做好了,还做得十分精细,一看就是出自技艺高超的师傅之手。

沈若兰很满意,便又在这儿定了一个铁炉子和几节炉筒子。

眼看就到十冬腊月了,家里虽然备了不少的烧柴,但家里那两间单薄的茅屋,怎么烧也抵御不住十冬腊月的苦寒,放一个铁炉子在屋里烧着,能抵不少事儿呢。

而且,铁炉子上面还能烧水、做饭、炒菜,比厨房那口八印的大铁锅方便多了。

一个铁炉子,加上炉筒子、烧水的铜壶、做饭的小铁锅和炉勾子、炉铲子,一共花了她一两八钱银子,交了一两的定钱后,双方约好了十日后来取。

有了火锅,沈若兰又去杂货铺买了一篓子好碳,碳分好几等,从最贵的银霜炭到中档的果木炭再到普通的炭都有,最好的银霜炭一篓居然要十两银子,吓得沈若兰直拍胸脯。

乖乖,这哪是烧的炭啊,分明是烧钱嘛,她全部身家加起来,也买不起人家的一篓碳啊!

得,还是买点儿经济实惠的算了,最后,她选了一篓中档的果木炭,花了五十文钱,留着吃火锅时用。

又买了五斤芝麻和五斤黑芝麻,芝麻留着做芝麻酱用,黑芝麻留着做黑芝麻糊吃。

都说吃黑芝麻糊养头发,她的头发又稀又黄,希望吃点儿黑芝麻糊能改善改善。

买完东西,看看时间还早,沈若兰就去了上回那家书店,打算再买几本书回去。

上回买回的《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和《弟子规》,上面的字她都认全并都能写下来了,这回再买些回去,继续学习!

(这状态,完全是沉迷在学习中无法自拔啊!)

选书的时候,她故意挑了几本生僻字多的,挑完后就在书店里读了起来,每每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跑过去问掌柜的,问完后再偷偷标上拼音,这样等回家去也不用怕忘了。

几本书,看了好久才看完,眼瞅着到回去的时间了,她赶忙付了钱,带着书一溜小跑的回泗水街去了。

这一趟下来,花了她二两多银子,这还不算她欠人家铁匠铺那八钱三分银子呢。

也不知道为啥,银子在别人手里都挺扛花的,咋一到她手里就这么不经花呢?

带着这个疑问,她回到了马车上,回来时,张二勇父子三人已经回来了。

见到她,张二勇无声的冲她笑了笑,却没有跟她说话,怕被别人误会了影响她的闺誉。

来的时候,他俩也没说话,就那么静静的坐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不觉就到县城了。

回去的时候依旧如此,两人默默相对,依旧无语,但各自的心情都不错。

张二勇开心,不仅是因为又看到她了,而且还因为她又胖了。

现在的她,大约有五六十斤,比第一次看到她时至少胖十斤,原来塌陷的脸颊也鼓起来了,皮肤也水嫩了不少,虽然还算不上白,但至少已经不是那种枯败的黄色了。

还有她的眼睛,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瘦得眼窝儿都凹进去了,跟猴子似的,现在已经不是那样了,而且,她的眼睛还很漂亮呢,水汪汪的,又大又黑,跟两颗黑葡萄似的,鼻子和嘴巴也很好看,嘴唇的颜色也比之前的红了。

看来,多吃些好吃的补补确实有用,往后他还得继续给她送好吃的!

沈若兰看见张二勇也很开心,倒不是因为她对张二勇有特殊的什么情愫,而是因为有他在,她格外安心、踏实。

那回被劫差点儿被杀的事儿,都把她给吓坏了,都对走夜路产生心理障碍了,要是没有张二勇送她,她一个人还真不敢回呢!

到地方了,车上的乘客都下车了,张兴旺也带着俩儿子回家去了。

沈若兰一个人慢慢的走在村路上,边走边回头,没等走出村子,张二勇就追了过来,还带着黑子,一人一狗远远的跟着她,直到出了村,才撵上来,跟她并肩行走。

走到一半儿的时候,张二勇忽然从怀里摸出个纸包,解解扭扭的递到了沈若兰面前,“沈姑娘,这个……给你。”

“这是啥?”

沈若兰接过纸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对儿红头绳。

这对头绳跟她头上胡乱绑的布条子不一样,是丝线搓成的,粗细均匀,颜色鲜亮,头了还系着漂亮的石头珠子,一看就是花钱买来的。

“给我这个干嘛?”沈若兰奇怪的问。

张二勇的脸呼的一下红了,期期艾艾的说:“这是我今儿套圈儿套来的,我一个大男人,又用不上这个,就给你戴吧。”

沈若兰笑了:“那个套圈的遇上你,肯定是哭都找不着调了。张大哥百步穿杨,手上的准头把他那摊子都套光了也易如反掌呢。”

被她夸奖了,张二勇高兴地咧开了嘴,嘿嘿笑了两声。

不过,虽然他一套一个准,但他只套了这对头绳就没再继续套下去,套圈的小贩也不容易,死冷寒天的在外面摆摊,要是他把人家的东西都套了去,小贩可拿什么养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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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章 天生的狐狸精

沈若兰有点哭笑不得了:“用不上你还套?真是的,白瞎那个圈儿了。”

张二勇的脸更红了,结结巴巴的说,“那个……那个,我套都套了,你就……收下吧。”

天黑,沈若兰没看见他心虚的眼神,还以为他真个是出于感激才送自己的,也下就大大方方的收下了,东西到手后,还不忘夸他两句。

“谢谢啦,嘿嘿,那个套圈的遇上你,肯定哭都找不着调了,凭你的准头,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他那摊儿套光了!”

得到她夸奖和认可,张二勇心里高兴的跟吃了蜜似的,嘴差点儿咧到耳朵丫子,跟个傻小子似的。

不过,虽然他准头不错,但他只帮她套了这对头绳就没再继续套下去,套圈的小贩也不容易,死冷寒天的在外面摆摊,要是他把人家的东西都套了去,小贩可拿什么养家啊!

……

随后的一段日子,沈若兰完全宅在了家里,开启了宅女的模式,每天闭门锻炼身体、读书写字、变着法的做好吃的,给自己调养身体……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又胖了不少,估摸着都能有六七十斤了,力气也大了很多,能心不跳气不喘的练完整套的散打十八式,再接着做一套广播体操也没问题。

现在的体能,再加上她上辈子学习的格斗技巧,完全可以撂倒一个大小伙子,为此,沈若兰格外的自信起来,觉得这日子过得越来越有奔头了!

然而,不是每个人都过得像她这么滋润。

尤氏这段时间就过得极不舒心。

为啥?

家里的粮米都吃光了,本来沈大春儿答应的好好的,再给她带十斤白面,五十斤苞米过来,可这都一个月了,那个王八犊子也没个信儿,她能不着急吗?

本来除了沈大春儿,她在岫水村还有一个姘头,虽然是个偷鸡摸狗的光棍儿汉,但是对她还是很大方的,只是,那个熊球货不知咋整的让狗给咬了,听说是伤了命根儿,这辈子都不能人道了,怕是往后也不能再给她送钱送粮米了!

哎,相好的都不来,她可咋办啊?

坚持到了十二月底,尤氏再也坚持不住了,心也越来越沉,家里就剩下一小盆儿苞米面子了,也就够吃两三顿的,要是再没有粮食,她们娘俩就要挨饿了,她必须得找沈大春问问去,他不是说要养活她们娘俩吗?这话还算不算数了?

尤氏咬咬牙,打盆水洗了脸,又拿着梳子对着水盆抿了抿有些乱的头发,往脸上擦了点儿胭粉,把脸擦得跟掉面缸了似的才满意。

“娇儿,你在家呆着,那都不许去,听见没?”

尤氏对胡美娇嘱咐着,语气很不好,上回她被翠翘揍一顿哭着跑回来,尤氏就知道不妙了。

果然,从那以后,沈大春就在没有登过她家的门,要不是胡美娇是她的亲闺女,她都有掐死这死丫头的心了。

胡美娇是个自尊心极强的,被翠翘当众殴打羞辱,她也没脸出门了,听到她娘的吩咐,就低头应了一声,声音闷闷的。

……

尤氏拾掇好后出了门,一径往沈大春家走去,此时以进入一月,天寒地冻,滴水成冰的,屯子里的人都躲在家猫冬了,没事儿谁也不会出门儿,尤氏一直走到沈大春家门口儿,也没遇见一个人。

沈大春的房子位于村东头,跟沈德贵家的房子比邻,两家都是三间土胚屋,大小格局也差不多,只是沈德贵的房子烟囱正冒着烟儿,一看就有人气儿,沈大春的房子却铁锁把门。

完了,白来了,这犊子玩意儿竟没在家!

尤氏看着把门的大铁锁,差点儿哭出来,这可咋办啊?这个黑心肝儿的去哪了?他再露面,她们娘俩可就要饿肚子了……

“我跟你说,我这个侄女儿虽然瘦了点儿,可是听话老实,你让她朝东,她绝不敢朝西……”

沈德贵陪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壮汉走过来,一路上口若悬河,比比划划的,两人正走着,忽然看见一个样貌俊俏的小媳妇站在一个大门前。

小媳妇身量苗条却极具肉感,水蛇似的腰肢,滚圆的大屁乎蛋子,胸前鼓鼓的两坨颤巍巍的,看得男人眼晕,女人眼红。

壮汉的眼睛一看到尤氏,立马就直了,他贪婪的盯着尤氏胸前鼓鼓囊囊的东西,眼馋得直吞口水,那熊样儿跟恨不能扑上去咬一口似的。

尤氏也看见沈德贵过来了,跟沈德贵走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还死死地盯着自己,那男人四十左右岁的年纪,长得挺磕掺的,却穿了一件半新不旧的绸衣,那绸衣虽然沾满了油污,还刮了几道口子,但绸衣就是绸衣,没钱的乡下汉子是穿不起的。

而且,那男人肚子凸出,一看就是个能吃的,要是穷汉的话,搁啥吃出这么个大个肚子?

不得不说,尤氏这个女人,是个天生的狐狸精!无论在何时何地,她都能极其精确的感应到对他有兴趣的男人,并转而对这个男人发动攻势,从而获取最大的利益。

眼下就是如此,她看到壮汉眼馋的眼神儿,心里啥都明白了。

“嘻嘻,三哥回来啦——”

尤氏娇滴滴的向沈德贵打了个招呼,眼睛还不忘斜那壮汉一眼,那软绵绵的小声音,勾魂夺魄的小眼神儿,把壮汉迷得神魂荡漾、五迷三道的,油腻腻的大脸上堆起了猥琐的笑意。

沈德贵的脸黑了,他自恃读书人的身份,从不屑跟尤氏这种女人说话的,尤氏在他这儿碰过几回壁后,再见到他时就很有自知之明的假装没看到,主动回避。今儿她上赶子跟他说话,还作出这幅羞答答娇滴滴的浪样,很明显是有目的。

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勾引他带回来的郑屠子!

郑屠子是镇上‘郑记肉铺’的东家,干了二十多年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的生意,颇有家私,只是这家伙有一点不好,就是太好女色,一看到漂亮女人骨头就酥了,人家稍一挑逗,他就恨不能一下子钻到人家裤裆里。

这个不堪的东西,就是他给沈若兰找的女婿,虽然年纪相貌脾气秉性都不般配,但架不住郑屠子有钱啊?

郑屠子答应了,只要他能看中沈兰丫,立刻就付给沈德贵三两银子的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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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3章 狠踢王宝根

“兰丫,沈兰丫——”

王宝根大摇大摆的闯进沈若兰家,扯着脖子叫起来,“哪去了?人呢?”

这会儿,沈若兰正在后园子的茅房里如厕呢,哪知道这个虎玩意儿会来呀?

王宝根在屋里撒么了一圈儿,没找到沈若兰,倒是发现沈兰家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原来那破破烂烂的两间小屋儿,现在被拾掇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东屋的地上,靠墙根儿放了几个土篮子,里面装满了腐叶土,上面种着小白菜、菠菜、韭菜和嫩葱等,都长有一捺多高了,已经能吃了。

炕上铺着一张新炕席,二舅的几件破衣裳和被褥也叠得板板整整的,摆在炕稍的位置,看起来整齐利落。

窗台上,有一个掉了碴子的罐子,里面种了一棵猫耳菜,猫耳菜的藤蔓绕着窗框长了一圈儿,翠绿的菜叶郁郁葱葱的,使屋子看起来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

厨房里多了一口酸菜缸,碗架子上还摆了很多调料,其中有些调料连他家都没有呢,泡在一个盆子里还没来得及刷洗的碗碟也都是新的,看那细致的瓷胎,应该很贵吧!

最让他惊奇的是沈兰丫的屋儿,里面居然添了一个铁炉子,炉子上还架了一把铮亮的铜壶,铜壶里正烧着热水,铁炉子和铜壶都是新的,这老些东西得不少钱呢,这死丫头打哪弄来的呢?

王宝根心中又嫉妒又疑惑,撒么了一圈儿,又爬到炕上去翻,没两下就把沈若兰藏在破被子下面的新被褥给翻出来了。

“嘿,这死丫头,这是发了?”正叨咕着,沈若兰回来了。

看到王宝根连鞋子都没脱,就在她的炕上遥哪乱翻,还把她的炕祸害得埋埋汰汰的,沈若兰顿时火了,厉声叫道:“王宝根,你干啥呢?给我滚下来。”

王宝根听到叫声,回头一看,顿时愣了一下。

这死丫头,一个多月前看着还面黄肌瘦的跟个干巴猴子似的呢,这才一个多月的功夫,居然长胖了,也长好看了,脸儿也不黄了,连声儿都比从前高了!

哼,肯定是有钱了吃的!

他瞪着那对儿小绿豆眼儿,把沈若兰从上看到下,看了半天才梗着脖子怼回去:“你管我来干啥呢?我问你,这炉子和壶还有这些新被褥酸菜缸啥的,你都是打哪弄来的?说,你是不是做贼娃子去了?”

“放屁,你才做贼娃子去了呢,再往我头上扣屎盆子,当心我揍你!”沈若兰挥了挥拳头,真心想揍王宝根一顿,这种仗势欺人的缺德孩子,打死都不可惜!

“嘿,你个死丫头,胆儿肥了是吧?敢骂我?”王宝根跳下炕,朝沈若兰逼过去,还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脑瓜顶子,“来来来,有本事你来揍我呀?别客气,往这儿打!”

这会儿,王宝根巴不得沈若兰动手打他呢,她要是敢动手,他就讹上她,把她的铁炉子和铜壶还有那些被褥啥的都给讹去,爹娘一定能夸他,说不定还能奖励他几块糖吃哩!

看着王宝根小小年纪,就摆出农村老娘儿们儿干仗时那副撒泼放赖的死样子,沈若兰膈应的隔夜饭都要吐出来了,她撇开眼睛,忍住上去暴揍他的冲动,说:“你到底来干啥来了?有事儿说事儿,没事儿就滚,往后少往我们家窜的,我烦乎你。”

王宝根见沈若兰没上来打他,哪肯甘休啊,他一边儿往沈若兰身上凑,一边儿叫骂:“你以为我愿意上你家这狗窝来呀?要不是我姥儿叫我来召唤你,我才不惜的来呢,你烦乎我,我还烦乎你呢,呸!”

一口浓痰猝然飞出,差点儿吐到沈若兰的脸上,要不是她躲避及时,非恶心死不可。

看着粘在墙上的大黄痰,沈若兰简直气炸了,上前一把扯住王宝根的脖领子就往外拽,“你个有娘生没娘教的死孩子,少在我跟前儿撒野,赶紧给我滚出去,往后再敢上我们家来,看我不打折你的狗腿。”

王宝根一看沈若兰动手了,刚想躺地上放赖,没成想沈若兰力气还挺大,薅着他的领子根本不给他往地上躺的机会,他被她薅着脖领子,像拖死狗似的拖着走,王宝根倍感屈辱,抬起脚丫子就往沈若兰的肚子踹。

沈若兰可是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格斗能力杠杠的,岂能让个虎孩子给踹到?

她灵敏的一闪身,躲过了王宝根那一脚,随既没再惯着他,一脚跟上去,正踢在他王宝根的干腿棒子上。

“哎我的娘啊__”

被踢中的王宝根一个趔趄跌倒在地,捂着干腿棒子痛声大叫起来。

“你个婊子养的贱货,你敢踢我?看一会我娘来了不扒你皮?你给我等着,一会儿我爹来了把你蛋黄子给你踢出来,你个死不要脸的……”

沈若兰冷笑一声:“那就等他们来你再说吧吧,现在,麻溜的给我滚出去!”

她箭步上前,又拎起王宝根的领子,连推带搡的把他打了出去,王宝根又气又恨,又疼又不甘,站在院子里哭起来:“死兰丫,你给我等着,回头我爹娘不扒你一层皮,我就跟你姓……”

“嗖……”

没等他骂完,一把剔骨尖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出来,贴着王宝根的头顶擦过去,‘噗’的一声插进了院墙里。

“啊……你……你……”

王宝根难以置信的看着站在门口儿的沈若兰,又哆哆嗦嗦的回头,看看插在墙里那把寒光闪闪的刀子,忽然如梦初醒,破撕拉声的叫起来:“娘啊,杀人了,兰丫杀人了啦——”

王宝根飞也似的跑了,跑的比兔子都快,跟让狼撵了似的……

看着王宝根那逃命的背影,沈若兰无奈的叹了口气。

看来,一会有一场硬仗要打了,这场仗她回避不了,也不想回避,想摆脱这些极品亲戚,光明正大的过好日子,这一仗就必须得打,还只能赢不能输,只有打赢了他们,她才能舒舒坦坦的过日子!

为了给自己的添点胜算的砝码,沈若兰也没闲着,直接跑去了大爷家,想把大爷和大堂哥搬来帮她。

从小到大,大爷没帮过她什么,但这并不表示他是坏人,根据她对大爷的了解,那个人还是很有正义感的,肯定能站在正义的一边儿。

至于大堂哥,铁定是帮她了,活了两辈子,这点儿眼力她还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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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章 沈大姑找上门

到了大爷家时,大爷大娘和沈福存都不在,就沈若梅和李巧莲在家呢。

看到她,姑嫂两都情不自禁的愣了一下,暗暗惊讶沈若兰的变化。

不过,沈若梅很快就恢复如常,一边儿嗑着瓜子儿一边儿尖刻的说:“呦,蹭饭的又来啦,可惜我们家都吃完饭了,一点儿都没剩下。”

不用问,这是把她当成蹭饭的了!

若兰翻了个白眼儿,“我是来找我大爷和福存哥的,不是来吃饭的。”

“切!”

沈若梅不屑地撇撇嘴,显然是不信她的话。

大堂嫂李巧莲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娃儿,看热闹似的看着她俩,也不开口说话。沈若兰看看跟她俩也问不出个子午卯酉来,就转身往外走去。

刚走到门口,背后忽然传来大堂嫂慢条斯理的声音:“兰丫呀,你找我爹和我家福存干啥?”

沈若兰回头一笑,冲这俩鼻眼儿喘气儿的姑嫂扔出一个重磅炸弹,“我今年秋天在山上挖到一棵人参,卖了不少钱,我大姑想算计我的钱,我想找我大爷为我做主。”

果不出所料,一听到‘钱’字,沈若梅和李巧莲都精神了,俩人齐刷刷的看着她,炯炯有神的眼睛像要冒火似的。

李巧莲还急切的问了一句:“卖了多少钱啊?钱呢?你搁哪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这个,还等我大爷他来了再说吧。”

说罢起身,潇洒的离开了。

现在她放心了,她可以肯定,在金钱的利诱下,沈若梅和李巧莲一定能在第一时间把大爷和大堂哥找回来,不为别的,还指着在她这儿捞点儿好处呢!

从大爷家出来后,她径自回了自己家,没想到大姑一家竟然比她预想的来的早,到家时,大姑沈秀云和大姑父王万福以及他们的宝贝儿子王宝根已经候在她家了。

“沈兰丫,你这个黑心的小**,养汉老婆下的小娼妇……”

刚进屋,沈大姑就指着她跳着脚儿的骂起来,一大堆不堪入耳的脏话排山倒海的砸向她。沈若兰皱起眉头,不悦道:“大姑,你骂我干啥?”

沈大姑尖着嗓子叫道:“你说我骂你干啥?你个胆大包天的小b崽子,竟敢打我儿子,还拿刀吓唬他,你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吗?”

王万福也黑着脸,不是好声的说:“兰丫,你弟弟还小,骂你两句打你两下你让着他点儿不就完了,又骂不坏你打不死你的,你咋还动刀来呢?你看你把孩子吓的,胆儿都破了,你说咋整吧?”

这会儿,王宝根正坐在炕沿儿上,悠闲的晃荡着两条腿儿,还得意洋洋的看着她,一点儿都不像是被吓破了胆儿的样子。

沈若兰垂下眸子,眸中闪过一抹嘲讽的笑意,随即又抬头,一脸真诚的说:“大姑、大姑父,都怪我年轻气性大,一时没压住火就把宝根儿给打了,其实我现在可后悔了,要不,你们也打我一顿出出气吧!”

“打你一顿就想算了?美死你了呢?”

沈大姑叉着腰,指着沈若兰的鼻子,蛮横的叫嚣道,“你得给我宝根儿磕头道歉,还得赔偿我们!”

磕头道歉加赔偿!

沈若兰差点被气笑了,她大姑的这是在说梦话吗?还是以为她这个小孤女好欺负,她把嘴一歪歪就能说啥是啥?

“大姑,赔偿可以,但是让我给宝根磕头认错可不行,这事儿要是认真掰扯起来也不全怪我,要不是宝根跑我家里乱翻,还诬陷我是贼娃子,我能跟他动手吗?”

“不行,你必须得给我宝根儿磕头认错,我宝根儿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屈儿呢!”沈大姑蛮横的坚持。‘

哼!要不是为了拿到赔偿,她早就对这死兰丫动手了,敢打她的宝贝儿子,真是活腻歪了!

沈若兰呵呵两声,说:“既然这样,那咱们就找里正评评理吧,要是里正也觉得我该给宝根儿磕头认错,那我就给他磕头认错,你看这样总行了吧?”

一听沈若兰这么说,沈大姑立马消停了。

她可不傻,自家儿子跑人家耍横,被人家踢一脚吓唬吓唬,说起来也就是两个小孩子间打打闹闹罢了,宝根儿也没被打坏,她这又要赔偿,又要让人家给磕头认罪的,拿到哪说都不占理啊,要是里正知道她这样做,一文都不能让死兰丫赔偿不算,还肯定得骂她!

所以,不能去!

王万福和他老婆想的一样,也怕到手的好处飞了,急忙找台阶给沈大姑下:“宝根儿娘,我看还是算了吧,宝根儿受点委屈就受点委屈吧,就别让兰丫磕头认错了。”

说着,又转向沈若兰正色道:“磕头认错可以免,但是你弟弟让你给吓坏了,赔偿你必须得给。”

说了半天,终于说到正题儿了,他们一家渣渣呼呼这么长时间,不就是为了这个嘛!

沈若兰轻笑一声,配合的点点头,“行,我给,但是我现在没钱,等我以后挣了钱再给你们行不行?”

“没钱?没钱你这些好东西哪来的?你拿我们一家子当傻子糊弄呢?”沈大姑一听没钱,立马炸了,“我告诉你沈兰丫,你别跟我耍那花花心眼子,你把我宝根儿吓坏了,就得赔偿我们,不然的话我就搬你东西。”沈若兰卡巴卡巴眼睛,可怜巴巴的说,“大姑,我真没钱啊,我那点儿钱都拿来买这些东西了,不信你搜啊!”

“哼,没钱?没钱是吧,那好,我们就搬东西了。”

沈大姑也不跟她废话了,上炕就抱起那床新被褥和新枕头,还有张二勇给她买的那条新褥子眼儿一并给抱起来了。

王万福一看他婆娘动手了,也迫不及待的上前,拎起了炉子上的铜壶,又钻进厨房找到两个盆子,把碗架子上的各色调料都装了起来,一家三口儿谁也没空手,收获满满的走了。

沈若兰看着大摇大摆离开的一家三口,也不阻拦,等他们走没影了,才伸出手,把自己的头发抓得乱糟糟的,又把身上的衣服也撕坏了,使自己看起来像刚被人痛揍一顿似的。

弄完这些,她才拔脚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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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5章 打抱不平【一更】

“大姑,大姑父,给我留条活路儿吧,你们把我的东西都抢走了,我可咋活呀?”

沈若兰一出家门,就放声大哭起来,哭声之大,把村里人都给引出来了。

“呀,这不是兰丫,这是咋了?哭啥呀?”谢大娘刚从别人家窜门子出来,路上正巧看到沈若兰哭着走过来,急忙过来询问。

沈若兰看到谢大娘,像见着了亲人了似的,一把拉住谢大娘的袖子,哭道:“谢大娘,刚才我大姑和我大姑父上我家,把我的被褥和锅碗瓢盆都给抢走了,我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呀——”

“啥?有这事儿?他们凭啥啊?”谢大娘一听这话,音调顿时拔高了好几分。

沈若兰哭眼抹泪的说:“头晌儿,王宝根上我家祸害东西,我说他两句,他就打我,后来我大姑就带着我大姑父上我家,非说我打他们家宝根儿了,要我赔偿,我没钱,他们就把我家的东西都给抢走了,还打了我一顿,你看看他们把我打的,衣裳都给我扯坏了……呜呜呜……”

沈若兰实力卖惨,卖得那叫一个用力,把几个出来看热闹的大叔大婶儿都骗过去了。

“你们说说,这个沈秀云(沈大姑的闺名)是不是太过分了?兰丫这孩子本来就够可怜的了,她这做姑姑的不说帮帮孩子,倒舔着大脸来算计孩子,还动手打孩子,她还是个人吗?”

“兰丫,你别哭,婶子这就去帮你找吴四爷(里正)去,吴四爷最恨你大姑他们样的人,肯定能为你做主。”

“对,决不能便宜了那不要脸的两口子……”

大伙儿议论纷纷、义愤填膺,谢大娘大声道:“那行,你们去找里正,我跟兰丫上先王万福他们家找他们去,这两个丧良心的东西,连孩子这点儿东西都下得眼儿抢,我非好好磕缠磕碜他们不可!”

桂生子媳妇说:“我再去喊几个人,要是王万福那个王八犊子敢耍横,就直接把他们那一家犊子人家绑了送衙门去……”

一番七嘴八舌后,沈若兰被谢大娘拉着,一溜风儿似往王万福家去了。

此时,王万福和沈大姑,还有王宝根,正坐在炕上喜滋儿滋儿的翻看新拿回来的东西呢。

沈大姑摩挲着那床粉红色的被褥,稀罕八叉的说,“瞧瞧这被褥、这枕头,啧啧,都絮的新棉花,这个软和呦…。还是纯棉布做的呢,我的乖乖,我这辈子也没使过这么好的东西啊!你们说,那死丫头是打哪发的财呢?”

王万福摆弄着铮亮的铜壶,眯着小眼睛,算计说:“管她在哪发的呢,最后把东西弄到咱们家就行,明儿还得想个法子,把她那铁炉子弄来,还有那口酸菜缸,这两样也得不少钱呢,咱们得早点下手,要不让你娘和沈德贵知道了,肯定就没咱们的份儿了。”

“行,明儿再让宝根儿去一趟,顺便在找找那死丫头把钱藏哪了,我敢保证,她手里指定还有钱,要是没钱,她不可能买这些好东西!”

王宝根一听,急忙说:“那你们得给我买糖,要不我不去。”

“买,肯定得买。”

沈大姑宠溺的摸了摸儿子的头顶,“我宝根儿真是好样的,今儿咱家得这些东西,多亏了你了,要是指着你爹那个没用的,娘这辈子都盖不上棉布的新被褥呢,哼!”

王万福被媳妇埋汰了,也不在意,一门心思的摆弄起那些装调料的瓶瓶罐罐来。

王宝根被他娘一夸,得意的仰起脸,刚要再显摆显摆自己的能耐。冷不丁的,外面传来一道尖利的声音,把他的话给吓回去了。

“沈秀云,你给我滚出来!”

沈大姑也被吓了一跳,抻着脖子往外一瞅:“呀,这不是沈德龙家的(谢大娘)吗?她跑咱家来咋呼啥啊?”

王宝根眼尖,指着外面叫道:“娘,你看,兰丫在老谢婆子身后儿呢!”

王万福一听,顿时紧张的爬起来,爬到窗台前往外瞅了瞅,哎吆一声,“糟了,肯定是沈德龙家知道咱们熊兰丫,跑咱们家来找茬来了!”

当年沈德龙跟他因为争一块地结下仇了,这些年来俩人一直不对付,谁逮着机会都会踩对方一脚,恨不能将对方踩死,这下子,沈德龙媳妇肯定是拿他们欺负沈兰丫的事儿来做文章了,这可咋整?

门外,谢大娘叉着腰,在王万福家门口儿肆无忌惮的大骂起来。

“沈秀云,你倒是出来啊?欺负个没娘的孩子,上侄女家抢东西时那么利害,这会儿咋装起孙子来了?你磕不磕掺?孩子这点儿东西你也抢?你活不起了咋地……”

屋里,王万福急的直转磨磨,“哎我的娘啊,这可咋整,让那死老娘们这么一吵吵,满屯子谁都知道咱们拿兰丫东西了,这下糟了…。哎呦我说你干啥啊?”

沈大姑一边儿穿鞋,一边不是好眼睛的瞪了王万福一眼:“瞅你吓那熊样,怕啥?兰丫是我侄女儿,咋对她是我们老沈家的事儿,关她屁事儿?你等着,我去骂那欠儿登儿一顿去!”

大门口儿

因为被谢大娘大声白嚷的一顿喊,又有不少看客来凑热闹来,大伙儿围着谢大娘和沈若兰,七嘴八舌的询问是咋回事儿。

沈若兰也没客气,把之前对谢大娘她们说的那番话又说了一遍。

正说呢,沈大姑气冲冲的走出来,劈头盖脸的冲沈若兰一顿臭骂:“死丫头,你把我们家宝根儿打坏了,赔点儿东西还不应该吗?你领个虎老娘们儿跑我们家门口儿又哭又喊的算咋回事啊?磕掺谁咋地?”

没等沈若兰开口,谢大娘已经跳起来了,指着沈大姑的鼻尖破口大骂:“沈秀云,你还知道磕掺啊?你说兰丫把你儿子打坏了,我问你,她是把你儿子打瘫了还是打残了?刚才还有人说看着你儿子端个大盆活蹦乱跳的回来呢,你凭啥说兰丫把他打坏了,又凭啥抢兰丫那么多东西?要我看,你就是没长好心眼子,欺负兰丫没爹没娘护着,亏得兰丫还叫你一声大姑呢?孩子的这点儿东西你也贪,我都替你臊得慌!”

噼里啪啦的一顿臭骂,差不多的人儿早就受不了了,然而沈大姑是个战斗力很强的农村妇女,再靠山屯的武力值也算得上是上数的,被谢大娘指着鼻子一顿臭骂后,非但没有被骂老实了,反而精神抖擞的骂了回去:“谢桂珍,你算哪根葱?我们老沈家的事儿啥时候轮到你哔哔了?你跑来装什么大尾巴鹰?还是你相中我家男人了,特意跑过来卖弄?”

谢大娘比王万福大十五六岁,虽然论起来是平辈儿的,但按年岁算,都算得上是王万福的长辈了,沈大姑这么歪歪着说话,无非是想往谢大娘身上泼脏水,坏她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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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6章 你给我等着【二更】

“老沈家的事儿她管不了,那我能不能管?”

一声怒吼,沈德宝背着手怒气冲冲的走过来,身后还跟着沈福存和沈金存两兄弟。

“大……哥……你咋来了呢?”

一看到沈德宝,沈秀云顿时老实了,对这个一身正气、不苟笑的大哥,她还是有点畏惧的。

沈德宝‘哼’了一声,没好声的说,“丢人都丢到外面来了,我再不来就丢到姥姥家去了,没羞没臊的,还不都给我进屋去。”

骂完,又瞪了几个围观的村民一眼,“都吃饱了撑的是不是?死冷寒天的不消停儿在家猫着,出来凑什么热闹?”

有人笑道,“沈老大,你就别操心我们了,有那闲心去管管你那妹子吧,各人家侄女她都能下得了手去,看来是你们老沈家的闺女教育的也不咋地啊!”

提到闺女家教的话茬,沈德宝顿时心虚不已,老脸腾的一下红了。

他是心虚的想到了自家的闺女。

自从镇上的小丁公子擅自做主,替她去桃花村老张家退了婚之后,关于她和小丁公子的传就在十里八村流传开来,说啥的都有,最可恶的,还有说她已经怀了小丁公子的孩子,所以才迫不及待的跟老张家退婚,要嫁到老丁家去。

沈德宝一辈子坦坦荡荡光明磊落的,如今老了老了竟摊上这样的事儿,把他臊得恨不能找条地缝钻进去。

为证清白,他坚决拒绝小丁公子的任何好处,还到处托人找关系,想尽快把沈若梅嫁出去!

可惜,沈若梅的名声已经臭了,他托了一圈儿人儿,把能求的人都求遍了,也没有一户好人家愿意跟他们家结亲的,沈德宝气恼之余,只好借酒消愁,刚才沈若兰去他家找他时,他就是到别人家喝酒去了。

这会儿,被人说到痛处,沈德宝像被踩了尾巴似的,吹胡子瞪眼的对说话的人骂了一句:“哼!会说话就说,不会说别放屁!”

说完,拉着脸进屋去了。

谢大娘知道沈德宝的为人,晓得有他在,沈若兰肯定不会有事,就拍了拍沈若兰的后背,瞅着沈大姑故意大声说,“进去吧,大娘在外面等你呢,要是有人欺负你也别怕,待会儿吴四爷来了肯定能给你做主的!”

这句话,是在变相的告诉沈大姑,已经有人把他们告到里正那儿去了,一会儿有她好看的了。

果然,沈大姑听到这句话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她恨恨的瞪了谢大娘一眼,又心烦意乱跟着她大哥进屋去了。

沈若兰进屋时,看见自己的被褥枕头等,都摆在他们家炕上呢。

大姑父王万福已经从炕上下来,表情僵硬的接待沈大伯。

其实,王万福就是个外厉内荏的草包,别看他在沈若兰面前挺厉害的,但在真正厉害的人跟前儿,马上就怂了,就好比刚才听谢大娘嚷嚷,说里正一会儿就来,一句话就把他吓得老老实实的,都不知道该咋地好了。

王宝根倒是没怂,苦大仇恨的坐在炕上,也不跟大舅和表哥们打招呼,只立着两只小眼睛仇恨的瞪着沈若兰,好像沈若兰把谢大娘召来,朝他们家要回东西,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大错似的。

“说吧,到底是咋回事?”

沈德宝坐在炕沿上,眼睛掠过炕上那些好东西,浮出了几分惊诧的神色,好在来的路上福存已经跟他说了兰丫是怎么发财的,又添置了些什么,他才不至于失态!

沈秀云抢在沈若兰的前面,巴拉巴拉的把这件事儿的前因后果说了个遍儿,当然,啥都是捡有利于他们家说的。

不过,不管她怎么巧令色,王宝根确实没受一点儿伤,沈若兰的东西也确实在他们家炕上呢,凭她怎么狡辩都是苍白无力的!

沈德宝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就开始给她们调节。

他先臭骂了沈秀云一顿,说她办的不是人事儿,也骂了沈若兰,说她不知道尊重长辈,不知道爱护老沈家名誉,就算长辈有毛病,也不能带着外人来长辈家做啊?这不是家丑外扬吗?

沈若兰听得出,大爷虽然骂了大姑,也骂了她,但是对她的不满更多一些,谁让他最在意的就是那没用的名声了呢?

好在骂归骂,骂完后,大爷就冷着脸下令,让沈福存和沈金存把她的东西都搬回去,沈大姑往后也不行再去找她的麻烦了。

沈大姑虽然千般不舍,万般不愿,但一想到沈德龙家里的说待会儿里正会来,心里就怵了,就算她现在把东西拦下了,待会里正来了也留不下,没准儿还得挨一顿臭骂,受一顿责罚呢,与其那样,还不如给大哥个面子,做个顺水人情。

最后,她心不甘情不愿的作出了让步,同意把东西都带走了。

王万福自知理亏,也是害怕里正,大舅哥儿发话后,他连屁也没放一个,就默认了。

沈福存和沈金存上炕抱东西的时候,一直沉默着的王宝根忽然爆发了,他扑在沈若兰的被褥上,连哭带嚎,连踢带打。

“不行你们拿,你们给我躲喽,这些东西都是我的,全都是我的,连她们家的酸菜缸和铁炉子,还有钱也都是我的……”

看着王宝根这副死样子,沈大爷气得脸都黑了,指着王宝根怒道:“瞅瞅你们家教育出来的孩子,都快赶上土匪了,人家的东西咋就成他的了?要是不想将来给他送牢饭,趁早好好教教。”

沈大姑和王万福又气又臊,虽然他俩都觉得宝根没错,可胳膊拧不过大腿啊,只好一人一只胳膊的把王宝根架开,让沈福存和沈金存把沈若兰的东西都拿走了。

王宝根哭得伤心欲绝,声嘶力竭的:“我的,都是我的,谁也不行给我拿走喽……沈兰丫,你给老子等着,看老子以后咋收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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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7章 败家的死丫头【一更】

“娘啊,你确定宝根去叫她了?这都这么半天了,她咋还没过来呢?”沈德贵抻着脖子,望眼欲穿的看着院外的方向,向老娘刘氏唠叨着。

刘氏也一直盯着院门呢,眼瞅着这么半天了,也没个动静,她也着急啊。“德贵啊,要不你亲自去找她吧,宝根那个虎犊子不靠谱儿,没准儿隔二上跑哪玩儿去了。”

“嗯,也行,还是我去瞅瞅吧,郑掌柜的是做大生意的人,没那么多闲功夫等咱们。”

说话的功夫,沈得贵顺便儿拍一下郑屠子的马屁,给他捋捋毛儿。

这杀猪的从看见尤氏那一刻起,就一直抓耳挠腮坐立不安的,都是男人,不用寻思也知道他想啥呢,肯定是被尤氏那个荡妇把魂儿勾去了,没心思在这儿跟相亲了。

沈德贵很怕这事儿黄了,要是黄了,他那三两银子也就飞了,没这三两银子,可叫他拿啥去见红棉姑娘啊?他想红棉整整想了三年了,想的他蛋都疼了,见她一次,与她相处一宿,已经成了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对他而,简直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了!

所以,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这事儿黄了!

他陪着笑,对郑屠子道:“郑掌柜,您先稍坐,我去外甥女家看看,马上回来。”

郑屠子咧开一口大黄牙,呵呵笑道:“没事儿,去吧去吧,不用着急。”

沈德贵火烧屁股似的出去了,一出门儿就是一顿猛跑,跑的连读书人的斯文做派都顾不上了,就怕郑屠子等久了不耐烦,不肯跟兰丫相亲了。

跑到二哥家时,正好看到兰丫被一群人簇拥着,浩浩荡荡的从南边儿过来。

呦,咋这老些人呢?这是干啥呢?

还有,几个月不见,兰丫咋还变模样了呢?不仅胖了许多,人也看起来顺眼多了,虽谈不上好看,但已经顺眼多了!

沈德贵的眼睛亮了亮,转眼又被旁边的福存和金存兄弟俩给吸引过去了。

这哥俩,一人儿抱一堆东西,有被褥、枕头,还有些锅碗瓢盆等,都是簇新的,其中沈福存胳膊弯儿上的被褥,还是棉布缝制的呢。

这老些好东西,可不是大哥家买得起的。

正眼上眼下的瞅着,这帮人已经走到了大门前。

“老三,你咋来了?”沈德宝板着脸问道。

刚从沈秀云家回来,被那个不争气的妹子气得满肚子火气,现在还没消呢,说话也带着火药味儿。

沈德贵倒是没在意大哥的态度,他卡巴卡巴眼睛,说:“娘惦记二哥回没回来,让我过来瞧瞧。”

一提老二,沈德宝怨气更深了:“那个混账东西,也不知死哪去了,家也不管,闺女也不要了,就这么扔家里边儿任人欺负,也不知他这个爹是咋当的……”

沈若兰也看到沈德贵,她神色一厉,眸子微眯,这个三叔,她穿过来后还是第一次见到呢,可对她来说却并不陌生。

根据从前的记忆,三叔对她一点儿也不好,多年来对她不是视而不见,就是横眉冷斥,每次见面都是到她家来要钱的,她那渣爹不负责任的躲出去,三叔拿不到钱就骂她出气,对她这个没娘护着,没饭吃的小侄女儿,他从来没有半分怜惜。

哼,贪婪自私没人性的东西,跟她大姑是一路货色,都不是什么好鸟。

沈若兰轻哼一声,看都没看他一眼,径自开了大门,请大家进屋休息。

沈德贵也跟着大家进了屋儿,眼瞅着沈福存和沈金存把那些好东西摆在了兰丫的炕上,沈兰丫忙忙碌碌的,把这些东西逐一归位。

可见,这些东西都是她的。

简单的拾掇了一下后,沈若兰烧了一壶开水,给大家每人冲了一碗糖水喝,算是报答大家今儿对她的维护吧。

桂生子媳妇笑道:“兰丫啊,你就别忙活了,快坐下来跟我们说说,你是在咋发的财?咋鸟么悄的就买了这么多好东西哩?”

大家跟着过来,也多半是因为好奇这个,桂生子媳妇一提这个话头,顿时都转向了沈若兰,盯着她的脸,一个个都是好奇宝宝的样子,沈德贵自然也是如此。

沈若兰冲大家笑了笑,说:“我哪有发财啊,就秋天在山上侥幸挖到两棵人参,卖点儿钱也都让我花差不多了……”

“你卖多少钱?”沈德贵突然插进来一句,声音还微微有些颤,像是很激动、很紧张似的。

沈若兰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也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不过却并没有为此担心,她随意的说道:“不多,十两银子!”

“啥?十两银子!”

一片惊呼声中,沈德贵倒吸了一口冷气!

十两银子,在乡下足以买两亩上等好田,盖房子的话足能盖三间大瓦房,很多人家攒一辈子也攒不到十两银子呢!

想不到,这小丫头命这么好,竟然让她给白白捡到了。

“那,钱呢?你花了多少?还剩多少?”沈德贵身子前倾,紧张的看着沈若兰,眼珠子瞪的像要吃人似的。

沈若兰觉得,这会儿家里要是没人儿,沈德贵肯定会扣着她的肩膀使劲儿的摇晃她,就跟电视里演的似的,要是她敢说钱没了,或者不告诉他钱放在哪里,他指定能掐死她!

他看了沈福存一眼,说:“被我花了五两多,还剩四两多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若兰有点儿纠结,之前大堂哥找她借钱,她推说只有一百多文,这会子又改口有四两多,大堂哥不会生他的气吧?

然而,沈福存却没怎么在意,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无动于衷,倒是沈德贵显得挺激动的。

听到沈若兰竟然花掉了五两多银子,沈德贵心疼得都要滴血了,跟自己丢了五两多银子似的,疼得他差点儿就跳起来,揍这个败家的死丫头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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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8章 老不死的【二更】

“哎呦,德贵呀,你咋还不回去呢?这都啥时候了……”

刘氏一进院儿,就扯着脖子急头白脸的喊起来,那杀猪的都走了,儿子还没回来呢,她能不着急吗?

此时,沈德贵哪里还顾得上杀猪的啊,他正琢磨着咋能把兰丫手里的银子抠出来呢,一听到老娘的声音,沈德贵顿时乐了。他这个当叔叔的不好伸手管侄女儿要钱,可老娘这当奶奶的管她要钱总没错吧!

刘氏一进屋,冷不丁看屋里坐了这么多人,还愣了一下,当下一秒看到屋里的变化和沈若兰的变化时,她才一惊一乍的叫了起来:“哎呦,这是咋了?兰丫,你家咋变样了呢?你咋也变样了呢?”

沈福存简单的把沈若兰挖到人参的事儿跟刘氏说了一遍,听的过程中,刘氏的表情十分丰富,跟表情包儿似的,一会儿震惊、一会儿兴奋、一会儿生气、一会儿焦急的,最后,沈福存说完了,她立刻迫不及待的发话。

“兰丫啊,不是奶说你,你说你咋咋这么不会过日子呢?这才几天的功夫,十两银子就花剩四两多了,这四两多再搁你手儿几天,怕是毛儿都剩不下了,赶紧的把银子拿出来,我给你搁着,你用的时候再上我这儿拿,要不搁你手里用不几天儿就得都扬巴没了……”

闻,沈德宝的眉头皱起来了,老娘和弟弟是什么性子他太清楚了,这钱要是真搁老娘手里,就等于进了无底洞,“娘,兰丫眼瞅着就十四了,这钱还是让她自己拿着吧,就当是练习练习咋当家了。”

刘氏不乐意了:“放屁,你当咱们家是家财万贯的地主老爷家呢,让个小姑娘蛋子拿四五两银子练习当家?咱们小门小户的,就得精打细算的过日子,一草一木一针一线都得算计着使,要是兰丫能精打细算的过日子,你当我愿意操这份儿心呐?我巴不得啥也不管,好省心呢”

沈德贵忙说:“哥,娘说的有道理,让兰丫这么小的孩子拿那么多的钱确实不合适,先不说她过日子仔不仔细,就算她会过日子,她一个小孩子家的,拿这么多钱也不安全啊?”

这会子,他倒是想起沈若兰是个小孩子了,之前张罗着让沈若兰嫁给四十多岁的屠夫的事儿他好像忘了。

一旁的谢大娘听了他们母子的话,不屑的撇了撇嘴。

瞧这娘俩一唱一和的,说的比唱的都好听,说来说去还不就是惦记兰丫手里的银子吗,什么年纪小不会过,什么一个人不安全的,兰丫比这还小的时候就一个人住了,咋不见他们惦记惦记呢?

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一对儿死不要脸的!

沈若兰沉思了片刻,似有所悟的说:“奶你说得对,我确实不会过日子,手里有钱就惦记着花,看着啥好的都想买……”

沈福存一听她这么说,急忙使劲儿咳嗦了两声,沈若兰看过去时,他冲她挤了两下眼睛,像在提醒她什么似的。

沈若兰明白他的好意,虽感激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很是感激,只是表面上她还是佯装看不懂他的意思,依旧喃喃自语。

“剩下这点银子,我想麻烦你们帮我张罗一下,买一亩地,有了地往后我爹就能消停在家过日子了,我们爷俩也就有靠了……”

“对,兰丫这个想法挺好的,大爷支持你,大爷这就帮你打听打听去,要是有相应的地,咱们今儿个就买下来。”沈德宝唯恐老娘和沈德贵整啥幺蛾子,急忙表态,寻思着兰丫把银子花出去了,他俩也就不用惦记了。

谢大娘也是这么想的,沈德宝话音一落,她就赶着说:“我听说徐大屁乎家那两亩沙土地要卖,要不,我去帮你们问问呗?”

沈德贵的脸阴下来了。

刘氏的了老脸也黑的狗屎似的,她不是好眼睛的斜了谢大娘一眼,阴阳怪气的说:“我们老沈家的事儿,我们自己商量就成了,用不着别人跟着瞎掺和。”

谢大娘也不是好惹的,当即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我倒是不想掺合别人家的事儿,就是太可怜兰丫这孩子了,从前吃不上溜穿不上溜的时候也没看着那个亲戚管她,现在手头有俩钱儿了,就都苍蝇哄哄的乎上来了。”

刘氏被谢大娘这么一怼,不由得恼羞成怒,质问:“德龙家的,你啥意思?你凭啥挑拨我跟我孙女之间的关系?”

谢大娘嗤笑一声,“老婶子,你急啥呀?要是你觉得奶奶当的问心无愧,还怕别人挑拨吗?”

说完,对沈若兰道:“兰丫,既然你们老沈家的事儿不用别人瞎掺和,那大娘就先走了,走,送送大娘去。”

“嗯!”

沈若兰站起来,无视她奶奶的眼神阻止,径自跟在谢大娘身后出了屋子。

一出门儿,谢大娘就拉住她的手,严肃的叮嘱:“兰丫,你可千万拿定主意,别让你奶那个老不死的把银子给你骗走了,大娘就这么跟你说吧,你那银子要是到了她手儿,就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还有你那三叔,他最不是个都东西,别听他花说柳说的,那都是骗你银子呢,你可千万别上他们的当啊!”

沈若兰反握了握谢大娘的手,笑道:“大娘,你放心吧,我心里有数。”

谢大娘点点头,虽然还是不放心,但人家老沈家的事儿,她一个外人也不好掺合太多,只回去了。

沈若兰回屋后,刘氏拉着老脸追问说:“刚才沈德龙家的跟你说啥了?是不是挑唆你不让你听我的,我跟你说,往后你少跟那死老娘们搭搁,那死玩意儿成天挑三窝四的,最不是个东西了……”

“娘,你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快问问兰丫是咋想的啊?”

沈德龙不耐烦的打断了他老娘的话,他这还急等着拿银子呢。

“哦,对。”刘氏被她儿子一提醒,想起最关键的事儿了,“兰丫啊,买房子置地是大事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完的,奶的意思呢,是慢慢寻摸着,多打听几家,最后在做决定,你觉着呢?”

沈若兰点点头:“奶说得对,我听你的。”

“这就对了呗!”刘氏的老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还有你那钱啊,还是拿出来搁奶这吧,等定下来买哪块地的时候奶再还给你,你小孩子家家的不会过日子,手里有点钱儿就乱花,别整的最后地定下来了,你把钱糟祸没了;再说,你老叔说得也对,你一个小孩子,手里拿这老些钱,也不安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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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9章 银子丢了【三更】

沈若兰想了一会儿,最后,像说下定了决心似的,重重点了点头:“对,还是奶奶想的周到,钱放我这儿确实不准成,我还是把钱放您那好了!”

刘氏一听,顿时乐得眉眼生花,连连说好,还夸沈若兰是个懂事儿听话的好孩子,一下子,沈若兰成了老太太眼中的香饽饽了。

沈德贵也乐得大嘴差点儿咧到耳朵丫子,脸上全是笑儿。

沈福存一看沈若兰中了圈套,急得直跳脚儿,几次冲兰丫使眼色,都被她给忽视掉了。

沈德宝虽然不赞同沈若兰把钱交给他老娘,但事已至此,他也知道说啥都不管用了,就他老娘的性子,他要是敢反对,老娘都能作死他,而且最后还是得按她的意愿来,既然如此,就只能可怜兰丫这孩子了!

“哎!”

他垂下头,无力的吧嗒着烟袋锅子,佯装自己聋了、瞎了……

沈若兰答应完,在众人的注视下,走到炕沿边儿,把炕上那条粉色的被子拽过来,往被头摸去。

摸呀摸,捏呀捏……

“哎呀,我的银子呢?”

捏了几下后,她大惊失色的叫起来,“我明明把银子藏在这儿了,咋没了呢?”

“啥?银子没了?”

刘氏一听银子没了,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声调儿也倏地拔高了:“是记错地方了?在好好找找?”

“没记错,真没记错。”沈若兰急得都要哭了:“我的银子一直都藏在被头里,从来没往别的地方搁过啊!”

“没用的东西!”刘氏颠着小脚儿,一溜风儿的跑过来,一把将沈若兰巴拉到一边儿,“你躲喽,我找找!”

一双干枯的老手,在浅粉色的被子上细细的摩挲起来,一寸都不放过,沈德贵也绷不住了,两步窜过来,弯下腰跟他老娘一起找。

“哎呦,这儿咋还开线了呢?”

沈德贵眼尖,忽然看见被头有个地方开线了,只开了短短的两个线头儿,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沈若兰上前一看,叫道:“艾玛呀,这咋还开线了呢?早上时还好好的呢?完了完了,这下子银子肯定是掉了。”

……

沈兰丫的银子丢了,跟来看热闹的村邻们也不好再坐着了喝糖水儿了,都起身帮着找,有的在屋里找,有的到院子里寻摸,还有的在沈若兰到王万福家那条道儿上找。

虽然都在找,但大伙儿也都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因为谁心里都明白儿的,找也是白找,这银子肯定是让王万福他们两口子给偷去了。

这不明白着的事儿吗?

被子刚刚被他们两口子抢去了,在他们家放了半天,抱回来后就发现被子开线了,里头的银子没了,这么明显的事儿,傻子都能看出来,他们只然也看得明白儿的!

只是,偷盗是大事儿,整不好得打板子,下大牢,要是没有血海深仇的,谁也不愿意把这偷盗的名声冠到别人头上,免得将来遭报复。

大伙儿装模作样的找了找,结果可想而知。

“兰丫啊,院子我都找了,没有哇。”

“厨房我也找了,调料罐也挨个翻了,也没有啊!”

“往你大姑家去那趟道儿我们几个都找遍了,没看着啊…。”

帮着找的人都回来了,谁也没找着,刘氏和沈德贵把沈若兰的被褥枕头差点儿给拆了,也没找到。

这下子,沈若兰真给急哭了,哭眼抹泪儿的说:“这可咋整啊,我还指着拿那些钱去买地呢,这回钱都没了,可咋办啊?”

到手的银子飞了,刘氏的心情格外不好,听到沈若兰的哭声就更烦了,她不是好眼睛的瞪了沈若兰一眼,骂道:“该,让你有点儿钱就得瑟,这下子知道了吧,往后看你有钱还往不往起藏了?”

这是在埋怨沈若兰有钱不放她那儿,私自藏起来了。

沈德贵也怨沈若兰有钱偷着花,但更怨的是他的大姐和大姐夫,因为他已经自动的将沈若兰那四两多银子归纳到他的名下了,大姐和大姐夫偷了沈若兰的银子,就等于是偷了他的,那他能答应吗?

“还没人上我大姐家找吧,兴许银子在他们家呢。”沈德贵阴森森的发了话。

大伙儿都不吱声了,也就是相当于默认了他的观点。

沈德贵和大伙儿能想到这点,刘氏自然也能想到,只是没明说出来罢了。

不管咋说,沈秀云是她的闺女,她不想让闺女背上偷银子的名声,但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又让她不甘心把那么一大笔银子留到闺女家,在她的眼中,闺女是外人,儿子才是她家的,所以老太太十分为难,又想把银子要回来,又不想闺女难做人。

“老大呀,德贵说银子可能在秀云家呢?你说能吗?”

没主意了,她就把目光投到大儿子身上了,想让大儿子帮她拿个主意。

沈德宝被老娘点名,心中十分不爽,老娘总是这样,有好事儿的时候净想着老三,遇到这种为难的、得罪人的事儿,指定就想到他了。

他叼着烟袋锅子,吧嗒了半天,才说:“这事儿我也整不明白,既然德贵说可能在秀云呢,就让他去秀云那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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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0章 沈大姑被冤【一更】

让他去?

沈德贵可不愿意,大姐是屯子里有名的泼妇,去找她要银子,准没好!

于是

“兰丫,你去,上你大姑家问问去,你那银子是不是让他们给拿去了?”

银子是兰丫丢的,她去要名正顺。

然而,沈兰丫听到这话竟被吓了一跳,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噌的一下躲到墙角,连连摇手道:“我不去我不去,我要是去了,我大姑和王宝根指定得打死我,我不要银子了,真不要了…。”

大家看到兰丫吓成这副样子,都更同情她了,沈德贵见她这避猫鼠的模样,失望至极,就她这副熊样,去了也要不到。

没招,为了银子,他只好硬着头皮,亲自上阵去了。

沈秀云根本就没看到沈若兰的银子,这会子正为今天的事儿懊恼呢,沈德贵好死不死的撞来了,开口就问他们要银子,结果可想而知,银子没要着,他还差点儿挨一顿挠。

“滚出去,你这个犊子玩意儿,要不是看你是跟我一个肠子爬出来的,今儿我非挠死你,给我加小心点,要是再让我听着你往我们脑瓜子上扣屎盆子,看我能不能饶你——”

沈秀云把沈德贵打了出去,站在院子里破口大骂。

沈德贵心里这个气啊,沈秀云这个悍妇,不仅把他的银子贪了,还想挠他,分明是瞧不起他,没把他这个未来的状元郎放在眼里!

好,很好,既然她瞧不起他,那就别怪他不顾姐弟情谊了!

气急之下,他没有再回沈若兰家,直接跑到屯子里一户有驴的人家,租了人家的毛驴,跑镇衙门告状去了……

这边儿,王万福和沈秀云羊肉没吃到倒惹了一身骚,越想越气,于是带上儿子,一家三口骂骂滋滋的来到沈若兰家,一进门儿,沈秀云二话不说,上去就打。

“我打死你个作死造谣的小**,让你再满嘴胡咧咧——”

沈若兰见沈秀云来打他,赶紧往一边躲,王宝根怕沈若兰跑了,两步窜到门口堵住了门。

沈大爷见沈秀云一进门儿就欺负人,顿时怒了,啪的一拍桌子,吼道:“沈秀云,你给我住手,娘还在这儿呢,哪轮到你来动手打孩子?”

沈秀云在大哥的怒吼声中,不得不停下来,不过身上的戾气却丝毫未减,她指着沈若兰,气愤的大喊:“大哥,不是我想打她,是这个小**冤枉我偷她银子了,今儿我非撕了她,省得她遥哪瞎哔哔。”

沈若兰早就被沈福存保护到他背后去了,听沈秀云这么一说,沈若兰从沈福存背后探出头,怯怯道:“大姑,不是我造的谣,是我三叔说银子在你家的,不信你问问他们,真是我三叔说的啊!”

出卖起沈德贵,沈若兰简直一点儿压力没有,让他们狗咬狗,这才是她的最终目的。

“呸,你们两个没一个好东西!”沈大姑跳着脚:“你不用往他身上推,要不是你瞎哔哔,他能寻思我们家偷你银子了?我告诉你,今儿这事儿你要是不给我个说法,我就跟你没完!”

沈秀云是真生气了,偷盗不是小事儿,这个罪名一旦被人认定了,他们老王家的名声就彻底毁了,宝根儿快到定亲的年纪了,要是家里有个偷盗的名声,将来可上哪娶媳妇去啊?正闹着呢,吴四爷来了。

吴四爷是兼管着山屯、孙敖屯、和司家洼子屯三个屯子的里正,就居住在隔壁的孙敖屯,他家财万贯、为人正直,行事坦荡、光明磊落,在村民中有很高的威望。

见到吴四爷,大家纷纷上前问好,各个都是毕恭毕敬的。

吴四爷微微颔首,算是跟大家打招呼了。

落座后,还没等吴四爷发话,沈秀云这个傻缺就很没眼色的冲上来,‘噗通’一声跪在吴四爷面前,扯着脖子哭嚎起来:“吴四爷,你可得给我们家做主啊,我们清清白白的人家,被人扣上偷盗的屎盆子啦——”

她哭得涕泪交流,受了天大的冤屈似的。

然而——

吴四爷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一眼,就冷声道:“你就是那个抢了侄女儿东西的沈秀云?”

刚才来时,还没进院儿呢,他就听到沈秀云的叫骂声了,加上请他来的人在路上已经把沈秀云的所作所为说了一边,所以没等见面,吴四爷对这个以无情无义,自私自利的沈秀云的印象十分不好。

现在见了面儿,看到她这副恶人先告状的泼妇样儿,还有那个被欺负的小侄女儿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导致他更厌恶她了,一开口就忍不住想挤兑她。

沈秀云一听里正老爷这么说她,吓得心肝儿直跳,连哭都忘了,她急忙解释说:“吴四爷,这个是误会,我已经把东西还回来了,一样都不少,可那个死丫头还是不依不饶,非诬赖我偷了她的银子,吴四爷,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吴四爷之前只听说她抢侄女东西的事儿,并不知道还有丢银子一节,因此对沈大爷问道:“沈老大,这到底是咋回事儿?”

沈大爷不敢隐瞒,把沈若兰丢银子的事儿一五一十的汇报了。

吴四爷听完,跟大家的想法一样,被子是被王万福夫妇抢走的,拿回时被子就开了线,里面的银子没了,换做谁,都会认为是王万福家把银子拿走了。

谁能想到被子里根本就没藏过银子,是沈若兰趁着叠被的功夫偷偷拽开两道线,又安排了这么个局呢?

“沈秀云,你说你没拿被子里的银子,有证据吗?”

吴四爷一句话,直接认定了沈秀云一家就是偷银子的贼了。

沈秀云怔了片刻,晓得自家已经被认定为贼了,顿时如丧考妣,声嘶力竭的嚎起来:“冤枉死我啦,这可是活活的冤死人啦,吴四爷,我真的没拿她的银子,你可不能冤枉好人啊,老天爷啊,谁来给我做做主啊——”

王万福也冲过来,跪在吴四爷面前,声线颤抖的说:“吴四爷,我们真的没拿她的银子,没凭没据的,您老人家可不能这么冤枉好人啊!”

“冤枉好人?”

吴四爷冷笑道:“好人谁会去欺负一个孩子?身为长辈去抢一个孩子的东西?足可见你们无情无义、贪心无耻,即是无情无义、无耻贪心之人,发现她被子中藏了银子,自然不会放过。”

这话说的倒是真的,要是沈秀云和王万福发现被子里有银子,肯定得拿走,可问题是,他们压根儿就没发现有银子啊,他们真的很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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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1章 胡美娇的恨

“哎呦,这位爷,您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小女子可不认得您啊!”

尤氏站在自家门外,看着送上门儿的男人,软糯糯、娇滴滴的拿着乔。

郑屠子涎着脸笑道:“小娘子不认得爷也不打紧,都说一回生,两回熟,三回嘛,嘿嘿,就能上热炕头儿了…。”

“噗嗤——”

尤氏被郑屠子低俗的笑话给逗笑了,她掩着嘴,一双勾魂儿的眼睛斜看着他,眼波流转,顾盼生姿,看得郑屠子浑身都痒痒起来,对眼前的小荡妇更是志在必得。

“嘿嘿,小娘子,爷是镇上开肉脯的,家里每天都能做两三头猪的生意。”他自豪地挺了挺胸脯,吹嘘,“你要是跟了爷,往后猪肉管够吃,想吃肥的吃肥的,想吃瘦的吃瘦的,保证你能把肉吃腻了!”

尤氏一听这话,知道自己这是碰着有钱的主儿,往后不用再挨饿受穷了,不由得心花怒放,她一扭身子,娇嗔,“哼,骗人!”

扭身子的时候,特意让胸前那两坨东西颤动了一下,那微微的颤动和颤动的余波,把郑屠子眼睛都看直了,浑身也跟着痒痒起来,“亲肉肉,爷不骗你,真的,你先给了爷,回头爷就给你送肉过来。”

“人家才不信呢,你竟拿嘴儿白哄我。”

尤氏咬着帕子,娇滴滴的埋怨他。

郑屠子是土窑子里的常客,一听尤氏这话,自然明白她是啥意思,于是毫不犹豫的拿出荷包,掏出一大把铜板,也没数个数,直接扯开她的领子,豪气的塞进她的胸口窝儿里,还顺势捏了两下。

又大又软,舒服极了。

郑屠子满意的呲着大黄牙:“嘿嘿,我的亲肉肉,这些钱你先拿着买果子吃,等回头我来,再给你拿肉。”

尤氏一见有钱了,哪还有不允的道理,当即开了门,把郑屠子让了进去。

胡美娇一看她娘又领回个男人,不用她娘吩咐,就下地穿鞋,躲进了厨房。

自从上次挨打,胡美娇觉得自己的面子都丢光了,没脸再出去见人了,就成天呆在家里哪儿也不去,今天她娘领回男人了,她也不想出去,就一个人闷闷的坐在厨房中,等她娘和那个男人完事儿。

不一会儿,屋里就传出了她娘跟那个男人的调笑声和脱衣服声,很快,勾魂儿的呻吟声和那个男人的低吼声响起。

胡美娇撇撇嘴,这么丑这么老的男人她娘也能下得去嘴,真是太恶心了,等将来她长大了,一定找个又有钱,长得又好的男人,绝不再像现在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的混日子了!

等她有钱有地位了,那些曾经瞧不起她,欺负过她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首先就是那个沈翠翘,那个该死的小贱人,竟然当众打她两次,还那般的羞辱她,她算是记住了,等她有地位那天,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她!

还有那个沈兰丫,也不是个好东西,明明当她的丫鬟当的好好的,却突然变脸不搭理她了,害得她啥活儿都得自己干,大冬天的,衣裳还得自己洗。

等以后她发达了,第二个收拾的,就是那个该死的沈兰丫!

还有这些年屯子里瞧不起她,奚落过她的那帮土包子,她一个都不会放过的,等着瞧吧……

屋里

郑屠子有意在尤氏面前卖弄本事,把这些年在土窑子里学的花样都使了出来,弄得尤氏连连求饶,叫声也越来越大,跟杀猪似的。

开始的时候,胡美娇还堵着耳朵,寻思喊一会儿就消停了,哪知道那屠子倒有一身的好本事,她娘直着脖子喊了一炷香的功夫,那声还没降下去,反而喊的更大了,调调里还带着弯儿呢,她想忽略都忽略不了。

胡美娇毕竟是个****的小姑娘,那调调和郑屠子粗俗的话,让她实在听不下去了,只好推门走出去,再听一会儿,她都要臊死了!

大门外,瘦丫正好背着一捆柴从她家门前经过。

自从沈兰丫叛变,她就一直想把瘦丫发展成第二个是兰丫,好供她驱使,为此,她还先期投入了不少东西。

可惜,后来发现瘦丫是她们家干活儿的主力,就算想给她干活儿也没那功夫,于是,她的计划只好不了了之,但因为受过她不少好处,瘦丫对她一直挺好的。

“美娇,天儿这么冷,你咋不进屋带着哩?”

瘦丫停在她面前,干瘦的身子上只穿了一件破破烂烂的单衣,脚上穿一双漏了脚趾头的破草鞋,这么冷的天,这一身儿根本就起不到保暖的作用,真不知她是咋活下来的。

话音刚落,屋里断断续续的传出尤氏的叫声和男人的吼声。

胡美娇脸皮一紧,忙道:“我正要出去溜达溜达呢,瘦丫姐咱俩一起走吧。”说完抬脚就走,唯恐瘦丫追问。

其实,是她想多了,瘦丫还是个****的小姑娘,根本不懂那些声音的内在含义,听到那动静,还以为是尤氏跟哪个男人打起来了呢,但胡美娇这个做闺女的都没说啥,她这个外人自然也不好多嘴。

于是,就跟着胡美娇往别的地方去了。

两人走到屯子中间的时候,忽然听到一阵哭喊声,放眼看去时,见是王万福两口子,被人绑着,推推搡搡的不知要干啥去。

他们家的小儿子王宝根跟在后面,一边哭一边不干不净的骂人,不知骂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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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2章 马王爷长几只眼【一更】

“德贵呀,你这是干啥呀?咋还能报官抓我们呢?我们可是你亲姐姐亲姐夫啊!”

被衙役捆起来的王万福哭喊着,他活了半辈子了,从来没打过官司,衙门的大门儿朝那边开的他都不知道哩,如今被锁链加身,如狼似虎的衙役推搡着,他好害怕呀!

沈德贵没说话,却笑了,笑得阴森森的。

呵,你们不是看不起我,还想贪墨我的银子吗?今儿就让你们知道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

“好德贵,你快跟官老爷说说,让他们把我跟你姐放了吧,我上有老下有小的,真不能去坐牢哇……”王万福被牢牢的捆着,都快要崩溃了,三十来岁的大男人,竟像个小孩子似的哭出来了。

沈德贵睨视着崩溃的王万福,带着几分阴狠的得意,说,“放了你们也成,先把我们老沈家的银子还回来,我就放了你们。”

“可是,可是,我真的没拿兰丫的银子啊,德贵你相信我行不行?我真没拿啊,德贵……”

王万福一边叫屈一边哭,把大鼻涕泡都哭出来了,沈德贵依旧无动于衷,沈德宝看不下去了,劝和说:“德贵呀,要不你跟官老爷说说,咱们自己家的事儿,咱们自己关上门解决得了,就别麻烦官老爷了!”

沈德贵冷笑道,“大哥,你当衙门是你家开的呢?想让人家来抓人人家就来抓人,想让人家就放人人家就放人,还净可你**子灌铅了呢?咋净想美事儿呢?”

沈德宝被怼的有点儿下不来台了,愤愤的瞪了沈德贵一眼,怒道:“又不是你丢的银子,你跟着掺乎啥?银子是兰丫的,我让兰丫去说!”

这会儿,沈若兰正雷捕头说话呢,就是叙述她跟沈秀云两口子起争执的经过,还有她丢银子的事儿。

沈德宝看看侄女在跟官老爷说话,没敢过去打断人家,便悄悄的把他老娘拉到一边,道“娘啊,你说说德贵吧,秀云好歹是他大姐,要是秀云他们两口子下大牢了,他的脸上也不好看啊!”

刘氏也是一脸的纠结,虽然沈秀云平时不知道孝顺她,但不管咋说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她也不想看着她下大牢啊!

可是,那缺德玩意儿就是舍命不舍财,到现在还不承认钱是她拿的,这钱是老沈家的,是留着给德贵考状元用的,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让他们老王家给密下吧?

“哎,德宝啊,这事儿你就别管了,要是不这么着,这钱肯定就要不出来了,让他俩吃点亏,说不定明天就能把钱交出来呢。”

沈德宝听老娘这么说话,就知道老娘这是认钱不认人,为了四两多银子,宁愿把沈秀云这个闺女舍下了。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老娘,秀云这些年也确实太过分了,从打成亲起,一文钱都没往老娘身上花过,还总想回娘家咔赤点儿啥,也难怪老娘记恨他。

哎,凡事皆有因啊!

另一边

沈若兰委婉地向雷捕头提出了一个要求,“雷捕头,我身子不好,就不跟你们去镇上了,这事儿你们就看着办吧!”

虽然作为受害方,不到衙门审案现场不合规矩的,但是,看在她偷偷塞给雷捕头那一两银子的面子上,雷捕头还是痛快儿的答应她了。

死冷寒天的,他带着弟兄们出来办案为个啥?不就为了弄几个钱儿好过年花吗?既然人家给了钱,他们自然得把人家答兑满意了。

“哈哈,既然沈姑娘身子不好,那就留家里歇着吧,你放心,本捕头回去后定回严加审讯,一定帮你把银子拿回来。”

“那就多谢了!”

“不客气!”

两个人说完话,雷捕头一挥手,向其余几个兄弟喊道:“时候不早了,回去审案吧!”

其余的衙役听到头儿的命令,立刻拉着链子,牵狗似的牵着沈秀云夫妻俩,准备翻身上马。

沈秀云和王万福见状,吓得哭爹喊妈的,王宝根也哭唧唧的跟在他爹娘的身后儿,一边哭一边骂,也不知在那骂谁呢。

这时,王万福的老爹跌跌撞撞的跑过来,‘噗通’一下跪在了雷捕头面前,抱着雷捕头的腿大哭道:“官爷明鉴啊,刚才小老儿把儿子家翻了个遍儿,确是没有您说的那四两多银子,沈家丫头的银子从来没人见过,有没有还不一定呢,您可不能冤枉了好人啊……”

雷捕头笑道:“人家有钱会拿出来给你们挨个瞧吗?还是没让人瞧见的钱就不是钱了?老头儿,用你的脚后跟儿想想,人家要是没钱,能买那老些庄户人用不起的玩意儿吗?”

老王头儿:“……”

雷捕头继续道:“退一步说,就算你儿子媳妇真没拿沈姑娘的银子,沈姑娘的银子也是被他们整丢的,银子就藏在被子里,要是他们不抢人家的被子,银子也不可能丢啊?所以,你就甭指望抵赖了,赶紧准备准备还人家钱吧!”

王老头被怼得哑口无,他抹了一把老脸,一下子看到了站在一边儿的沈若兰,急忙爬起来,一溜小跑到沈若兰的身边儿,哭道:“丫头,我老头子求求你了,就别告你大姑和大姑父了,我统共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坐牢去了,我往后可指着谁啊……呜呜呜……”

沈若兰本来也没想让沈秀云和王万福坐牢,只是想薄惩他们一下为前身出出气,顺便震震他们,省得往后他们再往她跟前凑乎。

老王头既然开口求她,她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王爷爷,您这么大年纪开口求我,我也不好拂您的面子,只是,我丢银子是事实,我的银子不管是被谁拿走的,还是在路上丢的,我大姑和大姑父都得付全部责任,今儿只要他们当着大家的面儿认下这笔帐,我就答应您,求雷捕头放了他们。”

“你做梦,死兰丫,老娘根本就没看着你的钱,你凭啥说老娘偷你的银子了?红口白牙的,你睁眼睛说瞎话,就不怕遭天打雷劈吗,吗?”

沈秀云被绑着,虽然怕得要命,但一听到沈若兰要让她承认那四两多银子的帐,还是忍不住爆发了。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冲老王头淡淡一笑,说:“王爷爷,您也看到了,我大姑她不承认,这我就没办法了,这四两多银子是我的全部身家,是我跟我爹下半辈子的指望,就算没了,也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没了吧!”

老王头儿倒是个通透的,一听沈若兰话里有话,忙说:“认,丫头,我们认,就算秀云不认,万福也一定认,你就说让我们咋个认法吧?”

沈若兰没说话,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转向了王万福,定定的看着他。

王万福纠结了片刻,微微的点了下头,随即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把脑袋垂下了!

呵呵,这是承认了!

沈若兰的眼中划过一抹不易查觉得笑意,清了清嗓子,大声说:“既然王爷爷这么说了,那我就退一步吧,那笔银子不用还我了,我爹之前欠了我奶奶八年的养老银子,总共是四两,就让他们代我家还了吧;另外,还有七钱多碎银子,就给我写个借条,看在您老人家的面子上,我允许他们啥时候有啥时候还,给我奶奶家那四两养老钱也写个字据,也好让她老人家放心。正好今儿吴四爷在,就让他老人家给我们当个中间的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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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3章 憋屈【二更】

以沈若兰对她奶奶和三叔的了解,在得知她有钱的情况下,他们肯定会拿她家欠的养老钱说事儿。

沈若兰不是小气的人,要是他们能好好待她,就算他们不说,她也会尽可能的去孝顺他们。可惜,那娘俩对她又狠毒又刻薄,每次去要不到养老银子,就打骂她出气,这些年来,原主可没少受他们欺负。

因为这,沈若兰宁可把银子花到雷捕头身上,也不想白白的便宜了他们!

很快,在吴四爷和雷捕头的主持下,王万福在两张欠条上按了手印,一张四两的欠条归了刘氏,算是替沈若兰家还那八年的养老钱了;另一张七钱五分银子的欠条归了沈若兰,是丢失那四两多银子的零头。

沈若兰接过欠条后,大度的表示,要是两家往后能好好的相处,这笔钱晚些还她也行。换句话说,要是她大姑他们一家子不来招惹她,她就不会主动找他们去要钱。

这句话,算是把沈秀云这个泼妇给制住了。

她都恨死沈若兰了,撕了她的心都有,本指着事后往死里捶这死丫头一顿,往后天天上她家作去,让她不得安生。

可现在签下这张欠条,她哪儿还敢上人家去作啊?要是一个不小心,人家拿出欠条来让她还钱,她上哪整那老些银子还账啊?

……

“兰丫真是太狠心了,看把她大姑大姑父给逼的,她咋能这样呢?”一边儿看热闹的胡美娇恨恨的发表论。

瘦丫可不赞同她的观点:“兰丫才不狠呢,要是狠的话,就让官老爷把她大姑大姑父抓走了,从前王宝根是咋欺负兰丫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现在能这么对他们,就算够有良心的!”

提到王宝根,胡美娇情不自禁的看过去,见那虎孩子已经不哭了,一双小眼睛正恨恨的盯着沈兰丫呢,那狠毒的眼神跟毒蛇似的,看着都吓人。

呵,这下子,这虎孩子对沈兰丫算是恨上了,往后可有得热闹看了!

胡美娇抿嘴一笑,离了瘦丫,慢慢的向王宝根靠过去……

按完手印儿,事情算是解决了,雷捕头带着他的几个兄弟,揣着一两银子,心满意足的打马走人了;吴四爷也在众人的簇拥下上了自家的驴车,回了孙敖屯。

送走这两个大人物,沈若兰不去理会那议论纷纷的人群,轻松的回家了,忙了一小天儿,饭都没顾得上吃呢,都饿死她了!

这边,她欢乐的哼歌,做饭。外面的沈秀云一家和沈德贵母子却欢乐不起来了。

沈秀云偷鸡不成蚀把米,凭空多出了四两多银子的外债,把她呕得都要吐血了,呼天喊地的嚎丧起来,“老天爷啊,谁来给我们做做主,我们没偷她银子,肯定是那个小**诬赖我们的……”

沈福存不咸不淡的说:“大姑,雷捕头不是说了嘛,那银子就算你们没偷,也是你们家给弄丢的,要是你们不抢人家兰丫的被子,人家的被子搁在家,银子也不可能丢啊,所以就算你们没偷,这银子也得你们赔!”

“我不赔,我没钱,他们要是敢问我要钱,我就上他们家上吊去——”

沈秀云托着又尖又长的调子,开始撒泼了。

老王头儿看着疯了似的儿媳妇,心中一顿懊悔。

王万福是一脉单传,当初老王头儿就是看上了沈秀云的泼辣,以后就算是兄弟少也不能受欺负,这才替儿子上门求娶的。

没成想,沈秀云那身泼辣劲儿没给家里带来啥好处,倒是惹了不少的祸,这些年来,她常常因为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跟人打架,亲友邻居都让她给打遍儿了,眼瞅着家里就要过死门日子了,老王头也是受不了了,才提出分家,自己单独出去过了。

本以为眼不见为净,谁知道这个破马张飞的媳妇竟给家里作出这么大个大祸来,凭空多出四两多银子的外债啊,真是要命了!

“万福啊,把你媳妇整回去吧,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

老王头跟儿子说了一声,佝偻着身子走了。

可这会儿,王万福哪还顾得上管他媳妇啊,他满心想的都是欠小舅子那四两银子的饥荒呢!

小舅子是个认钱不认人的主儿,要不也不能为了钱把他们告到衙门去,这往后,只怕是得过天天得被他追债的日子了,可咋整啊!

沈德贵的心情也不咋好,他还指着把他姐姐姐夫送到大牢去教训一下出出气,顺便儿把那四两多银子弄到手呢,谁知最后啥也没捞着。

虽说有一张欠条在手,可就沈秀云那舍命不舍财的性子,咋可能顺当的把钱给他呢?拿不着钱,跟二哥欠他的又有啥区别呢?

本以为老二家发达了,兰丫又是个胆小懦弱的,他能大捞一把,可整来整去,毛儿都没捞着,倒搭上五文钱雇毛驴子。

他好憋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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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4章 沈大春未来媳妇标准

晚饭后,沈若兰坐在灯下,开始数钱。

一文、两文…。零零散散的一大堆铜板,加在一起一共才一百五十七文,这就是她目前所有的存款了。

最后一次赚的那五两银子,被她买炉子、炭火、书和日用品,花掉了三两多,剩下的这一两多银子,本来还指着靠它们熬过冬天呢,没成想遇到这么一码子事儿,无端的又拿出去一两。

就剩这点儿钱了,要是遇着点儿啥事儿肯定不够用,两辈子的经验告诉她,人不管到啥时候,多留点儿钱傍身总是没错的,就这点儿钱在身上,她心里没底啊!

思来想去,她决定明儿再出去赚点儿,那次张二勇来时,不是说吉州那边儿繁华富贵吗,那就去吉州试试运气,说不定能在那边大赚一笔呢!

盘算了一番,最后打定了主意,明天准备,后天启程。

第二天早上,沈福存过来送水时,沈若兰把自己要出门儿一段时间的事儿告诉了他,并委托他在自己不再的这段时间里,帮她照顾那两只野羊。

至于出门的借口,她已经找好,就是去找她爹。

渣爹已经离家好几个月了,一直杳无音讯,作为他唯一的女儿,沈若兰自然有义务去寻找。

这个理由充分恰当,合情合理,毕竟,谁也不能阻止人家尽孝不是?你要是拦着人家不让人家去,万一人家爹真出点儿啥事儿,这责任谁能担待得起?

沈福存虽然有点儿不放心,但也不好阻拦,只好一再的嘱咐她路上要多加小心,不管找不找得到,都要尽快回来,万一有什么事儿,要想办法给家里送个信儿等等……

沈若兰明白,就算她真遇着啥事儿,忘记里送信儿也没用,可不管咋说,福存哥能说出这样的话,她还是挺感激的,至少,这个世上有一个人能关心她了!

为了回报他的这点儿关心,沈若兰郑重的向他保证,一定会自己照顾好自己,并保证过年前不管找没找到她爹,都会回来,反复保证了好几遍,沈福存才放心。

沈福存走后,沈若兰把种在东屋的青菜都摘了下来,洗干净后放进了空间里,反正空间具有保鲜的功能,存多久都跟刚摘下来的似的,永远都不会变质。

酸菜缸里的酸菜也被捞出了来,切成细细的丝,攥好后存进空间,留着以后包饺子或者做吃酸菜火锅吃。

她要把家里所有能吃的都带走,奶奶和三叔已经知道她现在过上了好日子,说不定啥时候就来她们家咔赤她的东西,她可不想白白的便宜了他们。

忙乎完这些,已经将近晌午了,她和了块儿面,剁了点酸菜,用存在空间里的五花肉,包了一顿五花肉酸菜馅儿饺子,包的时候特意多包了些,给谢大娘家带出了一大海碗。

昨儿跟大姑他们子一家干仗,谢大娘没少帮她出力,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去表示一下自己的谢意。

饺子包好后,她先煮了一锅,是准备给谢大娘家送去的,还有一盖帘儿没煮的,留着等她送完饺子回来在煮,不然都煮完了,放时间长了就不好吃了。

煮好后,她把饺子盛好放进篮子里,盛饺子的大海碗上还扣了一只一样的大碗,免得饺子凉了。

赶到谢大娘家,没等进门儿呢,就听到屋里传出一道苍老有力的声音:“身体一定要好,屁股要大一点儿的,好生养…。”

噗!这是老姑奶奶的声音,也不知在谈论啥呢。

紧接着,谢大娘的声音传来:“娘说的是,先前那个香秀长得倒是挺俊的,可惜屁股又扁又小,一生孩子就出了事儿,这回一定得替大春找个大屁股的。”

原来是在讨论沈大春的婚事呢。

沈若兰扶额,原来屁股大还有这样的好处呢,要是照这样的标准来看,她这种身材的怕是要剩在家里了!

“诶,谁在外面呢?”

秋萍嫂子看见门口儿的人影,问了一嘴。

沈若兰忙道:“是我,兰丫,我给你们送饺子来了。”

“呀,饺子?这可是稀罕东西!”秋萍嫂子急忙起身开门,把沈若兰迎进了屋里。

正好他们一家人坐在堂屋里吃饭呢,每个人手里拿一块黑乎乎的高粱面儿饼子,粗的很,桌子中间摆两个土陶碗,其中一个里面装的是切成块儿的芥菜嘎达,一个里面装的是雪里红炖土豆,清汤清水的,一看就不好吃。

只有小柱子手里拿了个黄色的苞米面饼子,小家伙身体不好,这应该是家给孩子补身子的特殊伙食,虽然是特殊伙食,可小家伙仍没有食欲,他咀嚼的很慢,吞咽的时候小细脖儿还一抻一抻的,一副这苞米饼子很难下咽的样子。

“谢大娘,你们吃饭呐,正好,我给你们送饺子来了。”

沈若兰把篮子里的大海碗端出来,放在了桌子上。

又白又香的饺子,一只只俏生生的,还冒着丝丝的热气儿。小柱子往前凑了凑,轻轻的吸了吸鼻子,眼中流露出渴望的神色来。

谢大娘也抽了两下鼻子,问道:“兰丫啊,这饺子是啥馅儿的?咋这么香呢?你给我们送来这么多,你自己够吃吗?”

沈若兰笑道:“是猪肉酸菜馅儿的,我包的多,特意带出你们家一份,你们趁热吃吧,我这就回去了。”

谢大娘也不跟沈若兰见外,笑眯眯道:“那成,大娘就不跟你客气了,等回头碗空出来,我让你秋萍嫂子给你送过去。”

“不急!”沈若兰答应着,急匆匆的走了。

午饭后,秋萍嫂子过来给她送碗,沈若兰顺便八卦了一下今儿听到的关于沈大春儿婚事。

秋萍嫂子也没瞒着她,大大方方的跟她说出了家里商讨出来的沈大春未来媳妇的标准。

要膀大腰圆,性格泼辣,手脚麻利,是不是黄花闺女无妨,但一定要名声清白,绝不能再找一个像尤氏那样的放荡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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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5章 去吉州【二更】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全副武装的坐上屯子里老于头儿家的驴车,准备向北边的哈拉海镇出发了。

这驴车是沈德宝昨晚帮她雇的,花了五十文钱,钱也是沈德宝出的,算是他这个当大爷的对侄女的一番心意吧!

虽然钱不多,但对沈沈德宝来说已经不少了,他里现在正遥哪儿颠倒钱凑着还老丁家那十两银子呢,这种情况下还能给沈若兰雇车,足可见他对沈若兰这个侄女已经上心了。

这个不经意的举动,着实让沈若兰感激了一把,她一直是个有心的,虽然嘴里没说出来,但心里已经把大爷对她的这份情给记下了!

哈拉海镇离靠山屯四十多里,是一座比较繁华的小镇,沈若兰打算先到镇上去找家车行,雇一辆带车厢的马车,不然二百多里的路,坐这种不带篷的驴车,只怕没等到吉州就把她冻死在半道上了。

驴车不仅冷,而且速度还很慢,跟马车完全没有可比性,老于头儿的这辆破驴车,摇摇晃晃的走了一天,快到天黑时才晃荡到哈拉海镇。

到达时,沈若兰整个儿人都冻木了,嘴也冻瓢愣了,跟老于头儿道别时愣是连话都说清了。

俩人分开后,沈若兰就抱着胳膊,颤颤巍巍的直接跑进一家客栈。

刚才在车上时,她就已经决定了,等她以后赚了钱,一定买一辆带篷的马车,还是里面能放炭盆儿的那种,还要买一个貂皮大氅,戴帽子的,能把她捂得严严实实。

棉衣服虽然也能御寒,可是在北方的十冬腊月天,棉衣的御寒作用根本不能跟貂皮比!

进客栈后,她要了一间带火炕的单间,又点了一碗热汤面,现在,她就想好好的吃顿热乎饭,再躺被窝里热乎乎的睡上一觉,这一天的车坐的,遭老罪了,都快把她冻成冰雕了!

交完房钱,小二把她带到房间,房间里的环境挺好的,收拾得整齐干净,炕也烧得热乎乎,还备有火盆儿、恭桶,热茶和浴盆,沈若兰很是满意。

进房没多久,小二就把她的热汤面条儿送来了,一大海碗的面条热腾腾的,上面还飘着几块儿牛肉,点点翠绿的葱花,一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沈若兰闻到热汤面的香味儿,立刻抄起筷子,狼吞虎咽的把那碗面连汤带面的吃进了肚子,这才觉得身上有点儿热乎气儿了。

吃饱后,她本想泡泡脚,洗洗脸再睡的,可是不知咋的了,刚吃完,困意就袭了上来,困得她眼睛都睁不开了,最后,连衣裳都没来得及脱,就倒在炕上睡着了。

……

“小姑娘,你醒醒啊……”

“咋还没醒呢?别不是死了吧?”

耳边传来一阵喳喳声,沈若兰慢慢的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在一个车厢里,车子还是移动的。

什么情况?

她扑棱一下坐了起来,又咕咚一声栽倒在地,因为她的手和脚都被绑上了绳子,行动已经不得自由了!

这是咋地啦?

她不是睡在客栈里吗?

怎么会在车上?

又为什么被绑着?

“小姑娘,你醒了?”

一个穿着藕荷色短袄的小姑娘,神色寡淡的看着沈若兰,说了一句。

沈若兰挣扎着抬起头,这才注意到,跟她说话的小姑娘的身上也绑着绳子呢,不仅是她,车里其她几个小姑娘也都被绑着,很显然,她们是被绑架了!

特麽的!

沈若兰气得有点儿想骂娘了,出来的第一天就被人给绑了,她这是啥运气啊?

“小姑娘,快起来吧,地上凉。”

说话的小姑娘十四五岁的样子,长得很漂亮,车里这几个小姑娘长得都挺俊的,只是个个儿都面带忧伤,还有的眼皮红肿,一副憔悴不堪的样子。

她挣扎起了身,坐回到了刚才的位置上,环顾四周,发现车子的四周居然安装了铁栅栏,难怪所有人都是一副认命的模样,这简直和囚禁畜生差不多!

“姐姐们,是谁把咱们关在这儿的,要带咱们去哪儿?”就算被抓了,她也得知道是谁抓了她,要把她抓去哪?抓她干啥啊?

“不知道!”

那个漂亮的小姑娘靠在车板上,回答的有气无力的,她的嘴唇干枯,面色呆滞,貌似已经认命了。

“那,我被带来多久了?”她忽然想到了这个问题,醒来就发现自己在车上了,还不知自己昏迷了多久呢。

“已经一天一夜了,你睡得还真死,看来没少被用药,我们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

一个稍胖一点儿的姑娘回答了她,这个胖姑娘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的是绸缎的衣裳,就是头发有点乱,应该是原来带着的首饰被摘去了。

都这么久了,难怪说两句话嗓子就冒烟儿呢,她四下看了看,说:“姐姐,我想喝水。”

胖姑娘摇摇头,叹道:“现在还没到喝水的时辰,咱们一天就只许喝两次水。”

可能是人贩子怕她们水喝多了频繁的小解,所以喝水也限制她们。

不光喝水限制,连吃饭也限制,只给她们够维持生命的一点儿食物,唯恐她们吃多了有力气逃跑,当然,也是用挨饿的办法震慑她们,谁要是敢反抗,就不给饭吃。

这帮混蛋,简直不把这帮小姑娘当人啊!

沈若兰在心里把这帮人贩子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儿,才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回到现实。

她渴,她饿,她急需食物和水补充体能,没有良好的体能,又怎么跑的出去跑呢?

其实,她空间里还存了不少羊奶,又解渴又解饿,可现在也不能明目张胆的拿出喝呀,万一被发现了,恐怕又要生出事端了。

算了,还是忍忍吧,免得被人注意到,到时候想跑就难了。

她盘算着,上茅厕时总不能有人一直看着吧,到时候实在不行就来个尿遁,虽然说出去挺丢人的,但都这个时候了,谁还顾得上这些?逃出去就是胜利!

至于车里的这些人,就各安天命吧,她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不像别的穿越前辈似的,不是特工就是杀手的,保护弱小,维护世界和平分分钟不在话下。

而她,能保住自己就不错了,想去保护别人,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实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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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6章 这日子,没法过了

沈若兰靠车厢壁上,感受四壁钻进来的冷风,心中郁闷至极。

前世在所里值班儿时,她看过不少穿越,里面的女主不是特工就是杀手,再不就有呼风唤雨的万能金手指,人家在异世,个个儿都能混得名扬立万,风生水起,动不动就能让天下众生对她们膜顶崇拜,让天下最好的男儿对她们情有独钟……

哪像她,来这么久来,也就将巴混个温饱,想干一番事业,还没等到地方呢,就特么让人家给绑架了,还不知能不能逃出去。

想想这些,她心塞得要死,恨不能一下子再穿回去!

痛定思痛,她总结了一下原因,觉得自己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实力,她必须得想个办法武装自己,让自己变得强大、更强大,不然,就算这次能逃出去,谁知道将来会遇到什么事呢?

想强大起来,靠练武肯定是不行看,第一她没有世外高人指点,也没有什么绝世的武功秘籍;第二她也自认为不是那种骨骼清奇的练武奇才,就算费劲巴力的练了,也顶多能打败三两个人而已,要是遇到今天这种情况,照样是个死。

与其这样,还不如借助于现代化科技——造一把枪出来!

要是有枪在身上,像现在这种事儿她分分钟就能解决,何必像现在似的,被人圈在小笼子里,对自己未来的命运一无所知!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她对枪支的构造还是十分了解地,想做出一把枪对她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她决定了,要是这次能安全的逃出去,一定想办法找齐做枪的材料,做一把手枪防身。

“咳咳……咳咳咳……”

一个姑娘咳嗦起来,打断了她的思索,姑娘的脸蛋红红的,鼻尖下还淌了点儿清鼻涕,看起来像是感冒了。

也难怪她会感冒,车里冷的冰窖似的,没有任何取暖措施,座椅上连个垫子都没有,垫的都是干草,大家谁要是坐累了、困了,就只能躺在干草上休息。

这种环境下,不感冒才怪呢。

所有人的手脚都被绑着,身上也绑了一圈的绳索,这是双重保险,马车的车窗是在车顶处的一个排气孔,剩下车门处是铁质的大门,挂着一把大锁,外面还有一层木头,就算是插翅也逃不出去。

车厢内唯一的光亮来源于车厢上面放置的油灯,照的车里一片昏黄的,大家都沉默着,偶尔还能听到咳嗦声和压抑的抽泣声。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停了下来,车厢里所有的少女都睁开眼睛,死死的盯着车门,大概是太渴望自由的空气了。

“砰!”

外头那层木头板子的车厢被推开了,接着有人打开了大锁,大铁门也开了,大家这才看到外头的景象。

视线所及的地方,是一片荒野,周围都是枯枝杂草,上头还覆盖着雪,随着渐渐落下的日光,更显得凄凉无比。

“下车尿尿了!”

一个秃头站在车门处吼了一声,伸出大手逐一的解开大家脚上的绳索,让大家下车小解。

沈若兰身上的绳索也被解开了,跟着下了车,她四下看了看,周都是茂密的丛林,没一户人家,果真是荒郊野外,在这里不认识路的,就算逃出去,一晚上找不到人家,也会被冻死。

天太冷,冷风吹的嗖嗖的,几个小姑娘都哆嗦着抱成一团。

后面还有几辆马车,马车上也陆陆续续下来许多少女,都是长的挺漂亮的,有的还穿着绫罗衣裳,看起来家世不错,只是不知道为啥被拐到这儿了。

姑娘们都保持着沉默,似乎已经是逆来顺受。

“好了,现在就在这儿解手,不管大的小的,麻溜的解决,到时间咱们就走,别到时候上了车跟爷说你有屎有尿的!”

秃头吆喝着,指了指姑娘们站的地方,意思就让她们就地解决。

和他一起的,还有不少人,跟秃头都是一伙的,这帮人分散开来,把姑娘们围在中间,吆喝,“快着些,别等爷帮你脱裤子,等爷动手了,就不是脱你裤子那么简单了。”

吆喝完,外面的一圈儿男人懒懒的转过身去,算是回避了。

沈若兰肺子都要气炸了,这哪算回避啊,只要稍一侧身就能看见的好不好?简直就是耍流氓,别说是在封建的古代,就是开放的现代,也没有大男人围观女人解手的啊!

然而,这些姑娘们似乎已经适应了这种解手的方式,居然悉悉索索的解开裤子,蹲下身去。

沈若兰深吸了一口气,也蹲了下去,只是没解裤子而已。

麻痹的,她必须尽快逃出去,这日子,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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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7章 去哪

“快点啊,别耽误时辰,不然一会儿就别吃饭了。”

远远的,一个婆子正在临时搭起的灶台前烧火,貌似在给大家做晚饭吃,四辆马车和若干马匹围绕在灶台的周围,中间这块地方被车子和马匹圈了起来,这块地方不仅是做饭的地方,还是姑娘们吃饭和短暂放风的地方。

方便完,大家就全都被赶圈子里,围着灶台溜达,坐了一天的车,大家的腿都麻了,难得有机会走走,谁都顾不上荒郊的寒冷和北风的严酷,抱着膀儿围着灶台走起来。

沈若兰偷偷的数了数,加上她一共有十八个姑娘,这些小姑娘被分成三伙儿安置在三辆车子里,还有一辆车是装锅碗瓢盆和粮米杂物的,平时这做饭的婆子就坐在那辆车里。

剩下的十几条大汉,都骑着马压车而行的,这阵仗,想逃出去还真不容易!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在深深的草丛里根本看不到人影,沈若兰觉得,其实如果大家分别逃跑的话还是很有可能的,只是,这荒郊野岭的也没个人家,逃出去也得冻死,想想还是留下来吧,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沈若兰走在人群中,一边溜达,一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仰望天空,很快,她找到了北斗星,确定来方向,才知道她们一直往北走呢。

推算一下她被劫持昏迷的时间,再想想马车赶路的速度,可以得出他们现在已经在吉州附近的结论。

只是,吉州不是繁华的大州府吗?怎会如此荒凉冷僻?

难道,他们不是去吉州?而是继续往北,越过吉州往乌孙去?

或者,他们走的是小路?想避开守城将士的盘问?

若果是前者,只怕还要在路上走一阵子;要是后者的话,应该很快就知道怎么安置她们了!

“开饭了!”

做饭的婆子喊了一声,立刻把大家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锅盖被掀开了,里面蒸着一锅热腾腾的馒头,每个馒头拳鸡蛋大小,根本不够一个人吃。

“来来来,一人一个!”婆子嚷嚷着,用一双长筷子夹起锅里的馒头,逐一的分给大家。

姑娘们都饿坏了,接过烫手的馒头,迫不及待的往嘴里塞。

一人分了一个后,大家按惯例围成一圈儿蹲下吃。

至于那些大汉,已经在拢了几个火堆,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在火堆上靠肉吃。

沈若兰却吃不下去,该观察的她都观察完了,眼下也没有逃跑的机会,留在外面也没什么意义,她举起手,对那个看管她们的婆子道:“嬷嬷,我冷,能不能让我回车上吃?”

婆子微微愣了一下,这些小姑娘每天只有吃饭时才有机会出来放放风,每次出来的时间不会超过半个时辰,大家都很珍惜这点儿时间,不到最后一刻决不回车里去,想不到这个小丫头居然不愿意呆在外面,还想回到那个牢笼似的车子,真是个奇怪的丫头片子。

不过,回车里更好,少看一个少操一份心,她巴不得她们都回车里去呢。

“来吧!”

她站起身,拉开一辆车的车门,把沈若兰关了进去。

这辆车子,不是沈若兰之前坐的那辆了。

为了便于看管,每次姑娘们下一次车,就会换一次旅伴,以防止她们在一起接触久了,万一联系出感情,路上找机会逃跑,一共三辆车的人,每天都要轮换分组。

这样,没等她们熟络就分开了,也就不用担心她们造反生事!

车门被关上了,沈若兰好容易有一个人独处的机会,她赶紧从空间拿出几件衣裳套在外衣里,看样子,今晚就要在这荒郊野外过夜了,不多穿点儿,擎等得冻死。

穿完衣裳,又拿出一碗羊奶,就着热腾腾的馒头边喝边吃,饿了两天了,对食物的渴望可想而知。

一个馒头根本不够吃,好在还有昨天剩的饺子,她转过身,背对着门口儿,把一盘子剩饺子也都吃下去,才觉得好些。

吃饱喝足后,她还在空间里挑出一个旧盆子,用来做便盆。

好在她的空间够大,足有一个球场那么大,把这个临时便盆放在空间的边缘就好,要不然,便盆跟那些吃的离的太近,她会膈应的!

解过手,她还特意洗了洗手和脸,让自己清爽点儿,可惜时间有限,不然她真想再洗洗脚解解乏呢!

很快,大家都吃完了,几个脸生的小姑娘被送到沈若兰这辆车里,酒足饭饱的大汉也跟过来,把她们一个一个的绑上,沈若兰也被绑上了,关门、锁门,她们又重新回到了牢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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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8章 细极思恐【二更】

荒山野岭中,几辆马车在一队彪悍大汉的押送下,不知疲倦的走着,车里的小姑娘们相偎在一起,神色呆滞、目光空洞,像一群没有灵魂的躯壳似的。

只有沈若兰还生机勃勃的,她一会儿抬头看看车顶的通风口,一会儿趴在车壁上听听外面的风声、马蹄声和车轱辘声。

因为,她觉察出不对劲儿了。

车子刚开始走的时候,通风口处依稀可见天上的明月和繁星,隐约还能听到车外的风声,可走了一会儿,天上的星星月亮都不见了,变成了漆黑一片,风声也没有了,只剩下马蹄声和车轱辘声。

而那马蹄声和车轱辘声却分外的清晰起来,像有回声。

这种情况,应该是进入隧道山洞之类的地方了,开始时沈若兰并没怎么在意。

可是,走了很久很久,通风口处依然看不见月亮和星星,外面也依然听不到一丝丝的风声,马蹄声和车轱辘声依然清脆清晰,带着回声。

什么山洞、隧道能这么长?走了这么久都走不完?

这不科学!

难道是她判断错了?

疑虑重重中,外面忽然传来说话声:“太冷了,给她们几条被子吧,冻着了就费事了。”

“行,给她们盖吧,万一冻坏了就卖不上价了。”

很快,车停了,门开了,一个汉子把抱着三条臭烘烘的棉被出现在她们的视野中,汉子把棉被两人一条的搭在她们身上,完事儿直接关门落锁,始终没出一声。

有了被子,小姑娘们的身上暖和了,渐渐的都闭上眼睛,进入了梦乡,沈若兰却睡不着。

刚才那汉子开门送被的时候,她看得清清楚楚,她们现在确实是身处在隧道中。

这条隧道很窄,只能容一辆马车通行,原来那些走在车子两旁监视的马匹,不得不变换队形,从车子的两旁转移到车子的后面,这样,一辆车子几匹马,再一辆车几匹马的间插行驶。

隧道,长长的隧道,为什么会有这么长的隧道?

马车一直在走,像走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直到姑娘们都睡醒了,车篷上的通气孔依旧是黑的。

算算时间,现在应该是早上了,姑娘们的生物钟也体现出来了。

“我想要小解。”

一个姑娘小声地嘀咕,声音里带着重重的起床气。

“呃,等等吧,马上开饭了。”另一个姑娘出声劝慰。

沈若兰也以为到时间了,就会让她们休息、解手、喝水吃饭呢,然而,车子却一直再走,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大约又走了一两个时辰,大家的肚子都咕咕的叫了,那个要小解的女孩儿也快憋不住了,通气孔处才有亮光出现,看起来是出了隧道了。

马车又走了一盏茶的功夫,就停下来。

“出来出来,拉屎尿尿了!”

车门咣当一声被打开了,一个汉子粗鲁的叫起来。

外面的天很亮很亮,太阳也升得老高了,应该是早上**点钟的样子。

她们居然在隧道里整整走了一宿,不,比一宿还多呢,现在都有**点钟了,才走出来。

由此可以推断,那条隧道至少有上百里长。

同时,沈若兰严重怀疑,她们现在不是在吉州,而是到达吉州北部的乌孙地界了。

这个想法让她心情十分沉重。

这么长的隧道肯定不是天然形成的,那是谁修的呢?修这么长一条隧道干什么?不可能就为了偷几个小姑娘,肯定还有别的大阴谋!

细极思恐啊!

姑娘们被解了绳索,迫不及待的赶到指定的地点去方便了。

沈若兰还和昨天一样,佯装蹲了下去,眼睛却滴溜溜的转动着,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依旧是荒山野岭,跟昨天的环境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看押她们这伙儿人的态度变了,这帮人明显比昨天放松了、也高兴了,几乎人人的脸上都带着松懈的快乐。

“赶紧的拉,赶紧的尿,一会儿就吃饭了!”做饭的婆子扯着脖子喊了一声。

沈若兰率先站了起来,往婆子那边去活动腿脚,坐了一晚上的车,腿都麻了,不活动活动,万一有机会逃跑都跑不动了。

解手完的姑娘们也陆续的过来了,有爱干净的还顿下身,用路边的雪洗洗手洗洗脸,不过大多数都怕冷,宁可脏着也不愿意遭那份儿罪。

几个汉子也从车里拿出毡子、酒壶,准备生火烤肉,似乎他们每天都是这样过的,已经形成习惯了。

沈若兰走了一会儿,腿脚上的血液也活动的差不多了,就故技重施,抱着胳膊凑到做饭的婆子跟前,哆哆嗦嗦的说:“嬷嬷,我冷,能不能让我先回车上去,等会儿给我留个馒头就成了。”

那婆子抬起松懈的眼皮,看了看瘦若得沈若兰,撇撇嘴:“这么瘦,难怪不抗冻。”

虽是这么说,但还是答应了她的请求,把她带到第三辆车前,关进去锁上了。

终于独处了。

沈若兰赶紧拿出存在空间里的点心和羊奶,连吃带喝起来,这些点心还是上次张二勇给她买的呢,她不大爱吃甜食,就一直丢在空间里没咋吃,没想到今儿个倒是派上大用场了。

这次的经验告诉她,往后一定要多在空间里存点吃的喝的,以备不时之需,当然,穿的用的也得存些,谁知道自己能遇着啥事儿啊!

吃喝完,她从容的打了一盆水,洗脸、梳头,擦牙、漱口,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的,最后才拿出便盆,把最大的问题解决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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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9章 到达乌孙【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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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9章 到达乌孙【三更】

傍晚的时候,马车赶到了一个村子,在村子里落脚。

听到有房子住,不用在车上过夜了,姑娘们低落的情绪都稍稍缓和了些,不过,随后听到的消息,让大家本来高涨的情绪很快又都沉落下来。

这个消息就是沈若兰一直怀疑的:她们已经离开了楚国,现在已经在乌孙的境内了!

“呜呜呜……”

这个消息让这些未经世事的小姑娘倍受打击,忍不住抱头痛哭起来。

离开楚国的境地,就意味着她们离自己的父母和家人更远了,往后还能不能有机会再相见还不一定呢。还有,听说乌孙的女子地位低下,跟畜生差不多,她们一群没有爹娘庇护的小姑娘流落至此,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沈若兰看着抱头痛哭的小姐妹们,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她同情她们,也想帮帮她们,可惜,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呢,想帮她们也力不从心啊,只能在心中默默的祝福她们了!

陈婆子见大伙儿哭得伤心,不耐烦的喝道:“嚎丧什么?要是把嗓子嚎粗了,唱不得曲儿了,就把你们卖到下等窑子去,让你们做千人骑、万人跨的婊子!”

这一声吼,把小姑娘们都吓住了,哭声也戛然而止,她们怯怯的看着婆子,显然是被她的话给吓坏了。

陈婆子见自己震慑住了大家,得意的扬了扬下巴,说:“不过呢,要是你们听话,妈妈我自然不会亏待了你们,穿金的戴银的、吃香的喝辣的都是小事,没准儿将来还能有机会嫁到官宦人家做妾呢!”

“当然了,这也要你们自己有本事才成,女人嘛,想要过上好日子,光长得好看不行,还得学会伺候男人,这男人啊,就跟毛驴子似的,看起来卜卜愣愣的不好摆楞,其实可好整了,只要你把他们的毛儿捋顺好了,他们听话着呢,让他朝东他就朝东,叫他朝西他就朝西,就是要天的月亮,他们都会想办法去摘给你呢……”

“往后,我会专门儿派人教你们咋伺候男人,你们得给老娘用心的学,学的好的,自然有你们的好去处,学的不好学不会的,就只好去下等窑子伺候穷汉去了……”

说来说去,还是要叫大家从事皮肉生意,只是服务的对象不同罢了。

小姑娘们都深受打击,只是不敢哭也不敢反抗罢了。

之后,陈婆子又给她们重新取了名字,都是以花为名,比如长得最好看的,取名叫牡丹,长得清秀的叫芙蓉、还有芍药,荷花,秋菊,海棠,腊梅,玉兰等等,都是根据自身的形象气质取的…。

沈若兰也得了个名字,叫丁香,大概是看她长得又瘦又小,姿色最差吧。

这个名字还让沈若兰小小的郁闷了一把,虽然她并不觉得做牡丹,芙蓉芍药啥的有啥好的,甚至还有可能因为太出众而遭到不幸,但不管怎么说,那些名字是对人家容貌和气质的肯定,而她的名字则刚好相反,这……太伤人自尊了!

取完名字,秃头大汉拿来一沓子卖身契,逼大家在卖身契上签字画押。

一旦签了这卖身契,她们就等于是人家的奴才了,要是逃跑的话就是逃奴,将来要打要杀,是死是活还得由他们说了算,大家都知道签卖身契的意义,都躲躲闪闪的不想签。

可是,人在屋檐下,哪由得她们不签呢?

最后,在秃头的暴怒下,大家哭眼抹泪儿的签了字,画了押。

沈若兰也签了,当她看到卖身契上的“丁香”二字,顿时笑了。

她不是丁香,而且‘丁香’的户籍也是假的,这种虚假身份根本不受官府保护,就算她跑了追究起来也不用怕。

假户籍不受官府保护这种事儿连她都知道,秃头他们不可能不明白,明白还逼大家签这份儿没用的卖身契,大概就是要用这个吓唬这帮无知的小姑娘吧!

当天晚上,大家就在这村子里住了下来。

落脚的村子有一条官道,村里有经济头脑的村民就在官道旁盖了几间大屋做客栈,他们就在客栈里住下了。

“丁香妹妹,月季姐姐,咱们住这间屋子吧?”

说话的,是被取名为海棠的姑娘,十四五岁的样子,长得白白嫩嫩的,虽不是一眼惊艳的美人儿,但五官小巧,弯眉细眼儿的,很受端详。

因为房间多,不拥挤,再说也被强行签了卖身契,这些人稍微放松了警惕,连绳子都没给她们绑,只是不允许她们出屋儿罢了。

“行啊。”

沈若兰点头,月季也答应了。

到了有人烟的地方,待遇也好上不少,三个人一组可以住上火炕,盖着厚实的棉被睡觉,还能有机会洗澡,沈若兰都好几天没有洗澡,浑身上下都刺刺挠挠的,感觉身上都长皴了。

这间屋子不大,一铺火炕占了半间屋子,烧的热乎乎的,一个帘子将再小屋三分之一的地方将屋子一分为二,帘子后有一个大浴桶,沈若兰拉好帘子,偷偷从空间拿出些皂粉,用丝瓜瓤蘸着皂粉,把浴桶刷干净,跟小二要了热水,痛痛快快的洗了澡,又悄悄换上空间里干净亵衣亵裤,顿时感觉舒爽了不少。

其她的姑娘就不像她这么心大了,虽然现在能吃好住好了,但得知被带出了国境,流落乌孙,还被迫签了卖身契,小姑娘们一个个都像被霜打了是的,分到屋后就都倒在炕上伤心难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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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0章 机会来了

别看大家情绪低落,吃饭的时候却都精神起来了。

为啥?

原来大家吃了好多天的馒头开水,又风餐露宿、担惊受怕的,个个都瘦了一圈儿,看起来都憔悴不堪的,陈婆子见这样不是办法,姑娘们这种状态,要是被买家相看的话,肯定卖不上好价,于是就大方了点了几个肉菜,让她们好好补补。

姑娘们虽然都为自己目前的处境忧心忡忡,也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和害怕,但是见到肉后,这些忧愁伤感全部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本能的伸着筷子夹肉,快得晃的人眼花。

真是环境改变人啊!

晚饭后,陈婆子给大家开了个会,主要内容是警告大家,一个屋里的三个人,如果跑了一个,另外两个应该负后果责任,要大家互相监督,积极举报不安分的。

还暗示她们,他们在乌孙有背景,就算她们跑了,官府也会帮他们抓到她,而且一旦被抓回,面临的就是被卖到下等窑子的下场。

被他们一路威胁、恐吓,姑娘们早就给吓破胆了,哪里还敢逃跑啊?十八个姑娘里,唯一没放弃逃跑念头的,大概也就只有沈若兰吧!

开完会,陈婆子看离睡觉得时间还早,就把众人分成琴棋书画四个组,觉得自己有哪方面的特长就选择哪一个组。

提到琴棋书画,沈若兰满脸黑线,琴嘛,她会,可惜是会电子琴,棋她也会,是跳棋,但他们这儿都没有哇,书的话就算了,到现在为止她连字都认不全呢,更别提吟诗作赋了。

至于画嘛,不知道简笔画算不算,要是算的话她还是选画吧!

沈若兰本来是想浑水摸鱼的选择画的,可是陈婆子并没有给她机会。

“丁香,你就不用了,你往后就帮着我给大家打打杂吧!”

一大帮姑娘需要调教,调养,她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正好丁香长的黄皮拉瘦的,卖也卖不上好价,还不如拿她当丫头使唤,帮她打打杂算了。

“丁香,我真羡慕你!”睡觉的时候,海棠悄悄的跟她说。

沈若兰自己也觉得挺幸运的,虽然是个打杂的丫头,但至少她不用怕被卖到青楼妓院去了。

此后的几天,大家再这里住了下来,姑娘们按照陈婆子的要求,每天不停的练习,上午练习各种奇怪的姿势,一练就是好半天,累得大家筋疲力尽,苦不堪;下午练习才艺,琴棋书画、诗词歌舞,从早学到晚,也不让人歇息。

沈若兰也不轻巧,每天负责在厨房做几十个人的饭。

客栈里原是备有饭菜的,但是得花钱,所需的花费跟在酒楼吃饭差不多,陈婆子算了一下,他们人多,姑娘们又要补身子,顿顿都得吃好的,在客栈点餐太费钱了,索性就借了灶台自己做饭。

因为她得调教姑娘们,又得看着她们不让她们偷懒,因此也没时间做饭,就把做饭的活儿交给了沈若兰。

本来以为她个黄黄瘦瘦的小丫头,能把饭做熟了就不错了,没想到她做饭的手艺竟极好,比客栈里的大厨做的都好吃,普普通通的菜,经她手做出来总是色香味儿俱全,每次开饭时她做的饭菜总能被一扫而光,味道让大家交口称赞。

惊讶之余,陈婆子忍不住问起了沈若兰:“丁香,你从前在家是做什么的?”

客栈老板把她卖给他们时,只说是个单身女子,看样子不像是有钱人家的,但也不像是穷人家的,应该是比普通庄户人家好点儿的小康之家的姑娘。

刚开始时,他们并没看上这个黄黄瘦瘦的小丫头,但客栈老板卖的便宜,他们看着划算,也就将就着买下来了,想不到竟然还买对了!

沈若兰闻,忧伤的看了陈婆子一眼,黯然的低下头,悠悠道:“陈妈妈,我的命苦哇……”

于是,她娓娓的向大家讲述了一个古代版的灰姑娘的故事。

故事的内容大致是:某地主的原配妻子死了,留下苦命的女儿,被小妾上位的继母庶妹欺压,为了讨好她们,继女努力钻研厨艺,终于变成厨艺精湛的厨娘。

可惜,她的努力没能打动恶毒继母,她非要把可怜的继女嫁给她的傻侄子,继女苦苦哀求无效,无奈只好离家出走,最后遇到了他们……

沈若兰说得声情并茂,说道动情处还气语凝噎,让人不得不相信!

反正陈婆子是信了,看看丁香的厨艺,就知道她肯定不是寒门女子,寒门女子上哪去学做那些好吃的?但看看她清瘦的样子,又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女儿,有钱人家的女儿断不会瘦成这副样子。

如今被她这么一解释,一切都真相大白了,陈婆子在唏嘘的同时,又对沈若兰生出几分怜惜。

当年,她就是被继母逼迫嫁给无赖,才导致一步步的堕落成今天的样子的,不然,她现在一定是富贵人家的夫人,整日里只需品茶下棋,教导儿女即可,何必像现在似的过这种脑袋绑裤腰带上的日子?

以己度人,她不由得对沈若兰又同情又怜惜,同时也放松了对她的警惕。

一个走投无路的小丫头,能在这里找到工作,有吃有喝的,又不用她去卖身卖艺,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就因为这份怜惜和放松了警惕,沈若兰的机会终于来了。

陈婆子是个悭吝的性子,一向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这些日子,大家的吃喝用度一直都是秃头去采办,陈婆子不大放心,总怕秃头会暗中贪墨她的银子,于是,考察了沈若兰几天后,决定让她跟秃头一起去负责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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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1章 跑了

秃子对陈婆子的安排很不满意,他确实是趁着每次外出采买的机会贪了些银子,可就算如此,陈婆子也顶多损失点钱而已,没必要为了省这点儿钱冒着这么大风险把这小丫头带出去吧,万一带到外面她喊起来怎么办?孰轻孰重都不知道吗?

他把自己的顾虑跟陈婆子说了,可惜陈婆子根本就听不进去,因为通过她这些天的观察,发现丁香这丫头对自己目前的处境十分满意,每天都笑眯眯的,能吃能睡,还常说这儿比她的家好多了,不用挨打,还有肉吃。

这不,才几天的功夫,她居然长胖了,一看就知道是愿意呆在这里。

所以,她才放心让他去。秃子的反对完全无效,他越是反对,她就越是疑心他要贪她的银子,因此不管秃子咋说,她就是坚持要让沈若兰去,把秃子气了个倒仰,却无计可施。

“小贱人,一会儿到了平阳城,你要是敢跟老子耍花样,回头老子扒了你的皮!”

车上,秃子恶狠狠的警告沈若兰。

沈若兰吓得打了个哆嗦,怯怯的道了声“是”,还把身子悄悄的往车厢里边儿靠了靠,完全是一副胆战心惊的样子,

秃子见她这么胆小儿,倒是放心了很多,瞧她这副熊样儿,料想也不敢起刺儿!

客栈离他们要去的平阳城三十余里,马车走半个时多辰就走到了。

平阳城是乌孙屈指可数的大城市之一,虽然是边境城市,但却人口众多,异常繁华。

因为乌孙也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平阳城,与楚国的三十万大军对峙,这三十万大军日常所需的供给甚多,不少百姓就在此靠给大军提供日常所需的供给为生,这里也便渐渐的发展成乌孙除盛京以外最大的城市,这一点,倒是与楚国的吉州有几分相似!

两国的大军虽都驻扎于此,但双方间一直和平友好,相安无事,谁也不轻易招惹对方,楚国和乌孙势均力敌,一旦起战事,就不是小打小闹的事了,轻则伏尸百万,流血漂橹,重则一国覆灭,改朝换代。

如此严重的后果,无论是楚国还是乌孙,都不得不重视,因此,吉州和平阳,表面上都是一副富丽平和,繁华盛世的样子。

马车赶到平阳城的一个集市,秃子和沈若兰下了车,赶车的留在集市外看车子,就只秃子一人带着沈若兰进集市去了。

马上过小年了,集市上的人很多,不少乡下人携儿带女的过来置办年货,把集市挤的满满登登,熙熙攘攘的。秃子带着沈若兰穿梭在人群里,心中暗骂陈婆子。

都是那老虔婆,为了省点儿银子,指名让他们来集市上买,害得他不得不跟这群乡下的泥腿子挤在一起,为了省几个铜板,还得跟这些低贱的小贩子磨嘴皮子。

“大叔,这肉多少钱一斤啊?”

沈若兰像是没看出秃子的满腹怨气,犹自一家一家的询问着,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不是最好的最便宜的绝对不买。

当然,她的目的可不是省钱,她没那么好心,让人家给绑了还给人家省钱,她的目的就是消磨秃子的耐心,只有他烦躁起来,无法集中注意力,她才有机会办事。

“十五文,如今过年都涨价了,就我这儿没长,姑娘你看,我这肉多肥啊,今早现杀的大肥猪!”

卖肉的摆弄着案板上的肥肉,把白花花的肉膘子翻给她看,努力想做成这笔生意。

谁知沈若兰观察了一会儿,竟撇撇嘴,嫌弃道:“不行,这肉太肥了,支起来太腻,秃子哥,咱们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秃子的脸色难看起来,这小贱人,给个棒槌就认作是针了,买点儿东西唧唧歪歪,又是讲价又是对比的,这一上午,可把他给溜完了,腿儿都要让她给溜折了。

又走了几家,秃子终于受不了了,脸色扭曲的低斥,“小贱货,你特娘的还能不能买了?买几斤肉而已,老子的腿都让你溜瘸了。”

“我买,我这就就买,秃子哥你别生气。”沈若兰被他的凶相给吓到了,赶忙战战兢兢的买了肉,不敢再罗嗦了。

于是,秃子的手上又多了十斤猪肉。

加上之前买的东西,秃子的两只手都被占满了,再买的东西就只能由沈若兰往他腋下塞,或者往他肩膀上扛了。

还好,他发了一顿脾气后,沈若兰买东西的速度提了上来,不一会儿就把该买的都买齐了。

正打算回车上去呢,一个汉子忽然冲过来,一把揪住了秃子的领子,大叫:“好你个死秃子,敢偷老子的钱袋!”

秃子一愣,随即勃然大怒,一脚踢开了揪着他的汉子,怒道:“滚开,老子才没拿你的钱袋呢,再敢随便诬人,老子一脚踹死你!”

“你还敢说你没拿?”被踢到在地的汉子一跃而起,指着秃子的领口:叫道“你看看,幌子还在这里呢,你还想抵赖?”

说完,扯着脖子大叫起来:“来人啊,抓贼啊,有人偷钱啦——”

秃子一惊,低头看时,却见自己的领口处不知啥时候耷拉下一小段儿细绳子,他愣住了,扔掉手中的东西,随手将那条绳子从领口拽了出来。

特娘的!竟然是个钱袋!

那段细绳儿是系钱袋用的。

“看看,人赃俱获,大伙帮我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啊!”挨了一脚的汉子大叫起来。

于是,不少爱管闲事儿的一拥而上,上前扭住了秃子。

秃子真没偷人家的钱袋啊,他也不知道这钱袋为啥会在他的怀里。

他百口莫辩,一边儿跟这帮人挣巴,一边笨嘴拙腮的试图解释:“老子没拿,老子也不知道怎么回儿事儿……”

蓦地,他忽然想到了刚才是谁往他身上塞东西,顿时一下子明白了。

娘的,果然是会咬人的狗不叫,看起来胆小老实的小贱人,竟然摆了他一道!

他目光阴森的往后看去,糟了,哪里还有那小贱人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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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2章 温柔乡

半个时辰后,沈若兰穿着一身五成新的绸缎长袍,从一家当铺走出来,袍子是男式的,她的头发也梳成了男式的发髻,乍一看去,俨然是一个身形瘦小的少年男子。

这身衣裳,是她用空间里那几本书换来的,当初买那些书时花了差不多二两银子,如今就只换了这么一身半新不旧的衣裳,真是亏死了!

不过,为了安全着想,亏也只好认了,不然还穿着那身显眼的粉袄子,万一被陈婆子的人逮住了可就嗝屁了!

为了让自己更不像自己,沈若兰还特意去了一家胭脂铺子,买了一盒便宜的胭脂,把自己的脸、耳朵、脖子等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擦的煞白煞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与之前的她派若两人,倘若乍看到这张脸时,连她自己都认不出那是自己了。

沈若兰满意极了,呵呵的笑了两声,大摇大摆的往街上去了。

她先去了平阳城的府衙,秃头盗窃被抓,这会子肯定是在平阳城的府衙里,她想去试探一下,平阳城的府衙跟秃头那伙儿人到底有没有关系。

倘若有,她就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若没有,她就想个办法把那些姑娘被绑架的消息传递进去,或许还能救到她们。

沈若兰很谨慎,因为她一直没忘陈婆子对她们说的——他们上面有人罩着,就算她们跑了,官府也会帮他们把她们抓回来。

这句话,她可不认为陈婆子是在吹嘘,这一点从他们进入乌孙后的表现就能看出来。

在楚国时,他们晓行夜宿,日夜兼程,如老鼠一般,连大路都不敢走。可到了乌孙,他们就堂而皇之的住在了村边的客栈里,一住就是多日,分毫不怕被人怀疑。

之所以敢如此嚣张,十有**是有后盾在他们后面支着,这个后盾,很可能就如陈婆子所说的——是官府。

因此,她不会大刺刺的闯进去告状,免得救人不成倒搭上自己,只能在府衙外静观其变,伺机而动。

当她赶到时,秃头已经被大家扭送到了府衙,他偷盗别人的财物,还逞凶殴打苦主,不慎引起众怒,被众人狠狠的群殴了一顿,之后才扭送到平阳城府衙。

大家都以为能看到府尹大人审案,看见这秃头挨板子。结果被告知,府尹大人身子不适,今儿不能升堂审案,只好先把这秃子拘禁在牢里,择日再审。

沈若兰好生失望,只怕府尹大人的‘身子不适’和‘择日再审’是包庇秃子的托词呢,要是那样,那些小姑娘可就惨了!

她唏嘘了一会儿,只好离开了。

为自己的小命儿着想,她肯定不能久留乌孙,就算没帮到那些姑娘也没办法,多留一日,危险就增加一份,所以她必须尽快想办法离开这里。

只是,她现在囊中羞涩,荷包里的那点钱而肯定不够雇车的,她又不能靠两只脚走回去。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得想法赚点儿钱,有了钱,才能雇到车子,才能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回到楚国去。

盘算了一会儿,她决定重操旧业,到妓院卖曲子去。

妓院乃是奢靡的销金窟,最不缺的就是银子,也只有在那里赚钱最快了。

打定主意,她一路观察,一路打听,最后,选择了平阳城最有名的妓院——温柔乡。

‘温柔乡’红瓦碧墙,三层大屋,伫立在平阳城最打眼最热闹的地段。

到底不是那种普通的青楼,温柔乡的格调高多了,门口设有花枝招展的女郎迎客送客,里面仙乐飘飘传出来,透出清雅和婉转,更像是高档的茶肆,跟这里一比,醉花阴的格调就完全不值一提了!

她穿着男装,走进去时并无人阻拦,一个美貌的少女孩还笑嘻嘻的给她引路,把她带进了温柔乡的大堂里。

大堂里环绕了数十张坐椅,座椅上座着平阳城有钱有势的男人们,他们都瞪着眼睛,贪婪的看着中间位置设的一个台子。

台子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正在台上跳舞,她容姿华丽美艳,皮肤水嫩白皙,一头乌黑的秀发很有心的编成了数百条细细的小辫子,小辫子都乖顺的垂在腰际,当她舞动起来旋转时,小辫子和绚丽的舞衣便跟着一起飞舞,如翩翩彩蝶一般,忽上忽下,忽高忽低,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连沈若兰一个女子都忍不住停下脚步,观赏起来。

“美,真美!”

众人赞不绝口,掌声如雷。

就在大家看得如梦如幻,如醉如痴时,伴奏的隐约戛然而止,舞台上的少女也停住了脚步,羞涩的向台下福了福身:“小女子彩蝶拜见各位爷!”

嚯,这小调子,软糯轻柔,像是对着人的耳朵温柔的耳语似的,听得人心痒痒的,恨不能嘬住那说话的小嘴儿,狠狠的蹂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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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3章 彩蝶姑娘

温柔乡里一名掌事的声音含笑而来:

“彩蝶姑娘,年十五,善琴棋书画,尤善歌舞,闺秀出身,都说有楚国第一美人安安郡主的风范,容貌更是与安安郡主有七八分相似,今日乃是彩蝶姑娘梳弄之日,按咱们温柔乡的老规矩,出价最高者,可得彩蝶姑娘的元红。”

沈若兰嘴角一抽,这是要拍卖台上少女的第一次啊!

看看那位叫彩蝶的女子,水媚清艳,娇软绝俗,眼波一漾,荡人心魂,此等尤物,怕是一百两也不止。

正寻思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已经喊价:“二百两!”

一起价就是二百两,看来这个大肚子很相中彩蝶姑娘,沈若兰咂咂舌,死猪头,真败家。

“我出三百两!”有人撬行,更败家。

接着:

“老子出五百两,今儿无论如何,老子必取了彩蝶的元红……”

“哼,美的你,区区五百两银子也敢卖弄,爷出八百两……”

吵吵嚷嚷的,价格越抬越高,不大会儿竟抬到了一千两。

“三千两!”

二楼,朱窗半敞的天字号雅间,一道慵懒随意的声音传来。

那声音磁性而悠远,又带着无形的凉薄与清幽,在大厅的梁柱间绕了一圈儿,最后停定。

掌事的先是一怔,随即大喜过旺,高声道:“诸位爷,有没有多过三千的了?”

众人面面相觑。

三千两,能买下数百亩良田,上千头牲口,修一座大宅,置一座商铺。

就算彩蝶姑娘像极了楚国第一美人儿,可到底只是个娼妓,在她身上花三千两,不划算啊!

再没人应,刚才叫嚣的男人们都闭了嘴,默默的看着二楼的朱窗,眼中隐隐透出了嫉恨。

掌事的又道:“诸位爷既然不在加价,今晚彩蝶姑娘就是楼上那位爷的了!”

彩蝶看了一眼二楼的雅间,刚刚还有些紧张的粉面刷的羞红了大半。

她到底是个****的少女,虽说坠入这暗门子中,被迫承受颠簸的命运,却也不愿意将自己交到平庸的凡夫俗子手中。

温柔乡最昂贵的天字号雅间,专门针对权贵,光有钱也进不去的。

进得去那里享乐的人,非富即贵,绝对不会是一般人。

虽然没看见那人的容貌,但光听声音,就已经让人动心,肯定是风姿不凡。

本来还担心会落到凡夫俗子的手里,现在总算是安心了。

……

沈若兰看了眼合上窗的二楼雅间,摇摇头,那厮,肯定是个不会过日子的败家子儿,三千两银子买一个冒牌儿第一美人儿,他爹娘知道了,肯定打断他的狗腿!

算了,不关自己的事儿,还是去问问哪位姑娘想学曲子吧。

与此同时

二楼的雅间里

紫金香炉,轻香袅袅,水晶珠帘之后,几个碧玉年华的少女或抚琴,或吟唱,或起舞,软玉馨香,一派奢靡之相。

花梨木的罗汉榻上,两个身影各坐在榻上的小几两侧。

平阳府府尹的大管家杜松暗中惊叹,见识到了面前男人的大手笔。

前几日,有熟人对他说楚国来了个姓齐的巨贾,准备在平阳做人参和貂皮的生意,像在本地找个有些头脸的人牵线儿,当然,不会少了牵线人的好处,得知他是府尹的管家,便找到了他。

本来,杜松还对这个男子的背景有些怀疑,毕竟,自己是府尹大人的心腹之人,就怕有心怀叵测之人靠近自己,有什么别的打算,不过看看他刚才的实力,他已然是有些动摇了。

这位巨贾,果然是财大气粗。

这时,彩蝶姑娘在掌事的带领下,进入到了雅间,掌事的谄媚笑道:“齐爷,彩蝶姑娘来伺候您了,彩蝶姑娘,快给齐爷磕头啊。”

彩蝶在一进门时,就看见了买下自己一夜的男人,不觉玉面粉红,羞涩不已。

罗汉榻上,哪男人着一身天青色广袖长袍,精硕的腰身系着七宝带,宝带下垂着平安无事牌,乌发下垂,剑眉挺鼻,深邃如古井的森森乌眸,直勾勾的望过来,肆无忌惮的打量着她。

彩蝶心如小鹿乱撞,强做镇定的上前,盈盈拜了下去,娇声道:“齐爷,奴家有礼了。”

身在平阳城最好的妓院中,她见过不少优秀的男子,可那些所谓优秀的男子,跟眼前这位比起来,简直无法可比。

一个是天,一个是地,云泥之别,没有可比性。

“过来!”

男人迷了眯眼,语气中带着让人难以抗拒的威力。

彩蝶心中一喜,乖巧的起身,走到男人面前,重新拜了下去。那副柔柔弱弱又乖巧温顺的样子,很能激起男人的好感和保护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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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4章 送礼送到心坎上了

“杜管家,你看这女子如何?”

淳于珟长指有节奏的在小几上扣着,问得漫不经心。

杜管家窥着彩蝶,浑浊的眼睛里露出几分淫邪,酸溜溜道:“三千两抢到的美人儿,自然是绝色的,齐爷今日好福气了。”

淳于珟轻笑一声,懒懒道:“既是绝色,便送与杜管家,权当是齐某送杜管家的见面礼了。”

“哎呦呦,这如何敢当?齐爷当真是客气了!”

杜松嘴上推却着,脸上却笑成了一朵花,他是个极爱女色的,也早就相中了彩蝶,这礼送的,当真是送到他心坎儿上了。

“杜管家喜欢就好,她能伺候杜管家,也是她的福气。”淳于珟语气淡淡的,好像他送出的不是价值三千的美人儿,只是个一钱不值的物件儿似的。

“呵呵,既然齐爷真心相送,那杜某就却之不恭了。”

杜管家半推半就得收了下来,心里喜得直痒痒,他笑迷迷的挥挥手,侍奉在侧的立美人儿立刻捧着酒壶上前,给他们二人斟上。

“来,齐爷,这杯算是杜某謝您的,往后你我二人还要互相照应啊!”杜管家举杯相邀,算是承认两人的合作关系了。

他虽是府尹大人的管家,可毕竟俸禄有限,他又是个爱女色的,弄点儿钱也都花到女人身上去了,要是能跟这种富可敌国的商人结交,好处肯定是少不了的。

淳于珟浅饮一口,忽然听见一阵铃铛佩环的响动声,抬眸看时,却见一个妖娆妩媚,丰。乳。肥。臀的美人儿从外面走进来。

杜管家嘿嘿一笑,笑容猥琐:“齐爷,来而不往非礼也,今儿既蒙您厚爱,把彩蝶让给杜某了,杜某便把心头宝儿让与齐爷玩儿上一宿,这小狐狸虽不是雏了,但伺候人的功夫十分了得,齐爷试过就知道了。”

淳于珟不动声色,垂眸又浅饮一口。

这等货色,便是一手的他都嫌弃,何况是被这老厌物用过的?

当真恶心!

那妖娆的美人儿还不知自己被嫌弃了,摇曳着妙曼的身材走近来,一看到罗汉榻上男人的容颜,一双媚眼顿时一亮。

伺候惯了杜管家那种丑陋猥琐、变态下流的老男人,乍见到这种丰神俊朗,气度非凡的男子,就犹如常吃垃圾的乍见到一桌儿山珍海味一般,她怎能不欢喜呢?

一想到一会儿要与他颠鸾倒凤,共享**之乐,更是心跳如鼓,脸红耳热。

“好好伺候齐爷,莫要怠慢了。”杜管家出声吩咐。

“是,老爷。”美人儿吐气如兰,插烛儿似的向杜管家福了福身。

就算这个死老头子不吩咐,她也会使劲浑身解数去取悦那男人的,毕竟这么好看又这么有钱的男人,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好命遇到的。

“齐爷,奴家有礼了!”

美人儿转向淳于珟,再次福下身去,福身的动作很美,身子也扭的适度,更显腰细、翘臀,身姿玲珑有致,万种风情在其中。

如此美人儿,怕是个男人就把持不住,偏偏榻上那位,竟是面无表情,眉眼间酝酿着不可察觉得厌恶,唇边的冷泽也在弥漫,扩大。

“嘿嘿,齐爷,您先忙着,杜某就不打扰了。”

杜管家见他并无动作,还道是抹不开面子,故意端着呢,他嘿嘿一笑,一把拉起僵在地上的彩蝶,往外走去。

此时,彩蝶已经傻了,像是受了巨大的刺激似的,整个人都僵了。

刚才还飘在高高的云端,幸福的云里雾里的,转眼间就被打入了地狱,一下子万劫不复了。

齐爷和杜管家,多么鲜明的对比,一个是容颜冷峻,贵气逼人的当年男子;一个是面貌丑陋,变态出名的半老头子,这巨大的差距,让她想忽略都难啊?

“齐爷、齐爷!”

被杜管家拽着快走到门口儿的时候,彩蝶再也绷不住了,一下挣脱杜管家的手,几步跑过来,想要求得那男人的怜惜庇护。

结果,还未上前,就被男人身边儿的护卫拦下了。

“滚开!”侍卫怒喝。

彩蝶没有滚,反倒一下子跪了下来,泪眼汪汪的看着那个买下她的男人,可怜兮兮的哀求着:“爷,收了奴家吧……”

可惜,榻上的男人像没看见她爷没听见她的话似的,连一个眼神都懒得给她,只是在杜管看过来的霎那,突然长指轻佻的抬起面前那美人儿的下巴,将杯中剩下的酒递到了她的唇边,示意她喝下去。

美人儿是个风月场中的老手儿了,晓得怎么挑逗男人,她伸出粉红色的丁香小舌,沿着杯沿儿诱惑似的舔了一口,带钩子的眼睛撩拨着男人。

这般撩逗**,男人终于受不了了,随手将杯子掷在地上,一把将她狠狠的拉入怀中,掌心滑下去,握住了她的纤腰。

美人儿半推半就得坐在他的大腿上,软绵绵的蹭着,撒娇道:“爷,还有人呢!”

“呵呵,我们这就走,不打扰你们。”杜管家皮笑肉不笑的上前,一把将跪在地上的彩蝶拉起,狠命的捏着她的胳膊,边往外走边自嘲说:“果真是美人爱少年啊,这小贱人定是嫌我老了,也是想爬了齐爷您的床呢!”

彩蝶被拖出去了,一出门就听到噼里啪啦的耳光声和杜管家的怒骂声,以及彩蝶的哭声和哀求声。

淳于珟听着外面的动静,神色淡淡的,坐在他大腿上的美人儿还兀自在动,玉手拉松了他的腰带,滑入袍子里的白绸亵裤——

罗城看了一眼被轻薄的主子,觉得为了查找那条通往乌孙的密道,主子这次真是牺牲大发了。

哭声和打骂声渐远,似已经离开了。

罗城出去看了一眼,见确已无人了,便退回来,向淳于珟点了点头。

坐在腿上美人儿已经把他的腰带拉下来了,眼看就要摸到了,淳于珟眼底划过一抹厌恶,抬手一点,美人儿顿时像被抽掉了骨头似的,软软的滑到了地上,昏死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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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章 他是谁?

今儿是彩蝶梳弄的日子,平阳城喜欢寻花问柳的男人都来了,跃跃欲试的想要参加竞拍,好能一亲芳泽。

可惜,心心念念的人儿被别人给拍走了,这些男人们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却无计可施,谁让他们不赶人家有钱了呢?

不过,虽然都挺失落的,男人们却也没有因此而闲着,来都来了,既然没睡到彩蝶,就随便而找别个女人乐呵乐呵吧!

结果,他们这一乐呵,沈若兰就乐呵不起来了。

从一楼走到二楼,又从二楼走到三楼,走了半天,愣是没一个姑娘是闲着的,全都有客。

没人闲着,她可教谁唱歌去啊?

沈若兰暗暗叹息:这温柔乡的生意还真是火啊,记得从前去醉花阴的时候,这个时间段根本没人的,这里大白天的人就这么多,这要是到了晚上还不得排队啊!

哎,真是苦了这些姑娘,也苦了她了,都没法子赚钱了!

“杜管家,您饶了奴家吧,奴家再也不敢了……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伴着噼里啪啦的打骂声从楼下传来,沈若兰侧耳一听,貌似是从二楼传来的,此时她正在三楼,听到动静后,忍不住蹑手蹑脚的下去,想看看这是咋地了?

人都有八卦心的,她自然也不列外,虽然她胆儿挺小的,不敢到跟前儿明目张胆的看,但是躲在楼梯拐角处偷偷的看几眼还是敢的。

远远的,就看见刚才被人花三千两银子拍下的彩蝶姑娘,正跪坐在天字号雅间的门前,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的被一个肥胖的老男人拳打脚踢。

男人边打边骂:“小贱人,烂婊子,老子不嫌你是个千人骑万人跨的货,你倒嫌弃起老子来了,今儿老子非揍死你这**不可……”

说着,薅住了她的头发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彩蝶姑娘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嘴巴都被打出血了,她惨叫连连,哀求之声不绝于耳,“杜管家,奴家是一时油蒙了心了,您就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奴家这一遭吧……”

回答她的,是更加残暴的殴打和怒骂。

沈若兰幽幽的叹了口气,落到这种地方的姑娘,不管身价多高,终究是个玩物,人家给脸时她们还能像个人样,不给脸时,可不就跟个小猫小狗似的任人欺凌打骂吗?

沈若兰真心挺同情彩蝶的,但那份同情还不足以支撑她去为她冒险,那个打她的老男人一看就是个有身份的,她若是贸然出去救人,非但救不了人,恐怕还会把自己也搭进去!

杜管家又打了一会儿,终于打累了,才停下手,对半躺在地上的彩蝶喝道:“小**,这回老子暂且放过你,待会儿床上的时候你要是不把老子伺候舒服了,你给老子等着……”

骂完,腆着大肚子扬长而去。

彩蝶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呜咽着,踉踉跄跄的跟了上去。

看着那道仓惶的背影,沈若兰心有戚戚然,忽然又想到跟她一起被掳来的姑娘们,要是没有人救她们的话,那些姑娘将来怕是也要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正神游着,那间雅间的门悄然推开了,一个神色冷厉的男人探出身子,眸光犀利的在走廊里看了一圈儿,又迅速的回去了。

沈若兰一下子呆住了。

这个男人好生面熟!

她一定在哪见过。

等等……

她想起来了!

第一次在醉花阴卖唱后,她被一个人跟踪,那个人,好像就是他!

她一直以为跟踪她那个人是个小毛贼,跟着她是为了偷她那五两银子,可现在看来,她是大错特错了。

他若是普通毛贼,又怎么可能出现在乌孙国?还出现在温柔乡最昂贵的天字号雅间中?

这天字号雅间,就算啥也不点,起码也要百两银子起价吧,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到底是谁?是干什么的?

疑惑中,门再次被推开了,那个所谓的毛贼闪身出来,飞快的向楼下走去,也不知去作甚了。

沈若兰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轻手轻脚的向那间雅间走去。

走到门口,她把耳朵贴在了门上,悄悄探听里面的动静,想查一查里面的人到底是谁?

正侧耳倾听呢,朱红门扇哐当一声弹开,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一只大手狠狠的拉了进去。

她一下子冲到了一个火热硬朗的怀抱,热烈滚烫又夹杂着酒意的阳刚气息袭来,还没来得及推开面前人,整个人已经被打横抱起来,只听那人反脚砰的一声,狠狠踹上门,转身将他扔在罗汉榻上。

男人毫无怜惜之意,丢的动作极度野蛮,又一个翻身跃上榻,将正欲将弹跳起来的她牢牢的骑在身下,沈若兰被摔得骨头差点散了,晕头转向中,与一双黑漆漆宛如万年寒潭的眸子对上,四目交对,宛如火光霹雳一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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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6章 辣眼睛

罗汉榻上,淳于珟居高临下的盯着沈若兰,宛如草原上的饿狼盯着待宰的肥羊一般。

此时,他身上已经滚烫如焚,再不纾解,他就要**了。

喝下去的那杯虎鞭酒,本来就有壮阳的作用,刚才那女人身上的香粉,又是的十足的催情香,两样东西参杂交加,效果更甚,便是罗汉也把持不住了。

杜松那个老家伙,真是个老奸巨猾的。

送个美妾爬上他的床榻,与他欢好,一来可以让这美人儿在床帷情浓时继续试探,二来也能巩固两人的关系,毕竟两个男人若是共享用过一个女人,关系也算是进一步。

还好,他的意志力超出常人,否则就让他的奸计得逞了!

“你…。嗑,啊不,你吃药了。”

这句话不是在问,而是肯定,着男人异乎寻常的热度,加上他喘息中带着的浓郁的酒气,沈若兰可以肯定,这男人定是服用过什么催情的酒水,此时正是意志昏聩,急需纾解的时候。

“闭嘴!”

男人咬牙低斥,霸道中又带了几分狼狈。

“好,我闭嘴。”此时此刻,还是少惹他为妙,“我只说一句——我是男的!”

说完最关键的一句,她赶紧闭了嘴,眼睛却瞪得大大的,观察着那人的神色。

淳于珟在混混沌沌中听到了这句,定睛看清了少年的男装打扮,又扫了一眼她平平如也的胸脯,顿时气急败坏,骂了一声:“操,倒霉!”

他低估了虎鞭酒驾催情香的效力,刚才点昏了那个女人后,本想等会儿再离开,免得被杜松的人看见起疑,没料等着等着,身子却越来越热,脑子也开始不听使唤了,正好听到门口儿有动静,拉开门,一阵处子的馨香扑来,他想都不想的便扯进来了。

没想到,是个公的,不能用。

沈若兰是个聪明人,看出这个男人不是好惹的,很识相的没敢跟人家发火,也没有争论谴责什么,只是客客气气的说:“那个,现在。您能否让一让?哎呦,您都要把我压死了!”

说着,小心翼翼的去推他,唯恐把他热火儿了。

结果,那双小手儿刚触到他的胸口,男人却像被刺激了似的,身子一下子绷紧了,某处也发生了强烈的变化。

沈若兰紧贴着他,也感受到了他的变化,再也无法保持镇定了,一个激灵推开他,跳起来就跑。

只是,还没等跑出去呢,只觉得脖子一紧,衣领已经被他拽住了,他一拎,轻松的她拖了回去,身后飘来嫌弃的声音:“爷将就!”

沈若兰被重新按倒在罗汉榻上,男人也随之压了下来,开始撕扯她的衣裳。

这禽兽,发情发到连公母都不管了,口味儿也太重了吧!

“放手,别碰我!”她气急了,活了两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儿呢。

“你当我愿意?”他嫌弃的看着身下相貌平平的少年,好像吃亏的是他似的。

“可我是男的。”

“前门不通,走后门。”

沈若兰脸红了,暗暗从空间拿出剔骨尖刀,妈的,这畜生要是敢走她后门儿,她就让他这辈子前门后门都走不了。

男人不顾她的反抗,粗暴地扯开她的袍子,像一只急于吃到肉的野兽似的。

然而,袍子碎裂的刹那,他滞住了。

一件乡土气息极重的粉色袄子出现在眼前,女式的,这男女混搭的装扮,真特么的辣眼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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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 走后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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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 走后门儿

趁着他怔忪的片刻,沈若兰猛的抬臂,举刀向他刺去。

只是

刀尚未落下,男人却长臂一挥,稳稳的抓住了她的手腕,动作快得有些晃眼。

“你想杀我?”

他眸子眯起,嗜气随之而起,戾气溢满……

在他的高压下,有那么一刻,沈若兰真有点儿怂了,本来还以为自己能一击即中,好趁着他受伤脱身呢,哪想到他都这样儿了,还能如有如此敏锐利落的身手!

不过,想想自己的处境,她也没什么好怕的,明明是他欺负人,凭啥不行她反抗,欺负人欺负到这种地步了,还让不让人活了?

这样想着,她立刻瞪圆了眼睛,毫不畏惧的怒了回去:“你欺负我,我这叫自卫?”

“你这叫找死!”

他表情阴魅、沉寒,声音像数九寒天的冰碴似的。

随之,手腕一收,沈若兰纤细的小胳膊顿时痛得骨头折了一般,剔骨尖刀也‘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不过,这尖锐的疼痛并没有击垮她的意志,反倒把她的的怒火点燃了。

禽兽!

侵犯她还敢如此猖狂,她要是真被他吓住,躺在这儿任他宰割,这辈子都会会看不起自己的!

不行,士可杀不可辱,跟他拼了!

气急之下,她倏的抬腿,猛向他的胯下踹去。

在她膝盖曲起的那一刹那,淳于珟眼眸一暗,如鹞子般向后一翻,及时躲过了那致命的一脚。

真该死,居然给他躲过去了!

一击未中,沈若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快速的从空间里拿出砚台,往他的脸上砸去。

妈的,长这么好看一张脸却不要脸,老娘就替老天把你的脸收回去。

“砰……”

砚台还未砸到那张脸上,就被一股掌风劈碎了,碎片差点儿砸到她的脑袋。

她又迅速拿出牙签弩,上弦、发射,动作一气呵成,快得让人眼花缭乱。

这次,有效果了。

在他看到牙签弩的那一刻,竟然有片刻的怔愣,等她的签子射过去时,他才想起闪躲。

然而,到底因为反应迟了些,他的动作有点儿慢了,那根铜签子差点儿射到他的身上。

沈若兰大受鼓舞,再接再厉,又发一箭。

“嗖——”

这一箭,将他逼得退后了好几步,趁着还为站稳,沈若兰继续发箭。

“嗖、嗖、嗖——”

连珠炮似的断箭不停发射,虽然没有射中他,却成功的将他的脚步逼乱了,沈若兰机不可失,趁他乱了方寸的功夫,迅速捡起地上的剔骨尖刀,纵身一跃,向他的咽喉刺去。

淳于珟见她动了杀机,急忙向边上一闪,谁知她竟没有继续刺杀,反而迅速收回匕首,开门‘嗖’的跑出去了。

那速度快的,跟兔子似的。

看着她的背影,淳于珟这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她耍了,方才的杀招不过是逼他后退之计,她好趁机开门逃窜!

看着她兔子似的背影,淳于珟鹰隼般的眸子眯起,能从他手上逃走的人不多,她,算是一个了!

……

沈若兰跑的很快,跟百米冲刺似的,一口气跑出老远,直到再也跑不动了才停下来。

“呼——呼——”

她靠在墙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觉得自己的肺子都要跳出来了。

往来的行人都看着她,对她指指点点的,沈若兰先还不知道为什么,等她无意中低头,忽然想哭了。

今儿好容易买的袍子,刚才被那个禽兽给撕破了,粉色的袄子俏生生的露出来,使她看起来不男不女的,刺眼极了。

她急忙转过身,用胳膊把撕坏的部位挡住了。

呜呜呜,太倒霉来,进温柔乡一趟,一文钱都没赚到,还差点儿被走后门儿了,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袍子也被撕坏了,她这是什么命啊?

此刻,她忽然生出了一种火星太危险,我要回地球的念头。

乌孙太危险了,她要回靠山屯去,再也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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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8章 捉奸

傍晚,乌孙南部边境城市平阳

一辆带篷的马车驰骋在城南的官道上,车里,男装打扮的沈若兰将车窗的帘子掀开一角,悄悄的看着被甩在后面的平阳城,心中感慨不已:谢天谢地,终于逃出来了。

欣喜之余,又有点儿难过,她是逃出来了,那些小姐妹们还陷在火坑里呢!

她很想救她们,可惜终究能力有限,之前从秃头手中逃脱的时候,她本来可以立马就走的,但她却留下来,还跑到温柔乡去赚钱,就寻思着能一边赚钱一边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她们救出来。

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她在温柔乡里没赚到一文钱,还遇到那个禽兽,差点儿被走了后门儿。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那个禽兽比陈婆子那伙人更危险,他的身上,有一种血腥的杀气,就是能虽是掌控人的生死的那一种,那种气势让她越想越害怕,怕到顾不上天晚,连夜也要逃出平阳城。

车费是她当了自己的那套新被褥换来的,为了离开,她也算是拼了。

天越来越暗,渐渐的连路都看不见了,车夫点上灯笼,沈若兰也放下车帘,从空间找出蜡烛点了,又拿出针线,开始缝那件被撕坏的男式袍子。

回到楚国前,她必须得以男装示人,以掩盖住自己的身份,一旦身份暴露,被陈婆子的眼线发现,她的小命儿肯定就要玩儿完了。

**

楚国,靠山屯

“哎呀,打死人啦,救命啊——”

一道凄厉的惨叫声突然嚎起来,响彻了靠山屯的上空,是个男人的声音,听不出来是谁,哭爹喊娘的,像是撞见鬼了似的。

“来人啊,救命呀,出人命啦——”声音继续嚎叫着,把屯子里刚睡下的老少爷们儿们都给喊起来了。

月光下,一个肥硕的身影踉踉跄跄的跑着,一边跑一边嚎,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亵衣,下面居然是光着的,大腿上还沾着黏黏糊糊的东西,过来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

“哎呀,这是谁啊?不像是咱们屯子的人!”有先出来的村民看见那男人,大着嗓门儿嚷了起来。

有人接道:“我也不知道谁呀,这咋还光着腚呢?别不是上谁家偷人家媳妇去,让人家给削了吧……”

“嗯,没准儿真是这么回事呢……”

“哎呦,你看,那不是大春儿嘛,难道……”

“嘿嘿,这下子可有的看了……”

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调侃中,沈大春拽着大步赶上来,他阴沉的脸看上去狰狞恐怖,血红的眼睛,额前青筋鼓得像蚯蚓似的,可见他心中的愤怒了。

追上郑屠子后,沈大春没有废话,挥着铁拳一拳将他打翻,接着上去就是一顿暴打。

“哎呦我的娘啊,可要了我的血命啦——”

郑屠子被打的哭爹喊妈的,他虽然长得牛高马大,可毕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又被女色掏空了身子,哪经得起沈大春这常年干体力活的年青壮汉的打?这会儿子,只有抱头求饶的份儿了,“兄弟啊,饶命啊,好兄弟你就饶了我吧,我保证再也不来了……”

沈大春也不答话,轮着拳头只管打,每一拳每一脚都用上了十二分的力气,打得郑屠子杀猪似的,没多大会儿就连哼都哼不出来了。

沈福存也跟着大伙儿跑出来看热闹,见大春儿不管不顾的只管往死里打那光腚的,怕打出人命,急忙上前拽住沈大春:“大春哥,再打下去就要打死人了,你为这么个熊玩意儿偿命,犯不上啊!”

沈大春儿已经红了眼,哪听的进去别人的劝?他一把推开沈福存,揪着郑屠子继续打。

郑屠子被打惨了,死狗似的哼哼着,那张油腻腻的大脸被打成了调色盘:红的、紫的、青的、黑的,看着都恶心。

沈老爷子和沈大春的老爹沈德胜也闻讯赶来了,看见沈大春正狠命的殴打一个光腚汉,不觉又气又臊,老脸通红的骂道:“混账东西,祖宗的脸都让你给丢没了,还不给我住手!”

沈大春听见爷爷和老爹的骂声,理智才渐渐回笼,他看了爷爷一眼,慢慢的放下了拳头。

“还不给我滚回去!”沈德胜上前,狠狠的踹了他一脚,红着老脸怒骂。

郑屠子一看沈大春的老爹和爷爷都打骂沈大春,根本不站在他那边儿,顿时来精神来,躺在地上叫道:“小子,你再能耐有个屁用,桃花稀罕钱,老子就是比你有钱,桃花现在是老子的女人了,老子想啥时候睡她就啥时候睡她,想咋玩儿她就咋玩儿她,谁让你是穷汉?活该你没女人!”

沈大春一听,顿时眼睛又红了,冲过来就要接着打,被他爹和他爷爷一人一只胳膊的拽住了。

“你个小王八犊子,为了个破鞋连祖宗脸面都不要了,老子今儿就打死你,再到地底下找祖宗谢罪去…。”老沈头儿和沈德胜父子俩,一个抽出烟袋杆子,一个脱下鞋子,劈头盖脸的朝沈大春身上打。

沈大春恨恨的瞪着郑屠子,不叫疼也不躲闪,一副要杀人的样子,老沈头和沈德胜看他这副样子更来气了,下手也更狠了。

最后,还是老沈太太赶来,把老头子和儿子拉开了,才把鼻青脸肿的沈大春救了出来。

老沈家那爷几个走后,热闹的村民又围着郑屠子说笑了一会儿,觉得天怪冷的,围着个光腚的大老爷们也没啥看头,就都纷纷散去了。

人走光了,沈德贵才鬼鬼祟祟的从暗处跑出来,拿一条破褥子围住了郑屠子的下半身儿,扶起他踉踉跄跄的回家去了。

救郑屠子,不是出于善心,而是他自有用途。

本来兰丫有钱了,他也不在乎郑屠子答应那几两银子了,还指望着在兰丫这大捞一笔呢。可谁知那死丫头愣是一点儿好处都没让他捞着,还没等他要钱呢,就借着找她爹的借口躲起来了,还把家里值钱的物件都卷跑了。

哼,她也不想想,跑了和尚她跑得了庙吗?她迟早得回来吧?

要是回来了,她肯乖乖的把钱教出来,就一切都好说,要是她还敢耍心眼子,哼哼,就别怪他这当叔叔的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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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9章 想的美

夜已深,温柔乡天字号雅厢里,沉睡在罗汉榻上的男人蓦地睁开了眼睛,深邃的眸中不见分毫睡意,唯见森森的阴冷。

“什么时辰了?”

他倏地起身,淡然出声。

侍立在旁的罗城一见他醒了,心头一震,连回道:“主子,已经是丑时了。”

主子醒了,真是太好了,从服下解药睡到现在,已经睡了好几个时辰了,再不醒,他都快要沉不住气了。

不过,这一觉也没白睡,主子的药性已经解了,脸已不红,气也不喘,身上也不在发烫了。

还好还好,他及时找来解药,不然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儿呢。

“丑时了……”

淳于珟眯眼,锐利的眸子随意一扫,扫到凌乱的地面:崩裂的砚台碎片、尖锐的铜签子,一切的一切,都证明那不是一场梦。

“主子……”

顺着主子的目光,罗城自然而然的想这里曾发生过什么,他拱手跪地:“属下护主不力,让主子受惊了!”

淳于珟轻哂,确是给惊到了,“你看看这些。”

“是!”

罗城弯下腰,捡起地上的签子、砚台碎片,复有抬头,道:“主子,这签子是咱们的人的?”

当日,卢铁手把那张小弩献上时,主子曾下令,他的人都备一张小弩,一袋短箭(签子),他身上也有。

只是想不明白,主子这儿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

难道,是有内奸不成?

“那些呢?眼熟吗?”男人的眼睛扫在了砚台的碎片上。

罗城将碎裂的砚台凑在一处,茫然的抬首,看着主子的眼睛:“这个……属下无能……”

“呵!本王记得,你曾被一个粉衣村姑用小弩射过,砚台砸过,还用砂锅迷药算计过,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罗城瞬间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道:“这……这……主子是说,这些是那个村姑……干的?”

“你以为呢?”

“可是?她,她怎么会在这儿?这”

‘不可能’三个字还没等说出来,在主子锐利的目光中,被他咽回到肚子去了。

淳于珟表情莫测的望向门口,仿佛看到那道瘦小的身影,兔子似的窜出去,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是呀,她怎么会在这儿呢?

“本王也想知道呢!”

……

第二天早上,沈若兰赶到了一百里之外的一座小县城,车夫说马跑了一夜,需要歇歇脚,休整休整,不然没法继续跑了。

沈若兰因为没有被子,昨晚在车上佝偻了一宿,也敢没睡觉,怕冻感冒了,现在已然是困得睁不开眼睛了,想想自己已经跑出了一百多里,料想他们一时半会儿的也追不上来,就答应了车夫的要求。

考虑到安全问题,她还故意找了一家处在闹市中的客栈,这样就算有人想对她不利,也会寻思寻思的。

开了两间房,沈若兰又给车夫买了四个馒头一碗粥,还有一碟咸菜,雇车时就讲好的,她得包车夫在旅途中的一切费用。

至于她自己,没有要馒头咸菜,只要了一碗粥,端回房间就着点心吃了,毕竟钱不多了,还是能省就省吧。

吃饱后,她跟小二要了热水,简单的洗把脸、泡泡脚,就脱吧脱吧钻被窝,太累了,躺下后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很长很长,长得像过了一个世纪似的……

等她醒来时,迷迷糊糊中,一下子看到了屋顶的雕梁画栋。

沈若兰一下精神了!

记得,她睡的那间屋子天棚是灰扑扑的檩子,哪来的雕梁画栋?

糟了!

她忽的坐了起来,瞪圆眼睛环顾四周,赫然发现自己竟处在温柔乡里——就是她被侵犯的那间雅厢中。

这是……被抓回来了?

她怎么一点儿知觉都没有?

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上,唔,没光着,穿的是那身粉红色的袄子棉裤。

她的心稍微放松了些,又警惕的看了看周围,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

来不及多想,她赶紧穿上鞋子,拔腿就走。

快走到门口儿时,一道凉飕飕的凉飕飕的声音飘来:“想跑?”

沈若兰一惊,猛的回头,看见那个男人穿着一件浴袍,从里面的套间走出来,似乎刚洗过澡,乌黑的墨发随意的散在身后,氤氲着水汽。

他一步步的走过来,周身散发着难以忽视的贵气和霸气,还有……野性的气息。

沈若兰被吓到了,反射般的抱住胳膊,惊恐道:“你……别过来,你这禽兽!”

禽兽?

他眉峰一拧,很快明白她在想什么,嘲讽:“禽兽?你想得美!”

沈若兰领悟到他这是在嘲讽自己,不过倒安心了,他不是为奸她才抓她回来的,那她就不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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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章 暗道

“那,你抓我回来干什么?”

既然不是奸她,那抓她来干什么?难不成是因为她攻击了他,想把她抓回来杀了泄愤?

淳于珟没理会她的问题,问:“为什么来乌孙?”

闻,沈若兰怔了一下,显然,这家伙知道自己不是乌孙人,他是怎么知道的呢?他还知道什么?想想她身上的秘密,再看看眼前的男人,沈若兰没由来的感到心虚、害怕。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乌孙人的’几个字还没说出来,就被打断了。

“为什么?”

他面色微沉,脸上细微的表情告诉她,他已经不耐烦了。

怕触怒了他,沈若兰不敢再废话,赶紧如实回答,“我是被抓来的,去吉州途中,在一家客栈住宿时,被一伙儿人贩子给迷晕,然后就抓到乌孙来了。”

她简单的把自己被掳的事儿说了一下,细节没多说,因为觉得没必要。

然而,男人似乎并不相信她,打量了她一眼后,蹙眉,恶意森森道:“迷昏你?劫持你?那伙人瞎了吗?”

这是在**裸的贬低她呢。

本以为上次她女扮男装束了胸,才一副平板的身材,没想到今日穿着女装还是一马平川,毫无女性的特征。

劫持这么个女人,肯定卖不上价,把她从楚国带到这儿,一路上车马劳顿,过关时还要被盘查,被查出来可是要掉脑袋的,冒着杀头的危险,掳这么个卖不上价的女人,傻子都不会做吧?

沈若兰听出他是在嘲讽自己,气得直咬牙,她虽不在意他怎么看她,但女孩子哪有不在意自己容貌的,被一个男人如此贬低鄙视,她深深的感到扎心了。

不过,想想自己的处境,还是理智的把到了嘴边儿的怼骂咽了回去,只偷偷瞪了他一眼,瓮声瓮气道:“不是我一个人,我们被绑架的一共有十八个,我只是其中的一个。”

顺便儿被绑来的,这下你总该信了吧。

然而

“十八个?”

他重复了一遍,一双眸子阴翳难辨,表情变得莫测起来。

继而,低下头,静静的凝视着她,高挺的鼻尖儿几乎抵到她的脸颊上,直到看得她心跳如鼓,头皮发麻,才阴唳沉沉的开口。

“在爷面前,你敢信口说这样的鬼话?就不怕爷弄死你吗?绑了十八个大活人从吉州进乌孙,你当我吉州城的守城将士是摆设吗?”

这阴测测的语气,低迷的气呀,让沈若兰的心又突突了两下,她身子向后躲了躲,尽量离那炙热的气息远些,才堪堪的说:“我没有骗你,真的,当时我们走的是小路,没从城里走,好像有一条很长的暗道,我们是从那条暗道过来的……”

反正那暗道跟自己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犯不上为了保密惹这男人起疑,这男人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得抓了她,就有本事神不知鬼不觉得弄死她,还是保命要紧。

“你说……暗道?”

淳于珟退后了一步,脸上的阴翳涣散,一下子变得凌厉谨重起来。

沈若兰看他不再阴森森的了,心中稍安,缓缓的说:“当时,我们坐的车子是钉死的,但是在最顶端留有一个通风口,我在那个小孔处能看到星星月亮,还能听到外面的风声。”

“但是走了一段后,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抬头只看见一片漆黑,连风声也没有了,马蹄声和车轱辘声却分外清晰,像是有回声似的,您大概也知道,在平地上走路是不会有回声的,除非是在洞涵或山谷里,可是,那晚上明明是大晴天,我却看不见星星月亮了,明明上一刻还北风呼啸呢,后来就再也听不见一丝丝的风声了,所以,我可以肯定,当时走的绝不是山谷,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那就是我们走了隧道,或者暗道!”

说完这些,她看见那个男人笑了,嘴角上扬,眉宇染色,轻轻缓缓的,犹如展开的罂粟,魅艳、引诱、惑人……

太过迷眼,心神微闪,妖孽啊!

走神霎那间,回神瞬间,男人已经悠悠开口:“看来,你不像表面看的那么蠢!”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她可以理解为他这是在夸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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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1章 同车而行

沈若兰磨了磨牙,真想乎他一脸,先是贬低她的相貌,再嘲笑她的智商,有这么欺负人的吗?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呢,何况她一名堂堂的人民警察?

火起,握拳,暴怒

不过,想想后果——

哎!

还是算了吧!

打打闹闹的多不文明,再说,也伤和气啊!

看着她先是气呼呼后又泄了气的样子,淳于珟心情愉悦了不少,他坐回到罗汉榻上,再开口时语气也不那么冷厉了,“那条暗道在哪?你现在还能找到吗?”

沈若兰瞪了他一眼,根本不想搭理他,但想想自己的处境,还是不得不回答,只是语气不大好。

“找不到的,当时我们全被禁锢在马车里,根本看不到外面,没有参照物,我没办法记住路线。”

闻,男人脸色微变,眉心也蹙起来,似乎不满意这个答案似的。

看着他渐渐变阴的脸,沈若兰怕他以为自己是赌气故意不说,忙又道:“不过,我们到了乌孙后,一直住在北边儿一家乡村客栈里,那家客栈临着官道,很好找的,你要是找到客栈,就能找到掳走我们的人,找到他们的人,再找暗道就容易多了。”

这番话,成功的让那男人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些,他颔首道:“那好,你把客栈的位置说出来吧。”

沈若兰抿了抿嘴,只看着他,却没有说话。

她知道客栈在哪不假,只是,不想白白的告诉他!

看她欲又止得样子,淳于珟挑了挑眉:“还有事?”

“嗯!”

沈若兰点头,直视着那双墨黑的双眸,道:“公子,我帮你找到了客栈,你能放我离开?并不再找我的麻烦吗?”

这是在跟他讨价还价呢!

虽然没有多大的底气,因为她小命儿还在人家的手里攥着呢,不管人家接不接受她的条件,她都得按人家的意愿去做。

但是,不管怎样,她还是开口了,不管咋地总得试试吧,万一成了呢,这可是她唯一能跟他谈条件的机会,她不想错过。

“呵,还挺会把握时机的!”

淳于珟勾起唇角,神色莫测的打量起她来。

这个乡下的黄毛小丫头,看起来又瘦又小又不起眼儿的,没想到胆子倒挺大,这世上除了母后,她大概是第一个敢跟他讲条件的女人吧!

在那道如矩的目光下,沈若兰仰着头,无畏的看着他。心中虽怯,但输人不输阵,心怯脸不怯,不是盯着她看嘛,她也盯着他看回去,谁怕谁啊?

只是……

互盯了一会儿后,沈若兰的头皮又开始麻了。

这男人,气场太大,就那么从容的看着她,都没变脸呢,就能把她的小心脏看得噗噗噗直跳,明明她没做什么,但被他这么一盯,就莫名的害怕,很有一种想落荒而逃的感觉。

好了怕!

又对着瞪了一会儿,就在她快要败下阵的时候,淳于珟终于说话了。

“好,你若帮爷达成心愿,爷不仅可以放了你,还可以满足你一个心愿,如何?这笔交易划算吧!”

划算!太划算了!

在他那无声的威压下,她本来都要不战而降了,现在能得到这样的承诺,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

温柔乡的门口儿,一辆靛蓝色车篷的马车,静静的候在那里,沈若兰被带下楼,请进了这辆车子。

外表看似普通的马车,里面却别有洞天。

花梨木的矮榻、小几,紫貂皮的坐垫、孔雀毛的车帘,车壁上还打着小巧的博古架,上面摆着书籍、古玩和字画,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的雅室,极尽奢华。

沈若兰惊叹不已,更对那个男人的身份感到好奇了,真不知是什么样的人家,居然富到拿貂皮坐坐垫儿,拿孔雀裘坐窗帘,真是败家呀!

她又想起那天竞拍彩蝶的初夜,拍下彩蝶的那道声音分明也是他的,可后来彩蝶为啥又落到一个老男人的手里了呢?

花三千两拍下的美人儿,又是个冰清玉洁的大姑娘,他都一点儿不怜惜吗?

正寻思着,车帘一掀,那个不懂怜香惜玉的人也上来了!

沈若兰身子一僵。

这是……要同车而行吗?

跟他坐在一起,亚历山大啊!

上车后,他旁若无人的坐在了沈若兰的身旁,从博古架上拿起一本书,静静的看起来,仿佛沈若兰不存在似的。

呃……被无视了!

不过,沈若兰没觉得有啥不好的,反倒挺高兴,要是他注意她,跟她说点儿什么,她才会紧张呢!

车外,六七个身形矫健的男人,骑这马分散在车子的周围,无形中形成了一个保护圈,把车子给护住了。

路上,沈若兰刻意扭头望着窗外,给外面的人指路,这样,既避免了被他无视的尴尬,也不用跟他交流,简直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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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章 你不是女人

一路上,她就一直扭着脖子,把脸伸到窗帘边儿,探着身子往外看,没多久就把脖子扭酸了,脸也冻得红彤彤的,跟冰坨子似的,别提多难受了。

好几次,她都想转过身去缓解一下,可回眸的刹那,看到身边儿那个气场强大,尊贵如天神般的男人,就没由来的紧张、害怕。

相权之下,她还是觉着扭脖子更好些,就咬着牙,一直保持着扭曲的姿势,直到找到那家客栈。

“诶?到了!”总算是到了!

喊出这句话的时候,沈若兰差点就喜极而泣,这脸都冻木了,再扭一会儿,她的脖子都要落枕了!

闻,那男人抬头,深邃的眼神越过她,扫了一眼外面的房子,声线沉沉道:“去看看。”

“是!”

立刻有两个高大的男人下马,往客栈去了。

沈若兰还以为这男人会亲自去呢,他不是很在意那条暗道吗?怎么到了这么关键的时刻,还这般沉得住气?

或许,他是要等里面打起来时再进去吧,从前电视上就演过,大人物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场,才能彰显出他们的重要和气势!

对了,陈婆子手下十几个人呢,他就这么几个人,能打得过人家吗?

别待会儿打不过人家,自己再被抓回去,那可就惨喽……

正天马行空的想象着,派出去的两个人回来了,至车旁低声报:“主子,那伙儿人已经走了,前天晚上就走了!”

纳尼!走了?

沈若兰心中一沉,反射般的向那个男人看去。

他们走了,她跟这男人的交易也就不作数了吧?

还有,这家伙被她鼓动着来的,这会子扑了个空,不会迁怒于她吧?

这样想着,她更不安了!

“那个,对不起……”

她小心翼翼的说:“我没想到他们会离开,害您白跑了一趟……”

淳于珟扫了她一眼,不咸不淡道:“都有人跑了,他们不开溜难道还留在这儿等死?也就你这猪脑子还以为他们会留在这儿吧!”

毒舌!

沈若兰抿了抿嘴,很不服气。

她很想说,既然知道人家跑路了,那您老人家还大老远的跑来这儿干啥?哼,还不是也怀了侥幸的心思,结果扑了个空,就拿人家撒气!

当然,这些话她也就只敢在心里想想而已,借她个胆儿也不敢跟这位大神说的。

也不知为啥,这位大神从未在她面前杀过人,也为做过什么恐怖的事,可不知咋的,她一看见他就紧张的要死,不知是因为他气场太强,还是因为他俩是天生的宿敌!

“仔细看看,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淳于珟收回视线,又执起那卷古书看起来。

他早就想到,那条暗道不会那么容易被找到,也想到那伙儿人不会留在这里等死,今儿之所以走这一趟,就是为了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是!”

手下的又进去了。

沈若兰坐在那儿,看着他那副淡然悠远的样子,心里很是没底,不是说大人物都喜怒不形于色吗?没准儿这厮现在已经怨气冲天了,只是没表现出来,说不定下一刻就把她碎尸万段呢!

思及于此,冷汗森森而下,她咳了一声,想出了一个将功补过的法子。

“咳咳,这位公子……”

“叫齐爷!”

“呃,好吧,齐爷,其实,还有一个人知道密道在哪儿,只是那个人现在可能在衙门里。”

淳于珟从书中抬起头,看着她那双亮晶晶的眼睛,不急不缓的吐出一个字,“说!”

于是,沈若兰把她算计秃子,送秃子进衙门的事儿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末了还说:“要是这伙儿人跟衙门无关,那个秃子现在肯定还在衙门里,您要是衙门有人的话,肯定能把他弄出来。”

毕竟只是个小偷儿,以他的财大气粗,弄出个小贼来也不过是多花几两银子的事儿,当然,要是那伙人跟衙门有关系,那就另当别论了!

语毕,淳于珟望着她,缓缓的勾起了唇角,悠悠道:“其实,爷还有个更好的法子!”

“什么法子?”

沈若兰一脸的茫然,就算有法子,那也是他的事儿,不用跟她说吧。

“用你做饵,把他们引出来。”

淳于珟说的很清淡,却把沈若兰吓到了。

做饵这种事儿很危险的啊!

谁知道那伙儿人会不会对她起杀意啊,万一人家发现她,二话不说直接下了杀手,她岂不是嗝屁了?

不行,绝不能去。

沈若兰打定主意不去,明面上却不敢拒绝,只好委婉的说:“您一个大男人做事,何必扯上我一个小女子,不嫌丢份儿吗?”

淳于珟呵呵一笑:“爷从来不会瞧不起女人,何况……”

如矩的目光在她那一马平川前扫了一圈儿,无情补刀:“你不是女人!”

沈若兰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她瞪眼、握拳,咬牙、切齿,这种气的牙痒痒又无力反抗的感觉,真是太憋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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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3章 不会叫你受到伤害

沈若兰气得肺子都疼了,捂着胸,一双大眼睛控诉的瞪着他,愤怒、纠结、憋屈……

见她这副样子,某人的心情莫名的好了起来,没办法,他就是喜欢看别人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的样子,谁让他是爷呢?

心情一好,某王爷动作也随意了许多,抬手揉了揉她的小脑瓜子,语气悠闲,像在安抚为自己出征的小宠物。

“放心,爷会派人在暗处盯着,保护你,不会叫你受到伤害的。”

沈若兰一偏脑袋,避开了那只蹂躏她的大手,闷闷的说:“齐爷,我不去行吗?”

他不语,静静的看着她,车外的光线透过车帘,笼罩在那张俊邪交织的脸上,一双深邃的眸子让人……不寒而栗!

无声的压迫,却是无声胜有声,让人不堪重负,只好妥协了。

“好吧,我去。”

她的声音里带着重重的委屈,“只是,你得给我个期限,总不能让我一辈子留在这儿吧。”

“呵,不会让你留在这儿一辈子的,一个月,不管他们出没出现,爷都放了你,如何?”见她肯首,他的语气也和气起来,像一个善解人意的翩翩公子似的。

沈若兰轻哼一声,暗道一声虚伪。

还‘如何’呢,听起来像询问她的意见似的,实际上还不是他说东是东,说西是西,她要是敢违背一点儿,只怕下场不会比那个彩蝶好到哪去。

见她沉默着,那人只当她是默认了,勾唇浅浅一笑:“很好,我喜欢识时务的。”

车外

罗城等人回来了,拱手道:“主子,属下等仔细搜过,对方并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呵呵,一帮蝇营狗苟之辈,还挺谨慎的呢!”淳于珟嘲讽一笑,接着,神色一厉,冷声吩咐道:“罗同,你带几个人去追查他们,一旦发现,务必抓一个活口回来;英战,你回去联络杜松,试探一下,前天抓进府衙的那个秃子跟徐奕君(平阳府尹)有没有关系?若有则罢,若无,设法将他弄出来,记住,切勿打草惊蛇。”

“是!”

罗同和英战同时拱手,悄悄的退了下去办事了。

罗城看了看车里,很想问问主子,让他做什么,没道理兄弟们都出去做任务,就把他留在家里。

没等他开口,车里又飘出了主子的声音:“罗城,你往后,只管负责保护沈姑娘,记住,她若有分毫的闪失,唯你是问!”

“……”

罗城抽了抽嘴角,半天才挤出一个“是”字。

上回,就因为这个黄毛丫头被主子打了一百棍子,现在想想屁股还疼着呢,这回主子特意让他保护她,一定是故意的吧!

真是的!

罗城心里苦,但是罗城不敢说……

回到平阳城

沈若兰自由了,但这自由只是表面的,因为在看不见的地方,一直有个影子在暗戳戳的盯着她呢,害得她有钱不敢花,空间不敢使,还得自己想办法挣饭吃。

那个姓齐的变态很小气,让她做饵,却一文钱都舍不得给她使,她要在这里待一个月,这一个月内的吃穿住行,都得靠自己的双手去挣。

本来,她可以从操旧业,到青楼去卖唱,轻轻松松就的能赚到大把的银子,可是,自从上次在温柔乡遇到那个姓齐的变态后,她就发誓再也不进青楼了,这回遇到个姓齐的,谁知道下回会不会遇上一个姓张的、姓李的,遇到一个变态都够她的呛了,要是再遇到一个,她就可以直接去死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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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 尤氏遭殃

腊月十六这天,靠山屯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尤氏的家被端了。

确切的说,是被郑屠子的老婆刁氏带人给抄了。

郑屠子原是有老婆的,只是俩人成亲二十多年,他老婆一直没生育,郑屠子便生出纳妾的心思,一来是为了传宗接代,二来也为了自己在炕头儿上快活快活,毕竟他老婆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在炕上已经没啥意思了。

奈何刁氏说啥也不答应,只说自己还没老,早晚能生出来。

郑屠子本是靠岳父起家的,怕老婆已经怕惯了,刁氏想自己生,他也只好硬着头皮每天在那块松松垮垮的旱地里耕耘,可惜一直耕到刁氏绝经,也没耕出个蛋来。

眼瞅着是生不出来了,为了将来死后有个上坟烧纸的,刁氏这才勉强答应给他纳个妾,但条件是长得不能太好的,要老实本分能干活,最好是在乡下寻摸。

郑屠子得到老婆的圣旨,这才张罗起来,哪知张罗来张罗去,竟遇到了尤氏那个冤家。

尤氏惯会哄男人的,把郑屠子伺候的舒舒服服,哄的连纳妾的心思都没有了,背着刁氏跟她打得火热,为了讨她欢心,还偷摸在家里拿了不少银子给她买吃买喝的。

尤氏见家里的银钱渐少,本就疑心,只是郑屠子嘴硬,咋问都不说实话,直到那日被揍得鼻青脸肿回去,谎也兜不住了,这才跟刁氏实话实说。

这下子,可捅了刁氏的肺管子了!

刁氏本就是个极爱吃醋的,这些年来因为吃醋,把镇上土窑子里那些窑姐儿都挠遍儿了,这会子听说老公竟背着她偷养相好的,那还了得?

当下,便气咻咻的纠集了几个本家的兄弟侄儿,押着郑屠子,杀气腾腾的赶到了靠山屯,直奔尤氏家中。

尤氏正在家里蒸豆包呢,忽见闯进个粗壮的婆子和一群面色不善的大汉,还压着鼻青脸肿的郑屠子,顿时给吓蒙了。

刁氏一看到细皮嫩肉,年轻貌美的尤氏,顿时醋意大发,一时间想到自家男人每晚在炕上各种敷衍自己,却把劲儿都使到这**人身上了,她那心就像让蜂子蛰了似的一样疼,一双浑浊的老眼也红了!

“你个卖*的**,敢勾搭老娘的男人,今儿老娘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刁氏嘴上骂着,人也旋风似的冲过去,一把揪住了尤氏的头发,把她从炕沿边儿揪下来,又是扇嘴巴子又是挠脸的,打得尤氏叫苦不迭,杀猪似的叫起来。

胡美娇蜷缩在炕上,惊恐的看着这些人,吓得大气儿都不敢出了。

那帮汉子也没闲着,在她家肆意翻找,翻箱倒柜的,不一会儿就把她家的一袋麦子,一袋苞米面和一块猪肉给找出来了。

“大姨,都找到了!”

一个年轻的汉子朝刁氏喊了一声。

刁氏住了手,回过头一看,瞪圆了眼睛道:“不对,家里少了二三两银子呢,不可能就这点儿东西!”

叫完,往尤氏那张白嫩的脸上又抓了几把,问道:“**,我家那混账东西给你的钱呢?赶紧给老娘吐出来,少一文,老娘撕了你。”

尤氏哪见过这种架势啊,都被打蒙了,吓傻了,话也说不出来了,只会捂着脸嗷嗷嗷的哭。

郑屠子看尤氏那张俏脸被挠开了花儿,人也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心疼得肝儿都颤了,可惧于老婆的淫威,又不敢上前帮忙,只好眼巴巴的看着,唉声叹气!

刁氏一看自家男人这副心疼不已的样子,不禁妒意横生,更加生气了,指使着几个兄弟子侄,把尤氏和她女儿的衣裳扒了,因为这娘俩穿的都是簇新的棉布袄子,一定是自家那个不争气浑蛋孝敬人家的。

她的东西,就是撕了烧了,扔臭水沟了,也决不能便宜了这对儿骚狐狸。

几个兄弟子侄们一听让他们扒女人的衣裳,顿时都来了精神,如狼似虎的把尤氏母女按在炕上,三下五除二就扒了个溜溜光,顺便还在她们身上揩了不少的油儿。

胡美娇被人扒光了衣裳,又摸又抠的,羞愤得完全崩溃了,扯着嗓子尖叫起来,杀猪似的嗓门儿,很快引来了一大波看热闹的人。

因为她们娘俩的名声不好,在屯子里也没个朋友,这会子出了事儿,也没人帮她们,这些人过来后,只管盯着这娘俩的身子使劲儿看,恨不能也上前捅咕她们两下子,却不见有一个出来伸张正义,阻止刁氏逞凶的。

当然,也有人心疼尤氏遭罪,想来个英雄救美,将来博一个以身相报啥的。

可一想到救人后自个儿和家里的名声也就毁了,便偃旗息鼓,歇了心思了。

下半辈子还得在这屯子里活人呢,可不能为了裤裆那点儿事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让一家人都跟着他抬不起头!

刁氏有意作践尤氏,叫她的子侄们把尤氏娘俩捆成一团儿,又狠狠的揍了一顿,敛巴起在尤氏家中值钱的物件,扬长而去了。

临走前还发下狠话,要是再让她知道尤氏跟郑屠子勾搭,就来撕了她!

刁氏横作一顿走了,村里的男人们却都舍不得走,一个个的盯着尤氏母女那白花花的身子,含拉子都快淌出来了了,尤氏和胡美娇哭得稀里哗啦,厚着脸皮挨个求人家帮忙松绑,可这帮人都贪看她们的身子,哪舍得给她们松开啊。

后来沈大春儿听说了这事,顿时心疼得眼睛都红了,也不顾他爹的鞋底子和烧火棍,疯了似的冲到尤氏家中,挥着拳头把那些看热闹的都撵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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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5章 沈德俭归来

尤氏一获自由,就一头扑进沈大春的怀里嘤嘤嘤的哭起来,“大春……呜呜呜……”

沈大春心里很难受,他虽气尤氏对自己不忠,可心里到底还喜欢着她,眼下自己喜欢的女人丢了这么大的脸,遭了这么大的罪,他心疼的慌啊!

特别是听到尤氏哭诉家里的粮食被抢走的时候,他的心里比谁都着急,可是着急也没用,他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家里的粮食都被爷爷拿走了,他想帮她也帮不上啊。

“大春……呜呜呜……”

“桃花,你先别哭,先把衣裳穿上……”

“嗯,我听你的。”

没了郑屠子这棵大树,她又想靠回到沈大春儿身上了。

沈大春虽然不像郑屠子那么有钱,但他年轻、英俊,对自己也是真心真意的好,不像郑屠子那个熊球货,又老又丑又变态的,跟她在一起根本不是爱他,就是为了玩儿她的身子才稀罕她的!

沈德胜气喘吁吁的追到尤氏家中时,尤氏已经穿好了衣裳,正坐他儿子怀里掉眼泪疙瘩呢,沈德胜一看儿子还痴痴看着尤氏,气得上去就是一脚,把沈大春踢了个趔趄。

“你个不争气的东西,后天就要相媳妇了,要是让人家知道你搞破鞋,人家还能要你吗?”

沈大春倒是希望后天那个寡妇不要他,他只喜欢桃花,就想娶尤桃花当媳妇儿。

可是,他也知道,他爷爷奶奶,老爹老娘,是死也不会让桃花进他的家门儿的!

**

两日后,白雪覆盖的村路上,一辆马车得得得的朝靠山屯赶来,车上坐着一个穿着八成新藕荷色袄子的年轻女子,她皮肤白皙水嫩,面若银盆,柳叶眉,杏核眼儿,高鼻梁,樱桃嘴儿,杏眼桃腮的,就是有点胖,不过胖虽胖,却不是那种肚大腿圆的胖人,而是胖得匀称细腻,胸大,屁股更大,很有福祥。

此刻,这女人正羞涩的低着头,头上梳着乌黑油亮的发髻,整整齐齐的,连根乱发丝儿都没有,可见这女人是个爱打扮爱收拾的女子,而且是个成了家的少妇。

挨着少妇坐的,是靠山屯儿贵生子媳妇,挨着桂生子媳妇坐的,是桃花村的张二勇,张二勇的旁边,躺着一个面色枯黄,瘦骨嶙峋的中年男人,这男人不是别人,正是离家数月的沈德俭。

沈德俭之前犯了点事儿,被关进了县衙的大牢。

都说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沈德俭在牢里关了好几个月,看押的狱卒也不见他家里来人送礼打点,失望之余,难免打骂他撒气,结果,几个月的时间,生生的把这个壮年汉子给折磨成疾,差点儿死了。

眼看就要过年来,狱卒见他病病殃殃的,怕他死在牢里晦气,还得费事埋他,就跟上头报了一下,把他放出去来。

当然,能这么容易放他,只要也是因为他犯的事儿不是啥大事儿,要是他杀人越货,通敌卖国,就是死在牢里,也断不会放他的。

沈德俭被放出去后,走走歇歇的,拖着虚弱的身子挨到泗水街,找到桃花村拉脚的车夫,央求人家把他捎回去。

栓子拉脚向来是只认钱不认人的,凭沈德俭怎么苦苦哀求,磕头作揖,没钱他就是不肯拉。

后来张二勇父子三人卖花生回来,恰好遇见了,得知沈德俭的身份后,张二勇二话不说的帮他付了钱,把他给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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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6章 插曲

关于沈德俭回来,还有一个小插曲。

当晚,栓子的马车回到桃花村晒谷场,按规矩大家就该下车,各回各家去了。可沈德俭的身子太弱,别说让他走四五里的夜路回靠山屯,就是让他走出桃花村,他都未必有那份力气。

张二勇看他病的厉害,就打算先把他带回到自己家,让他吃点东西,好好睡一觉,等第二天身子好点儿了再找辆车送他回去。

老张头对张二勇的这个想法很是不满,特意把他叫到一边儿,小声说:“二勇,沈德俭是沈德宝的弟弟,沈德宝家刚跟咱们退完亲,这会子你巴巴的去帮他们老沈家人,叫外人看见了,会瞧不起咱们老张家的。”

张大勇也赞同老爹的想法,劝张二勇说:“二勇,爹说的对,他们老沈家打了咱们老张家的脸,就是咱们老张家的仇人,你上赶子帮老沈家人,是不是有点是非不分了?”

张二勇也知道他爹和他哥说的有理,要不是因为沈若兰,他也断不会去帮老沈家人,别说把他带回家照顾,就是那五文钱的车费,他都未必给他花。

可问题是,这是她爹,他不能不管!

“爹,这事儿我自有道理,您就依我这一回成吗?”

“不成,你不跟我说清楚了,我决不同意你把他弄家去。”老张头果断拒绝,态度坚定,不容质疑。

张二勇看了看他爹,又看了看靠在树根下摇摇欲坠的沈德俭,无奈的说:“好吧,我说……”

于是,把他跟沈若兰相识,沈若兰帮他治腿、教他做花生米的事儿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末了还一再嘱咐他爹他哥,千万别把这事儿说出去,万一说出去了,沈姑娘的名声会受损的!

老张头和张大勇听到张二勇的话,都震惊不已,特别是老张头,连声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一个乡的小丫头片子,咋可能会做五香花生米呢?还有你那腿,连郎中都没治好,她咋会治呢?二勇,你是在骗爹吧?”

张二勇定定的看着老张头,道:“爹,你儿子活这么大,有骗过您吗?”

老张头张了张嘴,说不出话了。

二勇这孩子,从小就是个实诚君子,从小到大就没说过谎,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良久

老张头拍了拍张二勇的肩膀,道:“行吧,看在他闺女的份儿上,就把他弄家去吧。”说完,背着手先走了。

张二勇一听他爹同意了,心下一喜,急忙大步流星的跑到树下去扶沈德俭,张大勇也跟了过去,跟他一左一右的架着沈德俭的胳膊,慢慢的往家里走去。

老张头回家后,把张二勇要带沈德俭回来住宿的事儿,以及沈家丫头教二勇做五香花生米的事儿,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家里的几个女人,免得一会儿沈家老二上门了,她们娘几个看人家落魄,不给人家好脸子,甚至直接开口撵人。

虽然沈老二看起来像条丧家犬似的,但人家养了个好闺女,能让二勇这么上心的姑娘,肯定是个极好的,至少要比沈老大家的闺女强得多。

想当初,给他定下沈老大家的闺女时,那闺女是十里八村的头号美人儿,二勇都一点儿不放在心上,还动不动就想退亲,这会子,肯这么对一个小丫头,不可能只是为了报恩那么简单,说不定那憨小子已经对人家小丫头起了心思,所以才拍马溜须的照顾未来老岳丈呢。

他如是想着,老脸上情不自禁的浮起一阵笑意,嘿嘿,这小子,其实一点儿也不憨啊……

可惜,他那老婆子思想跟他不在同一个频率上,崔张氏听完老张头的话后,立刻尖着嗓子喊起来:“这么说,老二之前隔三差五就买一堆好吃的,都是给那个丫头送去了?”

老张头点点头,“是呀,怎么了?”

崔张氏一听,差点儿跳起来,尖叫着嗓子叫道:“我就知道老沈家没一个好人,沈老大家那个死丫头不要脸,跟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搞到了一起,沈老二家的也好不到哪去,一个小丫头片子,就敢跟个大老爷们儿勾勾搭搭的,教人家点儿手艺,就臭不要脸的收人家那老些好东西,指定不是啥玩意儿。”

这几个月来,二勇每隔几天就买上一堆好东西去看那个教他做五香花生米的师傅去,那些米呀面呀肉呀菜呀的,把崔张氏都心疼死了,在心里边儿把那个收了她家好东西的人祖宗十八代都骂遍儿了,全然忘了她家这两个月赚的那五十多两银子是咋赚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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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7章 彩霞

听到老婆子的骂声,老张头把脸一沉,低斥道:“闭嘴,你个人味儿不懂的老东西,你也不想想,不叫人家,咱们上哪儿挣那老些钱去?”

这俩月,家里去了开销,统共挣了五十多两银子,一下子把饥荒还上了三分之一,照这样下去,再有几个月,就把饥荒还完了,家里也就能翻身了。

本来他还以为这辈子都翻不过来身了呢,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把身翻过来了,他是打心眼儿里感激那个给了他们家五香花生米方子的人,简直感谢人家八辈祖宗,然而,他的老婆子却不那么认为。

“哼,那些钱是咱们自己家起早贪黑出苦大力挣来的,关她屁事儿?就算她给了咱们那个方子,咱们家给她买那老些东西,还不够买她个破方子的吗?”

听到老婆子这蛮不讲理的话,老张头脸色黑了黑,怒道:“没人家的破方子,就算咱们一家子肯出这份儿苦大力,又到哪儿去挣那些钱去?我告诉你,你可别犯浑,要是等会儿沈老二来了,你要是敢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看我过后揍不揍你!”

对付这个胡搅蛮缠的老婆子,最好的办法不是讲理,而是拳头,这是老张头一辈子总结下来的经验,跟她讲理肯定犟不过她,因为她压根儿就不是讲理的人,所以,两人较劲儿的时候,他多半会选择武力镇压,也只有提到要‘揍她’二个字时,她才能老实。

果然

听到老头子要揍她,崔张氏有点儿怯了,也不敢锵锵了,一扭身走了出去,走到门外时还扔下一句话:“我干了一天的活儿了,累死了,你们整回来的且(客)你们自己答兑去。”

说完,赌气冒烟的上张金凤屋儿躲着去了。

老张头看着她那副膈应人的样子,心里也是一阵憋屈。

当年他爹娘就图稀这老婆子长的膀实,能干活,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替他把人娶回来了,结果娶回这么个四六不分的玩意儿,他这辈子就没享受过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的乐趣,这老婆子,给点儿好脸儿就想蹬鼻子上脸,总得他骂她揍她她才能老实。

哎,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等二勇找媳妇时,一定要找一个遂孩子心思的,决不能再让孩子步他的后尘了!

张二勇和张大勇扶着沈德俭回到家,崔张氏和张金凤早躲屋里去了,李张氏看到沈德俭埋汰的都看不出皮肤原来的颜色了,邋邋遢遢的跟个叫花子似的,恶心的差点儿吐了,便借口孩子醒了找她,也一道烟似的溜进了屋里,不肯出来了。

没办法,张二勇只好自己进厨房端了饭,张罗着大伙儿吃了。

吃完饭,老张头也张大勇都回屋睡觉去了,只有张二勇没睡,沈德俭太脏了,在大牢里几个月没洗澡,身上臭得像掉茅坑了似的,熏得他根本没法睡觉。

加上他身上、头上蹦哒着不少虱子,他也不敢让他就这么睡在自己的炕上。于是烧了一大锅水,给沈德俭洗了个澡,顺便把他那身堪破烂不堪,埋埋汰汰的衣裳填进灶坑烧了,也省得那些虱子遥哪蹦哒!

把他收拾干净了,又给他找了一身自己的干净亵衣亵裤穿了,两人才躺下入睡。

第二天一早,张二勇早早起身,给沈德俭熬了一锅小米粥,然后又去了村里孙茂文家,准备借他们家的马车送沈德俭回家。

结果,老孙家正好要去靠山屯送回娘家的闺女呢,就顺便儿把他俩捎上了。

老孙家的闺女就是靠山屯的桂生子媳妇,她这次回去,还带她娘舅家的表妹一起回去。

娘舅家的表妹叫彩霞,虽是穷人家出身,却是个见过大世面的。

当初她舅舅家里穷,就把彩霞表妹卖到了县城最有钱的段家做丫头,结果也是彩霞表妹的命好,一进段家就入了段家老太太的眼,被提升为老太太的贴身丫头,掌管老太太的首饰钗环,香料衣裳,从此,彩霞在老太太身边儿尽心尽力的服侍了七八年。

今年年初的时候,彩霞已经满二十岁,按段家的规矩,家里的丫头满二十岁了,就要配小厮,于是老太太做主,把她配给了家里一个马房赶车的小厮。

谁料俩人刚成亲不到一个月,那小厮赶车时惊了马,让马给踢死了,彩霞才做了一个月的新媳妇,就直接成了寡妇了。

老太太觉得自己帮彩霞挑的人,却又让彩霞做了寡妇,心里很是过不去,加上寡妇的身份不吉利,不便留在府里了,就把卖身契还了她,恢复了她的良籍,让她回家去了。

这些年,有彩霞这个在段老太太跟前儿得脸儿的大丫头照应着,家的日子已经过起来了,彩霞回来后,她爹娘也珍宝儿似的对待着,以弥补从前卖掉女儿的愧疚。

可不管怎么疼,怎么宠,做姑娘的终究是要出嫁的,于是,她爹娘又遥哪寻摸着,要给女儿找个好女婿。

彩霞已经二十岁了,还是个寡妇,好人家的小伙儿肯定不能要她,只能找个娶不上媳妇的光棍儿或者丧偶的鳏夫。

娶不上媳妇儿的光棍儿哪有好人啊?丧偶的年龄相当的鳏夫也不好找,正遥哪寻摸呢,正好桂生子媳妇回娘家,说起了夫家这边儿的沈大春儿,舅舅舅妈有点动心了,但又考虑到沈大春恋着尤桃花,怕闺女嫁过去受委屈。

彩霞却很不以为意,她在大户人家待了七八年,宅子里怎么争风吃醋,怎么取悦男人的事儿她见的多了,还真没把尤桃花那样的破鞋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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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8章 相亲

“爹,爹呀,我二叔回来了……”

沈金存呼哧带喘的从外面跑回来,没等进院儿就扯着脖子一顿喊。

沈德宝正在院子里劈柴火呢,一听这话,倏地直起身,问:“你听谁说的?真的假的?”

沈金存进了门,大声白嚷的说:“当然是真的,我亲眼见的呢,呃…。还有,我看见是我二勇哥送他回来的……”

二勇哥,是沈金存对张二勇的称呼,之前两家没退亲的时候,张二勇逢年节就过来送节礼,慢慢的就跟他这个‘小舅子’熟悉了,沈金存见这个未来姐夫每次送礼都是送自己在山里打的猎物,羡慕不已,一直惦记着将来要跟未来姐夫一起学打猎的本事呢。

可惜,没等学呢,他姐姐就跟人家退亲了,看样子,他是没机会学了!

“啥?二勇?哪个二勇?”

于沈氏也趿拉着鞋子走出来,刚出来就听到小儿子的话,大惊小怪的问。

沈金存嘟囔:“还能有哪个二勇哥啊?不就桃花村那个二勇哥嘛!”

沈德宝听说张二勇来了,顿时觉得老脸火辣辣的,一阵臊皮,老二离家好几个月了,如今乍回来,他很想去瞅瞅去,可又觉得不好意思面对老张家那二小子。

想当初,他上赶子把闺女许给人家,耽误人家孩子这么多年,现在看人家落魄了,就把人家扔半道上了,还弄个纨绔公子哥上人家去退亲,把人家的脸都踩泥里去了。

哎,这事儿整的太不地道,他都没脸见人家了。

其实,沈德宝是打心眼儿里喜欢张二勇这个老实厚道的孩子,也真心实意想让他做自己的女婿,可惜,梅丫头死活不同意,弄得现在两家都闹掰了,她自己也高不高低不低的悬在那里,名声臭的顶风能传出二里地去!

这一天天的,真是闹心啊!

于沈氏的想法跟他不一样,听到张二勇送沈老二回来,她第一个想法就是:“他来干什么?会不会是对咱们家梅儿还不死心?还想来巴结咱们讨好咱们?”

在她的眼里,沈若梅就是个无价之宝儿,张二勇被退了亲,肯定不能甘心,肯定得想方设法挽回,这次他巴巴的送老二回来,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沈若梅在屋里听到她娘的话,也觉得很有道理,就隔着窗子喊道:“爹,娘,你们先别上二房去,告诉我哥也不行去,要去也等他走了再过去。”

好容易跟他解除关系了,可不能再跟他有啥瓜葛了。

不用她说,沈德宝也没脸过去,不仅他没去,他老娘和他那俩妹子也都没去。

老娘也听说沈德俭回来了,但是听说是病怏怏的被人给送回来的,死兰丫也没跟着回来,老太太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儿还是不要上门儿的好,不然整不好还得伺候那个混账东西吃饭喝药,叠被洗衣,她家里还有一大摊子活儿等着她干呢,她哪有功夫照顾他那个不孝子?

沈大姑沈秀云和沈二姑沈秀香也是这么想的,所以都心照不宣的假装不知道,谁也不去登他的门儿。

沈德俭家里

张二勇一边儿烧炕一边儿等沈姑娘回来。

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见沈姑娘的身影,不仅是她不见踪迹,就连沈德俭的老娘、兄弟姐妹也没来一个,更别说朋友村邻了。

烧热了炕,迟迟不见有人来,张二勇看看天已经晌午了,就想给沈德俭先做点儿吃的垫补垫补,可进了厨房一看,厨房里空荡荡的,啥吃的都没有,连饭碗和饭盆都不见了。

他转了一圈也没找着,没办法,只好出去一趟,在屯子里一户人家中买了十斤白米,十棵白菜,一口袋土豆子拎了回来。

回来后,他把米放下到锅里,准备给沈德俭熬粥吃。

沈德俭现在身子很虚,适合吃这种软烂的东西,先吃几天粥,养养胃,等身子硬朗点儿了再吃别的东西也不迟。

此时

谢大娘家里正热闹着呢,屯子里桂生子媳妇带着自家的表妹来谢大娘家窜门儿,说是窜门儿,其实谁都明白,是给沈大春相亲呢。

老沈太太对彩霞是万分的满意,瞧那鼓囊囊的大胸脯子,将来有孩子了奶水肯定够吃,还有那滴溜圆的大屁乎蛋子,生孩子指定好生,而且模样生的俊,举止又端庄,不是那种骚气的长相,一看就知道是正经过日子的女子,跟她孙子正合适。

彩霞只瞄了一眼沈大春儿,就羞的低下了头,白嫩嫩的脸蛋儿染上了一层红晕,跟喝醉了酒似的,分外撩人。

旁边有些心不在焉的沈大春无意中扫了一眼,正巧就看到那醉海棠似的一抹红,心中不禁一动,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这一看,眼珠子就停住了。

说起来,彩霞虽然是个寡妇,可只有二十岁,比尤桃花小七八岁呢。

二十岁,正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年华,有着含苞欲放的诱惑和清纯,而且彩霞本身又是个俊俏的姑娘,还是个尝过男女情事的少妇,身上自然而然的散发着成熟女人的妩媚,又参杂着少女般的青纯,这种妩媚与清纯的结合才是最致命的,让人难以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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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9章 过了年就要办喜事儿了

沈大春儿情不自禁的被彩霞吸引住了,即便他的心里还忘不掉尤桃花,可温柔端庄的彩霞在她的心里还是占据了一块儿不小的地方。

一看大春的眼神儿,老沈太太和谢大娘喜形于色,连桂生子媳妇也眉开眼笑的,几个女人交换着眼色,挤眉弄眼儿的,看来,这是都相中彼此了,等过了年,家里就要办喜事了!

**

乌孙,平阳城

一家不起眼儿的面馆里,沈若兰扎着围裙,灵巧的穿梭在各个桌子间,上菜,端饭,算账,收拾桌子,忙的不亦乐乎。

这正是她新找的工作——面馆儿的店小二。

那天被那个齐变态丢在大街上后,她就找了这份打杂的工作,供吃供住,每天还能赚十文钱。

对这份工作,沈若兰其实并不满意,工作累,赚钱少,吃的烂,住的差,但对于身无分文,或者说有钱也不敢拿出来花的她来说,也只能接受,不然就得去睡大街了。

当然,她是不会一直让自己过这样的苦日子的,留在这家小面馆儿只是她的权宜之计,这里只是被她当做是暂时的落脚点,等她攒够了本钱,就会离开这儿去过好日子的!

至于被逼做饵的事儿,她已经直接无视掉了。

既然改变不了现状,与其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活着,还不如坦然处之,让自己过的好一点儿呢。

“小兰,过来把桌子收拾一下!”

“哎,来了!”

听到掌柜的吩咐,沈若兰颠颠的跑过去,手脚麻利的把那张刚空出来的桌子收拾了。

“客官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掌柜的坐在柜台后,瞄了一眼机灵懂事的小丫头,眼睛里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开始雇这个小丫头片子时,他还担心她太瘦小,干活儿时不给力,没想到这小丫头不仅能干,嘴巴还特别会说,把来吃饭的客人都答兑得乐乐呵呵的,她来这几天,店里的客人都比往常多了。

打烊了

沈若兰走到掌柜的身边儿,笑眯眯的对掌柜说:“掌柜的,能不能跟您商量个事儿?”

掌柜的对这个机灵能干的小丫头很有好感,就爽快的说:“啥事儿?”

“嗯,我想把我这几天的工钱支出来…。”

掌柜的笑呵呵的说,“小兰啊,咱们这儿可从没有这规矩,你说说,你要提前支钱干啥?要是理由正当,我就支给你。”

来这儿几天,沈若兰也看出掌柜的是个实诚的好人,料想他也不会为难自己,就没有遮着瞒着,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打算说了:“我想去买点儿猪肉皮,我会做一种吃的,咱们这儿没有,要是我做成了,拿到大酒楼去买,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掌柜的有点儿吃惊,看了她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这个小丫头还有这份儿心思呢!也罢,既然你有这份心思,我也不好阻拦你,喏,这是你这四天的工钱,拿去吧。”

四十个铮亮的铜板数过来,沈若兰很是感激,说:“掌柜的,等我把那样东西做好了,一定带过来给您尝尝。”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起来了,摸着黑儿到集市上去买猪肉皮。

相对于猪肉来说,肉皮的价格十分便宜,不是因为猪肉皮不好吃,而是因为猪肉皮有毛,很多人觉得膈应,不喜欢吃,也有喜欢吃的却嫌弃费事,毕竟那么密实的猪毛要一根一根的拔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所以,猪肉卖十五文钱一斤,猪肉皮只卖五文钱一斤,还没多少人买呢。

沈若兰到了集上,买了六斤猪肉皮,又买了一捆柴火,二两粗盐,晚上得在面馆里熬冻子,她不想用人家的东西。

回到面馆时,面馆已经开门儿了,她急忙把猪肉皮和柴火存放在后厨,开始忙活起来,一直忙到过了打烊,人都走了后,她才有空处理她的肉皮。

先将那猪皮用粗盐水仔细的洗过几遍,直到没有异味儿后,用一根燃烧着的柴火从一端燎到另一端,那皮上的毛是不见了,但皮子里面黑黝黝的毛碴还清晰可见,她并不急着处理猪皮里的毛碴,而是把皮子放在锅里煮了起来,大约煮了半个时辰,收了火,用笊篱从锅里捞出肉皮,用凉水浸凉后,把肉皮摊在菜板上,用锥子将毛囊里的毛根一根一根的挑出来,由于肉皮被煮烂了,软的很,毛挑起来很容易,没过多久,几块猪肉皮就会被挑干净了,变成白白的一块一块的,还飘着浓浓的肉香味儿。

歇了一会儿,又把锅里泛着白沫的灰色油水倒倒掉,把煮好的肉皮细细的切碎,剁成渣渣,重新在锅里添上水,水烧开后,把剁碎的猪肉皮倒进锅里,重新煮。

“咕嘟……咕嘟……”

大约熬了一个时辰之久,她掀开锅盖,把锅里能熬得浓稠的猪肉皮舀出来,盛在一个搪瓷盆子里,调料早已在熬煮的过程中放进去了,只消一夜,这些猪肉皮凝固后,便可结成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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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0章 赚钱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去看时,那盆儿煮烂剁碎的猪肉皮果然结成了冻子,半清半浊的水晶冻,上面清澈透明,一碰还颤巍巍的,一看就很好吃。

她小心翼翼的切下一块,切成薄薄的片,码在盘子里,又准备了蒜泥和酱油做调料,等掌柜的来了,就端出来请掌柜的品尝。

掌柜的一看这清是清白是白的东西时,就被这东西奇怪的品相给吸引了,拿筷子夹了一片,放嘴里尝了尝,不禁拍案叫好。

“嗯,好吃!太好吃了!小兰啊,想不到你还有这手艺,呆在我这小店儿里做个小二,真是委屈你了!”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掌柜的太抬举我了,一点儿小手艺,让您见笑了!”

掌柜的又吃了几片,才意犹未尽的撂下筷子,“小兰啊,你这东西叫什么名字啊?”

“叫水晶冻,你看着清的一半儿,晶莹剔透的,像水晶一般,所以就叫它水晶冻。”

“哦,那你这水晶冻打算卖多少钱呢?我有个朋友是开大酒楼的,要是价格合适,我可以帮你引荐一下。”

沈若兰想了想,说:“我花了四十文钱做了一大盆子,这一大盆子少说也能卖一百盘儿,一盘儿按五文钱算的话,那就是五百文,也就是说,利润一下子翻了十倍还多,可谓是一本万利了;最主要的是,这水晶冻整个乌孙国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会,绝无二家,所以,哪家若是有了这道菜,便是不赚钱只赚一个噱头,也是极好的。”

掌柜的捋了捋稀疏的山羊胡须,点头道,“之有理,只是,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你要卖多少钱呢。”

沈若兰笑道,“掌柜的觉得我卖多少钱合适呢?”

掌柜的沉吟了一会,在沈若兰的眼前比了个剪刀手,“二十两!”

二十两!

沈若兰眸光微闪,这个价格跟她理想中的价格相差甚远,她的心里价位至少是五十两,着水晶冻的利润这么大,要是碰到识货的,就是六十两八十两的,也不是不可能。

掌柜的给她这个建议,她可不能接受。

她摇了摇头:“不行,这个价钱我不卖,要买我的水晶冻,至少五十两。”

掌柜的笑道:“五十两,都能在这平安成买一座房子了,哪个会拿那么多的银子去买一盘菜呢?”

沈若兰也笑了:“有货不愁客,您就放心吧,我肯定能卖到。”

说完,笑嘻嘻的站起身,说:“掌柜的,我也来了四五天了,这几天来多谢您老人家的关照,今儿我就要走了,在此拜别您老人家!”

掌柜的在吃到她的水晶冻后,就知道这小丫头不可能在留在他的小店儿里做小二了,所以听她这么说,也没觉得惊讶,倒是很温和的说:“先别急着走,老实说,我对你的水晶冻也很感兴趣,只是你这孩子要的价格太高了,我出不起,要不这样,你再便宜点儿,差上差下的,我就买了得了。”

掌柜的自有他的一本儿帐,他开面食馆多年了,卖面食的价格太透明,根本卖不上价,忙乎了一年也赚不到几个钱,搭着身子还累得臭死,这水晶冻好吃本钱又低,卖的话也肯定能好卖,要是他能拿到做水晶冻的独家秘方,将来专门儿做水晶冻卖给那些大酒楼,还不把银子赚海了去了!

所以,他很想把小兰的水晶冻方子拿下来,狠狠的赚上一笔。

前几天,沈若兰丢在街上做珥时,为生计曾找了很多工作,但因她长得又瘦又小,那些雇主们都怕她干不动活儿,不愿意雇她,她从晌午找到天黑,又累又饿又冷又渴的,差点昏厥过去,还是这位好心的掌柜看她可怜,收留她的,所以,就冲这份情,她也得把价格让一让。

沈若兰想了想,说:“那我再便宜您十两吧,一口价,四十两银子,再要是便宜的话就真不行了。”

可就算是压低了十两,掌柜的依然买不起,他摇头,叹气:“哎,好东西确是是好东西,只是这价格……我还是出不起啊!”

沈若兰无奈的笑了笑,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他买不起,那就是他的问题了。

她把自己的水晶冻切下一半,送给了他,算是稍微弥补一下他心中的遗憾吧。

就在她要走出门的时候,掌柜的忽然咬咬牙,说:“好,四十两就依你四十两,你先等着我,我出去颠倒颠倒,三个时辰内,肯定把这四十两凑齐了。”

掌柜的带着沈若兰给他的那半儿水晶冻出去了,下午时才回来,回来时脸上带着一脸的喜色,一进屋就叫过沈若兰,把一个包裹放在她面前,笑呵呵的说:“跑了一小天儿,总算是凑够了!”

沈若兰打开包裹,看见里面包着大大小小的散碎银子,大的约莫有四五两重,小的也就几钱几分重,零零散散的,包了一大包儿。

这么多碎银子,可以想象得出他凑的有多艰难了!

掌柜的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茶,道:“要不要咱们去倾银铺量量去?”

“不用,掌柜的为人,我信的着。”

沈若兰把银子包起来,藏在了身上,说:“您去买肉皮吧,我这就教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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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1章 花钱

平阳城一座私宅内,英战快步走在甬路上,从前宅直抵后园。

后园中,一片梅花开的正好,红梅白梅竞相在枝头绽放,北风袭来,花香阵阵,本是静好明媚的景致,此刻花海中,却有一道黑色的身影,若蛟龙出海般,飞腾旋转,剑光点点、寒风闪闪,忽卷起层层巨浪,打的那花树上娇嫩的花朵漫天飞舞。

花在空中被剑气毫不怜惜的切成碎末,落地上后被一双腾挪踢转的石青色绣祥云锦缎宫靴踏起,又被黑色的衣摆卷高,飞飞扬扬如狂风卷雪,那一抹黑色身影,衣袍翻滚,劲气鼓荡,恰如冰天雪地中一个煞气十足的修罗。

英战匆匆走过来时,一眼便瞧见主子舞剑的身影,每一个旋转的动作,他手中寒剑无论钩刺挑卷,都能削落一树寒梅,招招狠辣,渐渐变寒,每一招每一式都能彰显着主子的坏心情。

这么久了,密道的下落还没有探出来,也难怪主子会气恼,前儿他已探明,那个秃头已经不在府衙了,可见那伙人必是受了府尹庇护的,罗同他们也是,追了这么多天,却还没有半点儿音信,那伙人如鸟如山林,石沉大海般,无影无踪,根本无从查起。

城里那个做珥村姑也是,别说是引蛇出洞,就是个耗子她都没引来,看来那伙儿人根本就没打算再找她,一个不起眼儿的毛丫头,人家根本没放在眼里,如此,她就是在平阳城晃荡一辈子也没用。

因为这些,主子这两天的火气格外大,他们这些伺候在身边儿的人也分外小心,免得一个不慎成了主子的出气筒。

好在,他今儿带来个好消息,若是主子运筹的当,这次便可大功告成。

“主子,属下有要事奏报!”

话音落,淳于珟收了招式,随手一挥,手中寒剑刷的一下落入了挂在树丫见的剑鞘中。

“何事?”

声线森冷,彰显主子的坏心情。

英战道:“姒玉那边已经探出密道的下落了,只是她人被困在府衙中,出不来。”

姒玉是主子安插在平阳城府尹身边的一个眼线,身份是侍妾,因为人长的美,能歌善舞又年轻,所以在府尹面前颇为得宠,只是徐奕君管理后宅甚严,后院儿的女人轻易不能出来走动,故而,就算她探出来了,也传不出来。

淳于珟闻,冷峻的脸上有了几分缓和的表情,静默了一会儿,开口道,“那个沈姑娘如何了?”

英战道:“属下刚刚接到消息,沈姑娘卖了一个菜方,得了四十两银子,已经不在那家面馆儿做事了。”

“一个菜方……卖四十两银子?”

淳于珟重复着,眼底划过一抹惊诧,想不到那个干巴巴的小东西,还挺有两下的子的,总能干出些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情来,这……很好!

“是,听说是做出了一道名叫水晶冻的菜肴,主子是否尝尝?”

丫头捧着茶盏帕子过来了,淳于珟拿起帕子优雅的擦了擦手,又端起那盏茶,拿茶盖拨了拨里面的茶叶,才缓缓道:“不急,她现在在哪?”

英战回:“主子,沈姑娘去逛街了!”

**

没错,神若兰确实是去逛街了。

乌孙天气苦寒,她这一身棉袄棉裤根本抵御不住零下三四十度的低温,每天穿着这身儿进进出出的,都快把她冻成狗了,她早就发过誓,将来有钱了,一定要买一个最暖和的裘皮大氅,还得是戴帽子的,一定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在不受这冻成狗的滋味儿。

揣着大包的银子,沈若兰底气格外足,走了几家皮货铺,最后在一家规模较大的皮货铺子里选了一件儿紫貂皮的斗篷,当然,是戴帽子的,斗篷挂着水蓝色的绸缎面子,边缘的地方露出紫貂的毛,跟她小时候看过的《红楼梦》里那些姑娘们雪天披的斗篷十分相像。

紫貂皮贵,这件斗篷又属于上品,足足花了她二十两银子。

不过,沈若兰一点儿都没心疼。

她现在是诱饵的身份,说不定啥时候小命儿就玩完了,有钱不花留着干啥?难不成还像上辈子似的,攒了一辈子到最后全都作废了?

所以,趁着自己还活着,想买啥买啥,想吃啥吃啥,万一真有个三长两短的也不遗憾了。

当然,要是能平安度过这个月就更好了,钱花了也没啥可惜的,她赚钱的门路多着呢,只要小命儿在,将来赚钱的机会多着呢。

因为这样想的,所以她花起钱来完全没压力,买完斗篷,又到附近的一家胭脂铺子里,买了一盒价值一两银子的高档润肤膏。

这边天冷又有风,这才几天的功夫,就把她的脸吹粗了,再不擦点润肤的保养保养,她的脸都要变高原红了。

买完藏好,披着昂贵的貂皮斗篷,底气十足的进了一家大酒楼。

在面食馆打工的几天,虽然供吃供喝的没饿到她,但吃的实在是太差了,每天窝窝头大饼子的,四五天的时间,愣是一点儿油水没吃到,把她肚子里原来的那点油水都给耗没了,现在有钱了,自然得好好补补。

大酒楼就这样好,不管什么山珍海味、猴头燕窝的,只要你有银子,就都能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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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章 教你点规矩

沈若兰进去后,小二看见她的穿着,不用她说话,就殷勤备至的把她带到了楼上的雅间儿。

沈若兰也没让他掉失望,坐下后拿着菜谱看了几眼,随即豪气的点了一道蒸鹿尾、一道红烧鱼,还有一道鲍鱼汤,都是价格不菲的菜式。

菜上来后,她捞起筷子大吃大喝起来,边吃边使劲儿的吧嗒嘴儿,馋死那个躲在暗处监视她的家伙,哼!

最后,吃得满嘴流油的,把两菜一汤都消灭光了,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吃饱喝足后,她去了一趟当铺,把自己之前当的被褥赎了回来,抱着被褥入住了一家气派豪华的客栈。

往后的二十几天,她就打算在这里生活了,每天吃吃喝喝,过猪一样的生活,睁开眼睛就想今天吃啥,想到后就潇潇洒洒的去吃,吃完就去逛街,喜欢啥买啥,逛够了,就回客栈练练瑜伽,睡睡觉。

如此,这段时间的日子也不会难过。

然而

想法是好的,可她这种舒心的日子一天还没过完呢,麻烦就来了。

当晚,她洗过澡,躺在温暖的被窝里美美的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到窗子处有轻微的响动声,她吓了一跳,睁眼看时,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闪进屋,他逆着月光而来,屋里又没有点灯,一时间看不清他的面容。

只看见一身黑色的长袍,窄腰舒袖,被窗外的夜风吹得微微鼓胀起来,衬得身形高彻尊贵。墨玉束发随夜风轻荡,墨鬓边的乌黑发丝拂过英逸的脸颊。

黑影直走到她的炕边,拿出火折子点了灯,沈若兰惊呼出声:“齐爷……”

竟然是这个浑蛋!虽然吃惊,也有点害怕,但总好过是陈婆子的人,起码他不会对自己的性命构成威胁。

淳于珟瞥了一眼满脸警惕的沈若兰,不咸不淡的出声:“不用怕,爷还不至于饥不择食。”

换句话说,他来是找她有事,不是为了劫色而来的,因为她的姿色他根本不稀罕。

沈若兰被人扰了清梦,还被出讥讽,自然心中不爽,遂冷冷出声:“这么晚了,齐爷不会是专门儿过来讽刺我的吧?”

有门儿他不走,非得走窗户,还不许人家露出防备的神色吗?

还有,有什么事儿大白天的不能说,非得晚上鬼鬼祟祟的来呢?他的行为哪样不是值得人戒备的?他有什么资格指责别人戒备他?

看她这副气呼呼的模样,淳于珟唇角泛出浅淡的弧度,戏虐说:“我要说是呢?”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要真是的话,那您老人家还真是无聊呢,大冷的天不好好在家睡觉,三更半夜的跑来打击人,我都让你给扣在这儿做诱饵了,你还不满意吗?还想我怎样呢?”

淳于珟点点头:“看来,你还知道自己是诱饵,爷还以为你忘了自己的身份了呢!”

这酸溜溜的话,分明是对她的表现不满意了。

沈若兰呵呵了:“齐爷,我都已经照您老人家的吩咐留在这儿了,他们不出现我也没办法啊?总不能在身上写上‘我是诱饵,你们快来找我’的字样吧?”

自己没本事办事,还要迁怒于别人,这种人就不能惯着!

淳于珟轻哂一声,“好一个牙尖嘴利的,这么说,你觉得自己没错喽?”

沈若兰抿着嘴,没有说话,等于是变相的默认了。

看到她这副不服管教的样子,男人的俊脸僵了一会儿,觉得必要让她明白点儿规矩了。

于是,抬手

“你……放开……呃……”

脸颊一痛,下巴已经被他捏住了,沈若兰痛得说不出话来。

淳于珟低下头,强迫她仰起脸,一字一顿的说:“一个合格的诱饵,不会像你一样整天缩在客栈里,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诱出敌人,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做,爷不介意教教你。”

沈若兰被捏着下巴威胁,又痛又屈辱,气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抬脚向他踹去。

然而,他明明盯着她的脸呢,另一只手却跟长了眼睛似的,一下子精准的抓住了她偷袭过来的脚。

他抓着那条纤细的小腿,轻轻的揉捏着,语气却让人不寒而栗:“看来,是该教你点儿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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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3章 明月几时有

话音未落,没等他又进一步的动作,沈若兰率先叫起来,“你想要我怎么做?”

好汉不吃眼前亏,她被人家强势的桎梏着,拼武力肯定是拼不过人家了,要是人家让她吃点苦头,或者羞辱她,她也没有反抗人家的能力,最后还得按人家的意愿去做。

既然如此,又何必逞那份儿强?让自己吃亏难堪呢?

智者顺时而动,为了置一口闲气,让自己吃亏受辱,那是傻子才会做的。

见她识时务,淳于珟很满意,手一松,淡淡的说:“从明天起,你到温柔乡去登台唱曲儿,不管用什么法子,务必要让自己在七天内名声大噪,让平阳城所有混迹于风月场中的人都知道你的存在!”

低沉的嗓音,潺潺的流淌出命令,透着不可辩驳的高高在上,显然发号施令惯了。

沈若兰咬咬牙,虽不情愿,但还是点头了,“好,我去。”

不是她没骨气没原则,而是现实残酷,她真的惹不起这位大爷啊!

她的态度,取悦了这位大爷,他起抬手,抚了抚刚才被他捏红了的小下颌,弯腰,倾在她耳边,幽幽吐气:“别怕,乖乖的做你的,爷会派人在暗中保护你。”

沈若兰被他的贴心周到骇得打了个冷战,她可不认为他这是在关心自己,分明为了把陈婆子她们引出来才不让自己出事儿的,她要是出事儿了,谁还来给他做珥啊!

他急着让自己提高知名度和曝光率,不就是为了利用她引出陈婆子的人,好守株待兔,达成所愿吗?

然,却不知,他这么做是另有原因的。

再过几天就是小年了,平阳府府尹每年小年儿这天,都会宴请平阳城的豪商巨贾,说是官民同乐,一来是为了向百姓显示他的平易近人,二来也是为了让那些豪商巨贾们为平阳城的建设多出些银子。

确切的说,是为了让那些豪商巨贾们多孝顺他些银子。

淳于珟已经打通了杜管家那道人脉,七天后也会去宴会。

然,终归是以客人身份,又是个男人,想进入后院找一个妾室,怕有些不方便,万一打草惊蛇了,便是功亏一篑。

但是这个小村姑就不一样了,她是个女人,若能以歌女的身份混进府里去,不会让人有戒备心的,到时候再找机会溜进后院儿,只要见到姒玉,便可大功告成了。

这小村姑虽然怂点儿,但人是还蛮机灵的,从她能从那伙儿人贩子手中逃出来便可窥见一斑,这件事儿交给她去做,应该不会错!

这边,沈若兰也打定了主意,就如同被qj一样,既然反抗不了,不如躺下来享受。

既然违背不了他,那不如趁着这个机会大干一番,说不定能发大财呢!

她很有阿q精神,事到如今,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

对于他让自己在七天内红起来的要求,沈若兰觉得并不难。

她会很多脍炙人口的经典曲子,随便拿一首出来都能唬住这些没多少见识的古人,想红起来,对于她而简直易如反掌。

第二天早上,沈若兰睡够了,吃饱了,直接去了温柔乡,找到那里的掌事后,向他提出要登台唱曲儿。

掌事的见她一副面黄肌瘦,尚未长开的模样,怕她这副尊容会扰了客人的雅兴,于是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她。

沈若兰也不着急,掌事的态度原在她意料之中,被拒绝后,她顿了一下,随即亮开嗓子,唱了一曲苏学士的《明月几时有》

沈若兰的声线很特别,既有少女的轻柔婉转,珠圆玉润,又要历尽世事的女子的轻柔悠扬,荡气回肠,两种不同的唱腔和在一处,静如天籁般动听,优美的曲调,让人意荡神迷,如置云中,特别是那华美脱俗的辞藻,竟有让人为之震撼,想要拍案叫绝的冲动!

一曲毕,掌事的瞠目结舌,不用沈若兰多说,当即拍板儿,请沈若兰晚上来登台唱歌儿!

有这样悦耳的仙乐,唱曲儿的颜值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沈若兰却觉得,她的曲子虽好,但要是她的扮相也好的话,可以红得更快些,前世那些歌星们长得都不错,但每次上台前还是会精心的打扮一番,力求在台上展示出最好的自己,给观众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她现在亦是如此。

于是,从温柔乡出来后,她去了几家成衣铺子,为自己采买登台用的行头,她选了一件浅黄色的棉布短襦,短襦的领口和袖子镶着红色的绸边儿,又买了一条蜜色的绸缎绣碎花长裙,藕荷色的腰带,这一身搭配起来,素雅清新,娇俏可人。

发型上,考虑到自己头发黄,数量还少,要是盘起来的话也就是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髻,很难看,索性不盘头了,就散着,在后脑勺松松散散的编几条装饰的小辫子,再簪上一朵粉嫩嫩的绢花衬托,这样就能将她的相貌提升五六分。

要是再擦点官粉,让自己暗黄的皮肤白皙起来,画点儿唇彩,让自己的嘴唇也红润起来,她的相貌就可以提升到七八分了,如此,便不敢说自己是绝色之姿,但至少也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买绢花的时候,她意外看到了一副南红珠子的耳坠儿,跟她这身打扮很配,便顺便儿买了下来,加上之前买衣裳买胭脂的,总共花了三两银子!

也不知那位齐大爷能不能给报了,这可是为了他才消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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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北国有佳人

逛完街,已经是晌午了,沈若兰在酒楼里大吃了一顿后,又回客栈美美的睡了一觉,睡饱后,看看时候也差不多了,才把今天新买来的衣裳裙子拿出来,穿戴打扮起来。

官粉擦匀了,黄黄的小脸变得白白嫩嫩的,跟剥了皮儿的煮鸡蛋似的,口彩点了,一张漂亮的小嘴儿红润润的,看起来就让人有咬一口的冲动,头发也按自己设计的编起来了,那朵粉红色的小花也戴在鬓边,如画龙点睛一般,衬得她水嫩青涩,人比花娇,端的是个清秀可人的小美人儿。

沈若兰也被自己打扮好的样子给惊呆了,她知道自己打扮起来会好看些,只是再想不到会这么好看!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只是个姿色中等偏上的小丫头片子呢,没想到稍一打扮就如此惹眼,这要是在长几年,等身子长开了,再打扮打扮,岂不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绝色妖姬吗?

她对着水盆,着实为自己惊艳了一番,才喜滋滋的披上斗篷,去温柔乡了。

温柔乡的掌事的乍见到她时,也惊讶不已,早上来时还是个干干巴巴的黄毛丫头呢,一小天儿的功夫,就变成个娇娇软软的小美人儿了,还真让人惊喜啊!

沈若兰跟他聊了一会儿,主要是说明一下,她只是来唱曲儿的,不陪酒,更不私见男人,只唱完曲儿就离开,希望一会儿掌事的能给说明一下。

掌事的也跟她说了温柔乡的规矩,一直以来,温柔乡都是自己家的姑娘上台表演,偶尔有请别处的姑娘来,温柔乡也不会支付工钱,不仅不付钱,那姑娘表演完收到的打赏,还得跟温柔乡五五分成。

沈若兰原不是为了钱来的,自然不会在意那些,别说还给她五成,就是一文不给,她不也得照样登台吗?

两厢谈好了,天也晚了,温柔乡早早的挑起了红纱灯,追欢买笑的男人们纷纷登场,灯火阑珊中,珠环翠绕,红肥绿瘦,调笑声,戏虐声,劝酒声,声声不绝于耳,在大厅中起伏盈动,台上,风情万种的舞姬翩翩起舞,台下,碧玉年华的女侍在各个酒桌旁斟酒侍奉,整座温柔乡,完全沉浸在一片紫醉金迷、声色犬马中。

天彻底黑下来了!

台上的舞姬也跳完了,大厅也坐满了。

温柔乡掌事的又跟沈若兰嘱咐了两句,才提步走到台上,大声向客人们介绍了沈若兰。

介绍的过程,并无人留意,对于新人登台,这帮旧客早就司空见惯了,只要不是出名的花魁,他们是不屑于关注的。

台下依旧是闹哄哄的,喝酒的,打趣的,调笑的,浅吟的,这时……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婉转又清丽的歌声自台上飘飘渺渺地传来,以舞台为中心,一种玄妙的歌声正在扩散,不管是沉迷**的嫖客,还是嬉笑讨好的**,亦或是躬身陪笑的龟公,此时都忍不住滞住了,向着歌声的源头看去——

舞台上,一个青涩稚嫩的少女,扶着舞台上饰以鲜花轻纱的雕花柱,缓缓的走出来。

她妆容淡雅,姿态随意,没有寻常歌姬唱歌时的娇羞,亦没有顾盼流转的媚笑,甚至没有任何表情——她只是虚虚凝望着前方的空气,仿佛只是在睁着眼睛冥想……

在逐渐寂静的大堂中,她的声音越发显得空灵澄澈。该怎么形容呢?像是古屋檐下的风铃微动,像是冬日初雪的轻吻梅花,又或者像是柳岸长堤的微雨初晴,像是净月清波的静影沉璧。

全世界仿佛都静了下来,只能听见她一个人的声音,寥落清晰的仿佛能听见回音——她在唱,他们顺着她的歌声,她的目光看去,恍惚间看到那位绝代佳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有些人甚至还下意识的放浅了呼吸——仿佛害怕自己粗重的喘息会惊醒这个甜蜜空灵又有些诡异玄妙的梦境。

雨落寂地,风过花隙。

雪吹窗棂,月撒河池。

沈若兰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最后一句,轻的像是一声叹息——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曲毕,沈若兰道了个万福,款款的下台去了。

还未走到台下,忽然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好——”

“绝了!”

“这曲子绝对是老子听过的最好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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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5章 宁可相信世上有鬼

二楼,雅厢中

一身纬锦黑袍的淳于珟,负手临窗而立,墨黑的眸子望着楼下那抹嫩黄的身影,似乎还沉醉在她那天犹如籁般的歌声中,竟有一种如在梦中,久久未醒的感觉。

太好听了!

那飘渺空灵的声音,仿佛来自于另一个时空,只抵他心灵的最深处,让他的心莫名的震撼和感动。仿佛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轻轻的触碰了似的,痒痒的,又有点冲动,却又说不出为什么冲动!

“主子,咱们要不要也给沈姑娘打赏?”罗城在一旁出声。

他从未见过主子如此专注的看一个女人,心想既然主子盯着她看了这么久,必定十分赏识她,给她打赏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他却说,“你亲自去挑一棵上等人参,给她送过去。”

她的肤色发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喝点儿参汤补补,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黄了。

今天晚上,他忽然发现,其实这个小丫头长的还挺好看的,五官精致,眼睛又大又亮不说,还水汪汪的,跟两粒黑葡萄一般;小巧的鼻子也很好看,大小适中,挺翘玲珑;嘴巴也是好看的花瓣形,点上唇彩,跟一颗熟透了的红果子似的,咋看咋让人想咬上一口……

可惜,就是因为长的又黄又瘦,硬是把她的美给遮盖起来,给显丑了。

若她能白些、胖些,肯定是个绝色的美人儿,怕是楚国第一美人儿安安郡主,也要比她略逊一筹呢!

他如是想着。

“是,属下这就给他送过去。”

罗城听到主子的吩咐,诧异了一下,不敢做太多的表情,赶紧下去拿东西,送礼去了。

英战见主子还痴痴的望着,也不由得跟着看了过去。

楼下,沈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一群骚动不已的观众兀自嚷嚷着。

“掌事的,这小美人儿叫什么名字?老子包了,老子出二十两。”

“本大爷出五十两,这小美人儿今晚归本大爷。”

“这般清秀佳人,你们几十两几十两的也不嫌丢人?本公子出一百两。”

“就你有钱?爷用钱砸死你,二百两!”

……

掌事的连忙登台,赔笑道:“对不起了诸位爷,咱兰姑娘是良家女子,只卖艺不卖身,就是陪酒敬茶也不肯的,还望诸位爷体谅。”

众人一听不能陪睡,连陪酒喝敬茶都不愿意,原本高涨的热情顿时低落了几分,有人还抱怨说:“害得本公子白高兴了一场,整了半天是个光能看不能吃,真是扫兴!”

有的粗俗的干脆骂起来:“既是清白人家的闺女,跑窑子里唱什么曲儿?分明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

当然,也有能体谅的,没有出口伤人,还大方的打了赏,只是因为她是良家女子,人家给她打赏了她不能给人敬酒献茶,甚至连面儿都不露一下,所以这钱便是赏了,她也不会知道是谁打赏的,更別指望她感激了。

因此,欣赏她歌声的人虽多,打赏的却并不多,赏的银子也十分有限,扣除掉给温柔乡抽成的,就只剩下六两四钱银子了。

不过,饶是如此,沈若兰还是很高兴,就唱一首曲子而已,赚这么多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收完银子,沈若兰没在温柔乡多逗留,从后门儿悄悄的离开了。

她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在是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片子,而是这些男人豪掷百金追逐的小美人儿,她不得不多留个心眼儿,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有的时候,麻烦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开的!

就像沈若兰现在,她明明已经走了后门儿,但依旧被人给盯上了。

温柔乡的后面是条人迹罕至的巷子,本来就很少有人走动,加上天太冷又入了夜,巷子里除了沈若兰再无一人,沈若兰的脚步声都变得清晰起来,平添了几抹阴冷的气氛。

她想快点儿回去,不然这阴森森的夜晚,还真是吓人呢!

正提心吊胆着,空寂的巷子里,突然多出了一道急促的脚步声,脚步声越来越近,沈若兰一惊,猛的转头看过去。

月光下,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大踏步的走来,他布条遮脸,只露着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看见沈若兰时跟饿狼看见了肉似的。

沈若兰心肝儿一颤,遭了,遇到色狼了!

她迅速的转动着眼珠儿,四下张望,昨晚那个男人说过,会派人保护她,护她周全的。

可是,人呢?人在哪里?

他都被色狼追上了,保护她的人咋还不出现?

她叫苦不迭,果然上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不能相信男人的一张破嘴,这下子,被他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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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6章 英雄救美

“小美人儿,这么晚了,一个人走路多不安全啊?要不要哥哥送你回去?”汉子奸笑着,一步步的靠近。

沈若兰悄悄的拿出她的牙签弩,搭箭,开弓,准备等那男人靠近时,一签子把他钉死。

谁知,那汉子走着走着,突然停下了,将手上的一个香囊朝自己甩来。

顿时,小巷子里弥漫着奇异的香味儿。

沈若兰顿时觉得浑身无力,手足酥软,手里的牙签弩差点儿掉下去,她踉踉跄跄的退了几步,终于不支跌倒在地。

完了,遭暗算了!

这下子肯定是凶多吉少了。

沈若兰差点儿哭出来,汉子却笑了。

嘿嘿,幸亏他身上带着药,不然,万一小美人儿来个誓死不从,撞墙自尽什么的,岂不是扫兴?现在好了,她连站都站不起来了,已经没有一点儿抵抗之力,可以任由他为所欲为了。

“小美人儿,你别怕,爷知道你是良家女子,肯定会待你温存些的,嘿嘿嘿……顶多是弄大你的孔儿而已。”

猥琐的笑声,不堪的污秽语渐渐靠近……

沈若兰又气又急,恨不能杀人。

不过,此时此刻,她最恨的不是这个要侮辱她的熊瞎子,而是那个逼她来这儿唱曲儿,信誓旦旦的说要保护她,却在她置身于险境不见踪迹的男人!

要是她今儿真的被侮辱了,她一定不会放过他!

汉子走过来,蹲下身子,伸出簸箕似的大手,想抚摸沈若兰的小脸儿,沈若兰咬着牙,拼着最后一点儿力气,抓着一根铜签子猛的向他刺去。

现在想上弩在瞄准了再把箭发出去已经来不及了,而且她也没那个力气,只能趁他现在不备,给他致命的一击。

然而,到底因为中了药,身子没多大力气,那根铜签子还没等刺到人家,就在半空中给截住了。

“啧啧,小娘们儿还挺泼辣的,爷喜欢!”

汉子戏谑着,轻而易举的从沈若兰手里夺走签子,丢到了一边儿,又顺势一扯,想把沈若兰扯进他的怀里。

继而,身子一顿,随后轰然仰面朝天的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同时,一具身影从他身后显出轮廓。

月光下,高大的身影岿然挺立,如暗夜中的修罗一般,带着点点的邪肆,点点的煞气,身上的气势让人窒息。

“是……你……”

她刚才在心里骂了多遍的男人,此刻竟真的屈尊来救她了!

淳于珟看着蜷缩在那里的小姑娘,又看看昏死过去脸上仍带着淫笑的汉子,蹙了蹙眉:

“明知道扮成这副样子会勾人,还敢扮成这副样子!”

沈若兰咬了咬牙,还没从刚才的恨意中走出来,她冷声道:“要不是为了七天内红起来,你以为我愿意?”

花了她三两多银子不说,还差点儿丢了贞操,说起来,还不是拜他所赐,他有什么资格指责她?

说这话的时候,她瞪着眼睛恨恨的看着他,白嫩的小脸上写满了气愤和委屈。

那副委屈又气鼓鼓的样子,倒是挺好看的,把他满身的煞气化去了不少,他弯下腰,唇角也轻轻翘起:“也罢,看在你是为爷做事的份儿上,爷就帮帮你。”

语毕,她感觉身下一个颠簸,已经被他打横抱了起来,朝巷子口走去。

“你……干什么?放我下来!”虽然知道他不会非礼自己,但被一个一直强迫她的男人抱在怀里,她还是难掩恐惧。

“你确定下来不会被冻死?”

他立住脚步,挑眉看着她,仿佛她再说一个字,他就会把立刻她放下来似的。

沈若兰瞬间冷静了。

呃……他要是真把她放这儿了,就算她有貂皮大氅护体,这北方腊月天的苦寒天气,也妥妥的能把她冻死!

见她沉默,他也没再跟她抬杠,抱着她走到巷子头,坐进了一辆马车里。

车里点着两盏琉璃灯,把车里照得亮堂堂的,还烧着炭盆儿,小小的空间跟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暖和的像春天似的。

他把沈若兰放好后,从博古架上拿下一个小玉瓶儿,扒开塞子,从里面倒出一颗红药丸儿,递到她的面前:“吃下去。”

“这是什么?”她蹙眉,没有接那颗红色的药丸。

“解药!”

他难得有耐心的解释:“你中的药不仅会让你四肢无力,一会儿还会让你欲火焚身,爷可不想给你做解药。”

虽然她现在这副小模样确实挺好看的,跟她在一起亲热亲热他貌似也不会反感。只是,乘人之危这种下作的事儿,傲娇的湛王爷不屑于去做。

她接过药丸儿,攥在手里,却没有立刻吃下去这后果,虽然那药性听起来挺吓人的,只是,谁知道这药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呢?比如可以定期发作,进而控制她生死的那种。

上辈子看过金大侠的,里面的天山童姥就是用这种法子控制别人的。

看着她那副防备的样子,他笑了,笑得很放肆,“怎么?不敢吃?怕爷算计你?呵呵,你也不想想,爷要是想把你怎样,还用得上使药吗?”

换之,爷想把你怎样,随时直接就做了,何必多此一举?

沈若兰想想,觉得也是,这男人,确实有随时把她揉圆搓扁的实力,而且她也根本没能力反抗人家。

思及于此,她抬手,把药丸儿放进嘴里,吞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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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7章 爷给你报销

那药丸儿闻着清香,味微苦,苦中带着丝丝的甜味儿,入口便知是极好的东西。

下腹后,那昏沉沉的感觉渐渐消失了,头脑也逐渐清明起来。

沈若兰知道,这是自己的药性被解除了……

头脑清明后,她忽然有点儿后怕起来!

刚才真是好险,要是他晚来一点儿,她现在恐怕就性命不保了,想想真让人不寒而栗啊……

看见小几上摆着茶杯和茶壶,那茶壶上还飘着袅袅的白雾,沈若兰就亲手斟了一杯茶,双手递到淳于珟的面前。

“齐爷,今天的事儿谢谢您了!”

虽然这件事他ye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可那个麻烦毕竟被他亲手解决掉了,还给了她那颗珍贵的解药,让她免于难堪和受苦,故而,沈若兰心中对他的点点怨念,也随着药性的发散而消弥掉了。

淳于珟接过茶杯,浅浅的喝了一口,状似漫不经心道:“你的歌声很好听!”

“……”沈若兰抬起头,一时间还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家伙还会夸人?

她没听错吧?一直以来,她都以为他的嘴巴里含着毒药呢,要不咋能一说话就那么毒呢?

没想到他居然还会夸人!她竟然被他夸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呵呵,齐爷,您过奖了,”她信口谦虚道。

淳于珟转动着手中的茶杯,罕见的带了几分认真的神情:“并非夸奖,而是真唱的好,曲调谱的好,词写的好……”

顿了一下,又添了一句:“扮相……也很好!”

这句赞颂,是发自他内心的,从小就看惯了珠翠满头,盛装打扮的女子,乍看到她这一身素雅的打扮,真真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像看惯了雕梁画栋、亭台楼榭的人,乍看到青山绿水,世外桃源似的,让他顿生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感觉!

打扮素雅的女子他也不是没见过,吉州城内多的是素装女人,只是谁都没她打扮的这么好,浅淡的黄衫,显出她青涩的年岁,鬓边的小花,衬得她人比花娇,那随意散着的秀发,剪得齐齐整整的刘海,小巧玲珑的耳坠子,都恰好合了他的眼缘,让他觉得每一处打扮都那么的恰到好处,好的都快让他移不开眼睛了。

因为这种感觉,让他对她的态度好了许多,不仅让罗城去给她送人参补身子,发现有人跟踪她的时候,还想都没想的就亲自出马动去救她了。

其实,这种小事大可不必劳他亲自动手,随便派个手下出去就解决了,换做以往他也一定会那样做,可是今天在听了她的歌,看了她的扮相后,不知怎么了,从后窗看到那个魁梧大汉去追她的时候,他就想都没想的就飞身追出来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定是喝多了!

此时,沈若兰已经从他的高度赞扬中缓过神儿来,她低下头,垂眸一笑。

她的曲子是经得住中华几千年的历史文化的推敲,依旧能在众多古诗词中流传千古,没有泯灭在历史文化的浪潮中,还被著名的作曲家谱成曲子,广为世人所知,自然是极好的,这还用他说吗?

至于她的扮相——大概是他看惯了她的丑相,冷不丁看到她这样的一面,被惊到了罢。

她可不认为自己能惊艳到她,彩蝶的样貌比她好得多,不也让他眼都不眨一下的送人了吗?

垂着的眼帘,遮住了她眸子中那一抹奸笑,淳于珟看她低着头,唇角轻轻的扬着,似小女儿娇羞时的浅笑,不由得也笑了。

“往后,天天这么打扮,需要什么衣裳首饰的尽管买,爷给你报销!”

他豪气开口,颇有现代那种大款富豪的气势。

沈若兰抬起头,一下子对上了那双深邃漆黑的眼眸,眸光幽幽,正深深的看着她,像是在探索和研究似的。

看着一反常态的他,沈若兰忽然有点儿不安了。

这人是咋了?咋忽然对她这么好了?

昨天不还对她嘲讽奚落贬低打击,毫不留情吗?今儿咋忽然像变了个人而似的?这不像他的作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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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8章 采莲曲

思来想去,最后,沈若兰把齐大爷的反常归咎为要利用她,狠狠的利用,所以才会转变这么大。就像要上战场之前,士兵们会给自己的战马喂上好的草料一样,不好好的收买人家,谁会给他们卖命呢?

沈大爷一看就是身处高位的人,一定也深谙用人之道,故而才会有这么大的转变!

不过,有他这句承诺,沈若兰的心里确是好受多了。

反正不管她愿不愿意都得被他利用,既然是这样,何不就此机会狠狠的宰他一把呢?反正这厮看起来也不像是差钱儿的,宰他千八百银子对他来说也不算啥,而她自己有了那笔钱,下半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有了这个美好的想法,她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对眼下的处境也不那么排斥了。

“多谢齐爷,我一定会听您的话!”

看着她刚才还委委屈屈的小媳妇模样,一听给她钱眉眼弯弯,笑得跟朵花儿似的,不用问也知道她为啥这样了,淳于珟轻哼一声,低骂,“贪得无厌的女人!”

嘴上虽骂,脸上却在不觉间多了几分暖意。

这小东西,笑起来甜甜的,可爱的紧,他之前咋就没发现她笑起来这么好看,这么有感染力呢?

沈若兰要是知道湛大爷心里想的啥,一定会回上一句,‘冲您老人家之前一直的行为,我没哭给你看就不错了,哪还笑得出来啊?’

虽然被骂了,但有好处跟着,沈若兰也不甚在意!

管他说啥呢,全当他放屁好了,得到好处才是真格的。

**

回到客栈后,又看到了那棵婴儿手臂粗细的人参,沈若兰再次狠狠的震惊了一下!

古代还没有种植人参的技术,这参肯定是野生的,而且看品相年头也得在百年之上了,这得多少钱啊?

她拿着那棵老参,翻过来调过去的看,怎么看都觉得这东西应该很值钱,吃掉太浪费了,卖的话一定能卖个大价钱!

可是,这是齐大爷赏的,要是他知道她把他赏的人参拿去卖了,肯定饶不了她,所以……还是先留着,等脱离了他的控制后,再寻个机会卖掉吧!

见识到齐大爷的财大气粗后,沈若兰心里也有了点儿谱,既然他这么有钱,又拿钱不当回事儿,就让她快快乐乐的帮他花钱吧。

当下,她喊来小二,让他帮忙拿了纸笔,坐在桌前构思了一会儿,刷刷刷在纸上一顿涂画,不多时,几张衣裳的设计图出世了!

其中的一张,是甄嬛跳《惊鸿舞》时穿的荷色舞衣,薄纱材质,层层叠叠的,旋转起来给人一种翩若惊鸿的感觉;一张是老版《西游记》里玉兔公主载歌载舞时穿的印度纱丽,华美绚丽,这些土包子一定没见过,若是穿上这身衣裳再效仿玉兔公主唱上那么一段儿,肯定能火到方圆八百里开外去。

其余几张跟她现在身上这套差不多,都是中规中矩的,便不在台上唱歌,日常生活中也可以穿。

沈若兰是这样打算的,先穿着这几身中规中矩的衣裳唱,若能唱到名声大噪也就罢了,若是达不到那个高度,她就穿这两套衣裳表演,有这两套衣裳和现成的歌舞加持,她肯定能火透乌孙的半边天!

第二天,她带着设计好的图纸,到街上找了一家规模较大的成衣铺子,要店家按她的设计图把这几身衣裳加急赶制出来。

因为加急赶制,手工费比正常定制的足足贵了一倍多,不过沈若兰一点儿都不心疼钱,有齐大爷那个土豪买单,就算再贵她也不怕!

量好尺寸,付了定钱,她又赶去了一家首饰铺子,在里面挑了几件跟她那些衣裳搭配的首饰,首饰大都以绢花和堆纱花为主,她这个年纪,不适合带金玉之物,显得老气又沉笨。

娇俏的绢花,配上她设计的衣裳,就足够夺人眼球了,肯定能给人一种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的感觉!

当晚,她又来到温柔乡,这次她穿了一袭浅粉色的薄纱衣裙,头发依旧是散着,头顶上带了一朵同色系,同质地的堆纱花,硕大的花朵如云鬓一般,将她衬得又高又美,恍若仙女一般。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

这次,她唱的是安小鸟在船上唱的《采莲曲》。

低低的,柔柔的歌声,似流水般淳淳而出,像是温柔的江南水乡女子,在情郎的耳边呢喃细语一般,那温柔的,婉转的调子,不像是在唱歌,倒像是在拨动着男人们的心弦,每一声,每一句,入耳后都有说不出的妙境!五脏六腑里,像熨斗熨过,无一处不服帖,无一个不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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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章 火了

歌唱完了,沈若兰道了万福,中规中矩的下台去了,唯有那袅袅的余音似乎还盘横在梁间,久久不散…。

众人也如陶醉了一般,半晌才想起鼓掌来。

“妙啊!太妙了!”

如潮的掌声中,赞扬声响起一片,“此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呀!”

“听此一曲,世间再无入耳之音了…。”

有人赞赏,也有纷纷解囊,为沈若兰打赏,三两五两的都有,打赏的数量和人数明显比昨天增多了不少。

正热闹着,二楼的天字号雅厢,传出一道响亮的吆喝声:“我家主子给兰儿姑娘打赏纹银一千两——”

一声吆喝,顿时让下边的熙熙攘攘鸦雀无声!

一首歌,打赏一千两?

没听错吧?

好像是没有?

可是,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众人都抬头,默默的看着二楼的雅厢,都被这位大金主的大手笔给震住了!

谁这么有钱?

拿一千两银子打赏一个歌女,这也太吓人了吧……

正在后面换衣裳的沈若兰得到这个消息,也吓了一跳。

齐大爷,好大的手笔啊!

昨天刚给了她一棵百年老参,这会子又打赏她一千两,他家的银子是大风刮来的吗?

还有,明知道在这儿打赏会被温柔乡抽走一半儿,干啥还要在这儿打赏?直接赏给她多好啊?五百两银子啊,就这样被温柔乡给分走了,好肉疼啊……

一边暗暗的骂他败家,一边又忍不住偷偷窃喜,虽然被分走了一半,但毕竟还有五百两银子落到她的荷包里,这下子她发达了,后半辈子有靠了,啊哈哈哈……

当晚,沈若兰是坐着温柔乡的马车回客栈的。

她一下子给温柔乡赚了五百多两银子,温柔乡的掌事都乐开花了,直接把她奉做温柔乡的镇院之宝,恨不能扛一块板子将她供起来,既然是镇院之宝,自然得服侍周到,车马接送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二天,平阳城就传出了温柔乡里一个歌女一曲值千金的八卦!

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只一天的时间就传遍了平阳城的大街小巷,晚上,温柔乡的马车来接沈若兰时,沈若兰才知道,经过昨晚那件事儿,她火了,而且还火的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她本以为,在这个交通靠走,信息靠吼的世界,信息的传播速度不会那么快,可是等当她看到距温柔乡还有几百米的地方,就被马车塞得满满的,到处都有人谈论着兰儿姑娘,沈若兰这才明白,原来不论古今,人们对八卦的热情永远超乎想象。

“兰姑娘,这边儿太挤了,咱们走后门而吧。”车夫无奈的提议。

“行啊。”正好沈若兰还想打听打听前晚上那个欲对她不轨的那个男人咋样了,能走那条巷子,正合她意。

车子行了一段儿,终于拐进了小巷,沈若兰装作无意的样子,随口说了一句:“我看温柔乡前面儿都没地方停车了,大伙儿咋不上这儿来停呢?这儿多安静啊?还一点儿都不挤。”

赶车的恭恭敬敬的回道:“姑娘有所不知,前儿晚上有个醉汉在这儿冻死了,大家都忌讳,所以都不愿意打这儿走。”

哦,原来那淫贼已经死了,沈若兰放下心来,那淫贼活着也是个祸害,死了正好。

又忍不住想到,看来那位爷也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啊,一出手就置人于死地,杀起人来毫无压力,她往后在他跟前儿可得小心着点儿啊!

进了温柔乡,这件事很快就被沈若兰丢到脑后去了,因为她已经顾不上想别的,光顾着震惊去了。

此时的温柔乡里,满满的一屋子人!

一楼的大厅坐满了,二楼挑空的栏杆处也站满了人,都扶着栏杆向下张望,连门口处和楼梯处都站满了人,跟春运时的火车站似的,挤挤插插的,没一点儿空地方!

早在刚才沈若兰看到那些车马的时候,就知道今晚的人一定很多,只是没想到会多到这种程度,这也太吓人了吧?

上辈子的明星见面会也不过如此了。

掌事的看见了沈若兰,跟见到了活宝儿似的,满脸堆笑的把她请到后台,又是端茶又是递水的。

“兰儿姑娘啊,您算是火了,看看这人,啧啧,可都是奔着您来的呢,哈哈……”

沈若兰笑看着他:“所以呢?”

掌事的搓了搓手,笑哈哈的说:“所以哈,东家想请您多唱两曲儿,当然啦,不会叫您白辛苦的,只要您唱了,咱们一曲儿给您五两银子的辛苦费,您看咋样?”

现代的明星效应能带来多少商业利润她是明白的,如今她给温柔乡带来这么高的人气,带来这么多客人,温柔乡却想拿区区五两银子雇她当廉价‘劳动力,’也太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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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0章 明星效应

沈若兰在妆台前坐了下来,皮笑肉不笑的说:“难怪你们东家把生意做得这么大,果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啊,不过,他的算盘打得再响也没用,因为我不接受,麻烦你去告诉他一声,要是想跟我合作,就请拿出诚意来,像这样糊弄小孩子的手段,还是让他去跟别人使吧!”

掌事的尴尬的笑了笑,道:“瞧姑娘说的,我们东家哪有算计您啊?肯定是您想多了。”

“他有没有算计我,还是我有没有多想,这些姑且不论,咱们在商商,不如这样,你去跟他商量一下,若是要我多唱几首也成,只是多唱一曲,你们便要把客人给我的打赏加上一成,唱两曲就加两成,若唱五曲的话,客人的打赏就尽数归我了,你们温柔乡不许再抽一文,如何?”

掌事的一听这话,脸部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

这小丫头,下手还真狠啊!

昨晚温柔乡就在她的身上抽到了五百多两银子,要是按她的分配方法,她多唱一首歌,他们就会损失一百多两银子,谁知道这些客人的消费能不能赚回那些打赏的钱呢?

“呵呵,兰儿姑娘啊,您这样是不是太狠了?咱们温柔乡给您提供登台的机会,您咋也得让咱们也跟着您赚点儿吧!”

沈若兰笑了,“就是因为在您这宝地唱红的,我才给您留了余地,要不然我现在早去别家唱了,您信不信?要是我去别家,肯定一文钱都不抽我的,指不定还得额外给我好处呢。”

不图别的,还图个人气儿呢!

死冷寒天的出来听曲儿了,无论在谁家,肯定得要壶茶,要点儿或整点儿小酒小菜啥的,边喝边听,这样下来,也能给他们创收不少。

妓院里的茶水酒水可不像寻常的茶馆儿酒家,一壶茶最便宜也得一两百文,多的几钱几两也有,一壶酒也得卖三五百文,几十两一壶的更不再话下。

就她吸引来的这些人,光靠卖酒水,一晚上至少也赚百八十两了。

再有,这些客人听完曲儿,备不住就直接在这儿歇下了,姑娘们有客上门,银子不就来了吗?

所以,只要她在这儿唱,哪怕是一文钱的抽成也不给他们,他们也是稳赚不赔的!

这就是明星的商业效应!

她给温柔乡带来这么大的经济效益气,温柔乡便是回报她些也是应该的,可他们非但不感激她,还想利用她,算计她,把她当廉价劳工糊弄,当她是二傻子呢?

掌事的被沈若兰堵的无话可说,干笑了两声,道,“沈姑娘,您也知道,我就是在这儿给人打杂,这么大的事儿我一个人也决定不下来呀,要不今晚您先唱着,等我明天回过东家再给您答复?”

沈若兰呵呵一笑,很好说话的回道:“行啊,不过,我肚子里的歌儿有限,唱一首就少一首,所以今晚我最多唱两曲,再多的话就恕难从命了。”

掌事乍听到她说‘行啊’时,还以为今晚被他糊弄过去了呢,哪成想她随即又说只能唱两曲。

今儿平阳城里有头有脸儿的都来了,她若只唱两首曲子,怎么能满足得了这好几百号的听众呢?

这个兰儿姑娘,真是太狡猾了!

沈若兰在镜子里看到掌事的那张变幻莫测的脸,抿嘴一笑,拿出官粉开始擦脸,“掌事,您要是没事儿的话就先出去吧,我要上妆了。”

“……”

掌事的看她开始撵人了,而且脸上还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就知道若不答应她,就是说出花儿来也没用,只好把到了嘴边儿的话又咽了回去,悻悻的出去了。

沈若兰看着他的背影,不屑的撇撇嘴,她就不信,今晚温柔乡顾客爆满,作为温柔乡的大东家会不过来瞅瞅?

哼!

说不定那家伙现在就在现场呢,只是不方便露面儿而已。

这个不要脸的,她给他揽来这么多生意,他还想糊弄她,做梦去吧!

快梳妆完的时候,掌事的又过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好消息就是东家‘恰好’过来了,他已经把沈若兰的要求转达给东家来,东家也答应了沈若兰的要求,还让她今晚尽量的唱,唱五曲也成。

告诉完她这个消息,掌事还有点儿邀功的意思,说:“本来东家是不同意的,我帮着姑娘说了不少好话,后来东家也就答应了。”沈若兰明知道他在邀功,却没有戳破他,而是顺水推舟的向他道了谢!反正是顺水的人情,也没有必要跟他饶舌,他想装这个好人就让他去装吧,反正说几句感激的好话又不搭啥,她就说呗……梳妆完毕,登台的时间也快到了,外面的客人已经在喊她了,沈若兰对着铜镜照了照,缕了缕柔顺的长发,才姗姗起身,往前面的台子上去了。

今晚,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织金绣牡丹华服,头上带了一顶定制的彩色石珠攒成的花冠,装扮华美别致,一出场就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兰姑娘、兰姑娘……”

台下的客人们一见到她就高呼不止,跟现代那些脑残粉儿见到了偶像的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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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章 一斛珍珠

台下的客人们一见到沈若兰,都挥舞着手臂高呼不止,那兴奋的样子,跟现代那些脑残粉儿见到了偶像的似的,以至于沈若兰被刺激得差点儿向台下喊句‘哈喽大家好!’

好在要挥手的时候,看到了自己华丽的广袖,这才回过神来。

于是,立刻摆正了态度,慢侧身,手合拢,浅浅的向台下道了个万福。

这个小小的动作,立刻引起台下一片更响亮的呼声!

这就是明星效应,在粉丝们的眼里,偶像的每一个反应,每一个动作,甚至是一个不经意的眼神,对他们来说都是别具一格,有特别意义的。

享受了片刻的偶像待遇,沈若兰才起身,轻抬素手,慢启朱唇,婉转的开唱了。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一曲《金缕衣》,绵软悠长,不仅词美、曲美,声更美,如林中黄莺的鸣叫,悦耳动听,悠扬婉转,让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又如山间的泉水淳淳流淌,滋润心田,让人甘愿在她的歌声中流连、沉沦……

曲毕,台下立刻响起了一阵叫好声,久久不能平息,沈若兰耐心的站在台上,待到叫好声停止,再次开腔,唱了一曲《菩萨蛮》。

她唱歌的时候,上千人的温柔乡里,安静得像时间停滞了似的,人们的表情和动作都静止下来,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似乎连空气都沦陷在她那优美动听的歌声里。

二楼雅厢

锦衣华袍的男人一瞬不瞬的看着楼下那抹红色的身影,也沉浸在她优美的歌声中,直到曲毕,才忍不住暗暗叹息:本以为她只是个有几分小聪明的农家女,没想到她居然是个深藏不露的才女,听她的歌声,品她的曲意,看她的举止,无一不透着端庄典雅,无一不令人赏心悦目,无一不让人赞叹不止!

可惜,这样一个钟灵敏秀的女子,竟出生在那样的狗窝里,生生的给埋没了,若是生在京城名门,一定能成为惊才绝艳,名满京华的才女!

与他同坐的杜管家也被沈若兰的歌声折服了,他捋着山羊胡须,色迷迷道:“美,美呀,歌美、曲美,人更美,难怪齐爷肯一掷千金呢,此等尤物,确实值千金之价!”

闻,淳于珟柔和的表情突然多出几分凌厉,他呵呵了两声,凉飕飕道:“杜管家多心了,齐某之所以打赏,只为歌,不为人。”

说罢闭了嘴,又紧紧的盯住了楼下,因为沈若兰已经开始唱了。

这次她唱的是《如梦令》,李清照写的。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性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李清照的词,文词精妙,风格婉约,典雅秀丽,语新意隽,比起前面那两首更好听,更令人沉醉,就连色迷迷的杜管家都赶紧闭了嘴巴,认真的听起来……

今天晚上,沈若兰一连唱了五首,台下的观众听得十分尽兴,尽兴之余,打赏起来也毫不手软,三两、五两,甚至还有十两二十两的都有。

这次,沈若兰没像从前那样唱完就直接下台,而是一直站在台上,谁给他打赏,她就对着谁的方向道个万福。

这一举动,无疑刺激了客人们的打赏**,毕竟谁都希望能得到台上这位兰儿姑娘的关注,于是,打赏的跟打了鸡血似的,争先恐后的赏起来。

淳于珟看她笑盈盈的站在台上,有意无意的刺激众人打赏,不禁冷哼一声:“贪财的东西,这点子钱她也放在眼里,真是……混账!”

于是,二楼的雅厢,一道清亮的声音响起:“我家主子打赏兰儿姑娘上等珍珠一斛——”

吆喝声一落,台下顿时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上等珍珠!

还是一斛!

这手笔,比昨天还大啊!

珍珠价贵,便是下等的小珠子,一斛也要百金之价,中等的一斛都能卖到上千金,上等的珍珠都是论颗卖的,品相好的,一颗就有可能值千金,这位爷,一下子就赏了一斛上等珍珠,这是得多有钱,或者,得是多爱听兰儿姑娘的歌儿啊!

沈若兰虽然不知道珍珠的价格,可是看到众人的表情,就知道自己又赚大发了,这下子,她肯定是发了大财了!

齐爷果然是土豪,不,是巨豪啊!

她抬头向上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二楼那位爷正凭窗而立,遥遥的望着她呢,二目相对时,沈若兰规规矩矩的向他道了个万福,以示自己的谢意,他也微微颔首,表示‘不用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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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2章 饮食讲究

回后台的时候,温柔乡的掌事把沈若兰今天的打赏送了过来,看着那一斛硕大饱满珍珠和一百六十多两银子,掌事的一副死了娘的样子,说:“兰儿姑娘,您算是赚大发了,我们忙了一溜十三遭,连您的零头都没赚到呢!”

沈若兰也深知道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温柔乡虽然在她的带动下也跟着赚了一笔,可是跟她赚的比起来就完全不值一提了,掌事的对她发酸、吐槽,都在情理之中的事,她可以理解。

不过,理解归理解,让她把赚到手的银子和珍珠分给他们却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别的途径让他们跟着赚点儿倒是可以。

她收好银子和珍珠,笑道:“掌事的想多赚些银子也不难,正好我白天也没什么事儿,不如从明天起,我过来教咱们温柔乡的姑娘们唱曲儿,若是她们能学会我的曲子,何愁温柔乡赚不到大把的银子?”

掌事的一听,顿时喜出望外,温柔乡虽然不缺会唱曲儿的姑娘,只是她们唱出来的曲子根本不能跟这个兰姑娘相比,调调远不如人家的好听,曲词做的也不如人家的瑰丽,就连扮相跟人家一比都显得十分俗气。

故而,若是兰姑娘真能教教她们,那对温柔乡未来的发展可是有着不可估量的好处的!

“兰儿姑娘,您说的可是真的?我这人实诚,您可千万别骗我呀!”

沈若兰笑道:“自然是真的,明天上午我就过来教她们唱,只要我还在平阳城,就保证每天教她们唱一支曲子。”

只是,这支曲子必须是她唱过的,不然若是她们唱了她的新曲子,她再唱时客人们肯定就没有新鲜感了,没有新鲜感了就要过气,那时齐大爷岂不是得怪罪于她?

最重要的,月底之前,她还指着在这儿挣钱呢,她可不想被人给抢了饭碗去。

掌事的得到她的承诺,兴奋不已:“哎呦,那可太谢谢兰姑娘啦,有您的调教,咱们温柔乡的姑娘肯定各个都能红得发紫……”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晚上回去的时候,掌事的格外热情,亲自把沈若兰送到门口儿,好话不要钱似的一个劲儿往外扔,就差没管沈若兰叫声奶奶了!

沈若兰被他夸张的阿谀恶心得都要吐了,还好马车及时赶来,她逃跑似的上了车子,耳根子才得清静!

谁知第二天一大早,还没起身呢,这位掌事就派了两个婆子过来接她。

沈若兰披头散发,睡眼惺忪的说:“你们也来的太早了,我还没睡够呢!”

因为白天无事,她总是睡到日出三竿才肯起来,今儿这俩婆子天刚亮就来敲门了,沈姑娘还在梦中的,被人无端扰了清梦,害得她生出了一肚子的起床气。

两个婆子都是妓院里厮混了一辈子的,都练就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巧嘴,见沈若兰不乐意了,忙花巧语道:“我们掌事的怕姑娘早起没人服侍梳妆穿衣,特意遣我们过来服侍姑娘的,不曾想饶了姑娘清梦。姑娘莫生气,若嫌我们两个老厌物碍眼,我们先到外面等着就是,姑娘只管睡,什么时候睡醒了什么时候买唤我们一声,我们好进来服侍姑娘梳洗。”

两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跟她这样伏低做小的讲话,沈若兰也不好意思再睡了。

只好起来洗漱穿衣。

俩老婆子忙前忙后,又是给她打水,又是帮她梳头的,不多时就梳洗完了。

“姑娘,已经梳妆好了,咱们走吧!”

沈若兰却不紧不慢的说:“妈妈,急什么?都说催工不催食,咋地也得等我吃完饭再过去吧?”

一个婆子笑道,“兰姑娘误会了,我们不是不叫您吃饭,而是掌事的早就吩咐温柔乡的后厨备好了丰盛的早餐,请姑娘您过去吃呢,顺便再叫您认识认识咱们温柔乡的姑娘们,好联络联络感情!”

温柔乡招待的都是平阳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里面的吃食定然也是极好的,可沈若兰有点洁癖,总觉得妓院里的东西肮脏,再好的吃食她也吃不进去,所以不顾婆子的劝阻,执意要在客栈里吃完再过去。

她现在有钱了,对吃的东西也挑剔起来,再不是填饱肚子就可以,而是注重营养、讲究搭配,没营养不卫生的东西她坚决不吃!

这顿早餐,她吃了四只虾饺,喝了一碗鱼翅汤,又进了一块藕粉桂花糖糕,饭后过了一刻钟,还喝了一盏松露茶,最后,拿茶漱了口,才算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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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章 本姑娘忍了

两个婆子一看她吃完了,赶紧上前扶着她,不由分说的将她扶到车上,一径往温柔乡去了……

到了温柔乡,温柔乡大半儿的姑娘竟都候在大厅里等着她呢,看起来都是想跟她学艺的。

她现在有多红,赚了多少钱,姑娘们可都亲眼见到了,因此各个都生出了向她学习的心思,想把她的本事学过去,将来也能像她一样红,也能有一曲值千金的一日!

为了能有机会她学艺,姑娘们也是费尽了心思,一大早就想尽办法把自己屋里的客人打发走,好空出时间跟她学习。

“见过兰儿姐姐!”

一进门,姑娘们便都起了身,自发的向沈若兰行大礼。

掌事的还笑着说:“姑娘们还都没吃饭,就等着‘师傅’来了一起吃呢。”

沈若兰一边客气,一边如实告知他们自己已经吃过了,让他们自己去吃。

掌事的和姑娘们哪敢让她等着啊,既然她已经吃过了,那就赶紧进入正题吧!

沈若兰见她们都不肯去吃,只好开始教她们,今儿教了她们一曲昨儿唱过的《菩萨蛮》,这曲子简练,语调缓慢,很容易学,加上大家又都学得很认真,因此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都学会了!

学完后,沈若兰又开始教她们如何梳妆打扮。

比如,什么样的脸型配什么样的发型好看,有什么样的肤色穿什么颜色的衣服俏丽,如何在化妆时遮盖缺陷,扬长避短……

姑娘们对沈若兰讲述的很感兴趣,一边听一边不时的发表一些见解和意见,都是些年轻女子,又都是爱打扮的,谈论了一会儿后,渐渐的都熟悉起来,话就多了起来,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倒是热闹的很……

交谈时,沈若兰无意中发现,其中有一个姑娘说话的口音不像是乌孙人,而且还不时的冒出她家乡那边儿的方,比如‘膝盖’,她会称之为‘菠萝盖儿’,说‘这里’,她会说‘这嘎达’。

都是明显的楚国北方口音,跟乌孙的方格格不入,故而一下子就听了出来。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打量起她来,发现那个姑娘很漂亮,在温柔乡里绝对算得上是上等的姐儿了,说话时也柔声细语的,一副温婉懂事的样子。

这么好的姑娘,又是她的老乡,竟苦命的掉进了这个坑里,沈若兰未留意起来,还故意跟她多说了几句。

聊了一会儿,沈若兰推说要去小解,老乡儿马上有眼色的邀请她到她的屋里解决。

沈若兰正中下怀,爽快的随她去了她的闺房,趁着四下里没人的时候,沈若兰低声问了一句:“姑娘,你是楚国人?”

一听这话,那姑娘立刻紧张起来,慌慌张张的看了看周围,见没什么人,才舒了口气。

只是,却死死的咬着了嘴唇不肯语,既没有承认,也没否认。

沈若兰知道行户人家的规矩,姑娘们也轻易不敢泄露自己的身份,见她不敢说,她也没强问,只小声道:“我也是楚国人,家就住在农安县下面的一个小村子里,往后,你若遇到什么不称心的事儿可以来找我,只要我有能力,就会尽量帮你。”

那姑娘的眼神扑闪了几下,似乎在纠结,在犹豫,但最后却只说:“兰姐姐,您不是要更衣(小解的代名词)吗?净房就在后面,马桶是丫头早上新刷过的,干净着哩,您快去吧!”

姑娘岔开了她话题,不知是出于对她的不信任,还是出于对妓院方面的恐惧,反正,就是不想再跟她聊这个话题了。

沈若兰见她如此谨慎,也不好再问,只好进净房去了。

出来后,已经到了午饭的时间,掌事的本来备了午饭,想留沈兰中午在这儿吃,沈若兰只推说有事,执意不肯,掌事的没办法,只好派了马车,又叫了那两个婆子,吩咐把她好生送回去。

回到客栈时,姓齐的一个手下已经等在她的屋里了,见她回来了,那个手下客气而又冷淡的说:“沈姑娘,我家主子请您过去吃饭,请沈姑娘准备准备,即刻随属下去吧。”

沈若兰看了看自己一身嫩黄色的新衣,又摸了摸自己上过妆的脸颊,莞尔一笑,“不用准备了,咱们这就走吧!”

罗城巧笑嫣然的她,又看看她那一身素雅合体的衣衫,皱起了眉头,“主子吩咐了,要姑娘还穿原来那身衣裳,梳原来的头式。”

“……”

沈若兰有点无语了,这个男人管的是不是太宽了?人家穿什么样的衣裳、梳什么样的发髻他也要管,他没事儿干了还是吃饱了撑的呀?至于闲成这副样子吗?

凭啥有好看的一面不许她展示,偏要让她扮丑?凭啥有好看的衣衫不许她穿,偏要她褴褛?

这人,简直就是……不可理喻!

不过,看在他这几天对她还算大方的份儿上,沈若兰没稀搭跟他一般见识,腹诽了几句后,就进里间去梳头、换衣了!

望着她俏丽的背影,罗城添了一句:“主子还吩咐了,不许姑娘施粉黛,请姑娘把脸上的妆容洗掉,素颜去。”

沈若兰脚步一顿,抿嘴,“好!”

看在那些珍珠白银老人参的份儿上,本姑娘忍了!

进里间后,沈若兰换了衣裳洗了脸,又梳起了那个乒乓球大小的发髻,弄完后,黑着脸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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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4章 护着她

“爷,沈姑娘来了。”

英战报完,没等淳于珟发话,杜管家已经激动的站起来,“快请进来,快——”

昨晚惦记了一宿的小美人儿,今天大抵就能到手了,这个姓齐的还真是个有眼色的,知道他喜欢,就巴巴的弄了来讨他欢心了。

呵呵,就冲这个,往后他在平阳城做生意,他指定得照应着点儿……

淳于珟看到杜管家那副迫不及待的猥琐样子,眸中闪过一道阴鸷。

这老厌恶,要不是看在三天后的事还得用他,他肯定眼都不眨的立刻把他弄死了……

沈若兰随着罗城进了屋,看见齐爷正陪着一个大肚子的老男人在喝酒,这个老男人她认得,正是那晚暴打彩蝶的那个老东西。

情不自禁的,沈若兰的心突突了两下。

姓齐的把她叫到这里吃饭,席上还有那个猥琐暴力的老男人,什么意思?

想想他那晚豪掷千金买下彩蝶,随后就拱手送给了这个老男人,再想想这几天他对自己的大方阔绰……

难道,是为了把自己捧红了,再送给这个老头子?

想到这儿,袖子下的拳头握紧了。

她虽然受制于人,但还是有底线的,要是他那么对待自己,她也不怕跟他鱼死网破!

正愤愤的想着,一道懒洋洋的呵斥声响起:“杵在那儿干什么呢?还不过来给杜管家倒酒?”

她抬眸,恨恨的看了一眼说话的男人,却见他看都不看自己一眼,只管和那个大肚子的老男人谈论着,再看着那个肚大如鼓的老男人。

徒然一愣

原来,老男人也正看着她呢!

只是,那双浑浊的老眼里没有**,倒是一副很失望的样子,盯着她看了半晌,才转过头去,“齐爷,她就是兰姑娘?怎么跟昨晚台子上的一点儿都不像啊?”

昨晚的那个可是又白又嫩的小美人儿,漂亮的跟朵花骨朵似的,一颦一笑都是风情,可眼前这个又黄又瘦又土气的丫头片子是个什么鬼?

淳于珟呵呵一笑,“兰姑娘善打扮,昨晚的样子是她打扮出来的,现在的样子才是她真实的自己。”

闻,杜管家的老脸抽搐了几下,感觉自己像上了当似的。

亏得他昨晚还想了那小美人儿一晚上,整了半天,竟是这么个东西,真是…。失望至极!

看出了杜管家对自己没有一丝兴趣,沈若兰这才放下心来,懂事的福了福身,道了声:“是!”

就要上前给杜管家斟酒。

杜松一看到她这副黄黄瘦瘦的样子就心烦,见她要过来给自己斟酒,不耐烦的挥挥手:“去去去,爷不用你伺候,出去忙你的吧!”

沈若兰暗暗窃喜,脸上却装出了一副无措的样子,看着淳于珟,又看看老男人,不知道该听谁的才好了。

淳于珟淡淡一笑,冲她道:“既然杜管家这儿用不着你服侍,就出去吃饭吧,想吃什么尽管点,别客气!”

沈若兰道了声“是”,规规矩矩的退出去了。

这会子,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齐爷要她素颜打扮,为什么要她梳原来的发髻、穿原来的衣裳了,肯定是那个大肚子的老男人对自己起了龌龊的心思,齐爷为了保护她才这样做的。

这个结论,又让她有点儿不舒服。

她的脸就那么不堪,有吓退敌人的功能吗?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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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5章 去府尹府

“杜管家,杜管家,哎呦杜管家诶,小的可算是找到您了……”

一个穿着绸缎袍子、形容猥琐的男人闯进淳于珟和杜松雅间,一见到杜松,就大惊小怪叫起来。

这人乃是平阳城著名的妓院‘百花洲’的东家,平日里与杜松私交甚好,故而才得大大咧咧的闯入他的私人包厢,换做是别个,早被他手下的小厮打出去了。

杜松正跟淳于珟说话,中途被打断了,颇有几分不悦的拧起了眉疙瘩,“找我作甚?”

那人道:“杜管家呦,三天后府尹大人府上的宴会,咱们莺儿怕是去比了了,您再换个人吧!”

莺儿姑娘是平阳城有名的歌姬,唱起歌儿来莺声燕啼的,故而得名莺儿,又因长得有几分姿色,还颇会做人,所以在平阳城内很有名气,一般大户人家设宴请客,都请她去唱曲儿助兴,府尹大人小年这天设的宴席,原计划就是请的她。

哪知昨晚她接了两个外地的客商,那两个人也不知多久没尝到女人的滋味儿了,蒸腾来折腾去,愣是把她的小蛮腰儿给折腾闪了,看样子,没个百八十天的是起不来了。

府尹大人的宴会是大事儿,百花洲的东家不敢懈怠,怕耽误了人家,事情一出,就赶紧跑过来通知杜管家,好让他早做安排。

杜管家听闻此事后,笑道:“无妨,正好咱们平阳城最近新出了一个唱得比你家莺儿还好的,既然莺儿去不了了,那就让她去吧……”

沈若兰正在隔壁的包间吃午饭呢,看在姓齐的好意回护自己的份儿上,她这顿饭没有宰他,只点了一碗鲍鱼海参汤,一道醉花鸭,就着白米饭吃了。

正吃着,姓齐的一个手下走进来,严肃而郑重地告诉她,杜管家要见她,见她的目的是请她三日后到府尹大人的府邸献艺,她必须应允,并好好表现,绝不许出任何差错!

闻,沈若兰卡巴卡巴眼睛,大致明白姓齐的用意了。

原来,他让自己在七日内火起来,不是为了引出陈婆子,而是就是名声大噪,好有资格在府尹大人府上的宴会表演啊!

当然了,表演只是个幌子,若单纯为了争个表演的机会,他不会下这么大的本钱,他肯定还有别的目的!

只是,那目的到底会是啥呢?

沈若兰猜度着,随着那个手下又进了那间包房。

进去后,果然,杜管家邀请她三日后在府尹大人府邸的宴会上唱曲儿,并明确的告诉她,不是什么人都配在府尹大人府邸上表演的,能选中她,也是她的福气,命她到时候好好表现,不要给他丢脸等等……

沈若兰恭恭敬敬的答应下来了,并向杜管家表达了自己的谢意,感谢他能给自己这次机会,并表示她一定会好好表现,绝不会给他打脸的。

可私底下,她的心却在不断的画魂儿。

姓齐的为啥非要让她去府尹府呢?

不会是让她去杀人放火吧?他那么大的本事,为啥不自己去做,为啥非得要她去呢?

还有,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会敢跟官府作对?

从酒楼出来后,她一直琢磨着这件事儿,琢磨来琢磨去也没琢磨通,就想着等再见到他的时候亲自问问。

结果这一等,就是三天。

自从被确定下来要在府尹大人的宴会上表演,她就被禁止去温柔乡唱曲了,以免像莺儿似的出点儿什么意外,倘若她再出什么事,放眼整个平阳城,就真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歌女献艺了!

为了防止府尹大人生气,杜管家也算是费尽了心思,特意巴巴的把沈若兰隔绝在客栈里,还派了人保护她,连姓齐的都进不去了。

这三天,沈若兰过得很不踏实,她一直在想着去府尹府的事,也不知道那个姓齐的派给她的任务会不会危险?会不会要了她的小命儿,或者会不会让她下大牢啥的?

要真是那样的话,她说啥也不会按他的指示去做的。

一转眼,三天的时间过去了,到了沈若兰去府尹府上表演的日子。

府尹府坐落在平阳城的中心,沈若兰到达门口时,特意扬脸端详了一会儿眼前的府邸。

平阳城父母官的私家宅邸,虽比不上北京城的王爷府,又有些年月的侵蚀,但仍有旧时王榭的气势,从大门外都能依稀看出内庭隐隐露出的精美飞檐钩吻,迎客的下人也都个个打扮光鲜,气派不凡。

沈若兰眉眸一动,光凭府尹的俸禄,负担不起这场面,不过再看看进进出出,肠肥脑满的商人们,就可以理解这府邸为何如此气派了!

今日是府尹大人宴请平阳城豪商巨贾的日子,平阳城所有的商人们都能以参加这次宴会为荣,有点钱儿的都挖空心思、挤破脑袋的要来参加,以彰显自己在平阳城内的地位。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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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6章 流氓胚子

在古代,商人的地位很低,能有一次跟官府的首脑人物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委实不易,很多商户明知道来了就会被宰,但也各个儿都心甘情愿的洗颈待戮,毕竟经此一事后,他们在平阳城的地位就会有明显得提升,出去做生意也有的吹的,还或多或少的能产生点儿经济利益……

如此一本万利的事儿,谁会不做呢?

沈若兰在门口儿看了一会儿,就有人来询问来。

她报上自己的身份,看门的听闻是来唱曲儿的,就将她带进了府里,七拐八弯后,领她进入了一处闲置的下人屋子。

“姑娘且在这儿等着,等客人都来齐了,宴会开始后,就会有人来叫您。”

沈若兰看了看这间冷冰冰的屋子,无奈的叹了口气。

在古代,唱曲的跳舞的都属下九流,哪像现在的明星似的,走到哪都是座上宾,古代歌女统称为戏子,跟鹌鹑猴子一样,都是给人玩儿的东西,便是上人家演出,人家给她们下等人的待遇,她们也只能忍气吞声的受着,不敢语。

就象现在,这屋子一看就是没人待的,里面连个炭盆儿火炉都没有,冰凉冰凉的,呆一会儿都冻得直鸡皮疙瘩,可他们却让她等在这里,真是……欺人太甚了!

还好她今儿是披了她的貂皮大氅过来的,不然非得冻哆嗦了不可。

沈若兰站在窗前,望着空荡荡的院子,齐大爷还没过来呢,也不知道他叫她到这儿到底要干什么?

真希望他今天出点儿什么事儿,然后就来不了了,那她唱完曲儿就可以闪人了……

正碎碎念念着,门支呀一声开了,随即一股热气从身后袭来,只逼耳根,龙涎加麝香的独特甘醇气味,让沈若兰心脏骤然一跳。

果然,低沉又略带慵懒的熟悉声音飘来,“终于来了,爷等的都上火了。”

沈若兰转过身,看着他那副邪肆不羁的样子,暗骂:上火,怎么不热毒攻心流鼻血而亡?

她按捺着性子,低声道,“你到底要我帮你做什么?告诉你,要是杀人放火下大牢掉脑袋的事儿,我绝不干!”

淳于珟笑了,走到她面前,俩人之间的距离近得都快贴在一起了,他低头凑近她的耳朵,声音低得只有他们两个才听到。

“放心,杀人放火的事儿你想干都轮不到你,爷让你做的事儿,比杀人放火重要多了。等会唱完曲儿,你设法到后院去,找一位叫姒玉的姨娘,到时候将她给你的东西给也带出来就算大功告成了。”

沈若兰向后躲了躲,避开他炙热的气息,也低声道:“后院儿那么大,你让我上哪去找个姨娘去?”

他一伸手,霸道的揽住她的腰肢,不许她在躲避,继而又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别动,这府里的细作眼线很多,说不定什么人正偷着看咱们呢?要是看到咱们在这儿商量事儿,说不定会引起怀疑,不过若是咱们在这儿偷情的话,呵呵,别人就不会在意了……”

闻,沈若兰果然不动了。

总不能为了这点儿事儿坏了大事吧!

见她如此,淳于珟勾唇一笑,放开手,从怀里拿出一个锦盒,打开后里面竟装了一根赤金镶绿宝石的簪子,“只要戴上这个,她自然会认出你。”

他拿出簪子,动作温存的将那根簪子插在她的鬓间,之后像打量自己心爱之人似的端详了一会儿,赞道:“嗯,好看。”

也不知说的是簪子还是她的人。

沈若兰被他看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了,把脸扭到了一边,“我知道了,你走吧!”

他又霸道的把她尖尖的下颌又掰了过来,仰面对着自己,语气低沉,却郑重其事:“听着,这件事很重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男人指腹间的粗厚老茧与金贵妖孽般的仪容完全不搭!沈若兰只觉得下巴肌肤刺痛,一张小脸儿痛得皱了皱成一团,不停的摇着脑袋,想摆脱他的钳制。

他看着她一颗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他咧开嘴笑了,好心的放开了她的下颌。

然,却在她赌气转过身的时候,冷不丁在她的腰臀‘啪’的甩了一巴掌,戏谑低笑出声:“好好干,别辜负了爷。”

表面矜贵高冷的一个男人,其实竟是个流氓胚子,沈若兰的屁股像被火烧了似的,脸也胀红了,气得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咬牙赌气,“我知道了,你赶紧走(滚)吧!”

很快,人来齐了,府尹大人设宴,商户们为显积极,全都早就到了,只是怕来的太早失了礼数,故而都守在自己的车子里,等见到有人开始往里进了,就呼啦一下都跟着进去了,根本没有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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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7章 肤浅轻狂

宴席开始后,府尹大人象征性的讲了几句话,引来阵阵雷鸣般的热烈的掌声,之后,就到沈若兰等表演的时间了。

托齐大爷的福,沈若兰是第一个演的,她脱掉自己的紫貂大氅,里面穿着一身翠绿的衣裙,发黄稀疏的头发挽成一个蓬松的元宝髻,上面簪着一支赤金镶绿宝石的发簪,精美的妆容,俏丽的打扮,只往那儿一站,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她淡定的扫了一眼花厅,没有紧张,也没有什么情绪,微清了清嗓子,开唱。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

这是前世她最喜欢的一首曲子,名为《惊鸿曲》,唱这支曲子的时候,沈若兰多少有点儿遗憾,其实她不仅会唱惊鸿曲,还会跳惊鸿舞呢。

当初是为了减肥,特意在网上的视频教学里学的,可惜,没用上……

不过,光是唱歌,就足够打动人的了,柔软婉转的歌声,优美动听的曲调,还有华丽高雅的歌词,只她一开腔,喧闹的大厅瞬间就安静起来了,所有人都静静的看着她,听她唱曲。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云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渠出渌波……”

在座的商户们鲜少有懂这高雅的词意的,只是听个优美的曲调而已,倒是座上的府尹大人对这曲子的词很是欣赏,一边听她唱,一边捋着胡须慢慢点头,似赞赏,又似在回味。

一曲唱罢,府尹大人率先鼓掌,于是下面的众商户也跟着鼓起来。

沈若兰屈膝行礼,本打算这就退下去,奈何府尹大人意犹未尽,命她在唱。

沈若兰只好又唱了一曲《金缕衣》,一曲《北国有佳人》,还唱了一曲《牧羊曲》。

原本只该唱一曲的,奈何府尹大人总是听不够,沈若兰一连唱了好几曲,府尹大人才算过瘾。

最后,府尹大人慷慨的赏了她五十两银子后,才让她出去。

是两个嬷嬷护送她出去的,走到外面无人处,沈若兰忽然停下脚步,对两个婆子道:“二位嬷嬷,我从前就听说咱们府尹大人的府邸气势恢宏,华丽无比,难得我进来一次,两位嬷嬷领我进里面去见识见识吧。”

听到她竟敢提这样的要求,两个嬷嬷都笑了,其中的一位皮笑肉不笑的说:“姑娘莫要失了时了,咱们府尹大人的里院儿住的是什么人?岂是你这等卑贱的身份可以随便进去的?”

沈若兰一听,顿时炸了,竖起眉毛叉着腰道:“嬷嬷是瞧不起我这唱曲儿的吗?哼,告诉你们,我可不是一般的唱曲儿的,我唱一曲子就价值千金,前几天还有人因为我唱得好,给我打赏了一斛上等珍珠呢,不是我显摆,我现在的体己,不见得比你们府上的姨娘妾室们少。”

说完,扯气高扬的拿出两颗珠子,伸到两个婆子面前,一副扯气高扬的模样:“你们家的姨娘谁能拿得起这样的珠子赏人?本姑娘就拿得起,哼,就怕本姑娘拿得起,有人还不敢收呢!”

那两个婆子乍看到她手中的珠子,顿时两眼灼灼的盯着那圆滚滚的珠子,好像要冒火了似的。

其中的一个暗暗的拉了拉另一个,小声道:“老姐姐,这可是上等珠子,一颗最少也值二三百两……”

另一个也心领神会,低声道:“要不,咱们就把她领到西园子姨娘们住的园子里转转?逛一圈就出来。”

“我看行,正好今儿个是我亲家守门儿,咱们神不知鬼不觉的带她进去走一圈,在鸟么悄的带出来,应该没事儿。”

“行,就这么干,错过了这回,这辈子指不定还能遇到这么个傻逼呢……”

都说财帛迷人心,两个精明谨慎的婆子,在两颗珍珠的利诱下,也变得弱智起来,看看四下里没有,一把抢过沈若兰手里的珠子,低声道:“走吧,我们老姐俩看在你这人还不错的份儿上,就全了你这份儿心思,只是这是府尹大人的府邸,不比别处,姑娘只能看一圈儿就出去,莫要让我们难做。”

沈若兰绣帕掩口,矫揉造作的一笑:“那是自然,就是嬷嬷们想让我在这儿多呆我也没空啊,人家待会儿还得去温柔乡唱曲儿呢,总不能为了逛个园子,让千八百号的客人等我一个吧……”

几天前,那个‘一曲值千金’的八卦两个老婆子也听说了,还暗道那个唱歌的女子不定是个怎样超尘脱俗的天仙美女,整了半天,竟是这么个轻狂肤浅、虚荣卖弄的货,俩人相视着撇撇嘴,不约而同的露出几分鄙夷的神色。

同时,带她进园子去也更放心了。

这么个蠢货,料她也兴不起什么风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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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8章 玉姨娘

府尹大人的府邸分中路、东路和西路三部分,中路住着府尹大人和他夫人,东路住着老夫人和几位公子小姐,西路住的是府里的姨娘小妾们,这些园子中,顶数西路的门槛儿低,要是沈若兰想去东边,便是拿出所有的珠子,两个老婆子也断不敢带她去。

西园子是个花园,今日看守园门儿的婆子跟这两个婆子其中的一个是亲家,那婆子在看门儿婆子的耳边喳喳了几句,看门的婆子就放她们进去了。

花园很大,里面亭台楼榭都有,若是在夏季,一定是峥嵘轩俊,姹紫嫣红一片,可惜现在是隆冬时节,花草树木都枯萎了,这些亭台楼榭没有了花草树木的映衬,也显得萧条清冷,也没什么好看的了。

沈若兰进来,可不是为了看景的,一进来,她就转动着眼珠子,不停的搜索着有用的信息。

这时,一个披着大红猩猩毡的年轻女子闯入了她的视线,那女子年轻貌美,看打扮应该是个主子,此时正站在一株梅树下折梅花呢,

两个婆子见了她,都大吃一惊,还以为这么冷的天不会有人出来呢,没成想还真有一个,不过,这位姨娘平日里很少说话,俩人乍看见她时虽惊了一下,却并不十分害怕。

“呵呵,玉姨娘好雅兴啊,这么冷的天还出来折梅花!”

一个婆子上前招呼,沈若兰‘玉姨娘’三个字,心底一动。

姓齐的说过,让她找的人叫姒玉,是位姨娘,莫非就是眼前这位?

正琢磨着呢,那位玉姨娘已经笑着开腔了,“老爷今天晚上过来,我折点儿梅花熏熏屋子,对了,这位姑娘好面生啊?我怎么从来没见过,可是今儿家里来的客人?”

没等俩婆子发话呢,沈若兰就抢着说:“我是府尹大人请进府来唱曲儿的,刚才在席上我一连唱了四曲,府尹大人对我的曲子赞不绝口,还赏了我五十两银子呢!”

得意,炫耀,一副十足的轻狂无知,小人得志相!

两个婆子一个没留意,就被她把实话都给秃噜出来了,顿时吓得冷汗骤出,心跳不已。

府尹大人管家一向严厉,盖因平阳城乃是乌孙的军事要地,很多军事秘密就藏在府尹府中,为此,家中的女眷和仆妇丫鬟等人,没有老爷夫人的批准,谁也不许擅自外出,除了几个熟识的官家夫人、小姐,别人也轻易进不到后院儿来,因此,府尹府的后院儿基本上是与世隔绝的。

今儿她俩财迷心窍,把个歌女进了来了,还好死不死的被被玉姨娘看到了,这下子可要死了!

正汗涔涔的想编排个说辞,把这位兰姑娘的话圆过去,没想到玉姨娘竟开口了,她饶有兴致的说:“老爷竟让你一连唱了四曲?想必姑娘唱得极好吧?我的院子就在前面,姑娘不如到我园子里坐坐,喝杯茶,也给我唱两曲听听,我也好跟着学学……”

沈若兰见她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头上的簪子,晓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若不出意外的话,这位玉姨娘就是姓齐的让她找的姒玉了。

为了证实这一点,她爽快的答应下来,“好呀,正好刚才唱了那么多曲子,我的喉咙里有点渴呢!”

两个婆子可沉不住气了,她俩还赶着要把沈若兰送走,再回去当差呢,若是让她跟玉姨娘进去唱曲儿了,指不定啥时候能出来呢,她们迟迟不回,一定会引起管家娘子的注意,说不定今天私收贿赂这事儿就露了……

“玉姨娘,这位姑娘还急等着出去,奴婢们也急着回去当差呢,要不,您改日跟老爷禀报过了,再请这位姑娘进来给您唱?”

闻,玉姨娘的一张俏脸呱嗒一下撂下来,声线清冷的问:“两位嬷嬷既然急等着当差,又为何有功夫陪这位姑娘在园子里逛?既有功夫陪她在园子里逛,又为何没工夫等她给我唱个曲子听?难不成,我这个老爷身边儿的人,连听个曲儿的资格都没有吗?或者是你们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用不用我去找老爷评评理,看看我这个姨娘到底有没有资格听这个曲儿?”

一听玉姨娘要把这事儿捅到老爷跟前去!两个婆子吓得脸都白了,要是老爷知道她们私受贿赂,领外人进后院子,她俩这两条老命也就不用要了。

“不用不用,姨娘请自便吧,我们两个等着就是了……”俩人面如土色的连连摇手,这会子才想起后悔,后悔不该贪财,把这么个祸害领进来。

见她俩消停了,玉姨娘冷哼一声,又转向沈若兰,道:“姑娘,走吧。”

沈若兰笑嘻嘻的应了一声,跟在了玉姨娘的身边儿,俩老婆子灰头土脸的跟在后面,虽急得火星乱蹦的,却也无可奈何。

到了玉姨娘的院子,玉姨娘像还对那两个婆子有火儿似的,冷声道:“你们两个在外边等着吧,我听曲儿的时候,不喜人在身边儿打扰。”

俩婆子见玉姨娘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好候在了门外,眼巴巴的等着。

进去后,屋里只有一个梳着双垂髻的小丫头在,玉姨娘道:“双喜,你去院子里那棵老梨树下,把我夏天埋在那儿的那坛子雨水启出来,到厨房烹壶好茶。”

双喜答应一声,出去了。

屋里再没有别人了,玉姨娘请沈若兰坐了下来,道:“姑娘的发簪真好看,可否借我观赏一下?”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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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9章 拿到手了

沈若兰将发簪拔下来,上前两步,递到了玉姨娘的手中,交接的时候,低声道:“敢问姨娘的名讳是——”

“姒玉!”

玉姨娘低声回答,又意味深长的看了沈若兰一眼。

至此,俩人算是正式接头了。

沈若兰心里一阵激动,小声道:“齐爷让我在您这儿取一样东西,姨娘准备好了吗?”

玉姨娘又微不可查得点了下头,冲着外面道:“不拘什么曲子,你只管捡自己拿手的唱一曲吧。”、

沈若兰知道,她这是迷惑外面的人呢,谁知道她的身边有没有府尹老爷的眼线呢?于是低低一笑,配合的开口,唱了一曲简短的《月满西楼》。

唱歌的时候,玉姨娘悄悄的把一块白色的帕子塞给了她,又冲她挤了挤眼睛。

沈若兰了然,赶紧把那块帕子藏进了怀里,又直接收进了空间中。

如此,就再也不用怕被谁查出来了。

一曲唱罢,玉姨娘笑道:“唱得果然好听,只是今儿姑娘既已经唱了四五曲了,再叫你唱就有点儿为难你了,今儿就到这儿吧。”

说罢又喊了双喜,叫她拿五百文钱过来,赏给沈若兰。

沈若兰接过赏钱,把发簪戴上,跟玉姨娘道了别,就出门儿去了。

两个婆子跟在她的身边儿,一路上絮絮叨叨的,就是责备她没有眼色,不该擅自跟玉姨娘提起字迹的身份,更不该跟玉姨娘去她的院儿里唱歌……

沈若兰也不跟她们争执,反正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她们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好了,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快走到大门口儿的时候,几个粗壮的婆子簇拥着一个打扮体面的妇人追上来,叫道:“姑娘留步!”

沈若兰驻足回首,看到这架势,不禁大吃一惊,跟在她身边儿的两个婆子看到那妇人后,更是被吓得面如土色,怯怯的向那个妇人叫了声:“郑姐姐,您怎么来了?”

明明年纪比人家大,却还叫人家姐姐,可见这妇人应该是府里面地位比较高的仆妇了,只是不可能是主子,若是主子的话,俩婆子也不敢跟人家姐妹相称。

郑嬷嬷冷飕飕的看了俩婆子一眼,道:“听说你们两个陪这位姑娘到西院儿逛园子去了,夫人怕这位姑娘辛苦,特意叫我们备下香汤,请姑娘洗了澡再出去。”

话虽说得客客气气的,但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俩老婆子一听夫人都知道了,更是吓得两眼发直,差点儿瘫倒在地。

真真是一时油蒙了心,被财迷了眼了……

沈若兰一看这阵势,就算她不去,人家也会拖着她去的,与其那样,还不如现在就乖乖的跟人家走了,省得自己难看,再者,她也不怕自己被搜出什么罪证。

于是,坦然一笑,道:“多谢夫人关怀,那兰儿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郑嬷嬷冷笑道:“要不是兰姑娘如此有雅兴,跑我们府尹府后宅去赏景唱歌,咱们夫人也再想不到要如此厚待姑娘的,说起来,还是姑娘自己招人‘疼’呢!”

那个‘疼’字,被她咬的格外重,沈若兰明白她指的是什么,却也不说破,只边跟着她们走。

走进一处隐秘的院子,进屋后,那屋地的正当间确实有一个浴桶,只是,浴桶里的水不是郑嬷嬷口中的香汤,而是凉的,水面上一点儿热乎气儿都没有,加上这屋里又没有炭火火炉等取暖措施,跟外面的温度相差不多,要是进去洗澡的话,恐怕就出不来了,直接就得冻死在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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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0章 屈辱

她犹豫了一下,说:“嬷嬷,这水太凉了,要不……”

没等她说完,就被郑嬷嬷厉声打断了:“姑娘是想违背夫人的好意吗?还是姑娘身上带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不敢脱衣裳呢?”

沈若兰闭了闭眼,知道自己今天是躲不过去了,只好说:“好吧,我洗——”

看出来了,今儿她要是不洗的话,这帮婆子就能按着她把她扒光了,还是省点事儿,给自己留点儿尊严吧!

脱衣服的时候,几个婆子就守在她的身边儿盯着她,等她把衣裳脱光了,几个婆子就毫不避讳的抱着她的衣裳出去了,还留下两个婆子守着她,逼她把头发也散开洗洗。

说白了,就是要检查一下她头发里藏没藏什么东西。

沈若兰冻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又屈辱又难受,她哆哆嗦嗦的散开头发,请那两个婆子检查了一遍。

两个婆子没搜出什么,也就没了立功的机会,心里失望不已,就拿她出气,立逼着她进桶里洗澡。

沈若兰看着浮了一层冰碴子的水,只觉得身上更冷了,她把那男人给她的金簪递到两个婆子面前,哀求说:“嬷嬷,我身子不好,这死冷寒天的进这冰水里洗澡,肯定得冻死了,请妈妈高抬贵手,这根簪子权当是我请两位妈妈喝酒了!”

见到那沉甸甸的金簪,两个婆子眼睛热了,交换了一下眼色,彼此心照不宣的没再逼继续她,其中的一个还快速出门,不多时就拎进来一壶热水,拿帕子沾着热水把她的身上弄得湿漉漉的,还用剩下的那点儿水把她的头发也洇湿了,看起来可不就像是洗过澡了似的。

不过,饶是热水淋身,可冷空气吹来的时候,沈若兰还是很冷,冻得她瑟瑟发抖,牙齿都打颤了。

无奈,她又摘下耳朵上的那对儿珊瑚珠耳坠子,打着牙颤说:“妈妈,借您的衣裳披一披。”

婆子接过耳坠子,看看成色和质地都不错,就变得通人情多了,随手解下身上的褙子,披到了沈若兰的身上。

总算是暖和点儿了,沈若兰抱着肩膀,哆哆嗦嗦的蹲在地上,尽量把自己包在那件肥大的褙子中。

此时此刻,她的心里是崩溃的,要不是那个姓齐的禽兽,她何至于会受这样的奇耻大辱,也不会遭这份生不如死的洋罪,就算他对她出手大方,对她一掷千金,也不足以弥补她受到的伤害!

她吸着鼻子,心里暗暗发誓,等这件事儿过了,她一定离他远远的,今生今世在不跟他有任何交集,往后在他方圆百里的地方,她绝对避退三舍!

**

很久,时间像过了一个世纪似的,郑嬷嬷回来了,那个给她褙子穿的婆子一直守在门口儿呢,听见开门声,婆子蹭的回身,一下将沈若兰身上的褙子扯下来,三下两下的套在了自己的身上。

沈若兰又赤条条的了,她站起身,躲在了浴桶后,散开的长发挡住了尚未发育的前胸,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狼狈。

郑嬷嬷进来后,冷冷的看了沈若兰一眼,眼里满满的都是鄙夷:“姑娘既然洗完了,就出去吧,往后记着点儿自己的身份,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有的念头就不要想,省得到头来吃亏,丢人事小,要是把命搭上了就犯不上了!”

说着,一个眼神儿,旁边儿的婆子便把沈若兰那些衣裳丢在地上。

沈若兰见自己的衣裳回来了,赶紧手忙脚乱的捡起来往身上穿,穿到最后的时候,发现她荷包里那五十两赏银和五百文钱都不见了,不晓得是哪个谁随手拿走了。

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银钱的时候,跟尊严性命比起来,银子啥都不是。

穿好衣裳后,在两个面生的婆子指引下,她终于被放出来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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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1章 山水长远,后会无期【三更】

离开府尹府,沈若兰快步往客栈走去,此刻,她的身上乃至于心里,都是拔凉拔凉的冷,刚刚受到的屈辱,让她的内心无比的崩溃,她要回家,她一刻都不想在这儿呆下去了。

走到一条萧索的大街,一辆熟悉的马车停在那儿。

“沈姑娘,主子在车里等着你呢!”英战迎上去,拦住了沈若兰的去路。

沈若兰握了握拳,没用他多说,噔噔噔的走到车旁,乎的一下拉开车帘上了车。

车里,淳于珟正悠闲的喝着茶,光线透过厚重的车帘儿钻进车里,照在男人的脸上,似明非暗,唯一不变的是俊美无俦的轮廓,在幽暗的车子里,透出如闲云野鹤的样子,看着他如此的清闲自在,再想想自己刚刚受到的奇耻大辱,沈若兰一下子爆发了。

啪——

白色帕子拍在了小几上,沈若兰怒声道,“亏你还有闲心在这儿喝茶,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儿被你害死?姓齐的,我是奸了你老婆了还是挖了你家祖坟了,你要逼着我去干那么危险的事儿?你知不知道我刚刚差点儿死在那儿……”

要不是她有空间,今天的事肯定就败露了,府尹大人一定会把她弄死,而且还会让她死的很惨,虽然借助空间让她侥幸逃过一劫,但今天受的这份奇耻大辱,到底让她难以释怀,所以才会火气这么大。

“放肆!”

他低斥了一声,倒是没在意她大逆不道的话,而是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方白色的帕子上,迅速的拿起那方帕子,撩开车帘对着日头看了看,随即,笑意在唇角漾开。

“很好,太好了,你居然成功了!小丫头,你为爷立了一大功啊!”

“呵,是吗?那不知齐爷打算赏我点儿啥呢?能不能就此放了我,让我恢复自由呢?”她声线有点刻薄,笑容里也带着尖锐。

淳于珟转过头,视线落在那张愤怒的小脸儿上心情大好的扬起唇角:“可以,爷不但放你自由,还能答应你一个要求。”他俯下英颀长身,凑到她的小耳珠旁,嗓音低沉:“什么要求都行,就是想嫁给爷,爷也可以勉强答应。”

嫁给他?

沈若兰气极而笑:“我感谢你八辈祖宗,不过,经此一事后,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跟你山水长远,后会无期。”

瞬间

男人脸上的戏谑凝固了,深邃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她,散发出阵阵的寒气。

换作以往,她一定会在他那阴翳的眸光中败下阵去,或躲闪,或求饶,但今天在府尹府受到的屈辱深深的刺痛了她,灵魂深处的小宇宙也爆发了,此时此刻,面对气场强大的他,她不仅没怕,还追加了一句:“如果齐爷你一定要给我赏赐的话,那我的要求就是咱们就此作别,今生今世,再无瓜葛。”

“呵!”

他笑了,笑得阴测测的,伸手拍了拍她的脸颊,“好,但愿你真没有求到爷的一日。”

沈若兰偏开脸,忍住呸他一脸的冲动,“永不!”

说完,跳下车子,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淳于珟看着她背影像小兽一样遁去,面上寒意涣散,“英战,去查查,她今日在府尹府里怎么了。”

英战应声退下,那人从小几下拿出个银盆,将那方帕子置于盆中,又从多宝阁上拿起一个瓶子,拔开瓶塞后,将里面的液体缓缓的倒入了盆中。

很快,那方洁白的帕子在液体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一副简易的地图浮现,还有几行细小的字迹……

**

离开姓齐的,沈若兰直接回了客栈,一进门就叫小二给她准备姜汤、热水,她要喝一碗姜汤,再洗个热水澡,好驱驱身上的寒气。

要是没有算错的话,经此一事后,她肯定得感冒了,希望喝点儿姜汤,再洗个热水澡,能让自己的病势轻些,她现在自由了,要是没有意外的话明天就能动身回家了,可若是病得太重就没法走了。

喝过辛辣的姜汤,泡在暖烘烘的热水里,沈若兰总算是缓过来了。

闲着无事,她盘算了一下自己目前的财产,嗯,不错,现在她有六百二十四两八钱银子,这还是扣除掉这段时间花销后剩下的,还有一斛上等珍珠、一棵百年老参,外加好几套新衣裳和十几朵样式别致的绢花。

有了这些东西,她就能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再也不用为生计奔波发愁了。

沈若兰十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从未想过要利用自己多出来的几千年阅历去富倾天下,也未想过要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她只求自己能一生平安顺遂,小富即可。

在乡下种几亩田,养点牲畜,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闲看庭前花开花落,过那种平平淡淡而又富有诗情画意的田园生活!

此生若得如此,她也就心满意足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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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2章 绿芜

洗完澡,她本打算窝在被窝儿里好好的睡上一觉,发发汗儿,但是一位不速之客的到来,把她的这个计划给打乱了。

来的正是温柔乡那个带着楚国北方口音的那个**,名叫绿芜。

一见到她,绿芜就有点紧张的说:“兰姐姐,您说过我要是有事的话可以来找您的,所以我就来了。”

沈若兰浅浅一笑,道:“坐吧。”

绿芜坐了下来,好像还有点儿忐忑似的,揉着帕子道:“其实,我今天来是有事要求兰姐姐的……”

沈若兰的脸色有点不好,但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在府尹府受辱的事儿,绿芜刚说完,就发现沈若兰神色恹恹的,急忙闭住了嘴,起身说:“兰姐姐身子不舒服吧,那我改日再说好了,对不住的很,没打声招呼就过来了,是我唐突了。”

见她如此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沈若兰倒是有点过意不去了。

“不关你的事,你有话就说吧,看在咱们都是老乡的份儿上,只要我能帮到你的自然会帮你,只是你也知道,我就只是个唱曲儿的,能力有限,若在我力所能及的也就罢了,若是我力所不能及的,希望你不要失望才好。”

绿芜忙说:“不会不会,您又不欠我什么,帮我的是情义,不帮我是本分,不管您帮不帮,我都会感激您的。”

看她还算识时务,沈若兰点点头:“那就好,你说吧。”

绿芜抿了抿嘴,说:“如您所说,我确实是楚国人,而且跟您还算得上是老乡,我也是农安县的,家就住在县城……”

说起来,绿芜的身世还挺悲惨的,她本是县城首富段家的庶出小姐,盖因她娘与夫人不和,她娘失去世后,夫人便磋磨她泄愤撒气,后来更是撺掇了她父亲,把她许给了县令家的傻儿子为妻。

那个傻衙内都二十多岁了,却连大小便都不知道,埋汰不说,脾气还异常暴躁,说不着念不到就发火,家里的丫头都让他打死俩了,她要是嫁过去了,也肯定没好日子过。

于是,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她出逃了,然后就遇到了陈婆子那伙杀千刀了,被绑到了乌孙来……

从被绑到现在,已经一年有余了,看来,陈婆子等人早就开始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买卖了,真不知道多少无辜的楚国少女毁在她们手里呢!

听到绿芜的讲述,沈若兰忽然觉得自己今天受到的委屈跟这些可怜的姑娘比起来就不值一提了,至少她还是自由之身,还没有被逼接客,她还有大好的前途和未来,而这些可怜的姑娘们不仅失了贞,而且连前途和未来都没有了……

这种自我安慰式的阿q精神,是她上辈子传承下来的,就因为这种性格,她很容易满足,也很少有负面情绪,因为她始终都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那你想我怎么帮你呢?赎身还是把你捧红了?”

情绪调整过来了,她的脸色也好多了,绿芜来求她,无外乎两个要求,要么是求她帮她赎身,要么是求她教她唱曲儿,把她捧红了,无论是那种,她都做得到。

只是,赎身的话怕是得不少钱,虽然她肯帮她,但还是会多少有点儿肉痛的,毕竟赎这么娇艳的一个大美人儿,价格肯定不能便宜了。

绿芜舔了舔嘴唇,艰难的说:“我想赎身!”

在温柔乡,要是没人赎身的话,**们最后只有两个下场,要么等年老色衰了,被送到下等窑子里去做低等级女,每天被下等人糟蹋祸祸,要么就是死在这儿,一张席子卷了,拉到城外的乱坟岗子里胡乱埋了。

无论是哪一种下场,都是她不想要的,她还年轻,她还有大好的未来,她不想就这么坠落了,所以才厚着脸皮来求兰姑娘的。

虽然她知道,让一个与她只有几面之缘的人拿出几千两银子给她赎身不大现实,但求生的**让她顾不得那么多,好歹也得试试啊,万一成了呢?她不就逃出生天了吗?

沈若兰沉思了片刻,说:“要是我帮你赎了身的话,你打算干什么去呢?回段家吗?还是想去别的地方找点事儿做?”

绿芜的脸红了,低下头,轻声说:“不瞒姐姐,我爹和我嫡母那样待我,我肯定不会再回去了,我在这边有一个相好的,我打算赎了身后就去投奔他。”

“相好的?”

沈若兰皱起了眉头,还以为是来这妓院里寻欢时认识的孤老呢。

绿芜猜出她在想什么了,忙说:“我们不是在温柔乡认识的,是今年中秋时再街上认识的。”

回想起与那他相识的一刻,绿芜的脸上多了一抹柔和的神色,语气也变得软软的,“他是龙武镖局的镖头,武艺很好,当时四五个无赖调戏我,都被他一个人给打趴下了……”

“只是,他只是个镖头,这些年来也就只攒了十几两银子,根本不够给我赎身,所以,我想自己赎身,可您也知道,我们赚的虽多,但又能有几个钱到我们手里呢?所以,我实在没办法,只好来求您了。”

说到这儿,她再也坐不住了,一下子跪在沈若兰面前,哭起来:“兰姐姐,我也知道我这个要求唐突,让您拿出那么多银子,我也不知道我们俩这辈子能不能还清您的,但是,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要是再在那个鬼地方待下去了我这身子就要废了!”

原来,温柔乡为了防止**怀孕,每次在她们接客后,都让她们喝水银避孕,常此以往,**们身子会中毒不说,慢慢的还会失去生育能力,就算以后有机会从良,特没法生孩子了。

所以,她想趁着自己来这儿的时间尚浅,身子里摄入的水银量还不多,尽快的从这火坑里逃出去。

“你先起来,别哭。”沈若兰把她扶了起来,“这样吧,你把你那个相好的叫来,我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再做决定好不好?”

要是她那个相好的是个好人,她帮帮他们也算是功德一件了。不过,要是那家伙是个包藏祸心的,就没有必要给她赎身了,反正都是火坑,在哪还不都一样?她又何必浪费那些银子让她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去呢?

绿芜一听这话有门儿,赶紧擦了擦眼泪,连连道:“好,我这就去,您等着我,等着我啊……”

说着,一溜小跑的出去了。

沈若兰也知道她的午觉是睡不成了,索性也不睡了,正好她早饭和午饭都没吃呢,就出去吃饭。

因为身子不大舒服,她没点油腻的,只要了两个素包子,一碗小米粥和一碟油炸花生米,外加一颗煮鸡蛋。

吃饭的时候,她忽然感觉身后像是有人再偷瞄她似的,但她连着回头了几次,又没看出是谁在偷瞄她,大抵是病了,头昏,产生的错觉吧。

不过,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为了以防万一,吃完饭后,她就赶紧回自己的房间去了。

刚回去不到一盏茶的功夫,绿芜就带着她那个相好的急匆匆的赶来了。

那个相好的二十多岁的年纪,长的身材魁梧,一脸正气的,见到沈若兰的时候,他抱着拳,向沈若兰长揖了下去。

“兰姑娘,周正这厢有礼了!”

沈若兰颔首道:“周镖头不用客气,请坐吧。”

周正直起身子,没有坐下,而是带着几分恭敬的语气道:“听闻绿芜求兰姑娘帮她赎身了,这本是我该做的事,只是周正无能,到现在还未筹齐给她赎身的银子,若兰姑娘信得着我,周正愿立下字据,绿芜的赎身银子,周正将来一定会连本带利的还给姑娘的。”

沈若兰没接他的话,顾左右而他的说:“周镖头做几年镖师的行当了?家中还有什么人?”

在早婚早育是古代,二十多岁还未成家是很罕见的,沈若兰怕绿芜被骗了,有意想帮她摸摸这个周正的底细。

周正道:“小的自幼无父无母,在镖行长大,打十七八岁就开始走镖,如今已经整整有五年了。”

“看看周镖头年岁也不小了,怎么一直没有成家呢?”沈若兰又问道。

周正说:“十七岁时,原本师傅帮周正定了一门亲事,准备去成亲的,后来那位姑娘在临成亲前三个月不幸得病死了,周正一时间也没遇到合适的,就一直单着了,再后来,就遇上绿芜了……”

“原来如此。”沈若兰点点头,又说:“周镖头做了五年的镖师,攒下多少钱了?为绿芜赎身,你能出多少?”

这么问,倒不是为了攀他手里那几个钱,只是想看看他对绿芜的态度,要是他真心想娶绿芜,不管多少,肯定会倾囊而出的,反之,若只会拿漂亮话哄人,要他出血的时候一毛不拔,那样的人就不值得去帮了。

还好,周正没让她失望,沈若兰问完后,他立刻从顺带里倒出几锭大小不一的银锭子,略带了几分羞愧的神色,说:“不瞒姑娘,周正走了五年镖,一共就攒下这五十七两银子,又在镖局兄弟们那借了些,凑到一百两,虽然对绿芜的赎身银子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是周正一定会努力赚钱,一定会把她的赎身银子赚回来的。”

这态度还行,人也算是坦坦荡荡,一身正气的。

沈若兰基本上还是挺满意的,不过,她也没立刻答应他们,而是说先考虑考虑,让他们回去等消息。

很多事,很多东西,太容易得到的就不被珍惜了,她想让他们体会一下在一起的艰辛和不易,另外也想在侧面的打听打听周正和绿芜的为人,要是他们都是心存善念,知道感恩的人,帮帮他们只当是给自己积德行善了,若是他们为人不行,不值得去帮,那她就不必多此一举了!

绿芜和周正走后,沈若兰果然华丽丽的病倒了。

在那种冰冷的环境里被脱光那么久,就是铁打的人儿也受不了啊!

好在她的空间里还有点儿感冒消炎药,都是西药,效果比中药好多了,加上她这具身子的体制也比从前好了,所以,吃了三天的药后,病也渐渐地好了。‘

这三天,她也没闲着,托小二和掌柜的把周正和绿芜打听了个遍儿,结果这俩人都挺好,据说周正是个一根肠子的,认准的事儿八头牛也拉不回来,绿芜也是个好的,在温柔乡带了一年多了,从未与人龃龉过,不争不抢,只安安静静的过自己的日子,是个温柔善良的。

得到这样的结论,沈若兰放心了。

待到病愈后,亲自到温柔乡,帮绿芜谈赎身的事儿。

早先,就有一个客人相中绿芜,想要给她赎身,只是东家给绿芜订的赎身银子很高,多达三千两,少一文都不行,愣是把那位客人给吓回去了。

沈若兰去谈的时候,情况也没好多少,掌事的就是一口价,三千两,少一个子儿都不成,而且,走的时候房里的细软铺盖,乃至随身衣物都不许拿,只准净身出户。

沈若兰虽然看不上他们的唯利是图,但是也没跟他们较真儿,三千两就三千两,她拿出五六颗上好的珍珠,找一家银楼卖了,帮绿芜把身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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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3章 赎身【二更】

“兰姐姐,绿芜真不知该怎么谢您才好,我们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谢礼,就请您受我们一拜吧!”

绿芜和周正感激涕零的跪在沈若兰面前,纳头就要拜下去。

沈若兰一伸手,把他们拦住了,“快别这样,谢不谢的原不在于这个,再说,我帮你们也不是白帮的,还有些事儿需要你们帮我去做呢。”

周正抬起头,道:“兰姑娘有事尽管说,只要是小的能办到了,一定竭尽全力,绝不推脱!”

沈若兰满意的点点头,道:“第一件,我想托周兄镖头帮我买点黑药,这些东西只有炼丹的道士有,我常年居住在乡下,所到的地方甚少,根本不知道哪有道观,更没法买到黑药,不像周镖头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肯定见过不少道观,也肯定能打听出哪个道士炼丹,就请周镖头费点心思,帮我买些吧。”

说着,拿出五张大额的百两银票,放在了桌子上,“我不知道黑药的价格,就请周镖头按照这些钱买吧,能买多少买多少,买完的时候一定要妥善保存,黑药容易爆炸,爆炸产生的后果很严重,所以一定要当心,千万不能让它们碰到火,也不要把它们存放在潮湿的地方,更不要让它们沾到水,不然就失去药效了。”

通过这次乌孙之旅,她已经严重的意识到让自己强大起来的必要性了,当初要是她手里有枪的话,直接就能从陈婆子那伙人的手里把那十七个少女都救下来,直接把那些禽兽不如的畜生全都突突了。

或者,姓齐的变态逼她的时候,她也能潇洒的拿出枪,打到他生活不能自理,看他还敢不敢跟她得瑟了?这种想法,想想就让她兴奋到热血沸腾,要是付诸于实践,不定得多爽呢!

还有,在府尹府里,那些该死的老婆子羞辱她的时候,她手里要是有枪的话,直接就能杀出一条血路,看谁还敢欺负她?

以上种种,让她认识到把自己武装起来有多重要了,谁知道在往后的生活中会遇到什么事呢?

要是有枪,不管遇到什么事儿,她都不用在害怕,更不用委曲求全战战兢兢的看别人的脸色活着,手里有枪,看谁不顺眼就直接拿枪干他,遇到不平事,也可以毫无顾忌的去当英雄,那种恣意潇洒的活法,才是穿越者正确的打开方式呢!

所以,枪是一定要做的,弹药还得备得足足的,最好是再做些炸药手雷什么的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周正说:“不瞒姑娘说,小的确实知道些道观,也认识几位道士,只是不知道他们手里有没有黑药,明天小的就动身去找他们,他们要是有,小的就尽快为姑娘买来,要是没有,小的就出去走访打听,一定帮姑娘买到!”

“那,我这件事就拜托周镖头了。”

沈若兰又拿出几张图纸,上面画着一些枪支的零件,每个零件都精确的标着大小,尺度,还有几个手雷的外壳,子弹壳等,都是她在客栈养病的这几天画的。

“这些,请周镖头帮我找一个手艺精湛的铁匠打出来,要做到与图纸上标志的分毫不差。打好后,你就带着这些东西和黑药,一起去农安县城的青松镇靠山屯找我,到时候,我还有别的事情要你们做。”

“姑娘放心,小的一定尽心竭力,绝不会让姑娘失望的!”周正抱拳,郑重的向沈若兰点了个头,以示承诺。

**

此时,数百里外的靠山屯。

沈德俭看见推门而入的张兴旺和张二勇,高兴的从炕上撑起身子,“张大哥,二勇,你们咋来啦?不是昨天刚来过吗?”

张兴旺摘下脑袋上的狗皮帽子,拍了拍上面的雪,笑道:“咋的?不欢迎啊?”

“不是不是,我这不是寻思大雪刨天的,你们还得忙着做生意,总过来看我,这大老远的,我怕你们挨累呀……”沈德俭怕张兴旺误会,急忙解释。

张兴旺哈哈一笑,说,“我倒是想在家歇着,可是二勇惦记你,不来不行啊!要我看啊,这小子对你比对我这个亲爹都孝顺呢!”

他一边说笑着,一边坐在了炕沿上,身后的二儿子黑脸一红,被他打趣得不知该咋搭腔才好了,最后只好红着脸,讪讪的说:“沈二叔,您今儿好点了么?”

“好多了,你看看,这胳膊现在都能使劲儿了。”沈德俭挥了挥细弱的胳膊,看向张二勇的眼神也格外的亲热。

他这条命就是这孩子帮他捡回来的,要不叫人家,他当初就死在县城了,就算回来后,没人家帮他请大夫抓药熬药的,他也活不到今天,沈德俭是打心眼儿里感激他,也在不知不觉中把他当成自己亲人了。

当然,他也不傻,人家跟他不认不识的,之所以这么帮他,肯定是有目的的。

观察了几天,他发现了这憨小子的目的好像是他的兰丫。每次来,他都先遥哪寻摸,看看兰丫回来没有,要是没有,说不过几句话,就开始询问兰丫啥时候回来?有没有信儿呢?

每次一听说兰丫还没信儿,也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的时候,他就会露出一副心烦意乱,焦急担忧的样子,恨不能出去寻找似的。

那样子,想叫人不多想都难啊!

张兴旺还经常夸他会教育孩子,把兰丫教育的孝顺懂事,温柔乖巧,小小年纪就知道出去找爹去,比一般的儿子都孝顺,夸得他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大哥家的梅丫头跟二勇退婚的事儿他也听说了,现在,通过老张家这爷俩的种种表现,让他越发的肯定他的判断了!

只是,每当他肯定完自己的判断结果,又会情不自禁的想起兰丫那副干干巴巴,骷髅人儿似的模样,还有那唯唯诺诺,上不得台面的性子,干点儿活儿就能累倒的体格儿……

于是,又对自己的判断结果产生动摇了。

张兴旺是远近闻名的人精儿,张二勇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好小伙儿,这样的人家,就算是败落了,也不至于沦落到去相中他那个干干巴巴了,磕了巴碜的闺女吧!

咋想都不可能啊!

说不定人家就是开开玩笑,是他想多了呢。

有心问问张兴旺的意思,又碍于自家是女儿,太上赶子了不好,只好把话给压下了……

张兴旺是不知道他心里想的,要是知道了,肯定立马提亲,因为他沈德俭所想的,正是他所想的呢。

他是没见过,或者可以说见过没留意过兰丫,但是他相信自己的儿子,二勇是个眼界极高的,他相中的丫头,绝对错不了。

就因为相信儿子的眼光,他不顾老婆子的哭嚎喊叫,寻死觅活,天天好吃好喝的可劲儿往靠山屯倒腾,还花了二三两的银子把沈德俭的病给治好了。

他们做了这么多,就是为了帮儿子讨好未来老丈人,好在将来提亲的时候,给自家儿子增加点儿砝码。

讨好工作做的很成功,沈德俭现在简直就把他们爷俩当成亲人了,他也有好几次想要开口,但又总觉得不妥。

有沈老大家退亲的前例在那摆着,他总感觉不踏实,万一他张嘴了,这个沈老二也是个嫌贫爱富的,把他们家拒绝了,之前的努力和付出不就白费了么?

所以一直小心的试探着,没敢直接提出来,就怕让人家给拒绝了,往后就不好处了。

张二勇看他爹和沈二叔聊了起来,就把从家里带来的黄米拿进厨房,准备做饭。

进去时,发现水缸里没多少水了,就拎起水桶去井边打水。

水井位于村子中央,想去打水,必须得路过沈德宝家,经过的时候,沈若梅正站在院子里晾衣裳呢,看到张二勇拎着水桶去打水,她气得咬住了嘴唇,一扭身回屋去了。

二叔刚回来的时候,听说是张二勇送回来的,还给二叔又买米又买菜的,沈若梅一度还错以为是张二勇对她没死心,特意跑靠山屯儿来接近她,讨好她呢,这个想法极大的满足了她的虚荣心,让她高兴了好几天,可后来又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

张二勇经常去二叔家,有时候她也会去,但是两人碰面儿的时候,张二勇竟然对自己视若无睹,仿佛没看见她这个大美人儿似的,枉她还以为他是为她才来的呢。

原来人家根本没后悔的意思,更别提讨好她,挽回她了,害得她白白自作多情了这么久,真是气死她了!

只是

既然不是为她来的,那他成天往二叔家跑啥?难不成真是为了好心帮人?

不能啊,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去了,咋不见他那么好心,为啥非大老远的跑到她们屯子帮人呢?

不会是为了兰丫吧?

这个念头一出,马上被她给否定了。

兰丫现在虽然比从前好看了,但跟她比起来还是差很多的,张二勇要是连她都不放在眼里,就更看不上那个黄毛丫头了……

**

张二勇拎着水桶走到井边儿,正好一个俏生生的小丫头也在那儿打水呢,小丫头看见他,怔了一下,忽然转身就跑,连水桶都不要了。

张二勇看着她的背影,感到有点儿莫名奇妙,他也没怎么她呀,她跑什么呢?不过,他也没兴趣追究她到底跑的是啥,既然她跑了,他就先打好了。

“娘,娘,我看见兰丫那个相好的了,在井边儿打水呢,你快点儿去啊!”

胡美娇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回了家,她娘尤氏正听坐在炕上绣帕子呢。

从打郑屠子被打,沈大春定亲,尤氏就失去了经济来源,为了活命,只好在镇上的绣坊里接了点儿绣活回家做,勉强填饱她们娘俩的肚子罢了。

听到女儿上气不接下气的话,尤氏撂下了手里的活计,道:“真的吗?能不能认错了啊?你不说那天晚上你没看清那人长啥样吗?”

胡美娇跺着脚道:“我是没看清他长啥样,但是个头高矮,身形肥瘦也看个差不多啊,再说这人又不是咱们屯子的,瘦丫又说那人成天上咱们屯子来照顾兰丫她爹,肯定就是他了!”

尤氏心下一动,赶紧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又赶着打了一盆儿水,照着水把头发抿了抿,看看满意了,才急匆匆的出了家门儿,往井边儿去了。

美娇听瘦丫说了,沈兰丫那个相好的可大方了,给沈老二求医抓药就花了好几两银子,还不算给沈老二买的吃的喝的啥的,这样的男人要是她能搭上该多好啊?不就又能过上吃香的喝辣的日子了吗?

一路上盘算着,怎么搭讪,怎么勾搭他,想的挺美的,可惜等她赶到井边儿时,那个人早就打完了水回去了,她连人家的背影都没见着!

尤氏不甘心就这么走了,在井边儿磨磨蹭蹭的转悠着,指望那个男人能再回来接着打。

结果,没等来那个男人,却等来了屯子里一个叫狗剩子的无赖。

狗剩子看到尤氏,不由得一阵痒痒,凑过来调笑道:“尤家妹子,打水呀?我帮你打呗?”

尤氏嫌他长得磕掺还没钱,从来都不搭理他,见他一个劲儿的往自己跟前儿凑,身子不由得退后了两步:“关你啥事儿,我要回去了。”

她虽然同男人有些不干不净的,可前提是那些男人给她钱才行,像这个狗剩子,又脏又丑又没钱的,她肯搭理他才怪呢。

眼见的她拎起自家的水桶要走,狗剩子急忙追上去。

从前这小娘们儿有主儿,他害怕那些姘头们的拳头,只好退让了,如今沈大春儿定亲了,郑屠子也让他老婆给收拾得不敢来了,顺子那个熊球货被狗咬伤了老二,更不能过来了,眼见的这小娘们都没主儿了,他能放过这个机会就怪了。

“尤家妹子,你别急着走啊?好容易见个面儿,一起说说话呗!”

尤氏拎着桶,一边加快脚步,一边不耐烦的说:“我跟你没啥说的,滚一边去,别来膈应我!”

被她呵斥了,狗剩子也不生气,笑嘻嘻的跟在他的后面,说,“你跟沈大春、顺子他们咋有话说呢?咋就跟我没啥说的呢?我跟他们一样是老爷们,一样能给你粮食吃,给你钱花,你咋就这么不待见我呢?”

“就你也能有粮食喝钱?”尤氏不相信的扭过头,不过却放慢了脚步。

狗剩子得意的笑了,“就行他们有,不行我有了?放心吧,我不光有,还多多的呢。”

闻,尤氏怔了一下,随即撇撇嘴:“哼,就你也有钱?糊弄鬼去吧。”说完又拎着桶加快了脚步。

狗剩子也不急,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在手里‘哗啦哗啦’的颠着。

尤是听到铜钱的响声,不由得又站住了脚步,瞪大眼睛盯着狗剩子的手,“你真有钱?”

尤氏见他一脸的笃定,倒有几分相信了:“你哪来的钱?别不是光拿嘴儿哄我吧?”

狗剩子摇头晃脑的说:“哥哥不光有钱,还有粮食呢?”

尤氏犹豫了一下,低声说:“那你一会儿就拿上粮食上我家去吧,我给你留着门儿……”

说完,飞快的走了。

狗剩子看着她窈窕的身段儿,扭的水蛇似的腰身,咕咚一下咽了口唾沫,撒丫尥蹶子的跑回家去拿东西了……

尤氏回到家,胡美娇正在门口儿晃荡呢,她是打心眼儿里希望她娘能把沈兰丫的相好的撬来,不光是为了钱,也是为了好好气气沈兰丫整小贱货。

该死的东西,竟敢背弃她!凭她也配被男人养着?

还有,上回她被她大姑一家子欺负的时候,全屯子的人都出来帮她,可她跟她娘被郑屠子老婆作贱的时候,全屯子人都过来看她们娘俩的笑话,凭啥呀?

不知是出于什么心里,胡美娇把被郑屠子老婆作贱的仇记到沈若兰身上了,大概是明知道报复不了郑屠子媳妇,就把仇恨转移到比较容易报复的人身上吧。

反正,那心思是挺奇怪的。

正因为这份扭曲的仇恨,让她一直惦记着报复沈兰丫,今儿在井边儿看到疑似沈兰丫相好的男人,就迫不及待的回来叫她娘去撬行,结果,她娘是一个人回来的,那个男人并没有跟回来。

“娘,不顺利吗?”她迎上去,满脸的失望。

尤氏没好气的把桶撂在地上,“屁,老娘去了,根本就没见着人儿!”

她让胡美娇把水拎进屋里去,自己则端着裤子到茅房解手去了。

胡美娇一见没钓着沈兰丫的相好的,心里一阵气闷,倒完水后还是不死心,就又到井边儿去转悠了,想再碰碰运气。

别说,还真叫她给碰上了,赶到井边儿时,张二勇正摇着辘轳把从井里边儿往外打水呢,胡美娇站在一边儿,看着那个高大健壮,年轻俊朗的男人,恨恨的咬了咬牙,这男人,咋就看上兰丫那个寒碜东西了?

对了,兰丫已经不是从前那副样子了,这几个月来,她胖了不少,也比从前好看多了,想必就是因为这,这男人才心甘情愿给她钱花,心甘情愿的在她不在家的时候跑来帮她照顾她老爹的吧!

这样想着,她心里更气了。

死兰丫凭啥变好看啊?凭啥有这么好的男人啊?她配吗?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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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4章 议论【三更】

张二勇打完水,拎着桶走了,其余几个来打水的老娘们凑在一起,对那个脸儿生的俊后生议论起来。

“哎呦,这后生是谁家的亲戚啊?咋没见呢?”

“你不知道吗?这是桃花村老张家的二小子啊,就是从前跟沈德宝家闺女定亲的那个,现在已经跟沈德宝家退亲了。”

“艾玛?咋是他呢?都退亲了,那他还来咱们屯子干啥呀?”

“这个说起来就好笑了,听说是来照顾沈德俭的,当初沈德俭就是他给送回来的,送回来时差点儿死了,后来这小子又请大夫又熬药的,愣是把沈德俭给救活了,完事儿就总过来照顾他,也不知图稀个啥?”

“还能图稀啥,指定是不愿意跟沈老大家那闺女退婚,借着照顾沈老二的由头讨好沈老大家呗,沈老大那闺女长多俊啊,十里八村头号美人儿,傻子才愿意退呢。”

“俊有啥用?名声都臭了,谁不知道他那个闺女跟镇上老丁家那个公子哥儿搞破鞋啊?要我看,老张家这小子肯定不是来贴乎沈老大闺女的,这里边儿指定还有别的事儿?”

“那你说能有啥事儿?总不能是来贴乎沈老二家兰丫的吧,就兰丫长那样,白给人家人家都不见起希哒要她,还用人家上赶子贴乎她?”

“老嫂子,你指定是好几个月没看着兰丫了吧,我跟你说,兰丫这几个月出息不少,人也胖了,比从前好看多了,虽然不赶沈老大家闺女俊,但指定是不磕碜了。”

“人家兰丫本来也不磕掺,就是太瘦显丑了,你们记不记着她小时候了?白白胖胖的跟个玉娃娃似的,多俊啊!再说,想当年她娘有多好看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就那样的娘咋也生不出丑闺女啊!”

“对,就是这么回事儿,让我看啊,兰丫就是干巴点儿,要是胖起来,再白点儿,指定比沈老大家那闺女俊。”

“那照你们这么说,老张家二小子真是奔着兰丫来的?”

“哎呦,这话可不敢瞎说,人家清清白白的闺女,咱可别乱嚼舌根子坏人家名声啊……”

“就是就是,赶紧打水吧,我家猪还没喂呢……”

“嗯,我家大碴粥还在锅里呢,再不回去该糊锅底子了……”

大家儿议论了一会儿,纷纷散去了。

胡美娇站在原地,被这强大的信息量给震惊到了。

原来,那个男人竟然是沈若梅从前的未婚夫啊!

这可是她想都没想到的,前几天因为挨了郑屠子老婆的打,她跟她娘一直没怎么出屋,有关于沈兰丫家里的消息还是瘦丫带给她的,并不全面,只知道有个男人帮了兰丫她爹,还总过来照顾他,并没有说起这个男人就是沈若梅之前的未婚夫啊!

细想起来,沈兰丫跟沈若梅前未婚夫在一起的时候,沈若梅还没跟他退婚呢,也就是说,沈兰丫这个贱货在人家还没退亲的时候就跟自己堂姐的未婚夫鬼混在一起了,难怪老张家这小子这么痛快就退婚了,原来竟是因为迷上了沈兰丫!

想到这儿,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死丫头,这下子你的短处可让我抓到了,看你往后还敢不敢跟我得瑟了?

……

回去后,刚进院儿就听到她娘那猫儿似的叫声,叫的婉婉转转,抑扬顿挫的,她是从小听着这动静长大的,自然知道意味着什么。

只是,他娘最近的姘头不都断了吗?这又是哪个孤老儿上门儿了?

“我的亲肉肉喂,你再浪点儿,哥稀罕死你这副**子了……”

一道极其猥琐的声音传入耳中,胡美娇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悄悄的推门走了进去,趴在门帘儿的缝隙处往里看过去。

炕上,两人交叠在一起,一个自然是她老娘尤氏,另一个,则是屯子里有名的光棍儿无赖汉狗剩子。

她娘竟然跟狗剩子滚到一起了!这也太恶心了!

胡美娇感到深深的痛苦和恶心,现在这种卑贱下流的日子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的是锦衣玉食,金奴银婢,让众人对她巴结,讨好的生活。

可说,现实跟理想差距太大了,大得让她难以接受!

她默默的走进厨房,坐在了小凳子上,抱着膝盖陷入了痛苦中……

炕上,尤氏还在卖力的叫着,把狗剩子叫得恨不能管她叫奶奶,一边儿耸动一边儿信誓旦旦的跟她保证:“好桃花,往后你们娘俩的粮食我全包了,保管你们娘俩吃得饱饱的,绝不叫你们饿肚子……”

尤氏虽然不清楚这个无赖的粮食和钱是打哪来的,但她可不管那些,她只管自己娘俩的肚皮能不能填饱?管它是偷来的还是抢来的呢!

这边,胡美娇痛苦羞耻,狗剩子却快活得似神仙似的,按着尤氏把他憋了几年的火儿都泄出来了,弄得尤氏连连求饶,都快招架不住了。

“你个死鬼,还有完没完了?就给人家这点儿东西,就弄了这老长时间,人家吃亏哩!”

尤氏自有她心里的一本儿帐,要是这个狗剩子是个干净俊朗的青年,像沈大春似的,就是少给她点钱粮她也乐意,可就他这么个埋汰货,看着都恶心,不多咔赤他点儿不不划算呢。

狗剩子满足的从她身上爬起来,意犹未尽的又捏了几下,调笑说:“我的肉肉,你放心,这点儿粮食你们先吃着,等晚上我再给你送点儿糜子和豆子过来,过年了,咋也得让你们娘俩吃上几顿豆包……”

尤氏虽然厌恶狗剩子在她身上抠抠捏捏的,但是听到他能给自己拿糜子和豆子,也就任由他了,还冲他抛了个媚眼,娇声道:“只要你能让我们娘俩过上好日子,你想弄多久都成!”

狗剩子被她的媚态给勾得神魂荡漾的,恨不能管她叫奶奶,他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哥不光给你们送糜子送豆子,等过几天还给你们送肉过来,让你们娘俩好好过个肥年。”

到了晚上,狗剩子真的带了糜子和豆子过来了,尤氏一见今年的豆包有着落了,高兴不已,便由着他又弄了几回,不提。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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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5章 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白雪覆盖的官道上,一辆双马拉着的厢式马车正踏雪疾驰着,车厢里,沈若兰悠然的倚在矮榻上,身上披着毛茸茸的紫貂皮大氅,下面铺着那套柔软的被褥,既暖和又舒服。

她要回楚国去了,这次回去跟上回不一样,上次她是当了自己的被褥,雇了最便宜的马车,连夜仓皇逃走的;而这次,她不仅雇了车行里最好的马车,还带回了大量的财富,可谓是‘风光无限’‘衣锦还乡’了。

现在,她的身上统共有一百多两银子,十几颗上等珍珠,这些财物她在乡下躺着花一辈子都花不完的,她再也不用为银钱发愁,也不用再为生计劳碌奔波了。

回去后,她可以买几亩地,养点儿牲畜,雇几个短工,过她想过的安逸自在的田园生活……

每天睡到自然醒,没有任何的生活压力和社会压力,天气好的时候到田野里散步,看远山绿林的天高地阔,听树上的鸟儿婉转唱歌,喝溪里清澈甘甜的泉水,采山间绚丽烂漫的花朵…。

天儿不好时,可以呆在她的小屋儿里,看看书,写写字,画画画,绣绣花,偶尔还可以找一两个谈得来的小闺蜜说话唠嗑。

这种日子,想想都让人高兴……

双马拉的车子很快,从早上出发到现在,已经跑出一半儿的路程了,天渐渐的暗下来了,这条路又有点闭塞,车夫挥着鞭子使劲儿的抽打着马儿,想快点赶到前面的县城去。

忽然,‘噗’的一声传来,接着又是一声‘咕咚,’像有重物从车上掉下去了似的。

沈若兰一惊,刚才她好像听到一声短促的“啊”,虽然短的几乎可以忽略,但是她发誓,她的的确确听到了。

不好,有情况!

她猛的坐直了身子,从空间拿出了牙签弩。

马儿嘶鸣着,被人拉住了,车子也停了下来,没等停稳,车门被猛的拉开了。

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车外,两张熟悉的面孔狰狞的看着她,杀意毕现。

竟是陈婆子手下的那个秃子和另一个打手!

他们竟然找上她了!

能在这儿找到她,肯定盯她不是一天两天了,这一路跟着她,定是要杀人灭口的。

车厢窄小,他们手上拿着寒光闪闪的大刀,要是打的话,只怕一招之内就能把她宰了,为今之计,她只有尽量拖延时间,寻找机会了。

沈若兰屏住呼吸,大声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干什么?”

“小贱人,还敢跟爷耍横,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了!”秃子举起刀,恶狠狠的向沈若兰的心口窝戳来!

“等一下!”另一个拉住了他,“先把她这件大氅扒下来,戳坏了怪可惜的!”

衣襟被揪起,汉子强大的力量把她从车里拖出来了,丢在了路边的杂草里。

“咕咚——”,

沈若兰被头朝下的摔倒在枯草中,不知是枯草还是树枝划伤了她的脸颊,让她感到一阵火辣辣了的疼。

接着,颈肉一紧,秃子的同伙已经开始扯她的紫貂大氅了。

“我还有许多上等珍珠,银子,只要你们不杀我,我都给你们。”沈若兰一手抓着被勒住的脖子,另一手悄悄的把牙签弩收起来,将空间里的那斛珍珠拿出来,举到了他们面前。

果然,财锦动人心!

珍珠一现,汉子拉扯她的动作一下子停滞了。

秃子也从车厢里转过身,他刚才在车厢里找到一棵百年老参,本以为就够值钱的了,没想到这黄毛丫头还有更值钱的。

“拿来!”汉子伸手就抢。

沈若兰装作害怕的样子,手一抖,那斛珍珠一下子掉在地上,顺着光滑的冰雪路面向别处滚去。

秃头和同伙一看那价值不菲的珍珠四下滚动,顿时都急了,连沈若兰都顾不上了,赶紧过来捡珍珠。

沈若兰也退后了几步,趁着他们不备,迅速拿出牙签弩,一箭射到了就近那个汉子的颈上。

汉子正埋头找珍珠呢,不妨被突然袭来的一箭给射穿了颈,他定定的怔了两秒,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

秃子听到响动抬起头,看到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一下子火了,他一把丢掉手里的珍珠,气冲冲的举着大刀向沈若兰砍来。

沈若兰赶紧冲着他又发一箭,不料秃子抬手一档,短箭正射在皮革袖筒上的金属饰物上,将那根短箭给弹飞了。

沈若兰见势不妙,扭头就跑。

秃子啐了一口,凶相毕露,拽开大步追了上去,只三五步就追上了她,抡起刀子又砍了下去——

沈若兰身子一偏,‘刺啦’一声刀尖儿划破了紫貂大氅,虽未伤到她的皮肉,却因为闪避,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小贱人,去死吧——”

秃子举刀砍了下来,刀子落下的霎那,却突然定在了半空,继而,轰然倒下,溅了一身的飞雪!

沈若兰睁大眼睛,看见他被一把凭空飞驰而来的玄铁银剑捅了个对穿,再往后望——

天地间,一辆熟悉的马车泊在不远处,男子身形如小山旁旁边的山峦般挺拔颀长,一身黑色纬锦镶毛边儿的长袍,惊风乱飐,袍角飞舞,在这茫茫的天地间,分外惹眼。

他冷眼看着奄奄一息的秃子,慢慢走近,弯下腰,伴着秃子的一声惨叫,毫不怜惜的一把拔出他背后的银剑!

沈若兰一个不防,被血溅了一脸,她打了个冷战,退后几步,拿出帕子使劲儿的擦拭起来。

这腥腥的,温热的感觉,让她有说不出的膈应。

淳于珟一把拎起秃子,调转朝向对面的少女,斜扬狭长深邃的墨眸,三分调侃,七分胁迫,“看来,你还是有求于我的时候,要不要求爷帮你杀了他?”

沈若兰擦拭的动作顿住了!

这男人,居然还记得三天前她不屑于找他领功的事!

淳于珟见她不语,眉宇积了不耐,手往前一推。

剑尖儿再次从秃子的胸腹腔前冒出来,前后皆被捅穿的秃子口吐血沫,轰然摔倒在地,死的透透的。

同样,血沫也溅到了他的袍子上,融进了衣裳的颜色中,毫无痕迹,这大概就是他为什么行走民间喜欢穿黑色的缘故,杀人时比较方便。

“主子,这两个人怎么处置?”罗城上前拱手,询问。

男人淡淡的说:“化了!”

化了?

什么意思?

没等沈若兰想通这两个字的意思,对方就用实际行动把这个词生动的演绎出来了。

将秃子和同伙摞放在一起,摞放的时候,那个被沈若兰一签子射中的同伙似乎还没有死,鼻翼间尚有浅浅的呼吸,然而,谁在乎他呢。

摞好后,罗城从拿出一个三寸高的瓶子,拔开瓶塞,从瓶子里缓缓的倒出些许浅黄色的液体,那两具尸体,或者说一重伤一尸体,碰到液体后,便如被浓硫酸融了一般,散发出阵阵烧焦的味道,很快都化成了一滩水,湮没在雪地里,风吹过,飞扬的雪沫掩盖了那摊水,丝毫不见痕迹……

目睹这一切的沈若兰,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双腿有点发软!

太特麽吓人了,把人杀死,甚至还没死的,就被他用化骨水化了,这都是从前武侠里写的呀,没想到这变态居然还会这种法子,太恐怖了、太残忍了。

这种变态,一定要远离他,最好这辈子都不再跟他相遇。

淳于珟转过头,看着瞪大眼睛,掩着嘴巴的少女,浅浅一笑,走过来,弯下身:“不谢谢爷?”

他一靠近,沈若兰反射似的一下子弹出了老远,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瞪着亮亮的大眼睛,大声道,“我不会谢你,因为我根本就不欠你什么,这次你虽然救了我,但我上次在府尹府也冒着生命危险帮过你,所以咱们互不相欠,两清了。往后咱俩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请齐爷不要再跟着我,也不要在出现在我面前了。”

说完这些,不等他开口,她就撒腿向前跑去,连车子和里面的行礼都顾不上了。

现在她只有一个想法,远离变态,跟变态划清界限,撇清关系!

男人望着那个渐渐变成一个小点儿的背影,暗沉沉的骂了一句:“哼!不知好歹的东西!”

罗同看着黑了脸的主子,有点儿猜不透主子的心思了。

按理说,找到暗道后,他就该快点儿进京去,把这个好消息奏报给皇上,要是加紧行程的话,上元灯节前就能赶到京城,还可以和太后皇上一起过上元节。

可他听说那伙人找到了小村姑,盯着她准备对她下手,竟然改变了原来的计划,巴巴的等在这里。

结果,上赶子救了人家,人家还一点儿都不领他的情,对他唯恐避之不及的。

堂堂的湛王爷,楚国的战神,居然被一个村姑给嫌弃了,真是活久见了!

**

沈若兰一口气跑出了二三里地,实在跑不动的了,才停下来。

冷风吹过,她的思绪也渐渐清晰了。

这时,她忽然有点儿后悔了,她的人参、行礼、还有那些珍珠,还都留在那里呢,那可都是钱,都是她下半辈子幸福生活的指望啊!

要不要回去取回来呢?

想想刚才那化骨水化活人的残忍一幕,再想想陈婆子那伙人说不定还会派别人去接应,若是撞见了她,她岂不是上赶子去找死?

命与财之间,并不难选择,何况沈若兰还是个会挣钱的。

她定下心,深深的吸了口气,毅然继续向前走去……

天黑前,她终于靠两条腿走到了县城,找了一家上等客栈住下来。

虽然她的财产骤然缩水,好在那一百多两银子被她事先存在了空间里,她依旧是有钱人,依旧可以住上等客栈,吃好吃的东西,要是这一百多两银子也在车里,她这会儿怕是哭都找不着调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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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6章 青莲姑娘

两天后,沈若兰终于到达了吉州,站在了吉州的地界上,她仰望城门,看着城门上的‘吉州城’三个大字,不禁感慨万千,心潮翻滚,差点儿潸然泪下,泪满衣襟。

天不负我!

终于平安回来了,再也不用过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日子,再也不用担心会被什么人威胁、绑架,再也不用怕会被什么人劫持或者杀死,她可以躺在她的小炕上舒舒服服睡觉,可以踏踏实实的过她的小日子了。

幸福的同时,她也没忘记那些跟她一起被抓走的姑娘们,她是好了,可那些可怜的姑娘们还处在水深火热里,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她们怎样了,有没有被卖掉,或者,有没有被……想到最坏的结果,她就阵阵的揪心,到达吉州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吉州的府衙,把这件事报给了官府。

可惜,府尹大人对她说的并不全信,或者说,即便是信了也不愿意去管,只敷衍她说等年后会派人去调查,取证后再设法救人。沈若兰也知道,让府尹大人派人到另一个国家去抓人、救人,确实有点儿为难他,因为那样做,一个不慎就会引起乌孙的不满,严重了说不定还能掀起两国的战事,那他岂不成了楚国的罪人?他又如何担待得起?

所以,敷衍和推诿也在情理之中,

沈若兰看出了他的态度,也没有太过失望,这种结果本在她意料之中,之所以走这一趟,也就是为了去湛王府求见找个借口,这样的民事案件,总不能绕过官府直接去找湛王爷做主吧!

在乌孙的这段日子,她听过点儿关于这位楚国湛王爷的传。

传闻,楚国的湛王爷自幼便离经叛道,不守章法,为先皇所不喜,年少时,曾手刃过一位挑衅皇后的宠妃,事后还当众舔刃而笑,可见其骨子里的残暴。先皇暴怒,差点儿将他处死,后来太后护孙,以死相逼,先皇才赦他一死,将他放逐吉州。

湛王虽性情不好,出名的暴戾不仁、草菅人命,但却善于用兵,把数十年来一直侵犯楚国的乌孙打退了一百余里,让他们回到了他们自己的地界去,这些年来再未敢侵犯楚国分毫,故而深得北方百姓拥戴。

另外,这位爷还有个护短的毛病,无论他的人还是他的东西,谁都不许轻易伤害和觊觎,曾经有个不长眼的皇子,在湛王回京述职的时候,因一点小事殴打了湛王爷的随侍,结果这位爷知道后,直接去了那位皇子府中,亲手打断了那位皇子的手臂,直到现在,那位皇子的手臂还留有残疾呢。

这样护短的主儿,要是听说他的属地有良家女子被拐到乌孙,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说不定会立刻派人到乌孙去,救出那些被绑架、被拐卖的姑娘们呢。

找到湛王府,沈若兰先是被湛王府的恢宏大气狠狠的震惊了一番。不愧为王爷府邸,光大门就有五间,朱红的大门,巨大的石狮,以及前门整齐肃穆的众多守卫,都在无声的诉说着这位湛王爷的尊贵和威严!打量了一番后,沈若兰提步上前,跟守门的侍卫说了她的目的,请他帮忙通报一声。

然守门侍卫只瞥了一眼,就冷冰冰的告诉她,王爷身份尊贵,不是什么人想见就能见,像她这种平民出身的女子,就是有天大的事,也没资格求见。

沈若兰只好耐心的跟侍卫解释,说明情况。但侍卫懒得听,没等她说几句,就吆喝着要她滚。正闹腾着呢,一个花容月貌的年轻女子被人簇拥着从府中走出来,她穿着一件大红羽绉面白狐狸皮的鹤氅,系着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扣,上罩雪帽,脚下穿一双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肤白如雪,一双凤眸含情脉脉,格外妩媚动人。

看这身打扮,似乎是这王府里一个有身份的人物,即便不是主子,也应该是个姨娘通房之类的,不然也不会有这样得体的穿戴打扮。

“怎么回事?”女子看到这边的骚动,立住了脚步。

侍卫见了这女子,顿时像换了张脸似的,原来的冰冷和不耐,瞬间变成了恭敬有加,他垂下头,拱手道:“回青莲姑娘,这女子是来求见王爷的,属下正在赶她走。”闻,被称为青莲姑娘的抬眸看了沈若兰几眼,发现沈若兰长的并不美艳,也没怎么打扮,应该不是来自荐枕席的,就放下心来,道:“不知姑娘求见王爷所谓何事?咱们王爷有要事在身,怕是不能见姑娘,姑娘有什么事跟我说也是一样的,要是重要的事,就写封信来,我帮你转交王爷。”

女子说话的时候,笑意晏晏,柔声细语的,看样子不是坏人。

而且,沈若兰也看出来了,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她这种草根级的小农女根本不配见那位高高在上的王爷,看看这位青莲姑娘的穿戴打扮,应该是能接近湛王的人,就福了福身,道:“如此,请容我写封信,劳烦青莲姐姐代我转交给王爷吧。”

若是说出来让她转告,万一她给忘了就遭了,那些姑娘们可都眼巴巴的等着湛大王爷去救命呢,可耽搁不起。信有实体,就算她忘了也不怕,毕竟给王爷的信笺不会被随意丢弃,应该会有固定的地方存放,到时候湛王爷一看就知道了。

希望她的信能引起湛王爷的注意,如果连他都不去管这些可怜的姑娘,她们可就真没什么指望了。

信是在门房里写的,写信的时候,青莲姑娘没等她出去了,临出去前还说明,让她写完后就把信先放在门房里,等她回来再帮她送进王爷的书房去,不用等她回来了。

沈若兰道谢后,斟酌了一番,提笔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页纸,把自己被绑到逃出去的经历说了一遍,又重点强调了一下那些没逃出去的女子有多可怜,处境有多悲惨,希望能得到王爷的拔救。

写完信,那位青莲姑娘还没有回来,沈若兰急着回家,今儿都二十八了,后天就过年了,她还指着回家过年呢。于是就按青莲姑娘说的,把信交给了门房,又给了人家五两银子的好处,才离开王府,往街上寻车行去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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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7章 回家了【PK,三更求收】

大年三十的早上,天还没亮,一辆带着厢的马车悄悄驶进靠山屯,沈若兰坐在车里,撩开车帘望着屯子里熟悉的一草一木,心中倍感亲切。

离家一个多月,她终于回来了,回到自己的家,自己的地盘,她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睡觉,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寝食难安了;她还可以舒舒服服的洗澡,不用担心暗处会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自己,好像自己随时都生活在别人的监视下;还可以畅所欲的说家乡的大土话,不用像在乌孙似的咬文嚼字的乱拽了……

回家,可真好啊!

最后,马车在沈若兰家门前停了下来。

因为是大过年出车,车费比平时贵了三倍,沈若兰大方的付了车钱,将身上的大氅脱下来包好,免得别人看见,随后愉快的进了自家院子。

一个多月不见,家还是原来的样子,冷清、破旧、寒酸,但对她来说,却无比的亲切和温暖,胜过任何高级客栈,因为只有在这儿,她才能全身心的放松,只有这里才是她心灵栖息的港湾。

推开家门,一个胡子拉碴,面容憔悴的中年男人突兀的撞入眼帘。

“你……怎么回来了?”

看到沈德俭,沈若兰反射般的记起他是谁,不禁失声叫起来,一时间,好心情顿时跌到谷底。

她不喜欢这个便宜爹,一个连自己妻子都留不住,连自己的女儿都不管,只会喝酒麻痹自己,逃避现实的懦弱男人,就算给了她生命也不值得她尊重和喜欢。

沈德俭怔愣的看着眼前的少女,半天才结结巴巴的出声,“你是……兰丫?”

此时,沈德俭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这是他闺女吗?

几个月不见,闺女咋出息成这样呢?人长胖了,个子也长高了,整个人都比从前漂亮多了,跟换了个人儿似的!

难怪二勇一直念叨她,惦记她呢。

之前老张家那爷俩对他好,他虽然怀疑是因为她,但到底不自信,也没敢完全确定他们的意思,不过看到现在的她,他倒是可以信心十足的确定,老张家那爷俩虚乎他,必是为了他的兰丫无疑了!

兰丫变了,不仅变好看了,性子好像也变了,从前的她,总是一副畏手畏脚,鬼鬼祟祟的样子,可现在的她,除了刚开始见面时的惊愕,随后便是一脸的淡定、冷漠和坦然。

好像于她而,他这个数月不见的老爹根本不值得她关注似的,甚至都不值得她多看一眼。只凉凉的说了一句:“怎么?出去几个月,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认识了吗?”

说完,不等他有反应,就提着自己的东西回了自己的房间。

沈若兰的表现让沈德俭感到很陌生,甚至有点儿害怕,这不是兰丫该有的表情,兰丫从小怂到大,绝不敢跟他这样说话,也不敢这样无视他。

这个兰丫,让他感到很陌生,像一个钻进兰丫躯壳的陌生人似的,要不是她长着跟兰丫一样的脸,他都不敢相信她就是兰丫了!

沈若兰回到自己的小屋儿,把紫貂大氅藏进了被垛里,简单的收拾了下屋子,就去后园子看她的野羊了。

离家一个多月,她都有点儿想这两只羊了,在她的眼中,她那个便宜爹还不如这两只羊亲切呢。

羊很好,又肥又壮,羊圈也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大堂哥照顾的很用心。

她回来了,真应该去跟人家道一声谢,可是又想想沈若梅那张讨厌的脸,还有大堂嫂那副阴阳怪气调调,大娘那虚伪做作的亲情,想想还是算了,等他来时再说吧。

她四下看了看,见无人,就悄悄的从空间拿了点儿胡萝卜、土豆和白菜,放在了野羊母子的面前,算是过年给他们加餐。

两只羊都吃了一个多月的干草了,乍见到如此鲜嫩的青菜,都愉快的低头吃起来。

她守在一边,看着羊把这些都吃完了,才起身回了屋。

屋里已经被沈德俭烧热乎了,她屋里的火炉子也被他点着了,炉子上还烧了一锅水。

“兰丫,爹给你烧了点水,你待会儿先洗洗脸,松泛松泛。”沈德俭连带陪着笑,像在刻意讨好似的,“爹去给你做饭,待会儿饭好了爹叫你。”

沈若兰淡淡的说:“不用了,我昨晚赶了一夜的路,还没睡觉呢,先睡会儿,饭好了你自己吃吧,不用叫我。”

虽然昨晚确实赶了一夜的路,但是吃完早饭再睡觉也是一样的,可是她不想跟他一起吃饭,原因无他,就是不喜。

沈德俭愣了一下,见兰丫的神色淡淡的,不大想跟他说话的样子,就把“过年了,要在一起吃团圆饭”的话咽了回去。

他也知道,闺女这么对他,肯定是在心里怨他了。

不过,他并不怪她,这些年来,他这个当爹的做的确实不好,当初她娘走后,他为了麻痹内心的痛苦,不断地酗酒,这些年来对兰丫没尽到一点儿当爹的责任,要不是有好心的村民们帮衬着,这孩子怕是早就没了,所以,不管孩子怎么对他,都是他活该,是他自作自受。

在大牢里的那几个月,他无事可做时,就会常常想起从前的事情,越想越觉得对不起这个闺女,越想就越觉得内疚,别人家的闺女都是娇养长大的,就他的闺女是受尽白眼儿,吃百家饭长大的,好好的丫头,被他养的跟瘦猴子似的,真是太对不起孩子了。

反思过后,他就暗暗的发誓,有朝一日出去了,一定好好补偿她,不再让她受苦。

现在他出来了,孩子也回来了,他一定好好表现,让孩子知道他这个爹已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了!

“呃,那行你睡,爹不打搅你了……”

沈德俭出去后,沈若兰从空间拿出脸盆,洗了脸,刷了牙,又用最后的那点水把脚泡了下,收拾齐备后就躺下了。

本来是打算睡一觉,补补觉的,但是刚躺下没多久,屯子里就陆陆续续的响起了炮仗声。

过年了,家家都图个喜庆,不管有钱没钱的,都买了几个鞭炮放,一来是热闹,二来也是为了让家里的小子们开心,三来也有辞旧迎新,盼着来年有个好收成的意头。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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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8章 瘦丫【PK,四更求收】

有这些噼里啪啦的声响,沈若兰自然也睡不下了,她躺了一会儿,就起了身,打算出去转转。

家里突然多了个人,让她感到格外的不适,让她都不愿意待在家里了,这个家有便宜爹在,就不是她心目中那个舒适安逸的家了。

起来后,她把头发通开、梳好,走出了房间,那头儿沈德俭的早饭也做好了,是在大铁锅周围贴了一圈儿二和面的大饼子,底下是一锅猪肉炖白菜。

看到沈若兰出来,沈德俭欢喜的说:“正好你起来了,一起吃饭吧,看,爹还给你炖了肉呢!”

说着,还献宝儿似的把那盘子猪肉炖白菜端起来,往沈若兰这边送了送。

肉可是稀罕的东西,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这块肉儿还是二勇送来给他补身子的呢,他一直没舍得吃,就等着兰丫回来给她吃呢。

然而,在他眼里稀罕的东西,在沈若兰的眼中却不值一提,沈若兰没有留意那盘子肉,倒是看见他那几个黑漆漆的指甲了。

这么脏的手做出来的东西,她真心吃不下啊!

“我不饿,早上在车里吃过了,你自己吃吧。”她收回目光,推门出去了。

看着女儿头也不回的背影,沈德俭叹了口气,无奈的又把那盘子猪肉炖白菜放回到了桌子上,一个人闷头吃起来……

沈若兰出来后,本打算随便走走,正好在大门口碰到了瘦丫和她那三个妹妹。

一个多月不见,瘦丫似乎更瘦了,走起路来都直打摆,跟个喘气的骷髅架子似的,她还是那身乞丐似的打扮,一身破破烂烂的衣裳单薄、肮脏,萧萧索索的,脚上依旧是草鞋,露着一圈儿生着冻疮的脚脖子,真不知她是怎么熬过这苦寒的冬天的!

她那三个妹妹也跟她差不多,都是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瘦骨嶙峋,拱肩缩背的,姐几个走在一起,很有丐帮进村的即视感。

“哎呀,兰丫姐,你啥时候回来的呀?”瘦丫的二妹妹招娣看见了沈若兰,叫起来,“你咋又变样了呢?”

招娣跟沈若兰同岁,生日比她小几个月,只是长的比沈若兰瘦小许多,算是她们姐妹四人中最爱说话的一个吧。

沈若兰笑道:“今儿早上刚回来,我就是胖了点儿,也没变样啊?倒是你们姐几个,这一大早的就要去扣麻雀去吗?”

瘦丫肩膀上扛着笸箩,招娣手里拿着短棍、笤帚,这些装备一看就是去扣麻雀的。

闻,瘦丫的眸子垂了垂,恹恹道:“嗯,狗蛋儿要吃肉,我娘让我们来给他扣麻雀吃。”

狗蛋儿是瘦丫的弟弟,今年才五岁,也是瘦丫家的活祖宗,瘦丫爹娘和奶奶都是极为重男轻女的,家里的几个丫头就是给他们使唤,打骂,将来留着卖钱的,儿子才是他们的孩子,家里的宝贝,将来能给家里传宗接代,顶门立户的。

因为瘦丫娘一口气生了四个闺女,到了第五个时才生出狗蛋一个小子,所以瘦丫的爹娘和他奶奶都把这个小祖宗惯的无法无天的,要天上的星星都不敢给摘月亮!

家里虽穷,可是,不管这个小祖宗要什么,只要是能办到的,哪怕是头拱地,他爹娘也会给他弄来。

现在小祖宗要吃肉,家里穷又买不起肉,只好让几个闺女扛着笸箩去给小祖宗扣麻雀了,至于这大冷的天,又是大过年的,几个闺女在山上一呆就是几个时辰,会不会挨冻,会不会冻坏了,就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了。

反正狗蛋要吃肉,她们几个当姐姐的就必须得给弟弟弄到肉,她奶奶发话了,要是她们几个不扣到二十只麻雀,就不准回家。

沈若兰也大致知道点儿瘦丫家的事情,看着她们姐妹几个穿的这么单薄,又要在大冷的天去扣麻雀,心中不由得生出几分同情,说:“这么早就出来扣麻雀,你们几个吃饭了吗?”

瘦丫木然的摇摇头,“我们不饿,我们得走了。”

“哎,等一下!”

看到她们姐妹要走,沈若兰叫住她们,笑道,“你们先等我一下。”

说完,转身向屋里跑去。

屋里,沈德俭正索然无味的吃饭呢,看到兰丫急匆匆的跑回屋,也没跟他说话,就直接钻进厨房。

不一会儿,她拿了四个黄灿灿的二合面大饼子从厨房里出来了,又往外去了。

“哎,兰丫,你这是要干啥?”

“送人。”沈若兰看都没看他一眼,就推门出去了。

门外,瘦丫姐妹四人看到沈若兰拿着四个黄灿灿的二合面大饼子走出来,都睁大了眼睛,定定的看着她。

确切的说,是在看她手里那四个香喷喷的二合面大饼子。

瘦丫家里穷,她爹沈大锤是个瘸子,干不了体力活,一年的收入十分有限。一大家子人四季中有三季是靠吃野菜的度过的,也就秋天粮食刚打下来时能吃几天粮食,但也仅限于爹娘奶奶和狗蛋吃,至于她们姐妹四人,可以说一年四季都在吃野菜,都是靠吃野菜长大的。

像沈若兰手里这种二合面的大饼子,她们只在梦里想过,看别人吃过,她们自己这辈子都没吃过啊!

“来,我爹早上新烙的大饼子,你们都还没吃饭吧,快点吃吧,还热乎着呢!”

她把手伸了过去,瘦丫姐妹几个却都没接,像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似的。

招娣白着脸,迟疑着说,“兰丫姐,你没骗我们吧,这饼子真是给我们的吗?”

“当然是给你们的,快拿着。”说完,不由分说的把手里的大饼子塞到他们的手里,每人一个,“快吃吧,要是被你奶奶,你爹娘他们看到了,就没你们的份儿了!”

这话立刻引起了姐妹四人的注意,她们紧张的四下张望了一下,看看没人,就用红肿裂开的双手个捧起大饼子,低头吃起来。

开始还是小口小口的吃,后来大概是饿狠了,速度十分快,而且吃东西时的眼神都十分专注,吃的时候死死的盯着手上的食物,时不时的会抬头看几眼,眼神里充满了警惕,然后低头再吃,就如同小兽一般,吃东西时也不忘注意放风。

大饼子很快被吃完了,瘦丫深深的看着沈若兰,诺诺的说,“以后,我们几个替你们家拾柴火吧!”

她什么都没有,也只有一身力气可以还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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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章 赠旧衣【PK求收】

沈若兰摇摇头,“不用,你们再等我一下。”

她又进了屋,不一会儿,把自己从前穿的那些破破烂烂的衣裳都抱了出来,“这些衣裳我都不要了,你们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拿去穿吧,虽然都是破的,但很干净,而且这么冷的天,多穿几件起码能帮你们挡挡风寒。”

给她们自己穿过的旧衣,不是瞧不起她们,她倒是有心给她们每人做一身新衣裳,可那样做的话太乍眼了,都说财不外露,要是让人知道她都富到能随便给别人送棉衣的地步,肯定会惹出麻烦的,还是省点儿事儿吧!

再说,就算送了,沈大锤那个黑心的也不会叫她们穿的,肯定会扒下来给他那个猪头儿子换好吃的。

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她们穿这些旧衣裳了,起码还能御寒不是?

瘦丫吸了吸鼻子,说:“兰丫,那我帮你干活儿吧,你们家还有啥活,往后我全都帮你干了。”

看着她们满头乱蹦的虱子,沈若兰哪敢让她们来家里干活呀?再说,这时冬腊月天,既不用种地,也不用养牲畜的,哪有什么活让他们干的?

但是,为了让她们能心安理得的收下这些衣裳,就笑笑说,“行啊,以后我家里有什么活我就去找你们。”

得到她的应承,姐妹几个心里踏实多了,心安理得的挑捡合身的衣服穿起来。

姐妹四人里,就只有瘦丫的身材比她高大,那些衣裳也就瘦丫不能穿,剩下的都被招娣姐妹三个给分了。

就像沈若兰说的,那些衣裳虽然破烂,穿起来也不好看,可是在这时冬腊月天,多穿一层就多一成保暖,领娣和招娣几个美美的吃了个热乎乎的二和面大饼子,穿上沈若兰的旧衣裳,顿时觉得身上暖和多了。

“兰丫,谢谢你!”

看到几个妹妹吃饱了穿暖了,瘦丫枯黄的脸上浮出了几分感激!

沈若兰道:“不用客气,你们快去吧,回去晚了你爹娘和你奶奶又要打你们了。”

“嗯,那,我们走了,你家里有啥活记得去叫我们。”瘦丫带着三个瘦小的妹妹,感激涕零的离开了!

沈若兰在屯子里逛游了一圈,遇到几个熟人又说了几句话,直到晌午时才回家。

回去时,沈德俭正坐在炕沿儿上,吧嗒吧嗒的抽旱烟呢。

见沈若兰回来了,他从烟雾中抬起头,“兰丫呀,爹看见你刚才又是拿饼子,又是拿衣上的,是给谁呀?”

沈若兰面无表情的说,“给瘦丫,招娣,领娣和带娣她们,有事吗?”

“呃,没事儿,爹就是想跟你说,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你一个女儿家还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找爹,爹都心中有数,等过段时间,爹就出去找点活儿干,往后指定好好带着你过日子,不再喝酒,也不再叫你受欺负了…。”

这算是变相的给女儿道歉,也算是对女儿作出承诺吧!

沈若兰抿了抿嘴,低头‘嗯’了一声,心里竟有丝丝的感动!

然而

他又说,“等爹挣了钱,你想拿去接济谁就去接近谁,想咋花就咋花,只是……”

说到这儿,他瞄了女儿一眼,见女儿的脸色没有变,才继续说下去:“咱们家眼下还得靠别人接济呢,你往后给人东西的时候,能不能先跟爹商量一下?”

刚刚产生的丝丝感动,瞬间烟消云散了!

原来,便宜爹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最后一句话做铺垫呢,看来,他的心眼也不大嘛,四个大饼子一堆破衣裳就让他心疼了!

沈若兰轻笑一声,讥讽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手里还有点儿钱,要是想接济谁的话不靠别人,靠我自己就行了,往后咱们也不用靠别人接济”

说到这儿,她忽然想起来了,就她爹这副德性,这酒鬼的身份,谁会接济他呀?

“谁接济你了?”她问。

“是二勇,桃花村老张家那个二小子。”

回答这句话的时候,沈德俭抬起眼皮,偷偷的观察女儿的表情,见女儿表情淡淡的,没什么波动,就接着说了下去,把自己如何犯事儿下大牢,在大牢病重欲死,出大牢被张二勇救的事儿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末了,还感慨颇深的说,“二勇能救爹,全是看你的面子,其实,是兰丫你救的爹的命啊!”

闻,沈若兰嘿然无语,心中竟对那个傻小子生出点点的怨念来,虽然她并不想这便宜爹死,但是也一点儿不想救他好吗?

一个自私、懦弱、无情、狠心的男人,根本不配做她爹好不好?

**

这边暗戳戳的怨念着呢,没想到那个被她怨念着的人就来了。

张二勇也是惦记着过年了,兰丫会不会赶回来,抱着侥幸的心理,抽空跑来看一眼的,没想到竟真叫他把人给盼回来了。

一个多月不见,兰丫又变好看了,皮肤比从前白了,人也胖了点儿,似乎个头也长了些,越来越像个大姑娘了。

看到安然归来的她,一向木讷腼腆的张二勇竟有点失态了,盯着她不停的傻笑:“呵呵,兰丫,你回来了,太好了…。”

一句话,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说得沈若兰都有点无语了,也让在一边旁观的沈德真相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沈德俭笑呵呵的说:“二勇啊,正好你来了,今儿就在这儿吃吧,一来算是给兰丫接风,二来也算是叔儿谢谢你时间对叔的照顾…。”

张二勇欣然同意了:“成,叔,我这就去买菜。”

“别,你别动。”

沈德俭一把拉住他,“你跟兰丫在家做淘米饭,叔去买,这靠山屯儿里,你不赶叔熟悉。”

他还指着让他跟他闺女好好培养感情呢,这么好的机会,哪能让他走了啊!

交代完,沈德俭大步流星的出去了。

张二勇摸了摸脑袋,对沈若兰憨笑说:“兰丫,你刚回来,进屋歇着吧,我来做饭就成了。”

这段时间他总过来,也经常帮沈德俭做饭,对她家的厨房锅灶也都熟悉了,做一顿饭还是很轻松的。

沈若兰却说,“那哪成啊?君子远疱厨,再说,你是客,哪有让客人下厨,主人在屋里呆着的道理?”

说着,一径往厨房去了。

张二勇一个人呆在屋里没意思,再说也想跟她在一起说说话,就跟进了厨房,“那我就给你打下手吧,正好我还有点儿事儿想跟你商量一下。”

沈若兰还想撵他出去呢,可听他说有事商量,就把留下了。

“啥事儿呀?”她舀了两葫芦瓢的白米,开始挑米里的小石子儿,草籽儿等。

张二勇忙搬了烧火坐的小凳子放在她跟前儿,让她坐下,说,“我爹想在年后领我们到吉州卖五香花生米去,农安这边儿已经有人开始照着我家的五香花生米做了,而且做出来的味道跟咱们的五香花生米也差不多,我家的花生米越来越难卖了,想卖的话就得压价,要不就卖不动,我爹就决定把这边儿的买卖撤了,到那边儿去干几个月去。”

这段时间,就是因为这边儿的生意不好了,张兴旺才有时间过来看沈德俭,要是买卖像刚开始那么好的话,别说是张兴旺,就是张二勇,也没时间总过来啊!

“这个主意不错。”

沈若兰也很赞同,“吉州比农安大好几倍呢,销售市场也很大,你们去那边儿的话,只要好好干,肯定能大赚一笔,只是,少不得要辛苦些了。”

张二勇说:“辛苦倒是不怕,我就是想多挣点钱,快点把家里的饥荒还上,不然背着饥荒……”他也不好意思跟喜欢的姑娘求婚啊!

当然,后面那半截话他没好意思说出来,只是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把头低下了。

厨房的光线暗,沈若兰也没觉察出少年的脸红了,还自顾的垂头挑着米里面的小石子儿和草籽儿,稻壳等物呢。

“要是顺利的话,你家顶多再有半年,就能把饥荒还上了。”

“是呀,我也是这么想的。”他又抬起头,看着她半垂着头,头上只松松散散的编了两条辫子,辫稍上扎的正是他给她套的那两条头绳,细细长长的,很好看。

还有她巴掌大小的脸蛋儿,弯弯细细的眉毛,小巧玲珑的鼻子,半抿着的花瓣形的小嘴儿,哪哪儿都那么好看,简直越看越顺眼,特别是那两排长长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似的,扑闪着,撩得他局促不安,脸上又开始发烫了。

沈若兰一抬头,正好看见他怔怔的看着自己呢,那张偏黑的脸上,还微微的发红。

“张大哥,你咋了?”

沈若兰看见他的脸色有点儿红,还以为是发烧了呢,抬手就往他的额头上摸了一下。

温暖柔软的小手覆在他的额头上,片刻就移开了,“哎呀,还真有点儿热,你是不是发烧了?”

张二勇的脸更红了,随着那只小手的覆盖动作,胸腔里的某颗东西也砰砰的狂跳起来。

沈若兰这会子可没心情去查觉他的异样,把米盆子随手一边,一把拉起他:“快,你上屋里去吧,我这就给你熬点儿姜汤喝,大过年的,发烧就不好了。”

一边拉着他往屋走,一边碎碎念念的埋怨着:“真是的,你都多大的人了,自己发烧还不知道吗?死冷寒天的往这儿跑啥?要是病倒了,看你咋办?这大过年的……”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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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兰丫,当心【二更】

虽然被责备了,张二勇却却一点儿都不恼火,听着她絮絮叨叨的关心自己,在看看拉着他手腕儿的那只小手,张二勇的心里甜的像吃了蜜似的,嘴巴也情不自禁的咧开了。

正傻笑着呢,门外忽然传来一道女孩儿焦急的声音:“兰丫姐,不好了,你爹让你老姑父给揍了,你快出来啊!”

沈若兰一愣,咋回事儿?她爹不是出门买菜去了吗?咋还让她老姑父给揍了呢?

张二勇脸上的笑也瞬间凝固了,沉声道,“走,去看看!”

俩人疾步出了屋,看见招娣正焦急的站在她家的门外,看见她出来了,大声道:“兰丫姐你快点儿,你老姑夫正揍你爹呢,揍的可狠实了!”

沈若兰来不及多想,跟着招娣跑了起来,边跑边问:“咋回事儿,咋还打起来了呢?”

招娣气喘吁吁的说:“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儿,我们刚扣完麻雀正要回家呢,半道上就看见你老姑父在他们家大门口揍你爹了,都打出血了…。”

一听打得这么狠,沈若兰跑得更快了。

没等跑近呢,远远的就听到她老姑父齐来顺粗鲁的骂声:“你个连老婆都养不住的大酒包、窝囊废,大过年的敢上老子家找晦气,有种你再骂呀?你倒是骂呀?”

接着,便是一阵沉闷的噗噗声,应该是拳头和脚踢打在身上的声音。

张二勇的步子比他大,顺着声音抢先一步赶到了齐来顺儿家。

大门口,齐来顺正拳**加的殴打沈德俭呢,沈德俭大病初愈,身虚体弱,哪是这个壮年庄家汉的对手,此时此刻,就只有抱着头,蜷缩在地上挨打的份儿了。

“住手!”

张二勇怒喝一声,转眼冲到了齐来顺面前,一把攥住了他抡起的拳头。

张二勇是远近闻名的猎户,齐来顺认得他,也晓得他最近帮了自己这个不成器的二舅哥儿不少,只是不知两人是什么交情。今儿见张二勇大过年的也来了,为了替二舅哥出头儿还跟自己动了手,晓得两人的关系肯定不一般,就卖了他个面子,停了手。

这时,沈若兰也跑来了,看见她爹蜷缩在地上,被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的,心下一疼,不禁勃然大怒道,“姓齐的,你凭啥打我爹?”

齐来顺是沈若兰的小姑沈秀英的丈夫,也就是沈若兰的小姑父,是沈若兰的长辈。

齐来顺见沈若兰一过来就指着自己的鼻子怒吼,也火了,喝道:“没教养的东西,就这么跟长辈说话吗?”

“你有教养?有教养你大过年的殴打自己的大舅哥?”

沈若兰叉着腰儿,泼辣的亮出了嗓门儿,“你不知道我爹是大病初愈吗?要是把他打坏了,看我饶不饶你?”

齐来顺才不怕她个黄毛小丫头呢,鼻子一哼,道:“是你爹自个儿欠揍,跑我家来要赊账买鸡,不赊给他就骂人,大过年的,谁家不想讨个好彩头?他这种人跑我们家来就够晦气的了,还敢骂骂滋滋的触霉头,你说他该不该揍?”

这会儿,沈德俭已经被瘦丫和招娣扶起来了,一张本就苍白的脸跟开了颜料铺似的,又红又紫又青又黑的,人也被打得摇摇晃晃,站立不住,随时要昏倒的样子。

沈若兰看了她爹一眼,问,“他说的是真的吗?”

要是齐来顺说的是真话,那他爹也确实欠揍,只是欠揍归欠揍,不能把人打得这么狠吧?这笔账,她肯定得找他们老齐家算的。

沈德俭虚弱的抬起头,仇恨的看着齐来顺:“他骂你娘,他该死!”

一句话,让沈若兰滞住了。

没想到她爹骂人的缘由不是因为赊不到鸡,而是因为齐来顺儿骂了她娘。看起来,她爹对她娘的感情还不是一般的深啊!

关于她娘,原主的脑海里没留下一点儿记忆,大概是她娘走的时候她还太小,都忘光了,仅有的记忆就是从小到大她奶奶和她姑姑们对她娘毫无底线的诋毁和侮辱,什么破鞋,什么养汉老婆,什么不声不响的跟人家跑了……

原主从前没主见,听人家这么说,她也跟着认为她娘不好,但是现在的沈若兰具有成年人的思想,会按照成年人的思维模式去理性的思考问题了,她觉得她娘的失踪很可疑,未必就是跟人家跑了,说不定里面还有别的问题。

至于是什么问题,她还没来得及去深究。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娘绝不是那种作风不正、水性杨花的女人,她一定很优秀,不然他爹也不会因为失去她如此颓废,如此痛苦!

听见别人侮辱她的时候,明知道反驳会被打的头破血流,他还是会奋力反击,又自己微薄的力量的维护她。

就凭这个,她也得替她爹娘讨个公道。

“你骂我娘了?”

她看着齐来顺,平静的问道。

齐来顺满不在乎的说,“谁骂他了?我说的是事实,一个老娘们家,不声不响的跟人家跑了,不是破鞋是什么?”

“你看见我娘跟人跑了?”

沈若兰眸子眯起,声线比之前又冷了几分。

齐来顺瞪了瞪眼,“那还用看?一个老娘们无缘无故的没影子了,不是跟人家跑了,难不成是变成神仙飞…。嗷……”

后面那话还没落音,齐来顺突然捂着嘴巴发出一声吃痛的嚎叫。

沈若兰拍了拍手,淡定的说,“刚才那一下子,是我替我娘给你的,往后要是再让我听到你诋毁我娘,我就不是往你嘴上扔石头,而是望你嘴巴里灌屎了。”

齐来顺没提防,被沈兰丫一石头打到了嘴唇子上,嘴唇子都给打破了,火辣辣的肿起来,真特娘的疼啊。

“她爹,你没事儿吧!”

齐来顺的一声惨叫,惊动了一直躲在院子里的沈秀英,她慌慌张张的跑出来,上前扶住了她男人。

这边,张二勇也急忙奔过来,站在了沈若兰面前,“兰丫,你没事吧?”

沈若兰莞尔一笑,“我没事,就是教训教训满嘴喷粪的畜生而已,咱们走吧。”

这一石头她是使足了劲儿打的,眼瞅着齐来顺的嘴唇子都被她给打出血,肿起来了,她的气也就消了。

这边,齐来顺龇牙咧嘴的捂着厚嘴唇子叫了几声,痛劲儿稍缓后,抬手看见了掌心中的血迹,气得脸都绿了,指着沈若兰大声咆哮,“有娘养没娘教的死丫头片子,敢跑我们老齐家来撒野?石头娘,快拦着她,别让她跑了,今儿不打掉她两颗牙,我就不姓齐!”

沈秀英听到自家男人的话,跟听了圣旨似的,噌的一下向沈若兰扑过来。

沈若兰才不怕她呢,虽然她的身子骨不如沈秀英强壮,但好歹是个乡派出所的小警察,在警校里面练过的,对付江湖上的杀手不行,对付个农村老娘们儿还是绰绰有余的!

她撸起袖子就要上去跟沈秀英打,不妨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扯到了身后。

“兰丫,当心!”

张二勇挡在了她的前面,脸阴沉着,眼中布满了寒霜,一双强健而有力的手臂,将她牢牢的护在了身后,不容任何人靠近。

经年累月跟深山老林里那些凶残嗜血的野兽们搏斗,无数次在生与死的边缘摸爬滚打,他身上那股彪悍狂野杀伐果断的气势,在这一瞬间乍然而出,深深的震慑住了在场所有的人!

本来已经冲到了面前的沈秀英,第一个感受到了这种气势,举起的竟手怯怯的缩回去了,那模样要多怂有多怂。

她心虚的看着眼前的少年,又回过头,怯怯的看着她男人,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该咋整好了!

连沈若兰都被张二勇的气势给震惊到了,没想到这个腼腆羞涩的傻小子,竟然还有这样的一面?真是让她太意外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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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1章 张二勇发威【三更】

齐来顺自己其实也被张二勇的气势给吓到了!

这小子,完全是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啊,要是动起手,他好像不占优势啊!

可转念一想,怕啥?这里可是自己的地盘儿,他兄弟好几个都在这屯子里住呢,要是真动起手来,他张二勇再厉害也是好虎抵不过一帮狼。

想到这儿,他挺了挺胸脯,朝张二勇喝道,“这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儿,你一个外人参合进来不合适吧?”

张二勇冷眼窥着他,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我不管这是谁家的事儿?谁要是想动兰丫,就得先打倒我再说!”

“你…。”

齐来顺气坏了,手指着张二勇,想翻脸,却又忌惮他的年轻力壮、武艺高强,不翻脸,又觉得下不来台、

僵了一会儿,他忽然笑了,不怀好意的说,“张小子,你不会是跟兰丫这个小贱人勾搭上了吧?我可告诉你,这小贱货不是啥好玩意儿,她娘就不清不楚的跟人跑了,有其母必有其女,将来她也指定得……啊呀…。”

没等他说完,张二勇突然窜上去,一拳打在他的鼻子上,力气之大,竟把齐来顺儿一下子给打昏过去了。

“艾玛呀,当家的,你这是咋了呀?你可别吓唬我呀……”

沈秀英看到她男人鼻口窜血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跟死了似的,吓着她又哭又嚎又是掐人中,又是扒眼皮的,他的两个闺女也跟着一起哭起来,边哭边骂,大概是在骂沈若兰吧。

沈若兰见齐来顺已经被打昏过去了,心中解气不少,不然就凭他刚才说的那些话,就算张二勇不出手,她自己也会出手的。

“二勇哥,咱们走吧!”

既然气已经出了,就没有必要再留在这儿了。

张二勇怔住了。

刚才,他没听错吧?兰丫竟然叫他二勇哥?

这称呼咋这么亲切?这么好听呢?听着他心都像化了…。

还有,她都叫他二勇哥了,那往后他是不是可以叫她若兰或者兰妹子了?

这么叫她,她不会生气吧?

“别管他了,咱们走吧!”

沈若兰扶着沈德俭走了两步,回头看见张二勇还立在原地,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和原来的表情,以为他还在跟齐来顺儿运气呢,就出声催促他。

被她一叫,张二勇回过神,轻轻地扯了扯嘴角,大步的赶了上去,“若兰,还是我来背沈二叔吧。”

他走到沈德俭前面,弯下膝盖和腰身。

沈若兰光顾着担心沈德俭的伤势了,倒是没留意张二勇的称谓,见他主动要求背人,也就没跟他客气,就扶着沈德俭,将他扶到他的背上,三个人一起回去了。

回到家,沈若兰烧了点儿热水,偷偷的从空间的医药箱拿出点儿药布,帮沈德俭处理伤口,张二勇在一边帮她打下手,递剪刀,洗纱布,换温水,忙的不亦乐乎。

齐来顺这个畜生下手太狠,把沈德俭的鼻梁骨都打折了,眼角不知是打破的还是踢破的,差点伤到眼球上,还有半边脸也肿了,下巴也青了,一碰就疼得他直吸气。

沈若兰一边帮他处理,一边没好气的说:“你明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还跑他们家找什么晦气去?这下好了,让人家打成这副样子,总算明白自己在人家心中的地位了吧!”

沈德俭扯了扯嘴角,半天才神情寞落的说,“我知道齐来顺儿那个犊子瞧不起我,可是我没想到你老姑也会这么对我,当年她小的时候我有多疼她,她大概是给忘了。”

沈德俭闭上眼,心里难过的想哭。

当年,兄妹几个都未成亲前,他一直很宠沈秀英这个小妹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可着她,她做错了事,也由他帮着顶锅挨揍,有一年冬天,沈秀英在河面上打出溜滑玩儿,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里,眼瞅着就淹死了,当他看到后,想都没想的就跳进冰窟窿里,拼着命的把她救了上来……

还有,从前她喜欢打扮,他这个哥哥为了满足她的虚荣心,每次上集市去卖菜,回来时都舍不得坐车,几十里的路就靠两条腿走着走,用省下来的那几文车费钱,拿去给她买了头绳、娟花……

虽然都是小事,但足以证明他这个哥哥对她的情谊,想不到现在他落魄了,想跟她这个妹妹赊只鸡都不行,非但不行,还连推带搡的把他赶出她的家门儿,跟赶叫花子似的,就因为嫌他晦气,怕他把晦气带到他们家去……

真让人心寒啊!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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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2章 年夜饭

虽然寒心,但今天这顿委屈也没白受。在关键时刻,他看出了兰丫还是关心他,在意他的,看到他这个爹挨了打,她想都不想的都挺身而出,帮他出气,还敢动手打齐来顺,真是他的好闺女啊!

还有他的好女婿,一拳就把齐来顺打昏了,这些年来,他在屯子里一直被人看不起,特别是齐来顺那个犊子东西,每次看见他不是嘲讽就是捉弄,从来不把他当大舅哥看,今儿女婿这一拳打的,真解气啊!

通过今天这事儿,他看出来了,二勇对兰丫还真上心来,听到齐来顺辱骂兰丫,他二话不说就直接动手,这性子,够硬气,兰丫跟着他肯定不用担心被欺负!

沈若兰帮他清理了伤口,又包扎好了,就去洗手做饭。

张二勇知道家里没啥好菜,就出去了一趟,回来时手上拎了一只又大公鸡,也不知是在谁家买来的。

一进院儿,他就站在窗外叫起来:“若兰,帮我磨磨刀,打半碗水过来。”

若兰这个称呼已经叫顺嘴儿了,张口就来,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沈若兰听到动静,出来看了一下,就转身跑了回去,不一会儿就端着半碗水,拎着一把寒光闪闪的菜刀出来了。

“给。”把菜刀递给他,又把装了半碗水的碗放在了地上,伸手道:“你来杀鸡,我帮你扯腿儿。”

张二勇拎着鸡的手一躲,避开了她,“不用你,我自己个儿就成了,你进屋去看着锅吧。”

他怕杀鸡那血淋淋的吓到她,在他的意识里,若兰妹子就是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需要他的保护,这种血淋淋的场面他一个人应付就可以了面。

然而,沈若兰却担心他一个人把不过来麻,把鸡血给糟蹋了,断然拒绝了他的好意,“没事儿,饭都焖锅去了,火也压上了,还是帮你杀完再进去吧。”

张二勇还是不想叫她帮忙,“杀鸡的时候血乎淋拉的,你不怕吗?”

“怕?”

沈若兰像听到了笑话似的,像听到笑话了似的,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他:“你觉得我会怕吗?这么跟你说吧,别说是帮你杀鸡,就是让我亲自杀我也敢,你信不信?”

看着她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张二勇的脸又有点儿不争气的红了,为了掩饰,他赶忙低下头,低声说:“信!”

“信就别废话了,快点儿杀吧。”沈若兰已经等不及了,她早饭还没吃好不好?现在已经有下午两三点钟了,她的肚子早就饿的受不了了。

“嗯。”

张二勇见她不怕,也就没有心理负担了,抓起鸡脖子,薅掉了脖子上的毛,一只大手抓着鸡翅和鸡头,一手持刀,麻利的抹在了鸡脖子上。

沈若兰怕鸡扑腾,忙上前扯住了鸡爪子,不叫它乱扑腾,在两人的配合下,鸡很快被杀死,鸡血也一滴没糟蹋。

“一会儿我来收拾鸡,你去弄个凉菜好了。”张二勇建议。

之所以这么建议,是因为烫鸡毛的时候会有怪味道,他怕熏到她。

沈若兰倒是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自己擅长做菜,还是由自己做菜,他来做不需要技术的活好,于是点头同意了,“行,咱俩分工合作,能节省不少时间。”

沈德俭躺在屋里,听着他俩有商有量的,不禁咧开嘴满意的笑了。

只是咧嘴的时候——好疼!

**

分工完毕后,沈若兰回到厨房,洗了两个土豆,打皮儿切成丁,留着待会儿炖小鸡用,又洗了个萝卜切成条,留着一会儿做汤,还切出了一盘儿细细的白菜丝儿,偷偷从空间拿出点儿白糖霜,用糖、醋、酱油精盐拌好了,一盘儿凉菜就完成了。

那边,张二勇用她屋里铁炉子上的锅烧了一锅水,把鸡毛秃噜了,摘干净细毛后,又用开水烫了两遍,才拎进厨房去开膛。

看到沈若兰切好的土豆丁,萝卜条和白菜丝,都整整齐齐的码在盘子里,厨房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张二勇赞许的说:“若兰,你真行!”

沈若兰嘿嘿一笑,有点得意的说:“我也这么认为滴!”

顽皮的样子,把张二勇逗笑了,气氛也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

两人就在厨房里一边干活,一边说话,偶尔还开点儿不伤大雅的小玩笑,很快,一碗香喷喷的小鸡儿炖土豆,一盘令人食指大动的爆炒鸡杂(鸡胗、鸡心、鸡肠、鸡肝),一盘凉拌白菜丝和一碗嫩嫩的鸡血豆腐,还有一小盆儿用鸡翅尖、鸡腿和萝卜条熬的热腾腾的汤,被沈若兰陆续的做好了。

张二勇也没闲着,她做菜的时候他在一边帮忙烧火,递调料,做好后就帮着往桌上端,两人就这么里里外外的忙碌着,配合得极好。

四菜一汤,齐齐整整,再摆上几碗白米饭,俨然就是一桌儿像样的年夜饭!

沈德俭已经很多年没吃过这么像样的年夜饭了,上次这么正正经经的吃年夜饭,还是十年前,婉秋没走的时候,一晃,十年了,他以为他这辈子就像个丧家之犬似的,会一直在堕落和颓废中走到最后,没想到还有一日,能像个老爷子似的坐在桌前开,等着女儿女婿伺候、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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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3章 登对

“来来来,都坐下,别忙乎了,咱们吃饭!”

沈德俭顶着一染料铺似的脸,兴头头的张罗着,张二勇和沈若兰都坐了下来,开始吃饭。

这会儿,沈若兰对陈德俭已经不像刚开始时那么反感了,这个爹虽然对自己,不,是对前身不负责,但至少对她娘还是用情至深的,可见不是一无是处。

还有,在看见他被齐来顺打得鼻青脸肿、倒地不起的时候,她心底那猝不及防的痛,还有难以遏制的暴怒,也让她明白了,血肉至亲间的那份情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不是她想断就能断的。

既然割不断,他也没她想象的那么不堪,那就暂且与他和平共处着试试吧,若好,她多一个可以依靠的亲人,若不好,她就离开这里,再找一个地方重新安家!

“兰丫的手艺真好啊,爹都不知道,你的手艺竟这么好呢。”沈德俭吃了一口血豆腐,由衷赞叹。

张二勇看着沈若兰,表示赞同:“嗯,兰丫最能干了。”

沈若兰也笑了,说:“别光顾着夸我了,你也很能干啊,今儿要不是你帮我打下手,这些活儿我指不定啥时候能做完呢。”

沈若兰是真心夸奖张二勇,他干活确实很有一套,比如剁鸡,别人剁的话肯定得崩的遥哪都是肉渣渣,可他剁起来就像庖丁解牛似的,完全按照鸡的身体结构肢解,又快又利落,没有一点儿迸溅。

还有鸡的内脏,他处理的也很好,鸡胗完整的剥落下来,切成薄厚均匀的薄片,鸡肠子也被他用筷子翻过来,拿粗盐水搓洗了好几遍,洗得白白的,没有一点儿怪味儿。

这些活计,一般都是老娘们儿干的,他却干得井井有条,一看就是在家里常干,应该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手儿。

“你们都能干,都是好样的!”沈德俭笑呵呵的夸奖。看着女儿和‘女婿’互相夸奖,他乐得眯上了眼。

啧啧,兰丫,二勇,一对儿金童玉女似的,多登对丫,他咋看咋喜欢!

**

此时,沈家老宅里,沈秀英坐在炕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得好不委屈。

“呜呜呜,娘,大哥,你们可得给我做主啊,你没看死兰丫和张二勇把我家来顺打的呢,现在还起不来炕呢,大过年的,上门欺负人去了,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今儿是大年三十儿,沈德宝一家在老宅过年,按理,沈德俭和沈若兰也该过来陪老人一起过年的,但是沈德俭混的不好,从来不给刘氏买年礼,光带着两张嘴儿过来吃,刘氏和沈德贵觉得不划算,就禁止沈德俭和沈兰丫来老宅过年来,所以,每年过年的时候,都是刘氏和沈德贵以及沈德宝一家子在一起过,沈德俭和沈若兰在家里单独过。

沈秀英是外嫁女儿,按理过年这天该在婆家过,原不该不回来的,但是她男人挨了欺负,婆家那头又不给撑腰,她也满足肚子的委屈无处诉,就跑回来求她娘和她大哥给她申冤。

刘氏听到女儿的哭诉,皱着眉头说,“这么说,来顺儿是张二勇打的?德俭和来顺儿干仗,关他张二勇什么事呢?咱们家的事儿他跟着掺和啥呀?”

沈秀英抬起头,恨恨道:“咋不关他的事儿了,他现在跟死兰丫打得火热呢,你都没看着呢,当时我要去撕那死丫头,张二勇蹭的一下就挡在了她前面,狠叨叨的瞪着我,那眼神儿就跟要杀了我似的,可吓人了……”

说到这儿,她又想起了张二勇那骇人的表情,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

听到张二勇那么护着沈兰丫,沈若兰坐不住了,一张小脸阴得跟盆水似的,本来就薄的嘴唇儿抿成了一条线。

当然,她生气不表示她还对张二勇抱有什么想法,而是因为她觉得丢脸,一直以来,她以为张二勇跟她退亲后,会对她牵肠挂肚,十分想念呢。虽然是她先提出退亲的,可是,就算如此,她长的这么好看,难道他不该对自己念念不忘?对退亲的事儿心有不甘吗?他咋就能这么快的忘了自己,去找兰丫那个寒碜东西去了呢?

简直就是在自甘堕落,在打她的脸!

她撂下筷子,站起身,冷冰冰的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说完转身就要走人。

“哎,你这孩子,饭还没吃光呢,你走什么走啊?”于沈氏一把拉住女儿,又把她按回到凳子上,“不行走,快点儿把饭吃完。”

今儿过年,这顿年饭里可有好几个肉菜呢,还都是她家花钱置办的,不趁着现在多吃回去点儿,不就都便宜沈德贵和老婆子了吗?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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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3章 登对

“来来来,都坐下,别忙乎了,咱们吃饭!”

沈德俭顶着一染料铺似的脸,兴头头的张罗着,张二勇和沈若兰都坐了下来,开始吃饭。

这会儿,沈若兰对陈德俭已经不像刚开始时那么反感了,这个爹虽然对自己,不,是对前身不负责,但至少对她娘还是用情至深的,可见不是一无是处。

还有,在看见他被齐来顺打得鼻青脸肿、倒地不起的时候,她心底那猝不及防的痛,还有难以遏制的暴怒,也让她明白了,血肉至亲间的那份情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不是她想断就能断的。

既然割不断,他也没她想象的那么不堪,那就暂且与他和平共处着试试吧,若好,她多一个可以依靠的亲人,若不好,她就离开这里,再找一个地方重新安家!

“兰丫的手艺真好啊,爹都不知道,你的手艺竟这么好呢。”沈德俭吃了一口血豆腐,由衷赞叹。

张二勇看着沈若兰,表示赞同:“嗯,兰丫最能干了。”

沈若兰也笑了,说:“别光顾着夸我了,你也很能干啊,今儿要不是你帮我打下手,这些活儿我指不定啥时候能做完呢。”

沈若兰是真心夸奖张二勇,他干活确实很有一套,比如剁鸡,别人剁的话肯定得崩的遥哪都是肉渣渣,可他剁起来就像庖丁解牛似的,完全按照鸡的身体结构肢解,又快又利落,没有一点儿迸溅。

还有鸡的内脏,他处理的也很好,鸡胗完整的剥落下来,切成薄厚均匀的薄片,鸡肠子也被他用筷子翻过来,拿粗盐水搓洗了好几遍,洗得白白的,没有一点儿怪味儿。

这些活计,一般都是老娘们儿干的,他却干得井井有条,一看就是在家里常干,应该是个居家过日子的好手儿。

“你们都能干,都是好样的!”沈德俭笑呵呵的夸奖。看着女儿和‘女婿’互相夸奖,他乐得眯上了眼。

啧啧,兰丫,二勇,一对儿金童玉女似的,多登对丫,他咋看咋喜欢!

**

此时,沈家老宅里,沈秀英坐在炕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得好不委屈。

“呜呜呜,娘,大哥,你们可得给我做主啊,你没看死兰丫和张二勇把我家来顺打的呢,现在还起不来炕呢,大过年的,上门欺负人去了,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今儿是大年三十儿,沈德宝一家在老宅过年,按理,沈德俭和沈若兰也该过来陪老人一起过年的,但是沈德俭混的不好,从来不给刘氏买年礼,光带着两张嘴儿过来吃,刘氏和沈德贵觉得不划算,就禁止沈德俭和沈兰丫来老宅过年来,所以,每年过年的时候,都是刘氏和沈德贵以及沈德宝一家子在一起过,沈德俭和沈若兰在家里单独过。

沈秀英是外嫁女儿,按理过年这天该在婆家过,原不该不回来的,但是她男人挨了欺负,婆家那头又不给撑腰,她也满足肚子的委屈无处诉,就跑回来求她娘和她大哥给她申冤。

刘氏听到女儿的哭诉,皱着眉头说,“这么说,来顺儿是张二勇打的?德俭和来顺儿干仗,关他张二勇什么事呢?咱们家的事儿他跟着掺和啥呀?”

沈秀英抬起头,恨恨道:“咋不关他的事儿了,他现在跟死兰丫打得火热呢,你都没看着呢,当时我要去撕那死丫头,张二勇蹭的一下就挡在了她前面,狠叨叨的瞪着我,那眼神儿就跟要杀了我似的,可吓人了……”

说到这儿,她又想起了张二勇那骇人的表情,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

听到张二勇那么护着沈兰丫,沈若兰坐不住了,一张小脸阴得跟盆水似的,本来就薄的嘴唇儿抿成了一条线。

当然,她生气不表示她还对张二勇抱有什么想法,而是因为她觉得丢脸,一直以来,她以为张二勇跟她退亲后,会对她牵肠挂肚,十分想念呢。虽然是她先提出退亲的,可是,就算如此,她长的这么好看,难道他不该对自己念念不忘?对退亲的事儿心有不甘吗?他咋就能这么快的忘了自己,去找兰丫那个寒碜东西去了呢?

简直就是在自甘堕落,在打她的脸!

她撂下筷子,站起身,冷冰冰的说,“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说完转身就要走人。

“哎,你这孩子,饭还没吃光呢,你走什么走啊?”于沈氏一把拉住女儿,又把她按回到凳子上,“不行走,快点儿把饭吃完。”

今儿过年,这顿年饭里可有好几个肉菜呢,还都是她家花钱置办的,不趁着现在多吃回去点儿,不就都便宜沈德贵和老婆子了吗?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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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章 沈秀英

沈若梅光顾着憋屈生闷气去了,哪有心思吃饭啊,嘟着嘴坐在那儿,不说话,也不吃饭。

“你看看你,这么大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好好的这是生哪门子的气啊?”于沈氏把菜盘子翻了一遍,挑出几块儿好肉,一股脑的都放在了她的碗里,又在桌子底下偷着捅咕了她一下:“快吃!”

肉是稀罕东西,平时很少能吃到,若是搁在平时,沈若梅肯定早甩开腮帮子一顿造了,但是今个听到这么堵心的消息,她真心吃不下去了,就拿着筷子一下一下的戳着那肉,不说吃也不说不吃。

沈秀英见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倒是猜出了七八分,卡巴卡巴眼睛,故意刺激她说:“张二勇对死那个死兰丫可上心了,不光是帮她揍我们家来顺儿,听说这段时间我二哥回来,吃喝拉撒全是他在料理,连给我二哥请大夫抓药的钱都是他花的,我就纳闷儿了,老张家不是败落了吗?哪来那老些钱往我二哥身上搭呢?”

李巧莲很不满婆婆把好肉都挑到了小姑子碗去了,但是又不敢说什么,这会子一听姑婆这么说,觉得报复的机会来了,遂阴阳怪气的说,“他们家哪有钱啊?肯定是老丁家给他们那十两退亲的银子,让他拿来填乎兰丫了。”

一听这话,于沈氏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沈若梅的脸上的表情简直无法用语来形容了。

看到婆婆和小姑子都变了脸,李巧莲很是解气,意犹未尽的又添了两句:“兰丫现在可今非昔比了,人家比以前好看了,人长胖了,个儿也高了,肯定是吃好吃的吃多了养起来的,而且人家现在穿的也体面,纯棉布的袄子棉裤呢,放眼看看咱们屯子里,有几个能穿起棉布衣衫的?”

不管有几个能穿的起的,反正沈若梅是没穿起。

这话,就是为了给沈若梅添堵的。

果然,李巧莲的话起作用了,沈若梅堵的要死了,啪的一声把筷子一拍,干脆不吃了。

张二勇拿着跟她退亲的银子,去养她最瞧不起的堂妹,这不是在打她的脸,而是在扎她的心啊!

沈福存看出沈若梅即将爆发,忙瞪了李巧莲一眼:“吃你的饭得了,这么多好吃的也堵不住你的嘴,没影的事儿你跟着瞎起什么哄?兰丫买衣裳那是她拿卖人参的钱买的,关张二勇什么事呢?”

沈秀英撇着嘴,说,“福存啊,你就是个实心眼子的,人家说啥你信啥,她说她挖到人参了你就信?你看着了咋地?我咋就不信她那么好命能挖出人参呢。屯子里这么多人儿在山里打食儿吃,这么多年也没听说谁挖到人参了啊?咋就偏她能一下子挖出来呢?再说了,她见过人参吗?她认识人参吗?就算把人参摆到她跟前儿,她知道那是人参吗?让我说呀,什么挖到人参,都是骗人的,就是张二勇给他的钱,她不敢说出来,拿人参当幌子呢。”

沈德宝听不下去了,停下筷子回头看了沈秀英一眼,眼神中充满了责备,“秀英,没证据的事儿你别瞎嚼舌头!老张家都跟我们家退亲了,人家要是真对兰丫有那份心思的话,直接提亲娶过去多好?何必遮遮掩掩的?花那老些钱不说,还名不正不顺的。”

沈秀英‘哼’了一声:“那还不是因为之前我二哥没回来,他就是想提亲找谁提去呀?现在我二哥回来了,你瞅着吧,用不了多久,他们俩家肯定能传出喜讯。”又指着窗台上的油灯,“我敢冲灯发誓,他俩要是没事儿,我都头冲下走道。”

看着她指手画脚,起誓发愿的样子,沈德宝一阵心烦,扭过头去继续吃饭,不再搭理她了。

倒是于沈氏把她的话给听进去了,阴着脸说:“照你那么说,他俩早就勾搭到一起去了?”

瘦丫的变化她也看到了,饿殍似的一个人儿,能变成现在这样,绝不是一朝一夕变成的,至少得几个月的时间,要是兰丫挖到人参的事儿是假的,那么真相就真很有可能像沈秀英说的那样——张二勇跟兰丫早就好上了,是张二勇把她养成现在这样的。

这个念头一出,于沈氏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的想法跟她闺女不一样,她不在乎张二勇留不留恋她闺女?想不想挽回她,她在意的是退亲后外头传的那些闲话,把她闺女的名声都搞臭了。

既然他早就跟兰丫混到一起去了,也算是背叛这门婚事了,那他们老张家凭啥把两家退亲的不是都推到了他们家头上?说什么他们老沈家背信弃义,嫌贫爱富,还说什么作风不正,勾搭有钱人,害得她女儿现在都没人给提亲了。

这还有天理吗?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当他们的错误造成一个恶略的后果时,他们总会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来淡化自己的过失,而一经发现别人跟这个后果有关,哪怕是一点点的关系,他们都会不遗余力的寻找出证据来,不管证据有多牵强,最后的论证结果都会是:这个错误是别人造成的,跟他们无关,他们是无辜的。

最后,将所有的错误都归咎到别人的身上,他们在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别人加以谴责和唾骂。

于沈氏就是这样的人,这会儿,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她闺女是如何寻死觅活的要退亲,也忘记了退亲这事儿是他们家先开口提的,更忘了他们家退给人家的退亲银子是谁拿的,唯一记得的就是:老张家不是人,背叛了她闺女还往他们家头上扣屎盆子。

沈兰丫也不是人,勾搭自己的堂姐夫,害得自己堂姐名声受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贱人!

沈秀英眼瞅着勾起了大嫂和侄女的愤怒,心里也不那么委屈了,看看天也快黑了,就起身扑棱扑棱衣裳,回家去了。

虽然老娘和大哥没给她出头,但这次也算是没白来,成功的把大嫂和侄女的怒火给挑起来了,以沈若梅的性子,绝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的,往后,有的是热闹看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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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5章 少招惹他

“真好吃啊!”

沈德俭放下手里的碗筷,摸着肚子,发出了满足的叹息声。

这顿饭,是他十年来吃过的最好吃、最丰盛的一顿饭,吃得他赞不绝口,心满意足,可惜,饭菜都吃没了,要是再有点儿,他还能吃得下。

张二勇也颇有同感,一个多月没吃若兰做的饭菜了,他想念得很,今儿个终于如愿以偿了,而且发现她做的饭菜还是那么好吃,吃得他生出了满满的幸福感,也吃得饱饱的了。

饭后,沈若兰进厨房去刷碗,张二勇坐在屋里陪沈德俭说话,两人从老张家的五香花生米生意,说的张二勇从前打猎的事情。

沈若兰一边洗碗,一边听着。

这傻小子,跟她在一起说话的时候,总是结结巴巴,笨嘴拙腮的,可说起打猎的事儿,就跟换了个人儿似的。

他侃侃而谈,声情并茂,且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声音也很好听,说话时语气抑扬顿挫,那生动的描述,仿佛能带人进入当时那种危险的场景中,让人的心都为之颤动,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一般。

这家伙,其实口才还蛮不错的!

收拾完厨房,天已经黑透了,出去的时候屋里也已经点上了油灯,昏暗的灯光里,张二勇坐在炕沿上,面对着沈德俭,正恭敬的听沈德俭说话呢。

他的侧脸很英俊,轮廓分明,五官立体深邃,健壮的身板儿坐得直直的,看坐姿就知道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

沈若兰嘴唇微微勾起,这小子,还挺帅的呢!

今年有十**了吧,要是沈若梅没有退亲,过几天他就要当新郎官儿了。

可惜啊,有的人有眼无珠,生生的把这么好的男人给错过了。

她敢保证,沈若梅将来指定得后悔,肠子都能悔青了,放这这么好的男人不要,去找那个想让她做小妾的男人,真是瞎了眼,猪油蒙了心了。

等将来老张家的饥荒还上了,这小子肯定还是个抢手货,指不定便宜了谁家的姑娘呢……

沈若兰没再往下想,提步上前,把刚烧好两碗开水放在了炕桌上,“喝点儿水吧,刚才吃的那么油腻,晚上要上积食了就不好了。”

沈德俭见女儿如此贴心,急忙捧场的端起碗,顾不上水烫,“哧溜”喝了一口,抬头笑看着说:“不错,好喝。”

张二勇也喝了一口,木讷的跟着说了一句:“嗯,好喝。”

沈若兰差点儿被他俩逗笑了,“啥好喝呀?这就是白水,有啥好喝的?等过几天镇上的铺子开门了,我去买点儿茶叶泡给你们,那时你们在说好喝也不迟。”

“对了,咱们镇上的铺子几号能开门啊?”她还想去镇上大肆的采购一番呢。

她的那套被褥在乌孙给弄丢了,得再去做一套新的回来,还有他爹那身叫花子似的衣裳,也该换换了,不然她穿得水光溜滑的,他爹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也不好看啊!

再有她爹的那套行礼、席子都得换了,她铺盖得簇新簇新的,让她爹铺盖那些破烂腌臜的,让别人看见了也好说不好听啊。

要买的东西还有很多,吃的用的都有,而且还有不少是急用的,总之,她得尽快去镇上一趟,越快越好。

张二勇说:“七松镇的集市开的晚,得初八以后,县城的集市早些,初六就开了,只是栓子的马车得正月十五以后才出来拉脚,你要是不着急的话,就正月十六再去,着急的话,初六那天可以先步行到镇上,我有个朋友在车行赶车,到时候可以雇他的车进城去。”

沈若兰点点头,“行,那我就初六去吧。”

张二勇忙说:“正好我也有点儿事要进城去呢,不如一起去吧。”

“行呀,我求之不得呢。”

沈若兰正中下怀,她一个小姑娘家,去买那么多东西,万一被哪个小贼盯上就麻烦了,有他这个大家伙跟着,一般的小偷小摸肯定不敢来打她的主意了,她就不用怕了。

张二勇在沈若兰家待到很晚才走,不为别个,因为他担心他走了,老齐家人会来找他们父女俩的麻烦,就一直守在这儿,直到戍时才离开。

其实,张二勇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齐来顺确实是想带着他的两个弟弟来找张二勇和沈若兰算账的,但是他那俩弟弟听说对方是张二勇,就立马都怂了,还劝他哥哥别招惹这小子,因为这小子可不好惹,听说三年前曾独自一人在山上杀死两匹白狼呢。

他们哥几个的武力值跟白狼比起来可差远了,还是少招惹他,小命要紧啊!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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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6章 大春成亲

大年初一这天早上,一辆四人抬的花轿吹吹打打的进了靠山屯,沈大春一身新衣,胸前戴了一朵红布扎成的大花,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频频对向他道喜的村民拱手。

花轿的后面跟着送亲的队伍,队伍中八个汉子两两一对的抬着四口烫金描花的箱子,箱子上面带锁,正是新娘子带过来的嫁妆。

“大春,恭喜恭喜啊!”

“你小子有福了,娶房好媳妇,又偏得这些嫁妆。”

“好事儿都让你小子给摊上了,也不知你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

在大家的说笑声中,花轿抬进了沈大春儿家的大门。

新媳妇在桂生子媳妇的搀扶下,缓缓的走出了轿子,一出来,便晃得大伙儿倒吸一口冷气。

乖乖!

这个新媳妇竟然穿了一身儿绸缎衣裳嫁过来的,绸缎啊,那可是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才能穿的东西,大春媳妇竟然穿着这么贵重的衣裙嫁进来了,这得多有钱啊!

不过,真别说,这绸缎衣裙就是好看,水光流滑,闪闪发光的,上面还绣着大朵大朵的牡丹花,把大伙儿的眼睛都晃花了。

靠山屯还从来没有哪家的媳妇是穿着绸缎衣裙嫁进来的呢,都是庄户人,为了省钱,多半都是做一件颜色鲜亮的衣裳穿穿对付一下,权当是喜服了,也有家境好点儿的,做一身红衣裳,可惜那大红的衣裳也就成亲这天能穿,过后儿再穿的话就叫人笑话了,所以,一套衣裳也就穿一天,浪费的很。因为这,连穿红的都不多,就算有,也都是粗布染的红衣裳,没想到大春媳妇不仅穿了一身红,还是华贵刺绣的绸缎衣裙,大伙儿见都没见识过的华服,这一下,可把屯子里的老少爷们给震住了。沈大春看着风风光光的媳妇,她那丰满的身段儿,得体的举止,也不由得翘起了嘴角儿,感觉这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拜过天地,大伙起哄要他现在就揭盖头,乡下人不像城里的讲究那么多,也不是非得入洞房才能揭盖头,况且也不是他俩的头婚,说头也没那么多。

大伙儿一起哄,沈大春也是抱着炫耀的心思,就把媳妇的盖头揭开了。

红盖头下,新媳妇红着脸,一张羞涩的脸蛋儿略施粉黛,艳如娇花,乌黑的秀发盘成了城里夫人们梳的追云髻,上面戴了一朵红色的绢花,在鬓角处还簪了一支银簪子,光那簪子就得有二三两重,看着在场的汉子们更眼热了。

俊俏的媳妇,丰厚的嫁妆,沈大春这个驴日的,这命咋这么好哇!

大春媳妇羞答答的跟大家见了礼,就被桂生子媳妇搀着送到里屋去了,大春眼送着媳妇进了里屋,恨不能跟进去,魂儿都给她勾走了。

这场婚礼沈若兰也参加了,还随了十文钱的份子钱,吃了一顿酒席,看到这位要财有财,要貌有貌的新媳妇后,沈若兰确定,胡美娇她娘往后肯定得被沈大春ps了,有这么个俏生生的新媳妇,哪个男人脑袋进水了才会去找她!

大春媳妇风光进门儿的事儿很快就在全村传遍了,胡美娇和尤氏自然越知道了。

为此,尤氏嫉妒的嘴唇子都咬破了。

平心而论,她是真心喜欢大春,想当初也是真心想嫁给他的,可他爷奶爹娘死活不同意,没办法,他俩只能做露水夫妻了。

如今他也算是有家室的人了,只愿他娶了媳妇后也不要彻底忘了她,他媳妇那么有钱,听说光嫁妆就带过来四箱子,要是他还有点儿良心,能在她媳妇那儿给她弄过点儿好东西来,也算她没白跟他好一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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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7章 坐席

在大春家坐席的时候,还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

当时,沈若兰正在席上吃饭,就听见邻桌几个妇人叽叽喳喳的声音飘来,“秀英啊,听说兰丫昨天带个男人上你家把来顺儿打了,真的吗?”

沈若兰望过去,只见邻桌坐着她大姑沈秀云,老姑沈秀英,大娘于沈氏和她妹子于二坏,以及几个跟她们要好的老娘们,都是一帮日子过得不咋地,整天爱嚼人家舌根子的。

说话的是于二坏,她笑意晏晏的,语气也很随意,可就是这话问得太阴险了。

沈若兰一个姑娘家,带个男人上自己姑姑家把姑父打了,这要是传扬开来,别人得以为她多嚣张无理,多大逆不道啊?要是她不能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恐怕从今往后的名声就彻底毁了。

在古代,一个女子的名声一旦毁了,她的整个儿人生也就完了,甚至有人现在就开始预见她后半辈子的悲惨人生了。

屋里静下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看向沈若兰和沈秀英。

沈秀英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道:“哎,可不是咋地,打得血葫芦似的,现在还下不了地呢……”

“不能吧?兰丫可是你亲侄女,咱们看着长大的,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丫头,咋可能带着个男人去打她亲姑父呢?”于二坏瞪着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沈秀英撇撇嘴:“有啥不能的?人家现在有个难耐的男人撑腰了,可能着呢,别说打她姑父,就是我惹到她,没准也得挨她一顿大嘴巴子呢!”

于沈氏忙道:“秀英啊,你可别瞎说,兰丫哪有男人给撑腰啊?别没的坏了孩子名声。”

“名声?她还要名声?”沈秀英笑起来,讥讽的看着沈若兰,刻薄的说:“她要是还要名声的话,就不会勾搭张二勇,更不会撺掇张二勇跟你们家梅儿退亲了!”

“啥?你是说,你是说……”于沈氏的瞪着眼睛,一副倍受打击,即将昏迷的样子,喃喃道:“那男人是…。张二勇?”

沈秀云意味深长的笑道:“怪不得张二勇对二哥那么上心,又是请大夫又是给抓药熬药呢,原来是为了兰丫啊!”

沈若兰听不下去了,冷笑说:“几个长辈,为了一点儿私怨,就在大伙儿跟前儿污蔑我个没娘的孩子,你们这样真的好吗?说我勾搭人,还撺掇人家退亲,你是哪知眼睛看到了还是哪只耳朵听到了?没凭没据的就往我身上泼脏水,你们以为我很好欺负吗?还是以为大伙儿都是傻子,能被你们扭曲的事实给糊弄住了?”

沈秀英道:“谁污蔑你了?你敢说你跟张二勇没事儿?那他为啥帮你爹求医问药,跟伺候祖宗似的伺候他这么多天?为啥一看见我要跟你动手他就急眼了,还说什么想动弹你就先撂倒他,为啥?”

沈若兰觉得,张二勇之所以这么做,定是为了感激她报答她呢。只是,这话不能跟她们说,就怕越描越黑,越说越说不清了,便淡淡的说:“他跟我爹很谈得来,两人成了忘年交,保护我也是看我爹的面子,有问题吗?”

“胡说,就你爹那个不成器的东西,也有人跟他谈得来?”沈秀英撇撇嘴,完全不相信沈若兰说的,“你就不用遮掩了,谁都不是傻子,你们这点儿腌臜事儿都在大伙儿心里头呢。”

这话说的,直白、露骨,就差没直接说沈若兰跟人家上炕了。

屋里的几个姑娘脸红了,不动声色的退了出去,沈若兰被激怒了,她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到沈秀英的面前,盯着她,冷冷的说:“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无凭无据的,你凭什么红口白牙玷污我的名声?现在造谣都只凭一张嘴吗?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不正经,可以说你夏天时借着挖野菜的由头跟野汉子钻高粱地了?”

“你放屁,你竟敢这样糟蹋我的名声?”沈秀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嗷的一声跳起来,“我沈秀英在这靠山屯里活了三十来年了,拳头上立得住人,胳膊上走得了马,还没有一个人说我不正经呢,你凭啥这么埋汰我?”

“就许你污蔑我,不许我反击吗?你口口声声说我跟张二勇如何如何,你是看见我跟他怎样了?还是听说我跟他怎样了?他不过是跟我爹谈得来走动多些,你就这样污蔑我,你也是有女儿的人,就不怕遭报应吗?”沈若兰冷声呛道。

村民们都点头附和,低声议论,“说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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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8章 请君入瓮

“秀英啊,兰丫好歹是你侄女儿,姑侄俩闹点儿矛盾回家关上门儿自己解决得了,可别人前百众的扯上这些有的没的,让别人看笑话就不好了。”

“就是呀,都说姑姑亲才叫亲,打断骨头连着筋,你们是亲姑侄,可别为了点儿小事儿就分生了呀……”

大伙儿正劝和着呢,王宝根不知啥时候进来了,一进门儿就扯着大嗓门道:“我有证据,死兰丫就是跟张二勇跑破鞋了!”

沈若兰皱起眉头,冷笑:“你有证据?拿出来啊?”

王宝根走到他娘的身边儿,一手叉腰,一手指着沈若兰,得意的说:“二个月前,有人看见张二勇大晚上的钻你屋儿里去了,还给你买点心,还要给你钱,哼,这回看你还有啥话说?”

闻,沈若兰心中一惊,晓得是胡美娇没把她的警告放在眼里,把她那晚看到的给说出去了!

真可恶啊!

不过,虽然心惊,她的脸上却没露出一丝的怯意,反倒无比淡定的说:“你说有人看见他进我屋他就进我屋了?谁不知道咱们俩家有仇?你这样造谣无非是为了报复我,你以为大伙儿能信你的鬼话哩?”

“我才没造谣,是真的,胡美娇看见的,她亲眼看见的,她没说谎……”一看沈若兰不承认,王宝根脖子都红了,就差没把胡美娇拉过来作证了。

沈若兰撇撇嘴,像看傻子似的看着他“胡美娇的话你也信?她是啥样人全屯子谁不知道啊?也就你个傻狗不知臭的跟在她屁股后面捧她的臭脚,拿她当好人吧!”

傻狗不知臭、捧臭脚等语深深的刺痛了王宝根,他怒声道:“老子才没跟在她屁股后捧臭脚呢?她配吗?老子都不搭理她……”

“不搭理她她为啥告诉你?”

看王宝根这么容易就掉她的陷阱里了,沈若兰表示很愉快,继续咄咄逼人的说:“全屯子这么多人她都不告诉,为啥偏偏告诉你?哼,还不是你编出来埋汰我的,要么就是你们俩勾搭上了,窜连好了要害我哩!”

“放屁,你别胡说!”听到有人这么埋汰她的宝贝儿子,沈秀云嗷的一声炸了。

她的宝贝儿子可是金疙瘩,将来长大了要娶地主家的小姐当媳妇的,咋能跟胡美娇那个破鞋扯到一块儿去呢?要是这么小就传出这名声,往后可上哪找好媳妇去啊?

“胡说?大姑,我看你这气急败坏的样子,倒像是让人说破秘密了恼羞成怒呢。”沈若兰悠悠的说道。

王宝根一看说不过沈若兰,干脆也不废话了,冲过来就要揍她。

大伙儿一看要打起来了,急忙动手拉架,沈大姑和沈二姑还有于沈氏却一动都没动,她们巴不得王宝根揍沈若兰一顿出出气呢。

沈若兰哪能让他打着啊,在他冲过来的时候就赶紧躲到一边儿去了,王宝根被人拉着,不断地挣扎,嘴里不干不净的嚷嚷着:“放开老子,今儿老子非弄死这个小蹄子不可……”

沈若兰紧紧的抿着嘴巴,看着王宝根那副无赖的样子,真恨不得上去给他一嘴巴子。

都说小孩子是天真的、无邪的,可王宝根身上咋就找不到孩子应有的天真和无邪,还咋看咋膈应人呢?

要是能把他拐到哪个没人的地方,狠狠的揍一顿就好了!

正吵吵着呢,大春娘过来了,一看这架势,就有点儿不乐意了:“这是咋了,咋还急眼了呢?是我们家没招待好还是席子不好啊?”

沈秀云一看人家不乐意了,赶紧把王宝根拉住,这才消停下来。

这断小插曲没对沈若兰产生啥影响,之后,她坐了下来,该吃吃该喝喝,这点事儿跟她在乌孙的经历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充其量也就是几个跳梁小丑蹦哒几下而已,权当是给她平淡的生活增加点儿调味剂了。

吃完酒席,沈若兰就回去了,她家住在屯子的最北边儿,位置有点儿偏僻,往家走的时候,忽然感到身后有人跟着她,于是在经过一处拐弯儿时,她猛的一回头。

王宝根一个躲闪不及,被她撞见了。

见沈若兰发现了自己,王宝根索性也不多了,用手里的棍子指着沈若兰,狠叨叨的说:“死兰丫,让你冤枉我们家偷你东西,看我今个儿咋收拾你。”

沈若兰四下看了看,心里一阵窃喜,正好她也想揍他呢,没想到他俩竟想到了一块去。

于是,她转过身,撒腿就跑。

王宝根还以为沈若兰是怕了要逃走呢,就撒腿去追,边骂边追,唯恐被她跑了。

其不知,沈若兰确实是怕了,是怕一会儿打起来王宝根狼哭鬼嚎的招来人,她打不爽,所以特意要把他引到后山无人的地方去,好痛痛快快的打他一顿出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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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9章 扣屎盆子

沈若兰比王宝根大两岁,但来人的个头差不多一边高,加上她之前的身体底子不好,虽然补了几个月,可体质还是不能跟人家比,结果,没等跑到后山呢,就被追上了。

听到脑后棒子轮过来的声音,沈若兰暗叫一声:糟糕。

她赶紧一蹲身,躲过了王宝根轮过来的一棒子,正准备从空间拿出她的剔骨尖刀,忽然看见空间的边缘有个破盆子,正是她被掳到乌孙时路上当便盆用的。

沈若兰心中一喜,倏地用意念取出来,转身劈头盖脸的向王宝根的头上砸去。

哗啦——

一盆子连屎带尿,一点儿不糟践的扣在了王宝根的头上,顿时,黏黏糊糊的东西伴着黄色的液体,从他的头上缓缓的流下来,很有味道!

王宝根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给惊呆了,伸手摸了一把,看见掌心中黄澄澄、黏糊糊、臭烘烘的物体,顿时明白了是什么,他‘嗷’的一声弯下腰,‘哇’的一声吐起来。

趁他弯腰呕吐的机会,沈若兰上前一脚,将他踹到在地,又捡起他拎来的那根棍子,使足了劲儿把他一顿狠削。

疼的王宝根连滚带爬,鬼哭狼嚎。

开始时,他还嘴硬逞凶,连声威胁叫骂,可后来看出沈若兰下死手的揍他,大有要揍死他再毁尸灭迹的势头,吓得他不敢再逞凶了,哭爹喊娘的连声求饶。

沈若兰才不会因为他的哭喊求饶停手呢,她打的很用力,专挑肉厚的地方打,打的疼还看不出伤来,一直打到有人过来了,她才停下手。

“哎我的娘啊,宝根儿啊,你咋样了?”

沈秀云一过来,就看到她的宝贝儿子在挨揍,不禁心惊肉跳,大呼小叫的扑过来。

其实,王宝根刚才拎着棍子来追兰丫,沈秀云是知道的,只是她特意没跟过来,就是为了让儿子好好教训死兰丫一顿,好出出她心中的恶气,约莫觉着时间差不多了,怕宝根儿把那死丫头揍坏了,才姗姗而来。

结果,没等走近呢,就听到她儿子杀猪似的哭喊声,把她吓了一跳,撒丫尥蹶子的赶过来时,就看见死兰丫抡着棒子,打牲口似的打她那宝贝儿子呢!

王宝根一见到他娘,未取得咧着大嘴哭的更狠了,“娘,兰丫揍我,你看他把我揍的,都要把我揍死了……呜呜呜……”

沈秀云扑过去,一把抱住儿子,结果抱了一手臭烘烘、粘糊糊的不明之物,“艾玛,这是啥呀?”

“呜呜呜……是屎,死兰丫往我头上扣屎盆子了……呜呜呜……”

“哎呦我的娘哎,真是逆了天了——”

沈秀云气得捶胸顿足,看到自己儿子惨象,又是一阵揪心的疼,最后竟抱着王宝根也呜呜呜的哭了。

等她哭够了,想起去找沈若兰算账时,才发现沈若兰早就没影子了。

“小**,打了人还想跑?走,宝根,娘领你找她去!”

沈秀云擦了一把眼泪,狠叨叨的拉起儿子,就要去找沈若兰算账。

可王宝根已经被沈若兰给打服了,说啥也不敢去,只管呜呜呜的哭着:“娘,我不去,我要回家洗澡,臭死我了……”

沈秀云虽然很想就这样拉着儿子找人说理去,就儿子现在这副惨象,走到哪儿都会博得同情的,可是,她毕竟舍不得儿子顶着屎尿满屯子走,大冷的天,他的衣裳和头发都让尿液给浸透了,风一吹来,冻得瑟瑟发抖,加上屎尿的骚臭味,儿子确实忍得很辛苦。

“走吧,娘先带你回去洗个澡,回头再找那小**算账去!”

沈秀云抹了一把眼睛,拽着儿子,匆匆的走了。

沈若兰回到家,心情好极了,没想到落在空间里的便盆,居然起了那么大的作用。

既然沈秀云喜欢给人扣屎盆子,那就让她也尝尝被扣了屎盆子的滋味,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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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0章 刘氏上门

沈秀云拉着哭哭啼啼的王宝根回了家,王福贵看到王宝根这幅样子,吓了一跳,问明情况后,心疼的脸都红了,撸起袖子就要去找沈若兰算账去。

结果,没等出大门儿呢,他爹老王头过来了。

老王头也说听村里别的老头儿说看见他大孙子一头屎尿的哭着回家了,不晓得是怎么回事,因惦记着孙子,就赶过来看看,正好碰上儿子往外跑,就拦住了他,把事情给弄明白了。

“糊涂,不能去!”

听完事情的原委,老王头瞪起了眼睛:“你忘了,你们家还有一张七钱银子的欠条在人家手里攥着呢,你要是找人家去,万一把她惹恼了,管你要那七钱银子,你搁啥给?”

沈秀云一听公公提起那七钱银子的欠条,更是气不打一出来,隔着窗户喊冲外边儿喊道,“我们压根儿就没看到过她的银子,她那银子有没有还不一定呢,指定是那没安好心眼子的小蹄子撒谎撩屁儿的糊弄咱们呢!”

老王头说:“不管她是真有银子还是假银子,是真丢了钱还是撒谎撩屁儿的糊弄咱们,这事儿雷捕头信了,吴四爷也信了,咱们家的欠条也写了,那就等于是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你们说别的都没用,除非你们能找出证据,证明她真的没银子,不然就只能自认倒霉。”

“兰丫是个有心计的,当初之所以让你们给她打个七钱银子的欠条,就是为了防止你们以后去找她的麻烦,要是你们两家一直相安无事也就罢了,一旦你们招惹到她了,她肯定得拿那七钱银子说事儿,你们俩要是觉得今天一定要置这口气!七钱银子也认出了,我就啥也不说了,可你们要是不想出这七钱银子,那就好好掂量掂量,到底该去不该去?”

一席话,让王万福两口子冷静下来了。

虽然都心疼儿子,也都让兰丫气的半死,恨不能立马去撕了她,可两口子都是悭吝的性子,舍命不舍财的主儿,一想到去闹一场得付出七钱银子的代价,两口子瞬间就没那么大的火气了!

“那……难不成把我宝根儿打成这样,就这么算了?”

沈秀云虽然动摇了,但到底还是有些不甘心?

宝根是她的心头肉儿,眼珠子,从小到大她一个手指头都舍不得动,凭啥那死兰丫敢动弹他?还把他打成这副样子?不去治治她,她终究咽不下这口气。

老王头说:“急啥?你不去找她晦气,自然还有别人去找她,今儿这事儿原本就不是因你而起,都是你们娘俩沉不住气,给别人当枪使换了。”

沈秀云一寻思,她老公公说的也对,今儿这事儿本来就是沈秀英要对付死兰丫,让她们几个帮忙围剿的,咋整来整去就变成她跟死兰丫死磕撕逼?沈秀英成了在一边儿看热闹了呢?

明明是她沈秀英的男人吃了兰丫的亏,为啥她要出头儿去对付兰丫帮她出气啊?

不行,就算想收拾那死丫头,也得等过阵子,决不能白白便宜了沈秀英,让她把自己当枪使了。

想明白这些,她终于同意不去找沈兰丫的麻烦,消停关上门儿在家过自己的日子了。

老王头一看终于劝住了儿子媳妇,心里边儿暗暗的松了口气——总算把这俩没长脑袋的玩意儿劝住了,不然,指不定得捅多大的篓子呢!

**

沈秀云这边儿是消停了,沈秀英那边儿却沉不住气了。

沈秀英一看她大姐消停的眯起来了,也没跟死兰丫打起来,心里很是着急,不过,看她大姐那副怂样子,应该是不敢跟死兰丫硬磕了。

没用的东西,欠人家几钱银子,就怂成这副样子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

沈秀英在心里把她大姐和大姐夫狠狠的鄙夷了一番后,只好亲自出马去找沈若兰的晦气。

谁让那死丫头人前百众的诬赖自己跟野汉子钻高粱地了,她沈秀英在靠山屯大小算是个人物了,如今被自己的侄女儿当众羞辱,她要是不找回场子,她咽不下这口气!

当天晚上,沈德俭的老娘刘氏和大哥沈德宝过来了。

沈德俭看见他老娘,小小的吃了一惊。

从他回来到现在,他老娘还一次都没过来瞧他呢,今儿竟然主动上门,这是日头打西边儿出来了?

“娘……”他叫了一声。

刘氏阴着脸,一副谁都该她八百吊的样子,大哥则显得心不在焉,垂头丧气的,应该是被他娘逼来的。

“大哥!”

“嗯。”沈德宝答应了一声,看着二弟脸上的伤,皱眉道:“这是齐来顺打的。”

沈德俭点点头,脸上露出了几分冷意,昨儿在齐来顺儿家受到的羞辱又历历在目,让他气愤不已。

然而,她老娘竟不是好眼睛的白了他一眼,恨声叫道:“该,让你跑人家横去,揍你就对了。”

沈德俭皱了皱眉,不悦的说:“娘,你说啥呢?我啥时候跑人家横去了,你听谁瞎咕咕的?”

刘氏哼道:“全屯子的人都知道了,你还要瞒着我吗?”

说完,往炕头儿一坐,训斥起来,“你说说你哈,大过年的跑妹子家赊账去,人家不赊你就骂人,还怨人家揍你?要我说,揍你就对了,谁让你大过年的跑人家找晦气去了。”

“老二呀,你可让我说你点儿啥好呢?三十多岁的人了还不立事,这些年瞅瞅你折腾的,家家穷的不像个样子,养活个闺女也是个不懂人语的,人前百众的就说她亲姑姑跟野汉子钻高粱地……”

说到这儿,刘氏的老脸皱到了一起,像是难为情的说不下去了的似的。

沈若兰喂完羊回来,正好听到她奶的话,就推门进了屋,不冷不热的说:“我也不想说她,那是她自找的。”

说完,就把今儿在酒席上发生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沈德俭听到他俩妹子联合起来欺负他闺女,脸都青了,额头上的筋也蹦了起来,等沈若兰说完,他重重的哼了一声:“兰丫,骂得好,就她们这样的,骂她们就对了!”

“老二,你给我消停点儿,有你这么当爹的吗?”刘氏啪的一拍桌子,立起了眼睛。

沈德俭在她的淫威下,不得不闭了嘴,但脸色依旧是铁青,不知是被那俩妹子给气的,还是被老娘训斥给憋屈的!

刘氏转过头,又瞪着沈若兰,那眼神冷若冰霜,像看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似的,“兰丫,这事儿就算真像你说的那样,你也不该对你姑说那样的话,你这是不孝!”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望天道:“那奶你说,我该咋样?”

“你应当过来跟我说这个事儿,该咋地,得让我这个当长辈的来处理?”刘氏说得义正辞。

“那奶你打算怎么处理呢?骂小姑一顿还是打她一顿?我看无非是不疼不疼不痒的埋怨两句,这事儿就算完了吧。”沈若兰一连讥诮的问。

“该咋处理?那是长辈的事,用不着跟你说。”

刘氏蛮横的盯着沈若兰,道:“当着众人的面埋汰你亲姑姑,这就是你的不对,你要是还把我当奶奶,现在就上你小姑家去,好好的给她磕个头陪个不是,赶明儿我再劝劝你小姑,让她原谅你,这事儿也就过去了,往后咱们还是一家人,也不至于就此分生了。”

登门谢罪?

磕头认错?

刘氏的话一出,沈德俭第一个不干了,大声道:“不行,我闺女没错,不能去跪他们!”

沈若兰摇头,冷笑着说,“奶,你是老糊涂了呢,还是得着小姑给你的好处了?这样亏心的话也说的出来!”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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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1章 怒怼刘氏

“你……你个死丫头瞎咧咧啥呢?”

刘氏气急败坏的喊道,眼底却是藏不住的心虚。

刚才小闺女回家去找她的做主的时候,可不是给她拿了一篮子鸡蛋咋地,要不她才不愿意去参合他们两家的破事儿呢。

只是,这事儿心里明白就好,真拿到台面儿上说,她这做长辈的脸没地方撂啊!

沈若兰冷声一笑,说:“都说母慈子方孝,孝兄友弟则恭,做长辈的原就该有个长辈的样子,才能让晚辈尊敬信服,就她们那样的,我半拉眼珠子都瞧不起,又凭什么让我拿她们当长辈去恭敬?她们配吗?”

“老二,你听听,你听听你闺女是咋跟你娘说话的,你聋了吗?”

刘氏见沈若兰敢公然违背她,还恣意贬低她那俩闺女,气不打一处来。

她那俩闺女虽然都不孝顺,但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人都有护短的毛病,谁都不愿意别人说自己的儿女,听到这丫头肆无忌惮的贬低她那俩女儿,刘氏既生气,又觉得自己做长辈的尊严被挑衅了,当即指着沈若兰向沈德俭发难,想让儿子教训教训这死丫头替她出气。

结果,沈德俭一点儿维护她的意思都没有,拧着眉头叫了声,“娘……”

刚要开口,就被沈若兰给抢了。

“你不用为难我爹,我家一向很民主,谁对就听谁的,没有长辈错了还一味的愚孝之说,而你,身为长辈,不能公平的对待子女,明明是你那俩闺女先造谣生事羞辱我,我被逼无奈才反击的,可你却避重就轻,对她们的过错不闻不问,反倒上来就要责难我,既然你不能公平对待后辈,那你就不配做这个仲裁者,更不配来做这个主。”

“哎我的娘啊,反了,真是反了……死丫头,你竟敢这样顶撞我,你是奶奶还是我是奶奶?”

刘氏被气得嘴唇子都哆嗦了,遥哪寻摸着要找笤帚疙瘩,想使劲儿的揍这沈若兰一顿,让她知道知道,她这个当奶奶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

笤帚疙瘩被找到了,刘氏用笤帚指着沈若兰,怒不可遏的说:“不孝的东西,你赶紧给我跪下磕头认错,今儿你要是再敢忤逆我,我就打死你这个不孝的畜生,就当我们老沈家从来没生过你这个犊子玩意儿……”

“我不答应!”

沈德俭怒喝一声,青着脸站了起来,挡在了沈若兰和刘氏的中间。

他先是看了沈若兰一眼,温和的说,“兰丫别怕,你爹还没死呢,不会让别人欺负到你头上的。”

沈若兰扬了扬嘴角,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暖暖的,她这个爹,看来当真是改过自新了。

“好哇,真是好样的啊,现在翅膀硬了,敢跟你娘对着干了……”

刘氏一见到儿子的反应,气得头发丝儿都着了火,一边骂着,一边抡起笤帚疙瘩往沈德俭的身上抽来。

沈德俭虽痛,但是却没躲,只生生的忍着,他要是躲了,这顿笤帚疙瘩就得打到他兰丫的身上去了。

他对不起兰丫这么多年了,决不能再让孩子受委屈了。

“娘,你这是干啥呀?有话好好说!”

沈德宝慌忙抱住刘氏,一边劝和一边瞪沈德俭:“老二,你也是的,咋能跟娘这么说话呢,还不快给娘认错!”

“大爷,我爹没错,错也是老太太错了。”

沈若兰从沈德俭背后走出来,连奶奶都不叫了,直接用‘老太太’称呼刘氏,视线还直直的看着她,眼神中带着毫不掩饰的冰冷、嫌弃,疏远和鄙夷。

这眼神儿,让刘氏震惊!

她楞在原地,忽然觉得眼前这丫头的眼神压根儿就不是一个半大丫头该有的,倒像是一个历经了沧桑,看透了人情,尝遍冷暖的成人的眼神。

尤其在听到兰丫后面说的那些话后,刘氏更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沈若兰是这么说的,“她忘了,我们早就分家了,原就该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互不干涉的。现在想起来跑我家摆长辈的谱了,当初我小时候挨饿受冻的时候,咋不见她这做奶奶的给我点儿吃的、穿的,管管我这个孙女呢?还有,我爹回来这么久,病得七死八活的,她可过来看过一回?帮着照顾过一点儿?呵,最后还是外人帮忙才把我爹救活的,人家救了我爹,她不说感激感激人家,还帮着往人家身上栽赃的人说话,有她这样做的长辈么?这样的长辈,凭什么让我们尊敬?我们没错,又凭什么让我们认错?”

“德宝,你听没听着她说啥呢?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可这个畜生连我这个奶奶都埋怨上连,你快松开我,今儿我非打死这个不悌不孝小贱蹄子不可!”

刘氏色厉内苒的喊道,她自知理亏,也知道兰丫怨她的那些话无可辩驳,但眼下也只能用暴怒来掩饰自己的心虚了。

“娘,兰丫还小,有啥不对的说说就行了,何必非得动手呢?”

沈德宝抱住他老娘,说啥都不撒手,就怕他老娘把兰丫也给打了。

“说她能听吗?你看看她那死样子,分明是不服气,老大你松开,别拉着我,今儿我非得好好揍她一顿不可!”

娘俩正撕巴着呢,沈福存忽然闯进来,大声道:“爹,奶奶,你们都别闹了,快点儿,小丁公子过来送年礼来了,我娘叫我过来喊你回去呢。”

沈德宝一听,一下子松开了手,转身就往外走,走到门口儿时才想起来,吩咐儿子说:“福存,你留在这儿,拉着点儿你奶奶,别让你奶奶把兰丫打了。”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刘氏一看能给她仗腰眼子德大儿子走了,二儿子和孙女又都不吃她这一套,一时间气焰矮了一半儿,也不像刚才那么嚣张了。干脆把笤帚一扔,坐在地上哭起来。

“哎呦我的天啊,谁来给我做做主啊,儿子大了就忘了娘了,由着闺女欺负我这个老婆子哦……”

沈德俭气得脸色发青,但地上哭唱的到底使他娘,也发作不得,只要咬着牙硬忍着,都快忍成忍者神龟了。

沈若兰呵呵两声,进厨房去做晚饭了,老太太喜欢作,就让她作去好了,要是不嫌累她尽管作,反正她是不会为此感到生气或丢脸的。

沈福存惦记着家里,又不能离开这儿,一时间急的团团转,眼见着他奶哭着哭着就要躺下,大有往死里作一顿的势头,他灵机一动,‘嗷’的一声说:“艾玛,耗子!”

刘氏正打算躺地上打滚儿呢,一听‘耗子’两字儿,‘蹭’的一下跳起来了,扯着她大孙子的袖子,也顾不上哭了,疾声问:“哪呢?哪呢?”

沈福存用手比划了一下,说:“钻墙角那个土篮子里了,这么长一只呢,吓死人了。”

刘氏最怕耗子了,一听有只一尺来长的大耗子就在墙角那眯着呢,她的身上就忍不住往外冒鸡皮疙瘩。

沈福存看出了她的纠结,上就势扶住了她,边往外走边说:“咱快回去吧,要是那耗子冷不丁窜出来咬住您,或者钻您裤腿子里去就不好了,大过年的,吓着了咋整……”

“我不回,我今儿就是要看看这俩丧良心的到底能不能给我认这个错……。”

刘氏一边说着儿,一边儿还舞舞扎扎的想挣回来接着做,但是想到那条大耗子,她那挣扎的幅度就情不自禁的变小了。

沈福存也看出她的犹豫,就毫不迟疑的把她给拽走了。

谢天谢地,终于清静了。

沈若兰舒了口气,回头看了看沈德俭,破天荒的关心了他一把:“怎么样?打哪了?疼不疼?用不用我帮你上点药?”

沈德俭一看闺女主动上赶子关心他,疼也不疼的,扯开嘴角笑呵呵的说:“没事儿,你奶奶年纪大了,没多大力气,打不疼。”

沈若兰看了看他那张旧伤未愈又添新伤的脸,轻哼一声,“老太太打起你来还真是一点儿都不手软啊,瞧瞧这打的,哪里是打儿子,打冤家也不至于下这么重的手吧!”

本来脸上就伤痕累累的,加上她劈头盖脑那几下子,就更没个看了。

奚落完,沈若兰转身进屋,不一会儿拿出一团儿沾了橘红色液体的棉花来:“来,我帮你擦擦吧。”

沈德俭见女儿关心他,自然是巴不得的,笑呵呵的坐下来,等着女儿伺候。

只是,那团棉花触到伤口的霎那,钻心的疼差点儿把他刺激得跳起来,“兰丫,这是啥呀,昨天你也没用这个给爹擦呀?”

“这是酒精棉,消毒用的,你今天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这样很容易感染了,你要是不想伤口感染的话,就忍着点儿,擦完很快就会愈合的。”

沈若兰虽然关心他,但语气还是不怎么好,多年的心结也不是那么容易一下子就彻底解开的。

沈德俭看女儿像是不高兴了,就不敢在多说了,咬着牙坐了下来,“擦吧。”

只要能让女儿开心,疼死他也忍着……

脸上的疼算什么,心里的疼才叫疼呢。

他老娘和他妹子都这么不待见他闺女,还处处刁难她,凌辱她,心疼死他了。

本来还想等过了年到镇上去找点活儿,挣俩钱儿养活闺女,可一看这架势,他都不敢离家了。

他在家的时候她们都敢这么欺负兰丫,他要是不在,兰丫得受她们多少气呀?

想到这儿,他的心隐隐的疼起来,这些年,因为自己太痛苦了,就把兰丫给忽略了,有时候,甚至还是他故意忽略的。

因为她娘不声不响的走了,他总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便在痛到极致的时候迁怒于她,从不给她好脸子,家里有点钱就拿去喝酒,不管她能不能吃饱,也不管她的死活,算是对她娘的惩罚吧。

但是在监狱差点儿死了的那一刻,他有认真的反省过自己的一生,她发现自己错了,还错的很离谱。

兰丫是他的孩子,是他和她曾经相亲相爱的见证,孩子是无辜的,他怎么能这么无情无义的对她?任由她自生自灭呢?

倘若她真的因为自己的无情无义死掉了,将来到了地下,他还有什么脸面去见她呢?他一定会后悔死的!

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了,只要能活着出去,一定要好好的照顾她,补偿她,把这些年欠她的父爱,加倍的补偿给她。

可是,当他准备好了要做个好父亲的时候,却发现他老娘和他妹子们,合起伙的欺负她闺女,根本不把他闺女当成亲人看。

这个发现让他很窝火,同时又很自责,要是这些年他好好过日子,把家过得红红火火的,她们这些势利眼何至于瞧不起他,又何至于拿她的闺女不当回事儿呢!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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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2章 来接她了【二更求收

刘氏回去后就消停了,没再整什么幺蛾子,大概也是看出老二和兰丫都不吃她这一套,她再作下去也没意思,整不好倒把老脸丢了,索性就偃旗息鼓,不再作了。

反正她那一篮子鸡蛋已经收了,该做的事儿也做了,也算是对得起这一篮子鸡蛋了。

沈秀英搭了一篮子鸡蛋,也没看见她老娘把沈若兰怎么地了,心里十分不满,可不管咋不满都没用,她深知老娘的为人,到了她手里的东西,想再拿回来是万万不能的,她也只好干吃这个哑巴亏了。

其实,她倒是很想像她大姐似的,直接拎着棒子打上门去,狠狠的教训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死丫头一顿!可在不知道张二勇跟那死丫头到底是什么关系之前,这个念头也只是想想,却不敢真正的付诸于行动,万一他俩的关系真像她猜的那样,她把这死丫头欺负狠了,张二勇那个野小子替她出头儿咋整?

一想到他那天看自己的眼神,冷飕飕,刀子似的,她的心里边儿就直突突,好吓人啊,还是等等再说吧……

没人来找麻烦,沈若兰的日子好过多了,每天做做饭,收拾收视屋子,偶尔出去扣扣麻雀,捡捡柴火什么的,日子过得倒也惬意。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家里没有肉食,每天不是土豆,就是白菜,要么就是大萝卜,把她吃得都快变成兔子了。

然而,沈德俭却吃得很满足。

过了十年三餐不继,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能像现在这样顿顿都吃饱饭,过有规律的生活,对他来说已经很幸福了。

特别是兰丫的厨艺还很好,一样的土豆白菜,别人做出来就水了吧唧的,可她做出来的却有滋有味儿,色香味儿俱全,吃到嘴里比肉都香呢。

他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幸福,有个贴身的小棉袄在身边儿照顾他,给他做好吃的,偶尔还怼他两句,他的日子也越来越有滋味儿了。

很快到了初六,到也就是沈若兰跟张二勇约好的去县城的日子。

沈若兰原打算先雇屯子里老于头的驴车上镇上,再从镇上的车行雇车去县城的。

然而,等她早上收拾好出门时,赫然发现家门口儿居然停了一辆带厢的马车。

车是张二勇从镇上的车行里雇来的,上面还有镇上某车行的标记。

因为怕她还在睡觉,他不想扰了她的清梦,就一直站在外面等着她;怕车里的热气跑了,他没敢进车里去坐,因为进了车子他就得撩起车帘看外面了,车帘儿一撩,车里那点儿热乎气儿不得都跑光了吗?

他得盯着她,万一她不知道这车是来接她的,隔二上走了就遭了……

早晨起了雾,天地间一片朦胧,沈若兰一出门,就看见张二勇高大挺拔的身躯,稳稳的站在马车前,正耐心的等着她呢。

看见他来接她了,而且还带了一辆带厢的马车,沈若兰高兴的跑过去。

“哈哈,你居然雇了车子来接我了!”沈若兰愉快的说道。

张二勇看到沈若兰的霎那,眼睛一下子亮了。迈着修长的双腿向她迎了几步。

沈若兰却绕开他,跑到车前停了下来,高兴的围着车子转。

想到一会儿不用坐慢悠悠的敞篷驴车,不用挨那么长时间的冻,沈若兰心里高兴极了,说话的时候也是眉眼弯弯的。

张二勇见她高兴,自己的嘴巴也情不自禁的咧开了,却不肯承认车子是特意为她雇的,怕她有心理负担。

“我有点儿东西要拉,就在镇上雇了车子,正好把你也稍上了。”

沈若兰不疑有他,点头道:“那我也得谢谢你,有了这车我就不用坐于大爷家的驴车了,你都不知道啊,那驴车又冷又慢的,上次坐一回,差点没把我冻死了……”

嘴上碎碎念念着,顺手拉开了车帘儿。

张二勇看她想上车,怕她掉下去,急忙扶住她的胳膊,把她扶到了车上。

出来送行的沈德俭看到这幅情景,脸上的笑纹藏都藏不住了,真好,二勇对兰丫这么贴心,他这个当爹的也就放心了!

车里暖烘烘的,有带着棉垫子的座椅和简陋的炭盆儿,炭盆儿里烧着炭火。

沈若兰也雇过马车,晓得马车里的炭火是得额外花钱的,想不到这傻小子倒是挺大方的,不仅雇了车,还点这么多炭火,一趟下来,少说也得一百文钱的花销吧,不晓得他老娘会不会肉疼呢。

张二勇跟沈德俭说了几句话,就告别了沈德俭,也坐进来了。

他就坐在沈若兰的对面儿,一进来就感到了他身上的寒气,他搓了搓手,捂住了耳朵。

“你来很久了吗?怎么不进车里或者进我家等呢?”沈若兰拔了一下炭火,把火旺的碳往他那边拨了拨。

张二勇呵呵一笑:“我也是刚下车,你就出来了。”

沈若兰垂眸一笑,这傻小子,看着木讷的要命,啥时候还学会撒谎了?

身上冷的跟块冰似的,冷气都渗过来了,不定在外面冻多久了呢!

懒得去揭穿他,沈若兰说,“那就抓紧时间赶路吧,我要买的东西很多,怕是到了天黑也买不完呢。”

“嗯。”张二勇点点头,抬手敲敲车厢,说“走吧!”

于是,车夫甩起鞭子,马车上路了。

“二勇哥,你这趟进城干什么去啊?”路上,沈若兰好奇的问了一句。

张二勇如实说:“我前几天进山打了点儿野味儿,想进城出脱了。”

“你进山了?”一听张二勇又去打猎了,沈若兰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

早知道他进山了,她说啥也得跟着去见识见识啊,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刚来时那个风吹就倒,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的林黛玉了,虽然体能还不是很强,但有牙签弩护身,保住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

要是能在保住自己的前提下,打几只野味儿回来打打牙祭,那就再好不过来,这段时间整天不是萝卜就是白菜的,把她吃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张二勇点头:“嗯,进了。”

“哦,打到啥了?”她瞪着眼睛,目光灼灼。

张二勇到:“打到一只鹿,一头野猪,还有四五只野鸡,两只野兔!”

“哇!收获这么多,你太了不起了!”沈若兰双手捧心,眼睛更亮了,切切的说,“那你下回还什么时候去,也带上我吧。”

怕他不同意,急忙又说:“我现在的身子骨比以前强多了,不会拖累你的,而且我还在外面弄到一把小弩,百发百中,足可以保护自己,说不定还能保护你呢。”

张二勇本来还挺享受她崇拜的目光的,可是当他听说她要跟他进山的时候,就想都没想的拒绝了,“不行,太危险了。”

进一趟山,少说也得三天,十天半月也是常有的事儿,山里的日子并不好过,冰天雪地的,体质不好的人冻都冻死了,还打什么猎?而且,在山里的日子,要随时随地的保持警惕,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发生危险,一个不小心,小命儿就不保了,他可不想让她去冒这样的险。

“若兰,山里不是闹着玩儿的,就算你有弓弩,顶多也就能预防一下野兽而已,还有许多你想象不到的危险呢,你还是好好的呆在家吧,想吃啥,我打给你就是了。”

沈若兰扶额,这不是她想吃啥的问题,而是她想去见识见识,想历练一下自己,想让自己多点儿生活的阅历,成么?

不过,就算他拒绝了,她也不会气馁的,大不了自己去,不用他带着总成了吧!

马车轱辘着,很快就到了桃花村,在张二勇家门口儿停下了。

这都到家门口了,于情于理沈若兰该进去打个招呼,向他爹娘问个好的,但是被张二勇果断的拒绝了。

他说时间紧,没空聊天儿,他去取点东西就回来,说完就快步的下车,进了院子,不多时就扛了一头野猪出来。

野猪不是很大,大约一百多斤的样子,黑漆漆的猪毛,长长的獠牙,脖子上有一处贯穿的黑洞,应该是被箭射的,想必张二勇就是一箭射穿了它的脖子,才取了它的性命的。

放完野猪,他又进去了,不大一会儿就又扛了一只鹿出来了,只是这回不是他一个人出来的,身后还跟着他爹娘和他妹子。

老娘崔氏一边儿走一边唠叨着:“这老些东西指定能卖不少的钱,卖完了钱别乱花,都拿回给我,可千万别再乱买东西去填老沈家那个无底洞的,要是再让我知道你给他们家花钱了,看我不上他们家着作去的……”

沈若兰坐在车里,听得真真儿的,顿时无语了。

白瞎张二勇这么好的人了,咋就摊上这么个奇葩的老母呢?

张二勇也意识到若兰可能会听到他娘说的,脸‘腾’的一下也红了,这就是他刚才为什么没让沈若兰下车进屋的原因,按理说她都已经到了家门口儿了,理该请她进去喝杯茶,跟爹娘哥嫂子认识一下的,但是考虑到他老娘、他妹子总是能在关键时刻把他坑得体无完肤,就果断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若兰这么好的姑娘,要是见到她们那副做派的,肯定会吓跑的。

然而饶是如此,仍没挡住他老娘的横作,“这段时间都搭他们家多少钱粮了?我都记着呢,哼,这些臭不要脸的,早晚有一天让他们把吃我的给我吐出来……”

“娘,你别说了,天冷,快回屋儿去吧!”张二勇急切的打断了她,还紧张的看了车子一眼。

崔氏被儿子打断了,有点儿生气的说:“别我一说话你就不乐意听,不乐意听你倒是听话呀,省得我磨叨你了,反正我可把丑化说前头了,他们老沈家要是再没皮扒脸的咔赤咱们家,我指定上他们家闹一顿去,我就要看看他们家到底还要不要脸了……”

正喋喋不休的威胁着,冷不丁又看见停在门口儿的车,顿时大惊小怪起来:“艾玛,你咋还雇带厢的车了呢?这把你狂的,卖几只野味儿也要坐带厢的车去,这得多少钱啊?你咋不雇个八抬大轿去呢?败家的玩意儿,都说咱们家的日子越过越穷,就像你这么糟践,有一座金山银山也得让你糟践光了……”

张二勇站住了,眼神无奈的投向他父亲,他老娘这张嘴,也就他爹能管住了。

张兴旺接到儿子求助的目光,立刻板下脸,喝道:“老娘们家家的,管老爷们的事儿干啥?还不滚回屋儿去,再啰嗦,就滚回你娘家去得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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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3章 装睡

崔氏一看老头子那张黑脸,顿时不敢巴巴了,要知道,老头子可从来不惯着她,整不好就是一顿好打,这大过年的,她可不想挨揍。

于是,瞪了儿子一眼,一撅哒回屋去了。

老娘走了,张二勇的心才算放下来,他小心翼翼的看了车子一眼,心里七上八下的,都不知道该咋去见她了,早知道他老娘能整这出,他说啥也先把东西拉着,再去靠山屯接她啊。

哎,这事儿整的……

闹心啊!

沈若兰听到他靠近的脚步声,怕这个傻小子见到她尴尬,赶忙靠在车壁上假装睡着了。

其实,她就是怕他尴尬,她自己倒没啥,老刁婆愿意咋说就咋说呗,反正她又不会少一根头发,历经两世,她的脸皮早就练厚了,绝不会为些无足轻重的人的一些闲话就生气发火,那些话权当是听她放屁,听过后也就忘了。

倒是张二勇,对他娘的那番话十分的内疚,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咋跟她解释,硬着头皮掀开车帘儿时,却意外的看见她已经靠在车壁上睡着了。

根本不用他解释了!

张二勇不傻,情知她这是怕他尴尬,故意装睡呢,刚材放野猪时她还顽皮的又是看又是戳的,这才这么大一会儿,她怎么可能睡着?

何况,就算她真睡着了,他娘那刻薄尖锐的声音那么大,也指定把她给吵吵醒了,那些话她肯定还是听到了,只是不想他为难,故意避过去罢了!

看到这样懂事的她,张二勇的心里不止是过意不去,简直都有点儿心疼了。

若兰这么好,他娘为啥要说那些话呢!

他悄悄的把鹿放下,又从他妹子的手里接过那几只野鸡和野兔,跟他老爹说了一声,就上车了。

车子要走时,张金凤忽然嗷的一嗓子:“哥,别忘了给我买朵绢花,小翠儿和六儿她们都有,就我没有,让人笑话啊。”

这一大嗓门,跟啥玩意儿爆炸了似的,沈若兰被吓了一跳,想在装睡也不成了,她睁开眼睛,作势打了个哈欠,嘀咕:“哎呀,咋还睡着了呢?”

张二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没有揭穿她,只是心里更感激了…。

去县城的路上,沈若兰没怎么说话,张二勇也没怎么说,沈若兰是在盘算进城后该先买啥后买啥,怎么安排时间合理方便。

而张二勇则陷入了对沈若兰的愧疚中,他老娘的那些话太不中听了,若兰不止一次帮过他,他们家能有现在,还不是多亏了她吗?他娘怎么能说出那么诛心的话呢?

若兰会不会因为他老娘的话对他有想法?会不会因此而讨厌他?或者,会不会因此儿疏远他,在不跟他往来呢?

想到这些,张二勇心里一阵害怕,要是若兰不理他了,他可咋办啊!

路上,张二勇不时的偷瞄沈若兰,心中忐忑不已,并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表现,一定要让她看到,他跟他老娘是不一样的人!

直到被沈若兰问起他要到哪儿去卖野味儿时,他才回过神,发现已经到达县城了。

“我觉着吧,不如去县城最大的酒楼试试,大酒楼购买力大,不会像小酒馆儿似的斤斤计较压价,最重要的是,人家很有可能会一下子把你的东西都留下,这样你就不用扛着东西一家一家的问了。”沈若兰提议说。

张二勇很听她的话,既然她都提议了,他自然也没得说。“咱们县城里最大的酒楼就是四海酒楼了,那咱们就去那儿试试吧!”

沈若兰本想分开行动的,他去卖他的野味儿,她去买她的东西,但是听张二勇说要去四海酒楼,她的心动了一下。

当初跟四海酒楼的张四爷约好要给她弄麻椒和孜然还有番椒的种子,这都好几个月了,不知他弄到了没有,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去看看!

“行啊。”沈若兰答应了,俩人乘着马车,一路来到了四海酒楼,进门后,正好看见张四爷也在。

因为今天是初六,酒楼开张的第一天,很多铺子的掌柜的和东家们都守在自家的铺子里,想在新一年第一天开张时博个好彩头。

见到张四爷,沈若兰挺高兴地,因为她知道,张四爷的生意不止这一家,能让她一下子就碰到,也算是她运气了。

然而,张四爷却完全认不出沈若兰了,他俩相识时,沈若兰还是一个只有四五十斤重的‘非洲难民,’现在的她虽然还有点儿瘦,但仅仅是有一点点瘦而已,并不难看,也不吓人,已经从当初的非洲难民蜕变成一个水灵俏丽的小萝莉了。

“东家,这两个人找您。”

小二把沈若兰和张二勇介绍给了张四爷。

张四爷看了看他俩,和善的问:“不知二位找张某何事?”

张二勇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他不习惯这样咬文嚼字的说话,在村里说土话方都说惯了,冷不丁这样斯斯文文的说话,他不会呀!

沈若兰抢在他前面,笑道:“张四爷过年好,许久不见,您老越发的精神了!”

张四爷诧异的看着她,说,“这位姑娘认得张某?”

沈若兰笑道,“岂止是认识,咱俩还做过一单生意呢,您忘了那道水煮肉片儿和那道孜然鸡胗了吗?”

经她这么一提醒,张四爷也猛的想起来了,他盯着沈若兰看了半天,惊呼道,“姑娘的变化好大!要不是姑娘提起,张某再认不出姑娘来!”

接着又道:“看姑娘的精气神儿比从前好多了,想必这几个月过得很不错吧!”

沈若兰说:“托您的福,若兰一切都好,今日原是陪着朋友来贵肆卖野味的,顺便过来给张四爷请安。”

张四爷闻,回头对伺候在身边儿的小厮说:“你去告诉张厨子一声,让他去看看那野味如何,要是新鲜的话,就按常价收下了吧。”

若兰的两句话,就轻轻松松的帮张二勇把野味都卖出去了,虽然他的东西不愁卖,但是这么多东西能一下子卖出去,还没被压价,真是挺让他感到意外。

不过,更让张二勇意外的是,若兰居然还认识四海酒楼的东家,听他们的对话,若兰还跟这位东家做过一单生意呢。

她居然还有这样的本事!

真是太让他难以相信了!

她还有多少是他不知道的呢?

带着满腹的狐疑,张二勇跟小厮去找那位张厨子看野味去了。

“姑娘,你这次来,不仅是带朋友来卖野味,也是过来看看你要的那几样东西有没有信儿吧?”张四爷屈尊,亲自给沈若兰到了一杯茶。

沈若兰双手接了,笑道:“在您面前我也不敢扯谎,确实如此,只不知那几样东西怎样了?找到没有,什么时候能带回来呢?”

张四爷笑道:“幸不辱使命,目前已经弄找到了孜然和番椒两样,就只麻椒还没有找到,不过我已经托人光撒大网,相信迟早会找到的。”

闻,沈若兰喜出望外,就算没有麻椒,有孜然和番椒两样东西,也足够她干一番事业的了!

……

拿到珍贵的孜然种子和番椒种子,沈若兰辞别了张四爷,兴头头的去找张二勇。这边,张二勇已经把几样野味卖完了,一头野猪一只鹿,加上野鸡和野兔,统共卖了四两二钱五分银子,比他预想的多出一两有余。

“若兰,晌午了,我请你吃饭吧。”

拿到钱的张二勇显得很高兴,他决定用多出来的一两多银子给若兰买点儿好东西,她就只一件穿得出去的衣裳,鞋子也只有一双,他想给她扯块儿花布,让她做一件漂漂亮亮的花衣裳,再做一双花棉鞋,一定很好看!

沈若兰要是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会呕得吐血,花衣裳,花棉鞋,这样的一身儿穿在身上,肯定能跟花母鸡媲美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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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4章 赶路【一更求收】

沈若兰知道张二勇家不富裕,家里还有不少的饥荒呢,不然他也不能大过年的跑山上去打猎去,就冲这,她也不忍心狠吃他,就选择了一家门脸普通的面馆儿,只说自己想吃打卤面。

对张二勇而,打卤面就是很好吃的东西了,因此,对沈若兰的选择也没有怀疑,就跟她一起进了面馆儿,找了个安静的位置坐下。

坐定后,沈若兰问:“你吃啥?”

张二勇说:“我吃啥都行,你点吧,想吃啥就点啥,别替我省钱。”说着,还拍了拍自己顺袋儿,憨憨的一笑,“放心,我钱够。”

看着他这副傻傻的样子,沈若兰差点儿笑出来,怕他不好意思,才强忍住笑意,她叫过伙计,简单的询问了一下,对张二勇说,“吃猪肉打卤面可好?”

“行,若兰你说吃啥就吃啥。”

“那好。”

沈若兰转向边上的伙计,道:“来两碗猪肉打卤面,大碗的。”

等面的时候,张二勇忽然站起来,说:“若兰,我想起还有点儿事儿没办,先出去一下,马上回来。”

沈若兰说:“马上就吃饭了,有啥事儿等会儿吃完一起去办呗!”

张二勇说:“不耽搁吃饭,我去去就会。”

看他这么急,考虑到可能是内急又不好意思跟自己明说,沈若兰就没有再坚持,只让他快去快回。

张二勇走后不久,两碗热腾腾的打卤面就端上来了,满满两大碗又白又细的面条,上面浇着浓香的肉卤,一勺花生米,一勺细碎的葱花,香气扑鼻,又好看又好吃。

张二勇哪小子还没回来,沈若兰也没跟他客气,就抄起筷子自己先吃起来。

反正那傻小子吃东西快,就算后吃也能撵上自己。要是一起吃了,他先吃完了还得等自己,与其那样,还不如她先吃,到时候俩人儿一起吃完呢。

面吃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张二勇回来了,脸色微红,气喘吁吁的,也不晓得去哪里了,跑的这么急。

沈若兰抬起头,嘿嘿一笑,说:“不好意思,我饿了,先吃了,没等你。”

张二勇忙说:“没事。”

看她吃了他才高兴呢。

就是怕她等自己,他才跑得这么急,现在看她已经吃了,他也就放心了。

于是也坐了下来,一手扶着碗,一手拿着筷子,把卤子在面里搅拌了一下,开始往嘴里送,就是一顿狼吞虎咽……

张二勇吃得很快,虽然是后吃的,但是速度很快就赶上了沈若兰,最后,两人一起吃完了面,吃的干净极了,连碗里的面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吃碗面,张二勇招呼过伙计结账,两个大碗的猪肉打卤面,一共是十八文钱,张二勇数出钱,算了账,跟沈若兰一起离开了面馆。

“若兰,我现在啥事儿都没有了,下午就陪你买东西吧。”

想到能跟她一起逛街买东西,张二勇的心里感到十分甜蜜,说话时也不经意的带着笑意。

对张二勇的提议,沈若兰还是有点儿顾虑的,一会儿她要买的东西很多,得花掉许多银子,傻小子看到她强大的购买力,会不会吓一跳呢?

当然,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她还是希望有他陪伴的,待会儿她要花掉很多银子,万一被哪个流氓小贼盯上了,岂不是麻烦?有他在,量那些魑魅魍魉的东西也不敢来招惹她来。

权衡了一下,她还是决定让张二勇陪着,大不了待会儿再撒个谎,把银子的事儿遮掩过去,反正自打来到这个世界,她撒的谎已经不计其数,也不在乎多这一个。

他们先去了何记布庄,接待他们的,仍是那位温柔和善的女子。

几个月不见,女掌柜还是那副老样子,沈若兰的形象却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要是沈若兰不提,她还真认不出来她呢。

两人寒暄了一几句,沈若兰选了几匹上等的棉布,给她爹做了一身棉衣棉裤,两套亵衣亵裤和一双棉鞋,又给他们父女俩各自做了两套新被褥,一共花了一两二钱六分银子。

和上回一样,布庄给她免费做衣裳被子,权当是给她的优惠,零头就不帮她免了。

沈若兰现在有钱了,也不差那几分几钱的银子,爽利的付了帐,约好八天后来取货,跟张二勇离开了布庄。

随后,她又去了书坊,一口气买了七八本书,都是生僻字多的书籍。

买这些书不是为了阅读上面的内容,而是为了识字,写字,她现在已经认很多字了,但还是有不少字不认识,虽然她不指望自己能成为文豪才女啥的,只还是希望自己能多学些,起码常用的字都能认识,都能写下来,不至于做个文盲睁眼瞎!

除了买书,她还买了一块砚台,原来那方二手的端砚在温柔乡被齐变态给打碎了,她得再买一块。

回想当时,那么厚重的一块石头砚台,被那个变态一掌打得粉碎,那家伙的功力,啧啧……

大概也就是从那个时刻起,她开始怕他,见到他就心惊胆战,对他唯恐避之不及。

好在他已经成了过去,再不会跟她有所交集了……

**

通往京城的某条小径上,一辆双马拉的车子正在小路上飞驰,七八个骑着高头大马的汉子前后左右的护在车子周围,一边纵马奔驰,一边警惕的看着周围,纵使高速行驶,也时刻保持着警惕。

车里,一身纬锦黑袍的男子懒散的斜倚在榻间,漫不经心的翻着刚刚吉州送过来的信件。

翻着,他的手顿住了。

一封写着民女沈若兰叩拜湛王殿下的信出现在眼前。

是她!

她居然给他写信了?

虽然还在为她的拒绝和排斥生气,但他还是没能按捺住心中的好奇,打开信封,将里面的信抽了出来。

第一眼,他就嫌弃的拧起了眉疙瘩:这字写的,真难看!

不过,等他慢慢的看下去,眼底的嫌弃便慢慢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竟是一抹浅浅的笑意。

想不到,这丫头的字写得不怎么样,内容写倒是挺感人的,文采也不错,把那些姑娘们受的苦描绘得淋漓尽致,若是个性情中人看了她的信,没准儿会感动得流下几滴眼泪呢!

好在他是个铁石心肠的人,对别人的痛苦没有什么深彻的感悟,她的信再感人也打动不了他。

不过,就算没有同情心,他也早就派人去营救那些被拐的女子了,只是目前还未营救出来而已。

这丫头能写给他写信,证明她人还算不错,自己逃出来了,还不忘帮扶落难的姐妹们,可见是个有情有义的,只是对他有些无情而已!

他轻哼一声,似乎想到了她对他的排斥和嫌弃,脸上露出几分不悦来,不过,仍懒懒的开了口,“罗城!”

随意一声,马上让离车子最近的一个汉子脊背瞬间挺直。

“属下在!”

“乌孙那边被拐的女子救回来了吗?”

“回主子,英战还在营救,只是那些女子被分卖到了乌孙各地,找起来有些困难,不过,已经找到了不少…。”

“嗯。”

车里应了一声,就再没有声音了。

罗城也抬起头,专心赶路。

为了尽快回到京城,他们没有走官道,而是从小路走的,虽然近,但是小路崎岖颠簸,这几天没少吃苦头,连过年那天都是在小路上过的,不过,从小路走,路程缩短了三分之一,再有七八天,就能赶到京城了。

主子已经三年没回去了,太后和皇上都思念的紧,而且,主子也已到了娶妃的年纪,这次太后急召他回去,大抵也是为了帮他解决终身大事罢。

主子已经二十五岁了,这个年纪的皇子们,大都已经儿女成群,像主子似的还孑然一身的,整个楚国也就只有主子一人而已。

倒不是主子排斥娶妃,之前未娶,盖因主子遭先皇厌弃,朝中诸臣谁愿意把女儿嫁给个皇上厌恶的皇子呢?再者,皇上也不愿管他的事,所以就耽搁下来。

后来,皇上驾崩,主子按例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得娶妻,这一等就是三年,再往后,他驻扎吉州,跟乌孙打仗、对峙,打得如火如荼,根本没空回京,更别提娶妃之事了,所以一直耽搁到现在。

眼下,乌孙和楚国的关系渐有冰释之势,边界的问题也不是那么紧迫了,太后惦记着他,也惦记着他的婚事,这次回去,十有**就是给他娶妻的。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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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5章 做枪【PK求收】

从书坊出来,沈若兰又花掉了二两三钱银子,加上之前在布庄花费的,一共是三两五钱六分银子了,可谓是数额巨大,好大手笔!

然而,她还没有停下的意思,接着又去了一家肉铺,买了五斤精肉、五斤五花、五斤牛肉和五斤羊肉,还买了两只鹅和两条大鱼,把卖肉的乐得嘴丫子都咧到耳根子去了,不仅免费赠给了她一个装东西用的背篓,还给了她四五根大棒骨和三四斤猪肉皮。

买完东西,不等沈若兰伸手,张二勇就抢先一步,帮她把东西背在身上,俩人一起出了肉铺,又去了米行。

家里所剩的米不多了,空间里存的那些她又不想拿出来,于是大米、小米、白面,各种豆子还有豆油,挨样都买了些,随后又去了杂货铺、生药铺、点心铺子……

总之,就是各种的买买买…。

沈若兰买的十分过瘾,倒是把张二勇给惊呆了,她家的经济状况他很清楚,实在想不出沈若兰一个小丫头,在哪弄这么多钱买东西?

这不合常理!

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悄声问道:“若兰,我想问问你,你买这些东西……”

“二勇哥是想问我打哪儿弄来的钱吗?”

这句话,跟她第一次在他手里买羊时说的一模一样,而他,也跟那时的表情一样,只看了他一眼就把头低下了,虽然没有明确回答他,但是那表情分明就是‘是’的意思!

沈若兰笑了笑,说,“还记得我刚才在四海酒楼张四爷说的那句话吗?”

张二勇一怔,猛的想起她那会儿跟张四爷说过,跟他做过一单什么肉片儿,什么鸡胗的生意。

难道……是做生意赚的?

“我做的菜你也吃过吧,怎么样?”沈若兰笑问。

张二勇如实的点点头,“好吃,”

沈若兰又说,“实不相瞒,我曾在张四爷这儿卖过两道菜谱,前段时间去找我爹时,在北边儿也卖过几次菜谱,赚了不少银子,所以,我现在想买什么就能买什么,买什么都能买得起。”

张二勇的眸子动了动,一副了然的表情。

她的手艺确实够得上酒楼里的大厨了,卖菜谱这条道确实行得通!

疑惑解开了,张二勇咧着嘴,笑得一脸憨厚,双目中却泛出敬佩的光芒来,“若兰,你真行!”

“那是!”沈若兰也笑得一脸得意。

谎话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不觉得惭愧了,反正是善意的谎,说了对他也没什么害处……她这样安慰自己。

见他还站在原地看着她傻笑,沈若兰抬手在他宽阔结实的肩膀上捶了一下,“傻小子,别发呆了,赶紧的,我还要去铁匠铺子呢,一会儿天就黑了。”

**

铁匠铺

“姑娘,您又要打东西吗?”

面貌粗矿的铁匠看到沈若兰进来,急忙从铁炉前站起身,跟她打招呼。

沈若兰笑道,“我有几件精细的东西想请您师傅帮忙做一下,不知他老人家今日在不在?”

铁匠摇摇头:“师傅他老人家出门了,怕是得几个月才能回来,不知姑娘有什么物事要打,不急的话就等几个月,急的话就另找别家吧。”

一听他师傅得好几个月才能回呢,沈若兰拧起了眉头,心中好生沮丧。

她要打的不是别的,而是枪支的一部分,之前托周正他们打的,是手枪的另一部分,她不会把一支完整的枪交给一个人打的,那样太危险了,万一被聪明的人组装利用起来,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她把枪分成了两个部分,找不同的人打不同的零件儿,到时候再将这些零件儿收集到一起,自己偷偷的组装起来,藏在空间里,用来保护自己。

今天本来是想请那位手艺精湛的老师傅给她打另一部分零件儿的,没想到人不在,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回,看来,她得重新找个铁匠师傅了。

张二勇看她一脸失望的样子,心中不忍,安慰说:“若兰,我倒是认识一个手艺很好的铁匠,只是他不是这县城里的人,是咱们北边儿哈拉海镇的人,要不赶明儿我帮你跑一趟哈拉海,让他给你打也是一样的。”

铁匠听了,笑道,“这位兄弟说的那个人是陈奎陈铁匠吗?要是的话那可巧了,陈铁匠就是我师叔,我师傅的师弟,手艺和我师傅不相上下,姑娘要真有什么精细的东西要打,我师傅不在,找他也是一样的。”

张二勇道:“正是陈铁匠,我的弓箭短刀都是他给打出来的,很好使。”

闻,沈若兰心中一喜,说,“那我就找他打吧,只是我这几样东西不是很着急用,你也不用急着去,改明儿你去吉州时顺道帮我把图纸给他就成了。”

出了铁匠铺子,张二勇有点儿好奇的说,“若兰,你想打什么东西?这里的铁匠打不了吗?”

沈若兰摇摇头,“打不了。”

这个铁匠连牙签弩都这么简单的东西都接不了,手枪内部细小繁琐的零件儿就更打不了了,那些小零件儿虽小,要求却非常严格,不能有一点点误差,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有一点误差,整支手枪就不好使了,所以一定要找顶级的铁匠打造!

她把自己的图纸拿出来,给张二勇看了一眼,“喏,就是这些东西,一定要按照上面标的尺寸去打,差一分一毫都不行。”

张二勇接过图纸,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傻傻的说,“这都是什么呀?你做这些干什么?”

沈若兰当然不会告诉他实话,只含含糊糊的说:“我自己想出来的一个小玩意儿,好不好用还不一定呢,等打出来试试好不好使,我再告诉你。”

说着,把图抽回来,纸卷放回到怀里。“走吧,趁着天色还早,早点儿回去吧。”

张二勇见她不想再聊这个话题,就没再追问下去。

这会儿,她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两个人上了车,一起往家里去了。

**

路上,张二勇又问了沈若兰几个问题,比如,‘你为什么会做菜?’‘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认字?’都被沈若兰连虎带蒙,含含糊糊的遮掩过去了。

好在他不是很精明的人,加上对沈若兰的话也一直深信不疑,不然一定会看出破绽,对她的身份起疑的。

沈若兰也正是看中了他憨厚老实,没那么多弯弯道子,才放心的带他出来,才敢在他面前耍小心机。

要是对方是那个齐变态在的话,她绝对不敢这样,肯定是装熊、装怂、装死,一装到底,把自己藏得深深的,绝不敢露出一点破绽!

哎呀,怎么又想到他了,真晦气,呸呸呸,大吉大利…。

辰时末,车子赶到了桃花村,沈若兰望着外面黑黝黝的村庄,说:“二勇哥,反正我也是坐车子,你就别送我了,早点儿回去休息吧。”

张二勇哪放心她一个人回去呀,摇摇头,“我还是把你送到家去吧,不然我不放心。”

“没事儿,反正这车主你也认识,有啥不放心的?这么晚了,天又冷,你还是早点回去歇着吧。”沈若兰继续劝道。

张二勇还是不同意,“我答应过沈二叔要把你送回来的,不能食,还是先把你送回去吧,反正一会儿车子还得返回来,从这儿回镇上去,我就再搭他的车回来也是一样的。”

他固执的不肯下车,一定坚持要把沈若兰送回到家里去。

沈若兰拗不过他,只好由他去了。

马车又‘哒哒哒哒’的走了半天,终于走到了靠山屯儿,还没等进村儿呢,远远的就看见村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她爹!

看到车子,沈德俭欢喜的跑过来,没等跑近就大声道:“兰丫,你总算回来了,爹给你蒸了大白面馍,在锅里热着哩……”

沈若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一时间有点百感交集。

前几天他对她来说还形同陌路,甚至是有点儿怨怼,才几天的功夫,就变成了最担心自己最挂念自己的人,这个转变让她有点不适应,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她的心里对此并不排斥……

张二勇听到了沈德俭的动静,撩开帘子笑着相约,“沈二叔,快上来坐,车里暖和。”

车里点着一个灯笼,淡淡的烛光笼罩在车子里,把车子里的一切照得朦朦胧胧的,沈德建看到堆了半车的东西,还有两个被挤的快靠到一起的孩子,哪里还有他坐的地方?

就摆摆手,笑嘻嘻的说,“我不坐我不坐,刚吃完晚饭,活动活动正好,你们两个坐着吧,爹随你们在后面走走,消化消化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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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6章 雇你们【PK求收】

沈德俭做梦也没想到,他女儿出门一趟,竟然会带回来这么多好东西!

他瞠目结舌的看着张二勇一趟一趟的把米、面、油、肉和各种好东西倒腾到屋里,半天才回过神来,“兰丫啊,你咋买这老些东西呢?”

沈若兰正在整理东西,听她爹这么一说,就随口应了一句,“吃呗,用呗,咋地了?”

沈德俭张了张嘴,喃喃道:“这…。这得多少钱啊……”

他一辈子都没拥有过这么多好东西,成堆成堆的肉,鱼,各种新奇精致的好玩意,上等的大米、白面、小米、糜子,各种豆类,各种好东西……

地主老财家也不过如此吧?这些,都是他家的了吗?

沈若兰看着她老爹那副难以置信,呆若木鸡的样子,不禁扑哧一笑,也不去打搅他,开始埋头整理东西。

这次她买回不少肉,这些肉怕放屋里怕坏了,又不能放空间里,沈若兰就把原来腌酸菜的酸菜缸刷出来,让张二勇帮着挪到院子里,把肉淋上点儿水,放进大缸里冻上,又在缸口上扣个大盆,把大缸口封住,盆子底下压上块大石头,免得有黄皮子和耗子啥的过来掀开盆子偷吃!

东北人冬天都是这样存放食物的,北方冬天的气温低,外面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冰箱,把肉和豆包年糕啥的冻在外面的大缸里,只要冰雪不化,这些食物就永远不会变质。

帮她忙乎完,张二勇要走了。

沈德俭急忙拉住他,说:“二叔蒸了馍,留下来吃个馍再走吧。”

张二勇憨憨的一笑,说:“不的了二叔,车还在外面等着我呢,再说天也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沈若兰擦了擦手,说:“是呀,快点儿走吧,车夫都等半天了,这么冷的天让人家等那么久也不好,那馍等下回来再吃也不迟。”

“那可不行,这馍可是纯白面蒸的,叔儿一直放锅里闷着呢,热乎乎的,就等你们回来吃呢,你不吃,叔这心里不舒服。”沈德俭拽着张二勇,说啥也不撒手。

瞅着自家老爹这副样子,沈若兰有点汗涔涔,她才是他闺女好吗?咋感觉在她爹眼里张二勇才比她还亲呢?

对沈德俭的盛情,张二勇也很是感激,可他真没工夫吃这个馍了,就毕恭毕敬的说,“叔,天这么晚了,我再不回去我爹娘该操心了。”

“哦,这样啊,那,你等下……”沈德健松开手,快步走进厨房,不一会儿拿出两个又大又暄和的大白馒头出来,塞在张二勇的手里,“不能在这吃,就拿两个带着路上吃吧,这么冷的天,空着肚子赶路要生病的。”

张二勇走后,沈若兰洗过手,开始坐在桌子旁吃饭,沈德俭凑过去,跟沈若兰搭腔:“兰丫啊,今儿上城里还顺利吧?有没有人欺负你?”

沈若兰嘴里咬着馒头,边嚼边说:“没有,我不是跟张二勇一起去的吗?就他长得那膀大腰圆的样子,跟个护法似的,谁敢欺负我。”

“嗯嗯,也是,二勇那孩子确实准成,有他在你身边儿,爹放心了!”沈德俭连连点头,脸上也带着几分满意的笑意。

“我还给你做了一套新被褥和一身新衣裳,等过几天就去取。”沈若兰边吃边说道。

沈德俭一听女儿还给他做新衣裳了,十分高兴,他身上的这几件衣裳还是十年前他娘子给他做的,早就破烂不堪,跟叫花子差不多了,如今听到有新衣裳穿,他自然开心。

心里高兴,嘴上却埋怨说,“爹的衣裳和被子都还能对付,你花那钱干啥啊?有那钱还不如攒起来留着给你当嫁妆呢!”

沈若兰咽下一口馒头,说:“爹,钱是赚来的,不是省出来的,赚钱不就是图希能吃好穿好用好吗?要是赚的钱都攒起来,连点儿好东西都舍不得用,那还赚钱干什么?”

“嗯,兰丫说得对,钱是赚出来的,等过几天,爹也想出去想法子赚钱去,到时候,等爹赚了钱,也给你买新衣裳穿……”

沈若兰倒没指望他赚钱,只是既然他有这想法,她也不反对,赚多赚少她也不在乎,只要他觉得能体现自我的价值就好了,至于他想干什么,在哪儿干?就随他吧……

“兰丫啊,爹想趁着这两天天好带着你上老张家一趟,窜个门儿,送点儿年礼,人家救了爹一回,过年了,爹总该去表达一下谢意吧。”

沈德健跟沈若兰商量,他早就想上老张家串门去了,只是手头紧拿不出年礼,现在闺女置办回这么多好东西,他随便拿几样出去,都是极像样的年礼,用来答谢救命恩人,再合适不过了。

沈若兰倒是不反对他爹跟张二勇交际,但是一听要上老张家去,还要带着她,立刻反射般的想起张二勇的老娘来。

“爹,我就不去了,你自己去吧。”她可不想去面对那个四六不懂得女人。

沈德俭想了想,觉得女儿说得对,他的闺女,哪能随便往别人家领,随便给别人看呢?

“那行,爹自己去也成,只是,到时候得你帮爹打点几样年礼。”

说到这儿,他又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毕竟家里的东西都是闺女置办回来的,他这个当爹的得靠闺女养着,还得拿闺女置办回来的东西去答谢他的恩人,这让他这个当爹的觉得没面子,于是马上说:“等爹以后挣了钱,再帮你把那些东西买回来。”

沈若兰可不在乎那点东西,只要不让她去面对张二勇那个胡搅蛮缠的老娘,她就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

两天后,沈德俭带着沈若兰给他准备好的一条鱼,一只鹅,一大块牛肉和一大块猪肉,坐着老于头的驴车,去了隔壁的桃花村。

沈若兰趁着她爹不在家,她赶紧烧水,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家里就两间屋子,她跟她爹一人一间,每次出去时都必须经过他爹的屋子,父女俩可谓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洗澡什么的很不方便。

沈若兰打算等开春儿了,重新盖房子,一定要多盖出几间来,什么客厅、书房、盥洗间、厨房、客房都有的,省得不方便!

洗完澡,她带上次进城买的打虫子药和一包点心,去找瘦丫。

瘦丫正在家铲雪呢,沈若兰冲她招招手,瘦丫眼睛一亮,忙走出来,两只冻烂的手搓了搓,放在嘴边呵了口气,沈若兰都能看到伤口里的红肉了,只觉得全身都不舒服。

“快吃吧,这是我前两天进城买的点心,可好吃了。”沈若兰把一块儿枣糕递到了她的面前。

瘦丫快速的接过来,警惕的四下看了看,又拉着她去了屋后边,这才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她实在是饿坏了,已经顾不上和沈若兰客气了。

没几口,一块枣糕就被她吃完了。

沈若兰把剩下的几块也递了过去,“这里还有些,你把招娣她们都叫过来一起吃吧。”

瘦丫蠕动了两下发白的嘴唇,大概是想跟沈若兰客气一下,但想想妹妹们那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样子,就把推脱的话咽回去了。

“兰丫,招娣她们几个都病了,这几天没帮你家捡柴火,等她们好了,我们指定去帮你们家捡,往后你们家的柴火全由我们几个帮着捡……”

招弟他们不是病了,而是饿得起不来炕了,别说是捡柴火,就是走路都走不了了。

乡下就是这样,每年过了年,冬天和初春交汇之际,就是庄稼人一年中最缺粮食的时节。

这个时候,家家户户的粮食都差不多吃完了,山上的野菜还没出来,所有的人家不得不缩减伙食,数米下锅,为了省粮,都恨不能扎上脖子不吃。

瘦丫家本来就穷,这时就更显出穷困的劣势了。

没粮食了,家里就让她们几个丫头饿肚子,好给宝贝儿子狗蛋儿省点儿粮食吃,几个丫头片子饿死了不要紧,要是狗蛋儿饿到了,那可心疼死人了!

沈若兰笑笑,说,“我家现在还有不少柴火呢,不急着捡,你让她们好好养病,把身子都养得结结实实的,等开春儿了,你们都来替我干活,到时候我供你们饭吃,保你们各个都吃的饱饱的。”

一听这话,瘦丫原本黯淡的眼睛顿时有了光彩,她定定的看着沈若兰,道:“兰丫,你说的是真的?你真能供我们饭吃?能让我们吃饱?”

沈若兰点头,说:“当然是真的,从明天起,我就给你每人一个饼子,算是我付你们的定金,只是,这事儿不许对别人说起,要是有别人知道了,咱们的合作就得解除。”

“行,我绝对不跟别人说,割了舌头都不说。”瘦丫重重的点头,一副打死都不说的气势。

沈若兰满意的笑了笑,又从身上拿出那些药粉,递了过去,“这是我给你们买的药虱子药,你们想给我干活儿,就得把自己拾掇干净了,我可害怕虱子,咬一下多膈应人啊,还是把自己收拾干净的好。”

瘦丫接过那包药,痛快的说:“我这就回去给她们几个药虱子去,再给她们洗洗澡、洗洗头,你放心,等明天我们指定都干干净净的找你去。”

看瘦丫这么配合,沈若兰很是窝心,本来还怕她接到这药虱子药会感到伤自尊呢,可现在看来,她一点儿这方面的想法都没有,看来,在饥饿面前,尊严什么的都是浮云啊!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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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7章 买粮【PK求收】

“瘦丫,瘦丫,死丫头,跑哪儿去了?成天净想着偷懒,等我逮着你的,非把你腿打折了不可……”

尖利刻薄的声音从前院传来,瘦丫立刻紧张的把手里的那包枣糕塞进了附近的一堆草丛中,对沈若兰道:“兰丫你快走吧,老不死的找我了,我得快点回去,不然又要挨打了。”

听到她这样称呼她奶奶,沈若兰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这个瘦丫,看起来不是那种逆来顺受的小可怜儿啊,想来是想反抗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

“你去吧,我也该回去了,明天记得去找我。”沈若兰摆摆手,走了。

瘦丫看着她的背影,百感交集,感动,幸福,悲伤……什么情绪都有,直到她奶奶声音再次传来,才收回视线,转身往前院跑去。

“死丫头、赔钱货,让你扫个院子你也磨磨蹭蹭的,就这点儿活都干多长时间了,还没干完呢?”

一看见瘦丫,老马婆子叉着腰骂起来。

瘦丫低着头,慢吞吞的走过去,捡起大板锨继续铲雪,她表情木讷,既没有害怕也没有替自己辩驳,跟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似的。

老马婆子早就习惯了她这副带死不活的样子,骂了几句后,嫌外边儿冷,就回屋去烤火了。

沈若兰离开瘦丫家,又去了她大爷家。

她承诺要给瘦丫姐妹们每人每天一个玉米饼子,家里没有那些玉米面儿,就想到大爷家看看,要是他家有就匀点儿,改明她进城取衣服的时候买了再还他。

到了大爷家,正好大爷一家人都在,见到她来,大爷和沈福存兄弟都挺高兴的,只是沈若梅白了她一眼,又‘哼’了一声,似乎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待见她。

大娘也已经不复从前的热情了,见到沈若兰来了,只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你咋来了?”

沈若兰看在大爷和沈福存兄弟的面子上,倒是没在意她的态度,依旧是笑呵呵的坐在炕沿上,说,“我来找我大爷商量点儿事儿。”

沈德宝把烟袋锅子从嘴里拔出来,看向自己的侄女儿,“啥事儿啊?”

“没啥大事儿,就是看看你们家有没有苞米面子了,我想匀二十斤。”再过几天她就要进城了,买了再还他们。

沈德宝听了侄女的话,吧嗒了一口烟袋锅子,没吱声。

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谁家都没有余粮啊,他家也是数着米下锅的,一下子拿出二十斤苞米面子,够他家一家老小吃七八天了。

只是……

“若兰啊,不是大爷说你,你说你卖人参的钱要是省点花,何至于出来借粮食啊?你看看你,有俩钱儿就可劲儿造,这段时间光肉就吃多少顿了?我都闻着了……”

听到大爷的抱怨,沈若兰明白了,大爷这是以为她没钱没粮食了,跑来打秋风了呢,就打断他的话,“大爷,你要是为难的话就算了,我在想想别的办法。”

“为难肯定是为难,但我这当大爷的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跟你爹挨饿,一会儿,我让你大娘给你把粮食装了,只是,往后过日子可要精细些,别再像从前似的那么没成算了!”

沈德宝说着,对沈大娘道:“你去仓子里,给兰丫量二十斤苞米面子去。”

大爷能借粮食给她,沈若兰很高兴,虽然她并不很在意这点儿粮食,就算不借给她,她有钱还怕没地方买粮吗?

只是,事儿不是这么回事儿,大爷能借给她粮食,说明在大爷的心中,还是在意她的,不忍心看她跟她爹挨饿,所以宁可自己苦,自己省,也要把粮食借给她。这已经不是二十斤粮食的事儿,而是大爷对她跟她爹的一份情。

“行,我听大爷的,往后过日子俭省点。”沈若兰没有说破,只乐呵呵的应了一声。

大娘一听沈若兰张嘴就借二十斤粮食,不乐意了,一家老小都勒的肚子过日子了,她凭啥一张嘴就要二十斤粮啊?该她的了还是欠她的了?再说,她跟张二勇不清不明的这笔账她还没找她算呢,还敢上门儿来打秋风,要不要脸了?

“梅儿娘啊,你去给兰丫称二十斤苞米面子去,”沈德宝把家里仓子的钥匙拿出来,放在了炕桌上。

沈大娘没有动,也没吱声,看着那板起的脸,就知道反对沈大爷的决定,只是不敢公然反抗罢了。

“去呀,你聋了!”

沈大爷一看自己指使不动老婆子,感觉在侄女儿面前挺丢脸的,不禁拔高了声。

沈若梅在听到沈若兰要借粮食的时候,就一直支楞着耳朵听这边的动静呢,看到她爹因为沈若兰跟她娘不是好声,就瞪了沈若兰一眼,低声道,“真不要脸,自己有钱在家胡吃海塞的,把家业吃空了,就跑人家来咔赤了,你不是跟老张家的二小子好吗?有能耐让他给你弄粮食来呀?”

“闭嘴!”

沈大爷怒喝一声,“没规矩的东西,个人一身烂帐还整不清呢,还敢说人家,你臊不臊ting?”

“你冲梅儿耍啥威风?梅儿咋的啦?啥烂帐不烂帐的?是老丁家那小子死皮赖脸的缠着咱们家梅儿,梅儿又没跟他怎么着,有啥可臊ting的?”

沈大娘一看宝贝闺女被训斥了,也顾不上怕老头子了,立刻像只护崽子的老母鸡似的,冲沈大爷开火,“再说,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为个外人这么埋汰个人闺女?你跟她亲还是跟梅儿亲?她管你叫爹还是梅儿管你叫爹?”

沈若梅本来没怎么着,但一听沈大娘这么说,就捂着脸哭起来,飞快地下地跑回自己屋,‘咣当’一声把门关上了。

“看看吧,孩子都让你给气哭了……”

沈大娘见宝贝女儿哭了,埋怨了一声,急忙下地穿鞋撵过去哄。

沈大爷一看她们娘俩这出,也来了气:“兰丫,别理她们,走,大爷领你拿粮食去。”

说完下地穿鞋,拿起钥匙领沈若兰往仓子走。

沈大娘去哄沈若梅,不过是想躲起来不想给沈若兰拿粮食罢了,现在一看老头子要亲自给兰丫拿粮食,啥也顾不得了,冲出家门就拽住沈德宝。

“哎呀你这个死鬼,你是不是不想过了?你自己有儿有女的不知道吗?家里统共就那点儿粮食,你再拿出那么多去,是想饿死我们娘几个呀?天哪,我这是造了什么孽,人家胡吃海塞,又是新衣又是肉的糟践,最后还得我们帮着擦屁股,谁来给我做主啊?”

沈大娘哭唱的功夫,还不忘狠命的拉着沈德宝。

“你给我闭嘴,滚回屋去,别在这丢人现眼了。”沈德保回身想把自己的衣服抢回来。

“爹、娘,多大的事儿啊,你们别吵了。”沈福存在一边儿劝和。

沈若梅也闻声出来了,她站在门口,仇恨的瞪着沈若兰,“哼,这下你高兴了吧,把我们家搅得鸡犬不宁的。”

沈若兰没理沈若梅,她知道结症所在,就直接跟沈大娘说,“大娘,我也不白拿你的粮食啊,本来是想在你这儿匀点儿,过两天买了再还你的,你要是不放心,我现在就照价给你钱行不?”

因为现在家家户户的存粮都不多,所以沈若兰才想借粮还粮的,早知道大娘会这么想,她就直接提给钱了。

果然,一听说给钱,沈大娘那边的哭声戛然而止。

“你有钱吗?你那点钱不都让沈秀云他们两口子给偷去了吗?不会是跟我打欠条吧?”沈大娘有些信不着她。

“放心吧大娘,我前段时间上吉州赚了点儿钱,虽然不多,买点儿苞米面子还是买得起的。”

为了增强自己说话的可信度,她拿出一个荷包,从里面倒出一把铜钱和几小块儿碎银子来。

见到钱,沈大娘马上露出了笑模样,“那行吧,虽然我们家粮食也挺紧的,可看在亲戚一场的份上,就卖给你点儿吧。”

“不行,都是实在亲戚,要啥钱,粮借给你,等你到秋打了粮食再还过来就行了。”沈德宝哪好意思要侄女儿的钱呢?坚决不同意。

沈福存也出声:“娘,谁还没个难的时候?就借给兰丫点儿吧,别要钱了。”

“你给我上一边呆着去。”

沈大娘不敢怼她老头子,但是骂起她儿子来却一点儿压力都没有,“忘了你媳妇没奶你儿子挨饿了?大夫不是说你媳妇得吃多点儿肉才能下奶吗,没钱,搁啥去买肉啊?”

沈福存想到可怜巴巴的儿子,又想到眼泪八叉的媳妇,就闭了嘴,默默的把头底下了。

沈大爷被沈大娘这么一说,也想到了自己挨饿的大孙子,也说不出硬话来了。

沈大娘看自己一句话,把这俩吃里扒外的老爷们都给说动了,挺得意的,拉过沈若兰,开始商量价格。

其实,市面上卖的玉米面儿只卖两文钱一斤,但是大娘说他们家的玉米面好,都是纯玉米磨的,里面没参苞米瓤子,非得要五文钱二斤。

也就是说,这二十斤玉米面,她要五十文钱。

看在这钱是留着给大堂哥家孩子下奶用的,沈若兰也没跟她计较,再说她也不差这十文八文的,就爽快的掏了钱,买了二十斤玉米面子。

拿到钱而且还小赚了一笔的大娘,像换了个人儿似的,一改之前的苦相,眉开眼笑起来,还打发沈福存,让他帮沈若兰把那二十斤玉米面子背回去。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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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8章 打算

回家后,沈若兰发了一大盆子苞米面子,留着明天烙大饼子,有这二十斤苞米面子顶着,瘦丫姐妹几个就饿不死了,将就到开春儿了,她就雇她们几个干活儿,少给点工钱,多给点儿吃的穿的,变相的拉扯她们一把,也算是她的一点儿心意了。

傍晚时,沈德俭回来了。

他兴头头的告诉沈若兰,老张家爷仨过了正月十五就要去吉州做生意了,因为人手不够,要请他去帮忙,当然,人家不会让他白帮忙的,当然,人家不会让他白帮忙的,到时候会把利润分一成给他,那样的话,他就能赚钱了……

沈若兰却不同意他爹参合到人家的生意里去。

没错,老张家的五香花生米是她教的,但人家帮了他们爷俩不少,而且最重要的是,张二勇不仅救过她的命,还救了她爹一命,可以说,他们爷俩的命都是张二勇救的,救命之恩大于天,人家根本不欠他们啥了,他们凭啥厚着脸皮接受人家那么大的好处呢?

人家感激他们那是人家有心,要是他们一直这样大不惭的接受的话,不可不就像张二勇他娘说的那样——不要脸了吗?

与其这样,还不如找点适合他的活儿做,不管赚多赚少,至少力所能及,不用拖累旁人啊。

她盘算了一番,最后决定把做水晶冻的法子教给她爹,让她爹到北边儿去做水晶冻卖。

水晶冻成本低,利润大,做的方法也不难,只是薅猪毛的过程有些繁琐,不过不需要多少体力,正适合她爹这种体能差的人干!

于是,她把自己的打算告诉了沈德俭,还给他计算了一下做水晶冻的利润,正好家里还有前几天买肉时赠的猪肉皮,沈若兰就找出来,亲自做了一盆水晶冻给他看。

第二天,当沈德俭看到那盆亮晶晶的水晶冻,又品尝过它的味道后,当即被惊艳到了,激动的直转圈儿:“兰丫,这也太好吃了,又好吃又好看得,你咋会做这好吃的东西哩?”

沈若兰垂眸一笑:“胡乱想出来的啊,没想到就成了。”

“兰丫,你可真行啊,有这个好法子,爹肯定能赚回钱来!”

沈德俭兴奋的双眼发光,昨儿兰丫用那三四斤猪肉皮就做出这么一大盆的水晶冻来,算成本的话顶多也就二十文,可这些水晶冻要是拿出去卖的话,至少能卖几百文。

这可是翻着翻儿的赚啊,跟这法子一比,五香花生米根本就不算啥了!

这下子,肯定发财了!

当即,沈德俭又雇了老于头的驴车跑去了桃花村,告诉老张大哥,他不能跟他们一起做五香花生米了,他闺女又教了他一个秘方,他得干自己的事业了!

他还特意给带去一块儿水晶冻,让老张大哥也跟着尝尝鲜。

老张头在吃到水晶冻后,顿时被这滑溜溜、香喷喷、凉哇哇、亮晶晶的东西给折服了,不停的竖着大拇哥:“好吃、太好吃了,沈老弟,你可真有福气啊,养了这么能个闺女,这闺女,就是多少个儿子也比不上呀……”

沈德俭被奉承得差点儿飞起来,在老张家吃过饭后才飘飘然然的回去。

沈德俭一走,老张头就对崔氏说:“看看咋样?你觉着你那一成的利润挺大个事儿,又哭又闹的,其不知人家根本就没放在眼里,人家闺女这本事,就是你给人家三成五成的收入都换不来的。”

崔氏撇撇嘴,嘀咕说,“不就是会做点吃的吗,有啥了不起的。”

老张头冷笑道:“有能耐你也做一个出来试试啊?就你成天做那几顿猪食,也敢瞧不起人家的本事?没听你儿子说吗,人家兰丫靠着会做吃的这门本事,鸟么悄的发大财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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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9章 大骨汤

趁着沈德俭又去了桃花村的功夫,沈若兰把昨天发的那大盆子苞米面子都给烙出来了,烙了好几十个大饼子,都被她收进了空间里,留着每天给瘦丫姐妹们吃。

这姐几个瘦得太利害了,跟她刚过来时都有得一拼了,再不吃点儿好的补补,怕是也要跟她前身似的小命玩完了。

她还熬了一锅大骨头汤,用小火儿熬的,熬了一个多时辰,把烫熬成了奶白色,再切点葱花、香菜末(香菜是她之前种在筐里,去吉州前收进空间的)撒上去,还炸了点辣椒油,滴在烫里面几滴,于是,一锅色香味俱全,又极有营养的大骨头汤出锅了。

瘦丫姐妹几个来的时候,沈若兰把她们叫进了屋里,给她们每人盛了一碗,又给她们每人一个又大又暄乎的大饼子。

“来,吃吧,就这这个大骨汤,可补了。”

瘦丫她们看到金灿灿暄乎乎的大饼子,还有每人一碗飘着香味儿的烫,都昏昏忽忽的,有一种做梦的感觉。

“兰丫姐,你为什么对我们这么好?”招娣泪眼八叉的看着沈若兰,已经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了。

沈若兰不想她们有什么心理负担,就随意的笑笑说:“我还指着你们开春给我干活呢,可不得把你们养得壮实点儿,要是你们饿瘦了,没力气了,可让我去指望谁呢?”

“嗯,我们保证好好给你干活!”

“我们虽然长得瘦,但是我们都有力气。”

“不管啥活儿,我们都能干动。”

姐妹几个不约而同的承诺。

沈若兰呵呵一笑:“知道,快吃吧,再说一会汤都凉了,凉了就不好喝了。”

在她的催促下,瘦丫几个拿起大饼子开始吃了,有昨天那包枣糕垫底儿,今天不算太饿,吃的时候吃相不是很难看,只是喝汤的时候,姐妹几个都像触了电似的,身子一下僵住了,脸上也是一片茫然。

“怎么了?不好喝吗?”沈若兰记得,汤出锅的时候她尝过,明明很好喝的,怎么她们都是这样一副表情?

“不,不是,好喝,很好喝。”

“我们从来都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汤!”

瘦丫和领娣抢着说。

她们之前喝过的汤都是野菜汤,清汤寡水,绿了吧唧的,里面连个油腥都没有,当然不能跟这小火儿熬出来的大骨汤相比。

“哦,好喝就好,那你们就多喝点儿,锅里还有一锅呢。”沈若兰恍然大悟,原来这表情是震撼和激动的呀!

怕她们不敢多喝,她特意进厨房去盛了一盆出来,摆在了炕桌中间,好让她们姐妹几个敞开肚皮喝。

“嗯,我们喝,我们喝……”

姐妹几个看到那满满的一大盆汤,都高兴起来,眼里的幸福和满足都快溢出来了,她们捧起碗,大口大口的喝起来,喝几口,吃一口饼子,然后再喝……

直到——

桌子上那一大盆汤烫见了底儿,姐妹几个才舔嘴不拉舌的放下饭碗。

太好喝了,这汤是她们这辈子喝过的最好喝的汤,这顿饭,也是她们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一顿饭了。

瘦丫摸了摸肚子,打了个饱嗝,吃饱的感觉真好啊!

“兰丫,我们吃饱了,我们现在就去帮你拾柴火去。”

“不用,我家现在还有啥烧。”

这时节,外面的天还很冷,沈若兰怎么忍心让她们继续去挨冻去干活呢?

“你们这段时间的主要任务,就是把个人的卫生搞好了,绝不许身上带虱子。”她说道。

虽然瘦丫姐妹今天看起来比之前干净多了,可若兰还是有点儿担心,就怕她们身上还有漏网之虱,万一真有,再掉她家几个,然后在她家泛滥繁殖,那可膈应死她了!

她拿出一把篦子,(蓖头发用的,可以用它把头上的虱子篦下来,)把篦子给了瘦丫,“你们先回去吧,好好洗个澡,再用这个篦篦头发,把衣服也用开水烫烫,这样虱子差不多就能消灭掉了……”

瘦丫接过篦子,郑重的说:“你放心,我这就回去给她们蓖头发去,保证不让她们身上有一个虱子。”

说完,带着几个妹妹心满意足的妹妹,感激不已的离开了。

她们走后,沈若兰把碗筷收拾了,从外面的大缸里拿了块牛肉出来,切成薄薄的肉片儿,又从空间里拿出火锅和之前就切好的酸菜,用锅里留着的那些大骨头汤,刷了一顿酸菜火锅。

寒冷的天,坐在暖烘烘的炕头儿上,热火朝天的吃着酸菜火锅,这世上,在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儿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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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0章 无知村妇

傍晚,本来还算晴朗的天渐渐阴沉起来,不多时便彤云密布,朔风渐起,眼看着就要下雪了。

罗同抬头看了看天,打马跑到车旁,禀报:“主子,要下雪了,此处距锦川还有五十余里,天黑前怕是难以赶到了,不如就近找个村落打尖,避避风雪,顺便休息一下。”

淳于珟掀开车帘,看看阴沉万里的天空,又看看渐渐落下的日头,撂下了车帘,道,“准!”

于是,车子继续向前,又走了四五里,终于遇到了一个村落。

村子不大,位置也也有点偏僻,背山靠海的,要不是他们抄小道走,这辈子都不会走到这种地方来的。

入村后,雪便纷纷扬扬的下起来,罗同一个手势,人马都停住了,其中的两人守在车子边上,护着车子,其余的几个分散走开,去找适合住宿的屋子。

主子素有洁癖,住的地方破点儿可以容忍,但决不容忍肮脏,偏偏乡下人大都不注意卫生,很少有干净得能让主子满意的。因此,想在一个村子里找到一户能让主子满意的人家,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

这一路上,他们就没少为主子的居住问题头疼,好在再有两天就能赶到京城了,到时候回到王府,雕梁画栋,锦衣玉食,金奴银婢的,就再不用为这种事情挠头了……

人散去后,淳于珟闲来无事,便下车赏雪。

那雪下的紧密,飘飘洒洒间,稀疏的土坯屋散落眼帘,皑皑的白雪,破旧的农家小院、高高的柴火垛、杂乱的木栅栏,组成了一幅乡村冬季的画卷……

正看着,一个**岁的孩子背着一捆柴火从他前面走过。

大概是村中鲜少有外人进来,孩子见到他,也是一脸的好奇,走到跟前儿时特意多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正好与淳于珟的眼睛对上。

淳于珟一怔,这孩子,长的倒跟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有几分相像,都是矮矮的,瘦瘦的,翘鼻子,巴掌脸,那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看人时也是扑闪扑闪的,无论是形状和眼神都极为相似。

淳于珟皱眉——

真是……扫兴啊,怎么会看到跟那个不识好歹的东西相像的人?

赏景的心情瞬间无影无踪,他转过身,手下的忙小心帮他掀开车帘,请他坐了进去。

背柴的孩子见这人刚才还是一一位超然绝世的佳公子模样,转眼间就一身戾气,跟个罗刹似的,就扁了扁嘴,背着柴火一道烟的去了……

片刻后

罗城回来了:“主子,属下已经找到投宿的地方了,就在村东头,三间房,只一家三口居住,干净整齐,请主子定夺。”

某位知道罗城做事素来谨慎,他说合适的,必定就是真合适,便出声准了。

于是,罗城引路,带着众人一路迤逦而行,在村里拐了几个弯儿后,便到了罗城所说的人家。

那户人家住着一个小小的院落,三间低矮的土坯屋,院墙和柴火垛都矮爬爬的,一看就不是有钱的,只是,这户人家虽穷,院子和园子却都很整齐,柴火码得规规整整,没一根杂乱的;院子扫的干干净净,简直一尘不染。

在乡下,还很少看到这么干净的人家呢。

淳于珟甚是满意,提步下车,正要进院。

这时,一个**岁的小丫头从屋里走出来,看到小丫头的脸,淳于珟又是一愣。

如果说刚才背柴的孩子跟那个不识好歹的东西有四五分相似的话,眼前这个小丫头就可以称之为那个人的缩小版了。

——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比那个人小了一号而已!

小姑娘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这些身着黑衣,身材健硕,面貌冷峻,周身散发着肃杀的气息的男人们,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娘,娘——”她叫了起来。

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闻声跑出来,一眼看到了那些黑衣打扮的汉子们,顿时僵住了,她猛的抱住小姑娘,一步步的往后退着,脸上的恐惧不断扩大,再扩大……

“你……你们……”

没等她说完,罗城已经把一锭五两重银子递了过去:“大嫂,您别怕,我们不是坏人,只是打这村子路过的,见你家房舍干净,我家主子想在您这儿借宿一宿,这点银子,算是给您的宿费吧。”

妇人没接那银子,仍旧瞪着眼睛战战兢兢的看着他们,一副惊恐万状、肝胆俱裂的样子。

看到她这副夸张的样子,罗同不耐烦了:没见识的村妇,几个外人也能把她的胆子吓破了,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

他一把将罗城手里的银子夺过来,扔进妇人的怀中,喝道:“都说了我们不是坏人了,你还怕个什么劲儿?我家主子远道而来,渴了也累了,还不快点儿给我们主子烧水做饭,再罗嗦,有你好看的!”

银子扔进怀中,妇人却忘记接了,‘咚’的一声砸在小丫头的头上,把她的头砸起个大包,又落在地上,还蹦了两蹦。

小丫头也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又被砸了一下,就躲在她娘的怀里抽抽搭搭的哭起来。

这时,刚才那个背柴火的男孩手拿着一把柴刀冲出来,旋风似的跑到他娘跟妹妹前面,举着柴刀怒道:“你们是谁?凭啥私闯民宅,欺负我娘跟我妹,给我滚出去!”

在他举起柴刀的那一刹那,淳于珟身边的几个人也倏地亮出了剑,齐齐的指向了那个孩子。

这是一个合格的侍卫必须做到的,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方有一丝伤害到他们主子的可能,哪怕是个孩子,他们也不能手软。

要是那孩子敢再上前一步,他们分分钟就要让他做他们的刀下的亡魂了。

妇人见他们亮了刀剑,更害怕了,她尖叫一声,没等男孩儿有下一步举动,就一把又将他也抱住了,一双儿女都被她紧紧的抱在怀中,抱得死死的,一副即将生离死别的悲惨样子。

罗城也是醉了,不过是要借宿一宿,这个村妇咋就能吓成这样儿呢,真是无知可笑啊!

淳于珟眯起眼睛,看着眼前已然被吓得魂飞魄散的村妇,她荆钗布裙,面容憔悴,大滴大滴的眼泪从她的脸庞滑落,依稀可见她曾经清秀美丽的容颜。

该死,怎么还是像那个东西!

淳于珟开口:“走吧,去别处!”

他不想留在一个每个人都像那个人的家里。

罗城张了张嘴,一脸的为难。

全屯子的屋子他们都看过了,也就只有这一家是干净整齐,能合主子的心意,要是走了,别家那臭烘烘的猪窝他能住的惯吗?

然而,不等他劝谏,主子已经回到了车里,他也只好跟了过去。

刚走近,车里便传出主子的声音:“查查这个妇人的底细,莫要惊动了别人。”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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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1章 知道个小秘密

“凛凛寒凝雾气昏,空中祥瑞降纷纷,须臾四野难分路,顷刻千山不见痕,银世界,玉乾坤,望中隐隐接昆仑,若还下到三更后,仿佛填平玉帝门!”

某户农家小院内,一身墨狐大氅的男人仰望着漫天的飞雪,即兴赋诗一首。

这时,罗同快步进院,低声道:“主子,属下适才在村中打听了一下,那个妇人姓邱,原不是本地人,是十年前才搬来的,听说是个大户人家的小妾,因为大娘不容赶打出来,一路流落至此,来此间,便以怀了七八个月的身孕,又受了重伤,说是大娘子打的,村中人见她可怜,便将她安顿在村头的破庙里,大家时常接济她些,才得活下去。”

“后来,村里有个无儿无女的老妪见她温柔守礼,又是个勤快能干的,就将她收留在家中,认她做了女儿养老……”

“邱氏待那老妪十分孝顺,五年前,那老妪瘫痪在床,邱氏衣不解带的照顾了她三年,老妪才死。村中人都夸邱氏是个有心的,待她们母子几个也都很好。”

“邱氏善女红,这些年来就靠做女红供养她一双儿女,她是个极胆小怕事的,轻易不出门,也从不与人口角争执……”

“她那双儿女男的叫竹儿,女的叫若菊,十岁了,听说是两个不错的孩子……”

罗同把打听来的消息一五一十的汇报出来,没有半点隐瞒,汇报完毕,见主子半晌无语,也没有要说话的意思,等了一会儿,就默默的退了下去。

淳于珟是没说话。

他还能说什么呢?

无意中知道个小秘密,本来可以助她一臂之力,让她一家团圆的。

可是,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竟敢嫌弃自己,拒绝自己,口口声声要跟自己划清界限,什么山水长远,后会无期;大路朝天,个走半边……

混账东西,气死他了!

她都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他要是再涎着脸去帮她,恐怕连他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了。

所以——回身,进屋,关门睡觉,就当没听到过这事儿。

第二天一早,心情依旧不大好的湛大王爷,带着自己的人扬长而去了,再未理会那母子三人。

邱氏昨夜心惊胆战了一宿,早起时听闻那队人走了,方才安下神来。

昨天她真的被吓坏了,就怕又是那个女人派人来抓她来,她倒不怕死,反正已经是死过一回的人了,死一回和死两回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是,她怕殃及到她的一双儿女,孩子们还这么小,还未来得及走出这小山村看看外面的世界,更为来得及去看看他们的姐姐和父亲,若这就这样被那女人弄死了,她死都不会瞑目的。

还好还好,那些人不是那个毒妇的人,是她杞人忧天,多心了,他们娘几个安全了……

……

此时,靠山屯里

找到发家致富之路的沈德俭像打了鸡血似的,一天都呆不住了,一早就拿着家里剩下的半盆水晶冻去了镇上,毫不费力的把那半盆冻子卖了出去,卖了八十文钱。

尝到甜头的沈德俭再接再厉,用这八十文钱买了十五斤肉皮,回家后又是煮又是熬,又是拔猪毛,贪了半宿黑,又做出了五大盆水晶冻来。

一大早,又雇了老于头的驴车去了桃花村,找张二勇帮他雇了栓子的马车,去县城卖他的水晶冻了。

正好张兴旺在家也没啥事儿,就跟自告奋勇的带上张二勇一起去帮他。

到了县城,张兴旺找到他之前卖过花生米的那些熟识的酒楼,大力的推销沈德俭的水晶冻,结果效果出奇的好,不管多挑剔的店家,只要吃到水晶冻,没有不拍案叫绝,没有不当即下单的。

加上张兴旺能说会道,水晶冻的价格也不高,这五大盆子的水晶冻,不大一会儿就卖个精光,差不多卖了三两银子,扣除成本和费用,最后净剩下二两半!

一天,不,是一会儿就赚了二两半银子,这简直就是日进斗金啊!

沈德俭被这个巨大的幸福冲击得嘴巴都咧到耳朵根子了,他一遍一遍的数着银子,直数了六七遍才相信这是真的!

“张大哥,二勇,你们看,我也能赚钱啦,一天就赚了二两多银子,哈哈哈,我发财了,往后我们爷俩再也不用受苦了,我要让我闺女过上好日子,哈哈哈…。”

沈德俭像喝醉了似的,翻来覆去的说着这几句车轱辘话,说了几遍还不争气的哭起来……

还是张兴旺比较理智,提醒他先别激动了,赶紧趁着集市未散,去多买点儿猪肉皮,好回家继续做水晶冻去。

沈德俭被他这么一提,才想起正事儿,赶紧擤了把大鼻涕,跑集市上去买猪肉皮了。

这回,他下了狠手,差不多把农安县城所有卖肉的猪肉皮都给买回来了,足足拉了半车,花了二两银子,不过,这些猪肉皮很快就会变成更多的银子的。

回去时,张兴旺和张二勇到了桃花村也没下车,而是一直坐着车把沈德俭送回了家里,因为这辆车就是在桃花村的,待会儿他们爷俩还能跟着车回去。

之所以来靠山屯,是张兴旺的注意,张兴旺想看看沈若兰,这丫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闺女,能有这么大的本事!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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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2章 张兴旺的打算

晚上,沈若兰特意切了一盘羊肉,从空间拿出一盘酸菜,又切了一盘土豆片和一盘地瓜片儿,泡了点儿木耳和蘑菇,准备犒劳老爹一顿火锅吃。

老爹昨晚忙到半夜,今早天没亮就动身去了县城,现在天都黑了还没回来,其辛苦可想而知。

虽然她不指望他赚钱养家,但是看到他肯这么努力,证明他已经彻底悔改,已经把这个家放在了心里,既然这样,作为女儿的她,孝敬他一顿好吃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沈德俭回来后,一进门就叫起来,“兰丫、兰丫,爹回来啦!”

沈若兰端着个盘子从厨房走出来,看见他爹笑得满面红光、志得意满,还一手提着一捆子猪肉皮,就知道他今天肯定是赚到了。

其实,用脚趾头想也能想到,他今天一定能赚到钱,那么好的东西要是他都赚不来钱,那他也就真成了扶不上墙的烂泥了。

“爹,今天还顺利吗?”

就算知道他顺利,沈若兰还是问了一句,好让她爹能有机会显摆显摆他自己,满足一下他的虚荣心。

“顺利,一切都顺利,爹赚了二两多银子呢!”沈德俭把猪肉皮放在了墙角,就迫不及待的掏出荷包,要把剩下的五钱多银子教给她保管。

沈若兰把手上那盘洗好的白菜叶摆在了桌子上,接过了她爹递过来的碎银子,这时,张二勇和他爹也进来了,两人也一手提着一捆子猪肉皮,连栓子也跟着进来了,手里也提着猪肉皮。

这老些猪肉皮加起来都快堆成山了,沈若兰严重怀疑,她爹今天是不是把城里的猪肉皮都给包圆儿了!

“这个就是兰丫吧,好个灵透的闺女!”

老张头张兴旺一进来,眼睛便落在了沈若兰的身上,打量一番后,就率先开了口。

沈若兰跟张兴旺同车过一回,对他有印象,只是那次俩人之间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交流,这会子她也只好装第一次认识。

“您就是张大爷吧?”

“对呀,我就是你张大爷,也是二勇的爹。”张兴旺和颜悦色的回答。

看到沈兰丫落落大方的跟自己招呼,一点儿都不像小门小户的闺女那样扭扭捏捏,害羞害臊的,对这个小丫头更有好感了。

沈若兰笑道:“常听我爹提起您,当初我爹落难,多亏张大爷您跟二勇哥帮忙了,说起来,您父子俩还是我们家的救命恩人呢!”

“哎呦,那可不敢当!”张兴旺客气的摆摆手,“是你爹他自己有福气,才躲过这一劫,我跟二勇不过是举手之力,哪敢居功啊!”

听到张兴旺的几句话,沈若兰心里暗暗称奇,这个老张头倒是跟他老婆子不一样,说话进退有度,谦和得体,跟她常见的这些乡下汉子完全是两个级别的嘛!

两人说话间,张二勇和栓子已经把猪肉皮,沈德俭也把张兴旺手里的猪肉皮也接过来放了过去。

沈若兰说:“张大爷太谦虚了,您先坐,我去给您打点水洗洗手,正好我今晚弄了火锅,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小玩意,一会儿您也吃点儿尝尝鲜。”

这时,张兴旺才看见炕桌上摆了一个黄澄澄的像炉鼎似的东西,中间还有个筒子,也不知是干啥用的,那东西的边儿上还摆着一盘盘的青菜、肉和擀好的面条,不过都是生的。

沈德俭码完猪肉皮,也看见桌子上的东西了,好奇的说:“兰丫,这是啥?我咋没见你弄过哩?”

沈若兰笑道:“是我想出来的一个小玩意,取名叫火锅,也不知道能不能好吃,正好你们几个帮忙试吃一下。”

张二勇已经舀了一盆水出来,让沈德俭和张兴旺以及栓子洗手,他也看见这个铜家伙了,不过没像他爹和沈二叔那么惊奇,兰丫有多能耐他深知道,所以,无论她弄出什么东西他都不会大惊小怪,引以为奇。

几个人洗过手,就围坐在了桌子边儿上,新奇的看着这个铜家伙,捅咕捅咕这儿,摸索摸索那儿的,就是不知道该咋使。

沈若兰笑着走过去,抽开上面那节炉筒子,用蜡烛把藏在里面的炭火点着,又把炉筒子安了回去。

之后,加汤,给他们没人调一碗麻酱,等锅里的烫滚了,就往里下羊肉、酸菜和土豆片、地瓜片以及各种小青菜。

她一边下,一边介绍这火锅该咋吃,“等锅再次翻开,里面的肉和菜就熟了,就可以加出来蘸着麻酱吃,冬天吃这个,最好不过了…。”

很快,锅开了,里面薄薄的肉片和青菜上下翻滚,大家一起举箸,开始吃。

刚入口,大家就不约而同的盛赞:“太好吃了!简直比啥都好吃!”

沈若兰早就想到大家会是这种反应,笑笑起身,进厨房去接着切肉、洗菜去了。

今天的火锅她只准备了沈德俭一人份的,没想到多出三个人,那点儿东西根本不够吃,她得再切点肉,洗点菜儿才成……

张兴旺一边吃着,心里早就掀起了狂风巨浪。

这个小丫头,太了不起了,居然能想到这么好的东西。

就这个东西拿到吉州去开个铺子,那还不赚飞了,什么五香花生米,什么水晶冻,都得一边去儿了!

栓子头一回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舌头差点吞进肚子里去,啥也顾不上说了,埋头就是吃,张二勇也觉得这火锅好吃,一边吃一边瞄着沈若兰,眼底的敬佩都快溢出来了。

沈德俭是一边吃一边得意,他的闺女就是好,不声不响的就有这么大的出息了,火锅这么好吃的东西谁能琢磨出来啊?也就他闺女能吧!

张二勇也很爱吃,只是吃了几口后,就听到厨房切菜的声音,他就吃不下去了,赶紧撂下筷子进厨房去帮她了。

张兴旺看到儿子这么懂事,心里很满意,这傻小子平时憨,这会子倒聪明起来了,知道咋讨姑娘欢心了,呵呵…。

他以下定决心,这个兰丫他们老张家是娶定了,只要娶了她过门,老张家肯定能兴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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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3章 我要招赘

晚上回去的时候,张兴旺等不及回家,在车里就跟儿子行了一次促膝长谈。

“二勇啊,你跟爹说实话,你是不是喜欢兰丫啊?”

老爹的直接让张二勇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他红着脸笑了两声,没有说话,却也等于变相默认了。

张兴旺一看儿子这样二,就啥都明白了,哈哈一笑,说:“这有啥难为情的?自古以来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都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没啥不好意思的,你要是真喜欢兰丫,改明儿爹去帮你提亲去。”

张二勇一听老爹要给他向兰丫提亲,嘴边的笑纹顿时扩大了,有点儿忸怩道:“爹,我怕…。兰丫看不上我…。”

张兴旺眼睛一瞪:“这还没提呢,你咋就知道她看不上你?你俩年岁相当,又能说到一起去,多合适啊!说不定兰丫早就相中你了呢,不然也不会帮你治伤,教你五香花生米的秘方了!”

饶是张兴旺这么分析,张二勇还是不敢确定,“兰丫那么能耐,她真能看上我吗?别不是看着我可怜才帮我的吧?”

张兴旺睃了儿子一眼,哼道:“瞅你那熊样,这还没等上阵呢,就自个先怯了,就你这性子,兰丫还真不见起能看上你。”

张二勇听他爹这么一说,有点儿急了:“爹,那我该咋办啊?”

“该咋办咋办,你是爷们,就该拿出个爷们儿的样来,别总动不动就害臊害怕的,那都是娘们儿的做派,你是男人,就该脸皮厚些、主动些。”

“对了,我看你屋里藏了一块花布,是给她买的吧?咋没拿出来给她呢?”

一提起这块花布,张二勇顿时像被霜打了似的,灰心极了。

这块花布,可不就是他俩进城那天吃饭时,他欻空给她买的?

可是,吃过饭后,他跟她去了何记布庄,亲眼看她挑了那些素净淡雅的棉布,看出了她的眼光和喜好后,就对自己买的这块花布生出了自惭形秽的感觉来。

她挑的布料跟他买的花布比起来,要淡雅多了,也好看多了,他买的花布乍一看是挺鲜亮、挺好看的,可细端详端详,就会发现俗气的很,花花绿绿的,跟个花母鸡似的,屯子里就那些能臭美爱臭得瑟的女人爱穿,她这样的姑娘,肯定不会穿那种东西的。

“爹,是我买错了,她不会稀罕那种花布的。”

“你没送,又怎么知道她不喜欢?”

张兴旺淳淳教诲,“有时候送礼不在于你送的是啥,而是你的一份心意。我看那兰丫那孩子是个大气知理的,不会因为你买的东西不合她的心意就生气,只会因为你惦记她,知道给她买东西而感动,明个,你就把那块布料送过去,兰丫指定高兴。”

“把她哄的乐乐呵呵的,她才会愿意嫁给你,兰丫是个好样的,你要是娶了她,往后咱们老张家指定能兴旺起来。”

一听这话,张二勇忙说:“爹,我就是喜欢兰丫才想娶她的,不是为别的。”

“嗯,爹知道。”

张兴旺点点头,“既是你喜欢的,又是能让咱们老张家家门兴旺的,不是两全其美吗?”

想要家中兴旺,必须得有个好妻子,不是有句老话是这么说的吗:贤妻兴三代,老张家往后能否兴旺,就只能看二勇媳妇了。

大勇媳妇和他那老婆子是不中用了,婆媳俩一个四六不懂,就知道抠,细细,一个奸坏奸坏的,一肚子的鬼心眼儿,老张家要是指着她俩兴旺起来,等到下辈子都不可能了。

好在二勇运气好,让他碰上兰丫这个好闺女,他们老张家算是有希望了……

**

张二勇父子离开后,沈若兰父女俩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洗猪皮,煮猪皮,拔猪毛,剁肉皮……

爷俩一边干活,一边唠嗑。

“爹做梦都没想到这玩意儿能这么赚钱,从前爹又是种地,又是卖菜的,一年到头能攒到二两银子已经是顶天儿了,没想到现在一天就能挣来这么多……兰丫啊,你真能,爹上辈子不知积了什么德,能有你这么好个闺女……”

沈若兰埋头拔猪毛呢,听到这话,抬头笑了笑,说:“肯定是你跟我娘的基因好呗,不然我也不可能这么优秀啊!”

沈德俭不知道基因是啥,也没在意基因两个字,只是在听到女儿说起‘我娘’两个字时,心一下子被蛰了似的,本来开朗的笑脸也一下子黯淡下去。

他低下头,没有再语,一声不吭的拔起猪毛来。

沈若兰看到她爹这副样子,知道自己的话戳到他的痛处来,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急忙找别的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

“爹啊,你看咱们家的房子这么破,还是茅草屋,整不好一场大风一场大雨就完蛋了,要不,等你将来赚了钱,咱们盖个新的呗?”

这个话题起的好,沈德俭的思绪很快就被拉回来了。

他说:“行,就算你不说,爹也是这么打算的,等爹挣了钱,就盖一座新房子,又大又宽敞的。”

“嗯,我不要土坯屋,我要砖房子,两进的,左右带厢房的那种。”沈若兰笑着说道。

那拉长的声音,听起来倒像是有点儿撒娇的味道。

沈德俭宠溺的笑了笑,说:“你这丫头,又不是小子,在家还能呆几年?要是爹盖了那么好的房子给你住,等将来你婆家没有,你能住得惯吗?”

沈若兰也笑了:“谁说要嫁人了?我才不想嫁人呢,就算嫁,也是招赘入门,我可不想像别的姑娘似的,嫁到人家去伺候他们一家老小去。”

这话,绝对不是她在开玩笑,而是她真心就这么想的。

沈若兰从来没想过要单身一辈子,但也不想像这个时代的女孩子那样嫁到婆家去伺候别人,看婆家人的脸色过日子,所以一直想招赘一个丈夫在家,跟她一起过互敬互爱,相敬如宾得日子。

她虽然只有十四岁,但在心理上早就过了少女怦然心动,小鹿乱撞的年纪,所以看待问题一直很实际。

对于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爱情,她一直认为,那样的感情只存在于电视里和里,越是惊天动地的爱情就越不牢靠,还不如找一个品行端正,性格温和的老实后生,一起守在这风景如画的小山村,看四季风景,踏踏实实的过他们的小日子。

若她这辈子真能找到那么一个人,便不枉她穿越一回了。

沈德俭听到她这句话,倒是眼前一亮。

他这也不打算再续弦了,这辈子也就只有兰丫这一个孩子了,要是把她嫁出去,他还真舍不得,但要是她能招赘个女婿进门,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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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4章 打算

沈若兰跟她爹忙了半宿,又做了五盆水晶冻,父女俩忙完都快到三更了。

然而,才睡了两个时辰,沈德俭就起来了,因为栓子已经如约过来接他了。

他决定今天早点儿进城,除了往各家酒楼送货外,再到集市上看看,要是集市上的行情好的话,他就在集市上弄个摊子,这样既能往各家酒楼送货,又能在这边儿零售,肯定会多卖出很多的。

沈若兰看他爹的身子刚好,就这样起早贪黑的忙活,怕他把身子弄垮了,就主动把做水晶冻的任务揽了过来。

她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水晶冻肯定是不成的,不过不是还有瘦丫姐妹们吗,正好,她供她们一日三餐,让她们几个帮她干活儿,两全其美。

瘦丫几个听说沈若兰要供她们一天吃三顿饭,都高兴得快要喜极而泣了,二话不说就来干活了,而且干得十分卖力。

沈若兰也不小气,早上的时候给她们几个熬了稠稠的小米粥,弄了一盘五香花生米,还热了几个饼子,把姐妹几个吃的饱饱的;中午时给她们焖了一锅白米饭,还做了个猪肉炖白菜下饭。

在瘦丫姐妹几个心中,能吃饱肚子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儿了,早上饭吃的小米粥和五香花生米就把她们香的直砸吧嘴,没想到中午竟然还吃到了传说中的白米饭和五花肉。

她们从来没吃过白米饭,也没吃过猪肉,只在饿极了的时候吃过耗子肉和蚂蚱肉,这红红白白的五花肉简直太好吃了,比她们那天喝的大骨头汤都香!

还有那白米饭,暄暄软软的,还带着丝丝的甜,就算没有菜,她们也能香香甜甜的吃进去好几碗。

这种吃得饱饱的,在热乎乎的屋子里干活儿的感觉可真好啊,简直跟做梦似的,她们几个只希望这梦能一直继续下去,千万别醒了!

晚上,沈德俭也回来了。

他回来时,瘦丫她们已经回去了,她们今天处理了十几斤的猪肉皮,这些肉皮都已洗净煮烂,毛拔完了,剁得粉碎,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五六盆的水晶冻肯定已经做完了。

因为没有盆子,只好做到了剁碎肉皮这一步,就不得不暂停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如此体贴懂事,心里更暖和了。

“兰丫,好孩子,辛苦你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不辛苦,都是瘦丫她们干的,我就给她们打打下手,做做饭,一点儿都不累。”

“嗯,让她们干正好。”沈德俭点头表示赞同,“多给她们点吃的喝的,也算是成全她们了。”

当然,也成全了他那颗别累到他闺女的心了。

赚到钱的沈德俭也不再小气了,只要不累到他闺女,供那几个丫头吃点儿喝点儿他也不在意了。

“爹,你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多买回几个盆子,再买几个镊子,要是家里盆子够用的话,我早就把冻子都做完了。”给沈德俭端晚饭的时候,沈若兰提醒了一句。

沈德俭答应了,又问了家里还缺啥,他明天一并买回来。

沈若兰想了想,说:“要是有卖鸡的,就买回几只母**,公鸡也买回一只,等开春了,我想孵点儿小鸡崽儿养。”

上辈子,她们派出所附近就有一家养鸡场,她耳濡目染的,也学会了点儿养鸡的知识,所以想在这边试一试,她也不是要建厂大规模的饲养,就是打算孵些小鸡,散养在家中的后园子里,既不费力,也不费神。

至于鸡饲料嘛,当然不会喂粮食,喂粮食的话就赔了,她想学养鸡场的法子,用蚯蚓来喂鸡。

蚯蚓很好饲养,繁殖又快,更不需要喂粮食,只要弄点儿牛粪,找个阴凉地地方放着,等下雨天时,翻开牛粪,底下肯定是缕缕行行的一大堆,都能麻应死人!

就算不下雨,往牛粪上临水,底下也会生出蚯蚓的。

用蚯蚓喂鸡,既有营养又能长膘,是绝佳的养殖方式。而且蚯蚓不仅能喂鸡,还能喂猪呢,要是蚯蚓的养殖规模够大,再弄两头猪来养活,也是完全可以的。

“行,明天爹给你多买几只回来!”沈德俭一口答应下来。

沈若兰又说,“要是有卖大鹅子的话,再买几只大鹅子吧。”

家里靠着山,养鸡的话怕有黄皮子钻进来偷鸡吃,大鹅子利害,一有动静就嘎嘎叫,能把她给召唤醒了。还有大鹅子那张大嘴夹人可疼了,要是有黄皮子敢钻进家里偷鸡,大鹅子一大嘴上去,就能拧掉它一嘬毛儿,管保它下回不敢来了。

“嗯,大鹅子也买,还有呢?你还想买点啥?”沈德俭对女儿开启了有求必应的模式。

“再有的话,买个浴桶吧。”

沈若兰是个爱干净的人,光自己干净不行,跟她常接触的人也必须得是干净的,不然她心里膈应。

她回来这么多天了,她爹还一次都没洗过澡呢,一想到这儿她就不舒服,很想让她爹也洗个澡,好好讲讲卫生。

不过,用她的浴桶可不行,浴桶这种东西她不想跟人通用,就算是她亲爹也不行。

“成,明天爹给你买一个,好让我闺女干干净净的”沈德俭还以为是沈若兰自己要呢,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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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5章 张三勇

老张头本来打算一直陪着沈德俭到县城去卖水晶冻,一直陪到他去吉州为止,好拉近两人之间的感情,增强沈若兰对他们的好感。

然而,就在他陪他去县城的第一天,家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把他的计划给搁浅了。

事情是这样,老张头的小儿子张三勇回来了。

老张头本有三个儿子,张大勇、张二勇和张三勇,只是在四年前,张三勇过继给了他的弟弟张兴盛,成了张兴盛的儿子。

张兴盛跟张兴旺一奶同胞,都是农安县里有名的木匠,且日子过得都不错,只是张兴盛成亲多年无所出,后来又娶了房妾室也是如此,再后来,心有不甘的张兴盛又买了个丫头,家里三个女人,张兴盛日夜耕种,忙碌了十几年,依旧是蛋也没下出一个。

眼看着四十岁了,张兴盛才渐渐的死了心,想从大哥的三个儿子中过继一个来,一来为自己延续血脉;二来也是为了将来能有个人给自己养老送终,死后能有个扛幡的,每年清明时能有个烧纸上香的……

张兴旺虽然挺同情弟弟的,但自己的三个儿子他一个都舍不得,老大老二都是孝顺听话的,又都是干活的好把式,老三虽然不大会干活儿,但自幼就聪明过人,书读的极好,夫子说过,这孩子早晚必能高中,有这样三个好儿子,他哪舍得让他们叫别人爹啊?于是就婉拒绝了。

后来,家里好死不死的着了那把火,把个诺大的家业烧了个磬空,他因想着老三还要读书,家里现在穷了,也没法给他支付束脩,就咬着牙同意把老三过继给弟弟了。

在所有的孩子中,老婆子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嘴巴甜,书读得又好的小儿子了,一听说要把小儿子过继给小叔子,她说啥也不同意,非要把老二过继过去。

为啥?

因为老大已经成家,无法过继,只有老二老三合适,她舍不得老三,又舍不得放弃小叔子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所以极力主张让张二勇过继。

后来,还是小儿子主动说,他想过继到叔叔家去,他想继续念书,老婆子没办法,这才大哭一场同意了,还因此大病一场,好几年没缓过来劲儿。

现在,家里已经接受这个事实了,却不想小儿子又被小叔子给送回来了,理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嫡亲儿子,不需要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去年年初的时候,小叔子张兴盛结识了一个风流俏丽的小寡妇,两人勾搭在一起没多久,小寡妇就怀孕了,把张兴盛喜得屁滚尿流,大张旗鼓的把小寡妇娶回家了。年底,小寡妇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张兴盛晚年得子,更是喜得不知咋地才好了,后来干脆休了那个多年下不出蛋的婆娘,扶了小寡妇做了正妻,这样她的宝贝儿子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嫡子,他的心肝儿小寡妇也成了他的正妻。

小妾和丫头也叫他给卖了,那个小妾和丫头的姿色跟他的小寡妇都不能比,加上小寡妇又给他生个儿子,他自然不想再在别的女人身上花费心思,只想带着小寡妇和儿子好好过活。

这时,张继祖(也就是张三勇,过继后改的名字)的存在也就成了一种尴尬了,当初之所以把他过继过来,是因为张兴盛没有儿子,想叫他继承这一支的香火,现在张兴盛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又哪能忍受自己的家业给别人呢?

这事儿,他没纠结多久,很快就下了决定。

年初十,就叫张继祖收拾收拾,雇一辆马车把他给送回来了,并表示过继的事情作废,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无需再过继别人的儿子了。

崔氏跟最心爱的小儿子分别四年,就是为了让小儿子能继承张兴盛家那几百两银子的家业的,没成想忍受了四年的母子离别之苦,到头来啥也没捞着,把个崔氏气个倒仰,当时就跳着脚儿的作起来了。

先是骂张兴盛出尔反尔,而无信,亏待了她的小儿子;又骂老头子当年糊涂,不该把小儿子过继出去;还骂大儿媳妇懒惰,当年要是她能勤快些,看住厨房的火,家里就不会有那场祸事,小儿子也就不用给人家送走,害得他们母子分离……

反正,把想到的凡事能跟小儿子过继一事有关的人都骂遍了,就是忘了骂她自己,忘了她当初也是贪图张兴盛家的财产,才忍痛答应小儿子过继,也忘了小儿子在人家这三年,人家好吃好喝的供着他,还供他继续读书学习了。

在崔氏的眼中,从来只有别人对不起她,就没有她对不起别人的时候,有错的时候,也从来都是别人的错,她永远都不会犯错误的。

张兴盛也知道崔氏的脾气,也没跟她一般见识,见大哥不在家,把事情交代完就一道烟的回去了,至于崔氏骂他那些话,他只当是狗腚放个屁了。

崔氏自认为吃了大亏,一直又哭又骂的,一直作到张兴旺和张二勇从靠山屯回来才算结束。

老张头了解到事情的始末后,觉得儿子回来就回来吧,也不是啥大事儿,家里现在日子比从前好过了,供他念书还是供得起的。

可崔氏却不那样想,在她的心里,早就把张兴盛家的产业看成是她小儿子的了,现在鸡飞蛋打,几百两银子说没就没了,她哪会甘休啊?一会嚷嚷着让老张头找他兄弟说的说的去,一会儿又指天画地的说张兴盛那个小寡妇媳妇生的孩子绝不是张兴盛的种,明天就把这事儿告诉那个糊涂肠子去。

老张头看她这么激动,连他的打骂吆喝都镇不住了,怕她真个找他兄弟作去,第二天就没敢出门,守在家里看着这个疯老婆子了。

这一守,就是四五天,直到过了正月十五,看看老婆子也差不多消停了,才松了口气。

这几天,张二勇也没闲着,又上山去了。

兰儿那么出色,他必须也得努力才能配上她。

这次上山,他猎到一只狍子和一只红毛狐狸,狍子和狐狸肉让他卖了,狐狸皮留了下来,准备硝好后给她做个坎肩穿。

她怕冷,从前一起去县城的时候她总披着个破被子,瑟瑟发抖的,要是有个毛坎肩穿的话,一定能帮她抵不少风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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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6章 狗眼看人低

很快,又到了沈若兰去县城的日子,这天早上,她五更就起来了,简单的洗漱后,跟她爹一起把五盆子水晶冻搬到车上,自己则披上那条破被子,也跟着上了车。

现在已经是正月中旬,天不像腊月时那么冷了,但一早一晚的还是很冷,沈若兰回来这半个月,受用惯了,冷不丁挨了这份冻,颇感不适。

沈德俭看到女儿这份哆哆嗦嗦的样子,心疼的很,心里暗下决心,等将来赚了钱,一定买辆带厢的车子,不叫女儿再挨冻了......

马车咯吱咯吱的压着雪路,赶到了桃花村,这时,张二勇也上来了,身上还背着个大袋子。

看到沈若兰,张二勇的耳朵微微红了一下,又转向沈德俭,招呼一声:“二叔。”

沈德俭急忙把自家的盆子往里让了让,好给他腾个地方坐,“二勇啊,这是又出山打猎去了?”

“嗯,在家呆着也没事儿,就往山上溜溜。”张二勇把袋子放了下来,坐在了沈若兰的一边。

沈德俭看了看那鼓囊囊的袋子,起了好奇的心思:“打着啥了?装这么一大袋子?”

张二勇憨憨一笑,如实说,“一只狍子和一只狐狸。”

一听这个,沈若兰的眼中又流露出向往的神色来,开始跟张二勇谈论打猎的一些事宜。

比如从哪儿进山好走,哪个山头儿的猎物多,哪个山头有危险的野兽等,问得很详细,也把他回答的都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他俩说话的时候,沈德俭基本上都是在一边儿看着,不插嘴也不影响他们。

看到他俩很能说到一块儿去,沈德俭的心里很是愉快,这两孩子,郎才女貌的,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就是不知道老张家能不能同意二勇入赘,要是能同意的话,他立马就把他们的事儿定下来......

张二勇见沈若兰的眼睛亮亮的,充满了期待和向往的神色,犹豫了一会儿,才说,“你要是真想去,等再过几个月天暖和了,我就带你去,不然这死冷寒天的天,在山上又吃又住的,你受不了!”

见他同意带自己去了,沈若兰顿时心花怒放,鸡啄米似的点着头,“成,成,正好我趁着这几个月的时间好好锻炼锻炼身体,把身子锻炼得棒棒哒,到时候跟你一起探险去!”

看到她笑面如花的样子,张二勇的心情也好起来,他扯着嘴角,低声说:“行,我一定带你去......”

......

到了县城,天已经大亮,沈若兰提议,几个人兵分三路行动,沈德俭去酒楼送水晶冻去了,张二勇去卖他的猎物,她自己去何记布庄取她的棉被棉衣。

沈德俭也同意了这个安排,这么多人,这么多事儿,要是一起做的话时间还不及,不如自己做自己的,省时又省事儿。

分开时,张二勇忽然说:“二叔,若兰,你们等我一会儿。”

他跳下车子,抬脚朝路边的一家早餐铺走去,很快,他回来了,手里拿着几个用油纸包着的热腾腾的包子。

“二叔,若兰,栓子,来,趁热吃。”

他给自己留了两个,剩下的六个给沈若兰等每人分了两个。

“谢谢二勇哥!”

沈若兰接过包子,‘啊呜’咬了一口,坐了一早上的车,她早就饿了,这热乎乎的包子一看就好吃,很能引起她的食欲。

沈德俭和栓子也接过包子,沈德俭还满意的点了点头,低头开吃。

几个人在车上把包子吃完,才分开。

沈若兰去了何记布庄,老板娘早就把那两床被子和几套衣裳做好了,就等着她来取来。

这次她做的被褥跟上次的一样,都是粉红色的,只是这次用的布料没有染花,不细看的话没人能认出这是新做的,还以为是她之前的那床哩。

他爹的被子是蓝色的,棉袄和棉裤是褐色的,棉鞋是黑绒布的。

这些,都是用的最上等的棉花,最好的棉线,做工精细,针脚细密,摸起来软软的,既暖和又舒适。

那两套亵衣亵裤是天青色的,她特意选择的又薄又软的棉布,贴身穿着很舒服,而且还不容易脏,她爹这辈子肯定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哩!

两床被子,加上一套棉袄棉裤,两套亵衣亵裤和一双棉鞋,捆起来足足有一大包,大包袱都快赶上沈若兰高了。

沈若兰没法背着这些东西去逛街,怕累死,也不想收进空间里,免得生出意外,就背着摇摇晃晃的去找他们的车子。

好在她爹之前说过他要去哪些酒楼,沈若兰找起来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栓子,把被子和衣裳什么的放到了车上,她自己又轻手利脚的出去逛了。

她打算找一家皮货铺子,把她那件貂皮大氅补一补,上回在乌孙被秃子和他同伙追杀时,大氅被划出了一个大口子,这么贵重的东西,自己用针线缝缝肯定是不成的,得拿到专门的铺子找专业的师傅给修补。

农安县城最大的铺货行

专门修补皮货的老师傅看了看沈若兰那件大氅的口子,瓮声瓮气的说:“绣好了得一两银子。”

什么?补个口子就一两银子?

沈若兰的心疼了一下。

一两银子,都够她买一身绸缎棉衣的了,这里补一个口子就要一两银子,真是太黑了!

“老师傅,能便宜一点吗?您看,这口子是直的,只需对着缝合即可,哪用得了一两银子啊?”

就算她有钱,师傅你也不能这么黑吧。

谁知,一句商量的话,竟惹得那老师傅不满起来。

“姑娘,咱们这儿修的是貂皮,不是狗皮袄子,修补的时候是用绣的,不是缝的,姑娘要是觉着贵,就再寻别家,或者自己去缝吧,反正姑娘自己会缝,只需对着缝合不就可以了吗!”

听着老头子阴阳怪气的调调,沈若兰有点生气了,“师傅,我不过是跟您商量商量,您不同意就算了,何必说这些不着调的话呢?”

老头子抬起头,皱巴巴的老脸上一脸的怨气,“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着调了?是你的要求不合理,我不过实话实说,你又有什么可生气的?”

“再者,这貂皮是有钱人穿的玩意儿,没钱的话,我就奉劝你一句,规规矩矩的穿你的棉袄棉裤算了,硬是穿着这好东西撑着,也是穿了龙袍不像太子,没的不小心弄坏了,连个修补的钱都没有,还得啰嗦的说一大车有的没的,真真让人看不起。”

老头子大概是看沈若兰穿着普通,浑身上下没一件首饰,身边儿也没个丫头服侍,所以心里有些瞧不起她,说话也十分不客气。

沈若兰怒了,冷笑道:“呵呵,今儿个总算见识到什么是狗眼看人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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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7章 感动

“诶,你怎么说话呢?”

老头子一听到‘狗眼看人低’几个字,立刻恼羞成怒,老脸通红的乍了,“这县城里官家太太富家小姐我见的多了,还没一个人这么说我呢,马桶也有两只耳朵吧,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是谁?这是什么地方?就敢跑这儿撒野?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沈若兰看着老头子气急败坏的样子,抱着胳膊冷笑起来:“怎么?被我说中了心思恼羞成怒了?想恐吓我?我倒是想看看,我是怎么活腻歪的,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老头子气坏了,一双浑浊的老眼充斥着戾气,他瞪了沈若兰几秒,忽然大叫起来:“来人,这个黄毛丫头要闹事,快把她叉出去!”

立刻,有两个小厮打扮的大步走过来,冲沈若兰道:“姑娘,请吧。”

沈若兰一转身,目光凌厉的看着他俩,抖了抖手上的貂皮大氅,大声道:“你们凭什么赶我走?我是来缝衣服的,不是来闹事的,这个老头子无端羞辱我,还要赶我走,哪有这样的道理?你家掌柜在哪?我要见你们掌柜!”

老头子一听沈若兰要见掌柜的,不知是心虚还是真的气坏了,色厉内荏的拍着案子道,“我家掌柜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情没说上百件,也有几十件,哪有空搭理你这泼皮?这次的事儿,看在你年幼无知的份儿上,不与你一般见识了,赶紧的滚吧,要是再罗嗦,当心把你送官府去。”

呵呵,这是吓唬她呢!

沈若兰迷了眯眼,眸子紧紧的锁住了老头子,道:“你要是这么说,我今儿还真不走了,要么你马上给我道歉,要么就把你家掌柜的叫出来,让他好好跟我解释解释这件事儿。”

“哎呦,你还想放赖咋地?”

老头子一听沈若兰口口声声的要见掌柜的,也有点儿急了,冲着那两个小厮立起了眼睛:“你们俩还杵在这儿干啥?还不赶紧的把她叉出去。”

两个小厮一看老师傅急了,也顾不得许多,上来就要抓沈若兰的胳膊。

沈若兰退后一步,刚要动手,忽然一声怒喝凭空响起:“不许碰她!”

屋里众人皆一惊,闻声往过去,却见张二勇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他脸色铁青,双眸阴沉,一双铁锤似的大拳头紧紧的握着,还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看起来像是要杀人似的。

老头子被张二勇的样子吓了一跳,那两个小厮也被震住,不敢上前了。

张二勇奔到沈若兰身边,扶住了沈若兰,“若兰,你没事吧。”

刚才一进门,就看到了两个小厮要欺负她,把他给气坏了,又生气又心疼的,不知道在他进来之前,她有没有受气,有没有吃亏呢。

要是有,他今个一定替她出气,决不能让她受委屈。

沈若兰摇摇头,指着老师傅说:“我没事,就是这个狗眼看人低的死老头子太可恨了,今天我要是不跟他好好说道说道,我绝不离开。”

“你,你骂谁是死老头子呢?”

老师傅被一个小丫头当众辱骂,倍感屈辱,咆哮起来,“死丫头,竟敢在这撒泼?你给我等着,你们俩个,干啥呢,还不把他们轰出去,快呀——”

两个小厮面面相觑。

他们也是过来谋生计的穷苦人,在铺子里辛辛苦苦做事,拿着卑微的工钱,抓一个武力值明显高于他们的人护着的人,他们不敢啊!

可是,这为韩师傅是东家的‘老丈人’,他女儿是东家的三姨娘,这间铺子基本上就是他说了算得,连掌柜的都要看他的脸子哩,他发话了,他们又不敢不从。

两个小厮没办法,只好又硬着头皮靠了过来。

哎,没办法,挨揍就挨揍吧,总比丢了饭碗要好。

沈若兰一看小厮又过来来,把貂皮大氅随意一丢,挽起了袖子。

不就是打仗吗,正好她想试试自己现在的体能和实力呢,来呀,谁怕谁啊!

“若兰,我来!”

张二勇沉声道,伸手把她拉到了自己的身后,就像那次在她小姑家似的,用自己的身子将她档的严严实实的。

看着那副挡灾面前的身躯,沈若兰的心渐渐的生出几分感动来。

一次,两次,每次都是这样吗,当她遇到困难时,他总是这样,用他的身躯把自己挡在身后,为她遮风避雨,抵挡风寒,所有的一切都有他来承受,却不叫她受到一点儿委屈。

此情此景,换作任何一个女子,都会为此感动吧!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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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8章 态度问题

两个小厮看到满身煞气的张二勇,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一个人敢上前动手的。

正僵持着,几道恭顺的声音从门口儿传来:“东家,您来了!”

听到‘东家’二字,沈若兰和张二勇斗情不自禁的转过头去,只见一个年轻的男子不紧不慢的从门口走进来。还没等来得及看清那年轻东家的长相,一个人影便嗖的奔迎上去。

是韩师傅。

想不到这老头老胳膊老腿儿的,跑得倒挺快的,此时,他正弯着背,一脸谄媚的对东家道,“东家,您来的正好,我正要打发人去跟您禀报呢。”

“怎么回事?”

东家的眼睛在张二勇和沈若兰以及两个小厮的身上转了一圈,淡淡开口。

韩师傅赔笑道:“就是这个黄毛丫头上咱们这儿来缝斗篷,嫌咱们这边收费贵,出不逊辱骂咱们铺子,还非要见您,要跟您说道说道。”

老头子一边说,一边暗暗观察着东家的反应。

虽然他女儿是东家的三姨娘,可东家却从来没把他当老丈人看待,平日里他里心情好时,还能给他点脸子,若心情不好时,正眼儿都不瞧他一下。

老头子对这个女婿,绝不敢摆半分的老丈人的谱儿,反倒像个孙子似的,小心翼翼的侍奉着,就怕哪下子把他惹到了,把自己赶出铺子去。

他都这把年纪了,要是离了这里,还上哪儿去找这么好的差事啊!

“真的吗?”

东家的那双丹凤眼里闪过几分冷意,他先是看了一眼剑拔弩张的张二勇一眼,又看了气得眼睛瞪圆的小姑娘,觉得事情不像老头子说的这么简单。

“当然是真的,我哪敢糊弄您呢?让我看,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然就把他们赶出去算了,省得惹您心烦。”

韩师傅信口胡诌着,喋喋不休,完全无视沈若兰和张二勇。

沈若兰被他的无耻气坏了,叉着腰大骂一声:“放屁!”

清脆如珠玉的声音里带着怒意,满堂皆惊,大家都看向沈若兰,只见她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指着韩师傅大声道,“亏你活了一把年纪,这样的谎话你也说的出口,我都替你臊得慌。”

说着,拿起自己那件紫貂大氅,递到东家的面前,道:“东家您看,我就是来缝这件大氅的,结果你家这个老东西跟我要一两银子,我只是问他能不能便宜点儿,他就夹三杂四的奚落我,说什么我穿了龙袍也不像太子,穿不起就别穿之类的苞米瓤子话,东家您说说,这些话是店家该对顾客说的话吗?照他这么做生意,谁还会来您的铺子买东西?有他这样的搅屎棍子在这铺子里,您这铺子早晚得关门大吉,哪个顾客花脑袋让驴踢了,才会上这儿来这儿受这份窝囊气……”

夹七杂八的几句话,虽然粗鄙,去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明白了,段元焕看着那张义愤填膺的小脸儿,抽了抽嘴角。

他是农安县首富段家的嫡长公子,段家家业的继承人,在农安县这个地方可谓是风云人物,凡跟他接触的女子,没一个不是小心翼翼,温款语的,像这丫头这么说话的,他还是头一遭见到。

不过,虽然粗鄙,却挺有趣的,至少是真性情外露,不像他那些女人,无论伤心还是生气,都是一副温柔軟款,善解人意的样子,其不知,他早就看腻了那副娇花拂柳的样子,这种真情外露的性情,才是最可爱的呢!

当然,这么说不代表他看上沈若兰了。

他家花野花一大堆,都是又漂亮又成熟的女子,像沈若兰这样没长开的半大孩子,他还不至于放在眼里。他只是单纯的欣赏她性情外露的个性,就因为对她的个性有几分赏识,在这件事的处理上,他也有意偏袒她几分。

“韩师傅,这位姑娘说的可是真的?”

老头子急忙说:“东家,你别听他胡说,我哪能那么跟顾客说话呢?分明是她想讲价没讲下来,对我心存怨怼,故意在您面前抹黑我呢。”

又一脸严肃的对沈若兰说道,“姑娘,不是我跟您要的价贵,咱们这儿补貂皮用的线可不是普通的丝线,而是价值连城的天蚕丝,天蚕丝细且韧,补上后修补的痕迹不明显,而且非常结实,缝补的针法也不像您说的那么简单,得用十字针法缝补,很是费事,所以,我跟您要一两银子的手工费,当真是一点儿不贵。”

沈若兰冷笑说:“你当时要是能像现在你们东家在时这样跟我解释,我也不至于生气,可惜你没有,你直接出不逊,对我嘲讽贬低,现在我跟你说的不是价格贵贱的问题,而是你的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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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9章 刁钻的丫头

态度……态度……

老头子转了转浑浊的眼珠子,狡辩说:“我啥态度了?我又何尝对你出不逊了?你莫要信口雌黄、血口喷人!”

“呵,说过的话想不认账了?”

沈若兰被她给气笑了,见过不要脸的,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呢。

“你敢对天发誓说你没说过那些话吗?要是你说过那些话,就生孙子没**儿,下辈子托生个屎壳郎子,滚一辈子粪球儿去!”她紧紧的盯着老头子的眼睛,不让他有半分逃离。

“噗——”

铺子里有人忍不住了,一下子笑出声来,段元焕也勾起唇角,空握着拳头放在唇边,轻咳了一声。

这是谁家的小丫头,这么刁钻?

“我,我凭啥跟你发誓,你个短教育的黄毛野丫头,哪有你这样跟长辈说话的孩子?”

老头子一听沈若兰让他发这样的毒誓,顿时怯了,他哪敢发这样的毒誓啊?总不能为了这点儿小事儿把下半辈子和下辈子都搭进去吧?

可是,东家就在跟前儿,他又不能露怯,免得东家起疑,只好装出生气的样子,拿自己的年岁说事儿。

沈若兰撇撇嘴:“你还知道自己是长辈啊?既然知道,一开始就不该干这种让人看不上眼儿的事儿,也不该红口白牙的信口撒谎,就你这样的,还想要人拿你当长辈敬着呀,你这脸也忒大了吧!”

“你这个蛮横无理的野丫头……”

老头子被沈若兰逼的无处可逃了,又气又怒,哆嗦着手指指着沈若兰:“你没教养、目中无人、刁蛮无理……”

沈若兰看到他都被自己给气哆嗦了,心中很是解气,叉起小腰儿,毫不示弱道:“那也是因为你势利眼、满口谎、为老不尊、狗眼看人低……”

“好了!”

眼看着两个人吵了起来,大有不吵个天翻地覆誓不罢休的架势,段元焕出声打断了他们:“今天的事就到此为止吧,姑娘,我段记皮草行的人语冒犯了你,你的大氅我们给你免费补了,算是聊表对你的歉意,不知姑娘以为如何?”

沈若兰本来也没想要怎么样,只是想要对方一个认错的态度,现在对方的东家已经放低了姿态,她自然不会再得理不饶人,遂笑道:“那就多谢您了,你还真是个不徇私、明事理的人,有您这样开明的东家,难怪这皮草行的生意这么好呢!”

段元焕摇摇头,这小丫头,刚才还怒气冲冲的说他的铺子早晚得关门大吉呢,这一转眼的功夫,就又说他的铺子生意好了,真是个会见风使舵的小东西!

事情解决了,沈若兰把那件大氅放在了老头子前面的柜台上,意有所指的说:“老师傅,我这件大氅是新置的,除了这儿划个口子外,其余的地方都是全新的,还请老师傅缝的时候仔细些,莫要把别处给弄坏了,不然我可不依。”

换之,你要是想公报私仇,拿我的大氅出气,我可饶不了你。

老头子气得瞪了瞪眼,心有不甘的对段元焕喊道:“东家,使不得啊,您可不能纵容……”

段元焕扫了他一眼,打断了他的话,“你在质疑我的决定,你是这段记得东家还是我是东家?”

老头子被呛了个脸红,陪笑解释,“东家,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怕起了这个头,往后大伙儿都以为过来挑几个刺儿就能占咱们的便宜,那咱们的生意还要不要做了……”

段元焕清笑一声,收起脸上那随性散漫的表情,转而一脸冷厉的看着老头子,“在这农安县,敢到我段记来寻衅找茬的人还没出生呢,但凡敢跟咱们发生龃龉的,也是被店里狗仗人势的小人欺负急了,所以,韩师傅就不用担心那有的没的了,该干嘛干嘛去吧,铺子里的是自有白掌柜打点呢,往后你就不用跟着操心铺子里的事儿了……”

这是收回了他在铺子里的特权吧。

老头子怨恨的瞪了沈若兰和张二勇一眼,堪堪道:“呃……是……”

拿起沈若兰的貂皮大氅,狼狈的坐回去了。

张二勇向段元焕拱拱手,以示对他主持公正的谢意,便拉着沈若兰出了皮草行。

一到外面,张二勇就忍不住问道:“若兰,你哪来的貂皮大氅,我看那件大氅应该很贵吧,我怎么从没见你穿过它?”

沈若兰抿了抿嘴,睫毛轻轻的垂下。

那件大氅一直被她藏在空间里,他当然没见到过了,今儿也是悄悄的拿出来修补的,谁想到会这么倒霉,在这儿遇到他啊!

“这个……是我在北边卖菜谱赚到的钱买的。”她含糊的说了一句。

这句话,应该算不得撒谎,因为确实是她在北边儿卖菜谱买的,只是这个北边儿不是指吉州,而是指乌孙罢了!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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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0章 眼神儿

“那我早上怎么没看见你拿……”

没等张二勇把话说完,沈若兰就握住了他的手腕,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看着他,语速很快的说:“二勇哥,你怎么也来皮草行了?是不是听说我在这儿被欺负了,特意来帮我的?你真是太好了,你都不知道,我一个人面对他们的时候有多害怕,我都要吓死了……”

特别是现在,听你提起那件貂皮大衣是咋带过来的,心都吓得要跳出来了!

所以才喋喋不休,没话找话,意图岔开刚才的话题…。

沈若兰的行动很有效果,特别是她那只小手儿还主动握着他的手腕儿,让张二勇的脸一下子红了,一颗少年心砰砰砰的乱跳起来。

“我……过来办点事儿…。”他支吾着。

他不是听说她被欺负了才赶来的,而是过来给她做毛坎肩的,没想到一进来正好撞上她被人欺负,这都是碰巧赶上的。现在被她这么一问,他才想起来自己刚才光顾着生气,都忘了给她做坎肩了。

“什么事儿啊?”沈若兰继续问着,大眼睛还紧紧的盯着他的脸,跟个好奇宝宝似的。

然而,心里边儿却默念着,不管什么事儿,只要别再提那件貂皮大衣是咋带来的就好,因为她特么满身是嘴也解释不清啊!

“我……我,就是办点事儿”张二勇吭吭哧哧的,没好意思说是来给她做坎肩的。

那红着脸,眼睛都不知道往哪看的窘迫样子,像极了写情书被抓到的毛头小子似的。

沈若兰看到他这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更好奇了,凑过来盯着他:“你怎么一副做了坏事的心虚?说,你是不是干啥坏事儿了?”

这会子,她光顾着逗他,连自己的短处都忘了。

“没有没有!”

张二勇一听她误会自己了,急忙连连摆手,“我没干坏事儿,我真没干坏事儿,真的!”

“没干坏事儿你心虚什么?哼,都不敢看我了!”

沈若兰抱起了胳膊,表情虽然严肃,心里却笑得不行了,刚才还是她心虚,怕人家刨根问底她那件貂皮大氅是啥时候带过来的呢,转眼间就忘了自己的短处,光顾着逗这个窘迫的傻小子了。

张二勇抬起头,看到沈若兰表情很严肃,以为她真的认为自己做坏事了,就把心一横,将背上的包裹解下来,递到了她的面前,红着脸说:“这个,是我前几天上山打到的,本来想拿这儿来给你做件坎肩儿,可是,刚才被那个老头子给气忘了。”

沈若兰接过包袱,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张火红的狐狸皮,软软的,亮亮的,散发着自然的光泽,一看就是上等的皮子,比现代漂染出来的红皮子好看多了!

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沈若兰也不例外,看到这么漂亮的皮草,她当然高兴了!

“哎呀,这皮子可真好看啊,你早说啊,这还遮着瞒着的干嘛,有啥不好意思说的呢?”她嘴上抱怨着,脸上确是一脸的惊喜。

“呵呵,我还寻思等做好了再给你呢。”张二勇一直观察着她的表情呢,见她露出了惊喜的神色,心里也跟着喜滋滋的。

沈若兰摩挲着皮子,摇头说:“不行,做坎肩儿白瞎了,这么漂亮的皮子,应该做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再做一条围,剩下的留着镶袖口、领口,比做坎肩适用多了。”

张二勇宠溺的说:“行,你想做啥就做啥,都随你……”

“嗯,谢谢二勇哥。”

沈若兰笑面如花的抬起头,一下子撞见了他那宠溺的眼神,顿时愣住了。

这傻小子,啥眼神儿看她呢?

这眼神儿,咋这么像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看自己的心上人呢?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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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1章 告白

对上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张二勇的脸红得更厉害了,下意识的想要避开她那探究的眼神,忽然又想起他爹说的话。

‘男人就该有个爷们样,就该脸皮厚些,主动些……’

想到这儿,他鼓足了勇气,勇敢的看着她,大声道,“若兰,往后我指定使劲儿挣钱,不管你稀罕啥,我都想办法给你买回来!”

说完,他像是用光了所有的勇气似的,大踏步的走了。

可能是由于心里慌乱,也没看脚下,没走几步,一脚踩在一块冰雪路面上,脚下‘哧溜’一滑,高大的身躯‘咕咚’一声跌倒在地上,摔了个仰面朝天。

“啊哈哈哈哈哈哈……”

街上的行人看到这幅场景,都哈哈大笑起来,沈若兰也一个没忍住,咯咯咯的笑起来。

张二勇手忙脚乱的爬起身,脸上臊得通红,跟煮熟了的虾子似的,沮丧得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真倒霉,好容易鼓足勇气跟她表白了,结果出了这么大的糗,这下子,里子面子都丢没了,她一定会笑话他吧!

哎,丢人啊!

他红着脸,都不敢往她那看了,起身后低着头就要走开,却不妨,一双粉色的鞋子突然停在面前。

熟悉的样式,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感觉。

张二勇抬起头,一眼就看见笑意妍妍的她,此时,她正拿着块干净的帕子,示意让他擦擦呢。

张二勇红着脸,尴尬的接过帕子,低下头擦拭自己的手掌,忽然,对面的女孩儿轻轻的说:“二勇哥,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张二勇没想到她能这么直接的问他这话,愕然抬头,一下子看到了那双明亮清澈的眼睛,正坦然的看着他。

那双眼睛里,没有羞涩,没有紧张,也没有生气或者高兴,她就那样静静的站在那里,像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似的,淡然的谈论着他最不好意思提及的话题。

一下子,张二勇受到了鼓舞,若兰是女娃,人家都不害羞不紧张,他害羞紧张个啥呀,哎,真是个怂货啊,难怪他爹骂他!

他握了握拳,对上她的眼睛,勇敢的点头:“嗯,稀罕!”

沈若兰笑了,这傻小子,原来还真是喜欢上她了!

看来,是她太麻木了,一直以为这个憨家伙不会对她这个老阿姨动心呢。

对了,她不是老阿姨,虽然她的心理年龄是三十多岁里,但她的身体只有十四岁,正是碧玉年华,他喜欢上她也是正常的啊!

他十九,她十四,这年纪倒也般配。

只是,想到他那个老娘,沈若兰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平心而论,张二勇真是个不错的夫婿人选,英俊、高大、善良、能干,有责任,有担当,有这样的男人做丈夫,纵没有荣华富贵,但至少一生夫妻恩爱,相伴相随。

做女人最希望的是啥,不就希望能嫁个知疼知热的男人,俩人恩恩爱爱的过一辈子吗?

可是,他有那样一个老娘,这个老娘还很可能会如影随形的跟他们一起生活大半辈子,这样的话,嫁给他获得幸福的可能就会大打折扣。

她不想做逆来顺受的小媳妇,也不想去讨好一个让她看不上眼儿的老太婆。

嫁给他,潜在的问题太多,隐患也太大,她不想自己有朝一日会陷入那么艰难的境地,所以,还不如一开始就杜绝它,不让它发生了。

“二勇哥,你也知道,我爹就只有我这么一个闺女,所以,我不打算嫁人了,将来要招赘一个丈夫,就住我们家,所以……”

她把手里的包袱又递了过去:“这红狐狸皮罕见稀有,一定很贵重,还是留着送给未来的嫂子吧!”

张二勇在听到她说不嫁人,要招赘丈夫的时候,差点儿就脱口而出,‘我入赘。’

但是,想想他那日渐苍老的爹,那个负债累累的家,他还是没能把话说出口。

只是

在她把包袱递过来的时候,他艰难的摇了摇头:“这是我专门儿给你硝的,你留着吧。”说完,低着头大步离开了,像逃跑似的!

沈若兰望着他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

他喜欢她,她对他又何尝没有好感呢?

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慷慨无私的帮助她,在那些从县城返回的夜晚,他一次次的送她回家,救过她的性命,在她遇到危险时,他总是第一个冲出来站在她的前面,义无反顾的替她遮风挡雨……

她不是铁石心肠,他的好她怎会感知不到呢?

只可惜,因为他的家庭,她跟他注定是有缘无份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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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章 回京

京城,皇宫

寿仙宫里

楚国的太后娘娘孝端皇太后,此时正不安的坐在镶百宝金丝楠木拔步床上,引颈张望着,不停的问身边儿的太监:“喜顺,来了吗?不是说都进宫了吗?怎么还不过来呢?”

寿仙宫大太监喜顺笑道:“太后,七爷现在皇上那儿,等见过皇上,肯定立马过来见您。”

容嘉大长公主笑道:“皇上也真是的,不晓得太后想儿子心急,只管叙他们兄弟的情分去了,都忘了太后这边儿有多煎熬了。”

孝端太后心里也是这样想的,脸上却绷着:“哼,谁想他了,那个孽障一走五六年,也不晓得回来看看我这个娘,我还想他作甚?”

“母后说的是,既这么着,女儿就让人告诉七弟去,让他觐见完皇上就回府去歇息吧,反正母后也不想他,他一路舟车劳顿的,还没来得及回府休息休息呢,肯定是累怀了!”

说话的,是孝端太后的嫡亲女儿玉容长公主,也是湛王的亲姐姐,当今皇上的亲妹妹,这会儿,玉容长公主正拿帕子掩着嘴,揶揄的看她母后呢。

孝端皇后瞪了女儿一眼,嗔道:“就你话多,每次进宫来,不把哀家惹一肚子气,再不出去。”

“是是是,是女儿多,让母后生气了。”

玉容长公主笑着看众人,说:“大家都看见了吧,如今七弟回来了,我这个做女儿的就不受待见了。”

一席话,惹得大家都笑起来,皇后陈氏温婉笑道:“玉容妹妹这话可是没有的事,母后待咱们素来都是一视同仁的,只是七弟离家多年,母后多惦记着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就是,还是皇后懂得哀家,不像你这泼皮。”孝端太后骂了一句,眼睛仍不忘朝外面张望着,心里越发的着急了。

这都回来一个时辰了,那个孽障怎么还不过来,不晓得她这个娘亲有多着急吗?

一直坐在孝端太后身边儿的太子淳于胤,看出了祖母心急,就起身说:“皇祖母,孙儿去御书房看看吧,说不定我父皇跟七叔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商量呢。”

“哼,什么要紧的事,非要赶今天商量。”

孝端太后埋怨着,又说,“去吧,多带几个人,见着你七叔就跟他一起回来,别到处乱跑。”太后叮嘱的很仔细,唯恐有一点闪失。

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在孝端太后心中,这世上最重要的两个人,莫过于她的小儿子湛王淳于珟和大孙子太子淳于胤了。

太子今年十二岁了,是个聪明睿智,谦和守礼的少年,但是在太后的心中,他仍是那个需要她照看的白胖小娃子,须臾离不得人照看。

只是去御书房找一趟人,原不需带不少人服侍的,但淳于胤晓得身边儿的人少了,皇祖母不放心,就依着她,带了十几个侍卫太监,四五个宫女嬷嬷,前呼后拥的出了寿仙宫,往御书房去找人了。

陈皇后见到太后这般疼爱自己的儿子,自然很窝心,脸上笑得更温婉了,“母后,听说七弟这次回来,能住三四个月呢,足可慰母后的思子之心了!”

玉容长公主笑道:“何止是慰母后的思子之心啊,只怕不久,皇嫂您就要添个妯娌了!”

陈皇后笑起来:“那感情好了,七弟都二十五了,放眼看看,皇家里哪有二十五还不成家立业的皇子呢?也就咱们七弟沉得住气,到现在还没个王妃呢!”

话说完,座上的容嘉大长公主手中一紧,眼睛情不自禁的看向自己的女儿。

此时,她的女儿安安郡主,正半垂着头,乖顺的站在她的身后,绝美的脸上没露什么特别的神色,只是那张瓷白的面颊微微有些发红。

看得出,她的内心不像表面这么平静,只是她是个内敛的人,喜怒不形于色罢了。

倒是坐在太后身边儿的纯曦县主,一听到湛王要娶妃的事儿,一脸的羞涩和惊喜,抿嘴偷笑的同时,还不忘抬头狠狠的瞪一眼安安郡主。

纯曦县主是孝端太后亲弟弟的女儿,自幼丧父,因太后只有这一个嫡亲的弟弟,他那弟弟又只有纯曦这一个孩子,所以对这个外甥女格外疼惜,不仅将她封了县主,还许她随意出入宫闱,与皇家的公主们平起平坐,一应的待遇,毫不比公主们逊色。

纯曦县主性子活泼,嘴巴又甜,总是一副天真烂漫毫无心机的样子,把太后哄得一刻都离不开她,对她也更加疼惜了,貌似除了湛王和太子,老太太最疼的就是她,连皇上和玉容长公主都要靠边站儿了。

因为喜爱,孝端太后有意亲上加亲,把纯曦指给老七做王妃,可是太皇太后临终前曾有过口谕,让老七娶她的外孙女安安郡主做湛王妃。

当年,淳于珟年少气盛时,曾杀过一个先帝的宠妃,先帝大怒,要处死淳于珟,是太后不吃不喝绝食三日,才逼得先帝不得不收回旨意,赦免了淳于珟的。

因此,淳于珟和太后都欠了太皇太后一个天大的人情,太皇太后在临死前亲口说要把安安指给淳于珟做王妃,于情于理,他们母子都不该违拗了她的遗旨。

湛王妃只能有一个,这两个后备人选,一个是她想给儿子娶的,一个是她欠了人情必须还的,为此,太后娘娘纠结了好几年也没定下来到底让谁做这个湛王妃。所以,最后决定把这个决定权留给儿子,让他自己选,他喜欢哪个,哪个就是他的湛王妃了!

“呵呵,是该张罗起来了,要是现在就娶媳妇,等年底哀家就又能抱孙子了。”

孝端太后乐呵呵的盘算着,脑海里情不自禁的出现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正憨笑着向自己爬来,跟老七小时候似的,可爱极了……

“哎呦,来了来了,总算是来了!”

守在宫门外的太监嚷嚷起来,立刻引起殿内的一阵骚动。

“来了?哪呢?”太后扶着喜顺的手站起身,激动得声儿都颤了。

其余的皇后、公主、郡主县主们,也纷纷的站起身,转过头目不转睛的看着门口儿。

片刻后,一个风姿濯濯,清雅卓绝的高大男子大步走进来,他身材颀长,伟岸笔直,一身暗纹织绣的纬锦袍子更是衬出了浑然天成的贵气,似乎是一个天然的发光体一般,出现后,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走近后,淳于珟一撩袍子,拱手跪了下去,“儿子拜见母后!给母后请安!”

孝端太后乍见到儿子,心中百感交集,恨不能一把搂在怀里哭上一场,可又一想到这混账东西一走就是好几年,光顾着在外面打仗,也不想着回来看看她这个老母亲,心里又委屈的慌!

“你眼里还有我这个母后吗?但凡记挂你母后一点儿,又何至于五年都不回来看我一眼,哼,让哀家看,你这没心没肺的东西,早把我这个娘忘后脑勺子去了。”孝端太后一扭身子,都不拿正脸儿看他了,“你走吧,我不想看你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

湛王抬起头:“母后……”

“哼,别叫我!”孝端太后没好气的打断他,开始拿着帕子擦眼泪。

陈皇后站起来笑道:“母后这是怎么说,七弟未回来时,母后望眼欲穿的盼着,日日盼,夜夜盼的,好容易把七弟盼回来了,您又不相认了,这岂不是叫七弟伤心吗?”

“他伤心?他哪有心?但凡有一点儿良心,也不至于五年都不会来看看他娘。”孝端太后抹着眼泪,委屈的跟个小姑娘似的,面对儿子的归来,又是心酸又是甜蜜的,复杂极了。

玉容长公主见状,笑道:“七弟,母后现在还在气头上,你先回府去歇息歇息,等回头母后气消了在来拜见也是一样的。”

说着,对淳于珟使了个眼色,淳于珟会意,起身出去了。

玉容长公主叫道:“七弟走好,晚上姐姐设宴给你接风——”

孝端太后一听儿子走了,也顾不得矫情了,急忙扭过身子,急道:“怎么走了,谁许他走了,快,去把那孽障给哀家叫回来!”

众人都笑起来!

正笑着,淳于珟已经端着一碗茶从暖阁里走出来,又跪在了太后面前,沉声道:“母后息怒,母后请喝茶,是儿子不孝,让母后伤心了。”

看到突然出现的儿子,太后这才明白,是玉容这妮子和老七联合起来耍她呢,不禁又气又臊,又是一扭身子:“不喝,一回来就气人,回你的吉州去吧!”

玉容长公主笑道:“母后,七弟茶也倒了,跪也跪了,您差不多就行了,您又不是不知道这小子的性子,要是作大劲儿了,他真个走了,还得女儿再给您找梯子下这台阶。”

这话说得,众人都忍俊不禁起来,太后也被气笑了,骂道:“你个贫嘴的东西,连我也排暄上了,赶明个就该下一道旨意,不许你再进宫来。”

玉容长公主一听,叫起屈来:“你们听听,从前老七没回来时,她老人家天天派人去我府上传我过来笑解闷儿,现在老七回来了,就翻脸不认我这女儿了,哪有这样厚此薄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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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3章 又想起她了

在玉容长公主的插科打诨中,孝端太后终于跟儿子相认了。

淳于珟重新献上茶:“母后,请喝茶”

孝端太后接过茶杯,眼中仍有水汽:“你个混账东西,再不回来,我就不认你这个儿子了……”

眼见的母子团聚了,宫里的气氛又热闹起来,大家说说笑笑的,不觉间就到了吃饭的时辰。

离家多年的儿子归来,孝端太后心中欢喜,于是亲下懿旨,在寿仙宫大摆筵席,给湛王接风。

席间,大家推杯换盏,有说有笑,好不热闹,负责宴会事宜的总管太监为了助兴,还唤来宫中的最有名的歌姬永新来唱曲儿助兴。

永新是个才艺俱佳的二八佳人,歌喉美妙,曲意新颖,每唱一曲总能在京中广泛流行,很受世族子弟的追捧。

众人见永新来献艺,都情不自禁的停下说笑,侧耳倾听。

永新落落大方的向太后和皇后行了礼,才起身开唱。

“祥云迷凤阁,瑞气罩琼楼,梅花似雪满园色,玉簪珠履聚仙宫,难得人间相聚喜,一日分风千里,再斟一杯,赏心乐事四时同……”

永新的音色偏细偏柔,似捏着嗓子唱的似的,又尖又细的声音,听在别的男人耳中或许如黄莺婉转,娇滴欲啼,但听在淳于珟的耳中却甚是难听,甚至是刺耳,完全不符合他的审美。

淳于珟有点儿听不下去了。

又情不自禁的想起温柔乡的舞台上,那个穿着淡黄色短襦,紫色长裙的少女,她的声音是那么空灵、婉转,悠扬、悦耳,总是能轻而易举的触动他的心灵,直抵他的心底,仿佛能唤醒他藏在灵魂深处的温柔一般,让他为之沉醉,着迷。

且,舞台上的她,打扮得总是那么与众不同、新颖别致,每次都能让他眼前一亮,无限惊喜,在无形中,就把别的女人显得庸俗不堪,难以入目了……

然而,她的美好仅限于舞台上,似梦幻似的,一旦醒来,想想现实中的她……

算了,还是不想了!

淳于珟有点儿生气,那个现实中的她,跟舞台上的分明是两个人,一个是落入凡尘的仙女,一个是胆敢嫌弃她,拒绝他的黄毛野丫头,竟敢惹他不开心!

虽然一想起真实的她他就生气,可那个混账东西却总是在不经意间跳进他的脑海里,让他不胜其烦。

烦躁之下,他起身,想去外面散散心。

太后见淳于珟出去,忙吩咐了大宫女春柳和夏槿也跟出去了,怕他有事身边儿没人伺候不方便。

出了寿仙宫,不远处有一片梅林,此时红梅开的倒是正好,地方虽然偏了些,没什么人打理,倒是有几分野趣。

淳于珟从墨狐裘里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压了压斜出来的梅枝,一松手,梅枝弹了回去,花瓣上的雪被弹散开,只觉鼻尖上落上了几丝冰冰凉凉的水雾,倒是让他本来焦躁的心绪平静了几分。

“给湛王爷请安!”

一道突兀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似疲累,又似历尽世间的沧桑一般。

淳于珟回身,见一面皮白净的中年男子,正向他拱手,曲身。

淳于珟略一思索:“你是——”

夏槿道:“回七爷的话,这位是荣嘉大长公主的驸马爷邓都尉。”

邓都尉!邓玉郎!

淳于珟立即想起了那个偏僻山村的可怜妇人。

惊才绝艳、系出名门的闺秀千金,却因为他,险些在荣嘉大长公主手中丧命,十几年中惶惶如丧家之犬般到处逃亡,如今躲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过着隐姓埋名、骨肉分离的日子……

而他,这个始作俑者,却依旧是风光的驸马爷,皇室宗亲!

想想那个妇人惶恐不安的样子,再看看已经发福的邓玉郎,淳于珟的眸中迸出了森森的冷意:“邓都尉免礼。”

邓玉郎听出湛王的冷淡,愣了一下,又继续说:“听闻湛王归来,臣与公主不胜欣喜,想于三日后在府上设宴,请湛王爷到府上浅酌一杯,还望湛王切勿推辞。”

跟他这样的人喝酒,淳于珟没兴致,甚至跟他周旋两句,客套一下的兴致都没有。

“本王三日后有事,不便去。”

聊下这句话,淳于珟转身,大步离去。

邓玉郎看着那道冷漠的背影,先是怔了一下,随即心有所悟,暗暗叹息:看来,湛王爷是对他的安安无意啊,不然也不会不卖他的面子!

只是,他又为甚对安安无意呢?

安安乃是楚国第一美女,德才兼备,出身高贵,跟他也算得上是良配了,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难道,他想娶的是纯曦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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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4章 去靠山屯提亲

“二勇,回来啦!”

看到儿子回来,老张头乐呵呵的做炕上探起身子,“咋样,今儿进城还顺利不?”

崔氏也目光灼灼的问:“猎物都买了吧?卖了几两银子?钱呢?”

张二勇默默的从怀里掏出几块碎银子,递了过去。

崔氏一看到那几块细小的碎银子,顿时叫了起来,“哎呀,咋就这么点儿呢?光那张皮子也不止这个价吧?”

这几块银子加起来也就顶多二两,跟崔氏预想的价格差远了,“你个糊涂肠子,是不是叫人家给骗了?我不是告诉你至少能卖五两银子吗?你咋就卖这点钱呢?说,是不是你把银子密下了?又去给老沈家买东西去了……”

一见钱少,崔氏疑神疑鬼的作了起来,又是这又是那的,就差没怀疑儿子拿钱去赌去嫖了。

老张头一见老婆子没完了,喝了一声,“你给我闭嘴。”

伸手接过银子,回身打开炕柜儿,从里面拿出一个带锁的小匣子,又从裤腰上解下钥匙,打开匣子,把银子放了进去。

崔氏一看少了那么多钱,哪能轻易闭嘴啊,“凭啥叫我闭嘴?这个犊子玩意私底下密钱了你没看出来吗?现在三勇回来了,家里边儿用钱的地方又多了一处,不精细些,这往后的日子咋过啊…。”

她一边儿嚷嚷着,一边儿眼神犀利的盯着张二勇,像是张二勇偷了她的银子似的。

“你个死老婆子,还来劲儿了是不是?”

老张头怒道,“猎物是二勇打来的,他愿意给家里多少给你多少,就是一文钱也不给也是情理之中的。”

“他敢?咱们还没分家呢?他敢私藏小份子我就把他告到官府去!”崔氏歪脖横朗的叉着腰,打仗似的盯着张二勇,声儿也拔的更高了。

“爹,娘,你们能不能小点儿声,我背书呢!”

隔壁屋,传来张三勇不耐烦的声音。

崔氏一听道小儿子的动静,满身的火气顿时像被浇了一盆凉水似的,一下子就消了下去,扭头冲那屋温声说道:“娘知道了,娘小点儿声,你学你的,别管我们啊!”

说完,又转过头,压低声音继续逼问:“老二,你说,你把钱给我弄哪去了?你个丧良心的,家里一**子饥荒等着还呢,你有钱不还饥荒你私攒小份子,你是不是人了你?”

张二勇冷冷的盯着他老娘,半天才说:“娘,你儿子这些年私攒过一文钱的小份子吗?”

“没攒咋就卖这俩钱儿呢?你当我是好糊弄的啊,你给我好好说的说的?钱到底整哪去了。”崔氏不依不饶,大有‘你不说清楚我就跟你没完’的架势。

老张头一看不来点儿真格的老婆子就没玩了,一欠身从炕桌儿上抓起了自己的烟袋锅子,“你个死老婆子,一天不揍你你就蹬鼻子上脸了……”

崔氏一看老头子真要揍她,吓得一个激灵,赶紧下地,边往外走边说:“老二,你赶紧把钱给我掏出来,不然我跟你没完……”

嘴上说着,一阵风的出去了。

耳根子终于清静了,老张头撂下烟袋锅子,看着一脸挫败的张二勇,说,“咋地了?霜打了似的,兰丫不待见你了?”

张二勇捧着头,难过的说了:“爹,往后别再提兰丫了,她不可嫁我,她要招赘!”

“招赘?老沈家要招赘?”老张头瞪圆了眼睛。

“嗯,兰丫说她爹就她一个闺女,不想往外嫁……”张二勇难过得说不出话了。

闻,老张头把烟袋锅子塞进嘴里,吧嗒了几下,像是在沉思似的,半天开口说,“要不,我明天去跟沈老二说说,他不就是想把闺女留在身边吗?那也成,你娶了兰丫咱们就分家,到时候你就住在他们老沈家跟前儿好了,只是对外边只能说是咱们老张家分家了,不能说你入赘了,将来生下孩子,也可以有一个跟他们姓沈的,剩下的跟咱们姓张,这样总成吧!”

张二勇慢慢的抬起头,难以置信的看着老张头儿,“爹,您同意分家?”

老张头笑呵呵的说,“分家又怎么了?不管咋分,你们不还都是老张家的子孙吗?只要你不入赘到他们老沈家,这就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等将来你跟兰丫的日子过起来了,咱们老张家也就算是兴旺发达了!”

张兴旺心里有一本账,要是二勇娶不到兰家,家里靠五香花生米也能翻身,只是想要恢复从前的辉煌是不可能的,想要兴旺发达更是天方夜谭。但是,要能娶到兰丫就不一样了,那小妮子本事大,随随便便拿出一两样本事都能致富发家,只要有她,老张家的兴旺指日可待,所以无论如何,哪怕是以分家为代价,也一定要让二勇娶到她。

张二勇本来都绝望了,现在一听还有门儿,不禁喜出望外,嘴巴瞬间咧的老大:“那爹,咱们还是尽早跟沈二叔把这事儿说了吧,说晚了万一他给兰丫定给别人就遭了。”

失而复得的感觉,更让人患得患失了,张二勇恨不能现在就跑到靠山屯儿去,把他跟沈若兰的事儿定下来,只要定下来了,若兰就是她的了,就不用再怕她被别人抢走了。

“嗯,后个儿咱们就去吉州了,明儿赶紧去靠山屯,把这事儿定下来。”老张头又吧嗒了几口烟袋锅子,才发现烟袋根本没点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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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5章 正月十五

今天是正月十五,一年一度的元宵节,沈德俭决定今天休息一天,就不出进城卖货了,在家跟闺女好好过个节。

一大早,他早早的起身,到后园子里把牲口喂了。

在若兰的张罗下,家里添了八只母鸡和一只公鸡,还添了四只大鹅子,这下子,冷冷清清的家一下子热闹起来,鸡打鸣,鹅子叫,连一直沉默着的野羊母子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偶尔也叫上几声了。

家里一下子变生机勃勃有生气了,沈德俭过得就更起劲儿了,每天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似的,干啥都觉得有奔头。

喂完牲口,他又清理了牲口的粪便,然后操起扁担到井边去打水。沈若兰也起来了,钻进厨房又是和面,又是剁馅儿的,准备包一顿饺子吃。

和面时,她特意多和了一些,带出了瘦丫姐妹几个的。

虽然今天休息,不用她们几个过来干活,但是她深知道,不管她们过不过来干活,她都必须带出她们的饭,不然她们几个肯定又要挨饿了。

瘦丫姐妹几个帮她干活儿的事儿,沈大锤两口子还不知道呢。

她们几个为了能过来干活,也是费尽了心思,每天要么装作出门捡柴火,要么装作出门扣麻雀,然后再派一个人出去,真去干那样活儿,其余的三个来沈若兰家做水晶冻。

因为现在是冬天,不用上山种地挖野菜什么的,沈大锤家的活儿也不多,就没理会这几个丫头到底出去干什么了,只是每次捡柴回去,发现她们几个捡的柴火很少,都免不了要骂上一顿。

姐妹几个早就习惯挨骂了,由着他们作威作福的,也都不吭气,只要能让她们在兰丫家干活儿,别说是挨骂,就是挨揍她们也乐意。

这才几天的功夫,姐几个就都长出点儿肉了,家里的野菜干子粥她们也早就不稀罕了,每次奶奶施舍似的赏她们一碗稀了光汤的野菜干子粥的时候,她们不再迫不及待,狼吞虎咽了,而是慢条斯理的吃,甚至有点儿为难的吃,要不是怕被他们看出端倪,这猪食似的东西她们还真不惜哒吃呢。

更可笑的是,家里的小崽子每次吃糙面饼子的时候,都会拿着那个黑乎乎的饼子故意馋她们:“馋死你们馋死你们,这是奶奶和爹娘给我的,没你们的份儿,馋死你们,干气猴儿……”

从前的时候,她们看着那个黑乎乎的饼子,都馋的直咽唾沫,眼睛都直勾勾的看着那个饼子,恨不能一把抢下来塞进肚子里似的。

但是现在,每当小崽子再举着那个黑乎乎的家伙显摆的时候,姐妹几个都会有一种看小丑耍猴儿的感觉——糙米面饼子,她们都不惜的吃好不好!

她们现在天天吃的,是纯玉米面的大饼子,大米饭和白面也总能吃到,偶尔还能吃到一顿肉呢,就他那个糙米面的饼子,拿到兰丫家喂猪都不配!

只是,今天兰丫说不用她们几个过去了,她们也不好意思厚着脸皮上人家去吃饭,只好在家里对付吃一天猪食了……

**

沈德俭把缸里的水打满,又扫了院子,沈若兰的猪肉白菜馅儿水饺已经煮好了。

一只只白生生的饺子,俏灵灵的摆在盘子里,冒着腾腾的热气,好看极了,不用试就知道一定很好吃。饺子汤也晾上了,不是说原汤化原食吗,吃完水饺,再喝上一碗热乎乎的饺子汤,没有比这更美的了。

沈德俭洗过手,乐呵呵的过来吃饭了。

“嗯,真好吃,我闺女的手艺就是好!”刚吃一口,沈德俭就忍不住开始夸他闺女了。

这闺女小时候缩手缩脚、唯唯诺诺的,还以为是个上不得台面儿的呢,没成想长大后竟然出息成这样,聪明伶俐,心灵手巧,他是越来越稀罕他这个闺女了。

沈若兰笑道:“那就多吃点儿,一会儿吃完饭我给你烧点洗澡水,你把澡洗了,再把新衣裳换了,往后出门做生意穿得体面些,也省得叫别人看低了。”

“嗯,行,我听我闺女的。”

提到新衣裳,沈德俭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他这辈子都没穿过棉布衣裳,从小到大穿的都是粗布的,还是最便宜的没染色的那种,没成想,现在不仅有棉布衣裳了,连里面穿的亵衣亵裤都是棉布的了,还有被褥,那又厚又软的新被褥,都是新棉花做的呢,他都不忍心铺盖了,就怕不小心弄脏了,暴殄天物。

昨晚他就是盖旧铺盖睡的,衣裳什么的也没舍得穿,非要等今儿洗过澡,洗得干干净净后再穿。

浴桶是头几天买回来的,就是上回闺女跟他要时,跟鸡鹅啥的一起买回来的,因为忙,他还一次都没用过呢,正好趁着今儿得闲,好好的泡个澡,舒坦舒坦,也享受享受。

吃过饭,沈若兰把碗筷收拾了,又帮他烧了一大锅洗澡水,找出搓澡用的丝瓜瓤,澡豆,准备好后,就带着一小盆儿饺子出去了。

虽然沈德俭是她爹,但毕竟是男女有别,他洗澡,她还是回避着点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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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6章 偶遇胡美娇

去找瘦丫的路上,沈若兰意外的碰到了胡美娇,此时,她正拎着水桶打算到井边去打水呢,看到沈若兰,胡美娇楞了一下。

两个月不见,这个死兰丫又好看了,比上次看到时胖了不少,脸也比之前白了,连个子都长高了,还有那精气神儿,跟从前比起来简直就是俩儿人。

从前的她畏畏缩缩,探头探脑,总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而现代的她,脊背挺直,头抬得高高的,充满了阳光和自信,这气势在无形中为她又增色不少。

兰丫变了,彻底变了,再也不是那个可以由着她随意指使的小丫鬟了,而是一个眼高于顶,不屑于跟她在一起玩儿的大姑娘了。

胡美娇既为她的变化感到吃惊,又在心底感到阵阵的嫉妒。

这个死丫头,从前是一直仰望着她,看她的脸色过日子的,现在居然过得比她强,还对她爱理不理,不屑一顾的,真是太可恶了!

沈若兰看见胡美娇,立刻想起初一那天在大春家坐席时王宝根说的那番话,当即走到胡美娇面前,笑着说,“美娇,打水啊,怎么你来打水,不叫王宝根给你打呢?”

胡美娇是个聪明的,一听沈若兰这么说,立刻明白她的意思了,忙撇清说:“我跟他又不熟,干嘛用他打水呀?”

“哦,不熟吗?上回我好像听王宝根说你们俩很熟似的。”沈若兰带笑不笑的说着,一双眼睛犀利的盯着胡美娇,“听说你们俩都熟到都能私下里说悄悄话了!”

在她的逼视下,胡美娇的眼神飘忽了,脸上也火辣辣的,嘴上却还硬着:“我跟他才不熟呢,兰丫你可别听他胡咧咧啊,那个虎玩意儿说话总是狗尾巴挂灯笼,一步一个谎(晃)的,他那话你可不能信。”

“嗯,我是不信。”

沈若兰说:“凡事背后嚼舌根子的话我都不信,那些背后乱传瞎话的人本来就是下三滥,他们的话怎么能信呢?你说是不是美娇?”

被她这样问着,胡美娇哪好意思说不是啊,说不是不就证明她心虚,确实传她的瞎话了吗?只好红着脸,尴尬的点了点头:“嗯。”

算是变相承认自己是下三滥了吧。

沈若兰满意的笑了,呵呵说:“我先走了,等下回你看着王宝根,一定要给他一顿大嘴巴子,让他再乱嚼舌根子,也不怕下拔舌地狱……”

沈若兰指桑骂槐了一顿,骂够了笑眯眯的走了。

胡美娇站在那里,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

她是个聪明的,哪会儿不晓得沈兰丫这是在骂她呢,可是就算是人家指桑骂槐,她也不敢反驳啊,要是反驳的话,不就证明她真的传过那些话了吗?

要搁是从前的兰丫,她是不会害怕的,就算当着她的面儿她也敢骂她,要是她敢指桑骂槐,她早就骂回去了,可是现在的兰丫跟从前那个兰丫不一样了,就跟换了个人儿似的,不仅行事作风跟从前不同了,就连看人的眼神儿和走路的姿势都不一样了,现在的她,总是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畏惧感,她也不敢轻易的惹她啊!

胡美娇在那里有站了半天,心里乱七八糟的,加上外面冷,都把她给冻透了,她看看沈大春儿也没过来打水,就好悻悻的回家去了。

没等进家门儿,就看见她娘正抻着脖子在门口儿张望呢。一见到她,她娘急切的问:“见着你大春叔了吗?他咋说的,啥时候过来?”

胡美娇摇摇头:“没见着,外边儿太冷了,我就回来了。”

“你个没用的玩意儿!”

尤氏没好气的怼了她一下,“冻点儿怕啥?要是你大春叔肯过来,说不定将来能给你一件新袄子穿呢,你没听说吗,他那个婆娘带了四口箱子的嫁妆过来,里边儿指不定有多少好东西呢,只要他肯过来,那里边儿的东西不都是咱们的了吗?”

胡美娇可没她娘想的这么乐观,“娘,让我看,大春叔娶的这个女人也不是好对付的,听说从前只是个丫头,这才七八年的功夫就攒了这么多东西,能是个省油的灯吗?你还是别打这个主意了,万一再碰上个碴子,咱俩又要遭殃了。”

“怕啥?有你大春叔呢,我就不信你大春叔能不念旧情。”

尤氏觉着,只要沈大春站在她这边儿,他那个婆娘也不敢怎么样,毕竟男人是天,哪有不怕自己男人的媳妇呢。

再有,她对自己的魅力还是很有信心的,当初沈大春是怎么迷恋她的她还都记得呢,她就不信,沈大春能彻底的把她忘了,就算他眼下娶了新媳妇,也是图一时新鲜,等新鲜劲儿过了,他肯定还会想起自己的。

现在,她就只剩下狗剩子一个姘头了,狗剩子养着她,倒也是不缺她吃不少她喝的,只是狗剩子那个人又脏又丑又恶心又下流的,她都膈应死他了,要不是差她们娘俩吃不上饭,她才不会跟他呢。

正所谓没有高山就显不出洼地,有狗剩子比着,她越来越觉得大春好了,别说大春现在有几分家私了,就是没有钱,她也情愿让他白睡的。

所以,这几天,她就一直琢磨着,怎么能把大春儿拉回到她的屋里,继续做她的裙下之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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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7章 地 卖女儿

“瘦丫——瘦丫——”

沈若兰站在沈大锤家的门口儿,抻着脖子叫起来。

半晌,瘦丫没出来,招娣却跑出来了,看见沈若兰,招娣惊讶道:“兰丫姐,你咋来了?”

沈若兰笑道:“今儿是正月十五,怕你们过不好这个节,特意给你们包点饺子送过来,你去把他几个叫出来一起吃吧,瞧,我盖着的,里面的饺子还热乎着呢。”

她敲了敲自己抱着的小盆子。

招娣吸了吸鼻子,带着点儿鼻音说:“兰丫姐,你还是把饺子拿回去吧,往后,我们恐怕不能上你家干活去了。”

沈若兰一愣:“咋地了?”随即又是一惊:“哎呀,你的眼睛怎么红了?哭了吗?”

招娣的眼睛是红了,不仅红,而且还肿着呢,一看就是刚哭过。

招娣扁了扁嘴,说:“兰丫姐,我爹要把我们几个卖了,连价都讲好了,就等出了正月来带我们走了。”

“卖了?为啥要卖你们?卖哪去了?”

沈若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世上哪有卖自己女儿的爹娘?就算是穷得吃不上饭了,卖一个还不成吗,怎么一下子卖四个?难不成她们养女儿就是为了卖的吗?

“我爹说家里穷,养不起我们了,就把我们卖给了一个擦胭抹粉儿的老婆子,那个老婆子一看就不像正经人家的女人,还说只要我们听话,将来就让我们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招娣一边说,一边抹着眼泪,可那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怎么擦也擦不完。

此刻,沈若兰已经基本猜到沈大锤他们把这瘦丫几个卖到什么地方去了,她握了握拳,真想冲进去打那几个禽兽一顿,都说虎毒不食子,瘦丫姐妹是他们的亲生女儿,他们怎么忍心为了点儿银子把自己的亲女儿往火坑里推呢?还是人吗?

缓了半天,她才平静下来,说:“那你们几个是咋想的?愿意去吗?”

招娣摇摇头:“我们不愿意去,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地方?能让人白白的去吃香的喝辣的去,就怕是要把我们几个卖暗门(下等窑子)子里去呢!”

显然,她也是明白自己的处境,这沈若兰就放心了,要不她还真怕她们几个被她们爹娘和那个虔婆骗住,心甘情愿的去跳那个火坑呢。

“那你们打算咋办?听你们爹娘的还是准备反抗呢?”

“咋反抗啊,干活稍慢点就要挨打挨饿,要是反抗了,我们几个还有活路吗?”招娣说着,抱着头慢慢的蹲下身子,鹌鹑似的蜷缩着,脸上带着与她年纪不相符的悲怆和绝望,看着就像一个历经世事,对人世间失去信心的中年妇人一般。

沈若兰想了想,说,“要是你们几个不想,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不让你们被卖到那种地方,但是,你们得脱离你们家,从此以后跟着我,你愿意吗?”

“愿意,我愿意,我们都愿意。”

招娣抬起头,眼睛瞬间亮了,迸出希望的光芒,“兰丫姐,你真有办法救我们?你没哄我吧?”

沈若兰笑了:“都啥时候了,我哪有心思哄你们啊!”

“可是,你有啥办法?管用吗?”招娣站起身,紧张的看着她,“那个婆子答应给我们家十五两银子呢,都交了五两银子的定钱了,以我爹娘和我奶的性子,绝不可能再把钱吐出来的。”

沈若兰道:“没事儿,我自有办法。”

她的办法很简单,就是花比那个虔婆更多的银子,把她们姐妹几个赎出来,她的空间里有六百多两银子呢,赎她们几个不成问题,而且,这姐妹几个将来也一定会对她有帮助的!

招娣盯着沈若兰看了一会儿,忽然哭了,“兰丫姐,你可真是我们命里的贵人啊,我都不知道该说点啥好了……”

“不知说啥好就啥也别说了,快把她们几个叫出来吧,饺子凉了就不好吃了,这是猪肉白菜馅儿的,肉多菜少,可香了。”

招娣抹了一把眼睛,说:“行,那姐先上后面的柴火垛那儿等我们,我进去找她们几个去。”

说完,小跑着进屋去了。

不一会儿,领娣和带娣都出来了,就只瘦丫没出来。

“你姐呢?她咋你没出来?”沈若兰看着她们的身后,确定瘦丫确实没跟出来。

招娣咬着嘴唇,说:“我姐见他们把我们几个卖给那种人,就跟我爹娘和奶奶吵起来了,然后,就被我爹给打伤了,起不来炕了……”

沈若兰默了一会儿,打开盆子,说:“快吃吧,吃完回去好好照顾你姐,告诉她,我会尽快把你们救出来的。”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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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8章 送肉

由于心中有事,几个小丫头吃东西的时候,没了往日的生龙活虎,狼吞虎咽,都低着头慢慢的吃着,心事重重的。

沈若兰没多说什么,等她们吃完,就收了盆子,往回走去。

回到家时,在窗子下听到屋里‘哗啦哗啦’的撩水声,知道她爹这是还没洗完呢,就走到院子里储存食物的那口缸前,搬开压缸上的大石头,从缸里找出一块儿大约一斤多重的五花肉,装在那个盆子里,转身去了前院儿的大爷家。

前段时间她去吉州的时候,是大爷出钱帮她雇的车,大爷并不富裕,能拿出那老些钱帮她雇车,这份情她一直记着呢。

还有前几天,她过来借苞米面子的时候,大爷家自己都不够吃了,还是慷慨的答应借给她二十斤了,虽然最后是她出高价买的,但毕竟大爷已经点头答应了,所以,这份情,她也承了。

还有之前,她大姑他们家欺负她那次,大爷也毫不迟疑的站在她这边儿了,这些,她都记着呢,今天过节,她这个侄女带块肉儿过来看看大爷,也是应该的。

来到沈德宝家门外,沈若兰隔着栅栏门冲着屋里喊了一声,“大爷在家不?”

她想好了,要是大爷在家她就进去,要是不在家她就走人,她可不想给人家送着礼还看人家的脸色。

可以想象,就算她带着肉上门,沈若梅也指定不会给她好脸子的,肯定还是那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样子,要不是看在大爷和大堂哥的面子上,她才不会来这儿看她那张酸脸呢。

“哎,在家呢?是兰丫吗?”

沈大爷听出沈若兰的声音,隔着窗子喊了一声、

听到沈大爷的声音,沈若兰推开院门,走了进来。

进门后,看见大爷大娘正坐在炕沿儿上唠嗑呢,大娘一看到沈若兰手里的肉,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哎呀,若兰来啦,来就来呗,还拿肉干啥呀?这也不是外人儿,你这孩子外道啦……”

沈若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前两天她登门儿借苞米面儿时还带搭不惜理儿的呢,这会子看着肉了,就换了一张面孔了,看来,这肉比她招人待见啊!

“呵呵,过节了,给我大爷孝敬块儿肉。”嘴上说着客套话,手上把那个装肉的盆子塞到了大娘早已张开的大手里。

“哎呦,兰丫真是长大了,懂事儿了,你大爷也算没白疼你一回啊!”大娘端着肉盆子,边往厨房走边感慨着。

正好沈若梅从屋里出来,沈大娘忙举起盆子,喜滋滋的说:“梅儿啊,你看这块肉,这么老大一块,还五花三层的,多肥呀,一会儿等肉化了,娘给你靠点油滋孜拉吃,老香了。”

沈大爷咳嗦了一声,沈大娘会意,忙回过身,对沈若兰说:“还有兰丫,你们小姐俩儿一起吃。”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这才记起还有她这个人呢!

不过,虽然肉是她拿来的,但她要真留在这吃的话,大娘肯定得心疼死,为了大爷能有个完整的家,她还是别在这儿吓唬人了。

“不得了,我家里还有一块呢,等会儿我回去做红烧肉去。”沈若兰在炕沿儿上坐了下来,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沈大娘巴不得她不在这儿吃呢,好能省下几块肉给自家人吃,听她这么说,就开心的就坡下驴了,“是吗,那大娘就不留你啦,今儿过节,你也确实该留在家陪你爹过。”

“娘,还我来吧。”大堂嫂从厨房钻出来,上前就想接过大娘手里那块肉!

沈大娘倒是眼疾手快,手腕一偏,就躲过了儿媳妇伸过来的手,“你可拉倒吧,就你那两下子,再把我的肉糟蹋了咋办?一边儿歇着去吧。”

这时节,庄户人家连饭都吃不饱,更别提是肉了,所以对这一大块肉很是重视!

这边婆媳俩斗智斗勇,那边儿沈若梅和沈若兰对起来了。

沈若梅就斜靠着门框,脸上带笑不笑的表情看着沈若兰,“这肉也是老张家二小子孝敬你的吧?”

沈若兰挑了挑眉,“怎么?是的话你就不吃了?”

这肉是沈若兰自己买的,她故意说得含糊其辞,就是为了气沈若梅,她可不信沈若梅有那纲儿,到了嘴边的肉能不吃,肉在她眼里算不得什么,但在沈若梅的眼中,那可是及难得的好东西,要知道,很多庄户人家一年到头儿都吃不到一口肉呢,沈若梅又是个馋的,她不可能为了置口气就不吃这肉。

肉都送到大爷家来了,难免会吃到沈若梅的嘴里,但沈若兰也不想让她白吃了自己的东西还奚落自己,就故意这么说给她添堵呢。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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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9章 招赘问题

“你这孩子咋说话呢?没事儿你赶紧给我进屋呆着去。”

大娘这边说着儿媳妇,也能耳尖的听到自己姑娘这挑衅的话,赶紧上前来,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她屋里拽。

“你拉我干嘛呀,她做都做出来了,还不行人说吗?”

沈若梅挣扎着,恨恨的看着沈若兰,那眼神儿,好像沈若兰偷了她男人似的。

“你给我闭嘴,人家兰丫做啥了?就算真做啥也不关你的事,是你先作死做活的退亲的,现在说这些咬眼皮子的话有啥用……”

大爷突然‘嗷唠’一嗓子,把大伙儿都吓了一跳。

“哎我的娘啊,你喊啥呀,可吓死我了!”

大娘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脯,一边儿埋怨着一边儿拉着女儿进屋去了,免得一会儿老头子骂她,她又该心疼了。

这下,这间屋里就剩下大爷和沈若兰了,沈大爷面有愧色的对沈若兰说:“兰丫呀,你梅姐脑袋混,你看大爷的,别跟她一般见识。”

沈若兰笑呵呵的说:“没事儿,大爷,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嗯,大爷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比你梅姐明事理。”沈德宝垂下头,又吧嗒了两口烟,才缓缓的说:“兰丫,其实,要是二勇真对你有心思,你答应了也可以,可千万别因为她们说啥就拒绝了他呀,二勇是个难得的好后生,憨厚、踏实,过日子也是一把好手,谁家闺女嫁给他,将来肯定能享福,你梅姐没这个福气,要是你能有这个福气,大爷倒是很愿意看到你能嫁过去。”

这是沈德宝的心里话,从前他就很看好张二勇,从这次他救了沈德俭,沈德宝就更看好他了,只是他也知道,张二勇是不可能再要他家的梅儿了,他又不想二勇这个好的后生便宜了别人家的闺女,听到老婆子叨咕兰丫和二勇可能有一腿后,就一门心思的希望沈若兰能嫁过去,也省得白白便宜了别人。

大爷能这样推心置腹的跟她说这些,沈若兰挺感动的,就把自己的心思也说了出来,“大爷,我也知道张二勇是好人,只是他再好我也不能嫁。您也知道我爹就我这么一个闺女,我要是嫁人了家就剩他自己了,我不忍心啊,所以就一直想招赘个男人给他养老。”

给她爹养老才想到招赘的,其实只是她的一个借口和托词,她爹才三十多岁,哪就用得着她招赘养老了?

她之所以想招赘,主要还是因为不想嫁到男人家去伺候男人一家老老小小的,在封建社会,女人的地位很低,特别是年轻的小媳妇,在夫家简直就是不花钱的奴隶,活儿干在前面,好事儿落在最后,碰上心肠不好的人家,还经常有打媳妇、磋磨媳妇的现象,就是碰到好人家,小媳妇该干的活儿也一样都少干不了,不然你就是不懂事,不贤惠……

还有,嫁人后还要面临生育的压力,要是嫁过去生不出男孩,婆家就会骂你是生不出蛋的母鸡,搞不好还会被虐待休弃哩!

沈若兰作为一个具有现代思想的女性,可不想去过那么悲哀的日子,所以一早就把自己的择偶标准放出来,也好绝了那些有想法的人的心思。

沈大爷听了她的话,倒是很感动,连连说:“好,好哇,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老二虽然命数不济,但有你这么个好闺女,也不算白为回人了!”

感慨了几句,又皱起了眉头,“只是,肯入赘的男人哪有好人呢?不是光棍儿,就是好吃懒做吃不上饭的,这样的男人就算招到家来,也不会好好跟你过日子,还不如找个好后生嫁出去呢,要我说,你该嫁人嫁人,只要找个好女婿,不会耽误你孝顺的。”

沈若兰说,“是啊,肯入赘的男人确实没几个好的,不过并不表示没有,我年纪还小,就慢慢找呗,总有一天能找着个好的。”

沈大爷见劝不动她,也不再费那口舌了,只叹了一句:“哎,要是老张家肯入赘就好了。”

沈若兰笑嘻嘻的说:“是呀,要是张二勇肯入赘,我指定招了他!”

沈若梅的房间里,趴在门缝儿处偷听的沈若梅听到沈若兰这一句,冲着门外“呸”了一口,“不要脸的东西,挺大个闺女,满嘴的嫁不嫁的,还要招赘女婿,真不要个脸。”

沈大娘一把捂住她的嘴,低声道:“你可消停点儿吧小祖宗,要是让你爹听到了又该骂你了。”

沈若梅咬着嘴唇,不甘心的坐回到炕上。

自从小丁公子替她退了婚,她爹就一直对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从不给她好脸子,就好像他做了多大逆不道,有辱家门的事似的。

哼,等她将来嫁的好了,有他后悔的日子!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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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0章 提亲的来了

“兰丫,不管咋说,二勇那孩子是个难得的好后生,你要是错过了就太可惜了。”沈若兰要走的时候,沈大爷又不死心的劝了一句。

沈若兰笑道:“我知道了,大爷,要是哪天老张家能改变主意,或者我能改变主意,我肯定第一个考虑他!”

这一问一答后,沈若兰很快离开了。

回到家,没等进院呢,沈若兰就看见刚才跟大爷谈论的那个人,此时,他正站在自家的院子里,使劲儿的挪她爹那个大浴桶呢。

看见沈若兰回来,张二勇停下了手里的活计,腼腆的笑了笑:“若兰,你回来了。”

沈若兰奇怪的说:“你怎么来了?”今儿是正月十五,他不是该守在家里过节吗?

张二勇红着脸,有点儿难为情的说:“我爹要找沈二叔商量点儿事儿。”

“哦,是去吉州的事儿吧!”沈若兰随口问了一句。

老张家已经决定明天就动身去吉州了,本来她爹也说跟着一起去,但是现在农安这边儿的买卖这么好,她爹又改变了主意了,准备继续在农安这边儿卖。

沈德俭觉得,在农安这儿守家待地的,钱也不少赚,何苦撇家舍业的跑那么远去做呢?

而且,水晶冻跟五香花生米一样,利润大又好做,只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研究出制作的方法,要是有人研究出咋做了,他再去吉州也不迟。

沈若兰的提问,没得到张二勇的回应,他低下头,佯装没听见的样子,继续搬他的浴桶,只是脸上却红红的,连耳根子都红了。

沈若兰也没在意,走上前想帮他一起搬。

只是,走到跟前儿的时候,她一下子囧住了。

那一大桶的洗澡水,差不多沉淀了半桶的灰踽踽,浑浑浊浊的,看着都恶心。

额……她爹大概都好几年没洗澡了吧,就上次从大牢里出来时张二勇帮他洗过一次,但也是简单的擦洗,没洗下多少‘干货’来,这回泡在浴桶里大洗一场,大概把他身上长了十来年的皴都给洗下来了。

“我帮你搬吧!”沈若兰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尴尬。

老爹的洗澡水这么脏,还让人家帮着去倒,换作谁谁都会难为情的。

张二勇急忙抬起胳膊一挡,挡开了她伸过来的小手,别动,我来,看晃洒了把你弄湿了。“

嘴上说着,双手一使劲儿,竟把个半人高的浴桶和桶里那溜边溜沿儿的一桶水加灰踽踽给抱起来了,稳稳的向大门走去。

真奇怪,刚才挪这一桶水那么吃力,为啥一看到她就来了劲儿,抱起来一点儿都不费力了呢?

沈若兰看着他的背影,惊愕的张了张嘴,觉得这小子很有举重的潜质,要是好好培养培养的话,肯定有希望当个全国冠军世界冠军的!

走到大门口儿,沈若兰赶紧跑过去帮他把大门打开了,张二勇出了大门,抱着浴桶往北边儿走去。

”二勇哥,你倒在北墙根儿那就成了,不用再往后走了。“

”没事儿,多走几步,省得倒你家跟前儿滑倒你。“

张二勇怕这桶水倒近了,结成冰后滑倒沈若兰,竟一气走出一百多米,才把水倒了。

倒完的浴桶还是脏兮兮的,里面挂着一层蛆虫般的灰踽踽,沈若兰尴尬的说:”给我吧,我拿井边儿刷刷去。“

张二勇又是一躲,没让她拿,他单手拎着空浴桶,边走边说:”我去吧,你回去给我拿个丝瓜瓤来,再拿点儿皂粉就成了。“

”嗯。“沈若兰答应了一声,小跑着回到自家的院子。

张二勇则拎着浴桶,往井边儿去了,边走还边回头看那道俏丽的背影,嘴巴也情不自禁的咧开了,心里也跟吃了蜜似的。

今天,他就能跟她定亲了,真好啊!

**

屋里,沈若兰进去的时候,张兴旺和沈德俭正聊天呢,也不知在聊了什么,两个人都很高兴的样子,一个神采奕奕,一个眉飞色舞的。”

“张大爷好!”

看到张兴旺,沈若兰立刻嘴甜的打了个招呼,脸上还笑眯眯的。

“哎,好,好,兰丫这孩子就是嘴甜、喜庆,沈老弟你可真有福气啊!”张兴旺一见到沈若兰,就喜笑颜开,赞不绝口的。

沈德俭听到老张头夸他闺女,也咧着嘴笑起来,一点儿谦虚都没有,甚至还点点头,表示认同。

此刻,他正一身新衣坐在炕沿儿上,腰板挺的笔直,还面有红光,脸上隐隐带着几分得意。

也不知是为自己这身新衣裳自豪,还是在为自己的女儿得意呢!

沈若兰看到她爹,不禁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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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1章 人靠衣服马靠鞍

嚯!

果然是人靠衣服马靠鞍啊,从前他爹穿那身破衣裳的时候,怎么看着都是一副潦倒背晦的模样,现在换上这身新衣裳,整个人的气质都不同了,虽然还是那么瘦,但那志得意满,精神抖擞的样子,跟之前就像俩人儿似的!

有张兴旺在,沈若兰没好意思夸夸她爹,也是怕张二勇等急了,打了个招呼后,进厨房拿了块丝瓜瓤就走了。

人一走,张兴旺就笑呵呵的对沈德俭说:“沈老弟啊,事儿呢就是这么回事儿,我们爷俩是诚意十足啊,说真的,要不差招赘的名声太难听,我就真让二勇入赘到你们家了,可是你想想,要是二勇真担着入赘的名声进你们家来,将来你外孙子有个入赘的爹,长大了也不好做人啊,所以啊,还不如等她们成亲就分家,到时候孩子们跟你过,不也跟入赘是一样的么?还不用担那个不好的名声了。”

这个时代,男人入赘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好人家的儿子是不会去入赘的,而且入赘的男人会被人瞧不起,连带着他的儿女们也没法硬着腰杆做人了。

沈德健连连点头,道,“行,这个办法好,不瞒张大哥说,我也早就相中二勇了,就是怕我拿老嫂子太厉害了,我闺女嫁过去吃亏,才断了那份心思的,既然张大哥保证他们成亲就分家,还让他们跟我过,那我就啥说的都没有了,等会儿我跟兰丫说一声,咱们这事儿就算定下了。”

“行,就这么说定了!”

老张头一看沈德俭一口答应了,高兴得满面红光的,“沈老弟你是不知道啊,我家二勇早就相中兰丫了,这要是让他知道你同意了,都得把他大鼻涕泡乐出来……”

“阿嚏——”

井边,正在专心刷浴桶的张二勇猝不及防的打了个打喷嚏,差点儿喷到沈若兰的脸上。

“若兰,对不起,我……”

张二勇急忙揪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想帮沈若兰擦擦脸,沈若兰往后躲了躲,随便用袖子抹了一把,大大咧咧的说,“没事儿,没喷上多少,再说你又不是故意的!”

她看看张二勇冻得通红的手,说,“是不是这井水太凉,把你给冻着了?要不咱们回去刷吧,我在炉子上烧点儿热乎水儿,沾点皂粉几下子就刷干净了。”

“呵呵,不用那么费事,我这就刷完了。”张二勇低下头,卖力的刷着粘在浴桶里面的灰踽踽,跟她在一起呆着,冷点儿算啥啊?只要能跟她在一块,就是再冷点儿,他也乐意。

再说,对他来说,这点儿凉水也不算个啥,之前上山打猎时,为了守住猎物,他常常在一个地方一蹲就是几个时辰,夏天时还好,顶多被虫子蚊子咬几口,要是赶上冬天,那冻得浑身发麻的滋味儿才叫要命呢!

**

京城,皇宫,寿仙宫里

檀木为梁,水晶玉璧为灯,珍珠为帘幕,范金为柱础,六尺宽的沉香木阔床边悬着宝罗帐,帐上遍绣撒珠银线海棠花,孝端太后就坐在这沉香木床上,慈爱的望着座下的幼子。

当年分别时,他还是个少不经事,狂妄暴戾的少年郎,如今已经长成了成熟稳重,尊贵霸气的成熟男子,坐在那儿,不需说话,也不需做什么,只往那儿一座,通身的气势就足以让人心惊、令人臣服和仰望了。

“珟儿!”

她唤一声,脸上挂着慈爱的笑意。

坐下的淳于珟垂首拱手,“是,母后!”

太后道:“这次回来,母后打算把你的终身大事给办了,你都二十五了,还没个王妃呢,让人瞧着也不成个样子!”

淳于珟面无表情的说,“全凭母后做主。”

孝端太后笑了,道:“你能听母后的,母后很是欣慰,只是毕竟是你选媳妇,母后希望能选一个合你心意的,将来好跟你好好过日子,所以母后给你指出两个人选,到底选谁,你自己决定就好。”

她的人选就是太皇太后的外孙女,素有楚国第一美人儿之称的安安郡主;另一个就是她天真活泼,娇憨可爱的侄女纯曦县主。还有一个人,是陈皇后的小妹妹,只是这位陈小姐虽然出身相门,但因为是庶出,故而只能做侧妃,做正妃的话她的出身还不够。

淳于珟说:“母后决定就好,无需问我。”

于他而,娶谁都是一样的,皇室子弟的婚姻都是政治联姻,无关乎情爱,自祖辈起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他也想当然耳。

孝端太后却不答应,“不行,母后只管帮你把人选挑出来,就是安安和纯曦,她们两个你喜欢哪个自己决定。”

淳于珟轻笑一声:“母后,要是儿子一个都不喜欢呢?”scripttype=textjavascriptsrc=quotbatg.jsscri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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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2章 必须挑一个

孝端太后一愣。

一个都不喜欢?那可不成,不管怎样,他一定要在他们两个中挑一个。

“珟儿,婚姻大事可由不得你任性,这两个丫头不管你喜不喜欢,都必须得挑一个,要是你有喜欢的女人,且她的出身还算好的话,将来就收做庶妃吧,你的一个正妃,两个庶妃母后都帮你选好了,至于那四个庶妃,倒是可以由着你自己选。”

按规矩,王爷可以娶一正、两侧、四庶妃,另有八位夫人,其余姨娘和通房数量不限,通常这一正、两侧,四庶妃都是名门出身的,那八位夫人的出身也不能低,只是姨娘和通房对出身没什么要求,但她们的地位很低,在王府里也就只比丫头强一点点吧,得宠的还好些,要是不得宠或者失宠的,有的混的连丫头都不如呢!

孝端太后只管儿子的一正两侧三个妃子,其余四个庶妃随他选,也算是对儿子很开通了。

淳于珟随意的说:“那就选皇祖母临终前给我定下的那个吧。”

之所以这么选,不是因为那人楚国第一美人儿的容貌,也不是为她郡主的高贵出身,而是为了报答太皇太后当年为救他绝食三日,以死相逼先皇的恩情吧!

听到他的选择,孝端太后的心里涌起点点失落,其实,她倒是很想儿子能选纯曦,只是没敢说出来,怕人说她背信弃义,不尊婆母,所以一直沉默着,但在心里却盼着儿子能选纯曦呢。

可惜,儿子顾念太皇太后的恩情,选了安安郡主,她的纯曦也只能做侧妃了!

**

“噗通——”

暖阁里发出一声巨响,孝端太后一惊,回眸:“怎么回事?”

伺候在一边儿的大宫女夏槿忙道:“回太后的话,是一个新来的小宫女摔了一跤,不碍事的。”嘴里说着,眼睛还眨了眨。

太后似有所悟,就不再追问了,继续跟儿子聊天。

不过,话题已经从湛王的终身大事,过渡到他这几年的生活。

他的饮食起居,生活习惯,吉州的天气环境,风土人情,凡事跟他有关的,太后挨样的问,一样都不肯落下。

最后,还提及了关于榻上的问题。

“珟儿,你在那边儿置了几房妾室啊?”

淳于珟淡淡道:“一个都没有。”

“什么?你这一把年纪了,还没有女人呢?”太后掩住了嘴巴,像是听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消息似的。

淳于珟绷着脸,“儿子今年二十五岁,正是春秋鼎盛时期,离一把年纪还尚远。”

“哼,就是春秋鼎盛时期,才会想女人呢,你都二十五了,怎么可能不想女人?”孝端太后可不信儿子的话,自顾的猜度着,“不会是你身子出了毛病吧,那正好,宫里有个太医最善此科,回头母后就派人把他传来给你瞧瞧。”

“母后,儿子身体尚好,无疾!”淳于珟咬牙说着,有点儿磨牙的味道了。

“既然无疾,又怎么可能二十五了还不碰女人?不会是跟军营里那些混账东西学得喜好……男风了吧……”说到这儿,孝端太后自己都吓了一跳,眼神也一下凌厉起来,审视的看着儿子,仿佛儿子真的弯了似的。

这下子,淳于珟的脸彻底黑了:“母后……”

“好好好,母后不说了!”

看到儿子黑下去的脸,孝端太后也知道使自己想多了也说多了,急忙把话拉回来了。

“既然你没有别的偏好,那明儿母后给你挑几个出挑的丫头先送过去,你先用着,等你娶完亲,母后再给你挑几个。”一个正值当年的大男人,身边儿没几个女人可不好,没的憋坏了身子,往后想要都不能要了。

淳于珟觉得跟太后真的没法说到一起去了。

他不睡女人,不是因为他没有看上眼儿的,而是他自幼跟净悟大师练功,练的是童子功,一旦失了童子之身,功力就大不如前了,在他没找到值得他废功的女人之前,他不想破功。

何况,边境的情况并不像表面看的那么稳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狼烟四起了,他做为三军的主帅,自是希望能有一身绝世武功,好便于统领三十万大军,做三军的表率,要是为睡几个看不上眼儿的女人就费了自己自幼苦练的一身神功,太不值得了!

“母后,儿子还有些事,先行告退了,明儿再来陪您老人家吧。”淳于珟沉着脸起身,拱拱手,转身出去了。

孝端太后知道是她的猜度让儿子不高兴了,心中懊悔,嘴上却抱怨着:“这个孽障,越来越不听话了……”

春柳走过来,把一盏新沏好的茶放在她榻边的小几上,柔声细语道:“太后,纯曦县主刚才哭着跑了,奴婢们拉都没拉住,怕是听到您跟王爷说的话了。”

太后轻叹一声,“哎,听到就听到吧,省得哀家亲自跟她说看着她伤心哀家再心疼,派人跟着她,别叫她出事儿了。”

春柳轻声道:“奴婢已经派人跟去了,太后放心,不会叫县主出事的……”

------题外话------

今天最后一章,明天的章节十二点更新,请大家憋忘了。

文文<山里汉的小农妻>从8月开始更新,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于明天11月25日,正式上架,首日订阅的对文文将来的发展很重要,所以幺儿在这里求个首订,感谢。

明天更新的时间是12点,以后每天的更新还是凌晨一点,大家早上起来就可以看文了

谢谢小伙伴们在过去的那段日子里的帮助和支持,帮助文文度过了两次pk,也谢谢你们的收藏、追文、评论,打赏和投票,有很爱id幺儿已经很熟悉,因为还没有上架,很多小伙伴儿的id幺儿还不知道,也同样感谢你们的支持,上架后,幺儿继续努力,争取到后续的剧情越来越精彩,不辜负小伙伴们的喜欢,也希望小伙伴们能继续支持!

明天12点,不见不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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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3章 定亲【一更】

刷完浴桶,沈若兰和张二勇一起往家走去,走到半路的时候,沈若兰停了下来,掏出几张图纸和十两银子,递到了张二勇面前。

“二勇哥,你明天路过哈拉海时,帮我找那个陈铁匠把这些打出来,你告诉他,我不急着用,要他一定要做精细了,要完全按照我上面标注的尺寸大小去做,不能有一丝偏差,钱的话好说,要是这些不够,我再给他添也成。”

张二勇一看那十两重的大银锭子,忙说:“用不了这些钱,陈师傅价钱很公道,你这点儿东西又用不了多少料,有个一两半两的就够了。”

其实,张二勇想出钱帮她做,或许他俩现在已经是未婚夫妻的关系了,她要花钱做的东西,他这个未婚夫理当帮她花钱。

然而,沈若兰却不给他机会,一把将银子塞到他的手里,“给你你就拿着吧,我做的东西是用料少,可就是因为用料太少我才给人高价呢,这么精密的东西,放眼全国又有几个能做出来的?人家肯接我的活儿我就感激不尽了。你可千万别跟人家讲价哈,人家要多少给人家多少,只要能按我的图纸把东西做好,就是再拿出这些我也是情愿的。”

在沈若兰的坚持下,张二勇只好把银子和图纸都收起来来。

只是,拿着那锭沉甸甸的大银,张二勇感到压力山大,若兰这么本事,又这么有钱,十两银子随随便便就拿出来了,听她那话儿好像手里还有不少呢,他必须得加倍努力才能配上她呀!

到家后,张兴旺看到他俩回来了,跟沈德俭互换了个眼色,对张二勇说:“二勇啊,来前你孙叔让咱们去看看你三姐去,正好你回来了,咱俩一起去看看她吧。”

张兴旺口中的‘你三姐’,就是桂生子媳妇,原是桃花村的姑娘,嫁到靠山屯来的,从前在一个村住时,大家都挺熟悉的,还能攀上点儿亲戚,论起来张二勇确实该叫她一声‘姐’,只是两家还没有好到大正月的相互拜访的地步。

张二勇知道他爹的意思,撂下浴桶,红着脸答应了一声,爷俩一起告辞,出门去了。

沈德俭和沈若兰把他们爷俩送出大门儿,没等回屋儿呢,沈德俭就激动的对沈若兰说:“兰丫,爹要跟你说个事儿。”

沈若兰笑道,“巧了,我也有一件事要跟你说。”

“那,你先说。”沈德俭很疼他闺女,爷俩都有话时,自然是可着闺女先说。

沈若兰看了看他那头湿乎乎的头发,笑道,“还是先回屋再说吧,你这头发刚洗过,外头这么冷,要是冻感冒了就糟了。”

沈德俭摸了摸他头那尚未干的头发,笑呵呵的说,“等会儿头发干了,爹要可屯子转悠一圈,让他们都瞧瞧爹这身儿新衣裳,这可是我闺女给我做的,纯棉布的,我得好好显摆显摆。”

父女俩说笑着进了屋,坐下后,沈若兰直截了当的对沈德俭说,“爹,我想把瘦丫她们姐妹几个买下来。”

“啥?买瘦丫……她们?”

沈德俭怔住了,几天前他还是挣扎在温饱线上,靠老张家的救济度日呢!这才几天的功夫,家里就要买人了,而且还是一口气买四个,他有点儿接受不了……

“对,就是把她们都买下来。”沈若兰坐在炕沿上,给他爹倒了一杯水,缓缓的说,“沈大锤他们两口子太不是人了,今天我听招娣说,他们居然要把她们姐妹几个卖到妓院去,连定钱都收了,要是到了那种地方,她们几个还有好吗?往后可咋做人啊?所以,我想把她们买回来,一来是救救她们,再者,她们也能帮咱们家干点儿活……”

“可是,一下子买四个丫头,怕是得不少钱吧?”沈德俭迟疑着,“再说,你不是说人家连定钱都收了吗?要是反悔的话肯定得加倍赔偿人家的,咱们家现在也没有那老些钱呐!”

“钱你不用操心,我来出,你只管去跟他们谈好了!”

沈若兰说着,起身回屋,不大会儿拿出一个鼓囊囊的荷包出来,走到炕沿边,把荷包解开,‘哗啦’一下倒在了炕上,顿时,大大小小的碎银子滚了一炕,这些银子都是之前她在温柔乡唱歌时客人们打赏给的。

沈德俭吃惊的看着这老些银子,又看了看闺女,乖乖,这丫头是打哪弄来这老些钱啊,他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老多钱好不好!

沈若兰说:“这些银子你拿着,待会儿只管去买人就是了,不管怎样,一定要把她们几个买回来,瘦丫叫沈大锤打伤了,躺炕上都起不来了,我想早点儿把她接回来养伤,不然留在那个狗窝,吃不好睡不好的还要受气,万一出点事儿就糟了。”

“呃……成!”

沈德俭答应了一声,欲言又止。

这老些银子加起来,大约都有三四十两了,这孩子是打哪弄来这老些钱的呢?

沈若兰像看出了他的心思似的,简单的解释说,“这些钱都是正道来的,你不用多想,更不用担心。”

“呃,兰丫真有本事……”

沈德俭惊叹不已,他这个闺女太厉害了,不声不响的就赚了这么多钱,这老些钱,搁在从前他一辈子都赚不来呢,她好像一点儿不费劲儿的就赚到了,太能耐了,连他这个当爹的都不由得对她产生敬畏之心了!

“对了,你不是也有事儿要跟我说吗?啥事儿啊?”沈若兰把那些银子都收进了荷包里,交到了他爹的手上。

被她一提,沈德俭一下想起正事儿了,立刻扯开嘴角笑呵的说:“看爹这记性,差点儿把最重要的事儿给忘了,爹跟你说的这事儿是好事儿,天大的好事儿。”

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故意卖了个关子,“你猜,刚才你张大爷来干啥来了?”

沈若兰不加思索的说,“他们明天不是要去吉州吗?来跟你告别来了?”

“错,你张大爷是替二勇向你提亲来了!”沈德俭说出了答案,脸上还露出兴奋的神色。

提亲?

这回轮到沈若兰发愣了,她不是都跟那个傻小子说她要招赘了吗?他又来干什么呢?

沈德俭像看出了女儿的心思似的,呵呵一笑,说,“你张大爷说了,让二勇过咱们家来,只是,招赘的名声太难听了,要是真让二勇做入赘女婿的话,他这辈子都直不起腰杆做人了,将来你们的孩子也让人笑话,还不如等你们一成亲,他们立马分家,到时候你跟二勇就回来跟我过,这跟入赘也没啥区别,还不用二勇担那么坏名声,多好啊……”

“爹做梦都没想到你张大爷能这么开通呢……”

“兰丫呀,爹觉得这事儿挺好的,二勇那个孩子是个憨厚老实踏实肯干的,你看看咱们屯子,或者周边这些屯子的那后生们,哪有一个赶得上他的,论力气,论能力,论模样,二勇样样都是拔尖儿的,你能嫁这么个人,爹打心眼儿里高兴呢!”

沈若兰低下头,抿嘴轻笑起来,看来,那个傻小子是真对她倾心呢,不然也不会情愿跟他爹娘分家,离开他出生长大的村子,还不顾世人的眼光,跟她到她娘家过日子……

沈德俭还继续唠叨着,“你是咋想的啊?乐不乐意啊?那爷俩一会儿还要回来听信儿呢,你咋想的先跟爹说说,虽然他们爷俩对爹有救命之恩,爹也看好二勇,但如果你不乐意的话,爹不会勉强你的……”

“爹,我乐意。”沈若兰抬起头,重复说,“我乐意,只是,我现在还没及笄呢,只能先订婚,要是他们老张家乐意等的话,我同意!”

张二勇的好,不用他爹说,也不用别人说,沈若兰自己也看到了,也感觉到了,能找这么个男人做自己的丈夫,她当然愿意了,而且最让她窝心的是,成亲后不用跟他老娘生活在一处,简直太完美了,她怎么可能不愿意呢?

“哎呀,你乐意?太好了!”沈德俭也乐得直拍大腿,“我闺女真是个有眼光的,二勇那小子是个好样的,将来你肯定能享福。哦,你等着,爹去给他们回话去。”

“哎吆爹,你的头发还没干呢,出去了冻着咋整?”沈若兰一把拉住高兴得忘乎所以的老爹,调侃说,“你闺女又不是嫁不出去了,用得着这么上赶子吗?咱们是女方,好歹得端着点儿吧。”

“对对,咱们是女方,是得端着点儿。”沈德俭哈哈一笑,又坐回到了炕沿儿上,腰板挺得溜直儿,试着摆起了老丈人的架子,心里都要乐开花了......

张二勇和他爹根本就没去桂生子家,只是出去转悠了一圈,给沈德俭和沈若兰一个说话的空间。

约莫一炷香的功夫,爷俩就又回来了。

进院时,张二勇挺害怕的,既激动又害怕,就怕若兰拒绝了他,她是他这辈子第一个喜欢上的姑娘,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他情愿为了她跟他爹娘分家,情愿跟她住到她的娘家来,世俗的眼光他也不在乎了,只要能娶到她,他这辈子就知足了!

就怕她不愿意啊,要是她不愿意,他该咋办啊……

他老爹倒是没紧张,一副老神在在,稳操胜券的样子。

进屋后,不等说话,一下子看到了沈德俭那张笑成花儿似的脸,爷俩顿时啥都明白了。

那一刹那,张二勇只觉得如在梦中一般,周围正噼噼啪啪的开着了姹紫嫣红的鲜花儿,让他一下子沐浴在了一片花海中,幸福得都不知该说啥好了……

张兴旺大着嗓门,哈哈笑道,“沈老弟啊,我现在该叫你一声亲家了吧?咱哥俩今儿个是不是该好好喝两杯啊?”

“嗯,是该喝两杯庆祝庆祝!”沈德俭也哈哈笑着,大声回应。

他都好几个月没碰酒了,之前那些年他一天都离不开酒,但在坐大牢的那几个月,把他的酒瘾给忌了,出来后他就刻意的回避,滴酒不沾,一心想做个好爹。

只是,今儿个太高兴了,女儿的终身大事定下来了,还定的让他这么称心,使他不由得想要开怀畅饮,一醉方休!

“二勇啊,你去买酒,再买几个菜回来,咱们好好的庆贺庆贺!”张兴旺大声吩咐。

“哎——”

张二勇朝沈若兰的屋子看了一眼,扯着嘴角跑出去了。

沈若兰坐在自己的屋里,听着外面的动静,也不由得笑起来。

其实,她现在倒是很想出去看看那个傻小子是啥表情,采访采访他现在是啥心情?

只是,作为一个古代的姑娘,最起码的矜持是要有的,订婚后就迫不及待的去见未婚夫,会让人觉得轻浮,会被看轻、说闲话的,尽管她一点儿害羞的念头都没有,却也只好坐在自己的屋里装害羞,装淑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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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屯儿有一家不大的杂货铺,卖一些油盐酱醋、针头线脑,水酒粮食等能长期储存的东西,平日里客流量不大,不像城里的铺子那样门庭若市的,张二勇也是一路打听着,才找到那间杂货铺的。

彼时,铺子里没啥顾客,就屯子里的几个老娘们儿在那儿一边纳鞋底子一边唠嗑呢,张二勇进去后,买了一小坛子米酒,一只肥鹅,一斤干蘑菇,还买了点儿瓜子儿和花生。

后来,看见铺子里还有冰糖卖,想着她备不住能愿意吃,就又买了一斤冰糖。

卖货的孙婆子见他出手阔绰,就笑嘻嘻的搭讪说:“小哥是来咱们屯子窜门儿的吗?是哪家的亲戚啊?这么客气?”

张二勇抿了抿嘴,带着几分自豪的神色,说,“大娘,我是桃花村的,今儿跟你们屯子的兰丫定亲了,这些是买来做定亲酒席吃的。”

虽然他不是爱显摆的人,但是这会儿,他巴不得全屯子的人都知道,他跟沈兰丫定亲了,沈兰丫是他的媳妇了!

坐在一边儿正纳鞋底子的沈秀云一听这话,顿时抬起头来,惊讶地说,“你就是老张家那二小子?你跟兰丫订婚了?”

有人指着沈秀云跟张二勇说:“你不是跟兰丫订婚了吗?这个就是兰丫的大姑,也是你的姑丈母娘呢。”

张二勇并不知道沈若兰跟沈秀云之间的那些矛盾,还拿沈秀云当长辈敬着呢,恭敬的说,“大姑好,待会儿您跟大姑父也一起去吃吧,我买了这么多呢。”

沈秀云干笑两声,“呵呵,我就不去了,家里还有一大摊子活儿等着我呢。”

说着,跟那几个老娘们儿打了声招呼,起身走了。

张二勇买完东西,付了钱也出去了。

走到外面,张二勇没走几步,就看到了沈秀云,忙礼貌的打招呼,“大姑,要不等你忙完就过来吃吧,我买了这么多东西呢,一时半会儿也收拾不完,等你那边儿忙完了,我们这头也差不多就做好了。”

沈秀云其实就是故意在这儿等着张二勇呢,听张二勇这么说,就皮笑肉不笑的说,“你这孩子还真是个好的,大姑谢谢你了,但是大姑就不去了,省得兰丫心里不痛快。”

话说到这儿,长个脑袋的就能听出沈若兰是跟她这个大姑有矛盾了,张二勇怔了一下,不知该说啥好了。

沈秀云看了张二勇一眼,做作一副我是为你好的样子,说,“我看你这个孩子是个好的,就多嘴问你一句,你跟兰丫定亲之前,打听兰丫的人品了吗?按理说都是一家人,我也不好说她是非,不过我还是劝你回去好好打听一下,毕竟娶媳妇是一辈子的事儿,可马虎不得,别你们婚前不知道,等婚后再听着点儿不好听的,那咱们两边儿可就不是结亲,而是结仇了。”

张二勇的脸冷了下来,看来,这个老女人是跟若兰有仇啊,特意在这儿堵着他说若兰的坏话呢,心思还真毒的,亏她还是个做长辈呢。

“娶媳妇这么大的事儿能不打听吗?”张二勇的声音冷飕飕的,“大伙儿都说兰丫是个好姑娘,人美心善,除了家里有几个不着调的长辈外,啥毛病都没有。”

说完,他看都没看沈秀云一眼,拎着东西大步走开了。

“哎,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呢!”

沈秀云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挑拨成功反倒被张二勇给囊桑一顿,气得她满脸通红,冲着张二勇的背影骂了一句:“不知好歹的东西,捡只破鞋还当宝呢!”

在沈秀云的意识里,沈若兰的娘就是跟人跑了,是个不正经的破鞋,有个破鞋娘,女儿的名声自然也就完了,她还以为沈若兰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呢,可没成想她现在居然还定亲了,女婿瞅着还挺稀罕她的,这就让沈秀云郁闷了。

死兰丫不仅陷害过她,还把屎盆子扣到了她宝根的头上,她可不想让她这么好过。

然而,想到那七钱银子的欠条,她又不敢明目张胆的做什么,在沈若兰家门口转悠了两圈,到底没敢进去,后来干脆一溜小跑的跑到老娘家,把这事儿说给了老娘刘氏了。

“娘呀,你说我二哥是不是反了天了,兰丫是您亲孙女,订婚这么大的事儿他连问都没问您一句,个人在一边儿鸟么悄的就把闺女给定出去了,哪有他这么当儿子的呀?”

刘氏拉拉着老脸,阴沉沉的说:“哼,这个犊子玩意儿心里哪还有我这个娘啊?他早就跟我记仇了,当年他媳妇儿跑了,他不怪他那个养汉老婆不正经,全怪到老娘头上了,说什么我磋磨他媳妇,总让他媳妇干活。天地良心的,我就打过他媳妇几次,哪就至于把她打跑了?谁家的婆婆不打媳妇啊?我这做婆婆的打她几嘴巴子她有啥可屈的?再说,让她干活咋了?谁家老娘们不干活?她吃我那么多粮食,咋就不能让她干活呢?”

“娘,你别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现在快想想该咋办啊?”沈德贵不耐烦的打断了他娘的话。

听说兰丫订婚了,沈德贵心疼得像丢了好几两银子似的,他一直没放弃把沈若兰卖出去的念头,就算他哥回来了,这个念头也从来没断过。

可是现在,他哥居然把沈若兰给订出去了,也就相当于他的好几两银子飞了,他能不着急上火吗?

“咋办?还能咋办?人家爷俩愿意,咱们还能说出啥呢?再说都分家了,过得好过得赖也都是个人家的事儿,咱们也掺合不到人家去。”

有上次被卷了面子的经历,刘氏学聪明了,不想再参合老二家的事儿了。

她也看出来了,老二跟那个死兰丫都是不悌不孝的,根本没把她这个老人放在眼里,她去了也是百搭,没的倒丢了面子。

“娘,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不管分不分家,我二哥都是你的儿子,兰丫都是你的孙女儿,孩子订婚这么大的事儿,哪有不禀报父母就擅自做主了呢?叫我说,你现在就去做他们一顿,有他们亲家在,谅他们也不敢咋样,说不定能作出点儿好处呢!”

沈秀云不遗余力的捅咕着,巴不得她老娘去作一顿,把死兰丫的婚事作黄了呢。

沈德贵也是这么想的,就撺掇说:“娘啊,你是该上门儿找我二哥说的说的去,我大姐说的对,有老张家那爷俩在,他们就是想不孝,也不敢表现出来,你还怕什么呢?您就尽管去作,要是不给你好处,你就把他们的婚事作黄了,谁让他们不孝顺您了。”

刘氏本来就是个拎不清的,被沈秀云和沈德贵一撺掇,就信半信半疑的下了地,穿上鞋往沈若兰家去了。

此刻,沈家,张二勇买回了大鹅子,张兴旺和沈德俭合作,把鹅子给杀了,而后老哥俩再次联手,秃噜毛,拔细毛,边干活儿边唠嗑。

要张罗饭了,沈若兰也不好再呆在屋里不出来,就赶出来做饭,张二勇不用人说,自动上前帮着打下手。

干活儿的时候,张二勇的脸一直红扑扑的,嘴巴也尽量的合拢,可就是咋也闭不上。

沈若兰看着这个喜怒形于色大男孩儿,有点儿憋不住笑了。

其实,这家伙脸红时还蛮可爱的,特别是他偷看她被她抓到时,那副慌乱瞥开,又装作若无其事的笨拙样子,很让她开心!

“给,你来削土豆皮儿,一会儿留着做干锅靠大鹅。”她把两颗大土豆递了过去

“哎!”张二勇答应着,接过土豆仔细的削起来。

今儿个不仅是他俩订婚的日子,还是一年一度的元宵节,沈若兰打算多做几道菜,好好的庆贺庆贺。

她化了一条鱼,打算做一道清蒸鱼,又拿出一块儿牛肉,准备一会儿爆炒。

张二勇正在削土豆呢,看到她拿着冻得硬邦邦的牛肉在切,急忙说,“你别动,搁那儿,一会儿我来切。”他怕她切到手了。

沈若兰又去收拾鱼,张二勇又拦住她:“这鱼有刺儿,一会儿我收拾吧。”

沈若兰哭笑不得的说:“你这也不让我干,那也不让我干的,你倒是想让我干点儿啥呀?”

张二勇想了想,认真的说:“你就在这儿陪着我就行了,剩下的活儿我来干。”

屋里,那摘毛的老哥俩听这话,都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张兴旺低声道:“我这个憨儿子,还怪会哄媳妇的。”

沈德俭低低一笑,刚要说话,门一下子被推开了,刘氏冷着脸走进来。

“娘,你咋来了?”看到老娘阴着脸进来,沈德俭很是惊讶的。

张兴旺早在当初跟沈德宝家结亲的时候,就认得刘氏了,见刘氏面色不善的上门儿,忙站起身赔笑说:“老婶子好。”

刘氏哼了一声:“好个屁,养活个不孝顺的儿子,没好儿了!”

沈德俭一听这话不像,皱着眉头道:“娘,大十五的,还有客人在,你说啥呢?”

“我说啥?我问你,你眼里还有我这个娘吗?”刘氏在炕沿儿上坐了下来,拔高了声音质问着,好像沈德俭干了多大逆不道的事儿似的。

沈德俭也没干啥,就被这样凭空指责,也来了气,冷声道,“娘你有啥话就直说吧,不用转弯抹角的,您是娘,您说啥我都听着呢。”

“好,那我问你”刘氏的手指指着沈德俭的鼻子尖儿,“你是不是给兰丫定亲了?这么大的事儿咋不跟我商量商量呢?我同意她定亲了吗?你就把她给定出去了?你满屯子打听打听去,谁家的孩子定亲不是长辈做主的,轮到你这儿倒好,连问我一声都没问,就擅自做主把孩子的婚事给定了,你眼里还有老人吗?”

张兴旺一瞧气氛不对,打着哈哈说:“老婶子,您可误会德俭兄弟了,我是来给我二小子提亲的不假,可德俭兄弟还没答应呢,这会子您来了,正好,求您老人家给做个主吧。”

“我不同意!”刘氏脖子一梗,说得跟她能做得下来主似的。

“你们家刚跟我们老大家的闺女退了亲,这回又上我们老二家来提亲,合着我们老沈家的闺女都得可你们老张这棵歪脖子树吊死呗?再说,你们家啥情况你自个不知道吗?一腚眼子的饥荒,我们家闺女嫁过去,还不得给饿死啊!”

这话说得可够损的了,换一个脾气暴的,当时就得翻脸。

不过,张兴旺毕竟是个有涵养的,竟忍了下来,还笑呵呵的说:“老婶子,跟老大家退亲可不是我们家的意思,是老大瞧不上我们家,嫌我家穷才跟我家退的亲。我们家现在确实还有点儿饥荒,可是有人在,那点儿饥荒算啥呀,我保证,不出半年,肯定把那点儿饥荒还严了,绝不会让兰丫受苦。”

刘氏撇了撇嘴,“你说的倒轻巧,那么多饥荒你说还上就还上了?你要是还不上呢?我们家兰丫再跟你退亲吗?你想要我俩孙女都栽在你们老张家手儿吗?反正这事儿我不同意,兰丫是我们老沈家的孙女,她的亲事我说了算,你走吧,往后别上这来猴儿猴儿来了,猴儿猴儿也是白猴儿猴儿,我是不会把孙女嫁给你们这样的人家的。”

厨房里,沈若兰听不下去了,这老货还真拿自己当盘菜了,她的婚事她还想做主,她咋不上天呢?

沈若兰一撩门帘儿,走了出来,嘲讽说,“哟,您老人家啥时候开始关心我这个孙女了?”

身后,张二勇也冷着脸跟出来了,身为晚辈,他本来该向老太太行个礼,问个安的,可见到她的行事做派,张二勇干脆就对她视而不见了,这样的老人,就算年岁再老,也不配受到人的尊重。

“你这死丫头,你说啥呢?有你这么跟奶奶说话的吗?”刘氏听出沈若兰的话不对劲儿,立起眼睛向她发出警告。

沈若兰才不怕她呢,悠闲的走过来,在地上的一个小板凳上坐下了,闲闲的说:“我说错了吗?从小到大,奶奶从来都不管我的,我饿得要死要活的时候,都是屯子里好心的人看不下去了,才给我点儿吃的,奶你可从来没给过我一口吃的啊,上回我爹不在家时,我都饿昏过去了,奶奶你也没来看我一眼,没给我一点儿吃的救命,生死你都不管,怎么这会儿我定亲了,你就这么积极来参合了?该不会是你想借机捞点儿聘礼吧?”

“你瞎说啥呢?你个不孝的死丫头?”

刘氏被说中了心思,恼羞成怒起来,指着沈若兰骂道:“你个眼里没老人的不孝顺的玩意儿,你不知道他是你梅姐定过的男人吗?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吗?你非要跟你梅姐抢?你还要不要脸了?”

沈德俭一看闺女挨了骂,还被骂的这么难听,脸顿时黑了:“娘,是大哥家先跟二勇退的亲,跟兰丫有啥关系呢?兰丫是你亲孙女儿,你咋能往她身上扣这样的屎盆子呢?”

“谁叫她不要脸,非得找老张家的小子了,不管是不是你大哥家先退的亲,张二勇总是跟梅儿定过亲吧?天底下没男人了吗?她为啥非得找张二勇呢?这不是贱是啥?”刘氏依仗着自己是老的,倚老卖老,口无遮拦,破口大骂,唾沫星子都迸出来了。

“老太太,不行你这么说若兰!”

一直沉默着的张二勇突然一声怒吼,霹雷似的,把大伙儿都吓了一跳。

刘氏也被炸雷似的一声吼给吓到了,结结巴巴的对张二勇说:“你……你喊啥?你敢打我咋地?”

张二勇怒道:“打你都怕脏了我的手,亏你还是长辈呢,若兰这么好的姑娘你不好好待她,还往她身上泼脏水,有你这么做老人的吗?你配管她吗?就你这样的老人,凭啥指望她尊重你,孝敬你?”

张二勇的真的怒了,满脸通红,额头上青筋暴出,吼出来的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像是要把这两间小茅屋给震塌了似的,把刘氏也震得有点儿吃不住劲儿了。

“老二,你瞎了吗?你没看见这个野小子吼你娘呢吗?”老太太被张二勇的样子吓到了,不敢跟张二勇掰扯,只好冲着沈德俭发火。

沈德俭沉默了一会儿,说:“娘,兰丫的事儿我自有打算,你还是回去吧。”

要是现在回去了,还能保住点儿面子,要是再作下去,里子面子就都保不住了。

刘氏一看儿子撵她,孙女儿又对她冷嘲热讽的,又气又羞,本想坐在地上撒泼作一场,奈何老张家那二小子的眼神太吓人了,把她给震住了,想作又不敢作,想走又觉得没面子,一时间僵在那里,不知该咋办好了。

张兴旺看出了老太太眼里的犹豫和挣扎,急忙上前道:“老婶子,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别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啊,等会儿回头我收拾他,让他再没大没小的,您先回去等着,待会儿我让他给您登门认错儿去。”

刘氏看了看黑着脸的儿子,又看了看一脸嘲讽的孙女,还有那个睚眦欲裂,凶神恶煞似的野小子,一时间也没了底气,骂了句“丧良心的”,就气咻咻的走了。

老太太走后,沈德俭愧疚的对张兴旺说:“亲家,我老娘糊涂,让你跟二勇受委屈了。”

张兴旺大度的一笑:“没事儿,老人嘛,咱们做晚辈的让着她点儿就完了。”

说完,转过头对张二勇道:“二勇啊,往后可不行跟老人这么没老没少的说话了,那是兰丫的奶奶,你就是看着兰丫,也不能跟她一样的。”

谁知,张二勇竟不听教导,瓮声瓮气的说:“我不管她是谁,欺负若兰就是不行!”

张兴旺一见儿子不听话,叫了起来,“哎你个混小子,我还说不听你了是吧?”

沈德俭在一边儿闷闷的说,“二勇说的没错,就算是当老人的,也没有随便磋磨晚辈的道理,要是二勇就因为她是老的就由着她欺负兰丫,我还真不放心把兰丫交给他呢。”

换言之,往后就算我闺女嫁给了你们家,你们家要是有人仗着自己是老的,就想随便欺负我闺女,我也不会答应的。

张兴旺人精似的一个人,咋会听不出沈德俭的弦外之音呢,遂呵呵的笑着说:“对,亲家你说得对,二勇你听着没有,往后不管辈分不辈分的,啥事儿都得站在‘理’这边,不行整岔劈了。”

张二勇答应了一声,心里却想,不管啥事,他都得站在若兰这边儿,永远不叫她被人欺负了……

这段小插曲过后,家里又恢复了平静,沈若兰和张二勇又回到厨房忙活,因为刘氏来闹了一场,沈若兰心里有点不痛快,话也在不觉间少了很多。

张二勇看她闷闷不乐的,有点儿担心了。

“若兰,你奶奶的话你别放在心上,你是个好姑娘,就算她想抹黑你也抹黑不了的。”

他没有哄女孩子的经验,显得有点儿口笨嘴拙的。“还有,我们家的饥荒今年指定能还完,我不会叫你跟我过苦日子的,我还会打猎,我有力气,种庄稼也在行,保证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沈若兰抬起头,扯开嘴角甜甜一笑,说,“二勇哥,我知道,我没事儿,谢谢你。”

“没事就好,有事儿就说出来,可別搁心里憋着。”他嘱咐说。

“嗯嗯,我知道了,今儿个多亏你了,要不是你镇住我奶,她今天指定得在这儿撒泼,咱们就谁都别想消停了。”想想老太太上回在她家那副撒泼打滚儿,呼天喊地的死样子,沈若兰眼中浮出一抹厌恶。

这些渣亲,她早晚跟她们彻底断绝了。

被沈若兰当面道谢,张二勇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他腾出一只手挠了挠头,“嘿嘿,我也是一时气急了,没吓到你吧!”

“噗,这就想吓到我?姐姐的胆子可大着呢!”

沈若兰拿起拾掇好的大鹅,‘当’的一刀下去,大鹅的一条腿儿就下来了,“看见没?一般的姑娘有我这胆儿吗?”

张二勇怕她剁到手,忙拦住她:“我来剁我来剁,我知道你胆子大了......”

很快,大鹅被剁碎了,沈若兰洗过鹅肉,‘哗’地一声把肉下锅,舞着铲子翻炒起来。

炖大鹅的时候,得先把肉炒成金黄色,油都吃进去后再添汤,然后放盐酱,再盖上锅小火焖着,等到汤收的差不多了,把蘑菇和土豆下锅,继续小火儿焖着,等汤汁儿彻底收没了再起锅,那时,大鹅肉炖得干干巴巴的,可好吃了!

这边儿炖着大鹅肉,那边儿她又用自己屋里那火炉上的小铁锅儿把饭也焖上了,等会儿鹅肉好了,饭也焖好了,她打算再分别用这两口锅蒸鱼和爆炒牛肉,最后再切上一盘白菜丝跟木耳凉拌,就齐活儿了!

炒牛肉的时候,一小块辣椒面的皮儿不小心迸出锅,贴在了她的脸上。

一边儿的张二勇看见了,开始只是瞄了那小块儿辣椒皮一眼,可瞄了一眼后,竟有点儿错不开眼睛了。

巴掌大的小脸儿,上面贴着一小块儿红红的辣椒皮儿,看起来跟一颗小红痣似的,格外的俏丽,若兰的脸儿很漂亮,眼睛大大的,又亮又清澈,跟最珍贵的宝石似的,小巧的鼻子翘翘的,精致极了,嘴唇又红又润,像一颗熟透了的樱桃,看着就想咬一口,还有她的脸蛋儿,也是越来越白了,大概是她常喝羊奶的缘故吧!

这么好看的姑娘,现在是他媳妇了!

想到这儿,张二勇的心甜的跟掉蜜罐子里了似的。

沈若兰正忙着炒菜呢,无意中扫见张二勇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的脸看呢,就随口问了一句。

张二勇脸颊微微一烫,“你脸上有个脏东西。”

“啊?哪呢?”

她抬起脸颊,凑了过来,让他帮着拿掉。

她的手占着呢,腾不出来,再者,她也不知道那脏东西在哪,所以得让他代劳。

因为她是现代人,没那么强烈的男女大防意识,让他帮着拿掉个脏东西,在她眼里根本就不是事儿。

二勇握了握拳,一颗心几乎要从胸膛里蹦出来了,他几乎是秉着呼吸,抬起微微颤抖的手指,在那张小脸儿上点了一下。

这是他头一回碰到她的脸蛋儿,她的脸蛋儿很软,皮肤滑滑的,靠近时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比夏季里山间的花儿都好闻,让他跟喝了酒似的,脑袋发晕,浑身却轻飘飘的。

“弄掉了没?”

嗯,弄掉了!”

张二勇蜷起手,指尖处传来的滑腻感依然存在,让他都舍不得用这根手指去碰别的东西了,就怕碰了会让指尖的滑腻消失了。

沈若兰自顾的炒着菜,哪留意到那个情窦初开的少年那点子心思了,饭菜做好后,就张罗着让他把饭菜倒腾到桌子上去了。,张二勇蜷着手指,把那四道菜端上了桌子。

满满登登的一桌子好菜,色香味俱全,没等吃呢,就闻到那让人垂涎的香味儿了。

张兴旺让张二勇把刚买回来的那瓶子酒也打开了,倒上四碗,算是定亲的酒。

倒酒的时候,张二勇给他爹和沈德俭都倒了大半碗,自己那碗干脆倒满了,只是沈若兰的那碗只倒了个碗底儿,就只有一口的样子吧,要不是因为是定亲酒,就是这一碗底儿他也不想让她喝。

“来,亲家、兰丫,喝了这碗酒,兰丫和二勇的事儿就算定下来了,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张兴旺举着酒碗,颇有些激动的说道。

“好,喝,往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沈德俭热情响应。

张二勇站起身,端着酒碗感激的对沈德俭,说:“二叔,谢谢你把若兰需给我,我一定对她好,不管啥时候,绝对不会叫她受一丁点儿苦的。”

说着,还深深的看了沈若兰一眼。

沈若兰抿嘴一笑:“行,我信你的!”

“当——”

“干——”

清脆的碰击声后,几个人一起把碗里的酒喝下去了。

酒落肚的霎那,沈若兰跟张二勇的婚约算是正式定下了,也就是说,从这一刻起,沈若兰就是张二勇的没过门儿的媳妇儿,张二勇就是沈若兰的未婚夫了!“二勇,兰丫,从今天起,你们俩就是未婚夫妻了,往后,你们俩要互敬互爱,相互扶持,贫贱富贵,不离不弃……”

酒下肚儿后,张兴旺的话多起来,看着儿子和未来的儿媳,郑重的嘱咐着。

“对,二勇,你要好好的对兰丫,互敬互爱,相互扶持……”

沈德俭打了个酒嗝,舌头有点儿发硬了:“兰丫这孩子性子随她娘,表面上看着温温柔柔的,可骨子里倔着哩,你要是不好好待她,让她受了委屈,她就会走掉,再不会回来跟你过日子了……”

说到这儿,沈德俭的眼圈儿一下子红了,声音也哽咽起来,仿佛又回到了十一年前她离家前的那一晚。

那天晚上,她在他老娘那儿受了委屈,独坐在房间里抹眼泪,作为丈夫,他本该站在她的一面去跟他老娘理论,替她讨回公道,可就因为愚孝的心里,他没有那么做,而是劝她忍忍,不要跟老人一般见识。

第二天,她就不见了,连贴身的东西都没带,就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了,是彻底的消失!

他很爱她,根本没法承受没有她的日子,那段时间,他发疯似的到处寻找,到处打听,甚至跑到佛堂求佛祖给她带话,只要她回来,他再不会在叫她受一丁点儿委屈……

可惜,无论他怎么做,她都没有再回来,连个音讯都没给他传回来过,想必是已经伤透了心,对他彻底失望了……

从那以后,他的生活就只剩下无尽的懊悔,人生坠入了一片灰暗之中,每每想起她那晚坐在屋里黯然抹眼泪的样子,他的心就像被凌迟了似的,痛的无法呼吸。

他再也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原谅带给她伤害的人,只是,伤害她的人毕竟生了他养了他,就算心中在气,他也没法对她怎样,只好借酒消愁,努力让自己忘记……

有时候,他甚至会懦弱的用她是瞧不起自己,不想跟自己过苦日子才走的蹩脚借口,来欺骗自己、麻痹自己,好给自己一点儿借口,让他不至于在懊悔中死去……

心好痛……

“二叔,我知道了,我一定会好好的待若兰,绝不会叫她受委屈。”

张二勇看到沈德俭这副样子,就猜出他为什么伤感了,想劝劝他,可自己又嘴笨,不知该从何说起,只好郑重的向他作出承诺。

“嗯,你要好好待她,不然她走了,你会后悔……一辈子……”

沈德俭断断续续的说着,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可能是有感而发,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不能自已。

“哎呦,亲家,今天孩子们订婚,是大喜的日子,咱不说这些不痛快的话,来来来,吃菜吃菜。”

张兴旺一看沈德俭喝多了,急忙给他夹了一筷子牛肉,“趁热吃,兰丫的手艺啊,绝对比城里酒楼里的厨子还好,咱们老哥俩有这样的孩子,可有福气喽!”

饶是他不住嘴的劝和,可沈德俭就是控制不住自已,捂着眼睛哭得跟个孩子似的。

沈若兰看着他爹这副样子,心里也挺难受的,默默的撂下筷子,进厨房用醋和大蒜以及黄豆,做了一碗醒酒汤,端出来哄着他喝了下去。

沈德俭喝了醒酒汤,脑袋渐渐的清明了,看到自己酒后失态,害得大家情绪低落,都跟着没吃好,愧疚不已,“哎呦,我果然是不能喝酒,一喝酒就惹事儿,对不住了亲家,咱们接着吃,来来来,都吃……”

沈若兰看着他强颜欢笑,极力张罗的样子,为了让他不再想那些伤心事儿,就主动提起了一会儿要去买瘦丫姐妹几个的事,算是岔开话题,吸引他的注意力吧

张兴旺和张二勇听到沈若兰要买人,都吃了一惊,特别是张兴旺,对沈若兰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这丫头,果然是实力雄厚啊,一口气就买四个人,这得多有钱啊!

不过吃惊归吃惊,他的脸上并未体现出来,在沈若兰说明了事情的始末后,他先是把眼睛看向了沈德俭,想听听他的意见。

沈若兰早就把钱给沈德俭,而且沈德俭也早就同意了,沈若兰说完后,沈德俭直接说,“那等待会儿吃完饭,亲家你陪我去沈大锤家看看吧。”

这就表明,沈德俭是同意的,张兴旺马上回应说,“行,待会儿我再帮你跟他们砍砍价,咱们争取早点把那几个丫头买回来,也省得兰丫担心。”

张二勇看了看沈若兰家的两间小屋,道,“若兰,你把人买回来了住哪儿啊?”

她那间小屋只有一张一米五的小炕,顶多能睡两个人,沈德俭这屋儿倒是挺大的,可总不能让四个丫头跟他睡一间屋子吧!

这点,沈若兰早就想过了,她说,“我爹天天进县城卖水晶冻,来回路上就得奔波四个时辰,太辛苦了,我打算让他在县城租一间房子,就不用他来回跑了,守在那儿卖就可以,我在家里带瘦丫她们做水晶冻,每回多做点儿,隔一天给他送去一次,等再过一两个月天暖和暖和,我家就翻盖房子,到时候,有多少人都住下了。”

这会儿,沈德俭的情绪也恢复的差不多了,他抹了把脸,说,“行,爹同意,就照你说的办吧。”

**

吃过饭,沈若兰和张二勇留下洗碗,收拾屋子,沈德俭和张兴旺去了沈大锤家,谈买瘦丫姐妹的事宜。

沈若兰没急着跟过去,因为她心中有数儿,对沈大锤那样的人来说,去多少人说多少话都没用,主要是看能给他多少银子,只要有银子,就算是打了他嘴巴子,他也能乐呵呵的把闺女卖给人家;没银子,就算跪在地上管他叫祖宗也白扯。

所以,她把银子给她爹备得足足的,让她爹直接去把人买回来就是了。

当然,她可不会那么好心,把好容易赚来的银子给这种猪狗不如的人的花,等把瘦丫她们买回来了,她自会想办法把银子偷回来,让他们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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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有更新哦!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84章 买瘦丫姐妹【二更】

有银子,好办事!

这边沈若兰和张二勇刚把厨房收拾好,那边儿沈德俭和张兴旺俩就跟沈大锤一家谈好了,三十两银子,银货两讫,还找了族长和里正作证,另外还找了屯子里几个有威望的人做证人。

里正家并不住在靠山屯,得现派人去请,在等里正来的时候,沈老二一口气买下沈大锤家四个丫头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传遍了整个靠山屯儿,在屯子里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惹得全屯子的人都倾巢出动,来沈大锤家看热闹。

到来时,沈德俭和张兴旺正坐在沈大锤家的炕沿上,边儿上摆着已经写好的卖身契和瘦丫姐妹几个的户籍,卖身契是张兴旺写的,上面的条款都写得清清楚楚,就等着里正来好签字画押了。

大伙儿见到这幅场景,都大惊小怪起来。

“哎呀妈呀,我还以为是瞎传呢,整了半天是真的,这沈老二咋不声不响的发达了呢?四个丫头,三十两银子啊,乖乖,我活了这一把年纪,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呢!”

“何止是你,谁见过呀?那老些银子能买十来亩好地呢!”

“你们看沈老二那身衣裳,啧啧,纯棉布的呢?还是新的,我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呢!”

“老二呀,你是咋发的财啊?记得年前你刚回来时还跟个叫花子似的呢,这怎么几天的功夫,咋就突然阔起来了呢?”

“是啊,老二,你咋发的财?别不会是干了啥犯法的事吧?”

沈德俭从前是个酒鬼,在屯子里常被人瞧不起,现在突然有钱了,大家还有点儿不适应,加上又存着嫉妒的心理,所以跟他说话也很不客气。

好在,沈德俭并不在意大家的态度,听到议论后,不紧不慢的说,“我琢磨出一种别人都不会做的吃食,现在每天往城里各个酒楼送这种东西,每天都不少赚哩,不信你们问问桃花村的栓子,我现在就每天是包他的车来回送货,我的钱是咋赚的,他最清楚了。”

回答大伙的时候,他刻意避开把闺女卷进去,要是大伙听说是兰丫出的这些银子,肯定会有嘴巴贱的说三道四,万一说他闺女不守妇道,做了伤风败俗的事儿赚的银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艾玛,你做了啥吃食能赚那老些钱啊?这才几天的功夫,就赚三十两银子了?糊弄人的吧?”人群中,于二坏喊了一句,大抵是因为嫉妒吧。

张兴旺听了,立刻朝着说话的方向笑道:“这个大妹子是整天呆在屯子里不大进城里吧,所以也不知道这城里的行情,老二做的这个吃食可不简单,乃是再咱们整个楚国独一无二的东西,别的地方绝对没有,好吃又不贵,曾经有个大酒楼的东家,要花二百两两银子买老二这个方子,老二都没卖呢!”

张兴旺是个能说会道的,几句话,既贬低了于二坏是个坐井观天,不懂世事的土包子,又让大家不再对沈德俭有所怀疑。

果然,经过他的一番解释,大家都相信了,又立刻骚动起来。

“艾玛老二,你可真能耐呀,想出的啥方子啊?做的啥好东西?能卖出那么多银子?”

“老二呀,咱们都是一个屯子住着的,邻里邻居的,你有啥发财的好路子,说出来让大伙跟你一起发财呗!”

“是呀是呀,你要是领着大伙发财了,这屯子里谁还能瞧不起你?肯定都得把你当祖宗供着哩!”

沈若兰收拾完碗筷厨房,跟张二勇也过来了,刚一过来,正好听到这番不要脸的话,气得她顿时叉起了小腰儿,脆生生的怼了回去,“那可不行,要是我爹把水晶冻的方子给了你们,往后我家就没钱赚了!”

这些人,真是太不要脸了,大言不惭要人家的好东西,好像谁该了他们似的。再说,自己过自己的日子,谁用他们看得起,谁用他们当祖宗供着了?

“呦,兰丫来了,哎吆,后面这位是谁啊?”

刚才那个被沈若兰怼了回去的村民不痛快了,看到沈若兰身后跟了个男人,立刻阴阳怪气的拿他做文章。

沈德俭一看有人针对他女儿,立马抢着说:“这是桃花村的张二勇,我未来女婿,我刚跟老张大哥给孩子们定下亲事,等过年我家兰丫及笄了,这俩孩子就成亲。”

这算是沈德俭正式向靠山屯的村民介绍自己的女婿,也顺便把沈若兰订婚的消息公布了出去。

那个被怼的村民听到沈德俭的介绍,哎哟一声,“张二勇啊?他不是沈老大家的女婿吗?怎么?跟沈老大家退了亲,又跟你家兰丫定亲了?”

这话说得阴阳怪气的,说话时脸上还带着暧昧的笑意,仿佛他窥见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似的。

在农村,有关作风的问题是最禁忌的,那人含糊其辞的话,说得好像是张二勇故意跟沈若梅退婚,又跟沈若兰订婚似的,给人一种沈若兰抢了张二勇的错觉。

沈若兰当然不能由着他抹黑自己,刚要说话,张二勇却率先开了口,他盯着那个挑事儿的村民,铿锵有力的说,“对,我从前是跟别人定过亲,不过已经被退亲了,现在我是跟兰丫订的婚,堂堂正正,正大光明,你有意见吗?”

他刻意强调自己是‘被’退亲的,现在跟沈若兰订亲,没伤害到任何人。

他的一身的凛然正气,主要是凌厉的眼神,把那个挑事儿的人给吓到了,扯开嘴角干笑说,“呵呵,没有没有。”

“没有就好。”沈若兰接过话来,不客气的说“既然没有,往后说话时就别用那尖酸刻薄的语气,也别露出那副奸佞小人的样子,没的让人以为你这人的人品有问题呢。”

犀利尖锐的嘲讽,毫不留情面,把那个人说了个半红脸儿,“哎,你个小姑娘蛋子咋说话呢?有你这么跟长辈说话的吗?”

沈若兰冷笑说,“先想想你是怎么说话的?再来质问别人是怎么说话的吧,还有,别拿长辈的身份来压人,既然只知道自己是长辈,就做点儿符合长辈该做的事,不然你那长辈的身份倒叫人瞧不起。”

那人被沈若兰呛得个灰头土脸,颜面尽失,本想发作一回挣回点面子,但是看看守在沈兰丫身边的张二勇,又把满肚子的气憋了回去。

张二勇的年纪不大,但气场却很足,盯着他的时候,让他情不自禁的产生一种被山里的虎豹盯住的感觉,好像自己随时都能被他撕碎,杀死似的。

刚才他俩刚过来时,张二勇还是一副憨厚老实,规规矩矩的样子,可就因为他奚落了兰丫几句,他转眼间就变成了一个随时都能攻击别人的豹子了,那阴鸷冷厉的模样,看得他心惊肉跳,不寒而栗!

算了,还是赶紧走吧,听说这小子当年在山上杀过野狼,打死过豹子,就他这小体格子,还不够他一拳头打的哩!

那个人在张二勇的怒视下败下阵来,灰溜溜的走了。

沈德俭和张兴旺看到两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就把那个挑事的斗得一败涂地,不禁相视一笑,都露出了满意的神色。

大家看到这副场景,也都明白了,从前沈老二父女在屯子里活的跟狗似的,谁都可以踹上一脚,现在,已经不同了……

教训完那个不长眼的,张二勇上前,恭恭敬敬的对沈德俭和张兴旺说,“爹,二叔,里正还得过一会儿能来,不如你们俩先回去休息休息,我们俩守在这儿,等里正来了,我再去请您们。”

沈德俭晌午喝了酒,又哭了一场,头正晕,!听张二勇这么一说,正中下怀,就站起身说,“也行,你们两个守在这儿,我先回去眯一会儿,等会儿里正来了记得去找我。”

说完,招呼着张兴旺,一起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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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85章 狗蛋儿【三更】

瘦丫躺在炕上,额头上有一道两寸左右的血口子,上面的血液已经凝固,留下一条黑红色的伤疤,那张又黄又瘦的小脸儿上,顶着四五个清晰的大巴掌印子,脸已经肿起来了,部分地方还呈青紫色,看起来触目惊心。

沈若兰走过去,伏在她头上,轻声问:“瘦丫姐,我想让你上我家去,从此以后脱离这个家,你愿意吗?”

瘦丫勉强的撑开眼皮,凹进去的眼窝里浮出一汪泪水,“愿意,我愿意,兰丫,往后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兰丫姐,我们都愿意!”招娣带着两个小妹妹,含着泪大声地向沈若兰喊道。

沈若兰笑了笑,说:“好,今天我就带你们走!”

她坐了下来,抬手理了理瘦丫被扯乱的头发,柔声问:“你今儿还没吃东西呢吧?来,我这有块绿豆糕,你先吃了垫补垫补,等晚上回家了,我再给你炖肉吃。”

她从怀里(空间里)拿出一块绿豆糕,递到了瘦丫的嘴边。

“这是我的,我吃哩!”

一直坐在炕头玩杏核儿的狗蛋儿,看见了沈若兰手里的绿豆糕,嗷的一声冲过来,一把抢走了沈若兰手里的绿豆糕,抢到就拼命的往嘴里塞,吃相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看得瘦丫握起了拳头,一双眼睛仇恨的瞪着狗蛋儿,身上的气徒也然变了,竟带着几分杀气,要是她现在能起来炕的话,肯定得揪住那个小犊子揍个半死。

这个小畜生,竟然把兰丫给的绿豆糕给抢去了,真是恨死她了!

然而,沈若兰却一点儿都没生气,其实刚才狗蛋儿过来抢她的绿豆糕时,她明明能躲过去,却没有躲!

看着狗蛋儿狼吞虎咽的磕掺样,她甚至还笑眯眯的说了一句,“这孩子,虎头虎脑的,真招人稀罕。”

说得在场的看热闹的人都抖了抖,觉得身上肯定起鸡皮疙瘩了,甚至连一向对她言听计从的张二勇都有点无语了。

狗蛋儿这孩子,离招人稀罕十万八千里呢,生的尖嘴猴腮不说,还埋汰得让人恶心,脸蛋子脏得除了白眼仁儿外再看不见一点儿白色的地方,鼻子下还挂着两桶恶心巴拉的大黄鼻涕,吃东西的时候,黄鼻涕流下来,他就‘秃噜’一声,把鼻涕吸进鼻子里,接着吃,鼻涕再流下来时,他就‘秃噜’了一声,再吸进去……

如此循环往复,看得在场的人都恨不得拿一张手纸来帮他擦擦鼻涕。

不仅如此,他的两个棉袄袖子袖头子也是黑漆漆的,大概是擦大鼻涕擦的,油光锃亮,都能照出人了。

这样的脏东西,这样的吃相,她居然能看出招人稀罕来,真是让人无语了……

狗蛋儿三口两口的吃完绿豆糕,似乎还意犹未尽,一双晶亮的小眼睛定定的盯着沈若兰,大声嚷嚷道,“我还要。”

沈若兰温柔的说,“姐姐今天就带了一块过来,你要是喜欢吃,等哪天姐姐进城再买回来,姐姐再拿给你吃。”

这样的温声细语,但凡懂点儿事儿的孩子都能听进去,偏偏狗蛋儿是个不懂人语的,瞪着两只小眼睛,扯着脖子喊起来:“不行,老子这就要,你赶紧给老子拿出来!”

沈大锤对儿子的表现十分满意,赞许道:“这小子,就是有这股子虎实劲儿,天不怕地不怕,想咋地就咋地!”

他奶奶老马婆子也笑嘻嘻的说:“兰丫呀,你看我大孙子没吃够,你再给我们几块吃呗?我们家这四个丫头都给你们家了,难不成还不值几块绿豆糕钱吗?”

招娣怒道:“沈二叔不是答应给你们三十两银子的典身钱吗?又不是白要我们的,你凭啥还管兰丫姐要绿豆糕吃?”

“哎哟,你这个小骚屄,这还没等出门呢,胳膊肘就开始往外拐了,看老娘不教训你。”沈大锤媳妇一看招娣竟向着外人,不让给她宝贝儿子绿豆糕吃,顿时乍了,脱下鞋子就要打招娣。

沈若兰一个箭步挡在沈大锤媳妇面前,笑道:“婶子,她们几个就要是我家的人了,我把她们买回去是要留着她们干活的,你要是给我打坏了,可谁来帮我干活呢?”

说完,又对狗蛋儿笑道:“绿豆糕姐姐是没有了,不过姐姐有冰糖,姐姐给你冰糖吃好不好?”

狗蛋一听到‘冰糖’二字,口水差点流出来,连连点头说:“行,行,我要冰糖,你给我拿来。”

沈若兰看了张二勇一眼,说:“你先在这里看着,我去给狗蛋儿拿几块冰糖去。”

张二勇拧巴着眉头看了狗蛋一眼,这个又埋汰又没教养的小畜生,咋看都不招人稀罕,咋看都膈应人,若兰咋就待他这么好哩?

虽然他不情愿,但是若兰发话了,他又不能不同意,只好点点头,“那你小心点,快去快回。”

沈若兰莞尔一笑,“知道了。”

又转向狗蛋儿说,“你先在家等着,姐姐去给你拿冰糖去。”

狗蛋儿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吃美味的冰糖了,哪会甘心在家老老实实的等着啊,嚷嚷道:“我也去,我要吃多多的哩!”

沈若兰抬起头,看着沈大锤一家子,像是不知该咋办才好了似的。

老马婆子是个贪小便宜的,见沈若兰要回家给她大孙子拿冰糖去,就笑嘻嘻的说:“兰丫呀,那你就领他去吧,反正你家离我家也不远,再说我家狗蛋儿能着哩,不用你背不用你抱的,个人就能走动。”

说完又一把拉过狗蛋儿,凑到他耳边嘀咕说,“等会去了多拿她点儿,甭跟她客气……”

沈若兰装作没听到的样子,带着狗蛋儿出去了。

到了外面,沈若兰脸上那抹温柔的笑意消失了,她看着边走边吸大黄鼻涕的狗蛋儿,暗暗发笑。

将来想拿回她那三十两银子,全得靠这小畜生哩!

回到家,狗蛋也大大呼呼的跟了进了院子,要进屋时,沈若兰怕他身上有虱子,就叫他等在门外。

狗蛋不乐意了,歪着脖子喊道:“我不在外边,我要进屋去,我要把你家冰糖都拿走。”

沈若兰看着他那副死样子,忍着掐死他的冲动,深吸了口气,指了指前园子说:“我家前园子藏了不少好吃的东西呢,你去找找,找着啥了都归你。”

狗蛋儿一听有好吃的,眼珠子都绿了,不等沈若兰说完,就撒腿往沈若兰家的前园子跑去。

沈若兰赶紧进了屋,张兴旺和沈德俭正一个炕头儿一个的稍儿的躺着打呼噜呢,俩人中午都喝了不少酒,喝得又急,这会子酒上头了,困劲儿都上来了,都睡得跟死了是的,连沈若兰进屋都没听着。

沈若兰蹑手蹑脚的进了厨房,抓了一把冰糖走了出去,又把中午吃剩下的一碗大鹅子肉收进空间里。

狗蛋儿在前园子的野草丛中正寻摸呢,寻摸了半天也没看到一个好吃的,正好看见沈若兰走出来,就歪着脖子朝她喊道,“好吃的哩?哪有好吃的?你个小贱皮子敢糊弄老子?”

他在家时跟他几个姐姐用这种口气说话说惯了,在他奶奶和爹娘的影响下,觉得所有的女孩儿都是低他一等的生物,理所应当的被他被他辱骂欺负,所以跟沈若兰说话的时候,也一点儿都不客气。

沈若兰没跟这个小畜生一般见识,她走进园子,指着墙根儿底下的一个瘸腿凳子,说:“这不在这儿呢吗?看,一碗肉呢,我家吃剩的肉总冻在这里,是你自己不好好找,还怨我哩!”

狗蛋儿一看到肉,跟见了亲祖宗似的,那个亲劲儿就别提了,扑上来抢过碗就吃,吃得狼吞虎咽的,以至于沈若兰开始担心,担心他会不会被骨头卡死,会不会被肉噎死……

好在,一碗肉吃完了,他还平安无事,他拿袖子摸了摸嘴巴,意犹未尽的说:“真好吃,你家的肉总搁在这里吗?”

沈若兰点头,“是呀,除非不吃肉,吃肉有剩下的就搁在这里。”

狗蛋笑了,脸上露出了一抹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奸诈的笑意来。

“喏,给你冰糖!”

沈若兰把一把冰糖塞进他的手里:“就剩这么多了,都给你了,看,我对你多好!”

吃了一顿肉,又得了一大把冰糖的狗蛋儿心情很美丽,破天荒的说了句好话:“嗯,你是比我们家那几个小贱皮子强!”

说着,把一大块冰糖丢进嘴里,‘咔嘣咔嘣’的嚼碎,咽肚子去了。

沈若兰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心里琢磨着,将来这个小畜生是留着呢还是弄死?

心愿达成后,沈若兰又带着狗蛋儿回到了沈大锤家,没等多久,吴四爷被请来了。

张二勇一见里正来了,赶紧大步流星的回到沈若兰家,把睡在炕上的老爹和沈二叔喊起来,一起去处理买人的事宜。

因为两家商已经量好的,一家愿意卖,一家家愿意买,而且被卖的几个丫头也都愿意,所以这事儿处理起来并不难,就是顺理成章的事儿。

签了卖身契,按上手印,又当着众人的面交割了银两,沈若兰如愿的拿了瘦丫姐妹几个的户籍,至此,这桩买卖就算做完了。

沈若兰拿到卖身契的那一刻,招娣几个扶起瘦丫,毫不迟疑的站在了沈若兰的身边儿,几张黄瘦的小脸儿上都浮出了真切的笑意。

看得出,她们是发自内心的高兴,仿佛重获新生一般,激动和兴奋的情绪都快压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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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6章 致富门路【一更】

手续都办完后,吴四爷例行公事的说,“你们几个丫头,打现在起就不能再服侍你们爹娘和奶奶了,给你们爹娘和奶奶磕个头吧,往后你们就是沈老二家的人,跟你们爹娘没有关系了。”

“不磕!”

瘦丫倚在招娣的身上,斩钉截铁道,“我们现在就跟他们没关系了,凭啥要我们给他们磕头?”

“对,我们现在就是兰丫姐的人,是生是死跟他们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就算磕头也决不给他们磕,他们不配!”招娣也恨恨的说道。

沈大锤媳妇一看这几个丫头敢这么说话,顿时炸了,脱下鞋底子就冲了过来,“你们这几个丧良心的小骚逼,这还没离开家门呢,就不认老子娘了,看老娘不扒了你们的皮!”

沈若兰向前一步,挡在了她们几个的前面,冷冷的对沈大锤媳妇说:“她们现在都是我的人了,要打要骂我说了算,轮不到你来对她们动手动脚的,!”

沈大锤媳妇不甘示弱道:“就算是你的人了,我也是他们的老娘,生养之恩大于天,我们凭啥不能打她们?”

“就凭你们收了我三十两银子,凭你男人亲手签下的这几张卖身契,你要是不服,尽管去镇衙门告我去,看看衙门老爷是说你有理还是我有理!”

沈若兰说完,带着瘦丫几个扬长而去。

留下看热闹的村民们,议论纷纷:“瞧瞧,沈老二家这个丫头出息了,看看身上这股子劲儿,跟咱们屯子里的丫头不一样哩!”

“可不是咋地,从打上回她跟她大姑干仗我就看出来了,这孩子变了,一下子跟换了个人儿似的,你说这人咋能变化这么大呢?”

“逼的呗,当初那孩子多可怜啊,要是再不变厉害点儿,还不擎等着饿死……”

大家议论着,满足了自己的八卦心里,各自散去了。

沈大锤一家倒是没太在意瘦丫几个对他们的仇恨,在他们的心里,几个丫头本来就是留着换钱使的,就跟别人家里养的牛马一样,养的时候让它们使劲儿干活儿,不养了就卖一笔银子,至于她们对这个家是爱是恨都无所谓,因为他们也根本不在意她们。

此刻,他们完全沉浸在幸福里。

家里一下子有了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多大的一笔财富啊,可以买好几亩地,养两头猪,盖一座宽敞明亮的大屋,剩下的还能花上好一阵子……

看来,那几个死丫头片子也不是赔钱货嘛,算算养活他们的成本,再看看卖她们的钱,他们真的赚到了好大一笔啊!

“大锤媳妇啊,赶明儿个你接着生,生男生女都行,生男的,咱们家好好养着,留着传宗接代,顶门立户,生丫头片子,小时候帮咱们干活儿,长大了还能卖一笔钱,多划算哩!”

老马婆子爱不释手的摆弄着手里的银子,很快想出了一条致富的道路。

沈大锤盘着腿儿坐在炕上,笑迷迷的说:“娘说的对,赶明儿咱们接着生,只要多生几个丫头片子,将来就不愁没银子花了!”

这会子,他倒是盼着生出丫头片子了,反正他已经有儿子了,不怕自己绝后,要是能多生出几个丫头来,没准将来还发了呢。

狗蛋儿嚷嚷道:“把那些丫头片子卖了,给我买肉吃,我要吃肉,天天都吃肉。”

老马婆子慈爱的看着她那‘虎头虎脑’的大孙子,笑道:“行,吃肉,明天就叫你爹到镇上给你割几斤大肥肉去,咱们几口人好好吃一顿,拉拉馋儿……”

这边,沈大锤家一片欢声笑语,完全沉浸在了发家致富的喜悦中。

那边,沈若兰家也是一片温馨宁逸。

瘦丫几个一到沈若兰家,就齐齐的跪在地上,要给沈若兰和沈德俭磕头,沈若兰急忙上前拦住她,“瘦丫姐,你们这是干啥啊?快起来,咱家不兴这个!”

瘦丫淌着眼泪说,“兰丫,沈二叔,这个头我们一定要给你们磕,你们要是不让我们给你们磕这个头,我们心里过不去。”

“这次,要不是你们出手,我们姐妹就都掉进暗门子去了,你们爷俩就是我们姐几个的救命恩人,我们这辈子做牛做马都报答不完你们的大恩大德啊!”

招娣抹着眼泪说:“沈二叔,兰丫姐,我们没别的能耐,就会干活儿,往后家里有啥活儿我们几个全都包了,我们指定一心一意的伺候你们,你们让我们干什么我们都听,我们几个的命,就都是你们的了。”

沈若兰笑道:“既然我让你们干什么你们都听,现在我就叫你们快点儿起来,瘦丫姐身上还带着伤呢,跪久了当心头晕!”

“是,我们这就起!”

瘦丫感动的又擦了一把眼睛,在招娣和领娣的搀扶下起了身,带着鼻音道:“沈二叔,您明天还得去县城卖水晶冻吧?不知水晶冻做了没有,要是没做的话,我们几个现在就做,趁着现在天还早,今儿使使劲儿,还能做出七八盆。”

沈德俭笑道:“成,咱们趁早把水晶冻做出来,晚上雇老于头的驴车到镇上去,今儿是十五,镇上有花灯呢,正好领你们去看看去。”

张兴旺一听他们要做水晶冻了,怕涉及到商业秘密,忙带着张二勇起了身,笑道:“亲家,那你们忙着,我跟二勇就先回去了,明儿一大早就走,好多东西还没收拾呢!”

沈德俭说,“等一下。”

进厨房拿出一盆子水晶冻,说:“亲家,这盆冻子是我特意给你们熬的,留着上北边儿吃,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去吧。”

张兴旺哈哈大笑着说:“哎呦,这一大盆子冻子,起码也能卖几百文吧,我咋能嫌弃呢?这下子,我们一家子可有口福喽!”

“哈哈,亲家你要是喜欢吃,就打发二勇过来取,我别的供不起,这点冻子还是供得起的……”

两人说笑着,道了别,张兴旺带着张二勇回去了。

其实,张二勇还有好多话要跟沈若兰说,但是碍于人多,他不好意思,想想晚上她要去看花灯,到时候他也去,那时再找机会跟她说悄悄话吧。

人一走,沈若兰就把瘦丫赶到自己的小炕上,让她躺着去,自己则烧了点水,帮她清洗伤口,上药,包扎上,方才罢休。

招娣几个见沈若兰对瘦丫如此精心,自是感激不已,不用沈若兰发话,就自动到外面的大缸找出猪肉皮,开始做冻子。

沈若兰晓得瘦丫今天还没吃饭,用自己屋里炉子的小铁锅熬了一锅小米粥,拌了个咸菜,打发瘦丫吃下去,又看着她睡下,才加入到厨房做冻子的行列里……

桃花村

张兴旺一回到家,就兴奋的把家里人都召集过来,向他们宣布了张二勇跟沈若兰定里亲的事儿。

崔氏一听说张二勇又订了老沈家的闺女,当时就不干了,“哎哟我的娘啊,老头子,你咋又跟老沈家噶上亲家了呢,上回咱们在他们老沈家闪了个大筋包,你咋这么快就忘了呢?”

张兴旺瞪了她一眼,斥道:“你知道个屁,一样是老沈家的闺女,沈老大家那个丫头连兰丫的脚丫泥都比不上,她俩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咱们二勇能娶着兰丫,绝对是咱家占了大便宜,兰丫那样的好闺女,就是打着灯笼也不好找哩!”

崔氏撇撇嘴,“你可得了吧,她好?好她还死皮赖脸的跟咱们家要东西?这几个月搭她身上多少东西了?我都不稀搭说了,就她那样的,要是进了门儿,还不得把咱们的血喝没了啊!”

张二勇听他老娘排暄沈若兰,心里不高兴了,说:“娘,你说啥呢,若兰不是那样的人。”

“不是那样的人?那她是啥样的人啊?”崔氏看着儿子,身子前倾着,“别以为我没见过她就不知道她,哼,我都听说了,她娘是个破鞋,当年扔下老爷们和她,不知跟谁跑了,就那样的娘,生出啥好闺女来?”

“还有,听说她长得干巴拉碴的跟个瘦猴子似的,一点儿都不膀实,就那体格能下地干活儿吗?能伺候咱们一家老小吗?别说是伺候咱们,就是将来生孩子都费劲哩。”

“儿呀,我是你亲娘,我不能害你,这回这事儿你可不能听你爹的,你得听娘的,赶紧去跟他们说去,就说这事儿不做数,娘不同意,你就叫那个沈兰丫该嫁谁嫁谁去,反正别想进咱们家的门儿……”

张二勇抿了抿嘴,说:“本来若兰也没想要进咱们家门儿,我爹答应了,等我们成亲咱们就分家,到时候我跟若兰上靠山屯过去。”

“啥?你说啥?你再说一遍?”崔氏像被吓到了似的,捂着胸口瞪着眼睛,定定的看着张二勇。

张二勇也看着她,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这下子,崔氏只听得真真亮亮的了,然后就炸了庙了。

“哎我的娘喂,你个丧良心的王八犊子,我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养大,你要把我丢下,你可让我怎么活呀……”

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那悲惨的样子,不像是张二勇要跟她分家,倒像是张二勇已经挂了似的。

“我滴个亲娘啊,你开开眼看看吧,小狐狸精把我儿子给勾去了,我好容易把他养这么大,他要去给别人家当上门女婿去,给别人养老送终去,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还有没有人能给我做主了啊?老天爷,你睁眼看看,劈死这个不孝的玩意儿吧!”

张二勇则气得青筋直冒,转身就往外走去。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87章 送花布

“你给我回来,你个小王八犊子,你往哪走?”

崔氏眼疾手快,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抓住了张二勇,说啥也不让他走。

她哪能让他出去啊?他不在跟前儿,她还作给谁看?今儿她就是要作的他给她服软,要不往后他真的上人家给人家当女婿去,她这个儿子不白养活了吗?

再说,眼瞅着老头子都变脸了,万一他一会儿翻脸要打她,这个小犊子走了,就没人拉着了,她还不擎等着得挨揍啊。

张二勇都走出门了,又被他老娘揪了回来,他力气大,也不敢甩她,怕把她伤到了,只好干杵在那,黑着脸也不说话。

崔氏揪着儿子,又哭嚎起来,“儿呀,你好糊涂啊,你当老沈家那小骚屄是真看上你了啊?她那是看上你挣的那老些钱呀了,你要是没钱,没给她买那些好东西,你看她瞅不瞅你一眼……”

“娘,人家若兰不差钱儿,人家比我有钱,比我有钱多了!”张二勇大声喊了起来,几乎是吼的。

“呸!她个小骚丫头蛋子有啥钱?你就听她忽悠你吧,儿呀,你咋这么傻呢,人家说啥你信啥,我跟你说,老沈家上上下下没一个好玩意儿,都是……艾玛,你哪来的银子啊?”

崔氏正骂得起劲儿呢,冷不丁看见张二勇拿出一锭细丝足纹,光秃秃的大银子,顿时把啥都忘了,伸手就去抢那锭银子去。

“拿来,你给我!”

张二勇把手一抬,躲过了她老娘的袭击,“娘,这银子不是咱们家的,是若兰的,她托我上吉州时帮她捎点儿东西,娘,若兰有钱,比咱们家有钱多了,不信你问问我爹,她今天还花了三十两银子卖了四个丫头呢!”

“啊?她买人了?真的假的啊?你没骗我?”

崔氏张着嘴,把目光投向了躺在炕里歇脚的老头子身上。

张兴旺一看到他老婆子那副贪婪愚蠢的死样子,就厌恶的把脸转到了一旁,没好气道:“头发长见识短的东西,儿子摊上你这么个娘,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崔氏被老头子骂惯了,早就习以为常,也不以为意了,急切道:“老头子,你快点儿跟我说说,老二说的是真的吗?那小丫头真那么有钱吗?老二是不是糊弄我呢?”

张兴旺哼道:“你说呢?咱家二勇啥时候撒过谎?”

张二勇是个实诚人,从来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该咋回事儿就是咋回事儿,绝不撒谎,小时候淘气,轻轻撒个小谎就能躲过惩罚,可他情愿挨打也不撒谎,从不撒谎,绝不撒谎。

被老头子这么一提醒,崔氏倒是有些相信了,二勇确实不是撒谎的人,看来那小丫头确实是有钱。

只是,她还有些疑问,“她一个小丫头蛋子,又没啥依靠的,哪来的那老些钱啊?”

张二勇说:“若兰会做菜,常上城里的酒楼卖菜谱去,今儿我们拿回那盆儿水晶冻就是她研究出来的,我沈二叔天天进城去卖水晶冻,买卖好的不得了,比咱们家卖五香花生米赚钱多了!”

说这番话的时候,二勇的语气有些自豪,颇有一种有荣与焉的感觉,说这么多,一半是为了让他老娘相信,另一半,也是为了让她答应他们的亲事!

果然,他说完后,他娘完全相信了,她瞪着眼睛大惊小怪的说:“艾玛,既然那么好,你们爷俩咋不把这这水晶冻的做法学来呢?要是学来的话,咱们家不就赚的更多了吗?”

“娘,法子是兰丫想出来的,沈二叔家还指着这法子赚钱呢,咱们咋能厚着脸皮要学呢?”张二勇都被他老娘的想法给雷到了,越来越觉得以后分家过日子是正确的,就他娘这性子,要是若兰嫁到他们家,老娘肯定不能轻折腾她。

“屁,她都是咱们家的人了,她的法子咱家差啥不能学?”

这下子,崔氏倒是痛痛快快的承认沈若兰了。

张兴旺看老婆子锵锵个没完,还净说些不知磕碜的话,再也躺不住了,忽的坐起身,喝道,“你还能不能要点脸了?人家儿媳妇还没过门呢,你就开始算计人家了,就你这样的,将来儿媳妇能得意你吗?”

崔氏不以为意的撇撇嘴,把腰一叉,底气十足的说,“她敢不得意我?要是她敢跟我呲啦一声,我让我儿子揍死她!”

“揍死人家?我特么现在就想揍死你!”张兴旺立瞪起眼睛,抬腿就要下地。

崔氏一见情况不妙,赶紧蹭蹭的往外走,边走边喊,“老大媳妇儿,你死哪儿去啦?赶紧过来包饺子呀。”

“虎子拉屎呢,等给他擦完屎我就过去了。”西间,传来了张大勇媳妇没好气的声音。

“哼,哪来那么多屎?一到干活的时候就躲,你就懒吧……”

崔氏絮絮叨叨的骂着,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儿媳妇出来干活,就是故意这么吵吵的,死老头子不是要揍她吗,她就把儿媳妇喊过来,看这死老头子还好不好意思跟她动手了?

把老婆子吓跑后,张兴旺又躺了下来,继续歇着,他也不是真心要揍她,大十五的,谁家不想消停过了节呢?就是他刚刚走了五六里的路,身子有些乏,只想躺下好好歇一会儿,偏偏这死老婆子在耳边巴拉巴拉的说个不停,还尽说恨人话,他也是没招了,才作势要揍她,把她吓唬住的!

彼时,张金凤和张大勇都在屋里呢,崔氏走后,张金凤卡巴卡巴眼睛,问张二勇说:“二哥,你真跟那个沈兰丫订婚啦?”

“这不关你的事。”

张二勇板着脸低下头,把那锭银子揣了起来,还捏了捏,确保银子和图纸都完好后,才放下心来。

“嗯,是不管我的事儿。”

张金凤也承认自己管的多了,不过就是没记性,下一秒就接着问,“那个沈兰丫叫你帮她捎啥呀?给你那老些钱?”

“那是你嫂子,别一口一个沈兰丫沈兰丫的!”张二勇严厉的纠正了一句。

张金凤撇撇嘴,表示不屑,不过,倒也没跟他较真儿,继续说,“二哥,要是那些钱花不了的话,你给我买盒胭脂呗,你看我这脸黑的,跟黑狗屎似的,小翠她们都说其实我长得挺好看的,就是太黑,把俊模样给遮住了,你就给我买一盒让我擦擦呗!”

张二勇抬头,看了妹子一眼,发现她的形容得确实挺恰当的,不过没有答应她。

“那钱是你嫂子的,你就别惦记了。”

“那你给我点儿钱,我自己去镇上买也成。”张金凤说的理所当然。

张二勇凉凉的说,“你想要啥让娘给你买,咱们家挣的钱都搁她那儿了。”

张金凤撇撇嘴,怨恨的说,“娘才不会给我买呢,她那个性子你还不知道吗?钱到了她手儿,除了三勇,谁还能抠出一文啊?”

“你个死丫头,一天天的就寻思花钱,你能跟你弟弟比吗?你弟弟将来是要考状元,能光宗耀祖的,你将来能干啥?”躲在厨房的崔氏耳朵尖着呢,一听闺女排暄她,立刻尖的嗓子骂起来。

张金凤委屈的瘪了瘪嘴,委屈的不行,“还说我不能干啥,这一天天的家里外头的我的活少干了吗?就光知道让我干活儿,买盒胭脂都不行,我是不是你们捡来的呀……”

张兴旺看着闺女委屈,想想明天就要走了,得好几个月才能回来呢,就安慰了一句,“你在家好好跟你娘干活儿,看好家,等爹回来给你买一盒。”

“买啥买?有那钱还不如给三勇买点儿书呢。”

厨房里的崔氏耳尖的听到了老头子跟小闺女说的话,赶紧抢过话茬,她虽然也心疼小闺女,但是家里的钱是留着还饥荒,留着供小儿子念书的,现在小闺女要买胭脂,不就等于耽误家里还饥荒,耽误小儿子考状元吗?

张金凤气愤的朝厨房喊了一声:“你就是偏心,我咋这么倒霉,摊上你这么个偏心的娘。”

“我咋偏心了,不让你买胭脂还不是为了你好?你以为长得黑涂上层胭脂就俊啦?告诉你吧,越涂越难看,就跟那秋天的驴粪蛋子上霜似的,倒让人笑话,还不如就这么大大方方的黑着呢……”

“我还没擦呢,你咋就知道我擦了像驴粪蛋子上霜呢,你就说你舍不得钱得了,扯那哩根楞有啥用?”

娘俩一个在厨房,一个在堂屋的锵锵起来,谁都不肯善罢甘休,眼瞅着一时半会儿也锵锵不出个头绪,张二勇也懒得听她们的了,就回了自己屋儿。

打点水,洗把脸,把自己简单的拾掇了一下。

沈二叔说今儿晚要到镇上去看花灯,待会儿他吃完饭也去,这样在出发前还能再见她一次,说上几句话,要是幸运的话,没准还能有一段独处的时光呢!

就这,绝对值得他走到镇上去……

**

靠山屯,老沈家

沈德俭带着沈若兰,招娣,领娣和带娣,忙碌了一下午,做了十来盆冻子,足够明天卖的了。

沈若兰看看天不早了,就提议大家这就出发,等到了镇上再吃东西。

瘦丫头上的伤被包扎好了,又吃了一顿热乎乎的饱饭,还睡了一下午,起来后整个人都精神了,听说要去镇上看花灯,便二话不说的下了地。

沈若兰怕她伤口受风,特意找出自己之前做的那顶棉帽子给她带上,这才领着她们,高高兴兴的出了门。

姐妹几个从来没去看过花灯,领娣和带娣俩甚至都没去过镇上,今儿能去坐着驴车到镇上看花灯,吃好吃的,各个兴奋得闭不上嘴巴,一路上叽叽喳喳,有说有笑的,像把从前的苦难和忧伤都给忘了似的。

沈德俭坐在车辕上,看着几个兴高采烈的女孩子,眼底划过一抹淡淡的忧伤。

要是她还在的话,他们现在也能有这么多孩子了吧,要是一家人这样去镇上,该多幸福啊……

哎!

**

镇上

今天是元宵佳节,很多乡下的百姓都赶过来看花灯了,街上熙熙攘攘的,到处都是人,街道两旁的铺子为了招揽生意,都张灯结彩,连摆在路边的小摊儿上都挂两个红灯笼应景,小摊一个挨一个,铺子一家挨一家,整个街道被千万盏灯笼照的白昼一般,格外热闹!

瘦丫几个头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场面,眼睛都不够使了,对着每个小摊儿都要瞧上一会儿,什么锅碗瓢盆儿、油盐酱醋,针头线脑,连卖包子的都不放过,站在人家的摊位前,看着摞着七八个蒸笼的包子馒头也好奇,好心的老板见她们几个衣衫褴褛,瘦的可怜,以为她们是叫花子呢,还好心的要送给她们几个包子,让她们几个都不好意思了。

“肉夹馍,又香又软的肉夹馍咧!走过路过都来尝尝啊!我们是西川的老字号,今儿特别来镇上卖的,大家没吃过的也都不用跑远路,在家口就能吃到嘞!”

路边有很多卖各种小食的摊子,一个接着一个,每一个旁边的座位上都有人,还有不少人拿着买来的小吃,一路走一路吃,沈若兰几个人眼睛四处的观看,兴奋的很。

肉夹馍!

听到这几个字,沈若兰心中一动,上辈子有一回上北京出差,就住在潘家园儿附近的长安大饭店里,旁边有一家陕西肉夹馍,好吃的不得了,她吃过后一直念念不忘,不知道这边的肉夹馍是啥滋味儿的,赶不赶那家的好吃。

“这位老爷,来几个肉夹馍吧,我们就来一天,下次你们想吃就得到西川去了,不如买几个给孩子尝尝吧!”

站在小摊儿前面吆喝的伙计很有眼色,看沈德俭穿着得体,知道他是个有钱的,就极力的兜搭着,想做成他一笔买卖。

沈德俭回头看了看沈若兰,见她似乎想吃的样子,就不再迟疑了。

“好,给我们给人来一个吧!”他一挥手,让沈若兰和瘦丫几个过来坐。

瘦丫和招娣几个犹豫了一下,嚅嗫折说:“二叔,我们都不饿,我们两个人吃一个就成了。”

沈若兰笑嘻嘻的说:“你们今天不是还说我们让你们干什么你们就干什么吗?现在我跟我爹就让你们每人吃一个肉夹馍,吃不下去也得给我吃。”

瘦丫姐妹本想给兰丫省点儿钱,但是兰丫却不依,她们看看那香气扑鼻,色泽诱人的肉夹馍,最后只好妥协了。

小摊儿收拾的还挺干净的,不一会儿肉夹馍就上来了,这肉夹馍主要是由肉和膜组成,肉是腊汁肉,馍是白吉馍,白吉馍皮薄松脆,内心绵软,白色的表面上还被烤出几圈,土黄色,吃起来外面硬,里面软,十分有意思,做腊汁肉时,要把新鲜的猪肉洗干净,放入锅里,再加上水和独特的配料,最后用大火煮上半个小时,香喷喷的腊汁肉也就做成了,然后把白吉馍从中间切开,不要切到底儿,直接把做好的腊汁肉夹在白吉馍中间,再加上香菜和腊汁,喜欢辣的还可以加上辣椒,色香味靓,好吃至极。

“真好吃啊!”

瘦丫几个一边吃一边赞叹着,吃的很满足,她们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也没像现在这么幸福过。

沈若兰说,“确实很好吃,不过前面还有不少吃的,咱们一家一家的吃,不要可着一家吃饱了,不然就没法多多品尝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兴致高扬的样子,也很开心,吃完肉夹馍,由他领着,继续往前走。

“油炸糕,大麻花咧,刚出锅的大麻花,又酥又软,热乎着呐!”

“冰糖葫芦,两文钱一串儿,糖多果大,又甜又脆,好吃的很哦!大娘,你看你大孙子都馋了,给孩子买一串吧。”

沈若兰几个随着人流走着,街上的人摩肩接踵的,东张西望着,搜寻着新奇的玩意儿,街道两旁更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还不时有伙计站到摊位前对着人群招揽客人,空气里是各种小吃的香味,很多沈若兰都没有见过,她四处张望都,不知道吃点儿什么好了。

“汤圆汤圆卖汤圆嘞,黑芝麻馅的汤圆又甜又便宜喽——”

又是一阵叫喊,前面有不少人被吸引去,有的摊位卖的火爆的还有人站在前面排队等候,吃完一拨人,伙计忙活着洗碗擦桌子,这么冷的天,手冻的通红,可脸上却带着满足的笑。

“兰丫,今儿个是正月十五,咱们理当吃一碗汤圆,应应节气。”沈德俭在卖汤圆的小摊前停了下来。

沈若兰笑道,“成啊,不过,我看这碗不小,咱们一人吃一碗汤圆的话,恐怕就要吃饱了。”

沈德俭笑呵呵的说:“吃饱也没事儿,溜达一会儿肚子就有空了,咱们再接着吃。”

于是几个人又在卖汤圆的小摊前停下了,每人又吃了一碗汤圆儿。

吃完后,瘦丫摸了摸肚子,说,“兰丫,我们都吃饱了,再别给我们买吃的了,看吃不下浪费钱。”

沈若兰说,“那行,咱们就光溜达,不吃东西了。”

**

月亮越升越高,街上也越来越热闹了,车水马龙,人潮如织,走动的时候甚至能擦到别人的衣袖。

沈德俭见人多,怕沈若兰被撞到或是走丢,就提议去茶楼坐坐,怕沈若兰不答应,就说是他走累了,想歇歇脚。

老爹都说累了,沈若兰这个当闺女的当然得陪他歇着了,于是,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往茶楼走去。

刚走到茶楼门口儿,迎客的小二就满脸堆笑的过来打招呼,“二位客官,喝茶吗?里边请。”

“好!”

沈德俭有点儿不自然的应了一声,他也知道,人家能待他这般客气,多半是托了这身衣裳的福了,不然就他原先那身儿,早被人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当叫花子赶出去了。

刚进门儿,门口忽然传来一声爆喝:“哪儿来的叫花子?也敢上这儿来聒噪,还不滚一边去!”

沈德姐和沈若兰回头看时,却见瘦丫几个被小二拦在门外,正不是好声的吆喝呢。

原来今天街上的人太多了,小二没看出瘦丫姐妹是跟他们一起的,还道是来要饭的呢,拦着她们就往外赶。

“小二,我们是一起的。”沈若兰叫了一声。

小二一听,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了几句歉意的话,把瘦丫姐妹放进来了。

进门后,瘦丫看了看茶楼里优雅的环境,又看看喝茶的人向她们投来的目光,有点儿局促的说,“我们原不该来这里的,要不,我们在外面等着,你们两个喝完了我们再一起走吧。”

沈若兰没搭她的腔,兀自摸下巴,说:“嗯,像,太像了!”

沈德俭茫然的说,“兰丫,啥像啊?像啥呀?”

沈若兰说:“我是说瘦丫姐和招娣她们,确实像叫花子,难怪今天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人误会呢,不如趁着今天有空,给她们买身像样的衣裳吧,省得再叫人当花子骂了。”

沈德俭说:“你做主就好。”

瘦丫惊慌的说:“不用了兰丫,我们都被人笑话惯、欺负惯了,他们说爱啥说啥,我们不在乎的,你可别再往我们身上搭钱了。”

“那怎么行呢?你们现在跟我在一起,穿得太烂,会给我丢脸的。”沈若兰反驳回去,她是故意这么说的,因为怕她们有心理负担。

听沈若兰这么说,瘦丫几个也说不出啥了,虽然她们不忍心让兰丫给她们花钱,但也不忍心给兰丫丢脸啊!

“嗯,就这么订了,走,买衣裳去!”沈若兰把沈德俭留在了茶楼,带着姐妹几个去附近的成衣铺子买衣裳去了。

瘦丫本以为,兰丫会给她们买粗布的衣裳,不过就算是粗布的,她们也很喜欢,女孩子哪有不喜欢美、不喜欢新衣裳的呢?又有谁愿意自己被人当叫花子吆喝、驱赶,瞧不起呢?

就算是粗布衣裳,也是新的,不打补丁的,对她们来说,也是很极其难得的了。

谁知,进了成衣铺子后,兰丫竟直奔棉布衣裳去了,在那堆花花绿绿的衣裳挑选了半天,给她们每人挑了一件棉布的袄子,一条棉布的棉裤和一双棉布的棉鞋。

瘦丫几个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也被这巨大的幸福给冲击得快要哭出来了。

“兰丫……你真的要给我们买这么好的衣裳吗?不用吧,我们不配穿这么好的衣裳。”

“瘦丫姐,你怎么能这么说呢?”

沈若兰严肃的看着她的眼睛,说,“人不可以妄自菲薄,就算全天下的人都瞧不起你,你也不能瞧不起自己,要相信自己,你就是最好的!”

简短的几句话,把瘦丫姐妹几个深深的震撼到了,在她们过去的人生中,她们一直活得很卑微,总觉得自己是低人一等似的,现在,被兰丫这样重视,这样鼓励,她们突然觉得自己不是那么差了,至少,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人赏识她们,关心她们了,就为这份难得的知遇之恩,她们有责任让自己变得更好!

拿到新衣上,姐妹几个激动得又哭又笑,语无伦次的,简直比她们从家里被买出来的时候都高兴。

沈若兰看着她们激动的样子,不禁暗暗叹道,女孩儿果然是天生爱美的生物啊!

买了衣裳,她又想到她们还没有亵衣亵裤呢,就又给她们每人挑了两套亵衣亵裤,留着替换着穿。

这些衣裳鞋子什么的,加起来足足花了她一两半银子,不过沈若兰一点儿都没有心疼,自己拿出点钱,让几个姑娘获得如此强烈的幸福感,也是值了!

“瘦丫姐,你们今晚就住在镇上吧,一会儿我给你们找家客栈,在给你们定几桶洗澡水,然后你们几个好好洗洗澡,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的,明天就把新衣裳穿上,精精神神儿的回屯子去,给你爹娘和你奶奶他们看看。”

家里住不下这老些人,明天沈德俭就要去县城租房子住了,今晚就只能让她们几个在客栈住一宿了。

“嗯,行,我们都听你的!”瘦丫几个异口同声道。

有了新衣裳了。姐妹几个对逛街再也没有兴趣了,都紧紧的抱着自己的新衣裳,小心翼翼的在人群中穿行,唯恐一个不小心,把新衣裳弄脏了,弄坏了。

沈若兰也看出她们没心思逛了,就找了一家不错的客栈,把她们几个安置了进去,给了她们十几文钱留着明天坐车,还跟小二定了几桶洗澡水,让她们好好洗洗澡。

要是她没猜错的话,这几个丫头张这么大肯定都没好好洗过澡呢,要是洗的话,搓下来的灰踽踽绝不会比他爹搓下来的少!

她有洁癖,可受不了不卫生的生活在自己的身边儿。

安置完这姐妹几个,她回茶楼去找他的老爹,在茶楼的门口儿,意外的遇见了张二勇。

张二勇一看见她,脸上立刻浮出了一抹柔和的神色,他站在灯火阑珊的人群中,憨憨的冲她笑着,仿佛这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个人了似的!

“你跟谁过来的?咋来的?”

看见他,沈若兰也挺高兴的,见他傻愣愣的立在那里不动,就主动走过去,笑嘻嘻的跟她招呼了一声。

张二勇摸了摸脑袋,腼腆一笑,“我自己来的,走着来的。”

“噗,你可真是个走路的能手啊!”

沈若兰打趣的说:“从桃花村走到靠山屯儿,又从靠山屯儿走回桃花村,然后再从桃花村走到镇上,接下来你是准备再从镇上走回桃花村吗?”

张二勇“嗯”了一声,说了句:“没事儿,我不累。”

“你又不是铁打的,走这么多路咋可能不累呢,赶紧的跟我进去歇歇,正好我爹也在里头呢。”这傻小子,都走出一脑袋汗了,还说自己不累呢。

张二勇看沈若兰转身往茶楼走,急忙叫住她:“哎,若兰,你等一下!”

沈若兰顿住脚步,回过头来:“干啥呀?”

张二勇有点儿腼腆的从怀里拿出个纸包,递给了她:“这个,你留着这身儿衣裳穿吧。”

沈若兰接过纸包,软软的,还挺大,奇怪的说,“这是啥?”

“呃,一块花布,我瞅着挺好看的,不过你要是不喜欢的话,就留着做个窗帘啥的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张二勇的心里很沮丧,明知道这块花布不好看,他也很想重新买一块给她,可是却没有钱,只能等到吉州后再赚了钱再给她买了。

若兰接过纸包,打开一看,一块红红绿绿的花布出现在眼前,她抽了抽嘴角,着实被眼前这块花布给‘惊艳’到了,也被张二勇的审美观给震撼到了!

不过,当她抬起头,对上张二勇那双期待而又小心翼翼的眼睛时,立刻挤出一抹灿烂的笑容,“谢谢你二勇哥,这花布可真好看,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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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88章 偶遇彩霞

“啊?你喜欢?”

张二勇被她的话给惊喜到了,真没想到她会喜欢这样的布呢!

他高兴的说:“你喜欢就好,等我以后挣了钱,我再给你买。”

“艾玛,不用了!”

沈若兰被吓了一跳,连忙说:“我有衣裳穿,你有钱还是留着还饥荒吧,要不,就留着给自己买身衣裳穿,你看看你,浑身上下的补丁都数不清了。”

张二勇低下头,看了看自己那身补丁摞补丁的衣裳,有点儿不好意的挠挠头:“嘿嘿,没事儿,我是男人,糙点儿没关系,你穿得漂漂亮亮的就好!”

“那怎么行呢?你在外面闯荡、做生意,穿的太烂会被人瞧不起的。”她审视的看了张二勇一眼,越看越觉得他穿得太寒酸了,特别是脚上那双鞋子,大脚趾头处都顶出个洞了,这死冷寒天的,他也不怕冻脚。

得,反正今儿个也破财了,索性再帮他也买身衣裳吧,就算是回报他给自己买花布的一片情意了!

“二勇哥,你跟我来!”她冲他勾了勾手指,转身往刚才那家成衣铺去了。

张二勇虽然不晓得她要带自己去哪里,但还是乖乖的跟上去了,连问都没问一句,只要跟她在一起,去哪都好。

“到了,进来吧!”

成衣铺的门口,沈若兰停下脚步,招呼张二勇进来!

张二勇看了看成衣铺,奇怪的说,“上这来干什么?”

沈若兰道:“给你买身衣裳啊,不然穿这么一身儿上吉州去,要被人当乡巴佬嘲笑的。”

“不用,若兰,我......”张二勇一听她要给他买衣裳,急忙红着脸拒绝,他哪能让她花钱呢?

只是拒绝的话没等说出口,就被沈若兰的一句话给甜到了。

“二勇哥,你可别拒绝,你送我花布,我给你买身衣裳,算是互换礼物吧!”

这句话,让张二勇忽然想起村子里那些年轻后生们有喜欢的姑娘时,都会跟喜欢的姑娘互赠定情物,他送给若兰花布,若兰给他买衣裳,应该算是互赠定情物吧!

这样想着,他对沈若兰给他花钱买衣裳就不那么抗拒了,呵呵笑了两声,跟她进了铺子。

“哎呦,姑娘,您又来了,快,快里边请!”

铺子的伙计见沈若兰又回来了,忙点头哈腰的问好,刚才沈若兰在他这做成了那么大一笔买卖,他能提成不少,所以见到沈若兰时格外的热情。

沈若兰指了指张二勇说:“给他找一双舒服合脚的棉鞋,在找一套棉布的袄子和棉裤。”

她给瘦丫她们都买纯棉布的棉袄和棉裤了,对自己的未婚夫当然也不能小气了。

张二勇一听沈若兰要给他买纯棉布的袄子和棉裤,急忙:“若兰,我不要棉布的,不结实,干活一刮就是个口子,穿多了还容易磨破了,还是粗布的好,禁脏,耐磨,就来粗布的吧。”

沈若兰笑着说,“你要是怕穿坏的话,那就来两套吧,换着穿,这套坏了穿那套,两套棉布的总比一套粗布的耐穿吧。”

“不用,若兰,真的不用......”

张二勇急得脑门直冒汗,他之所以同意沈若兰给他买东西,就是本着互换定情物的念头来的,没想要她破费这么多呀,他是男人,让她一个姑娘给自己花那么多钱买衣裳,他会过意不去的!

沈若兰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似的,说,“你可别有啥思想负担,就是一身衣裳一双棉鞋而已,加起来都不如你给我的那张狐狸皮值钱呢!”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的!”沈若兰叉着腰,气鼓鼓的看着他,“你是不是想不听我的话?”

“呃,我听!”张二勇怕她生气,怕她以为他不听话,只好同意了,闷声说:“那行吧,只是我不要两套,一套就够了。”

沈若兰的眼底划过一抹得逞的笑意,转过身帮他挑衣裳,专挑质地好,穿着柔软舒服的。

张二勇杵在一边,看着她专注的给他挑衣裳的样子,眼底一片柔色......

选了半天,她选出一套天青色的棉袄棉裤,一双黑色的绒布棉鞋,本想也给他买两套亵衣亵裤的,可是后来又想到亵衣亵裤毕竟是贴身的物件儿,私相赠予的话有点儿于理不合,就作罢了。

选好衣裳后,张二勇去后面的小间儿试穿了一下,当他从小间走出来的时候,沈若兰顿时眼前一亮。

高大英俊的年轻男子,带着腼腆的憨笑,憨厚朴实的样子比那种耍酷扮帅的男人可爱多了,怎么瞧怎么帅气,怎么瞧怎么迷人,要不是跟他太熟,她都要脸红心跳了。

“啧啧,果然是人是衣裳马是鞍呐,二勇哥你穿上这身衣裳,立马帅气多了!”他她嘿一笑,毫不吝惜的夸奖。

张二勇不好意思的说:“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是你选的衣裳好。”

沈若兰摇摇头:“不,还是二勇哥你长的好,要是你长得歪瓜劣枣似的,指定穿啥也穿不出好样来。”

“是呀是呀,姑娘说的对极了,还是这位小哥长得好,瞧瞧,高大威猛、健壮挺拔的,跟姑娘还真是般配呢!”

为了做成这单生意,伙计也在一边儿不住嘴儿的夸奖,把张二勇夸得天上地下的,不过,张二勇还是最喜欢听最后一句!

真般配,他跟若兰确实般配!

眼见的张二勇变得这么帅,沈若兰也心情大好,掏出了荷包豪爽的说,“这些加起来多少钱,你算一下吧,我全要了!”

伙计立刻眉开眼笑道:“小的早就算好了,棉袄棉裤加棉鞋,三样加起来,总共是五百三十七文,给您抹去零头,是五百三十文,小的还额外赠您一个包袱皮,留着您包衣裳。

“好!”沈若兰大方的付了帐,让小二把张二勇脱下的旧衣裳用那个包袱皮儿包了,俩人一起离开了成衣铺子。

回茶楼的路上,碰到了沈大春和他媳妇彩霞,他们两口子也是过来看灯的。

彩霞穿着镶了毛边的酱色锦缎棉褙子,下面穿了一条素色的马面裙,头上盘着乌云髻,打扮得跟大户人家的少夫人似的。

沈大春也穿了一身簇新的衣裳,收拾的齐齐整整,干干净净的。

俩人边走边说话,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意,看得出,他们俩很恩爱,也很幸福。

“二勇,你也来看灯啊!”

彩霞跟张二勇是一个村子的,又有点亲戚关系,看见张二勇,忙过来打招呼。

张二勇说:“是呀,彩霞姐你也是来看灯的吗?”

彩霞笑着点点头:“嗯,我跟你姐夫过来溜达溜达。”

张二勇转过脸,礼貌的对沈大春叫了声,“姐夫”。

沈大春微微一笑,说:“听说你今天跟兰丫定亲了,好事儿啊,兰丫是个好姑娘,你要好好待人家啊!”

半个月不见,沈大春比之前胖了些,脸上冷硬的线条也比从前柔和了许多,大概是幸福滋润的吧,连性子都变柔和了。

张二勇听到沈大春的嘱咐,看了沈若兰一眼,郑重的说:“放心吧,我会对若兰好的。”

沈若兰也冲彩霞友好的笑了笑,说,“嫂子,你成亲那天我见过你,但是那天人太多,你可能不记得我了。”

海霞笑道,“咋不记得?那会儿有几个老娘们围着你欺负你是吧?好像其中还有你大姑和你老姑呢,你说她们这帮人缺不缺德?这么大岁数了欺负个孩子,我当时都想出来帮你了,后来我婆婆说我是新媳妇,嫁过来当天就干仗不好,就没让我过来,她亲自去了,不过,后来听说你把你大姑家那虎孩子收拾够呛,哈哈,真是太解气了!”

沈若兰也笑了,这个彩霞姐一看就是个性情中人,很对她的心思,难怪阅人无数的段家老太太都会喜欢她呢。

“彩霞姐,还你算说对了,那个缺德的虎孩子让我给扣屎盆子了,还狠狠的揍了他一顿,到现在他看见我还跟避猫鼠似的呢,都不敢从我家门口走了,哈哈哈......”

想到王宝根发觉自己被扣屎盆子时那副崩溃的表情,沈若兰心情好极了,脸上的笑纹都藏不住了。

彩霞也跟着大笑起来,不料,边上的张二勇脸却黑了。

跟彩霞分开后,张二勇气压很低的说:“若兰,你大姑和你老姑欺负你了吗?”

沈若兰‘哼’了一声,说,“是呀,不过,我也不是好欺负的,谁欺负我,我都会加倍讨回来的。”

张二勇的脸色很沉,因为他想起今天沈大姑在半路截他,跟他说兰丫坏话的事儿了。

做为她的亲姑姑,能做出那种事情,也是够阴险的了,这样的人生活在她身边儿,他不放心,简直就像有一条毒舌隐匿在她身边似的,就怕随时窜出来咬她一口。

他要走了,没办法时刻守在她身边保护她,可就这样走了又不放心,思前想后的琢磨了一回,说,“若兰,我明天就去吉州了,能不能把黑子放你那养几个月?”

她一个小丫头,住在屯子的最边儿上,现在屯子里的人又都知道她有钱了,万一有人生出歹意,她岂不是很危险?就算没人生歹意,她那个大姑和小姑也不得不防着。

黑子通人性,又凶猛彪悍,很少有人能对付得了它,把它放在她身边儿,她肯定就能安全多了,他也就放心多了。

沈若兰听让她照顾黑子,一口答应下来,“好啊,正好我还挺喜欢黑子的呢。”

见她这么好说话就答应下来,张二勇也挺高兴的,“那行,那我明早把它给你送过去!”

**

茶楼里,已经喝了两壶茶的沈德俭左等右等,干等兰丫也不回来,点急了,想出去找,又怕走岔劈了,她回来再扑个空,正着急呢,兰丫回来了,跟她一起回来的,还有张二勇。

今天的张二勇跟往天的不同,身上居然穿了一身新衣裳,显得他高大挺拔,俊气逼人的,沈德俭越看越满意,脸上的笑容也多起来了。

“二勇啊,你也过来开灯啦,快,过来坐。”

张二勇和沈若兰走过去,在他身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叫了声‘二叔。’

“哎!”沈德俭满脸是笑的答应了一声,给这俩孩子每人倒了一杯茶,“二勇啊,明天带的行李都准备好了吗?”

张二勇双手接过茶杯,“嗯,准备好了,也没啥带的,就一套行李和几件换洗的衣裳。”

“哦,那就好,到了那边要注意身体,别舍不得花钱,方便的话时不时的捎个信儿回来,也省得我们惦记.....”沈德俭絮絮叨叨的嘱咐着。

张二勇握着茶杯,感动的说,“我知道了,二叔。”

此刻,听到二叔这暖心的嘱咐,张二勇感慨颇多,相比他娘叮嘱他那些‘不许乱花钱’,‘把钱藏好了别整丢了’,或者‘赚点钱就送回来’的话,他觉得沈二叔的嘱咐比他娘的嘱咐亲切多了。

这次去吉州,原定是全家一起去,不过现在计划有所改变吗,他老娘不去了。

因为三勇回来了,老娘要每天给他做饭,不然他就得饿着肚子去学堂了,为了老张家这个未来的状元郎,崔氏理所应当的留下来了。

大嫂因为有两个小娃子要带,也不能去。

至于张金凤,他们爷仨一致认为,她还是别去的好,因为张金凤完全继承了崔氏的性格,又懒又馋又缺心眼儿的,脾气还不柔和,最最让人不齿的,是不大安分,就她这样的,出去了也干不了啥,还倒叫人操心,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叫她老老实实的在家呆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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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幺儿坐在电脑前,一边看这些投票、打赏一边哭,太谢谢大家了,你们真是令我太意外,太感动了,之前文文都没有几个人冒泡,还以为我的文没人看,要扑街了呢,现在看到大家这么支持幺儿,幺儿真的好惊喜,我被你们感动到了,谢谢,鞠躬!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89章 沈家人的打算

“好哇,那个丧良心的畜生,原来是鸟么悄的发大财了,我说嘛,今个儿我去的时候看他穿的水光溜滑的,原来已经富到能买人的地步了,可他老娘还在家吃糠咽菜呢.....”

沈家老宅里,刘氏听说了沈德俭买人的事儿,坐在炕头儿颠着屁股骂起来。

这会儿,沈德宝一家,沈秀云一家和沈秀英一家都在,大伙齐集一堂,今天沈老二可谓是一鸣惊人了,大手笔的花三十两银子买了沈大锤家的四个丫头,把全屯子的人都给镇住了,沈家上下也被震惊的差点儿掉了下吧,连过节的心思都没有了,一起跑到老太太这儿谈论这件事儿。

“娘,你说我二哥到底哪来那老些钱啊?是不是干啥没天理的事儿了?”

听到二哥花三十两银子买下四个丫头的事儿,沈秀英嫉妒过后,第一个想法就是,他大哥肯定是干了偷抢骗拐的勾当了,不然就他那熊样的,打死也挣不来那老些钱。

刘氏坐在炕头儿上,没好气的说,“我哪知道他那钱说打哪来的?那畜牲自从他那养汉老婆跑了,就不再认我这个娘了,我今儿个上他们家说两句话儿,屁股还没坐热乎呢,就让他给我撵出来了,就这样的,又咋可能告诉我他那钱是打哪儿来的?”

沈秀云‘哼’了一声,“说不定是那个死兰丫不要脸,跑出去干不要脸的勾当挣来的,年前她不是出去一个多月吗?回来后二哥家就发达了,让我看呢,准是她出去卖身子挣的。”

因为跟沈若兰结的怨深,沈秀云是随时都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抹黑她,绝不手软。

听她这么说话,沈德宝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说,“秀云啊,啥事儿没凭没据的别瞎造谣,别说兰丫不可能干那事儿,就是兰丫真干那事儿了,也没有你这当姑姑说的?”

“就是,这谣可造不得。”

沈大娘破天荒的向着沈若兰说了一句,倒不是真心帮沈若兰,而是担心沈若兰的名声臭了,牵连到她闺女。

这个时代,姑娘家的名声很重要,一个家族中要是有一个姑娘的名声坏了,其余的姑娘就会受到牵连,沈大娘是不会看着这种事情发生的。

沈秀云撇撇嘴,不服气的说,“谁造谣了?那你们说?他们家一下子哪来那老些钱,说做水晶冻赚的?哼,糊弄傻子吧,我咋就不信做点儿吃的这么几天功夫就能卖那么多钱出来呢?”

“人家咋来的钱那是人家的事儿,你们跟着瞎操什么心?”

沈德宝很看不惯这俩妹子的嘴脸,说出的话也不怎么客气,“都是成家立业的人了,关好门儿过好自己家的日子才是真格的,总巴巴个眼睛盯着人家干啥?”

齐来顺干笑说:“大哥,你看你说的,我们也不是非得巴巴个眼睛盯着他,这不是怕他干了啥作奸犯科的事儿牵连到咱们吗?你忘了,老二年前消失好几个月了?谁知道他是不是在那几个月干啥违天理的事儿去了。”

“就是,我们这不是怕他走邪路牵连大伙儿吗?要不我们才懒得管呢。”王万福也说了一句。

沈德宝生气的说:“老二是啥性子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杀个鸡都哆哆嗦嗦的,又哪有那个杀人越货的胆子?也真不知你们是咋想的,老二都说明白儿的钱是咋来的了,你们非得不信,非得怀疑人家那钱是打歪道上来的,我问问你们,就算那钱不是打正道来的,你们又能咋样?”

“他那钱要不是打正道来的,我们就去官府告他去,决不能让他牵咱们!”沈秀云嘴快还缺心眼子,一下子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她才不管什么兄妹情谊呢,就冲死兰丫出的那些事儿,她就不能原谅他们家。

再说,他们一家辛辛苦苦、口挪肚攒了这么些年,日子过得还是紧紧巴巴的,凭啥他沈老二浪荡这么多年,一下子就让他发了啊?她心里不平衡啊!

最主要的,她不想死兰丫过上吃香的喝辣的的日子,要是他们家的钱真不是打正道上来的,她一定会去官府告发,最好官府能把那死丫头抓去砍头才好呢,就算不砍头,抓去流放或者充军妓也行啊,至少能解了她的心头之恨!

听到她这番无情无义的话,沈德宝脸色更不好看了,压着脾气说:“要是那钱是人家自己挣的呢?”

沈秀云哼了一声,嘴上却没有说话。

不仅是她,沈秀英、王万福和齐来顺也都没说话,大家都闭了嘴,心照不宣的保持着沉默。

此刻,他们的心里是矛盾的,既眼红嫉妒沈德俭发财,恨不得他倒霉好看笑话;可同时又希望能跟沈德俭借点光儿,盼着他能顾念亲情,拉扯他们一把。

“说话呀,咋都不吱声了?哑巴啦?”见几个人都不出声,沈德宝又大声问了一句。

可那几个人像商量好了似的,就是不吭声。

“好,你们不说,我替你们说。”

沈德俭神色激动,说话时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了:“别以为你们不说我就不知道你们想的是啥,要是老二的钱真是做水晶冻挣的,你们就去溜须他,再想办法把做水晶冻的手艺学来,你们好也跟着发财,对吧?”

“嘿嘿,大哥,看你说的.....”

齐来顺被说中了心思,不好意思的抹了一把脸,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沈秀云两口子也有点儿尴尬,却没有辩驳,等于是默认了。

虽然他们确实是这么想的,却谁也没好意思明说出来,毕竟他们两家之前跟老二家的关系在那摆着呢,刚才又说了那么多酸话,现在再说要跟人家学本事,他们抹不开那个脸啊!

看到这儿,沈福存忍不住直翻白眼,“不会吧,刚才还吵吵嚷嚷的要到官府举报人家呢,现在就要跟人家学本事了,可真有意思!”

齐来顺被沈福存笑得有点下不来台了,只好端起长辈的架子,愠怒道:“你这孩子咋说话呢?我们就是要告他不也是为他好吗?这不是怕他在斜道上越走越远,怕将来惹出弥天大祸后悔莫及吗?再说,想跟他学本事咋地了?都是一家人,有钱一起赚有啥不对的?我们把日子都过好了,咱们老沈家也能越来越兴旺不是?”

现在想起是一家人了,刚才怀疑人家作奸犯科、要去官府举报时就忘了。

齐来顺把话都说开了,王万福两口子也就没啥不好意思的了,王万福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如今日子艰难,二哥要是能把手艺教给咱们,大伙儿也都能跟着吃上饱饭了,他看着不也舒心吗?”

“你们想得到美,你们好好寻思寻思,你们之前咋对老二的?咋对兰丫的?你们有啥脸跟人家提这样的要求?要是换过来,老二和兰丫那么对你们,你们肯教他们手艺吗?”

“大哥,我们知道我们之前做的是不对,可都是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何必整的跟仇人似的呢?我们错了我们也知道,你就帮我们跟我二哥说和说和,我们去给他道个过不就成了吗?”

说话的是齐来顺,这人向来圆滑,为了利益也很能舍出脸面,这会子,要是让他给沈德俭磕头认错,他也是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此刻,齐来顺和王万福都懊悔不已,早知道二房能发迹,他们说啥也不能跟他们结仇啊?要是之前都跟二房好好处着,现在不就能理直气壮的上门学艺了吗?何必还像现在似的挖空心思的想办法,还被老大训孙子似的骂呢!

“我看这事儿不妥,你们就别为难大哥了。”

一直沉默着的沈德贵突然开了口,这会子,他已经从最开始的震惊中缓转过来了,一脸的浩然正气:“你们没听张兴旺说城里有个大老板要花二百两银子买那方子我二哥都没卖吗?你们凭啥白跟人家要那方子呢?是觉着跟我二哥处的好还是觉得自己在人家那儿真有那么大的面子?要是谁都会做水晶冻的话,我二哥的水晶冻还卖给谁去,你们这不是明摆着要抢人家饭碗吗?我看你们还是别想了,我二哥不可能教你们,还是赶紧歇了这份心思,该干啥干啥去吧。”

笑话,那方子值二百两银子呢,岂能让他们这帮外姓人惦记了去?

老沈家的东西都是他的,那方子自然也是他的,别人谁也别想惦记!

这会儿,沈德贵忽然觉得很庆幸,庆幸自己并没有像大姐二姐似的跟二哥和兰丫发生什么剧烈冲突,他和他们之间起码的面子还在,只要他多走动走动,再好好想想办法,把二哥和兰丫哄住了,那个方子不就是他的了吗?

二百两银子不也是他的了吗?

他不就发达了吗?

这想法,想想都叫人兴奋,要是真有一天实现了,还不得把他乐疯了啊!

“老三,你这么说话就不对了,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二哥他总不能自己富得流油,看着我们饿死吧!”

沈秀英看出沈德贵想吃独食儿,当即把脸撂下来了,从小一起长大,她太了解她这个弟弟了,自私、毒见、奸诈、喜欢吃独食儿,他这么说,肯定不能是为老二着想,一定是想独占那个方子了。

沈秀云也不高兴的说:“就是,你又不是二哥,你咋知道二哥就不能教我们呢?”

沈德贵呵呵一笑,阴阳怪气的说,“呦,这会儿想起他是你们二哥了?刚才是谁怀疑二哥作奸犯科,又是谁想上官府告二哥呢?”

听到他这番话,沈秀英和沈秀英都有点急了,刚才就是因为嫉妒才口不择言的说了那些话,没想到现在倒成了沈德贵拿捏她们的把柄了,要是那些话被他传到二哥的耳朵里,二哥肯定说啥也不能吧方子给她们了。”

事实上,沈德贵已经决定了,赶明儿非得把这些话原封不动的告诉给二哥才行,好让二哥防着点儿她们点儿,可别让她们几句好话忽悠忽悠就把那二百两银子的方子给忽悠去了。

“娘啊,你看德贵啊,我们就随口一说,他就上纲上线了,他这是不给我们这俩姐姐留活路啊.....”

沈秀英扯着刘氏的手叫起来,撒娇似的,只希望老娘能看在从前还算疼爱她这个小女儿的份上,帮她一把。

然而,刘氏虽然疼她,但她最在意的毕竟还是她的小儿子,她这个闺女在平时没事儿时在她这个老娘跟前儿还算得脸,但是一旦跟她小儿子的利益发生冲突,老太太就会毫不迟疑的做出自认为正确的选择。

“你们先别忙着研究方子不方子的事儿,老二那钱到底是咋来的还没弄清楚呢,万一真不是好道儿来的,你们锵锵成这样不白锵锵了吗?”

刘氏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和稀泥呢,可实际上却是在帮着沈德贵呢,沈德贵现在压着沈秀云姐俩,老太太不说他,不就等于站在了他那边儿了吗?

沈秀云是直性子,不像沈秀英会迂回,一见老娘和稀泥,顿时急了,“不管二哥那钱是咋来的,他那水晶冻是实实在在的做出来了,也指定能卖钱,娘,你就帮帮我们吧,我们也是你的儿女,你可得把一碗水端平了,别光帮那毒性的说话,不管我们的死活啊。”

沈德贵听出沈秀云指桑卖槐的针对他呢,冷笑说,“谁毒性了?我看谁也不敢你毒性,光天化日之下去抢兰丫的东西,你也下得去手?亏你还是个当姑姑的呢,我二哥嘴上不说,心里肯定已经恨死你了,你就别做梦了,还有你。”

他转向了沈秀英,“大过年的把自己亲哥哥打的鼻青脸肿的,连门都不让他进,二哥的心都叫你给伤透了,这才几天的功夫,就想去占人家便宜了,你们咋那么敢想呢?”

沈秀英和沈秀英被挤兑得脸皮发热,气道,“就你好,从前一上二哥家要养老钱,要不找就打骂兰丫,当我们不知道呢.....”

“那我也没像你们这么不要脸,都把人得罪那样了,还敢惦记人家的东西,脸呢?”

“沈德贵你说谁不要脸呢?有能耐你再说一句?”沈秀云急眼了,沈秀英也一脸的怒气。

沈德贵才不怕她们呢,她们能挠自己一顿才好呢,正好明天去给二哥瞧瞧,这伤可是他为了维护他叫她们给我打的,好在二哥面前卖个好。

“再说十遍我也不怕,你们就是不要脸了......”

眼瞅着就要干起来,打一块堆儿去了,沈德宝气得满脸通红,一拍桌子,吼道,“都给我闭嘴,别锵锵了,方子是老二的,你们谁都别惦记,当初一个一个的是咋对人家的不记得了吗?现在还有啥脸惦记人家的东西?我这就告诉老二去,那方子让他自己好好的留着,谁也不给!”

吼完,他气冲冲的背着手出去了。

沈秀云和沈秀英一看大哥被气走了,沈德贵又摆明了是想吃独食,老娘还偏帮着沈德贵,她们再呆着这儿也什么没意思,就也起身跟着出去了。

到了外面,沈秀英低声道:“来顺儿,我大哥不帮咱们啊,咋整啊?”

齐来顺小眼睛眯了眯,“没事儿,小鸡不尿尿,各有各的道,他不帮咱们,咱们再想别的法子,只是这段时间,你可千万别得罪你二哥和沈兰丫了。”

“这还用你说吗?我贴乎他们还没地方贴乎呢,又咋会去得罪他们呢?”

沈秀英嘀咕着,两口子回家去了。

王万福和沈秀云也耷拉着脑袋往回走,一边走一边赌气,王万福恨恨的说,“沈德贵真是太缺德了,要不是他跟着搅合,咱们再好好说说,你大哥肯定能同意跟你二哥说和去,没准儿这事儿就成了呢!”

沈秀云咬牙道:“就是,这个缺德败类带冒烟的,咋不嘎嘣一下瘟死他,不过,咱们接下来该咋办啊?还做不做了?”

“还做个屁啊,你二哥肯定是跟咱们生气了,不可能教咱们,大哥又不肯帮忙,你娘也指不上.....”

“哎,真可惜啊,大好的发财机会,就这么没了......”

两口子懊恼的不得了,嘴上没说,其实肠子都悔青了,要是当初没欺负兰丫,好好对待她,现在不就心想事成了吗!

老宅里,人都宝走了,看看老太太也没有张罗做夜饭的意思,沈大娘和沈若梅、沈福存、沈金存以及李巧莲也回去了,虽然正月十五该跟老人一起过,但现在谁也没有过节的心思了,都被沈德俭家突然发大财的消息把心给弄乱了。

人都走后,沈德贵郑重的对老娘说:“娘,从今往后你必须得好好跟我二哥相处,好好对兰丫,千万别再惹兰丫生气,记住了吗?”

刘氏不情愿的耷拉着眼皮,“让我去跟他们好好相处去?难不成你要我这当娘的去讨好儿子孙女,这不反了吗?这是啥道理?”

沈德贵说:“娘,你今天也跟他们对着干了,可打出点儿啥好处了吗?没有吧?我二哥那性子你还不知道吗?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你要是跟他横,他比你还横,可是你要是在他跟前装装可怜,多关心关心他,他指定就心软了,只要他心软了,心里边儿认你这个娘了,咱们的好处不就来了吗?”

说到这儿,他蹲下身,抱住了老娘的大腿,低声道:“儿子还想进县城的青云书院念书,将来好考状元光宗耀祖,让娘做一品诰命夫人呢,要是没有银子,儿子就只能在镇上念书,镇上的书院教的不行,儿子纵有天资,也在这儿给白白的埋没了.....”

他说得很委屈,就像他去不了县城的青云书院,就考不上状元似的,事实上,就他那样的,便是去了京城的皇家书院,也是白搭。

被他这么一说,刘氏想起当年那个算命和尚说过的话,她将来能有一个儿子能位列朝纲,一个孙女儿是凤命。

这个儿子,肯定指的就是她小儿子了,至于那个孙女,绝不会是梅儿和兰丫,那俩死丫头,一个在她面前只会哼哼哈哈,敷衍了事,一个干脆就跟她翻脸了,俩人没一个好的,就算她们当上了娘娘她也借不上啥光,还不如叫她们嫁给穷汉呢,她看着也解气。

和尚说的那个娘娘,肯定就是小儿子将来的闺女,要是儿子考不上状元,她那未来的孙女就没有机会进宫当娘娘了。

为了儿子、孙女,也为了自己将来能当诰命夫人了,她也只好跟老二那个瘪犊子服软了......

**

“啧啧,怪不得兰丫今天送过来那么一大块猪肉呢,原来是发财了,我说咋那么大方呢!”

往家走的时候,沈大娘有点儿不是滋味儿的说了一句。

沈若梅哂笑一声,“都发大财了,才给咱们那么一小块儿猪肉,真抠!”

对二叔家发财的事儿,沈若梅一点儿都不高兴。

虽然二叔家发财,他们家也能跟着捞点好处,可是,跟这点儿好处比起来,她更情愿二叔家还像从前一样穷,比原来更穷她才高兴呢!

为啥?因为她没办法忍受兰丫超过自己。

从小到大,兰丫就是在她的鄙夷和唾弃中长大的,在她的眼中,兰丫一直卑微如泥,可以随时被她踩在脚底下去,可就这样一个卑贱的丫头,现在竟然穿的比自己好,吃的比自己好,甚至还跟自己的前未婚夫订了婚(这是她最生气的)!

她怎么可以过得比自己好呢?

她哪配过那么好的日子啊?

还有,张二勇瞎了吗?怎么看上她了?

虽然是她先提出的退婚,可是在她的心里,张二勇就应该一直对自己念念不忘,并为失去自己而痛苦不已,除了自己,他应该再也看不上世界上任何女人,为自己孤独一辈子......

可是,这才退婚几天啊,他就跟死兰丫纠缠在了一起,还迫不及待的订了婚,这让她的虚荣心和自信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并深以为恨,觉得自己的东西被兰丫觊觎了,抢去了似的,并在心里暗暗的给沈兰丫又记上一笔。

“人家又不该咱们的,给块肉就不错了,你还挑上理了?”沈福存抱着孩子走在李巧莲的身边儿,听到沈若梅的抱怨,就嘀咕了一句。

沈若梅本来就心眼子不顺呢,听到大哥的话,回过头就白了他一眼,阴阳怪气的说:“兰丫现在又没在这儿,你这些溜须拍马的话还是等她在的时候再说吧。”

“得,姑奶奶,就当我没说行了吧。”

沈福存知道沈若梅的脾气,晓得她现在犯红眼儿病呢,也懒得跟她争执,就故意放慢了步子远离了她,跟他老娘走在了一起。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沈大娘顿住脚步,说,“你们先进去吧,我上老二家看看去。”

沈福存忙拉住她的胳膊,说:“娘,都这个时候了,你上人家干啥去呀?别不是也跟我大姑老姑似的那么想的吧?娘,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那么寻思,咱们不能那么做人!”

沈大娘老脸一红,骂道:“你这死孩子寻思啥呢?我就是想过去瞅一眼,哪寻思别的了?”

“没有就好,你可别糊涂了,当心我爹不依。”沈福存不放心,特意把他爹抬出来,想打住他老娘不该有的心思。

沈大娘确实也有沈秀云她们那样的想法,只是没有她们表现的那么强烈而已,她的打算是,要是老二肯教他们家手艺,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要是不肯教也没事,他不是天天跑县城卖冻子去吗?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就让福存和金存都过去帮忙,他俩是他的亲侄子,他肯定不能亏待了他俩,到时候,家里不就多了两个进项,不就能宽绰些吗?

打着这样的主意,她一盘算着来到沈德俭家。

结果,沈德俭家锁头把门,一家子都不在,也不知道干啥去了。

**

镇上

沈德俭正坐在老于头的驴车上,耐心的等着女儿‘女婿’呢,本来说好一起去看灯,但是他见女婿追来了,不想打搅他俩,想想女婿明天就走了,一走好几个月,想给俩孩子点儿独处的机会,就借口乏了,先回到车上等着他们,让他们自己看灯去了。

摆花灯的街道跟摆小摊的街道不是同一条街,而是两条交叉的十字街,沈若兰和张二勇走到那条放花灯的街道时,街道两旁早就被各样的花灯、灯棚占满,放眼望去,万千灯火,从远到近,满眼是灯,蔚为壮观,街道上人声鼎沸,不时还有各种杂耍队伍吆喝着经过,人头攒动,万人空巷。

古代上元佳节的热闹和喜庆,当真是东风夜放千花树,更吹落,星如雨。

两人兴致勃勃的走着,除了看灯,还会看看街道旁摆的杂耍摊子,灯笼摊子,这会子正是人多之时,各个杂货摊位,灯笼摊前,都宾客如流,而那些杂耍的摊位前更是每堆都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惊呼喝彩声此起彼伏,声声不绝。

张二勇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平时别说让他在人流中冲击行走,就是远远的瞧见人群都要皱眉绕道,可是,今天跟沈若兰在一起,陪伴在她身边,却觉得拥挤在人群中也别有一番开怀,似这些欢天喜地的喧嚣钻进心中,将心头添得满满的!

沈若兰兴致很高,逛了几个小摊儿,买了几样有趣的小玩意,又拉着他直奔东大桥下看百戏摊儿。

杂耍艺人们今天根本不必敲锣打鼓吸引观众,只要摆开场子,没等开始表演,外头便能涌上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

舞剑、倒立、吞刀、吐火、顶竿.....各种杂耍都有,人头攒动。

张二勇怕挤到她,就抬起双臂,用悄悄的自己的胳膊将她护在一个包围圈里,让她既可以舒舒服服的看,又不被人挤。

此刻,杂耍摊上表演的是倒立。

一个身材窈窕,腰肢纤细的少女,在重叠的十二重案上,体态轻盈的随曲起舞,这个时代的杂耍表演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一旦出现意外,也只能怪自己技艺不好或运气不佳,十分不易。

表演结束后,沈若兰从荷包里掏出一小块碎银子,准确无误的投入了那个卖艺女子捧着的锣里。

张二勇对他的投掷技术感到很是意外,沈若兰得意的说,“我也是练家子。”

上辈子,她的枪法在所里就是数一数二的,还参加过县公安局组织的射击比赛,取得过很好的名次,往那么大一个锣里投一块银子,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易如反掌。

张二勇佩服的看了她一眼,见她又往别出去了,赶紧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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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0章 尤氏的报复

“大春叔,等会儿我们能坐你们的车回去吗?我娘脚崴了,走不回去了。”灯海中,胡美娇仰着小脸儿,可怜兮兮的向沈大春儿央求着。

不远处,尤氏身影单薄的站在那里,她穿着一件合体的红色袄子,消瘦的肩膀像被雨打的两朵海棠花似的轻轻地颤抖着,略侧着身子,很有技巧的露出小半张脸来,那半张脸柔白洁净,脸上还有一道泪痕氤氲蜿蜒而下,是个男人看到便要生出无限怜惜。

沈大春乍看到那可怜兮兮的人,心头一滞,有一种很说不上来的难受充斥在心头,他慢慢的转过头,看向彩霞,眼底似有请求之意。

彩霞的表情也僵住了,她知道,大春是求她帮助那个曾经跟他相好过的女人呢。

她咬住了嘴唇,有点儿为难。

这会儿,她要是断然拒绝他的请求,大春也不会违背她的意思,但是,他的心里肯定会对她生出不满来,那个女人毕竟是他稀罕了好几年的人,现在她有难,她不许他相助,而且把她一个弱女子丢在镇上,会显得她太不近人情,跋扈善妒。

如此一来,他俩之间必定会生出芥蒂,而他也会因为今天没帮那个女人,对那个女人产生歉意和愧疚,愧疚的心理一旦产生,就会想办法弥补,如此,他们之间就会产生接触的机会,那个女人不是个省油的灯,一旦接触上了,她必定会死缠烂打,再不放手,她的婚姻也会因此出现问题。

如果,她答应载她们回去,那个女人一看就安分不了,定会设法生事,她跟了大春好几年,比自己更了解大春,万一她再整点啥幺蛾子,把大春儿给忽悠过去,她岂不是得憋屈死?

就算她不整啥幺蛾子,光坐他们的车走一路,也够她膈应添堵的了啊!

正进退两难着,忽然传来一道脆生生的声音,“美娇,你啥时候来的?”

循声望去时,只见二勇的未婚妻正笑意盈盈的向他们走来,走近后,她亲热的拉住了小姑娘的手,埋怨说:“你也真是的,来看灯也不跟我说一声,要是知道你也来,咱们坐一辆车来多好,我家雇了老于头家的驴车,可宽绰了!”

胡美娇有点儿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都不知该说点啥好了。

咋回事?这个死兰丫不是跟她绝交好几个月了吗?咋冷不丁一下子跟她这么亲近呢?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呵呵,我也不知道你们来啊!”她随口敷衍道。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那现在知道了了吧,走,逛街去,待会儿就坐我们家的车回家,我负责把你们送到家门口儿……”

说着,拉着胡美娇的胳膊就要走。

胡美娇忙挣扎:“那个……兰丫,我就不跟你逛了,我娘脚崴了,我们得回去了。”

“脚崴了?艾玛,崴啥样啊?走,我带你们看大夫去,等看完了咱们就直接回家,正好我也逛得差不多了。”她一脸的担忧,丝毫不给胡美娇拒绝的机会。

然而,胡美娇任务在身,怎么可能跟她走呢?

“呃,那个,兰丫,我们就不跟你们走了,我都跟大春叔说好了,坐他们家的车回去。”她急忙拒绝道。

彩霞一听,笑起来:“既然兰丫有车,你们还是跟兰丫的车走吧,我们是坐我娘家的车来的,只能坐到桃花村,从桃花村到靠山屯剩下的那五六里路,得靠两只脚走回去呢,你娘脚崴了,肯定走不动。”

“就是就是,你娘不是脚崴了吗?难不成你还要让她走五六里的道?”沈若兰依旧拉着她,一副你不坐我的车就不行的热情样子。

胡美娇被她拉扯着,为难的转过脸,看着尤氏。

到了这个份上,尤氏也不得不答应了,再不答应,就证明她是故意的了,只好勉强的扯出点儿笑意,对沈若兰道:“兰丫,谢谢你了。”

沈若兰嘿嘿笑道:“别客气,我爹跟狗剩子叔也挺熟的,看他的面子也该帮你啊!”

她是故意提起狗剩子的,就是为了恶心恶心沈大春,也是为了打尤氏的脸,这该死的破鞋、白莲花,自己都有孤老了,还当着人家的面儿勾引人家老公,活该她自取其辱。

果然,听到‘狗剩子’三个字,沈大春原来那副失魂落魄的表情瞬间消失,像是如梦初醒似的,他一下子把头扭到了一边去,不在看尤氏了。

尤氏本来都在沈大春的眼中都看到怜惜和心痛了,可就因为死兰丫的一句话,让他瞬间生出了厌恶的情绪,真是太可惜了!

她紧张的看了沈大春一眼,结结巴巴的说:“兰丫,你可别瞎说,我跟狗剩子有啥关系啊?你可不能乱说话啊!”

沈若兰嘿嘿一笑,说:“你别不好意思啦,全屯子的人都知道狗剩子叔要娶你了,你跟美娇身上的衣裳不就是他买给你们的吗?嘿,这有啥不好意思说的呢?”

“彩霞,咱们走吧!”

沈大春忽然握住了彩霞的手,还轻轻的捏了一下,似乎是对自己刚才的动摇感到内疚和歉意。

彩霞回了他一个温柔的笑容,说:“那,你不去跟她打个招呼了?”

那个‘她’,指的自然是尤氏了。

沈大春皱了皱眉,脸上似有厌恶的神色,说:“不用,咱们走吧。”

“嗯!”

彩霞冲沈若兰投去了感激的一眼,跟沈大春相携着离开了,由始至终,都没鸟尤氏一下。

尤氏望着沈大春那决绝的背影,懊恼的直咬牙,为了这次机会,她特意把自己的脚崴了,结果却被这个死兰丫给坏了好事!

人走没影了,尤氏才回过头,怨毒的看了沈若兰一眼,恨恨道:“兰丫,真看不出啊,你小小年纪竟这么歹毒,我咋得罪你了?你要当着大春的面这么坑我?”

沈若兰委屈的说,“我咋坑你了?我上赶子请你们坐我家驴车,还要领你去看大夫去,你不领情也就算了,咋还能说我歹毒呢?”

“哼,你歹不歹毒自己心知肚明,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分明是来破坏我的好事的,还敢装无辜?”尤氏越说越气,一瘸一拐的走上前,想扇沈若兰两撇子。

这时,一个高大的男人突然走过来,手里开还举着一串儿红艳艳的糖葫芦,他走到沈若兰身边儿后,献宝儿似的把糖葫芦递到沈若兰面前,笑着说,“若兰,买回来了,快吃吧,可甜哩!”

沈若兰接过糖葫芦,用糖葫芦指着尤氏,委屈的说:“二勇哥,这个女人要打我。”

“打你?谁敢?”

瞬间,张二勇脸上的憨笑徒然消失了,换上了一股冷厉骇人的气势,他扭过头,冷冷的盯着尤氏,像猛兽看猎物一般,似乎随时都能攻击。

尤氏被他的眼神吓得打了一个激灵,不敢再往前走了,她扯着衣角,怯怯的看着张二勇,心里也明白,这男人必定就是兰丫今天定下的未婚夫了!

这男人,倒是长了一副好皮囊,高大健硕,孔武有力,可惜,他看她的眼神里根本没有一点儿男人看女人的欣赏,只有怒视、警告和厌恶。

没错,是厌恶,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似的,让她在无形中感到自惭形秽,倍感压力,只想快点儿逃离。

“娇儿,咱们走吧!”在那骇人的注视下,尤氏颤巍巍的叫了一声。

胡美娇也被张二勇的气势给吓坏了,听到她娘叫她,赶紧上前扶住了她娘的手,娘俩狼狈的离开了。

“这女人为什么想打你?”张二勇瞪着尤氏的背影,身上的戾气依旧未散。

沈若兰咬着糖葫芦,笑嘻嘻的说:“没啥事儿,就是有点儿误会而已,走,咱们接着看灯去。”

张二勇见她不肯说,只好做罢了,两人又继续逛街去了。

街上依旧人山人海,热闹非凡,路过一个货郎担子时,沈若兰看到那担子上挂着很多头绳,想到瘦丫她们都有了新衣,却没有头绳呢,就停了下来,选了几条头绳,选头绳的时候,又看到了梳子,又顺手又买了几把,打算分给她们几个使。

正挑着呢,耳边忽然传来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呦,这小姑娘不是沈德贵的小侄女吗?”

沈若兰抬起头,看见一个四十左右的肥胖男子,正腆着大肚子站在她的面前,有点儿不怀好意的看着她呢。

沈若兰眨了眨眼,找遍了所有的记忆,也记不起他是谁了,不过,看这人一副淫邪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是好人。

“你是谁?你怎么认识我?”

郑屠子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口恶心的大黄牙,他眼上眼下的打量着神若兰,越看越满意,遂涎着脸笑道:“我就是这镇上的郑屠户,自家经营着一家肉铺子,每天都能做两三口生猪的生意,家里是不缺吃不缺穿,你要是嫁了我,从此不用上山不用下地,每天干点家务就行,保证你能吃饱肚子……”

没等他说完,他的整个身体忽然离地。

等沈若兰反应过来时,郑屠子已经被甩开了摊子,重重的砸在了青石板路面上,躺在地上动弹不得了。

“啊——”

郑屠子惨叫一声,众人也都吸了口冷气,这力气得多大啊,二百来斤的大胖子,竟轻轻松松的给扔出去了,太不可思议了。

沈若兰抬眸,向那个行凶的男子看去。

只见他阴沉着脸,嘴巴抿成了一条直线,额头上的筋斗都爆出来了,一脸的阴鸷之气,将郑屠子摔倒后,他又大步赶过去,膝盖压着郑屠子的身子,弯下腰身提拳就打。

“砰——”

一拳打在郑屠子的脸上,郑屠子的脸顿时鼻口窜血的。

郑屠子杀猪似的惨叫起来,“你,你凭啥打我?”

张二勇提起铁拳,怒道:“就凭你不长眼,欺负我的未婚妻!”话音落,“砰——”又是一拳。

这一拳,打在了他的胸口上,只听‘咔嚓’一声,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

骨折的巨痛,让郑屠子吃疼不过,四十多岁的人了,竟然张着大嘴哭起来,“小兄弟饶命啊,我也不知道她是你未婚妻啊,她叔叔答应把她卖给我,我哪知道她跟了你啊——”

“你说什么?把话说明白了?”

他的话,让张二勇一滞,拳头也定在了半空,落不下去了。

“我说,我说,”

郑屠子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那样子要多怂有多怂:“二个月前,我要买房妾室,沈德贵找到我,说要把侄女卖给我,要价三两银子,后来我去靠山屯相看时,遇上了尤氏,就跟她好上了,不想娶别人了……”

“刚才,我又碰到了尤氏,她说沈姑娘在这里,让我过来瞧瞧,结果,我看她长得好看,就又起了心思……小兄弟,我真不知道她已经许了你啊,要是知道了,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跟您抢啊,是尤氏那个骚货骗了老子啊……”

“混账!狗屁!”

从不说脏话的张二勇迸出了两句脏话,不知是被沈德贵气的,还是被尤氏气的,他咬着腮帮子,又挥起拳头,打了下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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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1章 收拾人渣

“二勇哥,等一下!”

眼瞅着张二勇的拳头又落下来了,沈若兰急了,失声大喊出来。

郑屠子已经被打的七死八活了,要是再来一拳,万一给打死了,岂不是得惹上人命官司吗!

张二勇的拳头已经落下了,听到沈若兰的声音时,想收回来也已经来不及了,不过拳头落下时却减轻了击打的力度,所以最后一拳打到郑屠子的身上时,虽然痛,却不像上两拳打那么惨了。

不过,仍打得郑屠子哭爹喊娘,惨叫声声……

沈若兰跑过来,拉起张二勇,再看看郑屠子,那货只是受了伤,却伤不致命,就赶紧拽着张二勇离开了。

一路上,张二勇都绷着脸,嘴巴也紧紧的抿着,他刚才真是被气坏了,先是气郑屠子,死杀猪的竟敢当街调戏她,后又气她那个猪狗不如的叔叔,竟把她卖给了这样不堪的东西,气得他恨不得现在就敢去靠山屯,把那个畜生打残了!

沈若兰看张二勇黑着脸,一副余怒未消的模样,忍不住停下脚步,说:“你刚才太冲动了,你知不知道你那第三拳要是真打下去,说不定会要了那个杀猪的性命,打死了他,你不也得给他偿命吗?为了那么个腌臜的东西把自己的性命赔上去,值得吗?”

张二勇闷闷道:“就那么几拳,打不死人的。”

“打不死人?你自己的力气有多大你知不知道?他是人,能赶山上的畜生抗打么?”

想想刚才的场景,沈若兰仍心有余悸呢,“你想没想过,要是真把人打死了,你爹娘可怎么活?还有我,你要是为我杀了人,我会内疚一辈子的,你想让我一辈子活在内疚中吗?”

被她这么一说,张二勇果真考虑起死那屠子的后果,先想想他爹娘,再想想她,理智渐渐的回笼了,他低声道:“若兰,对不起,是我太冲动,让你担心了。”

“知道自己错了还不够,你得跟我保证,往后不管遇到什么事儿,都不能冲动,一定要理智的解决问题,知道吗?”沈若兰板起脸,继续说道。

“嗯,我保证!”

张二勇乖乖的做出了承诺,那副低头听话的模样,像个小学生似的。

看见他这副样子,沈若兰也不忍心再责备他了,就缓缓的说:“我知道你是为我打不平呢,不过你不用这样,那几个猴儿人儿根本奈何不了我的,你尽管放心好了。”

张二勇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抬起头,说:“若兰,要不,咱们现在就成亲吧。”

怕她误会,又急忙说:“我没有别的意思,我也知道你想及笄后再嫁,你放心,在你及笄前我不会碰你的,我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有丈夫护着的人,让那些想打你主意的人也死了那条心。”

听到他的解释,沈若兰抿嘴一笑,说:“不用这么麻烦,我都说了,那几个猴儿人儿奈何不了我,你咋就不相信呢?不信你瞧着,我今晚就去收拾我老叔和尤氏,让你瞧瞧我的厉害,。”

提到这两个人,张二勇的脸色又不好看了,他握了握拳,沉声道:“不用你动手,我来收拾他们。”

他是她未来的丈夫,理应为她遮风挡雨,护她周全的,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儿,他哪能让她自己应付呢,那样的话,要他这个未婚夫还有啥用?

沈若兰眨巴眨巴眼,说,“要不?咱俩一起来吧!”

两个人一起收拾那俩人渣,肯定很有意思,想想都让人期待,张二勇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模样:“行,那咱们这就回!”

“嗯,回去手指那俩人渣去!”沈若兰握了握拳头。

有了这个共同目标,两个人都觉得挺刺激的,也不再气闷了,回去的路上,还研究了一下待会儿的作战计划,沈若兰还抽空给他讲了《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的故事,告诉他,别以为几拳头打不死人,要是施暴者力气大,三拳打死个人是绰绰有余的。

张二勇被她‘引经据典’的一番教育,终于大彻大悟了,郑重的向沈若兰保证,往后绝不冲动,也绝不随便打人了……

老于头的车就停在街头的一条巷子里,沈若兰和张二勇回去时,沈德俭正跟老于头说话呢,见到两个孩子回来了,沈德俭立刻笑呵呵的帮他们把坐的干草铺好,又问他们看灯看得如何。

沈若兰一一回答了,但是关于她老叔和郑屠子的事儿,她只字未提。

这件事儿她不是不说,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再说。

**

驴车先赶到桃花村送张二勇,为了不让沈德俭起疑心,到了桃花村,张二勇就下去了,等他们的车走远了,他才步行着尾随而来。

到家后,沈若兰先去了一趟厨房,找了个袋子,又把火石收进了空间,回屋后就坐在炕上静静的等着,等听到她爹那屋传来打呼噜声儿,就拿出袋子和火石,悄悄的打开窗子,从窗户跳了出去。

彼时,已经是半夜了,月朗星稀,皓月当空。

月亮底下,张二勇已经不知等在那里多久了。

见她出来,张二勇低低的叫了一声:“若兰,我在这儿呢!”

沈若兰嘿嘿一笑,走过去,说,“我看见了,走,咱们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去!”

本来,因为是要去打人报仇的,张二勇还挺严肃的,身上一身的肃杀之气,可被她这么一说,倒觉得挺有趣的了,一身紧绷的气势顿时涣散,咧嘴一笑,跟她一起往沈德俭家走去。

他们今晚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把那俩个贱人狠揍一顿,特别是沈德贵,不打得他老娘都认不出来他,难消他们的心头之恨!

沈家老宅的位置在屯子中央,虽然宽敞,但是已经很破了,低矮的院墙形同虚设,沈若兰和张二勇很轻松的就从外面跳进了院子。

进去后,沈若兰直奔鸡窝,一进去就连踢带打的,把熟睡着的鸡都给惊起来了。

受惊的鸡们扑棱着翅膀叫起来,又飞又跳,东躲西藏的,窝里乱成了一片。

沈德贵和刘氏被惊醒了。

换作以往,肯定是刘氏起来看看咋地了,沈德贵是不会从热被窝里起来的。

但是今天,因为沈德贵想让他老娘帮他溜须二哥,所以变得格外勤快、孝顺了,听到动静后,很贴心的对东屋喊道:“娘,你别起来,看冻着了,我出去看看吧……”

刘氏的被窝正热乎着呢,也是舍不得起来,听到儿子这么一说,自然是巴不得,“行,那你快去吧,准是黄皮子又来叼小鸡儿了……”

沈德贵也以为是黄皮子来了呢,也没大在意,穿了衣裳后就出来了。

哪知刚一出门,一个袋子突然从天而降,还没等他弄明白咋回事呢,腿部‘咔嚓’一声,小腿骨被竟生生的打断了。

“啊——”

剧烈的疼痛,让沈德贵一下子清醒了,他惨叫起来,叫声撕心裂肺,比杀猪的动静都响,简直响彻半空!

他像个口袋似的,‘扑通’一声倒在地上,蜷起断腿,声嘶力竭的喊起来,刚喊了一声,裆部又被人猛的踢了一脚,那一脚的力度虽不及刚才那一棒子来的狠,但也足以摧毁两颗脆弱的蛋蛋了。

剧痛之下,沈德贵再也喊不出来了,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德贵,德贵呀,这是咋了——”

刘氏听到外面的动静,晓得不是黄皮子来了,慌得她披了件衣裳就跑了出来,一到外面,就看到她的宝贝儿子头上套着个袋子,整个人蜷缩成了一团儿,已经昏死过去了。

“艾玛,德贵啊,你这是咋了,你可别吓娘啊——”

刘氏失张失智的喊起来,又是抱又是背的,想把儿子弄到屋里去,可她一个老太太,哪弄的动沈德贵呀?非但没搬得动他,倒把他的伤势拉扯重了。

刘氏努力了几回,都没能把儿子搬回屋,急的她放声大哭起来,把四邻都给惊醒了。

大家循声赶来后,都看到了沈德贵的惨象。

虽然大伙儿平时都不大待见这娘俩,可毕竟是邻居,又看在都是在一个屯儿住着的份上,就七手八脚的帮着刘氏把沈德贵抬屋里去了。

抬得时候,沈德贵的腿不自然的耷拉着,明显是腿折了,于是有人好心的把这个发现告诉了刘氏,惹得刘氏万箭穿心,心如刀割,跳着脚儿的哭嚎起来。

“哪个杀千刀的干的,老娘跟他拼了,天打雷劈的畜生,咋能这么打我儿子啊——”

然而这会儿,那俩天打雷劈的已经早就跑没影儿了,不,是跑到尤氏的家门口儿了。

对这次报复沈德贵的行动,沈若兰对张二勇的评价就是一个字——狠!

那么粗的一根大棒子,‘咔嚓’一下就打折了,她在一边看着腿都疼,使那么大的劲儿,这得有多恨他呀!

而张二勇对沈若兰的评价,就是泼辣、腹黑。

这丫头,她老叔身上那么多地方她不打,非要踢那儿,这下子,她老叔肯定不用再愁娶媳妇的钱了,因为他根本不用娶媳妇了!

两个人的动作是在几秒钟之内完成的,完成后就马上撤离,前后加起来也就十几秒的时间,快得像一阵风吹过似的,没等有人出来呢,俩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

“若兰,接下来咋办?”尤氏家大门口儿,张二勇低声询问着。

沈若兰拿出火石,递了给他:“你去把她们家柴火垛点着,剩下的交给我。”

尤氏虽然可恶,但‘犯罪情节’比沈德贵轻,她不想罚那么重,只需给她点儿教训,让她往后嘴别那么贱就好。

张二勇接过火石,听话的往柴火垛那儿去了。

沈若兰则摸进院子,一如刚才在她奶家那样,冲进鹅圈里踢打起来。

尤氏家没养鸡鸭,只养了四只鹅子,平日里,尤氏对这几只鹅子很宝贝的,因为怕丢了,还巴巴的把鹅圈盖在了窗户下边儿,也不怕臭,就为了能随时看着。

沈若兰冲进去后,把大鹅子们都惊醒了,大鹅子们立刻嘎嘎的叫起来,还有一只厉害的大公鹅抻着脖子向沈若兰冲过来,想搁它的大嘴拧沈若兰的大腿。

沈若兰哪能让它给拧到啊?等它冲过来时,就顺手捏住了它的脖子,咔嚓一拧,大鹅子扑棱了两下,就蹬腿儿了,沈若兰嘿嘿一笑,不客气的把它收进空间里,随后赶紧躲了起来。

这会儿,尤氏已经在屋里听到动静了,急忙披着衣裳跑出来看。

沈若兰躲在暗处,看尤氏出来了,立刻捡起一块石头,借着明亮的月光,单手发力,向她的嘴巴打去。

你不是嘴贱吗?不是爱害人吗?往后就让你说话漏风,看你还怎么嘴贱?怎么害人?

“噗——”

一声闷响,正中目标,尤氏被打得一个倒仰,四仰八叉的摔倒在地上。

“哎呀——”

尤氏躺在地上,捂着嘴巴惨叫起来,沈若兰趁机弯着腰,撒腿溜掉了。

那边儿,柴火垛已经被点着了,沈若兰跑过去,拉起张二勇的手撒腿就跑。

张二勇的手被那只软绵绵的小手儿拉着,心里跟吃了蜜似的,甜的不得了,恨不能就这样一直跑下去,跑到地老天荒才好……

跑回到家门口,沈若兰停下脚步,撑着膝盖弯着腰,喘了半天才腾出一只手,做了个ok的手势,“大仇得报,二勇哥,谢谢你啦。”

张二勇温柔的看着她:“不用谢,咱俩还用客气吗。”

“呵呵,是呀,咱俩现在是一个战壕上的战友了。”

她直起身子,一手叉腰,一手捂着胸口,气喘吁吁的笑道,“咱们一起联手把人打残了,往后,可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张二勇笑了,虽然被比作蚂蚱,但是听到她说‘她跟他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他的心里就甜丝丝的,感觉特别的好。

他温柔的看着她,道,“不早了,你进去睡吧,我明早把黑子给你送过来。”

沈若兰挥了挥手,“去吧去吧,路上小心点儿!”

“哎!”

他答应了一声,转身大踏步的离开了。

虽然舍不得走,但是他留在这儿,她没法睡觉,他可舍不得让她熬夜贪黑。

沈若兰又从窗户跳回到屋里,趁着还有点儿时间,赶紧脱吧脱吧钻进被窝里,打算睡觉。

只是,还没等睡着呢,就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吵醒了:“二叔、二叔哇,快起来,我老叔出事儿了……”

是大爷家沈金存的声音。

**

沈德俭带着沈若兰赶到老宅的时候,一进门,就看见沈德贵直挺挺的躺在炕上,一动不动的,跟死了似的,他身上的衣裳已经被脱光,伤口也暴露在外。

小腿骨折了,折断处又红又肿,比平时粗了两倍,看着都吓人,简直触目惊心!

不过,最吓人的还是他的裆部,居然肿的跟个倭瓜似的,上面的血管和青筋条条爆出,看得真真亮亮的,还有紫黑色的血滴滴答答的随着尿液淌出来了,眼见得是废了。

此时,老太太刘氏已经哭得死去活来,什么也顾不上了,只管‘一口儿’‘一口肉’的叫着沈德贵,还咒死念活的骂害了她儿子的人,跟个疯子似的。

沈德宝坐在炕沿边上,眉头紧锁着,吧嗒吧嗒的吸着烟袋锅子,本来就苍老的脸,一下子变得更沧桑了。

屋里还有不少邻居在,不知是来帮忙的,还是来看热闹的?大家有的安慰刘氏,有的聚在一起低声议论着,到底是谁这么狠,能对沈德贵下这么毒的手呢?

沈秀云两口子和沈秀英两口子也都来了,只是这几个人的脸上没啥心痛的表情,好像亲戚一场,出了这样的事儿,不得不过来看看似的。

沈德俭看到弟弟的这幅惨象,心里有点儿不好受了,虽然他这个弟弟自私无情,这些年来也根本不把他这个哥哥当人看,可毕竟是一母所生,小时候的情谊还是在的,现在看他落到这副惨象,他还是挺心疼的。

“咋回事儿?谁干的?咋能下这么黑的手呢?”

沈德宝从烟雾中抬起头,眉头紧锁,“不知道啊,娘出来时打人的畜生就跑了,连个影都没看着!”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被骂了,还没法反驳。

宝宝心里苦,但是宝宝不说……

“茂学呢?茂学来给看了吗?咋说的?”沈德俭急切的询问着。

他嘴里的茂学,是屯子里的土郎中,屯子里谁家有个病灾儿的,都找他给医治,不过,村医的水平毕竟有限,他也只能医个头疼脑热,跌打损伤啥的轻病,像这种大伤就无能为力了。

“找了,茂学说伤的太重,他也医不了,叫送到镇上的医馆去呢。”沈德宝无力的回答道。

沈德俭急忙说:“那就送去啊,还在这儿等啥呢?”

“等车呢,福存去找老于头去了,一会儿把车套好了,等车过来就送他到镇上去。”沈德宝又吸了两口烟袋锅子,一张愁苦的老脸隐匿在了烟雾中。

沈德俭也坐了下来,“行,待会儿咱们一起去!”

沈若兰忙说:“爹,你跟人家各个酒楼都定好送货的,失信于人不好啊?我老叔也就这样了,你去了也帮不了啥忙,不如你去送你的货,让我大爷和我福存哥去好了。”

说完,她拿出钱袋,从钱袋里掏出一块银子,大约一两多重,说:“咱们出不了力,就出钱吧,老叔伤的这么重,到了镇上没银子可不成,这些银子让我大爷拿着,留着给我老叔治病用!”

沈德贵伤得这么厉害,到医馆肯定不能少花销了,刘氏没钱,到时候少不得上她家来聒噪,她今个刚花了三十两银子买个丫头,这会子自家的亲叔叔重伤需要治疗,她要是不肯拿钱出来,肯定会被大家戳脊梁骨,再说她爹也不能答应。

与其这样,还不如做个好人情,在众人面前卖个温柔懂事的名声。

反正,她奶养的那口大猪也差不多值这些银子了,就算不值,加上他们家那些鸡鸭鹅的也绰绰有余了!

大娘看到沈若兰手里的银子,眼睛一下子就亮了,没等沈德俭说话,就抢着说,“兰丫说的对,二弟,你这买卖好容易做这么大,可不能失信于人啊,要是失信于人,往后的买卖可就不好做了,反正咱们家这么多闲人呢,谁都能去镇上帮着照顾照顾,你还是去忙你的吧,这儿有你大哥和福存金存就行了,再不济还有个我呢,我们这一大家子人,指定能照顾好老三就是了。”

这一两多的银子交到他们家手儿,要是都是他们家人在医馆照料的话,那花多花少还不都是他们家一句话吗?想来能撈下不少呢,所以,决不能让老二跟着!

沈德宝倒是真心实意为沈德俭着想,“你还是去忙你的吧,这有我们就成了。”

连齐来顺也笑着凑过来,讨好的说:“是呀二哥,咱们家这么多人呢,不差你一个,你还是去忙你的吧,我跟秀英也在呢,娘这你就不用惦心了。”

沈德俭对沈德贵本来也没多少感情,见大伙都这么说,也就答应了。

其实,沈德俭是个性情中人,要是沈德贵从前对他好,现在他就是宁可买卖黄了,也会时刻守在他身边的,只因沈德贵之前根本不拿他当人看,所以他对沈德贵也没有多少感情,现在既然大伙都这么说了,而且兰丫也把银子花了,他的心里也就没什么负担,所以也就顺水推舟的答应了。

不大会儿,沈福存跑了进来,说是老于头的车套好了。

于是。沈德宝带着沈德俭、沈福存和沈金存一起动手,把沈德贵抬到了车上。

沈德宝带着俩儿子和老娘刘氏,也一起坐上了车。

沈大娘因惦记着老太太家没人,又怕俩小姑子趁着没人的时候偷老太太家的东西,就留下来给老太太看家了。

人都走了,也没他们爷俩啥事儿了,沈德俭带着沈若兰回家去了。

走到半路的时候,正好遇到了谢大娘两口子,沈若兰见谢大娘行色匆匆的,忙问,“大娘,这么晚了,你们怎么出来了?”

谢大娘看到沈若兰,像是找到个分享八卦的对象似的,一把拉住她,眉飞色舞的说,“我们俩看热闹去了,刚才尤狐狸家柴火垛让人家给点了,哎呦,火光冲天的,可好看了!”

沈若兰惊讶的捂住了胸口,瞪着眼睛道,“艾玛呀,谁干的呀,吓死人了!”

谢大娘幸灾乐祸的说:“谁知道呢,她也没看着,不过我寻思指定是她遥哪骚情,招来的野汉子互相吃醋给点的,不过,这把火儿点的太好了,把她的柴火都给她烧没了,往后没柴火了,看她咋整,冻死她个臊狐狸精!”

野汉子!吃醋!

沈若兰汗哒哒,对那个纵火的男人深表同情!

沈德龙咳嗦了一声,埋怨了谢大娘一句:“你看看你,在孩子跟前说啥呢?这么大岁数了嘴巴也没个把门儿的!”

谢大娘笑道:“我这不是高兴的吗?这个狐狸精在屯子里祸害咱们多少年里,这下可算让她遭到报应了……哎呦若兰,我差点儿忘了告诉你了,那个狐狸精不光是柴火垛让人家给点了,牙还叫人给打掉了三颗呢,都是前门牙,艾玛,你没看着呢,可好笑了,一说话都漏风,这下子狐狸精成豁牙子狐狸精了,看她还上哪骚情去?哈哈哈……笑死我了……”

沈德龙向沈德俭打了个招呼,说:“德俭啊,刚才我在那边儿看火,听说德贵让人给揍了,是真的吗?”

沈德俭“嗯”了一声,说:“是真的。”

“艾玛,揍啥样啊?那边都传说揍废了,腿儿还给打折了,有这事儿吗?”谢大娘抢着问道。

她的八卦精神又来了,也不管这话该不该问,禁不禁忌,哒哒哒的把心里的疑问全秃噜出来。

沈德俭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没说别的,也不好意思说别的了,毕竟家里出个太监,咋说都不是啥光彩的事儿。

“谁干的?抓住了没?”

“没抓着,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备不住是老三在外边儿得罪人了。”这是沈德俭的猜测。

谢大娘忍不住吐槽说:“咱们屯子现在越来越乱了,从前多好啊,一年到头都消停的,啥事儿没有,你瞅瞅现在,这才一宿的时间,出俩大事儿,可吓死个人了!”

沈若兰捂着胸口,附和说,“是挺吓人的,爹,咱们快回去吧,这么晚了,要是咱们也碰着坏人就遭了。”

这都快四更了,一会儿张二勇就过来了,她还想给他做点儿吃的呢,再晚了就来不及了。

沈德俭以为沈若兰真是害怕了,忙跟沈德龙两口子道了别,带沈若兰回家去了。

到家后,沈若兰没有睡觉,直接进了厨房,和面、剁肉,打算给张二勇包一顿饺子,不都说‘上车的饺子下车的面’嘛,在这边儿,远行的人都有在临行前吃饺子的习惯,张二勇那个老娘不靠谱,也不知道能不能给他们包顿饺子吃,为防意外,她还是包出来吧。

饺子是猪肉白菜馅儿的,里面只放了一点白菜,基本上就是肉馅儿的。

肉馅儿饺子在现代算不得什么,可是在物质乏匮的古代,就不亚于一顿满汉全席了,加上她手艺好,馅儿调的好吃,这饺子包出来,就算他们已经吃过了,也肯定能再吃一顿!

约摸着五更的时候,栓子来接沈德俭了,沈若兰给她爹先煮了一碗饺子,让他吃得饱饱的走了,自己又接着包。

一连包了两盖帘儿,估摸着肯定够他们吃了,才停下来。

她包的饺子很好看,大小匀称,皮薄馅儿大,一只只的跟银元宝似的,圆滚滚的的很容易让人产生食欲,这样的饺子别说是吃,就光看,都够招人稀罕的了。

没用她等多久,张二勇爷仨坐着车来了,黑子也被带了过来,大概已经被张二勇训导过了,这家伙见到沈若兰时,一点儿都没排斥她,还跟她挺亲热的,远远的见到她就撒欢儿似的逃跑,跑近后还在她脚底下不停的绕圈,摇着尾巴……

沈若兰亲昵的揉了揉它的狗头,又抬起头对车上的爷仨笑道:“张大爷,大哥,二勇哥,我给你们包了饺子,你们吃完饺子再走吧。”

张二勇一听,顿时审视的看着她,有点儿心疼的说:“你起大早给我们包饺子了?”

沈若兰说,“是呀,反正我白天也没啥事儿,待会儿把睡补回来就是了。”

张二勇闷声道,“往后可不行起这么早了,要好好睡觉,记住了,啥也不赶自己的身体重要……”

“嗯,知道了!”沈若兰笑迷迷的回道。

张兴旺在一边儿看到儿子‘媳妇’这么恩爱,也心情大好,哈哈一笑说:“二勇啊,包都包了,你再抱怨啥有啥用,还不如进去把饺子吃了,也省得浪费兰丫的一片心意了。”

又对大儿子道,“你是没尝过兰丫的手艺,等会儿好好尝尝,兰丫的手艺最好了,她做的饭菜连酒楼的大师傅都比不上,吃过一次,保证你忘不了……”

张大勇讷讷的点点头,跟着他爹进屋去了。

正如沈若兰所料,崔氏还真没舍得给他们爷仨包饺子,昨天正月十五晚上那顿饺子还是白面掺合了苞米面子包的呢,馅儿也大半是菜,只放了一小块儿腊肉,油也只舀了半小勺荤油,饶是这么着,也把崔氏心疼够呛,吃饭时一个劲儿叨咕,“这一顿饭得吃进多少钱去啊,一泡屎就拉出来了,香了嘴巴臭了屁乎,往后可不能这么大嘴马哈的吃了……”

一顿饺子,被她叨咕的谁都没吃好。

今天早上,崔氏只给他们爷仨做了一顿苞米面子糊糊,煮的稀溜溜的,喝进肚子两泡尿就下来,还炖了个土豆炖白菜,一点儿油性没有,水骚巴淡的,算是给他们备的饯行宴了。

张兴旺嘴上没说啥,心里却极不舒服,只胡乱的吃了几口后,就带着俩儿子出发了。

临行前,崔氏一个劲儿的嘱咐,“老头子,你在那边儿赚了钱可别乱花啊,要攒起来留着还饥荒,留着供三勇念书,到了那边也不行找混账老娘们,要是让我听说你在那边儿跑破鞋了,我就死给他看……”

对她的临别赠言,张兴旺就回应了五个字:“滚一边拉去——”

**

沈若兰怕他们放不开吃,一下子把两盖帘儿饺子都煮上了,白生生的饺子热气腾腾,足足盛了四大盘儿,张二勇帮她把饺子、蒜酱、醋和小菜也一起摆上桌儿,为了不干巴,沈若兰还盛了三大海碗饺子汤,让他们原汤化原食,边吃边喝。

张大勇是第一回吃沈若兰包的饺子,吃到嘴后,顿时把他给香的眼珠子都瞪圆了,要不差他是大伯子,得在兄弟媳妇儿跟前留个稳重的印象,他早就左右开弓,甩开腮帮子一顿造了。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没少吃,只是尽量不让自己那么狼吞虎咽罢了。

张兴旺和张二勇在家也没咋吃饭,这会子倒是敞开了肚皮,爷俩撸胳膊挽袖子的,愣是把四盘饺子就吃剩了四五个,还一人喝了一大碗饺子汤,只吃得沟满壕平、心满意足才撂筷儿。

放下饭碗,张兴旺感动的说:“兰丫,你有心了,我们家二勇能找到你,是我们老张家的福气。”

沈若兰忙笑道:“张大爷,看你说的,这还不是我应该的嘛?”

“话不能这么说,这顿饺子你包了是情分,不包是本分,别人谁也挑不出什么,但是你做了,证明你心里有二勇,也有他爹和他哥哥,证明你是个重情重义,心中有数的好姑娘,大爷谢谢你了!”

张兴旺倒不是因为吃到一顿好吃的感谢沈若兰,而是因为沈若兰的这份心思、这份情意让他感动了,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幸运,竟然让他找到了这么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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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2章 大娘的心眼儿

送走了张兴旺父子,沈若兰把剩下的几只饺子喂了黑子,用包饺子剩下的面擀了点儿面片,简单对付了一口,就去后园子把羊和鸡鹅都喂了,喂完后回到屋,脱巴脱巴钻进被窝补觉去了。

昨晚一夜未睡,又是报仇又是干活儿的,她现在都困死了,难得现在清静了,得好好补补觉,养养精神,不然她好容易长出来的膘又给瘦下去了。

这一觉睡的很长,一直睡到晌午,直到听到外面传来黑子的狂吠声才醒来。

黑子叫得很狂躁,还带着威胁和攻击的节奏,一听就是外面有情况了,沈若兰赶紧起身,穿好衣裳鞋子,蓬着头跑了出去。

到了外面,看见黑子正站在大门口,跟门外的瘦丫四姐妹僵持着呢,瘦丫手上握着根棒子,横刀立马的站在三个妹妹的前面,似乎要跟黑子决一死战一般,黑子也龇牙咧嘴,面露凶相,双方就那么僵着,谁也不肯退让半分!

看到沈若兰出来,黑子立刻停止狂吠呢,摇着尾巴跑到她的身旁,在她的脚下哼哼着,好像是它把敌人拒在了门外,再向她邀功呢。

沈若兰弯下腰,摸摸黑子的脑袋,笑道,“她们是自己的人,以后可不能咬了,要对她们友好点,知道吗?”

又抬头看看她们几个,笑道,“怎么才回来呢,我还以为你们一早就能回呢!”

瘦丫说:“我们原来是想早点儿回来,可是等到日头老高了也没等到车,就走着回来了。”

因为走了很多的路,又都穿着厚厚的棉衣上,把姐妹几个都走冒汗儿了,脸蛋上也难得的生出了几分红晕,比之前那几张枯黄干瘦的脸好看多了。

加上有这身带颜色的衣裳趁着,越发显得好看起来了。

其实,她们几个原本长的就不难看,都是大眼睛,大嘴巴,五官立体,高高瘦瘦的,这种相貌要是搁在现代,那就是难得的混血美,很吃香的,可惜,生在女子以柔为美的古代,这种五官立体,有攻击性的长相,就很不受待见了。

不过,别人不懂欣赏,沈若兰还是会欣赏的,就算别人都认为她们丑,她也认为她们几个好看,而且将来还会越来越好看。

“呵呵,都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看看你们几个,穿上这身儿衣裳,立马都变漂亮了!”

她调侃起来,说得瘦丫几个都不好意思了。

招娣羞涩的说:“我们几个刚进屯子时,好多人都没认出我们了。”

“别说是他们,就连我都差点没认出来呢!”沈若兰笑道。

这会儿,姐几个身上脸上都洗得干干净净的,看起来比昨天白多了,也清爽多了,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的,像若兰一样编成了麻花辫儿,垂在胸前,就是扎头发的头绳有点儿不好看,都是麻绳。

沈若兰拍了拍黑子,让它躲到一旁,对瘦丫几个说,“别在外面站着了,快进来吧!”

黑子哼哼了两声似乎不大情愿似的,但还是让开了。

瘦丫几个跟着沈若兰进了屋,一进门,瘦丫就把昨天沈若兰给她们的十几文钱拿了出来,放到了炕上:“兰丫,这钱我们没花上,你搁起来吧。”

沈若兰知道她们几个是没舍得花,想给她省钱呢,也没有道破了,就揭开炕席,随手把这些铜板放在了炕席下,说:“先放这儿吧,万一你们谁想用,上这儿来拿就成了。”

瘦丫忙说:“我们用不着,我们有吃有穿的,不用花钱。”

沈若兰笑道:“用不着也放这儿吧,你不用管它就好了。”

说完,又从怀里(空间里)拿出昨天买给她们的头绳和几把梳子,说:“你们的头绳跟衣服太不般配了,快去换下来吧。”说完,把头绳和木梳递了过去,让她们自己挑选。

姐妹几个拿着沈若兰买给她们的头绳,自是感动得不行,都不知道该说点啥,该如何报答她的恩情了。

其实,沈若兰帮她们,只是凭自己的心情,从未想过要她们报答,送完头绳和梳子,她又开始准备午饭。

瘦丫几个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吃饭呢,又都走了那么远的路,都饿坏了。怕她们饿的急,沈若兰没做复杂费事的东西,只做了一大锅珍珠汤,只一炷香的功夫就做好了。

大家秃噜秃噜把珍珠汤吃完了,就开始干活儿。

干活儿时,瘦丫和招娣几个说啥也不让沈若兰干,就说往后只由她做饭,熬冻子的活儿她们几个干,再用不着她了。

正好沈若兰还惦记着老宅的那口大猪和那几只鸡鸭鹅呢,加上她们几个又坚决的不让她干,她就没再勉强,起身去老宅。

老宅里,大娘在那看家呢,看见沈若兰来了,立刻亲热的拉着她的手寒暄起来,那亲热的态度热情的跟一盆火似的,简直令人毛骨悚然!

“兰丫啊,我前两天淘了点儿米,撒了几块年糕,待会儿让你嫂子给你送几块尝尝去!”

“呵呵,不用了大娘,我不爱吃黏食。”沈若干笑两声,婉言拒绝了。

对大娘,她还是有几分了解的,那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主儿,现在这么对她,肯定是有事儿求她了,她可不能为了几片年糕就欠她的人情,免得将来百倍千倍的偿还她。

沈大娘一脸的骄傲,“不爱吃?那是别人做的,你尝尝大娘做的,包你爱吃,我跟你说,大娘干别的不行,就年糕撒的好,粘乎又艮究,包你吃了这块儿想那块儿,你福存哥小时候一整馋我的年糕就能馋哭了,真的,可好吃了!”

“可是大娘……”她还是不想要啊!

只是没等她说完,大娘又很快的说:“对了,我看你家的柴火都快烧没了,赶明儿我让你福存哥再去树趟子给你勾点儿树枝子去,这死冷汗天的,没有柴火烧可是要冻死人的!”

沈若兰家的柴火垛确实就只剩下个底儿了,之前福存哥给她勾的那些树枝子本来能烧到开春儿的,但是她爹回来了,家里两个屋子烧火,加上最近又熬冻子,差不多整天烧,柴火就格外的费,这几天她正琢磨着要上集市上买点柴呢,结果大娘就主动提出帮忙解决了。

不过,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她是情愿到集市上花钱去买,也不愿欠大娘这份人情,因为大娘的人情可不是那么好欠的。几块年糕,一垛柴火,将来指不定要她搁啥还呢?

她说:“大娘,这么冷的天还折腾我福存哥干啥?我自己到集市上买点儿就成了,也花不了多少钱。”

“不折腾,不折腾,他个大小伙子不干活干啥?再说,个人家能弄来的东西,何必花钱去买呢?就算有钱也不能这么霍霍呀?”大娘一副很贴心的样子,把沈若兰整的再也呆不下去了,要是再待一会儿,大娘说不定又要给她啥了,还是赶紧撤吧。

“大娘,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那行,你去忙吧,大娘知道你得给你爹做冻子呢,真是个好孩子,都知道帮家里干活儿,比你梅姐懂事多了。”沈大娘不遗余力的夸奖着。

沈若兰的心里化了魂儿了,沈若梅在大娘的心目中,一直是心尖和眼珠儿似的存在,现在为了捧她,居然连沈若梅都拿出来说的了,大娘这是要求她啥事儿啊?

没等她想明白呢,沈大娘又开口了:“你说你个小姑娘,一天天的做那老些冻子,可累不累死了?明个我就让你福存哥上你家帮你做去,省得累着你了!”

当当当,答案揭晓了!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原来大娘一直在这儿等着她呢!

让福存哥上她家去帮她做冻子去,那做冻子法子福存哥不就学去了吗?她家的冻子再楚国再也不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别人也会做了!

然后,市场被瓜分,两家再激烈的竞争……

沈若兰停下脚步,直视着沈大娘,说:“谢谢大娘的好意,不过真用不着麻烦我福存哥,做冻子的话瘦丫她们几个就行了,连我都用不着呢。”

大娘脸上的笑僵了一下,神色有点儿皴裂了,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了,又说:“那也行,那我就让他帮你爹去,你爹一天天的往城里跑,又是蹲点儿又是送货的,肯定累坏了,就让你福存哥去帮他一把,也省得他那么辛苦了!”

这是退而求其次,想让沈福存到她爹跟前儿打工呢!

这个要求,沈若兰倒是可以答应,就算大娘不说她也看出她爹辛苦了,要是有个人帮着分担点儿,简直太好不过了。

而且,她福存哥这个人勤劳、踏实,也没啥花花肠子,留在爹身边儿,肯定能好好帮他,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但是,虽然可以用他,却不能露出欣然接受的样子,不然大娘就会拿着‘我们家看你太辛苦,才巴巴的去帮你’的施恩者态度,明明是她想给儿子找份工作,他们家也乐意接受,两全其美的事儿,但是一旦被大娘那种态度参合,好事也变得让人犯膈应的!

她低下头,犹豫了一会儿,露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这期间,沈大娘德眼底露出了几分紧张和不安,家里的粮食不够吃了,全指着福存出去找点活儿干贴补呢,兰丫不会不答应吧?

在她快绷不住的时候,沈若兰终于勉勉强强的开口了:“那行吧,虽然我爹自己也能忙过来,但是多一个帮手他不也能轻松些吗,反正福存哥在家呆着也是白呆着,还不如找点儿活干,挣俩钱儿,让家里松快松快呢!”

“就是呢,我也是这么想的。”

大娘一见她答应了,乐得眉眼都是笑儿的,脸上的褶子都堆到一起了,“都说打虎莫过亲兄弟,上阵莫过父子兵,用个人家的人儿,肯定比用雇来的顺手,再说用着也放心啊!”

沈若兰笑了笑,说:“嗯,确实挺放心的,我福存哥人不错,他要是个品行不好的,就是说破大天我也不能答应让他上我爹跟前儿去啊。”

沈大娘得偿所愿,对沈若兰更加亲热了,直把沈若兰一直送到大门口儿才回来。

沈若兰离开老宅的时前,还特意上猪圈看了看,猪圈里的猪还是去年秋天抓回来的,现在已经长二百多斤了。

刘氏平对这头猪照顾的很精心,养的膘肥体壮的,就等着开春儿卖了。

家里边儿没钱,儿子还要念书,每年的学费就都是靠她养猪赚来的。

不过,往后也不用她费劲巴力的养猪了,因为她儿子已经废了,楚国的律法有规定,太监是不能做官的,所以,她儿子的书也不用再读了读。

其实,就算没有这样的规定,沈德贵的书也是白读,就他那又笨又浮躁的德性,咋可能读好书?也就是坐在学堂里做作样子,装装斯文人来满足他的虚荣心罢了。

他们家的鸡鸭鹅也养的挺好的,加起来能有十四五只,都够她吃上好几个月了。

沈若兰看了一圈儿后,就回去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3章 告状

晚上,栓子过来了,告诉沈若兰她爹已经在县城租到了房子,今晚就留在那儿不回来了,让她不用担心,晚上早点睡,明天早上让他把冻子送进城去就成了。

正好沈若兰也想进城办点儿事儿,就对瘦丫几个嘱咐了一番,大意就是她明天不在家,让她们几个好好吃饭,晚上她要是回来晚了或者不回来了,让她们不用等她也不用着急。

瘦丫几个答应下来,也嘱咐了她‘路上小心,早去早回’之类的话,就各自去睡觉去了。

第二天五更时,栓子过来了,沈若兰带着十盆儿做好的冻子上了车,现在全屯子的人都知道她家有钱了,她也不用再遮着瞒着的,大大方方的把那件貂皮大氅披在身上御寒,也不怕被人看见了。

有貂皮大氅护体,这一路没怎么挨冻,辰时末,就赶到了县城她爹租赁房子的地方。

可能是出于方便的考虑,沈德俭把房子租在了县城中心的位置,是一家胭脂铺子的后院儿,不过不是正房,是东厢房,小小的两间,一间做卧房,一间是厨房,看着有点憋屈,不过里面锅灶倒是现成的,还有几件家具,拎包就可以入住,方便的很。

沈德俭昨天就把行李带来了,还在集市上买了柴火粮米,昨晚就在这边开火了。

沈若兰过来时,他已经吃过了早饭,正在院子里扫院子呢,看到女儿过来,沈德俭自是开心不已,嘴上却埋怨着,“这死冷寒天的,你还跑这一趟干啥,我在这边儿啥都安置妥当了,你不用惦记。”

沈若兰笑道:“你误会了,我可不是惦记你才过来的,我有事儿要办,顺便来看看你。”

闻言,沈德俭的脸一黑,“你这丫头,就不会说几句好话哄哄你爹吗?”

沈若兰想了想,说,“其实我也没啥要紧的事儿,那点儿事儿啥时候办都行,办不办都可以,这不还是惦记你吗,所以才顶风冒雪的跑这一趟,主要是过来看你,顺便把那点儿事儿也办了!”

“哈哈,这还差不多,这才是我的好闺女!”沈德俭开心的笑起来。

沈若兰也笑了,不知不觉间,他们父女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越来越亲密了......

“我这次带了十盆冻子来呢,够你卖两天的了,就不用天天来回折腾着跑了,等会儿我再去杂货铺子多买些盆子,争取送一回够卖个三天五天的,也省得来回倒腾着费事。”

沈若兰一边说一边跟着沈德俭进了屋儿,把里屋外屋细细的看了个遍儿,才坐回到炕沿边儿上。

“我看行。”沈德俭给她闺女倒了一杯茶,自己也坐了下来,商量说,“不过,我还有个更好的法子,听房东说西厢房也往外租,我琢磨着要把西厢房也租下来,让你们也过来,到时候咱们就在这儿现做现卖,就不用天天来回折腾了。”

每月的房租比包车的费用便宜多了,而且住在这边的话也不用每天一个来回儿的坐四个时辰的车子,怎么算怎么方便,怎么算怎么便宜!

沈若兰说:“行,那你就是跟房东商量一下,我让瘦丫她们几个搬过来帮你,但是我就不过来了,快开春了,我打算在家扣几个大棚,种点儿蔬菜啥的,到时候别人家的菜还没等种下呢,咱们家的就能吃了,吃不了的话还能卖钱,物以稀为贵,这个时节的青菜,肯定能卖的比肉都贵。”

“大棚?大棚是啥?啥是大棚?”

沈德俭听得一脸懵逼,他从没听说过‘大棚’这个词,但是听闺女的口气,好像是能在里面种菜似的,还能提前把菜种出来似的,听起来很不可思议。

沈若兰简单的跟她爹解释了一下,“大棚就是用油布做的密封式的棚子,只要做好取暖措施,就可以提前在里面种水果蔬菜,既可以自己吃,又能拿到集市上去卖,这种罕见又好吃的东西,到时候肯定有市场。”

“啊,那,哪能种出来吗?”

闺女说得好像很厉害的样子,沈德俭也是听得云里雾里的,半信半疑的,虽不完全相信,但却也不是完全怀疑,闺女的本事他知道,说不定她真能鼓秋成功呢!

沈若兰很自信的说:“你就放心吧,我从不打没把握的仗。”

沈德俭看女儿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就说:“那行,那你就弄吧,只是,既然你不来,家里就留你一个可不行,现在全屯子都知道咱们家有钱了,要是就你一个人在家,万一有人起了歹意,爹岂不是后悔莫及?就让招娣和领娣俩过来得了,瘦丫和带娣俩留在家里陪你吧。”

沈若兰摇摇头,“不用,二勇临走前把他家那条大狗给我送来了,那大狗厉害着呢,比狼都恶,有它在,谁也进不了咱们家门儿,你就放心吧。再说,你闺女也不是吃素的,就咱们屯子那几个无赖泼皮,你闺女还没把他们放在眼里,他们要是敢算计我,我分分钟把他们弄个半死。”

沈若兰的体能已经完全恢复到一个十四岁少女该有的体能了,十四岁的少女虽然没有多少力气,但是架不住她有武艺在身啊,再说,还有个牙签弩做秘密武器护身,别说是本村的几个无赖,就算十里八屯所有的无赖都来了,她也能应付得来。

然而,沈德俭还是不放心,“不行,至少得把瘦丫给你留下,瘦丫那丫头力气大,要是真有点儿啥事儿,她也能帮你支巴一阵子,要是就你一个人在家,爹也不放心哪.....”

沈德俭执意如此,沈若兰拗不过他,也只好同意把瘦丫留下了,其余几个都送来帮她做水晶冻,并跟他提了大堂哥要来帮忙的事。

沈德俭对沈福存这个侄子还是很看好的,他刚回来卧病在床时,他这个大侄子没少帮他,现在听说他要来,就高兴的说,“那正好,他来了就让他帮我看市场的摊子,我自己去送货,这样一来我这儿就忙得过来了。”

商议罢

沈德俭要赶着出去送货去了,沈若兰跟他一起走了出来,她还没吃早饭呢,这会子都快到十点了,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爹,我晌午就不回来吃了,你也该干嘛干嘛吧,就别管我了,晚上我回来做饭,你记得回来吃。”她这是打算早饭午饭一块吃了,她爹要去送货,跟她也吃不到一块去,就告诉他一声,免得他着急自己的晌午饭。

“知道了,你一个人逛小心点儿,这城里的偷儿多,别着了他们的道儿了。”沈德俭嘱咐了一句,爷俩各自去了。

沈若兰先去吃了点饭,吃过后就去找卖油布的铺子。

农安县是个小县城,县城里油布的需求量委实不多,故而卖油布只有一家,还是个作坊,在作坊前支了个十多平米的小铺子,后面做前面卖。

找进去后,小二见是沈若兰披着貂皮大氅,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就热情的上前招待,“小姐,买油布吗?”

沈若兰点点头,说,“把你们这儿最好最厚的油布拿出来,要有保暖效果那种的。”

小二响快的说:“好咧,您稍等。”

说完,跑去拿货了。

片刻后,他拿着一叠质地很厚的油布样子跑过来,把手里的油布样子递给了沈若兰,“小姐,您请看!”

这些油布都是沈若兰要的厚油布,有黑色的,靛蓝色的,还有浅棕色的......

沈若兰把那几块油布样子拿在手里,反复的看了几遍,又比较了一番,说:“我要这种,不过我要白色的,能透进光的,你们有吗?”

小二看了看沈若兰手里的油布,为难的咧了咧嘴,挤出一个可怜兮兮的表情,说,“姑娘,在咱们这儿买油布的,不是包车厢,就是做油布伞,还没有人要买白色的呢,要这种的话得现做,除非您要的量很大,不然,也不值得我们做一回啊......”

沈若兰说:“如果我要二百米长,三十米宽的油布,要五个,够你们做一回吗?”

“啊?够,够了,太够了。”

小二乍听到沈若兰要的数量,给吓了一跳,他在这油布店里干了十几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要这么多的油布的,通常他这边的顾客都是买个几米包一辆车子,要么就买几尺做一把油布伞,都是几米几尺的卖,冷不丁听沈若兰要订这么多油布,把他惊得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如果现做的话,得多长时间能做好?”沈若兰还急着种下去呢。

此刻,小二已经从巨大的震惊中缓过来,嘴丫子也在不觉间咧到耳朵根子了,想想卖掉这些油布赚到的提成,他的声音都跟加了蜜似的,甜得发腻:“不知小姐打算什么时候要?咱们这做的话,最快也得一个月的时间,不知小姐您着不着急?”

“一个月......”沈若兰想了想,“也可以。”

现在已经马上到二月了,要是三月能做出来的话,播种下去也还来得及,北方天气冷,都得五月份才开始耕种,也就是说,她的蔬菜能比正常菜农的蔬菜早一个多月上市哩!

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她赚的钵满盆盈了!

“嘿嘿,小姐,您要这么多油布,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的帮您尽快做完,只是,定金......”小二露出个灿烂的笑容,一副‘你懂的’的样子。

“定金没问题。”

订货自然得交定金,只是这油布的价格还没谈呢,她买的不少,自然不能像买套衣裳,买只鸡鸭那么随意,肯定是得好好讲讲价的。

小二就是个打工的,没有太多的权利给她压价,所以,她还是希望跟掌柜当面儿谈的比较好。

“你们家掌柜的或者东家在吗?我要跟他谈。”

“哎呦,不巧了,掌柜的出去吃饭了,要不您等小的一会儿,小的知道他在哪吃,小的去把他给您叫回来去?”小二殷切的提议。

沈若兰还有别的事情要做,可没空在这儿干等,就说,“不用了,我先去办别的事儿,待会办完了再回来,那时想必你们掌柜的也吃完了,也回来了。”

“可以可以,姑娘请慢走。”小二一脸灿烂的把沈若兰送了出去,目送到她走没影了,才眉开眼笑的回去......

离开油布作坊,沈若兰又去了何记布庄,想做几条被子。

瘦丫姐妹们没有被子盖,姐几个昨晚就盖她跟她爹从前的旧被子,还是两个人盖一条,根本不够盖,她准备定做四套棉被,再给自己做一身新衣裳——用那块花布做。

他送的那块儿花布虽然挺具有乡土气息的,但那好歹是他的一片心意,她要是一直留着压箱底儿就白瞎他的那份心思了,反正她已经励志要做一辈子农家女,一辈子生活在这小山村里,就不介意什么气质不气质,俗气不俗气了,赶着做出来,万一哪天他回来了,好穿给他看,他一定会高兴的!

何记布庄的女掌柜一看见沈若兰,就热情的迎出柜台,笑道,“哎哟,我说昨儿个怎么做了好梦,原来是应在姑娘身上了,快进来,让我沾沾福气!”

说着,拉着沈若兰的手坐下来,亲自给她倒了茶,道:“姑娘今个要置办点儿什么呢?刚好我昨个进了批新货,姑娘要是有喜欢的,我便宜卖给你。”

沈若兰笑着说:“我要做四套被褥行李,四个枕头,另外,我还有块布料,想烦您给做一身衣裳。”

何掌柜听笑道:“姑娘的布料必定是极好的,能不能拿出来让我长长见识!”

沈若兰嘴角一抽,长见识?她想多了!

不过,她还是把那块布料拿了出来,放在了她手里,促狭的说:“朋友送的,看,长见识了吧。”

何掌柜眼皮跳了跳,抬头道:“姑娘的这位朋友还真是风趣!”

一句话,说得沈若兰‘噗嗤’一声笑了,何掌柜也跟着笑起来,说:“姑娘当真要拿这块布做衣裳吗?不会是来打趣我的吧?”

沈若兰笑道,“我就是要拿它做一身衣裳,要是有剩下的布料,还要再做一双鞋子呢!”

“呵呵,好吧!”

何掌柜也看出沈若兰是认真的,就从脖子上取下卷尺,给她量尺寸。

上次给她量尺寸做衣裳时,她还瘦弱得像只猴子,这才几个月的功夫,她胖了几十斤,看起来跟正常的少女没什么区别了,也长高了,连身板儿都挺直了,跟之前那个她判若两人,好像能把之前那个她装下似的。

“量完了!”

何掌柜收起尺子,又挂回到脖子上:“我会尽量给姑娘往好看了做,可是姑娘也知道,这布料......哎,反正姑娘就只拿它当一件衣裳穿好了,别指望它能怎么好看,怎么打扮人了。”

沈若兰暗想,它不把自己的颜值和气质拉低了她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指望它能打扮人呢?

给瘦丫几个做的棉被褥子都是用的好棉花,被褥也都是存棉的,总共花了二两四钱四分银子,还跟上回一样,不讲价,不抹零,何掌柜负责免费帮她把被子衣裳给做出来,十天后来取。

*****

此时,京城

繁华的四通街,上元节已过,四通街依旧人声鼎沸、喧闹冲天,上元灯节只有一日,京城的灯节却有三天,从十五那日起,一直到十七日,十八才算完事。

京城乃人口繁盛之地,光人口就达数十万,各种达官显贵、富商豪绅、三教九流皆汇集于此,每每遇到佳节之时,官府便异常忙碌,巡视、监察、各种防备,唯恐有人趁着混乱之际在天子脚下生事。

这会儿,新上任的应天府府尹刘本,正坐着官轿,由轿夫抬着,衙役在前鸣锣开路,在四通街上巡视。

众百姓见府尹大人出巡,纷纷避让,躲到道路两旁引颈观望,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愣是避出了一条道路来。

刘本乃是寒门出身,科举及第,为人刚正不阿、清正廉明,很得圣上信任,此刻,他坐在轿子里,看见前面的衙役鸣锣敲欻,使百姓惊慌躲避,心中便有几分不喜。

刚要开口下令制止,忽然前面一个衣衫褴褛,皓首苍发的老妇奔过来,口里高呼着冤枉,拦着轿子‘噗通’一声跪在了前面。

“大人,冤枉啊——”

老妇凄凉的跪在地上,高举着状纸,大呼道:“大人,老身有泼天的冤情,求大人做主申冤啊!”

开路的衙役一见有人拦轿申冤,正欲呵斥驱赶,不料轿中大人开口发话:“下跪着何人?你有甚冤屈?”

老妇见府尹大人说话,大喜,磕头道:“大人,老身并非为自己喊冤,乃是为我家小姐喊冤,我家小姐便是当年南山书院穆岐山穆老爷的嫡亲孙女,后来家中败落,荣嘉大长公主的驸马便仗势威逼,让我家小姐做了他的外室,再后来,被荣嘉大长公主发现,要打杀我家小姐,我家小姐九死一生逃出京去,流落外乡多年,荣嘉大长公主还是不肯放过,几经查问,终于将我家小姐抓回,打了半死给沉塘了.....”

“老身乃是小姐的乳母,自穆家变故后就回了老家,后来回京探望小姐时,惊闻此噩耗,老身如五内俱焚,痛心不已,就一直想为我家冤死的小姐申冤报仇!

“只是,大长公主乃是皇亲国戚,等闲的官员不敢接老身的状纸,老身苦等了好几年,终于等来了您。”

“世人皆传大人清正廉明,铁面无私,从不徇私舞弊,畏惧权臣,您又是天子信赖的肱骨大臣,深得皇上信任,老身相信,您一定能秉公办理,严惩凶手,为我家小姐报仇申冤!”

说罢,跪在地上‘砰砰砰’的磕头不止,把头都磕破了,血流了一地......

围观的百姓们议论纷纷,唏嘘不已,既感动这老妪对主子的一片衷心,又痛恨荣嘉大长公主夫妇的跋扈无耻!

刘本听闻她告的是荣嘉大长公主夫妇,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今早刚听到内部消息,湛王亲选了荣嘉大长公主的长女安安郡主为未来的湛王妃,若此时出了这事,只怕这婚事就要告吹了......

这会儿,若是个圆滑的官员办此事,此刻一定会先稳住这老妪,设法将此事瞒下来,再偷偷的告知荣嘉大长公主夫妇,卖个人情面子。

只是,刘本与他们不同,他为人刚正,平生最看不惯仗势欺人,虽然荣嘉大长公主不好惹,但他依旧没有畏惧,叫老妇先起身,派人送她去医馆医治,告诉她耐心等候,等他奏报了皇上,查清楚此事再做道理。

老妪感恩戴德,由衙役领着去了......

这件事就发生在闹市中,亲眼所见的百姓不计其数。

很快,荣嘉大长公主夫妇强抢民女,仗势威逼,因嫉害命的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传遍了整座京城,自然也传到了荣嘉大长公主府里。

“当啷——”

精致的官窑茶盅砸在地上,瞬间粉碎,白玉般的瓷片飞溅而起,如水花一般,差点溅到跪在地上的婆子脸上。

婆子不敢躲,也不敢吭气,奏报完后,就一直耷拉着脑袋跪在那里,像一个会喘气的石雕似的。

“混账——该死——”

荣嘉大长公主气得歇斯底里,又砸又骂,“去,给本宫查查,那个胆敢告本宫的老不死的现在哪里,查到了就让她神不知鬼不觉的去找她家小姐去.....”

“是!”

跪在地上的婆子小心翼翼的起了身,垂着脑袋刚要退出去。

一道清甜柔美的声音忽然传来,“等一下!”

门帘儿被掀起,安安郡主在众人的簇拥下款款而来,进门的霎那,绝美的容颜让这华堂内瞬间黯然失色,仿佛她的光芒,掩盖了所有的繁华富丽一般。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绣牡丹纹褙子,象牙色长裙,头上一根白玉雕成的玉兰花簪挽住三千青丝,淡妆素雅,却依旧掩盖不住她那倾城的美貌和高雅的气韵。

“母亲!”

安安走到荣嘉大长公主身边,福下身,声音柔柔,如燕语莺啼,婉转动人,“母亲请息怒!”

“息怒,你让本宫怎么息怒?”

荣嘉大长公主依旧狂躁不已,“后天太后就要正式给你跟老七指婚了,现在突然出了这样的事,太后会怎么看本宫,老七又怎么看你?不行,决不能让那个老货活下去了,要是你的姻缘坏在她身上,就是把她碎尸万段,也难消本宫的心头之恨。”

安安郡主起身,轻轻的揉着荣嘉大长公主的胸口帮她顺气,依旧是一副温言软语的样子:“母亲不必生气,您想想,刘大人上任不止一日,为何那老妪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会在此时来告状呢?再有,父亲那外室的事儿也不是近前发生的,十多年的事了,又怎会突然被翻出来?此事多有蹊跷,母亲难道没有查觉吗?”

经女儿这么一提,荣嘉大长公主顿时也觉出不对劲儿来,狐疑道:“安安,你是说——有人故意要害咱们?”

安安郡主微微点头,神色有点儿阴郁:“不是害咱们,是害孩儿!”

“害你?这我跟你爹的事,又与你何干?又怎会害到你?”

安安挽着她的手,坐在了拔步床上,缓缓道:“此事一旦查明,皇上虽不至于责罚您跟爹,但必定会对您二位心有不喜,您跟爹的名声必会一落千丈,名誉扫地,你们的名声坏了,儿女也会让人跟着瞧不起!”

“太后娘娘后天就要给女儿指婚了,您觉得,那件事情要是闹开了,以太后那眼里不揉沙子的性格,还会容许湛王娶了女儿吗?倘若,湛王不娶女儿,那母亲认为他会娶谁呢?”

“那.....你是说......纯曦干的?”

荣嘉大长公主大惊,随即拍案而起,勃然大怒:“可恶的小贱人,不过是个短命鬼的孤女,借着太后的光封了个县主,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就她那副模样,那种出身,也敢肖像湛王妃的位置?真是白日做梦,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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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4章 谁干的

安安垂下头,美眸中浮出几分疑虑。

她跟纯曦县主相识不止一日,纯曦看起来天真烂漫,娇憨可爱的,可实际上精明着呢,心机绝不在她之下,既然如此,又为何会做出蠢钝之事?

这件事就算她得逞了,就算她真能代替自己成为湛王妃,但是聪明人一眼就能看出这件事是谁的手笔,如此一来,她这心机女的名声就坐定了,湛王是那种光明磊落、顶天立地的男子,又怎会娶一个阴险算计的女人为妻?

如此歼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她那么聪明的人又怎会去做呢?

当然,也可能是见她马上自己马上就要跟湛王定亲,她急得失去理智,乱了阵脚,故而冒险破釜沉舟、孤注一掷。

但是,这种可能并不大,换做是她,绝不会冒这样的险,她情愿以侧妃的身份嫁过去,反正时日长久,可待日后再徐徐图之,何必勉强上位,授人以柄,给自己留下无穷火患呢?

可若不是她,又会是谁这么大胆子?敢对他们家下手?还敢翻出那么多年前的陈年旧事?

须知,她母亲可是太皇太后的嫡亲女儿,想当年,湛王闯下弥天大祸,是太皇太后绝食三日,以死相逼,才救回湛王一命,于皇上、太后和湛王而言,太皇太后就是他们一家的救命恩人,因为若没有太皇太后出手相救,湛王肯定获罪,而他一旦获罪,太后也肯定会以教子无方的罪名被废,太后被废,当时还身为太子的皇上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倾巢之下,安有完卵?只怕也离被废的日子不远了!

所以说,太皇太后不仅仅是救了湛王,还救了他们一家子,她母亲做为太皇太后最疼爱的女儿,也是太皇太后唯一的嫡亲孩子,理应受到太后和皇上的感激和礼遇。

事实上,这些年来太后和皇上也一直对他们家不错,一直是皇恩浩荡,恩宠不尽,使他们家成为楚国最尊贵的皇室。

可现在,又是谁这么大胆子?能敢在他们头上动土呢?敢拿他们家的隐私说事呢?

若不是纯曦干的,到底是谁呢?

这边,不明就里的荣嘉大长公主还在骂着:“小贱人,看着乖乖巧巧,没想到私底下这么坏,等会儿我就进宫去,向皇上和太后揭开她的美人皮,让老七也看看她的真面目,让全京城的人都知道知道她到底是什么人……”

“母亲!”

安安秀眉微蹙,面露不悦,“这只是女儿的初步推断,并没有十足的证据,而且女儿刚才又想了想,觉得又不大肯能是她,您若冒冒失失的进宫去告状,万一被人家反咬一口怎么办?再说,太后有多疼纯曦您又不是不知道,就算是她做的,您以为太后会站在你这边?”

“那……那我们怎么办?难不成就什么都不做,只在这里干坐着等死?”荣嘉大长公主听到女儿的分析,一时间也没了主意。

安安说:“哪里就到等死的地步了?一会儿您去告诉我父亲,告诉他无论如何要想办法保住那老妪的性命,若她死了,必定会被认为是咱们理亏心虚,杀人灭口,那咱们可就跳进河里也洗不清了……”

虽然事实上他们确实是理亏,可是,只要好好筹谋筹谋,肯定还会有反转的机会的。

**

宫里

太极殿内,建安帝稳坐在龙椅上,冷眼望着伏在阶下的姑父,一脸的恨铁不成钢,一脸的失望和怒气。

“邓都尉!”

“是,臣在。”阶下的男人听到皇上的声音,似吓到了一般,身子微颤了一下,依旧伏在地上,不敢出气。

“今日之事,你怎么解?”

“臣,臣……有罪!”

邓玉郎跪伏在阶下,只吓得两股战战,瑟瑟发抖,结结巴巴的已然是说不出话了。

“朕也知道你有罪,现在朕问你,出了这样的事,你该怎么跟京城百姓解释?”

建安帝怒声训斥着,“穆家的乳母当街拦轿喊冤,目睹此事的百姓为数不少,朕若包庇了你们,朕的百姓们会怎么看朕?你叫朕又有何颜面对天下的百姓自称明君?”

“臣知罪,求,陛下开恩……”邓玉郎依旧是伏在地上,哆哆嗦嗦的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建安帝一见他这副样子,更生气了,抬手拾起龙案上的一个碧玉镇纸,‘哐’当一声砸了下去,“有色心没贼胆的东西,你这副怂样子,也敢出去偷女人?”

邓玉郎被迎面砸来的镇纸打了个跟斗,赶紧又爬起身跪伏在地,连头上被砸出的血迹也顾不上了。

“滚出去,别再让朕看见你!”建安帝一声怒喝,真怕自己会一时气急下旨把他杀了。

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娶了金枝玉叶还不知足,竟敢偷着包养女人,简直丢尽了皇家的脸面,无耻至极!

邓玉郎战战兢兢的退出太极殿,一到殿外频频擦汗,失魂落魄的去了!

邓玉郎走后不久,建安帝身边的一个大太监顺喜从殿外走进,跪在阶下尖声尖气的奏道:“陛下,方才奴才已查明了此事。”

此时建安帝余怒未消,声线依旧很冷,“奏来?”

顺喜一见皇上身上的气压这么低,赶紧打起神二分精神,奏道:“穆家的那个奶娘所说的都是事实,邓都卫当年确实趁着穆家败落之际,逼迫了穆家的小姐,不过,他并非是一时起义,而是早就对穆家小姐心仪,他们两人是自幼相识,还差点结为夫妻……”

“当初,邓都卫乍进京求学时,就拜在穆岐山的门下,因他聪慧好学,斯文识礼,故深受穆岐山的赏识,当初穆家也曾想过要招他为婿,可后来他金科及第后,被先帝看中,钦选为了荣嘉大长公主的驸马,就与那穆家小姐之事就不了了之了。”

“然,邓都卫却并不想娶荣嘉大长公主,只是因先帝下旨,他不敢抗旨才不得不娶了公主的,心中却一直都没忘记那个穆家小姐,好几次趁着回去拜望穆老先生之际去见她,穆家小姐因恼他攀附金枝玉叶,始乱终弃,对他心灰意冷,不肯再与他相见了。”

“后来,穆岐山率家中男丁回南方祭祖,回来途中遇风浪翻了船,家中男丁几乎全部葬身河底,穆家一下子败落下去,穆家小姐的继母为了保住家中的兴盛,要把穆家小姐嫁给当时的京兆尹赵永生为妾,穆家小姐无奈逃离,后来便落入到邓都卫的手中,再后来,就是金屋藏娇,被荣嘉大长公主发现……”

顺喜尖着嗓子,把调查出来的事一五一十的报了上去,只是,他没有查出穆家姑娘还活着,并且已经生了一对龙凤胎的事实。

事实上,这世上还真没几个人知道穆氏还活着的事,当初,她被荣嘉大长公主下令打个半死丢进河里,所有的人都认为她肯定已经被淹死再沉到河底喂了鱼,然而事实却是:邓玉郎早在行刑前就花重金买通了负责行刑的侍卫,打的时候在力度上做了点儿文章,看起来打的挺重的,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可实际上并未伤到要害部位,也未伤到元气。

被沉河后,他早就派人守在那里,在她沉河之后及时将她救出,又送她远离……

这些年,他一直默默的思念着她,只是再也不敢接近她,唯恐一个不慎,害她再死一次……

建安帝听完奏报,并未有什么表情,只冷声道:“去把此事报与太后去知道,该怎么处置,让太后做主就好。”

太后听到这件事时,正跟她的小儿子吃晚饭呢,一听到这样的事,太后勃然大怒,‘啪’的一声把筷子拍在了桌子上,怒道:“可恶,身为女子,本该夫为妻纲,事事为丈夫考虑,可她竟如此跋扈善嫉,把丈夫逼得偷养外室,还赶尽杀绝,不留余地,做为女人,她连一点儿女人该有的贤良淑德都没有,简直就是个悍妇、泼妇,若非看在太皇太后的面子上,哀家定要好好的教训她一顿,让她知道知道该怎么给人家做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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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5章 又见刘顺子

“母后息怒,吃块儿雪梨降降火!”

淳于珟从桌上那碗雪梨羹里捞出一块儿来,放在了太后的碟子里。

孝端太后被儿子关怀,火气顿时去了一半,可脸上仍有愠怒之色,“哀家早就说过,荣嘉被你皇祖母惯坏了,只一味的专横跋扈,目中无人,一点儿女子该有的温婉大度都没有了,就她这样的,又怎能教好女儿呢?”

淳于珟听着话中有话,波澜不惊的说:“母后这话何意?”

孝端太后道:“哀家是在想,安安会不会也像她娘那样善妒?她又是个有城府有心机的,若她真跟荣嘉一样的性子,母后还真不放心让他做你的湛王妃呢!”

淳于珟看了太后一眼,淡淡的说:“母后是想让儿子娶别人吗?”

“倒也不是,母后也不是想叫你娶别人,只是,听到荣嘉干的那些事儿有点儿心堵,就怕安安也继承了她母亲的善妒性子,那你将来的后院儿还有安静的日子过吗?你又如何能在前线专心打仗呢?”

淳于珟轻笑一声,“便是那样又如何?这世上本就是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想做儿子的女人,要是连在后院生存下去的本事都没有,被淘汰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太后皱起了眉头,“就算你喜欢,母后也觉得不妥,女子最重德行,娶个温柔大度,知书达理的,不是比那阴险狡诈,诡谲算计的强的多吗?”

太后不喜欢善嫉的女子,也不喜欢心机太深的,这两点安安全占了,加上对荣嘉大长公主产生的不满和芥蒂,让她对娶安安做儿媳妇的念头产生了动摇了。

然而,淳于珟似乎不是那么想的,他瞥了那红木嵌螺钿三狮进宝屏风一眼,道:“儿子不喜欢那些呆头呆脑、规规矩矩的女人,就喜欢心思敏捷,有手段,有能力的,安安若有本事排除异己,让儿子只喜欢她一个,那是她的本事,儿子是不会干涉的。”

“况且,安安美貌无双,就凭她的容貌和仪态,便是没有德行,也做得起儿子的王妃。”

“哎,都说娶妻娶贤,纳妾纳色,安安生得这么好,让她做你的王妃,母后总觉得有点不妥。”太后叹气。

淳于珟说,“母后别忘了我皇祖母的临终遗旨了,难不成你想让儿子做那背信弃义,不忠不孝之人吗?”

太后也没法反驳了,她撂下筷子,神色郑重的盯着儿子说,“这么说,就算是荣嘉和她驸马获罪,就算安安善嫉不贤,你也一定要娶她了?”

此刻,淳于珟的回答,会直接关系到荣嘉大长公主府的命运,他若答‘是’,荣嘉大长公主两口子就不能动,毕竟是要做儿子的岳父岳母,还要跟她做亲家的,又怎么能让他们是待罪之身呢?被告发的事儿,就只能想个借口替他们遮掩过去了。

不过,若他回答‘不是’,他不想娶安安了,那她就不用客气,可以遵循楚国法例,秉公处置此事了。

淳于珟也撂下筷子,回望着他的母后,不紧不慢道,“是!”

他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管怎样,他都要娶安安。

见他如此,太后也就知道该怎么处理此事了,虽心有不喜,却没有再劝他,因为了解他的脾气,知道劝了也是白劝,这混账东西是不会听的。

一番问答后,母子俩的晚饭也吃完了,淳于珟拿茶漱了口,又陪太后说了几句,就起身告辞了。

孝端太后看着儿子走远了,才对那红木嵌螺钿三狮进宝屏风道:“他走了,你出来吧。”

屏风后面,纯曦撅着小嘴儿,委委屈屈的走出来,蹭到太后身边,带着哭腔叫了声“姑母——”

太后一看她这副模样就心疼了,拉着她的手嗔道:“你看看你,好端端的哭什么,都要嫁人了,怎么还跟孩子似的?”

纯曦泪汪汪的说:“姑母,我怕,大长公主太可怕了,安安会不会也像她那么狠啊?要是她也那么狠,将来还能有我的好日子过吗?刚才我听表哥那话的意思就算安安像大长公主那么毒辣他也不会管,我好怕呀……”

“别怕别怕,有姑母在呢,她就是再厉害,姑母也治得了她。”

太后见侄女儿哭得伤心,心疼的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儿坐下,还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就像小时候抱着她哄她似的。

可是,她的安抚还是没能消除掉纯曦心中的紧张,她抽抽搭搭的说,“姑母,我觉得表哥好像一点儿也不喜欢我,他会不会是因为安安长的好看,就格外偏宠她啊?”

闻言,孝端太后轻叹一声,怜爱的摸了摸侄女儿泪迹斑斑的脸颊,说:“曦儿,姑母只能帮你争到侧妃的位份,保你不被将来的湛王妃欺压,至于房里的事儿,姑母就管不着了,只能看你跟老七的缘法了。”

纯曦委屈的瘪了瘪嘴,轻轻的偎在了太后的怀中,说,“姑母,要不,我不嫁了,就在这宫里陪你好了。”

“那怎么行呢?姑母还等着听你叫姑母一声母后呢。”太后轻轻的拍着她,安抚似的,“别多想,就算他偏宠安安多些,看在姑母的面子上,也断不会冷落你的,我姑母在,什么都不用怕。”

纯曦的眸子闪了两下,又乖巧的点点头:“嗯,我听姑母的,有姑母在,曦儿什么都不怕。”

“这就对了,放宽心,姑母是太后,你是姑母唯一的侄女,谁傻疯了才会去跟你作对呢……”

**

荣嘉大长公主府里

邓玉郎满头是血的回到家,一进门,就被一只突然飞来的茶杯盖给击中了,还好,击中的只是身体,不是他的脸,不然,他这张脸大概就不用要了!

“你疯了!”

邓玉郎吓了一跳,一手捂着自己尚在出血的额头,一手捂着当被击中的胸口,眼中薄怒溢出,紧紧的盯着袭击他的女人。

“是,我是疯了,是被你逼疯,被你气疯的!”

荣嘉大长公主嘴里骂着,手上的动作并未停,扔完茶杯盖儿,连茶杯也跟着砸过来了。

“邓玉郎,我真是瞎了眼了,才会嫁给你这么个不知廉耻的畜生、白眼狼儿,这些年来我跟着你受了多少委屈,现在老了老了,还要跟你一起被百姓指责、被天下人笑话,若单单是我我也认了,谁让我命薄嫁了你呢?可现在,连我女儿都要被你连累了,邓玉郎,你给我听着,要是安安的婚事因为你从前的风流韵事弄黄了,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这次邓玉郎已经有所防备,他一闪身躲过了砸过来的茶杯,看着歇斯底里的妻子,讥讽笑道:“不放过我?这些年了,你又什么时候放过我呢?每天变着法的挖苦、嘲讽,在家中儿女下人面前让我颜面尽失,朝堂上狠心断我仕途,大长公主殿下,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你做的还少吗?这还不算是不放过吗?”

“我那么对你,那是你自己找的——”

荣嘉大长公主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声,泪如雨下,“谁叫你天天对我不冷不热的,一心一意的想着她了,你既然那么喜欢她,当时又为什么要答应我父皇的指婚?你去娶她不好吗?何苦误我一生……”

邓玉郎捂着脑袋,苦笑着说:“先皇的脾气你不是比我更了解吗?我若敢说不娶,现在就没有脑袋可捂了……”

“你个孬种、怂货,就因为怕死才娶我,你还是个男人吗?还有,既然娶了我,你又凭什么不爱我,我是堂堂的嫡公主,天之骄女、金枝玉叶,哪里不如那个贱女人了?你凭什么到现在还想着她……”

屋里的打砸声和吵闹声,早就惊动了下人,也早就有人跑去通知了安安郡主,

安安赶到的时候,她母亲正坐在拔步床上,边哭边骂着,父亲垂着头,面无表情的站在一旁,他神色麻木,双眼放空,跟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似的。

“父亲、母亲,好端端的这又是怎……”

安安刚要开口劝,一下看到邓玉郎额头上的伤了,惊叫起来,“哎呀,父亲怎么受伤了?快,来人,快去请太医——”

她上前扶住邓玉郎,让他坐在椅子上,拿帕子擦去了额头上的血珠,小心翼翼的帮他清理伤口。

荣嘉大长公主看着女儿温柔懂事的样子,心里更酸了,泣道:“你个白眼狼,你看看咱们的安安多懂事,多体贴,这是你的亲女儿啊,可她现在就要因为你的那个狐狸精给毁了,你于心何忍啊?”

邓玉郎看了安安一眼,转过头,淡淡的说:“这怎么能怪我?当初要不是你咄咄逼人,非要置人于死地,现在又何必落到这般尴尬的境地呢?”

“呵,这么说来,你是在怪我喽?”

荣嘉大长公主一听邓玉郎的话,止住哭泣,阴阳怪气的笑起来了。

邓玉郎冷笑说,“我哪敢怪您呢,怪只怪我自己时运不济,命不好罢了。”

“娶了公主你还敢说自己命不好,你还真行啊!”荣嘉大长公主站了起来,一步一步的走近邓玉郎,冷笑说,“你是不是觉得,我跋扈悍妒,不够贤良淑德,不是个好妻子,当年我就不该打杀她,而是该帮你把她娶回我公主府?好吃好喝的供着,金奴银婢的养着,然后再看着你们恩恩爱爱,花前月下,还得陪着笑叫好,这样你才算命好,才是你时运济呢,对不对?”

邓玉郎看着她那阴阳怪气,刻薄尖锐的样子,知道跟她也说不出个什么子午卯酉来,就撑着椅子的扶手站起身,对安安说:“安安,你照顾你母亲吧,爹先回去了。”

“站住,不许走,你往哪走?”

荣嘉大长公主从打知道自己被当街状告的那一刻起,就憋了一肚子火,就等着他回来发泄呢,这会子火气还没发完,哪能容他就这么走了啊,她一个箭步冲过来,堵在门口儿,后背还紧紧的贴在了门上,不容他出去。

“一说到她你就要走,这是要赶回去哭一场悼念她对不对啊?呵呵,邓玉郎,你还真是个痴情的种子呢,既然你如此钟情她,咋不陪她一起去死呢?要不,本宫把你也打死了沉塘?让你们俩做一对生死鸳鸯,如何?”

尖利刻薄的声音,在耳边环绕,如一把很钝很钝的刀子,在慢慢的切割着他的心,邓玉郎闭上了眼,袖子下的拳头也蜷起来了,仿佛又看到多年前那个黄昏,她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时,被沉塘的样子…。

虽然知道她没事,她还活着,可是,心中痛和恨却再也控制不住了,特别是恨,如潮水般席卷而来,瞬间将理智淹没了。

他低下头,咬着牙对荣嘉大长公主道:“不敢劳动公主,您放心好了,我们迟早会在一起的。”

说完,一把将她推开,打开门大踏步的离开了。

安安听着她父亲那句莫名奇妙的话,看着她父亲那决绝的背影,忽然产生一丝疑惑的感觉,她不知道自己刚才那一秒在疑惑些什么,总觉得有什么应该飞快要抓住的念头又快速流失掉了!

荣嘉大长公主被推了个跟斗,跌倒在地上,气得一下子怔住了,她做梦都没想到邓玉郎竟敢对自己动粗,半天才想起哭闹:“放肆,你放肆,好哇,邓玉郎,你竟敢这样对本宫,本宫要上皇上那去告你去……”

听到母亲的哭闹声,安安才回过神来,急忙上扶起来母亲,柔声安慰说:“母亲,您别这样,父亲他受了伤,您先让他去把伤治了再说好不好?”

“不好,来人,给本宫更衣,本宫要进宫去……”

**

一时间,公主府里鸡犬不宁,鸡飞狗跳,沈若兰那边却顺利的不得了。

她已经跟油布作坊的老板讲好价格,最后以一百二十两的价格成交,交易日起就定在一个月后的今天。

定好了大棚,她就去挑选菜种,农具,准备耕种的事宜。

农安县城有一个专门儿卖农具、种子和牲畜的地方,叫马场,位于县城的南郊,是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空地,城里所有的牛、马、骡子、驴等大牲畜都在这儿交易。

市场边缘的地方,还有几间破败的土坯房,是专门卖种子和农具的,虽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是常见的农具和种子在这里都能买到,只要在这里转上一圈,种大棚需要的东西全部置办齐全了。

她这次的大棚种植面积不大,也就能种她家前园子一园子大小的面积吧,今年主要是先做实验,要是今年的实验的效果好,获得大丰收,来年再扩大规模也不迟!

她打算今年主要种黄瓜,柿子,菠菜,水萝卜,小白菜,香菜,茄子和豆角,其中黄瓜和柿子大量种植,每样各种一个大棚,其它的略少种些,还打算再种几垄苞米,她最喜欢吃青苞米了,无论是烙苞米饼还是蒸苞米包,或者碴苞米粥或乎苞米,她样样儿都喜欢,今年先少种点儿,不打算卖,留着自己吃就好,要是长得好的话,来年再大规模种植。

这个时期的种子都都是从自家收来的粮食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颗颗饱满,个个粒儿大,价格比正常的粮食价格要高。

沈若兰可不差这点儿种子钱,她按照自己的计划,挨样儿把需要的种子都买全了,也没怎么讲价;又买了几件农具和一些绳子,留着种地和盖大棚时使;买完,正打算回去呢,忽然听到一阵伤心欲绝的哭声。

不远处,不知从哪来了一个和尚,忽然跪在一个卖牛的男子面前下,大哭着说男子的牛是他爹托生的,求男子发发慈悲,把牛施舍给他,好让他能给‘他爹’尽孝,养老送终。

那卖牛的男子是个穷汉,哪施舍得起一头牛啊?别说不信这和尚的,就是信了他也是惹不起,若是真把牛施舍出去了,他们一家子还活不活了!

和尚见卖牛的不答应,就扑过去抱着老牛的牛头放声痛哭,边哭边说:“爹啊,儿子不孝,没钱给你赎身,眼见得你这般苦楚却无能为力,儿子只能以死谢罪了。”

说来也怪,那老牛见和尚哭得凄惨,竟也跟着流泪了,还一边流泪一边舔着他的头。

这场景,周围的人都给看呆了,一下子都认为这和尚说得是真的了!不然这老牛不可能一边舔他的头一边流泪,肯定是心里明白却说不出来,这牛铁定是他上辈子的爹了!

于是,大家纷纷劝那个卖牛的汉子把牛施舍给和尚,和尚也跪在地上,不停的向卖牛汉子磕头。

正闹着,忽然有人喊道:“快,段公子来了,让一让,快让一让啊!”

大家一听到段公子来了,本来乱哄哄的人群立刻鸦雀无声,围观的人中自动的让出一条道来,不一会儿,一身锦绣,玉面风华的段公子走了进来。

段元焕走进人群,看着那个跪在地上哭得都要死过去了的和尚,沉声道:“怎么回事儿,适才听到有人说这边有人认牛做父,说的可就是你?”

和尚一边拿袖子抹着眼泪,一边大哭道:“这位公子,小僧是从京城远道而来的,此行正是为了寻我老父。”

“一个月前,小僧在寺中偶得一梦,梦见已故的老父己托生成牛,要与今日在此处发卖,若我不来救他,他必死于屠夫之手,小僧醒后不敢懈怠,日夜兼程赶来,可巧就看到了梦中的老牛,赶上前相认时。”

“只是,小僧是出家人,身边没有黄白之物,想替父赎身也无能为力,想求这位卖牛的施主将我老父施舍于我,怎奈施主家中匮乏,施舍不起,小僧眼见得救父无望,才难过大哭。”

段元焕看了看那老牛,见那牛舔舐着和尚的秃头,眼中不停流泪,不觉为之动容了。

他说,“这位卖牛的兄弟一看就是清贫之人,怎施舍得起你一头牛,不如我帮你买下来,你把它带回去好生供养吧!”

和尚一听,立刻激动得冲着段元焕不停的磕头,大声道:“施主如此心善,佛祖和菩萨必定保佑您长命百岁,子孙兴旺,小僧在这里谢过您,给您磕头了!”

段元焕问那卖牛的,“你这牛卖多少钱?”

卖牛的老实回答说:“小人原打算卖二十两,可见这位小师傅可怜,就让他二两,算是小人的一番心意,段公子给小人十八两就成了。”

段元焕看了看卖牛的,又看了看那头牛,说:“你也不宽裕,不用让了,这牛很好,值二十两,二十两就依你二十两,拿去吧。”说着,从顺袋里拿出二十两银子递了过去,

卖牛的接过银子,向段元焕道了谢,又将牛的缰绳递给了和尚,道:“小师傅,快带你爹回去吧!”

和尚感激涕零的接过缰绳,又对段元焕千恩万谢了一番,才拉着缰绳要走。

那老牛一边走还一边舔着和尚的头,看得众人都感动不已,还有些心软的都被感动哭了。

沈若兰在一边目睹这一切,差点儿笑出声来,上辈子她就在书上看过这个的故事,还道是别人瞎写着玩儿的,没成想竟真有这样的人,还真给他骗得手了,真有意思!

她本不是好管闲事的人,也不愿惹麻烦,换作往日,大概看个热闹就走了,也不会多言语,只是今天看那骗牛的和尚很眼熟,盯着看了一会儿,忽然就把他认出来了,于是她断然决定出手,好好教训教训这个骗子。

“和尚,慢走,你老娘你还没救回去呢,怎么光救你爹了?”

众人循声看过去,只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正站在人群外的一辆马车上看热闹呢,她梳着两条松散的麻花辫儿,披一件毛茸茸的紫貂大氅,双手叉腰,面色不善。

和尚一看这架势,忙道:“姑娘这话何意?”

沈若兰哂笑道,“没别的意思,就是我昨晚做梦,梦见旁边那头驴是你老娘,不信你把头凑到它跟前儿去,再用手摸摸它的眼睛,看它流不流泪?舔不舔你的头?”

“还有那头骡子,那是你二大爷,那匹马,是你老舅,你不妨挨个去试试看,看看他们是不是都能舔你!”

众人先是一愣,随后似乎悟出点什么了,呼啦一下围住和尚,道:“和尚,你先不能走,把事儿弄清楚再说。”

那和尚也慌了,对沈若兰合掌道,“女施主,小僧与你无冤无仇,你何苦挑拨大家害我?”

沈若兰冷笑道,“是我害你还是你骗人,一试便知,请哪位再牵一匹牲口过来,让他用双手摸那牲口的眼睛,再让他把头凑过去,看看会产生什么后果。”

和尚慌了,撒开牛的缰绳就要跑,众人见他这副心虚的模样,更知道怎么回事了,一拥而上扭住他,将他扭到一头驴的前面,有人拽着她的双手去摸驴眼睛,有人按着他的头往驴嘴边凑。

果然,那驴被他摸过后,立刻双眼流泪,还伸出舌头不停的舔他的头。

“哎呀,还真是这么回事诶!”

“这死秃驴,竟是骗咱们呢!”

“揍他,对,使劲揍……”

假和尚被打倒在地,众人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打的假和尚鼻青脸肿,屁滚尿流。

沈若兰哈哈大笑,道:“刘顺子,你以为你剃了光头姐就不认识你了吗?你什么时候从岫水村搬到京城去了?又是什么时候剃度出家的?记得去年冬天你要杀我的时候还是土匪呢,怎么这才这么两个月的功夫就成和尚了?”

没错,这个假和尚就是去年冬天劫杀沈若兰的那个无赖刘顺子,刚开始的时候,沈若兰还没认出他,看了一会儿才认出来,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沈若兰当然不会放过他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6章 产生兴趣

沈若兰看见刘顺子被打得鼻青脸肿,屁滚尿流的,别提多解恨了!

这个无赖,她跟他无冤无仇的,可为了几两银子,他差点儿要了她的命,还把脚踩在了她身上,让她憋屈了好几个月,这下子,终于让她给还回来了。

“姑娘认识这个假和尚?”段元焕听到沈若兰的话,看了过来。

沈若兰咬牙道:“岂止是认识呀?就是扒了皮我都能认识他骨头,这个缺德玩意儿去年冬天的时候打劫过我,差点儿要了我的命呢!”

段元焕眯了眯眸子,说,“如此说来,这厮不仅诈骗,还敢抢劫杀人呢,不知姑娘现在有没有空,若是有空的话,咱们一起到县衙举证他。”

“有空,当然有空,就算没空也得抽空去!”

沈若兰怎么会放弃举证他的机会,她巴不得这个犊子玩意一辈子关在大牢里,把牢底坐穿呢!

于是,段元焕吩咐大家住手,免得把他打死了,又叫人把他捆住,压着他浩浩荡荡的直奔县衙。

沈若兰来马市之前,原是雇了一辆马车的,她买的种子和农具就都放在马车上,因怕东西丢了,她让他们先去县衙,自己坐着车先回到她爹租的小房,把农具和种子都搁在家,锁好门后,才赶去县衙。

赶到时,知县老爷已经开始审案了,刘顺子诈骗一事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抵赖不得,沈若兰来后又出来作证,说刘顺子曾抢劫她并要杀了她。

起初时,刘顺子还想抵赖,说啥也不承认有此事。

他不傻,要是光诈骗的话;顶多是打几棍子,关大牢一两年也就出来了,可要是杀人劫财的话,那罪过可就大了,往小里说,能发配流放,往大了说,都能砍头了。

沈若兰哪儿会让他抵赖过去啊,直接在公堂上说了黑子咬他的事儿,并指出刘顺子当时被黑子咬废了,大家要是不信的话,可以当堂验明正身。

知县老爷听了沈若兰的话,当即吩咐衙役扒下他的裤子,验看他的伤势。

果然,那厮的命根儿处,只剩下短短的一节了,干巴巴的,跟一段被咬残了的腊肠似的,还不如别人的十分之一长呢。

证据确凿,容不得他狡辩了,在段元焕的鼓动下,知县老爷下令打了刘顺子二十板子,判了他十年监禁,就扔到大牢去了。

大仇得报,沈若兰的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出了县衙后,就乐颠颠朝四海酒楼方向走去,想买几个好菜回去,跟她爹好好的庆祝一下。

段元焕是跟她一起出来的,出来时,外面有一辆带厢的马车正停在县衙门口儿等他呢。

看见他出来,红棉玉手撩着车帘儿,笑面如花的邀请他,“段公子,天冷,快上来吧。”

段元焕看见红棉时,眼底划过几分不耐,他已经不喜欢这个女人了,可她还死缠烂打的找他,简直让他不胜其烦。

不过,他是个温润的性子,曾经跟过他的女人,便是不喜了也不会伤,故而,看到红棉后,虽心烦,面上却未表达。

“多些红棉的美意了,不过我还有点事儿,不能与你同行了。”他淡淡的拒绝完,再不说话。

这就是他甩女人的方式,不直接说,免得伤人自尊,就是用淡漠疏离的方法,让对方知道他已经不再爱她,让她们知难而退。

红棉见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前面一个穿紫貂大氅的少女,眼神微黯,勉强笑道:“那位姑娘是段公子的朋友吗?不如带上她一起……哎呀,那个姑娘好像是沈姑娘啊!”没等说完,她忽然惊讶地叫起来。

段元焕一听,吃惊的说:“她确实姓沈,你怎么会认识她?”

红棉笑了,说,“这个就说来就话长了,不如段公子先上来,我慢慢的跟你讲!”

段元焕确实挺想跟了解了解沈若兰的,通过这两次接触,他发现这个小姑娘很有意思,娇蛮、泼辣,像个小辣椒儿似的。

而且,她的胆子还挺大的,今儿个在公堂上举证的时候一点儿都不怯场,就是扒那个假和尚的裤子时她也没回避,还从指缝里偷偷的瞄了一眼,都被他给看见了,她自己还不知道呢!

他想了解她,红棉又认识她,如此,他自然就没法拒绝红棉的邀请了。

登车后,段元焕对红棉道:“不如先邀请沈姑娘一起来坐,我与她不熟,又男女有别,怕她不肯,还是你来邀请吧。”

红棉扯了扯嘴角,勉强的露出一个笑意,虽然醋意横生,但也知道自己根本没有吃醋的资格,就点点头,说,“也好,只是沈姑娘性子腼腆,能不能上来就不一定了。”

沈若兰正盘算着买点啥菜呢,忽然听到有人叫她,定睛看时,竟是醉花阴的红棉姑娘。

自从上次被她炒了,沈若兰还一次都没见过她,没想到今儿她竟会主动跟自己打招呼,真是挺让人感到意外的。

沈若兰停下脚步,客套的寒暄说:“红棉姑娘好,好久不见了,姑娘还和从前一样漂亮。”

红棉堪堪的一笑,说,“沈姑娘倒是比从前好看多了,不仅胖了,气色也好多了,不知沈姑娘要去哪?不如送你一程吧。”

沈若兰可不想跟她有过多的交集,烟花之地向来是多事的地方,那种地方,少沾惹为妙,于是婉拒说:“多谢姑娘美意,只是不必了,我马上就到了。”

红棉被拒绝了,心里还挺高兴的,她可不想别人把段公子给抢走了,就马上回答说:“那就罢了,只是姑娘好久没去醉花阴了,要是有空的话,记得去坐坐,秦妈妈还时常说起你呢。”

沈若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当初都把自己给炒的,她还去那里干嘛?闲的嘛?

不过,心里虽然是这样想的,嘴上却还说着客套话,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好啊,只是我最近挺忙的,等我有空一定去看你们。”

两人刚分开,段元焕就迫不及待的问:“她怎么会去醉花阴?去那里干什么?”

红棉说:“段公子不是一直问我《月满西楼》和《菩萨蛮》是谁教我的吗?就是她了。”

说罢,又自言自语似的嘀咕,“想不到几个月不见,她的变化竟这么大,原来瘦得皮包骨的,脸色跟饿殍一般,没成想现在竟长开了,还穿着貂皮大氅,看起来是发达了…。”

段元焕听说那《月满西楼》和《菩萨蛮》竟都是她教的,惊讶得都说不出话了。

他一共只见到沈若兰这两次,她都是一副刁蛮泼辣的乡下丫头的样子,没想到竟能唱出那般高雅的歌来,且那曲调也好听的如仙乐一般。

就因为这两首曲子,他多宠了红棉两个多月,没想到,这曲子竟是那个泼辣刁蛮的小丫头教的,她还有这么高雅别致的一面吗?

他怎么没看出来呢?

“公子,夫人在前面呢!”小厮旺财隔着车子叫了一声。

段元焕闻言,挑起车窗的帘子望了出去,果然看见他妻子赵氏正带着几个丫头婆子从一家胭脂铺子走出来,丫头们的手中拎了一些瓶瓶罐罐的,都是些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看来是来扫货的。

他妻子赵氏,也是县城大户人家的女儿,比他大三岁,当时家里本着‘女大三,抱金砖’的心思帮他定下的,只是他不大喜欢他这个妻子,不仅因为她年纪大,还因为她长得不够漂亮,也没有什么性格,只一味的温柔、娴熟、懂事、听话,一点个性都没有。

把她娶回家不到一个月,他就对她彻底失去兴趣了,丢在一边了。

“夫人,看,是公子!”赵氏身边儿一个大丫头眼尖的看到了段元焕。

前面说过,段元焕是个温柔的性子,虽然不喜欢他妻子,但也不会伤他,夫妻俩脸面上的情分还是有的。

被妻子发现了他,他索性叫车夫把车停下,打开车帘儿跟赵氏说了几句话。

说话的时候,赵氏一直温婉的笑着,可在看到红棉的时候,笑容就变得有些僵硬了,脸上的笑就跟刻上的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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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7章 化妆

看到与丈夫同车而行的艳丽女子,段夫人脸上的笑都快绷不住了。

身为女人,哪个不希望自己能跟丈夫琴瑟相和,恩爱有加呢?可丈夫却情愿把精力和力气都使在些贱女人的身上,也不正眼瞧她这个正妻一眼,成亲七八年,她还一次都没跟丈夫同车过呢,这个贱女人又凭什么?

看着车里那张白皙妖媚的脸,段夫人情不自禁的想到丈夫与她翻云覆雨、颠鸾倒凤的场景,不觉又是嫉妒又是心酸......

只是,丈夫是天,她也不敢怨恨,只好把满腔的怨气都撒在红棉的身上。

她冷冷的瞥了红棉一眼,又咬了咬嘴唇,突然仰起脸,对车里的丈夫道:“夫君还没吃晚饭吧,妾身在四海酒楼订了一桌酒席,不如一起去吃吧。”

这个时候,要是能把丈夫从这这贱人身边拉走,也算是给她点颜色吧,她也正好能借此机会出口恶气。

段元焕也窥出了妻子那点儿小心思,不由得把脸一沉。

堂堂的段家正室夫人,去跟一个娼妓争风吃醋,简直是自轻自贱,善嫉不贤,她这样不识大体,他又怎会成全她?

何况,他还要跟红棉多打听点儿沈家姑娘的事儿,哪会儿跟她走啊!

就淡淡的说:“不了,为夫跟红棉姑娘还有些话要讲,夫人自己去吃吧。”

段夫人身子一僵,表情皴裂了,她本想从贱人身边把她的丈夫带走,给她个下马威看看,结果,却被生生的打了脸,一时间,里子面子全没了......

红棉目睹这一切,心中苦涩不已,夫人想针对她,视她为仇敌,可她又哪里知道,段公子能跟自己坐在一起,根本是为了她,而是为了另一个女子,她不过是他想了解那个女子的一个途径而已。

女人啊,太不容易了......

伺候在赵段夫人身边儿的丫头婆子们,见公子为个娼妓拂了夫人的面子,都很替夫人不平,然而公子是主子,她们一帮下人就是再不平也无计可施。

车子走后,段夫人的奶娘小声安抚说:“夫人别气,咱们爷也就是玩儿玩儿那妓子而已,夫人不用放在心上。”

段夫人勉强的笑了笑,自圆脸面的说:“我气什么,就是邀他吃个饭而已,既然他有事,那咱们自己去吃......”

此时,四海酒楼的大厅里,沈若兰点完菜,就坐等后上菜了。

这时,一位衣着华丽的中年妇人走进来,她衣着华丽,珠翠满头,身后儿还跟了四五个丫头婆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夫人。

只是,这位夫人的脸色不怎么好,阴沉着脸,紧抿着嘴巴,走路也走得很快,一阵风似的,全然没有一点儿大户人家的夫人该有的端庄矜持。

跟在她身后的几个丫头婆子全都是小心翼翼的样子,屏气凝神的跟在她身后,好像大气儿都不敢喘了。

沈若兰见状,暗暗叹气:下人难做啊,看看主子不高兴了,她们就全都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唯恐被主子的怒气祸及,还好,自己穿到的这户人家虽然穷,但好歹是良籍,不然要是穿到一个奴籍的丫头身上,她现在可不也得是这幅避猫鼠的样子?

小二看到段夫人进来了,赶紧满脸堆笑的迎上前去,说,:“段夫人,您订的酒菜都已经做好了,都温在锅里,就等着您来享用了......”

段夫人淡淡的说了声‘有劳’,就冷着脸往楼上走去,身后的几个下人也悄悄的跟着,一步不敢掉下。

沈若兰恍然大悟,哦,原来是段家的‘段夫人’,怪不得这么大的阵仗,只是不知道这位段夫人跟自己认识那位段公子是不是一家的?

要是的话,这段夫人的颜值还真配不上那个段公子呢!

看着段夫人的背影消失在楼梯的拐角,沈若兰正要收回视线时,忽然看见楼梯处有一只金镶玉的紫玉耳坠子,静静的躺在那里,看样子应该刚才段夫人掉下的,沈若兰赶紧走过去捡了起来,看看那坠子的做工和质地,都是上上成的,应该不能便宜了。

她拿着耳坠子走上二楼,想把这坠子还给段夫人。

别误会,沈若兰可没有什么拾金不昧的好品质,特别是拾到的还是有钱人家的东西,换作平时,她一定会把耳坠子放进口袋里,带出去换成银子。

可是这次不一样,因为是段夫人丢的坠子,她改变了主意。

因为打算在农安县扎根儿,将来还要盖房买地做生意,要是在上头儿没个背景依靠的,等她发了财,很容易被人惦记和算计,不过,若是段家肯罩着她的话,那就不一样了,想算计她的人,顾忌着段家,也不会轻易怎样的。

当然,要是靠段公子的话肯定比靠段夫人更管用。可是她不想,不知为啥,今天见到段公子,总觉得那厮在暗中打量自己,让她感到很不舒服,甚至有一种被盯上的感觉。

虽然她自觉得段公子看上自己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为防万一,她还是决定离他远点儿,免得徒惹是非。

所以,她决定走夫人的路线,凭着段家在县城的地位,无需段公子,只要段夫人肯罩着自己,她就能在这县城里顺风顺水,平安无事......

**

到了楼上,她稍微一撒么,就看见不远处一间包间外,站着两个刚才陪段夫人一起上来的婆子。

沈若兰走过去,拿着耳坠子问那两个守在外面的婆子,“敢问二位妈妈,这只坠子可是你家夫人丢的?”

婆子一见她手中之物,忙道:“哎吆,正是呢,没想到夫人竟把耳坠子弄丢了,我们竟没发现,多亏姑娘了,多谢多谢!”

段夫人在屋里也听到了外面的声音,顺手一摸,果然发现丢了一只耳坠子,便开口道:“请那位姑娘进来说话吧。”

门外的婆子听到吩咐,打开门,请沈若兰进去了。

彼时,段夫人已经脱去了外面的莲花斗纹彩锦鹤氅,只穿一身正红色的牡丹缠枝褙子,端坐在桌子旁,珠翠满头,锦缎遍身,端的是富贵无匹。

沈若兰上前,向段夫人福了福身,道了声:“段夫人好!”

段夫人点点头,似乎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只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声:“多谢你了。”

“举手之劳,不用客气。”

沈若兰把那只耳坠子用帕子托着,交到了段夫人身边儿一个大丫鬟的手里,笑道:“这下物归原主了,请夫人收好了吧。”

段夫人首饰极多,丢一只耳坠子原也不打紧的,只是这对耳坠子是段家老太太给她的,若弄丢了就显得对长辈不尊,有不孝之嫌,所以,沈若兰帮她把耳坠子送回来,段夫人还是有几分感激的!

她本想赏沈若兰点钱,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但是看到沈若兰穿着紫貂皮的大氅,神态和气质都落落大方的,看起来不像是缺钱的,就抬手拔下了头上一根金簪,递给丫鬟,说:“这根簪子就赠与姑娘,聊表一下我的谢意吧。”

那簪子纯金打制,足有一两重,兑换成白银也能值十两银子,这位夫人眼都不眨的就赏人了,可见其财力有多雄厚啊!

沈若兰看了看簪子,摇摇头笑眯眯的说:“我脸色偏黄,不适合戴金器,多谢夫人的美意了,夫人还是自己留着戴吧!”

段夫人见沈若兰竟轻易的拒绝了如此贵重的东西,倒是吃了一惊,不由得打量起她来。

却见这小姑娘十三四岁的年纪,五官精致,笑容甜美,就是肤色不怎么白,但也不黑,稍微有一点黄而已,身形偏瘦,却不是太瘦,个子不高,但也不矮,头发也有点儿发黄,没有梳髻,编了两条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儿。

总体看来,算不上是绝色美人,但绝对算得上是美人胚子,要是再长长,长开点儿,再白点儿的话,那就不好说了!

不过,即便她看起来不是什么大美人儿,看起却很顺眼,那眉眼弯弯,笑眯眯的样子,很讨喜。

见到这样讨喜的小姑娘,又对自己有点帮助,段夫人也不由得夸了一句:“想不到你小小年纪,还懂得衬不衬,搭不搭的呢!”

沈若兰笑道:“我就喜欢研究这些,所以有点儿心得,让夫人见笑了。”

看她说的大言不惭的,似乎很有两下的样子,段夫人不由得挑了挑眉,道:“那你看看我这身搭配如何?可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闻言,沈若兰果真瞪着清澈的大眼睛盯着段夫人看起来,看了一会儿,摇头道,“夫人打扮的虽然贵气,但却不适合你,女子的装扮,应该是以适合自己的为主,而不是一味的追求贵气,还应该学会扬长避短,扩大自己的优势,掩盖自己的缺陷,这些,夫人都没做到,我觉得,如果妆容和打扮按十分算的话,我最多能给您打五分。”

一个绿衣裳的大丫鬟听沈若兰的话,不禁立起眼睛,怒道:“闭嘴,你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吗?别以为你捡到了我家夫人的耳坠子就可以放肆了,我家夫人可不是你评头论足得起的!”

沈若兰看了看那个大丫头,又看了看段夫人,呵呵说:“既然夫人不爱听,那我就不说了,刚才是我不对,唐突了夫人,请夫人恕罪,我不打搅夫人,这就告辞了。”

说完,转身往外走去。

快走到门口儿的时候,段夫人忽然说:“姑娘请留步,是我管教下人不严,让姑娘受委屈了。”

这是把她的话听进去了的意思,沈若兰心中一喜,不过脸上却未表现出来,转过身浅笑着说:“无妨,这位姐姐也是护主心切,可以理解。”

“姑娘理解就好,希望姑娘不要介怀,姑娘请过来坐吧,咱们谈谈。”段夫人抬了抬手,请沈若兰坐下了。

沈若兰见她是真心邀请,就走了回来,大大方方的坐在了圆桌的对面。

段夫人道:“既然姑娘说我装扮的不好,可否提点一下,我该怎样装扮才好呢?”

沈若兰想了想,说:“夫人需要改变的太多,我一时间也说不完,不如我现在就给夫人上一次妆,夫人看见了,就会知道自己哪里做的不好了。”

闻言,段夫人爽快的转头,对一个穿绿的婢女道:“明月,你回车里把今日买的胭脂都拿过来,明珠,你去回府一趟,把那只带镜子的妆奁取来,再拿一个铜盆,一条毛巾。”

两个婢女答应着下去了。

沈若兰说:“明珠姐姐回府取铜盆还得一段时间,不如我先帮夫人把头发梳了,给夫人换个发髻?如何?”

段夫人没有反对,一个眼色,边上就有个婆子变魔术似的拿出一把牛骨的梳子来,递给了沈若兰。

沈若兰接过梳子,脱掉自己的大氅,开始帮段夫人梳头。

“其实,夫人不必梳这么高的发髻,您的脸型本来就偏长,发髻梳的太高,无形中把您的脸型拉得更长了,不如梳这种偏着的追云髻,这样人们的视觉中心就不是您的脸,而是您的整体头部了......”

“还有,不用在头上抹这么多头油,您看,油腻腻的,还招灰,看起来就跟好久没洗了似的;也不用戴义发,这种东西冬天时还好,夏天时顶在头上多热呀,其实,只要懂得梳头的技巧,即便是发量很少,也能梳出头发丰茂的效果;首饰也不用插戴这么多,看起来很累赘,只选与您衣裳和妆容搭配的戴一两件即可.....”

她一边讲解,一边手指灵活的帮段夫人梳了一个慵懒的追云髻,又从摘下的那堆首饰中,挑了一只粉色的珠花簪在鬓边,其余那六七件簪子、步摇、发钿、梳篦等都一概不理。

被她这么一捯饬,段夫人顿觉得自己的头上轻松多了,好像卸下来一两斤重的份量似的。一两斤重的重量看似不重,可是如果把它长期顶在头上,却是一件很艰难、很痛苦的事,体质不好的,都容易得颈椎病呢!

“你们看,我这新发髻怎么样?”头发梳好后,因为没有镜子,段夫人自己看不到,就摸着头发问她身边的婢女。

明月惊道:“夫人,姑娘给您梳的发髻很好看,比您之前梳的那些发髻都好看!”

奶娘也附和说:“不止好看,还显年轻,显得您小了七八岁呢......”

段夫人的脸上浮出了几分惊喜,她摸着发髻,半信半疑的笑道,“真的吗?你们没有哄我吧?”

这时,明珠带着镜子和妆匣赶回来了。

明月打开妆匣,将里面的镜子竖在妆匣上,笑道,“我们哄没哄您,您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段夫人赶紧接过探过身子去照镜子,发现自己的脸竟不像从前那么长了,看起来柔和了许多,头上那蓬蓬松松的发髻,不仅修饰了她长脸的缺陷,还使她发量看起来多了许多,且鬓边的那朵珠花搭配得极好,大有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简直就是整个发型的点睛之笔。

这下子,段夫人对沈若兰的本事完全相信了,脸上也有了几分喜色,赶紧让丫头们帮她打水洗脸,她要重新上妆。

“夫人您的肤色不白,但是只要衣服搭配的好,妆画的好,就可以显出皮肤白皙的效果,只是往后千万不能再这样一味的往脸上擦白粉了,您看看,这一层层粉的擦这么厚,洗脸水上都漂了一层白粉了......”

沈若兰一边检查着这些胭脂水粉,一边提醒这段夫人。

古代的胭脂不像现代的种类那么多,也只有口彩、腮红、香粉和铜黛(画眉毛用的)几种而已,至于打底霜、遮瑕膏什么的?根本没有。

沈若兰打开一个个装脂粉的瓷盒、玉瓶,挨个的看了一遍,后用桌上的一根簪子尖儿挑了一点点的胭脂,撒了香粉盒子里,在拿簪子把这两样调匀,开始给段夫人扑粉。

段夫人奇怪的说,你怎么把胭脂参到香粉里?“

沈若兰笑道,“这茉莉粉太白了,画在脸上跟掉面缸了似的,一点儿都不自然,稍稍加点儿淡粉色在里边,看起来就不那么白了,显得自然细腻,又白里透红的,多好看!”

说完,又将铜黛在指尖上抹了一下,然后把指尖揉开的,打在了段夫人鼻翼两侧,造了个最简单的阴影。

当沈若兰把铜黛往段夫鼻子上抹的时候,段夫人还躲了一下,“这是干什么?铜黛是画眉的,怎么往鼻子上抹了,再说这黑漆漆的,抹了还怎么见人?”

沈若兰笑道,“画下来您就知道了,这样画,鼻翼两侧有阴影,能显得鼻梁更高更直,您就放心吧,我不会害您的。”

嘴上说着,手里的动作也没有停,把调好的香粉在又往她的鼻子上拍了拍,拍得均匀细腻,连脖子和耳朵后面都拍到了,不像她之前那样,只管往脸上扑粉,却不管脖子和耳根子,使那张大白脸显得格外突出,就跟带了个面具似的。

最后涂上口彩,涂完还拿着棉布帕子让她沾一下,把最在上面的那层浮彩沾去,这样嘴巴看起来就不那么红鲜鲜的了。

“夫人,您这样打扮可太好看了!”

一直伺候在一边儿的明月看着换了一张脸似的夫人,忍不住说了一句。

段夫人一听,忙对沈若兰说,“你先躲一下,让我照照镜子。”

沈若兰抿嘴一笑,躲在了一边,把镜子让了出来,让段夫人直接看到镜子中的自己!

一看到镜子中的自己,段夫人顿时瞪大了眼睛,摸着自己的脸颊难以置信的说,“这是我吗,这也太好看了!”

“还没画眉呢,等画完眉更好看!”沈若兰拿出铜黛,笑眯眯的又凑了过来,“等会儿再看,等我给您画完眉,保证您能被自己惊艳到。”

段夫人顺从的把脸凑过去,笑道:“好。”

画眉的时候,考虑到段夫人脸型稍微有点长,沈若兰决定给她画一对‘一字眉,’画眉毛其实是非常讲究的,什么样的脸型、气质,眉头与眉峰的高低,眉毛的长短弧度都大有讲究。

像段夫人这种脸型偏长的,就适合画‘一字眉,’‘一字眉’的眉头和眉峰、眉尾近乎在一条直线上,仿佛将脸分成两半儿,会使得脸型看起来不那么长,脸颊也会被修饰得圆润些,而那些强调眉峰和弧度的高挑眉虽然妖媚,但是却使脸型看起来更长。

“好了,夫人自己看看吧!”

画完最后一步,沈若兰自动躲开,让出了镜子。

对自己的化妆技术,沈若兰还是很放心的,上辈子在电脑里学的那些美妆技巧可不是白学的,别说段夫人底子还算可以,就算她底子不好,只要她用心,照样可以把她画成个大美人儿!

段夫人看着镜子里那张脸,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从前那张经常被擦得煞白煞白的脸,现在变得粉粉嫩嫩的,犹如桃初绽的桃花一般,光看着脸色,就比从前美不知多少倍;眉型也由原来的入鬓长眉改为了小巧的一字眉,看起来神采奕奕,脸型圆润,连平时不怎么出彩的鼻子都显得比平时高了一些,嘴巴红润,却不是那种艳红艳红的了红,而是很自然的淡红色,很美很美!

“段夫人,您还满意吗?”沈若兰笑眯眯的问。

“满意,太满意了。”

段夫人摸着自己的脸,激动的都要哭了,经过这小姑娘的巧手一画,她现在的这张脸,一点儿都不比刚才那个狐媚子差,要是她早能这么美,丈夫有何至于娶那么多姨娘和通房,又何至于在野女人面前不给自己面子呢?

“小姑娘,你说说,你想要什么奖励,说吧,只要我能办到的,我都会给你!”段夫人激动的盯着镜子,不停的摸着自己的脸,仿佛不敢相信镜子里那个人就是自己似的。

沈若兰可不会现在就向她提出什么要求的,不然就把她对自己的那份感激给商业化了,往后她再想求她帮自己做什么事,就不太容易了。

“我什么都不要,这点小事也不算什么,夫人您喜欢就好。”

她拿起自己的大氅,说:“天色不早了,夫人您还没吃饭呢把,快吃饭吧,我也得回去了。”

段夫人一把拉住她,说:“别走,咱们一起吃吧,难得咱俩聊的这么投机,我也好久都没这么高兴过了,你就留下来陪我吃吧。”

沈若兰笑道:“夫人的好意我本不该推辞,只是,我爹还等着我回家做饭呢,不如等下次吧。”

段夫人哪舍得放她走啊,说,“什么下次?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府上在哪?我派人把饭给令尊就送去就是了,你只管安心留下来跟我吃饭、说话,顺便教教我的丫环们怎么化妆,不然你不在了,我不又得被打回原形了吗?”

段夫人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沈若兰也不好再张罗着要走了,只好留下来,向段夫人的两个婆子交代了自己家的位置,并让她们把自己刚刚在酒楼定的饭菜给她爹带回去,告诉他别担心,等自己吃完饭就回去。

段夫人订的饭菜早就做好了,只是她在里面梳妆,守在外面的婆子不叫酒楼的伙计进来打搅,就一直把饭菜温在锅里,直到现在才上来。

沈若兰订的几个菜也好了,被段夫人家的婆子用食盒装着,送到沈德俭租住的小院儿去了。

小院里

沈得俭听说自己的女儿正跟段家的夫人坐在一起吃饭,还成了段夫人的座上宾,不由得好顿激动,他这个闺女真是越来越有本事,越来越让他感到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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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8章 一窝端了

“沈姑娘,我要是早点遇到你就好了。”

段夫人感慨着!

在听到沈若兰对化妆和衣着打扮的一番见解后,她由衷的感到服气,也由衷的觉得,要是能早点遇到这个沈姑娘,她就不用丑这么多年,也不用被丈夫冷落这么多年了!

沈若兰谦虚的说,“段夫人您太客气了,其实还是您底子好,稍微一捯饬就美得跟天仙似的,不然,我就是再能耐也没用啊!”

“不不不,还是你心灵手巧,我身边儿这么多丫头,这些年也没把我打扮这么漂亮过!”段夫人听到沈若兰的夸奖后,极力的也谦虚着,却面露喜色。

虽然她长得不好看,可还是很喜欢听到别人夸奖赞美的!

沈若兰笑道,“这下子明月姐姐和明珠姐姐都学会我的化妆技巧了,往后,段夫人你就可以天天这么好看了......”

“是呀,要是再能做几身你刚才说的样式的衣裳,肯定就更好了。”段夫人犹嫌不足的说道。

沈若兰说:“这好办,我今儿回去就帮你画设计图,过几天我来县城的时候就把设计图给带来你,你派人照着做就好了!”

“呵呵,那我就等着了,你可不许诓我。”段夫人笑道。

沈若兰保证说,“放心,我肯定会说到做到的。”

两人在酒楼里把酒言欢,谈论着穿衣的搭配和化妆的技巧,段夫人虽然长的不漂亮,但是却是个爱美的,只是不得其门而入罢了,这回遇到沈若兰,如遇到知音一般,你一言我一语的,一直说到撑灯时分。

酒足饭饱后,段夫人让沈若兰坐她的车子,一直把她送回家,才依依惜别。

到家时,天已经黑了,沈德俭原不想让她回靠山屯了,怕路上不安全,但是沈若兰今晚还要去奶奶家杀猪呢,不想耽搁!

沈德俭拗不过她,只好让她走了,还千叮咛万嘱咐的要她路上小心,到家了赶紧睡觉等,磨叽得沈若兰差点就承诺,到家给他打电话了......

回去的途中一切顺利,到家时,已经亥时,瘦丫姐妹已经睡下了。

听到她回来,姐几个都赶忙穿上衣裳,出来帮忙拿东西。

沈若兰今天买了很多东西,种子、农具、日用品和粮食,差不多把栓子的车都堆满了。

东西倒腾进屋后,都堆在了东边的大屋里,也就是瘦丫四姐妹现在住的屋子里,差点儿塞满半个房间。

归置好东西,沈若兰就赶着瘦丫她们快去睡觉,她自己也回到屋里,脱下衣裳钻被窝睡了。

睡到三更,她醒来了,侧着耳朵听了听着听东屋的动静,东屋里静悄悄的,只有瘦丫几个睡觉时的呼吸声,听的出,她们已经进入深度的睡眠了。

沈若兰蹑手蹑脚的穿好衣裳、鞋子,打开窗户跳了出去,直奔老宅。

彼时,村子里的村民们都睡着了,村子里静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沈若兰放轻脚步,小跑着来到老宅,进院儿后,她先踅摸到窗下,挨间屋子听动静,最后,在最东边儿那间屋子的窗户跟下,听到了大娘的呼噜声。

她舔了舔手指,将窗户氤出个洞洞,拿出在县城买的迷幻药,卷了个纸筒,把迷幻药吹了进去。

迷药的药性很强,大娘在短时间内不会醒来了。

沈若兰做出个胜利的手势,又悄悄的摸进猪圈。

圈里,二三百斤的大肥猪正睡着呢,沈若兰踢了踢猪肚子,把它踢醒了,大肥猪不满的哼哼起来,沈若兰拿出一个黄米面儿的饽饽,在它的眼前晃了晃,又掰了一块扔在地上。

大肥猪见到好吃的,所有的不满立刻消失了,晃着身子赶过去,一口把那块饽饽吃进了肚子,沈若兰往外走了几步,又掰了一块儿扔了,大肥猪跟着过去,又吃了......

就这样,一直把猪从猪圈引进院子,进院儿后,大肥猪忽然‘咕咚’一下倒在地上,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睡着了。

沈若兰走过去,使劲儿踢了几脚,大肥猪却像死了似的,无论她怎么踢,怎么踹,都一动不动。

欧耶!

成功了!

沈若兰比出一个胜利的手势,晓得是蒙汗药发作了。

她找了几块石头,把猪头垫高了,又从空间拿出今儿个偷买的大盆,放在了猪脖子底下,拿出剔骨尖刀,对着喉管一刀捅了下去。

猪脖子里的血顺着刀口汩汩的流出来,水龙头似的,越流越多,最后,大盆子都快装满的时候,终于不流了。

沈若兰把猪和猪血都收进了空间,又进前园子去抓鸡鸭鹅。

这回,她很小心,因为鸡鸭鹅都是很容易惊醒的,醒来后就会又飞又叫,就算吵不醒大娘,左邻右舍也肯定会被吵醒的。

所以,她每抓一只时,都会先捏住脖子,不让它出声儿,然后不等扑棱,马上脖子一拧。

‘咔嚓’!

完活儿!

直接丢空间去!

一头猪,十几只鸡鸭鹅,让她忙到四更时才忙完。

虽然又累又脏的,但是想想空间里充足的肉,沈若兰满足极了。

偷走这些畜生,她可不认为有啥对不起她奶奶和叔叔的,世间的事儿都是相互的,要不是老叔要把她卖给郑屠子做小妾,就不会有后面的这些事了,他们是活该,罪有应得!

干完活,沈若兰扑棱扑棱身上的灰尘,小跑着回家去了,现在是四更天,她得回去睡她的美容觉了。

第二天,沈若兰睡到快晌午才起来,瘦丫姐妹几个早就起来了,怕吵醒她,连早饭都没做,换上旧衣裳相约着出去捡柴火了。

捡完柴火回来时,正好沈若兰也起来了,瘦丫几个不仅给家里带回了柴火,还带回了一个重磅消息——

她奶家让贼给端了!

一头大肥猪和一窝子鸡鸭鹅全都给偷走了,一个都没剩!

沈若兰听到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表示十分痛心,不过她还要做饭、吃饭呢,就不过去看了。

做饭的时候,沈若兰把要她们几个进城去帮她爹做冻子的事儿说了,几个丫头听说可以去县城干活儿,都高兴得不得了,她们这辈子去过的最远的地方也就是七松镇了,县城对她们来说,是遥远的、神秘的,做梦都不敢想的地方,现在她们竟然能到县城去干活,真是太令人惊喜、太令人意外了!

吃过饭,几个人就开始做冻子,这是她们最后一次在家做冻子了,明天她们就要进县城去做了。

姐妹几个既兴奋又忐忑,不停的跟沈若兰打听县城的事儿,比如:县城里的商铺是不是都是楼房?县城里的人是不是都能识文断字的?县城里是不是有戏园子?街道上有没有耍猴的......”

正热烈的讨论着,黑子忽然狂吠起来,紧接着,传来一道孩子的嚎叫声。

沈若兰急忙跑出去,看见黑子正弓着身子,摆出一副攻击的架势,对着墙角大声狂吠,墙角里,狗蛋儿正抱着头咧着大嘴哭嚎呢。

“快把你家这死狗给老子撵走,你个小贱人,敢让你家狗咬我,看我不让我爹揍死你.....”

狗蛋一边哭一边骂着,瘦丫几个也闻声出来了,狗蛋一看,哭得更厉害了:“瘦丫,你快点儿把这死狗给老子打死了,他竟敢吓唬老子....”

瘦丫一见狗蛋儿,眼睛像冒火了似的,对黑子喊道:“黑子,咬他,咬死他!”

黑子没动,却叫得更欢了,还不住的拿眼睛看沈若兰,仿佛在等沈若兰下命令似的,只要沈若兰点点头,它肯定能扑上去把这个熊孩子撕了!

狗蛋儿一听瘦丫这么说,吓得抱着头拼命的尖叫,跟让鬼掐了似的。

沈若兰被这刺耳的魔音折磨的受不住了,揉了揉耳朵,呵了一声,“黑子,不许叫了,也不行咬他!”

黑子听到命令,立刻闭了狗嘴,乖乖的回到沈若兰身边儿。

惊魂未定的狗蛋儿咧着大嘴,一边哭一边找后账,“呜呜呜,死瘦丫,你敢叫这死狗咬老子,看老子回去不告诉奶和爹的,你等着,这回老子非得让爹把你蛋黄子给你踹出来不可!”

“你个驴日的,老娘现在就把你蛋黄子踹出来!”

瘦丫粗鲁的跳起来,冲过去就要踹狗蛋儿,沈若兰慌忙一把拉住她,说:“瘦丫,狗蛋儿是你弟弟,你怎么能这样呢?”

瘦丫红着眼睛,大声说:“他才不是我弟弟,他就是个小畜生,没心没肝没肺的狼崽子!”

“对,他就是个狼崽子,他才不拿我们当姐姐呢,就因为他,我们几个多挨了多少冻,多少揍,我们很不得把他丢山里喂狼去!”招娣和也怒视着狗蛋儿,那眼神儿跟要杀了他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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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99章 算计赎身银子

沈若兰说,“算了算了,他还是个孩子,你们就别跟他一般见识了!”

她走到狗蛋儿跟前,蹲下身,温和的看着他,“狗蛋儿,你上我家来干啥?”

狗蛋儿吸了吸大黄鼻涕,哭咧咧的说,“我来找好吃的、找肉,找冰糖.....”

沈若兰有些无语了,说,“你想吃好吃的,让你爹娘给买呀,你家不是刚卖了瘦丫她们,不是有很多钱吗?”

“那些钱得留着买地给我娶媳妇花,上你家吃肉不用花钱,我奶让我上你家吃。”狗蛋说得理直气壮的。

瘦丫忍不住了,“呸”的一口吐在了狗蛋儿的脸上,“滚出去,回去告诉那个老不死的,我们有那多余的肉还留着喂狗呢,就算狗不稀搭吃,我们就扔粪坑子子沤粪也不给你吃。”

狗蛋儿用他那黑又亮的袖子擦掉了脸上的唾沫,大声说,“小贱蹄子,你敢吐老子,回头老子让奶来扇你大嘴巴子,扇死你!”

瘦丫磨牙,阴测测的说:“好啊,你叫那个老不死的来啊,看黑子咬不咬死她......”

“你敢?奶可恶了,能揍死你。”狗蛋儿歪着脖子继续威胁。

瘦丫冷笑说,“你让她来不就知道我敢不敢了吗?”

“她要是敢撵到这儿打我们,我们就让她把老命搭在黑子嘴里!”带娣叉着腰叫道。

“行了,别吵吵了!”

沈若兰打断了他们,转过头对狗蛋儿说:“今儿家里没做肉菜,我这儿还有几块冰糖,你拿回去吃吧。”

说完,从怀里(空间)里拿出几块冰糖,给了狗蛋儿。

狗蛋儿一看到冰糖,顿时乐了,接过冰糖就不及待的送到嘴边,张嘴就要往里塞。

“兰丫,别给这小畜生吃,喂狗都比给他吃强!”

瘦丫叫着,上前‘啪’的一掌打掉了狗蛋儿送到嘴边儿的冰糖,恨恨的用脚踩了几下,还往吐了几口唾沫。

狗蛋儿一看到了嘴边儿的冰糖被弄脏了,嗷的一声哭起来,边哭边骂,:“小贱蹄子,赔钱货,你们敢欺负老子,你们给老子等着!”

招娣冷笑说:“你也知道这是欺负人啊,想当初你往我们粥里吐吐沫、擤鼻涕的时候咋不知道这是欺负人呢?”

她们几个没被沈若兰买回来的时候,在家里经常被狗蛋儿欺压,狗蛋儿虽然年纪不大,坏心眼子却不少,常常以欺负她们取乐。

比如最长干的,就是往她们几个人的饭碗里吐吐沫,擤鼻涕、扣耳屎.....

家里穷,吃的东西都没有呢,又哪能让粮食被糟蹋,于是,被他祸害过的粥,老婆子还逼着她们吃下去,不吃就打!

看着她们被恶心、被逼的得直哭,狗蛋儿却在一边拍着巴掌乐。

沈大锤两口子和老婆子才不管她们是哭是笑呢,宝贝儿子高兴就好,几个丫头片子,委屈就委屈呗,就是委屈死,他们也不心疼!

要是她们稍微反抗一点儿,狗蛋儿就会大哭大叫,把老婆子和沈大锤引来打她们,不打得她们哭爹喊娘绝不罢手。

有时候,就算她们没惹到他,他就是为图一乐,也跑去告她们的状,老婆子和沈大春两口子根本不追究事情的真伪,只要小畜生哭咧咧的去告状了,她们几个肯定遭殃了,轻则不给吃饭,重则皮开肉绽......

今个把小畜生的糖扔到地上,吐吐沫,用脚踩,也是积攒了很久的仇恨猝然爆发的结果!

“哭啥?捡起来吃啊?”领娣幸灾乐祸的笑着。

从前她们的粥被他吐上吐沫了擤上大鼻涕了,家里的老畜生怕浪费了,就逼着她们接着吃,不吃就打,小畜生就在一边儿看着乐。

现在她想还回来,今个儿小畜生要是不吃,她就往死里揍他一顿,就像当初那几个老畜生打她们一样!

然而,让她感到意外的,狗蛋儿听到她的话,没用威胁也没用打,盯着地上那几颗被踩到泥雪里的冰糖瞅了一会儿,竟蹲下身把那几颗冰糖抠了出来,用衣服蹭了蹭,塞进嘴里‘嘎巴嘎巴’嚼了。

看表情,还吃得挺甜的,直吧嗒嘴儿!

真特麽恶心啊!

几个姑娘都被他这副吃相给恶心到了,沈若兰的眉心也突突了两下,忽然知道啥叫“人至贱则无敌”了。

对这种死不要脸的人,侮辱和嘲讽根本就不起任何作用,就好像拳头打在了棉花上似的。

“你恶不恶心啊!”招娣龇牙咧嘴的叫起来。

“怎么说话呢?狗蛋儿还小,不知道啥是干净埋汰,等长大了不就知道了吗?”沈若兰埋怨了招娣一句!

弯下腰,温柔的对狗蛋儿说,“狗蛋儿,你先回去吧,我告诉黑子以后不咬你了,往后你想啥时候过来玩就啥时候过来玩儿,想吃啥我帮你颠倒!”

*****

打发走了狗蛋儿,瘦丫闷闷的对沈若兰说,“兰丫,你干嘛对那个小畜生那么好?那小畜生就是个狼心狗肺的,你就是把心扒给他也交不下他,他是不会领情的,不管你怎么对他好,他都认为那是应该的,要是你一旦对他不好了,他还会觉得你对不起他呢。”

这一点,瘦丫是深有体会的。

狗蛋儿小时候,瘦丫很疼爱他,整天抱着他哄着他,和所有做姐姐的一样,发自内心的爱这个幼弟。

结果呢,换来的就是他长大后无尽的凌辱、欺压、捉弄和打骂,在他眼中,这个把他从小抱到大的姐姐都不如一条狗,是他们家的下等生物,生来就是为了伺候他们,供他们使唤打骂的,他想怎么欺负她就怎么欺负她......

招娣她们的遭遇跟瘦丫差不多,心都被这个养不熟的小白眼狼给伤透了,现在都对这小畜生没有一点儿姐弟情分。只剩下恨了。

看到沈若兰对狗蛋儿这么好,姐妹几个都感到不值,纷纷开口相劝。

沈若兰见大家都反对她对狗蛋儿好,就说:“狗蛋儿是你们的亲弟弟,你们能真不顾念亲情吗?”

“我们跟他没有情分,跟那一家子狼心狗肺的也没啥情分!”姐妹几个异口同声的回答,眼中都迸射着愤怒的火花!

见她们这样决绝,沈若兰放下心了,笑道:“既然你们这么恨他们,那我想个法子收拾收拾他们,替你们出出气咋样?”

瘦丫和招娣几个一听,顿时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好啊,兰丫你说咋办吧!”

沈若兰笑道,“我想把你们的赎身银子偷回来,他们那么待你们,不配花你的卖身银子。”

瘦丫道:“兰丫你说的太对了,我们几个让他们使唤了这么多年,吃不饱穿不暖的,还经常被他们欺负打骂,过得都不是人过的日子,我们都恨死他们了,凭啥还让他们花卖我们银子?我情愿把那些银子都丢到臭水坑里去也不愿意给他们花.....”

“太好了兰丫姐,就这么办吧,老不死的最在意钱财了,要是咱们能把银子偷出去,肯定能心疼死她!那俩畜生也好不到哪去,一下子丢了三十两银子,肯定够他们懊糟一辈子的了!”

招娣一直为兰丫姐花那老些钱给她们赎身的事儿感到不安呢,现在看兰丫姐好像有办法把银子弄回来,她当然举双手加双脚表示赞成啦!

“可是.....咱们咋偷呢?银子肯定被他们藏起来了,谁知道他们会把银子放哪儿啊?”领娣拧着眉头,开始回忆家里的钱都习惯放哪儿?可想来想去想了半天,才想起从小到大,他们家一直穷的叮当山响,从来没有过银子。偶尔得几个铜板,也都揣在奶奶的身上,没几天就花掉了。

那三十两两银子分量不轻,肯定不会在身上放着的,那会放到哪儿呢?

“没事儿,兰丫姐不是让那个小畜生随时过来玩儿吗?到时候给他点好吃的哄哄,一问就问出来了!”带娣虽然最小,却是姐妹几个里最聪明的,一下子想到了办法。

沈若兰就是这么想的,见着几个姐妹对原来那个家是真心没有一丁点儿感情,她也就不用顾及什么,可以放手去做了。

“呵呵,这件事儿就交给我吧,你们明天该去县城去县城,那个小畜生得到了甜头,肯定还会再来的,到时候自有办法把他们家藏银子的地方套出来,等查到银子藏哪,指定能把银子偷出来。”

“哈哈,那可太好了。”

瘦丫带着一副解恨的模样,“让那一窝子畜生人才两空,活该!”

带娣有点儿担心的说,“不过瘦丫姐,你可要当心啊,那个老不死的精着呢,要是让她给发现了,肯定把你缠上......”

沈若兰自信的笑了,“放心吧,姐从不打没把握的仗......”

傍晚时,水晶冻做完了,沈若兰去做晚饭,带娣给她烧火,瘦丫和招娣去抬水了,领娣去后园子喂野羊和鸡、鹅,几个人分工忙碌着,充实而又温馨。

瘦丫和招娣回来的时候,带回了有关于沈若兰奶奶家的最新消息。

老太太刘氏病倒了,现在躺在家里都要死了,可她那俩闺女和一个媳妇谁也不管她,就任由她挺在那儿等死,村里的人都去看了!

原来,刘氏听说家里失窃后,就急匆匆的从镇上赶了回来,当她看到空空如也的猪圈,只剩下一地毛的前园子,顿时心像被人给挖走了似的,躺在地上哭嚎起来。

“老天爷啊,你快睁睁眼吧,劈死那个害人的畜生吧,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开始的时候,邻居们和沈秀云、沈秀英两个还耐心的劝她,安慰她,可刘氏太痛心了,无论别人怎么劝她都听不进去,只管直着脖子呼天抢地着,“我不活啦,我要到阎王殿告状去,我要让阎王爷把那个害人的畜生打到十八层地狱去,让他永世不得超生——”

“大伙儿劝了她半天也劝不听,渐渐的都失去了耐心,索性各自走开,由着她一个人躺在那儿哭号......

嚎了一下午,身子渐渐的有些吃不消了,毕竟是上了岁数的人,接二连三的受到这样的打击,又躺在冰凉的地上嚎了一两个时辰,于是哭着哭着,渐渐的失去了意识,竟昏死过去了......

此时,沈秀云姐妹俩还在屋里跟她们大嫂锵锵呢,因为就是这大嫂非要欠欠儿的来老宅看家,害得她们姐俩啥好处都没捞着,结果,这个欠儿灯也没把家看好,所有的牲口都给弄丢了,这要是当初让她们过来,家里的牲口指定不能丢。

沈大娘可不想背这样的锅,一个人又吵不过她们姐妹俩,于是特意跑回家一趟,把儿媳妇叫过来,带着媳妇跟俩小姑子吵吵起来。

四个老娘们儿破马张飞的吵吵了一下午,最后也没吵出个子午卯酉来,倒是都把嗓子给吵吵哑了,一个个哑嗓巴拉唧的,再也没有力气吵下去了,于是才鸣金收兵、暂时休战。

消停后,才发现老娘已经半晌没动静了。

等她们出去看时,发现老娘已经昏死过去,已然是不知昏多久了!

大伙儿都慌了,七手八脚的把刘氏抬归屋,掐人中的掐人中,请大夫的请大夫,灌水的灌水,熬姜汤的熬姜汤,忙活了半天,刘氏也没醒过来。

后来,茂学来了,给刘氏检查了一通后,说:“老太太是急怒攻心,痰迷了心窍了,想她清醒过来,就得嘴儿对嘴儿的帮她把痰吸出来,然后再服下汤药,才得清醒。不然,往后能不能醒过来就不好说了!”

沈秀云和沈秀英一听要她们嘴儿对嘴儿的给老太太吸痰,脸色都不大好看,虽然老太太是她们的亲娘,可是让她们做吸痰这么恶心的事儿,她们当真做不到啊!

做闺女的都做不到,沈大娘这个做媳妇的就更不用说了,于是姑嫂三人又扯着嗓子重新开火,对到底谁该由谁给老太太吸痰这个事儿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和骂战。

沈秀英和沈秀云认为,是沈大娘没看好家,把家里的牲口都弄丢了,老太太才病倒的,她理应负责理,也理应当由她来帮老太太吸痰。

而沈大娘则认为,她只是个媳妇,还分家了,老太太没生她没养她,她没有义务给老太太干这样的事儿,而她的两个小姑子是老太太十月怀胎生下的,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现在老太太病势危急,她们这当女儿的才应该主动上阵呢.....

又犟咕了半个多时辰,茂学见她们几个都没有要帮老太太吸痰的意思,看她们那架势也不可能帮老太太了,就提议说,“你们不干,就让梅儿和兰儿干吧,老太太是她们的亲奶奶,她们总不能看着老太太去死吧?”

沈大娘又怎能让她的宝贝女儿干这么腌臜的事儿呢?当即说道,“我家梅儿昨儿病了,干不了这个!”

沈若梅不能干,那就只剩下沈若兰了。

只是现在的沈若兰,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看人眼色活命的兰丫了,要还是从前那个兰丫的话,她们早就把她喊过来让她给老太太吸痰了,谅她也不敢不吸。

可现在的兰丫,让她们惹不起还想讨好巴结,自然不敢大大乎乎的去叫她来给老太太吸痰!

结果,正为难着呢,沈若兰来了。

听瘦丫她们说老太太病得要死了,挺在那儿没人管,她这个做亲孙女的不得不过来看看。

将来还要在这屯子里呆一辈子呢,她可不想被人戳脊梁骨,就算是做做样子也得来这一趟啊!

“兰丫啊,你来得正好!”

茂学一见到沈若兰,就赶着把老太太现在的情况跟沈若兰说了一遍,末了还说:“你大娘说梅丫头病了,来不了,现在就剩下个你了能给你奶吸痰了,你奶奶的性命,你看看你救是不救?”

沈若兰说:“救,当然得救,不过,我人小力气薄,怕是吸不动,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让她给老太太吸痰,她可没那么高尚,就算为了好名声也不行!

“大姑、二姑,你们是我奶的亲闺女,不如你们来给她吸痰吧!”

沈秀云脸上一红,支吾着说:“我跟你老姑虽然是你奶的闺女,可毕竟是出门子的姑娘,都说嫁出门的女儿泼出门的水儿,这是你们老沈家的事儿,还是你们老沈家自己人来救吧!”

沈若兰又把眼睛看向沈秀英,沈秀英赶紧低下头,都不敢看她了。

“大娘,那你呢?你是啥意思?”沈若兰又把眼睛看向大娘。

沈大娘扯了扯嘴唇,干笑着说,“今儿早上知道丢那老些牲口,我这一股急火急的满嘴里全是大泡,说话时嘴都疼的,别说吸痰了。”

沈秀云撇撇嘴,嘲讽说:“大嫂,你刚才跟我们俩吵吵的时候嘴可好使着呢,一句都不少骂,咋这会儿就不好使了呢?你那大泡在哪呢?让我瞅瞅呗?”

沈大娘不大自然的咳嗦了一声,说:“刚才我回去的时候,拿针都给挑破了,不然的话都没法说话了,真的,不信你们问巧莲?”

沈秀英噗嗤一声笑了:“大嫂,那还用问吗,巧莲指定得说是了。”

李巧莲是她们大房的儿媳妇,她要是敢不顺着婆婆说话,往后还能有她的好日子过吗?

“沈秀英你这话是啥意思?你是说我撒谎了呗?”沈大娘被笑得有点儿挂不住面子了,恼羞成怒起来,连声都拔高了好几十分贝。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行了,都别吵吵了,大姑,还是你来吸吧!”

“凭啥是我?”

沈秀云嗷的一声跳起来,“你们放着儿媳妇孙媳妇还有孙女的不吸,凭啥让我这个外嫁的女儿吸?”

沈若兰扬了扬手里的欠条,说:“你不吸也成,马上把七钱银子还给我,不然我明天就上镇衙门告你去!”

沈大娘一看到沈若兰手里的欠条,像掐到了沈秀云的七寸一般,顿时来精神了,叉着腰叫道:“对,老太太这儿还有她四两银子养老钱也没给呢,一起给她告了,让她这个不要脸的蹲大牢眼子去。”

“你们.....你们也太欺负人了......”

沈秀云被逼,还不敢打沈若兰出气,就一屁股坐在炕沿儿上哭起来,呼天抢地的,边哭边赌咒发誓,大意就是她从来没拿过沈若兰的银子,要是拿她的银子了就不得好死,她是被逼签下的欠条,她冤枉死了.....

难得看她这么强势的人卖惨,沈若兰抱着胳膊饶有兴趣的欣赏了一会儿,看够了,才不紧不慢的说:“这回你要是帮老太太把痰吸了,我就让老太太把那四两银子的欠条给你拿回来,我这七钱银子的欠条也还给你,你是吸痰,还是还钱自己决定吧。”

没等沈秀云作出决定,王万福和他爹老王头就替她作出决定了:“秀云啊,吸吧,不寻思别的,你就寻思寻思宝根儿吧。”

她要是不吸的话,明天指定得让镇衙门的衙役给抓到大牢去,不光是她,宝根儿他爹也得被抓进去,宝根儿就成没爹没娘的孩子了......

沈秀云想了想王宝根,又想了想镇衙门的大牢,最后又想了想那四两多银子的欠条,只好咬着牙,委屈的点点头,答应了。

吸痰的画面太美好了!

沈若兰怕自己吐出来,就到外面去呆着了,就听见屋里一会儿传出一声呕吐,一会儿传出一声惊呼的,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反正,一炷香的功夫后,沈秀云终于把老太太的痰给吸出来了。

吸完痰,沈秀云眼泪八叉的跑到厨房一顿漱口,差点儿把半缸水都使没了。

沈若兰说话算数,在茂学说完老太太的痰已经被吸干净了后,就把自己手里的那张七钱银子的欠条还给她了。

“那四两银子的欠条得等老太太醒过来,我再帮你要,不过你放心,我沈若兰吐口唾沫都是个钉儿,说过的话一定会算数的,那张欠条指定帮你要回来。”

虽然沈若兰说的信誓旦旦的,沈秀云还是不大放心,但是,现在欠条还指着人家帮着要呢,她也不敢多说什么,沈若兰既然答应帮她要,她也只好先相信了。

吸完痰,沈秀英和沈大娘把茂学开的一副汤药给煎了,煎好后,扶着老太太灌了下去。

天黑时,刘氏终于醒过来了!

醒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

之前虽然昏迷着,可心里却明白着呢,女儿和媳妇说的话、出的事儿她都听得真真亮亮的,心里那叫一个凉啊!

想不到,疼了半辈子的闺女,到了真章竟这么无情,宁愿看她死了,也不肯给帮她吸口痰,到头来还是她最不看好的孙女把她给救了。

一时间,她又是伤心又是伤感的,阎王殿前走一遭,很多事儿她都看开了。

那些猪呀鸡呀的都不算啥了,就连她最宝贝的小儿子的伤都不那么看重了,啥事儿能赶上自己的命重要呢?要是连命都没了,什么儿子,猪、鸡、鸭、鹅的,不都不是自己的了吗?

这人啊,就得好好活着,只有活得硬硬朗朗的,才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就像刚才似的,她要是还硬硬朗朗的,那两伤天的闺女和那个缺德的媳妇,敢那么对她吗?她们要是敢那样,她早一鞋底子抽过去了。

“娘啊,你可算是醒了,你都不知道啊,刚才你昏过去了,是我嘴对嘴的帮你把痰吸出来的......”

沈秀云一看老太太醒了,赶紧上前去要账,至于她娘现在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肚子饿不饿什么的,她一点儿都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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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0章 到手了

“娘啊,兰丫说了,只要我帮你吸痰了,她就让你们把那张四两银子的欠条还我,你看你现在也醒了,就把欠条给我找出来呗?”

自从写了哪张欠条,沈德俭那个犊子隔三差五就上他们家作去,把沈秀云作的都要疯了,现代好容易有机会拿回来了,她可不能叫这事儿出啥岔子了。

刘氏盯着沈秀云看了半天,才冷飕飕的说:“欠条在的贵那儿呢。”她没说给她,也没说不给她,就只模棱两可的说了那么一句。

沈秀云不甘心的说,“那你帮我把那欠条要回来呗”

刘氏冷笑两声,说:“你看,你老娘现在还能起来炕吗?要不你把我背镇上去?”

沈秀云一听老娘的语气不对,这才想起老娘还病着呢,刚在鬼门关前走一遭,她现在就逼着老娘要钱,肯定伤到老娘的心了,伤到她的心倒不要紧,要是因为伤心不肯给她欠条那就麻烦了。

算了,今个先别说了,等啥时候老娘高兴了啥时候再找她要也不迟,反正兰丫都大包大揽了,就算老娘和沈德俭想耍赖,不是还有兰丫呢吗,兰丫那个死丫头那么有钱,就不用怕了……

“呵呵,娘,看你说的,我也不着急,你知道有这回事就行了,还是先养病吧!”

刘氏白了她一眼,一翻身,背过脸去。

这个死闺女,她一眼都不想看她了……

**

第二天,瘦丫姐妹坐着栓子的马车,怀着对大城市的渴望,高高兴兴的去县城去了。

家里就剩下沈若兰一个人了,又恢复到了她刚来时的样子,难得清静,沈若兰让黑子看住门儿,把昨天在奶奶家宰的那头大肥猪拿了出来,准备卸了,好留着吃!

这头大猪可是个大家伙,咋地也有三百来斤,她先烧了一大锅开水,把猪毛先剃吧了,剃完后用手里的剔骨尖刀一点儿一点儿的把猪分解。

由于她的技术不够专业,导致分开的猪肉大小不一,下刀的地方更是锯齿形的。

不过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他的空间多出了三百来斤的新鲜猪肉,还是不花钱买来的,这老些肉够她吃上一年的了!

卸猪是个浩大的工程,她的力气又不大,从早上一直干到太阳下山,才把这头猪给卸完。

肉都按类归放,肋条、五花、排骨、猪头猪蹄猪尾巴……

一堆儿一堆儿的整整齐齐的摆放在空间里,连猪大肠都给清洗了,本来想灌点血肠炖酸菜吃,但是忙了一天,实在太累了,也干不动了,就把洗好的肠子先都放进空间里。留着以后再灌吧。

忙到现在,她连晌午饭都没顾得上吃呢,早就饿得肚子咕咕叫了,好容易干完活儿了,她准备给自己做顿好吃的,好好犒劳犒劳自己,就拿出一大块五花肉出来,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打算做一顿红烧肉吃。

备好调料,接着生火、刷锅,拿点糖熬了糖色,把切好的五花肉下到锅里,当锅开的时候,香味儿从锅里飘出,浓浓的香味儿缓缓的在屋子里扩散开来,那浓稠的香味儿,让沈若兰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口水。

这新杀的猪肉就是新鲜,就是比在集上买的香,今晚上真能好好的吃一顿了!

她又淘了点米,在炉子上的小锅里把饭焖了。

半个小时后,红烧肉出锅了,看着那油汪汪、红通通、颤巍巍的肉块儿,沈若兰忍不住用手拈了一块儿放在嘴里,一咬,哎呦,肉质滑嫩,入口即化,真是美妙无比!正所谓‘此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见几回。’

她一边嚼着,一边儿把肉盛出来,装在一个小盆子里,放进了空间,留着以后啥时候馋了啥时候拿出来点儿,热热就能吃,外边只留下一碗,就足够她一个人吃了。

沈若兰把肉和饭摆在了桌子上,一口米饭一口肉的大吃起来。

吃得正香呢,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开门开门,你们偷吃啥哩?老子都闻着香味儿哩?赶紧的给老子开门!”

听到狗蛋儿那没教养的吠声,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看来,想安安静静的吃顿饭是不行了,得先得把这个小畜生答兑了才行。

她起身开了门,门开的瞬间,狗蛋忽的一下冲了进来,直奔桌子。

“肉,我要吃肉!”

他嚷嚷着,急吼吼的完全是一副赶着投胎的样子,连鞋都没脱就往炕上爬。

沈若兰厌恶的皱起了眉头,真受不了了!

本来想再挺一段时间再下手,不过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是不行了,她真心受不了这个没教养的小畜生了,必须得赶紧把想知道的问出来,不然这小畜生天天来烦她,她岂不是得呗膈应死?

狗蛋儿爬上炕,伸出黑乎乎的脏爪子要抓肉吃,桌上的那碗红烧肉却被沈若兰眼疾手快的端走了。

“狗蛋儿,咱俩玩个游戏好不好”

狗蛋儿才不要玩儿什么游戏呢,他拍着桌子叫起来:“老子不玩儿,老子要吃肉,赶紧滴拿来!”

沈若兰忍着拍飞他的冲动,说:“给你肉也行,但是你得回答我的问题,你答上一个,我就给你一块肉吃,回答不上,就不给你。”

不等狗蛋儿答应,她就飞快的问出来:“你几岁了?”

这个问题实在是太简单了,简直是白给的。

在乡下,一般人儿逗是小孩子的时候,第一句问的,指定是‘你几岁了’,狗蛋虽然又蠢又横,但是这个问题还是很知道的,

“六岁,咋地了?赶紧给老子拿肉来!”

“哎呦,这不是答上来吗?对,就这样!”

沈若兰夸了一句,随手拿起自己刚才使过的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狗蛋儿的嘴里,心里暗暗吐槽:等会儿这双筷子非扔灶坑烧了不可。

红烧肉一进到狗蛋的嘴里,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似的,几乎没嚼,就咕噜一下子吞进了肚子,那醇香的味道,在他的口腔里蔓延着,惹得他又跳起脚来,“我还要我还要——”

“那你得先告诉我,你爹叫啥名?”

“咋这么多废话,我爹叫沈大锤!”

“呵呵,答对了,来,在吃一块儿!”

第二块肉被喂到了狗蛋儿的嘴里,这回,狗蛋儿没吃那么快,而是细细的咀嚼了一会儿才下咽,红烧肉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把狗蛋儿香的差点儿把自己的舌头咬下去。

“听着,现在是第三个问题了。”

在狗蛋儿嘴里的肉还没咽下去的时候,沈若兰就提出了第三个问题,“你家里的银子是谁管着呢?”

狗蛋儿不假思索道:“是我奶。”

呵!果然跟瘦丫她们猜的一样,沈大锤把银子搁他老娘那儿保管了。

沈大锤虽然对几个闺女不好,但是对他老娘还是很孝顺的,家里有好吃的总是先可着他老娘和儿子吃,有钱也让他老娘把着。抛开对几个女儿的残忍,他还算得上是个好儿子呢。

“狗蛋儿可真聪明啊,啥都知道!”沈若兰毫不吝惜的夸奖着,又给他夹了一块儿红烧肉,狗蛋儿吃到了肉,又被这样夸奖,高兴得咧开大嘴,眼睛都笑没了。

沈若兰又夸了他几句,才提出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奶把银子放哪了?”

狗蛋儿腾愣了一下大鼻涕,神秘兮兮的说:“我奶把银子藏起来,藏得可好啦,谁也找不找,嘿嘿……”

他得意的笑了两声,那种介意市侩小人和孩童之间的表情,让沈若兰很是膈应。

她刚撇过头,就听见狗蛋儿那故弄玄虚的声音,说:“就我知道在哪呢,嘿嘿,都被我奶藏到鸡窝里去了!”

听到这条信息,沈若兰的眼睛一下子变成了月牙。

“哎呦,你奶可真聪明啊!”沈若兰笑眯眯的又喂了狗蛋儿一块儿肉。

狗蛋儿吃得很欢,不大会儿,小半碗儿的肉都被他给囊桑进肚儿了,沈若兰没吃完的那半碗饭也叫他给造了!

虽然损失了一碗肉,但是得到的这个消息,不知能买回多少碗肉呢,沈若兰表示很满意。

晚上,三更时分,沈若兰乘着月色潜到沈大锤家。

沈大锤家的鸡窝还是多年前盖的,自从沈大锤瘸了之后就没再养过鸡,早就破败不堪,都快要塌了。

沈若兰一弯腰钻了进去,在里面摸索了一会儿,很快,在一堆刻意堆放的干草堆里,摸到一个破布包,捏起来硬邦邦的,打开时,里面正是她付给他们家的那些碎银子。

宾果!

沈若兰做了个剪刀手,把布包收进空间,悄悄的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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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1章 原来是她

寿仙宫里

灯火荧煌,暖辉烛地,在一片锦绣珠翠丛中,孝端太后端坐在紫檀木椅上,笑容可掬的接受着众人的叩拜、道喜。

今日便是她宣布小儿子和安安郡主定亲的日子,为表重视,她特意在寿仙宫里举行宴会,宴请朝中一品以上的诰命夫人们,以及她们家中的嫡出女儿,此外,还有各王府的王妃、世子妃、公主、郡主、县主、翁主……整个儿楚国的贵族妇女们齐聚一堂,其乐融融,欢声笑语。

荣嘉大长公主和邓驸马强逼良家妇女,乱杀无辜的事儿已经被应天府‘查明’了,乃系刁民诬告,不关他们夫妻的事儿,此事已经告一段落,彻底翻篇儿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众人虽然心知肚明,但谁也不会蠢到对此结论作出质疑。此刻,大家分坐在大殿的两侧,纷纷向荣嘉大长公主和安安郡主道喜,谁也没有提及数日前被诬告之事,仿佛那件事已经被忘记或者根本没发生过似的。

荣嘉大长公主也很是惊喜,忐忑了好几天的事儿,最后竟轻轻地翻了过去,害她白白担惊受怕了这些天,惊喜之余,她琢磨了一番,觉得这次能平安渡过此劫,还是多亏了她的宝贝女儿。

因为安安是个知书达理,温柔谦和的女子,广受京城上层社会的赞誉,不仅琴棋书画俱精,且又有楚国第一美人之称,如此出众的女儿,想来湛王也十分心仪,不然也不会将那件事一笔抹去,还毫无芥蒂的跟她定亲!

当然,也不排除母后临终前那道遗诏起了作用,湛王是个重情重义的男子,太皇太后对他有恩,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对太皇太后的遗诏置之不理,加上她女儿优秀出众,非其他贵女可比,所以不管怎样,这个湛王妃,她女儿都做定了!

此刻,安安郡主就坐在荣嘉大长公主身旁,粉面绯红,娇羞欲滴的样子。

适才进来时,她曾无意间瞥到太后身边的坐席一眼,见那人穿一身深紫色圆领锦袍,样式很简单,却在绕袖绕领用金丝线绣着精美的青松图案,腰间系着玄色腰带,金线滚边儿,中间镶着一颗莹润的大东珠,低调中透出奢华。

他面容俊朗,气质尊贵,临高望来,只一眼,便让她心跳如鼓,羞涩不已。

多年不见,他依旧是那副桀骜不驯、睨视天下的样子,一如十年前第一次在宫中相见时一般。

只是,那时的他,身上还带着少年的狷狂和不可一世,但正是那份桀骜狂妄,一下子入到了她眼,也入了她的心。

从此,一眼万年。

自那日起,成为他的王妃就成了她全部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她日日守在外祖母的宫里,小心侍奉,处处设法讨她的欢心,以便于将来能开口求她指婚。

当他戕害嫔妃出事时,是她第一个跪在外祖母的面前,痛哭流涕的替他求情,从此,外祖母知道了她的心事,所以才会有那道临死前指婚的遗旨。

现在,她终于要实现自己多年的梦想,成为他的王妃了,这莫大的幸福,让她整如置梦中一般,感觉此生再也不能有比这更幸福的时刻了……

纯曦县主也在,只是她虽是太后的侄女儿,也深得太后的宠爱,但毕竟只是个县主,位分低,在这种场合只能坐在宴会下端的位置上,否则于理不合。

此刻,她冷眼看着那个面若桃花,娇羞动人的楚国第一美女,心里冷笑着。

笑吧,趁你现在还能笑得出来,待会儿你就笑不出来了,你不是美貌无双,便是没有德行,仅凭容貌和仪态(湛王说的)就足够做他的王妃了吗?那就叫你的仪态尽失,丢尽脸面,看他还会不会这么钟情于你了?

她在偷瞄安安郡主,同样,安安郡主也在留意着她呢,不经意间,两人的目光对在了一起。

安安郡主礼貌的颔首、微笑,态度温和又友好,纯曦县主和回以一个诡异的笑意。

看在别人眼里,那就是湛王的王妃和侧妃姐妹情深,关系友好,将来王府的后院肯定是一片和谐了……

**

“诸位,想必大家都知道太皇太后留下的遗旨,令湛王娶安安为妃,今日哀家就遵奉太皇太后的旨意,给湛王和安安订下亲事,请诸位来做个见证。”

孝端太后站起身,举起手中的金樽,正式的向座下的众人宣布了湛王与安安郡主定亲的消息。

“臣妾等(臣女等)恭喜太后娘娘,恭喜大长公主,恭喜湛王爷,恭喜安安郡主……”

座下的众人齐齐起身、福身,向太后等道喜。

孝端太后笑道:“同喜同喜,大家饮了这杯,就不必拘着了,入席吧!”

“是,谢太后!”

众人饮酒谢过恩,这才正式入席。

很快,丝乐起,彩衣舞姬纤步入殿,翩翩起舞助兴,宫人捧膳纷入,往各个桌子上摆放饭食。

“大长公主殿下,臣妾敬您一杯,恭喜恭喜!”

丝乐声中,当朝丞相陈奇安的夫人,也就是陈皇后的母亲——虢国夫人杨氏,手执玉杯,笑容可掬向荣嘉大长公主敬酒!

荣嘉大长公主素来眼高于顶,一般人从不放在眼里,但在皇后老娘的面前,还是十分客气的:“多谢陈夫人美意,来,咱们干——”

两贵妇碰杯,美酒下肚,马上又有人来锦上添花。

“大长公主殿下,妾身听闻安安郡主是我朝有名的才女,尤善诗词,不如借此机会请安安郡主给咱们做首诗助助兴,想必太后娘娘也一定喜欢。”

今天乃是欢乐喜庆的日子,孝端太后自然不能扫大家的兴致,听到这夫人的提议,就笑容可掬的对安安郡主道:“安安,既然有人提议,你就即兴给大家赋一首吧!”

安安郡主起身,翩然的向太后拜了一拜:“是,臣女遵命!”

她又抬起头,望着那满殿的歌舞升平,缓缓开口:“噗——”

没听到惊采绝艳的诗赋,倒看见一口鲜血猝然喷出,溅湿殿中献舞宫女的彩裙,那宫女目露惊慌,舞步微乱,却不敢停,只忍着继续跳。

“安安,你怎么了?”

见到安安突然吐血,荣嘉大长公主大惊失色,顾不得礼数,上前一把抱住了女儿。

满殿的贵妇们也惊愕不已,这是怎么了?安安郡主怎么忽然吐血了?

“母亲……母亲……我肚子,好痛……”

安安郡主无力的躺在母亲的怀里,面色惨白、气若游丝,嘴角还缓缓的渗出黑色的血迹来。

不知谁大呼一声:“哎呀,郡主这副样子好像是中毒了!”

荣嘉大长公主一听,顿时慌乱的哭起来:“太后救命,安安好像中毒了,快传太医呀——”

“传太医,快传太医——”太后也惊慌的叫起来。

众贵妇惊起,谁也没想到,后的宴会上竟然会发生这种事儿,殿上还聚着献舞的舞姬,多数人瞧不清对面的情形,淳于珟沉声对舞姬道:“退下!”

众舞姬慌忙迈着小碎步,弓着身子倒退出去。

淳于珟扶着太后的手走过去,只见安安双目紧闭,唇甲发绀,身子还微微的颤抖着,明显是中毒症状!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就中毒了?”孝端太后有点儿不知所措了。

荣嘉大长公主哭道:“我也不知啊,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喝杯酒的功夫,就中了毒了呢?”

淳于珟观察了片刻,从身上拿出一个羊脂白玉的小盒儿,打开盒子,从里面拿出一枚药丸儿来,“姑母,先把这个给她服下,可暂缓毒性发作。”

荣嘉大长公主已然被吓蒙了,手忙脚乱的接过药丸儿,拔下头上的金簪,撬开安安的嘴,将那药丸送了进去……

“来人,把安安抬到内殿去,太医呢?太医怎么还不过来?”孝端太后看着安安郡主越来越白的脸色和嘴角不断渗出的血迹,焦躁起来。

夏槿道:“回太后的话,太医院的院判已经来了,正在殿外等宣呢!”

“都什么时候了还讲这些?快让他进来,瞧病要紧!”太后急声吩咐道。

不一会儿,太医院的院判提着药箱大步流星的走进来,刚要叩拜,孝端太后道,“孙院判免礼,快进里面看看,安安郡主怎么样了?”

“是,臣这就进去。”孙院判欠了欠身,在两个宫女的指引下,快步往内殿去了。

此时,寿仙宫大殿里一片沉寂,出了这样的事,宴会进行不下去了,但是没有太后发话,谁也不敢离开,都撂下了筷子,垂首静坐,等候太后吩咐。

孝端太后也没想到在她的宴会上会出现这种事,短暂的手忙脚乱后,理智渐渐回笼。

她很生气,非常非常的生气,竟然有人敢在她眼皮子底下杀人,简直是不把她这个太后放在眼里!

目光冷厉的扫了一眼坐下的贵妇千金们,执掌后宫多年磨练出来的高冷气势也在这短短的一瞥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端坐在高位,不怒自威:“今日之事情殊可恨,哀家定要严查下去,势必把那投毒害人的奸佞抓出来,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座下的贵妇千金们齐齐躬身:“太后英明!”

淳于珟拱手道:“母后,儿子想负责彻查此事,请母后恩准。”

“准了!”孝端太后道。

此事关系到他的未婚妻,由他来审理再合适不过,况且,让他在这边儿有点事儿干,也省得他总惦记回北边去。

“谢母后!”

淳于珟谢过母亲,抬头时,眸子似漫不经心似的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随即精准的停在了纯曦县主身上。

纯曦县主感受到他的目光,抬头看了回去,二目相对时,她本打算报以一个落落大方,坦坦荡荡的微笑回去,可一对上那冷峭的目光,眉眼间的森森寒意,她的心一颤,不由得虚了起来,笑到了一半的表情也僵在了那里,不知该笑下去还是该收回去。

最后,她有点儿慌乱的低下头,不敢再去看那双寒森森、似笑非笑的眸子了。

看到她心虚的模样,淳于珟一声轻笑:蠢货,这么明目张胆的害人,这下子就算是太后也帮不了你了。

“安安啊,我的安安啊——”

内殿里,忽然传来荣嘉大长公主哭嚎的声音,春柳急匆匆的跑出来,跪在太后面前,奏道:“太后娘娘,大事不好了,安安郡主她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怎么会?”听闻这个噩耗,孝端太后激动得一下子站了起来,刚刚给儿子订个媳妇,这还不到一个时辰呢,就要死了,这要是传出去,他儿子岂不是得落上个克妻的名声?

“孙院判呢?他怎么?”

春柳垂首道:“孙院判说安安郡主的心脉和气息都停了,已然是活不成了。”

闻言,孝端太后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脸色煞白,目光发直,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似的!

安安是太皇太后的嫡亲外孙女,太皇太后一直拿她当眼珠似的看着,临死前还特意安排要把她嫁给老七,现在,她刚跟老七订婚,就在她的宫里被人毒死了,天下人会怎么议论她呢?百年之后,她又有什么颜面去见太皇太后呢?

“母后,儿子想进去看看!”淳于珟道。

孝端太后捂着胸口,半天才颓然道:“去吧,她现在是你未婚妻,又是在母后宫里出的事,于情于理,你都该去向她致意。”

“安安郡主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许动,本王未发话前,谁也不许离开这里。”淳于珟交代了一声,带着英战往内殿走去。

内殿里,荣嘉大长公主抱着女儿,都要哭得死去活来了,看到淳于珟要并未收敛半分,反而哭得更响了,“我的女儿啊,我的安安啊,是谁那么狠心要毒死你呀?你死的好冤啊,可怜你刚定下夫婿啊……”

大长公主一边哭着,一边不忘提醒淳于珟给她女儿报仇雪恨。

淳于珟走过去,孙院判忙跪下请安问礼,淳于珟挥了挥手,让他下去了!

他走到榻边,看到大长公主正抱着安安哭得如醉如痴,观察了一会儿,问应英战道:“你觉得是真死还是假死?”

英战道:“回主子,属下现在也不确定,须得试探一下方知。”

“嗯,那你去准备吧。”

英战下去了。

看大长公主还在哭,淳于珟说,“姑母先别急着哭,安安郡主死没死还不一定呢!”

“心脉和气息都断了,又有什么不一定的呢?湛王你就不用安慰我了,你要是想我好受,就快点儿把害我安安的人抓出来,为安安报仇吧……”

大长公主抱着女儿,一边哭一边喊道。

这时,英战回来,手里还拿着一碗水。

淳于珟说,“姑母,你先把安安放下,让我这个手下救救试试,说不定还能有救呢!”

“还有什么救啊?连孙院判都说死了,你看看都不喘气儿了……”大长公主兀自沉浸在悲哀中,已经难以自拔了。

淳于珟道:“我在北边打仗时,知道这世间有一种死法,叫做假死,看起来跟真死一般无二,只是还有救活的可能,姑母试都不让我试一次,万一安安郡主是假死,姑母把她当真死处理了,岂不是太可惜吗?”

荣嘉大长公主听了,抬起泪迹斑斑的脸,仿佛绝望的人看到了一丝希望似的,道,“老七,你说的是真的吗?你没诓我?”

淳于珟道:“事关生死,岂能儿戏!”

荣嘉大长公主见他面色严肃,也晓得这么大的事他不可能拿来儿戏,就擦了擦自己的眼泪,让了开来。

淳于珟示意了一下,英战立刻上前,把碗放在安安郡主的胸口上,观察了一会儿水面,突然将碗拿开,抬起安安郡主的下颌,把手指伸到她的嘴里,抠其咽部,又把她翻过来,卧伏在地,拍背压腹,一顿折腾后,只听‘呕’的一声,英战再将她翻过来时,安安郡主的睫毛轻颤,人已经可见微微的呼吸。

“佛祖菩萨保佑啊!我的安安又活了!”见到安安郡主又有了生命迹象,荣嘉大长公主竟激动得哇的一声哭起来。

淳于珟见这边没事了,又宣孙原判重新过来诊治,他则提步又回到大厅里。

前殿,众人已经听闻湛王把安安郡主又救活了的事,都兴奋不已,大家高高兴兴的来参加宴会,谁也不想出人命的事,不然没准儿还得惹上麻烦呢,现在好了,湛王把她又救活了,这下子没事了!

不,不是没事,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把下毒的人揪出来,绝不能便宜了这个阴毒的东西。

淳于珟从里间出来后,孝端太后急忙迎上前去,握着他的手,把他救人的事儿又问了一遍。

淳于珟简单的跟她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假死,又安慰了她几句,就步入正题。

“母后,儿子想知道都有谁接触过安安郡主刚才喝下的那杯酒?”

寿仙宫的掌事宫女夏槿忙道:“禀王爷,今日席上客人的酒杯都随意发放的,除了太后和皇后,没有谁用固定的酒杯,负责给安安郡主斟酒的宫女同时也负责给荣嘉大长公主、虢国夫人、陈九小姐斟酒,斟的都是同一个酒壶里的酒,只是,荣嘉大长公主,虢国夫人和陈九小姐喝了那酒都没事,唯有安安郡主出事了。”

“把那个宫女给本王叫过来。”

“是!”

话音落后,一个惊慌失措的小宫女哆哆嗦嗦的走过来,‘噗通’一下跪倒在地,叫道:“王爷,奴婢只是负责给郡主倒酒,奴婢什么都没做啊!”

淳于珟眯起眸子,眸光犀利的盯着她的脸看了一会儿,冷声道:“传太医!”

不一会,孙院判从内殿出来了,“王爷,您唤下官?”

“去检查一下安安郡主的杯子,看看杯子有没有问题。”

“是!”

不用太医询问,夏槿已经把安安郡主用过的那个酒杯拿了过来吗,孙院判拿着杯子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是闻又是舔的,最后道:“回王爷的话,下官检查过了,这杯子没问题,只是杯里的残酒有苦涩味道,应该是酒被下毒了。”

淳于珟心中有数了,眸光又晦暗不明的看了地上的小宫女几眼,吓得小宫女握紧了拳头,把手缩进了袖子里,。

“孙院判,再检查一下她的指甲有没有问题。”

小宫女一听这话,猛的抬起头来,脸上的惊慌和恐惧一览无余。

她跪在那里,瑟瑟的抖着,连叫她起来都听不见了。

没办法,孙院判只好蹲下身子,拿起她的手检查起来,也是又闻又添的,小宫女低着头,面如死灰,身子瑟瑟发抖,像一片被狂风吹落的叶子似的……

很快,孙院判惊喜的奏道:“王爷,下官发现这个宫女的右手小拇指指甲里有跟安安郡主酒杯里一样的毒药!”

太后一听,勃然大怒道,“大胆贱婢!谁给你的胆子,敢在哀家的宴会上害人,来人,把她给哀家拿下,送到慎刑司严刑拷打,务必要查出是谁指使的!”

立刻有两个侍卫上前,一左一右的架住了小宫女的胳膊,拎起她就往外拖。

小宫女被吓得面如土色,快被拖到门口时,才失声大叫:“纯曦县主,救救奴婢,救救奴婢啊——”

这一声叫,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一下子把纯曦县主劈在了那里,她眼神飘忽,面红耳赤,有点不知所措了。

众人也都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像发现了什么惊天的大秘密似的!

“县主,你说过会保住奴婢无事的,你能不能不管奴婢了啊——”小宫女尖叫起来。

“闭嘴,贱人,谁跟你说过那样的话?你不要含血喷人!”

听到小宫女声嘶力竭的呼救声,纯曦县主脸上乍青乍白的,色厉内苒的喊了一句。

小宫女的话就像是一道劈雷似的,不仅把在座的贵妇千金们劈到了,也把孝端太后给劈懵了,她惊愕的看着纯曦,像是不认识她似的一般。

孝端太后做梦都没想到,这个她疼爱多年的小侄女,竟是个敢下毒杀人的魔女,还是在她的宫里,勾结她的人!

太让她失望了!

**

凶手已经昭然若揭,但事关太后的颜面,便是认定是纯曦县主干的,也不会直接公开的,所以,宴会也很快就散了……

安安郡主的毒性已被控制住,被荣嘉大长公主接回到府中养病去了,诺大的寿仙宫又只剩下太后和纯曦县主等几个人了。

太后坐在椅子上,看着跪在地上痛哭流涕的侄女儿,失望至极:“说吧,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在哀家的宴会上杀人?”

纯曦大哭道:“姑母,我没想要杀她,我就是想让她在宴会上丢丑,我也不知道那药为什么会毒死人,明明是泄肚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啊……”

“呵,这么说来,你是被冤枉的了?”孝端太后冷笑一声,笑容不达眼底。

纯曦县主哭道:“姑母,我确实是被冤枉的,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您相信我好不好?我没想要杀她没,真的没想,我就是想让她丢丑而已,姑母我是您看着长大的,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了解吗?”

孝端太后冷冷的看着他,良久,“哀家确实不了解你,曾经,哀家以为你是个天真浪漫,毫无心机的好孩子,所以一直宠着你,惯着你,可自从上次你暗中指使穆家的奶娘,状告荣嘉大长公主夫妇,哀家才知道你的心思并不想表面那么单纯,但是,哀家也只道是你一时糊涂,替你把此事瞒下了,本以为你会知错就改,悬崖勒马,没想到你非但不知悔改,竟还变本加厉,越发的狠辣了……”

纯曦震惊的抬起头,不可思议的看着座上的人,眼底除了震惊,还有心虚。

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做得那么严密,竟然还被姑母发现了,这下完了,她不可能再相信自己了……

“你是不是在想,该怎么跟哀家狡辩,说那件事不是你做的?对不对?”太后的声音冷得陌生,让纯曦县主都不敢相信,这声音就是一直疼爱她的姑母发出来的。

纯曦咬着嘴唇,泪水扑簌簌的滚下来,她摇着头,没敢说是,也没敢说不是。

孝端太后继续道:“都是哀家不好,不该把你养在宫里,你本就是个外戚小姐,原就该长在自己家中,该怎过就怎过,偏偏哀家心疼你,什么都想给你最好的,结果,倒把你养的心大起来了!”

“姑母……”

纯曦听到太后的这番话,忽觉不妙,颤声叫了一句:“姑母,曦儿知错了,您饶了曦儿这一回吧,曦儿再也不敢了。”

孝端太后摇摇头:“晚了,哀家的眼里见不得脏东西,你已经不能生活在哀家的身边儿了,明个儿哀家就派人送你回惠州去,往后,你就在惠州好好过日子,不用再来京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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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2章 你嘎哈不承认

“主子,太后已经下旨,明天就送表姑娘回惠州去,不叫她再回来了,至于嫁给您的事儿,怕是也不做数了。”

罗城把一盏茶放在案子上,对着正在研究一盘棋的主子说了一句。

闻言,淳于珟的嘴角微不可见的扬了扬,懒懒的说:“可怜她筹谋了这么久,连邓家十年前的旧事都给挖出来了,没成想到头来竟是一场空,看来,人的贪念太多也是不好的。”

“是呀,她要是安分些,老老实实的做个侧妃,有太后护着,往后的日子不会比正妃差的,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非要巴巴的抢正妃之位,这下好了,弄个人财两空,身败名裂的,往后谁家敢娶她这样心术不正的女人呢?”

最主要是,谁家敢娶跟湛王爷议过亲的女人呢?

“哼,这是她咎由自取,自作自受,不用理她。”淳于珟把一枚白色的棋子放在了棋盘上,又拿起一枚黑色的,沉思着,说,“邓家那边儿怎么样了?”

他口中的邓家,就是荣嘉大长公主府,也就是指安安郡主了。

罗城道:“郡主中毒太深,没个一年半载的怕是养不好了,嫁给您的事儿大概也要往后拖一拖。”

淳于珟唇边的笑意又扩大了些,把玩着那枚棋子儿,笑得颇有些玩味:“这位郡主为了排除异己也真是拼了,竟给自己下这么重的药,本王都不知该夸她勇敢还是该笑她蠢了!”

罗城笑道:“郡主大概是看太后太宠纯曦县主,怕有朝一日被取而代之了,又或者,怕纯曦县主日后容不下她,对她不利,才想到先下手为强的吧。”

“手段不错,可惜就是心术不正!”淳于珟把一枚黑棋子夜放在棋盘上,点评。

罗城很赞同主子的说法,安安郡主虽然表面看起来跟朵白莲花似的,可实际上心思毒着呢,就像这回,把那个无辜小宫女的家人控制了,人家要是不按她说的做就杀人家全家,这种事儿,确实不是心术正的人干得出来的。

可笑她还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呢,其不知主子早就查觉出她是个心机深沉的,暗中监视着她呢,她的伎俩虽然比纯曦县主的高明些,可惜终究逃不过主子的火眼金睛。

主子不喜欢这种工于心计、善于谋算的女人,也不喜欢她营造出的那种温柔娴淑的女子形象,所以才迟迟不愿回京来娶她,便是将来不得已娶了她,也是为了报答太皇太后的恩德,能给她的也就只有湛王妃的位置,至于夫妻间的情爱,那就别想了。

其实这次回来,淳于珟也是被太后逼得没办法了,他要是再不回来,母后肯定杀到吉州去了,亲自把他押回来。

他还以为自己这回肯定得娶安安了呢,没想到让他意外发现了纯曦的阴毒心思,小小的挑唆勒一下,那个被正妃之位迷住了眼睛的蠢货果然就上当了。

然后——一石二鸟

他自由了!

现在既然都不能嫁给他了,再住上几天就回北边去了吧!

在京城待的这几天,整天对着一些前来溜须讨好的朝臣,听那些无边无际的奉承话,让他都产生暴走的冲动了,再待下去,他真怕自己再杀人!

谁知,那边罗城又道:“安安郡主和纯曦县主是不成了,恐怕太后得安排您先娶了陈九小姐,看来,还是陈九小姐跟您有缘分啊!”

淳于珟皱起眉头,“陈九小姐?”

什么陈九小姐,他怎么不知道有这号人呢?什么鬼?

罗城笑道:“陈九小姐就是皇后娘娘的妹妹,陈相国的庶出女儿,家中行九,听说也位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呢,主子好福气!”

被他这么一提醒,淳于珟才想起来母后说过的,她只管他的一正两侧妃,那么,这位陈九小姐就是母后给她选的另一个侧妃了!

心中不爽,又听到罗城的说笑,淳于珟凉飕飕的睇了他一眼:“福气?赏给你如何?”

罗城吓得一抖:“属下不敢,主子恕罪,就当属下没说。”

“哼,滚!”淳于珟冷哼一声。

罗城汗哒哒的:“是,主子!”

垂首退到门口,屋里那位忽然又道:“去准备几匹好马,咱们今晚就走。”

“是!”

这下罗城不敢再罗嗦了,就怕不小心再说错话惹主子不痛快,赶紧的下去准备了。

淳于珟决定今晚就走,他算看出来了,母后不给他弄个女人是不会消停的,还是赶紧走吧,留在这儿肯定得被逼着娶这些满肚子阴司的女人了,他可不想自己的人生跟这些阴毒的女人拴在一起!

**

早上,沈若兰正在后园子喂牲口呢,忽然听到大门外传来一阵尖利刺耳的哭喊声:“沈兰丫,你个丧良心的小骚屄,你把老娘家的几个丫头都骗走了,还把她们的卖身银子给偷去了,你出的是人事儿妈?你就不怕遭报应吗?”

接着,便是黑子极具威胁性的狂吠声和女人的尖叫声。

大概是什么人想冲进她家的院子,被黑子给吓回去了。

沈若兰明白了,肯定是沈大锤家银子丢了,来找她来了。

她撂下鸡食盆子,不紧不慢的走出来,看见自家的门口儿站着一大群人,其中瘦丫的奶奶老马婆子和瘦丫娘披头散发的站在人中央,跳着脚的哭号着:“乡亲们,你们大伙给我们评评这个理,有没有这个说,买了人家的闺女,又把卖身银子给偷回去的,这不是逼我们去死吗?”

没等乡亲们回应,沈若兰就出来了,一看到沈若兰,老马婆子激动的跳起来,冲过来跟她拼命,结果被黑子一顿狂吠又给吓回去了。

沈若兰站在院子里,抱着胳膊冷笑说:“老马太太,你大清早的跑我家来诬赖我偷你们家银子,请问你有证据吗?要是有的话就拿出来,要是没有,今个咱们非得好好说的说的,我沈若兰可不是好欺负的!”

“证据,我家狗蛋儿就是证据!”

听到证据二字,沈大锤媳妇一把薅出身后的狗蛋儿,大声说:“你昨天拿肉哄我家狗蛋儿,问我家狗蛋儿我们银子藏哪了,孩子小,好糊弄,让你那几块破肉就把话儿给套出来了,结果今天一早上,我们家银子就丢了,你说,不是你拿的是谁拿的?”

沈若兰呵呵一声,“你说我套他话我就套他话了?谁听见我问你家狗蛋儿那些话了?我可不承认。”

“你问了,你就是问老子了,老子答你一个问题你给老子一块肉,你噶哈不承认?”狗蛋儿指着沈若兰的鼻子,大声质问着。

沈若兰鄙夷的看了狗蛋儿一眼,她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用再惯着这个小畜生了,她一手叉着腰儿,一手毫不示弱的指了回去。

“小畜生,姑奶奶给你肉吃,那是看在你那四个姐姐的面子上才给你的,没想到好心没好报,你非但不感激我,还跟你奶奶老娘一起来讹我,既然你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那姑奶奶往后再也不伺候你这份儿猴儿了,你休想再吃我家一点儿东西,也不行再踏进我家一步,你要是再敢往我家窜的,姑奶奶就把你的狗腿打折了!”

“我没撒谎,是你撒谎,就是你偷了我家银子!”狗蛋大声喊道。

沈若兰‘呸’了口,说:“既然你们一口咬定是我偷了你们家银子,那咋不上镇衙门告我去呢?或者,咋不去找吴四爷过来主持公道呢?”

老马婆子叫道:“你以为我们没去啊?告诉你吧,我家大锤已经去镇衙门告你去了,你等着吧,待会儿官府老爷们就来抓你来。”

“对,我兄弟也去找吴四爷去了,我劝你还是识相点儿,乖乖的把我家银子还回来,给我们磕几个头也就算了,不然待会儿有你哭的。”

说话的是沈大锤媳妇,她兄弟也这是靠山屯的,叫狗剩子,是个偷鸡摸狗的无赖。

沈若兰笑了,“好啊,就算你们不去找,我也要去找呢,这下倒是省了姑奶奶的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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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3章 讹人

沈大锤家的银子最开始是藏在老马婆子的枕头里的,但是听说屯子老刘婆子家的牲口一夜之间被人给端窝儿了,盗贼还把老刘婆子的大媳妇给迷昏了,沈大锤一家听到这事儿后,就都在心里边儿直打鼓,老觉得这些银子放在屋里不安全,要是盗贼把他们也给迷昏了,进屋一翻,不就搜出来了吗?

几口人儿商量了一番后,最后一致决定把银子藏在那个废鸡窝里,鸡窝都塌了,还破破烂烂的,肯定不会有人想到他们能把银子藏那儿去!

本以为藏的多好呢,没成想,银子还是丢了,早上老马婆子发现银子丢了的时候,差点疯了,在院子里嚎叫着窜了好几个高儿,沈大锤也扯着脖子哭嚎起来,他娘死了他都不带哭那么伤心的,他媳妇坐在地上也是呼天喊地的,又拍大腿又擤鼻涕,把地都挠出好几道沟来,几口人儿撕心裂肺的哭嚎着,把半拉屯子的人都嚎来了……

来到后,大伙儿从他们边哭边唱的调调中,知道他们家卖女儿的银子丢了。

所有人都觉得活该!

这些年这一家子是咋对他那四个丫头的,大伙儿可都看真亮的呢,这些狼心狗肺的,简直就不是人!

之前沈老二家把那老些银子把那四个丫头花银子买去了,大伙儿还觉得不平,就他们这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凭啥叫他们一下子得那老些银子啊!

现在好了,老天爷睁眼了,叫他们的银子全都丢了,大伙儿看了别提多解气了!

狗蛋儿看他爹娘和奶奶呼天抢地的,有点儿害怕了,因为他从没见过他奶奶和他爹娘这么痛苦过,就躲了起来。

后开,沈大锤两口子和老马婆子哭累了,渐渐的冷静下来了,才开始分析银子是叫谁给偷去的,也没忘逼问狗蛋儿有没有把家里藏银子的地方告诉别人?

狗蛋儿看大人的表情这么严肃,也感觉出了这件事情的重要性了,就支支吾吾的把昨天在沈若兰家的事儿说了出来。

这下子,老马婆子一家可炸了庙了,几口人一致认定,就是沈若兰偷了他们家银子!

于是,三口人分工,沈大锤跑到镇上去报官,大锤媳妇儿跑他弟弟家,求他弟弟去帮着找里正,老马婆子则带着那些在她家大门口围观看热闹的村民,浩浩荡荡的来沈若兰家要银子来了。

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买,沈秀云一家和沈秀英一家也听说了,也都跟着过来了,只是两家来的目的不同。

齐来顺在听说这件事儿后,第一个想法就是他的机会来了。

现在大舅哥和二舅哥都不在家,就兰丫一个小丫头在家呢,要是没个大人帮她撑住场面,她肯定得被沈大锤一家子给欺负了去。

他就等着她被欺负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再出手,帮她挡过这一关,到时候不信这死丫头不感激他,那之前他做的那些事儿也就能被原谅了。

然后他再加把劲儿,让他媳妇多跟她走动走动,说不定就有机会把那个方子弄到手呢,那他不就发财了吗!

沈秀云两口子则不然,特别是沈秀云,在在说沈若兰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高兴得直拍巴掌:“艾玛呀,太好了,老天爷总算是睁眼睛了,走,咱们看那小骚屄的热闹去,让她狂,让她得瑟,这回就让她在全屯子人跟前儿把脸丢尽了……”

王万福是个没注意的,听到他媳妇这么说,也就跟着过来瞧热闹了。

沈大娘听说这事儿后,就咪在了家里没敢出来。

她这个人胆小儿,就怕惹上事儿,特别是关于钱财的事儿,她可不想沾惹上,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愣是没出门儿,不仅她没出门儿,还不让她闺女媳妇出去,怕二房那些烂眼子事儿牵连到她们。

沈若梅觉得好容易有机会看死兰丫出丑,机不可失,就不顾她娘的警告,借着拉屎的机会从茅房跑来了。

赶来时,屯子里的人差不多都来了,不少人家还倾巢而出,把死兰丫家的大门口儿挤的水泄不通的,还有人干脆爬到了墙头上,蹲在墙头上看院子里吵吵。

“兰丫,这是咋地了?咋这么多人呢?”

瘦丫一回来,远远的就看见一大帮子人堵在家门口儿,把她吓了一跳,还以为兰丫出啥事儿了呢,撒丫尥蹶子的跑过来了。

沈若兰正跟老马婆子婆媳俩对骂呢,看到瘦丫突然回来,愣了一下:“你咋回来了?咋还是一早上回来的呢?”

瘦丫自责的说:“都怪我想事儿不周全,昨儿到那二叔一提我才想起来,把你一个人儿留在家里多不安全啊,这不,我就跟栓子叔的马车回来了。”

只是,昨晚栓子的马车走到半道儿的时候,马不小心踩到了一块冰,滑倒了,也是寸劲儿,竟崴伤了腿起不来了,瘦丫就帮他看着马和车,让他进城去找兽医。

那会儿他们都走到半道儿了,栓子又折回县城,因为太晚来了,找不到车,就是靠着一双脚走回县城的,这一路就走了两个多时辰,到了县城时,都半夜了,哪个兽医愿意三更半夜的出诊啊?栓子求爷爷告奶奶的找了半天,好容易找到一个,雇车再赶回到那里,已经是四更多来。

瘦丫看栓子把兽医找回来了,因惦记着兰丫一个人在家呢,就独自一人走了回来,黑漆漆的山路很不好走,她又从来没走过,结果迷路了,走差了。

直到天亮时遇到人,跟人打听好道儿,才找回来。

结果,一回来,就看见家里边儿出事儿了。

“兰丫,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她看见着老些人,还有她奶奶爹娘的,心里就猜出七八分了。

没等沈若兰回答呢,老马婆子就不是好声儿的喊起来:“瘦丫,你给我回来,往后你几个死丫头都给我回来,这个小骚屄把你们的卖身银子又给偷回去了,你们也不用再给他们家当牛做马了。”

瘦丫一听,冷笑说:“我现在好容易过上人过的日子了,疯了才会回你们家那个狗窝去呢,你就死了这条心吧,不止是我们,招娣她们也不会回去的。还有,我现在是兰丫的人,谁要是敢随便污她清白,当心我放狗咬死她!”

老马婆子在瘦丫姐妹面前跋扈惯了,没想到瘦丫敢这么跟她说话,气得脸都绿了,撸胳膊挽袖子的奔过来,怒骂,“你个忘本的小骚逼,出家门儿就忘了你是谁家的种儿了,早知你这这么没良心,一生下来时就该把你按尿罐子里……”

‘淹死’俩字没等骂出来呢,黑子见老马婆子进院了,蹭的一下窜过去,一下子将她扑倒了。

“哎呀呀,快把这死狗拉开,快呀,哎我的娘啊——”

老马婆子被这毛乎乎的大狗扑倒在地,血盆大口和钢矬似的大牙近在咫尺,眼看就啃到她的老脸了,吓得她失声尖叫起来,差点儿尿了裤子。

“黑子,咬她!”瘦丫咬牙切齿的命令道。

她都恨死这个死老婆子了,做梦都想吃她的肉,喝她的血呢,难得有机会收拾她,她当然不会放过!

黑子却没有听瘦丫的,扑倒老马婆子后,就回头看着沈若兰,等着沈若兰下令。

沈若兰促狭的一笑,没有叫黑子咬她,却也没叫它放开她,就让它在那扑着她,让她起不来身,这样既能恐吓到她,又能羞辱到她,看着老马婆子在黑子身下鬼哭狼嚎的样子,真是爽极了!

“哎呦,这也太欺负人了,各位乡亲都看着了吧,这俩小死姑娘蛋子是咋欺负个老人家的,这冰天雪地的,让个大狗把老太太压身底下,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

沈大锤媳妇一看婆婆吃亏了,有心上去帮忙,却怕那条大狗咬她,不帮忙的话又怕回头婆婆收拾她,只好煽动群众,想叫大伙儿出手帮她。

然而,他们这一家子在屯子里人缘儿太差,别说是老马婆子被狗压身底下,就是被狗吃了,都不会有人惋惜一下的。

吃了正好,屯子里少个老祸害了!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虽然大伙儿都看不上老马婆子,都恨不得让狗吃了她,但还是有人帮她说话了。

帮她的不是别人,正是沈若兰的堂姐沈若梅。

“兰丫,你太过分了吧!让这么大岁数的人躺地上这么长时间,把人家凉坏了咋整?就算没凉坏,你家大狗骑着人家,把人家吓坏了,你赔偿得起吗?”

沈若梅这么说,可不是为了帮老马婆子,而是存粹再给沈若兰添堵呢。

沈若兰在心里骂了一句妈卖批

沈若梅这个贱人,这是在撺掇老马婆子放赖,讹上她呢!

果然,被沈若梅这么一提醒,老马婆子不喊不叫也不歇斯底里了,有气无力的哼哼起来,瞅那样儿,好像马上不行了似的。

沈大锤媳妇一见,顺着梯子爬上来,“哎我的娘啊,你这是咋了呀?你可别吓唬我们啊!”

老马婆子带死不活的说:“娘头疼,刚才摔了一下……”

说完,竟脑袋一歪昏死过去了。

沈大锤媳妇嗷的一声跳起来,“好哇,你个死兰丫,你不光偷我家东西,还把我娘给摔坏了,还有没有王法了?不行,你得赔钱,不然待会儿官老爷来了,看我不把你告大牢去的……”

瘦丫一看她们要放赖,怒道:“她是装的,兰丫你别理她,也不用怕。”

沈若兰笑道:“我没怕,她是不是装的,试一试就知道了!”

她转身回屋,拿出一把筷子长短的铜签子来,签子两头尖尖的,在阳光下闪着淡淡的金光。

她晃了晃签子,大声对围观的村民说,“我年前去吉州找我爹的时候,认识个针灸的老大夫,跟他学了点针灸的本事,今儿狗蛋奶说她头疼,还是再我家摔的,我就帮她灸一灸吧,这金针虽然大了点儿,扎上去也很疼,不过效果那是杠杠的,扎上就好!”

‘昏迷’中的老马婆子用眼睛缝看到了那把铜签子,顿时毛都竖起来了,艾玛呀,这么粗的签子要是扎身上了,该得多疼啊?

沈大锤媳妇也不同意,“不行,你懂个啥医术,要是给扎坏了呢?我娘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让你给扎出个好歹可咋整。”

沈若兰笑道:“不试试咋能知道呢?你看你婆婆现在都昏过去了,要是耽搁一会儿,万一死了可咋整?还是你不想救她,巴不得她死了呢!”

“你放屁,我才没那么想呢,我就是……”

“没那么想就别拦着我,不然就是你们想放赖,想讹人!”

沈若兰才不管她说啥呢,走到老马婆子身边,叫黑子躲开,守住大门儿,不准让任何人进来。

她低下头,看着老马婆子微微发颤的身子,笑呵呵地说,“狗蛋奶,我要给你施针了,一会儿扎上去的时候得挺疼的,你忍着点儿哈,等把这些针都扎上去了,保管你就好了!”

说完,举起签子就往老马婆子的太阳穴扎去。

就在针尖离她的皮肉还有一捺宽的时候,老马婆子突然挣开了眼睛。

“我没事了,刚才有点儿迷昏,现在缓一会儿,好多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有点儿狼狈的爬起来,还恶狠狠的瞪了沈若兰一眼,那眼神儿跟要撕了她似的。

村民们哈哈大笑起来,有人说:“老马太太,你这好的也太是时候了吧。”

还有人说:“真别说,兰丫的针还真好使,都不用扎就能把病医好了……”

老马婆子被大家挤兑得老脸通红,冲着大伙骂道,“放你娘的屁,老娘是好是赖自己知道,关你们屁事儿,你们一个个的跑这来扯啥老婆舌,也不怕烂嘴丫子……”

沈若兰皮笑肉不笑的说,“好了就快点出去吧,晚了看我家黑子一会再咬你!”

黑子立刻回过头,冲着老马婆子龇了龇牙,叫了两声,老马婆子一看那白森森的大牙,想起刚才在狗爪子底下的担惊受怕,赶紧一溜烟的出去了……

沈若兰又笑嘻嘻的对沈若梅说:“堂姐,用不用我帮你扎一针啊?好治治嘴欠的毛病?”

沈若梅被当众羞辱,气得满脸通红,咬牙道:“你就得瑟吧,等会儿官府来了,看你咋整!”

话犹未落,不知谁在后面喊了一声:“来了来了!”

沈若兰闻言抬头,远远的,看见几个衙役打扮的官差,正骑着高头大马向这边走来,沈大锤一瘸一拐的跟在后面,跑的十分吃力。

沈若梅兴奋起来,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幸灾乐祸,道:“哎呦,来了,这可咋整?”

沈若兰冷笑说:“你又没做贼,你怕啥?”

沈若梅阴阳怪气的笑道:“我是没做贼,这不是怕家里有人做贼,坏了老沈家的名声吗?”

“老沈家的名声早就让你败完了,没名声了!”沈若兰说完这句,丢下她,往门外迎去。

沈若梅气得直瞪眼,真想把她拉回来接着干,但是看见那个穿官服的已经到了跟前儿下马了,就不敢再罗嗦了,她狠狠的看着沈若兰,只希望官老爷能一根索子把她捆去,扔大牢里呆一辈子才好呢……

雷捕头带着兄弟们下了马,走到沈若兰面前,公事公办的说,“沈姑娘!方才这个人去衙门报案,说你偷了他们家银子了,我们几个过来查查。”

沈若兰客客气气的说,“几位官爷里面请,正好你们来了,你们不来,我还要去请你们呢,我也要告状,就告他们含血喷人,污蔑好人!”

“哎呦,你还敢不承认?”

沈大锤一看到沈若兰,跟看到杀父仇人了似的,“你搁几块肉儿哄我家狗蛋儿说出我家藏银子的地方,回头我家银子就不见了,不是你偷的是谁偷的?”

沈若兰不甘示弱的说:“谁听见我拿肉哄狗蛋儿说出你家藏银子的地方了?有证人吗?没证人你可不能凭空污人清白,让我看,你家银子丢没丢还不一定呢,说不定是你看我家有钱,想故意讹人呢!”

说完,又对雷捕头道:“雷捕头您有所不知,这家人家在屯子里就是一家破落户,专门撒泼放赖的,刚才他老娘还在我家放赖讹人呢,这里的村民都可以作证,不信您问问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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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还有一更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4章 搜查

雷捕头之前曾受过沈若兰的好处,知道她是个会办事的,也有意结交她,现在听她说叫他打听,他就真个打听了一下。

结果,没用几句话,就把老马婆子刚才要放赖的事儿给打听出来了。

“雷捕头,你也听到了,就是这么样一家撒泼放赖的人家,他们的话能信吗?”沈若兰让瘦丫把屋里的板凳拿出来,请雷捕头坐下,随即又让她进屋倒了茶上来。

雷捕头坐定后,接过茶碗,叫过狗蛋儿,让他把昨天的事儿再说一遍。

狗蛋儿是个怂货,跟他爹娘说话时‘巴巴’的可能说了,看到了腰间挎着朴刀,威风凛凛的捕快老爷,就想起村里老人说起的官府专门儿砍头、打板子、抓人下大牢的话来,吓得哆哆嗦嗦的,话也说不清楚了,吭吭唧唧的说了半天,也没说明白个啥。

沈大锤一看他儿子这副怂样,怕雷捕头起疑,破天荒的对他瞪起眼睛对,吼道,“你个小王八犊子,该咋说就咋说呗,有啥不敢说的?说,说大大方方的说,把昨天她咋搁肉哄你的事儿给捕快老爷说出来。”

狗蛋儿毕竟是个孩子,看到穿官服挎腰刀的本来就害怕,现在又被他爹这么一吼,心里就更怕了,嘴一咧,哇的一声哭起来!

“你哭啥,你个熊犊子玩意,闭嘴,不行哭……”

一看狗蛋儿哭开了,还大有没完没了的架势,沈大锤慌了,瞪着牛卵子大小的眼睛,不停的低吼着,恐吓着他,“别哭,不行哭,好好跟捕快老爷说话……你个熊犊子玩意儿,一到真章就灭火,你等回家的,看我揍不揍你!”

他这么一吓唬,狗蛋儿更害怕了,闭着眼睛大鼻涕哭挺老长,一直持续了半炷香的功夫也没停下来。

雷捕头没有耐心了,冷哼一声,说,“沈大锤,你别逼他了,还是先好好想想孩子到底说没说过那些话吧!”

“老爷,您咋能这么说话啊?”

听到雷捕头这句话,沈大锤一下子傻了眼,这句话,就等于直接判定是他们家诬告沈若兰了!

他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哭道,“老爷,小民对天发誓,我儿子早上的的确实说过那些话啊,小民要是有一句谎话,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雷捕头冷笑一声,说,“我们在官府当差的,最不信的就是别人起誓发愿了,我们审案,向来是看证据的,没有证据,说出花来也是枉然,沈大锤,既然你口口声声说沈家姑娘偷了你家银子,就好好的把证据找出来吧,只要有证据,本捕头也一定秉公执法,为你做主。”

“不过,哼哼……”

他冷笑两声,随手揭开茶碗,拿茶盖儿拨了拨里面的茶叶,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才道:“你要是找不出来的话,戏弄官差,诬告良民的罪责,你可要掂量掂量了!”

沈大锤的一下子僵住了,他嘎巴了几下嘴儿,想替自己分辨,又说不个出啥,忽然看见了立在一边的瘦丫,顿时眼睛一亮,像是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似的。

“瘦丫,瘦丫,你整天跟她在一块儿,她干啥没干啥你一定知道吧,你给官老爷说,这个兰丫到底偷没偷咱家的银子,好闺女,说呀……”

沈大锤的一句‘好闺女,’还是瘦丫降生十六年来,第一次听他这么叫她呢!

瘦丫不傻不捏的,当然明白沈大锤为什么这么叫她,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嘲讽的笑意,随即,大声对雷捕头道:“官爷,兰丫没偷他们家银子,兰丫家有的是钱,根本不用去偷,是他们诬陷兰丫,你一定要给兰丫做主啊!”

“你,说啥?”

和老马婆子一样,沈大锤做梦都没想到瘦丫敢反抗他,一时间给气住了!

“你个胳膊肘外拐的死丫头!”

他爬起来,本想冲过来一顿打,但刚走两步一下子又想到官老爷在跟前儿呢,怕官老爷怪罪他,只好暂时收起那份心思,瞪起眼珠子恶狠狠的瞪着瘦丫,无声的威胁她。

从前瘦丫怕他,怕他打,怕他骂,怕他不给饭吃,只要他立瞪起眼睛,瘦丫就会老老实实的听话。

但是,现在她不怕了,在兰丫的身边儿,她吃得饱穿的暖,过得好极了,还有黑子护着,他们要是再敢打她、欺负她,她就让黑子咬死他们,把他们这一家子畜生全咬死!

她迎着沈大锤淬了毒似的目光看了回去,没有丝毫畏惧,只有嘲讽,蔑视和发自内心的仇恨!

两人正瞪着眼呢,吴四爷到了!

众人闪出一条路,把吴四爷让了进来。

沈若兰赶紧又回屋搬了个凳子,请吴四爷也坐下。

吴四爷和雷捕头寒暄了几句,又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理了一下,才说:“这件事儿涉及的财产金额巨大,不同于家庭的纠纷,也不同于邻里间的口角,已经超过我这个里正管辖的范围了,还是请雷捕头做主吧,我听听就好了。”

雷捕头不紧不慢的说:“这件事儿,我觉得是沈大锤在冤枉沈家姑娘……”

没等雷捕头说完呢,沈大锤嗷的一声叫起撞天屈了:“大人,冤枉啊,您既没有搜查沈兰丫家,有没有给她上刑审问,咋就断定是我们冤枉了她呢?是不是冤枉,您好歹也搜查过了再做定论啊,您这样审案,小民不服啊!”

雷捕头怒道:“你一没证据,二没证人,就凭那点子疑心,凭什么叫本捕头搜查人家?又凭啥给人家上刑?你以为衙门是给你们家开的吗?”

“可是,她实实哄过我儿子,问过我家藏银子的位置啊,大人,您要是不替小民做主,小民就跪死在您面前啦——”

沈大锤冤枉的跟窦娥似的,挺大个老爷们咧个大嘴呼天喊地的哭起来,哭得跟个老牛在叫唤似的!

老马婆子和沈大锤媳妇也觉得屈得慌也。婆媳俩也跟着张开大嘴放声痛哭,口口声声的叫着不服、冤枉。

沈若兰不想雷捕头为难,也不想村民们疑心她,就说:“雷捕头,沈大锤一家子说我把他家的银子偷去了,今儿就算您判定我没偷,他也肯定不会服气的,再有,不明事理的村民也备不住得疑心我,我可不想背着偷盗的名声过日子,正好今儿个您和吴四爷都在,村里人也都在,不如大家好好在我家搜上一搜,也好彻底解了他们家的心疑,洗清我的嫌疑!”

她竟然主动要求搜查,这可是沈大锤一家做梦都没想到的,也是雷捕头和吴四爷没想到的。

不过,为了让大家都心服口服,也是为了给沈若兰洗清罪名,雷捕头就答应了。

令他带来的四个人一起进屋去搜查,沈若兰又在围观的百姓里挑出了十几个年长有威望的,请他们也一起搜,至于沈大锤一家,更是允许他们里外屋,前后园子随便儿搜!

沈若兰家面只有两间小屋儿,沈德俭的东西都搬到县城去了,沈若兰值钱的东西也都收在空间里,外面并没有多少东西,几下子就搜完了。

老马婆子和沈大锤媳妇不放心,亲自在沈若兰的屋里搜了一遍,连灶坑和炕洞子都扒了,房梁都没放过,最后也没找出一个铜板来。

沈大锤和他小舅子则在前后园子一棵草一棵草的巴拉,就怕她把银子给埋到哪去,让他们给落下了!

还有好信儿的村民也主动加入到了寻宝的队伍中,大家在前后园子仔仔细细的搜了个遍儿,连一颗石子儿一个土坷垃都没放过,屋里也翻了个底儿朝天,结果,还是啥都没搜出来。

“哼!这下子,你们没话可说了吧!”

雷捕头金刀大马的坐在凳子上,对沈大锤冷哼道。

沈大锤也心虚了,咋整的,咋没有呢?难道?沈兰丫真没拿他们家银子?

狗蛋儿这小犊崽子从小就爱撒谎,没准儿这次也是他撒谎呢!

老马婆子也很失望,但终究不死心,忽然叫起来:“她身上还没搜呢!”

三十两银子也就只有三斤沉,那些散碎的银两个头儿都不大,很容易携带也容易隐藏,说不定就让她藏身上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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蟹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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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5章 三十棍子

沈若兰挑了挑眉毛,说:“你是想搜我的身?”

老马婆子学奸了,没说想,反倒问她:“你不敢?”

笑话,沈若兰有什么不敢的呢?

她轻笑一声:“行啊,那就找几个稳妥的婶子替你们搜吧,你们婆媳俩站一边儿看可以,我这个人很有洁癖,嫌脏!”

边上的几个人低低的笑起来,都听出沈若兰在笑话老马婆子婆媳俩埋汰呢,老马婆子心系那三十两银子,也顾不上脸面了,咬了咬牙,道:“行,咱们这就进屋搜去!”

男人都被请出去了,屋里只剩下老马婆子和沈大锤媳妇,还有谢大娘、老于太太,和桂生子媳妇。

沈若兰脱鞋上了炕,一点儿都没有扭捏和不好意思,大大方方的把身上的棉袄、棉裤都脱下去,亵衣亵裤也卷了袖子和裤腿儿,还在炕上蹦哒了几下。

为了让老马婆子和沈大锤媳妇更放心,她还下了地,让谢大娘几个摸了摸,以证实她身上没藏东西。

“没有没有,我都摸过了,三十两银子得多大一堆啊,你们都看着她这身亵衣亵裤,都快贴身儿了,往哪藏啊!”谢大娘在沈若兰那副完全没发育的小身板儿上摸了一遍,向沈大锤老娘和媳妇说道。

桂生子媳妇和老于太太也把沈若兰的棉袄棉裤都捏了个遍儿,还翻了过来,拿到老马婆子和她儿媳妇身边,让她们看,“你们自己看吧,统共就这么大一身儿衣裳,往哪儿藏老些银子?”

老马婆子不放心,不顾沈若兰之前的警告,一把夺过衣裳,细细的捏起来,唯恐沈若兰把银子缝在衣裳里,沈若兰也没阻拦,由着她们捏了个遍儿。

最后,一无所获的老马婆子和沈大锤媳妇儿把棉袄和棉裤又送回到了桂生子媳妇和老于太太的手上,灰头土脸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沈若兰穿好衣服走了出去,站在门口儿,大声道:“刚才她们已经搜过我了,我的家大家也都帮着搜过了,事实证明,我根本就没拿他们的银子,他们存粹是诬告,现在,轮到我来告他们了,请各位乡亲们帮我做个证明。”

说完,走到雷捕头身边儿,道:“雷捕头,我要告状,就告沈大锤一家恶意诬告,毁人名声!”

雷捕头横了沈大锤一眼,道:“你怎么说?”

沈大锤慌忙道:“大人,小的真没诬告他,小人的儿子真的说过她诱骗过我儿子,打听了我家藏银子的地方,我儿子还那么小,他能说慌吗?”

“他能,那个小畜生最会说谎了,从三岁起就会!”冷不丁的,瘦丫插进了一声。

她撸起袖子,胳膊上露出了一道触目惊心的疤痕,大声说:“这道疤,就是去年小畜生诬告我偷吃了家里的柿子,被这个老畜生撇镰刀头子砍的,其实那个柿子根本就是让那个小畜生给吃了,我哪敢吃柿子啊?”

“还有,小畜生经常跟他们撒谎,说我们偷懒、不干活儿,其实我们都挣命的干了,干活儿还总挨打挨骂呢,不干活儿不得让他们打死吗?可是小畜生一告状他们就信,就打骂我们,小畜生说啥他们就信啥,小畜生最会撒谎了......”

“你这死丫头,你......胡说......”

沈大锤听到瘦丫的这控诉,吓得脸都白了,眼下的形势本就对他不利,要是能咬死沈兰丫问过狗蛋儿藏银子的事儿,或许还能扳回一局,但是被这死丫头这么一搅和,怕是他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了。

“我没胡说,肯定是那个小畜生在撒谎,而且是被你们指使的!”

瘦丫大声道,“备不住你们真丢了银子,怕银子找不回来,就想找个有钱的人讹上,看兰丫有钱又没啥势力,你们就把她算计上了,我在你们眼皮底下过了十六年,你们那点儿粑粑心思我还不了解吗?”

说完,转向雷捕头跪了下来:“大人,我敢保证,兰丫没偷他们银子,我沈二叔在县城卖水晶冻,买卖好的不得了,根本用不着兰丫出去偷,就是他们在撒谎,要讹人,您可一定要为兰丫做主啊!”

沈大锤吓坏了,慌忙爬到雷捕头面前,哭道:“大人,您可千万不能听这死丫头胡咧咧啊,她在家时又懒又馋的,小民教训过她几回,就让这死丫头给记恨上,这是在报复小民呢。”

雷捕头冷笑说:“她言之凿凿的话,你叫本捕头不信,你儿子含含糊糊的几句话,你倒叫本捕头相信,沈大锤,你当衙门是给你一个人开的吗?还是以为本捕头是个傻子,你说啥本捕头就能信啥?”

“大人,小民......”

“废话少说!”雷捕头断喝一声,打断了沈大锤。

“你去衙门告状,本捕头也来了,你想搜查,本捕头也帮你搜了,现在已经证明你是诬告,你还想怎样?”

“我.....我......”

沈大锤支吾着,巴巴的看着雷捕头,很想说让雷捕头严刑审问沈兰丫,可他不傻,已经看出雷捕头对他的态度了,就算他提出这个要求,雷捕头也不可能答应他。

“哼哼,你无话可说了吧,那就让本捕头来说!”

雷捕头站了起来,威严的看了门口儿几百个村民一眼,大声道:“刁民沈大锤,戏弄官府、恶意诬告,污人清白,意图讹诈,情节恶劣,着实可恨,本该带回衙门重重责罚,不过——

说到这儿,他顿了一下,打着官腔道:“辜念他身有残疾,又上有老下有小的,本捕头便网开一面,恕他牢狱之罚,只打他三十棍子,以儆效尤!”

沈大锤一听,吓得魂儿都飞了,失声喊道:“大人,冤枉啊,就算不是沈兰丫偷了小民的银子,小民也确实丢了三十两银子啊,当初老沈家给小民付的三十两银子,全屯子的人都看到了,小人真是丢了三十两银子啊......”

雷捕头冷声道:“你丢银子是丢银子的事儿,诬告是诬告的事儿,两件事儿莫要混为一谈,既想报你丢银子的案子,就先把前面诬告的官司理清了再说。”

说完,瞪了几个衙役一眼,“几们几个干什么呢?没听到本捕头的话吗?”

两那边儿的衙役急忙上前,不顾沈大锤的哭喊,将他按翻在地,扒下裤子,举着手里的水火棍,‘噼里啪啦’的一顿打,只打得沈大锤一佛出世,二佛涅槃,狼哭鬼嚎,哭爹喊妈......

围观的百姓看到沈大锤那怂样,都哈哈的大笑起来,老马婆子看见儿子挨打,心疼得跟着嗷嗷直哭,沈大锤媳妇也抱着狗蛋儿失声痛哭......

瘦丫看着他们一家人的狼狈样,心里别提有多解恨了,她真希望雷捕头把那老不死的跟那只母老虎也一起打了,最好连那个小畜生也一起打了,她才高兴呢!

打完棍子,雷捕头和吴四爷又去了沈大锤家,去调查沈大锤丢银子的案子,村民们也都跟着去了,只有谢大娘、秋萍嫂子和大春嫂子留了下来,帮沈若兰整理被翻乱了的家。

“兰丫,你咋买这么多绳子呢?”

大春嫂子看到堆在东屋那半个屋子的绳子,好奇的问道。

沈若兰说:“我过段时间打算扣个大棚,做大棚支架的时候得用这些绳子捆。”

这个时代扣大棚不像现代,有现成的金属支架,这时的冶金工艺并不发达,金属价贵,她要是定制几套金属大棚支架,只怕卖十年的菜也赚不回来,还是用最经济最实惠的木制或者竹子制的支架吧,虽说费点事,但是便宜啊!

“大棚是啥啊?”大春嫂子被她说的一脸茫然。

沈若兰就简单的把大棚是啥跟她介绍了一下,大春嫂子听完后,都有点儿惊讶,想不到兰丫这个不起眼儿的小丫头竟要做这么大的事儿,真是太让她感到意外了。

看来,这个小丫头跟那些寻常的乡下丫头不大一样啊,用老太太的话说,就是:并非池中之物呢!

秋萍嫂子也被沈若兰的话给吸引了,她听到了沈若兰介绍咋搭建大棚咋种植作物,也觉得挺好的,将来肯定能赚钱,她要是有本钱有地方的话,肯定也跟着弄。

只是,家里都快断粮了,又哪有钱去买那么多油布,定做那么多支架啥的呢?

“兰丫,那你的支架做了吗?”谢大娘从后厨房探出头来,看来,她也听到沈若兰的话了。

沈若兰摇摇头,“还没有,正打算这两天找人去做呢。”

谢大娘道:“我兄弟就在镇上开了家木器行,专门做一些扒犁门框等粗木器,你要是没有合适的话,不妨去我兄弟看看,他的手艺不错,而且价格也便宜,还能做竹器呢,听你的话好像得用很多竹竿儿似的,正好他家有,现在是冬天,那边的活儿不多,你现在去的话,肯定能给你尽快做出来。”

沈若兰喜道:“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我明天就去看看。”

其实她本来打算今天去镇上找人做支架的,但是出了沈大锤那事儿,这个计划就只能暂时推迟了。

不一会儿,翠翘也过来了,是从沈大锤家看完热闹过来的,一进门儿就快言快语的说:“那位官差老爷已经走了,就在他们家转了一圈儿,问了几句话就走的,好像不大上心似的,我看他们家这银子是够呛能找回来了。”

谢大娘啐了一口:“该,找不回来才好呢,这家子黑心的畜生,这些年做老孽了,你看把瘦丫几个磋磨的,也就是这几个孩子命大,换上别个,早叫他们磋磨死了!”

瘦丫也是一脸的解恨:“报应,他们罪有应得!”

沈大锤家被窃的案子暂时告一段落了,一家子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中。

沈大锤哼哼唧唧的躺在炕上,把他那个心肝儿似的儿子臭骂了一顿,要不是身上的伤重,他都想爬起来揍他!

这回告兰丫的事儿之所以没告成,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这个小崽子在关键时刻没能好好表现,要是他当时能大大方方的把跟他们说的那些话说对雷捕头出来,雷捕头肯定能相信他,就能拷打沈兰丫,说不定就能把银子找回来呢,可他那副吭哧瘪肚的样子,跟她娘的心虚了似的,别说是雷捕头,换谁也不带信的啊!

狗蛋儿打生下来就他爹娘和奶奶捧在手心儿里,真是大气都舍不得呵一下,冷不丁被他爹粗暴地痛骂,又害怕又委屈,就哭咧咧的去找他奶求安慰。

结果,老马婆子也正怨这小犊子不争气呢,要是他在真章儿的时候争点气的话,把该说的话利利索索的说了,何至于银子没找到,她儿子还挨了一顿打呢?

本来就闹心呢,看到这个小犊子又哭咧咧的过来了,更闹心了,拽过来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顿打,打得狗蛋儿大哭不止,又急忙跑去找他娘。

沈大锤媳妇也被老马婆子怨恨上了,都是她没教育好孩子,把个孩子教育得畏畏缩缩的,上不了大台面儿,看见个官老爷就吓得连话都不会说了。

最可恨的是,还生出了死瘦丫那个白眼狼,在家里最需要她的时候她倒向着外人说话去了,简直罪无可恕!

憋着一肚子气的老马婆子,打完了孙子后,又指着儿媳妇的鼻子一顿臭骂,沈大锤媳妇也不敢搭腔,抱着狗蛋儿呜呜呜的哭起来。

家里是愁云惨淡,哭声一片,气压底得让人喘不过气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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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三更,二更在五点,三更在十点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6章 男孩【二更】

第二天,沈若兰和谢大娘坐着老于头家的驴车,到镇上去定做大棚支架。

现在已经快出正月了,天暖和了不少,坐在驴车上也不是很冷了,沈若兰和谢大娘一边观景一边唠嗑,倒也不寂寞。

说到她要扣大棚的事儿,沈若兰笑嘻嘻的对谢大娘说:“大娘,正好我还要跟你商量个事儿呢。”

谢大娘笑道,“啥事儿啊?说呗。”

沈若兰说,“你看,我这不是要扣大棚吗,我想把我家的前后园子都给好好的翻一遍,你也知道,我家之前这块儿都是块山地,也没人种过,我家在住的这些年我爹也没正心种过园子,严格的说起来,我家的前后园子还跟荒地差不多呢,我想找我大庆哥帮我好好翻一翻,松松土,下点儿肥啥的。”

大庆就是谢大娘的儿子,也是秋萍嫂子的男人,小柱子的爹。

谢大娘听了,爽快的说,“行,明天我就让你大庆哥去帮你翻去。”

“那可太好了,不过,我不能让我大庆哥白干,他给我干一天活,我给他五十文钱的工钱,怎么样?”

这个工钱是沈若兰经过深思熟虑才定的,一般像大庆这样的壮劳力,在外面干一天也就是三十文的工钱,要是干重活累活的时候,最多也就四十文,她能给到五十文,已经是大价钱了!

“看你这丫头说的,又不是外人,就是帮把手的事儿,哪能要你的钱呢?”谢大娘家虽然缺钱,但她却不是贪财的,村里互相帮忙的多了,哪有给钱的说啊?

沈若兰道,“大娘,我可不就只有这点儿活儿啊,要是光这点儿活的话,你跟我要我都不能给你,等过两天,我还得搭大棚架子,扣大棚,到时候播种,浇水,活多着呢,你也看到了,我跟瘦丫这体格根本干不了重活,再说这些活也不是女人干的,还都得指着我大庆哥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挥了挥自己瘦弱的小胳膊,以示她确实干不了这样的活。

谢大娘听了,纠结的低下头去。

她很想答应下来,家里面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要是一天能赚到五十文钱的话,一家老小就不用饿肚子了,偶尔还能给小柱子和公公婆婆割一顿肉吃呢!

可是,答应了又怕被人家戳脊梁骨,一个屯子住着,帮着干点活儿还得要工钱,再说跟瘦丫,她也不好意思啊!

沈若兰看出了谢大娘的心思,就说,“大娘,我这些活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干完的,就算翻地扣大棚用不了多长时间,可是见天给大棚浇水,那可不是个轻快活儿,五个大棚都得浇水呀,水井离我家还远,就得指着我大庆哥一担一担的帮我往家挑了,光这浇水的活儿,就至少得干上俩月,你说,这么长时间,我能好意思天天去求你们吗?反正我想好了,要是你不收钱,那我就去找别人了。”

“别,兰丫,别找别人,你大庆哥去。”谢大娘一听要找别人,急忙开口了。

一天五十文钱,十天就是五百文,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文,这丫头说至少能干俩月,那就是足足三两银子啊!

都赶上家里一年赚的了!

这么好的事儿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呢,哪能让给别人去干啊?

柱儿身子不好,要是有这三两银子,就能进县城的大医馆去找个好大夫好好瞧瞧,抓两剂好药吃,没准就把病给治好了呢!

“太好了,大娘,那咱们就说定了,让我大庆哥从明天开始就帮我干活,至于钱的事儿,咱们是每天一结也好,十天一结也好,你们怎么说就怎么办。”沈若兰赶紧把事情敲定下来。

谢大娘感激的笑了笑,说:“钱的事儿好说,只是兰丫,大娘先谢谢你了,大娘也知道,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你就拿二十文三十文的也能雇着好人儿干活儿,可非要花大价钱雇你大庆哥,也是帮衬大娘一把,大娘知道你的心思,大娘心里有数!”

“看大娘你说的,还说我见外呢,你现在不也见外上了吗?”沈若兰笑嘻嘻道,“咱们之间谁跟谁呀?你忘了我小时候没饭吃的时候跑你家去蹭饭了?那时候您没少帮我,我现在帮帮你不也是应该的吗?”

“呵呵,你有心了,大娘做梦都没想到你能出息成现在这样!”沈大娘欣慰的说道。

沈若兰嘿嘿一笑,说,“那当然了,女大十八变嘛!”

“你还没十八呢,才十四吧?”

“嗯,过了年刚十四……”

娘俩一路上搭搭格格的,很快就到了镇上。

她们先去了谢大娘兄弟开的木器行,正如谢大娘说的,他兄弟也是个老实憨厚的人,看看他木器行里的东西也都做得还不错,最让沈若兰高兴的是,他这里有竹竿儿,还有那种大粗的竹子,可以从破开用的,用来做支架再好不过了。

沈若兰把自己的图纸尺寸都拿了出来,又跟他交涉了一番,最后讲定价格,五个大棚的支架,就都在这里定做了,连工带料,统共是五十两银子,一个月内做完。

谢大娘帮她弟弟揽了这么大一个活儿,想来她弟弟肯定会很感激她的,说不定还能给她点儿回扣啥的。这点,沈若兰一点儿都不反感,反正找谁做都是做,还不如帮帮谢大娘,让她过得到点好处呢!

离开木器行,沈大娘要去看翠莲姐,沈若兰就暂时先跟她分开了,坐着老于头的驴车去了镇衙门。

昨儿雷捕头那么给力,她有心表示一下,只是昨天人太多,她想表示也没有机会,正好今儿过来,就顺便表示表示吧,以后自己要是再有事儿的话,求人家也方便啊!

赶到镇衙门,正好雷捕头也在,沈若兰把他请了出来,大大方方的拿出二两银子,让他带那几个兄弟们去喝酒。

雷捕头拿到银子,乐得眉开眼笑的,一个劲儿的跟她说,往后要是有什么事儿就尽管来找他,他帮她做主。

是呀,每次她一有事儿他就能捞到银子,自然愿意去帮她做主喽!

**

京城北,锦川城里

一个面黄肌瘦的小男孩站在街上,他衣衫破烂,身形单薄,身后还立着一担干爽的柴禾。

此刻,他正等着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几个朝他围过来的小混混。

“小子,你知不知道在这条街上卖柴是得交保护费的,你交了吗?”一个尖嘴猴腮的混混上前,推了男孩儿一把,男孩消瘦的小身子给推得一个趔趄,跌倒在柴上,跟那担柴一起倒在了地上。

混子们哈哈哈的笑起来,十足的街头恶霸。

男孩儿坐在地上,眼眸微涩:“我……没钱!”

“没钱?没钱你敢跑老子的地盘上卖柴,是皮子痒了吗?还是你觉着老子能惯着你呢?”那个推人的混混一把又把男孩儿拎了起来,像拎一只小鸡崽子似的,一边骂,一边推搡着。

男孩儿有点儿怕了,红着眼圈儿说:“几位小哥,我娘病了,我这担柴火是要卖了给她买药治病的,请几位小哥高抬贵手,等我以后有钱了,肯定给几位补上。”

“呸!你当老子是傻子吗?你要是卖完就跑了,以后老子他娘的上哪儿去找你?”混子一口唾沫飞在了男孩儿的脸上,恶狠狠道:“五文钱,要么交钱,要么把你的柴火抵了。”

男孩儿一听,急忙扑到了那捆柴火上,紧紧的抓着扁担说:“不行,我娘病了,这些柴是我好几天砍来给她买药的,几位小哥,你们行行好,等我以后有了钱,肯定就会给你们的,拜托你们了。”

“少他娘的废话,要么交钱,要么把柴火交出来!”混子不耐烦了,逼上前两步,一副随时都要出手的样子。

男孩儿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咬咬牙,低头从口袋里拿出仅有的一文钱。

那是他偷偷攒起来,留着给妹妹买根头绳的,但是,为了这捆柴火,他只能把这文钱交出去了。

“几位小哥?我先交一文行不行?剩下的四文等我卖完柴再给你们,我说话算数,一定不会耍赖的。”

“去你娘的!”

一个混混上前就是一脚,一下子把瘦小的男孩踹出老远,摔倒在地上。

“你以为老子是叫花子吗?拿一文钱来打发老子,打老子的脸呢?兄弟们,少跟他废话,揍他!”

一帮十七八岁的混混,打一个十来岁的瘦弱孩子,只需三五拳,就打的他躺倒在地,只剩下抱着头蜷缩的份儿了。

“小犊子,今儿个老子心情不错,就饶了你,要是再让老子看见你敢随便在老子的地盘上卖货,你给老子等着,兄弟们,拿了柴火,走人——”

一帮小混混拿了那担柴,连地上那一文钱也捡去了,呼呼啦啦的走掉了!

男孩儿流着眼泪,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望着那些凶神恶煞似的背影,终究没敢追上去,他抹了一把眼睛,低着头慢慢的走了……

对面的茶馆里,目睹了一切的某人站起身,对几个随侍说:“你们在这里等着!”

随即,快步走出了茶馆。

**

男孩走进一条无人的小巷子里,看看周围无人,颓然的靠在了墙上,慢慢的蹲下身子,将伤痕累累的小脸儿埋在了膝头,抱着膝盖无声的抽泣起来。

怎么办呢?

娘病了,家里的钱都花完了,就指着他卖了这担柴火给娘买药呢,可是柴火被抢走了,娘的药可怎么办啊?

还有,今天是他跟妹妹的生辰,他答应过要给妹妹买一条红头绳,想想自己离家时妹妹那殷切的眼神,他回去了,可怎么面对妹妹呢?

肚子饿伤口疼都算不得什么了,男孩沉浸在巨大的悲哀和痛苦中,他感到深深的懊恼,自己真是太没用了,花了好几天的时间砍的柴,一下子就让人都给抢走了……

巷子口,颀长挺拔的男子默默的看着那个蜷缩成一团儿的小小的身影,看着他瘦弱稚嫩的小肩膀微微的抖动,像一片秋风中的落叶似的,孤苦、伶仃,让他的心里竟莫名的有点儿心疼!

只是,这个人坏就坏在从不会说好听的,即便挺可怜这个小东西的,想帮帮他,安慰安慰他,可经他嘴说出的话依旧是难听。

“堂堂男儿,被几个混子打一顿就哭成这样,还真是好出息呀!”

男孩儿听到这声嘲讽,惊慌的抬起头,看见黑衣长袍的男子就站在不远处,不知道他已经在那里看了多久了,深邃的眼神中,幽黑难测,像极了吸人的漩涡,极为骇人。

男孩儿认得他,就是这个家伙那天跑到他家去投宿,结果把他娘给吓到了,之后就病倒了,一直病到现在。

娘的身子一直不好,稍有点儿风吹草动就会倒下,他从懂事起就一直很小心很小心的照顾着娘,从不让她受一点儿的伤害,结果,却让这个可恶的男人给吓病了。

他讨厌这个男人,不想跟他说话。

男孩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倔强的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背后,那个男人凉凉的说了一句:“要是活不下去了,就去找你姐姐吧,她可本事着呢,养活你们三口绰绰有余!”

男孩一顿,慢慢的回过头时,刚才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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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更,在十点!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7章 回去

月亮慢慢的升起来了!

浅淡的月光下,男孩儿步履沉重的走回到村子,晌午和晚上都没吃饭,又走了几十里的路,让这具小小的身子已经严重的透支,快要撑不住了。

刚要坐下休息一会儿时,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的向他跑来,“哥,你回来啦!”

看到妹妹,男孩儿一定,又立直了身子,他大声嘱咐:“菊儿,慢点跑,当心摔着了……”

沈若菊撒着欢儿的跑过来,在他面前立定,可当看清他的面孔时,小脸儿上的笑容一下子无影无踪了。

“哥,你咋了?”她惊叫起来。

男孩儿不自然的摸了摸自己肿起来的脸,含糊着说:“不小心摔了一跤。”他不善撒谎,撒谎的时候眼神有点儿飘忽,声音也有点儿微微的颤抖了。

“哥——”

沈若菊瘪着嘴,强忍着没哭出来。

这么多年了,哥哥还是这副样子,每次在外面受委屈了,挨打了,怕娘和她担心,总说自己说摔的、撞的,即便巴掌印还清晰的印在脸上呢,他也执意那么说,她都已经习惯了。

只是,这次打的也太重了,比村里那些顽童下手狠多了,眼睛青了,脸也肿了,连嘴唇都破了…。

男孩儿看妹妹一副要哭了的样子,心一软,抬手摸了摸她的脑袋,柔声安抚说:“放心,哥没事,就是那捆柴让人抢走了,还有……”

他难受的低下头,声音低低的,“哥答应你的头绳也没买成。”

沈若菊扑进他的怀中,抱着他的要哽咽着说:“菊儿才不喜欢头绳呢,菊儿就喜欢哥,哥,你疼不疼,来,菊儿给你吹吹。”

她抬起泪迹斑斑的小脸儿,捧住了哥哥的脸颊。

男孩儿往后躲了躲,坚强的说,“不用,哥是男人,得给你跟娘撑门户的,没这么娇弱,走,咱们快回吧,晚了娘该惦记了。”

“嗯,娘就是惦记你,才让我上这来看的!”沈若菊抹了一把眼睛,从哥哥的怀里推出,拉起哥哥的手,往家里去了。

快走到家门口儿的时候,男孩儿停了下来,郑重的说:“菊儿,你去把娘屋里的油灯拿别的屋去,别让娘看见我的脸。”

菊儿抽了抽鼻子,“不用,家里的油灯昨晚就没油了。”

男孩儿放心了,整理了一下情绪,提步走了进去。

“娘,我回来了!”他故作欢快的说道。

此刻,穆氏正倚在枕头上咳嗦呢,听到儿子的声音,她挣扎着坐了起来,“竹儿,你总算回来了,快过来……咳咳……让娘看看。”

竹儿立在门口,一时没敢靠过去,“娘,我先去洗手。”

“咳咳,去吧。”穆氏又咳嗦了两声,缓缓的躺下了。

刚才起的太猛,头有些晕了,确实坐不住了。

这副破身子,自从那年被打伤、被沉河,就坐下病根儿了,风吹吹都能倒下,最近越发的坏了,要不是为这这俩孩子,她早就撑不住了……

竹儿洗了手,回到了母亲的身边儿,在黑暗中握住了她的手,关切的说:“娘,你今天觉得怎么样?好些了没?”

穆氏扯了扯嘴角,握着儿子的手,缱绻的说:“好多了,娘有你们这样一双好儿女,什么病都压不倒。”

一双好儿女!

娘就只有他们这一双儿女吗?

不知为何,竹儿忽然想起那个黑衣男人的话——要是活不下去了,就去找你姐姐吧,她可本事着呢,养活你们三口绰绰有余……

他是谁?

为什么要那么说?

难道娘不止有他们这俩孩子?他还有个姐姐?

从小,他就知道自己的身世坎坷,年幼时也曾向母亲问起过,可是每次提及于此,母亲总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渐渐的,他也不敢再问了,只是,不问不代表不在意,关于他的身世,他一直惦记着,今日被那个黑衣人提及,他心底的那些疑惑又忍不住蠢蠢欲动起来!

“娘,我跟菊儿都太小了,没啥用,要是能有个哥哥或者是姐姐的话就更好了。”他试探着说。

黑暗中,那只握着他的手一下子僵住了,还轻轻的颤抖了几下,竹儿的心也跟着颤抖了几下,似乎有什么惊人的秘密马上就要破茧而出了似的。

然而,半晌,母亲却没有回应他的话,而是顾左右而言他,“今儿个怎么回来的这么晚?没赶上回村子的马车吗?”

竹儿微微失望了一下,不过还是认真的回答,“钱袋丢了,找了半天也没找着,后来去坐车时车已经走了,我就走回来的。”

怕母亲心疼、难过,他没说自己的柴被抢,没钱坐车,只风轻云淡的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什么没坐车回来。

然而,即便如此,也把母亲心疼坏了,“你小小年纪,走了那么远的路,肯定累坏了吧?”

穆氏心疼的拉着儿子的手,更恨自己这副不争气的身子了。

竹儿摇摇头,“累倒不累,就是娘的药没买成,儿子心里愧疚……”

“你不用愧疚,你已经很好了,是娘对不住你们,这些年,让你跟菊儿受苦了,咳咳……”

穆氏咳嗽着,心里酸酸的,她的一双儿女都这么乖巧、听话,是她这个做娘的连累了他们,害他们窝在这个小山村里受苦。

有时候,她真想带着他们去找他们的爹爹和姐姐,一家人团聚,从此生活在一起,多幸福啊……

但是,她不敢,万一被那个恶毒的女人发现了,这次被处死的恐怕就不止她一个了!

她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不怕死,但是害怕连累他们。

她的竹儿和菊儿,多年不见的他,还有可怜的兰儿……他们一家子,只能注定分离了!

当年她被抓走时,兰儿才三岁,还是个粉粉嫩嫩的小团子,整天缠着她,跟一条小尾巴似的,一步都离不开,她走后,她一定没少哭着找娘吧?不知他有没有好好哄她,这么多年了,也不知他再娶了没有,后娘对她的兰儿好不好?有没有欺负她?

还有婆婆,婆婆那么讨厌他,想必对她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些年,真不知她的兰儿是怎么过的!

都十一年了,她早就不是当初那个小粉团子,该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吧,不知道她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对了,她今年都十四岁了,该找婆家了吧,不知道他会不会用心帮她择一个良人,给她一个幸福的人生;也不知道她的婚事婆婆会不会插手,要是婆婆也插手话,孩子的婚事多半就要跟银子挂钩了,那获得幸福的几率就微乎其微了……

想到这儿,她的心就揪起来了,真想不顾一切的回去帮她做主,给她找个好婆家,不让她被欺负!

怎么办呢?她不敢再想了,就怕自己会被逼疯了,有时候,她真想不顾一切的带着孩子们回去,可是一想到那个女人滔天的权势,对她的仇恨,她就不得不把那份念头打消了。

再回与不回的纠结中,她都快被疯了,身子也日渐消瘦,越来越弱了,稍有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让她大病一场,她真怕自己有一天突然走了,那样的话,竹儿和菊儿可怎么办呢?

他们都还小,还不足以顶门立户,要是她走了,他们被人欺负了去可如何是好呢?

辗转纠结中,一夜的时间过去了。

早上,彻夜未眠的她强撑着起身,想去把炉子点着了,怕孩子们早起时冷。

经过儿子的房间,她赫然看见睡在床上的孩子,一张小脸儿鼻青脸肿的,没一处好地方了。

穆氏的心骤然聚在了一起!

她的竹儿受伤了,还是被人打的,打的好重啊!

是谁那么狠心?忍心对她这么好的儿子下这么重的手呢?

她踉踉跄跄的走过去,在床边跪了下来,低头看着儿子那张伤痕累累的小脸儿,都说打在儿身,痛在娘心,此刻,她真的心疼得肝儿都颤了,大滴大滴的泪珠滚落下来。

不行,她不能再让孩子受委屈了!

刹那间,纠结了几年的问题豁然解开了。

她要回去!

带着孩子们找他们父亲去,她要把孩子们送回到他们父亲的身边,让他保护着他们,不让他们再受伤害。

她还要亲自给她的兰儿找婆家,不许别人插手,更不许别人欺负她的孩子们!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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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决定回去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8章 大庆哥来干活儿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还没起来呢,就听见黑子在外面叫唤。

瘦丫出去看了一下,很快又跑了回来,“兰丫,大庆哥和秋萍嫂子来了,还牵了一头老牛,说是来咱们家干活的。”

沈若兰一听,赶紧穿上衣裳跑了出去,果然看见沈大庆和秋萍嫂子站在门外呢,沈大庆的手里还牵着一头老黄牛。

“艾玛,兰丫,你家这狗也太厉害了,老牛都让它给吓得直往后倒呢。”秋萍嫂子远远的站在大门口,让黑子给吓到了。

沈若兰赶紧吆喝了一声,“黑子,不许咬,自己人!”

黑子果然就闭了狗嘴,乖乖的回窝里去睡觉了。

沈若兰拉开栅栏门,把他们两口子让了进来,笑道,“这是哪来的老黄牛啊?我本来只请了一个人,结果多来一个人,还多了一头老黄牛,这下我可赚了。”

秋萍嫂子给了她一下,笑说,“别贫了,快点儿干活儿吧,我把娘家的老牛借来给你使了,就你家这点儿地,我们两天就给你耕完。”

沈若兰开玩笑的说:“你是不是傻啊,多干几天能多开些工钱呢,你们两天就干完了,上哪去赚钱呢?”

秋萍嫂子说,“我可不是傻咋地,巴巴的帮你借了牛来耕地,还要上后山大片林那帮你拉烂叶子土去呢。”

沈若兰一听还要主动帮她拉腐叶土,顿时感动的不要不要的,都说‘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想把庄稼种好,一定要有丰富的肥料,腐叶土可是再好不过的肥料了,有了这样的肥料加持,收成肯定差不了!

“多谢嫂子了,我正犯愁没肥料呢,你们这忙算是帮到我心坎上了!”

秋萍嫂子笑道:“谢啥谢,咱们这也算是两将就了,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我们家都吃好几天稀的了,要不是你给你大庆哥这份活儿干,我家就快连稀的都供不上溜了。这下好了,有这一天的五十文钱,家里顿顿吃干的都能吃起,隔三差五的都能吃上一顿肉了。”

原来,谢大娘一家因为沈若兰给的工钱太多,都有点儿过意不去了,但是家里困难,又舍不得不要,思来想去,一家人就决定在活计上找,尽量多干活儿,把活儿干好了,这样才能心安理得的拿她那五十文钱的工钱。

说了几句后,秋萍嫂子和大庆哥就进前园子干活儿去了,沈若兰回了屋,瘦丫已经帮她把洗脸水烧好了,若兰洗漱梳妆的功夫,瘦丫又去后园子把牲口都喂了,等沈若兰洗漱完毕去做饭时,瘦丫已经喂完了牲口,拎着水桶去打水了。

做早饭的时候,沈若兰特意多做了点儿,给小柱子带出了一份儿,那孩子打小就病病殃殃的,整天吃药,跟个男版的林黛玉似的。

沈若兰对医术不通,不过却懂得一点儿养生的道理,她觉得药补不如食补,只要多吃点儿有营养的,让身子壮实起来,不啥病都好了吗?

当然,这只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孩子是人家的,具体要咋养活还得人家说了算,她也只能尽两按自己的想法给他增加点儿营养,让他能长壮实点儿罢了。

早饭是猪肉白菜馅的包子,菜是牛肉萝卜汤,荤素搭配,营养又好吃。

包子蒸好后,沈若兰拿油纸包了四个大的,又盛了一大碗牛肉萝卜汤,让瘦丫先吃,她拿着包子端了汤,给小柱子送了过去。

赶到谢大娘家时,谢大娘一家子也在吃饭呢,桌子中间摆了一盘腌雪里红,每人的面前摆了一碗稀的光汤的野菜粥。

“呦,兰丫咋来了呢,你大庆哥和秋萍嫂子没上你家干活去吗?”谢大娘见沈若兰来了,急忙撂下筷子站了起来,客气的接待她。

沈若兰笑道:“去了,早就去了,已经干上了,您快坐下吃您的,别管我。”

说着,把手上的油纸包放在了桌子上,道:“我早上蒸的包子,带几只过来给你们尝尝。”

又把汤碗也放在了桌子上,“光吃包子太噎人了,就着汤连吃带喝,再好不过了。”

谢大娘打开油纸包,看了看那几只大白包子,又看了看那碗飘着油花的牛肉汤,感动的说:“兰丫,你这是干啥呀?让你大庆哥在你家挣钱,我们都够感激的了,咋还能再给我们家送东西呢?这些东西可不是钱儿细的,留着自己吃多好啊!”

“包子,奶奶,我要吃包子。”

柱子看到了那冒着热气的大白包子,馋得直抠嘴。

“好呀,兰姑姑给柱儿拿。”沈若兰拿起一个大包子,塞到了柱儿的手中,柱儿拿着大包子,呲着小门牙笑的见牙不见眼的。

谢大娘疼惜的摸了摸孙子的脑袋,叹道“那这回大娘就不跟你客气了,往后可不行再往这倒腾东西了,大娘知道你不缺钱,但细水长流,有钱还是省着点花才能长久,像你这么大手大脚的可要不得……”

“你这个人啊,说话就是不好听,人家兰丫来给咱们家送包子,你说你还教训上人家了,真是的!”沈德龙在一边儿听到老婆子絮絮叨叨的,怕沈若兰不乐意听,急忙把她的话给打断了。

谢大娘瞪了她老头儿一眼,道:“这是我们娘俩的事儿,你管不着,我这是没把兰丫当外人儿才多说几句,换别人让我说我还不惜哒说呢。”

“得得得,你有理,我说不过你。”沈德龙说不过谢大娘,就转向沈若兰,笑呵呵道:“兰丫啊,别听你大娘瞎咧咧,她岁数大了,竟磨叽些没用的,你不用理她。”

沈若兰笑道:“从小到大,就是我谢大娘管我管的最多,这屯儿里我谁都不听也得听我谢大娘的啊!”

“你听听你听听!”谢大娘有些得意又有些感动的说,“我就说兰丫这孩子是个有心的,我不能白疼她,咋样?让我说中了吧。”

老姑奶奶乐呵呵的说,“你们两个都多大岁了,还在孩子面前斗嘴,也不怕孩子笑话你们。”

“笑话啥呀?家就该是这个样子,一家子在一起说说笑笑,插科打诨的,多好啊!”说这句话的时候,沈若兰眼里流出了几分羡慕来。

她也想要一个这样热热闹闹的家,一大家子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多好,要是她娘没走的话就好了,说不定她现在都有好几个弟弟妹妹了,家里也能像他们家这么温馨、热闹了……

哎!

可能是被她爹感染了,她现在也动不动就想她娘,就伤感,虽然她对那个娘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但是每当看到哪家人一大家子和和美美的时候,她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到那个人。

这么多年了,她去哪了呢?咋一点儿音信都没有?就算她不在意她爹了,难道也不在意她这个女儿了吗?

或者,她已经不在人世了吗?

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就有点儿难过,虽然从未见过她,也对她没什么印象,但是那个人是她的亲娘,血脉相连的至亲,她怎么能不动心呢?

小柱子很馋手里的大包子,但是他是个懂事的孩子,包子到手后虽然想吃,却没有马上吃,稀罕八叉的闻了一会儿,把包子举到了沈老爷子的面前:“太爷爷,您先吃。”

沈老爷子笑呵呵的看着重孙子,慈爱的说:“柱儿吃吧,太爷爷年纪大了,不爱吃荤腥的,就爱喝野菜粥。”

柱儿又举着包子送到他太奶奶面前:“那太奶奶您吃。”

老太太见重孙子这么孝顺,笑得满脸的皱纹都堆到一起去了:“太奶奶跟你太爷爷一样,岁数大了,吃荤腥的不消化,还是柱儿自己吃吧。”

“那爷爷您吃。”孩子又把包子举到了沈德龙面前。

沈德龙哪舍得吃他大孙的偏食啊,摸着他大孙子的脑袋,想了个拙略的借口:“爷爷胃疼,只能喝粥养着,还是柱儿自己吃吧。”

“那,奶奶您吃。”

小娃子又把肉送到了谢大娘的嘴边儿,谢大娘亲了孙子一口:“奶奶不爱吃包子,还是留着给柱儿吃吧。”

小柱儿拿着包子送了一圈儿也没送出去,睁着大眼睛傻傻的看着长辈们,咋也想不通这么好吃的东西他们为啥都不爱吃!

看着这一幕,沈若兰开始打心眼儿里喜欢上了小柱子,这么小的孩子,正是护食的年纪,却知道把好吃的先让给长辈们吃,不得不说,这孩子还真是个懂事的。

换作沈大锤家那个小畜生的话,现在不定怎么狼吞虎咽,吃相难看呢!

**

回去后,瘦丫已经吃完了,给她留了两个包子一碗汤,她自己则拿着扫帚撮子去打扫羊圈,给羊圈换干净的稻草去了……

瘦丫就是这样,一刻都闲不下来,要是让她呆一会儿,她就会产生罪恶感,感觉兰丫把她救出来了,又好吃好喝的供着她们,给她们买衣裳买头绳的,她要是闲着不干活儿,就太对不起兰丫,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所以,一天到晚转转磨磨的找活儿干,沈若兰说了她好几回都没好使,也只好由着她去了。

沈若兰吃了早饭,把碗筷儿收拾了,就拿出纸笔,开始帮段夫人设计衣服的花色。

古代人都守旧保守,给她设计时尚的衣裳她也肯定不懂,也不一定能敢穿,就只能在衣服的花色上下下功夫了。

这个时代的贵妇衣裳,上面多数都绣牡丹、芍药、菊花、梅花什么的,都是常见的花儿,早就见怪不怪,引不起认得瞩目了,要么就是绣些寓意吉祥的图案,比如把石榴和蝙蝠绣在一起,寓意为多子多福;把喜鹊和梧桐绣在一起,寓意为同喜同喜;把牡丹和白头翁绣在一起,就是白头富贵……

这样的图案虽然吉庆,但是略显普通,想要引人注目又好看,只能另辟蹊径。

想了一会儿,她决定尝试着试试卡通,因为段夫人现在的年纪不大,也就三十来岁,穿卡通的话不仅惹眼,还显得年轻、呆萌,要是她在打扮适宜的话,说不定还能一鸣惊人呢。

于是,一幅幅简单可爱的卡通图案被画了出来,还被寓以吉庆的寓意,比如,画一只呆萌可爱的kitty猫,绕着一朵大牡丹花,追着一直蝴蝶玩儿,就是“耄耋富贵”。

‘耄耋’是指长寿老人!‘髦耋’与猫,蝶谐音、同音,‘耄耋富贵’寓意长寿、健康、富有,是所有人都追求和梦想的,加上图案上的猫那么萌,那么可爱,想不出彩都难啊!

还设计个年年大吉、举家欢庆等图案,都是卡通风格的,既吉祥喜庆,又可爱呆萌,设计完,连她自己都想要做一身儿穿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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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09章 换宅子

接下来的几天,沈若兰过得很悠闲,每天在家看书、识字,做做瑜伽,练练散打,除了做饭,家里剩下的活儿全让瘦丫干了,要不差自己做饭好吃,只怕连做饭的活儿都得让她抢去。

家里的前后园子已经被大庆哥两口子给翻完了,连腐叶土也拉回来好几车,足够给前后园子下肥的了,拉完腐叶土,大庆哥和秋萍嫂子又去帮她钩树枝子,敛柴火,干得热火朝天的,甚至还计划要把她家的院墙给加高了呢,要不是沈若兰打算今年盖新房,要修砖院套,这两口子真没准儿都已经开始修墙了。

不过,就算没修墙,他们也一天都没闲着,镇上的支架已经做好了一部分,大庆就赶着牛车去镇上,把做好的一部分先拉回来,在沈若兰的指挥下,安置下去……

他们两口子干得这么用心,沈若兰也没亏待了他们,每天晚上都按约好的,给他们当天结算工钱,当大庆两口子拿到那串沉甸甸的铜钱时,都乐得合不拢嘴了。

这些钱,即是兰丫照顾他们让他们挣的,也是他们凭着自己的力气赚来的,他们再感激之余也收得心安理得,家里也因为有了这些钱,都吃上干粮,不再饿肚子了。

而且,兰丫还隔三差五就做点好吃的给柱子送过去,猪肉、饺子、血肠,变着法的送,吃得孩子这几天脸蛋儿上都有肉儿,他们一家也更感激沈若兰了……

一晃,又到了沈若兰进城的日子,这回她不用走好几里的路去桃花村坐车了,前两天大庆哥上镇上拉支架的时候,就帮她在车行里订了一辆带厢的马车,一大早,那马车就过来接她了。

赶到县城时,已经快到晌午,沈若兰直接去了她爹的出租屋,她爹不在,出去送货了,家里就招娣、领娣和带娣在,姐妹几个正在西厢房里做水晶冻呢,看到沈若兰来了,几个丫头高兴得不得了,围着她叽叽喳喳,问东问西的。

最主要的,就是问她那三十两银子弄回来了没有?

沈若兰把事情简单的跟她们说了一下,当然,没说那些银子被她收进空间的事儿。

听到银子被拿回来了,可把几个丫头给乐坏了,差点儿蹦高高儿,太好了,再也不用为兰丫姐在她们身上花那些钱内疚和自责了,想想那一家子狼性狗肺的终于遭到了报应,再想想他们丢了银子后的惨状,小姐几个爽的恨不能仰天大笑!

“兰丫姐,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老不死的有没有再去纠你?还有那对儿畜生,他们就这么消停了吗?”招娣担忧的问到。

“就是兰丫姐,他们这些年就指一直着卖我们的钱翻身呢,现在你让他们一下子美梦成空了,只怕他们会不甘心啊!”被招娣这么一说,领娣也担心起来。

带娣提议说,“要不,你也搬过来算了,咱们在一起还能亲香亲香,留在屯子里万一遭他们的报复就不值当了……”

沈若兰笑道:“放心吧,他们现在已经没精力找我的麻烦了,他们自己的麻烦还不知咋解决呢。”

当初,沈大锤被雷捕头打了三十棍子后,就连痛带急的病倒了,老婆子和沈大锤媳妇也都因为丢了那么一大笔银子,连着急带上火的也跟着病了,一家子躺在炕上病病歪歪了好几天,刚好点儿,镇上那家曾经买过瘦丫几个的下等窑子来领人了。

沈大锤原是收了人家五两银子的定钱,定好了出了正月就来领人的,后来他们又见财起意,把姐妹几个卖给了沈若兰家,可谓是‘一个姑娘找两个婆家。’

如今已经出了正月,那家妓院按约定来领人,结果他们家把闺女卖了,定钱还给弄丢了,窑子自然不能答应,整天派一伙儿无赖上他们家作去,把病刚好的沈大锤又给打伤了,还把他们那个破家给砸了,更是放下了狠话,七天之内,要么把几个闺女交出来,要么就还十两银子来(定金加违约赔偿金),不然就把他们家的小崽子卖到京城当太监去。

沈大锤一家被逼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哪还顾得上找她的麻烦呢?

听到他们落到这般下场,招娣几个高兴极了,要不差这边走不开,她们真想回去看看热闹,好好的出出这口恶气呢!

已经是晌午了,沈若兰给大家简单的做了个珍珠汤,吃完后就带着她们几个去了何记布庄。

今儿就是她跟何掌柜约好的取棉被,衣裳的日子,四床棉被太重了,她拿不动,就把她们几个带着,让她们自己拿。

招娣等一听说沈若兰还给她们做新棉被了,自然是感动的不得了,只是,兰丫姐为她们做的太多太多,她们说多少个谢字都难以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只能把那份感激藏在心里,努力干活来报答她!

到了何记布庄,何掌柜热情的迎了出来。被子都做好了,纯棉布的被褥、枕头,摸起来软软的,很舒服很馨香,姐妹几个抱着自己的棉被,乐得都嘴都闭不上了。

而沈若兰看到自己那身衣裳后,嘴巴也合不上了,差点都能塞进个鸡蛋去!

这一身花花绿绿的,简直比花母鸡都要花啊,这要是穿出去了,绝对能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不过,她可没那么大的勇气把这么雷人的衣裳穿出去,算了,还是留着压箱底儿吧!

然而,招娣她们却像很欣赏她这身衣裳似的,一个个的都露出惊艳的目光。

招娣还惊叹着说:“太好看了,兰丫姐,这身儿花衣裳要是穿身上了,保证能成为咱们屯子的头号美人,连沈若梅都不赶你好看了!”

沈若兰头上一片黑线,对招娣几个的眼光和品味有了新认识,她觉得还是算了吧,要是成为村花得以穿这身衣裳为代价的话,那她还是丑着吧!

何掌柜也笑道:“早就叫姑娘不要报什么希望了,这身儿还是留着在家穿合适,正好我这儿做了几身衣裳,本打算拿到成衣铺子代卖的,姑娘不妨看看有没有可心的,要是有的话就便宜点儿卖给你,保证比成衣铺子要便宜一两成。”

沈若兰正好打算买两身新衣裳的,就说,“那就拿出来看看吧!”

何掌柜再柜台下拿出两套来,说:“这两套姑娘穿大小正和身,要不要试一下?”

这两套都是褙子加马面裙,纯棉布的,其中一套是藕荷色的,下面是同色系略浅些的裙子,另外一套是浅蓝色的,裙子是象牙色的。

沈若兰比较喜欢浅色系,就选了那套浅蓝色的买下了。

买完后,她直接换上新衣裳,让招娣她们把自己的旧衣裳和瘦丫那床被褥枕头先带回去,她要去段家一趟,就不跟她们一起回去了。

上回答应给段夫人设计衣裳,约好今天去段家给她送图样的,她怕再穿那身袄子过去被段家的下人看轻了,才故意换了一身儿,免得她们有看衣敬人的。

“哎呦,沈妹妹,我盼星星盼月亮的等了这么多天,你可算是来了!”

一看到沈若兰,段夫人亲热的不得了,她还是梳着上回沈若兰给她设计的头型,脸上依旧是化着那个妆,衣服也穿得素雅的多,看起来比从前好看多了。

沈若兰一进来,她就亲热拉住沈若兰的手,直接叫妹妹,把沈若兰叫得有点儿摸不清头脑了。

她咋不记得啥时候跟段夫人处得这么亲近了呢?以段夫人在县城的地位,愿不该主动跟她这么个小丫头姐妹相称,多掉价啊!

不过,等两人聊了一会儿后,沈若兰才明白段夫人为啥对她这么热情了!

原来,那日她俩分开后,段夫人回到府中,正好段二爷,也就是她丈夫段公子也回来了,两人刚好走了个碰面儿。

段公子一看到她时就惊住了,像不认识她了似的,他们成亲多年,她一直是浓妆艳抹、华丽打扮,头上梳高髻,身上锦绣衣,像这样清雅脱俗的她,他还是头一次看到呢!

男人嘛,都是视觉动物,看到自己丑了多年的妻子一下子变美了,他也挺高兴的,加上好奇她为何突然有这么大的变化,跟着她去了她的院子,结果,当晚就宿在了她那里了。

段夫人旱了那么久,如今久旱逢甘霖,自然是对沈若兰感激不已,加上丈夫这几天差不多天天都过来住,更让她把沈若兰视为救命恩人了,所以一见面,就不顾身份的差异,直接喊上妹妹了。

“我已经打发人去令尊那边询问过好几次了,你再不过来,我就要打发人上你们村子里去接你了。”段夫人拉着她的手,在罗汉榻上坐了下来。

沈若兰道:“您这么急着找我,有事吗?”

段夫人道:“你不是答应给我设计衣裳吗?这都这么多天了,你的衣裳呢?”

沈若兰笑笑,从怀里拿出她设计的那沓花色图案,说:“这呢儿,您看看喜不喜欢吧?”

“好,我看看。”段夫人就迫不及待的把那沓图纸抽走了,低头细细的看起来,从看到第一页起,就喜出望外道:“妹妹,这都是你画出来的吗?太招人稀罕了,啧啧,我都不知道猫还能这么画呢!”

连伺候在身边儿的几个丫头也被吸引过去了,一边看一边笑:“夫人,这些画也太可爱了,您要是穿上这样的衣裳,公子见了一定喜欢!”

那些可爱的卡通图案,瞬间就萌化了屋里所有女人的心,让她们那萌萌哒的心一下子有了正确的打开方式!

沈若兰谦虚的说:“我不善工笔,就随手涂鸦了这几张拙做,让您见笑了。”

“哎呀,妹妹,你太谦虚了,这样的花样子才好看,才特别呢。”段夫人兴奋道。

又说,“去把这些图纸送到咱们家绣坊去,按这些图纸,每样衣裳给我做一套,不,是两套,给沈家妹妹也每样儿做一套。”

沈若兰忙说:“我就不用了,您自己做就好了。”

“那怎么行?”

段夫人笑眯眯的说:“你帮姐姐把这些设计出来,姐姐就对你感激不尽了,几件衣裳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妹妹你就别推辞了。”

说完,不等沈若兰说话,就让丫头过来帮她量尺寸。

沈若兰见她执意如此,只好顺从了。

量完尺寸,段夫人摸着自己的脸颊,喜滋滋又带着几分羞涩的模样,说:“妹妹啊,你帮姐姐设计的这个发式,画的这个妆容虽然好看,可总梳着一个发式,化一种妆容,总有被看(他)腻的时候,你能不能在帮姐姐设计一下,看看有别有别的装容,别的适合的发髻了。”

沈若兰道:“好啊,那我就帮你画一个娇梨妆,再给你梳一个拜月髻吧!”

娇梨妆是《甄嬛传》里皇上给嬛嬛画的妆,很好看,其实的妆容跟之前的差不多,就是眉心多了一朵洁白的梨花,为了衬托出这朵梨花的娇白,她在调粉的时候调的稍微重了点儿,扑在脸上使段夫人的脸蛋儿看起来粉扑扑的,配上眉心那朵洁白的梨花妆,粉的粉,白的白,煞是好看。

而且,今天化口彩的时候,她要了蜂蜜。用勺子尖蘸了点儿蜂蜜点在段夫人的嘴上,再轻轻地用指尖晕开,然后采取出口彩,仍用指尖蘸了蜂蜜,再蘸了口彩调和一下,往她的嘴唇上涂抹,涂好后,嘴唇莹润亮泽,还带着丝丝的甜味儿。

段夫人对着镜子看到自己漂亮的嘴唇,立刻想到丈夫晚上亲吻她时的感受,心里更美、更高兴了。

头发梳的是拜月髻,就是将头发中分为二,左右各编两条辫子,在头顶梳两个拱形的发髻,看起来明艳活泼,要是配上卡通衣服打扮,肯定能事半功倍呢!

拜月髻不用插戴簪环,只在发髻上间隔着缀上几颗珍珠即可,俏丽活泼,一下子把段夫人从那个素雅艺人的妇人打扮成一个活泼明艳的少女,把段夫人高兴得都不知该怎么办好了。

“妹妹,你的手可真巧啊!”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想象着丈夫晚上回来时看到她的样子,心像被蜜水给浸了似的,心一高兴,人也格外大方起来。

“妹妹,这个送你吧,算是姐姐对你的一点儿谢意!”

她随手从妆台上拿起一只白玉手镯,就要往沈若兰手腕上套。

沈若兰忙说:“这可使不得,这太贵重了,我不过帮您梳个头,化个妆而已,哪能收您这么贵重的东西呢?”

段夫人却握着她的手,不容她躲闪,硬是把手镯套在了她的手腕上,“妹妹,你就安心的收下吧,与你而言,不过是化妆梳个头而已,可与姐姐而言,你却是救了姐姐呢!”

要不是她帮忙,自己现在还被丈夫冷落着,还被那些姨娘、小妾、通房们嘲笑着呢,就连外头的野女人也敢踩她一脚。可是现在,自己漂亮起来了,丈夫又重新宠着她了,后院儿那些贱蹄子们都安分了不少,再也不敢在她面前冷嘲热讽了……

这几天,可以说是她嫁过来这些年过得最舒心的一段日子了,这都多亏了她的帮助了,她就是赏她再多的东西,也是值得的!

“再说,你帮姐姐设计的那些图案姐姐都相中了,姐姐打算拿到自家的绣纺,照着绣些衣裳、裙子、帕子、绣鞋和肚兜什么的,这些图样那么好看,绣出来也一定能赚上一笔,只给你个手镯,姐姐还觉得简薄了些呢。”

沈若兰一怔,原来是要拿自己画的图案大规模生产销售啊,这么说来,就只给她一只镯子确实有些简薄了,那些图案能创造的商业价值绝不是一只玉镯能衡量下来的,就是加上她给自己做的那些衣裳也不够呢!

段夫人看沈若兰怔忪了一下,脸上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笑道:“妹妹,这样的图案你还能画出来吗?要是能的话,咱们就做一笔交易吧。”

沈若兰心中一动:“怎么交易?”

段夫人说:“我看令尊租住的地方太简陋了,我在泗水街有一座两进的宅子,前面各四间,前面是商铺,后面是住宅,虽然不大,但是房子还是挺新的,家具什么的也都是现成的,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把那宅子转给你,你每月帮我设计十二副这样的图案,满一年为止,如何?”

这样的图案沈若兰想要多少有多少,没想到随随便便画几张画,就能在县城换一栋房子,她傻疯了才不干呢。

于是,果断道:“好,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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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10章 野丫头下手还真狠啊

从段家出来的时候,沈若兰身上多了一张房契、一张地契,外加一份合同书。

段夫人派了一个管家媳妇带着她去了那座宅子。

宅子就座落在泗水街,不过不是街道中心,而是稍微有点儿偏的街北头,前后两进的宅子,前面一排四间门面,可能是由于位置偏僻,并没有租赁出去,还空着,里面脏兮兮的,窗户也钉着,好像很久没人使用的样子。

后面的四间正房,里面家具物事等一应俱全,虽然都是旧的,但是比起靠山屯儿家里的那几件破烂儿不知强几千倍呢!

看完后,沈若兰把宅子锁好了,往出租屋去了。

至于宅子的事儿,她暂时先不打算告诉她爹,反正他现在已经有房子住了,就叫他们先住在那儿,等下个月他过生辰的时候再告诉他,给他个惊喜!

这里离出租屋不远,也就两里多的路程,沈若兰一边走着,一边随意的看着街景。

已经是二月份了,天渐渐的暖和了,走在街上的行人已经不再行色匆匆、拱肩缩背了,他们大大方方的挺直了腰杆儿,不紧不慢的走在街上,看起来格外惬意。

沈若兰也走得很慢,闲庭信步,边走边逛。

泗水街倒是很热闹,只是来这儿的百姓都是县城中中下等阶级的,穿的都是短打扮,很少有不打补丁的。

反观兴华街就高大上得多了,不光是街道两旁的商铺修建的气派,连行人的穿戴和气质都比泗水街的好的多,其中不少还穿着绫罗绸缎的衣衫,带着家仆小厮呢。

当然,也有衣不蔽体的穷人,都是乞丐和流浪者,一个个面黄肌瘦,精神萎靡的。

对于乞丐,沈若兰一直抱有两个极端的看法。

对于那些好吃懒做,宁愿乞讨也不愿意干活儿的,她认为就活该他们挨饿,反正她看到那些膀大腰圆的大小伙子要饭,就是给她磕头管她叫奶奶她也一个大子儿都不舍,还有那些靠乞讨圈钱,甚至残害儿童,利用儿童去乞讨的,她认为是该死,上辈子她就没少收拾那些该死的乞丐头子!

不过,对于那些真正没有劳动能力,只能乞讨来维持生命的,她还是很同情很关爱的,每次看到残疾人或者年纪大的乞丐,她都会慷慨解囊,尽可能的去帮助他们,有时候,即便知道他们可能是被人利用,被人操控,她也忍不住要施舍。

相比于现代,古代的乞丐就多得多的,几乎每条街上都有那么十个八个的,沈若兰一边走一边施舍,她也是看人下菜碟,遇到身强力壮的,朝她伸手时她就狠狠的瞪一眼,一毛不拔的走开,要是遇到孩子、老人、残疾人,她就舍出几文,虽不多,但至少够他们买两个馍馍吃了。

“小姐姐,行行好吧!”

一个可怜兮兮的小男孩儿哆哆嗦嗦的走到她跟前儿,伸出了脏兮兮的小爪子,孩子衣衫单薄,一张小脸儿被冻成了青紫色,沈若兰看着很心疼。

在现代,一家都一个孩子,像这样的小孩儿,可定都是家里的宝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可是在这个生产力低下,有没有避孕措施的古代,弃婴和被抛弃的孩子随处可见,像这样小小年纪就得靠自己讨生活的也不在少数。

沈若兰看了看那张青紫色的小脸儿,心中一软,从怀里(空间)里掏出一个包子递了过去,“吃吧,姐姐自己蒸的,猪肉白菜馅儿,可好吃了。”

“谢谢姐姐!”

小男孩接过包子,扯着干巴巴的小嘴儿笑了,露出一排洁白的小牙儿,随即转过身,举着包子边跑边喊:“奶奶,奶奶,有包子吃了,漂亮姐姐给的。”

不远处,一个点心铺子前,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正佝偻这身子坐在地上,一副疲累不堪,愁苦交加的模样。

听到孙子的叫声,老太太抬起头,看着孩子跑近,脸上露出了慈爱的笑容:“东儿,谢过人家了没有。”

“谢过了,奶奶你吃,姐姐说这是个肉包子,猪肉白菜馅儿的,可好吃了。”

孩子懂事的把包子送到了老太太的嘴边,老太太干巴巴的嘴唇蠕动了两下,转过头:“奶奶不饿,东儿吃吧,东儿吃饱了,好快点儿长大,好能出去找活儿干啊......”

“不行,奶奶吃,奶奶都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再不吃,就饿坏了。”东儿举着包子,执意往老太太嘴里送。

“奶奶不饿,真不饿,还是东儿吃吧......”

祖孙俩正僵持着,点心铺子的掌柜气势汹汹的走出来了。

“滚开滚开,两个晦气的东西,我说今天的买卖怎么这么不好呢,和着都是让你俩倒霉的死花子给方的!”

老太太忙说:“您别生气,我们这就走。”

嘴里说着,赶紧从地上往起站,可是不知是年纪大腿脚不灵活,还是把腿坐麻了,起了好几下也没起来,东儿一手拿着包子,一手卖力的扶着老太太,眼里充满了担忧。

点心铺子的掌柜看老太太起了几下都没起来,不耐烦了,抬腿一脚就踹过去:“滚你的老东西,这么多地方你不坐,非跑老子门口坐来,把老子的地儿都给坐晦气了。”

老太太正弯着腰往起起身呢,冷不丁被踹了一脚,不觉“哎吆’一声,身体失控的往前扑去。

东儿正扶着奶奶呢,被这外来的力量一带,也跟着扑倒在地,重重的摔在了青石板上。

‘咕咚’一声,祖孙俩齐齐的摔倒了,小东儿小小的身子被奶奶笨拙的身子压在了身下,压得他‘哎呀’一声。

老太太听到孙子的惨叫声,慌忙的爬了起来,跪在地上去扶孙子,“东儿,东儿,你咋样啊!”

点心铺掌柜嗤笑一声:“瞧瞧,这会子咋起这么快了?老不死的还真能装呢!呸!”

东儿被老太太扶起来了,那张本来就青紫的小脸多了一抹红色,是鼻子被撞出血了,鲜红的血迹顺着鼻孔滴滴答答的淌了下来,把嘴唇和下巴都染红了。

“奶奶,我疼——”

东儿毕竟是个孩子,受了委屈又出了血,害怕了,憋了半天没憋住,扑倒奶奶的怀里哭起来了。

老太太一边手忙脚乱的帮孙子止血,一边哽咽着哄他:“别哭别哭,等会儿奶奶去给你买块糖吃......”

可是,东儿还是哭:“奶奶,包子压碎了,不能吃了。”

沈若兰走过去,扶起老太太和东儿,从怀里(空间)拿出一点儿干净的药棉花,帮东儿止血。

“东儿乖,包子碎了没事儿,一会儿姐姐带你们去酒楼吃肉去。”

正哭得伤心的东儿听到‘吃肉’俩字儿,哭声戛然而止,他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抽抽搭搭的说:“姐姐,你要带我们去......吃肉?”

沈若兰笑笑,点头说:“不光带你们吃肉,姐姐一会儿还要给你买身儿棉衣裳,不然把东儿冻坏了,就没人照顾奶奶了。”

说完,她摸了摸东儿的脸蛋儿,指着远处的一棵柳树,“东儿先跟奶奶上那边儿等着姐姐去,姐姐马上就来。”

东儿听话的点点头,“嗯,那东儿跟奶奶先去了。”

一老一小两道身影蹒跚着走了。

沈若兰回过头,冷冷的对点心铺的掌柜说:“赔钱!”

掌柜的一愣:“你说啥?”

沈若兰指着地上的包子,“那个包子是我给他们的,现在被你给弄碎了,你得赔钱给我。”

掌柜的不可思议的笑起来:“你脑袋让门夹了吧?想出这么下作的讹钱法子?你当老子是那么好说话的吗?”

沈若兰上前一步,拉近了两人的距离:“这么说,你是不打算赔喽?”

“我赔你爹个卵子!”掌柜的看沈若兰只是个小姑娘,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嚣张叫道。

话音刚落,只听“啪”的一声,一记响亮的耳光掴在掌柜的脸上,动静大的整条街都能听到。

掌柜的捂住脸,不可思议道:“小婊子,你特娘的敢打我?”

沈若兰轻哂一声,像看一只苍蝇似的,“打你又怎样?今儿个你要是不赔老娘的包子,老娘就把你也打冒馅儿了!”

说完,凌厉的出脚,一脚踹中了掌柜的要害,掌柜的猝不及防挨了一脚,疼得他“嗷”的一声跪倒在地上,杀猪似的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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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1章 好奇

旁边的马车里,某人的嘴角猛抽了一下。

这野丫头,下手还真狠啊!

不过,踹得好!

点心铺掌柜被这突然飞来的一脚痛得都说不出话了,捂着裆部在地上打滚,边滚便嚎叫着,很快把铺子里的老婆和闺女给嚎出来。

“当家的,你这是咋了?”

粗壮的点心铺老板娘一看自己男人弓着身子,一脸煞白的在地上打滚,还捂着裤裆,顿时吓了一跳。

掌柜的强抬起头,颤颤巍巍的指着沈若兰:“她……踢我……命根儿……哎吆……”

粗壮婆娘一听自己男人的命根儿被踹了,这还了得?她蹭的一下站起身,对和她一样膀实的闺女喊道:“杏花,这个小贱人踢了你爹老二,咱们挠死她,别叫她跑了。”

被称之为杏花儿的粗壮姑娘立刻转身,恶狠狠的瞪着沈若兰:“小贱人,敢到我们家来撒野,你活腻歪了吧?”

一边嚷嚷着,一边气势汹汹的向沈若兰冲过来。

围观的百姓都为沈若兰捏了把汗,这两个膀大腰圆的女人,随便拉出哪一个都能毁成她俩了,要是这她们俩人儿一起上,还不得把她给撕吧了啊!

罗城也有点儿担忧,靠近车子低声道:“主子,用不用出手。”

车里轻哂一声:“不用。”

这东西跑的比兔子都快呢,要是打不过人家,肯定得跑。

这一点,他深信不疑,他就不止一次见到过她跑,跑的跟让狼撵了似的,一点儿女儿家该有的仪态矜持都没有,哼!

然而

让他意外的是,‘这东西’根本没跑,甚至连跑的心思都没有,她看着向她冲过来的两个女人,诡异一笑,猝然出手了!

她出手快狠准,且角度极为刁钻,腕脉手肘腋下内膝,全是不好防备之处,每番出手,必打得这俩母老虎痛呼不止,几下之后,便双双躺在地上,嚎叫着起不来了。

“好——”

围观的百姓鼓起掌来,不知是赞沈若兰的身手好,还是夸她见义勇为呢,反正在那娘俩倒下后,周围叫好声一片!

淳于珟也暗暗道了声‘好,’眸中还闪过一丝惊讶来。

想不到,这个野丫头还有这两下子呢,这身手,肯定是练过的!

她又一次让他感到了意外了。

她总是让他意外,就好像是一本玄妙的书,每次看到,都会看到让他一些全信的内容一般,以至于他不得不对她产生好奇、探究的心里。

沈若兰出了心中这口恶气,心情大好,她活动着手腕儿,抿着嘴笑起来。

哼哼,两个泼妇而已,她还没放在眼里。

想当年她在乡间巡逻时,曾只身一人抓获过四个偷电缆线的老娘们,那四个老娘们的身板儿一点儿都不比眼前这俩逊,当时还舞舞扎扎的要挠她,结果被她给打得连她们老娘都认不出她们了,眼前这俩货,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哼,看在你们是初犯的份儿上,这次姑奶奶就饶了你们,下次再让姑奶奶看到你们欺负老人小孩儿,姑奶奶就彻底废了你们!”

撂下狠话,沈若兰得意洋洋的转过身去,想要离开了。

只是,转身的刹那,在看到那几匹马上骑着的人时,沈若兰立刻笑不出来了!

特别是看到那几匹马围着的车子里那个人,沈若兰都想哭了。

特麽的,怎么又遇见他了?真是出门没看黄历啊!

看着他挑着车帘,饶有兴致的看着自己,沈若兰觉得,她应该立刻、马上撤离,至于招呼和礼貌什么的,都去他妈的吧!

她当机立断的挤出人群,一溜小跑的向那棵柳树下跑去,“东儿,等急了吧,走,姐姐带你们吃肉去。”

东儿激动的看着她,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里充满了崇拜:“姐姐,您真有本事!”

换作以往,被人这样崇拜,沈若兰或许还会得意的谦虚两句,但是现在她可一点儿那份儿闲心都没有,她始终觉得背后有一道如若实质的目光在盯着自己,把她盯得后脊梁骨都发麻了,她只想快点儿逃离。

“走吧!”

她拉起东儿的小手儿,另一只手还挽着东儿的奶奶,一起往远处走去……

此刻,她是强忍着跑开的冲动,压抑着缓步走,她恨不能撒腿就跑,躲开那个人的视线。

真该死,没想到会在这儿碰上他,早知道他会来这儿,她情愿在随便哪个旮旯胡同蹲一天,也不要跟他碰到一起,倒霉啊——

“主子,咱们该走了,现在走的话,天黑前能赶到七松镇。”英战上前,低声禀报。

淳于珟望着远处那道绷得紧紧的小身子,慢悠悠道:“今晚就住在这儿,明天再走吧!”

英战顺着主子的视线扫了一眼,心里诧异了一下,随即道:“是!”

**

沈若兰带着东儿和他奶奶,去了县城最好的酒楼——四海酒楼。

就他们仨人,沈若兰没有要包房,只在外面的大厅里找了个背静的地方坐了,点了一只烧鹅,两碗米饭和一碟凉拌白菜,让东儿和奶奶吃。

她一会儿得回去跟爹他们吃呢,就不在这里吃了,而且,她现在也吃不下去了,心里一直乱糟糟的,在想着刚才遇到那个姓齐的事儿。

妈的,真是阴魂不散啊!

他怎么会来这里呢?该不是为了找她来的吧?那可就坏菜了!

可转念一想:不可能,她没财没色的,也没有什么价值了,他不可能是来找自己的,要是的话,刚才就不会让自己这么轻易离开了。

可是,既然没不是来找她的,他来这儿干嘛呢?他不是北边儿的人吗?为什么跑到这里来呢?

正心烦意乱的想着,四海酒楼的东家张四爷从外面走进来。

沈若兰看见了,急忙起身去打了个招呼。

张四爷也和蔼的跟她招呼了,并吩咐小二好好的伺候着,一副心情大好的样子。

大厅里的一位食客似乎跟张四爷很熟悉,笑呵呵的说:“张四爷,听闻你在兴华街买了块地,准备要盖宅子,不知打算盖几进的,用哪家的砖瓦?哪家的木匠啊?”

张四爷笑道:“两进的宅子,至于砖瓦木匠什么的,都包给荣师傅了,连宅子的格局,铺什么样的路石都归他管,我对盖房子一窍不通,索性做个甩手掌柜了。”

那人道:“是青州的荣师傅吗?就是那个专给人盖宅子的匠人?”

张四爷道:“正是,我这个人不喜操心,就把整个宅子都发包给他了,什么请人买料的我一概不管,只管掏银子就是。”

“呵呵,那倒是省心了,只是怕要费几两银子了。”那人打着哈哈。

张四爷说:“老弟说笑了,荣师傅在业内口碑极佳,从不干偷工减料之事,咱们县里多少人家的房子都是他盖的,还未听说过他有贪墨银钱的事儿呢……”

沈若兰无意中听到了这些,一下子给吸引了过去。

正好她想给家里盖房子呢,可她又对建筑方面一窍不通,要是真有这么个人能大包大揽的,帮她把房子盖起来,就是多花点儿银子她也乐意的。

东儿和他奶奶吃得很快,也不知这祖孙俩饿多久了,那么大的一只烧鹅,两碗米饭和一盘凉菜,竟然叫他们都给吃了,一点儿不剩,沈若兰都担心他们会不会被撑坏了!

吃完饭,算还了饭钱,沈若兰带着他们去了自家那座新宅子,让他们暂时先住在这里,这里虽然挺长时间没住人了,冷冷清清的,但是好歹有炕,总比他们睡在破庙的地上强。

她又回了出租屋,让招娣帮着她把她们姐妹淘汰下来的那两床就被褥和旧枕头也拿着,又在街上买了一担柴,给东儿和他奶奶送过去了。

这下子,他们祖孙俩算是安置下来了,沈若兰也松了口气,跟招娣回出租屋去了……

**

“主子,沈姑娘把那对乞丐送到她的新宅子去了。”罗同说完,垂首静立。

淳于珟好奇的挑起眉毛,“她的新宅子?她在城里买宅子了?”

罗同道:“那宅子本是段家夫人的,今儿段家夫人跟沈姑娘做了一笔生意,把这宅子抵给她了。”

“跟她做生意?她会做什么生意?”

他更好奇了,手指有意无意的敲打着手边的小几,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性动作。

罗同说:“听说是她每月帮段夫人家的绣坊画十二幅花样子,画满一年,然后段夫人家的这栋宅子就归她了。”

淳于珟摸了摸下巴。什么样的花样子能值一栋宅子钱?想必定是极好的!

“去,把她的花样子拿来给本王瞧瞧。”

“是!”罗同抱拳,刚要出去,又传来了主子的声音,“再把段元焕给本王传来。”

段家是淳于珟的人,他们家所有的生意也都是淳于珟的生意,段家只是负责打理掌管而已,像这样的人,淳于珟在自己的封地里养了很多,差不多封地那几十个县里,每个县都有一户这样的人家,悄悄的帮着这位爷赚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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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12章 好气哦

段元焕听说王爷来农安来,还要召见他,赶紧让管家把账本子都装在一个箱子里,拉着箱子急匆匆的赶到王爷下榻的客栈拜见。

他本以为,王爷召见他,必是来查账的,不然堂堂的王爷,楚国的皇室贵胄,尊贵无匹,不可能见他一个小小的商户。

然而,参拜落座后,湛王根本就没提及账目之事,没说几句,就向他问起了沈家姑娘的事儿来。

段元焕大惊,没想到王爷竟也注意到那个小丫头子了,想不到那个那小丫头子还挺有魅力的,连素有不近女色之称的湛王爷都被她给吸引了,以往还真是小看了她呢!

惊愕之后又是一阵窃喜,他也对那个小丫头感兴趣了,不过幸好他还没有动手,不然,动了王爷感兴趣的女人,他这条姓命就不用要了。

他虽然也对沈姑娘感兴趣,但是还没有到非她不可,至死不渝的地步,仅仅是觉得她与众不同,有点儿趣味而已,现在既然王爷摆明了对她感兴趣,他就赶紧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把自己不该有的心思去了。

“王爷,属下也是不久前才认识沈姑娘的,拙荆也是……”

他把自己这两次见到沈若兰的事儿向湛王汇报出来,包括她在他的铺子里跟韩师傅干仗,在马市场揭穿刘顺子,还有帮他妻子梳妆设计衣服的事,连她之前在醉花阴卖唱的事儿也没落下。

看得出,王爷对沈姑娘的事儿很感兴趣,当他说起她在自己的铺子里叉着腰骂人家生孙子没屁眼儿时,他还忍俊不禁的笑了一下,不是常见的哂笑,冷笑,而是那种被逗笑了的开心的笑,那笑如绽开的罂粟花般美丽炫目,颠倒众生,笑完,还懒懒的骂了一句——“混账东西”。

连罗城和罗同都被主子那猝不及防的笑给吓了一跳,又感到有些惊喜——主子总算有点儿像正常人了。

难得能有主子开心的话题,他们赶紧示意段元焕,要他把知道的关于她都说出来,好让主子高兴高兴。

段元焕是个精明的,也看得出主子对那丫头感兴趣,嘴上虽然骂她是‘混账东西,’可心里却喜欢的紧呢,就急忙把他所知道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出来,点滴不落,连她在公堂上捂着脸偷从指缝看刘顺子被打屁股都说出来了。

只是,说完这一节时,他看见主子的脸色不大好看了,还黑着脸骂了一句——“不知羞耻,”

不过,却并没有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了下去。

这时,罗同回来了,拿回了一叠花样子。

淳于珟接过那沓纸,一页一页的翻看起来,看到那满纸萌萌的猫咪,傻乎乎公鸡,胖嘟嘟的小鱼时,冷俊的脸上又情不自禁的浮出了几分暖意:“呵,还挺有两下子的!”

那一只只憨态可掬、呆萌可爱的卡通形象,一下子融化了某人那棵冷硬的心,让他瞬间被这些可爱的形象给萌到了,眼中也多出了几分浅浅的笑意。

英战、罗同、罗城等,看着主子那含着浅笑的俊脸,跟见着了鬼似的——

主子居然笑了,还笑得这么开心,这真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的啊!

太恐怖的有木有啊!

**

沈若兰回到出租屋时,她爹还没回来呢,她回到东厢房,关上门,悄悄的从空间拿出几样青菜、芝麻酱等,又把那只铮亮的铜火锅也拿了出来,装在一个背篓里,出门交代了招娣几声,背着背篓又去了四海酒楼。

张四爷看到她去而复返,奇怪的说,“沈姑娘,您怎么又回来了?还有事?”

沈若兰点点头:“我想跟张四爷做笔生意。”

张四爷笑道:“什么生意?”

沈若兰放下背篓,从背篓里拿出火锅、麻将、一盘盘的蔬菜,摆了旁边儿的桌子上,差点儿摆了一桌子。

“张四爷,这个是我发明的一种美食,叫做火锅,涮着吃的,冬季里吃这个,再好不过了!”

沈若兰一边介绍,一边打开火锅中间的炉筒子,把里面的炭火点燃了,“张四爷,请让人拿一壶水来!”

张四爷照办了,不一会儿,水来了,沈若兰把那壶水倒入了火锅里。

“其实,正宗的火锅里边应该放大骨汤或者菌汤的,但是今天来的匆忙,我没来得及准备,就只好暂时先用水代替了,不过也很好吃。哦,对了,咱们这儿有腐乳和韭菜花吧。”

“有。”

张四爷招招手,让小二把腐乳和韭菜花送上来。

不一会儿,火锅里的水开了,沈若兰把她事先准备好的肉片下了进去,又把麻酱、腐乳和韭菜花调到了一起,盛到一个碟子里,等肉片翻开,又往里下蔬菜、木耳、土豆片和地瓜片……

很快,火锅沸腾了,里面的香味儿飘了出来,氤氲扩散,沈若兰微笑着问,“张四爷是喜欢吃辣的还是喜欢吃不辣的呢!”

张四爷道:“皆可。”

“那就好,可以吃了。”

她把调好的酱递到了张四爷的面前,说“捞里面的肉片或者蔬菜,蘸着调料吃就可以,待会儿还能在里面下面或煮混沌、饺子!”

张四爷拿过筷子,在火锅里捞了点儿菜,蘸着调料吃起来。

“嗯,好吃!”

吃完第一口,张四爷就给予了很肯定的评价,接着低头继续吃,继续吃……

“这个火锅什么都可以下,海鲜、肉,丸子、豆腐,青菜都可以……”

沈若兰看到张四爷大快朵颐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东西肯定是入了他的眼了,不然他不会一口接一口的吃,沈若兰暗暗欢喜,心里也更有底了。

又吃了一会儿,张四爷才撂下筷子,斯斯文文的拿帕子擦了嘴,不疾不徐道:“沈姑娘今天就是来跟张某谈这个火锅的吧。”

“对,张四爷果然是聪明人。”沈若兰轻轻的拍了下马屁。

张四爷呵呵一笑,一只手拿着茶杯漱口,另只手摆了摆,表示不同意,“沈姑娘年纪轻轻的,就能想出这么好的玩意儿,姑娘才是聪明人呢!”

沈若兰笑道,“既然咱们两个都是聪明人,那这买卖就更好谈了,东西你也看到了?现在就看张四爷给我什么价了。”

张四爷没给她价,反问道,“不知沈姑娘想要什么价?”

沈若兰摇摇头,“我不要钱。”

张四爷“哦”了一声,“那姑娘想要什么?”

“刚才我无意中听到您跟那位客人说的话,正巧我也要盖房子,我想让张四爷帮我盖一座房子,两进的,前后各四间,二进院儿里要有东西厢房各两间,除此之外,家里还要修一圈儿一米六高的砖院墙、马圈、牛圈等,这些都要砖砌的,盖房子使的木头,房梁、窗框门框和门,也都要松木的!”沈若兰说道。

听完她的要求,张四爷没吭气,垂着眸子飞快的盘算着,沈若兰也不着急,笑意晏晏道:“那张四爷先考虑着,这火锅就先放在这里,我明天过来取,顺便儿听您的答复。”

张四爷点点头:“沈姑娘慢走,小二,送客——”

沈若兰笑意盈盈的出去了,她一点儿都不担心张四爷会不同意,这火锅有多好吃他也不是没吃到,能有多大的利润发展空间,他也能算出来,虽然她开价不低,但是他还是会同意的,一定会同意的!

走出四海酒楼,天已经黑了,沈若兰决定今晚就在这儿住一宿,明天跟张四爷把事儿定下来再回去。

她背着空下来的背篓,步履轻快的往出租屋走去,走到一半儿时,眼尖的发现那个姓齐的天煞孤星就站在路边,眼睛看着一处,神色平淡,眸色难辨,只是身上那迫人的威慑让人感到有些透不过气来。

沈若兰脚下一顿,下意识的转过身去,想趁着他还没看见自己撒腿就跑。

只是,没等开跑,后面就飘来一道凉凉的声音,让她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你要是敢跑,爷就打断你的狗腿。”

沈若兰一僵。

本来已经抬起的腿无声的撂下了,她见识过他飞刀杀人,也相信他能轻而易举的打折自己的细腿儿,还是别触这变态的逆鳞了。

“呵,齐爷,好巧啊!”她转回身子,皮笑肉不笑的打了个招呼。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她陪着笑儿说话,他应该不会对自己不利吧。

淳于珟转过身,不疾不徐的走过来,睨视着她那张堆满虚假笑意的小脸儿,“看见爷,你很惊喜?”

沈若兰抿了抿嘴,提醒说:“没有惊喜,只是觉得有些意外,之前齐爷答应过我,咱们山水长远,后会无期,我还以为,咱们这辈子再也遇不上了呢。”

“是呀,爷也这么以为的,可是,不巧遇上了,你说怎么办呢?”

淳于珟说得有点儿厚颜无耻,撒起谎来也毫无压力。

沈若兰握了握拳,咬牙笑道:“好办,道声珍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齐爷,小女子还有事,就此告辞了。”

妈的,从此一别,再也不贱!

“你要去哪?”

淳于珟挡在她的面前,丝毫没有让开的意思。

实在是个不会看人眼色的家伙。

沈若兰道,“我要去四海酒楼,有点儿东西落在那里了,去取。”

现在可不能回家,万一把这狼子引到家里,岂不是引狼入室?

淳于珟皱眉:“还去跟人家谈生意吗?今天几幅花样子换了个房子还不知足?还想再换一座。”

一听这话,沈若兰的心‘咯噔’一声,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她今天做的事这个混蛋居然全都知道,他在盯着自己,他要什么?

无视沈若兰的情绪,他依旧冷言冷语,“没见过你这种女人,不好好的呆在家里学女红理家务,整天在外面疯跑什么?”

跑就跑吧,还偷看男人的屁股,真是可恶!

“我攒嫁妆!”

沈若兰冷冷的回了一句,带着几分的怒气,听到他在监视自己,她气坏了,只是敢怒不敢发而已。

“你要嫁人了?”

淳于珟一愣,眯着眼定定的看着沈若兰,还冷笑一声“就你?得多少钱的嫁妆才能嫁出去啊?”

沈若兰:“……”好气哦!

她咬了咬牙,皮笑肉不笑的说,“小女子蒲柳之姿,确实不及齐爷您的羞花之貌,真是惭愧,只能多攒点儿嫁妆才能把自己嫁出去了。”

淳于珟愣了足足五秒钟,才反应过来她在骂他。所以他才不敢置信,“呵,长胆识了!”他笑得阴测测,冷森森。

沈若兰摇摇头,“没有,不敢。”

要是有胆识的话,早在得知他监视自己那一刻就扑上去,把他挠得满脸桃花开了,哪还容得他在这堵着自己奚落打击?

不过,就算有那份胆识,怕是也难以挠到他,这男人的战斗力可不是点心铺子的掌柜可比,只怕自己还没扑过去,就被人家一掌劈死了!

就像当初劈她那块砚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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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3章 我不跟你合作

“沈若兰,你叫沈若兰吧?”

淳于盯着她,肆无忌惮的打量着。

这小东西,比一个多月前又胖了点儿,也水灵了,只是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起来有点儿气,里面像燃着两团小火苗似的,正狠狠的瞪着他呢,腮帮子也咬的紧紧的,心里一定气坏了!

只是,虽是气冲冲的表情,在他眼中却对他却构不成任何威胁力,相反,倒让他觉得挺好笑的,看她这副炸了毛的模样,像极了一只被逼到极致的小猫,想伸爪子挠人,却又不敢。

沈若兰咬牙道:“您不都知道吗?连我今儿做了什么都知道,又怎么会不知道我叫什么?”

“这么说,你确实叫沈若兰喽!”

他点点头,自言自语,“名字不错,虽有点儿俗气,但配你刚刚好。”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心里吐了三升老血。

“齐爷,你老人家到底有什么事儿?”把自己堵在这里,不会就是为了打击自己,嘲笑自己吧。

闻言,淳于珟一顿。

是呀,他为什么来这儿?

听说她出来做生意,他神使鬼差的就来了,还在这风口里等了她半个多时辰,为什么呢?真是见了鬼了!

“齐爷,齐爷……”见他默言不语,沈若兰叫了两声。

淳于珟拧着眉头,“什么?”

沈若兰都要疯了,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您老人家堵着我,到底什么事儿?我记得您答应过我,咱们大路朝天各走半边的,您该不会是忘了吧?”

当然没忘,但是,傲娇的齐爷表示那事儿他不想提。

他想了想,给自己找了个很蹩脚的借口:“爷过来,是想跟你做生意。”

“你要做生意?”沈若兰难以置信的问道。

“对,你不是要卖火锅吗?爷出钱开店,你来帮爷管理,开多大的店铺,怎么经营都是你说了算,赚多赚少爷绝不过问。”

淳于珟的心思是,她不是想赚钱吗,那他就狠砸银子,只要能开出让她心动的价码,就能让她心甘情愿的跟自己合作了。

至于为啥非要跟她合作,齐爷暂时还没有探究虑。

然而,沈若兰的回答却让他很意外,“对不住的很,齐爷,我不跟你合作。”

她说得斩钉截铁,不留任何余地。

她不是傻子,姓齐的不是一般人,绝不会看上火锅店的那点儿蝇头小利。

从她认识他那天起,他就是个贵不可言的神秘人物,游走于楚国和乌孙之间,刺探两国之间的密道和军事秘密,能在乌孙的府尹府里安插眼线细作,能一出手就能花三千两银子买一个妓女的初夜,一首曲子就打赏一斛价值连城的上等珍珠。

对这样的人来说,开火锅店赚的这点儿小利润委实不够看,他又不可能去做那样的事?

合作,不过是他掩人耳目的借口,他一定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沈若兰才不会上他的当呢,跟这样的人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上次在乌孙府尹府唱曲儿的耻辱经历还历历在目,她不想在被利用,也不想在跟他有所交集。

不过,这样的人她得罪不起,也不敢得罪,那就只能委屈自己,让自己吃点儿亏了。

“因为我不会管理,也不会开店,所以才会想把火锅一下子卖出去,好一劳永逸,要是齐爷您看中我的火锅,我就把它送给您吧,至于往后怎么经营怎么管理那就是您的事儿了,我就不参与了。”

宁可白送给你,也不要跟你有瓜葛,钱和小命儿哪个重要,她还是拎得清的。

淳于珟被拒绝了,心情一下子不美丽了,然而偏偏她又说的合情合理,让他有说不出什么。

沈若兰也没等他说话,就从怀里拿出一张纸,双手奉了上去,温婉笑道,“齐爷,这是火锅底料和麻酱的配方,请您笑纳!”

脸上笑嘻嘻,心里骂句mmb,妈的,拿了姑奶奶这么贵重的东西,往后就别再来烦姑奶奶了,让姑奶奶安安静静的过日子吧,求求您了!

淳于珟接过那张纸,纸上还带着她的温度和淡淡的香气,让他有片刻的怔忪,而后,又有点不甘心的说,“你不考虑考虑吗?答应下来,爷保证,这农安县的首富就是你了?”

沈若兰摇摇头:“不了,多谢齐爷美意,我对钱没有那么强烈的渴望,够花即可,因为我这个人很懒,也很散漫,不想成为金钱的奴隶,要是为了赚钱每天忙碌奔波,操心劳力,那生活质量就会大大下降,幸福指数也会降低,既然如此,我还为什么要去赚那些钱呢?还不如在乡下养几只鸡,种几亩地来的自在快活呢!”

淳于珟神色复杂的看着她,想不到她一个乡下小丫头竟能说出这样的话,竟有这么独到的见解,这个野丫头,又一次刷新了自己对她的看法了。

沈若兰看他已经不像刚才那么胡搅蛮缠、不可理喻了,就福了福身,说:“虽然不能跟您合作,但是还是谢谢齐爷,多谢您的看中和提携,是我自己不争气,让您失望了,天色已晚,小女子告辞了。”

装完淑女,她翩然转身,款款的离开了,而心里……忍着开跑的冲动,只希望那位齐大爷别再发疯叫住自己了。

不做金钱的奴隶,不让自己的生活质量降低……淳于珟望着那道背影,唇角轻轻勾起,这小丫头,越来越让他感兴趣了!

沈若兰是绕道回出租屋的,进门儿前还前后左右的看了一圈儿,确定没人跟踪后才进院儿去,搞的跟地下党似的。

今天可真特么的累啊,本来得了一套宅子,应该是很美好、很快乐的一天,生生的让那个变态给弄得焦头烂额的,还差点儿吓死!

冤孽啊,但愿再也别看见他了!

沈若兰默默的祈祷着!

第二日一早,沈若兰提心吊胆的出了门,往四海酒楼去了。

一路上,她东张西望,谨慎至极,就怕再看见那道黑色的影子。

好在一路顺畅,没让她看见不想看到的人,让她顺利的进入了四海酒楼。

到达不久,张四爷也来了,对沈若兰提出的条件,张四爷昨晚已经反复考虑过了,觉得还是很划算的,于是欣然决定接受她的条件——用她的火锅,确切的说是蘸料方子,换给她一座房子。

沈若兰早就料到会是如此,就愉快的约定,等把房子盖起来,就把火锅蘸料的方子给他,而他现在正好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找铜匠打制火锅。

讲好后,沈若兰很快就雇了一辆马车回靠山屯去了,她总觉得在县城里离齐大爷太近,让她的心脏非常不适,还是离的远点儿比较放心。

到家时,已经过了晌午,一进屋,瘦丫就迫不及待的告诉了她两个消息。

第一个:沈大锤一家昨晚搬走了,谁也不知搬哪去了,可能是被镇上那家妓院逼得无头无路,晚上趁着天黑逃走的,也有人说是被那家妓院给灭门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谁也不知道,反正,那一家子是凭空消失了……

第二个消息:沈德贵回来了,据说是身子废了,整个人也都颓废了,整天窝在家里,一步都不出去,学也不上了,就躺在炕上混吃等死。

“你大娘昨天来了好几趟,今天也来了两趟,好像找你有急事。”瘦丫说道。

沈若兰不用问,就知道大娘找她干啥了,沈德贵回来了,福存哥也不用留在他身边儿照顾了,她指定是着急让福存哥进城去赚钱,找她送福存哥进城呢。

“他还跟我打听了大庆哥给你干活儿挣多少钱的事儿,我没告诉她。”瘦丫又说道。

“嗯,不告诉她就对了,不止是不告诉她,屯子里谁都不能告诉。”沈若兰嘱咐说。

她雇沈大庆的事儿,只有她跟瘦丫,还有谢大娘一家知道,没有再告诉别人,现在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不少人家野菜干都吃不上溜了,要是他们知道沈大庆一天在她这儿挣那老些钱,还不得眼红啊,都说不患寡而患不均,要是都穷的话也就那么地儿了,可本来都一样穷的人家,别人家喝野菜粥,他们家吃干粮,那不是招人恨吗?

时间长了,她这个雇人的和那个被雇的,肯定都得被大家孤立!

所以,还是把嘴巴闭严了,低调的过日子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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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4章 臭不要脸的

“兰丫啊,兰丫回来了吗?”

沈大娘抻着脖子站在了是沈若兰家的门口,一边喊,一边警惕地看着门口儿对她虎视眈眈的黑子,刚喊完,就引起了黑子一顿热烈的响应:“汪汪汪——”

“听听,她又来了。”

瘦丫这边儿正跟沈若兰说着沈大娘呢,听到她在外边叫唤,急忙站起身,“我去看看,兰丫,让不让她进来?”

沈若兰说:“让她进来吧。”

虽然她现在挺想吃饭,也挺想睡一觉的(昨晚换地方,没咋睡好,想补觉),但是刚才她坐着马车进村,又是从大娘家门口儿路过的,肯定被大娘知道了,才脚前脚后儿的追来,现在人都到门口儿了,她不见也不好。

“兰丫,你总算回来了,大娘都过来好几趟了。”没等进门儿呢,大娘的声音就从院子里飘了进来。

沈若兰只好打叠起精神应付她:“大娘,你来啦。”

大娘一进门儿,就看到沈若兰穿一身儿浅蓝色的棉布衣裳,水灵灵的,好看又合体,不觉顿了一下,随即笑道:“哎呦,这是又买一身儿衣裳啊,啧啧,真好看,兰丫越来越好看了,都快赶上你梅姐水灵了。”

换言之,就是说她还是不如沈若梅好看、水灵,大娘在恭维自己的同时,还不忘夸夸自己的宝贝闺女。

听她提起沈若梅,沈若兰脸上的笑容淡了不少,给她倒了杯茶,递给她,“大娘,坐下说话吧。”

“哎!兰丫可真懂事儿!”

沈大娘笑眯眯的接过茶,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

随即,珍重的把手里的苞米叶子包递了过来,“前几天说要给你拿年糕吃,一直没倒出功夫来,今个儿得了空,就给你送过来了。”

沈若兰一看那小包,顿时额上一片黑线……这小包,都快赶上大娘的心眼小了!

她接过苞米叶子包,打开看了一下,里面只包了四五片巴掌大小的薄薄的年糕片,就她这饭量的,一顿都不够吃。

不过,就这几片年糕,大娘还指不定得多心疼多舍不得呢,说不定是又咬牙又跺脚才舍出来的呢。

她敢打赌,要不是为了求她,就是把刀架在大娘脖子上她都不会把这些年糕拿来给她吃的。

“呵呵,谢谢大娘了。”

沈若兰应景似的道了声谢,随手把年糕递给瘦丫,“瘦丫姐,你去帮我腾上,我还没吃晌午饭呢,正好拿这几片年糕当晌午饭吃。”

瘦丫接过那年糕,笑道:“我再给你煮点小米粥吧,不然太黏了噎挺。”她没好意思说这点儿年糕不够吃,就只说怕年糕噎人,也算是给沈大娘留个面子吧。

沈大娘看着瘦丫的背影,干笑了两声,说:“要说这棉布衣裳就是好看,你看就瘦丫这样的,穿上棉布衣裳都能俊上三分,我就一直想给你梅姐也做一身儿,可是这钱总也不凑手,哎……”

她一边儿说,一边儿拿眼睛溜着沈若兰,指望着沈若兰能说出点儿啥。

然而,沈若兰像是听不懂她的意思似的,把玩着手里的帕子,漫不经心道:“瘦丫姐长得本来就挺好看的,只是很多人都不会欣赏她那种美罢了。”

要是搁在现代,瘦丫绝对是标准的大美人儿,骨干性感加欧式风格,只是生不逢时罢了。

沈大娘一看沈若兰不往她的话头儿上说,只好又继续往前试探:“哎!你说你们家的丫鬟儿都穿上棉布衣裳了,你梅姐还穿着粗布的衣裳呢,大娘一想到这儿啊,这心里边儿就不痛快,总觉着我这当娘的没用,对不起孩子……”

说着,还作模作样的往眼睛上擦了几下。

沈若兰轻笑一声,说:“大娘,你可别这么想,咱们屯子里穿粗布的姑娘多了去了,要是人家的娘都像你这么想,还不得把天哭黄了啊,要我看,沈若梅整天指不沾阳春水的,还总有瓜子儿磕,就够享福的了,咱们屯子有几家能舍得常年供闺女嗑瓜子的呢?”

“再说,瘦丫姐也不是我们家的丫鬟儿,我家就我一个,我孤的慌,我是拿她当自己的亲姐姐看呢。”

沈大娘一听她这么说,可不乐意了,“你这丫头净瞎说,瘦丫算你哪门子的姐姐啊?梅儿才是你亲姐姐呢,你们是血脉至亲,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就算你梅姐不会说话,你们小姐俩总锵咕,但姐妹就是姐妹,总比外姓人亲的,你可不能糊涂,只为几句口角就跟你梅姐分生了,倒拿那些不相干的外人当亲人,我跟你说兰丫,你可别糊涂,得分清远近好赖啊。”

这是说沈若兰分不清好赖,不知好歹呢!

沈若兰呵呵一笑,意有所指的说,“我不傻,谁对我好,谁对我不好,我看得清清楚楚呢。”

被沈若兰这么一说,沈大娘大概是想到了沈若梅从前说咋对沈若兰的了,稍微尴尬了一下,但马上又说:“别看你梅姐平时嘴不好,但是上真章的时候,还得是你们姐妹,不是有这么一句话吗,‘打虎莫过亲兄弟,上阵莫过父子兵,’你们是亲姐俩,将来你要是有个啥大灾大难的,还得是梅你姐能真心帮你,别人都是白扯,你看别人现在对你咋好咋好的,那是用你的时候,等用不着你了,指定把你扔脖子后面去,瞅都不带瞅你一眼的。”

沈若兰一听就不乐意了,啥叫她将来有大灾大难得啊,这不红口白牙的咒人呢吗?有这么说话的吗?还有,用得着为了洗白个人闺女就往死里踩别人吗?这人也太不厚道了吧!

本来还想给她留点面子,但是看她这么不自觉又这么自私,沈若兰真心觉得没必要给她留这个面子了。

“大娘你不提醒我都忘了,你说大灾大难的我就想起来了,上段时间沈大锤不是冤枉我偷他们家银子吗?时我梅姐也在,也不知她咋想地,竟然帮着沈大锤他们家对付我,还让沈大锤她老娘放赖讹我,当时我都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我寻思就算我俩平时处的不好,但总归是一爷公孙,她不至于这么害我吧,可她偏偏就那么说了,当时我差点儿让老马婆子给讹上了,现在想想都后怕呢,后来还是瘦丫姐帮了我,我才躲过一劫的,过后屯子里还不少人跟我说,‘你跟你堂姐有仇吧,不然她咋能说出那样的话呢,’我都不知道该咋跟人家说了!”

哼,想让我白白掏钱给你闺女做衣裳,也不看看你闺女出的是啥事?这边被你们坑着害着,那边儿还得掏钱给你们做衣裳,当我是傻子呢?

沈大娘还不知道沈若梅那天干的事呢,现在被沈若兰这么一扒叉,顿时老脸挂不住了,干巴巴的笑起来:“呵呵,不能吧,兰丫啊,你是不是误会你梅姐了,你也知道,你梅姐嘴不好,可能是有口无心,说错了话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沈若兰带笑不笑的说:“没事儿,我也知道她心眼儿实,说话总不经大脑,不然她要是个又精又灵的,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绝对不原谅。”

闻言,沈大娘脸上的笑容更僵硬了,她还能说啥呢?人家这是在变相的骂她闺女缺心眼子呢,她还不得不得不承认,不然人家就翻脸,再不原谅她闺女了。

换作从前,她才不在乎她原谅不原谅呢,但是现在不行啊,现在家里边儿还得指着这死丫头过好日子呢,怎么可能不在意她的感受呢。

所以,也就只好硬着头皮默认她的话了。

……

经过这一番话,沈大娘的脸再大也不好意思让沈若兰给她闺女做衣裳了,马上转入下一个话题。

“兰丫啊,你看你福存哥也回来了,我寻思着你欻空把他送你爹那去呗?好歹也能帮帮你爹,让他轻快轻快啊!”

沈若兰淡淡一笑:“我爹那有招娣她们帮着,一点儿都不累,倒是我福存哥,在镇上忙了这么多天,好容易回来了,还是在家好好歇几天再去吧。”

沈若兰四两拨千斤的拒绝了她,不为别的,只为她说的话太让人犯膈应了,你说你想去干活就好好说呗,干啥整这出啊,明明是急着想去赚钱,还非要说什么让她爹轻快轻快,好像是她欠了她们家人情似的,简直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沈大娘一看沈若兰种态度,就知道不能再端着了,再端着破大盆就要刷圈子了,只好把姿态放了下来。

“兰丫啊,你也知道,你嫂子那是个馋奶子,不吃肉就下不来奶,我这不是寻思着让你福存哥早点去挣钱,号给你嫂子买肉下奶吗,顺便也算帮你爹搭把手了。”

“要是为了给孩子挣钱,那倒是应该早点过去,要是为了给我爹搭把手的话,那就不必了,其实我爹那有招娣她们三个一点儿都不累,这也就是看在他是我大堂哥的面子上才用他的,不然我爹那儿根本就不缺人手。”

沈大娘被怼的脸变了变,随后讪不搭的说:“呵呵,还是兰丫懂事儿,自己家有钱了还不忘拉扯个人家人儿一把,那你看,你哥得啥时候过去呢?”

沈若兰说:“既然是急着赚下奶钱,自然是越早越好了,就明天吧,让他待会儿先去镇上车行里给我定一辆车,明天早上过来接我们过去。”

“哦,那也行。”

沈大娘答应着,又犹犹兮兮的说,“只是,这一趟车费得不少吧,大娘也没坐过那么高档的车,也不知道得多少钱,先问问你,我好出去颠倒钱去。”

沈若兰知道大娘的意思,不过没搭理她,只装作没听懂的样子,更没有说出‘我拿车费’这样的话来。

虽然她不在乎那几个车费钱,但是也不愿意把钱花的这么图比,明明是去送她儿子挣钱去,凭啥拐弯抹角的叫她花车费啊?她肯去送人已经不错了,还想让她又送人又掏车费的,真美死她了呢,她咋不上天呢?

其实,沈若兰真不是小气的,那几个车费她也不放在眼里,要是大娘之前没有跟她给沈若梅要衣裳,或者刚才没有装模作样的提及要出去颠倒车费这一说,那车费她肯定就花了,百八十文钱现在对她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她也不在乎,但是不在乎是不在乎的,你算计是你算计的,两者意义不一样,结局自然也不一样。

“一百文吧,不带棚顶的七十文,但是我不喜欢坐不带顶棚的,春天了,风大,还冷。”沈若兰瓮声瓮气的说道。

“啊?一百文啊……”

沈大娘的肝儿颤了一下,肉痛得脸都红了,好几回都想跟沈若兰提出那一百文钱让她拿,但是看到这死丫头那副不近人情的表情,到了嘴边儿的话又让她给咽回去了。

看她这死样子,说了指定也是白说,整不好她再撂挑子不去了,那一天得耽误多少钱啊,哪多哪少啊?

哎,还是回去打发福存雇车去吧!

又说了几句,沈大娘起身告辞了,沈若兰出门送她的时候,正好看见大庆和秋萍在前园子里下架子呢,两口子一个扶着桩子,一个埋土,干得热火朝天的。

沈大娘停下脚步来,笑呵呵的对沈若兰说:“兰丫啊,我看这段时间大庆他们两口子天天过来帮你干活,你给他们多少工钱啊?”

沈若兰笑道:“啥钱不钱的,都是一个屯子住着,就算我给钱人家钱人家大庆哥和秋萍嫂子还能要咋地?人家是帮忙呢,不用钱。”

沈大娘偷偷的撇了撇嘴,大庆和秋萍都在这儿都干了十多天了,还把秋萍娘家的老牛给拉来使唤了,人家两口子是该了她的还是少了她的?能这么用心的帮她干活儿,还不是这死丫头给人家工钱了,哼,还藏着掖着呢。

她完全不信沈若兰说的,但是不信又能怎样呢?人家花不花钱雇不雇人又关她什么事呢!纵然不信,她也不好多管人家的闲事儿,也只好打着哈哈走了。

**

回到家,沈若梅正等着她呢,一进门儿,沈若梅就迫不及待的问:“娘,你跟她要了吗?她咋说的?”

沈大娘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我问你,头几天沈大锤他们上兰丫家作去,你是不是跟着说啥了?”

沈若梅一听,眼神飘忽起来:“我能说啥?就是他们家那狗把老马婆子按地上了,我提醒她别把老马婆子给凉坏了,吓住了,咋了?她说啥了吗?”

沈大娘一听,气得上去就给了她一下子:“你说说你,跑那说那厌恶话干啥?让人家兰丫都给记恨上了,我今儿个一跟她提给你买衣裳的事儿,人家就把这事儿拿出来堵我的嘴了,真是的,早知道你惹了这么大个乱子,我说啥也不能去讨那个臊去啊,你没看刚才把我臊的呢……”

沈若梅可不认为自己有错,她从来就没错过:“她说你啥了?我去跟她说道说道去,我说那些话咋了?本来她家那死狗把人扑倒了就不对吗?还不行人说吗?还没人的了呢!”

“你可得了吧,这人家都不乐意了,你要是再去搅合搅合,你大哥去挣钱的事儿准得给搅合黄了,到时候你就更别指望能买新衣裳了。”

沈大娘一看沈若梅要往外冲,怕她真去找沈若兰算账去,赶紧一把把她拉住了。

沈若梅的棉布衣裳落了空,又被她娘埋怨了一顿,心情坏极了,恨恨道:“我去跟她掰扯掰扯咋了?你怕她啥呀?啥时候成了咱们看她的脸子过日子了?从前她给我提鞋都不配呢,现在有几个臭钱就想跟咱们摆谱,她配吗?”

沈大娘说:“甭管配不配,现在你大哥和你弟弟还得指着人家呢,你可千万别再招惹她了,我算看出来了,兰丫这丫头跟以前一点儿都不一样了,以前多好啊,咋对她都不记仇,你看看现在,说错一句话她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真是有了钱就不一样了啊……”

“就是给她惯的,她那个人就是贱皮子,不识敬,越敬越歪歪腚。”

沈若梅很气愤,她觉着像死兰丫这样的,就不能惯着她,她娘就该拿出长辈的谱来,不听话就给她一顿大嘴巴子,看她能咋地?

李巧莲在里间听到婆婆和小姑子的对话,悄悄的“呸”了一口,低骂一声:“臭不要脸的。”

这个家,她早晚儿得分了,干啥她男人出去干活,挣钱给小姑子买新衣裳穿啊?咋不说给她买呢?这钱还没挣到手儿呢,就让她们给指上了,往后还有好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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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三更,二更在下午五点,三更晚上十点之前。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15章 去吉州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刚吃完早饭,就听到大娘一声高过一声的叫唤声:“兰丫,兰丫,收拾完没?车来了。”

接着便是黑子的一顿狂吠声。

沈若兰走了出去,看见一辆带棚的马车停在了她家的门前,大娘正站在她家的门口儿,跟黑子俩比谁声儿高呢。

马车旁边,不仅沈福存在,大爷沈德宝、大娘于氏,大堂嫂李巧莲和二堂哥沈金存也在,全家就沈若梅没来。

看见沈若兰出来了,大娘笑呵呵的回过头,对神父村和沈金存说:“兰丫出来了,你们俩也上车吧,到了你二叔那好好干活儿,别惹你二叔生气。”

沈若兰怔了一下:“怎么?金存哥也去吗?”之前大娘也没说让沈金存也去啊!

沈金存跟沈若兰同岁,只比沈若兰大一个月,长的却比沈福存都高,跟个壮年的大小伙子似的,是家里的好劳力。

大娘干巴巴的笑两声,说:“这不是嘛,现在也没开春呢,你金存哥在家呆着也没事儿,我跟你大爷一商量,就叫他也跟过去看看,要是你爹那儿有他干的活,那正好就让他在你爹那儿干,要是你爹那儿那么多活儿让他干,就让他上别处找找去,反正县城那么大,肯定能找到一个吃饭的地方。”

沈若兰无语了,大娘这心眼子耍的,简直没谁了。

怕她不同意,先不跟她说沈金存也去,现在临上车前才想起跟她说,还说金存是跟过去找活儿,不一定在她爹那儿干,她总不能不让去吧,何况,车还是他们家雇的呢。

到时候,到了爹呢,爹的买卖那么好,咋好意思让侄儿出去找活儿干,不给侄儿一口饭吃呢?

所以说,大娘的算盘打的还是很响的,农村妇女的智慧也是不容小觑的!

沈若兰现在是明白大娘那点儿花花心眼子了,不过也没说啥,就默默的跟着俩堂哥上了车。

不是她好说话,而是她看二堂哥沈金存这个人不错,沈金存平时虽然没啥存在感,但是对她这个堂妹从没欺负过,这些年见了面啥的还知道跟她说句话,表示承认她这个妹妹的存在,比沈若梅那个鼻孔看人的死玩意儿强多了。

就冲这点,她默认了大娘的那点儿诡计,也算是拉他们一把吧,不然,要是沈金存也跟沈若梅那么膈应人,就是大娘说破大天了,她也不带让他跟来的。

**

到了县城,沈德俭今天竟然没出去送货,沈若兰等到那时,他正兴高采烈的在打包收拾呢。

看到沈若兰带着沈福存沈金存来了,沈德俭呵呵笑着说:“你们来了,不巧了,正好我们要回去了。”

沈若兰诧异道:“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要回去?”

招娣抢着说:“二叔不在这儿做了,要到吉州去做去。”

“对,爹要去大地方发展事业了。”沈德俭颇有几分自豪的说道。

说完,还拿出两张银票,递给了沈若兰,豪爽的说:“闺女,收着,这是爹给你赚的,留着将来咱们家盖房子买地。”

沈若兰接过银票一看,发现居然是一百两一张的两张大额银票,她抬起头,“爹,这是哪来的?”

爹每天能赚一两多银子,这她是知道的,但是这些天赚的银子加在一起也没有这么多啊,何况他们几口人在这边又吃又住的,也花销了不少,这些银子是哪来的呢?

沈德俭哈哈一笑,心情大好的说:“爹是交了好运了,昨儿去酒楼送货时,正好碰到一个吉州过来的客商,他吃了爹的水晶冻后,就要爹去吉州那边儿卖呢,还说咱们只负责做就可以,做完了由他来收购,爹觉得这样更好,就不用爹到处去送货了,你看——”

他把一纸合同递到了沈若兰的面前,“那位客商还跟爹一下子签了二百两银子的合同呢!”

沈若兰把合同拿过来看了一遍,觉得很公平合理,就欣然同意了,说:“爹,那你打算什麽时候去呢?我好帮你准备准备?”

沈德俭道:“你们今天不来,爹今天就回去了,不过既然你们来了,福存和金存又是头一回进县城,就明天再走吧,今个儿爹先带你们出去逛逛去,买点儿吃的喝的用的,咱们现在也是有钱人了,就不用勒着肚子过日子了。”

沈福存和沈金存听到出去逛,都很高兴,招娣几个也开心的不得了,从打她们几个过来,还没真正出去溜达溜达呢,现在有机会出去逛逛,她们自然高兴的很!

沈德俭把那二百两银子的银票交给了沈若兰,说:“闺女,银子你收着,留着将来咱们家盖房子、买马买地使,往后,咱们家就你把钱,爹只负责给你挣钱就好。”

沈若兰把银子接了过来,笑眯眯的说:“那行,爹你就放心在吉州干吧,我在家负责帮您把房子盖起来,马车添置上,剩下的钱再买十几亩好地,你就擎等着回来当地主老爷吧!”

沈德俭哈哈大笑起来,沈福存等也跟着笑了,看看已经是晌午了,沈德俭很豪爽的一摆手:“走,咱们不在家吃,也学一把有钱人,上街上下馆子去。”

正好沈若兰找张四爷有点事儿呢,听爹说要带大家下馆子,就带他们去了四海酒楼。

沈福存和沈金存以及招娣姐妹几个都是头一回进这么高档的地方,进去后手脚都不知该怎么放了,沈德俭这段时间总往大酒楼跑,多少能放开些,就故作镇定的带着他们,在大厅的一个大桌儿上坐下了。

至于二楼的包房,沈德俭是不会去的,在他的观念中,去一个单独的屋子吃饭还得另外算钱,太黑了,他赚钱不易,绝不会去花那个图必钱。

点菜的时候,沈德俭很大方的点了猪肉炖粉条、酱炖鲫鱼和小鸡炖蘑菇,三道菜都是嘎嘎硬的硬菜,还点了两个素菜,沈福存兄弟俩在家来年糙米窝窝头都吃不饱,乍见到这么多有油水的肉,眼珠子都绿了,甩开腮帮子一顿造,都吃得油嘴马哈的,直到再也吃不下一口才撂筷儿。

招娣几个也没少吃,这几天在二叔这儿,虽然吃得饱,但是她们几个的厨艺都很一般,也就是对付着能把饭做熟了罢了,好在二叔不挑剔,不然她们几个都不知该咋办好了。

沈若兰是最先吃完的,吃完后就到楼上去找张四爷。

上回跟张四爷约好,过几天去青州拜访荣师傅,顺便儿看看荣师傅家摆的院子模型。

荣师傅家里有很多缩小版的房子院落模型,客人可以根据这些模型挑选房子、院落的样式,也可以根据这些样式提出修改,盖房子不是小事儿,说不定得住一辈子呢,没准儿儿孙辈还得继续住呢,所以沈若兰希望能盖一座合心合意的,既然如此,就免不了要费点儿心思了。

张四爷也在,俩人就约好八天后一起去青州。

青州在农安县城南,离农安县城二百八十余里,马车的话得走两天能走到,因为沈若兰明天要去吉州送她爹,这一去一回的得几天的时间,所以就把去青州的日期定在了八天后。

当天下午,沈若兰还去了趟泗水街的宅子,买了点儿粮米给东儿和他奶奶送过去了,祖孙俩这两天呆在沈若兰的房子里,吃得饱,睡得暖的,对沈若兰感激得不得了,今儿沈若兰过去时,东儿奶奶还要给沈若兰磕头呢,不过被沈若兰给拦住了。

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要是真让她给自己磕头,会折了她的寿数的。

她让他们安心的在这儿先住下,等她得空了,在想想怎么安置他们。

第二天,沈德俭雇了两辆车子,带着沈若兰和沈福存兄弟,招娣姐妹,拉着大包小裹的,离开了农安县城往吉州去了。

吉州在农安县北,马车一路快马加鞭,足足走了两天半,才走到吉州城。

吉州可比农安大多了,也繁华多了,一进城,招娣几个和沈福存等就都趴在车窗上,东张西望的,眼睛都不够使了,连沈德俭都不由得挑起车帘,目不转睛的往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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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章若兰去青州,你们猜她会在那遇到谁?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16章 心痛那男孩儿

他们没想到的是,跟沈德俭定下合约的那位客商竟是个贵人,居然就住在离湛王府不远的一座大宅子里,当沈德俭得知跟自己签合同的客人是为大人物后,都有点儿紧张了,不过更多的是惊喜,能跟这样的大人物搭上关系,往后赚钱肯定就容易多了!

沈若兰却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能住在王府附近的,应该是吉州政治权利中心的人物,一个商户又怎么可能会住在这儿呢?

要知道,商户在古代的地位可是很低下,所谓‘士农工商,’‘商’属于社会的最底层,不管有多少钱,都改变不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可就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住到王府的旁边儿呢?

她觉得不对劲儿,就悄悄的把自己的疑惑跟她爹说了。

然而,沈德俭却不以为然,“或许这位王爷是个豁达不拘小节的,跟那位郑爷处得来呢,要么就是就是这位郑爷也是官场上的人物,私底下做买卖的。”

沈若兰却觉得,作为一个王爷,皇室贵胄,跟一个低贱的商户成为朋友的几率是微乎其微的,就是在人人平等的现代,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也都喜欢交一些跟自己身份差不多的朋友,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又有哪个王爷会结交一个低贱的商户,还把他弄到身边儿做邻居呢?

还有第二点就更不可能了,要是官场上的人物,还是能跟王爷做邻居的人物,肯定是个大官了,绝不可能去屈尊降贵的做生意,更不可能看上水晶冻这么不起眼儿的小买卖,还签什么合同,付什么定金的。

沈德俭觉得自己的闺女想多了,不管人家什么身份,只要能住在这儿的,就定然是有身份的,不可能骗他个做小买卖的,因为——他也没啥值得人家骗的呀!

这一点沈若兰倒是认同了,能住在这儿的,确实不会骗他们家这种小门小户的人家,就算把他们家的家底儿全骗过去,也没多少钱啊?犯不上嘛!

这么一想,她就放心多了,或许,真是自己太敏感了吧!

沈德俭按约去拜访那位郑爷了,沈若兰带着沈福存兄弟和招娣姐妹,就在郑爷府外的角门儿等着,因为对方是大人物,他爹不能把他们都领进去,甚至连正门而都不能走,只能走角门儿。

等人的过程中,福存哥悄悄的说,“兰丫,听说张二勇也在吉州呢,你不去看看他吗?”

沈若兰摇摇头,说:“下回吧,我就光知道他在吉州,具体住哪我还不知道呢,吉州这么大,我又上哪去找他呢?还是等你们在这边儿安顿下来,慢慢的找到他,我下回再来的时候你们带我去看他吧。”

沈福存点点头:“也行,吉州确实大,要找一个人儿还真不容易,没准儿等你下回来我们还没找到他呢。”

沈金存说:“从前我觉着咱们七松镇就够大的了,可前个儿去了农安,才知道自己就是只井底的蛤蟆,今个儿来到这儿,就更了不得了,这吉州都有十个农安大了,我的乖乖啊!”

沈若兰被他说得‘噗嗤’一声笑了,“金存哥,那叫井底之蛙,不叫井底的蛤蟆,还有,后一句话应该用‘天外有天’来表达,真是服了你了。”

“嗨,井底之蛙不就是井底的蛤蟆吗?还有什么‘天外有天’的话,那些都是小叔常诌的,我不会说,诶?你咋会说这些‘四个字儿四个字儿’的话呢?”

沈金存蹲在沈若兰的身边儿,抄着袖儿,笑眯眯的看着她。

沈若兰看他这副随意的样子,笑起来:“你可快起来吧,你当这儿是在家的南墙根儿晒太阳呢,当心一会儿有人笑话你是‘乡巴佬’。”

沈金存不以为意的嘿嘿一笑,“笑就笑呗,我本来就是乡巴佬,不怕他们笑话。”

“那可不行,人活一口气,一样的人,凭啥叫别人笑话啊。”沈若兰可不赞同堂哥这种无所谓的精神,她看了看两个堂哥,说:“待会儿咱们找到住的地方,我就给你们俩买身儿像样的衣裳去,咱们虽说是来干活儿的,但也得注意自身的形象,可不能被人看轻活看低了。”

前几天大娘转弯抹角的跟她给沈若梅要衣裳,被她被无情的拒绝了,不是因为她舍不得一件衣裳,而是因为对方是沈若梅,她就是这样,自己在意的、看重的人,就是给他(她)多少钱她也眼都不会眨一下,但是她讨厌憎恨的人,就是给她(他)一根针,她也断断不肯。

无关于金钱,而是心情!

沈福存和沈金存一听沈若兰要给他们买衣裳,都急忙推辞:“不用不用,我们是男人,穿的烂点儿没关系,二叔能带我们出来我们已经很感激了,你就别在我们身上乱花钱了。”

沈若兰说:“给你们买你们就拿着,不为别的,就为你们俩过去对我好,没像别人似的欺负我,所以,我还认你们这俩哥哥,给你们买件衣裳是我这个做妹妹的对自己哥哥的一点儿心意,你们不用有啥心理负担,也不用很过意不去,这是我愿意的,要是我不愿意的话,你们就是张嘴跟我要,我也不会给你们的。”

沈福存和沈金存都听出来了,这是在告诉他们她为啥拒绝他们老娘的要求,为啥不肯给沈若梅买衣裳了。

其实,就算沈若兰不解释,兄弟俩也不会因此对沈若兰心生芥蒂的。他们都知道娘和梅儿过去怎么对兰丫的,又怎么能怪兰丫恼她们呢?就她们对兰丫那态度,别说是兰丫了,就是他们哥俩,也不会答应的。

老娘也是的,哪有长辈巴巴的去朝晚辈要东西的,为了占点儿便宜长辈的尊严都不要了,过去咋对人家兰丫的不记得了吗?现在咋就那么大的脸呢?

当天知道了这件事儿后,兄弟俩对老娘出的这事儿感到脸红,还差点儿就去找沈若兰道歉呢,所以,就算沈若兰不跟他们解释,他们也绝不会对她有任何的芥蒂的。

解释完这事儿。

沈德俭出来了,身边儿还跟着个小厮,他快步走到沈若兰身边儿,一脸兴奋的说:“兰丫,爹真是遇到贵人了,刚才进去时,郑爷听说咱们还没落脚的地方,就把他一处空闲私宅租给了爹,离这儿不远,两进的宅子,一个月才三两银子,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事儿呢。”

听到有这儿好事儿,大家都挺高兴的,纷纷嚷嚷着要去新宅子看看。

沈若兰却高兴不起来,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那位郑爷既然那么有钱,又何必把自己的宅子租给外人住呢?他又不差这三两银子,完全没必要嘛!

可是,就如她爹所说,人家也不可能算计他们,因为他们家也没啥值得人家算计的啊!

看看大家都这么高兴,沈若兰也不好扫大家的兴了,就不声不响的跟着一起去看新宅子了。

新宅子离这儿确实不远,走不到五百多米就到了,那是一座精致小巧的院落,青砖碧瓦,雕镂轩窗,前后两进,里面的家具物事一应俱全,连锅碗瓢盆都有,直接进去就可以住人了。

大伙儿还从来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呢,沈福存兄弟俩高兴的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看到什么都觉得新奇,招娣姐妹一边儿往屋里倒腾东西,一边儿也不住的打量这屋里屋外的,眼角眉梢也都是笑意,看得出对能住进这样的房子满意急了。

沈若兰对这个房子也很满意,并暗暗将这院落的布局记了下来,打算等她家盖房子时就按这个布局来。

归置完东西,沈若兰带着两个堂哥去了街上,给他们每人买了一身衣裳,哥俩穿上簇新的棉布衣裳,棉布鞋子,都不知该咋走道儿了,一个个别别扭扭又小心翼翼的,把沈若兰逗得咯咯直笑……

沈若兰只在这儿住一晚上就回去了,她跟张四爷约好要去青州拜访荣师傅,时间紧,容不得她多呆。

不过,这边的环境这么好,等忙完了这段儿时间,她一定会偶尔过来小住的。

回到农安县,已经是两天后的事儿了,跟张四爷汇合后,俩人又马不停蹄的去了青州。

又在路上走了两天,才两天后的傍晚才赶到青州。

这几天的马不停蹄的舟车劳顿,让沈若兰疲惫不已,到青州后,俩人住进了青州一家高档的客栈里,客栈临街,两人的房间都在二楼,选择的房间是相邻,有什么事的话也好有个照应。

沈若兰进屋后,就吩咐小二烧水,她要洗澡,打算洗去满身的疲惫再睡觉。

备水的时候,她闲着无事,就走到窗前,打开窗子看街。

已经是傍晚,太阳都落山了,加上天又有点儿冷,所以街上的人并不多,稀稀落落的,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大概是急着回家去吧。

沈若兰看了一会儿,怕把屋子晾凉了,正打算关上窗子呢,忽然看见一个瘦小的男孩儿从南街慌慌张张的跑来,男孩十来岁的样子,穿得破破烂烂的,他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很紧张似的。

“小偷,抓小偷,站住……”

突然听见一阵喧哗声!

沈若兰顺着声音一看,却见后面追来几个成年的男人,几个男人跑的都很快,眼看着就追上这男孩儿了。

男孩儿大概是太紧张了,脚下一个踉跄,踩到了一块冰雪上,哧溜一滑,一个趔趄载到在了地上,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后面的几个男人追了上来!

“我让你跑,我让你跑!”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上去就对着孩子就是几脚,小小的孩子被踢得像个皮球儿似的,满街翻滚着。

“偷了老子的银子,还敢跑,老子打死你个小叫花子!”另外几个追上来的男人也围着男孩儿踢打起来,打的那孩子不住的惨叫着,可怜极了。

看到孩子被打的那么惨,沈若兰的心突然痛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就是很痛很痛,就像那每一拳每一脚都打在她的身上似的,痛得她连窗户都忘关了,撒腿就往楼下跑。

三步并作两步的到楼下时,那几个男人还在打那个孩子,孩子都被打得奄奄一息了,几个人却还不住手。

“住手!”

沈若兰叫了一声,大步的向那个孩子跑去。

打人的几个汉子听到这声怒斥,回头看时,见是一个十四五岁的瘦小丫头跑过来,就嚷嚷道:“小贱人,老子教训小偷儿关你屁事?你少特娘的多管闲事,当心惹火了老子,老子连你一起教训。”

沈若兰吸了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道:“几位,就算这孩子偷了你们的银子,你们已经把他打成这样儿了,难道还不够吗?杀人不过头点地,他一个小孩子,你们打也打了,银子也拿回来了,还想要怎样呢?”

“打一顿算什么?老子要他一只手!”络腮胡子的大汉蛮横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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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17章 你是我姐姐吗

沈若兰倒吸了一口冷气!

居然要孩子的一只手!

这也太残暴了!

她握了握拳头,飞快的了扫了着四五个大汉一眼,计算着动起手来的胜算,最后却悲催的发现,她一点儿胜算的可能都没有!

虽然她的身体现在已经恢复了,但毕竟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女孩儿,体能有限,要对付这四五个壮年的汉子,就算她有功夫在身也不行,打的话也最多能应付两三个,那多出来的两个,就足以要她的小命儿了。

她是个理智的人,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儿,就算心疼这孩子,也不会不顾死活的硬往前冲。

既然打不过,就只好另辟蹊径。

“这位大哥,你看这样行不行,你们放过这孩子,我给你们十两银子。”沈若兰从怀里拿出荷包,取出一锭十两重的元宝。

这几个人虽然都穿得不错,但也都不是十分有钱的,身边儿连个服侍的小厮都没有,这十两银子不是小数目,应该可以打动他们的。

果然

几个汉子看到沈若兰手中的银子,眼睛顿时都亮了,脸上的戾气也一扫而光,那个络腮胡子更是咧着大嘴笑起来:“罢了,看在银子的份儿上,咱哥几个就饶了这个小贼吧!”

说完上前,一把夺过沈若兰手里的银子,对另外几个招呼道:“哈哈,凭空得一注钱,走,喝花酒去——”

另外几个也笑嘻嘻的跟着络腮胡子走了。

人一走,沈若兰赶紧上前检查那孩子,却见那男孩儿满脸是血 蜷缩在那里一动不动,已经昏死过去了。

看到他这副样子,沈若兰心中一疼,竟有一种想把他抱在怀里哭一场的感觉,她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又站起身,向路上的行人求助:“诸位,谁知道附近哪有好点儿的医馆,拜托谁能帮我把这孩子送医馆去。”

一个五十多岁的大爷走过来,说:“姑娘,这条街往南再走不远,就是咱们青州最好的宝安堂医馆,要不我帮你把这孩子送过去吧。”

“谢谢大爷,您真是个好人啊!”沈若兰一见有人肯帮她,急忙连连道谢,差点儿感激涕零。

大爷上前,把男孩儿抱起来,笑道:“你不也是个心地善良的吗?为了小叫花子肯白白的舍出十两银子,要不叫你,这小叫花子今个十有八九要残了,姑娘这般善心,必得善报。”

沈若兰并没有指望什么善报,她只是遵从自己的心去做事,当时她的心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救这个孩子,一定要救,别说是拿出十两银子,就是拿出一百两一千两她也要救!

大爷帮沈若兰把男孩儿送到了保安堂医馆。

到那时儿,医馆都要关门了,沈若兰急忙叫住要下班回家的大夫,请他帮忙给这孩子看看。

为了诊费,大夫细心的检查了一番,确定孩子只是皮外伤,虽看着挺严重的,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及内脏和骨头,其实并不严重。

沈若兰不大相信:“既然没伤到内脏骨头,怎么还不醒呢?”

大夫说:“十有八九是饿的,再加上挨了一顿揍,连饿带吓就昏过去了!”

一听这话,沈若兰又是一阵心疼,孩子居然饿成这样,还被打的这么惨,要是他爹娘知道了,得多心疼啊!

她安排孩子在医馆住下了,又给一个伙计拿了点儿钱,让他出去给孩子买点儿馒头和米粥。

孩子饿了这么久,得先吃点儿清淡的,吃馒头米粥正好。

伙计走后,沈若兰打一盆水,帮男孩儿清洗脸上的血迹,男孩儿的脸很小,几下就洗干净了,一张伤痕累累的小脸儿出现在她的面前。

瘦瘦的,黄黄的,已经肿的变了形,那双阖着的眼睛又青又紫,不知是被那几个畜生用拳头打的还是用脚踢的,脸也肿的跟包子似的,嘴唇破了,鼻子也还在丝丝的流着血……

这惨相,让沈若兰的心一下子被刀子扎了似的!

好疼好疼!

疼得她恨不得回去打那几个畜生一顿去,就算打不过他们也想回去打一场,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躲在暗中,一牙签弩射死他们这帮狗日的,把他们都射成刺猬,不,射成太监……

不知不觉中,沈若兰的眼圈儿红了,她吸了吸鼻子,拿出大夫给开的药膏,小心翼翼的帮他擦药……

擦到手的时候,她发现孩子的手伤得尤为严重,可能是抱着脑袋时被那帮畜生用脚踢的,干巴巴的小手掉了好几块大皮,里面的肉和筋都露出来了,看起来触目惊心的!

沈若兰的心又被狠狠的扎了一刀,眼泪也随之扑簌簌的落下来,也不知为什么,就是很心疼这孩子,心疼得她恨不能抱着他痛哭一场似的。

她抬起袖子擦了一把眼睛,开始轻轻的帮他的小手儿涂药、包扎。

“姐姐……是你吗?”

气若游丝的声音传来,断断续续的,像是从另一个时空传过来的似的。

沈若兰抬起眼,看见那个男孩儿已经醒了,他微睁着肿的只剩下一条缝儿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沈若兰一喜:“太好了,你醒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了?肚子疼吗?头疼不疼……”

“你是……我姐姐吗?”男孩儿像没听到她的问话似的,固执地又问了一遍。

沈若兰愣了一下:“哦,你可以叫我姐姐。”

“这么说,你真是我姐姐啦!”

男孩开心的笑起来,刚一咧嘴,就扯到了伤口,痛得他笑到一半就笑不下去了,“嘶——”他倒吸了一口冷气,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沈若兰忙说:“你受伤了,先别说话,也别笑,扯到伤口就糟了。”

男孩轻轻轻轻地摇了摇头,“竹儿不疼,见到姐姐竹儿就不疼了,姐姐别担心。”

沈若兰柔柔的笑了一下,嗔道,“傻孩子,都叫人打成这样了,还不疼呢,疼傻了吧!”

“竹儿没傻,竹儿还认识姐姐……姐姐,竹儿找你找的好辛苦啊……”男孩忽然哭了,大滴大滴的眼泪从眼眶中夺眶而出,哭得委屈极了。

“别哭,别哭,看把药哭花了……”

沈若兰怕泪水浸泡伤口,忙揪出帕子,小心翼翼的给他擦眼睛,看着他那委屈的样子,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想跟他一起哭。

“姐姐,娘和菊儿还在鸡毛店里呢,娘病了,我们没钱看大夫了,也没钱吃饭了……”男孩儿还在哭着,越哭越凶,像是要把这段时间积压下来的委屈和痛苦都一股脑的哭出来似的。

沈若兰虽然不明白他这些莫名奇妙的话,但是看他哭得这么凶,就想都不想的哄道:“没事儿,有姐姐呢,姐姐帮你娘治病,别怕,姐姐有银子。”

“嗯,找到姐姐,竹儿就不怕了……”

竹儿渐渐的止住了哭泣,拉着沈若兰的手贴在他的小脸儿,缱绻着:“姐姐,我总算找到你了,竹儿再也不怕里,对了,你快去把娘和菊儿也接来吧,娘病得很重,都站不起来了,菊儿也病了,她们都好几天没吃饭了……”

他说不下去了,又哽咽着哭起来。

沈若兰心疼的把他搂在怀里,轻轻的拍着后背,“别怕,她们在哪个鸡毛店呢,姐姐去帮你把她们接过来。”

“就在城南金鱼街角胡同里那家……”

“好,好,你等着,姐姐去帮你把她们接过来,别怕哈……”

沈若兰安抚了他一番,把他托付给医馆的另一位伙计,就出门去接竹儿的娘和妹妹了。

出门后,天已经黑透了,一阵冷风吹来,沈若兰的头脑一下子清醒了许多。

她忽然发现,自己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这么爱管闲事儿,这么多愁善感了!

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男孩儿,竟能这样轻而易举的牵动到她的心,影响到她的情绪,让她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了人家的要求,哪怕是这要求不合常理,她也欣然接受了,还是毫不迟疑的接受的!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虽然不喜欢自己这样容易被牵动,但她还是往城南去了,她不想竹儿失望,而且,也莫名的想帮助他们……

青州城南金鱼街,是一条窄小破旧的街道,街道两旁的铺子都是些低等的商铺,弹棉花的、修锅碗瓢盆的、卖旧货的、修脚的……

整条街道都弥漫着一股子破败的味道。

沈若兰让车夫把车子停在街角,借着商铺外挂着的灯笼发出的昏暗灯光,走进了街角的胡同,没走多远,就看见一家插着鸡毛掸子的鸡毛店。

所谓鸡毛店,就是针对穷人开设的一种低廉的客栈,住宿只需一两文钱,客栈里没有床、没有火炕,没有被褥,更别提什么茶水炭盆之类的了,只有一屋子的鸡毛,客人住进去后,就钻进鸡毛堆里睡觉,臭烘烘的鸡毛,既当被子又当褥子了,虽不至于冻死,但是硬邦邦的地面臭烘烘的鸡毛儿,对住宿者来说绝对是一种折磨。

沈若兰一看小竹儿竟住在这种地方,心疼的直抽,上前‘当当当’的敲起门来。

“谁呀!”门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蓬着头走出来,举着灯笼看了看沈若兰,迟疑道:“住店?”

沈若兰穿得还算体面,不像是住这种地方的人,所以那妇人一直堵在门口儿,没把她直接迎进来。

沈若兰摇摇头:“我不住店,我找人。”

“找谁?”

一听不住店,妇人的语气差了起来,也显得有点儿不耐烦。

沈若兰回想了一下,说:“菊儿,竹儿的妹妹,还有他们的娘亲。”

“没有没有,快走快走!”

妇人大概是怕沈若兰把她店里的客人找走了,她没钱赚,就没好声的吆喝起来,转身就要关门。

“等一下!”

沈若兰一伸脚,把门给挡住了,她拿着一把铜钱,在手里掂了掂,笑着说:“这回呢?”

妇人看见一大把铜钱,冷着的脸一下子堆满了笑,跟变脸儿似的:“有有有,姑娘你等着,我去给您叫去。”

嘴上说着,脚下却不动,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沈若兰手里的铜钱,脸上带着垂涎的笑。

沈若兰明白她的意思,随手将这把钱给了她,道,“给我带路,我要亲自去找她们。”

妇人接过钱,面脸都是笑,颠儿颠儿的带着沈若兰去了后院儿。

“喏,就在那西厢房里呢!”

妇人用下巴指了指黑漆漆的西厢房,拿着灯笼回屋数钱去了。

沈若兰走到那西厢房的门口儿,心莫名的狂跳起来,很紧张似的,也不知为啥会这样。

她抬起手,刚要敲门,里面忽然传出一阵低低的抽泣声,隐忍的、压抑着,听着都让人心疼!

沈若兰怕出事,急忙敲了敲门,柔声道,“菊儿在家吗?”

话音刚落,里面的哭声戛然而止,不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跟竹儿差不多大小的女孩儿从里面探出头,怯怯的问:“你找谁?”

沈若兰看着这个瘦小的女儿,心中一软,道:“你是菊儿吧,我是你哥哥的朋友,我来接你们去找你哥哥。”

菊儿打量着眼前的大姐姐,天太黑,她看不清大姐姐长什么模样,但是大姐姐的声音很温柔,让人莫名的感到安心。

“大姐姐,我哥哥呢?他怎么没回来?为什么让你来接我们?你要接我们去哪?”

菊儿一叠声的问着,还挺警惕的。

沈若兰柔声说:“你哥哥他受了点儿伤,不过别怕,他伤得不重,已经被我安排在医馆住下了,现在我就接你们去找他。”

菊儿一听哥哥受了伤,顿时急了,“姐姐,你实话告诉我,我哥哥是不是伤的很重?他要是伤得不重,就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姐姐你快告诉我,我哥哥他到底怎么样了?”

沈若兰摸了摸她乱蓬蓬的小脑袋,说:“真不重,就是饿坏了,走不动了,大夫叫多好好休息,我这才把他留下,亲自来接你们的。”

“饿坏了?哥哥他昨天还说自己吃过东西了呢?怎么会饿的走不动?”菊儿喃喃着,忽然又恍然大悟:“肯定是他没吃着饭,骗我们的……”

沈若兰轻言细语的说:“是不是骗你的,待会儿你过去了自己问他好不好,马车还等着呢,你娘在哪?咱们把她扶到马车上,让医馆的大夫给好好瞧瞧,好不好?”

菊儿抽了抽鼻子:“好,那谢谢姐姐了。”

沈若兰进了屋,那屋里冷冰冰的,也没有灯火,只有一股臭烘烘的鸡毛味儿。

在菊儿的帮助下,沈若兰在一堆鸡毛里把一个骨瘦如柴的妇人扶起来,背在身上。

那妇人很瘦,瘦的跟一把骨头似的,连沈若兰这样的体格都能轻而易举地把她背起来。

“菊儿,带上你们的东西咱们走吧。”

菊儿轻轻的说:“我们什么都没有了,能卖的都卖了,剩下的都拿去给客栈的老板娘抵住宿费了。”

沈若兰叹了口气,“那咱们走吧!”

两人悄悄的走了出去,外面,雇的那辆马车还等在那里呢,沈若兰背着菊儿娘,小心翼翼的上了马车。

到了车上,把菊儿娘放下了,车里有一盏昏暗的油灯,沈若兰看了看那昏迷着的菊儿娘:瘦弱不堪,憔悴栖皇,已然是油尽灯枯的模样了。

还有,那张憔悴不堪的脸上,竟有几分熟悉的感觉,像是在哪见过她似的。

“姐姐,您真能给我娘请大夫看病吗?”随后上来的菊儿软软的问了一声。

沈若兰转过脸,刚要回答,可在看清她的脸时却愣住了。

如果说,这昏迷的妇人让她感到眼熟的话,那这个菊儿就让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这小丫头,居然长着一张跟自己高度相似的脸,相似到连她自己都感到震惊。

此刻,菊儿也看到她的脸了,也怔住了,“姐姐,你长得跟我娘好像!”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可我觉得我跟你更像。”她们俩年纪相仿,看起来确实比那妇人更像。

菊儿对自己的长相并不大熟悉,家里穷,没钱买镜子,有时候她会对着脸盆或小溪照自己的影影,但是看得都不大清,她就光知道自己长得不丑,仅此而已。

现在,这个姐姐居然说自己跟她长得像,而这个姐姐又这么漂亮,这么温柔,让她一时间都忘了忧伤,高兴的笑了起来。

沈若兰看着这张熟悉的小脸儿,又联想到竹儿和菊儿的名字,忽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她咽了口唾沫,说:“菊儿,你……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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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8章 相认

“我姓沈!”菊儿软软的答到。

闻言,沈若兰心中一颤,两只手都绞到一起去了,她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激动,又问:“那......你几岁了?”

菊儿说:“十一岁,我和哥哥都是十一岁,我们俩是龙飞胎。”

此刻,沈若兰简直不知自己该说点儿什么好了!

现在,她终于知道为啥看见竹儿挨打她会心痛,为啥竹儿会不由分说的叫她姐姐,为啥她一看见菊儿就会喜欢,也知道为啥看见那个妇人会有熟悉的感觉了。

因为她们是血脉至亲,心灵相通的啊!

“姐姐,你怎么了?”菊儿看到对面的大姐姐眼圈儿突然红了,还流下两串晶莹的泪滴,一时间有些错愕。

沈若兰抹了一把眼睛,勉强笑道:“没什么,姐姐的眼睛里进东西了。”

菊儿从座位上欠起身子,凑了过来:“姐姐,菊儿帮你吹吹吧!”

沈若兰看着凑到自己跟前儿的小妹妹,心中一软,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说:“菊儿,你们这些年都是在哪儿生活的?生活的怎么样?又为什么会住到鸡毛店里呢?”

菊儿没有细推敲她的话,听她询问,就把家之前在西川的生活简单的说了一下。

“我娘会刺绣,从前都是靠我娘刺绣养活我们,后来我们长大了,靠娘刺绣赚的那点儿钱养不活我们这几张嘴,我哥去给村里人放牛,我帮人家放鹅子、鸭子,也能赚些钱贴补生活,前段时间,我娘说要带我们来北边儿找我们爹和我们姐姐,就把家里的房子什么的都卖了,本来一路都挺顺利的,没想到走到这儿的时候,遇到了偷儿,把我们的盘缠都给偷走了,我娘本就病着,见没了盘缠,一着急病势加重了,我们走不了了,就在这儿耽误下来......”

“后来,我娘的病迟迟不好,我跟我哥没办法,就把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可还是不够给我娘买药的,这两天更是连吃饭钱都没有了,今早上我哥说出去找活儿干,给我们挣钱买饭吃,结果现在还没回呢,姐姐,我哥哥是咋受伤的,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又叫人给打了?”

听到一个“又”字,沈若兰就知道竹儿肯定不是头一回挨打了,心疼得不得了,她摸了摸菊儿头顶的小丫丫,柔声说:“没事儿,就是摔了一下,很快就好了。”

菊儿抿了抿嘴,嘟囔说:“姐姐和我哥一样,我哥每次挨打,都说被摔的、撞的.....”

沈若兰说:“你哥总挨打吗?”

菊儿点点头,轻轻的说:“我们村里有几个坏孩子总说我跟我哥是没爹的野孩子,还欺负我们,哥气不过,就跟他们打,可是总也打不过他们,还总被他们打......”

她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低下头去抠手指头了。

沈若兰看着菊儿这副样子,忍不住握住了她的小手,郑重承诺说,“放心吧,往后,姐姐不会再让人欺负你们了!”

沈若菊还不知道沈若兰跟自己的关系,还以为沈若兰再安慰她,就抬起头,勉强的笑了笑,说:“姐姐能帮我娘找大夫治病,菊儿已经很感激了,等我们到了找到我爹,我爹肯定会把姐姐给我们花的银子还给您的......”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抵笑道:“行,到时候,姐姐跟着你们一起去你爹去!”

*****

到了医馆,马车刚停下,就看见竹儿站在医馆的门外,正焦急的伸着脖子等着她们呢,看到沈若兰从车上跳下来,竹儿大声道:“姐姐,你接着娘和妹妹了吗?”

沈若兰转过头笑道:“接到了,快来搭把手,把娘扶下来。”

“来啦!”竹儿欢快的喊道。

车里的菊儿正扶着娘往沈若兰的后背上送呢,听到哥哥的声音,愣愣道:“姐姐?”

竹儿跑过来,看到车里的娘和妹妹,高兴的抱住了沈若兰的腰:“姐姐,你真好,你把娘和妹妹都接回来了。”

沈若兰揉了揉他的脑袋,“少废话,快上车去帮菊儿把娘扶下来,我好背她。”

“好嘞!”

竹儿兴高采烈的上了车,就要帮菊儿扶娘。

见菊儿还怔怔的,笑道:“你傻了,快点儿把娘扶下来啊,姐姐还等着呢。”

菊儿听到哥哥和大姐姐之间的对话,震惊得连看到哥哥变成猪头都顾不上问了,“哥,你说啥?这个大姐姐......是我们姐姐吗?”

竹儿哈哈一笑:“你这个小傻瓜?跟姐姐在一起这么半天,连这个都还不知道呢吗?我可是看姐姐第一眼就把姐姐给认出来了啊,哈哈,姐姐长得跟你一模一样,不,是你长得跟姐姐一模一样,谁都能认出来!”

菊儿的嘴唇蠕动了两下,嚅嗫着,“哥,你说的是真的吗?你可别骗我,我会哭的。”

“是真的,千真万确,不信你问姐姐去。”竹儿看到妹妹这么激动,忍不住握住了她的手,轻轻的安抚着。

“姐——”

菊儿冲着沈若兰喊了一声,瞬间泪如雨下。

看着孩子这副激动的样子,沈若兰的心里也酸酸的,恨不能抱住他俩哭上一场,但是,娘还在车里昏着呢,现在还不是煽情的时候!

“菊儿乖,先帮你哥把娘放姐姐身上,咱们得先找个大夫给娘看病。”

“嗯,我听姐姐的......”

菊儿哭得稀里哗啦的,但是听到沈若兰这么说,就一边哭一边帮竹儿扶着娘。

兄妹俩一起使劲儿,终于把娘扶了起来,放在了沈若兰的身上。

沈若兰背着娘,稳稳的走进了医馆中。

进去后,她把娘放在椅子上,让竹儿和菊儿守着,自己到里面去找大夫了。

白天坐诊的大夫已经走了,但是医馆里有值宿的大夫,沈若兰把值宿大夫请了出来,让他给娘看病。

也是他们幸运,今晚这位值宿的大夫,乃是这医馆里艺术最高明的,被请出来后,他伸手按在穆氏右手脉上,调息了至数,凝神细诊了半刻工夫。换过左手,亦复如是。

诊完了,才对沈若兰说:“我看这位大嫂的脉息,左寸沉数,左关沉伏,右寸细而无力,右关虚而无神,现在应该是肺经气分太虚,头目不时眩晕,不思饮食,精神倦怠,四肢酸软,怯寒易病。据我看这脉,当有这些症候才对。”

竹儿和菊儿一齐说,“您说的极是,我娘正是这样的症状,从打我记事儿起就有了,这些年断断续续的也吃了不少的药,就是没啥效果。”

沈若兰说:“既然您已经查出症状了,就请您给开个方子,帮我娘把这病给治好了吧。”

那大夫说:“这位大嫂这个症候,可是给耽搁了,要在五年前就用药治起,只怕此时已全愈了。如今既是把病耽误到这地位,也是应有此灾。依我看起来,病倒尚有三分治得。吃了我这药看,若是夜间睡的着觉,那时又添了二分拿手了。据我看这脉息,除了用药,也该常劝这位大嫂心情开通些,很多症候都是忧思过度,五内郁结引起的,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常有;不如意事常有,则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肝木忒旺,明显说一个水亏火旺的症候来。”

沈若兰低下头,暗暗思忖着,娘为啥会忧思过度呢着?还有,当年她都怀了孕了,为什么要离家?这些年又经历了什么?又有什么事情能让她五内郁结,忧思过度呢?

大夫又给她开了方子,上面写的是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

人参二钱 白术二钱土炒 云苓三钱 熟地四钱 归身二钱 白芍二钱 川芎一钱五分 黄芪三钱 香附米二钱 醋柴胡八分 淮山药二钱炒 真阿胶二钱蛤粉炒 延胡索钱半酒炒 炙甘草八分 引用建莲子七粒去心 大枣二枚

沈若兰不懂药理,菊儿和竹儿也都不懂,但看这方子上又是人参又是阿胶的,应该很管用,就去找伙计抓药了。

结果,抓药的时候,发现这位大夫开的药竟然要一两八钱银子一副,一个疗程六付药,叫吃三个疗程的。

这可把个竹儿和菊儿愁坏了,当初他们决定回北边儿来找爹的时候,家里的房子家具啥都加上才卖了四两银子啊,可这一副药就要一两八钱银子,和着他们倾家荡产,还不够在这儿开三副药的呢!

这三个疗程的药吃下来,就是三十多两银子,可他们连三个铜板都没有,又上哪去找那三十多两银子呢!

正愁着呢,姐姐却淡定无比的拿出荷包,像买菜一样平常的口气,道:那就先开三个疗程的吧。”

说完,从荷包里拿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把药给抓了。

竹儿见姐姐这么有钱,忽然想起那个黑衣人说的:要是活不下去了,就去找你姐姐吧,她可本事着呢,养活你们三口绰绰有余......

看来,那个黑衣人果然没骗他!

沈若兰把娘也安置在了医馆中,就跟竹儿住一个房间,她还在医馆买了砂锅,租了一个灶眼儿,这样就既可以在这儿做饭,又可以在这儿熬药了。

知道娘和菊儿都还没有吃饭,沈若兰又掏钱,打发伙计出去买了点儿小米和鸡蛋,就在这新租的厨房里一边煎药,一边煮鸡蛋、熬粥。

菊儿让哥哥守着娘,自己也来到厨房,要帮姐姐烧火。

好不容易跟姐姐相认了,她想好好看看姐姐,跟姐姐说说话,正好沈若兰也想亲近亲近她,就让她留下了。

菊儿就坐在灶堂前,一边看着姐姐,一边往灶坑里添柴火。

她觉得,她姐姐长得可真好看,眼睛大大的,鼻子直直的,嘴巴也红润润的,笑起来的时候眉眼弯弯,跟画上的仙女似的。

“姐姐,你长的可真好看啊!”

沈若兰噗嗤一笑,说:“你知道竹儿是怎么把我认出来的吗?就是因为咱俩长得太像了,所以你夸我,也就等于夸你自己了。”

菊儿摸了摸自己的小脸儿,羞涩的说:“姐姐你别听他胡说,你长得比我好看多了,我瘦巴巴的,哪能跟您比呢?”

“可不行妄自菲薄。”

沈若兰把米和鸡蛋都下了锅,回头笑道:“当初姐姐比你还瘦呢,简直就是个瘦猴子,不过后来姐姐练就了一手好厨艺,把自己给吃胖了,也吃水灵了,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你等着吧,就你这小身子,用不上三个月姐姐就能让你变得胖乎乎的,肯定比我还水灵呢。”

菊儿抿着嘴笑了笑,点头说:“嗯,那我等着。”

不一会儿,锅开了!

一圈圈儿白雾从锅盖周围飘出来,散发着真真稻米的清香,菊儿的肚子也随着香味儿的氤氲跟着‘咕噜咕噜’的叫唤起来,沈若兰却没忙着开锅。

菊儿的胃已经饿好几顿了,处于受伤状态,不宜与吃硬的东西,包括硬粥。

她让那粥锅又小火儿慢火儿‘咕嘟’了好一会儿,差不多煮烂了才开锅,把粥和鸡蛋都盛了出来,粥用两个大碗折了折,鸡蛋也用凉水拔一下,就可以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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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9章 娘亲醒来

菊儿吃东西时候,吃相很好看,腰板儿坐的直直的,咀嚼时一点儿声音都没有,虽然已经饿了好几天,但是没一点儿狼吞虎咽大吞大嚼的架势,而是有条不紊,斯文优雅的吃。

这做派,这举止,倒是让沈若兰吃惊不小,她还以为这小丫头饿了好几顿,不定咋狼吞虎咽,没个吃相呢,可由始至终,菊儿都吃得优雅斯文,吃完后还找水漱了漱口,又喝了点儿热水,这一顿饭才算是吃完。

看到菊儿吃饭的样子,就知道娘一定把她教育的极好,斯文矜持,优雅得体,举手投足间很有大家闺秀的样子。

沈若兰情不自禁的想起娘的身份来。

小时候,常听奶奶和姑姑们背地里骂她娘,说她娘是她爹从外面捡回去的野女人,也不知是谁家的逃妾还是暗门子里的逃妓,反正就是个卑微下贱的东西,那是她还小,对长辈们这些恶毒的话虽然不喜,但是却也没有怀疑,不过现在据菊儿的举止来看,她可以肯定,娘绝对不是她们说的那种下贱的女人,就她培养出的孩子来看,娘甚至很有可能是个大家的千金!

菊儿吃完饭,就跟沈若兰一起去喂娘吃饭,娘现在昏迷着,没法吃固态的东西,姐妹两个就配合着,一个扶着娘的头,撬开她的嘴,另一个用勺子把温热的米汤喂进她的嘴里。

大夫说了,她迟迟不醒,一则是急火攻心,二则也可能是饿的,冻的,要是喝点热乎乎的米汤,再盖着温暖的被子好好的睡上一觉,说不定第二天就醒来了。

喂完米汤,竹儿端上他烧好的热乎水,沈若兰和菊儿开始帮娘擦脸,擦手,擦脚,把她擦得干干净净的,要不是她现在太虚弱,怕冻到她,姐妹俩就帮她擦个澡了,但是,娘的体温一直很低,她们怕她着凉,才只好作罢了。

擦完手、脸,脚,沈若兰跟菊儿再次配合,帮娘把药喂了下去,半个时辰后,才替她脱了衣裳,盖上被子,让她安然入睡。

这晚上,沈若兰也没走,又在医馆开了间屋子,带着菊儿就睡在了那间屋子里。

突然找到了母亲,又多出一双可爱的弟弟妹妹,沈若兰兴奋的有点儿睡不着了,跟着菊儿嘀嘀咕咕的说了半宿,说这些年彼此的生活,说来的路上的见闻,一直说到快亮天,才睡过去……

结果,这一觉一直睡到快晌午才醒来。

醒来后,睡饱了的小姐俩相视一笑,赶紧收拾了走出去。

走进竹儿和娘的房间时,她们惊喜的发现,娘已经醒了,正靠在枕头上等着她们哩。

这是沈若兰第一次见她的娘亲,娘很瘦,脸色苍白无血色,不过五官却很清秀,看得出,她曾是一个很美很美的美女,可惜被岁月和病痛被摧残里。

此时,她靠在枕头上,连坐都坐不起来里,一副赢弱不堪,弱不经风的样子。

她在打量娘的同时,娘也在看着她,当她看到从外面走进来的跟菊儿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时,激动得一下子掩住了嘴巴,泪水也瞬间决堤而下,她几乎一眼就认定里,这个——就是她的女儿。

“兰儿——”

她叫了一声,试探着,小心翼翼的,像把她吓跑了似的。

早上醒来时,竹儿就把找到兰儿的事告诉她了,她虽喜,却并未完全相信,还只道是儿子哄她开心呢,及至看到她,她才相信,这不是骗她的,也不是梦,而是真的!

她的女儿,她丢了十一年,想了十一年,念了十一年的宝贝女儿,回到他身边了……

“兰儿——”

她又叫了一声,泪眼模糊的看着向她走来的少女,颤颤巍巍的伸出手去,想摸摸她,确认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沈若兰走到她的身边儿,握住了那只瘦骨嶙峋的手,艰涩的叫了一声:“娘!”

“兰儿!”

穆氏再也受不住了,一把将沈若兰搂在怀里,放声大哭起来,“我的兰儿,我苦命的孩子啊,娘做梦都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在看见你,娘对不住你啊——”

看着娘哭得这么惨,竹儿和菊儿也哭起来,沈若兰触景生情,也跟着掉了不少眼泪。

娘几个大哭了一场后,竹儿担心娘的身子,怕她哭坏了,赶紧收起眼泪,把娘和姐妹几个劝住了。

穆氏身子不好,为了等着看女儿,一直强打着精神撑到现在,现在见到了女儿,也就放心了,精神也放松下来,很快又昏睡过去。

只是,即便在睡梦中,她也紧紧的拉着沈若兰的手,沈若兰稍一动弹,她就马上醒来,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

沈若兰看着娘这副样子,好生心酸,索性也不动弹了,就守在娘的床边,看着她睡。

竹儿和菊儿都是懂事的,见娘一直扯着姐姐,不容她离开,他们俩就承担起了做饭、熬药的责任。

才十一岁的小孩子,干起活儿来有模有样的,做饭、熬药,还抽空把房间收拾了一下。

沈若兰坐在床边,看着进进出出的弟弟妹妹,把这个小‘家’打理的井井有条的,心里暖暖的,窝心极了。

“姐姐,吃点儿饭吧,来,我喂你。”菊儿压着嗓子低声道。

她看娘一直拉着姐姐的右手,姐姐不能动也不能吃东西,怕姐姐饿了,就轻手轻脚的搬了个小凳子坐在了姐姐的对面,端着碗要喂她。

沈若兰也确实饿了,见妹妹主动来喂自己,就没有拒绝,张着嘴一口一口的吃菊儿喂到嘴里的东西,吃饱后,菊儿还细心的帮她擦嘴,拿来水帮她漱口,还给她烧了点热水喝,伺候的无微不至。

看得出,她这个小妹妹是个细致体贴的人儿呢!

快到傍晚时,穆氏醒来来,睡了着一大觉,发了不少汗,又喝了药,感觉好多了。

她看到大女儿还在身边,知道这不是梦,心里好生欢喜,这会儿,情绪也平静下来了,就拉着她的手,问她一些家里的消息。

沈若兰把家里的情况一一的跟她说了,当她得知相公这些年一直没有再娶时,那张苍白的脸上竟多出了几分红晕和喜气,“哎,我还以为他早就再娶了呢,早知道他一直没娶,我就早带他们回来了!”

沈若兰笑道:“现在也不晚,您先好好在这儿养病,再有二十多天就是我爹的生辰了,您那天再带着竹儿和菊儿赶回去,咱们一家团圆,给他一个大惊喜!”

听到女儿的提议,穆氏的嘴角微微的翘起,一双眼睛也变得有点神采里,“对呀,他快过生辰了,我差点儿给忘了,从前他每年过生辰,我都给他做一双鞋的……哎……”

她叹了口气,低下头去。

沈若兰知道她在遗憾什么,就握着她的手,说:“娘,只要您健健康康的出现在我爹面前,就胜过任何金缕玉鞋,你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还怕没做鞋子的机会吗?眼下您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好好的养好自己的身子,让自己光彩照人,惊艳四座的亮相,让我爹觉得他没白等您,也让过去那些欺负过你的人好好看看,这些年您活得比她们都好!”

穆氏摸了摸自己干瘦的脸颊,想了想跟相公见面的场景,面颊微红,点头道:“行,娘听你的,好好养病,精精神神的出现在靠山屯。”

**

晚饭是沈若兰做的,她先回了客栈一趟,跟张四爷说了一声,回来时拎了一只老母鸡,十几个大白馒头,说是在半路上买的,其实都是她空间里的存货,那只老母鸡在她奶奶家打劫来的,正好给她娘熬汤补身子。

回来后,她跟娘说了一声就进了厨房,手脚麻利的把鸡血放了,褪毛,开膛,清洗,一气呵成,而后便将存在空间里的香菇、香菜、大蒜、枸杞等找出些,洗干净后塞进鸡肚子里,放进锅里煮起来。

不到半个时辰,鸡汤的香味儿便弥漫到整个医馆,害得住在医馆里的病人都直抽鼻子。

出香味儿后,沈若兰把火降下来,用小火儿煲着,又足足煲了一个多时辰,才起锅。

起锅后,把上面那层油撇出来,往里切点儿绿葱花,这时的鸡汤呈奶白色,醇香浓郁,上面还浮着点点的翠绿,又好看又好喝的,她把鸡汤盛出来,四口儿人围着桌子,一边吃馒头一边喝鸡汤,间或吃几块鸡肉……

一家人说说笑笑的,一顿饭,吃得既满足,又温馨!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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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20章 小惩恶人

一顿饭,再温馨静谧的氛围中过去了,大家都很开心,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和满足的笑意。

饭后,沈若兰又陪着娘说了几句话,说着说着,娘又睡着了。

看得出,她的精神短缺,这还是跟她相认后兴奋的状态呢,要是没有跟她相认,大概就得整天昏睡不醒了。

沈若兰很担心她,就去找到昨天给她把脉的那位老大夫,想跟他讨个底。

老大夫知道她的来以后,说的很委婉:“人病到这个地步,非一朝一夕的症候了,吃了这药也要看医缘,依老夫看,只要这药坚持吃,今年一定是不相干的,至于以后,就要看她的造化了。”

沈若兰是个聪明人,也明白这老大夫的意思了,就没再往下问。

好容易找到了娘,好容易一家团聚了,她绝不会让娘的身子垮下去,虽然老大夫的回答挺让人难受的,但是她并不灰心,老大夫只是这青州城的名医,天底下神医圣手多的是呢,老大夫看不好的病不代表别人也看不好,大不了她多找几个,肯定能个找到一个治好娘的病的人!

从老大夫那回到后院儿,菊儿已经把碗筷都收拾好了,正坐在厨房给娘熬药呢,竹儿坐在娘的脚下,轻轻的给她揉脚,让她能睡得舒服些。

看到弟弟妹妹们都这么懂事,沈若兰也是很窝心,她在竹儿的身边儿坐了下来,拿起娘的另一只脚,也帮着她柔。

“姐姐,咱们什么时候回农安啊!”竹儿一边揉着,一边轻轻的问。

男孩儿一般都比较依赖、也比较崇拜自己的父亲,竹儿也是如此,从小到大,他就一直在脑海想象着父亲的形象,在他的想象中,父亲是一个高大威猛,威严而又有正义感的男人,可以保护他们娘几个不被人欺负,能让他们过上好日子,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都迫不及待的想去见他的父亲了。

沈若兰笑着说,“娘现在身子不好,不易舟车劳顿,等她再养几天,身子好点儿,姐姐就带你们回去。”

竹儿乖巧的点点头,“那咱们就好好照顾娘,让娘早点好起来。”

等娘好起来,大约还得个几天的功夫,沈若兰看看娘和弟弟妹妹们现在就一身儿破破烂烂的旧衣裳,还带着鸡毛味儿,连件换洗的衣裳都没有,就起身出去了,打算去帮他们买几件换洗的衣裳。

这时外面的天已经全黑了,除了赌场、酒楼、茶馆和妓院,差不多的商铺都打烊了,成衣铺子也早就关门了。

沈若兰没管那些,轮着拳头敲开了一家成衣铺子。

那个被敲出来的伙计一脸愤愤的,但是等到见识到沈若兰的豪爽和大手笔后,立刻变了脸儿,笑得跟朵花似的,屁颠屁颠的把沈若兰买的那些衣裳、袄子、鞋子等包了一个大包袱,点头哈腰的把她送出去了。

三套棉衣棉裤,外加每人一套亵衣亵裤、一双鞋袜,加起来差不多有十斤重,背在身上倒是不沉,就是包袱显得过大,使她看起来跟个蜗牛似的,很显眼。

沈若兰弯着腰,背着这些东西往医馆走,走了一会儿,忽然觉察出不对劲儿来,身后似乎有几个人在鬼鬼祟祟的跟踪自己呢。

她冷笑一声,蹲下身去佯装提鞋子,顺便捡了几块小碎石头,不动声色的握在了手里。

走到一处拐角的背静处时,那几个人跟上来的!

跟踪她的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打竹儿的那几个闲汉,今儿他们刚从赌场出来,就一下子看到了沈若兰。

这几个人也是昨天在沈若兰身上尝到了甜头,轻轻松松就得到十两银子,今儿看见她,瞬间都生出了再敲她一笔的念头,于是便鬼鬼祟祟的跟踪她到这里。

现在天都黑了,这里又背静没人,可以狠狠的敲她一笔,要是这小丫头敢不给,他们就抢她的,没准儿还能小发一笔呢。

“呵呵,小丫头,想不到这么快就又见面了!”络腮胡子挡在了沈若兰面前,不怀好意的说道。

沈若兰退后一步,装出胆怯的样子:“几位……有事?”

一个带着球头帽,穿着绿罗袍的汉子笑道:“没啥大事儿,就是昨儿那小毛贼偷了老子的钱袋子,老子当时没来得及看,等回去一看,钱袋子里竟少了五十两银子,小毛贼是你放走的,你说这五十两银子是不是该由你来赔呢?”

沈若兰怯怯的说:“可是,我没钱了,昨儿那点钱……都给你们了。”

“没钱,没钱就日了你!”络腮胡子银笑着威胁道。

其余几个也跟着起哄,“对,没钱就肉偿,就你这要奶子没奶子要屁乎没屁乎的干巴东西,日一次也就一百文钱,啥时候日够五十两,啥时候放了你。”

“哈,五十两,够日你五百次的了,你想好了,是拿钱还是挨日。”

沈若兰像被他们吓唬住了似的,手忙脚乱的掏出荷包,颤颤巍巍的说:“我拿钱,我拿钱,请你们别伤害我,我把银子都给你们……”

几个汉子一看那鼓囊囊、沉甸甸的荷包,眼睛都绿了,“哈哈,拿来吧你!”

荷包被粗暴抢去,几个人也争着去解那个荷包,没人再理会那个小丫头片子了,只顾解那鼓鼓的荷包了。

只是,荷包口被系了死扣子,怎么解也解不开。

“没用的玩意儿,把这破荷包扯开不就完事儿了吗,还留着做什么?”有人急着分银子,不耐烦的提议。

于是,几只大手争先恐后的上来撕扯,可这个荷包是粗布缝的,倍儿结实,扯都扯不开,扯了一会儿后,络腮胡子干脆拔出刀子,用刀把荷包割开。

然而,荷包割开后,里面并没有银子,甚至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只有几块碎石头,还有一些白色的粉末,腌腌臜臜的装在破荷包里。

“娘的,没钱,被这小贱人耍了!”

络腮胡子气的把荷包和碎石头掷在地上,碎石子和白色粉末飞溅一地,他们气愤地回过头去找沈若兰,然而,哪里还有沈若兰的影子?她早就包袱款款的逃走,不见踪迹了!

“走,追,小贱人跑不远的!”

络腮胡子气急败坏的一挥手,拔腿就往沈若兰离开的方向追去,打算追上后一定好好收拾收拾这个小贱蹄子……

然而,没跑几步,就忽觉头晕腿软,摔倒在地,不光是他,其余几个也摇摇晃晃的,身上没一点力气。

“不好,中招了……”

络腮胡子说完这句,就脖子一歪昏了过去。

其余几个也有昏过去的,也有吸入的药量少,没昏过去的,只是,即便没昏过去,也因为多少沾到了点儿药儿全身无力,根本没法子把这几头死猪似的兄弟弄回去。

他们只好踉踉跄跄的找到那几个昏过去或动弹不了的兄弟的家,让他们的家人把他们弄回去,这来回一忙乎,就忙乎了小半夜,把络腮胡子几个冻得差点脱层皮,不提……

再说沈若兰,背着大包袱带回了医馆,回去时,菊儿和竹儿已经帮娘把药喂了进去,正等着她回来睡觉呢。

“姐姐,你回来了。”

竹儿看见姐姐背回这么大个包袱,急忙上前去接。

沈若兰把包袱递给了竹儿,道,“姐姐去给你们买了身衣裳还有鞋子,你们快试试看合不合适。”

竹儿把包袱放了下来,沈若兰上前解开,从包袱里拿出给他们俩买的衣裳和鞋子。

给菊儿买的是一套嫩黄色的棉袄棉裤,外面是一件玫红色的短襦,藕荷色的长裙,还有一双绣着菊花的棉鞋,除了那身亵衣亵裤是棉布的,剩下这些都是缎子缝制的,还是用的还是上好的缎子。

因为看菊儿的举止做派像极了大家闺秀,沈若兰觉得这些绸缎的衣裳才衬她,而且都说穷养儿子,富养女,女儿家原本就该富养,所以才给小妹买了一身绫罗绸缎。

竹儿的则都是棉布的,虽不像菊儿的那么华贵富丽,但都是上好的棉布缝制,手工和布料都是一等一的好,穿出去的话也绝对够气派。

菊儿和竹儿从小到大还没穿过这么好的衣裳呢,他们拿到自己的新衣裳,开心的就像拿到圣诞礼物的孩子似的,特别是菊儿,捧着自己的新衣裳新鞋子,小心翼翼的抚摸着,简直爱不释手。

这样的缎子衣裳,她只在跟娘进城卖绣品时再绣庄看过,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能穿上,缎子可真漂亮啊,水光溜滑、流光溢彩的,穿在身上肯定好看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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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三更哦!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21章 主子的心思你别猜

吉州,湛王府

罗城拿着一封宫里送来的信笺,走进主子主子居住的听雨轩中。

听雨轩雕梁画栋,轩昂壮丽,正中的琉璃七彩大屏风前,是紫檀的客座,上面设有墨狐皮的垫子,香几上燃着博古山铜炉,里面烧着龙涎香饼儿,两旁的书桌,摆了些古玩、古琴和玉雕的棋子棋盘,件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这些宝贝,罗城早已是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他目不斜视的走进内室,对坐在七宝沉香榻上那个纬锦罗衣的主子行礼,献上手中的信笺。

“主子,太后送来的!”

榻上的主子一身绯色里衣,墨色的青丝松散,随意披在肩后,正执着一卷兵书钻研,见到母后又来信,不觉有些心烦。

“放那吧,等本王有空再看。”

“可是……”罗城有些为难了,“主子,那几个姑娘怎么办?”

淳于珟抬头:“姑娘?”

什麽姑娘?

罗城解释说:“太后担心主子身边儿没有贴心的人儿使唤,特意在五品以上的官宦之家选了四个出挑的小姐,送到咱们王府给您做女婢,现在人已经到王府了,主子只看看信就知道了。”

淳于珟不用看信,就知道老娘又来搞事,这老太太,虽然远隔千里,可对他的管束是一点儿都没松懈啊,这么远的路,还来操心他房里的事,他都不知该为老娘的精力旺盛欣喜还是为自己被时时盯着闹心了!

“主子,您看……”

没等罗城说完,被淳于珟轻‘哼’一声打断了,“这样的小事也拿来烦爷,爷还要你们何用?”

罗城吓了一跳,忙跪下来,道:“这些小事原不想来惊动主子,只是,上回太后送来的女官被分给几位将领做妻室的事儿已经被太后知道,太后这次特意言明,要是主子您再违拗她的懿旨,她就要亲自来吉州帮您主持后院,故而,属下不敢擅专啊!”

淳于珟眯起眼,脸上闪过几分不悦,然而到底没多说什么,只淡淡道:“既这样,就留下吧,待会儿让青莲安排一下,不管把她们安排在哪,只不许她们出现在爷的眼前,否则,上回那个贱人就是她们的下场。”

提到上回那贱人,罗城的脸皮一抽,不由得又想起半年前太后送来的那批人来。

那次,太后也是送来四个人,都是太后在后宫的宫女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模样和性情没得说,女红和烹饪也都是一顶一的好。

人送来后,青莲看她们是太后所赐,就高看一眼,把她们都安排在主子屋里做杂役。

主子屋里原没有重活儿,说是杂役,无非就是端茶倒水,擦擦桌子抹抹椅子,清闲的很。

因为是太后赐的人,还是主子屋里的女官,故而很受府里人的尊重,每月还有五两银子的月钱,她们若是能安安分分的呆在府里,就能一直体面安逸的过下去,到了二十五岁,还会被赏一大笔银子送回家,与父母家人团聚。

到时候,手里有钱,还有在王府做过女官的经历,肯定能找个不错的女婿,好好的度过下半辈子……

然而,富贵迷人眼,有一位叫月娆的女官,仗着自己长得比别人好,王爷又生得俊逸非凡,就动了春心,起了邪念,梦想着成为这府里的半个主子。

一次,主子和几位军营里的将军喝了点酒,回去后正赶上她轮值,这贱人居然把自己脱个精光钻到了主子的榻上,还淫声浪语的勾搭主子跟她成事,差点儿没把主子给膈应死,直接把她一脚踹出门去。

主子神功盖世,盛怒之下的一脚,当时就把月娆踹死了,然而主子气尤未消,把跟月娆一起送来的那三个女官也一起撵了出去,只是看在太后的面子上没有为难她们,而是把她们嫁给了三个没有妻室的军官。

只有月娆下场凄惨,被主子踹死后随便用一张席子卷了,直接拉去乱坟岗草草埋了,死后连件儿衣裳都没得穿,就那么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去了……

从那儿往后,府里再也没有哪个丫头敢起别的心思,都安安分分的做自己的事,等着到岁数出府去了……

太后听到这件事儿后,嘿然无语,既埋怨儿子不懂风情,又恨那月娆淫奔无耻。

她认为,身为女子,就理应柔顺端庄,恪守本分,男人若想宠爱你时,你不能拒绝,可男人对你没那份儿心思,就决不能起淫奔的心思,月娆竟脱光了衣裳往男人身上爬,这举动让太后气愤不已,也觉得月娆下贱至极,从那以后她就打定主意,往后绝不给儿子选那些卑贱的女子服侍了。

卑贱的女子骨子里就是贱的,即便是装的再好也有露出狐狸尾巴的那天,月娆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在宫里时一直规规矩矩的,连她都被骗了过去,可一见到男人就露出真性情了,真是可恶下贱至极。

所以,她打定主意,往后再给儿子选女人,不管是正妃还是侧妃,亦或是庶妃通房,一定都得在大户人家选,而且还要选那些知书达理的,决不能再选那些庶民的贱女子了。

这回选的,就都是家世良好的世家女子,一个个除了女红烹饪外,还都是饱读诗书,琴棋书画俱通的,除了能在生活上照顾她儿子,还能在精神上跟她儿子达成一致!

所以,太后娘娘对这几个女子给与了厚望,特意下一道懿旨,绝不许儿子再把她们送人了。

罗城听完主子的吩咐,刚要出去,主子又悠悠的开口:“那个混账东西还没回来吗?”

罗城一愣,“啊?”哪个混账东西啊?

主子见他怔住,一个阴森森的眼刀杀来,罗城瞬间精神百倍,大彻大悟,“哦,回主子,还没呢,沈姑娘去青州了,一时半会儿好像不会回来了。”

榻上人的脸色冷了下来,空气中顿时多了几分森森的寒意。

可恶的东西,老爹都搬这儿来了,她不过来帮忙还到处乱跑,真是个不安分的,该死!

罗城斟酌了一下,说:“主子,属下觉得您原不必这么费事,既看上她了,只消通知她一声,叫她入府服侍即可,凭您的身份地位,能看上她那是她的福气,说不定她跟她老子知道您的意思,高兴得跑去祠堂烧高香呢!”

主子横了他一眼,冷冷的说:“你哪只眼睛看到本王看上她了?哼,一个刁蛮无理的村姑而已,本王岂能把她放在眼里?”

罗城无语,“……”

主子咋就这么口是心非呢?

也太不诚实了!

明明看上人家了,就承认了呗,有啥不好意思的呢?说什么看不上?没放在眼里,既然没看上人家,没把人家放在眼里,上次在农安县时,为啥巴巴的站在风口里等了人家半个时辰,差点儿把藏在附近屋顶上做隐卫的他冻死。

还跟人家说什么要合伙开火锅铺子,记得当时听到这句话时,他差点儿一头从屋顶上栽下来,罗同和英战也差点儿从树上掉下来,都被主子那句蹩脚的借口给雷到了。

堂堂的王爷,王府里的金银财宝都快堆不下了,还要跟一个村姑合伙开火锅铺子,这要是说出去肯定能把人笑死,后来人家拒绝了他,他还不死心,把人家老爹忽悠到了这里,放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不就等着跟人家做邻居,跟人家偶遇呢吗?

都这样了,还说对人家没有别的意思,谁信啊?

说给鬼听鬼都不带相信的。

罗城腹诽不已,嘴上却也不得不口是心非:“是,主子,属下看错了,属下告退。”

“等一下。”

淳于珟叫住他,手肘撑在小几上,摸着坚毅的下巴,似询问,似思忖,又似在自言自语,“你觉得——她会愿意?”

罗城刚要点头,忽然想起那次在乌孙时,主子曾半真半假的说过一次要娶她,结果被她毫不留情的拒绝了,还果断的要跟主子划清界限,什么大路朝天,各走半边……

差点儿把主子气死。

那是主子这辈子第一次对女人示好,虽是玩世不恭的语气,但他知道,主子从不开玩笑,既说了,只要她点头,就一定会娶她,然而,被那不知好歹的村姑狠狠的打了脸。

过后,主子为此郁闷了一个月之久,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也没少为此受气!

思及于此,他也就不那么有信心了,而是很有保留的说:“您是王爷,谅她也不敢不愿意,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您只需一道旨意即可,何必这般费神费力呢!”

座上那位本以为会听到她愿意的证据,没想到听到的是让他霸王王硬上弓的建议,一时间恼怒不已,“滚出去,本王的事轮不到你置喙!”

罗城本来说得好好的,看主子突然翻脸,吓得一个激灵,赶紧快步出去了。

淳于珟冷哼一声,低下头,继续看兵书。

医馆里

菊儿兴奋的捧着自己的新衣,小心的问:“姐姐,这些真是给我买的吗?一定很贵吧,你怎么给我买缎子的呢?买像哥哥那样的棉布的就很好了……”

菊儿好喜欢这些漂亮的衣裳,可又有点儿心疼姐姐的银子,很纠结很矛盾。

沈若兰看着妹妹那张欣喜的小脸儿,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说:“姐姐不差钱儿,菊儿喜欢就好,待会儿姐姐去给你们烧点水,好好洗个澡,把这新衣裳换了,娘见了一定开心!”

“姐姐你歇着,我去烧。”

竹儿一看姐姐要去干活儿,急忙把自己那套新衣裳小心的放好,抢着去烧水了。

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娘和姐姐妹妹都是女的,他得照顾她们,有活儿得抢着干!

沈若兰看到他这么懂事,心里安慰极了,不过她也没歇着,而是去找伙计借浴桶。

医馆里就有浴桶,是给病人泡药浴用的,沈若兰嫌脏,拿着丝瓜瓤就着皂粉刷了好几遍,才放心让菊儿和竹儿使。

菊儿和竹儿轮流洗了澡,还洗了头发,洗的干干净净的,换上沈若兰给买的新衣裳新鞋子,顿时跟变了个人儿似的,由一对儿邋邋遢遢的小叫花子变成了一对儿惹眼的金童玉女。

其实,这俩孩子长的本来就好看,被娘培养的气质也都不错,现在再打扮打扮,就是标准的小正太和小萝莉。

“妹妹,你这样穿可真好看!”

竹儿从来没看过菊儿这么漂亮,现在看到妹妹这般光彩照人,都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菊儿看不到自己,但是能看到哥哥,她也开心的说:“哥哥,你现在这样子也好看,跟观音娘娘座下的童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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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谢谢菡堂春,你不仅是幺儿的老读者,还是幺儿粉丝榜上唯一的解元,谢谢春春了,同时也谢谢一直支持幺儿的亲们,爱你们,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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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2章 盖大棚

接下来的七八天,沈若兰是在医馆中度过的,张四爷在那天跟她一起拜访过荣师傅后就离开了,沈若兰不放心娘和竹儿菊儿,就留下来没走,她每天呆在医馆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只守在娘和弟弟妹妹们跟前儿,跟他们说话、唠嗑,偶尔还抽空帮段夫人家的绸缎铺子设计几幅花样子……

穆氏在几个儿女精心照顾下,身子一天比一天见好了,有时候别人搀着,都能下地走上几步了。

又过了几天,穆氏都可以不用人搀着,自己就能到院子里散步遛弯,沈若兰看看差不多了,决定带他们回去。

为了让娘舒服些,不被旅途劳累到,沈若兰特意雇了一辆最好的马车,车里不仅有炭火、香几,香几的两侧还分别有并排一溜四个座椅,另一边有一张矮榻,可以坐着也可以躺的。

沈若兰还买了一床棉被铺在矮榻上,让娘躺着走,如果累了还能睡觉,不累的时候或者有精神的时候,还能坐起来跟他们说说话、唠唠嗑。

在沈若兰精心的安排下,娘几个乘着马车,顺顺利利的回到了农安县城。

回到农安后,沈若兰直接把她们带到了自己位于泗水街的房子。

当穆氏知道沈若兰在泗水街有一套房子,而且是用花样子换来的时候,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她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女儿会有这么大的本事,竟能用几张花样子换来县城的一栋门面房子!

竹儿和菊儿知道后,也一脸崇拜的看着沈若兰,那副既激动,又崇拜的表情,让沈若兰小小的虚荣了一把,都有点儿小得意了。

得意过后,沈若兰提议说:“娘,咱们今晚先在这儿住一宿,明天早上再一起回靠山屯吧。”

沈若兰还欠段夫人十二幅花样子呢,这些花样子她在青州时就画出来了,今儿个得抽空给她送过去,另外,她的油布也应该交工了,她得去检查一下,合格的话明天就直接带油布回去。

现在已经化冻了,可以种大棚了,还有,她的养殖业也应该搞起来了,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行,你说咋办就咋办吧。”穆氏现在对这个女儿不仅是依赖,而且都有点儿崇拜了,自然是她说啥是啥。

到了泗水街,沈若兰把娘和弟弟妹妹交给了东儿奶奶,自己急匆匆的赶着去了段家。

到段家后,沈若兰再次受到了段夫人热情的招待,

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段夫人对她的态度不再是交心似的亲热,而是带着几分刻意的讨好了。

沈若兰很纳罕,段夫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就算是为了让她帮着理妆,帮着画花样子,也没有必要这样啊?她是堂堂的段家夫人,而自己只是一个小农女,她想要自己帮她理妆,帮她画花样子,不是一句话的事吗?又何必讨好自己呢?

只是,这样的话没法问出口,在段夫人那儿坐了一会儿,本来想帮她梳个漂亮的发髻,再给她画个新妆容的,但是被段夫人给客客气气的拒绝了,就连她画出来的花样子,她也连检查都没检查一下,就陪着笑脸收下了。

这也……太诡异了!

呆了一会儿,她实在受不了段夫人的曲意逢迎、刻意讨好了,就带着一肚子的疑惑告辞出来,往油布作坊走去,一路上,她左想右想的,脑袋都要想破了,也没想出段夫人为啥要讨好她。

到了油布作坊,她定做的那些油布都已经做完了,码的整整齐齐的摆在那儿,就等着她来拉了。

沈若兰检查后,非常满意,还额外打赏了他们一两银子。

之后,她到车行去定了三辆车,预定明天早上拉着他们回靠山屯,这三辆车子一辆是敞篷的,留着拉这些油布,两辆带篷的,其中一辆拉她们娘几个,另外一辆留着拉些生活用品。

只是,这些生活用品还没买呢,她准备待会儿就去购置。

娘她们回来了,可被褥枕头什么的啥都没有呢,不趁早买回来,今晚上就没啥铺盖了。

还有,她们也不能一人光就那一身儿衣裳,咋也得买几身儿换着穿,再有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都得买,那些东西虽然不起眼儿,但是加起来肯定能拉一车。

买东西的时候,她特意回去了一趟,把竹儿和菊儿都叫了出来,带着他们一起帮忙拿着,不然就她一个拿不过来。

竹儿和菊儿难得出来逛街,还是跟着亲爱的姐姐一起逛,自然是欢欢喜喜的,逛了一儿会,小兄妹俩终于体会了一把土豪的快乐。

姐姐花钱很爽利,就是个买买买,啥都挑最好的买,几乎不怎么讲价,像一点儿都不心疼银子似的。

买棉被的时候,姐姐直接要了用最好的棉布和最好的棉花做成的被子,一床被褥就一两多银子,但是姐姐眼睛都没眨的一下子就要了三套,把那个卖货的小二都给吓到了,连掌柜的也惊动过来,买完后,掌柜的和小二像送祖宗似的,点头哈腰的把他们送出了门。

见此情景,竹儿和菊儿都暗暗感慨:有钱真好啊!

之前他们家穷,买啥都得算计着,比如买一件衣裳,好几个月之前就得计划着咋省钱,咋能买到最便宜最耐用的布料了,买的时候因为讨价还价,还经常遭卖货的白眼儿和嘲讽,像这样被卖货的当成祖宗一样供着捧着的待遇,他们从来都没享受过呢。

别说是衣裳了,就是买一块肉,也得计划好长时间。从他们记事儿起,家里买肉就从来没有买超过一斤的时候,多半都是半斤肥肉,买回来后都剁碎了熬油,每次买半斤肉,连熬出来的油带熬油剩下的肉渣子,都够他们三口人儿吃两个多月了……

那时的日子,跟在姐姐身边的日子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啊!

有姐姐的生活,真好!

把被褥枕头送回家后,姐弟几个又出来继续选购,沈若兰又大手笔的给竹儿菊儿和娘又一人买了一身衣裳、一人一套亵衣亵裤,还买了浴桶、脸盆、马桶等一些生活日用品,有到书坊给竹儿买了一些笔墨纸砚和几本书,让他往后识字、读书,还给菊儿买了一些绣线,一个花绷,留着以后学女红用……

最后,姐弟几个手都拿不下了才回去。

穆氏看到女儿买回的棉布和日用品,一样一样的翻看着,爱不释手的,没一样东西都让她开心不已,仿佛看到了往后的新生活一般,苍白的脸颊都比平时多了点儿血色!

晚上吃饭的时候,穆氏又委婉地提出了一个要求。

“兰儿,反正你爹也去吉州了,不在家,我跟菊儿竹儿就先在这儿住下吧,等你啥时候忙完了,咱们在一起去吉州找你爹。”

今时今日,她还是怕那个恶毒的女人来找她,既然兰儿在这里有房子,那她就带着孩子住在这里好了,只要她不回屯子,那个女人就不会注意到她,她跟孩子们也就相对的安全多了!

“行啊,正好有东儿奶奶在,你们在一起也有个照应。”

沈若兰一口答应下来。

其实,她也不大想让娘他们回去住,家里就两间屋子,要是她们三口人都回去的话就住不开了,她就只能搬出来跟娘和菊儿、瘦丫睡在一起,让竹儿住她的小屋儿,她不习惯跟别人睡在一起,就是亲娘也不习惯,特别是好几个人睡一铺大炕,会让她感到不舒服。

再有,就是洗澡上厕所什么的也很不方便,还不如让她们先住在这儿,等家里盖好房子在接他们回去呢。

反正家里离县城又不远,坐马车的话一上午就到了,大不了她多跑几趟,多来照顾照顾他们呗!

竹儿和菊儿在得知爹爹去了吉州后,对回靠山屯子就没那么大的兴趣了,既然娘说不回去,姐姐也不让他们回去,他俩就乖乖的留下了。

第二天,沈若兰起早去车行退了一辆车,自己坐着一辆,又带着一辆拉着油布的,浩浩荡荡的回了靠山屯。

屯子里的人听说沈若兰回来了,还带回了一车油布,要盖什么大棚子,都跑过来看热闹了。

彼时,前园子里的大棚架子都已经被大庆哥和翠萍嫂子拉回来订好了,一排排的竹子,整齐就一的,看着非常的顺眼。沈若兰指挥着大庆和秋萍嫂子拿出油布,请大家伙帮忙举着,然后放到这些架子上,顶端钉着一排排的树条,可以固定油布。然后拉长一直到地的另一头,多余出来的正好做门儿。

就这样,在村民的帮助下,费了两个多时辰才弄完一个,剩下的有经验了,弄起来也快,大伙儿七手八脚的帮着忙乎着,天黑前又弄完了两个。

晚上,沈若兰本来想请帮忙的村民吃饭的,但是家里的锅灶不够,再说也没啥好菜,就跟大伙儿说了一声,让大家明天再来,她明天给大伙儿做好吃的。

此时的农村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一听有吃的,别说好不好吃了,只要能吃饱肚子,就足够吸引大家了。

结果,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刚起来,家里就呼啦一下来了半屯子的人,都是来帮忙的,连她大姑父王万福和小姑父齐来顺都来了。

王万福大概真是家里揭不开锅,想来蹭一顿饭吃,齐来顺家却不可能揭不开锅了,在靠山屯,齐来顺家的日子绝对算得上是上数的,就他那精明能干的劲儿,家里永远都不会揭不开锅。

但是,他也来了,不仅他来了,还把他老婆沈秀英也带来了。

干活儿的时候,齐来顺两口子格外用力,大声地组织人手,帮着拉扯,什么活儿都抢着干,把沈若兰看得一愣一愣的,只觉得这日头是打西边儿出来了。

有这些人帮着,一上午,五个大棚就彻底弄完了。

“兰丫啊,就这样就能在里边种庄稼了吗?”

大爷帮着干完,一边擦汗,一边儿看着一座座壮观的大棚,心里边儿直画魂儿,只觉得这孩子是太胆大了,这老些大棚,光油布和订那老些架子就得多少钱啊?这要是种不出来啥,那老些钱不就白瞎了吗?

沈若兰笑道:“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种出来啊,这不是试试看吗,要是能种出来的话,明天就大规模的种植,种不出来的话明年就不用折腾了,该干啥干啥吧!”

被她这么一说,大伙儿顿时都抽了一口冷气:原来搭进这老些钱,就是为了试试啊,这要是没种出来,还不得赔个老毕朝天吗?

虽然大家都觉得沈若兰这么干挺冒险的,齐来顺却觉得沈若兰的想法很好,他就是没这么多本钱,他要是有这老些钱的话,肯定跟着弄两个,趁着别人家的地都还没翻呢,他就把青菜种出来了,到时候卖个新鲜,指定能赚钱!

他现在是越来越佩服二舅哥家这个小丫头了,他一向自诩精明,最会看人,唯独把这个小丫头看错了,从前还一直以为这小丫头是个畏畏缩缩,上不了大台面的,现在看来,他真是他错特错,这丫头,才是屯子里最出息的,就是屯子里这些小子都比不上她呢。

“没事儿,兰丫,你这大棚指定能挣钱,你就擎好儿吧!”齐来顺笑眯眯的说了一句。

沈若兰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过年那天他是怎么打她爹的事儿她还记着呢,齐来顺儿这个人,就是有用朝前没用朝后的,现在看她家过得好了,就赶来溜须巴结,啥话都捡好听的说,要是她家还像从前那么落魄,他能来帮着干活都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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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3章 种大棚

“兰丫,我们回来了!”

瘦丫从老于头的驴车上跳下来,冲着人群里的沈若兰喊了一声。

沈若兰闻声看过去时,见瘦丫正站在驴车旁,跟沈大庆两口子从驴车上往下倒腾馒头包子呢。

满满的一驴车馒头、包子,饼子,有二和面的,有纯白面的,还有糙米面的和高粱面的,大小不一,颜色各异,装在大大小小的盆子里,颇为壮观。

这是早上沈若兰打发瘦丫和大庆两口子到镇上去买的,早上时,沈若兰发现半拉屯子的人都过来来帮她盖大棚了,她昨天答应过要招待人家吃好吃的,但来了这老些人,做饭肯定是做不过来了,再说家里也没那些粮米,干脆就叫大庆哥和秋萍嫂子,雇上老于头的驴车,带着瘦丫去镇上买馒头包子,把镇上那几家卖馒头包子的铺子、小摊儿都包圆儿了,装了满满的一车子。

在现代人的眼里,包子馒头不算个啥,但在古代,特别是乡下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这老些包子馒头在老百姓的眼中,都不亚于现代人眼中的神户牛排了。

看到这老些馒头、包子后,那些还围着大棚的村民瞬间都涌过来了,一个个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那老些馒头包子,不顾形象的直吞口水,对食物强烈的渴望,让大家对自己的形象和尊严都不屑一顾了。

沈若兰看出大家的跃跃欲试和迫不及待了,怕他们产生哄抢和踩踏事件,急忙说:“请大家排好队,不要急也不要挤,来帮忙的乡亲们每人都能分到两个。”

然而,凭她怎么喊,大家依旧是乱哄哄的往前挤,这会子,谁又愿意站到队伍后面去呢?

虽说是每人两个,但是站前边儿站后边儿的说头可大了去了,比如在前边儿的,就能吃到肉包子,大白馒头,要是站到队伍后面,白面的包子馒头都没了,就只能分到糙米面和高粱面儿的饼子了,这能一样吗?

再者,现场的人这么多,这些包子馒头也不见得够分,要是不够,岂不是白来忙活了?

大伙依旧乱哄哄的往前抢,有人甚至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要抢车上的包子了。

沈若兰一看场面控制不住了,急中生智,跳到车上大声宣布说:“各位乡亲,吃饭之前,我还有一件事儿要通知大家,这几天我家就要翻盖房子了,到时候就雇大家过来干活,一天三十文钱,谁想干的话就排队报名吧。”

这句话的意思是很明显,你不排队,就没有挣这三十文钱的机会了,排了队,就可以顺利的发包子馒头了。

一听有三十文钱可赚,乱糟糟的人群顿时安静了,那些要抢包子馒头的人也缩回了手,静静的看着沈若兰。

有人质疑说:“兰丫,真的假的啊,你可别哄我们啊!”

沈若兰笑道:“我跟盖房子的师傅都商定好了,三天后他就过来给我画线,然后就开始挖地基盖房子,这么大的事儿,能随便说着玩儿吗?”

底下又安静了片刻,大爷率先开口说:“兰丫,盖房子这么大的事儿,你爹咋不回来操持呢,让你一个小丫头在家操持这么大的事儿,万一出岔子了可咋整。”

没等沈若兰说话,齐来顺就接过来道:“大哥,你放心吧,兰丫比我二哥管用呢,有她坐镇,绝对不会出岔子的。”齐来顺是抓住一切机会讨好沈若兰,绝不放松。

大爷继续追问说,“那你打算盖几间,修多高的院墙。”

沈若来说,“打算盖两进的,前后各四间,二进东西各有两间厢房,院墙的话,就修一米六五吧,此外还要打一口井,吃水方便。”

大伙一听盖这么多,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前后两进的的宅子,还有东西厢房,一米六五的院墙,乖乖,这不是都赶上地主老爷的宅子了吗?

沈大爷也有点儿发愣:“兰丫,你知道盖这样的房子得多少银子吗?你筹算好了吗?”或者说,你有这老些钱吗?

沈若兰笑道:“放心吧大爷,我早就筹算好了,不会出差错的。”

沈大爷一看沈若兰胸有成竹的,就点了点头,也就不再担心了。

齐来顺喊道:“大伙儿都听见了没?兰丫要盖大宅子了,想干活儿的赶紧过来排队,不想干的,尽管过来抢馒头包子来!”

话音刚落,‘轰隆’一下子,那些乱糟糟的人群一下子跑到齐来顺那里排队去了,齐来顺一边组织一边吆喝:“不许插队,抢了包子馒头的都滚出去,你们不听话,兰丫也不能用你们干活儿,不许来排队,滚——”

沈若兰虽然不喜欢齐来顺,但是这会儿倒也没反驳他,他这些话正好也是她想说的,正琢磨着咋说能不得罪人呢,可巧就让他给说出来了,有人上杆子给她当枪使,她是不会拒绝的。

那几个已经把包子馒头抢到手的人后悔死了,恨不能再把那包子馒头送回去,但是兰丫和瘦丫都在这儿盯着呢,都看见他们刚才抢了,就是送回去也来不及了,只好垂头丧气的拿着包子馒头站在一边儿,眼巴巴的看着他们排队。

队排好后,沈若兰叫瘦丫和大庆两口子给大伙儿先把馒头包子分下去,她则进屋取了纸笔,开始记人名。

因为有盖房子雇人这一说,分发包子馒头的时候格外顺利,大家都惦记着挣那一天三十文的工钱呢,这会子别说还给他们发两个,就是啥都不给他们发,他们也是乐意的。

所以,不管发给他们啥,包子也好,饼子也罢,都乐呵呵的收下了。

当然,事无绝对,不管在哪儿,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爱计较的人,惹人讨厌。

当秋萍嫂子抱着盆子发到小于氏那儿的时候,小于氏不干了:“我不要糙米饼子,我要肉包子。”

秋萍说:“哎呦,对不住了婶子,包子都发没了,就剩饼子和馒头了。”

小于氏指着远处瘦丫端着的大盆,道:“她那个盆里不是还有吗?你去给我换两个不就得了吗。”

秋萍一听她提出这么不要脸要求,皱了皱眉头,不过还是很温和的解释说,“是这么回事儿婶子,我们商量好的,就是赶上啥发啥,你想想,这么多人要是都挑的话,包子早就没有了,那排在后面的不就吃亏了吗?”

小于氏撇撇嘴,“那是别人,我可是兰丫的亲戚,我姐是兰丫的亲大娘,我就不信我这当长辈的想要两个包子兰丫能不给?”

秋萍简直无语了,都是一个村儿的,差不多都能论上亲戚,这长长的一大队人里,又有几个不是跟兰丫沾亲带故的呢?也就她脸大,能舍出脸皮拿亲戚关系说事儿吧。

“婶子,这个真不行,要是坏了规矩,我们往后边儿就没法发了。”

小于氏看秋萍不肯通融,不乐意了,“你不给我换拉倒,那你上别处发去,别在我这儿发,我也不用你发,我等瘦丫过来发。”

秋萍呵呵一笑,说:“行,那婶子你等着吧。”说完,抱着大盆子继续往后发去了。

瘦丫早就看到这一幕了,冷笑两声,发的时候刻意避开了她,小于氏急忙叫住她道:“唉,瘦丫,我这儿还没发呢,我站这儿等半天了,腿肚子都站抽筋儿了,你咋不给我发呢?”

瘦丫一边往后走,一边瓮声瓮气的说:“我们一人包一片的,你这块是秋萍嫂子包的,不干我事。”

“哎,哎,你不能这样说啊,我也是过来帮着干活儿的,凭啥不给我发吃的啊!”小于氏一看瘦丫的盆里也没几个包子了,急的叫起来。

瘦丫冷笑说:“谁说不给你发吃的了?刚才秋萍嫂子没给你发吗?不是你自己不要吗?”

“那是因为我不想要饼子,我要包子。”小于氏理直气壮的说道。

瘦丫火了,“我们发了这么多人的,不管发包子发饼子,都是赶上啥是啥,还没一个人计计呢,你咋就这么事儿多呢?要是都挑包子要,后面排队的不就吃亏了吗?”

说完,继续去发她的,不再理会她了。

小于氏一看瘦丫也不搭理她,而且她盆子里的包子眼看就见底儿了,急得直着脖子向沈若兰喊起来:“兰丫啊,你看咋回事儿啊,我也是起大早过来帮着干活儿的,咋不给我发吃的呢?”

沈若兰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小于氏是一早就来了,不过她可没看着她干啥活儿,就看她在一边儿扎扎个手儿跟人唠嗑了,这会子还好意思挑三拣四的要包子呢,脸也够大的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婶子,你不说我都不知道你是来干活的,从大伙开始干活起,我就看你站一边跟人家唠嗑了,也没看看你干啥活呀?”

小于氏没想到那么多人沈若兰也能看见她,不觉老脸一红,狡辩说:“我是想去干来着,可干活儿的人太多,把我挤一边去了,我想干也没干上啊!”

“这么说,你就是没干喽?”沈若兰皮笑肉不笑的问。

“......”

小于氏通红着脸,说不出啥了,排队的人群中立刻有人嘲笑起来:“人家那些使劲儿干了活儿的都没挑拣,发啥是啥呢,她这啥活儿没干还跑来挑三拣四的,真不知磕碜。”

“就是,换我要是没干活儿,都不能好意思往这儿站,真不知她那脸是咋长的,脸皮这么厚。”

“你瞅瞅,就她这样的还来排队盖房子呢,还不擎等着来混吃等死啊......”

小于氏被大伙儿扒赤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又眼看着瘦丫盆里的包子发没了,秋萍盆子里也没剩几个了,就快步走过去,伸手说,“算了算了,我也不挑了,给我两个饼子就两个饼子吧。”

秋萍嫂子却一转,把盆子偏向了一边儿,“对不起了婶子,你那边我都发完了,现在轮到这边儿的了,你想要饼子的话就等着吧,看看要是有剩的再给你,没剩的话我也没办法了。”

嘴里说着,飞快的将剩下的几个饼子也发出去了。

小于氏一看秋萍手里的盆子空了,再回头看看沈大庆盆里,也没有了,这才意识到她白排了这么久的队,啥都没有了,理气得直跺脚。

然而,更让她生气的是,沈若兰在记录完盖房子工人的名单后,公布了一遍,怕有漏下的,里面却没有她,连他男人都没有。

小于氏不忿的去找沈若兰理论,“兰丫,刚才没给我分干粮也就算了,可这干活儿的人里为啥没我啊?连我家石头爹都没有,合着我们两口子排了这么半天的队是耍我们呢?”

沈若兰虽看不上小于氏,但考虑到都是一个屯子住着的份上,就给她留了点儿面子:“婶子和我叔(小于氏男人)都不是干活的人,还是好好在家呆着吧。”

小于氏没分到干粮,现在连活儿都干不成了,理智一下子就被气愤给烧糊了,蛮横道:“那不行,我们排了这么长时间的队,你说不用我们就不用我们啦?今儿你必须得给我们个说法!”

沈若兰一她这副胡搅蛮缠的死样子,也没有必要给她留面子了,呵呵笑着说,“说法嘛,呵呵,我可不想找个既偷奸耍滑,事儿又多的来搅合我,就冲你今天出这事儿,我就不能用你,这么解释,你满意吗?”

“对呀,就你这样的,别说是兰丫,换谁都不带用你们的。”

“是兰丫掏钱雇人,人家说用你就用你,说不用你就不用你,你有啥不服气的呢?”

大伙儿七嘴八舌的锵锵着,都在指责小于氏,把小于氏气得差点儿吐血,指着沈若兰怒道:“好,好你个沈兰丫,挣着俩钱儿就狂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给我等着!”

说完,气冲冲的走了。

她男人是个老实头,一向对她言听计从,唯她马首是瞻的,见她走了,也跟着悄悄的走了。

沈若兰也不在意,公布了雇佣工人的名单后,让大家各自散去了。

那些被雇佣的村民都乐得找不着北了,家里正是断粮的时候,天天饿得孩子哭老婆叫的,这当口兰丫能给他们这份儿活儿,简直就是救他们的命啊!

大伙儿都对沈若兰感激不已,其实沈若兰雇的这些人,不都是膀实的壮年劳力,还有不少是岁数大没力气的,也有不少女人,之所以雇了他们,不为别个,就是因为这些人过去曾多少帮助过点儿原来的沈兰丫,沈若兰这么做,算是替原来的沈兰丫报答一下过去的恩人吧!

出于对沈若兰的感激,很多被雇佣的村民主动提出帮沈若兰种大棚,不要钱,就是白帮她干。

沈若兰也想早点儿把大棚种完了,就接受了大家的好意,让大家帮着,把五个大棚给种上了。

这五个大棚种了很多种作物,其中一个种孜然,一个种番椒,一个种柿子,一个种黄瓜,最后一个种的很杂,种了七八样:苞米、小白菜、菠菜、香菜、臭菜、水萝卜等等......”

众人拾柴火焰高,五个大棚,在众多村民的帮助下,一下午的时间就给种完了。

沈若兰看着种好的大棚,心里暗暗的祈祷着,但愿这次能实验成功,要是成功的话,来年她就能大面积的种植推广,她就能做一个安逸的大地主了。

还有一个喜事,就是家里后院的那几只鸡开裆了,八只母鸡,其中有五只都开始下蛋了,鹅子也开始下蛋了,沈若兰不在家的这几天,瘦丫把鹅蛋鸡蛋都捡回来,存放在厨房里,自己一个都没舍得吃,都给兰丫留着呢。

沈若兰也没吃这些蛋,准备攒起来,孵出更多的鸡和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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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4章婆婆来了

“天打雷劈不得好死的小骚屄,小贱货,有俩臭钱儿就不知道个人是谁了,敢挤兑我老娘?你等着,老娘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小于氏坐在自家的炕头儿上,颠着屁股破口大骂着,越骂越生气,想想那每天丢掉的三十文钱,再想想刚刚在大伙儿跟前丢掉的面子,她撕了沈若兰的心都有了。

“想当初你落魄的像一条狗似的,全屯子里都没人搭理你,也就老娘可怜可怜你,跟你说两句话,现在你有俩臭钱儿了,就翻脸不认人了,丧良心的小骚屄,咋不嘎嘣一下瘟死你……”

沈老蔫听到自家婆娘骂个没完,怕被人听见说闲话,忍不住劝和说:“算了,多大个事儿啊,不雇就不雇呗,从前没人雇咱们干活儿,咱们不也熬过去了吗?”

“算了?哪能就这么算了?那小贱蹄子当着大伙儿磕碜我,我要是就这么算了,我还不如死了呢!”小于氏气咻咻的从炕头蹦了起来,蹭的下地穿鞋就走。

沈老蔫忙说说:“你干啥去呀,我跟你说你可别给我出去惹祸去,兰丫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你要是敢招惹她,都不用她动手,她雇着干活儿那些人儿都能削死你。”

小于氏冷笑一声,“削我?那我就找个她不敢削的对付她。”

说着,拔腿往外面走去,边走边说:“我上闺女家去,今晚就不回来了……”

小于氏的大闺女去年嫁到了桃花村老钱家,小于氏平日里有事没事儿的总喜欢去闺女家溜达溜达,时间久了,在桃花村混得都快赶上在靠山屯熟了,差不多的人都能跟她说上几句……

这回,她就要利用自己的这个优势,好好臭屁臭屁那个小贱蹄子!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惦记上了,盖完大棚的第二天,就又进城去了,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儿,就是担心娘她们几个,怕他们在那住不惯,也怕娘惦记她。

这次进城,她把自己那对儿野山羊给拉去了,想让娘天天能喝到羊奶,野羊奶很有营养,总喝的话对娘的身体有好处。

怕他们舍不得花钱买菜,她还在空间里拿出一块五花肉和一只鹅,又拿了点儿白菜萝卜喝土豆,米面油也买了不少,足足背去了一背篓。

竹儿菊儿看到沈若兰来了,都高兴的跑过来为这她转,才两天不见,俩孩子就开始想念他们的姐姐了,大概是血缘的关系吧,他们对这个姐姐格外的喜爱和依赖,一天看不着她都想得慌。

沈若兰摸摸他们的小脑袋后,就把背篓放下了,去院子找地方栓样,竹儿和菊儿在她身前身后的帮着忙活着,这对野羊被沈若兰养了一冬天,已经驯的差不多了,已经不怕人也不顶人了,菊儿和竹儿看摸它们,他们还伸出温热舌头舔他们的小手掌,把他们逗得咯咯直笑。

沈若兰挤了点羊奶,教他们怎么做酸奶,又告诉了他们酸奶的对身体的好处,让他们记得经常做给娘喝。

俩孩子听到羊奶对娘的病有好处,都记得格外认真,沈若兰讲过以后,竹儿怕忘了,还特意去找娘,让娘帮他把酸奶的做法记下来。

穆氏听了也没有推辞,让菊儿拿来纸笔,按竹儿重述的,把那做酸奶的方子记了下来。

沈若兰还从来都不知道娘还会写字呢,当她看到娘笔下那一串娟秀优美的蝇头小楷时,忍不住诧异的说:“娘,你怎么会写字呢?”

穆氏笔尖顿了一下,随即浅笑说:“从前在家时,我娘教的。”

“你娘?我姥姥?”

沈若兰又是一惊:“姥姥她认字?娘,你过去到底生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啊?”

她预感,能写出这样一笔好字,又有一身诗书气的娘,绝不是寻常人家长大的。

穆氏听到沈若兰的问题,静默了许久,像是在考虑,又像是在挣扎似的,想了半天,才把自己的身世说了出来。

只是,最后她被人强逼做外室,被荣嘉大长公主追杀虐待的事儿没说,只说家里败落后,流落至此,被沈德俭收留了……

沈若兰听完母亲的话,很震惊,没想到娘竟然出身在书香门第,还是有名的大儒之家,难怪她身上有一股文秀娟雅的书卷气呢,原来是自幼在家中熏陶出来的,这种气质,是后天如何模仿都模仿不来的。也难怪爹会如此钟情于她,能娶到这样一个才貌双全,温婉可人的妻子,换做谁都会珍爱如命的。

不过,她也听出来了,娘的话里还有所保留,她肯定还有一些事儿没说出来,不然就算是她家道中落,一个大家族的千金,怎么也不至于流落到千里之外,嫁给一个泥腿子!

还有,娘是个心软善良的,要是没有万不得已的原因,绝对不会带着身孕离开父亲离开她,离开他们的家,这里面,肯定还有别是事儿……

只是,娘不想说,或许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

怕娘心里难过,沈若兰没有追问下去,这些原因娘不想说,就等她愿意说的时候再说吧!

她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儿。

既然娘识字,而且看起来还很有文采的样子,那就叫娘没事儿的时候教竹儿菊儿读书识字吧,一来可以给娘解闷儿,让她有点儿事做,二来,竹儿也确实到了开蒙的年岁,也该读书识字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娘也欣然接受了。

其实娘从前也想过要教竹儿他们识字,只是那时家里太穷,连饭都吃不饱,又哪有钱去买笔墨书籍呢?而且日日为生计发愁,也确实没有心情去教孩子们读书写字了。

现在已经不用为生计发愁了,教教他们读书识字,倒不失为一种家庭乐趣!

“既然教一回,就把东儿也带着吧。反正也不差他那一个。”娘说道

虽然才到这里两天,但是娘却很喜欢东儿,那孩子虽小,但是很孝顺,有时候懂事的都让人心疼了。

东儿奶奶也是个很慈祥很和善的老人,虽然年纪大,但是一直在尽全力的照顾着他们,还经常陪着娘说话,让娘非常感动,就想要帮帮他们。

沈若兰说:“娘想教他就教他吧,只是不能太累了,要是觉得累得话就赶紧停下,我给他们找先生也是一样的。”

穆氏笑着答应了。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此后的一段时间,穆氏就充当起了女先生,教竹儿、菊儿和东儿读书识字,写写画画,日子过得倒也快活,此时后话,不提。

**

桃花村

张大勇媳妇李氏从外面串门子回来,一进门儿,就神秘兮兮的对婆婆说:“娘,我今儿听到个大新鲜事儿。”

说完,不等婆婆发问,就迫不及待的说:“听说咱家老二媳妇发达了,在家里盖了五个大棚子呢,都是油布做的大棚子,加起来有一个前园子那么大,你说这得多少钱祸害啊?”

崔氏抬了抬眼皮,说:“大棚子?大棚子是个啥?她整那些玩意儿噶哈呀?哪来的钱啊?”

李氏在炕沿儿上坐了下来,咂咂嘴巴,带着几分嘲讽的调调说,“这我就不大清楚了,不过听说老二媳妇现在可牛儿了,天天儿进城,每次去都雇带篷的马车,车接车送的,还穿的水光溜滑,打扮得妖妖乔乔的,也不知道到底是干啥去,反正一打城里回来就有钱了。”

说到这儿,她意有所指的笑起来,“听说头一段时间突然走十多天,回来就盖了大棚子,还张罗要盖房子,还是盖大房子呢,说是前后两进的,还要修砖院套儿,你说,这得有多少钱才敢这么败霍啊!”

“艾玛呀,那她是不是进城跑破鞋去了?”坐在一边儿的张金凤听出了大嫂的弦外之音,‘当啷’来了一句。

崔氏白了她一眼,骂道,“上一边拉去,没影儿的事别跟着瞎巴巴,看你二哥回来削你。”

张金凤不服气的说,“他凭啥削我呀?再说我也没瞎巴巴呀,没听我大嫂说吗,她打扮的骚拖拖的进城,回来就有钱了,那不是去跑破鞋去了是噶哈去了啊?”

崔氏没好气道,“沈兰丫她爹在城里卖冻子呢,就不行人家看她老爹去吗?再说你没听说人家做那冻子挣钱吗?就不行是人家爹给她的钱啊?”

“呵呵,也备不住真是她爹挣的。”李氏打着哈哈,含含糊糊的说了一句。

不过,细分析她话里的意思,就能感受出怀疑的态度来,‘备不住,’那就是还有其他的可能,这话说得不可谓不毒啊!

没错,李氏就是故意要给这个未来的妯娌小鞋儿穿的,就是为了让婆婆和小姑子都看不上她,不然要是让她把自己给比下去了,就婆婆和小姑子那拜高踩低的性子,还不把踩着她去讨好妯娌啊!

既然有这个危险,就绝不能姑息,趁着老二媳妇还没过门儿,可劲儿挑唆,能把这门儿亲事挑唆黄了才好呢,省得将来麻烦。

崔氏倒是没怀疑老二媳妇能干啥作奸犯科的事儿,沈老二做冻子很赚钱的事儿她知道,所以大媳妇说得那些苞米瓤子话她一句都没往心里去。

不过,沈老二家发达了,还要盖房子的事儿,她却上心了。

沈老二的丫头跟她的二勇订婚了,她现在就等于是老张家的人了,那她的钱,老张家是不是也有一份儿呢?

“金凤,你明天跟娘上靠山屯看看去……”崔氏吩咐道。

张金凤巴不得呢,既然二嫂家有钱,那她这个小姑子去了,肯定能有好吃的、好喝的,说不定还能诈她一盒儿胭脂呢!

**

沈若兰只在城里住了一晚,因惦记家里的大棚,第二天一早就雇车回去了。

到家时刚下车,就看见瘦丫一脸纠结的站在大门外呢。

“瘦丫姐,你咋在外边儿呢?”沈若兰从车上跳下来,一边问,一边把车夫的车费付了。

瘦丫低声道:“兰丫,我跟你说啊,你婆婆和你小姑子来了,在咱们家坐着呢。”

“我婆婆?”沈若兰楞了一下。

瘦丫扯了扯嘴角:“就是桃花村老张家大哥的老娘和妹子啊!”

我去,沈若兰顿时一阵头疼,张二勇的老娘的老娘和妹子是啥样人她都已经知道了,这样的人,她不愿意招待啊!

“她们来多久了?”沈若兰低声问道。

瘦丫往屋里瞥了一眼:嘀咕,“大约有半个时辰了,你小姑子让我去杀鸡招待她们,可是我记得你说过咱们家的鸡是留着下蛋孵蛋的,我没办法,就躲出来了。”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这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儿啊,头一回上门儿就主动点菜了,脸还真大!

“不用理她,你去忙你的吧,我来应付她们。”沈若兰怕瘦丫为难,就打发走了她,自己提步进了屋。

外屋的炕沿儿上,一老一少两个女人正坐在炕沿儿上说话。

老的一个五十左右岁,穿一身灰扑扑的蓝布褂子,上面打了不少的布丁,小的那个穿了一件花袄子,上面花花绿绿的花让人眼花缭乱,配上她那擦得猴屁股似的红脸蛋儿,倒也相得益彰。

“呦,大娘来了!”沈若兰一进门儿,就客客气气的打了声招呼。

“哈哈,你就是兰丫啊,啧啧,长得还怪俊的呢,来,让大娘看看。”崔氏脸上堆着笑儿,亲热的上前拉住了沈若兰的手,上下的打量着她。

这小丫头,瘦瘦的,个儿也不高,乃子和屁乎都不大,瞅这样就不是好生养的,还有,居然敢带着笑儿回看自己,一般小姑娘看到未来婆婆不都得紧张害羞啥的吗,这丫头咋脸皮这么厚?一点儿害臊的样子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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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25章 目的

崔氏对沈若兰的第一印象一点儿都不好,但是想想来的目的,她还是保持着和蔼的微笑,继续寒暄道,“本来早就想过来看看你,可家里这一天天的净事儿,也走不开,今儿个好不容易抽出点儿功夫,这不,就赶紧带着没妹妹过来了。”

沈若兰笑着向张金凤点点头,道了声:“妹妹好。”

其实张金凤比沈若兰大三岁呢,长得也比沈若兰壮实也比她高,但是因为沈若兰跟张二勇订了婚,张二勇是张金凤的哥哥,从张二勇那边论,沈若兰确实该叫她一声妹妹。

张金凤咧嘴一笑,说:“二嫂好,你家买的那个丫头呢,这都晌午了,她咋还没做饭呢,都饿死了个人了?”

沈若兰说:“瘦丫姐有事儿出去了,妹妹饿了,那我去给你们做吧。”

崔氏在家时就总听老头子叨咕这个沈兰丫的厨艺有多好,今个正好尝尝,就欣然拍了拍沈若兰的手,很体贴晚辈的样子,道,“那行,你去吧,都不是外人儿,别费事,简单整几个菜就成了。”

沈若兰点点头,继续客套:“行,那大娘你先坐着,我去了。”

她刚要往厨房走,张金凤就大大咧咧的吩咐说:“二嫂,小鸡儿的话就干炖吧,我不乐意吃烩土豆烩蘑菇的。”

沈若兰忍着翻白眼儿的冲动,向她温柔一笑,说:“金凤要吃鸡啊?你看这事儿整的,我也不知道你们今个来啊,也没买鸡,要不,你们先等着,我到屯子里挨家儿转转,看谁家卖鸡给你买一只回来杀了吃?”

“你家不就有鸡吗?后园子养那么多呢,抓一只杀了不就完了吗?”张金凤听出沈若兰不想给她杀小鸡儿吃了,不满意的牢骚起来。

“那些鸡啊,那是我留着下蛋孵小鸡崽子的。”沈若兰声音柔柔,却透着无法动摇的坚定。

张金凤不乐意了,“你啥意思啊二嫂,我跟娘头一回上你们家来,咋吃你只鸡你都舍不得呢?你眼里还有没有老人,有没有我二哥了?”

臭不要脸的,沈若兰心里暗骂一声,你们还知道是头一回登门儿啊,按理婆婆头一回见儿媳妇,不都该给儿媳妇点儿见面礼吗?你们连根儿草都没带来,还大大呼呼要在她家吃饭,还主动点菜,要不要脸了?

她柔柔一笑,说,“金凤,瞧你说的,大娘要是想吃鸡我能不给她杀么?可大娘说今个是来看我的,不是来吃鸡的,要是大娘真是来吃鸡的,我这就去给她杀去。”

说完,笑眯眯的问崔氏:“大娘,你想吃鸡吗?”

崔氏的脸皮抽了抽,她就是脸再大,这会子也抹不开说她是来吃鸡的啊!

“嗨,我都说了,简单整几个菜就行,你快去忙吧。”崔氏说道,只是脸上的笑寡淡了很多。

沈若兰也不去看她的脸子,听她这么一说后,就爽快的答应了一声,进厨房忙去活去了。

张金凤还奔着能来吃一顿好的呢,可这个沈兰丫连只小鸡儿都舍不得杀,还能吃着啥好的啊?不觉一阵失望,愤愤的说,“真抠!”

崔氏也是这么想的,这个死丫头,这是一见面就给她下马威啊,这么不省心的玩意儿要是娶回去了,能孝顺吗?

不过,看看外面那五个宏伟壮丽的大棚,再想想这死丫头荷包里的银子,她还是把满腹的怨气给压下去了。

“金凤啊,你进厨房看看,帮帮你二嫂去。”崔氏给张金凤使了个眼色。

张金凤明白老娘的意思,起身就进厨房去了。

沈若兰正在厨房合面呢,准备烙一顿葱油饼,然后再做一个土豆丝,一个萝卜汤,挺好的一顿饭,再乡下招待且(客)也拿得出手儿了。

看见张金凤大大呼呼的进来了,沈若兰说:“不用你,你进屋歇着吧,我一个人就成了。”

一看见她就心烦,沈若兰情愿一个人干累点儿,也不愿意整这个膈应人的人在她身边儿帮忙。

张金凤倚在门口儿,说:“不用我也成,我就在这儿跟你说说话吧。”

沈若兰一边儿揉面一边敷衍,“说啥呀?”

张金凤说:“我看你在前园子弄了些大棚子,那些玩意儿得老鼻子钱了吧。”

沈若兰点点头:“嗯,是花了不少钱。”

“那花多少啊?”张金凤伸着大黑脸好奇的追问。

沈若兰怎么会告诉她实底儿呢,就含糊着说:“忘了,东西也不是一起买的,今儿买这样儿明儿买那样的,弄到最后啥也记不得了。”

张金凤撇撇嘴,晓得这是不想告诉她,敷衍她呢。

又问:“听说你家要盖房子了,还盖大房子,得多少钱啊?你家有那老些钱吗?”

一听她三句话不离钱,沈若兰大概知道她们娘俩来干啥了,就说:“暂时是没有,不过我爹不是在城里挣呢嘛,一边儿挣一边儿盖呗,不够的话就借点儿,反正我家有手艺在身,迟早能还上的。”

张金凤一听,原来这是没钱硬打肿脸充胖子啊,心里更不屑了,也懒得跟她说了,一扭身掀起帘子进了屋。

沈若兰的小屋里,崔氏正鬼鬼祟祟的翻着呢,冷不丁她闺女走了进来,把她吓了一跳,差点儿跳起来,看清是她闺女后,拍着胸脯低声骂道:“你要死啊,不在厨房看着她,进屋干啥?万一她进来咋整?”

张金凤不耐烦的说:“不能,她烙饼呢,锅那儿离不开人儿,娘,她家有没有啥好东西?”

崔氏轻轻的啐了一口:“你瞅瞅吧,就这点儿东西,连炕席我都掀起来了,里里外外一文钱都没有,也就有几身好衣裳装门面,再就有一双棉被是值钱的,剩下鸟毛没有。”

沈若兰经常不在家,为安全起见,她把银子、貂皮大氅等值钱的东西都放在了空间里,外面就只有那几身衣裳和一床被褥,剩下啥都没放,崔氏潜进去翻找的时候,连被褥都捏过了,怕里面藏了银子。

可惜,捏咕的手都酸了,也一个铜板都没找到!

“娘,你说她能不能把银子藏身上啊?”

“嗯,备不住。”

张金凤不说,“那待会儿你一定得想法跟她多抠出来点儿钱,这回说啥也得给我买一盒胭脂,我都十七了,再不好好打扮打扮都成老姑娘了。

她早就想给自己买盒胭脂擦擦,把脸蛋儿擦得白白的,可她老娘手太紧,说啥也不给她买,所以这次来二嫂这儿,她是带着目的来的,那就是坚决要在二嫂这儿抠出点儿钱来,一定要买一盒胭脂。

当然,要是能多抠出来点儿就更好,她再扯块花布做身漂亮的新衣裳,也好叫人看着爱慕,能有人来向她提亲啊!

“等抠出来再说吧!”崔氏敷衍道。

心里......哼,有了钱还得留着给三勇买书呢,哪能给她个死丫头片子花啊!

她一边悄悄的叠着沈若兰的被子,一边儿不住的拿眼睛往门口儿溜,就怕沈若兰突然进来把她们给逮住。

叠被子时,沈若兰的那几件衣服露了出来,张金凤一下子就被那套花衣裳给迷住了,她一把拿起那套衣裳,发现居然还是全新的,一点儿穿过的迹象都没有,她往自己身上比了比,有点儿小,但是等脱了棉袄穿,还是能穿上的。

“娘,这件衣裳我稀罕我要了。”她激动的说道。

崔氏看了看那件儿明显就小的衣裳,沉着的说:“先别急,咱们先管她要钱,要是给的话就别要了,要是不给,就把她这件拿去穿。”

张金凤听了,低头看了看那身儿衣裳,确实有点儿小,就点点头,恋恋不舍的把那衣裳放在了被垛上......

娘俩把沈若兰家搜了一遍后,啥也没搜出来,就确定她一定是把银子藏在身上了,都暗暗的运气,待会儿一定要在她身上多抠出点儿钱来,至少也得把之前他们家给她买的那些好东西的钱给抠出来!

哼,吃了她的都得给她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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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6章 撕破脸

“大娘,金凤,吃饭了。”

沈若兰端着一小盆儿烙得油汪汪的葱花饼走出来时,崔氏和张金凤早就打扫完战场,坐回到外屋的炕沿儿上了。

看到沈若兰端出来的饼,张金凤埋怨了一声,“艾玛,总算做好了,真慢,都要饿死个人了。”

沈若兰脚不沾地的忙到现在,结果第一句听到的就是埋怨,心里当然不痛快了,当即不咸不淡的怼了回去:“早知道你快,你来做好了。”

张金凤一听沈若兰的话不是味儿了,就拉着脸说,“二嫂,你这话啥意思啊?”

沈若兰淡淡的说:“字面意思呗,你嫌我做得慢,肯定就是你做的快喽!既然你做的快,那下回换你做,也省得别人辛辛苦苦做好了还落你的埋怨。”

张金凤被怼,不干了,扯着了老娘的袖子叫起来,“娘,你看她啊,咱们第一次登她家的门儿,她就甩我脸子,是不是不愿意咱们上她家来啊?”

崔氏也很不满意沈若兰的态度,在她的想象中,她这个婆婆登门儿,沈若兰就该低眉顺眼儿,俯首帖耳的,哪还敢跟小姑子对着干啊?虽然她不在意金凤这丫头,但打狗还看主人呢,金凤是她闺女,她怼了金凤,不就是不给她这个婆婆面子吗?

这死丫头也太不懂事儿,太嚣张了,要不是看在一会儿得跟她要钱的份儿上,她现在就想跟她翻脸了。

但是,为了钱,她还是忍下来了

“你行了,别净事儿,你二嫂辛辛苦苦的把饭给咱们做好就够意思了,你哪来那么多事儿!”崔氏哼了女儿一声,就把鞋脱了上了炕,盘腿坐在炕桌旁,伸着大黑手抓了一张油饼,笑道:“早就听你大爷说你做饭好吃,今儿我也尝尝。”

说着,“康哧”一口,咬掉了三分之一的饼。

沈若兰一看她连手都没洗就拿饼开吃了,忙道,“大娘,你——”

刚想说让她先去洗手再吃饭,但是话到嘴边,忽然觉得这样说会引起这娘俩的误会,以为她嫌弃她们不卫生了怎么的,好心反倒添一肚子气,还不如不说呢,于是话锋一转,“呵呵,我还炒了个土豆丝儿,做个萝卜汤,你等着,我去端来哈。”

沈若兰进厨房去端汤了。

身后传来一道小声嘀咕:“连个肉菜都没有,抠死了。”

是张金凤的声音。

沈若兰没吱声,装作没听见的样子进厨房去端菜端汤了。

跟这些不懂人语的虎玩意儿较真儿犯不上,没的倒惹一肚子气生,干脆就拿她的话当放屁好了!

土豆丝儿和萝卜汤被端上来了,一大盘子土豆丝儿,每根都炒的油光铮亮的,一看就搁了不少油,虽然是素菜,但吃起来一点儿都不比肉菜差。萝卜汤也做的清淡可口,确实跟老张头说的一样好吃。

崔氏和张金凤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她们也是吃了许久的粗粮野菜了,如今乍然吃到白面烙的油饼,都香得不得了,恨不能把舌头吞进去似的,娘俩一个姿势,都是一手拿着饼,一手拿着筷子,‘康哧’咬一大口饼,没等嚼碎就迫不及待的咽进肚子里,然后夹起一大筷子土豆丝儿,塞进嘴里,把嘴塞得满满的,嘴丫子都淌油了,偶尔还端起汤盆子喝一口汤,“秃噜”一声,动静大得像饮老牛似的……

这吃相,简直一言难尽啊!

看得沈若兰太阳穴直突突,连饭都吃不下去了!

好容易陪她们把饭吃完了,沈若兰一分钟都不愿意跟她们待在一起,借口下地要去收拾碗筷,想早点儿离了她们。

然而,崔氏却叫住了她,“嗝,兰丫,你先别忙活了,大娘有点儿事想跟你说。”

崔氏捂着肚子打了个饱嗝,还都把身子挺得直直的,向后微微的仰着,大概是撑得弯不下腰了吧!

张金凤也是这副样子,她一手撑腰,一手捂着肚子,乍一看跟怀孕了似的。

沈若兰只好又坐了回来,竭力平和的说:“大娘,啥事儿啊?”

崔氏呲着牙,用小拇指的指甲抠了抠牙,又随手抹在了炕桌的桌底下,才和颜悦色的说道,“兰丫啊,大娘知道头一回来看你就跟你说这些话不合适,可是大娘现在真没办法了,你也知道咱们家欠了外头不少饥荒,这几天有一大笔银子到期了,人家债主说啥也不续借咱们了,叫咱们立刻还上,你大爷和大勇二勇都不在家,大娘也是叫人家给逼得没招了,这不,就寻思上你这儿来看看,看看你能不能先给大娘颠倒几十两,等你大爷和二勇他们拿回钱再还你,你放心,大娘指定不能赖你的钱,指定还你,大娘知道你是好孩子,肯定不能看着我们娘几个被人家往死里逼,是不是?”崔氏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沈若兰的表情。

沈若兰早在跟张金凤的对话中,就猜出她们来干啥了,所以听到这么无耻的要求倒也没惊讶,只是这钱她是肯定不会给的。哪有还没成亲就惦记媳妇兜里的钱的,还要不要脸了啊?

“哎呀妈呀,大娘啊,你咋不早说呢?你要是早说我就不盖这些大棚子,也不定那些砖啊瓦啊的盖房子了,这会儿钱都花没了你才来说,我就是想帮忙也没办法啊!”沈若兰拍了一下大腿,一副追悔莫及的样子。

崔氏和张金凤对看了一眼,然后狐疑的看着沈若兰,“你真没钱了,自己一点都没留?”

“没留,这还找人借了好几十两呢,要不就光我爹挣那点儿钱,哪够盖大棚盖房子的啊?”沈若兰苦着脸,信口说道。

崔氏在心里算了算,就沈老二挣那些钱确实不够盖这大棚子和盖房子的,准是这败家的死丫头寅吃卯粮,提前把钱都给败祸了,还欠了一屁眼子饥荒,就这么不会过日子的玩意儿,可不能往家里娶。

“既然没钱那就算了,那你把我家二勇从前给你买那些东西的钱还我吧,还有那张狐狸皮,也是偷着给你了吧,你要么把狐狸皮还我,要么折成钱给我。”

崔氏已经打定主意不要这个儿媳妇了,也就不用留面子了,说话的工夫就把脸子撂了下来,哪里还有刚才的慈爱模样?

沈若兰没想到她能说出这么没脸的话来,给人家的东西还要往回要,不觉被气笑了。不过,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她也就不用给对方留啥面子了。

“大娘,那些可都是张二勇顶账还我的,你咋还能往回要呢?你大概还不知道吧?你家做五香花生米的方子是我卖给他的,卖价五十两,他现在连十两都没还上呢,要不是看在他跟我订了婚的份儿上,我早找你们家要去了。”

“啥?五十两?”

崔氏站了起来,捂着肚子的大手瞬间叉到了腰上,瞪着眼睛对沈若兰叫道:“就那么一个破方子,你要我们五十两,你咋这么黑呢?你是不是看我家老二老实厚道,就花说柳说的忽悠他,让他拿那么一大笔银子买你的破方子!”

这会子,那个五香花生米帮他们家挣多少钱她全忘了,就光记着自己的傻儿子答应给人家五十两银子了。五十两啊,白白的给她,崔氏就是死都不会甘心的。

“婶子,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们家自从得了那个方子,到现在赚了多少钱你心里有数,要不是有我那个方子,你们家上哪儿整那老些钱去啊?这我还觉得我卖贱了呢,早知道你这样,我要一百两好了。”沈若兰不甘示弱,崔氏站起来,她也站起来了,输人不输阵嘛!

崔氏一看沈若兰敢这么跟她叫板儿,心里更气了,“呸,还一百两,美出你大鼻挺泡了呢!我们家赚钱那是我们一家老小辛辛苦苦出苦大力赚的,关你屁事儿,就是你那方子起点儿作用,也顶多值个三两二两而已,你凭啥讹我家那老些钱?”

沈若兰冷笑:“谁讹你们家了,是你儿子求着我买的好不好?我还后悔卖给他了呢,现在你来了正好儿,把剩下那四十两还我吧,正好我盖房子钱还不够呢。”

“美的你,做梦去吧!”一天管她要银子,崔氏跳起脚儿来。

想跟她要银子,下辈子吧,她那么悭吝的性子,怎么可能给她银子,别说是四十两,就是四个铜板都别想。

崔氏本来打着算盘儿上这儿来弄一笔钱,没想到钱没弄着到,倒惹了一身饥荒,不觉气急败坏,恼羞成怒,真正的面目露了出来,“你个养汉老婆下的小娼妇,你娘跟人跑了,你也不是啥好玩意儿,小小年纪就会勾搭汉子,勾的我儿子昏了头脑,花那么老些钱买你个破方子,还跟你这么个破货订了亲,这还没进门呢,就敢跟我这个婆婆犟咕,往后还能有好儿?果然是有娘生没娘教的,我现在就把话撂这儿,今儿个你要么把我家给你买东西那些钱还有那张狐狸皮的钱还我,要么咱这就退亲,你也别想嫁给我儿子了。”

沈若兰点点头,“那行,那你回去吧,我就不送了。”

“啊?你啥意思啊?”崔氏没弄懂沈若兰的意思,叫她回去,是给不给钱啊?

沈若兰淡淡的说:“有你这样的娘,我也不想嫁给张二勇了,至于那些帐,是我跟张勇之间的事,我跟他算,你跟我说不着。”

跟他算?那傻儿子还不得让她接着忽悠去,这钱还能要出来吗?崔氏又一屁股坐回到了炕沿儿上,拍着炕桌儿叫道:“不行,你今个儿必须得把钱给我还回来,我们家的钱都是我们辛辛苦苦挣的,可不能养你这个白眼狼儿。”

沈若兰冷笑说:“我看你脑袋让驴踢了吧,还你钱?你还我钱还差不多,你儿子答应我的五十两银子到现在还有四十多两倍没还呢,我没去找你要钱你就偷着乐吧,还敢上我这来要钱?你穷疯了吧你?”

“你说是穷疯了?你个小骚屄!”崔氏一看沈若兰不但不给钱,还倒咬一口要她还钱,早就一肚子的怒气了,一听沈若兰说她穷疯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蹭的站了起来,撸胳膊挽袖子的要揍沈若兰一顿。

崔氏倚老卖老的想,反正她是老的,揍她一顿她也只好干吃亏,也不能敢还手!

然而没等她有下一步的行动的呢,门外忽然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兰丫啊,谁在你家吵吵呢?跟驴叫唤似的!”

谢大娘和秋萍嫂子泡进来,她俩是大庆找来的,大庆给沈若兰家挑水浇大棚,从院子里路过时偶然听到老崔婆子来欺负兰丫了,他一个大男人没法跟女人打,就赶紧跑去找他娘和他媳妇了。

回去的时候,正好家里还有几个女人在窜门子唠嗑呢,这几个女人的男人过几天都是要帮兰丫家盖房子的,一听大金主被欺负了,那还了得,都赶着去找人了。

谢大娘和秋萍嫂子怕沈若兰吃亏,先到了,结果一进院儿就听到老崔婆子骂人的声音。谢大娘当然不会惯着她,隔着窗户就骂起来了。

老崔婆子一听有人骂她像驴叫唤,立刻叉着腰儿,把火力对准了来人:“你算干啥吃的?我教训我儿媳妇关你屁事儿?你舔个大比脸跑来跟着掺乎啥?”

沈若兰忙说:“你刚才不是说不让我嫁给你儿子了吗?我可不承认我是你儿媳妇,你别乱说。”

谢大娘一抬下巴没,得意道:“听见没?我们兰丫可不承认是你儿媳妇,你可别乱认亲,看坏了我们兰丫的名声。”

“就是,我们兰丫可不是一般人配得上的,就你儿子再好,摊上你这样胡搅蛮缠不讲理的老婆子,我们兰丫也不嫁你们。”秋萍嫂子也毫不留情的说了一句。

这时,院子里又跑进来几个女人,都跑得呼哧带喘的,都是听说兰丫受欺负了,来给兰丫仗腰眼子的。

跟谢大娘一样,没等进屋呢,这帮人儿在院子里就吵吵起来。

“哎呀,那个不长眼的老骚比敢来欺负咱们兰丫,老娘大嘴巴子扇死她!”

“别吵吵了,快进屋去,要扇大伙一起扇,哪能光便宜你一个人哩?”

“走,扇那个不长眼的去……”呼啦一下,屋里又多出五六个女人,一个个都面色不善的瞪着老崔婆子母女。

老崔婆一看大伙儿都冲她来了,立刻瞪圆了眼睛,依老卖老的叫道,“你们这帮死老娘们想咋地?我可是兰丫的老婆婆,你们还敢打我咋的?”

谢大娘说,“你们别听她放屁,刚才她都说不娶兰丫了,跟兰丫也撕破脸皮了,你们不用让着她,狠收拾这个老不死的。”

“哎呦,就她家那样的还敢说不娶兰丫?咱们兰丫嫁给他们家我们都觉得可惜呢,没想到她还装上屁了?”

“别跟她废话,挠这个老不死的……”

一帮老娘们闹哄哄的嚷嚷起来,没说两句,就简单粗暴的想上手,把北方女子彪悍善战的一面儿体现的淋漓尽致的。

老崔婆子看来了这么多人,本来还想来个‘舌战群辱’、‘力压群雄,啥的’将来好在这十里八村名扬立万,流芳史册。

但是这帮虎老娘们不按常理出牌,不动嘴儿直接就要动手,这下可把她给吓住了,这么多人挠她一个,还不把她给挠成血葫芦啊!

“兰丫,死兰丫,你就看着这帮死老娘们欺负我吗?等我二勇回来看你怎么跟我二勇交代?”她有点儿心急的喊道。

因为有两个老娘们已经开始挽袖子,看样子马上就要过来挠她了!

沈若兰一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你不是说不让你儿子娶我吗?我也不是你儿媳妇了,我为什么要帮你呢?”

“对,你不用跟兰丫说,跟她没关系,是我们几个看你不顺眼,我们几个想削你!”

几个生龙活虎的老娘们围了过来。

危急时刻,桂生子媳妇来了,桂生子媳妇就是桃花村人,跟老崔婆子还能论上点儿亲戚,两家的交情虽不算有多好,但起码面子上还过得去。

看到老崔婆子身陷困境,桂生他媳妇急忙拦住那几个动手的女人,一边拉架一边对沈若兰喊道,“兰丫,不看僧面看佛面,看着二勇真心对你好的份上,别让大伙儿把事儿弄大了。”

其实,沈若兰也不是真心想让大伙打老崔婆子,就是想借机吓唬吓唬她,省得她以后再来打她的主意。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27章 开始盖房

看看闹得差不多了,也把老崔婆子吓唬住了,沈若兰才不紧不慢的开口,对桂生子媳妇说:“嫂子,我听你的,今儿就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不跟她们计较了。”

说完,对那群围住了老崔婆子的老娘们儿们喊道:“诸位大娘婶子们,多谢你们为我做主,这事儿就到此为止,让她们走吧!”

大家一听沈若兰发了话,就都消停下来了,没人在接着骂了,毕竟眼前这老婆子还是兰丫的未来婆婆,她们也不好整得的太过,万一将来兰丫没跟张二勇退亲,她们虎超超的把人家老婆婆给挠了、削了,往后还不得里外不是人啊!

老崔婆子见大伙儿都消停了,一颗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不过想想刚才的情景,仍心有余悸,她快步走出沈若兰家,边走边骂,走到外面时,才发现闺女不知跑哪去了。

“金凤,金凤,你死哪去了?”老崔婆子站在门口大叫起来。

“哎,来了!”

张金凤连跑带颠的跑出来,俩手还抱着肚子,肚子里鼓鼓的,像塞了啥。

知女莫若母,都不用寻思,崔氏就知道这死丫头刚才干啥去了,也猜到她肚子里塞的是啥了,她不是好眼睛的白了她一下,赶紧带着她走了。

就怕让别人发现她们偷拿了沈兰丫的衣裳,再埋汰她们!

“娘,你真要给我二哥退亲啊!”走出了沈若兰家,张金凤把塞到肚子里的那套衣裳拿了出来,一边喜滋滋儿的看一边儿随口问了一句。

崔氏恨恨道:“退,必须退,这个忤逆不孝的小骚屄,还整一帮老娘们要挠我,根本不把我这个婆婆放在眼里,这也就算了,还败家,整什么大棚,我就不信没到节气她能把庄稼种出来,春耕秋收是开天辟地以来亘古不变的道理,我就不信她还能反了天了……”

盖那些大棚得多少钱哪?那不是祸害人呢吗?就这样的败家娘们她怎么敢往家娶?家里好容易要翻身了,再整个败家娘们回去还有好吗?

“就是,你瞅把她得瑟的,还穿棉布衣裳,睡棉布被子,她配吗?个人大手大脚的咋花都行,您这个婆婆大老远的去看她,她却连只小鸡儿都舍不得给您杀,一看就是个不孝顺、吃独食儿的!”

张金凤愤愤吐槽,对没吃上鸡肉的事儿还一直耿耿于怀呢。

老崔婆子倒不在意那口肉吃,她主要是心疼那些让她败祸出去的钱啊!

既然那死丫头跟都二勇订婚了,她的钱自然也都是二勇的,二勇是她的儿子,二勇的钱自然也就是她的了,那老些钱要是放在她这儿,让她拿去还饥荒或者送三勇上县城的书院念书多好啊,就这么白白的让她糟蹋了,真可惜啊!

这么一想,崔氏就感觉是自己的几十两银子让沈若兰花了似的,心疼的都要碎掉了。

“哼,明天就把她庚贴给她送回去,大张旗鼓的送回去,让她们屯子的人都知道她让咱们家给退亲了,磕碜死她,看往后谁家还能娶她这个让人家退亲的破货。”崔氏恨恨的说道。

张金凤卡巴卡巴眼睛,说:“娘,那我爹和我二哥要是不同意咋办啊?特别是我爹,他那么中意沈兰丫,你要是把亲事给退了,他回来了还不得跟你俩跳老虎神啊?”

一想到老头子,崔氏顿时清醒了不少。

确实,她要是敢擅自把二勇的亲事给退了,老东西回来了,指定饶不了她,整不好都能把她揍死!

想想老头子那对儿大拳头,那顿大烟袋杆子,崔氏的语气不那么坚定了,“他不同意,娘就跟你二哥说,他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就不信,他能为了死丫头不要我这娘了……”

晚上,沈若兰睡觉得时候,发现自己的被子被人翻动过了,在看看,又发现那身儿花衣裳不见了。

沈若兰用脚趾头想都能想到是谁干的,气得直咬牙。

本以为那娘俩只是粗俗贪婪缺心眼儿,没想到竟然手脚还不干净,太让人瞧不起了,张二勇咋摊上这么个妈?

心里默默的为那个苦命的孩纸默哀了几秒,沈若兰很快就把这事儿给忘到脑后去了,因为明天荣师傅就要过来给她量地、放线儿,准备盖房子了,有这么大的事儿,谁还会在乎那点儿鸡毛蒜皮的事儿呢?

第二天,荣师傅果然坐着马车如约而来,还带着几个徒弟,气派的马车一斤村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沈大伯听说给沈若兰家盖房子的师傅来了,急忙跑过来相陪,齐来顺也来了,陪在荣师傅身边儿忙前忙后的帮着出主意。

此外,那些要受雇于沈若兰的村民们听说沈若兰家马上就要盖房子了,都欣喜不已,兰丫家要盖房子了,就意味着他们马上就能挣工钱了,不用挨饿了,都一窝蜂的赶来看热闹。

沈若兰要盖的房子样式之前在青州时就选好了,大小和用料都已经定下来了,现在就是让荣师傅看看场地,定定位置画线儿。

荣师傅在众人的陪同下,在沈若兰家转悠了一圈儿,最后决定,一进盖在在沈若兰家现在的房子前五十米远的地方,二进盖在现在房子后五十米的地方,前后院儿相距一百多米,这样也省得沈若兰费事的再往别处搬动了。

他们盖他们的,沈若兰住沈若兰的旧房子,等他们把新房子盖完了,再直接把旧房子一推,完事儿!

沈若兰还打算把她家的后园子往外扩一扩,虽然现在的后园子已经很大了,但是谁会嫌自己家大呢?再说,后面就是无主的卧龙山,她就是想把整个卧龙山扩进去,也不关别人的事。

定好位置后,荣师傅的几个徒弟开始划线儿、定点儿,傍晚时,附近砖窑来了十辆送砖的牛车,荣师傅在各个州、府、县都有熟悉的砖窑和木匠,每次出去干活儿时,都是跟离他雇主最近的砖窑和木工合作,沈若兰家在七松镇,七松镇没有砖窑,这些砖就是离七松镇不远的哈拉海镇送来的。

除了砖,还陆陆续续有人过来送石头、木料、白灰、石板、地砖等……

材料陆续进入,村民们也没窝工,从送来砖的那天起,就开始修院墙。

全村一共五十多户人家,她就雇了五十多个人,几乎每家都雇人了,有些人家没有壮劳力的,她为了帮助他们一下,便是老弱病残没啥劳动力的,也勉强雇了,大家都知道她的好意,对她也更感激了。

沈若兰家前后园子都很大,光院墙就修了好几天,这些天,沈若兰每天都按时给大家发放工钱,拿到工钱的村民们都有钱买粮食吃了,家里老婆孩子都吃得饱饱的,他们的干劲儿也更高了。

这些天,大爷爷一直起早贪黑的过来帮忙,有时监工,有时帮着管料,活儿干不过来时帮上去着干,很是精心,齐来顺儿也跟着忙忙碌碌的,虽然沈若兰还不搭理他,但是他毫不灰心,每天帮着跑前跑后的,简直不遗余力!

盖房子的这几天,靠山屯还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就是大春家买车了。

一辆带厢的马车,马是三年的小马儿,据说连马带车一共花了五十多两银子,都是沈大春媳妇给拿的钱。

这下子,屯子里的老爷们更羡慕沈大春了,这驴日的,真不知咋撞的狗屎运,让他娶着了个这么好的媳妇,贤惠、能干、长得俊,还这么有钱,别人还在为一天挣到几十个铜板欣喜不已的时候,人家已经赶上着铮新的大车,遥哪去逛了,这命啊,真是比不起!

沈大春家买完车回到村里,大春媳妇就过来找沈若兰了,“兰丫,听说你经常在镇上的车行里订车进城,往后就不用那么麻烦了,你大春哥买了车,往后就使我家的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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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8章 宁死不嫁泥腿子

沈若兰一听乐了,“行啊,正好我还犯愁每次进城没车使唤呢,可巧你们家就买车了,这往后用车可就方便了。”

其实沈若兰也想过要自己买马车来着,但是家里又没人会赶车,买来也没人能赶,而且,养马也太费事,她也懒得养,就一直没付诸于行动。

正好大春买车了,往后不管进城看娘还是去卖菜,肯定都方便多了。

大春媳妇也知道沈若兰定是个大主顾,很大方的把车价压到了最低,还跟她约好了,不管村里谁想用车,都可着她先用,她不用了再去拉别人。

大春嫂子说得很敞亮,沈若兰也很窝心,第二天就捧场的坐着大春儿的车进了一趟城,去看望娘和弟弟妹妹们,顺便跟娘商量了一下去吉州的事儿的。

再有十天就是爹的生辰了,娘的身子也养的差不多了,她打算把娘和弟弟妹妹送到吉州去,让爹娘和弟弟妹妹们一家团圆。

穆氏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十一年了,听到再有十天就能跟丈夫团聚,激动得眼圈儿都红了,脸颊也染上了一层红晕。

看得出,她很渴望能跟丈夫团圆。

沈若兰看到娘那副激动的要哭的样子,也很感慨,十一年了,娘有多想爹她不知道,但是爹有多想娘她却是亲眼所见。

这么多年来,爹一直喝酒买醉,也是因为无法面对失去娘的痛苦,仿佛失去了她他的世界就坍塌了一般,就只能靠酒来麻痹自己,让自己整天伶仃大醉,不省人事,这样才能好过点。

记得正月十五那天,他喝着酒,喝着喝着就伤心的嚎啕大哭起来,当时还是当着张二勇父子的面,这得说多深刻的思念,才能让一个大男人连形象都顾不上,再亲家面前这般丢脸啊!

还有,很多次,每当他看到别人家一家和和美美的时候,脸上总会露出羡慕、失落和惆怅的表情来,然后……再慢慢的转过脸,沉浸在自己的悲哀中,眸色黯然……

他才三十多岁,却因为娘的离开一蹶不振,心如死灰,只活在过去的回忆中,从没有想过要要往前看,这么深厚、坚定的感情,真的让沈若兰感动,也让她觉得爹真的很可怜!

现在,娘回来了,一切都不一样了,爹那么爱娘,要是看到娘突然出现在他眼前,他得多高兴,得多欣喜若狂啊?

想想爹见到娘的场面,沈若兰就忍不住想笑,又想哭,既高兴又心酸……

竹儿和菊儿一听能见到爹了,都雀跃不已,恨不能立刻启程。

沈若兰告诉他们,七天后就来接他们,农安离吉州几百里,在路上就得走三天,让他们准备好行礼,也休息好,不然路上那三天车马劳顿,肯定够能把他们折腾够呛。

娘的身子比前段时间好多了,不咳嗦了,饭量都增了不少,就是依旧晚上睡不着觉,听到点儿动静就心悸心惊,讲话的时候还总走神儿,明明俩人正说着话呢,她就不知不觉的魂游天外去了。

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神经衰弱。

沈若兰打算到吉州后,找个好大夫再给她瞧瞧,吉州比青州大多了,又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那儿边,那里的名医也肯定比青州多,要是能找到一个能治好娘的病的,岂不皆大欢喜?

就算找不着也没关系,等天再暖暖,她带娘进京城去治去,京城是楚国最繁华的地方,一定是高人云集,肯定能找到能只好娘的名医德。

再退一步讲,就是京城也治不了也没关系,她就去别国治,反正只要娘还活着,她就决不放弃希望。

这段时间,娘的汤药还在吃着,为了给她补身子,她还买了两支上好的人参给她补身子。

人参价贵,那两支人参就足足花了她二百两银子。

从打乌孙回来,她基本上就没怎么赚钱,花销倒是不少,空间里的积蓄也越来越少了,将来娘要是治病的话,肯定还得花不少的钱,她那点儿存款根本就不能够,所以,除了想办法帮娘治病,还得想办法接着赚钱啊!

探望过娘后,沈若兰就赶着回去了,家里正在盖房子呢,大棚里的蔬菜也陆续的发芽了,还有后园子的一只老母鸡也趴了窝,家里边儿净事儿,她惦记着,想快点儿回去看看。

房子的进度很快,园墙彻底砌完,已经开始建房子了,目前正在挖地基。

前后两进的房子,加上东西两边儿的厢房、铺院子、修厕所,活儿是不少,但因为干活儿的人多,再有六七天也差不多能完成了,六七天干完,正好儿还送娘和竹儿菊儿去吉州,啥都不耽搁!

当晚回屯子时,天已经晚了,沈若兰抱着一坛子在县城买的好酒去了大爷家。

家里盖房子的这些天,大爷天天起早贪黑的跟着忙活,都是实在亲戚,她又不好直接给大爷钱,就决定在別的上面找,决不能让大爷吃亏。

前几天,她给大爷家送去几斤上好的烟叶。

大爷爱抽烟,又舍不得买好烟叶抽,那些劣质的烟叶肯定不如她送去的烟叶好抽,大爷也很高兴的收下了。

随后,看大爷和大娘穿得太烂,她又给他们一人买了一身儿新衣裳,纯棉布的,又柔又软,惹得大爷不住嘴的抱怨她能浪费钱,还说他们那么大岁数了,还穿那么好干啥,白瞎了。

说是这么说的,但是第二天大爷就穿上她给买的新衣裳去了她家的工地了,看起来还洗了头发洗了脸,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脸上也比平时多了些笑纹。

原来,嘴上的抱怨都是口是心非,心里还是很喜欢的啊!

那几斤上好的烟叶钱加上给大爷大娘买衣裳的钱,远超过该给大爷的工钱了,这样,大爷也就不算白替她劳心费神了。

其实,她还可以用别的方式还大爷的人情,比如买米买面,买些好东西,但是她怕被沈若梅占到便宜,要是买米买面买油买肉的话,沈若梅肯定得跟着吃,她可不想白白得便宜了她。

所以,给大爷大娘买的东西,都是沈若梅用不上的,既然她处处跟自己作对,就别想占到自己一点便宜,!

到大爷家时,大爷大娘还没睡呢,还破天荒的点着油灯,老两口坐在炕头上,默默相对,愁眉苦脸,也不知干啥呢!

见沈若兰来了,大爷从烟雾中抬起脸,看到那坛子酒后,脸上也没见有多少惊喜。

而且,大娘的脸上还带着泪痕,一看就是刚哭过的。

“大爷,大娘,你们这是咋了啊?”沈若兰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随手将那坛子酒放在了炕头桌上。

“咋了?还不是让那个孽障给气的,好好个大闺女,非要给人家当小妾去,这不是自甘下贱吗?”沈大娘看着沈若梅屋子的方向,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自从沈若兰给大娘买了那一身儿新衣裳,大娘对她贴心多了,也肯跟她分享家中的丑事秘闻了,或许,也不是甘愿分享,大概是她说的这事儿早已人尽皆知,瞒不住了!

沈若兰一听,就知道是沈若梅又跟那个小丁公子勾搭上了,只是到底咋回事儿她还不知道呢,就带着几分八卦的心理,问:“大娘,我今儿一大早就进城去了,还不知道咋回事儿呢,咋地了大娘,谁自甘下贱,要给人家当小妾去啊?”

“你说谁自甘下贱呢?你个臭不要脸的,我告诉你,你别指桑卖槐借口骂人,你算个屁啊?我的事儿你跟着戛戛个啥?”沈若梅看见沈若兰来了,就一直关注着这边的动静呢,她娘说她那些话她不爱听,但是没办法,谁叫那是她娘呢?可这些话从沈兰丫嘴里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像一滴水落到滚开的油锅似的,让她“嗷的一声就炸开了。

她沈兰丫算个屁呀?凭啥敢说她?

“你给我闭嘴,滚回你屋好好呆着去,我可告诉你,给老丁家那个小白脸儿当妾的事儿就别想了,等明天我就去找你四舅,让你四舅在哈拉海那边儿给你找个好人家,赶紧的嫁过去。”大爷把烟袋锅狠狠的砸在了炕桌上,冲着沈若梅就是一顿臭骂。

“不行,我不嫁,我宁可嫁到老丁家做小妾,也绝不嫁你们给我找的泥腿子穷汉,你们要是逼我,我就去死,我上吊去……”沈若梅蹦了起来,大无畏的和自己老爹对抗。

听到沈若梅这句话,沈若兰很自然的想到了前世那个‘宁可坐在宝马上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的拜金女,看来,拜金的风气在古代就有了啊!

“那你就去死,养你这么个冒气的玩意儿,这辈子竟跟着你丢人现眼了,你想死没人拦着你,上吊跳井随你便!”大爷也是气急眼了,一边骂一边随手把烟袋锅子撇过去,“啪”的一声打在了沈若梅的脑袋上,看来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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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9章 非他不嫁

“啊——”

沈若梅的脑袋被砸起个大包,她尖叫一声,随即放声大哭起来。

大娘一看沈若梅挨打,急忙奔过去看,一见女儿额头被打起个大包,顿时心疼不已,埋怨说:“你这个死人,有话好好说不行吗?孩子都这么大了咋还说打就打呢?你瞅你下这死手,把梅儿的脑袋都打起个大包,要是给打坏了看你后不后悔。”

沈若梅一听她娘这么说,哭得更厉害了:“呜呜呜,打把打吧,打死我正好,反正你们都见不得我好,都恨不能我去死呢,正好把我打死了干净。”

大爷让沈若梅气得不轻,指着她骂道,“你个小瘪犊子,也不用跟我歪歪,我就是宁可打死你,也不带叫你去给人家当小妾的,咱们老沈家打立门户那天起就没出过那么下贱的东西呢!”

“当小妾咋就下贱了?一样的明媒正娶,又不是去当婊子外室,咋到你的嘴里就成了见不得人的了呢?”沈若梅不服气地叫起来,“叫我看,就是当小妾也比嫁给那些穷汉泥腿子强,起码嫁过去能吃香的喝辣的,穿绫罗绸缎,比嫁那些一屁眼子饥荒的穷汉强多了。”

喊‘一屁眼子饥荒’时,还故意看了沈若兰一眼,其意不言自明。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都这个时候还不忘踩她一脚,沈若梅这得有多恨自己呀!

“你这死孩子,少说一句不行吗?看把你爹气急眼了削你。”

大娘一看这爷俩谁也不让劲儿,怕一会儿老头子真下地揍她,吓得一边把闺女往她屋里拉扯,一边儿低声警告,眼睛还警惕的溜着炕上的老头子。

沈若梅一心要嫁丁公子,也知道不经历一场激烈的‘内部战争’是赢不来婚姻自由的,索性也不怕了,边哭边喊道:“我不怕,叫他来打死我好了,也省得去嫁一个穷汉熬日子去,哼,明明我自己能找到好人家,你们非不让我嫁,非把我往火坑里推,你们到底是不是我亲爹娘?我跟你们有仇咋的?”

沈大爷一听沈若梅这丧良心的话,气得眼睛都冒火星子了,忽的一下从炕上蹦下来,冲过去就要打她,“你个不知好歹的小畜生,今儿我非打死你不可,我让你糊涂,让你虎……”

沈大娘一看老头子恶了虎实的蹦下来了,吓得转身一把抱住他,不是好声的喊道:“兰丫,你干啥呢?还不快过来帮着拉着点,梅儿啊,快进屋去,把门儿插上啊……”

沈若梅一看她爹真要打她,心里也怕了,一扭身捂着脸哭着跑回自己屋子儿,还不忘顺手把门儿插上了。

沈若兰给大娘点名儿,不好在干看着了,只好站起来,干巴巴的劝和说:“大爷,您先别急,反正她现在也没咋地呢,再慢慢劝劝,说不定她就能想开了。”

“想开个屁,你没看只为那个小白脸儿都跟我成仇人了吗?她要是有那脑子,当初就不能跟二勇退婚,也怨我糊涂,当时就不该听她的,哼,这回我可学奸了,她要死要活也好,上吊跳井也罢,绝不能再由着她胡闹了!”大爷怒吼道。

沈大爷大概也是叫沈若梅给气糊涂了,口无遮拦的就后起当初跟张二勇退亲的悔来,都忘了沈若兰跟张二勇的关系了。

不过,吼完后,很快就想起这么说话不合适了,他抹了一把老脸,讪讪的弯腰捡起烟袋锅子,在炕沿边儿后坐下来,埋头装上烟丝,又抽了起来……

沈若兰也很尴尬,这种情况下,她都不知道该说点啥才好了,心里万分后悔,早知道明天等大爷上她家去时直接把酒给他就好了,非得大晚上的欠欠儿送过来,结果碰上这么尴尬的事儿了,这下子,她这坛子酒算是白买了。

沈大爷埋头去抽烟了,沈大娘见消停了,也一屁股坐下来抹起了眼泪儿,“这孩子,你说是不是油蒙了心了?咋就钻进这死胡同出不来了呢?”

“哭,你还好意思哭,要是你把她看住了,不让她跟那个小白脸儿见着面儿,哪来这些烂眼子事儿?”沈大爷不是好眼睛的瞪了沈大娘一眼,出声埋怨。

这些天,他起早贪黑的忙着帮老二家盖房子,死丫头就不知道啥时候又偷摸跟小丁公子搭个上了,也不知那个小丁公子跟她说了啥,她就王八吃秤砣了似的,铁了心的要嫁到人家去做妾去。

你说给人家做妾能有好下场吗?

一旦做了妾,白天得给人家当牛做马的干活,晚上还得陪主子睡觉,更是时不时的受点儿主母的闲气,要是不不幸碰上悍妒的主母,那日子就更难过了,挨打挨骂受虐待都是家常便饭,更有一些醋劲儿利害的,直接把小妾弄死弄残了,小妾也只有受着份儿,谁让她是人家的妾呢?

男人呢,虽然喜欢小妾的美色,但也仅仅是在炕上干活儿那会儿喜欢而已,是不会为了护着小妾的跟自己的正妻翻脸冲突的,妾就是家里的一个物件儿,如牛马一般,可有可无,可死可活,这个死了残了可以买下一个,谁也不能为了一个妾搞的家中不和,夫妻反目,像他宠妾灭妻似的,这可是大户人家的大忌。

身为妾室,夫主喜欢你的时候还能好点儿,要是不喜欢你了,随时都能把你卖了、送人了,犯点错误随时都能被打死,就是打死了也是白丝,因为做了妾,就是人家的人了,生死由人家说了算,连官府都管不着。

再说,妾室将来生了孩子还不能管自己叫娘,只能叫姨娘,不少妾室生的孩子因为羞于生母的身份,都不肯认自己的娘呢,将来就是死了,都不能进夫家的坟茔地,因为她们只是妾室,不配进夫家的祖坟,只能埋在一边儿做孤魂野鬼,将来连个上坟烧纸的都没有……

如此种种,但凡家里过得去的,都不会叫自家的闺女去做妾的,凡事去给人家当小妾的,要么是家里穷的活不下去了,要么就是人家的家生奴才,生死不由自己的。

哪有好好的良家女子,上赶子去给人家当小妾的呢?这不是虎吗?

可这些道理他们当爹娘的揉碎了掰开了给她说,她就是听不进去,一门心事认准这个门儿了,谁说啥都不好使。

其实,沈若梅之所以这么执着,也是被小丁公子给洗脑了。

那个白面瘦弱的小丁公子还是很会哄女人的,当他一脸憔悴的出现在沈若梅面前,告诉她,他因为思念她重病一场,躺在床上还几个月,差点儿死了,沈若梅的一颗芳心就被人家给俘获了。

小丁公子还深情款款的告诉她,他就喜欢她一个,一点儿都不喜欢家里给他定的那个未婚妻,还信誓旦旦的向她保证,等她进门儿生了儿子就抬她做平妻,还叫她管家,待遇一点儿都不会比正妻差。

另外,还悄悄的告诉她,他那个未婚妻自幼体弱多病,肯定不是个长命的,到时候她死了,就抬她做正妻。

沈若梅被他给说动了!

她本就中意于小丁公子,之前之所以犹豫不肯嫁他,是因为不甘心做妾,但是经过这一冬天发生的一些事儿,她的思想已经发生了严重的转变。

转变的原因有三:

首先是她的名声坏了,自从跟老张家退亲后,不知为啥,十里八村儿的都在传她跟小丁公子的瞎话,说啥的都有,还有说她已经怀了小丁公子的孩子,后来偷偷打下了,传的有鼻子有眼睛的……

女儿家的名声多重要啊!

这类的瞎话一传出,不管真假,她的名声就彻底臭了,爹本来打算给她找个婆家嫁出去,可张罗了一冬天,愣是没找出去,好人家的后生断断不肯娶她这个坏了名声的女子,那些无赖混子她也不能嫁,与其这样臭在家,还不如嫁给小丁公子做妾室呢,起码能吃香的喝辣的,小丁公子长得又是风度翩翩,英俊飘逸的。

另外,她也是让沈兰丫和张二勇刺激了一下。

他们不是订婚了吗?还一天天的满屯子秀恩爱,臭不要脸的!

她要是不订婚,他俩备不住还以为她嫁不出去了呢,没准儿还背地里偷着笑话她呢,那她就嫁给他们看看,她不仅能嫁出去,还能嫁的更好,她沈兰丫嫁个一屁眼子饥荒的泥腿子,她沈若梅嫁个镇上有钱的公子哥儿,馋死她!

还有那个张二勇,不是一点儿都不在乎她吗,就让她看看,她找的男人比他强一百倍一千倍,让他的肠子都悔青了!

第三,也是因为二叔家发财了,她看不了沈兰丫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

兜里有几个臭钱儿,就得得瑟瑟的盖大棚、盖新房,还一天天的穿着棉布衣裳在她跟前儿晃荡,她都没有棉布衣裳呢,死兰丫凭啥有啊?还不止是一套儿!

这让她很不平衡。

哼,等她嫁到丁家,就见天的穿绫罗绸缎,戴金钗玉环,比死她!

基于以上的种种原因,再加上小丁公子的一番深情表白,郑重承诺,让沈若梅彻底下定决心,一定要嫁到丁家,一定要把沈兰丫比下去。

“脚长在她身上,我哪知道她会去见那个小丁公子啊?再说,谁想到那个混账东西会来咱们屯儿啊?我要是知道,我能不管吗?”沈大娘也是委屈的慌,她真不知道梅丫头是咋跟小丁公子搭个上的啊!

其实,这件事儿还得归功于她的好妹妹小于氏呢,小于氏的姑爷,也就是桃花村老钱家的小子,在小丁公子家的棺材铺做伙计,这不是春荒呢嘛,小丁公子给了他们两家各一百文钱,就让小于氏毫不犹豫的把侄女儿给出卖了。

俩人见面的场地是她提供的,为了方便外甥女跟小丁公子约会,她还故意跑姐姐家去跟姐姐说话唠嗑,好拖住她,给那对儿野鸳鸯争取约会的时间。

小丁公子喜欢沈若梅,就是喜欢她的色相,有机会跟她独处,当然不会浪费机会了,这几天,从最开始的互诉衷肠,含情脉脉,到后来的就动手动脚,亲嘴儿抚摸。

小丁公子是个过来人了,玩儿过不少女人,知道咋能让女人喜欢他,离不开他,就使出十二分手段,又是哄又是撩的,地上哄到炕上,从拉手亲嘴儿哄到摸乃掐屯,把沈若梅这个未经世事的丫头撩得神魂颠倒,哼哼唧唧的,几天下来,就死心塌地非他不嫁了。

沈大爷哪知道这些啊,还一门心思的想把他们拆散呢。

“哼,打明天起,就让她乖乖的呆在家里,哪都不行她去了,我明天就去找她四舅去,看看能不能在哈拉海那边儿找户好人家!”沈大爷最后拍板儿。

对于大爷反对沈若梅嫁到丁家去做小妾,沈若兰倒是很认同的,不过,把沈若梅关找急忙慌的嫁出去这点就不能苟同了。

按沈若梅的性子,是不可能对爹娘专制屈服的,看着吧,后面肯定消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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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0章 二勇回来了

从大爷家出来,刚走到门口,赫然看见张二勇正站在大爷家的大门口等着她呢,身上还背着个大包袱,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

沈若兰吃惊的说,“你怎么回来了?怎么在这呢?”

张二勇憨憨一笑,说,“家里有一笔账到期了,正好我们这个月挣的钱够还那笔帐了,我回来还账,顺便过来瞧瞧你,刚才去你家,瘦丫说你在这儿呢,我就过来等你了。”

一提到帐,沈若兰立刻想到了那天他老娘过来作的事儿,好心情顿时无影无踪,她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走吧,回家再说。”

“哎!”

张二勇答应了一声,听话的跟在了她身边,一起往沈若兰家走去。

路上,张二勇问了沈若兰好几个问题,诸如:“你在园子里弄的那些棚子是啥啊?你家房子盖几天了……”

沈若兰一一回答了,却没有多说别的。

其实,张二勇还有好多话想跟沈若兰说呢,一个多月不见,他好想她,想她的一颦一笑,想她这脆生生的叫他‘二勇哥,’甚至还想偷偷的拉拉她的小手儿……

可是,不知为啥,他总感觉若兰对他淡淡的,像是有气似的,甚至连‘二勇哥’都不叫了,这让他感到非常担心,也有点儿害怕。

是不是自己做了啥事儿让若兰不高兴了?她咋不理他了呢?

回到家时,瘦丫正坐在炕上打革巴呢!

就是把他们之前穿的那些破衣裳拆开,碎布片子一片儿一片儿的对好,贴在面板上,贴到一定厚度即可,等浆糊干了再揭下来,一张革巴就打成了。

革巴是做鞋底儿用的,在革巴上描上鞋印子,剪下来,多剪下来几个,摞在一起用麻绳纳密实了,就是传说中的千层底儿了。

瘦丫很节省,怕费灯油,寻常这个点儿她早睡了,但是今天因为要等沈若兰,不能睡,又觉得点灯熬油的不干点啥儿白瞎灯油了,就打了点浆糊,坐在灯下打革巴,边打边等,结果没等来沈若兰,倒把张二勇等来了。

张二勇是个守礼的,见只有瘦丫一个人在家,怕生出闲话,也是为了避嫌,就出去等了。

沈若兰带着张二勇回家后,瘦丫急忙下地,说:“我去茅厕,你们聊哈。”

说完出去了,把家让给了他俩。

张二勇解下身上的包袱,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偷偷的看了沈若兰一眼,见她脸上还是淡淡的,一副不冷不热的表情,心里更急了。

“若兰,你咋了?”

他忍不住问了出来,“我看你咋好像生气了呢?”

沈若兰看着他,平静的说:“你娘和你妹子前几天过来了。”

张二勇一听,一下子傻眼了。

他老娘啥样他太了解了,自私贪财不讲理,她来若兰这儿,肯定不能有好事儿!

果然,只听沈若兰继续道:“你娘是来找我借钱的,但是你也看到了,我这又盖大棚又盖房子的,实在没钱再借她,你娘生气了,就叫我把之前你给我买那些东西的钱还她,还叫我把你给我那张狐狸皮也还她,但是那些东西都是从你这拿的,我要还也是还你,不能还她。”

“不用还,那是我给你的,你不用管我娘。”张二勇一听他老娘跑若兰这儿来借钱,又让若兰还那些东西,脸一下子红了,既为老娘的行为感到害臊,又对若兰感到愧疚。

“若兰,你没还她是对的,往后她来管你要啥你也不用给她,要孝敬有我呢,她想要啥你让她找我来要。”

沈若兰凉凉的说:“她不会再来找我了,她已经帮你跟我俩退亲了,那天就在这屋里退的,还差点儿动手打我,要不是谢大娘她们及时赶过,你娘和你妹子大概就大嘴巴抽我了。”

一听这话,张二勇的脑袋‘嗡’的一下,血一下子都涌到了头顶似的,脑子里瞬间空白一片,半天才回过神儿来。

“若兰,兰儿,咱俩的亲事是我爹跟你爹定下的,我家里我爹说了算,我娘说的不做数,你千万别当真,我是不会退亲的,绝不会退的……”

他满脸通红,急的都有点儿语无伦次了,沈若兰看了他一眼,从那焦急的眼神中,看出了他的痛心和紧张。

沈若兰有点儿不忍了,叹了口气,说:“二勇,你现在真是让我很为难,我都不知该拿你怎么办好了,跟你定亲,是觉得将来嫁给你能过上悠闲安逸的生活,可现在看到你娘的做派,我已经预感到了跟你成亲后会是什么样子的了,肯定是鸡飞狗跳、鸡犬不宁,反正就是不会消停了,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真心觉得该好好考虑一下咱们是不是该继续走下去了。”

张二勇的脸白了,已经被她这句话吓得说不出话了。

“还有你妹妹,你知道她干了什么吗?”

提到张金凤,沈若兰皱起了眉头,眼中的厌恶藏都藏不住了:“你妹妹偷走了我一套衣裳,就是你给我买的那块花布做的衣裳,本来,我还想留着等你回来穿给你看呢,现在好了,让她穿给你看吧。”

“若兰,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张二勇站了起来,额头上都冒汗了,他急促的说:“我这就回去,我会跟她们说明白的,往后绝不会让她们再来打扰你,你放心,张二勇不是顶不住事儿的人,不会让你跟着我受委屈的。”

怕她再说出别的,张二勇急忙起身往外走去,像逃跑似的。

没等走到门口儿,沈若兰喊住他:“等一下。”

张二勇一顿,回过身,紧张的看着她,唯恐她提出那个可怕的要求来。

沈若兰看他这副惊慌的样子,有点儿不忍了,缓声道:“你急什么啊,包裹都忘了拿了。”

被她这么一提醒,张二勇才想起自己的包裹,他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走过去拿起了炕沿儿上的包裹,顿了一下,又把包裹放下,打了开来,从里面拿出一封点心,放在了沈若兰的身边儿。

“这个是沈记的藕粉桂花糖糕,吉州最有名的点心,你尝尝吧。”

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个打了补丁的荷包,提着底儿将里面的钱都倒了出来,连铜板带银子,大约二两多吧。

“若兰,这些钱都是我攒的,你留着花吧,往后,我挣的钱都给你花。”

他向她伸出手,手心儿里静静的躺着几块碎银子。

沈若兰看着他满是老茧的大手,猜出他这一个多月在吉州肯定没少挨累,也没少吃苦,哪忍心要他这点儿银子呢?

“我这儿还有钱,你自己留着花吧。”她没有接那几块银子。

张二勇却固执的把银子放在她身边儿,看着她的眼睛,郑重的说,“拿着吧若兰,家里现在又是盖房子又是盖大棚的,用钱的地方多着呢,这点钱虽然不多,但好歹也能帮上点儿忙,我以后会努力多挣钱,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也不会再叫你受委屈了,你信我!”

看着他这副诚挚而又执着的样子,沈若兰不忍再责怪他了,她拿起那几块还带着他体温的银子,甚至还忍不住叮嘱了一声:“赚钱虽然重要,可是也要当心身子啊,你看这才一个月的时间,你都瘦了。”

张二勇一看沈若兰不再提退亲的事儿,还嘱咐他当心身子,感动得差点儿热泪盈眶,“若兰你别担心,我的身子硬着呢,对了,我明天过来帮你盖房子来。”

话说到这儿,两人之间的矛盾算是解开了,张二勇也松了口气,看看天色太晚了,就依依不舍的背着包袱离开了。

一个多月不见,本来想跟若兰拉拉小手儿,一诉衷肠的,结果被老娘和妹子一顿搅合,非但没能一亲芳泽,还差点儿被退婚了,张二勇心里的懊恼和气愤可想而知!

再想想她们的所作所为,张二勇心里更恼火了。

乘着月色,他深一脚浅一脚的回到了桃花村,听到敲门声,正在炕上逗着孙子的崔氏冲着张金凤喊了一声,“金凤,去开门看看谁来了?”

张金凤斜了里屋一眼,喊道:“大嫂,有人来了,你去开一下门呗?”

张大勇媳妇不紧不慢的说:“我把你侄儿拉屎呢,要不,你来把孩子拉屎,我去开?”

张金凤一想到那臭烘烘的大便,脸上一阵厌恶,算了,还是去开门吧,开门总比弄孩子屎强。

“艾玛,二哥回来啦!”

张金凤开门看清外面站着的人后,尖叫一声,然后大声的喊道。

“咋的啦?吵吵巴火的喊啥呀?谁来了?”崔氏在屋里听到张金凤的叫声,赶紧对外面喊道。

“娘,是我二哥回来了。”这回,张金凤喊的声音更大了。

这下子,家里像炸了庙似的,在屋里把孩子拉屎的李氏,逗着孙子的崔氏,还有在屋里学习的张三勇,都从屋里跑了出来。

“二哥,快进屋,包袱我给你拿着。”张金凤勤快的上前接过了张二勇手里的包裹,自从看到二哥回来,她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二哥的包裹,而张二勇的眼睛,也没离开过张金凤身上那身儿又短又瘦又紧紧箍在身上的花衣裳。

“哎呦,二勇啊,你咋回来了呢?你爹和你大哥呢?这段时间挣多少钱啊?钱呢?”崔氏跑出来,出门儿却没看儿子,眼睛盯在了张二勇带回的包裹上了。

张大勇媳妇也忙中添乱的追问说:“你大哥呢?他咋样了?他咋没回来呢?”

张二勇淡淡的说:“我爹叫我回来还账,大哥和爹还在吉州呢。”

“哦,那你们这一个多月赚了多少钱啊?这回能还上多少?你拿回来多少?都拿回来了吗?”崔氏一叠声的问着,目光灼灼。

张三勇道:“娘,还是回屋说吧,我二哥走这么远,肯定累了。”

崔氏这才想起来,一家人还都堵在门口儿呢。

“哎,行,咱门上屋说话去,白让别人听着。”崔氏怕别人听到他们家有银子的事儿,急忙压低了声音,招呼儿子回屋去,转身的功夫,还一把将包裹从小闺女的手上夺去了。

于是,张二勇跟着一大家子人,进了屋子。

“二勇啊,你到底拿回多少钱?快跟娘说说,你们在那边咋样?挣多少钱了?”没等坐回到炕上,崔氏就迫不及待的开口了。

张二勇看着老娘三句话不离钱,连他这个儿子瘦了都没看出来,也没问问他在那边过得怎么样,心里不觉一阵发堵,他闷声说:“我这回拿回六十四两,把我们这一个多月挣的钱都拿回来了,吉州那边儿人多买卖好,再有一个月,咱们家的饥荒就全能还完了,咱们也就不缺钱了,娘,往后你就别再去找若兰借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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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1章 要娘还是要媳妇吧

一提这茬,崔氏马上反应过来,原来儿子早就回来了,没有先回家看她这个老娘,反而去看那个小蹄子去了。

崔氏没有为自己去找未来儿媳妇借钱感到不好意思,反倒为儿子不先回家看她不乐意了,瞪着眼睛骂起来,“好你个没良心的小犊子,回来了不说先回家来看你老娘,倒先跑去看那个小贱货去了,你说,你是不是又偷着给她买啥了?我告诉,你可不行再往她身上搭钱了,那小贱蹄子就不是个好玩意儿,赶明儿你趁早跟她把亲事退了,咱们家可不能要她那样的媳妇。”

张二勇冷冷的说:“娘,你说啥呢?若兰是个好姑娘,连我爹都说,我能娶到她是我的福分呢。”

“福分个屁啊,灾星还差不多,儿子啊,娘跟你说,那个沈兰丫真不是个好东西,你都不知道,这次娘上她们屯子去,差点没让她们屯子那帮虎老娘们给挠了,都是她捅咕的,你说这还没跟你成亲呢,她就敢这么对我,这要是跟你成亲了,老娘还不得让她磋磨死啊?对了,那六十四两银子呢,你先拿给我,我给你搁起来,看你整丢了。”崔氏一边儿骂沈若兰,一边还不忘经管银子。

张二勇黑着脸,把银子从包裹里拿出来交给了他老娘,又说:“娘,我是不会跟若兰退亲的,你往后就别再说这话了。”

“不行,娘不稀罕她,必须得退了,再说她哪儿好了?你到底看上她哪了,要乃子没乃子要屁乎没屁乎的,一点儿福相都没有,将来指定不好生养,儿子你都不知道啊,咱们屯子钱木匠他媳妇就是靠山屯过来的,前几天我听钱木匠他老丈母娘说,沈兰丫那个小骚屄最是个不安分的,成天打扮的妖妖乔乔的往城里跑,一回来就有钱了,上次一连走了十多天,回来就又张罗盖大棚又张罗盖房子的,你说,就沈老二卖冻子挣那俩钱儿,能够她这么得瑟吗?还不是有野男人给她钱花了……”

“钱木匠家是吗?”

张二勇忽的一下站了起来,大声打断了他老娘的话,声音冷的像三九天的寒冰似的:“他敢诋毁若兰,我找他们去!”

“哎,你回来?你干啥去?我这话还没说完呢?”崔氏赶紧一扑,把儿子又拉住了。

“你找人家干啥啊?人家又没冤枉她,你不也看着了吗?那又是大棚又是新房子的,你自己不会算啊?我还听说她雇了一屯子人给她家盖房子呢,一天就足足给人家三十文钱,你瞅瞅把她给得瑟的,就沈老二挣那俩钱儿,能够她这么祸祸吗?说她在外头没事儿,谁信啊?”

张二勇从他娘的手里抽回自己的胳膊,咬着腮帮子说,“娘,我记得我说过,若兰她会做菜,常在城里的酒楼卖菜方挣银子,这些你都忘了吗?还是你故意往她身上泼脏水呢?别人说这话,你这做婆婆的不帮她也就算了,咋还能跟别人一起埋汰她呢?。”

“小瘪犊子,你给我回来。”

崔氏一看张二勇又要走,赶紧又去拽他,然而这回张二勇已经有所防备,一侧身避开了她的大手,拽开大步出门儿去了,出门前还扔下这么一句话。

“我去问问老钱家去,谁给他们的胆子,敢在屯子里乱嚼我媳妇儿的舌头了。”

崔氏一看儿子这样,伤心的哭起来,“这个丧良心的小瘪犊子啊,老娘辛辛苦苦的把他养大,他只为个小养汉老婆就跟老娘甩脸子,当老娘看不出来呢,你哪是去找老钱家啊,是摔脸子给老娘看呢……”

一边哭,一边打开那个装银子的袋子,翻看起那些白花花的银子来……

张金凤把张二勇带回来的包裹翻遍儿了,也没找到她要的胭脂,心里这个气啊,又想到备不住是二哥藏身上了,就耐着性子等着,等了半个多时辰,二哥终于回来了,她堵在大门口,低声问:“二哥,你回来没给我买胭脂吗?”

“没有,我把银子都带回来了,你找娘要钱去。”张二勇看着一身碎花的妹子,又说:“你这身儿衣裳哪来的?”

张金凤不大自然的抻了抻衣角,“呃……娘给我买的。”

张二勇抿了抿嘴,失望的看着这个妹妹:虚荣、肤浅、轻浮、馋、懒、缺心眼,现在又加上两条,手脚不干净和能撒谎!

他绕开她,往屋里走去。

“哎,哥,我的胭脂……”张金凤一看哥哥要走,急忙出声。

张二勇脚下并未停留,冷冷的说:“你擦胭脂不好看,穿这身儿衣裳也不好看,还是脱下来吧,免得被人笑话了。”

张金凤一听说她这身衣裳不好看,气得一跺脚,冲他的背影喊道,“谁说我穿这身儿衣裳不好看了,从打我穿上这身衣裳,一出去大伙儿都瞅我呢?”

“那也是瞅你的笑话呢!”

丢下一句差点儿让张金凤气死的话,张二勇进屋去了。

崔氏正坐在家里等着张二勇呢,听到他回来的声音,急忙追到他的屋里,急切的问:“你上人家老钱家都说啥了?没跟人家打仗吧?”

崔氏在屯子里人缘不大好,搭理她的人不多,老钱婆子就是她为数不多的闺蜜之一,她可不希望儿子为了那个沈兰丫把她闺蜜一家给得罪了。

张二勇坐了下来,冷冷的说:“没说啥,就是告诉他们管好自己家儿媳妇和亲家母的嘴巴,要是再信口雌黄、血口喷人的话,别怪我不顾乡里的情面了。”

“哎我的娘啊,你真这么说的啊?”

崔氏一听了憨厚老实的儿子能说出这样的话,心里痛心极了,儿子一向待人和气,从不与人交恶,现在这么跟她的老姐妹说话,可见他得是多在意那个小贱蹄子啊?

“是,我就是这么说的。”张二勇冷着脸回答。

其实,他说的比这重多了,把老钱家那木匠小子都给说臊了,当时就打了他媳妇一嘴巴子,他走的时候,钱木匠媳妇还捂着脸嚎呢……

崔氏在儿子的炕沿边儿坐了下来,开始淌眼抹泪。

她算看出来了,儿子这是已经被那个小贱蹄子迷住心窍,不好往回拉了,她哭骂吵闹都没用,越是作越是骂他就越护着那小贱蹄子,就只能改变策略,靠亲情来打动他了。

“儿子啊,娘不同意你娶她,还不是为你好吗?你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啊,娘不心疼你谁心疼你啊?儿子啊,你可不能犯糊涂,那个女人不真是个好玩意儿,她娘在她三岁的时候就跟野男人跑了,她爹当了十来年的大酒鬼,你说就这样的爹娘,能养活出啥好闺女来?对了,娘还听说她娘是她爹捡回来的,也不知是哪家窑子里跑出来的窑姐儿呢,你跟这样的女人成亲了,不得叫人笑掉大牙吗?”崔氏一边说一边哭,还一边儿擤大鼻涕。

张二勇面无表情的坐在炕沿边儿上,不动弹也不答话,跟一根木头桩子似的。

崔氏哭了好一会儿,眼睛都揉疼了,也不见儿子安慰她,她有些没趣儿的把眼泪一抹,心想着这个小瘪犊子这是铁了心的要和那个女人成亲了,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呀,这没成亲呢,心就完全偏到那个女人那里了,这要是结了婚,他的眼里还能有她这个娘啊?

“哼,你要是非娶她我也管不住你,不过我可丑话说到头了,她这得得瑟瑟的又是盖大棚子又是盖房子的,在外边儿欠了好几十两的饥荒了,你要是娶了她,那老些饥荒就得你还了,我看你搁啥还?还有,就她那不安分的性子,将来指不定还得桶啥篓子呢,你就等着给她擦腚吧!”

张二勇横了他老娘一眼,终于说话了,“你不是说她那些钱是别的男人给的吗?这会儿咋又成借的了?”

崔氏尴尬了一下,晓得自己说漏嘴了,但马上又恢复了那副不讲理的样子,因为从来都是她最有理,别人都是没理的。

“管她咋来的呢?反正那些钱不是她的,你要是娶她,就等着找麻烦吧。还有啊,你说我这次上她们家,在她家看着啥了?”

张二勇板着脸没说话,不过这并不妨碍崔氏继续说下去。

“我竟然在她的被垛里翻着好几本儿书,你说她是不是得瑟吧?一个丫头片子家家的看哪门子书啊?那书得多少钱一本儿啊?有那钱干点啥不好?买那些玩意儿干啥?她又不能去考状元去,这不是败家吗?”

“你翻人家被垛了?”张二勇难以置信的看着他老娘,脸都臊红了,“你跟金凤俩偷人家衣裳不算,还翻人家被垛去了?你们还偷人家啥了?”

“我们就偷她一套衣裳,再没偷别的啊!”

崔氏一点儿都不觉得她翻沈若兰的被垛有啥不对的,就连她偷衣裳都偷得十分有理,“那衣裳也不算是我们偷的,咱们家之前给她那老些好吃的东西,折算起来她那一身儿衣裳还不够呢,咋能算是咱们偷的啊?哼,就是拿的,把她欠咱们家的拿回来而已,就光拿这一套衣裳,我还觉得不够呢……哎,你这么瞅我干啥?”

崔氏正巴巴儿说呢,看见儿子转过头,很认真的看着她,就奇怪的问了一句。

张二勇闭了闭眼,说:“娘,你往后还是少跟若兰打交道吧,儿子今天把底儿交给你,我是不可能跟她退亲的,你说啥都不好使,若兰是个好姑娘,你先不用说话听我说。”张二勇用眼神制止了崔氏插话,意思让他说完。“我不管若兰的娘什么出身,是什么样的人,我就认定若兰这个人儿了,她善良,正直,有能力,有想法,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姑娘,我能遇上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我常为此感激老天爷,感激他把这么好的姑娘给了我,这辈子,只要她肯跟着我,我就永远都不会背弃她。”

崔氏一听儿子对沈兰丫的评价这么高,更不痛快了。

“她要是真那么好就不该那么对我,儿子,你知道吗,就因为几句话没说拢,她就招来一帮老娘们舞舞扎扎的要挠我、要削我,你知不知道你娘差点儿把老命搭在那儿,差点儿回不来啊,好姑娘能这么对自己的婆婆吗?我看她就是不孝、大逆不道!”

“那也一定是你做的太过分把她逼的,再说,她不也没让人打你吗?你不还好好的吗?娘,我要是没说错的话,是你先要动手打她吧?”张二勇还是很了解自己的老娘的,一提打架这茬,他闭着眼睛能想象得出是咋回事儿。

“好,好哇,你是铁了心护着她,我说啥都不好使了是吧?”崔氏满含着眼泪说道。

张二勇看着前方,面无表情的说:“我没护着她,我是实事求是。”

崔氏嗷的一声嚎起来了,“哎吆我的娘啊,我的命好苦啊,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儿子,有了媳妇忘了娘啊,行,行,你个小瘪犊子,你不是非娶她不可吗,我今儿个就把话给你撂在这儿,你要是娶她,我就死给你看,要媳妇还是要娘,你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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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2章 彩霞的打算

张二勇深吸了一口气:“娘,我还是那句话,只要兰儿不背弃我,我永远都不会放弃她的。”

崔氏一听,捶着胸脯哭起来,“好你个丧良心的小犊子,这是成心让我死啊,行,你等着,我这就死给你看……”

说完,起身就往墙那儿跑,作势要撞墙去。

她本以为自己都去撞墙了,二小子会抱住她,就此服软,然后顺理成章的逼他跟那个死丫头把亲退了……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那个小犊崽子眼看着她去撞墙了,竟还稳稳的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看着她往墙上撞,一点儿拉她的意思都没有。

这下子崔氏尴尬了,又尴尬又生气,她都做成一副非死不可的样子了,小犊子不来拉她,那她是撞还是不撞啊?

撞的话肯定是不行的,就算不使劲儿撞,撞一下也够疼的了,轻了一个大包,重了就得出血,她才不愿意遭那份儿罪呢。

可是不撞的话,光棍儿话都说出去了,撞墙的架势也拉开了,要是到真章儿怂了的话,岂不是得叫这个小犊子看笑话、瞧不起么?往后再想拿这招治他也不管用了啊!

崔氏纠结了几秒钟,很快急中生智,想到了法子,待跑到墙跟前儿要撞的霎那,她忽然两眼一翻,慢悠悠的倒了下去。

“咣当——”

‘昏死’在地。

倒的过程很具有艺术性,跟慢慢躺在地上似的,一点儿都没摔着!

张二勇冷眼看着老娘这一出,真是又气又好笑,恨不能拔腿就走。

然而,躺在地上的到底是他老娘,生他养他的人,他也不能看着她这么大岁数躺在冰冷的地上不管,虽然知道她是装的,到底还狠不下这个心。

于是,上前弯腰,把她抱了起来,送回到屋里。

崔氏一回到自己的炕头儿就‘醒’过来了,在炕上打着滚儿的哭起来:“你个丧良心的小瘪犊子,你还救我干啥,让我去死吧,喂奶的不如摸奶的,钻进女人的裤裆就忘了谁生你养你了,我还有啥脸活人啊,让我去死吧......”

她一边哭一边蹬着腿儿,把炕桌都踹翻了,炕桌上的油灯、针线笸箩撒了一地,大有一种势必要作个天昏地暗的架势。

张二勇默默地看了她一会儿,转身向外走去。

崔氏虽然闭着眼睛作,耳朵却一直留意着儿子的动静呢,听到他出门的声音,也顾不上作了,一咕噜从炕上爬起来,推开窗子喊道,“你干啥去?”

张二勇头也不回地说,“回吉州。”

“你,你回来,这五经半夜的,你往哪走?”崔氏抻着脖子喊道。

她还没作完,没做够呢,他走了她还作给谁看啊!

然而,儿子留给她的,只有那道冷漠的背影。

“这个丧良心的小畜生哦,早知道你这么没良心,刚生出来我就该把你按尿罐子里淹死……”崔氏看儿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又拍着大腿哭起来,这回是真心哭,不是作样子给谁看了。

此时,崔氏很伤心,她这老娘都在炕上打滚儿的哭了,小畜生竟然不过来哄哄她,给她服个软道个歉啥的,就这么头也不回的去了,这眼里分明已经没有她这个老娘,就只有那个小贱人了,太不孝顺、太不是人了!

崔氏陷入了深深的怨念中,至于儿子这么晚回来吃没吃饭呢?这五经半夜的去哪?有没有地方住?安不安全啥的,她倒是没寻思。

张三勇听到娘连哭带骂的闹个不停,深深的吸了口气,才起身过来,温和的说:“娘,二哥都走了,您也别生气了,当心气坏了身子,不值当啊。”

崔氏一看小儿子这么懂事,心酸不已,拉着小儿子的手就是一顿哭号,一边哭一边大骂二儿子不是人,哭得眼睛都睁不开了,全然没看见小儿子脸上的不耐和鄙夷……

夜深了,桃花村村民沈大春家里

沈大春和他媳妇彩霞相拥着,如缠藤一般,甜甜睡着。

这小两口儿每天都是天刚擦黑儿就躺下了,然后在再炕上大战三百回后合方能入睡,今日也是如此,俩人儿在炕上捅捅咕咕的疯了一个来时辰,直到累极了才睡下,睡着时也是皮挨皮,肉挨肉的,恨不能两具身子并在一起。

睡得正香呢,忽然听到了外头有人敲门。

两口子都被敲醒了,睁开眼时,彩霞的眼里闪过了一丝恨意。

肯定是那个尤桃花又来整事儿了。

这个贱人,因为掉了几颗牙破了相,狗剩子也不大理会她,也不给她钱花了,她大概是穷急了,就又来琢磨沈大春了,整天的不是在井边儿等,就是在他们家房前房后转悠,只要遇到大春,必定上去纠缠。

更甚的是有时还半夜来敲门,哭哭啼啼的说自己病了,或者说自己家进去贼了,要大春过去帮她看看,死缠烂打,显然已经到了不避讳她,公然对她宣战的地步了。

虽然大春儿的心在她这里,也从没理会过尤氏,但是自己的男人自己知道,大春太喜欢炕上那件事儿了,一天不做都跟憋的要死似的,将来她肯定是要怀孕的,好几个月不能干那事儿,到时候尤氏再主动勾搭,大春儿能把握住吗?

一旦没把握住,那就很可能这辈子都甩不掉她了,她可不想自己好好的日子多这么一条蛆搅合,所以,对这个尤桃花,她不得不时时提防,只要有机会,她一定会彻底扳倒她,一劳永逸!

“这么晚了,谁呀?”虽然怀疑很可能是尤桃花那个贱人又来了,但是彩霞却没有明说出来,只靠在大春的怀里,软软的问了一句。

大春也怀疑是尤桃花来了,尴尬不已,他坐起身,一边穿衣上一边说,你先躺着,我出去看看。

彩霞那放心让他一个出去啊?也坐起身,说,“正好我要去尿尿,就一起去吧。”

沈大春明白媳妇的心思,有心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就没拦着她,等她穿好了衣裳,两口子一起下地,往大门那儿去开门了。

让他们意外的是,来不是尤桃花,而是桃花村的张二勇。

“二勇,这么晚了,你咋来了?”彩霞一看是张二勇,奇怪的问。

张二勇有点尴尬的说,“姐,姐夫,我能不能在你家借住几天啊。”

彩霞忙说:“行啊,快进来快进来。”

张二勇却没动,眼睛看着沈大春,似乎在等他的同意。

沈大春见不是尤氏,心里也松了口气,心情也好了不少,又见张二勇看着他,就说,“快进来吧,愣着干啥呢,咱们家是你姐说了算,不用问我。”

彩霞‘扑哧’一声笑了,把张二勇拉进了院子,说,“你没听见你姐夫说的吗,咱们家姐说了算,他同意也得同意,他不同意也得同意,好了好,不好姐把他撵出去。”

沈大春也笑了,说,“小舅子来了,我贴乎还来不及呢,哪敢不同意呀?那不是自己找不痛快吗?”

进屋后,彩霞把张二勇安排在了西间的屋子里,给他扑铺了被褥,又听他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个不停,晓得他晚饭没吃,就进厨房去给他下了一碗面,打发他吃下去后,才各自休息。

第二天一早,张二勇早早就起来,帮沈若兰家干活去了。

沈若兰早起出来解手时,就看见张二勇已经在后园子里给她清理鸡鸭鹅的粪便呢。

沈若兰愣了一下,说,“你咋来这么早呢?”

二勇没好意思说自己跟老娘干起来,昨晚半夜就来了,就堪堪的一笑,低头说:“睡不着,就过来了。”

“那你啥时候回吉州啊?在这儿帮我盖房子吉州那边儿能忙开吗?要不你就回去吧,我这人手够了,不差你一个。”沈若兰担心吉州那边忙不过来,好心的提议。

张二勇摇摇头:“没事儿,吉州那边儿已经雇人了,雇了好几个呢,不差我一个,我等你家房子盖好了再走也来得及。”

沈若兰听说那边有人,也就放心了。

等她解完手从茅厕出来后,正准备回屋去洗脸梳头呢,沈大姑来了,是为了那四两银子的欠条来的。

“兰丫呀,你不是答应帮我把那四两银子的欠条要回来吗?这都这么长时间了,咋还没信儿呢?”沈秀云站在沈若兰家门口,小心翼翼的问道。

这段时间,沈秀云没少跑老娘那说欠条的事儿,可老娘就是不给,要急了还骂她没良心,沈秀云也是没办法了,才硬着头皮来找沈若兰的。

沈若兰淡淡的说,“我这段时间忙,没空去奶奶那里,等有空我就帮你要回来,放心,差不了你的。”

沈秀云看沈若兰又是盖房子,又是盖大棚的,就知道这个侄女儿多有钱了,自然不会差她这几两银子,就呵呵两声,讪讪的说,“那好,你这么说我这心就有底了。那什么,兰丫啊,你这边忙不忙啊?要是忙不过来的话,我跟你大姑父都闲着没事呢,也能过来给你搭把手儿。”

“不用了,我的人够使。”沈若兰毫不犹豫的回绝了她,不等她说别的,又说,“没有别的事儿我就先进屋了,这一早上的,还没洗脸梳头呢,你也回去吧。”

“呃……”

沈秀云刚要再说点儿什么,沈若兰已经转身走开了,沈秀云无奈的咬了咬嘴唇,站在沈若兰家的大门口儿站了一会儿,最后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现在,沈秀云每天都在纠结两件事,一件是惦记那张欠条能不能要回来,再一件就是后悔当初不该与兰丫交恶。

自从听说大哥家那俩小子跟二哥出去干活,兰丫又一天三十文钱的雇人盖房子,沈秀云就开始陷入懊悔之中,悔的肠子都要青了。

要是她之前也能像大哥那样跟兰丫好好相处,现在她男人不也能在这儿盖房子,一天赚三十文钱了吗?甚至她男人和宝根,都极有可能像福存和金存似的,跟着二哥出去做买卖赚钱呢,那她家的日子该有多美啊?何必像现在这样,连下锅的米都没有了呢?

哎!都怪自己当时太贪心啊,当初好好待兰丫就好了……

沈大姑懊悔不已,偏偏她又不像沈二姑两口子似的能拉下脸儿来,围着这个侄女儿各种的溜须讨好,她后悔,也只能在心里边儿后悔,兰丫不理她,她也无计可施……

沈大姑走后后不久,她奶奶刘氏也来了。

来时,沈若兰和张二勇,瘦丫,正坐在桌旁吃饭呢。

桌子上摆着一摞烙的油汪汪的葱花饼,还有一盆儿蒸的嫩嫩的鸡蛋糕,蛋糕上还飘着诱人的油花。

老太太看着这丰盛的早餐,‘咕咚’咽了口唾沫,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

沈若兰一边吃着早餐,一边淡淡的问,“您老人家大早上的过来有啥事啊?”

刘氏有点儿不大自在的说:“兰丫,奶想跟你借点儿粮食。”

说这话的时候,刘氏的心里有点打鼓,因为她跟这个孙女的关系从来都不好,之前因为沈秀英的事和她订婚的事,又跟她闹了不少的矛盾,这会子她厚着脸皮来借粮,她不会不借给自己吧?

然而,沈若兰却没有拒绝,挑了挑眉,问道:“借多少?”

刘氏干巴巴的笑了两声,说,“就借三十斤苞米面子吧,要是有米的话,再借二十斤大米。”

“行。”

沈若兰一口答应下来。

没等刘氏的脸上露出喜意,又说,你把老王家给你们家那张四两银子的欠条找出来,当初给你吸痰的时候,我答应过他们,要把这个欠条还给他们家的,不然你大闺女也不可能帮你吸。”

刘氏一听,愤愤道的说“我是他娘,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她养大,她帮我吸口痰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有帮自家老娘吸口痰,就要老娘四两银子的道理?”

沈若兰冷笑一声,说,“不给就算了,我也不勉强你,不过,你往后最好保重好自己的身体,经此一事,下回要是再有这事儿,就别指望我们能救你了。”

一听这话,刘氏表情一滞,身子也僵硬起来。上回在鬼门关前徘徊的感觉又重现眼前,那种濒死却无人搭救的恐惧瞬间攫住了她的心头,让她头冒冷汗,浑身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

她很怕那种感觉,发自内心的怕,就怕自己在不能自理的一刻被儿女们抛弃,厌弃,虽然她从前一直没指着这些儿女,一直都指着老三呢,可老三现在已经废了,整个人都颓废了,又哪有心情照顾她这个老婆子?

将来,她指着谁还不一定呢!

再说,就大闺女那舍命不舍财的性子,有这四两银子的欠条也只是一纸空文,杀她一刀她都不会真拿出四两银子还她的,既然是这样,留着这张破纸又有什么用呢?没的倒惹她怨恨。

思及于此,她咬了咬牙,说,“那欠条我收在家里了,待会儿回去就给她送过去。”

“那行,你先回去吧,待会儿我让瘦丫把粮食量出来给你送过去。”

也就是说,现在想拿粮食没门儿,你要是不把那四两银子的欠条送回去,就别指望借粮食了。

刘氏走后,瘦丫有些不平的说,“兰丫,你姑那么对你,你咋还帮她呢?”

沈若兰说,“我不是想帮她,只是我打算在这屯子里扎根,多一个亲戚总比多一个仇人的好,最主要是,他们虽然可恶,但罪不至死,既然已经受过教训了,就放他们一马吧!”

这几个月来,王万福两口子为这四五两银子的外债搞的焦头烂额的,又背上了盗窃和小偷儿的名字,沈若兰认为这些教训已经够了,加上沈大姑那次又帮老太太吸了痰,帮她们解决了不小的问题,因此决定结束对他们的惩罚,让他们回归到从前平静的日子。

她也回归到跟他们不远不近的日子去。

这段时间,齐来顺两口子和王万福两口子频频向她示好,沈若兰虽然没接受他们的橄榄枝,但是也不打算再跟他们继续仇恨下去。就如她所说的,都在一个屯子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何必弄得乌眼儿鸡似的呢?反正在跟他们两家的斗智斗勇中,她也没吃什么亏,反而占了不少便宜,那么,就没什么遗憾的了,过去的一切就让它过去吧。

虽然她不打算接受他们两家做自己的亲人,但也不想跟他们做仇人了,就做普通的村邻,彼此相安无事就好。

**

吃过饭,盖房子的工人都来了,张二勇也出去帮忙盖房子了。

沈若兰和瘦丫两个称好了粮食,让瘦丫给她奶奶家送去,她自己则坐在桌子前,开始画给段夫人家绣坊的花样子。

过几天就要去吉州了,到了吉州她就得想方设法的给母亲找大夫治病,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呢,为了不耽误事儿,她打算把下个月的花样子先画出来,给人家提前送过去,免得失信于人。

屋里,她安静的画着,外面干活儿的却闹哄哄的,大家都打趣着张二勇,跟他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

“二勇,你小子算是捡到大便宜了,兰丫这样的好姑娘,就是打着灯笼也找难找呢!”

“二勇,你们啥时候成亲啊?可得记得请我们去喝喜酒啊。”

“你小子可真有福气,丢了个芝麻捡到个西瓜,上辈子一定积了大德了……”

张二勇一边干活儿,一边低头憨笑着,虽被取笑,心里却甜滋滋的。

而另一边儿,沈大爷听到大家的揶揄,听到大伙儿把他闺女比成芝麻,不觉臊得老脸通红,急忙拔腿往别处走去……

很快,瘦丫回来了,告诉沈若兰刘氏已经把那张欠条给沈秀云送回去了,沈德贵还躺在家里,胡子拉碴的玩儿颓废呢……

沈若兰听后也不以为意,那些人,只当是熟悉的陌生人就好,不恨,也不放在心里。

晌午时,她画完了,出门去活动一下,看见大伙儿正热火朝天的干着呢,张二勇只穿了一件里衣,一手拿着青砖,一手拿着泥抹子,挥汗如雨的砌墙呢。

正午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麦色的皮肤上浮出一层细密的汗珠,他半低着头,英俊的脸上带着认真的神色,无比专注的干着手里的活儿,就像在做天下最重要的事似的。

感受到了沈若兰的存在,张二勇抬起头,咧开嘴冲她笑了一下,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白牙齿,很阳光,也很帅气!

沈若兰看着满天大汗的傻小子,莞尔一笑,觉得,该给他添置一件儿夹衣了。

已经三月中旬了,穿棉袄已经有点儿热了,不仅是傻小子,家里爹娘,弟弟妹妹们和瘦丫姐妹几个,也都该添置新衣裳了。

这样想着,沈若兰忽然觉得自己很幸福,刚穿过来的时候,她只身一人,形单影只,能关心的人也只有自己。

可是现在,她有这么多人可关心,可担心,可牵挂的,好像,她的人生也越来越美满了……

张二勇帮沈若兰干了一天的活,晚上吃完饭后就回沈大春家休息,沈若兰惦记着给他买衣裳的事儿,第二天一早,就坐在着沈大春的马车又去了一趟城里,给娘送点菜,顺便带上竹儿和菊儿去逛街买夹衣。

竹儿和菊儿最喜欢跟姐姐一起出去买买买了,姐姐豪爽、大气,花起钱来一点儿都没有压力,跟着她在一起,连他们都觉得扬眉吐气了。

姐弟三人直接杀到了上次买衣裳那家成衣铺子,铺子里的掌柜和小二一见沈若兰来了,跟见到了祖宗神似的,点头哈腰的把他们几个请进了铺子里,又是端茶,又是倒水的,热情的不得了。

沈若兰也没让他们失望,分别给爹,娘,张二勇,她和弟弟妹妹们,以及瘦丫四姐妹,每人买了两套夹衣。

这些衣裳中,除了娘和菊儿的是绸缎的,剩下他们的都是棉布的,样式简单,花色朴素,所有的衣裳,不在乎好不好看,只要舒适简朴就好,就只菊儿和娘的衣裳注重美观,优美华丽。

他们都是需要劳作的,而娘和菊儿,是她要精心养着的。

买完衣裳,她又带着菊儿竹儿去一家叫做‘巧心阁’的卖首饰的铺子,打算给娘买一两件首饰。

娘已经十一年没看见爹了,一定希望自己能漂漂亮亮的去见他,可现在娘的身子不好,脸色苍白无血色,看起来病病殃殃的,要是能搭配几件鲜亮的首饰,就能掩盖一下不健康的肤色,也能让她看起来漂亮许多。

在巧心阁里,沈若兰精心的挑选了一会儿,相中了一朵红珊瑚攒成的珠花,珠花不大,色泽艳丽却艳而不俗,娘戴着一定好看,只是询问了价格后,居然要七十两银子。

好贵!

沈若兰小小的肉痛了一下,不过虽然觉得贵,但还是掏银子买下了。

竹儿和菊儿见姐姐居然花这么大一笔银子买一朵珠花,都被吓了一跳,七十两银子啊,那么多的一笔钱,就买这么一件小小的东西,太奢侈了!

想当初他们三口人这些年花的钱加起来还不到七十两银子呢,姐姐买一件首饰就七十两银子,太吓人了!

除了这朵珠花,沈若兰还给娘买了一对儿一副绿松石的耳坠子,水滴形的,简单俏丽,势必要将娘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方才罢休!

穆氏见到那朵珠花和耳坠子时,眼中顿时多了几分光彩,身为女人,有几个不喜欢首饰的呢?

她是个有见识的女子,只一眼,就晓得这多朵珠花的价值,虽喜欢,却心疼女儿花她身上的那些钱,故忍不住温柔的埋怨起女儿来,说她不该花这么多银子买这些没用的东西。

沈若兰将那朵珠花簪在了她的鬓边,笑着说,“怎么能说是没用的东西呢,娘都十一年没跟我爹见面了,就不想让他一眼惊艳,让他对自己苦等这十一年不感遗憾吗?”

穆氏抿嘴一笑,点着沈若兰的额头说,“你这个丫头,连爹和娘都取笑,真真是个顽皮的东西!”

沈若兰笑道,“人家说的是事实,难道你不希望看到一个英俊不减当年的丈夫?而是希望看到一个邋遢丑陋的老头子?”

穆氏被她逗得‘扑哧’一笑,露出几分羞涩和喜悦,低头对着水盆端详起自己戴珠花的样子来。

沈若兰见娘喜欢,又脱下腕上那只白玉手镯,套在了娘的手腕上,说:“娘清卓雅致,气质如兰,这只镯子刚好配你,爹见了一定喜欢。”

穆氏看着腕上温润的玉镯,心中很快就估算出它的价值,没有推辞,轻轻叹息说:“兰儿真是出息了,竟能送得起娘这么贵重的东西,往后,你弟弟妹妹们有你,娘也就放心了。”

这话一出,沈若兰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了,很快领悟到了娘的意思,她心中微涩,勉强笑道:“这次去吉州,我打算多待些日子,在那边给娘寻一个名医好好瞧瞧,一定把娘的病彻底治好方才罢休。”

穆氏晓得女儿是在安慰自己,她清楚自己的身子啥样,早就是油尽灯枯,哪里还治的好呢?

不过,就算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她还是很开心,能在死前见到日思夜想的女儿,丈夫,再把竹儿和菊儿送到他们的身边儿,此生,她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从娘那儿出来后,她又去了段家的绣坊,直接把她设计的那些花样子交给了绣坊,而没有再去段家。

段夫人莫名的讨好和阿谀,让沈若兰感到非常不适,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阴谋和秘密似的,为了防止自己成为阴谋的牺牲品,她决定往后尽量不去段家,直接把花样子交到绣坊就是。

这样不见面,便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也可以避免开了。

随后,她又去了县城里一家有名的木器行,要在那里定做了一些家具,新房子就要盖好了,家具还没有定做呢,她不喜欢古典家具那种厚重古朴的风格,感觉很是沉闷压抑,就按照现代的家具的风格画了几幅样子,要木器行按自己画的样子做。

现代家具风格简约大方,方便适用,比起古代家具的繁缛富丽要好得多。

木器行的大师傅见到沈若兰的设计图,惊讶不已,他做了这多年的家具,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奇怪的家具呢。

不过,好在沈若兰定做的家具样式都很简单,既不用雕花,也不用镂刻,所以即便是觉得怪异,大师傅也欣然的接下了她的单子。

大大小小二三十件家具,包括衣柜、桌椅板凳也多宝阁等,都选择松木打置,因为她最喜欢松木上那股淡淡的松香味儿了,而且还声明不用上漆,做完后打磨光滑,没有毛刺即可。

这些家具,总共花了五十两银子,付了一半儿的定钱后,沈若兰惊恐的发现,自己就剩三十多两银子的存款了,这段时间花钱花的太猛了,却一直没什么收入,再不想法赚钱,就要入不敷出了……

晚上,沈若兰回去后,把衣服给了张二勇和瘦丫,张二勇看到沈若兰给他买的新衣,感动不已,从小到大,他都是穿哥哥和老爹剩下的衣裳,老娘就从来没想过要给他买一件新衣裳穿,自己的第一件新衣裳,还是若兰给他买的呢。

看到若兰对自己的好,张二勇在感动之余,更加坚定信心,此生——非她不娶!

瘦丫爱不释手的摸索了一会儿新衣裳后,提议说,“兰丫,衣裳买就买了,鞋子不要买了,只买几幅鞋面子就行,我打了那么多革巴呢,我会纳鞋底儿,也会做鞋子,往后咱们家这些人的鞋子就全由我来做吧,能便宜不少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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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3章 绿芜来了

张二勇来沈若兰家干活儿的第三天,沈若兰家来了两个远道的客人,一个是沈若兰在乌孙时救下的绿芜,一个是她的男人周正,俩人找到了沈若兰家时,沈若兰正站在院子里看大伙儿干活儿呢,见到从天而将的绿芜夫妇,沈若兰高兴的跑上前去,一把拉住了绿芜的手。

“太好了,绿芜,你终于来了,我还以为你们把我给忘了呢。”

绿芜笑道:“那哪能呢,从打咱们分开,我们俩就一直到处帮你找东西呢,找齐后就赶着过来了,一刻都没有耽搁。”

周正站在一边儿,抱着个一尺见方的小箱子,笑呵呵的看着她俩亲热,等她俩亲热够了,才说,“外面人多,咱们还是进屋里说话吧。”

沈若兰也怕被人知道她收买黑药的事,赶忙把他们夫妻俩让进了屋,瘦丫见家里来客人了,倒上水后就出去了,免得自己影响客人说话唠嗑。

周正小心的将手里的箱子放在炕上,说:“兰姑娘,您给我们的钱我们全都买黑药了,还有这个——”

他解下身上的包裹,从里面拿出一个长方形的木盒,递到了沈若兰的手上,“这些都是按照您吩咐的尺寸定做的,分毫不差。”

沈若兰打开木盒,里面赫然盛着她定制的部分枪支零件儿和子弹零件。

之前让张二勇定做的那些零件已经做完交给她了,现在把他们两给她的这些零件合在一起,就能组装成枪支和子弹了。

沈若兰忽然觉得自己流弊起来,有一种可以掌控世界的底气了。

当然,掌控世界这种事儿她只是随便想想,意淫一下就算了,她可没那么大的野心。

不过,有手枪傍身还是很好的,从此以后,她再也不怕任何人、任何事了,妈的,往后谁要是敢在她面前得瑟,欺负她或者欺负她在意的人,她就二话不说,直接拿枪把他突突了,哈哈哈哈……

绿芜坐在炕沿儿上,捧着杯子,感慨的说:“兰儿,你不知道,你走后咱们那边儿又发生了好多事儿呢,好多客人都回去找你,都说听完你唱的曲子,就再也听不了任何人的曲子了……”

“还有啊,你刚走没几天,好多从楚国被拐的姑娘都被救回来了,听说是湛王殿下派人救的,当时我还后悔来着,早知道湛王会去救人,就不让你浪费那么多银子了,真可惜……”

“湛王殿下真是个爱民如子的好王爷,很多姐妹被救后,都给他立了长生牌位呢!”

沈若兰一听那些姑娘都被解救回来了,一直压在她心上的一块大石头猝然落地,她以手加额,激动的说:“太好了,谢天谢地,这么长时间了,我一直惦记着这事儿呢,总算是圆满解决了,咱们湛王殿下真是太好了,她们也确实该给人家立个长生牌位!”

“不过,那些姑娘被救回去未必都是幸运的,她们在乌孙失了贞,很多人家里都容不下她们了。”说起这个,绿芜的语气有些沉重了,“我知道个小姐妹,也是咱们这边儿的人,被救回去后家里嫌她丢人,竟把她送到尼姑庵去了……”

“还有一个,被嫁到一个偏远山村做了村妇,哎!好可怜啊……”

绿芜叹息着,沈若兰听到这些也难受起来,古代人对女子的要求太严苛了,失贞又不是她们的错,失去贞操她们本来就够痛苦的了,家里人非但不能给予安慰和保护,还要在她们的心口上捅刀子,这得让那些女孩儿多痛苦,多失望啊!

周正一看俩人都严肃起来,面有痛色,忙调和说:“这样的事多了去了,咱们也管不了,还是别想了,免得自寻烦恼,绿芜,你不是早就想兰姑娘了吗?今儿好不容易才见了面,该说点儿高兴的事儿才对啊!”

绿芜听了,忙打起精神,说:“是呀,看我,净说些扫兴的,让兰儿难受,真是该打该打,咱们还是别说这个了,说点儿高兴的事儿吧,对了,你家这房子快盖完了吧,真气派啊,我看都快要上梁了,这两天就能完工吧?”

沈若兰点点头,“后天上梁封盖儿。”

“哦,那可真是太好了,有这么好的房子住,兰儿你肯定是得在这儿扎根儿了。”绿芜羡慕的说道。

她是真心羡慕沈若兰,她跟周正还没有家呢,之前周正只身一人时,就住在镖局里,但是现在她们已经成亲,周正不想在出去走镖了,他不放心把她这么个娇弱漂亮的妻子一个人放在家里,现在已经离开镖局,正打算找点儿事儿做呢。

“你们呢,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沈若兰问道,问这句话的时候,她忽然有了个想法,只是不知道这夫妻俩自己有什么打算没有。

绿芜摇摇头:“我们两个这段时间光顾着遥哪帮你找黑药了,还没打算过将来呢,也许会呆在楚国,也许去乌孙,只是他不会再做镖师了,得另外想点儿生计。”

一听她这么说,沈若兰眸子顿时一亮,说:“我倒是有个主意,既能帮你们解决生计问题,又能帮帮那些被救回来又不被家里接受的姑娘们。”

绿芜狐疑的说:“你什么意思?”

沈若兰说:“我想在吉州开间酒楼,你们可以打听着,把那些不被家里接受的姑娘们都接到我的酒楼去做事,这样她们既有地方安身,又能有工作做,至于你们俩,就帮我打理酒楼好了。”

周正和绿芜对视了一眼,眼中都露出了惊喜的神色。

他们正发愁没有生计呢,可巧兰姑娘就把生路摆在他们面前了,简直就是困了递枕头啊!

“行,我们这就出去打听,虽不敢保证把所有受气的姑娘都招来,但是绝大部分我们都会把她们找过来的。”绿芜欢喜道。

周正说:“不知道兰姑娘打算什么时候开酒楼,需要我们做什么呢?”

沈若兰干巴巴的笑了几声,说:“现在需要你们做的,就是先帮我把农安县城的一座房子卖了,我没钱了,但我在县城泗水街那儿有一座房子,应该能值七八百两,卖了的话差不多就够租房子开店铺的了,你们先去县城那边帮我张罗着,或者是找牙行,或者自己联系买家,总之先把那房子卖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计划。”

绿芜说:“泗水街那边的房子好卖,兰儿你要是想卖的话,只要价格合适,保证你三天之内就能把房子卖了。”

“那太好了,卖房子的事儿就交给你们了。”沈若兰把卖房子的事儿大包大揽的交给了周正夫妇,她这边儿就房子要上梁了,北方的规矩,房子上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儿,她这个房主人必须在场,所以她暂时走不开。

周正夫妻俩对沈若兰交给的任务很上心,接到任务后连茶都没喝一口,就兴头头的赶着去县城卖房子了。

其实,沈若兰不是非得开酒楼,也从没想过要开酒楼,她懒得操那份儿心,就是太同情那些被家里抛弃的姑娘们,想帮帮她们,才临时起意的。

至于东儿和他奶奶,就先安顿在爹之前租的那几间厢房里吧,反正爹在那边交了半年的房租呢,不住白不住;或者,让他们也跟去吉州,要么安置子在酒楼里,要么让他们跟着娘一起生活。

既然她已经把人救回来了,就一定得负责到底。

绿芜他们走后,沈若兰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拿出那些枪支的零件,认真的安装起来。

傍晚时,一把森寒铮亮的手枪诞生了,沈若兰一手握枪,一手攥着几颗子弹,越发的感觉自己天下无敌了!

这感觉,好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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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4章 彩霞VS尤氏

两天后,家里的房子上梁了。

北方的习俗,盖新房上梁是一件很大的事儿,得等吉时再上,还得放鞭炮庆贺,上完梁这天还得宴请四邻,祭拜祖宗。

沈若兰也不能差样儿,两天前就开始准备上梁请客的事儿了。

这是家里第一次请客,沈若兰准备的也挺像样的,特意买下了桂生子家一口大肥猪,起早就宰了,三百多斤的大猪,打算儿今儿全上了酒席,把全屯子的人都请上。

一大早,各家各户的女人就都赶过来帮忙了,这段时间,她们家里的男人们都在兰丫这儿挣了钱,让她们家里都没挨着春荒,孩子大人的这一春天都没挨着饿,会过的还攒下不少钱呢。

为这,大家都打心眼儿里感激沈若兰,她家办事儿大家自然都赶着来帮忙了,干活儿的时候也都格外积极抢上。

大肥猪杀死后,女人们自发的收拾猪肉、洗猪肠、薅猪毛,燎猪头猪蹄子、灌血肠,还有的忙着洗碗,擦桌子、择菜、洗菜、切菜、淘米啥的,啥活儿都不用沈若兰说,就都抢着干了。

院子里的几个锅灶是临时搭建的,是借用邻居们家里的锅,屯子里办事儿都是这样,家伙事儿全是从各家各户借的,不光是借锅碗瓢盆,连桌椅板凳也都是从各个家借来的,等吃完席后再都还回去。

这会儿,家里热热闹闹的挤满了人,各家的孩子们也都来的,大点儿的孩子还好,都能保持镇定的呆在院子里,懂事儿的还跑去给干活的大人们帮忙,小的就不行了,一个个巴巴着眼睛蹲在猪肉旁,直勾勾的盯着一盆盆的猪肉块子吸溜着口水,馋得恨不能现在就抢上去吃几口。

肉啊,这么多的肉,随便吃,可劲儿造,这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儿,多美好的事儿啊!

上梁的时辰到了,沈若兰一声令下,鞭炮被点燃,噼里啪啦的一阵响,在鞭炮声和孩子们的欢呼声中,一帮大老爷们用绳子拉着大梁,将大梁稳稳的架在了屋顶上。

上梁后,开始往大梁上钉椽子,封房顶,下面的女人们也开始起火做饭,沈若兰看着自家的房子马上盖好了,心里别提多敞亮了。

张二勇也高兴得很,因为这也是他的房子,将来,他就要跟兰儿住在这里,过日子、生孩子,甜甜蜜蜜的一辈子呢……

屯子里的人差不多都来了,连沈大姑一家也讪不搭的来了,王宝根探头探脑的跟在他老娘的身后儿,一看到沈若兰时,就愣住了。

许久不见,这个兰丫越发的好看了,早就不是从前那个瘦骨嶙峋,干巴猴子似的丑丫头了,现在的她,身形匀称,神态大方,衣着华丽(在乡下人眼里,棉布衣裳就是华丽的衣裳了),谈笑风生,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子自信和大气,跟从前的她根本就派若两人。

王宝根缩了缩脖子,心里悻悻的,这个死丫头,要是早就这样,他也不能敢欺负她啊?好好的一个人,咋就突然变化这么大,跟换了个人儿似的呢?

齐来顺儿一家也来了,只是这家人脸皮厚,没像王万福一家那么拘谨扭捏,不好意思,他们一家子都神态自若,甚至齐来顺儿还满脸堆笑的帮着沈若兰招呼人,像是他跟沈若兰有多亲近,亲近得都能代人家招呼客人了似的。

沈若兰也不理他,由着他在那耍,她看了看来的客人们,确定全屯子人都来了,连胡美娇母女和沈若梅都来了。

当初沈若兰要宴请全村,也不好单把她们娘俩抠出去,还以为这娘俩不能好意思过来呢,没想到她们居然厚着脸皮来了。看来,对于不要脸的人,就不能低估了她们不要脸的程度。

胡美娇看到沈若兰后,嫉妒的都要疯了,几个月前还在她面前俯首帖耳,摇尾乞怜的小贱货,现在竟然盖起了这么气派的大房子,还穿得跟个大小姐似的,风风光光的宴请全屯子的人。

看着大伙儿对她追捧感激的模样,胡美娇真想上前给她几个耳光,把她打回到原来的样子去!

当然,她也只是想想,真让她这么干,给她几个胆儿她都不敢,现在的兰丫,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兰丫了,只怕这辈子,她都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使唤她、奴役她了!

沈若梅看到沈若兰的新家和她的一身新夹衣后,只白了她一眼,心里就给了两个字的评价——得瑟!

盖个房子就不知道咋显摆好了,走着瞧吧,当我成为丁夫人那天,金奴银婢、绫罗绸缎的,比不死你!

再看看张二勇,一脸迷恋的跟在死兰丫的身旁,看她的眼神儿都快把人看化了,就好像她有多宝贝、多漂亮似的!

哼,死乡巴佬,真没眼光!

沈若梅咬着嘴唇,只看了他们一眼,就把脸转一边儿去了,心里却恨恨的想,早晚有一天,她要比死兰丫风光百倍千倍,要让大伙儿也像对这个死兰丫一样恭维她,敬重她,她要一身绫罗绸缎的出现在众人中央,穿金戴银,呼奴唤婢,她还要住比她的房子气派百倍千倍的大房子,在屯子里摆比她丰盛百倍千倍的酒席,走着瞧吧……

开席的时候,大家都热热闹闹的坐了下来,男人女人分着坐,小孩子也着女人们坐。

这会儿,尤氏母女俩就尴尬了,因为谁也不愿意跟她们坐一桌儿,每当她们走到一张桌子前要坐下时,那张桌上就会有人说,这有人了,或者有泼辣性子直的,就直接呵斥:“滚一边拉去,你们坐这儿,好好的一桌肉都让你们娘俩给熏骚了!”

尤氏从打牙被打掉,脸皮似乎比从前厚了,换作从前,被别人这么羞辱,她大概早就拉着女儿跑掉了,但是今天不知是太饿还是太馋肉了,挨了骂竟也没走,还挨着桌儿一桌一桌儿的找座位。

走到彩霞那一桌儿时,翠翘刚要开口撵,彩霞却一把拉住翠翘,淡淡的对尤氏母女说:“正好这张桌子都是孩子,你们再搬两张凳子过来,凑合着挤挤吃吧。”

尤氏没想到彩霞能让她坐,还以为她也会像别人那样驱赶自己、羞辱自己呢,这会儿被她这么一说,一时间倒愣住了。

翠翘尖锐的说:“瞅啥呢?让你们坐咋不坐呢?还是想故意装可怜引别人同情你们呢?”

尤氏被翠翘说中了心事,脸上一臊,急忙低头说:“我们这就去搬凳子。”说完,带着胡美娇去搬凳子了。

翠翘在后面呸了一口:“骚狐狸,知道我大春哥心软,就故意整这出可怜相,让我大春哥心疼呢,臭不要脸的!”

彩霞垂眸夹菜,没有出声。

她早就看出尤氏的目的了,所以才让她坐下的,不然被大春儿看到她也羞辱驱赶尤氏羞,他嘴上不会说什么,但心里一定会不高兴,也会像翠翘说的那样——会心疼!

毕竟尤桃花是大春第一个爱上的女人,又爱了她好几年,他俩也曾像他们现在这样恩爱过,海誓山盟过,也像他们一样在炕上疯过,颠鸾倒凤过,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远比跟她在一起的时间久,多年的恩爱之情,一下子也不可能断得一干二净。

大春是个重感情的人,虽然娶了她,轻易也不会背叛她,但是男人都是好冲动的,要是看到他深爱过的女人被羞辱,受委屈,与生俱来的保护欲和对弱者的同情,很可能会让那份藏在心底的感情死灰复燃,她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尤氏和胡美娇搬来凳子,坐在了彩霞的对面儿,尤氏一坐下,就挑衅似的对彩霞说:“多谢妹妹了,要不是妹妹让我坐这儿,我就得上男人那桌儿去做了。”

说完,还故意回头看了沈大春儿那桌一眼。

翠翘冷笑说:“就你?还是别做梦了,谁不知道你是啥人啊?大伙儿借兰丫的光,好容易吃一顿肉,谁不想好好吃?谁愿意一边吃一边儿闻你的骚味儿?”

尤氏脸一冷,看向翠翘的眼神儿跟毒蛇似的:这个死丫头,不仅打过娇儿好几次,还多次坏她跟大春儿的好事,要不是她,说不定大春儿现在还是自己的呢。

想到这,她掩嘴一笑,故意气翠翘说:“翠翘姑娘,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男人呢,最喜欢闻的就是女人的骚味儿了,女人越骚男人就越喜欢,等将来你有汉子时就知道了,好好学着点,学会了躺炕上发骚,将来你爷们才能稀罕你。”

翠翘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被这么下流的话一说,顿时臊得满脸通红,忽的站起身,指着尤氏的鼻子骂道:“你个臭不要脸的破鞋,谁让你满桌子喷粪的?你当谁都想你这么不要脸呢?你给我滚一边拉去,不许在我们这桌儿吃了。”

尖利的骂声,立刻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去了。

尤氏一改刚才那副放浪挑衅的模样,捂着胸口害怕的看着翠翘,还颤颤巍巍的站起来,像是真的要被翠翘赶走了似的。

彩霞拍了拍翠翘的后背,柔声道:“快坐下,就算你尤嫂子说话没分寸,你一个姑娘家也不能这样大吵大闹的,别让人看笑话了。”

早在尤氏挑衅的时候,彩霞就知道她不怀好意,她就是故意挑衅,想让自己或者翠翘打她骂她,她好可怜兮兮的提前退场,然后让大春儿心里难受、心疼,再去看她、安慰她,顺便发生点儿啥事儿。

呵,做梦去吧,她才不会让她如愿以偿呢!

她把翠翘拉着坐下了,又不冷不热的对尤氏说:“尤嫂子,你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别跟个小丫头斗嘴斗气了,快吃饭吧。”

彩霞故意强调她这么大岁数,是嘲讽她年纪大,让她别跟小丫头斗嘴,是讽刺她不懂事,不该跟个小丫头较真儿,一下子,明明快要达成所愿的尤氏,让她几句话说得又被动起来了。

尤氏本来还指着翠翘过来打她呢,最好是打的狠点儿,把她的衣服都撕开了,大春儿看了肯定得动心还得心疼,到时候他过来拉架,他媳妇指定得恼他,那时他们俩心生芥蒂了,她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然而,好容易被她挑起火儿的翠翘,被这个女人给劝住了,她的计划失败了。

尤氏不甘心,就继续挑衅说:“妹妹可真是好性子啊,记得那天半夜我家进去贼了,我打发娇儿去找大春帮忙看看,妹子还跟着过去帮着看了呢,呵呵,真热心啊……”

彩霞不咸不淡的说:“没事儿,我这个人就是心软,看不得可怜人,见嫂子让人打掉三颗门牙,连相都给破了,就忍不住可怜嫂子,那天就是我家大春儿不去,我也会去帮着嫂子看看的。”

说完,夹了一块肥肉片子放在尤氏的碗里,说:“嫂子快吃点儿肥肉补补吧,我上次去你家里,看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那个狗剩子也是的,既然占着嫂子的身子,咋不给嫂子买点儿好吃好喝的补补呢,看嫂子这脸黄的,我看着都揪心。”

“噗——”

翠翘忍不住笑喷了,一下子对这个嫂子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这大概就是说书的说的兵不血刃吧,看似温柔关心的话,却句句藏刀,能把人贬的体无完肤,无地自容的,还驳不出啥来。

嘲笑她岁数大,嘲笑她破了相,还嘲笑她被无赖包养,更嘲笑她穷、丑和脸黄,哈哈哈……

翠翘笑得肩膀直抽,尤氏却气坏了,被这彩霞贬的一文不值的,又只能干憋气,太窝火了。

但同时,又情不自禁的难受起来,自己的门牙掉了,孤老们都不待见她了也就罢了,连情敌都可怜她了,她真的已经可怜到这般地步了吗?

还有,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心里画魂儿了,早上来时明明照过水盆子了,她的脸虽然比之前憔悴了不少,但也不至于像黄的让人揪心吧?还是,她看惯了自己这副样子,没看出自己有多丑来呢?

再看看眼前这个女人,体态丰盈,面如银盆,肤若凝脂,发如黑绸,正是青春岁月,可不正是大春喜欢的类型吗?

瞬间,尤氏产生了一种自惭形秽的心理,情不自禁的拿自己跟这个彩霞比较了一番,比较之后,她更自惭形秽了。

论岁数,人家比她年轻,比她会打扮,论相貌,大春就喜欢丰满的,这个女人的那对儿胸脯子比自己的还鼓呢,且她脸色白皙红润,一看就是总吃好的补养,还经常被男人滋润的……

哪像她,牙掉了,都没有男人来找她了,就狗剩子偶尔过来一趟,也是憋急了才过来的,只给一点儿东西,就往死里祸害她,常常把她祸害的炕都起不来了,身子被糟蹋,还没有好吃的补养,更没有胭脂和好衣裳打扮,这会儿,她跟她坐在一起,一定是鲜明的对比吧?

尤氏忽然自卑起来,想落荒而逃了,但是看看桌子上的肉片子,又舍不得走。

她都还几个月没吃到肉了,连饭都吃不上了,饿得慌也馋的慌呢,既然来都来了,还是吃一顿再走吧……

她低下头,开始默默的吃肉、吃米饭,不再挑刺找茬了。

彩霞看她消停了,晓得是自己把她压下去了,但是心里却并未放松。

这个女人现在已经没人要了,迫于生存,她肯定更想扒住大春儿了,她得尽快想个法子,彻底扳倒她才行……

这一桌儿暗流涌动,别的桌子上可就简单多了,大家操着筷子,大口大口的吃着肉片子,吃得嘴丫子都淌油了,边吃边连呼过瘾,像这么尽情的吃肉,很多人这辈子还是头一遭呢!

沈若梅虽然不屑,但是难得有肉吃,便也‘屈尊’跟大伙儿一起坐席了,开始的时候她还端她的第一美人的架子,吃得斯斯文文的,可吃了几口后,发现大伙儿眼里只有猪肉,根本没人儿观赏她这第一美人优雅的吃相,再看看盘子里的肉也不多了,这才放飞自我,也跟着大口大口的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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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35章 卖房子

雪白的大米干饭,一盘一盘的大肉片子,油水十足的猪肉炖土豆,还有蒸得嫩嫩的鸡蛋糕儿,把大伙儿吃得都要顶脖儿了,每张桌上的肉菜都见底子了,除了炸萝卜丸子和炒白菜剩下来点儿,剩下的就都是汤汤水水了,比如猪肉炖土豆,里面的猪肉肯定都没有了,土豆也没剩下多少,加起来也没个十来块儿,实惠的东西都吃完了。

大家都说从来没吃的这么痛快过,也从来没吃这么香过,这顿饭真是拉馋儿了。

饭后,沈若兰折箩了几个盘子里的剩菜,倒到了黑子的狗食盆子里,拿去给黑子吃,谢大娘看到沈若兰把那些又是油又是盐的剩菜和菜汤倒了喂狗了,惊讶地说:“兰丫啊,你这样也太浪费了吧?这些汤水可都是好东西,那汤里面可都是肉味儿啊,给狗吃了,多白瞎啊!”

桂生子也说:“就是,兰丫,这老些油水咋还能给狗吃呢,要是蘸着饼子吃,或者做野菜粥时放里点儿,老香了,你可别祸害了,你要是不要就给我吧,我留着拿回去拌高粱米饭吃。”

沈若兰愣了一下,马上笑着说:“行啊,嫂子你要是不嫌弃,一会儿就都折箩着带走吧。”

其实她是想留着给黑子吃的,但是人家既然开口跟她要了,一点儿剩菜和菜汤,她总不能不给吧。

沈大娘见桂生子媳妇都开口了,自己也不甘示弱:“那我也折箩点儿,你嫂子那是个馋乃子,不吃油性就没奶,我带回去给她蘸着窝窝头吃,准能下奶。”

“我也要点,我家打半个月前就没油吃了,正好拿回去烩菜吃……”

沈若兰本打算把大家的盘子碗筷刷过了再还给大家的,结果大伙儿都想要那些剩菜菜汤啥的,就没用沈若兰刷,走的时候都直接把自己家的盘子碗端走了,当然,也不能光端盘子碗,一发的连自家的桌椅板凳也都带走了。

沈若兰省事儿了,一顿酒席后,一个碗都没用她刷,一个桌椅板凳都没用她送,就直接干干净净了!

酒席吃完,吃饱喝足的男人们又重新投入到了工作中,沈若兰看着即将完工的大宅,高兴极了,又高兴又有点儿遗憾。

这会子,要是爹娘和竹儿菊儿也在就好了,一家人住在这宽敞气派的大屋子里,欢欢喜喜的,多好啊!

虽有点遗憾,不过很快就好了,后天他们娘几个就要动身去吉州了,她们一家人马上就要团圆了,想到一家人团圆的时刻,她还真有点儿激动呢!

晚上时,房子终于封顶了,家里的房子也算是彻底盖完了。

前后两进的宽敞大宅,一进二进各四间,二进还有东西各两间的厢房,砖院套,砖门楼,砖茅厕,砖院墙,窗户和大门都是红松木的,院子的甬路是砖的,其余的地方都铺了青石板,还修了两个花池子,留着夏天时种花用的,园子外一圈,修了一圈一尺阔半尺高的小花池子,等到了夏天,可以沿着外墙根种一圈儿的花卉或青菜,她打算种一圈爬藤蔓的花,使四面墙壁都是一片绿色,上面再点缀着朵朵繁花,到时候,青砖碧瓦,姹紫嫣红,这里便是名副其实的世外桃源了。

第二天,沈若兰收拾了一下,把家托付给了瘦丫,又郑重的嘱咐了一番,就带着张二勇进城里找她娘去了。

路上,沈若兰把自己找到了娘,还有一双弟弟妹妹的事儿缓缓的告诉了张二勇,张二勇听说后,很替沈若兰高兴,特别是听到沈若兰的娘是名门之后后,更是觉得扬眉吐气,有荣与焉了。

这下子,他老娘再要是拿兰儿娘的身份说事儿,他可有话说了!

到了县城,沈若兰带着张二勇去了泗水街,见到穆氏后,张二勇毕恭毕敬的向穆氏行了晚辈礼,沈若兰顺势把张二勇的身份跟娘介绍了。

穆氏得知张二勇是她未来女婿后,温婉一笑,随即和颜悦色的跟他攀谈起来,还一边说话,一边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替女儿把关。

开始的时候,张二勇还有点儿拘禁,面颊发红,手和眼睛也不知该往哪里放才好,毕竟是新姑爷见丈母娘嘛。

可是,说了一会儿,他渐渐的放松了,他发现兰儿的娘真好,谈吐优雅,举止端庄,性情和温和的像水似的,跟她说话简直是一种享受,根本不用担心会发生跟他老娘说话唠嗑时发生的那些突发事情。

穆氏跟张二勇谈了一会儿,对这个憨厚朴实的后生也喜爱起来,正所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这孩子,相貌端正,憨厚朴实,一说话脸都红,一看就是个老实本分的,兰儿嫁给他,肯定错不了。

竹儿和菊儿听说这个后生是他们未来的姐夫,不住的拿眼睛盯着他瞧,张二勇看到这两个漂亮的孩子,就知道是沈若兰的弟弟妹妹了,心中也喜欢得紧,急忙跟他们打招呼。

菊儿和竹儿爱屋及乌,因为张二勇沈姐姐的未婚夫,他们喜欢姐姐,也连带着喜欢姐姐的未婚夫了。

竹儿看张二勇身形健壮,手上还有厚厚的老茧,就满怀期待的问:“二勇哥哥,你会武功嘛?”

这孩子还在为自己从前老被人欺负的事情耿耿于怀呢,一门心思的想找个武艺高强的人来教自己功夫,好让自己强大起来,将来不再受欺负,也能保护娘和姐姐妹妹们。

然而,这位看起来本该会武功的未来姐夫却诚实的说:“不会。”

这下子,竹儿失望了,也不大喜欢这个未来姐夫了。

他姐姐这么好,要是未来姐夫不会武功,万一姐姐被人欺负了可怎么办啊?一个不会武功的男人,就像他现在似的,便是想努力的去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也无能为力啊!

他有点儿觉得这个未来姐夫配不上他姐姐了!

沈若兰看到竹儿敛起的笑容,晓得他是失望了,忙说:“你二勇哥哥虽然不会武功,但是却很利害哦,他是猎户,有百发百中的本事,而且曾经在山上杀死过狼,打死过野猪呢!”

听姐姐这么说,竹儿的眼睛又亮了起来,目光炯炯的看着张二勇:“二勇哥哥,你真那么厉害吗?太好了,可不可以教教我?我每次跟人打架都输了!”

张二勇憨憨的一笑,说:“行,只要你不嫌弃,哪天得空,二勇哥教你。”

穆氏笑着说:“二勇,别理他,小小年纪寻思怎么念书上进,倒成天惦记着打仗斗狠的,这样是纵着他,将来还不得成了祸害啊!”

竹儿不服气的嘟囔说:“我才不会呢,等我学会了功夫,专门打那些欺负人的坏人,保护娘和姐姐妹妹都不被人欺负,谁要是敢欺负咱们,我就打死他!”

“听听,这还没学会啥呢,就想要打死人了,就这样的我更不敢让你二勇哥教你啥了。”沈若兰点着他的脑袋笑道。

竹儿抿了抿嘴,没有说话,但是他早就下定决定了,他一定要学功夫,就是娘和姐姐也阻止不了他!

而且,他一定要学成绝世武功,将来要做一个除暴安良、名震天下的大侠!

当天晚上,周正和绿芜来了,还带来了一个来看房子的买家。

泗水街是有名的商业街,房子的升值空间很大,虽然沈若兰的这座房子位置不大好,但是毕竟是临街面的宅子,而且要价也不高,只要八百两银子,那位买家看了一遍后十分满意,经过一番协商讲价,最后以七百五十两的价格成交了。

双方约好明天他们走时再交接,至于东儿祖孙俩,沈若兰考虑了一下,决定让他们先去爹之前租的那个院子去住,因为吉州那边还没安定下来,带着他们也不方便,再有,娘这次去吉州是去看病,也没空照顾他们,还不如给他们点钱,让他们先在这边呆着,等那边儿一切都安置好了,再来安排他们祖孙俩。

张二勇一直都知道沈若兰挺能赚钱的,但是没想到她竟不声不响的在县城置了这么大一份产业,一时间让他百感交集,既喜悦又自豪,同时又有点儿亚历山大。

他一定要好好的努力才行,不然,不用别人说,他自己都觉得配不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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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36章 一家终于团聚了

当天晚上,沈若兰又去了一趟四海酒楼,把做芝麻酱的方子交给了张四爷,一起给他的还有几种火锅汤底的方法,还告诉了他哪些东西能涮火锅,哪些东西涮火锅好吃,张四爷叫人取来纸笔,一一记下了。

张四爷是个有眼光的生意人,看准的买卖绝不会差,那天他吃第一口火锅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东西一定会火起来的,不然也不会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下它,如今底料配方到手了,他也算是心愿达成,就擎等着赚大钱啦!

两人的交易结束后,沈若兰又去了车行,租了三辆马车,订好明早出发去吉州。

第二天一早,三辆马车如约赶到泗水街,张二勇和周正帮着把行礼搬到了车上,也分别上车出发了,沈若兰一家乘坐的马车还跟之前从青州回来时乘坐的那辆一样,是可躺可坐的‘豪华型’马车,他们姐弟三个坐在娘的对面,娘则躺在对面的矮榻上,不累时就坐着,累了就躺下,如此,这一路倒也不算辛苦;张二勇带着他们几个的行李坐一辆车,车后面还拴着俩只野羊;绿芜和周正坐一辆。

因为照顾穆氏的身体,怕她被颠簸到了,马车走的很慢,走走停停的,一直走了三天加一上午,才走到吉州。

到达吉州后,一进城门,穆氏和菊儿竹儿就都无法保持镇定了,特别是穆氏,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分别十一年的丈夫了,她的心就紧张的像敲鼓似的,‘咚咚咚’的跳了不停,十一年了,也不知道他啥样了?见没见老?添没添啥毛病?一会儿见到她,会不会嫌她变老了,变丑了呢?

这么一想,她更无法淡定了,一会儿捋捋头发,一会摸摸脸颊,一会儿又抻抻衣角的,简直就是坐立不安了。

菊儿和竹儿也都把头伸到了车窗外,不停的问着:“姐姐,还有多远啊?”

“姐姐,爹现在会在家吗?”

沈若兰微笑说,“快了,一会就到了,爹会在家的。”

因为爹跟那位郑爷签订的合同就是爹在家生产,他负责收购和拉货,这个时间,爹一定会在家做水晶冻的。

听到沈若兰的回答,穆氏的手绞的更紧了,身子也绷得直直的,好像很紧张似的。沈若兰了解她现在的心情,就揽住了她的肩膀,无声的安抚她。

马车‘哒哒哒’的走着,每一步都像踏在了穆氏的心上似的,让她紧张的呼吸都急促了。

走走停停,又拐了好几个弯儿后,车子终于停下了。

沈若兰掀开车帘,看看熟悉的院落,对娘和竹儿菊儿笑道:“我们到了。”

闻言,穆氏的身子猛的一僵,眼圈儿一下子红了,她一把抓住了沈若兰的手,紧张兮兮的说:“到了,怎么这么快?我还没准备好呢!”

沈若兰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柔声说,“不用准备,娘现在这样就很美,爹看了一定喜欢,我们下去吧……”

“……嗯!”

穆氏迟疑了一下,答应一声,跟沈若兰起了身,只是起身的动作僵硬的像个木头人似的,竹儿和菊儿怕她太激动晕倒了,就一人扶着她一只手,搀着她下了车。

一下车,看到那座院子,想想那个人此刻正在里面呢,只跟她有一门之隔,穆氏的眼泪就再也止不住了。

沈若兰心里也酸酸的,看到娘流泪,本想安慰安慰她,可转念一想,此刻无论她怎么安慰,娘在见到爹的那一刻都会泪崩的,索性就不说了,直接上前叫门。

“咚咚咚——”

“谁呀!”一道变声期少年的声音。

“金存哥,我是若兰。”沈若兰隔着大门喊道。

“吱呀——”

门开了,沈金存扎着一个大围裙出现在眼前,他愣愣的看着门口儿的一堆人,傻傻的说:“兰丫,你咋来了,呃……二勇哥,你也来啦——”

这些人里他就认识这俩儿人。

不过这妇人和这小女娃是谁,长得的兰丫真像!

沈若兰顾不上跟他废话,直接推开他就往院子里跑去:“爹,爹——”

沈德俭正坐在东厢房里里剁猪肉皮呢,听到女儿的声音,高兴得站起身,嘴角都扯开了,隔着窗户就喊:“兰儿啊,爹在这儿呢,你咋来了呢?”

沈若兰顺着声音跑进东厢房里,亲昵的挽住沈德俭的胳膊,笑眯眯的说:“爹今天过生辰,我这个当闺女的当然得来给爹祝寿了!”

“嗨,爹不老不小的,过啥寿啊!”沈德俭嘴上这说着,心里却为女儿能记得他的生辰,能来给他过寿,开心的不得了。

沈若兰嘿嘿一笑,说,“爹,我不光过来给您过寿了,还给您带来一份儿大寿礼呢,包你乐开花了!”一边说着,一边拉着他的胳膊往外走。

招娣和领娣、带娣几个在西厢房干活儿呢,这会儿已经听到沈若兰的声音了,姐妹几个高兴的跑了出来,正好看见沈若兰拽着沈二叔的胳膊往外拖呢。

“兰丫姐,你来啦,我们几个正念叨你呢,没想到你就来了,还真不抗念叨啊!”招娣几个看到沈若兰,开心的很。

沈若兰笑嘻嘻的说:“你们几个念叨我什么了,是不是说我的坏话了?”

招娣抿嘴一笑,刚要说话,忽然看见站在大门口的一帮人,愣了一下,说:“咱们家来人了?”

沈德俭一听,也看了过去,见他的侄儿就站在大门口,旁边是一个泪眼汪汪的男孩儿和一个同样泪眼汪汪的女孩儿,正扶着一个——女人!

沈德俭猛的一惊,不可思议的睁大了眼睛!

那个已经哭成泪人的女人,

怎么……那么像那个人。

他揉了揉眼睛,走近了,细看…。不是像,就是是!

他还是不敢相信,试探着叫一声:“婉秋!”

穆氏掩住了嘴巴,哽咽:“……嗯”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身影,一切,就像在做梦!

沈德俭踉踉跄跄的走到她跟前儿,小心翼翼道:“婉秋,真是你吗?你回来了?我不是做梦吧?”

穆氏摇头,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要不是一双儿女扶着,早就哭倒在地了。

沈德俭瞬间泪崩,他回过头,泪眼模糊的对沈若兰说:“兰儿,你快掐爹一下,让爹看看这是不是梦?”

沈若兰吸了吸鼻子,对着爹的胳膊使劲儿掐了一下。

“嘶——”

好疼!

这不是梦!

沈德俭咧开嘴笑起来,笑着笑着却哭了,不顾晚辈们在场,一下跟穆氏抱在了一起,也不讲话,两人紧紧的你我相抱,放声大哭。

就是哭爹哭娘,从没见这般哀惨……

竹儿和菊儿也在一边呜呜的哭,沈若兰的眼泪也止不住的往下淌……

**

沈福存买猪肉皮回来的时候,就正好看到这样一幕:家里大门洞开,二叔站在大门口儿,跟个妇人抱头痛哭,俩人哭得昏天黑地,跟天塌地陷了似的。

旁边,兰丫也在抹眼泪呢,还有一对金童玉女似的男孩儿女孩儿,也呜呜呜呜的哭个不住,张二勇和金存俩笨嘴拙腮的劝和呢,只是再劝不住。

沈福存吓了一跳,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呢,急忙上前道:“这是怎么了?二叔怎么哭了,这些人是谁?到底咋的了?”

张二勇低声道:“这个是二婶儿,二婶回来了,这俩是二叔二婶的小儿子和小女儿,他们一家子团聚了!”

“二婶?小儿子……小女儿……”

这信息量也太大了,沈福存被这个爆炸性的新闻给震惊到了,一时间都不知该说点啥好了。

沈德俭正哭得昏天黑地呢,冷不丁听到张二勇说他还有一双儿女,怔愣之下,才勉强止住哭声,泪眼滂沱的看向那一对儿金童玉女似的儿女……

只一眼,心就像化了似的,酷似兰儿的容貌,骨肉血脉的天性,让他一下子就确定,这就是他的孩子,他又有孩子了,还是一对儿龙飞胎。

穆氏哽咽着:“竹儿、菊儿,快叫爹!”

竹儿和菊儿扬起小脸儿,齐齐的叫了声:“爹!”

这一声“爹”,直叫道了沈德俭的心里,一下子触碰到沈德俭心底最柔软的部分,让沈德俭刚止住的眼泪又瞬间崩堤了,父爱在瞬间发孝、膨胀、爆棚……

“哎——”

他答应着,泣不成声。

又弯下腰身,把一双儿女搂在怀中,痛哭流涕的喊道:“苍天有眼啊,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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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7章 沈姑娘来了

是啊!

终于团聚了,十年分离,两地相思,经历了生离死别,腥风血雨,现在一家人能团聚在一起,何其不易?

沈若兰看爹娘太激动,一直痛哭,怕娘哭坏了身子,急忙把他们劝住,扶着娘回了屋里。

张二勇和周正、福存、金存等把车上的行李抱进屋,把野羊也牵进了院子里。

沈若兰知道爹娘多年不见,一定有很多话说,就让他俩单独待在一起,其余人相互介绍了。

主要是向福存、金存和招弟姐妹们介绍竹儿和菊儿,福存金存见又多了一双乖巧漂亮的弟弟妹妹,也十分欢,领娣和带娣跟菊儿年纪相仿,姐妹俩一个比菊儿大一岁,一个比菊儿小一岁,正好做闺蜜。

沈若兰还把周正夫妇介绍给了大家,往后都是在吉州做生意,又都是自己的人,大家早些熟悉起来才好。

大伙互相认识了,又聊了一会儿,周正和绿芜略就起身告辞,知道他们一家刚刚团聚,肯定有很多话要说,他们就不打扰了,随后,张二勇也要走了。

他已经离开多日,当初走的时候跟老张头说五六日就回去,现在都十多天了,爹肯定着急了,既然已经把兰儿平安的带来了,他也就放心了,赶紧回去见爹去吧,免得他老人家担心焦虑。

“兰儿,我先回去了,明天再带我爹来见二叔二婶儿吧!”

张二勇知道,今儿沈二叔肯定是没心情见别人了,就把相见的日子定在了明天。

说起来,沈德俭来吉州这么久,还一次都没见过张兴旺呢,因为他不用送货,几乎天天都呆在家里做冻子,买肉皮柴火啥的,也多半让福存金存去,张兴旺也不知道他来了,两人住的地方离的又远,还一次都没有交集过,所以还一直没见过面呢。

“行,那你先走吧,路上当心点儿!”沈若兰嘱咐了一句。

随便的一句嘱咐,也让张二勇感到窝心,他咧开嘴角,“嗯,我知道,不用担心。”

沈福存和沈金存看着沈若兰和张二勇温馨的相处方式,都暗暗叹息,二勇多好的人啊,可惜梅儿就是不知道珍惜,白白错过了这么好的夫婿,将来有她会后悔的......”

人都走了,沈若兰才开始安排房子。

原本沈福存兄弟俩也跟着二叔住在二进,招娣几个住在一进,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住房问题就得重新安排了。

不等沈若兰安排,沈福存和沈金存就主动提出要住到东厢房里,二进的四间屋子肯定要给二叔一家留出来了,一进虽然也有四间屋子,他们兄弟俩去住进去也绰绰有余,但是招娣几个也住在那里,男女有别,他们不好大刺刺的住进去,免得坏了几个姑娘的名声,就主动提出住东厢房。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旬,天已经不冷了,住在厢房里也不遭罪,再说他们都是男人,皮糙肉厚的,就算条件恶劣点儿也不碍事,何况这里房舍精致,家具齐全,还不至于让他们遭罪。

沈若兰见这样安排也挺合适的,就同意了。

之后,沈福存兄弟俩就开始搬行李,腾屋子,招娣和领娣、带娣几个赶着帮忙整理东厢房,兄弟俩的行礼都不多,就每人一床被褥枕头,几件换洗的衣裳,外加一点儿随身物品,没几趟就倒腾完了。

沈德俭夫妇俩的屋子在二进宅子的最东间,北方有‘东大西小’的说法,一家子里的长辈,一定要住在最东间的,至于平辈间,就没那么多讲头了。

紧挨着东间的就是堂屋,招待客人用的,里面设有两排座椅,跟大户人家差不多,在往西就是两间卧房,,沈若兰让竹儿住在外间,她和菊儿住在最西边那间,这样,一家人就算是住在一起了!

招娣几个帮沈福存兄弟收拾好,又过来帮沈若兰几个收拾,整理时,沈若兰拿出给她们几个买的夹衣,让她们换上去。

这个时候穿棉衣已经热了,可爹他们几个都光顾着干活赚钱,还没有一个人想起来去买一件夹衣穿呢。

招娣等一看沈若兰又给她们买衣裳,而且还一买就是两套,都感动得不知说什么好了。

沈若兰说:“你们每天干活儿,给家里挣钱,给你们买几件衣裳穿也是应该的,我不光是要给你们买衣裳,从下个月起,还要给你们工钱呢。”

招娣一听,忙说:“兰丫姐,我们都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了,哪有给自己家干活儿还给开工钱的?兰丫你这是不把我们当你家的人了吗?”

听她这么说,沈若兰也不好意思再提给工钱的事了,只暗暗的下定决心,等将来她们出嫁时,多给备些些嫁妆,也算是不辜负这份情谊了。

竹儿和菊儿都对自己的房间满意的不得了,酸枝木的家具,锦绣的帷帐,雕花的窗子,彩砖的地面,整栋房子,无一处不透漏着高端大气,让这两个小娃子都有点儿如置云端的感觉了。

记得刚住进泗水街的宅子时,他们还以为那儿就是最好的房子呢,可跟这儿一比,泗水街的那座房顿时就被比下去了,显得黯然失色,跟这里根本没有可比性。

整理好房间,已经过了晌午,沈若兰赶着去做饭,厨房就设在西厢房里,走进去时,发现招娣已经把饭做好了,几个金灿灿的苞米面大饼子,外加一锅白菜炖土豆。

今儿是爹的生辰,自然不能吃这些东西,可厨房里就有几株白菜,七八个土豆子,还有半个萝卜,剩下的,就是白花花的肉皮和熬好的冻子了,拿得出手儿的食材一样都没有,沈若兰想了想,就找了个背篓背在身上,作势出去了。

出去逛一圈儿,顺便熟悉一下自己的居住环境,发现这里真是高端的住宅区啊,整条街都是湛王爷的王府,隔着围墙就能看到里面厅殿楼阁,峥嵘轩峻,花园里林木山石,葱蔚茵润,全然是一副荣华富贵之气,跟上辈子参观过得恭王府差不多。

他们家就住在湛王府的斜对面,与王府一街之隔,跟他家一样住在王府对面的邻居们,也都是深宅大院,不用问就知道肯定是非富即贵的。

这样高端的住宅区,当然不会有贩夫走卒来这里卖菜,就是与这条街相邻的两条街,也都是吉州达官显贵们的宅邸,沈若兰觉得,能住在这里的小贩子,他们家应该的头一份儿吧!

逛了一圈儿回来后,她身后的背篓里多了几条排骨,一块五花肉,一只鸭和一只鸡,还有些绿叶的青菜。

招娣给她开了门,接过背篓,跟着她一起进厨房忙乎起来,沈若兰把鸡和鸭的血放了,招娣烧了水褪鸡毛和鸭毛,又让沈福存过来把排骨剁了,就开始着手做饭......

***

此时,沈德俭正握着穆氏的手,泪流满面的向她忏悔:“婉秋,是我对不住你,我不该一味的愚孝,伤透你的心,这些年,你跟孩子们受苦了,往后,我一定好好补偿你,不再让你跟孩子们手一点点儿委屈......对了,咱们已经分家了,以后跟娘就是两家人,她再也管不着你了......”

这是他十年来每天都在心里对她说无数遍的话,今日终于能当着她的面说出来了!

穆氏闭了闭眼,艰涩的说:“相公,不关娘的事,我虽然在她那儿受了委屈,但是不管怎么委屈,也断不会扔下你跟孩子的,我......我是,被抓走了......”

她揪住了胸口,深吸一口气,艰难的说出了那段可怕的经历。

沈德俭听着,渐渐的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的娘子,原来不是离家出走的,而是被人抓了去,还被打个半死还被扔到河里,差点死掉了......

听到这些,他心疼得如被刀割一般,声音都颤抖了,“对不起,婉秋,都怪我,都怪我没本事保护不了你,连你被抓了都不知道,我真没用.....”

他泪流满面的抱住妻子,又心疼又自责,更痛恨那个害他妻子的恶毒女人!

穆氏摇摇头,“这不怪你相公,别说那晚他们人给咱们下了迷药,就是没下,那些高手也不是你能对付得了的,她是大长公主,想对付我一个小小的民女何其容易?我能活下来,把竹儿和菊儿生出来,已经很知足了,此生不求别的,只求我们一家人能守在一起,无论穷富,平安即可。”

“这个容易。”

沈德俭拥着妻子,声音低沉:“咱们家现在做的这个生意很赚钱,我来吉州这么短的日子,就赚了二百两银子了,等再过一两个月天热了,就没法凝冻子了,咱们就回家去,拿那些钱多买点儿地,往后就靠收租子过日子,做个安逸的地主,你就是地主婆了......”

听到丈夫要带他们回去,穆氏无力的摇头:“不行,不能回去,她已经知道我嫁在那里了,万一她还有眼线在那边,知道我还活着,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就算她不来迫害,她也是时日无多了,还想过几天踏实的日子呢。

沈德俭一听,当即道:“那行,咱们就不回去了,就一直留在这儿,等不能做冻子了,我就再想想办法做点儿别的,咱们手头有钱,在哪都能活下去的。”

穆氏张了张嘴,很想说,‘等我死了,你们就可以回去了,’但是怕他伤感,就没有说出来。只微笑点点头,说:“这件事,我没有告诉孩子们,怕他们生活在恐惧或者仇恨里,你也要替我瞒着,千万别告诉他们。”

“嗯,还是你想的周到,只是委屈你了......”夫妻俩低语着,说了很久很久的话,像要把这十年没说的话都说回来似的,从孩子们小时候一直说到大,又说了彼此间的一些陈年旧事,说到伤感时,两个人一起哭,说到高兴时,两个人又一起笑,这样哭哭笑笑的,一直说着外面飘来饭菜香,俩人才发现早就过了饭时。

今儿是爹的生日,又是一家团聚的大喜日子,沈若兰特意大显身手,做了好几道菜,清蒸排骨、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白菜、老鸭汤、糖拌萝卜丝、凉拌土豆丝,五菜一汤,有晕有素,还焖了一大锅大米饭,准备一家人好好的吃上一顿。

沈德俭和穆氏出来时,两人的眼睛都是肿的,又红又肿,脸上还有哭过的泪痕,沈若兰急忙给他们打来热水,让他们把脸洗了,简单收拾一下,才坐下来,一起吃饭......

对面的王府里

英战拱手奏道:“主子,沈姑娘带着她母亲和弟弟妹妹们来了,晌午到的。”

他主子低头看着兵书,眼皮都没动一下,像没听见似的。

英战不敢再说,拱了拱手,退了出去。

哎,主子的心思越来越难猜了,明明是费尽心机把人弄到眼皮子底下的,可人来了,他却一点儿反应都没有,难道......是已经失去兴趣了?

又或者,主子是闷骚型,心里已经欢呼雀跃,载歌载舞了,脸上却装出不经意?

不管怎样,主子有喜欢的女人就好,不然天天跟他们这些大老爷们在一起,一点儿都没有对女人动心的意思,他们都要担心主子的性取向问题了。

甚至,已经开始为自己担心了,还好还好,谢天谢地了......

屋里

英战出去后,湛王慢慢的放下手中的兵书,走到窗前,看着庭院里的景色,唇角淡淡的勾起了一抹笑意。

春天来了,这天气还真不错呢......

正心情大好的欣赏着院里的美景,一道优美的琴声穿破窗子,婉转而来,弹的是《凤求凰》,一首描述男女相爱的曲子,琴弹得很好,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速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缕缕的琴声,悠悠扬扬,似有一种清韵,令人荡气回肠。

琴技甚好,只是弹琴的人品甚差,这是淳于珟的评价。

他早就吩咐过青莲,不许那四个女人出现在他的眼前,本以为可以过安生日子,没想到居然有人敢在他眼皮子底下玩诡计,不让见面,就用这样的法子来表现自己,真真是可笑!

“罗城!”

“属下在!”

“去把弹琴的给本王招来。”

“是!”

淳于珟又回到座椅上,继续看他的兵书,不多时,罗城便引着一个打扮清丽的妙龄女子走了进来。

“奴婢采菲,拜见王爷!”

叫采菲的女官福下身去,声音柔美,如莺啼燕语,身段更柔美,此礼显得她腰细、臀翘,身姿玲珑有致,可惜这份似无意纯用心展现出来的妖娆,却是白费劲儿了,因为湛王连个眼色都没给她,一双眼睛还只落在那本兵书上。

行礼,王爷不开口,她自然不敢起身,那妖娆的动作也只好继续保持着,动作虽美,可保持了一会儿就有点儿撑不住了,而且,长时间的保持这个动作,再看不出一点儿美态来,倒显得有些滑稽。

不过,为了日后的荣华富贵,也是为了将来的锦绣前程,家族的兴盛,撑不住也要撑下去,采菲强咬着牙,忍着头上滚落的汗珠,硬撑着......

座上的那位像忘了她的存在似的,只管低头看书,偶尔,还拿起茶杯,不疾不徐的喝一口,在翻书,悠闲的很......

时间一点点过去,采菲姑娘的体力完全耗尽,终于不支,“咕咚”一声栽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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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38章 往后你娘当家

“放肆,竟敢在王爷面前失仪!”

青莲端着一盘子点心走进来,正好看见采菲跌倒的一幕,当即大怒,撂下盘子快步走过去,扬起巴掌对着采菲的脸扇了起来,采菲不敢躲避,被‘噼里啪啦’的连着打了七八个大嘴巴子,打得猪头猪脸,嘴角都流血了。

“王爷饶命,奴婢知错了,王爷赎罪……”

采菲一边受罚,一边儿大哭着求饶。

榻上那位矜贵高冷的男人终于从书中抬起头,阴魅、沉寒的看着她,声音如三九寒冰:“知罪?那就说说你何罪之有?”

采菲一边磕头,一边哭道:“奴婢不该在王爷面前……失仪。”

“还有呢?”

漫不经心的声音,却让人能听出杀机。

采菲虽有野心,可毕竟是个弱女子,哪受得了这般恐吓,生死面前,之前那些争荣夸贵的心思,爹娘对她嘱托,家族对她的期望等等,瞬间都成了狗屁,活下去才是最要紧的!

“王爷,王爷,奴婢不该起勾引您的心思,奴婢不该弹琴,奴婢知错了,求王爷恕奴婢这一回吧……”

此时,采菲早就没了刚才那副柔美的娇态,哭得涕泪横流,上气不接下气。

淳于珟冷笑:“这就是太后挑出来的知书达理的女子?本王真是长见识了,青莲,把她给本王退回去,再把她做的事告诉给太后!”

“是!”

青莲一个眼神,立刻有人上前,把采菲拖了出去。

采菲被吓得面如土色,她勾引王爷不成,又被王爷给退了回去,只怕太后也容不下她了,就算太后容下她,家里也断不会容她这样一个丢人现眼的女儿存活下去。

“王爷开恩啊,王爷开恩啊——”

凄厉的叫声响彻王府的后院,骇得其余三个女官两股战战,都收起了不该有的心思。

淳于珟听着这刺耳的声音,心中甚是恼火!

不知死活的贱人,犯了大错还敢求情,还道他是怜香惜玉的呢,呵,要不是他今天心情好,早就让她像从前那个贱人似的一脚送她上西天了!

**

“来,婉秋,吃个鸡腿!”

沈德俭把鸡腿夹到了穆氏的碗里,接着又给她盛了一碗汤,还不错眼珠儿的看着她,就像恨不能把吃的都送到她嘴里喂她吃似的。

竹儿和菊儿看到爹娘这样恩爱,都偷偷的笑起来,福存和金存也挤眉弄眼的偷笑,穆氏一看孩子们都笑了,不觉脸上一红,低声嗔道:“吃你的吧,当心孩子们看了笑话!”

沈德也扫了一眼偷笑的晚辈们,难得的摆起了长辈的谱,“你们一个个的不好好吃饭,笑什么笑,再笑就别吃了,看卡着……”

大伙儿才不不怕他呢,笑得更欢了,沈若兰也笑得像只小狐狸似的,说,“爹,您不让我们笑,您也别笑啊,您看您,这么半天了,一直看着我娘笑呢,腮帮子不酸吗?”

沈德俭下意识的摸了摸脸,惹得孩子们“哄”的一声笑开了,正笑着呢,忽然有人敲门,领娣放下饭碗,笑嘻嘻的跑出去开门。

原来是郑爷手下的来取冻子了,福存和金存兄弟俩听到了,也急忙撂下筷子出去,帮着那几个人把做好的十几盆冻子装上了车,又拿着结算的银子走了进来。

“二叔,给您。”福存把二十两银子递了过来。

沈德俭接过银子,立刻献宝儿似的放在穆氏的身边儿,说:“婉秋,待会儿吃完饭记得把钱收起来,往后我挣钱都搁你这儿,你管家哈。”

“爹,你不是说让我管家吗?还说你赚了银子都搁在我这儿,怎么娘一回来就变卦了呢?”沈若兰叫了起来,脸上还带着夸张的委屈。

沈德俭咳了一声,“叫你管家,那不是因为你娘还没回来吗?现在你娘回来了,自然还是得你娘管家,你个小孩子家,就别操那份儿心了!”

沈若兰‘委屈’的说:“您老人家当初郑重其事的跟我说钱都放我这,这话还余音在耳呢,没想到我娘一回来我这个闺女就不是亲的了,哎,看来,往后我的日子要不好过啊!”

大家都笑起来,穆氏也温柔的笑着说:“要不,还是让兰儿管着吧,兰儿精明能干,她管家指定比我管的好。”

沈若兰笑道:“算了吧,还是您管着吧,我爹还指着享受每天把挣到的银子交到您手里时的自豪感和快乐感呢,交给我,他哪有那样的成就感啊?”

沈德俭被女儿说中了心事,也有点儿抹不开了,瞪了沈若兰一眼,说:“你这孩子,小时候多少天都不说一句话,还以为你是个老实巴交的,整了半天把话都攒到现在说了,这张小嘴儿巴巴的一点儿都不饶人,连爹都让你挤兑了。”

沈若兰笑嘻嘻的说:“管家的权利都给人家收回去了,还不行人家抱怨两句吗?不过爹,您现在每天的收入已经这么可观了吗?”

刚才看到沈福存把二十两银子交到爹手的时候,沈若兰就觉得挺惊讶的!

一听这话,爹颇有些自豪地说:“是呀,郑爷认识咱们驻北大军军需处的买办,咱们家的水晶冻都通过他手卖到军营里去了,你想想,咱们楚国有三十万大军驻扎在此,每天能吃多少冻子啊?咱们家做这些连百分之一都供不上呢,爹只恨少生了几只手,做不出来那么多来呢,不然,这钱可赚海了去了!”

他摇摇脑袋,很为那些明明可以赚来却又赚不来的银子遗憾。现在,他一天差不多能赚到十二三两银子,但要是人手足的话,一天赚个几百两也是绰绰有余的,他也想过要找人、雇人,但是又怕把水晶冻的方子流出去,那就鸡飞蛋打了,思及于此,就只好忍痛割爱,不去寻思雇人的事儿了。

沈若兰浅笑说:“也不用遗憾,您想想,就算您能想大规模生产,够给三十万大军供应的,吉州城有那么多肉皮吗?再说,这水晶冻的制作方法并不难,顶多两个月,肯定就会被人研究出来,到时候你雇了一帮人,屯了一堆肉皮,万一滞销了怎么办?还是这样小打小闹的做吧,虽说赚的不多,但准成,而且我也不希望您太累了,我还寻思等过几天让您把生意先放一放,带我娘出去走走,看四海风光无限,江山多妖娆。”

穆氏听了,低下头没有出声,沈德俭倒是眼睛一亮,“嗯,这个主意好,爹,这辈子就一直在北方这嘎哒转悠了,还从来没去过南方呢,婉秋,要么等过两天我带你去南方转转去?”

穆氏浅浅一笑:“到时候再说吧……”

谁知道她的身子能不能走得动呢?若是能,她当然想跟他出去走走,在人生最后的一段时光里,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吃过饭,穆氏体力不支,睡去了,沈德俭还以为她是旅途疲惫,身子倦怠呢,也不以为意,因舍不得离开她,故也跟着去睡了。

竹儿和菊儿都很懂事,听到爹说的做得多就能多赚钱,吃完饭,小兄妹俩也跟着去做冻子去了,沈若兰洗完碗筷,收拾完厨房,就打算趁着天还没黑,到街上去看看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路子,娘的病很重,很有可能是治不好了,但是倘若有能治的法子,她不希望因为拿不出诊费而误事,所以,一定要多赚些银子预备着,以备不时之需。

本来想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农家女,守着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过日子,但是现在现实逼迫,守着那一亩三分地是不行了,她必须走出去,想治好娘这么重的病,光有银子还不行,还得有门路和人脉,不然她纵有银子,也不知该上哪找人看去!

竹儿看她要出门,说:“姐姐,你要是经过书店的话,就帮我买一本《弟子规》吧,娘说开蒙读那本书最好了。”

沈若兰点点头,“行,姐要是看见书店的话,一定给你买。”

**

走在商业繁华的街道时,太阳已经落山,阳光的余晖撒在大街上,像给大街镀了一层金色似的,很唯美,要不是因为娘的身体让她感到压抑,此刻,若漫步在这落日余晖的街头,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但是想到娘那病弱的身子,她就没什么心情散步了,挨家医馆的走,向人家询问这吉州城内谁是最有名的名医。

结果,大家答出的答案很不尽人意,吉州城确实有一位名医,叫聂恒,是一位医术高明、医德高尚的医者,但是因为医术太精湛,已经被提拔到军队去效力了,想找他看病,除非去从军,否则,一个寻常百姓,是万万没有办法去找他医治的!

除了聂恒,还有几个有点儿名气的,但名气和医术都远不及聂恒,娘那么重的病症,聂恒都未必能治好,何况是他们?

沈若兰很抑郁——她可咋样才能进到军队里去找聂恒给娘看病呢?

走着走着,忽然看见到几步开外的路边有一间书坊,檐下伸出一面蓝底黄边儿大黑字的方形旗帜,上头只一个“天下知之”四个大字字,一些戴着儒生头巾的学子们,不时的出入这里,每每出来时,手上必捧着几本书或笔墨纸砚之类,看起来是间书坊。

原来是一家书坊,还起了这么雅致的一个名字。

之前在农安时,沈若兰就经常出入县城里最大的哪家书坊,常去那里买书买纸笔,只是那里的书不多,还多半是手抄的,常有错字落字。

想到竹儿托她买《弟子规》,沈若兰就跟着两个学子,信步走进了天下之之。

天下知之的格局比农安县城那家书坊要大得多,一进门儿,门口附近就是一溜矮架子,上面一字排开摆了不少话本,都是风花雪月,三言两拍那类的。

沈若兰看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书,在看看那些围着这些书看得津津有味的学子们,脑中突然灵光一现。

一条发财的路子想出来!

古代没有出版社和印刷厂之说,书籍印制发行,除了官方印制以外,就是由民间书坊从发行、印刷、售卖,一条龙服务,管理不规范,印出来的东西也常常有错误。

若是她可以利用活字印刷技术,开个印刷厂,把当下流行的书籍好好校对,大规模的印刷发行,再低价出售,肯定能赚钱的!

感谢毕生前辈,么么哒!

想到这儿,她急忙上前,向掌柜的询问:“请问,您这儿接刻板的活儿吗?”

掌柜的抬起头,说:“我们这儿不光能接刻板的活儿,抄书、写书的活儿也都接,姑娘想刻什么书?书样子拿来了没有?”

沈若兰摇摇头,“我不刻板,我要刻字,就是在一寸见方的木块儿上刻各种字,木块也要由你们来准备,每个木块必须一样大小,刻出来的字也必须一样大。”

掌柜的点头道:“能,不知姑娘要刻多少字,咱们这儿刻字是按笔画收钱的,笔画多的,收的就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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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39章 百味人家

从‘天下知之’出来后,沈若兰的身上又少了二十两银子,不过想到马上就能开印刷厂了,她的心里还是挺期待的。

至于刻好字后,印什么书她还没想好,照目前来看,像《弟子规》、《百家姓》之类的书是卖的最多的,但是这类书太普及,早就有模版了,人家现成的模版,反复印刷就可以,卖的价也不高,所以印这样的书并不赚钱。

至于那些书生们趋之若有的话本子,倒是可以印几本试试,只是这个时代的话本虽然多,也很流行,但是在她这个看过无数网络小说、外加追剧狂人看来,这个时代的话本不过是处于章回小说的萌芽阶段。

故事简短单一,不是富家女爱上穷书生,就是相爱的年轻男女私奔,再夫荣妻贵荣归故里的故事,都是一些不得志的穷书生臆想出来的故事,不够吸引人。

若是她能弄出个精彩的故事来,再大规模的印刷发行,肯定能大赚特赚!

想到这里,她又忍不住盘算起来,用什么故事呢?

《三国》?《红楼》?《西游》?《水浒》?

反正不管那个,都能一炮而红,财源滚滚……

回到家后,竹儿跑出来给开门,看到竹儿,沈若兰才呼啦一下想起来,她光顾着想开印刷厂的事儿,把竹儿的书都给忘了!

“对不住啊竹儿,姐姐今天没给你买书,姐姐明天再去买给你好不好?”

竹儿很乖巧,“姐姐,没事儿,我不着忙,什么时候买都是一样的。”

沈若兰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进了屋,爹娘都起来了,两人正坐在炕桌儿前,低声的说话呢。

沈若兰进去跟他们打了声招呼,就赶着进厨房去做饭了。

午饭吃的晚,大约是现代的两三点钟才吃,又吃得那么油腻,晚上肯定都吃不才太好的了,她就用中午剩的鸭子汤做了点儿希希的珍珠汤,放了点儿绿叶青菜在里面,大家简单的吃了几口,对付着晚上睡觉时肚子不饿就成了。

吃饭时,沈若兰说起明天张二勇跟他爹过来拜访,沈德俭一听老张家爷俩要来,很高兴,当即的表示,明天要带着全家请他们去‘百味人家’大酒楼吃一顿。

百味人家是吉州最好的酒楼,那里的酒菜是他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很想让他媳妇和他的亲朋好友都能跟着享受一下,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嘛!

没有分享,再大的快乐也是无味的!

“你们有所不知,这‘百味人家’乃是吉州这儿最好的酒楼,天南地北的口味都有,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菜都能做,明天你们想吃什尽管点,咱们钱够。”沈德俭豪爽的说道。

穆氏说:“那一定很贵吧?你怎么去过那么好的地方呢?”

沈德俭笑道:“是郑爷请我去的,不然就我自己,又怎么会到那种地方去祸害钱呢?”

虽然现在有钱了,沈德俭还是很节俭的,不该花的钱一文都不会花,更不可能去那种地方浪费了。

沈福存和沈金存一听二叔要带他们到‘百味人家’去吃饭,都高兴不已,差点欢呼出声,他俩来吉州没多久就听说百味人家了,据说那都是吉州城里的大老爷们才能去得起的,进去一次少说也得十几两银子,要是多的话,几十两几百两也有可能呢。

还听说,那里有唱戏的,杂耍的,说书的,弹琴的,还有不少读书人在那里吟诗对对子,反正就是很热闹!

他们走就想去见识见识了,不是为了吃,就是进去见识见识,将来回屯子了也好有的吹啊!

穆氏因听说是请未来亲家,就同意了,不然就他们自家人,她是不会去那么贵的地方吃饭的,过了这么多年口挪肚攒,节衣缩食的日子,穷怕了,有钱也不敢乱花。

晚饭后,招娣刷碗,沈若兰发了很多面,一部分留着明天早上烙馅饼吃,另一部分,准备尝试着做蛋挞和面包……

第二天下午,张二勇果然带着张兴旺来了,父子俩都没空手,拿了一块儿肥猪肉、一尾鱼、一袋子炒好的五香花生米和几封点心。

一进院儿,张兴旺就哈哈笑道,“老二啊,你这是发达了咋地?咋还住上这么好的房子了呢?”

沈德俭一看张兴旺来了,很是高兴也很是欢迎,“哈哈,张大哥,想不到咱们老哥俩在这儿见面了,说你来就来呗,还拿啥东西呀?”

张兴旺开玩笑的说:“又不是啥好东西,你现在发达了,可别嫌弃哥拿的这些东西不好啊!”

沈德俭笑道:“哪就发达了呢?机缘巧合租着这么个相应的房子罢了,要是发达就买下来了,何必租呢?来来来,快进屋儿,咱们屋里说去。”

老哥俩说说笑笑的进了屋,穆氏也从房里走出来,跟张兴旺相见了。

张兴旺见到穆氏相貌秀美,举止端庄,谈吐文雅,温柔守礼,一副温婉贤淑的样子,不觉暗暗称赞,难怪这沈老弟能想媳妇想的嚎啕大哭呢,这样的媳妇,确是值得人想!

看到人家的媳妇,张兴旺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自己那个胡搅蛮缠的老婆子……

哎,那老东西咋不也丢了呢!

张二勇把带来的东西都送到了西厢房,沈若兰收拾这些东西的时候,不觉想到了她那个“未来婆婆”了,要是‘未来婆婆’知道他们爷俩又买这么多东西送她家了,不定咋心疼呢,说不定又得杀上门来跟她pk一场!

想到这儿,沈若兰脸皮抽了两下,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了……

正屋里,沈德俭亲自给张兴旺倒了茶,端到了他跟前儿,“张大哥,这段儿时间买卖咋样啊?”

张兴旺接过茶杯,‘咕咚咕咚’的灌了两口,一抹嘴儿,叹道:“开始的时候是挺好的,一个多月就净赚了六十多两银子,可最近这几天有不少地方不要我家的货了,后来我留意一打听,原来是有人也研制出这带味道的花生米了,虽然味道不如我们家的纯正,但是人家卖的便宜,多少把我们的生意给抢去了些,不过还行,还有不少人家还是认我们家的货的。”

沈德俭安慰说:“就是都让他们抢去了也没事儿,没生意了,你就带大勇二勇过来跟我们一起做水晶冻好了,反正我这边做多少人家就收多少,你们一起过来做,也一样挣钱的。”

“哎呦,那怎么使得?哪不是把你们的手艺给学去了吗?”张兴旺把茶杯放在了炕桌上,连连摆手。

沈德俭不以为意的说:“没事儿,咱们谁跟谁啊?往后我闺女还得叫你一声爹,你儿子还得叫我一声爹呢,咱们不是一家人吗?何必分那么清呢?”

“再说,我这条命还是你跟二勇救的呢,要不叫你们,我坟头草儿都不知道长多高了,我媳妇就成可怜的小寡妇,我儿女也都成没爹的娃儿了……”

张兴旺被他说得哈哈大笑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说:“成,就冲老二你这几句话,大哥那边儿要是真不行了,肯定过来找你!”

两人就这样说定了。

晚饭时,沈德俭提出要请他们爷几个去‘百味人家’吃饭,张兴旺也说知道‘百味人家,’一听说要去哪里吃饭,吓得连连拒绝:“老二,咱都不是外人儿,可千万别整那虚的,那地方一顿饭得多少钱啊?咱们辛辛苦苦的干多少天才能够在那儿吃一顿饭的?不划算嘛,我把肉和鱼都买了,咱们还是在家做着吃吧,又实惠又干净的!”

然而沈德俭却难得的固执起来,非要去百味人家,张兴旺怎么劝都不行,最后,张兴旺盛情难却,只好勉强答应了。

于是,一大队人马,再沈德俭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杀到了‘百味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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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0章 小赚一笔

百味人家据说是一个胡人开的,酒楼的建筑颇具异域风格,圆形的八角楼,建得又阔又大,每个檐角都饰以黄铜的风铃,没等走近,便可听到叮当清脆的招客之,在街上一溜中规中矩的二层店铺中很是显眼。

进去后,里面更是富丽堂皇,一派奢华,圆形镂空的大厅,有别家酒楼大厅四五个大,大厅的正当中搭着圆形的舞台,三米之外便是食客的桌椅了。桌椅都是酸枝木打造,高端大气,二楼的楼梯和楼上镂空处的一圈围栏,也都是酸枝木的。

顶棚上挂着七八支硕大的枝形吊灯,每盏吊灯上都插着十几只碗口粗细的蜡烛,若是晚上在这里,肯定的灯火辉煌,恍如白昼。

周围的墙壁饰以织毯,窗口挂着锦绣的窗帘,往来的小二都是女的,年轻靓丽,身段苗条,都穿着统一的紧身胡服,身子轻快的穿梭在各张桌子间,独成一道亮丽的风景。

沈家一行人进去后,都被这富丽堂皇,气势非凡的大酒楼给震住了,一个个好奇的东张西望,眼睛都不够使了,看什么都觉得惊奇,看什么都觉得好看。特别是金存,脑袋转的跟个拨浪鼓似的,让人一眼就能瞧出是乡下来的。

沈德俭也是因为来过一次,才略显得镇定些,不过自己独自带着这些人来,还是有些紧张,表情也不大自然,沈若兰倒是一脸的淡定,打量了几眼后,就不再多看了。

一个漂亮的胡女引着他们到一楼大厅北侧一张大桌儿坐定,带着微笑问他们点什么菜,还随手把菜谱奉上了。

沈德俭不识字,就让张兴旺点,张兴旺却说什么也不肯点,非要让穆氏点,推来推去,最后推到了沈若兰的身上,沈若兰见大家都推让,就自己点了。

打开菜谱后,她的心轻轻的颤了一下,难怪来这儿的食客都是穿着绫罗绸缎的呢,像他们这样的短衣帮确是不适合来这儿。

这里的菜,最便宜的也要百文起价,多的像熊掌,鱼翅这类的高档菜,都要几两银子一道呢!

就算捡最便宜的菜点吗,他们这老些人吃一顿,也至少得吃掉七八两!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来都来了,就不用心疼钱,心疼钱的话还不如在家做着吃了。别说他们家现在不差钱儿,就算差钱儿,人都到这儿了,也不能丢了姿势。

“来一道清蒸鲑鱼,一道烤乳鸽;一道蒸鹿尾、一道酒糟鸭……”

一口气点了八个菜一道汤,简单估算了一下大概得七八两银子吧,这她还不是捡最高档的点的呢,不然十两银子都打不住。

胡女记下她点的菜,笑意盈盈的走了。

人一走,张兴旺菜叹息说:“这儿果然是好啊,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头一次来这么好的地方吃饭呢,老二啊,多亏了你来,不然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来这么好的地方享受享受了!”

沈德俭被感激,显得很高兴,面有红光的谦虚说:“老哥哥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你有三个好儿子呢,谁知道将来哪个能有大出息?说不定,你将来还能上京城最好的馆子去吃饭呢!”

张兴旺呵呵一笑:“那就借你吉言了,我这仨儿子啊,老大是不中用了,老二嘛——”

他看了二勇一眼,又看了看沈若兰,笑道:“嘿嘿,你别说,老二还真备不住!”就算老二不行,不还有二儿媳妇吗?儿媳妇是个好样的,将来老张家能不能兴旺,就看她的了。

至于“老三嘛,暂时还不好说!”

张二勇没听见老爹说什么,这会子,他的视线早随着兰儿的视线,溜到中间的舞台上去了。

舞台上那些表演杂耍的孩子已经下去了,又上来一个说书的,说书的前面摆了一张桌案,上面放着抚尺,只见他整了整衣冠,喝了口香茶,清了清嗓子,就‘啪’的一声把抚尺拍在案上,中气十足的开讲。

“诸位客官,”四个字一出,四下里嘈杂立马安静下来,只听他挥着扇子大声说道,“上回说到游击孙安国贪生怕死,阵前投敌,竟做了我大楚国的叛贼……”

说书的讲的是湛王十五岁出征,勇退乌孙入侵的故事,从他上月开讲,至今已有十余天了,因为他讲的好,不少食客就是为了听他说书,特意来这百味人家吃饭的,这也算是百味人家的大东家一个营销的策略吧。

沈若兰要开印刷厂,要出书,自然会留意些大家都感兴趣的故事,见整座酒楼里的人都像被捏住脖子的鸭子似的,抻着脖子安安静静的听那说书的讲,她便也情不自禁的留意起来了。

“只见湛王手起刀落,寒光到处,又一名乌孙士兵做了刀下之鬼,端的是‘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乌孙士兵虽是人多,见了这天神般的人物,怎不心裂胆寒?眼看着叛贼孙安国就在眼前——”

听到说书的说到精彩处,有人忍不住拍案大叫一声,“好,”周围也是喝彩鹊起,欢声雷动,所有人的情绪都被调动起来了。

一个威风凛凛,叱咤风云的战神王爷被形象的刻画出来了,他尊贵无匹,相貌堂堂,武功盖世,用兵如神,深受皇上的器重和百姓的爱戴,是楚国定国安邦的奇才……

沈若兰也不知不觉得听进去了,一边对这个保家护国,定国安邦的战神王爷充满敬意,又一边对他的体恤民情,爱民如子深表感激,她还记得绿芜说过,当初被拐到乌孙的那些少女,就是湛王下令解救出来的!

想来,是她的那封信起作用了,湛王果然是个大英雄、大好人呢!

这样的好人,要是她去求求他,让他派出聂恒给她娘医病,他会不会答应呢?

台上抚尺又响,说书的嗓门高亢起来,“湛王将叛贼缚在鞍前,在马腹上踢了一脚,只听骏马仰天嘶鸣,奋开四蹄,乌孙人哪敢抵挡,只恨爹娘没多生一双脚,四下逃窜,不提,就在这紧要关头,一座营帐背后,伸出一只黑漆漆的铁箭,箭镞隐隐泛着蓝光,可见是涂了剧毒,正对着湛王的背心——”

沈若兰的心提了起来,正不知湛王有没有受伤时,说书的扇子一收,“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众人一片唏嘘,都还没听够呢,就讲完了,真是的!

沈若兰也没听够,真想明天继续来这儿听!

“哎,回回都是在最关键处讲完,真真是吊人的胃口,叫人千思百想,茶饭不思啊!”邻桌有人抱怨。

也有人说:“我听了十几天了,每天在这儿光吃饭就得花一两银子,折算下来,这本书听得还真贵啊,想不听又忍不住,真叫人欲罢不能啊——”

闻言,沈若兰心中一动!

她不正要出书吗?为什么不像说书的似的,也弄了吊人胃口,叫人欲罢不能的故事呢?然后像后世的连载小说似的,连载出版发行,只要能吊起大家的胃口,让他们欲罢不能,肯定会大卖特卖的!

心里琢磨着,那边已经开始上菜了!

色香味俱全的清蒸鲑鱼,黄瓜拌猪耳朵,里脊肉炒笋尖儿,蒸鹿尾、烤乳鸽……

一道道香喷喷的菜陆续被端了上来,大伙儿立刻开动了,沈若兰因心里有事儿,没怎么多吃,正琢磨着呢,台上又是一阵喝彩声。

原来是几个酸儒在台上打擂呢,打擂的形式很简单,就是他们出一副对子,让台下诸人对,对上了便是他们输了,对不上便是他们硬了,当然,这输赢里还是有彩头的,其中一个肤白长脸的儒生就学问很好的样子,一连对出了好几个对子,得了十多两银子的彩头呢。

对对子,沈若兰是一窍不通,不过,她尤记得上高中时语文老师给她们讲过一个故事。

说一个明末清初时有一个才女,美貌倾城,后来却因人事衰哀遁入空门,不问情色,该女子在寺院外的墙上写出一句上联——寂寞寒窗空守寡,并坦言凡能有应对者,便以身心相许,重返红尘,一时间前去应对的文人雅士络绎不绝,但最后全部都悻悻而归,究其原因,盖因这上联,字字嵌有同一偏旁,而语意又流畅贯通,如若没有神来之笔,光凭一两个凡夫俗子,岂能随意点破?

可惜,直到那个女子死,那副对子也没人对上,直到今天都无人可以解对,可谓是千古绝对了。

沈若兰之所以记住了这副对子,不是说她有多热爱文学,而是她同桌当时用一句很雷人的话评价了那位才女——装逼装大发了,给自己坑了!

她要是不这么装,何必守着暮鼓晨钟寂寞一生呢?

沈若兰当时笑得不行,所以就把这幅对子记下了。

此刻,她倒是觉得可以利用这副千古绝对小赚一笔,呵呵哒。

不是她贪财,现在要开印刷厂,还要开火锅店,又是雇人又是进货的,还要给娘治病,这里里外外的得多少钱啊?她身上那点儿卖房子钱肯定是不够的,爹娘手里的钱她也不想动,所以现在,能有赚钱的机会,还坚决不错过,哼,不管多少,有钱不赚是傻子!

她叫来服侍他们这张桌儿的胡女,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又打赏了她一小块碎银子。

胡女得到赏钱,笑逐颜开的去办了。

不一会儿,酒楼的掌事上台,朗声对大家说:“诸位客官,咱们酒楼今儿来了一位才女,要给大家出个对子,五百两的价格求解对。凡是想解对、想得这五百两银子的客官,需交五两银子,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若把姑娘的对子给对上了,只要您对上了,姑娘的那五百两银子就归您了;不过,若对不上,您的五两银子就归那位姑娘了,诸位可有愿意一试的?”

五两银子换五百两,这是何等的划算啊?

而且,很多自认为才高八斗的文人雅士还想就此卖弄一下自己的才学。

既有钱赚,又有名赚,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大家都纷纷举手报名,踊跃的很,掌事的一边记人,一边儿收银子,乐得眉开眼笑的。

那位姑娘可说了,若她赢了,这笔银子她只收一半,剩下的一半归酒楼了;要是输了,就全当给酒楼打个广告了闯个名儿了,这样划算的买卖他当然巴不得做了,正等好事儿可不是天天都能遇上的!

很快,报名的客人统计出来了,十七个人,总共是八十五两银子,掌事的笑眯眯的把银子收好,又客客气气来请沈若兰。

刚刚掌事的说有位才女出五百两银子要求解对的时候,沈德俭他们还一脸的惊愕,还寻思这是谁家的败家闺女敢玩儿这么大的,整了半天是他的闺女!

看着沈若兰要起身出去,沈德俭才如梦初醒,慌的一拉住她,颤声说:“兰丫,好闺女,你可别闹了,咱们家饭刚能吃饱,五百两银子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啊,再说你哪会作啥对子啊?爹跟你说,咱们家现在虽然赚的多,但是爹之前不是还收了人家二百两银子的定钱吗,所以爹身上真没有多少,赔不起这五百两啊……”

穆氏也一脸的担忧:“兰儿,要不,还是别去了。”

张兴旺也是一脸的不赞同,不过却没有说明了,只紧锁着眉头,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唯有张二勇,很坚定的相信她,虽然没有说话,却对着她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微微一笑,像是在给她无声的鼓励似的。

沈若兰也笑了,她拍了拍娘的手,说:“娘、爹,你们放心吧,女儿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儿。”

那副千古绝对几百年来无数文人骚客一连几年的钻研试解,都无一人成功的,她就不信,这十几个人一炷香的时间就能解了。

要是真能解开,她特么也认栽了!

沈德俭和穆氏看到女儿这样信心十足,且那边儿都万事俱备,她这边儿想打退堂鼓也不容易了,就只好随她去了,不过两口子都给吓了够呛,连饭也顾不上吃了,都紧张兮兮的看着女儿。

沈若兰大大方方的上了台,对台下的众人福了福身,废话一句没说,直接说出了那副对子;“寂寞寒窗空守寡!”

话音落,款款下台,坐等收钱。

那十七个报名的听完这句上联,都吓了一跳,这对子,太难了,竟然字字都是同一偏旁的,而语义又流畅贯通,无可挑剔。

他们都凝眉思索起来,又是摇头又是晃脑的,险些熬出三升老血。

那边,掌事的已经把一炷香点起来了,叫人看着。

大厅里一片低低的吟诵声,都在谈论着这副对子。

沈若兰回座后,浅笑着对大家说:“待会儿咱们能赚四十多两银子呢,不如再点两个菜吧。”

他们这一桌十几个人,就只点了八菜一汤,要是都敞开肚皮吃的话,肯定是不够的,特别是福存哥和金存哥,他俩就能吃到四盘菜,张二勇也是能吃的,爹和张大爷都是出苦大力的,饭量也都不少,今儿这些饭菜,虽然能吃个七八分饱,但是离吃饱喝足还有一段距离呢。

沈德俭担忧的说:“你确定能赢了?可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你那副对子呢。”

穆氏却微笑说:“就听兰儿的吧,我觉得她能赢。”穆氏也狠通诗书,晓得这幅对子等闲之辈是对不出来的。

于是,又叫来服侍的胡女,点了一盘儿水晶肘子,一盘炸鹌鹑就,还点了四盘小点心……

招娣奇怪的说:“兰丫姐,你是啥时候学的做对子?我看你刚才还会点菜,你啥时候学的认字儿啊?”

她打小就认得沈若兰,记忆中的兰丫姐跟她大姐差不多,都是瘦得皮包骨的,整天在屯子里转转悠悠的到处寻摸吃的,她咋不记得她啥时候念的书?啥时候会做对子的呢?

沈若兰很淡定、很自然的说:“从前咱们屯子不是有个学堂吗?那时我就总在外面偷听,学会了就用树枝儿在地上学着写字,慢慢的积少成多,听了几年差不多的字就都认识,都会写了,后来赚到钱,我就经常在书坊买书看,有不认识的字,不懂的地方,就向书房的掌柜求教,所以现在懂的就略多一点儿喽!”

记忆中,她小时候确是去过学堂几次,不过都是去找吃的的,但是没找着,就再也不去了,不过这个经历,倒是给她识字和会做对子找了个好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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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1章 再相逢

招娣一听,佩服的说:“你可真有心啊,那会子都要饿死了,还知道学习呢,难怪你现在比我们都有出息。”

沈若兰呵呵了两声,用埋头吃菜来掩盖自己的不自然。

这个话题就表说了,尴尬啊。

她低头吃起来,正吃着,忽然觉得一道幽深的目光在盯着她,虽没看见,却能深刻的感觉到。

沈若兰抬起头,四下一撒么,一下子对上二楼的那双眼睛。

楼上,一身黑衣的淳于珟坐在扶栏旁,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眯着眸子,正探究的看着她呢……

寂寞寒窗空守寡!

好对!

绝对啊!

不止他对不上,满屋的人都对不上,这样的千古绝对,她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现在,他越来越想把这个东西抓过来好好研究研究了,怎么每次见面,她都能让他惊讶不已呢?她的脑子里到底装些什么?怎么总是能让他意外,惊喜呢呢?

沈若兰见到他,却一点儿惊喜都没有,弯着的身子马上绷直了,有一种如临大敌的感觉。

倒霉催的,咋又遇上他了?

难不成今年犯太岁,咋哪哪都能看着他呢?农安能看着,现在在几百里之外的吉州又碰着了,她跟他,咋就这么有猿粪呢?

不要啊~

看到她看了过来,还瞪圆了眼睛,一脸警惕的看着他,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淳于珟好心情的勾起唇角,向她举了举杯,顿时,楼下那双眼睛瞪得更圆了……

沈若兰在看见他的同时,下意识的想要拔腿就跑,惊恐了几秒钟后,突然想到自己空间里的那件宝贝,一下子又松了。

对呀,她怕什么呢?

她已经掌握了这个世界最尖端的科技,不,是最尖端的武器,还用怕那个拿刀舞剑的老古董吗?

呵呵,不用怕了,完全不用怕了,他要是敢招惹自己,就直接拿枪突突了他,要么就打得他后半生不能自理!

想到这儿,沈若兰神清气爽,嘴角也翘起来了,很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赶脚,她不屑的向他笑了笑,翘起大拇指,还没等他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又把拇指的指尖朝下,下巴一扬,脸上还作出了一个‘哼’的表情。

淳于珟之前看到她向自己翘起大拇指的时候,还有点儿怔愣,但是等她把拇指朝下,向他作出鄙夷的表情后,却一下子明白了。

这是挑衅他呢!

“不知死活的东西。”他咬牙骂道。

沈若兰才不怕他呢,鄙视完他,就低下头去接着吃饭了。

他们这张桌的人谁都没注意到她刚才那些举动,爹、张大爷,二勇,还有福存哥和金存哥等人,都在瞪着眼睛看那些对对子的人呢,大家都紧张兮兮的,心里都暗暗地打着鼓,就怕真有人把她这个对上!

五百两银子啊,倾家荡产都不够好不好!

娘虽然没怎么担心,但眼睛却一直在盯着那柱香,盼着那柱香快点儿燃完了,这件事情好告一段落。

沈若兰吃了几口,感觉那道眼神还在盯着她呢,火辣辣的,让她感到很不舒服。

她抬起头,果然看见他还在直勾勾的看着她,一点都不避讳,就恶狠狠的瞪了回去,竹儿挨着她坐,回头时正好看见姐姐这副表情,就顺着她的视线往上看去。

“哎呀,怎么是他?”竹儿惊讶的叫起来。

这回轮到沈若兰惊讶了,“你认识他?”

竹儿点头:“嗯,当初那个大哥哥还曾到我们从前那个家投宿过呢,不过娘没留下他,后来我又遇着过他一回,他还让我来找你呢!”

沈若兰更惊讶了,表情跟见了鬼似的:“你说,他……让你来找我?”

竹儿说:“是呀,大哥哥还说了,姐姐本事着呢,养我们仨绰绰有余,看来大哥哥一点儿都没骗我,是个好人呢!”

沈若兰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个人——居然早就知道她跟竹儿的关系了!

怎么可能?

之前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竹儿的存在,那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太可怕了,她突然有了一种时刻被人暗中监视的感觉,就像她是个透明人,没有任何隐私似的,这感觉让她感到气愤、难堪,又有些害怕……

“姐姐,那个大哥哥惹到你了吗?你为什么要瞪他?”竹儿看沈若兰一副魂游天外的模样,推了推他她。

沈若兰挤出一抹笑容:“呃,没有,你看错了,咱们接着吃饭吧……”

竹儿撇开眼睛,“我不吃了,我饱了,我要看姐姐赢钱。”说着转过头,继续去看那些被对子憋得脸红脖子粗的书生学子们。

沈若兰也吃不下了,她撂下筷子,看了楼上一眼,悄悄的走了出去。

她要当面儿问问她,他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了解她?肯定是暗地里调查她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要干什么?

聪明的人,不用说话,一个眼神就能了解对方的意思。

湛王就是如此,看到那个眼神后,跟英战吩咐了一句,也起身出去了。

外面

沈若兰慢慢的走着,听到脚步声靠近了,就回过头,冷眼看着他。

“齐爷,你到底想怎样?不是说好了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吗?为什么还要调查我?跟踪我?”

看着她冷冰冰的样子,一上来就质问他,让这位爷的好心情一下减了不少:“呵,几天不见,胆子见长啊?敢质问起爷了!”

沈若兰有枪傍身,一点儿都不怕他了,自然不会在意他那阴测测的笑容,她不耐烦的抬起下巴,直视着他,“少废话,我问你呢?你为啥调查我,你的目的是啥?”

“调查你?你有什么值得爷调查的吗?”淳于珟毒舌的嘲讽。

虽然心里不是这么想的,但就是嘴不饶人,说出话总比毒蛇还要毒,让人痛恨。

沈若兰才不信呢,‘哼’了一声,“既然你没让人调查我,又怎么会知道竹儿是我弟弟?还叫他们来找我?”

淳于珟冷笑,“你们长的这么像,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得出来,这还用问吗?”

“……”

沈若兰语塞了,忽然觉得有点儿、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儿,当初她不就是看到菊儿的脸才产生怀疑的吗?

有那么一瞬间,她尴尬了,不过马上又振作起来,“天底下相像的人多了去了,或许是巧合呢?你又凭啥认定他是我弟弟呢?还是你调查我又不敢承认?”

淳于珟像看傻子似的看着她,“梅兰竹菊,都姓沈,年龄相仿,你认为天底下会有这么多巧合都碰到一起吗?”

“……”

咳嗦一声,掩饰了自己的莽撞和尴尬,好吧,误会了,是她太敏感了!

不过,沈若兰这个人是能屈能伸的,意识到自己错了,马上开口道歉,“对不起,我也是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才这么敏感的,希望齐爷您能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

淳于珟眯着眼睛,低头睨视着她,说:“你当爷是什么,被你呵斥完说句抱歉就完事儿了吗?”

沈若兰干笑两声,说:“我上回不是白给您一个火锅蘸料的配方吗?就拿那个算做是补偿好了,您也知道我那一个配方卖多少钱,所以,您也不吃亏,咱俩就算扯平了,互不相欠了。”

这是又要划清界限的节奏啊!

淳于珟脸色黑了黑,不过却没出声,这时,英战带着一个体态微胖的老者走过来,道:“主子,聂恒来了。”

沈若兰一顿!

聂恒?没听错吧?她昨天还心心念念要找的人,今儿竟然主动出现了?太巧了吧!

胖老头走到淳于珟身边,抄着手毕恭毕敬的揖下去,“齐爷,您的药已经配好了,下官特意给您送来。”

说完,从广袖里拿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双手举着,躬身献上。

淳于珟看了英战一眼,英战便伸手将老头献上的盒子接了过来,打了,里面是六丸红色的药丸,跟沈若兰上回吃的一模一样,英战验看一遍,确定无异后,拿到淳于珟面前。

淳于珟扫了一眼,道:“很好,辛苦你了,一起进去喝一杯吧。”

说完,转身往里面走去,像是忘记了沈若兰这个人似的。

边上的聂恒恭恭敬敬的道了声:“是!”就直起腰身,小心翼翼的跟在了后面。英战也收起药盒,跟在了后面。

眼看着他们要走,沈若兰绷不住了,急忙叫了一声:“齐爷,等一下!”

淳于珟立住脚步,回头,冷声道:“不是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吗?又来叫爷做什么?”

沈若兰堪堪一笑,只觉得自己被啪啪打脸,但是,为了娘,打脸就打脸吧,娘的命和面子比起来,还是娘的命重要。

“呵呵,齐爷,这位是名医聂恒吗?”

“是,有问题吗?”

“呃,没问题。”

沈若兰抿了抿嘴,硬着头皮说,“齐爷,是这样的,我娘病了,病的很重,我能请聂大夫帮我娘看看吗?”

淳于珟轻哂一声:“你看,爷像那种很好说话的人吗?”

沈若兰摇摇头,诚实道:“不像!”

“那你看爷像能帮你的样子吗?”

沈若兰闭了闭眼,“也不像!”

“那你又凭什么跟爷张这个嘴?”

沈若兰咬着嘴唇,有点儿低声下气道:“齐爷,我娘她病真的得很重,我很担心她,我知道您讨厌我,不会愿意帮我的,但是这次只要您帮了我,往后我一定会报答您的,真的,我绝不会叫您白帮忙的!”

“你拿什么来报答爷呢?”淳于珟抱起了胳膊,定定的看着娇小的她,加了一句,“金银财宝还是以身相许?”

沈若兰张了张嘴,不知该咋回答才好了,她相信,这话只是他随便说出来刁难自己的,因为无论是金银财宝还是以身相许,他都不会稀罕的。

何况,她也没金银财宝,也不可能对他以身相许。

这位齐爷倒像是突然变得有耐心了似的,一直看着她,等她回答。

沈若兰费力的想了半天,才试探说:“我很会做菜,可以每天给您做菜吃,或者,我会画画,可以帮您画一幅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画像。”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画像?口气还不小啊!”

他还记得她画的那些花样子呢,把那些鸟兽一个个傻乎乎,圆溜溜的,不过,很讨喜,就冲她画的那些东西,他倒真有几分相信她能画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画像来。

好奇心起,他微不可见的勾了勾唇角:“画像嘛,倒是可以试试,不过,你画出来的爷要是不满意也是枉然。”

沈若兰一听有门儿,激动的说:“是,您放心吧,我画的您一定会满意的。”

上初中时,她学过三年油画呢,主修人物肖像,后来上高中课程忙才放下,虽然多年不画,但是她对自己的画技还是很有信心滴,尽管她画的也不是多好,但起码能画的很像。

古人作画讲究神似,而油画则讲究形似,等她画出一个跟他一摸一样的人来,保证能唬住他!

且,就算她只是初中生水平,这个世界里就她一个人懂油画,谁又能看出好坏呢?

她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还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小牙儿,在夕阳的余晖中显得分外好看!

淳于珟微怔了一下……这东西,越来越好看了!

事情就这么越快的决定了,沈若兰一下子看到了希望,也变得格外斗志昂扬起来,她兴头头的回到酒楼,那柱香已经就剩下两三厘米那么短了。

张二勇见她回来了,欢喜的低声道:“兰儿,你可真利害啊,到现在还没一个人能对上呢!”

沈若兰嘿嘿一笑:“那是,我出的就是千古绝对,根本没有下联儿,不然我也不会拿五百两银子去冒险啊!”

张兴旺看了沈若兰一眼,没有说话,眼里却是藏不住得赞赏和喜悦,他越来越觉得自己这个儿媳妇找对了,不光开朗、善良、孝顺,能干活,做饭香,还会做生意、对对子呢,他们老张家一定是祖宗开眼了,或者是上辈子积了德来,才让他们找到这么个能耐的儿媳妇!

招娣几个都乐得不行,“兰丫姐,你太有本事了,把那些秀才老爷都给难住了,你看把他们一个个难的,都憋得脸红脖子粗的啦!”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等会儿拿到银子,给你们一人买朵绢花。”

几个姑娘现在都是扎头绳的,还都没有花戴呢,小姑娘们都爱美,都喜欢花,给她们一人买朵花戴,一定高兴!

一炷香终于烧完了,跟沈若兰预料的一样,根本没有人对上那副对子!

大家都唉声叹息的,既为跟五百两银子失之交臂而遗憾,又为对不出对子而憋闷,一时间垂头丧气,气压低到了极点!

掌事的倒是眉开眼笑的,亲自把那四十二两五钱银子交到了沈若兰手中,一个劲儿的夸沈若兰聪明,是个才女,还大方的表示,今晚这顿饭给他们免单了。

沈若兰的这副绝对就是在他们的酒楼里出的,不仅给他们赚了四十多两银子,还无形中又给他们的酒楼做了广告,这暗藏的商业价值,远远超过这顿饭的价值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这么轻易的赚到四十多两银子,喜不自胜,刚才还提心吊胆,担惊受怕的,现在就只剩下骄傲和自豪了,对这个争气又能耐的女儿也更喜爱了,连沈福存和沈金存都对沈若兰另眼相看了。

这个妹妹,不仅聪明漂亮,善良能干,还有这么大能耐呢,他们这做哥哥的都有一种有荣与焉的荣耀感了。

竹儿和菊儿也对沈若兰佩服的不得了,特别是竹儿,偷偷的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姐姐在学堂外偷学都能作出这么绝的对子,他这个娘亲一手教出来的,也绝不能比姐姐差呀!

一顿饭,吃饱喝足,没花一文钱,还赚了四十多两,沈德俭和张兴旺乐得嘴巴都和不拢了,出来后,张兴旺更是兴头头的提出要请大家去戏园子看戏去,给兰丫庆贺一下!

沈若兰拒绝了,她还要去笔墨轩订做几只油画的画笔,还要买点胶,马上就要给齐大爷画画了,她得把基本工具备齐了啊,不然惹齐大爷不开心,不叫聂恒给她娘看病不就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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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42章 画画

沈若兰这个正主儿不去,别人去也就没意思了,再有,穆氏坐了那么久,身子也有点儿撑不住了,两家就互相道别,各自回家去了。

回去的路上,张兴旺边走边思谋着,最后说:“二勇,爹琢磨着想把你跟兰儿的事儿提前办了。”

张二勇说:“兰儿不是说等及笄再办吗?咱们也同意了,爹怎么又想提前了?”

“不是爹想提前,爹是怕夜长梦多啊!”张兴旺忧心忡忡的说道。

他越来越发现兰儿的能力和魄力了,她才十四岁,还是个孩子,就这样光芒万丈、势不可挡的,要是等她在成长些,心大眼开了,只怕就看不上二勇,也看不上他们老张家了,还是早点把她娶进门儿,让她早点儿成为老张家人稳妥些。

张二用当然希望能早点儿把兰儿娶回家了,但是却不愿意为这个理由娶她,说:“爹,兰儿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既然我们俩订婚了,她绝不会有别的想法的。”

张兴旺说:“就算她没别的想法,你就不怕别人对她有想法吗?要是万一遇着个位高权重的相中了她,拿权势逼咱们,你说咱们这平头小老百姓拿啥跟人家争?还不得乖乖拱手相让啊!所以最好的法子,就是你们快成亲!”

张二勇低下头,没有说话,心里却暗暗发誓,一定要让自己也强大起来,绝不会叫人把他的兰儿抢去。

**

沈若兰先去买了一块帆布,一盒胶,几十种颜料,又去城里有名的做笔的笔墨轩定做了一套油画的画笔。

因为笔墨轩的做笔师傅不知道油画笔啥样,沈若兰现给他们画的图,又详细的介绍了一番,直到师傅完全明白了,才离开,双方讲好明早就来取,师傅得通宵帮她做,所以价格比正常价格贵了三倍之多。

之后,她又找了一家木器行定,做了一个画板,一副画架子,画板和花架子也是她出图样,让别让人按照她的图样订做的,都是约好明天就来取的,因为加急,得通宵赶,也给人家加了银子。

本来还想在去首饰铺子,给家里的几个小姑娘一人买一朵花,但是从铁匠铺子出来后,天都黑了,首饰铺子都打烊了,她只好先回去了。

到家时,爹娘已经睡下了,因为娘回来后就觉得体力不支,不得不先睡下,爹舍不得离开她,也跟她一起睡了。

不过其他人都没睡,正在福存哥的带领下,热火朝天的做冻子呢。

今儿个出去吃饭,耽误了不少活儿,回来后福存哥就提议,今晚贪点黑,把白天落下的活儿给赶出来。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热烈的相应,刚刚吃了一顿那么好吃的饭,都给撑到了,正好干活儿消化消化食儿。

大家分工合作,竹儿菊儿和带娣年纪小,干不动重活儿,就让他们几个薅猪毛,领娣给两个大灶坑烧火,招娣负责刮猪肉皮下的肥油,沈福存和沈金存负责最重要也是最累的——剁猪肉皮!

几人一边干活儿一边说说笑笑的,因为都是年轻孩子,在一起很能说到一块儿去,这样边干活儿边说话唠嗑,一点儿都不觉得累。

沈若兰回来后,也想加入他们,却被沈福存拦下了,他笑着开玩笑说,“兰丫啊,你就不用干活儿,快给我们大伙说说你那个挣了好几十两银子的对子是咋想出来的?教教我们呗?赶明个我们也上那儿对去,动动嘴皮子就能挣上好几十两,上哪找那好事儿去啊!”

沈若兰被他逗笑了,“要是真又那么多好对子,我自己也不干这些活儿了,天天儿去对对子多好啊,轻而易举的就能挣那老些钱,可惜啊,我这对子也是偶然得来的,只此一句,在就没了。”

沈福存遗憾的咂咂嘴,不过还是很高兴的感慨说:“兰丫你可真能耐啊,别人一辈子都挣不来这老些钱,你这不闪腰不岔气儿的就把钱给挣来了,你没看见你赢了的时候老张头乐的呢,嘴都闭不上了,之前他还满脸的不愿意呢。”

金存说:“他当然乐了,兰丫这么能挣钱,长得又好,还识文断字能作诗做对的,他们家能娶着兰丫这样的媳妇,算是捡着大便宜了,也就是他们运气好,先把人定去了,不然就兰丫现在出息这样,指定不能跟二勇哥订婚,二勇哥虽然人不错,但毕竟是个庄稼人,要我说,兰丫就是嫁到大户人家当个奶奶夫人的都没问题!”

沈若兰拿起一把菜刀,再沈金存面前晃了晃,凶巴巴的说,“你这是撺掇我背信弃义吗?”凶完,拿过一个菜板、一张猪肉皮,当当当的剁了起来。

“别说我不会背信弃义,就算我真背信弃义,大户人家也不能娶个乡下丫头当夫人奶奶的,还是别做梦了,快干活吧!”说笑间,已经把那块肉皮剁碎了

沈金存说:“谁做梦了?说你做夫人奶奶还是往低了说呢,你不知道,当年曾有个游方和尚给奶奶算命,说咱们家能出个娘娘呢,咱们家就你们仨闺女,你们仨里顶数你出挑,要是真的话,那这个娘娘肯定是你了。”

“游方和尚的话你也信?那都是骗子,说不定他那个和尚的身份都是假的呢。”沈若兰很是不屑。

沈金存不服气的说:“才不是呢,那个和尚当时给屯子里好多人都算了,出奇的准儿啊,要我说,咱们家这一卦,也肯定差不了。”

“别瞎说,当心你二勇哥不乐意。”沈福存见弟弟口无遮拦的,斥了一句。

沈金存一缩脖子,四下看了看,说:“他这不是没在这儿吗?他要是在这儿,我才不会说呢,你当我傻啊?”

沈若兰边剁边说:“我都已经跟二勇订婚了,就算真有娘娘让我去当,我也不会去,还是把机会留给她俩吧。”

菊儿摇了摇头:“我也不去,我要一直留在爹娘身边儿,听说进了宫就再也不能跟爹娘见面儿了,那当娘娘还有什么意思?还是留给那个姐姐去吧。”

提到沈若梅,沈福存和沈金存有点儿尴尬了,就沈若梅现在的名声,想在靠山屯找个人嫁了都难,何况是进宫当娘娘呢?

哎,都怪那该死的老丁家,肯定是他们到处散布的那些谣言,真是坑死个人了!

**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就早早起身,就把那盒胶融了,分别注入到各个水彩颜料中,搅拌均匀,让这些颜料变得粘稠起来,方便上色,加入了胶质的颜料再沈若兰的加工下,变得格外鲜亮起来。

弄完没多久,罗城来接她了,沈若兰跟爹娘扯了个小慌,带上准备好的东西,上了罗城的马车。

先去笔墨轩取了画笔,又去木器行取了画板和花架子,都准备停当后,马车就拉着沈若兰出城去了。

沈若兰没有问姓齐的到底住哪,但是可以肯定,一定是住在军营附近,她现在心里已经猜出个七大八了,姓齐的一定是在军队中任职,而且还是一个职位很高的将领,不然聂恒也不会对他那样恭敬,在他面前也不会那般俯首帖耳了。

其实当初在乌孙时,她就已经怀疑过他的身份了,那时她就确定,姓齐的绝不是商人。商人不可能去费尽心机去查找两国间的密道,更不可能在府尹府里安插细作,那可都是掉脑袋的事儿,傻子都不会那么干;再有,他身上那股子森然凛冽,煞气逼人的气势,必定实在血雨腥风中养成的,一个商人绝不可能有那样的气场,所以,他真实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昨天在看到聂恒对他的态度后,她就更加确定自己的推断了,这个姓齐的,就是个军中的高官,所以才能让聂恒对他毕恭毕敬、唯命是从,他们现在,就是往大军驻扎的地方走呢。

出城后,马车后又跑了二十多里,没有去军营,倒是在一座庄子前停下来了。

庄子很大,盖在一片梅林中,可惜这个时节梅花已经落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树枝,看不出什么优美和雅致来,若是赶在隆冬时节来这儿,梅花盛开,寒梅傲雪,这庄子就隐在一片香气扑鼻的花海中,定然是一副不可多得的美景吧。

车夫下去叫门来,门开后,沈若兰也下了车,在罗城的带领下走进了庄子。

庄子很大,里面修得十分简洁,没有什么垂花门、抄手游廊,就是一个宽阔的庭院,一眼见底。

走过前厅,进入到后进的院子,罗城带着她走到门口儿,掀起帘子,说,“沈姑娘,就是这儿了。”

沈若兰走了进去,屋里装饰的很是恢宏大气,大理石铺地,金丝楠木为柱,迎面大紫檀雕螭案上设着三尺来高青绿古铜鼎,悬着待漏随朝墨龙大画,一边是金蜼彝,一边是玻璃。地下两溜十六张楠木交椅。又有一副对联,乃是乌木联牌,镶着錾银字迹,道是:“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黼黻焕烟霞。”

齐爷并不在此,罗城引着沈若兰走到东间的书房里,赫然看见那位爷正一身常服,坐在书房里看书呢。

今儿难得不穿黑的了,而是穿了一件象牙色的浅色长袍,再执一卷古卷,坐在那儿安安静静的看书,正午的阳光笼罩着他,柔和的光线下,显得他温柔如玉,宛若朝阳,倒有几分温雅书生的味道。

只是,一开口,刚刚误认为是翩翩佳公子的美好形象便荡然无存。

“你是爬来的吗?让爷等了这么久?”

沈若兰一气,刚要反驳,但马上又想到娘的病,就把那口气咽了回去,好声好气的跟他解释:“我们先去取画板画笔了,我画的这种画不是用寻常的毛画,而是得用这种特制的画笔,还有,这画板和画架子,也都是昨晚特意定制的,今早不去取来,我拿什么给您画呢?”

淳于珟看到沈若兰手中的画笔,抬起眉毛:“这不是刷子吗?你要用刷子给爷画画?”

沈若兰耐心道:“这是画笔,虽然长得有点儿像刷子,但画出来的效果您看了就知道了。”

“哼,爷的时间很宝贵,你最好别叫爷失望!”他没再纠结画笔和刷子的区别,而是不轻不重的威胁了一句。

沈若兰也没有跟他废话,免得添堵,道了声:“是。”就开始画画了。

**

寿仙宫

孝端太后撂下手中的信,道:“夏槿,往后惠州那边儿来信,不必呈给哀家,直接退回去就是了。”

夏槿道:“是!”

玉容公主道:“是纯曦来的信吗?她说什么了?”

“哼,还能说什么,无非是替自己叫屈喊冤,口口声声说她没有害人,真真是不知悔改,叫人失望啊!”太后随手把那封信交给了玉容,让她自己看。

玉容长公主接过信看了一遍,凝着眉头说:“母后,其实我倒是觉得纯曦说的有几分是真的,您想想,她要是真指使人再您的宴会上毒死安安,这事儿这么大,肯定得严加追查的,很可能就查到她,把她暴露了,太危险。”

“但要是只给安安下泻药,让她在宴会上放屁,拉裤子,这种事大家多半会以为是安安吃坏了肚子,没有人会想去查怎么回事,安安要是出了那么大的丑,肯定就做不成老七的媳妇了,那她的机会不就来了吗?一样的效果,她又何必非要冒险杀人呢?”

孝端太后静默了一会儿,说:“要真像你说的,纯曦她没有指使人毒死安安,那安安又是怎么中的毒?”

玉容迟疑了一下,说:“母后,你说——能不能是安安为了除去纯曦,特意使的苦肉计呢?您几次想立纯曦做湛王妃,这种事儿肯定已经传到荣嘉大长公主耳朵里了,安安肯定是要忌讳的,或者是为了防止将来有变,所以一发狠,就借此机会把纯曦彻底除了呢?”

“不可能!”孝端太后断然否认,

“你这个想法哀家也曾怀疑过,不过,后来太医跟哀家说,安安这次中毒很深,伤了根本,将来能不能再怀上身孕都不好说了呢!就算能怀上,她这身子将来也不会长寿了,谁会为了排除个异己,就对自己下这么狠的手呢?”

“那么重啊。那可真是太吓人了!”玉容长公主拍了拍胸脯,“这么说来,那还真不能是她自己干的了,只是,我还觉得不对劲儿,纯曦她一向是个聪明的,不应该干出这么危险的事儿啊!”

“哀家也觉得不应该,可她就真做出来了,当初挑唆邓驸马外室的乳母告状时,哀家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还一直给她找借口,只说她一时糊涂,其实不是那种阴毒之人,可后来呢?哼哼……”孝端太后冷笑一声,拿起茶杯,不愿意再说下去了。

玉容长公主叹道,“都是咱们家老七太有魅力了,这才让纯曦那丫头陷得这么深,只可惜啊,妾有情,郎无意,就老七那性子,就算她真个嫁给他做王妃了,也不会有她什么好日子的……哦对了母后,咱们给老七送去那四个女官怎么样了,老七收用了吗?那边又没有信儿呢!”

一提这个,孝庄太后的脸又拉了下来。

昨晚接到吉州飞鸽传书,说她送的女官又主动勾引主子,现在已经被遣送回来,正在路上呢!

她声称是自己精挑细选出来的女子,才华横溢,知书达理,叫他好好待着,谁知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啪啪’的打脸了,真让她憋屈啊!

“哼,还能怎样呢?他自己不想女人,就是咱们给他挑个仙女过去,他也能挑出毛病来,算了,不管他了,提起他就一肚子气。”

太后气哼哼的牢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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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43章 被调戏了

中午,到饭时了,罗成进来询问中午吃什么?在哪儿摆饭?

淳于珟看着沈若兰,慢条斯理的说:“你不是说你很会做菜吗?去给爷露一手,做两道拿手的试试。”

沈若兰的画笔一顿。

本以为画画了就不用做饭了,原来这厮是打算叫她连画画带做饭啊!

不过,去就去,做饭也比在这儿对着他画画强。

这一上午对着他,真是要把她给气死了,这位大爷一会儿喝茶,一会儿翻书的,总是动弹,害得她都找不好角度了,光线也总在变,跟他说又说不通,这厮根本就不讲理,不说他自己乱动,还说她技术不精,还威胁她要是画不好就叫她好看!

还好现在叫她去做饭,再待一会儿,她真怕自己一时控制不住,一画板拍下去……

淳于珟斗嘴胜利,把那个野丫头气得毛都乍起来了,偏偏又不敢拿他怎样,得意极了,心情一好,就走到画架前去看她画板上的画。

那幅画现在刚打完轮廓,五官还不是很清晰,不过却也能看出画的是谁了,看她拿着那些小刷子又是触又是点的,居然还画的有模有样的,她到底能画出什么样的画呢?

他心底隐隐有些期待了……

庄子的厨房很大,里面鱼虾、青菜、鲜奶、各种肉类都有,可谓是种类齐全,都快赶上酒店的后厨房了。

而且,她居然在这里看见一只火锅儿!

跟她定制的火锅一样大小,一样的构造,简直就是分毫不差!

沈若兰小小的吃了一惊,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她都把火锅蘸料的配方给他了,他当然得弄一个火锅了,不然要那蘸料何用呢?

这火锅,十有八九是在张四爷定制火锅的地方弄来的,凭齐大爷的权势手段,想弄个火锅来一点儿都不难!

看到有火锅,还有鱼,沈若兰决定做一道鱼锅子,既省事又好吃,所有的菜都能下里,他想吃啥菜就在这锅里涮就好。

打定主意,把挑了一根个头儿很大的草鱼,洗干净,切成片儿,开始准备……

书房里,淳于珟没等多久,罗城就过来请他进西间去吃饭,进去时,只见饭桌上正摆着那个铜锅子,锅里面沸腾着,一些白嫩嫩的肉片上下翻东,还有一些青菜菌类随着沸水起伏。

“齐爷,这是鱼锅子,请品尝!”

沈若兰保持着微笑,身板儿挺直的站在桌子旁,双手叠着放在小腹处,跟现代大酒楼的服务员似的。

淳于珟看了看那一大锅的东西,嫌弃的说:“这怎么吃?难不成把筷子伸锅里直接捞着吃吗?”

“可以啊,也可以用勺子把您想吃的捞出来放碟子里,再在碟子里夹着吃。”沈若兰解释。

淳于珟在桌子前坐了下来,却没有拿勺子捞,他看了沈若兰一眼,“你来帮爷捞!”

沈若兰微笑:“我不知道您喜欢吃什么?还是找您的长随吧。”

淳于珟冷哼声:“要是捞到爷不爱吃的,就留给你吃,反正也剩不下!”

沈若兰嘴角一抽,这是要让她捡他的剩菜吃啊,她不想吃别人的剩菜好不好?谁知道那上面有没有他的口水啊?她可不想吃别人的口水!

腹诽几句,看这位大爷不满的眼光又杀来了,沈若兰只好上前给人家当小丫鬟儿去了。

“齐爷,这些菜都得蘸着麻酱吃才好吃,这是我给您调好的麻酱。”

沈若兰把一片鱼肉放在了他面前的碟子里,还真感激这厮把麻酱照着秘方做了出来,不然她今晚还真没法弄火锅呢!

淳于珟夹起那片鱼肉,沾了点酱料,优雅的放进嘴里。

嗯,又鲜又嫩,好吃!

他心里暗暗赞许!

得到这个麻酱秘方后,他也试着吃过一次,不过厨子给切的牛肉片子太厚,且没像她准备这么多菜蔬配着,就像搁大锅煮肉一样,把一些厚厚的肉片子煮在里面,虽然味道尚可,但算不上好吃,他吃过一次后就丢开了。

算出她今个能做这个,他特意吩咐把锅子和麻酱都带到了庄子来,想试试真正的火锅是什么样子,没想到竟然这么好吃,而且这锅子还不光可以涮羊肉,涮牛肉,还能涮鱼,真是有意思!

“嗯?这是什么?”他看着碟子里那团儿粉嫩嫩的东西。

“这个叫虾滑,是用虾肉做的,我刚刚做出来,鲜的很,您尝尝试试。”

淳于珟尝了一口,果然好吃,这野丫头,果然有两下子。

“齐爷,您吃点儿青菜吧,解腻。”

沈若兰温柔的把一勺菠菜放在了他面前的碟子里,不是关心他,就怕他吃腻了起刺儿为难自己。

淳于珟很听话的又吃了一口青菜……

接着,土豆片、地瓜片、藕片、木耳、蘑菇……各式各样的东西轮番上阵。

给他夹菜的时候,沈若兰很小心仔细,就怕这厮有哪样不爱的吃让自己打扫他剩下的东西,所以每次只给他夹一样,都会观察他爱不爱吃,要是发现他吃进去后脸色不大好,就不再给他夹了,要是看见他吃哪样东西时眼露赞许,就留心记下来,多给他夹几次。

本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谁知这厮吃到最后,不知是吃饱了还是吃腻了,在吃一片藕片的时候,竟然只咬了一口,就拧着眉头,放回到了碟子里。

“不好吃吗?”她问。

“难吃。”他说。

沈若兰又急忙给他夹了一块虾滑,结果这厮咬了一口后,又放回到碟子里。

之前明明吃了好几块儿,很喜欢吃的,这会子怎么这样了?别是吃饱了吧!

这样想着,她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您是不是吃饱了,要是吃饱的话,咱们就接着画去?”

然,淳于珟看了她一眼,不紧不慢的说,“爷吃饱了,换你吃。”

沈若兰呵呵一笑,“多谢齐爷关心,我不饿,我们还是去画画吧。”

这位爷没动,也没说话,只淡淡的看着她,那眼神虽没有煞气在里面,却也让她倍感压力,最后,只好妥协的坐下来,拿起筷子,硬着头皮开吃。

吃饭的过程很难熬,姓齐的就坐在她对面儿,饶有兴致的看着她吃,像看戏似的,沈若兰被看得头皮都麻了,赶紧吃,大口大口的吃,好快点儿吃完。

淳于珟坐在对面看着她,见她瞪着两只亮晶晶的大眼睛,不停的往嘴里塞东西,把两腮撑得鼓鼓的,像一只小松鼠似的,不觉勾起了唇角。

哼,吃没吃相的东西,跟她画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花样子倒是挺像的!

“齐爷,我吃饱了。”

沈若兰稀里乎隆的塞了一顿,撂下筷子,笑道:“谢谢您的火锅,咱们去画画吧。”

淳于珟站了起来,走到她身边,忽然一抬手,在她的嘴唇上蹭了一下,鄙夷道:“吃没个吃相,嘴上还沾着酱呢!”

沈若兰一僵,怔在了原地。

马丹的,不是说古代都男女大防,男女授受不亲吗?

那他蹭自己嘴唇这一下算是咋回事儿?虽然是在鄙视自己,可她为啥有一种被调戏了的感觉?

再偷眼看看那个调戏自己的人,却是一脸的坦荡,没有半分心虚的意思。

难道,是她想多了?

“还不走?没吃够?”他说了一句,提步出去了,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耳朵有点儿红了。

不过沈若兰却没那份心思仔细观察他,见他走了,也赶紧跟过去了。

回到书房,继续画画。

沈若兰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插曲,专心画起来。

经过这顿饭,齐大爷的心情忽然变得好起来,居然没再气她,还心平气和的跟她聊了几句。

先是问她那副对子是怎么想出来的。

沈若兰告诉他,是自己无意中想出来的。

又问她是怎么识的字,谁教的,沈若兰就把昨天在百味人家忽悠大伙儿的那套说词又搬出来说了一遍。

然后又问她是跟谁学的画画,沈若兰就结合小学课本中《神笔马良》和《王冕学画》两课的内容,把那俩苦孩子学画的经历套在自己身上,声情并茂的向他讲述了一个没有画笔,买不起画纸的可怜小农女,用树枝和草棍儿,在大地上学习绘画的故事…。

两人这一番对话后,日已偏西了。

沈若兰起身告辞,“齐爷,咱们今天就画到这儿好不好?我今天回去还有点儿事儿,明天再过来继续画,成吗?”

淳于珟正聊的起劲儿,见她竟然不识相的要走,脸上顿时多了几分阴鸷。

难得他这么有兴致跟人聊天,还聊得这么投机,她竟然没眼色的要提前走,不知道有多少人等着盼着能跟他有这样聊天的机会吗?又不知有多少人,为了能跟他聊到一起去,处心积虑的寻找他感兴趣的话题,甚至挖门盗洞的找关系,打探他感兴趣的事。

她竟然对此殊荣不屑一顾,还要把他晾在这里,真是个可恶的东西!

“什么事?”

他凉凉的问道,要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他是不会放她回去的。

沈若兰不好意思的一笑,像被人发现了秘密的小女孩儿似的,羞涩的说:“我要去百味人家听书,昨天说书的讲到乌孙的敌营里有人要对湛王放冷箭,虽然我知道湛王现在没事,但是还是很想知道他受伤了没有?现在回去的话,还来得及。”

“你是关心……湛王?”说这话的时候,他脸上的阴鸷消弥了些,有些不确定的看着她。

沈若兰点头,如实道:“是呀,关心,我怕他受到暗箭伤害。”

“为什么?你见过他?”淳于珟继续问道。

沈若兰摇摇头:“没见过。”

淳于珟笑了:“既没见过,又何来关心?”

沈若兰说,“我虽然没见过他,但是却听说过他的事迹,我知道他是一个用兵如神,保家卫国的好男儿,还知道他体恤百姓,爱民如子,前几个月,咱们楚国有一些姑娘被拐到乌孙,还是他下令救回来的呢!”

说这些的时候,她明眸放光,里面满满的都是敬佩和崇拜,像个小迷妹在说起自己的偶像似的!

淳于珟往后靠了靠,轻笑,“既如此,你且去吧,明日早些来,莫要让爷在等你!”

“嗯,谢谢齐爷,小女告辞!”沈若兰福了福身,高高兴兴的出去了。

真想不到这厮能这么好说话。

望着那道欢快的背影,某位爷摸了摸下巴,她这样,是不是少女怀春,对湛王心生爱慕了呢?

要是她知道他就是她心目中的英雄,又会是什么心情呢?

想想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的场景,再想想后来发生的一些事,他的笑容褪去了些。

算了,还是先别让她知道了!

起身再去看她的画儿时,淳于珟又是一愣!

这幅画像,已经比晌午时看到的更加完善,更加写实了,浓重的色彩堆砌下,他的脸,他的表情,甚至他的每一根头发丝,都栩栩如生的跃然画板上,像得出奇,就跟自己在照镜子的感觉似的,难怪她敢说自己能画出古人后无来者的画,此言,果然不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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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坐着马车,一路催促着,赶到百味人家时,那个说书的刚要开始,沈若兰找了个小桌儿坐了,点了两个菜,就开始听书了。

“诸位客观,上回说道乌孙敌营要放冷箭射杀湛王——”

沈若兰正聚精会神的听着,一个又瘦又小的男子忽然发现了她,立刻惊喜的过来跟她搭讪,“小姐,您不是昨天出那副对子的姑娘吗,在下申由甲,是修远书院的学子,对姑娘的才华很是钦佩啊,今日能再见姑娘,真是三生有幸……”

被打搅了,沈若兰很不高兴,淡淡的说,“我是特意来听书的。”

也就是说,别来烦我了。

要是个有眼色的,听到这话就该闭了嘴,别再打扰人家,然而,这个申由甲却丝毫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打扰了人家,还继续碎碎念念的说:“在下昨天回去后,彻夜研究了姑娘的那副对子,果真是妙啊,简直妙不可言啊,可惜在下学疏才浅,研究了一天一夜,仍对不出下句,今日正好见到姑娘,可谓是有缘,不知姑娘可否赏光,指点一二呢?”

“对不住得很,我之所以出五百两银子求下联,就是因为我也不知道下联,公子还是去找别人研究吧。”沈若兰转过脸,眼睛盯着说书的台子,就差没直接赶人了。

都到了这个份儿上,申由甲这个奇葩还是没有退缩,甚至还在沈若兰的对面坐了下来,继续道:“原来姑娘也没有下联啊,那不如我们一起研究一下,不知姑娘是在什么情况下做出的上联,当时是一副什么情景,姑娘说出来,或许对咱们对出下联能有所提示呢。”

沈若兰受不了了,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直接道:“这位公子,我是来听书的,你已经影响到我了,而且,我对跟你研究下联儿一点儿都不敢兴趣,还请公子自便吧。”

被她这么直接说开了,申由甲才意识到自己招人烦了,他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说了两句“抱歉、打搅了,”就讪讪的离开了。

一看就是个不通事故的书呆子,念书念得都成傻子了!

他倒是走了,可最精彩的部分已经被说书的讲完了,她都没有听到湛王到底有没有中箭,又是怎样逃出生天的!

哎,真倒霉,好容易花大价钱来吃饭、听书,结果被给书呆子给耽误了!

沈若兰沮丧了几秒钟,决定明天像那个齐爷打探打探湛王到底有没有受伤,又是怎样脱险的,他肯定是军营里的人,定能知道这些。

通过今天下午跟聊天,她不像之前那么惧他了,而且他对她的态度也有明显的好转,要是她跟他打听点儿湛王的英雄事迹,他应该不会拒绝!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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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4章 美丽的误会

从百味人家出来后,她找了一家规模较大的铁匠铺子,定做了一个烤箱,一个烤肉串的铁炉子,外加一百根签子,还订做了三十个铜火锅。都是她出图纸,再标注尺寸大小,让人家照着图纸去做的。

吉州有三十万大军驻扎,经常有军队的将士们打兵器,所以铁匠铺子很多,规模大的也不少,像沈若兰找的这家规模就很大,那么多东西,竟承诺十天就能打完,这在农安县那边儿是完全做不到的。

不过,烧烤炉子和签子必须得今晚做完,明天还得上齐大爷家做饭去呢,那位爷是个富贵中人,光看家里的大厨房就知道家里肯定有不少厨子,什么山珍海味猴头燕窝的必定都吃腻了,一般的饭菜肯定不能满足他的胃口,所以莫不如来个剑走偏锋,用现代最流行的街头小吃来答兑他。

她的孜然还剩下些,就存放在她的空间里,等明天给他来一顿烧烤大餐,指定能把他答兑的乐乐呵呵的,说不定一高兴,明天就能让聂恒去给娘看病呢!

想到这儿,她更积极了,一再的叮嘱铁匠师傅,无论如何,明天亮天前一定要把她的炉子和签子打好,至于烤箱嘛也要尽快,火锅晚些倒是可以。

为了让人家能给她通宵干活儿,她还给人家出了三倍的价钱,加上火锅和烤箱,总共花了三十三两银子!

好在她昨儿偏得了四十二两半,不然这会儿肯定得心疼了。

随后,她又找了一家买首饰的银楼,打算给家里的几个小姑娘买绢花,昨天答应她们的,今儿得兑现啊!

走进一家叫“天工楼”的铺子,这铺子共分三层,一层楼卖的都是便宜的东西,如头绳、璎珞、绢花、堆纱花、竹(木、石)簪子、劣质玉石打磨的手镯、玉佩等,都是下层人士消费的地方;二层楼就好多了,卖些金银首饰,还有珠宝玉器,都是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才去的起的;至于第三层,那是吉州城金字塔尖上的女人们能去的地方了,卖的都是最好的珠宝、最好的玉器,一套首饰动辄就是上千两,都够一户小康人家买房子置地的了,不是富贵至极的人家,断不敢往三楼去的。

沈若兰现在的身价,也就只能在一楼或二楼看看了。

她现在一楼遛了一圈儿,买了几朵漂亮的堆纱花,给菊儿和招娣她们几个一人一朵,连瘦丫的都没落下,不过她自己却没买,不是舍不得钱,而是不喜欢。

她不大喜欢打扮,总觉得衣服也好,妆容也罢,只要舒服干净就好,至于没不美观,那在其次。

买完堆纱花,又上了二楼溜达,正在那儿看呢,忽然听到有人在她背后有人叫了一声:“丁香!”

沈若兰回过头时,只见一个银楼里的女伙计,正狐疑的看着自己呢。

见沈若兰回头,那女伙计又叫了一声:“丁香,是你吗?我是海棠啊,我们在乌孙时曾一起住过好几天哩!”

沈若兰一下想起来了,上次她被拐到乌孙时,可不就跟这个海棠住在一起嘛,当时跟她俩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月季,那时她们晚上还经常偷偷唠嗑呢。

不过,那个时候的海棠比现在胖多了,白白嫩嫩的像个洋娃娃似的,现在的她却瘦的利害,眼神都不亮了,一副历历经沧桑的模样!

“海棠姐姐,你也回来了,真没想到能在这儿遇见你。”遇到故人,沈若兰很是亲热,上前挽住了她的手说道。

海棠笑了笑,低声说,“我现在已经不叫海棠了,我叫玉奴。”

沈若兰笑了:“是呀,咱们都回家了,自然不用叫他们给取的名字,对了,我叫沈若兰,你叫我若兰也好,叫我兰儿也行。”

玉奴“嗯”了一声,又轻轻的说:“兰儿,你也是吉州人吗?”

沈若兰说:“不是,我家在这边有点儿生意,暂时先住在这里,等过两个月就回去了。”

“哦,这么说,你是跟你爹娘在一起过来的哦!”她问着,脸上露出几分羡慕和几分怅然若失的表情。

看着她这副消瘦而又失落的样子,沈若兰忽然想起绿芜说过的:不少被解救回去的女子,家里嫌丢人,都不肯要她们了,不知玉奴姐姐是不是这种情况?看她现在这般落寞的表情,消瘦的身姿,十有八九是了!

“你现在过的怎么样?还好吗?”沈若兰看着她清瘦的身子,有点儿担心的问道。

玉奴低头,苦涩的说,“我没也就这样了,倒是你,比从前胖了不少,也好看多了。”

沈若兰现在确实比当初她乍见到时好看多了,也胖多了,要是她被拐时就是这副样子,陈婆子肯定不会叫她做打杂的丫头,也绝不可能给她取个‘丁香’的名字了。

沈若兰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儿,她是比从前胖了不少,可玉奴姐姐却比从前瘦了很多,可见这段时间定是过得很不如意。

“玉奴姐姐,你住在哪里,回头我过去看你去。”

现在在这里说话不方便,她想过后去找她谈谈,看她过得顺不顺心,要是不顺心,看在从前相处不错的份儿上,她能帮忙的话不介意帮她一把。

“我就住在耳朵眼胡同里,离这儿不远,进胡同往里走右边数第三家就是了。”玉奴告诉的很详细,看起来并不反对沈若兰去看她。

“那行,玉奴姐姐,我还有事,就先走了,等我有空就过去看你。”

玉奴叮嘱说:“路上要小心,早些回去,吉州城男多女少,晚上尽量少出来,不安全…。”

告别了玉奴,出去后,看看天已经黑了,又想到玉奴跟她嘱咐的,沈若兰没敢再往别出去,赶紧的回家去了。

到家后,家里已经吃完晚饭了,一家人都在做冻子呢,娘也在,她干不动别的活儿,就跟菊儿她们一起薅猪毛,一大家子人说说笑笑的在一起,一边干活一边唠嗑,倒也其乐融融。

娘见她回来了,急忙起身张罗着给她热饭,不是什么好饭,就一碗小米干饭,一盘儿土豆炖萝卜,虽然很寻常,却因是娘给她热出来的,让她吃出家的味道,打心眼儿里觉得暖和。

饭后,沈若兰把几个小姑娘的堆纱花拿出来,给她们分了,几个姑娘得了花,都乐得什么似的。

招娣她们现在已经不再像刚来的时候那样,给点儿啥都受宠若惊,感激涕零了,现在也依旧感恩,但是已经学会欣然接受,并把这份感激藏在心底,化作干活儿的动力了。

看到她们那么开心,沈若兰也觉得很高兴。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赚钱并不单单是为了让自己享受,自己快乐,让自己关心的人、爱着的人跟着一起享受了,才是最大的快乐!

第二天,罗城又来接她了,这次来的比昨天还早。

上车后,沈若兰先去铁匠铺子,把烧烤炉子和签子取了,然后才往郊外的庄子赶。

赶到庄子时,那位爷已经等在书房里了。

“主子,沈姑娘来了,今儿还带来了一个烤肉的炉子!”罗城嘴欠的禀报。

淳于珟懒懒一笑:“你有心了!”

沈若兰也微微一笑:“应该的,齐爷不嫌弃就好。”能早点儿派聂恒去给我娘看病就更好了。

开始画画了。

有了昨天下午聊天的基础,今儿俩人相处还算和谐,也是一边画一边聊天。

淳于珟饶有兴致的向沈若兰问起昨儿听书的事儿,沈若兰则一脸沮丧的把自己遇到书呆子的事告诉他了,看看他此刻心情不错,就委婉的问他,可否知道湛王受伤了没有?是怎么化险为夷的?

这位爷并没有排斥她的问题,还很好心的把答案告诉了她。

“湛王中箭了,还好他的盔甲里还穿了一副软猬甲,毒箭并未伤到他!”

沈若兰松了口气,如释重负拍了拍胸口:“好险啊,要是没有那副软猬甲,湛王可能就战死沙场了,那咱们楚国的百姓可就遭殃了!”

淳于珟浅笑回答:“湛王不会那么容易就死了的,这世上,能杀死他的人还为出世呢。”

沈若兰看他说得言之凿凿,不容置疑,像他跟湛王多熟,多了解湛王似的,就又问了一些关于湛王的话题。

不是为别的,存粹是为了好奇八卦,人都有八卦的心理嘛,对那些名人、自己感兴趣的人,总是想方设法的要去了解,尤其是在人家感情生活方面,好奇心更大。

沈若兰也不例外,问了几个诸如湛王几岁,长得怎样的问题后,直接跳到了湛王的感情问题。

“齐爷,湛王娶王妃了吧?是哪家的千金啊?漂不漂亮?”

淳于珟听她问起这么隐私的话题,唇角一勾,道:“怎么?你也想进湛王的后院儿?”

“不不不,您可千万别误会,我就是好奇随口一问的,算了,您还是别回答了,反正跟我也没关系。”听到齐爷的调侃后,沈若兰的脸红了,意识到自己的不妥来。

这儿是古代不是现代,可不是什么话想说就能说的,她一个女儿家,表现的对湛王那么感兴趣,本就会让人觉得轻浮,她又巴巴的去打听人家的后院儿问题,也难怪姓齐的会误会她。

哎,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啊,姓齐的这会儿肯定会在心里笑话她的,一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竟然肖想堂堂的战神王爷,真是自不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啊。

再看看看他那副带笑不笑的看不着她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是这样的!

沈若兰的脸更红脸,窘迫不已。

淳于珟看着她那张涨红的小脸儿,扬起嘴角,笑道:“你想知道,爷告诉你也未尝不可,湛王还没有娶妃,到现在后院儿里还没有一个女人呢!”

“哦,我知道了,那什么齐爷,您别动,把头往那边侧一下,我都找不好角度了。”她红着脸把话岔开了。

马丹的,赶紧把脸侧过去,别再盯着人家看了,看你那副笑儿,好像人家真的觊觎湛王被你发现了似的!

她这副窘迫的样子,看在那个人的眼中,却被理解为被人说中了心事,害羞不好意思了!

他无声的笑起来,听话的把头侧过去了。

哎!这又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啊!

经过了刚才的事件,沈若兰的话少了不少,他不问,她几乎不开口,两人之间的气氛怪怪的,一个像是做了坏事被抓,而那个抓到人的则心情大好,时不时的看看脸颊绯红的她,一副玩味的样子。

好容易熬到了晌午,沈若兰跟他说了一声,就跑到厨房去准备烤肉串去了。

淳于珟也没为难她,见她囧迫,就好心的放她走了。

人走后,淳于珟照例起身,去看她那张画。

小妮子,果然没叫他失望,这画画得越来越传神了,不仅像,甚至连他眼神流露出的意思都给画出来了,简直绝了!

他拿起她画画的小刷子,一把一把的,大小不一,有一支上面还带着她的体温呢,暖暖的,就像昨天摸她的嘴唇似的,浅浅的温度,透过皮肤传到他的感知神经里,让他莫名的喜欢……

沈若兰跑到厨房,这回没自己忙活,叫来几个大厨,让他收拾两条鲫鱼,再杀一只鸡,把鸡心鸡肝鸡胗都留着,再洗点儿土豆、地瓜和青菜什么的。

她自己则动手切牛肋条,因为怕他们不知道切多厚多宽,怕切错了,就自己动手了。

一个厨子们把鱼收拾好了,沈若兰就把鱼接了过来,叫那个闲下来的厨子照着自己切好的牛肋条肉大小薄厚接着切。

她把鱼的两侧背上划了几刀,待会儿烤的时候就能进去滋味儿了,又洗了点儿香菜、枸杞,蘑菇,切了些葱段、胡萝卜等,都一股脑的塞进了鱼肚子里,弄好后用签子把鱼穿上。

切好的肉也开始穿了,厨房打杂的看到她这样做,也洗了手,有样学样的照着穿。

沈若兰见人多,就让他们穿了,她把洗好的土豆和地瓜切成了薄片儿,又穿了几串大蒜瓣儿,这些蔬菜留着一会儿吃肉串儿吃腻了时再吃,解腻,还好吃!

这时,杀鸡的把鸡也收拾好了,按她的要求,把鸡心鸡胗都送了过来,沈若兰把鸡胗、鸡心和鸡肝切成小块儿,都穿上了,又把鸡翅也穿了,还切了点儿鸡腿儿肉一并穿了起来,烤鸡肉跟烤牛肉味道不同,吃起来是两个感觉的。

只可惜,这个时候没有茄子青椒,不然,要是再烤点茄子青椒油麦菜啥的,就更完美了!

她还叫人收拾了几只大虾,把虾线剔除了,也穿了起来,留着一会儿一起烤着吃。

都准备好了,她让人把炉子搬到齐爷窗外,准备亲自上阵,帮那位祖宗烤一顿烧烤大餐!

淳于珟在屋里看着她忙进忙出的,就忍不住也出来了,看到她准备好的一盘盘肉串、青菜、海鲜,顿时觉得食欲大振,感觉这丫头肯定又要给他惊喜了!

炉子点起来了!

沈若兰亲自上阵,烤了些肉串、鲫鱼和青菜,她拿着扇子,一边烤一边扇火,还不时的撒调料:盐面儿、芝麻、辣椒面、孜然…。

很快,肉串儿的香味儿出来了,那股子带着孜然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着,格外诱人,连吃过无数山珍海味的某爷都忍不住期待起来了。

“英战,给爷拿酒来!”

这样的美食,不喝点酒儿就可惜了。

英战吞了口口水下去了,这野丫头还真行啊,居然能弄出这么香儿的东西,连他这个心如磐石的死士都忍不住想要跟着吃一顿了,看那油汪汪的肉串儿,一定很好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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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5章 酒后吐真言

英战取了就回来,远远的就闻到一股令人食指大动,欲罢不能的香味,这香味儿在空气中弥漫着,让人忍不住垂涎欲滴,走近时,看见那个沈姑娘,正在炉子前挥汗如雨的烤着肉串。

炉子里炭火正旺,上面一排排用铁签子串起来的小肉块,或肥或瘦,被旺旺的碳火烤的油汪汪、亮晶晶的,肉块上还‘吱吱’的冒着油星,周围包裹着一些不知名的调料,那调料撒在肉上,经炭火一烤,就发出了令他垂涎三尺的香味了儿。

英战吞了一口口水,放眼看过去时,周围那些服侍的下人们,无一不喉头耸动,双目发直,馋得恨不能流口水的样子。

主子倒还淡定,只是一双眼睛不断地在那个小农女身上和炉子上游动着,不知到底是在看小农女,还是在看肉串儿呢!

“嗯,好啦!”

烤好了肉串儿,沈若兰把它们放在了盘子里,亲自给淳于珟送过去。

罗城接过盘子,刚想陪主子回屋,谁知主子抬头看了看日头,见今日天气好,就让人把桌子抬到院子里,在院子里吃。

沈若兰见那个风雅无边的男子坐在了院子里,离她的炉子只有七八米之隔,忽然有一种路边摊的即视感,只是这位爷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属于哪个档次的罢了。

淳于珟坐在椅子上,拿起一串儿肉串儿,只见那肉串儿上的肉被烤的外焦里内的,焦黄脆嫩,有肥肉的地方还泛着点点油光,被各色的调料包裹着,香气扑鼻。

吃了一口,外焦里嫩,比昨天的火锅还好吃!

一向对口腹之欲不甚在意的淳于珟,霎那间露出了惊艳之色,又吃了一口,还是那么好吃!

英战见主子爱吃,很有眼色的走过来,给主子斟酒!

沈若兰不光烤肉,还烤了些土豆片儿和地瓜片儿,还有些蒜,烤地瓜片儿的时候,等到快烤熟时,还在地瓜片儿上抹上一层蜂蜜,撒上一层芝麻,香甜又好吃,土豆片也烤成金黄色,大蒜则烤的软软的,入口即化为止。

她很有心眼,怕这位爷吃上瘾了,整天抓她来烤,就在烤的时候把几个厨师叫到她身边儿,一边烤,一边儿教授他们烤肉串儿的技巧。

火候大小的掌控,什么时候放调料,使用调料的数量等,都需要严格的把控,只有把控好了,才能烤出令人欲罢不能的口味来!

这些厨师都很用心,沈若兰说的每一句话,他们都用心的记在脑海里,就等着将来在主子面前出彩儿了!

很快,跟第一拨肉串儿一起烤的鱼也被烤好了(鱼烤的慢,肉串好时鱼还没烤熟呢),沈若兰把烤鱼也送到了那位爷的桌子上,微笑着说:“齐爷,烤鱼好了,请慢用!”

淳于珟看着那两条烤成金黄色的鱼,鱼皮上还冒着油,外焦里内的,加上鱼肚里那些调料焖出来的香味儿浸润到鱼身上,更令这鱼闻起来香气醉人了。

拿筷子夹一块儿鱼肉,放嘴里尝尝,让人顿时产生了拍案叫绝的冲动!

果真是美味无比啊,简直胜过山珍海味,猴头燕窝!

淳于珟拿起一串儿烤鱼,慢条斯理的吃起来,边吃边打量着那个垂着两支麻花辫烧烤的小东西。

呵呵,这小东西,总是能让他意外连连,惊喜不断,还真是个宝贝呢!

土豆片、地瓜片和烤蒜也陆续的烤好了,沈若兰又颠颠儿的把这些送了过来,送完后又急着去烤鸡胗、鸡心、大虾和鸡肝儿等,忙的脚不沾地,跟一只小蜜蜂儿似的。

刚好她今儿穿了一件黄色的夹衣,嫩黄色,花蕊似的,还真像小蜜蜂呢!

淳于珟笑了,就一边悠然的喝着酒,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着她,等到她把所有的东西都烤完了,就冲她懒懒的道了一声:“过来——”

沈若兰一听齐大爷叫她,急忙走过去,陪着笑说:“齐爷,有事?”

淳于珟指了指身边儿的凳子:“坐下一起吃。”

呃……沈若兰看了看那个离他只有一捺远的凳子,确定这人十有八九是喝多了,不然绝不会让她坐的离他那么近的。

她倒是不怕什么男女大防,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但是她怕他一旦醒酒,看自己坐在他身边儿,一是恼怒把自己一掌拍飞啊……

“呵呵,齐爷,肉串都凉了,我还是去给您热热吧,凉了吃是要坏肚子的。”

说着,伸手去拿桌子上的肉串儿。

刚一伸手,胳膊就被拽住了。

“坐下!”他说道,带着专横、霸道,不容置疑的口气。

沈若兰被他抓着胳膊,反射般的想要挣脱,然而拼着吃奶的劲儿挣了两下,那人的大手却跟铁钳子似的,把她抓得紧紧的,根本不容她有一丝的抗拒。

好大的力气啊!

沈若兰意识到挣扎完全是徒劳,未免惹他发火儿,急忙坐了下来。

这人显然是喝多了,还没什么酒品,她还是顺毛捋顺他吧,最好别逆着他,免得惹他不痛快被一脚踹飞了!

坐下时,沈若兰悄悄的用腿脚夹着椅子腿儿,往边上挪了挪,不然俩人离的这么近,会让人误会的。

“齐爷,我坐下了。”坐定后,她看着自己还被抓着的胳膊提醒了一声。

被她这么一提醒,淳于珟才想起松开她的小细胳膊。

刚才真是太冲动了,被她拒绝,想都没想的就把她给抓住了。

只是,这小东西也怪有趣的,被他抓住了还挣了两下,像不服气似的,就她那点儿小力气,怎么挣得开他的拔山之力呢?

沈若兰一获自由,便又悄悄的挪了挪凳子,离他大约一步开外的距离才坐定了。

淳于珟佯装没看到她的小动作,抬手倒了一杯酒,递到了她的面前,“来,陪爷喝一杯!”

噗,还陪爷喝一杯!

沈若兰忽然想起上辈子看的古装戏里,一些纨绔子弟逛青楼或者调戏民女时,就常用这句台词儿。

她打心眼儿里抵触这句话,感觉自己又被调戏了似的。

而且,她也不想喝酒,虽然上辈子挺能喝的,就是喝一斤小烧都脸不红心不跳的,但这辈子的身体素质跟上辈子不同啊,谁知道会不会是一杯就倒呢?

“齐爷,我不会喝酒。”她拒绝的很干脆。

罗城英战等一听她这话,都倒吸了口冷气,替她捏了把汗!

这野丫头,主子亲自给她倒的酒她竟敢不喝?简直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要知道,主子可从来都不是好脾气的啊,这下子可有的她受了!

果然

见她不给面子,某位爷的脸色不大好看了。

“既然不喝,那就回去吧,罗城,送她回去!”他凉凉的说道。

沈若兰一听让她走,秒懂他的意思了,这是不乐意了、翻脸了,赶她走呢!

她不能走啊,她走倒是不要紧,那他还能让聂恒去给她娘看病了吗?她这两天的努力不都白费了吗?

再看看那杯酒,也就一两吧,喝下去应该没问题。

她看见罗城向她走来,急忙说:“等一下,齐爷,我喝。”

说完,没等他说话,就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酒很淡,连三十度都没有,喝下去一点儿都不上头。沈若兰砸了砸嘴巴,早知道这么淡,就不跟他饶舌了,害得她差点儿被赶走。

淳于珟见她把酒喝下去了,没再提赶她走的事儿,只是脸上还是一副冷冷的,谁都欠他八百吊的样子。

罗城小声提醒道:“沈姑娘,快给主子敬杯酒,请主子息怒啊!”

沈若兰嘴角一抽,原来这事儿还没过去,这男人是生气了,还得她哄啊!

好吧,看在这酒还算清淡,看在她还要找聂恒给娘看病的份儿上,敬酒就敬酒吧。

沈若兰起身,给姓齐的倒了一杯,自己也斟了一杯,举杯道:“齐爷,我敬您!”

淳于珟没动,也说话,只冷眼看着她,看得沈若兰好生尴尬。

这是还生气呐!

沈若兰暗中腹诽,这男人,看起来高高大大的,可心眼儿咋这么小呢,这点儿小事儿也值得生气吗?不就她推了一杯酒吗?好吧,她喝回来总行了吧!

沈若兰举了举杯,“我先干为敬!”

说完,又一饮而尽。

看她喝得这么畅快,那位爷终于动了,拿起酒杯,慢慢的喝了下去,动作优美,风雅无双。

喝完,这人的情绪似乎好了很多,又亲自给沈若兰倒酒了。

这下,沈若兰可不敢再拒绝了,他倒了,她就乖乖的喝,好在这酒不烈,她承受得了……

就这样,两人在院子里喝了起来,一杯又一杯,为了助兴,他还叫人去把铁嘴刘请来,给她说书听。

铁嘴刘就是在百味人家说书的先生,因为书说得好,被人们称之为铁嘴刘。沈若兰一听铁嘴刘要来,高兴的直拍手,笑呵呵的说:“齐爷真是好客,我最喜欢听铁嘴刘说书了,呵呵,今晚就不用去百味人家花图比钱去了…。”

淳于珟看着她面色酡红,双眼朦胧的样子,就知道她是醉了。

这梨花酿虽刚人口清淡,可后劲儿却是极大的,她一连喝了五六杯了,尚能坐在这儿傻笑,证明这东西还是有几分酒量的。

他窥着她欢喜的样子,轻笑一声,说,“你很喜欢听铁嘴刘说书吗?”

沈若兰点头,笑迷迷的脸蛋儿上还红扑扑的,“喜欢!”

“喜欢听他讲湛王的故事?”他又问。

“喜欢!”

“你喜欢湛王?”

“喜欢!”

“想进湛王府做他的女人吗?”他声线低沉,诱惑似的说道。

“想……啊不!”刚说完想,尚存的一丝理智马上上线儿,她赶忙又摇头否认:“不想。”

“既然喜欢,为何不想。”他问道,心里不知是该为她那句‘喜欢’欢喜,还是该为她那句‘不想’失望。

沈若兰揉了揉太阳穴,让自己清醒些,然而头却越来越昏,昏乎乎的都没法答那位爷的问题了,最后只说了一句:“我才不要跟那么多女人抢一条黄瓜呢。”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跟那么多女人抢一条黄瓜?

什么意思?

古人的严谨作风限制了他们的思想,让一个现代随随便便十几岁的孩子都懂的问题生生的把某位英明神武的爷给难住了。

想了半天,最后他得出判断,就是这丫头是喝醉了,意识不清的情况下胡言乱语呢。

**

沈若兰醒过来时,已经是日已偏西了。

宿醉的结果就是头痛欲裂,她睁开眼,看着陌生的床帐,一时间有点儿懵了,半天才忽的想起来,自己这是在齐大爷家画画呢,然后晌午弄了点儿烧烤,喝了点儿酒,再然后就啥也不知道了。

她紧张的坐起身,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

还好,一切正常,就是头疼,疼的跟要裂开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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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6章 咱们王爷看上她了【三更】

“姑娘醒啦?”一个衣着得体的嬷嬷看到沈若兰坐起来,急忙上前来服侍。

沈若兰揉着眉心,从床上放下腿来,“嬷嬷,您是——”

嬷嬷笑道:“老奴姓白,是齐爷吩咐过来照料姑娘的,姑娘若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老奴就是。”

一提齐爷,沈若兰才想起他来,问道:“齐爷呢?”

那会儿她陪着他喝酒,醉倒在酒桌上,没失态吧?齐爷不会怪她吧?

不过,看自己目前受到的待遇,齐爷应该没怪罪她,不然她现在就不是睡在这儿,而是睡在庄子外的荒野中了!

白嬷嬷道:“齐爷出去了,今晚大概回不来了,姑娘若身子不适,可在这儿住下,若想回去的话,老奴就给您安排车子。”

沈若兰当然不会住下了,她要是一宿不回家,娘肯定得急坏了,那她的罪责可就大了,她笑了笑,说,“还是劳烦白嬷嬷帮我准备一辆车吧,我已经好了,还是回去吧,不然我爹娘会担心的!”

白嬷嬷听了,转身对伺候在身边儿的两个小丫头吩咐了一声,立刻有个小丫头出去办了。

另一个小丫头则上前,帮沈若兰把鞋子穿了,扶着她坐到了地中间圆桌儿旁的绣墩上。

白嬷嬷从桌子上提起紫砂壶,给她倒了一杯醒酒茶,双手奉了上去。沈若兰道了谢,接过来喝了几口,顿时觉脑袋的疼痛缓了不少。

“姑娘,再洗把脸松泛松泛吧。”

白嬷嬷挥挥手,又有两个小丫头走进来,一个端着铜盆,盆里是飘着花瓣儿的温水,另一个手里还端着个盘子,盘子里放着香胰子和叠的整整齐齐的毛巾。

两个丫头走到沈若兰面前,一起跪下,把手里的东西举过头顶。

沈若兰一见如此,都有点儿受宠若惊了!

跪下服侍——这也太殷勤了吧!

她不过是个来画画的,就算做了两顿齐爷爱吃的饭菜,画也画的不错,可毕竟身份摆在那儿呢,一个画匠和厨子而已,这身份在等级森严的大户人家里,连人家的奴才都比不上呢,哪值得人家跪着服侍啊?

“快起来吧,我不习惯让人这么伺候!”沈若兰急忙去拉那个端着一铜盆水的小丫头。

看小丫头长的杏眼桃腮,娇娇弱弱,跟一朵娇花似的,端着这么沉的一盆儿水,还举过头顶,肯定累坏了吧,姓齐的还真是不懂怜香惜玉啊。

谁知,那丫头一看沈若兰来拉她,却不敢起来,把头低得更低了,像是犯了大错似的,脑袋都快要扣到地上了!

白嬷嬷笑道:“姑娘快梳洗吧,做奴才的本就就该这样服侍的,让她们起来岂不是坏了规矩?”

沈若兰一听,既然是人家的规矩,那她还是别坏了人家的规矩了吧,就撂下杯子草草的洗了把脸,赶紧让那丫头起来了。

小丫头见沈若兰洗完,这才肯起身,端着盆子出去了。

白嬷嬷又抱着一副妆奁走过来,摆在了桌子上,笑道,“姑娘,老奴再帮您把头发通一通,用篦子篦一篦吧,省得酒醒头疼。

沈若兰约摸着马车也快套好了,不愿再麻烦人家了,就委婉拒绝说:“多谢您的好意了,刚开始起来时头确实有点痛,不过喝了您的茶已经好多了,就不劳烦您了。”

白嬷嬷笑道:“姑娘这是说的哪里话,老奴若能有幸服侍姑娘,便是老奴上辈子修来的福分呢!”

她这样一说,沈若兰都不好拒绝她了,只好又坐下来,请她帮着通一通。

白嬷嬷欣然的打开了沈若兰的头发,没有立刻通,而是先从妆奁里拿一对儿核桃做的小锤子,在沈若兰的头上轻轻敲打,打得不轻不重的,各个穴道都被打到了,也打通了,沈若兰的头也松泛多了。

捶打完,白嬷嬷才拿出篦子开始给沈若兰通头发。

沈若兰的头发稀疏、发黄,不过在头皮处又发出不少新头发,都是黑黑的、亮亮的,大概是她现在营养跟上去了,身体素质变好了,头发就长多了罢。

那些新长出来的头发还都很短,参差不齐的乎在她的头上,使她看起来毛茸茸的,跟一只小鸡雏似的,很可爱!

那些黄头发的发根处也不那么黄了,就只发梢处还是黄的,还有些地方分叉,都是过去营养不良造成的。

白嬷嬷帮着她一边儿通头,一边儿用小剪刀儿修剪分叉的发梢,通完后,又帮她把头发编好,编的松紧适度,梳得整整齐齐的。

拾掇完,马车也准备好了。

白嬷嬷亲自把送沈若兰送到大门外,看着她上车,直到车子走的看不见了才回去。

回去后,刚才那个给沈若兰叫马车的丫头悄悄的对白嬷嬷说:“娘,您可是这庄子里的管事,那个姑娘不就是个画画的吗?那配您这样服侍她啊?”

白嬷嬷急忙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才低声斥道:“没眼色的东西,没看出王爷对她的不同吗?你看她今儿是个画画的,没准儿明儿就是咱们的主子了呢?”

小丫头有点儿不忿的撇撇嘴,“娘你想多了吧,她长得也不怎么样啊?顶多算个清秀而已,还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丫头,王爷怎么可能看上她呢?”

白嬷嬷道:“这大概就是缘分吧,要说相貌,这姑娘不是一顶一的好,论出身,就更不用提了,可王爷就是喜欢她,我还从来没见过咱们王爷喜欢过那个女人呢,想必这位姑娘是个不同的吧!”

“哼,我可没看出来王爷有多喜欢她,昨儿我进去服侍的时候,我还听到王爷挖苦她来着呢,嘲笑她长得丑呢,哼!”

小丫头很不服气,也很嫉妒,她可以容忍哪个官宦人家的千金做她的主子,也可以容忍哪个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受她的服侍,但是像刚才那个乡下丫头,论长相、论出身,也没比她强哪去啊,也就会几笔画,会做几道菜而已,凭啥就让主子高看一眼?凭啥就让她们服侍她呢?她配吗?

白嬷嬷点了点她的脑袋,埋怨说:“娘总跟你说看人不光要用眼看,还要用心看,你光看王爷挖苦她讽刺她了,咋不想想咱们王爷是什么性子?要是他真看不上的人,他还有心情挖苦讽刺吗?不早直接打发阴司里去了吗?”

小丫头怔了怔,“娘,那照你这么说,王爷真看上她了?”

白嬷嬷点头:“怕是真看上了,我还从来没看见过咱们王爷对哪个女人这么上心呢!”

那位姑娘醉倒的时候,是他亲自抱进来,嘴上虽然骂她‘混账无礼,’可那眼神却是骗不了人的,看她的时候带着浅浅的笑意,点点的柔情,她还没见过王爷用这种眼神看过哪个女人呢!

活了一辈子,她自认为这点儿眼力还是有的,绝对没看走眼!

看看女儿拿不甘心又嫉恨的样子,白嬷嬷冷声警告说,“我可告诉你,千万别打不该打的主意,前儿我听你青莲姐姐说,府里又有个下贱胚子要勾搭王爷,已经被王爷给罚了,咱们借着你姨娘和青莲姐姐的光儿,在这庄子里吃香的喝辣的,多好的日子啊?要是因为你整啥幺蛾子给弄坏了,不光是我跟你爹饶不了你,就是你青莲姐姐那,你也别想好过了!”

小丫头咬了咬嘴唇,虽不甘,最后却也无奈的说:“我知道了,我又没想怎样,你敲打我做什么?”

“没有就好,明儿那画画的姑娘再过来时,记得好好服侍,要是能让她喜欢你,高看你一眼,那才是你的本事,也是你正经该做的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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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47章我要攒嫁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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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走到一半的时候,沈若兰就有点儿尿急了,上午的时候喝了好几杯酒,刚才又喝了一盏茶,那些液体现在还都留在她肚子里呢,好憋啊!

可说,这里是荒郊野外,她也不敢擅自下车去解决,只好憋着,等车子走进城里,路过一座公共茅厕的时候,她急忙喊停,只说自己在这边有事儿,下车后让车夫自己先回去了。

车夫一走,沈若兰赶紧钻进茅厕,把满肚子液体放出来了。

出来的时候,膀胱空了,整个人也舒服多了,只是,也找不着道了。

这里明显是一座贫民区,街道又窄又破,到处都是低矮的土坯房,甚至还有茅草房,又脏又乱,偶尔还能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人走过,跟这些破房子倒是很相称。

沈若兰逮住一个疯跑的半大孩子,给了他一文钱,跟他打听道,问他往王府的路怎么走。

那孩子得了一文钱,高兴得见牙不见眼的,说得也格外仔细:“顺着这条巷道走到头往右拐,就是耳朵眼儿胡同了,再穿过耳朵眼胡同,就到了咱吉州的主街,到了主街你就肯定就能找到王府了。”

听到孩子提起耳朵眼胡同,沈若兰觉得好耳熟!

忽然想起来了,昨儿玉奴跟她说过,她家就住在耳朵眼儿胡同里。

这会子都走到家门口了,正好进去看看。

她谢过孩子,顺着巷道走到头儿往右拐,便走进了耳朵眼儿胡同。

耳朵眼儿胡同很大、很长,大约住了十几户人家,沈若兰只记得玉奴跟她说她家住在耳朵眼胡同右边数第三家,却不知是从南边数右手边的第三家还是从北边数右手边的第三家。

转悠了一圈儿也没搞明白,也没有从这儿路过,沈若兰就决定挨家问问看。

先敲开北边右手边第三家,开门的是一个苍老的婆婆,老婆婆看见沈若兰,疑惑的说,“姑娘,你找谁?”

沈若兰有礼貌的说:“请问婆婆,玉奴住在这儿吗?”

“你找玉奴?”

老婆婆听到‘玉奴’二字,警惕的打量起沈若兰来:“你是她什么人?找她做什么?”

沈若兰说:“我是她朋友,专程来看望她的,只是忘记问她的详细地址了,请问您认识玉奴吗?她住这儿吗?”

“玉奴姑娘不住这儿…。”没等婆婆说完,屋里忽然传出一个似曾相识的男人的声音,“奶奶,谁呀?”

婆婆急忙扭过头,严厉道:“不关你事,好好读你的书,别分心。”

接着又对沈若兰道:“玉奴姑娘家就住在前面,离我家不远,姑娘从这儿一直往前走,前面门口有棵柳树那家就是玉奴租的房子了。”

原来是玉奴家是租房子住的,而且还是租住在贫民区,看起来日子确实是难过了。

沈若兰按照婆婆说的,很快走到了门口儿有大柳树的那座房子前。

这房子很破,又矮又小,还是茅草屋,屋顶的茅草乱糟糟的,跟要塌了似的,与她在靠山屯时住的那座破房子有得一拼了,几乎是这条胡同里最破的一家。

记得从前的玉奴,穿戴打扮都很不错,就算不像大家千金,但至少也是个小康人家养出的小家碧玉,没想到现在居然落魄到住这么烂的房子,难怪她那样消瘦落寞呢。

沈若兰打量了一番后,扯着脖子喊起来:“玉奴在家吗?请问,玉奴在吗?”

站在外面喊了两声,玉奴家却没有人出来开门,倒是把旁边的邻居大婶儿给喊出来了。

邻居大婶儿出来后,审视的看了看沈若兰,道:“姑娘,你是来找玉奴的?”

沈若兰说:“是呀,我是玉奴的朋友,不知道玉奴现在回来了没有?她家里人呢?怎么没人来开门?”

大婶儿说:“你不是说你跟玉奴是朋友吗?难道不知道她家里就她跟她娘两个人?她娘现在病着,起不来身了。”

沈若兰笑道:“我也是好久没见到玉奴了,那天偶尔见了一面也没来得及多说,您说的这些我也是今儿才知道的。对了,大婶儿,玉奴白天上工的时都是你在照顾她娘吧?要不,大婶儿你带我进去吧,我一个小姑娘家,也不可能是坏人,再说,她家都这样了,也没啥值得我惦记的,。”

大婶儿看了看沈若兰,见她穿得整整齐齐、长得漂漂亮亮的,确实不可能是坏人,就笑道:“的确是我在照看她娘,走吧,我带你进去。”

说完,推开栅栏门,带着沈若兰进了院子。

进屋后,里面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清,一股发霉的味道参杂着药味儿扑鼻而来。

大婶摸索着走到火炕前,拿火石点燃了炕桌儿上的油灯,轻声说:“玉奴娘睡着呢,姑娘你先坐吧,玉奴一会儿就回来了。”

沈若兰依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打量着这间黑洞洞的屋子。

这屋子,比她在靠山屯住的那座还不如呢,就只有一个通间,厨房、堂屋、卧室全在这间屋里。

屋子的东北角,有一个泥巴砌的灶台,上面安着锅灶,灶台上摆着几双碗筷和几个盆子,还有几个瓶瓶罐罐,应该是用来装调料之类的东西的。

除了锅灶,地上还有一把笤帚,一个撮子,都放在西北角,除此之外,地上连个凳子都没有,更别提别的家具了。

家里唯一的家具,就是那张掉了漆的炕桌了,这唯一的家具还摆在炕上,把地上显得空空荡荡的,简直不像过日子的。

大炕上睡着一个面容憔悴,头发花白的女人,想来就是玉奴的娘了,看看玉奴娘的样子,好像都有四五十岁了,但是玉奴才十五六岁,古人结婚又早,这个玉奴娘顶多也就三十五六岁而已,居然老成这副样子,也不知是遭遇了什么样的变故,让她变成这般样子的!

“姑娘,玉奴家清贫,也没个茶水招待您,您可别见怪啊!”大婶儿也在炕沿儿上坐了下来,拨了拨油灯的灯芯,让油灯亮堂些。

沈若兰又不是来喝茶的,当然不会介意,她看了看还在沉睡的玉奴娘,低声问大婶:“大婶儿,玉奴娘是什么病,找大夫看了没有?”

大婶儿叹了口气,说“她家穷的饭都快吃不上了,又哪有钱请大夫呢?就现在吃的这副补药,还是旁边儿申秀才看她们太可怜,才施舍给她们的呢!”

沈若兰了然,原来玉奴已经落魄到这般地步了。

看来,她这次是来对了,不然玉奴娘这病再拖下去,只怕就难医好了。

又等了半柱香的时间,玉奴终于回来了,一进门看见沈若兰,玉奴那张愁苦的脸上顿时露出了几分真切的笑意,她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握住沈若兰的手,喜道:“兰儿,你怎么没打个招呼就来了,早知道你来,我去买点儿菜好了。”

沈若兰笑道:“下回吧,我这回是有事儿路过这儿,顺道来看看,家里还不知道我来,我娘肯定等我回去吃饭呢。”

听她这么说,玉奴的心里好受多了,不然好朋友好容易来一趟,家里啥吃的都没有,她会过意不去的。

邻居的大婶儿间玉奴回来了,就跟她说了一声,起身回自己家去了。

大婶儿一走,沈若兰就把心中的疑惑提了出来,“玉奴,你家里怎么就你跟你娘两个呢?你爹呢?”

一听提起‘爹’字,玉奴的眼圈一下子红了,眸中迸出几分恨意来,她咬了咬牙,干脆的说:“死了!”

一看她这眼神儿,就知道她爹不是死了那么简单,应该是对不起她们娘俩,让她们娘俩伤透了心了吧?

沈若兰虽这么猜测,却并未明说出来,只关切的问,“那你们俩现在的日子不大好过吧!”

玉奴瘪了瘪嘴,半天才说:“会好起来的,我再有十天就发月钱了,到时候就不会这么难了。”

还得十天吗?我觉得你娘的病可不能再托了,最好现在就找个好大夫给看看!“沈若兰看着一直昏睡的玉奴娘,她来这么久了,玉奴娘还一直睡着呢,应该是病的不轻,不然不会这么精神短缺。

玉奴也顺着沈若兰的目光看向娘亲,眸中既愧疚又无奈,她苦涩的说,”我也想现在就找大夫来给她看,可是我现在没钱,大夫不肯赊账,我也是没办法啊……“

闻,沈若兰拿出荷包,说:”不如我先借你点儿吧,你抓紧帮你娘把病医好了罢,不然拖成病候就难处了。“就像她娘似的,当初要是早点儿治疗,又何必落到今天这地步呢?

说着,从荷包里拿出几块散碎的银子,总共大约有二三两的样子,放在了炕桌上。

玉奴看到这么多银子,一下子抓住了衣角。

她现在最缺的就是银子了,要是有了这些银子,娘的病就能治好了,只要娘好了,她们的日子就有奔头了……

只是,她跟兰儿也没有多深的交情,就只在乌孙一个屋子住几天而已,一下子借人家这么多银子,她有点儿过意不去啊!

”兰儿,我……“

她本想推辞一下,可马上又想到娘的病,就把到了嘴边儿的推辞咽了回去。

”我会努力工作,早点儿把钱还给你的,谢谢你了兰儿,你真的帮了我的大忙了……“

沈若兰说:”钱不急着还,等你们把生活安顿好了再慢慢还也是一样的,我也不急着用,另外,我就住在王府斜对面儿,你要是有啥事儿,去那边找我就行。“

”嗯,我知道了,谢谢你,兰儿……“

玉奴感动得不行,兰儿的这笔钱真的太及时了,简直就是救了她的命啊!

看看外面的天都黑了,沈若兰怕爹娘担心她,就起身告辞了,玉奴把她送到了外面,走到门口儿时,竟意外的遇到了昨天在百味人家遇到的那个申由甲。

此时,申由甲正在与奴家门口儿徘徊呢,看到玉奴出来,忙道:”玉奴姑娘,听我奶奶说有人打听你们家,我过来看看……“

这时,眼睛扫到了沈若兰的身上,顿时又惊喜道:”玉奴姑娘,就是这位姑娘打听你们家吗?你跟她是朋友吗?“

玉奴看看申由甲惊喜的样子,又看看沈若兰,狐疑道:”申大哥认识我朋友吗?“

”认识认识,在下前天有幸见识过这位姑娘的文采,钦佩不已,这两天一直在研究这位姑娘做的那副对联儿呢。“申由甲崇拜的说道。

沈若兰却对这个书呆子的崇拜和追捧一点儿都不感冒,甚至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对玉奴说:”我先走了,赶明儿得空再过来看你。“

玉奴点点头,嘱咐说:”天都黑了,回去当心点儿!“

申由甲一见沈若兰要走,殷切的拦住她说:”姑娘这是要走了吗?正好在下现在无事,可否有幸送姑娘一程?正好在下还有几个问题要请教姑娘呢。“

”男女有别,还是别在一起搭个了。“沈若兰不冷不热的丢下一句,头也不回的去了。

申由甲看沈若兰一点儿搭理他的兴趣都没有,更别提让他送、跟他探讨学问了,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哎,显然这位才女姑娘还在为昨天他扰了她听书的事儿恼他呢,看来,他是没机会跟她讨论学问了…。”

“申大哥,我要回去做饭了,你要不要进去待会儿。”玉奴客气道。

申由甲摆摆手,“不了,刚才你那位朋友不是说了吗,男女有别,叫人看见我进你家不好,对了,你娘的病好些了没有?我最近在书坊查到一个方子,上面的药都不是贵重的,而且还很对你娘的病症,我把方子抄下来了,给你——”

玉奴接过方子,很真诚的说了声:“谢谢您了,申大哥!”

来这儿一个多月,多亏了这位申大哥帮忙了,不然她跟娘现在不定多栖皇呢。

开始时,她还疑心申大哥对她有所图谋,可渐渐的发现,其实他是个很热心很善良的人,只是读书读傻了,不通世事,不懂避嫌而已,所以就打消了满腔的疑虑,一心一意的感激起他来。

申由甲把抄来的方子给了玉奴后,就赶着回家去抄书了。

家里就只他跟奶奶两人相依为命,所有的收入来源,都得靠他一笔一笔的抄书来赚呢……

**

沈若兰回到家,天有些晚了,家里人正一边儿做冻子一边儿等着她呢,见她回来,娘又赶着去给她热饭,招娣想去帮忙,被娘给拒绝了。

她想再自己还能动弹的时候,多给她的兰儿多做几顿饭,弥补一下这十多年来的遗憾吧!

沈若兰也赶到厨房去帮忙,娘俩一个忙着在锅里腾饭,一个蹲在灶坑前烧火。

穆氏把一个大白馒头和一碗菜放在了箅子上,盖好锅盖,才缓缓的说,“兰儿啊,你这两天天天起早就走,晚上才回来,是干啥去了?”

沈若兰一边低头往灶坑里添着柴火,一边头也不抬的说:“不是告诉你们了吗,我要开一家火锅铺子,去找合适的铺面去了。”

“可是,娘看见每天都有一辆马车接你,那车也不像是车行的啊……”穆氏吞吞吐吐的说道。

她也不想怀疑女儿,可是就是担心怕她被人给骗了,所以才忍不住问了出来。

沈若兰面不改色的笑道:“那是周正派过来的,私家车,当然不是车行的车了!”

自打穿过来,沈若兰说的谎话已经不计其数了,她已经习惯了,现在撒起谎也以毫无压力,而且越来越熟练了,竟练就到能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撒谎境界,简直可以堪称为撒谎界的扛把子了!

娘见她一脸的坦然,果然相信了,也就不担心了,只是还有点儿心疼的说:“你这么小小的年纪,还是个女儿家,就整天为家里的生计劳碌奔波,这些原是该我跟你爹做的,原不该教你这么辛苦的……”

沈若兰怕她伤感,急忙说:“您可千万别这么说,我这可不光是为了家里,也是为了自己呢,您想想,我要是赚得钵满盆盈的,不仅能把家里照顾好,将来到了婆家腰杆儿不也硬吗?有钱的媳妇和没钱的媳妇在婆家受到的待遇能一样吗?”

听她这么一说,穆氏不伤感了,苦笑一声:“说得也是。”

当年她要是有钱,婆婆和小姑子们也不至于那么欺负她了,别说动不动就打她骂她,说不定还能对她百般讨好呢?

如今女儿想多赚点儿钱多攒点儿嫁妆,不就是为了将来不再过她从前那样的日子吗?如此,她是不会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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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8章誓不为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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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罗城早早的就过来接沈若兰了,因为不用再去取东西,上车后直接就往庄子里赶,所以很省时间,沈若兰到达时,时候还很早,齐爷也似乎刚起来不久,正在吃早饭呢。

想到昨天自己失态醉倒,齐爷不仅没把她丢出去,还派人照顾了她,沈若兰很是感激,见面后,忙上前致谢。

“齐爷,小女子昨日酒醉失态,多谢齐爷不加责怪,还派人悉心照拂,小女子感激不尽。”

淳于珟拿着汤匙,不紧不慢的吃着碗里的紫米粥,对她的感激倒是没什么话说,只是忽然来了一句:“好几个女人抢一根黄瓜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虽然昨天已经被他被认定为她的酒后胡,可昨晚睡前,他又冷不丁想到了另一层意思,只是,那层意思太难登大雅之堂,也有太难以启齿,所以今个儿他特意问问她,看她怎么解释。

要是这该死的东西真说出那个难以启齿的意思,他现在就把她掐死,就地埋了!

沈若兰一怔,想不到他为什么问起这个,傻愣愣的说:“什么?”

淳于珟重复了一遍,说:“你说,你才不要跟那么多女人抢一条黄瓜呢,这是你昨日醉倒前跟爷说的话,爷想问问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沈若兰心里突突了几下,她真说过这么污的话吗?仔细回想一番,不记得了啊?但是,她倒是可以肯定,这话一定是她说的,不然他一个受封建礼教制约的老古董说不出这么新潮的话来!

想了想,她一本正经的的说:“大概是喝醉了,胡乱语呢,请齐爷不要见怪。”

“真的?”

淳于珟停下手里舀粥的动作,眸光沉沉的看着她,想要看出她说的是真是假似的。

沈若兰坦然抬起眸子,对着他的审视,心里不断的默念,“老娘有枪,老娘天下无敌,老娘什么都不怕……”

见她如此坦荡,一身浩然正气,淳于珟淡淡的收回自己眼神。

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吧,她一个云英未嫁的闺女,哪会儿想到那层意思呢?

沈若兰见他不在追究,心里暗暗的松了口气,好险啊,要是被他知道自己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自己怕是就要被扣上淫荡无耻的帽子,说不定立马就被丢出去呢。

不过,昨天她为啥要说那样的话呢?按理,她不该跟他提及这样的话题啊?还是他说了什么?引起了她的话题呢?

正苦苦的回想着,案边的男人懒懒的说了一句:“爷昨日去见湛王了。”

“什么?”

沈若兰一脸茫然。

他去见湛王关她屁事,为什么要告诉她呢?

淳于珟看了她一眼,不疾不徐的说:“爷已经把你倾慕他的事告诉了他,湛王听说你还算能干,已经答应娶你!”

闻,沈若兰脸上徒然变色,瞪着眼睛道:“齐爷,您……没跟我开玩笑吧?我只是尊重他敬佩他而已,什么时候倾慕他了?您怎么可以这样做?”

淳于珟见她这般激动,撂下手里的汤匙,眸光幽深的看着她,道:“既然你尊重他敬佩他,嫁给他又有什么不好?嫁给你尊重的敬佩的人,总比嫁给个山里汉强吧?还是说,你觉得湛王的身份配不上你?”

沈若兰说:“这不是配上配不上的问题,而是合不合适的问题。您想想,湛王乃是皇室贵胄,怎么可能会娶我这样一个乡下女子?就算他肯娶我,也肯定是要娶我做妾室,我才不要给人家当小妾呢!”

淳于珟的神色变了变,有点儿冷傲,又有点儿生气的说:“就算是湛王的妾室,也不是什么人想做就能做的,多少官家女子、名门千金,挤破脑袋的想在湛王的后院居一席之地,都不能够的,你不要不识好歹。”

沈若兰说,“那您就当我是不识好歹好了,反正我不想在他的后院儿当个妾室,别说是妾室,就是让我去当湛王妃,我也是不愿意的。”

淳于珟又是一惊,神色复杂的看着她:“为什么不愿意?”

“因为他那样的身份,肯定不能只娶我一个人,到时候,后院一定是莺莺燕燕的一大群妾室,这不是我要的婚姻,我可以过清贫、简单的日子,但是我未来的丈夫只能娶我一个人,我们的婚姻里,绝不可以存在第三者。”沈若兰坚定的说道。

这下子,淳于珟彻底惊呆了,“你在想什么?男人怎么可能只娶一个女人?爷认识的这些人中,还没看见谁只娶一个女人不娶妾室的呢,就是驸马也都有一两个妾室,除非是娶不起妻室的穷汉才会一辈子只娶一个妻子。”

他从不认为男人娶妾是什么不对的事,在他的认知中,男人纳妾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千百年来的规距就是如此,男主外,女主内,女人依附男人而活,男人自然可以随便娶,老祖宗就是这么传下来的规矩……

所以,听到她这番话,他不仅觉得震惊,还觉得她善忌和不可理喻。

沈若兰说,“所以我就跟穷汉订了婚啊!我就是情愿一辈子平平淡淡的生活在乡下,过一夫一妻白头到老的过日子,也不愿嫁到王府深宅去跟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丈夫,哪怕是让我做正妃,我也不愿意!”

“你很叛逆!”淳于珟看了她一眼,语气森凉。

沈若兰说:“您说我叛逆也好,不守妇德也罢,我都认了,我不想为了个贤德的名声去委屈自己,丈夫和月事带,绝不和她人共用!”

这句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带着不可改变的坚定和决绝。

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声音。

“男儿立世,有时候会有很多无奈,或许,想娶你的男人并不想妻妾成群,只是迫于无奈不得不如此,只要他心中有你,凡事都能以你为先,做妻做妾,他有多少女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沈若兰冷笑,“当然有关系,若是做妾,就得屈居人下,看着正妻的脸色过日子,连个婚礼和嫁衣都没有,寒碜地一顶粉轿抬进门,将来自己辛苦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还得叫别人娘,儿女们的身份还是庶子庶女,永远低人一等,若如你所说,那个假设的丈夫心中有我,又怎会让我过这种的日子?他若能忍心让我这般委屈,又怎能说他心中有我?既然心中没我,又让我受这样的委屈,我又为什么嫁他呢?”

“所以,还要烦请齐爷您再辛苦一趟,跟湛王说明吧,我只是尊敬他,敬佩他,对他绝没有别的心思,还有,我已经订婚了,不可能蘸夫再嫁。”

“这是你说的,最好别后悔!”

淳于珟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拂袖而去,脸上冷的跟三九天的寒冰似的。

看的出,很生气!

沈若兰也知道他生气了,气自己不识好歹,不识抬举,但是也不能怪她啊?谁让他欠欠儿的去当媒婆儿了呢?或许他是好意,想成全自己敬仰湛王的一片心,但他真的曲解自己对湛王的心思了,天地良心,她一真的点儿觊觎湛王的心思都没有啊~

悄悄的跟进书房里,齐大爷已经坐在那里了,只是脸色差得出奇,又跟谁欠了他八百吊似的,沈若兰见气压这么低,也不敢多话,拿起笔,悄悄的开画。

几乎一整个上午,两人都没再说话,一个专心的画画,一个专心的生气。

没有人跟自己说话分心,沈若兰画的格外顺利,涂、摆、挫、扫,各种画法轮流上阵,到中午时,已经画好一大半儿了。

到吃饭的时间了,她得要去准备午饭了,就向齐大爷报了个备。

这一上午,齐大爷脸黑的像墨水似的,她也一上午都没敢开口说话,现在总算可以有个正当理由开口了。

“齐爷,我去给你准备午饭了。”她说道。

没想到,沉默了一上午的淳于珟突兀的来了一句:“若嫁个山里汉,你就得一辈子像现在这样,日日给人洗手做汤羹。”

沈若兰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儿,还以为他早就忘了这茬了呢,没想到还记着呢,真是个小心眼儿!

她浅浅一笑,说:“洗手做汤羹也没什么不好的啊,我倒是很喜欢给自己家里人做饭吃呢,您想想,亲手给自己的家人做饭,然后一家子坐在一起,一边吃着家常便饭,一边说说笑笑的说话唠嗑,多温馨啊,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空荡荡的大屋子里,对着清风冷月吃山珍海味要好吧!”

他抬起眼,清冷的看着她,语气凉凉,略带嘲讽,“你就确定你的山里汉能一辈子对你好,他现在对你好,答应一辈子只娶你一人,不过是因为他现在还没有纳妾的能力,要是有朝一日他发迹了,没准儿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纳个妾回去呢?到那时,你又该如何自处?”

沈若兰吸了口气:“齐爷,您这个比方真让人不喜,不过,要是万一将来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也不妨告诉您,我不会妥协,我会跟她和离,绝不迁就,哪怕那时的我已经皓首苍颜,步履蹒跚,也会毅然决然的离他而去,绝不委屈求全。”

“沈若兰!”

淳于珟冷怒,啪的一声将手里的书摔在地上。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却是带着气叫的,“你真是个大逆不道、顽固不化、不守妇德、冥顽不灵的女人!”

沈若兰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见他一连数了自己好几重罪,还以为他要惩罚自己呢,心肝儿突突好几下,呆了半晌,见他没有下一步的动作,才放下心来。

福了福身,说:“齐爷说的是,我就是顽固不化,冥顽不灵的女人,像我这样的人,确实不适合嫁到大户人家去,还是嫁给山里汉更合适些。”

说完,低头快步走了出去。

“忤逆、放肆!”

看着那道飞也似的逃出去的背影,淳于珟气得一脚踢飞了眼前的案几,只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疼了,真不知他怎么喜欢上这么个悍妒的女人,忤逆、大胆、还提出了那般不合情理的要求,简直不可理喻!

**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把那个人气坏了,还在忙碌着自己今天要做的吃食,她今天要做的,也是现代的一种有名的垃圾食品——麻辣烫!

之前她曾在空间的剩菜打包盒里挑出过一些麻椒,还拿着那些麻椒在县城里挣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之后,那些麻椒就被她收在空间里,一直都没动呢,今儿正好拿来答兑这为大爷。

今儿这位大爷让她气的不轻,她得好好给人家做顿好吃的安抚安抚,把他的胃伺候好了,没准儿他的气儿就消了呢!

洗菜,泡木耳、切薄薄的肉片,还做了几个鱼丸子和虾丸子,十几种菜品一起下锅儿,烫了一小盆儿热气腾腾、香喷喷的麻辣烫,隔得远远的就能闻到那股子香气。

她小心翼翼的把那盆儿麻辣烫端了上去,但愿那位大爷吃过美食后能消消气。

然而

齐大爷居然不在,罗城面无表情的告诉她,主子出去了,让她自便。

不用想,沈若兰就知道那个大爷是生她的气跑了,没留下只片语,也没说一会儿还回不回来了,用不用她等着了……

沈若兰很是无语,这种情况下,她是等他还是不等呢?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还是等着吧,万一他再回来,看见她走了,气上加气,那还能派聂恒给她娘治病了吗?

打定主意,沈若兰在他的书房里呆了下来。

一呆就是一下午,空无一人的书房里安安静静的,沈若兰眼巴眼望的等着那个人,忽然想到那个人给她的提议,要是她真嫁到湛王府去做小妾,大概天天都要过现在这种眼巴眼望的等人的日子了吧……

一直等到日偏西,那位大爷也没回来。

沈若兰知道这是不打算回来了,就去找白嬷嬷,希望她能给自己安排一辆车子,把自己给送回去。

然而,昨天还以能伺候她为上辈子修来的福分的白嬷嬷,今儿竟异常冷淡的说:“对不住了姑娘,我们爷没说要送您回去,我们做下人的不敢善专啊!”

也就是说,没有车送她回去了。

沈若兰傻眼了,简直欲哭无泪,这儿离吉州大约二十多里,天又快黑了,让她一个人走回去,她找不到路啊?

每次来回都是坐在马车里,她怕冷也不大掀帘子看外面,根本不知道路,让她咋往回走啊?

沈若兰说:“白嬷嬷,我觉得肯定是齐爷忘记告诉你了,他不会不同意送我回去的,您看——”

“对不住了姑娘,我们做下人的只听主子的命令,不能随意揣摩主子的心思!”

白嬷嬷客气而又冷淡的拒绝了他,拒绝的干干净净,毫不拖泥带水。

沈若兰又去找罗城,然而罗城也早不知去向了,眼看着天黑下去了,沈若兰觉得自己再不走,很可能就要在野外过夜了,趁着还有最后一丝光亮,她赶紧跑了出去。

凭着为数不多的那点儿记忆,她一路开跑,跑得气喘吁吁。

然而,不管她怎么使劲儿的跑,终究还是跑不过时间,太阳彻底的落下去了,大地笼罩在了一片黑暗中,沈若兰不怕黑,她只是着急自己不能快点儿回去,怕爹和娘担心她。

特别是娘,娘的身子不好,着不得急,万一因为她着急上火病倒了,她岂不是成了罪人了?

因为着急,她跑得很辛苦,她跑跑停停,跑了五六里的时候,一个没留神,咔嚓一声崴了脚脖子,她‘哎呀’一声,重重的跌倒在地,摔得半天都没爬起来。

真是屋漏偏逢阴雨天啊!

沈若兰揉着迅速肿起来的脚脖子,都有点儿想哭了。

看起来,今晚真的只能在荒郊野外住一宿了,别说她的脚不能走了,就算能走,走到回去时,城门也肯定关了。

这下糟了,她一宿不回去,娘肯定得急死,怎么办呢?

沈若兰站起身,一瘸一拐的向前走去,每走一步,脚踝处都像针扎了似的,钻心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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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49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走不了了,沈若兰一屁股坐在地上,望着周围黑压压的荒野,急的眼圈都红了

完了,今晚肯定得在这荒郊野外的冻一宿了,娘不定咋着急呢,万一急病了、急坏了,可怎么办?怎么办啊?

还有,这荒郊野外的,不会有狼吧?

她虽然有几十发子弹,可万一好几十只狼一起朝她扑来,连换子弹的时间都没有,又不能跑了,还不擎等着让狼给吃了啊!

越想越着急,越想越害怕,沈若兰抱着膝盖,竟真的哭出来了……

淳于珟骑马赶过来时,正好看到这样一幅场面:那个瘦瘦小小的丫头,正抱着膝盖坐在地上,把小脸儿埋在膝盖里哭呢,哭得的肩膀一抽一抽的,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看到她这副样子,丝丝痛意从心间涌起,虽然他不想承认,但是,那份真实存在的感觉却让他无法忽视。

今天晌午时,他去了军营,想靠公事忘记心里的某些不快,然而无论怎么分神,那份憋屈和压抑一直徘徊在心里,挥之不去,于是他又赶了回来。

回来时,她已经走了,听说是走着回去的,因为她忤逆了自己,下人没有给她备车,她只好靠着两条腿往回走了,是傍晚时才走的,肯定不等走到天就黑了,城门也关了,这一宿,她只能呆在外面挨冻了!

想到她那些忤逆的行为,逆天的想法,他咬牙在心底骂了声‘该’,就忍着不让自己不再去想她了。

晚饭时,他一进吃饭的屋子,就闻到一股奇特的香味儿,讯问后才知道,是她晌午给他做的午膳留下的香味儿。

他的膳食一向精致,从不吃剩下的东西,有剩下的东西也直接拿去倒掉。

这次也不例外,只是东西倒掉了,余味犹存。

嗅着那诱人的香味儿,又情不自禁的想起她的人。

混账东西!

不知现在走到哪里了?天都黑了,不晓得有没有害怕,又或者,一个孤身的女儿家,会不会遇到游荡的无赖汉和登徒子?

想到这儿,他坐不住了,立刻叫人备马,飞驰而去——

一路策马扬鞭,追上时,正好看见她坐在地上哭泣,那软弱无助的样子,嘤嘤的哭声,让他那颗坚硬的心一下子软了起来,忘记了她的任性和忤逆,只想快点儿把她拉起来,看看她到底是受了伤还是受了委屈!

沈若兰听到马蹄声,慌忙抬起头来。

月光下,她看见那个桀骜贵气的男人策马而来,一身的月华凝如冷霜,俊美的容颜冷冷飒飒,目光晦暗不明。

虽然并不待见他,但是此时此刻,这般境况下,能遇见他,她还是万分惊喜。

“齐爷……”

她叫了一声,站起身,可怜兮兮的望着他,没直接开口求助,但她相信他能领悟到她的意思。

淳于珟默了一会儿,缓缓的伸出手,语气冷冷的,“正好爷要回城去,捎你一程吧!”

“谢谢齐爷!多谢您了……”

沈若兰一见他肯稍带自己,顿时心花怒放,感激不已。

谢天谢地,终于不用担心娘急坏了,也不用怕被狼吃了……

她向他跑去,跑的一瘸一拐的,远远的就伸出了自己的手,可见心中的迫切……

握住他手的霎那,沈若兰只觉得这人的手好硬,掌心里竟然是一层厚厚的老茧子,比庄稼人的手都粗糙,好硌手!

而他,一握住那个只有他掌心大小的小手儿,就像握到了一个柔若无骨的小爪子似的,那小爪子很小,软软的,捏起来舒服极了,让他很想握在手心里揉搓,不想松开……

“齐爷……齐爷……”

沈若兰看这位爷只管握着她的手发愣,却没有拽她上马的意思,一时间有些懵比,不是说要稍她回去吗?跟她没完没了的握手是什么意思?

在她的提醒下,某人一下子回神,尴尬了一秒钟后,大手一提,轻轻的把她拎起来,放在了自己鞍前的马背上。

沈若兰没骑过马,一上到那高高的马背上,就紧张的绷直了身子,艾玛,真高啊,可千万别掉下去。

后面的人感觉到她的僵硬,忽然唇角恶劣的勾起,这东西,气了他一天,正好现在收拾她。

一扬马鞭,‘啪’的一声:“驾——”

马儿遭到抽打,灰灰一声,突然扬起了前蹄,身子也猛的直了起来,沈若兰猝不及防,一下子倒在了他的怀里。

哎呀妈呀,太吓人了!

马都立起来了,这要是掉下去,擎等得摔个半死!

沈若兰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想都不想的一把抱住了他精壮的腰身,抱得紧紧的,整个人都嵌在了他的怀里,想分都分不开。

浅淡的月光下,淳于珟低头看了一眼偎依在怀里的小东西,轻轻扬起嘴角,眼中流过一抹暖意。

她若能一直这样依赖自己,一直这样柔顺乖巧,多好啊!

马叫了一声,扬起蹄子飞奔出去,湛王的坐骑,自然是难得一见的千里驹,跑得飞快,沈若兰感到周围的景色在不断地倒退着,冷风也不断地吹打着她的身子,把她都冻僵了,她只好紧紧的抱着他,贴在他的身上,用他的体温取暖!

感觉到她的颤抖,淳于珟把身子低些,斗篷扯了扯,将她裹在自己的怀里,一路纵马疾驰,很快就到了城门。

城门果然已经关了,他从腰间拿出一块令牌,守城的侍卫一见到那块令牌,就跟见到了祖宗似的,忙不迭的打开城门,把他们请了进去。

进入到城里,马的速度慢下来了。

沈若兰紧张的心稍缓和了些,也慢慢的松开他的腰身,坐直了自己的身子,跟他保持了一点儿距离。

怀里热乎乎的一团儿离开,胸前顿时一凉,淳于珟的整颗心都跟着凉了。

哼,用着朝前,用不着朝后的东西!

淳于珟心中怒骂,却没有出声,只挽着缰绳,继续向前走去。

这会儿,街道两旁的商铺大都打烊了,只有赌场、妓院和部分酒楼依然开着,露出星星点点的灯光,偶尔,还能听到某个妓院里妓女抑扬顿挫的歌声……

街上的行人很少,淳于珟让马放慢了速度,驮着她,跟她一起漫步在这古城的夜色里……

马蹄哒哒的踩踏着青石板路,单调至极,两个人谁都没出声,一直沉默着走了很远。

沈若兰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走到家,然后分开,各自回去。

然而,走到王府街的入口时,他突然勒住马,说:“你那样想不对,身为女子,理应柔顺谦恭,温婉贤惠,怎能那般善忌呢?”

沈若兰无语,这是在为她早上那番话教训她呢吗?这人也太爱管闲事了吧?怎么想那是她的事儿,关他屁事啊?

虽然不喜欢听他满嘴封建卫道士的大道理,但是人家刚刚帮了她这么大的忙,而且也是好声好气的劝她,所以,她也好声好气得回了过去。

“我不认为我有错,错的是那些把女人禁锢在《三从四德》思想中的男人,我们女人和你们男人一样,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感情,当看着你们男人左拥右抱三妻四妾时,就如你们亲眼看着自己的女人偷人一样,那一刻,你们的心有多痛我们的心就有多痛,你们男人可以仗剑杀死背叛你们的女人,以泄心头之愤,还会被世人拍手称赞,叫一声好,赞一句有血性的汉子;而我们女人,却要被逼着笑着看你们宠幸别的女人,如若不然就会被扣上一顶善忌和不贤的帽子,遭你们的辱骂、唾骂,这本来就是不公平的,这样的不公平,我不能接受。”

沈若兰这一翻话,简直是颠覆淳于珟的世界观,他无法接受,但却可笑的觉得句句是理。久久才道:“即便你觉得不公,可千百年来规距就是如此,你一个小小的弱女子,又怎能违背得了?”

沈若兰笑了,自信的昂起头,“我当然违背得了,我有手有脚,可以独立,我不必依附于任何人就能生活的很好,为什么非要去找虐嫁个妻妾成群的男人?跟一帮女人争夺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大好人生交到一个种马的手中呢?”

‘种马’二字,怼得某人心里一阵发堵,瞪着她,想发火又不知该从何发起,许久才说,“你确定要这样吗?就因为容不下人,宁愿嫁个山野村夫埋没自己,也不愿嫁一个与自己般配的男子,荣耀一生?”

“荣耀?”

沈若兰冷哼,“那只不过是给别人看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有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才会放在心上,在我眼里狗屁不是、一文不值!”

“而且,我也从不觉得嫁给一个山野村夫就是埋没了自己,只要他对我好,能跟我同甘共苦,不离不弃的携手一生,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于我而,富贵名利都是浮云,平平淡淡、踏踏实实的生活,才是获得幸福的真谛!”

淳于珟终于闭嘴了,脸色差得出奇,他一碰脚跟,马又继续向前走去。

快到家门口儿时,他稍滞了一下,沉沉的说:“倘有权贵看中你,以强权强迫你,你会屈服吗?”

“不会!”

沈若兰回答的斩钉截铁,毫不犹豫:“我不会屈服,谁要是想欺负我,我就杀了他,要是杀不了他就鱼死网破,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

淳于珟闭了闭眼,“你……下去吧,你爹娘来接你来……”

说完,轻轻一提,又把她拎下了马去。

果然

“兰儿、兰儿——”

没等回头,就听见爹娘一叠声的呼唤。

三月的夜晚,春寒料峭,爹娘顶着春寒在门外苦等着自己,这份温情瞬间融化了她的心。

这会儿,她也格外感激这个带她回来的人,要不是他,可怜的爹娘大抵就要在这寒冷的春夜冻上一宿了,且他们久等女儿不归,该是多么焦急,多担心啊?

“爹,娘,我回来了——”

喊完又回过头,扬起脸,对马上那个人轻声道:“齐爷,今晚谢谢您了!”

她睁着清澈的大眼睛,感激的看着他,脸上满是真诚。

淳于珟亦低头看着她,声音低沉:“嗯,回去吧!”

说完,不再留恋,策马离去…。

爹娘奔了过来,娘一把抱住她,又担心又责备的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跑哪去了?娘都担心死了你知不知道?”

沈若兰卖乖的一笑,讨好的说:“人家这不是回来了嘛!”

爹没有责怪她,只小声说:“兰儿,那个人是谁?你怎么跟他在一起。”

沈若兰回头,看着那道消失在月色中的背影,说:“一个旧相识而已,我脚崴了一下,正好遇见他,他把我送回来了……”

爹娘一听她的脚崴了,都紧张不已,扶着她絮絮叨叨的回去了,又是擦药,又是按摩的,不提……

第二天,沈若兰早早起来了,梳洗,吃早饭,等着罗城来接自己。

罗城是来了,但不是来接自己的,而是来送人的,送聂恒来给她娘看病,还带来了齐爷的口信儿——爷有事儿,不用她再去画像了!

画到一半儿的像不用继续了,而聂恒也给派来了,沈若兰欣喜之余又很是感激,热情的把聂恒请进屋里,让他给娘把脉。

穆氏回来这两天,沈德俭也查觉出她精神不振,气短胸闷的毛病了,正打算这两天去寻个好大夫来给她瞧瞧,可巧闺女就把大夫给找来了,沈德俭感动女儿体贴的同时,也格外热情的招呼起人来。

聂恒虽为名医,但是医德很好,为人谦逊有礼,搭着穆氏的脉搏诊了一会儿后,又翻看了她的眼皮和舌苔,查完后,说道:“我们外边坐罢。”

沈德俭和沈若兰于是同聂恒到外边堂屋坐下,菊儿端了茶来。

沈若兰说:“聂大夫请喝茶。”

看着聂恒喝了茶,才问道:“大夫看我娘这脉息,可有大碍?”

聂恒说:“看夫人这脉息:左寸沉数,左关沉伏,右寸细而无力,右关需而无神。其左寸沉数者,乃心气虚而生火;左关沉伏者,乃肝家气滞血亏;右寸细而无力者,乃肺经气分太虚;右关需而无神者,乃脾土被肝木尅制。心气虚而生火者,应现经期不调,夜间不寐;肝家血亏气滞者,必然胁下疼胀,月信过期,心中发热;肺经气分太虚者,头目不时眩晕,寅卯间必然自汗;脾土被肝木尅制者,必然不思饮食,精神倦怠,四肢酸软。据我看这脉息,应当有这些症候才对。或以这个脉为喜脉,则在下不敢从其教也。”

沈德俭脸皮一抽,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喜脉,绝不是喜脉!”他们夫妻才团聚几日,哪会这么快就有喜?

聂恒道:“若不是喜脉,夫人这个病可就难治了,府上若非家财万贯,恐怕也吃不起这救命的药材了。”

沈若兰一听这话有门儿,喜出望外的说:“那就请大夫帮我娘开了药方吧,不管多少钱的药,我们都买。”

沈德俭不晓得妻子以病入膏肓,只听说要话很多钱才能治病,就毫不犹豫的说:“大夫您尽管开药,我们就是砸锅卖铁也治!”

竹儿拿了笔墨纸砚过来,聂恒提笔,洋洋洒洒的写了一个方子:

熟地(四钱),归身(二钱酒炒),白芍(二钱炒),白术(二钱土炒),云苓(三钱),川芎(一钱五分),黄芪(三钱),香附米(二钱制),土龙(八分),旁风(二钱炒),真阿胶(二钱蛤粉炒),延胡索(一钱五分酒炒),炙甘草(八分)

这些药倒不是什么金贵难寻的药,跟在青州时那位大夫开的差不多,只是药引子完全不同。

居然是幽灵草(三钱),百年野山参参花(一钱五分)

谁都知道,人参最贵重的部分就是参花了,含有二十种皂甙活性物质、十七种氨基酸、十一种微量元素、三种抗癌活性硒及粗蛋白等,不过参花很难找,因为人参不是年年都开花,通常3年开一花,花期5—6月,夏季开放,伞形花序单一顶生叶丛中,每花序有4—40余花,量少且难以保存,故而大多数人都只认人参,不认参花,寻常的药铺也根本就买不到。

至于幽灵草,就更难找了,幽灵草是一种十分罕见的植物,叶茎全白,生活在海拔800米——3200米的密林中,多为数株聚生,或者少数独出,全株高10厘米——15厘米,在万千年的进化中,幽灵草的叶子进化成了白色半透明鳞片,如一层薄如蝉翼的纱包裹在洁白的茎上,晶莹剔透的多重花瓣像一朵盛开的玫瑰,因为此花罕有怪异,故而又被称之为冥界之花,据传说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聂恒所说的这两种药引,都是千金难求之物,便是有钱也未必有地方买去,故而他才说‘府上若非家财万贯,恐怕也吃不起这救命的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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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50章张金凤去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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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大夫,这两种药引子在哪儿能买到?得多少钱?”一看完药方,沈若兰马上发问。

叶恒摇头道,“沈姑娘,实不相瞒,这两种药世间的药店很少有卖的,据老夫所知,也就只有宫里的太医院细料库里有,且都是干货,如今令堂的病势沉重,最好用鲜的,效果能更好些。”

这么说来,就是没地方买也没地方弄,只能自己去采了!

沈若兰想了想,又问,“您看这咱这卧龙山里能有幽灵草吗?得几月份去采能采到幽灵草?”

聂恒说:“这卧龙山里就有幽灵草,每年七八月份即可采摘了,只是这幽灵草很少,鲜少有人能采到,沈姑娘若想亲自采摘,不如雇一批人放在山里,多几个人寻找,总比独自一人找到的可能性大些!”

沈若兰觉得很有道理,就诚挚的向他道了谢,感激不尽的把他送走了。

终于找到了娘救命的药方了,沈若兰高兴的不得了,虽然里面的药引子难找,但并不是找不到,娘现在的身子撑到七八月份完全没问题,等到七八月份,她就亲自进山,在找一批放山的进去一起找,肯定能能找到的!

只要娘的命保住了,家也就圆满了!

穆氏看到聂恒给开来的药方,眼前也是一亮,她自由饱读诗书,杂书医书也看过不少,见到这药方,晓得自己有希望了,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只是,这药引子太难找,也不晓得能不能找到,虽有希望,可心里更多的是担心,但愿苍天保佑,能心想事成才好……

沈若兰的脚脖子崴了,暂时没法出门,就留在家里开始研究印刷厂第一本书出版什么的好。

开始的时候她想出四大名著来着,可想了一下,又嫌字数太多,这个时代又没有电脑,写的话只能拿着毛笔一个字儿一个字儿的写,四大名著随便拿出哪本儿,都够她写一年的,她可不想把那么多大好的时间浪费在码字上……

写字数少的,又怕不够吸引人,《三两拍》那类的书倒是够吸引人的,可是那都是禁书,怕写出来勾坏了那些莘莘学子,万一再误人子弟了的话罪过就大了。

思来想去,她忽然想到铁嘴刘说书时的盛况,不觉灵光一闪、福灵心至!

这里是吉州,百姓们和受乌孙侵扰百余年,大家都对乌孙痛恨不已,也都对打仗和军事方面的事儿很感兴趣,不如就写一本有关打仗的兵书,比如——《三十六计》。

然后再大力宣产、连载发行,效果肯定好!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她努力的回想着三十六计里的内容,有些想不起来的地方就杜撰,当然,里面的时代背景,特意注明是架空,免得有人起疑。

于是,她从第一计‘瞒天过海’开始写,笔耕不辍,奋笔疾书,从早上写到晚上,一直写道掌灯的时候,却连一篇的一半儿还没有写完!

沈若兰深深的怀念起上辈子的电脑来,这毛笔软绵绵的,写几笔还得沾点墨水,不然就写不出来,哪比得上上辈子在键盘前噼里啪啦随打出来的方便快捷啊?这要是有一台电脑,她三天就能全部写完。

现在,现在就只能一笔一笔的磨洋工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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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靠山屯沈大春家里。

沈大春瞪着眼睛看着他媳妇,一脸的狂喜和难以置信:“彩霞,好彩霞,你没骗我?你有了?”

彩霞瞪了他一眼:“瞅你那德性,我月月啥时候来葵水你比我记得都准,这儿都过五天了还没来了,你忘了?还有,我最近还总想着吃酸的,总觉得困倦,你说是咋回事儿吧?”

沈大春一听,急忙跑到炕头拿起阳黄历,翻开一看,果然,彩霞的月信确实过去五天了。

彩霞的体格很好,月信一向很准的,一天不差,这回都过去五天了,肯定有问题。

“彩霞,我的好媳妇喂——”

沈大春激动的叫起来,伸手就想去抱她,想把她抱起来在地上转几圈儿,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可是,手刚一搭到她身上,猛的想起她现在刚怀上,怕抻,就急忙缩回手,咧着大嘴傻呵呵的笑起来:“我的姑奶奶,你可是咱们家的大功臣了,你说,你想吃啥?你想要啥?我这去给你买去……”

彩霞垂眸,笑得不动声色:“你这段时间拉脚挣那些钱,不都让尤嫂子借去镶牙了吗?哪还有钱给我们娘俩买吃的喝得啊?”

大春不傻,一下子听出了媳妇的弦外之音,不觉脸上一红,愧疚的说:“媳妇儿,我也是看她都给我跪下了,又哭得可怜,才一时心软把钱借给她的,我保证,往后再不借她钱了,真的,我发誓,往后挣的钱全都一文不少的交到你手里,要是少交一文,就叫我天打雷劈……”

这是跟媳妇发毒誓,表决心了!

彩霞听他这么一说,温柔的斥了一声:“你说啥呢?别瞎说,你要是遭天打雷劈了,是想你儿子管别人叫爹去吗?”

“不是不是,这可是我儿子,哪能管别人叫爹呢?”

大春自悔失,急忙弯下腰身,把耳朵贴在彩霞的肚子上,喃喃道:“儿子,爹说错了,爹得好好活着,使劲儿挣钱,好好养活你们娘俩,爹保证往后叫你们娘俩吃香的喝辣的,过好日子……”

彩霞低下头,抚摸着自己男人的脑袋,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意。

此刻,她倒是相信他说的是真心的,可惜,他的真心一遇到尤氏得眼泪、哭诉,就变成烂好心了,往后挣的钱也指定还得被那个破鞋哄去。

她可不甘心自己拿钱给他买马买车,最后赚的钱都叫那个不要脸的糊弄去,既然那个不要脸的破鞋一再来挑衅,那也就怪不得她心狠手辣了。

彩霞怀孕了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全村,大伙儿知道彩霞怀了身子,都笑嘻嘻的跟大春道了声“恭喜”,大春也喜得咧着嘴丫子,到处跟人宣传他要当爹的事儿,乐得嘴都闭不上了,这几天没少往肚子里灌风。

这事儿,也很快就传到了尤氏的耳朵里,她听说大春儿媳妇怀孕了,既高兴又嫉妒。

高兴的是,她的机会终于来了,大春啥性子她知道,那就是个驴托生的,一天都离不开女人,她媳妇现在有了身子,不能干了,他憋一天两天的行,要是叫他憋久了,肯定受不了,受不了的时候,一准儿得来找她来……

当然,也有嫉妒,自己喜欢了好几年的男人,跟别的女人有了孩子,换做是谁都不会高兴的!

尤氏又开始打扮起来,在大春家房前屋后儿的转,有时候故意提拉个水桶道井边儿等着,就等着大春儿来打水,她好搭讪。

但是彩霞看大春儿看得严,每次大春儿出来,她都跟着,形影不离的,就是出车,也让她公公婆婆跟着,尤氏根本没地方下手,转悠了几天,不但没跟大春搭上讪,还叫大春娘儿指桑卖槐的骂了一顿,差点儿挨顿胖揍。

大春儿三十来岁了,好容易有了孩子,自然格外看重,从前尤氏要是哭哭啼啼的上门求助,他一准儿心软心动,也不管原则不原则就去帮忙,可自打知道彩霞有了身孕后,怕彩霞心里不痛快,就主动跟尤氏划清了界限,尤氏登过门儿几次,都叫大春儿毫不留情的给拒绝了。

彩霞看着大春的改变,心中挺高兴,但也知道这不过是暂时的,大春现在刚知道她怀了孩子,正在兴头上呢,所以事事都依着她,想着她,可等过了这个兴奋劲儿,慢慢的心态趋于平常了,加上又想炕上那事儿,肯定又得着了那个破鞋的道。

所以,她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

靠山屯这段时间挺太平的,大家的日子都过得不错,自打沈老二家盖房子,差不多家家都跟着挣着钱了,今年比往年这时候松泛多了,不管好赖,家家户户都能吃饱饭,还有两人家用那笔工钱抓了小猪崽子呢!

沈若兰家现在也挺好的,前园子的大棚长得郁郁葱葱,后园子里又有一只老母鸡趴窝了,两只老母鸡趴窝,家里的炕头儿上还孵着二十多个大鹅蛋,三四十个鸡蛋。

瘦丫一个人忙里忙外,忙进忙出的,脚都快不沾地儿了。

不过,瘦丫并不觉得累,反而却过得很快活、很知足。现在,她每天能吃得饱,穿得暖,也不用像从前那样挣命似的干活儿了,这里没人打她也没人骂她,因为兰丫的缘故,村里人对她还格外高看一眼呢!

她这辈子,就从来没过得像现在这么舒坦过!

大庆每天都来给兰丫的大棚浇水,闲暇时还拉拉了点儿土,把兰丫家门口的道给垫平了。他现在依然赚着兰丫的每天五十文钱,总觉得自己拿的太多了,不好意思,就总是想方设法的帮着兰丫家干活儿。

因为有兰丫预付的那笔钱,家里的日子好过多了,儿子天天都能吃上白面,他们这些大人也隔三差五的吃上一顿大白馍馍,头两天老娘做寿,家里还买了一斤猪肉吃呢!

这日子,是越过越好了!

沈大爷家也挺好的,金存和福存都出去干活儿了,家里少了两张嘴,这下子能省了不少粮食,而且俩大小伙子出去干活,还是在老二那干,肯定不能少挣了。

沈德宝都打算好了,等这俩孩子把工钱拿回来了,加上家里那几两银子,再跟老二借点儿,就能把老丁家给他们家垫的那十两银子聘礼钱还上了,到时候不该不欠他们的,底气也就足了,那是他一定跟他们家彻底划清界限,姓丁的小白脸儿想娶他闺女当妾,哼!做梦去吧!

沈若梅这几天挺消停的,没再闹,但也坚决拒绝她爹娘给她找婆家,只说要么就嫁丁公子,要么就终身不嫁了!

沈大娘就一直苦苦劝和着,也没往前赶,但是跟老头子统一战线了,虽然没逼她随便家人,但是也坚决不允许她在跟小丁公子有啥瓜葛了!

至于桃花村那边儿,也有好事儿传出,那就是终于有人给张金凤保媒了。

对方是岫水村的一个童生,今年十八岁,家里就一个寡妇母亲,虽然日子过得清贫,但那后生的书念得很好,将来极有可能中秀才。

张金凤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个好婆家,脱离农门,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一听说男方书念的好,将来极有可能考中秀才,还有希望再考个举人谢元啥的,顿时乐了。

这个男的是念书的,本就别乡下种田的泥腿子高一等,再加上还有个大好的前途,她能不动心吗?

带着官太太的美梦,她还特意去了一趟岫水村舅舅家,偷看了那个后生一眼。

结果,看见那个后生长得白白净净的,很干净、很斯文,就一下子小鹿乱撞,芳心暗许了。

她羞答答的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舅舅(媒人),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谁知男方是个挑剔的,不肯盲娶盲嫁,非要见见女方才肯定亲。

张金凤一听那书生要见她,顿时紧张起来,在家寻死觅活、上吊跳井的在家作了一整天,终于逼得她老娘松了口,给她买了一盒最便宜的胭脂。

然后,那书生来拜见的时候,就看见了一个脸擦得跳白跳白的,跟掉面缸里了似的女人,穿一身儿紧箍在身上的碎花衣裳,扭扭捏捏的坐在炕沿上含羞带臊呢。

你说你要是长得娇小可人,整这样一副表情或许能打动男人,引起男人的兴趣,偏偏张金凤长得跟个大母汉子似的,身材和长相都偏男性,如今把那张四方大脸擦得白渣渣的,跟黑漆漆的脖子在不经意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她那一身儿扒皮鬼似的小衣裳,顿时就让这个书生望而却步了。

开口说话时,更是让人无语,一张嘴就是‘你啥时候能考上秀才啊?你将来当上秀才老爷能不能娶小老婆啊?’

把那个书生雷得不要不要的,坐了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匆匆地起身告辞了。

随后,舅舅家就传来信儿,说那个书生没看中张金凤,这门亲事做不成了。

张金凤都十七了,一直恨嫁恨得不行,如今好容易有个相中的,人家还没看中她,张金凤又是伤心又是丢脸的,躺在家哭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起来了,疯了似的决定,要去吉州,找她爹和她哥哥们去。

张金凤觉得,吉州那么大,好男人一定比这边儿多的多,她就是要到那边儿去找个好女婿去,气死那个死书生!

崔氏不同意她去,怕花销路费,因为她一个姑娘家去那么远的地方肯定是不成的,少不得得托她娘家弟弟去送,就她弟弟那雁过拔毛儿的性子,要是送她去一趟,指定不能少贪他们家的路费钱。

但是,张金凤铁了心的要去,寻思觅活的作了几回,但是都没成功。

崔氏打定主意不给她出路费,本以为这样她就消停了,没想到某天张金凤去了趟镇上,把她那身儿心爱的花衣裳送进了当铺,拿回了一百文钱,吵吵把火的说自己去。

看这架势实在拦不住了,崔氏没办法,只好托了她弟弟,让她弟弟把张金凤送吉州去。

路费她没给拿,只说张金凤那一百文就够他们爷俩再路上花销了,让她弟弟回来时,再管老张头要回来的路费就行。

崔氏的弟弟跟他姐姐的性子一样一样的,虽然不满意姐姐不给他拿钱,但是晓得姐夫是个讲究仗义的,不可能让他吃了亏,就答应了。

正好他也能借机会去一趟吉州,到大城市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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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女人脸色驼红从包间冲出来撞到男人怀里,小手抓着他的衣襟,“救我。”

庄惟仁低头睨向突然扑到怀里的女人,身上不正常的体温显示她被人下了药。

“想让我睡你?”男人清凉的气息喷在女人身上,很舒服。

女人眼色迷离的看着眼前这个半生不熟的男人,与其找一个不熟的男人睡,不如找个半熟的。

小脑袋点了点。

男人淡淡的扯唇,“做我的床伴。”一副不答应随时走人的架势。

女人头越来越晕,最终歪在了男人怀里……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51章福子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这些天,沈若兰一直在家一边养脚脖子一边儿写她的《三十六计》,写的很用心,因为不大习惯使毛笔,写作的进程很慢,七八天的时间才写出一章,这让她感到挺苦恼的,要是按照这个创作进度的话,这三十六计还不得写个大半年啊!

后来,突然想起书坊里有专门儿抄书的人,就决定去找个代笔,由她来口述,让代笔的把她叙述的内容写出来,这样就省事多了。

打定主意后,她特意去了一趟“天下知之”,请掌柜的帮她介绍一个代笔来,掌柜的倒是个热心的,听到沈若兰的请求后,当即满口答应下来,还跟她约好了,明天这个时辰就把人找来。

沈若兰谢过了掌柜的,离开了‘天下知之’,又去了玉奴所在的那家银楼里,想看看玉奴怎么样了。

去时,玉奴正在那儿给顾客介绍首饰呢,沈若兰没有打搅她,就在一边儿一边看首饰一边等她,那两个顾客挑选了半天,最后也没买一件东西。

人走后,掌事的当时就把脸撂下了,没好气的说,“玉奴,你这个月总共也没卖几两银子?再要是这么不中用,下个月就不用来了。”

玉奴一听要炒了她,吓得脸都白了,低声下气的一个劲儿的跟掌事的说好话,掌事的却是一副傲慢无理的样子,又毫不留情面的训斥了玉奴好几句才离开。

掌事的一走,玉奴就快步走过来,小声对沈若兰说:“兰儿,你先走吧,我这个月本来就没卖出几件东西,要是掌事的再看见我跟人闲话,肯定就要把我赶出去了!”

沈若兰见她这般惶恐,就点点头,出去了。

哎,她的火锅铺子也不知道周正给筹措啥样了,要是能早点儿开起来就好了,把玉奴接到火锅铺子来做事,也省得她在那银楼里受那份儿鸟气了……

从银楼里出来,沈若兰本来想去铁匠铺子看看她那只烤箱好了没有,没成想路过一家酒楼时,竟意外的碰到了张二勇。

张二勇是来这家酒楼送货的,能偶遇沈若兰,他自是很高兴,两人自从上次在百味人家分开,还是头一次见面呢。

张二勇扯开嘴角,眸光温柔的看着沈若兰,道,“兰儿,你要干啥去?”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我要去铁匠铺子,前几天在那儿定了点儿东西,今儿得空,过去看看做好了没有。”

张二勇拍了拍肩膀上的袋子,说:“正好我就剩这家没送了,你等我一会儿,等我把货送完了,我陪你去,要是东西打完了,正好我还能帮你拿。”

“行啊,那你快去吧。”沈若兰正犯愁那个大家伙咋倒腾呢,可巧就遇着二勇了,真是太幸运了。

“那你先在这儿等着我,我马上就出来。”张二勇一边说着,一边扛着袋子急匆匆的进去了,怕兰儿等急了,他是跑着进去的。

看着他那副傻样子,沈若兰不觉噗嗤一笑,把玩着自己的辫子稍儿,站在门口儿等。

罗城护着主子的车子经过这里,正好看见沈若兰,忙说:“主子,是沈姑娘。”

闻,车里的人下意识的抬起手来,想要掀开车帘儿看看那人,可手抬到一半儿时,忽然又想起她那些话——

——别说是让我做妾室,就是让我去当湛王妃,我也是不愿意的……

——我未来的丈夫只能娶我一个,我们的婚姻里绝不可以存在第三者……

——我情愿一辈子平平淡淡的生活在乡下,过一夫一妻白头到老的生活,也不愿意嫁到王府深宅去跟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丈夫……

——丈夫和月事带,绝不和他人共用……

铮铮誓,如在耳畔!

她情愿嫁个山里汉不愿意嫁他,情愿在乡下平平淡淡的呆一辈子,也不屑煊煊赫赫的进他的湛王府,既然如此,他又何苦去牵挂、去纠缠呢?

他是楚国的嫡皇子殿下,有他的尊严和傲气,他的身份让他不齿于去强迫,去纠缠一个不想嫁给他的女子,即便,那个女子是他喜欢的!

手放下了,车里传出主子声音:“多嘴!”

森寒的声音,听出主子的怨怒,骇得罗城肝儿一颤,晓得这马屁是拍到马蹄子上去了!

这几天看主子一直郁郁寡欢,茶饭不思的,还以为主子见到她会欢喜,会开心呢,原来,是自己想错了…。

闭嘴,继续前行,只当没这回事儿。

马车继续往前走去,直到走没影了,张二勇才从酒楼里出来。

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扯开嘴角对沈若兰说:“兰儿,等急了吧?走,我陪你去铁匠铺子!”

沈若兰笑道:“不急,反正我今天也没啥事儿?”

于是,俩人一起朝订货的那家铁匠铺子去了。

沈若兰走的很慢,她的脚脖子还没有全好,走快了脚脖子疼。没走多远,张二勇发现的她的异样,紧张的问:“兰儿,你咋了?走道咋还一瘸一拐的呢?”

沈若兰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脚脖子,沮丧道,“崴脚了,都好几天了还没好呢,真烦啊!”

张二勇一听,立刻上前,蹲下身去看她的脚脖子。

“哎,还是上回崴的那只!”他摸着她的脚踝,皱眉道。沈若兰说:“是呀,这都七八天了,也消肿了,可走快了咋还疼呢?”

“这是伤到筋了。”张二勇在他的脚脖子上捏了几下,确定没有伤到骨头后,才站起身,说,“兰儿,要不我背着你走吧,你这脚踝是旧伤,得格外当心,就算现在没伤到骨头,但就是闪了筋也不能多走,这伤要是不好好养的话,很容易落下残疾。”

残疾?

沈若兰闻,一下子变成了金鸡独立的姿势,不敢再用那只脚吃劲儿了。

“二勇哥,你可别吓唬我,我胆儿小。”

张二勇看她害怕,又急忙安慰说:“没事儿,只要你好好养着,就不会有大问题,来,我背你吧。”

沈若兰可不好意思在大街上被他背着,但也担心自己的脚真的残了,就伸出手,勾着他的臂弯,说:“不用背,你扶着我就好了。”

只要她那只伤脚不吃劲儿,就不会有问题的。

“那也行,你小心点儿啊……”

张二勇没背成她,虽然有点二小失望,但是更多的是担心,他小心翼翼的扶着她,两人一起慢慢的往铁匠铺子去了。

这一幕,看在对面酒楼雅间那个人的眼中,分外刺目。

他‘砰’了一声关里窗户,阴沉着脸坐回到桌前,瞬间午饭也不想吃了!

伺候在一边儿的罗城早就看到了窗外的那一幕,又看到主子现在这副样子,真心同情起主子来。

主子真不容易啊,二十多岁了试试孤家寡人,好容易有个看上的女子,却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人家不仅订婚了,还跟人家的未婚夫好着哩,看这样子,主子就是想当小三儿也插不进去!

立在门口的英战没看到窗外的景象,还在兀自说着:“主子,凤西楼的八珍丸子是这方圆三百里之内最有名的一道菜了,八颗丸子采用不同的馅料所制,有鱼肉丸子、蘑菇丸子、牛肉丸子、蔬菜丸子…。”

没等他介绍完,主子已经起身,凉飕飕的说:“既然好吃儿,今儿点的菜就就都赏你吃了,吃不完不许回去!”

说完,阴着脸出去了。

英战凌乱的站在门口儿,有点儿想哭了。

这是咋了?他做错了什么?为啥都赏他吃了?

主子这是要撑死他吗?

到了外面,罗城见主子还是一脸的阴鸷,小心翼翼的问一句,“主子,咱们现在去哪儿啊?”

“去山庄!”淳于珟丢下一道阴森森,冷冰冰的声音,进车里去了。

听得出,心情极其不好。

罗城不敢废话,马上喝道:“去山庄!”

于是,车夫扬起鞭子,一行人又飞快的往山庄去了…。

张二勇扶着沈若兰,两人慢腾腾的走到了铁匠铺,到那儿时,她的烤箱果然已经做好了,就等着她来取了。

沈若兰检查了一遍,十分满意,就让张二勇先出去雇一辆车,然后在铁匠和马车车夫的帮助下,把烤箱搬到车子上去。

“兰儿,这个玩意儿是干啥的啊?”

一坐到车上,张二勇就研究起烤箱来,只是研究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这是干啥用的。

沈若兰简单的跟他解释了一下:“这个是烤箱,可以烤东西吃,烤出来的东西跟锅里做出来的味道不一样,到时候我烤给你吃你就知道了。”

张二勇听了,立刻双目灼灼的看着沈若兰,又对她佩服得不得了!

兰儿真是太聪明了,竟能想出这么好的东西,太厉害,太能干了,他都快成她的粉丝了,不,他早就是她的铁杆儿粉了……。

回到家,在福存金存和张二勇共同努力下,把烤箱安在了西厢房里,沈若兰这几天就一直在尝试着做蛋挞和面包呢,只是做出来的效果总是差强人意,大抵是器皿不行的缘故吧,如今烤箱回来了,她正好试试,到底是做法不对还是炉灶不对。

**

淳于珟带着一肚子的郁闷,回到了军营外的庄子,刚进去,就闻到庄子里飘着一股烤肉的香味儿,似曾相识的肉香,让他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

这香味,好像是那东西给她烤的肉串儿的味道!

庄子某处下人待的院子里

一群丫头正在烤炉旁捅捅咕咕的烤着肉串儿,也学着沈若兰的样子,穿了些土豆片、大蒜瓣、地瓜片和鱼丸之类的东西。

一个盛装打扮的大丫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看她们烤,一边吃着烤好的肉串儿,神态很是恣意!

“福子姐姐,这个炉子咱们用真的合适吗?这可是那个女画师献给主子的东西,咱们这样不会是僭越了吧?”一个梳双丫髻的丫头揪帕子,小心翼翼的看向坐在桌子旁的大丫头福子。

这个福子便是白嬷嬷之女,也就是那日就沈若兰的问题与白嬷嬷争执了半天的丫头,也这庄子里最有身份的大的丫头!

听到小姐妹怯怯地发问,福子冷笑一声,“怕什么?这炉子又不是上头赐下来的东西,不过是个低贱的画师献上来的,主子连她都不待见了,何况是她的东西?”

“可是,不管主子待不待见,咱们擅自用主子的东西,总规是不合规矩的吧……”

双丫髻的小丫头还是很不安,也很害怕,恨不能一下子离了这里。但是,今天是福子姐姐的寿辰,她又不敢擅自离开,怕扫了福子姐姐的兴,过后被她收拾。

一个柳叶眉、水蛇腰的丫头听到双丫髻丫头的担忧,‘呸’一声,“没眼色的东西,你若害怕就滚,没人非请你吃,今儿可是福子姐姐的生辰,大家高高兴兴的给福子姐姐过生辰,偏你来非这些扫兴的话,没的叫人担心!”

说完,又转向福子谄媚笑道:“福子姐别理这小蹄子,她就是个胆小如鼠的东西,原不该叫她来的,我这就把她赶走。”

福子冷笑两声,“她怕,你不也怕吗?要不,你跟她一起走?”

柳叶眉一听福子语气不善,脸色也不对,忙说:“我可不怕,咱们福子姐可是安管家的亲女儿,青莲姑娘的亲表妹,就咱们福子姐这身份,别说是用个画室献上的炉子,就是用再贵重的东西,也是用得起。”

“呵,既不怕,又为什么说‘没的叫人担心’这样的话,还不是也跟这小蹄子一样害怕,只是不肯实话实说而已。”福子刻薄的挑理。

柳叶眉忙说:“福子姐姐你误会了,我不是担心别的,是担心白嬷嬷突然回来责怪姐姐,姐姐也知道,白嬷嬷一向谨慎,要是知道咱们把这炉子弄出来使了,少不得又得埋怨姐姐,我也是为姐姐担心啊!”

福子听她这么一解释,倒是相信了,脸上的刻薄犀利瞬间撤去,换上一副得意洋洋的笑意来:“没事,我娘去城里看我青莲姐姐去了,一时半会儿回不来,等她回来了,咱们早吃完了!”

提到‘青莲姐姐’几个字时,福子的脸上异常骄傲,因为谁都知道,青莲姑娘可是王爷的妾室,虽然还没有正式开脸儿,但也是明摆着的事儿了,就差没捅破这层窗户纸了。

这些年来,王爷身边儿就只有青莲姑娘一个人,足可见王爷对她的重视。

王爷重视青莲,青莲的直系亲属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身价倍增起来,不用别人说,福子就已经自认为是皇亲国戚了。

其实,王爷之所以这么重视青莲,不仅因为青莲为人宽厚,办事得力,还因为青莲的娘就是王爷的奶娘,俩人是奶姐弟的关系。

当年王爷戕杀先帝宠妃,闯下祸事时,皇上盛怒之下下旨将王爷周围伺候的人一概杖毙,青莲娘和哥哥就是那次惨死的,王爷自幼吃奶娘的奶长大,对奶娘的感情比对太后的感情都深,奶娘死后他一直自责不已,就把对奶娘的那份愧疚都补偿在了青莲身上。

这些年来,王府的大小事宜都是青莲说了算,就连与别的官家夫人交际,也都是由青莲出面,王府里没有王妃,青莲现在俨然就是府里的女主子。

因为这,福子爹才得做这庄子的大管家,娘才得做管家娘子,她也才得在这庄子里趾高气扬,颐指气使!

“那可太好了,我还担心会被白嬷嬷说呢!”柳叶眉夸张欢喜道。

一个身材略胖的丫头把一盘儿烤好的大虾呈了上来,放到福子身边儿的桌子上,讨好的笑道:“大虾烤好了,福子姐尝尝吧?妹妹这是第一次烤,也不晓得烤的好不好吃!”

福子拿起一串儿大虾,尝了一口,皱起眉道:“尚可,只是不如那女人烤的入味儿,也不知她放了什么在里边,我就觉着她烤出来的格外好吃。”

柳叶眉笑道:“她是要拿那肉串儿讨好主子的,自然烤的格外下功夫,不然又怎么入得了主子的眼呢?”

“那倒也是!”

听到有人嘲讽沈若兰,格外称心福子的心思,她也嘲讽笑起来,“只可惜,烤的再好也没用了,费尽心思的入了主子的眼,又巴巴的让自己把自己给作死了,真真有趣!”

想到那天那女人装腔作势的拒绝主子,福子现在还想笑呢。

要说这欲擒故纵的把戏是个女人都会玩儿,你玩儿玩儿到行,可总得有个度啊?谁也不会像她那么蠢,竟然不知天高地厚的在主子面前大放阙词,说什么不给主子做小妾,连王妃都不屑去做,还口口声声的说什么要男人一辈子只宠着她一个,不许男人纳妾等等……

这不是痴人说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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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52章 蛋挞

就是庄稼汉年头成的时候,多打了几斗粮食还琢磨着娶个小妾新鲜新鲜呢,堂堂王爷,又怎么可能不娶妾室?而且她还敢妄想王爷娶她做正妃?真是太不知天高地厚,太不知所谓,太不要脸了!

活该她最后连个马车都没捞着,走着回去的!

这样想着,福子不禁冷笑起来,阴阳怪气的把那天在书房里听到的沈若兰说的那些话都给大家说了出来,描述时表情夸张,语气也极尽讽刺。

“你们没看着她那副轻狂样儿呢?就这样——”

她仰起脖子,鼻孔朝天,怪声怪气的学着沈若兰的样子:“我就是情愿一辈子平平淡淡的生活在乡下,过一夫一妻白头到老的日子,也不愿嫁到王府深宅去跟那么多女人共享一个丈夫,哪怕是让我做正妃,我也不愿意!”

她极力的丑化着沈若兰的模样,把一众小姐妹们逗得前仰后合,花枝乱颤的。

“哈哈哈,她也真敢想,就她那身份的人,给咱们王爷做个通房都抬举她了,还敢肖想王妃之位,简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柳叶眉哈哈大笑道。

这个嘲讽一开头就收不住了,还有人鄙夷的说:“到底是小门小户出来的东西,给几分颜色就想开染坊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就她那种身份的,别说是伺候咱们王爷,就是伺候福子姐姐都不配,也就配跟咱们提提鞋罢了。”说话的很有心眼子,既贬低了沈若兰,又顺便拍了一次福子的马屁。

福子嘲讽的笑起来,“现在她连进咱们门儿的机会都没有了,她就是想给你们提鞋也没法子了,真是可惜啊,我还以为她能爬到王爷的榻上去呢,做咱们半个主子呢,结果,诶……你们怎么了?”

福子正说的起劲,这些丫头却突然都没声了,一个个的表情就像见到鬼一样,呆呆地望着她的身后,福子一怔,猛一回头,只见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立在院子的门口,一身的暗纹纬锦长,袍子的下摆随风飘荡,一身的冷煞之气,阴阴飒飒的弥漫在空气中,骇人心魄!

“主主......子……”

众人都感受到了主子的满身煞气,只觉得膝下一软,都不自觉得跪了下来,福子手里的肉串儿也‘吧嗒’一声掉在地上,在主子那骇人的煞气中,跟着‘噗通’一声跪下来,身子瑟瑟发抖着。

不是她们胆子小,而是主子现在的样子太吓人,就那么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们,目光阴森森的,像看一群没有生命的死人似的。

“罗城,奴才妄议主子,该当何罪?”毫无声调的声音响起,说出的每一个字,却振人心弦。

罗城大声道:“回主子,奴才敢背后妄议主子,其罪当诛!”

“那就按规矩办吧。”男人冷声说完,拔腿向外面走去。

福子等虽然都吓傻了,但是也都得听明白的主子的意思,一听要初四她们,顿时都吓得大哭不止,福子也是吓坏了,眼见得主子走的快没影了儿,情急之下,大叫道:“主子饶命,奴婢是青莲姐姐的表妹,奴婢亲姨娘是您的奶娘啊——”

一声声嘶力竭的尖叫,划破天际,冲入湛王的耳朵里,他果然立住了脚步,回过头,凉凉的看着福子。

罗城一看就知道,福子今天是死定了,这世上,还没有人能威胁得了主子,何况是她一个区区贱婢!

少倾,湛王勾起唇角,无声冷笑:“既然你是白嬷嬷的侄女,那就下去好好服侍白嬷嬷,才能彰显出你这个外甥女的孝意吧,罗城,将这个贱婢仗杀了,其余的论罪严惩!”

那些婢女们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呢,没想到因为福子的一句话,倒让她们捡了条性命,顿时都不那么使劲的嚎了,毕竟跟刚才的要挨杀比起来,现在只是严惩的结局已经很好了!

福子也没想到自己的一句话没能救自己的命,反倒便宜了别人,又恐惧又不甘心的尖叫起来,声嘶力竭的:“主子,您不能杀我,我可是您奶娘的亲外甥女,青莲姐姐的妹妹啊——”

罗城见她还再嚎,怕触怒了主子,抢上前一脚揣在她的胸口上,福子‘砰’的一声被踹飞了出去,撞在一棵大树上又落下来,吐了口血,终于叫不出来了……

其余的婢女们见到这副场面,都吓得面如土色,瑟瑟发抖,还有胆儿小的把裤子都尿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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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沈若兰端着一盘儿新烤出来的蛋挞,笑眯眯的对大家说:“都先别干了,快来尝尝我研究出来的新点心,绝对好吃哦!”

大伙儿一听,都停下手中的活计凑了过来,看到沈若兰盘子里金灿灿的小东西,跟一个个金黄色的小碗儿似的,外面看起来酥酥脆脆,里面却嫩嫩的,一看就好吃。

大家一人拿了一个,小心翼翼的吃起来,只一口,顿时就都惊叹不已!

“兰儿,这是啥啊?咋这么好吃呢?”沈福存吃完一口,迫不及待的把剩下的一块儿也塞进了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是呀,简直比肉馅儿的饺子都好吃。”竹儿附和。

沈若兰笑道说:“这个叫蛋挞,用鸡蛋面粉做的,好吃的话你们就多吃点儿,我烤了好多呢!”

她定做的这只烤箱很大,里面还有好几层帘子,可以一下子烤出上百个蛋挞来,足够一家人吃了。

“嗯,那我可得多吃点!”沈福存一点儿都不跟沈若兰见外,吃完一个,又上盘子里拿了一个。

“嗯,好吃!”

张二勇也低声赞了一句,他吃得很慢,因为这蛋挞是兰儿亲手做出来的,他得细细的吃,慢慢的品尝,不能糟蹋了。

不过,不管怎么吃,都觉得美味无比,比买来的点心好吃多了!

“兰儿,你是咋想出来的呢?竟能作出这么好吃的东西,我真是越来越佩服你了!”沈金存吃完一个蛋挞,又去拿第二个。

沈若兰也拿起一个,边吃边说:“闲着没事儿瞎琢磨的呗,这个东西我都做好几次了,前几次都没成功,不过这次终于成功了,之前的力气也算没白费了!”

沈德宝吃完一个,也又拿起一个,边吃边琢磨着说:“兰儿,爹觉着咱们这个蛋挞要是拿出去卖的话,肯定能好卖,说不定都能把吉州那些老点心铺子给挤黄了。”

这么好吃的东西,到哪都会有市场的,肯定好卖。

做了一段时间的买卖,沈德宝的头脑越来越像个商人了,别人吃着蛋挞的时候只惊艳于蛋挞的美味,唯有他立刻想到了商业价值。

沈若兰见她爹这么上道,赞许的笑了笑,看来,爹还是很有商业头脑的,能在第一时间内发现蛋挞商机,简直孺子可教啊!

“爹您说得对,我就是这么想的。”沈若兰说,“现在天越来越暖和了,咱们家的水晶冻马上就不能做了,所以我想再找一条出路,就研究着弄了这个,我还打算明天再多做点儿,然后您带着到各家酒楼或点心铺子跑跑,把咱们家的蛋挞推销出去,一旦打开市场,就算没有水晶冻,咱们靠蛋挞就能在这边儿立足了。”

“嗯,这个想法好!”

沈德俭这两天正犯愁过几天水晶冻做不了上哪挣钱去呢,正好女儿就研究出了这个东西,简直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这下好了,家里又有来钱道儿了。

沈福存和沈金存听了也都高兴的不得了,本来哥俩儿还担心二叔家做不了水晶冻,他俩就得失业回家去呢,现在又有新出路了,他们还能继续留在这儿,住青堂瓦舍的大房子,顿顿吃好的,还能接着挣钱,月月都能挣得不老少…。

张二勇回去的时候,沈若兰找了几张油纸,给他包了七八个蛋挞,让他带回去给他爹和他大哥尝尝,都是一家人了,有好吃的自然要分享。

张二勇欣然的带回去了,兰儿这么孝顺,这么懂事,有好吃的还记得惦记他爹和他大哥,可见是很把他放在心里呢,他能不高兴吗?再说,也可以带回去跟爹和大哥显摆显摆兰儿的手艺!

回去的时候,竟意外的发现他妹子和舅舅来了,舅舅正在厨房里给大哥烧火,大哥在做五香花生米呢,俩人一边说话一边干活儿,他妹子则像个没头苍蝇似的遥哪乱翻呢。

一看见这俩人儿,张二勇瞬间一个头变两个大,大声道:“你们怎么来了?”

张金凤一看张二勇的表情就不乐意了:“二哥,你瞅你那样儿,好像不欢迎我似的,这也是我家啊,我咋就不能来呢?”

张二勇太阳穴突突了两下,说:“爹不是不叫你来吗?你来干啥啊?再说你看看我们住的地方,统共就这么大,往哪放你?”

“那我不管,反正我来了,你们就给我安排地方住!”张金凤蛮横的说道。

这时,她又发现了张二勇手里的油纸包,纸包的部分地方还被油渍给浸透了,一看里面就是装着好吃的。

“诶?二哥,你手里拿的是啥好吃的呀?我这都一天没吃东西呢,你把这油纸包儿里边儿的好吃的给我点儿吃呗!”一见到好吃的,张金凤的眼睛瞬间就亮了,跟见了骨头的狗似的。

张二勇冷冷的说:“是你二嫂给爹做的,不能给你吃,饿的话就自己去做饭去,厨房里有米又菜的,管你吃到饱。”

张大勇正在厨房里给花生米烘干呢,听到张金凤嚷嚷着饿了,就掀起帘子探进头来,说“金凤,厨房里还有晌午剩下的饼子,要不,我给你跟老舅热上两个?”

没等张金凤回答,崔大生就急切切的说,“行,都是自己家人,也没啥挑拣的,大勇你就给舅和金凤热几个大饼子对付一口得了。”崔大生一边说着,一边咽了口口水。

其实,对崔大生子来说,能有大饼子吃已经很奢侈了,家里现在正在闹春荒呢,已经连着喝了一个多月的糙米蔬菜粥了,喝得他一走道肚子里就‘咣当咣当’直响,跟喝饱了水的骡子似的,如今乍见到这纯苞米面的大饼子,他的口水都要止不住了,加上锅里那老些香喷喷的五香花生米,更让他食指大动,垂涎欲滴,恨不得现在就甩开腮帮造一顿。

当然,他也听到屋里边儿说有点心了,也馋的很,不过以己度人,他要是有点心的话,就是杀他一刀他不会给别人吃的,所以也就不去奢望人家那么好的东西能吃到他嘴里边儿了。

张大勇舅舅这么一说,就回身拿了几个饼子,在另一口锅里腾上了。

屋里,张金凤看二哥也不给她好吃的,就撇撇嘴,一撅哒出门儿溜达去了。

难得来一趟大城市,她可得好好溜达溜达开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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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淳于珟回到王府时,青莲已经站在门口儿等着他了,一见到他下马,青莲急忙迎上去,诚惶诚恐的跪在地上,说:“王爷,是奴婢一时不察,把那么昏聩的亲戚弄进了庄子,惹王爷生气了,奴婢有罪,请王爷责罚!”

淳于珟边走边冷冷道:“知道有错就好,下不为例!”

“是,奴婢谨记王爷教诲,谢王爷宽宏大量!”青莲谦卑的躬着身子,余光却见王爷路过她身边儿时,脚步都没顿一下,直接进府去了,她也只好自己站起来,小跑着追了上去。

“王爷,奴婢给你炖了一锅藕片野鸡崽子汤,正在锅里小火偎着呢,这时候火候刚刚好,奴婢去给您盛来!”青莲迈着小碎步跟上淳于珟,在后面温柔的说道。

“不必!”

淳于珟声线淡淡的,说话间长腿已经跨过了二门儿,进到后院的听雨轩里。

听雨轩是王爷的私人界地,能随便出入此处的只有罗城、罗同和英战,再有就是王爷自己,其余人,包括她,没有王爷的允许,谁也不能进去!

青莲咬着嘴唇,眼睁睁的看着王爷进了屋,英战随即把门关上,将她隔绝在了外面。

她呆呆的站在听雨轩的门口儿,又是心酸又是生气。

气她那个蠢表妹,竟敢对王爷挟恩求自保,她也不想想王爷是谁?能吃她那一套吗?她没说那些不长心的话,或许王爷还能看在自己的薄面上饶她一命,可被她那么一作,王爷不仅不会饶了她,还把她也给连累了。

哎,早知道他们一家子如此不堪重用,当年来投奔她时,她就该把他们赶出吉州去,不叫他们靠前儿了,也怪她一时心急,光想培养自己的亲信、心腹和臂膀,想着用自己的亲戚总比用别人好,结果心腹没培养出来,倒给她惹下这么大的祸事了!

哎,王爷肯定对她心生不满,心存芥蒂了,怎么办呢……

想到这儿,她的心酸酸的,在王爷跟前儿尽心尽力的服侍了十几年,又有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可就因为这么一点儿小事,就被他这样冷落、甩脸子,难道,她这十几年的殚精竭虑,尽心服侍,还抵不过这一点儿小过失吗?

——还是,福子诽谤的那个女子,太让他在意了?

在意到大开杀戒,残忍的打死了福子,还把参与的小丫头们都打得半死,撵出了庄子去!

自从他与静悟大师学艺,他的性子比年少时沉稳了许多,可谓是宠辱不惊,坐看云起时,这些年来已经很少见他有这么大的情绪波动了,可今天却动了雷霆之怒,发了这么大的脾气,这也不像是他啊……

“来人!”青莲冷声叫道。

“是,青莲姐姐有什么吩咐!”一个小丫头子低眉顺眼儿的说道。

“去把庄子里的李嬷嬷叫来,立刻就去。”

“是,奴婢这就去办。”小丫头垂着头出去了。

青莲也缓缓的转过身,回自己的院子去了,她要把这件事情弄弄清楚,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王爷如此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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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53章 姑娘,你书拿倒了

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天下知之的掌柜的给他找的代笔竟然就是申由甲,一看到申由甲见到自己时露出的那份惊喜表情,沈若兰就产生了一种拔腿就走的冲动。

但是想到掌柜的跟她介绍说申由甲是个秀才,字写得好,文采也不错,最主要是认真踏实,干活儿不糊弄,很多人找代笔都来找他。

就看在他口碑尚好的份上,克制了自己的情绪,勉强留了下来。

“沈姑娘,真是幸会啊?不知姑娘要写什么?在下能给姑娘代笔,实乃三生有幸……”一见面,申由甲就先唠叨起来,那磨叽的程度都不逊于唐僧。

等他滔滔不绝的表达完自己对沈若兰的崇拜之情,沈若兰才有机会说话,“我要写一本书,我口述,你听着,然后你再把我的故事整理成文字,最后交给我,有问题吗?”

“没问题没问题,姑娘尽管说来,在下洗耳聆听,姑娘放心,在下定会一字不落的记下来,绝不叫姑娘失望。”申由甲似乎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有信心,说话的语气也是相当的自信。

沈若兰看了看这人来人往的书坊,说,“在这儿说的话不方便,不如我们找个清静的地方详细谈谈吧。”

申由甲说:“姑娘若不嫌弃,就去在下家里吧,在下家里只有在下和祖母二人,清静的很。”说完,又怕沈若兰不信任他似的,郑重保证:“姑娘可以放心,在下绝对是正人君子,就算姑娘只身一人去在下的家里,在下也会恪守本分,断不会对姑娘做出什么无礼的事情。”

沈若兰看了看他那瘦弱的小体格,呵呵一笑,“行啊,那就多谢了。”

就他那小体格,要是真敢对沈若兰起点儿啥不轨的心思,沈若兰都不用动刀动枪,只靠自己的拳脚就足以让他后悔终生……

到了申由甲家,申由甲的奶奶一听说沈若兰是来找申由甲代笔的,就热情的接待了她,还给她倒了一碗茶,就关上书房的门出去了。

老太太一走,沈若兰就开口道:“申秀才,我要写三十五个故事,每篇大约八千字,每个故事付你一两银子的薪酬怎么样?”

申由甲一愣,说,“姑娘,你给的太多了,在下代笔,通常都是百字三文,千字三十文,万字的话也不过是三百文而已,姑娘足足给了我在下三倍之多,可是有什么特别的事需要在下做的?”

沈若兰莞尔一笑,看来这个书呆子并不像表面看起来这么呆,起码知道天上不会白白掉馅饼的道理。

“没错,我确实有两个要求,第一:就是要保密,你整理出来的那些文章,绝对不可以叫别人看见。”

“可以可以,姑娘尽管放心,在下虽然不才,但也算得上是重诺君子,绝不会把姑娘的文章泄露出去。”

“很好,第二呢,也是保密,但是是替我保密,将来若有人知道这书是你代笔的,不管别人怎么问你,都不能说是我创作出来的。”

闻言,申由甲紧张起来,“姑娘,你要写什么?莫不是对上面不利的东西?”

沈若兰被他的想象力给逗笑了,呵呵道,“你看我一个弱女子,像是能写出对政治时局不利的东西吗?放心好了,我德这些故事都是关于行军打仗的策略的,我怕我一个女儿家写这种东西太惹眼了,造人非议,所以不愿意以真名世人,免得徒惹麻烦。你可以在书的署名处写道济先生,权当是我的笔名了。”

《三十六计》这本书的作者已经无从考究,但是‘三十六计’一语,语源可考自于南朝宋将檀道济,即为——谭公三十六策,走为上计,所以沈若兰给这书的作者取名为道济先生,合情合理!

申由甲一听沈若兰要写的书居然跟行军打仗有关,顿时嘴巴像塞进了个鸡蛋似的,半天都没闭上。

“沈,沈姑娘,你,你你竟然要写兵书?你,你懂得排兵布阵?调兵遣将?”

沈若兰一阵汗颜,她哪懂这些啊,不过是凭着记忆依葫芦画瓢罢了,不过,在这个呆子面前还不能说不懂,不然他定会追问下去,既然不懂,又为什么能想出这样的故事?想出这样的故事依据是什么等等…。让人难以招架啊!

她咳了一声,掩饰了自己的尴尬,正色说,“这不是你该问的,你只回答我你同不同意就是?”

申由甲连连点头道:“同意同意,正好在下也想见识见识姑娘是怎么用兵的呢!”

“那好,现在我就开始讲第一篇故事,你用心听好了,等我讲完你还得写出来呢!”

“姑娘放心,在下一定洗耳恭听,用心记录。”

于是,沈若兰清了清嗓子,开始讲三十六计中第二计——围魏救赵,怕申由甲记不住,她讲的很慢,讲到关键时刻还停顿一下,让他有时间去记忆,去消化,讲完了,还特意问问申由甲有没有记不住的地方?她可以再给他重述一遍。

申由甲听完沈若兰的故事,一脸的崇拜,“记住了,完全记住了,沈姑娘,您可真是女中豪杰啊,竟能编出这样巧妙的故事,在下对您真是敬佩的五体投地呀!”

沈若兰被他崇拜得汗哒哒的,有点儿不好意思的都,略坐了一会儿后,起身告辞了,还跟他约好了五日后再来。

出去后,沈若兰去了一趟街里,想看看街上有没有合适的铺子,她定做的那些火锅明天就能交货了,可铺面还没有一点儿消息呢,周正和绿芜去找那些被家里抛弃的女子去了,也不知道得啥时候能回来,眼下指不上他俩,就只能靠她自己了。

街上出兑的铺子并不多,合适的更是少之又少,不是租金太贵,就是店铺太小,一直逛到晌午,也没找到一家合适的。

沈若兰正找着,竟然好死不死的遇见了张金凤!

俩人走了个碰面,想避开都来不及了。

“二嫂!”

张金凤一看到沈若兰,先是愣了一下,随即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了。

今儿她在街上相中不少东西,可惜身上一文钱都没有,相中了也是干眼馋,这会子见到二嫂了,二嫂有钱,她这个小姑子大老远的来这儿,她这个当嫂子的咋也得意思意思啊!

沈若兰看到张金凤那张擦得白渣渣的大方脸,嘴角抽了两下,“你咋还来了呢?”

张金凤大言不惭的说:“我想我爹和我哥了,就来了。”

沈若兰点点头:“哦,那你接着逛吧,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诶,二嫂,你看咱俩这刚见面,你咋就要走呢?是见着我不高兴咋地?”张金凤好容易遇着的她,哪能让她就这么走了啊,急忙跟上了她,嘴里还挑着理。

沈若兰懒得理她,但看在张二勇的面子上,又不能完全不理,就淡淡的说:“我还有事呢,咱们改天再聊吧。”

“你啥事儿啊?正好我也没事儿,我跟你一起去呗。”张金凤脚步跟得紧紧的,一步都不落下。

“不用,不方便!”沈若兰想都不想的拒绝了。

然而,张金凤却那么好拒绝的,依旧狗皮膏药似的跟在她身边儿,笑嘻嘻的说:“咱俩都是女的,有啥不方便的,嫂子你又不是去干啥见不得人的事儿去,就带上我呗,我不给你添乱还不行吗?”

沈若兰一看她这死皮赖脸的样子,就知道甩不掉她了,遂皮笑肉不笑的说:“我要去书坊看书,你确定要一起去吗?”

张金凤的笑容僵了一下,她哪认得字?哪会看书啊?再说,这热热闹闹的大街不逛,那么多好东西不买,看哪门子的书啊?书有啥意思?能赶这大街上热热闹闹的景色有意思吗?

她抬头看了看太阳,“嫂子,这都晌午了,你不吃饭啊?”

这是在提醒她,让她请她这个小姑子晌午吃饭呢。

沈若兰可一点儿要请她的心思都没有,她要是个好的,不用她张嘴,沈若兰这个做嫂子的也早就拉着她去吃饭了,可一想到她的为人,沈若兰就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别说是请她吃饭,就是能在这儿陪她说话,那都是看张二勇的面子了。

不过,沈若兰没直接说不请她,而是带笑不笑的说:“我早上吃的晚,一天吃两顿饭就成了,你要是饿的话就快回家去吃饭吧。”

张金凤嘎巴了两下嘴,瞪着眼睛看着她,这个死女人,成心的吧,自己都把话说这么明白了,她咋还装糊涂呢?这都晌午了,她不该招待招待自己这个小姑子下一顿馆子吗?

看看她,穿得水光溜滑的,又换了一身儿新衣裳,肯定发达了,自己有钱了咋就不知道拉扯一下她这个小姑子呢?就不怕她在二哥跟前说她坏话,让她二哥将来不娶她吗?

沈若兰看着她这副吃瘪的样子,心里真挺乐的,表情也和蔼了许多,说:“看你这样儿也是饿了,快回去吃饭吧,我先走了。”又在心里说了句‘白白’,就皮笑肉不笑的走了。

刚走出十几米远,又传来了‘扑通扑通’的脚步声,张金凤连跑带颠儿的追上来,一把将沈若兰拽住了。

张金凤算看出来了,这个死女人就是抠,不想给她花钱,那她也不用转弯抹角了,就跟她拉弓射箭照直绷吧,直接管她要钱,看她咋说。

“嫂子,你等下,你给我点儿钱呗,我想扯块棉布做身儿衣裳。”张金凤大言不惭的说道。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抽回自己的手臂,凉凉的说:“你要做衣裳,得管你爹娘要钱,要么管你哥要钱也成,哪能找我要啊?我还没嫁到你们家呢!”

就算嫁过去了,也没有嫂子供养小姑子的道理啊!

张金凤撅了撅嘴,说,“我们家不是没钱吗?你也不是不知道,我们家还有一腚眼子饥荒呢,我爹娘那都恨不得一文钱掰两半花,哪有钱给我做衣裳啊,倒是你,你看看你穿的水光溜滑的,家丫的鬟儿都穿棉布的衣裳,你亲小姑子穿这么破,不怕别人臊皮你吗?”

沈若兰看着她这副厚颜无耻,理所当然的样子,就冷笑说:“我今儿没带钱,要不你先回去吃饭吧,等我晚上回家拿了钱再给你送家去?”

这是吓唬张金凤呢,她要是真上他们家给送钱去,张大爷和张二勇肯定就知道这事儿了,要是他们知道她管自己要钱了,肯定饶不了她!

张金凤一听,果然被吓唬住了,要是她爹和二哥知道她管沈若兰要钱了,那还有她好儿吗?

瞪眼张嘴的滞了半天,忽然急中生智,说:“那我跟你回家拿吧,正好也认认门儿,往后没事儿上你家溜达溜达,陪你说说话啥的。”

沈若兰呵呵一笑:“可我现在不回家呀,我不是说我要去书坊看书吗?指不定得啥时候回去呢,还是我给你送去吧!”

“不用,我等,反正我也没啥事儿!”

张金凤断然拒绝了沈若兰去送钱的好意,毅然决然的决定等她,虽然在书坊干巴巴的待一下午挺无聊的,但是为了新衣裳,她认了!

沈若兰见她如此,淡笑一声:“好啊,那咱们走吧!”

反正不管她等到啥时候,她都不会让她在自己这儿占着一文钱的便宜的,非但不能让她占着便宜,还得给她点儿教训,省得她总想咔赤她!

两个人各怀心思,一起走到了天下知之,进门儿后,沈若兰自顾着去看书,不再搭理她了。

张金凤站在门口儿处,本来还以为在书坊里会很枯燥、很无聊呢,但很快就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了。

书坊里有好多年轻书生,都是穿着长袍,长得白白净净的,个个都比岫水村那个书生强!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优质的男人,看得她心跳如鼓,脸红耳热的,眼睛也快不够使了,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这时,她又注意到了一个穿天青色绸缎长袍的斯文公子,那位公子不仅人长得风流俊俏,而且一看就是富家子弟,手上带着碧绿的玉扳指,腰间还缀着一块精雕细琢的玉配,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子斯文儒雅的气度,一下子把张金凤迷的不要不要的。

她咳嗦了一声,俊俏公子果然抬头看了过来,却见一个长的膀大腰圆的女子,穿一身带着补丁的粗布花衣裳,正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看着自己呢。

俊俏公子一阵恶寒,赶紧低下头去,继续看手中的书。

张金凤见那位公子不肯看自己,又去看书了,很是着急,又连着咳嗦了好几声,也不见那位公子再抬头,倒是把沈若兰的目光给引来了。

沈若兰看着张金凤窥着那位俊俏公子,又是咳嗦又是使动静的,眼见得是看上人家了,想要跟人家搭话儿呢!

沈若兰头上一片黑线,对这个缺心眼子的小姑子真不知该说点儿啥好了。

就她那样的,要模样没模样,要家世没家世的,咋就敢去勾引人家有钱人家的公子呢?她打哪来的自信呢,不是自己嘴巴损,就张金凤那样的,脱光了躺那位俊俏公子跟前儿那位公子都不待动半分心思的,没准儿还得吐两口唾沫踹两脚,真不知她咋想的!

张金凤使了半天儿的令子,那位公子就是不看她,她又舍不得放弃,没办法,就扭扭捏捏的蹭过来,在那位俏公子身边拿起一本书,装模作样的看起来。

可她哪是看书啊?脸对着书,眼睛一直斜着偷看哪位俊俏公子呢!

俊俏公子终于注意到她了,抬眼后跟她说了一句话,差点把人笑喷了:“姑娘,你书拿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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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4章 孩子掉了

俊俏公子说完,就撂下书走开了。

书坊里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指指点点的,刚才张金凤又是咳嗦又是跺脚的,大家就都注意到她了,也看出了她对那位俊俏公子的心思,都对她的无耻行径十分不齿,如今看到她丢这么大的脸,都哈哈的笑出了声,一点儿面子都没给她留。

沈若兰也转过身子,笑得肩膀直抽。

张金凤被心仪的男人嘲讽,被大伙儿肆意嘲笑,顿时臊得满脸通红,又气又羞,但是她又不敢跟那些人怎样,只好拿沈若兰撒气:“你还要看到啥时候?这里男女混杂的,根本不是正经女人该来的地方,咱们走吧!”

面对她的无理责难,沈若兰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大街上还男女混杂呢,你不照样溜的比谁都欢吗?要是怕遇到不正经的人,就少咳嗽几声,少跺几下脚,少往人跟前凑活就没事了!”

张金凤被沈若兰噎得直瞪眼儿,气得恨不能啪啪给沈若兰两个大嘴巴子,看她还敢不敢跟自己巴巴了?但是,她也就是想想,要是真那样做,自己的新衣裳不就泡汤了吗?

张金凤瞪着眼睛看了沈若兰一会儿,才磨着牙道:“那我上外边等你去,你快点儿。”

沈若兰冷笑说:“那可不一定,我不看完了是不会回去的,你要着急的话就先走吧。”

张金凤还等着上沈若兰家拿钱买衣裳呢,哪能先走啊?先走了还上哪拿钱去啊?

她气鼓鼓的瞪了沈若兰一眼,无可奈何的出去了。

一出门儿,就忍不住低声咒骂,把沈若兰家的祖宗十八代都骂遍了......

正絮絮叨叨的骂着呢,一个打扮华丽的小姐带着两个丫鬟从书坊里走出来,经过张金凤的身边儿时,那位小姐身上的彩锦缀珠子荷包忽然掉下来,就落在了张金凤的脚下。

张金凤一看那荷包,顿时心头一跳,赶紧蹲下身去捡,刚把荷包拿到手,那位小姐身边儿的丫鬟就看见了。

“哎呀,小姐,您的荷包掉了,是这位姑娘帮您捡起来了。”

张金凤的脸皮抽了两下,暗悔自己刚才手慢了,要是捡起的瞬间就把荷包塞到袖子里,这个和荷包不就是她的了吗?

那位小姐见到自己的荷包,一下子捂住了胸口,一副很后怕的样子,说:“谢天谢地,荷包被这位姑娘给捡到了,不然这和包上锈了我的名字,若弄丢了可就难处了。”

古代女子的私人物件可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带着名字或带着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务必要妥善保管,因为一旦落到了登徒子的手中,姑娘的名声就毁了,所以当日沈若兰才会脱了胡美娇的鞋子威胁她,胡美娇因为丢了鞋子的缘故,也没敢当时就把她在沈若兰家看到张二勇的事儿传扬出去......

张金凤一听自己捡到了这么重要的东西,握着荷包的手攥得更紧了,眼珠子也滴溜溜的转起来,考虑着怎么跟这位小姐要点儿好处。

结果不等她提出来,那位小姐就主动说“这位姑娘,你可帮了我的大忙了,我的车子就在前面,姑娘若没事的话,就一起去吃顿便饭吧。”

这是要请她吃饭呢!

张金凤是个嘴馋的,一听有好吃的,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再说,看这位小姐穿金戴银、呼奴唤婢的,说不定还能给她点别的好处呢!这可比扒着沈兰丫要那一身儿衣裳强多了。

于是,她喜笑颜开的跟这位小姐上了马车,一径往吉州城最好的百味人家去了。

到了百味人家,张金凤一进去,就被百味人家的金碧辉煌,奢华壮丽震得瞠目结舌,连坐都不敢坐了,就怕把人家啥东西给弄坏了叫她赔。

这位小姐倒是很和善,见她这副畏首畏尾的样子,笑着安抚她几句,请她坐下了,又叫过胡女,一口气点了七八个菜,那些菜都是张金凤听都没听说过的。

等菜的过程中,小姐和张金凤攀谈起来,说起在书坊的事儿时,小姐说,“我看见和你一起来的那位姑娘好像很爱读书的样子似的,姑娘和她是主仆关系吗?”

张金凤一听自己被误会为下人了,急头白脸的辩解,“才不是呢,她是我没过门儿的嫂子,我是她小姑子,就她那样的,哪配使唤我啊?”

小姐不动声色的笑了笑,说,“原来那位姑娘已经定亲了啊,你那未来嫂子的模样倒是不错,气质也清雅可人,可见是个不俗的.....”

张金凤可不愿意听别人夸沈若兰,当即撇撇嘴,说:“那你是不知道她是啥人,让她的表面给你糊弄了,她呀,最不是个东西了......”

于是,哔哩吧啦的,把她知道的关于沈若兰和沈若兰家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说出来,说的过程中,极尽夸张的把沈若兰贬的一无是处,一文不值的!

那位小姐就静静的听着,没有插话,暗暗的把她说的那些全都记下了......

*****

沈若兰并不是真的要看书,不过是想耍耍张金凤罢了,张金凤出门儿后,她就一直留意着门外呢,后来发现她不见了,自己就也离开了。

回到家,发现周正和绿芜来了,正在家里等着她呢!

“兰儿.....”

见到沈若兰,绿芜起身握住了她的手,面带愧疚的说,“对不起兰儿,我们没本事,你交代的事儿办的很不顺利。”

原来,他俩按沈若兰要求的,去找那些被家里抛弃的姑娘们,只是找的时候才发现,只有极个别的姑娘说被送到了尼姑庵或女道观,绝大多数都被家里给嫁出去了,不是嫁给有钱的老头子做填房小妾,就是嫁给娶不上媳妇的残疾傻子之类的,反正都是能给家里换来经济利益的。

还有的把女儿嫁到了鸟不拉屎的偏远乡下,大抵是想跟闺女老死不相往来了。

这些姑娘们都过得十分悲惨,其中已经有一个人悬梁自尽,还有一个受不了打击,疯了的!

沈若兰听到这些,心情很沉重,一时间都不知道把她们从乌孙救回来是对是错了。

古代人封建保守,女子地位低下她是知道的,可是再没想到她们的家人竟也不能接纳她们,她们本就是受害者,受到了伤害,本需要家人的安慰和陪伴,可家人竟不理会她们的痛苦,在封建道义的驱使下,往她们的伤口处撒盐,继续迫害她们,简直没人性啊!

“我们就带回了两个姑娘,一个是被她爹娘送到尼姑庵带发修行的,还有一个是被爹娘嫁到乡下,我们花了五两银子买出来的,其余的,我们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就她们也办不到啊!”

沈若兰点点头:“我知道了,你们把她们俩安顿好,就去找合适的铺面安排铺子的事儿吧,至于那些姑娘,我再想想办法......”

他们又讨论了一下铺面的问题,沈若兰的意见是:铺子一定要大,一定要气派,位置稍微偏僻一点的话也可以,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她的火锅是吉州独一无二的,位置偏僻也挡不住她的生意兴隆!

还有桌椅板凳,也让他们这就去定制,免得开业时抓瞎.....

商议完毕后,夫妻俩离开后,沈若兰又思考起那些可怜的姑娘们来,现在,她真不知该怎么帮她们才好了。

之前她们在乌孙陷入烟花之地时,她可以通过官方去帮助她们,名正言顺,合情合理,可是现在是她们的爹娘和亲人在迫害她们,她又能以什么样的身份去帮她们,去插手人家的家事呢?

帮,师出无名,名不正言不顺;不帮,又于心不忍,心怀愧疚,真是跋前踬后、进退两难啊?

*****

湛王府里

王府的一等大丫头春梅、春兰和春桃缓步而行,进入到后院儿一个精致的房间中。

房间里,上好的檀木雕成的桌椅上,细致的刻着繁琐的花纹,处处流转着属于女儿家的细腻温婉的感觉,靠窗边,是一个檀木嵌螺钿的妆台,上面摆着一面用锦套套着的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还有一支金镶珠宝五凤簪和一串罕见的倒架念珠。

此时,青莲就坐在这妆台前,呆呆的看着妆台旁的墙上挂着的《蜻蜓荷花图》,一颗心早就飞到了爪哇国去了。

她的耳畔,还在回旋着李嬷嬷说的那些话.

“王爷每天早早就到了,就一直站在窗边等着沈姑娘,他不许我们叫他王爷,因为沈姑娘还不知道他的身份呢......”

“王爷说要娶沈姑娘,被沈姑娘拒绝了,她说不想给人家当妾室,将来也不许自己的男人纳妾,把王爷都给气坏了,案子都踢飞了......”

“王爷很喜欢沈姑娘做的吃食,每次吃都能吃很多,您也知道,王爷从不吃剩菜的,可最后那天沈姑娘做的那碗菜被倒掉了,王爷还大发雷霆,发难了倒菜的奴才......

......

青莲闭上眼睛,双肘支在妆台上,捧着头,心酸酸的痛着!

虽然早知道他迟早会娶妃,会纳妾,还会有很多女人住进这后院儿中,可是她希望,不管他有多少女人,都无关乎感情。她希望由始至终,他都不要爱上任何女人,在他的心中,她永远都是他最信任、最依赖的那个,无人能取代。

她可以容忍他娶妻纳妾,也可以容忍他去跟别的女人共度春宵,但是,她受不了他对别的女人用心。

正妃的位置可以不是她的,但他心里的那个位置,必须是他的!

不管是谁,都别想要抢走她那个位置!

“给青莲姐姐请安!”

三个大丫头进来后,齐刷刷的福下身,毕恭毕敬的向青莲行礼。

青莲抬起头,淡淡的说:“查得怎样了?”

春梅道:“托姐姐的福,我们今儿遇到沈姑娘的小姑子了,她小姑子把她的底细都告诉我们了......”

春梅吧张张金凤对她们说的那些,又一五一十的说给了青莲听,青莲静静的听着,等她们说完了,才吩咐说:“着人盯着她,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来报我,另外,跟她的小姑子走近些,但不能打草惊蛇......”

春梅一听青莲姐姐要她们跟张金凤保持联络,顿时石化了。

让她跟那个村姑走近些,她怕被雷死啊!

今儿个跟那村姑一起聊天的时候,她那些污言秽语就惊艳到了她们的耳朵了,还差点儿把她的下巴给震惊掉了。

还有吃饭的时候,她那狼吞虎咽、风扫残云的吃相,让她这辈子都对百味人家有阴影了,今儿跟她分开的时候,那村姑的肚子竟撑得跟怀了七八个月的身孕似的,走路都费劲儿了。

七八道菜啊,都叫她一个人给吃了,简直是饕餮转世啊,吓死个人了!

还有那女人的扮相,也够好人看半个月了:一身粗布花衣裳,补丁摞补丁的,穿这么破走低调路线得了,可她还非得涂脂抹粉的,一张大黑脸擦得白渣渣的,一说话都往下掉渣,光涂了脸,脖子和耳根子都没涂抹,黑黑的脖子和黑黑的耳根子,把那张四方大脸显得跟一张面具似的,看着都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她身上的味道:一个女人家,也不晓得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些,隔着桌子都能闻到她身上那股馊臭的味道,参合着脸上那劣质香粉的味道,香臭香臭的,加上她嘴里的口臭,那整体的味道,提极了!

跟她在一起呆了一个时辰,她们三个有夺门而逃的欲望了,青莲姐姐又让她们跟她走近些,岂不是还得跟她往来吗?她们死的心都有了啊啊啊~~~

*****

靠山屯

沈大春哼着小曲儿,悠然的赶着马车进了村儿,刚到村口,就看见他堂妹沈翠翘正抻着脖子向他这边张望呢,看见他,翠翘撒腿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喊,“大哥,快点,不好了,家里出事了!”

沈大春皱了皱眉:“咋地了?你这丫头,都这么大了咋还疯疯癫癫一惊一乍的,出啥事儿了?”

翠翘跑到他跟前,气喘吁吁的说,“大哥,我大嫂她.....出事儿了.....”

沈大春一听,心里‘咯噔’一下,话都说不利索了:“她.....她.....咋了?”

翠翘咽了口唾沫,艰难道:“孩子......没了”

大春脑袋‘嗡’的一声,瞬间一片空白,整个人像傻了似的,坐在那儿一动都不动了。

“大哥,大哥,你咋了呀?你快醒醒,嫂子还在家等着你呢!”翠翘一看大春的眼睛简直了,人也傻了,给吓了一跳,急忙摇晃着他的胳膊喊了起来。

沈大春被她摇醒了,猛的举起鞭子使劲儿一抽,马儿像疯了似的往家里跑去......

此时,沈大春家里

彩霞病怏怏的躺在炕上,额头上盖着一块毛巾,两只眼睛哭得红红的,一副万念俱焚的模样。

本家的一帮老娘们儿都聚聚在屋里,有的帮着烧水烧炕,有的坐在彩霞身边儿安慰她,还有心软的偷偷抹着眼泪.....

“哎,彩霞啊,你们还年轻呢,这个孩子没了,还有下一个呢。”谢大娘好声好气的劝和着,话音刚落,就听到沈大春的喊声——

“彩霞,彩霞——”

沈大春冲了进来,眼睛都红了:“你咋样了?咱儿子呢?”

彩霞一看见大春,‘哇’的一声哭起来,哭得肝肠寸断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谢大娘瞪了沈大春一眼,骂道:“你还有脸问,要不是你勾搭那骚狐狸,好好的孩子能没吗?你看看,这血都把裤子给打透了,还想啥孩子啊?早化成血水淌出来了......”

这时,沈大春才看见炕沿底下有个盆子,里面装着彩霞的裤子,那裤子血淋淋的,上面的血迹还没干呢,简直触目惊心!

大春傻眼了,怔怔的看了那条血裤子几秒钟,一下子抱住了脑袋,也嗷的一声哭起来了,“我的儿子啊,我的儿子啊——”

“你还有脸哭,你个没记性的王八犊子——”

老沈头挥舞着大烟袋锅子冲进来,对着沈大春劈头盖脸就打,边打边骂:“都是你干的好事儿,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去勾搭那狐狸精去,这下好了吧,你儿子叫狐狸精给推没了,看你还有啥脸去见先人去!”

闻言,沈大春抬起头,忍着爷爷的打骂,睁着红红的眼睛问,“啥?爷,你说我儿子是给人推没的?”

谢大娘恨恨道:“可不是嘛,彩霞上她们家去问她要她骗你的钱和东西,结果没说两句呢,那个骚狐狸就逞凶打人了,俩狐狸精一起动手儿,愣是把你大儿子给打掉了,沈大春,你就造孽吧!”

沈大春的眼睛瞬间大了一倍,慢慢的站起身,看着彩霞,却见彩霞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的孩子啊,是娘没用,没保住你,让你还没来得及看这世界一眼,就叫人给推掉了,娘对不起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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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5章 沈大春的愤怒

尤氏家里

大春娘儿和老沈太太拎着棍子,把能砸的都砸了,不能砸的也砸了,就差没一把火儿把这房子给点着了,边砸边骂:“害人的狐狸精,今儿就把你这臊窝子给你端了,让你往后再勾搭人……”

尤氏披头散发的,脸上还带着几条血檩子,边哭边喊着:“你是们家媳妇先动的手,能怪我吗?她凭啥上我家来乱翻啊?”

大春娘一听,嗷的一声又扑过来,又挠又抓的,“骚屄,你要不勾搭我儿子,没把我儿媳妇的体己哄你这儿来了,我儿媳妇能来找你吗?你把我孙子都给推没了我还没撕了你呢,你还敢哔哔?今儿我非撕了你不可……”

尤氏边躲闪边儿哭,她冤枉啊,她真没推大春媳妇啊。

今天大春媳妇找来的时候,一进门就气势冲冲的叫她还钱,还叫她把大春偷偷给她的东西还回来,不然就叫她好看。

大春儿给她的那些钱和东西是她留着镶牙的,哪能还给她啊?还了她就没法镶牙,就永远是这副豁牙露齿的磕掺样儿了,那大春还能稀罕她吗?就是别的男人也不待稀罕她的啊!

所以,说啥也不还。

结果两人吵了起来,没吵了几句,大春媳妇就自己上炕去翻了,还口口声声的一定要把她那些东西给拿回去。

尤氏怕那些钱和东西叫大春媳妇给翻出来,就跑到炕上拦了一下,谁知刚碰到大春媳妇,她就咕咚一下从炕上掉下来,然后就大吵大叫着跑出屋子,到外面就倒下了,又哭又叫的……

后来,有村邻听到她的哭喊声,把她抬了回家,没多大功夫就传来她孩子掉了的消息,还说是她推掉的。

天地良心,她真没推她啊!

可是,没人信她的。

大春娘和大春奶奶还拎着棒子来找她算账,一进门儿二话不说就开砸,两个老太太虽然年纪大,力气却都不小,把她的家都给砸了,把她们娘俩还好顿打,差点儿打死了。

“呜呜呜,我没推她,我真没推她——”

尤氏委屈的哭着,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还有不少村民站在一边儿看热闹,但是大伙儿都一致相信了大春儿媳妇的话,因为大春媳妇嫁过来这几个月,一直都是温柔懂事的形象,见谁都笑呵呵的,很受人待见;而她,则是个专门偷别人汉子的过街老鼠,简直人人喊打,所以都支持大春媳妇,都异口同声的声讨她!

尤氏被大家唾骂,百口莫辩,正哭着,沈大春忽然冲进来,尤氏一见,像看着了救星了似的,大叫:“大春儿,你娘和你奶挠我,把我家都给砸了,你看……啪”

没等她喊完,沈大春一个大嘴巴抽下来,尤氏一下子跌倒在地,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把脸上的几道血檩子都给撑大了。

“大春,你打我?”

尤氏捂着脸家,难以置信的看着沈大春。

这个昔日把她当成宝贝儿、心尖儿的男人,就是她掉了牙没了姿色也依旧稀罕她、依旧放不下她的男人,竟然伸手打她了!

还打得这么狠!

尤氏的心要比脸疼一百倍,捂着脸望着沈大春,喃喃道:“你打我,大春,你竟然打我……”

沈大春阴着脸,冷冰冰的眼神跟看个仇人似的:“你杀了老子的儿子,老子没杀了你就算便宜你了,贱货,你给老子记着,从今往后,别再让老子看见你,否则看一次打一次!”

沈大春阴森森的话,让尤氏心头一颤,急忙坐起身解释:“大春儿,我没推她,我真没推她,是她一进我家门就找我要钱,还要翻我的东西,我就是拦了她一下,我……”

“那些本来就是彩霞的东西,是让你这不要脸的骚货骗来的,彩霞找你要回去有错吗?你就把人家给推底下去?”大春奶奶中气十足的骂道。

这时,大春娘从她家的炕席下翻出了沈大春给她的那些钱,还有一只韭菜叶样式的银扁簪,那是彩霞的,沈大春偷出来给她留着镶牙花销的,她还没来得及去,就被翻出来了。

完了,这下牙没法镶了……

尤氏嘤嘤的哭着,尤不死心的的看着沈大春,希望这个爱了她好几年的男人能给她做主。

然而,此刻的沈大春对她已经没有半分感情,在他知道尤氏把他的孩子推掉的那一刻,他对尤氏这些年的感情就已经灰飞烟灭、土崩瓦解了,他都快三十岁了,好容易有了孩子,却叫那个贱人给害了,他能不恨吗?

一个是他的亲骨肉,一个是过去式的姘头,哪个重哪个轻他能分不清吗?

最后,尤氏眼睁睁的看着大春娘拿着她辛辛苦苦的攒下那些钱(都是大春给的),还有那根一两多重的银扁簪走了,大春儿也冷气十足的离开了,看都没再看她一眼。

尤氏知道,这次,她是彻底失去大春了,她绝望的瘫倒在地上,大哭起来……

彩霞的孩子掉了,整个人都崩溃了,天天躺在炕上哭,不吃不喝的。

沈大春内疚的不行也后悔的不行,好几天没出车,就守在彩霞跟前儿,一遍一遍的跟她认错,向她发毒誓:他已经跟尤氏一刀两断了,再要是跟尤氏有半点儿瓜葛,就让他死无全尸,曝尸荒野!

哄了好几天,彩霞的情绪才慢慢的平复下来,从此,沈大春在彩霞跟前儿是彻底抬不起头了。

这边彩霞家消停下来了,那边沈若兰的火锅店的铺面也租到了。

周正找的房子,是一座两进的宅子,前面一进是二层楼的门面,楼上楼下加起来能有二百多平米,后院还带着三间正房,能住人,左右边还有厢房,房子挺新的,也盖得挺气派的,就是位置不大好,没在主街上,也没在城市的中心,不过胜在租金便宜,恁大的一座房子,一年的租金只要一百两纹银。

沈若兰把房子租下来后,就着手开始忙着装修。

她装修的风格跟别家酒楼都不一样,别家的酒楼都是粉墙,上面偶有文人的字画或提的诗词,她却亲自在墙上画了许多带着汤底的火锅,火锅是卡通形式的,每个火锅上都带着一对儿眼睛,那眼睛或好奇的瞪着乱看,或笑眯眯的卖萌,又或者做出顽皮的样子……形态各异,栩栩如生,看着就很萌很萌,让人一眼就想笑,能产生好心情。

她还在各种火锅下面注明了这种汤底的名称、并对其加以解释。

比如菌锅儿,她会先介绍有哪几种菌类,介绍菌类对人体的好处,再建议吃菌锅时配上哪些菜蔬、肉类合适,并把那些都绘成图直接画在墙上,还在各类菜蔬的下面标注上价格。

这样,食客们来了,不用小二介绍,看墙面直接就可以点菜了。

一楼二楼都是如此,墙面上一只只萌萌的火锅,热气腾腾,里面菜肴翻动,有肉有菜,让人一看就食欲大振,食指大动,情不自禁的想点来大吃一顿!

除了墙面跟别家有所不同,她在很多细小的细节上也下了不小的功夫。

比如筷笼子,别家就是半节圆形的竹筒,有讲究一点儿的也就是个方形的竹笼子罢了。

沈若兰请人把筷笼子雕成各种形状,比如一个缩小版的水桶,一只缩小版的烟囱,都雕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很有趣!

桌椅板凳是她早就设计好,让周正找地方去定做的,偏现代风格,但也参杂了点儿古典风,是古今合璧的式样,既好看又适用!

至于其他的地方,也都和用心的装修装饰,就等着开业后一炮而红了。

这段时间,沈若兰一直很忙。既要忙着装修火锅店,又要抽空去申由甲那儿讲书,还要每晚给段夫人画绣坊的花样子,简直忙得不可开交。

当然,她也没忘那些被家中放弃的可怜姑娘们,一直在想着怎么救她们,只是不得其法而入。

某日,她正要出门去火锅店干活儿,正好看见齐爷从王府出来。

自从上次同骑而行,不欢而散,到现在两人已经近一个月没见了,那家伙依旧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与随侍们一起骑在马上,如一个发光体一般,让人一眼就注意到他了,不注意都不成!

沈若兰看见他从王府出来,忽然想到他跟王爷很好,或许,她可以求他跟王爷说一声,看看王爷能不能再对那些姑娘们施以援手,救她们于水火中。

眼看着他就要策马而去,沈若兰急忙叫了一声:“齐爷——”

就撒腿向他跑去。

淳于珟听到那脆生生的呼唤,握着缰绳的手紧了一下,回头时,却见她正提着裙子向他跑来——

晨光中,她身子轻盈,两条垂在胸前的麻花辫儿随着她的跑动左右摆动,衣裙也飘忽着,像一只翩然展翅的蝴蝶一般,飘飘忽忽的就落在了他的面前。

他看着她跑的有点儿发红的脸蛋儿,微微凌乱的刘海儿,还有那双水汪汪、亮晶晶的大眼睛,一时间有点儿难以移开眼睛。

“有事?”

他心底虽然暗潮涌动,表面上却很平静,甚至语气有点儿偏冷。

“嗯!”

沈若兰点头,又不知该咋张这个嘴,为了别人的事儿去麻烦他,还得让他去找王爷求情,他不会认为她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吧?

“何事?”

他依旧高冷,惜字如金。

沈若兰咬了咬嘴唇,虽然有点儿不好意思,但为了那些受苦受难的女同胞们,还是厚着脸皮张嘴了。

“齐爷,还记得我跟您说过的那些王爷从乌孙救回来姑娘们吧?”

淳于珟冷冷的‘嗯’了一声,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沈若兰咽了口唾沫,继续道:“据我所知,这些姑娘被就回来后,很大一部分现在都过得很糟,因为被拐的经历,她们遭到了家里的嫌弃,有些人被家里胡乱的嫁出去了,还有的被家里送去了尼姑庵和道观,更惨的是还有人受不了家里的冷待,已经悬梁自尽了,还有的疯了……”

“所以呢?”

他打断了她,声线依旧清冷。

沈若兰虽然知道自己的要求无理,但还是硬着头皮的说:“我想求王爷……帮帮她们……”

“呵——”

淳于珟冷笑一声,“王爷把她们救回来,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至于她们现在如何,那是她们自己的命,命好的,自然会逢凶化吉,一生无虞;命不好的,那也只怪她们命不好,总不会因为王爷救过她们一次,就得让王爷管她们一生吧?”

沈若兰堪堪的说:“我也知道这个要求有点儿过分,我只是问问王爷想不想帮她们?,想帮的话自然是好,若不想也无妨,只是,您可不肯帮我把被救的那些姑娘的名单要出来,我自己去想办法帮她们。”

“你想救她们?”

淳于珟嘲讽的说:“你以为自己是观音菩萨吗?还想要普度众生?”

沈若兰摇摇头,“我没有你说的那么伟大,我只是遵照自己的内心,去做我认为该做的事情,我觉得我该去帮她们一把,所以就来求您了,你要是帮我我会很感激,要是不帮也无所谓,我自己再想办法就是了。”

说完,双手放在左侧腰下,冲他福了福身,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瘦弱挺直的背影,淳于珟咬着牙,又是一阵气闷。

该死的东西,求人就要有个求人的态度,他还没说几句,她就先撂脸子了,多说几句好话,多冲他笑几下,会死吗?

齐大爷一点儿都不认为自己的态度也有问题,只是对着那道背影磨了一会儿牙,就恨恨的去了。

哼,本来要是她冲他软软的说几句好话,或者多眨巴着毛茸茸的大眼睛看他几眼,他必定会答应她的,现在她撂脸子了,他也不必去做这个好人了!

沈若兰的心里也好气啊!

姓齐的变态,不帮就不帮呗,有啥了不起的,凭啥阴阳怪气的讽刺人?还什么观音菩萨、普度众生,毒舌男,一看就是个内分泌失调,更年期提前了……

她恨恨的回到家里,决定绕开姓齐的,自己去求湛王爷。

湛王人那么好,说不定能帮她呢,就算不帮,也请他把那个名单给她,等她日后有钱了,也有实力了,就去把那些可怜的姑娘们都救回来……

只是,要怎么才能见到湛王呢?

她苦苦的思索起来,忽一眼瞥到桌子上半个没吃完的蛋挞,不觉眼前一亮。

蛋挞虽然不是什么金贵的食物,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出来啊?就是尊贵如湛王府,也不会有人吃到过的。

不如她做些蛋挞送过去,只要把王爷的胃大人伺候高兴了,王爷说不定一高兴就答应了她呢!

想着,她挽起袖子走进了西厢房,又是擀面又是打鸡蛋的,许久后,几十只热气腾腾的蛋挞新鲜出炉了,全被她收进了空间里。

她又跑到街上,在一家专门做细木器的木器行里,买了一只紫檀百宝嵌三狮进宝食盒,又去一家卖上等瓷器的店里,买了一只精美的磁盘子,回家后,把那些蛋挞放在盘里,装在食盒中,拎着去了对面儿的湛王府。

湛王府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这一点,沈若兰去年就领教过了,她在王府的门前停了下来,请门口儿的守卫帮她把青莲姑娘请出来。

记得去年她来求见时,就是青莲姑娘帮她给湛王传的信,这回她再求求她,说不定就能见到湛王呢!

哼,条条大路通罗马,没有姓齐的,她也能自己想办法见到湛王!

沈若兰家现在就住在王府的斜对面,她每天经常进进出出的,这些守门的侍卫早就都认识她了,都知道她就是那个住进郑管家宅子的小姑娘。

一个能住进王府大管家私宅的小姑娘,必定是有点儿身份的,她求他们进去给青莲姑娘传话,他们当然不敢懈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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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6章 见青莲

此时,青莲正坐在房里,耳边还回想着春桃刚才报给她的消息:

‘沈家姑娘来找王爷了,不是跟王也说了什么,她走后半天,王爷还望着她的背影出神呢……’

青莲呵呵苦笑:王爷又岂止是望着她的背影出神呢?

每天还望着郑管家私宅的位置出神呢!

魂都被勾去了!

每每看到他这样,她都能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就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要被人夺走了似的,让她又急、又怕、又恼、又恨!

也不知那个姓沈的女子到底有什么本事,竟能令他这样倾心。

她曾偷偷约去看过她,她并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人,只是个清丽可人的小家碧玉而已,且举止做派也没有一点儿大家闺秀的样子,甚至还有几分粗野。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不起眼儿的人,猝不及防的闯进了她的生活中,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偷走了她最爱的男人的心!

青莲心很痛,她闭了闭眼,深吸口气,正要长叹一声,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一个婆子的声音。

“青莲姑娘,外头来报,在郑管家家中租住的那个女子要求见您!”

青莲倏地睁开眼,问,“她来何事?”

婆子谨慎道,“老奴不知,姑娘可否见她?若不见,老奴去把她打发了就是。”

“等一下!”青莲眯了眯眸子,“既然来了,就叫她进来。”

正好,她也想会会她呢,她要好好看看,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到底有什么本事?竟能抓住王爷的心!

沈若兰站在王府的大门外,正徘徊着呢,大门儿‘吱呀’一声开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嬷嬷笑呵呵的走出来,向沈若兰道:“姑娘端的是好运气,正好青莲姑娘现在得空儿,姑娘快随我来吧,咱们青莲姑娘可不是轻易见人的!”

沈若兰早就知道这位青莲姑娘的身份不一般,能有这么大的派头也不足为奇,她谢过了嬷嬷,拎着食盒跟她进府里去了。

湛王府乃是王爷府邸,修建得富丽堂皇,美轮美奂的,巍峨的宫室起伏不断,假山奇石遍布,碧瓦红墙将这一番富贵的气象圈在王府里,二人走出了亭台楼榭交映的花园儿,只见一条鹅卵石甬路直接出大门来,那婆子引着沈若兰往西转弯,转过一座东西穿堂、进入三层仪门内。

见到一个小巧的院落,院门口的檐下提着‘莲馨园’三个大字,正是青莲的院子了。

进去后,只见院子两边厢房的穿山游廊里,几个穿红着绿的丫鬟正在伺候着。

沈若兰暗暗叹息,原来王府里的妾室都有这么大的排场啊,这是长见识了!

“青莲姑娘,沈姑娘到了!”

领着沈若兰进来的那位嬷嬷在门口儿报了一声,早有小丫头子打开帘子,请她们进屋去了。

沈若兰进了屋,就看见青莲姑娘正坐在椅子上不紧不慢的喝茶呢,沈若兰欠了欠身,礼貌的说:“青莲姑娘好。”

青莲放下茶盏,抬头看了看沈若兰,故意道:“不知这位姑娘怎么称呼?”

沈若兰说,“我叫沈若兰,青莲姑娘叫我沈姑娘就行了。”

她觉得,这个青莲肯定是把她忘了,不然不会是一副陌生的样子。不过,忘了她也正常,青莲这种身份,肯定不屑于记住她一个小小的山野女子。

青莲又道:“不知沈姑娘求见我有何贵干?”

闻言,沈若兰有点赧颜道,“其实,倒不是我的事,我是为一些别人的事想要求见王爷的,我也知道,王爷日理万机,怕他没空见我,所以想来求青莲姑娘帮我禀告一声,看看能不能安排点时间,让王爷见我一次!”

青莲看着沈若兰有些不好意思的样子,唇边浮出一抹冷笑。

她那副赧颜的样子,看在青莲的眼里,就是娇羞、做作和心虚,肯定是想勾引王爷,故意找了这番说辞,想借故接近王爷罢了,真是个下贱的东西。

心里恨得要死,但是想想这小贱人现在在王爷心里的位置,她又不敢怎样,只好假笑着跟她周旋下去,“沈姑娘可否告知你见王爷何事?若真有重要的事,我倒是可以帮你安排安排,若是不重要的事,就只能另作处理了。”

也就是说,你要是不把你见王爷的目的说出来,我是不会让你见王爷的,就算让你见王爷,也得有十足的理由,不然也是枉然。

沈若兰当即把早上跟‘齐爷’说的那番话又跟青莲说了一遍,末了还说,“我也知道我的要求有点儿过分,但是那些姑娘现在的处境真的很可怜,要是王爷能帮她们,那些姑娘们会定会对王爷感激不尽,要是王爷不帮她们也无可厚非,毕竟那是人家的家事,王爷不想掺合其中也情有可原,不过,若是王爷不想插手,可否能请青莲姑娘帮我问问王爷,能不能把当时他救人的名单给我,我若有机会,可以去设法帮帮她们。”

听完沈若兰的陈述,青莲惊讶的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你要去帮那些妓女?”

在她的眼里,妓女都是下三滥的东西,连人都算不上,正经人家的女儿绝不会跟她们扯上关系的,免得带累了自己的闺誉,偏她这个女人,竟然主动凑上去跟她们搅和在一起,这行径,简直就傻子、疯子,自不量力、多管闲事……

她都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理解她了。

一个正经的女儿家,不是该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待在家里做女红,学规矩吗?她却要疯疯癫癫的去管一帮下贱的妓女的闲事,那些下贱的女人,正经人家的女儿还唯恐避之不及呢,她竟然主动凑上去,简直…。不可理喻!

她就不怕王爷因此厌恶她、嫌弃她吗?

还是……想靠这个引起王爷对她的注意?

想到这一点,她的脸色有点儿沉了下来。

要是她真靠这帮妓女来博取王爷的注意,那可太下贱了,简直下贱的跟她要帮的妓女没区别。

不过,下贱归下贱,却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想她一个小小的弱女子,心怀正义,义薄云天,要凭借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那些受迫害的女人,王爷听说了,肯定会感念她的善良、仗义,说不定会对她更感兴趣。

如此想来,这女人还真不是泛泛之辈呢,果然好手段啊,难怪王爷都被她迷住了!

沈若兰不知她再想什么,只是听到她用‘妓女’二字来形容那些被救回的女子,心中十分不喜。

她不喜欢听她这么说那些姑娘,即便她们当过妓女,但这个时代的妓女跟现代的妓女不同,一百个中有九十九个是被迫的,她们自己内心并不愿意。

而现在的妓女则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垃圾人,想不劳而获才无耻的出卖自己的身体,所以,她对这个时代的妓女并不鄙视,甚至还很同情,很想尽力去帮助她们。

“青莲姑娘,她们已经不是妓女了,已经从良了。”沈若兰强调。

青莲淡笑一声,“是啊,她们已经从良了,是我一时疏忽了。”

沈若兰当然不会去追究青莲姑娘的嘴误,还指着人家引荐她去见湛王爷呢,就诚恳而又认真的说,“事情就是这样的,这些姑娘们现在还都挣扎在苦海中,还请青莲姑娘多多关照!”

青莲淡淡的说:“我知道了,等晚上王爷回来时我会跟他说的,至于王爷会不会见你,会不会把那些人的名单给你,我就不敢给你保证了?沈姑娘不妨留下你的地址,若王爷答应,我就差人去告诉你,若不答应,姑娘也不必再来了,还是另做打算吧。”

换言之,你别再来了。

沈若兰听懂了,不过并没有为她的不客气生气,当即留下了地址,还客客气气的说,“那就有劳青莲姑娘费心了。”

说完,自己手中的食盒递了过去,“青莲姑娘,这是我为王爷做的一点儿小点心,虽不及王府里的点心精致好吃,但吃着还算尚可,还请青莲姑娘代为转交一下,兰儿感激不尽。”

青莲接过食盒,心里又是一阵恶寒,脸上的笑容几乎都无法维系下去了。

这小贱人,先是装善心,装模作样的要去救人,好让王爷感念她的善良、对她动心;再送上精致好吃的点心来讨好他的胃,听说她很会做吃食,王爷最喜欢吃她做的东西了。

王爷的心和胃都被她抓住了,人自然也就向着她了!

呵呵,这村姑,小小年纪手段倒是十分了得,难怪能抓住王爷的心!

沈若兰走后,青莲打开食盒,拿出一个蛋挞,却见那金黄酥脆的小碗碗儿里,存着一包儿黄嫩嫩的东西,甚是好看,咬了一口,外酥里内,软软糯糯,竟比府里最好的大厨做出来的点心都好吃!

青莲的脸阴沉下来,这小贱人竟有恁般高超的厨艺,还有恁般高明的手段,当真是不容小觑呀!

春梅端着茶杯走进来,见青莲面色阴沉,小心翼翼的问:“青莲姐姐这是怎么了?可有什么不遂心的事?”

青莲看了她一眼,道:“去把沈家姑娘的事儿传到秋菊的耳朵里去。”

春梅没有多问,撂下茶杯低声道:“是!”

正要退出去,青莲又说:“小心些,莫要被人查觉了,当心王爷不依。”

春梅说:“青莲姐姐放心,妹妹心中有数,定不会误了姐姐的事!”

秋菊是太后赐给王爷的厨娘,善做素食,在府中一向低调,存在感也很低,不过谁都明白,她是太后安插在王爷身边的一个眼线,专门负责替太后见识王爷的一举一动的。

盖因王爷于太后是母子关系,且太后监视王爷也无非是关心他的生活,并无恶意,所以,湛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一直由着这个眼线活在王府里,从未想过要将她除去。

秋菊也自知身份尴尬,平日也不怎么往人多的地方去,不是呆在厨房里,就呆在自己的屋子里,也不大与人交际。

**

离开王府后,沈若兰先去了火锅店,再店里画了一会儿画,晌午时,她到街上去吃饭,准备简单吃点儿,吃完就去申由甲那里,把他写完的稿子拿回来,顺便再给他讲个故事。

在面馆儿,意外的又遇见了张二勇。

张二勇是来面馆儿送花生米的,看到未婚妻来吃饭,他也急忙坐了下来,要跟她一起吃。

张二勇招呼过小二,要来菜单儿,把菜单接过来递到了沈若兰的手中,大方的说,“兰儿,你想吃啥尽管点,不用替我省钱,我钱够。”

能跟兰儿单独在一起吃饭,他很开心,尽管自己平时节衣缩食的,一文钱都舍不得乱花,但是给她花钱,他乐意。

沈若兰不忍心让他多花钱,看了看菜单,说:“就来一份儿肉丝面吧。”

张二勇说:“菜呢?再点两个菜吧,不然光吃面不好吃!”他可是见识过兰儿家饭菜的档次的,不想她委屈。

沈若兰摇摇头,把菜单放在了桌上:“我早饭吃的晚,现在还一点儿都不饿呢,这碗肉丝面还不晓得能不能吃完呢!”

张二勇也拿起菜单儿看了看,说:“那我也来一碗肉丝面吧,再来一盘猪肉炖白菜吧,一碗腊肉炒黄豆。”

小二答应着去了。

沈若兰看他拿菜单煞有介事的点菜,诧异的说:“二勇哥,你认识字?”

张二勇憨憨的一笑,说:“认识,家里没着那场大火前,我爹也让我也念过几年学堂的,只是我人笨,不像三勇学问那么好,后来又赶上家里着了那场大火,我娘说我笨,念了也是百搭束脩,就不让我念了。”

原来张二勇竟然识字!这可真让沈若兰挺意外的,又问道:“你读了几年书啊?”

张二勇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五岁开蒙,一直念到十五岁,但是啥功名也没考上。”

原来竟念了十年?

沈若兰再次惊讶了一下,原来,张二勇不仅不是目不识丁的白丁,还有念了十年书的高学历呢啊,真没看出来啊!

只是,辛辛苦苦的念了十年,最后出来做苦力,真是太可惜了!

沈若兰说,“二勇哥,那你有没想过要继续念下去?你要是想念的话,我倒是可以帮你。”

“不用,我自己有办法学习。”张二勇冲他笑了笑,对她的好意表示感激,从衣襟里掏出一本皱巴巴的书,说:“我自己买了书,有空时就温习一下,不耽误干活儿,也不耽误学习!”

沈若兰笑了,“想不到你还怪好学的呢,我从前都不知道你还有这样一面呢。”

张二勇又把那本皱巴巴的书塞进怀里,诚实的说:“不是我好学,其实我一点儿都不乐意学习,但是兰儿你太优秀了,我必须得提升自己,不然就我现在的样子,不用别人说,我自己都知道配不上你。”

他说得郑重其事。

自从上次在百味人家看到她出的那副绝对,他就产生了自卑的心理,越发觉得自己配不上兰儿了,虽然明知道配不上,可是又舍不得放弃,所以,才毅然决定让自己也变得优秀起来。

他用自己的私房钱买了几本书和一些笔墨纸砚,把从前学过的知识捡了起来。

他不求自己能中状元中探花的,只求不要被她落的太远,至少要她说什么的时候他都能听懂,两个人将来能说到一块去。

当然,要是他能考中点儿功名就更好了,他若是能考中个秀才,兰儿就能被称上一声秀才娘子,要是能考中个举人解元啥的,兰儿就是夫人了,将来登坛拜将、封妻荫子,何等荣耀啊?

身为男人,有几个希望自己媳妇儿比自己强,自己靠着媳妇过日子的?有几个不希望自己能给媳妇能崇拜自己,把自己当成她的天,替她遮风挡雨的?

就他现在这个样子,肯定是做不了兰儿的天,也没法替她遮风挡雨,更别指望她能崇拜自己,自己能让她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了!

所以,他才下定决心要改变自己,要做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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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7章 玉奴

沈若兰浅浅的一笑,说,“你要是为了想上进而努力我不反对,可是你要是为了配上我才这样没难自己,那就大可不必了,我从来没有觉得你配不上我,两个人之间配不配,不是看能力、身份和地位,而是看往后的日子幸不幸福,我觉得,只要夫妻同心,互敬互爱,不管在灾难面前还是疾病面前,都能一起面对,不离不弃,能做到这些,便是两个人有门第和能力上的差距,那也是幸福美满的婚姻。”

“反之,那些看起来门当户对,天作之合的婚,却同床异梦,各怀心思,男人妻妾成群,女人心怀怨对,家不像家,夫妻也不像夫妻,这样的般配,还不如不般配来的好呢。”

听到她的这番话,张二勇的心砰砰砰的跳起来,他几乎听到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了!

兰儿说的真好,那软软糯糯的声音,淳淳的话语,每一字每一句都说到他心坎里去了,感动得他差点儿落下男儿泪。

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祖上积大德了,才能找到像兰儿这样的好的女子,后半辈子,他一定好好待她,绝不辜负!

张二勇抹了一把眼睛,重重道:“兰儿,你放心,我张二勇这辈子一定会好好待你,天地为证,不管到啥时候,我都绝不会辜负你!”

怕她看到他落泪,张二勇把头低的很低,免得被兰儿认为他没有血气。

沈若兰看着他这副样子,莞尔一笑,轻轻的说:“我信你!”

很快,面上来了,热腾腾的两大碗,面条儿一根根码放在敞口的碗里,上面浇灌着浓汤、细碎的葱花和一小勺花生米,在往上,放着几根肉丝,肉丝被撕得很细,稀稀疏疏的摆放在碗里,全部夹起来也不过就一筷子。

“来,吃吧!”

沈若兰拿起筷子,埋头吃起来,她吃相很好看,小口小口的吃,细嚼慢咽,吃的时候没有一点儿声音,跟大家闺秀似的。

这都是娘的功劳,这段时间跟娘和竹儿菊儿在一起,受他们的熏染,她也越来越斯文,越来越讲究了,学会细嚼慢咽,小口小口的吃饭了。

没办法,一个桌上的人都那么斯斯文文的吃,总不能就你一个人甩开腮帮子造吧!

对面,张二勇看着她连吃饭都吃得这么好看,心里更喜欢了,看看她,再想想他娘、他妹子和他嫂子的吃相,简直没法比!

他用筷子把自己碗里的肉丝一筷子都夹起来,全部放进了沈若兰的碗里。

“诶,你咋把肉丝都放我碗里了?”沈若兰急忙又夹起那筷子肉丝,想给他送回去。

刚抬起胳膊,却被他拦住了,“兰儿,你吃,以后家里的肉都给你吃,我吃菜就成了。”

沈若兰心中感动,脸上却气呼呼的,训道:“你天天体力活,不多吃点高脂肪的食物补充体力能行吗?你看看你,最近又清减了不少,一点儿都不知道爱惜自己,真是被你气死了!”

张二勇听着她‘凶巴巴’的训斥,一点儿都不觉得不舒服,反而很欢喜,心里也暖暖的,又看着她把肉丝放回到自己的碗里,一颗心更是化成了一滩水…。

“嗯,兰儿,我听你的,我吃。”张二勇低下头,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只觉得这面格外的好吃,比他这辈子吃过的所有的东西都好吃!

沈若兰见他吃了,这才低低一笑,自己也埋头吃起来,不多时,猪肉炖白菜和腊肉炒黄豆都上来了,两人边吃边聊,唠的都是些家常嗑。

“二勇哥,张金凤还在吉州吗?”沈若兰问到。

一提起这个,张二勇的脸上顿时显出几分无奈来:“在这儿呢!”

说到张金凤,张二勇着就是一副头疼的样子,那个缺心眼子的妹子在这儿待服了,说啥也不回去,爹在家时,她就规规矩矩的干活儿,可爹一走,她就打扮得跟要起飞似的,着急忙慌的跑出去,一跑就是一天。

开始的时候,他和大哥俩还担心她一个姑娘家出去不安全,可后来看看她打扮的那副样子,又觉得不太可能出事——得啥样的男人能对她下得去手啊?

她不对人家下手就不错了!

于是,也就由着她去了,反正她都那么大了,在家也待不几年了,他们也不想跟她闹矛盾,只要她不做出格的事儿,他俩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沈若兰又问,“你家里的花生米最近卖的还好吗?”

张二勇默了片刻,说:“已经有好多人研究出这五香花生米的做法了,在这边儿已经越来越难做了,我爹昨儿还跟我们商量着要撤离这里,往青州那边儿去试试呢。”

这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作战方针,虽然不稳定,但还算是个不错的法子,老张头的头脑还是很够用的,这个花生米的方子到他手不到半年,就赚了不少银子,估摸着他们家的饥荒都差不多能还完了,再走几个地方,就差不多能重新盖起大瓦房,还能买房子置地了……

“你家呢?水晶冻还在做吗?”

“不做了,三天前就不做了,现在气温高了,已经凝不成冻子了。”

现在,家里边儿已经开始做蛋挞的生意了,每天做上千个蛋挞,由爹送到各家酒楼和点心铺子去,生意也十分红火。虽不像做水晶冻那么省事儿、省心,但好在钱不少赚,为此,爹娘和福存哥金存哥等,都十分高兴!

“我们家现在在做蛋挞,生意也不错。”沈若兰说道。

“那就好!”听到她家有营生干,张二勇也就放心了。

这傻小子不知道,兰儿家的营生可不止卖蛋挞这一项,她家的营生多着呢,火锅店马上就能开起来,印刷厂也快要成立了,连在老屯那边的大棚也快要能卖钱了,‘钱程’好着哩!

吃过饭,张二勇算换了饭钱,俩人一起离开了。

沈若兰要去申由甲家里,张二勇就把她送了过去,他还不知道沈若兰写书和要开印刷厂的事,沈若兰只说要去看一位朋友,张二勇也不多问,把她送到申由甲家门口,自己回家去了。

到申由甲家时,申由甲告诉了沈若兰一个关于玉奴的消息——

玉奴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

昨天,一顾客在她那儿试戴首饰时,她没拿稳当,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翠玉镯子,那只镯子是满翠的,起码值五十两银子,掌柜的不依,嚷嚷着让她赔偿,玉奴只好给人家签了欠条,答应人家十天内筹到五十两银子赔偿人家,不然就自卖自身到银楼,给人家当一辈子奴才去!

可她到哪儿去筹五十两银子啊?就是让她筹五两银都筹不到,更何况是五十两?

回家后,玉奴跟她娘抱头痛哭了一场,之后就病倒了,到现在还没起来炕呢。

她娘这段时间看了大夫,又吃了几副对症的药,本来身子都好点儿了,又突然受到这么大的打击,也撑不住,跟她闺女一起倒下了,现在都是好心的邻居照顾着她们呢……

沈若兰听完,忙说:“那我先去她们家看看,一会再回来跟你说故事吧!”

申由甲知道沈姑娘有钱又仗义,故意把这事儿说给她听的,就是想让她伸手拉玉奴一把,如今见她这样积极主动的要去,料想她也不会袖手旁观,当下放心了不少!

此刻,玉奴的家里确实像申由甲说的那样,凄凄惨惨,冷冷清清,娘俩现在炕头儿一个,炕稍一个,对着抹眼泪儿呢!

沈若兰进来后,玉奴一见到她,还以为她是来要钱的,因为上次她就说过,等她开了月钱就还她银子,现在早到了开月钱的时间,兰儿一定是来收钱的。

玉奴羞愧不已,哽咽了一声:“兰儿妹妹,我一时半会儿的,怕是没法还你的银子了,我…。”

“我又不是来找你要银子的。”

沈若兰打断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子,笑道,“我是来给你送银子的!”

玉奴一下子睁大了眼睛,玉奴娘也挣扎着从炕上欠起了半个身子,定定地看着沈若兰。

“兰儿,你说啥?”玉奴难以置信的问。

沈若兰从荷包里拿出了一张五十两的银票,说,“听说你打碎了人家的玉镯子,人家要你赔偿呢,我想着你大概也没钱赔,正好我这有,就先借给你,快拿去赔了人家吧!”

说着,将银票放在了玉奴的手中,玉奴看见手里卡着大红戳子的银票,嘴唇颤抖着,嚅嗫:“兰儿,这是真的吗?你真的肯借我钱?肯借我这么一大笔银子?”

沈若兰笑道:“是啊,脑袋一热,就想助人为乐了,你可得快点去把银子还了银楼去,不然一会我反悔了,把银子要回来,看你上哪颠倒这五十两银子去。”

“嗯,嗯,我这就去,我这就去…。”

玉奴爬了起来,一边忙不迭的答应,一边爬到她娘那里,将银票拿给她娘看:“娘,你看,我不用卖身去了,兰儿借咱们银子了!”

玉奴娘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银票,淌着眼泪说,“玉奴啊,快去给兰儿姑娘磕个头,她可是咱们娘俩的贵人,救了咱们娘俩的性命呀!”

玉奴听娘这么一说,果真跪在炕上,就要给沈若兰磕头,沈若兰急忙一把拦住她,说,“你可别这样,我又不是白白借给你的,这钱你还得还呢!知道你在银楼做的也不好,也赚不到啥钱,不如到我这里来做吧,我家现在做点心卖呢,人手不够使,等你养好了身子,就去我家帮着做点心吧。”

等火锅店和印刷厂开业了,爹就得去那边儿忙活了,连福存哥和金存哥说不定也得带过去,就招娣姐妹几个做,肯定不够卖,不如就叫她们娘俩过来帮着做好了,都是熟识的人,用着也放心,再有,也算是拉扯她们娘俩一把,给她们一条活路了!

“嗯,我们去,我们明天就去。”

玉奴娘一看闺女不用被卖身为奴了,身上的病一下子去了大半儿,竟自己挣扎着坐了起来,连声向沈若兰承诺。

沈若兰笑道,“不用着忙,身子要紧,等把病养好了再去也来得及……”

有了银子,玉奴的病也好了,她起身收拾了一下,沈若兰亲自陪着她,到银楼去偿还了人家的银子,顺便帮她辞了职。

沈若兰帮了她这么大的忙,玉奴心怀感激,回来的路上,主动跟沈若兰说起了自己的身世。

原来,玉奴是青州人,家里还开了一件染坊,是个小康之家的女儿。

她们家一共有七口人,爹、娘、还有她,外加她爹的妾室以及妾室生下的三个孩子。

当年她娘在生她时伤了身子,此后的七八年都没在开怀儿,她爹为了不断后,就娶了一房妾室,那个小妾刚进门儿时还算本分守礼,可第二年生了个大胖小子后,就得意起来,由原来唯唯诺诺的姨娘,摇身一变变成了颐指气使的半个主子。

玉奴娘因为自己没能生出儿子,总觉得低人一等,对这个妾室的无理也就忍耐避让了,后来,那个小妾又连着生了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这下子,她一个人就拥有三个孩子了,还算两男一女,自然就不甘心在居于妾室的位置,整天在玉奴爹耳边哭诉,不想她的儿女们做庶子庶女。

玉奴爹虽然偏心年轻貌美的小妾,也想让小妾生的儿女们做嫡子嫡女,只是他家的染坊原是靠玉奴娘的嫁妆开起来的,没有玉奴娘,他现在还是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所以一直不忍废了发妻。

另外,玉奴又自幼跟青州城府尹段大人的侄儿订了亲,虽说那侄子是个庶子,段大人也未必把他放在眼里,但毕竟关系摆在那儿呢,他要是动弹发妻,万一女婿把他告到府尹那里,那还能有他的好儿吗?

所以,就一直犹豫着,没能如小妾的愿。

那个小妾也很怕玉奴将来嫁给府尹大人的侄子,那样的话玉奴娘的地位就更没法撼动了,于是起了坏心思,趁着玉奴上庙进香的机会,雇了几个流氓无赖,把玉奴绑了去,然后辗转卖给了陈婆子等人。

玉奴失踪后,玉奴娘伤心欲绝,整天哭天喊地,哀哀欲死,加上小妾造谣说玉奴是跟野男人私奔了,被府尹大人的侄子退了亲,玉奴爹便不再顾忌,狠心休了玉奴娘,扶正了那个妾室。

后来,玉奴被湛王救回来,得知娘被爹休了,小妾还被扶正了,一怒之下将小妾的所作所为告诉了爹,本以为她爹是被小妾迷惑,不明就里才休了她娘的,事情真相大白后就会接她娘回去,然后再严惩那个妾室。

没想到,她爹非但没有把她娘接回去,也没有惩罚那个妾室,还警告她不许把这事儿说出去。

她爹说了,反正她的名声已经毁了,就不能再让那妾室的名声也毁了,不然她那三个弟弟妹妹的名声也得跟着她后娘一起毁了…。

最让玉奴愤怒的是,那个妾室害她一次还不够,为钱,居然还撺掇她爹把她卖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当妾室。

她爹现在心里眼里就只有那个小妾和他们那三个孩子,见玉奴已经闺誉俱损,也不可能招到好女婿了,就听从了那个小妾的建议,收了人家的聘礼,要把玉奴嫁出去。

玉奴气坏了,一怒之下跑到府衙,把那个小妾勾结匪类,绑架自己的事告到了府尹大人那里。

府尹大人知道接到案子后,立刻下令调查,经查实后,当即拘捕了那个妾室,还下令把那个妾室打了个半死,扔进了大牢里,判了她十年的囹圄之刑。

又因她爹嫡庶不分,宠妾灭妻,也打了他四十板子,将他的家产没收充公,将他们一家子逐出了青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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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58章 预备回家

她爹和他那心肝儿小妾是得到惩罚了,可玉奴跟她娘也陷入了困顿中,她娘被休后,就一直花自己从前攒的那点儿体己过活,因为有病吃药,加上支持玉奴打官司,都需要不小的花销,等打完官司时,她那点儿体己钱就所剩无几了。

为了活下去,娘俩研究了一下,决定来吉州投奔玉奴的舅舅。

玉奴的舅舅是个银匠,就在玉奴干活儿的银楼做事,姐姐和外甥女来后,舅舅就把玉奴安排在了银楼里工作,还帮她们租了房子。

舅舅家里也不宽绰,舅妈又是个悭吝厉害的,舅舅能帮她们的不多,这次出事后,舅舅本想帮几两银子的,结果舅妈闹了起来,又是寻死觅活又是要和离夺休的,舅舅被作怕了,就打消了帮玉奴的心思,直接躲起来了……

世态炎凉,玉奴也怨不得别人,何况就算舅舅出手帮他,他那几两银子也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她还以为自己这次跑不了了,肯定得去给人家当一辈子奴才,过一辈子低三下四、暗无天日的日子呢。没想到兰儿妹妹仗义出手,一下子帮她解决了所有问题。

她不仅不用去当奴才,不用跟骨肉娘分离了,还跟娘俩得到了一份工作,往后,她们娘俩就能过安稳无忧的日子了…。

心中很感激兰儿,感激得恨不能给她立个长生牌位,但说她也知道大恩不言谢的道理,就没把谢字挂在嘴边,只把这份感激深深的埋在心底,留着日后结草衔环的报答她吧!

处理完玉奴的事情,沈若兰回到申由甲的家里,又给申由甲又讲了一章三十六计。

现在,申由甲不仅是沈若兰的代笔,还是她的铁杆粉丝,着她的崇拜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因为她想出来的三十六计太精彩,太绝妙了。

申由甲都可以预见,这本书一旦问世,必定会成为惊世之作,说不定还能流传千古,成为后世军事家门竞相研究的教科书籍呢!

沈姑娘能想出这样的惊世之作,简直就是彗星下凡,他能有幸给她代笔,乃是三生有幸,荣幸之至的事儿啊——

在申由甲崇拜的目光中,沈若兰又讲了一篇故事,讲完后,就起身告辞回家了。

回去后,菊儿正在院子里给娘煎药呢,现在已经是四月,天暖和了,菊儿煎药的时候,就把砂锅和小炉子搬到了院子里,一边感受着春光明媚,微风轻拂,一边给娘煎药,也省得药味儿在屋子里久久不散。

进院后,沈若兰接过菊儿手中的扇子,坐在小凳儿上,对着煎药的小火炉扇起来,随意道:“娘呢?”

菊儿指了指屋子,说:“跟爹商量事儿呢。”

“哦,啥事啊?”

“好像说奶奶要过六十大寿了,爹想回去一趟,可又不放心这里,正跟娘商量着咋整呢。”

沈若兰听了,急忙把扇子又塞回到菊儿的手里,提步进了屋。

一般老人过五十、六十这样的整寿,都是大操办的,儿女们都会齐聚一堂,大摆酒席的给老人祝寿,刘氏已经六十了,自然也得操办起来。

从前沈德俭一直以为他媳妇是给老娘给欺负走的,对老娘的怨气很深,这些年也没给老娘过过一次生辰,包括老娘五十大寿的时候,他就去寿宴上喝了一顿酒,喝的醉醺醺的,耍了一通酒疯就走了,连一文钱的寿礼都没给老娘买。

现在回想起来,他心中惭愧,也想补偿老娘一下,就产生了要回去给她过寿的念头,顺便儿再看看家里新盖的房子。

只是,他又不放心这边,媳妇身子病殃殃的,家里的蛋挞又得他亲自去送,真心走不开啊,所以进退两难,就在屋里跟媳妇商量怎么办。

沈若兰走进屋,说,“爹,这边离不开你,不如我回我替你回去吧!正好我订的那些家具现在也能做好了,回去好去把家具拉回来,还有顺便儿看看家里的大棚啥样了,孵的鸡和鹅出来没有。”

沈德俭一听沈若兰回去有这么多事要办呢,就答应了,“那多给你奶奶买点儿东西,再给她点儿钱,别让她紧吧着了。”

沈若兰笑道:“放心吧,就算你不说我也会那么做的。”

她原也不在意那点儿钱,其实要是老太太不整事儿,能消消停停的,她就是往她身上花点钱儿也无所谓的,毕竟她是她爹的亲娘,生她爹养她爹的人,她也不好太苛待了。

但是,她要是想整事儿那就另当别论了,看在她最近表现尚好的份儿上,沈若兰决定回去后好好给她过寿,只要她能保持一直好好的,她也不会亏待了她。

当然,祖孙感情的话,肯定是不会有了,老太太这些年对她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她可以原谅,但是她跟沈德贵商议着算计她,要把她卖给郑屠子的事儿,她永远都不会原谅的!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定好明天早上走,沈福存也跟着回去。

沈福存都出来两个多月了,也有点儿想家,想老婆孩子了,正好跟兰丫一起回去看看,顺便儿把他跟金存这俩月挣的钱给爹娘拿回去。

福存兄弟俩本以为,二叔每月最多能给他们开一两银子,因为这边儿又供吃又供喝又供住的,活儿也不累,别说是每月给他们开一两,就是每月给他们开八百文,他们也是求之不得的呢。

没想到,二叔竟拿出好几锭银子,放在了桌子上,说是他俩这俩月的工钱。

兄弟俩一看那几锭大大小小的银子,都倒吸了一口气,光大中间最大的一锭五两的银锭子,就把他们的眼睛闪花了,然后又看到旁边几块零零散散的小锭子,加起来大概有七八两之多!

沈福存磕磕巴巴的说,“二,二叔,这也太多了吧?你是不是弄错了?”嘴里说着,急忙拿起那锭五两重的大银往沈德俭手里塞,“你快拿回去吧。”

沈德俭看着他那被吓住的样子,笑呵呵的说,“没弄错,这些钱里有一半是你们应得的,另一半儿,是我这个二叔帮衬你们的,二叔这段儿时间也没少赚,多给你们也给的起,你们尽管收着就是了……”

说着,把沈福存塞到他手里的那锭银子又放回到那堆儿银子里。

沈福存和沈金存直挺挺的坐在那儿,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都激动得不知该咋地好了。

沈若兰看着福存哥和金存哥这副进退两难的样子,就笑着说,“给你们的你们就尽管拿着,爹给你们这些钱,一半是因为你们是他的侄儿他想拉扯你们一把;另一半也是因为你们在这儿活干的好,他给着也舒心;不然,你们要是偷奸耍滑,好吃懒做的,你看他给不给你们?别说是这些银子,就是这些的一半儿也不带给你们的,早把你们撵回家去,该干嘛干嘛去了。”

听沈若兰这么一说,沈福存和沈金存也不在扭捏了,向二叔二婶儿道过谢后,就珍而重之的把那几锭银子装进了荷包里,仔细的揣进怀中。

“二叔,我今晚上要出去一会儿!”沈福存激动而又兴奋的说道。

明天就要回去了,他想给爹娘和老婆孩子买点儿好东西,也算是他的一份心意吧。

沈德俭笑道:“去吧,只是当心些,别把银子弄丢了。”

“嗯,我不揣这么多去,就带一两就要足够了!”沈福存笑逐颜开道。

晚上,沈福存和沈金存吃完饭,就兴头头的准备出去,沈若兰见招娣姐妹几个来这么久,也没空出去玩玩儿,就给了她们几百文钱,让她们也出去逛逛去。

招娣几个刚开始的时候还不肯要那钱,被沈若兰板着脸批评了一顿后,才红着脸把钱收下了。

菊儿和竹儿见大家都要出去,也嚷嚷着要一起去,沈若兰便又给了他俩几百文钱,让沈福存和沈金存带着他们这一小帮,一起出去逛去。

沈德俭和穆氏原不放心他们出去,想跟着一起去的,被沈若兰给拦下了。

孩子们要出去玩儿,要是有大人跟着,肯定就不能玩儿的那么开心了,还是给他们一个自由的空间吧。

再说,孩子们也都不小了,总不能一直呆在父母的翅膀下啊,让他们自己出去锻炼锻炼,对他们的成长也是很有好处的。

几个孩子笑嘻嘻的走了。

沈若兰一看家里清静了,觉得机不可失,赶紧烧了一大锅开水,从空间拿出浴桶,关上门开始洗澡。

家里也有浴桶,可是她不习惯跟大家共用一个,这些天每次洗澡,都得先想法设法把人都支出去,再把她那只浴桶拿出来洗,洗个澡就跟做贼似的,提心吊胆的,很不方便呢。

她下定決心了,等把这边儿的生意安排妥当了,就回靠山屯去,住在自己那个青堂瓦舍的大房子里,想咋洗就咋洗,在不用这样心惊胆战的洗澡澡了…。

正洗着呢,忽然听到大门外有敲门的声音,爹出去开了门,随即,一些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传来,听动静,好像是张二勇一家子来了。

张兴旺一家子是来跟沈德俭一家子辞行的。

因为五香花生米在这边儿越来越不好卖了,已经有很多酒楼和干果铺子研究出了五香花生米的制作方法,很少有人愿意花大价钱买他们的五香花生米了,而张兴旺又不认可降价,所以,就决定收拾一下回去,然后再找个没有人知道五香花生米的地方接着卖,肯定还是一样赚钱。

张金凤也跟着来了,当她看到沈若兰家居然住着这么好的房子,房间还这么多时,嫉妒的眼睛都有点儿发红了。

一样的出来做生意,他们家就只租了两间小厢房,一间是厨房兼职仓库;另一间就是他们的卧室了,屋里只有一铺大炕,家里的三个男人都住在大炕上,她都这么大了,总不能跟爹和哥哥们挤在一张炕上吧,就只好每天睡在装花生的麻袋上了,天天都睡不好觉,难受死了。

本以为沈兰丫家里跟他们家情况差不多呢,没想到居然差了这么多,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

虽然羡慕嫉妒恨,但是嫉妒了一会儿后,又打起了鬼主意了。

她已经从哥哥的口中知道沈德俭的媳妇是一个温柔贤淑的女人,那是哥哥和爹的形容,在她的眼里,这种性格的女人就是好捏咕好欺负的,肯定好说话。

所以,她盘算着想跟这个女人开口,借住在她家,不跟她爹和哥哥们回桃花村去了。

他们家这么多间屋子,肯定住得下她,她又是沈兰丫未来的小姑子,这女人就是为了沈兰丫将来不被她这个小姑子欺负,也不会拒绝她的。

张金凤已经在城里待服了,没法在回屯子里生活了。

城里多好啊!有的是好吃的、好玩儿的,好穿的、好戴的,比桃花村好多了,她来的这些天,见识了不少从前都没见识过的好东西,也吃了不少从前没吃过的好吃的。

当然,这些好看的好吃的,都是她新交的朋友给她买的,她捡到荷包的那个有钱人家小姐很大方,不仅给了她好几两银子的谢仪,还给了她不少自己不要的胭脂、头油和香粉,张金凤就用那位小姐给她的钱扯了两块花布,一口气做了两身儿花衣裳,都是大红大绿的,穿起可好看了。

还用剩下的钱买了好多绢花、头绳、耳坠子、簪子等,这些东西,都是她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可现在都是她的了,这生活,简直太美好了,她每天都生活在梦幻般的幸福中,再也不想离开这里了。

她打定主意要留下来,并借住在沈若兰家里,跟穆氏唠嗑的时候,也都挑着好听的话说,不是夸沈若兰能干,就是夸自己二哥本事大,穆氏虽然觉得这丫头说话愣愣的,但是看她一直好言好语的,就温柔的跟她聊着。

说了一会儿,张金凤看穆氏一点儿性格都没有,胆子就大了起来,问她:“你那些年都上哪去了?咋还不回家呢?”

这种禁忌的话题,就是沈若兰都从来没有问起过,现在被张金凤这么直不楞腾的问出来了,顿时满屋子都安静了!

张兴旺更是老脸腾的一下红了,瞪起眼睛怒斥说:“金凤,瞎问啥呢?在家时爹告诉你啥了?”

之前在家时,张兴旺原不打算带张金凤过来的,就怕冒虎气让人家看笑话了,但是张金凤再三向他表示,一定会少说话,不会惹事的。

张兴旺仨儿子就这一个闺女,多少对她有点儿偏疼,见她信誓旦旦的保证,一时心软就把她带过来了,走道时还叮嘱了一道,叫她过来时别乱说话、别乱翻人家东西、别惹事儿……没成想,这屁股还没坐热乎呢,她就冒虎气了,这下子把张兴旺都给整尴尬了!

“呵呵,弟妹啊,你别见怪,这孩子心眼直,说话不经脑子……”张兴旺讪不搭的解释,老脸臊得通红的。

张金凤一见她爹这样,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虽然不明白错在哪儿,但是一看她那俩哥哥都不是好眼睛瞅她,就知道自己一定错得挺严重的,就闭了嘴,不再说了。

穆氏见张兴旺满脸愧色的跟自己解释,就浅笑着说:“没事儿的,小孩子嘛,口无遮拦也是有的,其实也不怪金凤奇怪,就是别人也奇怪我这些年去了哪呢。”

说着,转向沈德俭,缓缓道:“那时我年轻不懂事,跟兰儿爹拌几句嘴,就赌气跑出来了,开始的几年是赌气来着,没想过要回来,后来渐渐想通了,想回来了,又怕兰儿不接纳我们,还怕他这些年已经再娶了,就一直拖到现在……”

这是她跟沈德俭俩一起想出来的借口,不然没法跟别人解释她这些年去哪了,他们倒是不怕别人想啥,主要是怕孩子们有想法,才商量着找个这个借口。

沈若兰洗完澡出来时,正好听到娘的话。

虽然娘说得合情合理的,可是沈若兰并不相信。

跟娘在一起生活这么久,娘的脾气秉性她也算是摸透了,就她这种性格的女人,就是丈夫打死她,她也舍不得丢下孩子只身离开的。

何况,爹的性子也是极好的,不可能跟娘闹到她离家出走的地步。

只是,娘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她在隐瞒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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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9章 张金凤的愤怒

听到穆氏的解释,张兴旺也不知是真信了还是做表面功夫,连连点头说:“谁还没有年轻气盛的时候?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如今你们一家也算是团圆了,日子也是越过越好了,从前那些不痛快的事儿就别寻思了!”

穆氏淡淡的说:“正是呢,那些事儿金凤不提,我都给忘了呢!”

张兴旺笑容僵了一下,更尴尬了,这个弟妹,看起来温温柔柔,像水似的,没想到还会用软刀子扎人呢,看来也不是善茬子啊!

张金凤没听出穆氏是不高兴了,还贴贴呼呼的说:“二婶儿,我一看找你就觉得亲,要不,我留下给你作伴儿得了,顺便也能跟我嫂子亲香亲香,培养培养感情啥的!”

没等穆氏表态呢,张兴旺就抢着说:“金凤,你都离家这么多天了,你娘肯定惦记你了,明儿就跟爹一起回吧。”

张金凤才不愿意回去呢!

眼瞅着就开春种地了,回去了下几天地,好容易养了一冬养白的肉皮子,还不得晒秋黑秋黑的啊,再说,那背朝黄土脸朝天的活儿谁愿意干啊?哪赶在大城市里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整天锹鎬不拿的,吃香的喝辣的好啊!

她绝了撅嘴,说:“爹,你不总让我跟我嫂子学着点儿,学学人家咋为人处事,咋过日子吗?你都不让我跟她在一块堆儿呆着,我咋学啊?我要是回去了,就得整天守着我娘,不还得跟我娘学她那套做派吗!”

张金凤虽然缺心眼儿,但是还是很了解自己老爹的,知道老爹最讨厌啥,最喜欢啥,就故意这么说来刺激老爹。

别说,这句话还真挺打动张兴旺的,身为父亲,他当然希望自己的闺女能优秀点儿,都说守啥人儿学啥人儿,要是她能跟儿媳妇在一块儿,哪怕学到儿媳妇身上的十分之一也是好的啊?回家的话,就像她说的,就只能学他老婆子那套做派了,一想到老婆子那套做派,他就膈应的慌……

张兴旺有点儿动心了。

但是,自己的闺女啥样自己知道,他也晓得张金凤的缺点,懒、馋、贪心还嘴欠,外加缺心眼子,把她放在这儿,又怕她在这儿闯祸、惹人讨厌,万一因为她,沈老弟家再看不上他们家,那不就得不偿失了吗?

正犹豫着,沈若兰进来了。

“呦,张大爷来啦!”沈若兰走进屋,冲着张兴旺打了声招呼。

“哎!”老张头笑眯眯的回应了一声。

穆氏说:“你过来了正好,金凤说要在咱们家住一段时间,你看…。”

穆氏这是在征求女儿的意见呢,她是不喜欢这个差劲儿的张金凤,感觉这虎妞要是住到家里来,肯定得把家里搅合的一塌糊涂,但是这虎妞又是她闺女的小姑子,得罪不得,所以就把决定权交到了她闺女的手中。

沈若兰笑道:“那哪行啊?咱们家还有我大堂哥和二堂哥在呢,要是金凤也住进来,这男男女女的住一个院子,万一被人说出闲话来咋整啊?闺女家的名声可忽视不得,一个不留神这一辈子就完了!”

她可不想跟这个虎了吧唧的玩意儿呆在一起,当即找个借口给拒绝了。

也不知这个张金凤想啥呢,还想住他们家来?难道她忘了她偷过她衣裳的事儿了?咋舔脸开这个口了,这脸咋就能这么大呢?

张兴旺那么聪明的人,一听沈若兰这么说,就晓得沈若兰是不愿意留他那个缺心眼子的闺女了,心里虽然不大痛快,但是脸上还是笑呵呵的。

“对呀对呀,兰丫说得对,金凤啊,你在这儿确实不方便,还是跟爹回去吧。”

张金凤一听沈若兰不让她在这儿住,生气的说:“有啥不方便的啊?你买的那几个丫头不也都在这住吗?她们能住,我为啥不能住?我看你就是不乐意我在你们家住吧。”

沈若兰笑道:“你也说了,她们几个是我买的?不在我家住又能在哪住呢?你跟她们能一样吗?”

“有啥不一样的,都是……”

没等张金凤海喊完,就被老张头打断了:“金凤,你二嫂也是为了你好,别不识好歹了。”

张金凤咬着嘴唇,悲愤的看了老爹一眼,见他正严厉的瞪着自己呢,那眼神明晃晃的告诉她,这事儿就别想了,肯定是不成的了。  张金凤伤心不已,眼泪都流下来了……

这么好的大城市,马上就不属于她了,她就要回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小屯子,去做个乡下丫头去了,没有好吃的好玩儿的,没有满大街的英俊富贵公子哥,也没有热热闹闹的大街和商铺了…。

而造成这一切的,就是沈兰丫这个贱人,她自己在这儿享受大城市的生活,却把她打回到乡下去过那种不见天日的日子,真是太恶毒了。

她摸了一把眼睛,抬起头,恶狠狠的瞪了沈若兰一眼,紧接着挑起刺儿来。

“二嫂,你刚才干啥去了,我们都来这么半天了,你咋才出来呢?”

他们都来这么久了,她这个做人家媳妇的才出来招呼他们,这不是没拿他们当回事儿吗?还没过门儿呢她就敢这样,这要是过了门儿,还不得上天哪!

沈若兰淡淡的说:“我在那屋洗澡了,刚洗完。”

人家正在洗澡,总不能洗一半儿就出来接待你们吧?所以,张金凤这理是挑不出的。

张兴旺一看闺女这表情,就知道她这是找茬呢,气得恨不能上去给她两巴掌,可当着外人儿的面,又不好教训她,只好忍耐着说:“金凤,别说那些没用的了,去帮你二嫂把水倒了吧。”

怕让老沈家三口人看出来,张兴旺的声音倒是没变,只是看着张金凤的眼睛已经立起来了。

张金凤一看她爹立瞪起了眼睛,顿时缩了缩脖子,心里怯怯的。

不过怕归怕,让她去给这个死兰丫倒洗澡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先不说这个死兰丫不让她在他们家住,就算她答应让她在她们家住,她也不会去给她倒洗澡水的。

在张金凤的认知中,洗澡水都是混浆浆的,里面好几层的灰踽踽,恶心死了,她才不要去收拾呢。

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的洗澡水就是那样的,她每年只洗一次洗澡,就是在三伏天时拿大盆在院子里晒点儿水,等晚上没人儿时,再坐盆里搓巴挫巴,把身上的皴搓下去。

每回洗澡,她都能搓下半盆子皴来,虽然是她自己的,但她还是膈应的慌。她自己的都嫌弃呢,更不可能去收拾别人的洗澡水了!

但是,眼瞅着她爹已经恼了,她要是不干,又怕她爹回头找她算账,卡巴了几下子眼睛,说,“我也搬不动澡盆儿啊,要不,让我二哥去给她收拾得了。”

听到她这个建议,老张头气得都想上去给她一顿大鞋底子了。

老张头就想不通了,自己又精又灵的人,咋就能生出这么个缺心眼子的虎闺女呢?还让她二哥去给未来的嫂子倒洗澡水,要是传出去了,别人不得笑话死他们老张家,老二还不得叫人家戳脊梁骨啊!

真不知这死丫头的心眼子是不是死糊路的!

沈若兰也被张金凤这句话雷的不要不要的。

若是在现代,情侣之间互相给倒洗澡水算不得什么,就算互相洗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但是,这是古代,男女大防的,她跟张二勇还没成亲,张二勇怎么可以做给她倒洗澡水这么隐私的事情呢?还是明晃晃的当着这些人的面去干?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张二勇往后还怎么做人?

况且,古代男尊女卑,只有女人服侍男人的,没有男人服侍女人的,一个未婚的男子若干出给未婚妻倒洗澡水的事儿,这俩人肯定会遭世人诟病的,女的会被人说不检点,男的会被说低贱无耻,往后俩人的名声啥的就别指望再要了。

张金凤光顾着躲懒,连这么明显得事情都没想到,显然是出门儿没带脑子,或者智商欠费给停了。

张兴旺臊得老脸通红,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张大勇的脸上也是一阵红一阵白的,为这个妹子的话深感丢脸。

张二勇虽然也挺难堪的,不过却看着沈若兰,要是沈若兰点头,他就去给她倒,反正他也不在乎没人怎么看怎么说,只要兰儿高兴,他就去做。

沈若兰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儿后,说:“不用了,我刚才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就不麻烦了。”说完上前,把桌子上的蜡烛点着了。

这会子,天都要黑了,屋里光线很暗,她点了蜡烛,大家也好亮亮堂堂的说话。

点着蜡烛后,她赫然发现,张金凤竟穿着一身新衣裳,大红大绿的花布衣裳,纯棉布的,配着一双同样花色的大花鞋,头上还带着好几多绢花,乍一看,跟个花老鸨子似的。

最让她瞠目的是,今儿她除了把那张黑脸擦得白渣渣的,头上还擦了不少的头油,把头发擦得油光铮亮的,苍蝇上去都能劈叉了!

看到沈若兰怔怔的盯着自己,张金凤还以为她被自己给惊艳到了呢!

哼,总算是找回点儿场子。

她得意的摸了摸头上的绢花,又抻了抻自己的花衣裳,刚要显摆显摆,张兴旺忽然咳了一声。

张金凤看过去时,见到老爹正凶巴巴的瞪着她呢,那眼神儿,就跟平时揍她娘时似的,吓得她一哆嗦,赶紧的闭了嘴。

张兴旺用眼神儿震住了张金凤后,才转过头,笑呵呵的跟沈德俭又聊了起来。

“德俭啊,我们明个先去几家熟识的客户那里告别,后个就走,今儿来跟你们说一声,走时就不在过来了……”

“嗨,还以为咱们两家能在一起呢,來吉州这两个月,咱们也没见几面,老大哥你就要走了,真是的……”

沈德俭着实感到惋惜了,他是真心实意的希望张兴旺能留下来啊。

做为他的救命恩人,沈德俭永远都敬服着老张大哥!

张金凤一看沈德俭惋惜的样子,就当啷来了一句:“沈二叔,你要是真舍不得我爹走,就把你家那做蛋挞的方子也教给我们家呗,要是我们家也会做蛋挞了,不就能跟你们一样呆在这儿不用走了吗?”

最主要的是,她不就也不用走了吗?

沈德俭一愣,随即马上说:“行啊,张大哥你要是想学,我这就叫兰儿教你们。”

张兴旺臊得坐不住了,汗涔涔的站起身,说:“老二,弟妹,你可别听金凤这丫头胡咧咧,这丫头就是个缺心眼子的,寻思啥说啥,你们可别跟她一般见识啊,再说,我们可一点儿都不想学什么蛋挞,靠做五香花生米就足够我们家嚼用了,那个方子还是你们自己留着吧。”

“张大哥,我是说真心话,你要是真想学怎么做蛋挞,我就让兰儿教你,反正吉州市场这么大,我们一家也做不完,你们一起做,也影响不到我们。”沈德俭真诚的说道。

张兴旺连连摆手:“不了不了,我还是做我的五香花生米吧,五香花生米也不少赚,我来吉州这几个月,加上年前在农安挣的,都够把家里的饥荒还完了,我已经很知足了,呵呵……”

听到爹毫不犹豫的拒绝,张金凤惋惜极了,干啥拒绝啊?沈老二不都同意让他们学了吗?有啥不好意思的啊?这蛋挞是沈兰丫想出来的点子,兰丫是他们老张家的媳妇,她的东西不就是老张家的吗?不学白不学,凭啥不学啊?

她张了张嘴,想说话,但是一看到他爹那骇人的眼神,就把到了嘴边儿的话又给咽回去了,她爹那样好吓人,看起来是真生气了啊!

这之后,她没敢再张嘴,她爹也不久就提出了告辞,带着他们兄妹三个回去了。

一出门儿,张兴旺就狠狠的瞪了张金凤一眼,恨铁不成钢的说:“你这些年啥也没学会,就把你娘那套虎劲儿学会了,往后你就给我在家老老实实的呆着,哪都别想去,省的出来丢人现眼!”

张金凤不知道自己哪做错了,见老爹这么说她,委屈的捂着脸哭起来,泪水把脸上的胭脂冲下来,脸上一趟白一趟黑的,煞是好笑!

张大勇和张二勇也很认同爹的观点,这个妹子,还是留在家的比较好,丢不起这个人啊!

**

湛王府,后厨里

一个圆脸的婆子正在灶上忙忙活活的炖汤,另一个容长脸面的婆子蹲在灶坑前给她烧火,俩婆子一边干活儿一边唠嗑。

忽然,容长脸面的婆子神秘兮兮的对圆脸婆子说:“老姐姐,你听说了吗,咱们王爷最近稀罕上一个商户的丫头,可稀罕了,为了她,把庄子里的安管家两口子都给撵走了,安管家的闺女也给活活打死了,还有七八个小丫头子,就因为跟安管家那闺女一起派那个小商女的不是,全让王爷打得半死,都给撵出庄子去了。”

“艾玛,还有这事儿呢?真的假的啊?”圆脸婆子惊讶不已。

容长脸面的婆子低声说,“真的,我听说王爷把那个小商女家安排在了郑管家的宅子里,郑管家现在都不在原来的宅子住了。”

“是吗?那王爷咋不把她娶进来呢?娶进来了不比安排在外面方便吗?”圆脸婆子奇怪道。

长脸婆子笑道:“这个说起来就好笑了,人家那个小商女志向大着呢,不肯做妾,要做咱们王爷的正妃呢!”

“噗——哈哈哈…。”

圆脸婆子大笑起来,“那丫头是疯魔了吧,她一个商户的丫头,别说是做咱们王妃,就是做个侧妃、庶妃也不配啊?顶多做个夫人罢了,她倒是敢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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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60章 试探

“何止是敢想啊?人家还说了呢,她要是做了正妃,就永远不许王爷纳妾,这一辈子就只许娶她一个人,啧啧…。”

容长脸面的婆子阴阳怪气的笑着,似乎对那个小商女的做法很嘲讽似的。

圆脸婆一脸八卦的样子,道:“那王爷呢?王爷怎么说?”

长脸婆子道:“王爷自然是没答应了,那样的要求别说是咱们王爷了,就是寻常人家的子弟也不会答应的,真不知她怎么想的,一个低贱的小商女,竟能提出那么逆天的要求来,简直大逆不道!”

“那……王爷没怪罪她么?她提出那样无理的要求,王爷就一点儿都没责罚她的意思?”

“没有,一点儿没有,别说是责罚了,连郑管家的宅子还叫他们一家住着呢,真是奇了怪了!”

“哎呀,那照你这么说,没准咱们王爷真对那个小商女动了真心呢,不然就咱们王爷那性子,哪个女人敢提出那样的要求,王爷能叫她活着就怪了。”

“不能吧?咱们王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岂能被那么个小贱蹄子给迷惑住?”

“那你说说,她说了那么大逆不道的话,王爷还依旧叫她活着,依旧叫她住在安管家的宅子,是怎么回事?”

“这个,我还真说不准了。”

安静了一会儿,容长脸面的婆子又道:“老姐姐,我今儿跟你说这些话,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啊,要是说了,我可就没命了!”

圆脸婆子笑道:“那是当然,这样的话也就咱们老姐俩背着人偷着说说,要是当着外人面儿,打死我也不敢说啊。”

两个婆子嘀嘀咕咕的又说了一会儿,不多时,汤炖好了,圆脸的婆子成了汤,放在食盒里提着,跟着长脸得那婆子一起出去了。

隔壁的灶间,一个相貌寡淡的女子坐在那里,听到外面没动静了,就站起身,悄悄的往外间看了看,发现外间已经没人了,赶紧快步出去了。

王府的二门儿处

淳于珟带着罗城罗同等,从外面走进来,一进院子,就看见青莲早已守候在那里了。

见到他,青莲笑意晏晏的迎上去。

“王爷可回来了,今儿太后赏了一批开春儿穿的衣裳和缎子过来,皇上也赏了些文玩和古籍,奴婢都放在您的书房里了,王爷可要去看看……”

淳于珟边走边道:“不必,你安排就是。”

青莲扯了扯嘴角,说:“那奴婢就先把那些东西都收进库里去了。”

瞧着他又往听雨轩的方向去了,青莲忙说,“对了,奴婢早上时沏了碗枫露茶,是用今年梅花上收的雪水沏的,已经过了三四次,出色了,王爷可要尝尝?”

“不必了,赏你喝了吧!”

淳于珟依旧是那副冷冰冰,急匆匆的样子。

眼见得他已经抬起脚,就要迈进听雨轩的门槛儿了,青莲想都不想的又来了一句:“上午时有个姓沈的姑娘求见王爷!”

话出

那只穿着墨色暗金织锦宫靴的脚忽然顿住了,复,又收了回来,他回过身,眸色晦暗不明,语气也听不出喜怒,“她……说什么了?”

看到他竟这般轻易地被那个女人牵扯到情绪,青莲心中酸痛不已,她不过是想试一试,看看她对他到底有多大的影响,现在看来,她已经知道答案了!

青莲垂下眸子,说:“沈姑娘要求见王爷,想请王爷帮助救一些被家里虐待的女子,她还给王爷做了些点心,都被奴婢放在书房里了……”

虽然妒忌,但是她还是如实禀报了,没敢隐瞒一点儿,跟在王爷身边多年,她深知王爷的脾气,王爷从来就不是好脾气的,要是被他知道她敢知情不报,只怕从此就会失去他的信任了!

淳于珟听后,在听雨轩的门口停顿了一秒,随即就转过身,往书房走去。

青莲望着他那挺拔的背影,心中苦笑,刚才说有太后的赏赐和皇上的赏赐他都不屑于去看一眼,那个小商女的一点儿点心,就把他给勾过去了。

他对她,还真是上心呢!**

当晚,沈福存带领一帮弟弟妹妹们,一直逛到街上差不多的铺子都打烊了才回来。

沈福存买了很多东西,都是留着明天带回家去的,有给爹娘的点心、衣裳和酒,还有给他媳妇买的绢花和布匹,零零碎碎的买了一大堆。

招娣姐妹几个一人买了一块手绢,一个荷包和几样丝线,总共也就花了几十文,剩下的钱要还给沈若兰,被沈若兰给推回去了。

竹儿买了一支笛子,还买了一套曲谱,说想学着吹笛子,菊儿买了一盆儿粉月季花,一条玫粉色汗巾;沈金存买了一只八哥崽子,还带着个竹笼子。

大家都有收获,各个都欢欢喜喜的,而且,据说晚上在外面逛时,还都吃了不少吉州著名的小吃,这一晚上,几个孩子都玩儿的开心极了。

沈若兰见他们这般开心,回来后还叽叽喳喳的议论着刚才在街上发生的那些趣事,也跟着高兴。

都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看着自己在意的人在自己的庇佑下,能开开心心的过日子,比让她一个人独自享受生活高兴多了……

第二天,沈若兰和沈福存在车行里雇了一辆车,带上各自买的东西,回靠山屯去了。

此时已经是四月中旬,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北方一年中最美丽的时节。

山间地里,各种各样的野花都开了,姹紫嫣红的,树叶也绿了,郁郁葱葱的,燕子也从南方飞回来,叽叽喳喳的在山前屋后鸣叫,山里的野菜都发出来了,嫩嫩的、绿绿的,漫山遍野,采了一批隔几天就又发出一批来,简直就说采之不尽,挖之不绝。

山里到处都是挖野菜的女人和孩子们,大家都饿了一个春天了,终于盼到野菜发出来的时节了,她们都兴高采烈的在山上忙活着,一想到能吃饱肚子了,连挖野菜也觉得格外有力气了。

沈若兰撩着车帘子,看着外面春意盎然,热热闹闹的场面,忽然也产生了挖野菜的兴致。

小时候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每天晚上放学回来妈妈都叫她出去挖一筐野菜回来,好喂家里的鹅子和鸭子,她一点都不觉得挖野菜辛苦,那种采集的快乐,是别的快乐无法代替的。特别是看到家里的鹅子鸭子吃了她挖回来的野菜,一天天的长大,那种成就感也是很喜人的。

“福存哥,等我回去了也上山挖野菜去。”沈若兰说道。

沈福存呵呵笑道:“你又不缺粮食,也不缺银子的,挖那玩意儿干啥啊?那都是吃不饱饭的人没法子了,才不得不挖点儿充饥的。野菜都水了吧唧的,还发苦,能赶粮食和肉好吃吗?”

沈若兰顽皮道:“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挖,你休想阻止我。”

沈福存被她这孩子气的样子逗笑了,说:“行,我不在阻止你,我跟你一起去挖,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沈若兰嘻嘻一笑,心情很美丽。

也许是因为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她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了,也许是因为最近诸事顺利,让她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和信心,反正此刻她的心情就是很好,好到她都想对着外面青山绿水唱歌了。

这样想着,她就真的亮开嗓子唱起来:“日出嵩山坳,晨钟惊飞鸟,林间小溪水潺潺,坡上青青草……”

清脆甜美的歌声,从车中漾开,在山间回荡着,余音袅袅,婉转悠扬,那些采野菜的女人和孩子们,都停下手中的活计,看着那辆徐徐而行的车子,露出了惊艳的神色来。

沈福存坐在车里,震惊的看着他的小堂妹,像第一次认识她似的。

他认识她十四年了,还从来不知道她会唱歌,而且,居然还能把歌唱的这么好听,简直比山谷里的黄莺唱的都好听,那歌声如天籁一般,清脆悠扬,着实惊艳了他的耳朵,也冲击到了他的心灵!

让他的心瞬间像被荡涤了一般,一下子变得清澈、透明,好像一下子变得很干净很纯洁似的……

唱完,沈福存悠悠叹道声:“兰儿,你竟然还会唱歌?”

沈若兰粲然一笑,道:“是呀,怎样?我唱得还行吧?”

沈福存斟酌了一下,想找出几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妹妹那天籁般的歌声,然而,他毕竟没念过书,想来半天,竟没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吭吭哧哧了几声后,只能用自己常用的那几个词汇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好听,真好听,简直太好听了……”

沈若兰看着大堂哥那吭吭哧哧、词不达意的样子,被逗得咯咯笑个不停。

沈福存看着活泼灵动的妹妹,也轻轻的扬起唇角笑起来。

他忽然觉得,这个小堂妹好亲切,好可爱,她聪明、能干,才华横溢,开朗活泼,比他家里那个整天就知道嗑着瓜子儿,看这个不顺眼,看那个瞧不起的妹妹不知强出多少倍呢!

**

两天后,沈若兰和沈福存的马车回到了靠山屯。

回到久违的家,沈若兰觉得格外窝心,家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那么熟悉,那么亲切,这里虽然比不上吉州的家那样气派,但是这里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无论是房子还是地,以及家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她挣钱买来的,除了看着亲切,就是用起来觉得格外踏实。

只有房子地都是自己的,这才算是家吧!

沈若兰是个格外恋家、也格外念旧的人,多少次,她在心里暗暗的打算,等把吉州那边的生意理顺了,就把那边都扔给爹和周正他们,她还要回到这里,继续做她的小农女。

没办法,土生土长的农村人,骨子里就是喜欢乡下的气息,大城市再繁华在富贵她也不喜欢,她就喜欢呆在乡下,养养鸡、种种地,看四季花开花落,听山间流水鸟鸣,过最简单的生活,她觉得,这才是舒心惬意的日子!

家里跟她走时略有不同了,前园子的大棚都长得很好,郁郁葱葱的,特别是种香菜白菜菠菜臭菜的那个大棚,里面的青菜早就能吃了,不过瘦丫和大庆都看得紧,谁也没吃到这里面的一根青菜,他们自己更没有吃。

其余四个大棚里面的青菜长势也很好,柿子秧、黄瓜秧和番椒秧都已经开花,再过一个月,差不多就能吃了。孜然也长得很好,个别也有开花的了,就等着花落结子了……

后园子里的鸡鸭鹅都被瘦丫喂得肥肥胖胖的,所有的母鸡和母鹅都开档了,其中两只老母鸡变成了鸡妈妈,每只的身后都跟着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鸡仔子;原来的羊圈位置被圈了出来,养了三十几只小鹅,是瘦丫在炕上摸出来的,大庆哥帮她把羊圈清理修整了一下,就变成了现在的鹅圈,一圈黄嫩嫩,毛茸茸的小东西,跟一堆小绒球似的,可爱着哩!

几十只鸡鸭鹅都养在后园子里,鸡飞鸭子叫,热热闹闹的,把后园子显得格外有生气,整个家也跟着生机勃勃起来。

瘦丫现在还住在旧房子里,新房子得晒几个月才能入住,不然现在住进屋有潮气,对身子不好。

旧屋子被瘦丫收拾得干干净净的,炕稍摆了两个篮子,里面分别装着鹅蛋和鸡蛋,都是自家的鸡和鹅下的,瘦丫不肯吃,就都攒起来了,留着等沈若兰回来好给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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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1章 沈福存的礼物

沈德宝家的炕头上,沈德宝两口子看着儿子带回来的点心、布料、烟叶子、酒和各种好东西,嘴巴都快要咧到耳根子去了。

自从沈若梅闹着要嫁给小丁公子当小妾,家里就是一直剑拔弩张的,气压极低,沈德宝两口子已经很久没这么开心的笑了,今儿儿子回来了,带回了白花花的七两银子,还带回这么老些的好东西,一下子扫去了家中多日的阴霾,让一家人都开心不已。

“福存啊,这么说,老二是挣到了?”

沈德宝‘吧嗒’着儿子新给他买回来的烟丝,盘腿儿坐在炕头儿上的打听着。

沈福存道:“挣着了,还没少挣呢,二叔家算是发达了,兰儿还说了,她正在筹划两个大买卖,等开起来时保证能财源滚滚,到时候我们也都能跟着发财了!”

提到沈若兰的时候,沈福存就情不自禁的露出了敬佩语气。

沈德宝点点头,“好,好啊,兰丫确实是好样的,咱们老沈家这辈儿里,男男女女都算上,顶数她最有出息,她有钱了还能不忘本,还知道拉扯你们这帮哥哥,可见是个有情有义的,你们俩可得好好扶持她,千万别错了注意。”

“爹,那还用你说吗?我早就把兰儿当成我自己的亲妹子了!”沈福存说道。

“嗯,对,你们本来就是亲兄妹,你这个当哥哥的,可要多照看她点儿啊!”沈德宝嘱咐说。

不用他爹嘱咐,沈福存也会照做的,他现在对沈若兰可不仅是兄妹的情谊,还有几分崇拜的成分在呢,就跟提到偶像的粉丝似的。

“知道了,爹。”

沈若梅听沈福存说早把沈若兰当成自己亲妹妹了,心里十分膈应,又听他说沈若兰要筹备两个大买卖,将来能财源滚滚,心里更是嫉妒加生气,撇撇嘴,尖酸的说:“她有个屁出息,也就是吹吧,要是真有啥大买卖还藏着掖着干啥?早遥哪显摆去了,哼,就你们爷俩信她的鬼话吧!”

“哼,你也不用说人家,你要是赶上人家兰丫一半儿,也不至于弄得像现在这么狼狈了!”沈大爷一听沈若梅肩酸的语气,忍不住冷声抱怨起来。

沈若梅不服气的一梗脖子,“我怎么狼狈了?还不都是你们害的,要不是你们非不许我嫁给小丁公子,我何必像现在这么惨呢,早就穿金戴银,呼奴唤婢了。”

“做梦吧你,要是真嫁那个小白脸儿了,你自己就是奴婢了,还指着呼奴唤婢呢,真不知个人有几斤几两!”沈大爷毫不留情的揭底。

沈若梅一听她爹这么说她,气得眼圈儿都红了,想撒泼作一场,但是她爹现在根本就不吃她这套,可不闹一闹得话,心里又觉着憋屈。

沈大娘一看他们爷俩又要顶起来了,赶忙充当救火员:“都少说两句吧,福存好容易回来一趟,别锵锵的惹他闹心,对了,福存,你还买啥了,快拿出来给我们瞧瞧呗?”

这句话,果然成功的分散了沈若梅的注意力,女人们都喜欢漂亮新鲜的东西,她刚才看见哥哥的包袱里有一块嫩黄色的棉布,指定是给她买的,她这辈子还没穿过棉布衣裳呢,就只看死兰丫穿过,当时她羡慕的要死,眼睛都红了,现在她也有棉布衣裳了,顿时有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连她爹排暄她她都不在意了。

“是呀,哥,你还买啥了,快拿出来给我们瞧瞧呗?”

沈福存看了沈若梅一眼,两个月不见,她好像更尖酸更刻薄了,说话的语气和行事做派,都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小家子气,一看就是上不得台面的,跟兰儿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他也懒得理她,就接着发自己带回来的东西。

给娘的,是一套纯棉布的蓝色夹衣,一包核桃酥和一包绿豆糕。

沈大娘见到儿子这般贴心,心里高兴的很,嘴上却埋怨说,“艾玛呀,我老天拔地的,还给我买这么好的衣裳干啥啊?都让我穿白瞎了!”

一边抱怨,一边把那件棉布褂子在身上比量着,脸上都笑成一朵花儿了。

儿子孝顺,挣了钱知道给她买东西,她能不高兴吗?

沈大爷把儿子给他买的那坛子酒放在炕桌上,打开了盖子闻了闻,嗯,纯正的小烧儿,只闻一下,就把他的馋虫给勾出来了,恨不得抱起坛子咕咚一口,怕儿媳妇笑话,才忍住的。

儿子也给他买了一身儿新衣裳,也是纯棉布的,穿起来跟兰丫给他买的那身而一样舒服,穿在身上软软的,跟啥也没穿似的。

还给他买了一把修脚的刀子,他的大脚趾盖儿总往肉里长,每次抠脚时都疼得他直冒冷汗,这下儿子给他买了专业的抠脚工具,就再也不怕指甲盖儿长肉里了…。

给李巧莲的,正是沈若梅看见的那块棉布,沈若梅看见她哥从包裹里拿出那块儿棉布时,都喜滋滋的伸手去接了,结果她哥手腕一转,把那块棉布交到了李巧莲的手里,沈若梅一下子被打击到了,僵在那里都不知说点啥好了。

李巧莲眉开眼笑的往自己身上比着男人新给她买的棉布,心里喜得开了花似的,她男人给她买的这块儿棉布是浅黄色的,很好看,唯一的缺点就是颜色太浅,不禁脏,要是买花布就好了,花花绿绿的,好看不说,脏了还看不出来…。

目前,李巧莲的审美还停留在欣赏花布的阶段,却不知沈福存在看惯了二叔家的女人后,眼界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现在一看到哪个女人穿花衣裳,他就会在直翻白眼。

天呐,好俗气啊,简直土的掉渣!

所以,当然不会给自己媳妇买花布了,就按照兰儿妹妹穿衣裳买料子,绝对没错!

他还给儿子买了一块儿格外柔软的蓝色的棉布,留着给儿子做亵衣亵裤穿,不然粗布做的亵衣亵裤,很容易磨伤儿子娇嫩的皮肤。小孩子还小,肉皮嫩着哩,他可舍不得给磨坏了。

给沈若梅只买了一对绳头,还是在路边的货郎手里买的,只值五文钱,再就没买别的东西。

自从沈若梅不知好歹的要去给人家当小妾,沈福存对她的疼爱就一下子降到了最低,这么不知好歹,不知自爱的妹妹,他打心眼儿里喜欢不起来。

沈若梅见大家都有新衣裳,还有一堆别的好东西,就她只有一对儿头绳,顿时生气的把那对儿头绳丢在炕上,红着眼圈儿跑回自己屋子。

沈大娘了解自己的闺女,晓得这是不愿意了,再看大伙都得了这么多好东西,就她闺女只有一对儿不值钱的头绳,她也有点儿心疼,急忙拎着沈福存买的两包点心进女儿屋里去哄了。

李巧莲一看婆婆把丈夫买回的点心都拎进了小姑子的屋里,脸上有些不大好看了。

那些点心是她的丈夫买回来的,她还没捞着吃呢,凭啥都拎到小姑子屋里啊?就算是给小姑子吃,至少也先拿给她几块尝尝啊?

本来看丈夫挣回那老些钱全都交到婆婆的手里,她就有些不愿意了,现在被婆婆这么一整,心里就更不是滋味儿了,拿着布料,抱着孩子,拉着脸回了自己的屋子。

沈大爷看出儿媳妇不高兴了,儿子媳妇都回屋后,就喊出了老婆子,让她把点心分一半儿给媳妇过去。

沈大娘可舍不得从自己闺女嘴里抠食给儿媳妇吃,听到老头子说儿媳妇不乐意了,就也拉下脸,气哼哼的说:“这点心是福存给我买的,我愿意给谁吃就给谁吃,她还敢挑理咋地?再说,福存给她买那些布料绢花耳坠子啥的,不都是公家的钱里出的吗?我也没说啥啊?她还有啥不愿意的?让我看,她就是不识惯,越惯越歪歪腚。”

“她是咱们家的媳妇儿,不是咱们家的祖宗,只为一口吃的就敢在公公面前甩脸子,掉猴儿调腚的,这是哪家的规矩?咱们这回要是纵着她了,下回还不得骑咱们脖子上拉屎啊?”

听了沈大娘的话,沈大爷竟也觉得也有几分道理,给人家做媳妇的这么独性可不行,这点,还真不能惯着!

于是,也就不在坚持自己的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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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滴262章 姑嫂大战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沈若梅的脸色还是不大好,对哥哥嫂子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沈大娘早上烫了点苞米面子糊糊,沈若梅不愿意吃,就拿出一块绿豆糕,就着一碗糖水,一边吃一边喝。

李巧莲看着沈若吃得津津有味的,就皮笑肉不笑的说:“梅儿啊,把你那绿豆糕给我一块呗,你大侄儿都五个月了,我寻思着想给他加点辅食,这绿豆糕搁水泡化了他准能爱吃。”

沈若梅正为那块棉布生气呢,听她还敢跟自己要绿豆糕吃,当即尖刻的说:“可得了吧,别拿孩子做幌子了,你想吃就说你想吃得了,拿孩子当啥挡箭牌啊?孩子才五个月,你让他吃那玩意儿,也不怕把孩子卡死?”

当娘的听到有人咒她的孩子,脾气再好的都受不了,何况李巧莲还不是好相与的,听到沈若梅的话后,跟被呛了肺管子似的,当即怒道:“沈若梅,你说的是人话吗?我儿子是你亲侄儿,哪有为了口吃的就咒个人侄儿死的?你还是人吗?你要是舍不得那口吃的,大不了我们不吃不就完了吗?又何苦咒这么小个孩子呢?有你这么给人当姑姑的吗?”

沈若梅不甘示弱道:“哼,嫌我这姑姑当的不好,那你这嫂子就当的好呗?你要是当的好,就把你那块儿布料给我呗,要是给了,我立马就把那些点心全都给你。”

李巧莲咬牙道:“那是我男人给我买的,凭啥给你?”

沈若梅冷笑:“那点心还是我哥给我娘买的呢,我娘说给谁就给谁,你能咋地?”

李巧莲吵不过她,就委屈的看着沈福存,泪眼汪汪的,“福存,你听见没,你那好妹子咒咱们儿子死呢!”

沈福存在听到沈若梅说‘你也不怕把孩子卡死’几个字时,心里就很生气了,又见媳妇被气得泪眼汪汪的,不由得板下脸,说:“梅儿,不是哥说你,你也太不懂事了,怎么能这么说你侄儿呢,就是两旁世人的孩子,你嘴也不该这么损啊!”

沈若兰本来就因为她哥没给她带礼物憋着一口气呢,见他哥帮她嫂子挤兑自己,更不乐意了,尖利的说:“我咋不懂事儿了?我说的不对吗?本来就是她馋了要吃,非要往孩子身上遮,你不说你的馋媳妇倒来说我,看我好欺负呗?”

李巧莲听沈若梅叫自己馋媳妇,气得火星乱蹦的,气急之下,阴阳怪气的说:“你养过孩子咋地?你咋就知道五个月大的孩子不能吃绿豆糕?”

外面都传沈若梅跟小丁公子打过一个孩子,把沈若梅冤枉的差点儿去死,李巧莲就故意说‘你养过孩子咋地’,就是为了磕碜她,羞辱她、恶心她,以达到报复的目的呢。

果然,沈若梅听到李巧莲的话,气得哇的一声哭起来,拉着沈大娘的手:“娘,你听着没,这一大早上的,他们两口子欺负我,还拿那么恶毒的话挤兑我,这不是逼我去死吗?”

本来,沈大娘在听到沈若梅说‘你也不怕把孩子卡死’几个字时,还怪她闺女嘴黑,本想说她几句的,但是见沈福存帮着李巧莲派她闺女的不是,也就不忍再说她了,及至儿媳妇又拿外边儿那些流言蜚语敲打、磕碜她闺女,更是把沈若梅的不是忘得一干二净,就光顾着心疼她闺女,生儿媳妇的气了。

“李巧莲,你会说话就说,不会说就别放屁,梅儿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呢,你这养孩子养孩子的,是想坏了她的名声咋地?再让我听见你说缺德这话,看我撕不撕了你的嘴!”

李巧莲自从生下儿子,就以老沈家的功臣自居,不肯再像从前那样轻易受婆婆的气了,现在又看她男人那么能挣钱,心里就更有底气了。

哼!这一家老小都得指着她男人养活呢,她不给他们脸子看就不错了,凭啥还让她受他们的气啊?特别是沈若梅那个破鞋,平日里抓尖卖乖的,名声顶风都能臭出十里地去,就她这逼样的,鸟么悄的在一边拉呆着她都瞧不起呢,还敢跟她得瑟?她当然不会让着她,坚决跟她们壳到底了!

“娘,沈若梅说我儿子卡死你没听着吗?凭啥不说她光说我啊?她要是不咒我儿子死我能说她吗?和着就她是你亲生的,福存是你大道上捡回来的呗?有你这么当老人的吗?心眼子都都偏道肋巴缝子去了!”

李巧莲不甘示弱,巴拉巴拉的怼了回来。

沈大娘一看儿媳妇敢跟她对着干,气得直拍着桌子:“福存,你聋了吗?没听着你媳妇在这儿派你娘的不是呢吗?你还不拿大嘴巴子扇她,是等着你老娘被她气死吗?”

沈大爷见闹得不可开交,怕沈福存真个打了媳妇不好收场,也怕沈福存不肯打他媳妇卷了老婆子的脸,急忙怒吼一声喝止:“行了,都少说几句吧,一大早上的,一个个破马张飞的,没一个好东西,也不怕人家听着了笑话!”

沈大娘瞅着老头子脸红脖子粗的急眼了,怕老头子揍她,就不敢再说了,李巧莲把该说的都说出去了,也不生气了,端起碗若无其事的喝她的玉米糊糊,沈福存低声道:“爹,你别生气,我不说了……”

他们是都消停了,但是沈若梅却没消停,她被李巧莲挤兑磕掺,还指着她娘逼她哥打李巧莲一顿大嘴巴子出气呢,见她爹和稀泥,这事儿不了了之了,又委屈又生气,就哭着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沈大娘一看她闺女哭得那么惨,也吃不下去了,赶紧起身进屋去哄了,临走时还不是好眼睛的瞪了李巧莲一眼。

李巧莲撇撇嘴,很是不屑。

切,那么个破鞋闺女,也就她还当宝儿吧,换别人养活那么个不争气不要脸的闺女,非掐死她不可!

**

早上,沈若兰吃过早饭后,就去了沈大春儿家,要雇沈大春的马车进城一趟,一来是给段夫人送花样子,二来去把家具拉回来,三来去看看东儿和他奶奶,问问他们啥意思,是想继续留在农安还是跟她上吉州去。

大春听到沈若兰要雇车,二话没说就去套车了,彩霞许久不见沈若兰,就拉着她唠了一会儿嗑,跟她打听了一下她们在北边儿的事儿。

彩霞最喜欢跟沈若兰说话唠嗑了,觉得跟她说话比跟屯子里这些没见识的老娘们说话有意思多了,就多说了几句。

沈大春套好车后,看到他媳妇跟沈若兰唠得火热,也不追,就站在外面等着,一直等到俩人唠够了,沈若兰出去了,才扬着鞭子赶车出发。

沈若兰还不知道彩霞‘流产’的事儿,见沈大春对彩霞这般体贴,很是欣慰。

彩霞姐姐是个好人,值得大春好好对待,看着他们恩爱和谐的样子,她也替他们感到高兴!

马车快走到村口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面有人喊:“大春儿,等等我们!”

沈若兰撩开车帘往后看时,却是大娘跟沈若梅追来了。

原来,沈大娘见家里都有棉布衣裳了,就她宝贝闺女没有,心疼不过,正好现在手头宽裕,就要带着闺女去扯一块花布,也给她闺女做一身儿棉布衣裳。

沈若梅哭了一早上,听到她娘要给她去扯花布,就不哭了,又是洗脸又是梳头的,把自己拾掇的整整齐齐的,跟她娘一起出来了。

娘俩本来打算走着去镇上的,但是走到一半儿时,忽然看见了沈大春的马车,就寻思问问他要去哪,要是往镇上去,她们娘俩正好跟着搭一段儿方便车。

沈大春停下车,扭头对沈大娘道:“婶子,召唤我噶哈啊?”

沈大娘满脸堆笑的说:“婶子想问问你上哪去,我跟你妹子要上镇上去一趟,看看能不能搭你一段儿方便车。”

沈大春笑道:“我这车叫兰丫包了,你问问兰丫愿不愿意拉你们吧,她要是愿意,你们就上来吧。”

沈大娘一听沈兰丫包了车子,心里小小的嫉妒了一下,这丫头,有钱了就是不一样了,出门就包车,还这是舍得花钱啊!

不过嫉妒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阵欣喜。

要是沈兰丫包的车,她们当然能跟着坐了。

沈若兰在车里听到了,掀开车帘儿道:“上来吧大娘,不过我不去镇上,去县城,你们能跟着坐十多里地,剩下的那段路,就得你们自己走着去了。”

沈大娘一听沈若兰要去县城,心中一动,飞快的算计起来。

她们要是也跟着她去县城的话,来回都有车子了,就不用走着走了,再有,她这个当大娘的跟她进城一趟,她咋地也得请她们吃顿饭啥的啊,反正家里也没啥事儿,不急着回去,还不如带闺女进县城见识见识呢,正好梅儿还一次都没去过县城呢!

这样想着,就满脸是笑的说:“去县城,那可太好了,我们也跟你一起去吧,正好我要给你梅姐买块儿花布,咱们镇上的花布样子太少,去县城还能好好挑挑。”

沈若兰笑道:“行啊,那你们就上来吧。”

“哎哎!”

沈大娘占着了便宜,眉开眼笑的往车上爬,一边爬一边儿招呼她闺女,“梅儿,上来啊,娘带你进县城逛去。”

沈若梅虽然不愿意坐沈若兰的方便车,但是听到去县城,还是很动心的,就拉拉着脸跟着她娘上了车。

一坐下,沈若梅就被沈若兰给深深的打击到了。

只见沈若兰端坐在那里,面容娇美,体态匀称,穿着一件浅黄色的棉布短襦,下面是一条藕荷色的棉布长裙,长裙上还绣着精致的花纹,连脚上的鞋子都绣着好看的花朵,浑身上下无一处不优雅,无一处不精致。

看到这样的沈若兰,沈若梅感到深深的嫉恨,恨得她恨不能扑上去,挠花了她那张比自己还好看的脸,再把她身上的棉布衣裳扒下来,撕个粉碎……

沈若梅今天穿的,是一件暗红色的粗布的夹衣,衣裳上不仅打了个补丁,颜色染的还不均匀,但这件衣裳在屯子里的女孩子中,就算是好的了,也是沈若梅最好的一件儿衣裳了,她平时都舍不得穿的,也就是今儿进城才拿出来穿的。

但是,她最好的一身儿衣裳,在沈兰丫面前,却无异于一个叫花子,这让沈若梅很是抓狂,看沈若兰的眼色更恨了。

沈若兰也注意到沈若梅的眼神了,但是懒得理她,就跟沈大娘唠了几句,主要是唠后天老太太过生辰怎么操办?

一提起这个话茬,沈大娘显得很气愤,说:“老太太说了,要自己操办,咱们只管拿银子就是了,她要大摆筵席,让咱们两家给她出嚼裹钱呢,哼,这准是沈德贵的主意,那个败类的玩意儿现在废了,不寻思考状元了,就钻钱眼子里去了,让咱们拿酒席钱,他收礼份子,美死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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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3章 螃蟹和大虾

沈若兰倒是无所谓,要是不出酒席钱,她也得给老太太置办寿礼,一样的花钱,最后钱还都是落在沈德贵手中,给买东西和折成银子给他们都是一样的,就说,“大娘,那你就跟他们研究吧,最后咋决定告诉我一声就行,折成银子也好,给买寿礼也罢,我咋地都行。”

沈若兰这么说,本来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少点儿麻烦罢了,但是听在沈若梅的耳中,就是沈若兰当着自己的面儿显摆她有钱呢。本来就看她来气,又听到她‘显摆’,更不能保持冷静了。

沈若梅冷笑一声,哼道:“果然是有钱了,说话都不一样的,好大的口气啊!”

沈大娘一听她闺女挑刺,急忙瞪了她一下子,“你给我闭嘴,别没事儿找事儿,当心兰丫把你撵下去,看你咋去县城。”

说完,又陪着笑对沈若兰说:“兰丫,别跟你梅姐一样的,她最近心情不好,逮住谁怼谁,今儿一大早还跟你哥你嫂子干一仗呢。”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没事儿,大娘,我不是小心眼儿爱计较的人,再说,我梅姐也没说错啊,我确实有钱了,不光是口气大,手脚更大呢!就拿这棉布衣裳来说吧,别人兴许一件都没有,可我棉的夹的加起来,都有五六件儿了,现在我每天早上都为今儿穿哪件衣裳发愁呢?”

这话说的有点扎心了,是扎沈若梅的心,谁让她疯狗似的乱咬人,沈若兰才不会惯着她呢,说几句扎她心的话,堵死她!

沈大娘一下子就听出沈若兰是故意气沈若梅呢,心里不舒服极了,脸上的笑容都快維持不住了,这要是搁在从前,兰丫敢在她们娘俩跟前这么放肆,她早就不答应了。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家里俩儿子在人家挣饭吃呢,他们家往后想过好日子还得指着二房呢。所以就算听出兰丫挤兑她闺女,她也只有干鼓眼儿、装糊涂的份儿,根本不敢跟兰丫说啥不中听话。

沈若梅当然也听出沈兰丫在气她,恨得直咬牙,她娘怕沈兰丫,她可不怕,别说她不指着沈兰丫家过好日子,就算指着,她沈若梅也不会在谁跟前儿低头的!

沈若梅立起眼睛,瞪着沈若兰道:“沈兰丫你啥意思啊?臭显摆啥呢?有几件棉布衣裳就了不起啦?有能耐你去穿绫罗绸缎啊?诶?你打我干啥?”

沈大娘一看沈若梅的嘴上哔哩吧啦的,净说厌恶话,怕她真把沈若兰给惹恼了,气得给了沈若梅一下。

沈若梅不服气的一撅哒,依旧立着眼睛跟沈若兰对峙。

沈若兰看着她那斗鸡似的样子,心情大好的勾起嘴角,带着一副气死人不偿命的表情,慢悠悠的说,“梅姐,你想多了吧,我哪有显摆呀?我要想显摆的话,就拿我家那两进的大房子和吉州那边儿的买卖显摆了,那两样随便拿出哪样还不得值个上百匹绫罗绸缎的价啊,那些大额的财产我都没显摆,几件衣裳我显摆啥啊?”

分明是她摆再显摆,可说出的话偏偏让沈若梅无法辩驳,把沈若梅怼的直咬牙儿,她恨恨的说,“你就得瑟吧,我就看你能得瑟到啥时候?告诉你,谁笑到最后谁笑得最甜,咱们走着瞧。”

哼,等她嫁到丁家,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这个死兰丫就知道谁究竟谁更厉害了!

沈若兰一看是若梅这副样子,就知道她还惦记着嫁到老丁家呢,这个蠢货,想指着一个让她做妾的男人翻身,简直是脑子里进屎了。

那个姓丁的若真心喜欢她,又怎会让她做妾,怎么会四处散布谣言坏她名声?

可见,人家不过是想拿她当粉头取乐呢,实际上根本就没瞧得起她,偏偏她自己看不清这点,还傻傻的想着将来跟人家去过锦衣玉食、金奴银婢的日子呢!

当然,她要是能有点儿心计,会哄人的话,说不定能靠着自己的姿色和手段拢住那个小丁公子,在老丁家占据一席之地呢。但不幸的是,她只有一副好皮囊,心计是半点儿没有,被大爷大娘惯得脾气还贼大,无论跟谁,都是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就她这性子,要是能在老丁家立住脚儿就怪了!

沈若兰莞尔一笑:“行啊,那咱们就看看谁能笑道最后吧!”

沈大娘一看俩人剑拔弩张的,怕她俩打起来,赶紧拉着沈若兰的手,跟她讨论起老太太的寿宴事宜来,以分散她的注意力。

沈若兰知道大娘的小心思,但也没有揭穿她,就作势跟她讨论了一会儿。

讨论的过程中,沈若兰发现大娘的态度很明确,那就是让她置办酒席可以,但是要是沈德贵置办酒席,让她来出酒席钱,那是断断不行的。

“我都猜出来了,沈德贵指定是想整几个不香不臭的破菜对付对付,先收礼份子钱,然后再狮子大张嘴狠敲咱们两家一笔,兰丫啊,你可不能让他得逞了,我敢说咱们屯子能上他们家随礼的,一大半儿都是看你的面子去的,别整的卖你面子他收钱啊。”

沈若兰还真没想到这一层,现在被大娘一提醒,吧嗒吧嗒嘴儿,觉得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就凭奶奶和十多个在屯子里的人缘,就算大办酒席也不会有几个人去的,可是因为她家盖房子曾惠及了全村人,村子里人看她的面子,也肯定会去奶奶家吃酒席的。

到时候,老叔弄几个破菜对付人家,再大把大把的收礼份子钱,可不就是在消费她的人情吗?

不行,不能让他得逞了!

经大娘这么一说,沈若兰也决定,酒席由她们两家办,绝不能让沈德贵插手了,免得被他消费了自己攒下的人情。

然后,她又跟大娘商讨了一下席面的酒菜。

大娘的意见就是怎么省怎么来,在她拟定的菜谱中,基本上都是白菜炖粉条,倭瓜炖干豆角、炒土豆丝、炒豆芽之类的,就俩荤菜,一个是大骨头炖山野菜,可能就是买几根儿最便宜的大骨头,扔大锅里煮一锅汤,再在这汤里煮点山野菜吧;另一个是鸡蛋炒黄瓜干儿,不用问也能想象出,指定是一大盆子黄瓜干儿,里面就打十来个鸡蛋,勉强能看着鸡蛋的碎末末罢了。

沈若兰觉得,要是用大娘订的那些菜,跟消费她的感情也没啥区别,不过也知道钱在她眼里的重要性,情知跟她也谈不拢,就没跟她深入的谈下去,但是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好好置办这席面,不为她奶奶,而是为不让村民们白花酒席钱了。

一路上有大娘没话找话,倒也不寂寞,晌午的时候,到达农安县城了。

因为有大娘这个救火员在,沈若兰和沈若梅基本上没再起什么龃龉,不过两人之间也没再说话,大有相看两相厌的架势,特别是沈若梅,一路上一直扭头别棒子的,这样就是她搭了沈若兰的车,要是倒过来,沈若兰指定得让她撵下去了。

到县城后,大春儿问沈若兰先去哪?他好去送她,沈若兰看了看日头,说,“这都晌午了,咱们就先去吃饭吧。”

一听到这个,沈大娘顿时来精神了,她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来没在大城市里下过馆子呢,就刚成亲那会儿,跟梅儿爹去庙会时,在路边摊儿上吃过一碗混沌,那还把她香够呛呢,好几年都回味着那混沌的香味儿。

大酒楼里的菜肯定比那馄饨更好吃吧,这下子她可有口福喽!

沈若梅一听沈若兰要带他们去吃饭,心情挺复杂的,她打心眼儿里不想看沈若兰在自己面前摆那副施舍者的嘴脸,她敢说,死兰丫之所以这么好心请他们吃饭,十有八九是向她炫耀呢,她不想让她得逞了。

可是,跟她娘一样,她也从来没下过馆子,对大城市的馆子有一种强烈的好奇心理和期待的心理,也想进去看看,进去尝尝。

再说,现在都晌午了,她也饿了,不去的话就只能委屈自己的肚子了,反正她娘是绝对舍不得请她下馆子的。

纠结了片刻,她还是决定去了,不过可不是怀着感恩的心情去的,而是摆着一张臭脸,像她不想去硬被人拉去了似的。

这是在用态度告诉沈若兰,她可不是图稀她这顿饭,而是被她娘硬拉来的,她自己一点儿都不想来。

沈若兰看着她这副既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的样子,就觉得好笑,她倒是想看看,一会儿吃东西时没人逼她,她吃不吃?

沈若兰让大春把车赶到四海酒楼,预备在这里吃饭。

到地方儿后,沈大娘在看到四海酒楼奢华气派的外观时,就有点儿怯了,等到进了里面,看到那富丽堂皇的大堂,美轮美奂的装修,暗暗咂舌,悄悄地对沈若兰说:“兰丫啊,在这儿吃一顿得不少钱吧?”

沈若兰笑了笑,说,“还行吧,只要不点螃蟹大虾的,花不了太多的钱。”

说着,招呼了沈大春一起坐下了。

她没有上楼上的包房,而是在大厅里找了个亮堂的地方坐了,小二拿过菜单来请他们点菜,沈若兰把菜单给了大娘,让她随便点。

大娘老脸通红的摆着手说:“我那会儿点菜啊,你看着点就成了。”

沈若兰又要把菜单给沈大春,沈大春还没等她把菜牌递过来呢,就说:“我不认得字,还是你看着点吧,少点点儿,够吃就行了。”

沈若兰笑了笑,就把手又缩回去了。

沈若梅见沈若兰把她娘和沈大春都让到了,还以为也会让让她呢,都打定主意要端一下架子,再狠狠宰她一把了。

然而,沈若兰拿回菜单儿后,就低头自顾着看起来,一点请她点菜的意思都没有。

这是把她撇出来了,不请她点菜了,沈若梅气得直咬牙,死兰丫,连赶车的大春儿她都让了,居然不让让她,这得让沈大春怎么看她啊?简直打她的脸啊!

沈若梅咬了咬牙,决定不能这么便宜了死兰丫,她不叫她点,她自己点,看她还能好意思不叫她点咋地?

“小二!”沈若兰指着菜单,道:“我要一盘木耳炒白菜片,一盘儿红烧肉,一盘儿凉拌甜萝卜丝儿,一盘儿酱牛肉,再来一大碗羊杂汤。”

四个人,四个菜,有荤有素还有汤,就足够了。

偏偏沈若梅不甘心自己被无视,想找存在感,或者想找茬,沈若兰点完菜后,就傲慢的抬着下巴,对小二道:“你们家就这些寻常的东西吗?没有好点儿的菜了吗?”

小二看着这个穿得不咋地,口气又挺大的姑娘,愣了一下,说:“姑娘想吃什么?咱们家可是农安县最大的酒楼了,差不多的菜咱们家都有。”

沈若梅刚才可是听着娘跟死兰丫之间的对话了,就挑衅的看了沈若兰一眼,又对小二道:“我想吃螃蟹和大虾,给我一样来一盘儿吧”

小二抽了抽嘴角:“咳咳,姑娘,螃蟹和大虾不是论盘卖的,是论只卖的,你们几个人的话四只螃蟹,十二只大虾就够了,你要吗?要的话小的这就去给您下单去。”

沈若梅笑吟吟的沈若兰一眼,皮笑肉不笑地说,“兰丫,我不爱吃你点的那些菜,点几只螃蟹和大虾,你不会心疼吧?”

沈若兰亦笑眯眯的说,“怎么会呢?既然是我请客,当然要答对你们满意为止,既然我点的这几道菜你都不爱吃,就尽管捡你爱吃的点吧!”

沈大娘扯了扯闺女的袖子,低声道:“梅儿啊,你可省点儿事儿吧,兰丫点的都是好吃的,你就消停的吃得了,点啥螃蟹大虾啊?你见过那螃蟹大虾吗?那玩意咋吃啊?”

沈若梅脸皮一紧,顿觉被她娘说得很没面子。

她确实没吃过那些玩意儿,别说是吃,就是见都没见过,但是这话能说出来吗?死兰丫听到娘这些话,肯定认为她是土包子装屁,说不定在心里边儿咋笑话她呢。

这样想着,她越发气恼了,使劲儿一甩哒,甩开了她娘的手,没好气道:“咋没吃过呢?我之前在镇上就吃过了,你不知道而已,哼!”

沈大娘一听她说在镇上吃过,还以为是小丁公子请的她,不觉老脸一红,不再说话了。

沈若梅抬起下巴,道:“既然你不心疼,那我可就不客气了,小二给我来十只螃蟹,十只大虾,不,是二十只大虾。”

小二答应一声去了。

不大一会儿,沈若兰点得四菜一汤就陆续上来了,油汪汪得红烧肉,上面还泛着油光,带着雪花的酱牛肉、炒的亮晶晶的木耳白菜片,还有切得头发丝粗细的凉拌萝卜丝,每一样都是色香味俱全,特别是那道羊杂汤,白色的羊汤,里面飘着羊肚丝、羊肠、羊肝儿、葱花、茴香沫、辣椒油等,闻着都喷香喷香的!

沈若兰拿起筷子,笑着对沈大娘和大春道:“咱们的菜都上来了,快吃吧,梅姐点的也肯定快了,咱们边吃边等吧!”

沈大娘和大春儿看着香喷喷的菜饭,都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在沈若兰盛情劝说下,就拿起筷子开吃了。

沈若梅看着大块大块的红烧肉,带着雪花的酱牛肉,馋的直抿嘴,但是她已经说过不想吃这些了,这会子又不能反悔,只好忍着口水等着。

又等了一会儿,她点的大虾和螃蟹终于被送上来了,红呼呼的两大盘子,一个盘子里的长得像树上的大虫子似的,长长的一只,弯着身子,肚子下面还长了两排麻应人的小腿儿,脑袋上还长了个长长的尖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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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国民妖精文

作者:海棠花未醒

《周史》中记载的淑怡皇贵妃林氏的一生堪称辉煌——生而高贵,千娇万宠。十三岁入宫,十五岁封妃,二十岁晋贵妃,享双字封号,位同副后,虽无子嗣却得盛宠十二载,二十五岁殁,破例葬入帝陵。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一生其实堪称炮灰。

当林贵妃重新睁开那双凤眸,不知已是千年后。她只知道自己面前躺了一个浑身赤裸、活色生香的男人,大怒:“哪个贱人让你爬本宫的床!”

真正被爬床的岑大导演:“……”

卷土重来大魔王vs微服私访皇太女?

林贵妃:“本宫并没有针对谁,只是论起颠倒众生、祸国殃民,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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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64章 沈若梅吃螃蟹

另一个长的跟个大蛛蛛似的,八条腿儿,腿上还有毛,两个大钳子上更是黑乎乎的一团毛,很恶心,眼睛也凸出来了,都吓死个人了。

沈若梅一看到螃蟹和大虾,身子顿时僵了一下,这玩意儿,长得跟怪物似的,可咋吃啊?

沈若兰一边儿嚼着酱牛肉,一边儿笑道:“梅姐,你喜欢的螃蟹大虾来了,快吃吧,这玩意儿可贵了,多吃点儿,可别糟蹋了啊。”

在她的逼视下,沈若梅只好硬着头皮拿起一个大虾,可一看长得跟个大虫子似的,不由得打心眼儿里害怕,也觉得恶心,就撂下大虾,又拿起一只螃蟹。

螃蟹也吓人啊,但好歹不像大虫子似的膈应人,她咬了咬牙,就闭着眼睛吃了起来。

“喀哧、喀哧——”

真硬啊,真不知宫里的妃子们为啥爱吃这玩意儿,这玩意儿也不好吃啊,根本尝不出啥味道,就觉着咯牙了!

沈大春看着沈若梅拿着螃蟹咔嚓咔嚓啃,不觉摇摇头,这闺女,长得倒是挺俊的,就是有点儿缺心眼儿,放着香喷喷的红烧肉不吃,去啃那玩意儿去,硬邦邦的也不嫌硌牙。

再说,也没闻着有啥香味啊?就算香也不能赶红烧肉香啊?

沈大娘一边飞快的往嘴里塞肉,一边还不忘看她闺女,见她闺女拿着那个掌心大小的红色大蛛蛛,啃的那叫一个响,心里也很不以为然。

唉,这孩子,就是喜欢啃骨头,家里以前杀鸡杀鸭子的时候,爪子和巴掌都归她吃,偶尔有吃排骨的时候,吃到脆骨也都得归她,可惜,家里吃鸡吃鸭吃排骨的时候毕竟少,有时候年巴的也赶不上一回,孩子总是吃得舔嘴不拉舌的,这下好了,满满的两大盘子呢?够她啃的了!

沈大娘这样想着,就不再去管她,兀自跟沈大春俩抢肉吃去了。

沈若梅强撑着吃了一个螃蟹,牙都啃酸了,嘴里还有还几个地方被蟹壳扎坏了,她说啥也吃不下螃蟹了,只好忍着膈应拿起了一只大虾。

像大虫子就像大虫子吧,总比把牙咯坏了的要好啊!

她吸了口气,又开始吃大虾。

这大虾的壳儿不很硬,至少咬起来不牙疼,就是虾头上的那根针不好嚼,吃的时候不是扎到嘴就是扎到腮帮子的,吃的也很痛苦,但是至少比吃螃蟹容易多了。

沈若梅勉勉强强的吃了一只螃蟹三只虾,就声称自己吃饱了,无论是若兰怎么说,她都坚决不肯再吃了。

沈若兰笑吟吟地说,“既然你吃饱了,那剩下的我们就吃了。”

沈若梅道:“吃呗,反正是你花钱。”

沈若兰拿过一只母蟹,不紧不慢的掰开,先用筷子夹里面的蟹黄吃,吃完蟹黄,又拆开蟹壳吃蟹肉,吃的满手油渍,香喷喷的!

沈大春看到沈若兰的吃法,惊讶的说:“兰丫,你根若梅吃螃蟹的法子不一样啊!”

沈若兰玩味的看了沈若梅一眼,说,“海边的人和常吃螃蟹的人都是像我这样吃的,也不知梅姐的吃法是跟谁学的,这么硬的蟹壳,硬是叫她给吃肚子去了,还真是羡慕她的好牙口呢!”

沈若梅臊得满脸通红,像是做贼被抓了似的,又丢脸又憋气的,偏偏又不能发火儿,如坐针毡的坐了几秒后,终于坐不住了,红着脸对她娘说,“娘,你吃饱了没有?咱们好容易来一趟,还没来得及逛呢!吃差不多得了,不然一会儿撑出住了,看你上哪去找茅厕?”

被她这么一说,沈大娘真个吃不下去了,就撂下筷子,对沈若兰说:“兰丫,我跟你梅姐先去逛了,你跟大春儿慢慢吃吧,等晚上记得还上这门口儿来接我们。”

沈若兰飞快地瞥了沈若梅一眼,笑道:“好的。”

沈若梅白着脸,气急败坏的走了,沈大娘也一溜小跑的跟在后面,娘俩不知去哪了。

沈若梅扑哧一笑,又拿起一个大虾,揪掉脑袋,扒掉虾壳儿,把虾身子里面的虾线也剔出去了,才享受似的吃起来。

大春儿看出门道儿了,说:“兰丫,这螃蟹和大虾得像你这么吃才对,是不是?若梅根本不会吃,她吃错了,对吗?”

沈若兰不置可否地将一只螃蟹放在了沈大春面前的碟子里,说:“这螃蟹和大虾都是极难得的东西,大春哥你也尝尝吧!”

沈大春看着那黄橙橙的螃蟹,有点不大好意思说,“兰丫,我刚才吃的太饱了,要不,我把这只螃蟹拿回家吃吧!”

“行啊,这东西拿回去留着下酒,再好不过了。”沈若兰明知道沈大春是想把东西带回去给彩霞吃,却没有道破,只管顺着她说,还叫来小二,让小二拿来油纸,把剩下的几只螃蟹和大虾都给沈大春包起来了。

沈大春得了这些好吃的,一想到晚上回去时媳妇高兴的笑脸,嘴巴情不自禁的咧开了。

这顿饭,花了沈若兰一两六钱银子,把沈大春吓的直咋舌。

小二解释说,“沈姑娘,你自己点的那几道菜倒没几个钱,就只是刚才那位姑娘点的螃蟹和大虾太贵了,光这螃蟹和大虾就一两二钱银子呢!”

“这么贵呀,那兰丫,这些还是你自己拿回去留着吃吧,我,我就不要了。”沈大春急忙把手里的油纸包儿又放下了。

沈若兰拎起那个油纸包,塞回到他的手中,说,“大春哥你就拿着吧,我这个人怪,不喜欢吃剩东西,不管咋好的东西,剩下的我都不爱吃,还不如留给你下酒呢!”

沈大春解扭了一下,心里本不想拿,但是为了让彩霞高兴,最后还是厚着脸皮收下了……

随后,沈若兰去了段夫人的绣坊,把这个月的花样子交上了。

去的时候,她发现绣坊比上次她来的时候多了不少人,都是绣娘,而且都在绣沈若兰画出的花样子。

而且,绣坊现在卖的货物,也基本上都是带着她设计出的卡通图案的。

她不知道,她画的这些花样子,现在在京城都快要卖疯了,段夫人一边笑眯眯的收银子,一边大展拳脚的不断地扩大业务,从原来的香囊、荷包,帕子、围嘴儿、小衣儿童被子、窗帘、床帐,拓展到还有肚兜、亵衣亵裤、披风和成人床上用品等,那些娇憨可爱的萌萌的形象,让以端庄稳重著称的京城贵妇千金们的心都被萌化了,一下子陷入了萌萌哒感觉中,难以自拔……

沈若兰一看绣坊里多了这么多人,就知道他们的生意必定做得很红火,就也跟风的买了两个肚兜,几条帕子,几个荷包和几双鞋面子,包了一大包袱,放在沈大春的车里,让沈大春拉他去了她爹从前租的那个出租屋。

到那时,冬儿和他奶奶都在。

冬儿看见沈若兰,高兴的跑过来,一把抱住了她,激动的说,“沈姐姐,冬儿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你不要冬儿了呢!”

沈若兰摸了摸他的双童髻,笑道:“小傻瓜,沈姐姐怎么会不要你呢?姐姐这不是过来接你们来了吗?”

东儿奶奶见沈若兰真个来接他们了,感动得老泪纵横的,说:“沈姑娘只把冬儿接到您身边儿就好了,我老天拔地的,到了您跟前儿也干不了啥,有个病灾的还得给您添麻烦,我就不跟着您走了,让冬儿跟您去吧,他跟了您,我也就放心了…。”

冬儿一听,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不,冬儿不跟奶奶分开,奶奶在哪冬儿就在哪?就是要饭冬儿也要跟奶奶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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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21世纪的“孤星”孟倩幽穿越到同名同姓的农家小女孩身上,从此开启了风生水起的农家生活。可谁能告诉她,这个未来的夫君是个什么鬼?

小剧场一:“小妹,那个男孩就是你未来的夫君”。大哥孟贤指着远处一个衣衫破烂的男孩说到。,倩幽一听,顿觉天雷滚滚动。

小剧场二:“小妹,你未来的夫君又被打了!”二哥孟齐急慌慌的冲进大门,对孟倩幽喊道。孟倩幽额头的青筋跳了跳。

小剧场三:“姐,你未来的夫君……”小弟孟杰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孟倩幽打断,“去告诉爹娘,我未来的夫君,我们自己养!”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65章 后院起火

沈若兰捏了捏他的小脸蛋儿,说:“冬儿说得对,做人就应该这样,要有良心,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放弃自己该保护的人。”

又对东儿奶奶说,“冬儿不想跟您分开,您想想你们是跟我走还是继续留在这儿?要是跟我走的话,就去收拾东西,要是想留在这儿,我就给你们买点儿吃的用的,再给你们留点钱,让你们在这边好好生活。”

冬儿奶奶见沈若兰如此,感激涕零的说,“多谢姑娘的好意,要是沈姑娘不嫌弃的话,我们就跟着您一道去吧。”

沈若兰道:“好,那就去收拾东西吧,咱们这就走。”

冬儿和他奶奶也没啥收拾的,就两件破衣裳,还有沈若兰之前给他们买的米还剩下点儿,柴火也剩下点儿。

冬儿奶奶仔细,本来想把柴火也都搬到车上的,沈若兰没让,只让他们带上他俩的衣物和剩下的粮食,就带着他们走了。

木器行里

沈若兰定做的那些家具都已经完工了,都是照着她设计的样式制作的,按她的要求,没有上漆、没有雕花,只用砂纸磨得平平整整的,没有一点儿毛刺和不平。

这批家具样子美观,简洁大方,最主要的是:实用,比起沉闷的古典家具实用多了。

沈若兰检查了一番后,十分满意,就支付了另一半价钱,又在木器行里雇了三辆骡子车,帮她拉这些家具。

**

京城,荣嘉大长公主府的后院里

安安郡主坐在榻上,靠着大红金钱蟒引枕,拿着一本书,静静的看着。

榻的左右各有一张梅花式小几,左边几上摆着文王鼎,鼎旁匙箸香盒,右边几上摆着汝窑美人觚,里面插着时新的花草,屋内香气缭绕,淡雅清新,越发显得榻上的美人清新脱俗,美艳不可方物!

“郡主,吃药的时间到了!”

贴身的大丫头知琴捧着一只青花麟凤纹碗,小心翼翼的说道。

安郡主抬起头,缓缓的放下书,刚一抬腿,就立刻有小丫头很有眼色的跪在榻边,替她把彩锦织绣的绣鞋穿上了。

知棋和知书一左一右的搀着她的手,将她扶到地中间的黄花梨裹腿做双套环大理石面圆桌儿边,扶她坐下。

知琴立在左右捧着药碗,知棋立在右面捧着一盘蜜饯,知书站在知琴后面,捧着漱口的温水,知画立在知棋的后面,捧着装漱口水的盆盂。

安安的乳娘寇嬷嬷则站在圆桌对面,见安安坐好了,就走过去,从袖子里拿出一个长形的锦盒,打开锦盒,从里面拿出一根细细的银针来,将银针插入药碗中。

过了一会儿,见银针没有变色,便放心道,“这药老奴已经验过了,郡主请用吧!”

安安接过药碗,看着里面黑乎乎的汤药,氤氲的雾气,清秀的眉毛皱在了一处。

这药真的很苦,可是又不能不吃,只好强忍着,端起药碗一饮而尽了。

“好苦!”

刚喝完,就叫苦出声。

知棋忙把蜜饯献上,安安拿着蜜饯盘子里的小银叉子,一连吃了好几口才略好些。

过后,知书又捧来漱口的水,伺候她漱了口,才算完事。

“哎,这哪里是吃药,分明是吃黄连嘛!”安安郡主擦着唇边的水珠,悠悠的抱怨着。

乳娘兼心腹寇嬷嬷好声好气道,“郡主先忍忍吧,这药虽苦,却可保郡身上的毒不在发作、扩散,等再过几个月,北方的幽灵草长出来了,咱们采到幽灵草,就能把病治好了,那时,您这苦也算是没白吃了。”

当初她被下药,因毒性太强差点没命了,后来还是太医院的众太医聚在一起会诊了好几次,才给她开出来一个保命的药方,这药方里的药虽然都不易得,但最难得的,还是这副药的药引子。

那便是幽灵草。

幽灵草生长在北方高山的密林中,每年只有八九月份才会有,罕见不易得,便是皇家的太医院里,也只有几两的存货而已。

只是,宫中那几两幽灵草都是干货,药效远不及鲜的好,太医说她这毒太厉害,必得现采的鲜幽灵草方能管用。

幽灵草生命力极短,采下来三天就枯萎了,想在京城里得到新鲜的幽灵草是断断不能的,想要解毒治病,她就必须得亲自到生长幽灵草的地方去,在采到幽灵草的三天内把幽灵草吃下了,方才管用。

所以,这段时间,她必须得好好的保养自己的身子,好等到八九月份再去北方治病活命呢!

安安挥了挥手,几个大丫头都退下去了,屋里就剩下寇嬷嬷。

“嬷嬷,查出来了没有,到底是谁给我下的毒?”

人一走,安安的声音瞬间冷了下来,眼神阴鸷,拳头也握的紧紧的,全然没有了平日里温柔端庄的模样儿,那张美丽的脸蛋儿扭曲着,像一条蓄势待发的美女蛇似的。

寇嬷嬷摇头道:“老奴反复查过了,种种迹象都表明,确实是蕊儿一个人干的,不干她人的事。”

“哼,不可能,当时我给那贱婢的药量有数,就算她把那些药全部下进去,我也不可能重这么深的毒,这里面一定还另有其人!”安安一口否定。

寇嬷嬷思忖着,说:“郡主,您说?能不能是蕊儿怨恨您挟持她的家人,又怕您杀人灭口,自己找来的药毒害您呢?”

“也不可能!”

安安语气笃定:“这陀曼罗汁不是她一个贱婢想找就能找来的,我已经找好几个太医神医看过了,我就只中了一种毒,所以,肯定还有人知道我的打算,多给了那个贱婢一些陀曼罗药沫,想借机害我!”

一想到这个,安安的心里就格外发瘆,想想暗处有一个人,像鬼魅一样盯着自己,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还能轻易的操控太后身边儿的人来对付自己,这种恐惧的感觉,真的很让人毛骨悚然啊!

寇嬷嬷道:“要不,您还是把这事儿跟大长公主说了吧,大长公主手里有人,让她去帮您查,肯定比咱们这样背后里偷偷摸摸的调查管用的多。”

“不用,这事儿断不可叫母亲知道了。”一提起大长公主,安安不由得一阵头疼,她那个母亲,存粹是让外祖母惯坏了,头脑简单,性格冲动,这事儿要是让她掺合了,用不了多久就得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的,到那时,太后和他也就知道她是使了苦肉计了。

若真有那一日,她离被退婚、被关进宗人府也就不远了。

寇嬷嬷也是实在查不出来了,才无奈要找大长公主想办法的,她也知道大长公主的脾气秉性,也知道这事儿要是叫她知道了可能会被办砸了,但是,现在不是没办法了吗?病急乱投医,告诉了她,这事儿备不住还有一丝希望,可若不告诉她,自己像个没头苍蝇似的,毫无线索的到处乱查,查到猴年马月也查不出来啊。

正寻思着大长公主呢,她就带着一群丫头婆子,前呼后拥的过来了。

“安安,母亲刚才进宫去给太后请安了,你猜听着个啥信?”荣嘉大长公主一进门儿,还没等坐下呢,就神色凝重的跟女儿说道。

安安扶着寇嬷嬷的手站起身,要向母亲福身行礼,没等福下去呢,就被荣嘉大长公主一把给扶住了,“都说了自家母女不用整这些虚的,再说,现在你还有闲心行礼呢,你那后院儿都要起火了,真真是急死个人了!”

荣嘉大长公主拉着女儿的手坐下来,却见女儿一脸的平静,像没听见‘后院起火’那几个字似的,依旧温温婉婉的,还亲自给她倒了茶,双手捧到她面前,“母亲,请喝茶!”

“哎呦我的小祖宗啊,你还这么稳当呢,老七在北边儿都有喜欢的女人了,你就不着急吗?”荣嘉大长公主可没心情品茶了,接过女儿的茶盏就随手放在了一边儿,一脸的急色。

刚才她进宫去给太后请安,太后给她看了一封吉州来的飞鸽传书,说老七在那边有喜欢的女人了,喜欢的什么似的,让那个贱女人的老子做军营伙食的生意,还把王府管家的宅子倒出来,让那个贱女人一家子去住,更甚的是,只为听到家里的丫头派那贱女人一声不是,就把那小丫头活活打死了,连跟那小丫头一起的小姐妹们都都被打的半死,给撵出去了。

一个堂堂的王爷,如此宠幸一个低贱的商女,听起来真让人心惊啊!

安安淡淡一笑,说:“湛王正值当年,喜欢个女人再寻常不过了,母亲又何必大惊小怪呢?”

“可是,他喜欢的那个贱婢口口声声的说,不做小妾,要做他的王妃呢?”荣嘉大长公主一边说,一边咬牙切齿的。

安安的笑容更大了,“听母亲的话,那个女子家里是做生意的吧?一个小小商女,竟敢肖想王妃的位置,可见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更不足为虑了。”

“那,你不生气吗?老七他都喜欢别的女人了,你就不妒忌吗?”看到女儿这副淡定如斯的模样,荣嘉大长公主也激动不起来了,语气也渐渐放平缓,甚至还八卦起来了。

安安郡主波澜不惊的说,“不嫉妒啊,就算湛王真把她娶进后院儿,她最多也是一个低贱的妾室而已,身份在那摆着呢,王爷不会真的把她放在心上的,女儿何必为了那么个上不得台面儿的东西让自己不痛快呢?”

荣嘉大长公主见女儿这样,也就不那么紧张了,不过还是有点儿生气,骂道,“那个不知死活的小蹄子,不光肖想做老七的王妃,还嚣张的说,她要是嫁了老七,从此以后就不许老七纳妾了呢!”

安安笑了,说,“竟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是个蠢的,王爷对她的好感也长远不了,母亲不必大惊小怪的,更不用动手做什么,免得惹他和不开心。”

荣嘉大长公主哼了一声,“我能做什么?吉州是老七的地盘?我就是想做什么也是鞭长莫及呀!”

“那就对了,上回因为穆氏的事儿,太后一直对您多有不满呢,认为您善忌不贤,这回咱们要是真对那个小商女做点什么,太后肯定更不待见您了,说不定这回太后巴巴的把北边的飞鸽传书拿给你看,就是为了试试您的态度呢!您可有在太后面前露出愤慨的样子?”

荣嘉大长公主扯了扯嘴角,她确实有在太后面前露出愤慨的样子,还求太后把那个狐媚子给解决了呢,不过被太后给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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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云:她祸乱朝纲,谄媚君王,淫乱后宫,屠害忠良,倾覆朝堂,实乃天下第一奸佞小人也!

朗钰说:愧不敢当!

她是21世纪的传奇政客,为人“奸诈”“狡猾”,专擅权谋,谁知一朝穿越,阴错阳差竟作了太监,还是个毫不起眼的女太监!

为了翻身,她斗恶奴,诱妖后,岂料动作太大,入了帝王之眼。

至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

不过……

有人嘲她难成气候,只因靠山皇帝是个无权“草包”。

她笑而不语,心道眼瞎!

有人骂她得瑟,说她再如何也只是个太监!

她笑问:被太后倒贴过吗?

当过群臣的“亲爸爸”吗?

皇上给你暖过床吗?

没有?

拖出去斩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66章 不想提那个孽障了

安安一看母亲那副样子,就知道她一定是在太后面前又露出跋扈善忌的样子了,不由得一阵头疼。

“母亲,女儿不是跟你说过吗?不要在太后面前露出善忌不贤的样子,要尽量的在她面前表现的温婉大度,您怎么就不听呢?”安安忍不住抱怨道,她母亲就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这下子,太后一定会因为她的态度而迁怒自己的,自己明明没有善忌,也肯定无辜躺枪了。

荣嘉大长公主见女儿有抱怨之意,也不高兴了,说:“我不也是为你担心才那样的吗?万一那个小贱蹄子真把老七勾得迷了心窍,到时候他宠妾灭妻怎么办?还不如现在结果了她,一了百了呢!”

安安见母亲也不高兴了,急忙把态度又缓了下来,握着她的手,道:“母亲,女儿刚才也是一时心急了,出言无状,母亲可不要怪女儿。”

荣嘉大长公主哪舍得怪她啊?见女儿跟她认错了,就抬起手,慈爱的摸了摸女儿步摇上的流苏,道:“母亲怎么会怪你呢,母亲只是觉得有些事当断则断,免得给自己留下祸根,眼下她已经入了老七的眼,只怕已经入了心也未可知呢,留着她万一成势了,将来你的日子会不好过的。”

安安摇摇头,款款道:“怕她成势,那就找人盯着她,让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尽在咱们的掌控中,但是,决不能杀了她,母亲忘了爹和那个穆家女人的事儿了吗?您虽然把那个贱女人杀了,可爹不也还是想了她一辈子,恨了您一辈子吗?这次也是一样的,眼下他正得王爷的心,咱们若是杀了他,王爷一定会记恨咱们的,到时候女儿嫁过去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女儿觉得,想摆布那样的女人,最好的法子不是杀了她,而是把她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让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咱们的眼睛,一有机会就收拾她,给她双小鞋穿,慢慢的,等男人厌弃她,不在意她了,怎么处置她就随咱们了……”

安安的声音很柔,很软,但是说出的话来却能让人毛骨悚然,连荣嘉大长公主都怔了一下,像被女儿这阴测测的话给吓住了似的。

不过,到底是她的女儿,荣嘉大长公主很快就缓过神来,并十分赞同女儿的观点。

“还是我的安安聪明,行,母亲听你的,母亲这就找人去吉州,帮你盯着那个小贱婢去。”荣嘉大长公主是个急性子,嘴上说着,人已经站起来,急着赶回去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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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里

“母后不用生气,要女儿看这是好事儿,您不总怕老七好上男风吗?现在总算不用怕了吧?”玉容长公主坐在孝端太后的身边,揶揄着笑道。

孝端太后瞪了她一眼,没好气道:“哀家正心烦,你还来嬉皮笑脸的,当心哀家着人把你赶出去。”

玉容长公主道:“母后,您心烦什么呢?从前老七不喜欢女人您心烦,常常是左一波右一波,想方设法的往老七那儿塞人,现在老七好容易有喜欢的女人了,您又心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孝端太后道:“就是因为他太喜欢那个女人了,哀家才心烦呢,要是他对那个女人光走肾不走心,哀家也不心烦了,可照现在这情形,老七显然是对人家动着心了,能入得了老七的眼的,必定是个极好的,若这女子是个出身好的,给老七娶为正妃,那当真是再好没有了,瞧着他们夫妻和谐,一体同心,哀家也能高兴,可她偏偏出现这么低,又不肯做妾,只怕老七将来真的被迷了心窍,以后为她和正妃分生了,这不是哀家乐意看到的。”

“更何况,做大事的男人,怎么能整日的儿女情长?宠爱个女人没什么,却不能动了真情,被女人左右心性。何况,这姑娘已经订了婚,只怕家中订的那门亲事才是她的心头好,不然也不会拒绝老七了,这若是被老七用了强,将来放在老七身边儿,难保不会因怨生恨,总归是个隐患,叫哀家如何能够不烦心?”

玉容长公主听到太后的分析,深觉有理,沉默了一会儿,道:“那母后打算怎么办呢?要么,就像荣嘉大长公主说的,把那狐狸精灭了,也省得老七分心。”

孝端太后叹了口气:道:“老七都二十多岁了,好容易有个心爱的女人,哀家虽不喜,但也不忍心看他伤心,更不想为了女人伤了我们母子的情分,哎,罢了罢了,且先随他去吧,哀家不想再提那个孽障了,一提他哀家就闹心。”

玉容长公主道:“母后这话可是没有的,母子连心,七弟是您十月怀胎生下来的,怎么可能为了小丫头跟您生分?照女儿看,母后就是太在意七弟了,处处忧心,关心则乱,莫不如做个撒手掌柜,由着他去,您还能少操点心。”

孝端太后摆了摆手:“你且回去吧,哀家卷了,要眯会儿……”

玉容长公主急忙起身,扶着孝端太后躺下去了,又帮她盖好被子,冲她福了福身,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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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沈若兰等回到村里时,天已经黑了。

到家后,大春主动留下来帮忙,沈大娘也把沈大爷和沈福存打发过来了,还有路上遇到的两个村民也都一起帮忙,把沈若兰定做回来的家具摆放在了新房子里。

一件件新颖适用的家具,泛着松木的淡香,使新房子里充斥着一股子家的气息,沈若兰挨间屋子的走着,看着,越看越喜,都有点儿不想再回吉州去了。

她要快点儿把吉州那边儿安排完,快点儿把爹娘和弟弟妹妹们接回到靠山屯里,她觉得,这世上哪都不如靠山屯儿好,只有呆在这里,她才有归属感,才有家的感觉。

沈大爷看到二房越来越好了,心里也跟着高兴,还坐在木质沙发上,跟沈若兰唠了一会儿。

先唠了她娘和她弟弟妹妹们的事儿,沈福存已经偷偷的把二婶儿带着一双弟弟妹妹回来的事儿告诉他爹了,但是只告诉了他爹,没告诉别人,二叔说过要叫他保密,不许他对别人说,只可以告诉爹一个人。

沈德宝听闻此事后,自然是震惊不已,但是家里人多眼杂,他也没法跟沈福存细问,正好这会儿得空,就跟兰丫把心里那些疑问都一一的问了。

沈若兰跟他简单的说了娘这些年是怎么过的,沈德宝听后唏嘘不已,还说等开春种完地,要到吉州看看兄弟媳妇儿和一双侄儿侄女儿呢。

之后,沈若兰跟他说起了后天老太太寿宴酒席席面的事儿。

沈大爷也同意沈若兰的观点,要好好操办老娘的六十大寿,这回福存拿回七两银子呢,家里宽绰了,置办点儿像样的酒菜对他家来说已经算不上压力了。

有了大爷的保证,沈若兰放心了,她拿出一两银子,说:“那就请大爷全权做主吧,我就不跟着参与了。”

要是她做主的话,不管买什么,大娘肯定都得嫌贵,又得好像她贪墨了银子似的,不如教给大爷全权处理,到时候,买多了买少了,买贵了买贱了,那都是他们自己家的事儿,跟她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

大爷接过银子,承诺说:“放心吧,大爷肯定能把这事儿办的风风光光的,决不能给咱们老沈家脸上抹黑。”

第二天一早,沈大爷雇了沈大春的马车,带着一大家子人去了镇上,沈大爷和沈福存是去置办老太太寿宴的嚼裹去了,沈若梅和李巧莲是去镇上的成衣铺子做衣裳的,沈大娘陪着她们,主要是配着她闺女,就怕她闺女偷着溜出去找那个小丁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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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幺儿还要谢谢这些天来给幺儿投票的亲亲们,谢谢大家的心意,幺儿都看到了,你们的鼓励就是幺儿码字的最大动力,太感谢大家了,群摸摸——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67章 沈大姑道歉

早上,沈若兰吃完早饭,就拎着个筐子,找了把镰刀,到山上去挖她心心念念的野菜了。

倒不是她有多爱吃野菜,而是想试试野菜涮火锅好不好吃,要是好吃的话,她家的火锅店里倒是可以大量的引进些,一定好卖!

当然,还可以缅怀一下小时候挖野菜时的那种情怀,顺便装一把文艺女青年得瑟得瑟,以抒发一下春天到来的喜悦之情!

瘦丫也跟着她一起去了,现在家里多了冬儿和冬儿奶奶,有人看着,她就可以放心离开,去做点儿自己想做的事儿了。

“兰丫,咱们上小东山儿去挖,那的芹麻菜厚,苦麻菜也不少,还有婆婆丁和小根蒜呢!”

对挖野菜,瘦丫简直可以堪称行家了,从前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是起早贪黑的挖,然后晒干了留着冬天家里没粮食时充饥。

可惜,不管她有多卖力气,挖多少,家里揭不开锅时,第一个挨饿的一定是她,她挖的那些野菜,都理所当然的进了她奶奶和爹娘弟弟的嘴,她和妹妹们只有看着眼馋的份儿.....

想想从前的日子,简直都不是人过的,现在回头看看,她都好奇,真不知那些年她是咋熬过来的?

再在看看现在生活,跟过去比起来简直是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啊!

到了小东山儿,也就是村子东面的山,看到很多女人和半大孩子在山上呢,有的在挖野菜,有的在拾柴火,还有几个小不点儿是来玩儿的。

看到沈若兰,大家都热情的跟她打招呼。

桂生子媳妇说:“兰丫,你咋还来了呢,不是大庆媳妇给你们家挖野菜吗?咋地,她挖的还不够你们吃啊?”

原来,自从野菜出来了,秋萍嫂子就自动的帮沈若兰家挖野菜,喂那些小鸡崽子和小鹅崽子,秋萍嫂子和大庆哥总觉得沈若兰一天给他们五十文钱太多了,不好意白拿人家的,就尽可能的帮她干活儿,这不,野菜一出来,正好赶上家里的小鸡小鹅出壳,秋萍嫂子就把挖菜的活儿给揽下了,天天都挖上溜满一筐菜送过去,一直到现在还坚持着呢。

沈若兰笑道:“秋萍嫂子给挖的是喂小鸡小鹅的,我挖的,是留着我们自己吃的。”

“艾玛呀,你家还用吃这个吗?”

沈若兰一说是自己吃的,半山的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计,愣愣的看着沈若兰。

在她们的心目中,野菜是只有吃不起粮食的人才会吃的东西,像兰丫这么有钱的人,是不会去稀搭吃这玩意儿的。

沈若兰呵呵一笑,哪好意思说自己就是来得瑟的呀?只好说:“我喜欢吃,就过来挖点儿,想等过两天回吉州带过去吃。”

“哎呀,你喜欢吃这玩意儿啊?早说呀,早知道你喜欢吃,我早给你送过去了。”

桂生子媳妇一拍大腿,像后悔多大个事儿似的,又大踏步的走过来,把自己篮子里半土篮子的野菜都倒进了沈若兰的篮子里,另外几个挖野菜的媳妇们也不甘示弱,争着抢着的要给沈若兰野菜。

沈若兰的内心是拒绝,但是这些热情的嫂子大娘们根本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哎呦,你就拿着吧,跟我们还客气个啥啊?”

“就是,这也不值钱,满山都是,我们再挖不就得了吗?”

“这些你先拿着,等我回头挖了再给你送过去哈!”

“还有我还有我,回头我也给你送去,你等着啊——”

她大姑沈秀云也在,看到大伙儿对沈若兰如此亲近热情,一张脸上顿觉火辣辣的,眼睛都不知该往哪看了。

哎!

这会子,她的肠子都悔青了,早知道这个侄女儿能出息成这样,打死她也不会去得罪她啊?

现在好了,差不多全屯子的人都受到这个侄女的恩惠和好处了,她这个亲姑姑却只有在一边儿干眼馋的份儿。

跟她一起挖菜的这些老娘们,都是在她家盖过房子的,都在她那儿没少挣,家家都钱儿是钱儿,粮是粮的,来这儿挖野菜也不是为了救春荒,这里边儿为了救春荒挖菜的,大概只有她一个吧!

一个跟她走的还算近的妇女,小声儿跟她嘀咕说:“兰丫现在这么出息,你咋还端着绷着呢?你是她亲姑姑,跟她道个歉认个错儿,她还能真记恨你一辈子咋地?你看看你大哥多奸,人家就跟着你二哥家发财了,今儿一早上我就看见他雇了大春的马车上镇上置办你老娘的寿宴嚼裹去了,穿一身纯棉布的新衣裳,你大嫂也穿那么一身儿新的,人家借光发达了,你们家还挨饿呢,也不知你端着那臭架子有啥用?”

沈秀云咬了咬嘴唇,低声说:“我这不是抹不开吗?你说我挺大岁数,还是她的长辈,上赶子跟她贴贴乎乎的,她要是不勒给我咋整?多丢脸啊?”

那个女人撇撇嘴:“脸值多少?不饿肚子才是真格的,兰丫不是那种爱计较爱记仇的,只要你拿出诚意道歉,她不会揪着你们家那点儿过错不放的。”

“但是,你要是道歉的话可得诚信点儿,兰丫的心眼儿多着呢,你要是想耍花花心眼子,我劝你还是别去了,她不能原谅你不说,没准儿还更看不上你了。”

沈秀云低下头,看着沈若兰站在那里,笑意晏晏的跟大伙儿说话呢,就咬了咬牙,走过去。

“兰丫,你这些菜能拿动吗?姑帮你拿回去吧!”说着,伸手就要接沈若兰的篮子。

沈若兰身子一侧,让开的她的手,不冷不热的说:“谢谢,我能拿动,不用你了。”

沈秀云一看沈若兰的态度,客气、冷漠,像对待一个陌生人似的,对她都不如对这些邻居老娘们们亲,心里不禁酸酸的,懊悔,难过,失望,沮丧,各种情绪交织着。

虽然她性子强势,但是这会儿真的硬不起来了,自从二哥家盖起那座气势恢宏的大房子,或者,自从二哥带着大哥家俩小子出去做买卖,大哥家现在过得红红火火的,她就知道自己在兰丫这儿再也耍不起威风了,现在她心里唯一想的,就是咋能让她原谅自己,接纳自己这个姑姑。

沈若兰本来跟大伙儿聊的挺开心的,见沈秀云来了,顿时失去了聊天的兴致,就跟大家说了一声儿,带着瘦丫往回走了。

走了一段儿后,瘦丫低声说:“你大姑在咱们后边儿跟着呢!”

沈若兰冷哼一声:“别回头,也别理她,要跟就让她跟去。”

俩人又走了一段儿,沈大姑忽然出声了。

“兰丫——”

沈若兰立住脚步,回过头,态度依旧是冷淡疏离:“你有事儿?”

沈大姑揪着衣角,红着脸说:“姑想跟你说,从前是姑不好,做了不少你看不上眼儿的事儿,姑知道错了,姑对不起你,姑跟你认错儿......”

沈若兰挑了挑眉,“就这些?”

沈大姑愣了一下,“呃......”

沈若兰淡淡一笑,“好,我知道了。”

她没有说原不原谅她,沈大姑也不知道她这样是原谅她了还是没原谅,见她转身又要走,急忙上前几步,焦急的说,“兰丫,姑还想跟你说,你能不能看在咱们亲戚一场的份儿上,帮帮姑姑姑父和你弟弟,我们家都断粮七八天了,这些天光吃野菜都吃得跑肚拉稀的,屯里人都知道姑过去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儿,谁也不肯借粮食给我们,我们一家子眼瞅着就要饿死了!”

沈大姑没有说慌,家里确实已经断粮了,这些天来虽有野菜充饥,野菜的大部分成分都是水,吃到肚子里水了吧唧的,一走到肚子里只响,跟刚饮完水的骡子似的。而且还不经饿,两泡尿下去,肚子就又空了。

没有粮食,不管吃都多少野菜,肚子都是饥饿的状态,难受极了。

还有,野菜太难吃了。

虽然这玩意儿被很多现代人追捧的神乎其神的,什么天然有营养,抗癌又去病的,但要是把它们做为主食,而且没有油,也没有现代的那些调料,就只一大锅绿了吧唧的野菜,煮熟了的味道绝对不好吃,跟猪食极其相似,特别是有些野菜还发苦发涩,吃得嘴里都直反酸水呢。

宝根这两天就闹肚子呢,拉得都起不来炕了,要是再吃下去,孩子肯定得病倒了。

沈秀云虽然爱面子,性子也挺倔的,但是得分啥事儿,她的脾气和面子,在跟她儿子的健康相比之下,就啥都不算了,现在,只要能借到粮食给她宝根吃,就是让她给人磕头都行。

想到宝根躺在炕上哼哼唧唧的样子,沈大姑的心里难受极了,她哭了,是真心的哭,“兰丫,姑现在真是走投无路了,谁都不借我们粮食,可要是再没粮食的话,我们一家子真得饿死了,难道你就忍心看你姑你弟弟活活饿死吗?”

沈若兰冷眼看着她哭了一会儿,才开口说:“夏芍这才道:“说起来,你们饿不饿死还真跟我一点儿关系没有,想当初我饿的要死的时候,也没看你这个姑姑帮我一个饼子一碗粥的,就凭这,我不帮你谁也挑不出啥来。”

“但是,看在都是老沈家子孙的份儿上,我这次不计前嫌帮你一次,但我不会借给你钱,也不会借给你粮食的,我跟我大爷打一声招呼,你去他家借去,等到秋打了粮食必须得还人家,还得给人家出一张欠条,要是你想赖账或者还不上了,按我大娘那性子,一定会拿这张欠条去镇衙门告你的,还不还你可得掂量好了。”

沈秀云赶忙点头,感恩戴德地道谢,“还,我还,我指定还......”

“那就好,明天我就去跟我大爷说,你明晚就过去称粮食吧。”沈若兰说完,就跟瘦丫挎着篮子走了。

沈秀云望着沈若兰苗条挺拔的背影,心里百味杂陈的

自家这孩子,是她看走眼了……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心里也清楚,从前她做下的事儿太过分,这孩子是记仇了,虽然不至于报复她,但是想叫她再认她这个姑,恐怕难了!

沈若兰和瘦丫把野菜拿了回去,就挑了一些不大好的,放在院子的墙头上晒了起来,不是要晒成野菜干儿,而是要把它们晒得水分大量流失,呈半干儿状,那时候再吃,就艮艮啾啾的,蘸着点儿鸡蛋酱,就着二米饭吃,可香了。

沈若兰爱吃野菜的消息,不到一天的时间就传遍了全村,于是,村里的老娘们儿们纷纷上门儿来送野菜,到晚上的时候,家里院子都快要让野菜给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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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章 彩霞的心思

其实,沈若兰今天本来也想去镇上的,想去给奶奶买一件体面的衣裳留着明天过生辰时穿。

但是,大春儿家的马车被大爷雇去了,沈若梅也跟着去镇上做衣裳去了,沈若兰可不想跟她同乘一车,倒不是怕她,而是一看见她就心烦、膈应,故而才临时改变了计划,改去挖野菜了。

她要给老太太买衣裳,可不是出于孝顺的心理,而是因为面子才不得不这样做的。

现在无论是她还是大爷一家,大大小小的都穿着簇新的棉布衣裳,只有老太太还穿着粗布的衣裳呢,这些年来,老太太把她所有的钱都拿去供沈德贵念书了,自己一直节衣缩食的,连件儿像样衣裳都没有,身上这件儿已经不知穿了多少年,不仅褪了色,还补丁罗补丁的,跟个叫花子差不多。

他们都穿得新增的,老太太却穿得跟个叫花子似的,叫外人看见了也不好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们这些儿女不孝顺呢,她倒是不在乎名声不名声的,但是得为爹和竹儿菊儿考虑啊?要是他们家被传出不孝的名声,竹儿菊儿也会跟着遭人诟病的,所以,为了他们着想,老太太这身衣裳也是非买不可的。

为了避免跟沈若梅交集,她决定第二天起大早去镇上,买完衣裳就干回来,赶在客人来之前让老太太把衣裳给换上,也就万无一失了。

挖野菜回来后,她特意去了一趟大春家。

去时,彩霞姐正坐在炕沿儿上给沈大春缝衣裳呢,看到沈若兰,彩霞分外热情的把她拉到炕沿边儿坐下来,又是张罗着倒茶水,又是张罗着找瓜子儿的。

“彩霞姐,你就不用忙活我了,我就是过来问问,我大春哥明天能不能早点儿出车,我要去趟镇上,到那儿买点儿东西就回来。”

“能,当然能了,别说能,就算不能,妹子你要用车,他也得去出啊?”彩霞姐笑着说道,一边说,还一边打开炕柜儿,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笸箩,小笸箩里装的都是炒熟了的瓜子儿,彩霞抓了一大把瓜子儿,塞进她的手里。

“谢谢彩霞姐了。”

沈若兰接过瓜子儿,‘咔倍儿咔倍儿’的嗑起来,一边嗑一边儿笑嘻嘻的八卦说,“彩霞姐,你跟我大春儿哥成亲这么久了,咋还没要孩子呢?”

彩霞的脸倏地一红,目光有点儿躲闪,但很快就镇定下来,嗔怪说:“小丫头蛋子家家的,打听这些干啥?吃你的瓜子儿喝你的茶得了,有那份儿闲心,还是琢磨琢磨往后咋跟你婆婆相处吧,我可跟你说,你那个婆婆可不是个好相与的,还有你大伯嫂子和你小姑子,都不是善茬子,你可得做好心理准备,省得将来嫁过去受欺负。”

提到崔氏和张金凤等,沈若兰的好心情瞬间无影无踪,她翻了个白眼儿,说:“彩霞姐,你可真会煞风景!”

彩霞一看她这样儿,‘噗嗤’一声笑了,说,“我逗你呢,就算你婆婆小姑子和大伯嫂子都不是好相与的,你公公和二勇却都是好的,放心吧,你家里你公公当家,他最有正事儿了,不会让你婆婆和你小姑子作妖儿的。还有二勇,那可是我看着长大的,憨厚老实踏实稳重,你嫁给他,将来肯定不能受苦。”

沈若兰呵呵一笑,“你才比人家大几岁呀?就看着人家长大的,叫你那么一说,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都三四十岁了呢!”

彩霞摸了摸自己的脸,有点儿郁闷的说,“我长得胖,显老,乍一瞅可不像三四十岁的老娘们了咋地?”

“才没有呢,你要真跟三四十岁的老娘们似的,我大春儿哥能把你当宝儿似的吗?”沈若兰捂着嘴笑,又忍不住把昨儿她给沈大春吃螃蟹,沈大春舍不得吃,要拿回来给她吃的事儿学了一遍。

彩霞听了,也跟着笑起来,脸儿红红的,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是脸上却是一副幸福的表情。

大春儿现在心里眼里就只有她一个,再没有别人半拉影子了,每天挣的钱都一文不少的交给她,有点儿啥好吃的也是自己一口舍不得吃,都留给她吃,家里的活儿也抢着干,就差没扛个板儿把她供起来了。

彩霞觉得很幸福,能把自家的男人收拾得服服帖帖的,也就不枉她吃那副伤身子的药诈孕,装流产陷害尤氏了。

彩霞是个聪明通透的,大春对她好,她也以同样的感情回报他,因为感情都是相互的,若人家对你好,你理所当然的接受,却不知道付出,时间长了,不管多深的感情,也会被消费光的。

大春那个破败的家,自从她嫁过来后,就变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了,家里家外都被她装扮一新,墙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剪纸画,窗户上贴着漂亮的窗花,窗台上还养了许多从段家要来的花卉植物,把从前那个灰扑扑的家装扮的生机勃勃,春意盎然的,让沈大春格外喜欢呆在家里。

不仅如此,在生活中对沈大春也是关心备至,沈大春没娶她之前,就是一个没人瞅没人看的鳏夫,有时候几个月都不洗一回澡,也不换一回内衣,就那么脏着,现在有彩霞经管着,三天两头的给他烧洗澡水,叫他、洗头,换衣裳,把他洗的干干净净的,可得劲儿了,还总换衣裳,从前他的衣服总是埋汰的看不出颜色来,臭烘烘的,但是现在的衣服上却总带着皂粉的香味儿,让他一闻到这味道就想起他媳妇来。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从前跟尤氏鬼混的时候,尤氏可从来不给他洗一回衣裳,就知道管他要钱要粮食的,他身上不洗澡,脏着臭着她也不嫌弃,因为她自己也不大爱讲卫生,冬天一脱衣裳的时候身上都直往下掉皮子,哪像彩霞似的,总把他伺候的干干净净,自己也身上洗的香喷喷的,无论闻起来还是摸起来,都比尤氏舒服多了。

再不知不觉中,彩霞已经完完全全的取代了尤氏,占据了沈大春心里所有的空间,成了沈大春命里必不可缺的一部分了。

沈若兰又跟彩霞说了会儿话,就起身回去了,并跟她约好了明天五更让沈大春来接她。

当天晚上,沈大爷从镇上回来了,还特意上沈若兰家报一次账,这回他买了八十斤猪肉,二百个鸡蛋,三十斤白酒,还买了些萝卜土豆等蔬菜,总共花了二两银子,就是照着两家人一家一两银子花销的。

虽然在有钱人眼里看这二两银子的酒席不算啥,但是在乡下认得眼里,二两银子的酒席就算的上数的了。

沈大娘很心疼那一两银子,开始的时候看老头子也儿子要买酒买肉的,也是横把竖挡的,但是儿子的一句话,让她顿时灭火,撒手不管了。

沈福存说:“等将来您过六十大寿时,我也按今儿咱们给我奶准备的标准给您准备。

沈大娘一听这个,顿时不敢拦着了,不然给孩子做个坏榜样,将来报应到自己身上,那不是得不偿失了吗?

于是,沈大爷和沈福存才顺利的把酒菜置办回来。

沈若梅和李巧莲的新衣裳也都做出来了,两人儿得了新棉布,都高兴的什么似的,因为明天要出席场合,全村子的人都能看见她们了,姑嫂俩都希望自己能惊艳出场,好尽兴的显摆显摆。

所以,沈大爷把菜买完后,她俩也说啥都不回来,非要在那儿等着,一直等到裁缝把她们的衣服做完,才贪黑赶回来。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69章 崔氏的往事

第二天五更,沈大春就赶着马车来接沈若兰了,此时天还没亮透呢,外面也没啥人,沈若兰上车后,沈大春甩开鞭子一路小跑,一路上都畅通无阻,很快就到了镇上。

到达时,镇上的商铺都刚开门儿,沈若兰直奔一家成衣铺子,给老太太买了一件深蓝色的棉布夹衣,一条深灰色棉布裤子,还有一双黑色鞋子。

其实,她还可以给她买两身亵衣亵裤,让她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的,可惜沈若兰对这个老太太毫无感情,在她的心中,刘氏还不如路边的素人老太太亲切可爱,刘氏也只是她名义山的奶奶而已,她对她没有半分的祖孙之情,刘氏对她也是如此。

所以,她只买了这几样东西,就算账出去了。

又去了米行一趟,买了好多小米和玉米面子、白面、大米等。

家里的鸡鸭鹅都开始下蛋了,得给它们好好营养营养,要是不多喂点儿粮食,会影响它们的产蛋量。

还有那些小鸡小鹅子们,它们还太小,吃不了糠皮,只能吃粮食。

家里的粮食现在费着呢,不多存点儿,万一她离开的时间久了,家里没粮了,瘦丫该着急了!

沈若兰和沈大春搭手,把她买的那几袋粮食装进车里,正准备上车回去,忽然看见张金凤迎面走来。

张金凤还是在吉州时的那身打扮,一身大红大绿的花衣,嘴唇子涂的通红,一张脸擦得白渣渣的,脸蛋儿处却抹的跟猴屁股似的、满头的绢花,一脑袋头油,把头发擦得跟让牛犊子舔了似的。

只见她刻意将袖子挽起,粗壮的手腕上露出一只劣质的玉镯子,可惜她并不知道那只劣质玉镯的价值?还以为自己戴的是这镇上的女人们都带不起的奢侈品呢,骄傲的恨不能把手举起来给大伙炫耀一番。

张金凤自认为她去过大城市,又有有钱人家的‘小姐’做朋友,而且现在身上还有棉布衣裳和几件首饰,理所当然的就比别的女孩高一个档次了。

所以,在街上逛街时,都是摆着一副傲慢的,高高在上的样子,仿佛对谁都不屑一顾似的。

沈若兰看着她这副滑稽的样子,差点儿笑岔了气儿,忽然有些恶毒的想,要是张二勇看到他妹子这副样子,会是个什么心情呢?

窘迫、抓狂、气愤,或者,早就习以为常了……

有时候,沈若兰还真挺可怜张二勇这孩子的,好好的一个青年,咋就摊上那么个不着调的老娘和这么虎的妹子呢?要不差他们长的有相似的地方,她都要怀疑张二勇到底是不是崔氏亲生的了!

还好老张头答应他们成亲后就分家另过,不然,就冲他老娘和他妹子,她也绝不会找张二勇!

张金凤用鼻孔看人,视线范围不大,视觉角度也不是很好,明明跟沈若兰走个对面,愣是没看着沈若兰。

因为她的眼睛都跑到路上那些年轻英俊的男子们身上去了。

张金凤在吉州待野了,在家里边儿一天都呆不住了,昨儿晚上刚回到家,今儿一大早就迫不及待的出来逛了。

七松镇的街道破破烂烂的,跟吉州是没法比,但是总比桃花村要强啊,好歹在这儿能看着几个略有点儿人样的年轻男子,也能看着点儿她感兴趣的东西,如此,也就不枉她来这一回了。

沈若兰坐回到了车子里,看着张金凤那副小丑而似的样子,笑过之后,又暗暗的有点儿担心,她这么个心术不正又缺心眼子的东西,家里还不知道拘束点儿她,万一吃了亏惹了祸可咋整啊?

她倒不是关心张金凤,她没那么烂好心,只是觉得张金凤要是出了事儿,必定会找上张二勇帮她解决麻烦,她不想张二勇被她牵连,所以暗暗决定,等哪天得空得跟张二勇谈谈。

七松镇里靠山屯并不远,只有二十几里的路,他们回到靠山屯时,也才只有九点多钟,沈若兰回去后,让沈大春儿帮她把粮食都扛屋里去了,扛完,沈大春前脚走,她后脚就拎着东西去了老宅。

到老宅时,院子里已经有不少人,都是本家的媳妇,还有几个处得不错的邻居,大娘、大姑、小姑都已经来了,沈福存媳妇李巧莲也来了。

今儿李巧莲穿着一身儿新做的棉布衣裳,故意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向大家显摆着她的新衣,沈若梅亦是如此,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

看到沈若兰时,李巧莲那一反往日的冷淡嘲讽、阴阳怪气,分外热情的跟沈若兰打起招呼来,那副亲热的样子,就像她平常跟沈若兰处得有多好似的。

沈秀英见沈若兰来了,也是一脸热情的跟她打招呼,沈若兰不愿意跟她们在一起,就不冷不热的向她点点头,去屋里找老太太去了。

进去时,老太太正坐在炕上跟几个于她年纪差仿的老太太们唠嗑呢,几个老太太里,有两三个是本村的,还有几个是外村的,她压根儿就不认得。

沈若兰刚一进去,就有一个脸生的老太太一惊一乍的叫起来,“哎呦,这小丫头是谁家的呀?长的可真俊啊?”

刘氏看了沈若兰一眼,不冷不热的说:“这是我家老二的闺女,叫兰丫。”

刘氏不喜欢沈若兰,连一声孙女儿都懒得叫,就算上回沈若兰救了她一命,但是多年来养成的对沈若兰冷淡和疏离的态度已经形成,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所以,即便她明知道自己的命是这个孙女救回来的,她还是对她亲近不起来。

只是,不再像从前那样讨厌她,也不再没事儿就琢磨着找她的碴了。

脸儿生的老太太啧啧叹道:“老姐姐,你可真有福气,这孙女生的一个比一个俊,刚才那个我看都够俊的了,这个比那个还俊,咋好看的闺女都托生到你们家了呢?”

刘氏听到老姐妹的恭维,呵呵笑了两声:“好看啥?一个个都长得都那么单细,哪敢你家红子长的富态有福相啊?”

沈若梅和沈若兰这两个孙女,刘氏一个都不喜欢,就算听到别人夸奖她们,她也不高兴,谁让这俩死丫头都不把她这个奶奶放在眼里了!

那老太太听刘氏暗讽沈若兰没福,不由得担心的看了沈若兰一眼,怕她听到后翻脸使小性子,赔笑埋怨说,“嗨,瞧你个老姐姐?当着孩子的面儿说人家单细,孩子要是生你气了可咋整?”

沈若兰可没兴致跟个乡下老太太斗嘴生气的,更不会把她那两句不疼不痒的话放在心上,她把手里的包袱放在了炕桌上,淡淡的说:“我给您老人家买了一身儿衣裳,您抽空儿试试合不合身儿吧!”

说完,只说要到外面去帮忙助炊,就出去了。

刘氏没想到沈若兰会给她买衣裳,当看到沈若兰放在炕桌上的包裹时,还愣了一下,直到有人把包裹塞进她的怀里她才反应过来。

“快打开看看吧老姐姐,看看你这小孙女给你买啥,让我们也跟着开开眼,长长见识。”

一帮老太太呼啦一下子围了过去,八卦的瞪大了眼睛,围拢的动作比年轻人都迅速,这会子,谁也不要疼腿疼的了。

包袱被打开了,一件儿柔软的棉布褂子出现在面前,褂子深蓝色的,还上了一层里子,一看就是高档货;褂子的下面,是一条深灰色的裤子,也是棉布材质的,摸起来跟褂子一样软和,这要是穿在身上,肯定更软和了吧。

此外,还有一双鞋子,黑太绒布的,鞋垫儿里还修了一个寿字。

这几样东西,随便拿出哪样,都是农村老太太们消受不起的,可刘氏一下子得了三样,大让这些老姐妹们都对她羡慕不已,纷纷夸她有福气,孩子孝顺。

刘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坐在那儿都有点儿合不拢嘴了。

一个有点儿谢顶的老太太羡慕的说:“二妹啊,你这孙女儿可真孝顺啊,她多大了,有婆家没有?”

一个同村的老太太说:“兰丫有婆家了,您就别惦记了,人家订的是桃花村张木匠家的二小子,小两口儿可般配了呢。”

谢顶的老太太一听,惊道:“呀妈呀,那你们订婚之前打听他们家了没有?”

大伙儿一听这老太太话中有话,都转过脸看着她。

谢顶的老太太看到自己成功的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小小的得意了一把,卡巴着小眼睛,神秘兮兮的对刘氏说,“二妹子,这话我一般人都不往外说,怕得罪人儿,可是子我是你亲姐姐,你的孙女儿不就是我的孙女儿吗?我可不能眼睁睁看着兰丫往火坑里蹦,我跟你说啊,这老张家可千万不能嫁,就他们家那老婆子……”

刘氏的姐姐大刘氏口若悬河,巴拉巴拉,狠狠的讲究了崔氏一顿,把崔氏这些年干的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事儿全都给周腾了出来。

崔氏干的那些事儿她全知道,因为她小姑子的闺女就嫁给老张家的大小子张大勇。

张大勇媳妇对婆婆很不满意,每次回娘家都不遗余力的把婆婆和小姑子埋汰一通,张大勇的老丈母娘又是个嘴浅的,心里藏不住事儿,每次闺女回去跟她吐槽完,她都得去大姑姐那儿在秃噜一遍,久而久之,老张家那点儿破事儿,大刘氏都了如指掌了。

沈若兰坐在窗外的小凳子上,跟几个嫂子削土豆皮儿,屋里大刘氏讲究崔氏的声音不断地传入她的耳中,各种的光荣事迹,雷人的,叫人瞧不起犯膈应的,让人无语哭笑不得的,各种事例比比皆是,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她若干年前的某个晚上,上一家瓜农的瓜地里去偷瓜了,然后被人家放狗追,她在逃跑中慌不择路,失足掉进了茅坑,差点儿让大粪给淹死。

老张头是个要脸爱面子的,为这事儿差点儿休了她,后来还是老张家那个念书的小儿子跪地求情,老张头才饶了她……

沈若兰都不知道崔氏还有那光荣历史呢,只听得她面皮抽搐,再也无法淡定了。

想不到,她还能干出那样的事儿呢,真叫人瞧不起啊!

心里边儿看不起她的同时,也更同情张二勇了。

真不知他在看到他老娘一身大粪汤子被救出来时时什么心情……

沈若梅听得很开心,不时的捂着嘴巴咯咯的笑出声,边笑还边看沈若兰,像故意看她热闹似的。

沈若兰也懒得理她,光顾着听老崔婆子和张金凤的光荣历史了,可是听着听着,却听奶奶的老姐姐说:“二妹子,老张家啥样我都跟你说明白儿的了,那就是个火坑,你那花枝儿似的孙女要是嫁过去,用不上三年就得让他们家给磋磨死了,还不如嫁我孙子呢,咱们两家亲上加亲,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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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0章 奸情败露

窗外的沈若兰听到这个,顿时一头黑线,屋里的刘氏也是嘴角直抽。

她这个姐姐从小就从来不做无用功,今儿唾液横飞的埋汰了老张家这么久,整了半天是在这等着呢啊!

可惜,老姐姐就是说破了大天也没用,因为她根本就做不了那个死丫头的主,当初她跟老张家家定亲时她也不是没去闹过,可最后不也碰了一鼻子灰,灰溜溜的回去了吗?

哎,真是可恶啊!

刘氏心里明知道自己做不了二房的主,但是又死要面子的不想说她做不来主,就说:“亲上加亲是好,不过兰丫和老张都大张旗鼓的定亲了,咋能说退就退呢?不如这样吧,赶明儿你把你孙子领来给我瞧瞧,要是合适的话,我就把我那个大孙女许给他得了,一样的亲上加亲嘛!”

对于沈若梅,刘氏还是有几分把握的,前段时间老大有多着急给沈若梅找婆家她知道,所以,要是她姐姐的孙子合适的话,老大肯定愿意把沈若梅嫁过去,这点她很有信心。

哪知道,她那老姐姐今儿其实就是奔着兰丫来的。

她从她小姑子那听说,沈家二房这小丫头能耐着呢,不仅给老张家个五香花生米的方子,让他们家赚了个钵满盆盈,还有发明了什么水晶冻?这才几个月的功夫,家里就翻盖了两进的气派大瓦房,听说还在吉州那边做着很大的买卖呢,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家里不就发财了吗?

正是打着这个算盘,她才忍痛拿出十文钱的礼份子钱来给她这个老妹妹祝寿的。

至于沈老大家的闺女,她也有耳闻,那丫头的名声很不好,听说嫌贫爱富,爱慕虚荣,跟老张家的二小子还没退亲呢,就跟镇上的一个公子哥弄出孩子了。这样的破鞋,白给他们家都不要,何况还得三媒六聘的娶她了?

老刘太太干笑两声,说:“虽说如此,可我还是看兰丫更俊俏,更有福相些,还是想娶兰丫,二妹子,你就把兰丫许给我们家吧,我跟你说,我大孙子可不是一般的庄稼汉,人家从小就在镇上的医馆里当学徒,再过几年就能当上大夫了,你想想,咱们两家要是做了亲,往后你要是有个病儿灾儿的,你那孙女女婿还不得麻溜的来给你看病抓药吗?有个当大夫的孙女女婿,你后半辈子都有靠了呢。”

刘氏自打上次有病差点儿死了,对自己将来老了病了就格外的恐惧,听到她姐姐的话,很是动心。但是她也没糊涂,情知道做不了沈兰丫的主,就没答应下来,但是也舍不得拒绝,就说:“那,我再寻思寻思吧!”

大刘氏一看她动心了,很是高兴,她本来也没指着一下就能把这事儿办成了,先透个风儿,再慢慢的哄,她这个妹子心眼子不多,她又是个能说会哄的,迟早能让她答应。

只要她答应了,老二自然不敢违拗他老娘的,至于兰丫那个小丫头,就更不足为虑了……

大刘氏打算的挺好的,甚至还坐在人家的炕头上偷着盘算起沈兰丫家的财产来!

**

窗外,沈若梅本来还在笑话沈若兰呢,可是后来听到她奶奶要把她嫁给那个老婆子的孙子,沈若梅顿时不高兴了,然而还没等她喊出来不嫁呢,里面的老婆子居然一口把她给回绝了,回绝的理由还是因为沈兰丫比她长的俊俏,比她长的有福相!

这让一向以村花自居的沈若梅接受不了了。

她才是村里的第一美人好不好?死兰丫啥时候越过她去了?

更让她受不了的是,那些跟她一起在窗户根儿底下干活的女人们,在听到屋里的老婆子嚼舌头后,还低低的议论起来:“真不要脸,一个医馆的学徒还想配咱们兰丫,也不撒泼尿照照自己。”

“是呀,就他们那条件还敢挑三拣四的呢,要我看,能娶到若梅就不错了,还敢肖想兰丫?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别说他孙子是医馆的学徒,就是医馆的大夫,也未必配得上咱们兰丫呢!”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的,虽然没有明说,但字字句句中都透露出,沈兰丫就是比她沈若梅强。

沈若梅都要气炸了,恨不能指着这帮老娘们的鼻子臭骂一顿,然而她毕竟是个姑娘家,不敢像这帮老娘们一样荤素不忌的骂人,她要是敢开口,这帮老娘们一准儿得把她活活骂死,所以,狠狠的瞪了沈若兰一眼后,转身跑了。

前脚刚走,就有一个嫂子就冲着大伙儿挤眉弄眼儿的奸笑起来,“这下把她气坏了吧?不光屋里那老太太说兰丫比她好,咱们也都这么说,肯定把她气疯了。”

“气死才好呢,狗肚子盛不下二两香油的东西,不就穿一身儿花衣裳吗?看这一上午把她得瑟的,东游西串的,就怕别人看不着她似的,我都想说她了,你说你穿一身衣裳有啥好得瑟的呀?兰丫有这么多身新衣裳,也没像她得瑟成那样啊?”

“嘿嘿,你刚才没听出来吗,咱们说话时她插了好几回话,就想把话头子引到她那身儿衣裳上去,好跟咱们显摆显摆,可我偏不遂她的愿,起了话头子也让我给截下来了,哼,就不让她显摆,憋死她!”

沈若兰一看大伙儿同仇敌忾的对付沈若梅,不禁暗暗发笑,这个沈若梅也是个人才了,刚到人群中,就有本让大伙儿一起排斥她,这种招人恨的本事,可不是谁都有的!

碍眼的人走了,大伙干活的速度和积极性也提高上起来,很快,一大盆子土豆被削完了,那边的萝卜也切完了,肉也下锅了,就擎等着开饭了。

要开饭时,沈大娘才发现她闺女不见了,急忙打发儿媳妇回家去找。

李巧莲虽然不乐意去,但她更不乐意吃饭时抱孩子,那样的话就拉不开架势也吃不好了,所以婆婆支使她去,她便就势就把孩子塞到婆婆怀里,回家去找那个让她半拉眼珠子也看不上的小姑子去了。

开始坐席了,大伙纷纷落座,等着落o)忙的上菜、端饭,沈若兰跟彩霞、翠翘、秋萍嫂子坐在一起,小姑沈秀英也厚着脸皮跟沈若兰坐在了一张桌上,不断地跟沈若兰套近乎。

沈若兰很是无语,她不怕跟她横的,跟她冲的,可就怕这样软磨硬泡死不要脸的啊!

正哼哈的答兑着小姑呢,李巧莲失张失智的跑进来,一进门儿就大声哭道:“爹,娘,可不好了,家里来了个野男人,在炕上跟梅儿混闹呢!”

喊完,乱糟糟的现场一下子鸦雀无声了,大伙儿都懵掉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福存怒道:“你个败家的娘们,瞎咧咧啥呢?”

李巧莲抬起哭道:“谁瞎咧咧了,你自己去看啊,白花花的两团子肉正在炕上滚呢,现在去保证能看个正着!”

沈大娘坐不住了,一把将怀里的孙子塞到旁边人的怀里,拔脚就往家里跑,沈德宝也从凳子上站起来,想跟着他老婆子一起跑,可接过刚一起身,就是一个趔趄,差点儿跌倒,幸好沈德龙离他近,一把将他扶住了,“德宝,别慌,咱们一起过去瞧瞧,要是有人欺负咱们闺女,咱们今儿就把他废了!”

沈德宝啥都说不出来了,嘴唇子哆嗦着,扶着沈德龙的手踉踉跄跄的往家里跑去。

出了这么大的新闻,大伙儿谁还有兴趣吃酒席啊?毕竟酒席跑不了,一会儿回来还能吃,可热闹却不等人,要是等吃完了再去,那边啥事儿都完了,衣裳都穿好了,还有啥好看的啊?

大伙不约而同的撂下筷子,拔腿往沈德宝家跑去,沈若兰一个小姑娘家,不好去那种捉奸的现场,只好留下来,跟着那些不方便去现场的小姑娘们一起继续吃酒席。

快吃完的时候,去看热闹的人陆续的回来了,大伙议论纷纷,脸上都带着兴奋的表情,“啧啧,想不到沈老大家的闺女胆子这么大,一个姑娘家,青天白日的就敢找野男人在家里鬼混,这下好了,全屯子人都看着她那点粑粑事儿了,看她往后还有啥脸见人。”

“啥野男人啊?那个不是镇上丁记棺材铺的少掌柜吗?听说他俩早就混在一起了,那时我还不大相信呢,现在亲眼见着了,总算是眼见为实了。”

“沈老大这下可臊屁了,当时就‘咣当’一下躺下了,都把我吓了一跳!”

“可不是咋的,这下可真够沈老大呛了,那么要脸的人,养活这么个冒气的闺女,换谁都受不了……”

“也不知族长咋决定了,从前要是有这种事儿,那个丢人现眼的女人是要被沉塘的,也不知沈老大家那闺女能不能也给沉塘了。”

“沉不沉塘都一样,出了这样的事儿,我就不信她还有脸活着!”

大伙儿说得热火朝天的,沈若兰也竖着耳朵听得很专心,原本她真不是八卦的人,但是当她设身处地的成为古代人,忽然就明白,在没有网络信息,天天一成不变的生活,聊聊别人的八卦,那也是放松心情,缓解压力的一种方式。

听得差不多了,她就赶紧就撂下筷子回家去了。

要是她没猜错的话,奶奶马上就要回来了,回来后肯定得又哭又嚎的,她可没那耐心哄她,不哄的话又会显得她不孝,还不如躲回家去清清静静的睡个午觉呢!

回去路过大爷家的时候,大爷家门口儿还是很热闹,还有些看热闹的人没走,沈若兰低着头快步走过去,隐约听到屋里传出大娘和沈若梅的哭声,哭得老惨了!

沈若兰听说大爷倒下了,本想进去瞧瞧,但是又想想,觉得进现在进去不合适,这会子进去,沈若梅一定会以为她是去看她热闹的。

她不怕沈若梅咋想,但是沈若梅会把她的想法灌输给她娘,大奶奶个又会润物细无声的把这个想法灌输给大爷,她不想大爷误会她,还是避一避的好。

此时

沈德宝家里

沈德宝已经从炕上起来了,他拎着自己的烟袋锅子,哆哆嗦嗦的指着沈若梅骂道,“你个没脸没皮的畜生羔子,咱们清清白白的人家,愣是让你给泼上了屎尿,你让咱们一家子都没脸见人了,你咋就那么贱呢!”

沈若梅躺在炕上,身上的衣裳已经被她娘给胡乱的穿好了,此刻,她捂着脸哭得呼天抢地的,眼瞅着就要背过气儿去了。

“哎呦,老头子,你先别说这些了,先想想梅儿这事儿该咋办啊?”沈大娘记得焦头烂额的,这事儿这会子肯定已经传到里正那儿去了,万一里正上报镇上衙门,衙门以淫秽的罪名把她梅儿下了大牢可咋整啊?

“能咋办?通奸养汉就得浸猪笼,下大牢,这是她自己做的,就得自己受着!”沈大爷恨恨的说冲沈若梅骂道,“我咋就生出你这么个丢人现眼的玩意儿呢,早知道你这么冒气,生下来时就该把你扔茅厕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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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1章 丢人现眼

沈若梅被吓坏了,又吓又臊的,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了,但也明白,眼下老爹正在气头上,她要是敢顶嘴,指定得挨揍,所以也不敢顶嘴,趴在炕上只顾着放声大哭。

刘氏平时就看不上沈若梅,谁叫她眼里没她这个奶奶,这会子沈若梅给家里丢了这么大的人,她哪会儿放过给她上眼药儿的机会啊?老泪纵横的坐在炕沿儿上,又是擤鼻涕又是拍大腿的,“造孽哦,咱们老沈家的名声全让你这个现世宝儿给断送了,往后我都没脸在这屯子里活人了……”

沈大娘本来就心烦,又听见老婆婆夹枪带棒的数落,更闹心了,冷言冷语的说:“娘,咱们都分家了,就是两家人了,我们家丢人那时我们自己家的事儿,跟你没一文钱的关系,你还是回去过您的大寿去吧!”

刘氏听到大媳妇隔了八生的说那些分了家跟她没关系的话,很气愤,德宝是她的儿子,就是分了家也是她儿子,儿子都得听她的,他的家凭啥不让她管啊?

这样想着,刘氏立瞪起了眼睛,冲着大儿媳妇使劲儿的呸了一口,骂道:“你还有脸说?好好的孩子都让你给教歪了,当年要不是你闹着分家,孩子放我跟前儿能变成现在这样吗?”

沈福存一看不好,赶紧劝和:“奶,你快回去吧,全屯子人都在你家吃酒席,你这个主人不在场也不好啊?要是你这个主人不在现场,有人吃了酒席不随礼份子,您不是亏了吗?”

不得不说,沈福存真的很了解他奶奶,总能一下子说中她的心。

刘氏本来还打算借这个机会挑唆她儿子揍那娘俩一顿,好出出气心中的恶气,但是一听孙子说有可能会有人吃了酒席不随礼份子,吓得她也顾不上挑唆,带上几个老姐妹一溜烟的回去了。

沈大娘看那个老厌恶走了,才转向自己男人,抹着眼泪儿说:“她爹,现在咋整啊?”

沈德宝丧声恶气道:“咋整?我知道咋整吗?要我说就开了族里的祠堂,把她给浸猪笼了去!”沈大爷心里的邪火是一股股的,想到刚才回来时看到那白花花的一幕,村民们嘲弄讽刺的笑声和眼神,他又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个孽女了。

他一辈子正气,之前闺女传出的那些丑闻都让他没脸见人了,这会子都让人捉奸在床了,他更臊得恨不能一头撞死去。

“哎,你看你这话说的,我知道梅儿做的不对,可你骂了骂了,梅儿也知道错了,还想咋样呢?难不成还非得逼死她你才甘心?她是我身上掉下的肉,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你要是想把她浸猪笼,那就先拿根儿绳子勒死我吧,反正闺女死了我也不活了,还不如跟闺女一块堆儿走了,也省得碍你的眼!”

“大伙儿都去坐席吧,要不一会儿那些酒啊肉啊的,都叫别人吃没了,你们去了也吃不着啥了。”沈福存一看家里还有几个好事儿的村民不肯走,兴致勃勃的看着他们家的热闹,便好声好气的把他们劝走了。

“你也不用死呀活呀的吓唬我,就你冲你养活出这样的闺女,就是真拿根儿绳子勒死你也不可惜!”沈大娘本打算用自己的死威胁老头子,没成想老头子根本不吃她拿一套,还气冲冲的叫她也去死。

沈福存一看爹的火气这么大,赶紧劝和,“爹,您消消气,我娘这不也是急的吗?”

“就是,我这不是急的吗?这会子这事儿吴四爷肯定也知道了,我就怕他报镇衙门去,万一镇衙门以淫荡的罪名把咱们梅儿拿去下了大牢,咱们梅儿可不得叫他们给磋磨死吗?”沈大娘抽抽搭搭的说着,一想到那种可能,眼泪就掉了下来,她就这么一个闺女,哪忍心看到她落到那样的下场了?

沈大爷哼了一声,低头装起了烟袋锅子,不再说话了。

他虽气得要死,恨不能一掌拍死这个丢人现眼的畜生,但是内心的深处,也心疼她啊,不然早让大伙开祠堂处置她去了,至于老婆子担心的,他倒是不担心,跟吴四爷相识这么多年,这点交情还是有的,吴四爷不可能去告他闺女。

“哎,早知道会出这事儿,当初就不拦着她,让她嫁到老丁家去好了。”看老头子低头也不说个话,沈大娘开始絮絮叨叨的翻小肠了。

“放屁,就这样的人,你能放心把闺女给他?你信不信,你闺女在家时还能活得像个人似的,要是真落到他手里,用不上两年就得让他磋磨死。”沈大爷看人的眼睛还是雪亮的,通过这件事儿,他更觉得那个小丁公子品行不端,淫邪无耻了,这种人,就是嫁给他当正妻都没有好日子过,何况是给他做小妾?那还不擎等着让人家给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那,那可咋办啊?”沈大娘没了主意。

“明儿福存回吉州的时候把她也带去吧,让老二在那边儿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吧,咱也不挑啥穷富丑俊的,只要人好、不嫌弃咱们就行。”沈德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郑重决定。

沈大娘点了点头,这也是个办法,吉州离这边三百多里,这边的事儿肯定传不到那边儿去,梅儿到了那边儿,还能重新开始。

沈若梅看她娘也点头同意了,嗷的一声拔高了嗓子,把大伙儿都吓了一跳。

“艾玛呀你个死丫头,可吓死我了!”沈大娘本来就来气呢,又被她突然嗷的一声给吓得一激灵,来气的给了他后背一下。

“呜呜呜,你打吧,最好打死我,也省着我自己费事去上吊了,反正你们都恨不得我死,我还活着干啥啊?”沈若梅歪歪着哭道。

其实,出了这种事儿,最好的办法就势把她嫁给小丁公子,要是她能嫁到老丁家去,这事儿也就解决了,而她的愿望也就达成了,以后住进丁家的大宅里,吃香的喝辣的,穿绫罗绸缎,呼奴唤婢,多好的事儿啊?

可是,她爹娘竟然要把她送走,随随便便的找个人把她嫁了,那她能愿意吗?

“闭嘴吧,你个死丫头,你也不看看你干出的是啥事儿?要是没这事儿,我跟你爹也不能逼你,可那丢人现眼的事儿都叫你干出来了,就是让你嫁到老丁家去,人家老丁家还能拿你当回事儿咋的?”沈大娘心里也气,又抬手往沈若梅的背上打了两下子。

“呜呜呜,你还怪上我了,要不是你们非拦着我不叫我嫁给丁公子,能出这事儿吗?我们俩本来就相情相悦,就你们非要棒打鸳鸯,才把我们逼到那份儿的,爹,娘,我到底是你们闺女还是你们仇人啊?你们咋就那么见不得我好呢?”沈若梅一想到爹娘给她安排的,命运,心里也是一肚子怨气。

“哎吆,你还怨上我们了?你个不要脸的小王八犊子!你也不寻思寻思,我们横扒竖挡的为了啥?还不是为了你好,你个不知好歹的死玩意!”这下子,沈大娘也被沈若梅惹火了,都不用手打她了,直接拿起扫炕笤帚照着屁股给了她一下子。

沈若梅一边哭一边喊道:“咋不怨你们,你们又不了解丁公子,凭啥断定他不是我的良人?反正我下载奶都是他的人了,好女不嫁二夫,我就是死也不会再嫁别人了……”

“你个不知好歹的死孩崽子,你还犟上了是不是?他要真是你的良人,能哄你没过门儿就跟他干那磕碜事儿?你这身子都让屯里人看光了,人也都丢到家了,还不是那个王八犊子害的?你个不知好赖的东西,到现在还向着那个犊子呢……”

**

“兰姐姐兰姐姐,刚才前院儿出了啥事儿啊?我看见一个穿着缎子衣裳人被一帮人打,最后他光着脚跑了……”沈若兰一进院儿,东儿就颠颠的跑过来,睁着眼睛奇怪的问。

沈若兰捏了捏他的小脸儿,说,“一点儿家庭纠纷,东儿是男子汉,咱不打听别人的闲事儿。”主要是她没办法跟孩子解释这事儿,咋说呀,磕掺死个人了!

冬儿听了,懂事的点了点头:“嗯,我听兰儿姐姐的,我不问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又说,“你奶奶和瘦丫姐姐呢?”

冬儿道:“奶奶在屋里教瘦丫姐做鞋子呢。”

前天沈若兰在县城的段家绣坊买了好几个卡通版的鞋面子,正好瘦丫这段时间纳了好几双鞋底子,差没有鞋面没做,现在有鞋面子了,她就想趁着沈若兰没走,做出几双来给她带回去,好留着给沈若兰和她那几个妹子穿。

沈若兰进屋后,看到冬儿奶奶和瘦丫两个正坐在炕沿上,说说笑笑地做活呢!

“兰儿啊,这么快就回来了啊?你奶奶家的席子散了吗?”冬儿奶奶笑呵呵的问。

她现在已经很沈若兰熟悉起来了,就不再客客气气的叫她沈姑娘,而是亲热的叫她兰儿了。

沈若兰笑道:“我先吃完了,就先回来了,他们还没散,大概还得吃上一会儿。”去吃酒席的都去大爷家看热闹去了,有不少她都吃完了还没回去吃席德呢,想散席的话,至少还得半个时辰。

沈若兰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看她们俩做活儿。

冬儿奶奶跟瘦丫好像很能说到一块去,一老一小在一起的时候,一个认真教,一个认真学,倒像是一对祖孙似的。

沈若兰看她俩聊得投机,说的都是些针法技巧,自己也不感兴趣,就说,“我先进去睡会儿,你们忙你们的吧。”

今儿为了给奶奶买东西,四更多就起来了,忙忙碌碌的一直到现在,倦的很。

瘦丫笑道:“我早就猜到你回来得睡觉,已经帮你把炕烧好了,热乎乎的,快去睡吧。”

沈若兰嘿嘿一笑:“谢谢瘦丫姐,你可真好!”说完,笑呵呵的回自己屋去了。

冬儿奶奶看着沈若兰的背影,低声道:“兰儿姑娘可真好,人美心善,咱们这辈子能遇着她,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啊!”

瘦丫也低声道:“岂止是上辈子修来的?我觉得都得是好几辈子才能修来这么大的福分呢……”

知道沈若兰要睡觉,俩人都刻意压低了声音,感激的说了起来……

**

“呜呜呜……”

一连三天,沈若梅就躺在自己屋里的炕上哭个不住,没人来的时候就哼哼唧唧的,有人来劝就越哭越大声,像抻赛似的,可以说,那时而哼哼唧唧,时而高亢嘹亮的哭声,对一家来说,都是魔音般的折磨啊!

“梅儿啊,你咋就不听话呢,我是你亲娘,我还能害你咋的?那个小丁公子真不是好东西,你要是嫁给他,你这辈子就完了,你听话,听娘这一次,跟你哥上吉州去,好好的找个可靠的人嫁了,娘就是到死也能闭上眼睛了……”

沈大娘坐在沈若梅的身边儿,苦口婆心的劝着。

她也是没办法了,这三天里她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梅丫头这个死孩子就是老鸹牵猪比,认准那个门儿了,说啥也不同意。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2章 分家

“我不听我不听……”

沈若梅捂着耳朵,把脑袋摇的拨浪鼓似的,哭声也又拔高一个调调,把沈大娘哭得脑瓜仁儿直疼了。

“娘,我的亲娘啊,都说好女不嫁二夫,我现在都是丁公子的人了,你让我再去嫁给别人,还让我怎么做人啊?我不管,反正我不去吉州,也不随便家人,你们要是逼我,我就一头碰死——”

沈大娘一听这话,气得直咬牙,“你个臭不要脸的,都干出那样的事儿了,你还装什么‘好女’?你也不寻思寻思,你们这点儿烂事儿都嚷嚷的满城皆知了,老丁掌柜和他夫人也肯定知道了,就算你嫁过去了,人家会瞧得起你?会让你有好日子过?长点心吧你!”

“不会的,他不会让我受委屈的,他为了逼他爹娘同意娶我过门,绝食了七八天的,差点把自己给饿死,这样真心对我,又怎么会舍得我受委屈呢?”沈若兰一骨碌从炕上做起来,十分笃定的向她老娘保证道。

又说,“娘啊,我们俩是真心相爱,至死不渝的,你跟我爹干啥非得要拆散我们呢?看我们能恩恩爱爱的过日子不好吗?我到底是不是你们亲生的啊?”

“你看着他绝食啦?你个虎玩意儿,咋那小子说啥你就信啥呢?娘跟你说,他就不是个好东西,就冲他出这个事,就是个下流胚子,哪有像他这样的,跑人家家里来干这种磕碜事儿的……”沈大娘又开始苦口婆心地数落小丁公子不是。

沈若梅哪听的进去啊?没等她说完,就不耐烦的打断了她,“娘,你别墨迹那些了,他那么做,还不是让你们给逼吗?人家也不是没正经八百的请媒人来求娶,不是你们非得不同意,才把我们给逼急眼了吗?”

“你还赖上我们了?合着你干了丢人现眼的事儿都是我们逼的呗?”沈大娘被她的谬论给气坏了,也情不自禁的拔高了声音。

沈若梅毫不含糊的说:“不赖你们赖谁啊?你们要是不搅合,我俩现在早就名正言顺了,我又何必背上荡妇的名头?遭人家指指点点的?他也不至于被人家说三道四,坏了名声啊?还不都是你们干的好事儿,你们可坑死人了!”

“艾玛呀,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沈大娘捂着胸脯子,脸气得煞白煞白的额,半天才缓过来,喘着气骂道,“你个缺心眼子的虎玩意儿,还拿那个小白脸儿当好人的,我告诉你吧,那犊子玩意儿根本就没安好心,他不是跟你埋汰他那个未婚妻又丑又病的,将来还备不住不能生育吗?昨儿我让你大哥去打听了一下,结果却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沈大娘咬牙切齿道:“他那个未婚妻长的一点儿都不丑,可俊了,身子骨也一点儿毛病没有,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出身,从小就念书弹琴,识文断字的,姓丁那瘪犊子就是为了哄你答应才故意那么骗你的,你说,这样的人能可信吗?再说,他自个儿的媳妇长的好家世好又是个识文断字的,等娶过门儿了,就你这样的他还能放在眼里了吗?”

“你说啥呢啊?”沈若梅受不了的大喊一声,“我这样的?我咋样了?我哪不好啊?论模样,这十里八村的哪个姑娘比得上我啊?你凭啥就看不起我啊?就算他未婚妻真有你说那么好,也不见得就比我强啊?没见过你这么当娘的,人家那些娘都是看自己的孩子好,就你先看不起自己的孩子了!”

“这不是看起看不起的事儿,而是姓丁的糊弄你,骗你的事儿!”沈大娘一看沈若梅没抓住主题,急忙帮她往过掰,“你寻思寻思,他要是心里没鬼,干啥要撒那慌呢?可见是个心怀不轨的。”

“那也是因为他太在意我,怕我不同意才那么做的,我理解他!”

沈若梅已经陷进去了,还没等小丁公子给他解释,就自己先帮他找好借口了。

沈大娘一看这都不能让她回心转意,气得差点儿扇她一个嘴巴子,“你个油盐不进的糊涂东西,你就蠢吧,早晚儿有你哭那天儿!”

“不会有那一天的,你就放心吧,丁公子对我可好了,是真心的好!”沈若梅言之凿凿,说得十分肯定,看来对那个小丁公子是打心眼儿里相信。

跟她娘说这些话的时候,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还忽然露出了甜蜜的笑意,“再说,我跟你实话实说吧,我们俩不是头一回在一起了,从前兰丫家盖房子时我俩就在一块了,都好几回了,说不定我都那啥了呢!”

她说着,神色温柔的抚上了自己的肚子。

沈大娘给她的话给吓坏了!

这,这是啥意思啊?

未婚先有啊?

要是这样,那不就彻底毁了吗?就算去了吉州也没用啊?谁家能娶个带崽儿的媳妇啊?

沈大娘这边还没从震惊和恐慌中走出来,那边儿媳妇却闹起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李巧莲把沈若梅跟小丁公子的事儿吵吵开后,沈德宝两口子和沈福存都对她很有意见。

他们也都知道沈若梅平日里爱抓尖卖乖的常欺负李巧莲,姑嫂俩不咋对付,但都以为是一家人,就算不对付,嘴上锵锵几句哪不是了,到真章的还是自家人,没想到李巧莲竟那么毒,发现沈若梅的事儿后,不仅把沈若梅的奸情公布于众,还引着全屯子人到家里去捉奸,害得老沈家名声一落千丈,几口人都没脸出去见人了!

沈福存气急之下,当天晚上就揍了李巧莲一顿,李巧莲自认为给老沈家生了儿子,是老沈家的大功臣,岂能甘心挨揍?当天晚上就赌气抱着孩子回了娘家,也不知在娘家说了些啥,第二天娘家一大帮人就杀上了门,非逼着沈福存跟李巧莲和离不可。

而且,还有一个条件,那就上和离后孩子得归李巧莲,因为李巧莲不能看儿子呆在这样的不要脸的人家,怕将来长大了娶不上媳妇。

沈德宝老两口子和沈福存虽然都很恼李巧莲,但是并没有想要休了她或者和离怎的,见她闹得利害,便是和离也依她,只是,老沈家的孙子必须留下,因为这孩子是老沈家的长孙,也是老沈家的根,决不能留到别人家去。

但是李巧莲的态度非常坚决:和离,孩子必须归她,要不就告到镇衙门去,让官差大人来处理此事。

这下子不好办了,一旦告到衙门,就意味着沈若梅的奸情要曝光了。

这个时代,女子与人通奸是伤风败俗的大罪,不光要脱裤子打板子,还要挂破鞋游街,更是要蹲好几年大牢,生不如死……

据说,凡事因通奸下大牢的女子,在监狱那几年就都被狱卒给祸害死了,很少有哪个能活到出狱的。

想想也是,一个年轻女子,因为那种事儿被关在大牢中,狱卒们还都是男的,大牢寂寞,玩弄玩弄她们,也是排遣寂寞的一种方式!

何况,因为这事儿下大牢的女人,也不是啥正经女人,活该被玩儿死……

沈德宝两口子一听儿媳妇要经官,都吓坏了,自然是一百个一千个不肯的,可是,又不想把孙子给儿媳妇带走。

儿媳妇还这么年轻,离了他们家肯定还得再嫁的,这就意味着他们家的长孙要改姓变成人家的孩子了。

想到这儿,老两口子的心都像被刀子捅了似的,对儿媳妇也不敢硬气了,找了好几个说和人去劝媳妇,也勒令儿子给她道歉了,可儿媳妇就是不依。

一连折腾了两天,说和人也动了一大车,最后儿媳妇才终于吐口。

不和离也可以,孩子也依旧是他们老沈家的孩子,但有一点——必须分家!

因为她可受不了这样不要脸的家庭,也不想孩子的从小就因为这样的家庭被人不耻,所以必须分家,不然就得把沈若梅赶出家门,并开祠堂把她从族谱中除去,更不许她再进家门一步!

沈若梅虽然犯下大错,但毕竟是沈德宝两口子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他们再气也断断舍不得把她赶出家门去,因为她一个年轻姑娘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撵出去了还能有好吗?

思来想去,最后,也只好同意分家了。

李巧莲是跟婆婆小姑的过够够儿的了,分家时既不要房子也不要地,就要她男人这回带回来的七两银子,她想好了,等她男人回吉州时,她就带着孩子跟过去,从此以后再也不回这个破家了。

该死的老婆子,心眼儿都偏到肋巴缝子去了,家里啥好的都给她那个破鞋闺女吃,她再娘家时也是爹娘手心儿的里的宝儿,可到了他们家,愣是成了个小受气包子,不光受婆婆的气,还得受破鞋小姑子的气,这些气她可一样都没忘,都攒着呢,这一下子都发泄出来了,真解恨啊!

沈福存带回的七两银子除去给老太太过寿花了一两,给沈若梅做衣裳也花了四百多文,已经不够七两了,沈大爷叫沈大娘把家里原来存的银子拿出一两四钱来补上,给了福存媳妇。还找人写了文书,立了字据,往后沈福存跟沈德宝就是两家人了。

签完文书,沈大娘大哭了一场,很是伤心,沈大爷也伤心的大醉一场,只是男儿有泪不轻禅,虽伤心,却把苦都咽到了肚子里,没有表达出来。

沈福存原本不想分家,但是媳妇闹得太厉害,加上他也有点儿受不了沈若梅,不满意爹娘对沈若梅的偏心了,也就没太坚持的,分了家也没像他爹娘那么难过,只是心里稍微有点儿不好受而已。

至于那个害得爹娘和大哥分了家的主儿,却她一点儿内疚的情绪都没有,甚至还有点儿还幸灾乐祸和解恨,谁让他们老两口子不让她嫁给小丁公子,阻碍她的幸福人生了,哼,把她留在家里,她就搅得他们家宅不宁,看他们还糊不糊涂了?

沈若兰得知大爷家分家后,也没多说什么,她是现代人,没有古代人这么强烈的大家族意识,她倒觉得分家了挺好的,要不好几个小家聚在一起过日子,肯定会有矛盾的,比如劳动分工的轻重,资源分配的多寡等……

要是大家长是个公平正气的,这个大家庭还能维持平和的生活,可大家长是个偏心的,一定会让子女们产生怨怼的心理,时间久了,难保不会因怨生恨,本来挺好的亲戚关系,最后都变成仇人了!

沈若兰这几天也挺忙的,她买了一块地,就是她家北园子墙外的那个山坡,村子里有规定,村民们可以开荒地,但是每开一亩要上交一两银子,沈若兰趁着现在还没开始种地,村民们都有空,雇了十来个人,又雇了好几头老牛,一口气开了六七亩地。

山地的土质不是很好,头两年种啥收成也不会太好的,但是地也得靠养的,只要下足了肥料,再种上几年,就能变成好地了。

她之所以选择在自家的后山开地而没有直接去买上等好田,不是为了省钱,主要是图稀这儿离她的家近,只要坐在屋子里就能看到自家的地了,不管在地里种啥,都不用怕被人偷,哪怕是种瓜,只要坐在屋子里就能看着瓜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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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3章 沈若梅怀孕

开荒的这几天,张二勇一直在这里帮忙了,每天就借宿在沈大春家里,起早贪黑的干,一点儿也不惜力气。

老张头和张大勇也每天过来帮忙,还在桃花村借了一头老牛过来帮着打垄,爷俩也跟张二勇似的,不遗余力的干,跟给自己家干活儿一样上心。

沈若兰看在眼里,心中十分感激,每天变着样的给他们做吃得,聊表自己的心意。

三天的时间,开出了七亩地,这些地足够沈若兰种她的孜然和番椒的了,不仅够,还能剩下两三亩,沈若兰准备再种点儿西瓜、甜瓜和蔬菜,到时候,偷偷放空间里点儿,留着冬天的时候吃。

想想在白雪皑皑的季节,坐在火炕上,咔嚓咔嚓的吃着香脆的甜瓜,或者吃完一顿油腻腻的荤菜后,吃上几块沙瓤大西瓜,又甜又解渴,多美啊!

青菜也是,别人只能吃萝卜白菜的时候,她有新采摘来的茄子豆角菠菜香菜,不光可以随便儿吃,偶尔还能拿出去卖点儿,赚上一笔,简直再好不过了。

犁完地,张二勇和大庆哥又一人拉着一辆牛车,到附近的山里去帮她拉腐叶土,好给地下肥,还顺便儿把沈若兰家这段时间攒的鸡粪鹅粪羊粪和做饭烧过的草木灰等肥料,都拉倒了地里撒上了,这些肥料能自动发孝,等沤上一段时间,土就肥了,将来种啥就能长好了。

干活儿的这几天,冬儿奶奶天天帮干活儿的雇工们烧水,再由瘦丫和冬儿给大伙儿送去喝,老太太和瘦丫配合的非常愉快。

通过这几天的小住,冬儿和他奶奶越来越喜欢这里,不仅喜欢朴实能干的瘦丫,还喜欢这里民风淳朴,环境优美。

后来,老太太就跟沈若兰商量,他们祖孙俩不去吉州了,就留在家里帮沈若兰看家。

为了不让沈若兰白白的养活他们祖孙,东儿奶奶还跟沈若兰商量,想让她买回两头猪,她可以帮着喂两头猪,留着过年时杀着吃,或者拿去卖钱。

沈若兰有钱,就算白养着他俩对她来说也是毫无压力,她也根本不在乎老太太能不能干活儿,能不能创造什么价值,只是因为心里可怜他们才养他们的,所以拒绝了老太太的要求。

不仅因为她不想老太太太辛苦,也因为猪拉的屎太臭,她可不想为了两头猪就让让自己的豪宅臭烘烘的,得不偿失!

但是,看老太太被拒绝后一副失望不安的样子,为了能让他们祖孙俩心安理得的住下,沈若兰只好给了她一份工作,那就是——看瓜地!

沈若兰打算在后山新开的地里种一亩西瓜一亩甜瓜,在农村,一般很少有人种西瓜和甜瓜,因为西瓜也好,甜瓜也罢,都是不顶饿又浪费土地的败家东西,大家有地还要拿来种粮食呢,谁会浪费宝贵的土地去种那玩意儿去?看着挺大挺沉的,其实就是一包甜水,一泡尿就撒出去了,不划算,所以都不种。

也就各别惯孩子的家庭,在园子的角落或者院子里种几棵,给孩子拉拉馋儿,但是很少有成亩地成亩地种这玩意的。

小孩子则不那么认为,正是嘴馋的年纪,要是看见圆滚滚的大西瓜,又香又脆的小甜瓜儿,就算不想透怕也控制不住自己,所以这瓜地必须得有人看着,不然只怕没等瓜熟就会被村里的顽童给偷光的。

看瓜这活不累人,只是有些单调,但是很适合老人干,冬儿奶奶干这个,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冬儿奶奶接到了工作,像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体现出了自己的价值似的,一双浑浊的眼睛都亮起来了,整个人都开心不已。

她一定要好好帮兰儿看瓜,一个都不叫丢了,到时候也能给兰儿创造出一定的价值,这样她跟她孙子留在这里就不算白吃白喝了,也能住得心安理得了!

沈若兰也投入到了火热的劳动中来,开荒犁地,拉肥扬粪,她都亲力亲为,一样都不少干,虽然张二勇舍不得她挨累,不止一次的劝她回家去歇着去,但是沈若兰不答应,除了回去做饭的那点儿时间,她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呆在地里,跟着大家一起干活儿。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骨子里就有一种对土地和大自然的热爱,她喜欢闻如泥土的清香气息,喜欢看小苗从泥土里钻出来的样子,喜欢春耕秋收的感觉,也喜欢扛着锄头走在田野里……

张二勇见拗不过她,也只好随她去了。

老张头本以为沈若兰长的又瘦又小,娇娇软软的,干不了体力活儿呢,没想到她人小力气大,竟还这么能干活儿,干起来时还认认真真,有模有样的,心里更认可这个儿媳妇了,也干得更加卖力了!

一连干了好几天,可能是体力消耗太多累到了,也可能是到时候了,某天,沈若兰在地里扬腐叶土的时候,忽然觉得两腿之间一热,一股暖流涌动而出。

这感觉对她来说并不陌生——是来月经来!

确切的说,是她的初潮来了。

沈若兰惊喜不已,急忙跟二勇说了一声就跑了回去。

初潮来了,证明她是个大人了,这可真令她感到开心,她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好久,连月事带都准备好了,就一直放在空间里,现在那月事带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这边,沈若兰因为自己长大了,是大人了,很欢喜,但前院儿的沈大爷家却都要愁的要死,因为大爷家出事儿了,出大事儿了——

沈若梅怀孕了!

算起来,应该是沈若兰家盖房子时怀上的,已经一个多月了,虽然脉象还不是很明显,但沈若梅的月信已经过去七八天了,这可是从前从来没有的事儿,再加上她最近贪吃嗜睡,喜欢辛辣的食物,所以种种迹象表明,她怀上了。

沈大爷在知道这件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狠狠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爹,你这是干啥啊?”沈福存一看老爹自己打自己,急忙上来劝解。

沈大爷再也忍不住了,老泪纵横道:“丢人啊,我没脸见人了,这辈子我说嘴说得巴巴的,老了老了丢了这么大的人,完了,我硬强了一辈子,临了临了,在人前儿时抬不起头了……呜呜呜……”

沈若梅却异常欣喜,跟家里闹了好几天的事儿,现在因为这个孩子的到来迎刃而解了。

她爹娘再不待见小丁公子,总不能看着她生下个没爹的孩子吧,所以不管咋样,这回他们都必须得同意了!

哈哈,她还以为自己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几回才能如愿呢,这下好了,省事儿了。

她摸着自己的肚子,喜滋滋的说:“儿子,你可真是娘的福星啊,有了你,爹和娘就能在一起了……”

沈大娘哭了一场,这两天,因为跟大儿子分家的事儿,沈大娘一直神情恹恹的,格外敏感和脆弱,动不动就哭,这会子看她闺女居然真的未婚先孕了,不觉又痛有气,伤心不已,呼天喊地的哭起来……

李巧莲在自己屋里听到婆婆扯着脖子哭嚎,不屑的撇撇嘴,“该,咋不哭死你个老不死的?叫你宠,叫你惯,这下子宠出冤孽打脸现世了吧?看你们往后怎么收场!”

跟公公婆婆分家后,他们一家三口儿先暂住在家里,打算等沈福存回吉州后再一起去,虽然还是住在这里,但是现在身份不同了,她不再是老沈家那个受气的小媳妇,所以也不用小心翼翼的看婆婆的脸色过日子,就算听到婆婆哭,她也不用去嘘寒问暖,更不用去哄她劝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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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4章 嫁妆问题

知道沈若梅怀孕后,沈大爷一下子像老了十岁似的,一夜的功夫,头发花白了许多,身子也佝偻了,嘴唇子上还长了一串儿水灵灵的燎泡,都是上火急的!

“福存啊,你去老丁家一趟,把那个瘪犊子给找来吧!”沈德宝疲惫而又无奈的说道。

之前他还抱有希望,想把闺女送吉州那边去,找个好人家鸟么悄的嫁了,往后还备不住能过上好日子。

可现在,她连孩子都有了,还上哪找好人家去啊?再说就是真找着了,他也不忍心未来的外孙有个后爹啊?

再看看沈若梅对他们的态度,已经从最开始的哭闹哀求,变成仇恨敌视了,他们要是在别下去,保不齐这畜生能干出啥来呢?

哎,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成冤仇啊!

既然这样,就成全了她吧,反正他们这做爹娘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也都都做了,往后是好是赖,她就自个儿受着吧!

沈福存听到爹的吩咐,就赶着去了,不到两个时辰,就带着小丁公子回来了。

小丁公子叫丁逸功,今年才二十一岁,生的唇红齿白的,风流俊美,而且行事也是斯斯文文,翩翩有礼的,加上他颇有家私,嘴巴又甜,难怪沈若梅会对他倾心不已,死心塌地呢!

“沈大叔,晚辈这厢有礼了”

一见到沈德宝,小丁公子抱着拳揖了下去,向他唱了个肥喏,说话的时候,他神态自若,行动时彬彬有礼,一点儿都没有窘迫和愧疚的样子。

沈德宝一看他这副毫不知羞的样子,老脸一下子红了,连沈大娘都惊愕不已。

这个臭不要脸的,前几天还光着腚让他们堵在这屋儿里一顿胖揍呢,揍得他哭爹喊娘的连鞋子都没穿就跑了,现在咋就能没事儿人似的做出这副样子呢?

这得多厚的脸皮才能如此镇定自若啊?

虽然震惊于他的无耻,但是事已至此,也没法在纠结这些了,毕竟他们还要把闺女嫁给人家呢。

“起来吧!”

沈德宝板着脸说了一句,没有半分老丈人见到新姑爷的欢喜。

“是,晚辈遵命!”

小丁公子又作了一揖,才直起身子,一直把姿态放的很低。起身后,沈德宝没让他做坐下,他就一直站在那里,一副很听长辈话的好后生的样子。

要是没有他之前做的那些事儿,他的这套做派没准儿真能讨到沈大爷和沈大娘的欢心,但是有他之前那些恶心事儿在,他现在的做法,只能让人更觉得膈应更恶心!

“坐吧,今儿找你来是跟你商量一下你跟梅儿的婚事!” 沈德宝极不情愿的说道。

小丁公子闻言,脸上一喜:“是,晚辈洗耳恭听......”

沈德宝老两口子虽然心有不甘,但也知道自家闺女不可能嫁到老丁家做正妻,没办法,只好把姿态放低了,也没要求小丁公子给他们家多少彩礼,结婚排场的大小他们也浑不在意,对他就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请他一定要善待沈若梅。

沈大娘淌眼抹泪儿,伤心的说:“我家梅儿虽然是个乡下丫头,但也是我们捧在手心儿里长大的,从小到大也没舍得叫她下地干过一次活儿,她想要啥我们没钱也想法设法的给她买,家里有啥好吃的都是可着她吃......”

李巧莲在里屋听到这话,气得直咬牙。

可不是啥好吃的都可着沈若梅吃咋地?她刚生完孩子时奶水不足,只要多吃点儿好吃的就能下来奶,可家里的好吃的还都得可着沈若梅吃,沈若梅吃剩下的才能轮到她,一想到这儿,她就气不打一处来,也更看不上她婆婆和小姑子了!

“我们不求你三媒六聘的来聘娶,也不要你啥排场的婚礼,就求你往后好好善待梅儿,好好对她们母子,这孩子,这些年让我们惯坏了,脾气有点儿急,但人不坏,就是有口无心的直肠子,你是她男人,要多多担待些.....”

为了沈若梅将来能过得好点儿,沈大爷也不得抹下老脸,对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小子说好话。

小丁公子倒是很会做人,不论沈大爷和沈大娘说什么,他都规规矩矩的听着,老老实实的答应,表面上看起来很是温顺和气,就是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些他是不是真听进去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真按照他答应的那样去做。

沈大爷和沈大娘见小丁公子的态度这么谦卑,稍微有点儿满意了,很快就把沈若梅过门儿的日子定了下来。

因为沈若梅已经怀孕,又出了之前被捉奸在床那档子事儿,沈大爷也想快点儿打发她出去,就跟小丁公子商量,把过门儿的日子定在七天后,沈德宝家六天后摆酒席,算是打发闺女出门子。

沈若兰很快也知道了这个消息,是她的大堂嫂李巧莲告诉她的。

李巧莲现在对沈若兰是各种的溜须跪舔啊,就差没给沈若兰提鞋了,有事没事儿的往沈若兰跟前凑,家里屁大点儿事儿也来跟沈若兰说,知道沈若兰跟沈若梅不对付,就特意跑来把这个消息告诉沈若兰,以讨她的欢心。

告诉完这个消息,李巧莲还忍不住吐槽了她公公婆婆几句,“你都没看呢,刚才老爷子老太太在那个姓丁的小白脸跟前儿,就跟个三孙子似的,就差没给人家跪下求人家好好对沈若梅了,沈若梅也是够丧良心的了,就在屋里那么心安理得的听着,要换作是我,绝不会让我爹我娘为了我在男人跟前儿低三下四的!”

沈若兰听了,心里也怪不舒服的,想想大爷在他最痛恨的人跟前儿伏低做小说好话的样子,她都跟着心疼,也不知沈若梅的当时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她说,“其实,就算大爷和大娘真给那个小丁公子跪下了也没用,就沈若梅那样的,小丁公子能真心对她就怪了,本来就是怀着不纯的目的跟她在一起的,又怎么可能会对她好呢?”

“就是,其实老爷子老太太也是心明镜似的,不然之前也不会那么反对了,但是眼下已经到了这个份儿上,已经没有退路了,就只好自欺欺人了!”李巧莲一边说着,一边跟沈若兰一起翻着晾晒的野菜,把坏掉的菜叶择下去,再把压下底下的翻上来晾晾,都晒成半湿不干的才易于保。”

这几天,又有不少热心的村妇过来送野菜,特别是她雇来开荒的那些村民的媳妇,都是一天一筐的往这儿送,沈若兰偷着放空间一些,剩下晒干的也装了好几袋子了了。

“你们得等沈若梅出嫁后再回吉州去吧?”沈若兰问道。

本来这边儿活儿都干完了,沈若兰打算这两天就要走了,福存哥跟她定好的一起走,但是现在沈若梅的婚事定下来了,日子还这么近,福存哥这个亲哥哥大抵是要留下来把妹子嫁出去再走了。

“嗯,好像得等到那时候。”

一提这个,李巧莲就来气,本来他们几口人早就要走,可一提要走老太太就哭眼抹泪的,说家里出这么大的事儿,他们再走了她心里就更没主意了。

沈福存孝顺,一看老娘哭得伤心,也就不忍心走了,决定留下来,等到沈若梅的事儿解决了再走!

所以,李巧莲也不得不留下来,等着打发那个不要脸的小姑子出门子。

“你说那沈若梅要不要个脸吧?刚才我出来的时候儿,听着她居然舔个大脸让你大爷大娘给她置办嫁妆呢,你说她都要去给人家当小妾去了,还有啥脸跟爹娘开这个口呢?这世上咋还能有她这么不要脸的人呢?”

沈若兰楞了一下,说:“嫁妆?我记得,好像只有明媒正娶的妻子带到夫家的东西才算嫁妆吧?小妾带去的东西也叫嫁妆吗?”

她对古代的习俗不是很了解,但是记得上辈子看过的网络小说中说过,小妾嫁人后带过去的东西不能被叫为嫁妆,而是叫做添箱礼,不知道这个世界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李巧莲笑道,“小妾带过去的东西当然不能叫嫁妆,叫添箱礼,是她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硬说是嫁妆的。”

“那,我大爷大娘说啥了?给她置办吗?置办啥了?”沈若兰好奇的问。

“给她个屁呀?姓丁的小白脸知道她怀孕,吃定她必须得嫁他了,还没提给她嫁妆的事儿呢,家里拿啥给她置办啊?”李巧莲冷嘲热讽着,颇有幸灾乐祸的意思。

又说,“你说她一个小妾,猫儿狗儿一样的东西,悄悄的嫁过去过她的日子得了,还作妖作猴儿的要什么嫁妆?就算有嫁妆,人家还能把她扶了正咋地?”李巧莲阴阳怪气的说道。

沈若兰却不那么认为:“我大爷我大娘那么疼沈若梅,不可能不给她置办,你等着吧,肯定得给她,还不能少给了呢!”

“哼,就算想给他们也得有钱给算啊?”

李巧莲得意的轻哼一声,婆婆手头儿上有多少钱她也知道个大约摸,原来也就有三两多银子,分家时拿出了一两多,还剩下二两,小叔子还没娶媳妇呢,公公婆婆也不可能把钱都拿去填乎沈若梅去。

再说,他们老两口子岁数也不小了,平时也没啥进项,还不得给自己留点儿过河钱儿啊?所以啊,能给沈若梅的,顶多一两银子哪不是了!

其实,就是一两银子的嫁妆,在农村来说也不少了,但是沈若梅心高啊,她寻思着自己嫁的是豪门大户,要是带去的东西少了,还不得叫人瞧不起吗?

所以,小丁公子走后,她就扯着她娘的袖子,哭哭啼啼的非要她爹娘给她多置办点嫁妆不可。

沈大娘时打算多给闺女带去点东西,也好叫她过门儿后不被夫家小瞧了,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她身上统共就剩下二两银子了,就是全拿出来也置办不了多少东西啊?

“娘,我哥分家时不时分了七两银子吗?反正他们现在也不急着使,你就先给我借过来应应急呗?要不我啥也没有的嫁到了人家,还不得让人家瞧不起啊?”

沈大娘叹了口气:“梅儿啊,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嫂子那人,认钱不认人的手儿,别说是借她七两银子,就是借她七个铜板,她都不带借的。”

“那咋办啊娘?你总不能看我就这样啥也没有的嫁人吧?我可不是嫁到一般人家去,那可是丁家,镇上赫赫有名的大户人家,要是一点嫁妆没有的嫁进去,别说是公公婆婆了,就是他们家的下人都得瞧不起我,娘,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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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5章 婚礼

沈德宝看着闺女又是跺脚又是哭啼啼的样子,心里烦的慌,拧着眉头道:“姓丁的还没给咱们家送聘礼呢,等他把聘礼送过来,就可着聘礼给你置办吧,咱们家一文都不留你的;另外,家还有二两银子,给你弟弟留一两,那一两让你娘拿出来,留着给你压箱底儿吧!”

沈若梅本来也没打算要把老丁家给的聘礼留娘家一文,她就是寻思着除了把聘礼都带走外,再让爹娘给她置办个十两八两银子的东西,好给她撑门面,也省得嫁过去别人瞧不起自己。

现在一听爹说就一两银子的嫁妆,她的心啊拔凉拔凉的!

一两银子好干啥的啊?还不够她打赏下人的呢?她想在老丁家立住脚,不拉拢几个心腹哪成啊?心腹是靠啥拉拢的?不就是靠银子吗?没有银子,她搁啥去收买人心啊?

“爹,娘,要不你们看这么的行不行,你们帮我借个……”她想说‘借个十两八两的’,但一想她爹肯定不能同意,就改口说,“五六两,等我回头有了就还你们,你们放心,我指定还你们,绝不带赖账的。”

沈大爷抬了抬眼皮,声音凉凉的说:“你就是嫁过去当个妾,又不是去当正经的奶奶夫人,谁又会看你带过多少东西去?再说,老丁家也肯定知道咱们家就是庄户人,就算啥也没带过去也不会挑咱们的理的,你要是一下子带过去五六两银子的东西才会叫人觉得奇怪呢?没的让人以为你为了当上人家的小妾,把半个娘家的家底子都给倒腾人家去了,显得像咱们有多贱,非得倒贴人家似的。”

沈德宝说得很不客气,可以说是言辞犀利,效果堪比打耳光。

沈若梅一听她爹不肯给她置办嫁妆,还嘲讽她,瞧不起她,委屈得差点没掉下眼泪。

她咬着嘴唇,委屈道:“当妾怎么了?当妾也比嫁个穷汉当妻的好,再说了,谁说当妾就一辈子是妾了,没准我就能扶正了呢!”

沈德宝一看他这傻闺女现在还做梦呢,冷笑说:“咱们楚国国法规定,男子凡以妾为妻者,仗三十,徒八百里,你认为姓丁的能为你受那份儿苦楚去?”

“怎么不能?他为了我还差点儿把自己饿死呢?那点儿苦楚算个啥?”沈若梅对丁公子对她的爱可是很有信心的,对丁公子跟她说过的绝食一事也一直深信不疑。

沈德宝看他闺女已经蠢的不可救药了,也不想跟她多说啥了,反正说了她也不信、也不听,还不如不说的好呢。

他吧嗒了几口烟袋锅子,道:“你这么确定那就更好了,姓丁的要是真有你说的对你那么好,就不会因为你没嫁妆看不上你,也不会因为你没钱就让别人欺负你,说不定还得给你点儿花呢,不过,要是他对你不是真心,那就是你带一座金山过去也是枉然,最后还得落到人家的手里便宜了别人,所以,嫁妆就这些了,你也不用寻思别的了,我跟你娘都这么大岁数了,也就这么大的能力了,可不想在值为你去当个妾遥哪借钱拉饥荒去!”

沈若梅一看他爹说得斩钉截铁的,没有分毫的转圜余地,又泪眼汪汪的看向沈大娘。

沈大娘无奈的叹了口气,低下了头。

她不是不想给闺女置办点儿好东西装脸面,可是,真没钱啊!

沈若梅一看爹娘都指不上了,捂着脸,哽咽着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都瞧不起她,连爹娘都瞧不起她,这让沈若梅很伤心,哼,妾室怎么了,她要向所有人证明,混得好的妾室,比不得宠的正室强百倍千倍!

沈若兰本打算这两天就回吉州去,家里的火锅店现在一定已经收拾好了,就等着她回去一声令下,好开业大吉呢,还有她在‘天下知之’刻的那些字,肯定也已经刻完了,等他回去了,他的印刷厂就可以开起来了,这么多的事儿等着她呢,她当然着急。

然而,因为月经初至,她的身子有点儿不适,不适合长时间坐车,只好等月经结束再走。

结果,第一次月经的数量有点儿多也有点儿不正常,一直到第五天才干净。

已经等了这么多天,在有三天就是沈若梅大婚,不,是出嫁的日子了,沈若兰考虑了一番,决定再等几天,等沈若梅嫁出去再走,正好她还好奇沈若梅到底嫁到一户什么样的人家呢?

(咳咳,原谅兰儿那颗八卦的心吧,主要是她太想看看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值得沈若梅不顾廉耻,白日宣淫了……)

很快,到了大爷家预备的那个日子。

因为有沈若梅丢人现眼的前科,沈德宝没有大操大办,就只摆了四桌酒席,请直系亲戚过来吃顿饭,算是打发姑娘出门子了的酒席了。

那天,沈若兰特意早早过去的,自从真沈若梅出事儿,沈若兰就一次都没去过,一来是怕沈若梅以为她是来看热闹的,二来也怕有什么尴尬的事儿撞在她的眼里,所以一直眯着呢,就等今天过来好好瞧瞧了!

不过,虽然这些天一直没过来,但是大爷家的所有动向沈若兰都了如指掌,因为有李巧莲那个耳报神在,想不知道都不行啊!

首先,她听说老丁家就给哦沈若梅送来十两银子的聘礼,还送过来两匹下等的缎子给她做嫁衣,除此之外就啥都没有了。

记得去年请张四妈过来说媒的时候,老丁家还承诺有二十两银子的聘礼,这才几个月的功夫,就变成十两了,看来,沈若梅在那位小丁公子的心目中,也就值十两银子而已,再多也就多出那两匹下等缎子的价钱吧!

或者,他把之前给张二勇家那十两的退亲银子也加在了里头,这样算起来也是二十两银子。

要是这样的话,这个小丁公子就不光是不拿沈若梅当回事儿,而且还是个爱斤斤计较的小心眼儿男人呢!

沈若梅还以为自己靠上这个有钱的公子哥,从此以后就过上吃香的喝辣的日子,天天穿绫罗绸缎,插金戴银,使唤丫头婆子,风光无限……

可没想到,这还没等嫁过去呢,就给了她当头一棒!

得知自己的聘礼就这么点儿后,沈若梅把自己关在屋里整整一天,第二天才出去。

出去后,她什么都没说,就开始用这十两银子给自己置办嫁妆。

她买了四季的衣裳,都是绸缎的褙子,还做了一床新被褥,新枕头,又打了几件簪环首饰,还买了些胭脂水粉。

哼,她就是想过少奶奶的日子,哪怕是把家底儿都花没了,也要过。最后,她把买来的东西都放在了他爹给她打的当嫁妆的那四口箱子里,装得满满登登的,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儿。

沈若兰来后,看见沈若梅穿着大红色的绸缎嫁衣,头上梳着高髻,带着红色的绢花和银镀金的步摇,腕上还套了一只成色一般的玉镯子,乍一看时,还怪像个贵妇的。

李巧莲偷偷跟沈若兰说:“没心没肝的东西,就知道打扮自己,谁家姑娘出嫁前不给自家爹娘兄弟买点儿东西留个念想,偏她不的,自己倒是买了满满登登的四大箱子,给她爹娘哥哥嫂子和侄儿,连一根针都没舍得买,真是个狼心狗肺,猪狗不如的东西!”

沈大爷和沈大娘早就知道沈若梅被他们给惯坏了,但是还被没想到她竟冷血自私到这般地步,老丁家给她的十两银子全被她花光了,竟没舍得往他们老两口身上花一文。

倒不是他们图稀她那点儿钱那点儿东西,就只是她的这个做法,着实让伤了他们老两口儿的心啊!

沈若兰看到盛装打扮的沈若梅,不觉暗暗好笑。

沈若梅一个妾室,竟然也敢穿红的,把自己那点儿心思穿身上了,等小丁公子的正妻过了门儿,不拿大嘴巴子抽她都怪了!

妾室时没有资格穿红的,也没有资格先于正妻产子,沈若梅的所作所为都是僭越,不晓得她是有意挑衅正妻还是真蠢,反正她现在的所作所为,将来必定会付出代价!

还有一点,沈若兰觉得挺疑惑的,古代不都得是先娶了正妻才能纳妾吗?小丁公子这儿咋就先纳妾后娶妻了呢?难道老丁家的大家长们都不管?还是老丁家就是一个不遵循旧理的家庭?

沈若梅看到是沈若兰后,特意上她跟前来炫耀了一番,今儿沈若梅穿的可是绫罗绸缎,头上插的是银镀金的簪子,腕上戴的是一只成色一般的玉镯子,这一身行头,可沈若兰的一身布衣贵多了!

“兰丫啊,你看我今天这身打扮咋样?”她得意的抬起了下巴,等着沈若兰夸奖自己。

沈若兰却压低声音,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说:“我听说小妾不能穿红的,要被正室夫人打大嘴巴子的,堂姐,待会儿你跟你夫主回去的时候,记得换上吧,看老丁家的长辈见到你穿红的不乐意,以为你僭越不守规矩呢。”

沈若梅被戳到痛处,一张俏脸脸刷的一下红了,想要发火大骂这死丫头一顿,偏偏这个死丫头说的还都是事实,让她想发骂人都无从骂起。

她咬了咬牙,冷笑几声,说:“那有什么?就算是小妾,只要丈夫宠着,照样也能活得比正室滋润舒服,更不用说比那些找泥腿子的女人享福了!”

沈若兰点点头,附和说:“堂姐你说的是,想必姐夫很宠你吧?看你穿得绫罗绸缎的,想必姐夫给了你很多聘礼吧?我听说男人给女人多少聘礼,就证明这个女人在他心里值多少钱?他给你多少啊,说出来让我们也跟着高兴高兴呗?”

沈若梅的脸更红了,不是是气的还是囧的,捏着帕子站了一会儿,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小姑娘家家的,问那些干什么,你只说你姐夫这人物怎么样就行了?”

沈若梅指着在另一张桌儿上敬酒的小丁公子,向沈若兰炫耀,这大概也是她唯一能显摆出手的地方了。

因为小丁公子长得确实好看,桃花眼,鹰钩鼻,长人中,白面皮,可惜这副面相正是卦学中好淫的面相,嫁给这种人,只怕这辈子也不能省心了!

看完,沈若兰收回视线,皮笑肉不笑的说:“姐夫长的很漂亮,跟你很般配啊,你们两个简直是绝配啊!”

一个没脑子的,一个靠下半身儿支配思维,可不就是绝配吗?

沈若梅也不晓得她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虽然很喜欢听她说她跟小丁公子般配,但是一看她那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又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儿,就冷笑两声,尖刻的说:“我们两个是很般配,不过你跟桃花村那个种地的也很配,不都说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儿,这话果然不虚。”说完,捂着嘴巴咯咯的笑起来,大有嘲弄讥讽之意。

沈若兰也不生气,依旧笑眯眯的,说,“是呀,只可惜小丁公子这口锅早就配好盖儿了,你也顶多算个锅箅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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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二十一世纪的陈嫤倾赴约相亲的路上遇车祸莫名地穿越了。

架空的朝代,一穷二白的家庭,还欠了一身债,温柔的母亲,懂事的大哥,惹祸的二哥,调皮的小妹,还有一个自己。

父亲呢?据说上京赶考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陈嫤倾表示很忧愁,漫漫的奋斗路,好不容易家富了,极品亲戚也上门了,幸好偶然间陈嫤倾得到了一神奇空间,陈嫤倾表示我是现代人我怕谁,四个字‘揍他丫的’。

只是后面这二货是谁?天天偷窥自己就算了,竟还明目张胆地想将她拐回家。

请问,我同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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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6章 外室

刚说完,坐在一边儿的李巧莲‘噗嗤’一声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不能自抑,一点都没给沈若梅留面子。

沈若梅大囧,本来得意的脸上怫然变色,她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怒道:“死兰丫,你说啥呢?有能耐你再给我说一遍?”

这是恼羞成怒,要跟她翻脸了。

沈若兰可不想跟她干仗,这么多人看着呢,显得她多不懂事啊?

就呵呵一笑,摇头说:“我可不喜欢重复废话,说过的就不想再说了,不过,倒还有一句别的话提醒你,我听说大户人家在嫡子出生前,是不允许庶子生出来的,也不知道老丁家有没有这规矩,要是有的话,你可得加点小心了!”

她是真心提醒沈若梅这个蠢驴呢,不是她烂好心,而是觉得她肚子里的胎儿无辜,好容易来这世上走一遭,要是没等生出来就叫人害死了,岂不是可惜?

闻言,沈若梅神色一滞,下意识的捂住了肚子,很快,她恼羞成怒道:“你知道大户人家的门朝哪边儿开吗?也敢白白话话的说什么大户人家的规矩?别装腔作势的惹人笑话了!”

说完,气急败坏的走了。

沈若兰晓得自己已经成功的让她扎心了,得意的一笑,在心里比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笑嘻嘻的坐下来吃饭。

整个吃饭的过程都挺压抑的,原来就沈若梅情绪高涨,可在沈若兰这儿碰了钉子后,好心情一下子去了大半儿,也消停了,鸟么悄的给四张桌儿的亲人们敬了酒后,就坐在她娘的身边儿吃饭去了。

吃完饭,沈若兰给了大爷一串钱算是礼份子,就径自走人了。

她已经看到了那个小丁公子,好奇心已经得到了满足,也没什么遗憾的了,今儿回去就收拾收拾,再去大春哥家定一下车子,明天就回吉州去。

本来是想跟大堂哥一家三口一起走的,但是她要拉好几袋子野菜,两篮子鸡蛋和鹅蛋,差不多就装满一车了。

大堂嫂也有不少家底儿要倒腾吉州去,一辆车根本就坐不下也装不下,所以就决定分开走。

她回去收拾东西去了,却不知自己在大爷家吃顿饭的功夫,就被人给惦记上了。

这个惦记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沈若梅新嫁的男人——小丁公子。

之前小丁公子在给男人那桌儿敬酒时,瞥见沈若梅在跟一个穿黄衫的少女说话,无意中看了那个黄衫少女一眼,正好看到沈若兰笑眯眯的说话的样子,只见她眉眼弯弯,红唇翘起,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贝齿,跟一颗颗排列整齐的珍珠似的,那副明丽鲜艳的样子,一下子把他给看呆了。

这个少女,比沈若梅好看多了,两个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沈若梅娇柔造作,一身的小家子气,而这个少女则明媚灿烂,宛若朝阳一般,一下子就能照亮人的心底,让人忍不住想去靠近她,了解她,珍惜她,喜欢她!

不过,他不蠢,虽然感兴趣,却不会明目张胆的盯着人家去打听,去勾引。

看这个小丫头,穿得也很寻常,浑身上下没一件首饰,女人都是水性杨花的,只要他多花点钱儿,绝对能把她弄到手!

**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坐着大春沈大春儿的马车,回吉州去了。

与此同时,一顶粉轿子出现在沈大爷家的门口儿,随着轿子来的不是新郎官,而是上次来提亲的张四妈,还有几个轿夫、挑夫和粗婆子。

没有吹吹打打的喇叭唢呐,也没有热热闹闹的迎亲队伍,甚至新郎官都没来迎亲,更不许娘家去送亲,因为这是纳妾,不是娶妻,要是过了规格会造人诟病,小丁公子会被指为宠妾灭妻的。

所以,沈若梅只好冷冷清清的上了轿子,让丁家派来的人给抬走了。

沈大娘看到自己珍宝般养大的女儿,就这么让人家随随便便的给抬走了,伤心不已,对着轿子发泄似的哭号了一通。

好在这段时间里,沈若梅没少让她伤心、失望,使他们老两口子不再像从前那么喜欢这个闺女了,不然若现在还像从前那般在意她,这会子见她被人用一顶粉轿子抬走,她一定会心疼死的!

沈若梅坐在轿子里,虽然对自己简陋的婚礼有点儿不满意,但是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嫁到镇上,进到丁家做姨奶奶去了,心里的兴奋就多余不满了。

她很有信心,虽然她现在还是妾,不过没关系,丁公子对她那么好,她要是再争点气儿生个儿子,将来还愁压不倒那个正妻吗?

这样想着,她忽然斗志昂扬起来,仿佛今儿不仅是嫁人,还是要上战场去似的。

四人抬的小轿子忽闪忽闪,走早上一直走到晌午,终于赶到了镇上。

沈若梅坐在轿子里,偷着从窗帘往外看,却见街上热热闹闹的,到处都是一派繁华鼎盛的样子,走了一会儿,走进了一条小巷子,巷子明显就清冷多了,里面又窄又破,几乎看不见行人。

这时,轿子停下了。

沈若梅以为这是到了丁家的后门,因为妾室是不能走正门的,这时,轿帘子被掀开了,张四妈笑嘻嘻道:“沈姨娘请下轿吧,咱们到了。”

还没等沈若梅往外看,就将一个盖头盖在她的脑袋上,将她搀下轿子,往一个所在去了。

沈若梅不好擅自揭开盖头,也不好发问,只好随着张四妈走。

感觉进了一个门槛儿,像是进了一个院子,又走了不几步,又进了一间屋子。

沈若梅心里有些奇怪,这是丁府的哪里呢?丁家不是大宅大院吗?为何这个院子这么小?一进院门儿还没走几步呢就进到了房间?

沈若梅一肚子的疑问,刚要开口,只叫出了“妈妈”两个字,就听张四妈道:“沈姨娘,按规矩您在新房里等着小丁公子,不要乱动也不要乱说话,更不要乱走,不吉利。”

说完,关上门去了。

沈若梅才不会听这些狗屁规矩呢,等到周围没动静了,她赶紧掀开盖头,环视四周一眼,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是哪儿?

小小的一间屋子,家具都是半新不旧的,屋里有一铺大火炕,火炕占据了半个屋子的面积,炕上有个炕柜儿,还有一张炕桌儿,地上正当间摆着她的四箱子添箱礼,四个箱子,就把地上那点儿空间占得满满的,靠墙角的地方有个脸盆架子,还有一把笤帚和一个撮子。

屋里没有半点儿办喜事儿的喜庆,没有瓜果喜糖,也被有鸳鸯锦被,甚至连对儿红烛窗花都没贴,除了她那四个扎了大红花的箱子,剩下的一点儿洞房花烛的气息都没有。

沈若梅傻了一会儿,如梦初醒,撒腿往外跑去。

门外,是一个小小的院落,整个院子也就十几平米,还不如她家原来的院子一半儿大,站在院子里,可以看见泥巴院墙和她刚才呆着的那座土胚屋,低低矮矮的,很寒酸。

这绝不可能是丁家,连丁家的下人都不可能住这种地方!

沈若梅几乎要崩溃了,拔腿向大门外跑去。

刚跑到大门口儿,看见丁公子拎着一坛子酒和一副猪大肠从外面走近来。沈若梅一把拽住他,哭道:“这是哪?我为啥会在这儿?你可别告诉我这就是你们丁家?”

丁公子一看她哭了,急忙温柔的哄道:“别哭别哭,咱们进屋说去。”

沈若梅无奈,只好跟他进了屋,一进门,沈若梅就闹了起来:“你快说,这到底是哪?为啥我不在你们丁家?为啥要把我弄到这儿来?”

小丁公子把酒喝猪大肠放在了炕桌上,温柔的帮她擦着眼泪,曲意道:“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吗?我爹娘听说了咱们的事儿,说什么也不同意我娶你,我就寻思着先把你藏在这儿,等孩子生下来,他们看见孙子了自然是喜欢,既然喜欢孙子,也就不能不认你这个孩子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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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贝们,元旦快乐哦!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7章 主子这是在讨好沈姑

“那就是说,你爹娘根本就不知道你娶了我的事儿?你是拿我当外室养着的呗?”沈若梅难以置信的喊道。

“什麽外室?你可不许这样作贱自己!”小丁公子一脸痛心的说道。

“可是,这不是外室这是啥?啊?你给说说,我现在是个啥?”沈若梅哭了起来。

小丁公子叹了口气,说,“梅儿,你也知道我心里只有你,现在不是没办法吗,这也是权宜之计,你且忍忍,我早晚会接你进门的!”

换作往常,小丁公子这动情的表情加上这些花言巧语,一定能糊弄住沈若梅这个没脑子的,但是因为今儿她受到的打击太大,丁公子的安抚和花言巧语都不管用连,沈若梅抽搭着,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你看看你现在给我住的是什么鬼地方,连个丫头婆子都没有,谁来伺候我呢?”

小丁公子看着她这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儿,心里一阵膈应,特别是听到她说没人伺候她的时候,眼底更划过一抹讽刺。

一个农村的土包子,从前连件儿见人的衣裳都穿不起,还敢妄想叫人伺候她,还真拿自己当盘儿菜了!

不过,等沈若梅看向他时,他眼底的那抹讽刺已经倏地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心痛和内疚。

“梅儿,我本想给你找个好房子,再买两个丫头过来服侍你的,可是,我爹娘知道了咱俩那事儿,一气之下把我的私房钱都给搜去了,就是给你家那十两银子的聘礼和那两匹缎子,还是我找了好几个人借的呢。我现在也想给你换好房子,买奴才使唤,可是我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梅儿,你能不能先忍忍,等我慢慢的哄我爹娘消了气,再设法给你换个好房子,再给你买两个丫鬟使!行不行?”

“这么说,你是叫我一直就住这破房子,也没人伺候我喽?”沈若梅哭喊道。

“我都说了,这不是权宜之计吗?你放心,等孩子生出来,我爹娘肯定会同意你们进门儿的,到时候,不就啥都有了吗?”

小丁公子看着她这副不依不饶的,有点儿不耐烦了,他花了二十两银子把她弄到手,可不是为了给她伏低做小的。

干脆一伸手,把她揽在怀中,一只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又揉又捏起来,跟她在一起几次,他多少有点儿了解她了,表面上装的跟个贞洁烈女似的,实际上对被窝里那事儿的兴致一点儿都不比他少,要不上回在她家时他也不能得逞!

眼下她闹得厉害,就用这招先把她弄软和了,在炕上把她弄叫唤了,就啥话就都好说了!

沈若梅正闹着呢,忽然身上传来一阵异样的感觉,她低头看时,自己的衣裳已经被解开了。

“你,放手......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沈若梅见他如此,就晓得他要干啥了,换作以往,她定会含羞带臊,半推半就得答应,可现在她的心里还有事儿呢,没兴致跟他做。

小丁公子哪里耐烦听她说那些扫兴的话啊?加大了手上的力度,一边撩拨一边诱惑着说:“梅儿,咱们先别说那些扫兴的事儿了,今儿可是咱们的成亲的好日子呢,你这又哭又叫的多不吉利啊!”

沈若梅本来还想再闹一闹的,可身体却该死的兴奋起来,本来尖锐刻薄的声音也一下子变得娇喘吁吁的了,想反抗又舍不得这种飘飘欲仙欲生欲死的感觉,终于还是败下阵来,软在他的怀里了,嘤嘤哭道:“你个冤家,这回可不行再骗我了!”

小丁公子看着她这副贱样,心里鄙视,嘴上却信誓旦旦的说:“我疼你爱你还来不及呢,哪里舍得骗你呢?”

沈若梅本就是个没脑子的,被他这风月场上的老手一撩拨,已经失去理智了,在被他花言巧语的一顿哄,也就忘了自己的难堪处境了,跟他一起舞扎起来......

事毕后,小丁公子让她去烧水,俩人洗了澡,又叫她去把那根大肠煮了,蒸些饭,再把酒烫了,俩人边吃边喝,酒足饭饱就滚在一起放浪......

这样醉生梦死的生活方式,加上小丁公子信誓旦旦的保证,倒是让沈若梅消停下来了。

沈若梅想,这儿虽然破了点儿,但是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他能哄她开心,叫她快活,咋地也比在家里强,还是暂且安心住下来吧......

*****

沈若兰回到吉州后,把那一车山野菜直接拉到了火锅店,火锅店已经彻底装修完、收拾好了,就等着她回来开张了。

沈大春帮着沈若兰把那一袋袋的山野菜搬进火锅店,看到一位掌事模样的(周正)的人对沈若兰毕恭毕敬的,还说就等她这个东家回来开张了,听到这话后,沈大春不由得大吃一惊,偷着问沈若兰,“兰丫,这铺子是你们家开的吗?”

沈若兰笑道:“是呀,待会儿大春哥别急着走,吃一顿我家的特色火锅再走也不迟。”

沈大春闻言,不由得瞠目结舌!

他看着这豪华气派的两层楼,结结巴巴的说:“兰丫,你家可真......发达了!”

沈若兰抿嘴一笑,“还行吧!”

看着她这副不骄不躁,淡然自若的样子,沈大春不禁暗暗感慨,兰丫变了,跟从前那个饿殍似的小丫头都不像是一个人了,想当初,他还以为沈老二家那个瘦猴子似的小丫头活不到成年呢,没想到是他看走眼了,小丫头不仅活了下来,还活得比谁都好,比谁都有出息,让他们这些大人都难望其项背了!

这人啊,还真没场看去呢!

沈若兰叫人准备一只火锅,请沈大春吃了一顿。

沈大春吃了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吃了几口后就香得不得了,简直停不下来了。

他一边大口大口的吃着,一边遗憾。

可惜了,火锅没法往家拿,不然非想法子拿回去点儿给彩霞吃,她一定喜欢吃!

沈若兰像看出他的心思似的,说:“这火锅咱们农安四海酒楼也有,大春哥有空带我大春嫂子去尝尝吧,我嫂子也一定爱吃!”

沈大春一听农安也有,高兴的说:“那可太好了,等我回去了我就带她去吃,你嫂子这个人最大的喜好就是吃了,呵呵.....”

沈若兰笑道:“能吃是福,大春哥娶个能吃的媳妇,也跟着有福气了!”

闻言,大春不置可否的笑了。

老实说,他也是这么觉得的,娶了彩霞,他不仅日子越过越红火,越过越有滋味儿了,还对未来越来越有盼头了,这些都是彩霞给他带来的,他心里感激着呢!

也由此可见,彩霞是个有福气的好媳妇,他也跟着媳妇沾光了!

吃完饭,沈大春跟沈若兰告了别,心满意足的走了。

随后,沈若兰和周正商量起开业的事儿来。

店里已经装修好,收拾完了,人手招得差不多了,包括两个跑堂的小二,两个洗菜打杂的,两个厨子和一个掌柜的,周正做买办。

这些人沈若兰都一一的见过了,看得出,周正挑的很用心,人都不错,就是小二的人手不大足性。

盖因这跑堂的活儿不好做,干这行的不仅人要机灵,善于应变,还要形象过关,整洁干净,不然长得跟猪八戒似的,在埋了吧汰的,客人一看就饱了,还在他们这儿吃啥饭啊?

所以,这相应的人不大好找,不过目前还不知道生意啥样,就先用这两个也能抵挡一阵子,大不了他这个买办也出来客串跑堂呗!

可以说,一切也都准备就绪了,随时都可以开业了。

周正说:“我去算卦的那儿查了日子,初五和初九都是好日子,易于开业。

沈若兰算了算,今儿是二十九,初五开业的话还有六天,什么都来得及,就把开业的日子定在了初五。

随后,她又亲自上阵,教那两个厨师怎么调底汤,怎么调蘸料,肉切多大的片儿,厚度为多少......

在这边忙完,天都快黑了,她又去了趟申由甲家,这次回靠山屯多呆了些日子,已经十几天没写三十六计了,误工了。

申由甲见沈若兰多日不来,惦记着下面的章节,急得茶不思饭不想的,今儿见到沈若兰突然来了,把他激动的差点喜极而泣了。

就他那偏执的性子,要是沈若兰真讲个一半儿的故事丢在那儿,都能把他给憋死了。

沈若兰看他着急听故事,没说几句话,就开始讲故事。

讲完,申由甲回味了一番,又赞叹了一回,忽然提议说:“沈姑娘,我还有几个同窗,都是寒门子弟,可以给您代笔的,不如您一次多给我讲几个,我再去讲给他们听,让他们写出来,这样就可以提前把您的《三十六计》完成了。您放心,在下的嘴巴严着呢,绝不会把姑娘露出来的。”

沈若兰笑道:“那感情好了,只是我一次多讲些,你能记住那么多吗?”

申由甲自信的一笑:“姑娘试试不就知道了么?”

通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沈若兰也发现申由甲这个人确实挺聪明,记忆力也棒棒的,既然她都这么说了,就肯定能记住,不如就照他说的做吧!要是成的话,她不也能早点完工吗?

于是,沈若兰就又讲了一个。

申由甲听得十分过瘾,连连说:“沈姑娘这故事讲的,比说书的讲的都好听,现在您就是不给我钱,白让我给写,我也是乐意的!”

沈若兰笑了,这话她信,照申由甲这不通世务的书呆子性子,这事儿他确实干得出来。

其实,申由甲这个人挺好的,正直、善良,就是有点儿书呆子气,还有点儿唠叨,不过一点儿都不影响他在她心中的良好印象,沈若兰甚至已经决定,往后印刷厂开起来,一定跟他长期合作!

*****

此时,湛王府的听雨轩里

罗城跪在地上,向主子奏报,“主子,属下已经按您的吩咐,照着名单挨个去走访了那些被救回来的姑娘们,她们中不被家里接受的大约有三十多人,其中大部分被嫁了人,还有各别被送到庙上的,属下又仔细的查了查,这些人里也不全是过得不好,虽然嫁的仓促,可有不少女子的丈夫待她们都是不错的,她们自己也满意。严格说来,就只有十几个是过得不好的,属下已经把她们都救回来了,目前都安置在外面,具体怎么安排,还请主子定夺。”

罗城说完闭了嘴,垂手侍立。

案子后,淳于珟从一堆公文中抬起头来,神色淡淡,语气冷漠,“都送到她那儿去!”

罗城秒懂,这是要把那些姑娘们都送到沈姑娘那儿去啊!

他揖了一下,转身出去办了。

到了外面,英战低声问道:“主子怎么说了?怎么安排那些人?”

罗城挑了挑眉:“给她送去!”

闻言,英战往里面看了一下,压低了嗓门儿,悄悄的八卦说:“你说,主子这是在讨好沈姑娘吗?”

一听英战再背后讲究主子,罗城的心激灵一下,他警惕的往门里看了一眼,才小声道,“应该是吧,不然就主子的脾气,断不会管这种闲事儿的!”

在方圆几百里的范围内,去走访七八十个姑娘,问人家过得好不好,过得不好的再带回来,这种闲得蛋疼的事儿,绝不是主子这种性格的人能干出来的。

可是,就因为沈姑娘一句话,或者说,就因为她又登门来求他,主子就绷不住了,犹豫了一晚上后,就什么性格,什么原则的都忘了,直接下令叫他们去办了.....

一下子救回来这么多姑娘,这下子沈姑娘一定更感激王爷,更敬重他的为人了吧!

不知道王爷做了这么多,会不会打动了她,会不会让她不记名分,心甘情愿的嫁到王府来......

*****

沈若兰从申由甲家回到自家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自家的大门外站着一群花红柳绿的姑娘,姑娘们个个挎着包袱,看起来像打远道儿来的似的。

沈若兰走过去,一个姑娘眼尖,看见她后,立刻道:“姑娘可是沈大姑娘吗?小女子柳寒香,在这里谢过姑娘的救命之恩了!”

沈若兰怔了一下,说:“姑娘误会了吧,我是沈姑娘不假,可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何来救命之说?”

另外十几个姑娘一听她承认自己是沈姑娘,齐齐福下身,说:“我们都是湛王从乌孙救回来的,可惜回家后不被家中接纳,是姑娘向王爷进言,替我等求情,才将我们拯救与水火之中,姑娘的恩情,我等没齿难忘!”

沈若兰顿了一下:还以为自己去湛王府那一趟白跑了,没想到湛王还真的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了,还真把人给救回来了,湛王还真是个爱民如子、广言纳谏的好王爷啊!

在心里着实的感激了一番后,沈若兰才对那些还拘着礼的姑娘们说:“我不过是听到你们的处境,尽点儿绵薄之力而已,你们要谢的话还得谢王爷,拯救你们于水火之中的人其实是他,与我并没有多大的干系。”

一个圆脸蛋儿的姑娘道:“沈姑娘莫要谦虚了,我们都听说了,想当初就是您给王爷写信,王爷才派人去乌孙救我们的,这次又是您出面替我们向王爷求情,王爷才知道我们的处境出手相助的,姑娘一连救了我们两次,就如我们的重生父母、再长爷娘一般,如今我们都情愿一辈子服侍姑娘,还望姑娘收下我们。”

“是呀,还望姑娘不要嫌我们愚笨,收下我们!”

十几个花枝儿般的姑娘齐齐的福在沈若兰的面前,感恩戴德,要给她做丫鬟。

沈若兰是现代人,不习惯被人服侍被人伺候的,再说,就算她习惯,她身上也就几百两银子的身家,也使唤得起十多个丫头啊?

“大家都起来吧,别拘着礼了!”

“是!”听到她的话,姑娘们站起身,围在了沈若兰的四周。

沈若兰看了看这些花枝儿似的美人儿,说:“实不相瞒,我也就是个乡下丫头,不习惯被人伺候,诸位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伺候的话就不用了,不过要是大家在这里没有什么生计的话,我倒是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只要大家能好好的干活儿,我可以保证让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是你们自己有生存的门路和法子的话,也可自行离去,不用因为我对你们的一点儿恩惠就勉强自己在我这儿干!”

话出后,姑娘们纷纷表示,愿意接受沈若兰给大家提供的工作,因为她们在这边也都是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个年轻的姑娘家,要是自己出去讨生活太危险了,谁知道会不会遇上啥变态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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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8章 分工

沈若兰见大家都愿意留下,很开心!

她把大家带到附近的一座酒楼,请大家吃了一顿便饭,并顺便儿了解一下她们的脾气秉性,好按照她们的脾气秉性为她们安排合适她们的工种。

沈若兰的手头一共有三种工作,一是在她的家里做蛋挞。

随着蛋挞在市场的流开,流行,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了这种香甜可口的点心,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爱吃这种小点心了,因此市场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家里面现在差不多一天十六七个小时的做,依旧是供不应求,所以沈若兰来打算扩大生产规模,再订做几个炉子,这样就不用担心供不上货了。

要是人手够的话,她就再推出面包和饼干等,将自己家的产品逐渐多样化!

第二份工作就是再火锅店当服务员,这个世界里叫跑堂的或小二、伙计等。

其实用女人当跑堂的在古代并不少见,而且我国古代唐朝的时候不少酒肆就是用女子当小二了,百味人家也是用的女跑堂,所以沈若兰想用女子当跑堂的想法并不算过分或有伤风化,只能算是赶时髦吧。

第三个工种有点儿挑剔,那就是在印刷厂排版。

这个工作就要求工作人员的学历文化了,不然连字都不认得,或者连字都认不全的话,又怎么去排版呢?

好在,这些姑娘都生在小康之家,很多都是识文断字的,不少在妓院里还进修过,大部分肚子里都有点儿墨水的,故而能胜任的也不少。

沈若兰把自己手头儿的三个工种告诉了大家,并让没自由选择,这三个工种都是按劳分配的,只要肯吃苦,每个月挣一两二两的不成问题,养活自己更是绰绰有余!

湛王救回来十四个姑娘,这十四个姑娘可谓是性格迥异,又活泼开朗的,有低调内敛的,还有呆滞愚笨的,不一而足,后来大家议论一番后,都各自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其中有四个选择在家做点心的,这几个人里就有沈若兰认为呆滞愚笨的那位,沈若兰暗暗庆幸,幸好她选择做点心了,要是她选择去酒楼当跑堂的或者去印刷厂排版印刷,她还真信不着她呢。

另有六个选择去印刷厂排版印刷的,沈若兰试探了一下她们几个,发现这六个姑娘都是饱读诗书、出口成章的,去印刷厂再合适不过了。

还有四个选择去酒楼当跑堂的,这四个人的性子都是活泼外向型的,就只其中一个叫小红的有点儿轻浮,其余三个都还好。

这样分工,沈若兰很满意,她记得周正家里还有两个姑娘呢,大抵那两个也会在她这儿做,只是不知她们选择哪个工种,赶明儿见到时再抽空问问罢。

大家一起吃过饭,沈若兰就差不多把这十四个人的名字都记下来了,饭后,她带着大家去布庄做被褥行李,当然是她给她们花钱,不过可不是百花,讲好了,这是她替大家垫付的,等将来会从她们工钱里扣的!

之后就是安排大家的住处了,沈若兰帮她们租了个宅子,独门独院儿,四间正屋加两间厢房,宅子不大,但足够住下她们十四个的了。

怕她们一帮漂亮姑娘被人惦记上,沈若兰特意在吉州衙门附近租的宅子,哪个登徒子想打她们的主意的话,也得好好掂量掂量。

安排完她们,天已经黑了,沈若兰回到家,爹娘都躺下了。

听到她回来的声音,爹娘很高兴,特意起了床点了蜡烛过去看她,担心她离家这么久,是不是操劳瘦了,是否平安无恙,又问她旅途可否顺利?老家是否一切如常等。

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沈若兰一一的回答了,并把这段时间老家发生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给了爹娘听,特别是沈若梅嫁到镇上老丁家做妾的事儿,也一字不落的说了出来。

爹听到沈若梅竟然去给人家当小妾去了,气得直拍炕沿儿,半天没说出来话,娘也一劲儿的摇头,连声说她糊涂、昏聩!

穆氏对沈若梅的印象还停留在当年她走时的样子,那时沈若梅才五岁,还是个雪球般的玉娃娃,没成想那玉娃娃似的美人儿,长大后竟自甘堕落,巴巴的去给人家做妾去了,真是令人痛心,简直是愚不可及啊!

爹也回神了,唉声叹气道,“大哥真是糊涂啊,就算梅儿有了身孕也不能答应啊,就老张家那些人的为人,梅丫头嫁过去还有她好日子过吗?这下,这孩子算是掉火坑去了……”

沈若兰奇怪的说:“爹,你知道老张家人啥样?”

爹点点头,长吁短叹的说:“从老张掌柜起,爹就知道,那家子人,都是悭吝刻薄,视财如命之人,且都是阴险狡诈、贪花好色,那个小丁掌柜的爷爷当初就是为了巴结权贵,就把自己的女儿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做小妾了。”

“还有小丁掌柜他爹,当年因为嫌弃他媳妇连着生了三个女儿,就逼着她媳妇把他小姨子骗到家来,强占了他小姨子,小丁掌柜的就是他小姨子生出来的,只是寄名养在他媳妇的名下罢了。”

“你们说,就这样的人家,能养出啥好孩子来?别说梅儿是去他家做妾,就是去做正妻,又哪儿会有好日子过啊?”

这些话,都是他从前当大酒鬼时在镇上喝酒时听到的,可惜沈德宝并不知道这些,要是知道的话,大概就不会那么轻易的答应把沈若梅嫁过去了吧!

沈若兰听得直咂舌,艾玛呀?这都是什么人家啊?咋竟干畜生干的事儿呢?还有底线没有?还有啥事儿是他们家干不出来啊?

沈若梅嫁到这样的人家,想必往后的日子会很精彩吧!

第二天,沈若兰一早就去了天下知之,想看看她预定的那些字块儿刻好了没有。

天下知之的掌柜见了她,笑呵呵道:“还真是巧了,昨儿那几个工匠来告诉我完工来,您今儿就来问了!”

沈若兰一听已经刻好,不觉喜出望外,字块刻好了,就意味着她的印刷厂就可以开办起来了,大把的银子也能赚起来了……

之后,她特意花了一天的时间,跑了大半个吉州城,最后在鹊桥胡同那边,租到了一座两进的宅子做厂房。

之后,她又着手买胶泥、定制版盘、纸张、锥子、装订线、墨水等,凡事都亲力亲为,跑了两天,差点儿把腿儿跑断了,终于把开印刷厂需要的东西都置办全了,印刷厂也随时都可以开工了。

这期间,大堂哥一家三口儿从靠山屯过来了。

大堂哥知道自己媳妇的性子,怕住在一起生出事端,最后整的大家都不愉快了,回来后就直接出去找房子了,两口子在一个贫民区内租了两间独门独院儿的三间小屋,每月只需五十文钱,一次性交半年的房租。

租完房子后,两口子齐心协力,把李巧莲带来的东西都归置好了,才去见二叔二婶儿。

李巧莲本来以为二叔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还有招娣姐妹仨,得住得别憋屈屈、挤挤巴巴的呢,所以才没有反对她男人找房子。

可是,等她到了二叔家,看到二叔家那气派的宅子,优美的庭院,还有每间屋子里摆放着的雕花家具后,一下子后悔了!

早知道二叔家这么宽敞,又这么气派,她说啥也不能浪费那钱去租房子啊?在一起住多好,都不用自己花钱买米买菜了,还能把房租省下来,最主要的是,她们花了那么多钱租的房子,连二叔家的房子的一半儿都比不上啊!

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趁着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她偷着拧了沈福存一下,低声埋怨道:“二叔房子这么好又这么大,都能住下咱们三口人儿的,你干嘛要出去租房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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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更新已经结束啦!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79章 火锅店开业

沈福存压低声线,瓮声瓮气道:“咱们拖家带口的,咋好意思都住二叔家呢?还是自己在一边儿消消停停的住着稳妥。”

李巧莲咬牙说:“你就傻吧,跟个人亲叔叔亲婶婶有啥不好意思的?放着这么好的房子你不住,花钱去住那破狗窝去,真是让你给气死了!”

老爷们不开窍,李巧莲决定靠自己,二叔公家这么宽敞,前后两进八间大屋,连招娣姐妹几个下人丫头都一人住一间屋呢,咋也能有他们这亲侄儿亲侄孙一间屋吧?

这边,沈德俭夫妇正在炕上逗沈福存家的小奶娃子呢,五六个月大的孩子,正是招惹稀罕的时候,小东西扔哒这小胳膊小腿,正在表演翻身的本领,把沈德俭夫妇逗得哈哈直笑。

沈福存跟媳妇嘀咕完,就过去和二叔二婶一起看孩子,顺便儿把自己今儿回来时已经租了房子的事儿告诉了二叔二婶,还说他往后就搬出去住了。

李巧莲本以为二叔公和二婶婆听到这话会让让他们,让他们搬回来住,她都想好了,只要他们开口,她就立马就坡下驴搬回来。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沈福存说完后,二叔公竟然连一个字都没让,还直接点头赞同:“行,既然你们都决定了,二叔就支持你们,待会儿让招娣帮你把你的东西收拾收拾,一会儿走的时候顺便儿都带走了吧!”

李巧莲一听,简直欲哭无泪了。

二叔公咋不按套路出牌呢?他不是应该让让他们,不叫他们走吗?要是他那么说了,只怕只说一句,她也能心安理得的搬回来啊!

李巧莲不知道,二叔公之所以这么爽快的让沈福存搬走,甚至还主动说让招娣她们帮沈福存收拾东西,做出一副恨不能让他现在就走的样子,其实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她。

从前,沈德俭还是个醉生梦死的酒鬼的时候,她这个侄媳妇可从来就没正眼瞧过他这个叔公公,嫁到老沈家好两年,她从没叫过他一声二叔,就是路上走个碰面都不搭理他,脸上还露出厌恶的表情。

沈德俭好歹是她的长辈,又是直系亲属,在他落魄的时候,她这个侄媳妇要是能给他点儿温暖,哪怕只给他一个笑脸,沈德俭也会感激她的

可惜,她没有,从她嫁到老沈家那天起,她就从来没把沈德俭当成叔,而是当成一个家族的垃圾,废物,从来都对他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很是不屑一顾。

沈德俭虽然从来没表示过不满,但并不表示他心里不在意,身为一个长辈,非但不能得到晚辈的尊敬,还被晚辈鄙视、厌恶,再大度的人也不会无动于衷的。

何况,沈德俭也不是什么胸怀宽广的人,李巧莲做的这些,他一直都记着呢,只怕到死都忘不了呢!

所以,他不愿意跟她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也不愿意看见她日日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晃动,正好福存提出搬走,他也就顺水推舟了。

其实就算福存不提出来,他也会想法把他们赶出去自己单独住的。

没办法,谁叫李巧莲从前做的那么过分呢!

李巧莲一看叔公公这么不上条道,又开始打婶婆的主意,她抱起炕上的孩子,装模作样的说:“儿子哦,看看,二爷二奶家多好看哦,比咱们家强多了,也不知道咱们娘俩能不能有福气也住上这么好的屋儿呢!”

穆氏也不知是真没听懂还是假没听懂,温婉一笑,说:“怎么不能呢?好好培养孩子,让他好好念书,将来考个状元探花的,没准儿住的比这还气派阔绰呢!”

一杆子支到二十多年后了,还不知道有影没影呢,李巧莲脸上的笑容都僵了,见二叔公二婶婆都这么不上道,她只好求助自己的爷们儿了,于是又是咳嗦又是使眼色的,想叫他开口跟他二叔二婶说。

可是,沈福存就是装作看不见的样子,跟本不肯配合。

李巧莲咳嗦了半天也不见他有反应,倒是把二婶婆的目光给吸引来了,“巧莲啊,嗓子不舒服吗?怎么一个劲儿的咳嗽?是不是得伤寒了?”

李巧莲扯了扯嘴角,刚要说话,那边沈德俭就开口了,“福存啊,你们今儿个刚安家,肯定还有不少活儿没干呢,快回去归置东西吧,叔这打个招呼就行了,就别在这儿陪着我们了,快带巧莲回去歇着吧!”

沈福存一听,站起身:“那行,叔,那我们就先走了!”

说完,接过李巧莲怀里的孩子,起身往外走去。

李巧莲十分不情愿的跟他走出屋,边走边回头看那气派的宅子,飞檐碧瓦,雕栏轩窗,青砖院面,鹅卵石甬路,再想想他们租的那座小破房子,感觉自己扎心了。

哎,要是她也能住这儿就好了!

回去的路上,她再次跟沈福存提起此事,“福存啊,要不你跟你二叔说一下,咱们也搬过来住呗,你看他们家那么大的房子,完全能住的下咱们三口嘛!”

沈福存很严肃的说,“这事儿你就别想了,二叔已经够照顾咱们的了,咱们不能得寸进尺,处处都想着占人家的便宜了,要是那么贪心不自觉的话,再好的亲戚关系也迟早得弄掰了!”

“可是,金存不是还住在那儿吗?从前你不也住在那儿吗?咋我一来就得搬出去呢?和着就是因为多了个我?”李巧莲心中不快,就想挑歪歪理找茬了。

没想到,沈福存居然说:“还真叫你给说对了,真就差多个你,你从前咋对二叔的你自己心里有数,没看今儿二叔一直对你不冷不热的吗?那就是还记着你从前那些事儿呢?老告诉你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就是不听,要是你从前拿二叔当个长辈,好好对待他,你看今儿他让不让咱们搬走?”

李巧莲一听这话心都凉了,刚才二叔公对她的态度,可不是像福存说的似的,不冷不热,待理不理的咋地!

完了,这么说二叔公是记她的仇了,二叔公要是记了她的仇的话,她还咋占到他们的便宜啊?

她陷入了深深的懊悔中,哎,早知道他们家还有发达的这一天,当初说啥也不能那么对二叔公啊?弄的现在本该唾手可得的东西都变成遥不可及了。

好后悔呀!

李巧莲不吱声了,严格的说,自家男人搬出来还是被自己给连累的呢,人家不来怪自己已经是好的了,她还敢说巴巴啥啊?

只是,心里还是不得劲儿,没看见二叔公家的房子前,她还觉得自家租的房子挺好的,可看了二叔公家的房子后,就咋看自家的房子咋不顺眼了,哎…。

沈福存两口子走后,穆氏倚在炕枕上,对沈德俭说:“我看福存媳妇不像福存那孩子那么厚道,说话都带着弯弯儿的,刚才跟我说话时还话里行间的提起,想住到咱们家来呢,我怕她是个事儿多搅家的,被把她给搪塞过去了。”

沈德俭说:“那就对了,往后凡是遇着这样的,不用惯着他们,一律怼回去,不然成全了他们,遭罪的就是咱们自己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穆氏说,“家里要是就只咱俩的话,让她住进来也无所谓,可是家里还有孩子们呢,我不想弄了搅家的进来惹孩子们不开心。”

因为孩子们,一向温柔软弱的穆氏也变得强硬起来,正是所谓的为母则强吧。

沈德俭见到她的变化,也挺高兴的,为了孩子们,为了这个家,他也变了很多,变得比从前上进,也比从前更有责任心了!

**

经过多日的筹划、奔波,沈若兰的印刷厂终于开起来了。

两进的宅院,十一个人干活儿,看起来还颇具规模呢。

这十一个人中,除了那六个女子,周正和绿芜救回的那两个女子也选择在印刷厂工作了,沈若兰还雇了一个刻字的师傅,有缺字少字的时候可以随时找他刻,此外,她把沈福存和沈金存也调到印刷厂去了,让他俩在印刷厂里负责装订。

也是到了这个时候,沈德俭和穆氏才知道,他们的女儿竟背着他们悄悄的弄了这么大一个工厂。

之前这孩子就说过要给他们两个惊喜,没想到还真是个大惊喜呢,惊喜之余,他俩更多的是欣慰和感动,这孩子,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由一个不起眼儿的小草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了,如今家里的人,包括他们这做爹娘的,都得靠女儿这棵大树荫庇呢。

这让他们感觉既骄傲又自豪,同时又有点儿愧疚,身为父母,他们本该跟女儿互换一下,由他们为她打一片天下,给她遮风挡雨,让她安心快活的做她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该做的事儿,每天无忧无虑的看书、绣花、弹琴、品茶……

可在他们家,这一切都颠倒过来了!

女儿忙的像陀螺似的,天天忙着为家里赚钱,筹划家里的未来,而他们,什么都帮不上忙,只能静静的看着她,给予她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了!

印刷厂开工后,沈若兰便拿出《三十六计》的手稿中的第一计,让她们先把第一计先印出来。

因为刚开始做,大家业务都还不怎么熟练,排版,校对,印刷等过程都是笨手笨脚的,按照他们这样的速度,只怕一计只印三千本的话,那也得半个月的时间才能完成。

沈若兰不着急,不都说熟能生巧吗,他们才刚开始做,大家的技术生疏,等慢慢的找到门道就好了。

这边,印刷厂如火如荼的工作着,那边,火锅店也轰轰烈烈的开业了。

因为这两天光顾忙着印刷厂的事儿了,沈若兰没有搞轰轰烈烈的开业仪式,也没有大张旗鼓的宣传,因为深信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道理,她觉得不用费事费神的搞宣传,也不用浪费钱财弄什么开业仪式,只要有人吃到她的火锅了,肯定就会来第二次,第三次的……

慢慢的,像滚雪球似的,顾客会越来越多,生意也自然会越来越兴隆的,所以,开业当天,她就只放了一挂鞭就宣告火锅店正式开始营业了。

沈德俭夫妻俩再次被女儿给的惊喜震惊住了,这才几天的功夫啊,这孩子咋又开了一家铺子?这也太能折腾了吧?

不过,有了上次的经验,他俩这回已经淡定多了,只是在看到那气派非凡的大酒楼,再想想这大酒楼竟是他们闺女开起来的,又难免有些激动。

开业这天,李巧莲也来了,当她知道这个二层楼的火锅店竟是沈若兰开起来的时候,下巴差点儿掉下来。

这个兰丫也太厉害了吧?前几天开了个十多个人的大印刷厂,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又开了个这么大的酒楼,她,她咋就这么能耐呢?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兰丫吗?

有时候,她都不敢相信这个兰丫跟她从前认识的那个兰丫是一个人了!

沈若兰本以为,她今个没有大张旗鼓的做广告,也没有请什么有头有脸的人来捧场,今儿的顾客不会多呢。

然而,鞭炮过后,就有一波接一波的顾客不断涌入,大家多半都是被火锅店异于别家的装修给吸引进来的,也有是因为对火锅感到好奇,想知道知道啥是火锅,特意进来尝尝鲜的。

进来后就发现有惊喜!

这家火锅店里的跑堂居然是四个美貌的女子,她们穿着一样的衣衫,一样的打扮,笑意晏晏,楚楚动人的。

这下子,不光能吃到美味的火锅,还能看到美人,大家都觉得这次算是来对了。

很快,楼上楼下的热闹起来。

“二楼招财阁,点菌汤锅儿,要两盘牛肉、一盘羊肉、一盘大虾、一盘木耳、一盘儿土豆片加地瓜片,一盘山野菜……”

“一楼六号桌,清汤锅,要一盘儿五花肉、一盘儿鱼肉、一盘血豆腐、一个青菜大合盘……”

“天字间点海鲜锅,要一盘虾滑、一盘儿蟹柳、一盘鱼丸、一盘儿菠菜…。”

菜单源源不断的传到后厨,后厨里的两个大师傅都忙得头不抬眼不睁的,沈若兰看这么忙,也过去动手帮忙,又是帮着切肉,又是帮着装菜的。

虽然忙得脚打后脑勺,但是心里乐呵啊!

越忙活,就证明生意越好,也就意味着她赚的银子越多,如此,她的心血也就没有白费了!

从上午开业一直到晚上打烊,店里的客人就没断过,一桌接着一桌儿,大伙儿都被这个奇怪的吃食给吸引住了,很多人是听了吃过的人说起特意赶来品尝的,吃到后发现果然好吃,就一发甩开腮帮子可劲儿造了。

到了晚上,店里储备的肉、菜基本上卖完了,也就剩下点儿山野菜,没有东西卖了,才不得不打烊的。

结账的时候,赫然发现一天竟卖了六十多两银子,去除本钱和费用,这一天豪赚了三十两之多,简直逆天了!

一天三十多两,一个月可就是一千多两,一年那就是一万多两啊!

这么一算,还真是吓人呢!

沈德俭夫妇见店铺这么红火,也笑得合不拢嘴,家里现在是越来越好了,这日子也是越过越有奔头了!

印刷厂和火锅店都开起来了,沈若兰也更忙了,每天都要印刷厂火锅店来回的跑,还要抽空到申由甲家去讲故事。另外,家里预定的三个烤箱做好了,沈若兰又潜心的研究出了烤饼干和烤面包,饼干是加了蜂蜜和鸡蛋的,面包做成了三明治和汉堡,都是有滋有味的美食,比点心铺子里那些干巴巴的点心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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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80章 敢算计爷的人?

这两样点心推出去后,也受到了热烈的欢迎,订货的更是不计其数,沈德俭已经送不过来了,干脆就开始在家卖货,有谁想要就自己上门而来取,这样就能节省不少时间,他也能松口气了!

眼下,家在这边儿算是安定下来了,沈德俭和穆氏都想到了竹儿的教育问题,虽然竹儿现在每天都有跟穆氏学习,但是家里天天来买点心的络绎不绝,吵吵嚷嚷的,这种环境根本就没法安心学习,两口子商量了一下后,决定送他去学堂念书。

吉州有不少出名的学堂,但是越有名气的学堂里纨绔子弟就越多,沈德俭知道自家只是商户,要是去那些好学堂里,儿子肯定会被那些权贵子弟看不起的,就选择了一家名气很好,但都是寒门子弟的学堂,叫文远书院,择了个好日子,把他送过去,拜见了先生,交了束脩银子,算是正式入学了!

一切都步入正轨了,沈德俭夫妇也都松了口气,沈若兰却放松不下来,因为三十六计的第一计马上就要印刷、装订完毕,就要被投入到市场上去了,她还不知道这本书的销量如何,能不能达到心里的目标呢!

为了给自己的新书造势,她还特意画了一副海报,油画形式的,画面上是一群披着铠甲的男子,这些男子的脸都是她那个时代的硬汉明星,各个俊朗霸气,气场十足,或气宇轩昂,或威风凛凛,或杀气腾腾,或英姿勃发,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一群沙场上的勇士。

大篇幅的海报,加上鲜明的色彩对比,人物形象的俊朗硬气,以及画法的独特逼真,她相信,只要这幅画挂出去,绝对会吸引一大批人的眼球,到时候,就不用怕没人注意到自己的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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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吉州的百姓们从天下知之路过时,就看见天下知之的外面挂着一副色彩艳丽的画,一米多高,两米见方的画板上,七八个身披铠甲,手执兵器的铁血男儿,以中间那个银色战袍的男子为中心,向两边排列而立。

画面的背景是大红色,隐隐还有狼烟旌旗,似在战场一般,让人一看就热血沸腾,心潮翻滚,情不自禁的对这画面产生一种敬畏之意。

画面的下方,是四个醒目的大字——《三十六计》

再往下,就是一些小字,‘最新奇谋兵书《三十六计》开启连载,数量有限,售完为止!’

大家看到这样刺激人肾上腺素的画面,再看到那‘奇谋兵书’几个字,哪有不好奇的道理?于是,纷纷走进天下知之,询问《三十六计》!

因为第一次发行的只有一计,虽然广告设计吸引了不少人眼球,但单独的一计在绝大部分人的眼里就是一个智慧故事,还没有达到让人拍案惊奇的目的。

因此,第一期的发售效果并不是很突出,发行三天也只买了四百多本。

尽管不多,但是已经达到了沈若兰的预期目标,她预测,这本书会越往后越火,越往后越势不可挡,第一期卖四百本,等到第二期就有可能是六百本,第三期可能就是上千本,等到后期的时候,就该是风靡全国了,那时,只怕兵士都会人手一套呢…。

她叫福存哥和金存哥把没卖了的书收好,准备等火起来时再卖。

福存哥和金存哥却没有她这样的远见,见到印刷出这么多书,只卖了一小部分,还都挺着急的,印刷第二计时,哥俩就强烈的建议她减少发行量,免得折本。

沈若兰没听他们的,依旧发行三千册。

她深信,不管印出来多少本,最后肯定都会被卖光的,排版一次不容易,不多印出来点儿多可惜?

第二册还没等印出来,突然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那就是,沈若兰忽然自己被人跟踪了。

确切的说,是被人给监视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错觉,可是留心观察了两天后,确定这不是错觉,而是真的。

跟踪、监视自己的人不止一个,至少有三四个人,有老又少,有男有女,应该是一伙儿的,而且看身手都是练家子,想必是看她家的火锅店红火,点心也是大卖,眼红她家大把大把的赚银子,想打她家银子的主意呢!

沈若兰冷笑:正好,她的枪做出来这么久,还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呢,正好拿他们几个试试自己的新武器!

这个想法让她感到挺兴奋,挺刺激的,就像上辈子所里组织人力去抓坏人前夕的那种心情似的,心跳,激动,还迫不及待。

这段时间虽然忙碌,她也一直没放松锻炼自己的身体,正好这回可以大显身手,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只是,收拾这些人不能在这城里动手,因为城里人多眼杂,万一被人看见她的秘密武器就糟了,她可不想徒惹麻烦。最好的法子十八他们引出城去,在城外动手,一次性解决,一劳永逸。

正好,她打算这几天要回靠山屯儿一趟,把家里的那几亩地种了,再找几个能进山采药的人,等到七八月份的时候好跟他们一起进山给娘采药去,借此机会,把他们引出去,在好不过了。

她特意留意了一下,发现这些人只跟踪自己,没有监视和跟踪家里其他的人,大概是相中自己的这身本事了吧,如此更好,她也就能放心离开了。

爹娘听说她要回去,就给她雇了一辆好车,又给她准备好了出门用的东西和银子,千叮咛万嘱咐的把她送上了车。

却不知,百里之外的军营练武场里,有人正在谈论自己。

“主子,京城来人了,是荣嘉大长公主的人!”

“何事?”

淳于珟回过头,深情冷峻,银色的铠甲衬得那张俊脸越发的俊美无匹,只是稍微有点黑,这几日练兵,难免风吹日晒,皮肤晒黑些晒粗些也是有的。

“这个……他们不是来找您的。”英战继续道。

“哦?那他们来干什么?”淳于珟眯起眸子,语气有些阴森了。

“他们,他们是来跟踪沈姑娘的!”说到这里,英战忍不住抬头,观察了一下主子的神色。

却见主子眸光冷厉,薄唇抿起,发出一声嗤笑:“在爷的地盘儿,也敢算计爷的人,他们还真看得起自己啊!”

这一句‘爷的人’,顿时让沈若兰在英战心中的地位提升了好几个档次,主子亲口承认的她是他的人,不容易啊!

沈姑娘也算是主子这辈子第一个主动认可身份的女人吧!

“那,主子,咱们怎么办?”

既然是爷的人,最然得由爷自己做主了。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废了,丢出吉州去!

英战张了张嘴,很想说,“这样做是不是太打大长公主的脸了?也让安安郡主没面子啊?”

但是,一想想多嘴后的下场,还是英明的把到了嘴边的话咽进了肚子。

算了,主子又不是第一回这么任性了,再说,这回的事儿也不能怪主子,谁叫她们自己巴巴的找不痛快呢,在主子的地盘儿,算计主子的人,主子不连她们一起收拾,已经很给面子了!

沈若兰本以为,她出了城,那些人就会对她动手,要么绑了自己,要么抢了自己,可是,直到回到靠山屯,那些人也没有出现过,别说是绑了自己或抢了自己,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沈若兰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人在吉州时鬼鬼祟祟的跟踪了自己好几天,不就是为了绑了自己或抢了自己吗?现在给了他们这么好的机会,他们咋不知道珍惜呢?

这不科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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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1章 美丽的 花衣裳

五月,正是北方农村耕种的时节,沈若兰回来的路上,每一块田地里都能看见勤劳的庄稼人躬着身子劳作着,打垄、刨坑、点子儿、培土,浇水、除草,忙得热火朝天的!

已经五月天了,逐渐升高的气温和种田时高强度的劳作,让大家都穿不住夹衣了,差不多所有人都脱去了夹衣,换上了单薄的衣衫,显得更轻快更灵便了。

很多爱美的女人们,都在这个美丽的季节里,想方设法的为自己添上一件花衣裳,让自己成为田野里一道亮丽的风景。

沿途就看到不少穿花衣裳的女人,因为穿着漂亮的花衣裳,各个都精神饱满,干劲儿十足的,毕竟花布不是钱儿细的东西,家里能给她们买这么好的衣裳,她们能不高兴吗!

靠山屯穿花衣裳的女人更多,因为春天时村里的男人们帮沈若兰家盖房子,都挣到了钱,后来又有不少人帮着她开荒里地,又赚了一笔,所以靠山屯今年格外富裕,不少人家的媳妇就拿着男人挣来的钱,买了一块花布,裁了一件花衣,美滋滋儿的穿在身上,美的心里差点开花!

沈若兰回到村子后,就看到村里的一片花花绿绿的,开始时很是无语,可是,在看到那些女人们因为自己的花衣裳开心的模样,感受到她们发自内心的欣喜和快乐,她的心情也就瞧瞧的转变了。

这些女人们都成长在这偏僻的小山村里,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在这里生活,她们的见识和欣赏水平毕竟有限,她们认为花衣裳美,而且她们的男人也这么认为,那她为什么要有别的想法呢?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是由大家来定义的,而不是由她一个人的审美来判定的,即便是她来自千年后,即便她有远高于她们的鉴赏眼光,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下,她也也必须学会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法则,去学会欣赏这种淳朴的美。

既然她已经决定要在村子里扎根,就必须得融入到这里,学会欣赏大家都欣赏的美。

想开后,她不再觉得花布衣裳俗气难看了,甚至决定等她下回在回村子了,也做一套花衣裳穿,好让自己更好的融入到大家的世界中。

回家时,冬儿奶奶做晌午饭呢,冬儿和瘦丫上山给小鸡和小鹅子挖野菜去了。

家里的鹅子和鸡都长大了不少,变得格外能吃起来,光靠秋萍嫂子一个人挖的野菜已经供不上它们吃了,于是,瘦丫就带着冬儿每天也到山上去挖,三个人一起努力,才勉强得供上那些畜生吃。

沈若兰跟冬儿奶奶说了几句话,就去后院儿看那些鸡崽子和鹅崽子子。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才二十来天的功夫,鸡崽子们和鹅崽子们都长大了将近一倍,原来黄嫩嫩、毛茸茸的小球球,现在都不那么黄,也不那么萌了,有的甚至还长出了大毛来。

看见沈若兰,它们还以为沈若兰过来给它们喂食的呢,抻着脖子巴登巴登的跑过来,围着她叽叽喳喳的直叫唤,还有胆大的小鹅崽子,把巴掌都踩到沈若兰的绣鞋上,在她的绣鞋上留下一个个枫叶似的小黑印子!

这么大的鸡崽子和鹅崽子,就像家里的半大小子似的,正是能吃的时候,喂饱这三十多只鹅子,五十多只鸡,确实也够忙活人的了。现在还好,她们几个还能供上它们吃,等它们再长大些,更能吃的时候,怕是他们仨整天在山上挖,也喂不饱它们呢。

她觉得,该把做饲料的事儿提上日程了!

她要做的饲料其实很简单,就是养殖蚯蚓,蚯蚓里面可含有大量的蛋白质,是最有营养的鸡饲料了。

鸡和鹅子吃了这种饲料,不光长的大长的快,还格外爱下蛋呢!

蚯蚓养殖起来也很容易,先收集一些蚯蚓,再弄一堆牛粪,找个阴凉的地方,把蚯蚓放在牛粪下,每天撒点水,蚯蚓就会在牛粪下自行繁殖了。

需要饲料时,就掀开牛粪收集些,基本上这一堆牛粪养过蚯蚓后,就会一直有蚯蚓,因为蚯蚓繁殖速度很快,即便是你把所有的蚯蚓都收走了,那些蚯蚓留下的卵也会很快的繁殖出小蚯蚓来,然后再迅速繁殖出更多更多,基本上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当然,也不能直接把蚯蚓拿出来喂鸡喂鹅子的,因为不知道它们身上有没有别的病菌或寄生虫呢,喂鸡前,得先把它们泡在大盆子里,等它们把泥吐干净了,在用大锅煮一遍,这样就能把它们身上的病菌和寄生虫烫死了,然后捞出来剁碎了,拌着野菜和苞米面子给小鸡小鹅吃,它们最爱吃不过了!

毕竟对鸡和鹅来说,蚯蚓是肉,可比光吃野菜苞米面儿的强多了!

从后园子出来,她又去前园子看看,前园子的几个大棚里的作物都熟的差不多能吃了,黄瓜已经结到拇指长短,现在就可以吃了,就是现在还没长大,吃了太浪费了,她有点儿舍不得!

柿子也都结了累累垂垂的了,不少大个儿的已经隐约放红线,就是没有全熟透,想来用不上几天,就有木须柿子、糖拌柿子吃了,想想都流口水……

番椒和孜然的长势也很好,最后那一棚子杂菜也都成熟了,是早就成熟了,都吃了不少了,上回张二勇父子三人帮沈若兰开荒时,天天都在她这儿吃,沈若兰就变着法儿的给他们做好吃的,那几天里就吃掉了不少,现在还剩下些,也都到采摘的时候了,再不摘就老了。她打算这回走的时候带走一批,剩下的留给瘦丫和东儿他们吃,足够她们吃到青菜下来的时候了!

屋里,冬儿奶奶做好了午饭,就喊沈若兰回去吃饭,沈若兰出了前园子,正在院子里洗手呢,瘦丫和冬儿就回来了,两个人一个背着个大篓子,里面装着满满登登的一篓子野菜,一个挎着个小筐,里面也装了不少,黑子就跟在冬儿的身边儿,蹿哒蹿哒的跑着,好像玩儿的很开心似的。

“兰儿姐姐——兰儿姐姐儿——”

冬儿一看见沈若兰,高兴的什么似的,撒着欢儿的向她跑过来,跑到跟前儿后一把将她抱住了。

沈若兰摸了摸冬儿的小脸蛋儿,心里还是蛮感动的。这孩子,每次她回来时,他都高兴的跟过年似的,好像离家多年的亲人突然回归了似的,很是依赖她,喜爱她,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一样。

可是,她每次回来时,都没有想过要给他带点儿好吃的好玩儿的,真是太对不起孩子对她的这份感情了

沈若兰愧疚了一下,赶紧在空间里翻找了一翻,想找出点儿孩子喜欢的东西还弥补一下自己的内疚,只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适合给他的东西,只好作罢。

还是等有机会去镇上,在给他买吧!

她接过冬儿小细胳膊上的篮子,拍了拍他的小脑瓜儿:“快去洗手吧,待会儿就吃饭了!”

“嗯!”

冬儿很听她的话,她这么说,冬儿就答应了一声,赶着去洗手了。

瘦丫把背篓摘下来,放在了北墙根儿太阳晒不到的地方,才笑嘻嘻的对沈若兰说:“你回来的正好,我把那几双鞋都做好了,正好你这回走的时候带回去,眼瞅着夏天了,你们好留着换着穿啊!”

沈若兰嘿嘿一笑:“谢谢瘦丫姐,你辛苦了!”

瘦丫也去洗手了,就在冬儿洗手的盆子里跟着洗了几把,边洗边说,“我才不辛苦,我现在的日子比从前强一千倍一万倍,简直就是神仙日子呢!”

这可绝对是瘦丫的心里话,跟她从前的日子比起来,瘦丫现在的日子可不就是神仙的日子吗?不用挨饿,不用挨打,不用受气,不用像骡子马似的干活儿,兰丫把恁大的一个家交给她,家里的粮食随便儿她吃,吃多吃少她从不过问,还经常给她买衣裳,买头花,让她穿得体体面面,干干净净的,连村里的人对她都格外高看一眼了。

她都知足的不知道咋地好了,总觉得现在的日子给她当神仙都不换呢!

洗完手,几个人进屋去吃饭了。

因为沈若兰回来了,冬儿奶奶特意给她开了个小灶,给她蒸了一碗嫩嫩的鸡蛋羹。

老太太的手艺很好,鸡蛋羹蒸得正是时候,正是多蒸一刻嫌老,少蒸一刻嫌嫩,那水汪汪泛着油花的蛋羹,一放在她面前的时候还直颤微呢!

沈若兰都情不自禁的被勾起了食欲,她拿起勺子刚要开动,对面忽然传来‘咕咚’一声,是冬儿在咽口水呢。

见沈若兰看过来,冬儿急忙懂事的说,“兰儿姐姐你快吃吧,这是奶奶给你蒸的,我不馋!”

小孩子不会像大人那样扯谎,虽然嘴上说不馋,可那期待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冬儿很少能吃到鸡蛋,虽然家里的鸡天天下蛋,下的蛋也不老少,但是奶奶和瘦丫姐说鸡蛋都是兰儿姐姐的,他们吃的住的都是兰儿姐姐的,兰儿姐姐好心养着他们,他们也得知道回报才是,能省的就尽量帮兰儿姐姐省,像鸡蛋这样的好东西,他们平时是不吃的!

不用问,光看地上摆的那满满的两篮子蛋,就知道这几个人在家是过的什么样的日子了。

沈若兰很无奈,说过她们好几回了,让他们在家时好好吃,多吃点儿,可今儿一回来,看家里的粮食就苞米面子和小米减少的多,大米和白面基本上都没动呢。前园子的大棚里的蔬菜也一点没少,鸡蛋和鹅蛋也又攒了好多。

这几口人,整天在家就吃苞米面子,吃萝卜白菜的,好东西是一点儿舍不得吃啊!

每次说她俩,她俩就说,现在能吃饱穿暖,还住得舒舒服服的,比她们从前的日子不知好多少倍呢,她们已经很知足了,不敢再糟蹋好东西,怕折了寿数!

哎,看来想要改变她们的观念,还是一件不太容易的做到的事情呢!

沈若兰挖了一勺鸡蛋羹,放进了冬儿的碗里,“来,冬儿,你也吃!”

冬儿看着那颤巍巍、金灿灿的鸡蛋羹,一时间有点儿犹豫了,不知道是该听兰儿姐姐的话吃下去,还是听奶奶的话,不吃姐姐家贵重的东西!

他看了看奶奶,又看了看兰儿姐姐,一张小脸儿纠结的不像样子。

沈若兰告诉他说,“冬儿得多吃点儿好的才能快点儿长大,长大了才能挣钱养活奶奶啊,要是不吃好的,冬儿就会长的很慢,很久很久才能长大呢。”

冬儿听了,咬了咬嘴唇,终于下定决心似的,拿着小勺儿吃起来。

他吃的很慢,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含在嘴里舍不得咽下,半天才吃一口,好像舍不得那舌尖上的美味被咽进肚子里似的,看得沈若兰怪心疼的。

哎,看来还真得好好跟她们说说,尽快改变她们的观念,往后可不能再这么节省了,看孩子这样,多心疼啊!

她又挖了一勺放在冬儿奶奶的碗里,说:“您也吃把,多吃点儿好的身体才能健康,才能看到冬儿长大,才能让冬儿长大后孝敬您啊!”

冬儿奶奶见沈若兰把鸡蛋羹都舀到她碗里了,也不好舀挖出去了,多不卫生啊!所以纵然舍不得吃,也不能糟蹋了好东西,只好笑着说:“好,好,我吃,我吃!”于是低下头也吃起来。

“还有你瘦丫姐,每天光干活不吃好的怎么行呢,你看看你,这几天都瘦了。”沈若兰又把一勺鸡蛋羹舀进了瘦丫的碗中。

瘦丫一听沈若兰说自己瘦了,急忙摸了摸自己的脸,说:“没有啊,我明明胖了,比我来你家之前胖了好几十斤呢!”

瘦丫确实比之前胖了好几十斤,人也不像从前那么磕掺了,现在穿着兰丫给买的衣裳出去,还经常有人夸她俊呢。

因为这,她对自己的容貌也有几分信心了。

但是,跟沈若兰一样,她最怕听到别人说她瘦了,她好容易建立起来的自信心,就是靠胖建立起来;哎的,要是她瘦回去了,又变成原来的瘦丫了,那不还得像过去那磕碜了吗?

所以,她怕听到别人说她瘦,就像一个现代的胖丫头怕听到别人说她胖一样!

沈若兰见她这么紧张,笑道:“怕瘦就多吃点儿好吃的,不仅能长肉,还能让你变漂亮呢!”

瘦丫晓得了,是兰丫为了哄她吃鸡蛋羹故意这么说的,就嗔笑说,“别关顾着给我们盛了,你自己也吃啊,再张罗一会儿都凉了,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好啊,我也吃,咱们大家都吃,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才好有乐趣呢!”沈若兰把那碗鸡蛋羹放在桌子中央,让大家都吃,她自己也挖了一勺儿放进嘴里。

嗯,真别说,冬儿奶奶的手艺还真不错,这鸡蛋羹蒸的不光好看,味道也是一顶一的好,嫩嫩的,滑滑的,火候正适当!

沈若兰忍不住翘起大拇哥,赞道:“奶奶,您老人家的蛋羹蒸的真好,手艺简直堪比酒楼的大厨啊!”

冬儿奶奶呵呵一笑,颇有点儿自豪的说:“那当然,想当年,我还是青州府府尹老爷家后院儿的厨娘呢!”

沈若兰一愣,她还从来没听冬儿奶奶说起过身世呢,如今听她这话,好像他们祖孙俩都是大有来头啊!

既然提起了话头,冬儿奶奶索性把自己的身世也说出来了,只是她的身世有点儿坎坷,听起来让人心生难过。

原来,他们祖孙俩都是奴籍,是青州府尹大人家的家生奴才,冬儿刚生出来没几个月时,冬儿爹随府尹大人外出办事,被一个刺杀府尹大人的歹徒刺死了,大人感念冬儿爹的因他而死,就把冬儿和他娘以及他爷爷奶奶都放出来,恢复了他们的良籍,还赏了他们五十两银子安家。

虽然恢复了良籍,但冬儿爷爷却因受不了丧父之痛,从打冬儿爹死,就一直病病殃殃的,吃了很多药也没能济事,缠绵病榻一年多,花了不少银子,最后还是撒手而去。

冬儿娘还年轻,大概是不想守着个老婆子和个开裆裤的儿子耽误青春,就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卷着家里剩下的银子逃走了,冬儿奶奶打听说冬儿娘往农安这边儿跑了,就一路找到农安来。

老太太觉得,儿媳妇不愿意照顾她这个老婆子,可冬儿是她的亲骨肉,她总不能抛弃了吧,她自己年纪大了,怕哪天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丢下冬儿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没人儿照顾,就想找到她,把冬儿交给她,自己再单独离开,就本着这样的想法一路打听着找过来的

可惜没等找到人,就把盘缠都花光了,没办法,祖孙俩就开始乞讨度日,千般艰难、万般辛苦,差点儿死在这里,还好遇到了沈若兰,不然还真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现在呢?

说到伤心处,老太太不再说话了,长长的叹了口气,低下头默默的吃饭,苍老的脸上显得孤寂落寞。

沈若兰听了她的遭遇,心里也上酸酸的,老太太也是够可怜了,晚年丧子、丧父,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去了,儿媳妇又卷了家财跑了,就剩下个少不懂事的小孙子,还得靠她这个老天拔地的老太太养着,想来要不是为了养着冬儿,老太太定然连活下去的勇气都没了。

“奶奶,別难过,您还有我呢!”冬儿看出奶奶的悲伤,急忙把小脑袋靠在了奶奶的怀里,给老人家安慰。

冬儿奶奶看到孙子这般懂事,欣慰的擦了擦眼角,说:“奶奶不难受,奶奶有冬儿还难受啥啊?要不是有冬儿,奶奶才不愿意活着呢?早去找你爹和你爷爷去了…。”

沈若兰道,“冬儿这么懂事,长大了一定会孝敬您的,您可得好好活着,等将来好享他的福!”

冬儿奶奶笑了笑,说“是呀,我是得好好活着,有他我也死不起啊,再加上遇到你,还有瘦丫,我这日子也过得下去,而且越来越有奔头了…。”

瘦丫不太会说话,但看到老太太伤心难过,还是笨嘴笨舌的说了一句,“您别难过,我们一定会照顾您的!”

这可是瘦丫的肺腑之言,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感受过长辈的关怀和宠爱,但是老太太来后,终于让瘦丫感受到了一直梦想着的幸福和温暖,这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被老太太无微不至的关心着,爱护着,像对待自己的亲孙女一样宠着,疼着,让瘦丫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把老太太当成自己的亲人了……

老太太抬头看了看眼前的三个人,笑了,说,“是呀,我这后半辈子了里能有你们仨,老天爷待我也算不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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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2章 牛粪

吃过午饭,冬儿奶奶把瘦丫和沈若兰赶出了厨房,自己去收拾碗筷,让她俩歇着,说说话,唠唠嗑。

沈若兰趁机把自己要养蚯蚓做饲料的事儿告诉了瘦丫。

瘦丫听了很高兴,说:“兰丫,你可真能,能这么好的办法,你说我咋就没想到呢?那行,我一会儿就去捡牛粪去,正好现在农忙,家家的老牛都在外面,粪好捡,还都是新鲜的呢!”

沈若兰一听瘦丫用‘新鲜’二字来形容牛粪,不由得抽了抽嘴角,不过,新拉出来的牛粪确实比干牛粪更容易繁殖蚯蚓。

只是,光瘦丫一个人又能捡到多少呢?想养殖蚯蚓,一筐两筐的牛粪可不够用,起码得个一牛车才够用,人多力量大,还是发动屯子里的小孩儿帮着捡吧,捡一筐牛粪给一文钱,相信用不到三天,一定能把牛粪备的足足的,养殖计划就可以进行了。

沈若兰把自己的想法跟瘦丫说了,瘦丫虽然心疼那些钱,但是一想自己一时半会儿的确实捡不来那么多牛粪,怕耽误兰丫的事儿,只好忍痛答应了。

于是,瘦丫就带着东儿,满屯子的转悠起来,把这个消息散布了出去。

靠山屯儿的顽童们听说牛粪能换钱花,顿时都像打了鸡血似的,一个个的撒呀尥蹶子的往家跑,又是找筐又是找铁锨的,急着赶着的去捡牛粪,唯恐去晚了让别人儿捡去了。

要知道,他们平日里可是一文钱也捞不着花啊,家家都是穷日子,谁会有那闲钱给孩子糟害呢,有那一文钱还留着买一斤糙米面,够一家老少的吃一顿干粮呢。这些孩子们也就过年时家里给个一文两文的压岁钱意思一下,但是等过了年后,又都得交还给大人,他们根本捞不着花。

谁要是能有个一文钱,那简直就是土豪和大款般的存在了,乡下的东西便宜,一文钱的话就能买到十个糖球,或者能买一块大块糖儿,又或者一条草籽糕两块卤果,购买力绝对是杠杠的!

无论是糖球还是草籽糕,亦或者卤果江米条,都是孩子们心中的美味,想想都能馋出含拉子的好东西,现在只要捡一筐牛粪就能实现这些美梦,谁又会去在惜那点儿力气呢?

很快,那些家里养牛的孩子们就拎着一筐筐牛粪来沈若兰家换钱了。

瘦丫在后园子里负责验货、收购,要是哪个孩子的筐子小,数量不够,或者哪个孩子想耍滑头,用土拉卡或猪粪马粪的充当牛粪,绝对逃不过她的眼睛,她就会毫不留情的绝收,再叉着腰把那个糊弄人的熊孩子一顿臭骂。

当然,要是牛粪合格的话,瘦丫也绝不拖沓,立马现金结账,让那个孩子拿钱走人。

拿到钱的孩子都乐得嘴丫子差点儿咧到耳根子去,动作一致的捏着钱,往村里的杂货铺跑去……

沈若兰把收牛粪的任务交给了瘦丫,她则去了谢大娘家一趟,想让谢大娘或者大庆哥帮她雇几个人种地。

她那七亩地已经犁好,肥也下完了,就是刨坑、点子儿、培土就行了,好干的很,要是能雇个十个八个的人,这点地儿两三天就干完了。

这个时候正是农忙的时候,沈若兰本来担心不会有人愿意干呢,但是谢大娘却很肯定的告诉她,要她尽管放心,不管她想雇多少人,她一天之内都能给她雇着了。

有了谢大娘这个保证,沈若兰也就放心了,跟她约好明天早上到她家集合,到时候哪块地种啥,她再告诉大家。

随后,她又去了大春哥家一趟,想请大春哥替她去桃花村一趟,帮她告诉张二勇一声,就说她回来了,让他过来靠山屯一趟,她有事儿找他商量。

大春哥这会儿不在家,上地干活儿去了,家里就彩霞姐一个人。

看到沈若兰,彩霞姐亲香的把她拉到炕沿边儿坐下,回身就打开炕柜儿要给她找好吃的招待她。

“来,吃点儿山楂片,酸酸甜甜的,可好吃了。”

彩霞姐从炕柜里翻出她装零食的小笸箩,很大方的在里面抓了一大把山楂片,塞到了沈若兰的手中。

沈若兰看着那装得满满登登的小笸箩,忽然明白彩霞姐为啥瘦不下来了!

就她这种吃法,能瘦下来就怪了!

她拿起一块山楂片放进嘴里吃起来,刚嚼一口,一下子就给酸得龇牙咧嘴的,“艾玛呀,好酸啊!”

沈若兰差点儿把山楂片吐出来,太酸了,都酸得人都睁不开眼睛了。

她把那把山楂片儿又塞回到彩霞姐的手里,皱着眉头说:“还给你吧,你这是在哪儿买的,酸死个人了!”

彩霞姐把山楂片丢进嘴里两片,边吃边说,“不酸啊,多好吃,多开胃啊!”

看着她大口大口的吃山楂片儿的样子,沈若兰的嘴里都直往外冒酸水儿,忽然一下子想到了一个问题:“彩霞姐,你不会是有了吧?咋这么能吃酸的呢?”

彩霞抿嘴一笑,神秘兮兮的说,“还不知道是不是呢,不过,倒是很像!”

她的月信一向准时,除了那次陷害尤氏时特意吃药推迟了月信,余下的时候,月信准时的都可以用时辰来算来,所以这次,十有八九是有了,只是日子尚浅,还看不出来,所以她也没往外说,只有沈大春知道,把沈大春乐得都快找不着北了。

这不,春耕的时候家家的媳妇都下地去了,就他说啥也不让彩霞去,连拎水做饭这样的活儿也不叫她做,就让她天天在炕上呆着,吃吃点心小吃,睡睡觉养养精神啥的,就差没扛个板儿把她供起来了!

沈若兰看着她那羞涩而又幸福的样子,晓得必是怀上了,心里也挺替她高兴的,彩霞姐嫁过来这几个月,也受了不少委屈,如今也算得上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往后的日子必定更称心了!

“彩霞姐,那你歇着吧,我就不用大春哥去报信儿了,找老于头去也是一样的。”

彩霞姐怀孕了,大春哥一定恨不能时时刻刻守在她身边儿呢,在地里劳作一天,回来还得照顾彩霞姐,又哪有空去桃花村报信儿呢?

彩霞说:“没事儿,等晚上让他骑马去,一会儿就能回来。”

“真不用了,我着忙,大春哥不是得晚上才能回来吗?我这就去找老于头得了!”沈若兰知道彩霞是真心想帮她,但是人家现在是特殊情况,她还是别麻烦人家了。

从大春家出来后,她又去了老于头家。

很不巧,老于头的驴这两天泻肚,走不了了。

沈若兰没办法,她时间紧,还急着回吉州去发行三十六计的第二计呢,在这边儿也呆不了几天,必须得赶在她走之前把事儿交代给张二勇,让他在八月份之前,帮她把进山采药的人儿找齐了,不然到时候进山,上哪儿找那相应的人跟她一起进啊?

既然没有人给她跑腿儿,她就只好亲自出马去桃花村了。

老实说,她一点儿都不想去张二勇家,因为去了那儿,就难免会遇着他娘,不幸的话就得连他那个缺心眼子的妹子也一起遇上,这俩人无论是哪个,都够让人头大的了,她恨不能一辈子看不着她俩才好呢!

可是,情况特殊,为了娘,她不想去也得去呀!

因为这是她头一回去老张家,不好空着手去,沈若兰特意在大棚里割了一捆韭菜,又拿了一篮子鸡蛋,算是她这未来个媳妇孝敬未来公公婆婆的礼物吧。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后,就拎着篮子匆匆的走人了。

桃花村离靠山屯不远,也就五六里的路程,以沈若兰现在的体能,一个小时就走到了。

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沈若兰出现在了桃花村老张家的大门前。

“有人在家吗?”沈若兰拎着篮子站在门口儿,看着院子里静悄悄的,也没个人,就喊了一声。

“谁呀?”

屋里崔氏正坐在炕上哄孩子呢,听到外面有人叫,就推开窗户看了一眼。

“呵呵,大娘,你在家啊,我过来看看你们!”

尽管沈若兰半拉眼珠子也看不上这个未来婆婆,但面子上的情分还是得给的,她陪着笑打了个招呼,礼数倒也周全。

“艾玛,咋是你呢?你来干啥来了?”崔氏一看到沈若兰,先是一阵大惊小怪,随后就把脸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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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3章 狠怼崔氏

沈若兰嘴角一抽,这个未来婆婆是得多看不上她啊,连最起码的脸面都不愿意给她留了,看样子就差没拿着笤帚嘎达直接赶人了!

“我过来找二勇哥,有事儿要跟他商量一下!”虽然崔氏不待见自己,但是该答的话沈若兰还是得回答的。

“找我家二勇干啥?给你家干活去吗?不巧了,我们能家今年也买地了,个人家的活都干不完呢,没工夫上你家干去,你还是去找别人去吧!”

崔氏隔着窗子,冷嘲热讽的说道,这是在为前些天他们爷仨给沈若兰白干活儿不愿意呢

沈若兰正要说话,忽然听到一道洪亮的声音,“哎呀,这不是兰丫吗?你咋来了呢?”

老张头从外面回来了,一看到站在自家大门口儿的沈若兰,惊喜的大声招呼。

此刻,老张头穿着一件粗布的衣裳,衣裳上打着好几个刺眼的大补丁,头上顶着一顶庄稼人用来防日头晒的麦草帽子,赤脚穿着一双草鞋,裤腿儿卷到了膝盖的地方,小腿肚子上都是泥巴,一副典型的庄稼汉模样,跟平日里那个精明能干的老头儿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沈若兰一看老张头回来了,顿时松了口气,终于不用在跟崔氏磨叽那些没营养的废话了,跟有脑子的人说话就省劲儿多了。

“我过来找二勇哥有点儿事儿,张大爷,我二勇哥呢?”

老张头笑呵呵道:“二勇在地里种地呢,多亏你给的五香花生米方子了,家里靠卖五香花生米挣了不少钱,把饥荒都还上了不说,还买了四亩地,都是一等的良田呢,这会儿二勇和大勇正在地里干活呢,你先进来,等会儿我上地里去给你找他去。”

老张头一边说着,一边儿开了大门,把沈若兰让进了院子里,沈若兰进院儿后迅速的打量了一番。

院子倒是宽敞的,跟其它庄户人家院子的格局相差不大,就是里有点脏,有点乱,鸡窝,柴火,乱糟糟的随意堆放着,地上还有不少鸡屎,有的鸡屎已经风干了,看起来应该很多天没扫过了。

崔氏一看老头子回来了,从窗户里探出半个身子,叫道:“你咋回来了呢?你不在地里盯着,那俩瘪犊子能好好干活儿吗?特别是老大媳妇,最是个偷奸耍滑的,你这一走,她还不得撂挑子不干啊?”

“我回来上趟茅厕,一会儿就回去!”

老张头语气平常的说道,但是脸上的表情可不像他语气这么平常,他对着窗户立起了眼睛,恶狠狠的瞪着崔氏,当着未过门的儿媳妇的面,他不好骂这个死老婆子,只好用自己的表情来威胁她,叫她闭嘴。

崔氏一看老头子这副狠叨叨的要揍人的样子,就知道这老东西又不知抽哪门子邪风,又不乐意了,怕挨揍,她也不敢多说啥了,啪的一下关上窗户,坐回炕上看她那俩孙子去了。

“兰丫,来,进屋吧。”老张头把老婆子震住后,热情地打开门,请沈若兰进屋。

沈若兰走了进去,一进屋就闻到屋里一股子浓烈的尿骚味儿,冲得沈若兰差点儿打喷嚏。

老张头大概是闻惯了这种味道了,也没觉得难为情,把沈若兰让进屋后,见崔氏还坐在炕上哄那俩孙子呢,看都没看沈若兰一眼吗,就像没看着她进来时的。

老张头觉得怪难为情的,就低声斥道:“兰丫来了,你没看见吗?”

未来媳妇上门儿了,这死老婆子还带搭不惜理儿的,连句话都没有,万一儿媳妇觉得婆婆不好相处,不同意这门亲事不就坏了吗?

崔氏见老头子对着她又是咬牙又是挤眼的,知道这是老头子在警告她让她跟沈兰丫说话呢,怕老头子过后收拾她,崔氏只好带搭不惜理儿的跟沈若兰说了一句:“坐吧!”

沈若兰往炕上看了看,只见崔氏坐在火炕外面临着炕沿儿的地方,一条腿伸着,挡着炕里两个连跑带爬的孩子,那两小娃子小的七八个月的样子,大的也就两三岁得样子吧,一个个造的埋了吧汰的,特别是那个小的,隔挺远就能闻到他身上那股子尿骚味儿。

就冲他家那邋遢的院子和屋里这股子骚味儿,就知道他们家的女人都不是干净利索的。

沈若兰坐了下来,随手把篮子放在了一边儿,说,“来的匆忙,也没倒出功夫去给你们买啥?就家里自己家小鸡儿下的蛋给你们拿过来几个补补身子,还有大棚里的韭菜也好了,割过来点儿给你们尝尝鲜。”

崔氏早就看见沈若兰手里的篮子里,看到鲜嫩嫩的韭菜,还有盖在韭菜下面的鸡蛋,脸上总算好看点儿了。

老张头笑呵呵的说,“你这孩子外道了不是?你家里人也不少,自己留着吃得了,往这儿倒腾啥啊?待会儿我让二勇给你送回去。”

崔氏一听老头子要把到了嘴边儿的肉吐出来,那还了得,急忙说:“你不是要去茅厕吗?还在这瞎白乎啥?再白乎一会儿都拉裤兜子去了,还不赶紧拉你的屎去。”

老张头听到老婆子在未来的儿媳妇面前这么粗俗,顿时臊得老脸通红,但也确实是屎堵腚门儿不拉不行了,就瞪了老婆子一眼,拿了草纸匆匆地走了!

老张头一走,崔氏就板起脸来,冷冷的教训沈若兰教说:“别听那死老头子放屁,咱们家的规矩就是有好吃的可先可着老人吃,哪有给老人送点儿吃的还往回拿的说道呢?别说是吃的了,就是你跟我儿子往后成了亲,挣了钱也必须得交到我这儿帮你们管着,省着你们自己不知道日子过!”

她一边说这,一边拿眼睛眼上眼下的看着沈若兰身上新置办的一身蜜色衣衫,眼见的是不满意了。

哼,挣俩钱儿就不知道咋得瑟好了,还穿棉布衣裳,长那富贵的身子了吗?

沈若兰倒是没跟她辩驳,只是笑眯眯的说:“行啊,只是挣了钱交得到您这儿,那欠的饥荒呢?您大概还记得上回在我家时我跟您说我盖房子盖大棚拉了不少饥荒的事儿吧?那些饥荒到现在还没还上呢,我都要愁死了,既然挣的钱交到您这儿,那欠的饥荒您也负责帮着还吧!”

崔氏一听那老些饥荒还没还完呢,顿时把脸一拉,“放屁,那房子和大棚是他们老沈家的,得由他们老沈家自己还,你是老张家人,不该他们不少他们的,凭啥给他们还饥荒啊?我可跟你说,你可别分不清里外拐,虎了吧唧的一门儿心思护着娘家,你爹现在也有儿子了,不可能再稀罕你这个闺女了,你家那些房子地的到最后都得留给你弟弟,你啥也捞不着,你要是有点心眼子的话,就趁着现在方便,能多咔赤他们点儿就多咔赤他们点儿,要不到最后你爹把那些都给你弟弟的,你后悔的哭都找不着调......”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大娘,您平时也是这么教育金凤的吗?那金凤这些年在您手里咔赤了多少啊?说出来我听听呗?”

“放屁!我闺女才不......”崔氏刚要说“我闺女才不能咔赤我呢”,但马上想到这是自己刚教人家的,要是这会儿说她闺女不能这么做,就有点儿自打嘴巴的嫌疑了。

她卡巴卡巴眼睛,说不出啥了,就开始胡搅蛮缠,“别问那些跟你没关系的,老人告诉你干啥你就消停听着就完了,问这问那的干啥?我也是看你从小没娘教育,多嘱咐你几句,要不有些事儿你傻了吧唧的根本不知道咋整。”

沈若兰迷了眯眼,老婆子这是在嘲笑她有娘养没娘教吗?她还敢提家教?自己做的那些粑粑事儿当别人不知道嘛?还敢教育别人?哪来的自信呢?

本来看在张二勇的面子上,沈若兰不打算太让她难堪的,但是既然她给脸不要脸,沈若兰也只好以彼之道还之彼身了,不然她还会以为自己是好欺负的呢。

沈若兰笑了笑,悠悠的说:“我娘虽然没在我身边儿长大,但小时候她教我的那些我都还记得呢,我娘说了,为人子女的一定要孝顺父母,您是二勇的亲娘,也是我的婆婆,所以我也会好好的孝敬您的,听说您爱吃瓜,这不,我今年特意要种一亩西瓜一亩甜瓜呢,也省得您爱吃没地方弄去......”

这是在暗讽她多年前上人家瓜地偷瓜,被狗撵掉进茅房的那件事儿呢!

这件事儿本就是崔氏人生中最大的糟点,也是她一直忌讳莫深的,没想到竟然被这死丫头知道了,崔氏一下子臊得脸皮都紫了,毕竟她也不是完全不要脸的,那么丢人的事儿,被未来的儿媳妇知道了,换做谁都会难堪下不来台的。

老张头就怕这老婆子在屋里跟沈若兰说啥不着调的话,在茅厕里飞快的拉完屎,赶紧擦吧擦吧出来了,洗过手后进了屋,却看见老婆子正青紫着脸皮气冲冲的在炕上坐着呢,胸口还剧烈的起伏着,一看就气的不轻!

兰丫则正在随意的绕着自己的发辫儿,一副天真的小女儿模样。

一看这光景,老张头立刻猜出肯定是老婆子跟兰丫对上了,结果没干过人家,叫人家给打败了!

老张头无奈的在心中叹了口气,他虽然看不上老婆子,但私心里也不希望她被晚辈给怼了,夫妻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她被晚辈给卷了面子,他的脸上也不好看啊?

但是他也知道,就他老婆子这蛮鲁左性的性子,人家要不怼了她,她就能骑到人家脖子上拉屎去,所以,怼她也属正常,谁叫她为老不尊了呢?

哎,娶了这么个死玩意儿,有些事儿注定没法两全其美了!

看到他进来了,沈若兰粲然一笑,说:“张大爷,您一会儿还上地吗?要不,我跟您去找二勇哥吧!”

老张头本来就不大放心她跟老婆子单独在家,怕她俩闹矛盾,现在听她这么提议,就欣然同意了。

“成啊,那咱们走吧!”

“哎!”

沈若兰站了起来,笑眯眯的对老崔婆子说:“大娘,那我先走了,咱们回见。”

老崔婆子冷言冷语的说:“走吧,往后没事儿就消停在家呆着,别随便儿自己来乱回走,挺大个姑娘这走那窜的,让人看见了还以为你不安分呢,我们老张家可跟你丢不起这个脸啊!”

沈若兰听了,点点头,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说:“是,大娘,我记住了,多谢您的教诲。”

老崔婆子‘哼’了一声,绷着脸也没说话,沈若兰说走,却没有挪动脚步,看了老崔婆子两眼后,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诶,对了,我今儿咋没看见金凤呢?她上哪去了?”

提到张金凤,老崔婆子不由得身子一僵,一下子语塞了。

刚才还说人家不安分,这走那窜的呢,可自家这死丫头比谁都不省心,从打在吉州回来后就变野了,在家里边儿是一杯茶的功夫都呆不住,整天的往镇上跑,天天早出晚归的,谁说也不听,现在也肯定是在镇上的哪嘎达逛呢!

只是,这话让她咋跟这死丫头说呀?啪啪打脸啊!

老张头目睹了她们俩过招,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虽然觉得兰丫怼的没错。老婆子也确实是自找的,但他私心里还是希望兰丫能让着点老婆子,毕竟老东西是长辈,兰丫要是让着点儿,就能证明她是个温柔孝顺的,那他的心里得多舒坦啊!

看到老婆子被兰丫堵得哑口无言,老张头忍不住出声了,“金凤有事儿出去了,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咱们也走吧!”老张头说了一声,出去了。

沈若兰看老张头出去了,也懒得再看崔氏一眼,就跟着走了出去,没等关上门呢,崔氏就气得冲着她的背影“呸”了一口,低声骂了一句,“死丫头蛋子,咋不嘎嘣一下瘟死你!”

不行,这个媳妇真是说啥也不能要了,还没成亲的竟然就敢跑到家里来跟她示威来了,就这样的,娶过门儿了能听她话吗?还不得反了天了啊?待会二勇回来,她非得好好跟那糊涂玩意儿说说,说啥也得把这门儿亲事给他别黄了不可!

沈若兰跟着老张头去了地里,张二勇看到从天而降的沈若兰,喜出望外的跑过来,冲着沈若兰傻傻的憨笑:“兰儿,你咋来了?啥时候回来的?”

沈若兰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就拿出自己的手绢塞给他,让他先把汗擦了,又带着他到地头儿的树墩子上坐了。

在田里干活儿的小伙子们看到有个仙女儿似的姑娘来找张二勇了,眼睛都要看直了,有人直接冲着张二勇喊起来:“二勇,这姑娘是谁啊?你亲戚家的妹子吗?”

张二勇一听就知道这小子打的啥主意,立刻毫不含糊的喊了回去,“这是我没过门儿的媳妇!”

一听是张二勇的未婚妻,小伙子们一阵失望,好俊的姑娘啊,可惜有主儿了,他们也就只能过过眼瘾了。

一个跟张二勇关系较好的小伙子大声喊道,“二勇,你小子好福气啊,订了这么俊个媳妇,快说,你还有没有没订婚的大姨子小姨子啥的了?别光你一个人享福了,弟弟我还没有媳妇呢?”

还有人起哄说,“二勇,你媳妇给你那手绢香不香?拿那么香的手绢擦脸舒服不?”

张二勇虽然不搭理他们,可脸上的笑容却出卖了他内心的得意——他的兰儿比所有的姑娘都好,这么好的姑娘是他的未婚妻,这帮小子一定眼红死他了!

“二勇哥,我找你有很重要的事儿商量!”沈若兰坐在张二勇的对面儿,很认真的跟他说道。

张二勇看她表情这么认真、严肃,急忙说:“你说!”

沈若兰道:“我要找一批进山采药的人,是那种能爬树登崖体能好的,有进山采药经验的!”

“你要采药?”张二勇诧异道?

“对,我要在七月中旬到八月中旬之间进山一趟,采两种很重要的药,我一个人势单力小,怕采不到,所以想多找些人,可是我又不认识这样的人,想着你总进山,应该能认识这样的人吧,所以就找你商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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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4章 约定上山

“你咋了?为啥要采药?病了吗?”张二勇着急的看着她,一脸的担忧。

沈若兰摇摇头,语气沉重,“不是我,是我娘,我娘她病了,虽然表面看着挺好的,但其实身子已经糟透了,要是没有这两种药救命,只怕挨不过多久了!”

张二勇一听不是沈若兰用,顿时放心了不少,但是又听到兰儿娘身子那么糟了,也很担心,毕竟那是兰儿娘,他未来的岳母,加上他对兰儿娘的印象一直很好,也是发自内心的尊重她,所以很希望她能好好的,就说:“我认识几个放山的,明天就去给你找,到时候我也跟你一起去,一定能采到!”

沈若兰说,“我是七八月份才进山,你那时候不是得出去买五香花生米了吗?能有时间跟我进山吗?”

“有时间,一定有时间。”张二勇斩钉截铁道。

就算没有,他也得挤出时间来,他可不放心让兰儿一个人进山,太危险!

沈若兰点点头,“那行,那就这么定了,你尽量多找些人,就跟他讲,只要跟着进山的,不管采没采着药都给他二两银子辛苦钱,要是采着的话,我会按比市场价高三成的价格收购他们的药,绝不会叫他们白费力气的!”

山里危险,就算是没采着药,只要能陪着大伙儿一起进山,能给大家壮个胆儿,就值得她掏钱。

张二勇说,“行,我明天就去跟他们说去,对了,你还没说你要采哪两种药呢?”

“是人参花和幽灵草,都是很罕见很贵重的药材,很难找。”沈若兰回答道。

又把人参花和幽灵草的样子描述了一下,并表示回去后会画成图,到时候大家一看图就都能认识了。

张二勇听到她的描述后,沉吟着说:“你说的这两种药,我好像都有见过,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是在哪见过的了!”

沈若兰一听,不觉喜出望外,道:“那可太好了,你慢慢想我不着急,反正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呢!”

“到时候就算想不起来也没事儿,我总在那几个地方打猎,到时候挨个儿地方去找找,应该能找着。”张二勇安慰道。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沈若兰看看天色不早了,就跟老张头和张大勇打了声招呼,要回去了,张二勇想去送她,沈若兰怕耽误他干活儿不让他送,可张二勇说山路不安全,怕她出事儿,非要送不可。

沈若兰拗不过他,只好让他送了。

回去的路上,两人聊起了沈若兰这几天的行程安排。

沈若兰打算从明天起就开始种地,多雇些人,三天内种完,第四天就走。

她现在真的很忙,吉州那边的印刷的《三十六计》第二计已经印的差不多了,她还急着回去安排发售的事宜,还有火锅店那边儿,虽然有周正看着,但毕竟是刚开业的,谁知道会不会有不可预知的事情发生?她一走几天的做甩手掌柜,万一有事儿科怎么好?另外还有家里的点心买卖,她打算把做点心的作坊挪到酒楼后院儿去,不然每天来买点心的太多,这样吵吵嚷嚷,的,既不利于娘亲养病,也不利于竹儿学习。

总之,她有很多事儿要做呢,当真没时间在这儿耽搁太久。

张二勇听说她吉州那边事儿多很,就说:“你要是着急的话明天就走吧,种地的事儿我来帮你安排,你只告诉我哪块地种啥就成,保证帮你安排好。”

沈若兰笑道:“再我今个去你家时,跟你娘俩差点儿又干起来,待会儿你回去了她不定咋跟你骂我呢,肯定不能同意你去帮我。”

张二勇说:“我家的事儿都是我爹做主,我爹能同意就成了,你不用管我娘,她那个人就是嘴不好,往后她要是跟你说啥不好听的,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就当没听着好了,她自己一个人闹得没意思了,也就消停了。”

沈若兰叹道:“我倒是不想跟她一般见识,可要是有个人处处找你的茬,挑你刺,你还能装听不着吗?气都气死了吧?我看你娘那脾气啊,将来不待让咱们消停的,哎!”

她真心有点儿犯愁了!

张二勇见沈若兰发愁,急忙说,“你别犯愁,等以后咱们成亲了,你们两个尽量少见面,要是不得不见面发生冲突时,你能坚持不动手就行了。”

沈若兰呵呵两声,心说,我就怕连这个都坚持不了啊……

快进靠山屯儿的时候,沈若兰忽然想起了张金凤,就忍不住提醒了张二勇一声。

“二勇哥,你回去跟你爹娘说说,往后还是尽量少让张金凤上镇上去逛吧,就算去的话也得是有家人陪着再去,不然她一个姑娘家,成天涂脂抹粉,描眉打鬓的在镇上东窜西窜的,传出去对她的名声也不好!”

张二勇被她这么一说,顿觉脸上火辣辣的,臊得都有点儿不好意思看她了。

那个缺心眼子的妹子,现在就跟魔怔了似的,天天出去丢人现眼去,一天不出去逛都不行,连爹都治不了她了,要是不让她出去逛去她都能作死,都这么大了,爹又不好打她,只好琢磨着快点儿给她找个婆家,好早点把她打发出门子,省得将来出点啥事儿丢人现眼!

“我爹正遥哪给她寻摸婆家呢,等把她嫁出去就消停了!”他讪讪的说道。

沈若兰却不以为然,就张金凤那不知好歹的性子,嫁到谁家都够人呛,除非找着个动手儿的老公,能巴掌撇子教育她的,不然想让她消停?呵呵,做梦!

两人边走边说,不知不觉到了靠山屯。

走到沈若兰家门口,张二勇站住了,“兰儿,你进去吧,明早上我过来帮你种地!”

沈若兰看了看天,太阳都快下山了,已经到吃饭的时候了,就说,“都到家了,就别走了,吃过晚饭再走吧!”

张勇说,“不的了,我现在走的话还能赶在天黑前到家,明儿再在你家吃吧!”

沈若兰说,“那也行,那你回去吧,路上小心点儿!”随意的嘱咐了一声,却让张二勇的心比吃了蜜都甜,他知道,这是兰儿在担心他、关心她呢……

张二勇走后,沈若兰回到家,看到后园子的东墙角那,已经堆了一大堆牛粪。

好在牛粪不臭也没有怪味道,不然等到夏天开窗户开门而的时候,这一大堆粪,还不把家整的臭烘烘的啊!

“兰丫,你看,就一下午就收着这么多,咱们屯子那些虎孩子现在一个个都疯了似的遥哪捡牛粪呢!”瘦丫站在牛粪堆前,兴奋的说道。

沈若兰捡起一根小棍儿扒拉了几下,验看了一下牛粪的质量,很满意,说,“这些牛粪差不多就够了,今个儿收完了明儿就不用收了,等过几天下雨,就开始收蚯蚓吧,五文钱一斤,把收来的蚯蚓都剁成两段,都埋在这粪堆底下,再等过个十天八天的,就能把里面的蚯蚓翻出来做饲料了。”

“五文钱一斤?这都快赶上肉贵了!不用这么多钱吧?”瘦丫一听沈若兰要五文钱一斤的收蚯蚓,心疼得一阵咂舌,兰丫的手脚也太大了,蚯蚓又不是啥稀罕物,河边儿和阴凉的地方到处都有,很好挖的,给个三文两文的就有的是人儿去挖,咋还给这么多呢?多浪费啊?

沈若兰也知道三文两文的能收着,这不是寻思着帮帮大伙儿,给大伙儿点儿赚钱的机会吗?她多拿出百八十文的根本不是个事儿,但是村民们要是多收入个五文八文的,就意味着能多吃好几顿饱饭,能少挨好几顿的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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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5章 本王亲自去见

第二天四更时分,天还没亮,沈若兰就起来了,在大棚里忙忙碌碌的摘青菜,准备带回吉州去,正摘着呢,张二勇风尘仆仆的赶来了。

沈若兰看着一头薄汗的他,惊讶的说,“怎么这么早呢?”

张二勇憨憨的一笑,说:“我睡不着,就起来了,过来看看你。”

沈若兰听了,抿嘴一笑,这个傻小子,还学会撒谎了!

睡不着?昨天干了一天的农活,又从桃花村跑到靠山屯,又从靠山屯跑回桃花村的,这来来回回的,加上干了一天的活儿,差不多的人骨头都要累折了,躺在炕上只怕睡个一天一宿的都不解乏呢,他还能睡不着?

憨家伙,撒谎都撒不匀乎,真是个笨蛋!

“睡不着就帮我摘菜吧,正好我去给你做早饭去!”

沈若兰把菜篮子塞给他,拿着一把韭菜出了园子,早上她想包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吃!

张二勇眼巴巴的看她出了大棚,满眼的不舍,他不想吃啥好吃的早饭,就想跟她多呆一会儿,可她咋就不明白呢?偏他又不好意思明说,只好看着她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了。

沈若兰和冬儿奶奶合作,包了一顿可口的韭菜鸡蛋馅水饺儿。

吃饭的时候,张二勇正埋头吃着,心里暗暗惊叹于兰儿精湛的厨艺呢,沈若兰突然拿出一块一两重的碎银子给了他,让他这几天雇人用,张二勇坚决不要,只说这点银子他替她付了。

沈若兰哪忍心叫他花钱啊?就笑呵呵的说:“这还是你第一回从吉州回来时给我的银子呢,就是你的钱,快收着吧!”

张二勇第一回从吉州回来,确实给了她几两银子,那是他第一回给她钱,但就只给她那一回,再就没给过她。

不是他不想给,而是后来见识到她赚钱的本事了,觉得他那点儿银子实在是拿不出手儿,有时候想把自己攒的那点儿钱都给她,可又莫名的感到自卑,他省吃俭用节衣缩食的攒下几吊钱,还不如她出一副对子赚的零头多呢!

于是,他没有再给她钱,而是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让自己强大起来,多赚些钱,就算不如她赚的多,但至少在给她钱的时候,不至于让自己都觉得寒碜拿不出手!

沈若兰不由分说,把那一两银子塞到了张二勇的手中,还给瘦丫和冬儿奶奶留下了一两,马上夏天了,她们还都没有夏衣穿呢,这一两银子留着让他们到镇上扯几块布,做两身儿凉快的夏衣穿。

二勇看到兰儿这般善良、贴心,又想起老娘昨晚对自己骂她的那些话,比较之下,更觉得老娘胡搅蛮缠不讲理,兰儿善良体贴又温柔了……

吃完早饭,沈大春赶着马车过来接沈若兰了,沈若兰还是雇了沈大春的马车,不过,考虑到彩霞的身子不便,大春儿也不想走远,就定好让大春儿把她送到哈拉海镇,然后她再在哈拉海镇的车行里雇车。

张二勇跟大春一起帮着沈若兰把那些菜搬上了车,依依不舍的看着车子离开了……

见到车子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张二勇怅然若失的想,或许,他真应该听爹的,把婚事往前提一提,他越来越喜欢兰儿里,真心想跟她永远在一起,再不想跟她分开了!

三天后,那个被张二勇心心念念牵挂着的人回到了吉州,一回去,就接到了一个好消息——《三十六计》的第二计已经印刷装订完毕,可以投放到市场中了!

沈若兰欣喜不已,马上开始布置。

这回她打的广告很特別,不是画画,而是雇了铁嘴刘在‘天下知之’的门口儿说书,就是说即将发行的《三十六计》中的第二计——围魏救赵的故事。

凭借刘铁嘴的影响力,加上第一计瞒天过海的影响力,第二计一上市,就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来天下知之看书的人多了,买的人也多了,发售三天,就卖出七百多本,比她预期的多多了。

这下子沈福存兄弟俩可乐坏了,本来上回第一册卖的不好他们俩都跟着上火了,还以为兰儿赔上了呢,现在看到赔不上了,他们也就放心了,也因此印起第三册来更有劲儿了。

因为大家都渐渐的都熟悉自己的工作流程,彼此间也熟悉起来了,干起活儿来比从前的效率高了很多,第一次印第一册的时候,十几天才印出三千册,第二次七八天就印出来了,到第三册时更快,只五天的时间,就把三千册印好了。

书印好后,沈若兰没有急着把书投放到市场,而是在刚开始印第三册的时候,就跟吉州城最有名的戏班子——青云班签订了一份合同:她给青云班写一出新戏,青云班儿替她免费演出一场。

这出新戏就是三十六计里的第三计——借刀杀人!

这也算是她打广告的一个策略吧!

从新戏本子从拿到手到排练演出,至少也得十天的时间,沈若兰就趁机把第四计也印刷出来,都囤在库里留着一起发行。

十天后,青云班的新戏——‘借刀杀人’隆重上演,全新的戏本子,引人入胜的内容,加上青云班儿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很快让‘借刀杀人’这出戏火了起来,也让‘借刀杀人’这本书火了。

从青云班演出的第一天起,‘借刀杀人’就上市了,借着上两本书的余温,加上青云班造的势,借刀杀人卖的很火,三四天的时间,就创下了销售一千一百多本的奇迹。

天下知之的书架上几乎摆的都是‘借刀杀人’,要么就是‘围魏救赵’和‘瞒天过海’把别的书都撤下去了,三十六计在不知不觉中就红了起来,大有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的架势!

沈若兰趁热打铁,果断把第四计‘李代桃僵’投入市场。

这次她没做任何广告,也没有做任何宣传,就那么直接的把第四计给直接的打入市场,想看看不做广告的效果!

结果跟她预想的一样好,甚至比她预想的还要好,大家一看第四计出来了,纷纷赶着前来排队购买,欲要先睹为快。

现在,吉州城的读书人也好,市井百姓也罢,大家在一起谈论的最多的,竟是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就这样火了起来,简直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么火的书,别人都知道了,做为吉州老大的淳于珟自然也知道了。

此刻,他正坐在军营的帐子里,拿着那四本册子,低头钻研着,一边看,一边微微轻叹道,“妙,果然秒,能写出这样的书的人,必有经天纬地之才,定国安邦之策,这个人,本王务必要见见!”

罗同一听,马上道:“主子,属下这就去安排。”

“等一下!”淳于珟抬起手,道:“你只需打听出道济先生在哪住即可,本王亲自去见他。”

能写出这样的书的高人,必是清高自傲的,要是以王爷的身份对他呼来唤去,他必不肯府就,甚至都不愿相见。如此,他也不介意放下王爷的身段亲故茅庐,礼贤下士嘛!

**

京城,荣嘉大长公主府里

几个被打折了胳膊腿儿的细作被抬到大厅里,一个个哭丧着脸,跟死了娘似的。

“大长公主殿下,您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是湛王做的,他明知道我们是您的人还这么对我们,这不是在打您的脸吗?”

“俗话说得好,打狗还看主人呢,我们不过是盯一个小商女,他怎能为这点儿小事儿伤您的脸面呢?亏的他还叫您一声姑母呢?”

几个细作哭哭啼啼的,都在为自己鸣冤。

想想他们也确实挺冤的,本以为是去监视一个低贱的小商女,轻快稳便的好活儿,谁想到会惹到吉州的活阎王呢?要是知道那个小商女是湛王爷罩着的人,打死他们也不能敢来吉州啊?就是大长公主怪罪,打不了他们逃走就湿了,说啥也不能敢接下这个活儿啊?

现在好了,人残了,后半辈子要在床上度过了,惨啊……

荣嘉大长公主看着自己的人被打的折胳膊断腿儿的,咬牙笑道:“好,好呀,老七这是长本事了,给本宫示威看呢,还真是本宫的好侄儿啊!”

安安郡主立在母亲的身边儿,看着一个个惨不忍睹的细作,轻轻的咬住了嘴唇,把头低下了。

他这么做,打的何止是母亲的脸?连她的脸也一起打了!

为了不起眼儿的小商女,他连这点儿面子都不给她这个正妻留,看来,他果然对那个小商女动了真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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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一直二更,一更早上就可以看,二更的话下午五点之前,幺儿正在努力的存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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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6章 去把她带来

罗同的办事效率很高,只半天的时间,就打听到沈若兰的头上了,只是,他背地里听英战说过,主子曾亲口承认过沈姑娘是他的人,故而不然贸然去找她,而是把他调查的结果禀告给了他的主子。

湛王听完他的汇报,冷峻的脸上多了一抹诧异之色。

“她又开了一家印书的作坊?”

几天前,他在街上看到一家装修很特别的火锅店,派人一查,听说是她开的,当时他还挺诧异的,觉得那个东西还挺能张罗的,一个乡下小丫头竟然能在吉州城开起这么大一家酒楼,还开的如此红火。

不曾想,她的能耐大着呢,不止开了一家酒楼,还开了一家印书作坊,更是拿到了道济先生那么好的手稿,这下子,她是赚到了吧

“罗同,去把她带来!”他淡声吩咐说。

虽然表面上淡淡的,可内心里已经在发狠了。

等把她带来了,一定好好的研究研究她,这丫头,究竟有多少秘密、多少本事是他不知道的呢?她为什么会那么多异于常人的本事,道济先生又是谁,与她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把那么好的稿子让给她的作坊发行?

她还有多少东西是他不知道的,为什么她总有本事让他感到意外呢?

“是!”罗同抱拳退下。

淳于珟眯起了眸子,望着罗同消失的背影,心里隐隐的有点儿期待起来了。

可惜,湛王殿下注定要失望了,因为他要找的那个人此刻已经不在吉州城,这会儿,那个人正悠然的坐在马车上,撩着窗帘,看着外面花红柳绿的乡间景色,已经到靠山屯儿了!

家里的柿子和黄瓜已经长成熟透了,沈若兰是特意回来采摘柿子和黄瓜的,顺便在看一下她那七亩地的庄稼长啥样了,要是长势好的话,来年她再多开些荒地,争取把附近的荒山都给开出来了!

吉州那边儿已经被她安排好了,火锅店依旧是周正打理,现在的生意比刚开业时更好了,几乎每天都有三十五两左右的利润收入;印刷厂那边更了不得,才发行四期《三十六计》,就已经有三百多两银子的收入了,沈福存现在是印刷厂的主管,进印刷厂的生意这么好,自是高兴得不了的,他现在已经掌握了书籍印刷到装订再到发行的全部流程,所以沈若兰在印刷厂里也就不显得那么重要,缺她不可了,印刷厂的人现在都是成手儿,根本不用她张罗什么,就算她现在离开个三五个月,也完全不会影响到《三十六计》的出版发行的。

可以说,无论是印刷厂还是火锅店,都已经步入了正规,就算没有她坐镇,也依旧可以照常营运,她大可以随意出来逛了!

沈若兰自然不会哦浪费掉这么好的机会,把吉州那边安顿好后,就兴头头的回家来来。

回到家里时,正是晌午。

沈若兰拎着包袱从车上走下来,先往北边山上看了看,山上那几亩地已经绿油油的一片了,看得出长势还不错,虽不及洼地的庄稼长得好,但看样子,将来的收成还是会很不错的!

沈若兰满意的扯了扯嘴角,她不贪心,这就很好了,她已经知足了。

进了院子,冬儿奶奶正坐在个小板凳儿上剁蚯蚓呢,旁边还支着一口大锅,里面水花翻滚沸腾着,应该是煮蚯蚓的吧。

一看沈若兰回来了,冬儿奶奶笑逐颜开道:“昨晚我还和瘦丫叨咕说你这几天快回来了呢,再不回来,柿子可是要从枝头上掉下来了,黄瓜也要老了!”

冬儿奶奶穿着一件新的蓝棉布褂子,黑色的裤子,大绒布的新鞋子,头发也梳的整整齐齐的,一根杂乱的头发都没有,那张布满皱纹的老脸上也红扑扑的,看起来比从前年轻多,也精神多了!

沈若兰笑道:“是吗,那我去看看去!”

她把包袱随手撂在了窗台上,提步进了园子,一径走到种柿子的大棚里。

一进去,只见里面红通通的一片,小灯笼似的红柿子密密麻麻的挂在柿子秧上,好多都已经熟透了。

沈若兰随手摘了一下,拿帕子擦了擦,放进嘴里吧唧吧唧的吃起来,啧啧,不愧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食品,甜美多汁,真是好吃极了!

都干巴了一冬天,终于有水果吃了,她敞开肚皮,一口气吃了三四个,还偷偷的把一些熟的很透的柿子收进了空间里,免得放在外面坏掉了。

去黄瓜大棚看时,里面的情况也跟这边的差不多,上回回来才一指长的小嫩黄瓜,现在已经长到一尺来长了,一个个绿油油,顶花带刺的,要是拿来拌凉菜或者蘸大酱吃,保证好吃得不得了。

沈若兰看着这两大棚红红绿绿的蔬菜,扯着嘴角笑开了。

这些黄瓜、柿子,拿到自家的火锅店去,肯定能成为一大特色,卖不少钱不说,hi啊会吸引很多人的,呵呵.....

正站在大棚里傻笑呢,忽然听到前院儿传来一阵哭声,那哭声断断续续的,边哭边骂,好像是大娘的声音。

沈若兰一听,急忙走到南墙根下,侧着耳往大爷家那边儿听,想听听大娘在哭什么?是不是跟大爷吵架了?

然而,听了半天却什么也没听清,正打算翻过墙上大爷家看看去呢,大门口儿处传来一阵小鹅子‘呷呷呷’的叫声,原来是瘦丫和冬儿赶着一群鹅子回来了。

现在鹅子都不在家吃食了,都是瘦丫和冬儿赶出去放,鹅子现在都大了,可以赶出去放了,这样就能给家里节省不少草料粮食,他们还能顺便儿在山上采采蘑菇,捡捡松子儿、柴火啥的,一举两得。

家里的鸡也不用为粮食了,沈若兰想出的用蚯蚓喂鸡的法子很管用,家里的小鸡自打吃了蚯蚓饲料,长得跟吹气儿了似的,比别家同期出壳的小鸡崽子大多了,连那些老母鸡都吃了蚯蚓饲料后,下的鸡蛋都比从前的大了。

“兰儿姐姐——”

冬儿一看到沈若兰,就旋风儿似的冲过来,手里还献宝儿似的举着几个鹌鹑蛋,“看,我找着的,都给吃!”

沈若兰看到冬儿那张可爱的小脸蛋儿,笑道:“行,那这份儿心意姐姐就收下了,不过,姐姐也有给你带礼物哦!”

她把那几个鹌鹑蛋小心的包在了帕子里,系好后放在了窗台上,又从窗台上拿下自己的包袱,把给大家的礼物一一的拿了出来。

她给他们每人买了一块做夏衣的布料,还给每人买了一双鞋面子,格外给冬儿多买了一套文房四宝和一个书包,留着日后给他上学用!

冬儿看着那套文房四宝也很喜欢,拿着笔墨又是蹦又是跳的。

沈若兰笑着说,“这文房四宝可不是给你买来当玩具玩儿的,等明儿就送你上学堂去,你得好好去念书,兰儿姐姐还等着你将来长大靠状元呢。”

冬儿奶奶在看到文房四宝的那一刻,心就有点儿砰砰砰的乱跳了,现在听到沈若兰这么说,一颗心都要开花了,“兰儿,你是说,你要冬儿去念书,对吧?”

她不是做梦吧?

沈若兰说,“是呀,冬儿都六七岁了吧,也该开蒙了。”

“好,好!”冬儿奶奶嚅嗫着嘴唇,半天才泪眼汪汪的对冬儿说:“冬儿,你给我记着,你小子将来要是有出息了,要是不孝敬你兰儿姐姐的话,别人不说,我就第一个饶不了你!”

冬儿绝了撅嘴,说:“奶奶你说啥呢?我咋能不孝敬我兰儿姐姐呢,要不叫兰儿姐姐,咱俩现在没准儿都冻死在外头了!”

“嗯,你记着就好,你兰儿姐姐不仅是咱们的救命恩人,还是咱们娘俩的贵人,不管到啥时候,你都不行忘了她,做人可千万不能忘本啊.....”

老太太一边说,一边拿着手抹起了眼泪儿,显然是被沈若兰给感动到了。

沈若兰一看老太太哭了,就打趣说:“你老人家是不是嫌我给您买的布料不好啊?不好就直说,这咋还哭上了呢?”

老太太正激动的掉眼泪儿呢,听她这么一说,被逗得‘噗嗤’一声破涕为笑,“你这孩子啊,真皮!不是我说你,头段时间刚给我们留下钱做了衣裳,这咋又给我们买布呢?多费钱啊?”

沈若兰笑道:“一件衣裳咋够穿呢,大夏天的,总得有一身儿换洗的吧,您瞧,我买的这些布都是染色染的不大好,便宜卖的,你们可别嫌弃啊!”

“不嫌弃不嫌弃,我们能穿上这么好的衣裳,已经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了,哪还能嫌弃呢?要真那么不知好歹,还不得遭雷劈吗?”

冬儿奶奶忙说道,他之前流落街头的时候,都补丁摞补丁了,能有这样的棉布穿,已经是烧高香了!

沈若兰看冬儿奶奶也不激动了,才转过头,把刚才听到大娘哭的事说了出来。

“刚才我在前园子里听着我大娘哭了,这是咋地了?你们知不知道啊?”

瘦丫低声道:“我听说好像是沈若梅叫婆家给送回来了,小丁公子要娶正妻了,人家正妻一听她还没过门儿就把小妾准备好了,不答应了,非要把她送回来,不然就不嫁了,小丁公子没办法,就把沈若兰给送回来了。”

沈若兰一听,拍拍胸脯道:“艾玛,好险啊,我刚才听到我大娘哭,我还以为是跟我大爷吵架了呢,差点没翻墙过去上他们家劝架去。”

多亏没去,这要是去了,沈若梅见自己的狼狈被她瞧去了,肯定恨死她了!

不过,她现在倒是很好奇,沈若梅被小丁公子玩儿腻了送回来了,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按她的性子,不应该这么消停啊?咋地也得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做几回才能回来啊,这次咋就这么消消停停的让人家给回来了呢?

冬儿奶奶道:“没过去就对了,你大爷家那个闺女是个脑子不清醒的,你好心好意的过去,她未必能领你的情,没准儿还得以为你是去看她的笑话了呢,你都没看着呢,她回来那天,咱们屯子里有两个好心的女人去安慰她,结果你猜怎么着?”

结果,让沈若梅指着鼻子给骂出来了,说什么她用不着她们安慰、同情,还说小丁公子只是让家里给逼得没办法了,才不得不暂时先把她送回来,她早晚儿还能回老丁家,还是母凭子贵,风风光光的回去!”

“你说,都这样了,她还做梦呢,那丫头是不是傻啊?”冬儿奶奶摇头叹息着,挺俊个姑娘,咋就走了那条下道了呢?这下子,她这辈子算是完了.....

沈若兰也是这么觉得的,古代女子对名节的要求多高啊,她好死不死的去给人家当小妾去,然后又带着馅儿被人家赶出来了,就这种身份的,除了身子有残疾的或者娶不上媳妇的老光棍能要她,要不谁还能要她啊?难怪大娘哭得那么惨呢!

她捧在手心里大气都舍不得呵一口的宝贝女儿,现在落到这般田地,她肯定天塌了似的,心如刀绞。

不过没办法,谁让她自己没正事儿,平日里也不知道管教女儿,就知道惯着宠着,把女儿生生的惯成这副样子了呢?现在好了,出事儿了,这下子她哭都找不着调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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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87章 找来

吃晚晌午饭,沈若兰雇了老于头的驴车去了镇上(大春的马车叫人给雇走了),要到谢大娘的娘家兄弟那个木器行去订做些简易的木箱子,用来装柿子。

柿子不同于黄瓜,属浆果类,很容易破,特别是她家的柿子都熟透了,没压到呢底巴儿都裂开了,要是没有箱子装着,非得被压碎了不可,那可就白瞎了。

她还打算让这些柿子成为她的火锅店里的一道特色菜呢。

想想吧,别家都没有黄瓜柿子的,就她家有,多拉风啊?不仅能提高火锅店的名气,还能大大的赚上一笔呢,可说啥也不能给压碎了啊!

那些黄瓜好办,硬邦邦的也不怕压,等回去的时候,就把那些黄瓜放在下面,把柿子放在上面,基本上也就安全了!

老于头的驴车比大春儿的马车慢多了,大约一个多时辰才晃荡镇上,到达谢大娘兄弟的那间木器行时,已经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了。

沈若兰下车后,把车钱给了老于头,“于大爷,您回去吧,我今晚上就住镇上了,明天还得去县城呢,要是回去了明儿早上还得过来,懒得来回折腾!”

老于头收好钱,答应了一声,笑眯眯的赶着驴车去了。

沈若兰进了木器行,跟谢大娘的兄弟订了n多的简易木箱子。

为什么说是n多呢?

因为沈若兰说了,明晚天阳落山前,你能做出多少我就要多少,价钱一文不差。

谢木匠一听这话,眼睛顿时亮了,家里的木板儿都是现成的,只要把这些板材锯断,订几下子不就是一个木箱子吗?简单的很。

这种简易的木箱子,他要是通宵的话,再找几个同行帮忙,明天太阳落山前做出二三十个的不成问题!

这下又能小赚一笔了。

讲好价,沈若兰交了定钱就离开了。

她又去了一间车行,订了一辆明早去县城的车子,明天要去县城给段夫人交花样子,还要去四海酒楼问问张四爷麻椒的事儿,想走去早回,就雇了一辆双马拉的车,价钱比单马拉的贵一倍。

不过,沈若兰现在已经不在乎那十几文二十几文的了,只要车子能快点儿,舒服点儿,就是再贵点儿她也不在乎。

走出车行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边的晚霞照在大地上,给世间的万物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浅金色,很美,也很柔和。

沈若兰看看天色,正打算去找家酒楼解决晚餐,忽然听到对面传来一道惊喜的声音:“二妹妹,好巧啊!”

沈若兰一愣,循声看过去时,却见沈若梅的男人小丁掌柜正站在街对面儿,一脸惊喜的看着她呢。

他的身后,就是丁记棺材铺,挺大个铺子,门口儿还摆着一口刷了红漆的大棺材和一些香烛纸马做幌子。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她可没兴致跟这个渣男认亲,于是果断装作没听着也没看见,继续走她的路。

然而,小丁掌柜好容易见到她,哪那么容易放她走啊,见她不理,还道是她拿乔呢,急忙三步并作两步的追上来,脸上堆着笑儿,涎着脸说:“二妹妹怎么不理我呢?可是我这做姐夫的哪里得罪了二妹妹了?要不这样,正好现在也到吃饭的时候了,我请二妹妹吃顿饭,权当是给二妹妹赔罪了好不好?”

沈若兰冷笑一声,说:“这位公子,我可不是你二妹妹,你也最好别来乱认亲,不然我若喊起来,恐怕会让你的脸上不好看了!”

小丁公子见惯了曲意逢迎的青楼女子,也腻歪了沈若梅那种拿乔作势的,乍见到沈若兰这种面色清冷,冷若冰霜的,顿时起了征服的欲望,哧哧一笑,暧昧的说:“二妹妹可真是会开玩笑,你姐姐嫁给我了,你不是我小姨子是什么?我叫你二妹妹不应该吗?不过二妹妹要是想喊的话就尽管喊,我是你姐夫,都说姐夫戏小姨,世间不稀奇,别人肯定以为咱俩闹着玩儿呢!”

说着,又前一步,差点儿贴在沈若兰的身上。

沈若兰身上一抖,反射般迅速后退一步,只觉得自己周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这男人,太特么膈应人了,这副死皮赖脸的样子差点儿把她的隔夜饭给恶心出来,真不知沈若梅是咋想中他的!”

小丁公子见她蹭的退后一步,还瞪着漆黑的大眼睛看自己,还以为她是害怕了呢。

低笑哄道:“二妹妹别怕,姐夫不吃人,就是想跟二妹妹说说话,二妹妹就行行好,成全了姐夫这份心意吧!”

沈若兰瞪了他一眼,拔腿又要走,小丁公子一个大步跨到她面前,皮笑肉不笑的说:“二妹妹,姐夫这张脸呢,就像门帘子似的,说卷上去就卷上去,说撂下来就撂下来,你可掂量好了!”

这个死不要脸的,这是以为她好欺负,明目张胆的威胁她呢!

沈若兰呵呵了,这可是他自己找死的,怪不得她了!

她低下头,像是被他给威胁到了似的,低声不情愿的说,“那......上就这家茶馆坐坐吧!”

她指的,就是他俩旁边儿这家茶馆。

小丁公子脸色一滞,这茶馆儿连间包房都没有,都是通着的大厅,把她弄进去了也不能干啥啊?还不是干看着,连摸摸都不能。

但是又看到她那副为难和不情愿的样子,觉得就是找着带包房的地方,她也不会答应跟他进去的,大庭广众的,他又不能直接把人硬拉进去,还不如坐在这通着的大厅里喝茶了。

不着急,只要先跟她聊上了,凭他的手段,肯定能把她弄到手的。

小丁公子打着一肚子的鬼主意,陪着沈若兰进了附近那家茶楼,选了个雅座坐了。

刚坐定,小丁公子便殷勤道:“二妹妹,来一壶碧螺春如何?”

沈若兰半低着头,小声说,“你做主就好!”

“小二,来一壶碧螺春,再来几样小点心!”小丁公子慷慨道。

为了把小美人儿弄到手,小丁公子也是舍得下本钱了,其实,他最是个悭吝刻薄的,虽然有钱,但是花起钱来还不如寻常的百姓大方呢,不然也不会把沈若梅送回娘家去了。

就因为沈若梅若住在镇上,他既得给她租房子,又得供她穿戴吃喝,他舍不得银子。

最主要,是他腻歪她了,不愿意往她身上花银子了,所以才编排个借口把她打发回娘家去了。

至于为啥没干脆就不要她,彻底跟她断了,小丁公子自有他的打算。

沈若梅虽然性格寒碜,但不可否认的是长得还是很美的,就冲那张脸和那副身子,他就舍不得彻底丢弃了,所以就先送她会娘家住着,等他啥时候有兴致了再去睡她。

这样既不用他花钱,又能白睡个美人儿,说不定那家人家还能白白帮他养个儿子呢!

如此划算的买卖,他怎么可能放手呢?

茶水端上来了,小丁公子拿起水壶,殷勤的说:“二妹妹,我来给你倒茶!”

沈若兰扶住茶壶,低声道,“我来吧。”

这会儿,她总算主动点儿,不再是一副委委屈屈,冷冷淡淡的模样了。

小丁公子见她终于主动点儿,肯回应自己了,心头一喜,暗道女人果然都是水性的,指定是见他出手大方,又是好茶又是点心的,就不再拿乔作势了。

正是得意着呢,沈若兰反手拎住茶壶,抬高过他的脑袋,壶嘴儿里的热茶“哗啦啦”兜头浇下来,将他的脑袋淋得透湿,跟刚从水里捞出来的落汤鸡似的。

小丁公子还没反应过来,沈若兰已扔下茶壶,退后几步:大声斥道,“丁公子,青天白日朗朗乾坤的,你怎能对我这良家女子提出那等要求——”

一副羞愤交加的样子。

茶客们目光咻地射过来,几个喜欢看热闹的还跑过来围观。

小丁公子家的棺材铺就在附近,这儿的人都认识他,“哎呀,这不是小丁公子吗?”

“怎么?这是要调戏民女吗?还是调戏民女未遂,把自己弄成个落汤鸡了?”

“小丁公子,听说您就要娶亲了,怎么还只管到处沾花惹草呢?要是您未婚妻听到了,会不会恼了您啊?”

“我听说您头段时间还养了个外宅,都揣上崽儿了,怎么,这么快就换人了?”

一帮市井之徒嘻嘻哈哈的八卦起来,净挑一些隐私的事儿说,小丁公子在这一片儿毕竟也算是有点儿身份的人了,被一群市井小人这样嘲讽奚落,一时间面子上有些下不来了。

他没想到这死丫头随自己进来,只是为了在众人面前泼自己面子,看来,她果然是让他的脸上不好看了!

沈若兰泼完人,眸光霜刀冷意,将他一个人丢进流言蜚语的浪潮中,径自离开了。

小丁公子看着她泼完自己就想大摇大摆的离开,不觉又怒又气,把茶钱丢在桌子上,匆匆走了出去,追了大约四五百米,终于追上了沈若兰。

“站住,你这个贱人!”

他一把拽住了沈若兰的胳膊,咬牙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的小贱货,竟然当众羞辱老子,老子不过是看在你有几分姿色的份儿上才给你几分面子,你倒拿个棒槌认作针了,还敢当众打老子的脸?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个乡下丫头,也就配给爷玩玩而已!”

沈若兰冷笑说:“看来刚才给你打得脸还不够啊,还敢来纠缠我呢!”

小丁公子阴测测道:“纠缠你算什么,今儿你让老子丢了这么大的脸,老子定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至于怎么讨,不言而喻。

他仗着自己是男人,身强力气大,拖着沈若兰的手腕就往一条胡同里走。

沈若兰巴不得找个没人的地方呢,好能放开十二分的手段好好收拾收拾这个渣子。故而也没反抗,由着他拽着自己,往胡同深处走。

这样的小胡同七松镇很多,深长阴暗而逼仄,就算有人经过,也很少有人会进去。

“贱人,你也就配在这种地方被男人玩儿!”小丁公子一甩手,将沈若兰甩到了墙上,紧接着就想欺身而上。

沈若兰不动声色的拿出一根铜签子,开始犹豫是扎他的老二呢还是扎他的命根,正举棋不定呢,只听‘噗’的一声,眼前的人忽然一个翻白眼儿,接着软软的瘫倒在地,嘴角也流出血来。

沈若兰一惊,再看时,只见一个黑袍俊挺的高大男子,正站在一仗开外的地方,目光森寒,冷冽华丽,手上的长剑依旧滴着血滴。

“你你你.....该不会是把他杀了吧?”沈若兰指着他,磕磕巴巴的叫起来。

天啊,这可是青天白日啊,这里也随时都能过来人的啊!

最主要的,不少人都看见她跟他在一起了,要是这会子他莫名奇妙的被人杀了,她会被牵连的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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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谁来了,行凶的是谁?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88章 跟姓齐的太有猿粪了

淳于珟看到沈若兰惊慌失措的样子,非常不爽,“怎么?你心疼了?”

“我心疼他?你那俩眼睛不是喘气儿用的吧?”沈若兰本就心急,又被他这样曲解,有点燥了,“我是怕你杀了他连累到我好不好?”

某位大爷一听自己的俩只慧眼被形容成喘气儿用的,脸色顿时有点儿不好看了,还从来没人敢这么跟他说话呢!

不过,听她解释说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怕被连累而不是舍不得那男人,心情才舒缓些,不过心里仍然有点不芥蒂。

“我记得你挺能打的,身手还不错呢,怎么会被拖到这儿来!”

沈若兰苦着脸说:“齐爷,我是故意跟他来的,就是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好好教训教训他的,但是我真想过要杀他啊,这下坏了,我肯定被你连累了…。”

一听她是为了教训这男人才乖乖跟他进胡同来的,淳于珟心底的那点儿不痛快彻底消散了,轻轻勾起唇角,轻嗤一声,“区区小事,也值得你担惊受怕?英战——”

“是,主子!”英战不知从哪冒出来。

“处理了!”

他随意的说道,语气轻松的像是处理一件垃圾似的,根本不值得他浪费任何感情。

“是,主子!”英战说着,从身上掏出一个小瓶,向地上那人走了过去。

沈若兰见识过那化骨水儿的利害的,想想刚才还是个大活人呢,一转眼的功夫就要化成一滩水了,不觉身上一阵森冷,她迅速向胡同外面走去,不想目睹那残忍的一幕。

走出胡同,沈若兰忍不住立住脚步,对跟在身后的男人说:“齐爷,很谢谢您能仗义出手帮我,虽然我自己完全应付的来,并不需要您的帮助,但是您能在那个时刻出手,我还是很感激的。”

顿了一下,她又说:“只是,我希望您不要这样随意的杀人了,至少别因为我这样随意杀人,我会有负罪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被你这样轻易的杀死,我觉得这是对生命的不尊重,那个人是有错,可我觉得痛打他一顿,或者打残他就足够了,何必非要置人于死地呢?他罪不至死却被你杀了,往后就算是能改,想变成好人也没有机会了,我觉得这样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太不应该。何况,他死了,他的父母家人得多难过?您这一剑下去,杀死的可能不止一个人,也许是一家人呢!”

淳于珟迷了眯眼,悠悠的说:“看不出,你还有点儿善心呢!不过爷也不妨告诉你,爷虽杀过不少人,但绝不滥杀无辜,像他那种无耻之徒,要是像你说的,只打他一顿或者把他打残了,爷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往后只要有机会,他还会继续作恶,绝不会因为今日受的教训就有所收敛,甚至会做得更残忍更过分,把今儿自己受的惩罚都加诸到下一个受害者的身上,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骨子里就是猥琐下流的,想该也改不了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沈若兰忽然觉得他说得好像很有道理,上辈子,她就抓过很多惯犯,那些惯犯虽然也都坐过大牢,但是却没有因为坐牢而有所改变,只要有机会,他们还是会犯罪的,因为他们的本性就是如此,说白了,就是狗改不了吃屎了!

她抿了抿嘴,决定不再提这个话题了。“齐爷,您怎么来这儿了,好巧啊!”

沈若兰真心觉得自己跟姓齐的太有猿粪了,在乌孙能遇到他,在农安能遇到他,在吉州能遇到他,现在在个小小的七松镇也能遇到他,简直就是迷之猿粪啊!

谁知,淳于珟竟直言不讳的说:“不是巧,我是故意来找你的!”

“啊?”

沈若兰张开嘴,一副目瞪狗呆的样子。

淳于珟看着她那傻乎乎的模样,嘴角又勾了起来,道:“很惊喜吗?”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对他的自恋有点儿哭笑不得了。

“‘惊’确实有‘惊’到,至于‘喜’嘛就算了,不过,您老人家大老远的来找我,到底要干啥呀?”

这么率直的话没有让他感到不满意,反倒惹他笑起来,似抱怨的说:“不讨喜的东西,多少人想尽办法要见爷一面都见不着呢,偏你这般不屑一顾!”

沈若兰见他态度也挺好的,就也放松下来,呵呵道:“好吧,算我不识好歹,您老人家大人大量,就别跟我个小女子一般计较了,快说说你来找我干什么?”

“不是。”他否认。

继而严肃的看着她,沉声道,“我来找你,是想问问有关道济先生的事儿。”

闻言,沈若兰的脸色徒然一变,身子也一下绷得直直的。

没想到,他竟然也注意到《三十六计》了,而且还找到了自己,那他还知道些什么呢?会不会知道自己就是所谓的“道济先生”?申由甲有没有把自己出卖出去?

观察到她的异样,淳于珟接着道:“你不用害怕,爷并无恶意,只是觉得《三十六计》写得十分精妙,对道济先生的才华倾慕不已,想跟他见上一见,谈上一谈,若是可以,还想跟先生结交一番。”

听到齐爷这番话,沈若兰的心里松了口气,从他的话中不难听出,他并没有查出道济先生就是自己,甚至也没有怀疑道济就是自己,还想通过她来认识道济呢!可见,自己是安全的了。

在《三十六计》发行之前,沈若兰就想过这本书很可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已经想好怎么应对了,所以听到齐爷这番话后,沈若兰定了定神,从容的说道,“这个,可能要让齐爷失望了,我也不知道道济先生的底细,他从不愿多谈自己的事情,我也不好多问,偶尔问了他也不会回答我。”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直视着她,问:“那先生多大年纪,身高几许,你们怎么联系,还有他的手稿呢?能不能呢个拿出来让爷瞧瞧。”

淳于珟求贤若渴,这样的奇人谋士,又是在自己的地界出现的,他断不会白白放过去,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挖出来,让他为自己所用!

一大堆的难题砸过来,让沈若兰都快招架不住了,她咽了口唾沫,语速很慢的说,“先生七十多岁了,是个耄耋老人,他没给过我手稿,之前我曾在风雪中救过他一次,他可能是感激我的救命之恩,就把三十六计讲给了我听,我记忆力一向很好,就记住了,后来因为想赚钱,又觉着这《三十六计》肯定能好卖,就出版发行了,至于他老人家,也就是我救他、照顾他那几日跟他略有交集,后来他就不辞而别了,我也不知他去了哪里……”

幸亏沈若兰一穿过来就不断地撒谎,撒谎时已经没有太大的心理压力,不然面对一个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煞神,她定会有心理障碍的,一个不留神就会露出破绽,他要是再盯着不放,很可能就败露了…。

对面,淳于珟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见她低眉顺眼儿的,也看不到啥表情,就说:“这么说来,那些书都是你写的喽?”

沈若兰摇摇头,“不是,我字写得不好,也没啥文采,就找了代笔的,由我口述,把道济先生讲给我的讲出来,然后请别人代笔……”

淳于珟沉吟了一会儿,不说话。

沈若兰则低着头,脑子迅速的旋转着,回想着自己刚才说过的话有没有破绽?该怎么描补,又想着他一会儿会不会给她再出难题,她应该怎么应对才不会被发现。

淳于珟看着眼前女孩儿,一副老老实实的样子,一点儿都没有说谎时的紧张和不自然,心中对她说的话已经信了八九分。

“既然如此,你能把剩下的手稿卖给我吗?”

既然道济先生不好找,那就先说那些稿子。

那些计谋太令人拍案叫绝了,他不想这么好的兵书流传于世,万一流到敌国的军营里,对本国来说必是一大损失,所以,他要买断那些稿子,不让它们流传出去。

沈若兰眨了眨眼:“卖给你?你是说,要把稿子的版权卖给你,我不能再出版发行了呗?”

“没错,你印书卖书不也是为了赚钱吗,爷给你钱,你把剩下的稿子都给我,怎样?”淳于珟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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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更新就到这里,幺儿还在废寝忘食的码字存稿中,很快就会爆更的,小宝贝们要耐心等着幺儿啊!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89章给齐爷讲故事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沈若兰出书就是为了赚钱的,有钱赚当然不会拒绝,她预计这套《三十六计》能给她赚七八千两银子,但是齐爷给她的价钱远超过她预算的价格。

齐爷给她的,是她家现在住的这座房子的房契、火锅店的房契加上印刷厂的房契,三座房子加起来,总价值一万两有余,比沈若兰预算的多出三四千两。

沈若兰很高兴,一下子赚了这么多,房子铺子和厂子都是自己的产业了,换谁都会开心的!

齐爷也暗暗高兴,没给她钱而是给她好几座房子,就是为了让她在这边儿扎下根儿,也省得她跑别地方去,这下子她在这边儿置了这么多产业,肯定跑不了了……

“齐爷,那些手稿现在不在我的手里,等我回吉州在拿给您吧!”谈好价格后,沈若兰随口说了一句。

其实,稿子现在就放在她的空间里,她怕把稿子弄丢了,每次收到稿子后就直接放进空间,以防万一。

不光是稿子,银子和一些贵重物品,也都被她存放在空间里了,省得丢失了。

淳于珟淡淡道,“行,不过,爷急着知道下面的计策,你来给爷讲吧!”

多赚了三四千两银子,给他讲故事而已,沈若兰当即慨然应允。

于是,两人一起进了一家酒楼,在一间包房坐下来,吃过晚饭,沈若兰就开始给他讲《三十六计》。

一口气讲了《以逸待劳》、《声东击西》、《无中生有》和《暗度陈仓》等四五个故事……

齐大爷听得很认真,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那双眸子里多了一抹奇异的光彩,似惊叹在这一个个绝妙的计策里,像个迷弟似的,认真的看着她,听着她讲,直到……

沈若兰讲的口干舌燥,嗓子都冒烟儿了,齐大爷依依不舍的才放过她!

“你讲的很好,爷很喜欢听,今晚早点睡,明天接着爷讲!”

沈若兰一听,简直欲哭无泪,“齐爷,人家明天还要去县城呢,恐怕……”

“正好我也要去县城,咱们一起!”淳于珟打断了她,将她到了嘴边儿的借口直接封死。

沈若兰捏了捏自己的喉咙,苦着脸说,“齐爷,我在考虑,给你讲故事要不要收点儿费了!”

淳于珟闻,呵呵一笑:“财迷东西,刚挣了三套房子还不知足,就不怕撑死你!”

“不怕,有利益才会有动力,不然您白让我给你当说书的,我会有被占了便宜的心里,有了那种心里,讲起故事来肯定会带着负面情绪,讲出来的故事不会那么生动有趣了!”沈若兰哑着嗓子据理力争,振振有词。

淳于珟笑起来,懒懒的道:“说得也有几分道理,既这么着,爷便把去年在乌孙捡到的一车东西送与你当谢仪,如何?”

沈若兰一听,眼睛一下子扩大了好几倍!

在乌孙丢的那些东西,一直是她心底的一大憾事,好几十颗上等的珍珠,一棵百年老参,还有她好几套衣裳、一套被褥和一些零碎八碎的东西,加起来很值钱的啊,她都心疼死了好不好,好几回做梦都梦到那些东西失而复得了,醒来后不禁泪满衣襟,唏嘘不已!

现在,那些东西终于有机会失而复得了,她自是把握机会,不会放弃!

“行,就这么说定了,不许反悔!”沈若兰切切的看着他,一锤定音道。

淳于珟揶揄说,“不信的话咱们就拉个勾,或者,签一份协议可好?”

沈若兰愣了愣,听出这位爷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呢,可是,他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一个一直喜怒无常,阴晴不定的人,忽然对自己开玩笑,那感觉很恐怖的有木有啊?

见她傻愣愣的看着自己,像不认识自己了似的,淳于珟突然抬手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傻了?”

被他这么一拍,沈若兰一下子如梦初醒,她倏地坐直身子,神色有点儿尴尬了。

刚才齐大爷的那一下子好像摸头杀啊,难道就没人告诉他男女授受不亲,男人不该随便对一个女人动手动脚吗?

这家伙的家教,绝对有问题!

淳于珟也是一时没忍住才动的手。

沈若兰现在营养跟上去了,脑袋上又生出了很多浓密的黑发,这些头发头还没长长,梳不起来,就那样乱糟糟的参杂在她原来那把稀疏枯黄的头发里,使她看起来毛茸茸的,像个小雏鸡似的,配上她那对儿水汪汪、毛茸茸的大眼睛,傻乎乎的表情,看起来萌极了,所以就想都没想的就上手了。

“呃…。不用了,我信得过您。”沈若兰尴尬的说道。

她面色微囧的看了看外面,又说:“齐爷,时候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淳于珟看外面天都黑透了,就问:“你要回家吗?”

沈若兰犹豫了一下,说:“不了,天太晚了,我就在这镇上找一家客栈住下算了,明早上还得去县城呢!”

淳于珟立刻对门外道:“罗同!”

罗同闪了进来,抱拳道:“主子有什么吩咐?”

淳于珟说:“客栈可安排好了?”

罗同道:“回主子的话,属下已经把龙兴客栈包下来,打扫干净,里面的被褥也已经换了新的,主子随时可以去歇息!”

淳于珟看着沈若兰:“跟爷一起住吧!”

沈若兰嘴角一抽,虽然她明白齐爷是邀请她去他包下的客栈住宿,但是他说出来的话怎么这么让她觉得别扭呢?还跟爷一起住,这要是不明白的,肯定以为这位大爷在约她呢!

淳于珟说完,也自觉失,又道:“客栈里很多房间,除了爷那间,随便你住!”

这是在给她解释,他不是要跟她一起住,只是口误罢了。

对这位大爷,沈若兰还是比较放心的,她去过他的庄子,监视过这位大爷的富贵至极,人家庄子里随随便便的一个丫头,姿色都不再她之下,所以,断不会对自己有别的心思的!

因为放心,她也没多想别的,就跟着他去了龙兴客栈。

选房间的时候,她特意选了一间离他较远的,不为别的,只为避嫌!

进房后,沈若兰跟小二要了热水,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后,就躺在床上睡着了。

淳于珟没有睡,他立在窗下,望着天上的明月,回想着她给他讲的那些精彩绝伦的故事……

那一个个生动精彩的故事,一条条出人意料的奇思妙计,还有她软软柔柔却带着坚韧从容的声音,专注认真的表情,每一样,都触动到了他的心底,搅的他心神不宁,难以入睡。

他也不知自己到底是沉浸在了那些精妙的故事里,还是沉沦在了她的温柔动听的声音里了!

轻轻推门走出去,想到外面透口气,走过她房间门口时,里面传出浅淡匀称的呼吸,还打着甜甜的小呼噜,听起来已经睡熟了。

“没心没肺的东西!”他低声笑骂了一句。

被个不大熟识的男人邀住在客栈里,还能毫无防备的呼呼大睡的,恐怕就只有她这个没心没肺的东西了!

**

第二天早上,睡饱了的沈若兰起床,穿戴梳洗后去大堂吃早餐。

到那儿时,淳于珟已经在那里了,他穿一身广袖的蝠纹锦袍,正坐在那里不紧不慢的吃东西,见到沈若兰笑面如花的走进来,一副精神饱满,朝气蓬勃的样子,眸子里不觉得多了一抹柔和。

“齐爷,早!”

沈若兰眉眼弯弯的打了个招呼。

跟土豪做朋友可真好啊!

昨晚整间客栈就住了她和他以及他的几个属下,安静的一点儿杂音都没有,她是一觉睡到大天亮的,舒服极了!

而且,一大早上的就有燕窝粥吃,要知道,这种血燕可是稀罕东西,很少见的,指定是客栈昨晚连夜去准备的,不然一个小镇的小客栈里,不能有这么奢侈的东西。

“吃饭吧!”他示意了一下对面的座位,让她就坐在那里。

“好!”

沈若兰很自然的坐了下来,因为这几次打的交道,她已经不再怕他,也不再排斥他了,跟他一起吃个早饭也没什么精神压力了。

只是,跟他在一起吃饭,既是一件幸福的事,也是一件痛苦的事,可谓有利也有弊。

利就是跟他在一起,能吃到用最顶级的食材做出来的最好吃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是她现在的身价也吃不起的;弊就是他吃饭时太优雅太斯文,还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害得她都不能大快朵颐,不能像往常那样大口大口的吃了,吃得不尽兴啊~

一顿饭很快过去,饭后,沈若兰要去县城了,齐大爷提出要跟她同乘一车而行,并让她在路上给他讲故事。

为了自己那些即将失而复得的珍珠人参等,沈若兰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还跟他一起去了车行,坐上了昨天订的那辆双马拉的豪车。

马车里的有四个座位,两两并肩,两两相对,沈若兰要是不想跟他并肩而坐的话,就只能与他相对而坐了。

几乎没怎么犹豫,她就选择了跟他相对而坐,这样既不用离他太近,也能看见他的表情和样子。

“讲吧!”

沈若兰刚一坐定,淳于珟就开了口,有点儿迫不及待的要听故事了。

为了珍珠和人参,沈若兰清了清嗓子,开始讲了…。

淳于珟听得很认真,沈若兰讲的也很投入,从《隔岸观火》讲到《笑里藏刀》又从《笑里藏刀》讲到《顺手牵羊》,这一讲,就讲了一路,直到马车到达县城的段家绣坊,沈若兰才停下来。

“齐爷,我到了,要进去了,您去哪?我让车子送您过去吧!”下车前,沈若兰好心的问了一句。

淳于珟哪都不想去,来这儿也完全是陪她来的,只是不好意思明说而已,他轻咳了一声,道:“无需你惦记,管好你自己就好。”

沈若兰一听他这么不知好歹,气得扭头就走,哼,自己好心好意要把车子让给他用,他还端上了,有本事别坐车,走着去办你的事儿啊?

进了绣坊后,沈若兰一下子忘了生气了,因为她发现绣坊里面的绣娘似乎比上回都多了,大家都坐在自己的绣品前,弯腰专心的绣着,忙的都顾不上抬头,绣架子上绷着的,无一例外的都是卡通绣品,看得出,这些卡通绣品在这里很走俏。

柜台上摆的也大多是卡通绣品,美羊羊的肚兜,小猪佩奇的围嘴儿,小鲤鱼泡泡的鞋子,多啦爱梦的荷包,尖叫鸡的顺袋儿……等等,都是卡通样式的,看起来应该是卖的很好,不然也不会摆这么多了!

沈若兰见到自己的东西走俏,自然是开心,一高兴,就又买了几件东西。

肚兜、荷包、帕子、汗巾、还有月事带……

月事带都是白色纯棉布做的,里面装的是新棉花,最外面的一层只绣了一个很简单的米菲兔头,虽然样式很简单,但足够可爱了,本来是一件羞羞的东西,却因为这个傻乎乎的小兔子,一下子变得软萌萌的、让人爱不释手了!

沈若兰买了十条月事带,因为她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的月事带用过后洗洗还接着用,她可不行,用过后就必须丢掉,就像上辈子使的卫生巾似的,必须是一次性的,不然她膈应的慌,总觉得脏似的。

所以一气买了十几条,把柜台上的月事带都给包了,光月事带就足足包了一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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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0章带他回靠山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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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绣坊出来的时候,意外的发现马车还在,齐大爷竟然没走,还等着她呢。

沈若兰上了车,淳于珟看了看她手里的卡通包袱,懒懒道:“你这花样子卖的倒是挺好的!”

沈若兰自信的说:“那当然,不然段夫人也不会以一座房子为代价买我的花样子啊!”

看到她满足而又自豪的样子,淳于珟摇头浅笑。

这个傻丫头,还只道她那些花样子换一座房子已经很划算了,却不知段家拿她设计的这些花样子,已经在京城里赚翻了。

如今京城上下,上至皇宫里的妃子、公主,下至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各个都有几件十几件这种花样子的东西,她的花样子简直成了京城当下最时尚最流行的代表了,如今哪位小姐贵妇要是没有几件这种物件,就会被看做是不时髦、落伍,严重的还会被人瞧不起的。

连青莲都有好几件绣着这种花样子的衣裳鞋子和帕子呢,是安安派人给她送来的。

段家通过她的花样子,已经至少赚上万两银子了,人家拿了个大头儿,她只赚了个小头儿,还乐成这个样子呢!

不过,知足常乐,既然她满意自己得到的,那就由她去吧,容易满足的,总比贪得无厌的好吧!

沈若兰把那两个包袱放在了自己身边儿的座椅上,对淳于珟道:“我还以为你出去办事了呢,既然你不用车,那我可要用咯!”

淳于珟淡笑:“请便!”

沈若兰敲了敲车壁,对车夫喊道:“去四海酒楼!”

她想去问问张四爷,看看她能不能想办法给她弄到麻椒,不是为了赚钱,她的火锅店和印刷厂还有卖点心已经赚到了不少,无需她在张罗别的挣钱了,之所以心心念念的非要买麻椒,只是为了饱自己的口福而已。

上辈子,她最爱吃麻辣烫和麻辣香锅之类的小吃了,可这些吃的都缺不了麻椒这味调料,缺了它就不是那个味道了,所以,沈若兰心心念念的一定要把麻椒给找到了,当然,要是能通过这个挣点钱儿,她也不会反对的,毕竟谁也不会嫌自己钱多不是?

到了四海酒楼,沈若兰下车去了,本以为齐大爷还会像刚才一样在车里等她呢,谁知他竟也跟着下了车。

“晌午了,正好就在这儿用午饭吧!”

他说了一句,提步往酒楼里走去。

沈若兰跟在他背后,一进去,就忙跟掌柜的打听张四爷在不在。

可惜不巧了,张四爷今儿回老家去给他老母亲过寿去了,怕是明儿才能回来呢。

听到张四爷不在,沈若兰失望不已,沮丧的肩膀都耷拉下来了。

淳于珟见她一脸懊丧的样子,忍不住问她怎么了,沈若兰就把自己要找麻椒的事儿说了出来。

淳于珟听了,轻笑一声:“这也算事儿?也值得你这般苦恼?”

沈若兰一听他话里有话,迟疑着说:“莫非……齐爷您有办法弄到麻椒?”

淳于珟找了个安静的桌儿坐了呢,道:“易如反掌!”

沈若兰一听,咬住了嘴唇,既然对他来说易如反掌,她很想请他帮帮忙,帮她弄点儿麻椒回来。

只是,不好意思开这个口,也觉得这个男人不是那么好求的,就看了他一眼,没有张这个嘴。

淳于珟不紧不慢道:“你要是想要,爷倒是可以帮你,只是有利益才会有动力,不然白让爷给你当跑腿儿的,爷会有被占了便宜的心理,有了那种心理,做起事来肯定会带着负面情绪,带回来的麻椒说不定就变成花椒了。”

噗,这是把她昨天说过的话原封不动的送回来了啊!

沈若兰暗暗腹诽,这家伙,原来是个小心眼儿啊。

沈若兰说,“齐爷您想要什么好处呢?要不,我把用麻椒做出来的美食食谱教给您的大厨,让您也一起分享美味,如何?”

这是沈若兰想到的最合理的好处了,给他钱的话他又不缺钱,给物的话,她也没啥拿得出手儿的,除了这身厨艺,她真想不到能给他什么好处了!

淳于珟摇摇头,“爷对口腹之欲并不在意,现在也想不出要你什么,不然就暂且记下这份人情罢了,你只需记住你欠了爷一份人情,若有一日爷叫你还这份人情的时候,你不可推脱抵赖即可。”

沈若兰一听这话,心里有点儿打鼓了,虽然她这两天跟这位爷处的挺好的,两人之间的气氛也一直是有好和谐的,但是她可一直没忘这位爷是什么样的人呢,为了口吃的,跟一个杀人不眨眼的签订个含含糊糊的条约,不是擎等着找死吗?

她干巴巴的笑了两声,说:“算了吧,我不喜欢欠别人的,还是等张四爷回来跟他做一勺子成的买卖吧。”

淳于珟见她拒绝了自己,怫然不悦道:“爷只是一时想不起向你要什么,又不想白白便宜了你,才提出这个要求的,没想到你竟如此不信任爷!”

沈若兰见他沉下脸来,心里突突了两下,小心的说:“齐爷,不是我不信任您,只是我不习惯欠别人的而已,要不这样吧,我今年扣了几个大棚,里面的黄瓜和柿子(番茄)现在就能吃了,虽然您不在意口腹之欲,但是能在这个时节吃到黄瓜和柿子(西红柿),还是很不错的享受,您要是不嫌弃,我就供您吃这两样东西,一直供到这两样下来,行吗?”

闻,淳于珟的眼底又划过一抹惊诧的神色!

“你是说,现在就有黄瓜和柿子(番茄)了?”

“嗯,准确的说,十天前就有了!”沈若兰答道。

淳于珟看着她,不得不说,她又让他感到意外和吃惊了!

这丫头,居然能违背节气时令,提前种出蔬菜粮食来,这可是他从来没听说过,更没看见过的。

“好,爷答应你!”他沉声道

两人在这里把午饭吃了。

饭后,沈若兰要回去了,齐大爷表示也要跟她一起回去,至此沈若兰才明白,原来齐大爷自己啥事儿都没有,来农安就是为了跟着她来听故事的!

沈若兰无语望天了,本以为这位爷是个高冷深内敛沉霸气的呢,没想到也有这么幼稚任性的一面,跑了百余里的路就为了在路上听几个故事,这可真叫人大开眼界,啼笑皆非啊!

回去的路上,她自然也少不得给这位幼稚任性的大人物讲故事,看在他听得认真,还给她那么一大笔酬劳的份儿上,沈若兰讲的也挺认真的,从农安县城一直讲到回到七松镇,一路上都是她在讲,他基本上没怎么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听着故事,看着她了。

回到七松镇时,天已经擦黑了,沈若兰要去木器行取箱子,本以为他会跟她就此作别,因为他那么傲娇的人,是不会去那种破破烂烂的地方。

然而,令她没想到的是,他还真跟着去了。

谢木匠经过一天一夜的奋斗,终于做成了二十二个简易木箱,沈若兰按约定的付了银子,谢木匠又小赚一笔,心里高兴极了,主动提要免费非送货上门。

沈若兰巴不得的呢,就跟他约好明天早上五更时帮她把箱子送过去。

她要回家了,淳于珟也要跟她一起回去,看看那所谓的大棚是什么样的!

沈若兰怕被村里人看见了误会,不同意他去。

然而齐爷要做的事儿,又岂是沈若兰反对得了得。

最后,拗不过他的沈若兰只好妥协了,谁让人家是爷,她就是个小丫头呢!

回到靠山屯,天已经彻底黑了,沈若兰借着月色,带着淳于珟参观了一下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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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1章 齐爷加油

回到靠山屯,天已经彻底黑了,借着明亮的月色,沈若兰带着淳于珟参观了一下自家的大棚。

当火折子亮起,满大棚红彤彤的柿子出现在眼前,那一刻,淳于珟给震惊到了,这不合时令的菜蔬,她居然给种出来了,还一下子种了这么多,太不可思议了!

沈若兰又带着他去了另外几个大棚,看到了长成的黄瓜、番椒、孜然,每个大棚里都是绿油油的一片,长的郁郁葱葱的。

淳于珟看完,半晌才道:“你很能干,总能让爷感到意外和惊喜!”

沈若兰从柿子秧上摘下一个柿子(番茄),用帕子擦了擦,递到了他的面前,说:“齐爷,尝尝我种的柿子(番茄)吧,说不定你会更意外和惊喜呢!”

淳于珟接了过来,放在嘴里咬了一下,甜、软,还带着她帕子上淡淡的清香。

“怎么样?”

她扑闪着大眼睛,满怀期待的问。

“不错!”

他看着她半扬起的脸蛋儿,又补充了一个字,“甜!”

沈若兰咧开嘴笑了,“您喜欢就好,往后我就一直供着您吃!”

把这位大爷的胃伺候好了,她的麻椒就有着落了,她必须得殷勤点儿啊!

“嗯!”淳于珟很给面子的给予了回应。

参观完大棚,已经快戍时了,沈若兰提醒说:“齐爷,时候不早了,您快回去歇着吧。”

淳于珟抬头看了看天,此时天上皓月当空,华光似水,繁星如珍珠般撒在天幕上,照着他所在的农家小园儿,园子里优美、静谧,只有身边儿的女孩儿柔柔的低语声,似呢喃一般,风吹来时,还可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味儿,虽不浓烈,却让他陶醉,令他心动。

这儿的一切都那么的美好,美好的让他不忍离开。

“如此良辰美景,花好月圆,爷不忍离开,再待会儿!”他站在那里没有动。

沈若兰一听他的话,顿时有点儿凌乱了,她依稀记得,古代花好月圆、良辰美景等词汇,都是形容男女谈恋爱时的环境和情景的,齐大爷甩上这些词儿了,咋这么吓人呢?

正腹诽着,他忽然有感而发的说:“其实,过这种安逸自在的田园生活也挺好的,没有公务国事的烦扰,也不必忧心朝廷中的党羽纷争,就这样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生活,虽清苦些,却胜过那繁华富贵中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也难怪你会喜欢!”

沈若兰不知道他为啥会发出这样一番感慨,只是他都开口了,她又不好不回应,只好含糊着说:“是呀,可惜并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想,我觉得大多数人还是更愿意过荣华富贵的生活,哪怕那荣华富贵需要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换来的,他们也依旧乐此不彼,不愿放弃,我只见过有寒门子弟发奋苦读,头悬梁锥刺股也要出人头地的,却还从没见过哪个富贵中人愿意归隐田园的呢,可见,人们还是更喜欢轰轰烈烈、荣华富贵的日子,喜爱田园生活的也虽也不少,可是能让他们抛弃荣华富贵,抛弃功名利禄,真心归隐田园的人并不多见。”

“那你呢?要是让你选择,你会选轰轰烈烈的荣华富贵,还是这样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淳于珟看着她,声线低沉的问道。

沈若兰说:“我要是喜欢荣华富贵的生活,就专心留在吉州打理生意,不回来种这点儿东西了,我在吉州那边一天赚的,就赶上在这儿一年挣的多了,可我还是回来了,就算种地赚的少,我也还是喜欢种地,跟做一个锦衣玉食的商贾比起来,我更愿意做个粗茶淡饭的小农女。”

闻言,淳于珟默了一会儿,说:“既然喜欢田园生活,又为什么吉州把生意做那么大呢?或许,你也不是完全喜欢乡下的安逸自在,也不是完全的不喜城里的繁华昌盛,只是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罢了。”

沈若兰摇摇头,“不是的,从小到大。我一只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我从来都不喜欢做生意,哪怕挣得再多我也不喜欢,说起来您或许不会相信,其实我开那家火锅店的初衷,就是为了给那些从乌孙救回来的又被家中遗弃的姑娘们创造一个工作的机会,至于卖点心和开印刷厂,是因为我娘病了,每月光吃药的花销就得好几两银子,将来买救命的药材更不知得多少银子呢,我要是不多挣点钱,我娘就没命了,所以不管喜不喜欢,我必须得挣!”

“还有我弟弟,也已经开始念书了,妹妹也快长大了,我得给她攒嫁妆,家里花钱的地方渐渐的多了,我身为长姐的,自然得想办法给他们多赚点儿,等把他们都安排妥当了,我还是会回到这儿的。没办法,我就是贪图安逸的人,就喜欢过种地养鸡养鸭的生活,不喜欢在城市里忙忙碌碌的日子!”

她上辈子也是这样的性子,当时警校毕业后,很多大学同学嫌弃当警察没有前途,纷纷选择的下海创业,当时还有一个要好的同学邀她一起去南方应聘当女保镖,月薪三万块呢,但是被她想都没想的给拒绝了,因为她就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没那么大的野心,她总觉得,人生太短,与其为了钱财劳碌奔波,费心费神,还不如静下心来守住现在拥有的,过粗茶淡饭的安稳日子,只要能吃饱穿暖,每天安逸自在的,无需荣华富贵,她也觉得很幸福了。

至于理想和斗志什么的,她从来都没有,要是有的话她也不会心甘情愿的呆在乡派出所做个籍籍无名的小警察了,这辈子也一样,她要是有理想有斗志的话,早就进京城去一展身手了,凭她多出的几千年阅历,想在楚国名声鹊起,富倾天下,简直就是唾手可得的事,只是,她不稀罕罢了!

听完她的回答,淳于珟半晌无语,脸色也不大好看了。

沈若兰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惹他老人家不愿意了,为了将功折罪,她提出要带他到后山去看看她那些庄稼去,心想着走走步,散散心,兴许齐大爷就不会跟她摆脸子了。

还好,这个提议被齐大爷接受了,于是,两个人借着月色,一起往后山走去。

“我一共开了七亩地,都是山地,土质不大好,不过便宜,开一亩才上交一两银子,我雇了十多个人还有好几头老牛给开出来的,后来还拉了不少腐叶土在这里,应该能有不错的收成吧……”

路上,沈若兰叨咕着,也不管他爱不爱听,反正有人说话,没冷场就是了!

此时,后山地里的秧苗刚长出来,还都不足一捺高,淳于珟是富贵中人,不认得这些秧苗,沈若兰就一一的只给他看,“那些是孜然,孜然是一种调料,上回我给你烤肉串就是用孜然烤的,不然也不会那么好吃!”

“那一片是番椒,番椒可是好东西,做菜时放里点儿,不仅调味儿,还能调色呢。”

“那些你应该认识吧,是西瓜,还有这些,这是……兔子!”

沈若兰惊叫起来,月光下,一只野兔正在她的瓜地里津津有味的吃她的瓜秧呢。

“快,齐爷,你看那儿有只兔子,你一展身手的机会来了,快去打啊!”沈若兰指着兔子叫了起来。

那只兔子发现了他们,转身就跑,沈若兰急忙拽了拽淳于珟的袖子,大叫“你看兔子都跑了,你快打呀。”

唯恐那兔子逃了。

其实,她自己也能打到这只兔子,只是得需要牙签弩或者枪支协助。

怕泄露自己的秘密,她不敢拿出来,只能看着兔子干着急,情急之下就拉了淳于珟的袖子。

淳于珟被她扯的低下头,看着那只小手儿正在拉着着自己,心头顿时一荡,竟有一种幸福的感觉冉冉升起,恨不能让她就这样一直扯着,永远别松开才好。

沈若兰见他不动,急了:“你倒是打呀,打着了我给你做烤兔子吃,哎呀完了……跑没影儿了!”

兔子不见了,沈若兰沮丧的一甩手,松开了他的袖子,随着她松开的手,淳于珟顿觉心里一空,感觉像自己被抛弃了似的,有点儿失落,又有点儿委屈……

“完了,让它跑了,往后肯定还得回来吃我的瓜秧!”她闷闷的说道。

淳于珟见她不开心了,道:“别急,爷去帮你抓回来就是!”

说完一纵身,犹如骤然出鞘的利剑一般,向兔子消失的方向追去。

沈若兰看到他居然像武侠片里的大侠似的飞起来了,激动得一下把手指塞进了嘴里。

哇,好了不起啊,竟然会传说中的轻功诶,而且还飞得这么帅气,都快赶上拍武侠剧了!

淳于珟循着兔子的踪迹,正在寻找呢,夜风忽然送来了一道清脆甜美的声音:“齐爷加油,一定要打到那只兔子!”

听到那清脆甜美的声音,淳于珟轻轻的勾起了唇角,笑得很是开心,像第一次带兵打了胜仗似的,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和欢欣!

远处,沈若兰正翘首张望着,忽见那黑色的影子飞了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只刚被打死的兔子。

“给你!”

他把兔子抛了过来,嘴角含着浅笑,双眸不见丝毫的煞气,倒是有几分小得意!

沈若兰接过兔子,对淳于珟崇拜不已,“齐爷,您真是太厉害了,还会轻功啊,跑没影的兔子都能叫你给追回来,我都开始崇拜你了!”

淳于珟被她夸得心情大好,嘴上却轻叱道:“别拍马屁了,你不是说要给爷烤兔子吃吗,正好爷饿了,快去烤去。”

沈若兰看了看手里毛茸茸的兔子,想想又得剥皮又得内脏的,不觉一阵头皮发麻,她眨了眨眼,说:“齐爷,要不,您先把兔子收拾了,我回家去拿点儿调料和柴火去?”

又补充道:“没有调料和柴火,也没有办法烤了是不是?”

淳于珟接过了兔子,道:“快去快回,晚了当心收拾你!”

沈若兰嘿嘿一笑,“是,马上回来。”说完,提着裙子撒腿向山下跑去。

看着那道欢快的背影,淳于珟的眸光更温和了,直到她跑没影了,才收回视线,低声笑骂:“混账东西,以为爷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呢……”

不就是为了躲避剥兔子皮,掏兔子内脏的活儿吗?还以为自己掩饰的很好呢,哼!

沈若兰回到家里,故意磨蹭了一会儿,约摸着他肯定已经把兔子皮剥完,内脏也收拾完了,才端着一盆儿东西背着一篓子柴火回到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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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2章 叫她闺名

一撂下盆子,她就把夹在腋窝儿下的一个坐垫儿递给了淳于珟,“来,齐爷,给您个垫子,地上凉!”

淳于珟指了指地上,他的手上都是血,不能接垫子,叫她直接放地上去。

沈若兰见了,急忙颠颠的过去帮他把垫子放好了,又从盆子里拿出一块湿毛巾递了过去,道,“擦擦手吧,特意给您准备的。”

淳于珟接过毛巾擦手的时候,沈若兰将背后的背篓拿下,将里面的柴火都倒了出来,拿出火折子开始点火、支起烤兔子的架子。

淳于珟擦完手,动作熟练的把剥完皮又掏好内脏的兔子穿在了树枝上,架到了火堆上烤了起来。

“剩下的交给我吧!”

脏活累活儿都被齐大爷干完了,沈若兰觉得自己表现得机会来了,就主动揽下了烤兔子的活计,她接过兔子,又是刷油又是煽火的,偶尔还往兔子上撒点儿盐面、芝麻、辣椒面和孜然等,干得很认真…。

红红的火光,把她的小脸儿也烤的红扑扑的,像熟透了的苹果似的,衬着那双毛茸茸、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是好看。

淳于珟盘膝坐在火堆旁,看着她认真烧烤的样子,唇角情不自禁的勾起,眸光也越发的柔和了……

“我怕光吃兔子太腻歪,还摘了点儿黄瓜和柿子,都在盆子里呢,你要是想吃就拿出来吃吧,可惜没有酒,不然就更完美了…。”

沈若兰一边烧烤着,一边絮絮叨叨叨咕着。

三更半夜、荒山野岭的,两个人在这里烧烤,要是不说话会显得很冷清的,也显得怪怪的,这样不停的絮叨着,不管说的是啥内容,都能显得气氛活跃一点儿,也热闹一点儿。

淳于珟听了她的话,浅笑说:“你想喝酒?”

沈若兰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怎么,你有啊?”

淳于珟没说话,只拍了两下手,罗城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抱拳道:“主子,您有什么吩咐!”

沈若兰被突然出现的罗城吓了一跳,一下子坐在地上,拍着胸脯大叫起来:“艾玛呀,可吓死我了,这三更半夜的,你咋还神出鬼没的呢?”

淳于珟看着她那副大惊失色而又气急败坏的模样,忍俊不禁的说:“用不用爷帮你叫叫魂儿啊?”

“去你的吧!”

沈若兰气急败坏的怼了他一句,从地上爬起来,气呼呼的瞪了他一眼,接着去烤她的兔子去了。

被呵斥了,湛王却一点儿都没生气,倒因为她那句半真半假的嗔怒生出几分欣喜,感觉她像是在对自己撒娇似的,连那个白眼儿都让他觉出风情来。

他眉眼舒展,吩咐说,“去取一壶梨花酿来。”

“是,主子!”罗城退下来。

淳于珟笑问,“还在害怕吗?”

沈若兰瞥了他一眼:“你说?要是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特别是在这荒郊野外中,还是三经半夜的,忽然就冒出来个人,你怕不怕?”

“爷不怕!”他笑。

“哼,你是男人你当然不怕,怕你也不能好意思说怕。”沈若兰心里仍有气,说话还带着点儿小火星子。

淳于珟只笑看着她,没承认,也没否认。

沈若兰见齐大爷态度这么好,也不好意思再牢骚了,就把话拉了回来,“齐爷,你那个手下怎么神出鬼没的呢?刚才他就跟着咱们俩嘛?为什么我都没有察觉到他呢?”

淳于珟道:“身为一个隐卫,自然要具备藏身的本事,要是连你这样涉世未深的小姑娘都能感知道他们的存在的话,他们就没有必要留在我身边了。”

“可是,我记得你的人第一次跟踪我的时候,我就感知到他了,为什么这俩次都感觉不到呢?”沈若兰说的,是她第二次上县城时被淳于珟手下跟踪的事儿。

淳于珟说,“那是因为那回他只把你当成一个普通的农家少女,对你未做防备,大意轻敌了才让你得以查觉的,若是现在还能让你查觉出来,爷就真该换一批人了。”

嚯!换一批人!

沈若兰暗暗咋舌,这位爷,说换隐卫说得好像换一件衣裳那么简单,可见这位爷的身份不简单啊!

很快,兔子肉发出了诱人的香味儿,沈若兰看了看周围,道:“您说,能不能有野兽被咱们的香味儿给吸引来呢?”

淳于珟道:“来了正好,又添一道菜了!”

沈若兰呵呵笑起来,“有武功就是好,说话都这么有底气,看来有您在,我就不用担心自己会被野兽吃了。”

淳于珟没有说话,心里却隐隐的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若真的来了野兽就好了,他英雄救美,她定会对他心怀感激的……

“主子,酒拿来了!”

罗城回来了,捧着一坛子酒献了上来,又从腰间解下个袋子,在里面拿出两只玉杯,摆放在地上,很有眼力见儿的将两只酒杯斟满了。

沈若兰其实刚才就是没话找话说要喝酒,并不是真想喝,现在人家真把酒拿来了,她又不好不喝,只好说:“齐爷,我酒量浅,就只喝这一杯罢,不然上了头明天就没法给您讲故事了!”

淳于珟却不答应:“明儿讲不了就后个讲,难得有机会以天当庐以地为席的把酒言欢,若不喝尽兴了,岂不辜负了这良辰美景了?”

沈若兰暗暗腹诽,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有酒量当然能把酒言欢了,可她没量的,喝不上两杯酒醉了或吐了,还欢个屁啊?丢人现眼还差不多,她才不干呢!

她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我喝不了酒,就唱歌给您助兴如何?”

您老人家不是怕扫兴吗?我就给您唱歌儿助兴,不让您扫兴就是了。

淳于珟已经很久没听她唱歌了,想念的很呢,听到她的提议,就欣然同意了。

沈若兰也不忸怩,略想了一下,想到了一首应景的曲子,就唱了起来:“月色茫茫,照四周田园,明月如钩,人隔千里路漫漫,回忆往事恍如梦,追寻梦境何处求……”

清婉悠扬的歌声,在野外的上空盘旋着,优美动听,恍若仙乐,回声婉婉的传来,传入耳中,让这清美的歌声变得更加空灵,清透,像穿过另一个时空传过来的似的,把淳于珟听得心驰神往的,仿佛被她的歌声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沈若兰唱完,见他不说话也没动作,就那么怔怔的坐在那儿,还以为他走神儿了,在想别的事儿呢,就又拿起兔子翻转起来。

不多时,回味过来的淳于珟拍起了手,“啪、啪、啪……”

“兰儿的歌声,婉转如仙乐,一折一荡,一音一切,有敲晶玉碎之美,正所谓此音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

沈若兰一愣。

倒不是因为他的夸赞,而是他竟然叫她“兰儿”!

她咋不记得自己啥时候跟他那么近了呢?都近到能随便称呼她的闺名的地步了?他不知道这样随便乱叫人家闺名的行为是不礼貌的吗?家教呢?

淳于珟赞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复又自斟一杯,笑道:“爷和一杯,兰儿唱一曲,如何?”

对沈若兰来说,唱曲儿比喝酒好多了,只要不让她喝酒,就是唱歌十曲八曲的也无所谓,就点头笑道:“好!”

于是,山上又响起了沈若兰宛如天籁般的歌声……

淳于珟的兴致很高,一连喝了十几杯,那只兔子也被他俩吃掉了大半,方才兴尽而归!

沈若兰回到家时,已经是后半夜了,她把剩下的半只兔子带了回来,悄悄的给黑子吃了,自己则摸进屋里睡觉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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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3章 再让他吃惊

第二天四更时,沈若兰就起来,带着瘦丫,冬儿奶奶和冬儿几个在大棚里摘柿子黄瓜,把熟透的柿子和长成的黄瓜都摘下来,先放在地上。

没多久,谢木匠就带着两车简易木箱亲自上门送货来了,沈若兰便又把那些摘下来的柿子装进箱子里,还直接雇了那两辆马车,让马车拉着她的黄瓜柿子(番茄)跑一趟吉州。

经过一个多时辰的采摘,熟透的柿子(番茄)和长成的黄瓜都被摘下来了,装在了马车上,沈若兰就坐在一辆马车的车辕上,跟瘦丫和冬儿奶奶告了别,往北边去了。

再过二十天左右,她还会回来的,柿子秧上还有好多青柿子没长大,黄瓜也是,每棵黄瓜秧上都还有不少小黄瓜纽子,甚至还在开花,过段时间还能摘几批,而且下回回来的时候,番椒和孜然也能收了,到时候带到吉州去,必定都能卖上一个好价!

马车‘哒哒哒’的走出了靠山屯,一路向北,走了七八里的时候,就见一辆低调奢华的马车停在那儿,马车的周围是几匹骏马,每匹马上都骑着一个体格健壮的黑衣人。

沈若兰认出那是齐爷的人,就跟赶车的大叔说了一声,跳下车辕向那辆马车走去。

“沈姑娘,主子在里面等您呢!”英战见沈若兰过来了,低低的说了一声,撩开车帘,请她进去。

车夫则把一条凳子放在车下,让沈若兰踩着凳子上去。

沈若兰上了车,见淳于珟正在悠然的喝茶,边笑着打了声招呼,“齐爷,早啊!”

淳于珟看了她一眼,从旁边的红泥小火炉上提起一个紫砂茶壶,亲手给她斟了一杯茶,道,“碧螺春,试试吧!”

“谢谢齐爷!”

沈若兰接了茶杯,喝了几口,果然时上等好茶,清甘淡雅,唇齿留香,让人回味无穷。

喝完一杯后,淳于珟又要给她倒,沈若兰急忙把他拦住了,今儿大抵要在这车上待一上午甚至更久呢,她怕喝多了有尿,现在还是春天,地里的庄稼都才刚一捺高,山上的草也都不高,要是有尿的话都没地方尿去,所以,还是尽量少喝水为妙。

淳于珟见她只喝一杯就不喝了,道:“这碧螺春,初尝如玄玉之膏,云华之液,色淡香幽,再啜便如琼浆,醇美回甘,待到三品时已如法味,人生百味皆在其中,怎么,你竟不喜欢?”

沈若兰不是不喜欢,只是她怕有尿不敢多喝,偏偏这个理由又说不出口,只好说,“话虽如此,但是我听说女子饮茶,一杯为品,二杯为饮,三杯为解渴的蠢物,再多就是饮牛饮驴了,我还是喝一杯吧。”

淳于珟微微一怔,道:“想不到你还懂得这些!”

他也是怕她一会儿讲故事嗓子干,特在车上备了着一壶茶给她解渴,没想到她竟然还懂点儿茶道。

沈若兰嘿嘿一笑,有点儿汗颜。

她哪里懂得茶道啊?也就懂这点儿而已,还是在《红楼梦》中看到的,没想到今儿竟派上用场了!

喝完茶了,她不用他吩咐,就主动给他讲了起来……

此时,沈大爷沈德宝家里

沈若梅瞪着眼睛,尖声道:“放屁,胡说八道,一个大活人咋可能不见了?是不是你们掌柜的怕他娶我,就故意把他藏起来了?说?”

嘴里喊着,上前一把揪住了前来报信儿的伙计,像是要跟人家拼命似的。

那伙计一边往回拽自己的衣裳,一边儿不咸不淡的说:“姑娘太抬举小的了,掌柜的家事小的从来都不知道,看样子,少掌柜的也不在您这儿,那小的就不打搅了,这就回去给掌柜的报信儿去了!”

伙计面子上还算客气,其实心里已经十分瞧不起沈若梅了,一个见不得人的外室而已,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说什么‘掌柜的怕少掌柜的娶她,把少掌柜藏起来了’其不知她在掌柜的和少掌柜的眼里算个屁呀?一个取乐的粉头而已,少掌柜的犯得着为她藏猫猫吗?脸真大!

“别走,不准走!”

沈若梅见伙计不冷不热的态度,显然是没把她这个未来的老板娘放在眼里,尖声道:“你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竟敢敷衍我,快告诉你你们少掌柜的去哪了,不然等他回来了我就让他开了你,让你夹包滚蛋!”

伙计冷笑一声,说:“姑娘,我要是知道少掌柜的在哪,就不上您这儿来找了,还有,您想叫少掌柜开了我的话,就先设法进了丁家大门儿再说吧!”

说完,不客气的一拂手,把手沈若梅甩开了,大摇大摆的走了。

“你别走,你给我回来……”

沈若梅还要去追,被沈大爷厉声喝住了:“回来,别丢人现眼了!”

沈若梅回过头,看着老爹黑着脸,一副风雨欲来时的模样,就委屈地叫起来,“爹你吼我干啥呀?你女婿都不见了,就不行我问问吗?”

“我女婿?我倒是想认人家当女婿,可人家认你这个媳妇吗?”沈大爷脸红脖子粗的吼道,“你给我说实话,刚才那个伙计说让你设法进老丁家的大门儿是啥意思?难不成成亲这么久了,你还没进老丁家的大门儿吗?还有,他为啥不叫你姨娘叫你姑娘?是老丁家不承认你咋的?”

沈大娘也听出了蹊跷,在一边儿焦急的说:“是呀梅儿,这可不是小事儿,你快实话跟娘说,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沈若梅是个死爱面子的,怎么肯跟他们说实话?虚张声势的喊道:“他瞎说呗,你们信他的干啥?一个下的话你们也信?”

“哼,这种事儿他一个下人也敢扯谎?你不说是吧,好,你不说,我就上老丁家去问问去!”沈德宝看她不说,把烟袋锅子往腰里一插,起身就要走。

沈大娘这回也不糊涂了,两步走到老头子身边,“走,我跟你一起去,咱们上他们老丁家好好说的说的去。”

沈若梅一看他俩这样,急得直跺脚,“爹娘,你们这是干啥呀?你们这样去找人家去,他爹娘还能待见我吗?”

“我们又不是去干仗去,就是去问问咋回事儿?他爹娘有啥不乐意的?你要是怕他们不乐意,就赶紧给我跟你爹说实话。”沈大娘站住了脚步,回头看着她。

到了这个份上,沈若梅也看出来瞒不住了,只好吞吞吐吐的把自己还没进丁家大门儿,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做了外室的事儿说出来了!

没等她说完呢,沈大娘就嗷的一声哭起来,“哎哟我的娘啊,老丁家这个丧良心的瘪犊子啊,真是坑死人啦……”

沈大爷也气得直哆嗦,半天才出声,道:“别嚎丧了,走,找他们老丁家说理去!”

沈大娘听到老头子的怒吼声,噌的一下从炕上坐起来,“对,找他们去,绝不能便宜了这家子丧良心的!”

沈若梅一看她爹娘要上老丁家闹事儿去,急的小跑几步堵在了门口儿,喊道:“爹,娘,你们不能去啊,他都跟我说好了,等我生了孩子就接我进门儿,你们要是去闹了,万一他爹娘恼了不肯让我进门儿咋整啊?”

沈大爷一看她到现在还糊涂着呢,气得兜头啐了她一口,咬牙切齿的骂道:“你个缺心眼子的虎玩意儿,给我滚一边拉去,老沈家的脸算是让你给彻底丢没了,你给我等着,今儿他们老丁家要是不肯接你进门,回头我就把你送姑子庙去,省得你虎了吧唧的给咱们家丢人现眼!”

沈若梅还从来没被她爹这样粗暴地对待过呢,就是知道她怀孕的哪会儿,爹也没像现在这样往她脸上吐唾沫啊,她一时间难以接受,跳着脚儿的大哭起来。

“我不活了,我去死行不行?你们当爹娘的都见不得我好,我过得好好的日子你们非得往死里作贱我,埋汰我,不就是想逼死我吗?我去死去,死了你们就称心了…。”

说完,捂着脸就往外跑。

沈大娘一看沈若梅跑了,反射般的要去追,沈大爷嗷唠一嗓子,炸雷似的:“别追她,她要死就让她死去,你要是去追她,就别回来了,跟她一起死好了!”

沈大娘一看老头子急眼了,也不敢去追了,回身往炕上一躺,“我不管了,我就是瞎操心啊,我这不也是怕那个缺德玩意儿满屯子嚎丧让人看见吗?要是大伙儿都知道了她给人家当外室的事儿,你当人家笑话的是谁啊,还不是咱们老沈家啊?哎呦,我可怜的金存啊,你还没娶媳妇呢,这事儿要是嚷嚷出去,可谁家的闺女还能愿意往咱们家嫁噢——”

沈大爷一听,说不出话来了。

在乡下,家家户户最注重的就是门风家风了,一个家里一旦出现一个不正经的子女,其余的兄弟姐妹都得跟着受连累,沈若梅的名声本来就十分不堪了,要是再叫人知道她是给人家做外室去了,那家里的名声算是彻底完了,小儿子的婚事也要费劲了!

沈大娘一看他那样,就知道自己说到他心坎儿去了,赶紧又起身,一溜小跑的追出去了。

这回神大爷到时没拦着。

沈若梅哪舍得真去死啊,别说是死,就是当着屯子人的面哭一哭她都不乐意的,她还要给大家营造出她嫁入豪门,婚姻幸福的假象,好让大家羡慕她呢。

所以一出门儿就往最偏僻的北边儿跑去。

北边就只有二叔家一家人家,她咋做猴儿也没人能看着,所以也不用怕丢脸啥的了。

沈若梅跑到了后山,躲在了沈若兰家的北墙根儿下,偷偷的听着后面的动静,等听到她娘的脚步声,才解下腰带往树上挂。

沈大娘一追过来,一下子就看到她闺女要自挂东南枝的场面,吓得她魂儿都飞了,又哭又嚎的扑过去紧紧的抱住呃沈若梅,喊道,“你个伤天的玩意儿啊,爹娘说你几句你就寻死觅活的,你还让不让娘活了啊?”

沈若梅一边挣扎一边喊,“是你们不让我活了,我过得好好的,你们干啥总说那些话埋汰我?是不是我死了你们就称心了,你松手,让我去死…。”

“别,别呀梅儿,娘往后不说了还不行吗?”

沈大娘一看她闺女把腰带都套树上了,看样子是真心寻死了,吓得顿时服软儿了,“往后你想咋样就咋样,娘不管你了总行了吧?”

沈若梅一听这话,挣扎的幅度小了下来,她回过头,泪眼汪汪的看着她娘,迟疑着说,“那,你还跟不跟我爹上他家闹去了?”

“不得了,娘不去了,快跟娘回家吧!”沈大娘看她闺女不那么强烈的寻死了,赶紧就坡下驴的往回劝她。

沈若梅又抽搭了一会儿,沈大娘说了半车的好话,才把她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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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4章 老丁家的态度

沈若梅本以为,制服了她娘,这事儿就算过去了,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等她跟她娘回到家时,她爹已经不在了,不知去哪了!

“娘,我爹呢?他去哪了啊?能不能是去丁家闹去啊?”沈若梅一看她爹不在,顿时有点慌了,就怕她爹去找老丁家。

沈大娘也不知道老头子去哪了啊?但是直觉告诉她,肯定是去老丁家给闺女讨公道去了。

“梅儿啊,你别慌,娘出去找找他。”

沈大娘想想稳住沈若梅,再出去打听一下。

沈若梅哪能不慌啊,都急哭了,跺着脚说:“那你快去吧,不管咋地可千万别想办法拦住我爹,千万不能让他跑人家闹去啊?他要是去了我就完了啊……”

然而,这话她说晚了,在她在后山做猴儿的哪会儿,沈大爷已经去了镇上,搭着大春儿的顺风车去的,等她们娘俩发现他不见的时候,他已经到镇上了。

只是,沈德俭不是像沈若梅想象的那样跑去找人拼命干仗的,而是去帮她求情的。

沈德宝虽然气小丁掌柜骗他们家,但也知道错不全在人家,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是自家闺女是知廉耻守规矩的,人家就是想骗她也骗不了啊?

所以,找到丁掌柜两口子后,他没跟人家大吵大嚷的,更没提要人家赔偿负责,只提出自己闺女已经身怀有孕,让老丁家接她进门儿。

然而,这个看似合情合理的要求,却遭到了丁掌柜两口子断然的拒绝。

“不可能,我们丁家在镇上可是有头有脸的人家,门风一向严谨,像你闺女这种没成亲就跟男人不干不净的女人,别说是进我家做姨娘,就是想进我家做婢子都不能,你们还是别做那春秋大梦了!”丁掌柜高高在上的端着有钱老爷的架子,很没把沈德宝这个泥腿子放在眼里,说出的话也格外难听。

丁夫人也没好到哪去,阴阳怪气的说,“真不知道你家那闺女是咋教养的,这么点的年纪就知道勾搭男人跟她睡觉,你这做爹的就不知道管管她吗?还是你们家的家风就是如此呢?”

沈德宝让人家埋汰的老脸通红,却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来,他还能说啥啊?自己的闺女不要脸,青天白日的就跟男人上炕了,还让全屯子人把身子也叫人给看光了,人家瞧不起她不也正常吗?

连带着瞧不起他这个爹也是正常的啊!

他臊得都快站不住了,恨不能找条地缝儿钻进去,但到了这个地步,也仍没忘记替自己闺女争取一下,“丁掌柜、丁夫人,我闺女从前是浮躁了些,可不管咋样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你们老丁家的种儿了,你们不让她进门,难道就忍心你们老丁家的孩子流落在外边儿吗?”

丁夫人听到沈德宝的话,轻蔑一笑,嘲讽说,“老丁家的孩子?你咋就知道他是老丁家的种?你闺女这么不检点,谁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姓张姓王啊?我们家可不缺那杂种羔子,再有俩月我们儿媳妇就要过门儿了,大家闺秀,清清白白的,过个一年半载的生个货真价实的老丁家种,那才是我们自己家的孩子呢……”

“可是,我闺女肚子里的孩子真是你儿子的,你们不能不认账啊……”沈德宝一看老丁家不光不要他闺女,连他闺女肚子里的孩子都不要了,不觉悲从中起,悲怆的喊了起来!

丁掌柜不耐烦道:“你喊啥呀?你说是我们家的就是我们家的了?你拿啥保证?就你闺女那品行,谁能保证得了呢?别说不一定是我们家的,就真是我们家的,有那么个娘也养不出啥好孩子来,我们不要,你们爱咋地咋地吧!”

丁掌柜两口子还急着去找小丁公子,没空跟沈德宝磨叽,损哒了他几句后,就把他赶出来了。

沈德宝灰头土脸的走了出来,一路走着回了靠山屯儿,到家时,老婆子和沈若梅正等着他呢,一见他回来了,沈若梅立刻捅捅咕咕撺掇她娘去问问是咋回事儿,他爹到底干啥去了?有没有去老丁家?

早上她爹刚骂过她,啐过她,她现在还不敢往她爹跟前儿凑。

沈大娘已经被沈若梅给吓唬住了,让她干啥就干啥,沈若梅捅咕她,她就赶忙就上前去问了,“老头子啊,你这一小天儿干啥去了?咋一天都没着家呢?是不是上老丁家去了?”

提到‘老丁家’几个字,沈德宝像被刺激到了似的,眼珠子一下子瞪得老大,他瞪着沈若梅,哆哆嗦嗦的指着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两眼一翻,咕咚一下栽倒在地,不省人事了。

“哎呀老头子,你咋啦?你了别吓我啊……”

沈大娘被沈大爷给吓了一跳,鬼哭狼嚎的喊起来。

沈若梅也被吓到了,跟她娘俩手忙脚乱的把沈大爷扶上炕,就慌慌张张去找茂学了。

茂学来了以后,帮沈德宝诊过脉,说是急怒攻心,给开了药,又扎了银针,舞扎了半天,沈德宝才醒过来。

醒来后,沈德宝就开始呜呜的哭,一边哭还一边自打嘴巴子,跟疯了似的,把沈大娘和沈若梅都吓坏了……

沈若梅这边鸡飞狗跳,鸡犬不宁的,沈若兰这里却好的不得了。

上午,她给齐大爷讲了一上午的故事,本来以为晌午吃完饭后还得接着给他讲呢。谁知齐爷吃饭完后,竟然说坐车坐累了,要骑马,把车子让给了她一个人坐。

沈若兰昨晚跟跟他在山上烤了半宿的兔子,今早又起大早摘柿子摘黄瓜的,早就倦了,齐大爷不坐车正好,她就把小几和红泥小火炉都挪到一边儿,将两张椅子并在一块儿,做成了一张简易的小床,躺在这张简易的小床上很快睡着了。

她现在的身子已经调养好了,睡眠质量也提升了,这一睡竟睡了一个多时辰,直到傍晚时才醒来。

睡饱后,她拉开车帘,看看外面的天色,正好看到了骑着高头大马走在车旁的淳于珟。

他一身黑色暗纹镶边儿长袍,外束金色腰带,高大的身躯,无声撑起一种气场,霸道、张扬,贵气,又令人敬畏。

此刻,她只能看见他的侧颜,只觉得那半张侧颜英俊得不像话,他个子很高,两条长腿分跨在骏马的两侧,慵懒而随性,却还能给人以笔直而利落的感觉。

不过,不管他有多帅,多有型,此刻的沈若兰都无心欣赏了。

因为这会儿她正处在刚睡醒的人常有的一种状态中——有尿了!

淳于珟感觉到了她,回过头,姿态闲散,深色温和,道:“醒了?”

“嗯!”

沈若兰一边回答,一边眼波流转,四下观看。

倒霉催的,这儿竟然是一大片平原,到处都是一捺多高的庄稼地,虽然地头儿也有树,可都是像她大腿那么粗的小树儿,根本挡不住人,她要是在这儿嘘嘘的话,肯定啥都让人家给看去了!

沈若兰头上一片黑线,这可咋整,总不能跟他说自己要去尿尿,让人家回避她吧?

她还没跟人家熟到那种地步呢!

正发愁,忽然又看到了淳于珟胯下的马匹,不觉眼睛一亮。

“齐爷,您累不累?要不要到车里坐会儿?”

她仰着脸,笑意盈盈的热情相邀。

淳于珟瞥了一眼那张期待满满的小脸儿,心里多跳了两下,微微一笑,嘴角上扬,眉目生花。

“爷虽然不累,但是——既然你诚心相邀,爷便回车里陪陪你罢!”

淳于珟勒住马,长腿一抬,利落的跃到了马下。

只是,回身时,她已经人在车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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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章一起发了,从此以后每天都是两章一起发,就酱愉快的决定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5章心旌摇曳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嘿嘿,齐爷,既然您坐车,能让我骑会儿马吗?”

沈若兰满脸堆笑,小心翼翼的问道。

因为知道古人都很爱惜马,就像现代人爱惜车似的,甚至比现代人爱车都要爱,因为马是活物,相处久了就会有感情,所以一般人是不会愿意把自己的马借给别人骑的,特别是像齐大爷这种金字塔尖儿上的人物,他的马定然是千里神驹之类的好马,会更加爱惜,真怕他不肯借啊!

闻,淳于珟沉下脸来,倒不是因为借不借马的问题,而是心中忽然生出一种自作多情又被啪啪打脸的尴尬,他凉飕飕的看了她一眼,果断道:“不行!”

沈若兰表情一滞,一副倍受打击的模样。

“齐爷——”

她可怜兮兮的叫了一声,水火不等人啊,拜托了!

淳于珟看着她面带哀求的模样,依旧是黑着脸,只是语气不那么强硬了:“想骑马,你会吗?”

记得上次与她同乘一骑的时候,她还吓得失张失智的呢,怎么这才几天的功夫就学会骑马了?

沈若兰摇摇头,“不会骑,但是我想学,可以吗?”

怕他不同意,沈若兰双手交叉握紧,放在下颌底下,一双大眼睛眨呀眨的望着他,声音绵软,一波三颤,“齐爷——”

为了这泡尿,卖萌这种事儿她都干出来了,齐大爷您可千万要答应啊,您不答应就要出大事儿了!

最后,不知是被她这副样子给打动了,还是给萌到了,淳于珟横了她一眼后,哼了一声:“上去吧!”

虽然语气还是不好,但总算是同意了。

沈若兰赶紧冲过去,没等走到马旁,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已经传来。

“上马需站左侧斜后方一些,否则容易被马踢到。”

沈若兰赶紧又跑到马左侧斜后方,又听到身后的人继续指挥:“左手拿住缰绳,左脚放进马镫。”

沈若兰照着他说的,一边抓住了缰绳,一边蹬进了银环马镫。

“脚尖儿蹬地,借助冲力朝上,身子不要紧绷,小幅度的转体上鞍……”

在他的指挥下,沈若兰稳稳的上了马,还在他的面前跑了一小圈儿,只是,跑了一圈儿后,她便双腿一夹,挥着鞭子打着马向远处跑去。

众人还道她是在遛马,都没大在意,只放慢速度边走边等着她。

沈若兰一口气跑出了好远,直到回头时看不见他们的人影儿,才勒住马,跳下去寻了个洼地,把最紧急的问题给解决掉!

艾玛呀,膀胱终于空了,好爽啊!

沈若兰舒服的舒了口气,系好腰带又走回到马旁。

只是,这回她单独面对这匹高头大马的时候,突然有点儿害怕了!

这马咋这么高、这么大呢?大鼻子里还喷着鼻响儿,四个大马蹄子跟四个小斗似的,这要是一蹄子踢到谁身上,肯定够人呛吧?

她刚才咋就没发现这马这么吓人呢?

沈若兰战战兢兢的绕到马的左侧,按照齐大爷说的,左手抓住缰绳,左脚伸进马镫,好容易舞舞扎扎的上了马,又觉得这马太高,不好掌握平衡。

于是,她几乎贴在马背上,抱着马脖子慢腾腾的往回走,走了半晌才看到大队伍。

“齐爷,我回来了!”

看到队伍就在眼前,沈若兰小心的坐直身子,冲着那辆马车摇了摇手,还以为自己归队了,这下就安全了呢。

谁知这时不知从哪飞出一只麻雀,腾的一下子撞到了马头上。

这下坏了菜了,马受了惊,嘶鸣一声,倏地立起了身子,两只前蹄在空中刨腾了几下。

沈若兰吓得花容失色,尖叫一声,赶紧一把抱住了马脖子。

艾玛呀,刚才差点儿让马给甩下来,吓死个人了!

淳于珟见状,足下一点,如鹞子般蹭的从车子里飞出来,一脚踢开了最近的侍卫,骑上他的马朝着沈若兰的方向追去。

此时,沈若兰骑的那马儿已经撒开四蹄,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马的速度太快,沈若兰伏在马背上,只觉得耳边的风呼呼的响着,她的小身子都快被颠飞了,小魂儿也吓得飘了出来,眼看着就要吓昏了……

这时,男人的声音从后传来,“抓紧了,双腿夹住——”

沈若兰的脑子还有几分清醒,听到齐爷的指挥,立刻照办了。

“拉缰绳,尽量勒住它——”淳于珟催着马,大声吩咐着。

沈若兰咬了咬牙,大着胆子松开马鬃,开始使劲儿的勒缰绳。

果然……马的速度慢了下来!

好马就是好马,即便在受惊的状态,也能接收到骑它的人的命令,可见在智商上就比劣马强多了。

沈若兰正咬牙切齿,使着吃奶的劲儿拉缰绳呢,忽然头顶一黑,一道人影从天而降。

没等她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呢,淳于珟已经落了下来,稳稳的坐在了她的身后了。

一坐稳,他便伸出有力的手臂,环住了她,紧紧的抓住了缰绳,如一道城墙般将她牢牢的护在自己的怀中,完全不会让她有一点不慎摔下来的机会。

身死攸关的时刻,沈若兰也顾不上什么男女大防了,淳于珟抓着缰绳,她就一扭着身子,抓住淳于珟的衣襟和腰带,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似的,抓得紧紧的,淳于珟的衣襟和腰带都要被她给拽开了。

她本来就是现代人,对男女之间的接触不像古代女人那样谨而慎之,她觉得,生死面前无大事,只要能活命,保住自己不受伤,跟个男人这样紧挨着坐在一起,拉拉衣裳拽拽腰带的,根本不算个啥事儿!

淳于珟一边控制着马,一边感受着胸前和腰间那两只小爪子,特别是她坐的位置,就在他的两腿之间,离的那么近,都贴在一起了,蹭得他心里痒痒的,像有虫子在爬似的,痒的他恨不能立刻收拾她一顿。这样想着,他忍不住低下头看了她一眼。

只见她脸颊发白,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瞪得圆圆的,紧张的窝在他的胸前,嫣红的小嘴儿微微的长开,屏气凝神,大气都不敢喘了似的。

淳于珟倒吸了口气。

真该死,他就不该低头看她,这会子看完了,忽然很想咬她的小嘴儿一下,怎么办?

此时,他不是该想办法把马制服吗?可为啥会想欺负她,狠狠的欺负,把她弄哭了……

湛大王爷的脸红了,身子也渐渐的热起来,脑子中不断地想象着欺负她的画面,一股邪念也迅速的滋生起来,几乎要将他吞噬了。

他一面克制着自己不断滋生的邪念,一面想着师傅跟他说的那些话:他必须控制自己的欲望,他练的是童子功,一旦被欲望吞噬了,他就没有天下无敌,盖世无双的武功了……

可是,有她在身边贴着,跟他紧紧的贴在一起,随着马的跑动,一直磨蹭着他那里,想平静下来,好难啊!

理智和心魔厮杀着,难解难分,偏偏沈若兰还不知道他的痛苦煎熬,怕自己摔下,把自己的小脸儿也贴到了他的身上。

这个动作,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贴在他怀里的一刹那,他的心魔一下子占了上风,将他的理智彻底击垮了。

淳于珟控制不住了自己了,干脆抱起她凌空而起,离开了马背。

腾空而起,落下,本该是个完美的落地动作,然而却出了意外,两人双双的摔倒了。

沈若兰被压在身下,不过有淳于珟两条坚硬的手臂垫着她的头和腰,所以并没有真正的摔到她,只是被他狠狠的压了一下而已。

“你……没事吧?”

淳于珟压在她的身上,俯视着身下的她,嗓音有点儿黯哑。

沈若兰白着一张脸,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半晌才发出声音:“嗯!”

“别怕,有爷在,没事儿了!”他深深的看着她,温柔的说道……

“齐齐,齐爷,您您没……事儿吧?”沈若兰看着那张渐渐靠近的俊脸,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不知为啥,她忽然觉得在他好像要亲她似的,那双眼睛里充满了暧昧的神色,不光是暧昧,还有深情,欲望和隐忍,好多的东西交织着,很复杂,也很吓人!

罗同等打着马追过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这样的一幕:碧绿的草地上,主子压在沈姑娘身上,深情的看着她,头上是蓝天白云,周围是烂漫的野花,飞舞的蝴蝶,两人这样一个躺着,一个压着,虽然旖旎暧昧,画面却出奇的美!

突然传来的马蹄声,淳让于珟的脑子蓦地清醒了,也让心魔慢慢的褪去,邪念也渐渐的止住了。

他面色微讪的站起身,向她伸手道:“没事,来,爷拉你起来。”

“哦,谢谢!”沈若兰迟疑了一下,才把手伸给他。

或许,刚才是她想多了,他不可能要亲她,也不可能对她有别的想法的,记得前段时间他还要把自己嫁给湛王做小妾呢?又怎么可能会对她有别的想法呢?对,一定是她想多了!

这样想着,她的心里就坦然多了,拉着他的大手一下子站了起来。

沈若兰的手小且白,只有淳于珟掌心那么大,软软的,捏在手里跟没有骨头似的,一握到这只手,淳于珟的心里就又是一荡,刚褪去的心魔和邪念又开始跃跃欲试了。

完了,他暗暗叫苦:一遇到她,他的意志力就开始变得薄弱了,稍一触碰就各种的心旌摇曳、心猿意马起来,各种的邪恶念头,各种的冲动。难道,他的童子功要废,盖世神功也要保不住了?

沈若兰起来后,抽回自己的手,开始整理了自己的衣服,一边整理一边心有余悸的说:“刚才真是太危险了,差点儿让马给甩出去,这要是甩出去了,我可就…。哎,你要去哪?”

她整理完衣裳,发现齐爷已经转过身,朝她和些侍卫相反的方向去了。

侍卫们也赶紧打马追过来:“主子……您……”

“回去等着,爷一会儿就回去!”

淳于珟冷声吩咐着,语气坚硬,不容置喙,可背着的脸上却狼狈极了。

刚才握着她那只小手儿的时候,他的身体又发生了反应,隔着薄薄的夏衣,一切都清清楚楚的,这个,总不能叫她和他们看见吧,堂堂得湛王,楚国的战神王爷,丢不起这个人啊!

侍卫们犹豫了,不晓得该不该远远的跟着,虽然王爷的命令不能不听,可是王爷的安危他们也不能不顾虑啊?

沈若兰则很淡定,以己度人,想想自己刚才,他一定是找没人的地方嘘嘘去了,没啥可大惊小怪的!

回到车上没多久,淳于珟也回来了,他那匹马也被找了回来,已经安抚好了。

这次,这位爷又骑回到了马上,没再回车里,甚至走的时候还离她的车在远远的。

沈若兰巴不得他不回来呢,省得她还得口若悬河的给他讲故事,他不回来,自己乐得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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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6章 替她报仇

晚上,他们到了哈拉海镇,在哈拉海镇落脚打尖儿。

沈若兰从车里出来了,一看到他们落脚的客栈时,顿时一脸的怒色。

去年,她就是在这家客栈里被迷魂,被绑到乌孙的,虽然她一直没有报复他们,但是并不表示她就不记得了!

她站在客栈外,咬牙切齿的说:“齐爷,您还记得我当初被掳到乌孙的事儿吗?”

闻言,淳于珟的脸上顿时闪过一丝尴尬。

他当然记得了,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乌孙,还是在妓院里,他又差点儿把她给强了,说起来还真让人尴尬呢!

“嗯,怎么了?”他佯装镇定的问。

沈若兰愤愤的说:“我当时就是在这家客栈吃了一碗面,然后就昏迷不醒被掳走了,我怀疑这是一家黑店,我不要住在这里!”

闻言,淳于珟的脸上立刻浮出一抹冷厉的煞气,他眯起眸子冷冷的打量着这家客栈,说:“去查查!”

英战立刻领命退下了,罗同也赶紧又让大家上马,重新找别家客栈住宿去了。

哈拉海镇很大,差不多赶上农安县城大了,又是去吉州的必经之路,每年都有不少的参商和皮货商往来于此,所以镇上的客栈很多,光像样的客栈就足有六七家。

罗城很快又选了一家干净整齐的,把客栈包了下来,淳于珟和沈若兰住进去了。连着那两个帮她拉黄瓜柿子的车夫也住进去了。

晚饭后,沈若兰想到外面去逛逛,因为今儿在车里睡得多了,一时半刻也睡不着,再者也想看看异乡小镇的夜景,还有今儿晚饭吃得有点儿多,想借机消化消化食儿,省得晚上睡觉时积食了。

她出去的时候并没有跟淳于珟说,但是她前脚刚走,后脚就有人把这事儿告诉给淳于珟了。

淳于珟知道后,没说什么,但随即也跟着出来了。

小镇的街道远不如吉州或农安的夜市繁华,甚至可以说有点儿冷清,现在是晚上,差不多的铺子都打烊了,只有赌场、妓院、客栈和几家酒楼还开着,零零星星的灯火,稀稀疏疏的行人,还有妓院里传出的歌声、笑声,赌场里传出的起哄声、喝彩声,隐隐约约的传入耳中,使这条古老狭窄的街道别有一番风情。

沈若兰且看且行,速度并不快,走了一会儿,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清浅的脚步声,她回过头时,看见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自青石板路尽头缓缓而来,一身的月华凝如冷霜,姿态翩然,贵气天成。

“齐爷,您怎么来了?”诧异的问道。

淳于珟的脸色有点儿冷,语气也不甚好,“你说爷来作甚?一个女儿家,夤夜孤身在街上游荡,就不怕遇到登徒子吗?”

他也是担心她才追来的,不然他肯定会跟她保持距离,今天白天时身体发出的那种奇妙的感觉他还记忆犹新,唯恐心魔再至,坏了心性,破了武功,所以他刻意的跟她保持了距离,连晚饭都没跟她一起吃,一下午,也基本没怎么跟她接触。

沈若兰听出他的关心,心中十分感激,笑道:“多谢您的关心了,不过,就我目前的武力值来看,对付几个流氓地痞还是绰绰有余的,所以这个问题您大可不必担心!”

当然,这还实在赤手空拳的条件下,要是拿出牙签弩,打倒三五个甚至七八个也没问题,要是再拿出枪,十个二十个的也不在话下了,所以,现在的她出来的时候格外有底气。

简而言之,就是啥也不怕了!

淳于珟轻哂一声,“既那般本事,今儿马惊的时候怎不见你往出使?”

沈若兰抿了抿嘴,说,“那不是情况不同吗?我虽然拿马没办法,但是不代表我拿人没办法啊,不信哪天有机会让您见识见识,看看我到底有没有那个本事?”

面对她的自信,淳于珟很是不屑,冷嗤一声:“大言不惭!”

沈若兰撇了撇嘴,在心里怼回了一句:“多管闲事。”

正腹诽着,头上忽然飘来一道凉凉的声音,“哼,别以为你在心里骂爷,爷就不知道了!”

沈若兰一愣,“你咋知道的?”

话说完,她就后悔得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这不是不打自招吗?

淳于珟黑着脸,睇了她一眼,说,“你那几招花拳绣腿,对付两个地痞无赖行,要是遇到了亡命之徒江湖大盗,就只剩下引颈待戮的份了,爷管你也是为你好,你别不识好歹!”

沈若兰默了一会儿,说,“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我还以为您这种性格的人不会关心别人的死活呢!”

这回轮到淳于珟静默了,半晌后,他才波澜不惊的说,“爷关心你,自然是因为你对爷有用,爷还指着靠你结交道济先生呢!”

听到这个解释,沈若兰放下心了,要不然他刚才那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沈若兰还以为他是关心则乱呢,把她吓了一跳,还以为他对她动着别的心思呢!

这时,沈若兰忽然指着远处一片通红的地方,大叫:“看,那边儿是不是着火了?”

那片通红的地方不在这条街上,离这里至少隔了一两条街远,沈若兰只能看见天边那片红,却看不到别的。

淳于珟比她高很多,视野也比她广,瞥了一眼后,淡淡的说:“是!”

“哎呀,那咱们快去救火吧!”沈若兰焦急的说道。

淳于珟不紧不慢的说:“要是着火的是给你下药的黑店呢?你也去救吗?”

沈若兰一愣,怔怔的看着淳于珟,说:“齐爷,您什么意思?”

淳于珟冷声说:“字面上的意思,这家黑店,不光绑架拐卖女俘,还给单身客人下药,劫夺他们的钱财,更可恨的是,把人害死后,还把被害人的肉剔下来做成包子卖给别的客人吃,他们的罪行,简直罄竹难书,爷只是烧了他们,已经算是便宜他们了!”

“你是说,他们拿人肉做……包子馅儿?”沈若兰揪住了领口,难以置信的问着。

“没错,不光是做包子馅儿,还拿人肉熬油呢,你那天吃的那碗面里,说不定就有人肉。”淳于珟盯着她的脸说道。

沈若兰顿觉好生恶心,弯下腰身一阵干呕。

那天她确实吃了好几块儿‘牛肉’呢,那所谓的‘牛肉,’没准儿就是人肉吧!

太恶心、太吓人了,从前在水浒传中看到孙二娘这么干,还以为是施耐庵那老头儿胡诌出来吓唬人的呢,没想到现实生活中还真有人这么干,太残忍,太可怕,太没人性了!

“别难受了,想想那些被做成包子馅儿的人吧,跟他们比起来,至少你还活着!”淳于珟安慰了一句。

这句话确实起到了点作用,沈若兰想了想,觉得也是这么回事儿,就算真吃了几块人肉,好歹她还活着啊?

幸亏她长的瘦,脸蛋儿也好看,要是长成张金凤那样的,八成也早让人卸吧卸吧做肉馅儿去了!

“现在,你还要去救吗!”淳于珟望着那边街道上冲天的火光,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沈若兰咬牙道:“不救,他们活该,罪有应得!”

“没错,确实死有余辜,罪有应得!”淳于珟眯起眸子,冷冷的说。

敢在他的封地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儿,还差点儿让他喜欢的姑娘流落乌孙,沦为下流,就凭这,活活烧死他们已经是便宜他们了,要不是师傅时常劝他烧开杀戮,多行善举,他一准儿将他们凌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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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7章越来越喜欢她了一更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此刻,那家黑店里的掌柜、老板娘、小二和打杂的,都是挑断了手筋脚筋扔在屋里,眼看着漫天的大火朝他们席卷而来,恐怖攫住了他们的内心,可是,他们却跑不了也喊不出来,不禁手筋脚筋被挑断了,他们的嘴巴也都被封死了,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火一点儿一点儿的逼近,慢慢的将他们吞噬…。

淳于珟跟沈若兰漫步到那里时,店已经被烧落架了,周围的邻居们围着坍塌的房舍,议论纷纷着,镇衙门的捕头也来了,勘查火情,询问邻居……

沈若兰看着一具具被抬出来的焦黑的尸体,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齐爷,您这样随意杀人,虽然杀的都是坏人,但毕竟是人命,万一湛王怪罪可怎么好呢?”

淳于珟呵呵一笑,说:“湛王跟爷一样,是个嫉恶如仇的人,像这种谋财害命,滥杀无辜的大恶之人,无论杀多少,湛王都不会过问的!”

沈若兰“哦”了一声,随即笑道:“那就好,我就是怕湛王太善良,听到你这样杀人会不痛快,既然你说他不会怪您,那我也就放心了。”

“你说湛王善良?你怎么知道他善良?”

淳于珟差点儿被逗笑了,他活了二十多年,有人说过他冷血,有人说过他无情,还有人说过他喜怒无常,阴晴不定,还头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善良呢,怎么感觉怪怪的?

沈若兰说:“我就知道啊,虽然有人说他是战神,杀戮无数,但是我相信,杀戮并不是他的本意,他那么做只是保家卫国,不得不那样做而已,实际上并非他所愿,从他能帮那些被家中抛弃的女子的那件事儿就能看出来,他不仅善良,还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我们能生活在他的封地里,是我们幸运。”

她轻轻的说着,又是一副迷妹上身的模样。

淳于珟看着这样的她,不觉有点儿担心起来。

万一有一天她知道了他就是湛王,会不会因此感到失望呢?

**

第二天出发时,沈若兰发现马车后面多了一匹漂亮的小母马,马不大,枣红色的,一看就是匹温顺的马。

沈若兰看到小母马拴在车后,奇怪的问,“这是哪儿来的?”

淳于珟道,“给你的,你昨骑这匹有点儿大,就让人给你弄了匹适合你的,你要是想起的话就骑着一匹吧!”

这匹马是淳于珟让人精心挑选出来的,性格温顺,个头矮小,奔跑的速度也不快,很适合她骑。

沈若兰走过去,看了看那匹漂亮的母马,摸摸它的鬃毛,小母马温顺的低下头,轻轻的甩着尾巴,似乎已经准备好让她骑了似的。

沈若兰见状,跃跃欲试的说:“那,我就骑着试试吧!”

“好,爷昨儿教你的都还记得吧?就那样上马……”淳于珟也上了马,看样子是不放心她自己骑,打算陪着她骑了。

这匹母马矮小,温顺,沈若兰对它是不那么畏惧和害怕了,在淳于珟的指挥下,她上了马,紧紧的抓着缰绳和马鬃,小心翼翼的骑着,走出哈拉海镇的时候,她已经对马熟悉多了,甚至能打着马小跑起来。

淳于珟就不远不近地跟在她身边,防止马惊,或者她从马上摔下来。

渐渐的,她越来越熟练了,也骑着越快了,不觉已经在碧绿的田野里驰骋起来。

“哈哈哈,我会了,好棒啊!”她欢呼着,身后撒下她银铃般的笑声。

春天的风夹着薄薄的凉气,在天高地阔的空旷地方更加清凉,中午的艳阳下也挡不住风一小股一小股的扑在脸上,吹得沈若兰脸蛋红扑扑的,生机勃勃而又充满了年轻的朝气。

淳于珟看到她那鲜艳明丽的样子,轻轻的勾起了唇角,也打着马跟她一起驰骋起来。

田野宽阔平坦,一望无际,骑马纵情奔驰在这绿色的海洋中,心也变得开阔起来,他俩一路追逐着,开始时还都中规中矩的,后来渐渐地都放开了,说笑打闹起来,欢声笑语的,好不热闹!

“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吗?”他骑马走在她的身边儿,俊美如画的侧颜上还挂着一丝浅淡的微笑。

沈若兰很会说话的回答:“自然是齐爷您教的好,这训练的场地也好啊!”

“还有一条你忘说了。”他闲闲的补充道:“是爷帮你选这匹马选的好,这匹马呆头呆脑的好驾驭,正适合你骑!”

沈若兰马上听说了他话中的意思,“齐爷是变着法的说我笨,跟这匹马正相配喽!”

淳于珟呵呵呵:“能听出来爷的意思来,看来还不算太笨!”

沈若兰气得直磨牙:“说我笨,好那我就考考您,看看您是不是比我聪明!”

淳于珟睇了她一眼,轻蔑道:“说!”

“哼哼,您听好了,别一会儿答不上来怪我。”沈若兰暗戳戳的看着他,道:“什么东西刚生出来时四条腿儿,长大时两条腿儿,老了时三条腿儿吗?”

淳于珟一愣,这个他还真没听过,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只好如实道:“爷不知道。”

“吼吼,是人啊,你想想啊,人刚生出来的时候不会走路,都是用爬的,可不就是四条腿吗?等长大了,能直立行走了,就用两条腿走路,而老了走不动路了,需要拄着拐杖了,不就是三条腿吗?呵呵呵……”沈若兰得意的咧开嘴,露出了一口整齐洁白的小白牙,跟一粒粒排列整齐的珍珠似的,煞是好看。

淳于珟略一想,却实如此,哑然失笑道,“你说得对,再说一个!”

沈若兰马上道,“树上骑个猴儿,地上一个猴儿,一共有几个猴儿。”

淳于珟说:“这个简单,七个加上一个,自然是八个!”

“又错啦!”

沈若兰拍拍自己身下的小母马,笑得像只小狐狸似的,道:“是骑着的骑,骑个猴儿,不是七个猴儿,所以一共就有两只猴儿!”

“混账,简直是强词夺理!”淳于珟气得笑骂。

“哼,是你自己不动脑,还怪人家,所谓兵不厌诈,谁叫你不多动动脑子了?”沈若兰不服气的犟嘴道。

经过这两天的接触,互动,沈若兰好像忘了淳于珟之前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变得一点儿都不怕他,都敢明着怼他了。

而淳于珟对此也一点儿都不恼,甚至还有几分纵容得味道,被怼后,只一笑就过去了。

“再说一个!”他对她这些俏皮的谜语来了兴致,又让她继续猜。

“嗯,好。”沈若兰很配合

“一个老太太过独木桥,走在桥中间的时候,前面忽然来了一只狼,她刚想往回跑,结果发现后面又来了一只虎,前有狼,后有虎,老太太又身处独木桥,可是她居然一下子就过去了,请问这是为什么?”

淳于珟想了一会儿,斟酌着说道:“能从虎狼的口中逃脱的,必是位武林高手,想必那老妪会凌空踱步的武功吧!”

古人古板呆刻的思维方式,极大的限制的他的想象力,他也就只能往这方面去思考了。

沈若兰被他的解释逗得哈哈大笑,花枝乱颤地解释道:“她是昏过去了,此‘过去’非彼‘过去’,你又猜错了!”

原来是这样!

听到这个解释,淳于珟简直哭笑不得,不过看到她前仰后合,乐不可支的样子后,就也跟着笑起来,又是笑又是磨牙的……

**

晌午时,因为附近没有城镇也没有饭馆儿酒楼,他们只好找个村子,租借村民家的锅灶做饭吃。

罗城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儿,买回两只鸡,一斗白米,一篮子鸡蛋,租借了一户看起来干净整齐的人家的锅灶,用来做饭。

这些侍卫里中没一个会做饭的,也顶多能把饭菜做熟而已,沈若兰只好亲自上阵,她洗过手淘了米,把饭蒸锅里去了,又指挥英战等把鸡杀死收拾好,剁吧剁吧炖上了。

那篮子鸡蛋被打散搅拌均匀,一小半拿来炒西红柿,做个木须柿子;一大半打散蒸熟,做成实蛋,再用小勺挖出来,把鸡胗鸡心鸡肝切片儿,跟实蛋一起爆炒,炒的油汪汪的,出锅儿前还撒了不少孜然,远远的就能闻到菜香味儿!

她做饭的时候,淳于珟就坐在外面的一把椅子上,看似在观赏农家小院的风景,实则在看她,看她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的忙活着,不像刚才那样活泼俏皮了,而是一脸的认真专注,好像她做的不是一顿普通的饭菜,而是天底下最重要的事儿似的。

看着她那认真专注的样子,利落干脆的动作,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怎么顺眼,看得某人几乎移不开眼睛了,对她的喜爱又不觉的多了几分。

一个乐观开朗,善良能干,思想独立又才华横溢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很快,饭做好了,开饭前,沈若兰洗了几根黄瓜,做了一个拍黄瓜,这样就有荤有素,色香味儿俱全了!

“齐爷,尝尝我的手艺吧!”沈若兰把饭菜都摆上了桌子。

桌子上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英战等守在外面,在外面吃了。

淳于珟好奇的看着色泽发青的实蛋,夹起一块儿放在嘴里,慢慢的咀嚼品尝起来,咽下后,由衷赞道,“很好吃!”

她做的菜很独特,居然能把软稠稠的鸡蛋做成这个样子,不仅好看也很好吃,纵然他吃过无数的美味佳肴,他依旧觉得她做出来的菜是最好吃的!

“呵呵,好吃您就多吃点儿吧!”沈若兰套用了一句现代的广告词,体贴的说了一句。

毕竟人家送了她一匹马,还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教她学会了骑马,于情于理她都该好好的报答人家,给人家做一顿可口的饭菜,让他吃饱吃好了,也算是聊表她的一份心意吧!

饭后,沈若兰本来还要骑马的,她刚学会骑马,兴头正足着呢。

但是淳于珟却不同意,说晌午吃的多,不宜于骑马,非叫她坐回到了车里不可,还让她继续给他讲故事。

沈若兰收了人家丰厚的讲故事的酬劳,也不好推脱,既然人家要听,她也只好跟他坐回到车里,继续给他讲故事……

当天晚上,他们就宿在离吉州五十多里的一个小镇上,镇子很小,像个大村子似的,客栈也只一家,里面破破烂烂的不说,还有股子臭脚丫子味儿。

沈若兰跟淳于珟一样,可以容忍破旧,却无法容忍肮脏,进去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的把眉头皱起来了。

“罗同,再找不到干净点儿的地方了吗?”淳于珟黑着脸问道。

罗同忙说:“主子恕罪,这里就只此一家客栈,再无别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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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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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黑了,想找别家也不能够了,淳于珟无奈,也只好住了下来。

客栈里一共只有四个房间,都是大通铺,沈若兰和淳于珟各自一个房间,沈若兰雇的那两个马车车夫一个房间,罗城等人一个房间,只他们这一伙儿人就把客栈给住满了。

忍着令人作呕的臭脚丫子味儿,沈若兰躺了下来,刚躺下不就,忽然觉得身上一阵痒痒,她激灵一下子想到,这么脏的客栈,该不会有跳蚤虱子的吧。

这个想法把她给吓了一跳,连觉都没了,于是悄悄的起了身,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外头的月光依旧皎洁、明亮,她借着月色走到马车旁,钻进车里躺下了。

虽然车里没有被子,有点凉,但是胜在干净,整洁,她抱着自己的肩膀,蜷缩在车子的角落中,很快的睡着了.....

再醒来时,天已经蒙蒙亮。

沈若兰揉了揉睡眼,从座椅上爬起来,刚坐直身子,赫然发现自己的身上竟然盖着一条绣着青竹的织锦被子,被子簇新簇新的,上面还散发着淡淡的麝香味道。

沈若兰吓了一跳,这条被子她认得,是齐爷的。

这位大爷素有洁癖,在外面住宿时都是自己带着行李。在七松镇住宿那天,沈若兰就看见他的手下帮他往房间里抱这床被子了,昨天在哈拉海镇住宿的时候,也看见他手下往他的房间里搬这床被褥。

只是......他的被子,为什么会盖在她的身上呢?

沈若兰赶紧把被子叠好了,从车上走下来,见到罗城正抱着膀儿守在车外打盹呢!

听到沈若兰出来了,急忙站直了身子,叫了声:“沈姑娘!”

沈若兰轻咳了一声,说:“罗侍卫,你怎么在这儿呢,还有,齐爷的被子为啥会在我身上?”

罗城道:“主子昨晚也想去车里睡来着,后来进去时发现姑娘已经睡在里边了,主子就把被子留给姑娘,叫小的在这儿守着姑娘了。

“那,齐爷呢?”

“主子嫌着客栈里脏,又没地方住宿,就去酒馆呆了一夜,想必马上就能回来了。”

“他上酒馆儿呆了一夜?”沈若兰惊道。

“是的,就是咱们昨晚吃饭的那家酒馆,这镇上也就只有那一处干净的地方了。”罗城道。

沈若兰听了,心里很是感动,那位骄傲的大爷,竟然把车和被子都让给了她,自己跑去酒馆待了一夜,真让她有点儿.....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啊!

“罗侍卫,我已经起来了,不用你守着了,趁着现在还有点儿时间,你去屋里睡会儿吧,我去找齐爷去!”

沈若兰是现代人,和注重人权,在她的眼中人人都是平等的,听到人家守了她一夜,感动之余又非常内疚,感觉像对不起人家似的!

没等罗城说话,淳于珟已经从外面进来了,他沉声道,“回吉州再睡吧,咱们这就出发,晌午时应该能赶回到吉州!”

英战跟在他的身后,手上提着几个油纸包,里面像是包着包子馒头似的。

罗城立即道:“是,属下遵命!”说着,赶紧进屋去通知其他人起来赶路了。

沈若兰抿了抿嘴,说:“齐爷,昨晚谢谢您了!”

淳于珟见她精神饱满,面色红润的,眼底闪过一抹柔色,嘴上却不冷不热的说,“不必谢爷,爷也是想去喝酒,不然爷才没那么好心呢!”

沈若兰道:“不管怎样,还是谢谢您!”

英战带回了些包子馒头,大家简单的吃了点儿,很快就出发了。

沈若兰本打算骑马,把马车让出来给齐爷补觉,但是这位爷却不答应,非让沈若兰跟他一起坐车不可,还让沈若兰给他讲故事听。

没办法,沈若兰只好又坐进车里,给他讲《三十六计》的最后几计。

快到吉州的时候,《三十六计》终于讲完了。

淳于珟听得意犹未尽,就像现代人狂热的追一本小说,而那本小说却完结了似的,让他很是不舍,于是跟沈若兰约定,让她明天就把《三十六计》的手稿给他送过去,顺便儿再把那三套房子的房契收了。

沈若兰答应了,可心里边儿又有点儿过意不去。

她这本出版的时候,口口声声说是《三十六计》,可现在连六计都没发行到,就要中途夭折了,感觉很对不起那些追文的读者们。

她的行为无异于现代网络小说的作者忽然弃坑,把花钱看书的读者扔在半路上,是一种很不讲究也很不道德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读者的感情,也伤害到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是很招人恨的。

沈若兰在答应卖稿后,就一直在考虑该怎么补偿他们,又该怎么跟他们解释她中途断更的事,怎样才能把他们的损失降低到最低,并且不让他们对她弃坑的事感到气愤。

淳于珟知道她的想法后,很爽快的说:“这个简单,爷出面让官府禁书,另外再原价回收已经发行的那些书就是。”

沈若兰一听大喜,这个办法简直再好不过了!

让官府禁止此书发行,读者们就不会对她有怨怼的心理了,说不定还会同情她呢,那么好的书不让发行,她得损失多少钱啊?

而她在天下知之那儿也好交代了,官府不让,小老百姓又有啥办法呢?

齐爷这个办法简直完美!

呵呵呵......

回到吉州时,已经是晌午了,沈若兰拿出两箱柿子和两袋子黄瓜送给了淳于珟,并承诺明天一定给他送稿子去。

淳于珟收下了她的东西,随后两人就分开了。

沈若兰把余下的柿子和黄瓜运到了火锅店,还特意在火锅店的门口儿摆了一箱柿子一箱黄瓜做幌子,都敞着箱子盖儿,既拉风,又能引诱大家来火锅店消费。

虽然柿子和黄瓜算不上啥好吃的,但物以稀为贵,现在地里的柿子秧黄瓜秧都才刚出来,她这儿就有黄瓜柿子卖,肯定会有很多人来吃鲜的。

另一方面,淳于珟的办事效率很高,沈若兰刚回家不久,沈福存就急匆匆的找来了,把官府已经禁止《三十六计》发行的事告诉了沈若兰。

“兰儿,刚才天下知之的掌柜过来找我,跟我说官府要禁止咱们在出版印刷《三十六计》了,这可怎么办啊?”

知道二婶儿身体不好,怕二婶听到这个消息受到刺激,沈福存特意把沈若兰叫到门外说的。

沈若兰淡淡的说,“不让发行咱们就不发行呗!”

“可是,不让发行咱们上哪儿赚钱去啊?”

沈福存急的只转磨磨,这段时间《三十六计》卖的大火,赚了不少钱,他还以为会越来越好呢,哪成想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沈若兰不慌不忙的说:“不让发行《三十六计》咱们就印别的书赚呗,只要书好,就算不是《三十六计》也一样赚钱的。”

至于印刷厂以后的路,她这两天都想的差不多了,往后坚决不能出大作品,像《红楼梦》《三国演义》之类的能引起轰动的文文了,坚决不出,免得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次道济先生让她找借口给搪塞过去了,下回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所以,还是低调点儿的好,以后,她就写一些不起眼儿的杂文,就像这个时代流行的话本子小说似的,简短有趣的,既能卖上价钱,又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杂文她肚子里有的是,从前看过的《聊斋志异》、《惊世恒》、《封神演义》《喻世明》等,还有她看过的无数网络小说,随随便便在里面找几个故事出来,都比现在流行的那些才子佳人、无病呻吟的话本子有意思,也肯定能比那话本子卖的好,虽然赶不上《三十六计》火爆,但每月赚个三百两二百两的应该不成问题!

“那,印啥书啊?上哪找好话本子去印啊?”沈福存依旧是着急。

沈若兰道:“你把柳寒香她们几个给我带来,很快咱们就会有话本子印了。”

她打算口述,给那几个姑娘每人讲一个故事,让她们记录下来,汇成文字,然后印刷出来,再出版发行,话本子不就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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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9章没眼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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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掉那个孽胎祸根,你就给我滚出去,老沈家没你这么个又蠢又贱、又没脸没皮的东西……”

沈德宝指着沈若梅怒声骂道,看向她的眼神也不再像是父女,倒像是八辈子的仇人一样。

自从那天从镇上回来病了一场后,沈德宝就非要沈若梅把肚子里的孩子打下去,要是不打就让她滚出家门,老沈家从此就没她这个闺女了。

沈大娘哪舍得让她闺女去遭打胎那份儿罪啊,再说打了胎老丁家不就更不能要了吗?那她后半辈子可咋整啊?

“他爹呀,你可不能好这样啊,梅儿可是咱们的亲闺女啊,咱俩可就这一个闺女啊……”

“我没她这么丢人现眼的闺女,我这辈子都活得堂堂正正的,从来没叫人说出我半个‘不’字,可老了老了竟卷在这个畜生的手里,这张老脸在屯子里丢光了不说,还差点快叫老丁家那两口子给踩到泥里去……你知不知道,我当时臊得都想一头撞死在他们家了,要不差她是我亲生的,我都想拿根绳子把她勒死!”沈德宝红着眼睛骂道。

沈若兰一听她爹这么骂她,就大哭起来,“谁叫你去人家家里闹了,你这不是自找的吗?被你这么一闹,人家还能待见我了吗?你可坑死我了!”

她光顾着自己的情绪去了,这会儿她都埋怨死她爹了,你说你好好的跑人家老丁家去干啥去,丁掌柜和丁夫人都是镇上有头有脸儿的大人物,能是他这种泥腿子说见就见的吗?再说,丁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啊,人家那是大户人家,岂能由着他一个泥腿子跑去闹去?不踩他的脸还能留着他咋地?人家丁公子都说了,等她孩子生出来就接她进门儿,他咋就不信呢?还非得跑去自讨没趣儿,这下子,他自己打了脸不说,连带着把她也给连累了,定掌柜和丁夫人肯定都得对她有意见了,她想进门儿就更不容易了。

都是她爹给害得啊,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爹,不光坏了她的事儿,还要来埋怨她,这世间哪有这样的道理啊!

沈德宝听她这么一说,倒给气笑了,“好,好,是我自找的,是我活该,是我坑了你,我生你养你这么多年,就拿这份生养的恩情来偿还你总够了吧,现在,你马上给我滚出去,从此以后我沈德宝没你这个闺女,你也不用再叫我爹!”

沈大娘一听吓坏了,哭着说:“他爹啊,梅儿还怀着身子呢,你可叫她去哪啊?你这不是逼她去死吗?”

沈大爷冷森森的说:“她去哪死不死的,跟我没关系,我已经不认她这个闺女了,你要是心疼她就跟她一起滚,反正,这个家里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沈若梅一见他爹这样,便故伎重施,寻死觅活的要上吊寻死,结果她刚说要上吊,沈德宝就拿出绳子直接挂在房梁上,还搬来凳子让她上去,还问她用不用扶着。

沈若梅哪是真寻死啊,也就是做出样子吓唬吓唬她爹娘而已,现在见她爹这副样子,就手就偃旗息鼓不敢再闹了。

可是就算她偃旗息鼓了,她爹也依旧是不依不饶,态度坚决强硬的表示,三天之内,要么去把肚子里的孽胎祸根打掉,要么就收拾收拾夹包滚蛋。

沈大娘哭也哭了,求也求了,可说啥都没用,这回沈大爷像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似的,说啥都不肯再让她牵着鼻子走了。

最后,沈大娘也是没招了,只好帮沈若梅收拾了东西,打算让她先住到沈若兰家去。

沈大娘的想法是,住在兰丫家,离她近,方便她照顾,另外兰丫家富裕,青菜和鸡蛋有的是,梅儿正害喜,嘴馋,住在那儿也能拉拉馋儿,也省的她整天为她那张嘴遥哪颠倒去了。

想法倒是挺好,可当她领着闺女拎着包袱来到老二家时,那个死瘦丫却堵在门口儿,说啥都不肯叫梅儿住进去。

死瘦丫说了,兰丫把家交给她了,她就得帮兰丫把家守好,兰丫没发话,她绝不叫任何人住进来!

沈大娘一听,气得鼻子都冒烟了,本来她看瘦丫见天穿着棉布衣裳,吃得一天比一天胖的就来气,现在她竟敢不让她梅儿住进去,简直就是不知道马王爷长几只眼!

“呸,你个死丫头,你算老几呀?你凭啥拦着我们不让我们进去,这是我们老沈家,不是你瘦丫家,你不过是我们老沈家花几两银子买回来的使唤丫头而已,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呢!”

沈若梅也指着瘦丫骂:“瘦丫,别以为你住在这儿就是这家的主人了,记住你自己的身份,不然赶明儿我让我二叔把你卖了!”

瘦丫瓮声瓮气的说:“我是二叔和兰丫花钱买来的不假,可我是他们买来的,不是你们买来的,我就听他们的话,不听别人的,就算二叔和兰丫真因为你们要把我卖了,我也认了,但是没卖我之前,这个家谁都别想进来!”

沈大娘一听,气得直喘粗气,骂道,“好,好你个死丫头片子,仗着老二和兰丫给你点儿脸,就敢跟我横了是不是?别说是你,就是你二叔和兰丫回来了,都得给我这个面子,你算个屁呀?竟敢拦着我?今儿我还就不信那劲儿了,我就非住进来,看你能把我们怎么地喽?”

说着,拉着沈若梅就要往院子里走。

瘦丫也不拦着,只大吼一声:“黑子!”

一旁待命的黑子‘蹭’的一下窜过来,一把就将沈大娘扑倒在地,黑乎乎的狗嘴大张,冲着她‘汪汪汪’的狂叫起来,一口尖利的大牙和和臭烘烘的嘴巴就停留在沈大娘脸部一厘米以上的地方,把沈大娘吓得差点尿了裤子。

“艾玛呀,快点儿把这死狗给我拉开啊,可吓死个人啦!”她鬼哭狼嚎的喊起来。

沈若梅早在黑子扑过来的瞬间吓得一道烟的跑掉了,哪还顾得上她啊?瘦丫也拉着脸不动弹,最后看着沈大娘在黑子的咆哮中吓得都要崩溃了,才不咸不淡的叫了声:“黑子,回来!”

黑子收到命令后,依依不舍的放开沈大娘,就像一只正在玩弄老鼠的猫放掉还没玩够的老鼠似的,不情愿的回到瘦丫身边儿,还不忘呲着牙,冲沈大娘低声吼叫。

沈大娘吓得面如土色,啥都顾不上了,起身后,披头散发的拎起包袱跑了,就怕那条死狗再追上来咬她……

失魂落魄的回到家里,晓得住沈若兰家里的计划是破产了,不得不另做打算。

她想到让梅儿暂时住婆婆家,婆婆家现在就婆婆和小叔子俩,他们家宽敞有地方住,而且离她家也不远,照顾起来也方便。

可是,当她把梅儿领去后,刚说明来意,婆婆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开始数落梅儿,“哼,现在想起我这个奶奶了,想当初你出嫁的时候咋不记得我是你奶奶呢?你满屯子去问问去,谁家闺女出门子前不给长辈买点啥?老孙家那个莲子才得二两银子的聘礼,还知道给她奶奶做双鞋子呢,可你呢?十两银子都花到个人身上了,我这当奶奶的一根针一根线都没见着,有你这么当孙女儿的吗?你眼里没我这个当奶奶的,还来找我干啥?你还是该干嘛干嘛去吧,我可没有这样的好孙女!”

沈若梅要是个有心眼子的,这会儿说几句好话哄哄老太太,或者拿出点儿钱物来收买收买她,兴许老太太还能收留她,可她偏偏是个又臭又硬的性子,自以为找个有钱的男人,就该大家都捧着她,看她的脸子,她哪受得了别人的气啊?

一听老太太这样说,她就手就撂了脸子,撅哒一下子就走了,临走前还放出狠话,往后再也不会登这个门儿了,就是老太太死了她都不会来看一眼的,当时就把老太太气个半死,拎起笤帚嘎达要打她。

沈大娘一看闺女要挨打,赶紧拉着她一道烟的跑了……

她又想把沈若梅先放在她二妹家,于二坏知道她的意思后,很为难的说:“哎呦不巧了,玲子前两天捎信儿回来,说要领着女婿回来住几天娘家呢,梅儿要是也住我家的话,怕住不开啊!”

一听这话,沈大娘就明白了,她是不愿意收留梅儿啊,没办法,她又带着女儿回了娘家,想让梅儿在她娘家住一段时间,等小丁公子回来了,她再去找小丁公子想办法去。

然而,回到娘家后,她刚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弟媳妇就很不客气的拒绝了:“大姐啊,不是我这个做舅妈的不通情理,可梅儿现在的名声太不好了,要是在我们家住的话,会形象到我家春妮的名声的,春妮也眼瞅着就到找婆家的年纪了,这要是被她给牵连了,孩子这辈子不就完了吗……”

沈大娘领着沈若梅走了好多家,能说上话的人家差不多都走遍儿了,就是没一家愿意收留她的。

沈若梅本就是个极要面子的,被大家赤裸裸的拒绝、看不起,气得要死,自尊心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后来,娘再要领她出去找地方住,她说啥也不干了,拿着自己所剩下不多的一点儿体己在镇上租了个小房子,带着她那四箱子东西住到镇上去了。

这样做,一来是给那些拒绝她的人看看,她不是不住到他们家就没地方住了,她不光有地方住,还能住到镇里呢;二来也是为了等小丁公子方便些,都这么多天了,小丁公子还没信儿呢,她惦记的很啊……

沈大娘虽然有不放心她一个人住在镇上,可是也没办法,只好千叮咛万嘱咐的叫她小心,又偷着给了她一百多文钱做私房钱,怕她没钱花。

于是,沈若梅在镇上住了下来,一边养胎,一边儿等着小丁公子回来找她……

**

沈若兰回到吉州的第二天,就带着《三十六计》的手稿去了齐大爷的庄子。

不是她自己去的,而是齐爷一大早就派人来接她了。

沈若兰很会做人的把昨晚做的番茄酱给他带了一罐,还带了几样点心,都是她亲自做的。

心想着齐爷帮她在官府弄到一道禁令,让她能顺理成章的把《三十六计》卖出去,还给了她那么高的价格,她也该适当的表示表示自己的谢意啊!

齐爷是富贵人,不差钱儿,也啥好东西都有,她就只好给他做吃的来表达自己的谢意了。

虽然他号称他不甚在意口腹之欲,但是她看得出,他对自己做的吃的是很感兴趣的,每次给他做吃的他都能吃很多,所以给他送吃的应该不会有错。

赶到庄子后,英战带着沈若兰穿过前面的堂屋,来到后院儿,庄子的后院儿的练武场,主子正在哪儿练武呢,就叫沈姑娘去那里拜见。

练武场是一块平整的没有铺砖石的泥地,场外种着一圈儿杏树。此时正是杏花开放的时节,只见练武场内有飘落的花瓣铺地,周围一圈儿开得正艳的粉红娇艳的杏花,微风拂过时,花香袭人,沁人心脾。

这会儿,淳于珟正在练武场内舞剑,他穿着一身月白色的剑袖锦袍,袍子上绣着狮子滚绣球的吉祥图案,腰间扎着金钩玉带,正中间的带钩上还嵌着碧蓝的宝石,可谓是一身贵气,满身风华。

沈若兰还从没见过他穿这种颜色的衣裳,从打认识他,基本就是一身煞气腾腾的黑衣锦袍,衬得他跟个暗夜中的罗刹似的,霸气有余,温雅不足,今儿穿上这么一身儿,倒显得他丰神俊逸,风光霁月了。

淳于珟已经看到沈若兰过来了,娇小柔美的女孩儿,在侍卫的引领下,穿花拂柳而来,穿着她最喜欢的浅黄色衣衫,鬓边还带着一朵娇俏的粉色绢花,长发散在脑后,被春风轻轻拂起,柔柔的飘荡着,跟个小仙女似的,把他的心也荡起来了,他一走神,剑法一下子就乱了。

见她向自己看过来,淳于珟赶紧定了定神,又剑走游龙的挥舞起来。

他平时用剑也没有什么花俏的招式,使剑就是为了杀人,每刺出一剑便必要达到伤人之效,干净利落,剑姿却并不好看,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瞧的出一刺一挑间的杀气。

可在她看过来的时候,他的剑法突然一变,原本平淡无奇的姿势忽然变得花俏起来,剑花炫彩迷人双眼,动作间宛若游龙,身影飘逸变幻,当真是极尽华彩,动作漂亮的令人眼花缭乱,可就是却没啥攻击性。

沈若兰哪懂剑法啊,看到这武侠剧般精彩的动作,惊叹的睁大了双眼,一瞬不瞬的看着他,还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绝世武功呢,一时间对他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一旁的罗城和罗同有些怔愣了,主子这是干啥呀,好好的剑不练,怎么耍起花把势了?目瞪口呆地瞧了半天,直到看到满眼崇拜的少女,再看看舞的愈发起劲的主子,两人都恍然大悟,顿时觉得都快没眼看了。

艾玛呀,主子咋能这样呢?他们还不知道,素有战神、杀神之称的主子,原来还有这样闷骚一面,真是……太丢人了!

眼见淳于珟执剑舞动,身影翩然,舞动间带动了衣袍随着身影飘飞,翩若游龙,潇洒飘逸,像古龙小说中做出的翩翩少侠,也像玄幻剧中的高洁无暇的神祗,他每一个动作都那么潇洒,每一个表情都那么迷人,知不觉间,沈若兰不由得瞧的入迷,脸颊也不知为啥有点儿发烫了。

淳于珟一边舞剑,一边留意着某人的眼神,见她面带崇拜的望着自己,脸蛋儿还染上了一层红晕,心里越发得意,手中宝剑舞动的更加绚烂多变,当真是剑花璨璨,让人目不暇接啊!

舞动间,地上的落花被他的边袍角卷起,飞飞扬扬的,他人在花雨中,更显得仙气飘飘,如在画中似的,只见他长剑如虹,唰唰唰地舞动着,剑气闪过,一大片花朵随着舞动着的剑花,在空中飘荡,他暗暗调息内力,将内力集在掌心中,一剑挥出时,内力也随之打出,打得那满天的杏花像落雨一般飞起,洋洋洒洒的落向了沈若兰。

沈若兰只觉迎面一股劲风而过,卷荡的头发都飞起来了,她轻呼一声,接着就看见漫天的落花从天而降,纷纷扬扬的飞舞在身边。

粉嫩的花瓣,黄的花蕊,粉的花瓣,像是天上下起了花雨,纷纷扬扬,花香袭人。

此情此景,大概是个女人就没法抵挡,沈若兰也未能免俗,沐浴在花海的瞬间,她只觉得心跳加速,粉面绯红,一时间羞涩的都不敢去看他了,只半低着头,眼帘低垂,唇边含着浅笑,由着那杏花纷纷扬扬的落在她的头上,肩上、脖子上,衣裙上,再慢慢的滑落……

淳于珟看着杏花微雨中的羞涩少女,粉红的脸颊,莹润的红唇轻轻勾起,长长的睫毛羞涩的垂着,像两把扑闪的小扇子,当真是人比花娇花无色,花在人前亦黯然!

淳于珟顿时便怔在了当场,痴痴的瞧着沈若兰,心跳也漏掉了一拍。

英战见主子停住了,急忙上前复命:“主子,沈姑娘到了。”说完赶紧闪到了一边,免得自己碍眼。

罗城横了英战一眼,这个没脑子的东西,没见主子正在跟沈家姑娘郎情妾意吗?偏他没眼色的上去‘当啷’一句,破坏了着美好的气氛,回头主子有他好看的!

淳于珟缓步走到沈若兰身边儿,在她面前立住,沈若兰福了福身,低声叫了一声:“齐爷!”

未等起身,淳于珟忽然抬起手,轻轻的抚上了她发鬓。

沈若兰一惊,退后一步:“齐爷,您——”

还未说完,赫然看见淳于珟的手中多了一朵杏花,原来,是杏花落在了她的头上,他替她摘下来了。

沈若兰的脸更红了,期期艾艾的说:“我……是来给您送稿子的,那个,《三十六计》的手稿还没全部写完,目前只完成了二十八计,剩下的得等过段时间写完了才能给您送过来。”

淳于珟拈着那朵杏花,轻笑:“无妨,反正剩下那八计的内容你已经给爷讲过了,爷也不会急着看,什么时候写完再什么时候送来也是一样的。”

“嗯,多谢,那这个给您!”沈若兰把抱在怀里的一摞子手写书卷递上来,脸上仍红红的,朝霞未退。

早有罗城上前接过来了,捧在了手里。

淳于珟随手拿出一本,翻看了几下,将手里的杏花夹在了书里,又郑重地把书放回到罗城的手中。

“还有!”沈若兰堪堪道:“多谢您那一纸禁令,我很感激。”

“既然感激爷,那你打算怎么谢爷呢?”他看着那张绯红娇俏的小脸儿,浅笑嫣然,风华绝代,在这美好的清晨里,显得格外迷人!

提到谢字,沈若兰微微抬了抬眼,说,“我给您做了些点心,还有一罐儿番茄酱,聊表心意,不成敬意!”

英战一听,忙又上前,把沈若兰带来的点心和番茄酱呈了上来。

淳于珟一挥手,早有罗同上前,打开点心盒子,里面的点心呈现在他的面前。

淳于珟随手拿出一个三角形的点心,但见那点心寸许厚,一半黄一半绿,中间还夹着薄薄的一片熏肉和红色的馅儿,很好看。

因笑道:“这点心倒是别致,也是你做的吗?”

沈若兰说:“是!”

听说是她做的,淳于珟毫不迟疑的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不错,又软又糯的很是好吃,特别是中间的馅儿,酸酸甜甜的,也不知是用什么做的。

就笑着问:“这是怎么做的,怎么还能把点心做成一半黄一半绿的?”

这会儿,沈若兰已经渐渐的从刚才的杏花微雨的震惊中恢复过来,那小鹿乱撞般悸动的感觉也慢慢的褪去,绯红的脸色也慢慢的恢复如常了。

她挺了挺腰身,依旧是低眉顺眼的说:“是用焯菠菜的水和的面,所以带着绿色,那半儿黄的是把南瓜泥和进面里,才变成那种颜色的,那酸酸甜甜的红色的东西叫番茄酱,是用柿子和蜂蜜做成的,我还给您带来一罐,可以做点心的馅儿,也可以炸了薯条,不,是炸了土豆条然后蘸着吃,很好吃的。”

听完她的解释,淳于珟笑了,赞道,“好奇巧的心思,也就你这种有七窍玲珑心的人才能做得出来吧!”

说完,又打开那个黑色的小陶瓷罐子看了看,只见里面红红的一罐儿,黏黏稠稠的,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爷瞧着这个番茄酱甚好,不如你待会儿炸些土豆条来,咱们晌午一起吃!”

这是邀请她吃晌午饭的意思,沈若兰受他的恩惠太多,不好拒绝他,就同意了。

现在离晌午还早,沈若兰不知呆在这儿干啥,一上午的时间,总不能大眼儿瞪小眼儿的干呆着吧,那样会让人觉得尴尬的,就提出要帮他把上次没画完的那张画像画完。

淳于珟也同意了,还屈尊去换回了画像时的那身打扮,带沈若兰去了书房,让她给她画像。

画像的过程和温馨,甚至有点儿浪漫,这位爷没再像上次那样毒舌气沈若兰,甚至还很听她的话,她让他什么姿势他就什么姿势,让他什么角度他就什么角度,让他坐好了别乱动,他就乖乖的坐在那里不动。

唯一让她感到不满意的是,他那双眼睛始终直勾勾的着看着她,一点儿避讳的意思都没有,看得她心里慌慌的,甚至都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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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把两章放在一起上传,有很多孩纸跳定,这可真让幺儿伤心,昨天居然有七十多个孩纸跳订了,幺儿好心痛,所以决定把两章合在一起发了,也是这些字,就是两章合并为一章了,希望大家能理解。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00章发育了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除了爷,你还给什么人画过像?”

画像时,齐大爷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

沈若兰怕露出破绽,不敢说给人画过像,就说:“没画过人,就画过猪狗和鸡鸭鹅等家禽。”

齐大爷嘴角一抽,顿时觉得这坏丫头是故意的,本想收拾她一顿,但又舍不得,又一想到她还没给自己未婚夫画过呢就给他画了,心里就又高兴起来,沾沾自喜,所以也就原谅了她的无理!

画了一上午,终于把那张画像完成了。

容颜华美男子,一身儒雅的白衣,静坐在案子后看书,俊朗如玉的脸庞,墨色的眸子,好似山水墨画,温柔赤诚,温柔如玉,宛若朝阳,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这张画里,分毫不见他平日里的煞气和霸气,只有不尽的温柔,好似正在面对他心爱的姑娘一般,那张精致绝伦的脸上,还带着几分温柔缱绻的笑意,跟平时的他判若恋人!

沈若兰很满意,淳于珟也很满意,站在画前端详了半天,才悠悠的说:“兰儿果然心灵手巧,蕙质兰心,若在京城,光凭这一手画技,就足以艳绝京师,名满天下了!”

沈若兰一抖!

又是兰儿,这是他第二次这样称呼自己了,她不是该纠正他一下,让他改变一下对自己的称呼呢?

这样想着,她转过头去,正要跟他说出自己的意见,却一下子撞进一双漆黑幽深的眸子里。

沈若兰又是一抖!

这是啥眼神儿啊?咋还温柔缱绻,深情脉脉的呢?就好像是情侣间互相凝望的眼神似的,他不会是真的对自己动心了吧?

这样想着,她再也不敢跟他多说啥了,赶紧借着去给他做午饭的借口逃走了。

做午饭时,她深刻的检讨了一下自己,觉得自己这几天跟他走动的太近、太频繁了,跟他之间的互动也不合这个时代的规矩,这个时代男女间原该大防的,可她竟忘了这些,跟他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了好几日,说不定就因为自己不合时宜的举动,让他误会自己对他有意思了。

这可不太好,自己已经是订了婚的人了,要是让他对她产生这种误会,会有损她的名节,会被世人瞧不起的,往后,还是少跟他来往的好……

晌午饭做的很简单,几道菜都是府里的大厨做的,她只炸了薯条,顺便还了炸了点儿地瓜条和南瓜条,这些东西蘸着番茄酱都好吃。

吃饭时,齐大爷很给面子的吃了不少薯条,期间还给她夹了一筷子鱼肉,把沈若兰惊得筷子差点儿掉地上。

淳于珟看到她那副惊慌失措,花容失色的样子,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吃过饭,沈若兰起身告辞,淳于珟吩咐罗城把那三栋宅子的房契拿了过来,亲手交到沈若兰的手里,还嘱咐她,让她好好的在吉州住下去,吉州是个好地方,她住久了,就会越来越喜欢这里。

沈若兰嘴上答应了,可心里却一点儿这种想法都没有,等家里的一切都步入正轨了,她还是要回靠山屯去的,她就是喜欢乡村那种返璞归真,自己自足的生活,谁叫她上辈子就是乡下人呢!

出了庄子坐上车时,沈若兰发现自己从前丢的那些珍珠、人参、衣服和被子等,都已经整整齐齐的放在了马车里,这是完璧归赵的意思。

看到这些失而复得的东西,还有到了手的三张房契,沈若兰却一点儿都欢喜不起来,甚至心里还十分的不安,今儿齐爷看她的眼神儿,还有对她的态度,让她很是心惊,她现在基本可以确定,那位大爷是看上她了,这也太恐怖了,吓人啊……

**

接来的日子,沈若兰过得很忙,她每天要给印刷厂里等几位姑娘讲故事,偶尔还要去给申由甲讲,还要抽空去天下知之看看从前的《三十六计》回收的怎么样了,有没有什么遗留下来的难以处理的问题。

让她意想不到的是,之前那些之前购买了《三十六计》的读者,并没有多少把书退回来的,原来古人就已经有收藏的意识了,很多人都觉得被官家禁止的书,往后肯定不会再出版发行了,他们手里的这本《三十六计》多年后说不定就成了藏品或孤本了呢。

所以,尽管上头給开出了按原价收购的价格,他们仍不肯卖掉,甚至还有人专门堵在天下知之的门口儿,专门儿买往回卖的《三十六计》,以期往后能有机会升值。

天下知之大张旗鼓的收了好几天,非但没能收回卖出去的书,还把之前存在这里的几百本《三十六计》的货底子都给卖出去了,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沈若兰巴不得这样呢,回收的越少,她的损失就越小,虽然齐爷说他负责收书,但是她又怎么好意思真让人家拿钱收呢?人家帮她下那道禁书的指令已经很够意思了,她又怎么好意思再厚着脸皮在这点儿小事儿上占便宜呢?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打定主意自己掏钱收书了,这会子见没有人往回卖书,她就不用承担损失了,心里高兴的很呢!

这段时间,火锅店生意也是越来越好了,本来火锅这种新鲜事物在吉州就是独一份儿的,大家图新鲜也都爱吃,现在店里又多出了西红柿和黄瓜这两样招牌菜,前来消费的顾客更是络绎不绝,每天一大早就有人去吃,可以说,从早上开张到半夜打烊,客人一直不断,赶上晌午和晚上饭口时,还常常会有桌儿不够用的时候,一时间,生意好的连百味人家都望尘莫及了,钱赚得也更多了!

点心卖得也好的不得了,因为总不够卖,沈德俭又去铁匠铺子订做了三四个烤箱,然而就算这样,每天做出来的点心也依旧是不够卖。

后来,经过沈德俭和他娘子的一番深思熟虑后,俩人在牙行里买了两个小厮,一个十五,叫小奇,一个十六,叫五子,两个小厮都是踏实健壮听话能干的小伙子,一个人能顶好几个丫头使,买回来后,爹手把手的教了他们两天,很快让他们开始跟着干活儿了。

有他俩的加入,生产效率一下子得到的大大的提高,每天做出来的点心也终于供得上市场的需求了!

印刷厂经过短暂的休息后,也开始重新营业,出版的第一本话本子叫做《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讲述的就是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故事,这个放在现代三岁孩子都知晓得故事,看似平淡无奇,没想到却在这个世界里收获了一大批粉丝。

很多人都被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给深深的打动了,同情许仙和白娘子这对儿恩爱夫妻被拆散,也气法海无情无义、多管闲事,更有些浪漫幼稚的男人因为看了这个话本子,特意买蛇去放生,以期在来生或者几世后,能跟他放生的小蛇产生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

一时间,街头巷尾,酒馆茶寮了里,大家都在谈这个故事,甚至还有戏班子还打算把这个故事搬到舞台上,用戏曲的形式将这个故事演绎出来!

《白娘子》也很快取代了《三十六计》,成为了大家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谈资,沈若兰的印刷厂和天下知之也因此获得了一笔丰厚的利润,各自欢喜!

这期间,沈若兰又去过淳于珟的山庄一次。

在柳寒香等六位才女的帮助下,《三十六计》的最后八计已经完成,她是去送稿子的,不得不去。但是她特意选择了在上午十点左右去的,这个时候齐爷八成不在家,就可以避免跟他碰面了。

结果不出她所料,那位大爷果然不在,不仅他不在,他的几个随侍也都不在,沈若兰就把那稿子交给了管家娘子,请她把稿子转交给齐大爷。

管家娘子毕恭毕敬的答应了,对待沈若兰的态度恭敬得跟祖宗似的,就差没跪着服侍她了,把沈若兰弄得很不舒服,说了几句话后就逃也似的离开了。

淳于珟是在当天晚上才知道她来过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呆在军营里练兵了,听到她来过后,淳于珟很是惋惜,很为自己错失了一次跟她共处的机会感到遗憾。

这些天来,他虽然人在军营里,可心里却时刻想着她呢,一刻都没忘记,无论干什么,总能不知不觉的想起她,想她唱歌的样子,想她巧笑嫣然,想她跟他骑马驰骋在田野草地时的样子,也想她在花雨中羞涩窘迫的样子……

她的每一面都那么的美好,都那么合他的心思,直到现在他才发现,她对他而,已经不再是个有点儿好感的女子,不知不觉间,她已经彻底的占据了他的心,让他想忽视都难以忽视。

这真是一件让人头疼而又甜蜜的事,他很高兴,自己终于遇到了一个自己发自内心喜欢的女人,可是又有点儿沮丧,母后和皇兄是断不会同意他娶她为妃的,而这个丫头又太有主意,不肯屈居人下,真让人头疼啊!

不过,那些都是以后的事儿,眼下,他好几天没看见她了,早就思念不已,明儿就派英战去接她过来,就说找她有事商议,好一解相思。

第二天,英战果然来接沈若兰了。

沈若兰正想跟那位爷划清界限呢,又正好赶上她身子不适,就婉拒齐大爷的好意。

沈若兰确实是身子不适,但不是病了,而是她的身体发育了,确切的说,是她胸前的两颗大米粒开始发胀,发鼓,准备要长大了。

成熟的女人胸部虽然很美丽,但是这个成熟的过程却不怎么美,那一阵阵钻心的剧痛,一不留神就能把人疼的五官扭曲。

沈若兰现在正是处在这个尴尬的阶段,今儿早起疼的格外钻心,所以今天就哪都不想去,干脆把自己关在家里,体验发育的滋味了。

淳于珟没等到佳人,倒听闻她说身子不适,心里十分担心,第一时间就把聂恒给派来了,让聂恒给她诊脉,看看到底是哪里不适。

聂恒来到沈家,说明自己的来意,沈若兰见齐爷对自己如此上心,心里更不安了,也更下定决心,要跟他疏远关系,尽量别再见面了。

不过眼下,聂恒来都来了,吉州最负盛名,别人花多少钱请都请不去的大夫来到自己家,要给自己看病,总不能端着不让看吧,正好她想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呢,这小身子从前那么赢弱,从小没打好底子,她想检查一下有没有留下什么病根儿啥的,自己也好放心;再说,就齐大爷那性子,把人派来了,她要是不让看,他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结果,聂恒搭着她的脉搏,帮她诊了一番后,得出的结论是:姑娘一切正常,身子并无不适之处。

稍稍尴尬了一会儿后,干脆抓着聂恒给她娘诊了一回,反正神医都来了,机会难得,正好帮娘也看看,瞧瞧她娘的身子现在怎么样了。

聂恒又帮穆氏诊了一回,诊完后,当着穆氏的面儿,笑呵呵的说一切还好,没事没事,可是走时,趁着沈若兰送他,悄悄的告诉沈若兰,穆氏的身子正在逐渐衰败,怕是撑不到过年时了。

沈若兰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是听倒聂大夫这么说,心情还是十分沉重,她说:“如果我下个月就到山上给我娘找人参花和幽灵草去,来得及吗?”

聂恒道,“这个,自然是越早越好,宜早不宜迟啊!”

沈若兰郑重点头,“我下个月就进山去,无论如何,也一定会找到那两种药的,到时候,还少不得要麻烦您帮着调配呢!”

聂恒笑道:“好说,到时候姑娘尽管吩咐就是,老夫自当尽心竭力。”

**

淳于珟听到聂恒说她身子无恙,一下子明白了,那个丫头是托病躲着自己,不想见自己呢。

这让他感到非常郁闷,那次在庄子里杏花花雨中,她分明含羞带怯,已经对自己动了心思,本想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呢,可这才几天的功夫,她就翻了脸,要拒他于千里之外了,这可让他有点儿接受不了!

正郁闷呢,罗城又送来一个消息。

“主子,荣嘉大长公主来信了,说安安郡主已经动身往吉州来了,大约一个月的时间就能赶到,咱们用不用派人在路上接应一下?”

淳于珟正烦闷,听到他不待见的人要来,心里更烦了,冷声说:“又不是爷请她来的,爷凭什么去接应她?”

罗城心说,‘就凭她是您的未婚妻啊?未婚妻来您这儿治病,您接应一下不是应该的吗?’

当然,这话他也只敢在心里说说,表面上是不敢说出来的。

默了默,罗城又说:“那安安郡主来吉州后,主子打算把她安置在哪?”

正常情况下,主子是应该把安安郡主安置在王府里的,但是冲主子对她的态度,感觉够呛,很有可能把她安置在庄子里。

结果,他又猜错了,主子不仅不打算让她进王府,连庄子都不打算让她进,只冷冰冰的说:“让她去府尹府安置吧,毕竟我们之间有婚约,住在同一个府里会被人传闲话,这样对谁都不好!”

罗城头上一片黑线,他还是第一次知道主子在意名声呢,这要是沈姑娘要住到他的府里,他还会在意名声吗?

别说是名声,怕是名节都不会在意了吧!

不过,这些都不是他该管的事儿,既然主子发话了,他只照办就是。

正要退出去的时候,主子忽然说:“罗城,你可有喜欢的女人?”

罗城一愣,随即面色微红道:“回主子,属下自幼发誓此生誓死效忠主子,自不会寻思儿女情事!”

淳于珟挥挥手:“你且去吧,把鲁参将给本王召来!”

鲁参将是他的部将,为人风流倜傥,身边总是莺莺燕燕不断,女人缘极好,淳于珟觉得,这样的人肯定对女人很有一套,他问问他该怎样哄女人……

**

这边湛大王爷还考虑着咋哄人家开心呢,那边沈若兰已经开心起来了。

因为今天吉州商会给她的火锅店送去一份请柬,邀请她参加五天后一个由吉州城富商们举行的拍卖会。

这个拍卖会在吉州年年都举行,是由吉州的富商们发起的,参加拍卖会的人也都是吉州城身价不菲的富商们,拍卖的都是大家珍藏的奇珍异宝,可以拍卖,也可以互换。

这个拍卖会不仅是豪商云集的聚会,还是证明身份地位的象征,没有钱或者身价不够的人是没有资格参加的,像沈若兰家这种刚开的店就能得到这样一张象征身份请柬,也算是很难得的了。

八成也是因为她家的火锅店在吉州名气太大,生意好的让人眼馋,连百味人家都弄不来的柿子黄瓜她家都能弄来,其实力可见一斑,所以才给了他们一张请柬的。

不然光凭她一家店铺,是不够参加拍卖会的资格的。

沈若兰觉得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开开眼界,没准儿还能买到点儿自己喜欢的东西呢,就欣然接受了!

接到请柬的第二天,她特意去了一趟吉州最好的绸缎庄‘织锦楼’,想买一身像样的衣裳装门面,虽然她崇尚简朴,但也得分啥场合不是?像那种富商云集的拍卖会,她这个小小的火锅店东家本就是勉强受邀的,要是再不打扮贵气些,肯定会受人鄙视被瞧不起的,看衣敬人的习气古来有之,永远都不会改变。

到了‘织锦楼’,诺大的铺子摆满了姹紫嫣红的摆着各种绸缎,织花的,彩绣的,素色的,各种各样,她特意问了伙计哪种衣料是最好的,她要看看。

伙计一听她要最好的,就特意进了里间,从里间珍重的拿出一匹浅黄色的薄缎面料来,说这匹缎子是昨儿打南边新进来的,叫做浮光锦,穿起来跟阳光照在水面上似的,行走间波光粼粼的,很是美丽,因为价贵,全店也仅此一匹而已。

沈若兰一看见那匹缎子,眼睛就亮了,这缎子不仅好看,还是她最喜欢的浅黄色,简直就是为她准备的一般,摸一下,只觉得那浮光锦柔软丝滑,如水一般,细看时,从不同的角度居然能看深浅出不同的黄色来,甚是神奇!

沈若兰一下子就相中了,问道:“这缎子咋卖的,多少钱一尺?”

她说的是‘尺’不是‘匹’,因为可以想象,像织锦楼这么高档的绸缎庄也只进了一匹的缎子,必定是价值不菲的,她没敢说要一匹,就怕这匹缎子的价格不再她承受的范围之内。

伙计笑道:“说起这价钱来,这一尺浮光锦的价格,就比别的缎子一匹都贵呢,光一尺就要十五两银子,还不让零头的。”

沈若兰一听,暗暗咋舌,一尺就要十五两,果然是寸锦寸金啊!

难怪全店只进了一匹呢。

不过,贵点就贵点吧,按家里现在的收入,买一件这样的衣裳也承受的起,且穿上这样的高档货,不光自己美了,还能装装门面呢!

想着,她拿出荷包,说:“那就给我量六尺吧,只是尺子要准些,可不许糊弄人。”

伙计听了,笑着说:“姑娘可真会开玩笑,我们这家店是吉州的老字号可,最讲信誉了,怎么可能会出现糊弄顾客的事呢?”

沈若兰笑道:“没有最好,我也是开玩笑的,您快给我量布吧,我还急着做新衣裳哩!”

“好嘞!”

伙计笑呵呵的把那匹缎子放在柜台上,拿出尺子开始量布,量好后,刚要裁剪,忽然听到一道尖利的声音:“慢着。”

沈若兰回过头去,看见一个花枝招展的年轻女子走过来,她穿着一身粉色牡丹缠枝锦缎褙子,下面是一条红织金妆花团杂宝纹马面裙,头上插带着金镶玉步摇,金点翠凤簪,珊瑚珠花等,富贵显赫,盛气凌人。

女子的身后,站着两个打扮俏丽的丫鬟,两个丫鬟也都是穿着绫罗绸缎的衣衫,头上插金戴银的,比沈若兰打扮的都好。

只是,打扮得虽然好,但这主仆三个却都是满脸的傲慢,一个个的仰着脸,抬着下巴,好像她们有多尊贵,多了不起似的。

伙计一看女子进来了,忙点头哈腰的笑道:“薛姨娘好!”

被称为薛姨娘的女子并没理会伙计的问候,傲慢的说:“这匹缎子我买了,不许再卖给别人!”

伙计一听,有点儿为难的说:“薛姨娘,这位姑娘刚才已经买了六尺,我都给量完了,您看,要不就让给这位姑娘六尺,剩下的您……”

薛姨娘眼睛一立:“我说的话你没听见?”

一个圆脸的丫鬟厉声道:“我们姨奶奶说这匹缎子她要了,不许卖给别人,你聋了吗?”

伙计被骂,表情一滞,慢慢的转向沈若兰,神色愧疚又带着几分无奈,低声道:“姑娘,要不,您再看看别的吧,要是有看中的,小的去帮您跟掌柜的说说,叫他给您卖便宜点。”

沈若兰知道这伙计的苦衷,没有为难她,笑了笑说:“罢了,那我再去别处看看吧。”

她不想因为几尺缎子跟人口角,那个什么狗屁姨娘一看就是个抓尖卖乖爱挑事儿的,且看她的打扮,夫主应该是个有钱有地位的主儿,她不想给自己惹麻烦,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伙计歉意的说:“这次对不住了姑娘,往后店里再有什么新料子,新花样,我指定给您留着,可这姑娘您先买!”

看着伙计这副真诚的样子,沈若兰对他倒是有了几分好感,要是他是个趋炎附势的,没准儿现在早就忙不迭的招呼这个姨娘了,哪还会理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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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1章 湛王爷来了

沈若兰本打算退一步,息事宁人,就转身往门外走去。

没走出两步呢,薛姨娘那刻薄尖锐的声音就传过来:“快给我包起来啊?还看什么看?你还真以为那个小丫头能买你的浮光锦啊?蠢货,你也不看看她那副寒酸的样子,那像是能买得起浮光锦的人吗?就是把她卖了,都买不起这一尺的浮光锦吧!”

沈若兰今儿穿的是一身棉布衣衫,头上也没有插戴任何首饰,只编了两条麻花辫,在辨稍处扎了两条头绳,干干净净,朴素大方,这一身再寻常百姓眼中已经很不错了,但薛姨娘见她身上一件首饰都没有,身上穿的还不是缎子,打心眼儿里瞧不起她,特别是看见她这副样子的还装模作样的要买浮光锦,更是打心眼儿里看不上,瞧不起了。

一副穷酸相,还想染指浮光锦,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所以,特意言辞犀利的讽刺她呢,看她能怎地?

伙计被她这么一喝,赶紧收回视线,低头帮薛姨娘包那匹浮光锦。

正包着呢,沈若兰又走了回来,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放在了柜台上,淡声道:“我要我那六尺浮光锦!”

为了息事宁人,少惹麻烦,她可以退让,不与人争夺,但这就是她的底线了,要是有人越过这个底线,抢了她的东西还侮辱她,奚落她,她就断不能在惯着她了!

伙计一看她去而复回,又是一副要与人一争高下的样子,为难的说:“姑娘,您刚才不是说您不要了吗……”

沈若兰冷冷的说,“刚才是刚才,刚才还没人说把我卖了也不值一尺浮光锦的价呢!”

薛姨娘看到沈若还真有银子买浮光锦,吃了一惊,不过,很快就被她的态度给激怒了,她这副样子,分明是回来跟自己叫板儿的,自己可是府尹大人的爱妾,她一个小贱丫头也配跟自己叫板儿吗?

薛姨娘转过头,对她那两个丫头骂道:“你们两个都聋了吗?没看见有人要抢你们主子的东西吗?”

两个丫头一听,立刻上前,其中的一个指着沈若兰骂道:“哪来的娼妇贱货?敢抢我们姨奶奶的东西?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就你那德性的也配穿浮光锦吗?”

另一个丫头也插起腰,骂道:“作死的小骚比,知道我们姨奶奶是谁吗?告诉你,我们姨奶奶可是府尹大人新娶进门儿的姨娘,是你这种下贱的东西攀扯的起的吗?”

薛姨娘扬着下巴,一脸的得意,她以为亮出府尹大人爱妾的名头,眼前这个小丫头就会心惊胆寒,懊悔不已,然后再跪地请罪,自打嘴巴呢。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眼前这个小丫头竟一点儿都没把她这个府尹大人的爱妾放在眼里,还敢对她出言不逊。

“啧啧,看你们这两个贱婢显摆的这么欢,我还以为是哪家的夫人来了呢,整了半天就是个姨娘啊,呵呵,可怜见儿的,既这么着,这浮光锦就让给她好了,毕竟她要以色侍人,靠色相混日子呢!”

沈若兰说完,笑着转身,不紧不慢的外面走去。

薛姨娘引以为傲的身份竟被人嘲笑了,一时间脸气成了猪肝色,猛一回身,‘啪啪’的打了每个丫头一人一个大嘴巴子,骂道:“不中用的贱婢,没见主子被人欺负了吗?你们还不去给我撕了她的嘴?”

两个丫头一见主子恼了,也顾不上脸疼,急忙撒腿跑过去,拦住了沈若兰。

一个道:“小贱蹄子,你竟然对我们姨奶奶出言不逊,活腻歪了吗?还不赶紧给我们姨奶奶磕头认罪去,若哄的我们姨奶奶消了气便罢,不然把你扔到大牢喂耗子去!”

沈若兰笑了,“呦,好大的口气啊,把我扔大牢去,你以为吉州的大牢是你们家开的吗,你想把人扔进去就扔进去?”

薛姨娘骂道,“你们两个贱蹄子别跟她废话了,赶紧把她的嘴给我撕了,看她还敢不敢再咋呼了?”

两个丫头听到命令不再啰嗦了,立马撸胳膊挽袖子的上前,要去打沈若兰,沈若兰当然不会让她们打,两人一过来,立刻拳脚齐出,的跟她们打了起来。

沈若兰是练过的,而且她现在身子已经不像从前那么赢弱了,对付两个丫头绰绰有余,只见她拳脚交加,毫不客气,把上辈子在警校练的那些散打招式都发挥了出来,没几下就把两个丫头打得躺倒在地,只剩下哀嚎惨叫的份儿了。

薛姨娘一看俩丫头不济事,就冲着门外大叫起来:“来人啊,快来人啊,有人要以下犯上,要打我呢?”

话音刚落,几个家丁打扮的汉子跑进来,恭恭敬敬的对薛姨娘道:“谁?谁敢冒犯姨奶奶?”

薛姨娘指着沈若兰叫道:“就是她,快拿下这个贱人!”

几个家丁一听,立刻冲过来,要抓沈若兰。

沈若兰不敢懈怠,打起十二分精神,跟他们周旋起来。

沈若兰的功夫不差,但这几个家丁毕竟是男人,力气是那两个丫头的好几倍大,而且这铺子里面积狭小,又施展不开,最主要的是,她最大的依仗牙签弩和手枪没法使,就只能靠拳脚硬跟他们打。

很快,沈若兰就占了下风,被打的连连后退,只剩下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眼瞅着就要被抓住了,正急着,外面忽然一阵乱嚷:“官差来了,官差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捕头打扮的公人带着七八个衙役走进来,这公人姓韩,是负责附近这几条街道治安的捕头,刚才在这条街上巡视,听闻有人报织锦楼里有人打起来了,就急忙带着人过来看。

结果一进门,就看见了府尹大人新纳的宠妾薛怜儿叉着水蛇腰站在那里,正指挥着几个家丁围攻一个小姑娘呢。

这位薛姨娘原本是吉州城一个唱旦角的戏子,叫薛怜儿,因戏唱的好,又为人风流,在吉州城很有名气,吉州城里大半儿的人都认得她,故而韩捕头也认识。

见韩捕头带人过来了,薛姨娘的几个人住了手,退回到了薛姨娘的身后。

薛姨娘见到韩捕头来了,理所当然道:“你来的正好,快把这贱人拿下,她强买强卖,当众行凶打人,简直没有王法了。”

韩捕头皱了皱眉头,道:“薛姨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只是例行公事的问了一句,哪知薛姨娘一听就火儿了,柳眉倒竖、杏眼圆睁道:“我刚刚不是说过了吗?是这个贱婢要强买强卖,买货不成就行凶打人,你还聒噪什么,快把她拿下就是了!”

韩捕头很看不惯薛姨娘这副颐指气使的轻狂样子,但是,想想府尹大人对这个女人的宠爱,再想想自己的前途和未来,只能无奈的妥协,他吐了一口浊气,对手下的弟兄们一挥手:“拿下!”

“是!”

身后的衙役听到头儿的吩咐,大喝一声,纷纷上前,拿出绳子要上前来捆沈若兰。

沈若兰大声道:“官府还没审问到底谁对谁错,你凭什么捆我,难不成就因为她是府尹大人的妾室,就可以仗徇私枉法、势欺人吗?你就不怕我把你们告到湛王爷那去吗?”

韩捕头僵了一下,似乎被沈若兰的话吓到了,犹豫起来,他抬起手,止住了冲上来的衙役们,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薛姨娘见沈若兰三句两句就把韩捕头被吓唬住了,冷笑道:“亏你还是个捕头呢,这么个毛丫头片子都能吓唬住你?不想想,就她这副嘴脸的,能到得了王爷跟前儿吗?就算她到得了,你就只怕王爷不怕府尹老爷了是不是?那好,我这就去把你告诉老爷去,看老爷怎么收拾你!”

说完,对两个披头散发的丫鬟叫了一声,“走,去衙门找老爷去。”

两个丫头立刻上前,一左一右的扶住了薛姨娘,气冲冲的往织锦楼外去了。

韩捕头咬了咬牙,对薛姨娘的背影道:“姨娘恕罪,是属下一时糊涂,油蒙了心了,属下这就把人拿了,送衙门治罪去。”

说完,一个眼色,那几个如狼似虎的衙役冲过来,不由分说的拿着绳子将沈若兰捆住了。

薛姨娘见如此,这才高兴起来,拿腔作势道:“这个贱人强买强卖,殴打无辜,还威胁官府,妨碍公务,一定要重重的治她的罪才行,我也跟你们一起去衙门,看看老爷是怎么审案子的。”

看府尹老爷审案是假,收拾沈若兰,显摆她的权威才是真!

韩捕头虽然一百个看不上这个戏子姨娘,奈何她现在是老爷心尖尖上的人,他也没办法,只好叫人押着沈若兰,一路回府衙去了。

薛姨娘坐在轿子里跟着,一路上掀着轿帘不怀好意的看着沈若兰,一副‘看一会儿我怎么收拾你的’样子。

这一行公人气势汹汹的,还押了个漂亮的小姑娘,立刻引起了街上百姓们的注意,湛王府的一个守门侍卫今日不当值,正在街上买东西,恰好看到了这一幕。

他一下子就认出了沈若兰来了,这个住在王府对面郑管家宅子里的姑娘,平日里进进出出的,他见过多次了,所以一眼就看出来了。

私底下听弟兄们说起过,说王爷倾心于她,不然也不会让郑管家把宅子空出来给他们家住的了。

他也是相信这种传言的,因为一起守门的兄弟们偷着议论过,说王爷出来时,总会先往她家那儿看一眼,他也偷偷观察过,发现确实如此,虽不知道王爷喜欢她为何没纳了她,但可以肯定的是,王爷心里一定是有她的。

只是,不晓得她怎么会被官府抓去,王爷肯定还不知道这事儿呢,要是这会子他去通风报信儿,立功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想到这里,这位侍卫兴奋不已,街也不逛了,东西也不买了,撒腿朝王府跑去。

正好今儿王爷在家,要是王爷真对这个姑娘有心,他带回去的这条消息就足够让她飞黄腾达了……

此刻,侍卫的心里乐开了花,沈若兰的心却如坠冰窟一般,都凉到了脚底了。

她终究还是太弱了,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妾室都能将她踩在脚底,对她轻贱如泥,这种被欺压了却又无力反抗的感觉真是太糟了,让她很难受,也很无奈……

更让她感到屈辱的是,到了衙门后,薛贱人竟然指挥两个衙役把她像拴马似的拴在了拴马桩上。

薛姨娘上前,捏着沈若兰的下颌,得意而又轻蔑的说:“小贱人,你不是狂吗?不是看不起我这姨娘的身份吗?今儿就叫你死在姨娘的手里,你给我等着,一会儿我就让我家老爷揭了你的皮,再把你扔吉州大牢去!”

说完,冷笑一声,扭着水蛇腰进衙门去了。

此时,府尹大人赵丙辰正在衙门的后院儿的廊檐下喂鸟儿呢,他新纳的爱妾薛怜儿进来了。

“老爷——”

薛怜儿一进来,就一头扑到他的怀里嘤嘤嘤的哭起来:“老爷还有兴致喂鸟呢,妾身都叫人给欺负死了,你也不心疼人家……”

香软娇人入怀,梨花带雨的哭诉,让赵丙辰也顾不得鸟了,忙把鸟食罐子放在美人靠上,搂着薛怜儿的纤腰心疼的哄道:“我的心肝儿,这是怎么?高高兴兴的出去买东西,怎么还哭着回来的呢?”

薛怜儿嘤嘤哭道:“刚才妾身在织锦楼买东西,已经把东西买到手了,一个女子非要强买,妾身不依,她就对妾身恶语相向,还骂妾身是以色侍人,靠色相混日子的下贱东西,天地良心,妾身跟老爷是真心相爱,怎么就像她说的那么不堪了,老爷,你可一定要严惩那个贱人,给妾身出气啊……”

赵丙辰看她哭得跟猫儿叫似的,一下子想起她做那事儿时的叫声,不觉来了兴致,砸吧砸吧嘴儿,嘿嘿笑道:“我当多大个事儿,不过是女人间的几句口角,原不值什么的,来来来,让爷好好疼疼你,保管你消气。”

薛怜儿一听这老色鬼不肯帮自己出气,还要占自己的便宜,气得太阳穴直突突,只是又不敢给人家甩脸子,就捂着脸哭道:“老爷真坏,不帮人家出气还欺负人家,我不管,反正那个女子已经被韩捕头带回来了,老爷您这就去审她,要是您不重罚她,往后就别进我的屋……”

赵大人嘿嘿一笑:“成成成,依你就是,咱们先进屋去把事儿办了,回头老爷我就帮你出气成不?”

薛怜儿一听有门儿了,就撅着嘴撒娇撒痴道:“那现在呢,就放着那个贱蹄子让她那么好好的呆着吗?哼,不行,太便宜她了。”

赵大人已经欲火焚心,拉着她一溜风的往屋里走去,边走边说:“我的心肝儿,咱先别说这些扫兴的事儿,先把正事儿办了,把老爷我伺候舒服了,啥都好说!”

薛怜儿被拉进屋去办事儿了,临进屋前还不忘给她的丫头使个眼色,丫头会意,悄悄的下去了。

进屋后,两人扭股糖似的滚上了床,宽衣解带的纠缠在一起,亲嘴儿抚摸了一会儿后,很快就成了好事,正欢快着,窗外忽然传来一声雷,“大……大人,大人,湛王爷来府衙了,你快出来看看吧。”

湛王驾临,衙役顾不得老爷的风流雅兴了,站在窗外直接喊起来。

赵大人一听,顿时如雷轰顶,啥兴致都没有了,他腾的跳起来,像被踩到了尾巴的猫似的。“你,你说……谁来了?”

“老爷,是王爷,湛王爷来了,正在府衙里等着您呢!”衙役隔着窗子喊道。

赵丙辰一听,顿时一脑门子的汗,手忙脚乱的穿上衣服,心急火燎的往前院儿的衙门跑去。

湛王爷虽然也在吉州,但是从不来衙门,也很少与他往来,今日突然到访,肯定不是来遛弯儿的,说不定有啥事儿落在他手里了,想到这儿,赵丙辰脑门子上的汗更多了。

衙门里

湛王爷黑着脸坐在公堂上,深色冷峻,寒气森森,周身的散发出来的煞气跟阎罗似的,骇得两边的衙役们一个个跟避猫鼠一般,都屏气凝神的缩着脖子,眼观鼻,鼻观心,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唯恐自己哪下不注意惹到他老人家不痛快,成了他出气的筒子!

“臣参见王爷!”

赵丙辰汗涔涔的跪了下来,向淳于珟行了大礼。

英战冷声喝道:“叫七爷!”

大家都知道湛王行七,是先帝的七子,所以也称为七爷,不过,能称他为起爷的,都是与他极亲近的人,赵丙辰可不认为自己能有这么大的脸,够资格称呼王爷为七爷,但是既然王爷都这么吩咐了,他也不敢违拗,急忙又叫了一声:“七爷!”

淳于珟懒懒道,“爷这会儿来,扰了赵大人的雅兴吧,听闻赵大人是现穿衣裳赶来见爷的,心里可曾怪爷坏你好事?”

赵丙辰一听湛王连他在内宅干了什么都知道,顿时脊背发凉、毛骨悚然,若不是穿着衣裳,身上的汗毛肯定都竖起来了。

“下官不敢,下官有罪,下官知错了…。”赵丙辰伏在地上,头都不敢抬了,身上的冷汗也快把这身儿官服打透了。

淳于珟呵呵两声,声音凉凉,笑不达眼里,微微一顿,笑意无踪,阴冷的说:“给爷说说,你有什么错?”

赵丙辰神色一赧,面红耳赤道:“臣,臣不该色迷心窍,不该白日宣淫。”

“还有呢?”淳于珟脸上冰寒盈满,声音平缓,却字字如刀,“你的罪过可不止白日宣淫这一条,再想想,还有什么错?”

赵丙辰一怔,战战兢兢的说,“七爷恕罪,下官愚钝,实不知七爷指的是什么!”

淳于珟轻哂一声:“告诉他!”

罗城面无表情的说:“赵大人纵容妾室,欺压良民,随意拘捕、关押良民,善用私刑,随意将良民打入大牢,将楚国律法视为儿戏。”

赵丙辰一听,晓得是薛怜儿惹出祸事了,顿时在心里把那个贱人骂个狗血淋头,嘴上哀嚎说:“七爷,适才下官的妾室确实跟下官说起过她在街上与人发生龃龉,可下官并不曾理会,也不知道这些啊,这一定是那贱人背着下官狗仗人势,滥用私刑了,下官有罪,是下官治家不严,下官一定好好惩戒她,以儆效尤!”

淳于珟冷笑说,“若是你家里的人被她随意拘捕、关押了,那是你治家不严,可现在她欺压的不是你的家人,而是我吉州城的百姓,这就不是你的家事,是公事了,赵大人把家事公事混为一谈,是想营私舞弊,包庇罪犯吗?”

听闻‘罪犯’二字,赵丙辰心中一抖,王爷已经把薛怜儿那贱人说成是罪犯了,他可得跟她划清界限,免得王爷迁怒他。

“七爷,下官知道,下官是口误,下官这就升堂,亲自审问此案,绝不包庇罪人!”

**

薛怜儿被赵丙辰撩拨的动了火,眼看就要达到最欢快的时候了,结果他半道上走了,薛怜儿好不扫兴,悻悻的把丫头叫进来要了水,一边清洗一边问:“那个贱人怎么样了?可有把她弄进大牢去?”

丫头谄媚的说:“弄进去了,刚才您刚跟大人进屋时,奴婢就传话给韩捕头,叫他把那个贱人弄进去了,奴婢还特意关照了韩捕头,把她扔关进了老鼠最多的那间大牢了!”

薛怜儿得意的哼了一声,“让老鼠啃她算什么,等会儿老爷回来了,我定要老爷将她打一顿板子,在让她披枷带锁的游街去!”

丫鬟讨好的说:“老爷这么宠爱您,肯定能遂了您的心思的!”

正说着呢,就听窗外面有人叫:“薛姨娘,老爷有请!”

薛怜儿一愣,清洗的动作也滞住了,“不是说王爷来了吗?又请我去做什么?”

外面道:“小的不知,老爷正在前面急等着姨娘呢,请姨娘快着些吧!”

虽有满肚子疑问,但是传话的衙役就是一问三不知,薛怜儿无奈,只好匆忙的穿上衣裤,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赶到前院儿的衙门里去了。

一进衙门,就看见一个锦缎黑袍的男子坐在大堂边儿上,他容颜俊冷,气势尊贵,只一声不响的坐在那儿,便有无声的威压倾泻而出,使整个大堂里都充斥着压抑,窒息的空气,让人喘不上气儿来。

“老爷!”

薛怜儿垂着头,向坐在大堂中间的赵丙辰行了个礼。

之前,她只看了那个黑袍男人一眼,就被骇得抬不起头了。她若没猜错呢话,这个如神祗般俊冷尊贵的男人必是湛王殿下无疑了,虽然他是个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可惜神情太冷,太阴森,看人的时候眼神跟刀子似的,只瞥了她一眼,就把她给吓得心脏扑通扑通的,感觉自己要被千刀万剐似的,吓得她恨不能夺门而逃。

所以,索性低下头,不敢抬头了。

“啪——”

赵丙辰一拍惊堂木,给她的回复便是一声怒喝:“跪下!”

薛怜儿一怔:“老爷?您这是怎么了?”

“贱人,你还敢问!”

赵丙辰正起来两只小圆眼睛,咬牙切齿道,“你竟敢欺压良民,强买强卖,背着本官私将良民打入大牢,简直罪无可恕,来人,先将这贱人拖出去打三十大板,以儆效尤!”

薛怜儿一听他为这事儿恼了,吓得大哭起来,“老爷,妾身冤枉,妾身没有强买强卖,也没有欺压良民,是哪个小贱人刁蛮无理,非要强妾身的浮光锦,妾身也是被那个小贱人一时气糊涂了,才让韩捕头把她带到衙门的,再说,妾身也没有背着您私将人打入大牢啊,您不是说把您伺候好就啥都好说吗?还说要帮妾身出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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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是地下市场的奴隶,没有记忆,活的不如一条狗。

那个军人从天而降,高价买下她。

于是,她从一个低贱奴隶,转眼成为男人的掌中宝。

别人说:她长的像他死去的初恋情人,所以才会被他荣宠至极。

她自己也觉得,她是个被‘假宠’的替身。

可事实上……那个军人,以她为命!

男人问:“她总觉得我心有所属,该怎么让她知道我喜欢她?”

小兵答:“好办!烧了初恋的照片!”

男人答:“不行。”初恋就是她。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02章 七爷告白

薛怜儿光顾着为自己开脱了,却忘了有些话不能当着外人说了,她这几句话一出,满堂的衙役都脸皮子直抽,赵丙辰更是臊得差点儿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会儿,他简直恨死她了,这贱人,不仅让他在下属面前丢尽了脸,也让王爷从此把他当禽兽畜生看了,真是害人不浅啊!

他立瞪起眼睛,“闭嘴,贱人,你犯下弥天大错,还敢狡辩?”

又对堂下的衙役叫道,“你们还在等什么?还不动手?给我打,重重的打!”

衙役们一看老爷面红耳赤的动了真气了,遂不敢懈怠,两个衙役出列,将薛怜拖到了外面的院子里,扒掉裤子,‘噼里啪啦’的打起来。

“啊……老爷饶命啊,妾身知错了,哎吆,啊……您怎么忍心打妾身啊——”

薛怜儿鬼哭狼嚎的叫起来,坚硬的板子打在那光滑如玉的玉臀上,顿时肿的跟两个大馒头似的,上面瞬间一片青紫色,行刑的衙役心有不忍,但又不敢违背府尹大人的命令,只好狠着心,举着板子继续往那直哆嗦的玉臀上拍……

“哎呀,啊,疼死我啦,老爷啊——”

沈若兰被带进衙门时,正好看到薛怜儿被打的惨象,不由得愣了一下。

这个薛姨娘不是府尹大人的宠妾吗?怎么会被打板子?

被打板子的不应该是她吗?咋还倒过来了呢?

心中虽疑惑,但更多的情绪却是解恨。

该,这种仗势欺人、心狠手辣的贱人,打死也不可惜!

刚才她被丢进了大牢最里间的牢房里,差点儿被成群结队的耗子给吃了,那会儿她都被吓得几近崩溃了,现在她的心里还突突着呢,这事儿的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贱货,现在看见她被打得这么惨,沈若兰心里痛快极了,真恨不能夺过衙役手中的板子,亲自‘服侍服侍’她。

走到她身边儿时,沈若兰还故意停了一下,观赏了一下她的伤势:只见她面色扭曲的趴在那里,身下一滩血迹,由腿至臀胫,或青或紫,或整或破,竟无一点好处了。

“啧啧,打得真狠啊!”

沈若兰嘲讽的笑了一声,提步进公堂里去了。

她虽然被栓在拴马桩上羞辱,又被丢到大牢里让了耗子吓唬,但是比起姓薛的贱人来,境况好多来……

此刻,薛姨娘已经顾不上沈若兰的奚落讽刺,也顾不上自己的里子面子,光顾着疼和自己的小命儿去了,她趴在那儿杀猪似的叫唤着,一边哀嚎一边求饶……

在那片刺耳的嚎叫声中,沈若兰款步走进公堂,忽然看到齐爷正稳稳的坐在那里,正在跟府尹大人说话呢。他太惹眼了,简直就是个发光体,无论有多少人,也无论他坐在哪儿,只要他在,必定是最耀眼的存在,无论是谁进来,第一眼看到的,一定是他。

见到他的刹那,沈若兰豁然明白自己为啥这么快从大牢里被放出来,也明白薛姨娘为何挨打了!

原来都是他的手笔啊!

如若不然,说不定她现在还在大牢里被老鼠咬,指不定啥时候能被放出来呢;或者,现在外面被打得鬼哭狼嚎的就是她,没准儿下场比薛姨娘还惨呢!

“齐爷!”

沈若兰咬着嘴唇,感激的瞥了他一眼。

淳于珟见她无恙,也就放心了,虽有心问候一下,但这公堂之上,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得注意影响,所以按捺住心里的冲动,颔首淡淡的说:“你受委屈了,坐下说话吧!”

此言一出,罗城和罗同立刻上前,抬着一张椅子让她坐在了淳于珟的对面。

在府尹大人的公堂上坐下,这也……太放肆了吧?

沈若兰没敢坐,看了看府尹大人,却见他一脸的谦卑和唯唯诺诺,在齐爷面前跟个温顺的小绵羊似的,心里立刻明白了两人的身份差异,就坦然坐下了。

她一直都知道齐爷在吉州位高权重,但是没想到他权利竟这么大,在府尹大人面前都能随意发号施令,而府尹大人竟也低眉顺眼儿的听着,不敢说一个‘不’字,看起来,在吉州这个地盘上,他似乎只在一人之下了。

坐定后,府尹大人怯怯的看了淳于珟一眼,赔笑说:“七爷,您看,现在该如何处置呢?”

淳于珟不冷不热的说:“是你审案,问爷干啥?”

“哦,是是是,是下官糊涂了,请七爷恕罪!”府尹唯唯诺诺道。

沈若兰听到赵大人叫淳于珟七爷时,还以为是叫“齐爷”,未曾疑惑,就坐在那儿,专心等着他审问了。

府尹赵大人神色复杂的看了沈若兰一眼,客客气气的说:“那就请这位姑娘把今天的事儿叙述一遍吧!”

同是男人,赵大人已经看出湛王对这位姑娘的心思了,本来他还奇怪,就算薛怜儿行径恶劣些,但所做的终究不是什么祸国殃民的大事儿,湛王派个人来申斥警告一番也就够了,何苦亲自降临审问。

但是在这位姑娘进公堂的那一刻,他一下子就明白湛王为何会屈尊降贵的来衙门管理一桩小小的民事案件了。

感情这个女子是湛王爷的心上人啊,她一进来时,湛王的眼睛就跟粘在她身上,把她从头看到脚,好像在检查她有没有受伤似的,看起来对这位姑娘是真心喜爱啊!

既然是真心喜爱,薛怜儿那个轻狂无知的蠢货又把她给得罪了,他今儿必得好好修理那蠢货一番,替湛王的心上人出气,不然湛王的这口恶气不出,往后会给他穿小鞋的!

沈若兰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包括她被拴在拴马桩上和被扔进大牢最里面的那间,被耗子吓唬的事儿,都一一的说了,没有夸张,也没有隐瞒,还提出要请织锦楼的伙计来作证。

赵大人哪用得上找人作证啊,湛王就是最好的证人了,不管谁对谁错,只要湛王说谁对谁就对,说谁有罪谁就有罪,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永远适用的。

这时,给薛怜儿行刑的两个衙役拖着薛怜儿进来了,将血淋淋的薛怜儿往地上一丢,抱拳道:“大人,行刑完毕。”

此时,薛怜儿已经面白气弱,昏死过去,下半身已经被血给染红了,不胜凄惨。

“把她给我泼醒了,继续审案!”赵大人毫不怜惜的下令。

立刻有人打来一桶冷水,‘哗啦’一声浇到薛怜儿的头上,薛怜儿一个激灵,缓缓的睁开眼,一下子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沈若兰,顿时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老爷,老爷,她,她……”

这里是公堂,她个小贱人怎么会大模大样的坐在公堂上?她凭什么啊?

都这个时候了,她还不忘去嫉妒别人,去憎恨别人,也真是没谁了!

赵府尹‘啪’的一拍惊堂木,喝道:“她什么她?你个贱人,她就是被你仗势欺压,强买强卖的良民对吧,你伪传本官口令,擅自将良民打入牢狱之中,今日本官若不重重罚你,就愧对皇上给本官发的十三年俸禄了!”

这会儿,赵府尹言辞激昂,铿锵有力的,俨然一副大义灭妾的忠臣模样,把一大堆罪名铺天盖地的砸向薛怜儿,字字声讨,句句要命,毫不留情。

薛怜儿一看这场景,马上想到座上那个小贱人背景不一般,不然她也不会大模大样的坐在公堂上了,可定是老爷畏惧她的靠山,为了自保,把她给舍出来了。

想到这儿,她又是伤心又是气愤的,都说薄嘴唇子的男人薄情,想不到赵丙辰嘴唇子这么厚也这么无情,她的命好苦哇;还有这个土里土气的小贱人,她凭啥能钓到比她还厉害的男人,老天爷到底长没长眼睛啊?

那小贱人的靠山必是座上这个黑衣男人无疑了,她严重怀疑这那个男人就是湛王,刚才衙役不就说湛王来了吗?十有八九说的就是他了,再看看这小贱人的模样性情都不及自己的一半儿,怎么就那么好命,就让她找到这么厉害的男人了呢?

心里默默的悲苦了一番,很快就顾不上这些了,在生死面前,她不得不把这些情绪暂时先压下去,等逃过这劫再想别的事儿吧。

眼见得她强买强卖,私自把人打入大牢的事儿已经瞒不住了,老爷和小贱人的大金主要发难她了,她得赶紧想个办法保住自己啊!

于是,她干脆趴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老爷,我错了,求老爷看在我服侍您一场的份儿上,饶了我这一遭吧,我再也不敢了,我给你认错,向您磕头了!”薛怜儿哭喊着,又转向沈若兰哭道:“姑娘,是我有眼无珠冲撞了姑娘,求姑娘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了我吧,我原是油蒙了心,走路撞客(中邪)着了,不值得姑娘为我生气的……”

说完,对着沈若兰砰砰砰的磕起响头来,把头都磕破皮了。

沈若兰冷冷的看着她,就是她把头磕破了,她也分毫没有被她的哭声和惨象打动。

不是她心狠心硬,今儿若不是齐爷来搭救她,这会子跪在地上的恐怕就是她了,薛氏向她哀求求饶,并非真心悔过,而是迫于眼前的形势罢了,所以根本不值得她原谅和同情。

沈若兰说,“既然你已经承认害我了,那该怎么办就让府尹大人来定夺吧。”

话音落,淳于珟也淡淡开口:“区区一个妾室,竟敢藐视国法,假传府尹口令,私将良民打入牢狱之中,勾引朝廷命官白日宣淫,种种恶行,若不严惩,国法难容!”

赵府尹闻言,‘啪’的一拍惊堂木,瞪着眼睛道:“犯妇薛氏听着,你藐视国法,假传本官口令,私将良民打入牢狱中,勾引朝廷命官……白日,呃,白日……宣淫(小声),种种恶行,若不严惩,国法难容,辜念你是初犯,且已经打了三十板子,就从轻处罚,判你三年牢狱之刑,即日起开始行刑。”

判完,转向淳于珟,满脸堆笑道:“七爷,您觉得这样判可否妥当?”

淳于珟勾了勾唇角:“甚好,就让她在沈姑娘之前待的那间牢房服刑吧!”

她把人家关在老鼠泛滥的牢房,现在就让她现世现报,让她自己也尝尝呆在老鼠窝里的滋味,一还一报的,报应不爽!

“是,下官遵命!来人,给她画押——”赵府尹一看王爷满意这个判决,当机立断的下令。

一边的文书把他的判决决定写好后,就有人端着判决状子和印泥,来让薛怜儿画押了。

薛怜儿听到赵府尹的判决后,整个人都吓傻了,怔愣的呆在那里,直到人家过来抓着她的手按手印,她才如梦初醒,大喊大叫起来:“不要,老爷,您不能这样对我,我错了还不行吗?你们放开我,我不要下大牢……”

可惜,她的哭闹喊叫没有任何作用,两个身强力健的衙役掰着她的手指头,强按着她在判决书上按了手印儿,随后,便像拖死狗一样将她拖下去了。

“七爷,这次都是下官的疏忽,让沈姑娘受委屈了,下官愧疚,下官惶恐,不如这样吧,那匹浮光锦就送给沈姑娘,算是下官赔偿给沈姑娘的一点儿薄礼。”赵府尹一边贴贴呼呼的说,一边满脸堆笑地转向沈若兰,“还请沈姑娘笑纳啊。”

沈若兰就因为他的小妾才遭到这份无妄之灾的,自然也用不跟他客气,既然他要赔偿,她就坦然受之了好了。

“如此,小女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

从吉州府衙出来的时候,沈若兰的手里多了一匹价值六百两银子的浮光锦。

她抱着浮光锦跟在淳于珟的身后,走到了淳于珟的马车旁时,沈若兰顿住了脚步,感激的说:“齐爷,今天的事儿多谢您了,要不是您,我今儿恐怕就凶多吉少了!”

淳于珟挑了挑眉,笑道:“所以呢,你打算怎么谢爷?”

看着他那戏谑的笑容,沈若兰不大自在的说:“我听说大恩不言谢,齐爷对我的大恩,我就不放在嘴上说了,只铭记于心罢,他日齐爷若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是她的真心话,她说真心感激齐爷,要是他日她真有需要她的地方,她一定会尽心竭力的。

然而淳于珟却不满意她的答复,哼了一声:“什麽大恩不言谢?爷还听说过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呢,怎不见的你以身许?”

沈若兰被他的话吓了一跳,抬起头时,见他正一瞬不瞬的望着她,眼中虽然还带着几分戏谑的笑意,但更多的,说温存和缱绻,那眼神,几乎在明明白白的告诉她,他说的是真的,他要她以身相许。

猝不及防的被告白了!

沈若兰的心突突的跳了好几下,都不知道说点儿啥好了,半晌才干巴巴的说:“齐爷您可真会开玩笑,但是这种玩笑往后还是别开了,您也知道我都订婚了,又怎么能再对齐爷您以身相许呢?”

淳于珟一听到‘订婚’二字,心下登时一沉,脸色也不像刚才那般好看了,但还是很耐心的劝道,“你还想嫁给那个山里汉吗?那个男人配不上你,你嫁他无异于明珠暗投,不觉得可惜吗?”

沈若兰摇摇头:“我没觉得他配不上我,是齐爷您太高看我了,我们俩门当户对,都在乡下人,而且心意相通、志趣相投,好多人都说我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

“那是他们瞎了!”

淳于珟好脾气耗尽,恶声恶气的说道。

他被那句‘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给刺激到了,犀利而又尖锐的说,“你想过没有,如果你嫁了那个人,要是遇到今天这种事,你那心意相通,志趣相投的丈夫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你进大牢、挨板子了,你那所谓的‘心意相通,志趣相投’又有个屁用?”

因为生气,一向矜贵高雅的齐爷竟然爆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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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3章 谈崩了

因为生气,一向矜贵高雅的齐爷竟然爆粗了。

沈若兰记得,这是他第二次在她面前爆粗,第一次,是他们第初次相见时,他要强暴他,她说自己是男子,把他给气的!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说,“齐爷,嫁给他确实存在你说的那样的问题,可要是嫁给你就没有问题了吗?你能保证我不被外人欺负,但是能保证我不被你家人欺负吗?你确定你爹娘会接纳我这种出身媳妇吗?我记得从前跟你说过,我是不会给人家做小妾的,而且将来不管我嫁给谁,都不会允许我丈夫纳妾,连通房和野花都不许有,这辈子就只能有我这一个女人,齐爷,你确定要这样一个人对你以身相许吗?”

这番话,算是她委婉拒绝他的一个借口吧,古代人男女婚配时最讲究门当户对了,她不信他会冲破世俗的观念真娶她做正妻,还有,这个时代的男人都纳妾成风,几乎所有的有钱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就是小康之家的男人也都有妾室,她也不信他会不纳妾,所以故意把那些苛刻的条件摆出来,让他知难而退!

淳于珟早就知道她嫁人的条件和要求了,上次在庄子里他借口让她嫁给‘湛王’时,他们就为这事儿争吵过了,事后,他曾故意疏远过她一段日子,本想跟她从此相见不相识,相遇两不知。

可是,太难了,他费劲心思的想忘记她,她却总是不经意的闯进他的生活里,以惊艳的姿态出现在他的面前,让他震惊,不能自抑,她就像一根柔软纤细的绳子,看似不起眼儿,却在不经意间织成了一张牢不可破的大网,将他牢牢的困在里面,再也出不来了。

他努力了很多次,也未能从她编制的大网中逃脱,最后,他决定遵从自己的内心,既然已经被她捆住了,就不再刻意的回避。

他喜欢她,是发自内心的爱,不是男人对女人的欲,所以他想好好的对她,让她开心,不想她受委屈,为了她,他曾细细的筹了很久,想出了一个自以两全其美的主意。

“我要!”

他郑重其事的回答。

继而,又认真的说,“兰儿,我心悦于你,也想娶你做我的妻子,只是,我的很情况特殊,在多年前,我年少轻狂时,曾创下过一个弥天大祸,差点儿因为那场祸事被杀死,后来被人所救,我的救命恩人给我定下了一门亲事,虽然我并不想娶她,但是这是我拿救命恩人临死前的遗愿,所以我必须娶。”

“不过,就算我不能娶你做正妻,但我可以向你保证,她的存在不会妨碍到你,就算我娶了她,也只是给她一个名分,不会跟她有夫妻之实,她会一直住在京城的府中过她的日子,而你,就跟我在吉州住着,咱俩在这儿住一辈子,做一辈子的事实夫妻,要是你不喜欢,你可以永远都不见她。我还可以答应你,这辈子永远都不纳妾,不娶通房,就算回京述职去,也不会跟她住在一起,你虽然没有正妻的名分,但是有正妻的事实,我只跟你一个人生孩子,不叫你受一点的委屈……”

淳于珟不是一个善言辞的人,也很少一下子说出这么多话,现在也是急了,把他攒了多日的话都给说出来了。

他觉得这样的安排和妥当了,皇祖母的遗诏他不遵从了,既然安安非要嫁他,那他就成全她,给她正妃的名分,让她在京城里做她的湛王妃,也算是对得起皇祖母昔日的救命之恩了。

至于她,虽不能给她正妃的名分,但是可以给她自己所有的爱,只要他们日日生活在一起,这辈子只跟她一个人有肌肤之亲,只跟她一个人生孩子,这跟一辈子只娶一个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以说,他处处都为她考虑到了,这也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听他说了这么多,考虑的这么细致,也足可见他的诚意了,沈若兰说不敢动是假的感,可惜,感动归感动,她的内心却没有半分的动摇。

“齐爷,多谢您的好意了,可我已经有婚约在身了,我早说过,只要他没背弃我,我就绝不会背弃他,所以咱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了。”

“要是,他背弃了你呢?你会考虑我吗?”淳于珟眯了眯眸子,眸中还有一道异样的光芒闪了一下。

“不会!”沈若兰回答的斩钉截铁,毫不拖泥带水。

“为什么?”

淳于珟一怔,脸上的表情有点儿屈辱,也有点儿痛苦,就好像把自己的心挖出来捧在别人的面前,别人却不屑一顾的丢下脚下,还踩了两脚似的。

沈若兰说:“这不是讨不讨厌的问题,而是因为咱们之间不合适,咱们俩家世不同,社会地位也不同,这就注定咱们之间的婚姻也一定不会平等。就好像你刚才跟我说的那些话似的,你自认为你做了哪些,我一定会很感动,会欣然接受,不然就是不识好歹,不识抬举,但是你想想,但倘若你喜欢的是一个与你出身相当的姑娘,你会对她做出这样的安排吗?让她躲在吉州做个见不得人妾室,让她与你不能以夫妻相称,她的孩子也不能叫她娘,她这辈子都不能穿正红,你会这么做吗?”

淳于珟又怔了怔,与她身份相当的女子,那就只有公主了……

倘若,他喜欢的是一位公主,当然不会让人家做妾室,更不会让她与他不以夫妻相称呼,至于孩子,肯定得叫她娘,她想穿正红就能穿正红……

只是,她不是公主,只是个小农女……

沈若兰一看他这副样子,就知道他怎么想的了,轻缓的说,“您看,不能对吧,但是对她不能对我却能,这说明什么呢?说明我的身份低微,就算您喜欢我,但是您的骨子里还是轻视我的出身的,咱们之间的不平等,注定咱们在一起也不会幸福,即便是强在一起了,也迟早会出问题,既然这样,何不各自去找适合自己的人,我找跟我门当户对的山里汉,你找跟你般配的贵族女子,这不是很好嘛……”

淳于珟本来因为她的话已经有点儿愧疚了,可是一听她又提她的山里汉,眼中闪过一抹杀气,阴测测的说,“一介农夫而已,凭什么跟爷抢女人?”

沈若兰捕捉到他眼中闪过的那抹杀气,吓了一跳,忙说,“齐爷,您要讲道理啊,不是他要跟您抢女人,而是您要抢他的未婚妻,我们都已经订婚了,您就不能再去找适合您的女子吗?咱们之间不合适,真的,就算我没有婚约,我也不愿意接受向您这样门不当户不对的男人。”

“上车说吧!”

淳于珟看了看外面来来往往的人,不愿再大街上被人观瞻,就一把拉住了她的手,也不管她同不同意,将她拉进了车子里。

上车后,两人都沉默着,他们两人家的方向一致,车夫也不用废话,直接赶着车子往王府的方向走去。

许久后,他先开了口。

“如果爷答应娶你做正妻,你是不是就不会在意那些门第的说辞了,你拒绝爷,是不是因为爷没法给你正妻之位?所以你不服气,故意拿门第这种说辞来搪塞爷,对吗?”

看着他这副咄咄逼人,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沈若兰的心突突了两下,感觉他好像要答应自己做他的正妻了似的,她可不想嫁给他这样神秘莫测的大人物,她还想过自己平淡无奇的小日子呢,他的承诺她可担不起!

思及于此,在他还没有说出别的之前,沈若兰就抢着说道:“不,您错了,就算您愿意娶我做正妻,我也不愿意嫁给您。”

闻言,淳于珟的神色一震,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来。

沈若兰继续道:“我拒绝您,与名分无关,而是因为我根本就不喜欢您,您的脾气秉性,行事做派,我统统都不喜欢,所以,就算您能给我正妻的名分和尊荣,我也不会答应您。”

话音落,淳于珟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崩塌了,一股深深的挫败感瞬间攫住了那颗骄傲的心。

从小到大,他都一直以为自己是最好的,也一直在努力的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优秀,无人能及。

然而,却不想有一日,这样的自己竟被自己最喜欢的女子嫌弃了、厌恶了。

他的脾气秉性,行事作风,都被她厌恶,在她眼中,他连个种地的山里汉都不如,可笑他把她当成珍宝,日日夜夜的想着她,一听见她有危险射箭似的赶过来搭救,结果他在她的心里,却一钱不值。

这种感觉,让他在挫败之余,也感到深深的羞耻……

“呵,其实你那些门第的观念都是都是你不愿意嫁给我的推脱之词,实际上,你就是讨厌我,对不对?”他强作镇定的问道,说话时脊背依旧挺直,虽然已经被打击的一败涂地,但是输人不输阵,不管到什么时候,湛王爷这一身傲气都不会卸下来。

凭心而论!沈若兰一点儿都不讨厌他,虽说最开始时是挺讨厌的,但是在后来的逐渐的接触中,她已经不再讨厌他,甚至都有点儿喜欢他了,他教她骑马,给她盖被子,那么傲娇的人居然能弄出杏花雨来讨她欢心,在她身陷囹圄时第一时间赶来救她,帮她出气,这样的男人,她怎么可能讨厌。

她非但不讨厌他,甚至对他还有那么一点点的动了点心……

可是,她深知道,他们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世俗的门第观念注定会成为他们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若他们在一起,有些看不见的矛盾就会慢慢的显现出来,日益激化,最后,两人也会因为矛盾的激化因爱生恨,成为怨偶。

他是男人,倘跟她生活的不如意,还有拨乱反正的机会,大可以重新找寻属于自己的幸福,开启自己新的人生。

可她就不一样了,她是女人,一旦把自己交出去,交出的就是一辈子。

所以,她不会拿自己的人生去赌,即便是对他心有好感,也不想去冒那个险,更不想让自己有朝一日落到那般难堪的境地。

因此,她扭过头,违心的说了一个字:“是!”

为了让他死心,她也只能违心的这样说了,虽然很伤人,但是,这是让他死心的最好的法子了。

“呵——”

淳于珟咬牙笑起来,笑得阴森森的:“爷明白了,是爷自作多情了,沈若兰,你行啊,还真有你的……”

沈若兰低着头,听到了他双铁拳骨节的卡巴声,心跳骤然加速了,她飞快的瞥了一眼放在他膝头的那对铁拳,心里七上八下的。

他不会一时气急打死她,再把她用化骨水化了吧,哎呀妈呀……

“停车——”

突然的一声,吓得沈若兰心脏一提,差点儿跳起来。

车子戛然而止了,淳于珟一把拉开车帘,铁青着脸对她道:“下去!”

沈若兰二话不说,赶紧下车去了,她一下去,车子就射箭似的离开了。

瞬间,沈若兰蹲在了地上,浑身的力气像被抽尽了似的,几乎都站立不稳了。

没想到,他居然真对自己动了那份心思,还用情至深,为她筹谋了那么多,还差点儿就同意让自己做他的正室夫人……

那么傲娇的一个人,能为她做到那么多,说不感激那是骗人的……

**

薛姨娘被扔进大牢判了三年囚罚之刑的事儿,很快传到了府尹大人的府中。

府尹大人的夫人杜氏正坐屋里跟女儿赵圆圆说话呢,听到这个消息时,杜夫人冷笑说,“薛氏肤浅轻狂,仗着自己得宠屡屡生事,我料定她早晚必会惹出祸事来,却没想到这么快,这下子,只怕小命儿都保不住了吧。”

被打了三十板子,还被扔到那种不见天日的地方,就她那焦躁的性子,能挨过去就怪了!

“该,那个贱人,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要不是爹护的紧,我早就让她好看了!”赵小姐赵圆圆表情狠厉,幸灾乐祸道。

听到女儿这么说话,杜夫人急忙四下看了看,见屋里服侍的都是自己的心腹之人,才放下心来,对女儿抱怨道:“你一个姑娘家,不要戾气这么重,传出去了对你的名声不好,纵然是你看不惯那薛氏,就只当她是小猫小狗儿,不去理会她就好了,一个堂堂的府尹嫡千金,跟个上不得台面儿的妾室较劲儿,你就不怕遭别人耻笑?”

赵圆圆撅着嘴说:“女儿就是生气嘛,母亲想想,从打那个贱人入府,咱们这府里就没有一天安生的,整天挑唆这爹打这个姨娘,骂那个小妾的,阖府的人都让她给收拾遍了,再过几天,怕是就要撩扯到您的头上了呢,女儿不也是气不过嘛;再说,这屋里也没有外人,女儿就是跟您发发牢骚,要是有外人在,我才不会说这些话呢。”

“知道轻重就好,往后这样的话就算没外人也不要乱说了,你高兴、解恨,搁在心里边儿就好,女儿家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分外留意的,不然若有对你不好的话流出去,会影响你将来找夫婿的。”杜夫人嘱咐道。

听到‘找夫婿’几个字,赵圆圆的脸蛋儿腾的一下红了,低下头,小声道:“女儿知道了,女儿往后再不说这样的话就是了。”

杜夫人见女儿乖巧受教,这才满意下来:“这就对了,女儿家性子就是要柔和些,不然针尖儿火燎儿的,叫人厌恶,过段时间安安郡主就要来咱们府上小住了,你可要好好跟她相处,万不可露出焦躁的脾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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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4章 拍卖

就算母亲不吩咐,她也会好好的跟安安郡主相处的,因为她不仅想跟她做闺蜜,将来还想跟她做姐妹呢!

这个心事爹娘都不知道,她对谁也没说起过,她也是在半年亲无意中见到那个人,才起了这个心思的。

想想那个俊美如神,冷冽孤傲的男子,有着那般尊贵体面的身份,又掌控着楚国的三十万大军,有战神之称,权倾天下,这样的男儿,哪个女人会不喜欢呢?

见到他这样的男子,她又怎会甘心嫁那些平庸的男人?

自从见到他第一眼起,她就已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嫁给他,纵然自己身份不配做他正妃,就是做侧妃、庶妃她也愿意,他的封地就在吉州,她爹又是吉州的府尹,就冲这,她嫁过去的日子就不会难过,总比冒懵嫁到百里千里之外的地方,嫁个不高不低不丑不俊的平庸男人做正妻的好!

就是因为打定了这样的主意,当她听说他把安安郡安排在她们家小住时,心中暗自欢喜不已,觉得简直就是冥冥中注定的缘分一般,将他们三个牵扯在一起。她也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的招待安安,在她小住的这段时间跟她成为闺蜜和知己,好让她将来能接纳她,成为共侍一夫的姐妹……

“真想不到,湛王竟也有对女人动心的一天!”杜夫人忽然来了一句。

尤沉浸在美梦中的赵圆圆猛的惊醒:“母亲,您说什么?”

杜夫人有点儿八卦的笑道:“我是说,湛王今日亲自降临,绝不会是因为薛氏作死欺压良民这么简单,定然是因为那个被薛氏欺压的女子是他的心头好,所以才会如此。”

人都有八卦的心里,特别是女人,八卦的心理就更甚,就算是杜夫人这样沉稳谨慎的女人也不例外,在听到湛王亲自降临府尹府,要惩治薛氏后,她仔细想了想,最后得出了这条结论——湛王可不是愿意管闲事的,能值得他亲自出面管的,不是事关江山社稷的大事,就是跟他自己切身相关的,今儿这事儿显然不是关于江山社稷的大事,那就只能是跟他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了,刚才那个来报的婆子不是说了吗,那个被薛氏欺压的女子是个云英未嫁的少女,想必那个少女,就是王爷中意的女子了!

杜夫人摒退下人,把自己的推论跟儿女说了出来,赵圆圆听了,顿了一下,迟疑着说:“娘,既如此,女儿用不用去跟那个女子结交一下?”

只要能靠近他,让他注意到自己,心不管是高贵的郡主还是低贱的平民女子,她都愿意去结交,而且不遗余力。

杜夫人道:“先不用,她毕竟还没被湛王承认,万一湛王只是一时兴致,过后就丢开了,以你的身份去主动结交一个低贱的平民女子,会遭人笑话的,而且安安郡主要是知道了,也肯定会不乐意的。不如在观察观察,再做定论。”

赵圆圆听到她母亲的分析,也就打消了去结交沈若兰的念头,不过却偷偷的派了人去调查沈若兰,自己也想偷偷的见见她,看看她到底谁个什么样的人物,能让湛王那样的男人也动了心!

**

沈若兰抱着那匹缎子回了家,就把自己关在了屋里,也没有心思做衣裳去了,一连好几天,每天都只把柳寒香等六个才女叫到家里来,给她们几个讲故事,再让她们写成话本子。

这期间她一趟都没出去,齐爷那边也没什么动静,像是把这事儿丢开了似的。

沈若兰见状也松了口气,原本还怕他被拒绝后恼羞成怒,找自己的晦气呢,看现在的样子他大抵不会做那样的事,是她小人之心了。

直到拍卖会那天,沈若兰才出门。

她是一早就出去的,特意先去一家成衣铺子买了一件新绸衣,是上好的料子做的,很合体,只是远不如浮光锦做的衣裳漂亮,不过她现在已经没心思计较那些了,只要过得去,不被那些巨贾豪商们瞧不起就行了。

拍卖会是在吉州商会举行的,商会是位于吉州中心的一座三进的大宅子,是吉州的富商们集资修建的,宅子青砖碧瓦,宽敞气派、里面足能容纳数百人。

在二进的院子里,特意摆放了上百张座椅,椅子前都有矮几,上面放着茶点水果等,都是给前来参加拍卖会的客人准备的。

前来的都吉州城的有钱人,一些大腹便便,锦衣华服的商贾们陆续的到来后,互相打招呼寒暄,有的谈生意,有的谈风月,会场里倒是一片欢声笑语。

只有沈若兰谁都不认识,进去后,就找了个角落默默的坐下了,等着拍卖会的开始。

等待的时候,一个穿着天青色回纹直裰的男子发现了她,走过来道:“好巧,姑娘也是来参加拍卖会的?”

沈若兰看了看说话的男子,见他三十多岁的模样,相貌平平,气质温和,看着不像坏人,就道:“公子认得我?”

男人道:“在下田景芝,是百味人家的东家,那日姑娘在我家做那副对子的时候,田某恰好在,故而记下了!”

沈若兰笑道,“原来是同行,我是沈氏火锅店的东家之女,特意替父亲来参加拍卖会的。”

田景芝诧异道,“原来姑娘家竟是经商的,田某还一直以为姑娘家是书香门第呢!”

按正常思维考虑,能做出那样一副对子的女子,必是自幼饱读诗书,腹中诗书气自华的才女,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是个小商女,真是让他意外的很。

“不过,姑娘还真是好本事,学问做得那么好,火锅店开得也那般兴隆,田某还听说连最近最流行的蛋挞和三明治等点心,也是姑娘家制出来的呢!”田景芝赞道。

沈若兰谦虚的说:“田公子谬赞了,若兰惭愧!”

田景芝说:“姑娘太谦虚了,姑娘有所不知,自从你家的火锅店开起来,田某的百味人家着实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呢,不少老顾客都改了口味,专门跑你家去吃火锅了,就连我们大厨做的点心都时常遭到客人的嫌弃呢,现在我们酒楼的买办每天不得不到你们点心作坊去进你们的点心去呢!”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您真会开玩笑,百味人家在咱们那吉州可是数一数二的大酒楼,怎么可能会被我家一间小小的火锅店给冲击了呢?”

虽然沈若兰心明镜事实确实如此,但是她不想承认,理由很简单:做人要谦虚嘛!

田景芝道:“姑娘不必谦虚,正好今个儿遇到姑娘,不然我还正打算这几天要去府上拜访呢。”

沈若兰挑眉道:“不知田公子有何见教?”

“不敢当,就是想问问令尊,您家的几样点心秘方可否出售,若出售的话,我愿出资买下,还有您家的火锅底料秘方,我也想一并买下来!”

田景芝说得很真诚,百味人家的生意最近被沈氏火锅店冲击不小,做为大老板的他当然会很着急,情急之下,就想出了想要买下对手秘方的法子。

百味人家不缺银子,只要对方价格差不多,他绝对会买下来的。

沈若兰闻言,心中一动:“不知田公子打算出多少钱买我家那些秘方呢?”

田景芝考虑了一下,伸出一只手:“五千两!”

沈若兰笑了笑,说:“我家现在的火锅店每天纯利润大约四五十两,点心作坊的利润也有三十两,两样加起来,足有八十两,一天八十,一个月就是两千四百两,您给的价,只是我们两个月的收入而已,您觉得我家会为了五千两把自己吃饭的家伙式儿卖出去吗?”

田景芝笑道:“既然姑娘认为田某人给的价格不合理,不知姑娘打算卖多少呢?不妨说出来咱们商讨商讨。”

沈若兰伸出一根手指:“不多,一万!”

田景芝一愣,呵呵笑起来:“看不出来啊,姑娘人不大,胃口倒是不小嘛!”

沈若兰也笑了:“有这几张方子在手,一万两银子您不到半年就赚回来了,我还觉得卖便宜了呢!”

“一万太多了,六千两如何?”田景芝问。

沈若兰道:“九千两!”

田景芝道:“太贵,七千”

沈若兰说:“最后一口价,八千两!”

田景芝拒绝:“不行,七千五!”

……

最后,火锅底料配方,麻酱调料配方,加上蛋挞制作秘方,彩色三明治、汉堡、番茄酱馅儿面包等几种食物做法的方子,都被沈若兰打包,以七千五百两的价格卖给了百味人家!

虽然把这些方子卖出去会分流掉很多客人,不过沈若兰不怕,她赚钱的法子多着呢,就算没有这样了,还有那样儿呢,反正有她在,家里永远都不会没钱花。

当即,沈若兰向小厮要了笔墨纸砚,开始伏案写那几个方子,还承诺待会儿明天亲自上门指导他们,定在三日内让他们把这几个方子全部学会。

沈若兰如此豪爽,田景芝也不含糊,当即打发小厮回去,取了七千五百两的银票过来,当面付给了沈若兰。

一下子赚到七千五百两银子,沈若兰顿时心情大好,压在心头几天的阴霾也一下子消散殆尽。

现在,有钱了,她坐在这儿也格外有底气了!

很快,拍卖会开始了,诸位豪商们纷纷落座,会场安静下来。

吉州商会的会长李显清走上高台,双手一抱拳道:“诸位商会的会友们,感谢诸位在百忙中能赏脸参加这次由咱们吉州商会组织的拍卖会,老夫这厢有礼了!”

在众人的一片掌声中,李会长再度开口,“今年拍卖会的规矩和往年一样,诸位可以拿出一至三样珍宝拍卖,所拍之物价格必须在一千五百两以上,按规矩,不管谁拍卖成交,买方和卖方都得交给商会百分之一的抽成,以作商会的活动经费,还望诸位能遵守商会的规章守则,也希望诸位的宝贝都能卖个好价!”

说罢,环视了一下座下的诸人,清了清嗓子,说:“诸位若无意见,咱们的拍卖会就要开始了!”

他拍拍手,很快,一个皓齿明眸的艳丽少女手捧托盘,把第一件珍宝送了上来,众人都伸长了脖子,会长揭开盖着的红布,原来是一个彩锦匣子,打开来时,里面是一个玻璃盒儿,里头金托子大红绉绸托底,上放着一颗桂圆大的珠子,光华耀目。

会长道:“这个叫做‘母珠’,诸位都听说龙有九子吧,其中有一种是鼍龙,鼍龙万岁时,蜕下此壳化龟成龙。此壳有二十四肋,按天上二十四气,每肋中间节内有大珠一颗,其珠皆有夜光,乃无价宝!今天咱们开门儿的第一件宝贝,便是这鼍龙升天时留下的母珠。

说完,又从少女的托盘儿里拿出一个小点儿的黑漆茶盘,又向托盘里拿出一个稍微小点儿的盒子,将盒子里的珠子都倒在黑漆盘里散着,把那颗母珠搁在中间,将盘放在台子中间的桌上。

很快,那些小珠子儿像长了腿儿似的,滴溜滴溜的都滚到大珠子旁边,粘在大珠子下面,把这颗大珠子抬高了,别处的小珠子一颗也不剩,都粘在大珠上。

众人齐声称奇,会长道,此珠所以叫做‘母珠’,原是珠之母。”

沈若兰也被惊得瞠目结舌,想不到世间竟有这么神奇的东西呢,也不知卖多少钱呢,若是她的钱够的话,一定买下来收藏了!

结果,会长叫价便叫到一万两,沈若兰吐了吐舌头,这么好的东西,指不定最后得几万银子呢,她是消停的看看热闹得了!

最后,那颗母珠以两万八千两银子成交的,新主人是个须发皆白的老者,别人叫他崔老爷,据说是个盐商,专门往驻北大军军营里提供盐的。

第二件珍宝很快送了上来,是一件软猬甲,由特殊的藤条和金丝编制,刀枪不入,亦不怕水火,沈若兰记得《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就穿了这么一件,还记得湛王当时被乌孙人用毒箭偷袭时,就是穿软猬甲保住的性命。

过段时间她就要进山去了,山里肯定会有猛兽毒蛇啥的,要是有件软猬甲防身的话,可以多一重保障。

这样想着,她就格外的留意起来,软猬甲的价格比母珠便宜,起价是四千两,沈若兰跟几个人一阵竞拍后,最后以七千二百两的价格把那件软猬甲拿下了。

于是乎,刚才卖掉秘方的那几千两银子在身上还没揣热乎,就被拿出去了,不过,沈若兰并不觉得可惜,这软猬甲是保命用的,跟性命比起来,银子算啥啊?

她拍到软猬甲的那一刻,不仅买到了自己心爱之物,也让在场的诸位豪商对自家火锅店有了新的认识,别看人家的铺子刚开业,但是人家有实力啊,七八千两的东西,说买就买下了,这可不是一般的商铺做得到的呢!

第三件珍宝装在一个巴掌大小的小匣子里,打开看时,原来是一束蓝纱。商会会长解释说“这个叫做‘鲛绡帐’。”

在匣子里拿出来时,叠得长不满五寸,厚不上半寸。一层一层的打开,打到十来层,台上的桌子已经铺不下了。又打开两褶,却是长两三米,宽一两米的冰纱。这就是鲛丝所织。会长说,此物暑热天气张在堂屋里头,苍蝇蚊子一个不能进来,又轻又亮。

东西是好,沈若兰也喜欢,但是她已经没钱买了,空间里还有两千多两银子,是这几个月来火锅店和印刷厂赚的,这笔钱拿到外面倒是一大笔,但是在这个拍卖会场上,就啥都不算了,连一个中等的宝贝都拍不到。

‘鲛绡帐’要价倒是不高,只要一千两,但是竞拍到最后,已经被抬到三千两了。

拍得的人是个中年的肥胖汉子,他说自己体虚怯热,每年夏天都热的受不了,若挂蚊帐,就觉得呼吸不畅,遍体生汗,若不挂,就有蚊虫叮咬,苦不堪言,所以才忍痛出高价买下这个‘鲛绡帐’的。

接下来拍卖的,有古玩、字画,珠宝、绸缎,还有房屋、田地等,沈若兰都不大感兴趣,期间,有一个被打造成镯子形状的小剑她倒是相中了。

那小剑的外表是一只铜镀金的手镯,是一条蛇的造型,蛇头咬着蛇尾,但里面被藏玄机,只要把蛇头一扭,跟蛇尾分开,就能从镯子里抽出一把韭菜叶宽窄粗细的小剑,那小剑虽小,却能吹毛断发,削铁如泥,乃是一把微型的宝剑。

沈若兰一看就相中了,跃跃欲试的要参加竞拍,她还有两千多两银子,宝剑的起价也不高,只要一千五百两。

遗憾的是,经过几番竞拍后,镯剑的竞拍价格超出了她的能力范围,最后只好眼睁睁的看着那只镯剑以三千二百两的价格被一个年轻的男子给拍走了……

沈若兰遗憾了一会儿,决定待会儿去找会长问问那个拍走镯剑的男子是谁,等以后她有了钱了,在设法去跟他买来。

临近尾声的时候,又出了一件拍品,一下子把沈若兰的目光给吸引过去了。

拍的是一匹汗血宝马,据说这匹马是马主人从大宛国千辛万苦的带回来的,这匹马通体淡金色,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型体轻细优美,据说每天跑三百里不在话下。

沈若兰一看这马,顿时爱的不得了,要是有这匹马的话,她从吉州回靠山屯只要一天的时间就够了,而且,她还打算等给娘采完药,把娘的病治好后,到南方去走走、看看,要是有这匹马,就方便多了。

想法是挺好的,结果这匹汗血宝马起价就是两万五千两,沈若兰兜里的那点儿钱还不够人家的零头呢,就只好悄悄阿德坐在一边儿看了。

汗血宝马的竞拍很激烈,大家争先恐后的出价,价钱也不断的提高,最后,以五万三千两的价格被一个白胖无须的男子买下了。

沈若兰一阵唏嘘!

五万多两啊,折合成人民币可是五千万,这汗血宝马都快赶上限量版的豪车贵了,太奢侈了!

沈若兰觉得,自己还是看看得了,买的话就别想了,这么贵重的东西别说说她买不起,就算买得起她也不敢买,没的整天为它提心吊胆的,今儿怕它病了,明儿又怕它丢了的,就算睡觉也不敢睡实了,还得时时刻刻得搁心里边滴啦着它,整到最后是为它活着了,犯不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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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里的‘母珠,’在《初刻拍案惊奇》里有描写过,就是卷一《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那一章,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幺儿小时候读完这章的时候,就一直梦想着出海,找个无人的小岛去碰碰运气去,现在想想真是太蠢了,哈哈哈…。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05章 他就是湛王?

拍卖会结束的第二天,沈若兰就信守承诺,开始着手教‘百味人家’的厨师做麻酱、调火锅底汤,烤制蛋挞、三明治、汉堡、面包和等,还教他们做了番茄酱、免费赠送教他们炸薯条……

把方子卖出去的事儿她已经跟爹娘说过了,她只说那些方子卖了七千五百两银子,却没有她拿银子干了啥,因为怕爹娘看见她拿那么多银子买一件小马甲会心疼钱,会觉着她败家,会不开心……

所以,只说看价格合适就把方子卖了,钱存在她那儿呢。

爹娘对她都非常信任,她这么说了,他们也就信了,一点都没怀疑!

沈若兰对此表示亚历山大,觉得自己得尽快多赚点儿钱把这个大窟窿堵上,不然要是哪天家里要用钱了,她上哪整那七千五百两银子填补去啊?

在百味人家当师傅的这几天,她过得很忙碌,也挺辛苦的,但是也挺开心的,跟她学艺的厨子都是年轻人,还都是活泼开朗的,大家在一起时说说笑笑的,偶尔还聊点儿吉州的新闻八卦,跟从前在所里上班儿时跟同事们在一起似的,很热闹,这样混闹着,干活儿也不觉得累了。

当师傅的第三天,她已经把麻酱的做法,各种底汤的调配方法,还有蛋挞、三明治、汉堡面包等烤制方法教给了他们,今儿正教两个年轻的厨子做番茄酱呢,教完这个,她跟百味人家的这单买卖就算是结束了。

正教着呢,一个打杂的跑进来,大惊小怪的说:“艾玛呀,你们快去外边看看吧,外面官府贴告示呢,说湛王手下的一位大将军得了肠痈之症,已经两天了,军营里的大夫都看过了,吉州所有的名医也都看过了,却都没治好,如今只好在全城张贴告示,发榜求贤呢,说是能治好那位将军,赏黄金万两,大家都在那儿看告示呢!”

“乖乖,一万两黄金,那可是十万两白银啊!”厨子甲一听这话,眼里冒着星星儿,砸吧着嘴巴说道。

“哎,早知道这样,我当时就不学厨子,去学医好了,一万两黄金啊,躺着吃都吃不完……”厨子乙也感慨。

打杂的笑道:“你道是学医好,治好人家能拿十万雪花银,却不想想万一没治好呢?万一你治的那位大将军有个好歹的,还有你的好儿吗?”

厨子乙一听,缩了缩脖子,笑道:“也是,要是真没治好,怕是得第一个拿我开刀呢,我还是乖乖的做我的厨子吧,不去想那些没用的了,金子虽好,但还是没有小命儿重要……”

几个人嘻嘻哈哈的插科打诨着,却没发现一边儿的沈若兰眼睛亮了。

这会儿,沈若兰开心极了,她了解肠痈之症,肠痈说白了,就是阑尾炎,上辈子,她爹,也就是她老爸,曾经得过阑尾炎,因为病是沉重,还动了手术,手术前,她特意在网上仔细查阅了阑尾炎的手术的相关事宜,还观看了手术的视频,可谓是对阑尾炎的治疗方法研究的非常透彻了。

所以,要是那位将军真得的是阑尾炎的话,她可以帮他手术,虽然她不是大夫,但是治这个病,她绝对有把握!

“今天就先学到这儿吧,我今儿有事先走了。”沈若兰招呼了一声,出去了。到了外面,她找到张贴榜文的地方,挤进人群去看了下榜文上的内容。

果然,榜文上写的是:湛王麾下一位大将军得了肠痈,吉州城的名医都看遍了,依旧是束手无策,如今张贴榜文,招纳藏于民间的名医高手,凡能治好将军的,赏黄金万两……

沈若兰咧开嘴,仿佛看见一锭锭金灿灿的金元宝长了翅膀向她飞来了似的,都快把她的眼睛闪花了。

哦,一万两金子,就像厨师乙说的,往后啥也不用干了,躺着花都花不了了,好开心哦!

她挤出人群,到一家成衣铺子买了一身儿新衣裳,买了点胭脂水粉,走进了一家客栈。

付过房钱,她进了自己的客房,拿出胭脂水粉打扮起来,她先重新梳了个发型,梳成了已婚的妇人发式,又画了个浓妆,把原本纤细的眉毛剃掉,画成了两条粗粗短短的懒蚕眉(唐朝女子常画的眉形),眉心处还画上了皇上给甄嬛画的娇梨妆,又从空间里拿出一条薄丝帕子,将脸遮上。

这么一打扮,就是她自己都人不出自己来了!

沈若兰很满意,起身快速出去了。

一万两黄金啊,姐姐来接你们了!

她带着面纱,步履轻快的走到一处贴榜文的地方,挤到前面,在众人的注视下,一把撕掉了榜文。

“哎呦,快看,有揭榜的啦……”

“诶?咋还是个女的呢?”

“那么多名医都没医好的病,她一个女人家能行吗?”

“这咋还蒙着面纱呢?长得丑咋的?咋还不敢见人呢?”

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的,沈若兰也不在意,揭下榜后驻足静等,果然,很快就有一个侍卫上前,审视的看着她,道:“夫人,您揭榜?”

沈若兰点头道:“正是,劳烦军爷带我去见那将军吧!”

侍卫见她年轻,又是个女流,原本不大信她的,但是见她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也不由得信了几分,就请她上了车,一路狂奔着去了。

沈若兰本以为会去那位大将军府上呢,没想到却被带进了王府。

一下车,她就不由得暗暗纳罕起来,既然是王爷的手下大将,理应有自己的府邸,又怎么住在王府里呢?

更让她奇怪的是,那位侍卫不仅带她进了王府,还领她进到了王府的后院儿。

沈若兰更奇怪了,王府的后院儿可是王爷的女人居住的地方,一个手下的大将军住在这儿,于理不合啊!

该不会,得病的就是……湛王本人吧?

这个想法把她吓了一跳,要真是湛王本人的话,那她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了,要是出一点儿差错的话,她的小命儿可就玩完了!

当然,要是成功了的话,她从此就抱上了吉州最粗的大腿,往后就啥也不用怕了,要是再遇到薛姨娘那样的贱人,直接就可以上去大嘴巴使劲儿扇了!

这想法,真让人开心啊!

一边寻思着,一边跟那个侍卫往前走,转了几道弯路后,被带到了一个叫做“听雨轩”的院子。

院子里挺幽静的,视野也很开阔,里面没有种花种草,也没有什么建什么亭台楼阁,只有一块平整的空地,边上摆着兵器架,上面插着刀枪剑戟等十八般兵器,还有一个箭靶子,应该是平日里练箭用的。

正打量着,猛的看见了守在门口儿的罗城。

沈若兰吓了一跳,他怎么会在这儿呢?

随即,她想起那个姓齐的是湛王爷的心腹之人了,要是王爷病了的话,姓齐的理应再此守候,所以,罗城在这儿也就不奇怪了。

想通后,她又有点儿不安了。

罗城不会认出她吧?

就算罗城没认出她,姓齐的待会儿要是见到她,会不会把她给认出来呢?

万一认出来,那可就糟了,她的底细他太清楚了,要是看到她居然能给人手术,肯定会对自己有所怀疑的!

上回道济先生的事儿被她给糊弄过去了,这回就不一定那么幸运了。

要是他认出自己,又看到她有这样的本事,那后果……

太可怕了,想到这儿,她都有点儿想转身逃走了。

只是,没等她逃呢,罗城已经看了过来,他目光森凉的审视了沈若兰几眼,冷冷开口说:“你就是那个揭了榜的女人?”

沈若兰想跑也来不及了,只好福了福身,压低嗓门儿道:“是!”

罗城说:“既然揭了榜,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听他这样问,沈若兰放心了不少,他这是没看出她就是沈若兰,不然这会儿肯定不会这么说了。

其实,不是罗城眼神不好记性差,而是知道沈家姑娘是主子心爱的女人,所以平日里相见时,从不敢正眼看她,也从未认真的看过她,现在沈若兰这般打扮,他就更认不得了。

沈若兰低头道:“夫家家规甚严,不许妾身抛头露面,是以不敢说出身份,也不敢让别人看见妾身的脸!”

罗城顿了一下,说:“既然你夫家不许,你又为什么出来呢?”

沈若兰直言不讳道:“妾身想拿赏钱!”

这时,英战满头大汗的从屋里走出来,说:“不是说有揭榜的了吗?怎么还不进来,主子都疼的昏过去了!”

沈若兰一听英战的话,顿时如雷轰顶,整个人都懵在那儿了!

她万万没想到,里面的病人竟然是他!

原来,他不是来守候湛王的,而是自己病了!

他就住在湛王府的后院中,他们都叫他主子,难道,难道……

他就是……湛王?

这个想法一出,沈若兰一下子掩住了嘴巴,眼珠子也瞪得老大老大!

齐爷!

湛王!

湛王!

齐爷!

这两个人,两种身份,不断的在她的脑海里交换着,最后,渐渐的合成了一个!

是了,能住在湛王府后院儿的男人,而且在王府里还能被称之为主子的人,必定是湛王无疑了!

他,齐爷,不是齐爷,而是皇爷啊!

她真傻,真的,她光知道他在吉州是个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却从未想过他就是湛王本人,从前还傻傻的跟他说了那么多仰慕湛王的话……

完了,这下她都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

她又有点儿想逃了。

可是,一想到这世上除了自己再没人能救他,她若逃了,他就只能等死了,想到这儿,她又心有不忍,那份逃之夭夭的心思顿时烟消云散了。

罢了,相见就相见吧,自己小心点儿,他又在病中,应该不会认出自己罢!

“怎么还是个蒙面的呢?什么身份啊?”英战看到沈若兰的装扮,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主子的身份贵重,可不能让个不明不白的女人靠近。

罗城嘲讽说:“是个恪守妇道的,不愿意叫人看见她的脸,也不想给人知道身份,怕她跑出来给男人看病丢家里人的脸!”

英战冷声说:“王府是什么地方,岂容得她讲究那些?快让她把面纱摘了,报上家门来。”

沈若兰怎么可能摘下面纱呢?

他们现在没认出她来,摘下面纱可就不一定来,她可不想暴露自己,于是,福了福身,说:“将军既这么说,还是另请高明吧,恕妾身无能为力了!”

说完,转身就要走。

当然,她不是想真的走,她还得留下来给他治病呢,现在这么做,不过是逼着他俩别再让她摘面纱,也别在让她自报家门罢了。

果然,没走几步呢!

“站住,你以为王府是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吗?”英战见她要走,大声喝住了她,“既揭了榜,今儿要是不能治病,你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沈若兰站住了,背对着他,不卑不亢的说:“妾身没说不能治啊,是将军非要强人所难,我才没机会进去救治的!”

“只是让你摘下面纱,自报家门而已,谁说不让你治了?”英战恶声道。

这会子,主人都疼的冒汗了,可这个死女人还在磨叽这些没用的,要不是看在她有可能救主人的话,他真想一巴掌拍死她!

沈若兰淡淡的说:“于妾身而言,露了脸就等于丢了夫家的脸面,自报家门就等于让别人都知道了我擅自给外男治病了,这般有损名节的事儿,妾身是死都不会做的,将军要是非得让妾身摘掉面纱,自报家门的话,还是当妾身治不了病,杀了妾身吧。”

“蛮鲁、迂腐!”

英战听到她这番言论,气得直咬牙,恨声道:“也不知你是真迂腐还是另有目的,像你这么守妇道的女人我还是头一次看见呢,该不会是打着妇德的旗子,想伺机刺杀我们主子吧?”

一顶刺客的大帽子扣下来,英战本以为这妇人会害怕,会忙不迭的揭下面纱,自报家门,没想到,她竟很冷静的说:“若真如你所言,妾身是刺客,你觉得妾身还用刺杀你们主子吗?他已经病了两天了吧?要是再过个一两天,就算不刺杀他,他也是凶多吉少了,妾身又何必搭上自己的性命多此一举呢?”

不轻不重的一番话,简短有力,句句在理,还真把英战给说动了。

是呀,主子都这样了,还用得着刺杀吗?连聂恒都说要他们准备下后事,免得到跟前儿抓瞎呢!

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人,杀不杀他又有什么区别呢?长点儿脑子的都就不会选择用自己的小命为代价,去杀一个将死之人吧!

这样想着,他握了握拳,又道:“好,辜且先信你一回,你且随我来吧。”

沈若兰以为这就是带她去见他主子去了呢,没想到他却把她带到了西间的一间净房里,对她说,“你且候在这儿,一会儿会有人来给你搜身检查,确保无事后,方能放你进去给主子看病。”

沈若兰没有反对,只是嘱咐说:“可以,只是给我搜身的必须得是女的,太监都不行!”

英战没吱声,横了她一眼就出去了。

不一会儿,两个形容清冷的女子走进来,两人身形利落,脚步轻盈,一看就不是寻常的服侍丫头,应该是两个练家子。

“夫人,冒犯了!”

两个女子走近后,向沈若兰福了福身,起身后又一起向前,来搜沈若兰的身。

她们搜的很仔细,把沈若兰身上的衣裳都脱光了搜查的,连头发都打开搜了,指甲也验过了,甚至还让她张开嘴,检查了一下她嘴里藏没藏毒药啥的。

一番彻底的检查后,确定沈若兰身上没有行刺的东西了,这两个女子才让她穿上衣裳,带她去了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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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06章 救他

没等进屋,那边闻到一股子药香和檀木香,很是提神,及至走进去,绕过摆在门口儿的博古架,进入了里间,屋子很大、很阔,摆设却不多,都是些简单适用、价值连城物件。

聂恒等几个老大夫立在病榻边儿,各个都是愁眉苦脸,束手无策的样子。

靠北那张古朴典雅的檀木大床上,淳于珟正闭目躺在那里,似乎已经昏死过去。他穿着一身天青色亵衣亵裤,那一身亵衣亵裤已经被汗水打湿,连身下的褥子也湿了一片,他脸色苍白,眼眶发青,唇无血色,身上早没了昔日矜贵冷傲、睨视天下的气势,倒显得有点儿安静,有点儿脆弱了,就那么静静的躺在那里,默默的承受着病痛的折磨,像个无助的孩子似的……

沈若兰轻轻的走过去,看见他这副样子,心里也有点儿不好受,她转向聂恒,低声道:“聂大夫,敢问您几位确定他得的是肠痈吗?”

聂恒等已经知道这个女子就是揭榜的女子了,还以为她是同道中人,精通医术呢,便道,“确实是肠痈无疑,只是,七爷病势急重,我等开的治肠痈的汤药竟然无用,想来是热毒过盛,败肉腐败,化而为脓了。”

聂恒的意思,就是淳于珟的得的是急性阑尾炎,现在已经穿孔了,汤药根本就没用了,就只能等死了。

沈若兰看了看几位名医一眼,说:“诸位都没有办法了吗?”

“哎,没有了,老夫已经搜肠刮肚,能想的法子都想到了!”

“老夫也是黔驴技穷,束手无策啊!”

“老夫也没有办法,如今只能看夫人能否有什么好法子了……”

众人异口同声的都说没办法,语气低沉,气氛低迷,让人听了好像床上那位已经进入倒计时似的。

沈若兰听到大家异口同声的说没办法,才说:“我倒是有个法子,就是动手术,用刀子割开小腹处,将那段坏掉的阑尾,呃,是肠子割掉,然后再缝合了,虽然这个治疗方法听起来有点儿悬,但这却是唯一的办法了!”

众人一听要给王爷开肠破肚割肠子,一下子都傻眼了。

天啊,这算是啥法子啊?简直作死啊!

肠痈之症俗称烂肠子,是一种很常见的病症,死人也很正常的,就算他们没治好王爷的病,也顶多被责罚一顿而已,不会有大碍的。

可是,要是给王爷开肠破肚割肠子,万一再没治好的话,那可不是一顿责罚的事儿了,定然是全家脑袋搬家了啊!

“不妥不妥,老夫行医数十载,还从未听说过给人开肠破肚的治病的法子了,肠子割出来了,人还能活吗?简直荒谬!”

“夫人真懂医术吗?老夫怎么从未听说咱们吉州有夫人这样一位医女呢?”

“哎,望眼欲穿的盼来个揭榜的,却是个女子,还提出这么不靠谱的医治办法,真实让人大失所望啊……”

几个大夫一口同声的否定着她的办法,连聂恒都皱着眉头不肯说话。

立在一边儿的英战听到沈若兰的提议,也很不以为然,警惕的逼视着沈若兰,阴森森的说:“你到底会不会治病?把人开肠破肚割肠子了,那人还能活吗?你是什么人派来害我们主子的吧?”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说:“你们主子还用人害吗?聂大夫不是在这儿呢吗?你问问你主子还能撑多久?我用得着多此一举吗?”

英战语塞,无话可说了,但也坚决不同意沈若兰的办法,罗城和罗同也不同意。

沈若兰只好跟他们解释,割掉一段儿坏掉了阑尾死不了人,要是不割的话才会死人呢,那段阑尾已经烂了,留在肚子里会感染,不割除的话只有死路一条。

可是,跟他们解释了半天,依旧是毫无卵用。

其实大家都觉得王爷这次必死无疑了,都想他留个全尸,只是这话总不能现在就说出来吧,王爷还没死呢,要是谁敢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那不是找死吗?

正僵持着,榻上传来一道低沉虚弱的声音:“按她说的……做吧……”

罗城听到主子醒了,心中一喜,转向榻上,道,“主子,您醒了!”

淳于珟慢慢的睁开眼睛,缓缓的转过头,目光停在了那个带着面纱的身影上,轻轻的勾起唇角:“爷……信她……”

“可是主子……”罗城刚一开口。

沈若兰就强势的打断了他:“齐爷都说相信我了,你还要说什么?想不让我给你们主子动手术吗?要是不让我做的话,你们主子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活活疼死,可让我手术的话,他还有活下去的可能,难道你想剥夺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吗?”

罗城被怼的说不出话了,众人也都哑口无言了。

榻上的人见她这般强势,虚弱的笑了笑,吩咐,“罗城,帮她准备吧!”

罗城听闻主子的命令,只好道了声‘是’,又对沈若兰阴测测道:“你记住了,要是我们主子有个三长两短的话,你就准备被剥皮拆骨吧!”

沈若兰瞪起了眼睛,刚要怼回去,榻上的声音又低低飘来,“就算是爷,没撑过去,也不许,伤害她,放她走……这是爷的……命令……”

他居然帮她下了这样一道命令!

沈若兰的心动了一下,想不到他还有这么善良的一面,正常情况下,为了求生,他不是该对自己说,‘要是救不活他,就诛了她九族,将她碎尸万段吗?’他怎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看来,这位爷的心肠还不错呢!

罗城等听到主子这番命令,虽然不解,但也都只好听命了。

有他发话,事情就好办了。

沈若兰立刻准备起来,“没事的人可以退出去了,聂大夫留下来给我打下手,另外,我需要一把锋利的小刀,一把剪子,一把镊子、一把推子、一把小号的签字、一碗烈酒,一蒸馏水和一盆生理盐水,还有干净的针和白线、棉布等……”

沈若兰张罗起来,罗城罗同等听到她的吩咐,正要去准备,可是听到蒸馏水和生理盐水等陌生的词汇时,一下子愣住了。

“什么是蒸六水?和生理盐水?”

沈若兰看见看到桌子上有纸笔,就走过去,提笔蘸墨,刷刷刷的歇下两张纸的方子,不是上药方,而是生理盐水的配比方法和蒸馏水的简易制取方法。

“拿去照着配置吧,这两样就是生理盐水和蒸馏水的制作方法,生水不干净,用生水清洗伤口会引起感染,所以待会儿必须得用生理盐水清洗,生理盐水可外用也可内服,还能补充体液。清洗伤口和换药时使用,比生水好很多,但它需用蒸馏水兑制,蒸馏水冲洗伤口,能使伤处残留的肿瘤细胞坏死,失去活性,避免生长。”

沈若兰的话,让罗同罗城等惊愕不已,想不到这女人知道的还挺多,还有这样的本事,聂恒也激动的说:“夫人的意思是,这两种水要是能制出来,往后军中将士受了刀伤,清洗伤口、换药时都可用,且有抑脓肿之效?”

沈若兰说:“差不多吧,虽不及药效好,但是比生水要好很多,这个问题以后再说吧,现在救你们主子要紧,快去准备吧!”

罗城罗同等分头下去准备了,这期间,沈若兰倒了一点儿温开水,拿出两粒头孢颗粒碾成的药粉兑进碗里,用小勺调均匀后,让英战喂他的主子喝下去了。

很快,沈若兰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她亲自点燃了那碗酒,把刀子、针、镊子、钳子等都用火烧了一遍,放在了一块干净的布上。随后,请罗城等也出去。

罗城等不放心他们的主子,不肯走,沈若兰也没有勉强,只说:“你们留在这儿也行,但是不许说话,更不许影响到我,万一因为你们的影响,让我的刀子下偏了,后果你们负责!”

罗城等异口同声道:“知道了,只要我们主子无事,我们是不会说话,也不会动弹的!”

万事俱备了,沈若兰准备开始手术了。

手术前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最让她难堪的一个环节了,那就是——备皮!

阑尾炎术前是必须得备皮的,以免手术时沾染到伤口。而且对于手术操作和术后恢复也有利,可是这个活儿太考验人的意志力,沈若兰想了想,决定把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交给聂恒来办。

当她红着老脸,把什么是备皮,怎么备皮的事儿跟聂恒交代了后,那个在榻上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的男人忽然开口了,“你来给……爷备皮!”

闻言,沈若兰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她虽然是现代人,思想也比较开放,但是她从来没有碰过裸男啊,最主要的,备皮的话得需要触碰到‘那里,’她……不好意思啊!

“齐爷……”

沈若兰为难的开口,刚想婉拒,聂老头一看主子表态了,赶紧说:“还是夫人您弄吧,我老眼昏花的,又不善使剪子推子的,万一伤到齐爷就不好了!”

沈若兰又回过头,看着罗城等,罗城却说:“夫人,我等皆是粗人,让我们打打杀杀的行,救死扶伤这类的细活儿还是您来吧!”

沈若兰一头汗,还想推辞,这时,榻上忽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呻吟声,看过去时,只见那男人正紧咬牙关,双拳握得紧紧的,额头上的青筋都绷出来了,冷汗也从额头上渗出来,细密的一层,很快就汇聚成汗珠子,从脸上滑落下来。

一定是痛了,而且痛极了,不然不会是这副样子。

看到他这般痛苦,沈若兰也不好再为那点儿小事儿推三阻四了,就咬了咬牙,走到塌边,弯下腰,三下五除二的帮他脱掉了亵衣亵裤,于是,男人那健壮修长的身材便完整的呈现在她的眼前。

小麦色的皮肤,健壮匀称的身材、修长笔直的双腿,肌肉饱满,还有六块儿完美的腹肌,还有那里,累累垂垂的一条,大得简直不是人长出的玩意儿!

沈若兰的脸红了一下,赶紧瞥开目光,让聂老头帮自己拿来剪子和推子,开始给他备皮。

备皮的过程很折磨人,剪,推,都得绕过那里,为了不伤到他,她只好用一块帕子垫着,把那条东西扒拉来扒拉去,没想到扒拉了几次后,那儿居然气势汹汹的站了起来,威武雄壮,一点儿都不像个病人该有的样子。

沈若兰羞得满脸通红,恨得差点儿一剪子给他剪下去,难怪都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此言果然不虚,看看吧,都痛得就剩下半条命了,动弹动弹他他还能记起这事儿,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东西!

禽兽!

聂大夫也见到七爷的雄伟宝器了,脸色淡定的扭过头去,心中却暗暗自卑不已,自己的长度,大约顶多能有七爷的二分之一吧,哎……

备皮完毕,沈若兰面红耳赤的将推子和剪子放回到原处,又拿起那把刀子,对那位爷说:“齐爷,我要下刀了,可能会很疼,您忍着点儿!”

淳于珟睁开眼,扯了扯嘴唇,轻声说:“好!”

看到他面无惧意,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沈若兰的心放下了点儿,不然他要是紧张或者大惊小怪的话,她还真不知该咋下这刀子呢。

拿酒在他的小腹出擦了擦,沈若兰咬着牙,一狠心,将刀子割了下去。

噗——

滚烫的鲜血喷洒汩汩流出,流到手上,沈若兰的身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

这红艳艳的血,翻开的肉皮,隐约可见的脏器,好特么吓人啊!

而他,只轻轻的哼了一声,虽然拳头握紧,额头上的青筋也爆出来了,但是却没有别的反应。

沈若兰暗暗的松了口气,心中不由得对他佩服不已,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肚子在没有施麻醉就被割开了,定会痛得尖叫或哀嚎,继而全身痉挛,反应激烈的。

而他,居然有这么坚强的意志力,没喊没叫也没动弹,只轻轻的哼了一下,好像不是被割开肚子,而是只破了快皮而已,太淡定了!

沈若兰见他这般淡定,心也轻松了许多,深吸了一口气后,开始在他的伤口处寻找阑尾。

果不其然,他的阑尾已经严重发炎穿孔,变成了可怕的紫黑色,聂恒看得简直触目惊心,都这样了,肯定是啥药也不管用了,唯有切除了,不然还会继续烂下去……

沈若兰咬着牙,挥刀将那坏掉的阑尾割下,一边止血,一边让聂恒拿过生理盐水给他清洗腹腔,免得腹腔里感染,清洗干净后,血也止住了,就开始缝合、敷药……

这个过程,非常之残忍、血腥、恐怖,因为没有麻药和止痛的药物,整个手术都是生割生缝的,沈若兰在给他割阑尾和缝合的时候,自头皮都麻了,身上的鸡皮疙瘩也起来了,差点儿昏过去……

好在,一切都结束了……

敷好药,沈若兰像被抽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似的,身子一软,一下子坐在了,人也靠在了他的榻上,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终于结束了,太特么吓人,太特麽恐怖了,她再也不要做这样的手术了……

罗城和罗同等看到主子被割出来的紫黑色的阑尾,一时间也啥都说不出来了,看向沈若兰的目光变得崇拜起来,连聂恒都连连说:“不容易啊,夫人小小年纪,竟有这般医术,真可以堪称为神医圣手,老夫都自愧不如了……”

沈若兰坐在脚踏上,缓了半天才恢复过来,这时,她才有力气抬头看那位爷一眼。

此时,淳于珟依旧清醒着,只是已经气若游丝、面如金纸,浑身大汗淋漓,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但见到沈若兰向他看过来,还对她扯出一丝笑意。

顿时,沈若兰对他倾佩不已,这顽强的意志力,简直非人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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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7章 你化成灰儿爷都认得

小时候,沈若兰听人讲起过关二爷刮骨疗毒的故事,那时她还很佩服关二爷的意志力,可现在这位爷居然比关二爷还利害,关二爷只是刮骨疗毒,这位爷是剖腹割肠啊,居然还没痛死,还能冲她笑,太了不起了!

心里暗暗敬服了一番,又打着精神向罗城等嘱咐了手术完的主意事项,比如:术后八小时内不能进食,这段时间要饮食清淡,不许吃辛辣的,不许吃海鲜等发物,两天换一次药,伤口不能沾水,这段时间不能洗澡等等……

本以为把注意事项交代好,她就能功德圆满,带着万两黄金回家去了,没想到

他们竟不放她走!

“夫人,我家主子的伤势还未好呢,请夫人在府上小住几日,等我们主子伤势痊愈了,我们定将您和您的赏金用八抬大轿送回府上去!”

沈若兰一听,还得让她在这里小住,整个人都不好了,谁知道那位大爷的肉皮和不和,得几天能长好痊愈啊,万一这期间发现她就是她,那不就露馅儿了吗?

然而

不管沈若兰愿不愿意,她还是被留了下来,小胳膊拧不过粗大腿,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谁叫人家有钱有权又有势呢?

于是,沈若兰在王府住了下来,被安排住进了‘听雨轩’附近的一个叫做‘素芳园’的院子里,素芳园虽名为“素”,但其实一点都不‘素,’院子修得非常精致,假山奇石,珍稀花木,回廊蜿蜒,不一而足。

屋里也处处精巧,正房四间大屋,宽敞气派,锦纱笼罩,金彩珠光,连地下踩的砖皆是碧绿凿花,说不尽的精致和奢侈,倒是个安身的好地方。

看到这样的居住环境,沈若兰心中的郁闷稍缓了点儿,暗自打定主意,以后,每天到那位爷跟前儿点个卯,晃荡一圈儿就完事,等过几天他的伤口长差不多了她就离开,应该不会有问题。

打算的是挺好的,可傍晚时,一个听雨轩的小厮匆匆赶来,说主子情况不好,叫她马上过去。

沈若兰吓了一跳,急忙带上面纱,跟着那小厮一路跑去了听雨轩。

到那儿时,罗城罗同和英战等都在,聂恒也还在那里,几个人围在榻边,将榻上的人给牢牢的挡住了。

一听到沈若兰过来了,罗城立刻回过头,脸上带着几分怒意:“你过来看看,主子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这样?”

沈若兰急忙走过去,见齐爷脸色发青,双目紧闭,牙齿咬的格格的响,身子也不停的颤抖着,痉挛似的。

沈若兰赶紧摸了摸他的头,还好,没有发烧,应该是痛得痉挛了。

他毕竟不是铁人,割肠缝肉的痛楚,正常的人类是无法承受的,他能忍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了。

这种情况,除非是打止痛针或者是吃止痛药,才能减轻他的痛意,让他的情况得到缓解。只是现在,又上哪去弄止痛针止痛药呢?

沈若兰坐在了他的榻边,拿出帕子轻轻的帮他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小心的说:“齐爷,您能听见我说话吗?要是能,给我个提示!”

淳于珟“嗯”了一声,依旧颤抖着,那声“嗯”也跟着有点儿颤音了。

听到他还清醒,沈若兰放心不少,此时既没有止痛针,也没有止痛药,只能用精神疗法来消除他的痛苦了。

她坐近他些,伸出两只小手儿,捧住了他握成铁锤似的一只大拳头,轻柔的说:“您知道吗?今天您的表现足以铭记史册,流传千古了,剖腹割肠啊,那是何等的痛啊,您居然没叫一声疼,真是让小女子倾佩,从前听人说起过有一个叫关二爷的将军,刮骨疗伤时尚能淡定自若的下棋,那时我对那位关二爷倾佩的不得了,还以为他是这世间最坚韧,最有毅力的男子,可是今天见识到您的勇敢和毅力,我才觉得,您才是在世间最不起的男人,真是,我好佩服您,剖腹割肠的痛楚,这世间恐怕也只有你一人能承受得了吧……”

温柔的鼓励,软糯的声音,不疾不徐的传入到淳于珟的耳中,还有那软软的小手,轻轻的揉搓着自己,让淳于珟近于痉挛的身子意外的舒缓下来,虽然依旧在颤抖,但已经比刚才好多了。

沈若兰一看精神疗法管用,急忙又继续说:“您一定没听过关二爷刮骨疗毒的故事吧,不如我给您讲讲?”

“嗯!”

淳于珟应了一句,这声“嗯”比之前的那声清晰多了。

沈若兰清了清嗓子,“这个故事我也是听别人讲的,是个杜撰出来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关羽,原来是个卖席子的,后来跟另外两个人,一个买草鞋的刘备,一个杀猪的张飞,三个人桃园结义,成了兄弟,而后便一起启事,占据蜀地,使天下一分为三,成为割据之势。”

渐渐的,淳于珟被她所讲的故事吸引住了,身子不再发抖了,牙齿也不再咬那么死了,沈若兰见状,赶忙继续。

“关羽成了镇守一方的大将军,在一次战役中被毒箭射中,箭深入骨,要想保住性命,就得刮骨疗毒,有个叫华佗的神医,仰慕他的大名,特来赶来救治……”

……

一个故事讲完了,淳于珟已经基本平静下来,他缓缓的睁开眼,定定的看着沈若兰的眼睛,半晌,虚弱的说:“很好听,还有吗?”

“有啊?只要您愿意听,我讲一天一夜也没关系!”沈若兰说道。

淳于珟吃力的扯了扯嘴角,“那就讲吧,爷喜欢听!”

“好。”沈若兰想了想,“我再给您讲个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吧。”

“行,你讲的,爷都爱听!”淳于珟道。

“关二爷骁勇善战,天神一般,很快就得到了另一个人的赏识,这个人就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雄曹操,他一心想要收服关二爷,让关二爷为他效力,然而关二爷是个赤诚君子,一心只想效忠于他的义兄刘备……”

罗城罗同等看到主子在这位夫人娓娓道来的故事声中,渐渐的安静下来,身体和表情都趋于正常,不觉暗暗称奇,惊叹不已,对这位来路不明的女子更佩服了。

“当关二爷得知刘备在袁绍处,立即封金挂印,去寻刘备,因为曹操设了五个关卡,关二爷在过东岭关时杀了孔秀;过洛阳城时杀了韩福、孟坦;过汜水关时杀了卞喜;过荣阳时杀了太守王植;过黄河渡口时杀了秦琪,过五关斩六将因此得名……”

听完,淳于珟慢慢开口,“果然是个人才,可惜是杜撰出来的,若是生在当时,爷一定去会会他!”

沈若兰见他已经放松下来,还能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了,放心不少,怕他再犯,讲完这个故事没多久,又开始讲下一个。

知道他喜欢听谋略的故事,沈若兰就搜肠刮肚,把肚子里知道的关于战争谋略的故事都讲了出来:《草船借箭》、《火烧赤壁》、《三气周瑜》、《智取三郡》、《水淹七军》、《白衣渡江》、《火烧连营》等,差点儿把整个三国给他讲完了……

后来,直到小厮来报,说青莲姑娘送早膳来了,众人这才发觉,他们都沉浸在了精彩的故事中,不知不觉中,一夜的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经过了这一夜,淳于珟身上的痛意已经大大的缓解,剩下的那点儿痛感,完全在他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了。

“你且回去睡吧,这一夜,辛苦你了!”淳于珟看着她的眼睛,脸上露出了缱绻的表情。

沈若兰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絮絮叨叨的嘱咐说:“待会儿把身下的湿被褥换下去,不然湿气侵进身子是要做病的,还有,虽然不能洗澡,但是可以拿温水擦澡,擦完后再擦干了,头发也是,擦干了再睡觉,不然到老了头疼,这两天最好吃流食,不能吃辛辣、荤腥和海鲜,太咸的东西也不要吃……”

絮絮叨叨的嘱咐了半天,淳于珟只浅笑看着她,最后等她说完了,他才轻斥抱怨:“知道了,真磨叽,简直就是个管家婆!”

这声抱怨,跟撒娇似的,沈若兰听得嘴角一抽,赶紧起身离开了。

罗城和罗同一听主子这样说话,也差点捂耳朵,主子啊,您那高冷酷炫拽的标签都掉了一地了,快捡捡吧!

沈若兰走到听雨轩外面,看见青莲姑娘带着几个嬷嬷,捧着食盒站在那里,见沈若兰出来,青莲姑娘忙上前见礼。

“夫人,您就是昨儿给王爷治病的那位吧!”

听到青莲提及“王爷”二字,沈若兰的心轻轻的颤了一下。

虽然早就猜出他的身份,但被直接了当的说出来,她的心还是受到了不小的一阵冲击。

她竟然认识了一个王爷,一个皇室贵胄,还跟他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正是这位夫人。”送沈若兰出来的英战答道。

青莲一听,感激的向沈若兰福下身去:“青莲在此谢过夫人了,您救了王爷的命,就是救了青莲的命,往后夫人要是有什么用得着青莲的地方,就尽管吩咐青莲,青莲虽微,但只要力所能及,一定会不遗余力,以报答夫人的救王爷性命的大恩!”

沈若兰听她这么一说,顿时呵呵哒了,看来,那位爷的爱妾对他还真是忠心呢,什么‘救了他的命就是救了她的命’,这是打算要跟他生死追随吗?

啧啧,好感人!

只是,要是她知道她要生死追随的男人前几天还深情款款的跟别的女人表白,不知她还会不会愿意为他殉情,为他去死了!

那位爷也是的,家里都有这么忠心耿耿的爱妾了,还不要脸的跟自己表白,真贪心,真无耻!

暗暗唾弃了他一番,沈若兰才赔笑说:“青莲姑娘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不足以让姑娘放在心上。”

“对夫人而言或许是举手之劳,可对青莲而言却是救命之恩。”青莲感激的说道,“听说夫人要在此小住一段时间,我特意准备了点儿东西,待会儿亲自送到素芳园去,还望夫人不要嫌弃的好呢!”

这时,罗城走出来,说:“青莲姑娘,适才主子吩咐,这位夫人昨夜守护了主子一夜,已经身心俱疲,叫夫人回去用膳歇息,任何人不得上门打扰!”

沈若兰听了,不觉暗暗欢喜,正好她不想跟这位美妾打交道呢,那位爷就下了这样的旨意,真是善解人意啊!

青莲愣了一下,但随即道:“是,是我一时没想周全,我知道,待会不娶打搅这位夫人就是。哦对了,这是我起早熬得紫米粥,还有几道小菜,劳烦罗侍卫帮着带进去吧!”

罗城挥了挥手,立刻有几个小厮上前,接过那几位嬷嬷手里的食盒,回身又进去了。

青莲转过脸,对沈若兰笑道:“夫人快回去休息吧,那些东西我待会儿差人送过去,我就不去打搅了。”

沈若兰浅笑说:“多谢,告辞!”

她欠了欠身,转身回素芳园去了,回到素芳园时,早饭已经有人替她摆好了,是昨天那两个给她搜身的女子摆的,见她回来了,两个女子面无表情的向她福了福身,就悄悄的退出去了。

沈若兰走到桌子前,一看自己的早膳,顿时被狠狠的震惊了一下,一顿早饭而已,竟然做了十几个菜,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都有,待遇堪比公主皇妃了,啧啧!

东西都摆在这儿了,不吃也是浪费,沈若兰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大快朵颐,炖鲍鱼,蒸龙虾,烤乳鸽,啥好吃吃啥,吃饱喝足后,又爬到榻上去补觉。

黄花梨木的镶百宝雕花广榻,上面挂着银红色软烟罗的帐子,好几层的纱帐垂垂叠叠,睡在里面,跟电视里演的公主王妃似的,太高大上的有木有啊——

为了让她睡好,两个侍女还点了安息香,闻着淡雅的香气,置身于梦幻般的环境中,沈若兰很快就睡着了,一直睡到下午才起来。

睡饱后,她整个人都精神多了,神采奕奕的起了身,两个侍女帮她打了水,洗脸、梳头,她又亲自对着镜子,把自己的脸蛋儿描画了一番,弄成昨天那副样子,以防那位大爷叫她过去。

刚画完,听雨轩的小厮就过来请她了,沈若兰还以为那位爷又哪里不舒服了,赶紧戴上面纱,又对着镜子照了照自己的妆容,发现没啥问题后,才跟小厮过去了。

到听雨轩时,那位爷正躺在榻上闭目养神呢。

看到他没有什么不适,沈若兰才放下心来,暗暗的松了口气。

这时,床上的人像是听到她进来了似的,转过头,冲她笑了笑。

“睡好了?”他问。

沈若兰点点头:“是,睡得很好,您呢?睡着了吗?伤口还疼不疼?身子是否有哪里觉得不适?”

“没有,爷一切安好。”

说完,淳于珟又添了一句,“这次多亏你了,兰儿,是你救了爷的命!”

话音刚落!

沈若兰顿时僵在那里,像被雷劈了似的!

他……居然认出自己来了?

她画成这副样子,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了,他特么的居然把她给认出来了?

看着她这副傻掉的样子,淳于珟勾了勾唇,轻笑说:“天热,把面纱摘了吧!”

沈若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半天才磕磕绊绊的说:“您,您,怎么知道……是我?”

罗城他们一个个都人精儿似的,还都清醒着呢,还没认出她来,他半昏半醒的,还疼成那副样子,怎么会认出她呢?

淳于珟扯了扯嘴角,笑得有点儿痞:“别说你只是画了妆,就算你化成灰儿,爷都能认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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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8章 揍一顿就好了

这个比喻,让沈若兰很是无语,但是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她必须得尽快想出个合理的理由,来解释自己为啥会做阑尾炎手术,为啥会制作生理盐水和蒸馏水……

“过来,爷渴了!”

淳于珟没有向她问她担心的那些问题,而是有点虚弱的向她提出求助。

沈若兰过去帮他倒了一杯水,端到榻边,因为他还不能起身,也不能动,沈若兰只好像照顾孩子似的,拿一把小勺儿,一勺子一勺子的饮他喝。

淳于珟一边喝水,一边定定的看着她,眼里的温柔都快要溢出来了。

沈若兰被她看的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微微低下头,幸好她的面纱还没有摘下去,不然一定已经面红耳赤了。

看着她这幅娇羞的样子,淳于珟忽然想到一句诗:不须耳鬓常厮磨,一笑低头意已倾。

此刻,这句诗最能表达他的心意了,他的心已经完全为她倾倒,再也收回了。

本来,上次被她无情拒绝后,他决心忘记她,从此跟她相见不相识,相遇两不知了。可是,在他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候,她来了,用她那双纤细的小手儿硬生把他从鬼门关上拽了回来,割掉他腐败的肠子,就像割掉了他对她的怨气,在他的身上细细密密的缝合,也将她缝到了他的心里。

从那一刻起,他知道自己再也无法放手了,即便知道她心里没有自己,知道她不喜欢,甚至是讨厌自己,他也没办法放手了,这辈子,只怕是要跟她耗上了!

“这懒蚕眉不适合你,浓妆也不适合你,还是洗下去吧。”他看着她低敛的眉眼,悠悠说道。

沈若兰本以为他会追问她为什么会阑尾炎手术,为什么会做蒸馏水的事儿?没想到,他一开口,竟说了这样一句。

沈若兰一愣,“这就是你要跟我说的?”

“那你还想爷跟你说什么?”淳于珟笑看着她。

他倒是想跟她谈谈情,说说爱,可是她肯吗?

沈若兰张了张嘴,又把嘴闭上了,既然他不问,她才不会主动提起某些事儿呢!

“把面纱摘了吧!”他又说了一遍。

他想看着她的脸,跟她面对面的说话,聊天,不想给那层纱隔着。

沈若兰想着,反正已经被他看出来了,带着也没有意义了,就把将面纱摘下去了。

面纱下,是一张浓装艳抹的脸,脸擦得雪白,嘴涂的鲜红,跟平时那张表情出水芙蓉般的小脸儿天差地隔,淳于珟有点儿嫌弃,“去把脸洗了,这妆容不适合你,一点儿都不好看!”

沈若兰有幽怨的看了他一眼,心里很是郁闷。

难看你就别看啊?谁又没强让你看?你把人家放回去不就不用看了吗?把人家拘在这里,还各种嫌弃,真是矫情。再说,你一个大男人,没事儿管女人的妆容打扮做什么?闲的慌吗?还是现在刀口不疼了?

心中气闷,很想怼回去,但一想到他那金灿灿的身份,就把到了嘴边儿的话咽回去了。

哎,人家毕竟是皇子,身份在哪儿摆着呢,她还是客气点好,免得惹上麻烦。

两个小厮进来了,一个捧着金盆,一个端着托盘,托盘里装着香胰子和毛巾,径自走到沈若兰面前跪下了。

这种待遇沈若兰在他的庄子里就受到过一次,已经见怪不怪了,而且沈若兰现在还有点儿怨气,也就不跟他客气了,板着脸弯腰捧着水洗起来。

洗完脸,她又恢复了原来那副素面朝天的样子。

淳于珟满意的翘起了唇角。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琢,这才是他最爱的样子!

“再把头发重新梳了,还有,这身衣裳也换下去!”他继续命令。

他不喜欢她绫罗绸缎,五颜六色的打扮,觉得还是穿着那身浅黄色短襦,蜜合色长裙最养眼。

还有头发,他不喜欢妇人那种珠翠满头的高髻,看着都累的慌,就觉着她梳着俏皮的齐刘海,将鬓边几缕头发辫几个细细的小辫子攒到脑后,剩下的头发随意的散在肩后,这个发型最好看,走路时秀发随风飘逸,跟个灵动的小仙女似的。

要么,梳两条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儿也成,毛茸茸的麻花辫儿配着她毛茸茸的大眼睛,使她看起来也毛茸茸的,让他打心眼儿里喜欢想欺负想蹂躏!

沈若兰一听他还要管自己的发型、衣服,终于忍无可忍了,冷冷清清的说,“齐爷,或许我该叫您王爷了,其实,我怎么打扮您真的不用费心,您还是管好自己,尽快让自己好起来才是正理。”

这是叫他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淳于珟这般聪明的人怎会听不出来,不过,就算听出来了又能怎样,他已经决定跟她耗上了,她的冷淡疏离他可以一概无视,无礼冒犯也可以当成是一种情趣。

“那怎么行?你天天在爷跟前儿晃荡,要是不合爷的眼,让爷看着闹心,爷的病就好的慢,你难道不希望爷快点儿康复吗?还是你不想离开王府了?想一直在这儿伺候爷?”他振振有词道。

沈若兰一听,这是要扣留她当护工的意思,不觉气急,质问道:“齐爷,我好歹就你一命,你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真的好吗?”

淳于珟有点儿无赖的说:“没办法,谁让爷的心里不舒坦,病一直不好呢?”

沈若兰冷笑,“孩子生病老不好,多半是装的,揍一顿就好了!”

她也是气急了,好心好意救他,他要把自己扣在这儿,要不差身份悬殊,她指定揍他一顿,看他还敢不敢恩将仇报了!

“噗——”

淳于珟被这句台词给逗笑了。

可刚一笑就扯到了伤口,痛得他笑到一半儿不得不憋回去。

憋得好辛苦!

沈若兰看在眼里,暗骂了一声‘该’,让你再找茬,疼死你!

淳于珟看出她眼中的幸灾乐祸,敛起笑意,不紧不慢的说:“罢了,一件衣裳而已,不换就不换吧,爷叫你过来,原也不是叫你换衣裳的,是让你帮爷擦洗身子,再给爷讲几个故事,服侍爷吃晚饭……”

“你你你,你说啥?”沈若兰难以置信的喊起来,表情跟见了鬼似的。

淳于珟镇定的看了她一眼,老神在在的说:“爷相信你听见了!”

“是,我是听见了。”沈若兰一边咬牙一边点头,“可是,你怎么能让我给你擦澡?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七岁不同席,你知不知道?我还是云英未嫁的大闺女,你让我给你一个大男人擦澡,简直荒谬!”

“知道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你还揭榜给人手术,要是这次动手术的不是爷,你是不是连别的男人的身子都看光了,还碰了?”一想到她有可能去给别人做手术、备皮,还在备皮的过程中来回拨动那里,淳于珟的心里就一阵阵的冒酸气。

还好是他,要是换了别的男人,他要是知道她给别的男人干那些活儿,他一定得郁闷致死!

沈若兰义正言辞道:“我那是要去救命,跟给你擦澡不一样!”

“救命?天底下不平的事儿多了去了,怎不见你去救?哼,说得冠冕堂皇的,分明是贪图那一万两的赏金,这样吧,你给爷擦一次澡,爷给你一万两金子,怎么样?”

擦一次澡,给一万两黄金?

沈若兰瞪大了眼睛,一万两黄金,就相当于十万两白银,十万两白银,记得明朝有一年全国国税的税收才一百九十多万两,他这一出手就十万两,这也太大方了吧!

他一个王爷,又不是皇上,上哪儿弄那么多银子去啊?

沈若兰对他的实力深表怀疑,她不知道,某人其实很有经济头脑,他的封地有四座州府,没个州府,甚至每个州府下的县城,都有一个替他做生意、帮他赚钱的当地首富,每年为他赚的银子多不胜数,就算花十万两银子洗个澡也洗得起的。

何况,他早把她当成自己的媳妇,便是把银子给了她,也都是自家的钱,拿自家的银子哄媳妇高兴高兴,顺便让自己舒坦舒坦,何乐而不为呢?

“怎样?帮爷一次,给你一万两黄金,你若天天帮爷,等你回去的时候,就不用辛苦开什么火锅店,卖什么小点心了!”有人还在大灰狼骗小红帽似的诱哄。

可惜,他光知道拿大把的银子砸人,却不想人家根本就不相信他真能给那些钱。

再说,就算他真给她钱了,沈若兰也不会答应的。

他对自己的心思已经昭然若揭,她要是再傻乎乎的凑上去给他洗澡,肯定会出事儿的,她可不想为了银子把自己搭进去。

“我还是去换衣裳梳头吧!”

两害相权取其轻,虽然她不想听他的去换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可是跟给他擦澡比起来,还是换衣裳梳头更好些。

沈若兰出去了,淳于珟看着她的背影,唇角愉快的勾了勾。

逗弄她,看她跳脚的样子,真有趣!

有她在,他的伤口都不疼了!

西间的炕上,一溜放着四个托盘,每个托盘里都放着一身以上,都是棉布的,浅黄色的,样式看起来也很普通,几件衣裳也大致相同,只在衣领也袖口的镶边处略有区别罢了。

沈若兰随意挑了一件换上了,又打开头发,拿梳子随便梳了两条麻花辫儿,打扮得跟平时一样,这才又回到东屋去。

淳于珟看到她又变成那个淳朴可爱的小丫头了,这才算彻底满意。

“过来,扶爷起来走走!”淳于珟理所当然的吩咐。

这位大爷平时指使人指使惯了,对人都是这样的命令语气,明明是求人家帮他,也不知道说一句‘请’、‘拜托’什么的。

沈若兰抿了抿嘴,不大情愿的走过去,好吧,扶着就扶着吧,总比给他擦澡的强,只要不叫她给他擦澡,就算扶他一下也是可以的。

从手完术到现在已经二十四小时了,正常情况下伤口也基本长合了,可不知为啥,这位爷还很虚弱,扶他起来的过程很费劲,基本上是沈若兰两手抱着他的胳膊,使出吃奶的劲儿把他从榻上给拖下来的。

下地后,他整个人都靠在了沈若兰的身上,扶着沈若兰的小肩膀,在屋里慢慢走动起来……

罗城进屋的时候,一下子看到沈姑娘正扶着主子在屋里散步呢,顿时嘴巴惊讶地张成了“o”型。

沈姑娘啥时候来了?

还有,主子早上的时候不就能自己在屋里来回行动自如了吗?怎么这会儿看起来这么虚弱,还得要人扶着了?这是咋了?

“主子,晚膳备好了,您看——”

他狐疑的看着自家主子,把自己进来的目的报上来了。

淳于珟低下头,看着自己怀里的毛茸茸的小姑娘,温柔的说:“走,咱们吃饭去!”

于是,沈若兰又费劲儿的扶着他,往吃饭的那间屋子去了。

扶他坐下,伺候他洗手,又帮他盛饭,布菜,好一通忙活。

淳于珟看着她小蜜蜂似的围着自己忙前忙后的,窝心极了!

“你也坐下吃吧!”

虽然喜欢她照顾自己,但是却不忍心她这么辛苦。淳于珟指了指他身边儿的椅子,叫她也坐下来吃。

沈若兰是坐下了,只是没坐到他的身边儿,而是坐到他的对面去了,

刚才跟他靠的那么近,那是扶着他没办法,现在不用扶着他了,她还是很希望跟他保持一定距离的,毕竟她不想跟他有过多的牵扯,两人之间离得太近不好。

淳于珟见她坐的那么远,心里痒痒的,本来还想跟她坐在一块儿甜甜蜜蜜的吃呢,可这个小东西时时刻刻防着自己,只要能不跟他亲近就尽量远离,这可真叫人头疼啊。

不行,待会儿还得叫人把鲁参将找来,问问他该怎么哄女人开心……

沈若兰低头吃饭,快吃完的时候,说:“齐爷,我已经一天一夜没回家了,我爹娘肯定都得惦记我了,要不,我一会儿就回去吧,反正您这儿也已经没什么问题了,用不着我守在这儿了。再说,咱们两家离的那么近,要是你有什么事儿,打发人过去叫我也是一样的,我这几天也没什么事儿,随时在家待命!”

淳于珟哪舍得让她走啊,恨不能把她一辈子都留在自己身边儿才好呢,当即拒绝说:“那怎么行?谁告诉你爷这儿没问题了?这可是开肠破肚的手术,你离开了,万一爷出了状况怎么办?你还是老老实实的留在这儿等爷好了再走吧。至于你家那边儿你不用担心,爷打发人去给你说一声就是了。”

沈若兰无可奈何的翻了个白眼儿,就知道会是这个结果,结果还真是这个结果!

“那,我自己去说吧,还是我自己去我爹娘能更放心。”她退而求其次。

淳于珟怕她去了就不回来了,还是不答应:“爷让郑管家去跟你爹说,他跟你爹熟识,你爹会信的。”

“郑管家?您是说您府上的官家吗?”

她怎么不知道她爹跟王府的官家熟悉呢?

淳于珟淡定的说:“正是,当日正是郑管家相中你家的水晶冻,才把你爹带到吉州来的。”

“原来那位郑爷是您府上的管家啊!”沈若兰恍然大悟,终于知道那位郑爷的来历了。

不过,也很快就觉出不对劲儿来,当时她跟她爹第一次来吉州时就感到不对劲儿了,这么划算的买卖,还有这么便宜又这么好的房子,咋就都轮到他们家了呢?

只是,当时觉得他们家也没啥值得人家骗的,也就没细细探究,现在被他这么一说,她顿时啥都明白了。

“你是故意让你的管家把我爹哄到这儿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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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山脚,苏小七对容九“一见献身”。

苏小七环手抱胸,眉角轻挑:“美人儿自己脱,还是爷给你脱?”

容九眸子微沉,薄唇轻启:“不若本王给你脱如何?”

过程凶狠,结果更凶狠!

黑风寨中,容腹黑对苏小痞“再见恨晚”。

……

帝都皇城,苏菫对容诩“三见留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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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9章 他想破功

“你是故意让你的管家把我爹哄到这儿来的吧?”

用那二百两银子和一纸合同,外加一座便宜房租的豪宅,把他们爷俩哄到这儿来……

为啥?

或许……他早就对自己有意思了吧!

沈若兰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定定的看着他说,“齐爷,当初我爹来吉州,是你的手笔吧!”

淳于珟的脸上闪过一抹不自然,但还是坦然的答道,“是!”

反正已经向她表明心迹了,就没啥好遮着瞒着的了,这事儿她迟早得知道,早点交代跟晚点儿交代有啥区别呢?

沈若兰又是一惊:“这么说,你早就对我有那份心思了?”

“嗯!”他答道。

这下子,沈若兰淡定不了了!

原来,她早就被他盯上了,还早就被他给算计了,可她自己还浑然不知道呢,这感觉,真不爽啊!

沈若兰有点儿恼火儿了,她站起身,冷声说道,“齐爷,我这个人一向光明磊落,不喜欢算计人,也不喜欢被人算计,过去您算计我的那些也就算了,但是希望以后不要再有这种事了。还有,我再次声明一下,别说我已经订婚了,就算没订婚也不可能跟您有什么,所以,请您往后还是不要再往我身上花费心思的好。”

说完,提步向外走去,走到门口时又停了下来,“以后,除了关于您身体方面的问题,咱俩最好不要有交集,一起吃饭的话就更不必了,我先回去了,以后不是关于您身体的问题别找我,等你好了,我就马上离开……”

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守在一边儿的英战一看她这样放肆,还以为主子会恼羞成怒,大发雷霆呢,不由得做好了随时将她捉回来的准备。

然而,等了半天也没听到动静,他悄悄的侧过头,见主子正不紧不慢的喝汤呢,脸上一点恼怒的神色都没有,只在喝完汤时轻哼了一声,“混账东西,还没过门儿呢,就敢给爷摆脸子了!”

……

英战一抖,顿觉自家主子要放弃高冷的人设,走死皮赖脸的路线了!

艾玛,这可咋整?

沈若兰回到素芳园,一头扑倒在榻上,烦躁的将自己埋在了纬锦被子里,一颗心七上八下的,乱成了一团。

她万万没想到,他已经喜欢自己这么久了,甚至不惜动用手段将她们一家骗到吉州来,虽然她反感任何形式的欺骗,但是却没法为此责怪他,因为他是爱她才这么做的,是存粹的爱,而不是欲,不然她早就被掳到王府做小妾了。

他爱她,尊重她,相信她也理解她,她说《三十六计》是道济先生的作品,她就相信是‘道济先生’的作品,一点儿都不怀疑他;她拒绝了他的表白,他本可以凭着自己的权势强迫她服从的,但是他没有,第一次拒绝他后,他还不计前嫌的去吉州府衙给她撑腰,使她免于牢狱之灾和无妄的刑罚,从靠山屯儿回来时,他为了把马车让给她,自己在酒馆儿坐了一夜;第二次拒绝他,她说了那些难听的话,他虽然气得不行,却没有做任何不利于她的事,在手术前生死未卜时,还不忘替她安排好后路……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能为她做出这么多,她怎能不感激、不感动呢?可是,不管怎么感激,感动,她都没法回应他的感情,这是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她的出身注定使他俩不可能在一起,她不想自己后半辈子被圈在男人的后院儿里,也不想有朝一日跟他成为一对怨偶。

所以,她只能拒绝他,辜负他的一片深情了……

第二天一早,他又打发人过来叫她了,理由很充分:因为他今天得换药!

沈若兰正想检查一下他的伤口恢复啥样了,有没有感染的可能?需不需要再吃消炎药;再者,别人给他换药她也不放心,万一那个大夫的手不干净,把他的伤口给感染了,她不就功亏一篑了吗?

所以,尽管满心的不自在,她还是硬着头皮准备给他换药。

换药的过程有点儿尴尬,因为手术的位置在右下腹,里那里很近,所以换药时,不得不脱掉他的亵裤,让他的某些部位暴露在她的视线中。

沈若兰尽量无视那处风景,解开缠在他腰间的纱布,观察了一下伤口。

伤口恢复的不错,已经结痂,消了肿,正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沈若兰检查一番后,开始给他换药,为了能专心干活,也为了不辣眼睛,她特意用一块帕子把某件东西给遮起来了,之后才拿起干净的棉布,蘸着温水,开始小心的擦拭他的伤口。

暖暖的温水,柔软的小手,在伤口处轻轻的摩擦,撩拨似的,有点儿疼,还有点儿痒痒,不过却很舒服。

然而,当她擦了七八下后,帕子忽然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确切的说,是被顶起来的,一下子站得一尺来高,还动了两下。

沈若兰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子了,囧的不得了,她恨恨的瞪了他一眼,怒喝道:“你想啥呢?再这样就找别人给你换吧!我不伺候你了!”

淳于珟也是一脸的尴尬,他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啊?

自从随师傅练功,他都是每天早上一柱朝天,平时的时候除了嘘嘘根本不这样,谁想到被她一碰就这样了呢?

太丢人了,她一定以为自己是禽兽吧!

虽然窘迫,但这会儿也不能认怂,更不能认错,不然他就真被她当禽兽了。

所以,硬着头皮辩强辩道,“爷有尿了,不行吗?”

沈若兰咬牙:“好,你去尿,我等着!”

淳于珟咳了一声,“爷懒得去,你换你的药好了,等换完了再去也来得及!”

沈若兰冷笑,臭不要脸的,脸都红了还狡辩呢,一看就撒谎呢!

手下的力度加重了,原本温温痒痒的感觉,一下子变成了摩擦伤口的疼痛,淳于珟被痛得一皱眉,却没有吭声。

知道她是在变相的惩罚自己呢,这会儿他要是说重了,她肯定得说‘我掌控不好力度,不如下回你另请高明吧。’然后就手就撂挑子了……

他可不想别人来摆弄他的身体,情愿痛也让她给他换药,他新欢她摆弄自己的身体,便是痛也痛得爽快,像喝了烈酒似的,爽的他直想破功、破功、破功……

他今年都二十五了,不可能一辈子都练童子功,第一次,他舍得废自己的一身盖世神功,甚至迫不及待的想破功了……

**

换完药,沈若兰面红耳赤的逃走了。

回到素芳园时,没想到在门口遇到了青莲姑娘。

青莲在看到她的时候,一时间像被雷击了似的,瞪着眼睛半天才说出话来。

“沈,沈姑娘,是……是你……”

沈若兰有点儿不好意思的说:“我也是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才换个身份揭榜的,没想到百密一疏露出了马脚,被王爷给识破了。”

青莲扯了扯嘴角,勉强的说:“王爷英明神武,这世间还没有谁能骗得了他呢!”

言辞间,对淳于珟的仰慕之情溢于言表。

沈若兰呵呵呵了,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虽然那为爷确实挺强大的,但也没有她说的这般夸张啊。

还‘英明神武,这世间还没有谁能骗得了他’,这把他捧的,差点上天了!

此刻,她可没空陪这位内定姨娘谈论她的夫主有多英明神武,她还要进屋去洗手、洗眼睛呢,今儿看到那个大茄子,吓死个人了,得赶紧进屋去洗洗眼睛,免得晚上做噩梦!

这样想着,她呵呵道:“青莲姑娘,我进去了,你要不要进屋里坐坐?”

青莲当然想进屋去坐坐,套套她的底细,再好好观察观察她,看看她到底哪好?能把王爷迷得五迷三道的。

可惜,王爷早就下了禁令,谁都不许进素芳园打搅。

她虽然跟王爷亲厚,但是也不能违他的意思,所以,只敢在门口儿小站一会儿,不敢进素芳园去。

“不了,我还有事儿呢,今儿就是给姑娘准备了点儿吃的用的送过来,顺便过来瞧瞧,现在东西也送到了,人也看完了。姑娘还是快回屋里歇着吧,王爷还指着您侍奉呢,要是累着了您,可谁来服侍王爷呢?”

沈若兰看她这般识时务,也挺高兴的,就向她道了谢,带着她给自己准备的两大包袱东西进去了。

青莲看着她进去后,才转身离开。

回去的路上,春梅咬牙骂道,“真是个狐媚子,还假托别的身份入府行医,当真是好手段呢!”

青莲幽幽的说,“便是狐媚子,也是个有本事的。能治肠痈之症,把王爷从鬼门关上拉回来,这下子,王爷肯定更倾心于她了!”

“就她那出身,再有手段,王爷再倾心也没用,等过几天安安郡主来了,有她好看的!”春兰低讽道。

春桃也说:“青莲姐姐不用担心,我听说荣嘉大长公主是个醋坛子,她养出的女儿也必随她,要是安安郡主知道这贱人这般手段,定不会容不她的,您就等着瞧吧!”

青莲紧紧的揪着帕子,轻声说:“安安郡主走到哪儿了?快到了吧?”

春兰道:“还早呢,安安郡主身子不大好,不能在车上坐太久了,如今连一半儿的才路程都没走完呢!”

“那,大概还得多少天?”青莲问。

“至少二十天吧!”春兰说道。

“二十天……”

青莲闭了闭眼睛,心里默默祈祷,但愿安安能早些到来,把那个狐媚子一下子除去才好,或者,让她们两败俱伤,就更好了……

**

当天晚上,沈若兰正要睡觉时,英战过来了,送来了一套紫珍珠的头面首饰,说是七爷给她的。

沈若兰打开那锦绣的匣子,看见里面有一条紫珍珠项链,一对紫珍珠耳坠子,一个紫珍珠手链儿和一朵紫珍珠的珠花。

整套首饰色泽亮丽,珍珠饱满圆润,珠子大小均匀,做工精巧细致,沈若兰虽不晓得紫珍珠值多少钱,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套首饰一定价值连城。

这个时代还不兴珍珠养殖,珍珠本就是贵重之物,紫珍珠更是少之又少,平日里能有一颗两颗的已经是稀罕物,像这样整套的紫珍珠更简直就是凤毛麟角了。

这么贵重的东西她可不敢要,当即打发英战又拿回去了,理由很任性——她不喜欢!

淳于珟见自己给人家的礼物被退回来了,很郁闷。鲁参将告诉他,女人都喜欢珠宝,越好的珠宝她们越没办法拒绝,所以他特意巴巴的跑去库房,挑出了这套紫珍珠,结果人家不喜欢,连试戴一下都没有,就直接给他退回来了。

看来,送珠宝讨好这一招,对她不管用啊!

第二天,沈若兰刚起来,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软软糯糯的叫声,起身出去后,看见一只刚出生不久的波斯猫正趴在院子里,专心的舔自己身上的毛呢。

那个雪团似的、毛茸茸的小东西,一下子把沈若兰给萌到了,她情不自禁的走过去,蹲下身把它抱在怀中,温柔的抚摸着。

“好可爱啊,这是哪来的猫?”

一个扑克脸的侍女说:“是王爷差人给姑娘送过来的,王爷还说了,姑娘要是不喜欢猫的话,他还可以给姑娘找狗、雪貂、狐狸,总之,不管姑娘想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王爷一定帮姑娘找到!”

一听是淳于珟送的,沈若兰顿时没了兴致,她可不想要他的东西,没的再跟他牵扯不清。

于是,她随手把猫递到扑克脸侍女面前,冷声道:“给他送回去吧,我不喜欢宠物,让他不用费心了!”

小白猫本来在她怀中待的好好的,冷不丁被她送了出来,身子还悬得高高的,吓得它‘喵呜’一声,碧蓝清澈的眼睛委屈的看着她,好像害怕了。

沈若兰看着它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有点儿不忍心了,可又一想到收下这小东西,就难免又要跟他有牵扯,万一那位爷说这是他送她的定情物,她岂不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思及于此,她狠下心肠撇过头,不再去看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坚持道,“送回去,我不要!”

侍女接接猫的时候,猫咪的小爪子还抓着她的衣袖,恋恋不舍似的,被拽开时,小爪子下的梅花肉垫划过她的皮肤,暖暖的,软软的,让她更舍不得了。

沈若兰从小就喜欢猫啊够啊的小东西,这只猫要不是他送的,或者,他要是没对她安那份儿心思的话,她一定会欢天喜地的收下的。

可是,他偏偏对自己起了那份儿心思,所以,这萌萌的小东西她不能要了,真不能要了!

侍女接过小白猫,并没有像沈若兰那样小心翼翼的抱在怀中,而是粗暴地拎着它后脖子的皮毛往外走。

小白猫被它勒得喘不上气儿来,一边挥舞着短短的四肢,一边可怜兮兮的叫:“喵——喵——”

沈若兰一看,心疼得不得了,要是这小东西被这样拎着走到听雨轩,只怕走到半道就给被勒死了。

“这位姐姐,你这样抱猫不对,你这不是抱猫,是拎猫,就你这种抱法,只怕没到听雨轩,这猫长得让你给勒死了”

侍女冷冷道:“王爷说过,若是姑娘不要,就把这猫丢出府去,是死是活就无所谓了!”

沈若兰一听,想都不想的叫道,“别丢,我要。”

好吧,她妥协了,她认输了。

虽然知道这很有可能是那位爷逼着自己收下它的一种手段,但是她却不得不中招,因为她真心舍不得这小白团子被勒死或者丢到外面去。

它还这么小,没有生存的能力,若被丢到外面,就只有一个死,她舍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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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0章 鲁元献计

“哈哈哈,凭你奸猾尤似鬼,也吃老子的洗脚水!”

当英战报上素芳园那位收下波斯猫后,湛王请来的军师鲁元得意的大笑起来,“七爷,怎样,小弟的办法妙不妙?”

淳于珟横了一眼这位摇头摆尾的军师,虽然对他那句‘凭你奸猾尤似鬼,也吃老子的洗脚水’的话挺反感的,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厮的法子确实管用。

“嘿嘿,只要她收了你的猫,往后你就经常去看猫、喂猫,到猫发情时再去送只公猫,有的是借口去见她,好女怕郎缠,就凭七爷您的身份、相貌,财力,只要稍微用点心思儿,包她跑不了!”鲁元信誓旦旦道。

淳于珟没吭声,但却再心里默认了鲁元的法子。

自幼一起长大的,他太知道鲁元是个怎么样的人了,他七八岁一板一眼跟着师傅读书写文章的时候,鲁元已经会追着宫女叫“姐姐”然后吃人家嘴上胭脂了。天生就是个花货,打小就爱在女人堆儿里混,最会哄女人了,他出的主意,应该差不了。

“七爷,这回小弟帮了您,您打算怎么谢我?”鲁元自以为立了功,嬉皮笑脸的讨赏。

鲁元是荣欣大长公主的独子,自幼跟淳于珟自幼一起长大的,所以跟他在一起时不像别人那般拘谨和恭敬。

淳于珟也不以为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他对鲁元的感情跟自己的亲兄弟差不多,只是这厮太好女色,太玩世不恭了,不然他会更器重他。

不过,饶是有好色的习性,鲁元也没有太让他失望,最开始时,淳于珟还以为鲁元会像别的纨绔子弟一样,没有什么大建树,躺在祖宗功劳簿上等着继承爵位,一生庸庸碌碌娇妻美妾子孙满堂的那种世家纨绔。但是他居然投了军,而且还凭自己本事当上了参将。淳于珟当时在自己的军队里看见他的时候也很吃惊,他当时只是笑道,因为他娘逼着他成亲所以逃出来罢了。

后来,淳于珟怀疑,这厮可能是京城的姑娘他玩腻了,所以开辟新战场尝鲜来了。

“赏你千两白银,如何?”对于鲁元的倾囊相授,淳于珟还是很领情的。

鲁元摇头笑道:“不求黄白之物,只求看看七爷你心心念念讨好的姑娘是什么样子的,呵呵!”

鲁元觉得,能让铁血无情的湛王动心的女子,必定是世间绝色,本来他还以为这世上最好看得女子是安安郡主呢,不过照湛王的态度看来,这位姑娘比安安郡主好多了,他从来就没把安安放在眼里,简直不屑一顾,而这位姑娘,他不仅放在了眼里,还放在了心尖尖上,恨不得倾尽所有去讨好人家。

能把安安那种绝色佳人比下去的,必定是绝色中的绝色了,所以他也更好奇了,一心想看看这位姑娘!

对这个要求,淳于珟回答的很干脆——“做梦!”

别的男人想看她,他尚不能答应,鲁元就更不行了,这厮惯会在女人身上下功夫,且从京城到吉州,一直在花丛中游走,还没有他拿不下的女人呢。兰儿这么好,他要是看了也肯定也会喜欢上的,自己这边儿还没搞定呢,再来个挖墙脚的,不是给自己添堵么?

鲁元一见他不肯,笑嘻嘻的说:“七爷啥时候变得这般小气了,不过是见你的心头好一眼而已,有什么舍不得的?您那未婚妻我都见过了呢,也没见你这般蝎蝎螫螫!”

淳于珟说:“说不行就不行,你就不用寻思了!”

鲁元笑着从桌上摆的一盘儿花生米粒拈出一粒儿,丢在嘴里,道:“看七爷这副样子,小的就更好奇了,既然七爷不给看,小弟就只好自己想办法去……”

没等说完,淳于一指头花生米弹过去,若不是鲁参将身手灵活躲得快,怕是会被打穿。他也不生气,而是故作惊讶道:“天呀,原来我们京城第一处……铁树真的开花了啊,怎么,这次是动真格的啊?”

“她是未来的湛王妃,跟那些女人都不同,你说话行事放尊重些。”淳于沉声道。

鲁元脸上的玩世不恭一下子定住了,“七爷,七哥,不,湛王殿下,您跟小的开玩笑呢吧?”

说完,又想到这位爷从来不开玩笑,继而一惊:“你不会是真想这么干吧?你怎么会有这种荒谬的想法呢?安安都跟你订婚了,你把人家扔在半道上,你让人家姑娘往后怎么办?还有还有,你的那位心头好是哪家的小姐?这吉州有配得上您这身份的小姐吗?太后最重门第了,要是她出身不够,太后断不会答应的,就算她身份够了,您也不能始乱终弃呀?安安为了你,可差点儿让人家给毒死,现在还只剩下半条命悬着呢,人家为了你落到这般地步,你却要把人家扔半道上,这也太不仗义了……”

“邓安安的话,爷会想办法补偿她的。”

淳于珟低缓道:“但是,爷不会娶她了……”

因为他已经确定自己这辈子要娶谁、要跟谁过一辈子了,不再像从前似的,认为天下女人都一样,娶谁都行,母后做主就好了,他现在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心,就必须按照自己的心去做,谁反对都不行……

鲁元见他动了真格的,也不再说笑了,半晌才说,“太后不会答应你的,要是你一意孤行,只怕太后也容不下你那位姑娘了。”

所谓‘太后容不下’是什么意思,淳于珟懂,但是他不怕。

“呵,只要在爷的地盘儿上,太后还动不了她!”

“这么说,你是决心要忤逆太后,做个遭天下人谴责的负心人喽?你可别忘了太皇太后的遗诏,你这条命还是太皇太后救下来的呢!”

“爷知道,不管什么样的后果,爷承担就是!”

在下定决心给她正妃之位的那一刻,他就知道他要面临什么了,何止是太后,就是皇兄也一定会大发雷霆,重重责罚他的,但是,他没办法,因为她不肯屈居人下,他也不想失去她,就只能由他来承担后果了……

鲁元走的时候,又给了他一条锦囊妙计:“七爷,其实有时候女人拿乔你也不用一味的惯着她,更不用为她失了分寸,依小的看,你的那位心头好儿就是吃定你了,才提出那般无礼的要求,你只消将她按倒了来个霸王硬上弓,在床上干服她,她也就不惦记她不该惦记的东西了!”

淳于珟看了他一眼,凉凉的说,“看来这事儿你没少做啊?咱们北军向来军纪严明,奸淫掳掠都是一等一的大罪。而你居然光天化日之下知法犯法?是想试试爷治军到底严不严明吗?”

鲁元一哆嗦,“爷,七爷,我的好哥哥,小弟可从来没干过奸淫掳掠的事儿,你看小弟像那种禽兽不如的人吗?”

“所以你让爷做那种禽兽不如的人?”

“呃……这、这……”

“滚——”

鲁元滚了,淳于珟琢磨着要不要去素芳园看看‘猫’,伺候在外面的小厮忽然来报,说是素芳园那位来了。

淳于珟巴不得,急忙叫请了进来。

沈若兰是来辞行的,因为她忽然想起她爹明儿过生辰,正好借着这个借口回去。

这是她娘回来后的第一个生辰,她娘身子不好,能不能呢个有机会陪她过下一个生辰还未可知呢,所以这个生辰她想陪着她一起过。

淳于珟虽然不舍,但是人家老娘过生辰,他要是不让人家回去的话就显得太不近人情了,会让她心生反感、产生怨怼心理的,他可不想那样。所以,再三犹豫后,答应了。

但是有条件,她回去后必须乖乖呆在家中,哪儿都不许去,他要是传她了,她必须即刻进府,不得推脱。

沈若兰答应了,就是她留在王府里,也是人家随传随到的,既然如此,还不如回到家里住着踏实呢。

在某人不舍得目光中,沈若兰走出了听雨轩,快走出王府的时候,英战从后面追了上来,把一个一尺长,八寸宽的雕花檀木盒子交给沈若兰,说是王爷给她的赏金。

也就是那一万两的黄金。

沈若兰打开盒子时,见里面装着厚厚的一沓银票,面值都是千两的。

“这是十万两银票,折成黄金的话就是一万两黄金,只是黄金没有票,携带起来不方便,所以主子就叫把这个给姑娘,姑娘好好收着吧!”

沈若兰只看了一眼后,就把盒子又还给英战了,“之前齐爷曾亲身去吉州府府衙帮过我,不然我现在指不定多惨呢,还有,我这只猫也是齐爷送的,肯定是价值不菲的,我无以为报,这赏金就权当是我回报齐爷的一点心意了,还请您转交并转告齐爷。”

沈若兰只想跟他划清界限,虽然十万两银子很诱人,但是为了跟他不再有经济上或者人情上的纠葛,她毅然决定放弃这一大笔赏金。

英战又把那盒子拿了回来,淳于珟一听就知道,她这是急着跟自己划清界限呢,为了跟自己不再有瓜葛,连十万两银子都舍出来了,还真是好大的手笔,好大的决心呢!

不过,某人冷哼,看过他的宝物,碰过他的身子,还在他身上缝上标记,还想跟他撇清关系,做梦!

沈若兰回到家,爹娘和竹儿菊儿都在家呢。

前两天,久未露面的郑爷忽然登门,告诉他们兰儿正在王府作客,让他们不要着急,安心等待,这个消息可着实把家里人都给唬了一跳,也都急坏了,不晓得兰儿为啥会进王府作客,也不晓得是福是祸,就等着盼着她回来呢。

如今终于回来了,一进门,就被爹娘和竹儿菊儿给围住了。

“兰儿啊,咋回事儿啊?你咋还上王府去作客了呢?你啥时候认识的王爷啊?”

“兰儿,这几天在王府可有人欺负你,你曾吃亏?”

“姐,你快坐下来给我们说说到是是咋回事,我们这两天都要急死了!”

“姐我去给你倒杯水,你殷殷嗓子慢慢说……”

沈若兰一头黑线,只好坐下来,把她事先编好的故事说给她爹娘听。

故事的大致内容就是:她现在正出版的《聊斋志异》被王爷相中了,王爷急于知道后面的故事,偏偏后面的话本子还没写出来呢,所以,她就被请去给王爷讲故事了。

刚编完,她爹娘的疑问马上来了,“你又咋会的那些故事呢?还有,你经常给那些姑娘们讲的故事是打哪听来的呢?”

沈若兰只好接着编:“有些是看书受到启发,根据书里的内容胡乱编出来的,还有些事听屯子里的老人在一起说瞎话的时候说起的,后来被加工了一下讲了出来……”

云山雾罩、天花乱坠的编排了好一通,才算把爹娘妹妹给糊弄住。

沈若兰暗暗的擦了把汗,好累,幸亏她说瞎话的功夫越来越精进了,不然真没办法一下子应付四个人的咄咄逼问呢。

解释通后,大家都放下心来,很快把注意力都转移到了沈若兰抱回来的小猫身上。

“哎呀,姐,这小东西打哪来的,好可爱啊!”

菊儿惊喜的看着小白猫,满眼冒着星星,连爹娘和竹儿都一脸温柔的看着那个小东西。

沈若兰笑着说:“别人送的,才刚出生不久,娇气着呢!”

菊儿说:“那我能抱抱它吗?我会很小心的。”

“当然可以,你要是喜欢,咱们一起养也行!”沈若兰把怀中的小白猫递了过去。

菊儿一听姐姐要跟她一起养小白猫,高兴得眼睛都亮了,她小心翼翼的接过小白猫,满心欢喜的抱在怀里,像哄孩子似的轻轻的悠着,哄着,喜爱极了。

沈德俭看到女儿平安归来,悬了几天的心也终于归位了,说了几句话后,就急着去点心铺子干活儿去了,耽误了好几天,他都惦记死了。

穆氏也是几天没吃好没睡好的,现在终于把女儿给平安的盼回来了,她也就放心了,说了几句话后,就精神头不济,回炕上去躺着睡觉去了。

竹儿也耽误了好几天的课,赶着回书院去了……

第二天,穆氏过生辰,她身子不好,不愿出去操办,沈若兰就亲自动手,在家里做了一大桌好吃的。

小鸡炖蘑菇、清蒸鱼、水晶肘子、糖醋排骨……做了七八道家常菜,热热闹闹的摆了一大桌子。

本打算就自己家里的人吃,没先到吃饭时,大堂哥带着大堂嫂和孩子过来了,二堂哥也来了,兄弟俩也都是感念二叔二婶儿对他们的照顾,特意来给二婶儿过生辰的。

沈福存给穆氏买了块上等的缎子,光这一块缎子差不多就花了一两银子,搁在过去肯定是买不起的。

不过现在就不同了,他在沈若兰的印刷厂当主管,掌管着印刷厂进货、印刷和销售的所有问题,沈若兰每月给他开三两银子的工钱,另外书卖得好还有额外的提成。

可以说,沈福存现在已经不差钱儿了!

沈金存也混得不错,本来他在印刷厂担任装订的工作,但是这段时间二婶儿的身子不大好,老是唧唧啾啾的,二叔担心二婶儿,经常不在作坊里,就让他又回了作坊,在他不在时负责管理着作坊,工钱也涨到了三两。

只是,他挣的钱得交给家里,只能自己留下一小部分,所以买的东西比大哥的简薄了些,只买了一点儿麝香和冰片等香料,小小的一包,大约也就值三五百文吧。

不过,不管多少钱,他们兄弟来能有这份心思,穆氏还是很高兴,张罗着让他们坐下来,大家一起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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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1章 湛王送礼

李巧莲也跟着来了,穿一身儿新做的棉布花衣裳,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鬓边还带了几朵颜色鲜亮的绢花,耳朵上带着银镀金的耳坠子……

这一身打扮要是放在乡下,算是体面气派的了,可惜这是在城里,好好个人儿打扮成这副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媒婆或者是乡下进城的暴发户土包子。

沈福存很看不上她的打扮,说过她好几次了,可李巧莲就是不听,她对自己的审美观点迷之自信,无论沈福存怎么说,她就认为自己这样打扮好看,沈福存说不过她,只好由着她去了。

这段时间,李巧莲的日子过得舒心极了,不用伺候公公婆婆,不用受小姑子的气,家里的男人能赚钱,还把钱都交到她的手里,她想咋花就咋花,想买啥就买啥,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对自家的住房情况不大满意。

家里的房子是租的,又小又破,跟二叔家的豪气的大宅子比起来,简直像个狗窝。

其实,他们现在租的房子虽然算不上好,但也不算破,是李巧莲没见过二叔家的房子,也肯定能满意自己现在的房子,但是见识过二叔家的房子后,就怎么看自家的房子怎么不顺眼,一直觉得住在这儿憋屈、窝囊。

这期间,她曾经不止一次的抱着孩子到二叔家窜门子,话里行间的透露出想搬过来一起住的意思。

然而,穆氏不看好她的为人,对她渗透出来的意思也始终装聋作哑,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肯回应她。

她之前又有对二叔不好的前科,也不好意思直接提,谈了几次后,见二婶儿确实不想他们一家子住进来,才渐渐的打消了自己的那点儿小心思。

但上,从此以后,她心里就多了点怨气,认为沈德俭这个二叔当的不好,不知道照顾子侄。

今儿来到后,她也是冷着脸儿,进门儿后就一直坐在那里,也没跟沈德俭两口子说话,更没到厨房去帮忙,就光坐在一边哄孩子去了。

沈德俭和穆氏一看她这副死样子,就知道她心里有情绪了,也懒得理他,就只跟沈福存和沈金存说话,谁也不理她,拿她当一坨臭狗屎臭着。

福存和金存都很喜欢穆氏这个二婶儿,有话也都乐意跟她说,有事儿也都愿意跟她商量;而穆氏也挺喜欢这俩侄子的,一个个都是憨厚踏实的好后生,可比他们娘强多了!

“金存啊,好几个月没回家了吧?想不想家?用不用回去看看啊?”穆氏关心的问到。

沈金存笑道,“不用,二婶儿,上回我哥回来时不是说我爹娘都挺好的吗?那我就不惦记了,咱们这边这么忙,来回跑一趟得五六天的功夫呢,我哪儿舍得耽搁啊,还等下下月我爹生辰再回去吧。”

“那也行,到时候让你二叔把你这几个月的工钱给你结算了,给你爹娘拿回去,好留着盖房子、娶媳妇使。”

听到二婶说娶媳妇几个字,沈金存的脸一下子红,抓着脑袋笑嘻嘻的说:“二婶我不急,我才十五,早着哩!”

穆氏笑道,“又没让你现在就娶,就是让你爹娘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好姑娘,有好的先定下来,不然张罗晚了,好姑娘都被别人抢走了,咱们可就亏了。”

沈金存低头笑了笑,脑海里却浮出一抹浅绿色的倩影。

有她比着,他还真看不上屯子里那些穿花衣裳,粗声粗气的乡下妞了。只是,她是被家中抛弃的孤女,不晓得爹娘能不能让他娶哩?

很快,开饭了,大家走到桌子旁坐下,李巧莲看到满桌子的鸡呀鱼呀的,又是一阵嫉妒。

虽然她男人一个月有三两银子的收入,但是他们两口子商量着要在吉州买房子呢,所以,那每月的三两银子也不能随便乱花,得存下二两,剩下的一两才能随便她花销呢。

其实,一两银子也不少了,要是光吃饭的话,他们三口人用绰绰有余,但是李巧莲是个爱美爱花钱的,总时不时的买盒胭脂,买瓶头油,要么就买一块棉布做件新衣裳儿,如此一下来,手头上剩的那点钱也就将巴够他们两口子填饱肚子了,像这样的大鱼大肉的,她在家时可是一顿都没吃过哩!

“吃吧,筷子都伸长点儿,今儿在座的都是自己家人,不可客套,都可劲吃!”

沈德俭一挥手,大家开始吃饭。

一边吃一边说些家长里短的事儿,说着说着,说起了沈大姑和沈二姑。

沈福存说,“二叔,我大姑和我二姑现在都很后悔当时那么对你了,上次我回去的时候,我二姑和我二姑父找我上他们家吃饭去,我二姑父喝酒的时候还哭了呢,说他对不起你,想跟你倒个过,可是你就不搭理他,他心里边儿不好受啊!”

沈德俭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二姑父那个人,最是个奸诈自私的,他现在后悔,也是看我日子过好了想借点光,要是我还像原来那么落魄,可不是他后悔呢,见着我还得装不认识!”

“你大姑父也不是啥好东西,那些年我落魄时,在屯子里见着我,从来都不知道跟我说句话,就是我上赶子跟他说话他也不搭理,这种用着朝前后不着朝后的亲戚,要不要都没啥意思,我就当没那俩妹子,更不想认他们的两个便宜妹夫,这辈子,就你爹一个哥哥得了。”

李巧莲闻言,顿觉脸上火辣辣的,仿佛二叔是在说她似的,她从前可不就是见着他都不搭理,用着朝前用不着朝后的人吗?

被打脸了,李巧莲也不敢在板着脸使性子了,低下头老老实实的吃饭了。

正吃着,外面忽然有人敲门。

“你们先吃,我去开门!”招娣招呼了一声,赶紧撂下筷子跑去开门了。

不大一会儿,招娣回来时,脸上带着见了鬼的表情,身后还跟着两个王府侍卫打扮的男子。

“二叔,这两位找您!”

招娣怯怯的看了那两个男子一眼,心慌慌的。

住王府对面儿几个月了,她当然认得王府侍卫的装扮,只不知王府的人为什么要到他们家里。

沈若兰一看两个王府侍卫打扮的男子,脑袋顿时老大,晓得定是那个人又出什么幺蛾子了。

还未来得及发问时,一个捧着锦匣的侍卫就恭敬的说,“沈二爷,我们事湛王府上的侍卫,王爷听说今儿是夫人的寿辰,特意备了些礼物送上,请沈二爷和夫人笑纳。”

话音落,除了沈若兰外,满屋的人都怔在了那里,愣愣的怔在那里,跟被施了定身法似的,都傻了、呆了、捏了……

“沈二爷,沈二爷……”

侍卫见沈德俭夫妻和满屋子人都呆若木鸡的,一个个不出声也不动弹,忍不住开口提醒。

沈德俭被唤醒了,急忙站起身,战战兢兢的说:“这,这,草民和拙荆……何德何能?收王爷的寿礼?还请两位将军将寿礼带回去吧,王爷的恩赏草民和拙荆万不敢收,恐折了草民的寿数啊!”

另一位侍卫笑道:“沈二爷真会说笑,王爷的恩赏岂是您可以拒绝的?你又看过哪个受了王爷赏赐的把赏赐还回去了?那岂不是犯了大不敬和忤逆之罪?”

沈德俭一听这话,骇得一下子掩住了嘴,连连道:“将军恕罪,将军恕罪,草民原不知这里边的规矩,草民这就收下,不还了,不还了!”

说完,急忙走过来,小心翼翼的把那三个锦盒接了过来,还想跪地谢恩,被两个侍卫給拉住了。

“沈二爷客气了,原不必如此的,除了这三样,外头还有一匹马,也是王爷送给夫人做寿礼的,沈二爷可以去观瞻一番,看看喜欢不喜欢,我等也好回去复命。”

沈德俭闻言,急忙将那三个锦盒交给了沈若兰,跟着两个侍卫出去了。

沈若兰怕她爹吃亏,随手把三个盒子放在了炕上,也跟了出去。

院子里,一匹淡金色的汗血宝马正在院子里悠然的散步,马的形体优美,姿态优雅无边,沈若兰一下子想起来了,这匹马不就是当日拍卖会上见到的那匹吗?

记得当时她还稀罕的跟啥似的,后来被一个白胖无须的男子以五万三千两的价格给拍去了,那时把她唬得直咋舌,原来那个面白无须的胖子是他的人啊!

只是,他怎么知道自己喜欢这匹马?为什么要给她这么贵重的礼物?难道他还对她没死心?

答案——不言而喻。

沈若兰很头疼!

自己一次次的拒绝他,他还不死心,现在居然撵到家里来做来了,这可让他怎么跟爹娘解释啊?

真愁人!

沈德俭虽然不认得千里马,但是这马一看就是极好的,特别是马的颜色,他活了这么大岁数,还头一次见到这种淡金色的马呢!

“沈二爷,这马您老人家可还中意?”

“中意,中意!”沈德俭唯唯连声,人如置梦里,湛王爷赏赐的东西,别说是一匹好马,就是一头猪,那也是了不得的东西,必须得视为无价之宝啊!

“沈二爷满意就好,如此,我们就可以回去复命了!”

两个侍卫客客气气的走人了,沈若兰见她老爹还是一副做梦的样子,就上前拉住马,把马拴在了院子得一个石头坐墩上。

栓完回身时,看见她爹正定定的看着她呢。

“诶?爹,你怎么了?”

“兰儿……”

沈德俭眼神复杂的看着她,欲言又止,但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只叹了口气,说:“没事,咱们回屋去吧。”

沈若兰知道她爹想问啥,但是她也不知该咋回答才是,这会子,她忽然有了一种满身是嘴也解释清楚的感觉。

回屋时,屋里还静悄悄的呢,大家呆呆的坐在原来的位置,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个个还没能从湛王赏赐的震惊中清醒过来。

沈德俭咳了一声,说:“王府的人走了,咱们接着吃吧!”

他这一声,让大伙儿如梦初醒,纷纷的议论起来。

沈福存瞪着眼睛,一惊一乍的说,“我滴个天那,湛王咋还能给咱们这等草民送礼呢?这太不可思议了?”

沈金存爷说“二叔,你们家跟湛王没啥往来吧!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沈德俭抹了一把脸,说出一个连自己都骗不过去的理由:“大概是邻里邻居的住着,王爷好脸讲究吧!”

沈福存和沈金存对二叔的这个理由都不以为然,唯独头发长见识短的李巧莲信了。

“艾玛呀,没想到住得离王府近还有这样的好处呢,早知道,咱们也在这儿附近租房子住好了!”她叹息着,遗憾的要死。

众人沉默,各怀心思。

穆氏看了沈若兰一眼,眼神儿跟沈德俭刚才的一模一样,她似乎是想到了某些问题,但是有沈福存他们在,有些问题不好被提起,只好先默不作声,等着人走了再问。

李巧莲的心却跑到王爷赏赐的几个锦盒上去了,“二婶儿,你说王爷能赏二叔啥好东西呢?”她一边说,一边两眼滴溜溜的看着炕上那几个盒子。

沈德俭也想知道这盒子里是啥,就起身到炕上,把那几个盒子打开了。

第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一颗桂圆大小的珍珠,沈若兰看那装珍珠的盒子就分外眼熟,后来盒子打开,看到那颗珠子后才想才记起来,原来这珠子正是那天拍卖会开头拍的第一件宝贝——母珠,记得被人以两万八千里的银子买走了,没想到最后竟落到了他的手里。

大家看到这么大的珠子,自然都惊叹不已,特别是李巧莲,她喜欢打扮,爱漂亮,一见到这颗珠子,眼睛都直了,这么大的珍珠,若镶在簪子上或者穿透了戴在脖子上,得多拉风,多好看啊!

可惜,不是她的!

第二个盒子里装的是‘鲛绡帐,’大家见只是个薄薄的纱帐,岁都挺惊奇的,但都没太在意,只有穆氏认得是极好的东西,珍而重之的收起来了。

第三个盒子里的,是沈若兰要买却没买起的那只铜镀金蛇形手镯,手镯做工尚可,可惜因为是铜镀金,不是纯金的,李巧莲并未十分放在眼里。心里甚至还暗想:果然是越有钱越小气,堂堂王府,竟然往出送铜镀金的东西,难道就不能送纯金的吗?

她不知道,这种用作当武器的东西,特别是这种隐蔽的武器,都是越不起眼越好,不然若是个纯金的,引人注目,被人注意,很可能就会被看出端弥,所以还不如做成铜镀金的好,瞧着不惹眼,也就没人会注意了。

展示完几样礼物,穆氏把东西拿到东屋,锁上了。

这顿饭,就在大家的猜疑和震惊中渐渐的接近了尾声。

吃过饭,沈福存兄弟俩起身告辞了,沈金存现在也搬出去住了,就住在印刷厂里,既能住宿,又能给印刷厂打更!

兄弟俩一走。

穆氏和沈德俭就把沈若兰叫到他们的屋子,把他俩憋了半天的疑问说了出来。

“兰儿,王爷为什么要送咱们家这么贵重的礼物,不会是对你有别的意思吧?”

说话的是娘亲穆氏,她一改往日的温柔,语气变得异常的郑重和严厉。

沈若兰暗骂那个男人害人不浅,巴巴的送来这些东西,害的她都不知道该咋跟爹娘解释了。

她干巴巴的笑了几声,说,“娘,应该不会吧,我又不是什么美人儿,大概是王爷看我故事讲的好,欣赏我吧!”

“欣赏你?你当娘这么大岁数是白活的吗?还拿这么幼稚的借口来搪塞娘?”

穆氏有点儿生气了,“若王爷只是欣赏你,打赏你三五百银子也就是了,何必破费赏这么多,纵然是天家富贵,可几万两银子也不是轻易赏人玩儿的。他今儿赏给咱们家这些东西值多少钱你别说你不知道。若单单是因为你会讲故事欣赏你,又怎会赏这么贵重的东西?”

沈德俭也说:“爹虽然不知道那匹马值多少钱,但是爹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没见过淡金色的马呢,就凭这马的颜色,怕是也得值几千两吧!到底是怎么回事,王爷为啥会这样对咱们家,你就跟爹娘说实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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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2章 湛王不会强人所难的

沈若兰见瞒不过了,只好把湛王对她有意的事儿说出来了。

只是,说得有保留,没有说湛王跟她认识那么长时间,只说湛王被她的《聊斋志异》吸引,请她入府讲故事才认识她对她产生好感的,但是她已经拒绝他了,让他们别担心。

然而,就算她已经往轻了说了,穆氏和沈德俭听完后依旧惊惧不已,特别是穆氏,听完后竟吓得的哭出声来,“兰儿,你给娘记着,不管他如何花言巧语,你都断不要信他,千万不能跟他有啥纠葛,你若嫁给他,将来定不得好死,咱们一家子好容易团聚,娘可不想看到你落到那般田地……”

沈若兰被娘的反应给吓到了,赶紧向她保证:“是,娘,我已经拒绝了,您看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可是,你都拒绝了,他为什么还送东西来?他肯定还没死心。”

说到这儿,娘有点儿神经质的瞪圆了眼睛,一副天塌了的样子,哭道,“糟了,这些东西是不是他给你下的聘礼啊?他会不会抢你过去给他当小妾啊?不行,咱们还是搬家吧,咱们离开这里,别在这儿住了……”

说完,腾的站起来要收拾东西,可不知是因为身子虚还是起来猛了,起身的刹那,忽然一晃,随后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婉秋,婉秋——”

沈德俭吓得大叫起来,脸都白了,竹儿和菊儿听到动静也赶了过来,见到娘昏厥过去,吓得不得了。

沈若兰还算镇定,知道娘是受刺激才这样的,就急忙掐她的人中,又解开她的衣领给她顺气。

然而忙碌了半天,娘依旧昏迷着,一点儿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沈若兰也急了,脑门儿上都出汗了,晓得自己的法子没用,就跟爹说了一声,跑出去找大夫了。

附近都是官家府邸,根本没有医馆,沈若兰为了节省时间,就解开那匹汗血宝马,打马往离家最近的医馆跑去。

她一心只想快点儿找个大夫救娘,根本没寻思别的,却不想她骑着汗血宝马跑在街上,不经意间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快看那匹马,咋还有这种颜色的马呢?我活着这么大岁数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颜色的马呢!”

“那可不是一般的马,那是大宛国的国宝汗血宝马,一匹价值几万两白银呢,前几天咱们吉州商行开拍卖会,就拍出一匹,不晓得是不是这匹,足足拍了五万多两白银呢!”一个知道行情的百姓说道。

“艾玛呀,五万多两白银买一匹马?那不都赶上金马了吗?”

“那可不,人家不是说嘛,金马易得,汗血宝马难求,想来这位骑马的姑娘也不是一般的人物吧。”

百姓们议论纷纷,这些话,不经意间落入了府尹府的千金赵圆圆的耳朵里,此刻,这位小姐正坐在轿子里,她早起去庙里进香,刚回来,就无意中听到这些,忍不住撩开轿帘儿偷偷往外看,却见一个黄衫少女,骑着一匹淡金色的高头大马,在一家医馆的门口停了下来,把马拴在门口儿的拴马桩上,急匆匆的跑进了医馆里。

一下子,一大帮百姓呼啦一下围了上去,围着汗血宝马观瞻起来,把街道都给堵塞了,赵圆圆的轿子也给拦住了。

赵圆圆咬了咬牙,恨恨的想,这是谁家的小贱蹄子,有匹好马就骑着出来炫耀得瑟了,也不怕这千里马跑的太快,把她甩下来摔死!

正恨恨的想着,看见那个黄衫少女跟个老大夫从医馆里跑了出来。

那少女生的很是俏丽,巴掌小脸儿,挺巧的鼻子,嫣红的小嘴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又亮又灵动,还毛茸茸的,很是勾人,缺点就是身板儿有点儿单细,要是再胖点儿,有点儿胸有点儿屁股,脸再白点儿,绝对算得上是人间绝色了。

看到这样的小美人儿,赵圆圆心里一阵妒忌。

她平生最讨厌的,就是比自己好看又比自己有钱的女子了,可这个黄衫的女子两样都占了,所以,某姑娘在不经意间成了赵小姐的仇人!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嫉妒嫉妒恨了,找到大夫后,急忙出门要上马,却发现自己的马已经被人给围观了。

“诸位让一让,我家中有急患,麻烦让一让……”

她大声叫着,想把马拉出来,然而,大伙儿非但不让,还更往前挤了,毕竟这世间患者有的是,价值五万两的千里马可不是谁都能有机会见上一见的,兴许这辈子也就能见到这一回呢,可得好好看看。

沈若兰无奈,只好把自家的地址告诉了老大夫,让他先走一步。

医馆里也有马匹,是大夫们出急诊时骑的,就拴在医馆的门前,要骑时很方便。

老大夫看沈若兰一时半会儿也脱不了身,就自己骑着马先去了。

沈若兰绕道众人的身后,从怀里(空间里)掏出一大把铜板,大叫道:“谁的钱掉了?”

说完,将手里的一把铜板漫天一扬。

众人听到有人掉钱,回头看时,却见那黄衫少女把一把铜钱扬起来,掉得到处都是,于是一窝蜂的用上去,也顾不上看马了。

一看人散了,沈若兰赶紧跑到拴马桩那儿,解下马骑上去,打着马跑人了。

她的马快,当她打着马跑到家门口儿时,正好追上了老大夫的马。

她跳下马敲开门,领着老大夫走了进去。

进屋后,娘还没有醒,爹和竹儿菊儿正守在她身边儿着急呢。

“大夫,您快给我娘看看吧!”沈若兰把老大夫引到了娘的床前。

老大夫上前,伸手在穆氏的鼻子下试探了一下气息,又翻开她的眼皮看了看,随即坐下来,搭在娘的脉搏上诊了起来。

“夫人的身子很不好,这次又是急火攻心,加重了病势,老夫暂且先给她施针试试,若能醒则罢,若不能,诸位就请另请高明吧!”

老大夫说完,拿出银针,开始给娘针灸。

针灸的过程很漫长,沈德俭和沈若兰,竹儿、菊儿都守在穆氏的身边,看着一根根细长的银针扎进她的各个穴位里,又心疼又担心,恨不能以身代之!

好在,灸了一会儿后,娘终于醒来了!

“兰儿……相公,咱们……搬家吧!”

一醒过来,穆氏的第一句话就是搬家,一副大难临头,急于逃命的模样。

沈若兰见娘醒来,又惊喜又有点无语,觉得娘的反应太激烈了,湛王虽然对她有意,也不见得就能强娶啊?退一万步讲,就算强娶了,嫁给一个王爷也不算什么坏事啊,她至于这副样子吗?简直遭了灭顶之灾似的!

“好,搬家,咱们搬家,你别急,好好养病要紧!”没等沈若兰表态,沈德俭已经一口答应下来。

“嗯,你去收拾东西,咱们走的越早越好,免得夜长梦多……”她断断续续的嘱咐着。

老大夫见她已经醒来了,就起身告辞了,沈若兰付了诊金,把他送到外面。

到外面时,老大夫忍不住说:“姑娘,其实令堂的身子已经垮掉了,撑不了多久了,姑娘还是早做心理准备的,免得到跟前儿着急!”

沈若兰点点头,沉重的说,“我知道了,多谢您!”

老大夫走后,沈若兰回到屋里,看见她娘正双目空洞的躺在床上,不知在想什么。

竹儿和菊儿陪在她的身边儿,一个给她扇扇子,一个帮她按摩头皮。

而他爹,竟真收拾起了东西。

听到她回来的动静,娘回过神来,颤巍巍的把手伸向她。

沈若兰急忙走过去,握住了娘的手,“娘,您觉得怎么样了?”

穆氏摇摇头,流着泪说:“娘觉得不好,娘对不住你,你个女儿家,原该好好养在家中,不该叫你抛头露面出去做生意的,要是没叫你出去做生意,就不会遇到这个祸事了,都是爹娘没用,害了你……”

沈若兰被娘的激烈反应搞的实在受不住了,就坐在她的身边儿,好声好气的说:“娘,就算湛王对我有意,也是对我有好感,不是要害我杀我,您何至于此啊?”

穆氏听她这样说,还以为她也对湛王有意呢,当即拼着全身的力气坐起身,涨红着脸厉声道:“你是不是被他的富贵权势迷花了眼了?你也不想想,就咱们家这样的家世,你进到王府会被人看得起吗?眼下他对你有好感或许能护着你点儿,可若对你没兴趣那天,后院里的那帮女人还不吃了你?再说,你知道湛王的未婚妻是谁吗?”

说到这儿,她又激动起了,眼泪刷刷的流着,握着她的那只手也哆嗦起来,半天才带着哭腔,道:“他的未婚妻是荣嘉大长公主的女儿,荣嘉大长公主蛇蝎心肠,悍妒狠毒,那样的女人养出来的闺女,会大度贤惠?会容得下你吗?”

沈若兰一听,小小的惊讶了一下,没想到娘一个内宅妇人还会知道这些,不过这个不要紧,要紧的是娘误会她了。

“娘,我不是都说过了吗?我不会跟他的,他的未婚妻是谁,是什么样的人都跟咱们无关,咱们只要关起门来过咱们自己的日子就好,不用想那么多,更不用搬家逃避,湛王是个骄傲的人,不会也不屑做强人所难得事儿,您放心好了!”

竹儿也不想搬家,说:“娘,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要是湛王真想抢我姐姐,咱们就算搬家了,也逃不过他的手心儿去,还不如像我姐说的,大大方方的住在这儿,该干嘛干嘛呢!”

“不,你们不知道,有些时候,就算你无心无意,也会遭人嫉恨毒害的,咱们离开这儿,离开他的封地,就远离是非了!”穆氏少有的固执起来,坚决要离开这里,没有半分的转圜余地。

沈若兰见她这样激动,怕刺激到她,只好勉强同意了。

穆氏见她同意了,方才放下心来,很快又睡了过去。

沈若兰为了让她安心,只好考虑带着全家离开,反正火锅店和印刷厂已经步入正轨了,就算她不在这儿坐镇也没有问题,再者,她离开了,也省得他再惦记自己,纠缠自己了。

离开他的封地,就算他想纠缠自己,也是鞭长莫及。

娘睡熟后,她去了印刷厂和火锅铺子,把一些事宜交代给了沈福存和周正,嘱咐他们好好的经营管理,他们一家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大概得一年半载的才能回来。

安排完火锅店和印刷厂,她又去了一趟点心作坊,交代了沈金存一番,才回家去。

到家后,是带娣给她开的门,一见到她,带娣就哭起来:“兰儿姐姐你可回来了,二婶儿发烧了,都说胡话了,好吓人啊!”

沈若兰一听,赶紧往屋里跑去,进了东间,见菊儿竹儿正守着娘哭呢,招娣领娣也在,爹却不知去哪了。

“娘怎么样了?爹呢?”

“娘都烧糊涂了,好吓人啊?爹去给娘请大夫了!”菊儿呜呜的哭道。

沈若兰急忙上前,伸手摸了摸娘的额头,果然烫的吓人,至少有四十度。她正打算在空间的药箱里给娘找一包退烧药,这时,娘忽然瞪大了眼睛,绝望而凄厉的喊道:“长公主殿下,我真的没有勾引您驸马,我冤枉啊——”

沈若兰被这一声绝望凄厉的哀叫给吓了一跳,转眼看向娘时,却见娘表情凄苦无助,一副绝望的样子。

沈若兰心中一沉。

长公主、驸马……

娘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胡话?还是……这根本就不是胡话,是她亲身经历过什么?

竹儿和菊儿看到娘这样,都吓坏了,扑在娘的身上呜呜呜的哭起来,招娣几个也抹着眼泪,呜呜噎噎的哭个不住。

沈若兰沉吟了片刻,见娘表情痛苦,也顾不得深究那句话了,跑回自己屋,从空间里拿出两袋“安瑞克”,撕开倒进杯子里,用点水儿冲开了,又拿回到娘的屋里。

“你们起开,我这儿有退烧药。”沈若兰端着碗走回到娘的屋子。

竹儿一见,急忙扶起娘的头,配合沈若兰,沈若兰用小勺儿把药都喂到了娘的嘴里了。

喂完药,招娣很有眼色的把空碗接了过去,沈若兰又吩咐说,“领娣,你去烧点儿开水,然后晾凉了。”发烧就应该多喝凉开水,这是上辈子谁都知道的常识,可在这边儿却很少有人知道。

“菊儿,你去找点酒,在拿个碗来。”

娘烧的这么厉害,除了吃退烧药喝凉开水还不够,也应该做下物理降温,双管齐下,效果才能好。

菊儿和领娣出去了。

这时,娘又哭起来:“呜呜呜,我跟你们走,只求你们别伤害我相公和我女儿,我女儿还那么小,她才三岁,什么都不懂呢……”

沈若兰心中又是一震,娘这话,显然说的就是当年她离开爹时候的事儿了,这么多年来她一直以为是娘主动出走的,可是听到娘刚才那句话,她忽然想到,娘可能不是主动出走,而是被人抓走的!

想到她之前说的那句‘长公主殿下和驸马’,她忽然觉得,娘的身上有秘密,还是大秘密!

菊儿很快就把酒和碗找来了,沈若兰倒了半碗酒,给娘搓额头和太阳穴,菊儿和招娣分别给娘搓手心和脚心,忙活了半天,等爹带着大夫赶回来时,娘的烧已经退下去了。

大夫见病人已经退了烧,就回去了。

沈若兰守在娘的身边儿,看着娘憔悴的脸,上面还残留着尚未干的泪痕,心里也是酸酸的。

她把弟弟妹妹们都打发了出去,就留下了爹,开门见山的问爹说:“爹,我娘当年到底是为啥离开咱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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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3章 湛王是无赖

“我娘刚才昏迷的时候,曾提起过长公主、驸马,还曾提起过当年她离开咱们时是给抓走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沈若兰问道。

沈德俭犹豫了一会儿,说:“这件事儿,你娘本不打算告诉你们,怕你们往后的日子再仇恨中或者恐惧中度过,但既然你已经知道了,爹就告诉你吧……”

“你娘再嫁给爹之前……”

……

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沈若兰的脸上很冷,冷的像罩了一层冰霜似的。

想起娘曾经受过的那些苦难,被那个狗屁驸马强迫,又在怀着弟弟妹妹的时候被那个毒妇打的半死沉河,她就有一种杀到京城,把那对狗男女突突了的冲动。

当然,虽然心里强烈的那么想,但她不会真那么做的,毕竟两辈子的岁数加起来都有四十多岁了,是不会不计后果的冲动发疯的!

但是,不冲动不代表原谅,她跟那个狗屁公主和狗屁驸马的仇是做下了,这辈子,若有机会,她一定会狠狠的修理那对狗男女,替娘和他们一家人报仇雪恨的。

知道了这件事儿,她也就明白娘为啥知道湛王对她有意后会那么激动,那么反对了,原来是怕她再走她的老路啊!

看来,为了让娘安心,也为了避免他再来纠缠自己,她却是应该尽快搬离吉州了。

只是,娘现在病重,没法舟车劳顿,她决定明天先回靠山屯一趟,趁着娘现在养病期间,先把大棚里那些柿子黄瓜的收了,再安排一下进山的事儿,然后等回来时,娘的身子也应该差不多好了,那时再一起离开吉州城。

打定主意,她过去跟爹说了一声,就早早睡下了。

第二天早起时,娘已经醒了,面色苍白,神色恹恹,说话都提不起神来了。

娘这个样子,沈若兰很担心,怕出什么事儿,就没敢走。

穆氏本来一心想立刻离开吉州,逃到天涯海角去的,但自己的身子骨不争气,想走也走不了,只好先留下来养病了。

然而,养病的最忌心不静,穆氏这会儿不止是心不静,还着急害怕担心上火,天天这心焦得跟熟了似的,哪能养的好病呢,非但养不好不说,反倒有越发严重之势了。

沈德俭和沈若兰都吓坏了,天天的守在她的榻前哪都不去了,就怕她突然有个三长两短的。

母亲卧床病倒的第三天,王府又来人了,请沈若兰过去,幸好那个时候穆氏睡着呢,不然听到这信儿,说不定一刺激就直接过去了。

沈德俭见王爷又召他女儿,很是担心,沈若兰却淡定的说:“没事,我会跟他说明白的,往后不叫他来找我就是了。”

说完,把湛王之前赐给她爹的三样东西都拿了,又牵上那匹汗血宝马,跟着王府的侍卫去了。

经过这几天的调养,湛王的身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沈若兰进去时,他正穿着一身家常的月白雨花坠华锦,头上没有束冠,两条绣银丝发带顺着乌黑的墨发拢在身前,容颜华美,韶韶然如日月,天姿绝色。举止投足间都是尊贵,眉宇带着顶级贵族的傲气。

此刻,他慵懒随意的靠坐在榻上,膝头上放着一本书,正是她的亲手写的《三十六计》第一章的手稿。

听到她进来了,他抬起头,一双丹青水墨似的眼眸含着笑意,眼若柔波眸似水,带着深情,看着她一步步的向他走来。

沈若兰走近后,刚要屈膝给他请安。(虽然两人早就熟识,但毕竟身份有别,且古代等级森严,人家是王爷,她这个小农女兼小商女见了人家,请安问好好事必须的。)

然而膝盖还没等弯下去呢,就听到他低低的叫了一声:“兰儿,过来!”

沈若兰一僵,这称呼、这语气,听着太暧昧了,简直就像是恋人之间的称呼似的,觉得她好不自在啊!

“小女还是在这儿说话吧,王爷有什么吩咐,小女在这儿就听得清。”她福了福身,礼貌而又不失尊敬的说道。

当然,语气冷冷清清的,态度上带着明显的疏离。

淳于珟无视她的态度,浅笑说,“那换药呢?你在那儿能给爷换药吗?”

说话间,一身月白雨花坠华锦袍已经解开,露出大片结实的胸肌和六块匀称的腹肌。

沈若兰一见,老脸不争气的红了一下,赶紧垂下眼眸,把目光躲开了。

榻上摆了个小几,小几上放着个托盘,托盘里装着药膏、干净的白棉布、纱布和绷带、剪刀等。

沈若兰走过去时,淳于珟的袍子已经完全解开,人斜靠在了弹墨色的大迎枕上,下面还穿着一条天青色的亵裤。

沈若兰闭了闭眼,伸手去脱他的亵裤。

只是这回脱的时候,她留了个心眼儿,只脱了一半,把不该露出来的东西给留在亵裤里了。

淳于珟看她这般,也没说什么,上回换药时那丢脸的一幕犹在眼前呢,他怎敢在往外亮家伙?这回,他只盼着自己的宝贝能争点气儿,别动不动就往起站了。

在心爱的女子面前,他真心的想给她留下个谦谦君子的印象啊!

沈若兰解开缠在他腰间的绷带,观察了一下他的伤口,发现已经长的很好了,结痂的地方已经开始干巴了,也没有半点儿红肿了。

她去屋角的脸盆架那儿洗了手,回来开始给他清理伤口,和上回一样,用温水把干巴在刀口的药洗去,再涂上新药。

擦洗时,沈若兰怕那条东西再发生反应变化,让她难堪,故意找了个他不爱听的话题,免得他冲动。

“齐爷,你赏给我爹那四件东西已经被我给您带回来了,虽然您是好意,可您那四件东西差点儿害得我娘没命,她现在卧倒在病榻上,生死未卜呢,请您往后不要再往我家打发人,更不要再给我赏赐什么的了。”

淳于珟本来打算躺下享受她温柔体贴的照料呢,没想到她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让他顿时一愣,“为什么?”

沈若兰一边清理他的伤口,一边凉凉的说:“您既然连我在拍卖会上看中什么都知道,那我娘的身世也肯定了解的清清楚楚了,您也知道,我娘她受过伤害,所以她不希望我们姐妹在跟皇室贵族有什么牵扯了,她只盼着我跟我妹妹能找个门当户对的好人家,踏踏实实的嫁人、生子,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所以,看到您赏赐给我们家的东西,知道您对我有意,生生的给吓病了,现在还起不来身呢。”

一听这话,淳于珟心中顿时警铃大作,小丫头的娘要是真因为他赏那点儿东西给吓死了,她肯定得恨死他了,往后也断断不会原谅他的,她有多在意自己的家人他知道,所以,当机立断,马上想办法挽救!

“爷这就派聂恒去给你娘瞧瞧去,另外,爷还有一颗大还丹,是无价之宝,能保命提神的,要是看着你娘不好,就拿去给她吃罢。”

沈若兰已经决定跟他划清界限了,不想接受他的援助,但又事关娘的性命,想拒绝的话她也说不出口,就低下头,认真的清理伤口,也不说话。

淳于珟一见她这副样子,就知道她在想什么,说:“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只记着跟爷分斤拨两呢,这是要拿你娘的命跟爷使性子赌气吗?”

被他这么一说,沈若兰没法拒绝了,因为娘看着着实不好,在娘的生命面前,别的还是暂且先放放吧。

“那,就先谢谢您了……”

虽然不想跟他有瓜葛,但是眼下,真的拒绝不了啊!

淳于珟见她同意了,心里松了口气。

无论如何,不能让她娘因为他死了,先救活她,至于她反对兰儿嫁给他的事儿,往后再说。

清理完身上的残药,要给他上新药膏了,沈若兰看了看那个大茄子,见它还规规矩矩的趴在那儿呢,没有站起来或者蠢蠢欲动的迹象,心中十分满意。

再接再厉的说:“齐爷,我给你上完这次药,下次的话就让别人上吧,你的伤口已经长好了,就算是别人上,也不会感染发炎了。”

淳于珟一听,当即拒绝了,“爷不用别人上,就用你上,君子行事有始有终,爷的病既然一开始就是你治的,就得由你治到最后。”

沈若兰说:“我不是君子,我是女子,你不用拿君子的行事做风来约束我,我不信那一套的。还有,你的病已经好了,换过这次药,往后就算不换也成了,我说需要换药,也只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其实换不换都行。”

淳于珟不答应,“不行,伤口未脱痂之前,爷必须得上药,药不能停。”

看到他这副蛮横霸道样子,沈若兰本来还挺生气的,但是听到那句‘药不能停’后,一下子又想笑了。

她抿了抿嘴角,说,“您确实是药不能停,好吧,那就三天后再给您换一次,最后一次。只是换过最后一次药后,您就不能再找我了,咱们往后就桥归桥路归路了,别再有瓜葛了,行吗?”

说话间,她已经帮他上完了药,也已经把伤口又重新包扎上了。

在她的刻意打压下,整个换药的过程非常顺利,没有看到不该看的,他也没起啥反应,而且,她把该说的话也都说出来了。

说完桥归桥路归路的话后,淳于珟半天没说话,沈若兰包扎完伤口抬起头时,正好看见他一瞬不瞬的看着自己呢。

沈若兰被他的眼神儿给吓了一跳,说:“您怎么了?看什么呢?”

“看你!”淳于珟直言。

沈若兰当然知道他在看她,可问题是,他这样直勾勾的看她干啥?

像猜出了她的心思似的,淳于珟说:“爷就是想看看,你到底跟别的女人有啥不一样的,为啥别的女人都想方设法的讨好爷,你却对爷不屑一顾,爷真有那么糟吗?值得你如避蛇蝎似的躲着爷?”

听到她再次提及‘桥归桥,路归路’的话,淳于珟真的很苦恼,都被打击的开始怀疑自己了。

他是先帝的嫡子,堂堂的皇室贵胄,论权势、论财力、论学识、轮相貌,样样都胜过常人,可她为什么她就看不上自己,还对他避如蛇蝎的呢?

他就真那么糟糕,令她厌恶吗?

这个问题,沈若兰已经跟他谈论过好几次了,不想再说了,就抿了抿嘴,说:“我记得咱们之前不是已经谈过原因了吗?您不会这么快就忘记了吧?”

淳于珟自嘲的笑了笑,说:“是呀,你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可爷就是想不通,就算是爷的脾气秉性不和你的心意,但爷也不是一无是处,何至于让你那般厌恶?你不跟爷相处着试试,又怎知道跟爷在一起合不合适呢?”

说到这儿,他竞像想到了好法子似的,眼前一亮,说,“要不,你试着跟爷好好相处一段时间,要是过了这段时间,你发现爷不如你那个未婚夫的话,爷就不再找你了,如何?”

一听他竟要跟她相处着试试,沈若兰顿时一头黑线,貌似这个世界男女之间界限很严格,还没有男女谈恋爱的观念呢吧,跟他相处着试试,她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说:“不用试了,齐爷,您的身份摆在那儿呢,咱俩在一起不合适,您是天之骄子,皇室贵胄,就该配个公主或郡主才相配,而我只是个农女,原就该嫁个庄稼汉,咱们之间的差距注定咱俩在一起不会幸福,就好像天上的鹰和水里的鱼一般,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硬凑在一起也注定会是悲剧收场,所以,这件事请您往后不要再提及了!”

“不行!”淳于珟断然回答。

“这是两个人的事,不能光由你一个人说了算,这件事儿里爷也身在其中,也有发言权,爷不同意你的决定,所以你的反对没用。”

沈若兰被他的谬论给雷到了,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齐爷,您这番言论好像站不住脚吧?就算男女之间的事儿不能由一个人说了算,可首先也得有事儿才行啊?咱们两个根本就是毫不相干的两个人,何来两个人的事儿呢?”

闻言,淳于珟墨眸微睁,刚刚看着还韶韶然如日月般华美的容颜上,竟生出了几分无赖的神色来,“你看过爷的身子,摸过爷的命根儿,还在爷的身上缝了标记,你敢说你跟爷没事儿?要不,咱们把这事儿摆出来,让吉州城的百姓都来评评理,看看咱俩这样来,到底算不算有事儿?”

“你……你……”

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他会拿她救他的恩情来说事儿,顿时被气得脸都红了,指着他破口大骂起来,“你个无赖,忘恩负义的小人,我好心好意救你,你却这样报答我,你简直忘恩负义,狼心狗肺!”

她也是气急了,她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家,哪敢把这种事儿摆出去跟人家说道啊?要是被人知道了她给男人备皮了,她的名声和脸就彻底不用要了,不仅她的名声完蛋了,她家人的名声也都跟着完了,爹、娘、竹儿菊儿,都得因为她被人家戳脊梁骨,一家人这辈子都抬不起头了!

所以,她不敢啊!

淳于珟被她指着骂,也不恼,理直气壮的说,“谁说爷忘恩负义了?爷想报答你也得有机会算啊?爷给你钱你不要,给你东西你退回来了,现在还要跟爷划清界限了,你叫爷怎么报答?”

“不用你报答,只要你不再纠缠我,就算报答我了,行吗?”沈若兰大声说道,已经气得快要抓狂了。

“不行!”淳于珟正色说,“爷说过,男女之事是两个人的事儿,不能光由你一个人说了算。”

这下子,沈若兰彻底抓狂了,“天地良心——我跟你有什么事儿啊?”

淳于珟不紧不慢的说,“你看过爷的身子,摸过爷的命根儿,还在爷的身上缝了标记,你敢说你跟爷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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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菌:“湛王,兰儿一进门你就宽衣解带,是为了色诱她吗?”

湛王:“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作者菌:“可惜啊,人家没上你的当。”

湛王:“所以爷才想别的办法。”

作者菌:“您的办法就是死皮赖脸,死缠烂打吗?你高冷酷炫拽的标签都掉了一地啦,读者都为您痛心啦!”

湛王:“没有媳妇,要那些标签有毛用?”

作者菌:“可是,脸呢?”

湛王:“为了媳妇,不要了!”

作者菌:“……”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14章 泼妇短收拾了

沈若兰被气坏了,要不是她已经暴走了,一定给他好好讲讲《农夫和蛇》、《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好好羞臊羞臊他,让他知道知道忘恩负义有多可耻。

但是,已经被气到抓狂的她根本没那个耐性跟他磨叽了,气急之下跟他吵了起来,把罗城罗同等都给惊动,后来,还是在罗城罗同的劝解下,他们之间的‘战争’才算结束。

沈若兰气冲冲的出了湛王府,回到家时还余怒未消呢。

沈德俭自从女儿被召进湛王府,就一直担心的站在门口儿等着她呢,见她怒气冲冲的回来,沈德俭担心的说:“兰儿,这是怎么了?怎么这副样子啊?”

沈若兰看到她爹那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的样子,一下子清醒了。

她想起来了,刚才她骂的那个男人不是普通的男人,而是北方的统治者,堂堂的湛王殿下,他可从来都不是好脾气的人,记得他曾把活人用化骨水化了,也曾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杀了小丁公子,在北方这片土地上,他是战神,是杀神,还没有一个人敢惹他呢。

可是,她却骂了她,叉着腰跳着脚的骂的,骂他忘恩负义,还骂他狼心狗肺.....

现在想想还真是后怕!

万一把他惹火了,他一句话就能让她碎尸万段,死无葬身之地,甚至她全家都能在瞬间身首异处、灰飞烟灭......

然而

他似乎并没有怪罪她,甚至也没有生气,只是骂了她一句“泼妇,短收拾”,就不了了之了。

沈若兰沉默了一会儿,回头望着那座红墙碧瓦的府邸,心底蓦地生出一股异样的感觉,似感激,又似感动,还有一些加七杂八的情绪,在心里充斥着,仿佛有谁拿着一根纤细的羽毛,轻轻的拂动着她的心似的,让她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轻轻的动了一下......

“你把东西还回去,湛王没生气吧?他有没有为难你?你有没有受委屈?”爹小心翼翼的问着,一脸的担忧。

“没有,他没有为难我,我也没受委屈,他还说一会儿要派个好大夫过来给我娘好好的瞧一下。”沈若兰心不在焉的回答。

刚说完,又想起自己跟他吵架了,不知道他会不会生气,会不会派聂恒过来呢。

沈德俭听到湛王没有怪罪,一颗悬着的心算是放下了。

就赶紧带着女儿进屋去了。

回到屋里时,穆氏已经醒了,正靠在大迎枕上,由菊儿喂她和参汤呢。

这参汤就是当日沈若兰在乌孙时淳于珟赏给她的那根,上次拿回来后,就一直给娘入药和熬参汤用了,已经差不多吃完了。

看见他们进来,穆氏虚弱的说:“我这身子一时半会儿的也好不了了,不如让兰儿先回老家去,等我大好了,咱们再在老家汇合,在一起找地方安置。”

自从知道湛王对她的女儿有意,穆氏就一直日夜悬心,恨不能立刻带着孩子们逃之夭夭,可是现在她的身子垮了,走不了,把女儿也耽搁拖累了,她本打算自己尽快好起来,一家人一起走,可是她的病势却越来越重,眼见得一时半会儿是好不了了,甚至能不能好了都未可知呢。

所以,她不能再耽搁女儿了,让女儿就住在湛王的眼皮子底下她是在不放心,但是让她一个人走,她有不放心,所以就想把她打发回老家去。

虽然靠山屯也是在湛王的封地之内,但是那儿离吉州三百多里的路呢,又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所以,湛王就是想欺负她兰儿也未必能找到她。相对来说,比在这儿安全多了。

沈若兰说:“我又找了上回那个聂大夫给娘来看病来,待会儿等他给您看完来,要是娘身子没大碍的话,女儿就走。”

穆氏说,“就算娘身子不好你也必须得走,不然你留在这儿,娘日夜担忧,又怎么养的好病呢?”

沈若兰低头想了想,说:“也行,就听娘的安排吧!”

今儿跟那个人吵了一架,最后他似乎决意要把她赖上了,她还是出去躲躲吧,不然继续留在这儿,就是给他可乘之机了。

不多时,聂恒真的来了,老头子坐下帮穆氏诊治了一番后,拿出了一个白玉盒儿,从里面拿出一颗蜜色的药丸儿来,说是给她治病用的。

沈若兰晓得这药丸儿就是那个男人口中的大还丹了,看似是一颗普通的药丸儿,但其实金贵着呢,赶紧盯着娘吃下去了。

大还丹果然效果非凡,娘吃下去后,不多时就觉得身子不那么疲累了,精气神儿也好多了,第二天醒来后,竟然不用人扶着,就自己坐起身来了。

沈若兰自是欢喜不已,娘好了,她就能放心离开了。

至于答应那个男人三天后上药的事儿,哼哼,去他的吧!

**

此时,靠山屯沈大爷家里

沈大娘忧心忡忡的坐在炕沿儿上,一边抹着眼泪儿一边抱怨,“这都半个月了,那个天杀的畜生还没回来,梅儿那边儿眼瞅着连吃喝都供不上溜了,这可咋整?”

小于氏卡巴卡巴眼睛,说:“姐,要我说你就是不会算账,有供梅儿吃喝用度那些钱,还不如当做车费把她送到吉州她二叔家去呢,上回福存回来不是说沈老二家现在吉州那边儿发达了吗?房子又大又阔气的,顿顿饭都有肉吃,你把梅儿送过去,吃饭、住房,啥问题都解决了,再说,还有福存金存在那儿,你还怕她受委屈吗?”

沈大娘叹道:“你以为我不想啊?可是她不干啊?非要死守在这儿等那个畜生回来,我也说不听她呀,那死孩子脾气也不是不知道,上来那左劲儿,三头驴都拉不回来,哎,整不了她啊!”

“那就上兰丫家住去,她们家那么多房子,那么多菜地,还有那么多鸡鸭鹅啥的,一天光鸡蛋鹅蛋的就足够梅儿吃的了,还愁啥呀?”小于氏又出坏主意。

一说起这茬,沈大娘就气得直翻白眼儿:“我不是跟你说了吗?那个死瘦丫不让,他们家养的那条狗老恶了,我也没招啊!”

“那就等兰丫回来跟兰丫说,我就不信你这当大娘的跟她张嘴了,还能这点光都借不上,反正这房子她现在也不住,让梅儿住进去不正好吗?还能就手帮她看看家,省得家里那些菜呀蛋呀的,都让瘦丫和那个来历不明的老婆子给糊弄肚子去!”小于氏继续道。

提到二房家现在养的那几个人,沈大娘就一肚子怨气,兰丫这个丧良心的死丫头,把那么好个家让给外人儿住去了,又是菜又是蛋的可劲的供外人糟蹋,跟个人家人她倒是分斤拨两的一点儿好处不让占,她家扣了那老些大棚,她这个当大娘的连一根菜儿都没捞着吃,鸡蛋鹅蛋更是别想了!

一想到这些,她就气得想骂人!

“哼,她呀,我看悬,胳膊肘往外拐的小骚比,哪有把我这个当大娘的放在心里啊?”

“嗨,你不试试咋能知道行不行呢?等她再回来你就去跟她说,要是不成的话在想别的法子。”小于氏继续鼓动道。

其实,小于氏心明镜的死兰丫不会答应的,可她就是要这么鼓动她姐去跟她说,到时候兰丫不答应,她姐肯定会不乐意的,她们之间也就会产生矛盾,矛盾越深她越乐,谁让那个死兰丫盖房子的时候羞臊她们家了?还鼓动张二勇去找她女婿去,害得她闺女都让女婿给揍了.....

所以,给死丫头树敌越多越好,她这个姐姐虽然没啥战斗力,但是她那个虎了吧唧的外甥女有啊,要是让她知道沈兰丫不让她住她的房子,沈若梅肯定得恼羞成怒的,那个没心眼子有自高自大的东西,指不定能干出啥事儿呢!

最好是能跟死兰丫打起来,打得越凶越好,打成血葫芦她才乐呢!

**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给人惦记上了,早起后看到娘身子好多了,就去车行雇了两辆马车,把之前拉西红柿的那些简易木箱子装在车上,会靠山屯去了。

在路上走了两天半,终于回到了久违的靠山屯。

到家后,瘦丫正在后园子里喂鸡喂鹅子呢,听到沈若兰回来的动静,瘦丫急忙跑出来招呼,沈若兰奇怪的说:“瘦丫姐,今儿你怎么在家呢?”

她记得每天的这个时间是瘦丫跟冬儿出去放鹅子的时间,也是董奶奶做饭或者喂鸡喂鹅的时间,今儿在家见到瘦丫了,沈若兰还觉得挺惊奇的。

瘦丫一听沈若兰这么问,顿时苦大仇深的说:“我怕我不在家你大娘领着沈若兰杀进来啊,你也知道董奶奶的脾气,她那性子的根本干不过你大娘和沈若梅,没招了,只好我自己在家坐镇了。”

沈若兰让她给说得云里雾里的,“啥?我大娘和沈若梅咋了,你们干仗了啊?”

“就算是吧。”

瘦丫给沈若兰解释,“就是上回你走的不两天,你大爷把沈若梅给撵出家门儿去了,说啥也不让她再嫁住了,完了你大娘也不知咋想的,就领着沈若梅上咱们家来了,非要让沈若梅住到咱们家来,我知道你跟沈若梅一直不对付,再说那个沈若梅也不是个啥好玩意儿,我就没答应,你大娘生气了,就要硬让沈若梅硬住进来,后来我也来气了,就叫黑子把她们收拾了。”

“你做的对!”

沈若兰对瘦丫的做法非常满意,要是瘦丫收留沈若梅了,她才会失望呢,想想她兴高采烈的回到家,一进门儿就看见沈若梅那么个膈应人的玩意儿在她的家里,她不暴走都怪了!“就沈若梅那没良心的性子,就算咱们收留她了,她也不带感激咱们的,没准儿还得偷着坏咱们算计咱们呢,咱们犯不上帮她那种没心没肺的人。”

瘦丫说:“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高低没让她住进来,你没看着呢,就因为我不让,你大娘和沈若梅俩都气坏了,还说要让你跟二叔把我给卖了呢!”

“呸!美的她们!”“沈若兰啐了一口。“我们家啥时候轮到她们做主了!”

瘦丫见沈若兰这副态度,很开心,说,“我也知道她们也就是快活快活嘴儿,你和二叔才不会为了她们卖了我呢!”

“当然不会,在我心里,你可比沈若梅亲多了!”

沈若兰一边说着,一边把她买回来的点心和一些小玩意放在了窗台上,又指挥两个车夫帮她把那些简易木箱子抬进院子里。

俩车夫干活儿的时候,沈若兰和瘦丫就站在院子里看着,一边看着一边聊天。

“那后来呢,后来沈若梅住哪去了?”沈若兰问。

瘦丫说,“后来,我听说你大娘领着沈若梅找了好多家,可谁都不愿意收留他,最后实在没招了,你大娘就在镇上给她租了个房子,把她安排到镇上去住了,你想想,在上的花销多大啊,你大娘手头也没多少钱,就算有她也肯定舍不得花这笔钱,要是知道你回来了,指定还得跟你说这个事儿,你可要有个有个谱儿啊!”

沈若兰笑道:“放心吧,就是我大娘说出花来,我也绝不会把沈若梅整到咱们家来的,我一没疯二没傻,不会整根儿搅屎棍子回家搁愣自家的好日子的!”

瘦丫听到她的保证,悬了多日的心也就放下了,她还一直担心怕兰丫抹不开面子,答应了她大娘呢。

不是她容不下人,而是沈若梅的性子实在让人受不了,简直就是不咬人膈应人那伙儿的,她要是住进来,她跟董奶奶、冬儿,往后就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你心里有数就好,我这几天天天都看着你大娘去镇上,早出晚归的,好像是去陪沈若梅的,听大春哥说,那个小丁公子的不知跑哪去了,到现在还没回家,把丁掌柜都给急坏了,沈若梅肯定也急坏了吧?”

沈若兰淡淡的说,“脚上的泡都是她自己走的,既然她选择了跟这样一个男人,那就得承担跟这样一个男人在一起的后果,着急算什么,她哭的日子还在后头儿呢!”

“就是,那个小丁公子一看就是耍戏她玩儿呢,她还虎了吧唧的跟人家有了孩子,结果现在连老丁家大门儿都进不去了,看她往后有咋整?”

这时,车夫把那些简易木箱子都倒腾进院子了,沈若兰付了车钱,送他们出去了。

俩人拎着沈若兰买回来的东西进了屋,开始准备午饭。

大棚里的青苞米已经能吃了,可瘦丫几个在家一穗都没舍得吃,沈若兰就进大棚里掰了几穗苞米,回屋后用插菜板子碴成玉米浆,烙了一锅金灿灿的玉米饼,又摘了两个柿子做了个鸡蛋柿子汤......

沈若兰的手艺好,就由她来做,瘦丫蹲在灶坑边烧火,

做饭的时候,瘦丫笑着说:“你不知道,咱们屯子现在家家户户都学着咱们家这样养蚯蚓了,家家户户都养了不少鸡,这下子不用喂粮食就能把鸡养大了,可把大伙儿都乐坏了。小东山而那个大片林子里,都让大伙儿给分巴着养蚯蚓了,赵大泡子家养的最多,差点儿养了半亩地,他们家养了八十多只鸡呢,这下子可挣着了呢!”

大家能有这样的致富意识,沈若兰当然挺高兴的,只是不晓得他们会不会像自家这样认真的给蚯蚓消菌杀毒,要是消菌杀毒做的不到位,蚯蚓里很可能会携带寄生虫和病菌,导致鸡吃下后生病、引起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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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5章 沈大娘的怨气

鸡瘟可是很厉害的,得上鸡瘟的鸡就是个死,没的救。而且,鸡瘟的传播速度也快得惊人,通常一窝子鸡里有一只染上鸡瘟,所有的鸡都得跟着传染。记得上辈子她们村里有个养殖大户,因为鸡瘟,七百多只鸡一夜间就剩下十几只了,那个养殖户差点上吊。

所以,这鸡看似好养活,实际上还有很多门道在里边呢。

沈若兰说:“待会儿我把鸡饲料的具体制作方法,还有关于一些养殖技术的问题都写下来,就贴在咱们家的大门上,你告诉大家,谁要是有不懂的就过来看看,省得他们操作失误遭受损失!”

“行,那你写吧,我通知他们。”对于这样跑腿儿传话的活儿,瘦丫还是很拿手的。

沈若兰道:“还有啊,你让大伙儿尽量多养点蚯蚓,不仅可以现在喂食,还可以煮好后晒干了,收起来留着冬天时给鸡吃。”

不然等冬天不能养蚯蚓时,大伙儿可那啥喂鸡啊?总不能拿粮食喂吧?

“是吗,这也行?”瘦丫惊喜的咧开嘴,“那我明天再去颠倒点牛粪去,咱们家也多养点儿蚯蚓,存点儿留着过冬喂鸡……”

**

晚上快睡觉时,大娘来了,大概是害怕黑子,她没敢在大门口叫人,而是站在南墙外不是好声的喊沈若兰,那刺耳的魔音,大有你不出来她就绝不善罢甘休的架式。

“大娘,咋还在那喊呢,有啥话进屋说呗!”沈若兰走出来,冲着南墙喊了一声。

沈大娘大声道:“艾玛,我可不敢上你家去,你家那死狗咬人,还是你出来吧,大娘有点儿事儿要跟你说!”

沈若兰用胳肢窝都能想到大娘要跟她说啥,虽然很反感,但是人都找上门儿了,她又不能不见,只好回屋拿了个灯笼出来了。

“艾玛兰丫,你可算回来了吗,大娘盼你盼的眼睛都红了!”沈大娘一见到沈若兰,一把就拉住了她,那急切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这做大娘的想侄女想的呢!

沈若兰心明镜似的,但嘴上却没说出来,只揣着明白装糊涂,说:“大娘,你急着找我干啥啊?有事儿啊?”

“瘦丫没跟你说吗?”

沈大娘还以为瘦丫早就把那事儿跟沈若兰说了呢,其实瘦丫确实说了,只是沈若兰装糊涂罢了。

“没说呀,啥事儿啊?”沈若兰怕大娘过后找瘦丫的麻烦,继续装糊涂。

“哎,就是梅姐的事儿,都快把大娘给愁死了。”

沈大娘一屁股坐在沈若兰家南墙外的花池子边儿上,开始哭眼抹泪了。

沈若兰也在她身边儿坐下来,柔声细语的说:“沈若梅不是嫁到老丁家去了吗?大户人家,不愁吃不愁穿的,别人羡慕,还羡慕不来呢,你还有啥发愁的啊?”

“嗨,别提了!”

沈大娘擤了一把大鼻涕,又在鞋底子上擦了擦手,说:“你梅姐命苦啊,让老丁家那个瘪犊子给骗了,嫁啥嫁啊,你梅姐连他们老丁家大门儿还没进去呢,就让她在外头当外室了,哎,我可怜的闺女啊,花骨朵似的一个人儿,就这么让他们给糟践了……”

到了这个份儿上,沈大娘也顾不上里子面子的了,秃噜秃噜的把自家闺女的遭遇都说了出来,越说越悲愤,说到最后,竟呜呜呜的哭起来。

沈若兰心说,‘该,都是你惯的,要是能从小好好教育她、引导她,何至于此呢?’

沈大娘哭了半天,也不见沈若兰来劝劝她,心里暗暗骂她无情,但是看她真没有劝自己的意思,自己也不能一直哭啊,只好慢慢的收住了哭声,抽搭抽搭的说:“你梅姐现在怀着身子呢,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我寻思着让她在你家住几天,等姓丁的回来再说,可是你不在家,瘦丫那个小骚比说啥也不答应,还放狗咬我,差点把我这条老命给交代了。”

“我跟你说兰丫,你就不该那么惯着瘦丫,你看她跟那个老乞婆还有那个小崽子,大模大样的住在你家里,每天吃你的喝你的,这一年得糟害多少钱呀?再说,把那么大个家扔给他们你就放心吗?要我说呀,打虎莫过亲兄弟,上阵莫过父子兵,还得用自家人看家可靠,不如就让你梅姐住到你家去,既能帮你看家,又能帮你看着点他们,省得他们偷着吃你的好吃的,你看你园子里那些菜,还有那些鸡蛋啥的?都得让他们偷吃老鼻子了,大娘都替你心疼的慌!”

沈若兰撇撇嘴,心说,这要是吃到你闺女的肚子里,你准保就不心疼了。

“大娘,我跟沈若梅关系啥样你也不是不知道?从小到大,我们俩的关系一直不好,沈若梅总是处处针对我、欺负我,看在我大爷和你的面子上我从不跟她一般计较,但是不计较不代表原谅,我是不会让一个处处针对我的人住到我家来的。”

“再说,瘦丫姐和董奶奶他们也没有白吃我的喝我的,他们有帮我看家,养鸡鸭鹅,还给我看瓜地,种后园子呢。”

沈大娘一看沈若兰拒绝了自己,不愿意了,板着脸端起了长辈的架子,教训起沈若兰来,“兰丫,不是大娘说你,你这记仇的毛病可不好。你跟你梅姐是亲姐妹,咋还能为点过去那点儿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儿记仇呢?这要是传出去了,不得叫人笑话你小肚鸡肠,斤斤计较吗?”

“是,你梅姐是嘴不好,从前的罪过你,可她毕竟是你亲姐姐,一笔写不出俩‘沈’字,你就算不看她,也得看看你大爷大娘的面子啊,咋还能这么绝情呢?再说,那些都是从前的事儿了,你还揪着不放干啥呀?难不成还非得让她给你磕头认罪才成?”

看沈大娘振振有词的,说得好像沈若兰多无情似的,沈若兰不仅脸色沉了沉,说,“大娘,你总说我跟沈若梅是亲姐妹,可她有把我当亲姐妹看吗?这些年她是咋对我的大娘你别说你不知道!我她眼里连一条狗都不如呢,所以大娘我也不怕你生气,我就是跟她算是记仇了,绝不可能让她住我家来。你也别说我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我要是真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话,早找她报仇去了,她现在还能过的好好的,就是看你跟我大爷的面子呢!”

“你,你还能咋地?就一点儿小事儿,你还要杀人,还要记一辈子啊?你咋这么无情呢?”沈大娘听沈若兰的话里,似乎威胁到她闺女的安危了,不觉动了真气,‘嚯’的一下站了起来,想指着她的鼻子破口大骂她一顿,可刚一开口,又蓦地想去自己俩儿子都在他那干活呢,又怕骂了她她恼了,把自己的俩儿子撵回来,没地方赚银子去,只好又把这口到了嘴边儿的恶气就压了下去,只分愤的说,“我真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

沈若兰淡淡的说,“我也没想到你能跟我提这样的要求,沈若梅这些年对我啥样你又不是不知道,异地而处,我是绝对不会张这个嘴的,再说,沈若梅现在也不是没地方住了,她在镇上不是住的好好的吗?就一直住下去呗!”

“那不是得花钱吧?你知道在镇上租一个房子一月给多少钱了?再加上吃喝用度,一月小的溜的就得三四百文钱呢!”

提到钱,沈大娘又是一阵肉疼,梅儿现在害喜,嘴馋的慌,一天不吃肉就馋的跟啥似的,这段时间花在她嘴上的钱就有好几百文了,都心疼死她了。

沈若兰说,“就算是三四百文,我相信你们也拿的起,只是舍不得拿罢了。”

沈大娘理直气壮的说,“三四百文钱也不是小数目啊,你们家有地方就让她住住呗,干啥非让我花这图必钱呢?”

沈若兰说,“你也说是我们家有房子了,既然是我们家的,自然得我说了算,我不喜欢她住进来,你怎么打算都是白搭?有那个心思,还不如帮她琢磨个谋生的办法,让她学会自己自力更生,自食其力,日后也好让她有能力安身立命。不然,就算你替她打算了现在,也不可能替她打算一辈子的,她迟早要自己承担起生活的担子,还不如锻炼她早点自食其力呢!”

“哼,眼下这点儿小忙你都不帮,就更不用你跟着操心她将来的事儿了。”

沈大娘黑着脸,撅哒一下子走了,走了五六米远,又有点儿不死心的站住了脚,回过头道,“兰丫,这人呐,都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穷三富过到老,谁也料不到谁往后谁能啥样,你看你梅姐现在过的挺狼狈的,但她的男人毕竟是这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说不定你往后还有用得着她的日子呢!所以,要把眼光放长远些……”

“噗——”

沈若兰差点笑出来,这个大娘,为了她闺女也真是苦口婆心了,可惜她忘了她闺女那性子了,就沈若梅那样的,别说跟了个棺材铺的少掌柜,就算她跟了太子,都不待有好日子过的。

性格决定命运嘛!

沈若兰呵呵笑道:“大娘你说的真对,要是你早拿这话教导沈若梅,她从前就不能那么对我,就不会把我得罪这么狠了!”

沈大娘一看沈若兰这油盐不进的死样子,也没法子了,只好气冲冲的回家去了。

沈若兰才不管她乐不乐意呢,起身拍了拍屁股,拎着灯笼也回家睡觉去了!

**

“你说说这个死丫头,就说记梅儿的仇了,说啥也不让梅儿上她家去住去,亏得我对她那么好,还给她好几块年糕的呢!”

一大早,憋了一宿气的沈大娘坐在她妹子家的炕沿边上,这下子不用忌惮啥了,可以肆无忌惮的骂那个死丫头片子了。

小于氏自然是顺着她姐说话,“艾玛呀,这也太不近人情了吧,就算她跟梅儿结了仇,不也得看她大爷和你这个大娘的面子吗?你个当长辈的舍着脸皮跟她张嘴,她咋下得去眼儿一点儿面子不给呢,啧啧,真是有了钱就不一样了啊!”

沈大娘被她一鼓动,更来气了,气咻咻的说:“赶明个我非得跟屯里人好好臭屁臭屁她不可,就她那种忘恩负义的死玩意儿,就不能给她留面子。”

小于氏说:“要我说,你在屯子里臭屁她,还不如梅儿上吉州找你二小叔子好好说道说道呢,上吉州了,一来梅儿的吃喝住不用发愁了;二来你不想去吉州看看儿子孙子吗?虽然跟福存分了家,跟金存不是没分呢吗?金存在老二那存了好几个月的工钱了吧,那好几两的银子你就不惦记着经管回来?”

提到儿子孙子和银子,沈大娘自然动心,儿子孙子在吉州小半年儿了,她也惦记着过去看看啊,可梅儿这死丫头说啥也不去,非要守在这儿等那个畜生,她这不也是没招吗?

“哎,梅儿不去,我也没招啊!”沈大娘一脸的无奈。

小于氏道:“你不会想想招儿吗?你就说你没钱了,她要是不跟你去吉州,往后就得吃糠咽菜,要是去了吉州,就能把金存的工钱拿回来,还能供她吃细粮吃肉,看她去不去?”

沈大娘没吭声,她确实没钱了,死老头子怕他供着闺女祸害钱,把家里的钱都经管到他手儿去了,这段时间供梅儿花的,都是她的私房钱,已经见了底儿了,要是不去吉州,还真得像妹子说的似的,要吃糠咽菜了。

可是,梅儿不愿意去,难不成她真得给她吃糠咽菜才能逼着她过去吗?她舍不得啊?

“姐,你寻思寻思,金存那老些工钱放在你手儿了,你拿出去放还能捞点儿利息呢,可要是放在老二手头,人家就是拿出去放了,还能给咱们利息咋地?这好几个月下来,得多少钱呢?多吃亏啊?”小于氏鼓动道。

她就是要把沈若梅弄到吉州去,膈应死那个死兰丫,而且就沈若梅那个性子,到那儿了也不待消停的,准得闹个鸡飞狗跳,那她才乐呢!

沈大娘寻思了半天,说:“你说的也对哈,要不,我这就去跟梅儿说说,趁着现在还没锄地,上吉州那边儿瞧瞧去?”

小于氏赞同道,“你这么想就对了呗,吉州可是大城市,我这辈子还没去过呢,就是想去都没机会呢,你俩儿子在那边儿,不去瞧瞧多可惜啊?再说,到那边儿了有地方吃有地方住的,干啥不去啊?要搁我早过去了!”

“那行,就这么定了,我这就上镇上找梅儿去!”沈大娘下定决心,起身走了。

小于氏望着她姐的背影,撇嘴冷笑,死兰丫,你做初一,就别怪老娘做十五,这回梅丫头过去,你么家就别想过安生日子了……

早上,沈若兰起来后,跟冬儿要了纸笔,把她所知道的一些养鸡知识都记了下来,让瘦丫贴到家里的大门上,乡亲们谁要是有哪些地方不明白,过来一看就知道了,就算有没看着的,大家一传十十传百的,最后也肯定都知道了,这是有利于大家的好事儿,沈若兰很乐意去做。

把养鸡知识贴出去后,加上瘦丫刻意出去一宣传,很快就有人来看了。

当然,来看的大多是村里识文断字的,有的还特意带了纸笔,把沈若兰写的内容抄录下来。也又不认识字的来了,不过不是来看养鸡知识的,而是来看沈若兰的。

谢大娘、秋萍嫂子、大春嫂子、沈大屁乎家的,赵大泡子家的,还有沈二姑等,都来了!

“哎呦,兰儿啊,你这用蚯蚓养鸡的样子忒好了,这下子,咱们屯子家家户户都养了不老少的鸡,往后就都有钱赚,再也不用怕受穷挨饿了。”

“可不是咋地,简直比种地还挣钱,就拿大泡子家来说吧,养了七八十只鸡,到秋了最少也能卖五六两银子,这一下子就发了,兰儿啊,你可给咱们屯子造福了!”

“我今年紧吧,没多养,等来年我也多养些,养个百八的,挣下钱把房子翻盖一下……”

大家热烈的议论着,热闹极了。

沈若兰笑道:“能看着大家挣钱我也跟着乐,但是不能和盲目乐观,养鸡虽然赚钱,风险也不小,一旦发生鸡瘟,只怕就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所以,那些鸡瘟的预防方法必须要牢记,按那些法子去做,虽然不能保证就不会发生鸡瘟,但至少会大大降低鸡瘟的发生频率,大家养起来也就有安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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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16章

“兰儿啊,你是不知道啊,咱们屯子里的人现在都老感激你了,要不是你,大家肯定都得挨春荒,就是因为你,今年春天谁家都没挨着饿,现在大伙儿又都照着你的样子学养鸡,往后这日子肯定都能一天比一天好了,你可真是咱们屯子里的福星啊!”

听完沈若兰的讲解,赵大泡子媳妇好顿感慨。

“是呀,一样老沈家的闺女,一个丢人现眼带冒气,一个就能出息成这样,你说兰丫小时候不蔫声不蔫语的,没想到大了这么有本事,真让人看走眼了。”沈大屁乎家的也叹息着说。

沈秀英赶紧趁机讨好道:“兰丫会过能耐都随我二嫂了,想当初我二嫂进门就贼拉会过日子,那时候她做饭看烧的稻草上面有没打净剩下来的谷粒子,觉得烧掉可惜,就用捣衣的椎,一椎一椎的椎下来,一天可得谷一合,一月三升,一年就是三斗六升了,积了差不多的数目,就拿去换棉花,又在我们家的空地上种了些麻,有了麻和棉花,我嫂子就春天纺棉,夏天织麻,我们家里自从我二嫂进门儿,老老小小穿的衣服都是用我嫂子亲自织的布做的,不必再到外面去买布了,我嫂子织了布,然后染好颜色,缝成衣服,也总是翁姑在先,丈夫和小姑在次,自己在后,嫁给我二哥三年的功夫,衣服和布,就足足的攒了一箱子。”

“那时我爹还活着,他过惯了穷日子,见到了这么多东西,喜出望外,高兴得不得了,说儿媳妇一双手真了不起,还她养了不少鸡鸭也养过几口猪,鸡鸭下蛋,猪养大了,卖出去一年也能挣个不少的零花钱,贴补家用的不足。我嫂子进门儿的那几年,是我们家过得最好的几年了,所以说兰儿这么能干,就是随了我嫂子了!”

说完,还装模作样的擦了擦眼泪,叹息说:“可惜我嫂子走了,不然看到兰丫这么能干,得多欣慰啊!”

沈若兰听到二姑的这番话,心里十分挺感慨,想不到娘一个大家的千金小姐,竟能放下身段,一心一意的跟爹过日子,孝敬公婆,体贴小姑,可奶奶和大姑二姑呢,却在娘走后那么恶毒的辱骂和诽谤娘,全然不记往昔的情谊,对她这个没娘的孩子更是毫不怜惜,视若无睹。现在要不是她能耐了,想必二姑也想不起娘的好来!

真是世态炎凉,人心不古啊!

沈二姑拉拉杂杂的说了一堆陈年旧事,就是想感动沈若兰,然后再让沈若兰向她询问些她娘当年的往事,姑侄俩这不就搭上话了吗.....

然而,沈若兰却始终神色淡淡的,既没有感动,也没有搭理她的意思,沈秀英说得没趣儿,别人也不兜搭,就讪讪的闭了嘴,不再开口了。

大伙儿又说了一会儿话,沈大屁乎家忽然说:“兰儿啊,大娘今个儿过来不止是看看你,还是来请你喝喜酒的,你翠翘姐后个就要成亲了,家里明儿预备,你看看有没有功夫过去喝杯喜酒去?”

沈若兰一听翠翘要成亲,高兴的说:“哎呀,翠翘姐要嫁人了?那可太好了,这么说我次回来的正是时候呢,大娘你家准备的咋样了?还有啥需要我帮忙的吗?有的话尽管开口。”

沈大屁乎家的笑道:“啥也不用,你早点儿过去,给我们家装装面子就行了!”

沈若兰听了,莞尔一笑,道:“放心吧,我明天一定早早过去!”

沈若兰现在在屯子里的身份,已经不在是沈老二家那个干吧拉查的小丫头片子,而是能给人家装脸面的大人物了,这个身份的转变,让沈若兰觉得还是挺受用的。

人都有虚荣心,只是多少而已,她现在已经跟过去那个沈若兰融为一体了,想想自己小时候在屯子里卑微落魄,在看看自己现在在大家心中的地位,她总有一种吐气扬眉的感觉。

大伙儿说了一会儿子话,就陆续离开了。

大春嫂子在临走前说:“兰儿,我前天回娘家,听说二勇他们要回来了,好像是在青州那边儿的买卖不咋好,就决定撤回来不干了,大概这几天就能回来。”

现在正是夏季,小萝卜小白菜等菜蔬陆续都下来了,有这些青菜顶着,五香花生米就不那么好卖了,张兴旺领俩儿子在那边儿做了一个多月,也没赚到多少钱,就决定先回来歇几个月,等到冬天没有菜吃时再出去干!

沈若兰一听张二勇要回来,心里很是高兴的,正好要跟他商量商量进山的事儿呢,现在已经是六月中旬了,月底就可以进山了,好多事儿现在就该筹划打算起来了......

第二天一大早,沈若兰就去了翠翘姐姐家,今天翠翘家预备,招待屯子里的老少爷们,沈大屁乎平日里在屯子里人缘不错,他家办事儿,屯子里差不多的人都来了,几乎都是拖家带口来了。

沈若兰一到,立刻受到了热烈欢迎,翠翘姐今儿穿了一身儿簇新的纯棉布花衣裳,头上还戴了一朵紫色的绢花,打扮得喜气洋洋的,脸上带着几分羞涩和喜悦的神色。

跟在她身边儿的后生,就是翠翘的准未婚夫,是个黑黑壮壮的大个子,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粗布衣裳,举止有点儿拘禁,不过一看就是个老实本分的好青年,跟翠翘姐很登对。

“翠翘姐,恭喜你呀!”沈若兰上前,把自己的贺礼送上去了。

那是个装了一百文钱的红包,之前她已经在门口写礼账的地方写了一百文钱的礼份子了。

一百文钱对沈若兰来说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乡下的地方可算得上是大礼份子了,乡下一般谁家有事儿,大伙也就随十文二十文的,然后带着一大家子人去吃,很多把酒席准备的丰盛的人家都被吃赔了,像沈若兰随这么大礼份子,又只一个人来吃酒席的,可是少之又少呢!

翠翘刚才都看见沈若兰随礼了,而且还是随的大礼,哪儿还好意思再收她的红包啊,推辞说:“你刚才不是都写礼帐了吗?这个就不用了,快收起来吧,你在外面挣钱也不容易,省着点儿吧。”

沈若兰笑道:“账上的是账上的,给你的是给你的,多少是我的一份心意,你要是不收,我还以为你没瞧得上我这点儿意思呢!”

翠翘白了她一眼,笑道,“瞧你歪歪的,这么多钱我要是还瞧不上眼儿的话,那得多狂啊?”说着接过红包,说,“得,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收下了,等来年你成亲的时候在给你随回去就得了。”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对了,我还忘了问呢,翠翘姐你嫁到那儿去了?”

翠翘哼了一声,笑道,“咋地?还想打听打听我嫁到那儿去了,到你成亲的时候好来找我还礼份子啊?要是那样的话你就把心放肚子去吧,我可跑不了,将来就住你家隔壁呢!”

沈若兰一愣,随后马上反应过来了,“啊?原来姐夫是桃花村的,还是老张家的邻居啊?”

翠翘笑着说,“可不是咋地,说起来还是咱们姐俩有缘分呢,将来还能在一块堆儿带着。”

这时,大春嫂子插进来说:“翠翘的婆家就是我二叔家,还是我给保的媒呢。”又指了指那个浓眉大眼的黑脸后生说,“这个是我堂弟,我二叔家的独生儿子。”

“哦,是亲上加亲啊!”沈若兰打趣说,“那往后翠翘姐就不用担心将来会被婆家欺负了,呵呵.....”

翠翘一听,横了那个准丈夫一眼,哼道:“就算不是亲上加亲,他还敢欺负我咋地?”

黑脸的后生立刻连连摆手,嘿嘿的笑着:“不敢,不敢.....”

后生的表现,把大伙儿都给逗笑了.....

随礼的村邻陆续的来了,沈若兰的大姑沈秀云一家和二姑沈秀英一家也都来了,她奶奶刘氏也来了。

开席的时候,沈若兰本打算找个姑娘坐的桌儿吃,却被她小姑热情的拉着,非让她坐到她们一家子的那张桌子去。那张桌上都是她们家的人,奶奶刘氏、大姑沈秀云、二姑沈秀英,还有二姑的三个女儿以及大姑家的王宝根,加上她,一共八个人。

沈若兰心里反感,但是这么多人看着呢,又不好强烈反对,像她咋地了似的,只好跟她二姑一起坐在了那张桌上。

吃饭时,沈秀英和沈秀云不停的夸奖她有本事,能过日子,连老太太都破天荒的给沈若兰夹了一口菜,说:“兰丫,你在外面辛苦了,多吃点儿!”

沈若兰心明镜儿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她们娘仨组团儿向她献殷勤,肯定有事儿求她。

不出她所料,夸了沈若兰几句后,老太太刘氏发话了。

“兰丫啊,上回听福存说你们家在吉州那边儿的买卖做得挺大的,还雇了不少人儿,现在正好是农闲的时候,你大姑和你老姑他们也都在家闲着没事儿,要不,你让他们也上你们那去干几天,挣俩钱儿呗?”

刘氏也是得了俩闺女的好处,才来替她们张这个嘴的,不然,她才不会管她们的闲事儿呢。

沈秀英见沈若兰自顾着吃饭没有表态,忙说:“你放心兰丫,我们过去了指定好好干活儿,不待给你添麻烦的,吃的住的我们也不挑,能吃饱,有个地方睡觉就成了!”

沈秀云也跟着说:“兰丫,大姑知道从前对不住你,本来也没脸求你的,可现在家里确实太困难,都快揭不开锅了,你就让你大姑父和你弟弟上你那儿干一段儿时间去吧,要不,家里的钱粮都撑到秋收了!

沈若兰不紧不慢的把嘴里的饭菜咽进肚子,才说:“我听说屯子里现在家家户户都养着鸡呢,怎么,你们两家都没养吗?要是多养点儿鸡,一样不少赚吧?”

好好养鸡虽不能赚太大钱,但至少也顶上家里种地的收入了,就怕有些人心太高,嫌养鸡挣的少,一门心思的想占人家的便宜赚大钱呢!

沈二姑说,“养了,就是养的不多,我家就养了二十多只,你大姑家养的更少,才养十多只呀,可就这几只鸡也不够干啥的啊?”

沈大姑也说:“我当时是想多养些来着,但是手头紧,没钱买鸡苗,就强八火儿的凑点儿钱养了十多只,寻思着等以后挣了钱再多养些。”

沈若兰轻笑一声,说,“要不,我帮你们在别人家借点儿鸡苗,等回头你们有了再还人家?”

“呃,不用了,还得求人家,怪麻烦的,还不如跟你去吉州干活赚钱省事儿呢!”

沈大姑和沈二姑一口拒绝了,她们心中都有一本帐,前几天丛于二坏那儿传出来的消息,说福存和金存在吉州老二那干活儿,老二一个月给他俩每人二两银子的工钱,二两银子啊,一个月二两,一年就是二十四两,养鸡能赚多少钱啊?就赵大泡子家养那老些鸡,一年到头儿也顶多挣个五两八两的,万一赶上鸡瘟了,就毛都没有了,哪赶得上去老二那赚大钱痛快啊?

所以,对沈若兰提出的帮她们借鸡苗的事儿,她俩想都没想的拒绝了。

这一拒绝,沈若兰更加确定她们的目的了,就凉凉的说:“我家吉州那边儿的人够了,暂时不需要人,要不这样,等以后要是缺人手的时候我在找你们?”

沈秀英一看沈若兰不冷不热的态度,含糊其辞的答复,顿时明白了,这丫头是在敷衍她们呢,她根本不想她们去吉州干活儿,也不想拉扯帮助她们,不觉心里好生失望。

沈秀英的十岁的大女儿齐巧儿,在见到她娘和姥姥大姨们讨好沈若兰的时候,就有点儿不忿了,沈兰丫过去叫花子似的东西,不过是现在手头有俩钱了,就恁般托大起来了,她也配?刚才是考虑到家里有事儿要求她,不得不强把心底的不忿和怒火压下去了,这会子见沈若兰一点情面都不留,直接把她娘和她姥姥大姨给回绝了,就气得立起眉眼,说:“你都雇福存哥和金存哥了,凭啥不雇我爹和我大姑父?一样的亲戚,你凭啥两样对待?”

沈二姑一看她闺女出言无状,急忙呵斥她一声,又转过头又对沈若兰陪笑说:“兰丫,别跟你妹妹一样的,她小,不懂事儿!”

沈若兰淡定的说:“放心吧,我不会跟个孩子一般见识的,不过这孩子三观不正,你可得好好教育教育了,不然等长大了还这么四六不懂,将来怕是婆家都不好找呢。”

沈二姑脸上一僵,让沈若兰说得有点儿不痛快了,做娘的都认为自己的孩子是最好的,谁会愿意听别人埋汰自己的孩子呢?

齐巧儿虽然不明白啥叫三观不正,但也听出不是好话,特别是听沈若兰说自己四六不懂,将来连婆家都不好找,顿时气得小脸儿通红,啪的一拍桌子叫起来,“你还有脸埋汰别人?你现在能耐了,有钱了,就连自己家人都不认了,帮着不相干的人大把大把的挣钱,把不相干的人养活在自己家里,放着亲奶奶亲姑姑都要饿死了你不瞅不看的,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

刘氏和沈大姑见齐巧儿对自己发难,都没吭声,大概是打心眼儿里认同她说的话吧,沈二姑也只是不痛不痒的申斥了齐巧儿一句:“你这孩子,别瞎嘚嘚,看你兰儿姐姐生气不理你。”

沈若兰撂下筷子,平静的说:“谁说我有钱了就连自己就家人都不认了?福存哥和金存哥不是在我家干活呢吗?别说是他们,就是谢大娘家有也没少拉扯啊?凡事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过我的人,我都加倍报答了,咋还能说我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呢?”

“至于那些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不光是对我不闻不问,还要落井下石的亲戚么....”

沈若兰笑了笑,不紧不慢的说:“我也没说不帮啊,只是,得有机会的啊?”

嘴上说得好听,可眼神却明显在戏弄、敷衍,看得沈秀英和沈秀云心里拔凉拔凉的,看起来,兰丫真是记她们的仇,真不打算认她们这两门亲了......

话说到这儿,沈若兰也懒得在跟他们多说了,把碗一推站起身,径自离了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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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7章 齐爷的浪漫

一晃,又到了某位大爷换药的日子,一大早的,他就起身沐浴更衣,穿了一件有点宽松的广袖湖蓝色袍子,腰间束着玉带,头上带了一定镶蓝宝石赤金冠,这身打扮让他看起来少了几分威严,多了几分风流写意。

此时的他,眉眼温柔,面含春色的模样,一点儿都不像传说中的战神和杀神,倒像是一个在等待心上人的多情公子。

然而,在这位多情公子从日出等到日中,都快变成‘望妻石’还迟迟不见佳人身影的时候,那满脸的温存期待,便渐渐的化成了弥天的煞气,在王府中不断扩散,弥漫……

罗城一见主子这副样子,吓得小心肝儿一颤,不等主子吩咐,就亲自去找沈姑娘了。

然而,等他回来时,带回的不是沈姑娘,而是沈姑娘已经离开吉州回了靠山屯儿了的消息!

这可把淳于珟气坏了,这个混账的东西,三天前当着他手下的面跳着脚的臭骂了他一顿,他都没往心里去,她却翻脸走人了,简直岂有此理。

齐大爷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要不是英战等苦劝,非亲自去把她追回来就地掐死不可,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

“英战,去,把鲁元给爷传来!”他厉声吩咐。

还没等英战回应,又说:“算了,查查他在哪?爷亲自去见他?”

既然她不能来府里了,他留在府里也没意思,还不如出去走走,透透气,不然非闷死不可。

**

淳于珟是在一座不大起眼儿的酒肆里找到鲁元的,进去时,鲁元正在跟酒肆里的当垆少妇说笑嬉戏。

那少妇二十多岁的模样,妩媚娇俏,风流婉转,那勾人魂魄的风韵是未出阁少女比拟不了的风姿。

淳于珟皱了皱眉,他懒得理会鲁元的风流事,但现在他跟良家妇女纠缠在一起,会大大的影响北军在百姓心中的威信,这他就不能不管了。

“鲁元,你这混账东西,不在军中执勤,怎跑到外面来调戏妇女?”

鲁元见到七爷驾临,先楞了一下,后又听到他责骂自己,嘿嘿笑道:“七爷,小的今儿休沐,不用再军中。还有,小的可没有调戏妇女,方才是小的恰好救了这位小娘子,小娘子向我道谢呢。”

说完还向那妇人轻薄道:“小娘子,你说,刚才你从楼梯上摔下来时,是不是我接住你的?”

那妇人薄怒含嗔的瞪了鲁元一眼,轻骂一声:“讨厌!”然后一扭身,走进了旁边的柜台里。

淳于珟是个不解风情的,没明白少妇那句‘讨厌’的真实意思,冷飕飕的看了鲁元一眼,说:“她说讨厌你了,必是你挟恩轻薄了人家,她是良家女子,有夫之妇,你这样会有损咱们北军在百姓心中的威信。”

鲁元一看这位爷连这都没看出来,真心给跪了,“七爷,我的好哥哥,我可真没有轻薄她,我俩是你情我愿的,她都给我做荷包了,喏?”

说着,从腰间解下一个荷包,递到了淳于珟的面前,淳于珟自是不屑于去接,只扫了一眼,发现那荷包上绣着粉红色的并蒂莲,里面还绣了一个“鲁”字,才明白过来刚才那妇人的心思。

他皱了皱眉头,脸上浮出一抹厌恶,“你身为军人,原不该跟个有夫之妇勾搭。”

鲁元把荷包又系回到腰间,跟淳于珟走出了酒肆,嘿嘿笑道,“七爷放心,她是寡妇,没有男人,小弟便是再好色,也不会去跟那有夫之妇勾搭的!”

随即又往淳于珟身边儿凑了凑,低声道:“何况,原是她先勾搭我的,我若拒绝,岂不是辜负了佳人的一片美意了?”

“她勾搭你?”淳于珟斜睨着鲁元,一脸的鄙夷,仿佛再说,‘就你这样的也有人勾搭?’

鲁元摸了摸自己的脸,露出了迷之自信的微笑,“自然是她勾搭我,小弟我也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人物,虽比不起七爷你英姿勃发、气宇轩昂,但就凭小弟这张脸,迷住个把女人还是绰绰有余的。不然,你以为她怎么那么巧正好被我‘救’下了?”

淳于珟一怔,“你说,她在演戏?”

“正是!”

“明知她在做戏你还陪着她演?”

鲁元嘿嘿一笑,“这叫情趣,懂?”

淳于珟回答的正气凛然:“不懂。”

“所以你想娶个商女人家都不要你!”

“……鲁元!”

淳于珟立住了脚步,眸中泛起了阵阵的寒意!

他生气了,不是为鲁元侮辱他生气,而是气他竟然背着自己去调查那个小东西,还知道了她的身份!

鲁元一看到七爷这副阴森森的样子,一下子怂了,顿觉吉州很有可能就是他的埋骨之地了,吓得他个一激灵,正色说,“七爷今儿来找小的何事?请七爷尽管吩咐,小的一定为七爷尽心竭力,万死不辞!”

淳于珟冷森森的觑了他几秒钟,声线沉沉道:“鲁元,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要是再让爷知道你打她的主意,别怪爷不顾自小长大的情分!”

说罢,阴着脸往车上走去。

鲁元顿觉身上一阵冷汗唰唰渗出,打小一起长的,他太知道这位表哥的脾气了,自然也知道他的话是啥意思,更知道他不是在吓唬自己。

刚刚被他觑着那几秒时,他墙裂的感受到了死亡的气息,就像被一头激怒的狮子盯上了似的,随时都能被他扑过来杀死。

“呃,七爷,我并没有打她的主意,我只是好奇……”鲁元追上去,也跟着他上了车,必须当面给他解释清楚,不然被他记恨上就得不偿失了。

“事实上,我都没有看见过她,根本不知道她是黑是白,是高是矮,我就是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能让您连安安都不要了,所以打听了她的一些信息,真的,不信您可以去查!”

听到他没有见她的面儿,淳于珟脸上的戾气消散了些,似乎不那么气了,他靠在椅背上沉闷了半晌,才说:“下不为例!”

这是原谅了他的意思!

鲁元擦了把汗:“是是是,小的一定铭记七爷的教训,往后再不敢打探她的任何事宜了!”

太吓人了,就因为他打听了那个小商女点儿信息,七哥就对他起了杀意,看来,这是真把那小商女放在心尖儿上了,真不知那小商女是个什么样的绝色尤物,能把冷血无情的老七给迷成这副样子。

他更好奇了,可惜却断不敢再去打探或者偷窥她去,毕竟好奇心和性命比起来,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滴!

车子走起来了,往王府的方向走去,走了一会儿,淳于珟忽然开口,“跟爷说说,你是怎样让这些女子都心仪于你的?”

“哦,这样啊!”说起风月之事,鲁元一下子放松起来,俨然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大家了。他略微沉吟,问道:“您心仪的那位姑娘是个什么样的女子?”

“聪明睿智,机敏伶俐,难言善辩,蕙质兰心。”淳于想也不想地回答道。

鲁参抽了抽嘴角,“七爷,您确定她有这么好吗?”

淳于珟淡然说,“就是这些词,还不足以形容她好处的万分之一呢。”

然后,像回忆起什么一般,眼神都温柔了许多:“她会唱天籁般动听的曲子,会讲让爷拍案叫绝的故事,会做比王府大厨做得都好吃的东西,还会有比太医都高明的医术,总之,她是爷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女子,没有之一。”

鲁元忍不住笑了起来:“七爷,您是被美色迷住魂窍了吧?小的怎么觉得您说的那些有点儿不切实际?”

淳于珟凉凉的睃了他一眼,说:“你认为爷是能被女色迷惑的人?”

“那到不是。”

鲁元想到了安安郡主倾国倾城的美貌齐爷都不曾放在眼里,就立刻打消了七爷被美色迷惑住了的看法,又重新开始继续帮他出谋划策。

“七爷,你想要她倾心于你,就必须跟她说些好听的,不过不是你刚才说的那些赞美之词,那些比较适合写在赐婚的圣旨上,同自己心爱的女子说话就不要如此……规矩。最好说得她羞红脸捶你两下才叫成功呢!”

此言一出,淳于珟在脑海中立刻想到了那天在杏花雨中兰儿红着脸羞涩垂首的模样,不禁有些神魂荡漾,请教说:“那我该说些什么呢?”

“咳。”鲁元轻咳一声,卖弄的说:“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日叫你多看些诗词你偏要看兵法。据我这些年的经验,女子最爱听的便是‘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类的话。或者你可以送她礼物,之前你送的那套珍珠她不中意,你就换个特别点儿的东西,簪子或者花什么的,然后在她耳边说一句——我见卿卿多妩媚,料卿卿见我应如是。哦对了,您除了那只猫还送过她东西么?”

“爷送过她一匹小马驹,还有一斛珍珠。”

“这个时候你就应该来一句‘在我眼里,千里马,一斛珠,也不及你矜贵。’”

鲁元口若悬河,毫不吝惜的倾囊相授,淳于珟也悉心请教,不时的提出点疑问和问题,最后,鲁参将让人去书肆买了一本《花间集》,里面全是缠绵缱绻的情诗,塞给七爷才算完事。

**

沈若兰从翠翘家吃完酒席回家,没等进门儿,就看见英战站在自己的门口儿,身边儿是一匹淡金色的马,正是她退回到王府的那匹千里马。

沈若兰脚下一滞,没想到他会派人追到这里,心中升起一阵薄怒,“你来干什么?”

英战双手捧着一个锦匣,毕恭毕敬道:“沈姑娘,主子叫属下把这个交给您!”

沈若兰没接,只冷冷清清的说:“我不要,回去告诉你家主子,不许他再来纠缠我!”

英战抽了抽嘴角,有点儿同情自家的主子了,主子带着伤呢,亲自在库里左挑右选的,再数以千计的珠宝中挑出了这件东西,又亲自给她写信,亲自包上的,就差没亲自送来了,容易吗?

结果,人家还是不待见他,视他如粪土!

呃,粪土,好像有点儿大不敬了。

他赶紧摒弃了自己的想法,跪了下来,将匣子举过头顶,

“沈姑娘,小的只是奉命行事,请姑娘不要为难小的!”

沈若兰被他的举动了一跳,急忙四下看了看,一把接过盒子,低喝道,“快起来,当心别人看见。”

这儿是靠山屯儿,屯子里的每个人都认识自己,让一个陌生男人举个盒子跪在自己家大门口,村民看了会咋看她啊?

英战听话的起了身,说:“主子写给姑娘的信,吩咐小的请姑娘也给他回一封,小的给他带回去。”

沈若兰还在继续警惕的四下看呢,边看边紧张的说:“别在这儿说了,快进院儿吧,让人看见就遭了!”

英战牵着马跟她进了院子,把马拴在了院子里,随她走进屋去。

沈若兰抱着锦匣进了屋,将匣子放在了炕上,匣子是沉香木制的,打磨光滑,上面还雕刻着精致的纹章。外面裹着千金一尺的蜀锦,温柔地包住了木匣的棱角。光是一个匣子便如此贵重,里面的东西肯定更贵重无匹了!

打开匣子时,见里面盛着一支无比华美精致的兰花玉簪,拿起簪子放到眼前仔细瞧了瞧,都能看见兰花逼真到薄薄的花瓣随着她的动作微微颤动。这支玉簪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工艺的巅峰之作了,非皇家不能有。

太贵重了!

她皱了下眉,把簪子放了回去,见锦匣的底下放着一帧花笺,上面龙飞凤舞的歇着,“兰花不是花,是我眼中人。难将湘管笔,写出此花神。”

沈若兰:“……”

把花簪和那个花笺一起放回锦匣,取出纸笔,写道:“多谢齐爷厚爱,只是,若兰只是乡间杂草,并非一品幽兰,自然是配不上这只锦匣。”

言外之意,她没有这白玉兰花簪一样高贵的出身,而是山间杂草似的小农女,自然配不上他的皇家身份,也配不上他的王府大院儿。

把自己写的那封短信放在花笺上,重新把盒子包好,交给英战:“我已经给你家主子写了回信,他见了信后必不会怪你,带回去给你嫁主子复命去吧!”

英战见有回信,便带着锦匣,翻身上马,疾驰着回吉州复命去了。

沈若兰的耳根子清静了,心却静不下来。

她早就想过他不会这么轻易罢休,果然还真的追来了,这次的拒绝肯定不会让他气馁,往后指不定还得出什么幺蛾子呢……

头疼,心好累!

下午的时候,沈若兰睡了个午觉,正睡着呢,忽然被瘦丫的叫声吵醒。

“兰丫,兰丫,你快起来,有野猪糟害咱们的西瓜地呢!”

沈若兰听到她的叫声,一骨碌爬起身跑了出去,站在院子里向北看时,果然看见后山的西瓜地里进了三四头头野猪,正在地里到处乱拱乱啃呢。

“快,瘦丫姐,你去屯子里喊人,多喊几个!”

沈若兰一看那黑黢黢的野猪糟蹋她的西瓜地呢,瞬间睡意全无,大声吩咐了瘦丫一句,刚吩咐完,瘦丫就蹭的一下跑出去了。

瘦丫早把沈若兰的家当成是自己的家了,看到自己家的东西被糟害了,她当然心急。

看着她跑没影儿了,沈若兰拿出自己的牙签怒,飞快的向后山跑去。

牙签弩威力很大,改良前巴掌大小的牙签弩,靠着一跟小小的牙签就能穿透十几厘米厚的石膏板,现在改良后的牙签弩威力更大更强,又有锋利的铜签子加持,这下这几头野猪肯定跑了了不,她正好趁这个机会试试她牙签弩的威力!

一气跑到西瓜地,然而竟晚了一步,跑到时,野猪已经吃饱离开了,西瓜地被糟蹋了一大片,刚结出不久的小西瓜蛋子被吃了很多,还有不少西瓜秧也被拱了,有的从根部被咬断,有的从瓜秧的中间被咬断,糟蹋的不成样子。

沈若兰看到这副场景,好生心疼,今年风调雨顺的,她的西瓜和香瓜都长的很好,再过一个月就能吃了,结果还没等瓜熟蒂落呢,就被野猪给糟蹋这么多,真是心疼死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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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18章 陷井

“兰丫——”

“兰丫——”

乡亲们此起彼伏的喊声由远及近,沈若兰回过头时,吓了一跳,只见乌泱泱的一群人,以他大爷为首,跟电视里看到的农民起义的镜头似的,扛着二齿子、铁锨、刨镐子等锋利的农具,边喊边往这边儿跑来。

差不多半个屯子的人都来了!

沈若兰看到大伙儿这么肯帮忙,心里小小的感动了一下。

等人跑到跟前儿后,大爷就忍不住抱怨起来,“你这孩子真是的,咋自个儿跑来了呢?野猪拱人也吃人你知不知道,多危险啊?”

沈若兰当然知道野猪拱人,记得张二勇就让野猪给拱过,还是她帮着治好的呢。

不过,她不是有牙签弩嘛?还有更厉害的手枪,心里有底才来的,要不她也不敢往跟前凑合啊!

怕大爷担心,沈若兰很乖巧的说:“我是看野猪跑了才过来的。”

“嗯,再可不行个人往这儿跑了,那野猪你看着不大,实际上可恶了!”沈大爷叮嘱。

大庆哥担忧的说:“不知那几头野猪还能不能回来了,要是赶在白天回来还好,要是赶上晚上来,这一宿的时间还不得把这瓜地给糟害光了啊!”

“可不是咋地?这些瓜都长这么大了,再有一个月就能吃了,让这帮畜生给糟蹋了,白瞎了!”大春哥也附和。

“要不,咱们找几个人晚上轮着守在这儿帮兰丫看着算了,反正再有一个月这些西瓜和瓜也就差不多都熟了,咱们坚持一个月,别让兰丫的瓜给糟蹋了!”大春哥提议。

马上有人村邻响应:“行,那算我一个。”

“也算我一个!”

“还有我……”

大家的热心让沈若兰十分,但是她连西瓜带香瓜的,统共就两亩地,哪好意思让大伙儿彻夜不睡得帮她看着呢?

“不用了,我还是挖些陷阱吧,这样既能把野猪擒住,还不用麻烦大伙儿。”沈若兰提议。

她要挖的陷阱不是那种大坑,而是手臂粗细的那种洞,直直向下大概有十厘米的深度,再往下就开始向前倾斜,整体的形状就像个‘大于号’似的。

这种陷阱是她上辈子在一部网络种田小说中看到的,据说只要长腿的动物,把腿伸进去后,顺着陷阱往里掉,靠身体的重量就能把腿蹩折了。

大家听到她的主意,都觉得挺好的,于是纷纷上前帮忙,在地里挖了起来,人多力量大,有大家的帮助,不到一下午的时间,靠北头山里的一片地里,被挖了四五十个洞,要是野猪从山里进来,肯定都得经过这些地方,只要它们来了,基本上就跑不了了。

挖完陷阱,大伙儿又四处找了些野草野菜,把洞口盖住了,这样野猪来时,就能毫无顾虑的随便乱踩,就很有可能踩到她的陷阱里去了。

布置完陷阱,大伙儿各自散去了…。

第二天一早,沈若兰先去看了陷阱那边儿有没有野猪落网,看没有后就去翠翘姐家了,今儿她要做为翠翘的娘家且(客),去送翠翘出门子(嫁人)。

翠翘的夫家来了两辆马车接人,新娘子和嫁妆在第一辆车上,沈若兰和其他的娘家且(客)坐在第二辆车上,大家一路上说说笑笑的,走到了桃花村。

马车停下后,沈若兰一下子就看见她的准婆婆崔氏和准小姑张金凤,站在老张家的院子里不知说啥呢。

迎亲的鞭炮声响起,新娘子下了马车,被人给搀进去了,车上的几个箱笼也被人抬进去了。

沈若兰看见崔氏和张金凤,一个个的把脖子抻的跟长脖老等似的,倒是没怎么看新娘子,就瞪着眼珠子看新娘子带去的几个箱笼和被褥了。那副贪婪好奇的样子,恨不能翻过院墙来掀开箱子看看里面装的是啥!

等人把箱笼斗抬进屋,她俩才看见沈若兰。

崔氏一看见沈若兰,一张老脸呱嗒一下撂了下来,不是好眼睛的白了她一眼,还“呸”了一声。

她可没忘这死丫头上回暗讽她偷瓜掉茅厕的事儿呢。

哼,那会子老头子在家,她拿她没辙,现在老头子和二小子都不在,她乐意给她脸就给她脸,不乐意给她脸谁还敢说她不成?

其不知,沈若兰才不在乎她给不给自己脸子呢,她不搭理自己正好,省得惹一肚子闲气。

崔氏没搭理沈若兰,还以为沈若兰会没面子,下不来台,没想到她却一点儿都不在意,跟着大伙儿说说笑笑的进了院儿,看都没往这边儿看一眼,就像没看见她俩似的。

这时,张金凤眼尖的看见沈若兰的头上戴着一朵红色的珠花,顿时眼馋的不得了。

她记得在吉州的时候,那个跟她相好的小姐就有这么一朵,当时把她眼馋的跟啥似的,一直也想买朵戴,但是有一次逛街时,在一楼看见这样的珠花,银楼的伙计说这个叫珊瑚珠花的,就这么一小朵小小的珠花,值七八十两银子呢,把她卖了也买不起,只能看着干眼馋。

没想到沈兰丫竟然买得起这么贵重的东西!

张金凤看了,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不过羡慕嫉妒之后,又有了鬼主意。

“二嫂,你来送闺女啊?”

张金凤趴着墙头,冲着沈若兰呲了呲牙,两颗门牙中间还夹着一片绿菜叶子。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嗯”了一声,提步跟着人群往屋里走去。

张金凤一看沈若兰对她带搭不惜理儿的,心里这个气啊,恨不能站在院子里破口大骂她一顿,但是想到那朵漂亮的珠花,又只好把满肚子的气忍了下来。

“娘,你看沈兰丫得瑟的,脑袋上还戴了一朵珠花,你知道那珠花值多少钱吗?”张金凤凑到崔氏身边儿,用手指了指沈若兰的背影。

崔氏也看见沈若兰头上的珠花了,不过她看不上沈若兰,也就连带着看不上她头上的珠花了:“哼,我哪知道啊?不过她那么败家,怕是不能买便宜货吧,整不好都得一两二两呢!”

张金凤撇撇嘴,“瞅瞅你说的,还一两二两的,一两二两的连人家的零头都不够呢,我跟你说吧,我之前在吉州的银楼里见过这种珠花,得七八十两银子呢!”

“啥?就那么一个破玩意儿值七八十两银子?你糊弄我的吧?”崔氏一听沈若兰脑袋上的珠花值七八十两银子,嘴巴一下子张得老大,半天都没闭上。

张金凤言之凿凿道,“我可没糊弄你,真的,糊弄你我都是王八犊子的,不信赶明儿你上县城的银楼去看看就知道了!”

崔氏光顾着震惊于那朵珠花的价值去了,都没察觉出她那个虎闺女把她也骂进去了:“哎我的娘呀,这一朵珠花就值那老些钱了,那不都能买房子置地了吗?”

“就是啊,你别看那朵花小,可值老鼻子钱了!”

张金凤嫉妒的看着沈若兰消失的方向,挑唆说,“娘,她是咱们老张家的媳妇,按理说有啥好东西不是该先拿来孝敬您这个婆婆吗?可你瞅瞅她那死样子,不但没拿来孝敬您,还装没看着您,我这个当小姑子的上赶子跟她说话她都带搭不惜理儿的,您说有她这么当媳妇儿的吗?”

崔氏搁鼻子哼了一声,“有你爹和你二哥那俩虎老爷们儿给撑腰,她还有啥不敢的呢?指着她孝敬我,哼哼,下辈子吧!”

“那你就这么惯着她啊?你越惯着她她不就得越拿你不当回事儿吗?”张金凤继续挑唆着说。

“那,那你说我能咋整?”崔氏倒是想拿住她,要是把这个死丫头拿住了,她头上这朵七八十两银子的珠花不就是她的了吗?

可是,这死丫头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她也没辙啊!

张金凤的智商也想不出啥好主意,但是因为贪婪的驱使,馊巴主意倒是想出了一个,她凑到崔氏的耳边喳咕了几句,崔氏也是个没脑子的,也因为贪婪,便同意了。

翠翘被迎进门儿后,跟女婿拜了天地、高堂,礼成后,娘家且(客)就开始坐席了。

乡下婚礼的规矩,都是娘家且(客)先吃,吃完了才能轮到男方这边儿的客人坐席。

沈若兰跟大春嫂子坐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跟她闲聊:“嫂子,你这身孕没有孕吐恶心的现象吧?”

大春媳妇嚼着猪肉片子,笑道,“还孕吐恶心呢,我倒是想孕吐恶心,省得成天的馋,可惜啊,我这这胃口好的跟啥似的,整天一睁眼就想吃,你看看,都快把我吃成猪了,从前那些衣裳都穿不进去了,今儿这身衣裳还是新做的呢!”

沈若兰端详了大春嫂子一下,见她果然胖了,就说:“能吃是福,况且现在又不是一个人,多吃点,孩子也能长得壮实点,等他出生后也省得你跟着操心。”

大春媳妇笑着说,“可不是,你大春哥也是这么说的,整天给我整这个吃整那个吃的,他挣那点儿钱都搭到我这张嘴上去了,可败家了!”彩霞嘴上虽然抱怨着,可脸上的表情却像个恋爱中的小姑娘似的,幸福的笑着……

沈若兰看到她这样幸福,心里也挺跟着高兴的,大春嫂子嫁过来后并不是一帆风顺,也是跟尤氏斗了好几个回合,历尽酸甜苦辣,百般滋味,才换来现在的幸福的,很不容易呢……

正说着,张金凤忽然走过来,笑嘻嘻的对沈若兰说:“二嫂,你啥时候能吃完啊?娘说找你有事儿。”

沈若兰顿时一头黑线,她用大菠萝盖儿想都能想到崔氏找她没好事儿,但是婆婆叫了,又是当着这些人的面儿叫的,她又不能不去,只好撂下筷子,说,“她在哪呢?”

“在家呢!”

沈若兰站起身,对大春嫂子说:“等会回去的时候记得叫上我。”

大春嫂子明白她的意思,说:“那你可快点儿说,别让咱们这么多人等你一个。”

**

沈若兰跟着张金凤进了老张家,老张家的额院子还像她上回来时那样邋遢,进屋后,那股子尿骚味儿倒是轻多了,大概是夏天开门儿开窗户的,把味儿都晾没了吧!

沈若兰进去时,崔氏正盘腿大坐的坐在炕头打革巴呢,今儿大儿媳妇带着俩孩子回娘家去了,家里清静的很,也适合敢这种零碎活儿。

沈若兰进屋后,崔氏抬起眼皮看了看她,脸上强挤出个笑,说:“来了,坐吧!”

这一声‘坐吧’说的很不情愿,沈若兰觉得,要不是找她有事或者有求于她,老太太断然不会让她进门儿,更不会给她个笑脸让她“坐吧”的。

沈若兰坐了下来,闷在哪儿没说话。

她跟这娘俩真的没啥好说的,思想和认知都不在一个频道上,在一起说话根本说不到一块去,整不好还得打起来,还不如不说呢。

再说,既然是你们让我来的,肯定就是有事儿找我,就让你们说吧。

一阵短暂尬的沉默后,张金凤率先打开了沉默的局面,“二嫂,你啥时候回来的呀?我都不知道你回来了,早知道你回来了,我就上你们屯子找你玩儿去了。”

沈若兰一听,顿时一个激灵,忙说:“我就要走了,你去的话怕是也得扑个空,还是别来回折腾了!”

张金凤没傻透腔了,一听这话就知道沈若兰这是不欢迎她,不喜欢她去找她玩儿呢,不满的撇撇嘴,又说,“我二哥就要回来了,在青州那边儿的买卖不好!”

沈若兰又“嗯”了一声,表示她知道了。

聊完这两句,张金凤懒得再周旋了,直接进入主题,她像刚看见似的,“惊讶”的‘哎呀’一声,“你头上戴的是啥呀,咋那么好看捏?摘下来给我看看呗?”

沈若兰摸了摸头上的珠花,这珠花还是她在农安县城给娘买的,当时好像花了七八十两银子呢,娘也很喜欢,总是戴着,不过最近娘总病着,没法呆了,就让她戴着了。

沈若兰本来也没打算戴,一直搁空间里放着了,今儿也是去参加婚礼图稀个喜庆,就拿出来戴上了,没想到就让她们娘俩给惦记上了。

一看这娘俩都目光炯炯的盯着她,贪婪的眼神儿都在外面露着呢,沈若兰就知道她们是不怀好意了。

她哪敢摘下来给她们看啊,万一到她们手了他们不还,自己还能扑上去抢咋地?

于是一侧头,把戴着珠花的一面对准了张金凤,“就这么看吧,这个珠花戴上去挺费事的,这么看也一样。”

不曾想,张金凤一抬手,把她头上那朵珠花‘咻’的给拔下去了,薅掉她好几根头发,都疼死她了。

沈若兰捂着脑袋,气愤地看着张金凤:“你干啥?”

张金凤笑嘻嘻的说:“看这朵珠花呗,要是戴在你脑袋上咋能好好端详着看呢?”

沈若兰咬牙道:“我不是说不想摘下来了吗?你这么冷不丁上人家脑袋上薅来,还有没有点规矩了?”

张金凤撇撇嘴:“啥规矩不规矩的,你是我嫂子,咱们是一家人,穷讲究那些玩意儿干啥?”

沈若兰知道跟她这么个四六不懂得东西也说不出个子午卯酉来,也懒得跟她计较来,冷声道:“看完了吧,还给我。”

张金凤急忙把珠花递到了崔氏的手中,说:“娘还没看呢,这么好的东西,得可这娘先。”

她没说是可着娘先看还是可着娘先戴,但是沈若兰心中隐隐约约的有不祥的预感,觉得这娘俩要算计她这朵珠花。

崔氏把珠花接到手中,立刻被这名贵珠花的气韵给深深的打动了,她抚摸着红红的珊瑚珠,砸吧着嘴,说:“这珠花可真好看啊,哎,我活了这么大岁数,还没戴过一件这么好的首饰呢,也不知道闭眼睛前能不能戴上这么好的东西了。”

嘴里说着,眼睛就往沈若兰那瞟,沈若兰一下子就听懂她的意思了,这是看中她的珠花不好意思直接开口要,拿话点她呢!

张金凤则直接的说:“二嫂,既然娘稀罕,你就把这珠花孝敬娘吧,咱们做晚辈的,孝敬娘也是理所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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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更新在晚上十点,也就是22:00,然后零点的时候开始爆更,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大爆更哦,么么哒!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19章 珊瑚珠花

崔氏没吱声,一双小眼睛紧紧盯着沈若兰看,显然是认同她闺女的话,就等着沈若兰表态了。

沈若兰不冷不热的说,“大娘,您年纪大了,这朵珠花鲜艳,不适合您的年纪戴。”

张金凤一听忙说,“那我年轻,二嫂你把这珠花给我吧!”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都快被这俩不要脸的把刚才吃的晌午饭给隔应出来了,她们咋就那么大的脸?敢张嘴朝人家要这么贵重的东西呢?

在心里吐槽了一番后,沈若兰才开口说,“这朵珠花不是我的,是我娘的,我也只是借着戴戴而已,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你要是喜欢的话,还是让你爹娘给你买吧!”

张金凤听了,撇撇嘴,阴阳怪气的说,“二嫂,你刚才还说娘的年纪带着这朵珠花不合适呢,娘的年纪跟你娘也没差几岁吧,咋我娘戴着不合适你娘戴着就合适了呢?别不是你不想给,拿借口搪塞我们吧?”

崔氏一听,也把老脸拉得老长,端着婆婆的架子说:“兰丫,你妹妹说的是,你要是不想给的话就直说,不用推三阻四的,我们也不是那不要脸的人,也不是非要你的东西不可!”

沈若兰无语望天,简直无力吐槽了!

这娘俩,明明已经不要脸的到骇人听闻的程度了,还说自己要脸,更是摆出这幅受了委屈的做派,是想把谁活活恶心死吗?

沈若兰没理会崔氏的的责难,因为也知道跟她啥也说不通,就向崔氏伸出手,“既然不是非要不可,就把珠花还给我吧。”

崔氏闻言,身子一僵,表情有些不自然了。

她虽然嘴上说‘不是非要你的东西不可’,但实际上已经对这朵名贵的珠花爱不释手,舍不得还回去啊!

“那个,那个,你妹子后天相亲,这朵珠花就暂时先借给她先戴戴,等后天戴完了,再给你送回去。”崔氏没有把珠花还给沈若兰,还急中生智找了个借口。

沈若兰冷笑说:“哎哟,那可不巧了,我明天就要回吉州去,这朵珠花怕是借不成了。”

崔氏把眼皮一翻楞:“你回你的呗,珠花放我这儿我又不能给你密下了,等你下回回来时我再给你不就完了吗?你妹子相亲这么大的事儿,借你朵花戴你都总不能不肯吧?别忘了,你可是我们老张家的媳妇,我可是你婆婆!”

沈若兰轻哂一声,说:“呦,这么巧啊?我还不知道有这好事儿呢?不知金凤相看谁家的后生啊?哪个屯子的?说出来我也跟着高兴高兴呗!”

“呃……那个……那个……”

崔氏语塞了,她闺女明天哪有要相亲啊?不过是她想赖下珠花的一个借口罢了。

“你管我跟谁相亲呢?你就说你借不借得了?”张金凤见她娘支吾不出个啥来,急忙出言帮她娘解围。

沈若兰也毫不含糊,直言道:“不借!”

“你,你敢?”崔氏瞪起了眼睛,“我可是你婆婆,你有啥好东西不得先拿来孝敬我?我这还没管你要呢,就借着戴戴你都不肯,有你这么给人家当媳妇的吗?”

沈若兰冷冰冰的说:“我就是这副样子,有能耐你们家跟我退亲啊?反正想打我珠花的主意是没门儿,赶紧还我!”

崔氏见沈若兰翻脸了,也不是吃素的,扯着就打开了炕柜儿的门,把珠花放进炕柜儿里锁上了,“我还就不信了,我个当婆婆的跟你张嘴借朵花戴都不行,今个儿我就不还你了,我看你能咋地?”

这就差没明着说抢了!

沈若兰一看她们这副无赖的样子,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咬牙冷笑说:“好,你不还我是吧?正好今儿那边儿人多,我就过去跟他们说的说的这事儿去,让大伙儿给评评理,看看我个没过门儿的媳妇该不该把自己娘的东西孝敬给你个还没转正的婆婆。”

“你敢?你要是敢出去瞎嘚嘚去,看我咋收拾你!”张金凤一个大步挡在了沈若兰的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

张金凤也知道,她跟她娘抢沈兰丫珠花这事儿并不光彩,要是被沈兰丫嚷嚷出去的话,她的名声肯定会受损的,她还没找婆家呢,要是传出欺负嫂子,抢人家东西这名声,她的婆家不就更难找了吗?

所以,决不能让她去。

崔氏也吓得坐直了身子,老头子这几天就要回来了,要是这小贱蹄子把珠花的事儿嚷嚷开了,指定的传到老头子耳朵里,到时候那老东西铁定得把这珠花给小贱蹄子还回去,还得揍自己一顿。

得不偿失啊。

沈若兰抬头看了看比自己高一头的张金凤,冷笑说:“你打算咋收拾我呢?说出来听听呗?”

张金凤仗着自己长的膀大腰圆,人高马大,很没把沈若兰放在眼里,一看沈若兰跟她叫板儿,也是为了震慑住沈若兰,就撸起胳膊,恶狠狠的说:“今儿你要是敢出去臭屁我们去,我就一顿大耳雷子扇死你!”

沈若兰嘲讽的一笑,“今儿我还真就非得出去说的说的去呢,你们谁都别想拦着我!”

说完,绕开张金凤就往外走。

张金凤一看她要出去,心里着急,急忙去拽她的胳膊,

手刚碰到沈若兰,就被沈若兰顺势抓住。

沈若兰的力气没有她的大,但是身手却比她灵活,抓住她手腕的一霎那,就势曲起肘臂,猛的向她的肋间怼去。

张金凤猝不及防,一下子被沈若兰的胳膊肘怼到了,痛得她五官都皱到一块堆儿去了,差点哭出来。

“艾玛呀,疼死我了,小骚比,你敢打我?”张金凤松开沈若兰,捂住自己的肋骨弯下腰去。

沈若兰冷声说:“是你先动的手,自找的!”

说完,提步向外走去,崔氏急忙叫起来:“你,你给我站住,今个你要是敢出去瞎嘚嘚去,就别想进我们老张家门儿了。”

沈若兰一边走一边头也不回的说:“有你们这样的婆婆和小姑子,我还真不想嫁了!”

东院儿,靠山屯儿的娘家且(客)已经吃完了,正准备走呢,沈若兰一出来,正好碰上大春嫂子过来叫她了,“兰丫,正好我要进去找你呢,咱们要回去了。”

沈若兰沉着脸说,“我走不了了,嫂子,这桃花村谁说了算啊?有没有村长或者族长啥的?”

大春媳妇一看沈若兰脸色不对,就知道肯定有事儿,忙把她拉到一个角落,问她怎么了。

沈若兰也没瞒着,就把刚在自己的珠花被抢,张金凤还要打她的事儿说了一遍。

大春媳妇一听,愤愤的说:“太过分了,我还头一次听到有没过门儿就开始算计媳妇东西的婆婆呢!你先别生气,我去跟她们说说去,她们要是还那么贪心,你再去找村长也不迟。”

彩霞拦着沈若兰,主要是考虑到了张二勇,兰儿要是去找村长了,就无异于把崔氏和张金凤的丑事公布于众了,这不仅磕碜崔氏和张金凤俩,连老张头和张大勇张二勇也跟着一起磕碜了。

那样的话,只怕老张头和二勇就会对兰儿妹子有想法,搞不好这婚事都得黄了。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大春媳妇也是为沈若兰和张二勇的将来考虑,所以不想让兰儿把事儿搞大了。她打算先自己去劝劝崔氏和张金凤去,要是她们不听劝,还执迷不悟要贪墨人家的珠花的话,那就怪不得别人了。

沈若兰同意了大春嫂子的提议,其实去找村长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她也知道,她也不想这么干,但是她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去。

让别人难受还是自己难受,她最后的选择然后别人难受吧,何况这事儿本来就不怪她!

大春媳妇进去后,崔氏和张金凤娘俩一个正坐在炕头上骂人,一个正撩着衣服哼哼呀呀的检查自己的伤处呢,见到大春媳妇进来,崔氏止住了骂声,说:“彩霞,你咋还来了呢?”

大春嫂子说:“张大娘,我是为兰儿来……”

崔氏一听沈兰丫还真把这事儿给扬巴出去了,顿时恼羞成怒,后又听说那个死丫头要去村长那儿告她,不由得又是一阵害怕。

这事儿要是村长知道了,全屯子的人也就都知道了,死老头回来还不吃了她啊?没准儿最后弄个没吃着羊肉惹一身骚的下场呢!

可是,要她把到了手的那么贵重的东西交出去,简直赶上割她的肉痛了,她真心舍不得呀!

正气恨交加的纠结着,张金凤忽然大声说:“啥珠花啊?我们啥时候看着她的珠花了?该不会是她的珠花丢了想上我们家放赖来吧?我们可没看见她的珠花,你少帮她来讹我们来!”

大春媳妇一听,顿时明白张金凤这是要放赖了,她愣了片刻,又看向崔氏,想看看她的态度。

崔氏稍微纠结了一下,随即一咬牙:“对,我们没看着她的珠花,你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了…。”

在接到她女儿的暗示后,崔氏也把心一横,断然决定把那朵珠花密下。

不仅是因为舍不得贵重的珠花,也是因为不想向老沈家那个死丫头低头,东西她都抢到手了,再给她退回去多没面子啊?那死丫头得多得意啊?指不定咋笑话她们娘俩呢!

再说,这死丫头敢对她这个未来婆婆这么无理,她不给她点教训,这心里边儿也过不去啊!

当然,最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看重这朵珠花值钱了,七八十两银子啊,就是把她们全家的家底儿都折腾了,也不值这老些钱啊?

要是有了这老些钱,她的手头不也能宽绰宽绰吗?平时屯子里来个货郎啥的,她不也能跟着买点儿好吃的好用的东西吗?还有她最宝贝的小儿子,也能送到现成的书院去念书了,只要到县城的书院念书,凭她小儿子那么聪明的脑瓜,中个秀才啥的不成问题!

总之,这朵珠花对她很有用,她毅然决然的决定密下了,老头子回来她也咬死了不承认就是,他没凭没据的,总不能为了一句没影的话就打死她吧?

再说,就算他想打死自己她也不怕,她小儿子回来了,小儿子孝顺,指定不能看着她挨打的!

想到这些,她的底气也就足了,“她愿意找谁就找谁去,哼,我还想上她们屯子去找她们屯子的村长呢,就没见过向她这么给人家当媳妇的,对婆婆一点儿不孝顺不说,还敢跑婆婆跟前儿放赖来,真是反了天了……”

彩霞一看她们娘俩这副死样子,就知道说啥也没用了,起身走了出来。

沈若兰一看到彩霞空着手冷着脸出来的,就啥都明白了,那娘俩,是铁了心的要把她的珠花密下了。

“兰丫,该说的我都说了,可惜不管用,你婆婆跟你小姑子俩放赖了,不承认拿过你的珠花……”说这话的时候,彩霞也气得咬牙切齿的。

一个屯子住这些年,她还从来都不知道老崔婆子能不要脸到这个份儿上呢!

沈若兰冷笑说:“既然是这样,那就怪不得我了,嫂子,村长家在哪儿,你告诉我吧!”

大春媳妇本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但是现在看起来指定是不行了,再说她也看不惯崔氏的做派,也想教训教训那娘俩,就把村长指给了沈若兰。

原来,村长也来参加婚宴来了,就在现场呢!

沈若兰也没客气,上前找到正在跟人说话的村长,把他叫到一边儿,把崔氏母女俩密下她珠花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让村长给她做主,把珠花要回来。

村长一听有这事儿,也顾不上坐席了,就抬腿上了老张家,跟崔氏要珠花去了。

崔氏已经打定主意把珠花密下来了,又怎能承认?当村长找上门儿后,她指天画地,赌咒发誓的说自己没见过沈若兰的珠花。

还又哭又嚎的口大骂起来,骂沈若兰狼心狗肺,污蔑好人,不悌不孝,大逆不道等等…。

村长一见她又赌咒发誓,又撒泼打滚儿的,也没有办法了,他就是个村长,也没权力搜查人家。

何况,就算是搜查,一朵小小的珠花上哪还藏不起来啊?想搜都搜不着!

沈若兰本来没想把事情搞大,就让村长把珠花拿回来就算了,可被老崔婆子这么一作,全屯子的人都知道了。

崔氏也是故意的,她就是想先发制人,想装出苦大仇深的委屈样,让大伙儿同情她,帮她说话。

可惜,她太高估自己在村邻心中的印象了,大伙儿看见她夸张的哭豪叫骂,几乎不约而同的站在了沈若兰的一边儿,纷纷安慰沈若兰。

“沈家姑娘,你那些东西要是落到你婆婆的手里头了,就别指着往出要了,你婆婆那人就是宁肯割肉,也不待给你拿出来的!”

“可不是咋地,你婆婆就是个舍命不舍财的主儿,让她把到了手的东西拿出来,还不如杀她两刀呢!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两天你公公他们就要回来了,等他们爷几个回来,我们大伙跟他们说去,老张头有正事,肯定会帮你把珠花拿回去的。”

“是呀,眼见着你戴着珠花进他们家的,出来时珠花就没了,她们想赖也没那么容易!”

听到大家的劝慰,沈若兰心里的气消了不少。

然而,靠山屯儿的人却都不答应了。

“这都什么人家啊?儿媳妇还没过门儿呢她们就算人家东西,还是不是人了?”

“兰儿这么好,咋能找这样的婆家呢?这哪是婆家呀?赶上土匪窝子了。”

“那朵株花一看就能值不老少的钱吧,不能就这么便宜她们了,走,上镇衙门告她们去……”

大庆也气得脸红脖子粗的,非要带沈若兰去镇衙门报官去。

沈若兰心里虽然气得不行,但理智还在,她没想要跟张二勇退婚,所以也不能把事儿做绝了。

既然崔氏娘俩不承认,那她就把这事儿交给老张头和张二勇吧,估计有他们出手,那朵珠花肯定能拿回来;不过,要是他们不能站在正义公理的一边,她觉得这们亲事她就真该重新考虑一下了…。

沈若兰没有再追究下去,婉言谢绝了大庆哥的好意,跟大伙儿一起坐马车回靠山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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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十点零五更新,待会儿零点开始爆更,十万字,大家看个够吧!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0章 分猪肉

一路上,大家都纷纷安慰沈若兰,有的劝他想开些,别跟老人一样的,也有的劝她成亲后赶紧分家,绝不能跟崔氏那样的人在一起生过,不然指定没她好儿……

沈若兰已经打定主意把这事儿交给老张头和张二勇了,就没再继续生气,跟那样两个二不愣登的玩意儿生气,犯不上啊?

在大家的同情和关爱声中,沈若兰又回到了靠山屯。

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了,沈若兰本打算睡一觉,好好养养精神。谁知刚睡着,就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嚎叫声吵醒,沈若兰侧耳听了一下,感觉声音是从北边儿山上传过来的,她一下子来了精神,一骨碌从炕上爬起来,穿上鞋就往外跑。

没等跑出屋儿呢,就听到瘦丫在院子里大惊小怪喊,“兰丫兰丫,快出来,快,野猪掉进陷阱啦…。”

沈若兰跑到院子,往后山一看,果然见到一头野猪,正趴伏在陷阱上,不是好声的嚎叫着呢,它的身边,还有两头野猪,是躲过了陷阱的算计,顺利进入到西瓜地里,正狼吞虎咽的吃她的西瓜呢。

“瘦丫姐,你去叫人!”

沈若兰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大声吩咐。

瘦丫跑出去了,沈若兰撒腿向后山跑去,昨天她跑去找地里去找野猪算账时,野猪都跑了,今个儿可说啥都不能让它们跑了,定要叫他们有去无回!

快跑到地方时,沈若兰站住了。

因为还有两头野猪在,她不敢擅自上前,只能远远的观望着。

那头陷入到陷阱离的野猪长着长长的獠牙,体型巨大,看那铺开的大肚腩,应该有二三百斤沉吧。

此刻,它=一条前腿和一条后腿分别插在两个洞里,已经弯曲成了不正常的弯度,这是骨折了。

“呵呵呵…。”

沈若兰不厚道的笑了,成功的猎到了一头大野猪,让沈若兰在桃花村带回来的憋屈好了不少,她轻轻的起身,绕到了北面地头儿,拿出了自己的牙签弩。

另外两头躲过陷阱设计的野猪还在自顾的吃着呢,一点儿都没在乎同伴儿骨折的痛苦和嚎叫,它俩一边吃一边祸祸,很多西瓜秧都被它们给薅下来了。

沈若兰一阵心疼,咬着牙迅速的瞄准了正在搁大嘴薅她西瓜秧的一头,“噗——”

一签子射出去,铜签子稳稳的扎在了那头野猪的脖子上,正在祸害西瓜秧的野猪顿了一下,随即后知后觉得感觉出痛意来,它嚎叫一声,倏地转身,一下子看到了手执弓箭的沈若兰,小眼睛立刻迸出凶光,毫不犹豫的向她冲过来。

射完第一箭,沈若兰马上又拿出一根签子,拉弓,瞄准——

“嗖——”

没等野猪冲过来,第二箭已经射出去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咻’的插在野猪的头上。

只是,不知是因为野猪的皮太厚还是它生命力太强,中了两箭居然都没有倒下,还顶着签子继续向她冲。

马丹的!

沈若兰骂了一句脏话,又拿出枪,做好准备。

万一这野猪冲出了陷阱阵,她就马上开枪,不然这野猪的两颗大獠牙绝对够她喝一壶!

还好,野猪光顾着冲她使劲儿了,没看蹄子底下,一不留神,‘乎通’一下,一只蹄子插进了陷阱。

“咔嚓——”

陷阱里传出闷闷的一声骨折声,紧接着,野猪嚎的更响了,跟刚才陷入陷阱的那头野猪一起,扯着脖子撕心裂肺的嚎叫着,快把沈若兰的耳朵给震聋了。

第三头野猪终于察觉出不对劲儿了,它抬头看了一眼它的难兄难弟,没等看明白咋回事儿呢,只听“噗”的一声,破风声响起,一个锋利的签子已经扎进了它的身体里。

野猪吃痛,‘嗷’了一声,不过这头野猪比上头聪明,被射中后没有跑过来报复,而是撒腿向远处跑去……

它没有从北边儿的陷阱阵跑,而是斜不悠子的往东北跑去,穿过了孜然地和番椒地,把孜然和番椒又给踩坏了不少,看得沈若兰好生心疼。

正心疼着呢,看见好多村民朝这边儿跑来了,他们有的拿着铁锨二齿子,有的拿着扁担长绳,一看就是来收拾野猪捆野猪的。

很快,大家跑近了,一个个的都跑的呼哧带喘的。

大庆哥先跑到的,一看到沈若兰,就关心的说:“兰儿,你没事吧!”

沈若兰指着野猪说:“我没事,有事的是它们!”

看到野猪趴在陷阱里叫唤,有人惊喜的叫起来,“艾玛呀,没想到这陷阱这么管用!居然真抓到野猪了!”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啥话呢?人家的陷阱本来就管用啊,不然她费劲巴力的挖它们干嘛啊?

“啧啧,两头大野猪,加起来都得有四百斤,这下可妥了,兰丫天天吃肉,顿顿吃肉都够吃了!”

沈若兰一听这话,忙说:“这陷阱是大伙儿帮我挖的,等会把野猪抬回去,我给大伙儿都分点儿肉!”

几个村民一听兰丫要给他们分肉,顿时都扯开了嘴角儿,把牙花子都笑出来了。

野猪肉,那可是比家猪肉都香的好玩意儿啊!

很快,在几个先到的村民的帮助下,两头野猪被从陷阱里拔了出来,捆得牢牢的,在它们声嘶力竭的嚎叫声和抗议声中,被抬到了沈若兰家。

兰丫打到了两头野猪这个消息在屯子里不胫而走,屯子里的人倾巢而出,都来看沈若兰家的野猪了。

看着眼巴眼望的乡亲们,沈若兰当众豪爽的宣布,凡是昨天帮她挖陷阱,还有今个帮她捆野猪、抬野猪的村民,各奖励二斤猪肉,要是两样都做了,就一共奖励三斤,其余没有帮忙的村民也给一进。

只是一会儿杀猪分肉的时候,那些做出贡献的人可以先挑选要那儿块肉,这样就省的大伙儿争抢了。

按功劳分配,就不存在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了!

大伙儿对沈若兰的安排都非常满意,那些积极主动来帮沈若兰自然是庆幸不已,那些没帮忙却也得了一斤猪肉的,自然更是感激。

成斤的野猪肉啊,这下子家里的大人孩子都能痛痛快快的吃上一顿了!

在野猪肉的利诱下,大家劳动热情格外高涨,烧水的,磨刀的,秃噜猪毛的、拿盆接血的,不到一袋烟的功夫,两头野猪就在众人的努力下,被杀死了分尸了。

沈若兰简单的统计了一下,能分三斤猪肉的一共有二十一个人,分二斤的十二个,其中有一家爷仨,都是挖陷阱也来了,捆野猪也来到了的,一下子就分到了九斤好肉,把那爷仨乐得大嘴丫子都咧到耳朵根子了。

剩下的二十一家虽然都只分到一斤肉,但也是肉随他们挑,要肥的割肥的,想要瘦的割瘦的,而且每家可以额外舀一碗猪血回去,算是弥补一下他们只得一斤猪肉的遗憾吧!

其实,那二十一家也不是不想帮沈若兰,之所以没去,有的是看已经有不少人去了,就算他们不去兰丫也不会有事;有的是有事儿走不开;还有更倒霉的是瘦丫喊人的时候没喊到他们,所以就错失良机了。

不过不管咋样,都能吃到肉就比啥都强了!

两头野猪给乡亲们分掉了一些,还剩下很多,光肉就能剩下一百多斤,只是野猪本来就偏瘦,大伙儿挑肉的时候都挑肥的割,所以到最后剩下的,基本上就都是瘦肉了。

大伙儿看到沈若兰最后就剩下一堆瘦肉,都有点儿过意不去了,纷纷要拿自己家的肥肉跟沈若兰的瘦肉换。

其不知,沈若兰就喜欢吃瘦肉,剩下的都是瘦肉还正合她意呢。

沈若兰拒绝了大家的好意,拿出大约二三十斤的肉,让屯子里的几个嫂子和婶子们帮忙,做了很多风干肠,又做了不少的腊肉,还靠了点儿油呲啦,剩下的,就都腌上了。

两个猪头给了大爷家一个,留着让大爷下酒;一个给了她奶奶家,算是给老太太补身子的。

虽然她看不上老太太,更厌恶沈德贵,但不管咋说,刘氏毕竟是他爹的亲娘,她要是对她太刻薄了,爹的心里会难受,会内疚。

何况她最近也挺老实的,没跟她整啥幺蛾子,这个猪头就当是奖励她的吧!

剩下的猪蹄子和心肝肺啥的,谢大娘和秋萍嫂子她们一起帮忙,帮她给洗好收拾干净了。

沈若兰最喜欢吃猪下水了,收拾好后就也放在了腌猪肉的缸里,留着以后慢慢吃!

大姑家和二姑家每家都分了三斤猪肉,因为从挖陷阱到捆野猪,王万福和齐来顺都到场了。

上次两家跟沈若兰说要去吉州干活儿,被沈若兰拒绝后,他们到一起商量了一下,觉得兰丫还是对他们心中有气才不愿意帮他们的。

人穷志短,就算知道人家看不上他们,想跟他们断了亲戚关系,但是他们舍不得断啊,二房现在眼瞅着是发的磨磨丢丢的,丢掉这样一门儿好亲戚,谁愿意啊?

所以,就只好寻找机会,努力修补他们之间的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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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1章 进老丁家门了

收拾完这些,天已经黑透了,沈若兰早就吩咐瘦丫焖了一大锅米饭,招待那些帮她做风干肠、腊肉和腌咸肉的婶子嫂子们吃了一顿。

雪白的大米饭,加上油汪汪的油呲啦,凉拌黄瓜和糖拌柿子,简直没比的了,把这帮老娘们儿一个个吃得油嘴马哈的,都答兑乐呵的回家去来。

人都走后,沈若兰就有点儿奇怪了,今儿从分猪肉到吃猪肉,她大娘一次面儿都没露,这不符合她的性格啊?

按说有分肉、吃肉这好事儿,她大娘咋地也得来占点便宜来,她咋就能挺住一次面都不露呢?

跟瘦丫说了心中的疑惑,瘦丫猜度说:“能不能是去沈若梅那去了,要么就是回娘家了,不然有分猪肉的好事,她断不会不来的。”

沈若兰也认同了她这个说法,其不知,沈大娘现在正躺在炕上哭呢,根本没心思吃肉了,要是有云丹白药给她吃点儿还差不多。

原因很简单——老丁家接梅儿进门儿了。

之前,让梅儿堂堂正正的进老丁家门儿是他们老两口子最大的心愿了,但是自从上回老头子从老丁家回来,跟她说了丁掌柜和丁夫人对梅儿的态度和看法后,她就不想让闺女嫁到老丁家去了,因为知道公公婆婆那么瞧不起她,嫁过去也没好。

特别是现在,小丁公子都这么久了还没个信儿,谁知道咋回事儿啊?万一是死了,她闺女进到老丁家去,还不得守一辈子活寡吗?

沈大娘心里是一千个一万个反对的。

但是,死丫头根本就没跟她商量,昨儿晚上老丁家来人儿接她,她二话不说,乐颠颠的就收拾收拾东西就跟人家去了,还以为自己真的进了豪门了呢。

沈大娘也是早上去镇上陪她时才知道的消息,当她知道那死丫头跟老丁家人走了后,当时就张抓似的跑到老丁家去要人,可惜,老丁家是大户人家,像她这种身份的根本就靠不上前儿,沈大娘在人家门口又哭又求的磨叽了半天,连门儿都没进去。

她不甘心,又跑去棺材铺见丁掌柜,结果人家根本就不搭理她,见了面没说上两句,就把她给轰出来了。

沈大娘一见这定掌柜的态度,更加确认闺女进老丁家准没好日子,就一路哭着走回来了。

回到靠山屯儿时,沈大爷刚拎着猪头从沈若兰家回去,正叼着烟袋锅子在个大盆子里收拾猪头呢。

沈大娘一见到老头子,心里的委屈一下子迸发出来,也顾不上哪来的野猪头了,哇的一声哭出来:“老头子啊,可毁了!咱们梅儿进老丁家的门儿了啊,这可咋整啊——”

沈德宝收拾猪头的手顿住了,站起身走过来:“这么说,那个瘪犊子回来了?”

“没有哇,要是他回来我就不哭了,问题是他没回来,还一点儿信都没有,我就怕他有个三长两短的,咱们梅儿再进了他家门,那还能有好儿吗?”

沈大娘哭的都站不住了,沈德宝急忙扶着她,进屋里坐在了炕上。

坐定后,沈大爷埋怨说:“那你咋不拦着她呢?你是干啥吃的啊?”

沈大娘哭道:“我早上去的时候人都已经走了,听房东说昨晚就走的,死丫头还叫房东给我带话,叫我往后不用来镇上看她了,当时我要是在场,死都不待让她去的……”

沈大娘咣当一下躺在炕上,一声儿一声肉的哭得更惨了。

沈大爷激动了一会儿,在老婆子的哭声中渐渐的恢复了平静,又慢慢的又佝偻下身子,吧嗒吧嗒的抽起烟来。

沈大娘哭了一会儿,也不见老头子拿主意,就光顾着在哪抽烟了,她一生气,蹭的从炕上坐起身,扯着就把沈大爷手里的烟袋锅子抢过来,啪的扔到地上,发泄似的喊道:“就你非得作死,非得把孩子撵出家门儿,害得孩子没了家也寒了心,要不能让他们给骗去吗?现在孩子掉火坑去了,你也不说想想办法,就光在这儿抽烟,我问你,你抽烟能解决问题吗?能把梅儿抽回来吗?”

发泄完,沈大娘又躺回炕上呜呜呜的哭起来。

沈德宝被老婆子抢了烟袋锅子一顿臭骂,也没发火儿,他垂下头,本来就佝偻的身子变得更佝偻了。

他心里难受哇!

虽然是他把沈若梅撵出家门的,但那并不代表他就不疼她、不爱她了。

捧在手心儿这么多年的闺女,能说不疼就不疼吗?把她撵出去,还不是为了逼她把肚子里的孩子打下去,跟老丁家把关系断了,是为她的将来着想,不然他能舍得把自己眼珠儿似的闺女撵出家门吗?

只是,他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那死丫头非但没把肚子里那个孽胎祸根打下去,还虎了吧唧的上人家家去了,这下可完了,她算是跳火坑里了,老丁家那深宅大院的,他们这当庄稼人的爹娘想帮她想救她都不能够啊!

哎,愁死个人啊!

“你倒是说话呀?当时撵梅儿时呜嗷火喊的不是挺能说的吗?咋现在连个屁都放不出来了?”沈大娘见老头子耷拉着脑袋不说话,气得又骂了一句,把沈若梅进老丁家这笔帐都记到了沈大爷的头上。

“我还能说啥呀?说去把她接回来?”沈大爷慢慢的抬起头,看着自己的老婆子。

“对呀,把梅儿接回来。”

沈大娘激动得喊道,“他们老丁家突然把梅儿接过去,肯定没安好心,你不都说了吗?他们根本不想让咱们梅儿进他们家门儿,还说咱们梅儿做他们家做婢子都不配,就他们那么看待梅儿,梅儿上他们家能有好日子过吗?我估计准是小丁公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他们怕断了后了,才把咱们梅儿接过去的,咱们是孩子的亲爹娘,得帮她做主,小丁公子不回来,决不能叫梅儿只身一人进他们老丁家去!”

“这是咱们能做得了主的吗?”

沈德宝说,“要是你闺女不乐意进老丁家,我这个当爹的就是给人家磕头,到县衙告状,拼上老命也定要将她接出来,可问题是:她自己乐意啊,她觉得进老丁家不是掉进火坑,是掉进福窝子了,咱们就是急死哭死,她也不待跟咱们回来的啊?”

“呜呜呜,都怪你,要是你没把她撵出去,还让她在咱们眼皮子底下,老丁家就算来人了也不好使,我就是拼了命也不待让她跟他们去的……”沈大娘又把这事儿推到了沈大爷的头上。

沈大爷闷声说,“就算再咱们眼皮子底下也没用,她想去,你就是给她跪下都没用,别说是跪下,你就是站井沿上拦她,也肯定拦不住,你信不信?”

沈大娘信,知女莫若母,她当然知道沈若梅是啥性子,也信老头子说的话,刚才还满肚子的怨气,被老头子这么一说,就消停下来了。

她抹着眼泪儿,说:“就算她不孝,四六不懂,可也毕竟是咱们捧在手心儿里长大的闺女,咱们不能就这么把她扔到老丁家不管啊?不然就老丁家那两口子的性子,还不得磋磨死她啊?”

沈大爷呆着脸想了一会儿,唉声叹气的说:“那我明个儿去找找兰丫吧,她不是认识镇上的雷捕头吗?我寻思着找雷捕头帮咱她说句话,让老丁家好好对她,不磋磨她就好!”

沈大娘张了张嘴,其实,她是想把闺女带回来的,但是又觉得不大可能。

因为是她自己愿意进老丁家大门儿的,就她那自私虚荣的性子,是不会因为他们俩的心愿就放弃老丁家的荣华富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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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之农女皇后》

五女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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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徒四壁,米缸空空,面对面黄肌瘦的母亲和嗷嗷待哺的幼弟幼妹,穆采薇撸起袖子,振臂高呼:“姐要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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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摊前,穆采薇扎着围裙,奋力叫卖:“炸串、炸串,各种的炸串……

布庄里,穆采薇娴熟的拨着算盘:”这些q版的绸缎就买五十两银子一匹吧……

……

很快,大晋国的子民都知道了,大晋国的首富不仅是个年轻貌美的少女,还是个乐善好施的慈善家!

穆采薇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随随便便做了几件慈善,竟得到了一个令她难以置信的——神奇空间!

还得到了一桩令她“难以启齿”的——姻缘!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2章 迁入新房

第二天,沈若兰家扒房子,就是把现在住的这两间旧房子扒了,搬到新房子去住。

新房子盖起来三个月了,一直晾着呢,现在已经干好了,墙里面也没有潮气了,可以进去住人了。

沈若兰家的旧房子很好扒,就只两间小小的茅屋,不大一会儿就能干完,因为活儿不多,沈若兰没找多少人来帮忙,就找了大春哥爷俩和大庆哥爷俩,还有桂生子哥爷俩过来了。

本来还想找大爷来着,但是昨晚她打包收拾东西的时候,忽然听到大爷家传来大娘的哭喊声,沈若兰以为是大爷大娘干仗了,就没敢上门去找,免得尴尬。

一大早,沈若兰等刚起身,这几个人就到了,他们拿着刨镐子、大锤等,谢大娘带着秋萍嫂子,桂生子嫂子和大春嫂子等过来帮忙来,帮沈若兰把收拾东西往新宅子里倒腾。

倒腾完,男人们就开始撸胳膊挽袖子的扒房子,扒到一半儿的时候,齐来顺儿和沈秀英不请自来了,也加入到了干活儿的队伍里。

沈若兰虽然不待见他们,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上赶子来帮忙干活儿的,她总不能冷着脸把他们赶出去吧。

只好默认了他们的存在!

沈若兰家的新宅子宽敞气派,前后两进各有四间,东西两边还各休了两间厢房,砖厕所、砖院墙,大门楼儿修得跟大户人家的府邸似的,就差没摆俩石狮子了!

沈若兰把二进的东间儿留给了她爹娘,挨着她爹娘的那间屋留给了竹儿,第三间屋是堂屋,待客吃饭用的,不住人,第四间屋是她跟菊儿的。

把瘦丫姐和冬儿董奶奶安排住在一进,董奶奶戴着冬儿住东屋,瘦丫姐住西屋,还留出一间给招娣带娣和领娣住,大屋子宽敞亮堂,气派非凡,把他们三个都乐坏了。

大家都说他们三个是因祸得福了,本来过着那样不堪的日子,现在在兰丫的扶持下,都一步登天了,不仅天天吃好的和好的,还能住上这样青堂瓦舍的宽敞大屋,就是她们这些劳作了一辈子的,也没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啊!

瘦丫和董奶奶等自是心满意足,心里对沈若兰的感激就不用说了!

沈秀英看到沈若兰家的房子,更加坚定要跟二房重修与好的决心了!

外头的几个男人没多大会儿就把旧房子给扒倒了,大庆哥在老丈人家借了牛车,把旧房子的建筑垃圾都装在车上,拉到外面的道上垫道去了,扒出来的稻草都烂了,烧了会有霉味儿,就扔到北边儿的粪堆上去沤粪了。

旧房子的大梁、门窗和椽子都被几个男人放在了东厢房里,免得被雨淋着烂了。

其实那些大梁、椽子和门窗在沈若兰的眼里,也就只能烧烧火了,但庄户人家过日子仔细,凡事能用的东西都留着,谢大娘非不叫她扔,非叫她留着,她就只好先留下了。

不过,就算留下也没用,反正这些东西她是不会用的,就留着往后谁家用给谁家得了。

这头儿男人们还没干完,沈若兰她们已经把新家都整理好,收拾干净了,于是又带着大娘嫂子们开始准备午饭。

干活之前,谢大娘她们就郑重地跟沈若兰声明了,他们今个就是来帮沈若兰干活的,不要工钱。

大庆儿今年春天在沈若兰家干了好几个月的活儿,挣了好几两银子呢,现在家里边儿可宽绰了,一家老小都对沈若兰感激的什么似的,今儿她扒房子这点儿小活儿,又怎会收她的工钱呢?

大春儿的生意沈若兰也没少照顾,且大春媳妇跟沈若兰的关系也好,这点儿小活儿自然也不会要她的工钱的。

桂生子也没少在沈若兰这儿挣钱,虽然挣的不像大庆和大春儿那么多,但是沈若兰家无论是盖房子还是开荒种地,他都参与了,昨儿分野猪肉时,他家还分到六斤呢,受了兰丫这么多恩惠,当然也不会要她的工钱。

大家都是诚心诚意的来帮她忙的,算是报答一下她对他们的照顾之恩吧。

沈若兰见大家都不要工钱,就提出供饭了,这回谢大娘倒是没跟她外道,爽快的答应了。于是收拾完新屋后,大家就开始忙着做饭了。

昨儿打到的野猪肉还有很多,前园子里还有各种蔬菜,家里还有不少鹅蛋鸡蛋,所以要准备一顿像样的午饭还是很容易的。

沈若兰从缸里捞出一大块野猪肉,又拿出十几个鸡蛋,在前园子摘了些柿子、黄瓜、茄子和豆角等青菜,一凑就凑成了七八个菜,还都是好菜、硬菜!

正热火朝天的分工劳作干着,大爷忽然来了。

沈德宝是来找沈若兰说事儿的,没成想一过来就看见二房的老房子扒了,这会子好几个村邻正在老房子的旧址上铺青砖呢。

沈德宝一见,也顾不上自己的事儿了,急忙过来大伙儿一起干起来。

几个男人一边干活儿,一边不停的夸奖沈若兰,听得沈德宝心里酸酸的。

一样的老沈家闺女,梅儿从小比兰儿养的仔细多了,可现在她们姐俩却活得天差地隔,根本没法比了,哎!

干完活儿,沈德宝趁着大伙儿去洗手准备要吃饭的时候,把沈若兰叫到了西厢房,吞吞吐吐的问她跟镇上的雷捕头是否熟识,在雷捕头跟前能否说上话。

沈若兰一听大爷这话,就知道有事儿,而是十有八九是跟沈若梅有关。

她可不想帮沈若梅,但又不想让大爷失望,就跟大爷说,“我跟雷捕头统共就见过三次面,并不熟悉,之前他虽然帮过我,那也是因为我有理,再者也是因为我孝敬了他银子的缘故。”

沈大爷一听沈若兰跟雷捕头没有交情,顿觉挺失望的,但是听到拿银子就可以办事,又在心底生出了几分希望。“那,求他办个事儿得多少银子?”

沈若兰说:“第一回二两,第二回五两,都是一把一给的。”

其实,第一回跟大姑家闹起来的时候,她就给了雷捕头一两银子,第二回跟沈大锤他们闹的时候,就给了二两,之所以夸大其词,就是为了让大爷知难而退。

果然,沈大爷在听到沈若兰的说辞后,顿时蔫吧了,家里现在哪还有一两二两的银子啊?上回福存带回的那些钱分家时让他都拿走了,老婆子手里那点钱儿也段时间也都搭在梅儿身上,花得差不多了。

别说是一两二两的,就是一钱二钱的也没有啊?

他叹了口气,悻悻回家去了,饭都没吃。

回到家时,老婆子正躺在炕上哼哼呀呀的等他呢,昨天听到女儿进了老丁家的消息后,她一股急火,昨晚后半夜时就病倒了,要以她的性子,早就亲自出马去沈若兰了,还能等到这时候?

见沈德宝回来了,沈大娘哼哼唧唧的说:“咋样啊?兰丫啥时候去跟雷捕头说去啊?”

沈大爷坐在炕沿儿上,闷声道:“先不用去,待会儿你去你妹子家,让你妹子给她姑爷说一声,给咱们留意着点老丁家的动静,要是听到梅儿在他们家受委屈了,咱们再去求雷捕头也不迟,要是梅儿没受委屈过得好好的,咱们找人家雷捕头不是多余吗?”

“哎呦,梅儿在他们家哪有可能过得好呦?他们但凡把梅儿当回事儿,就不会把我从铺子里赶出去,也不会不叫我进他们家大门儿了,你也知道老丁家那两口子是咋看咱们梅儿的,搁脚趾头想也能想到他们咋对梅儿啊?”沈大娘一听沈大爷不去求雷捕头,一下子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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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3章 母女斗法

她虽在病中,脑子却一点儿都不糊涂,分析起问题来头头是道,条理清晰,可比她闺女聪明多了。

“是不是兰丫不答应帮咱们?我就说,那个死丫头就是个邪乎的,前两天我跟她借房子给梅儿住,说破嘴皮子了她都不同意,我这张老脸在她眼里都不如个鞋垫子,哼,她哪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啊?分明是没把你这个大爷放在眼里,但凡她把你当个长辈,能那么卷我的面子吗?打狗还看主人呢,我好歹是她大娘,求她那么点儿事儿都不行,真是个白眼狼,狼崽子,要是当时她答应梅儿在她家住了,老丁家能找着梅儿吗?要是找不着,不就啥事儿都没有了吗?”

沈大娘怨天怨地怨空气的埋怨着,按她的思维逻辑,她闺女进了老丁家门儿,谁都怨,就是不怨她闺女,因为她闺女还小,不懂事,是叫人家给骗了,要是死兰丫当时答应收留梅儿,就不会有这事儿了。

沈大爷叹了口气:“你也别怪人家兰丫不帮她,之前梅儿是咋对人家兰丫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别说她俩是堂姐妹,就是亲姐妹,就冲梅儿那么对人家,人家也不会帮她的,换作是你,有人那么对你,现在倒过来让你帮忙,你帮吗?”

“再说了,梅儿也不是个省事的,谁愿意把她招到家里添堵去啊?人家兰丫又不该咱们的不欠咱们的,凭啥要受她那份儿委屈啊?”

“你,你咋还帮她说话了?梅儿是你闺女还是她是你闺女,你咋还分不清里外拐了呢?”沈大娘被沈大爷说得屈了词,只好挑斜理,抓斜曲子。

“我这叫帮理不帮亲,要是梅儿和兰儿倒过来,我也这么说,梅儿的事儿咱们就先撂这儿吧,我方才又琢磨了,老丁家肯把梅儿接进去,肯定是为了梅儿肚子里的孩子,有那个孩子做靠山,老丁家就算看不上梅儿也不会为难她的,说不定过得比在家时还好呢!”沈大爷说道。

“可是,万一那个小丁公子回不来了,或者死外头了,咱们梅儿就这么进他们家了,不得守一辈子活寡吗?”

沈大娘还打算观望一段时间,要是小丁公子再不回来,就打掉她梅儿肚里的孩子,让她到吉州那边重新开始呢,可现在她都进老丁家了,就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了,万一小丁公子真个不回来了,她那一辈子不就完了吗?

“那也是她自己找的,咱们这做爹娘的把成破利害都给她分析,可她就是不听,咱们又能有啥招儿的?哎,道儿是她自己选的路,就让她自己去走吧!”沈大爷无力的说道。

眼下,他也想不出啥好办法帮他闺女,要是他闺女不愿意留在老丁家,他就是豁出老命也得把她給弄回来,可现在她是乐不像样去了,他又能有啥招呢?架不住人家自己愿意啊?就算他现在有能力有机会把她弄出来,她也不待出来的,强弄出来的话,以她那性子,准得寻死觅活的往死里做他们,都能把他们老两口子做死!

再说,他也没能力把她弄出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沈大娘一听这话,顿时急眼了,“你这是不想管她了吗?有你这么当爹的吗?孩子还小,难免犯错误,做错了咱们当爹娘的把她掰正当过来不就得了嘛?还能撒手不管?你还是不是人啦?”

“不是不管,就是暂时先放一放,等到她自己不愿意在那儿呆了,咱们再想办法,现在就算咱们有法子把她弄出来,她也不带愿意跟咱们回来的,回头还得怨恨咱们,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她吃点亏长点教训呢。”沈大爷解释道。

沈大娘听了,心里虽然不痛快,可也知道老头子的话在理,也就只好暂时先这样了。

**

农安县城,某座银楼里。

崔氏拿着卖珠花的六十两银子,高兴的牙花子都笑出来了,“艾玛呀,还真值这老些钱啊?这下子咱们家可妥了!”

她小儿子能进县城的书院念书,她也能时不时的买点零嘴儿吃,还能买点针头线脑啥的在老姐妹跟前显摆了,这老些钱,都够她花一辈子了。

张金凤看到那些银子也是双眼冒光,“娘,你给我买根金簪子呗,我就想要一根金簪子,都想多少年了。”

崔氏一听,急忙把银子揣进裤腰里,瞪了她闺女一眼,“你个乡下丫头,要啥金簪子?整那么招摇让人家给你抢去咋整?”

张金凤一想也挺有道理的,说,“那你给我打一对儿银镯子吧,再给我买两根银簪子,我要大的,镯子要二两一个的,簪子要扁方,也至少要二两一个的。”

张金凤要得理直气壮的,因为是她先发现沈兰丫头上的珠花的,也是她提议把那朵珠花弄到手的,没有她,她娘上哪整这老些银子去啊?所以理应分给她一些,就是她要的这些,她还觉得少哩!

崔氏可不是这么认为的,银子到了她手就是她的,她的银子还留着供小儿子念书娶媳妇呢,怎么可能往姑娘身上使劲儿搭呢?姑娘是外姓人,她的钱是不会花到外姓人身上的。

“你个死丫头,赶上要帐的鬼了,上嘴唇下嘴唇一碰就要那老些东西,那得多少钱啊?我可没钱搭你,我这点儿钱还留着供你弟弟念书呢!”崔氏没好气的回绝道。

张金凤一听她娘不给,急了:“娘,咱做人可不能丧良心啊,要不是我您上哪整这六十两银子去?别说六十两,就是六两六钱你又上哪整去?我没说跟你要一半儿就不错了,就要十来两的东西你都不肯,你还要吃独食儿咋地?”

“你个小比崽子,你跟谁说话呢?我是你娘,我生你养花了多少银子了?老娘还没跟你算这笔帐呢?你倒跟老娘分斤拨两的算上了,我告诉你,这些银子都是我的,你一个子儿都别想,爱咋咋地!”

张金凤替她‘出谋划策’,把沈兰丫的珠花算计到手里,还为此差点儿让沈兰丫把她的肋巴骨撞折了,今儿她起大早兴头头的跟老娘来县城买珠花,就是为了捞些好处,结果听她娘这话一点儿都不想给她了,张金凤急眼了。

“娘,你咋能这样呢?三勇是您儿子,我就不是您闺女吗?您咋能这么偏心呢?”

崔氏扬起下巴,振振有词的说:“我偏心三勇不对吗?三勇是儿子,是将来给我养老送终的人,你是闺女,是外姓人,一年半载的嫁出去了就跟我没关系了,你能跟我儿子比吗?”

张金凤气坏了,一跺脚:“你愿意给你儿子攒多少攒多少,你给他攒一座金山我也不眼气,可是你该给我的一文都不行少给我了,要不等我爹回来,我就把你密下沈兰丫珠花的事儿告诉我爹去,看我爹揍不揍你!”

“你敢?你个死丫头片子,你敢告诉你爹,看我不把你嘴丫子给你撕开的!”

“你看我敢不敢,反正这六十两银子里边得有我一半儿,你要是不给我就告诉我爹!”这下子,张金凤也是急眼了,十两银子都答兑不下来了,一开口就是三十两,还少一文都不行!

崔氏气得直咬牙,抬手就给了她一大嘴巴子,还是蹦起来打的,可见崔氏打她的决心有多大:“你个认钱不认人的小瘪犊子,这把你能耐的,还敢威胁你老娘了?你还想不想找婆家了?就你这样的,我能好好帮你找婆家?美死你了呢,赶明儿非给你找个抠脚汉子嫁过去不可,让他一天打你八遍儿,捶死你个不孝顺的犊子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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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4章 给她吃剩饭

张金凤能威胁崔氏,同样崔氏也能威胁她,而且崔氏的威胁力更大,张金凤手里的王牌就是她爹的一顿大发雷霆,而崔氏手里的王牌是张金凤的一辈子。

一顿胖揍和一辈子的幸福,哪个轻哪个重谁都知道。

张金凤败下阵来,银子没捞到,还得了一个大嘴巴子,把张金凤气得呜呜呜直哭,夺眶而出的泪水把脸上的胭脂冲掉好多,那张四方大脸看起来一道黑一道白的,煞是有趣!

崔氏见张金凤哭的响亮,把道上行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也觉得怪丢脸的,再者也是怕她真把自己的所作所为告诉老头子,就咬咬牙,说:“行了行了,别嚎丧了,一会儿我去给你买对银耳坠子,记住了,不行要大的,顶多一两银子的!”

张金凤本来兴冲冲的跟过来,还以为能披金戴银的回去,结果最后只捞着一对儿比鼻涕嘎渣大不多少的小耳坠子,统共才花四百多文,那还把老娘给心疼得龇牙咧嘴的呢,张金凤心里气得就别提了!

最后,娘俩扭头别棒子的回桃花村去,路上崔氏还不停的嘱咐她,不兴跟别人说,特别是她爹和她二哥,坚决要瞒得滴水不落,要是这事儿让她爹和她二个知道了,她就揭了她的皮……

**

吉州,湛王府里

淳于珟看完沈若兰写给他那封简短的回绝信后,半点不气馁,提起狼毫龙飞凤舞的写道:“虽然不及幽兰品,百亩齐载愿亦奢。”

哼,你不是借物喻人吗,爷也可以借物表白啊,这几天,他已经把那本《花间集》背得滚瓜烂熟了,尤其是关于‘兰花’的诗词,不管兰儿说什么,他都能借此表达自己的心意。

“英战,去,把这封信交给她,顺便给爷打听打听她最近在干啥?啥时候回来?”

这东西,一走就是好几天,也没个信儿,他都好几天没看着她了,想的慌呢!

英战拿着信出去了。

刚出去,罗城就匆匆走进来,面色凝重的禀报,“主子,适才外头来报,安安郡主已经到了青州,只是不知是舟车劳顿还是水土不服,在青州病倒了,病势危急,随行的太医说,必得大还丹才能保命,您看——”

淳于珟说:“看什么看,爷就只有一颗大还丹,已经送人了,还上哪讨去呢?”

“可是,安安郡主她……”罗城面露难色,却识相的没有说下去。

淳于珟道:“让聂恒带着几个好大夫快马加鞭去给她瞧瞧,记得多带点儿好药,对了,再想办法把这事儿透给鲁元,只是别露出是爷的意思……”

身为荣欣大长公主唯一的儿子,鲁元应该也有一颗大还丹,既然他那么钟情于邓安安,甚至为她不惜放弃京城的荣华富贵躲到吉州来,这会儿,他一定会不会舍不得一颗药丸!

倘若安安能为此对鲁元心生好感,那就再好不过了,也算是了却了他的一桩心事了……

**

七松镇,丁家

沈若梅终于如愿以偿的进了丁家,住进了所谓的‘豪门大宅’里。

丁家的大院儿确实比她家在靠山屯的土坯房宽敞气派多了,三进的大宅子,前前后后光屋子就有好几十间,房后还有一个小小的后花园儿,家里还有两个婆子、两个丫头和两个小厮服侍。

她觉得,这才是她该过的日子。

沈若梅很是得意,可得瑟不过三秒,很快就得意不起来了,本以为她会住进小丁公子的院子,结果,她被安排住进了三进的东厢房里。

她早就听说过,大户人家的主子都住在正房,只有丫头婆子和小妾通房才会住厢房里,虽然她明知道自己是妾室,住厢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她的心里就是不痛快,就是觉得憋气、堵的慌!

凭她的长相,她的能力,咋就不配住正房呢?

还有,丁家的伙食也让她不满意。

她本以为,丁家这么有钱,伙食一定很精致,顿顿都应该好几个菜,不是鸡就是鱼,要你就是牛肉肘子,还有各种精美的点心做配食。

然而,进老丁家吃的第一顿饭,竟然是大饼子和稀粥,而且那大饼子是腾过的,稀粥也有点儿罚混,里面还有大酱和咸菜的痕迹,仿佛谁吃剩下的似的。

心里虽然疑惑,但到底没有证据,且她又是刚进门儿,不能发问,像她事多儿似的,所以强忍着吃了。

到晌午吃饭时,她的猜测得到了证实。

她的午饭开饭时间比平日在家时要晚,等一个老婆子把她的午饭给她端来时,她赫然发现这午饭明显是剩下的。

饭还好,是新蒸的小米干饭,可菜就难看了,一条被吃得就剩下个鱼头的鱼,鱼刺上星星点点的还有点儿鱼肉,里面的汤水倒是不少,还炖了些茄子干在里面;另一个菜是白菜炒土豆片子,里面也没搁多少油水,水了吧唧的一看就没食欲,而且还是剩的,里面的白菜叶都给挑没了,就剩些白菜帮子和土豆片子,白次拉古的,还不如在家里边吃的好呢!

在家里边,起码不用吃剩饭剩菜啊!

“沈姑娘,快吃吧,吃完了我还得洗碗洗筷子呢!”

老婆子把饭菜往厢房的炕桌上一放,就板着脸开始追。

沈若梅张了张嘴,指着盘子里的鱼头,“你,你没拿错吧,这是剩的,你们怎么能给我吃这种东西?”

婆子干巴巴的说:“这又是油又是盐的,咋就不能吃了?跟你说实话吧,要不是看你怀着身子呢,就是这剩的你也捞不着吃,早跟我们一样吃糙米窝窝头了。”

剩饭剩菜!

糙米窝窝头!

沈若梅如遭雷击!

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老丁家的生活跟她想象中的不一样?

想象中,她在老丁家的伙食就该是满满的一桌子菜,荤的素的都有,为什么现在只有一条鱼和一盘白菜炒土豆片子,还都是剩下的,叫她怎么吃?

婆子见她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怔怔的看着那两盘菜不肯动弹,有点儿不耐烦了,“你倒是吃不吃啊,我还得刷碗呢,后院儿还有一大爬拉活儿等着我干呢!”

沈若梅咧了咧嘴,想哭,想叫,想骂人,想发飙……

但最后,她却挤出两个字:“我……吃……”

她刚进门儿,可不能忤逆了丁老爷和丁夫人,这说不定是他俩这是在考验自己的性子够不够柔顺听话呢,再说,就算不是考验自己,她也必须得好好表现,不然把他们惹恼了把自己赶出去,她可就没脸再见小丁公子了……

不过,让她吃别人剩下的东西,她还真做不到,沈若梅捏着筷子,看着那两盘剩菜,只觉得胃里一阵阵的往上翻,都快把她恶心的要吐出来了。

她强挺着把那碗饭噎进了肚子,菜一口没吃,只噎得她直翻白眼儿,差点噎死过去,撂下筷子,她就迫不及待的喝水,咕咚咕咚的灌了一杯水,才略好些。

婆子见她吃完了,就冷着脸把东西收拾下去了。

**

“夫人,她吃了一碗饭,菜一口没吃!”婆子端着托盘里的剩菜去请示主母。

丁夫人正坐在炕桌儿前扎纸马呢,见到婆子端来的剩菜,咬牙啐了一口,“贱货,装什么高贵呢,就她那样的,能给她饭吃就不错了,还敢挑三拣四的?”

丁夫人虽然打心眼儿里看不起沈若梅,但是给她吃剩饭却不是为了磋磨她,更不是像沈若梅想象的考验她,而是因为丁掌柜和丁夫人都是悭吝的性子,因为沈若梅怀着小丁公子的骨肉,怕她吃的不好营养跟不上去,才把他们吃剩的菜拿给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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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6章 狡辩

张大勇也为他老娘的行为感到羞耻,但是看他爹一副怒发冲冠、咬牙切齿的样子,又不由得暗暗为老娘捏了把汗,看来等会儿回去后,老娘很有可能会挨一顿好打啊!

但是,他也觉得老娘是该被教训教训了,钱再好花也得有个度不是?哪能啥昧良心的事儿都干呢?这也就是兰丫心好,差不多的早把她告官府去了!也亏得兰丫跟二勇的感情深,这要是他媳妇,老娘在成亲前干出这事儿,他媳妇指定得跟他退婚,绝对不再嫁给他了。

“大爷,我也不是个邪乎的人,那朵珠花要是我的,我孝敬给我大娘也没关系,可是那朵珠花是我娘借给我戴的,不知你还记不记得了,上回咱们在‘百味人家’吃饭时我娘就戴着那朵珠花了,那个真是我娘的,我要是给弄丢了,没法跟我娘交代啊……”

告完状,沈若兰不忘装一把白莲花,做出一副很为难又无可奈何的样子。不然跟未来公公告未来婆婆的状,咋说都有点儿说不过去!

老张头一听沈若兰说珠花是亲家母的,一张老脸更臊的慌了,只恨不能现在就到家,狠狠的揍那个老不要脸的一顿去。

张二勇听沈若兰说起那朵珠花是二婶儿的,也臊得不行,连脖子都红了,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的亲娘,在兰儿面前做出这么不堪的事,他都没法面对兰儿了!

爷俩都被臊得面红耳赤的,不断的跟沈若兰保证,一定会帮她拿回珠花,叫她放心。

沈若兰知道老张头在家里的地位,所以压根儿就没担心过,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后,就开始担心了。

倒不是担心崔氏被打,而是担心打轻了,崔氏那种性子的,打轻了根本不管用,要是能打个半死就再好不过了,就她那样的,打死了都不可惜!

在老张头和张二勇不断地歉意声中,马车赶到了桃花村,在老张家门口儿停下了。

老张头和俩儿子带着自己的行礼下了车,崔氏在屋里看到老头子和儿子回来了,急忙跑出来迎接。

“艾玛老头子,你们可算回来了,这回挣多少钱啊?钱呢?”

“钱你奶奶个腿儿,一天天就认钱,你钻钱眼儿去得了!”老张头桑声恶气的骂了一声,背包罗伞的进屋去了。

崔氏被骂懵了,怔怔的看着俩儿子:“你们爹这是咋地了?咋一回来就跳老虎神呢?晌午吃炮仗了啊?”

话音刚落,恰好沈若兰撩起车帘儿跟张二勇说话,“二勇哥,我先回去了,等你有功夫就上我家去吧,正好咱们商量商量进山的事儿!”

张二勇点头,脸上还红着呢,“嗯,行,我明天就过去……”

张大勇还算镇定,谦让了一下:“兰丫,你们都到门口了,进去喝点儿水再走呗?”

沈若兰笑道:“不得了大哥,我会去还有事儿呢!”

崔氏一看到沈若兰,心里顿时‘咯噔’一声,一下子明白老头子刚才为啥跟她是那副死样子了。

完了,指定是这死丫头下舌了,要不老头子不可能无缘无故跟她发火,这下坏菜了!

她慌乱了一会儿,不过想到那老些银子,很快又镇定下来了。

哼,反正她没拿,现在证据也不在家了,她就一口咬定没那事儿,谁能把她怎么着了?

想到这儿,她平静了不少,不是好眼睛的白了沈若兰一眼,又冲着她啐了一口,一扭身,撅哒一下子回屋去了。

张二勇一看他娘这副样子,气得脑门子上的青筋直跳,这也就是他娘,换个人儿他早一杵子轮上去了。

也亏得兰儿大人大量,不跟她一般计较,不然这门儿亲事早就黄了!

张二勇暗暗下定决定,将来一定好好对待若兰,而且一定不跟他老娘生活在一起,绝不——

崔氏没搭理沈若兰,沈若兰也没搭理她,撂下车帘子后,就径自回靠山屯去了。

**

老张头进了屋,把行李甩在了炕上,气咻咻的坐在炕沿边儿上等着崔氏。

张金凤听到她爹和哥哥回来后,一反常态的没蹭一下钻出来,看他们带回啥好东西了,而是躲在了自己的屋里没出来。

刚才在窗户那儿看见沈兰丫了,她要是没猜错的话,沈兰丫指定跟她爹跟她哥告状了,她娘密下沈兰丫珠花的事儿,她也有一份功劳在里面,她可不想主动撞上去,被爹和二哥收拾。

崔氏在院子里磨蹭了一会儿,见张大勇和张二勇都进了屋,她也实在躲不过去了,才也跟着磨磨蹭蹭走进去。

因为心虚,进去后她都不敢看老头子的眼睛了,鸟么悄的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也不说话,也不吭气。

李氏抱个孩子领个孩子走出来,跟他们说话,问他们在青州的生活是否如意,这一路是否顺利,还问他们饿不饿,晌午吃没吃饭,现在想不想吃东西等……

说了几句,李氏跟发现出家里气氛的不对劲儿,换作以往,婆婆这会儿早唾液横飞的问东问西了,不是问挣多少钱,就是问钱哪去了,在么就问他们在外头花了多少钱,总是三句话不离钱的,哪会儿像现在这么消停啊?这里面指定有事儿!

她闭住了嘴,狐疑的看着大伙儿。

呦,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都是咋地了,咋都一个个的板着脸,一副怒不可遏的样子呢?

还有婆婆,看她眼神飘忽的模样,一看就是心虚了,莫非是又做啥坏事儿让公公知道了?

想到这儿人,李氏兴奋起来,抱着孩子稳稳的坐在了炕沿边儿上,就等着看好戏了!

老婆子平时总仗着自己是婆婆磋磨她,总算有机会出出气了!哈哈哈……

“说吧,兰丫的珠花是咋回事?”张兴旺冷沉沉的看着崔氏,眼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厌恶。

崔氏的心突突了两下,强镇定下来,说:“啥珠花啊?老头子你说啥呢?我咋不明白呢?”

“就是你跟张金凤在若兰手里抢的那支珊瑚珠花,这才几天的功夫啊?娘难道忘了吗?”张二勇大声喊道。

“我啥时候抢那小骚比的珠花了?你们别听她瞎哔哔,根本没这事儿!”崔氏死鸭子嘴硬的辩解道,一边辩解还一边不忘骂张二勇没良心。

“你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兔崽子,早知道你这么不孝,刚生出来时我就该把你按尿罐子淹死,省的你长大了气我,为了小臊丫头蛋子,你就拿你老娘当贼抓了,有你这么当儿子的吗?你个丧良心的王八犊子……”

“够了,你说你没拿是吧,我去村长家问问去!”张兴旺站起身,一分钟都不愿意跟老婆子待在一起了。

崔氏一看他要去村长家求证,急忙说,“其实啊,是这么回事,那天咱们家东院儿不是娶媳妇吗?那死丫头跟新媳妇是一个屯子的,也跟着来送亲了,我寻思这都到家门口了不让她进来坐坐也不好,就打发金凤喊她进屋坐会儿,谁知那死丫头蛋子进屋没多大会儿,就说她的珠花丢了,还非得说是我拿的,你说我这么大岁数拿她那珠花有啥用啊?我又不能戴,可怎么跟她解释都没用,她就一口咬定是我拿的,还跑出去找村长去了,跟村长一顿编排,编得有鼻子有眼睛的,说什么金凤抢了她的珠花,我把珠花给密下了,天老爷啊,可屈死个人啦,我啥时候见过她那玩意儿啦?”

说完,还不忘煽风点火:“你说说,就这点事儿,她还跑出去找人了,遥哪宣扬去了,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她这还没进咱们家门儿呢,就敢这么败坏咱们家名声,就这样的媳妇咱们家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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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意外,21世纪的“孤星”孟倩幽穿越到同名同姓的农家小女孩身上,从此开启了风生水起的农家生活。可谁能告诉她,这个未来的夫君是个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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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二:“小妹,你未来的夫君又被打了!”二哥孟齐急慌慌的冲进大门,对孟倩幽喊道。孟倩幽额头的青筋跳了跳。

小剧场三:“姐,你未来的夫君……”小弟孟杰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孟倩幽打断,“去告诉爹娘,我未来的夫君,我们自己养!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7章 崔氏挨打

“咱们家现在也不像过去似的一屁眼子饥荒了,二勇娶媳妇也不费劲了,要我说啊,干脆跟那个小骚比退亲,重给二勇找个好的,就她那样的,谁娶谁倒霉,你瞅瞅她那干吧拉查的样儿,将来生孩……”

“闭嘴!”老张头怒喝一声,打断了她的话。

要是由着她絮叨下去,她就能扯到十万八千里去,正事还不知道得啥时候能说到呢?所以干脆直接就问了最关键的一句,“你就说你到底拿没拿吧!”

“没拿,我没拿!”崔氏斩钉截铁,一口否认。

“真的?”老张头沉着脸问。

“真的,撒谎我都不是人的,我真没看见她那珠花,就是那坏心眼子的小死丫头蛋子赖我的。”崔氏脖儿挺的直直的,说的可注重了。

老张头见她死活不承认,也不跟她废话,‘嗷唠’一嗓子:“金凤,过来!”

一直躲在屋里偷听的张金凤听到老爹的叫声,吓得哆嗦了一下,磨磨蹭蹭的走了过来。

爹,你叫我干啥呀?“

张兴旺冷笑说:”我们每次出门儿回来,你都是第一个跑过来看买回啥了,有没有好吃的,今儿咋这么消停呢?还是犯啥错误心虚不敢出来见我们?“

张金凤嘎巴嘎巴嘴,结结巴巴的说:”我,我胃疼,我在那屋趴着了……“

李氏‘噗嗤’一声笑了,”金凤,你到底是胃疼还是肚子疼啊?胃疼咋还捂着肚子呢!“

张金凤一听,急忙把手往上移了移,随后五官聚集,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艾玛,疼死我了,不行了,我要去拉屎……“

李氏笑得更欢了,”金凤呀,你是胃疼不是肚子疼,拉啥屎啊?“

张金凤表情一滞,她这不是一着急忘了吗?崔氏也不是好眼睛的瞪了大儿媳妇一眼,狠叨叨的用目光威胁她。

李氏才不怕呢,现在她男人回来了,老爷子也回来了,老婆子要是再敢磋磨她,她轻轻耍一点儿手段,就能让老爷子揍她一顿,揍死她!

老张头看着张金凤,心里一阵失望和厌恶,冷清清的说:”把话说明白再去拉也不耽误你的事儿,你就说说那天你跟你娘抢了兰丫的珠花放哪了?“

他没有问‘你们抢没抢兰丫的珠花,’而是直接问‘你们把抢来的珠花放哪了’,可见他已经认定了沈若兰的话,崔氏刚才口若悬河的说的那些,他一个字都不信!

崔氏急了:”老头子,你啥意思啊,我不都说我没拿了吗?你咋就不信呢?你非得让我给你发个毒誓才能信是不是?那行,我这就给你发个…。“

”闭嘴!“老张头再次打断她,根本不想听她这那些着三不着四的话。

崔氏很怕老张头,被他一喝,就反射般的闭住了嘴,不敢再说了。

”说,你们把珠花藏哪了?“老张头继续问张金凤道。

张金凤捂着肚子,心里犹豫着,她也害怕她老爹,老爹发起脾气来她老娘都不是对手,她能不怕吗?可是,她又不敢说实话,怕她爹和二哥知道是她先出的主意迁怒于她,也怕好容易到手的那对耳坠子给没收回去。

纠结中,她抬起头,心虚的看了老娘一眼,见老娘正紧鼻子眨眼睛的冲她使令子呢。

老张头猛一回头,正好看见老婆子那挤眉弄眼的一幕,断喝一声:”瞅她干啥?我问你话呢!“

张金凤被爹喝得一个激灵,缩着脖子低下头:”我,我…。“

崔氏见张金凤吓成这副样子,怕她把实话秃给噜出来了,又急又怕,情急之下,又哭又嚎的放起泼来,意图岔开话题。

”艾玛呀,你这是干啥呀?一回来就审贼似的审问我们娘俩儿?明明没有的事儿你非让我们承认,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个人老婆孩子你不信,去信那个小死丫头去,你就那么看不上我们吗?既这么着,来来来,你干脆勒死我们算了,省得我们碍你的眼……“

老张头了解崔氏的那点儿花花肠子,一点儿都没被她的胡搅蛮缠打乱,他瞪了她一眼,指着她的鼻子尖,吼道,”你给我闭嘴,再嚎丧一句当心我大嘴巴子扇你!“

冷森森的警告了一声,又看向张金凤,”你倒是说不说?“

张金凤被逼得没办法了,哼哼唧唧的说:”你别问我了,我啥也不知道,你问我娘不就行了嘛?“

”你啥也不知道?那珠花不就是你从若兰头上抢下来的吗?你怎么可能啥也不知道?“张二勇黑着脸说道。

张金凤说:”那最后不也给娘了吗?我又没拿,你问娘去啊,问我干啥?反正我啥也不知道。“

”你这个死妮子,你给我啥了?你别吓冒泡!“崔氏一看张金凤说秃噜嘴了,急忙坐直了身子,慌乱的找补。

然而,已经来不及了。

张金凤那句‘那最后不也给娘了吗’已经说明了一切。

老张头啪的一拍炕桌,怒视着崔氏,”金凤都说出来了,你还敢死鸭子嘴硬?“

”她,她那是让你吓的,瞎说呢……“崔氏磕磕巴巴的,还妄想抵赖。

然而,她的解释却是苍白的,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老张头横了她一眼,那眼神就像看一件很恶心的脏东西似的,眼底的厌恶都快要溢出来了,但凡有点儿自尊的女人被自己的丈夫这样看了,都会惭愧不已,会反思一下丈夫为什么会这么厌恶她。但是,崔氏却没有那个脸,她的心思都在咋能把这事儿赖过去,咋能保住那些卖珠花的银子上头呢。

做为女人,她也希望能得到丈夫的尊重和爱,但是这些年过去了,她已经习惯丈夫对她的鄙视和厌恶,丈夫对她的态度她早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

”都到这个份儿上了,你还嘴硬呢?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吧?“老张头的吼了起来,脸也被气成了铁青色。

”我才没嘴硬呢,就是金凤儿那死丫头瞎说的。“崔氏看老头子要揍她了,心里吓得直扑腾,但是为了那六十两银子,她还是咬紧了牙,死不松口,”金凤,你个死丫头,就怨你瞎哔哔,你看看你爹都误会我了,你快跟你爹说说到底是咋回事儿啊!“

她依旧顽强的抵抗着,还想让张金凤帮她作伪证。

被提到名儿的张金凤一看她爹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哪还敢放个屁啊?唯恐惹火上身,就冲她老娘喊道:”娘你别问我,分钱的时候你咋不想着我呢,现在我爹找你了你记起我来了,你不是稀罕你老儿子吗?倒是找你老儿子帮你去说啊!“

张金凤两句话,彻底把崔氏给暴露了,崔氏脸上一阵发白,转动着眼珠儿刚要继续狡辩,冷不丁的一大巴掌扇过来,正打在她的脸颊上,崔氏一个趔趄,被打得栽倒在炕上。

崔氏被打蒙了,半天才回过神儿来,捂着脸嗷的一声哭起来,”哎呀我的血娘啊,你个遭雷劈的死老头子,你打我?我跟你过大半辈子了,你为一句没影的话就打我,我不活了……“

”不活你就去死!“老张头没惯着她,上去往那边儿脸上又扇了一巴掌!

崔氏的脸肿起来了,她捂着脸杀猪似的嚎起来,”哎呦快来人啊,出人命啦,杀人啦——“

”你们几个瘪犊子瞎了吗?没看见老犊子打我呢吗?我可是你们娘啊?你们这帮畜生都不来拉着点儿,你们这些天打雷劈的不孝子,咋不嘎嘣一下瘟死你们……“

没等骂完,老头子的有一巴掌上来了:”要死也是你该死,别拉扯孩子!“

行,我去死,我死了你再娶个野老娘们你就称心了,你不就是想磋磨死我好再娶个骚货陪你浪吗……”

崔氏哭嚎着,本想躺在炕上打滚放泼,但看见老头子红着眼睛去拿烧火棍了,看样子是要往死里揍她了,吓得她‘蹭’的一下从炕上跳下来,连鞋都没穿就撒腿跑出去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8章 找银子

这会儿,张大勇、张二勇和张金凤都在屋里呢,见老娘寻死觅活的往出跑,却谁都没拦着,甚至劝一声都没有。

在一块生活这么多年了,他们太了解老娘了,就她那自私自利的性子,谁自杀她都不带舍得自杀的,也就是虚张声势吓唬吓唬人罢了。

或者,是怕爹接着揍她,找个借口跑了;又或者,怕爹朝她要珠花,所以借着寻死的借口跑出去躲着了!

李氏怀中的小娃子一看爷爷揍奶奶了,吓得哇哇大哭,大的那个也吓得抽抽搭搭的哭起来,李氏就趁机带着孩子回房间了。

反正最精彩的一幕已经看到了,再留在这儿也没啥意思了。她走的时候,冲自家男人使了个眼色,张大勇看媳妇冲他挤眼睛,就急忙跟媳妇走了。

屋里就剩下老张头、张二勇和张金凤了,老张头气咻咻的坐在炕上,对张金凤说:“这事儿从头到尾我都知道了,你也不用再跟我瞒着遮着的了,正好那个老不要脸的跑了,你就老老实实的告诉我,那老东西把那支株花给放哪儿了?”

张金凤一看她老娘不在场,再加上老娘跟她分赃不均,她肚子里憋着气呢,这会儿爹逼问她,就毫不犹豫的把老娘去卖珠花的事儿给说出来了。

说完,还不忘吐槽她老娘一顿,“爹,我娘可抠了,卖了六十两银子,就给我买这么小的一对耳坠子,你看看,都不赶鼻涕嘎渣大。”

说完晃了晃脑袋,那两个小小的耳坠子就在她的四方大脸旁打起滴溜来。

老张头一听说崔氏把沈若兰的珠花给卖了,气得太阳穴都直突突,他咬牙切齿了一会儿后,突然一抬腿上了炕,从炕柜儿上把崔氏睡觉枕的枕头给拎下来了。

随后咔嚓一声撕开了枕头皮儿,枕头里面的荞面皮立刻暴露在眼前,他扯着枕头的两角,把撕开的开口往下一倒。

“哗啦——”

枕头里的荞麦皮一下子都倒在了炕上,老张头在那堆荞麦皮里扒拉了几下,很快找到了几锭大小不一的银锭子,掂量着也就三四十两。

“二勇,你在去厨房角上那耗子洞那儿挖挖看,看看那儿藏没藏银子。”

老张头一边吩咐着,一边又上炕柜上取下了崔氏的被褥,也如之前一样拆开了。

不多时,老张头在崔氏的被头里又找到十多两碎银子。

张二勇在那个耗子洞里把剩下的都给挖出来来。

崔氏自以为聪明,把银子分着藏的,没想到她藏私房钱的窝点早就被老头子洞察了,只是不曾跟她明说而已。

现在,她煞费苦心藏的那些银子,尽数被找到了,不仅如此,她之前存的一两多的私房钱也被翻出来,充公了!

老张头把银子归拢起来,又问张金凤把珠花卖到哪了,卖了多少钱,之后把找到的银子一股脑的都给了张二勇,让他明天去把那珠花赎回来。

他也知道,卖珠花的价格跟买珠花的价格不能一样,就把他们爷几个这趟去青州挣的钱都给张二勇了,让他都带着,看看还差多少给人家添上,无论如何也要把兰丫的珠花给兰丫赎回来。

老张头领俩儿子在青州干个一个多月,辛苦自不必说,本来还指着拿这十多两银子再买几亩地呢,谁曾想被那个败家的死老娘们给祸害出去了,十多两银子啊,扔水坑里还能听个响呢,结果就这么不黑不白的没了,把老张头儿给心疼的,恨不得捶死那个祸害尿。

也亏得崔氏跑的快,不然指定少不了一顿好打!

崔氏本以为她跑了,就能免于老头子继续打她,还能保住私藏的银子,没想到家里的老巢都让人给端了,最后落了个鸡飞蛋打,不光卖珠花的银子被老头子尽数搜出来了,连老头子和儿子这次出去赚的钱也都被搭上了。

这会子,她已经赶往老娘家躲事儿去了,等知道会有这事儿,必定会心如刀割,痛不欲生吧!

**

沈若兰回到家后的第二天,就开始实施自己的开荒山和挖鱼塘计划,她先找到里正,把自己要买荒地和买水泡子的事儿跟他说了,吴四爷巴不得能把那臭水泡子和荒山卖出去呢,当即慨然应允。

于是,沈若兰花了三两银子把村里那个大水泡子买了下来,又豪掷五十三两银子,要再买下五十三亩的荒山,这样,她就一共有六十亩的开荒地了。

吴四爷一收到银子,立马给她写了地契,并上报官府存了档,于是乎,水泡子和那些荒山就是沈若兰的私有财产了。

地契拿到手后,沈若兰高调的把村民们召集起来,开了一个重要的会议。

会议精神如下:

她要在山上开出五十三亩的荒地,村民们可以来帮忙开荒,每帮她开出一亩地,她付一两银子的工钱,大家可以合作,也可以单独行动,她只看结果付钱,谁都别想偷奸耍滑。

另外,要是有村民也想像她一样开荒却没有银子的话,(每开一亩荒地要上缴一两银子)可以先在她这儿借钱,将来以工抵债也行,或者拿开荒种出来的土豆、大豆、地瓜和大白菜等抵债也可。

除了开荒地,还可以帮她挖鱼塘(水泡子)挣钱,只是在她这儿干活儿都是按量赚钱的,干的活儿越多赚的就越多,干的少自然就赚的少,公平公正,那些想占人家便宜的就不用想了。

大家一听有这么多活儿干,都乐得不行,纷纷抢上前报名,唯恐把自己落下。

张二勇在县城赎回沈若兰的珠花,给她送回到靠山屯的时候,正好看到村民们纷纷报名的热烈场面。

他简单的问了一下,听说沈若兰居然包了五十多亩荒地,不觉狠狠的惊讶了一下。

山地种点儿西瓜和甜瓜的还行,但是种粮食就不成了。

因为地形的原因,山地存不住水,很容易干旱,所以在很多庄户人家眼中,山地是白给都不种的,因为很有可能花挺大力气把地种上了,最后却啥也收不上来,白费种子白费工,倒赔钱!

所以,靠山屯后面大片的山地还荒着,即便是一两银子一亩地,也没人愿意去种。

有人宁愿拿那一两银子就买几分洼地,也不愿去买一两银子的山地,就是一等量田和开荒山地的区别。

张二勇虽然不认可她开那么多荒地,但是只要她想做的,他就无条件支持她,只要她高兴,咋地都行!

**

轰轰烈烈的开荒运动开始实施了。

大家对这次开荒的态度远比沈若兰想象中的要热情许多!

她本以,开荒和挖鱼塘这种粗活,得是男人才能做得来的呢,没想到,等干活儿的时候,不光是男丁出来了,绝大部分人家中的女人、孩子和老人也都出来了,简直是举家行动。

这些人有的以家为单位,包下一亩荒地,然后通家大小全力合作,力气大的多干点儿,力气小的少干点,有钱跟着,老人也孩子们也都跟头把式的抢着干,就图稀多挣俩钱儿,好让自己家的日子宽敞宽敞。

还有些人不满足于自家赚钱,把别的村里的三亲六故也找来一起干里,这样的话,既能帮他们那些亲戚赚点钱,也能自己轻快些!

自己买荒地开荒的村民不多,毕竟一两银子不是小数目,而且山地也不大好种,大家都怕花那么多钱买了,费劲巴力的开出来了,最后收成不好折了本儿,所以,沈若兰动员了一回,最后,也就三四户人家自己买荒山开地了。

这几户人家分别是齐来顺家、谢大娘家、大春哥家和桂生子家,剩下的村民全都是给沈若兰打工,在沈若兰这儿赚钱的。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9章 金存回家

英战来送信了,到达时,沈若兰正站在水泡子旁边儿跟二勇商量买石灰的事儿呢。

石灰是用来给鱼塘消毒的,等把鱼塘挖出来,就一层石灰一层土的铺垫在池塘底下,省得里面有病菌啥的让鱼害病。

沈若兰不知道哪有卖石灰的,就跟张二勇商量,正商量着呢,英战的出现,把挖水塘的人和张二勇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

沈若兰汗涔涔的把英战领到一边儿,问他来干啥了。

英战拿出主子写的那封信,请沈若兰过目。

沈若兰看到拿首情意绵绵的诗,顿时一头黑线,她把信折起来收下了。

对英战说:“我收下这封信,是因为乡亲们和我未婚夫在那边儿看着呢,我要是把信再还给你的话一定会引起他们疑心的,我不得不收下,请你转告你的主子,往后不用再费神给我写信了,不管他写什么做什么,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所以,请他不要再做这些无用功了。”

英战听了,本来就冷着的脸更冷了,对沈若兰拱了拱手,骑马去了……

沈若兰又回到水泡子前,镇定的对张二勇说:“吉州那边的生意伙伴有点事儿问我,我已经答复他了。”

张二勇对她的话深信不疑,又开始跟她研究起买石灰的事儿来……

因为沈若兰这次是按工给钱,所以大家的劳动热情空前的高涨。开荒时,家里有牛有马的就格外有优势,有牛马在前面拉辕,犁地就轻松多了,只需有人扶着犁杖就成,比没有牛马的村民靠人力一刨镐子一刨镐子刨省劲儿多了。

老于头的儿子把家里的驴车也套上犁地去了,还有些家里没有牛马的,特意跑到别的村找亲戚借了牛马过来干活儿,更有甚者甚至跑到镇上的车行去租借马匹去了。

大家热火朝天的干着活儿,沈若兰也没闲着,她泡了许多黄豆、绿豆,割了很多土豆儿栽子和地瓜栽子,留着过几天把地开出来好种。

正好这两天太阳大,犁地翻出来的草根什么的一晌午的时间就晒干了,沈若兰又叫大家把这些干草根扑到地里烧了,然后再深翻一遍地,把草木灰翻到地底下去,这样也能当肥料用。

没几天,沈若兰泡的黄豆绿豆就出芽子了,她就再组织人手,把黄豆和绿豆给种下了!

本来还打算亲自盯着他们把所有的地都种完了,但是,沈金存回来探亲了,还带回了一个不大好的消息——丢人了。

确切的说,是点心作坊的两个姑娘出去逛街去,然后就一去不复返了,失踪了。

两个姑娘的东西、钱财还都留在住宿的地方,不可能是不辞而别,俩漂亮姑娘一起消失,很有可能是遇到了什么不测了,或被人控制住,或者——已经遇难了!

出事后,家里在第一时间报了官了,也张贴告示悬赏到处找了,可这俩姑娘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怎么找都找不到,沈金存之所以在这个时候回来,也是为了找沈若兰想办法。

这个家虽然二叔是一家之主,但是在大家的心中,二叔只是名义上的家长,沈若兰才是这个家真正的主心骨,出了事儿,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沈若兰拿主意,所以,沈金存才会在这个时候回家的。  这个消息让沈若兰感到非常难过,她是现代人,很尊重生命,在她的眼中,两个姑娘的生命安危比自己开荒种地重要多了!

所以,当即决定把这边儿的事儿暂时交给二勇和大爷俩照看着,她要回吉州去看看去。

张二勇不放心沈若兰一个人走,但是这边必须得有人照看着,指点大家一步一步的该怎么做,因此他不得不留下来,替她做这些她该做的。

当下,沈若兰就去沈大春家雇车去了,去的时候,她拿出了上次去县城时给大春嫂子肚里的孩子买的几个小围嘴和肚兜,送给了大春嫂子,把大春嫂子爱的什么似的,一个劲儿的向沈若兰道谢,还给她包了一大包炒熟的瓜子儿和南瓜子,让她留着路上嗑。

很快,沈大春从地里回来了,听到沈若兰有急事儿要回吉州去,二话不说的套了车,拉着她就走。

沈金存也想跟她一起回去,那边儿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他也回去尽一份力。

沈若兰没让他跟着走,他离家好几个月了,大爷大娘都想他了,正好这段时间大爷大娘为沈若梅进老丁家的事儿闹心呢,他回来,正好可以安慰一下大爷大娘焦躁的心。

再者,点心作坊的买卖也不像从前那么好了,百味人家也做出了跟他们家点心作坊同样的点心,一下子把他们的客人给截去了大半,作坊里不再像从前那么忙了,难得时间了,让她在家多陪陪大爷大娘。

那两个姑娘,也正是因为作坊里不忙,得空出来逛,才遇到不测的!

吉州那边不光是点心铺子的生意不如从前了,连火锅店的生意也不如从前了。百味人家不光推出了跟他们同样的点心,还强势的推出了跟他们家一样的火锅。

百味人家毕竟是名店大店,一样的东西,一样的价格,大家当然更愿意去比较阔气的地方去吃,所以这些天来,无论是火锅店还是点心作坊,生意都比之前差了不少。

不过就算是差,也还是赚的,只是不像从前赚的那么多罢了。

沈若兰有意从吉州撤出来,也就不甚在意生意是好是坏了,只要不赔钱,她就可以接受。

印刷厂的买卖倒是一直好,而且还好的不得了,沈若兰之前给那几位姑娘将的那些故事,都叫她们给写出来了,而且陆续的印刷成书,广泛发行,得到了读者们的喜爱和好评。

她给她们讲的都是比较有名的故事,如《画皮》,《杜十娘怒沉百宝箱》,《金玉奴棒打薄情郎》等,这些脍炙人口的故事,连见多识广的现代人都喜欢呢,古代人就更不用说了。

**

沈金存离家数月,如今乍然归来,想当然的受到了沈大爷和沈大娘热烈的欢迎。

晚上,老两口子准备了一桌儿丰盛的晚餐招待儿子,一盘儿酱猪头肉,一盘炸萝卜干儿,还有一盘儿北方常见的蘸酱菜,还打了一个鸡蛋酱。

三口人儿一边吃饭一边唠嗑,亲亲和和的,沈德宝跟儿子打听了他们兄弟这几个月在吉州那边儿的生活,也打听老二家的买卖好不好?老二媳妇和那俩孩子咋样了等等…。

沈大娘已经知道穆氏回来了,是有次老头子喝多了说漏了嘴,被她给问出来的,就也跟着打听了一些穆氏的事儿,沈金存一一的回答了,还跟他们说起了二叔家的新买卖。

上回福存回来时,沈德俭家还没开火锅店和也开印刷厂呢,沈金存就把二叔家又开了火锅店和印刷厂的事儿跟爹娘说了,还告诉他们他跟福存现在每人每月都能赚三两银子!

沈德宝听了很是高兴,老二家发展成这样,他这个当哥哥的看着也高兴啊!

沈大娘听完,心里边儿却有点儿泛酸了!

一样的兄弟,凭啥二房就能把日子过得火炭似的,他们家就得在土里刨生活啊?从前老二家的日子连他们家的脚后跟都赶不上呢,可现在呢,都把他们家给落出二里地去了,俩儿子还得再他们家手底下讨生活,他们老两口子也得经常接受兰丫的接济…。

哎,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呀!

正感慨着,沈金存又神秘兮兮的说,“爹,娘,你们知道吗?前几天我二婶儿过生辰,你们猜怎么着了?”

“咋地了?”沈德宝喝了一口小酒儿,被儿子的话题给吸引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0章 谁是凤命

沈金存压低声音道:“湛王爷,就是咱们吉州镇守吉州边界,手握三十万大军的那位王爷,竟然派人赏赐我二叔二婶儿了,乖乖,当时把我都给吓傻了,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呢!”

话一出,换沈大爷和沈大娘傻眼了,俩人先是怔了一会儿,随即见了鬼似的,说:“啥?你说啥?湛王爷派人给你二叔二婶赏赐了?那咋可能呢?湛王爷咋可能认识他们那样的人呢?”

“咋不可能,是真的,当时不光我在场,我大哥大嫂也都在,他俩也都吓傻了,我们也都不知道为啥,反正湛王爷一下子赏赐了好多东西,把我二叔二婶都给吓懵了!”沈金存说道。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沈大爷还是不敢相信,在他的心中,王爷那就是天老爷一样的存在,咋可能跟老二两口子有啥瓜葛呢,“你小子,指定是糊弄爹呢!”

“我糊弄你干啥啊?不信等我这回走你跟我去,你亲自去问问我二叔二婶去。”沈福金存见他爹不信他,有点急了。

沈德宝见他言之凿凿的,倒是有几分信了,“这么说,你二叔家真跟跟王爷认识了?咋认识的啊?乖乖,这下可妥了,咱们家也出大人物了!”

“我二叔并不认识王爷,我二婶也不认识,当时王府的人到家宣读王爷的旨意后,都把我二叔二婶給吓懵登了!”沈金存疑惑着说道,“他们也不知道湛王爷为啥赏赐他们!”

沈大娘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那兰丫呢?他认识湛王爷吗?”

这会儿,她忽然想起曾经有个和尚给老太太算过命,说老太太有个孙女儿是凤命,当时她也就当笑话听听,根本没真心信过。

但是现在突然觉得,那一卦还真备不住要灵验了呢!

老二家就住在湛王府的对面,王爷指定是看中老二家的哪个闺女了,才会赏赐他们家东西的,不然老二两口子也没啥能水,又是一对儿泥腿子,咋值得王爷垂青呢?

唯一说得过去的理由,就是王爷相中老二家的闺女了,故意收买老二两口子呢!

这个结论让沈大娘更觉不爽了,当年老和尚的那一卦,她虽不大相信,但却私心里觉得,要是老沈家真能出个娘娘的话,就必是她梅儿无疑了。

不过照现在的情景看来,她梅儿肯定是没希望了,那老沈家的那位娘娘,就必是老二那俩闺女了,老二家的小闺女还小,听说才十一岁,王爷不可能看中那么个小东西,所以,很有可能就是……兰丫了!

这个念头一出,让沈大娘本来就泛酸的心里更不好受了!

要是兰丫本来就比她梅儿强,现在她要飞上高枝儿当凤凰了她也能平衡些,可她之前明明啥啥都不如她梅儿的,现在却把她梅儿落的看不着影儿了,身份跟她梅儿更是天差地隔。

一个有可能做堂堂的湛王妃,一个却是小小棺材铺少掌柜的小妾,这巨大的差异,让心高气傲的她真心接受不了啊!

问金存这个问题的时候,她一直盯着他的眼睛,就盼着能从儿子的口中听到否定的消息。

然而,沈金存思忖了半天后,给出的答案却不尽人意:“不知道,应该是不认识吧?谁知道呢?不过也备不住认识,二叔家就住在王府的对面儿,谁知道兰丫平日里进进出出的有没有被王爷看到过啊?娘,你问这个干啥啊?”

“呵呵,没啥,没啥,娘就是随便儿问问。”沈大娘干巴巴的笑了几声,回答这句话的时候,心就像被泡在了醋里似的,酸的要命。

她是替她闺女泛酸的。

她梅儿长那么好看,从小到大都是十里八村的头号美人儿,就算是有娘娘当,也应该是她梅儿的啊,可她的梅儿现在却沦落到给人家当小妾的地步了

而兰丫这个小叫花子却要一步登天了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啊,简直是瞎了眼了,咋能这么对她的梅儿呢?

沈金存这次回来的急,也没给爹娘买什么,但是拿回了五两银子的工钱。

沈德宝看到这老些钱,欣慰的说,“好好,你二叔对你们慷慨,你们可也要好好的给你们二叔干,莫要做不不起良心的事儿。”

嘱咐完,就珍而重之的把银子收起来了。

这是他留着给金存娶媳妇用的,他打算过了,等来年,家里边也重新盖房子,把土房子扒了盖成砖瓦的,多气派啊!

有了梧桐树,就能好召来金凤凰,家里要是有一座大瓦房,金存娶媳妇就不会受梅儿坏名声的影响那么大了!

**

沈金存只在家里呆了一天,就要回去了,那边儿出了事儿,正是人心惶惶的时候,他不能再这个时候离开二叔二婶儿,一定要跟大家在一起。

于是就跟爹娘说了一声,在镇上雇了两辆车子,把沈若兰家大棚里的柿子和黄瓜都摘了,放在简易木箱里,拉着这些青菜回了吉州。

沈若兰早他两天到的,回去后,她就开始着手调查这两个姑娘失踪的事儿

先是询问了那两个失踪姑娘失踪当天的活动轨迹,还走访了跟她们当天相关联的人,可惜……毫无线索!

也去她们住的地方查找线索了,也没有任何发现!

这让沈若兰很是郁闷,去吉州府衙询问,府衙里的文书给她的答复是:“回去等,等有新儿了,自然会通知你的!”

沈若兰只好又回去了。

不过,她没有乖乖的在家等着,那样就太被动了,而是每天在两个姑娘失踪当天去过的地方反复走访、调查,寻找有用的线索!

**

某日晌午,吉州府尹府的私邸前

赵府尹的夫人杜氏和女儿赵圆圆,被一群丫鬟婆子环绕着站在府门口,静等着安安郡主的驾临。

“周嬷嬷,适才小厮不是说郡主一炷香的功夫就到吗?这会让都有两柱香的功夫也不止了吧?怎么还没来呢?”赵圆圆引颈望着远方,脸上露出了不悦之色。

这会子正是晌午,日头毒,早起刚画的妆被这毒日头一晒,又花了,待会儿郡主看了,说不定会暗地里嘲笑她呢。

再说,直挺挺的站着一个来时辰,她这千金小姐的身子怎么受得了?

府里的管家媳妇一见大小姐发作,急忙福下身说:“回小姐的话,适才小厮确实是这样报的,只是不知郡主为何还未到,小姐稍安,奴婢马上打发人再去瞧瞧。”

赵夫人淡声道:“不必了,既然郡主已经到了吉州城,想必也快了,就不用再去了。”

说完,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轻声对女儿道:“你又焦躁,传这话到郡主耳中像咱们不耐烦了似的。”

赵圆圆听了,赶紧闭了嘴,不敢再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了,毕竟还指着靠郡主提携近湛王府呢,她哪敢让郡主不痛快啊。

又等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一辆蜀锦织绣,绣着荣嘉大长公主府标记的马车,才在一队侍卫的簇拥下珊珊而来。

“安安郡主到——”随侍的下人中不知谁唱和了一句。

接着,四匹高头大马拉着的马车停在了府尹府前,车帘车掀开,一个肤如凝脂,貌若天仙的美人从车上款款走下来,两个丫鬟赶紧上前,将安安郡主扶下了车。

赵夫人赶紧上前行礼,“妾身给郡主请安——”

余光中,见女儿还呆呆的站在原地,连忙拉了她的袖子一把,赵圆圆回过神来,连忙福身道:“臣女拜见郡主。”

垂首行礼的时候,赵圆圆的心里酸溜溜的,很不是滋味儿,虽然早就听闻安安郡主是京城第一美人,但没想过会这么美,瞬间将她比的自惭形秽了。

有这样的美人在侧,出身高贵还是正妃之位,湛王还能看见她吗?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1章 安安郡主

安安郡主莞尔一笑,柔声说:“夫人小姐快快请起,安安这次来府上,少不得要叨扰些时日呢,本就愧疚的慌,哪还好意思受二位的礼呢。”

嘴上说着,伸出如葱根般白嫩的纤手,亲自去扶赵夫人。

赵夫人见郡主这般温柔识大体,心中暗暗松了口气,安安郡主果然跟传说中的一样温柔端庄,谦和有礼,她还真怕来一位刁蛮任性的小祖宗呢,这会子见郡主不是个让人头疼的,心里顿时敞亮了不少,往后府里也不用战战兢兢了。

“谢郡主!”

赵夫人和赵圆圆起了身,母女俩一左一右的陪着她进了府。

原本想在花厅喝点子茶,叙会儿话的,只是郡主的乳母寇嬷嬷说郡主身子不好,坐了一上午的车,要先歇着了,赵夫人才把喝茶叙话的念头打消了。

赵圆圆有意结交安安郡主,听闻安安郡主要去歇息,便毛遂自荐说,“郡主,臣女送您去休息吧,郡主住的牡丹阁就在臣女的隔壁,正好顺路。”

其实牡丹阁原是赵圆圆原来住的院子,也是府里最好的一座院子了,为了表示对这位远道而来的郡主的敬意,赵圆圆特意主动把牡丹阁让出来,自己住到了牡丹阁的隔壁院子,以此来讨好未来主母。

安安闻言,莞尔一笑,“如此,有劳赵小姐了!”

赵圆圆陪着安安郡主,边走边聊的走进牡丹阁,一进院儿,就看到满院姹紫嫣红的牡丹竞相开放,红的、粉的、白的、紫的,各种牡丹,开得千姿百态,姹紫嫣红的。

安安一见到这些花,脸上就露出了温婉的笑意,望着满院子的牡丹,轻声说,“有此倾城好颜色,天叫晚发赛诸花!”

赵圆圆见安安郡主不仅长得美,还出口成章的,心里已经嫉妒不起来了,这种既有高贵的身份,又有倾城的美貌,还有出口成章的才华的女子,是她连嫉妒都不配的,只能永远仰望和望尘莫及了!

还好,安安郡主是个温柔识礼的,想必日后也不会不容人吧......

牡丹阁里面的摆设也都是上好的,安安郡主见到后,满意的点了点头,转身对着赵圆圆道:“赵夫人有心了,劳烦赵小姐回去替安安向夫人道谢。”

赵圆圆忙笑道:“郡主喜欢就好,当不起您一个谢字。”

安安抿唇笑了一下,道:“赵小姐一口一个郡主的,叫得好分生,我对赵小姐一见如故,赵小姐若不嫌弃,就叫我安姐姐吧!”

赵圆圆巴不得呢,因笑道:那臣女就不客气了,不过既然都叫您安安姐姐了,您也不必再叫我赵小姐了,就叫我圆圆吧。”

*****

“安安姐姐早,您身子不好,怎么不多睡会儿……”早上,赵圆圆起身梳洗后,就来牡丹阁找安安说话了。

几天相处下来,赵圆圆发现这位安安郡主很是平易近人,一点都没有郡主的架子,本来开始时她还担心她不好相处,怕她自恃身份高贵,看不起她这个小小的府尹千金呢,但是后来慢慢的发现安安郡主很和善,从未把自己的高贵出身放在心上,不管对谁都是一副温柔体贴的样子,这让赵圆圆很是窝心,有这样宽和大度的主母,她往后再湛王府的日子也能好过哩!

“早啊,圆圆妹妹!”安安郡主见赵圆圆来了,就盈盈一笑,上前接住她,两人挽着手一起往屋里走去。

“妹妹还没吃早饭吧,正好我也没吃呢,不如咱们一起吃如何?”

“好啊,只要姐姐不嫌烦,我就天天厚着脸皮来姐姐这儿蹭饭!”

“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求之不得呢……”

两人说笑着往屋里走,这时,回廊美人靠里的一株新开的牡丹引起了安安郡主的注意,她立住脚步,惊喜的说:“妹妹快看,那儿有一株绿牡丹,我还是平生第一次见到绿牡丹呢,真真是长了见识了!”

赵圆圆见她这么喜欢绿牡丹,本着讨好她的意思,上前便要将那盛开的绿牡丹摘下来送她。

安安郡主一见,急忙轻呼一声,“妹妹不可。”

赵圆圆缩回了手,一脸疑惑的看着她,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要呢?

安安上前,抚摸着那绿牡丹的花瓣,轻声细语的说道,“世间万物皆有灵,一草一木皆有情,哪能为了咱们一己之私就如此断送它们的性命呢,这牡丹如今开得正艳,若是摘下了它,这艳不过几个时辰便消失了,不如留着它,让它开着,咱们每天来看上一看,它既得了性命,咱们也得多看几日呢。”

赵圆圆怕她以为自己不善,忙说,“姐姐误会妹妹了,妹妹不是要摘那朵大牡丹,而是要把它周围那几朵小的摘下,若留着那些小的跟大牡丹争夺养分,那大牡丹便会不能开得太久,也不能开得太艳了!”

安安淡笑说:“话虽如此,可又怎能为了让大牡丹开得更艳更久就要了小牡丹的性命呢?这太不公平,况且,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若这花枝上,就只有一朵大的开放,多孤单啊,还是把那些小的都留着,大家在一处热热闹闹的开才好,我想,若是大牡丹心中有灵,便也跟我一样想的,情愿自己不开的那么艳,不开得那么久,也不愿同气连枝的小牡丹们为它而死吧!”

一番善解人意的解释,让赵圆圆对她更满意了,这简直就是在直接告诉她,她不是容不下人的人,往后湛王的后院里不会只有她这个王妃一枝独秀,而是会万紫千红春满园,还有,她不会为了自己去伤害其她妾室的利益,因为这样对‘小牡丹’太不公平!

就这样,赵圆圆这个‘准妾室’被湛王的‘准王妃’给的一番言论彻底收服了,还面带欣喜和感激的说:“姐姐真是好见识,令妹妹钦佩不已!”

安安郡主低头浅笑,“这原不算什么大事,有什么值得钦佩的!”

笑意中,眼眸中迅速划过一抹嘲讽,只是赵小姐没察觉罢了。

呵呵,小贱蹄子,长的跟个烧糊了的卷子似的,也敢肖想自己的男人?也不知道拿径自照照自己,看看自己配也不配,真真是个下贱无耻的下流胚子!

安安郡主来府上没几天,就窥出了赵圆圆的心思,这个被宠坏了的大小姐,简直没有一点儿心机,想着什么就总不经意的流露出来,才跟她认识第三天,就开始跟她频频提起湛王,每次提及的时候,脸儿都红扑扑的,一副含羞带臊的样子,叫人一眼就能看出她的心思。

安安郡主虽然瞧不起她,却并未说破,这样的蠢货小丑还不值得她生气,拿来逗逗趣、解解闷也好,免得在这边的日子过得单调、无趣,而且,她是府尹的女儿,若自己想在这边儿做点儿什么事,这蠢货还能助自己一臂之力呢!

所以就先拿甜话偎着,哄她对自己一心一意,情愿为自己效犬马之劳才好!

赵圆圆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她的“安安姐姐”在心里笑话成狗了,还喜滋滋的打着跟未来主母处好关系的主意,一起说说笑笑的进屋用饭去了。

吃过早饭,外面忽然有人来报,说是湛王府派人送东西来了。

安安郡主一听,顿时心花怒放,喜上眉梢!

她都来吉州五六天了,湛王府那边儿一点消息都没有呢,既没说来看看她,也没说給她送点东西,她都快要沉不住气了,还好,他还知道惦记自己,知道给自己送点儿东西。

虽然她什么都不缺,但是他能给自己送东西,证明他心中还是有自己的。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2章 打脸的礼物

最开始,听说他不叫自己进湛王府去住,也不许自己住他别的宅子时,她的心里还凉了好几天,以为他不待见自己呢,特别说来这几天,他音信皆无的,让她感到阵阵的恐慌,像自己要被抛弃了似的。

好在,他终于有信儿了,这下她就安心了!

“叫他们进来吧!”安安郡主虽然满心欢喜,但脸上却还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把喜怒不形于色练就得出神入化的。

赵圆圆听闻湛王府派人来送东西了,便理所当然的以为是湛王的主意,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但还是忍住了这些情绪,在安安面前讨好凑趣。

“王爷对姐姐还真是上心……”

安安面含春色,薄嗔一声:“别胡说!”

“谁胡说了?这不是吗,唯恐姐姐在我们家受委屈,还巴巴的打发了人来送东西,姐姐真实好福气呢!”

一番打趣,说得安安郡主粉面绯红,一脸春意。

……

然而,转眼间,这位姐姐的‘好福气’就变成‘好尴尬’了!

送东西的婆子进来后,把一些精致的吃食和用具呈上来,并禀明这些都是青莲姑娘给郡主准备的,青莲姑娘本来想亲自过来给郡主磕头,但是前几天崴了脚,行动不便,只好让她们替她向郡主请安了…。

原来,送东西都是青莲姑娘的主意,跟他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他还是老样子,对她完全无视!

……

安安郡主被打击得差点都无法保持自己的端庄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儿一会儿青一会白的,眼神也变得阴鸷起来。

赵圆圆发现安安郡主的表情有点儿皴裂,急忙打圆场说:“既然是底下人送来的,必然也是看王爷看重姐姐才会如此,姐姐有所不知,这些下人惯会见风使舵,看主子脸子行事,她们必是见王爷爱重姐姐,便百般恭维奉承起来,若王爷不喜姐姐,她们才不会给姐姐送东西,巴不得踩姐姐几脚好去讨她们主子的欢心呢!”

赵圆圆的这番话,确实保住了安安的面子,也给了她台阶下,不曾想她光顾着讨好郡主,却把青莲姑娘给得罪了,那送东西的几个婆子听到赵圆圆的话,都暗戳戳的记下了,准备回去把她那些话告诉给青莲姑娘,看姑娘怎么收拾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

安安郡主保住了颜面,心情也就好多了,至少脸上已经神色平和了。她笑着向几个送东西的婆子道:“劳烦几位嬷嬷替我向青莲姑娘道了谢,叫她费心了。我这次来的匆忙,未来得及给她准备什么好东西,就只有新近京城流行的一些卡通彩缎瞧着挺有趣,便给她带过来几匹,正好嬷嬷们过来,待会儿就请几位嬷嬷顺便儿帮我把这些缎子给青莲姑娘带过去吧!”

寇嬷嬷听了,立刻叫人把拿来四匹缎子,又备了一些上等的胭脂水粉等,让几个婆子给青莲带回去,还赏给那几个婆子每人五两银子,打发她们出去了。

人走后,安安的表情淡了下来,明显得心情不好。

赵圆圆虽蠢钝,但有一句话却说得半点儿不错:下人都是惯会见风使舵,看主子的脸色行事的。

青莲做为王爷的屋里人,按理她来第一天,青莲就该来磕头拜见,天天来请安服侍的,可都这么多天了,她一直避而不见,拖延到今日才不得不派人送点东西来,自己却连面儿都不露一下,当真是半点儿没把她放在眼里!

她一个妾室,竟敢如此对待她这个未来主母,还不是因为他不待见她,才让那个贱人也跟着狗眼看人低,不拿她当回事!

呵呵,这样不省心的贱东西,她断不会纵着的,赶明儿进府后,她必会加倍偿还回去,让她知道知道藐视自己的后果!

安安阴毒的想着,转眼间,已经在心里想出了好几条收拾青莲的主意。

却不知,其实是她冤枉青莲了!

青莲最是个会做人的,特别是表面功夫,谁都没她做的好,安安到吉州的第一天,她就想过来请安问候了,但王爷不待见这位‘准王妃,’她向他提及此事时,他也黑着脸未出声,她怕王爷不喜,便不敢擅自行动了,故而才拖延至今。

今儿送东西过来,也趁着王爷不在家,才赶紧收拾点儿东西遣心腹之人送过来的,谁都不知道。

怕被王爷知道,她都没敢露面,哪想到自己小心翼翼的张罗周旋,却非但没讨好到‘王妃,’反到适得其反,让‘未来王妃’记恨上她了。此是后话,不提。

赵圆圆见安安的脸色又不好看了,觉得机不可失,就故意说,“湛王日理万机,都没空过来见姐姐一面,真是公耳忘私国耳忘家,可谓是天下为官者的典范呢!”

安安郡主扯了扯嘴角,勉强的说:“湛王执掌四州,镇守楚国乌孙边界,每日里定有不少军机大事儿要他劳心,一时想不到个人私事也是有的!”

赵圆圆说忙:“湛王殿下确实公事繁忙、日理万机,且他不仅大事操心费力,就是民事纠纷的小事,他也常常亲力亲为呢!”

安安郡主一听这话中有话,就说,“妹妹此话怎讲?”

赵圆圆莞尔一笑,说:“前些日子,我爹的一个小妾在街上欺负一个民女,被王爷知道了,亲自到府衙惩治了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妾室,替那位民女申冤解难呢!”

这句话说得很让人起疑,一个堂堂的王爷,天之骄子,竟为了一个民女到公堂上为难一个府尹的妾室,这种事儿说出来换谁都会多想的,何况听者还是一向心思细密的安安郡主,王爷的准未婚妻!

话音落后,安安郡主的脸色果然变了变,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了,风轻云淡的说,“湛王这般体恤国民,真乃吉州百姓之福啊。”

一番冠冕堂皇的话说得倒是漂亮,只是这位郡主的脸色不怎么漂亮了,阴郁冷滞的神色不断交替出现,赵圆圆心明镜的她在那儿硬撑着呢,也不说破,又跟她说了几句后,就起身告辞出去了。

人一走,安安郡主的脸就完全沉下来,对寇嬷嬷说:“你去查查那贱人(赵圆圆)口里说的那个‘民女’是谁,查出来速速报我知道!”

寇嬷嬷说:“是,老奴这就去办。”

“记得查仔细些,那个民女是谁?跟王爷有没有关系?什么出身,样貌如何,我统统都要知道!”

寇嬷嬷答应着下去了。

屋里就剩还安安郡主一人了,她站在窗前,望着院子里繁盛艳丽的牡丹,心里确实一片荒芜。

一个倾城绝色的女子,本该得到未婚夫的百般宠爱和爱怜,而她却恰巧相反,受尽了他的冷眼和不待见,她到底哪里不好?哪里值得他这般生厌?他又为什么这样对她?难道她还不如一个草芥民女吗?

窗台上摆着一盆怒放的牡丹,大小不一的花朵竞相开放,甚是美艳,安安越想越憋屈,不觉怒从心起,将那些开在主花周边的小朵牡丹一朵一朵的揪下来,扯的稀巴烂的扔了满地,便是扎破了手也在所不惜。

什么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呸,都是狗屁,卧榻之侧岂容她人鼾睡?

她从来就不是宽容大度的女子,所有的温婉大度都是装出来骗人的,一想到他会跟那些贱女人睡觉,甚至还跟一个草芥般的民女勾搭到一起、替那个贱女人出头出气,她就气得想杀人,想毁天灭地!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3章 再买几颗大还丹

沈若兰这几天还在搜索那两个姑娘失踪的线索和信息,每天都不停的在她们失踪那天去过的地方游走,询问,查找有价值得线索,毫不懈怠!

淳于珟坐在百味人家的二楼雅间里,看着街上拿到迤逦而行的黄色身影,烦闷的瞪着对面的翩翩公子:“爷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去见她,这都七八天了,你就让爷这样干看着不许靠近,还不如看不着的好呢!”

对面的鲁元轻摇折扇,一身儒生打扮,说:“七爷要是这么早就去见她,她很可能就会联想到那两个女子是您藏起来的,万一一下子恼了您,小弟可没法子帮您哄。”

淳于珟顿了一下,想到那种后果,果然打消了现在就去见她的念头。

咬牙道:“你最好祈祷你这回的计策好使,要是再诳爷,爷就再上习武场好好跟你练练!”

鲁元一僵,“齐爷,您这样就不好了吧,我呕心沥血的为您出谋划策,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您这样,会寒了属下的心!”**

晌午,赵圆圆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描着丹青,画上的人身形俊拔,一身玄衣,虽然那脸没有描上,但是光看这身形,就知道这人必定不差。

她满意的看着自己的画作,现在还没人知道自己的心思,所以她万万不敢将心上人的脸儿给画出来,只怕被有心人看到嘲笑自己自不量力。

但是,一想到连那种低贱的民女都能让湛王提起兴趣,她的心中又慢慢的生出几分自信来。

上次派去调查那个民女的人回来后,告诉她那个女子就是个比寻常女子稍微好看一点儿的小姑娘而已,论相貌论气质都连自己半分都不及,脸上也不施个什么胭脂,头上也不梳精致的发髻,举止言谈都粗鄙无礼,根本不能于她相提并论。

她觉得,大抵王爷吃惯了龙虾鲍鱼,想换换口味了,才会一时昏头迷上那种女子吧。

既然他时不时的想换换口味,说不定啥时候自己就合了他的胃口呢!

正对着那画卷痴痴的想着,一个婢子忽然匆匆地走进来,告诉她安安郡主要微服出去。

赵圆圆一听,急忙藏好画卷,匆匆的赶到牡丹阁。

到那儿时,见安安郡主已经穿一身普通小户人家女儿穿的棉布常服立在那里,装扮简单,浑身上下没一点儿装饰,然而却恍若最上等的美玉一般,霞光四射,艳丽无比,便是不施粉黛一身常服,也能叫人看出艳冠天下的气韵来。

赵圆圆看得怔了一下,心里酸极,好在安安郡主是个与与世无争的,若她是个抓贱卖乖的,赵圆圆这会儿一定会嫉恨死!

“安安姐姐您要出去?”

安安郡主点头:“我听说这里的般若寺灵验,想去那儿为自己祈福求签,你也知道我这身子不好,来几周就是为了治病的。

这次去上香,为在佛前表我诚意,我决定走着去,只是走着的话就不便穿华贵的衣裳了,所以才换了这一身,还望妹妹能替我保密。”

赵圆圆忙说:“我陪您去吧!”

“不必!”安安郡主断然拒绝。拒绝的口气虽轻,却带着难以反驳的气势。

“姐姐不是出去游山玩水,而是去佛前祈福,去的人越少越能彰显出我的诚意,不然若前呼后拥的去了,跟去游玩的又有什么区别?所以,妹妹委实不必跟着我,只让知画跟着就足够了!”

怕她再继续聒噪,邓安安又补充了一句,“知画虽然是个弱女子,但功夫了得,便是三五个男人都近不得她的身,所以妹妹大可不必为我的安慰担心,只安心在家里等我回来就是。

再说,般若寺就在闹市中,我便是只身一人独去也不会有什么事的!”

赵圆圆见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显然是不想自己跟着去就识相的闭了嘴,没有再说别的!

**

这边,沈若兰从外面回来,没等走到家门口儿,就看见菊儿在门口探头探脑的等她呢。

“姐,你回来了?今儿怎么这么晚呢,娘都等急了!”见到沈若兰,菊儿远远的就开始向她挥手。

沈若兰道:“有点事儿耽搁一会儿,倒是你,大热的天怎么出来了?也不怕晒黑了你!”

菊儿指了指院子,抿嘴偷笑着说:“娘让我出来看看你,怕你被人家给抢去。”

沈若兰一听,顿觉好生无语。

这都这么多天过去了,娘还在担心湛王对她不死心呢,每天都疑神疑鬼、心惊胆战的,要不是因为她人在病中,受不得车马劳顿,只怕他们家早搬离吉州了。

其实,娘的担心真是多余的,她都回来七八天了,那位爷还一次都没来纠缠自己呢,想必是已经对她没兴趣了,去找别的妹子调戏了……

“快进来吧,别说人家不会抢你姐,就算真个抢了,你个小丫头出来了又有啥用?”沈若兰拉着菊儿进了院儿,顺手关上了门。

这会儿,娘正靠在炕枕上抬着头往外边儿张望呢,见沈若兰平安回来,她似乎松了口气,隔着窗子对她笑道,“总算是回来了,今儿怎么这么晚?干啥去了?”

沈若兰推门进了屋,说,“还不是去查找线索吗?哎,只是找了好几天了却一点头绪都没有,急死个人了!”

穆氏柔声安慰说,“别急,慢慢找,总会有线索的。”

“嗯,我知道,娘你也不用跟着上火啊。”沈若兰怕娘也跟着着急上火的,急忙安抚她。

这时,早有菊儿贴心的帮她打来一盆水,放在墙角的凳子上叫她洗手,沈若兰就过去把手洗了,才又坐回到炕沿边儿,继续跟娘说话。

“娘,你们吃晌午饭了吗?”

“吃了,刚才你大堂嫂来了,娘看到吃饭的时间,她来咱们家是且(客)娘不好等你吃饭来,像咱们家不招待且(客)似的,就先吃了,不过,娘叫你妹妹把你的饭菜都留在锅里了,你先去吃饭吧。”

“那行,那我去吃饭,娘您先睡一会儿养养身子。”沈若兰听着娘细弱的声音,看看她的苍白毫无血色的脸,急忙劝她休息。

娘点点头,似乎身上的力气已经使尽了似的,就慢慢的躺了下去,真个把眼睛阖上了,仿佛一秒钟就睡着了似的。

沈若兰蹑手蹑脚的走出娘的屋子,走进堂屋,菊儿正给她往堂屋里端菜端饭呢。

沈若兰走过去,低声道:“菊儿,我刚才看娘的精神很差,她今儿个上午时觉得怎么样?头还晕不晕?身子还乏不乏力?晌午饭吃了多少?吃的香不香?”

菊儿瘪了瘪嘴,带着点儿鼻音说:“不太好,我怎么觉得娘的身子一日不如一日了,头几天刚吃下聂大夫那颗药丸时明明都能自己下地走几步了,可这才几天的功夫,又倒下了,我还想问问你那个聂大夫在哪?要不咱们再去找他给娘买几颗那样的药丸吃?”

(聂恒:姑娘,你想多了,那大还丹能吃到一颗已经是大造化了,还想吃几颗,做梦去吧……)

沈若兰说:“便是吃那药丸也没用,治标不治本,等我找到那俩丫头后,就进山给娘采药去,只要有人参花和幽灵草,娘的病就能治好了。”

“嗯,若是娘的病好了,咱们家也就圆满了。”菊儿低低的说了一声。

家里晌午饭很简单,都是菊儿做的,一个炒白菜丝儿,一个土豆炖腊肉,许是怕她吃不饱,还给她留了一碗冒尖的白米饭。

看着这热气腾腾的饭菜,沈若兰心里不禁涌出一股暖暖的感觉,这种有人等着,有人惦记着,回家就有热乎饭菜吃的感觉,也只有家可以体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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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4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吃完晌午饭,沈若兰又起出去了。

她今个下午要去永华街走走,那俩个姑娘之前曾在永华街买过胭脂,还去了一趟般若寺,还在胭脂铺子旁边的小吃馆里吃过饭,可以查询的地方很多,她要去看看,或许会有什么收获呢!

于此同时

永华街上,一个出尘绝艳的少女跟一个肤色稍黑的少女款款走来,两人穿戴平常,缓步而行,虽然都是市井小民的装扮,但她们走路的姿势和身上的那种气度,都带着说不出的高雅,跟街上那些粗生大气的姑娘媳妇们迥然不同。

安安看着街上众人惊艳的眼神,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偏远的边陲城市也不是一无是处,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像在京城一样处处守礼,怕损清誉,明明她长得倾国倾城,却不能在外面露出自己的真颜让大家羡慕自己。

在这儿,她就可以随心所欲的展示自己的盛世美颜了,还能尽情的享受众人爱慕羡慕的眼神而不用担心会被宫里的谁谁谁指责轻狂失礼。

这感觉,还真是痛快呢。

“知画,你确定王爷会在这条街上喝酒?”

“确定,咱们的人都探明白了,只要那个沈姑娘来这条街,王爷就一定会出现,只是他从不跟她见面,只在百味人家二楼一个雅间里看眺望她,已经很多天了,天天都是如此!”

“够了,闭嘴!”安安断喝一声。

刚才还因为虚荣心得到满足而春风满面的一张俏脸,因为这句解释一下子变得阴鸷起来,她紧紧的抿着嘴唇,提着篮子的手也一下子握的紧紧的,像随时要把篮子扔到地上去踏扁踩碎似的,纤细的玉手骨节都白了。

知画晓得郡主这是又打翻了醋坛子,便识相的闭了嘴,不敢再多说一句了。

主仆两个一径走到般若寺,在里面烧了香,许了愿,又添了点儿香火钱,正打算四处走走,忽然看见鲁元从殿外走来,他一身浅蓝色儒生打扮,头上还戴了一顶儒生巾,手执摇着折扇步履闲散的走过来,倒有几分英俊潇洒的气质。

“元表哥!”

安安见到鲁元,不得不驻足行礼,只是垂下的眸子里划过一抹鄙夷。

鲁元跟她虽然都是公主生的,可她的母亲是太后的嫡亲女儿,正经的嫡公主,而鲁元的母亲则是一个低贱的宫女所出,虽然也是公主,但她那个公主的含金量跟她娘的根本没法比。

而且,鲁元的爹还是个安国公府的庶子,楚国阶级分明,很重嫡庶尊卑,庶子庶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仅比奴才好一点儿而已。所以,从小时候起,安安就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个出身低贱的表哥,对他很是不屑,每每见到他时,也总是礼数减薄,待理不理。

本以为会一直这样泾渭分明下去,谁知前段时间她在青州病倒,命悬一线之际,正好赶上他到青州办事,见她病势危急,竟慷慨的拿出了他那颗大还丹救了她。

救命之恩大于天,有了这份恩情,安安郡主纵然再瞧不起鲁元,也不得不收敛起自己的满身傲气,对他礼敬有加了。

鲁元看着安安郡主,眼里快速的闪过一丝惊艳,随后走近笑道,“安安,这么巧?”

安安垂着眼眸,轻声细语的说:“听说般若寺最灵验,我特意过来烧香祈福,元表哥也是来烧香的吗?”

鲁元“嗯”了一声,笑着说,“后儿是我母亲生辰,可惜我回不去了,想来这儿替我母亲点个海灯,也算是尽我这做儿子的对母亲的一份心意吧。”

安安听了,急忙说:“既然如此,那元表哥你快去忙你的吧,我就不打搅你了,正好我也有事,就此告辞!”

说完,不等鲁元答话,就微微欠了欠身,带着知画从他身边匆匆离去了。

鲁元站在原地,望着那道急匆匆的倩影,心里顿时苦涩不已。

呵,他鲁元这辈子最喜欢的女子,竟然看不起他!

老天爷,真是往死里玩儿他啊!

安安跟知画走出般若寺,才露出厌恶的神色来,“真倒霉,在京城能遇见他,在青州能遇见他,在吉州还能遇见他,简直阴魂不散!”

知画小声说“郡主,您觉得鲁公子会不会是对您有意啊?不然怎么总能遇见他呢?”

“他敢?他算什么东西?也敢觊觎本郡主,凭他也配?”安安郡主一听寇嬷嬷的话,顿时嫌恶的说道。

知画见她不爱听,急忙把话岔开了:“郡主,接下来咱们做什么?您说是设法先跟王爷巧遇还是先设法先结识那个沈姓女子呢?”

她们今天出来的目的就两个:要么找机会跟王爷制造机会巧遇,让王爷记起他还有她这个未婚妻;要么就设法结识王爷心仪的那个沈姓女子,她很想看看那沈姓女子有什么魔力,能把湛王迷的神魂颠倒的,连她这样倾国倾城的未婚妻都不放在眼里了!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

安安略沉吟了一下,说:“还是先结识沈姓女子吧,不是说她在哪儿王爷就在哪出现吗?既然如此,咱们结识了她,自然也就有机会跟王爷相遇了!”又忙了一下午,依旧是一无所获,沈若兰沮丧的走进一家茶楼去喝茶解渴。

这会子大概是下午三四点钟吧,正是热的时候,沈若兰进入茶楼后,点了一碗绿豆汤,又要了一盘儿瓜子小吃,打算在这儿歇歇脚,然后再去般若寺看看。

正喝着绿豆汤,吃着瓜子儿,茶楼的门忽然被推开,走进来两个年轻的女子,两个女子都是寻常打扮,只是其中的一个长得跟从画中走出来的似的,简直美的摄人心魂,不可方物,她一进来,顿时吸引了茶楼里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让这间茶楼有了蓬荜生辉的感觉。

沈若兰也被这美人儿吸引了,不光是因为她的美貌,还因为她举手投足间的气质,简直就是标准的大家闺秀一般,走姿,坐姿,甚至是看人的眼神角度,都恰到好处,标准的近乎于完美。

看了她一会儿后,沈若兰就断定,这位姑娘绝不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就算小门小户人家的女儿能长这么美,也断不会有她身上那种优雅高贵的气质。

那美人坐下后,点了一壶冰水,几个点心,跟那个与她一起的女子窃窃私语起来。

“知画,那个角落上坐的那个就是沈姓女子吗?”

知画装作打量茶楼的样子,飞快的看了一眼沈若兰,低声道,“就是她,跟送来的画像一模一样。”

“呵,我还道她有多美呢,原来不过尔尔……”安安看清沈若兰的相貌后,冷笑了几声。

这个沈家姑娘的容貌虽然也不错,穿着打扮也算清雅可人,但跟她比起来还是略逊一筹,就是动作和姿态也远不及她优雅,只不知他到底看中了她什么,为什么会对她这般着迷?

正酸溜溜的寻思这,冰水和点心上来了,安安郡主和知画喝了一碗冰水,又吃了几抠点心,便要起身离开。

结账的时候,安安突然有点儿尴尬的说:“我今儿换了衣裳,身上没带钱,知画,你带钱了吗?”

知画摸了摸袖子也,点有儿惊慌的说:“没有!今儿走的匆忙,就没带钱!”

吃了茶点却没带钱,这下子尴尬了,要是这茶楼的老板是个男的,或许会看在美人的面子上免一回单,可惜这茶楼的老板是个女的,只认钱不认人,听到两个姑娘说没带钱,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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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5章 帮她付账

看着两个姑娘难堪了,特别是看到那个美人儿着急的样子,就喝茶的男人看不下去了,一个穿着干净棉布长袍的年轻男子笑眯眯的走过去,斯斯文文的说:“既然二位姑娘身上不便,若不嫌弃的话,这茶点的钱就让小生替二位姑娘付了吧!”

话音未落,一个身材肥胖,穿着绸缎衣衫的男子大声道:“张小郎,你荷包里的那几个铜板还是留着养你的老婆孩子吧,这位姑娘的帐本大爷替她付了。”

说完,豪爽的一挥手,“小二,那两位姑娘的帐都记在爷的头上!”又满脸堆笑的对那绝色美人儿道:“姑娘不要着急,这点子钱周爷我还不放在眼里,我替姑娘付账就是!”

安安皱起了眉头,知画立即挡在安安面前,冷声对那个色迷迷的胖子说:“不必了,我们自己想办法就是。”

说完,眼睛在屋里扫了一圈儿,最后落到了沈若兰的身上,便朝她走过去,客客气气的说:“这位姑娘,我们今天出来的匆忙,身上忘记带钱了,不知姑娘可否行个方便,借我们点儿钱,回头我们一定加倍偿还。”

沈若兰点点头,对小二道:“把这两位姑娘的帐记到我这桌儿吧。”

“如此,就多谢姑娘了,只不知姑娘尊姓芳名?家住何处?我们好登门还账啊!”

沈若兰浅浅一笑,说:“不用了,反正钱又不多,算我请二位的就是了!”

“那怎么行,我们可不想欠别人的,姑娘今天已经帮了我们的大忙了,我们不仅要还账,还要好好的谢谢姑娘呢。”知画固执的说道。

沈若兰只好如是说:“我家里有病人,怕打搅,委实不方便招待二位姑娘,再说这点儿钱我也没放在眼里,还不还都是一样的,请姑娘还是不要放在心上的好。”

这时,安安开口道,“既然是这样,那就多谢姑娘了,今儿姑娘帮了我们,他日若有机会再见到姑娘,我们再好好的酬谢姑娘吧。”

沈若兰并未把这话放在心上,只淡淡的说:“好!”

此事便过去了。

安安和知画随即出了门,到了外面,安安吐了口浊气,冷声说:“长得不如我漂亮,举止言谈不如我端庄,穿衣打扮亦不如我好看,连说话的声音都不如我好听,更不用说家世门第了,呵呵......真不知她到底哪好,竟把他迷成那样!”

知画垂下头,没敢接话。

“走吧,回去,等过两天在跟她‘偶遇’。”安安说了一声,就冷着脸走了。

今儿见到了她情敌的真面目,安安很失望。

要是这个沈姑娘长的比她美,或者身段比她柔,再或者有什么地方比她强的,她也就认了,可照她看来,这个沈姑娘哪哪都比不上她,却把她的未婚夫给勾得神魂荡漾的,视她(安安自己)如无物,却视她(沈若兰)如珍宝,她不服气啊!

*****

晚上,沈若兰回到家的时候,是领娣给她开的门,开门后,沈若兰发现领娣的额眼睛红红的,像刚哭过肿起来了似的。

“领娣,怎么了?你哭了?”

领娣一见她问,眼泪瞬间又落下来了,“兰儿姐,二婶儿下午吐血了,好吓人啊!”

沈若兰一听,吓得一下子啥都顾不上了,抬腿就往屋里跑。

进到爹娘的屋子,爹、竹儿菊儿都在,招娣和带娣也在,大家都面带泪痕,神色悲苦。

娘面色苍白的躺在那里,脸呼吸都浅淡了,看起来真的像要不行了似的。

沈若兰的心一下子痛起来,眼泪也情不自禁的夺眶而出,“我晌午走的时候还没这样呢,怎么一下午就病成这样了?”

沈德俭站起身,嗓子沙哑的说:“出去说吧,你娘病着呢,得静养。”

说完,背着手出去了。

沈若兰跟他走到了外面,在院子里站定了。

沈德俭背对着她,哽咽着说:“兰儿,你娘快不行了,大夫说她的身子早就坏透了,撑不了多久了......”

沈若兰的心‘咯噔’一下,“那大夫说她还能撑多久?”

“具体能撑多久大夫没说,只是说你娘的身子早就不行了,你也早就知道了,一直瞒着爹呢,对吧?”

沈若兰没有否认,“嗯,我是早就知道了,怕您担心,就一直没告诉您。”

“你不该瞒着爹,爹要是知道她没多少日子了,指定就不天天起早贪黑的去点心铺子挣那点儿银子,指定天天在家陪着她,守着她,一步都不离开......”

沈德俭说不下去了,他蹲下身子,痛苦的抱住了脑袋,挺大了大老爷们哭得像个孩子似的......

沈若兰轻声说,“爹,我不是有意要瞒着您,之所以瞒着您,是因为当时大夫说我娘的病也不是不能治,只是缺最关键的两味药,我已经找好了人,就等着进山去采那两味药了,原想着采到药把娘的病治好了再告诉您,没想到娘的病提前发作了......”

记得当初大夫说娘能撑到过年时候的,她就一直信那些话了,所以也没急着去采药,早知道她病提前发作,她早就进山采药去了,就不守在这儿找那俩丫头了。

虽然她也担心那俩姑娘的安危,但人分远近亲疏,跟娘的性命比起来,她还是更在意娘的安危的!

沈德俭一听穆氏的病还有的救,一下子像是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似的,一下子从地上站起来,激动的说:“啥药?在哪儿采?我也跟你去采去!”

沈若兰说:“你还留在家陪着我娘吧,她现在身边儿离不了人,采药的事儿交给我就好,我今晚就走,一定会把药给娘采回来的!”

沈德俭虽然挺不放心女儿这么晚走,也不放心她一个姑娘家进山的,但是若不这样他媳妇就死定了,衡量再三,最后还是同意了。

......

为了赶时间,沈若兰都没有去车行雇车,而是直接骑了家里的枣红马走的,刚走不到一炷香的功夫,淳于珟就接到消息了。

“什么?”

“走了?”

“去哪了?”

一接到沈若兰离开吉州的消息,高冷矜持的湛王爷差点儿从椅子上跳起来,倏地坐直了身子,那双总叫人捉摸不透的眸子忽然清晰了,里面全是气急败坏的怒色。

他能不气急败坏、恼羞成怒吗?

上回英战回来时告诉他,她在老家跟她那个劳什子的未婚夫开荒种地挖鱼塘呢,眼瞅着是要在老家扎窝儿过日子了,他都要酸死了。

情急之下,才接受了鲁元的建议,绑了她家点心铺子的两个丫头,把她诳回来的。

原本的计划是,等过几天让她遇到一伙儿“匪人打劫”,再生死关头他再英雄救美隆重出场.....

其实,他早就迫不及待的要出场跟她演对手戏了,但是鲁元不让,用鲁元的话说,‘她刚回来您就迫不及待的凑上去,这不是不打自招吗?她肯定会怀疑是您绑了她家的那两个姑娘!再者,别让她看出你这般在意她,要适当的冷落她一下,不然您在她跟前儿就永远都直不起身板啦......”

他信了鲁元的鬼话,就一直没有出场。

结果,现在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有了。

人家走了,他还上哪去英雄救美去啊?

“回主子的话,属下不知道沈姑娘去哪了,只看见她打着马往南边出城去了,属下觉得应该是回老家去了!”罗同如实回答。

淳于珟一听,当机立断,“备马——”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6章 我好个屁啊

她要是回老家,肯定又得去见她那个劳什子的未婚夫去了,他可不能再由着他们你侬我侬了,上回听到他俩成天在一起时,他就差点儿让醋给淹死了,这回他可不想这样被动了。必须得想办法拆散他俩,不管多卑鄙!

罗同去给他备马了,偏在这时,军营那边又出了点儿事儿,需他亲自去处理。

淳于珟急的直咬牙,权衡再三,最后决定把英战和罗城一起派去跟踪监视她,还叫他们带着信鸽,跟他随时保持联系。

罗城和英战领命去了,两人发挥着隐未的特长,一路上总是不远不近的跟在沈若兰的身后,既能监视着她,又能不被她查觉。

沈若兰一路狂奔,两天后,终于回到了靠山屯儿。

回去时已经是晚上,瘦丫她们都快睡了,见到她回来了,急忙都跟到了后院来,嘘寒问暖的。

沈若兰问了一下这边的情况。

瘦丫告诉她,荒地已经开出三十多亩了,且都已经种上了,种的都是土豆和地瓜,还种了点萝卜和胡萝卜,她走之前种的那些黄豆和绿豆都发芽了,长势很好。

鱼塘还在挖着呢,因为这个工程浩大,且挖出来的淤泥都被运到山上去做肥料了,所以这装车运输的过程也需要花费时间,所以进度慢了些……

因为要上山去了,沈若兰把开荒和挖鱼塘的事儿都交给了大爷和大庆哥,去大娘家跟大爷说这事儿的时候,大娘也在家。不知为啥,沈若兰总觉得大娘看她的眼神怪怪的,像在暗暗的打量,探究似的,又好像对她多了几分敬畏。

沈若兰也没大在意,她现在也顾不上别的了,就想快点儿这边安排好,好早点儿进山去,娘的身子已经等不了几天了,她必须尽快帮娘把药采回来。

大爷自然是毫不迟疑的应允了,还详细的问了她以后该怎么做,沈若兰一一的告诉他了,怕他记不住,有些重要的事儿还用笔给他记下来了。

沈若兰写字的时候,沈大娘就在一边儿看着了,她看着沈若兰笔走龙蛇的写字,垂眸间无意中流露出的坚韧不拔、运筹帷幄的气势,让她忽然觉得很陌生,甚至觉得眼前这个姑娘不是她看着长大的那个兰丫似的。

多年来,她一直都以为她的梅儿是最好的,兰丫连她梅儿的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不上,但是现在,她却不得不承认,兰丫确实比她的梅儿强,而且强很多很多。

梅儿的全部心思,都用在自己咋能吃的好过得好上,从来没考虑过他们这当爹娘死活;兰丫跟她不一样,兰丫是个聪明能干的孩子,不光为家里挣下了锦绣似的一片家业,还懂事孝顺,为了给她娘治病,一个姑娘家竟然不畏艰险,要进深山里去采药去,这得是多大的胆识和魄力啊!

换作梅儿,肯定是不会去的。

或许,那个算卦的和尚说的有当娘娘命的老沈家闺女,就是兰丫吧……

跟大爷交代完这些事儿,沈若兰就急忙回家去了,她得准备些进山的东西,免得到时候不方便。

张二勇也离开了靠山屯儿,回桃花村去召集进山的人马去了。

回到桃花村的家时,老娘崔氏已经回来了,不是谁去接她回来的,也不是她自愿回来的,而是崔氏回娘家第三天,就跟兄弟媳妇打起来了,让兄弟媳妇扯着胳膊给她撵出来了。

崔氏没地方去,只好又磨磨蹭蹭的回家了。

回来后,老头子还不让她进屋,非要她滚蛋,还是三勇跪在地上求老头子好久,老头子最后没办法,看儿子面子才原谅她的。

虽然老头子原谅她了,但是当她得知自己卖珠花的六十两银子都被搜出来了,还把她攒了好几年的一两多银子的私房钱给搜走了,更是把老头子和俩儿子这一个多月在青州挣的钱都给搭进去了,不由得心如刀割,捶胸顿足的嚎了一天后,终于不支病倒了

病倒后,老头子也不理她,只道她是装的,就由着她躺在炕上哼哼唧唧的。闺女和儿子一个都指不上,也就小儿子天天从学堂回来,能过来问候她一声,然后就赶紧钻进自己屋里学习去了。

就这样,病了好几天的崔氏没人瞅没人看的,让她大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于是,秉着‘我不好过你们谁也别想好过’的一贯作风,崔氏开始躺炕上作人,开始时还只是指桑骂槐,稍有保留。

后来就干脆明着开骂了,骂完闺女骂儿子,骂完儿子骂媳妇,当然,远在吉州的沈若兰也没跑了,被崔氏翻来覆去的骂了好几天,把老沈家的祖宗十八代都骂遍儿了,只可惜,沈若兰没听着!

张二勇回来后,还没等进门儿,就听见他老娘抑扬顿挫的骂声,骂大哥大嫂,还骂张金凤和他,骂的内容无非是不孝,看她病了都不管她等等。

进屋后,看见老娘正躺在炕上,脸冲着大哥住的西屋骂人呢,听见张二勇回来,崔氏的声音顿时更尖了,“你还知道回来啊?把家里的银子都倒腾那个小骚比家去了,这下子舒坦了吧?你个天打雷劈的畜生,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儿要了你老娘的命?你要是再晚回来几天,就看不着你老娘我了……”

“看不着你正好,看不着你这家就消停了!”老张头也从外面回来了,刚一进院就听到老婆子在屋里骂儿子呢,忍不住在院子里就怼上了。

崔氏听到老头子的声音,立马消停的闭了嘴,不敢再吭一声了。

张二勇看到老娘的气色确实不大好,心里也挺担心的,但是却不敢关心她,因为他知道老娘那性子,就他娘那矫情劲儿,你要是关心关心她,她一分病都能血乎成十分,不把人磨死绝不待善罢甘休的。

所以还是明儿临走前在給她找大夫看吧,给她看病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她想矫矫他也没地方矫矫去了!

“二勇,你咋回来了?兰丫那边儿的活儿都干完了吗?”老张头进了屋,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

老张头也是不愿意在家看老婆子那副死样子,躲到邻居家说话去了,后来听人说看见他二儿子回来了,就赶紧回来看看。

张二勇就把自己回来召集人马的事儿跟爹说了一下,老张头一听儿子要召集人手儿,就主动请缨,去帮儿子叫他熟识的那几个人了。

爹走后,张二勇就起身回屋儿去收拾东西,弓箭短刀都得带着,不然山上一旦有个饿狼猛兽啥的,还不擎等着让它们给吃了。还有粮米被褥啥的也得带着,都收拾好打上捆儿,明早走时往身上一背就完事儿了。

张大勇见张二勇收拾东西,就过来帮忙,崔氏躺在炕上,听到隔壁屋俩儿子的说话声,就又骂了起来,骂的内容就是他们不孝,她躺在炕上要死了,都没一个人管她。

张二勇黑着脸,只管收拾东西,老娘愿意骂啥就骂啥,就当没听着,张大勇的定力不如张二勇足,被他老娘骂得挂不住了,忍不住隔着帘子对东屋说:“娘,别整天死呀活呀的挂嘴上,你啥时候不行了?这不还好好的呢吗?”

“我好?我好个屁,我都让你们老张家一家老老小小的几个畜生给磋磨死了,你们一个个的都黑心烂肺子了,都见不得我多活几天,都想逼我去死啊……”崔氏一听有人搭理她,跟她对话了,立刻来了精神,趴在炕上欠起身子反击了回去。

张二勇听到他娘的话,也忍不住了,冷笑一声,对东屋说:“放心吧,您不会有事儿的,骂起人来还中气十足,声音响亮的呢,一听这动静就知道你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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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7章 你配娶她吗

“你这个不孝的畜生,你的意思是我装的呗?”崔氏听出了儿子的嘲讽,从炕上支巴起身子,想下地穿鞋去揍他。

二勇听到他老娘下地的声音,就放下行礼说,“大哥,我先去孙敖屯儿找几个人儿去,完事儿还得去岫水村和司家洼子一趟,备不住得天黑时才能回来,你们吃饭就不用等我了。”

说完,救拽开大步走出了家门。

崔氏还没打到他呢他就走了,不甘心的尖着嗓子喊起来:“你给我回来,小兔崽子,看老娘今个不打死你的……你个不孝的畜生,你老娘都要死了,你还有心思去干这干那呢,你还是不是人了……”

张二勇就像没听见似的,迈着大步头也不回的走了……

去岫水村的路上

两辆带着篷子的马车停在村路边,马车旁环绕着几个高大威猛的汉子,煞气森森的,与这静谧的山村景色很是违和。

张二勇正打算不声不响的走过去,一个方脸的汉子拦住他,面无表情的说:“你是张二勇!”

虽询问,却是带着肯定的语气,像是早就知道他,故意在这儿等着他似的。

张二勇一愣,疑惑说:“大兄弟,你认得我?”

罗同抿了抿嘴,显然对大兄弟这个称呼很反感,但却没有反对他这么叫,只冷声道:“随我来吧!”

他向第二辆马车那做了个请的动作,随即提步向第二辆马车走去。

张二勇一头雾水,这人是谁啊?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呢?还有,他要干啥呢?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他跟着方脸的‘大兄弟’走到第二辆车旁,一靠近,就闻到车里有一股淡淡的脂粉香,很好闻!

罗同面无表情的拉开了车帘,“张公子,请过目!”

张二勇闻言,定睛往车里一看,顿时吓了一跳!

乖乖,车里放着两个开着盖儿的箱子,箱子里装的全是金银珠宝,五颜六色,霞光璀璨,照得人眼睛都要花了。

除了两箱子珠宝,车里还坐了三位盛装打扮的美人儿,看起来都是二八年岁,碧玉年华,一个个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的,见张二勇看过来,三位美人儿齐齐的低下头,莺声燕语道:“给张公子请安!”

张二勇哪见过这种阵仗啊,一下子羞了个大红脸,急忙撇过脸对罗同道:“大兄弟,这是干啥啊?”

罗同冷声说:“里面的都看清楚了?”

“呃,看清了,是两箱子珠宝和三个大妹子!咋地了?”

“跟我来吧!”罗同又把他引到第一辆车前,道:“我家主子在里面等你,张公子请上车吧!”

这时,另一个长脸的汉子上前,替他拉开车帘,请张二勇进去。

张二勇望了那车里一眼,只见车子华丽无比,里面跟个缩小版的雅间似的,湘妃竹编的矮榻,金丝楠木的雕花小几,精致的多宝阁和壁瓶插花,还有一个小小的青铜香炉,袅袅的冒着轻烟。

这些物件虽然精致,但却远不及矮榻上那个男人万分之一精致,此时,那男人慵正懒的靠在榻上,穿着一身极尽华贵的紫光流霞锦,金纹腾蟒,广袖阔卓,浑然天成的金尊玉贵,紫金冠束发,长长的冠带随着如瀑墨发滑落,长眉入鬓,一双丹青水墨似的凤眸不经意的看过来,仿佛看人一眼都是施舍似的。

张二勇第一次看着这样的人物,一时间不知该怎样应对好了,他站在车外,上也不是,下也不是,最后,笨拙的向车里拱拱手,结结巴巴的说:“这位……呃……公子,您找我?”

淳于珟轻摇折扇,看着车外一身粗布衣衫,笨拙傻气的山里汉,恨得牙都痒痒的,恨不能一巴掌拍死这个脏兮兮、傻乎乎的蠢汉,就这么个不堪的东西,也敢配兰儿,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打量完,淳于珟冷声说,“上来!”

张二勇丈二和尚似的上了车,淳于珟用扇子指了指对面的矮凳,“坐吧!”

那矮凳上,垫着缠枝宝相行龙妆花缎垫子,满绣的垫子,五彩斑斓,光着一个垫子就足够抵得上张二勇的全部家产。

张二勇有点儿拘谨的坐在了那个价值连城的坐垫上,双手放在膝头,摸索着两个膝盖上打着的大补丁,堪堪道,“公子您要跟我说啥呀?”

淳于珟冷冷的说:“后面那辆车里的东西都看见了?”

“嗯!”张二勇点点头,“看见了!”

“可还喜欢?”

张二勇一愣?

喜欢?

这跟他有啥关系?他为啥要喜欢?呃,好吧,那些金银珠宝他确实挺喜欢的,要是有了那些金银珠宝,兰儿就再也不用辛苦做生意了,她老娘也不用再为了钱跟兰儿闹了,家里就天下太平了。

是,他喜欢,但是只喜欢那些能当钱花的金银珠宝,那三个姑娘他并不喜欢。

对于女人,他只喜欢一个兰儿,在他的眼中还是不如兰儿好!

见张二勇一副纠结的模样,淳于珟再度开口:“只要你做一件事,后面那辆车里的东西就都是你的了。”

张二勇一愣,“啥事儿啊?”

那些金银珠宝随便拿出一件,都够他们家花一辈子的了,咋能有这好事儿呢?

淳于珟轻摇折扇,一字一顿道:“退、婚!”

闻言,张二勇一下子懵在了那里,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你说啥?你再说一遍?”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耐着性子又重复了一遍,“爷赏你泼天富贵,娇妻美妾,条件只有一个,你去沈家退婚!”

“你做梦!”

张二勇激动的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因为车篷不够高,头‘咣当’一声撞到了车顶,撞得他又坐了下去,不过此刻的他已经顾不上头疼了,一改刚才的拘谨和客气,变得强势起来,一双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即便是面对湛王那样骇人的气场,他也没有分毫的畏惧,“你听着,你休想抢走我媳妇!”

淳于珟在听到‘我媳妇’三个字时,脸色徒然一变,手中的折扇一抖,“唰”的一声,扇骨处显出十几把锋利的薄刀,刀尖都指向了张二勇的咽喉。

“记住,她不是你媳妇,从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要是在再爷听到你敢这么叫她,爷定让你们全家身首异处、粉身碎骨!”

一个山野匹夫,竟敢叫他未来的王妃‘媳妇’,他决不能容忍。

张二勇不怕死,要是为了兰儿,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去死。

但是,他不想他的家人被他连累到身首异处。

所以,他放弃了跟他拼命、揍他一顿的念头,松开拳头,愤怒的说:“你要恃强凌弱,强拆散我们吗?”

淳于珟收回扇子,冷声说,“爷从不干恃强凌弱的事儿,让你退婚也不是白让你退的,给你百万家私,够你富足一生,那三个女子都是朝廷命官的嫡亲女儿,配你绰绰有余了,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张二勇呵呵笑起来,“你以为,给我百万家私,显赫的媳妇,我张二勇就会动心,就会乐呵呵的把兰儿让给你吧,可惜你错了,你的百万家私和官家小姐,在我眼里也不如兰儿一根头发丝儿金贵,对我来说,兰儿不吝于我的心肺,没有心,人就是行尸走肉,没有肺,人就没法呼吸,所以别说你许我百万家私,就是你把天下的财宝和美人都给了我,我也断不会动心的!”

“呵,还挺有骨气的!”

淳于珟冷笑起来,凉凉的说,“爷一向敬佩有骨气的人,你要是除了骨气之外再有点儿自知之明的话,爷会更欣赏你!可惜,你太没有自知之明了,兰儿有多好你不是不知道,你以为就凭你,也配娶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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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8章 张二勇的痛苦

“配不配的兰儿她自己知道,要是兰儿觉得我配不上她,只要她跟我说一声,我自会跟她退婚的,要是兰儿没这么说,就证明兰儿没有觉得我配不上她,我又何必妄自菲薄呢?”气急之下,张二勇把从前念书时学过的话(妄自菲薄)都说出来了。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嘲讽说,“兰儿心善,见你可怜,即便是有心退婚也于心不忍,可笑你还这般自我感觉良好,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竟还会以为兰儿会对你这样的人有情,当真好笑!”

这句话,一下子把张二勇刺激到了。

在兰儿面前,他本就有点儿自卑,家里的日子是靠着兰儿过起来的,而兰儿家的日子更是过得红红火火,让他仰望都难以望其项背了。为此,他也感到心慌,害怕,也一直在努力学习,想要提升自己,尽量不让跟她的差距太大了。

但是,不管他咋努力,都跟不上她的步伐,眼看着她越来越成功,跟自己的差距越来越大,他都自卑得快要把头低到尘埃里去了。

好在兰儿并没有说出什么,也从未动过跟他退婚的念头,他才有勇气跟她走到现在。

他想,既然自己配不上她,那就尽量的对她好,用全心全意的爱去弥补自己的不足吧!

现在,这个人犀利的戳到了他心底最脆弱之处,像戳到了他的伤疤似的,让张二勇一下子激动起来,愤怒的爆发了,“我是配不上她,但我会全心全意的对她好,一辈子忠于她,守着她,不叫人欺负她,要是有一天家里就剩下一口饭了,我情愿自己饿死,也会把最后一口饭留给她。”

“你呢?你自觉得配得上她,可你又是怎么对他的,你把她当成待价可估的货物来交换,原来在你心中,她是有价可估的啊,可在我的心中,她却是无价之宝。”

“兰儿不是那种贪慕虚荣的女子,在她心中,一颗真心远比你的荣华富贵要珍贵的多,所以她选择了我而没有选你,不然你也不会坐在这儿跟我谈条件了!”

张二勇是个木讷话少的人,但这下子却一口气说了很多,便是说了这么多,都觉得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感受,就又添了一句,“不管你信不信,她心仪的人是我不是你,你还是死了心吧。”

这句话,让淳于珟顿觉扎心了,他阴测测的笑起来,“你是,说兰儿心仪于你?对吗?”

“没错!”张二勇回答的铿锵有力,毫不迟疑。

淳于珟嗤笑一声,一抬手,拉开了他身后车壁上挂着的布帘,一张栩栩如生的油画跃入眼帘,画面上的人风流绰约,美若舜华,正是坐在下面的那个他。

他凉凉的说:“这是她亲手给爷画的,既然她心仪于你,可有给你画像过吗?”

张二勇:“……”目瞪口呆。

“还有。”他笑了,笑容里有点儿邪恶,“爷前段时间患肠痈之症,是她担心爷,特意跑到爷府上亲自帮爷开刀,割掉了那段儿坏掉的肠子,又帮爷缝上皮肉的,哦对了,你知道是在哪开的刀吗?”

张二勇依旧是目瞪口呆的模样,在知道她给他画像的时候,她就已经备受打击了,现在又听到她担心他,特意跑到他府上去给他治病就更承受不了了,原本黑黑的脸都有点儿发白了。

淳于珟看着他那副受了打击的样子,满意的勾了勾唇角,用的扇子指了指小腹下方,一字一顿的说,“就、在、这、里。”

“兰儿不光帮着爷手术、缝合,手术后还亲自照顾爷,帮爷清洗伤口、换药,照顾的无微不至的……”

“你……你撒谎,兰儿她根本……不懂医术,她怎么会……”

没等说完,张二勇一下子又想起他的腿被野猪拱了那次,不就是她给自己开刀放脓的,还给了他很管用的白色药粉,说不定……她真懂医术呢!

看着张二勇一寸一寸白下去的脸,淳于珟乘胜追击,手肘拄在矮榻的扶手上,撑着头,不疾不徐的说,“知道兰儿这次是怎么回来的吗?”

没等张二勇回答,他已经再度开口:“是骑马回来的,马是爷送的,也是爷手把手教会她骑的!”

送她马!

又手把手教会她骑马的!

张二勇又受到重重一击,脸色更差了,脑中情不自禁的脑补出她跟这个风华绝代的男人在一起纵马驰骋的画面……

本来心就痛得刀扎了似的,他还要继续补刀,“你跟她订婚这么久,可也曾跟你这般亲近过?”

“兰儿懵懂无知时跟你订婚,现在虽心生悔意,但念及从前的情分不忍伤你,所以才委曲求全,可笑你竟这般没有自知之明,还以为只拿一颗不值钱的真心就能配上她了,真不知你哪来的自信?”

“兰儿已经从涅槃成凰,注定不能养在鸡窝里,更不能与鸡相配,凰与凤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鸡要是有自知之明,就不该对她肖想……”

……

张二勇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从车里出来的,也忘记那辆马车是什么时候走的,就记着自己抱着头,蹲在路边好几个时辰,像一座雕像似的!

这几个时辰里,他空前痛苦、自卑,感觉自己真的就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似的,让他自己都要唾弃自己了!

是呀,就这样的他,又怎么配得起她呢?他努力的念书、干活儿,又有什么用呢?他那点儿微不足道的进步,根本配不上她的霞光万丈,她值得更好的,就像刚才那个男人,富贵多金,风流绰约,美若舜华,还有睨视天下的风仪和颠倒众生的盛世美颜……

她已经找到跟她般配的男人了,想必她也很心仪于他,不然不会给他画像,不会跟他一起骑马,他病了,她也不会不顾男女大防,给他手术…。

那个男人一看就是个富贵至极的,能拿出那些钱来,还能轻易的把官宦之家的千金赏赐给他的,想必身份定然不俗,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吧……

天快黑的时候,张二勇才收拾好了自己的情绪,迈着沉重的步子,去帮她找人了。

或许,这是他最后一次帮她做事了……

**

“王爷,那个张二勇又去帮沈姑娘找人去了,看样子还没死心!”英战回来报道。

淳于珟轻摇折扇,不疾不徐的说,“由着他去吧,爷会让他自动退出的!”

英战有些不明白了,一向杀伐果断的主子,怎么变得婆婆妈妈的了,一个碍事的山里汉而已,一刀杀了不就得了嘛,何必费事的拉一车金银珠宝来跟他谈判?他配吗?

“你是不是以为爷优柔寡断,在这件事上不够干净利落!”浅淡的声音从车里飘出来,吓得英战一个哆嗦,忙说:“属下不敢!”

淳于珟幽幽的说:“爷也想干净利落点儿,但是不想她心底留下遗憾。”

他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这个山里汉弄死了,根本不用亲自来见她,费这番唇舌,但若那样的话,她往后定会时不时的怀念一下她的前未婚夫,那他得多堵的慌啊?

再者,他也是想看看这山里汉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值得她对他死心塌地、一心一意的!

所以,他来了,屈尊降贵的跟他见面、谈判,要是他在提出交换的时候张二勇一口答应下来,淳于珟一定会很失望,会毫不犹豫的杀了他的!

即便是兰儿会伤心,会思念他,他也绝对义无反顾,因为那样贪财好色的小人,对不起她的感情,就凭他渎了兰儿那份连他都求之不得的感情,足够让他死一百次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8章 进山

还好,他没有对不起兰儿对他的感情,在泼天的富贵和美色地位面前,他毫不动摇,更是说出了“在我心中她就是无价之宝,要是有一天家里就剩下一口饭了,我情愿自己饿死,也会把最后一口饭留给她”的话。

足可见,他是个重情重义的血性汉子,要不是因为是他的情敌,淳于珟都快要欣赏他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呢,张二勇就带着本村几个青壮年从桃花村出发,往靠山屯儿沈若兰家集合去了。

别的村里的自己去,到时候一起集合。

沈若兰特意起早蒸了一大锅馒头,还从缸里捞出一大块咸肉煮上,还叫瘦丫把家里所有的鸡蛋鹅蛋都煮上了,留着给大家进山后充饥。

各路人马陆续到沈若兰家中汇合了,这次张二勇一共找了十八个人,都是附近村里的猎户、放山人,还有几个是樵夫,都是身强力健,有进山经验的年青人,当然,也都是家境不大好,想赚点银子的。

人马聚齐后,沈若兰的大馒头也蒸好了,肉也煮烂了,就让大家坐下来一起饱餐一顿,吃饭时,沈若兰拿出她画的幽灵草和人参花(都是油画,形象逼真)给大家看,并把这两中草药的生长习性告诉了大家,好方便大家寻找。

张二勇看到那两幅小小的画像,一下子想到了昨天看到的那副大幅的人物画像,三张画像的画法都是一样的,色彩浓丽,跟常见的绘画技法大不相同。

张二勇心中一滞,忍不住问:“兰儿,这画是你画的吗?”

“是啊,怎么了?”

张二勇扯了扯嘴角,说:“没事,就是觉得你画的挺好看的!”

沈若兰呵呵笑道:“那是,这可是我独家创作的画法,名叫油画,我敢说,咱们楚国除了我,在没有第二个人会这种画法了,呵呵呵…。”

为了让大家尽快的熟悉起来,创造出一个温暖温馨的团队气氛,沈若兰开始逗笑打趣了。

大伙儿也跟着说笑了几句,就只张二勇笑得跟勉强,那脸上的笑纹跟刻上的似的。

打趣了几句后,沈若兰继续说,“待会儿咱们进山后分头寻找,可能得几天甚至是十几天的功夫才能找到,大家辛苦了,记住,找到幽灵草时必须得连根挖下来,最好是连土都挖下来一方才好呢,幽灵草很容易枯萎,枯萎的话就不如新鲜的值钱了。”

“不管是谁,采到新鲜的幽灵草,一钱给五百两银子,人参花一钱也给五百两银子,但只要老人参的。另外,大家要是没找到这两样药的也不用气馁,我说过,凡是参与咱们这次进山采药的,不管采没采到,每个人都可以得到二两银子的补贴,还有,你们进山后也可以顺便儿采点野果卖给我,价钱绝对比集市上给的多!”

大家一听还有这好事儿,都乐呵呵的说,“那感情好了,要是真啥也没采着的话,也不用白搭功夫了……”

**

“大家就在这儿散开吧?要是谁找到了,可以放双双响子提醒我,到时候我就会顺着响声来找你们的。”

进入到山里,沈若兰示意大家散开寻找,并一再嘱咐他们要小心,不管找没找到,一定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

“兰儿,咱俩一起找吧!”

张二勇不放心沈若兰跟别人,想亲自陪着她,守护她。

沈若兰也没拒绝,“好,那咱俩一起走吧,不过我的背篓不用你拿,你自己背好你自己的东西就行了。”

“还是给我吧,我东西少,就是再背点也没事的,这山里坑坑洼洼的,走一会儿就累了,你肯定撑不住的!”张二勇坚持。

沈若兰看他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只好把背篓摘下来给了他。

她的背篓里装的是一顶帐篷,昨儿早上她就让董奶奶把她跟冬儿那两床冬天盖的被褥拆洗了,那两床被褥还是她刚穿过来时她跟她爹的铺盖的呢,后来辗转给了冬儿和他奶奶。

那两套被褥很破,还是粗布做的?补丁摞补丁的,沈若兰早就想给他们换了,正好现在进山需要做一顶帐篷,帐篷不是常用的东西,用好布料做太可惜、太浪费了,就把这两套就铺盖洗净晾干后,拿来做了帐篷。

沈若兰还给了董奶奶一两银子,让她抽空去县城或镇上在给他们祖孙俩重做两套新被褥,这两套旧被褥里的棉花也不用留着了,又黑又臭的,还都结成球没有弹性了,已经不适合取暖用,烧火还差不多……

背篓里还有其他的东西,吃的、用的,都是小巧的物件,很多东西都被她放进空间里去了,只是那些东西既然没摆到明面上,她就不能大刺刺的往出拿了,只能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在帐篷里偷偷的使用了。

夏季的山林里,一片郁郁葱葱的绿色。

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充斥着青草和绿叶的味道,碧绿的草地上开满的不知名的野花,跟一张天然的大地毯似的,踩上去松松软软的,发出沙沙的声响。

“二勇哥,你今天怎么神色恹恹的,都不说话啊?”沈若兰看出了张二勇心中有事,忍不住关心的问了一句。

张二勇的表情略僵了一下,说:“我要保存体力,不然一会儿就走不动了!”

“哦,这样啊,那我也不说了!”

沈若兰也闭了嘴,跟张二勇继续往前走去。

越往山里走景色就越好,连绵起伏的卧龙山,风景秀丽,山麓中,树木苍翠,山峦重叠,空气清新,清幽迷人。

走到前面的一个岔路口,张二勇站住了,指着左边那条道说,往常我上山打猎,都是走这条道,这条道靠近龙头峰,地势险要,野兽也多,我就是在龙头峰那边儿看到过幽灵草和人参花的。

沈若兰一听,顿时来了精神,“那咱们走吧,大约得多久能走到?”

张二勇轻描淡写的说,“明天晌午就应该差不多吧!”

沈若兰握了握拳头,给自己打了下气,说:“好,那咱们继续走!”

“嗯!”

“上龙头峰那条路异常崎岖险峻,通往峰顶的路上还有一大片榆树林,那里边是野猪的地盘儿,我上回就是在那儿让野猪给拱的。”

虽然张二勇不愿意说话,但是有些事儿还是得提前告诉她,好让她有个心理准备,免得到跟前儿了在告诉她让她害怕。

“哈哈,那可太好了,我的牙签弩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沈若兰非但不怕,心里还生出几分喜悦来,野猪肉她吃过了,那味道比家猪肉好吃多了,要是能打到几头放在空间里慢慢吃,简直再好不过了!

“除了野猪,还有狼,只是不多,不一定能遇到……”

“……”

又走了一会儿,沈若兰肚子有点儿饿了,今儿早上吃饭的时候,她光顾着张罗和给大家介绍那两种药去了,没怎么吃好,经过一上午的徒步,她的肚子已经开始向她提出抗议了。

沈若兰说,“二勇哥,咱们吃点东西再走吧!”

张二勇轻轻的“嗯”了一声,举目看了看,找了棵树冠巨大的大榆树带沈若兰过去了。

他把自己的行李和沈若兰的背篓都放在了树根下,说“咱们就在这儿吃吧,凉快!”

随后又去解身上的包袱,那里面放着几块干粮,是他留着在山里充饥吃的。

哪知沈若兰的手比他的快,没等他拿出干粮呢,她就从自己的背篓里拿出两个又白又宣的大馒头,还有两个红皮儿的鸡蛋。

“来,拿着!”

沈若兰把一个大白馒头和一个熟鸡蛋塞到他的手里,随即低下头开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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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9章 蛇羹

张二勇看了看手里白白的大馒头和鸡蛋,垂首扯出一抹自嘲的苦笑,她饮食一项讲究、精致,就是吃这大白馒头和鸡蛋都未必觉得好呢,可他还想拿自家烙的苞米面大饼子给她充饥呢。

她怎么会稀搭吃那种粗略的东西呢?

两人坐了下来,刚吃几口,身后的草丛里忽然传来一阵异样的响动。

听到动静,他俩不约而同的扭过头,只见一条近两米长的大蛇,正扭动着身子从他们的后面路过。

沈若兰的眼睛一亮,“二勇哥,快抓住它!”

蛇肉的味道可比牛羊肉美味多了,而且还能熬汤喝,不然光吃馒头鸡蛋,还不得把人给噎死了!

张二勇立刻把鸡蛋和馒头揣进怀中,起身向那条蛇跑去。

几乎没费什么劲儿,蛇被抓住了,张二勇一脚踩着蛇头,一手扯着蛇尾巴,用刀子在七寸的蛇腹上一划,再轻轻一挑,蛇胆就给挑出来了。

“兰儿,蛇胆能明目,你吞了吧!”张二勇把带着血迹的蛇胆递了过来。

沈若兰看着那血淋淋的东西,心里有点儿打怵,就摇了摇头说,“我不要,还是你吃吧!”

张二勇也没多说,一仰头生吞了蛇胆,再一刀去了蛇头,扒下蛇皮,露出白花花的蛇身子,还在一扭一扭的呢!

他三下五除二的清除了内脏,把蛇收拾好了。

沈若兰也没闲着,从背篓里(空间里)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瓦罐来,准备熬蛇羹。

张二勇见她还带着瓦罐儿,吃惊地说:“你还带着这个呐?”

沈若兰嘿嘿一笑,“岂止是带着这个啊,我背篓里还有碗筷儿和油盐酱醋呢!”

张二勇扯了扯嘴角,兰儿还真是个讲究生活质量的人,便是进山只几天,也不肯叫自己吃苦……

“二勇哥,你知不知道附近哪有水源,能不能去帮我打点水来,我要把这条蛇炖汤喝,不然光吃馒头鸡蛋,噎死人来!”

张二勇把收拾好的蛇放在地上,拿起她的瓦罐说:“翻过那座山头就有一条小溪,水还算干净清澈,这山里的牲口都喜欢到那儿去喝水呢,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别乱走,我去打了水就回来。”

见他要走,沈若兰忙指了指那条扒皮蛇,“把这个也拿去洗洗吧,不然血乎淋拉的,煮出来怕有腥味儿。”

张二勇没吱声,只回身捡起蛇,快步的离开了。

沈若兰看着张二勇的背影,只觉着这小子今天怪怪的,很少说话,也不笑了,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难不成是怕找不到那两种药,有心理压力了吗?

她一边猜度这,一边在周围捡了些枯草和干树枝,约摸着够炖蛇羹用的了,才停了下来,又趁着他不在,跑到远处的一个草丛里小解。

走了一上午了,还一次都没方便呢,虽然现在也不是想要小解,但提前把问题解决了,总好过待会儿跟他在一起时有尿的好。

正在进行中呢,忽然一片阴影从头顶掠过,那片阴影很大,飞机似的,大有遮天蔽日的感觉。沈若兰一惊,抬头看时,只见一只巨大的鹰从天空俯冲下来,直奔地上那条蛇皮。

老鹰很大很大!大得惊人!翅膀展开后两个翼尖间的距离都快有两米宽了,钢爪般的利爪张着,比男人的手还大很多!

沈若兰活了两辈子,还头一次见到这么大的鹰呢,把她吓了一跳,赶紧拿出手枪防备着,万一这个大家伙要是来袭击她来,她就开枪把它突突了。

这么大的猛兽,想用牙签弩对付肯定是不行的,就得直接动枪!

鹰俯冲下来后,一把抓起了地上的蛇皮,又飞回到天空,动作快得像快进镜头似的,但它很快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这不是一条蛇,而是一张蛇皮!

高傲的雄鹰似乎不屑于吃一张蛇皮,一松爪子,又把蛇皮给扔了。

蛇皮飘飘荡荡的,跟一条带子似的,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儿后才落回到地上。

巨鹰在上空又盘旋了几圈儿,飞走了!

沈若兰拍了拍胸脯,长长的出了口气。艾玛呀,好吓人啊,要是她没有手枪的话,现在肯定吓堆灰儿了!

张二勇打水回来,见沈若兰脸色不大对劲儿,关心的问:“兰儿,你咋了?”

沈若兰后怕的说:“我刚才看进了一只巨鹰,可大了,长得比你都大呢,好吓人啊!”

张二勇听了也吓了一跳,说,“那往后咱俩还是别分开了,干啥都在一起吧,也好有个照应。”

“行!”沈若兰心有余悸的应回应。

看他把水打回来了,蛇也洗的干干净净的,没有血迹了,沈若兰就收回心思,把蛇接过来,割了一段儿蛇肉,开始炖蛇羹。

蛇要是用铁锅炖的话会有腥味,用瓦罐炖酒最好不过了,小火儿慢熬出来的蛇羹很好喝,香香浓浓的,一点儿腥味儿都没有,他俩坐在大树下,凉风习习的,一边喝汤一边吃蛇肉,就着馒头鸡蛋,简直赶上出来野游惬意了!

张二勇进山这么多年,还头一次吃得这么可口呢。

吃完,张二勇跟沈若兰俩一起去把罐子给洗干净了,收好罐子和剩下的蛇肉,继续往山里走。

那张蛇皮也被带着了,张二勇要留着给他爹做一条裤腰带。

一气走到了晚上,天彻底黑下来时才停下来。

张二勇时特意赶到这儿来的,因为这儿有一个山洞,一个阴暗狭窄的山洞,山洞只一米高,面积也就两三平米大吧,他之前来这边打猎,就总是在这个山洞里过夜的,虽然里面黑漆漆的,潮气也重,但是至少可以遮风挡雨,而且很安全,不会受到野兽的袭击。

到这儿后,沈若兰就开始张罗做饭,这回没熬汤炖粥,就找了些干柴,把晌午剩下的蛇肉穿上,就着火烤了起来,还烤了两个馒头,在火堆里烧了两个鹅蛋…。

一顿丰盛的晚饭,在她的张罗下产生了,吃饭时,沈若兰还从背篓里拿出好几根黄瓜好几个柿子,说是解渴解腻的,别说,光吃那油汪汪的蛇肉还真有点二腻歪,再吃上几口黄瓜柿子,格外的爽口呢!

张二勇吃着这可口的晚餐,心里更加酸楚了……

这个可爱能干的姑娘,就要成为别人的了……

吃完饭,两人准备睡觉了,张二勇本想让沈若兰住在山洞面,自己在外面胡乱对付一宿罢,没想到,沈若兰从背篓拿出一个帐篷,让他帮她削几根树枝,说她要住在外面。

理由是山洞太潮了,她不喜欢!

张二勇看到他的帐篷,厚重的粗布缝制的,虽然补丁罗布丁,但挡风作用却是杠杠的,且隐蔽性又好,就不再多说什么了,默默的帮她削了树枝,支上帐篷,还找了些干草,铺在了帐篷里,免得睡觉时地里的湿气进到她的身体里。

沈若兰看到张二勇进山洞后,狡黠的一笑,悄悄的从空间里拿出自己的棉布和褥子,铺在地上,开始睡觉……

……

山里的夜晚并不安静,虫鸣、鸟叫,偶尔远处来传来阵阵狼嚎,听得沈若兰心惊肉跳的,一晚上醒了好几遍。

怕出现啥意外情况,她还特意穿上那件在拍卖会上买的软猬甲,手枪也放在了外头,以备不时之需。

好在这一宿平安无事,外头虽然不消停,但并没有野兽闯来骚扰。

早起后,沈若兰把被褥收进空间里,又拿出便盆解了手,还洗漱梳妆了一番,才从帐篷里出来。

虽然夜里被虫鸣鸟叫野狼嚎干扰,但因为帐篷挡风,被窝也热乎,她这一宿休息的还算好,至少能保证八个小时的深度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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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0章 找到人参花

张二勇休息的却不咋好,他虽然睡在山洞里,但是一直担心这外面,就怕有野兽突然袭击她,这一宿基本上没怎么睡,就一直听着外面的动静了,直到快亮天的时候才眯了一小觉儿,睡的时间也不长,起来时眼圈儿还是黑的呢!

早饭是烙发面饼和蛇羹,饼是沈若兰带的,蛇羹的肉是昨天张二勇抓来的,昨晚吃饭时烤了些,剩下的这点儿都被她熬汤了。

香气扑鼻的蛇羹,加上宣软金黄的发面饼儿,好吃的不得了。

张二勇一边吃一边暗暗的佩服沈若兰,兰儿果然什么都好,这饼也不知她是怎么放的,跟刚从锅里烙出来的似的,又软又暄的,一点儿都不像常见的干粮那样干巴巴的难咬。

吃过早饭,收拾了,两人继续往龙头峰赶路,顶着大日头走了一上午,终于到了龙头峰下。

巍峨壮观的龙头峰,悬崖峭壁,高耸入云,远远看去,像一颗高高扬起的龙头,睨视着天下的芸芸众生。

沈若兰眯起眼睛顶着刺眼的阳光往上看,感觉自己快把自己掀翻了,也没能看到山顶。她张张嘴,艰难地说:“二勇哥,这龙头峰爬到顶得多长时间啊?”

张二勇道:“按我的速度,得一天的时间吧。”

尼玛,他的速度还得一天的时间呢,那她的速度还不得两天啊!

沈若兰深吸了口气,弯下腰,把裤脚绑得更紧了一些,然后和张二勇一前一后迈出了上山的第一步。

登山不比走平地,过程很累,沈若兰不光要忍住体能的考验,还要眼观六路,生怕自己一个闪神疏漏了就白白地错过了人参花和幽灵草。

张二勇说过,他好像就是在龙头峰见过的幽灵草和人参花,可是具体是在哪个位置他给忘了,所以她只能挨着找,一寸一寸的找,可是,龙头峰这么大,这么高,想在这一望无际的高峰上找几株小小的草,无异于大海捞针啊!

虽然在心里不断的吐槽,但还是要耐心细心的找,那么珍稀的药材,要是像大白菜一样容易被找到,也就不是珍稀药材了!

天擦黑的时候,他们爬到了半山腰的一个山洞里,张二勇带她进那个山洞里休息。

这个山洞也是他之前经常来的,比昨天那个山洞大很多,光洞口就有两米高,进去后发,张二勇就在离洞口十来步远的地方撂下铺盖,准备就在那里睡觉。

沈若兰在他又往里的十几步远的地方把帐篷支上了。

虽然在山洞里支帐篷听起来挺荒诞可笑的,但是沈若兰必须得支啊?不然她怎么拿出她的被褥睡觉怎么解手洗漱?

张二勇不知道沈若兰心中所想的,还以为沈若兰是不好意思跟他一起睡在山洞里,见她支帐篷,就也过去帮忙,算是认可她的想法吧!

帐篷支好后,天色还早,沈若兰一时好奇心起,就拿出火折子,打量起这个大山洞来。

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借着火折子微弱的光线,她忽然看见石壁上有好多白色的燕窝儿。

“二勇哥,你快来瞧,那有燕窝儿!”沈若兰大声叫道。

张二勇顺着她的手指,看到那白白的东西,奇怪的说:“你说这是啥?”

“燕窝啊,难道你连这个都不知道?”

张二勇挠了挠脑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个,他还真不知道!

从小到大,都没有人教过他这就是燕窝,也没人告诉他这玩意儿很金贵,所以每次在这儿住宿的时候,他都只把些白白的东西看成跟山洞里的石头一样普通的东西了,一点儿都没想到它们会很值钱。

“快,快把它们采下来,咱们发财了,有了这些燕窝儿,你们家就能盖房子买地买牛买马了。

沈若兰一边说着,一边把往石壁那边走跑。

张二勇叫住她,笑道:”等咱们回来再采吧,反正又跑不了,不然现在采下来背着上山还碍事,放这儿的话要是野兽进来,再把这燕窝给糟蹋了,岂不可惜?“

沈若兰一听也有道理,就打消了现在采摘的念头,又拿着火折子在洞里转了一圈儿,没发现啥好东西后,就回帐篷去睡觉了。

这一晚睡得比昨晚安静多了,山洞里听不到虫鸣鸟叫,也没有野兽的嘶嚎,就只有二勇和自己的呼吸声,这一晚,两人睡得都挺好!

第二天吃了饭,两人又往山上去了,一路上都是按张二勇从前上龙头峰的路线走了,既然他说在龙头峰见到过人参花和幽灵草,那只要还按照他的路线走,就有希望能找到。两人找的很仔细,一个看左面,一个看右面,视线所及范围内的花花草草,几乎都被他们虑了个遍儿。快到晌午时,俩人走到了峰顶。 然而,并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

沈若兰站在峰顶,举目四望,龙头峰南边,就是他们来的方向,矮山起伏,密林丛丛。只不知这山里,到哪去找她要的人参花和幽灵草。

正惆怅着,张二勇忽然大声道:”兰儿,你快看!“

沈若兰吓了一跳,连忙问:”怎么了?“

张二勇手指着下面道:”你看那是不是人参花?“

沈若兰一听,欣喜地跑过去,可是当她看到张二勇手指的方向时,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

张二勇指的,是长在悬崖崖壁上的一丛红色的小花,远远看上去跟人参花很像,只是离的太远看不清晰,也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人参花

沈若兰遗憾的看着峭壁上的疑似人参花,道:”它长在那个地方,我们根本没办法去采到啊。“

除非长翅膀了,不然怎么下这陡峭的山崖啊!

张二勇扔下背上的行李卷,又放下沈若兰的背篓,兴奋道,”人参花可不易碰到,好容易碰到了,可不能让它跑了!他拿出事先准备的麻绳,往山崖下比量了一下,发现绳子还不够长,就把捆行李卷的绳子也解下来了系上了。

绳子打个结后,终于够长了,张二勇把绳子的一头儿拴在了离山崖最近的一棵大树上,把另一头要拴在了自己的腰上,准备下去采人参花。

沈若兰说,“二勇哥,要不,还是我下去吧!”

虽然有绳子保护,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没理由她娘生病,让人家替她给她娘去卖命啊!张二勇想都不想的拒绝了:“不行,这悬崖太危险,一个不留神就是粉身碎骨,我不放心你下去,还是让我来吧。”

“可是…。”“没有可是!”张二勇听了打断了她,勉强一笑:“兰儿,二勇哥也没别的能耐,就这点儿用了,你就别拦着我了……”

沈若兰听他说得有点悲怆,忙说:“二勇哥,瞧你说的,啥叫就这点儿用了啊?你的用处大着呢,从打咱们相识,你帮了我多少,我都记着呢!”

张二勇扯了扯嘴角,说,“那就让我再帮你一回吧,我先下去了。”说完,不顾沈若兰的劝告,顺着绳子慢慢的往下滑去。

“二勇哥,你当心点儿啊。”

沈若兰趴在崖边,望着逐渐下滑的身影,心都悬起来了,不停的祈祷着,但愿他没事,能平安的把人参花采到!

下滑到五米左右,就到了那丛小花的跟前儿,张二勇拔下插在腰间的小刨镐子,小心的挖了起来。

人参花跟三七花长得很像,几乎是一模一样,要不把底下的根茎挖出来,是不会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人参花的。

几刨镐子下去后,张二勇兴奋的抬起头,对着趴在悬崖边儿的沈若兰大叫,“兰儿,是人参,是人参啊!”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51章 呸,想的美

沈若兰一听也很高兴,大声道:“那你好好挖,千万别弄坏了。”

人参的药用价值很高,价格也很昂贵,别说是参体参花,就是参须子也是好的,所以,张二勇挖的时候格外小心,连一个须子都没弄坏掉。

挖人参的过程,沈若兰就一直趴在悬崖边儿,紧张地看着他。

终于,一棵人参终于完整的挖下来了,参须子一根儿都没掉,参花也一瓣都没掉,品相完好!  张二勇抬起头,对沈若兰扬了扬手里的人参,咧开嘴笑了笑,“兰儿,看,我挖到了!”

沈若兰也很高兴,刚要夸他两句,不料张二勇的扬起的笑容忽然凝固住了,须臾,阳光的笑颜突变,他狰狞的瞪大眼睛,声嘶力竭的吼叫起来:“兰儿小心!”

沈若兰一脸懵逼,“咋地了?”

“有老鹰!”张二勇近乎于绝望的吼道。

沈若兰闻言一惊,抬头往上看去,刚一抬头,就看见一只巨鹰从天上俯冲下来,钢叉似的爪子已经对准了她,马上就要抓住她了。

沈若兰吓了一跳,想都不想的拿出手枪,对这老鹰扣下了扳手。

“砰——”

枪响的同时,老鹰锋利的鹰爪已经很抓住了她的后背,抓透了她的衣衫,将她抓了起来。

尼玛的,打一枪居然没事儿!

沈若兰被老鹰抓着飞起,抛下,像一个袋子似的坠下悬崖。

这是老鹰常见的捕猎方式,老鹰在山上抓到大型动物时,因不方便携带飞行,也不方便杀死,就会把那大型的动物抛下山崖,摔死后再来吃肉!

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这辈子会有一天成了老鹰的捕猎目标,被抛下的那一刻,巨大的恐惧将她淹没了,她尖叫着,向山崖下坠去!

贴在崖壁上的张二勇想都没想的扔下手中的人参和小刨镐,使劲的一蹬崖壁,借着反弹的力道飞身出去,在沈若兰坠落到他跟前儿的霎那,及时的抓住了她的一条腿。

“兰儿别怕,我抓住你了!”张二勇大声喊道。

可是沈若兰又怎能呢个不怕呢,此刻,她就像荡秋千似的在半空中荡着,大头朝下,下面便是万丈深渊了,她吓得魂儿都飞了,魂飞魄散间,枪也掉下去了……

与此同时,那只鹰见它的猎物居然被人给截了,长而尖利的鹰嘴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又箭一般的俯冲下来,须臾间到了沈若兰的身边。

“兰儿,小心啊!”张二勇撕心裂肺的喊着,声音悲怆而又无力。

他的双手得抓着兰儿,不能让她掉下去,所以没办法倒出手来跟老鹰搏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老鹰攻击她。

要是兰儿真的在他的手里被老鹰抓去,他一定也活不下去了……

“尼玛的!去死吧——”

危急时刻,沈若兰也顾不得空间会不会被发现了,拿出自己的剔骨尖刀,猛的向巨鹰掷去!

头朝下使刀,姿势不对,准头不够,她一击未中,巨鹰却被激怒了,一双闪着绿光的鹰眼迸发着狠意,一下子就飞到了沈若兰的身边,伸出利爪,眼看就要又抓住她了。

危急时刻,一道银光倏地闪过,晃花了他们的眼睛,定睛看时,一把玄铁银剑如长虹般从天而降,精准的贯穿了巨鹰的身体。

巨鹰一下子失去了战斗的能力,它嘶鸣着,还保持着刚才要抓沈若兰的姿势,身体像一颗炮弹似的坠落下去。

短短的一瞬间,长如几十年!

沈若兰差点儿被吓疯了,意识到自己已经安全后,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毫无形象的大哭起来了……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呜呜呜……”

“别哭,兰儿,别怕,没事儿了……”赵二勇一边笨拙地安抚她,一边忍不住抬头,去仰望那仗义出手的救命恩人。

悬崖边上,一身黑袍的男人矗立在哪里,身形如山峦般挺拔颀长,天神一般,然,那份高冷矜贵在看到沈若兰崩溃大哭后,顿时土崩瓦解。

见她大哭,淳于珟一下子慌了,还以为是他来晚让她受伤了,想都不想的飞了下来。

飞起的瞬间,护腕里倏地飞出一条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细丝,细丝像长了眼睛一般,咻的一声缠在了张二勇拴绳子的那棵树上,缠的死死的。

他飞落下去,像没看见张二勇似的,自顾将沈若兰拦腰抱起,剑鞘一挥,将张二勇拽着她腿的那只手拨开,看着她的脸,急切的问:“是不是受伤了,伤哪了?快说?”沈若兰本来大头朝下,身体悬空,现在一下子落入到一个温暖踏实的怀抱中,不由得反射似的抱住了他,抱得死死的,也听不见他说啥,光顾着害怕去了,只抱着他的脖子哇哇大哭。

“别哭,快说伤哪了,爷给你瞧瞧?”

沈若兰魂儿都被吓飞了,哪还听得见他说啥,只管哇哇的大哭,哭得某人心都要心疼死了!

淳于珟眼上眼下的看着她,检查一番后也没见出血的地方,心里安心了不少,柔声道,“别怕,爷这就带你上去!”

说话间,足尖一点,人已凌空飞起,如鹞子一般,稳稳的落到了悬崖上,落地后,抱着她头也不回的去了……

由始至终,他都没跟张勇说一句话,也没给他一个眼神,完全将他无视掉了,仿佛他在他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似的!

悬崖下,张二勇呆呆的望着那道桀骜的背影,心一寸一寸的沉了下去……

**

七松镇,丁家

“什么?让我干活?”

沈若梅看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彩纸,像见到了鬼似的,“我还怀着身子呢?你们怎么可以让我干活儿?”

孙婆子笑着说:“姑娘还不知道咱们家的家规吧?在咱们家里头,只要是吃饭的就都得干活儿,别说是您了,就是咱们夫人天天还得扎一个纸马,每隔三天还得做一件装老衣裳呢!”

沈若梅咬牙说:“可我没有吃他们家的饭啊?凭啥还让我干活儿?”

这些天来,她都是拿东西让孙婆子悄悄出去典当,然后换了银子买吃的进来的,老丁家给她的剩饭她一口都没吃,全进了老孙婆子的肚子了,沈若梅觉得,既然她没吃老丁家的饭,就不该让她给他们家干活!

老孙婆子却说:“虽然您没吃老丁家给的饭,可您典当的这些东西,不也是老丁家给您的聘礼买的吗?要是人家没给你这些聘礼,你可拿啥去买那些吃的呢?”

“哼,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大闺女给他们家了,给我几两银子聘礼还不是应该的嘛?就凭我的样貌,给这点子东西我还觉得少呢!”沈若梅气咻咻的说道。

听她提及‘清清白白’几个字,老孙婆子不由得偷偷撇了撇嘴,眼里闪过一抹鄙夷,但为了完成任务,老婆子还是赶紧收拾好自己的情绪,继续好言好语的相劝。

“姑娘,不是我说您,这女人啊,还是柔顺谦恭点儿好,老爷和夫人算起来也是您的公公婆婆,他们要您干活儿您不干,他俩能待见您吗?要是不待见您,那您往后还能有好日子过吗?所以啊,为长远计,还是干吧,都说‘宁叫身受苦,不叫脸受热,’这扎纸马的活儿又不累,也累不坏你,好好干,没准儿还能叫公公婆婆高看您一眼呢!”

“我不干!”

沈若梅断然拒绝,“我在娘家都没干过活,凭啥叫我上他们家来干活来?还有,我来他们家这些天了,他们一文钱的东西都没给过我,还想叫我干活儿?做梦!”

来老丁家这么久了,沈若梅也越来越认清现实了。

老丁家根本没有小丁掌柜吹嘘的那么有钱,并且还是一家子悭吝刻薄的,在他们家这些天,她一天好日子都没过上,也一点儿好处没捞着,她的豪门梦基本上是碎了,心也跟着碎了,要不是好面子、抹不开脸儿,她早就跑回娘家去了。

就这样的人家,还想使唤她干活儿,呸,想的美!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52章 检查她有木有受伤

孙婆子见劝不住她,怕在夫人那没法交代,就转了转眼珠子,一脸奸笑的说,“姑娘,看在你对我老婆子不错的份上,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这件事儿啊,可关系到你的将来呢!”

沈若梅见她说得神秘兮兮的,也起了好奇心思:“啥事儿啊?”

孙婆子走到窗前,探出头四下看了看,见无人,才关上窗子折回身,走到沈若梅身边儿,低声道,“听说咱们家表姑娘因为少掌柜失踪,在家里闹着要跟咱们少掌柜退亲呢,您想啊,这亲事要真的退了,您肚里怀着少掌柜的种儿,少掌柜心里边儿又有您,只要您把咱们家老爷夫人哄好了,将来这少夫人的位置不就是您的了吗?”

“可是,要是您把姥爷和夫人得罪了,那可就不好说了啊!”

闻言,冷若梅动心了。

她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嫁给小丁公子做正妻了,现在好容易有机会了,她当然想把握住,可是,让她干活儿…。

她纠结了一会儿,说,“你没骗我吧?”

“嗨,我骗你干啥呀,这事儿啊,用不了几天就得公布于众了,你就等着瞧热闹吧!”老婆子口花花的说道。

沈若梅听了,一咬牙,“好,我干!”

为了将来,她得拼一把。

孙婆子见她肯干了,垂下的眸子中浮出了一抹讥讽的神色,不过很快恢复如常,开始手把手的教她糊纸马、纸轿子、纸人纸和宅子等丧葬用品了。

沈若梅在娘家十六年,一直都当作大小姐养的,现在却像个杂役的婆子似的,每天起早贪黑的糊起丧葬用品来……

**

龙头峰半山腰的山洞里

沈若兰幽幽的醒来了,看见自己正躺在昨天过夜的山洞里,洞口一缕幽暗的阳光照了进来,照在一个颀长挺拔的身影上,此时,那人正背对着她,负手而立,似乎在看山下的风光。

她一醒来,那人的背后像长了眼睛似的,慢声道:“醒了!”

“齐爷,你怎么会在这?我怎么也在这儿?这是怎么了?”沈若兰撑着身子坐了起来,一脸的懵比状态。

她只记得自己差点儿葬身于鹰腹,后来,他出现了,从鹰爪下救了他,把那老鹰杀死,然后,然后又把他抱了上来。

再然后,就什么都记不得了…。

(当然记不得了,因为上来后就被他点了睡穴了,检查有木有受伤了,不过,有些事某人是不会承认的!^_^)

“是你哭晕在爷怀里,爷不忍心将你扔在山上不管,只好带到这里来安置了。”

听到他的解释,沈若兰不疑有他了,感激的说,“谢谢您了,今天要不是您,我恐怕就要葬身鹰腹了……”

淳于珟收到这一声谢,脸上有了点笑容,“算你还有点良心!”

“对了,张二勇呢?”

沈若兰环顾四周,没有发现张二勇的身影,她恍惚记得自己被齐爷抱着飞上悬崖时,张二勇还在悬崖下呢。

淳于珟听到她提起那个人,好心情一下子去了大半儿,凉凉的说,“爷怎么知道他?”

沈若兰一听有点着急了,忙从站起来,“不行,我得去找他。”

张二勇毕竟是自己的未婚夫,在自己的未婚夫面前,她被一个陌生的男子抱走,再大度的男人也会有想法的,她得去跟她解释解释。

再有,她也担心他的安危了,谁知道会不会有第二只第三只巨鹰从哪冒出来啊?万一他留在那里出了事,她会一辈子过意不去的。

快步走到洞口,沈若兰顿住了。

外面,正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呢,而且,现在已经是傍晚了。

淳于珟说,“雨天路滑,你确定要去找他?或者,你确定自己能爬到山上去?”

沈若兰咬住了嘴唇,不吭气了。

这个,她真确定不了,今儿她是从早上爬到晌午才爬到山顶的,现在都这个时候了,他要是再上山的话,只怕没等走到山顶天就黑了。且从这里到山顶根本没有路,没有张二勇领着,她根本找不到去山顶的路。

“齐爷——”

她叫了一声,声音软软的,是带着哀求的味道。

“什么事?”淳于珟冷着脸,不用问都知道她想干什么。

沈若兰犹豫了一下,堪堪的说:“现在外面下着雨呢,天又黑了,您能不能派人帮我去把他找回来?我怕他一个人留在外面会出事。”

淳于珟一听,心里的酸水都快要冒出来了,凉飕飕的说,“既然你知道外面下着雨呢,天又黑,你担心他有事,难道爷就不担心爷的人有事吗?”

沈若兰抿了抿嘴,说:“您的人都像您一样,都是武艺高强,本事非凡的,不像他一个凡夫俗子,遇到点儿事儿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

淳于珟知道,她是为了让他帮她的未婚夫,故意捡好听的说哄他开心呢,但是听她这么说,他还是挺开心的,就缓和了点儿语气,说,“爷的人现在都不在身边,便想帮你也心有余而力不足,等他们回来再说吧!”

沈若兰向外面看了看,果然不见他身边的几个侍卫。

这时,她猛然想起不对劲儿的地方来,“诶?对了,齐爷,你怎么会来这儿呢?”

要是在吉州的大街上碰到他不足为奇,可是在这延绵八百余里的卧龙山里遇到他,这种巧合,也太诡异了吧!

淳于珟波澜不惊地说,“爷的师傅在卧龙山棋盘寺修行,爷过来看看他老人家,没想到遇到了你。”

听到这个解释,沈若兰如释重负,她还以为他是跟踪她来的呢,还好不是!

这时,罗城和罗同回来了,两人手上抬着那只已经死去的巨鹰,

“主子,带回来了。”

罗城和罗把死鹰放在了地上,向淳于珟拱手回禀。

地上的那只巨鹰已经死去多时,身子都硬了,被雨浇的湿淋淋的,早就没了百鸟之王傲视天下的霸气。

沈若兰见罗城罗同都回来了,忙说,“齐爷,您之前答应过帮我找人的,现在他们回来了,您看……”

淳于珟见她对张二勇那么上心,脸色不由得黑了许多,沉默了半天后,才冷冷出声,“罗城、罗同,你们两个去找找跟沈姑娘一起的那个男子,找到了,就把他带来这儿来。”

罗成和罗同应声而去。

这时,英战也回来了,背上背着一捆柴,手里还拿着淳于珟那把银光闪闪的宝剑。

“主子,您的剑。”

英战双手把剑奉了上来。

淳于珟过剑,轻描淡写的对英战说,“把那鸟处理一下,割几块肉烤来吃。”

“是!”

英战去处理老鹰了,沈若兰也跟过去,撒气似的踢了老鹰两脚。

可恶的畜生,害得她差点坠下悬崖,碎尸万段,这会儿就真的把它吃了,都不能消沈若兰的心头之气。

“我来帮你!”她恶狠狠的说道。

英战一听,立刻看向他主子,身为隐卫,他只听主子一人的命令,既然是主子让他处理老鹰,那她要是想帮忙的话,就必须得经过主子的同意,他才能接受她的帮助。

这点小事,淳于珟当然不会反对。

于是,英战退后一步,把鹰留给了沈若兰。

淳于珟也走过来,看着地上的死鹰,微微一笑,说,“用不用爷来帮你?”

“不用。”沈若兰眯起眼睛,“我要亲自给它分尸!您只把剑借我使使就行。”

淳于珟毫不迟疑的把自己的玄铁宝剑递了过去,还不忘嘱咐了一声,“小心点,这剑锋利,别让他伤到你。”

“知道了!”沈若兰领情的道了声谢,接过宝剑,走到老鹰旁边刷刷刷的舞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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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53章 他争不过他

沈若兰都恨死这只老鹰了,它不仅把她抛下山崖,还差点废了她。

幸亏她今天穿了软猬甲呢,不然老鹰抓她的时候,那锋利的爪子肯定得穿透她的脊椎,破坏掉她的脊柱神经,若真那样的话,她肯定得残废了,便是能侥幸活下来,下半辈子也得在炕上度过了!

想到这儿,她气恨的挥剑砍下老鹰的双爪,又把鹰的大腿,翅膀都被卸了下来,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鹰身子,方才出了心头的那口恶气。

淳于珟看着被大卸八块儿的老鹰,心里暗暗道:这丫头,还是个睚眦必报爱记仇的呢!

沈若兰撒完气,情绪好多了,回身把淳于珟的剑又还给了他。把剑还回去的时候,还赞了一句,“齐爷的剑真锋利,简直削铁如泥,这就是传说中的宝剑吧。”

一边收拾鹰大腿儿的应战在心里哼了一声,主子什么人,用的剑当然是宝剑了,不光是宝剑,还是千年难得一见的玄铁宝剑呢,放眼整个楚国,也就仅此一把而已,连皇上都没有呢。

淳于珟拿出一方帕子,擦拭着剑刃,说,“这是玄铁宝剑,自然比别的剑锋利些。”

沈若兰一听居然是玄铁宝剑,忽然想起从前在武侠小说看到的那些,就问,“我听说玄铁宝剑能不光能消铁如泥,还能吹毛断发,杀人不染血迹,都是真的吗?”

淳于珟丢掉帕子,将剑收回到剑鞘里,“差不多吧。”

听到他这么说,沈若兰起了好奇的心思,说,“我能再看看吗?刚才还不知道是这么好的东西呢,没仔细看清楚。”

淳于珟没说话,只抬手把宝剑又递了过来,让她随便看。

沈若兰接过剑,拔剑出鞘,只觉得这把剑寒光森森,冷气飒飒,虽没有雕刻精美的纹络,也没有镶嵌珍贵的宝石装饰,但那森寒的煞气,就足矣震慑住敌人了!

观赏了一会儿,听淳于珟给她讲了一些兵器的知识,才把剑还给他。

又见英战把鹰肉收拾好了,沈若兰就挽起袖子,说,“我来烤吧,烤肉我比较在行!”

淳于珟也跟着走过去,说,“爷跟你一起弄。”

沈若兰也没有拒绝,人多力量大,两个人干活肯定比一个人干活省力就是了。

正当两人在一起配合着往一根树枝上穿鹰肉的时候,罗城和罗同带着张二勇出现了。

张二勇一进来,就看见沈若兰正跟那个黑袍的男子有说有笑的忙碌着呢。

那黑衣男子本是桀骜孤冷的人,但是在他面前却笑得春风化雨的,谈笑间,眼神里的宠溺都快流出来了。

张二勇心中一见,心难受的差点儿逃走了。

“主子,属下把人带回来了。”

罗城唤了一声,不过他相信,以主子的耳力,应该早就听到他们过来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淳于珟早就听到他们过来了,所以特意过去帮沈若兰的忙,还特意把身子往她这边倾了倾,做出一副跟她相谈甚欢的样子,好刺激自己的情敌。

虽然这做法有点儿卑鄙,可一看到这小子被打击的眼睛发直,溃不成军的样子,他的心里就忍不住暗暗发爽!

谁让他前几天把他给刺激到了呢?

沈若兰正背对着洞口干活儿呢,听到声音回过头,看到张二勇回来了,高兴的跑过去,说,“二勇哥,外面都下雨了,你咋才回来呢,我都惦记你了。”

此时的张二勇有点儿狼狈,浑身被雨浇的湿淋淋的,背上还背着他的行李和沈若兰的背篓。

他半低下头,背着的光线昏暗沉迷,让沈若兰没看清他脸上的失意。

“我没事儿,我留在那儿帮二婶儿挖人参了……”

他说着,把手里的布包递到了沈若兰面前。

破烂的布包里,赫然包着四五只刚挖下来的人参,参须和参花齐全,一看就是多年的老参了。

沈若兰接过布包,高兴得嘴角都翘起来了,说,“二勇哥,谢谢你,有了这些参花,再找到幽灵草,我娘的病就能治好了。”

淳于珟看到她对他笑面如花的样子,十分不爽,没等张二勇说话,就冷冰冰的出了声,“等你找齐这些东西再赶回吉州的时候,只怕你娘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

沈若兰一怔,回过头,愣愣道,“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淳于珟懒懒的说,“你走后,爷怕你娘出事被你赖上,就一直交代着聂恒帮你娘看病呢,昨晚爷接到吉州来的飞鸽传书,你娘已经不行了,也就这三五日之间的事了。”

沈若兰一听,登时急得眼圈都红了,焦急的说,“真的吗?你没骗我吧?”

淳于珟冷冷的瞥了他一眼,“爷像骗人的人吗?”

话音落,沈若兰一下子哭了,“这么说是真的了,那可怎么办呢?这下完了,来不及了……”

张二勇也急了,但是看见沈若兰哭又有点心疼,急忙安慰他,“兰儿别急,我这就出去找幽灵草去,我记得我就是在这龙头峰看见过的幽灵草的,我好好找找,说不定就能找着呢。”

“说不定?”淳于珟皱起了眉头,“说不定就是证明不一定能找到喽!”

张二勇一滞,随即坚定的说,“不管怎样,我一定会找到的。”

“呵,你以为光凭着一腔子热血就能找到幽灵草吗?要是找不到呢?兰儿母亲的性命岂不是断送在你的自以为是上了?”淳于珟有点儿咄咄逼人的说道,“你既然是兰儿的未婚夫,就该早替她把事儿打点好了,明知道幽灵草不好找,还不提前帮她找到?现在她娘命悬一线了,要是因为你找不到幽灵草耽误了,岂不是你的害的?兰儿定是年幼,鬼迷了心窍,才能看上你这么不中用不靠谱的男人!”

“齐爷……”

沈若兰打断了他,她听不下去了,“二勇哥他已经尽力了,他也没想到我娘会突然发病,大夫明明说她还能撑几个月的,所以我们都没着急找,不光是他没着急,连我这个做女儿的都没着急呢,所以请您别这样说他,他能陪我进山帮我娘找药,我已经很感激了,就算找不到,我也绝不会怪他的!”

“不识好歹!”淳于珟冷森森的骂了一声,听到她向着山里汉说话,气得他鼻子都冒烟儿了,冷声说,“爷本还想帮你一把,救你娘一命,既然你信任他,为他责怪爷,那就让他帮你去找好了,算爷多管闲事了!”

沈若兰一听这话,似乎他手里有幽灵草,顿时激动不已,目光灼灼的说:“齐爷,这么说,你已经有幽灵草了是不是?”

淳于珟哼了一声,没理她,不过也算是默认了。“齐爷,您要是有的话,就帮帮我吧,我娘她命悬一线,真的耽搁不起了啊!”沈若兰一确定他有幽灵草,立刻放软了声调,近乎于哀求的向他说道。淳于珟横了她一眼,凉飕飕的说:“刚才不还振振有词的骂爷呢吗?怎么还好意思求爷?”某人记了仇,想想刚才她为了这个山里汉跟自己横眉怒目的样子,他就气得冒烟儿,打定主意不能让她这么容易遂心了。“对不起,齐爷,我错了!”沈若兰毫不犹豫的道歉,姿态放得极低,在娘的生死面前,面子啥的还是先放一放吧,救命要紧。“我不该跟您那样说话,请您原谅我吧……”张二勇一看沈若兰在他面前小媳妇似的样子,心疼得不行,握着拳头对沈若兰说:“兰儿,别求他,走,我带你去找去,无论如何,我一定会帮二婶儿把幽灵草找到的!”说完,上前就要拉沈若兰的手。没等把手伸过来,另一只手已经快他一步把她拽过去了,拥在怀中。  淳于珟目光阴鸷的扫了张二勇一眼,那眼神,就像一头狮子威胁那敢觊觎自己食物的敌人似的,骇人的气势让人不寒而栗。  张二勇没有被他的气势吓倒,毫不畏惧的顶着他的目光,怒声道:“你放开她!”“放她,也要她自己愿意才行!”淳于珟阴森森德说道。他低下头,看着沈若兰的小脸儿,不疾不徐的说,“爷确实知道哪有幽灵草,若咱们现在骑马赶到那儿把幽灵草采了,再日夜兼程回去,应该还来得及。你是跟爷走,还是跟他走,随你!”

他给她出了个难题,这会儿,正是两个男人较量的时候,而他们较量的结果,就取决于她选择谁了!

沈若兰很想选择张二勇,换做别的事,她也一定会义无反顾的去选张二勇,坚定的站在自己未婚夫的一面,顺便打消某些人不该有的念头。但是,现在不行,娘的生死关头,她必须得先为娘的生命安危考虑。

“齐爷,我跟你走!”她艰难的说道。张二勇立刻僵在了那里,脸色灰青,被打击的不行。淳于珟的脸上则浮起了几分笑意,带着一丝暧昧的腔调,黯哑道,“这才乖!”沈若兰抿了抿嘴,向张二勇看去,嚅嗫,“二勇哥,对不起,我……”张二勇见她看过来,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勉强的说,“没事兰儿,你去吧,二婶儿的性命要紧!”

见二勇这么大度,沈若兰感激的不得了,轻声道,“二勇哥,那你也早点回去吧,等我娘的病一好,我就去找你。”

“嗯!”张二勇答应了一声,嗓音有点儿哑。

他知道,兰儿不可能再来找他了,那个男人这么强势,又对她这么上心,自己根本争不过他。

最主要,这个人,比他更配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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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4章棋盘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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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她是飞下龙头峰的,被那个男人抱在怀中,从山上往下飞飞停停,不大一会儿就下了山。

她费了一天的时间上的龙头峰,他只用十几分钟就下去了!

简直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下去后,那匹淡金色的汗血宝马就停在峰下,淳于珟抱着她上马,沈若兰见天马上就要黑了,还飘着小雨,怕走夜路不安全,就嘱咐他慢点骑。

淳于珟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子后,从里面拿出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来,那夜明珠浑圆通透,像个小太阳似的,一拿出来便将方圆十米内照得通亮,恍如白昼一般。

淳于珟夜明珠放在了一个镂空的象牙香囊里,挂在了马的脖子上,便崔马前行。

现在毕竟是晚上,天上还下着小雨,便是有夜明珠照路,淳于珟也没有快骑。

沈若兰坐在前面,淳于珟坐在她的身后,他一手执着缰绳,一手打着雨伞,似将沈若兰整个人抱在他的怀中一般。

淳于珟很喜欢这种把她抱在怀中的感觉,也喜欢此情此景,微风细雨中,两人像骑在马上散步似的,说不出的诗情画意。

渐渐的,雨停了,月亮也悄悄的出来了,皎洁的月光下,两人骑着马安静的走着,感受着雨后清新的空气,带着花香的山风,偶尔,还能听到远处还传的鸟叫虫鸣,附近村庄传来的狗叫声,这一切,都为这静谧美好的夜晚平添了浪漫的色彩……

两人就这样慢慢的走,心照不宣的谁都没说话,一直走到东方现出鱼肚白,棋盘寺才终归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

棋盘寺依山而建,就建在半山中,三面环山,用‘地僻人难到,山高云易生’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寺外随处可见满山的野花,优美的风景恍若世外桃源。

沈若兰仰望着半山腰的寺院,见那幽静的山门口,有两棵百年的古榆树树冠盖如伞,交错生长,葱翠的叶片压着形态优美的枝条,将寺院笼罩在了一片绿茵中。

“我们先上去吃点儿饭,稍微休整一下再去采幽灵草!”淳于珟习惯了发号施令,没经过沈若兰的同意,便直接把行程安排好了。

两个人一起进了棋盘寺,寺里面很安静,只有几个小沙弥在庭院里洒扫,见到淳于珟,小沙弥们急忙合掌行礼,口称:“师兄!”

淳于珟和颜悦色道:“师傅可在?”

小沙弥道:“回师兄的话,师傅在半月前出去岳山云游去了,大约得五个月才能回来,师兄若找他老人家有事,可以派人到岳山找寻。”

淳于珟道:“那便罢了,我是来采幽灵草的,那幽灵草可还好?”

小沙弥笑道:“自从师兄来信后,我们在山上林中大约找到了七八丛幽灵草,一直精心的护着呢,长势很好。”

沈若兰一听幽灵草尚好,顿时心花怒放,恨不能立刻上山去采来才好。

淳于珟像看出了她的心思似的,笑道:“放心,幽灵草有人守着,跑不了,咱们先吃点东西休息一下,歇好了再去采,采完抄小路回吉州去,半天的时间就能到。”

龙头峰位处于靠山屯儿的北部,距离靠山屯六十多里,而铁槛寺离龙头峰一百来里,如此算来,这里离吉州也就一百五十多里了,要是抄小路走,再加上汗血宝马的速度,半天的时间确实够了。

沈若兰见他安排得很合理,就听话的跟他一起往后殿一间僻静的厢房休息去了。

进去后,有小沙弥送来茶水进来,淳于珟说:“再给我们备点洗漱的水,还有早餐要清淡顶饱的。”

昨晚没吃饭,夜里又走了一夜,两人都饿了,想吃点儿顶饿的东西。

小沙弥出去后,淳于珟起身,在炕上的一个炕柜里拿出一套灰色僧袍,说:“你且把这个换下穿一会儿,再把身上的衣裳拿晾一下,不然身上的潮气进到身子里,会得病的。”

沈若兰看着那大的夸张的半旧僧袍,不大想穿:“这是谁的啊,咱们擅自穿人家的衣裳好吗?”

主要是她里面就只穿了一件肚兜和短裤,要是穿这件僧袍,就相当于贴身穿别的男人的衣裳了,她不想穿别的男人穿过的衣裳,不舒服啊。

淳于珟笑道:“是我的,这间禅房也是我的,你放心穿就是了。”说着,起身往门外走去,“我在门口守着,你换好了叫我!”

沈若兰看着那灰扑扑的僧袍,又看看那道颀长伟岸的背影,一时间惊讶地嘴都成“o”形了。

原来,堂堂的湛王殿下,竟还有过当和尚的经历呢!

沈若兰有了点儿窥到真相的小兴奋!

还有,听到是他的僧袍,她的心里便不觉得膈应了,趁着屋里没人飞快的换好了,又悄悄的换了条肚兜和短裤,把换下来的肚兜和短裤收进空间里,只把那套穿在最外面的衣裳留在了外面。

换完后,她发现那僧袍又宽又大,都拖到地上了,只好用腰带把那件僧袍拦腰系了一下,腰带上方褶了好大一褶,才勉强不拖地。

收拾好,她拿着自己那身发潮的衣裳走了出去,推开门时,见淳于珟正站在院子中,向后面眺望。

“齐爷,我换好了!”沈若兰说了一声,还有点儿不自在的笑了笑。

穿这样一身不伦不类的衣裳出现在他的面前,他一定在心里边儿笑岔气了吧!

淳于珟确实笑了,只是,不是嘲笑,也不是觉得她的形象好笑,而是舒心的笑。

因为她穿着他的衣裳,让他觉得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格外的受用,就好像他们之间的关系又进了一层似的。

沈若兰看见他笑,还只道他是在笑话自己呢,心虚的瞪了他一眼,气哼哼的去晾衣裳。

等把衣裳搭晾上了,回过头时,看见他还在笑。

沈若兰脸上一红,没好气道:“笑什么笑?我有这么好笑吗?”

淳于珟见她误会了,说:“我又没笑你,你心虚什么?”

“没笑我你笑什么呢?别告我你看着这山发笑呢!”沈若兰一手叉腰,一手指着环绕在铁槛寺三面的青山划了一圈儿,一副凶巴巴的样子。

淳于珟当然不能告诉她他笑的原因,只好说,“还真让你给猜对了,我还真是看着这三面环绕的山笑呢,你知道吗,这三座山原还有个典故呢!”

沈若兰看到他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哼道,“编,接着编!”

淳于珟看着她这副凶巴巴的小模样,唇边的弧度更大了,柔声说:“不是编的,至少不是我编的。”

他抬起手,指着山说:“我听我师傅说,这三座山原是一个棋桌和两个坐凳化成了,当年这卧龙山的山神和山土地公公两位神仙常在此对弈,不成想他们用的那方棋盘在这山灵水秀之地,吸收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渐渐有了灵性,可大可小,来去自如,一日趁二位神仙不在,偷偷走脱了。二位神仙便请紫阳真人卜了一卦,想算出这棋盘的去处。卦上说,这棋盘已经去了他们到不了的地方,叫他们在这儿修一座庙等,日后自会有庙中的弟子帮他们把棋盘找回来的。”

“于是这两位神仙就真个在这儿修了庙,便是这棋盘寺了。只是这一等就等了上千年,等的那张棋桌儿和两个凳子都化成了山了,还没等来棋盘。当年方丈初见我时,说我便是能帮两位神仙找回棋盘的弟子,那时我年纪尚小,还真对此深信不疑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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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5章玉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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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一听,也跟着笑了,她没想到这位高冷酷炫拽的王爷还有这么呆萌的一面呢,尽然会相信这么荒诞的故事,真不知那时他是不是还在穿着开裆裤呢。

这样想着,她就笑吟吟的问出来:“你那时一定还是个走路要人抱的小孩子吧!”

没好意思说开裆裤,就用了个比较委婉的说法。

淳于珟一听,凉飕飕的看了她一眼,咳了一声,说:“你的水来了,快梳洗吧,我去殿里上柱香!”说完,抬脚往大雄宝殿那边儿去了。

沈若兰回过头,果然看见一个小沙弥端着水盆子从月亮门儿那边儿走来,沈若兰接过水,放在了厢房前的台阶上,随口问那个小沙弥,“小师傅,湛王是多大时来的铁槛寺?”

小沙弥说:“回女施主的话,师兄的十年前来的,那时他刚满十五岁!”

沈若兰的眉毛跳了跳,又说:“那在这之前呢?他跟你们师傅认识吗?”

“据小僧所知,师兄在来寺院之前,并不认得师傅,他也是到封地之后打猎迷路,误入我们寺院,跟寺院解结缘的!”小沙弥诚实的说道。

沈若兰一听呵呵呵了,这么说来,那个男人十五岁时还很傻很天真呢!

她抿着嘴偷偷的笑起来,怪不得她刚才说‘他还是个走路要人抱的孩子’那话的时候他的表情那么纠结呢,原来无意中扎心了……

洗完脸,沈若兰回屋去梳头刷牙了,不一会儿,淳于珟回来了,早饭也送来了,是素包子和小米粥,还有一碟咸菜,一碗炖豆腐。饭后,淳于珟让沈若兰在这屋里先睡会儿,他去隔壁师弟屋里睡去了,等会儿休息好了就上山……

沈若兰惦记着幽灵草,还以为自己睡不着呢,不曾想躺下不多时,便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恍恍惚惚中,外面的景致忽变,但见朱栏玉切,绿树清溪,真是人迹不逢,飞尘罕至,飘飘缈缈如仙境一般,让人心旷神怡。

沈若兰一见这般,本想叫上淳于珟一起去看这仙境般的景致,没想到推开隔壁的屋子,却并不见淳于珟,屋里竟站着一高一矮两个陌生男人。

那个高个子男人长得面目有点狰狞,眼若铜铃,口若山洞,跟年画上的门神似的;那个矮个的个面圆口方、慈眉善目的,还是个老人。

沈若兰见到他们吓了一跳,说:“你们是谁?怎什么会在这里?”

矮胖的老头笑眯眯的说:“姑娘,我们便是这卧龙山的土地和山神,今日特来取回我们的棋盘的。”

沈若兰怔了一下,说:“这么说,那个传说是真的?不过,顽皮并没有拿你们的棋盘啊!”

刚说完,忽的想到自己的空间不正是棋盘化成的吗?遂惊愕的说,“您是说……我的空间是你们的棋盘?”

“正是!”

高个的山神中气十足道:“这棋盘已经在外历世近千年,也该回来了。”

一听到跟自己相伴多年的空间要被收走了,沈若兰心中十分不舍,但不管有多不舍,棋盘是人家的,她不能赖着不给,只好说:“既是你们的,就请二位将棋盘收回吧。”

矮胖老头走过来,把一个玉瓶送给了沈若兰,笑呵呵的说:“承蒙姑娘保管棋盘多年,又穿越异世给我们送回来,这个是卧龙山百草泉的泉水,送给姑娘,聊表我们的一点谢意吧!”

沈若兰接过玉瓶,胖老头又说:“这水是母水,姑娘用时切勿将瓶子里的水倒尽了,每次用时都留点儿在瓶里,再续上些,用不了多久,那瓶里的水就都变成百草泉的泉水了,切记、切记……”

这百草泉几个字,听起来好像很高大上的样子,沈若兰心中纳罕,正要问问这泉水有啥用,没等张嘴呢,矮胖老头忽然一扬手,把手放在了她的额头上,随即一抬,沈若兰只觉得身上一抖,接着像有什么东西从她的脑海中倏的被拔出似的。随后,就见一方一尺见方的墨玉棋盘不知从她身体的哪个位置飞出来了,飞到了外面后,在空中不停的打着旋儿,跟飞碟似的。

看到伴随她多年的空间,想想就要失去它了,沈若兰失落不已,眼巴巴的看着它,眼泪都要流下来了。

往后,她就要过没有空间的日子了,她就不能随心所欲的藏东西了,好不习惯啊!

这边,她默默的伤感着,谁知那边那棋盘只在空中打旋儿,却并不走,两位神仙召唤了半天,棋盘愣是不动。

矮胖老头见状,叹息说:“这东西有了灵性,已经不愿跟咱们守在这荒山野岭之中,是想跟这位姑娘在昌明隆盛之邦,花柳繁华之地度日呢!”

高个子的虽然面目凶恶,却是个说理的,见棋盘不肯随他们走,无奈的说:“既如此,咱们就莫要强它所难了,由着它去吧!”

两位神仙叹息了一番,走了……

棋盘在两个神仙走后,倏地向沈若兰飞来,还没等沈若兰反应过来呢,又倏地一下进入到她的意识里。

沈若兰用意念感受了一下,呵呵,棋盘,不,是空间,又回来了!

沈若兰心花怒放,差点载歌载舞,正扯着嘴角开心的笑着,忽然觉得鼻子有点儿痒痒,她伸手摸了摸,觉得毛茸茸的,像个刷子似的。

睁开眼,一下子看到淳于珟就坐在她的炕沿上,正拿着她的头发痒痒她呢。

沈若兰的脸一下子红了,忽的坐起身,面含薄怒的说:“你怎么进来了,也不吱一声。”

淳于珟笑道:“这可是冤枉我了,我在门外叫了你半天你也不应,我还道你出了什么事呢,情急之下就进来了,结果一进来就看见你在那儿傻笑呢,说说,你梦到什么了?笑得那么开心?”

沈若兰瞪了他一眼,说,“还能有什么做?左不过是梦到我们采到幽灵草,把我娘的病治好了。”

她没有跟他说实话,不然空间的事儿没法解释,就找了个现成的借口遮过去了。

淳于珟也没怀疑,还道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呢,就说:“那咱们就快点儿去采吧,早点儿采了你娘也能早点儿治好,你也就放心了!”

沈若兰一听要带她去采幽灵草了,顿时精神一震,赶紧起身下地,说:“咱们走吧!”

淳于珟笑看着她,说:“你就要这样去?”

“怎么了?”

沈若兰怔了一下,又顺着他的视线低下头,才发现在自己还穿着他的一身僧袍呢!

她面色一囧,赶紧跑到外面去拿衣裳,现在已经是晌午了,太阳高高挂在半空,把她那身纱衣晒得干干爽爽的,一摸还热乎呢。

沈若兰收起衣裳,不经意间看见了矗立在庙宇周围的三座山,心中一动,一下子想起自己的梦境来。

那梦太逼真了!

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两个神仙长啥样,说话啥动静呢,只是不知那梦境到底是真是假,有没有真是发生过,要是真的,那颗太玄幻了!她定了定神,用意念看了下空间。

结果!

买糕的!

她赫然发现一只三寸高矮的白玉瓶赫然摆在空间里,可不正是那位土地公公给她的那只!

艾玛呀,那梦居然是真的!

太玄幻了!太不可思议了!她居然遇到神仙了!

原来这世上居然还真有神仙!

沈若兰觉得,自己都该重新树立世界观了!

回屋后,淳于珟很自觉地回避了,沈若兰飞快的换好衣裳,把那个玉瓶子悄悄的拿了出来,扒开塞子看了一下。

玉瓶里面装的是水,刚才那个胖老头说是什么百草泉的泉水,只不知这泉水有啥用,等有空得好好研究研究。

怕被淳于珟看见,她没敢现在做研究,赶紧收起来,匆匆的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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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6章采到幽灵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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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淳于珟还在耐心的等着她呢,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和尚,淳于珟给她介绍,说这个小和尚就是天天在几座山之间巡游,替他们看管幽灵草的师弟。

沈若兰急忙向小和尚道了谢,随后由小和尚带着他们,一径往山里面去了。

这棋盘寺建在深山中,如隐于世外的桃花源一般,平时根本没有香客,所以生态保存的好极了,便是幽灵草这种千金难求的宝贝,在这里也能被轻易找到。

小和尚带着他俩,走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到了一片密林中。

林中空气清幽,野花遍地,到处都是清脆悦耳的鸟叫声,正午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泻下,暖暖的,柔柔的,像走在林荫路上似的,既凉快又惬意。

走了一会儿,小和尚停住了脚步,说:“师兄,那儿就有一丛!”

沈若兰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果然在一棵大树下,看到了一丛白色的生物,长在一堆枯败的腐叶中。

“太好了,就是这个!”

沈若兰兴奋的叫了一声,撒腿跑过去,在那几株幽灵草跟前儿蹲下了,激动的观瞻这些能救她娘性命的仙草。

幽灵草很奇特,全身没有半点叶绿素,纯白色的,晶莹剔透的像冰雕一样,看外形有点像含苞待放的玫瑰花,又有点像蘑菇,一株株的垂着头,乖乖巧巧的。

她轻轻的把这几株幽灵草采了下来,装在了小和尚带来的篮子里,亲自提着篮子,再不放心叫别人拿着了!

采完这几株,小和尚带着他们,又辗转去了好几个地方,陆续的采了好多,差点儿装了半篮子,期间,沈若兰提醒过他够了,淳于珟却说他还有别的用,多采点。

采完后,两人带着幽灵草下了山,又回寺院吃了顿斋饭,便上马启程,一径往吉州方向去了。

这次骑马,淳于珟让沈若兰坐在了他的身后,没想从前那样让她坐在前面。

开始的时候,沈若兰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等出了山,马跑起来的时候,她就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做了。

汗血宝马的速度堪比汽车,跑起来的时候都带着风,那风呼呼的扑在脸上、身上,若这样顶着风跑出一百多里,定会被风吹透,甚至还会被得风寒。

而坐在后面的她,有前面那堵结实的肉墙挡着,一点儿都没被风吹到。

只是,马儿跑得太快了,他们之间不能说话,她还不得不紧紧的搂着他的腰,唯恐自己掉下去。就这样,两人紧密的贴着,从棋盘寺一直贴到回吉州。

回到吉州时,已经是戍时,直到进了吉州城,马的速度才慢下来,两人骑马一直走到了沈若兰家门口,淳于珟跃下马,伸手把沈若兰也抱下来了。

“拿好这个,我这就去给你叫聂恒去,回头让他帮你把药也煎出来,好早点儿把病治好了!”淳于珟把拴在马上的包裹递给了沈若兰,那里面放的正是穆氏救命的人参花和幽灵草!

借着月光,沈若兰看到他的脸色有点儿发白,不知道是被风吹的还是被冻的,心里很是感动,情不自禁的说:“多谢齐爷了,只是你回去须得泡个热水澡,再喝点儿姜汤再睡,免得感冒了……”

几句温柔的叮嘱,顿时让淳于珟的心里冒出了无数个粉红色的泡泡,情不自禁的咧开了嘴。

兰儿终于知道主动关心他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已经对自己有好感了呢?看来,这趟山里真没白跑,想不到会有这么大的成效,往后还得再接再厉啊……

沈若兰敲开家门,是招娣开的门,一进门儿就看见招娣的眼睛肿肿了,就剩两条缝儿了,屋里还隐约传来压抑的哭声。

沈若兰心下一惊,撒腿朝屋里跑去。

屋里满满的一屋子人,大堂哥和二堂哥也都守在这里,此时,娘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才几天的不见,她就像换了个人似的,都瘦脱相了,脸色黄的像金纸,嘴唇煞白毫无血色,连呼吸都是半天才呼吸一下,看起来就像随时都能咽下那口气似的。

沈若兰的心咯噔一下,像被揪起来了似的:人都这样了,眼看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便是有人参花和幽灵草,怕是也就不回来了……

“娘,我回来了……”

沈若兰轻轻的走过去,坐在了娘的炕沿边儿上,话犹未了,眼圈儿已红。

沈德俭一见到沈若兰回来了,嘴唇哆嗦着,“兰儿,你终于回来了,爹还怕你赶不回来了呢!”

沈若兰知道爹这话的意思,就是怕她赶不回来见娘最后一面,在他的眼里,娘定是必死无疑了,不然也不会是这副万念俱焚的样子。她吸了吸鼻子,说,“爹,我把人参花和幽灵草都找来了,聂大夫一会儿就过来,说不定娘还有救呢!”

沈德俭叹了口气,黯然的说了一句:“辛苦你了。”

那神色,显然是不信人都这样了还有救活的可能!

不光是他,满屋子的人也都以为穆氏不可能活过来来,一个个的都抹着眼泪,低声压抑的哭泣……

沈若兰的心里也很没底,娘现在的样子已然是油尽灯枯的模样,就剩下最后一口气儿在这儿呼哒了,就凭她那两种药,真的能让娘起死回生吗?

不大可能吧!

那两种药虽然稀有金贵,但毕竟不是神仙的仙丹,哪会儿有那么大的神力?

想到神仙的仙丹,她突然想到了空间里的那瓶叫百草泉的水!

虽然不知道那水具体有什么用,但既然是神仙给的,必定不是普通的水,说不定能让娘起死回生呢!

想到这儿,她赶紧擦了擦眼泪,快步走了出去。

到厨房里找一只碗,看看四下无人便拿出玉瓶,扒开塞子,往碗里倒水。

三寸高的玉瓶,原装不了多少水,沈若兰记得老神仙说过的话,没敢都倒没了,只倒了一半儿,又往玉瓶里添水,直到填满方才罢休!

填满后,她收好玉瓶,端着那小半碗的百草泉水快步回了娘的屋子。

菊儿看姐姐端着水过来,哽咽说:“姐,娘已经喝不进去水了,头晌饮她喝水时,差点儿把她呛过去…。”

沈若兰说:“不能喝就拿水帮她氤氤嘴唇、嗓子,不会叫她呛到的。”

说着,端着水在娘的身边儿坐了下来,用小勺舀了几滴水,滴进了娘的嘴里,约摸着那几滴水流进喉咙里了,就再舀水再滴……

虽然慢,但是看见那些水慢慢的流进娘的喉咙,沈若兰很是欣慰,也隐约的看到了希望!

饮的就剩下个碗底儿了,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招娣忙说:“我去开门。”便一阵风的去了。

片刻后,她回来了,身后跟着两个人,一个是聂恒,另一个——

居然是湛大王爷!

此时,他面无表情的跟在聂恒的身边儿,一身的肃冷贵气,即便是没说一句话,甚至连表情都没有,但一进屋子,还是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没办法,他实在太耀眼了,就像个发光体,无论是身上那股子与生俱来的狷狂霸气,还是俊美如神的容颜,亦或是通身的贵气打扮,都让人不得不去注视、去仰望、去敬畏!

沈德俭、沈福存兄弟、和竹儿菊儿等,一看到这位矜贵高冷的陌生人,都有点儿发懵,不晓得他是谁,也不晓得他为什么要来这里,只觉得他进来后,让原本愁云笼罩的家中又多了几分压力。

这个给人带来压力的人显然是不想给大家带来压力,进门后,他站在门口儿的位置,没说话,也就再往里去,似乎是有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只是,那双眸子进门后除了扫视屋里一眼后,就停留在了那抹浅黄色的身影上,不再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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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57章怕被她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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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在看到淳于珟后,只楞了一下,就去跟聂恒说话了。

她现在已经没有心情搭理他了。

“聂大夫,这么晚了麻烦您真是不好意思,我已经把您说的药给采回来了,您看看……”沈若兰殷切的把包裹解开,递到了聂恒的面前。

聂恒看着她手里的药,又看了看炕上濒死的穆氏,叹了口气,说:“沈姑娘,您这药若两天前带回来,或许还能有转机,现在,哎!只怕,已经来不及了……”

“若救不活她,你也不必活着了!”

冷飕飕的一句话,从门口处飘来,声音不大,却让人不寒而栗。

屋里的人一下子都惊呆了!

这人是谁,说话咋这么吓人呢,虽然没有疾厉色,但那阴森森的气势,比暴跳如雷疾厉色更吓人!

聂恒则僵住了,他看着面无表情的主子,张了张嘴,差点儿哭出来:“七,七……爷……下官,下官……”

“还不去给夫人诊脉煎药,爷三更半夜带你过来,就是为了听你这泄气的废话的吗?”又是阴森森的一句。

吓得聂恒一哆嗦,把后半句话咽回到肚子里,颤巍巍的答应了一声,“是……”

抖音一波三颤,带着哭腔,听出了老大夫的惊慌和恐惧!

沈若兰看了那人一眼,虽感激他的帮助,但是却不赞同他的强人所难和蛮不道理。

娘都这样了,就算救不活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哪有因为救不活个濒死的人就要人家大夫性命的道理呢?这不是电视里长演的昏君干的事儿吗?

然而,虽看不顺眼,但人家这强人所难和不讲道理毕竟是为了她,她又不能多说什么,像她有多不知好歹似的,只好垂下眸子,权当没听见了。

聂恒汗涔涔的走过去,帮穆氏诊了脉,翻看了她的眼皮,检查一下瞳孔,随后又哆哆嗦嗦的的拿起那包人参花和幽灵草,去煎药去了。

沈若兰带他去的,淳于珟见她往厨房去了,自然也跟着去了。

沈若兰家的厨房设在西厢房里,一出屋门,沈若兰就忍不住低声道:“齐爷,您怎么来了?”

要是在平时,这个大人物忽然降临,沈若兰一定会大惊小怪,大做文章的。但是今天情况特殊,她也顾不上有别的情绪了,只把心头最大的疑问提了一句。

淳于珟波澜不惊的说:“担心你,过来瞧瞧!”

嘴上说的风轻云淡的,但其实他也是听到聂恒介绍了穆氏的病势,担心穆氏死了,所以不放心,特意过来看看。

毕竟这次穆氏病倒,绝大多数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给人家送寿礼把人家给吓病的,要是这回穆氏真个死了,这丫头绝对得恨上他,断不会再给他机会了。

所以,别看他现在镇定如斯,其实心里早就七上八下,忐忑不已了,所以才不管不顾的亲自过来看的!

沈若兰已经习惯他的殷勤了,此时正是她娘在生死关头,她也无心跟他多说什么,就低声道:“现在你也看到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他也刚动过大手术不久,元气大伤还没回复,昨晚跟她淋了一夜的雨,今儿又顶着风跑了好几个时辰,就是铁人也架不住这么折腾啊?还是早点回去休息的好,不然万一真病倒了,她会过意不去的。

淳于珟哪还有心情去休息啊?当即回绝说:“不必,等下看看情况再回去也不迟。”

沈若兰见他坚持,就不再废话,赶紧打开了厢房的门,带聂恒进去煎药去了。

刷药吊子的时候,沈若兰趁着他俩不注意,悄悄的从玉瓶里倒出不少水,又兑了些普通的井水,用来煎药。

药是聂恒煎的。

煎药的时候,沈若兰就站在窗前,默默的看着药吊子,淳于珟就站在门口,默默的看着她。

两个人各怀着心事,都专心的想着自己的事情。

熬了一会儿,药味儿也渐渐的飘了出来,这时,带娣失张失智的跑进来,大声道:“兰儿姐,你快来看看吧,二婶儿醒了!”

沈若兰一听,急忙拔腿就往屋里跑,淳于珟怕自己再刺激到那那位病人,没敢跟过去,就把聂恒给打发过去瞧了,他老人家则坐下来,亲自看着药吊子!

沈若兰一进屋,就看见爹正拉着娘的手哭呢,大鼻涕都哭挺老长的,“婉秋,你还有什么事儿要交代的?说吧,我们都在,都听着呢……”

沈德俭以为他媳妇回光返照了呢,不光是他,大家都是这么想的,因此见到穆氏醒来没有一个欣喜的,反倒都悲痛不已,准备跟她永别来。

只有沈若兰觉得可能是好转的迹象,她走到娘的身边儿,细细的观察着她。

只见娘睁着无神的双眼,在屋里扫了一圈,才疲惫的挤出一个字,“渴——”

她没有交代后事,而是说自己“渴了”,证明她的身体还没有坏透,至少对水还有需求。

沈若兰一听,心中一动,赶紧又端起刚才还没喂完的水,用小勺舀了点儿,送到了娘的嘴边儿。

“娘,您喝——”

穆氏向前探了探头,想欠起身子喝水,却没有力气欠起身子,沈德俭一见,急忙扶着她的头,好让她能喝得舒服些。

沈若兰慢慢的又喂了娘半小勺儿水,穆氏才摇摇头,示意不要了。

这时,聂恒赶紧过来瞧,他先给穆氏把了脉,手搭到脉搏上,就眉毛一跳,随即又定下神来细细的诊了一回,还翻开穆氏的眼皮瞧了瞧,惊喜道:“哎呀呀,真是奇了,刚刚夫人的脉搏微弱,几乎没有了,现在竟比刚才清晰了许多,竟是病势好转的症状,老夫行医数十年,还头一次见到这般奇怪的事儿呢!”

这会子,聂恒的喜悦之情都不亚于沈德俭和沈若兰了,之前主子不是说治不好就不让他活了吗?都吓死他了,现在好了,这位夫人好了,他又能活了,太好了……

众人一听穆氏的病势竟然好转,各个都惊讶不已,惊讶过后,便是喜极而泣了……

只有沈若兰还算镇定,听闻母亲病势见好,就开心的笑道:“看来这两个药引子还真管用,没等吃呢,我娘就见好了,等待会儿再喝进去,说不定立马就全好了呢!”

提起药,聂恒如才想起药还在药吊子上呢,赶紧又跑回西厢房看药去了,顺便还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湛王!

淳于珟听闻穆氏见好,心里也松了口气,这下子,不用怕被她埋怨了!

很快,药煎好了,聂恒把药用几只碗折温,端了进来,沈若兰忙涨又让爹扶起娘,她拿着勺子给娘喂药。

大半碗的药汁,穆氏喝了差点儿半个时辰才喝完,喝完后,就体力透支的睡过去了。

细心的沈德俭发现,他媳妇的呼吸比之前顺畅了,两口气之间的距离也短了,这都是好转的迹象啊!

穆氏病情好转,让大家都振奋不已,一扫之前的萎靡气氛,都精神抖擞的守在穆氏的床边,誓要看到她好起来方才罢休。

沈若兰见大家都是满脸憔悴的,想必是这些天一直守在这儿,都没吃好睡好的,就撵大家回去休息,娘这里有她就行了,不用大伙儿都守在跟前儿。

撵了几次,好容易把大伙儿给撵回去了,她本打算自己守着娘,让爹也去休息,这些天,爹熬的眼睛都抠到里面去了,万一在把他给累倒下可就坏了。

但是爹说啥也不同意,非但不同意,还一个劲儿的撵她回去休息。

沈若兰拗不过爹,也看出娘正在好转,不会有事,就回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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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358章病终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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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珟在听说穆氏好转的消息后就回去了,但是让聂恒留了下来,让他就守在沈家,以防万一。

聂恒听到主子的吩咐后,欣然的留了下来,相比跟穆氏一起去死,就在这儿守一夜病人已经算不得啥事儿了。

因惦记着娘,散热量这一夜都睡得不怎么踏实,一宿醒了好几遍,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急忙起来了,起来后就赶紧穿上衣裳去看娘。

到娘的房间时,看见娘还在睡,爹正守在娘的身边儿,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见沈若兰进来,沈德俭抬起熬红的双眼,压低着嗓门儿激动的说:“兰儿,多亏你带回的药了,你娘她昨晚睡得很好,连喘气儿都均匀了,刚才,聂大夫说你娘已经没事儿了……”

沈若兰一听,登时心花怒放,这么说,娘算是死里逃生,逃出生天了,真是太好了!

穆氏病情好转,死里逃生,一下子让这个消沉低迷的家沸腾起来,大家一扫往日的愁容,都笑容满面,喜笑颜开,兴头头的奔走相告,不到一天的时间,印刷厂、点心铺子、火锅店,甚至是竹儿念书的学堂,都知道了穆氏从鬼门关逛一圈儿又回来了的消息了。

晚上,李巧莲跟沈福存两口子抱着孩子过来探望时,见昨天还奄奄一息,马上咽气儿的二婶儿,今儿竟能靠在枕头上喝米汤了。

米汤是沈若兰给熬的,用小米和百草泉水慢火熬出来的,沈若兰觉得,娘这次能死里逃生,百草泉水功不可没,因为她就是饮了百草泉水后,病才有好转迹象的,所以一整天,无论给娘熬药还是熬粥,甚至是给她擦脸洗手,都用百草泉水,就是希望娘能快点好!

穆氏也没有让她失望,用了一天的百草泉水后,早上还坐不起来呢,到晚上竟能靠着靠枕坐一会儿了。

她本以为自己这次在劫难逃了呢,昏迷的时候都恍惚看到死去的爹娘来接她了,没想到还能活过来,真是太幸运了。

经此一事后,很多事儿她都看开了,也更珍惜现在的生活了!

沈德俭也因为这件事儿看开了许多,从前光顾着干活儿挣钱去了,都没有好好陪过老婆孩子,往后他指定不这样了,家里边儿现在日子已经够过了,就算往后啥也不干,存的银子也够他们一家子花一辈子的了,所以没必要那么拼命,犯不上。

于是,跟两个侄子聊天的时候,他忽然对沈金存说,“金存啊,你二婶儿身子不好,二叔得多在家陪陪她,点心作坊这块儿往后就交给你了,你好好经管着,别让二叔失望啊!”

沈金存一听,连连摇手说:“不行不行,二叔,我还小,扛不起这么大的大旗,您还是找别人吧,您让我顶个三天五天的行,可您要是把那么大个摊子全都交给我,万一我没做好,岂不是太对不起您跟二婶儿了,不行不行……”

李巧莲一听,眼珠子转了转,说:“二叔,我觉着金存说的对,他还太小了,把那么大个摊子交给金存个半大孩子,确实不妥。不如让福存去干吧,福存到底比金存老成些,办事也牢靠。”

李巧莲这么说,自然是有她的目的的,虽然沈福存现在在印刷厂赚的也不少,但是印刷厂那边儿没啥油水,哪比得上点心作坊啊?点心作坊做出来的点心说是多少就是多少,说卖了多少钱就卖了多少钱,都是没帐的买卖,要是管着点心作坊,那还不赚翻了!

没想到她刚说完,沈福存就急忙说:“我可不去,我在印刷厂干的好好的,不想换地方,再说,叫我上作坊去,可谁来管印刷厂呢?”

这会儿,沈若兰坐在娘身边儿,给娘喂米汤呢,听到这番话,就接过来,“大堂哥说得对,你要是跳槽了,我可上哪找这么放心的人帮我管印刷厂呢?”

脸上是笑呵呵的说的,心里边却是在冷笑。

真是这山还望那山高啊,管着印刷厂,一月能拿三两多银子犹嫌不足,竟然还打心作坊的主意了,真是个贪得无厌的,令人厌恶。

也幸亏大堂哥人好,不然摊上这么个贪婪的媳妇,听了她的枕头风就糟了!

沈德俭也说:“福存在那边儿干得挺顺的,就别来回折腾了,金存都十五了,也该历练历练了,我听说湛王也十五的时候都能镇守一方了。”

又转向沈金存道,训斥说“你也十五,不过让你看个小点心作坊,你有啥干不了的?干不了不会学吗?要是这点儿事儿都干不好,你还能呢个干点啥?”

沈金存被二叔训了一顿,只好抓着脑袋,吭吭哧哧的说:“那行,那我尽力……”

李巧莲一看这么好的差事就这么飞了,心里这个疼啊,她心心念念的想给自己男人找个肥差,可惜自家男人不争气,不但不配合她,还拆她的台,真是气死她了!

她偷着拧了沈福存一下,暗暗想着待会儿回去跟他算账!

穆氏病刚好点儿,不能太费神,福存兄弟俩说了一会儿话,就起身告辞了。

沈若兰喂完娘,就收拾了一下,上东厢房去洗澡了。

沈福存兄弟俩原来在东厢房住,他们搬走后,东厢房就空下来了,沈若兰洗澡的时候就上东厢房去洗,不然她现在跟菊儿住一间屋子,洗澡不方便。

今儿的洗澡水里,她加了不少泉水在里面,既然这泉水有救死扶伤的功效,那么肯定对身体有好处,说不定还能调节身体,改善皮肤,让她变得更漂亮呢!

沈若兰很想要一身好皮肤。

其实她的五官很漂亮,少有的漂亮,之所以算不上令人惊艳的美人,就是因为她的皮肤不太好,有点暗黄,一着急上火的还愿意起痘痘,使她看起来黯淡许多,不如皮肤白皙的姑娘那么打眼儿。

她很羡慕长的白的姑娘,记得前段时间在茶馆喝茶时,帮一个美人付过账,那个美人的皮肤就白得让人让人惊艳,光滑而又细腻,跟上等的美玉似的。

其实,那个美人的五官不如自己的精致呢,但是配上人家那身凝脂似的肌肤,看起来就比她好看多了,跟她一比,简直就是丑小鸭和白天鹅的区别。

所以,现在有机会了,她当然要试一试,不成的话也不搭什么,万一成了呢?

为了自己变得白皙细腻,她愣是在水里泡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水都冷了,才不得不出来。

第二天早上,她刚起床就迫不及待的拿出镜子照。

结果,她发现自己既没有变白,也没有变细腻了,就只脸上起的几颗小痘痘(这几天着急上火起的)都干瘪了!

虽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但是有效果总比没有的好,沈若兰决定坚持下去,说不定坚持一段时间,就会有明显的效果了。

**

这几天,因为娘还病着,沈若兰过起了足不出户的宅女生活,天天给娘熬药、煮粥、炖汤,闲暇时就让人把柳寒香等人轮流叫过来,给她们讲故事,有时候懒得讲了,就伏在案上给段夫人的绣坊画花样子,或者陪娘说说话,跟菊儿绣绣画,日子过得倒也不寂寞。

而她的老爹则完全的变成了一个宅男,整天守在娘的身边儿嘘寒问暖的,仿佛他的世界里就只剩下一个娘了似的。

沈若兰还以为他爹把她这个女儿都给丢脑后去了呢,没想到有一天爹终于想起她来了。

那是她回来的第五天,娘已经能自己坐起身,自己端着杯子喝水了,大概是看着娘完全好了,他终于彻底放心了,才想起问女儿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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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59章我要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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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儿,爹有一件事儿要问你。”

沈若兰从药吊子前抬起头:“爹,啥事儿啊?”

沈德俭踌躇了一下,说:“你回来那天,跟聂大夫上咱们家来那七爷是谁?”

这些天,沈德俭虽然没开口问她,但并不表示他把这事儿忘了,事实上,他非但没忘,还一直在心里边惦记着呢!

那个男人一看就不是泛泛之辈,身上带着一股子与生俱来的矜贵霸气,还有一种血腥的煞气,就是能掌握人的性命的那种,让他情不自禁的觉得,那个人,就是住在他家对面儿的那位。

这个想法让他感到挺害怕的,以至于他好几天都不敢去正视面对,今天也是鼓足了勇气才来问的。

沈若兰沉默了片刻,诚实的说:“爹,他就是湛王。”

闻,沈德俭心猛地一缩,眼皮也一下子抬起来了:“兰儿,这是咋回事?你不是说已经跟他说清楚了吗?他怎么还纠缠不清呢?他是不是还对你揣着那份儿心思呢?”

沈若兰一看她爹有点儿急了,忙安抚他说:“您别多想,我是进山采药的时候在山里跟他偶遇到的,他师傅就是卧龙山棋盘寺里的和尚,那些幽灵草还是他帮我在棋盘寺后山采到的呢。”

沈德俭一听这话,更着急了,“这么说,咱们家欠人家一个天大的人情呗?”

欠了人家这么大一份人情,可叫他怎么还啊?往后不会就牵扯不清了吧?

“爹,您别急,这事儿我会处理好的,您别担心了。”沈若兰不想爹着急,急忙出安慰。

然而,沈德俭内心的焦躁,又岂是她几句话能安抚得了的?

“你怎么处理啊?你一个小孩子家,怎么对付得了他那样的大人物?再说咱们家现在还欠了人家那么大的一份人情!”

沈若兰见爹愁眉不展,如临大敌的模样,安慰说:“爹,您真的不用害怕,也不用担心,湛王为人光明磊落,就算他对女儿有好感,也不会强人所难的,不然女儿现在就不会坐在这儿跟您说话,早住到王府的后院儿去了。”

话虽说得挺有道理的,但沈德俭依旧感到不安,湛王现在虽然对他们还很客气,那也是因为对她闺女还存着那样的心思,要是他们一直不识好歹,一直拒绝他的好意,一旦他恼羞成怒了,顷刻间就能让他们全家灰飞烟灭,落到万劫不复的境地啊!

慎重的考虑了半天后,他严肃的说,“兰儿,你往后尽量少出去,有什么事儿的话爹替你去做,不要跟湛王府的人往来,等你娘的身子好了,咱们就搬走......”

“行,爹,我听您的。”

要不沈若兰也打算等娘病好了就一家搬走呢,跟他住得太近,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跟他一刀两断也没那么容易,要是搬走了分开了,时间会慢慢的冲淡一切,也会冲淡他对她的好感和热情,她的生活才能恢复到从前的平静。

所以,爹这么说,她当即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不过,爹,我还真有点事儿得您替我出去办呢。”沈若兰说。

“啥事啊?”

“就是我在老家开的那些荒地,还没给人家付工钱呢......”

之前急着去给娘采药,家里那边儿开荒和挖鱼塘的工作都还没完成呢,雇了那老些人,工钱已经好久没结算了,得回去给人家结算去了;还有,二勇帮她雇的那些进山人每人的二两银子也没兑现呢,也不知有没有人找到人参花和幽灵草,要是找到了,还得另外付给人家钱呢!

娘还在病中,她得天天给她熬药做饭(好方便往药里饭里放泉水),一时半会儿的走不开,不如就让爹去帮她把开荒的收尾工作完成了,顺便再把大家的工钱给开了。

她把家里边儿的情况跟爹说了一下,沈德俭一听,立刻答应下来了。

他已经半年没回老家去了,心里边儿也惦记着呢,现在媳妇已经没事了,他也正好回去看看去......

*****

父女俩计较停当,沈德俭特意上街买了些礼物,毕竟半年没回家了,好容易回去,咋也得给老娘和张大哥带点儿吃的用的!

第二天一早,沈德俭就坐车回往靠山屯去了,车行里雇的马车,一路上快马加鞭的,傍晚时就宿在一个小镇的客栈里。

没想到,在这家小小的客栈里遇到了熟人!

“二勇,你咋来了呢?”沈德俭一进客栈,看见坐在客院子里乘凉的张二勇,顿时眉开眼笑。

他一向视张二勇为亲儿子,见到他自然高兴。

张二勇见沈德俭来了,急忙站起来问好,寒暄了几句后才说:“我惦记着二婶儿,过来瞧瞧!”

沈德俭呵呵笑道:“难为你还惦记着,你二婶儿的身子好多了,大夫都说没事了,这回多亏了你帮着采的人参了,你二婶儿和二叔这心里边感激着呢!”

张二勇低头笑了笑,说:“没事儿,二婶好了就好.....”

他一边说着,一边接过沈德俭手里的东西,帮他把东西都搬到了客房里。

倒腾完后,俩人又回到院子里乘凉、唠嗑,沈德俭笑呵呵的说,“正好碰上你了,要不叔还要去找你呢。”

“二叔,你找我干啥呀?”张二勇叫了一壶茶,倒了一杯,双手递到了沈德俭的跟前儿。

沈德俭看着孝顺的女婿,满意的笑了笑,说,“也没啥大事儿,兰儿说这次进山你帮她找了不少人,她要我把工钱捎给你呢,好让给你人家开支了,对了,还问你有没有采到人参花搅合幽灵草的,有的话一起把钱给人家算了!”

张二勇道,“不用了二叔,这次进山兰儿帮我找到了不少燕窝,我把那些燕窝卖了,除了帮她还那些人的钱,还有剩余呢!”

“哎呦,是吗?那这兰丫捎给你的这些钱二叔就先帮你们存着,等你俩成亲了我再给你们!”沈德俭琢磨着,二勇的老娘利害,要是这些钱放到二勇的手里,没准儿就让他老娘给猴是去了,还不如放在自己这儿保管安全呢。

等到俩孩子成了亲,他再把这些钱拿出来给他们!

张二勇没有说话,低头沉默了半晌,才说:“二叔,我不想跟兰儿成亲了!”

“啊?”

沈德俭愣住了,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他的意思,“二勇,你说啥呀?”

张二勇垂着头,重复说,“我想跟兰儿退亲,我这次来吉州,一是来看看我二婶儿,二来就是跟您说这事儿的。”、

“可......可是......为啥呀?”

沈德俭终于听清他的意思了,难以置信的说,“二勇,咋的了?你咋还冷不丁的做这么个决定呢?”

“不是冷不丁做的决定,我小时候就想当兵、当将军,这次去青州,我见过东家的儿子一次,他是在抚州当兵的,说抚州那边儿现在正在征兵呢,我想趁着自己年轻去干一番事业,不想一辈子碌碌无为的!”张二勇坚定的说道。

说起这些话的时候,他不知是想起了,一双拳头攥得紧紧的,憨厚的脸上也露出了决绝的神色。

“胡闹!”

沈德俭叫起来,“你这孩子别寻思一出是一出,你跟兰儿都订婚了,就是我女婿了,我不同意你们退婚,也不同意你去当兵,回头我就去找你爹去,看你爹收不收拾你!”

“二叔,对不起,我已经决定了!”

张二勇站起来,向沈德俭深深的鞠了一躬,“这不是我胡闹,是我深思熟虑后做出的决定,请您成全!”

“成全?我成全你个屁,沈德俭跳起来,急头白脸的吼道:“我这回回来就是想跟你爹商量商量让你跟兰儿提前成亲呢,你倒好,给我整上幺蛾子了,好,你小子给我等着,我这就找你爹去,回头看你爹不把你腿打折了的,我让你再臭得瑟!”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0章气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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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沈德俭威胁也好,商量也罢,张二勇倔得跟一头驴似得,说破大天了也不松口,坚决的要去抚州从军去,沈德俭跟他商量得口干舌燥的也没商量通,最后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了老张大哥身上,指望着回去后跟老张大哥商量商量,咋想办法把这头倔驴拴住。

第二天,两人就分开了,沈德俭回靠山屯,张二勇则继续往吉州走。

没等到吉州呢,湛王府就接到了他来吉州的消息。

“主子,属下听说他这次是来找沈姑娘退婚的,要去抚州从军,昨天在客栈里跟沈二爷说了半宿!”

此时,正在喂鱼的湛大王爷愉快的勾起了唇角,脸上露出了几分不易察觉得微笑。

她曾经说过,只要他不背弃她,她就永远不会背叛他。这下子好了,人家都要跟她退婚了,她就可以不用在顶着他未婚妻的名分,可以接受别的男人的好意了。

这个想法让湛大王爷心情大好,一下子将手里的鱼食都投入到池子里,引得池子里的鱼儿挤在一起,竞相的争夺,好不热闹!

“盯着他,等他到吉州后先把他带到这儿来,本王要见见他!”尚有些不放心的某人又继续叮嘱道。

淳于珟觉得,虽然他已经决定退婚,但自己是还必要加把火儿,给他施加点压力,以确保他退婚顺利进行,免得他见到她一时心软退不了,那他岂不是白高兴了?

所以,有必要让他知道他情敌的身份,让他知难而退,不要在肖想他不该想的东西!

“是!”罗城拱手退下,去城门口等着了。

傍晚时,张二勇坐着马拉的大板儿车赶到了吉州城,刚一进城门,就看到那个男人的侍卫站在一辆马车旁,见到他,立刻走过来道:“张公子,我家主子有请!”

正好张二勇也想去见他呢,听他这样说,便毫不迟疑的从马车上下来,上了那辆装饰考究的车子。

车走的路线很熟悉,竟一路走到了她家的门口,张二勇正在发愣,车子又往前走了几步,最后竟在然进了她家对面的湛王府。

张二勇怔愣了片刻,忽然恍然大悟!

原来,那人竟是湛王爷,先皇的嫡子,皇上的亲弟弟,在北方这片土地上一手遮天的人物,难怪身上会有那种矜贵霸气,睨视天下的气度!

他闭了闭眼,更加坚定了去参军决心。

他没办法留下来眼睁睁的看着她嫁给别人,若她幸福还好,若她过得不如意,他一介草民的身份,根本没法保护她,只有一条从军的路,拼上一条性命去挣那军功,功成名就之日,便是他可以堂堂正正的站在那人的面前,凭自己一己之力守护她之时!

“张公子,车子只能到这儿,剩下的路,你需步行。”车子停下了,车帘儿被掀开,那个黑衣的侍卫请他下来走着走。

张二勇收回思绪,下车跟着他,在富丽堂皇的府邸中穿行,穿过几重门,走到后院的练武场。

练武场很大,场外种着一圈儿杏树,杏树下,陈列着一排排的兵器架,上面插着刀枪剑戟等兵器,几排的兵器架,天下有的兵器这里差不多都有,还有箭靶子和弓箭等。

那个一身黑袍的男人正站在箭靶距离一百米开外的地方,臂挽巨弓,练习射箭,只见他抽箭、搭弦、开弓、拉圆,动作一气呵成——

嗖!

长箭一闪,金光划过,定睛看时,那箭已经精准无误的设在了靶心上,分毫不差。

紧接着,他又连发数箭,箭箭正中靶心,数支利箭,都只剩下半支留在外面,那半支,已经被深深的射到靶子里去了!

射完,早有人过来接过弓箭,又有人捧着毛巾、热茶献上来、

那人擦了手,接过茶碗,不疾不徐的喝里一口茶。

罗城见他闲暇下来,急忙上前报道:“王爷,张二勇来了!”

他没有像往常一向称他为主子,而是叫他王爷,其意不而喻。

淳于珟像没听到似的,又喝了一口茶,才将茶碗递给了随侍,随后不疾不徐的坐在了习武场边的椅子上,才向张二勇看过来。

张二勇吸了口气,提步上前,抱拳揖了下去,“小民张二勇参见王爷!”

一旁的侍卫见张二勇只向王爷行了揖礼,没有行叩拜大礼,暴喝一声,“大胆刁民,见了王爷竟敢不行叩拜大礼?”

张二勇听了,依旧如泰山一般岿然不动的立在那里,神色如常,毫无畏惧。

淳于珟见他没有因为自己是王爷就战战兢兢,俯首帖耳,也没有因为自己的武功就胆战心惊,面露畏惧,还依旧保持着自己不卑不亢的样子,心中到是对他又多了几分赏识。

他一抬手,淡声道,“无妨,一个礼而已,不用计较!”

说罢,拿起桌上的折扇,轻轻的扇着,对张二勇道:“本王听说你要去参军了,可有此事?”

张二勇愣了一下,他要参军的念头,还是那日第一次见到他时起的,他从未跟别人提及过,也就昨天见到二叔时跟沈二叔说了一会儿,想不到这么快就被他知道了,简直不可思议!

但很快,他想明白了,这位王爷视自己为情敌,定然已经盯上自己了,自己的一一行,一举一动,肯定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了……

他吐出一口浊气,闷声道:“正是,只不知王爷唤小民来有何要事?”

淳于珟靠在了椅背上,带着几分慵懒的神气,说:“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只是听说你要跟她退婚,本王想问问你,之前本王许你的财宝和美女你还要不要?若要的话,今儿就顺便拉回去。”

“不要!”张二勇回答的毫不犹豫。

他铿锵有力的说,“我跟她退婚,是我们之间的事,与别人无关,请王爷不要再用钱财来侮辱小民,小民纵然穷,但也绝不会为了钱去卖自己的未婚妻。”

“很好,有志气!”

淳于珟击了两下手掌,似真赞许他似的,呵呵一笑,说:“本王一向欣赏有血性、有志气的人,就冲你的这份骨气,本王愿意在你的仕途上助你一臂之力。”

说着,合起扇子,又放回到小几上,道:“抚州军营的大将军是本王的好兄弟,本王愿给你写一封荐书,可保你在抚州军营里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最好是在那边儿扎下根,娶妻生子,永远也别回来才好呢!

然而,对王爷的一片好意,张二勇却不领情,正色说:“小民不要,王爷既然说小民是有血性,有志气的人,小民又怎么会走这样的门路?小民只想凭自己的本事干一番事业出来,不想靠关系!”

特别是不想靠他的关系,要是靠他的关系,便是能飞黄腾达,他也不愿意!

淳于珟眯了眯墨色的眸子,审视的看了张二勇几眼,道,“也好,但愿你能干出一番事业,有登坛拜将,入朝受封的一日!”

张二勇拱了拱手,“谢王爷鼓励,如王爷没有旁的事,小民就此告辞。”

说完,又揖了一下,转过头,大踏步的向外走去。

背后,传来一道冷飕飕的声音,“既然走了,就别回来了,在外面好好的过你富贵悠闲的日子罢……”

张二勇顿住脚步,没有回头,却铿锵有力的回了过去:“若她能过得安乐,我便是在外漂流一世子也无所谓,但若她过得不好,我便是拼上这条性命,血溅三尺,也要回来替她遮风挡雨!”

说完,头也不回的去了!

“好狂妄的东西!”罗同见主子听到这泥腿子的话脸色有点儿不对,边低声道:“主子,这厮太狂妄了,要不要属下把他——”

他伸出一只手,做个了“咔嚓”的动作。

淳于珟冷声道:“不必,爷定要让他看看,她在爷的身边儿过得有多好,比在他的身边强百倍千倍!”

气死他!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1章给你三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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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二勇站在沈若兰家的家门口,敲门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胳膊有千斤重,他知道,今天敲开这个门儿,他就要跟兰儿桥归桥,路归路了,从此,她再也不是他的未婚妻,而他,也不再是她的未婚夫!

失去她,对他来说不吝于失去心肺,失心则行尸走肉,失肺则夺人呼吸,他也是在家经历了一番锥心刺骨的痛后,才鼓起勇气来吉州的!

该面对的必须得面对,有些注定的事情,逃避和反抗只会让自己变得更可怜,让她更为难,还不如忍痛割爱,让事情尽快过去。

“当当当——”

“谁呀?”

沈若兰刚在东厢房里洗完澡,就听到外面有敲门的动静,赶紧跑出去开门,接过打开门一看,竟然是张二勇!

“二勇哥,你怎么来了?”

见到突然降临的张二勇,沈若兰惊喜的问道。

张二勇看着她俏丽的脸蛋儿,不觉一阵失神,他扯了扯嘴角,低声说:“我来看看二婶儿!”

沈若兰笑道:“那你来的可不巧了,我娘都睡下了,不过她现在好多了,今儿扶着炕沿儿自己都能下地站一会儿了。”

“呃,是吗,那就好,她没事儿,我也就放心了。”张二勇低沉的说道。

沈若兰躲开身子,道:“进来吧,别站在门口儿说话了。”

张二勇犹豫了一下,说,“这么晚了,我不进去了,兰儿,你能出来一下吗?我要跟你说几句话。”

沈若兰说:“说啥呀?有事儿进来坐下说多好。”

张二勇看了看那扇半掩着的门,摇摇头:“你还是出来吧。”

他真怕自己进去后开不了这个口,也怕自己再舍不得出来……

沈若兰只好走出来,她刚洗完澡,也洗了头,头发还湿漉漉的披在脑后呢,脖子上围了一条毛巾。

“啥事啊,看你神秘兮兮的!”沈若兰关上门,转过了身仰起头看着张二勇。

张二勇抿着嘴,定定的看了她一会儿,才艰难的说:“兰儿,我要走了!”

“走?上哪去啊?”沈若兰茫然问道。

张二勇说:“去抚州,参军!”

“抚州?”沈若兰叫起来,“那儿离咱们这儿一千多里的路呢?你去那儿参什么军啊?咱们北边儿就有军营,你要参军在这边参不好吗?”

说完,又觉得不对,“不对,现在有不是征兵的时候,你好好的参什么军啊?”

张二勇低着头,有点儿沉重的说:“我不想一辈子当个商贩农夫,我想要干一番事业!”

“你怎么会这样想?二勇哥,你从来都不是有野心的人?为什么乎突然生出这种想法?”对他的决定,沈若兰感到很是难以相信。

她认识的张二勇,就是个憨厚老实,与世无争的汉子,怎么会可能有这种想法呢?这也不像他啊?

张二勇低低的说,“我小的时候就梦想着去参军,去建功立业,去干一番事业,只是一直没机会,上次去青州时,我们房东的儿子从青州回来,他就是在青州的军营里当陌长,(楚国步兵编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百人一陌),劝我去参军建功立业,我已经答应了他,就等着跟你进山采完药就去了。”

事实上,那个房东的儿子确实跟他聊天时说起了抚州军营征军的事儿,并没有劝他去从军,他也没起过去当兵的念头。

这个念头是在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时起的,那次在山洞里看到他带着她扬长而去后下定的决心,这次来吉州,知道了他的身份后,就更加确定自己的决定,再无转圜的余地了!

沈若兰听到他说的,震惊不已,因为她从来不知道张二勇还有这样的志向呢!看来,自己对他了解的还是不够深,从前对他的了解,仅限于表面上的他而已,她还没有深刻的了解到他的内心呢!

她是现代人,懂得尊重别人的意见,见他心意已决,便不再多说什么,“既然如此,那你要多保重,到那边儿要是方便的话,记得给我稍个信儿回来,省得我担心!”

听着这些暖心的话,张二勇心酸的差点儿落泪,他低下头,踌躇了好一会儿,才低哑的说:“兰儿,我这一走,说不定得几年才能回来,也说不定就回不来了,我想……你还是别等我了!”

沈若兰一惊:“二勇,你什么意思?”

张二勇握了握拳,艰难的说:“我想……退婚……”

沈若兰睁大了眼睛,“你再说一遍?”

“我……要……退婚…。”张二勇使出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那几个字。

沈若兰终于听清他在说什么了,她滞一会儿,才说:“二勇,我都不敢相信这是你说出来的,这真是你的意思吗?还是你因为那天在山上的事儿误会了什么?要是因为那天在山上让你不痛快了,我可以跟你解释,其实我…。”

“兰儿,你不用跟我解释!”

张二勇打断了她,“那天的事我不怪你,换作别人也会那么做的,真的,我的决定跟那天的事没有关系,存粹是我自己想出去闯一闯。男儿志在四方,我不想这么早就娶妻生子,被家庭束缚住,把自己的一辈子拴在这里,我要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天地去。”

“所以你就要放弃咱们的婚约,你觉得,你的梦想比咱们的一辈子的约定重要?”沈若兰冷静的问道,脸上虽没有什么表情,但那双清澈的眸子里已经结了一层寒冰。

张二勇低下头,嚅嗫,“兰儿,对不起…。”

沈若兰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等到她确定自己能做到了,才开口说:“这件事并不是小事,我希望你可以慎重考虑后再做决定,我再给你三天的时间,如果三天后,你还坚持原来的决定,那我成全你!”

说完,她转身进门,随手将大门关上了。

此刻,她的心里已经乱成一团,几乎没法冷静的思考了。

她只知道,那个她认定了要与之过一辈子的人,要抛弃自己,离开自己,她已经规划好了俩人的下半辈子,现在他却要丢下她一个人,自己提前撤离……

沈若兰虽然不舍,也不甘心,但她不是死缠烂打的性子,她的自尊也不允许她去纠缠一个抛弃她的男人,倘若,他真的要走,那她就会干净利落的放下这段感情,让这段感情彻底成为过去。

事实上,她对张二勇的感情也不是那种强烈的爱,之所以选择他,就是挺相中他憨厚踏实的性格而已,觉得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过日子能省心,都不用担心会遭到背叛,也能一辈子被他宠着,捧在手心里。

说白了,仅仅是因为他合适自己的婚姻的向往和要求,很实际,却无关乎情爱!

她是个很理智的人,前世也好,今生也罢,除了上辈子年少无知的时候强烈的喜欢过几个男人(电影明星),之后对男人的态度几本上就是冷静而理智。

这种性格,跟她上辈子的工作有很大的关系。

她不信任男人,总觉得男人都靠不住,越是优秀的男人越是如此,记得从前乡派出所工作时,她就不止一次的在旅店、洗头房和歌厅抓到过镇上那些有头有脸的男子,正在猥琐下流的跟失足女子从事情色交易。

那些人都是有家有业的人,平日里也都是一副体贴老婆,爱家顾家的道貌岸然的模样,可背地里却那么下流无耻,看到他们被抓时那副下流淫荡的丑态,再想想他们平时那副正人君子似的样子,让她对男人失望至极,渐渐的也就失去了信心,也对爱情越来越看淡,只想找个老实本分的,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她有感情洁癖,绝对接受不了自己的男人背叛自己。所以才会坚定的选择张二勇,就是因为他憨厚朴实,不可能做出背叛自己的事儿。

她的想法能虽然有点儿现实,但即便她对张二勇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跟他一心一意的过日子,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跟他一直走下去,走完一辈子……

但是,这个想法恐怕不能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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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2章二勇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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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关上的大门,张二勇颓然的蹲下身子,痛苦的抱住了自己的脑袋,将脑袋埋在了臂弯里。

温热的泪水汩汩的涌出来,打湿了他的袖子,这个憨厚老实的青年,第一次听到心碎的声音。

明明万般的不舍,却只能放弃,明明是他的,却被人生生夺走,第一次,他感到自己是那样的卑微,那样的无奈和无力,就像蝼蚁一样挣扎在权势的压迫之下,挣扎在等级森严的世界里,被横刀夺走最爱的人,却还不能对她道明事实…。

他仿徨无力,孤立无援,愤怒和仇恨等情绪在心头交替着,折磨着他受伤的心……

一夜的时间不知不觉得过去了,东方泛白,张二勇疲累的站起身,蹲了一夜腿都麻了,只是他没感觉出来而已,如今乍然起身,差点儿一个趔趄栽倒在那里。

幸好他及时扶住了墙壁才没有摔倒,站了一会儿,腿依旧麻的利害,几乎都抬不起来了,但是怕被她发现,他不敢逗留,只好扶着墙,一瘸一拐的去了……

他去了一家车行,雇了一辆车,没有回桃花村,而是直接往青州去了……

沈德俭心事重重的回到靠山屯儿,到家后,简单的看了一圈家里的新房子后,夜晚没心思品评,就心急火燎的赶往了桃花村。

他要问问老张大哥,二勇这孩子犯浑他管不管?反正不管咋地,他就是不同意退婚,也不同意他去当兵,依他的意思,就是让老张大哥把那混小子揍一顿,揍老实了再让他现在就跟兰儿成亲,也好把他栓住了,另外也省得别人在惦记他兰儿了!

到老张家后,张兴旺正好坐在自家门口儿的大树下乘凉呢,老哥俩一见面,顾不上寒暄,都迫不及待的说起了张二勇的事儿。

原来,几天前二勇留下一封信和五十两银子离家出了,信上说他去投军了(也没说是去哪),只叫他们不要惦记他,说他很有可能几年后才能回来……

老张头发现这封家书后,急的两只眼睛都窜花了,想去找又不知去哪里找,不去找又不放心,这两天天天蹲在大门口儿,眼巴眼望的望着村路的尽头,就希望那小子只是一时冲动离家,自己还能会来…。

等想到,等来等去等来的不是二小子,倒是他的二亲家,还给他带来了一个让他绝望的坏消息。

听到二勇竟然跑吉州去退亲了,老张头幻想一下子破灭了,二勇有多在意兰儿他不是不知道,既然他都能狠下心去退亲了,可见是决议要走,不可能回来了!

这个消息一下子把老张头给打击到了,这个要强了一辈子的男人,当年家里着火,欠下一屁股债还下了大牢都没掉一个眼泪疙瘩的人,现在竟急得抹起了眼泪。

“这个混小子,这是闹哪样啊?好好的生意他不做了,好好的媳妇他不要了,当什么劳什子的兵嘛,要我的老命哇……”

沈德俭也急的连连唉声叹气,他还指着让老张大哥做主,把二勇给劝住,好让俩孩子尽快完婚呢,现在人都走了,还上哪劝去啊?

沈德俭听到老张头说得消息,也被打击够呛,勉强安慰了张兴旺几句,就失魂落魄的回去了!

回去时,靠山屯儿的村民们已经知道他回来了,纷纷上门探望。

老太太刘氏和沈德贵、沈德宝两口子,沈秀英一家、沈秀云一家也都来了,屯子里差不多的人都来了,都围着沈德俭问东问西,嘘寒问暖。

“老二啊,正好你回来,兰丫前段时间雇大伙儿帮她开荒种的地都种完了,还有那鱼塘也挖完了,大家都等着算账拿工钱呢!”说了几句话后,沈德宝提起了正事儿。

沈德俭忙说,“兰儿在吉州那边儿走不开,就是特意嘱咐我回来给大伙儿发钱的,大哥待会儿你帮我算算都该给谁多少钱,算明白了我马上给。”

沈德宝听了,回家取了一个账本子,帐本子上已经把该给谁多少工钱算的明明白白了,他把帐本子放到了沈德俭的面前,让沈德俭照着账本子给大家开工钱。

沈德俭一看有帐可依,便从怀里拿出一沓银票,又从带回的东西里拿出一小袋子铜钱,开始给大伙儿发工钱。

他带回的银票都是小额的,这家一两,那家二两的,差不多都是以家为单位发的,因为这次沈若兰给大家的活儿多,家家户户都是老少齐上阵干的,因此都没少赚,最多的一家赚了三两二钱五分银子,最少的一家也赚了七百多文。

村民们分到了银子,各个都欢欢喜喜的,跟过年似的。他们陪沈德俭说了会儿话,就带着他去看开出来的那些荒地和鱼塘去了。

开出来的地都沈若兰吩咐的,分别种了豆子、土豆、地瓜和白菜、胡萝卜等作物,这段时间雨水很足,庄稼长很好,都长得绿油油的,一派丰收的景象,等到了秋天,肯定又能大大的收入一笔。

鱼塘也挖完了,只是里面还没往里放水,塘底铺得平平整整的,看得出活儿干得很仔细,一点儿都没糊弄!

沈德俭看后很满意,对自己的闺女也很满意。

兰丫真是个有成算的孩子,把家里边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看看养的那些鸡鸭,前园子的大棚,还有这老些地,哪样都整的这么好,这才几个月的时间,家里就过得这么富足了,真是个可惜,她这么好的丫头,二勇那个混小子咋就能舍得不要呢?真气人!

想到这儿,沈德俭的好心情瞬间无影无踪,只推说累了,就回家去了。

村民们看他累了,也就没再跟去打搅,纷纷带着自家赚的银子回家去了。

只有老太太刘氏和沈德贵、沈秀云一家、沈秀英一家还有沈大爷两口子没走,又跟沈德俭回了家。

沈德俭从前因为妻子‘出走’的事,一直对老太太心怀芥蒂,对老太太冷淡了十年,现在已经证实她的离家跟老太太没关系,不由得对老太太生出几分愧疚之意,所以这次回来,可以给老太太买了很多东西。

“娘,这衣裳是纱布缝的,穿起来又凉快又轻巧,我给你买了两套,你留着换着穿吧……”

“还有这两双鞋子,都是用茧绸做的,这包是绿豆糕,祛暑解热的,还有藕粉桂花糖高和江米条,可甜了……”

沈德俭把自己买的东西一样一样的拿出来,给了老娘。

刘氏看到这些好东西,自然笑得合不拢嘴巴,一边儿的沈秀云和沈秀英看得眼睛都直了,差点儿流出口水来。

“二哥啊,听说你在吉州发达了,开了好几家铺子呢,现在家里边儿又开了这老些地,还挖了鱼塘,这钱都让你家赚来了吧!”齐来顺儿笑眯眯的搭讪。

一双精明的眼睛从沈德俭给岳母带回来的堆好东西上又溜到了沈德俭的身上。

沈德俭已经离家半年,走的时候还是神形消瘦,一身棉布的短衣打扮,这回回来则是一身气派富贵的锦缎长袍了,加上他比半年前白胖了不少,把他显得又阔气又体面。

这身锦缎长袍还是沈若兰给他添置的,因为他跟人家做生意,穿得不好会被人瞧不起,所以特意给他做了两套缎子长袍装脸面。

沈德俭在屯子里落魄的十来年,一直活得像条狗似的,他自己的心里也憋着口气儿呢,现在终于能直起腰板儿了,所以这趟回来特意穿上这锦缎长袍,也好让过去瞧不起他那些人看看!

果然,人都有看衣敬人的心里,齐来顺和王万福等看到二大舅子穿戴得跟个大老爷似的,都格外的恭维起来,跟他说话也都是溜须拍马的语气,王万福还好,虽然一直在溜须,但没有溜得太过分,沈德俭虽然不爱听,但也勉强听得过去。

齐来顺就不一样了,他本就是个为了利益脸都能不要的人,为了讨好二舅哥儿,一张嘴抹了蜜似的,尽挑好听的说,看看天热,还主动坐到二舅哥跟前儿,给二舅哥扇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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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3章都想去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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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俭被他拍得浑身都起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实在受不了了,就往边上躲了躲,说:“都是一家人,你不用跟我整这出。”

这句话,原本的意思就是你别再跟我俩溜须拍马了,我看不上你这副样子,但是,齐来顺愣是把这句话扭曲成二舅哥承认他们跟他是‘一家人’了。

他满脸堆笑的说:“对对对,咱们都是一家人,一家人,呵呵……”

一边儿说,还一边儿冲着老丈母娘使眼色。

刘氏也是受了俩闺女的好处了,自然得替人家办事,接到女婿的暗示后,便语重心长的说:“是呀,咱们这才叫一家人呢,瞧瞧,一大家子人乐乐呵呵的坐在一快堆儿,说说话唠唠嗑,多好哇,往后呀,你们就得像现在这样,和和气气的相处,可不能和再像以前似的,动不动就赌气冒烟的,只为从前那点破事儿记仇记恨的了……”

“娘说的对,我们往后指定和和气气的,绝不闹矛盾了。”齐来顺第一个表态。

王万福两口子也表示,“以后一定跟家里边儿人团结一心,保证不再犯错误了!”

沈德俭不傻不捏的,咋会不明白这俩妹夫的意思?但是就算明白他们的心思,他也不愿意搭理他们,所以他俩表完态后,沈德俭并没有搭腔,而是把话题引到了别处。

“德贵啊,你现在还在念书吗?”他转头向沈德贵问。

这是想换个话题,并没有别的意思。

然而,刘氏见他询问沈德贵,立刻激动起来,没等沈德贵说话,就抢在前面,说:“德贵这半年来一直在家里边儿养伤了,哪都没去,娘寻思着等他养好了伤也不叫他去了,他也老大不小了,就给他找点儿事儿做,让他早点儿成家立业得了。你家现在的买卖不是那么多呢嘛?不如就叫你弟弟上你那个酒楼去给你当个掌柜去,工钱你也不用多给,就照着福存和金存的而给就成。”

沈德贵也急忙表态说:“二哥,我念了这些年书,写写算算的都行,您把酒楼交给我,我肯定把您把酒楼打理的的妥妥当当的。”

沈德贵自打身子残了,就开始一门心思的想钱了,去二哥家的酒楼当个掌柜的,除了每月的工钱,肯定还能有不少的油水可捞,肯定能赚不少银子,所以他才撺掇了老娘,让老娘帮自己跟二哥说和。

刘氏本来对自己没有多大自信的,毕竟年前没少在老二这儿碰壁,但是看老二这回回来对她的态度,又是跟她好声好气的说话,又是给她买这买那的,她就渐渐的自信起来。

儿子还是疼她敬她的,不然也不会花那老些钱给她那些东西了。有了这个想法,她才敢帮小儿子开这个口。

然而,沈德俭太了解他这个弟弟的脾性了,当然不会答应他,虽然他对老娘有点儿愧疚之意,但并不表示他会没原则的接受她的无理要求,印刷厂也好,火锅店也罢,都是女儿费尽心血开起来的,他可不能往里面招老鼠。

“娘,德贵,这事儿您就别想了,火锅店都有掌柜了,人家干得好好的,又没有过失,不可能随便换了人家!”

刘氏撇撇嘴,说:“有啥不可能的?你是这酒楼的大东家,用谁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儿?德贵是你亲弟弟,你总不能用个不相干的人不用自己的亲弟弟吧?”

“娘。”

沈德俭皱起了眉头,说,“我不是啥大东家,酒楼是兰儿一手开起来的,里面的人也都是她找的,她才是大东家呢。酒楼的事儿都是兰丫说了算,我管不着,不过德贵要是没事儿做的话,我可以帮他找点儿事儿干,保证他也不少赚了,这样总行了吧。”

刘氏听沈德俭说酒楼是兰丫的,就有点儿不乐意呢,闺女都是外姓人,这酒楼要是沈若兰的,将来不就变成老张家的了吗?但是后来一想,她都跟老二分家了,就算那酒楼是沈德俭的又有啥用?挣钱也不分给她,管他是谁的呢,犯不着为这不相干的事儿生气。

后来又听沈德俭说要给沈德贵找事儿做,还能不少赚,就把进酒楼当掌柜的事放在一边了,好奇的问,“给他找啥事儿干啊?一月也能挣上二两银子吗?”

老太太不知道福存兄弟俩工钱涨到了三两的事儿,还一直以为他俩的工钱还是二两银子呢,所以开出了二两银子的价。

沈德俭说:“能,只要他好好干,认真干,别说是二两,就是三两也是可能的!”

“二哥,你打算让我干啥呀?”沈德贵还以为沈德俭是要他上吉州干点儿啥呢,没想到他却说:“咱们屯子学堂里的老先生不是说要不干了吧!你就接他继续教屯子里的孩子们念书吧,我每月付你二两银子的束脩之费,要是你教的好了,每考上一个童声,我额外再奖励你五百文钱,要是招的孩子要是超过二十个,每多出一个孩子每月再奖励你一百文钱!”

刚才沈德俭再去看鱼塘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看到了空荡荡的村塾,听人说是教书的先生身体不适给学生们放假了,还说下个月就要辞馆回家了,沈德俭便想到让沈德贵过来教书。

虽然沈德贵的学问算不上好,但是教几个启蒙的小娃子还是绰绰有余的,给他安排在这儿教书,既可以让他有个营生干,省得他惦记上吉州去;也可以让给屯子里念不起书的孩子们一个机会,让他们也有机会能够免费上学念书。

当然,这也算是他给乡亲们造福了,盖一间免费的学堂,让屯子里的孩子都来念书,就算不指望走科举仕途之路,至少让孩子们都多认识点儿字儿,别成为他们父辈那样的睁眼瞎才好!

沈德贵想去城里当一个体面气派又有油水有实权的掌柜,但是二哥却让他留在屯子里当孩子王,他自然是不乐意的,“二哥,我不善辞,怕教不好那些孩子勿人子弟呀,你要是有心办一个免费学堂,还是找别人吧,我还是跟你去吉州吧,要是你家酒楼不缺掌柜的了,那让我当买办也成。”

在酒楼里,最有油水的工作其实不是掌柜的,而是买办,也就是负责采买酒楼的食材的那个人,虽然买办的名字听着不如掌柜的好听,但是能捞到的可一点儿都不比掌柜的少,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呢!

沈德俭拧着眉毛说,“酒楼那边儿现在不缺人,每个人都各司其职呢,你就是去了也安插不上啥活儿,还是好好的干你拿手的,教书吧。”

这时,齐来顺插进来说:“二哥,既然德贵不愿意干,不如让我干吧,我小时候念过四五年的学堂呢,当个私塾的先生没问题,我保证能把孩子们教好了,不信您到时候过来检查!”

一个月二两银子,这么好的事儿上哪找去啊?沈德贵这个不知死的还拒绝了,拒绝正好,他干!

沈德俭淡淡的看了齐来顺一眼,大概是想看看这个人的脸皮有多厚。随即又看了沈德贵一眼,说:“你确定你不教村塾?”

沈德贵本来是不想教村塾的,对这份工作也是不屑一顾,但人就是这样,当你不屑一顾的东西有人珍视何抢夺的时候,你就会变得重视起来了。

他纠结了一下,说:“二哥,你就在吉州给我点儿事儿做吧,我不太想教书啊!”这回他不再之凿凿的说他不想了,而是说不太想,给自己留了余地。

边说还边向他老娘使眼色,让他老娘帮他说话。

刘氏看到小儿子的暗示,立刻好声好气的说:“老二啊,你要是有能力就帮帮你弟弟吧,娘这辈子最后的心愿就是让后你弟弟有个好工作,要是他能有一份儿称心的工作干,娘就是死了也安心了……”

这是在打苦情牌呢!

沈德俭听老娘说得这么可怜,本想答应她,但是一想到沈德贵从前是怎么对他的?心底深处的那份怜悯顿时烟消云散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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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4章沈若梅出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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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俭正色说:“娘,我都说过了,酒楼是兰儿的,用什么人得兰儿说了算,德贵要是不喜欢教书,那就先让他在找点儿别的事儿干,酒楼那边我插不上手,也说了不算,所以,这事儿我真帮不了他。”

齐来顺急忙接过话来:“二哥,德贵不愿意教书我可以教啊,我上过好几年的私塾,认识几百字,可以教那帮毛孩子……”

老太太一看女婿要撬行,急忙说:“干,我们干,你跟万福俩不是要去那点心铺子干活儿吗?咋又想起要教书了,再说就你认识那几个大字,能教得了书吗?”

在儿子和女婿之间,老太太毫无疑问的选择了儿子,眼见得老二是不能答应小儿子去吉州了,那教书的活儿也是个好活儿,一个月二两银子,都赶上庄稼人种地一年的收成了,这老些钱可不是轻容易能挣来的,她可不能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

齐来顺儿是想和王万福上吉州挣那一月二两银子的巧钱儿去,但是要是在自己家门口儿轻轻松松的就能把银子赚了不是更好吗?

这会子见老丈母娘偏心,齐来顺急忙哀求说:“娘,这不是德贵不想干吗?你就别勉强他了,我认的字儿虽然不多,但是总比那些毛孩子多吧,教教他们还是成的,您就当成全成全我吧!”

“不是我不成全你,就是我答应了,你二哥也不能答应啊,再说,这么好的活儿,德贵肯定能干的,是吧德贵!”刘氏捅咕了沈德贵一下。

沈德贵虽然不大情愿,但有一个月收入二两的好工作,总别在家干呆着啥也没有的强吧,教书的活儿虽然不如做掌柜的体面气派,但看在银子的份儿上,还是答应了吧,不然就白白便宜齐来顺儿这个老小子了。

沈德贵勉强的点点头:“行,我干!”

齐来顺一见愿望落空,心中好生失落,脸上的笑容都快挂不住了,他干笑两声,说:“那你干就你干吧,我还寻思着你要是不愿意干我就替你呢,既然你愿意干,那就不用我了!”

他也是看出来二大舅子不想用他了,不然也不能他毛遂自荐这么半天他也不出个声。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沈德俭让沈大爷明天跟村里人说一声,后天就让沈德贵去学堂授馆去。

齐来顺看沈德俭把沈德贵都给安置了,就可怜兮兮的说:“二哥,我个万福俩现在也都闲着呢,一家老老小小的好几张嘴,想上您那点心作坊干活儿去,好挣点钱养活一家老老少少,您看行吗?”

老太太也帮着说:“德俭啊,你那酒楼的掌柜是个大人物,不能轻易换也就罢了,但是做点心的伙计多两个少两个或者换两个不算啥事儿吧,你大妹妹家和二妹妹家现在都挺困难的,你要是能帮他们一把,就帮一把吧,要不他们连饭都吃不上溜了,你看着不也闹心吗?”

收了俩闺女的好处,刘氏只好违心的帮她们说话了,不然,就冲那俩死闺女的不孝顺劲儿,她才不会管他们的闲事儿呢。

沈德俭说:“点心铺子的生意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好了,用不着这老些人儿,他俩不是都参加开荒和挖鱼塘了吗?按理说也不能少挣了啊,哪就至于饭都吃不上溜了?再说,现在屯子里家家户户都养鸡呢,他们要是没事儿干多样点儿鸡,到秋了不都是钱吗?”

齐来顺是个有野心的,那儿甘心就挣那俩钱儿啊,央求着说:“二哥,我们这不是寻思着跟你学点啥,顺便出去见识见识嘛,我们也知道从前做的不好,可咱们到底是一家人,打断了骨头连着筋的,您就大人大量一回,别跟我们俩一样的了,我们俩往后保证好好孝敬您,拿您当我们俩亲哥哥待!”

王万福也跟着点头:“对,二哥,我们俩往后指定好好的,觉不敢再对你们不好了!”

沈秀云和沈秀英一看自家的老爷们儿都说软话了,她俩也急忙上前,哭眼抹泪的说:“二哥,就算我们过去做的不好,可不管咋说我们也是您亲妹子,您总不能一辈子不认我们这俩妹子了吧。就算你不认我们,你这些外甥和外甥女你也都不认了吗?”

姐俩一边儿说着,一边把自家的孩子往沈德俭身边儿推。

王宝根,齐巧儿,齐怜儿,齐坠儿在家都是被教导过的,这会儿被推过来,便一起扯着沈德俭的衣裳哭起来,嘴里一叠声的含着“二舅!”

沈德俭并不知道王宝根和齐巧儿对沈若兰做的那些事儿,还道这些孩子都是好的呢,看到他们哭哭啼啼的,心里有些不忍了,犹豫再三,才叹口气说:“罢了,看在孩子们的份儿上,我就不跟你们计较了,只是让你们去吉州干活儿是不可能的,你们等着吧,等我回去跟兰儿商量商量,要是兰儿同意,我教你们做几样点心,自己支铺子做也是一样赚钱的。”

齐来顺一听二舅哥要教他做点心,顿时眼睛都冒星星了,喜得眉开眼笑的,一叠声的说:“多谢二哥,多谢二哥,您要是真能拉扯我们一把,你这些外甥女就不用挨饿了,我们两口子也就能跟着您借光了……”

王万福也笨嘴笨舌的一个劲儿道谢。

沈德俭说:“你们先别忙着道谢,回头我还得跟兰儿商量商量呢,点心都是兰儿做出来的,她要是不同意教你们,光我一个人答应也是白扯。”

“嘿嘿,没事儿,兰儿那么孝顺,你这个爹都发话了,她能不同意吗?”齐来顺信心满满的说道。

有了二舅哥的承诺,他们发家致富的日子指日可待了!

沈德俭难得回来,就打算在家住上几日,一是等等张二勇,看他能不能回来,能不能等到他的信儿;二是他第一次在新房子入住,(他还不知道家里的三处房产已经是他们的了,就一直以为这才是他们唯一的家,所以格外珍惜),人都对家有一种执念,因为这是他的新家、新房子,他格外喜欢,就想着多住几日。

在家里住了几天,他也没闲着,张罗着给鱼塘放了水,还买了鱼苗放在了里面,这些活儿他要是不干,就得兰儿张罗,他心疼闺女,就想让闺女清闲些,所有i趁着回来,就把她要干的活儿都给干出来了。

一连在家呆了五六天,鱼塘也弄完了,他惦记着妻子的身体(虽然知道没事儿了,但是还是忍不住挂心),就打算回吉州去了。只是没想到临走前的一天,出了点儿事儿。

不是他出事儿了,而是大哥家的梅儿出事儿了。

当初,沈若梅满怀希望的进了老丁家,本以为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少奶奶日子,但是待了几个月后,却发现她吃不像吃的,穿不像穿的,还得起早贪黑的干活儿,还不如在家里边舒坦呢。

而且,小丁公子迟迟不回来,还一点信儿都没有,她在那个家又不得自由,别说是遥哪溜达窜门子,就是出她那个小院儿都不让。

终于有一天,她受不了了,嚷嚷着要回娘家去。

丁掌柜和丁夫人哪能让她回去啊?

这几个月,他们疯了似的遥哪找儿子呢,可小丁公子像从人间蒸发了似的,一点儿信儿都没有,大伙儿都猜备不住是遇到不测了,算卦的也说凶多吉少。

丁掌柜和丁夫人统共他这一个儿子,再没有第二个,所以不得不为将来考虑。

沈若梅肚里的,十有八九就是他们老丁家的种,她要是回去了,万一跑了不回来了,他俩不就真没后了吗?

因此,断然拒绝了沈若梅的要求,不肯放她回去,还把她锁在了院子里,算是囚禁了。

沈若梅那四六不上线的性子岂能就这么让他们给囚禁了,于是,撒泼打滚儿的做起来,又是要上吊又是要撞墙的。

可惜,她这一套对付她娘管用,对付人家丁掌柜两口子根本不好使。

丁掌柜和丁夫人也算准了她不可能真去寻死,干脆不理她,由着她在院子里寻死觅活的做了两天,凭她怎么哭怎么嚎,就是不肯放她出去。

沈若梅这才明白,她这是叫人家给囚禁了,像坐牢似的,不得自由了。

到了这个份儿上,她终于知道她爹娘当初为啥死活不叫她嫁给小丁公子了。

这老丁家还真不是福窝,是火坑啊!

沈若梅后悔不已,可后悔也来不及了,丁掌柜和丁夫人怕她跑了,一天十二个时辰的派人盯着她,连上茅厕都不能一个人去。

不过,看在她肚子里的孩子的面儿上,丁掌柜和丁夫人给了她一些优待,比如不用她干活了,给她顿顿都新做饭菜她吃,而且,丁夫人还大手笔的给了她一只金镯子,两根玉簪子。

别误会,不是丁夫人变大方了,而是她自有她的主意。

反正沈若梅在她家呢,镯子和簪子也跑不了,还不如先放她这儿稳住她的心呢,等以后她生下孩子在拿回来不也是一样的吗?

不过,这次沈若梅没有上当,她也没缺心眼儿到这点儿事儿都看不明白的地步,这家子抠的,连个孕妇都要剥削者着干活儿,又怎么可能大大方方的给她金镯子玉簪子?一看就是想稳住她的手段。

然而不管她相信也好,不信也罢,现在她人在牢笼里,信不信都得照着人家的意思来。

沈若梅在炕上躺了两天,瞪着眼珠子想了两天,最终还真叫她给想出了逃出去的主意。

对,就是逃出去。

在老丁家呆了好几个月了,她也已经受够了,小丁公子能不能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她可不想在这儿坐牢似的过日子了。

于是某日,她把给她送饭的孙婆子叫进来,拿出丁夫人“赏”她的那只金镯子,诱惑的告诉她,要是她能给自己往靠山屯送个信,这个金镯子就给她了。

老孙婆子是个人精似的人,心明镜这镯子是夫人放在这小蹄子这儿的,迟早要收回去的,自己现在要是收了,将来肯定得打盗窃的官司。

所以,很明智的拒绝了她的诱惑。

沈若梅一计不成,又施一计,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趁着看着她的丫鬟打盹,偷着溜了出去,要爬墙头跑了。

大户人家的墙头都修得很高,沈若梅上墙头的时候,是把两个凳子摞起来上的,但是下去的时候就没有啥踩了,挺老高的大墙头,跳下去的话整不好都能把腿蹩折了。

不过,为了逃出这个火坑,沈若梅还是毅然决然的跳了下去!

噗通——

双腿着地,可惜脚脖子没能支撑住来自她的身体的压力。

落地的一瞬间,她一个踉跄,重重的摔倒了,肚子着地!

沈若梅急于逃跑,也没说缓缓,就不管不顾的站了起来,想继续跑,可没等迈出一步,就发现自己的脚崴了,肚子也后反劲儿似的疼起来,两样一起疼,疼得她一下子蹲下身去,再也跑不动一步了。

紧接着,一股热流从两腿之间淌下来,顺着大腿一路往下淌去。

沈若梅摸了一下,还黏糊糊的,带着腥味儿,虽然晚上没有月光,但是还是能闻出来——是血!

她流血了!

沈若梅吓坏了,又吓又痛的。

她瘫在地上,不管不顾的叫起来,杀猪似的!

很快,有人出来了,见到她瘫倒在地,急忙七手八脚的把她抬回到屋里。

丁掌柜和丁夫人看她见红了,急得暴跳如雷的,忙打发人去请大夫。

沈若梅则蜷缩在炕上,疼得哭爹喊娘,死去活来的,身下的血也不断地流出来,染湿了裙子!

不多时,大夫来了,见到沈若梅鬼哭狼嚎的叫唤,身上还像受了一丈红似的血裙子,急忙上前诊脉,边诊脉边摇头,“哎,不行啊,孩子怕是保不住了……”

丁掌柜一听孩子保不住了,顿时红了眼!

这孩子可是他们家现在唯一的后代啊,孩子要是没了,他们家不就得绝后了吗?

“大夫,大夫,您可得帮我们想想法子,可得帮她把孩子给保住了啊,花多少钱,吃多好的药都行,一定要帮我们把孩子保住啊……”

大夫为难的说:“丁掌柜,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在下真的无能无力啊……”

丁掌柜一听,顿时像被抽尽了浑身的力气了似的,瘫倒在地。

完了,儿子不见了,孙子也没了,他还有啥指望啊……

不大会儿,一个已经成型的男婴从沈若梅的身体中剥离出来。

丁掌柜两口子一看到孙子,更是心痛不已。

他们虽然不待见沈若梅,也曾经不在意这个孙子,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儿子现在不见踪迹了,这孩子就是他们唯一的指望了,等他们老了没了那天,还指着这孩子给他们扛灵幡上坟烧纸呢。

现在,完了,全完了,他们老丁家好像是绝后了……

丁掌柜和丁夫人伤心不已,把一腔的怒火都撒在了沈若梅的身上,要不是她不顾孩子的死活出逃,孩子何至于掉了啊!

于是,也不顾她刚小产的身子,薅着头发把她从炕上薅起来,一顿拳打脚踢,丁夫人更是着意在她的脸上挠出了好几道血檩子……

沈若梅本就痛得死去活来的,又被这样虐待了一番,终于体力不支,昏死过去……

孩子没了,留着这个令人讨厌的女人也没用了,丁掌柜当即下令,叫她拖到外面扔出去,是死是活随她便儿!

沈若梅伤痕累累的被扔出了丁家,趴在冰凉的泥地上昏迷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上才有人发现她。

见她一个弱女子,鼻青脸肿又浑身是血的,急忙报给了镇衙门。

雷捕头接到报案后,带着人赶到了老丁家门外,看到了奄奄一息,被打成猪头的沈若梅,急忙把她送到了医馆里,一面请大夫帮她医治,一面到‘案发’现场了解情况。

丁掌柜和丁夫人昨晚太生气,一时手重,把沈若梅打狠了,他们也怕出事,就一口咬定沈若梅要跟野男人私奔,从墙上跳下来摔掉了孩子,他们是气不过才动手的,算是激情犯罪吧!

给沈若梅扣完帽子,还偷偷的塞给了雷捕头几两银子,雷捕头收了银子,自然他们说啥是啥了。

于是,沈若梅跟人私奔摔掉孩子的罪就定下来了。

沈若梅在医馆被包扎救治了一番后,终于醒过来了,醒来后发现自己人在医馆里,就苦苦的哀求医馆里的伙计去靠山屯帮她送信儿,让他爹娘快来接她。

正好这个伙计是岫水村的,论起来跟沈若梅家还有点儿亲戚。他奶奶就是沈若梅的奶奶大刘氏,也是上回刘氏过生辰时看中沈若兰的那个老太太。

伙计叫董六子,是个眼高手低,自以为是的,自从听说沈若兰后就一直觊觎着他呢,只是苦于没法见到。

他不知道沈若梅和沈若兰俩之间的关系不好,这会子见到沈若兰的堂姐受难,还以为找到了接近沈若兰的门路了呢,被沈若梅一求,就忙不迭的答应了,现跟医馆的大夫请了假,巴巴的去靠山屯送信儿。

到了靠山屯儿,他没有先到沈若梅家送信儿,而是绕着沈若兰家气派的房子转了一圈儿,越看越喜欢,也就越坚定要娶沈若兰的决心了!

转了一圈后,他才不慌不忙的去了沈若梅家,把沈若梅受伤的事儿告诉沈大爷和沈大娘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一听说闺女被人打进医馆,孩子还没了,顿时慌脚鸡似的往镇上跑去,沈大娘还一边跑一边嚎,跟天塌了似的。

还好在路上遇到了邻村一个赶着骡车的村民从镇上回来,沈大娘就花了十五文钱,雇了他的车子往镇上跑去……

骡车很快,不大会儿就赶到了镇上,沈大娘和沈大爷一进医馆,看到猪头似的女儿,顿时心疼得像肝儿被人摘下来了似的,抱着沈若梅一声儿一声肉的哭嚎起来。

沈大爷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看到自己闺女的惨象后,也忍不住掉眼泪。

沈若梅此时的形象确实惨不忍睹了,一双眼睛被打封侯了,鼻梁骨也打折了,嘴唇子也破了,脸肿的跟大馒头似的,还是花馒头,因为上面被抓出那么多道的血檩子呢!

从打沈若梅出生,沈大娘一直把她当眼珠儿似的稀罕着,大气都舍不得呵一下,现在看到她的心肝儿这副惨相,她哪能受得了啊?

“这还有没有王法了?凭啥把我闺女这么往死里打,今儿我非去告他不可!”沈大娘哭号了一通后,毅然决定要去告老丁家去。

沈若梅也恨死丁掌柜和丁夫人了,这会子,就是小丁公子回来求她,让她放过丁掌柜和丁夫人,她都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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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5章我决定娶你为妻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沈德宝本是个不爱生事的脾气,凡事能忍则忍,但是现在看到闺女的惨象,也不由得动心动肝儿的疼起来,让老婆子守着闺女,竟亲自气冲冲的上镇衙门报案去了。

结果到那后,他刚说完冤情,就让人家给怼了:“你闺女跟野男人私奔,登高上墙的把人家老丁家的孩子都给摔掉了,人家揍她一顿还不是应该的嘛?没揍死她就不错了,你们还有啥脸来告状来?”

沈德宝一听这话,顿时气得脸都红了:“我闺女正怀着身子呢?咋可能跟跟野男人私奔?你们这不血口喷人吗?”

衙役冷笑说:“换别人的话备不住不可能,你闺女的话就不好说的了,你闺女啥样你自己不知道嘛?还用我们给你说的说的嘛?”

说完,不是好笑的看着他,顿时把沈德宝臊得老脸通红!

他哪敢让人家说的啊?

那不是自打嘴巴吗?

丢不起那个脸啊!

于是也不敢再多说啥了,灰溜溜的回医馆去了!

沈若梅是有前科的人,品行在她爹心里都打了大折了,连她爹都不相信她了。这会儿,沈德宝心里也化了魂儿,不知道衙役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万一是真的,就真不怪老丁家打她了……

灰头土脸的回到医馆,沈大娘正拿一条湿毛巾帮沈若梅擦手擦脚呢,看到沈德宝进来了,急忙问:“咋这么快就回来了呢?你报官了吗?衙门的老爷咋说的?去抓那俩畜生去了没有?”

沈德宝垂着头,脸色青灰的在炕沿上坐了下来,闷头不吭气。

“哎呀你倒是说话呀,到底咋回事?那俩畜生抓起来下大牢了没有啊?”沈大娘一看老头子不出声,急的把毛巾扔进脸盆里过来推了他一把。

“爹,到底把没把那两个老畜生抓起来啊?”沈若梅也着急的问。

沈德宝抬起眼皮看了沈若梅一眼,眼神探究,说:“衙役里的人说,老丁家之所以打你,是因为你跟野男人私奔,把他们家孩子给摔掉的……”

“他们放屁,我没有!”沈若梅被冤枉,气得嗷的一声坐起来,只是身子太虚没坐稳,又倒下了…。

“哎呦你加小心点儿啊,个人身子虚你不知道吗?”沈大娘一看闺女动怒,急忙过去安抚。

沈若梅顾不上别的了,一把扯住她娘的手,哭着说,“娘,是他们往我脑袋上扣屎盆子,我才没有跟野男人私奔呢,从打进他们家门儿,我就一直被他们关在那个小破院儿里了,一次都没出去过,我上哪儿找野男人去啊?”

“啥?把你关起来了?”

沈德宝和沈大娘异口同声道。

“是,我在他们家过的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说到这儿,沈若梅也不藏着掖着了,干脆秃噜秃噜的把自己这段时间的遭遇都说出来了:“他们不光不许我出门儿,还叫我天天吃他们吃剩的剩饭、叫我从早到晚的干活儿,我从打进他家门儿,就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沈若梅边哭边说,把自己的委屈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沈德宝和沈大娘一听自家的闺女竟然在老丁家过的是那种日子,都心疼不已,沈大娘还一边哭一边骂丁掌柜两口子黑心。

“不行,我非得上老丁家找他们去,他们凭啥这么待我闺女,我好好的闺女,让他们给祸害成啥样了……”

沈大娘抹了一把眼泪,呼一下站起身,一副急眼了要去找人拼命的架式。

沈大爷也是在气头上,黑着脸站起来说,“你在家守着梅儿,我去找他们去!”

老婆子说得对,他们凭什么这么作贱梅儿?凭什么往梅儿的头上扣屎盆子?要是他们能好好对梅儿,不囚禁她,她何至于半夜逃跑?还把孩子给摔掉了?那是他的外孙啊?

“爹,你一定要替我报仇,他们把我害得好惨啊!”沈若梅哭着叮嘱。

这会子,她光想着给自己报仇去了,却忘了她爹一个普通的乡下汉子,有啥能耐上老丁家去给她报仇了?

沈德宝杀气腾腾走了,沈若梅望着她爹的背影,哭着说:“娘,我往后可咋办啊?老丁家我是呆不下去了,以后可咋整啊?”

这会子,沈若梅真的不指望小丁公子了,跟老丁家发生这么多不愉快,加上老丁家也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富有,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对小丁公子的好感就直线下降,几乎已经达到烟消云散了。

其实,过去她也没多爱小丁公子,就是以为小丁公子家有钱,加上小丁公子又会花马吊嘴的哄人,才让她陷进去的,后来发现他说了慌,他家根本不是那么有钱,他承诺她的那些也一样都没有兑现,就渐渐的对他的心思淡了,甚至开始怨恨上了。

现在,她满心想的不是他能不能回不回来了,而是她自己以后怎么办?

她寻死觅活的嫁到老丁家,现在这么灰溜溜的回去了,还不得叫屯子里那帮老娘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了啊,她可不想回去丢那个脸!

“小祖宗你别哭了,你现在做小月子呢,看哭坏了眼睛。”沈大娘看她闺女不停的哭,担心她的眼睛,急忙开口安慰。

“我能不哭吗?娘,我的下半辈子都完了,我该咋办啊……”沈若梅闭着眼睛,哭得更厉害了。

“谁说你下半辈子完了,靠山屯回不去了,咱们不会上吉州吗?你大哥和你弟弟都在吉州呢,还有你二叔,还能让你没地方吃没地方住啊?”沈大娘很快就为沈若梅安排好了出路。

沈若梅听了,哭声渐渐小了,像是采纳了她娘的意见了似的,但还有点犹豫,“那,我要是去了,住哪啊?我大嫂跟我俩那么不对付,她能让我住他们家吗?兰丫跟我俩也不好,我要是他们家去住去,她还不得把我撵出来啊?我可不想去看她的臭脸!”

沈大娘很不以为然,“怕啥的,有你大哥呢,你大嫂还真敢给你脸子看咋的?退一步讲,就算她给你脸子看,你不会上金存那儿住去吗,金存上回回来时说了,他现在就住在印刷厂里边,挺老大个宅子就他一个人儿住,你要是跟你大嫂处不来,就跟金存住印刷厂里边,也挺好的!”

“最主要的,在那边儿谁都不认得你,谁都不知道你以前是咋回事儿啊?你在那边好好呆着,让你二叔和你大哥帮你留意着,要是有那靠谱的好后生,咱们再找一个!”

听完娘的安排,沈若梅彻底不哭了,卡巴着眼睛躺在那里打算起来……

她不知道,在她满心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他那可怜的老爹已经找到丁家的棺材铺,跟丁掌柜吵起来。

丁掌柜本来就为没了孙子上火生气呢,见个泥腿子敢上他家吵闹去,当即叫铺子里的伙计上前,劈头盖脸的把沈德宝一顿好打,只打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槃方才罢休……

沈德俭本打算第二天回吉州的,可是当天晚上,就出了大哥和侄女被打,双双住进医馆的事儿。

沈德宝和沈若梅都被打得挺惨,都起不来炕了,出了这样的事儿,沈德俭也不能按计划走人了,只好留下来帮着大嫂照顾伤患……

**

自从上次张二勇离开沈若兰家,沈若兰就一直在家里耐心的等着,虽然心里已经预感到他不会回来了,但终究还存着那么几分希望,的希望他能回来,跟她成亲在家好好的过日子,别去什么抚州参军!

然而,三天的时间过去了,她每天从早等到晚,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也没等到他来。

直到第三天的晚上,沈若兰才算彻底死心。

在她和他的梦想之间,他选择了自己的梦想!

她被抛弃!被退婚了!

沈若兰很失望,一直以来,她都以为张二勇会是那个陪她走完后半生的男人,在她对未来的规划中,每一项计划里都有他的参与,现在,那些计划要做出调整、改变了……

她很失望,但是却不是伤心,因为她对二勇并没有动心,之所以想要嫁给他,无非是因为他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而已,现在,这个对象不在了,她只是感到遗憾,却并未伤害到她的心。

第二天,她就重新打起了精神,接着给娘熬药、做饭,该干啥干啥,一点儿都没为自己被抛弃伤感!

经过这些天的修养,穆氏已经能自己吃饭、穿衣裳,偶尔还能下地走路了,只是还走不多远,但是沈若兰已经很满足了,她并没有指望娘一下子好的跟个没事儿人儿似的,能捡回一条命,身子能一天天的好转,就比啥都强了!

又过了两天,沈金存忽然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那两个失踪的姑娘回来了。

据他说,两个姑娘是被几个人给劫持拘禁的,拘禁她们的人是想要沈家点心作坊里几种点心的方子,那俩姑娘感念沈若兰的恩情,坚决不肯说出来,所以就一直被关在那里,直到今天才趁着看守的不备找机会逃出来。

两个姑娘一获自由,就赶去了点心作坊,沈金存也不敢怠慢,问清她俩的情况后,就赶紧来找沈若兰。

沈若兰也一直惦记着那俩姑娘呢,一听说她平安回来了,不仅喜出望外,立刻赶着去见……

两个姑娘见到沈若兰,顿时都跟受了委屈的孩子见到了妈似的,抱着她放声痛哭,沈若兰一边安抚她们的情绪,一边儿询问了她们这些天的经历,确定她们并未受苦,也并未遭到侮辱,才放下心回来。

于是带她们去官府备了案,备完案后,就让沈金存带她俩回去了。

她自己也回家去了,家里边还有一大堆活儿等着她呢!

快走到王府街时,忽然看见一辆熟悉的车子,不远不近的停在前面。

见她过来了,车帘被挑起,露出淳于珟那张英俊绝美的脸。

这人显然就是在这儿等她呢,沈若兰顿住脚步,说:“齐爷,有事儿?”

淳于珟挑了挑眉,“没事儿爷就不能找你?”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那倒不是,只是我还急着回去照顾我娘,恐怕没多少时间,你有什么事就尽快说吧,我听着呢。”知道他对她的心思,沈若兰不想跟他走的太近,只要有可能,就尽量不跟他呆在一起。

淳于珟见她一副勉强不愿的样子,摇头说,“过河拆桥的毛病可不好,爷刚刚帮你的大忙,你都不说请爷吃顿饭或者登门去道谢一下,爷亲自来寻你,还不被你待见,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说这句话的时候,淳于珟心里也有点委屈。

这些天,他一直待在府里等着她登门道谢呢,结果等到花儿也谢了,也没见她去,没招了,他只好放出那两个女子,把她引出家门,这才有机会见到她。

谁知一见面,就各种嫌弃和不待见他,没良心的东西,亏他想她想了好几天!

沈若兰一看人家挑理了,后知后觉得自我反省了一下,反省之后,觉得自己确实有点儿过分,人家帮了她那么大的忙,她除了在口头上表示感谢之外,还一点儿谢意都没表达呢。

确实不应该!

思及于此,沈若兰抱歉的笑了笑,说,“齐爷,要么我请您吃饭吧!”

“算你还有点良心!”淳于珟见她没有推脱,微微一笑,似乎满意了。

“上来吧。”他向她伸出手。

沈若兰没用他拉,避开那只大手,说,“多谢齐爷好意,不过不用,我自己就可以。”

说完,提着裙子上了车。

本以为他会带她去百味人家或者哪个知名的大酒楼,然而?车子在城里七拐八拐的,竟出了城,一竟径往他郊外的庄子跑去。

沈若兰看着车外的风景,诧异的转过头,不是说要去吃饭吗?怎么又去庄子?

淳于珟道:“去庄子吃。”

沈若兰抿了抿,虽不大情愿,但也没说出拒绝的话来。

很快,马车载着她们赶到了庄子,下车后,淳于珟带着沈若兰一径进了庄子的后院。

进了后院一座雅致的院子,一进去,沈若兰不觉眼前一亮,只见院子里栽满了各种兰花,一盆盆,一簇簇,各种颜色的兰花开得正艳。

她虽然不懂兰花,但是看见那些花被栽种在名贵的紫砂花盆里的,便知道这花有多金贵了,忍不住说:“这些兰花一定都很名贵吧?想不到王爷竟会喜欢兰花?”

淳于珟微微一笑,看着她,认真的说:“对,爷最喜欢的就是兰。”

对上他炙热的眼神,沈若兰一下子明白了他的意思,‘兰’,可不就是她吗?

心突突跳了两下,她忙撇开眼,打岔说:“我还是去帮您做饭吧,对了,您想吃什么?”

淳于珟见她躲闪,便不再提他爱‘兰’的话题,道:“饭让下人去做就好了,你随我来,我有东西要给你!”

说着,不经她同意,就擅自牵住她的手,往屋里走去。

沈若兰挣了两下没有挣脱,被他拉进屋里,进屋后,没等她开口抗议,他就自动的松开了手,从一个案子上拿起一个锦盒,递到了她的手上。

“送你的。”

沈若兰见到这精致的蜀锦锦盒,干笑了两下,“这又是什么?”

淳于珟在旁边坐下了,也不说话,就含笑默默看着她,示意她自己打开。

沈若兰只好打开了盒子,打开后,看着里面盛着一对鎏金滴珠耳坠,且不说镂空的鸟雀多么精致,光是一支耳坠上的珍珠就有价无市。

“这是东珠吧。”沈若兰感叹道!

这东珠质地圆润硕大,色泽晶莹透澈,因以天然形成,无植核等培养工艺,得之不易,弥足珍贵。她在光线下微微移动宝盒,看着珍珠折射的五彩光芒,便知道这是两颗上等东珠。要知道上等东珠的得来更为不易,有时在盛满船只的成百上千的珠蚌中才能得到一颗上好的东珠。正如乾隆帝在御制诗《采珠行》中发出的感慨:“百难获一称奇珍”。

“看样式应该是宮制的,怕是高位后妃才能用的吧。”沈若兰不太懂淳于珟是什么意思,为啥要把这种妃子才配带的耳坠子给她,是想叫她逾越犯罪吗?

“这是超品王妃朝服的配饰耳坠。”淳于珟身子向前倾,沈若兰不可避免地对上他漂亮真诚的双眼,鬼使神差的,她决定认真听一下他今天到底想要说些什么。

“然后呢?”她问道。

“我想告诉你,我已经决定娶你为妻。”

淳于珟说得很慢,一字一顿,掷地有声,“你将是我唯一的湛王妃,我此生唯一的妻。”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兰儿,你嫁我,这辈子我们之间都只会有彼此,不会有其他人。”

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羡鸳鸯不羡仙。

没有一个女人在面对这样的告白会无动于衷,就是沈若兰这样具有现代思想的女子的心,在听到这么动人的情话后,心脏也不可避免的狂跳了几下,才慢慢的平复下来。

只是,沈若兰并不是普通的古代少女,她在现代接受到的知识让她有更广阔的眼界与心胸,男人或者说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她合上宝盒,将盒子递了回去,“齐爷,对不起。我不想做王妃,也不适合做王妃,所以这个,您还是留给您将来的妻子比较好……”

淳于珟默住了:许她正妃之位,许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她依旧不愿意嫁给自己,她不是已经退婚了吗?为什么还要拒绝自己?

湛王爷受到了上万点的打击!

他没有接,而是定定的看着她,声线低沉而又带着十足的压力:“兰儿,你给爷说说,为啥看不上爷,你到底要爷怎样,才肯嫁爷?”

沈若兰见他不接,便径自把盒子放在了案子上,认真的说:“我没有看不上您,我记得我说过,咱俩不般配,您要是真想娶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您脱离皇籍,不做这个镇守一方的战神王爷,做一个能跟我俩一起上山种地,一起下河捕鱼的山里汉,我就嫁给你!”

沈若兰这么说,就是吃定了他不会放弃自己的身份,所以才敢大放阙词!

果然,淳于珟没让她失望,听到她的话后就是一愣,“你怎么会这么想?你明知道这不可能,常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没有放着王爷王妃不做,去做山里汉和小农女的道理,你这个想法简直荒谬!”

沈若兰笑了笑,说:“你觉得这荒谬吗?可我不那么觉得,在我看来,那样简简单单的生活比您这种锦衣玉食呼奴唤婢的生活好多了,您放不下您现在权势和地位,而我又不喜欢过王公贵族的日子,所以齐爷,咱们两个注定不能在一起。”

对淳于珟而,让他放弃皇籍,放弃王爷的身份,放弃驻守吉州边界的三十万大军,去跟她做一个上山种地,下河捕鱼的山里汉,确实不现实。

他可以为她向母后和皇兄争取正妃之位,便是这正妃之位,还不知道要费多少心思才能争取的来的呢,但不管费多少心思,终究是有成功的可能。

他能为她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让放弃眼前的一切,去做个山里汉,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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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6章来硬的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淳于珟不是真认为她是要“自己去做山里汉”,只觉得她那么说,不过是她想拒绝自己的借口罢了。

简而之,他诚意十足的求婚并未获得成功,甚至并未获得她的感动和感激,尽管他已经拿出了最大的筹码,但仍旧被拒绝了。

求婚的事儿没谈拢,沈若兰还以为他得生气,得给自己摆脸子甚至是把自己赶出去呢。

然而,并没有。

他似乎已经被她的拒绝的习惯了,被拒绝后依旧神色如常的跟她一起吃了饭,吃饭的时候还亲自动手为她剥虾,盛汤,殷勤得都不像是他了。

从前威猛的像条独狼式的男人,现在老实委屈得像一条金毛大犬,看得沈若兰都有点儿过意不去了。

沈若兰不忍心他一直这样下去,也不想自己在被他纠缠,决定跟他好好谈谈。

“齐爷,咱们谈谈吧!”

“怎么了?”

淳于珟从面前的大螃蟹上抬起头,此时,他正笨手笨脚的帮她剥蟹肉呢,从前他吃螃蟹都是下人给他剥好的,所以即便是经常吃,也不知道这玩意儿该怎么剥。

沈若兰撂下筷子,直视着他说,“齐爷,我想说的是,咱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您以后还是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咱们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勉强凑在一起也不会幸福的!”

“你又没跟爷在一起,又怎么知道咱们在一起会不幸福?”这话淳于珟听了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已经打击不到他,也影响不到他了。

他低下头,继续剥虾,一边剥虾还一边说,“给爷一年的时间,这一年里,爷保证不碰你,但你不许躲着爷,也不许排斥爷,要把爷当成你的未婚夫对待,倘若一年后,你还认为跟着爷在一起不会幸福的话,爷就放了你,往后再也不纠缠你了!”

这话,他之前也说起过一次,但是沈若兰已经拒绝了,没想到他还会再次提及,当下,沈若兰就想都不想的拒绝说,“对不起,我不答应。”

她板着脸,“齐爷,我还是云英未嫁的闺女,你凭啥这么要求我?”

淳于珟将一只剥好的虾仁儿放进她的碟子里,慢条斯理的说,“就凭爷在悬崖上从鹰爪子底下救了你,你的小命儿都是爷救的,你的人也该是爷的。”

沈若兰一听他这么说话,差点儿气笑了:“你在跟我翻小肠吗?你是救了我没错,可我之前不也救过你吗?要不是我帮你割掉那阑尾,你现在的坟头草儿都长多高了!”

淳于珟差点儿给逗笑了,不过他还是很好的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一本正经的跟她争执起来:“那爷还在府衙帮过你呢,不然你现在肯定还在府衙的大牢里陪老鼠呢!”

“那我还在乌孙帮你拿过地图呢,不然你现在肯定还呆在乌孙的温柔乡里像个没头的苍蝇似的乱转呢……”

“爷还从乌孙那个秃子的手里救过你的小命儿呢!”

“那也是你害的,要不是你把我抓回去,我早逃回来了,何至于再遇到那个秃子……”

“那之前爷还在温柔乡后面的巷道里就过你的命呢,不然你现在连清白都不在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非逼着我去唱曲儿害的,不然我哪会遇到那种事儿?”

两个人你一我一语的争执起来,打嘴仗似的,净说些没营养的幼稚话,这些话高冷的齐大爷平日里根本就不会说的,现在却说得很来劲儿,帐也算得清清楚楚的。

算到最后,他总结说,“所以说,还是你欠爷的多,这事儿,就得按爷说的办!”

听到他说的那些话,沈若兰好气哦:“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怎么这么斤斤计较的,连教我骑个马也算一份人情了,早知道你这么小气,我就不该跟你学!”

淳于珟被讽刺不是男人,顿时脸色有点儿差了,他眯着眸子,阴森森的说,“要不是看在你年幼的份儿上,爷现在就叫你知道知道爷到底是不是男人!”

不过,某位爷已经下定决心,这个‘仇’他记先下了,早晚有一天让她为自己这句话付出代价。‘

沈若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换作从前,她要是听到他这么说大概会害怕,但是现在的她已经不怕他了,在不知不觉中,她非但不再怕他,甚至已经敢公然反抗他,跟他作对了!

这些变化,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她还没有深刻的认识到罢了。

沈若兰生气的咬了一口大虾,像是在咬他似的,恶狠狠的把那只大虾仁儿给吃到肚子去了。

淳于珟见到她这副孩子气的模样,抿嘴无声的一笑,继续给她‘扒瞎’。

吃完饭,沈若兰要回去了,淳于珟跟她一起走的,虽然求婚没能成功,但是至少跟她在一起带了小半天,淳于珟还是很高兴的,这小半天,足以慰籍他多日的相思了。

坐车回去的时候,因为天热,淳于珟换一辆车子。

这辆车子像辇似的,车壁只有一尺高,上面还有一尺余高的雕花栏杆,车四角竖着四根雕花的柱子,柱子撑着一个遮阳的顶篷,顶棚四周垂下青色的素夕薄纱,风吹来时,薄纱轻拂,凉风习习,人坐在里面,很是凉爽惬意,还能顺便看外面的风景。

坐着车子回到城里,途径一家银楼时,正好看见那天在茶馆里遇到的那个叫做知画的姑娘,不是那个让人惊艳的大美人儿,此时,知画姑娘正跟几个姑娘婆子一起,簇拥着两个带了帽帷的女子走出来。

知画是习武之人,知觉本就比别人灵敏,到外面后,她习惯性的四下扫视一圈儿,一下子就看到坐在车子里的沈若兰和淳于珟,知画急忙低声道:“郡主,是王爷……”还有沈若兰几个字被她给省略掉了。

安安郡主正不疾不徐的跟赵圆圆边走边说话,听知画这么一说,立刻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果然,见七爷悠然的坐在车上,那个叫沈若兰贱女人就跟他坐在一起。

轻薄的纱幔如透明的玻璃一般,将车子里的风景毫无阻隔的暴露在外面。

此时,他正手肘拄着车子的栏杆,慵懒而又散漫的看着眼前的姑娘,俊脸含笑,神情专注,似乎在对她说些什么,那宠溺的眼神,仿佛他已经把她爱到了骨子里似的!

安安郡主一下子僵在了那里,脸上的表情也凝固了。

她望着他,心如刀割:她来这里一月有余了,他一次都没来看望过她,连打发人过来问候一声都不曾,她虽然怨怼,但私心里还在为他找借口——他掌管三十万北方大军,事务繁忙,顾不上儿女私情……

想不到,他只是跟自己才忙、才没时间,现在的他,倒是悠闲的很,看他望着她时的那副样子,仿佛就算看上一辈子都不会腻歪似的……

她从不知道,他还会有这样的深情缱绻的表情,还能有笑得这么开心的时候,还能对那个女人专注到连自己站在对面都没发现……

或许,于他而,自己本就是个陌生人,他根本就没留意过,甚至于从不屑于留意自己……

她定定的站在那里,望着渐行渐远的车子,像一个长期被丈夫冷落的妻子,看到丈夫在百般讨好小三一样。

心,猝不及防的碎了一地……

“郡主,那个女人是谁?”

赵圆圆望着那消失在街角的车子,紧紧的咬着牙,心里泛出的酸气一点儿都不比安安郡主少。

看到自己心目中未来的丈夫那般宠溺的看着别的女人,她都快要被醋给淹死了。

她只知道有沈若兰这个人,却并没有见过她,确切的说,是见过她但并不知道她就是沈若兰而已。

之前有在街上看到过沈若兰骑那匹汗血宝马,那时她就对她看不顺眼了,现在见到王爷跟她一起,王爷又那般喜爱的看着她,赵圆圆的心里大概的猜出她是谁了。

“她就是沈若兰对不对?就是那个勾引王爷的低贱小商女?”她恨恨追问着,满身的醋意都藏不住了。

半晌,安安郡主才堪堪的回答:“我……也不知道啊……”

虽然在心里边儿酸的要死,可安安郡主还是不能叫人知道她去找过沈若兰,去试探过她,不然,他听说了肯定会不高兴,会认为她拈酸吃醋,不贤德、有心机的!

所以,只能佯装不认识,还得把自己满肚子酸水咽回去……

赵圆圆没她那么多心思,这会子光顾着拈酸吃醋去了,她望着马车消失的方向,捏着拳头说:“一定是她,之前我有在街上看到过她骑一匹汗血宝马,是湛王在拍卖会上花五万多两银子拍下来的,想不到竟送给了她!”

贱人,她一个低贱的商女,凭什么迷惑住湛王?获得湛王的倾慕呢?她配吗?

“哦,是吗!”

安安郡主风轻云淡的回答,貌似不甚在意,可实际上,她也要被醋给死了……

两个被醋淹了的女人回到了赵府,各自回自己的院子去了。

安安郡主一回到牡丹阁,就发泄似的摘下头上的帽维,狠狠的砸在了地上。

“可恶,狐媚子、贱人!”

她面怒狰狞,边砸边骂,把自己这段时间的委屈和憋闷都发泄出来了。

奶娘见她动气了,吓得急忙安抚说:“郡主,切莫要动气,当心身子啊!”

来吉州一个多月了,安安的身子一直病病殃殃,时好时坏的,她这做奶娘的心也跟着提拉着呢。

倒不是真心为她,而是因为她是安安的奶娘,负责照顾安安的,要是安安有个三长两短,依大长公主的脾气,肯定会迁怒于她,安安死了,断然不会容她活下去的。

她不想死啊!

“不生气?你让我怎么不生气?那个贱人在我的眼前勾引我的男人,难道你还能让我高兴吗?”她气喘吁吁的低吼着。

吼完,身子便像散了架似的,向后面倒去。

奶娘一个箭步扶住了她,将她扶到了榻上,又是扇风又是擦汗的,等她缓的差不多了,才柔声细语的劝道:“郡主,您先别为这些动气,咱们这回来,最要紧的是先采到药,把您的身子给调理好了,再想办法收拾那个贱蹄子,不然,若把身子弄坏了,纵然收拾了她,又有什么意思?”

安安闭着眼睛靠在榻上歇了一会儿,半天才睁开星眸,虚弱的说:“嬷嬷你说的对,我不能生气,气死了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的,我一定要把自己的身子调理好了,倒时候,看我怎么收拾她!”

说着,眸中迸出阴狠的神色,森森的说:“难怪我母亲当日会那么对待穆氏呢,果然针未扎到自己身上自己不知道疼啊!”

想当初,母亲做出那样的事儿时,她还在心里暗讽母亲焦躁、没头脑,沉不住气,但是现在她已然不那么想了!

在看到他俩在一起的画面时,看到他温情缱绻的对她笑的时候,两人同车而行,扬长而去的时候,她突然觉得,要是有可能的话,她也一定会像母亲对待穆氏那样对待姓沈的小贱人,甚至有过之而不及,谁叫她敢勾引自己的男人,抢她不该抢的了!

她好恨啊!

奶娘帮她端来一碗乳酪,打发她喝下了,才又跟她商量。

“郡主,老奴觉得咱们该去找湛王帮忙,吉州是他的天下,要是他肯出面帮你找,肯定能找到那幽灵草的。不然就咱们这些人在山里乱找,还不知猴年马月才能找到呢,万一耽误了您治病,岂不是得不偿失了?”

“你要我去主动找他?”安安咬着嘴唇问道,神色有点儿复杂。

她来吉州这么久了,他不但没迎自己到他府中居住,还一次都没来看过她,甚至连打发个人来问候一声都没有过,这让安安很是难堪,她毕竟是皇族贵女,有她的骄傲和矜持,大家都看到湛王对她的冷漠和无视了,她一个姑娘家,人家不搭理她她要是还主动的找上门去的话,不就显得她不值钱了吗?

会被人看低笑话的!

所以,她一直裹足不前,一次都没有去找过他。

但在私心里,她也不是不想放下身段儿去找他,这段时间,她就不止一次的出现在他经常出现的地方,以期制造一次不期而遇,可惜她语气不好,一次都没遇上……

去他府里的话,她又不大敢去,她素来是个多心的,就怕自己主动去找他被他看轻了,毕竟她将来是做主母的,不是当小妾,这样大刺刺的去找他,会有不端装不闲雅的嫌疑?可能会被他认为轻浮下贱,瞧不起她的。

再者,也怕去了他不搭理自己,自己难堪……

所以,一直犹豫纠结着,徘徊不定!

奶娘却说,“他是您的未婚夫,他有责任帮您找药。老奴也知道,您抹不开脸儿去找他,可老奴觉得,现在真不是呕气的时候,您先放身段去找他,等把身子养好了,你们小两口儿之间有多少气呕不得啊?若现在只管赌气,把自己的身子耽搁了,哪个多哪个少啊?”

“再说,老奴觉着吧,这次湛王这样待您肯定不是他的本意,定是那个小商女在背后捅咕撺掇的,小门小户的闺女最会伏低做小哄男人了,定是把咱们王爷给迷惑住了,哄着王爷才那样待您的。”

奶娘把湛王对她主子的冷漠都推到了沈若兰的身上,算是给主子个台阶下吧。

这个观点很被安安郡主接受,她也觉得,他那么对待自己,肯定不是他的本意,定是被人撺掇的,而那个撺掇他疏远自己的人,就是那个肖想湛王妃位子的小商女!

安安郡主揪着帕子,心中安安咬牙,贱人,敢抢她的男人,敢在背后给她使绊子,走着瞧吧!

**

马车在沈若兰家的门口儿停下了,下车前,淳于珟忽然说:“别忘了咱们约好的,给爷一年的时间,爷会让你知道你嫁给爷到底会不会幸福!”

沈若兰正从车上往下迈呢,一听这话,差点儿一个跟头栽下去。

等她站稳了,才面红耳赤的回过头,怒怼:“谁跟你约好了?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好不好?我才没答应你呢!”

淳于珟轻轻的扣着栏杆扶手,有点儿霸道又无赖的笑道:“不用你答应,爷替你做主就好!”

“做你的白日梦去吧!”沈若兰气咻咻骂了一声,转身去叫门去了。

淳于珟看着那道俏丽的身影,摸了摸下巴。

这东西这么排斥她,想靠哄叫她接纳自己是不行了,看来,就得采用鲁元教他的法子——得来硬的了!

于是,傍晚沈若兰在院子里给娘熬药的时候,一只信鸽儿扑簌簌的飞落到她的肩上,信鸽的腿上绑着一封信,上面用蝇头小楷写着:‘兰儿亲启’四个字。

不用问,就知道这封信来自于哪了!

沈若兰根本没去看那封信,而是指着信鸽恶狠狠的威胁它,“你要是再敢来我家,当心我把你烤了吃了!”

信鸽儿打着了个哆嗦,扑棱棱的飞走了。

然而,没过多久,院子外响起了敲门声,沈若兰跑出去开了门,就见到一辆带着王府标志的马车停在自家的门口儿,车上摆着几个箱笼,箱笼上都系着大红的绸花,红艳艳的一片,看起来很是喜庆!

沈若兰一愣,看着英战,“这是干啥?”

英战面无表情的说:“奉主子命,来府上替主子提亲的!”

沈若兰一个激灵,后背倏地挺直了,她蹭的一下窜到大门外,把自家的大门关紧来,就怕被娘给看到了刺激到她。

“把东西拉回去吧,告诉你们主子,我不接受!”沈若兰咬牙切齿的说道。

英战冷着脸道:“对不住的很,我们只听主子的话!”

沈若兰无奈的咬了咬牙,“好,好,那我去找他,我去亲自跟他说去,你们先到一边儿停着去吧,别停在我家门口儿,要是吓到我娘,我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这次,英战同意了,命人把车赶到一旁,静等着她去找主子。

沈若兰没办法,只好回屋说了一声,跟娘撒了个慌,急匆匆的出去了。

**

“郡主,您看,那是不是湛王府的车?”

王府街上,一辆华丽的马车缓缓行来,知画撩着车帘,惊诧的指着停在不远处的一辆马车,回身对她主子说道。

安安凑过去看了一下,却那辆车上,正整齐的摆放着几个描花的箱笼,上面还系着大红的缎带,显眼极了。

马车旁,正站着他那个贴身侍卫,此刻那个侍卫正抱着肩膀,面无表情的看着对面的人家。

安安郡主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低声道:“旁边那家就是沈家吗?”

知画说:“正是!”

安安郡主闭了闭眼,心脏狂跳了记下,半天才出声说:“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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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7章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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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认为自己被威胁了,气冲冲的赶到湛王府,准备找某人兴师问罪。

然而,当罗城带着她走穿过前堂,走到后花园时,沈若兰却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此时的后花园里,像刚遭过一场浩劫似的,那些被园丁辛勤培育出来的珍奇花卉,观赏树木,正被一群小厮无情的砍伐、拔除,荷花池里架着几艘小船,一帮小厮正拉着网,在池子里捕那些观赏的锦鲤。

“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沈若兰怔怔道。

罗城说:“主子命人把花园清出来,说是留着给姑娘种地,把荷花池里的鱼换成鲫鱼鲤鱼,好让姑娘能有地方捕鱼……”

沈若兰听了,顿时一头黑线,耷拉着脸说:“你们家主子呢?我要见他!”

罗城道:“主子在山那边小石桥那儿盯着他们砍树呢,姑娘若要见他,我这就带您过去。”

“好,咱们走!”

两人转过山坡,穿花度柳,抚石依泉,过了牡丹亭,越过芍药圃,忽然听到前面一阵‘叮叮当当’的砍凿声,及至走过去时,看到那个一群青衣小厮正在砍伐一片柳林呢。

那片林子的柳树都还不大,只有大腿粗细,砍起来也极其容易,沈若兰他们走近时,看见地上已经放了好几棵砍完的树了。

而淳于珟,此时正站在小石桥上,一边看着众人干活儿,一边跟一个匠人说话,那匠人半弓着身子,态度十分卑微,淳于珟一边说,他一边点头,看口型应该是在不住的说,“是是是……”

沈若兰急忙走过去,连起码的礼都忘记行了,急急道:“你在干什么?”

淳于珟见到她来了,粲然一笑,挥挥手,把那个匠人打发到了一边儿去,道:“兰儿,你上来。”

沈若兰提着裙子上了小桥,急声道:“你快叫他们停下,好好的园子祸害了岂不可惜?”

淳于珟说:“物有所用,才算是物有所值,爷虽不能扔下吉州的三十万大军跟你归隐田园去,但是爷可以给你在这府里开辟一片田园,叫你往后在府里也照样能过田园生活,种地捕鱼都可以,对了,你看这些地够不够你种的?要是不够,爷再把那片芍药圃也拔了……”

沈若兰望天一眼,深吸口气,才说:“齐爷,您能先叫他们停下吗?讲真,就算你把整个湛王府都毁成田地,我也不会来种的。”

闻,淳于珟回过头,无声的看着她,眼底似有不解之意。

沈若兰也回望过去,说,“我所说的种地捕鱼,那都是为了生计,为了创造价值,不是为了玩儿,你现在你把好好的花园给毁了,让我来当田地种地,把昂贵的观赏鱼给捞出来,让我养不知几个钱的食用鱼,你觉得我会来吗?我闲的吗我?”

“还有,你这样真的让我感到很有压力,我还没有打算要接受你,可你怎么给我一种都要迎娶我的感觉来,你都让我感到害怕了!”

淳于珟呵呵一笑,“你这么感觉就对了,爷正打算过段时间回京一趟,把咱们的事跟母后和皇兄禀明定下来了,尽快完婚,免得你整天躲着爷!”

沈若兰张了张嘴,半天才发出声音:“不是说好有一年的相处时间吗?你是男人,怎么可以说话不算数?”

淳于珟哼了一声,“爷倒是想遵守这一年之约,可惜有人不配合,见一面还要推三阻四的,既如此,我何不整个大的,一步到位呢?”

他盯着她,话里那个‘大的’显然就是指她这个人了!

沈若兰自然也听不懂他的意思,她抿了抿嘴,说:“齐爷啊,我怎么感觉您在强抢民女,我还以为您这样风光霁月的人不会屑于去做这种事呢。”

淳于珟轻哂一声,“风光霁月,你倒是会给爷戴高帽子,在吉州往北这个地方,有人说爷是阎王,有人说爷是杀神,还从来没人说爷风光霁月呢,既然爷在你心中是风光霁月的人,你又为何对爷避如蛇蝎,屡屡叫爷寒心?”

这话说得像有点儿像控诉似的!

这么长时间来,都是他使尽浑身解数去追她,想尽办法去讨好她,该做的事不该做的事他都做到了,换作差不多的女子早就缴械投降,欢欢喜喜的投到他的怀里去了,便是个石头人儿也都能捂热乎了,偏偏她这个没良心的,不管他做啥,她都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对他一点儿都不上心,害得他好生气闷!

沈若兰听到他的控诉,咬着嘴唇说:“齐爷,这事儿我不是已经解释过很多遍了吗?咱们两个不合适,我是个小农女,就打算找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山里汉做丈夫,而您是王爷,咱俩的身份相差太悬殊,本就是两条平行线上的人,愿不该纠结在一起的,于我而,您的身份实在是太高了,我高攀不起,我也可以肯定,您要是真娶我的话,太后娘娘和皇上肯定不会同意,要真为这事儿闹开时,他们肯定会迁怒于我,认定我就是一个不安分的小狐狸精,野心勃勃的小贱蹄子,再把气撒到我的头上,皇上和太后无论哪一个,只要一句话,就能让我们全家遭到灭顶之灾,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我既不想你为了我跟太后和皇上起龃龉,也不想让我的生命和我的家人受到威胁,所以,我别无选择……”

她一口气说了很多,把心底最大的顾虑都给说出来了,虽然很感激淳于珟的倾慕,但她还是很理智的,深知道古代社会的等级有多森严,想冲破森严的等级制度有多不易。

淳于珟桀骜叛逆,不守规矩,当他跟封建礼教发生冲突时,因为他的身份,他可以安然无事,可她这个无权无势的小农女就没那么幸运了,会首当其冲的成为矛盾斗争的牺牲品,她不想受到伤害,更不想死,所以,与其这样,还不如把自己心里的顾虑都说出来,干脆彻底的拒绝他,不留余地。

听她说完了,淳于珟低下头,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说:“除了这些,爷身上还有什么值得你反对的吗?一次性说出来,说不定爷觉得你说的有道理,就能遂了你的意呢!”

沈若兰眸光微动,犹豫了一会儿,垂眸道,“还有……还有……我……不喜欢你……”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心里也怪怪的,不知道为啥这样犹豫,为啥就不能大大方方的说出来,为啥还有点儿空荡荡的失落呢?

然,话音落

对面男人的脸倏地变了,刚才还是翩翩如玉的佳公子,瞬间就变成了战场上那个冷血无情的战神和杀神,冷滞的气息瞬间将他罩住,他一抬手捏住她的下颌,毫不犹豫的低下头。

沈若兰大惊,想要挣脱时,早被他另一条铁臂紧紧的锁住,男人的拔山之力,岂是她一个小姑娘能抗拒得了的,她眼睁睁的看着他压了下来,冰冷的唇贴在了自己的唇上……

园子里干活儿的小厮们都惊呆了,张嘴瞪眼的看着自家的主子,虽然大家都知道主子一向离经叛道,不按常理做事,但是,像这样的事儿他们还是头一次见主子做呢!

当众亲吻一个少女,哎呦呦,好羞羞!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两个这样站在桥上亲亲的场景还真美,后面是漫天的晚霞,淡金色的霞光笼罩着他们,两个人男的高大挺拔,女的娇小纤细,看起来好有美感,跟一副色彩浓丽的画卷似的……

罗城和罗同也被主子的行为给震惊住了,不过毕竟是常年跟着主子的,也算是见识过不少主子做出的离经叛道之事,所以短暂的惊愕后,很快都恢复了正常,他们恶狠狠的向周围瞪过去,那些呆呆的看着主子‘非礼’的小厮们接到警告的眼神,赶紧都低下头去,心不在焉的继续干活儿了。

青莲带着安安郡主找到后花园时,恰好看到这一幕。

当她们看到自己心爱的男人抱着那个女子,上瘾似的品尝厮磨时,都清晰的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多少年来,那少女春闺中梦想中的一幕种出发生了,可惜,对象却不是自己……

淳于珟像忘记了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也忘记了天地为何物似的,只管不断地探索着,汲取着她的美好和芳香,虽然动作生涩笨拙,但却乐此不彼。开始只是吸允轻咬着那果冻似的樱唇,却迟迟不见她有放她进去的意思,干脆粗暴地一捏,迫使她不得不张开嘴,他便赶紧闯进去,肆意攻城掠池。

沈若兰开始时还奋力抗拒,但发现是徒劳后,便不再做那无谓的挣扎,免得自己更难堪,她被迫仰着头,承受着他的怒气。

没错,是怒气,开始时他确实是怒气冲冲的,就因为她那句‘我不喜欢你’,所以动作粗野,带着惩罚之意。

可是,在品尝到那美好的滋味后,满腔的怒火竟然无声无息的消失,如食髓知味般,变得谨慎珍爱起来,小心翼翼的品尝,轻舔、允吸,爱不释手似的!

渐渐的,他掌握了要领,吻的更投入,更认真了……

不知过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似的,他终于放开了她,看着被亲得一脸呆滞,双目迷茫的小女子,心里忽然软的一塌糊涂,觉得他的爱很生死,都属于她了!

沈若兰一获自由,立刻伸手,捂住了自己有点儿发肿的嘴巴,半天才骂出一句:“姓齐的,你个死不要脸的!”

淳于珟的唇角微微挑起,纠正道:“你男人不姓齐,姓淳于,单名一个珟字,在家中行七,人称七爷,在外匿名为齐爷,记住了?”

沈若兰没记住,这会儿,她的脑袋里一片空白,就只剩下一个想法——赶紧离开这里!

她这样想着,也这样做了,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后,拔腿向桥下跑去。

刚跑到桥下,一下子看到青莲姑娘陪着一个面熟的绝色美女,就站在离桥不远的地方,怔愣的看着他们呢。

沈若兰赶紧低下头,飞快的从他们身边跑了过去!

淳于珟的目光一直紧紧的追随着她,在她经过青莲和安安郡主身边儿的时候,也看到了她们了,一瞬间,那温柔缱绻的眼神倏的变成了冷漠无情的模式。

他负着双手,不疾不徐的从桥上走下来,走到安安的面前,淡声道:“你怎么来了?”

安安惨白着脸,强扯着嘴角挤出一抹笑意,“七哥,我来找你有事……”

安安郡主的奶娘扶着摇摇欲坠的安安,插嘴说:“湛王殿下,我们郡主身子虚,殿下可否能带我们郡主去屋里说话去。”

淳于珟看了看面色惨白的安安郡主,神色淡淡道:“好,那就去前面的牡丹亭吧!”

说罢,提步往牡丹亭方向去了,安安郡主只好咬着牙跟了上去。

牡丹亭,是一座修建在牡丹园中的亭子,不过现在这亭子徒有其名了,因为这片牡丹园刚刚已经被夷为平地,成百上千棵开的正艳的牡丹花被残暴的拔下来,胡乱丢之满地,牡丹亭外摆一片狼藉!

淳于珟看着满地的落花,眼中毫无怜惜之意,他踏着那粉嫩的花瓣,面无表情的走进牡丹亭里,在亭子的美人靠上坐下,轻摇折扇,漫不经心。

安安郡主赶来后,由人搀着坐在了淳于珟的对面,她本想接这个机会好好向他展示一下自己的美丽、端庄和优雅。

可惜,他的眼神就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他情愿看着外面被践踏成平地的牡丹园,也不愿在她身上多停留一分一秒。

“有什么事?尽管说吧,只要爷能做到的,爷一定会帮你。”淳于珟轻摇折扇,漫不经心的说道。

安安郡主咬着嘴唇,轻声道:“七哥,我……”

话犹未了,便虚弱的咳嗦起来,知画和知琴急忙上前替她揉胸、捶背,奶娘则代替她,像淳于珟道:“王爷,我家郡主最近身上的毒性发作的越来越快了,大夫说还得赶紧医治才好,不然会抱憾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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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8章她也对他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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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嬷嬷接着说,“只是,幽灵草太难寻找,我们的人已经找了一月有余,还是没找到,郡主的病已经耽误不得了,所以才不得不过来求王爷个恩典,看看王爷能不能施以援手,帮我们郡主找一找!”

淳于珟听了,沉吟了半晌,方道:“幽灵草虽生长在这卧龙山中,却很不好找,本王虽可以帮忙,但是能不能找到就未可知了!”

尤嬷嬷忙说:“王爷福泽深厚,只要王爷您肯帮忙,就一定能找到,您也知道,我们郡主身上的毒非幽灵草不能解,若无幽灵草,我们郡主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安安郡主站了起来,冲淳于珟轻轻的福了福身,柔柔弱弱的说:“七哥,安安这条命能不能保住,就靠七哥了!”

淳于珟淡淡一笑,对安安说,“好,本王自当尽力!”

“多谢七哥!”

安安听到他的话,感激的抬起头,冲他绽开一个倾城绝世的微笑。

那一笑,恍如刹那花开一般,让天地间的万物都失去了色彩,若是别的男人看到,肯定惊艳在那个倾国倾城的浅笑中。

可惜,她遇到的是个一根筋的主儿,那人这会儿还回味在刚才那个甜美的初吻中,整个人都飘着呢,又哪会去关注她那芳华绝代的一笑?

在他的眼中,她那一笑就如这亭子里的石桌石凳和美人靠一样寻常普通,没啥值得他多看一眼的!

因为心中有事,他也懒得再跟她浪费时间,起身道,“既然你身上不好,就赶紧回去休息吧,本王待会儿再派个大夫去给你瞧瞧!”

说着,提步欲往外走去。

安安看他要走,忙站急切道:“七哥稍候。”

淳于珟顿住脚步:“什么?”

安安从腕上褪下一串香珠,捧到他面前,温柔的说:“这是我偶然得来的手串儿,我看这手串儿的颜色跟刚才那位妹妹穿的衣裳倒是颜色挺相似的,就劳烦七哥帮我转送给那位妹妹吧。”

淳于珟一愣,看着递到眼前带着火焰纹络的美乐珠,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

她看到他亲吻别的女人了,但是并没有赌气吃醋,而是主动示好要送人珍贵的礼物,这是表明她大度能容人的态度。

看她这贤德大度,淳于珟心里稍微内疚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内疚多久,只一两秒钟的样子吧,就恢复了原来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模样,“美乐珠难得,你还是自己留着吧,她什么都不缺,且她也不喜欢佩戴饰物!”

安安献殷勤被拒,粉面稍微有点儿红,她讪讪的收回那串珠子,低声道:“对不起,是我唐突了!”

“没事,你本是好意,无需道歉,天热儿,快回去歇着吧!”淳于珟说了两句,就提步离开了。

着着那道毫不留恋的背影,安安轻轻的咬着嘴唇,道:“多谢七哥关心,安安告辞了……”

回答她的,是他愈行愈远的身影!

“尤嬷嬷,我们回去吧!”

安安望着那道背影消失的地方,喃喃的说道。

尤嬷嬷也看出了湛王的敷衍和不耐烦,心中虽然很替主子不忿和不平,但她一个奴才也没有什么话语权,只好上前扶住了安安郡主,轻细语的安慰说,“王爷他事务繁忙,没空陪郡主聊天也是有的,赶明儿咱们打听他得闲了再过来,王爷就一定不会这么着急了赶咱们走了……”

安安郡主嘲讽一笑:“是呀,他忙,他可真忙啊……”

忙着跟他的心头好当众亲吻调情,忙着带人把好好的花园子平了变成田地去讨好那个贱人,忙得都没空去见她这个重病在身的未婚妻一眼,忙得她来了连顿饭都不留就被赶出来了,他可真够绝情的啊!

尖锐的心痛,让安安郡主又差点儿倒下,她坐在美人靠上歇了半天,才扶着尤嬷嬷的手,慢慢往外去了。

青莲已经看出了主子的不悦,没敢再兜搭安安郡主,早就在主子跟安安郡主进亭子的时候走开了。

安安郡主满怀希望而来,最后神色落寞的走出了王府,直到出了大门,也再没有看到他的身影……

到了外面的车上,安安郡主忍不住落下泪来:“嬷嬷,他怎可如此待我?他怎能这般无情?”

她的心好痛!

爱了他这么多年,为了他,她曾在外祖母宫里冰冷的地面上跪了一夜,才救下他的性命;为了他,她差点把自己毒死,到现在还浑身是病,可到头来,她在他的眼里还不如一个低贱的小农女重。

他能对那个小农女笑,与她同车而行,能当众亲吻她,对她各种宠,却连一点儿时间都不肯施舍给自己,更别说什么尊敬和爱重,难道,自己在他的心中真的一点儿份量都没有?还不如那个低贱卑微的小农女吗?

尤嬷嬷见她哭得伤心,急忙哄道:“郡主别伤心,王爷也定是被那个小贱蹄子给迷住了心窍才这样待您的,那个贱东西大庭广众之下就能跟男人亲嘴调情,可见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太后最恨这种下贱的女人了,定容不下她的!”

话虽这么说,可安安郡主还是心里堵的慌,像吃进个苍蝇似的。

她的男人,连自己的手都没碰过呢,却已经跟别的女人那般亲近了,当着人的面就能亲嘴儿拥抱,背后里肯定什么事儿都做了,她还是白壁无双的处子,可他却已经历经世事了……

想到那个女人可能会跟她男人做的那件事儿,想到他珍宝似的拥着她亲吻,安安郡主的心就像被蜜蜂蛰了似的,好痛好痛,到现在她才知道,嫉妒的感觉有多让人痛苦,多让人绝望……

好在,她没有被嫉妒冲昏头脑,还在他面前表现出了宽容和大度,不然,他肯定更不喜欢她了!

“尤嬷嬷,明天就想法儿把王爷怎么宠那个贱人的事儿传回宫里去!”安安面无表情的说道。

“郡主,不用!”

尤嬷嬷阴测测的说:“老奴听说太后在这王府里就有眼线,王爷的所作所为都逃不过她老人家的眼睛,您就等着瞧吧,过不了多久,就肯定让那个小贱人好看了!”

“好,我等着!”说这句话的时候,安安郡主正望着王府对面那扇门,说得冷森森的。

她一定会拭目以待,看太后怎么收拾那个小贱人的……

**

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本来是去兴师问罪的,可结果兴师问罪不成,反倒叫人家给亲了,还是当众亲的。

这事整的,咋有一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感觉呢?

她心神不定的回到家,是带娣给她开的门,小姑娘一看到沈若兰,就惊叫着说:“兰丫姐姐,你的嘴咋肿啦?哎呀,你看嘴角都破了?”

沈若兰的老脸刷的一下子红了,支吾着解释说自己刚才摔了一跤,正好摔在嘴上,把嘴给摔破了,然后,就狼狈的逃回自己的屋子去了。

一回屋,她就一下子扑在了炕上,像只鹌鹑似的把自己埋在被里了,在被子里打着滚儿……

啊啊啊~

自己居然被强吻了~

不要脸的流氓,混蛋,青天白日的竟敢强吻她,太无耻了,太不要脸了……

怎么办呢?

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已经赖上她,躲都躲不开了,往后,怕是要跟他继续纠缠下去了。

这还不是最让她头疼的!

最让她头疼的是——她可能、好像、大概、也许……也对他动心了!

因为他亲她的时候,她的心里也并不反感,甚至……还有丝丝的喜悦和悸动,昏乎乎,飘飘然的,仿佛身在云中一样……

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难道,她真的对他动心了?只是自己一直没发现?

不能啊?她又不是真的十四岁,理智和现实都不会允许她有这样的想法,因为肯定没有结果嘛,又何必浪费感情呢?何况门不当户不对的恋爱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很可能会让她付出小命儿做为代价,她不会真的那么蠢爱上他吧!

可是,如果没爱上他,他亲她的时候,她为啥会心跳加速,为啥会脸红?为啥不反感的挠他咬他,跳着脚儿的反抗他?还几度沉浸在其中!

以她的性格,要是一个她讨厌的男人强吻她,她就是拼了老命也不会让他得逞的,可是刚才,她只反抗了一下,就陶醉在他细密而又热烈的吻中了,还有好几次竟然不知不觉得回应了他,艾玛呀,好丢脸啊……

啊啊啊~

沈若兰在被子里翻来翻去,一会儿忽的一下坐起来,一会儿又咣当一下躺下,一直折腾到天黑,总算折腾明白了。

她的理智和情感出现了严重的分歧,理智告诉她该拒绝,但是却遭到了情感的严重对抗!

**

她不知道,此时此刻,跟她一样心潮澎拜,坐立不安的,还有对面那户人家的男主人。

这会儿,他的心情好的不得了,因为他终于可以确定了,那个丫头心里有他,绝对有他,她回应他的吻了,他感受到了!

就像鲁元说的,女人的身体都比嘴巴诚实,她们都喜欢口是心非罢了。

他开始回味起那个甜蜜的吻来。

她的味道淡雅,清甜,像山中的山泉似的,沁人心脾,让人回味无穷,现在,才刚分开一小会儿而已,他就又想她,又想亲她了,想她被他亲过后那呆萌呆萌的样子,毛茸茸的大眼睛直愣愣的,小脸儿也红的跟醉海棠一般,好看的让人的心都痒痒了!

“来人,去把鲁元给爷传来!”

这会儿,他多少有点儿信这个狗头军师的话了。就比如说这次,他之前就跟他传授过,女人有时候哄不好的话,就跟她来硬的,说不定就能柳暗花明了呢!

所以,偶尔跟他交流一下,找他传授点儿经验,还是可以的。

鲁元被请来府上了,一进门儿,就看到某位爷春风满面的坐在葡萄架下,一边赏月,一边浅酌慢饮呢!

“呵呵,七爷,好雅兴啊!”鲁元察观色,发现七爷今日心情不错,便大胆的插科打诨。

淳于珟指了指对面的凳子,“坐下吧,陪爷喝几杯,说说话!”

鲁元坐下来,窥着七爷的脸,嘿嘿笑道:“看七爷春风满面,面带桃花,可是得偿所愿,终于抱得佳人归了?”

“……差不多!”七爷矜持了一下,还是忍不住炫耀了出来。

鲁元听了,立刻两眼发亮,八卦的追问到那个地步了。

七爷笑而不语,引得鲁元脑洞大开,都猜测起七爷是否跟沈家姑娘翻云覆雨,颠鸾倒凤了!

“呵呵,七爷,您这次能这么顺利的手,小的可是出了不少力啊,不知七爷打算怎么谢我这个军师呢?”鲁元明目张胆的讨赏。

淳于珟心情好,也很大方,说:“待会儿让罗城带你到爷的私库里去看看,你相中啥拿啥,如何?”

鲁元的笑容微滞,摇头说:“宝贝也就算了,我有一事儿要求七爷,还望七爷不要推脱才好。”

淳于珟道,“说吧,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爷都答应你。”

“这样,那我就直不讳了!”鲁元收起那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撂下酒杯,认真的说:“七爷,你能帮我弄到幽灵草吗?”

淳于珟挑了挑眉,“你要帮她?”

鲁元低下头:“是,我想帮她,我知道七爷你故意不叫她的人找到幽灵草的,但我觉得七爷你这样做就不厚道了,就算你不喜欢安安,不想娶她,那就大大方方的去跟她退婚好了,安安又没有做错什么,你又何必要之置人于死地呢?”

“爷没想要置她与死地,爷只想拿幽灵草换她退婚。”淳于珟坦诚的说道。

他想退婚,但是太后那边儿肯定不会答应的,皇上爷不会答应,就算答应了,也定然会迁怒于她,他不想她受到伤害,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安安自己自己主动退婚,而能让她主动退婚筹码,也就只有跟她的性命了!

拿幽灵草换她主动退婚,她不答应也得答应!

然后,他得自由之身,再去求母后和皇兄,求他们赐婚,纵然这个过程会很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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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0章夜闯香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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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元听到淳于珟的打算,眼底多了几分震惊!

湛王为了退婚,竟然连这样的招式都使出来了,可见退婚的决心有多坚定了!

只是,安安是无辜的,被他始乱终弃不算,还要被他拿捏着性命威胁,就因为他的一己之愿,就要她多承受那么久的毒发之苦,这对安安来说太不公平,也太残忍!

鲁元于心不忍!

每每听说她在府尹府里毒发生病,被病痛折磨,他就恨不能一下子找到幽灵草,让她恢复到从前那副明媚艳丽的样子。

但是,听七爷的意思,他打算在安安命在旦夕时才肯把幽灵草拿出来,做为他做为换取婚姻自由的筹码,这种趁人之危的行为让他感到十分气愤。

“七爷,安安并没有做错什么,是你始乱终弃要抛弃她,现在还要拿她的性命做条件逼她退婚,您不觉得对她太不公平了吗?”

鲁元指责出声,但是对他的指责,淳于珟并未在意,他把玩着手里酒杯,不咸不淡的说:“没什么不公平的,她现在还活着,还有机会活下去,爷也算很对得起她了!”

这是淳于珟的心里话,要不是看皇祖母的面子,她上回作死在宴会上服毒嫁祸纯曦时,他就该把她的行为公布于众,让大家看看她的真面目,从此也让她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淳于珟生平最恨别人算计自己,也最讨厌后宅那些下作阴司的阴谋诡计,安安做出这样的事儿,他还能容她到现在,給她活命的机会,他觉得自己已经很仁慈了!

鲁元听他这么说,心中一滞,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湛王霸道惯了,从来就不讲道理的,也从来没人能跟他讲通道理,既然他已经认定这么回事了,那,也就是这么回事了!

他揉了揉眉心,“七爷,我知道了,小的不敢求您改变主意,只求您能注意些分寸,别让她伤到不能挽回才好!”

淳于珟呵呵一笑,“那是自然,就算是为了你,爷也会留她一条性命的。”

鲁元一听,脸上讪讪的,仿佛做了坏事被抓包了似的,不安的解释说:“安安毕竟是咱们的妹妹,我也是不忍心看她无辜送死,所以才多关心她些……”

淳于珟看出鲁元不好意思了,也没点破,只说:“但愿你的这份心思她能放在眼里吧!”

因为提起了安安,今晚的话题有点儿让人不悦,鲁元看出了七爷不大高兴了,喝了几杯后就赶紧告辞走人了。

鲁元走后,淳于珟有自斟自饮了一会儿,只喝尽了壶里的酒,方才罢休。

夏季的夜晚,虫鸣阵阵,凉风习习,葡萄架下,酒气微醺的齐大爷躺在贵妃椅上,望着天上银盘似的皓月,忽然很想念那个人!

这会儿,她干什么呢?是像别的女儿家似的坐在灯下做女红,还是像头小猪似的睡着呢?

要是这会儿她能坐在自己的腿上,在这醉人的夜色中,跟他亲吻……该有多好!

情不自禁的,他又回味起那个甜蜜的吻来。

越回味,就越是想念她,想的都受不住了似的,起身出了府,往对面的宅子去了。

**

爹不在,菊儿就天天晚上都伴着娘睡。

一来是她从小就跟娘睡,习惯了;再者,也是娘病着,她不放心娘晚上一个人睡。

沈若兰独自睡惯了,不习惯跟人睡,就一个人睡在她俩的房间中,已经有几天了。

当晚,因为心里有事,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在炕上翻了许久,好容易睡着了。

迷迷糊糊中,忽然觉得有人在吻她,就像白天在王府里那样似的,吻的很细密,很投入,随着这个吻的深入,一股醇香浓烈的酒味儿传入口腔中,真实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做梦!

沈若兰蓦地惊醒,黑暗中,她看到有人伏在她的身上,正在忘情的亲吻她,陶醉其中。

沈若兰被吓了一跳,反射般的尖叫起来,却因为嘴巴被堵住,发不出声,只发出“呜呜”的声音。

上面的人意识到她醒了,停了下来,嘴唇暧昧的贴着她的耳朵,低哑道:“兰儿,别怕,是我!”

熟悉的声音,沙哑,带着微微的喘息,染着情欲的味道……

沈若兰一下听出是谁了,虽然不那么恐惧了,但心里依然害怕。

大半夜的,一个大男人突然闯进来吻她,且还带着一身酒气,这种事儿发生在谁身上都会害怕的!

她瞪大眼睛,奋力的将他推开,怒声低叱:“你来干啥?你要干啥?”

“兰儿,想你了——”

被推到一边的男人顺势躺了下来,软软的说了一句。

那声调跟他从前傲娇霸道的调调完全不同,听起来可怜兮兮,跟撒娇似的……

饶是湛大爷撒娇卖萌的招式都使上了,仍没能让沈若兰原谅他夜闯香闺的登徒子行为,她咬着牙低声怒斥,“谁要你想?走开,谁许你三更半夜进我屋子的?”

回答她的,竟然是他沉稳的呼吸……

“喂,喂,你别睡啊?”

沈若兰一看他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跟睡着了似的,一下子慌了,“你可不能在这儿睡呀,被人发现了我就死定了,喂,喂……起来,你起来啊……”

沈若兰又是推又是摇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弄他,可那个人就像睡着了似的,怎么摇都摇不醒,把沈若兰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

最后,她筋疲力尽的瘫倒在炕上,像个大字似的毫无形象的躺在了他的身边儿,“混蛋、酒鬼,喝多了不会去别地方挺尸吗?干嘛跑到我屋里,这要是叫别人看见了,我往后还怎么嫁人?”

她怨念颇深的低声骂着,怨怼声未落,那个紧闭着双眼的倏地睁开了,他的眸中闪过一抹戾气——

嫁人?这个混账东西,都跟他亲上了,还敢惦记嫁人,还真敢想啊?

正恶意森森的磨牙呢,一只小手儿忽然伸过来,伸到了他的某侧腋窝下,咯吱起来。

“格叽格叽格机格机……”她神经质的叨咕着,纯属无心的试探,并未指望什么。

然而,当那几个细小的手指在他的腋下挠动的时候,淳于珟的身子却倏地绷紧,连生气都顾不得了,他紧紧的抿着薄唇,面色隐忍,全身都处于紧绷的状态,跟刚才那副沉醉不行,任人处置的状态完全不同。

沈若兰只是随便试试,没想到他的身体还真的发生了变化,不觉咬住了牙,又好气又好笑的。

这厮,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装醉、装睡?他还要不要脸了?

看出了端倪,沈若兰当机立断的坐起身,爬到炕柜旁拿起了鸡毛掸子,在鸡毛掸子上拔下一根鸡毛,又爬回到他的脚下,脱掉他的靴子,对着他的脚底板儿瘙痒起来。

淳于珟生平最怕的就是痒痒,若沈若兰掐他几下,锤他几杵子,他肯定纹丝不动,断不会露出半点儿破绽,肯定能如愿以偿的跟她睡上一晚。

谁知她不按章出牌,竟然想到用鸡毛挠他的脚底板儿,齐大爷真心忍不了啊……

挠了几下,已然崩溃了的他忽的坐起身,一下子将跪坐在他脚下的小妮子拎了过来,按倒在炕上。

“你玩儿够了没有?捉弄爷很有意思是不是?”他咬牙切齿。

沈若兰见他不再装睡,撇撇嘴:“你倒是睡呀?你不是天塌下来都不醒吗?怎么拿根鸡毛就能把你给挠起来了?哼,装睡?脸呢?”

被骂不要脸的人一听她这么说,干脆破罐子破摔了,“不要了,怎样?”

说完,头一低,对着那张得理不饶人的小嘴儿又咬了下去。

沈若兰这回已经有心理准备了,岂能让他这么容易就得逞了,一边摇晃着脑袋躲避,一边儿又踢又打的反抗。

竹儿就住在她的隔壁,睡梦中似乎听到了姐姐屋里不同往常的动静,就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姐,你咋了?”

隔壁屋的炕上,沈若兰一听到弟弟的动静,吓得一下子不敢动弹了,她张了张嘴,说:“没事儿,做噩梦了,你快睡你唔…。”

最后一个字,被某条大野狼给吞下去了!

趁着她不敢动弹,淳于珟赶紧把握时机为自己谋求福利。

初尝亲吻滋味的他,对这种感觉简直着了迷,怎么亲都亲不够,怎么吻都觉得不过瘾。

沈若兰一个不留神,又被人给亲了,不觉又气又急,又羞又臊,但是竹儿已经醒了,就在隔壁,她怕弄出动静被弟弟听到,又不敢大动作的反抗,气急之下,干脆一咬牙,将嘴里那个肆意游走的东西咬住了。

“嘶——”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一股铁锈的味道在顿时两个人的口腔里蔓延开来。

出血了!

她微微的松了口,想叫他知难而退。

然而,他只停顿了片刻后,就又开始肆意游走,攻城掠池,仿佛被咬伤了也无所谓,他根本不知道疼似的。

沈若兰这一下咬的很重,到现在还能感受到有血从他的舌头里汩汩流出,都流到了她的嘴里,嘴里到处都是血腥的味道,让她感到莫名的恐惧,再也不敢咬第二下了。只乖乖的躺在那里,任他厮磨。

良久

那个漫长磨人的吻终于结束了……

他躺在了她的身边儿,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

“兰儿……”

他怜爱的轻唤了一声,低下头,见沈若兰身子绷得紧紧的,处于高度警戒的状态,便低笑起来,“别怕,我不会伤害你,就抱抱你,不会把你怎样的!”

然而,沈若兰根本就不信他的话,就冲他刚才的禽兽行为加上他这一身酒气,就不能对他掉以轻心!

都说酒是色媒人,很多理智的男人就在喝醉了酒的情况下犯下作风上的错误的,这位爷既然大半夜的潜入她的闺房,就不能说他是个正人君子,更不能信他的话。

绝对有坑!

淳于珟见她还是一副警惕戒备的样子,轻叹一声:“你就这么信不过你男人吗?”

话说完,又想起自己刚才的行为,想想确实不值得被人信赖,便咳了一声,低低道:“爷只是亲亲你,抱抱你,保证不会做禽兽之事,不过,你得天天晚上给爷留窗子,还有不能跟别人睡一间屋子,不然爷会生气,爷要是生气了,很可能就直接抬你进王府了!”

沈若兰垂下眼眸,没有再说‘咱们不合适,我不想嫁你’那类的话,就冲这男人现在的样子,就算她说了也是白说,干脆不浪费那口舌了……

有些事,既然已经注定改变不了了,还不如坦然接受,尽量让自己好过些呢!

淳于珟拥着她,闻着她身上淡雅的香气,心底到底还有些不足,总想要得到的更多更多,但是怕吓到她,只好把自己满心的蠢蠢欲动压制下去,只拥着她,静静的躺在一起,快到亮天时,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离开前,他还不忘嘱咐她,晚上要记得给他留窗子,他晚上还来……

沈若兰虽然不想他来,但是也必须得给他留窗子,因为按照这位大爷的脾气,她要是把窗子锁上了,说不定他就能在外面叫门,那她可真是死定了!

第二天,沈若兰吃过早饭,又给娘煎了药后,就进屋去补觉去了,昨晚被那个禽兽折腾得一夜未睡,现在都打不起精神了……

同样,齐爷回府后,匆匆吃了点儿早饭,就闭门补觉了,他要养足精神,今晚还去找他的小妮子,今晚他除了要一亲芳泽外,还加了点儿野心,想试试看,能不能让他们之间的关系再近一步……

**

沈德宝和沈若梅在医馆养了两天后,就回到了靠山屯儿的家里。

其实,按沈若梅的意思,就不回这个家了,直接跟二叔去吉州好了,因为她觉得自己落到现在这般田地,已经没脸进这个屯子,没脸见屯子里的人了。

但是沈德俭要回去跟老太太道个别再走,吉州离这儿三百余里,来回走一趟不容易,下回还说不定得啥时候才能回来呢,不跟老太太说一声他过意不去。

所以,不顾沈若梅的坚决反对,非要回家一趟,跟老太太道了别后,第二天才走。

这次,沈大爷、沈大娘和沈若梅一家三口儿跟他一起回去的,沈大爷和沈大娘打定主意要把沈若梅安置在吉州,知道沈若梅性子不省事,老两口不放心,所以特意跟过来,打算把她安置妥当了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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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小年快乐,么么哒!

幺儿一会儿继续码字,争取再码出一章来,只是今天太晚了,大家都别等了,明早起来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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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8章认出穆氏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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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时,沈若兰醒来了,她看着偏西的日头,才知道自己竟然睡了一小天儿。

娘看她睡了一天,心疼的说:“兰儿,你最近也是太辛苦了,天天给我熬药做饭的,又要为我的身子担心,又要为铺子里的生意担心,看把你给煎熬的,脸儿都瘦了!”

娘心疼沈若兰,正好她自己的身子也好多了,就提议一会儿吃过晚饭后一家子出去看场戏,放松放松!

大家都对娘这个提议高兴不已,招娣姐妹几个和竹儿菊儿还都没听过戏呢,沈若兰也是上辈子在电视的戏曲频道看过唱戏,来到这个世上后,也没听过呢。

今儿难得有机会,大家又都这么有兴致,沈若兰自然是欣然同意了!

晚饭后,一家人穿戴整齐,准备出发去看戏了。

沈若兰还特意牵上家里那匹小母马,让娘骑在马背上,她牵着马托着娘,省得娘累着了。

出大门的时候,她还忐忑的看了对面大门一眼,就怕那个爷忽然也走出来,跟她碰到一起,她倒是不怕他啥,但是怕她娘看出端倪受刺激啊!

她都不敢想象,万一娘知道了她跟那位爷的事儿后,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还好,让她心惊胆战的人并没有出现。

一大家子人高高兴兴的走出了王府街,走到了乾安街上的戏园子。

这一行人,都是漂亮的女子,只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郎,所以走在路上很是引人注意,尤嬷嬷从药铺里出来的时候,也一下子就看到了这群人。

当她看到正中间坐在马背上的妇人时,顿时愣在了那里,一下子像见到了鬼似的,手中的药都‘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陪着她来的知画见到她这副样子,急忙关心的问:“嬷嬷,您这是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差?”

尤嬷嬷失魂落魄的说:“我好像,看到了个......熟人......”

知画顺着她的眼神看过去,却一下子在这群人里看到了沈若兰,不觉低声道:“咦,那不就是勾引王爷那个小贱蹄吗!”

尤嬷嬷一听她的话,撒么了一眼,果然找到了昨天在王府里当众跟王爷亲嘴那个小贱蹄子!

尤嬷嬷更懵了,沈若兰、穆婉秋,她们怎么会在一起?

等等,她忽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一双精明的小眼睛不断的在尤氏和沈若兰的脸上扫过。

像,真像!

她从前怎么就没发现她俩长得这么像呢?

她想起来了,当年穆氏被抓回到京城时,听说在北边儿已经嫁人生女,那女儿都已经三岁了,难道,沈若兰这个小蹄子就是穆氏生的女儿?

天底下还会有这么巧的事?

想当初穆氏抢了公主的丈夫,现在,她的女儿又要抢郡主的男人,这也.....太巧了吧?

“嬷嬷,您想什么呢?”

知画见尤嬷嬷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急忙出声叫了一声。

尤嬷嬷如梦初醒,把手里的药塞给了知画,道:“你且回府去,我还有点儿事儿,待会儿再回去。”

说完,径自往戏园子里走去。

而沈若兰母女几个,也早于尤嬷嬷一步进了戏园子......

**

不多时,尤嬷嬷回到了府尹府,一进牡丹阁,就低声对安安郡主道:“郡主,老奴发现了个惊天的秘密,是关于大长公主和驸马爷的!”

安安正靠在大迎枕上养神呢,知棋和知琴一个在拿篦子帮她通头发,一个在帮她按摩脚底。

“什么事?”安安睁开了眼。

尤嬷嬷一向沉稳老成,还鲜少见她有这副失张失智的样子呢!

尤嬷嬷低声道:“郡主,您还记得当年那个勾引驸马被大长公主打死沉塘的女人吗?她居然没有死,刚才老奴竟在街上碰到她了,真是吓死个人了......”

安安郡主一听,也给吓了一跳:“嬷嬷,真的假的,你可看清楚了?”

尤嬷嬷道:“这么大的事,老奴怎敢疏忽呢?适才在街上看到她时,老奴就惊讶不已,怕认错了,特意跟她到戏园子里,坐在她身边仔细瞧了半天,断断错不了的!”

安安听了,蹙起秀眉,喃喃道:“竟会有这种事?真是奇了?”

“还有更奇的呢!”尤嬷嬷继续道:“你猜,这个穆氏是谁?”

安安郡主抿着嘴,凤眸眯了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显然是没兴致跟个奴才猜谜语。

尤嬷嬷一见郡主这副样子,哪里还敢卖关子,急忙道:“这个穆氏,居然就是沈若兰的娘亲,母女俩一对儿狐媚子,郡主,您说奇也不奇?”

“尤嬷嬷,你没跟我说笑吧?”安安听到这个消息,一时间有点儿难以相信。

穆氏是跟她娘抢男人的女人,沈若兰是跟她抢男人的女人,这俩人又是娘俩,天底下不会有这么巧的事儿吧?

尤嬷嬷脸上露出比珍珠都真的表情来,起誓发愿的说:“老奴真的没又撒谎,不信您再派去个人问问,那女人她姓不姓穆,叫不叫穆婉秋!”

见尤嬷嬷说得信誓旦旦的,且她素日也是个老成可靠的,安安也不由得信了起来,她坐直了身子,不安的说:“怎么会这样?她不是死了吗?怎么可能死而复生?难不成是鬼?”

“不会的,老奴看得真真儿的,她灯下有影儿,声音也一声高过一声,断不可能是鬼!”尤嬷嬷道。

安安自然知道不可能是鬼,但是又是死而复生这件事又太难解释了!忽然,她又想起父亲那次跟母亲争执时说过的一句话——不敢劳动公主,您放心好了,我们迟早会在一起的!

那时候,她听到这句话时就觉得怪怪的,这句话,乍听起来像是说父亲百年之后就会和穆氏在一起似的,但是细品品又不是这个意思,感觉就像那穆氏没死,爹还指望着有朝一日能跟她团聚呢!

难不成,爹早就知道她没死?

或者,干脆就是他出手救的她?

这个念头一出,把安安自己也给吓了一跳,随之而来的,就是浓浓的嫉意。

她现在跟母亲可谓是同命相连了,母女俩都是金枝玉叶,却都被毫不起眼儿的贱女人抢了男人,她口窝囊气,她咽不下去!

“尤嬷嬷,除了你,还有谁认得那个穆氏?”

“回郡主的话,寇嬷嬷也认识!”

“那好,你着就带寇嬷嬷去戏园子,让她也跟着认认。

寇嬷嬷也是安安郡主的乳母,跟尤嬷嬷一起把安安郡主奶大的,十一年前出那件事时,她俩都见过穆氏,也都对穆氏印象深刻,所以,到戏园子没多大一会儿,就确定那个就是穆氏无疑了。

消息得到确认,安安毫不迟疑的了来纸笔,给母亲写了封信,提醒母亲主意防着父亲。

那次父亲和母亲争执时,气急之下说出了‘他们迟早会在一起’的话,说不定他已经为了能跟那个女人团聚有所准备,她必须得提醒母亲防着他点儿。

还有,她得让母亲把这件事儿告诉给太后知道。

爹为了那个穆氏,恨了母亲一辈子,这一辈子都对母亲没有半点夫妻情分,现在她的女儿勾得王爷也是如此,对她这个‘正妻’视若无睹,置若罔闻。

太后虽然看不上善忌的正妻,但身为正妻的她,肯定更恨那些唆得人家夫妻不合,专门勾引男人的狐狸精门。

所以,一旦知道穆氏就是沈若兰的娘,肯定也会更讨厌沈若兰,认为她们母女俩就是一对儿专门勾引男人的狐狸精,断不会容她继续留在王爷的身边儿了!

写完信,她怕飞鸽传书会不安全,毕竟这里是他的地盘,万一信鸽被他的人劫获了,他会因此而厌恶她的,所以特意吩咐了寇嬷嬷的儿子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把信送回到京城去,务必要亲自交到母亲的手中,免得落到爹的手里。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9章共侍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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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信没多久,外头来报说是湛王派的大夫过来给郡主瞧病来了。

昨儿他曾说过要打发个大夫来给她瞧瞧,她们昨儿等了一天也不见人来,还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不会放在心上呢,没成想今儿个真的来了。

虽然安安身边儿有京城带来的御医,也根本不需要他的大夫来瞧,但是他能有这份儿心思,知道替她派个人来看看,安安还是很开心的。

这就证明他心里多少还是有她的,不然就他那脾气,是不会屑于做这些表面功夫的!

聂恒被请了进来,先向安安郡主行了礼,随后才上前给她请脉。

安安现在的脉相很虚弱,她中毒很深,毒性已经深入到五脏六腑了,只是还没有发作而已,再不想法清毒,她随时都会有危险的!

聂恒瞧完病,毫不隐瞒的把她的身体状况告诉她。

安安身边儿有随侍的太医,她自己也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了,只是她不急,她相信,湛王肯定不会让她去死的!

纵然他不想娶她,也对她没有半分感情,但是看在外祖母的面子上,他一定会对她出手相救的!

聂恒回去后,就去王府里把安安郡主的身体状况跟湛王说了。

淳于珟听到这些,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说:“去把鲁元给爷找来吧!”

既然安安的身体随侍都能倒下,他就把能再拖了,得跟鲁元谈谈了,想一个一箭双雕的计策,既能让他如愿以偿了,又能让安安有活命的机会!

赵圆圆听说湛王打发人来给安安郡主瞧病了,立刻赶过来探望。

昨儿安安去湛王府不多时就被遣出来的事儿,赵圆圆也听说了,当时还暗暗的幸灾乐祸一阵子呢。

她本就嫉妒安安长得美,家世好,又能嫁给湛王做正妃,所以才不得不放下身段巴结她,就为了以后自己进王府能好过点儿。

可是后来她发现湛王对这位貌美如花的郡主一点儿都不上心,她来吉州这么久了他都没来看过她一次呢,还没成亲就尚且如此,等过了门儿岂不是就更不待见她了?

眼见得安安是不得湛王的心,赵圆圆对安安的热情也就淡下来了,她自己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又怎能提携到她呢?

所以也懒得在她身上花费心思了,对她也敷衍起来。

然而这会子看到湛王派人来给安安看病,还派出了吉州最有名的聂恒聂大夫,不觉又对自己之前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湛王把聂恒派来给她看病,想来对她这个未婚妻还是在意的,看来她下那个王妃失宠的定论下早了。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聂恒一走,赵圆圆就赶过来,嘘寒问暖的。

“聂大夫怎么说?姐姐这病得什么时候才能大好了啊?”

“要不,明儿让我爹满城悬赏,找人替姐姐进山去采药好了!”

“姐姐放心,聂大夫可是咱们吉州城最有名的大夫,有他为您诊治,再没有治不好的病……”

听着她喋喋不休的关心和安慰,安安斯斯文文的笑着,“圆圆妹妹还真是贴心,可惜我没有亲生的姐妹,要是有你这么个贴心的姐妹,一辈子待在一起才好呢!”

赵圆圆的心一下子跳出来了!

安安郡主这话…。啥意思啊?

做姐妹!

一辈子在一起!

哪不是共侍一夫的意思吗?

她眼神飘忽,脸上的表情有些不大自然起来,一副被窥破了心思的窘迫模样。

安安见到她这副样子,笑得更开心了。

打趣道:“怎么说着说着脸就红了?刚才不是还叽叽喳喳的说得挺欢实的吗?”

赵圆圆尴尬的笑了笑,“哪有啊……”

“还说没有,看看你,耳朵都红了呢!”安安一伸手,亲昵的捏了赵圆圆的耳朵一下,随后拉着她的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身边儿,语重心长的说,“姐姐也是跟你投缘,所以才把心底的体己话拿出来跟你说,你要是喜欢听也就罢了,要是不喜欢,千万别怪姐姐多嘴啊!”

赵圆圆已经猜出她要说什么,不觉羞涩的低下头,扭捏着坐在她的榻边,低声道:“姐姐要跟我说什么?”

安安笑道:“自然是妹妹的终身大事了!”

她温软语,款款道,“妹妹也知道,我将来是要进湛王府做王妃的,我这个人一向能容人,王爷娶多少女人我都不在乎的,只希望姐妹们在一起都能和睦的相处,莫要生事惹王爷心烦就行了。可是,但凡大户人家,后宅里总会有几个不省心的,搅得家宅不安,鸡犬不宁的,要是她们的位分低还能好些,要是身份在高点儿,丈夫再宠着点儿,就常会有那嫡庶不分的事儿。”

“我不想将来王府回出现那种事儿,所以就想先把王爷侧妃的人选定下来了,也省得那些有野心的小蹄子爬上来,搅得府里不得安宁!”

赵圆圆一听,心头猛跳,一股中了大奖似的狂喜瞬间将她笼罩住了,她红着脸,声音细若蚊蝇似的说:“姐姐,您是说……”

“我想要妹妹跟我一起进嫁进湛王府,咱们一起嫁给王爷,妹妹是个好的,甚得我心,我定会在太后那儿为妹妹求个侧妃的位分,也省得这高位分被那起子不安分的小蹄子占去了。”安安真诚的说道。

“妹妹是府尹的女儿,按身份是不够做侧妃的,好在之前给王爷准备的一个侧妃出了点儿事儿,不能嫁给王爷了,正好妹妹补上这个缺,我想就冲这妹妹的父亲是吉州府尹这件事儿,太后就不会拒绝让妹妹做侧妃的。”

安安舌灿莲花,信口开河,一番话,还真把赵圆圆给说动心了。

诚如安安之前所,按照赵圆圆她爹的品级,她原不配做王爷的侧妃的,顶多也就做个庶妃哪不是了,甚至连庶妃都不配,做个夫人正好。

但是现在安安竟然主动给她说这个事儿了,还提出要抬举她做侧妃,这可是天上掉下大馅饼儿了,她是打死都不会拒绝的!

**

天终于黑了!

淳于珟盼着天黑已经盼了一天了,恨不能一拳头把日头打下去,好容易挨到戍时末时,他迫不及待的换上一身黑袍子,借着月色的掩映,掠过=出王府的院墙,往对面的那座小宅子里去了。

这会儿,沈若兰还没有睡呢,她刚洗完澡不久,头发还没干,她不敢睡,怕湿气进到脑子里去将来老了头疼,也怕那个人突然来了,见她睡着了不由分说的亲她。

正擦着头发呢,窗户无声无息的开了,一道黑影闪电般的闪了进来,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幽灵似的!

沈若兰只知道他的武功高,却不曾想高到这种地步,简直出神入化,杀人无声,还好他只是图她的人,不是图她的命,不然就凭他的功夫,分分钟能取她的小命儿!

淳于珟进来后,一点儿都不见外的上了炕,大刺刺的躺在了沈若兰的身边儿。

“兰儿,我来了!”

低声说完,他长臂一伸,迫不及待的把沈若兰抱在了怀中。

想了她一天了,就等着这一刻了!

沈若兰身子僵了一下,他俩现在的关系,说白了,就是淳于珟强行确定的,她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还没有开口答应他呢,现在被他这样明目张胆的吃豆腐,她不舒服啊!

“齐爷,你要说话就说话,能不能别动手动脚的!”沈若兰不满的嘀咕了一声。

淳于珟听了,果然听话的松开了手,他手肘撑在她身边儿,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轻笑道:“好,不动手动脚,咱动嘴!”

说完,一低头亲了上去。

又快又准,沈若兰想反抗,可惜嘴巴被堵住了,脑袋也被他给捧住了,不让她乱动。

沈若兰想反抗又不敢出太大的动静,怕吵醒隔壁的竹儿,便伸出手,狠狠的拧在了他的胳膊上。

叫你耍流氓,掐死你!

然而,这男人常年高强度的训练,把身子锻炼的铜浇铁铸似的,沈若兰使劲儿拧了他好几下,愣是没拧动他!

“呵——”

黑暗中,他眸子微微弯起,似乎因为沈若兰没能掐得动他感到得意。

沈若兰一见他这般,便换了招子,曲起手指将手伸到了他的腋下,在他的腋下挠起来。

这下子,淳于珟得意不起来了,那两只小手儿挠到他的瞬间,他一下子停下了,气急败坏的抬起头,一把抓住那两只顽皮的小手儿,低声磨牙:“乖滑的东西,敢捉弄爷,皮子紧了是不是?”

沈若兰不甘示弱道:“谁叫你随便儿亲我了,你要是再敢随便亲我,我还痒痒你!”

淳于珟将她那两只小手儿桎梏在她头顶的上方,只一只手就禁锢住了,随后又低下头,惩罚似的咬住了她,厮磨了半天,直到把她的嘴唇都亲肿了方才罢休。

“兰儿!”

他松开了她的手,抱着她一翻身,让她趴在了他的结实的胸脯上,像只树袋熊似的,那坚毅的下颌还轻轻的蹭着她的头顶。

沈若兰还在为刚才被禁锢和强吻的事儿记仇,对他只报以一声“哼”,表达自己的不满。

淳于珟哑然一笑,低低道:“我明天要去山里一趟,可能得三五天才能回来,你在家要好好的呆着,乖乖等着我,少往外面走动,莫要跟别的男人搭葛……”

正嘱咐着,沈若兰从他的胸前抬起头,瓮声瓮气的说:“齐爷,我肯定不会像你说的似的,整天守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我有我自己的思想,也有我自己的追求,如果你指望我成为那种三从四德的女人,还不如趁着咱俩没确定关系赶紧重新再找一个,反正我是不会像那些女人那样,把自己的后半辈子关在后院儿那方小天地里的…。”

淳于珟一听她这么说,晓得是她误会了,急忙解释说:“你别误会,我没有要禁锢你的意思,只是这几天我不在家,怕会有人找你的麻烦!”

他这样说,也是太在意她,防患于未然吧!

安安来吉州这么久了,他不闻不问,不丑瞅不看的,京城那边儿肯定已经知道了,也肯定已经查到兰儿的身上了,他怕母后知道了会误认为是兰儿挑唆的,会迁怒于她甚至对她下手,还有荣嘉大长公主见到自己的女儿受委屈,只怕也会有别的法的,所以他不得不放着。

不过,这些话他不敢明目张胆的跟她说出来,怕把她給吓到了,只能不轻不重的嘱咐她几句,让她自己也注意些,免得出了什么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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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3章赵圆圆的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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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天还未亮,淳于珟就像昨天一样,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人一走,沈若兰赶紧迫不及待的补觉,昨晚有他在,她几乎一宿未睡,一整夜都防火防盗防色狼了。这会儿好容易安全了,得赶紧睡会儿。

正睡着呢,爹带着大爷一家三口回来了!

沈大爷沈大娘和沈若梅第一次来吉州,也是第一次到沈若兰家,一进家门,看到沈若兰家宽敞气派的大屋,三口人儿的眼睛都不够使了,东张西望的瞧个不停,都被老二家的气派和阔气给震住了。

“艾玛呀,老二呀,这是你们家吗?好气派啊,就是城里的大老爷家也不赶你们家阔气啊!”沈大娘一进门儿,就跟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似的,这摸摸那儿瞧瞧的,转着磨磨的看沈若兰家的院子。

沈大爷也是一脸的惊讶和敬畏,老二家果然发达了,日子过起来了,瞧瞧这宅子,多气派啊!

沈若梅看到沈若兰家住的这么好,比丁家的房子都不知强出多少倍呢,嫉妒的心里直冒酸水,掌心都抠破了。

凭什么?凭什么她(沈若兰)能住这么好的房子、这么有钱,过得这么自在;而她却落魄得像一只丧家之犬似的,有家都不能回!

老天爷真是不长眼啊,怎么能这么对她呢!

正自哀自怨着,穆氏扶着菊儿的手出来了。

看到多年不见的大伯子和妯娌,她露出了惊讶地神色,“大哥,大嫂,你们怎么来了?”

沈大娘早就听说穆氏回来的事儿了,因此见到穆氏倒没有惊讶,只一见到她,沈大娘就急忙大步走过去,一把拉住了穆氏的手,一惊一乍的喊起来,“哎呀妈,二弟妹呀,你可算是回来了,这些年没露面,嫂子都惦记死你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擦眼睛,可惜,擦了好几把,眼眶子里都干巴的,一点儿水儿都没擦出来,一看就是装呢。

穆氏盯着她的眼睛,浅笑说:“有劳嫂子记挂了。”

沈大娘见穆氏一直盯着她的眼睛看呢,她装哭又没挤出眼泪来,怪不好意思的,就抹了一把脸,说,“嗨,都是一家人,惦记你点儿还不是应该的嘛,只是这么多年没见你,你咋一点儿都没变样呢?你瞅我都一脸褶子了,你咋还那么俊呢?难怪老二一提起你就嘴都闭不上了呢!”

拍完马屁,又紧着叫沈若梅过来叫人。

“梅儿啊,这是你二婶儿,你小时候不是总念叨她嘛?这会儿总算是看着了,快过来叫人啊!”

沈若梅走过去,不大情愿的叫了声:“二婶儿!”

这一声,沈若梅叫的很委屈,在沈若梅的心中,穆氏就是个跟人家跑了十多年的破鞋、娼妇,根本不配受到别人的尊重,要不是她现在境遇不好,她才不屑于理会这种不要脸的女人呢。

穆氏像没看到沈若梅的不愿似的,温婉笑道:“梅儿都长这么大了吗?我走的时候,她还不到我的腰呢,这时间还真不经混啊!”

“就是就是,想当初你刚走时,梅儿还小,还时常哭闹着找二婶呢,这些年也总叨咕着你,从来没把你忘记过呢!”沈大娘为了让沈若梅能顺利的住下来,不惜信口满嘴扯谎。

穆氏莞尔一笑,心明镜大伯嫂子在撒谎呢,她走之前就有自己的兰儿了,跟沈若梅俩也就是婶婶和侄女间的情谊,哪有别的感情呢?沈若梅又怎么会主动找她呢?

虽然心里边儿明白的,但是为了彼此间的面子,她没有揭穿她,只淡淡笑着说:“有心了,大家快进屋儿坐吧……”

“哎,好好……”沈大娘一边答应着一边跟穆氏俩往屋里走,嘴上还絮叨着,“真想不到咱们妯娌还有再见面的日子……你们家现在算是发达了,这日子过得可真好啊……”

进屋后,屋里的布置又把这三口人儿吓了一跳,他们看着两排气派的雕花椅子,地中间硕大的铜鎏金熏香炉,墙上挂着的名人山水画,以及地上的青花地砖,天棚上的雕梁画栋,都暗暗赞叹,沈大娘还不停的砸吧着嘴,叹息说:“啧啧,阔气啊,真是阔气了……”

沈大爷也探着头,往东屋瞧了瞧,又往西屋瞅了瞅,不由得暗暗点头,表示满意。

沈若梅看到这气派的院子,屋子,心里更是酸的跟吃了酸黄瓜似的,她什么都不想说了。

在她的想象中,她的家才应该是这个样子,她爹娘现在的样子,应该是二叔二婶到她的家后表现出来的样子,可是现在,一切都倒过来了……

外面吵吵闹闹的,把沈若兰给吵醒了,她趿拉这鞋子走出房间,顺着声音走到堂屋,一下子就看到大爷大娘和沈若梅。

“大爷,大娘,你们来啦!”

沈若兰礼貌的打招呼,但是却没理沈若梅。

就冲沈若梅从前对她的态度,她没把她撵出去已经是客气了。

沈若梅一见沈若兰,恨得牙根儿都直了。

几个月不见,这死丫头又长好看了,人比之前胖了不说,脸也比从前白嫩了不少,就连头发都不像之前那么黄了。

整个人看起来娇艳欲滴的,简直……简直……都要赶上她好看了,当然,她(沈若兰)是不可能赶上她(沈若梅)好看的,永远都不可能!

“哎,我跟你大爷带着你梅姐过来溜达溜达,这几天怕是要麻烦你们了,兰丫可别嫌弃我们啊!”大娘知道沈若兰讨厌沈若梅,上回她跟沈若兰说和让沈若梅住到她家里她就没答应,怕这次也不让沈若梅住,便急忙拉着沈若兰套近乎。

沈若兰皮笑肉不笑的说:“怎么会呢,大爷大娘难得来我家一次,我欢迎还来不及呢?”

“那就好,那我们几口人儿就能安心在这儿住了,我就说嘛,兰丫这孩子最懂事、最孝顺了,大娘真是没白疼你啊……”沈大娘赶紧给沈若兰戴高帽。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沈大娘到底怎么疼她了,不过看在大爷和福存哥金存哥的面子上,她没有跟她一样的,寒暄了几句后,就张罗着去火锅店吃饭去了。

沈大爷一听要出去吃饭,一叠声的说,“不得啦,不得啦,兰丫呀,大爷大娘又不是外人儿,咱们在家对付吃一口得了,能吃饱就行,可别出去花那图必钱去了!”

沈若兰一听就笑了,说:“大爷,咱又不是天天出去吃,这不你们今天刚来嘛,咱们出去吃一顿算是给你们接风的接风宴,再说,那家火锅店是咱们家自己的铺子,花不了多少钱的!”

“爹,您就去吧,兰丫也是想让您看看她们家的火锅店,您就给个面子嘛?”沈若梅阴阳怪气的说道。

那副带笑不笑,看穿一切的样子,就好像沈若兰请他们去火锅店吃饭不是为了请他们吃饭,而是为了跟他们显摆似的。

沈若兰也不是吃素的,见自己的一片好心被她这样曲解,当即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我就是看我大爷大娘好容易上我家来一趟,好心好意的想请他们吃顿饭,咋到了你嘴里就变成我想让他们看我家的店了?你的意思是我故意显摆呗?”

“我可没这么说,你别急着承认!”沈若梅冷笑着说道。

沈大娘一看她闺女的嘴又要惹祸,急忙捅咕了沈若梅一下,低斥道:“你瞎说啥呢?少说两句行不行?看兰丫都误会你了,回头不让你在这住看你咋整?”

沈若兰一听沈若梅要在这儿住下来,心中一惊,忙问:“她怎么要在这儿住呢?她不是进老丁家了吗?怎么出来了?老丁家让她出来吗?”

沈大娘听沈若兰发问,也顾不上面子了,便哭眼抹泪儿的把沈若梅的遭遇跟大家说了一遍。

这种事儿说出来很丢人的,但沈大娘说的时候,沈若梅也没拦着,虽然她知道这些事儿抖出来挺丢脸的,但她也知道,二叔都知道了,就是她想瞒着也瞒不住了,与其遮遮掩掩的藏着掖着得让人窥破,还不如坦然承认了呢,省得再死兰丫面前丢份儿!

沈若兰听到沈若梅掉了孩子,还跟老丁家闹掰了,顿是有点儿长长眼睛了。

完了,沈若梅混到这个地步,肯定没脸在老家呆着了,这次大张旗鼓的上这儿来,指定是要赖在她家不走了……

她寻思着呢,沈大娘的话又进一步证实了她的猜测。

“哎,你梅姐现在算是落了难了,还好有你们这些亲人帮着,你爹已经答应让你梅姐暂时先住在你家里边儿了,不然她连个去处都没有了,还得跟我们回屯子住去,都这样了,回屯子住还不得叫人把脊梁骨戳折了啊!”

沈若兰一听她爹都同意沈若梅来家里住了,她再反对好像就没啥大用了,且这回大爷也亲自出面了,她也不好把硬把人撵出去啊!

因此,只好咬着牙默认了。

沈若梅见沈若兰拿自己没办法,得意的一梗脖子,用鼻子轻轻的“哼”了一声。

沈德俭张罗说,“都别光顾着打听话了,咱们还是先去吃饭吧,有话咱们边吃边说……”

今天招娣姐妹几个都去点心铺子干活儿了,就菊儿和沈若兰在家,所以最后去火锅店的,就沈德俭两口子加上沈若兰和沈若菊,还有沈德宝两口子加上沈若梅,他们一行七人,步行着往火锅店去了。

赶到火锅店时,正当饭口,火锅店里进进出出的,都是长衫打扮的富贵人,沈大爷一家三口儿看到了沈若兰家气派的店铺,还有络绎不绝的客人,心情都挺复杂的。

沈德宝是感慨和欣慰,沈大娘是羡慕和嫉妒,而沈若梅,则是赤裸裸的恨了!

进去后,若兰招呼大家上楼,找了一间雅间坐了,随后叫小二过来点菜,点完菜,又让小二找个闲人去后院点心作坊通知沈金存过来。

不多时,火锅端上来了,一起端上来的,还有一盘盘儿切得薄薄的肉片,各种时新的蔬菜、海鲜和面条等主食,加上调配好的麻酱调料,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

等锅底的底汤开了后,沈若兰肉下到锅里去,等锅又翻了一个开,肉煮熟了,沈若兰就夹起肉片蘸着酱料示范着吃给他们看。

大爷一家三口很快就都学会了,便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沈德俭一边吃,一边跟沈若兰把他这趟回去做的一些事儿跟她说了,只是说了给鱼塘放水,往鱼塘里撒鱼苗,还有卖了不少西瓜和瓜的事儿。

碍于大爷一家三口在,他没有说去老张家找张二勇的事儿,免得大嫂听说了,又要问东问西的八卦,然后在回屯子里乱说……

不多时,沈金存和沈福存也来了,原来伙计到后院通知了沈金存,沈金存又巴巴的跑到印刷厂把大哥也叫来了。

沈大娘见到儿子们,亲香的拉着他们的手,问东问西的。

沈若兰又叫小二添了两人的碗筷儿,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饭唠嗑。

沈福存和沈金存还都不知道沈若梅的遭遇,吃饭时的时候问起他们来干啥了,沈大爷便把沈若梅的遭遇告诉了他们,把自己的打算也告诉了他们。

兄弟俩听到后,虽然都对老丁家出的事儿感到挺气愤的,但也都觉得沈若梅活该!

从打沈若梅掉猴儿作死的要给小丁公子当小妾那天开始,沈福存和沈金存就都开始瞧不起她了,随后她又左一出又一出的整那老些丢人现眼的事儿,把她在沈福存和沈金存心中的那点儿亲情都给消费光了,所以,即便是知道她受了委屈,他俩也没有生出心疼她、替她出气的念头,听过后也就罢了。

只是都心疼老爹挨的那顿打,当然,也都暗自埋怨沈若梅把老爹连累到了。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沈若兰出去了一趟,是去找周正去了。

她的那支枪在山里被老鹰袭击的时不慎掉下悬崖了,她得让周正帮忙找人再给她做一支。

当然,不是做完整的一只,而是还跟上回一样,她给他部分零件儿的图纸,让他找人做几个零件,自己再找人做另几个零件,到时候凑成一支完整的枪就好了!

另外,她还叫一个小厮去车行里帮她定了一辆车,明天早上她要回靠山屯儿一趟,主要是为了上哈拉海镇上那间铁匠铺子定制枪支的另一部分零件,另一个目的就是回老家去把西瓜和瓜什么的处理了。

那些西瓜和瓜已经成熟了,老爹已经帮她卖掉了一部分,因为急着回来,还有一部分没卖完呢,她打算先卖卖看,卖剩下的都收进空间里留着冬天吃的,另外还要去一趟县城,把她欠段夫人的那些花样子一次性都送过去。

安排好这些,她才又回到楼上去,等大家都吃完饭,才一起离开。

沈福存带着沈大爷一家三口先去他家了。

倒不是去他家住去,他家就两间小房儿,根本住不下这些人,就是带爹娘和妹妹过去认认门儿,爹娘都好几个月没看见孩子了,都想孩子了,带他们过去看看。

沈德俭怕穆氏累着,就在街上雇了一顶轿子抬着穆氏走了,他也跟着轿子走了。

沈若兰想去印刷厂看看,就没跟他们一起回去。

往印刷厂走的时候,一辆气派的车子从她身边儿经过。

车里的赵圆圆无意中往外一看,正好看见沈若兰在悠然漫步呢。

看着沈若兰,赵圆圆就一阵咬牙。

不守妇道的贱人,整天出来抛头露面,湛王也不知道管管她,还纵着她这般,看来真的是被她给迷住心窍了!

赵圆圆看着沈若兰,此刻,若是眼神能杀人的话,她的眼神一定能把沈若兰杀死。

她恨死沈若兰了,不仅仅因为她迷惑湛王,还因为她有可能抢走安安郡主许给她那个侧妃的位置。

昨天安安郡主就跟她说过,“圆圆妹妹,只要王爷身边儿的新宠不去肖想这个侧妃的位置,这个位置肯定就是你的了,但若那位沈姑娘也盯上了这个位置的话,只怕就要委屈你让一让了……”

“虽然沈姑娘的出身、性情,样貌,样样都不如你,但是架不住王爷喜欢啊,王爷若是想要抬举她,只怕太后也拗不过他的……”

“哎,真是可惜,妹妹这样活泼明媚的官家小姐王爷看不见,却一门心思的陷在了那个小商女的身上,姐姐真为妹妹可惜啊……”

赵圆圆真是恨极了,要是哪个出身比她好的官家小姐把侧妃的位置给抢去了,她也就罢了,谁叫自己出身不如人呢?

可是,叫这么个低贱的东西把原属于她的东西给抢去了,她不甘心啊?

“齐嬷嬷,你儿子真能找到可靠的人吗?”她阴测测的问道。

坐在她对面的齐嬷嬷低声道:“那是自然,那些人都是我家来子在赌场结实的,全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儿,只要钱给够了,啥没天理的事儿都敢做!”

赵圆圆咬了咬牙,“好,你帮我联系吧,我给钱,不用他们杀她砍她,只要找个机会,让他们弄脏了她的身子就行!”

齐嬷嬷眨巴着精明的小眼睛,道:“哎呦我的姑娘,糟蹋人这事儿其实比杀人砍人还费劲儿呢,您想想,杀人砍人只要一刀,干净利落,您说的这件事儿,又费时间又费力气的,所以嘛,收费一点儿都不比杀人放火少啊!”

赵圆圆横了她一眼,从袖子里拿出几张银票丢在了她身上,“五百两,够了吧!”

“够了够了,嘿嘿,小姐您放心,老奴一定帮您把事儿安排的妥妥当当的,保证叫那个小贱蹄子再没脸见王爷!”收到银票的齐嬷嬷乐得俩眼泡子都挤到一块堆儿去了,她一边应承,一边儿把那几张大额的银票捡起来,一张一张的看过了,又仔仔细细的收进荷包里。

赵圆圆撩着车帘子,看着那道越来越远的身影,冷森森的笑了:沈若兰,我倒是要看看,等你失了贞王爷还会不会喜欢你?你还敢不敢再肖想侧妃的位置!

忽然,她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

王爷跟她在一起这么久了,两人肯定已经睡在一起了,她也早就不是女儿身了,如此,她便是找人糟蹋了她,王爷也不知道啊?

思及于此,她眯了眯眸子,阴毒的说:“不光要糟蹋她,还要在她的身上留下点印记,让人一看见她的身子,就知道她是个被人糟蹋过的破烂货。”

这一招不可谓不狠,在一个女子的身上留下屈辱的标记,让她一辈子都被人瞧不起,这种招式,不能不说是太阴损了!

齐嬷嬷为难的说,“哎呦,这可是伤天害理的,我不知道他们能不能接这样的活儿啊?”

赵圆圆冷笑说:“他们伤天害理的事儿还少干了吗?也不差这一遭吧!”

说完,又拿出几张银票丢在了齐嬷嬷的身上,齐嬷嬷看着那一张张百两面值得银票,见牙不见眼的说:“成,那老奴就亲自跟他们说去,保管他们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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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64章婆媳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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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的印刷厂效益很好,吉州现在差不多的书坊都在‘沈记印刷厂’进书,连吉州周边城市的书坊都来这里进书,印刷厂的书常常供不应求,为了满足市场,沈福存在征求了沈若兰的意见后,扩大了印刷厂的生产规模,额外雇了十多个工人,都是身强力健的大小伙子,一个人能顶好几个姑娘使唤的,这样,生产效率就一下子提高上去了,也勉强供的上市场的需求了。

至于那几个才女,就专门负责代笔写书、排版等工作,在她们租住的地方就可以完成,每天只需沈金存或沈福存来取几个模版即可,无需到工厂去跟那些糙汉子们见面,也省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了。

沈若兰到印刷厂转了一圈儿,发现厂子被福存哥打理的井井有条的,工人们干起活儿来也井然有序的,根本不需要她操心,就满意的回去了。

到家后,大爷他们还没回来呢,沈若兰就跟爹娘说起了自己对沈若梅的看法,并郑重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要是大爷他们只是带沈若梅过来以探亲的形式小住几天的话,她可以答应;但是,要是大爷大娘想让沈若梅常驻沙家浜,甚至还打算让他们一家子帮沈若梅安排终身大事的话,那就万万不能了。

“爹,娘,就算咱们收留了沈若梅,帮她找到好婆家了,就她那性子也不可能把日子过好了,到时候日子过不好肯定还得赖上咱们,说咱们误了她、害了她,怎么都是错,所以这烫手的山芋决不能接。”

沈德俭叹息着说:“梅丫头也算是爹看着长大的,她啥样爹能不知道嘛?爹也知道管了也落不下好儿,可不管咋说,她毕竟是爹的亲侄女儿,如今她落到这般田地,爹寻思着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至于她知不知道感恩,就由着她去吧!”

沈若兰冷笑说:“爹还真是好心呢?可您想过没有,想当初咱们落魄时,她沈若梅是咋对咱们的?”

从前的事儿沈若兰本不想在提及了,但是看到爹这么糊涂,她不得不把旧账拿出来翻翻,好让他清醒清醒。

“那时候我都要饿死在他们家大门口儿了,她非但不给我点儿吃的,还拿手里的饼子喂狗吃气我…。”

“我就是从他们家门口儿路过,也没想要上他们家去蹭吃蹭喝啊,她就撺掇王宝根过来打我,把我的腿都给踢秃噜皮了……”

当她气愤的说起那些年沈若梅是怎么待她的,她在沈若梅那儿吃过哪些亏,受过哪些委屈,穆氏听到后受不了了。

穆氏并不知道沈若梅是这么对沈若兰的,开始听到沈若梅的遭遇时,心里虽然怪她糊涂,自甘下贱,但还是想要帮她,毕竟是亲戚嘛,但是听到沈若梅之前那么对待自己的女儿后,当时就不想帮她一分一毫了。

“想不到梅丫头小小年纪心肠竟这么坏,可怜我的兰儿在她那儿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她还有啥脸上咱们家来住呢?我不管你是咋想的,反正别指望我能好好待她了…。”穆氏一边说着,一边气愤的抹起了眼泪儿!

沈德俭也知道沈若梅不好,但是却从不知道她那么对待自己的闺女,如今乍然听说这些,也不由得对沈若梅生出些怨恨来。

“我也不知道她竟能这样,早知如此…。”

他没有说下去,但沈若兰听得出来,爹下话就要说,‘早知如此,我就不带他们来了。’

“爹,娘,我的意思就是现在既然人都领来了,咱们也不能把他们赶出去,但是沈若梅要是跟我大爷大娘以探亲的形式在咱们家小住行,要是想叫咱们家养着她,指着咱们家给她找婆家,甚至指着咱们给她安排她的下半辈子,那可万万不能答应。”

“嗯,我们知道了,等你大爷大娘走的时候,就叫他们把梅丫头带走,咱们家不惹那麻烦!”穆氏说道。

沈德俭也点点头,“对,那种没心没肺的玩意儿,咱们不帮她……”

**

此时,那个没心没肺的沈若梅,已经到了大哥的小家里,正在大哥家四处打量着。老娘和大嫂一个炕头一个炕稍的,虽然微笑相视着,嘴上都没说什么,但彼此都看得懂对方眼中的怒火。

沈大娘确实有点儿恼怒了,看到儿子媳妇都穿的人模狗样的,小日子过得这么滋润,再想想她跟老头子守在屯子里吃糠咽菜的日子,她的心里能平衡吗?

她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儿子,现在能挣钱了,却叫这个死老娘们做的分了家,儿子现在挣的钱都拿去养活这个死老娘们了,看看她穿的戴的,都是新置办的,这得多少钱啊?

这个缺德的败家老娘们,有钱也不知道给公公婆婆点儿花,都叫她给可劲儿造霍了,就这样的,能把日子过好吗?还不如把钱放在她那儿好呢!

而李巧莲,在婆婆一进门儿就变得挑剔犀利的眼神中捕捉到了森森恶意,当然不会示弱,立刻将自己调整成战斗模式,就等着接招了!

两个女人暗暗的运着气,虽然都看彼此不顺眼,却谁都没有先出声,大概都等着对方先出招呢吧。

沈大爷没看出老婆子和媳妇之间的暗流涌动,看了看儿子租住的地方后,点头说:“不错,啥也不缺啥也不少的,看你们过成这样,我跟你娘也就放心了。”

说完,又就凑到炕跟前儿,低头去看他熟睡的大孙子。

几个月不见,这小子又长大了不少,比上回见着时大了一圈儿呢,真是越长越出息了……

看到孙子那白白胖胖的小胳膊小腿儿的,沈大爷眼睛都笑得睁不开了,沈若梅却没心思看她的小侄子,她眼珠子叽里咕噜的在屋里看了一圈儿后,很快看到了嫂子在柜盖上摆放着的草籽糕、花生米和南瓜子儿等小吃,从这个就已经看出大哥一家过得有多富足了!

想想自己这段时间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再看看他们过的这么称心,沈若梅这心里边太不平衡了。

想当初,要不是李巧莲这个死老娘们把屯里人喊来,把她跟小丁公子能被屯里人堵在被窝儿里吗?她也不至于名声狼藉到嫁不出去,不得不去给小丁公子当了外室去啊?

要是她没嚷嚷出来,说不定她早就跟小丁公子没有瓜葛了,到这会儿还是那个有第一美人儿之称的靠山屯儿的大闺女呢!

都是这个死老娘们害的,害的她身败名裂,给人家当了外室,害得她在屯子里抬不起头,人都不敢见了。她却过得顺风顺水,滋滋润润的,真是恨死她了!

沈若梅怨气冲天,把自己现在的下场都怪罪到别人的身上去了。

其实,就算没有李巧莲算计她,她那个肚子也马上把她跟小丁公子的奸情暴露出来了,最后她还是得去给小丁公子当外室去,结果跟现在一样一样的。

但是沈若梅就是不愿承担责任和错误,常把发生在她身上的错误都推到别人身上,不管她自己做了什么蠢事儿,肯定都不怪她,一定怪别人,一定是别人的错误导致她的失误。

她永远都是对的,永远都是无辜的那一个!

“娘,你瞧瞧,我大哥家现在过得多好啊,都吃得心了,您瞧瞧这点心,啧啧,还印着花儿呢,这得多少钱一斤啊!”沈若梅阴阳怪气的说了一句。

沈大娘看着柜子上那包点心,心里边儿更不高兴了,遂板着脸对儿子说:“福存啊,不是娘说你,你现在可有点儿得瑟了,虽然你现在赚的多点儿,但咱们老沈家勤俭持家的家风可不能丢了,别一有钱就大手丫子拉撒着可劲儿花,现在花了是痛快了,等往后要用钱时没有看你咋整?”

这话是教训儿子的,但眼睛却是看着儿媳妇说的,估计是在那敲打儿媳妇,嫌儿媳妇能花钱呢!

李巧莲可不是好惹的,之前没分家时,她下巴颏卡在他们饭碗儿上,受了婆婆和小姑子不少的闲气,到现在她还记在心里边呢,那时候她手里没钱,男人又没地方赚钱去,她也没办法,弹现在不同了,现在家都分了,她跟婆婆小姑子算是两家子人了,婆婆还想像从前似的在她面前摆婆婆的谱,跟她指手画脚、说三道四的,她能惯着她吗?

当即,没等沈福存答话,李巧莲就皮笑肉不笑的说:“娘,您可别怪福存,这些东西都是我买的,您也知道,我这奶是个馋奶子,不吃好吃的就下不来奶,我这也是为了孩子,不得不吃的!”

“嗯,说得对,为了孩子,是该吃点儿好的!”沈大爷听到儿媳妇的解释,赶紧帮着说了一句。

然而,儿媳妇却话锋一转,接着说,“从前没分家时,我顿顿吃糠咽菜的,也下不来奶,把我儿子给饿的跟个猴子似的,差点儿糟践了。好在现在好了,分家了,我也终于能吃点儿好的补偿补偿我儿子了,所以啊,家里有点儿干果不稀奇,就是有鱼有肉,也稀松平常呢!”

沈大娘不傻不捏的,自然听得懂儿媳妇这话的意思,这是翻小肠,翻翻她之前苛待了她呢,沈大娘默了一把脸,有点哀伤的说,“巧莲啊,娘知道你还在为从前吃的不好耿耿于怀呢,可从前家里边儿就那条件,娘就是想给你多整点儿好吃的,也得有银子算啊?”

李巧莲轻笑一声,“是呀,家里边儿条件是不好,不然就冲您那么稀罕若梅,也不可能就只给若梅一两银子的嫁妆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都有一两银子给你闺女当嫁妆,凭啥没钱给我弄下奶的好饭好菜吃,你那闺女丢人现眼的去给人家当外室去,难不成一个当外室的闺女,比你们的大孙子还重要吗?

沈若梅本来就看李巧莲不顺眼呢,这会子听到她阴阳怪气,话里话外的挂拉着了自己,就叉起腰,瞪着李巧莲,咄咄逼人的说:“咋地?娘给我一两银子的嫁妆你不乐意拉?你咋不说说你们分家时分走多少银子呢?一样的儿女,给你们分那么多,才给我一两银子的东西,我都没挑理呢你倒歪歪上了?和着这一家子啥好事儿都得可着你来呗!”

李巧莲已然不是过去那个受气的小媳妇了,看小姑子还像过去似的那么随便怼她,当即针尖对麦王的反击了回去,冷笑说:“我们分的银子是我们自己赚的,我们拿的心安理得,你那一两银子的嫁妆是你赚的吗?你有啥脸挑拣的?再说,你一个外嫁的闺女,凭啥跟儿子攀扯?你是将来能给爹娘养老送终还是你生的孩子能跟着老沈家姓?”

说到这儿,又忽然发现沈若梅的肚子平平的,她还不知道沈若梅小产的事儿,一直以为她还怀着呢,就狐疑道:“你不都快五个月了吗?肚子咋还那么小呢?”

说着,又发现沈若梅还是姑娘的打扮,心中更疑惑了,冷笑着说,“你都嫁了人的人了,咋还做姑娘的打扮呢?难道让老丁家把你给休了?”

“放屁,你才让人家给休了呢!”沈若梅被戳到了痛楚,顿时嗷的一声炸开了。

“都别吵吵了,一见面久吵吵把火的,让人听见了像个啥?都给我闭嘴!”沈大爷一看女儿和媳妇要吵架,急忙出声喝止。

沈若梅一看老爹要急眼,不甘心的闭了嘴,她现在还指着她爹娘呢,不敢把她爹给惹火了,但闭嘴时还是不忘狠狠的白了沈若梅一眼。

李巧莲现在已经跟公公婆婆分了家了,才不会把这个乡下的土老头子放在眼里呢,看公公端着长辈的架子在自家大呼小喝的,冷嗤一声,说:“爹,我也没想跟梅儿锵锵啊,你没听到吗?是梅儿一直在那针对我呢?您说我这招谁惹谁了,好好的在家里边呆着,就要被人家这么欺负,知道的是小姑子不懂事儿,不知道的,还得以为是你们二老看不上我这个媳妇,背后撺掇了小姑子来刁难我呢!”

“谁不懂事儿了?你说谁呢?”

“谁欺负你了?谁刁难你了?”

沈若梅和沈大娘同时发难。

特别是沈大娘,她一边儿盯着儿媳妇,一边儿严厉的叱责说,“我们就是随便说一句,你就针尖对麦王的怼丧我们,和着我们大老远的来了,是来看你的脸子受你的气来的?”

说着,从炕沿儿边儿站了起来,“走,咱们回去,省着在这儿看人家的脸子!”

沈福存一看老娘生气了,急忙瞪了李巧莲一眼,喝道:“你赶紧把嘴给我闭上,看我收拾你!”

又拉着老娘哄着说:“娘,您别生气,巧莲她不是故意的,她那人一向有口无心的,您就别跟她一样的了,等回头我说她!”

沈大娘见儿子站在她这边儿,还为她训斥儿媳妇了,心里的气消了不少,便又端着婆婆的架子坐下来了,哼’了一声说:“算你还有点儿良心,我可跟你说,咱们老沈家的家风都是以孝为本的,想当初咱们家那么难,但每年给你奶奶的养老粮食都是一斤不差的,娘希望你也能好好的继承咱们老沈家的家风,可别学那起子娶了媳妇忘了娘的畜生!”

沈福存红着脸道:“娘,儿子知道了,儿子不能……”

李巧莲一看婆婆指桑骂槐,明着骂她男人,暗地里骂她呢,不觉又气又恨,想怼回去,又怕沈福存怪她,两口子再只为这点事儿锵锵,犯不上,不怼的话有堵的慌,生气。

她抿着嘴想了一会儿,忽然‘噗嗤’一声笑了,说:“娘,你今个儿去二房的时候看着湛王府了吧?就是门口儿放俩大石头狮子那家,还有不少侍卫守门儿呢!”

沈大娘拉着脸:“见着了,咋地了?”

今儿个他们去老二家的时候就看见那座富丽堂皇的府邸了,当时他们都看傻了,只觉得那府邸比画上画的都好看,跟仙宫似的,也不知里边是啥样的,当时沈大娘还说,这辈子要是有机会能进去看看,就是死了也值了!

李巧莲笑道:“不咋地啊?就是想起娘之前总说有个算卦的和尚说老沈家有个闺女能当上娘娘的话了,娘你说,咱们老沈家的娘娘能不能应在这个湛王府上呢?”

沈若梅和沈大娘一听这话,脸色顿时都有点儿不好看了。

想当初,沈大娘确实在媳妇跟前说过几回这话,那时沈大娘可是语气笃定的说:要是老和尚的话准的话,这个娘娘肯定是应在梅儿身上的。

因为当时老沈家就俩闺女,一个沈若梅一个沈若兰,沈若梅和沈若兰放在一起比较,无论怎么比,沈若梅都比沈若兰强百倍千倍,所以,要是那个卦真准的话,那个娘娘也肯定是沈若梅去做。

至于沈若兰嘛,就她那副寒碜样,能嫁个泥腿子庄稼汉都不错了,哪个王爷皇子的眼睛瞎了,能看上她?

当时的说笑余音在耳,但是照现在看来,她们娘俩可要被啪啪打脸了!

要是老沈家真能出了个娘娘的话,肯定不会是沈若梅了。

沈若梅都嫁过人,还让全屯子的人给堵炕上看光了,就这样的女人就是到王府去做丫头都不配,又怎么可能做王妃娘娘呢?

要是那卦真的准的话,这个娘娘也肯定是出在二房了,沈若梅是一点儿机会都没有了!

李巧莲就是特意提起这事儿羞臊和恶心沈若梅和沈大娘呢。

果然,沈若梅听到这个,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了,不知是为了自己错过掉当娘娘的机会,还是为死兰丫有当娘娘的机会愤恨呢!

看到沈若梅那副懊恼又不甘心的样子,李巧莲的心舒坦极了,继续补刀说:“要我看啊,兰丫还真备不住能当上王妃呢,你们不知道啊,那天二婶儿过生辰,湛王爷还下令赏赐好几件儿礼物呢,乖乖,有这么大的珠子,还有什么那么多叫不上来名儿的好玩意儿,我敢说,湛王肯定是对咱们家兰儿有意了,不然不会无故赏赐那么多的!”

“湛王府跟二叔家就一街之隔,兰儿整天进进出出的,湛王也肯定是见过兰儿了,不然也不会凭白的给他们赏赐。”

“要不说啊,这人还真没场看去,想当初谁都以为兰丫这辈子得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哪成想还顶数人家活的好呢,正经该活得好的,倒混得人不人鬼不鬼了,呵呵呵……”

李巧莲捂着嘴笑起来,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沈若梅一眼。

这下子,可把沈若梅给刺激坏了,她嗷的一声炸了,“你说谁人不人鬼不鬼呢?有能耐你再说一遍?”

李巧莲急忙俯下身,拍了拍睡梦中被沈若梅那一嗓子惊得哆嗦了一下的孩子,抬起头慢条斯理的说:“我也没说你啊?你急着承认个啥啊?难不成你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了?”

沈若梅被气得瞪大了眼睛,都说不出话了。

还能说啥啊?她可不就真像李巧莲说得似的,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了!

可就算是这样,也不能明说出来啊!

沈福存一看他妹子要急眼了,怕沈若梅再把那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劲儿使出来,急忙说,“巧莲,你说那些没用的了,爹娘大老远来的,你还不下地给烧点儿水去!”

李巧莲看了看沈若梅,见她被自己气得睚眦欲裂的,表情都要崩了,便粲然一笑,乐呵呵的下地去烧水了!

沈大娘一看儿媳妇上厨房去了,便机不可失的拉着儿子小声告状:“福存啊,你瞅瞅你媳妇那样,娘说一句她顶三句,就这样的将来娘老了能指上她吗?等到娘动弹不动那天儿,还不得把娘吃了啊…。”

“你别在那儿说那些没用的了!”

沈大爷低喝一声,打断了沈大娘的唠叨。他也看出媳妇对他们的敌视态度了,但这也不能全怪媳妇,从前他们确实做得不好,多少有点儿抬着闺女欺负媳妇了,也难怪媳妇记恨他们!

沈大爷坐了一会儿,没等儿媳妇把热乎水儿烧好了,就起身张罗着回去了。

眼瞅着儿媳妇是不待见他们,呆在这儿也是惹人讨厌,还不如自觉点儿,趁着人家还没给他们甩脸子自己主动离开呢!

沈福存本来想留爹娘妹妹在这儿吃完饭的,但沈大爷说要去看看二叔家的印刷厂家和点心作坊,就就只好带着他们去了。

李巧莲看着他们一家子走了,这才如释重负!

本来还怕他们没脸没皮的住在她这儿呢,还好他们走了,不然这一家三口在这儿又吃又住的,吃多吃少不说,就是膈应人啊!

路上,沈若梅白着脸,问沈福存李巧莲说的是不是真的,湛王爷真给二叔家赏赐过东西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沈若梅的脸更白了,脸嘴唇子都有些白了,是她用牙咬的。

沈福存也没发现她的异样,一路上喋喋不休的跟爹娘介绍兰儿有多厉害,把印刷厂干得有多大多强,把点心作坊干得有多火多热闹,把火锅店干得多兴隆多气派等等。

及至走到了印刷厂,又带着他们参观了一下。

当沈大爷和沈大娘看到印刷厂那一摞摞厚厚的书籍,再看看印刷厂的工人们井然有序的分工合作的时候,都忍不住连连点头,这个兰丫啊,竟能想出这么厉害的赚钱法子,可真是不一般哦!

沈若梅却顾不上参观印刷厂,也顾不上嫉妒沈若兰有多本事了,她现在满心想的都是湛王府和湛王爷!

那位王爷真的看中死兰丫了吗?难道,死兰丫真的要越过她,去当王妃娘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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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废材逆袭,凤吟九霄。

都说百里家的少主高冷神秘,那她面前这个摸爬滚打求包养的是谁?

登徒子,滚远点,我们不熟!

某彻一脸委屈,嘟着嘴巴,“你昨天才亲过人家的,难道打算始乱终弃?

靠,那只是个意外,意外懂不?

我不管,人家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就收了我吧,小然然!

某然一脸生无可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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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5章沈若梅要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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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沈大爷一家回来了,沈大爷和沈大娘参观完了点心作坊和印刷厂后,对沈若兰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之前只是觉得这孩子挺能张罗,挺本事的,但是现在,老两口都觉得这丫头不光是能张罗,有本事,而是觉得她很伟大,很了不起了。

能干出那么大的事业,能雇那么多人干活儿,这孩子,真是他们看着长大的兰丫吗?

老两口看到沈若兰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带了点儿敬畏的神色,像看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似的!

只有沈若梅,见到沈若兰时是一种探究、仇恨、嫉妒的神色,像要杀了她似的。

沈若兰感觉到了,也看到了,不过没搭理她,她才懒得跟这种智障浪费精力和唇舌呢!

晚上,沈若兰在给大爷大娘和沈若梅安排住处的时候,又跟沈若梅起了龃龉。

事情是这样的:沈若兰让沈大爷和沈大娘住东厢房,虽然招娣她们现在住的一进的宅子也有地方住,但是招娣几个毕竟是小姑娘,大爷是男人,让他们同在一座房子里住多少有点儿让人觉得不舒服,所以沈若兰就让大爷大娘住东厢房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对住哪并不挑剔,在他们看来,能有地方吃有地方住就挺好的了,毕竟是白吃白住,还有啥挑拣的啊?

不过,沈若梅却不那么认为。

她认为,沈若兰这么安排住处就是瞧不起他们,有在老丁家住厢房的经历,她对厢房格外抵触,觉得那是下人住的地方,他们不是下人,是她沈若兰的亲戚,沈若兰就该把一进的房子倒出来给他们住,把招娣她们几个赶到厢房去,谁远谁近她还分不清吗?

然而,沈若兰觉得招娣几个在那儿住的好好的,凭啥让人家给他们倒屋子啊?再说又不是她请他们一家子来的,他们是不请自来的,她好吃好喝的招待他们就不错了,还想挑三拣四的起刺儿,她能惯着她吗?

于是,不顾沈若梅的抗议,坚持把沈大爷和沈大娘安排在东厢房住下了,因为东厢房只有一铺炕,睡不下他们仨,就让沈若梅住在一进的最西间里,单独给她一间屋子住,也不算亏待她!

沈若梅却不想跟招娣等住一间房子,因为在她的眼中,招娣就是老沈家的下人,让她跟几个下人住一间房子,就是对她的变相羞辱!

沈若兰没惯着她,一看沈若梅净事儿,就直接告诉她,要住就住,不喜欢的话就让她上福存哥或金存那儿住去,住哪随她!

沈若梅跟李巧莲关系不好,自然不能去大哥家住,沈金存那是印刷厂,里面一股子墨汁味儿,她受不了,就只好忍气吞声的在沈若兰安排的西间住下了。

晚上,因为住宿的问题加上白天在李巧莲那儿听说的消息,沈若梅翻来覆去的一宿没睡着觉,一门心思的想着死兰丫的事儿。

她觉得,死兰丫现在过得这么好,肯定是跟湛王有瓜葛了,不然就她那死样子的,搁啥挣出这么一大片家业的啊?说不定是她把湛王爷给伺候好了,湛王一开心,就让她们一家子过上好日子了!

想到这儿,沈若梅不觉嫉恨交加,百转回肠,又是恨又是悔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早知道有这位王爷的存在,她就不去兜搭小丁公子了,湛王也和小丁公子,一个是皇室贵胄,一个是小小的棺材铺少掌柜,多么鲜明的对比啊?她怎么就那么糊涂,把自己给了那么个低贱小抠儿的男人了呢?要是她没理会小丁掌柜,直接来吉州找湛王多好!连死兰丫这样的都入了湛王爷的眼了,就凭她这长相(她自认为比沈若兰强多了),湛王爷肯定会更喜欢她的,那样的话,现在金山银海、大富大贵的人不就是她了吗?又有死兰丫啥事儿呢?

还是这死兰丫心眼子多啊,知道老沈家能出个娘娘,一看自己被小丁公子给占了,就赶着跑这儿来卖骚了,还住到了王爷家的对面,难怪能把王爷给勾搭住!

这娘娘的命格本来是她的,死兰丫这样做就相当于抢了她的东西,简直是太缺德了!

沈若梅一直认为娘娘的命格是她的,是她一时昏头找了小丁公子,才让死兰丫把她的娘娘命格给抢去了,心里又是懊悔又是气恼了,翻来覆去的折腾了大半宿,快天亮时才睡着。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乘车离开了家,往南边的哈拉海去了。

她离开不到半个时辰,一辆遮挡严实的马车从远处驶来,停在了她家不远的地方。

车里,几个獐头鼠目的男子凑在车窗处,一边盯着沈家的宅子,一边嘁嘁喳喳着:“那个姑娘得啥时候能出来啊?不会不出来叫咱们哥几个干等着吧?”

“干等你也得等,你以为三百两银子是那么好赚的吗?”

“就是就是,白得三百两银子,还能白玩儿个大姑娘,等着我也乐意!”

“对对对,我也乐意,嘿嘿,那个姑娘长那么俊,那么水灵,就是不给钱我也乐意等……”

想到那副画像上的黄衫少女,说话的汉子咧开嘴,露出了猥琐的笑容,色迷迷的说:“说好了,等把她弄到手了,我第一个来!”

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笑道:“那可不行,你小子带了药了,待会儿弄起来还不定得弄到啥时候呢,等你完了事儿,那小姑娘八成也就剩一口气儿了,大伙儿还咋开心啊?”

“你不说你拿银子就好吗?玩儿姑娘的事儿让别人去干就行嘛?这会子咋又反悔了呢?”

“嘿嘿,那不是还不知道那妞长啥样吗?如今都看着画像了,那么俊的美人儿,不弄一下多可惜啊……”

两人正嘀咕着,一个稍微有点儿老成的汉子低喝一声,“都闭嘴吧,当心让人听着了,事没办成倒下大牢去了!”

被这汉子一喝,几个正锵锵的来劲儿的汉子们闭了嘴,专心的盯起对面儿的大门儿来。

又过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门开了,三个少女结伴走了出来。

“快看快看,是不是她们?”

趴在车窗的汉子一见有女人出来了,急忙招呼车里其他几个,几个人有的急着往车窗这儿挤着看人,还有的慌忙打开手里的画卷,跟外面的三个姑娘比照。

“不是,画上的姑娘比她们几个好看多了,别挤了,不用看了,接着等…。”

一比照,发现货不对板儿,就都失望的坐回去了。

不多时,竹儿也出来了,是去学堂了,这下子,家里就剩下沈大爷三口人儿和沈德俭夫妇俩加上菊儿了,这几口人儿都不打算出去的。

沈德俭是想在家里陪着媳妇,给媳妇熬药或者端茶倒水的,菊儿平时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爹和姐姐不在时她就照顾娘,要是爹和姐姐在,她就回屋去做女红或者看书,总之就是一个妥妥的小宅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对外面的世界一点都不感兴趣。

沈大爷和沈大娘虽然初来吉州,虽然想出去逛逛开开眼界,但是没人领着他俩,他俩也不敢随便儿乱出走,就怕走丢了找不着家,就也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了。

沈若梅吃过早饭,就回屋补觉去了,至于谁刷碗谁收拾屋子,那就不关她的事儿了,她是且(客),总不能让她干活儿吧…。

沈大娘看到自家闺女吃完饭就把碗一推就回屋去了,倒活儿都扔给菊儿个小孩子了,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就跟菊儿一起收拾了碗筷儿,又打扫了庭院,才回东厢房去休息。

**

沈若兰坐着车行的马车,行到吉州城外二三十余里一个僻静的荒野时,忽然听到一声极轻、极快的破风声,接着,车夫‘啊’一声惨叫,随即‘咕咚’跌倒在地的声音!

这一连串的动静,让沈若兰一下子警惕起来了。

不好!

她忽然想起了自己年前时从乌孙返回楚国的场景,此时此刻,简直就是当时的场景重现,她立刻明白到自己遇到了什么。

沈若兰赶紧镇定下来,飞快的拿出牙签弩,搭弓上弦,警惕的准备着。

肯定是有人要算计她了,她必须防患于未然。

然而,就在她惴惴不安的等着再次受到攻击的时候,马车外面却响起了刀剑厮杀的声音。

这声音沈若兰并不陌生,从前在武侠片里没少听到过。

‘叮叮当当’,刀来剑往的声音,加上时不时传来的一声惨叫,让沈若兰的心绷得紧紧的,像要从胸口跳出来了似的。

“砰——”

一个人狠狠的撞在车上,车子被撞得一晃,差点倒了,那人滑落的时候,还一把将挡在窗口的车帘给顺势揪掉了。

沈若兰“啊”的一声,控制不住的尖叫起来。

罗城和罗同听到沈若兰的尖叫声,立刻收起剑势,准备过来看看。

然而,不等他们过来看,从四面八方的树荫后,庄稼地里,迅速窜出一些蒙了面的黑衣人。

他们围拢过来,兵刃齐出,一时间刀光剑影如织,将他二人牢牢罩住,罗城罗同分身无力,只好暂时不去管沈若兰,奋力厮杀。

沈若兰在窗口看到这幅场景,惊得捂住了嘴巴,心突突突的跳个不停。

那些黑衣人的身手,各个都十分了得,罗城和罗同被围在中间,一点儿优势都没有,反倒被打得有点儿措手不及,只有招架之力,没有还手之功了。

沈若兰的心沉下去了。

罗城和罗同都是一等一的高手,能把他俩打得勉强支应的,肯定不是一般人,大概也就只有皇上或者太后身边儿的人能做到了。

难道,这些人是皇上或太后派来的?

是来抓她或者杀她是?

正猜度着呢,罗城忽然闷哼一声,原来是被人用剑给刺到了。

本来就处在下风,现在又受了伤,就更难支应了。

沈若兰心下一急,举起牙签弩,冲着离自己最近的一个黑衣人射去。

“咻——”

牙签弩射了出去,又快又准的。

只可惜,对方是高手中的高手,没等牙签弩飞过去呢,就已经感受到了。

他背后像长了眼睛似的,长剑一拨,就轻轻松松的把沈若兰的牙签弩拨到了一边儿去。

沈若兰见状,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拿出一把铜签子,接二连三的射了过去。

密集的签子一根接一根的射过去,虽然一个人都没射中,但是也严重的打乱了他们的进攻步骤,罗城和罗同得到了喘息的机会,罗城趁机从靴筒拿出一个炮仗似的东西,向天上一拉,只听“砰”的一声,一朵巨大的烟花在空中绽放开来。

那群黑衣人间罗城发了求救信号,更加急了,一个个的挥舞着手中的刀剑,加紧了他们的进攻。

沈若兰躲在马车里,也是接二连三的放箭,帮着罗同和罗城。

大概是受不了她的侵扰了,一个黑衣人虚晃一招,跳出了圈子,直奔马车而来。

沈若兰一看冲她来了,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完了,这是来杀她的!

情急之下,她想都不想的从另一面窗子蹭的一下钻出去,一落地,便拔腿就跑。

没跑多远呢,头上就传来一阵衣料的悉索声和紧密的风声,沈若兰都不用抬头,就知道那个人追上来了。

果然,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直落在沈若兰的面前,沈若兰脚步没收住,差点儿一头撞进他的怀中。

黑衣人迅速出手,在沈若兰的身上点了两下,沈若兰立刻动不了了。

她瞪圆了眼睛,警惕的看着面前的黑衣人。

虽然没她被点了穴了,但是并不表示她就可以束手就擒。

倘若他是来杀自己的,那么,她肯定是要反击的,虽然她自己不能动,但是她不是有空间吗,空间里有那么多东西呢,她可以用意念移出来,砸都把他砸死了!

当然,这是下下策。

要是她真这样做了,不远处的那些人肯定都能看见,她的空间也就暴露了!

她可不想把空间暴露出来!

好在,那个黑衣人点了她后,并没有杀她的意思,长臂一展,将剑插回了剑鞘,随即伸手将她连根拔起,扛在了肩上。

一阵天旋地转后!

沈若兰头已经落在了他的肩头,那人扛着她,纵身一跃,离开了那伙儿厮杀着的人,径自离开了。

罗城和罗同见沈若兰被掳走,记得眼睛都要冒火了,主子临走时再三叮嘱过,一定要保护好她的。

可是现在,她竟然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给掳走了,叫他们可怎么跟主子交代啊!

**

晌午,睡饱了的沈若梅懒洋洋的起来了,这会儿,菊儿和沈大娘已经合力把午饭做好了,是擀的过水面条儿,蘑菇肉卤,香喷喷的。

沈若梅毫不客气的造了两大碗,吃饱后,又跟早上似的,把碗一推,就回屋去了。

不过,这会子她可不想再睡了,睡了一上午,都已经睡饱了。

她想了想,就上后院儿去了一趟,找到沈若兰的房间,拿出沈若兰和菊儿的妆奁,打开后对着镜子梳头打扮。

她想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去碰碰运气去,说不定能遇到那个原本属于她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呢!

沈若梅本来长得就好看,跟沈若兰还有四五分相似呢,只是嘴唇儿比沈若兰薄很多,乍一看上去就跟没长嘴唇子似的,给人一种刻薄的感觉。

沈若梅也知道自己的短处,在化妆的时候,特意拿口彩画了一个圆润漂亮的嘴唇,这要是不仔细看的话,肯定看不出端倪的。

化完妆,她整个人都比之前漂亮多了。

只是,她身上的衣裳还是她从前在家做闺女时穿的呢,粗布缝制的不说,上面还打着补丁,一看就是土包子穿的,这种打扮,怎么可能会被王爷看中呢?

沈若梅懊恼不已,她所有的好衣裳都在老丁家呢,被老丁家赶出来后,那些衣裳也拿不回来了,就只好穿从前在娘家做闺女时穿的那些破衣裳了。

但是,穿这样的破衣裳怎么吸引男人呢?她可不想在那个人面前露出寒酸相!

于是,沈若梅大不惭的打开沈若兰的衣橱,在里面翻找起来。

沈若梅的比沈若兰大两岁,身高也比沈若兰高半个头,衣柜里的其他季节的衣裳她都不能穿,只有夏季的衣裳可以。

可能是沈若兰太怕热了,怕沾身,就把所有的夏季衣裳都做得肥肥大大的,恰好沈若梅就能穿上了。

她挑了一件浅黄色纱衣,淡紫色长裙,又把又黑又亮的长发盘起来,梳成一对儿小姑娘才梳的丫髻,看起来既明艳又活泼。

打扮完,她满意的起身出去了。

到了外面,她径自往王府那边儿去了。

马车里的几个汉子等了一上午了,都等的不耐烦了,终于见有人出来了,急忙拿着画像比照。

一比较,发现这个姑娘跟画像上的虽然不是很像,但也有三四分相像的,本来还怀疑着,但细看下,发现这姑娘跟画像上穿的衣裳竟然是一样的。

这下子,他们便毫不犹豫的认定这个小姑娘就是齐嬷嬷要他们对付的人了!

“太好了,跟上她,就是她了!”

满车的人都兴奋起来,一个个的眼睛都冒光了。

沈若梅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瞄上了,在王府前转悠了几圈儿,又呆了一会儿,引起了门口侍卫的注意,侍卫已经向她看过来了,沈若梅怕惹事儿,就心有不甘的离开。

算了,这次没碰到他,但她一直住在这儿,总会有机会碰到的!

离开了王府,沈若梅又去了印刷厂。

她要找她哥要点儿钱去,好买一两身儿漂亮的衣裳穿。

沈若梅可是个骄傲的性子,跟张金凤不一样,今天穿了沈若兰的衣裳是属于无奈之举,但凡她有点儿办法,都不会屑于去穿沈若兰的衣裳的。

所以,她急着找她哥要钱给自己添置一两件好衣裳,那样的话就不用穿死兰丫的衣裳了!

当然,光有衣裳是不够的,她还要去找沈金存要点儿钱,给自己买几盒上好的胭脂,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能让人一眼就相中她才好!

至于她娘那,她打算再找她娘抠出点儿银子,打一根簪子,再买点儿绢花头绳啥的,这样就啥都齐备了,她就能天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来逛,她出来的勤点儿,总有一天能遇到湛王爷的!

沈若梅打算的挺好的,哪成想计划刚开始实施,就遇到了挫折。

“一两银子?你要那老些钱干啥呀?”

印刷厂里,沈福存听到沈若梅一张嘴就跟他要一两银子,一下子惊住了。

沈若梅看着哥哥那副大惊小怪的样子,不乐意的说:“你瞅你一惊一乍的那样,好像我管你要多少钱了似的,不就一两银子吗?我想买两身衣裳,你看我现在连件见人穿的衣裳都没有,还得穿沈兰丫的,你每月挣那老些钱,不会连一两银子都没有吧!”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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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6章他来了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换作从前,沈福存就算是没有,也会尽量帮她颠倒点儿,以满足妹妹的心愿,但是自从沈若梅跟小丁公子勾搭上了,又未婚先孕,还给人家做了外室,沈福存就对这个妹妹就彻底失望了,加上她后来又做了那么多愚蠢的事儿,沈福存现在对她已经再无半分感情了。

何况,她现在提出的要求还这么过分,一张嘴就是一两,当他是开钱庄的吗?

沈福存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微笑,“梅儿啊,哥月月挣的钱都拿回去给你嫂子了,你要钱就去找你嫂子说去吧,我们家她管钱,哥说了也不算啊!”

沈若梅一听这话,李巧莲又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别说她跟李巧莲关系不好,就算关系好,涉及到钱,李巧莲也不可能给她一个铜板啊!

“哥,我的亲哥,李巧莲啥样你又不是不知道,就她那抠搜劲儿咋可能给我钱呢?”

沈福存为难的说:“那哥也没法子啊,现在还没到发工钱的时候,你嫂子管钱管的又紧……”

“那你不会揍她一顿,把她打老实了,看她还敢不敢死捏着你的钱不撒手了!”沈若梅阴森森的出主意。

沈福存听到这话,冷清清的说,“看你说的,你嫂子给我生儿育女,还天天帮我做饭洗衣的,一心一意的跟我过日子,我咋能只为这点事儿动手打她呢?”

沈若梅一听沈福存竟然护着李巧莲,生气的说,“哥,我才是你亲妹妹,跟你是一母同胞的,她李巧莲算个啥啊?能赶我跟你亲吗?你可不能为了她疏远你亲妹子啊,我看你现在都让她给迷魂住了,分不清远近亲疏了,昨儿你没看着李巧莲是咋对我们的吗?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现在都不把爹娘放在眼里了,你放眼看看,天底下有她这么给人家当媳妇的吗?就她那样的,你不揍她难不成还留着过年?”

沈若梅巴巴的拱了半天火儿,沈福存却不愠不火的说,“两口子在一起过日子,哪有四角齐全的?你嫂子虽说不咋懂事儿,但起码还算端正守礼,没做出过啥让哥丢脸抬不起头的事儿,一些小过失,哥也就不较真儿了,不然成天唧唧咯咯的打仗,爹娘也跟着心烦!”

沈若梅一听她哥说到‘端正守礼,丢脸抬不起头’等字眼儿,顿时明白了她哥话里的意思,臊得满脸通红,咬着嘴唇含泪道:“好,好,我知道了,你这是护着她不拿我当妹子了是不是?我是没端正守礼,也给你们丢了脸,可就算如此,我也是你亲妹子啊?你咋能嫌弃我,臊皮我呢?你就知道你往后没有求着我借着我的时候吗?”

沈福存干巴巴的说:“你说啥呢?哥啥时候嫌弃你,臊皮你了?”

“就刚才,你还想狡辩?”沈若梅哭喊道。

沈福存抹了把脸,说:“那一定是哥有口无心乱说的,梅儿你别忘心里去,等回头我家去看看,要是你嫂子有不要的旧衣裳,我就帮你要下来给你穿!”

“不用,我不稀罕!”沈若梅气冲冲的喊道:“谁稀搭穿你媳妇的旧衣裳,一样从靠山屯儿出来的,凭啥叫我捡她的狗剩儿?她配吗?”

“你等着,早晚有一天,我会让你后悔的!”说完,沈若梅捂着脸跑了出去。

沈福存也懒得理她,要不差是从一个娘的肚子里爬出来的,他都懒得去认这个肤浅、虚荣、没脑子、心术不正的妹子,都这样了,还不寻思寻思咋好好过好下半生,还想着买衣裳臭美勾搭男人呢,真是死性不该,烂泥扶不上墙啊……

沈若梅一口气跑到外面,气得眼泪都流出来了,刚才她哥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就是讽刺她从前做的那些事儿磕碜吗?那些事儿是不咋光彩,可有别人说的,哪有自己亲哥哥说的,他这不是往她的心里捅刀子吗?

是了,她现在落魄的像条丧家犬似的,又是来找他要钱,他肯定更瞧不起自己了,可到底是一奶同胞的兄妹,他怎么也该顾及一下他们之间的兄妹情分和她的面子,不该肆无忌惮的捅她的刀子,把她的尊严踩在脚底下啊,太过分了!

沈若梅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下定决心,一定要搭上湛王,做人上人,等她搭上湛王的那天,她会让所有看不起她的人都跪伏在她的脚下,对他们曾经做过的事追悔莫及……

伤心了一会儿,她又往点心作坊去了,打算去找沈金存要钱买胭脂。

路过一条人少的街道时,正走着,一个穿着绸缎长衫的男人匆匆忙忙的从她身边儿路过,走不多远,那男人的荷包忽然掉在了地上,那男人大概是急着赶路,竟没有发现!

沈若梅一见那鼓鼓囊囊的荷包,顿时心头一喜,飞快的四下看了看,发现这附近并没有人,就赶紧小跑几步捡起荷包,塞进了袖子里。

荷包沉甸甸的,一摸就知道里面装了不少银子,沈若梅心头一阵狂喜:这下子好了,平白得了这么多银子,她想买多少衣裳就买多少衣裳,想买多好的胭脂就买多好的胭脂,不用再去找别人要钱看别人的脸子了!

真是老天爷帮忙开眼啊!

她藏好荷包转过身,正打算要悄悄离开。

突然不知从哪冒出个人,低声道:“姑娘,见面分一半儿呗!”

沈若梅下了一跳,赶紧捂住袖子,低声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懂你说什么,走开!”

那人低声笑道:“姑娘捡了别人的荷包,这是想私吞吃独食吗?你信不信,只要我喊一嗓子,包管姑娘鸡飞蛋打,一文钱都捞不着!”

沈若梅一听,一下子被吓傻了,捂着那沉甸甸的袖子结结巴巴的说:“你,你要干啥?”

那人嘿嘿一笑,说:“姑娘不用怕,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按江湖规矩,有这种好事儿得见面分一半,只要姑娘把这荷包里的钱分给我一半儿,我就不嚷嚷了,咱俩一人一半,多好的事儿!”

沈若梅一听要把这荷包里的银子分给这男人一半儿,顿时心疼的被刀子割了似的,但是她也知道,要是她不给,这男人要是嚷嚷开来的话,她恐怕连一半儿都捞不着了。

犹豫再三,她低下头咬牙道:“好吧!”

那人咧开嘴笑了:“姑娘好识时务,那咱们就分银子吧!”

沈若梅抬头看了看,说:“行,只是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不如找个背静的地方分!”

那人正中下怀,道:“前面就有条巷子,背静的很,不如咱们去那里分吧!”

沈若梅急着分银子,也不知是计,听那人这么一说,便答应下来:“行,走吧……”

俩人一前一后的穿过街道,走进了巷子,那条巷子果然像那汉子说的似的,背静的一个人都没有,原就是一条死胡同。

沈若梅见没人了,慢吞吞的掏出荷包,满心不情愿的打了开来!

天煞的!

荷包里居然装了几块不大不小的石子儿,根本没有银子。沈若梅一看傻了眼,怔怔的说:“怎么回事?怎么会这样呢?”

那汉子也不敢相信似的凑了过去,像是要拿过荷包看看似的,然而,手伸过去后,他却并未拿那个荷包,而是突然把手一抬,捂住了沈若梅的口鼻!

那人的手里有一块帕子,帕子上浸着淡淡的香气,沈若梅被捂住了口鼻,顿时瞪大了眼睛,下意识的挣扎起来。

然而她一个弱女子,又怎么是个大男人的对手?没扑腾两下,就在那淡淡的香味中昏迷了过去。

“嘿嘿,成了……”

汉子松开手,一把将沈若梅抱起,快步往停在巷子口的马车走去。

车里,四五个急不可耐的汉子见得手了,都兴奋的两眼发光,沈若梅一被弄上车,十来只大手立刻在她身上又抠又摸起来。

“走,咱们找个消停地方,好好乐呵乐呵去……”

赶车的也是一脸的兴奋,一扬鞭子,赶着车子飞快的往郊外去了。

**

许久后,沈若梅醒了,是被痛醒的!

醒来时,赫然发现有个陌生的男人正骑在她的身上行不轨之事,沈若梅一见,大惊失色,失声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反抗。

然而还没等她怎样呢,边上围观的几个汉子就七手八脚的擒住了她,把她牢牢按住,让那个骑在她身上的汉子肆意行事。而那几个擒着她的汉子,手脚也不老实,一边围观她,一边对着她污秽语,还对她又捏又摸的,极尽猥琐行事。

沈若梅虽然不大检点,但毕竟是良家女子,哪见过这种场面啊,又痛又怕的,只吓得魂飞魄散了,鬼哭狼嚎的喊了起来:“救命啊——救命啊——”

可惜,她扯着脖子喊了半天,也没见一个人来救她。

这里是郊外的一座荒废的破庙,常常十天半个月也没人来这里走动,背静的很,这群汉子图清静,才把她劫持到这里恣意玩弄取乐的!

沈若梅是个颇有姿色的美人儿,又是良家女子,滋味儿跟他们常玩儿的窑姐儿自是不同的,汉子们都冷不丁得了个漂亮的良家女子,都稀罕的什么似的,你弄一回,我弄一回的,挨个的弄了个遍儿,依旧是意犹未尽,后来干脆都梅开二度,又挨个的弄了一回,方才罢休……

沈若梅刚小产不到一个月,身子还虚着呢,被他们这么毫无人性的糟蹋了好几个时辰,渐渐的体力不支,没等他们完事儿,就痛得昏死过去……

**

家里,沈大娘都要急疯了,哭哭啼啼的扯着沈德俭,一遍一遍的让他帮着找沈若梅,“老二啊,你可得帮嫂子想想法子啊,梅儿她肯定是出事儿了,不然她不可能这个时候还不回来,艾玛呀,这可咋整啊,呜呜呜……”

沈大爷也愁的不住的唉声叹气着,“早知道就不来这儿了,管好管赖的让她在屯子里呆着了,好歹平安啊!”

“大哥,大嫂,你们别急,福存不是已经到官府里报案了嘛,且我也托人到处去找了,一定能找到梅儿的!”沈德俭看大哥大嫂急成这样,只好出安慰。

然而,沈大娘的心现在跟被被油烹了似的,几句善意的安慰并不能抚平她的焦虑,她心焦不耐烦的说:“我咋能不着急啊,梅儿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就这么一个闺女,我能不着急吗?我都要急死了啊……呜呜呜,都这么晚了,万一她被哪个泼皮光棍儿给劫走了,万一,万一,再给……那个了,可咋办啊?”

说到这儿,沈大娘就像看着沈若梅被‘那个’了似的,心疼得捂着脸痛哭起来。

她嘴里的‘那个’是‘哪个’,不用说明了,大伙儿也都明白!

李巧莲看着婆婆哭得泪人儿似的,不屑的撇撇嘴,沈若梅孩子都流过了,就算真被人‘那样’了又能怎样?左右都是破烂货了,一次和十次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不屑归不屑,这节骨眼上她也不能多说什么解恨的话,就只在一边默默的看热闹了!

看到婆婆那副心痛万分,痛哭流涕的模样,真是太爽了!

让她们母女俩从前沆瀣一气的欺负她,现在总算是遭报应了,该!

此时,府尹府里

齐嬷嬷也笑迷迷的给赵圆圆报喜呢!

“小姐,您交代的事儿都办妥了,那个贱人被五六个汉子糟蹋了,嘿嘿,糟蹋了好几遍儿,差点儿把她弄死了,还在她屁乎蛋子上纹了个‘贱’字儿,这下您就放心吧,她指定不好意思再勾搭王爷了,就她这样的破货,别说是王爷,就是寻常的市井百姓也会嫌她脏的……”

此时,赵圆圆正坐在妆台前卸妆呢,听了这个消息,简直太满意了,她笑意晏晏的拿起一只玉镯,随手赏给了齐嬷嬷,道:“这回的事儿辛苦妈妈了,我都记着呢,回头再有什么好事肯定先想着妈妈,绝不叫你白操心。”

“哎呦,多谢小姐,多谢小姐了!”

齐嬷嬷接过玉镯,笑得眼泡子都挤到一块去了,这只玉镯通体洁白,玉质通透,一看就是上等的好玉雕琢出来的,肯定能值不少钱!

“不过,你可要把嘴巴闭紧了,要是让本小姐听到外面有一点儿挂拉着我的地方,你可掂量着……”铜镜里,那张清丽的小脸儿忽然一戾,变得阴森冷厉起来。

齐嬷嬷忙说:“小姐您尽管放心,老身这张嘴就是那千年的老蚌壳,便是用棍子撬也撬不开的,这事儿肯定带进棺材里,绝不叫人知道……”

听到这样的保证,赵圆圆满意了,唇边漾出了几分笑意。

这下子,沈若兰这个贱人肯定得出局了,要是王爷临行她的时候,看到她屁股蛋子上的那个字,肯定得气得将她碎尸万段,那个侧妃的位置,必是她的无疑了!呵呵……

**

这会儿,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给算计的‘失身’了,此时的她,正坐在一辆疾驰的马车里,被一大群黑衣人簇拥着,向南边儿疾驰而去。

那伙儿黑衣人已经汇集在一起,十多个高手,各个武艺都不逊于罗城罗同,甚至还有过之而不及,这样的高手在前,沈若兰又没有枪,跑出去的几率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基本上放弃了逃跑的心思。

此刻,沈若兰基本可以肯定,自己这次被抓,不是皇上的手笔就是太后的手笔,他们抓自己绝不是去喝茶聊天的,说不定会弄死自己,或者把自己打伤打残吧!

总之,肯定没好事的!

谁让自己出身低微有得了他的心呢?

沈若兰长长的叹了口气,几乎可以预见到自己会遭遇到什么似的,心情很抑郁,抑郁得她连饭都没吃,一整天的时间,都沉浸在恐惧和忧伤里!

这伙人赶的很急,从白天抓到她到现在几乎一直在赶路,连饭都是在马背上吃的,大概是怕被湛王追上来吧,一口气足足跑出了一百多里,一直跑到下半夜,快亮天的时候,他们赶到了一座破败的小镇子里,才决定下来打尖休息。

“听着,大伙儿只能睡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里都警醒着点儿,莫要睡得太死了,一个时辰后起来吃饭收拾,然后就出发!”

那个抓住了沈若兰的黑衣汉子冷声下令,看起来他就是这伙人里的头头。

大家齐声道了声:“是”,便牵着马走进了客栈。

客栈的掌柜都已经睡下了,被敲起来后,见来了这么多人,不觉大为欢喜,一面忙着安排客房,一面殷勤的问东问西。

这些人并不答话,只吩咐了好生给喂马、饮马,又交代了明早的饭食,便各自回房去歇息了。

沈若兰被安排子在了一间上等的客房里,上等客房里不是大火炕,而是一个精致的拔步床,上面还挂着半新不旧的幔帐。

本来,沈若兰还对自己的待遇感到有点儿惊喜,但随后见到两个抱着行李卷睡在她房间地上的汉子时,心里那点儿惊喜就变得惊吓了!

不过,即便是惊吓,她也没有提出抗议!

这种情况下,就算她提出抗议也毫无卵用,还不如自觉点儿省点儿事,免得自讨苦吃!

颠簸了一天一宿,沈若兰却无半分困意,她辗转着睡不着,又不敢惊动帐子外的两个男子,就坐了起来,抱着膝盖清点空间里能当兵器使的东西!

里面有一袋大米、一袋面,一些熟透的柿子、还有些猪肉、点心、银票和银子,杀伤力最强的,就是那把剔骨尖刀和几十根铜签子了,然而靠这几样东西对付这些黑衣人,简直就是拿小孩子的玩具去打怪兽似的,根本不会伤害到人家一根汗毛的!

沈若兰叹了口气,决定找机会往空间里放些板砖、石头啥的,就是一下子下去能拍死一个人的那些东西!

正寻思着,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有急促的马蹄声,似有紧急要命的事儿似的。

睡在地上的两个人听到也听到了,他们几乎同时一跃而起,拿起枕边的刀剑窜了出去。

沈若兰赶紧跑到窗前,舔湿了一块窗户纸,从那个洞洞往外看了出去。

窗外,一匹淡金色的汗血宝马已经冲进了院子,晨曦中,可见马的主人阴沉着的脸,浑身的煞气,仿佛要毁天灭地一般,一进院子,他便刷的抽出玄铁宝剑,森寒的剑气和他身上迸发出来的煞气混在一起,将整个院子都笼罩在一片阴鸷的气息中!

那伙儿黑衣人纷纷窜了出去,形成了半包围的阵型,将淳于珟围在中间。

淳于珟长剑一指,向对面的问道,“她在哪里!”

那声音很冷,像带了冰碴子似的,眸子中也带着阴煞之气,让人情不自禁的打颤,不寒而栗。

对面的汉子瓮声瓮气道:“属下等奉命带她进京,觐见太后娘娘!”

淳于珟冷森森一笑,“她是本王的人,你们要带她进京,问过本王了没有?”

“这……”汉子一噎,还没等答上来,对面的长剑已经刷的一声刺过来,带着弥天的阴鸷的戾气。

此刻,淳于珟已经被气坏了,他最是个护短的,就是他的下人给人欺负了都不行,何况被欺负的还是他的女人!

这个,他决不能容忍!

那汉子见湛王出了杀招,不敢怠慢,急忙举刀相迎,刀剑相刃,只听‘当啷’一声,那柄半寸厚的钢刀竟然被淳于珟的宝剑齐齐切断,掉在地上!

汉子大惊失色,急忙拿着剩下的半截钢刀一心一意的应对起来。

淳于珟连连攻击,招招狠辣,剑光到处,如疾风怒雪,黑衣人们有心援助,奈何难以加入战团。

沈若兰先前还看的津津有味,可这场厮杀毕竟不同于上辈子常见的打架斗殴场面,很快,她就见识到了古代刀剑相搏的血腥,只见那人长剑横扫,如银蛇飞舞,招招狠戾,式式夺命,杀人于无形!

有人手臂被斩断,还有人当场被穿透了胸,更可怕的是还有人直接被砍掉了脑袋,小小的客栈,瞬间成了地狱!

渐渐的,沈若兰的眼睛不再敢盯着那人的剑光看了,那血淋淋的杀戮场面,实在是太可怕了,特别是他,平日里风光霁月的一个人,现在看起来就像个地狱里出来的阎王,杀起人来根本就不眨眼,跟她心中熟悉的那个他简直判若两人!

客栈里的老板和其他顾客都被吵醒了,大家趴在窗户旁,看到院子里的惨象,一个个都吓得魂飞魄散的,有的赶紧差上门窗,躲在炕柜儿里瑟瑟发抖;有的被吓傻了,呆若木鸡的站在窗子旁干脆动不了了;还有的被吓破了胆子,扯着脖子尖叫起来,崩溃了似的……

沈若兰捂着嘴巴,机械的走回到榻旁,坐在榻上,心里突突突的跳着,一颗心脏就像要从胸口跳出来似的。

她不想卷入这样血腥杀戮的生活中来,然而到底还是卷进来了!

“砰——”

门被撞开了,一个满身血污的黑衣人闯进来,沈若兰心下一紧,没等作出反应,那个人已经一个箭步窜过来,把刀横在了她的脖子上。

沈若兰遭到挟持,想都不想的曲起手肘,狠命的像后面的男人怼去。

结果,手臂被牢牢的扣住了,接着顺势抓住她的胳膊往后一扭,登时将她轻易的擒拿住了。

“别动,再动杀了你!”

那个人阴森森的警告着,双目赤红,看起来也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的。

沈若兰感受到了脖子跟刀刃处的负距离,立刻不敢再动了。

这时,窗户砰的一声被撞破,淳于珟一身黑衣的闯进来,眸光森森,利刃闪闪,稳稳的落在了距沈若兰五步开外的地方。

“放了他,本王饶你不死!”他用剑尖儿指着胁迫沈若兰的黑衣人,说出的每一个字,似乎都带着冰碴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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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7章敞开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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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人是死士,大抵心中只有任务,不怕死。

他把沈若兰又往自己的怀里带了带,冷冷的说:“不放,王爷要是再前进一步,属下就让这姑娘血溅当场,王爷要想叫她活着,最好赶紧离开!”

嘴里说着,手上的刀子又往下压了压,沈若兰的脖子上,立刻有丝丝的血迹氤了出来。

沈若兰感受到了自己脖颈被割破,吓得大气都不敢喘了,身子也绷得紧紧的,就怕这个黑衣人一时气急,再使点劲儿把她的小细脖给割断了。

她不想死啊——

淳于珟看着她那惊恐的样子,又看了看那道缓缓渗出的血迹,心疼得脸都青了,一双铁拳也握了起来,咔咔作响!

此时,逆光而立的他,双眸宛若杀人的利刃,无情的凌迟着黑衣的汉子,然而,为了沈若兰的安全,他却不得不妥协了让步,“好,如你所愿,本王离开,但你给本王记住了,她若有什么闪失,本王定将你凌迟处死!”

说完,淳于珟收起了手中的剑,深深的看了沈若兰一眼,转身就要离开。

沈若兰虽然被吓蒙了,但理智还没有全崩,她料定此刻黑衣人肯定是紧紧的盯着湛王,等着看他离开呢,便趁机用那只尚且自由的手,悄悄的拿出剔骨尖刀,猛的向后刺去。

黑衣人警觉灵敏,虽然一直把精力都放在淳于珟的身上,但沈若兰的倒刺动作太明显,他还是发现了。

瞬间,黑衣人迅速向后一倒,躲开了沈若兰的偷袭,同时出脚,借力打力的一踹在了沈若兰的腿上,沈若兰被踹得一个趔趄,向前扑去。

与此同时,淳于珟手中长剑倏地飞出去,如一道银色的闪电般飞了过去,“噗”的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精准的插进了黑衣汉子的胸口。

黑衣汉子把沈若兰踹到淳于珟的怀里,本打算趁机逃跑,然而,他的速度终究不如淳于珟快,就在他跳起来准备逃走的时候,胸口被插了个透心凉,顿时惨叫一声,当即毙命了!

沈若兰因为他那一脚,正好扑到淳于珟的怀中。

淳于珟也顺势抱住了她!

抱住她的同时,他的心终于安静。

从接到罗城的飞鸽传书到现在,他的情绪一直处在暴怒和狂躁之中,怎么都平静不下来,他还以为这种狂躁的情绪会伴随他一段时间,然而,就在抱住她的一霎那,熟悉的温度,熟悉的体味,就让他的心一下子平静了,就像念过多少遍《心经》似的,火气在不知不觉中就弥散去了,心里还还感到格外的温馨和宁静……

“兰儿,你受伤了,快,我给你上药!”

他看到她脖子上两寸余长的伤口,心疼得肝儿都颤了,像她伤的有多重似的,那副心疼痛心的模样,很难让人相信他就是刚才在院子里大开杀戒、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沈若兰摸摸脖子上的伤口,这是才后知后觉得伤口处有点儿丝丝拉拉的疼,她抿了抿嘴,委屈的说了声:“疼!”

说着,眼泪刷的一下飙出来了,怎么止都止不住。

其实她也不想哭,但是不知为什么,因为他在身边,他就一下子变得柔弱了,想矫情了……

淳于珟一见她这般,又是担心又是心疼的,低声哄道,“别怕,我这就给你上药,你忍着点儿,上了药就不疼了!”

嘴里哄着,手上将她打横抱起,大踏步的走到榻旁,把她放在了榻上,又从顺袋里拿出拇指大小的一小瓶止血药粉,手脚麻利的将药粉倒在她的伤口上。

药粉接触到伤口的霎那,沈若兰疼的哼一声,眼泪流的更多了。

马丹的,好疼啊,赶上上辈子在医院里医生往伤口处抹消毒碘疼了!

淳于珟见她哭得泪人儿似的,摸着她的头哄着说:“乖,一会儿就不疼了,你忍忍……”

温柔的语调,简直都能滴出水儿了,这可是他从来没有过的,沈若兰相信,就是他自己也肯定没意识到他的语气有多温柔,听得她心跳加快,竟真的感觉不到疼了!

这会儿,沈若兰的心‘砰砰砰’的跳着,一颗少女的芳心已然开始悸动!

没错,她动心了!

本以为自己历经两世,已经不会爱了,这辈子只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男人,波澜不惊的过一辈子便罢了!

没想到,她没能守住自己的心,还是动心了!

这个男人,在她最彷徨最无助的时候,只身一人,单枪匹马的来救她了,带着满心的焦虑和一身的风尘仆仆,从那伙儿人的手中将她救下来了!

他肯定是纵马奔驰了一夜才追上来的,看看他一脸疲惫,满身的血气,让她又怎能不为之感动,为止动容?

现在,他又像哄孩子似的温柔的哄着她,她可没忘记,从前的他是多么傲娇,多么让人生畏的人啊!

可是现在,他放下身段儿,全心全意的护着她,哄着她,把她当成宝贝一样,为了她,不惜大开杀戒,忤逆他的母后,她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坦然的去面对这段感情呢?

想到这儿,她坦然多了,抬起眼定定的看着他。

“齐爷!”她轻轻的唤了一声。

淳于珟看着她温柔的眼神,一时间有点儿发怔。

她从未用这样的眼神儿看过他,在两人的交往中,他一直强势的主动的,而她一直都是被动的甚至是被强迫的,所以她每次看他时,眼神中都带着几分幽怨的神色,不是疏离淡漠,就是气愤憎恶,像这样温情款款的眼神,他还从未享受过呢!

“我在!”

他精神一震,顺势坐在她身边,还握住了她的小手。

沈若兰缓缓道:“倘若我愿意嫁给你,你母后和皇上不接纳我,你打算怎么办?”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会让母后答应的!”淳于珟回答的十分笃定。

之所以这么肯定,是因为从小到大,他还从来没求过母后什么呢,这次他放下身段儿好好的求一求,实在不行大不了跪上一跪,他相信,只要他坚持,母后早晚会答应的。

至于皇兄,只要母后答应了,他也就没法反对了!

沈若兰见他如此笃定,扯了扯嘴角,说,“如果你母后答应,我便嫁给你!”

她说出这番话,就相当于她承认他们之间的感情了!

淳于珟一听这话,顿时喜出望外!

努力了这么久,她终于承认自己了,虽然就算她不承认,不答应,他也会强迫着她承认、答应的,但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就算他强迫着她承认、答应甚至是嫁给自己了,但是她的心里不愿意,两人终日里离心离德的,终究没有趣味!

现在她终于心甘情愿了,可见他这么长时间的努力终于见效了!

守得云开见月明,淳于珟得到她的首肯,不觉心花怒放,觉得自己总算是得偿所愿了!

“兰儿,我中秋就回去一趟,向母后禀明咱们的事儿,若无意外的话,咱们年底就能成亲了!”淳于珟动情的说道。

沈若兰却摇了摇头,低笑说,“不要,我才十四岁,还是个孩子呢,我不要这么早就嫁人!”

“谁说十四不能嫁人了?我都问过聂恒了,聂恒说,女子十四岁,天葵以至,便可享男欢女爱了,只要正常行房事,对女子的身体并无害处的,你又怕什么呢?”淳于珟一本正经的劝说道。

沈若兰一听,他竟然拿这事儿去问人,顿时羞得脸都红了,红着脸指着他,气愤的说:“你竟然拿这事儿去问人?你还要不要脸了?你什么时候问的?完了完了,我再也没脸见聂大夫了……”

淳于珟见她一副无地自容得模样,笑着说:“别怕,我没有亲自问他,是叫别人问的,他不知道是你!”

“那也不行!反正我不想这么早成亲!”沈若兰捂住了脸,“就算是那事儿对身子没影响,生孩子太早也会对身子有影响的,我不要!”

“这个你放心,宫里有最好的避子汤药药方,女子受精后喝下去,保管不会怀孕的,那方子妙的很,非但不伤身,还能滋补身体呢,到时候,你就辛苦点喝点儿汤药,等再过一两年咱们再要孩子……”淳于珟似乎把什么都安排好了!

沈若兰有点儿哭笑不得的说:“你好像很确定我就能嫁给你似的?咋把什么都安排好了呢?你就这么自信我会嫁给你吗?万一我不愿意呢?”

淳于珟痞痞的一笑,干脆的说,“不愿意,那爷就只好霸王硬上弓了……”

沈若兰气得锤了他一下:“你敢……”

“你看我敢不敢?”他坏笑,还伸出了手。

“哎呦,你干嘛?不要脸……”

**

这边,两人心结已解,欢欢喜喜的打情骂俏起来,气氛好的不能再好,沈若梅那边却糟得不能再糟了!

她醒过来时,天已经大亮了,那伙儿糟蹋她的男人们已经不知在什么时候离开了。

她忍着身上的剧痛,挣扎着坐起来,发现自己的身上伤痕累累的,有被牙咬的,又被掐的,被捏的,青青紫紫的,还有的地方都破皮流血了,没一处好地方了。

更让她恶心的是,嘴巴、脖子、胸前和脐下三寸的地方,沾了许多黏黏稠稠的东西,带着一股子麝香的味道,她是过来人,自然知道那是什么!

她咬着牙,拿肚兜把那些脏东西擦掉了,又捡起地上的衣裳,勉勉强强的穿在了身上。

这会儿,她狼狈极了,浑身上下都疼,疼得像被凌迟了一遍似的。

她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一到外面,发现四周都是荒野和田地?

举目四望,看得眼睛都酸了,也看不到一户人家,四下里更没有一丝人迹。

沈若梅慌了,她垂下嘴角,咧着嘴差点哭出来,这时,忽然看见庙前的土道上有两道车轱辘行过的痕迹。

她心中一动,这痕迹,必定是那伙儿人留下的,只要顺着这痕迹走,应该就能找到去吉州城里的路。

她找了一根树枝,拄着树枝,趔趔趄趄的顺着那两道车痕走了。

此处位于吉州北部,离吉州城十几里远,四下里一片荒芜,沈若梅踉踉跄跄的只走出一里多远,就坚持不下去了,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呜呜的哭起来。

身上好疼,特别是那里,跟被人撕开了似的,每走一步走钻心的疼,连屁股都疼,像被人用刀子划破了皮似的。

她呜呜噎噎的哭了半晌,只是这荒郊野外的,哭死了也没人搭理她,哭了一会儿后,她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也知道哭没有用,便又挣扎着起身,继续赶路……

这样走走停停的,一直走出五六里路,终于看到有人烟了。

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个不大的村落,稀稀疏疏的盖着几件房子,还有几间房子的屋顶正冒着炊烟呢,想来是做午饭呢!

沈若梅又惊又喜,这会儿她又渴又饿又累又痛的,两腿间还不断地流血,眼看就要撑不住了,幸好遇到村子里,这下子她可有救了!

像是见到了黎明前的曙光似的,沈若梅打叠起精神,往村子里走来,她想先找吃的喝得,然后再看看能不能雇一辆车把她拉回到城里去!

进了村子,沈若梅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了,她扶着一棵大树喘息了一会儿,正琢磨着不知该去哪家讨饭呢,这时,一个满身打补丁的婆子从附近一座低矮的土胚屋中走出来,婆子手里还拿着大片筐,像是出来抱柴火的!

看到沈若梅惶惶的站在那里,婆子停下脚步,打量着沈若梅,奇怪的说:“姑娘,你找谁啊?你不是咱们屯子里的人吧?是来走亲戚的吗?”

沈若梅看着婆子虽然穿的褴褛,但语气还算和善,就说:“妈妈,我家是城里的,因出了点儿事到了这里,敢问妈妈家里可有饭菜吗?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要是您能给我点儿吃的,回头我家里一定会加倍给您饭钱的。”

婆子一听,呵呵笑道:“钱就算了,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的时候呢,只是我家穷,就只有粗茶淡饭,姑娘不嫌弃才好。”

沈若梅已经饿得饥肠辘辘的了,恨不能把胃掏出来吃掉,又怎会嫌弃饭菜粗淡呢?一听有饭吃,忙说,“不嫌弃不嫌弃,还请妈妈行个方便才好!”

婆子听了,笑道:“那就请姑娘随我来吧!”

说着,把大片筐放在了柴火堆上,也不抱柴火了,径自带着沈若梅进了她的家。

婆子的家果然像她说的似的,一穷二白的,家里只有两间低矮破旧的土胚房里,家里面空荡荡的,一件家具都没有,还散发着一股子臭烘烘的味道,跟狐臭似的。

沈若梅虽然嫌弃,但到了这会儿,也顾不得许多了,她一屁股坐在炕沿儿上,累得不想再动弹一下了。

婆子倒也殷勤,忙前忙后的给她倒了水,又嘱咐她好生歇着,又忙着去外面抱柴火做饭了。

终于能歇会儿了,再不歇会儿她就要累散架子了,沈若梅坐在炕沿儿上,一边捶着腿,一边歇息着,这时,一个牛高马大的黑脸汉子闯进来,汉子三十多岁的模样,也是衣衫褴褛的,不过人长得倒是很壮实,跟个大牛犊子似的。

看到沈若梅后,汉子张开了嘴巴,眼睛里闪出一道惊喜的光芒。

“你是谁?”沈若梅一见有陌生男人进来了,也顾不上疲累了,急忙站了起来,眼神里充满了戒备。

黑脸汉子窥着沈若梅姣好的脸蛋,咧了咧嘴巴,笑呵呵的说:“姑娘别怕,我就是这家的主人,姑娘是城里人吧?你先坐,我娘去在外边抱柴火呢,一会儿就回来给你做饭吃!”

说完,自己也在炕沿边儿坐了下来,坐的地方离沈若梅还不到二尺远呢。

沈若梅一见他这般,急忙往后退了两步,警惕的说:“我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说完,转身就要走,然而那黑脸汉子却蹭的站起身,一把拉住她,嘿嘿笑道:“姑娘别走啊,难得咱们有缘相识,唠唠嗑不行吗?”

沈若梅一看这汉子竟敢跟她动手,顿时竖起眉毛怒喝起来,“放手!谁许你随便拉扯我的!”

可惜,她的呵斥根本起不到震慑的作用,黑脸的汉子非但没放手,反倒一把将她按在墙上,恶狠狠道:“拉你又怎么了?老子还要日了你呢?谁叫你自己进我家门儿了,既进了我家门儿,就别想再出去了,留下来好好的伺候老子,老子兴许还能好好待你,要是敢拿乔作势的,当心老子弄死你!”

沈若梅一看遇到歹人了,顿时失声尖叫起来:“来人啊,杀……”

没等她叫完,汉子的一只大手直接捏在了她的脖子上,手掌收拢,顿时把沈若梅捏得喘不上来气儿了,两只眼睛都翻白眼儿,差点憋死。

“还想喊人?老子跟你明说了吧,别说是老子把你留下来当媳妇,就是把你弄死了,也不会有人管这闲事儿的,屯子里都是我家的亲戚,也不会有人往外说的,你就别想逃出老子的手掌心儿了!”

汉子说完,手一松,沈若梅噗通一声倒在了炕上,已经被掐得七死八活了!

汉子见沈若梅那副娇弱的模样,不觉动了兴致,也不管是不是白天,会不会被人撞见,就爬到炕上,掀开沈若梅的长裙,扒下裤子,准备大干一场……

可是,等他褪去她的裤子时,却发现这女人是个不干净的,屁股上被人刺了个贱字,那里也肿的不像样子,还流着血,一看就是被好多人捉弄过了!

“贱人!”

他骂了一句,本以为捡到个黄花大姑娘呢,没先到是个破烂货,不过,就算知道沈若梅不干净了,他也没打算放了她,他今年已经二十八了,还没有女人呢,这个女人虽然脏,但是年轻漂亮,他可舍不得扔了!

这黑脸汉子叫牛奎,是个走村窜户的敲猪匠(给猪阉割),家中只有他和他老娘两个,牛奎之前也曾娶过两个老婆的,第一个老婆长得丑,不遂他心,他就常常找借口打她,一喝酒就打,往死里打,后来那老婆被他打得实在受不了了,十冬腊月的时候跳井自尽了。

第二个老婆是个寡妇,人长的倒是有几分姿色,牛奎也喜欢的很,但那个老婆仗着自己长的好,就好吃懒做的不愿意干活儿,而且性子也风流,常常跟屯子里的后生们眉来眼去的,牛奎抓到她的把柄后,狠揍了她一顿,结果这娘们就跑了,到现在还没影呢,剩下他老哥一个,每天晚上孤枕难眠的,已经苦熬了两三年,想女人想的蛋都疼了。

每次在外面敲猪挣了钱,就跑到下等窑子去找窑姐儿解渴,他正值壮年,对那事儿的需求很强烈,家里的钱都被他拿去找窑姐儿了,他老娘苦不堪,今儿白捡个漂亮女人,尽管知道这女人来路不明,但老婆子为了省点钱儿,还是毅然决然的决定把沈若梅留下来,给她儿子暖被窝用。

可怜的沈若梅,昨天被人糟蹋了大半宿,那里到现在还流着血呢,结果刚出了虎穴,又掉进狼窝,牛奎这个渴了大半年的壮年汉子,见沈若梅那里现在伤着,不能用,便走了她的后门儿,把沈若梅弄得惨叫不止,死去活来的……

屯里人都是沾亲带故的,虽然也听到牛奎家有异样的动静了,但是谁都没有声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会为了个不相识的女人去得罪牛奎的,不然往后他不给他们敲猪不就糟了么?

沈若梅被牛奎给扣了下来,留在了牛家村,成了牛奎的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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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8章童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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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哈拉海镇的北街路口,一匹淡金色的骏马缓步而来,马背上骑着一男一女,男的英俊贵气,一身黑衣,女的娇小玲珑,细看之下还是一团孩子气。

两人相依骑着马走进镇子,立刻引得街上的行人纷纷侧目,羡慕不已。

这两人,便是湛王淳于珟和沈若兰了!

此时,这对小恋人正打算回靠山屯去,途径这里,欲暂时在这里打尖儿。

其实,离开那家尸横遍地的客栈时,淳于珟本打算带她回吉州的,但沈若兰不肯回去,她的脖子受伤了,怕爹娘担心,所以决意等脖子上的伤好在再回去。

淳于珟刚被她承认,自然舍不得与她分开,既然她不回吉州,他便也不回去了,索性给自己放了个假,跟她一起回靠山屯去。

沈若兰这次回去的主要目的,不是回靠山屯儿卖西瓜,那几个西瓜根本不值几个钱,就是烂在地里也不可惜,也不是去县城交花样子,现在离交花样子还有段日子,她不急,而是想在回去的路上经过哈拉海镇时,去那家铁匠铺子打造部分枪支的零件儿。

她的枪丢了,她必须得重新打造一支,以备不时之需!

两人走进镇子后,找到上回住的那家客栈,淳于珟勒住马,翻身落地,随即伸手把沈若兰抱了下来。

客栈里的小二一见来客人了,还是打扮贵气,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儿,赶紧笑迷迷的迎出来,请他们进去。

进了客栈,淳于珟随手拿出一张一百两面额的银票扔在柜台上,淡声说:“今晚这里爷包了,给爷清场!”

掌柜的一见居然有人花一百两银子包场,顿时像捡了个大元宝似的,喜得眉开眼笑的,咧着大嘴丫子忙不迭的连声答应:“好好好,小的这就去给您清场,爷您稍后哈——”

一边说着,一边又把银票凑在眼前仔细的观察了一会儿,认清是真的无疑后,就小心的叠好揣进怀里,揣进去后还不忘搁手捏了捏。

沈若兰看淳于珟竟然花一百两银子包场,不觉暗暗叹息:果然是有钱任性啊,换作她,是断断舍不得这么败家的!

两人从早上,不,是从昨天就都没吃东西呢,现在都已经饥肠辘辘的了,淳于珟带着沈若兰回了房间,便接吩咐小二快做些吃的端上来给他们充饥。

因为客栈清场,客栈里面的厨子和小二就都只伺候他们两人即可,所以吃的很快就做了出来。

一盘儿辣椒炒肉丝,一盘儿鲶鱼炖茄子,还有一盘儿拍黄瓜和一盘儿酱肘子,都是些家常菜,在沈若兰的眼里就很不错了,淳于珟看着油腻腻的菜,心里有点儿排斥。

但是小镇上的厨师水平有限,何况他现在还很饿,又是跟她在一起吃,也就不那么挑剔了,坐下来跟她一起吃了。

可能是饿太久的缘故,俩人都没少吃,四盘菜差点儿被吃见了底儿,一人一碗米饭居然没够,又一人吃了一个馒头方才罢休。

吃饱喝足后,沈若兰吩咐小二烧一桶洗澡水进来,今天那位爷大开杀戒,杀了那么多人,身上被溅了好多血,虽然他穿着黑色的袍子,看不清晰,但看不清晰不表示没有,这些血肯定已经渗透了他的袍子,染到他的身上了。

想想待会儿晚上睡觉时他还得抱着自己,而那些血要是不洗下去的话就肯定得蹭到自己身上,她心里就瘆的慌,所以不等他同意,就擅自做主给他要了水,要他好好的洗一洗。

恋爱中的人智商都有点儿偏低,饶是英明神武的湛王爷也是如此。

听到沈若兰帮他叫洗澡水,没想到自己是被人家给嫌弃了,还道是她关心自己、体贴自己,心中还暗暗欢喜,感动不已呢!

感动之余,他从后面抱住她,低声道:“兰儿,咱们一起洗!”

沈若兰一个激灵,想都不想的拒绝:“不行,你少做梦!”

他低下头,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把,嗅了嗅,低沉暗哑的说:“放心,我不动你,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

“那也不行!”

沈若兰拒绝的很干脆,一点儿都没有商量的余地,“在咱们成亲之前,我最多能让你亲亲,让你抱抱,前提是穿着衣服,别的你就别想了,想也没用,要是你真有别的想法的话,就去找你的青莲姑娘吧!”

她可没忘记,在他的王府里还有一位管家姨娘的存在呢!

淳于珟低低的笑起来,揶揄说:“哪来的酸味儿啊?好冲啊!”

沈若兰哼了一声,“谁酸了?人家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别告诉我你府上那位青莲姑娘就是个普通的丫鬟,也别跟我说你跟那个青莲姑娘是清白的,没有发生过男女关系!”

说这话的时候,沈若兰的心里已经忍不住泛酸了,想想他可能曾经跟青莲做过的事儿,她的心里就像吞进了一只苍蝇似的,膈应、恶心,顺便儿看他都不顺眼了!

淳于珟看出了她脸上的鄙夷,脸一下子黑了,咬牙道,“你哪只眼睛看到爷跟青莲发生男女关系了?青莲在爷府上是不同于其她的的丫鬟不假,但并不表示爷就跟她有关系。”

沈若兰冷笑说,“你倒是说说,青莲为什么不同于其她的丫头?不同在哪里?你府上有那么多丫头,你又凭什么抬举她?”

“她是爷从前乳娘的女儿,也是爷的奶姐,我乳娘就是因为我被先帝乱棍打死的,所以我一直觉得愧对于她,所以对她比别人宽待些,仅此而已,并没有跟她发生别的关系,不仅是她,别的女人爷也从来没碰过,这样解释,你可满意。”淳于珟生气的说道。

沈若兰怔了一下,没先到他跟青莲竟是这样的关系,更没想到他都这么大了,竟然还是童男子之身,他结结巴巴的说,“你……你,是说,你还是童男子之身吗?”

“不行吗?”

“可是,你都这么老了,怎么可能还是童男子?”

淳于珟一听这话,气得脸都绿了,“爷今年二十五岁,正是春秋鼎盛时期,怎么老了?用不用爷在你身上试试,叫你看看爷到底老不老?

沈若兰见他气成这副样子,忙堪堪的说:”呃,不用不用,对不起,是我误会您了!“

淳于珟见她一副鹌鹑似的样子,还主动道了歉,心里的火气也就没那么大了,但依旧冷着脸,沉声解释说,”爷从不碰女人,是因为自幼随师傅练的就是童子功,这种功夫虽然厉害,但必须保持童子之身,一旦与女子交合了,所修的纯原之气就会散尽,功力也会大大降低,所以,没找到称心如意的女子之前,我是不会把自己苦练了多年的功夫废去的!“

沈若兰一听这话,顿时又惊又喜,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功夫呢,早知道他练的是童子功,她就不用怕被他那个了,呵呵呵……

”哎呦,那可真是辛苦你了!她抿着嘴巴笑起来,还不由衷的同情了他一句。

淳于珟看出她那副幸灾乐祸的样子,不觉又好气又好笑,阴测测的说:“不辛苦,好在天不负我,爷熬了这么多年,终于等到一个值得爷废了这身本事的女子,爷现在时刻准备着废了这身功夫,都有点儿迫不及待了呢。”

说这话的时候,他眯着眸子不怀好意的看着她,一副要狠狠大干一场的架势,沈若兰一见他这幅表情,赶紧低下头又缩了回去,不敢再得瑟了……

看把她给收拾住了,淳于珟才“哼”了一声,饶过了她!

洗澡水很快烧好了,趁着淳于珟洗澡的空档,沈若兰跑到外面,找到一家成衣铺子,给自己和淳于珟各买了一身新衣裳。

他的衣裳沾上了很多血迹,她的衣裳上也被沾了不少,他穿着黑色的衣衫,血迹跟黑色的衣料融为一体,看不出来;但她穿着浅黄色的衣衫,那些血迹就显得格外醒目刺眼,她不能这样血迹斑斑的回屯子,会被人怀疑的,所以便跟淳于珟一人买了一身。

除了衣裳,还买了亵裤和洗澡用的棉布、袜子等,买完后,她又找到先前帮她做枪的那家铁匠铺子,把自己的图纸交给了铁匠师傅,要铁匠师傅帮她照样打出来。

铁匠师傅收了图纸和工钱料钱,约好半个月后出货。

忙完这些,看看天也黑下来了,沈若兰才一溜小跑的回到客栈里!

回去时,她趴在门缝往里看了看,那人还在浴桶里没出来呢,就把自己给他买的袍子和亵裤和棉布交给小二,让小二帮他送进去。

她自己是不会进去的,必须等他穿好了再进去,不然万一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比如那个大茄子),怕长针眼!

把衣服递进去后,她就坐在外面的大堂里等着,不多时,淳于珟出来了,穿着她给他买的那件新衣。

镇上没有太好的衣裳,闯入了给他买的那身衣裳不过是寻常的绸缎料子,跟他以往穿的名贵的蜀锦、纬锦都没法相比,不过,有颜就是任性,即便是寻常的绸缎,可穿在他的身上,就显得格外的高大上起来,风流潇洒,贵气无比,一身锦缎绸衣,跟宫里的绣娘做出来的似的,处处都透出矜贵的气质。

沈若兰正在心里暗暗的在赞叹着,就听淳于珟对她说:“我已经叫小二给你也烧了水,待会儿你也洗一洗吧,去去晦气!”

一听这话,沈若兰连忙拒绝:“我就不用了,等明天回家去洗也是一样的,今天太晚了,还有我昨晚一夜未睡,好累,我要睡了!”

她坚决不能洗澡,她要是洗澡,保不齐这家伙会不会突然闯进来呢,被他看光是小,万一他起了兽心(想废了自己的童子功咋办),她岂不是亏得慌,所以——决不能洗!

淳于珟听她这么一说,便也不忍再让辛苦挨累了,就跟她一起回房去睡了。

睡觉得时候,沈若兰本想各睡各的,但淳于珟郑重的威胁说,怕太后那边儿会有漏网之鱼,万一真有,再趁着她睡着时来抓她,他若不在她身边,她定会被抓去。

沈若兰一听,觉得很有道理,在她的心中,失节事小,性命是大,所以,为了生命安全,就勉强答应跟他同室而居了。

其实这也不是他俩第一次同室而居,所以沈若兰倒没有太多的不自在,进屋后上了床,放下帐子,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那个男人刚躺下时,还抱着她,亲吻她,想跟她亲昵,但是见她兴致恹恹的,完全是一副累坏了的模样,就不忍心再折腾她了,好心的放她去睡了。

所以,这一夜她睡得很安稳,那个睡在她身边儿的男人也是赶了一天一夜的路,也累的慌,见她睡去了,也就不再动别的心思,伸手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也跟着沉沉的睡去了……

这一觉,一到睡到大天亮!

早上,沈若兰醒来时,日头已经老高了,一睁眼,身边儿的男人已经不见了,转过头,看见那人正坐在桌子旁悠闲的喝茶呢。

沈若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懒懒的说了声,“齐爷,早!”

“不早了,已经日出三竿了!”淳于珟坐在桌子旁,不紧不慢的喝着茶。

沈若兰一听,赶紧爬起来,说:“都这时候了啊?那你咋不叫醒我呢?”

“怎么没叫?只是再叫不醒,简直就是头小猪!”他抱怨。

然而事实上,他看她睡得那么香,根本就没舍得叫她,不仅没舍得叫,还悄悄的到外面吩咐小二不许进房打扰,吩咐完,便又返回房间,还坐在榻边端详了她好一会儿。

她长的很好看,圆润饱满的额头,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跟两把小刷子似的,毛茸茸的,还有那个挺巧的小鼻子,莹润的小嘴儿,以及那张巴掌大小的小脸儿,每一处都那么好看,都那么和他的心意。

连她那头毛茸茸的头发,看在他的眼里都格外的讨喜,别的女人的头发都是乌黑油亮的,就只她的头发是毛茸茸的,跟一只炸了毛的猫咪似的,让人一看就想伸出手去揉揉她,逗逗她,还有她那纤细的小身体,每次一见到,就会让人产生蹂躏的欲望。

总之,在他的眼中,她什么都好,无论是相貌、性格,甚至连说话的声音在内,都符合他的喜好,他全部都喜欢!

他很少有机会这样近距离的端详她,所依借着这难得的机会,着实的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看到她翻身欲醒,才离了她身边,走到桌旁喝茶去了。

沈若兰赶紧起了身,洗漱梳妆完毕,就跟他一起吃饭去了,饭后,两人又骑上汗血宝马,往靠山屯跑去。

**

此时,吉州城沈若兰家里

沈大娘坐在院子当中,一边拍着大腿一边放声哭嚎着,“哎呦我的梅儿呀,你这是上哪去了,你可急死娘了啊——”

沈若梅两天两夜未归,沈大娘已经崩溃,也不管是不是自己家的院子,只管发泄似的放声痛哭了。

“梅儿啊,我的好闺女啊,娘好后悔啊,不该带你来吉州,你回来吧,娘带你回去——”

她拖着长长的调子,一边哭唱一边擤大鼻涕,那凄哀的声调,跟家里死了人似的!

穆氏人还在病中,还需要静养,被她这么一哭,哪里还能养病了,只觉得被她吵的脑瓜仁儿都嗡嗡嗡的作响了;竹儿也没法安静的看书写字了,往往是刚提起笔,院子里就忽然“嗷唠”一嗓子,跟炸雷似的,都能把人给吓死!

虽然他们娘俩都对沈大娘的做法不大满意,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又不能制止人家发泄哭泣(就算制止也制止不了),只好无奈的忍着了。

沈德宝现在已经完全顾不上老婆子发疯发癫了,自从沈若兰失踪,他白天走街窜巷的打听沈若梅的消息,直到晚上天黑了街上没人时再回来,回来也不睡觉,就在院子里转来转去的,长吁短叹,唉声叹气的,短短的了两天时间,可怜的沈德宝就跟又老了二十岁似的!

沈福存和沈金存也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虽然他们都不大喜欢沈若梅了,但毕竟是一奶同胞,不喜欢归不喜欢的,但她要是真出了事,他们还是会心疼,会难受的。

这两天,哥俩儿也是满吉州城的跑,又是打听又是搜寻的,可惜,还是一无所获!

沈德俭也快为沈若梅跑断腿儿了,他把能找的地方都找了,能求的人也都求了个遍,只是,沈若梅像凭空消失了似的,怎么找都找不到,连他都忍不住想,那孩子是不是已经遭到不测不在人世了…。

事实上,沈若梅还活着,只是活的不大好而已。

她在老牛家已经两天了,这两天,她简直在地狱一般。

老牛家很穷,每顿饭都是糙米掺野菜粥,吃得她直拉嗓子,从前她在家里时,可从来没吃过这么差的伙食,不光差,还吃不饱,每顿饭就只给那么一点点儿,跟喂鸟似的,还不如她平时里吃的三分之一多呢!

更让她感到痛苦的是,牛奎像个淫魔似的,不分黑天白夜的折磨她,有劲儿时便走她的后门儿,没劲儿了也不消停,一双大黑爪子长在她身上了似的,又揉又捏,又抠又摸的,都要把她恶心死了。她稍有反抗,牛奎就往死里揍她,跟打畜生似的,毫不怜惜。

他这打女人的习惯是改不了了,因为在他的意识中,女人就得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不把她打服了,她不听你的,只有把她打的服服帖帖的了,她才能消消停停的、一心一意的跟他过日子。

沈若梅哪受过这般苦楚啊,她反抗不过人家,就还想像从前做她爹娘似的用寻死觅活来做牛奎母子,结果娘俩根本就不吃她那一套。她要撞墙,牛奎就把她捆起来,捆得跟个粽子似的,往墙角一丢,想站起来都不能,何况是撞墙寻死?

想绝食寻死,牛奎就捏着她的嘴,让他老娘硬往她嘴里灌食,稀了光汤的野菜粥,很容易的就被灌进她的肚子里,肚里有食,她就是想死也死不成啊?

她还诅咒似的骂过这娘俩几句,结果还没等骂完呢,就被老婆子噼里啪啦的打了一顿大嘴巴子,打得嘴丫子都淌血了,牛奎更狠,把她剥光了吊在房梁上,用鞭子狠抽了一顿,抽得她皮开肉绽,哭爹喊爹的,差点儿吓破了胆子。

从此,再也不敢骂人家,也不敢忤逆人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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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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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仙宫

孝端太后沉着脸坐在寝殿里,脚下是一个粉碎的茶杯和一封皱成一团的信。

殿里服侍的宫女太监们都眼观鼻,鼻观心,各个屏气凝神,小心翼翼,唯恐一个不慎触再太后娘娘的气头上,惹来无妄之灾。

玉容长公主进来时,正好高看这副场景,赶紧上前小心翼翼的问:“母后,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发了这么大的脾气?当心身子啊!”

孝端太后阴着脸道:“哀家还要这身子做什么?气死算了,也省得被自己的儿子甩脸子不待见!”

玉容长公主一听这话不像,便问夏槿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太后这是跟谁发脾气呢?”

夏槿低声道,“太后娘娘刚才接到北边儿的飞鸽传书,说太后娘娘派去接沈家姑娘的隐卫都被七爷杀死了,有的还被他当场分尸,太后心里不痛快,所以……”

玉容长公主一听,惊道:“他怎么敢这样,他不知道那些人是母后派去的吗?”

孝端太后冷声道:“他当然知道,就是因为知道了,才故意要给哀家点儿颜色看看呢,哼哼,还真是哀家的孝顺儿子啊,为了个下贱的小蹄子,竟然给哀家甩脸子……”

太后娘娘很生气!

其实,她这次派人去抓沈若兰,并没有太大的恶意,就是想看看他喜欢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好照着她的样子在京城的名媛中帮他找相似的,也省得他被个低贱的小蹄子迷住了心窍,将来再疏远正妻。

至于这个小蹄子,她虽然会教训她,敲打她,但是儿子喜欢,她不会要她的性命的,顶多也就是打一顿吓唬吓唬她而已。

没想到,他竟那么护短,不仅把人抢了回去,还把她的人给杀了,那批一等的隐卫,各个都武功超群,是她训练了十几年才练出来的,却全部都死在他的手里,有的还被肢解分尸,可见他是真的生她这个当娘的气了!

为了小贱蹄子,生她这做娘的气了,还公然忤逆她,这叫太后娘娘情何以堪啊?

难道,在他的心中,她这个做娘的,都比不上那个小贱蹄子了吗?

太后娘娘很委屈,也很生气,她入宫数十载,早就练就出宠辱不惊的脾性,已经好多年没发过这么大的脾气了,现在,她是真的气坏了,受不了了,要是那个小贱蹄子现在就在她眼前,她绝对会一道旨意,让她五马分尸!

玉容长公主听了,低下头,神色凝重的说:“老七也太过分了,不光是宠妾灭妻,现在为了那个女人,竟然连孝道都不顾了,简直岂有此理!”

“他已经被那个小狐狸精给迷住心窍了,哪里还顾得上什么人伦孝道,世俗礼仪!”

说起老七,太后简直是一肚子怨气,“你知道吗?因为那个小贱人说喜欢田园生活,老七就把王府里好好的花园子给毁了,都毁成田地,要给那个小贱蹄子当田地种,还把荷花池给拔了,把观赏鱼都捞出来弄死,要把池子留着给那小贱蹄子养鱼,如此荒唐之事,哀家活了这么大年纪,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这下子借他的光,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玉容长公主一听,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母后,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不会吧?老七的性子一向冷硬,怎可能做出那样荒谬之事呢?”

“就是前几天的事儿,哀家乍听到时也不大信,所以也没有告诉你,可是有了这事儿比着,他毁了花园子,拔个荷花池还真不算啥事儿了!”孝端太后冷声道。

闻,玉容长公主连连摇头,满脸痛惜,“糊涂啊,老七真是糊涂,怎能这样行事啊!”

前段时间,北边就传出他宠妾灭妻得传闻,说是安安郡主在吉州治病,他对安安郡主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却对那个低贱的小商女百般讨好,不惜在拍卖会上拍下十余万两的东西去讨她的欢心。

那小商女身份低微,奶味微贱之人,就算能进湛王府,也不过是侍妾的身份,他对个侍妾百般宠爱,却冷落正妻,这样做就是嫡庶不分,宠妾灭妻,犯了人伦大忌,会遭到天下人的诟病,被天下人所不齿!

身为他的嫡亲姐姐,她自然不愿意看到她唯一的弟弟堕落下去!

“母后,眼下该怎么办啊?总不能让他继续糊涂下去吧?再这样下去,他的名声可就完了,会遭千夫所指的啊!”

孝端太后冷哼一声,“哀家还能有什么法子?扒心扒肝的替考虑,可结果呢?人家不但不领情,还把哀家当成了仇人似的,既这么着,哀家也不管他了,省的被人记恨!”

“母后,现在不是置气的时候,眼看着老七被那个小蹄子把魂儿给勾去了,难到您就忍心看老七这样堕落下去吗?男儿立世,名声何其重要,要是落个人伦不分,宠妾灭妻的名声,他这辈子岂不是完了?”玉容长公主痛心的说道。

正说着,外头宫女来报,说荣嘉大长公主求见。

淳于珟亏待了安安郡主,太后和玉容长公主都觉得对不起荣嘉大长公主,所以荣嘉大长公主一来求见,孝端太后马上召见了。

外头值班的宫女带着荣嘉大长公主走进寝殿,参拜行礼后,荣嘉大长公主复又跪了下来,红着眼圈儿说:“太后,荣嘉今日过来,是想求太后个恩典,还望太后成全才是!”

孝端太后道:“有什么事起来说便是,只要合情合理,哀家自然会成全你!”

说着,示意夏槿和春柳去扶荣嘉大长公主起来。

荣嘉大长公主起身后,谢过了太后,又拿着帕子沾了沾眼角,哀哀的说,“太后也知道我跟驸马年轻时的事儿,那是我年轻气盛,处事难免有些焦躁,当年在盛怒之下伤了驸马的心上人,惹得驸马多年来一直视我为死敌,这许多年跟我不像是夫妻,倒像是一对势不两立的冤家。如今荣嘉已经知道错了,特来求太后,把驸马的那个心上人赐给驸马做贵妾,也好成全了驸马的一片痴心,顺便也能叫他减轻点儿对我的怨怼,也好让我的下半辈子能好过些。”

闻,孝端太后和玉容长公主都愣住了,玉容长公主说:“姑母,当年与姑父相好的那个女子不是被你打死沉塘了吗?又何来成全之说?”

荣嘉大长公主苦笑道:“哪有啊,当年我因驸马太厚此薄彼,确实对那个穆氏动了杀机,不过驸马察觉后,偷偷买通了行刑的人,在行刑的时候放了水,后来又使人将她救下送走,那个穆氏到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哩!”

孝端太后听了,脸上不由得露出了几分冷厉的神色来。

这事儿她不想管,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荣嘉大长公主的家事她就不想管,因为她既不满荣嘉大长公主的悍妒,又不满邓驸马对外室的重视和宠溺,这夫妻俩简直没一个好东西!

不过,相比之下,她还是更不满邓驸马多些,毕竟她也曾经是正妻,也遭到过丈夫宠爱妾室冷落她的待遇,因此即便嘴上说的漂亮很,其实内心里还是很厌恶那些妖妖乔乔的妾室的。

荣嘉大长公主见孝端太后没有说话,就复有跪下下来,哀求道:“太后,您就成全了我们,下了这一道懿旨吧,穆氏要是不进我家门,怕是驸马这辈子都不会待见我的,您就当可怜可怜我吧,我保证,往后绝不悍妒吃醋,定把穆家妹妹当成自己的亲妹妹对待,把她的儿女们也都当成自己的儿女,绝不叫他们受半点委屈……”

“儿女?你说穆氏已经有儿女了?”孝端太后奇怪的问,“谁的啊?邓驸马的吗?难不成,邓驸马背着你在外面跟她生儿育女了?”

“不是的,那几个孩子不是邓驸马的。”荣嘉大长公主解释,“那几个孩子是穆氏离开京城后,去了吉州又嫁了个姓沈的庄稼汉子,跟那个庄稼汉子生的儿女!”

玉容长公主一听,气得啐了一口,骂道:“真不要脸,她勾引完别人的丈夫,搅的人家家宅不宁的,她倒好,拍拍屁股跑到北方嫁人去了,还又重新开始了她美好的小日子,美死她了呢!”

太后也拧着眉头说:“好女不嫁二夫,穆氏这样做,确实有点儿不守妇道了!不过,也备不住是她一个女人没法生存,才不得不另嫁以谋求生计的。”

“太后说的对,穆氏确实是为了生计才嫁给沈德俭的,不然凭她的才情和美貌,顿不会嫁个庄稼汉,更不会心甘情愿的给他生儿育女!”荣嘉大长公主款款的说着,脸上还是一副很通情达理的样子。

“她嫁的是庄稼汉?”

太后和玉容长公主听到穆氏竟然自甘下贱倒这种地步,不由得都瞪大了眼那,一张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荣嘉大长公主说:“是呀,嫁的就是个庄稼汉,姓沈,家就住在吉州南边儿一个叫靠山屯的小山村里,怎么了?”

太后抿了抿嘴,尽量让自己平静了下来,随后才问,“那老沈家的几个孩子都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是男是女?”

“回太后的话,穆氏一共有三个孩子,两女一男,大女儿叫做沈若兰,今年已经十五岁,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二女儿叫做沈若菊,此外,还有一个儿子,叫做沈若竹,他们兄妹俩是龙凤双胞胎,很难区分的!”

荣嘉大长公主详细的奏道。

闻,太后和玉容公主都惊呆了!

没想到沈若兰竟是这个穆氏的孩子,本来她们还对这个穆氏的遭遇又那么点儿同情,但是一听说沈若兰竟是穆氏的孩子,穆氏竟是沈若兰的娘亲后,母女俩对穆氏的那点儿同情瞬间便烟消云散了!

呵呵,穆氏的女儿,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会打洞啊,狐狸精就只能生出狐狸精啊!

都说‘爱屋及乌’,同理,恨一个人也会恨跟他亲密的人,孝端太后虽没见过穆氏,但是因为沈若兰的关系,在心里边已经把她当成了不要脸的狐狸精了!

不过,虽然厌恶穆氏,太后娘娘也没做出什么来,玩了一辈子宫斗,她自然看得出荣嘉大长公主是在表演,表演的目的,不过是想借她的手惩治穆氏母女而已。

玉容长公主嘴快,一听姑母说穆氏是沈若兰的娘亲,顿时压不住火了,冷冷语的讽刺说:“真是一对狐媚子,母后,您可不能轻饶了她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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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0章张金凤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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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端太后道:“那穆氏并未犯罪什么违法乱纪之事,母后身为楚国太后,怎能以势压人?这样的话往后不要说了,免得失了你的身份。”

玉容长公主见母后面露不悦之色,还以为母亲不想收拾穆氏和沈若兰那个小蹄子呢,不禁大失所望,但见母后的脸色不好,也便不敢多说,更不敢劝和了,只好悻悻的闭了嘴,不再开口了。

荣嘉大长公主听到太后的话后,心里也好生失望,差点儿连脸上那可怜兮兮的表情都维持不下去了!

她俩都认为孝端太后不想对付沈若兰和穆氏,但其实,太后娘娘在知道穆氏是沈若兰的母亲后,就已经打定主意要收拾她们了,只是又不甘心这样被荣嘉利用,才用那套仁义道德的借口推脱。

荣嘉大长公主不晓得她的心思,还以为她不肯帮忙呢,脸上的笑容僵了僵,又说:“荣嘉只想求太后个恩典,让穆家妹妹入我公主府中,并没想别的,太后可别误会了……”

虽然她恨不能太后这就下一道懿旨旨,把穆氏那个贱人碎尸万段了,但是为大局着想,她必须得保持冷静,女儿在信里一再嘱咐她,不能冲动,要装可怜,博同情……

安安的心计一向比自己多,听她的或许管用,所以,她要忍着心中的嫉火,使劲儿的装可怜。

孝端太后看了看荣嘉大长公主,虽然对她假惺惺的表演感到不满,但是想想儿子对人家女儿的态度,就不由得感到有点儿内疚,加上对荣嘉的遭遇也是真真儿的同情,便不轻不重的回复她说:“这事儿还得看穆氏怎么想,她若是想进你的公主府,哀家自会成全你们,可她若不想,哀家也不能强人所难,毕竟拆人家庭,毁人姻缘是有伤阴德的事儿,哀家不要能做。”

太后娘娘嘴上说得冠冕堂皇的,听起来公正廉明,丝毫没有偏颇,但细想想,就会发现她的决定有多荒唐了。

穆氏已经嫁人生子了,人家过的好好的,她还要让选择,别的不说,万一穆氏的丈夫不知道她的过去,太后这一道让她选择的懿旨下去,她的丈夫不就什么都知道了?

倘若知道她曾经给人做外室的经历,又怎会再对她好?她平静幸福的生活岂不是到了头了?

就算她丈夫早已知道,也接受她的过去了,但她夫家的亲友肯定不知道,毕竟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要是被人知道了,肯定会遭人诟病和歧视的。

但是,她的一道懿旨过去,她的邻居和夫家的亲友们也肯定都知道了。一个女人,被扒出不洁的黑历史,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太后娘娘不会不知道。

孝端太后就是知道,才故意要把她打入到这种绝境中的,谁叫她是那个小贱人的娘,生出那么个让人憎恶的狐狸精女儿呢?

她陷入到绝境中,她的女儿也肯定会不好过的,只要她女儿难过,也就不枉她被荣嘉利用了。

荣嘉大长公主一听太后的话,顿时明白她这是肯帮忙了,只是不愿承认而已,不觉心中暗暗高兴,又说,“既然是这样,荣嘉就再厚着脸皮求太后一个恩典,把穆家妹妹接到京城来问话吧,我怕在她夫家的家中,她夫家人会影响到她的决定。”

“可以,哀家这就下旨,即可派人去吉州,帮你把穆氏传来问话……”孝端太后承诺。

得到这样的承诺,荣嘉大长公主彻底放心了!

那个贱人,两次从她的手中逃过,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在让她逃出生天了……

荣嘉大长公主走满意的走了,等再过的天,就能看见邓玉郎痛哭流涕的跪在自己山脚下了,还能看到他们伤心欲绝,生离死别的场面,想想还真是痛快能呢……

穆氏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盯上了,现在的她,正为大伯嫂子发愁呢。

沈若梅丢了,大伯嫂子也崩溃了,随时都能亮开嗓门儿嚎上一场,家里变得鸡犬不宁,鸡飞狗跳的,穆氏每天心惊胆战,随时准备迎接大伯嫂子的崩溃式哭号。

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四天,沈德俭都受不了了:媳妇身子还未养好呢,小儿子每天念书也需要个安静的环境,嫂子这样做,着实影响到他的家庭生活了。

好在福存和金存都是明白事理的,见老娘做的太过火,晓得必会影响到二叔一家的生活,哥俩商量了一番后,决定把爹娘接到金存现在居住的印刷厂去,等找到沈若梅就送他们回老家。

他们把商量的结果告诉了沈德俭,沈德俭欣然同意了,他巴不得大哥大嫂快点走呢。于是哥俩趁着晚上铺子打烊的时候去接沈大爷和沈大娘。

接人的时候,沈大爷倒是没说什么,沈大娘却不乐意了。“我们住的,”好好的,干啥要搬走啊?要是我们都走了,梅儿回来了,上哪找我们去啊?”

沈福存小声跟她解释,说梅儿不见了,他们指不定得在这边儿呆多久能呢,总住在人家不好,二婶儿身子弱,需要静养,竹儿正在念书,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才能专心学习,他们在这儿会影响到人家的生活。

这这番合理的解释,并没有让沈大娘理解,反倒认为是二房嫌弃他们白吃白喝,嫌弃他们梅儿给他们带来麻烦了。

于是又歪歪着哭了一场,顺便儿发泄一下自己心中的郁闷情绪,但考虑到自家俩儿子都在人家做事呢,也没敢做得太狠了,闹一场后,心里的郁闷发泄出去,感觉不那么憋屈了,就跟着福存金存走了,搬到印刷厂去住了。

人一走,沈若兰家顿时清亮了,沈德俭和穆氏都不大喜欢沈若梅,虽然她失踪了他们也挺着急的,也出了不少人力物力帮着寻找,但是却没有怎么动心动肝的跟着着急,只尽到心思了,也就问心无愧……

沈若兰跟淳于珟早就到靠山屯了,因为她刚跟张二勇退婚,不想这么快被屯里人发现她又找别的男人了,免得有人乱嚼舌根。所以就把淳于珟藏在家中,不叫人看见。

好在她家是前后两进,瘦丫他们住在一进不大往她的屋子来,所以,就把他给藏住了。

这几天,沈若兰办了几件大事儿,一是把西瓜和瓜都卖了,只一亩地的西瓜和瓜本来也没多少,上回爹回来时还卖了一部分,剩下这点儿都让她低价卖给大春和大庆了,他们哥俩从沈若兰这儿低价买了西瓜和瓜后,在搁车拉着,拉到镇上或县城去卖,低价买高价卖,赚个价差!

另外,她还干了一件大事儿,就是偷着给山上那些庄稼浇了一次水。

这段时间雨水很少,山上的庄稼本来就旱,加上没有下雨,很多庄稼都要旱死了。

沈若兰一见如此,就偷偷的在井里收了不少水在空间里。

因为空间是个棋盘,那一道道格子像一条条小水沟似的,能存不少水在里面。沈若兰便悄无声息的走了几个来回,把庄稼痛痛快快的浇了一遍,将那些濒临旱死的庄稼又救了回来。

本来要死的庄稼被她这么一浇,非但不能死了,还变得郁郁葱葱起来,一看就是要丰收的样子。

她干的第三件事儿,就是把欠段夫人的那些花样子都给她送去了,送花样子时是她们俩个人一起送的,俩人骑着一匹马,趁着天还没亮就起身,在县城里呆了一整天,晚上天黑透时再回来,没一个人发现的。

不过,虽然靠山屯的人没发现,却被一个外村的熟人发现了,这个人就是张金凤。

张金凤是跟她爹进城卖菜的,说是卖菜,其实说是来溜达是更贴切,她只在集上呆了一上午,晌午吃过饭后后,就把菜摊儿丢给了老张头儿,迫不及待的出来逛了。

她逛的地方无外乎就是成衣铺子,银楼,胭脂铺子和书坊。

逛成衣铺子、银楼、胭脂铺子就是为了买到点儿便宜又好看的布料胭脂等,好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女为悦己者容嘛,哪个女子不希望自己能打扮的漂亮点儿,惹男人注目呢?

但是,逛书坊的目的就不那么纯了,她连字都不认得,又怎会喜欢看书?之所以喜欢逛书坊,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的——就是为了结识那些年轻俊俏的书生,好给自己择一个乘龙快婿呢!

她都十七了,快成老姑娘了,可还没有婆家呢,她爹娘偏心,一门心思的顾着儿子,根本就不管她这个闺女的死活,所以她只好自己为自己打算,自己琢磨着给自己找个乘龙快婿了。

可惜,她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守株待兔似的在书坊、书院徘徊了好几个月,还没有一个英俊富贵的公子哥相中她呢,往往都是她相中人家,一盆火似的赶上去,结果被人家一盆凉水从头泼到脚,把她的火彻底浇灭了。

还好她心理强大,被打击了无数次依旧顽强的坚持着,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势头,这份坚定的意志力,还很值得别人学习呢!

这些天,她还和往常一样,丛集市上出来后,守在书坊的门口儿,眼珠子滴溜溜的从那些进出书坊的年轻公子身上溜过,正看着,一个神色冷峻的男人,骑着一匹淡金色的大马从书坊钱走过。

那男人神色淡然的骑着马走在街上,俊朗清冷的眉眼,睨视天下的气势,与生俱来的贵气和举手投足间的风度,一下子把她认识的所有的男人都给比下去了,仿佛在他的面前,那些男人根本就不值一提了似的。

她痴痴的看着那天人一般的他,只觉得他身后的人,物,景,甚至是天和地,都变得模糊不清,似乎这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人一般,张金凤心一下荡漾起来,一波接一波,再无法平静。

这会子,只要这位公子肯向她勾勾手指,她肯定就能不顾一切的跟着他,生死追随,谁拦着都不好使。

然而,那位公子像没看着她似的,甚至连一个眼神都不曾给她,有径自打马,潇洒离开。

张金凤看到他后,眼里再放不下第二个男人了,见他走了,毫不迟疑的拔腿追了上去。

街上的人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张金凤在人群中一路突围,跑跑停停的,见那个俊逸非凡的男人终于在一家酒楼前停下来,翻身下马,大概是要上酒楼吃饭的样子。

张金凤见机不可失,赶紧往手心儿吐了两口唾沫,捋了捋头发,把头发捋的整整齐齐,油光铮亮的,刚要上前去搭腔,这时,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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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1章收拾张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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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酒楼外

淳于珟挑眉道:“怎么这么快?我这骑马的刚到,你这走着来的就到了。”

刚才他俩分头行动了,一个去绣坊交花样子,一个去段家找段公子商量事情,俩人好约好了完事儿后在四海酒楼见面,然后一起吃饭,再一起去逛街买东西……

淳于珟怕她等急了,到段家后就急忙把事儿交代了,就骑着马往四海酒楼赶,结果紧赶慢赶的还是没把她落下,还是跟她脚前脚后到的。

沈若兰顽皮的的说:“有人请吃饭,我自然得积极点儿了,不然让人家等急了,下回肯定就不能继续请我吃了。

又露出一个坏坏的笑意,对淳于珟到道:“对了,我决定今个大吃一顿,吃穷你。”

淳于珟被她那副坏坏的样子逗笑了,抬手摸了摸她小脑瓜,宠溺的说,“尽管吃,你要是真能把吃穷爷,就算你本事!”

不远处,张金凤一见他俩这般亲昵,嫉妒不已。

这个死不要脸的小骚比,她咋就这么好命呢,才刚跟她哥退亲,就又找了个男人,还是比她二哥好看那么多倍的男人,她咋就找不着呢?

正愤愤的想着,又见他们要进酒楼去,忙抢上前一步,大叫一声,“二嫂。”

沈若兰闻声,转过头,看到膀大腰圆,涂脂抹粉的张金凤正站在不远处喊她哩!

虽然是在喊她,看起来像跟她说话似的,但一双眼睛却直勾勾窺着淳于珟呢,一张黑脸羞得绯红,说话时也是捏着嗓子,一副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样子,一看就是红鸾星动,春心荡漾了。

沈若兰顿时一阵无语,她这副表情,这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调调,瞎子傻子都能看出来这是看中她身边儿的这位爷了!

却不知,有些人是她永远高攀不起的,哪怕是觊觎都不配,一旦招惹上,便是灭顶之灾,弥天大罪!

淳于珟听到张金凤叫沈若兰“二嫂”,本就十分不乐,又见她腻着一张大黑脸贱兮兮让她看着自己,不觉一阵恶心,拉着沈若兰的手,转身就往酒楼里走。

沈若兰被他拉着,也脚不沾地的跟他往酒楼里走去,张金凤一见他俩要走,便急忙在后面喊道,“诶?二嫂,你咋不搭理我呢?”

淳于珟本不屑于跟她这种人说话,但见张金凤一直叫沈若兰二嫂,还一味的纠缠,便阴着脸转过头去。

“滚开!”

他低喝一声,抬手一个掌风劈过去,虽然只用了两成的力气,还跟张金凤隔着四五米远的距离,但依旧打得张金凤直直的飞了出去,飞出两三步开外的样子,重重地跌倒,脸先着地。

沈若兰一见如此,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看张二勇的面子,不并不希望淳于珟收拾张金凤,可是她也知道,按张金凤那死皮赖脸的性子,不把她收拾怕了,肯定还会继续纠缠不休的。

所以,打了也就打了,好在打的不太不算太重,只是脸摔的有点惨而已,鼻子出血了,下巴也破了皮,一半儿脸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起来,迅速的成了猪头,看着都疼……

张金凤没想到这个绝世美男子居然能打自己,一时间又气又怕又委屈,她趴在地上,抬头捂着脸,张着嘴傻愣愣的看着那个男子,想哭又不敢,此时的她完全被他身上散发出的冷厉阴鸷的气息给镇住了。

看到那恐怖的眼神,她百分之百的相信,要是她再敢惹他不痛快,他绝壁能动手弄死自己。

“走!”

淳于珟不愿在这种腌臜的东西身上浪费时间,收拾完张金凤后,拉着沈若兰的手提步往四海酒楼里走去。

张金凤眼睁睁的见他们进了酒楼,却再也没有勇气去纠缠了。

人已经进了酒楼,看不见影了,张金凤才敢哭出声来。

“贱货,骚比,刚跟我哥退完亲就勾搭野男人,还撺掇野男人打前小姑子,你个坏事做尽的骚蹄子,不得好死……”

人都走了,张金凤也可以肆无忌惮的骂人泄愤了,她尽情的哭骂了一番,把自己所知道的污秽语全都用在了沈若兰的身上,把沈若兰骂的狗血淋头的,虽然她也气那个对他出手的俊美男子,但是他太出色了,她到底还是舍不得怪他,最后只好把一腔怨气和委屈都发泄到沈若兰的身上,认为是沈若兰撺掇了那个男子打的自己,不然那个男人绝不会这么对自己的。

他长得那么好,跟庙里的二郎神似的,人长得这么好心地也一定很好,不会这么残酷的对待一个爱慕他的少女,肯定是沈若兰的背后捅咕的。

因此,她对沈若兰的恨也就更深了。

酒楼的二层雅间里,沈若兰凭窗向下看,见到张金凤坐在大街中央,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着,一边哭一边大骂她呢,污秽语,简直不堪入耳。

沈若兰摇摇头,转身回到桌旁坐下,并未放在心上。

淳于珟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耳力格外好,他也听到外面张金凤的哭骂声了,他走到窗旁向外一看,顿时眯起了眸子,一股煞气瞬间聚拢全身。

沈若兰感受到他危险的气息,忙柔声安抚说,“她缺心眼儿,咱们不用跟她一般见识,她不嫌丢人由着她闹去不理她就是。”

“你就是这么对待羞辱欺压你的人的吗?”淳于珟黑着脸问道,一听那话就是不打算饶了张金凤。

沈若兰忙又说,“她要是个思维正常的人,我当然不会放过她,但是她就是个缺心眼儿的智障,咱们真没必要跟她较真儿,就好你在街上遇到一条疯狗向你狂吠,难不成你还要去跟疯狗一般见识吗?不管是打死它还是打残它,都毫无意义嘛,整不好还会惹别人笑话,还不如不去理会它呢!”

淳于珟见沈若兰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摆明了不想自己为难那个黑女人,便也只好罢了。

他走回桌旁坐下,冷声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这一次便放过她罢,只是这疯狗吠一次还罢,若再有一次,哼,就该打杀了……”

“不会了,她虽然缺心眼子,但还没傻透腔,肯定已经看出你的本事了,不然就她那脾气,不可能等咱们进来了才开始骂,早在挨打的一瞬间破口大骂了……”沈若兰分析道。

“哼,那种龌龊的东西,简直不配活在这世上……”

淳于珟虽然饶了张金凤,但张金凤的行为着实恶心到他了,要不是兰儿苦劝,他真想把她一巴掌拍在墙上,抠都抠不下来!

因为天热,两人的午饭也没有吃什么大油大腻的东西,只点了几个青菜,吃完后就去逛街去了。

小县城里的东西,根本入不了湛王爷的眼,不过,只要是跟她在一起,便是再不入眼,他也觉得好,觉得有趣。

本打算逛一下午的,但是走了几家后,沈若兰就说什么都不肯再逛了。

因为她受不了了,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她多看了几眼的,他就一律买买买,不管有用没用,也不管拿得了拿不了,反正就是个买,让沈若兰倍感压力,干脆就不逛了,跟他进来一家戏园子去听戏……

听完戏又去看杂耍,听评书,她还提议要到妓院去听曲儿,结果被淳于珟黑着脸给拉走了……

后来逛累了,便去了一家茶楼喝茶,没想到刚坐下,恰好遇到了段夫人!

几个月不见,段夫人好像比从前瘦了些,打扮还是按沈若兰从前教她的妆容打扮,虽然不怎么好看(段夫人长得本来就不好看),但至少还过得去。

只是,她的气色不大好,脸色有点苍白,浮肿,跟没睡好觉似的。

“段夫人好,真巧啊,我今儿还去了你的绣坊呢,把剩下的花样子都补齐了,不知您看到了没有呢?”沈若兰笑到道。

段夫人说,“我看到了,就是因为看到了那些花样子,才知道你今儿来了城了,特意来寻你的。”

“寻我,有事儿吗?”沈若兰奇怪的问到。

段夫人犹豫了一下,说,沈妹妹,咱们能单独聊聊吗?说完,歉意的看了淳于珟一眼。

她并不知道眼前这个俊美如天神般的男子就是湛王,虽然早从段公子口中听闻湛王可能对沈姑娘感兴趣,不过却没想到这男人就是湛王殿下本尊,因为淳于珟现在身上穿的还是沈若兰在哈拉海镇给他买的普通缎袍,段夫人是个识货的,一眼就看出他穿的是衣料普通的袍子,所以还以为他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公子哥,便也没太在意。

跟沈若兰在一起,淳于珟的心情愉悦,所以身上也没有了往日那种冷厉骇人,震人魂魄的王者气势,而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像个风度翩翩的富家公子似的,也难怪段夫人没看出来。

沈若兰听了,便用征求的目光看了淳于珟一眼。

淳于珟虽然心中不喜他们的二人世界被人打搅,但好在段夫人是女人,他虽不喜,但还不至于不能忍受,便淡淡的点点头道,“我出去逛逛,一会回来。”

贴心的把地方让给了她们。

淳于珟一走,段夫人就迫不及待的拉住沈若兰的手,急切道,“沈妹妹,这回你一定要帮帮我。”

沈若兰笑道:“怎么了?您可是段夫人,有什么事是我能做到您却做不到的呢?”

段夫人哀伤道,“不怕妹妹笑话,我这个段夫人只怕就要做不成了……”

说着,把自己的麻烦跟沈若兰如实的叙述了一遍

跟大多数宠妾灭妻的故事一样,段夫人遭遇了婚姻危机,几个月前,段公子买了一个妖妖娇娇的小妾,叫做媚儿,因为曲儿唱的好,长的又美,加上会服侍人,把段公子伺候的舒舒坦坦的,一天都里不得她,不仅把她抬为贵妾,还要她住在了府里最好的梨香园中,待遇也就比她这个正式夫人差一点点而已。

媚儿仗着自己年轻漂亮,又得夫主宠爱,平日里再府里拿乔作势,作威作福的,连她这个正式夫人都不大放在眼里了,段夫人气不过,当众申斥过她两次,媚儿便跑到段公子面前哭哭啼啼的诉苦,说断段夫人不贤擅忌嫉,容不下她。

段公子一看自己的宝贝儿受了委屈,自然不乐意,为了媚儿,竟然给了段夫人好大没脸,把段夫人气个半死。

媚儿见夫主站在她这边儿,更加得意,越发不把段夫人放在眼里,几次寻隙滋事,一妻一妾之间的关系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

本来段夫人还打算等段公子过了兴头,不在宠媚儿的时候再收拾她,不成想这媚儿是个极有手段的,两个月前的早上,忽然说自己昨晚做了个梦,梦见有一条三尺余长的小金龙飞到宅子里,盘在了房梁上,醒来后就装腔作势的叫人到房梁上去找找看看,是不是却有其实事。

结果当然是没有,然而却在当天查出她有了身孕了。

段公子原就信这些妖妖道道的东西,这会子见爱妾怀孕,又有这样的大吉之兆,不觉喜出望外,对媚儿更加上心,甚至把府里的中馈都交由媚儿打理了。

段夫人虽然心中不满,却无计可施,只好忍气吞声的同意了。

本以为她都退让到这般地步了,也就到份儿了,没想到那个媚儿是个心大的,根本不满足做个妾室,人家盯着的可是她这个段夫人的位置。

几天前,媚儿过来给段夫人请安,回去后便说肚子疼,打滚儿似的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下边出了好多污血,大夫说是流产了,刚一个月大,尚未成形的孩子被流出来了。

段公子寄予厚望的孩子掉了,不觉又气又恼,追问下才知道,是媚儿在段夫人那请安时喝了一杯茶,回去后就流了孩子。

这下子段公子火了,跑到段夫人的院子,不由分说的把段夫人的院子砸个稀巴烂,还把伺候段夫人的丫头婆子各打四十大板发卖出去了,还把段夫人的管家权利彻底收回了……

“妹妹,你想想,我就算是想算计他的孩子,能赶在她上我这请安时算起吗?我就是再没有脑子也做不出那么蠢的事啊?这分明是那贱人故意栽赃陷害我,可惜我那糊涂爷被她迷了心窍,只听她的,无论我说什么,他都断不肯相信,我也是有冤无处诉啊,我知道妹妹心思机敏,肯定有办法,所以特意来求妹妹帮我想个法子,助我渡过这个难关吧……”

段夫人抹着眼泪说道。

沈若兰听了,沉吟了片刻,说,“办法倒是有,就是怕您不接受。”

段夫人一听她有办法,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到了救命的稻草似的,急切的说,“我接受我接受,只要能有办法,不论让我做什么,我都接受。”

沈若兰冷静的说,“我的办法就是你设法保护住自己的财产,然后跟他和离。你先别说话,听我说完。”看出她要否定自己的办法,沈若兰出声制止了她。

“段夫人,我的话可能有些残酷,但你是聪明人,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想通的。我觉得,以段公子的心计,未必不知道媚儿在设计你,可他却揣着明白装糊涂,跟那个媚儿沆瀣一气,一口咬定是你做的,你想想他为什么会这样?目的又是什么?”

“你是说,他,他……是要休了我……”段夫人结结巴巴的说着,一边说,身子还一边微微的颤抖着,泪如雨下。

沈若兰看到她这副备受打击的样子,心里也不大好受,但是这些话又不得不说,“夫人您不是早就想到了吗?又何必自欺欺人呢。”

虽然这么说有点儿残酷,但事已至此,遮着瞒着也没用,还不如一下子把真相摆到台面上来,总好过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吧!

“可是,可是,我跟他是自幼夫妻,他怎么能这么绝情呢……我要是被他休了,还怎么活啊……”段夫人喃喃道。

沈若兰提醒说:“你说错了,不是他休了你,而是你不要他,你自己有钱,有事业,有孩子,可以活的很好,没必要非得依附男人生活,要是这个男人疼你爱你的话,你依附于他也就罢了,但情况根本不是这样,你的男人已经变心了,为给他的心上人腾出夫人的位置,不顾多年的夫妻情分,跟他的小妾一起算计你,这样的男人你不甩了他难道还留着过年吗?”

“可是,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段夫人哀哀的说道,她来找沈若兰,是为了让她帮忙想办法挽回丈夫,而不是听她要她跟丈夫和离的话的。

“没有。”若兰斩钉截铁的回答。

别说是没有,就算有她也绝对不会帮她想的。

这种狼心狗肺无情无义的男人,还留着干啥呀?真想不通,有些女人明明知道丈夫变心了,还不肯离婚,死缠烂打,最后弄得尊严扫地,丈夫还更加讨厌她。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沈若兰最看不起的就是这样的女人了。

“我知道您可能会一时半会儿割舍不下这么多年的夫妻情分,但你想想他,他可有在意跟你之间的夫妻情意吗?既然他视你为弊履,你又何必珍视他呢?这不是自轻自贱吗?”

沈若兰的话说得很重,很难让人接受。但是沈若兰希望自己能够骂醒她,不让她在渣男身上浪费感情和精力了。

可惜,万夫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不允许她做出这样过格的事儿,见沈若兰没有帮她挽回丈夫的办法,难受了一会儿,就失魂落魄的离开了。

离开不久,淳于珟也回来了,看看天色已晚,两人便找一家酒楼吃了晚饭,就骑着马回靠山屯儿去了。

过了今晚,他们就要回吉州去了。

沈若兰脖子上的伤已经结痂,很快就要好了,她得赶紧回去,因为她还惦记着家里边儿呢。

大爷一家去她家小住了,大爷大娘倒也罢了,她只担心沈若梅看到她家现在的日子过得这么好,会因忌生恨整什么幺蛾子,她得赶紧回看着点儿,省得被她钻了空子去。

……

再说张金凤,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回到集市上,一见到老爹,就扯着脖子嚎了一通,连哭带嚎的向她老爹告状,告状的内容就是她无意中遇到了死兰丫,死兰丫有了野汉子,还鼓动着她的野汉子揍了她一顿,让她爹给她做主,把那个死兰丫告到县衙去,让县太爷把她抓起来,看她还敢不敢横了!

老张头听到沈若兰又找了别的男人,痛心不已。

不过,他是个开明通透的人,倒是理解沈若兰,兰丫这么优秀,盯着她的人肯定不少,自家的傻儿子不要人家了,人家自然不会再等他,找别人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说来说去,还是自家的傻儿子福薄,没那好命娶到兰丫这样的好媳妇,巴巴的去当什么兵,想挣一份好前程。却不知,若娶了兰丫,比当个官老爷不知强多少倍呢,可惜啊,他没意识到这一点,也没有珍惜,哎……

惋惜之余,对自家闺女挨打的事儿,他倒没很挖往心里去。

兰丫啥样他知道,金凤啥样他也知道,肯定是金凤不知死活惹到人家了,不然人家也不能揍她。

他这个虎闺女也确实需要人教训教训了,如今越来越像她娘了,不光谈举止像,连为人处事也越来越像了,甚至比她娘还不如。老婆子虽然又懒又馋,没啥优点,但至少还算规矩,没在男女之事上丢过人。但这个虎闺女却不一样,整天就知道邪性巴道的想男人,都到了不知廉耻的地步了,一看到个长得好有有钱的男人,就恨不能扑上去倒贴人家似的,他都没眼看她了。

他早就想好好教训张金凤一顿了,可毕竟闺女大了,当爹的劈头盖脸骂一顿或者打一顿都不是回事儿,这丫头是个爱记仇的,要是他收拾她一顿她记了仇的话,往后就爹不是爹,闺女不是闺女了,犯不上。今儿正好兰丫教训她一顿,也算是遂了他的意了,正好!

“爹呀,您可得给我做出哇,我是你亲闺女,我叫人给揍了,您脸上也不好看啊……”

张金凤哭咧咧的说道。

老张头看了闺女的猪头一眼,不紧不慢的说,“咋做主啊?衙门大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总不能只为你挨这一顿打,把今儿个卖菜的钱都折腾出去吧?再说兰丫比咱们有钱,就算折腾的话咱们也折腾不过他,没准儿人家倒打一耙,到把你给赖上呢,要是那样的话,你可就不光挨这一顿打的事儿了,整不好都得让人家给抓大牢里去呢。”

被老张头这么一吓唬,张金凤果然不敢再嚷嚷了,坐在爹的菜摊旁抽抽搭搭了好半天,直到她爹收摊儿,才跟她爹一起回桃花村去……

回到家,崔氏一看她闺女挨了打,问明情况后,嗷的一声炸了,“这个黑心烂肺子的小骚比,咋还敢干这么没天理的事儿呢?走,娘跟你去找她去——”

崔氏早就想找沈若兰去了,不为别的,二勇已经跟他退婚了,那她从前吃她们家那老些好吃的,还有二勇给她一张红狐狸皮,总该还回来吧?这些东西加一起可不能少的钱呢,整不好的话都能要回来十两,要是有十两银子的话,三勇不就能进县城去念书了吗?

她想的挺好的,可惜她们娘俩的对话被张大勇给听去了,张大勇急忙去找老张头儿,把这娘俩的打算告诉了老张头。

老张头一听,气得胡子直翘,把这糊涂的娘俩臭骂了一顿,勒令她们不许出去惹事,要是谁敢去丫家闹去,他绝不饶她。

在老张头的威压下,张金凤母女俩只好暂时打消了去找沈若兰的念头,不过,只是暂时打消,钱财迷人眼,死兰丫那有他们家那么一大笔钱,崔氏是断不会不要的。

想当初沈若兰的珠花不是她的,她还想方设法的要密下呢,何况她认为沈若兰该她家的,就更不会把自家的银子搭给个不相干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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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3章京城来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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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沈若兰天天用百草泉的水洗脖子上的伤,百草泉的水果然有奇效,才几天的功夫,那道伤不仅愈合结痂了,而且连痂都退了,只剩下一道浅浅的痕迹,不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沈若兰为了安全起见,回吉州州后,特意去了一家银楼,买了一条比较粗的绿松石项链,戴在了脖子上,这样就能将那道疤完整的挡在项链的后面,谁都看不出来了。

回家后,发现大爷一家已经不在了,爹娘看到沈若兰回来,喜不自胜,娘还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跟沈若兰说了一遍。

沈若兰听到沈若梅居然不见了,虽然没有幸灾乐祸,但也没有分毫的同情和痛心,就好像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出了事似的,根本影响不到她的情绪,也无法在她心中激起丁点儿的波澜。

家里的日子还是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丝毫没被沈若梅给影响到,爹每天大半的时间都留在家里陪着娘,只是偶尔去点心作坊和火锅店看看;娘的身子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现在不光能行动自如,甚至还能做些女红针线,还有一次竟陪着沈德俭去了一趟点心作坊和火锅店,走着去走着回的,也没累怎么样。

竹儿照样天天去上学,菊儿每天在家里,要么跟娘学做针线,要么就跟姐学着做饭,沈若兰天天都去那几个才女住的地方,给她们讲故事,让她们记录下来,好留着发行出版,偶尔也去印刷厂看看,进进货,收收钱,日子过得平淡温馨。

沈若兰一家都很享受这淡淡的温馨,都很知足。

只有那淳于珟大不满意了,不,不是不大满意,而是大大的不满意。

为啥?

原来是因为沈德俭回来了,菊儿不能在陪着娘睡,只好搬回到沈若兰的房间去了,姐妹俩住在了一起,这就意味着他不能在夜潜香闺,跟他的小丫头耳鬓厮磨了。

这个损失,是七爷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于是提出了强烈的抗议,甚至又要故技重施,上门提亲,沈若兰怕他真干出这种荒唐事儿,不得不做出让步:把东厢房收拾了一下,搬到了东厢房。

这下,齐大爷得偿所愿,终于满意了。

兰儿单住一间房,虽说是厢房,但左右都没有“邻居”,再也不用怕弄出点动静就被人听见了,他们可以尽情的折腾了……

日子幸福而又温馨的继续着……

又过了几天,某日清晨,沈若兰去印刷厂的时候,沈大爷和沈大娘把他叫到了后院,一进门,沈大娘就一把拉住了她,眼泪巴叉的说,“兰丫啊,大爷大娘现在实在是没招了,就只能张嘴舍着脸皮求你了。”

不等大娘开口,沈若兰基本上就已经猜到大娘想要求什么事儿了?这世上除了沈若梅,还没有谁能让大娘这样舍脸开口求人的呢,沈若兰心明镜似的,也打定主意不会帮沈若梅,但表面上还是装啥也不知道的样子,说,“大娘,都是一家人,啥求不求的,你有啥事儿尽管开口,只要我能做到的,肯定会尽力。”

换之,要是做不到的,也就无能为力了。

“你能做到,你肯定能做到。”大娘之凿凿道。

一边说着,一边偷着捅咕了沈大爷一下。

沈大爷被老婆子捅咕着,只好抹了一把老脸,艰难的开口了。

“兰丫,梅姐都丢这么长时间了,我们是吃奶的劲儿都使到了,可就是找不着人,大爷觉着吧,吉州这么老大,要找一个人的话无异于大海捞针,光靠咱们这些平头老百姓找,怕是找到明年也找不到……所以,所以……”

他惴惴不安的瞄了沈若兰一眼,艰难道,“大爷听说你跟湛王殿下有些交情,你看看,能不能帮大爷大娘向湛王殿下求个情,让他帮忙找一找,只要湛王同意帮忙找,就肯定能找到你梅姐的。”

说完,紧张的看着沈若兰,沈大娘也紧张兮兮的盯着她,不错过她任何一个表情。

沈若兰皱起了眉头,想不到大爷大娘竟把主意都打到那个人的身上了,还怪敢想着呢,看来为了沈若梅,他俩也是豁出去了。

不过,敢想归敢想,她不愿意,他们就是想出花来也没用,她可不想为了沈若梅去求他,就算看大爷大娘的面子也不成。

因为在她的思想观念中,公是公私是私,沈若梅是沈若梅,大爷大娘是大爷大娘,他们对她的态度和感情是直接的,不可以转换。沈若梅这些年一再欺负她,羞辱她,恨不能她去死,让她的童年蒙上不少阴影,所以,她不配得到自己的帮助,她也断不会因为大爷大娘的几句软话就改变原则,伸手去帮她。

“大爷,大娘,你们太抬举我了,我家虽然跟湛王府住多面,可我跟湛王并不熟悉啊,顶多跟人家也就是认识而已,根本说不上话,恐怕——要让你们失望了。”

沈大娘一听沈若兰拒绝,急忙说,“兰丫,大娘知道你跟你梅姐俩不对付,可不管怎么说,你们俩毕竟是亲姐妹,现在你梅姐已经够惨的了,孩子掉了,还被老丁家赶出来了,眼下更是生死未卜,下落不明的,你不管有多大的气,看她遭这老些罪的份上也该消气了吧。大娘求求了,求求你行行好,把过去的恩怨放下吧,帮帮你梅姐吧,就算大娘求你了!”

沈若兰说,“大娘,不是我不想帮,而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沈大娘扯了扯嘴角,眼睛里闪过一片经过一片精光,冷笑说,“兰丫,你就别瞒着我们了,我们都听说了,你娘过生辰的时候,湛王曾给过你们家丰厚的赏赐,这是为啥啊?还有,你娘命悬一线的时候,跟你一起回来送药的那个贵公子是谁?还有,给你娘治病的那个大夫,是谁帮你派来的?”

“兰丫,大娘知道你梅姐从前确实做的过分了些,你看不上你梅姐不想帮她大爷大娘也不怪你,可是,大爷大娘还算对得起你吧,你能不能就看大爷大娘的面子,帮大爷大娘这一把呢?我跟你大爷就你梅姐这一个闺女,平日里捧在手心里长大,要是她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不是要了我们老两口子的命了吗?”

说到这儿,沈大娘悲从心起,差点儿又拍着大腿哭嚎起来,要不是差还有正事儿要办,她这会儿十有八九又要崩溃哭嚎痛哭了……

闻,沈若兰在心里小小的埋怨了一下福存哥和金存哥,怨他俩把那些事儿都告诉大爷大娘了,平白的让他们多了些别的念想。现在好了,他们一门心思的打起湛王的主意了,她要是不答应的话,大爷大娘肯定会怨恨她的……

可就算是怨恨,她也断不会答应的。

“大爷,大娘,我不知道福存哥和金纯哥跟你们说了些什么,让你们产生了这么大的误会,我只想跟你们说的是,我跟湛王真的没有熟悉到能去求人家办事的地步,你们还是再想想别的法子吧?”

“兰丫,我们但凡有别的法子,又怎能去敢求他呢?这不是实在没招了吗,你是个好孩子,就帮帮大爷大娘吧,大爷大娘求你了。”

沈大娘一边说,一边拉扯了沈大爷一下,就要拉着沈大爷给沈若兰下跪。

沈若兰岂能让他们跪下?让长辈的给自己下跪,不是要折她的寿吗?

“大爷,大娘,你们先别这样……”

她忙不迭的拉扯着,然而沈大娘像铁了心要给她下跪似的,凭沈若兰怎么拉扯?她都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甚至还要给沈若兰磕头。

沈若兰被逼无奈,只好同意了,“好好好,你们先起说话,哎……你们倒是起来呀?”

见老两口固执的非要给他下跪,沈若兰被逼无奈,只好说,“我答应就是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一听,顿时喜出望外,沈大娘还泪眼八叉的嘱咐说,“兰丫啊,既然你都答应了,那不如今天就去找湛王吧,能早找到你梅姐一天,也好能叫她少早一天的罪呀!”

“我知道了!”

沈若兰悻悻地回答,但心里却有个声音告诉她:绝不能帮他们。

看大娘和大爷求得可怜,她不得不答应下来,权做缓兵之计,但事实上,她是绝不会为了沈若梅去向他开口的。

逃出印刷厂后,沈若兰就一连好几天没再去印刷厂,唯恐被大爷大娘堵住见了为难她。

然而,在有的时候,困难和灾难不会因为你想躲开了就不见的,正应了那句话:该你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缝字。就算你把这件愁人事儿躲过去了,下一件倒霉儿事儿也会找上你的……

沈若兰虽然躲过了大爷和大娘的纠缠,但是却遇到了另一件愁人的事儿!

这事儿太大了,对于沈德俭和穆氏来说,简直是今天霹雳,灭顶之灾,穆氏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直接就昏厥过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某日午后,吉州府尹下令让沈德俭两口子去吉州府衙。

沈德俭还以为是沈若梅有下落了,官府找他落案呢,就带穆氏来到府衙,结果到了府衙,就看到吉州城的府衙大人陪着一个面百无须的胖男人说话呢。

见他们夫妻俩来了,府尹大人也没有废话,直接对那位面白无须的胖男人点头哈腰道:“公公您请宣旨吧,”

这个公公咳了一声,翘着兰花指把茶杯放在了桌子上,一双精明的小眼睛快速的从穆氏身上扫过,又使劲的打量了沈德俭一番,才收回自己的眼神。拿着圣旨,尖声道:“穆氏婉秋接旨……”

穆氏断断没想到,圣旨竟然是给她的,顿时一阵一阵心惊肉跳,机械的跪在地上,确切的说,是瘫倒在地上,简直都不会动弹了。

宣纸的太监震慑完穆氏后,才不疾不徐的拿起太后的懿旨,大声宣读。

懿旨的内容很奇葩,竟然是让穆氏回京一趟,因为据说是荣嘉大长公主决定接纳穆氏进公主府,给驸马做妾室……”

“公公,您搞错了吧?我已经……我已经……结婚生子,孩子都好几个了,怎么可能……”

穆氏颤巍巍的辩解着,浑身颤抖得跟筛糠似的。

沈德俭也结结巴巴的说:“公公,烦请你回去带个话儿,就告诉太后娘娘说我家娘子不愿意进公主府,她有我和几个儿女就已经知足了。”

传太后懿旨的公公冷眼看着穆氏和沈德俭,皮笑肉不笑的说,“有什么话你就亲自去对太后娘娘说吧,杂家只是个传话的,只管把太后娘娘的懿旨带到,其余的,咱家就管不了了,也没权力管。”

沈若兰从外面回去时,没等进门儿,就听到屋里传来一阵压抑的哭声,这菊儿的声音。

沈若兰一惊,急忙推门跑进屋。

进屋一看,只见爹娘都在家,只是两人正相对着暗暗垂泪,菊儿坐在一旁,已经哭得泪人儿似的了。

“好端端的,这是咋了?”一看全家都坐在一起哭,沈若兰也吓了一跳。

穆氏看到女儿回来了,哽咽着说,“兰儿,咱们家怕是要大祸临头了,你快带着你弟弟妹妹离开这儿,远走高飞了吧……”

“到底是咋回事儿啊?咋就大祸临头了呢?”

沈若兰听到娘的话,一时间像丈二的和尚似的摸不着头脑,不过看爹娘的表情,家里确实是出事儿了,而且是出大事儿了,她也跟着着急啊。

“兰儿,还记得爹跟你说过的,你娘的身世吗?”

沈德俭愁苦的说道,“这事儿明明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可不知为啥,今儿个忽然来了一个太监,带着太后娘娘的懿旨,说是要传你娘进京去,让你娘进公主府当妾室去,还叫她明天一早就走呢!”

“荒谬!荒唐!”

沈若兰气的一捶炕沿儿,愤声道,“我娘都嫁给您十几年了,又跟那个狗屁驸马有什么关系呢?太后她这么做,分明是故意为难咱们家?欺负咱们家呢!”

沈德俭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说,“就算是故意为难咱们,欺负咱们,咱们这些小老百姓又能怎样呢?还不是得乖乖的被人家摆布欺负吗?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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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73章同意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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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笼罩在了一片悲哀绝望的气氛中。

竹儿放学后听说了这件事,也非要跟着爹娘一起进京城去,用他的话说就是他们是一家人,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断不能看着爹娘身处险境,他们却躲起来苟活!

菊儿也是这样想的,事实上,她已经开始偷偷地准备明天进京的行装了。

沈若兰当然也决定跟爹娘一起去,在听说太后要传召娘,让娘进公主府当妾室后,她心里产生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太后那老妖婆在报复自己,拿娘做筏子呢!

这个想法让沈若兰感到非常愤怒!

愤怒之余,又感到一阵悲哀。

即便明知道太后老妖婆在报复,她却无力反击,在这个强权至上的世界里,他们这些底层人只能像蝼蚁一样挣扎在强权的压迫下,没有任何人权和正义可,谁有权势谁说的就对,强权叫他们去死,不死都不行。

这就是身处封建社会的悲哀,不管你多反对他们的不公不正,最后却又不得不遵从他们,服从他们。

不过,沈若兰还不至于像爹娘和竹儿菊儿那么绝望,她私心里认为,他们的下场不会太糟的,因为他会护着他们,不会叫他们出事的……

所以,她只是气愤和悲哀,并没有像家里其他人那样悲怆和绝望……

晚上,淳于珟来的时候,沈若兰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

如她所料,淳于珟听说后,毫不迟疑道,“不用怕,我陪你们回去,不会有事的。”

虽然早想过结果会是这样,但是听到他那毫不迟疑的承诺后,沈若兰心里还是被狠狠的感动了一下。她知道,他的这个承诺实践起来,并不像嘴上说的那样轻松,那样容易,不仅意味着他要跟太后娘娘对抗,还要跟荣嘉大长公主为敌,后果非常严重……

可他还是没有半分犹豫,半分迟疑,义无反顾的就向她承诺了,沈若兰深深的看着他,越发的觉得自己的选对了人……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悄悄的离开了,他走后不久,家里其他人也陆续的起床了,爹娘和竹儿儿菊儿根本就是一夜未睡,起床时都带着黑黑的眼圈儿,各个脸上都是带着难以掩藏的绝望哀伤的样子。

招娣几个也没好到哪儿去,姐妹三人都红肿着眼睛,想必是昨儿哭了一宿,其中招娣的眼睛肿的最厉害,都快封睁不开了。

家里面阴沉沉的,每个人都是一副心情沉重,哀伤绝望的模样,跟生离死别似的。

沈若兰不忍见大家这么悲伤,又不好现在就把淳于珟给交代出来,只好打起精神劝慰大家一番,又对家里未来一断时间做出了安排和规划。

沈若兰决定,让菊儿和竹儿都跟他们一起进京去,不然他们走了,俩孩子在家也肯定不放心,与其让他们在家里忐忑煎熬,还不如一起去了,无论啥事儿也好一起去面对……

沈德俭和穆氏一听沈若兰他们三个要跟他们一起进京去,说啥也不同意,但竹儿说了,要是爹娘不同意他跟去的话,他就自己沿途要饭也要跟去,反正一家人是生是死都要在一起,绝不分开。

菊儿也是这样想的,她还说,只她跟哥哥两个半大孩子上京,城一定很不安全,说不定半道儿就被拐子给拐去了,但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一定要去。

见孩子们态度都这样坚决,沈德俭和穆氏也只好同意了。

招娣姐妹三个已经出来半年多了,也一定想家了,正好现在点心作坊忙得过来,沈若兰就给她们放了个长假,让她们借这个机会回靠山屯呆一段时间,顺便儿帮她给大庆哥和秋萍嫂子带封信,要是她十月份还回不来的话,就让大庆哥和秋萍嫂子帮她雇人秋收,她们几个也留在家里帮忙,等她回来再回吉州。

事情就按沈若兰安排的定下了,吃过早饭,沈若兰让沈德俭去车行雇了三辆马车。

一辆是给招娣姐妹几个雇的,送她们回靠山屯的,另外两辆是拉着自家用的,爹娘乘一辆,他们姐弟三人乘一辆……

很快,爹带着车回来了,大家把行李都搬到了车上,锁了大门,各自上车了。

沈若兰一家先去府衙找那位傲娇的公公,只是,让沈德俭和穆氏有些纳闷儿的是,昨儿那位公公昨天还是一副鼻孔看人,眼高于顶的样子,今儿个见了他们却异常的和蔼客气起来,甚至还贴心的问他们行李准备好了没有?要是没有的话就叫他们再准备准备,他不急!

沈德俭和穆氏不知个中缘由,纳罕不已,但人家跟他们客气是人家事儿,他们可不敢当真,于是都小心翼翼的说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了。

于是,连同那个太监的车子在内,一行六七辆车子,便浩浩荡荡的出发,往京城去了。

淳于珟并没有跟他们一起走,他昨晚就告诉她了,他还有些事要处理,让他们先行一步,等他办完事,自会快马加鞭的追上去的。

他要办的事儿,事关他的终身大事。

这几天,安安的身子越发的不好了,已经到了起不来床,行动都要靠人搀扶的地步了,聂恒去看过,说坚持不多久了,要是没有幽灵草,怕是顶多也就撑一个月吧!

淳于珟认为机会来了,已经派人去人跟她谈判了,他给她救命的幽灵草,让他她主动退婚。

然而,安安却固执得很,说什么都不肯退婚,声称情愿死也不愿意退婚。

淳于珟才不信她真舍得去死呢,正打算跟她耗下去,没承想人算不如天算,出了沈若兰家那码子事儿,他没工夫耗下去了,必须速战速决,免得耽误事儿。

于是,今日他亲自出马,来到府尹府,跟她面谈。

这还是安安来吉州后,淳于珟第一次来看她呢,只可惜不是来探望她,而是来退婚的!

想到他来的目的,安安的心都凉了,退婚的事儿,前两天他已经派人来跟她谈过一次了,安安没有同意,所以这次他来,安安也没有抱着什么希望,他进来后,她依旧靠在大迎枕上,不紧不慢的喝着药,并未抬头看他一眼,好像没看到他这个人似的。

于珟在一边坐了下来,并没有怪罪她的无理轻视,也没急着说话,而是淡淡的盯着她看,一瞬不瞬的,只是,眸光里没有半点温度。

安安的心理素质毕竟不如淳于珟的强大,被他盯了一会儿,终于受不了了,抬起头来率先开了口。

“湛王今日怎么这般得闲,还真是稀奇呢,只不知是什么事儿能让王爷这么赏脸,贵脚踏贱地,要还是上次那个事儿,王爷就请回吧,婚姻大事自有父母之命,媒妁之,安安做不得主,王爷要是想退婚的话,就去找我父母和太后娘娘说吧!”

淳没在意她的嘲讽,直道:“姑母那儿和母后那,本王自会去说,如今我只要你一句话,你能不能跟我退婚?”

“不能!”

安安含泪抬起头,“全京城都知道我跟你订婚了你现在却要把我扔到半道上另娶她人,你叫世人怎么看我,我将来又怎么做人?你怎么可以这么自私?既然不想娶我,当时为什么答应?为什么要跟我订婚?”

淳于珟道,“我知道自己对不住你,所以会尽可能的补偿你,救你命的药我帮你找,湛王府的私库你可以尽数搬去,这天下,只要你想要的东西,我都会找来给你,做为我对你的补偿,难道这还不够吗?”

“不够,远远不够!”

安安悲愤地喊道,“不要用金银珠宝来侮辱我,难道在你的心中,我就是那种唯利是图,贪爱银钱的人吗?”

看着她这副委屈悲愤的样子,淳于珟的脸上划过一抹嘲讽,也明白想跟她客客气气的分手已经是不可能了,便直说,“不,你在本王的心中,是个心机深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就算你不喜欢我,也不该往我头上带这种帽子啊……”

安安痛苦而又委屈的望着他,脸上写满了悲愤,仿佛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

那副表情,着实的膈应到湛王殿下了,让他立刻想到了一个歇后语——既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

他撇开眼睛,呵呵笑着说,“你认为是本王诬陷你去?那你给本王解释解释,那次订婚的宫宴上,你为什么会中毒?别告诉本王你只是被纯曦那个蠢货害的,她可是只想给你下泻药,叫你丢丑而已,没想过要你的命,你现在为什么会落到这般田地,你自己心知肚明!”

一番话,顿时让安安郡主惊惧不已,脸上的表情也由委屈切换成了恐惧,她睁大了眼睛,脸色苍白道,“你,你在说什么?我不懂你的意思?”

“不懂?呵呵——”

见她想抵赖不敢承认,淳于珟冷笑一声,残酷而又冷厉的说,“不懂,本王就在给你说明白些,本王觉得,一个为除异己,不惜给自己下毒陷害对手的女人,还不如唯利是图,贪爱银钱的女人好呢……”

这下说得够明白了,傻子都能听明白他的意思了。

安安的表情皴裂了,呆滞了片刻,咬住了嘴唇,还妄想做最后的挣扎,“你是说,我是故意给自己下毒,来栽赃陷害纯曦吗?可是,你有见过为了陷害对手,把自己害成这副样子的人吗?我不傻也不蠢,怎么可能干这种歼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

“你确实不蠢,你给那宫女的药量也仅仅够引起毒发陷害别人而已,只是,有人看不惯你这种虚伪的作为,想法给你的毒药加了点儿量,让你受到应有的惩罚!”

淳于珟风轻云淡的笑道,只是笑得很诡异,诡异中又带着几分嗜血的残忍,让安安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是你……你给我……下的毒……”她浑身战栗着,绝望而又痛苦的看他。

而他,并没有否认,唇角的弧度还扩大许多,算是变相默认。

一下子,安安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击垮了,她浑身颤抖,“噗”的一声喷出一口血,脸色苍白的向后倒去。

“郡主,郡主,您怎么样了?您可千万别吓奴婢啊……”

尤嬷嬷寇嬷嬷等一见郡主这样,都吓得连哭带嚎起来,一边解救一边喊太医。

淳于珟见她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不愿意在这里浪费时间,便起身径自离去。

到了外面,英战低声道:“主子,那事儿明明不是您做的,您为什么要认下来?”

“为了让她死心!”他薄凉的回答道。

只有让她死心了,她才会心甘情愿的退婚,他才能得自由之身,才能有资格名正顺的去娶他的兰儿。

事实上,在他爱上那个小妮子之前,他并不在意自己娶谁,即便知道安安是个心机不纯的人,也同意娶她了,不仅是为了报答皇祖母的救命之恩,也是为了报答安安当年为了替他向皇祖母求情,跪了一夜之恩。

虽然这种报恩的方式有点儿蠢,但他自幼见过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包括他的母后,父王的所以妃嫔,就连青莲一个准妾室都是如此,各个都是心机深沉,表面一团和气,内心阴狠之人,所以,他还以为所有的女人都是如此,就对婚姻没有太高的期待,也就随意的答应了母后的安排,同意跟她成亲。

没想到,再次遇到了那个小妮子,不起眼儿的她,竟然在他的心里掀起来狂风巨澜,让他一下子深陷其中,不能自已,于是,他对自己的婚姻有了新的期待,不再是无所谓的态度了,从前那些错误的决定,也该拨乱反正了。

因为是他悔婚在前,他对安安存了几分愧疚之意的,原是想好好的补偿她,和平分手,不过她太过作死,死缠烂打不肯退婚,他只好把她做过的那些事儿抖出来,再把给她下毒的事儿揽在自己身上,有这两味猛料,不怕她还能再纠缠自己。

倘若她还能再厚着脸皮纠缠自己的话,那她真就该去死一死了……

他不知道,此时此刻,安安心中的痛苦,比死了更难受,简直比中毒以来所承受的所有痛苦加起来乘以十都要多。

一直以来,她都以为他是被那个小农女勾引才变了心的,没想到,他早就看不上自穿自己,看不上自己,恨不得自己去死了,枉她还对他一片痴心,跪一夜为他求情,非他不嫁……现在回头看看,她好蠢,一片深情的待人家,人家视她的深情为粪土,她,简直就是一场笑话!

第二天,尤嬷嬷亲自到了湛王府,给湛王带来一封安安郡主的亲笔信,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两个字——同意!

也就是说,她同意他的提议,用退婚来换取她的救命良药了。

经过昨天到事,安安已经对他心灰意冷,一个窥见她真面目,又要致她于死地的人,她还留恋什么呢?还不如放弃这门婚姻,换取活命的机会呢。

淳于珟见她如此识实务,满意的勾了勾唇,叫聂恒带着幽灵草,亲自去府尹府给她医治去了……

聂恒走后,他又去了军营,把未来两个月的事安排布置了一番,才骑上马,带着几个侍卫,往京城的方向去了……

沈德俭本以为那个太监会在路上欺压他们一家子呢,没想到他竟然客气的很,简直跟第一次见面时判若两人,沈德俭和穆氏纳罕不已,竹儿和菊儿也觉得甚是奇怪,只有沈若兰明白,肯定是他是先交代过,不然这个太监不可能对自家人这么好,毕竟他是太后娘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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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哈拉海镇偶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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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荣嘉大长公主府里

“大长公主殿下,驸马来了!”一个在院子里当值的丫头走进内室,柔声细语的禀告。

此时,荣嘉大长公主正坐在椅子上看吉州来的信。

信是安安口述,知书代笔写来的,信上,安安向她哭诉了被淳于珟拿幽灵草逼着退婚的事儿,请她替她向太后求情呢。

荣嘉大长公主看到这儿,气得七窍生烟,火冒三丈的,淳于珟拿她女儿的性命逼她退婚,目的竟是为了娶穆氏生的那个贱女儿。

穆氏那个贱人,之前抢了她的驸马,害得她一辈子都活在她的阴影下,守了一辈子活寡,没享受过夫妻恩爱,举案齐眉的乐趣;现在,她生的贱女儿又要抢她女儿的男人,那小狐狸精的手段比穆氏更甚,穆氏当年也不过是偷偷的做个见不到得人的外室内而已,而她那个贱女儿,竟然想踢开她的安安,取而代之。

太可恶了,岂有此理,不知天高地厚的贱人,简直找死!

正火儿着呢,刚好丫头禀告说驸马来了,荣嘉听了,立刻冷笑说,“让他进来,正好本公主想听听他想跟本公主说什么呢!”

想当初,要不是他去沾惹那个穆氏,穆氏也不会远走北方,嫁人生女,就不会有那个小狐狸精了存在了;或者,当初她第一次要收拾穆氏的时候,他若没有将她放走,也就没有那个小狐狸精,安安就不会有现在的麻烦了。

都是他,一步步的错,最后给自己的女儿招来这么大的麻烦,简直该死!

屋里的下人们一看到她那副阴毒发狠的表情,都不禁为邓驸马捏了一把汗,因为大长公主每次发脾气之前都是这副表情,想必一会儿有邓驸马受的了!

丫头下去了。

少卿,邓玉郎被带上来了。

邓玉郎和荣嘉大长公主虽然是夫妻,但并不在一起住,从十一年前她处置了穆氏后,他就再未碰过她一下,还搬到了书房去住,每每与她相见时,也都是一副冷淡疏离的样子。

荣嘉大长公主傲慢惯了,见他如此不待见自己,自然不会先低头,于是,你冷漠疏离,我便比你更冷漠无情。

渐渐的,一双夫妻,就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两人相见时也不像别的夫妻那样叙家常,商讨家事,而是互相伤害,讽刺,直到两败俱伤为止。

多年来一直是这样,两人谁都不肯服软,一直互相伤害到至今。

哪知,今日邓驸马进来后,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我有事求你。”

满屋的下人都愣住了,没想到驸马会主动求大长公主,荣嘉大长公主微微愣了一下,随即似乎像猜出他要求她什么了似的,嘴角多出了几分嘲讽的笑意。

“求我?真少见啊,你不是很有志气,要为了那个贱人要跟我赌一辈子气吗?怎么又来求我?”

邓玉郎很不喜欢荣嘉大长公主这种尖酸刻薄的语气,但是,因为有事求她,或者说是为了她,他不得不忍受她的刻薄和戾气,继续跟她周旋下去。

“我听说你去求了太后,想让她进府做妾,可有此事?”

荣嘉大长公主冷笑说,“是啊,你为她记恨了我十几年,现在我就补偿你,让你得偿所愿,跟她朝夕相对,双宿双栖,怎么样?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邓驸马当然不会相信她这话是发自内心的,只怕是她知道宛秋还活着,势必要弄死她的一个手段而已。

他捏了捏拳头,半晌才说:“荣嘉,我跟她的事儿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她也已经结婚生子,我们就各过各的,从此相见不相识,相遇两不知,不好吗?你为什么非要纠结过去的那点事儿就不能放手呢?我说过很多遍了,当年的事都是我不好,是我强迫了她,不是她愿意的,她也是受害者,已经被你害得很惨了,就不要斩尽杀绝了,要是你还觉得不解气的话,就罚我出气好了……”

邓玉郎想为穆氏求情,却不知,他番求情的这话非但没能打动大长公主,反而更深深的刺痛了她的心。

邓玉郎身为荣嘉大长公主的驸马,却在过去的十一年时间里对她冷若冰霜的,让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在孤灯冷夜中孤独度过,她焉能不恨?

对自己冷若冰霜,却对那个贱人用情至深,把所有的错误都揽在自己的身上,还义不容辞的要代他受罚,这般厚此薄彼,简直是打她的脸一般,让她怎么能平衡能呢?

荣嘉大长公主笑起来,笑容诡异,说,“呵呵,瞧你说的,像我要报复她似的,其实我就是好心想帮你达成所愿,你不是想了她十几年了吗?我帮你把她纳进府里,让你们不用再两地分离,双宿双栖,不好吗?你怎么不感激我反以为我心怀恶意?是不是在你的新中,我就是个恶毒狠辣的人?就是做好事也会被你揣度成恶意?”

邓玉郎说,“荣嘉,咱们虽然生疏,但也毕竟是多年的夫妻,你想什么我自然知道,你把她弄进府来,不过是为了摆布磋磨她泄愤罢了,说什么成全我们,不过是你给自己找的借口托词。要是你真想成全我们都话,那就大可不必了,她已经结婚生子,我也再无心儿女之事,你要是真是想成全我们的话,就请放过她,不要再打扰她的生活;要是为了报复,那我就再说一遍,当年的事是我对不住你,跟她没关系,求你就高抬贵手放她一码吧,这事儿真的跟她无关,只要你能放过她,我随你处置,叫我去死也可以……”

看着邓驸马那副随时准备为那个女人去死的样子,荣嘉大长公主心里的恨意更浓了!

这些年,她虽然有丈夫,却一直过着守寡的日子,从二十岁多岁到三十多岁,十多年的时间,正是一个女人精力旺盛,有需求的年纪,可她却享受不到正常夫妻的敦伦之乐,她的驸马一颗心都扑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一心一意的思念着那个女子,别说跟她恩爱,就是连一个眼神都不愿意给她。

身为公主,她又不能去像别的贱女人一样去偷人,去养汉,只好忍着自己的需要,压抑着自己的正常需求,常年的压抑,把她的性格都压抑的扭曲了,也因此更痛恨他们这对狗男女了。

在接到女儿的信,告诉她穆氏还活着,且那个抢女儿男人的小贱人就是穆氏的孽女后,她都想提着刀把那对母女和眼前这个男人碎尸万段了,幸好女儿有远见,怕她做出冲动的事儿,在信上反复叮嘱着不要冲动,一切要以大局为重,她才压制住自己的怒火,没有爆发出去。

但是现在,看到驸马为了那个贱女人口口声声的哀求自己,甚至还情愿替那个贱女人去死,她心中的恨意和嫉妒一下爆发了,淹没了仅有的一点儿理智。

她咬牙笑到道,“你怕什么呢?就算我不肯放过她,你不也有本事把她救走吗?一次两次是这样,第三次也应该如此,这回,本公主还真想见识见识你还有什么法子救她呢!”

嫉妒火中烧之下,荣嘉已经懒得跟他废话,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没错,她就是要收拾她,绝不手软,看他又能怎地?

邓驸马的脸一寸寸的变白了。

看来,他的哀求和从前一样,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这个毒妇不会因为他的求饶放过她,还是会对她下手的,而且,这回她早有防备,不会再让他有救她的可乘之机了……

邓玉郎闭上眼睛,眼前又情不自禁的浮现出十一年前那副血淋淋的场面,他最爱的小师妹,被打的鲜血淋漓就剩下一口气,又被粗暴的装到笼子中,丢进河里……

这么多年了,每次回想起那一幕,他都痛彻心扉,心颤不已,心疼的就像有人在拿很钝很钝的刀子,慢慢的切割自己的心似的。

心痛的同时,也对荣嘉大长公主更恨了,恨她阴狠毒辣,手段残忍,也恨自己懦弱无能,堂堂七尺男儿,竟不能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眼睁睁的看她被那个毒妇打的半死,他却只有在一边儿流泪的份儿。

这些年,每次想到起她,他都会对自己鄙视不已,要是时光可以倒流,他绝不会那么懦弱了,哪怕是自己死了,也不会让她再受那份折磨了……

这回也是一样的,他再也不会看着她毒害她而在一边流泪了,他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哪怕玉石俱焚,也绝不允许这个毒妇在伤她一分一毫……

下定决心,他没再跟她多说一句废话,转身离去。

荣嘉大长公主看着他决绝的背影,咬牙冷笑道:“走着瞧吧,我会让你的心肝儿以最惨烈的方式死在你面前,疼死你……”

……

两天后的傍晚,沈德俭一家子走到哈拉海镇,一行人决定晚上就住在哈拉海镇打尖儿休息,明早再走。

趁着大家吃饭休息的机会,沈若兰,去了那家铁匠铺子去取她定制的枪支零件!

周正帮她打造的那一批已经取回来了,现在只要拿到这批零件,她就又可以重新造出一把枪了。

此番去京城说不定会遇到什么事,她必须得把枪做出来,以备不时之需。

然而去的时候,还有两个零件没有做呢,沈若兰赶紧给他们添了工钱,让他们连夜打造出来,明天一早她就来取。

随后,她便赶着回客栈去,免得爹娘担心。

回去的路上,她忽然看见一衣衫褴褛的老婆子,蹲在路边乞讨能呢。

老婆子形容枯槁,垂着头,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沈若兰看她年迈可怜,就从荷包里拿出一把铜钱,放进了她面前的破碗里。

“当啷啷——”

一串铜板落入碗里的声音,让老婆子顿时精神一震,抬起头。

沈若兰一下子愣住了,这老婆子竟然是熟人——瘦丫的奶奶,沈大锤的亲娘——老马婆子!

沈若兰大吃一惊,自从他们一家子逃走,就一直音讯全无的,想不到竟然在这里做起了乞丐!

老马婆子也发现沈若兰了,她睁着一双浑浊的老眼,不可思议的看着沈若兰。

几个月不见,这丫头竟然出挑的像变了个人似的,长胖了,也长白了,五官漂亮的比年画上的仙女儿都俊,连那头又枯又黄的头发都变黑变亮了,还浓密了不少哩。

“你是……兰丫……”

老马婆子迟疑着,问了一句。

沈若兰点点头,说“你怎么做起这个了,沈大锤呢?”

她记得,沈大锤虽然对瘦丫姐妹几个不好,但是对他老娘还是很孝顺的,怎么可能会让他老娘做这个呢?

老马婆子闻,眼中瞬间聚集了一股子恨意,道:“还不是你害的,要不是你黑心偷了我家的银子,我们又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

原来,沈大锤被逼债的逼的没办法,只好带着一家人半夜出逃,本来都已经逃到吉州了,没成想那伙儿人神通广大,竟然找到了他们,还把狗蛋儿给抓去了,说他们要是不还债,就把狗蛋儿阉了送宫里当太监去。

沈大锤一家子虽然拿瘦丫姐妹几个不当人看,但是却对狗蛋儿宝贝的很,简直当成眼珠子似的,一听这伙人要把狗蛋儿送宫里当太监去,都急了眼,也顾不上脸面不脸面的了,因为沈大锤是个瘸子,没有劳动能力,但为了救狗蛋儿,他便义无反顾的做起了乞丐,一家三口分别在不同的地方乞讨,就是为了多赚点银子,好早点儿把狗蛋儿赎出来。

沈若兰虽然痛恨沈大锤不拿闺女当人的行径,但是却并未打算往死里整他们,狗蛋儿是他们一家三口儿的希望,要是狗蛋儿完了,他们也都活不下去了,那就等于是她把沈大锤一家四口逼死了……

“你们该他们多少银子?”沈若兰拿出荷包,问道。

老马婆子一见沈若兰掏出荷包,眼睛顿时亮了一下,急切的说:“三,啊不,是五十,五十两银子……”

沈若兰轻哂一声,说:“我就给你们三十两银子,剩下的二十两你们自己去赚,能赚到是你们运气,赚不到是你们从前卖瘦丫姐妹造了孽,老天爷不饶你们,算你们活该!”

其实,对方只要求他们出三十两银子,是老马婆子贪心,想骗沈若兰一笔,沈若兰人精似的,焉能看不出她这点儿花花肠子,所以就只给她三十两,还提出了一个要求。

“你们赎回狗蛋儿后,不许再回靠山屯了,不拘去哪里,只是不许出现在靠山屯方圆五十里的地方,否则,我会叫你们后悔的!”

瘦丫她们几个现在都出息的水葱似的,就凭老马婆子和沈大锤那贪婪自私的性子,见到几个女儿这么出息,肯定得想方设法纠缠,她不想给她们几个添堵,就提出了这个要求。

老马婆子一听肯给她三十两银子救她大孙子,脸上的萎靡之气顿扫,乐得咧开嘴,露出了粉色的大牙花子,“行行行,我们保证不回去,其实要饭也挺好的,只要装得可怜点儿,收入不比种地的少哩,等我们找回狗蛋儿,就上京城去乞讨去,我们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残疾的残疾,肯定能好乞讨,说不定还能发大财哩……”

沈若兰懒得听她那些龌龊的打算,把银子给了她后,就转身离开了……

老马婆子拿到银子,心花怒放的跑回到他们租来的破屋子里,正好儿子也在家呢,老马婆子便把银子拿给他看,沈大锤一见银子,乐得差点儿哭了,这下子,他的宝贝儿子有救了,他就是死也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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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沈若梅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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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沈若兰就按照约定去了铁匠铺子,把连夜打造的两个零件取了回来,这下子,做枪的零件齐全了,她又可以重新做一支枪了。

这番去京城说不定会遇到什么事情,能有一支枪傍身,她的心里也能踏实很多,人也变得格外有底气了。

沈若兰很开心,更让她开心的是,淳于珟竟然也赶来了,只是有她父母在,他不好跟她说话,更不能跟他们一起走,只远远的看了她一眼,就催着马走开了。

沈若兰知道,他让她看见他,就是给她一颗定心丸,告诉她他来了,会一直不远不近的跟在她身边,随时保护着她,在她有危险的时候,随时出现……

沈若兰心里甜丝丝的,只是有爹娘在,她不好表现出来,只好把这份甜美的感情藏在心里,只觉得自己好像比从前更喜欢他了……

离开哈拉海,又走了一天,傍晚时到了靠山屯儿附近,那个奉旨接他们入京的太监很贴心,特意询问沈德俭两口子,要不要到靠山屯去看看。

这位太监姓夏,人称夏公公,第一次见到沈德俭夫妻俩时,还是一个眼高于顶,高高在上的大太监,但才一晚上的功夫,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对沈德俭夫妇好的不得了,这几天对沈德俭一家的态度更是好的都不能用和蔼可亲、平易近人来形容了,简直就是真正的阿谀奉承和谄媚讨好。

夏太监的态度把沈德俭两口子都给吓到了,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对自家人这么好,对人家的殷勤,他们也不敢接受,唯恐惹出什么祸患来。所以当夏公公问及他们要不要顺道儿回屯子里看看时,沈德俭连忙诺诺的回答:“不必了,赶路要紧,等我们回来再来看也是一样的。”

沈德俭怕被屯子里人问及他们进京做什么?也怕万一进京之后再回不来,遭人非议,与其这样,还不如暂时先不跟屯里人相见,要是他们能够平安归来,到时候再坦坦荡荡的回屯子,总好过现在这种状态相见的好。

再者,也是怕太后娘娘等急了,迁怒怪罪于他们,那他们的处境就更难了。

所以,客客气气的拒绝了夏太监的好意,并再三的向他表达了谢意。

夏公公见他们推辞,便也罢了,一行人又继续走,晚上就在七松镇歇息。

第二天早起又往南,朝京城的方向去了……

车队行走的速度没有像其他应召的人一般,日夜兼程的赶路,而是走的不疾不徐,不紧不慢,似乎有意照顾穆氏的身体一般,这样的速度,穆氏的身子也吃得消,沈若兰每天亲自都给她熬药,做饭,把灵泉的泉水掺到饭菜里和药里,使她的身子没有因为恐惧和不安垮下来,倒养得的白胖了不少。

家里其他人也没有因为着急上火而憔悴生病,相反,再百草泉的滋润下,各个都健健康康的,连气色都比从前好多了……

这样一连走了十几天,这期间,淳于珟只在晚上才出现,具体的说,是出现在沈若兰的房间里,两人每晚都是相拥而睡,即便是不做亲热的举动,也要睡在一起,像习惯了彼此似的,不在一起根本就睡不着……

而此时,真正睡不着的,是沈大爷和沈大娘,老两口在把沈若梅的事儿托付给沈若兰后,这丫头一连多日都不给个回信儿,就在他们老两口儿等的失去耐心,准备亲自上门去问问到底是咋回事儿的时候,沈福存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消息。

这个消息就是二房一家集体出门儿了,说是穆氏要回京城去省亲,沈大爷和沈大娘常做梦都没想到,他们一直以为是暗娼逃妾的老二媳妇,娘家居然在京城,她竟是京城人!

(为了免遭非议,沈德俭和穆氏决定对外称回京城省亲)

得知这个消息后,沈大爷和沈大娘先收大吃一惊,随即着实上了一把火,他们还都指着沈若兰帮他们向湛王求情呢,可他们一家子现在都没了影,可叫他们找谁去帮梅儿啊?

沈大娘甚至还认为,二房这会子举家省亲,定是因为不想帮梅儿才故意躲出去的。气的她坐在印涮厂的后院子儿里大哭了一场,还边哭边骂沈若兰是个毒见的贱人,为一点儿小事儿就跟自家的亲姐姐记仇,这样的人将来不会有好下场的……

足足骂了一天,谁都劝不住……

此时,吉州郊外的牛家村里

沈大娘心心念念的女儿正披头散发的跪坐在地上,鼻青脸肿的哭着,一边哭一边哀哀的求饶,“呜呜,我再也不跑了,求求你别打我了,我不敢了,我真不敢了……

她的面前,五大三粗的牛奎正拿着一根烧火棍劈头盖脸的打她,一边打一边嘴里不干不净的骂着,”小贱货,我叫你跑,今儿个我把你的腿打折了,我看你还怎么跑……“

打得沈若梅惨叫连连,却不敢躲闪,因为多此挨打的经验告诉她,牛奎对她下手的时候,她绝不能躲,她要是躲了,他会打得更狠,只有让他打够了,把他心里那口恶气出了,他才能住手。

只是,这次牛奎好像是被气坏了,打的格外狠,把烧火棍都给打折了还不肯罢休。

因为这次沈若梅的行为捅到他的心窝子了——她竟然妄想逃跑!

牛奎上一个老婆就是跑掉了,害得他被人嘲笑了好几年,到现在在村子里都抬不起头来呢,所以,他对想逃离他身边儿的女人他格外痛恨,像是他多无能,多差劲儿似的,连个女人都留不住……

沈若梅这样做,无异于往牛奎心窝子里捅刀子,把牛奎内心深处的积攒了好几年的怒火都给重新点燃了……

所以,他下了死手,把沈若梅被打得皮开肉绽的,不仅为了给她足够的教训,省着她起逃跑的念头,也是借着揍她的由头,把自己憋屈了好几年的怒气发泄出来……

沈若梅真的被打惨了,都打得小便失禁了,浑身上下一处好地方都没有了,老婆子怕出事,就劝住了儿子,省得把她打死了,他就又没有女人了!

牛奎也是打累了,就暂且放过了她,扔下棍子,躺到炕上去休息。

牛奎娘把搀了起来,去另一间屋子上药了。

到了另一间屋子,牛奎娘帮沈若梅褪去一衣服,沈若梅看到自己身上的伤势,心如刀绞,呜呜噎噎的哭起来,好不凄惨……

哭声传到隔壁的崔家,正好崔家的三小子今日放假在家,听到年轻女子的哭声后,感到很是奇怪。

牛奎是个暴躁得出名的蛮汉,挣不来钱还能打老婆,已经逼死一个老婆逼跑一个老婆了,这些年他求爷爷告奶奶的四处托人,想再讨个老婆暖被窝,可那些女人们一听到他过往的打老婆行为,没一个愿意嫁他的,就连残疾的女人都不愿意来给他当老婆,所以他一直单着,这会儿,又是哪来的女人呢?

崔三子在吉州城一家名叫”沈记火店“的酒楼打杂,每月能赚五百文钱,还能休息一天。

这天正好赶上这月休息,他便回了家探望父母,正好听到隔壁沈若梅的哭声,不觉奇怪的问起他爹娘,隔壁女人的是打哪来的。

崔老爹和崔妈妈也不知道牛奎是打哪儿讨来的女人,这个女人在二十多天前莫名其妙的就出现在老牛家了,不过看样子,她并不喜欢呆在老牛家,他们时常就能听到她呜呜咽咽的哭声和求饶声,十有八九是被拐来的或者被抓来的……

不过据牛奎的老娘跟村里人解释说,这女人是她的一个远方侄女儿,因死了男人无处可去,便过来跟奎子搭伙过日子了。

她的话可信度并不高,大家都深表怀疑,不过怀疑归怀疑,却谁都不敢去深扒,因为牛奎脾气暴躁,平日里也是个能打架斗狠的,村里人都不大敢得罪他,也不敢去管他的闲事,谁都犯不着为个不相识的女人去得罪牛奎那样的人,免得给自家招来祸患。

崔三子听了爹娘的话,忽然灵光一闪,想二十多天前大东家丢失了侄女儿的事儿……

前段时间东家的侄女丢了,那会儿火锅店还特意放了几天假,所有的人都出去找去了,东家更是逢人就问,四下里托人打听、寻找,还在火锅店内贴了悬赏的告示。

只是,找了这么久了,那位堂小姐还是音信全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谁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此时听到牛奎家多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年纪和出现的时间都跟堂小姐失踪的时间对得上,他不觉一下子动了心,觉得牛奎家这个女子有可能就是堂小姐。

要是真的是堂小姐的话,他可就发大财了,堂小姐出事后,东家可是足足悬赏十两银子找堂小姐呢,印涮厂的掌事和点心作坊的掌事也每人出二两银子赏金寻找堂小姐,这两项银子加起来,足足有十四两银子呢。

十四两银子啊!

对一个每月只能赚500文工钱的打杂的伙计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了。

有了这笔钱,他家就能翻盖新房子,还能买二亩好地,有了新房子和地,还愁娶不到媳妇儿吗?

想到这儿,崔三子激动的心跳都加速了,赶紧把他从吉州给他爹带回来的一个猪耳朵和一斤白酒提起来,毫不犹豫的去了牛家。

”牛大哥在家吗?“

进到牛家的破院子后,崔三子一边喊着,一边大刺刺的闯进了屋儿。

沈若兰正在外间的炕沿儿上坐着垂泪呢,忽然见闯进个陌生的汉子,急忙站了起来,躲到厨房去了。

崔三子虽然不认得沈若梅,但是却认得她身上穿这身衣裳,这可是东家大小姐常穿的一件儿衣裳了,且这位姑娘虽然鼻青脸肿一副猪头的模样,但从眉眼上看,依稀可见跟东家大小姐有几分相似,只是不如东家大小姐好看罢了。

崔三子在心里已经有了几分计较,只是没动声色,提着猪耳朵和白酒进了里间,去找牛奎喝酒去了。

牛奎见崔三子不请自来,本来还有几分不愿意,但是见到他手里的猪耳朵和白酒后,心里的不满便都丢到了九霄云外去。

除了女色,牛奎最喜欢的就是喝酒了,这会人家都把好酒好菜送上门儿了,他哪里还顾得上寻思别的,一门心思的惦记着喝酒吃菜来……

崔三子是个有心眼子的,进门儿后跟牛奎套了会儿近乎,把牛奎拍得舒舒服服的,不一会儿就坐在一起吃喝起来。

喝了几杯,喝到晕晕乎乎的时候,崔三子便开始套话,没费多少劲儿,就把沈若梅的来历给摸得差不多了,没用多久,崔三子也基本上确定沈若梅就是大东家悬赏寻找的堂小姐了。

不过,崔三子却没有立刻去高密去,原因有二。

第一:大东家现在出门了,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呢?要是他现在去告密,堂小姐回来后,再想找大东家去要那十两银子,怕是不易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不如等大东家回来,银货两讫呢。

第二:他刚跟牛奎喝完酒,就有人找上门来认领这女子,有点脑子的人就会想到是他做的,刘奎是个逞凶斗狠的蛮汉,他招惹不起,还是等过一段时间再悄悄的高密,到那时,他也不可能再怀疑自己了,自己把密告了,白得十四两银子,岂不美哉?

崔三子打定主意,要等大东家回来再告密拿银子,却不知沈若梅因为他这个决定,差点儿被磋磨死,就算没死,也几乎脱了层皮,此是后话,不提。

安安郡主得了幽灵草,又有随行太医和聂恒精心诊治,病情很快就得到了控制,身子也一天天的好起来。

某日傍晚,看着天上的毒日头下去了,天也不大热了,就扶着知画的手到外面去散步。

这时,外面有人来报,说鲁参将差人给他送血燕来了。

服侍在身边儿的下人们还以为她会像平时一样,毫不犹豫的拒绝,因为自从她来到吉州,鲁参将已经不止一次的给她送东西了,她都毫无例外的拒绝了,只没想到这次,她竟然下令收下,还叫人转告鲁参将,多谢他的好意。

寇嬷嬷见安安收下鲁元的血燕,奇怪的问:”郡主怎么收起他的东西来了?从前您不是最讨厌他吗?“

安安正色道:嬷嬷说的这是什么话?我何尝讨厌鲁哥哥了?之前不与他太亲近,不过是因为男女有别,我怕传出不利于我名誉的闲话,才故意疏远他,哪里就讨厌他了?你可不要妄下定论,坏我们兄妹之间的情谊……”

寇嬷嬷一听安安这番说辞,着实吃了一惊,不晓得她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之前她明明瞧不起鲁元的出身,也瞧不起他的为人的,怎么今日忽然有了这么大的转变?莫非是被湛王逼着退婚受了刺激?才是知道做湛王妃无望,准备退而求其次,做个将军夫人了?

鲁元没想到安安竟收下了他的心意,且又说出了一番那样的话,顿时兴奋不已。

他已经知道安安答应跟老七退婚的事儿了,很心疼她病中被逼,也心疼她被人中途抛弃,所以很想安慰她一下,只是不知该怎么安慰,正好有人给他送了点儿血燕来,他想着她身子不好,正需要补补,就随手把这些血燕送过来了。

本以为还会像以往一样吃闭门羹,没成想她竟收下了,还对他表达了谢意,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鲁元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希望了,而且,他还欣喜的觉得,淳于珟退婚并没有给安安带来多大的打击,可见,安安也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爱老七,这下他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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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面见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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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安安郡主在太医和聂恒的精心诊治下,的身体一天好过一天,已经与常人无异了。

然而,她却并没有回去的意思,每天在牡丹阁里浇花,刺绣,读书,写字,像是打算要在这过下去似的。

伺候她的人都不晓得她在打什么算盘,但是都晓得她的脾气,故而谁都不敢多嘴,既然她要住下去,大家陪着就是,反正在哪儿都是伺候她,在吉州和在京城也是一样的。

这日,安安郡主正拿着一把小剪子修剪着开败的牡丹花和枯萎的黄叶子,外头忽然来报,说鲁参将差人来给她送月饼来了。

这段时间,鲁元跟邓安安之间的交集忽然多了起来,从前邓安安对鲁元一直忌讳莫深,一副唯恐避之不及的样子,但是现在对他的态度明显好很多,虽然依旧不与他见面,但他送来的东西她多半会收下,偶尔还会回赠一些亲自做的点心等东西,让鲁元惊喜不已。

听到禀告后,安安停下手里的活计,睁着好看的鸣凤眼问道:“月饼?怎么会送月饼?快到中秋了吗?”

寇嬷嬷笑道:“回郡主的话,还有半个月就是中秋了,郡主这段时间一直病着,想必是病糊涂了,连节气都给忘了!”

安安听了,莞尔一笑,说:“嬷嬷不说我还真给忘了,往年的中秋不是在家里陪父母过,就是在宫里陪皇外祖母和太后皇后她们过,像这样自己只身一人在外过中秋,我还是头一遭哩!”

寇嬷嬷揣度着主子的意思,笑道:“谁说只有郡主一个人了,不是还有鲁参将在此吗?你们是表兄妹,在一起过个中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安安笑道:“鲁哥哥军务繁忙,我怎么好去烦他?再说,即便是他有空闲,还要陪他的那些美妾知己们呢,有哪有空陪我?”

这些话,毫不例外的传到鲁元的耳朵里,鲁元听到后喜出望外,他的后院确实有几个美人,但都是因为与她有几分相似才被他买回来解闷儿的,属于赝品,他对她们也一直是走肾不走心,又怎能与正品相比?如今有正品在,这些赝品自然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了……

于是,第二日,便传出鲁参将遣散了后院儿美妾的传闻,安安郡主听说过,嘴角显出几分得逞的笑意。

此番沈若兰母女进京,他竟也跟着去了,想当初太后娘娘五十大寿传他回京他都不肯回去,现在竟为了这么一个微贱的女子,抛下吉州三十万大军跟她回去,如此用情至深,重色轻母,太后娘娘会为此勃然大怒,皇上也会怪他色令智昏。

他们不会拿他怎样,但肯定会拿那个姓沈的小贱人发泄出气,而他,若是为了自己的前程抛下那个小贱人,任由她被太后和皇上处置,那可真是太让人解恨了,她也算是借着太后和皇上的手出了一口恶气,报了自己的仇了。

若他对她用情至深,为她忤逆了太后和皇上,那他现在的这一身荣耀和身份只怕要保不住了,一旦失去湛王的身份,必然也会失去吉州三十万大军的统领权利,放眼整个吉州,也就只有鲁元有能力,够资格接替他掌控北方三十万大军了……

倘若鲁元有大权在握的那一日,她势必能借他的势力好好的为自己出口恶气。

所以,不管怎样,她这口气出定了,现在,只要她好好的把握时机,钓住鲁元就足矣了。

……

九月上旬的某天,一行车队缓缓的由城外进入了楚国的京城里。

车队最后的两辆车子里,坐的就是沈若兰一家人。

经过二十多天的舟车劳顿,他们一家子终于到达京城了。

只是,因为心怀恐惧和不安,一家人谁都没有心情欣赏京城的繁荣美景,个个都紧张忐忑的坐在车中,情绪紧张,面色紧绷,猜测着未来的事。

相比于他们,沈若兰的情绪就放松多了,她知道,有他在,她的家人不会有事的,她相信他!

因为这份信任,让她的心情平静很多,没有像爹娘弟妹那样恐惧和不安,甚至还有心情掀开车帘,欣赏京城的美景。

京城,皇帝居住的地方,其繁华自非七松镇农安县这样的小地方可比,就是吉州城和其相较起来,也要逊色许多。

进入京城后,沈若兰立刻被京城的繁华给吸引住了,京城的街道宽敞开阔,一望无际,各式各样的商铺鳞次栉比,让人目不暇接,有很多商铺是他们小地方见都没见过的。

街上的行人也大都衣着气派,穿绸缎长袍的居多,彰显着楚国百姓的富。

进城后,沈若兰就吩咐车夫找一家好点儿的客栈停下,准备先安顿下来,随时听候太后娘娘的召见。

其实淳于珟本来想让沈若兰一家住到他的府里去的,这样也能安全点儿,也方便他照顾,但是沈若兰拒绝了。

太后本来就打算找茬呢,她要是在这档口作死的住到他的宅子中,岂不是更让那老太太不痛快了?

到时,肯定会更为难她们,倒霉的还是他们。

再者,爹娘还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呢,要是她突然带他们住到湛王府中,只怕他们不被吓死也会被吓懵!

所以,她断然拒绝了他的好意,坚持一家人住客栈去。

车夫在一家看起来很气派的客栈前停了下来,沈若兰一家人下了车,把行李都搬到到客栈中,一家子算是住了来,夏太监也回宫去复命了。

此时天已经临近傍晚,他们本以为太后娘娘会明天或者过几天再召见,没成想夏太监走后不久,就有一个脸生的太监过来传唤穆氏,说太后即可召见。

穆氏一听,既紧张又害怕,白着俩脸起身,就要跟那太监走。

沈德俭和几个儿女都不放心她,一起起身,都要跟她去。

那太监冷声说:“太后的宫里岂是你们想进就能进的?便是一品诰命夫人和王妃郡主们进宫,每人身边也最多只能带一个服侍的丫头而已,你们还想阖家进去,真真好笑。”

沈若兰说:“既然不能阖家进去,只我一个人陪她进去行吗?我娘胆小,若无亲人陪伴,万一在太后娘娘面前失仪,岂不是会惹太后娘娘动怒?”

她已经料定太后娘娘召见娘的目的不是为了见娘,而是为了见她,她提出去见太后,定然不会被拒绝的。

果然,那个太监在听到沈若兰提出的要求后,没有半分犹豫,一口答应下来。

“好吧,若你娘真的惹太后动怒,伤了凤体,杂家也难辞其咎,既如此,你便跟着一起来吧。”

穆氏觉得此行凶险,不肯让沈若兰跟着去,怕太后以为自己迁怒于沈若兰。

然而沈若兰坚持要去,用她的话说,太后若真想迁怒发难,就是他们躲到天涯海角也无处逃遁,还不如坦然面对呢。

穆氏一想也是,便戚戚然的带上沈若兰,跟那个传旨的太监一起去了。

太监带着她们娘俩,坐着宫车从客栈直一径到皇宫,从皇宫的西角门进去,一路上经过许多巍峨壮丽的宫殿,宛若仙境的花园,七拐八弯,兜兜转转,直走到双腿发软,筋疲力尽时,方才来到一座庄严肃立的宫宇前。

只见那宫宇的正门上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大字:寿仙宫,正是太后娘娘所居的宫苑了。

一见到太后的宫殿,穆氏情不自禁的紧张起来,她脸色有些苍白,额上也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沈若兰见他紧张,就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无声的给了她点儿鼓励。

穆氏感受到女儿的鼓励,紧张的情绪稍微好了点,但仍旧绷着身子,一副心惊胆寒的样子。

也不怪她害怕,一个荣嘉大长公主就把她害惨了,几次三番差点要了她的性命,害得她骨肉分离十多年,现在有一个比公主分量更重的太后要见她,且可以揣度出其目的不善,她没有被吓死吓疯已经不错了,还想叫她保持平静,那是不可能的。

到了宫门口,沈若兰和穆氏候在外面,太监进去禀报了。

少卿,里面传出话来。

“宣穆氏母女觐见——”

沈若兰握着娘的手,跟着传旨的太监,悄悄的走进寿仙宫。

寿仙宫的奢华美景她们已经无心去看了,两人规规矩矩的走进正殿,此时殿里已经坐了好好个人华贵妇人。

坐在正位上那个五十多岁,一身黄色凤袍的,自然是孝端太后了。

孝端太后的凤椅下,依次坐着荣嘉大长公主和玉容长公主。

沈若兰和穆氏不敢多看,屏气敛神的走到孝端太后的座前,参拜起来。

“民妇叩(女)见太后娘娘,太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母女俩叩拜的时候,孝端太后、荣嘉大长公主和玉容长公主,都死死的盯着她们,一个个眼中都带着仇恨!

特别是荣嘉大长公主,看到穆氏母女的时候,眼睛都要冒火儿了似的,要是目光能杀人,沈若兰母女肯定已经死了好几遍了。

沈若兰和娘跪伏在殿下,半晌才听到头上传来慢悠悠的说话声音,“起来吧!”

沈若兰急忙搀着穆氏起了身,还没站稳,就听到太后不冷不热的说:“穆氏,哀家为什么叫你过来想必你已经知道了,正好今天荣嘉大长公主在此,你若愿意进大长公主府,正好可以跟她一起去。”

这样随意的语气,毫无掩饰的鄙视和贬低,让沈若兰气愤不已,她回眸看了娘一眼,见娘并未敢表现出气愤样子,但回答却让她非常满意。

“回太后娘娘的话,民妇已经嫁人,已经有夫、有子、有女,此生心愿已足,并无别的心思,还忘太后娘娘成全。”

孝端太后冷笑说:“哀家听闻你出生书香世家,又与邓驸马有青梅竹马的情谊,邓驸马更因为你疏远荣嘉十几年,难道你一点儿都不顾念往昔的情谊?甘心跟个目不识丁的乡下男子过一辈子?”

穆氏道:“太后娘娘误会民妇了,邓驸马虽然自幼师从祖父,与民妇也是自幼相识,但我对他只是师兄妹的情谊,并无别的心思,还望太后明察。”

话音刚落,荣嘉大长公主扑哧一声冷笑起来,阴阳怪气的说,“穆氏,你这样公然欺瞒太后,就不怕犯掉脑袋的大罪吗?京城里谁不知道你是邓驸马背着本公主偷着养的外室,你们在一起有一年之久,难不成这一年的时间里你们什么事都没有?”

穆氏虽然很怕荣嘉大长公主,怕她怕得要死,但是还是顽强的坚持道:“大长公主殿下说的没错,我们确实什么事都没发生民妇自幼便立下誓愿,此生绝不与人为妾,所以便是邓驸马对民妇有恩,民妇也不曾以身相许,当年民妇落难,被邓驸马救下,收留在外宅,世人都以为民妇是邓驸马的外室,但民妇敢对天发誓,在邓驸马收留民妇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两个人一直是以礼相待,并未做过逾越礼之事。这件事十一年前民妇就跟大长公主殿下解释过了,只是大长公主殿下不肯相信民妇而已。”

荣嘉大长公主冷笑说:“你就不用狡辩了,驸马他都已经承认了,而且听闻本公主愿意让你进府,他自是欣喜不已,已经乐得忘乎所己了呢!”

穆氏坦然的说:“民妇没有撒谎,是便是,不是便不是,若邓驸马真的说有此事,就请大长公主殿下把他叫来,我们六只眼睛到一起对质,相信孰是孰非,自会水落石出。”

穆氏是真心想要跟邓驸马对质,以此来证明清白,然而,听在荣嘉大长公主的耳中,就是她想见邓驸马,重续旧情所做样子。

“呵呵,若是见了驸马,自是你说什么他就按你说的说,别说你否定你们的关系,就是你说你们是亲兄妹,他也会按你的意思说的……”

“可是,民妇真的跟驸马没关系,我们之间真的是清白的……”穆氏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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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进荣嘉大长公主府【一更】

沈若兰一开口,立刻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住了,只是,坐上几位贵妇的目光中,都露出了深深的恶意。

玉容长公主冷声说,“好个没规矩的东西,谁允许你随便说话的?你道这太后的宫里跟你家的铺子一样随意吗?想开口就开口?想说话就说话?须知这世间有尊卑贵贱的区分,尊者面前,不叫你开口你不能擅自妄言的!”

玉容长公主十分厌恶若兰的,教训起她来也是疾言厉色,没半点好气。

就是这小贱蹄子迷住了弟弟的心窍,害得母后多次伤心,还搅得他们阖家不宁的,简直罪该万死!

骂她一顿都不能解她的心头之气,要不是差怕丢了身份,她真想站起来抡起巴掌打这个小贱蹄子一顿大嘴巴子,打着她跪地求饶才算解气哩!

听到玉容长公主的发难,沈若兰并没有害怕,她不疾不徐的向她福了福身,说:“民女知道不该随意开口,只是母亲被人咄咄相逼,若易地而处,请问您怎么处理此事?是为了恪守规矩眼看着母亲被人欺辱吗?还是像民女一样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母亲?”

没等玉容长公主回答,荣嘉大长公主就怒声道:“谁欺辱你母亲了?本公主只是实话实说,就事论事,你竟敢往本公主的头上扣欺压百姓的帽子,谁给你的胆子?”

这是想给沈若兰定罪呢!

沈若兰毫不示弱的说,“既然您认为自己没有欺压百姓,那请问您怎么解释您强迫良民之妻进您的公主府做妾室的事?我娘已经反复说过跟您的驸马没有关系,可您却执意不信,非强迫我娘承认,还要强迫我娘进您的府里去做妾室,如果连这都不算欺压良民的话,我想请问您,还有什么才能算得上是欺压良民呢?”

荣嘉大长公主被她最痛恨的女子这样逼问,又问得她有点理屈穷词,不由得恼羞成怒,厉声道:“大胆!放肆!你算个什么东西?也敢质问本公主?”

喝完起身向孝端太后道:“太后娘娘,这个女子太粗野张狂,目无尊卑,荣嘉奏请娘娘对她施以薄惩,以儆效尤。”

荣嘉大长公主认为,沈若兰勾引了太后娘娘最爱的小儿子,太后娘娘一定恨毒了她,有机会的话肯定会重重地惩罚她泄愤出气的,所以特意给太后娘娘找了个机会,好借太后娘娘的手顺便给自己女儿出气报仇。

然而,让她感到意外的是,太后娘娘虽然痛恨沈若兰,恨不能将他碎尸万段抽筋扒皮,但是却没有亲自收拾她的意思。

毕竟这贱女人是自己最爱的小儿子的心头宝,儿子的驴脾气她也知道,要是自己惩贸然罚了这女子,儿子定会生她的气,要是因为这贱女人害得儿子跟她分生了,就得不偿失了。

再者,她也不想被荣嘉大长公主利用,明明她比自己更恨这小贱人,却撺掇自己出手她好坐收渔利,还美死她了哩?

所以,太后娘娘断然解决的,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荣嘉大长公主,要报仇要雪恨让她自己去解决,休想利用她达到自己的目的。

打定主意,孝端太后道,“先不用急着惩罚她,事情得一件一件的解决,之前穆氏和你家邓驸马的事儿还没弄清楚呢,不如先把这件事情解决了,再考虑惩处她也不迟。”

荣嘉大长公主说,“太后娘娘不要听沐穆氏巧言狡辩,她跟驸马的事当年就已经人尽皆知,她不过是仗着现在已经死无对证了才狡辩抵赖,您可万万不能叫她给糊弄过去。”

孝端太后道,“既这么着,你就带着穆氏回府解决吧,不管穆氏之前跟邓玉郎有没有事,邓玉郎为她冷落你十多年是不争的事实,你们三个人就坐到一起好好的把话说清楚,这事儿和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

又对穆氏吩咐道:“要是你从前真跟邓玉郎没什么的话,就好好劝劝邓玉郎,莫让他再为你冷落荣嘉大长公主了,你有所不知,就因为迷恋你,邓玉郎已经冷落荣嘉大长公主十余年,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夫妻俩一直分生赌气,貌合神离,哀家看着也不放心啊,这番你过去把话跟他说开了,既然你不愿意进荣家的大长公主府,就告诉邓驸马你已经满足于现在的日子,不想再跟他在一起了,也好让他死心,往后能好好的跟荣嘉大长公主过日子。”

这番话说的像她有多善良心慈似的,但稍微一想,就会查觉出这是,老妖婆是在给穆氏挖坑呢!

荣嘉大长公主一直深恨穆氏,恨她勾引了自己的丈夫,害得她婚姻不幸,这辈子都没机会生个儿子,且穆氏的女儿又勾引了她的准女婿,害得她女儿都被女婿给逼着退婚了。

她的人生和她女儿的人生都毁在这两个贱女人的手里,如今好不容易把她们俩弄进府去,还还能让她们有机会再活着出去吗?

当然不会!

太后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故意让荣嘉大长公主带穆氏回府去解决处理的,只要穆氏被带回府,沈若兰这个小贱蹄子肯定也得跟着去,荣嘉是个炮仗性子,这两个她平生最恨的女人在她面前,且都任由她摆布,掌控生死,如此巨大的诱惑之下,她肯定得丧失理智,干出些十年前那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

到时候,她不就兵不血刃的把沈若兰这个小贱蹄子收拾了,还不用得罪儿子吗?

如此一箭双雕,一石二鸟的好计,她是不会浪费的,接下来,她只在一边看戏就够了!

荣家大长公主虽然跋扈蠢钝,但也没有蠢到什么都看不出来的地步,太后这样一安排,她就立刻明白了,是太后不想得罪儿子,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自己,让自己替她出气呢。

虽然明白太后的用意,她也确实有点儿惧怕老七,但是,在泼天的恨意面前,那些惧怕可以暂时忽略不计了,能把她们母女弄到手里,挫骨扬灰,抽筋扒皮,才是最让她痛快的事!

容家大长公主但脸上闪过种种表情,诡异,狠毒,残酷,嗜血……最后,化为几分痛快的笑意。

“如此,荣嘉先谢过太后娘娘,这就带她回府去”处理此事……”

她起身,向太后道了个万福,随即,一双眸子不怀好意的看向了穆氏母女。

那阴测测的眼神跟锋利的刀子似的,好像时都能置人于死地……

穆氏和沈若兰就这样被太后娘娘随手甩给了荣嘉大长公主,娘俩心里虽有不甘,但都没说什么,她们都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的道理,就算她们反对也无济于事,太后娘娘的决策不可能因为她们的意愿而发生变化。

“走吧,咱们去找你师兄去!”

荣嘉大长公主带着几分轻薄嘲讽的语气说道,一边说,一边还用似笑非笑的眼神看她们母女。

对上她那阴狠毒辣的目光,穆氏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冷战,一下子想起了十多年前她被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横飞的惨象,还有自己被装进笼子里沉河时那种痛苦和绝望的心情,只怕要再来一次了!

而且,这次会更痛苦,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荣嘉大长公主绝不会让自己再有机会逃出去了......

沈若兰扶着她,向太后娘娘行过礼(虽然很想把她从榻上拉下来揍一顿,但是礼不可废,要是失了礼数,她们母女又会被指责发难得),跟再荣嘉大长公主的身后走出了寿仙宫去。

到了外面,穆氏惨白着一张脸,声线颤抖着对沈若兰说:“兰儿,你先回客栈去吧,娘自己一个人就行了。”

她这是怕荣嘉大长公主迁怒于人,把对自己的怨气发泄到女儿身上,所以想把女儿支开,要杀要剐可着自己就好了.....

但是,沈若兰又怎么可能放心娘一个人进狼窝去,当下不顾娘的强烈反对,坚持跟娘一起去了。

荣嘉大长公主带着沈若兰母女走了,玉容长公主奇怪的说:“母后,探子不是说老七也回来了吗?怎么还没露面呢?”

孝端太后冷笑说:“急什么,等他的心尖尖儿受罪了,他自然就露面了,等着瞧吧,用不了多久了!”

提到这茬,孝端太后更气不打一处来,这个孽子,她过生辰时他都不肯回来,这会子那个小贱人有事,他到痛痛快快的跟着回来了,难不成在他的心中,她这个母后还不如那个小贱蹄子重要吗?

这个想法着实的伤了太后娘娘的心,更让她下定决心,那个勾了儿子魂魄的小贱蹄子,绝不能留.....

沈若兰和娘被带到了荣嘉大长公主府,是坐着车子从角门儿直接走进府里的,不知走了多久,车子终于停下来了,赶车的粗生大气的说:“到地方了,下来吧!”

沈若兰听了,便服了娘,从车上下来了。

下车后,娘一看到这间院子,一下子像受了刺激似的,倏地瞪圆了眼睛,脸上瞬间变得毫无血色,跟一张白纸似的,她呆呆的看着这间院子,嘴唇微微的抖着,却半天都没说出一个字来!

见娘这副样子,沈若兰心中明白了,这间院子娘肯定来过,而且还留有深刻的印象,说不定就是娘从前被受刑的那间院子呢,不然娘不会是这副模样!

“娘,别怕,我会保护你的!”沈若兰拍拍娘的手,柔声安抚着。

正安慰着,一个脸色苍白,面容清秀的中年男子从屋里走出来,见到沈若兰和穆氏,特别是见到了穆氏,他一下子顿住了脚步,怔怔的愣在了那里。

半晌后,他才结结巴巴的说:“婉......婉秋,你是......婉秋......”话犹未了,七尺男儿,竟有两行清泪夺眶而出,已然是激动不已,难以自抑。

一看这男人的表情,沈若兰就立刻就明白了,这人必是毁了娘一生幸福的邓驸马无疑了!

娘看到这个男人后,脸上那副惊恐万状的状态稍微好了点儿,但也没好到哪去,她哆哆嗦嗦,泪流满面的说:“她说,要我进府来给你做妾.....怎么会这样?为什么?”

邓驸马抬手抹了一把脸,扯了扯嘴角,像从前一样哄着她说:“没事,你别怕,这次师兄断不会再叫你受委屈了,过去都是我不好,让你受了那么多的苦,往后,师兄定会好好保护你,不会再叫你吃苦遭罪了,你放心......”

这是他的肺腑之言,十一年来,他一直在为那件事后悔,后悔自己的懦弱无用,在最心爱的小师妹被残酷折磨的时候,他竟没能保护她,让她受了那么多的苦,糟了那么多的罪,还差点儿香消玉殒,死于非命。

他对不起师傅对他的厚爱和栽培,也对不起跟小师妹一起青梅竹马的情谊,在他的认知中,小师妹就该是个无忧无虑的小仙女,可就因为他,让她受了这么多年的罪,妹妹想到这些,他就痛彻心扉,常常内疚的夜不能寐,一直唾弃自己当年的贪生怕死,软弱无能,若再有下一次,他断不会再让她受一点儿伤害和委屈,哪怕叫他去死也在所不惜......

穆氏见他说得言之凿凿,也不由得信了几分,她颤颤巍巍的说:“那,你能让我们娘俩回家吗?我们不想呆在这里,我们要回北方老家去!”

邓玉郎擦了擦眼角,确定道:“能,你要是想走,我这就送你出去,若太后着人问起,你就只说咱俩都不愿意就是......”

穆氏闻言,心中稍安,道:“那就有劳你了,请送我们出去吧。”

“好,咱们走这边儿......”邓玉郎一伸手,示意穆氏跟沈若兰随他走。

穆氏一见,赶紧拉着沈若兰的手,随邓玉郎往院子外走去。

走出这座院子,穿过一道抄手游廊,又路过一座花园,快到大门的时候,一个衣着体面的婆子追了上来,瓮声瓮气的说:“驸马爷,大长公主有令,不许她们母女出府,还叫她们回原来的院子呆着去!”

沈若兰早就想到荣嘉大长公主不可能就这么容易放她们出去,必然有后手等着她们呢,她故意安排娘和邓驸马相见,也必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大抵是想看两人相见时真情流露看,抱头痛哭的场面吧,然后再顺理成章的逼娘进府做妾,任她磋磨揉捏......

只是没想到,娘和她的驸马见面后,并没有像她希望的那么表现,邓驸马还迫不及待的要放她们走,剧情没有按她设想的发展,荣嘉大长公主自然不甘,于是便下令把人追回来,她再想别的法子收拾她们!

邓玉郎见荣嘉大长公主派人拦截,冷声道:“先放她们走,一会儿我亲自去跟大长公主解释!”

那婆子乃是荣嘉大长公主的心腹,最善揣度主子的心思了,深知道主子跟驸马爷不睦,也知道主子有多恨穆氏母女,所以断然拒绝了驸马爷的要求,冷着脸说:“驸马爷,奴婢只是奉命行事,请驸马爷莫要为难奴婢,要实在不行的话,那就请驸马爷这就去跟大长公主殿下说明了,奴婢先在这儿等着,要是长公主殿下答应了驸马爷的要求,老奴再送她们二位出去也不迟啊!”

邓玉郎看着婆子那张板着的老脸,一看就知道是个油盐不进的,晓得自己若过不了荣嘉这一关,小师妹和她女儿肯定就出不去了,因握了握拳,咬牙道:“好,我去跟她说!”

说着,转过脸,深深的看了穆氏一眼,低声道:“小师妹,你且在这儿等着,师兄去跟她说,定会叫你得偿所愿的!”

穆氏堪堪的点了点头,眼神有些空洞和茫然。

显然,她并不相信邓玉郎的话,毕竟十一年前,她曾亲眼目睹过他跪在那个女人的脚下向她痛哭求情的场面。

那时,他那般哀求人家,荣嘉大长公主都不肯答应,现在,他又有什么法子能让那个女人收回自己的意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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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章 谁好看

邓玉郎安抚了穆氏几句,就快步走到荣嘉大长公主的院子,进去时,院子里当值得丫头像是早就知道他会来似的,都没进去通报,就直接把他带进了公主的屋里。

此时,荣嘉大长公主正坐在妆台前卸妆,把满头的珠翠簪环尽数卸去,一头又黑又亮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后,称着洁白似雪的肌肤,精致漂亮的五官,甚至好看。

她望着铜镜中的自己,轻抚着自己的脸颊,有些自哀自怜。

她长的很美,抛开家世光凭她的容貌,就足可以找个对她爱如珍宝、死心塌地的男人共度一生了。

可惜,那个人身在福中不知福,有她这样高贵美丽的妻子由嫌不足,还一门心思的想着那个贱人,为了她不惜跟自己翻脸,十几年都不碰她一次,让她受尽了冷落和委屈。她就不明白了,无论是凭长相,凭气质,还是凭家世,她都明显优于穆氏许多,可他为什么就不长眼,为什么就不喜欢她非要喜欢那个人贱人呢?

难不成那个贱人和她的贱女儿都有什么巫术傍身,能让男人对她们死心塌地,再无別念?

“大长公主殿下!”

邓玉郎进来后,抄着手,向荣嘉大长公主做了个揖。

荣嘉大长公主没有回头,只对着镜子里那到天青色的身影,喃喃道:“你说,我和她谁长得美?”

“什么?”

邓玉郎被她的问题给问愣住了,他们之间从未谈起过这类问题,一直以来,他们之间都是以互相伤害为相处的模式,邓玉郎完全没想到她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一时间竟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荣嘉大长公主回过头,直视着他的双眼,又把自己刚才的问题重复了一遍。

邓玉郎听完,总算是明白她再说什么了,但是却有点儿语塞了,因为他从未注意过荣嘉大长公主的相貌,乍然被问起,才想起端详端详她的容貌。

显然,大长公主长的很美,不然也生不出安安那么美的女儿,大长公主也对自己的容貌非常自信,就那么仰着头任他端详。

少卿,看完。

邓玉郎垂下头,拱手道:“回大长公主的话,您好看。”

为了让她能放师妹一码,他只能这么违心的回答,在他的心目中,这世界上所有的女人加在一起,都不如他的小师妹好看。

荣嘉大长公主听到这个答案,满意的勾起了唇角,她甚至都没有觉得他这是在奉承自己,因为她自己也是这样觉得的。

她认为自己确实比穆氏好看,穆氏从前是挺漂亮的,漂亮到与她不分上下的地步,但是现在的穆氏看起来比从前苍老憔悴了许多,她脸也不再圆润饱满,一副憔悴不堪的模样,身上更是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干巴巴的,哪比得上自己的雍容华贵,珠圆润好看?

只是,就这么一个人干巴巴的女人,竟能让她的驸马对她死心塌地的,连她这个貌若天仙的天之娇女都不放在眼里,他是疯了还是瞎了眼?

这样想着,她情不自禁的脱口而出道:“既然我比她好看,且我都家世也不知比她强多少倍,那你为什么还要去勾搭她,还为她跟我翻了脸,总对我视而不见……”

这个问题,邓玉郎之前从没想过,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小师妹比她温柔,比她善解人意,或者说,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这份情谊别人取代不了吧。

但是,这些话是不能对荣嘉说的,不然又会平地起波澜。

他斟酌了一下,才说:“师傅对我恩重如山,所以我才想对师妹好点儿,只是公主殿下太过强势,我不过照顾照顾小师妹,您就不依不饶,非要之人于死地,所以,我才觉得有点儿心寒!”

话犹未了,荣嘉大长公主冷笑出声:“这么说,怪我喽?”

邓玉郎见她有点儿阴阳怪气的,忙说,“也不尽然,要是我能耐下心来好好的跟公主您沟通,把事情跟您解释清楚,咱们之间大概也不会发展到那种地步吧!”

刚说完,荣嘉大长公主就笑起来,讥讽的说“我性子是强势些,可这就是你为别的女人疏远我这个妻子的理由吗?要是我在你的心中比她的份量重,你又怎么可能会为了她疏远我?说来说去,还不是因为你心中只有她没有我,你做都做了,又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呢?”

邓玉郎被说得哑口无言,滞了半天才说:“不管过去的事儿如何,都已经是过去的事儿了,你打也打了,罚也罚了,她当初受了那么多的苦,难道还不够吗?你就不能把从前是事放下,也放过她,从此大家都各不相干的过日子吗?”

荣嘉大长公主从绣墩上站起来,缓缓的走到邓玉郎的面前,一字一顿的说,“我是我不放过她,而是她不放过我,从前她勾引我的男人,害我守了十几年的活寡,现在她女儿勾引我女婿,害我女儿生死关头被逼退婚,你觉得这样的泼天仇恨,能说放下就放下吗?”

邓玉郎还不知道淳于珟和安安要退婚的事,之前安安每次写信回来都是写给母亲,从未给她父亲写过只言片语,所以他也根本无从知道女儿的情况。

如今听妻子乍然说起,方才知道女儿要被退婚了,而且,是因为婉秋的女儿才会被退婚的。

邓玉郎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惊道:“你是说,湛王要跟安安退婚?不能吧?会不会是以讹传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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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研究生穿越古代,被爷爷当孙子养,又被女胖子觊觎,扒了裤子验身,这口气如何出?

此事恰巧被杏花村美男子撞见,是杀人灭口,还是拖回去当‘夫人’再生一窝小崽子?ps:喜欢的亲可以移驾正文,么么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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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章 荣嘉大长公主之死

荣嘉大长公主一回身,从妆台的抽匣里拿出一封信,摔到邓玉郎的脸上:“看看吧,这就是穆氏那贱人生出的小狐狸精干的好事儿,可笑你还把她当宝儿呢,看看她们母女是怎么欺负你女儿的吧!”

邓玉郎一脸懵逼的打开信,从头看到尾,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被逼答应退婚了,退婚的理由就是湛王要娶穆氏的女儿为王妃,不想娶安安了…。

看到信,他虽然震惊,但是并未像荣嘉乍看到信时那般激动,虽然他也有点儿心疼女儿,但是在婚姻中受到过创伤的他,能更理智的看待感情的问题。

“公主,既然湛王移情她人,那便叫安安放手了吧,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勉强来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安安端庄貌美,性情温柔,一定会找到一个欣赏她,爱慕她的好男人的!”

他也是为女儿未来幸福的考虑才说出这番话的,女人嫁男人,不能光看身份地位长相,还得看那人是否真心对你好,这点才是最终重要的,要是不能真心对你好,就是嫁给皇帝也不会幸福的。

虽然这些话都是邓玉郎的肺腑之言,但是听在荣嘉大长公主的耳中,意思就被扭曲成了他想替那个贱女人的女儿抢男人,不惜要牺牲掉自己亲生女儿的幸福了!

“呵,邓玉郎,你对那个贱人还真是用情至深啊,为了成全那个贱女儿,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要了,亏得我安安还对你这般孝敬呢,你对得起安安吗?你还是个人吗?”

荣嘉大长公主愤怒的指着邓玉郎的鼻子,那手指都快要戳到邓玉郎的鼻子尖上了。

邓玉郎见她犯左,只好耐着性子解释说,“我不是为成全别人牺牲安安,要是湛王喜欢安安的话,我是断不会叫安安退出的,但问题是人家不喜欢她,咱们又何必强人所难呢?安安才貌双全,出身也不差,又不是嫁不出去了,何必非要嫁给个不喜欢她的人呢?湛王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就算咱们挺着安安勉强嫁给了他,他也断不会对安安好的,既然如此,何不找个喜欢安安的男人嫁了,这样将来他也能好好的对待安安啊!”

“如此,那个抢了咱们女婿的小狐狸精呢?你说该怎么处置?乱棍打死还是打残了?还有她那个娘,该怎么收拾她呢?千万别跟我说什么于她娘无关的话,我就不信小狐狸精在外面勾引男人她娘会不知道,说不定还是她娘授意她故意这么做来报复咱们的呢?一对儿下贱的骚货,就会勾引男人……”

荣嘉大长公主骂了起来,骂完又说,“我可以不追究十年前的事儿,但这件事决不能轻易放过,我就只有这一个女儿,从小到大宝贝似的养这么大,没成想被她们这两个贱人给欺负了,我绝不会让她们白欺负了我女儿去的!”

邓玉郎心一下子聚了起来,他知道,有这样的事儿,荣嘉大长公主肯定不会放过她们了……

果然——

荣嘉大长公主发完狠,又厉声吩咐,“寇嬷嬷,去,带几个家丁把那对儿狐狸精给我剥光了,各打抽四十鞭子,伤口撒盐扔马圈去……”

立在她身后伺候着的寇嬷嬷立刻向前福了福身,道:“是,老奴这就去办!”

说完转身,向门口儿走去。

“等一下!”

邓玉郎见寇嬷嬷要去办人,来不及思忖,一个箭步上前拦住了她,又带着哀求的神色,向荣嘉大长公主道:“荣嘉,你真的……不能……放过她们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也知道她不可能放过她们,但是,他还想再求一次,也算是再给她一次机会,看在女儿的你面子上,不到万不得已,他还不想置她于死地!

当然,前提是她不去伤害他这辈子最爱的人!

可惜,邓玉郎求情的话,听在荣嘉大长公主的耳中,如火上浇油一般,她咬牙切齿,面目狰狞的笑起来:“好,好啊,好你个无情无义的邓玉郎,那两个贱人算计了你女儿,你还心心念念的帮着她们,看来,你女儿在你的心中还不如那两只骚狐狸重要呢!”

她阴寒的斜睨了邓玉郎一眼后,提高了嗓门儿:“寇嬷嬷,行刑后再用烧红的烙铁把那对狐狸精的乃子和牝户烙焦了,省得她们勾引别人的男人!”

“是!”

寇嬷嬷又答应了一声,绕开邓玉郎往外走去。

邓玉郎看着寇嬷嬷即将离开的背影,想到她即将受到的苦难,什么都顾不上了,忽然大踏步的抢到荣嘉大长公主跟前儿,没等荣嘉大长公主反应过来,一把锋利的匕首已经“噗”的一声插入了她的胸口。

“啊——”

屋里伺候着的几个丫头婆子谁都没想到邓驸马会行凶,而且竟还刺杀了荣嘉大长公主,一下子都惊骇的尖叫起来,荣嘉大长公主也捂着胸口,难以置信的瞪着邓玉郎,“你,你竟敢……杀我?”

邓玉郎瞪着她,一字一顿道:“我十一年前就想杀你了,是你自己找死的!”

说完拔出刀,怕她不死,又“噗噗噗”的插了她好几下……

这下子,屋里的丫头婆子们都反应过来了,一个个的奋不顾身的扑过来护主,连已经出了门的寇嬷嬷也被惊动回来了,一见邓驸马行凶,疯了似的扑过来阻止。

然而,女人的力气终究是有限的,几个女流之辈焉能阻止得了一个杀红了眼的男人?邓玉郎一手揪着荣嘉大长公主的衣襟,一手持刀猛刺。

荣嘉大长公主哀嚎尖叫了几声后,如一摊烂泥似的倒在了地上,眼见得是不行了。

“杀人啦,快来人啊——”

“太医,快去找太医啊——”

屋里乱成一团,丫头婆子们乱叫乱喊乱跑着,她们是真的怕了,要是大长公主死了,她们也肯定会以护主不力的罪名给处死的,她们都不想死啊……

邓玉郎眼看着荣嘉大长公主是活不成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一把揪住寇嬷嬷,一刀下去,把她的喉咙也给割开了!

屋里的丫头婆子们见邓玉郎又杀了寇嬷嬷,还以为他要赶尽杀绝,把她们也都杀了呢,顿时也顾不得护主救人了,都吓得纷纷逃窜,屋里顷刻间就只剩下邓玉郎和荣嘉大长公主以及正在抽搐的寇嬷嬷了!

人都散去,屋里也安静下来,邓玉郎颓然的坐在了地上,像被抽尽了所有的力气似的,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知道,自己杀了公主,肯定也活不成了,但至少,他已经保住了小师妹不再被荣嘉这个疯婆子残害,他也有脸去下面见师傅了。

不远处,荣嘉大长公主和寇嬷嬷倒在血泊中,荣嘉大长公主一直睁着眼,眼睛里还流着眼泪,回光返照之际,她用最后的一丝力气,看了那个亲手杀了她的男人一眼,断断续续的说:“邓玉郎…。你……好狠……”

邓玉郎看到她怨恨的眼神,扯了扯嘴角,苦笑说:“是我对不住你,我会给你偿命的,只是,下辈子,别再要嫁我了,求你了!”

说完,反手一刀,颈上顿时多了条寸许深的刀口,割断了他的喉咙,顿时血如泉涌,喷洒如注!

“噗通——”

他倒在了地上,血汩汩的从喉咙流出,生命在渐渐的流失,但是,他却一点儿都没觉得害怕,也没有一点儿痛苦,甚至还觉得很轻松!

终于,他解脱了,再也不用过这种被人踩在脚下,看人脸色的日子,他自由了…。

等侍卫们跑进来的时候,屋里的三个人都已经死了,只是表情不同。

荣嘉大长公主眼睛瞪得大大的,脸上的泪痕还没干,显然是死不瞑目;而寇嬷嬷则是一脸的惊恐,张着嘴,不知是要尖叫还是呼救,但不管想表达什么,都已经来不及了;邓驸马则闭着眼,神色很安详,像是解脱后很轻松似的,没有一点儿痛苦的表情……

**

沈若兰和娘还不知道发生了这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还站在原地苦等,这时,一个小丫头惊慌失措的从这里跑过,身上还带着鲜红的血迹,一看就是刚染上的。

“坠儿姑娘,这是怎么了?你今儿不是得在大长公主身边儿伺候吗?怎么跑出来了?”

负责看守沈若兰和穆氏的婆子见到大长公主身边的一个丫头,急忙喊住她问话。

坠儿顿住脚步,带着哭腔道:“我去找赖大管家,可不好了,驸马爷把大长公主杀了,吓死个人了啊……”嘴里说着,又撒腿跑了,那婆子喊都没喊住。

这下子,婆子站不住了,她闺女还在大长公主的屋里当值呢?也不知她闺女有没有事,还有,大长公主死没死?万一死了的话,她闺女可就惨了!

这样想着,她也顾不上沈若兰母女了,白着脸一溜小跑的去大长公主屋里看视去了……

沈若兰和穆氏听到邓驸马竟然杀了荣嘉大长公主,都惊愕不已,特别是穆氏,万万没想到她那个温柔胆小的师兄竟然敢杀人,还杀的是楚国堂堂的大长公主殿下,他不要命了吗?刺杀皇室公主可是要诛九族的啊!

对了,他已经没有九族可诛,二十年前来京城时,他家就只剩下他一人了,但是,就只剩他一人也是死罪啊,他不怕死吗?过去他就是手出点儿血,都会吓得脸色发白的,这会子又怎么敢杀人了呢?

沈若兰不安的看了母亲一眼,隐隐的觉得邓驸马之所以杀荣嘉大长公主,可能跟娘有关,虽然荣嘉大长公主伤害不了她们了,但是,荣嘉大长公主十有八九是因为娘才被邓驸马杀的,她们也难辞其咎,只怕又要有无尽的麻烦了。

哎!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府里立刻乱成了一团儿,沈若兰见机会难得,赶紧拉着娘的手出府去了,看门儿的不晓得她们的身份,但见她们母女二人不像是府里的人,也不像是坏人,就放她们出去了……

娘俩匆匆地回到客栈,到达时,沈德俭正带着菊儿和竹儿在客栈的门口儿徘徊呢,看到她们回来了,沈德俭喜出望外,急忙走过去握住了穆氏的手,一叠声的问她此行情况如何?是否顺利?太后是否答应不再叫她进荣嘉大长公主府了?

沈若兰低声说:“爹,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还是进屋去说吧!”

沈德俭这才想起来,站在人来人往的客栈门口儿讨论太后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儿,弄不好是要下大牢掉脑袋的,他也是等急了,才把这么重要的事儿给忘了,就赶紧闭住了嘴,带着老婆孩子进屋去了。

一家子进了屋儿,关上门儿,沈若兰才压低了声音,把这趟进宫和进荣嘉大长公主府的事儿跟爹和弟弟妹妹说了一遍。

沈德俭一听邓驸马竟然把荣嘉大长公主给杀了,立刻产生了跟沈若兰一样的想法:“荣嘉大长公主被驸马杀了,皇上和太后会不会迁怒到咱们啊?”

沈若兰说:“应该不会吧。”

嘴上是这么说,但她心里清楚的很,她们是一定会被迁怒的。

且不说太后娘娘对她有底火儿,就算没有,一个堂堂的皇家公主因为一个女人被自己的驸马刺死了,皇上和太后就绝不会善罢甘休,即便是他们不在意那个公主,但他们还在意皇家的天威和尊严呢,所以,被迁怒是一定的,她之所这样说,也只是给他们点儿幻想和希望,省得他们太害怕了。

沈德俭听后,垂下头思索了一会儿,说:“兰儿,你带上竹儿和菊儿走吧,别回家去了,先找个地方躲躲,等这件事儿过去了再说,爹怕万一皇上和太后迁怒,殃及到你们啊!”

显然,沈若兰的轻描淡写并未能打消爹心中的恐惧和疑惑,他已经开始做最坏的打算了。

娘是个聪明通透的,也想到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了,就对沈德俭说:“要不,你带着孩子们走吧,我一个人留下来就够了,不然兰儿一个姑娘家带着两个孩子走,我不放心啊!”

菊儿和竹儿异口同声道:“爹,娘,我们不走,不管怎样,我们要跟你们在一起,就是天塌下来,我们也不会抛下你们自己走的!”

沈若兰也说:“还是谁都别走了,倘若皇上跟太后真的要迁怒家人的话,就算是走了也会被抓回来的,到时候还会被罪加一等,与其这样,还不如留下来一起面对呢。”

“姐姐说得对,我们都听姐姐的!”竹儿和菊儿大声道。

穆氏和沈德俭见孩子们态度坚决,且兰儿的话也很在理,就没有再坚持,一家人心事重重的吃了晚饭,就早早躺下歇息了!

此时,宫里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孝端太后听闻邓驸马杀了荣嘉大长公主,自己也畏罪自杀后,惊得半晌没说出话来,吓得春柳急忙命人把太医唤来,在外面候着,以备不时之需。

玉容长公主得知消息后,急忙进宫来给母后请安,人刚到,皇上和皇后也跟着到了。

见到一双儿女,孝端太后的情绪总算说稳定点儿了,她捂着胸口,难以置信的说:“真是骇人听闻啊,哀家活了这么大岁数,还头一次听说有驸马敢戕杀公主的呢,邓玉郎这个乱臣贼子,竟然干出这般大逆不道之事儿,简直藐视皇权、无法无天啊!”

建安帝沉声道:“母后稍安,儿子已经下旨判邓玉郎跟荣嘉姑母和离,并把他贬为庶人,尸首也受了宫刑,埋到无根山(太监死后埋尸的地方,故而得名五根山)去了,这种人,娶了皇家公主都不知道珍惜,朕就让他下辈子都娶不到妻子,如此也足以慰荣嘉姑母的在天之灵了!”

玉容长公主说:“皇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之前荣嘉姑母还张罗着给他纳妾呢,怎么转眼间就被他给戕杀了呢?”

建安帝说:“大理寺已经去公主府上查问缘由去了,料想用不了多久就能审出缘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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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您的小儿媳妇

大理寺的办事效率很快,不多时,已经把邓玉郎刺杀荣嘉大长公主的前因后果查明,并禀报上来。

听闻他杀人的缘由,大家都气愤不已,邓玉郎这个禽兽,竟然为了个不相干的女人狠心杀妻,且杀的还是皇家的公主,简直万死不能恕其罪之万一。

孝端太后痛心疾首的的说,“狐媚子,果真害人不浅啊!”

玉容长公主愤愤道:“母后,皇兄,你们打算怎么处置那对狐媚子母女?她们可是促成邓玉郎残杀荣嘉姑母的直接推手,万不可轻饶了她们啊!”

皇上听了,立刻转向孝端太后,道:“此事就交由母后全权处理,母后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建安帝把这个案子交到了太后的手里,自己不想沾染。

其实,要是没有老七的关系,皇帝陛下这会儿十有八九已经下令叫人处死那对母女,以捍卫皇家的尊严了。

但是,他早听说那个沈家姑娘是老七的心头肉、眼珠子,万一他把那姑娘处置了,老七再对他心生怨怼,或者干脆起了二心,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要知道,老七的手里可掌控着楚国一半儿的兵力呢,且这厮心机深沉,武功盖世,素有战神和杀神之称,如今楚国的半壁江山都握在他的手中,要是他起了不臣之心,他这个皇位能不能保得住还不好说呢!

所以,为了女人惹恼他,委实不值,还是把这事儿交给老娘处理吧,不管老娘怎么处理,老七都怪不到他头上就是!

然而,孝端太后的心思竟也跟他差不多,她倒是不怕老七造反怎地,就怕那头倔驴为了那个小贱人跟她这个当娘的分生了,他有多在意那个小贱蹄子她不是不知道,万一因为她处置了小贱蹄子恼了自己,一气之下回北边去,十年八年的不回来看她这老娘一次,还不得想死她吗?

故而,听到皇上的话后,孝端太后没有表态,而是把球抛给了陈皇后:“皇后觉着该怎么处理好呢?”

陈皇后能稳坐中宫之位,必然不是个愚钝的,怎肯去管别人的闲事?眼见得皇上跟太后都不愿为这个丫头得罪老七,她自然也不能去趟那趟浑水,免得过后老七记恨她。

要是老七是个平庸的王爷倒也罢了,得罪也就得罪了,但老七可不是个好惹的,且不说他手中的兵力权势,就只说他少年时就敢戕杀先帝宠妃的事儿,便可知他是个残暴狠戾的,万一不慎惹怒了他,她这皇后的位置和母家的前程都可能会毁在他的手里呢!

所以,罪人的事儿,特别是得罪老七的事儿,她绝不能做。

听到太后的问话后,陈皇后温婉得体的说:“禀母后,臣妾觉得这事儿怪不得旁人,要怪的话也只能怪邓驸马偏执狠戾,不过,他已经畏罪自戕,皇上也已经惩罚了他了,也算是给荣嘉姑母报仇了,臣妾觉得这事儿就到此为止吧,不要再牵扯无辜了!”

一听皇后这么说,玉容长公主坐不住了,愤然的说,“皇后觉得那对狐狸精无辜?你怎么会这么想呢?要不是因为她?邓玉郎又怎么冷淡荣嘉姑母这么多年?最后还为着她把荣嘉姑母杀了?这事儿就算不是那个贱人指使撺掇的,但事情也终究由她而起,就凭这,也决不能放过她!”

玉容长公主自幼在孝端太后的手心儿里长大,嫁人后驸马又对她百依百顺的,从小到大一直是顺风顺水的,不需要她耍心眼儿玩儿心机,故而心思不像孝端太后和陈皇后那样深沉,向来是心里有啥说啥,有口无心的。

且,她与荣嘉大长公主同为公主身份,如今荣嘉大长公主因为一个贱女人被驸马杀死,她便有一种兔死狐悲、芝焚蕙叹的伤感和愤怒,心里也更痛恨那个害人不浅的贱女人了,所以才一直嚷嚷着要严惩穆氏母女,根本没想过自己的行为不会不会激怒弟弟!

面对玉容长公主的责难,陈皇后一点儿都没有生气,依旧好脾气的说:“玉容妹妹,此事本宫已经调查过了,邓玉郎跟穆氏并不是荣嘉姑母说的那种关系。”

“当年,邓玉郎师从穆氏的祖父,邓玉郎跟穆氏是师兄妹的关系,后来穆家败落,邓玉郎也只是收留穆氏而已,本宫已经细细的问过当年伺候再穆氏身边儿的下人了,他们两个确实没发生什么不轨之事,只是荣嘉姑母不信,未经仔细调查审问,就打翻了醋坛子,对穆氏必欲除之而后快,随后才惹出那么多事来。虽说死者为大,但本宫觉得这事儿还是怪荣嘉姑母太急躁了些,才导致跟邓玉郎夫妻失和,最后被邓玉郎戕杀的,所以这本宫以为此事跟穆氏关系并不大,我们还是秉公处理,不要迁怒于人了……”

玉容长公主听了,愤然转过头,说:“母后,你怎么说?你也是这个意思吗?”

之前孝端太后已经说出了‘狐媚子害人不浅’的话,加上孝端太后也一直痛恨沈若兰她们,所以玉容长公主还以为孝端太后肯定会站在她的一边儿呢。

没想到,太后沉吟了片刻,竟说:“若真像皇后说的那样,那还真不怪那穆氏呢,如此,便罢了吧!”

这番话,是孝端太后违心从牙缝儿里挤出来的,这屋里没有谁会比她更想弄死沈若兰,想的心都痒痒了,但她却不想自己动手,自己的儿子啥样自己清楚,要是她真下了这个手,只怕老七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了,她可不想为个女人失去自己最爱的儿子。

同时,她也不想玉容长公主趟着蹚浑水,这也是为玉容长公主的将来考虑。万一将来她老了走了,她还指着老七庇护玉容这个直性子的女儿呢,要是玉容被老七记恨了,将来可还有谁能庇护她呢?

皇上是指不上的,他性情跟先帝相似,是个薄情寡义的,不然当年她被先帝那个宠妃欺负,差点儿被挤下皇后的宝座时,也不会由老七那个半大孩子杀那个宠妃替她出气了。当时情况,怎么说都是该由他这个长子保护她啊,可他为了自己的太子之位,就眼睁睁的看着她被那个妃子欺负,不光一点儿护着她的心思都没有,还一再劝她忍让退步,少惹是非。

看清了这两个儿子的为人,太后才把一颗慈母心都偏移道老七身上去的,所以她不想让玉容得罪老七,眼下老七把那个姓沈的小蹄子看得眼珠子似的,玉容却口口声声要弄死她,这话要是传到老七的耳朵里,老七肯定会不乐意的,也会生这个姐姐的气。

故,最好的办法就是息事宁人,把玉容的情绪压下去,这事儿也翻篇儿翻过去!

当然,只是表面翻过去,她是不可能真正放过那小贱蹄子的,她最器重的好儿子被她勾得神魂颠倒的,她怎么可能放过她?只是她不方便亲自出手,只好找人对付收拾她了。

“母后,您怎么能……”玉容长公主见母后竟要把这事儿轻轻带过,不觉急了,正要理论争执一番,却被孝端太后给呵斥了。

“闭嘴,这种事岂是你一个外嫁女儿该置喙的?”

玉容长公主见太后动怒,不敢再争执下去,只好起身行礼:“是,是女儿逾越了!”

孝端太后见她如此,也就不再怪罪,对皇上道:“邓玉郎刺杀公主,这种事儿实在有损皇家尊严,就不要对外提起了,对外就只说是荣嘉得急病暴毙了吧,再有就是安安还在吉州呢,快打发几个人把她接回来吧,荣嘉就只安安这一个孩子,下葬时还得她抗幡儿摔盆儿呢!”

状似随便一说,只是接个孤女回京料理丧事,但太后娘娘一生阅人无数,这双眼睛毒着呢,早就看出安安不是个善茬子,她要是知道自己爹娘皆因小贱人的娘而死,加上小贱人又抢了老七去,她定不会善罢甘休的。

凭她的心机和手腕儿,就算不能把沈若兰那个小贱人弄死,至少也能让她脱一层皮!

总之,借她的手收拾那小贱蹄子,她在适当的时机不动声色的帮她一把,大抵也就能无声无息的除去那个小贱蹄子了!

**

沈若兰还以为宫里的人很快就会找上门来问罪的呢,结果一连等了十几天,从九月上旬等到快九月中下旬,也没等来人,而皇上和太后,却把七王爷淳于珟给等来了!

阴历八月十四这天一大早,一列整齐气派的队伍由城外进入京城的城门,是镇守楚国北方边界的湛王爷回京了,据说是来陪太后娘娘过中秋的。

整齐的队伍井然有序的进了京城,看在百姓的眼中,就跟七王爷刚回来似的,但沈若兰知道,其实这个人早就回来了,只是一直没露面儿而已。

因为淳于珟担心他跟沈若兰一起回来会引起母后的不满,认为他太过宠溺沈若兰,继而影响到他娶她的大计,所以为将来打算,这些天来一直忍着没有露面,连晚上都没有进沈若兰房里休息。

十几天的孤枕难眠,形单影只,让这个已经习惯了跟她双宿双栖,相拥而眠的身体极为不适,白天时还好些,一到晚上,那孤独寂寞冷的感觉,折磨得他每晚都心烦意乱、翻来覆去的折腾到三更才能入睡,好几次,他都差点儿忍不住半夜去找她去,但考虑到母后的人可能也在监视着他,怕母后说她不检点,狐媚子勾引男人,就强压下那份心思,一直忍到现在。

明天就是中秋佳节,他正好借着跟母后过团圆节的借口回来,一来也算是名正言顺,二来也可让母后高兴,可以趁着母后高兴的时候把他要跟安安退婚,另娶兰儿的事儿说出来,说不定母后一开心就答应下来了呢!

当然,答应下来的可能性极小,不过没关系,他已经做好了应对一切的准备,即便是母后不答应,他也要跟安安退亲另娶兰儿,母后要是不答应,他这辈子就不娶王妃了,就跟兰儿没名没分的过一辈子,不也是一样的夫妻吗?

孝端太后听到淳于珟终于露面了,又是高兴又是伤心的。

高兴的,自然是她又能见到最爱的儿子,可以一解她的思子之情了;伤心的,则是这个混账东西明明早就回来了,却不知快点儿进宫来看看她这个母亲,还不知躲到了哪去?害得她又是担心又是伤心的,恨不能把他找出来锤一顿!

除了高兴和伤心,太后娘娘的心里边儿还有别的情绪,就是打心眼儿里觉得酸酸的,吃醋一般。

因为她情知道,儿子这次回来并不是为了陪她过节,也不是因为思念她这个母亲,而是因为那个女人才回来的,想想她一手养大的儿子,把个不相干的贱女人看得比她这亲娘还重,太后娘娘的心里自然是不甘的,只是不好说出来罢了。

其实不止是太后娘娘,这世间的婆婆大多是这样的,都希望自己的儿子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是自己,往往有婆婆看到儿子与媳妇恩爱有加时,便会心生嫉妒怨恨,继而寻衅挑事,欺负媳妇。若遇着那明事理的儿子,便会站在公理的一面,劝解老娘,安慰媳妇;若遇着那愚孝不讲道理的男人,不管自家的老娘的对错,都会毫无条件的站在老娘的一边儿,帮着老娘欺负媳妇。

可怜媳妇满怀期待的嫁到他家,白天给他们洗衣做饭,种地养牲口,晚上还要陪男人睡觉,给男人生儿育女,兢兢业业的跟他过日子,结果还要被他们家欺负磋磨,过去就有多少小媳妇就是因为受不了婆婆的气,跳井上吊自杀的……

湛王爷的队伍煊煊赫赫的进了城,没有回王府,就直接进宫去了。

先去见了皇上,稍叙了几句,皇上便以太后思念他为由,将他遣到寿仙宫来了。

淳于珟来到寿仙宫时,见寿仙宫内花团锦簇,珠翠满堂,七八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们正坐在寿仙宫内,陪伴在母后身旁,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见他进来了,那些姑娘们都站了起来,垂首侍立。

淳于珟目不斜视,龙行虎步的走到孝端太后面前,拜了下去:“儿子给母后请安!”

孝端太后看着丰神俊朗的儿子,一时间又爱又恨,感慨万千的,要是儿子真个是为了陪她过节才回来的,此时她得多自豪、多满足啊?

虽然看到儿子她挺高兴的,但是一想到儿子是为什么回来的,她心里的兴奋感就淡了几分,仿佛一件漂亮的衣裳被扯了个口子似的,那份美好不再完整,那件漂亮的衣裳也随之贬值了似的。

“起来吧!”她压抑着心里的诸多情绪,说道。

“谢母后!”淳于珟谢过孝端太后,从地上站了起来。

众为千金小姐见他已经给太后行完礼,便齐齐的福下身去,莺声燕语道:“给湛王请安!”

淳于珟连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们,随意道:“免了!”

“谢王爷!”众人又齐声道。

礼毕起身的时候,有几个胆大的小姐飞快的偷看了湛王爷一眼,只见他高大威武,穿一身深紫色纬锦回纹长袍,腰间围着玉带,头上束着象征身份的华冠,衬着他那俊冷绝世的面容,恍若天神下凡一般,登时把好几个姑娘都给看呆了!

“来人,给七爷看座!”太后一边吩咐着,一边把在场诸位小姐们的神色和表现看在眼里,心里不停的盘算着,择选着……

“七爷,请用茶!”夏槿端着一盏茶进了上来。

淳于珟刚接过茶杯,就听太后道:“你给他进的什么茶?”

夏槿说:“是七爷从前最爱喝的雪顶含翠!”

太后道:“哀家知道是雪顶含翠,哀家是问你用什么水泡的茶!”

夏槿笑道:“回太后娘娘的话,是用陈小姐献给太后奶奶那坛子梅花花蕊上的雪水泡的。”

太后听了,满意道:“甚好,老七,你且尝尝这茶的味道!”

淳于珟见母后一脸的卖弄,跟个献宝的孩子似的,不忍拂了她的面子,只好浅饮了一口,道:“甚好!”

孝端太后见他说好,不觉脸上带笑,道:“当然好了,这烹茶的水可是在梅花的花蕊上收集起来的,万千朵梅花,只收了那么一坛子的雪水,又埋在梅花的花根下两三载,里面既有雪水的清冷透彻,又有梅花的淡淡清香,这可是世间难得的好水,便是哀家也是头一遭喝道呢!”

淳于珟道:“北方多梅花,母后若喜欢,等今冬梅花盛开时节,儿子叫人多收些给母后留着,管叫母后日日都用这梅花花蕊的雪水烹茶,便是用着梅花雪水煮饭炖菜也没有什么难的!”

孝端太后脸上的表情一僵,她刚要向儿子夸赞陈小姐为人雅致,心思奇巧,但被儿子这么一说,似乎这梅花上的雪水也不足为奇了。

坐下,陈小姐的脸上一阵阵的发热,她垂着头,不用看就能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嘲讽和幸灾乐祸,她知道,太后这是想向湛王推荐她呢,可惜没等推荐,就已经被他给拒绝了。

淳于珟好像不大喜欢这带了点儿甜味儿的茶水的味道,只喝了一口就撂下了,说:“母后,儿子这次回来,也给您带了几样礼物。”

说完一挥手,英战和罗城每人各捧着一个盒子进来了。

“这个是三百年的老参,极难得的,儿子一见到,就想着给母后送来补身子用,想来效果定是极好的!”

淳于珟打开英战捧着的长形锦盒盒盖儿,只见里面装着一只婴儿手臂粗细的老参,芦碗高耸,环纹叠重,皮老色暗,参须稀少,最让人叫绝的是,这人参竟长成了人形,有四肢躯干和头颅,只是没有五官罢了。

饶是孝端太后见多识广,也从未见过这么老的人参,一时间竟给看呆了。

玉容长公主笑道:“母后您看,这人参果然有几百年的年头了,连四肢都长出来了,要是在过个几百年,怕是就要成精了!”

众位小姐们也都没见过这么老的人参,一时间都称羡不已,纷纷引颈围观。

孝端太后见儿子孝顺,在众人面前给自己长了脸,自觉面上有光,之前对淳于珟生的那些暗气也一下子消散多了。

“这个是鲛绡帐,夏天挂起来最是凉爽通透的,即可防蚊子,又不会觉得憋闷!”淳于珟打开第二个盒子,把鲛绡帐也拿了出来,示意夏槿和春柳打开。

众人看那不足五寸长,半寸厚的蓝纱一层层的打开,最后竟有半个寝殿大,不觉都目瞪口呆,被七爷的宝物给震住了。

又有玉容长公主在一旁凑趣,夸淳于珟孝顺,夸得有的没的的,把太后娘娘哄的心花怒放的,心里之前的芥蒂竟都给去了。

看完这两样,淳于珟又带着笑,说:“儿子给母后带来的第三样礼物,就是您的小儿媳妇,只是她现在虽在京城,却没跟儿子进宫,倘若母后想看,儿子这就派人叫她过来跟母后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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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章 孝端太后的心思

小儿媳妇?

这话是什么意思?

孝端太后先是怔了一下,随后心中顿时生一种不妙的预感,觉得儿子说的这个‘小儿媳妇’绝不可能是安安,那就就得是——她了.....

太后娘娘的脸一下子冷下来了,笑容也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儿媳妇,指的就是儿子正经八百娶进门的女人,是正妻,要是儿子以儿媳妇称那个女人的话,岂不就表示他打算娶她做正妻了?

思及于此,她的心不由得一沉,之前就听到过那小贱人不肯做妾的风声,但她一直没怎么在意,觉得儿子就算再糊涂,也不可能真的答应这么荒谬的要求,现在看来,老七真的被她给迷惑住了,连这么无理的要求都答应下来了,这还是她那个以冷硬霸道著称的儿子吗?

简直是色令智昏啊!

孝端太后气得暗暗咬牙,差点把一口银牙给咬碎了。

可恶的下贱东西,把她最引以为傲的儿子勾得一点儿原则一点底线都没有了,这不是要毁了人她的儿子吗?老七要真娶她这么个出身的媳妇,还不叫天下人给笑掉大牙?

她断不会叫她如愿以偿的!

想到这儿,孝端太后冷声说,“安安不是还在吉州吗?什么时候回来的?哀家怎么不知道呢?”

虽然她也不大喜欢陈安安,嫌她心机深沉,也怕她像她娘似的善嫉狠毒,往后后院儿里阴私的事儿太多。

但是,跟那个贱人比起来,她觉得还是安安好,竟安安是太皇太后指给老七的,老七若不娶安安,她跟老七俩都会落下不敬长者,不忠不孝的名声;再者,不管怎么说,安安的家世、容貌、才学都配得上老七,她举止端庄优雅,处事大方得体,可以堪称为女子的楷模了。

不像那个贱女人,小家子出身,惯会用下作的手段哄男人,听说青天白日的,就敢当着府里下人的面跟老七亲嘴儿搂抱,简直是下流无耻,那行径跟娼妓粉头差不多。

这等女人,就是嫁给老七做个庶妃夫人都不配,也就只配做个以色侍人的姨娘通房而已,还敢妄想做湛王妃,真是美死她了呢?

正寻思着,就听淳于珟说,“儿子说的不是安安,有一件事,儿子还没来得及向母后禀报呢。”

说着,他又站了起来,郑重其事的向孝端太后拱手禀报道,“母后,儿子跟安安性情不和,在吉州回京之前我们便以商议好要退婚了,儿子说的女子并不是安安,而是儿子心仪的姑娘,北边人士,母后大抵也听说过的。”

孝端太后厉声道:“混账,你跟安安的婚事是先太皇太后定下的,又是皇上肯首,岂能是你们想退就退的?简直荒谬!”

淳于珟说:“儿子自会去皇祖母庙前请罪,也会去皇上面前请罪的,皇上是打是罚,儿子全认下了,只是我与安安委实不和,还请母后勿要硬将我们凑在一处,便是凑到一处,我们也过不到一起去,没的多一对怨偶,幕后难道愿意看儿子儿媳不和吗?”

说完,复又跪了下来,看样子是铁了心的要跟安安退婚了。

孝端太后今天请了这么多官家千金过来,就是想趁着他回来拜见之际,让他自己择选几个喜欢的,好叫他别再只在那个小贱人的身上花费心思了。

这些官家的千金,都是她按照他的审美标准(跟沈若兰相似),亲自精挑细选出来的,本以为他会被吸引到呢,结果,他连看都不看一眼,一门心思的要为那个贱人争取权益,真是枉费了她的一片苦心了。

孝端太后不想当着众人的面跟自己的儿子闹得太僵了,便压住心头的怒火,说,“这件事往后再议,今儿你刚回来,哀家给你准备了接风宴,你且在这儿吃了饭,等晚上见了皇上再慢慢商议你那件事吧。

淳于珟一见母后这般,便晓得她肯定想整什么幺蛾子了,也没有说破,反正他心意已决,不管母后整什么幺蛾子,都不会改变他的决定的。

“是,儿子遵命!”

淳于珟没有违拗孝端太后的意思,而是听话的答应了。

在座的几位千金小姐们一听有机会跟湛王爷一起吃饭,脸蛋儿上都露出了几分羞涩而又兴奋的神色,只是一个个的都表现的很隐晦,没敢让人瞧出来罢了。

大伙儿都心明镜儿的,虽然太后没有说明,但是她们都已经晓得太后把她们召来是什么目的了。

湛王爷已经二十五岁了,马上就要成家立业了,他不可能只娶一个正妃一个侧妃,还要再娶一个侧妃和四个庶妃才够规格,可这侧妃和庶妃的人选还没定呢,所以,她们很有可能是被宣来待选的。

虽说是给他做侧妃庶妃,妾室的身份,但是她们还是十二分的愿意的。

且不说湛王的皇室贵胄身份,也不说他令人敬仰钦佩的战神大名,就只凭他那身华贵傲然的气势,倾城绝色的样貌,就足矣让这她们春心大动,趋之若鹜了,更别提他还有那样的身份地位。

所以,别说是叫她们做个侧妃庶妃,就是做夫人姨娘,她们也是愿意的,没办法,谁叫他长的这般俊美,人又这么有气势,把她们一个个的都弄得小鹿乱撞了呢?

吃饭的时候,淳于珟被叫到太后的身边,跟太后坐在了一起。几位小姐则每人一张小桌儿,雁翅似的分列在太后和湛王桌案的两侧。

这样,淳于珟在吃饭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座下诸位小姐的容貌了。

太后还吩咐小姐们可以表演助兴,诗词歌赋,弹琴画画都可,只要能吸引到她儿子,能让她儿子不再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那个小贱人的身上,就是跳舞唱曲儿她也认了。

几位小姐也没有让她失望,机会难得,谁不想在这个令天下女子都动心的男人面前表现一下,给他留下个深刻的印象呢?

于是几乎没怎么用鼓励撺掇,她们就自发的表演起来。

第一个表演的是礼部尚书的千金白芷若,她表演的是弹琴。

一曲“杏花坞”,弹得如行云流水一般流畅动听,琴声时而舒缓如流泉,时而急速如飞瀑,时而清脆如珠落玉盘,时而低回如呢喃细语,缕缕的琴声,悠悠扬扬,似一种清韵却令人荡气回肠。

白小姐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能弹得这样一手好琴,可谓是相当不易了,也难怪她争着第一个表演呢,如此琴意技,确实值得显摆炫耀。

表演完,孝端太后第一个捧场的鼓掌,连连夸赞,夸得那位白小姐粉面绯红,暗自窃喜。

不过,等她听到湛王对他的评价后,满心的欢喜就顿时烟消云散了。

太后问:“老七,你觉得白小姐这琴弹得如何?”

湛王懒懒道:“儿子不通乐理,只觉得有点儿吵,要是能安安静静的吃饭就再好不过了……”

对于那些迫不及待要表现自己,妄想嫁到湛王府给兰儿添堵的女人,淳于珟没有半点儿客气,饶是她琴声悠扬美妙,可他就是不承认。

既然太后是给他选人,自然得听从他的意见,虽然太后觉得白小姐的琴弹的动听,但是他不喜欢,太后也只好作罢了。

淳于珟本以为,他刚刚拂了白小姐的面子,其她的几位姑娘定会引以为戒,不会再有卖弄的心思。

然而,他到底小瞧了这些姑娘们攀龙附凤的心理了,即便是敲打了白芷若,其余几个姑娘还在跃跃欲试,大有她没本事吸引到王爷,我一定可以的心理。

很快,第二位小姐登场了。

是安国公家的嫡小姐吴玉环,她因湛王嫌弃白小姐弹琴吵,就选了个安静的表演项目——“画画”。

她画的是雨后荷花图,表演的时候倒是安静,一点儿没影响到淳于珟吃饭,只是画画是个费时间的事儿,这张画花了好长时间,直到快吃完的时候才画完。

能敢在太后面前表演的,必定都是有两下子的,不出所料,这位吴小姐的画技也十分了得,那几支荷花画得栩栩如生,像刚从湖里采出来的一样,连荷叶上晶莹剔透的露珠都画出来了,画技堪比宫廷画师。

太后看到后,又是赞不绝口,连连叫好,淳于珟看到她的画,立刻想起兰儿给他画的画像,他觉得,这位小姐的画技跟兰儿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简直就不是一个档次上的。

因此,当太后问她这幅画画得如何时,淳于珟很不客气的说,“差强人意。”

听到这个评价,太后很不满意,觉得他一定是因为排斥这些姑娘才故意这么说的,而排斥她们的原因,自然因为姓沈的小贱蹄子了。

太后板着脸,说:“她一个小姑娘家,能画出这样的画已经很难得了,你瞧不上人家的画,难不成你那位心仪的姑娘能画得比人家还好?”

本以为能借此贬低那个农家女,谁知淳于珟竟勾唇一笑,有点儿自豪地回答,“那是自然!她也会画画,且她还自创了一种画体,叫做油画,跟咱们寻常见到的画都不一样,咱们的画素来重写意,而她的画则重写实,画出来的人物栩栩如生,竟跟活的似的,儿子乍见到时,还吓了一大跳呢!”

孝端太后看了儿子一眼,冷笑一声没有说话。

儿子的话,她半句也不信,因为她早派人打听过了,那个小贱蹄子就是农女出身,之前家里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她娘又不在她身边,谁会教她画画呢?可见,是老七护短,怕她瞧不上那个小贱蹄子故意扯谎呢。

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嘴上却不能说出来,因为当着众人的面,要是揭露他对自己母亲说谎之事,会影响到他的名誉。

影响到他儿子声誉的事儿她不会做,哪怕是被他气得半死,她也舍不得给他留下半点儿污点。只冷笑说,“那好啊,赶明儿得空,哀家就叫她进宫来画一张给哀家看看!”

淳于珟道:“油画费时费事,一幅画通常得画好几日,不过幕后要是喜欢的话,儿子带她进来给您画就是。”

太后冷笑不语,还道是他死鸭子嘴硬呢!

接下表演的是陈丞相家的庶女,就是他那位内定的侧妃,也是之前给太后献上梅花花蕊雪水的那一位。

她十六七岁的样子,生的娟秀美丽,举止大方得体,打扮的也端庄秀丽,一举一动都是十足的大家闺秀的样子。

她表演的是唱歌,淳于珟本来也没在意,但是听到她唱出的曲子时,倒是让他大吃了一惊,以至于多看了那位陈小姐好几眼。

因为,陈小姐唱的,就是他第一次听到兰儿唱歌时唱的那曲《月满西楼》。

这曲子是他第一次认识兰儿时听到的,虽然那次他并没有认识兰儿儿只是听到她唱曲子了,但是不容置疑的是,兰儿的歌声子确实打动了他,也让他第一次对曲子产生兴趣。

和兰儿的歌声比起来,陈小姐的歌声就逊色多了,她嗓子偏细,偏柔,正是符合这个时代人的审美的‘音声燕啼’。

但是,淳于珟不喜欢,觉得这种勒着嗓子唱歌的方式太难听,尖尖细细的,一点都不自然流畅,远不如兰儿的歌声听起来那么美,那么打动人心。

孝端太后见他看了陈小姐好几眼,还以为是被陈小姐的歌声给打动了呢,脸上的表情顿时缓和了许多。

主动给他介绍说,“这位小姐便是陈丞相的小女儿,名叫蔻珠,今年才十六岁,是个蕙质兰心,德才兼备的好女子,你刚进来时喝的那杯梅花花蕊雪水就是她献给母后的……”

座下的几位小姐一见陈蔻珠被湛王爷关注,都很着急,恨不能自己也立刻出去表演,好像陈小姐一样引起他的注意。

然而,她们的期待注定是要落空了。

因为湛王在多看了几眼陈小姐后,就一直处于心不在焉的状态上,之后,凭她们使出浑身解数,各种表演,都未能吸引到他的半分。

诸位姑娘好生失望,陈蔻珠却一阵狂喜,看来,这场宴会上,他只看中了自己一个人呢。

连孝端太后都是这么认为的,她见儿子从始至终,也就多看了陈小姐几眼,眼神里还有了点儿波动,看其她姑娘表演时,那份冷漠的样子,一看就是半点儿没看中她们。

这个结果虽然跟她期望的有点差距,但是好歹有一个人能引起他的注意了,那个小贱蹄子终于不再是一枝独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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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9章 胡美娇指证

“喜……公公?您说的是……真的吗?您没骗我吧?”

吉州府尹府里

安安郡主捂着胸口,瞪着一双晶亮的大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喜顺苦着脸,“哎吆”一声,“郡主,这么大的事儿,借奴才十个胆子奴才也不敢瞎说啊!这事儿是真的,千真万确的,奴才就是太后打发来接您回去料理丧事的!”

闻言,安安终于相信了,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正好撞进鲁元的怀里,鲁元急忙扶住她,低声道:“安安,小心——”

安安郡主抬起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忽然‘哇’的一声哭出声儿来。

她一向注重自己的仪态,说话行事向来都是都端庄得体,温婉优雅,从打鲁元认识她起,就从未见她有像现在这么失态的时候!

因为安安现在是真的伤心了。

简直就是伤心欲绝了!

她伤心,倒不是因为她父母都死了,而是因为身份高贵的母亲死了,他又跟她退了婚,往后,她在京城里第一名媛的地位肯定保不住了,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看她哭的这么伤心,鲁元还以为她是个她是个孝顺的女儿,在为她爹娘哭丧呢?虽然她哭得有些失态,但看在他的眼里却分外真实,心中也对她更加怜惜了,遂轻声安慰道:“安安妹妹节哀吧,当心哭坏了身子……”

然而,安安心中的悲苦,岂是他那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可以治愈的?想想她未来在京城中的地位,她伤心不已,越发哭得肝肠寸断的。

见她哭得这般伤心,鲁元心疼得恨不得了,然而事已发生,他也无计可施,只好一边一边低声安抚她,一边吩咐寇嬷嬷等快点儿帮她收拾回去的行礼,免得出发时措手不及。

他没猜错的话,她马上就得离开吉州,回京城去了。因为楚国对人死后停灵的时间有严格的规定。

通常,太皇太后、太后和太上皇、皇上死了,要停灵九九八十一天,寓意为九九归一;皇后、皇贵妃和太子死了,可停灵七七四十九天;贵妃、大长公主、王爷和皇子死了,可停灵五七三十五天;妃子、长公主、王府的世子死了,可停灵三七二十一天,寻常百姓则三到七天不等……

荣嘉大长公主是大长公主,可以停灵三十五天的,喜顺已经在路上花费了十七八天的时间,接下来,她必须得在剩下的十七八天内返回到京城去,不然就会赶不上她母亲的葬礼,会被人诟病不孝的。

然而,她大病初愈,这样急的往回赶怕身子会吃不消,鲁元也怕她忧思过度加上身体劳累回在路上出什么事。所以,断然决定自己也跟着回去一趟,一来可以在路上照顾她,二来也可以回去看看母亲......

赵圆圆听闻安安要走,急忙赶过来送行,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问问她关于让自己当侧妃的事儿。

她已经派人把那个‘沈若兰’给毁了,那个侧妃的位置可以空出来了,可安安郡主这边儿却没信儿了,她想问问是咋回事儿,但这段时间安安郡主对她一直不冷不热的,她想问也没有机会,如今她就要走了,她再不问明白,就没有机会了。

走进牡丹阁,没等进门,就听到里面传出低低的压抑的哭声,那婉转细柔的声音,正是安安郡主的。

赵圆圆走进门,一进去,就看见安安郡主正坐在那儿低泣呢,知书和知画一左一右的陪在她身边开解她,其余的丫头婆子们则进进出出的,忙着收拾东西。

“安安姐姐!”

赵圆圆走过去,坐在了她的身边儿,也拿出帕子装模作样的擦了擦眼睛,才缓缓的说,“姐姐,事已至此,您再伤心也无济于事,还不如好好的保养自己的身子,也好有精力回去好好操办大长公主殿下的后事啊!”

知画说:“赵小姐说得极是,郡主,您虽然伤心,可也得保重自己的身子啊,若是您再病倒了,可谁来给大长公主殿下扛幡摔盆儿呢?”

安安郡主听了,慢慢的收住眼泪,低声道:“我又何尝不知道赵妹妹说得对,只是一想到再见不到母亲了,这心里头……”话犹未了,便又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了。

赵圆圆忙又体贴的劝慰了半天,才略好些。

收住眼泪后,安安轻叹道:“我来吉州这么久,多亏了妹妹的照应,相处这几个月,我便觉得妹妹如我亲妹妹一般,如今我就要走了,着实舍不得妹妹,只不知这辈子还能不能有机会再跟妹妹见面呢!”

赵圆圆一愣,说:“姐姐已经跟湛王订婚,想必用不了多久就会大婚的,到那时,姐姐自然会来吉州王府主持中馈,那是咱们姐妹不就能日日相见了吗?”

说道‘日日相见’几个字,她的脸情不自禁的腾的一下红了,表情也有几分不自然了。

然而,安安郡主像没看出她的扭捏和羞涩似的,垂着眸子怅然若失的说:“将来嫁到湛王府主持中馈的,可能另有其人了,不过,就算我将来不能再回到这里,我也永远都不会忘记妹妹的......”

这句话,就差点儿没直接说明她已经跟湛王退亲的事儿了,赵圆圆听了,自是惊讶不已,她张了张嘴,有点儿结巴的说:“这,这是怎么回事?姐姐不是已经跟湛王订婚了吗?怎么可能还另有其人?”

安安凄然一笑,拉过她的手,用指头在她的手心儿里写了一个‘兰’字,叹道:“这才是王爷想娶的人,许是我与他无缘吧!”

赵圆圆在她往自己手心儿里写第一笔时就低下头了,自然一下子就看出那个‘兰’字,也立刻想到了沈若兰。

她张了张嘴,脸上露出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怎么可能呢?那个沈若兰不是叫她找人给毁了吗?怎么可能还跟着王爷呢?记得齐婆子说过,那伙儿人在她的屁乎上刻了一个‘贱’字,湛王既然宠幸她,不可能看不到那个字。

他是皇室贵胄,天之骄子,怎么可能还要她这种残花败柳呢?还要娶为正室呢?

即便是他对她情深似海,一往情深,可以不计较她被玷污侮辱的事,但他身为吉州的王爷,又怎么可能看到他心爱的女人被辱无动于衷呢?他理应大开杀戒,替她报仇雪恨才是,为啥她没听到一点儿风声?

“安安姐姐,您确定,王爷他还跟沈若兰在一起吗?”情急之下,她唐突的问了一句。

安安点点头,恹恹的说:“是,如今湛王已经带她回了京城,想必是请旨赐婚去了……”

这下子,赵圆圆坐不住了,敷衍了几句后就出了牡丹阁,连自己当侧妃的事儿都顾不上问了,问了也没用,安安郡主自己都要被出局了,又怎么顾得上她呢?

一出门,她立刻派人去叫齐嬷嬷过来。

齐婆子还道大小姐叫她过来有什么好事呢,乐颠颠的来到大小姐的院子,一进门儿,就豁然觉察出不对劲儿来。

只见大小姐端坐在椅子上,一双眼睛立立着,带着浓重的火气,正面色不善的等着她呢。

“呃……老奴给大小姐请安!”

齐嬷嬷一看到赵圆圆这副样子,给吓了一跳,赶紧小心翼翼的请安问好。

赵圆圆哼了一声,‘啪’的一拍桌子,怒道:“齐婆子,我且问你,上次我叫你办的事儿你可有办好?是否有糊弄本小姐,冒支钱粮的事?”

齐嬷嬷一听,吓得‘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喊道:“大小姐,冤枉啊,老奴就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糊弄小姐您啊?不信小姐您再派人去细查查,要是老奴糊弄了您,您就把老奴打发到马圈去——”

对于找的那几个人,齐嬷嬷还是很放心的,因为其中有一个就是她的干儿子,过后她那个干儿子跟她儿子在一起喝酒的时候,还把他们怎么糟蹋那个女的跟她儿子细细的学了一遍,当时她也在家里,听得真真儿的,活了一辈子,真话假话她还是分得请的。且她那个干儿子虽然不是啥好人,但却是个讲信誉的,答应别人的事儿一定会做到,这一点她很有信心。

赵圆圆见她说得言之凿凿的,不由得在心里画起了魂儿,若齐婆子真个把那事儿办了,湛王他不应该事这个态度啊?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打发了齐婆子,赵圆圆又找了她的另一个心腹婆子去打听这件事儿。

齐婆子也不放心,回去后立马让她儿子去赌场把她干儿子叫来,询问他是怎么回事儿?

**

寿仙宫

进过午饭,也到了太后午睡的时辰了,几位小姐被送了出去,淳于珟却留下来没走,之前的那话题还没说完,他得跟母后说个明白才行。

孝端太后一见他不肯走,便猜出了他的心思,没等他开口,便冷声道:“你要是想跟母后说娶那个姓沈的小蹄子就别说了,就她那种女人,别说是要娶她做王妃,就是让她做你的庶妃夫人,哀家都绝不会答应得,你想叫做你的王妃,除非哀家死!”

淳于珟早就知道母后会是这种态度,也早有心理准备,他跪了下来,诚恳的说:“母后,兰儿是个好姑娘,除了出身低点儿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值得您反对的,儿子真心喜欢她,不在乎她的出身,求母后成全了儿子吧!”

见儿子为沈若兰向自己下跪,孝端太后又气又恨,她捶着案几,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说:“老七,男儿膝下有黄金,你怎么可以为了那么个贱东西下跪?她配吗?”

没等太后骂完,淳于珟就痛声打断了她,“母后,兰儿不是贱东西,她是儿子这辈子唯一喜欢的姑娘,求母后不要再用那样的字眼儿诋毁她,儿子会伤心!”

“她好?”孝端太后讥讽的说,“你听过哪个好姑娘会当众跟男人亲嘴儿?会毫无顾忌的跟一个男人挨挨擦擦的骑在一匹马上?还三更半夜的往自己屋里招男人?她干得那些龌龊事儿,哀家数都数不清?可笑你被她给迷住了心窍,还把那个下作的贱东西当成心肝宝贝哩?真真是白长了这双眼睛了!”

淳于珟说:“亲嘴的事儿,原是儿子不好,当时她不肯跟答应嫁我,儿子也是一气之下才做了那番孟浪之举,兰儿她并不愿意,是儿子强迫她的。”

“还有一起骑马的事,那是为了救她母亲性命急着赶时间才不得已而为之;至于您说她半夜往屋里招男人,那也是儿子不好,儿子喜欢她,想跟她睡在一起,便不顾她的反对,天天往她屋里跑,她原是不愿意的,但也是被儿子强迫,才不得不答应的。”

“母后,儿子活了二十五年,虽不敢说自己有多英明睿智,但至少看人还是看得清的,儿子跟兰儿相识非只一日,她是什么样的人,儿子比您更清楚,您现在讨厌她,是因为您根本就不了解她,要是您了解她的,肯定会跟儿子一样喜欢她的。”

“了解,这么说来,你很了解那个女人喽?”孝端太后声线凉凉的问道。

“是,儿子了解她,也爱重她!”淳于珟脱口而出,没有半分迟疑。

孝端太后听了,板着脸转向西间,拍了拍手。

很快,夏槿带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从西间里走出来。

那小姑娘十二三岁的模样,生得还算整齐,只是眼神有些发飘,见到淳于珟时,眼睛还明显的亮了一下,但是感受到他身上的那股冷厉气势后,又飞快的把头低下去,不敢再看了。

这举止做派,十足的小家子气,只不知母后招这么个东西来作甚。

“这个丫头,就是跟你那心肝儿同住一个村子子,从前还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你就听听她是怎么说你那心肝儿的吧?”

孝端太后说完,看了胡美娇一眼,胡美娇急忙跪了下来,战战兢兢道:“民女胡美娇拜见太后娘娘,拜见王爷,拜见长公主殿下!”

一边说着,一边对孝端太后、淳于珟和玉容长公主磕头,磕得脑袋砰砰作响,差点儿把头皮给磕油了。

在她的认知里,给人磕头磕得越响越能彰显自己的敬畏之意!

“起来说话吧!”

孝端太后淡淡的吩咐了一声,对这个畏手畏脚,上不得台面儿的乡下丫头很瞧不起,要不是看在她能揭穿那个下贱东西的真是嘴脸,她断不会让这种东西出现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的。

胡美娇太紧张了,都忘了那个教她礼仪的太监嘱咐她的,太后叫起来时应该谢过,然后才能起身,她只记住了开头儿叩拜的姿势和顺序,也记住了太监嘱咐她的——只要好好答话,就能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荣华富贵。

剩下的,就什么都记不得了。

她爬了起来,站在地上,在众位贵人的注视下,揪着衣角,大气都不敢喘了。

孝端太后不紧不慢的说:“哀家问你,那个沈若兰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要照实说来,若有半点儿隐瞒或撒谎,仔细你的皮!”

胡美娇缩了缩脖子,哆哆嗦嗦的说,“民女不敢撒谎,民女要是说一句是假的,就叫民女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住口,太后宫里,竟然说这些忌讳的话,还不掌嘴!”春柳一听她竟敢在太后面前死呀活呀的,立刻立起眼睛,怒喝一声,把胡美娇还没说完的话一下子给吓回去了。

胡美娇缩着脖子,晓得自己说错话了,她怯怯的看着太后娘娘,吓得脸都白了,不知该咋办才好了。

“算了,以后注意点儿就是,这点子事儿就别计较了。”太后跟春柳说了一声,又对胡美娇道,“你说你的吧。”

“是!”

胡美娇揪着衣角,更加小心翼翼了,“其实,兰丫小时候不是这副样子的……”

关于沈若兰小时候的事,其实淳于珟之前也查过的,只是查的不是很仔细,那时候他还没有爱上沈若兰,只是听到她的曲子后产生了几分兴趣,想探探她的底细,看看她对自己是否有用而已。

后来,他跟兰儿熟悉了,相爱了,两人都是珍惜当下的人,就更不用去查问她的过去了!

现在,他听到这个叫胡什么娇的小丫头子说起了她的过去,他才知道,她从前过的竟是那么不堪的日子。

一年前的她,还是个饿殍似的,连靠山屯儿都没出去过,整天为填饱肚子发愁,还经常挨她姑姑家的表弟揍,被她大爷家的堂姐欺负,偶尔还会被那个上门要帐的小叔和奶奶扇几个嘴巴子......

听到这些,淳于珟心疼得肝儿都颤了,他的小丫头,从前过的竟是这样猪狗不如的日子,心疼死他了!

心疼之余,又生出几分疑惑来,兰儿那么聪明要强的姑娘,怎么可能会混到吃不上饭,被小叔和奶奶大嘴巴子伺候的地步,这……不可能啊?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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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幺儿这几天身体不好,更新很不给力,不过今天最后的一瓶点滴液已经输完,明天起就能全力更新了。

这个月先是去旅游,回来又感冒输液,所以更新一直不大给力,太对不起大家了,很谢谢大家的理解和不离不弃,相信幺儿,从明天起,幺儿一定崛起,嗷嗷嗷…。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0章

数月前,胡美娇跟她娘尤氏灰溜溜的离开了靠山屯,搬到了农安县的县城里,因为尤氏掉了牙,已经找不到相好的养活她们,不得以,娘俩只好在县城的一家成衣铺子里找些针线的活计,勉强挣口饭吃。

她们都过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这会子自己挣钱养活自己,都觉得十分辛苦,俩人每天低着头从早做到晚,脖子累酸了,眼睛也累花了,最后也赚到那点儿钱,也将巴的只够她们吃饭租房子的,辛辛苦苦做了好几个月,日子还是一点儿起色都没有。

尤氏和胡美娇都苦不堪言,快坚持不下去了,尤氏甚至还打起了胡美娇的主意,想让她像自己过去一样,招几个有钱的孤老,重新过那种吃香的喝辣的的日子。

然而,胡美娇是个有志向的,她的理想是嫁到有钱人家做少奶奶去,实在不行,做姨娘也成,她才不会像她娘似的做个见不得人的暗娼村妓,被人家欺负和瞧不起,她要做有身份的人,这是她从小到大的理想。

所以,凭尤氏怎么哄怎么劝,她就是不依,娘俩正为这事儿唧唧啾啾呢,太后的人找到她们,向她们打听沈若兰的事,她们一向看不上沈若兰,一听有人打听她,自然不会说好话。

太后的人从她们的嘴里得到了那些信息,觉得非常有用,就想把她们带回到了京城里复命,这时她们才知道兰丫已经搭上尊贵无比的湛王殿下,已然是麻雀变凤凰,今非昔比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胡美娇嫉妒的都快变形了,一样在靠山屯长大的孩子,她的容貌也不比沈兰丫的差,凭啥她就有那么好的命?能搭上湛王殿下,而自己却要在成衣铺子里整天埋头干活儿呢?

太不公平了!

好在,见到太后娘娘后,发现太后娘娘并不待见沈兰丫,向她询问了沈兰丫的过去后,还让她当着湛王的面指证沈若兰不堪的过去。

这才让她感到安慰些。

不然,要是沈兰丫真个飞到枝头当了凤凰,还不得把她给呕死!

特别是看到湛王那风华绝代、张扬不羁的气势后,她更是嫉妒的无以复加,一门心思的想把沈兰丫扳倒,因为她不配过上这种好日子。

所以,当着湛王的面儿,她又把之前跟太后说的那些话重复了一遍,先是说沈兰丫从前的栖皇落魄。

本来以为他听到她四处讨饭,吃百家饭长大的,会瞧不起她,没成想事与愿违,她的那些话非但没让他瞧不起她,还让他对她更加怜惜。

胡美娇偷窥了湛王一眼,见他的俊脸上没有露出厌恶的表情,仿佛还有几分心疼和不忍,便再接再厉道,“兰丫一直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去年冬天的时候还大病了一场,差点死了。只是病好后就突然有钱了,不仅买了新衣裳新被子,家里还添置了很多别人家都买不起的东西,她说自己在山上挖到人参了,卖人参换的银子,可是后来,后来……”

她抿了抿嘴唇,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吞吞吐吐的说,“民女发现……其实,是有男人……包养了……”

话音未落,她的脖子骤然被人捏住了,那个捏着她脖子上人,上一刻还在三米开外的地方,下一刻都不知是怎么过来的,只一眨眼就捏住了她的脖子,大手像铁钳子似的,正在毫不留情的缩紧着,那双深邃的眸子里也翻着阴森森德寒意。

胡美娇又痛又怕,魂儿都要飞出来了,她一面翻着白眼儿挣扎,一面从喉咙里拼命的挤出两个字:“饶……呃……命……”

孝端太后一见儿子当着她的面儿行凶,不禁恼了:“老七,你这是干什么?想当着哀家的面儿逞凶杀人吗?你眼里还有没有规矩?有没有哀家了?”

听了太后娘娘的话,淳于珟敛起杀意,像丢一坨垃圾似的,随手把胡美娇丢了出去。

“砰——”

胡美娇重重的落在了殿外的石头台阶上,当即磕得头破血流,昏死过去。

淳于珟拿出帕子擦了擦手,才不紧不慢的说:“龌龊的东西,只会在人背后说三道四,这种下作的小人,死不足惜!”

孝端太后看着他这副护短的样子,气得不行,寒道:“是哀家让她说的,你收拾她,是在责备哀家,怪哀家背后说你的心尖,子是不是?”

“儿子不敢!”淳于珟淡淡的说道,但脸上的表情,却一点儿不敢的样子都没有。

玉容长公主忍不住道:“七弟,母后也是为了你好才去查她的底细的,也幸亏母后去查了,不然咱们还不知道那个贱人从前竟这么不堪呢,如今事实都摆在眼前了,你可要清醒点儿,千万不能再被她给迷惑住,不分黑白是非曲直啊……”

听到这话,淳于珟本来就黑的脸一下子变得更黑了,他冷声说:“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什么是‘是’?什么是非?你又了解她多少?凭什么说的跟你洞穿一切似的?”

孝端太后一见他冲着玉容长公主去了,怕他们姐弟之间生出芥蒂,忙说,“事实都摆在面前,你还狡辩什么?我只问你,那个小蹄子定过婚没有?她你算不算是有夫之妇?”

淳于珟不以为然道:“定过,不过已经退了,自然算不上有夫之妇。”

孝端太后恨恨道,“既然已经订了婚,又为什么退婚跟了你?必是见你有权有势,想攀龙附凤,才退婚转投你的怀抱,可见是个贪慕虚荣,轻浮下贱的东西……”

淳于珟沉着脸说,“母后,儿子说过多次了,她原是不愿嫁儿子的,是儿子略施手段让她那个未婚夫跟她退的婚的,她也是被人家退了婚才接受我的。”

听到这话,孝端太后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指着他骂道:“你,你个不争气的东西,京城那么多大家闺秀、名门淑女你不要,非要跑去跟个泥腿子抢那个贱女人,你这要气死哀家吗?”

听到母后一口一个贱人,一口一个蹄子的,淳于珟的心里十分不痛快,他皱着眉头,冷声说:“母后,儿子说过,兰儿很好,是儿子心爱的女人,您这样贬低她,儿子会伤心!”

“那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色令智昏,好赖不分,也会让母后伤心?”孝端太后大声反驳道。

提及‘伤心’二字,太后的眼圈一红,想到这些年的母子分离,她对儿子的思念和这些年操碎的心,一时间百感交集,竟哭了起来。

淳于珟一见母亲哭了,便跪了下来,拱着手说:“让母后伤心,是儿子的不孝,但是儿子没有色令智昏,也没有好赖不分,儿子说过,兰儿是好姑娘,儿子能遇到她是儿子的幸运,且母后不是也见过兰儿了吗?您看她像是那种靠美色诱惑男人的人吗?”

“哼,她表面是不像,但私底下却把狐狸精该做的事都做尽了,比狐狸精还坏。”孝端太后一边哭骂一边擦着眼泪。

淳于珟见母后对兰儿的印象这么坏,他怎么说都无济于事,只好解开袍子,露出下腹处的伤痕,说:“母后,有一件事,儿子一直瞒着您,数月前,儿子曾患肠痈之症,当时吉州城所有的名医都束手无策,儿子的肠痈之症发作两日,几欲痛死,多亏兰儿聪慧胆大,帮儿子剖腹割了那段坏掉的肠子,救了儿子一命,不然,儿子现在早就化成一抔黄土,母后也就不用操心儿子的婚姻大事了!”

孝端太后一听儿子竟然被剖腹割肠,又看到儿子小腹处那道蚯蚓似的疤痕,一下子忘了哭和忘了生气了,睁着湿漉漉的眼睛盯着他腹下的那道疤看起来,因离得远看不真切,又急忙扶着春柳的手上前,低下头仔细看起来。

看到那道凸起的带着针线痕迹的疤痕,太后娘娘心疼的鼻子尖儿都冒汗了,她一边颤颤巍巍的抚摸着那粉色凸起的伤疤,一边又哭起来,

“你这混账东西,这么大的事儿竟瞒得铁桶似的,哀家连一点儿都不知道……”

太后娘娘觉得自己的心疼的都要碎了!

“儿子也是怕母后担心,伤到凤体,特意封锁了消息的!”淳于珟答道。

这句话不仅表明了他的孝心,也表明了在吉州这个地方,他要是想封锁的消息,太后是没办法知道的,之前太后知道的那些事儿,是他没特意隐瞒,否则,她也是无从知晓的。

“还疼不疼了?身子有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的症状?来,别在这儿站着了,上母后这儿坐着……”

孝端太后哭眼抹泪儿的把儿子拉到拔步床上,坐到了她的身边儿。拉着他的手,拉拉杂杂的又问了许多,诸如:割肠子时疼不疼,割掉一段会不会影响吃饭?还能不能长出来等等……

淳于珟不忘初衷,淡淡一笑,说:“兰儿手术做得用心,照顾的也好,儿子没留下什么后遗症,母后不用担心。”

“手术时确实很疼,痛得好比凌迟,非常人可以忍耐,幸好是她给儿子手术,看见她,再痛儿子也能忍住了,换作别人,儿子一定会痛死的……”

“兰儿说过,人体内的肠子割掉一段也没什么,不耽误吃饭,也长不出来了,不过不会影响到儿子的健康的……”

听到儿子这么说,也看出儿子的态度了,孝端太后的心总算是放下点儿了,摸索了伤口好一阵子,才缓缓的说:“既然她救过你一命,哀家也不能太不近人情,这样吧,就封她做个庶妃吧,只要她往后能安分守己的,哀家就不会为难她。”

在知道沈若兰救过淳于珟一命之前,孝端太后一直打算除掉她的,现在不仅要留下她,还能给他一个庶妃的身份,这已经她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

然而,淳于珟听了,脸色一凝,坚决的说:“母后,儿子要娶她做正妃,不是庶妃也不是侧妃。”

“不行!”

孝端太后有点儿生气了,说:“她出身太低,之前又是个订过婚的,要不是看她救过你一命,便是庶妃的位分哀家都不会给她,做人要学会知足,就她的出身和名声,能让她做个庶妃哀家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她还敢妄想做正妃,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淳于珟听罢,起身道:“既这么着,儿子也无话可说,母后不让儿子娶她,儿子不敢忤逆,只是儿子发过毒誓,这辈子非她不娶,如此,儿子这辈子就不娶妻室罢了!”

“不娶妻室?你在跟哀家开玩笑嘛?”孝端太后盯着他问道。

“母后看儿子像是开玩笑吗?当日她给儿子割肠手术的时候,儿子就对天发过毒誓,若逃过此劫,定非她不娶,若违此誓,便万箭穿身、不得善终,儿子敬畏神明,不敢有违誓言,即便听从母后之命不能娶她,但断也不敢再娶别人,以免神明有知,严惩儿子!”

“你!”孝端太后又惊又怒,死死的瞪着淳于珟,气得手指都哆嗦了,“谁叫你发的毒誓,那会子你都有安安了?又为什么要发那样的誓言呢?”

“那会子全吉州城的名医都说儿子没得救了,府里的管家把儿子的连后事都给预备下了,儿子自己也道必死无疑了呢,便随性了一把,不想竟逃过了此劫,想必她便是儿子的福星,帮儿子读过此劫吧!”淳于珟道。

“一派胡言!”

孝端太后气得拍着桌子,口不择言道,“你就是编着花样的替她说话吧,反正就是你说出花来哀家也不会答应的,想娶她,除非哀家死了,要么就是你别做这个王爷了,干脆脱了皇籍跟她一起回乡下种田去吧!”

“谁要脱了皇籍种田去?”

建安帝从外面龙行虎步的走进来,身后还跟着陈皇后和太子淳于胤。

太后一见皇上来了,又听到自己那番气话了,不由得有点儿紧张,心虚的笑道:“皇上怎么这个时候过来了?不用批折子了吗?”又厉声呵斥道:“外面的下人好不晓事,皇上来了也不知道通报一声!”

建安帝笑道:“儿子怕吵到母后午睡,就没叫他们通报,这原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母后不必生气。”

说着,向太后行了礼坐了下来,刚坐下,就旧话重提说:“刚刚听到母后说什么脱了皇籍回乡下种田,说谁呢?”

孝端太后不自然的笑了笑:“没什么,就是随便说一句玩笑话,对了,你可用午膳了吗?若没用,我叫厨房去给你做些来”

建安帝看出太后故意岔话,便淡淡一笑,道:“母后不必费心了,儿子已经吃过了。”

陈皇后温婉道:“七弟回来的正是时候,可巧荣嘉姑母过世,七弟即是荣嘉姑母的侄子,又是她的女婿,正好可替安安主持荣嘉姑母的丧事。适才皇上还说,安安这几天就回来了,让你们赶在热孝里把终身大事给办了呢,也省得母后总惦记着,你的事儿办了,母后也就放心了!”

语毕,淳于珟立刻起身,拱手道:“皇兄,臣弟刚刚跟母后禀报过了,臣弟跟安安性情不合,已经决定与安安退亲,另娶她人了!”

建安帝一听,龙颜一沉,冷声道:“老七,你可知自己在说什么?君子以诚信孝道立天下,你跟安安的婚事是太皇太后钦定的,你们俩订婚也是你自己首肯的,如今全天下都知道你们定了亲,你却以一句性情不和便要毁了婚约,这种做派岂是君子所为,你身为王爷,统领楚国的三十万大军,连‘诚信’二字都做不到,又何以在军中立威?何以让三十万大军信服?”

陈皇后也说:“七弟,你跟安安订婚乃是太皇太后的意思,皇祖母待咱们有恩,咱们可不能让她老人家九泉之下难以瞑目啊?再者,安安也是个极好的,论模样论家世也都配得上七弟你了,你还挑拣什么呢?”

玉容长公主也趁势劝解道:“七弟,皇后说得对,我觉得不管你喜不喜欢安安,既然她是皇祖母给你定下的,你就必须得娶她,不然会叫天下人说你不敬先辈,不尊长者,不守孝道,不讲诚信,如此一来,你的名声可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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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章

客栈里

沈若兰蹲在客栈后院厨房的灶前,正在煲一锅鲜美的鲫鱼汤。

这段时间,家里人一直忐忑不安的等着宫里的消息呢,每个人都像惊弓之鸟似的,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吓得他们大惊失色,惶惶不安。

沈若兰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每天开解宽慰他们,还特意在客栈里租了一个灶眼儿,变着法的调理伙食,改善大伙儿的胃口,免得他们上火生病。

因为她的厨艺好,又舍得花钱买好菜,还有空间的灵泉水加持,所以家里人即便是整天忧心忡忡,饮食倒没有减少,也没有人生病,就连一向怯弱的娘都还好好的呢,这也让沈若兰安心不少。

一连过去多日,宫里也还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大家不由得暗暗的心怀侥幸,或许,宫里的大人物们把他们这芥豆之微的一家给忘了吧。

有了这个盼头,大伙儿的心里也就能稍微平复些,不再那么提心吊胆了。

然而,这种侥幸的心理没维持几天,该来的还是来了。

当沈若兰端着一盆鲫鱼汤从后厨走到前院儿时,正好夏太监从外面进来,是过来宣她进宫的。

一看到夏太监,沈家人顿时都大惊失色,仿佛灾难降临了似的,一个个都吓得面如土色的,如临大敌的,也就沈若兰还算正常吧。

夏太监看到大伙儿吓成这幅样子样子,忙安慰说:“诸位不要害怕,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儿,就是咱们太后娘娘想找沈大姑娘说说话,说完就送回来。”

话虽这么说,但沈家人还是很紧张,这好端端的,太后召兰儿去做什么呢?她们之间又不熟,会不会出什么事儿呢?

沈德俭赶紧给了夏太监一个鼓囊囊的荷包,托付他多多照顾沈若兰。

穆氏也拉着沈若兰的手,嘴上碎碎念念得叮嘱着,“兰儿,进了宫要谨言慎行,不该说的话一句都不要说;不该看的事儿一眼都不要看;不该管的事不要去管;不该去的的地方一步丢不往那儿送,凡事小心为妙,切莫要得罪人……”

竹儿和菊儿也说,“姐,我们跟你一起去,虽然进不了宫,但是我们可以在宫外等你,你不要怕啊,咱们一家人都在呢……”

沈若兰感动的抱了抱妹妹,心里暖暖的。她猜度着,八成是淳于珟跟太后娘娘摊牌了,不然太后不能单单的召见自己,此时他也一定在宫里,所以也就不怎么害怕了,反正有他在,他一定会保护自己的。

于是,她简单收拾了一下后,就跟着夏太监进宫去了。

沈德俭和穆氏不放心,就带着竹儿菊儿雇了一辆车,跟在她的车子后面,一直跟到皇宫外,看着沈若兰进宫后,他们就在宫外等着。

进宫后,夏太监带着沈若兰,还是走上回进来时走的那条儿道,只是这回没用她步行,进了宫门儿后,就有两顶轿子等在那里了,夏太监和她各乘一辆,抬轿子的轿夫也是急急匆匆的,飞也似的把他们抬到了寿仙宫外。

轿子停下后,沈若兰和夏太监下了轿,夏太监让守在外面当值的太监进去禀报,他则低声嘱咐沈若兰,如今皇上皇后和太子都在寿仙宫里,让她进去后一定要谨言慎行,切勿在皇上面前失仪……

沈若兰了然了,怪不得夏太监叫人进去通传,自己没有进去呢,原来是皇上皇后都在,规矩多了,不然他这个寿仙宫的太监,应该可以自由进出的。

在外面等了一会儿,一个面皮白净的小太监从里面走出来,说皇上有旨,宣她进去。

沈若兰赶紧整理了一下衣裳,跟着小太监进了寿仙宫的大门。

刚走到院子里,就看见殿门口儿的台阶上躺着一个人,是个身子单柔的姑娘,个头儿不大,满头满脸的血迹,惨兮兮的躺在那儿,也不知是死是活。

一见此景,沈若兰的心里骤然一聚,同情的看了那姑娘一眼,只是姑娘的脸已经被血给染花了,看不清楚年岁,单看身影觉得她年岁不大,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在前世,这个年纪应该还是个小学生,只不知犯了什么大错,竟被打昏随意的扔在这里,看来,这皇宫果然不是人呆的地方,对个孩子都如此不留情!

沈若兰同情了那小姑娘一秒钟后,就赶紧把眼睛移开了,她虽然同情她,但自己现在还前途未卜呢,又哪里管得了别人的闲事?何况来的时候娘还一再嘱咐她,在宫里不该管的事儿不要管,不该看的东西不要看,免得惹事。

她赶紧收回思绪,跟着那白净的小太监进殿里去了。

寿仙宫里

孝端太后、建安帝、陈皇后、淳于珟还有玉容长公主,淳于胤等人,都正襟危坐在那里,殿里的气氛有点儿低靡。

在沈若兰未来之前,皇上和淳于珟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辩论的内容就是淳于珟该不该退婚别娶,皇上声色俱厉、苦口婆心的劝诫淳于珟要以大局为重,不可意气用事,然而淳于珟却铁了心的要跟安安退婚,凭皇上怎么说,就是非要娶沈若兰,大有非卿不娶之势,结果惹的皇帝陛下非常不满意。

太后见他们兄弟争得不可开交,怕伤了他们兄弟间的和气,便赶着叫人把沈若兰带了来,意思是大家眼睛对到一起,把事情给解决了。

沈若兰进去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太后身边儿建安帝,他穿着一身明黄色的龙袍,容姿俊美,气势非凡,眉眼间跟淳于珟有四五分相似,都属于贵气天成,让人看一眼就望而生畏的那种。

在他身边儿那个带着九尾凤钗,穿着彩锦金丝凤袍的,就是皇后娘娘了,她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生得珠圆玉润的,不是有多美,却很端庄,很有国母的仪范。

沈若兰款款走上前,规规矩矩的向在座的众位贵人行了大礼。

“民女沈若兰参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拜见太后娘娘,太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拜见皇后娘娘……”

一番行礼参拜后,她累得头昏脑胀,没办法,谁叫她是最低微的那个了呢?

这时,只听得一道威严十足的男音传来:“你就是沈若兰?”

皇上没叫她起来就直接问话了,沈若兰就只好卑微的跪伏在地上,被众人俯视着,研究着,这着实很伤人的自尊,然而,在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处下层阶级的人,是没有资格奢望尊严的。

“是!”沈若兰回道。

这时,那道声音再次传来:“抬起头来!”

沈若兰无奈,只好抬起头,让座上的众人肆意打量自己。

现在的她很美,美的足可以跟安安相媲美了,其实她的五官甚至比安安还要精致些,就只是脸色偏黄,肤色发暗,所以才没显出比安安好看来,但自从有了灵泉水,她天天喝灵泉水,用灵泉水做饭,洗澡,几个月下来,她皮肤颜色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虽然目前还不如安安白皙细腻,但早晚会比她强的,这只是时间问题,而且,现在的她头发也变得又黑又密的了,都是用灵泉水给洗的,若常此以往,用不了多久,她必回取代安安,成为楚国第一美人的。

看清她的容貌后,陈皇后扯了扯嘴角,挤出几分笑意,说:“果然是个美人儿,难怪七弟这般喜欢!”

这话说得好像淳于珟是因为沈若兰长的好看才喜欢她似的,无形中给沈若兰戴了一顶以色侍人,狐媚惑主的帽子,引起太后对她的不满,从而达到借太后的手收拾她的目的。

其实,陈皇后跟沈若兰之间也没什么过节,原也不想为难她的,就只因为沈若兰长得好看,又深得淳于珟的欢心,陈皇后便情不自禁的对她产生了嫉恨的心里,嫉妒她年轻、长的美,也嫉妒她能得到男人这般的倾心。

她虽然贵为皇后,执掌凤印,但因为自己不够漂亮,所以她只得到了丈夫的敬重,却没有得到他的爱,皇上对她,就跟对一个多年的老友似的,早就一点儿激情都没有了,每月也就初一十五这两天不得不呆在她的宫里,便是歇在她宫里,也只是睡觉而已,并不与她做男女欢爱之事,她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受到雨露滋润了。

倒是宫里其她年轻貌美的妃嫔,各个被滋润得桃花似的,今个儿这个有孕,明个那个被皇上宠的下不来床了,每每听到这些,她的心都像被蜜蜂蛰了似的,火辣辣的疼,但表面上害得装作温婉大度,毫不在意的样子,好以此来博取皇上的尊敬和信任。

虽然她深恨那些勾引了她丈夫的妖精们,很不能生啖其肉,寝其皮,但表面上绝不会露出一分一毫的,她可是出了名的贤后,断不会露出善忌的一面,就好像现在她嫉妒沈若兰,也只是旁敲侧击没,含沙射影而已,并不敢真的攻击她,免得落下坏名声,也免得得罪老七!

淳于珟听到陈皇后的话,一下子就听出了里面的含义,他看了陈皇后一眼,不咸不淡的说:“皇嫂,臣弟喜欢她,并非为了她的美色,而是喜欢她的人!”

皇上冷笑一声,说:“既不是喜欢她的美色,那便是喜欢她的德行了?”

他想说,一个怂恿你不顾祖母遗命,为自己上位便叫你抛弃未婚妻,背负言而无信骂名的女子,何来德性可言?

然而,还没等他说出来,淳于珟便先于他说出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不光是德行,哪都喜欢?”

听到这话,满屋子的人都惊住了!

老七这是彻底的被这小农女收服了啊!

哪都喜欢,这句话可是男人对女人最大的褒奖和认可啊!

没等大伙儿回过神呢,淳于珟又说:“皇兄,兰儿已经拘了半天的礼了,您叫她起来吧。”

这是心疼了,而且毫无顾忌的表现出来了。

建安帝见淳于珟真心心疼了,脸色变幻了片刻,便道:“起来说话吧!”

“谢皇上!”

跪伏在地上的沈若兰终于有机会起来了,可能是跪的太久的缘故,腿有些算酸,起来的时候一个没站稳,虚晃了一下,差点儿摔倒。

然而,还没等她摔倒呢,淳于珟就一个箭步上前,眼疾手快的把将她扶住了。

“兰儿,当心!”他关切的说道。

一边的孝端太后看到这一幕,气得脸都黑了,这个逆子,她起卧行走时都不见他来扶一把,这个狐狸精晃荡一下,他就蹭的一下窜过去了,这是把这小狐狸精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呗?

想到这儿,她恶狠狠的瞪了那个勾引她儿子的小狐狸精一眼,要不是看她救过自己儿子一命,她现在肯定已经以不检点的罪名训斥她了。

沈若兰见淳于珟这样旁若无人的关心自己,怕在座的诸位贵人看不惯,急忙从他的手中抽出胳膊,又向他微微的欠了欠身,以示谢意,随即又转过身子,面对着孝端太后和皇上,态度恭谨端正,挑不出错来。

孝端太后见她还算识相,没有当众做什么不合时宜的事儿,脸色略微好了几分,但仍旧绷着脸,威严十足的说:“沈若兰,听闻你救过湛王的性命,适才哀家已经跟皇上商量过了,虽然你出身低微,父母的名声和品行也不算好,但是看在老七喜欢你,你又救过他一命的份儿上,哀家就破例准你进湛王府,给你一个庶妃的位分,你该知道,就你的出身,能在湛王府里做个姨娘都是天大的恩赏了,能让你做个庶妃,你也算是一步登天了,就好好的做你的庶妃吧,只要你安分守己,日后也少不了你的好处……”

“母后!”淳于珟拧着眉头道:“儿子已经说过了,是明媒正娶的娶兰儿,不是纳她做庶妃的。”

“你住口!”

孝端太后怒喝:“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的,岂由得你想怎样就怎样?再说,就算你想自己选,也该选个出身差不多的,她只是个微贱的农家女,能让她做你的庶妃已经是破例开恩了,你还想要怎样?想抬举她做王妃?你先翻开皇家的族谱看看,看看楚国历代的王妃里,有哪个王妃是农家商户出身的?一个农女,想堂而皇之的嫁到皇室来,你还真敢想啊,你自己不顾脸面,难道连哀家的脸面和皇上的脸面也不顾了吗?”

说着,怒视沈若兰道:“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就你的出身,能让你在老七身边儿做个侍妾都算抬举你了,如今让你做庶妃,已经是天恩浩荡,你要知道惜福,不要去痴心妄想些不该想的东西,更不要撺掇老七做些有违身份的事儿。不然,老七要是因为你被皇上责罚,或者因为你被天下人指责的话,哀家断断不会容你!”

这句‘断断不会容你’是什么意思,只看她眼神中的杀气就知道了。

沈若兰抿了抿嘴,刚要说话,却被淳于珟抢了先机。

“母后,您错怪兰儿了,她没有撺掇儿子怎样,是儿子自己想给她正妃的位置,于她无关,母后不要错怪她人!”

“既然不是她的意思,那很好,哀家现在就问问她的意思。”

孝端太后转向沈若兰,强势的说:“你老实跟哀家说,哀家安排你做老七的庶妃,你是否满意?”

沈若兰福了福身,不疾不徐道:“回太后娘娘的话,民女不满意!”

“放肆!”

玉容长公主忍不住怒道:“你算个什么东西?敢驳我母后,就凭你,能让你在湛王府做个庶妃已经是便宜你了,还敢奢望王妃的位置,简直自不量力,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就你那副低贱的样子,配吗?”

沈若兰眯了眯眸子,扫了玉容长公主一眼,淡定的说:“我配!”

“我呸!”玉容长公主见沈若兰大言不惭的说自己配,忍不住爆粗了,“你哪里配了?除了张一张还算过得去的狐狸精脸,你还有哪里配得上他的?家世?才学?能力还是家财?真不知你是怎么大言不惭的说出这么亏心的话的,不觉得臊得慌吗?”

沈若兰盯着她的眼睛,不慌不忙的说:“我之前看过楚国的文献,上面记载,咱们楚国的开国皇帝乃是铁匠出身,跟我家的家境相差不多,所以深究起来,我跟七爷还是门当户对呢!”

“至于才学和能力,我听说咱们楚国有一句话,叫做:‘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晓得这句话是不是骗人的,要是真的的话,又要求我的才学做什么呢?要是假的,我随时可以变成才女,无论诗词歌赋,我样样都会,虽不敢说自己有多好,但保证样样都能比长公主您强,长公主您要是不信的话,咱们大可以比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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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一定要娶她

一听这话,玉容长公主一下子被气笑了,要知道,她可是楚国有名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无一不精,小狐狸精敢跟她比才华,简直就是自不量力、班门弄斧!

她咬牙笑道,“好啊,比就比,虽然跟你这样的人比试会有失本公主的身份,但若不让你长长见识,你定还翘着尾巴不知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呢!”

陈皇后见状,‘好心’的提醒说:“沈姑娘,玉容长公主可是咱们楚国的才女,你跟她比试才学,好像会吃亏哦!”

沈若兰看出了陈皇后眼中的幸灾乐祸,但还是很客气的浅笑说:“多谢皇后娘娘提醒,民女只是跟长公主殿下交流切磋,谁输谁赢都无所谓的。”

“谁说无所谓了?你当本公主是闲的吗?跟你这个样的人交流切磋?”玉容长公主抬起下巴,傲慢的说,“本公主屈尊跟你比试,可不是白白比试的,要是你输了,就收起你的野心,乖乖的做我七弟的庶妃,要是不甘心的话,就滚回乡下种你的田去,不要再来勾引我七弟了!”

沈若兰轻笑一声,刚要怼回去,不想淳于珟早她一步开了口,“玉容长公主,本王娶谁与你何干?什么时候轮到你给本王当家了?”

阴沉沉的声音不大,但足够让玉容长公主啪啪打脸了。

玉容长公主本来想收拾沈若兰的,没想到老七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一下子让她颜面尽失,里子面子全没了,她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起来,眼泪也在眼圈里泛开了.....

“七弟,你怎么能这么说话,皇姐这不也是为了你好吗?”

她红着眼圈儿,哽咽道,“你都被她给迷住心窍了,皇姐只想帮你拨乱反正而已,省得你以后......”后面的话没,她哽咽着说不出来了。

玉容长公主很委屈,太委屈了,她之所以针对沈若兰,并不是跟沈若兰有仇,而是为七弟着想啊,这小狐狸精出身低,名声也不好听,七弟娶了她对他自己一点儿助力都没有,简直辱没了他,她就是不想看到他犯这样的错误,才要对付她的,却不想他竟这样对她,为了那小狐狸精,竟连皇姐都不叫了,就直接开口讽刺她,不顾她的脸面,把她弄得里外不是人的,这要是传出去了,她还有什么脸出去见人啊?

孝端太后看到淳于珟为个外人怼了玉容长公主,心里更不痛快了,但是她没有发作儿子,而是拿沈若兰做筏子出气,她冷声说:“不满意?这么说你是想做湛王妃喽?呵,难怪老七执意要让你做正妻呢,原来是有人志向远大,不甘心做妾啊!”

沈若兰淡然的说:“太后娘娘,试问天下女子,又有谁愿意做妾呢?谁愿意自己的孩子叫别人娘,自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夫妻恩爱,生前同床,死后同穴呢?别人民女不知道,但就民女而言,民女就是情愿嫁个山里汉也要坐正妻,断不会给人做妾的。”

陈皇后温言软语的说:“虽然你不想给人做妾,但本宫觉得,凡事不可一概而论,你若嫁个贩夫走卒的话,坚持做正妻没有错,但你现在要嫁的是王爷,王爷乃是先帝的嫡子,皇室贵胄,自顾嫡庶尊卑有别,以你现在的身份,又怎么可能给王爷做正妻呢?你这样坚持,不是叫王爷为难吗?既然你深爱王爷,为什么不能为他考虑考虑呢?你知不知道,王爷跟安安的婚事是太皇太后临死前指下的,他自己也首肯答应的,要是他因为你退了这门亲事,定会被世人指为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也会被人骂做言而无信,反复无常的,难道你愿意让他落入那般不堪的境地吗?”

孝端太后闻言,眼皮抬了一下,顿觉这个儿媳妇利害比她的女儿厉害多了,简直就不是一个层次的,她女儿只会厉声骂人,嘲讽人家,贬低人家,最后的结果非但没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反倒把自己弄得下不来台了。

而她这儿媳妇,却能一下子精准的找出问题的结症所在,提出老七的难处,要是这死丫头还继续一意孤行的话,坚持要正妃的身份的话,就足证明她不是真爱老七,而是爱这个王妃的身份罢了,这样的话,老七也肯定就不会再那么爱她了。

反之,她要是真爱老七,听到这番话,必定会收敛野心,心甘情愿的做个庶妃妾室,那样的话,她也就安心了。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听完皇后的一番话后,沈若兰竟说:“要是湛王因为我背负那些骂名的话,我会跟他一起面对,一起承担的,毕竟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就算我力量微薄,也不会把那些负面的都系都让他一个人扛的!”

这话,是摆明了不肯让步啊!

孝端太后一听气得差点儿吐血,“什么叫一起承担?你能承担个什么啊?还不是害得老七遭千夫所指,背负骂名?你怎么就这么自私自利,厚颜无耻呢?都说了他要娶你会害了他,你为什么就不能为他想想退一步,为什么非要死皮赖脸的非要做正妃,这不死在做春秋大梦吗?”

“母后!”

淳于珟怒声打断了孝端太后的话,气得脸都黑了,“兰儿没有死皮赖脸的要嫁我,是我非要娶她的,这话我已经对您说过,您就不要扭曲事实,颠倒黑白了,还有,背负骂名也好,遭千夫所指也罢,那是我乐意为她承受的,母后就不要再跟着操心了,您身子不好,焉知不是素日操心太过的缘故?母后何不放下这些与己无关的琐事,好好的保养身子呢?”

“你......你这是在怪哀家多管闲事吗?你个不孝子,在为个女人责怪哀家吗?”

听到淳于珟的声音带着怒气,话也说得不好听,孝端太后给气哭了。

淳于珟见母亲哭了,咬了咬牙,向太后跪了下来,拱手道:“儿子一时心急,冲撞了母后,还请母后恕罪!”

孝端太后哭道:“哀家可不敢受你的礼你也不用跟哀家花说柳说的说这些,哀家知道,如今你大了,翅膀也硬了便不吧哀家这个老娘放在眼里了,在你的心中,哀家还没有这个贱女人重要呢,罢了罢了,横竖我也是费力不讨好,还白白的惹人讨厌,还不如不管你的好呢,你想娶谁随你去吧,别说是娶个农门贱女,就是娶个娼妇戏子,哀家也不管了.....”

孝端太后这是使性子赌气呢!

也难怪她会生气,这个时代的人最重孝道了,一般的儿子在母亲面前从来都是言听计从,毕恭毕敬的,像淳于珟这样怒声质问母亲,公然袒护女人的,实属少见,别说孝端是太后,就是寻常人家的妇人遇到这样的事儿,也会接受不了的!她频频的擦着眼泪,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建安帝见母后这般样子,很是生气,怒道:“老七,都是你莽撞,一回来就惹母后伤心,还不快跟母后谢罪。”

淳于珟顿了一下,看看太后确实哭得可怜,心也软了,就没有反驳皇上的话,顺从的说:“母后,儿子错了,不该跟母后那样说话,请母后责罚儿子吧!”

孝端太后道:“你若真心想哀家原谅你,就别再犯糊涂了,哀家不许你跟安安退婚,更不许你娶她,你要是能做到便罢,做不到,我也不用你假惺惺的道歉,哀家只当没你这个儿子罢了!”

没等淳于珟回答,建安帝就道:“母后不用伤心,这事儿朕做主,就按母后说的办,他要是不依,儿子就把他出去皇籍,让跟她去乡下种田去罢。”

说完,站起身,板着脸对淳于珟道,“君子讲任意,重孝道,守承诺,轻女色,还望七弟能悬崖勒马,不要让母后和朕失望!

又向太后拱了拱手,说:“儿子还要去批折子,就先告退了,让皇后和太子替儿子陪着母后吧!”

孝端太后虽然生淳于珟的气,但只是一时赌气,并未想要她儿子受到除去皇籍,解甲归田的重罚,本来正委屈着,一听皇上这么说,顿时有点儿慌了,急忙收住眼泪,对淳于珟说:“孽障,都是你不省事,现在把你哥哥也惹恼了,还不快去勤政殿请罪去,当心皇上真除了你的皇籍,看你怎么处?”

淳于珟跪在地上,沉默了一下,说:“儿子不能去,若去的话,皇兄必定要儿子娶安安,儿子不想娶她……”

“你不去请罪,难道真想跟她回去种田吗?”太后急道。

淳于珟垂首,说,“便是要儿子解甲归田,儿子也一定要娶她。”

“你......你”孝端太指着他,气得又哭将起来,“孽障,为了女人,你的湛王之位不要了吗?你的功业都不要了吗?你的荣耀都不要了吗?”

淳于珟道,“要,但是,若那些跟她只能选一样的话,儿子选她?”

“作孽啊!你个孽障、不孝之子!为个贱女人连母亲都不要了,你还是人吗?”孝端太后哭得捶胸顿足的,玉容长公主和陈皇后坐下一边柔声劝慰着,这回,玉容长公主再也不敢多说一句了。

淳于珟道,“母后冤枉儿子了,不是儿子不孝,而是母后容不下儿子,儿子只想娶兰儿,母后为什么不能成全儿子,一定要塞给儿子一个儿子不喜欢的呢?”

“你个不知好歹的东西,哀家还不是为你好?”孝端太后悲愤道。

淳于珟说,“母后,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母后不是我,又怎么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对儿子来说,王位权势都不及她重要。若没有王位权势,儿子一样能活的很好,可若没有她,儿子的生活便再无半点乐趣,所以母后,儿子情愿不要王位军权,也定要娶她。”

“她比你的王位军权都重要,是不是?那哀家呢?是不是在你心中,她也比哀家重要?”孝端太后悲怆的喊道。

淳于珟一僵,说不出话来。

原来媳妇和妈谁重要,或者媳妇和妈同时掉进河里的问题在古代就有了,只是从古到今,都没有人能给出令媳妇和妈都满意的答案而已。

孝端太后见淳于珟僵在那里,自然想到在他心中是那个女人重要,不觉更加悲愤。

“你走吧,带着你的骚狐狸马上走,别在这儿碍哀家的眼,哀家只当没生你这个不孝子就是了……”孝端太后一边赶人,一边掩面大哭道。

淳于珟见母后情绪激动,不放心,就跪在那里,想等孝端太后消气再说。

哪知孝端太后看见他更生气,拍着案子道:“叫你们走怎么还不走,难道一定要把哀家气死在这儿才甘心吗?”

春柳见太后情绪激动,怕气坏了她,忙低声对淳于珟道:“七爷还是先走吧,等太后娘娘消了气再过来,不然你若只管留在这儿,把太后娘娘给气坏了可就糟了。”

淳于珟看太后被气得满脸通红的,也怕气坏了她,于是向她磕了个头,起身带着沈若兰下去了。

到了外面,沈若兰情不自禁的舒了一口气,外面的空气,真好!

淳于珟拉着她的手,沉默着,一直走出了皇宫,出宫后,沈若兰赫然发现爹娘和弟弟妹妹们都还等在外面呢。

见到淳于珟拉着沈若兰的手出来,爹娘和竹儿菊儿都愣住了,几个人呆呆的站在那里,半天没说出话来。

沈若兰看到爹娘的瞬间,本能的想掩饰逃避,但马上又想到他刚才在宫里的表现,一下子又定下心来。

他能为了自己忤逆皇上和太后,能抛下身份和军权,她又有什么不敢对父母坦然相告呢?便是父母反对,她顶着就是了,总不能都让他一个人付出吧。

想到这儿,她没有松开淳于珟的手,而是继续握着,带着他走到爹娘的面前,说:“爹,娘,我回来了。”

沈德俭和穆氏当然看到她回来了,只是,回来是回来了,为啥跟个男人手牵着手啊?

“兰儿,这位是....”

沈德俭故意问道。

其实,沈德俭是认得淳于珟的,从前淳于珟去过沈若兰家一次,只是那次没表明身份罢了,但过后也被沈德俭从沈若兰那儿问了出来,所以他认识湛王,也知道湛王对自家女儿的心思。

只是,那时的沈若兰对淳于珟是一种消极的心理,还向沈德俭信誓旦旦的保证过不会与他有瓜葛,沈德俭还以为他们早就没有联系了呢,没想到俩人居然还在一起,还牵着手从宫里出来了,这是啥意思啊?

难不成,他俩的关系已经确定了吗?

“爹,娘,这位是湛王淳于珟。”沈若兰郑重介绍。

沈德俭和穆氏面面相觑,虽然脸色都不大好,但是谁都没说出什么让人难堪的话。(对方毕竟是湛王殿下,能掌控认得生死的人,就算他们心中再有不满,也不敢多说什么的)

介绍完,淳于珟欠了欠身,彬彬有礼的叫了声,“伯父,伯母!”

这一声招呼,把沈德俭和穆氏都给吓了一跳。

湛王竟然叫他们伯父、伯母,这......他们没听错吧?

他可是先皇的嫡出皇子,当今圣上的亲弟弟,尊贵无匹的战神王爷,在楚国,除了皇上外最最尊贵的男人,而他们夫妻俩,不过是靠山屯儿的一对寻常夫妻罢了,他怎么会叫他们一声‘伯父伯母’啊?

就算他喜欢他们的女儿,但毕竟嫡庶尊卑有别,兰儿的身份低微,就算真嫁给他,也顶多能做个姨娘,撑死了也就做个夫人而已,他们做为姨娘或夫人的爹娘,在湛王爷面前也都是下人一般的人,哪受的起他这一句‘伯父伯母’啊?

这种称呼,就算是侧妃的父母也受不起啊?大概也就只有正妃的父母才有配享受的吧!

王爷怎么会这么称呼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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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我的贞操发誓,明天一定多更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章 牛奎的打算

夫妻俩瞠目结舌间,淳于珟再次发话:“兰儿,要么,你们都搬到我府里去吧,这样照应起来也能便利些!”

沈若兰想给父母个缓冲的时间,她也好好好的跟他们解释这件事儿,另外也不想落人口舌,毕竟他俩现在都在风口浪尖儿上,她是要嫁给他做正妃的,不是妾室,怎么能随随便便的住到他府上去呢?

所以

“我们在客栈住着也很好,就不来回折腾了,你还是先回去歇歇,再想想怎么安抚太后娘娘吧!”

淳于珟也知道,这事儿沈若兰一个人做不了主,还得跟她爹娘商量一下才能做决定,就没有坚持,点点头说:“那好,我给你派几个人过去照顾你们,你若有事,打发人来找我即可。

所谓照顾,便是保护的意思。他怕母后气得失去理智,对她痛下杀手,所以,打算调集些一等隐卫过来,或明或暗的保护在她的左右。

沈若兰也猜到他的意思了,就没有拒绝,很快,湛王府的马车过来接他了,两人就分开了。

沈若兰一坐回到马车上,立刻受到了全家人高度的关注,“兰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跟湛王爷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还有,太后见到你说什么了?为难你了没有?”

穆氏心急,没等沈若兰坐稳呢,就一叠声的发问。

沈若兰已经下定决心,要把她跟淳于珟的关系告知父母了,于是,便把自己跟淳于珟私定终身,并且决意要嫁给他的事儿说了出来,怕爹娘反对,她还把淳于珟刚在在宫里说过的话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听完沈若兰的叙述,沈德俭两口子都像被雷劈了似的,呆呆的坐在车里,半晌说不出话来。

他们本以为湛王喜欢兰儿,是要娶兰儿做妾呢,没成想他居然要娶她做.....正妃,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他是皇室贵胄,而自家的女儿只是农门之女,两个人的身份云泥之别,湛王这得是多钟情于他们的兰儿,才能不顾及门第差距,执意要娶兰儿为妻啊?

两口子都感动不已,感动之余与,也就不再反对女儿跟湛王的感情了。

湛王都能为自家的女儿放弃王位和一身的荣耀,就凭这,也值得他们的女儿托付终生了!

而且,他们也都看出来了,就算他们反对,女儿也不会听从他们的话,从她的眼神和牵着湛王的手就能看出,她是决心已定,再无转圜的余地了!

女儿能找到这么优秀的好男人,他们做父母的自然替她感到高兴,但高兴的同时也有些担忧,皇上和太后都不同意,湛王却不顾他们的反对,一意孤行,会不会因此触怒皇上和太后,招来无妄之灾呢?

忐忑不安中,一家五口儿回到了客栈,进门儿不大一会儿,就听到有敲门的声音。

竹儿去开了门,只见门外站着两个女子,说是湛王派来服侍他们一家子的。

沈若兰在里面听到动静,急忙走出去看,却见之前她在湛王府小住时伺候她的那两个婢女正站在门外,等着随时听候差遣呢!

穆氏和沈德俭听说湛王派人过来了,急忙把人往屋里边儿给请,但那两个扑克脸的婢女却不肯进屋,执着在外面伺候着,说有事随时吩咐她们即可。

这时,客栈里热闹起来,人来人往,进进出出的,原来是客栈里原本住着的客人都搬走了,又搬进来一批新客人,这批新客人都是男的,各个身材魁梧健壮,面色冷肃的,不用问,就知道他们为什么住进来了。

沈若兰很快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她会心的一笑,心里甜甜的,人也幸福的不要不要的!

本来,她还以为自己这辈子会找个踏实靠谱的男人,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在她对未来的规划中,只有亲情没有爱情,没想到,他毫无预警的闯入了她的生命中,强势霸道的打破了她的平静,在她那死水一样的心湖里激起了层层的涟漪,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设定的人生是多么的消极可悲,爱情如此美妙,没有爱情的人生,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满完整的人生呢?

沈德俭夫妇也猜出了什么,两人都感动不已,湛王能事事为兰儿着想,看样子确实是把兰儿放在心尖尖儿上了,如此,他们也就不担心了......

吉州,牛家村里

沈若梅小心翼翼的把饭菜端上了桌子,摆在了牛奎德面前。一碗黑乎乎的糙米饭,一小盆茄子炖土豆,还有一碟腌芥菜疙瘩。

牛奎看着这清汤寡水的饭菜,一下子失去了食欲。

这几天,他白天出去干活儿,晚上回来睡沈若梅,天天都不落空,身子都有累坏了,很想吃点荤腥的补补,可是家里穷,他挣的那点钱儿也就将打将的够他们三口人嚼用的,又哪有闲钱买肉吃呢?

沈若梅看到他拧起来的眼眉疙瘩,吓得直缩脖子,滴溜一下钻到厨房去,不敢再出来了。

牛奎拿起筷子吃了口饭,立刻被那糙米饭噎得知抻脖儿,吃口菜,也是水臊巴淡的,没一点儿滋味儿,牛奎心里窝火,啪的一下把筷子摔在了桌子上,埋怨说:“这一天天的,净吃素了,老子又不是和尚,再吃几天嘴巴都要淡出个鸟来了!”

他老娘坐在炕沿儿上,正拿着锥子纳鞋底子呢,听到他的抱怨,抬起眼皮说:“老娘到是想给你割块肉吃,正好我还能跟着拉拉馋儿呢,可家里哪有那闲钱啊?就你挣那俩钱儿,咱们娘俩花还不宽绰呢,又添了一张嘴,现在还能叫你吃上糙米饭就不错了,等猫冬的时候,只怕连糙米饭都吃不上了!”

牛奎一听,耷拉下脸来,长长的叹了口气,又闷着头开始吃饭。

婆子见状,欠着身子往厨房瞧了瞧,见沈若梅躲在里面不敢出来,就悄悄的说:“其实要发财也不难,咱们家现在有了这个雌儿,还是个有姿色的,只要招揽几个有钱好色的,让那雌儿伴着他们耍上一耍,还愁没好处吗?”

牛奎一听,眼睛顿时一亮,说:“也是啊,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好主意呢?要是能多找几个,老子就不用天天辛辛苦苦的出去干活儿了,只在家里收钱便是了。”

“可不是嘛!”

婆子一听儿子肯舍出沈若梅,顿时乐了,低声商议说:“你从前逛窑子时不时认识不少嫖客吗?都把他们拉到咱们家来,咱们家的雌儿总比那些窑姐儿俊俏吧,到时候咱们再少收点儿钱,价格比窑子低,肯定能不少赚的,到时候,别说是吃顿肉,就是天天吃肉都吃得起了!”

牛奎被他老娘说得心花怒放,饭也不吃了,撂下筷子就出去找人了。

他喜欢玩儿女人,从前经常去逛土窑子,认识了一帮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出去不大会儿,就领回一个穿着一件半旧棉布袍子的高个儿。

这高个儿是在村开油坊的,姓邱,人称邱卖油,三十多岁的年纪,生的还算英俊,只可惜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的,里子却跟畜生差不多,因贪爱女色,连自己的亲弟媳妇都叫他给奸了,屯子里作风不好的老娘们都跟他有一腿,把他媳妇都要气疯了。

两人回来时,沈若梅正坐在厨房里吃饭呢。

家里边儿的规矩,每顿饭都是老婆子跟牛奎先吃,他们吃剩下的沈若梅才能吃,刚才牛奎走后,老婆子把碗筷儿收拾下去,让沈若梅吃饭,免得一会儿陪客时没力气伺候男人。

邱卖油见到沈若梅后,立刻被沈若梅的美貌给惊艳到了,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沈若梅,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牛奎一看他这眼神儿,就知道相中了,他咳了一声,对沈若梅说:“这位是咱们屯子里的邱掌柜,家里做卖油生意的,今儿来咱们家窜门儿,偏巧我有事儿,你好好招待招待,不要怠慢了。”

说着,起身出去了,而老婆子也早就躲出去了。

人一走,家里就只剩下沈若梅和邱卖油两个,邱卖油笑嘻嘻的凑到沈若梅身边儿,吸着鼻子道:“小娘子身上熏的什么香,真好闻啊!”

沈若梅忙向后躲了躲,怯怯的说,“家里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买香?”

邱卖油闻言,往她身边儿又凑了凑,闭着眼睛深吸了一口,陶醉似的,“那就是小娘子身上的香味儿喽?真好闻啊!”

这个轻薄的举动,一下子把沈若梅的脸羞红了,她虽然已经不是黄花闺女,但毕竟是良家妇女,被人这样调戏轻薄,难免害羞躲避。

邱卖油见她羞涩要躲,便捉住她的身子,笑道:“小娘子,牛奎不是叫你陪着我吗?你去了,可谁来陪我呢?”

沈若梅见他对自己动手动脚的,急忙去推他的手,一边推还一边紧张的看着门外,说,“你说话就好好的说话,干嘛动手动脚的?要是被他看到了,又是一顿好打呢!”

邱卖油就往她身边凑了凑,几乎就要把她抱在怀里了,腻腻的说:“实不相瞒,我今个就是他找来的,小娘子只要好好陪我,他得了好处,自然就不会为难小娘子的。”

沈若梅一听这话,顿时明白了,这对狼心狗肺的母子,压榨她干活儿陪睡不算,现在竟然要把她当成村妓卖钱,这不是要往死里逼她吗?

邱卖油见她面容愁苦,泪眼汪汪的,不觉动了怜香惜玉的心思,柔声哄着说:“小娘子莫要苦恼,待会我定会好好陪你,保管把你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尽管沈若梅心里不愿,但她也明白,自己要是拒绝了,牛奎肯定会往死里揍她的,挨揍和挨睡,她选择了后者。

邱卖油见她低首不语,便知道她这是默许了,心中一喜,便一把将沈若梅抱起,放在了炕上,伸手便去解她的衣裤。

此时已近十月,北方的天气已经很凉了,但牛奎家贫,没钱给沈若梅添置衣裳,沈若梅还穿着来时的那身儿衣裳呢,那身儿衣裳是夏装,单薄好脱,邱卖油三下两下,就把沈若兰剥落干净了。

沈若梅是个美人,不光脸长得美,身子也是白白嫩嫩的,比邱卖油勾搭的那些村妇和嫖的那些窑姐儿不知强出多少倍呢,只是沈若梅毕竟是良家妇人,不如那窑姐儿放得开,躺在那里蜷缩着,一点儿情调都没有。

邱卖油是个花柳中的班首,风月场里的领袖,并不像牛奎那样只一味的蛮干,惹得娇娘又怕又痛,百般不愿,最后自己也不能十分畅快取乐。

故也不着急跟她行事,只拥着她温言软语的说话,问她多大了,哪里的人?又为什么还会流落到这儿?

沈若梅自从来到这儿,白天被老婆子盯着干活儿,晚上又得陪着牛奎做那事儿,娘俩都把沈若梅当成囚犯似的看着,这么长时间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跟她这么好声好气的说话呢!

沈若梅渐渐的被他的温柔和融化了,虽然不敢回答他那些问题(怕他是牛奎找来试探她的),但是心里已经不再像开始时那样抵触了,便跟他有一搭无一搭的说起来。

邱卖油见沈若梅已经不再排斥他了,便使出浑身解数开始取悦她,又是亲吻又是爱抚的。

沈若梅跟了牛奎这么久,虽然每天都跟他做这事儿,但是牛奎从来没顾及过她的感受,从来都是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来,常常把沈若梅折磨得死去活来的,对这事儿都产生恐惧心理了。

今儿被他这么一哄,让她那久违的感觉又回来了,就像当初跟小丁公子在一起时那样,那种被捧着被哄着的感觉让她又情不自禁的陶醉起来,人也彻底放松了。

牛奎正坐在窗户底下偷听呢,听到沈若梅哼哼唧唧的声音,气得直咬牙,这贱人,跟他在一起是就又哭又喊的,每回做事都跟杀猪似的,换了别人她就做出这副浪样,如此厚此薄彼,忒可恨了。

他老娘则坐在大门口儿的树下,一边纳鞋底子一边儿看门儿,免得有人上他家来窜门子来,万一来了人,坏了屋里的好事儿就糟了。

屋里,沈若梅被姓邱的撩拨的动了情,就主动去缠住了他的脖子,一点儿都不排斥他了,邱卖油一见她如此,好生欢喜,一边儿甜言蜜语的哄着,一边儿腾出手悄悄的向她的莲瓣探去,触手只觉得肉鼓鼓、光油油的,丰腻圆润,柔软可爱,便爱不释手的抚摸起来。

见他顽的愉快,沈若梅很是配合,倒不是她有那份儿心思,而是她心里另藏着一本儿小九九。

牛奎母子跟本不拿她当人待,她要是不跑出去的话,迟早得叫他们磋磨死了,如今既然他们卖她,必定不会只卖这一个人,她反抗不了,不如好好的接着,看看这些男人里能不能哄住一两个,帮她偷着往家里报个信儿,也好叫她爹娘或哥哥把她救出火坑啊!

眼下这个就不错,既知情识趣,又温柔体贴,只不知是不是个可靠的,这还是他们头一回相交,她不敢把心事和盘托出,只好先用甜头偎着他,哄着他常来几趟,日子久了,自然也就知道他可不可靠,能不能帮自己逃出苦海了。

若是能,也就不枉她做着一回村妓了。

打着这个主意,就刻意哄他,故意猫儿似的哼哼唧唧的叫着,那副媚态横生的浪样儿,果然把邱卖油给迷得神魂颠倒的,看看她这厢也动了情了,便爬将起来,卸去衣物,于她纠缠在了一处.....

牛奎坐在窗户根儿底下,听着屋里‘扑哧扑哧’的响动,加上沈若梅猫叫似的声音,不觉也动了心思,便悄悄用舌尖儿舔湿了一块儿窗户纸,从外面偷偷的往屋里瞧。

只见炕上的两个人纠缠在一起,你来我往的,已经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牛奎看得又动火又嫉妒的,很不能把邱卖油给撵出去,好自己顶上,偏偏邱卖油稀罕沈若梅,舍不得这么快就走,两人耍一会儿歇一会儿,歇息的时候,邱卖油就以手代替自己那话儿,在沈若梅的玉户进进出出的,把沈若梅弄得四肢瘫软,浑身无力的,却舒服的不得了,是跟牛奎在一起的感觉不能相比的。

两人就这样你贪污爱的纠缠了一下午,直到日落时分,邱卖油才尽兴归去。

临走时,邱卖油十分不舍,沈若梅便趁机约他明日再来,邱卖油虽然心疼五斤豆油的嫖资,但因为太喜欢沈若梅了,便一口答应下来了。

沈若梅见到他那般不舍,晓得自己已经把他给迷住了,只盼着自己彻底把他降服了,好替自己往家里边送信儿啊......

邱卖油走后,牛奎急匆匆的进了屋,见沈若梅正筋疲力尽的趴在炕上,累得动弹不得了。

牛奎便命她起来澡牝,自己也要与她亲热。

沈若梅一听,吓得身子都软了,小心翼翼的哄着说:“我这都折腾一下午了,累死了,不如等晚上吧......”

话犹未了,牛奎一个大嘴巴抽过去,打得沈若梅眼睛都冒金星儿了。

“贱人,你跟他就又哼又叫的一副浪样,跟老子就推三阻四的,和着老子本事不如他怎地?”

沈若梅被打懵了,半天才缓过神来,要搁在从前,她受到了这种待遇,肯定得跳着脚的一顿做,但是此一时彼一时了,这会子,就算人家再抽她两巴掌她也不敢哭,要是哭的话牛奎肯定得打得更狠了,于是她赶紧爬起来,照着牛奎说的去做了。

老婆子见邱卖油走了,就急忙跟着邱卖油去他家里取那讲好的五斤豆油去了,回来时,见她儿子再炕上跟沈若梅又滚上了。

他俩已经不是第一次大白天的干这事儿,老婆子早就见怪不怪了,把豆油藏好后,颠着小脚进屋,对炕上半死不活的沈若梅喊了一句,“骚娘们,别一天到晚的只顾掰着大腿勾引汉子干那事儿,家里一大摊子活儿还没干完呢,赶紧的把你男人伺候好了,待会儿起跟老娘搓苞米来,还有家里的猪食还没碴,衣裳也没洗呢.....”

沈若梅这会子已经被牛奎弄得恨不能去死了,本来就又痛又累的,一听到老婆子还这么说,就像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似的,一下子昏死过去了!

牛奎也不以为意,他跟邱卖油不一样,邱卖油行此事时,注重的是情趣,必得两个人都快活才好,牛奎则不管女人如何,只要他尽兴了就好了,至于女人,他才不管她是啥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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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章 母子僵持

傍晚,天边最后一丝光亮也被黑暗吞没了,大地笼罩在了一片黑暗中。

寿仙宫的太监们提着灯笼和火钳子,将宫院里的灯笼逐一的放下,点燃,再挂回去,将刚隐藏没在黑暗中的寿仙宫又显现在一片灯火阑珊中……

灯光里,湛王淳于珟跪在寿仙宫的阶前,脊背挺直,神色冷峻,即便是跪在那里,身上的清冷贵气依旧不减。

此时,他正垂首盯着地上古朴的青砖,深邃的眼眸中带着冷酷的坚毅和不可动摇的决绝。

他已经跪在这里好几个时辰了,之前把沈若兰送回客栈,又帮她安排好保护措施后,就回到寿仙宫里,想跟太后好好谈谈这件事。

然而,太后还在气头上,不肯见他,只让人传出话来,若是他肯同意不娶沈若兰,或者只娶她做个庶妃,便叫他进去,如若不然,就叫他走,永远都不要再来寿仙宫,她也不再认他这个儿子。

淳于珟当然不会进去,进去就等于向母后妥协了,也不会走,走的话就得一辈子背负不悌不孝的骂名,所以只好跪下来,就跪在寿仙宫院子里,向太后表明自己的态度。

太后见她这般固执,气了个半死,连晚膳都没有用,只说他若坚持娶沈若兰,她就不吃不喝,饿死算了。

淳于珟虽然不忍母后饿着,但也不能负了她,只好继续跪着,无声的表明自己的立场。

母子俩从傍晚一直坚持到天黑,又从天黑坚持到天明。

淳于珟在寿仙宫外跪了整整一夜,已近十月的天气,夜晚寒凉,他穿着单衣跪在冷冰冰的青砖上,又硌又凉,孝端太后在半夜的时候就有些不忍了,一夜辗转起来好几趟,差点儿就让人叫他起来了。

但是,想想他白天说的那些话,她又气不过,就咬牙忍着了。

虽然忍住了没有退缩,但她这一宿也没睡,一会儿起来一会儿坐下的,长吁短叹到天明。

第二天一早,太后就遣了她的心腹大宫女夏瑾出来看看淳于珟啥样了。

夏瑾出来看了淳于珟一眼后,就赶回去禀报说,“太后娘娘,七爷的脸色有点发白,眼圈也有点发青,看起来像是元气大伤似的,也不晓得是累的还是冻的。”

春柳看出太后心疼,又不愿意在儿子面前低头,就柔声细语的说:“肯定是七爷之前开肠破肚的治病给伤了元气,不然不可能跪一宿就这样!”

这话说得孝端太后一阵心疼,想想儿子小腹上那个蚯蚓似的伤疤,再想想儿子在这又阴又冷的夜晚跪在外面一宿,心里顿时对他不那么气了。

喜顺说:“春柳姑娘这话说的极是,想想咱们七爷之前的身子骨,真跟庙里的金刚是的,别说是跪一宿,就是再跪上两宿三宿的也不打紧的,如今只跪了一宿就这样,可见这个病当真是伤了七爷的身子啊!”

两人正一唱一和的劝和着,眼看着太后就要松动了,这时外面当值的太监来报,说是皇后娘娘来给太后娘娘请安了。

孝端太后听闻儿媳妇来了,急忙叫请进来,暂时把淳于珟的事情放一放,毕竟昨天老七是当着皇后的面给她没脸的,她也想叫儿媳妇看看儿子跪在他院子里认错的样子,也好在儿媳妇面前扳回些脸面。

陈皇后是带着七八个侍女进来的,这些侍女每人的手上都拿着一个食盒。

进来先请了安,随后陈皇后便一脸心疼的说:“臣妾听说母后跟七弟怄气,昨晚没有用膳,臣妾早起特意叫人做了些可口的汤水,请母后品尝,您年纪大了,不比年轻时候,万不可拿自己的身子赌气,万一病了,我们岂不是心疼的慌……”

说着,眼圈儿竟有些红了。

孝端太后见此情景,又想到外面的儿子,一下子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了,连儿媳妇都担心她年纪大身子,怕她身子吃不消,特来劝她用膳,可那个逆子,为了了骚女人,竟不顾她年纪大身子弱,由着她饿自己……

想到这儿,原本想赦免他甚至成全他的心思一下子荡然无存了。

只是,太后娘娘还是没有吃饭,跟陈皇后略说了几句,就让她跪安了。

刚才她突然生出个想法,那就是她想看看那个逆子,会不会真为了给那个狐狸精名分忍心饿死她这个娘!

这样想着,于是老太太真个不肯吃饭了,早上到晌午,从上午到晚上,太后一直坚持不肯吃饭,淳于珟也一直跪在寿仙宫的院子里,母子俩谁都不肯让步。

皇上听闻此事后,连折子都顾不上批了,急匆匆的赶过来看望,经过庭院时,见淳于珟还跪在院子里,建安帝停下脚步,怒斥说:“湛王,你身为人子,竟为一个贱女子忤逆母亲,置母亲的性命与不顾,如此不仁不义,不悌不孝之举,当真是人神共愤,简直禽兽不如!”

骂完,气咻咻的提步往屋里去了。

**

今儿是八月十五,沈若兰一直呆在客栈里哪都没去,本以为他会过来陪她过节呢,可是从昨天等到今天,从早上等到晚上,一直等到月上柳梢头,还没把淳于珟等来。

虽然没等到淳于珟,不过倒是等来一个跟淳于珟有关的人:那就是淳于珟的姐姐——玉容长公主!

玉容长公主是微服出来的,身边儿只带了一个嬷嬷和两个侍卫,到客栈时,没等进门儿被守在客栈里的人给拦住了,不许她随便进来。

玉容长公主晓得拦她的人是淳于珟派来保护沈若兰的,就对拦着她的人说:“你去告诉沈若兰,就说玉容长公主要见她,她若知道是我来了,一定会相见的。”

拦她的侍卫不客气道:“七爷说过,除了他,谁都不能擅自见沈姑娘,属下等不敢违拗七爷命令,还请长公主见谅!”

玉容长公主带着气来的,没见到沈若兰,那里肯善罢甘休,当即叫她带过来的两个侍卫给她开路。

淳于珟的人一见玉容长公主的人要硬闯,自然不会让着,于是两方劈劈啪啪的打了起来。

沈若兰正在客栈里跟爹娘说话呢,听到外面的打斗声,急忙把守在门外的两个侍女叫进来,问她们这是怎么了,一问才知道,是玉容长公主找来了。

沈若兰对玉容长公主的印象很不好,昨儿这位公主仗着的身份,几次折辱自己,今儿找来,也一定不会有好事的。

不过,看在她是淳于珟亲姐姐的份儿上,沈若兰打算见她一见,看看她能有什么话说,要是她对自己以礼相待的话,她便也跟她以礼相待,要是她还敢像昨天在寿仙宫那么对她的话,那她对她也不用客气了!

婢女听说她要见玉容长公主,就出去请了。

不一会儿,外面的打斗声停止,玉容长公主带着一个嬷嬷走了进来。

沈若兰特意在自己的屋里接待了她,(免得爹娘见了她还得下跪叩拜什么的),见面的时候,沈若兰只对她行了福身之礼,态度也是冷冷淡淡的,丝毫没有因为她是公主就对她毕恭毕敬,小心翼翼的,因为照她之前对自己的态度,她不配受到自己的礼遇和尊敬。

可能是玉容长公主心中有事,并没有在意她的礼数,在她行完礼后,玉容长公主就有点儿迫不及待的说:“沈若兰,我有事要求你!”

沈若兰说,“要是长公主殿下是求我离开湛王,或者让我答应作庶妃的话,就不用开口了,我是不会答应的,你说我自私无情也好,不知天高地厚也罢,只要他不说不娶我,我是不会退缩的。”

“要是他因为你失去皇籍,失去湛王的身份,失去掌控北方三十万大军的权利呢?你也忍心吗?”玉容长公主问道。

沈若兰说:“没什么不忍心的,人不一定非要锦衣玉食、位高权重才幸福,有时候,平淡度日,终日里悠闲自在也是一种幸福,或许,他会更喜欢悠闲自在的田园生活呢!”

“呵呵,要是他那悠闲自在的田园生活是以我母后的性命为代价呢?你也会心安理跟他一起享受这份田园生活的快乐吗?”玉容长公主阴测测的笑起来,笑完才道,“你知不知道,我母后从昨天起到现在还滴水未进呢,就因为你,我母后她对老七失望透顶,也伤透了心,要绝食自尽呢,如今已经四顿没吃饭了,她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身子又不大好,万一因为你们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你们担待得起吗?难道你希望老七他一辈子都背着不悌不孝的名声跟你在一起悠闲快乐?再者,万一我母后她有个什么闪失的,你觉得他还会心心安理得的跟你过日子?或者,你觉得皇上他能饶了你们吗?”

闻言,沈若兰一下子惊呆了,她万万没想到太后为了反对她,竟然连绝食自尽这样的手段都使出来了!

她的心在不断地下沉着,一股不好的预感油然而生。

呆了半晌,她说:“他呢?他在哪?”

玉容长公主尖利的说,“老七现在正跪在寿仙宫外的院子里呢,从昨晚日落前一直跪到现在,两个膝盖都差不多要废了,都是因为你,就因为你非要肖想正妃之位,才害得我母后和弟弟僵持不下、母子离心,才害得我弟弟要失去一切,变成个庶人,要不是因为你,我们一家还团团圆圆的坐在摘星楼里饮宴赏月,不定有多快活呢,哪会像现在这么惨?沈若兰,你可真是害人不浅啊!”

沈若兰呆呆的望着地面,没有反驳也没有说话,她紧握着了双手,只觉得指甲都要戳到掌心的肉里去了,直觉告诉她,在这场母子见的pk中,他输定了!

孝道大于天的社会里,他纵然再离经叛道,也终究逃不过社会的规矩和法则,孝端太后是他的母亲,可以由着他跪,就是他跪死了别人也无话可说;可是他却不行,因为他舍不得太后娘娘被饿死或气死,若真是那样的话,他这一辈子也不会快乐的,会背着内疚的枷锁痛苦一辈子,后悔一辈子的;而且,皇上也绝不会允许太后跟他赌气饿死,别说是饿死,就是太后有一点儿闪失,皇上都不会饶过她的,甚至,连她都不会放过的……

“你就不想说点儿什么吗?你把我母后和弟弟害那么惨,就不想想该怎么弥补吗?难道到了这个时候,你还在妄想做我弟弟的正妃吗?”玉容长公主尖锐的说道:“就算你把他迷惑住,他肯明媒正娶你,你也绝对不会是湛王妃的,因为皇上说过,他要是想娶你的话,就得付出除去皇籍交出兵权的代价。”

“你最多只能成为他的妻子,却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湛王妃,这就是你的命,别指望攀上王爷你就能飞上枝头当凤凰了,野鸡永远都是野鸡,就算攀龙附凤到最后,也只能落得个鸡飞蛋打的下场,我劝你还是规矩些,把那些不安分的肠子收一收,要么安安分分的做个庶妃,皆大欢喜,要么就滚回到你的老家去,别再纠缠我七弟,别因为你的自私自利毁掉他……”

玉容长公主的话越来越难听,沈若兰却已经顾不上反驳,她的心思都在太后娘娘绝食逼迫他上面呢。

一想到未来可能会发生的,她心一下子疼起来了,像要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似的。

她不怕淳于珟因为她失去皇籍,也不怕他失去王爷的身份和三十万大军的军权,但是,她怕他的母后因为她绝食而死,也怕他背负内疚的枷锁痛苦一生,要是这样,还不如放手,免得他为她失去那么多!

只是,放手的话,她好舍不得!

活了两辈子,好容易动心一次,好容易是因为爱情而接受一个男人的,现在让她放弃,她真的舍不得……

“你倒是说话啊?你到底想怎样?是不是把他毁了你才高兴,你说啊?”玉容长公主大声指责说。

沈若兰咬着嘴唇,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对不起,我现在也不知该说什么,也没法给你什么承诺,你先走吧,让我好好想想……”

玉容长公主哼了一声,恨恨的看着她说,“你最好快点儿作出决定,我母后的凤体可经不起折腾了,要是她因为你病倒了或者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皇兄断不会饶了你的!”

留下这句话,玉容长公主气咻咻的带着人离开了。

沈德俭两口子一直在隔壁听她们的谈话呢,她俩之间的话他们也都听见了,玉容长公主走后,沈德俭和穆氏走进沈若兰的屋子,穆氏看到神色纠结痛苦的沈若兰,轻轻的把她揽在怀里,抚着她的后背,说:“兰儿,你跟湛王的事儿,娘看就算了吧,虽然娘知道你俩是真心相爱的,可是人活在世上,除了爱情,还要有责任需要承担呢,太后娘娘和吉州的三十万大军,都是湛王的责任,他要是因为你没有承担这些责任,你们之间就没办法再像从前一样幸福了。”

“特别是太后娘娘,她是湛王的生身母亲,要是她真因为你们之间的事儿有个三长两短的,你们不光要被千夫所指,皇上也定然不会与你们善罢甘休的,太后都做到这个份儿上了,不可能再回头了,你还是趁着事情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做出决定吧,要是拖延下去出了事,你会后悔终生的……”

“娘知道让你做出这个决定会让你感到痛苦,可是,长痛不如短痛,还是早下决心,早做决定吧!”

“兰儿,爹的意见跟你娘一样,你跟湛王本来就门不当户不对的,纵然湛王对你再好,也是不可能的,咱们配不上人家,就不要想那么多了,断了吧,权当是作一场梦了,再说,湛王已经在外面跪了一天一宿了,要是把腿给跪坏了,将来可怎么上战场打仗啊?”

“别说了!”沈若兰捂着耳朵喊了一声:“你们说的我都明白,可是,总得给我点儿时间吧,让我想想好不好,说不定我能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此刻,沈若兰的心烦躁的像被油给烹了似的,又痛又苦的,活了两辈子,好容易遇到一个让她动心的男人,她真的舍不得放弃啊!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5章 湛王昏倒了

这世上,又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的办法?

沈若兰站在窗前,对着窗外的明月,足足想了半宿,也没有想出好办法来。夜已深,天渐凉,想到他此刻怔跪在冰冷的砖头上,不晓得身子吃不吃得消呢,他已经跪来一天一宿,不,加上今晚便是一天两宿了,膝盖能受得了吗?在冰凉凉的地上跪那么久,不会落下什么毛病吧?

还有,这一天两宿,他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得多难受啊?

想到这儿,她不由得一阵心疼和担忧,心疼他为自己吃的这些苦,受的这些罪,担心他会落下忤逆不孝、大逆不道的罪名。

因为爱他,她不忍心让他落到遭世人唾弃,千夫所指的境地,就像玉容长公主所说,万一太后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他就不光会身败名裂,背负一世骂名,还会在懊悔和愧疚度过一辈子,她爱他,不想他活得痛苦......

而且,要是太后真的有个三长两短的,他除了愧疚和内疚,还会遭到皇上的重责。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皇上对他不怀好意似的,虽然他摆出的一副道貌岸然的兄长模样,口口声声是为他好,但她总觉得他是想找借口收回他手中的兵权似的,要是太后真的跟他置气伤了身子,他肯定会名正言顺的收回他手中的兵权,说不定连他的性命都要一并收了呢!

她不想他落到那般地步,但是,她又不能妥协。

妥协了,就意味着她得同意做他的庶妃,跟别的女人共享他的爱情了。

爱情是自私的,无论如何,她的男人这辈子就都是只能娶她一个,他们的爱情中决绝对不可以存在第三者,要是看到他再娶别人,哪怕只是做做样子,有名无实的,她也接受不了,她的心会痛死的!

所以,所以......他们恐怕真的不能在一起了......

想到这儿,沈若兰的心骤然痛了起来,就像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要消失掉似的,那种锥心的痛楚和不舍,把她的眼泪都给逼出来了,沈若兰无声的擦掉了眼泪,默默的坐在桌前,挑亮灯,拿出纸笔,写了封信,打算明天交给他。

她已经决定跟他分手,不叫他再遭罪受苦和为难了.....

这封信,她写了很久,写了好几遍,总觉得词不达意似的,好容易有一封写满意了,却在写完后被一滴泪水给毁了.....

没错,这封信,她是一边写一边哭着完成的,此刻,她的熊丽很痛很痛,简直痛彻心扉,痛不欲生。

不知不觉间,她对他的感情已经融入了心灵的最深处,现在,要把已经融入到她生命中的一部分给割舍掉,那是多么锥心刺骨的痛啊.....

好容易写完信,沈若兰坐在桌子旁默默的哭了一会儿,等到天亮了,才开门叫过一个婢女,让她设法把信交到淳于珟的手中。

在信中,她明确的提出了跟他分手,劝他忘记自己,向太后认错,跟皇上低头,保住自己的王位,继续做他的的湛王,不要因为她把自己的人生给毁了。

而她,打算今天就收拾东西回老家去,从此以后与他各不相干,过自己的日子,跟他相见不相识,相遇两不知了.....

打发走了送信的婢女,她回房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就去找爹娘商量离开的事儿了。

如今荣嘉大长公主已经死了多日了,皇上和太后一点儿都没有因为荣嘉大长公主的死迁怒于他们的迹象,加上现在他们又光顾着淳于珟的事儿,他们一家子应该被遗忘和忽略了。

既然已经没事了,就不用留在这儿提心吊胆的过日了,还是早日回家去吧!

这次回去,沈若兰打算把吉州那边儿的房子和商铺都卖掉,把家搬回到靠山屯儿,就在靠山屯儿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在不去吉州了,免得跟他有所交集。

爹娘也早就起来了,因为昨天的事,他们俩也几乎一夜未睡,沈若兰见到他们时,他们俩各自顶着一对黑眼圈儿,一看就是没休息好的样子。

沈若兰一看爹娘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昨晚没睡,心里暗暗的内疚了一下,就把自己给淳于珟写了断情信的事儿告诉了他们,并跟他们商量回村子的事。

爹和娘听到她主动淳于珟分手了,又看到她红肿的眼皮,都很心疼她,但又都打心眼里支持她这样做。

在他们的意识里,男女间的婚姻本就该门当户对的,他们兰儿虽好,但是再好出身也还是摆在那呢,他们家的闺女哪配得起王爷这样的身份啊?就算仗着王爷的宠爱嫁过去,等往后日子久了,色衰而爱驰的那一天,也不会有她什么好果子吃,既然这样,还不如早点儿分开呢,也省得受到更严重的伤害!

听到她说要回家去,正好沈德俭两口子也想回家去了,只是不知道太后娘娘和皇上还会不会再找他们,不敢擅自离开。

沈若兰给他们分析,皇上和太后都不喜欢她,不想她嫁给湛王,现在她能主动离开,他们肯定求之不得呢,再说,荣嘉大长公主都死那么久了,他们要是迁怒的话也早就迁怒了,还能等到这时候吗?

听到沈若兰的分析,沈德俭和穆氏心安了不少,也下定决心跟她一起回去了。

于是几口人商议先吃早饭,吃完后就收拾东西雇车回去。

菊儿和竹儿一听能回家去了,都很欢喜,京城虽好,但却是个危险的地方,他们来这儿后一天的安稳日子都没过上,整天拘在客栈里提心吊胆的,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能把他们吓得要死。

这样的日子他们早就过够了,也早就想回去了,只是没敢说出来,怕爹娘伤心着急,如今爹娘主动张罗着回去,必是那件事翻篇儿了,他们一家子也平安无事,终于可以回家去过安稳消停的日子了。

早饭是娘和菊儿做的,娘看沈若兰的脸色不好,眼皮肿还有黑眼圈儿,就知道她肯定是一夜没睡,就撵她先去睡会儿,等会儿饭好了再叫她起来吃。

沈若兰确实打不起精神,也没心情做饭,娘这么一说,就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躺在床上也睡一会儿。

只是,她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想起他们之间从前的种种。

之前有一段时间,他每天晚上都要潜到她的屋里睡的。

那段时间,是她来这个世界后最甜蜜、最幸福的一段时间,从前她都一直是一个人睡,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但是跟他在一起后才发现,两个人在一起相伴着,即便什么都不做,就算是睡觉,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儿,

现在,那个能让她幸福的人不见了,她只能形单影只,寒衾冷枕的睡觉了.....

又想到他现在不知怎样了,是否还在跪着?有没有起来?有没有吃饭?不知那个婢子是否能把信交到他的手里?他看了信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能不能听她的话,会不会生她的气.....

柔肠百转间,娘和菊儿把饭做好了,菊儿轻轻的走进来,找她去吃饭。

早饭做的很简单,娘烙了一小盆儿韭菜盒子,还煮了一锅稀稀的小米粥,韭菜盒子就着小米粥,清淡好吃,香而不腻,一家人吃过早饭,娘带着沈若兰和沈若菊收拾行李,爹带着竹儿出去雇车去了。

他们这趟过来,也没带多少行李,就每人带了几身换洗的衣裳而已,收拾起来很方便,不大一会儿就收拾好了。

穆氏之前穷怕了,过日子仔细,收拾好行李后,又把他们买的米、面油、菜等都收拾起来,要不是沈若兰不许,连柴禾她都想带回靠山屯儿去了。

收拾完不大会儿,沈若兰早上派出去那个送信的侍女回来了,说是已经把信交到了英侍卫的手里,主子这会子应该可以看到了!

沈若兰听到她没有见到他,失望不已,但嘴上却没什么,眼神稍微黯淡了一下后,就挥手叫她下去。

娘看她一副心事重重、郁郁寡欢的样子,开解说:“等咱们把吉州那边儿的买卖都兑出去,咱们一家五口儿到江南那边儿走走,看看江南的景色,等过了年暖花开的再回来也不迟。”

沈若兰听了,微微一笑,说:“好啊,正好我也想带竹儿和菊儿出去见识见识呢,特别是竹儿,一个男儿家,能出去历练历练,比呆在家里死读书、读死书强多了!”

“正是呢,都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可见出去走走,比读书还能长见识呢!”穆氏附和着说。

娘俩正说着呢,沈德俭和竹儿雇车回来了,他们爷俩雇了两辆车子,都是双马拉的带着睡榻的那种,能躺能卧的,坐着不会觉得累。

守在客栈里的侍卫们虽然奉主子的命令保护他们,但是主子只吩咐他们保护他们了,并没有说不许他们走,这会子见他们一家子要走,这些侍卫不觉有些着急,一面派人去设法通知七爷,剩下的人则跟在他们一家的车子后面,继续保护。

此时,寿仙宫里

淳于珟还跪在院子里坚持着,英战悄声走进来,无声无息的考了过去,低声道:“主子,有您的信,是沈姑娘写的!”

淳于珟正垂着头闭目养神,听到这话,一下子抬起头,清冷的眸子里忽然多了几分生气,“拿来!”

英战急忙从袖子里拿出那封信,刚拿出来,就被一把强了过去,他展开信,熟悉的笔迹浮现在眼前,那字依旧写的歪歪扭扭的,半点儿都不好看,但是这会子,淳于珟已经没心情去品评她的字迹了,因为他的一颗心,都在那封信的内容上呢。

信很短,只有短短的几句话,寥寥数语,大意是叫他不要为了她忤逆太后,触怒皇上,不然这后果他承担不起,她也担待不起;还说他们之间没有未来,在一起也会不会有好结局,让他忘记她,从新另择高门女子婚配,与她从此互不相干,各奔东西!

看完信,淳于珟阴着脸,恶狠狠的骂道:“她放屁!”

嘴里骂着,几把将那封信扯成碎片,随手一扬,那信的碎片便消失在了风里。

英战一看主子气得脸都绿了,瑟缩了一下,正不知沈姑娘的信里说了什么,这时,罗城又无声无息的过来了,小声道:“主子,沈姑娘一家刚才已经上了车,往北边去了,说是要......回家去!”

淳于珟闻言,神色一戾,忽的站了起来,只是——

他已经跪了两天了,两天的时间,就一直跪在这里不吃不饿不动弹的,膝盖的承受能力和体能早就透支了,如今乍然起身,麻木的双腿一下子失去了平衡能力,没等他站稳,就一个趔趄,如泰山崩塌一般向后倒去。

“主子——”

“主子——”

英战和罗城同时大呼起来,急忙上前扶住了淳于珟,然而,也不知是体能透支还是情绪过于激动,倒下的瞬间,强悍无比的湛王爷竟然一下子昏死过去!

“王爷昏倒了,快,快去报与太后——”

在院子里当值得太监一看淳于珟晕倒,急忙细声细气的喊起来。

孝端太后正躺在屋子里生气,忽然听到外面喊王爷昏倒了,她倏地睁开眼睛,也顾不上生气了,一骨碌从榻上爬起来,大声道:“怎么了怎么了?怎么还昏过去了?打不打紧?快,快抬进来!”

春柳一边传话,一边自作主张(也是根据太后的态度揣测的)的喊起来:“快去传太医,快去——”

众人七手八脚,抬人的抬人,打帘子的打帘子,很快就把淳于珟抬了进来。

此时,太后娘娘已经从榻上下来了,亲手指挥下人们把淳于珟抬到自己的榻上。

看到淳于珟面色苍白,胡子拉碴的一副憔悴模样,不觉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哭着骂道:“你个不孝的逆子,为了女人把自己糟蹋成这副样子,你就这点儿出息吗?就对得起母后生你养你的恩情吗?”

嘴里一边骂着,一边去摸他的额头,看看他有没有发烧,发现没有发烧,又去拉他的手,发现他的手心儿冰凉,就一边哭一边给他搓手心,还叫人拿被子来,给他盖上。

这混账东西在外面冻了两宿来,身上的寒气一定很重,得给他好好捂捂才行,不然潮气侵入到身子里,会做病的.....

寿仙宫里忙碌起来,宫女太监们走马灯似的,拿被子的,端热茶的,拿手炉给他捂膝盖的,还有帮忙搓手心脚心的,都忙个不停。

孝端太后看着忙活了半天也不见他醒来,吓得更是不轻,一边哭一边追问外边当值的是怎么照顾的?怎么让齐爷昏倒了?看样子是心疼儿子,想找人做筏子出气呢。

在外头当值得宫女太监们一看太后要迁怒于人,都赶紧跪下来哭着撇清。

“太后娘娘,不干奴才(奴婢)们的事儿啊,是王爷接到英侍卫的一封信就开始发怒,后来罗侍卫又来了,不知他跟王爷说了什么,王爷就一下子怒了,一怒之下挺身而起,结果刚起来就昏过去了,我们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啊......”

孝端太后一听,立刻狠叨叨的看着英战和罗城,“你们两个,给哀家老实说,他怎么了?怒的是什么?睡惹他生气了?”

英战和罗城急忙跪下来,英战道:“属下不敢欺瞒太后,适才主子接到沈姑娘的来信,不知沈姑娘在信中说了什么,主子看到后就气得脸色铁青,还骂了一句,一句.....”

“一句什么?”

“呃......一句放屁!但是主子并没有告诉属下沈姑娘在信上说了什么!”

罗城道:“属下刚刚接到消息,说沈姑娘一家子已经离开京城,往北回家去了,属下急忙过来跟王爷送信,王爷听说后,就一怒而起,随后,随后就......昏过去了......”

“这个业障、冤家,讨债的鬼哦.....”

孝端太后一听儿子是为沈若兰昏过去的,更是气得不行,要不差身份在这儿,她真想像农村泼妇那样拍着大腿大哭上一场,好发泄发泄自己委屈的心情!

春柳等一看太后这样,急忙上前苦劝不止,然而太后娘娘的泼天委屈,又怎么是她们几句话劝得住的呢?

这边正又哭又嚎的委屈着,太医在喜顺的带领下,急匆匆的走进来了。

太后娘娘一看见太医,急忙止住哭声,大声说:“快,你快来给七爷瞧瞧,这是怎么了?怎么昏过去就不醒了呢?会不会有事啊?老七的身子骨最好了,从小到大从来不生病的,怎么会昏迷不醒呢,你看给好好瞧瞧.....”

太医闻言,急忙跪在榻前,开始替淳于珟诊脉,太后则焦急的站在一旁,又是哭又是骂的,骂的内容无外乎是湛王不孝,为个女人连自己的身子和母亲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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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6章 回家去

湛王昏倒的消息,很快传到了皇上那里,建安帝过来探视的时候,太后还守着淳于珟哭呢。

“母后,老七怎么样了?太医怎么说?”行礼毕,建安帝坐在了榻旁太监抬来的椅子上。

孝端太后哭道:“太医说是急怒攻心,肝火过旺,就因为那个小狐狸精走了,他就扛不住劲儿了,你说哀家这是哪辈子造的孽啊?养了这么个不省心的逆子……”

看着太后哭得伤心,建安帝劝道:“母后稍安,若只是急怒攻心,倒也不碍事,到时您,已经都两天没吃饭了,若再为老七的事儿忧心,自己也病倒了可怎么好呢?不如您先好好的吃饭,等吃饱了再商量老七的事。”

说完,抬眼看了顺喜一眼,道:“你去吩咐小厨房,捡母后素日爱吃的清淡小菜做几道来,再熬上一锅紫米粥,要稀稀的,素包子也做几样来……”

建安帝想的倒是挺周全的,但太后娘娘的宝贝儿子还没醒呢,她哪有心思吃饭啊?泪八叉的说:“不吃,哀家不饿,哀家要等他醒来跟他一起吃!”

正说着,外面又来报,说是陈皇后带着太子和宜春公主过来给太后请安了。

孝端太后心里正烦着,哪有心思见他们啊,便硬邦邦的说:“不见,叫他们回去吧,哀家今儿谁也不见!”

直接让人把他们娘几个给打发走了。

建安帝见母后的一颗心都在老七身上,连他的老婆孩子好心过来看她她都不搭理,不由得生出几分怨念来。

母后最爱的,果然是老七,即便他为了那个贱的女人公然与母后对抗,甚至还不顾母后饿不饿死,母后却还能毫无芥蒂的原谅他,并且对他的爱也减少一分都!

换作旁人做出这么忤逆不孝,大逆不道的事,母后早就容不下了,可换作老七,她就能毫无芥蒂的坦然受之,就像当初老七杀死先帝宠妃,害得母后和他差点儿被先帝废了时,那会儿他都要恨死老七了,可母后却一句怨言都没有,还哭眼抹泪的说老七怎么怎么孝顺,怎么怎么的重情重义,而对他这个顾大局、识大体的儿子却一直颇有微词,好像埋怨自己没有跟那个宠妃对抗,没帮她出气似的。

她也不想想,要是他没有像过去那样忍辱负重,也像老七似的跟那宠妃对着干,或者干脆也一刀杀了她,那先帝还能容得下他吗?他早就被废了,若是他被废了,母后还当什么太后,早就上冷宫凉快去了,又上哪过现在这种母仪天下的日子呢

可惜,母后不懂这些,已她经被自己偏心的爱给蒙蔽来心智,不管怎样,就是觉得老七好,老七比他强,连老七统领北方三十万大军的军权,都是她向先帝替老七讨要来的呢。

他相信,要不是先帝看不上老七,就凭母后对老七的溺爱,肯定都得撺掇先皇把这江山都让给他!还好先帝英明,看不上离经叛道的老七,把江山传给了自己,不然,楚国是谁的天下还不一定呢!

这个想法,让建安帝的心里更不舒坦了,他眯了眯眸子,无声的看着榻上的弟弟,暗暗的寻思着,不知道他有没有恃宠而骄,动过觊觎神器的妄念,没有的话便罢,要是有,便是亲弟弟,他也断断容不下他!

“老七的药煎上了吗?怎么还没煎好啊?”

太后没看到大儿子脸上的阴云,一双眼睛只顾盯着小儿子了,她心疼的摸着儿子的脸颊,看到他这副样子,恨不能以身代之。

春柳柔声道:“回太后,药已经煎上了,夏槿正亲自看着呢,太医告诉小火煎服,所以才慢些。”

太后听了,吩咐说:“叫她仔细着些,莫要把药煎糊了。”

看到太后这副紧张兮兮,失张失智的样子,建安帝心里一阵堵的慌,起身说:“母后,儿子还有事要处理,就先告退了,等明儿儿子再过来看您!”

太后听到他要走,这才把眼睛转过来,叫道:“皇上先别走,正好你在这儿,咱们商量商量老七的事儿,眼见得这孽障已经魔怔了,非那个女人不娶了,皇上说可怎么办呢?”

建安帝淡声说:“母后,老七和安安的亲事是太皇太后临终前钦定的,楚国人尽皆知,断不可更改,此事没的商量了,不管老七愿不愿意,他都必须得去安安。”

“可是,可是你没看到吗?老七为那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哀家怕他不依啊......”

孝端太后一边吐槽,一边看着昏睡在榻上的儿子,有那么一瞬间心软了,甚至想他爱娶谁就娶谁吧,只要他高兴就好。

然而,还没等她说完,就被建安帝打断了,“母后,老七是皇家的人,他的言行不光代表着他,也代表着咱们整个皇家,他要是想背信弃义另娶她人的话,不光是他一个人的事儿,也是给皇家的脸面抹黑,朕决不能答应。要是他一意孤行,非娶那个女人不可的话,朕只能下旨,对天下百姓称湛王早逝,让他从此换个身份过活,以免咱们皇家在百姓心中落上不重孝道,不守承诺的坏印象。”

太后一听这话,顿时瞪大了眼睛,“换个身份,那怎么行呢,要是换个身份,他不就不是王爷了吗?”

建安帝冷声说:“岂止不是王爷,连淳于家的子孙都不是了。所以,母后要是不想他失去身份的话,还是好好劝劝他,别让他再魔怔下去了,天下的女人多得是,何必为了女人丢了自己的身份和荣耀呢?”

孝端太后一听这话,顿时急的直掉眼泪,看着睡在榻上的淳于珟喃喃骂道:“真是作孽啊,你说你怎么就被那个小狐狸精给迷成这样呢?你叫母后可怎么办啊......”

*****

此时,吉州的府尹府里,府尹千金赵圆圆,正沉着脸坐在椅子上,齐婆子耷拉着脑袋跪在她的面前,那张老脸已经肿的跟个发面的大馒头似的了,连眼睛都给挤的只剩下两条眯缝了。

就在刚才,赵圆圆已经查出了所谓‘沈若兰被轮.奸''的真相。

原来,齐婆子的干儿子找人糟蹋的那个女人根本不是沈若兰,而是沈若兰的堂姐,也就是说,她的好几百两银子都白花了。

一听到这个,赵圆圆气得眼珠子都蓝了,马上的叫人找来齐婆子,二话不说,狠狠的扇了她一顿大嘴巴子,扇得她嘴丫子都淌血了。

没用的老东西,白拿个她那么多银子,竟然把事儿给办砸差了,要是她没把事儿办砸了,湛王哪里还会再接着宠沈若兰那个贱蹄子?更不会因为她跟安安郡主退婚了。

安安郡主已经暗中许给了她侧妃之位,只要安安嫁给了湛王,她的侧妃之位就唾手可得了。

可是,就因为这老猪狗把事儿给办砸了,安安被她踢出了局,她的侧妃之位也就成了泡影了。

想想她这几个月在安安面前伏低做小,百般讨好的努力,差一点儿就成功了,可到临了临了,竟因为这老猪狗办砸了差事害得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她能不气吗?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亏得本小姐还这么信任你呢,这点子事儿都给我办砸了,我还留着你有什么用?还不如卖了的干净呢!”赵圆圆越想越生气,忍不住横眉怒目的骂道。

齐婆子一听要卖了她,唬得魂飞魄散的,连连磕头说:“大小姐饶命啊,老奴知错了,求大小姐看在老奴这些年服侍大小姐还算用心的份儿上,饶了老奴这一遭吧……”

她是这府里的积年老人儿了,在主子面前一向很有脸面的,在下人中也算是上等奴才,每月能拿一两银子的月钱呢,不光如此,还总还有油水可捞,家里的老头子和儿子媳妇女儿媳妇女婿的,因为她的缘故,都在这府里都混得人模狗样的,要是她完蛋了,他们一家子不都得跟着完蛋吗?

因为这,齐婆子吓得魂飞魄散的,跪在地上冲着赵圆圆砰砰砰的直磕响头,不一会儿头皮就磕油了。

赵圆圆气咻咻的瞪着她看了一会儿,才说:“饶你也行,去,给本小姐仔仔细细的查那个姓沈的女人的过去,把她过去的污点都查出来,查的越多越好,只要查到了,本小姐就可以饶了你们,不然,哼哼......”

她冷笑,面目狰狞的说,“你跟你们一大家子洗干净脖子,等着去死好了!”

齐婆子听了,哪有不依的道理,立刻汗涔涔的应承下来,起誓发愿的保证,一定仔细查问,必定把沈若兰的过去给查个一清二楚!

赵圆圆觉得,沈若兰既然能跟湛王勾搭到一起,就足可见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东西,过去在乡下时也一定是个勾三搭四的货,要是她能查出她从前的污点,再设法传到湛王的耳朵去,以湛王的地位,觉不可能娶一个作风不正的女子,对她的过往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如此,沈若兰必定失势,只要她失势了,说不定湛王还能娶安安,若娶安安的话,她不就是有机会坐上侧妃的位置了吗?

就算他不娶安安也没事,她可以求她爹娘帮着想想法子,让她设法进湛王府的后院儿去,只要沈若兰不在湛王的后院儿中,后院的女人就可以平分秋色,她也就有机会成为他心爱的女子了……

齐婆子领命后,连滚带爬的出去找她儿子和干儿子们去了,她儿子和干儿子一听这事儿,都唬了一跳。府尹大人的千金发怒可不是一件小事,万一这位大小姐一不高兴,跟她爹撒个娇撒个痴的,就足以把他们这些弟兄送到大牢里,一辈子都出不来!

于是,几个人赶紧召集他们的人,忙着去火锅店、印刷厂和点心作坊打听沈若兰的过去去了。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给盯上了呢,这会儿,他们一家人坐着车子顺顺利利的出了京城,继续往北走去。

马车行至城外一百多里的路时,忽然看见前面有一对步履蹒跚的母女,正垂头丧气的走在路上。

听到后面传来马车声,那对母女急忙躲到了道边儿上,竟然是尤氏和胡美娇这对母女。

她们自从被赶出皇宫后,就开始往家走了,因为没钱雇车,也没多大力气走路,所以便是早比沈若兰他们走一天,也不过比他们多走了几十里路而已,他们坐着马车半天就追上了。

马车跑的很快,一转眼就跑到了她们跟前儿,尤氏和胡美娇都忍不住羡慕的看了那车子一眼,却不想一下子看到了坐在车里的沈德俭一家子。

这会儿,沈德俭一家子正说说笑笑的赶路呢,谁都没留意路边的两个狼狈女人。

“娘,你看,你快看,那个是兰丫是不是?”

胡美娇激动得拽着她娘的胳膊,一只手指着已经过去的那辆车。

因为现在还是初秋,京城的天气不是很凉,晌午的时候甚至还很热,所以这车子的车窗开的很大,车里一半人儿都能露出来,让别人给看了去。

尤氏也看见沈德俭和沈若兰了,只是乍看到的时候,有点儿不敢认沈若兰了,这才几个月的功夫没见,这丫头的相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长胖了,长白了,也长好看了,刚才那惊鸿一瞥,着实惊艳到她了!

她还记得从前兰丫的那副栖皇样子,又黄又瘦的,还脏兮兮的,像只干巴巴的瘦只猴子似的,现在车里的那个美人儿,则是肤如凝脂,眼若星辰,唇若樱桃,面若桃花,只有轮廓还跟过去有几分相似,其余的地方跟过去一点儿都不一样了,要不是沈德俭就坐在她身边儿,她断断认不出她来!

其实就连沈德俭也变样了,他比过去白了,也比过去胖了,连身上的气质和穿衣服的风格都跟从前不一样了。

只是他毕竟是成年人,身体轮廓什么的早就定型了,虽然他现在比过去白了胖了,也比过去穿戴打扮得体了,但他的变化看在尤氏的眼里,还是很容易把他认出来的,不像沈若兰,那脱胎换骨似的变化,都快把她的眼睛给闪瞎了似的。

“哎,哎,沈二哥——沈二哥——”

尤氏在短暂的惊愕后,后知后觉得想起,既然他们往北走,那肯定是要回农安老家去的,此处离老家农安足足几千里远呢,她正愁她们娘俩咋往回走呢,正好碰到了他们,也不知他们能不能把她们娘俩给捎回去。

沈德俭正坐在车里跟穆氏说话呢,听到后面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似乎在喊他似的,就趴着车窗探出头去,结果一下子就看到尤氏母女。

沈德俭楞了一下,下意识的叫道:“停车!”

沈若兰在听到尤氏叫她爹的时候,也把头伸出去了,同样也看到了尤氏母女,听到爹叫‘停车’,马上意识到爹要停车干啥,也是她也冷冷的出声:“不用停下,继续走!”

沈德俭说:“咋还不让停呢?爹记得你跟那个小丫头一向交好似的,如今好容易在京城遇到,怎么也得打个招呼啊?”

沈若兰子:“不用理她们,她们不配!”

看到爹还是一脸不解的样子,沈若兰解释说:“我跟那个胡美娇早就闹掰了,而且她娘也不是个好东西,今儿您要是兜搭她们了,回头就得被她们缠上,这样的人可杀不可救,所以也不用搭理她们!”

穆氏离开的早,她离开靠山屯儿时,尤氏她们母女俩还没来靠山屯儿呢,所以不知道尤氏是谁,更不知道她的为人如何。

沈若兰就把尤氏的为人和胡美娇从前是怎么欺负她,怎么让她给她们娘俩干活儿的事儿说了一遍。

穆氏了解到尤氏的为人,又听到胡美娇曾经欺负过她的闺女,一张俊脸一下子冷了十度,她不冷不热的问:“兰儿爹,你要停下来干什么呢?跟那个尤氏说几句话?打个招呼?还是要拉上她们,让她们跟咱们一起回屯子去啊?”

沈德俭一看穆氏的表情,吓得一头冷汗,“不是不是,我可没想要拉她们回去,也没想跟她们打招呼,我就是寻思兰儿跟她们家的小丫头好,想叫兰儿跟她们家的小丫头打个招呼,也算是不失礼数了,既然兰儿跟她们家的小丫头闹掰了,那就不用了,省事了,呵呵,呵呵呵……”

穆氏睇一了他一眼,“那,现在呢?”

沈德俭忙说:“走,接着走,不用停,犯不上为不相干的人耽误自己的时间嘛!”

尤氏满怀希望的喊了好几声,可那两辆马车像没听见似的,甩着鞭子走人了,一点儿都没搭理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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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偶遇安安

“哎,沈二哥——沈二哥……”

尤氏看着马车没有停下,急的小跑几步就要去追。

胡美娇一把拉住她,恨恨的看了那远去的车子一眼,道:“娘,你干啥呀?没看见人家都不搭理咱们吗?咱们还去讨那臊去干啥?”

尤氏急道:“干啥?你说干啥?搭车呗,咱们有没钱雇车,就靠两只脚,得猴年马月能走回去啊?”

“走不回去就不回去呗,反正咱们在农安也没房子没家的,干啥非要回去啊?这边比咱们农安繁华多了,留在这里找点活儿不也一样过日子吗?在哪都是过日子啊!”

胡美娇的意思就是,反正她们也没有回农安的盘缠了,与其讨饭回去,还不如在附近找个城镇住下,就在这边安家算了。

在京城安家肯定是不行了,京城虽然然富庶繁华,但是她得罪了湛王爷,那位王爷那么可怕,怒起来跟个罗刹似的,她可不敢再留在京城,万一留在京城里遇见了他,他再想起她是谁,要杀她可咋办啊?还不如离开京城,在找个别的地方安家呢!

农安那个又穷又破的地方有啥值得留恋的,也就娘一门心思的想回去罢。

其实,娘的心思她知道,就是还惦记着沈大春呢,因为从打离开靠山屯儿,她不止一次看见娘拿着沈大春从前给她买的东西发呆、掉眼泪,一看就知道是想他了,想他从前对她的好,想有他的时候她们娘俩过的安逸日子。

但是,胡美娇却一点儿都不怀念那段时光,也一点儿都不同情她娘,沈大春不过是个庄稼汉,土里刨食的下等人,给她们娘俩那仨瓜俩枣的,也就勉强够她们糊口罢了,她从前觉得沈大春挺好的,但是自从看到了京城的富庶、繁华,特别是看到了那个让她又害怕又爱慕的男人,她就在也瞧不起沈大春那个庄稼汉了。

她觉得沈大春要是像湛王那样尊贵富有,俊美非凡,娘想想他还值得,可他就是一个穷嗖的鳏夫,还背叛了她的感情了,有啥好想的?那样的男人,白给她她都不要,娘还惦记他?真好笑!

她虽然惧怕湛王,怕他怕得要死,但是在心底还是喜欢他这样的男人的!

要是她也能找到这样的男人,哪怕是做妾、做通房、哪怕是做外室,她也心满意足了……

尤氏一听她女儿的话,立刻反驳说:“那怎么行?虽说咱们在那儿没房子没家的,但是咱们都是在那儿生在那儿长的,咱们的根儿就在那儿,娘都三十来岁了,可不想老了老了还背井离乡,四处漂流。”

胡美娇撇撇嘴,冷笑说:“就是回去了,咱们不也一样四处漂流吗,在那儿生的在那儿长的又咋样?还不一样要房没房要地没地的,连个亲戚朋友都没有,又有啥可留恋的呢?何况,咱们又没有盘缠,想回去也不能够啊?总不能一路走着要饭回去吧?要我说,还不如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说不定咱们在这边儿能过得比在那边儿好呢。”

“再说,这边儿也没人知道您从前那些事儿,谁都不认识咱们,就不会有人瞧不起咱们,欺负咱们,我以后要是找婆家,就不会被从前的事儿影响了。”

没有娘的坏名声影响,她就可以堂堂正正的找个好人家嫁掉了,说不定还能找一个像湛王那样优秀的男人呢。这里离京城近,不少王爷皇子都在这边有庄子,她留在这儿,肯定有机会遇到好男人!

她也一天比一天大了,找女婿的事儿也该筹谋起来了。可娘光顾着想她的相好的,一点儿都不为她打算,她就只好自己替自己打算了。

尤氏听她分析得头头是道德,也看出了她的决心,低头想了想,觉得她们身无分文的,想回到千里之外的农安,确实不大可能,就只好接受了女儿的建议,寻个地方暂时先安顿下。

**

天黑时,沈若兰一家子赶到了京城百里之外的一座镇子上,因为这座小镇是北方进京的必经之路,每天的客流量极大,这个得天独厚的好处,大大的带动了镇上的经济繁荣,使镇上的商铺家家都生意兴隆,户户都财源广进,各种商铺一家挨着一家,鳞次节比,简直比一般的县城都要繁华。

马车子啊街道上哒哒哒的走了一会儿,找到一家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客栈,沈德俭吩咐车夫停下,进去看了一遍,觉得里面也挺干净整齐的,很满意,就带着一家人住了进去。

沈家人住进去了,淳于珟那些负责保护他们的侍卫自然也跟着住了进去,客栈里一下子来了二十多个人,顿时把给住满了。

客栈掌柜的见来了这么多人,自然喜不自胜,一面吩咐小二的给客人打水洗脸洗手,又叫打杂的赶着去卸车喂马。

大家都安顿好后,便又回到厅堂里吃饭,晌午时忙着赶路,一家人的午饭是在车上吃的,很简单,就是吃了点儿点心垫补垫补,根本不顶饱的,现在安顿下来了,可以坐下来好好的吃顿饭了。

能够从京城出来,往后再也不用担心荣嘉大长公主的迫害了,穆氏和沈德俭的心情都挺好的,虽然女儿失恋他们挺心疼的,但是在他们的心中,兰儿跟湛王根本就不是良配,所以,就算是他们分了,他俩也只是心疼女儿失恋伤心而已,并未觉得有什么遗憾的。

所以,心情大好的沈德俭豪爽的点了一桌子菜,把客栈里的好菜都点上了,打算一家子美美的吃一顿,庆祝一下。

竹儿和菊儿的心情也很好,只有沈若兰心里酸酸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苦涩在心头泛着。

但是,看到大家都这么高兴,她怕自己扫了大家的行至,便也强颜欢笑的陪着大家。

沈德俭兴致勃勃的说:“等咱们回去把吉州那边儿的买卖都兑出去,爹和娘就带你们去南边走走,给你们长长见识,正好爹也跟着长长见识。”

大家正开开心心的讨论着出游的事,又有一伙儿人进来了,为首的,是一个英俊的男子,这个男人的气质很特殊,笑起来嘴角的弧度带着点浪子不羁的风流,但是不笑的时候看着又平添几分军人的坚毅沉稳。

而他的身边,跟着一个一身白衣的女子,细看之下,竟是一身孝服。

都说‘若要俏,三分孝’,这女子本就长得极美,简直是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貌,在穿上这一身孝衣,更加美的不染纤尘,如不食烟火的人间仙女一般了。

沈若兰赞叹的看了两个人一眼,正要收回目光,那个美人儿忽然看到她,如花的盛世美颜一下子露出了几分惊喜,道:“姑娘,是你?”

沈若兰怔了一下,她虽然看这姑娘十分眼熟,但是一时间还真没想起她是谁,正懵着呢,美人已经向她走来,亲热的拉起她的手,道:“你不记得我了吗?”

“她是谁啊?”鲁元问道,说话间眼神温柔得几乎能滴出水来。

安安郡主道:“鲁大哥你有所不知,之前在吉州时,有一天我贪玩,扮了男装跑上街去,结果喝茶时忘了带钱,当时好尴尬哦,好在这位姑娘帮了我,替我付了钱——”

鲁元淡淡看了沈若兰一眼,然后就接着注视着安安,轻声道:“既然遇上了,我帮你把钱还人家吧。”

说完,从顺带儿里拿出一张银票,没等他递过来。

沈若兰终于想起这个美人儿了,但是她可你没打算让人家报答她,看到递过来的大额银票,沈若兰连连摆手,拒绝道:“不必了,相逢即是缘,我不过是举手之劳,二位不用挂怀的。”

然而安安却不肯轻易放过她,眼波一荡,抿嘴道:“那,总该让我也请姑娘吃一顿饭才好,姑娘那会儿帮了我那个大个忙,我不表示下心意,心中过不去。”

沈若兰连忙推辞:“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跟我家人在一起吃呢,姑娘就不用破费请我了,再说那件事儿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儿,姑娘就不要再当回事儿了…。”

然而,安安郡主看着温柔,但实际上却是个说一不二甚至有些独断专行的性子,她要请沈若兰吃饭,当然容不得沈若兰拒绝。

“姑娘可千万别拒绝我,我这个人最不喜欢欠别人的了,姑娘要是不答应,我会难受的!”

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盯着沈若兰,衣服撒娇亦或是请求的样子,美的不想真人。

便是沈若兰一个女人,都觉得有点儿抗拒不了了,若是此时换一个男人站在她的对面的话,绝对要他去裸奔他都舍得拒绝!

鲁元看着她那副样子,一时间有些失神,他什么都没说,就那样含笑看着她,一言不发——

充分展现出一个陷入爱情的男人的应有的智障模样。

沈若兰被她看得也有点儿不忍心了,就颔首答应了,“好!”

听到她答应下来,安安立刻露出了几分甜美的微笑,柔柔道,“对了,还没请教姑娘你尊姓芳名呢?”

说到这儿,她回头看了一眼身边的鲁元,翘着兰花指放在腮边,凑到沈若兰耳边轻声道:“要是你觉得鲁大哥在不方便说,就悄悄说与我听,我不告诉他就是了。”

鲁元看到她这孩子气的样子,不觉又勾起了唇角:傻丫头,爷是习武,你的声音再怎么压低,爷也能听见好不好?

沈若兰倒是没什么忌讳的,抿着嘴微微一笑:“小女闺名沈若兰。”

安安一听,顿时像被什么东西蛰了一下,猛地后退一步,差点被凳子绊倒。

她的“护花使者”立刻揽住她,然后眼睛警惕而冷厉地看着沈若兰。

沈若兰疑惑地皱眉道:“姑娘可是身体不适?”

安安摇了摇头,露出一个有些凄美的笑容,垂下头,细声细气道:“你的名字是兰花的那个兰么?”

沈若兰点了点头。

安安凝神又仔仔细细打量了她一番,然后别过头去,看样子很是萧索伤感。

她给沈若兰展现了一整套十分复杂的表情波动。

她那双水汪汪的杏眼蒙上清浅的水雾,然后又被她眨去。她眼睛里的悲伤和痛苦像是水般流动到她的嘴角,以至于她粉嫩的唇瓣从颜色到形状,甚至细细的纹路都带着苦涩的意味。

她咬着嘴唇,看着沈若兰良久,最终露出一个笑容——

只是这个笑容怎么看都有点强颜欢笑的意味。

声音轻飘飘的,就像一阵和风,或是一根羽毛,也许是一声叹息。

“你很好,比我好,真的。”

沈若兰:“……”

她犹豫着看了看旁边的男人,很想问这美人是脑子不太灵光么?

只是一看这个姓“鲁”的男人一脸的心疼和隐忍,她就咽下了涌到嘴边的话语——

不正常也许是会传染的。

虽然这俩人都不怎么正常,但是沈若兰已经答应跟他们一起吃饭了,就没法后悔了,她跟爹娘说了一声,就坐到了鲁元和安安的桌子旁。

鲁元豪气的吩咐客栈把能做的,会做的,所有菜式都做出来,煊煊赫赫的摆了一大桌子。

然而,沈若兰却吃得十分不好,倒不是饭菜不可口,晌午时吃的是干巴巴的点心,她早就开始盼这顿晚餐了,但是,这顿晚饭吃的沈若兰十分胃疼,也许耶稣在《最后的晚餐》里也不会比她更煎熬。

安安郡主一直哀哀地看着她,目光幽怨又委屈,而鲁元就看着安安,眼里是疼惜和坚定,沈若兰则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个姓鲁的男人,眼神写着——关爱智障。

不知道的客人看到他们,也许会觉得他们三个在演绎一场悲伤的三角恋狗血戏码。

而且沈若兰是负责扮演“渣”的那一个。

飞快的吃饭这顿晚饭,沈若兰礼貌地谢过他们的款待,就借口自己累了准备回去休息了。

在她上楼梯的时候,安安追了上来,还叫住了她——

“兰儿姑娘,你都不好奇我叫什么名字么?”

沈若兰转身,看着这位美人儿,也许脑子还有坑的绝世美人缓缓抬步,走到自己的面前,冲着她摊开手掌。

楼梯的光线昏暗,沈若兰只看见她张掌中一块成色上等雕琢精美的玉佩上,刻着小小的梅花纂字,只是看不清那字是什么,她便伸手抬起她的手掌,凑近看了看——

一个精美的——安字。

“你是——?”沈若兰疑惑。

安安低声道:“我是安安郡主,湛王爷的未婚妻。”

闻言,沈若兰一惊,猛地收回托着她手背的手掌,后退一步。

而这位安安郡主则突然一声惊呼,向后一仰,轻飘飘的倒在了地上,然后就开始娇滴滴软绵绵地哀声呼起痛来。

“呃,你,没事吧……”沈若兰低头看了看脚下的台阶,不晓得她为啥会摔倒,不过安安郡主是从倒数第二个台阶上摔下去的,理论上来说应该不会有事啊……她为啥叫这么惨?

难道郡主就格外娇贵?

“大胆!竟敢伤害郡主殿下!”落后一步的鲁元赶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令他目眦欲裂的一幕。

他连忙小心翼翼地扶起安安郡主,仿佛怕把她碰碎了一般,道:“安安,你哪里疼?”

“鲁大哥……”安安郡主的声音带着哭腔,道:“我哪都疼……”

说着像生怕鲁元忘了沈若兰一般,蹙眉道:“兰儿姑娘,你要是不喜欢我就直说便好,为什么要动手呢?”

沈若兰的胃开始叫嚣了,她暗暗皱眉道:“民女并没有不喜欢郡主。”

“那你为何又要推我?”安安郡主不依不饶。

沈若兰也惊奇道:“民女也并没有推您啊!”

安安郡主道:“我知道你是嫉妒我,因为我和七哥有婚约,但是你也不能……”

“抱歉,郡主,民女想打断一下。”沈若兰又好气又好笑,道:“如果没记错,王爷想娶的是我不时你吧,若是说起‘嫉妒’二字,也合该是你‘嫉妒’我,陷害我才对啊!”

安安郡主没想到沈若兰这么思维敏捷,伶牙俐齿,一时噎住,心中暗恨,但是却只是嘤嘤哭泣着,把脸埋在鲁元的胸膛前。

这个动作彻底刺痛了“护花使者”鲁元的心。

他双眼通红瞪着沈若兰,看样子好像顾忌她是淳于珟的女人,不然很可能要把她撕碎给安安郡主出气。

沈若兰忍不住道:“你也觉得是我推了郡主?”

“我亲眼所见。”鲁元沉声道。

“呵呵。”沈若兰今天经历了这么多事,怒极反笑,要是换成现代,有监控摄像头,看谁敢碰瓷!

“你笑什么?”

沈若兰倚着楼梯的扶手冷笑道:“我当初好心好意救了郡主,结果现在郡主坐在地上撒泼,不得不让我想起几个故事——”

“比如东郭和狼。”

“农夫和蛇。”

“郝建和老太太。”

“民女和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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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8章 掌掴安安

“爷亲眼见你推了人,你还敢抵赖?”鲁元怒。

安安倒地痛呼的时候,沈德俭一家子都已经听见了,吓得他们急忙赶过来看,一见鲁元过来发难沈若兰,沈德俭急忙上前,挡在了沈若兰的面前,大声道:“这位爷,我闺女行事一向坦荡,绝不会做了还不敢承认,她要是推了,肯定不会不认账,她要是不认账,就一定是没有推,你不要冤枉好人!”

鲁元看到沈德俭护犊子似的护在沈若兰面前,对自己横眉瞪眼,不觉勃然大怒,说:“爷亲眼所见,难道有假?证据确凿,容不得你们狡辩!”

沈若兰冷笑道:“有时候眼睛看到的未必就是真的,你得用心看才能看到一个人真正的嘴脸,这位公子,我劝你你往后看人看事的时擦亮眼,免得当了睁眼瞎自己还浑然不知呢!”

“爷怎么看人也用不着你教,现在,马上向安安道歉!”鲁元怒道。

沈若兰呵呵呵,“道歉?你脑子没毛病吧,我都说了我没推她,怎么可能向她道歉?”

“对,我姐姐没推她,不会向她道歉!”竹儿在一边儿帮腔。

连一向胆小怯懦的菊儿也站在了沈若兰的身边儿,拉着沈若兰的手,安慰:“姐姐别怕,我们不会让坏人欺负你的!”

安安见状,轻轻的拉了拉鲁元的袖子,低声道:“鲁哥哥,算了,我又没摔坏,别争一时的长短了,万一湛王因为这事儿恼了你,就不好办了!”

这句话,听起来像想要息事宁人似的,但是听在鲁元的耳朵里,就像是他怕湛王,就不得不忍耐湛王的女人欺负他爱的女人似的。

鲁元是个骄傲的男人,当然不能忍受被这样的屈辱。

他握了握拳,沉声说:“我不管她是谁的女人,既然她错了,今天就必须得向你道歉!”

“不用了,真的……”安安急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盈盈的水目可怜兮兮的看着鲁元,看得鲁元更心疼,更想替她出头做主了。

“沈若兰,你到底道不道歉?”

沈若兰轻哂一声:“做梦!”

话音落,鲁元忽然一抬手,猛的扭住了沈德俭的胳膊,抬脚一踢,正中沈德俭的膝盖,沈德俭猝不及防,一下子呈屈辱的状态跪倒在地上。

竹儿和菊儿一见爹爹受辱,急忙奔过去救爹,结果手还没碰到鲁元呢,就被鲁元隔空一掌,打得飞出一米多远。

“竹儿!”

“菊儿!”

穆氏和沈德俭看到儿子女儿都飞出去了,吓得同时失声叫起来,脸都吓白了。

沈若兰看鲁元竟然迁怒她爹娘和弟弟妹妹,不觉勃然大怒,但她也知道自己不是鲁元的对手,遂‘啪’的一巴掌扇在安安的脸上,打得安安一个趔趄,差点儿载倒。

“安安!”

鲁元一看安安受委屈,也顾不上沈德俭了,急忙松开沈德俭一个箭步上前,扶住了安安。

一获自由,沈德俭急忙向竹儿和菊儿跑去,沈若兰紧随其后,两步跑到竹儿和菊儿跟前。

两个孩子已经被穆氏给扶起来了,小孩子乍然被人打飞,都吓了一跳,小脸儿煞白煞白的,哭都哭不出来了。

看到孩子吓成这样,沈德俭、穆氏和沈若兰都心疼得不得了,不停的问他们有没有哪里疼?有没有受伤等等……

没等孩子们哭出来,那边儿安安的哭声却已经传来了。

安安是金枝玉叶,从小到大都是被荣嘉大长公主捧在手心儿里长大的,大气都没被人呵过一句,哪受过这样的委屈啊?刚才沈若兰那一巴掌,可是使了十二分的力气打的,把安安打的眼冒金星,半边脸一下子就肿起来了。

安安捂着脸,呜呜的哭起来,这下子可是真哭,她都委屈死了,也恨死沈若兰了,恨不能杀了她,将她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安安,你没事吧?来,我给你看看!”

鲁元扶着她的肩膀,轻轻的抬起安安的下颌,一下子看到了安安那白嫩的脸蛋儿上五个红彤彤的手指印子,顿时心疼得肝儿都颤了。

“你忍一下,我给你擦药!”

鲁元从顺袋儿里拿出一瓶药,打开来仔细的帮安安擦在她的脸蛋儿上,看到那张白皙如玉的脸蛋儿被打成这样,他对沈若兰的怨气就更深了。

擦药的过程中,安安一直再哭,呜呜噎噎的,还不敢大声哭,像是那种受气的小媳妇躲在角落里哭似的,把鲁元心疼得都失去理智了。

擦完药,他回过头,一双眼睛愤怒的盯着沈若兰。

这时,沈德俭和穆氏一人扶着一个孩子,正要进屋里去检查一下是否受伤,沈若兰跟在他们身边,谁也顾不上去看鲁元和安安郡主了。

见他们要走,鲁元大踏步的走过去,拦在他们面前,指着沈若兰,眼睛里的怒火都要喷出来了,“刁民,跪下,给郡主认错!”

沈德俭和穆氏一看女儿受到威胁,刚要上前保护,不妨淳于珟的那些人比他们更快,十几个人几乎是一眨眼就闪了过来,各个手执利刃,毫不客气的指向了鲁元。

淳于珟给沈若兰派的人都是死士,可以为主子的命令而死的,他们可不管鲁元和安安是什么身份,一旦他们威胁到了主子要他们保护的人,就算是皇上太后,他们也敢动手!

鲁元见到这些人拿刀指着自己,心里的怒火更盛了,抬掌就像就近的一个死士劈去。

能做死士的,自然不是一般的小鱼小虾了,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经过几年甚至是十几年艰苦训练磨砺出来的,每个人都身怀绝技,功夫都跟鲁元相差不多。

鲁元这边儿只有鲁元一个,因为急着赶路,也是为了跟安安亲近,他弄到一匹千里马,两人同乘一骑从吉州跑到这儿,侍卫和随从一个都没带,(千里马只有一匹,侍卫们的马匹跟不上)如今光凭鲁元一人之力,根本不是这些侍卫的对手!

果然,几招之后,鲁元果然败下阵来,被两个死士一左右有的扭着,跪在了沈若兰的面前。

安安一见如此,惊慌失措的扑过来,跪在沈若兰的面前,哭道:“沈姑娘,求您不要伤害鲁哥哥,都是我的错,我给您赔不是,求您放了鲁哥哥吧!”

鲁元看到安安跪在沈若兰的面前,又是心疼又是愤怒的,一口银牙都要咬碎了。

“安安,起来,你是郡主,她不过是一介草民,不配受你的大礼!”

说完,转向沈若兰,怒道:“别以为你是老七的女人就了不起了,你要是敢伤害安安一根汗毛,爷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啪——”

没等他威胁完,一记响亮十足的耳光打在他俊脸上,打得鲁元头一偏,脸上也留下五个红红的指印子。

“这一掌,是替我弟弟打的,他还是个孩子,不过是想保护他无辜的父亲,你却出手把他给打飞了,你这种是非不分,禽兽不如的东西,还敢跟我装大爷?我看你是欠抽!”

说完,‘啪’的反手又一掌,打在了鲁元的另一侧脸上。

“这一掌,是替我妹妹打的,她是个小姑娘,一向身子较弱,我平日里大气都舍不得呵一口,你算老几,凭什么打她?”

两个响亮十足的耳光,把鲁元给打蒙了,他做梦都没想到,湛王喜欢的女人竟是这种泼辣货,竟然敢动手打他?他瞪着眼睛看了沈若兰半天,才睚眦欲裂的说:“沈若兰,你竟敢打爷?”

沈若兰拿帕子擦了擦手,又随手将帕子扔在地上,冷眼看着他说:“我为什么不敢打你?就冲你刚才对我家人做的那些事儿,我杀了你都不足为过。”

“还有你!”她看向瞠目结舌的安安,冷笑说:“你不是诬陷我推你了吗?刚才那一巴掌就算是给你的教训吧,我明明白白的跟你说,我要是想收拾你的话,犯不上用推人那么小儿科的手段,我手头有的是人,别说是推你,就是杀了你也没什么困难的,我又何苦去做那么可笑的蠢事呢?”

“我没有,我没有…。我为什么诬陷你啊?”安安咬着嘴唇哭道。

“谁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呢?可能是恨湛王要跟你退婚娶我吧,也可能是想在这个傻小子面前装装可怜,借他的手来收拾我,或者这两者兼有,谁知道呢?”

说完,对那两个扭住鲁元的侍卫挥挥手,“放了他吧,他也怪可怜的,毕竟年纪轻轻的眼睛就瞎了!”

鲁元获得自由,站了起来,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安安急忙走过来,泪眼汪汪的说:“鲁哥哥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害得你被人羞辱了……”

鲁元揉了揉脸,横了一眼正准备上楼的沈若兰,说:“没事儿,今儿鲁哥哥叫你受委屈了,赶明儿必定帮你找回来!”

沈若兰当然明白他在说什么,回过头,莞尔一笑,对客栈里的掌柜喊道:“掌柜的,这家客栈我包了,把不相干的人赶走吧!”

鲁元一见沈若兰要赶他们,怒气冲冲的从顺袋里拿出一沓银票,砸在了柜台上,道:“掌柜的,你这家客栈我买下来了,现在,把房契地契拿出来,赶紧带着银子走人吧!”

客栈掌柜的看到那一沓银票,眼睛里一下子冒出了火,但是回过头时,又看到沈若兰的人刷的一下亮出那么多刀剑,顿时像有一盆水浇下来是的,瞬间把他眼里的火给浇灭了。

“呃,这……这……位公子,对不住哈,小店不卖,而且,小店二今个儿也住满了,您还是再去别家看看吧……”

沈若兰见他这么识时务,噗嗤一声笑了,随手扔过一个银锭子,道:“掌柜的,赏你的!”

掌柜的接过银子,笑眯眯的连连称谢,虽然这锭银子跟刚才那沓子银票没法比,但是总比没有强吧!

沈若兰赏完银子,带着爹娘和弟弟妹妹们浩浩荡荡的上楼去了,连一个眼神都懒得再去看鲁元和安安郡主。

鲁元看着那道嚣张跋扈的身影,气得头皮都麻了,却有无可奈何,只暗暗的把这一笔记下了!

没办法,客栈老板站在了沈若兰的一边,鲁元只好带着安安走了出来,到了外面,安安意有所指的说,“湛王也真是的,就算再宠她,也不可以这般纵容她放肆啊?连尊卑都不顾了,真是骇人听闻啊……哎,鲁哥哥,你在想什么呢?”

看到鲁元在发呆出神,安安轻轻的摇了摇他的胳膊。

鲁元回过神来,说:“没事,走,咱们找地方休息去吧……”

安安看到身后干净整齐的客栈,咬了咬牙,最后还是乖巧的点头:“嗯,咱们走吧……”

客栈里,爹和娘分别在两个房间里把竹儿和菊儿的衣裳脱了,检查他们身上的伤势。

还好还好,他俩看起来被打得挺狠的,但是实际上却并没有受伤,只是胸口处微微有点儿发红罢了,摸一摸,骨头也都好好的,让他俩活动活动,身体里的五脏六腑和各个器官也都不疼。

看起来,鲁元就是个雷声大雨点小的,根本没想真正的伤害他们。

不然,凭他的内力,竹儿和菊儿挨这两掌,足够他们伤及内脏,断筋折骨了!

思及于此,沈若兰对鲁元刚才的行为也就不那么痛恨了!

**

此时,靠山屯的沈家老宅里

沈德贵惊喜万分的看着自己站起来的宝贝儿,差点儿喜极而泣,没想到啊,万万没想到,他的宝贝儿竟然好了,他不是太监了,他又可以娶媳妇,可以去找他梦寐以求的红棉姑娘一亲芳泽了,他现在每月有二两银子的束脩呢,每隔一个半月,就能找红棉一次,想想真是太爽了!

沈德贵坐起身,低头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又哭又笑,跟个疯子似的。

隔壁屋,他老娘刘氏听到儿子屋里的动静,直着脖子喊了一声:“德贵啊,这么晚了你咋还不睡呢?噶哈呢?”

沈德贵抹了一把眼泪,说:“娘,我好了,我又是男人了……”

“啥?好了?真的假的?”刘氏一边大惊小怪的喊着,一边忽的一下坐起身,噔噔噔噔的往儿子屋里去看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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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9章 沈德贵好了

一个月前,刘氏的外甥董顺子来看她,顺便给沈德贵带来一个治病的偏方,就是把野羊的肾脏,也就是野羊的腰子焙干碾成粉,再用黄酒泡着服用,每次一汤匙,每日三次,便可治沈德贵的病。

沈德贵因为自己废了,每天痛苦的要死,一听有这法子,就跟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似的,立刻一蹦老高的遥哪颠倒着买野羊。

但是,野羊罕见,得靠碰,沈德贵上跳下窜了半个多月,把七松镇和农安县跑遍了,连根野羊毛儿也没找到,正一筹莫展之际,招娣和带娣、领娣姐妹三个回来了,还带回了一大一小两只野羊。

听说,那两只野羊是兰丫养的,从前她们一直喝这母羊的奶来着,后来不喝奶了,感念这母羊帮她们娘几个补了身子,便没舍得杀了,就一直养着了。

反正野羊的食量也不大,就算白养着也养得起。

这次沈家举家进京,带着野羊不方便,就让招娣她们几个把野羊给带了回来,要搁在家里养着。

哪知沈德贵知道了此事,立刻红着眼睛的要把野羊弄来做药引子。

他亲自去了两趟,但是瘦丫和招娣董奶奶她们的态度很强硬,说除非兰丫发话,否则坚决不给!

沈德贵见她们竟然不给,本想动硬,但是冬儿把黑子给唤来了,黑子凶猛,沈德俭差点儿叫黑子给咬了,吓得他屁滚尿流的跑回家,连鞋子都跑丢了。

虽然害怕,但是他对自己做好个健康的男人实在是太渴望了。

琢磨了几天,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让他老娘装病,然后再声称老娘的病必须得用野羊做药引子,不然就得送命。

为了让瘦丫和董奶奶等相信,也为了能顺利拿到野羊,沈德贵授意他老娘特意在外面装病,就是在大家在地里秋收的时候,刘氏忽然昏倒,被送回家中。

随后,沈德贵请来一个巫医,那巫医装神弄鬼了半天,说刘氏被饿鬼缠身,得用野羊肉给饿鬼上供才能好,不然刘氏就得送命。

刘氏为了儿子,把一个被鬼缠身的魔怔病人演绎得惟妙惟肖的,容不得人不相信,董奶奶和瘦丫等商量了一下,虽然对这事儿百般怀疑,但事关老太太的生死,万一是真的,因为两只野羊,让兰丫的奶奶送了性命,就算兰丫和兰丫爹不怪她们,她们也不会原谅自己的。

罢了,人命关天,还是把野羊给他们吧!

于是,那两只可怜的野羊被迁到了沈德贵的家中,当天宰杀,野羊肉入了他们娘两的‘虎口’,野羊的腰子被焙干做了药材。

这个偏方果然很管用,沈德俭才吃完这两幅野羊腰子泡黄酒,那里就真的好了,今晚睡觉时梦到了红棉,醒来时发现自己的宝贝儿竟然硬了。

沈德贵又惊又喜,万分激动,拿手拨弄了好几下,还是硬硬的,看来,是真的痊愈了!

他激动得又哭又笑的,把老娘都给召进来了,刘氏一进屋,沈德贵就激动得朝她喊道:“娘,成了,我成了,我不是太监,我又是男人了……”

刘氏听了,也激动得不得了,还掀起儿子的被子看了一眼,看到儿子真的好了,刘氏也是万分激动,她最喜欢沈德贵了,当初沈德贵变成太监,差点儿把她给心疼死,这下好了,儿子又恢复了,她的日子也有盼头了!

刘氏激动的一屁股坐在炕沿儿上,跟她儿子一样,也是又哭又笑的,跟疯了似的。

隔壁的沈大春儿两口子已经睡下了,听到隔壁传出又哭又笑的声音,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儿呢。大春欠起身子说:“这是咋了?我过去悄悄去。”

彩霞一把拉住他,哼了一声,说,“别管他们,那娘俩没一个好东西,一个比一个缺德,上他们家管事儿去,准捞不着好!”

大春一边穿衣裳一边笑着说:“不看僧面看佛面,他们再不是东西,毕竟是兰丫的奶奶和叔叔,看兰丫的面子上,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你先睡,我一会儿就回来!”

彩霞躺在枕头上直哼哼,“你就知道兰丫希望你救他们啊?他们从前是怎么磋磨兰丫的你没听说吗?没准儿兰丫巴不得他们出事儿呢!”

“不可能,兰丫心肠最好了,虽然有时候有点儿刀子嘴,但绝对是豆腐心!”说话间,大春儿已经下了地,开始提鞋子了。

彩霞见拦不住他,也懒得去拦了,手摸着鼓鼓的孕肚,又翻身去睡了。

她现在已经有七个多月的身孕了,再有一个多月就要生了,大春天天伺候姑奶奶似的伺候着她,都快要弄个板儿把她供起来了,彩霞的日子过得很幸福!

现在,大春儿已经完全进化成了一个二十四孝的好丈夫,除了在外干活儿,剩下的时间每天都守在家里陪着她,变着法儿的给她买好吃的,把她喂得胖到了一百五十斤,都快变成球儿了!

不过,就算她现在不赶从前好看了,但是大春依旧像原来一样爱她,爱她的豁达大气,也爱她的体贴细致,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成了沈大春儿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

很快,大春儿回来了,彩霞躺在炕上,懒懒的问,“怎么回事啊?”

大春儿坐在了炕沿儿上,一边脱鞋一边说,“没啥事儿,就是娘俩闹点儿矛盾,等我过去时都好了,连门都没让我进就把我打发回来了!”

沈德贵还不想这么快就让人知道他好了,之前他遥哪讨野羊腰子治病,全屯子的人都知道了,后来兰丫家有了野羊,他去讨了几回都没要来,让他老娘装病把兰丫家的野羊弄到手里,屯子里的人已经议论纷纷了,都说是他背后捅咕撺掇他老娘的,外面传的很难听,要是他现在就公布自己的身子好了,不就证明他娘之前有病真是装的,是他为了弄到野羊撺掇的吗?

所以,只好暂时不公布这个好消息,等这件事儿的风头过去再说吧!

不过,红棉可必须得马上见了。

他病的这几个月,最遗憾的不是没有娶妻生子,给祖宗留后,最遗憾的是他直到废了都没睡到红棉吧,本以为这个遗憾会带到棺材里去呢。

这下好了,他的病好了,这个愿望很快就可以实现了。

第二天一早,沈德贵揣着自己这几个月攒的几两银子(有母亲做寿时收的礼份子,有他授馆时二哥给他发的薪水,还有就时在老娘那儿抠来的),总共有四五两之多,都被他一股脑的揣在怀中,打算拿到县城去乐呵。

到了县城,他特意花了几钱银子置下镶鞋净袜,新褶了一顶万字头巾,买了一件现成的半新不旧的绸衣,穿在身上,一径往醉花阴去了。

可惜,赶到醉花阴时,醉花阴的秦妈妈告诉他,红棉早在两个月前就被京城的一个陈公子给赎身买走了,如今也不知是去了京城还是去了别处,总之是找不到了,还劝他随便再找个姑娘趁兴。

但是,这个建议被沈德贵拒绝了。

对他而言,睡到红棉就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梦想了,仿佛是值得他追求一辈子的事儿似的,现在,他梦想被别人给买走了,他的灵魂像被掏空了似的,一瞬间,仿佛失去了人生的目标!

而那个他日思夜想的红棉姑娘,现在已经是丞相府七公子的侍妾,因为会唱歌还颇为得宠呢!

这也就是陈小姐为什么会唱《月满西楼》的原因了!

**

安安和鲁元被赶出客栈后,没有再找客栈住宿,两人连夜骑马赶回京城去了。

这是安安的主意,她就是要顶着这样一张肿脸去见太后,然后再让太后好好看看沈若兰又多刁,多泼,也好能在太后的面前好好的抹黑沈若兰那个小贱蹄子,好报仇雪恨!

鲁元不知道她的心思,见她非要连夜赶回去,以为她挨打受了刺激,怕她心里发堵,就没拗着她,跟她一起回来了。

因为天黑,两人不敢快骑,就坐在马走了一夜,天亮时终于回到了京城。

进城时,两人的形象都狼狈极了,她两都是一夜未睡,还都挨了沈若兰的耳光,还都肿着脸,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看起来跟逃荒的似的。

进城后,安安直接回了公主府,一进府就直奔母亲的灵堂去了,再看到荣嘉大长公主的灵柩停在那里时,安安再也忍不住,扑上去大哭起来,哭得肝肠寸断,昏天黑地。

后来,太后听说她回来了,要召她进宫去,她才勉强止住眼泪,顶着一张带着五指印子的脸和一对儿红肿的眼泡进宫去了。

此时,住在寿仙宫里的淳于珟早就醒了,其实他压根就没昏过去,只是当时无法劝服母后吃饭,怕饿坏了她,又无法答应母后的要求,才不得不出此下策,装昏糊弄过此事。

然,此事虽糊弄过去了,他却被太后拘在宫里出不去了。

孝端太后之所以拘着淳于珟,也是因为她已经明白了皇上的意思,怕淳于珟吃亏,也怕他一时意气用事做出什么冲动的事,真把王爷和军权给交出去,就把他拘在宫里,不许他出去。

太后娘娘发话了,“老七,你要是敢出去了,哀家就一头撞死在这寿仙宫!”

她说得严厉而又郑重,淳于珟看出她不是再吓唬他,就只好听话的留下来了。

虽然他也挺惦记沈若兰的,但是他也知道,他的人一直跟着兰儿呢,兰儿是不会在安全上出现什么问题的!

就是他好想她,想看看她却看不到,除此之外,一切都好。

安安回来了,太后一听到这个消息,立马传她进宫,之所以这么积极,看样子还是想促成淳于珟和安安呢。

淳于珟明白太后的心思,但他可不是那种愚孝顺从的性子,太后能以死逼他留在宫里已经是他的极限,要是想再逼他娶安安,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安安一身素缟的走进寿仙宫,按规矩,她是不能穿着丧服进宫的,不吉利!

但是,太后破例准许她这样进宫,看起来,对她这个准儿媳妇还不错呢!

外头报安安郡主到时,淳于珟本想回避一下,毕竟他们曾经订过婚,她还爱了他那么多年,他不想再跟她有什么瓜葛,哪怕是捕风捉影的绯闻也好,他都不愿意接受的!

安安进来后,太后免了她的大礼,拉着她的手让她坐在了自己的拔步床边,而拔步床的另一边儿,则坐着面无表情的淳于珟!

太后看看一副扑克脸的儿子,嗔怪说:“你也别拉着脸了,累不累啊?哀家把安安叫来不时为了别的,就是想跟你们在一起吃顿饭,难道这点儿事儿都做不到吗?”

没等淳于珟回答,安安已经福身谢恩去了!

淳于珟为了避嫌,本来打算这辈子都不跟安安相见的,但是没想到这才几天的功夫,他们就又见面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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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0章 他找来了

“安安,这一路上还算顺利吧,真是苦了你了,病才刚好就遇到这样的事儿…。”

孝端太后慈爱的拉着安安的手,虽然她并不十分喜欢安安,但好在也不讨厌她,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虽不是百分之百的满意,但也尚且可以接受。

最主要的,安安是太皇太后临终前指给老七的,现在皇上也在拿老七的婚事说事儿,她不能给皇上可乘之机,所以,老七必须得娶安安!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对安安这般慈爱的。

“回太后的话,安安这一路上,一切都还……”没等她说完,太后一下子看到了她左边脸上哪五道触目惊心的手指印子,惊叫起来,“哎呀,你的脸怎么了?”

昨晚沈若兰打的用力,到现在那五道印字还清晰如初呢。

太后一看那五指印子,就知道她被人掌掴了,虽说老七要跟安安退亲,但这门亲事目前还没正式退了呢,安安现在还是老七名义上的妻子,她被人掌掴,打的不仅是她的脸,还是她这个太后和老七的脸,这个太后可不能答应。

“说,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打了你!”

安安捂着自己的脸颊,垂下眼眸,支支吾吾的说,“太后,是我…。不小心撞的,不干别人的事…。”

她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样子,更让人心中生疑了。

“胡说,你是怎么撞的?能撞出五个手指印子来,有能耐你再给我撞一个看看?”太后见安安还不肯说实话,顿时怒了。

安安一见太后怒了,吓得瑟缩了一下,咬着嘴唇怯怯的看了淳于珟一眼,才弱弱的说:“是,是……沈姑娘……打的!”

“沈姑娘,什么沈姑娘?哪来的沈…。”说到这儿,太后蓦地住了口,一下子想到是谁了!

“你是说,那个沈若兰打的你?”太后愤然的问道。

淳于珟也抬起了眼,这是从安安进来,他第一次正眼看她,只是神色有点儿不大对劲儿,那双眸子里结满了寒气,像是在警告,又像是要杀人似的。

这眼神儿要是别人看见了,一定会乖乖的闭嘴,但是安安郡主没有,看到自己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竟然为了那个女人这样威胁自己,安安又是伤心又是生气的。

那种嫉恨、伤心的情绪一下子冲垮了她的理智,她握了握拳,说:“昨天偶遇沈姑娘,因为她不小心推了我一下,我一时没忍住质问了她几句,结果,结果…。”

“结果她就打了你?”太后怒问。

安安点了点头,委委屈屈的说:“她身边儿有人,都是高手,鲁参将送我回来的,结果那些人把鲁参将给按住跪在地上,沈姑娘还打了鲁参将两个大耳光,打的比我还狠……”

“反了,真是反了……”

孝端太后最是个重规矩,讲礼数的人,一看沈若兰竟然以下犯上,殴打皇家郡主和朝廷命官,顿时气得不行,转过头去看向儿子,告状,“老七,你听见没有?那个小狐狸精都张狂到什么地步了?一个低贱的庶民,她凭什么敢打皇家的人?谁给她的胆子?”

她本想告沈若兰侍宠若娇,张狂嚣张,好让儿子讨厌她,没想到淳于珟竟不咸不淡的说:“母后,兰儿的品行儿子很了解,要不是把她惹毛了,她绝不会如此行事的。”

“王爷这么说,是指我把她惹毛了吗?”安安睁着漂亮的大眼睛,委屈的质问。

淳于珟呛声说:“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我只是跟她说了我是谁,她就下手推我,鲁参将帮我跟她讲理,还被她给殴打羞辱了。”安安气愤的说道,“就算是招惹也是她招惹我,有您撑腰,我哪里敢招惹他?”

淳于珟冷冷的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心中有数,你是什么样的人,本王心中也有数。”

“王爷,您怎么能这么说?”安安见他在还未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就不由分说的把错误都推到了她的身上,还暗讽她的为人,不觉有气又恨又嫉妒又委屈,咬着嘴唇悲伤的看着他,那双水蒙蒙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控诉!

看到这样梨花带雨的美人儿,但凡有一点儿怜香惜玉的男人都得去安慰她,偏偏湛王是个不懂怜香惜玉的,安安这副梨花带雨、委委屈屈的样子,一点儿都没有打动他,反倒让他觉得她哭哭啼啼的让人讨厌。

于是,冷飕飕的睇了她一后,转过头继续看他的书去了…。

一边的孝端太后看到他俩这副扭头别棒子的样子,心里微微的叹了口气,这俩人,果然性情不合,往后还不知道能不能硬把他们凑在一起呢!

可是,不管他俩的性子合不合,她都必须把他们凑在一起,老七可以再去娶别的女人,也可以宠幸别的女人,但是他的正妻必须是安安!

很快,开饭了,淳于珟和安安一左一右的扶着太后去了吃饭的西间屋子,两人分别坐在了太后的身边儿,都没有搭理对方。

经过了被淳于珟逼着退婚的事儿,安安对淳于珟的心思早就不复当初了,她现在的心里只有恨,恨淳于珟的无情无义,恨他对自己这样歹毒,恨得她牙都痒痒了,恨不能亲手将淳于珟毁了,再将他那个心肝儿宝贝儿碎尸万段,挫骨扬灰了,她方才能称心如意呢!

淳于珟对安安也完全没有任何感觉,虽然是在一个桌子上吃饭,但是权当她是空气了,就算太后故意引着自己跟她说话,淳于珟也置之不理。

别别扭扭的吃完这顿饭,安安要起身告辞回去了,孝端太后便让淳于珟去送她回府,送完后再回宫里来。

淳于珟虽然不愿意送安安,但是考虑到可以出宫,甚至可以偷着跑回吉州去,就没有拒绝,听到太后的命令后,就听话的起身去送安安了。

安安自己有车子的,来时她就是坐自己的车子来的,但是走的时候太后却让他们坐自己的车子回去,而且让他们同乘一辆车。

一见到太后这样安排,淳于珟立刻想到!肯定是老娘还希望他跟安安能重续前缘,给他们提供独处的机会呢。

不过,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兰儿,就算安排他跟安安独处一辈子,他也不会对她动心的。

安安也是一样,她是个骄傲的郡主,自从被淳于珟逼着退亲,她的自尊和自信就被他给彻底摧毁了,对他的爱意也彻底消失,变成了深深的恨意。

现在,就算是面对面的跟他坐在一辆车子里,哪怕是躺在一张床上,她也不会对他起任何涟漪了,她对他现在只剩下:恨、恨、恨了。

两人各怀心思的坐在车子里,一个低头摆弄着腕上的镯子,一个闭目养神,权当对面的人不存在,车里的空气冷的都快要结冰了。

车子走出皇宫的时候,一直闭着眼睛的淳于珟像心灵感应到了似的,蓦地睁开了眼睛,叫了声:“停车!”

车子停了下,淳于珟一撩帘子,蹭的从车上跃了下来,喜顺忙上前说:“呦,七爷,您怎么下来了?太后娘娘叫您把郡主送回到府上去呢!”

淳于珟凉凉的说:“爷还有事儿要办,你们先送她回去吧,回头爷在亲自跟母后说。”

“哎呦,那不不成,太后娘娘吩咐过,必须得……诶?你去哪?七爷……七爷,等等奴才啊…。”

顺喜大叫着,眼看着淳于珟像只鹞子似的,飞身越上街道旁边的房顶,又越过房顶跑另一条街上去了!

“哎呀喜公公,七爷跑了,这可咋整啊?”

一起来的小太监见淳于珟半路上跑了,急得叫了起来,“七爷跑了,咱们这帮奴才回去了可咋跟太后娘娘交差啊?万一太后娘娘怪咱们伺候的不好,把咱们打发慎刑司去不就坏了吗?”

喜顺也着急了,因为他日日的伺候在太后身边儿,最清楚太后对淳于珟的感情了,那就是恨不能含在子里,捧在手里的爱呀,现在她把淳于珟拘在宫里,一方面是怕他跑出去惹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能叫他日日陪着自己。

人老了,都会越来越在意亲情得,对孝端太后来说,这世间最幸福的事儿,莫过于小儿子陪伴她,跟她在一起吃饭、说话、唠嗑,要是他们这些奴才的把七爷给放走了,往后没人陪太后了,太后岂不是得拿他们做筏子出气吗…。

所以,决不能让他走了。

顺喜一边瞪着眼珠子看着七爷消失的方向,一面把跟来的人分成两拨儿,一拨去送安安郡主回府,另一拨就,赶着去找七爷了。

然而,他们毕竟都是些凡夫俗子,淳于珟身怀绝世武功,又岂能被他们给追上了。

就在他们找到湛王府,要请七爷回宫的时候,淳于珟已经骑上那匹淡金色的千里马,从王府的后门出去,一径往北边儿去了。

汗血宝马的速度是普通马匹的三倍之多,普通的马一天也就跑一百多里,而汗血宝马一天可以跑三百到五百里,所以,在天黑下来的时候,淳于珟的马就已经追上老沈家的大部队了。

当天晚上,沈家人宿在一个村子里,因为村子守着官道,所以比靠山屯儿的村子看起来富裕繁华的多,靠近官道的位置上,还有两三家店铺呢。

其中一家是间小酒馆儿,还有一家客栈和一家杂货铺。

沈家人就住在那家客栈里,因为客栈不大,所以屋子得挤巴点儿住。

沈家人加上保护他们的侍卫一起,就足以把这间客栈给住满了。

睡觉时,沈若兰和菊儿被安排着住在一间屋子里,姐妹俩的感情很好,在一起时总有说不完的话似的,两人躺在炕上,东一句西一句的说着。

“姐,你真的不打算嫁给湛王了吗?”菊儿睁着大大的黑眼睛,望着躺在她身边儿的姐姐。

提到那个人,沈若兰的心还是难以自抑的疼了一下,不过她还是很快的收敛起自己的情绪,说:“不嫁,他们家人都瞧不起我,就算嫁了,往后看他们的鼻子眼睛的,还不如不嫁呢!”

“可是,湛王对你那么好,他又没有什么错,你跟他分开了,好可惜哦!”

菊儿嘀咕着,在她的眼中,湛王殿下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跟姐姐算是最最般配的了,可惜有那么多不利的外界条件,愣是把姐姐跟湛王殿下拆开了,真是不公平啊!

“没什么可惜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将来能找个更好的呢!”沈若兰故意安慰菊儿。

只是,话音刚落,窗外忽然传来一阵异样的响动,像是有什么东西从房檐上栽下来了似的。

沈若兰惊了一下,急忙喊过那两个婢女,让她们去看看外面怎么了。

两个丫头出去后,不多时就回来了,其中的一个对她说,外面一切如常,请她放心睡下便是了。

说话的时候,她一边说一边冲沈若兰眨眼睛,还伸出手指比了个“七”字。

沈若兰一下子就明白了,原来,是他来了!

她在心里小小的激动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又淡下来了。

就算他来了,又能怎么样呢?

他是天之骄子、皇室贵胄,高高在上的身份是她永远都高攀不起的,他母亲和哥哥已经明确表态,不可能让他娶自己的,既然是这样,她再跟他纠缠不清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还不如干脆跟他分开,自己过自己的人生呢!

这样想着,她眼底的那点儿惊喜很快就趋于平淡了。

没有未来的感情,还记挂着做什么呢?

于是,她面无表情的把两个婢女打发下去了,自己也回到房间里,跟菊儿一起钻进被窝睡觉去了。

坐了一天的车子,确实很疲累了,菊儿躺下不久,就甜甜的进入了梦乡。

而沈若兰,却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她惦记着他是否还在外面?都是月份了,半夜的时候很冷很凉的,他要是一直在外面,肯定会冻着的。

要是冻着了,她会……心疼的。

因为担心,沈若兰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偏偏这时,窗外又响起了雨打芭蕉的声音。

居然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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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章 滚在了一起

客栈里的灯光,透过高丽纸照到外面,浅浅淡淡、昏昏黄黄的,沈若兰出去后,就看见一道模糊的身影,撑着一把青油伞站在客栈的门旁,他一身黑色直裰,腰间的丝绦随着秋风起起伏伏、飘飘荡荡。

听到开门声,那人回过头来,一向冷厉的脸庞在见到她的刹那,瞬间春缓花开,百花齐放。

“兰儿,我来了!”

一见到他,沈若兰的心跳就难以抑制的加速了几拍儿,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原样。

她淡淡的说:“不是说了嘛,咱们俩不合适,我只是个小农女,配不上您这个金樽玉贵的王爷!”

淳于珟勾唇一笑,缓缓的走到她身旁,低头看着她的脸,说:“要是,我现在不是楚国的王爷,没权没势,只是个房无一间地无一垄的庶人,你还这么想吗?”

沈若兰一怔,“你,你什么意思?”

淳于珟道:“就如你听到的这样——兰儿,我已经不是王爷了,现在就是个没家没势的男人,这样的我,你可愿嫁?”

沈若兰卡巴卡巴眼睛,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你开玩笑的吧?”

淳于珟没有说话,就那么幽幽的看着她,定定的看了半晌,最后,也容不得沈若兰不信了,“你说的是真的?”

“嗯,没错!”淳于珟回答的风轻云淡,坦坦荡荡,没有半分不舍和不甘,好像他放弃的只是一件不打紧的东西,而不是金樽玉贵的王位似的。

“呃……是……为了我吗?”

问这就话的时候,沈若兰的心情很沉重,她记起之前皇上对他提出的要求了:要娶她,就得交出王位和军权,这才几天的功夫,他就不再是王爷,也不再是大将军了,可见,他必是同意了皇上的提议,跟皇上做了交换了。

思及于此,沈若兰愧疚不已,让他为自己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她于心不忍啊!

淳于珟看到她脸上的内疚和不忍,轻缓的说:“我这么做也不全是为了你,皇上不信任我,一直想收回我手中的兵权,我若拖延着不给,他必会以我为患,迟早容不下我,既然如此,还不如趁现在把兵权还给他,免得他整日里疑神疑鬼,让我母后跟着为难。”

听他这么说,沈若兰心中的愧疚才烟消云散,既然他是为了明哲保身才交出兵权,那就于她干系不大,她的心理就好受多了!

其实,淳于珟也可以不交出兵权,他手握楚国一半的兵力,就算皇上想扳倒他,也不会敢轻易下手,只是若是这样,皇上对他的猜忌就会越来越深,终究会演变成难以修补的裂痕。

若是跟皇上拼杀起来,他并没有十分的把握扳倒他,而且,他们之间若起纷争,必定会引起天下大乱,他不想因为自己让那么多无辜的士兵丧生,也不想百姓们因为他流离失所。

所以,既然他想收回兵权,就把兵权还给他吧,反正他也过够了整日里在军营里摸爬滚打的日子,现在他已经有了兰儿,大不了跟兰儿一起做生意,一起种田,那种不用为天下事忧心,只管自家小日子的生活,想想还挺甜的呢!

于是,今天在离开湛王府前,他留下了自己的金印和宝册,还留下了北军大将军的军印,又给皇上写了封信,让英战送到皇上手里,也好让他能早日心安。

“那,你这样做,太后同意了吗?”沈若兰问道。

淳于珟说:“母后还不知道,她要是知道了,我就没这么容易出来了。”

想了想,他没把太后以死相逼,拘他在寿仙宫,不许他出来找她的事儿告诉她,更没把太后着人在老鸭汤里下药,试图让他跟安安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儿告诉她。

这些事儿,就烂到他肚子里算了,以后她们还得做婆媳呢,要是兰儿知道母后的那些行径,便是不跟她计较,心里边儿也会不痛快的。

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告诉她,免得她心生芥蒂,往后跟母后就更难相处了。

没错,孝端太后为了促成淳于珟跟安安的好事,今儿的午膳里,特意在淳于珟最喜欢喝的老鸭汤里下了点儿不君不臣的东西,还让安安也喝了一碗。

太后手里的药都是极好的,就今天下在老鸭汤里的,便是那无色无味的春药,怎么喝也喝不出来的。

淳于珟没想到母后会算计他,还一连喝了两三碗,太后怕到时候安安不肯,就故意也让安安跟着喝了一碗,好玉成此事。

这药的药性极强,喝下后保管能让罗汉思春,嫦娥想嫁,淳于珟在上车后感觉出不对劲儿了。

于是,他佯装闭目养神,借此机会,用内里将药性逼出体外,而后便下车离开了。

至于他离开后母后会不会伤心,会不会生气,他顾不上了。

其实,他也想做个孝子,但是母后居然用那种药算计他,还想让他跟安安在一起,这让他感到非常愤怒,这次他不辞而别,还主动放弃王位和军权,一来是让皇上安心,二来,也算是给母后个教训吧!

他能用内里把春药逼出体外,可安安却惨了,她不懂功夫,没有内利,中了药就只能干受着了。

还在车上的时候,她就浑身发热,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了,等回到府里,那种不舒服的感觉更强烈了。

她浑身燥热,浑身像有千百只小虫在她身上来回乱爬似的,她虽然心眼儿多,但毕竟是个未经人事的少女,完全不了解自己这种情况是怎么了,还以为自己病了呢,进屋后,就打发人赶紧去请太医了。

此时,鲁元还在府里帮她忙着处理荣嘉大长公主的后事呢,听闻她进宫回来了,还打发人去请太医了,还以为她病了呢,不由得吓了一跳,赶紧跑去过探望。

到了安安的闺房时,鲁元处于礼数,本不想进去,只站在窗外问候一声就好了,但是刚站在窗下想问候,忽然听到屋里传出一声娇弱的呻吟。

“水,我要水,快给我水…。”

伺候在一边儿的丫头赶紧把水给她端来了,安安拿着茶杯一饮而尽。然而,水喝了下去,燥热非但一点儿都没退,反而更炽烈了。她下意识的站起身,朝着净房的方向走去。

“我要……洗澡……”

“郡主,净房里的水都是冷的,您等下我们烧点儿热水兑进来您再洗吧!”丫头提议。

但是,安安像没听到似的,踉踉跄跄的走进净房,走到浴桶旁,撩起里面的冷水,不断的给自己的脸颊降温。

可是却觉得自己越来越热,浑身像被火烧了似的,热得烫手。身上的衣服也让她觉得束缚,她忽然很渴望有一双手,可以抚平她的滚烫,让她可以变得舒服些。

“噗通——”

失神间,她一下子头朝下栽倒在浴桶里,吓得身边的婢女尖声大叫起来:“郡主,郡主,您怎么样了啊…。”

一边叫着,一边往外拖拽安安,正拖着,鲁元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在听到丫头尖叫和喊‘郡主您怎么样了’的时候,他就反射般的冲进来了。

安安的安危要紧,这会子,他已经顾不上规矩不规矩的了。

一冲进净房,正好看见丫头把安安从浴桶里拖拽出来,安安一身的水,从浴桶里出来后,就没命的咳嗦:“咳咳……咳咳咳……”

鲁元见她咳嗦的厉害,脸还红得像晚霞似的,急忙过去扶住她:“安安,你怎么样了?要不要紧啊?”

安安又咳嗦了两声,才渐渐的止住了咳嗦声,她软绵绵的靠在鲁元身上,双眼迷离诱惑:“鲁哥哥…。”

此时,安安身上的那身而白色孝服已经在刚才丫头从浴桶里往外拽她的时候给拽来了,露出了里面象牙色的肚兜儿,肚兜都被水给打湿了,薄薄的贴在身上,将她那副玲珑有致的身子描摹出来,湿身旳美人,分外诱惑。

“额…。”

软玉温香再坏,又穿得如此销魂,鲁元一下子绷住了,本想快点儿离开,但是偏偏这时安安又呢喃了一声:“好热!”

嘴里说着,随手一扯,将身上那件象牙色的肚兜一下子给扯下来了。

瓷白如玉的肌肤,一下子暴露在眼前,美好的风景让鲁元顿时移不开眼睛了,他直勾勾的盯着她的某处,眼睛里迸射出两道灼热的光芒,就像是饿了许久的豹子,看到一只小羊羔儿似的。

“嗯~鲁哥哥,你看我干什么?”

又一阵燥热袭来,安安难受的皱起眉头,她软糯的质问,就像在撒娇。炙火完全烧坏了她的理智。她咬住嘴唇,闭上眼睛,开始撕扯自己的衣服。

“好热啊~”

她嘤咛着。努力的跟身上的衣服搏斗,孝服本来在刚才拉她出浴桶的时候就被扯掉了,现在只轻轻一挥便彻底脱离她的身体了,下面的亵裤也很好脱,她一伸手,就把系着的裤带解开了。

“好难受,嗯,好热啊~”

鲁元猛的闭上眼睛,沙哑的低吼:“来人,带郡主回房间去,今天的事儿谁都不许往外说……”

“是!”两个丫头立刻上前,一左一右的扶住了安安,想带她回房去。

扶着她的瞬间,安安的手松开了裤带,那身白色绸缎的亵裤哧溜一下落下来了,只落到裤脚边儿上,刹那间,安安的身体完全暴露在空气之中。

鲁元倒吸了一口冷气,赶紧大踏步的向外走去。

他从来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特别是在女色方面,只要能占便宜的,他绝不会放过。要不是此刻的对象是他自幼深爱安安,这会子他肯定不会放过她的。

“郡主,当心啊!”

两个丫头扶着安安,正打算把她带回到榻上去,不想安安此刻已经意识模糊,走路不稳,一个没站稳,噗通一下摔倒了。

“啊!”她被摔疼了,不觉惊呼了一声。

门外的鲁元听到她的惨叫,再一次反射似的冲进来,只是没有看到什么危险,却一眼看到了让他崩溃的一幕:

地毯上,已然混沌的安安软软的躺在那里,白嫩嫩的像一块白豆腐似的,美好的景色一览无余。

鲁元只觉得自己的大脑“轰”的一下,好容易筑起的理智轰然倒塌!

他紧紧的闭着眼睛,额头上的青筋条条迸出。拳头也在‘喀嘣喀嘣’的作响,他的理智正在和欲念玩命儿的厮杀着。

他到底不是柳下惠,也不是鲁男子,都这个份儿上了,他委实是忍不住了,便上前两步,伸手抱起安安,快步向屋里走去。

两个丫头一件此景,也不敢相阻。

大长公主已经没了,这府里往后谁说了算还不一定呢,且她们也都知道鲁元的身份,人家一个参将,岂是她们这些小丫头敢招惹的?

**

孝端太后已经算计好了的事,没想到竟然泡汤了,老七不仅没跟安安发生点儿啥事,还隔二上跑了,让它顿时有了一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

老七跑了,她想以死相逼都没有对象了,太后娘娘心眼子不顺,难免会迁怒于人,于是,把护送淳于珟和安安回府的奴才都打了一顿,罚半年的饷银,又着令他们设法去找老七,无论如何,也要把他给找回来。

本来老七逃走,已经让太后娘娘够闹心的了,没想到快到傍晚时,忽然听说老七临走前把自己的王爷宝印、金册和北军大将军的帅印也都留下来给皇上了,还留下一封信,大意是说他不想当这个王爷和大将军了,要跟沈若兰一起归隐田园,去过那种安逸自在的田园生活去!

建安帝本来还以为得跟淳于珟斗智斗勇一番,才能拿回那三十万大军的军权呢,没想到他这么轻而易举的就把军权给他交还回来了,还没有让他费一分一毫的心思,真是让他意外到变形啊!

惊愕之余,建安帝又情不自禁的想道:这些年来,或许一直是他多疑了,或许老七真的在乎名利地位呢,他要是在意的话,就凭他战神的名声,还有里的三十万大军,想推翻他的政权也不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没有那么做,一直以来,老七虽然有点儿桀骜不驯,离经叛道的,但是他还从来没有做过想动摇他江山社稷的事儿,也没做过有损他这个当哥哥的利益的事儿,从前,当真是他想多了。

思及于此,他在放心之余,又觉得有点儿对不住这个弟弟了,毕竟是一奶同胞,他位居庙堂之上,一呼百应的,却要弟弟面朝黄土背朝天去干活儿,于是,他都点儿心软了,决定事情就到此为止,让他安安稳稳的活下去算了。

一个时辰后

鲁元心满意足的从发安安的身上下来,筋疲力尽的瘫在她的身边儿,此时,安安身上的药效已经被他解除了,她也舒舒服服的昏睡过去,桃花似的脸颊上还带着一脸的春意。

看着安安洁白如玉的身体,还有那具身子上青青紫紫的痕迹,鲁元又是心疼又是自责的,刚才他太激动了,没控制好自己的理智和情绪,才把她弄成这副样子。

不过,他会负责的!

明天他就进宫去,去求皇上的指婚圣旨,他要尽快把安安娶回家,好能日日跟她在一起,跟她整日的耳鬓厮磨,跟她在一起生很多很多可爱的孩子。

将来的孩子,他希望男孩儿都像他,都能长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女孩儿则都像她,一个个又温柔又乖巧,端庄又懂事,他们要是能有一群这样的孩子,往后的日子一定越过越幸福!

天黑下来时,安安终于醒了,她小心翼翼的撑开眼皮,一下撞到那双带着笑意的眸子里。

“醒啦!”慵懒的声音带着床气,有种说不出的性感。

安安张了张嘴,难以置信的说:“怎么回事?咱们怎么会这样呢?”

鲁元挑眉:“我怀疑你被下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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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 安安的真面目

“下药,你什么意思?我被下药了,所以你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趁人之危了?”安安一边坐起身,一边委屈的哭起来。

鲁元见她哭得委屈,心里愧疚不已,低声哄道:“安安,对不起,是我一时没把持住自己,但是你放心,我明天就去回禀母亲,然后就进宫找皇上赐婚去,只要你愿意嫁我,我一定好好待你,绝不叫你受半点儿委屈!”

安安没有说话,低着头只是哭,哭得梨花带雨的,呜呜噎噎的哭声,把鲁元的心都听碎了,也更低声下气了。

“要不,你打我两下出出气,或者你踹我两脚也可以。”

他一边说着,一边伸手去拉暗暗的纤纤玉手,让她打自己的脸。

安安本来是围着被子坐在那儿哭的,被他把手拉开,那被子一下子就掉了,白豆腐似的身子又一览无余了。

瞬间,鲁元咽了口唾沫,紧紧的盯着她,眸色渐渐变深。

安安一愣,随后立刻意识到了不妥,惊叫一声抽回自己的手,赶紧又围上了被子。

那白豆腐似的身子被挡在了锦绣的被子里了,鲁元的呼吸却急促起来,让他见到这么香艳的一幕,能看却不能吃,让这个本就心猿意马、精力旺盛的男人情何以堪啊?

此刻,他真想压着安安好好的疼爱一番,就像那会儿似的,但看到安安那副委屈抽泣的样子,他又于心不忍,只好压下心里的欲火,温言软语的而开始哄劝了……

数百里外

淳于珟和沈若兰在屋檐下并肩而立,望着外面淅淅沥沥的秋雨,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对于沈若兰来说,他不是王爷了,简直太好了,他们终于门当户对,可以堂堂正正的结为夫妻了。

只是,他放弃了王爷的身份,就能跟寻常的百姓一样过普通百姓的日子吗?皇上和太后会不会再整什么幺蛾子?会不会让他们过安静的小日子?要是会的话再好不过了,可要是不会,她往后的日子岂不是后患无穷?

淳于珟想的是:他自由了,他终于自由了,也终于能光明正大的娶兰儿为妻,跟她恩恩爱爱的生活在一起了。

只是,他是跟兰儿回靠山屯儿种田去,还是带着她游遍天下的名山大川,做一对神仙似的夫妻呢?

正想着呢,沈若兰先开了口,“你说,你母后和皇上能不能再来找你的麻烦?万一他们不肯放弃你,再想着把你弄回去,那可怎么办呢?”

沈若兰说出了自己心里的顾虑,她怕万一她跟他结了婚,或者再往后点儿说,万一他们已经结婚生子了,他再被太后和皇上给弄回去,那她岂不是成了可怜的弃妇了?

对于她的担忧,淳于珟回到的很霸气,“你放心,只要是我不想回去,没人能勉强得了我!”

“那,你确定自己真的愿意跟我再乡下过一辈子,不回禀后悔吗?”沈若兰说出了自己最后的一个顾虑。

就算太后和皇上没对他怎样,但他做为一个纵横沙场,志在天下的男儿,真的能安于平淡的在乡下过一辈子吗?这一点,她深表疑虑。

要是她真的嫁给了他,跟他生儿育女,可他过了几年再后悔现在的决定,离她而去,她可怎么办呢?

淳于珟抬起手,抚了抚她被风吹起的乱发,认真的说:“兰儿,你道我放弃身份地位是一时冲动做的决定吗?错,我早就想放弃那些身外之物,过一过‘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的悠闲日子,没有那些军政烦扰,没有朝廷中权势间的勾心斗角,不用整日里劳心费神,也不用在忧国忧民,只咱们二人或者在加上咱们的孩儿,咱们一家子乐乐呵呵的生活在一起,一起上山种地,一起下河捕鱼,那种简单而又充实的日子,我渴盼多时了!”

这番推心置腹又诚意十足的话,让沈若兰心中最后的一点顾虑也彻底消失了,她扯开嘴角,抬起头深深的看着他,笑面如花的说:“好,我信你!”

现在,沈若兰彻底放心了。

她主动走过去,双臂环住了他健硕的腰身,把脸埋在了他的胸口里。

“淳于珟,谢谢你,就算你有自己的理由,我也知道,你能这样痛快的放弃自己的王位军权,跟我也肯定有莫大的关系,你放心,我会好好的对你,绝不会让你后悔今天做出的决定!”

淳于珟低下头,用下颌蹭了蹭她的头顶,低哑的说:“兰儿既然谢我,不如以身相许!”

沈若兰伏在他的胸口,低声说:“人家还没有及笄,怎么能这么早就成亲呢?你若想娶我,就等到我及笄时再到我家提亲吧,那时,只要你的心意还未改变,我必定嫁你!”

尽管淳于珟恨不得今天就娶了她,但是想想她再有几个月就及笄了,等的话他也等得起,不如就等到她及笄再去吧,不然她太小了,他也舍不得……

所有的问题都解开了,淳于珟和沈若兰自然而然的相拥在了一起,再雨幕中,高大俊美的男人拥抱着娇小俏丽的女子,画面看起来分外和谐、美丽……

**

当晚,鲁元回到自家的府邸时,直接去见了他的母亲——荣欣大长公主,并把自己要娶安安的事跟母亲说了一遍。

荣欣大长公主听闻鲁元竟然要娶安安,顿时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不行不行,天下的女子多了去了,为什么非要娶她?她可是跟湛王订了婚的,你要是向皇上提出娶她,不是明白着跟湛王抢人吗?”

“不会的,母后,湛王已经心有所属,是他主动向安安提出退婚的,绝不会因为儿子要娶安安就对儿子或安安耿耿于怀,这一点您尽可以放心!”鲁元解释。

然而,荣欣大长公主却不以为然。

“就算湛王对安安无意,至少太后也是希望湛王跟安安能结为夫妻的,不然就不会给他们下药,试图要生米煮成熟饭了,你想想,太后钦定的儿媳妇,被你给玷污了,太后知道了,能在待见你吗?”

鲁元一脸镇定的说:“儿子只要问心无愧就好,谁待见不待见的,儿子不以为意!”

“糊涂!为了个女子,得罪太后,值得吗?”荣欣大长公主厉声训斥道。

鲁元毫无惧色的说:“儿子觉得值得,安安那么好,别说为她得罪太后,就算为她得罪全天下的人,儿子也甘之如饴!”

“安安好?”

荣欣大长公主冷笑:“你才见过她几次,凭什么就说她好,我还说她是个虚伪做作,下贱无耻的呢!”

“母亲,您怎么能这样说话?”鲁元愠怒:“儿子知道你想叫儿子娶宁儿表妹,但是儿子不喜欢宁儿,你要是为此为讨厌安安,儿子觉得不公平,不光是对安安不公平,还是对儿子的不公平!”

荣欣大长公主说:“元儿,母亲不喜欢安安,不是因为母亲要让你娶你宁儿表妹,而是因为安安自身就有问题,母亲知道你喜欢她喜欢的不行,未必能把母亲的话听到耳朵里去,但是母亲还是得告诉你,这个安安,就是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虚伪女人,绝不像你看到的和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单纯!”

话音刚落,鲁元已经怒了,瓮声瓮气的说,“母后,你无凭无据的,怎么可以这么诋毁一个安安?她那么好,美丽、温柔、端庄、大方、知书达理、善解人意,在儿子的眼中,她近乎于完美,可是你为什么就不喜欢她呢?”

荣欣大长公主说:“你所说的安安,并不是真正的安安,是你想象出来的,或者是她刻意在你面前演出来的,她所谓的完美,是个淑女都能装出来,没什么了不起的,而她在没人时背地里的表现,才是最真实的她,母亲恰好就看到过一次她的真面目!”

那还是八年前的事。

当时,正值中秋佳节,太皇太后要在瑶光殿里举行一次宴会,还叫了好多宗室女子去表演献艺。

当时安安表演的抚琴,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韩国公府出来的千金小姐要表演弹琴的技艺。

韩小姐的琴艺是京城最负盛名的琴师李龟年所教,她学艺十年,琴艺超凡,是京城里有名的才女。

安安虽然通过勤学苦练,也练就了一番琴艺,但是终究招韩小姐略逊一筹,她怕自己被韩小姐给比下去,在宴会开始之前,叫人把韩小姐约了出去,约到了路过寿仙宫后一座偏僻的小花园儿里。

在那里,安安亲自威胁韩小姐,待会儿宴会时她要是敢好好的弹琴,要是被她听到一声叫好声,她就要让韩小姐这辈子都没有弹琴的机会,还让韩家彻底滚出京城去。

韩小姐被吓唬住里,一脸惨白的去了。

后来宴会时的情景可想而知!

韩小姐发挥失常,一曲《百花洲》叫她弹得驴唇不对马嘴的,而安安的一曲《凤凰于飞》却弹得极好,赢得满堂喝彩不说,还成了当年最能引领京城流行音乐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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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 决不能娶

“那天我正好有事经过那座小花园,无意中见到了那一幕,才知道她真实的嘴脸,后来,又通过几件事,我越发的觉得她不想表面上装出来的那么好,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说的就是她那种人,所以,这种表里不一的女人绝不能往家娶!”荣欣大长公主斩钉截铁的说道。

听完母亲的叙述,鲁元顿时如遭雷击一般,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深知母亲的为人,她正值、坦荡,绝不会撒谎的,可是她没撒谎的话,那也就是说,安安……确实……表里不一!

这个想法,让鲁元像受到了一万点的打击似的,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他一直深爱安安,多年来从未变过,记得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安安时,她还是个还没换牙的小妮子,彼时,她正坐在太皇太后的宫里吃苹果,那个红彤彤的大苹果比她的脸还大,而她的小脸蛋儿也红扑扑的,跟那个苹果似的,很讨人喜。

还有她的亮晶晶的大眼睛,纯洁得像这世上最晶莹剔透的宝石。

那一刻,他就被这个天使般的小美人儿给深深的吸引住了,从此,不管她在哪里,他的目光就追到哪里。

从幼年时的好奇、喜欢,到少年时的懵懂、爱恋,在到现在的死心塌地,非卿不娶,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越陷越深,为她彻底沉迷,无法自拔。

所以,他没法接受自己爱慕多年的女子是个表里不一,虚伪浮华的女人,就好像一个粉了多年的粉丝没法接受他(他)的爱豆是个伪君子一样。安安在他的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爱慕的对象,也是他多年心目中的一个不容亵渎的神祗,在他的少年时期和青年时期,她一直是都是他心目中最美丽的风景,他又怎么忍心否定她,让自己心里那尊圣洁美丽的白玉雕像变成一摊烂泥?

正痛苦的纠结着,恰好荣欣大长公主又说了一句:“宁儿多好,温柔善良、大方得体,比安安好百倍千倍,虽然长的不如她精致,但是贤妻美妾,一个做正室的,长那么美又有什么用?能打理好后院儿,让你安心在外面做事就比什么都强了。”

荣欣大长公主本来说这番话,本来想降低安安在儿子心中的地位,没想到反倒适得其反了,听到母亲的话,鲁元便把心里的天平倾向了安安,觉得可能是因为母亲中意宁儿表妹,才刻意抹黑安安,好让自己厌弃安安,接受宁儿。

虽然母亲的为人不大可能刻意去抹黑谁,但是,俗话说得好,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鲁元在心里有意替安安开脱,就想当然的为她的行为找到了借口。

那个借口就是,母亲在撒谎,那件事儿本来就不存在,是母亲故意抹黑!

心里认定后,他坚决的说,“母亲,我跟安安已经有了肌肤之亲,儿子身为男人,顶天立地,岂能做过了就不认账了?所以这次无论您同不同意,儿子都必须娶她!”

荣欣大长公主知道鲁元对安安的感情,也知道自己劝是劝不动的,就说:“宫里并未宣布湛王和安安解除婚约,你就这样大刺刺的求婚去,置太后和湛王的颜面于何地?又置安安的名誉与何地?难道,你想叫安安背上一女二嫁的名声吗?还是想陷咱们荣欣大长公主府于不义的境地?”

鲁元是性情中人,他可以不在意自己的荣辱生死,但是却不能不在意安安的名声和母亲的声誉,所以,在听到母亲的质问后,他滞了半天才开口。

“母亲,是儿子思虑不周,让母亲生气了,儿子从未想过要置咱家于不义之地,也从未想过要安安背负骂名,既然母亲想到儿子求旨赐婚的弊端了,儿子就先不去求旨,等缓缓再去也是一样的,但只是,儿子这辈子已经认准了安安,就算现在不能明娶她,也迟早会娶她的,还望母亲心里有个数。”

荣欣大长公主见儿子松口,心里稍安了些,只要他不张罗着立刻迎娶,她迟早会有办法揭开安安的真面目,让他儿子悟过来,不再为她着迷……

宫里

孝端太后泪流满面的躺在拔步床上,从打接到老七出走,还把王爷的金印金册交给皇上,连大将军之职都辞掉了,太后娘娘的眼泪就没有住过,她絮絮叨叨的骂着老七不孝,又骂沈若兰狐媚子勾人,把她好好的儿子勾去了魂魄,变得忤逆不孝……

玉容长公主陪在她的身边儿,一边宽慰太后,一边儿对老七的前途表示担忧。

“母后,您别哭了,还是先想想老七将来怎么办吧,皇上虽然保留了他的爵位封号,但是却没下旨召他回来,我看,他这三十万大军的统领之权怕是不保了……”

孝端太后恨铁不成钢的哭道:“他自己不争气,要别人怎么帮他保?便是帮他保了,他自己不想要,别人又有什么法子?”

“母后,那我们怎么办呢?要不要去找老七?总不能就这么放任他堕落下去吧!”玉容长公主发愁的说。

孝端太后擦了擦眼泪,说:“咱们还能怎样呢?他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又臭又硬的脾气,他决定的事儿八头牛都拉不回来,罢罢罢,就由着他去吧,等他撞了满头的大筋包才知道后悔呢,不然,咱们就算把嘴巴说干了他也听不进去的……”

玉容长公主怨恨的说,“都是那个沈家的小狐狸精害的,早知道老七被她迷惑成这样,还不如早早下手除了这祸患了……”

孝端太后捶着胸口道,“哀家哪敢啊?老七早知道咱们恨毒了那个小狐狸精,要是咱们要真把那小狐狸精怎样了,他肯定得记咱们一辈子,这辈子都不带再回来的了……”

“那,就让他们这么逍遥去了?”玉容长公主道。

“不然还能怎么办呢?他为了那个小贱蹄子连王位兵权都不要了,你觉得哀家还能有什么法子把他拉回来吗?”

玉容长公主:“……”确实没法子了。

为了沈家的小狐狸精,老七不光是连王位和兵权都不要了,连母后和淳于家的祖先都不要了,还有什么,能让他离开那个小狐狸精呢?

愁了半天,玉容长公主说:“母后,您说,既然老七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娶那个沈家的姑娘,不如,咱们就成全了他吧,都说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老七没娶到那个小狐狸精呢,自然觉得她千好百好,等他娶到手了,过段时间就会觉得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儿,等他对那个小狐狸精腻了,咱们再把她除掉,好不好?”

“不好!”孝端太后断然拒绝。

“皇上都说了,他要是娶了那个小狐狸精,就得交出王位和军权,咱们要是成全他们,就相当于承认他们的关系了,皇上的话就改变不了了,还不如让他跟她到乡下去,就算他们在乡下成亲了,咱们这边儿不承认,他们的关系也不做数,等过个一年半载的,老七腻了厌了,再想回来时咱们就不承认那门儿亲事,皇上也奈何不了,那时,也好给老七个教训,顺便还能跟皇上讨要他的王位军权啊!”

听到太后的打算,玉容长公主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要是现在为了让老七回来,勉强同意了他娶沈若兰,皇上一定会颁布湛王暴毙的诏书,到那时,他不光失去了王位军权,也失去了自己的皇家身份,那就全完了,所以还不如像母后说的,先由着他们去乡下胡闹,等他过了兴头劲儿,不再迷恋那狐狸精了,就干脆利落的把那狐狸精丢掉,让他再回来继续做他的湛王!

正好,还能借着这个机会给他个教训呢!

玉容长公主和孝端太后在这边计划着,替淳于珟的未来打算着,那边皇上却已经把吉州三十万大军的统帅都给选出来了。

皇上不放心把三十万大军都放到一个人的手上了,就打算派陈皇后的弟弟陈丙荣和鲁元一起统领着三十万大军,两人既可以互相制约,又能把大权分开,让他们一起掌控这三十万兵马,就不用怕一人独大,慢慢成势了,如此,他也就能安心了。

陈皇后的弟弟陈炳荣,就是早先赎了红棉姑娘的那一位,因为皇上早就对淳于珟不放心,故而假借派他去吉州公干的机会,叫他去监视淳于珟。

陈炳荣是个八面玲珑,极会做人的,窥出皇上对湛王的不放心,也忌惮湛王在军中的威望,故而回去时不说湛王有谋反之心,只一味的夸赞湛王在北地有多么高的声望,在军中有多么受人爱戴和敬服,又举例说明了湛王打仗的时候有多骁勇善战,有勇有谋,把淳于珟夸得天上地下的,简直就是千古古人后无来者的王者。

皇上听到陈炳荣对淳于珟的那番夸奖,心里自然是不乐意的,身为皇帝,最忌惮的就是下面的人太优秀了,怕他们功高盖主。淳于珟跟他一样是先帝的嫡子,他本就忌惮着,偏他又这般能干,既能杀退敌国的侵扰,又能收服百姓的民心,这样的人,他要是由着他继续留在吉州,无异于给自己留下个祸患,他又怎么可能放心呢?

本来还以为得费点周折儿才能逼他交出手中的兵权呢,没想到淳于珟竟毫不在意的就主动把吉州三十万大军的统领之权交出来了,真是让他意外不已,现在,他也终于能高枕无忧了!

陈皇后听闻皇上要重用她弟弟,心中不胜欢喜,皇上虽然不爱她,但是对她还是很信任和依赖的,对她的母家也极尽恩宠。之前还想把她的小妹妹陈蔻珠嫁到老七身边儿去做侧妃呢,虽然表面上是侧妃,实际上是细作,但是他能想到用她娘家的人去做这样的事儿,足可证明对她的信任,不然,怎不见他要杜贵妃、穆贤妃她们的母家去做这些事呢?

太子淳于胤听闻皇上的安排,蹙着眉心对皇后说:“母后,儿子觉得父皇这样做不妥!”

皇上这样做了,就相当于把二叔给废黜了,万一乌孙那边儿在起波澜,可还有谁能抵挡得住啊?

陈皇后一听这话,急忙捂住了他的嘴,紧张的四下看了看,见周围都是自己的人,才低声说:“你胡说什么?敢妄议你父皇的不是,当心被你父皇知道了!”

淳于胤闻言,神色一黯,倏地住了口。

宫里不是个能说真话的地方,即便,他跟父皇是父子也不可以!

虽然他很渴望自己能跟父皇之间像寻常百姓家的父子似的,可以开诚布公的讨论问题,不用担心自己哪句话说对了,哪句话说错了,不用踹度着父皇的心思说话,不用担心自己说错一句就被父皇厌弃、冷落,但是他也知道,这是都是不可能的。

从他出生,不,是从他懂事那天起,母后就开始教他如何取悦于父皇,如何能赢得父皇的怜爱,他要想在一众的皇子中保住他太子的地位,或者保住他和母后的一生无忧,就得按母后说的去做。

去讨好父皇,去结交朝臣,去友爱兄弟,去孝敬太后……

但是,他真心不喜欢这种虚伪做作的生活,这种只有伦理纲常,却没有一点儿人情味儿的生活,委实不是他一个孩子应该过的。

有时候,他经常会羡慕民间的百姓们,至少他们的父子间、夫妻间和母子之间的关系,都是真实而温暖的,彼此间也都是真心相待,互相依赖互相爱着的。

不像他们皇家,无论是夫妻间还是父子间,兄弟间还是姐妹间,每个人的心里都安着一把锁,都把自己最真实的情感锁起来,都带着面具生活,谁都无法知道对方的真实感情,这种虚伪冷漠的生活,对于他来说早就够了,要不是因为可怜母后,他早就请辞了太子,随便做个藩王,到就番的地方去过日子了,也省得整天看宫里诡谲莫辨的虚伪和丑恶。

“记住了,不管你父皇怎样安排,那都是对的,你必须无条件的支持他的决策,而不是出言反对他,记住了么?”

淳于胤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有点儿无力的说:“儿子记住了!”

“记住就好,你可千万不能惹你父皇生气啊,前两天你父皇还说,老二最近的功课又有进益了,你身为长子,要是被老二给越过去了,母后活着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看到母后这张悲怆欲泣的脸,淳于胤觉得自己在多说什么母后肯定会哭出来的,还不如不说呢!

他默默的闭了嘴,起身说:“母后,儿子知道了,往后定会谨言慎行,不会再叫母后和父皇操心了!”

就算知道七叔下来会引起北方的动荡,会让刚刚消停下来的乌孙再次蠢蠢欲动,甚至挑起两国的战争,但是为了证明父皇的决策都是对的,他也只好先闭了嘴,由着事情慢慢的发展吧!

**

丞相府里

陈炳荣得到皇后传出去的消息,知道皇上要对他委以重任后,乐得手舞足蹈了,差点儿就笑出声了。

他都快三十岁了,皇上终于开始提拔他,他终归有出头的一日了。

统领北方三十万大军,这是何等的威风啊?说不定他还能借此机会名扬千古,永垂史册呢,呵呵呵……

他的小妾红棉姑娘听闻他要回北方去任职了,也是心花怒放。

陈公子最喜欢听她唱曲儿了,正好她会的几首曲子都给他听腻了,这次回去,她一定要找到那个沈姑娘,叫她好好的教自己几首好听的,以便于她固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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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当,明天正式开启湛王爷在乡下的种田生活,温馨而又甜蜜哦!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3章 回屯子了

淳于珟没有跟沈若兰一起回农安去,他今个来只是跟为了跟沈若兰交代了一下自己目前的处境,又重新确定了两人之间的关系,就赶着离开了。

吉州那边儿还有点儿事儿需要他亲自处理,所以必须得先走一步,至于沈若兰这里,有他的一干侍卫们保护着,绝不会有问题,她也不担心。

随后的二十多天,沈若兰都是跟着家里人在路上度过的,这期间,她把淳于珟的事儿告诉了父母,免得到时候淳于珟找上门儿去吓到他们。

沈德俭和穆氏听闻淳于珟竟然为了沈若兰连王位都放弃了,自是感动不已,感慨万千的接受这个未来女婿了。

沈若兰见父母这般开明也很高兴,本来还担心他们会不接受淳于珟这么高的出身的女婿呢,没想到他们竟毫不迟疑的接受了,她也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

心中最大的困扰已经解决了,沈若兰的心情大好,跟着家人游山玩水似的往靠山屯儿走。

现在已经是十月下旬,地里的庄稼都收割完了,眼到之处,不是收割完的庄稼地,就是已经枯黄的山峦树林,越往北走就越荒凉,不过这些都不能影响到沈家人的好心情,因为没有来时候的心理压力来,即便是面对秋风惨淡秋草黄的景象,他们一家人也看得很有兴致。

这样走走停停的走了二十多天,直到十一月初,一家人才回到靠山屯儿。

在进屯子之前,沈若兰叫淳于珟的那些人不要再明晃晃的跟着他们了,免得吓到屯子里的人,要是他们不敢违拗主子的命令,就让他们先隐蔽点儿跟着,等到她想到好法子再让他们正大光明的出来。

这些侍卫都是隐卫出身,最擅长的就是隐身了,沈若兰的话一出口,这些人就立刻作鸟兽散,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但是沈若兰却感觉得到,他们只是隐藏起来了,并不是真正的离开,要是她遇到危险,他们肯定还会在第一时间内出现的。

解决了隐卫们,沈若兰一家子高高兴兴的回了家。

瘦丫招娣等一看到大家都平安回来了,高兴不已,董奶奶和冬儿瘦丫等拜见了穆氏,也跟竹儿菊儿相见过了,瘦丫和董奶奶见夫人和公子小姐们都是温和善良的人,自是欢喜不已。

聊了一会儿,沈若兰亲自带着穆氏和竹儿菊儿,去参观他们的新家,他们从前园子看到后园子,又从前面一进看到后面二进,把这个家里里外外的都看了个遍儿,穆氏和竹儿菊儿都满意的不得了。

这个家虽然不如吉州那个家精致奢华,但是也不差,该有的东西都有,而且比吉州那个家宽敞多了,站在院子里就能看到绵延不绝的后山,视野宽阔,空气也比吉州好很多,娘几个只看了几眼,就深深的喜欢上这个家了。

大家正在到处观看的时候,他们一家子回来的消息已经像长了翅膀似的在屯子里传开了。

他们回来时恰好碰到了谢大娘,谢大娘见到穆氏,惊得差点儿掉了下巴,赶紧刨根问底儿的追问。

因为从前谢大娘一直挺照顾沈若兰的,沈德俭打心眼儿里感激她,就把穆氏和一对龙凤胎的事儿跟她说了,就只没说当年穆氏离家的原因。

穆氏回来是好事儿,谢大娘听说后,很替他们一家子感到高兴,就在屯子里到处宣扬开了,“可不得了啦,沈老二一家回来了!”

“回来就回来呗,咋还有啥不了得的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老二这趟回来,可不是跟兰丫一个人回来的,把他媳妇也找回来了,另外还有一对龙凤胎儿女呢?”

“是吗?他媳妇啥时候怀的孕啊?咱们咋不知道呢?”

“就是走的时候就怀上了啊,只是当时日子浅,谁都不知道罢了……”

“那可真是奇事儿,走,咱们去看看去……”

在谢大娘的宣传下,不到一袋烟的功夫,整个靠山屯儿的老少爷们儿们都挤到沈若兰家来了,都是来看望穆氏和一队龙凤胎的。

当然,穆氏当年莫名奇妙的离家出走,现在又莫名奇妙的有了一对儿龙凤胎,大家的心里都存了个疑影儿,只是都心照不宣的没说出来罢了。

及至看到竹儿和菊儿兄妹俩,见到他们的长相,发现这兄妹俩跟沈德俭、沈若兰长得很像,大伙儿心头的疑影才算消掉。

着确实是沈老二的孩子无疑了!

穆氏见大家来探望,便笑容满面的跟大家打招呼,请大家坐下,还吩咐瘦丫他们给大伙烧水、倒茶,把竹儿和菊儿介绍给了大家。

“这是我们家的老二,叫竹儿,这个是老三,叫菊儿……”

桂生子媳妇看到竹儿和菊儿,欣喜的喊道,“哎呦,瞧瞧这小菊儿长的,跟兰丫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似的,竹儿长的也好,眼睛像你,鼻子和嘴巴像老二,这几个孩子都长的这么好,你们两口子可真有福气啊!”

“谁说不是呢,如今你们家的日子也过起来了,还有这么好几个孩子,往后这日子越过越有奔头了……”

大伙儿热热闹闹的说道着,尽说些吉利讨喜的话,谁都没提穆氏当年走的事,这种事儿要是发生在别人家,或许会有嘴欠的八卦打听打听,但是发生在沈老二家,就是有八卦嘴欠的,也不敢随便问。

沈老二家现在今非昔比了,自家发达了不说,还帮着大伙儿赚不少钱,就冲这一点,谁还会虎到去问人家的私密事儿?万一真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儿,被他们嘴欠这么一问,惹得人家心里不痛快,不就得罪了人家吗?

为了满足一时的八卦心里,得罪个能帮他们挣钱的金主,犯不上啊!

所以,大伙儿都异口同声的夸奖这竹儿菊儿好看,恭喜沈德俭一家团圆,那个忌惮的话题,没有一个人敢提起的。

沈秀云、沈秀英和老太太刘氏,也不像从前那样高高在上的端着架子了,母女三人都亲热的拉着穆氏的手,嘘寒问暖,问东问西的,敏感的话题她们只字不提,只管捡好听的说。

沈秀英:“嫂子,这都十多年了,你竟一点儿都没变样,还跟从前一样好看,你看我们,都老成啥样了?还是你有福气啊!”

沈秀云:“嫂子,我这小侄儿和小侄女长的可真水灵啊,一看就是聪明伶俐的……”

刘氏:“老二媳妇啊,你们这趟回来是打算在屯子里住下,还是住几天还回吉州那边儿去?叫娘说吧,还是留在屯子里吧,大伙儿在一处也好有个照应,也正好亲香……”

穆氏从打嫁给沈德俭,就从未受到过婆婆和小姑子如此的礼遇,现在被她们这样追捧恭维,弄得她浑身都不自在了,不过,她还是不卑不亢的回答了她们的问题。

刘氏和沈秀云沈秀云一听他们要在靠山屯儿住下来,顿时须乎的更来劲儿了,瞅那样很不能跪下来给穆氏提鞋似的。

王万福和齐来顺也围着沈德俭,不遗余力的讨好着,二哥长二哥短的说个不停,主要是向他汇报今年秋收的情况,当然,最最主要的是告诉沈德俭他俩在帮他们家秋收的时候花了多大的力气。

“二哥呀,你家山上种那些地我们都帮你收回来了,这家伙把我们给累的,差点儿累拉稀了,好在都收拾完了,暂时先都放在那几个大棚里了,还有一部分放不下的,我带人在你们家东西厢房挖了菜窖,窖起来了,山上那些土豆秧子、黄豆秧子啥的,叫我们带人都给烧了,烧成草木灰,明年好肥田……”

“大白菜啥的就都放在外面晒着了,我们这几天正着急呢,也不知道你跟嫂子是啥意思,要是想自家留着的话也就罢了,要是想卖的话那可得抓点儿紧了,现在市场上的秋菜差不多的都上市了,咱们再不卖,等大伙儿的秋菜都买完了,咱们的可都卖给谁去啊?”

沈德俭见他俩这么上心,心里多了几分感激,点点头说:“叫你们费心了,回头都谁帮我家秋收了,我挨个儿给工钱?”

“哎呦,二哥你说这话不就见外了吗?咱们是一家人,帮着干点儿活儿不是应该的嘛?啥钱不钱的啊?我们虽然没钱,但是也不能啥钱都挣啊?往后二哥可别这么说了,像我们多认钱似的,都臊人了!”齐来顺儿的嘴巴像抹了蜜似的,喋喋不休的说着。

王万福不如他会说,就只在一边儿溜缝儿,“对对对,来顺儿说得对,二哥可千万别跟我们见外呀,往后你家要是有啥活儿就吱一声,我跟秀云过来帮你们干来,另外宝根也大了,也能干活儿了,要是你们打算卖秋菜的话,我们一家三口儿都能帮你卖……”

此时,王宝根站在他爹娘的身后儿,听到爹根二舅提起他了,便抬起头,一双小眼睛怯怯的看着二叔一眼,当看到兰丫那双清冷的眸子看向他时,吓得他赶紧把头低下去了。

自从上次被沈若兰扣了屎盆子,又胖揍了他一顿,兰丫都成了他的噩梦了,一看到她他就情不自禁的发抖、害怕,连看她的勇气都没有了。

当然,他再也不敢把兰丫当成从前那个饿殍似的寒碜货了,现在的兰丫,在他的眼里就是女王一般的存在,甚至都是能掌控他生死那种的,他唯恐避之不及呢!

沈若兰看到王宝根那副上不得台面儿的样子,扫了一眼就把眼睛移开了,她懒得跟个熊孩子计较从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只要他不再来招惹她,从前的事儿就算了。

毕竟挨他欺负的是前身不是她,她也没有那么切身的感受到被欺负的痛苦,所以便很容易的原谅他了。

沈德俭说,“我明儿就去集上一趟,看看市场的行情,等看完市场行情就开始卖了!”

“行,二哥要是卖的话记得叫上我们一声儿,我们帮您卖去……”齐来顺和王万福自告奋勇,对沈德俭简直比对他们自己亲爹丢亲。

沈若兰却不着急把菜出手了,因为这些菜现在就出手的话,也不值多少银子,五六十亩的收成加起来,也就二三百两银子哪不是了,抛去工钱本钱,也就二百左右两的纯收入。

她费了好多的心思,又是开荒又是浇灌的,就收入这么点儿钱,她不甘心,所以想把手里的土豆地瓜和黄豆绿豆等菜蔬都进行二次加工,加工成耐储存的食物再卖出去,这样就可以翻倍赚银子了。

比如土豆和地瓜,可以加工成土豆粉儿和地瓜粉儿,这个世界上还没有粉条这种东西呢,她要是做出来,肯定能大卖特卖,风靡全国的。

而且,粉条还便于保存,只要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存个一年半载的都不会变质坏掉,比存土豆儿省劲儿多了。

还有那些黄豆,她打算做干豆腐或者豆腐皮儿,这个世界上只有豆腐,但是都是水豆腐,没有干豆腐和豆腐皮,她要是能把干豆腐给研究出来,再弄个五香干豆腐啥的,那银子还不得赚飞了?

至于那些大萝卜和绿豆、红豆啥的,她也不急着出脱,红豆和绿豆耐保存,可以留到夏天的时候做冰粥、绿豆糕或者绿豆汤等,大萝卜的话能卖就卖出去,卖不了的话就晒成萝卜干儿,萝卜咸菜,到时候再卖到酒楼去,只要配好蘸萝卜干儿的大酱,萝卜干儿指定好卖,而且还得比卖大萝卜卖的钱多!

家里的庄稼要是按照正常的方式出脱,最后纯利润可能连二百两银子都不到,但是要是按照她的法子去卖的话,至少能卖七八百两银子,更主要的是,还能带动村里的经济发展,给村民们找到赚钱的途径,让大家跟着一起赚钱,一起发家致富奔向小康!

**

村民们在沈若兰家呆了一会儿,就纷纷起身告辞了,人家刚回来,一家子都风尘仆仆的呢,总得给人家点儿时间休整休整吧。

大家陆续的起身告辞离开了,刘氏和沈德贵娘俩,齐来顺儿一家,王万福一家却都没有走,看样子是想留下来吃完饭,顺便儿再接着套近乎。

董奶奶和瘦丫本打算杀鸡宰鸭,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给他们接风,但是沈若兰却提出要吃打饭包,所以这顿晚饭就很简单了。

饭包,是北方人常吃的一种食物,深受北方人喜爱,就是把葱、香菜、臭菜等青菜撕碎(或切碎),再把呼熟了的土豆和鸡蛋扒皮夹碎了,跟刚才那些被撕碎(切碎)的青菜搅拌再一起,加上米饭,拌上肉酱(鸡蛋酱),均摊在大白菜叶子上,把大白菜叶子包起来,将里面的菜都包起来捧着吃,可香了!

他们一家人这一路都是在酒楼饭馆里吃喝的,鸡鸭鱼肉的早就吃腻了,就想着这家里的饭包吃呢,清淡不油腻,晚上吃正好,加上她不喜欢奶奶小叔姑姑姑父他们在他们家吃饭,所以故意提出要吃饭包,省得他们厚着脸皮在他家蹭吃蹭喝。

果然,听到沈若兰提出吃饭包儿后,奶奶和姑姑姑父的脸上都露出了失望的神色,还以为今晚能借光跟着大吃大喝一顿呢,结果他们家吃的是跟是饭包,饭包谁家都能吃得起,要是吃饭包的话,他们回家吃就好了,又何必留在这儿溜须拍马,看人家的脸子呢?

于是,在确定他们家吃饭包不久,这些亲人们就纷纷起身告辞了。

沈若兰巴不得他们走呢,见他们走了也没挽留,心里还盘算着怎么才能将他们打发出靠山屯儿,不然他们家在靠山屯儿常住了,这些亲戚们时不时的上门儿来借点钱儿,蹭顿饭,或者打打抽风沾沾光,多烦人啊?

会影响她的生活质量的!

吃完饭,沈若兰回屋去画图纸,她想做粉条也好,做干豆腐也罢,都得需要一些特制的工具,她打算今个儿就把图纸画出来,明个儿去县城定做了,再去买些明矾、石磨、纱布等必须的东西,然后再开始加工制作。

第二天早上,沈若兰在吃早饭时,把自己昨晚画好的图纸拿给爹看,并把自己的打算给说出来了。

沈德俭听得云里雾里的,他从来没见过粉条和干豆腐,不相信土豆和地瓜能做出面条一样的东西,也不相信圆溜溜的黄豆能做出一大张一大张纸张似的菜肴,但是,女儿从来没让他失望过,所以即便是不相信她整的这些幺蛾子,他也没有明确反对,既然她想做,就让她去做吧,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吃完饭,沈若兰正要去大春家雇车,还没等去呢,奶奶带着齐来顺和沈秀英、王万福和沈秀云来了,一看到他们满脸堆笑的样子,沈若兰就觉得肯定没好事儿。

不出所料,这几个人进屋没多久,就提起了沈德俭之前答应过他们的一件事儿。

“老二啊,你从前不是说,等兰儿回来就叫兰儿教万福和来顺儿做几样点心吗?现在兰儿回来了,你看……”刘氏帮着两个姑爷说道。

沈若兰可以肯定,刘氏肯定是收到齐来顺和王万福的好处了,要不然,她才不会为他们出头呢。

沈德俭听了,急忙看向沈若兰。

他当初答应了不假,但是前提是要跟兰儿商量商量的,要是兰儿不答应,他这个当爹的可没有权利把女儿好容易想出来的心血白白的教给别人。

当然,她要是答应,那就皆大欢喜了。

很意外的,沈若兰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行啊!不过,你们得自己去定做烤炉,没有烤炉,是没办法做点心的,回头我就给你们画个图纸,你们要是想学的话,就先去把烤炉定做出来,有了烤炉,我就能教你们了!”

她把烤炉的大小和规格跟齐来顺王万福说了一遍,王万福一听还要花那么多钱去做烤炉,顿时有点儿犹豫了。

照兰丫说的,一个烤炉就得二三两银子,他家里拿不出这老些钱啊!

齐来顺儿也很肉疼,但是他比王万福灵通,也比他脑子活泛,沈若兰说完烤炉的事儿后,他虽然也肉疼的不行,但还是咬着牙答应了。

“成,那兰丫你就帮姑父画吧,回头姑父就去找人把那烤炉给做出来了,到时候还要请你教教姑父咋做呢!”

沈若兰虽然看不上齐来顺儿,但是看看这俩便宜姑父的表现,觉得齐来顺儿的格局要比王万福大些,将来齐来顺发财的可能要比王万福大很多。

不过,谁格局大小,发不发财的,都不关她的事儿,她是真心想教他们的,至于他们学不学,那就是他们的事儿了。

其实想教他们做点心,不是她滥好心,而是因为她想叫他们都离开靠山屯儿才这么做的。

他们家就要在靠山屯儿落户了,她可不想这几房闹心的亲戚成天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晃荡,还不如教给他们点儿本事,叫他们走的远远的去谋生去,也省得她看见他们闹心。

当然了,她是不会把自己的本事和盘教给他们的,只教给他们两三样,够他们谋生即可,要不是看在他们学了本事就消失在靠山屯儿的份儿上,就是这两三样,她也不愿意教他们呢!

王万福虽然肉疼,但是看到齐来顺都答应了,自己也忍痛答应了。

“好吧,咱俩一起做,到时候挣了钱也对半儿分……”

沈若兰见他们都同意了,就回屋去画了个烤炉的图纸,并标注了大小规格,交给了他们。

之后,沈若兰就去大春家雇了大春哥的马车,往县城去了。

沈若兰去年就是这个时候穿越过来的,记得刚穿过来时,自己瘦得跟非洲难民似的,走路都摇摇晃晃,从靠山屯儿走到桃花村的力气都没有,想去县城一趟,连五文钱的车费都拿不出,第一次进县城,还是张二勇好心帮她付的车费呢!

想到张二勇,沈若兰的心里暖暖的,在自己最苦最难的时候,多亏有那个傻乎乎的憨小子帮忙了,对于他的帮助,沈若兰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都走好几个月了,连个信儿都没有,也不知他现在参军了没有,真希望他能如愿以偿,生活幸福……

到了县城,沈若兰去了铁匠铺,定做了一些必备的工具,如粉漏子,大剪子等,还去杂货铺定了一方石磨,买了明矾和纱布等东西,留着做干豆腐和粉条子用。

定完这些,她特意去了一趟段家的绣坊,上回来县城时,段夫人跟自己说起过有个叫媚儿的小妾要逼宫夺位,段夫人向沈若兰求助,沈若兰没有帮她。

虽然没有帮她,但是不表示她不关注,其实,她当初之所以没有出手襄助,主要是因为段夫人太不争气了,男人视她如敝履,跟个小妾一起算计她、挤兑她,她还舍不得和离,非要跟那个男人过日子,这不是犯贱吗?

她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才一气之下撒手不管的。

但是,她跟段夫人多少还算是有点儿交情,就算她当初没帮她,但是在她的心里也是一直惦记着她的,所以这次来县城办事,办完事后第一件事儿,就是去绣坊打听她,想听听她怎么样了,段公子是否真的宠妾灭妻,置他们多年的夫妻情谊于不顾了……

段家绣坊自从出了卡通系列的绣品,就一直生意火爆,绣坊的规模也不断地在扩大,沈若兰这才几个月没来,这次来时,赫然发现绣坊又扩大了,把边上那家铺子都给买下来打通了,变成了一家更大的绣坊,看起来气派极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4章 花夫人

“请问小姐,您想买什么?”

绣坊里,一个女伙计见沈若兰进来了,忙热情的上前招呼。

沈若兰笑了笑,说:“我不是来买东西的,我是段夫人的朋友,请问段夫人在吗?”

女伙计一听她是找段夫人的,脸色徒然一变,飞快的四下瞅了瞅,见无人关注这边儿,才低声说:“不在,你快走吧!”

一见女伙计这异乎寻常的表情,沈若兰就知道段夫人肯定出事了,刚想问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哪知那个女伙计已经躲瘟神似的躲开了。

沈若兰见状也没再纠缠,出了绣坊就让大春哥把她送到段家去,她要看看到底是怎么了。

虽然她恨看不起段夫人的优柔寡断,也讨厌她不够坚强,到了这个份儿上都舍不得离开那个渣男,但是恨归恨,要是看到她太受委屈,她还是会出手帮忙的,毕竟从前段夫人待她不错,她要是有能帮上忙的地方,一定会尽力而为的。

到了段家,沈若兰下了车去敲门,门开后,一个看门儿的老头子开了大门,探出半个身子,询问说:“姑娘,你找谁啊?”

沈若兰说:“我是你家夫人的朋友,特意来见她的,劳烦你帮我去通报一下吧!”

门房老头儿说:“咱们府上有好几位夫人呢,你找那个夫人啊?”

沈若兰说:“就是你们当家公子的夫人!”

老头又说:“就是咱们的当家夫人也有两位呢,一位是咱们公子的原配夫人,还有一位是最近扶上来的平妻花夫人,不知姑娘您找的是哪一个?”

沈若兰一听新近扶上来的平妻,立马心情就不好了,平妻是啥呀,就是男人除了正妻之外又明媒正娶的老婆,地位跟正妻一样的,又有对房之称,就是与正房对等,可以与正妻平起平坐的。

古代等级森严,嫡庶尊卑分明,通常情况下男人是不会娶平妻的,因为平妻的存在,就是他对正妻的否定和不认可,把一个妾室扶成平妻,对正妻来说太不公平了,简直就是一种欺压和侮辱,所以,绝大部分人是不会娶平妻的,否则会遭到世人非议的。

而男人一旦顶着巨大的压力娶了平妻,就证明他对这个平妻是极其宠爱的,不然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去娶这个女人,所以,一般有平妻的家庭,这个家里的主母基本上就是摆设了,而这个家,也多半要落到那个平妻的手里了!

沈若兰在心里叹息了一番,拿出一小块碎银子塞到门房老头儿的手里,说:“我要见原配的段夫人,不是那个花夫人,你进去通报一声吧。”

老头听了,依依不舍的看了那块银子一眼,又把那大约有一钱重的银子又递了回来,小声说:“夫人病着呢,不能见客,您要是想见花夫人我倒是能帮您通传一下,想见夫人的话,还是请回吧……”

沈若兰听到这话,便又拿出一块银子,放在老头儿的手中,说:“既然见不到段夫人,那就让我见见家里的小公子和小姐也成,再不济见见段夫人的心腹之人也好,总之,请您方便一下吧!”

两块细丝足纹的银子,加起来都有三四钱重了,都快赶上这老头儿半年的收入了。

俗话说的好,黑眼珠,白银子,看到这白花花的银子,看门老头儿再也舍不得拒绝了,他收起银子,小心的说:“那姑娘你先在这儿等着,我让我老婆子进去试试看,要是成的话万事大吉,不成的话我再把银子退还给您!”

“好说好说!”

沈若兰根本不在意这点银子,只要他能尽心办事,就算办不成这银子赏了他也可以,只是这话现在还不能说,不然他拿了银子不办事儿就糟了。

门房老头进去了。

沈若兰站在大门外耐心的等了一会儿,大约一刻钟的样子,门开了,一个打扮得体的妇人走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个丫头,那个老头儿则垂着脑袋跟在她们身后,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像是犯了什么大错似的。

妇人出来后,傲慢的看了沈若兰一眼,问那老头说:“就是她吗?”

老头点点头,没敢抬眼睛看沈若兰。

妇人冷笑道:“这位姑娘,不知你想找我家夫人何事?我家夫人现在人在病中,大夫嘱咐了需要静养,不许劳心,现在家里一应事物都交由花夫人打理,姑娘若有什么事,不妨去找花夫人商量,不必挖门盗洞的去找夫人,不然要是扰了夫人养病,只怕姑娘担待不起呢!”

话说完,沈若兰就明白了,段夫人现在定然是被软禁起来,不得自由了,不然她做为段夫人的客人,也不会受到这样的待遇。

这时,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急急忙忙的走过来,对沈若兰说:“姐姐,您是沈姑娘吗?”

沈若兰见这小姑娘衣着华丽,眉眼跟段夫人有四五分相似,便认定她是段夫人的女儿了,便点头道:“正是!”

小姑娘一听,高兴得翘起了嘴角,说:“太好了,我娘念叨您好久了,可算把您给盼来了!”

这时,那个妇人对着小姑娘勉勉强强的行了个礼,开口说:“大姑娘不再里边儿陪着夫人,怎么跑出来了?”

小姑娘说:“我娘听说沈家姐姐来了,打发我过来请沈家姐姐进去坐坐呢。”

“那可不行,夫人还在病着呢,大夫告诉静养,要是这个沈姑娘搅到夫人养病,奴婢可担待不起啊!”打扮得体的妇人面无表情的回了一句,拒绝让沈若兰进府探望。

小姑娘听到拒绝,脸色有点儿不好了,说:“我娘的病迟迟不好,焉知不是素日里太寂寞的缘故,如今好容易来了个跟我娘能说上几句话的朋友,能和我娘说说话,替她散解散解,周妈妈你却不让她见我娘,这是不想叫我娘好了吗?还是收了谁的好处,专门儿跟我娘作对呢?”

周妈妈一听这话,顿时把脸撂下了,不咸不淡的说:“大姑娘这话可折煞奴婢了,奴婢就是个下人,就算借奴婢是个胆子,奴婢也不敢跟夫人作对啊?大姑娘就算想给奴婢定罪,也不能拿这个罪名压奴婢啊?”

小姑娘冷哼一声,说:“你还知道自己的身份?这就好,既然你知道自己的身份,就别再拦着了,我娘就是要见沈姐姐,你最好给本小姐让开。”

“那可不行!”周妈妈拦在那里,岿然不动,“大小姐不要任性,妇人的病是大夫诊断的,大夫叫妇人静养,大小姐把个生人带到咱们后宅去,万一出点儿什么事儿,奴婢可担待不起啊……”

“滚开,狗奴才,你不就是被人买通了欺负我娘的吗?”小姑娘看到周妈妈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终于跳脚了,指着她愤怒的大声说,“我告诉你,别以为你有了新主子就能欺负到我们的头上了,无论到什么时候,主子就是主子,奴才就是奴才,你不分尊卑,以下犯上,迟早会遭报应的……”

“哎呦,这是谁呀,好大的脾气啊!”

一声娇滴滴的叹息,莺声燕啼的,随后,一个容姿娇美妩媚的年轻女子走出来,她穿着一身玫瑰红织金缠枝褙子,下面是一条杏色的马面裙,头上梳着慵懒的美人髻,满头珠翠,佩环叮当,她的身后,还跟着四个打扮华丽的婢女,乍看起来跟个贵夫人似的。

周妈妈一见,急忙福下身,满脸谄媚的说:“夫人,您怎么出来了?有事打发小丫头子出来吩咐奴婢就是了,何必辛苦自己亲自出来呢?”

花夫人抬起纤纤玉手,摸了摸步摇上的流苏,说:“我听说大姑娘不遵医嘱,要把不相干的人带进府去叨扰夫人养病呢,所以特意过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原来她就是新近被抬为平妻的花夫人,沈若兰眯了眯眸子,打量起这为美人儿来。

花夫人闺名媚儿,人如其名,生的水媚脱俗,千娇百媚的,一颦一笑间都带着勾魂夺魄的风情,特别是那双水媚荡漾的大眼睛,只那么轻轻的一瞥,就足以诠释什么是惊鸿一瞥了,身段也玲珑优美,声调更是莺声燕啼,让人一听动静就先酥了。

这样的极品尤物很少有男人能抗拒得了,看到她后,沈若兰就明白段公子那么一个精明老到的男人为何会做出宠妾灭妻的事情了。

段小姐大抵有点儿惧怕花夫人,见到她后,一下子没了刚才跟周妈妈的气势,甚至还瑟缩了一下,才说:“是我娘叫我来找沈姐姐的,我娘都病了这些天了,一直沉默寡言郁郁寡欢的,我想着,要是有个能跟她说到一起的人儿跟她说说话,说不定她的病就好了呢!”

“呵呵,大姑娘的意思是,人要是有病了都不用请大夫吃药,只要找个合得来的人说说话,就可以病好吗,是吗?”花夫人阴阳怪气的笑起来,精致的五官显出几分嘲弄的神色。

小姑娘被她嘲讽的低下头,嚅嗫着说:“吃药是吃药的,我想,要是再能有个能跟我娘说到一起的人在一处说说话,她的心情纾解纾解,不就更好了吗?”

“大姑娘这么说,是说夫人跟我们说不到一处去吗?我们就不能帮夫人纾解心情吗?还是说夫人善忌,看到我们就不乐意,还要她巴巴的从外面带人进来跟她说?”花夫人的语气凌厉起来,带着点儿咄咄逼人的样子了。

小姑娘毕竟还是个孩子,被她这样逼问,不由得把头低得更低了,也不敢在说话了。

沈若兰很看不上这个花夫人这副狂妄的样子,特别是看到她一个妾室,把正室的孩子欺负成这样,心里就更气愤了,遂上前对那个小姑娘说:“大姑娘,既然夫人今天不便,那我就改日再来吧,或者你回去告诉你夫人一声也行,我家就住在七松镇靠山屯儿里,她身子好了,可以随时去找我,或者给我写信亦可。”

这句话的另一个意思就是:便是你阻拦我们相见也不好使,我把自己的地址告诉段夫人,她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跟我交流沟通,你阻止不了我们交流。

花夫人听到沈若兰说她住在屯子里,顿时明白她就是个村姑了,也就不把她放在眼里了。

一个村姑而已,有什么好防备的呢?不过,区区一个村姑就敢跟她唱反调,她要是不想法子收拾收拾她,那也太便宜这个村姑了。

花夫人转了转眼珠儿,忽然笑道:“既然姑娘是乡下的,想必来县城一趟也不容易吧?这样吧,本夫人看你也不像坏人,就破例许你去看看夫人,只是不许在那里待久了,免得打扰到夫人休息!”

沈若兰见她一会儿脸一会儿腚的,就知道她肯定是没安好心,不过就算知道她没安好心,她也不怕,于是就跟那个段小姐一起进后院去了。

一路上,段小姐没怎么说话,只是一边走一边瞪着那双大眼睛,警惕的东张西望着,唯恐被人给跟踪或者窃听似的。

看到正室的孩子被个登门入室的小妾欺负成这副样子,沈若兰的心里很难过,即为这孩子感到难过,也痛恨纵容小妾欺负自己老婆孩子的渣男。

身为女人,沈若兰平生最恨的就是那些为了点儿美色不顾一切、甚至对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冷酷残的渣男了,上辈子,她就是为了惩治这样一个渣男而死的。

她的一个远方表姐,嫁给了大学相恋四年的男朋友,结果没想到那个男人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跟表姐结婚后开了个ktv,然后跟ktv里的一个服务员搞上了,还搞大了人家的肚子,渣男见小三怀孕,非要把小三儿带回家去住,就是要小三跟表姐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意思,表姐的婆婆,也就是渣男的老娘给他跪下了都没好使。

后来,表姐被逼跟他一起陪着小三去医院产检,在医院走廊过道里不知为啥,表姐从十一楼跳了下去,因为出事的地点没有监控,渣男便说表姐是负气跳楼的,然而沈若兰知道,表姐是不可能跳楼的,家里还有一个九岁的外甥和两岁的小外甥女,表姐怎么可能舍得扔下孩子去跳楼呢?

她觉得应该是那个渣男跟小三儿合力把表姐推下去的,因为这个渣男根本就不是什麽有钱人,但为了能过上有钱人的潇洒生活,他花言巧语说服了姨夫,把姨夫和姨姨把他们养老的房子给他抵押贷款,贷了一百多万才开起ktv的,表姐的信誉卡也被他透支了一百多万元,而这些钱都被他拿来讨好小三了,据说小三的朋友过生日,渣男都大大方方的送上一万元的红包,而他的ktv根本就赚不到这么多,眼见得是资不抵债,他还不上岳父的房子钱也还不上表姐的银行贷款,就只好把表姐杀死,一了百了了,也正好成全他跟那个贱三儿了……

沈若兰推测出这番结论后,就开始忙着寻找证据,想把渣男和小三儿绳之以法,结果好容易找到证据,带着同事去抓那渣男的时候,渣男走投无路,跟她来了个鱼死网破,这才导致她穿到这里来的……

所以,她比别人更恨这种渣男,眼下即便是知道自己没有多大的能力帮段夫人,但她也一定会竭尽全力去帮她对付那两个渣男贱女的!

“沈妹妹,你来了!”

段夫人病歪歪的半躺在炕上,见到沈若兰来了,她扯了扯嘴角,露出了几分真切的笑意,看得出,她对沈若兰能来看她感到很高兴!

沈若兰在她身边儿坐了下来,才两三个月的功夫,段夫人就像老了五六岁似的,脸儿也黄了,身子也瘦了,连头发都是又枯又焦的,不像原来那么乌黑油亮了,一看就是得了大病的样子。

“段夫人,您怎么样了?怎么才几个月的功夫,就瘦成这副样子呢?”沈若兰关切的问道。

提起这话茬,段夫人顿时泪崩了,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哎,什么原因你还不知道吗?不过,别说这些不痛快的事儿了,咱们姐妹好不容易想见,说点儿开心的事儿吧,就说说妹子你,这么长时间不见,你这段时间干啥去了?”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她上京城去了,还见了皇上和太后呢,不过这话可不能往外说,万一哪句话说不对了会惹祸的。

“我还能去哪呢?这不是家里秋收吗?一直在忙着秋收呢!”她说。

这时,两个丫头献上茶点来,段夫人对那两个丫头说:“我已经好久没见过沈家妹子了,有些体己话要跟她说,你们到外面去伺候吧!”

两个丫头相视了一眼,就转身出去了。

这一幕让沈若兰明白了,段夫人现在算是彻底被架空了,连自己贴身伺候的人儿都不是自己的人,如此,她这个夫人离死也不远了。

沈若兰心里又气愤又心酸的,本想安慰安慰她,或者帮她出出主意怎么对付那个花夫人,但是段夫人却只字不往这上面说,跟她唠嗑的时候,一会儿问她家种了多少地,一会儿又问她家今年的收成如何?家有几口人、几间屋,养了多少牲口,一年能存下多少钱等,都是些没用的废话!

沈若兰可不认为段夫人现在还有闲心跟她唠这些闲嗑儿,她觉得她之所以说这些没用的,大概是怕外面有人偷听墙角,不敢说那些范劲的话吧。

闲话了一会儿,沈若兰假装站起来欣赏挂在墙上的《簪花仕女图》,走到窗前时刻意往外看了一眼,果然看见刚才被打发出去的两个丫头正贴着墙根儿坐在窗户底下听屋里的话呢,可见,段夫人的担忧还是不无道理的。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正说着呢,段夫人忽然从怀里掏出一个锦绣的荷包,荷包不大,却塞得鼓鼓的,一看里面就藏了不少东西,她把快速的荷包塞到了沈若兰的手中,还冲她眨了眨眼,示意她快点儿收起来。

沈若兰也怕被人看到,就假装把荷包塞进怀中(实际上是收进了空间里),又用口型问了一句:“什么?”

段夫人用自己的手指蘸着茶水,在炕沿儿上写了一个“信”字,示意她那个荷包里有信,会把一切跟她说明白的。

如此,沈若兰也就放心了,又略坐了一会儿,就起身告辞了。

守在外面那两个丫头见她要走,便把她送了出去,但只是把她送到段夫人院子的门口儿就回去了,显然是没把她当回事儿,不然怎么也得把她送到大门口儿去啊?

不过,对于自己受到的待遇,沈若兰倒是没说什么,这俩丫头都是花夫人的人,而她又是来看段夫人的,她们没把自己赶走就算客气了,还指望啥礼遇厚待呢?

段家很大,段夫人住的又是位于最里面的后宅,沈若兰在宅子里七拐八拐的走了半天才走到大门口儿,正当她准备出去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和呼喝声:“站住,拿住那个偷东西的村姑!”

沈若兰愣住了,什么意思?

拿住那个偷东西的村姑?

那个所谓的‘偷东西的村姑’指的是她吗?可是,她啥时候偷她们的东西了呢?

怔忡间,周妈妈已经带着好几个粗壮的婆子小跑到了沈若兰的跟前儿,段夫人身边儿的两个丫头也在,众人跑过来,呼啦一下子把沈若兰围住了,周妈妈气势汹汹的冲到沈若兰面前,抡起巴掌就向沈若兰的脸上扇过来。

沈若兰一抬手,准确的扣住了周妈妈的大手,怒道:“疯婆子,你干什么?”

周妈妈见沈若兰竟敢反抗她,更火儿了,冲着沈若兰的脸就啐了一口:“呸,小贱蹄子,我说你好端端的跑来我们府上做什么呢?原来是安着盗窃的心思呢?你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段家是什么人家,就凭你也敢偷段家的东西,你不要狗命了吧?”

沈若兰侧头一躲,躲过了周妈妈的口水袭击,才怒声道:“谁偷东西了?你哪只眼睛看我偷东西了?都说捉贼捉赃,捉奸捉双,你要是认定我偷你们家东西了,就先把赃物翻出来再满嘴喷粪也不迟!”

周妈妈冷笑说,“好,好,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啊,来人,给老娘搜她的身,把赃物给我搜出来!”

沈若兰一听要搜她的身,快速的退后一步,指着周妈妈怒道:“你们算什么东西?凭什么搜我?想搜我的话就先到官府备案去,咱们在官府里把事儿跟掰扯明白了!”

“哼!上官府就上官府,你道我们怕你么?只怕到了官府,你哭都找不着调儿呢!”周妈妈一听沈若兰主动要求上官府,反倒乐了。本县的县太爷跟段家的关系好着呢,又怎么可能向着她个小村姑呢?

这时,伺候在段夫人身边儿的两个小丫头上前,其中的一个尖声说:“你还敢说你没偷,我之前就把夫人的一对儿粉珍珠耳坠子放在妆台上了,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结果你今去一趟后,我再找那对儿珍珠耳坠子就不见了,不是你拿的?难不成是长腿儿跑了吗?”

沈若兰明白了,这时欲加之罪啊,她冷笑说:“我还是那句话,捉贼捉赃,捉奸捉双,你们要是认定是我拿的,咱们就到官府备案去,要是有证据我自然不会抵赖,但是谁要是想给我栽赃诬陷我,我也不会轻易放过的!”

“多大的事儿呢?报什么官啊?”花夫人在一众丫头婆子的簇拥下款款的走过来,带笑不笑的说,“这个姑娘好歹也是夫人的客人,要是一时错了主意拿了咱们家的东西,让她好好的还回来就是了,何必兴师动众的上官府折腾呢?要是闹到官府,咱们夫人的脸上也不好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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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关于兰儿前世的那一段是咱们现实中真正发生的一件事儿,发生在一六年,那会儿幺儿看到这篇报道的时候,气得两天都没睡好觉,一直想知道后续的事情,但是不知为啥,后面就没有报道了,小伙伴儿们有看到那篇报道的吗?有知道后续的事情的吗?若有,求告知一下)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5章才 绝交

花夫人之所以设下这个全套诬陷害沈若兰,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教训教训她,谁让她敢跟段夫人走那么近了?明知道她与段夫人不睦,还跟段夫人走动,不是明摆着根她作对吗?

所以她才要吓唬吓唬这个村姑,让她知道知道自己这个掌家夫人的利害。

但是吓唬归吓唬,其实她并不想把事儿闹大的,特别是不想闹到官府去,虽然段公子跟知县老爷私交甚笃,但说白了也都是权钱交易,段家家境殷实,在知县老爷的眼中那就是一块肥肉,要是动辄去官府打官司告状,少不得被勒索揩油,段公子会不乐意的。

再者,只为个村姑偷盗这点子小事儿闹到官府,也会让人看着她这个当家的无能,区区一个村姑,还不是任由她捏扁搓圆,何须大张旗鼓的闹到官府去呢?

周妈妈一听花夫人的话,赶紧见风使舵的说:“夫人说的极是,是奴婢思虑不周,夫人恕罪!”

说完转过脸,对沈若兰喝道:“我家夫人顾全声誉,不想经官,你赶紧的把赃物拿出来,再跟夫人磕头认个错,这事儿便算过去了,要是你还敢嘴犟执迷不悟,当心让你吃苦!”

沈若兰冷笑说,“你们说不经官就不经官吗?要是不经官的,谁来替我这个遭人诬陷的苦主做主?今儿这事儿还就必须得经官,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给谁磕头认错!”

花夫人见沈若兰一点儿都不惧她,还口口声声要去报官,不由得有几分恼怒,轻哂一声说:“你以为你是谁?想跟段家打官司,也不看你配不配?”

说罢,一声娇斥:“把这个贱人给我拿下、搜身!”

旁边儿的丫头婆子们一听这话,立刻鹰拿燕雀般冲上来,要擒住沈若兰。沈若兰是有功夫在身的,岂能叫她们给拿住了?当下二话不说,拳脚齐出,把冲在头里的几个丫头婆子给撂倒在地了。

花夫人没想到沈若兰竟然敢反抗,也没想到她还有功夫在身,及至见到她转眼间就撂倒好几个人时,才猛的回过神来。

她退后两步,转身就走。

然而已经迟了,刚走了两步,脖颈处忽然一凉,一把锋利的剔骨尖刀架在了她的颈子上。

“都别冻,谁敢上来,我先割花她的脸?”沈若兰握着剔骨尖刀喝了一声,将几个要上前护主的丫头婆子给喝止住了。

花夫人虽然是个爱抓尖卖乖的,但也仅限于对自己能欺负住的人,现在人家都把刀子架在她脖子上了,她哪里还敢利害啊?当即怂了。

“你们都退下,别过来…。”这话,是对那些药救她的丫头婆子们说的。唯恐她们冲过来救她把沈若兰给惹恼了。

喝退了下人,又颤颤巍巍的对沈若兰说,“我可告诉你,你最好别胡来,我现在可是段家的夫人,你要是敢伤我一根汗毛,段公子不会放过你的!”

沈若兰呵呵一声笑了,“不会放过我?好啊?我倒是想看看你男人是怎么不放过我的,不过,再这之前,咱俩的帐得先好好算算。”

她换了一只手拿刀,让自己拿刀子的动作舒服些,威胁起她来也更具威胁性了。

“我就是想知道,我跟你无冤无仇的,为什么诬陷我?”

虽然知道花夫人就是因为她跟段夫人往来才故意陷害她的,但是沈若兰就是要她亲口承认出来,也好杀杀她的威风。

花夫人感受到刀子压迫皮肤的锐痛,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但是当着这些下人的面她都跋扈惯了,有点儿抹不开认怂,便含糊其辞的说:“我没有诬陷你,夫人的屋里确实丢了东西,不过也兴许是丫头弄丢的,错怪到你头上了!”

这和稀泥的答复并未叫沈若兰满意,她一抬腿,猛的踹到花夫人的腿弯儿处,只听“噗通”一声,花夫人一声娇呼跪倒在地。

沈若兰低下头,冷森森的说:“既然有可能是丫头弄丢的,又为什么一口咬定是我做的?还是夫人那儿根本就没丢东西,你就是故意针对我?陷害我?”

“没有没有,夫人那儿真的丢东西了,她的丫头们都可以作证!”花夫人怕沈若兰对她不利,急切的喊道。

沈若兰哂笑一声,“看来,不给你点儿苦头尝尝,你是不会实话实说的,既然如此,就怪不得我了!”

说完,一伸手薅住她的云鬓,另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向上一割,花夫人盘在头上的发髻便一下子被割掉一大绺子来,顿时珠翠纷落,余下的头发也狼狈的披散在肩上,跟个女头陀似的。

古人一向重视头发,跟重视自己的脸蛋儿差不多,花夫人一看自己被割掉一大把头发,顿时心痛得尖叫起来,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似的。

她是个以色侍人的,要是没有了这一头乌黑靓丽的长发,她的美貌会大打折扣的,她获得的宠爱也就因此而降低,所以,她接受不了自己被人断发的事情。

沈若兰才不管她崩溃不崩溃呢,割完了一绺头发,又把刀子放在了她的脸颊处,阴森森德说:“上回是割你的头发,这回你再不承认,就割你的脸了!”

花夫人一听,吓得魂儿都飞了,也顾不上颜面不颜面的,一边大哭一边招认了:“姑娘高抬贵手,我认,我认还不行吗?”

正哭着,一道低沉的声音传过来:“怎么回事?”

段元焕大踏步的走过来,一下子就看到他的爱妾正披头散发的跪在地上,已经哭的涕泪交加,梨花带雨了。

众人一看家主来了,忙七嘴八舌的告状:

“公子,您可来了!快救救夫人吧!”

“这个村姑好吓人,不光殴打我们,还持刀行凶,把夫人的头发都给割掉好大一绺呢。”

“她还要割夫人的脸颊呢……”

花夫人一看到段元焕来了,像见到了救世主似的,梨花带雨的冲着他哭起来:“夫君救我——夫君救我啊——”

沈若兰本来背对着段元焕的,听到丫头婆子和花夫人的话,倏地回过头去,看见段元焕正皱着眉头向她看了过来,便毫不示弱的迎着他的目光看了回去。

段元焕一看竟然是沈若兰,顿时愣住了,他做梦都没想到沈若兰会在这里,还跟他的爱妾怼上了,“沈,沈姑娘,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若兰倒是没有惊讶,她早就想到自己持刀伤人会把他引来,所以见到他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只淡淡的说:“段公子,许久不见!”

段元焕堪堪的点了点头,伸手指了指沈若兰脚下的花夫人:“这,这是怎么回事……”

花夫人一看段元焕居然和沈若兰认识,而且沈若兰这么对自己他也看见了,他竟没有生气,更没有替自己讨公道的意思,急忙大哭着告状,“呜呜呜……夫君救我啊,这个贱人借着探望夫人的由头偷窃夫人的首饰,妾身过来问她,她就恼羞成怒,拿刀子劫持妾身,还要杀妾身呢……呜呜呜……”

沈若兰听到她恶人先告状,也不急着争辩,只睁着一双清冷的眸子看着段元焕,想看看他怎么处理这件事。

段元焕虽然宠爱花氏,但也不是那种色令智昏的糊涂虫,不然他也当不上段家家主,更不可能被湛王选中,在大事面前,孰重孰轻,他还是很拎得清的。

“住口,沈姑娘那么风光霁月的女子,怎么可能做那样的事?你不要凭空无人清白,免得追悔莫及!”他声色俱厉的喝道。

花氏一见段元焕竟然向着沈若兰说话,顿时委屈的不行,哭哭啼啼的说:“夫君,我没有冤枉她,是夫人屋里的红儿说的,不信您可以去问……”

这时,段夫人屋里那个叫红儿的丫头急忙跪在地上,磕头说:“回公子的话,适才这位姑娘去探望夫人,等她走后,奴婢就发现放在夫人妆台上的一对珍珠耳坠子不见了,当时屋里就只有夫人和她,在没进去过别人,所以就只好禀报了周妈妈,周妈妈也只是过来问问,没想到这位姑娘就恼了…。”

周妈妈也跟着告状说:“红儿说的是,奴婢真的就是随口一问,不想这位姑娘就把奴婢等拳打脚踢的,还把夫人的头发割掉了好大一绺子,奴婢想,都说打狗还看主人呢,这位姑娘这样猖狂,分明是没把咱们段家放在眼里呢!”

一听这话,沈若兰差点儿都要给这个周妈妈鼓掌了。

看来,姜果然是老的辣啊,这周妈妈的一番话,不仅把把她告了一状,顺便又挑拨一下,要是段公子是个爱冲动,头脑好发热的,听完这婆子的话,多半就要发难她了吧!

还好,段元焕还算理智,听到那周妈妈的挑唆后并不以为意,反而安慰沈若兰说,“沈姑娘不要跟这帮奴才一般见识,是段某管家不严,才纵得她们这般无法无天的,段某定会严惩她们给姑娘出气的。”

沈若兰听了,不由得大吃一惊,没先到段元焕竟会如此偏帮她,真是太让她意外了。

周妈妈和红儿也大吃一惊,她们等做梦都没想到,她们帮了花夫人一溜十三遭,最后公子竟要偏帮着这个村姑要惩治她们,俩人一时间都吓被蒙了,赶紧屁滚尿流的向花氏求助。

“夫人,救命啊,我们可都是一心为主的人啊……”

花氏看到段元焕这般对沈若兰,还以为是他看中沈若兰了呢,不觉又嫉又恨,但是又不敢闹,只好委委屈屈的哭着说:“夫君,您怎么能偏帮个女贼打压忠仆呢,您这样岂不是助长了她的气焰,让亲者痛仇者快了?”

段元焕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的说:“无凭无据,只凭一个狗奴才的一面之词就怀疑她人的品行,弄得府里鸡飞狗跳的,我看你这个管家的夫人也不怎么聪明嘛?”

花氏是个极会看眼色的,一看段元焕这副样子,就知道他对自己的做法不满了,她能有今天的风光,可都是仰仗着段公子的宠幸才得来的,要是他对自己不满了,自己宠幸没有了,她不还得像过去那样过活吗?

甚至还不赶从前活的好呢,这段时间她为了逼宫,把夫人得罪的透透的了,要是她现在失宠了,夫人不趁机弄死她都怪了!

所以,她坚决不能失去公子的宠爱,否则定会死于非命!

花氏定了定神,赶紧见风使舵的说:“夫君说得是,是妾身一时糊涂,没有查明就妄下定论了,妾身这就给这位妹妹赔不是请罪。”

此时,沈若兰已经松开了她,花氏也早就自由了,她站起身,转向沈若兰福下身去,可怜兮兮的说:“妹妹恕罪,都怪姐姐耳根子太软,听到这狗奴才说丢东西就着急了,也没有明察就妄下定论,冤枉了妹妹,还请妹妹大人大量,宽恕过姐姐这一回吧!”

沈若兰看到她这副假惺惺的样子,膈应的很,段元焕被过来之前她还在自己的面前各种耀武扬威,小人得志呢,这会子就装成一副知书达理的样子了,简直就是戏精!

“我一个村姑哪受的起花夫人你的大礼呢?这份歉意我可不敢当,只求下次来府上看望夫人时不被人算计就谢天谢地了,哪里还敢想别的?”沈若兰出言嘲讽。

花氏聪明着呢,听出沈若兰话里的嘲讽,心里虽然生气,但是当着段元焕的面儿却不敢反驳,只好陪着笑说:“姐姐也是一时糊涂,才被这些奴才给蒙蔽了,妹妹别生气,姐姐这就处置了她们给妹妹出气,如何?”

说完,又对段元焕道,“夫君,要我看,就把这两个搬弄是非得狗奴才各打二十大板吧…。”

段元焕知道花氏这是在找人替自己顶缸呢,虽然他挺生气花氏招惹沈若兰的,但他心里毕竟喜欢着花氏呢,也舍不得严惩她,但不惩治她又怕沈若兰不答应,便转向了沈若兰,询问她的意见。

要是沈姑娘肯放过花氏的话,他就顺水推舟,罚过这两个奴才就算了;要是她不依,定要追究花氏的话,那他也只好忍痛惩治花氏了,毕竟沈姑娘是王爷的人,为个女人得罪王爷的心头好,不值得啊!

沈若兰见段元焕询问自己的意见,心中倒是有点儿不安了。

她就是个农家女,之前跟段元焕有过点儿交集但也不多,两人充其量也就是认识而已,他犯不着对自己这般曲意逢迎,殷勤小心啊?都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他这么做,难不成还有别的目的?

因为不安,她不打算继续追究下去了,嘴上却也没有饶人,说:“您家的奴才确实该好好的管教管教了,我不过去探望下段夫人,她们就容不下我了,这要是传扬出去,外人还不得以为是您容不下段夫人,故意挤兑陷害跟段夫人有私交的人啊!”

段元焕被沈若兰刺得脸上一红,讪讪的说:“姑娘提醒的是,段某记住了!”

讽刺完这对男女,沈若兰就出府去了,大春哥还在外面等着她呢,她要是迟迟不出来,大春哥肯定得着急!

沈若兰出去后,果然看见大春哥正不安的在段家门前走来走去的呢,见沈若兰出来了,才放下心来,打着车帘儿让她上车去了。

一到车上,沈若兰赶紧拿出段夫人给她的那个荷包,打开荷包,从里面拿出一沓厚厚的银票来。

银票是五百两面值的,共六张三千两,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

沈若兰展开信看了起来,只看到一半儿,心里就拔凉拔凉的,有一种被人利用自己却浑然不知的感觉!

原来,段夫人在信中提出,要给她三千两银子的报酬,让她设法帮她把花氏给除去了,还承诺事成之后再给她两千两。

段夫人还在信中说,段公子最畏惧的就是湛王了,只要湛王发话,或者湛王不发话,只要她这个湛王的女人提出要处置花氏,段公子一定不敢抗拒的。

原来,她早就知道自己跟湛王的关系了!

难怪她一直对自己这么殷勤呢,也难怪段公子刚才对自己那么客气和阿谀呢!

在看完这封信后,她顿时对自己之前对段夫人的同情和担心感到不值了。

她拿她当朋友关心,她却拿自己当资源利用。

明知道她进府会遭到花氏的为难,还特意打发她女儿请她进府,她跟花氏怼起来的时候,段公子能那么及时的赶到,要说这里面没有她的手笔,沈若兰是打死都不信的。

她记得自己在进到段夫人的院子后,段小姐就不见了,肯定是在那个时候去找段公子了。

她的时间掐算得很好,就在她跟花氏干起来的时候段公子就来了,那时她还奇怪段公子为啥来的这么巧呢,现在看来一切都是人为的,便是再巧也不足为奇了。

段夫人吧时间掐算的好好的,就在自己跟花氏对峙的时候让段公子来了,无非是想借自己的手逼段公子收拾花氏,好达到她排除异己的目的,要是自这次被花氏侥幸逃脱了,她就再接再厉的用银票来收买自己,帮她把花氏彻底干掉,这一手算盘打的可真好!

沈若兰冷着脸,把那封信撕碎丢出窗外,暗暗下定决心,从此再也不去管段家的事儿了。

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此言果然不虚,她把段夫人当成朋友,要是段夫人真想除掉介入她婚姻的第三者,可以开诚布公的跟她说,她这么有正义感,说不定会同意帮她呢。

可是,她却没有那么做,而是用计谋算计她,想接着她的手帮她达到排除异己的目的,这…。简直太卑鄙了!

沈若兰决定,从今天起,跟段夫人绝交!

打定主意后,她乘着车子离开段府,跟大春哥在一家饭馆吃了点儿饭,又买了点儿东西,就赶着回靠山屯儿去了……

此时

京城的荣欣大长公主府里

“元儿,你就听娘的,先把宁儿娶了吧,你要是想娶安安,就等过后湛王跟安安退了亲在求皇上指婚也不迟,反正安安已经是你的人了,也不可能再另嫁他人,你还急什么?怕什么呢?倒是宁儿,她自幼跟你定的娃娃亲,为了等你都十九了还未嫁人呢,你要是不娶她,怎对得起你早逝的姑姑啊?”

荣欣大长公主坐在饭桌旁,苦口婆心的劝着儿子,这番话,她已经翻来覆去的说了好多年了,当年,儿子就是为了逃避跟宁儿成亲才离京出走,到吉州投身军营的。

荣欣大长公主知道儿子不喜欢宁儿,但是儿子不喜欢,她喜欢啊!

宁儿是她看着长大的,那孩子虽然长的不怎么好看,但是她温柔、沉静,一点儿都不张扬,不做作,元儿要是能娶到她,得她长长久久的照顾一辈子,那才是他的福分呢。

可惜这个糊涂东西太糊涂,被安安的那张美人皮给迷惑住了,一门心思的就只想娶她,不肯娶宁儿这样的好姑娘,真是急死这位老公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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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7章 沈若梅的下落

鲁元不疾不徐的嚼着嘴里的饭菜,咽下去后才不慌不忙的说,“母亲,将心比心,要是我父亲在娶您之前就已经置下妾室了,您愿意吗?”

荣欣大长公主一噎,随即愠怒道:“这怎么能比呢?娘当初可是公主的身份,嫁你爹那是下嫁,他当然不会有妾室了,可安安嫁你是门当户对的平嫁,就算你纳妾也属正常,她要是不乐意,那就是不贤!”

鲁元咳了一声,撂下筷子,正色道:“母亲,这根安安贤惠不贤惠没关系,您别什么事儿都扯上她,是儿子自己不想娶宁儿,儿子根本就不喜欢宁儿,您为什么非得逼着儿子娶她呢?就是您逼着儿子娶了儿子也一定不会待她好,如此不是更对不起姑母吗?还不如不娶的好呢!”

荣欣大长公主听了这话,有点儿焦躁道:“你跟宁儿的亲事是我跟你姑母十几年前就定下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不得你不肯,按理你该娶宁儿做正妻才对,娘顾念着你的心意,委屈宁儿做平妻,已经是对你百般让步了,你不要得寸进尺,这山还望那山高,告诉你,你要是不娶宁儿,娘就不许你娶安安,咱们看谁能拗过谁。”

一听这话,鲁元的头顿时一个变作两个大,他幽怨的看着荣欣大长公主,可怜兮兮道:“娘,您这样逼儿子真的好吗?”

荣欣大长公主毫不示弱,“是你在逼娘好不好?娘都给你说一百遍了,你跟宁儿自幼定亲,连庚贴都换了,现在你想不认账,这不是害人呢吗?娘绝不虚拟做这种背信弃义的事儿。”

“还有,你倒是给娘说说,宁儿除了不如安安长的好,到底还有哪里不好?值得你这样反感的?”

宁儿自幼便被接到荣欣大长公主府里,是荣欣大长公主看着长大的,她最了解宁儿了,那是一个温柔敦厚,谦恭守礼的好孩子,大长公主喜爱的不得了,真不知这臭小子是怎么想的,怎么就看不上她呢?

鲁元道:“娘,不是因为宁儿不好,而是因为宁儿很好,儿子不想误了她,宁儿人好出身也不赖,原该找个爱重她的男子婚配的,儿子心中并没有她,要是强把她嫁给儿子,岂不是误了她的一生吗?”

“哼,你现在才多大?就能看到一辈子吗?没准儿你以后觉得宁儿比那个安安好百倍千倍呢,不对,等你了解了她们俩,你一定会那么认为的,总之,你现在就别管误不误谁一生了,只管娶了宁儿才是正经的!”荣欣大长公主有点儿蛮横的说道。

对宁儿,大长公主殿下很有信心,她相信早晚有一天,元儿会体会到宁儿的好,也一定会窥破安安的真面目,到那时,他也就能幡然醒悟,知道该对谁好不该对谁好了!

所以,她一直坚持着,无论如何,哪怕暂时委屈宁儿做平妻,也一定要儿子娶了她。不然这么好的姑娘让别人家给娶走了,元儿这辈子可能就再也遇不到这么好的了……

这场谈话,又不出意外的无疾而终,这样的对话他们母子间都进行过很多次了,虽然荣欣大长公主一心想让鲁元先把宁儿娶了,哪怕委屈宁儿做平妻也行,可是鲁元就是坚决不肯,他舍不得安安受委屈,也不想误了宁儿的一生,所以这段时间以来,就一直在跟他母亲打太极,娘俩为这事儿唧唧啾啾了将近一个月,直到鲁元启程去吉州,也没争论出个头绪来。

鲁元走时,是跟陈炳荣一起走的,两人现在一起掌管北军,在一起多多交流多多沟通,了解一下彼此,是很有必要的。

**

沈若兰定做的工具需要几天的时间才能做出来,她想趁着这段时间回吉州一趟,把吉州那边儿的生意处理一下,要是可能的话,她希望把那边儿的产业都卖了,兑换成银两,往后他们一家人就在靠山屯儿扎根儿了。

她把自己的想法跟爹说了一下,沈德俭很支持她的想法,他是土生土长的乡下人,老根儿就在乡下,打心眼儿里喜欢乡下朴实安稳的生活,如今兰儿张罗着回乡下来扎根儿,正和他的心意呢!

不过,家里的几间铺子都是旺店,往出兑或者卖的话肯定得卖不少钱,他可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去,那么老些钱要是放在兰儿的手中,被人盯上可就坏了菜了,因此决定跟沈若兰一起去,让媳妇和竹儿菊儿留在老家,等他们把铺子处理完再回来。

爷俩说走就走,决定下来后当天就出发了,还是大春儿送的,在路上走了两天就到了吉州。

到达吉州后,父女俩连家都没回,就分别去了火锅店、印刷厂和点心作坊看视了一下,看看他们不在的这段时间铺子的经营情况,营业额有没有下降等等,结果让他们爷俩非常满意。

他们不在的这段时间,福存、金存和周正都非常用心,甚至比他们在的时候都用心,他们把铺子打理的井井有条,帐也记得清清楚楚,分毫不差,以至于沈若兰看过之后,生出了一种‘倘若铺子兑不出去,就一直这样开着,让他们仨替她经营管理’的想法。

这三个人都是知根知底的可靠人,一个受过她的恩惠,另外两个是她的堂哥,都能尽心尽力的帮她的,不过,这是下下策,要是能把铺子兑出去,她还是想兑出去,不图别的,图省心嘛!

为了尽快把铺子出脱了,沈若兰还特意去了一趟吉州商会,把自己要往外兑铺子和卖房子的事儿跟商会的会长交代了一下,商会会长是个很和善的人,也很好说话,听到沈若兰的请求后,当即答应帮她张罗。

只是兑铺子也好,卖房子也罢,都不是钱少的买卖,不是想兑就能兑出去,想卖就卖出去的,这事儿还得看机缘,要是运气好的话,没准儿明天就卖出去,要是运气不好,兴许一个月俩月的也出不了手呢。

沈若兰也知道这事儿急不得,跟商会的会长交待明白后就回家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沈若兰看着对面灯火辉煌的王府,忽然很想去看看他在干啥?已经二十多天没见到他了,她都有点儿想他了……

只是,没等她付诸于行动呢,大爷和大娘却找上门儿来了。

“老二啊,你可算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就见不着你大哥了……”一进门,大娘就开始血乎。

沈德俭急忙给大哥大嫂让座,笑着说,“大嫂这话是咋说的?啥看着看不着的,大哥这不好好的吗?”

“好啥呀?我们俩都快让梅儿给愁死了,你是不知道哇,前几天你大哥给愁的大病了一场,差点把老命给交代了,我这也是硬撑着呢,要不是为了梅儿,我也早就撂片子了……”大娘一边说,一边拉着衣襟擦眼睛,她这可不是装的,是发自内心的难受,是真心实意的哭。

这段时间,他们老两口为了找沈若梅,把吉州城的大街小巷都走遍了,逢人就问,见着人就打听,老两口子一辈子说的话加起来都不如这段时间说的多。

可惜,找了这么久还是一无所获,沈若梅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一点音信都没有,可把他俩给愁坏了,天天白天出去找闺女,晚上回来哭,眼睛都要哭瞎了。

因为惦记着她,晚上还总做关于她的梦,一会儿梦到她给拐子给卖到妓院去了,一会儿又梦到她被卖到山里给老光棍儿当媳妇了,还梦到过沈若梅跟他们哭,说她冷,说她疼,还说她要死了,让他们去救她。

沈大爷和沈大娘在三个孩子中最稀罕的就是沈若梅了,梦中景象就跟扎他们的心似的,每次梦醒,老两口儿都心疼得抱头哭上一场,找闺女的心情也更加迫切了。

这不,晚上找闺女回来后,一听说沈若兰他们回来了,老两口连饭都没顾得上吃就找来了,之前兰丫答应过他们找湛王帮忙找沈若梅的,后来他们一家子走了,这事儿就给撂下了,老两口这段时间一直是盼星星盼月亮的盼兰丫回来,好让她帮他们去求湛王找他们闺女呢!

“来,大爷,大娘,来喝点儿茶。”沈若兰拿起炕桌上的茶壶给大爷大娘倒了水,放在了他们的身边。

“不用忙了,兰丫。”

沈大娘擤了一把鼻涕,说,“我今天跟你大爷过来不是喝茶来的,我们就是想问问你还记不记得之前你答应过我们啥?”

沈若兰一听,就知道她说的是让她去帮沈若梅求湛王的事,那之前,她确实是答应过大爷和大娘,但是不是她自愿答应的,是被大娘又要给她下跪,又要给她磕头给逼的,她不得不答应的,所以,她的心里从来没想过真心帮他们,只好敷衍说,“大娘,我当然记得了,其实答应完你们我当天就去求湛王了,湛王也派人四下里寻找了,只是没找到,我也没办法呀!”

沈大爷和沈大娘听到这话,就像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一般,不约而同的哭起来,大娘一边哭还一边拍着大腿唱,“哎呀我的老天爷啊,你把我的梅儿弄哪去了啊?你还让不让我们老两口子活了?这不是要我们老两口子的命吗……”

大爷也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靠山屯儿里响当当的硬汉,现在被女儿磋磨得像个窝窝囊囊的糟老头子似的,别提有多可怜了。

沈德俭一看大哥大嫂这幅样子,急忙好言劝慰,然而几句不疼不痒的安慰话,又怎么安抚得了老两口子那颗绝望的心呢?

沈若兰知道大爷大娘之所以在她家哭号喊叫,是在给她施压,想让她再帮忙使使劲儿呢,虽然心里边儿不大满意他们的做法,但是看到他们这副伤心的样子,也不忍心怪他们了。

大爷大娘哭了好一阵子,直到哭累了也把嗓子哭哑了,再也哭不出来声了,才消停下来。

老两口儿走后,沈德俭犹豫了一下,说:“兰儿,要不,你去求求湛王吧,只要他出面,肯定能找到梅儿的。”

沈若兰淡淡的说:“要是换作福存哥和金存哥,就算大爷大娘不说,我也会去求他的,但是沈若梅不行,爹你说我好记仇也好,心眼小也罢,反正我是记她的仇了,她死她活那是她的事儿,与我无关,我是不会因为她去求人的。”

沈德俭听了,无奈的叹了口气,不再说话了。

这个家里,沈若兰有绝对的话语权,就算沈德俭是爹,也不能命令兰丫做她不乐意做的事儿,这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是在不知不觉间养成的,沈德俭一直遵循着,从未想过要打破了。

沈若兰陪着爹坐了一会儿,就回去睡觉了。

睡到半夜的时候,忽然觉得身上很沉,被压醒了。

她睁开眼,一下子看到那张熟悉的俊脸,正停在她头上深情的看着她呢。

“你怎么来了?”若兰睁着惺忪的睡眼,带着鼻音问了一句。

淳于珟笑道,“你在这儿,我当然得来了。”

沈若兰说:“那你的事儿处理完了吗?”

“差不多了!”淳于珟一边回答着,一边手脚麻利的脱下衣服,钻到了沈若兰的被窝儿。

“来,兰儿,抱抱!”多日不见,他好想她,进被窝儿后,立刻伸手抱住了她。

沈若兰也没有抗拒,顺势钻进了他的怀里,还配合的搂住了他的腰身。

相拥的刹那,熟悉的身体,熟悉的味道,让他们的心一下子舒坦了,就像一个奔走了多日的旅者回到了温暖的家似的,精神一下子得到了放松,心灵也找到了停泊的港湾似的。

淳于珟把自己的脸埋在了沈若兰的颈窝里,低声道:“兰儿,我已经打发人到你们家后面的山里去盖房子了,等再过几个月你及笄了,我就去你家里提亲,咱们就能天天这样厮守着过日子了……”

沈若兰听到他到后山去盖房子了,疑惑的说:“这都十一月了,马上就要上冻了,现在盖房子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我这些天把盖房子的材料都备齐了,工匠也都找好了,只消十天半个月的,就能盖完,先把主屋盖好,剩下的花园水榭等明年春天在修。”淳于珟低哑的回答。

闻言,沈若兰笑了,说:“只怕没等到明年,皇上和太后就把你弄回去了呢,我总觉得他们不会这样轻易的放过咱们,这段时间的平静,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暂时安静罢了,他们肯定在憋什么大招等着对付咱们呢!”

淳于珟从她的颈窝抬起头,深邃的眸子里闪出两道犀利的光芒,他沉声说,“我已经做到了最大的让步,要是还有人咄咄相逼、得寸进尺的话,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

黑暗中,沈若兰看不到他的表情,却忽然感到自己蓦地被一股子森寒的气息给笼罩住了,沈若兰瑟缩了一下,蜷缩到他的怀里,嘀咕说,“别说这些吓人的话了,来,跟我说说,你要是搬到靠山屯打算咋办?带多少人过去啊?我记得你府上还有一个准姨娘呢,是不是也要带上了呀?”

淳于珟听了,脸上的表情缓和了很多,作势在她的脸蛋儿上嗅了嗅,笑道,“好酸啊,我怎么闻到这么大一股子醋味儿呢?”

沈若兰一扭头,给了他个后脑勺,“别扯这没用的,说,你打算怎么安排她?”

要是淳于珟不把青莲打发走,沈若兰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就算知道淳于珟对青莲没有那份心思,她也不会把一个对自己男人心怀不轨的女人放在他身边儿。

还好,淳于珟没有让他失望,凑到她的耳边说,“我已经给了她一笔钱,让人把她送回老家去了,这样安排你还满意吗?”

他说得风轻云淡的,沈若兰还以为很顺利的就把青莲打发走了呢,却不知青莲在走之前狠狠的作了一场,她说什么都不肯走,见淳于珟执意要打发她,竟一头撞在了柱子上,差点殒命。

撞墙后,淳于素珟叫人把她抢救过来,在她还在养伤的时候,就派人强行押着她把她给送走了。

不是淳于素翻脸不认人,而是她的行为触到了淳于珟的底线,让淳于珟十分厌恶。

他最恨别人威胁他了,就是太后威胁他都很少成功,何况是她呢?

沈若兰听说青莲被送走了,嘴角情不自禁的翘了起来,低喃着说,“不光是青莲,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行,我是个有感情洁癖的人,月事带和男人绝不与别的女人共用,这是我的底线,如果你真的想和我过一辈子,希望你永远都不要触碰。”

淳于珟捏了捏她的脸,带着几分暧昧的神情,说,“瞧你说的,好像你男人多好色似的,我要是喜好女色,后院里早就人满为患了,何至于像现在这般冷清啊?”

沈若兰想想也是,就偎依在他的怀中,戏谑着说:“听你这话好像有点儿遗憾呢?怎么,后悔了?”

淳于珟听了,咬牙说,“你个小没良心的,爷都要为你守身如玉了,你还敢说这样的话?爷现在就让你后悔!”

说完,伸手向沈若兰的两个腋窝下抓去。

沈若兰没想到他会出这一招,她明明记得这一招是她用来对付他的,没想到现在被他给用上了,她真是欲哭无泪,一面反抗一面求饶,“别闹了,哈哈哈……我爹在东屋呢,当心被他……哈哈哈……听到……”

淳于珟也是不想被未来岳父听到,看沈若兰求饶后,抓了记下就放过她了,不过,也不是白白的放过她的,还额外的勒索了很多‘好处’。

两人都是当年的男女,又都对彼此有情,床第之间的妙处就自不必说了……

翌日,天还没亮,淳于珟就悄悄的离开了。

沈若兰昨晚上跟淳于珟闹腾的半宿,也没睡好觉,淳于珟走后,她本想再睡一会儿,结果这一睡,就睡过头了。

沈德俭起来后,见沈若兰没起,在她屋门口听了一会儿,听到她匀称的呼吸声,晓得女儿睡得沉,不忍把她叫醒,就起身去了自家的点心铺子,想到点心铺子拿点儿点心回来给女儿当早点吃。

经过火锅店时,火锅店刚开门儿,里面的伙计和打杂的正擦桌子抹椅子的打扫卫生呢,一个打杂的见到沈德俭,眼睛顿时一亮,小跑几步追上他,低声说:“东家,您可回来了,小的有事儿要向您禀报呢……”

沈德俭顿住脚步,说:“你是……”

“呵呵,小的姓崔,在家里排行老三,大伙儿都叫小的崔三子!”崔三子点头哈腰,热情的自我介绍。

沈德俭点点头,又问:“你找我有什么事?”

崔三子说:“小的记得数月前咱们家曾到处寻找大老爷家的小姐,老爷当时还悬赏十两银子呢,呵呵呵……”

沈德俭一听这话,顿时严肃起来,“怎么,你知道梅儿在哪?”

崔三子嘿嘿一笑,说:“不敢欺瞒东家,小的确实知道点儿关于大小姐的事儿,只是,只是……”

他抬起手,拇指和食指捻了捻,做出一个要钱的动作。

沈德俭立刻激动道:“钱好说,你要是真能帮我们找到梅儿,银子就马上付给你!”

“哎呦,还是东家爽快!”崔三子一听有银子,立刻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搓着两只手等着沈德俭给他银子。

沈德俭急忙带着他来到点心作坊,把沈金存也叫过来,叫他到印刷厂叫沈大爷和沈大娘和福存都叫过来,就说有梅儿的消息了。

这么多天了,好容易盼到梅儿的消息了,沈德俭希望大哥大嫂能第一个知道。

沈金存一听有沈若梅的消息了,立刻撒呀尥蹶子的往印刷出跑,不一会儿就把爹娘和大哥给带回来了,沈大娘还没等进院儿,就嗷嗷嗷的直叫:“我的梅儿在哪?她现在好不好?有没有受委屈……”

及至进了院子,更是一把拉住崔三子的胳膊,使劲儿摇:“快说,你快说,我的梅儿现在咋样了?过得好不好?”

崔三子嘿嘿的笑着,但笑不语,沈德俭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解开顺袋,从里面拿出一张十两的银票,道:“这是十两银子,希望你没有骗人,不然,我会有办法叫你吃不了兜着走的。”

崔三子一边接过银票一边笑道:“小的就算有十个胆子,也不敢骗东家您啊,小的确实知道大小姐在哪呢,也随时都能带着东家去找,只是,当初还有人说要悬赏的,小的记得,那俩个人也都说要各赏二两银子呢!”

“呶,这是二两银子,给你!”沈福存知道崔三子在旁敲侧击的跟他要银子呢,当即毫不犹豫的拿出二两银子,给了崔三子。

沈金存也拿出二两银子递了过去,嘴上还道:“银子都给你了,快带我们去找梅儿吧!”

崔三子一下子的了十四两银子,差点儿乐出大鼻涕泡,把银子拿在手里又是看又是咬的,确定是纯银子无疑后,才小心的藏了起来,最后又把沈德俭给他那张十两的银票对着日头看了许久,才收起来。

沈大娘都急得直跺脚了,看他终于验看完银子了,就迫不及待的说:“你倒是说呀,我闺女到底在哪?她现在咋样了啊?”

崔三子笑眯眯的说:“别急嘛,大小姐现在还好好的呢,就在牛家屯儿的村民的牛奎家里,好像已经给牛奎当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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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8章 沈若梅得救

崔三子早就知道沈若梅做了村妓的事儿,但是这事儿他没敢跟老沈家的人说,自己只装作刚知道沈若梅就在牛奎家的样子,免得遭到东家的疑心和埋怨。

沈大娘一听沈若梅跟了个乡下人,马上就知道肯定不是沈若梅乐意的,梅儿最是个嫌贫爱富的,要不是被人强行拘禁在那里,她断不会跟个泥腿子过日子。

“那咱们还等啥呀?赶紧的,去找梅儿吧。”

得知了闺女的下落后,沈大娘再也无法平静了,一叠声的要去找人,又打发沈福存赶紧出去雇车,恨不能立刻飞到牛家屯,立马把她闺女救回来。

沈德俭看了看这几个人,说,“要不你们先去吧,我到衙门去一趟,找几个官差跟着,不然万一起什么争端,就咱们这几个人怕是要吃亏呢。”

沈德俭的担心也不无道理,通常农村一个屯子住着的,都是沾亲带故的亲戚关系,一家有事儿别家也会伸手帮忙,他们这次是去要人,万一那个牛家不给,两方起了争端,他们这边儿人少,岂不是得吃亏?。

不过,要是有衙门的人跟着,不管多少人,乡野百姓都惧怕衙门,就不敢跟他们争执抢夺了。。

沈大爷说:“你说的也在理,那行,你去官府吧,我们先去牛家村。”

其实,他也可以等沈德俭报完官,跟官府的衙役一起去牛家村的,但是他此刻心急如焚,叫他等一秒对他来说收拾一种烹心煮肺的煎熬,他不想等,只恨不能一下子飞到牛家村去,立马把她闺女救出来呢。

于是,一伙人兵分两路,沈德俭去官府;沈大爷和沈大娘以及沈福存、沈金存在崔三子的带领下,坐着马车去了牛家村。

牛家村离吉州就十多里的路程,沈福存图稀快,特意雇的是双马拉的大车,一路上沈大爷和沈大娘又不停的催,车夫甩着鞭子把两匹马赶的飞跑,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就赶到了。

进了牛家村,到了牛奎家附近,崔三子叫停了马车,把车帘儿撩起个缝隙,悄悄地对车上人说,“你们看,就那棵大榆树下坐个老太太的那家就是牛奎家,那个老太太就是牛奎的老娘,你们进去吧,我跟牛奎是邻居,要是叫他看见我往后肯定得找我的麻烦,我就不下车了。”

此时,牛奎的老娘正坐在大门口望风把门,家正一个外村来的嫖客在嫖沈若梅呢,如今已经是十一月的天气,外面很冷,牛奎嫌在外面守门太冷,就让他老娘自己守门,他到邻居家去赌钱去了。

沈大娘一听沈若梅就在这座破房子里,顿时啥都顾不上了,噌的一下站起来,撩起车帘儿就往下跳,沈大爷、沈福存、沈金存和陆续的下了车,直奔那座土胚屋去了。

“唉唉唉,你们是谁呀?你们是干啥的呀?咋还私闯民宅呢?”

牛奎的老娘看见沈大爷和沈大娘一行人杀气腾腾的冲过来,直奔她的家,急忙站起身,试图阻挡。

沈大爷和沈大娘一心想着沈若梅呢,见这个干巴老太太给挡着大门,沈大爷大手一挥,一个大瞎巴掌就把牛奎娘扇到了一边儿去,自己带着老婆子和俩儿子直接闯进了牛奎家的园子里。

此时,沈若梅正在屋里接客呢,忽然“当啷”一声,门被撞开了,她日夜期盼的亲人们闯了进来。

沈大爷和沈大娘等一进屋,就看见沈若梅赤身裸体的躺在炕上,身上还骑着一个比沈大爷还老的老头子,几个人立刻都受不了了。

沈大娘尖叫着扑过去,“你个老王八犊子,你敢糟蹋我闺女,老娘杀了你.....”嘴里一边骂着,一边把老头儿从沈若梅的身上薅下来。

那老头子光着腚呢,不方便反抗,转眼间就被沈大娘给拖下了炕,沈大娘疯了似的,也不管老头子露不露身子,扑上去只管又挠又打的。

沈大爷和沈福存、沈金存也受不了眼前这一幕,顿时都把满肚子的气撒在了这个瘦老头的身上,爷几个围着瘦老头,又踢又打,打的瘦老头抱着脑袋连连求饶。

沈若梅看到爹娘和哥哥弟弟,马上反应过来自己已经获救了,激动得一骨碌从炕上爬起来,拍着大腿放声大哭:“哎呀我的亲娘啊,你们咋才来呀?你们知不知道我差点让人家祸害死啊,你们要是再晚来几天肯定就看不着我了啊,娘啊,我好惨啊……你们可得为我做主啊......”

沈大娘听到闺女的哭声,也顾不上收拾那个糟蹋她闺女的瘦老头了,急忙跑过去抱住了她姑娘,也跟着放声大哭起来,“我可怜的梅儿啊,谁把你弄到这儿来的?谁把你害成这样的,你快告诉娘娘,找他拼命去……”

才三个月的功夫,梅儿就瘦得不成样子了,原来珠圆玉润的身子,现在瘦得就剩一把骨头了,脸颊也塌陷进去了,还一点儿血色都没有,更让沈大娘揪心的是,女儿瘦骨嶙峋的身子上青青紫紫的,还有好多结了痂的牙印子,一看就是被人糟蹋的,还得是经常被人糟蹋!

沈大娘心疼得都要吐血了,一边哭一边儿帮沈若梅穿上衣服。

沈若梅没有这个季节的衣服,身上的这身儿还是牛奎先前的老婆穿过的,肥肥大大、破破烂烂的,很不合体,把沈若梅显得更加瘦弱不堪了。

“娘啊,你们总算是来了,你都不知道我这几个月过的是啥日子啊.....”沈若梅呜呜呜的哭着,正诉苦呢,牛奎带着三四个乡下混混杀来了。

原来,牛奎的老娘被沈大爷一撇子打到一边去后,察觉出这帮人来者不善,可能是来找沈若梅的人,因为自家理亏,就没敢硬跟他们拼,赶紧一溜烟的跑去找他儿子了。

牛奎听到老娘的话后,马上想到是沈若梅的家人找来了,不过,他可不打算把沈若梅还给她家里,因为沈若梅不光能满足他的强大的生理需求,还能帮他赚银子呢。

自从沈若梅拉起帘子接客,家里边儿的日子比从前好多了,不用挨饿了不说,还隔三差五就能有肉吃,一个既能陪他睡,又能给他赚银子的女人,打死他也舍不得放手啊!

于是,牛奎跟几个相好的混混商量了一下,拿着杀猪刀和棍棒,杀气腾腾的找回来了。

一进院儿,没等进屋呢,就听到沈若梅那高亢尖利的哭声和诉苦声,牛奎心里更火儿了,这骚娘们,跟他在一起时乖巧听话,咋摆楞咋是,可一转眼就告他的状,原来她也跟自己前面那两个婆娘一样,都嫌弃他,不愿意跟着他过日子啊……

沈若梅正趴在沈大娘的怀里哭诉自己的不幸呢,猛的看到牛奎提着杀猪刀带着一帮混混回来了,顿时吓得像被捏住了脖子的鸭子似的,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了,趴在沈大娘的怀里瑟瑟发抖,一副吓傻了的模样。

被那爷仨暴打了一顿的瘦老头一看牛奎回来了,哭叽尿嚎的说,“奎子,这是咋回事儿啊?我睡你家的姑娘又不是不给钱,凭啥打我呀?你看看,把我胯骨轴子都给踹青了,大菠萝盖儿也踢肿了,哪家窑子也没像你家这样不讲理呀……”

沈大爷沈大娘等刚闯进来时,还以为骑在沈若梅身上发泄的瘦老头就是牛奎呢,听到这番话后才知道牛奎另有其人,原来,沈若梅在老牛家当村妓呢!

老两口一听他们的宝贝闺女竟然被糟践到这种地步,顿时入万箭穿心一般,疼得眼睛都红了。

“你们这起天杀的,竟然让我闺女干这下作的勾当,我跟你们拼了......”沈大娘红着眼睛,一头向牛奎撞过去!

牛奎看个老婆子发疯发癫的向自己扑来,当即抬起脚猛踹过去,沈大娘没等扑牛奎身边儿,就被牛奎一脚踹飞了。

“娘——”

“老婆子——”

沈大爷和福存金存等一看那沈大娘被踹飞,赶紧扑过去救人,沈若梅则瑟缩在炕角里,一声都不敢吭。

沈大娘四十岁的人了,被牛奎这一窝心脚踹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儿去,白着脸缓了半天才缓过来。

“你们凭什么打人,你们绑架劫持我妹子,我们都还没找你们算账呢,你们倒先动手了,这还没人的呢?”沈福存直起身子向牛奎怒道。

不过,虽然怒气冲天,但是看到牛奎和他身后的几个混混,沈福存还是理智的没有动手儿。

牛奎啐了一口,骂道,“打你们咋的?谁让你们跑我们家耍横了?告诉你们,打你们都算轻的,惹火了老子老子敢杀你们你们信不信?”

“对,敢跑牛家村来耍横,我看你们是活腻歪了,识相的还不的赶紧滚,不然奎子来了脾气废了你们……”有个混混帮腔,她也是不希望沈若梅被她爹娘弄走,不然他往后就睡不着她了。

“你们这群畜生,你们强逼良家女子还有理了呢,信不信我到官府去告你们去?”沈大爷脸红脖子粗的骂道。

牛奎咧着大嘴,屑的哼了一声,“告我们?你们能告我们啥呀?”

“就告你们绑架妇女,逼良为娼,还惩凶打人,致人重伤……”沈福存反应快,飞快地给牛奎定了好几项罪名。

没想到牛奎早有准备,一挥手,一个混混拿着一张写好的卖身契挤到前面来,笑嘻嘻的把手里的卖身契扬了扬,说:“谁说奎子是绑架妇女,逼良为娼,你们家这闺女都卖给奎子了,奎子想把他怎样就怎样,别说是叫她卖身,就是要她的性命,官府也管不着。”

沈大爷一看那张墨迹还未干的卖身契,跳着脚道,“无赖,流氓,我啥时候把闺女卖卖给你了?你那文书是假的,我要到府衙去告你。”

牛奎接过那张卖身契弹了弹,说,“确实是假的,不过,你这个当爹的要是在上面按上手印儿,不就是真的了吗?”

说完,立刻有几个混混冲过来,扭住了沈大爷,想按着他的手往卖身契上按手印。

沈福存、沈金存和沈大娘等一看,红眼似的扑上去跟这帮人撕打起来。

牛奎长的膀大腰圆,以一敌三就绰绰有余了,何况还有好几个混混帮着他,很快,这帮子人就把沈大爷,沈福存,沈金存和沈大娘给牢牢的控制住了。

“你们这帮强盗、无赖,你们不得好死……”沈大娘看到沈大爷被牛奎按住,掰着手指头往印泥上戳,就撕心裂肺的叫骂起来,一边叫一边喊沈大爷,“老头子,千你可万不能按手印儿啊,你要是按了手印,咱们梅儿就完了……”

然而,此时此刻,沈大爷是否按手印儿已经由不得他说了算了,牛奎捏着他的手戳了印泥,又按着他的手指头在那张卖身契上按下了一个红红的大手印。

按完手印儿,牛奎的老娘赶紧把那张卖身契拿起来叠好,揣进了怀里。

“嘿嘿,这下子白纸黑字,是你心甘情愿把闺女卖给我的,就是到衙门打官司告状,我也有话说。”得手后,牛奎松开了沈大爷,得意洋洋的说,“你们今儿个来的正好就,倒去了我一块心病了,得,现在卖身契也签完了,我这心里头也落体儿了,你们就赶紧的滚吧,别等着老子拿大棒子伺候你们……”

“我们不走,要走也是带着我们梅儿一起走,你这个强盗,畜生,你不得好死!”沈大娘呜了嚎疯的喊起来,似乎忘了刚被人家踹一脚了,又发疯似的要扑上去跟牛奎拼命。

沈金存怕老娘吃亏,赶紧一把抱住她,拼命安抚,“娘,别冲动,一会儿我二叔来了就好了,咱们先别跟他置这闲气,没用!”

沈大娘一听,顿时清醒了,“对,我不急,我等着,等会儿老二带着官府的人来了,一定把你们这些土匪强盗都抓起来,砍他们的脑袋……

牛奎的老娘一听“砍脑袋”几个字,立马炸了,冲着沈大娘下死劲的“呸”了一口,骂道,“老死婆子你咒谁呢?你闺女都卖给我们了你还敢跟老娘犟嘴,当心我把你闺女卖窑子里去……”

“你敢?你个老不死的老畜生,我今个儿就把我闺女带走......”

两人正锵锵着,沈德俭带着官府的人到了。

赵府尹之前见过沈德俭一次,知道他是湛王心爱的女人的父亲,所以格外厚待,特意叫了两个捕快带了几十号人过来帮忙。

沈大娘一看沈德俭带了这么多官差过来,差点儿喜极而泣,刚才还担心老牛家人多势众,救不回她闺女呢,羡慕在看到老二带了这么多人过来,她总算是放心了。

跟沈德俭一起过来的韩捕头是个心思活泛的人,看出府尹大人有意向沈德俭卖好,便有意做个顺水的人情,进屋后,先装模作样的询问了一番,结果双方各执一词,牛奎一口咬定是沈德宝将沈若梅卖给他的,而沈德宝则坚称是牛奎强行扣押了他闺女,还逼良为娼。

韩捕头见双方争执不下,便将这一干人等都带回了衙门,让赵府尹裁决,也好方便赵府尹做人情。

其实,这个案子并不难断,稍一调查就能查出里面的端倪,牛奎口口声声的说沈德宝将沈若梅卖给了自己,可是在这之前,他根本没见过沈德宝,且也没有认识沈德宝的中间人为他们作保,他们两个根本就不可能达成交易。

更重要的是,沈德宝有个家财万贯的弟弟,家里并不缺银子,不可能做出卖闺女的事,退一步说,就算要卖,也不可能卖给牛奎这样的乡下人,牛奎家贫,他自己都添不饱肚子,又拿什么去买人呢?

审理一番后,府尹大人指出了牛奎的破绽,喝令手下的严刑审问,务必要审出实情。

手下的察言观色,看出府尹大人想偏袒沈德宝一干人,于是把牛奎拖到外面,一顿板子下去,只打得他一佛出世界,二佛涅槃。

牛奎挨了打,又没有银子打点,吃了许多苦楚后,终于挨不住了,实交代了他扣押沈若梅,强行奸污,又逼她接客卖身的事儿。

赵府尹见牛奎招供了,就让他签字画押,将他判了个十年的牢狱之刑,牛奎德老娘助纣为虐,也被判了三年的监禁,还将他们娘俩游街三日,以儆效尤!

沈家人听完府尹大人的宣判,都感激涕零,跪在地上连呼青天,沈若梅也嘤嘤嘤的哭了不住,这下子,她终于得救了,再也不用担心会被牛奎给抓回去了……

案子结束后,老沈家的几口人给赵府尹磕了头,感激不已的出了府衙。

怕累到沈若梅,回去的时候,沈大爷特意花钱雇车回去的,路上,沈大娘抱着骨瘦如柴的沈若梅,心疼的直掉眼泪,哭眼抹泪的骂牛奎母子,诅咒他们两个不得好死,沈大爷看到女儿瘦成这副样子,也心疼的唉声叹气的,眼泪在眼窝子里直打转儿。

沈若梅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看到爹娘都这般难受了,也不知道劝解劝解,反倒一个劲儿的向他们诉苦,说自己这个几个月都吃了哪些苦,受了哪些罪,说到伤心处,还拍着大腿放声哭嚎,引得她爹娘跟她哭了一道。

这样一路走一路说,一路哭一路嚎的回到了印刷厂,马车停下了,沈若梅下车后一看是到印刷厂了,吃惊道:“咱们不是回王府街吗?怎么上这儿来了?”

沈大爷给她解释说,他们老两口在她丢了之后就搬到这儿来了,虽说跟老二家是直系亲属,可总住在人家的家里也不是回事儿,所以就搬出来住了。

沈若梅听了,冷哼一声说,“不会是他们把你们赶出来的吧?兰丫最毒见了,从来不把咱们当亲人!”

沈大娘因为沈若兰不肯帮沈若梅向湛王求情相助,心里也怨恨沈若兰呢,因为沈若兰跟湛王有私,明明只消她一句话就能让湛王帮忙救出她的梅儿的,可这死丫头偏偏不肯帮,害得梅儿受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罪,那个死丫头简直就是蛇蝎心肠。

所以,女儿这句话算是说到她心坎儿上了,立刻附和道:“可不是咋地?谁都知道她跟湛王有私,我们求她去找湛王帮忙找你,我都给她跪下了都没好使,她就是不肯帮,还说什么湛王帮了,只是没找着,哼,这话只能糊弄糊弄三岁的小孩子,想骗我,没门儿!”

沈若梅一听这话,顿时气得直瞪眼睛,想想她在牛家村生不如死的三个月,明明沈兰丫一话就能救她于水火的,可是她却没有救她,就眼睁睁的看着她生不如死了,这个死兰丫,真是可恨!

“哼,她哪会帮我啊?她巴不得我倒霉她好看热闹呢?说不定我这次让人家给算计了就是她找人做的呢!”沈若梅阴阳怪气的说道。

话说完,她自己也吓了一跳,之前她从来没往这方面去想,可是现在这么一琢磨,觉得还真有可能是沈兰丫做的呢。

她刚来吉州,并不认识别人,更不曾跟什么人结下仇,看不上她恨她的,就只有沈兰丫和李巧莲两个人,李巧莲是个内宅妇人,根本就没能力去算计她,有本事算计她的也就只有沈兰丫。

疑心易生暗鬼,这个想法一露头,就迅速在沈若梅的心中茁壮成长了,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是沈若兰害她的,目的就是毁掉自己,报复自己......

沈大爷听到沈若梅的话,断然否定说:“你甭瞎想,兰丫她不是那样的人,你们是亲姐妹,别总这样针尖儿对麦王的,伤了和气就不好了!”

沈福存也皱着眉头说:“爹说的是,梅儿,你没凭没据的最好别瞎说,兰儿是个好姑娘,对咱们家的帮助也不小,咱们就算不能报答人家,可也不能恩将仇报,冤枉好人啊?”

沈金存也说:“姐,我敢拿自己的脑袋跟你保证,兰儿绝不会做那样的事,你可别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啊!”

沈若梅见大伙儿都向着沈若兰,连她亲哥哥亲弟弟都不向着自己,心里十分委屈,拉着沈大娘的手抽搭,“娘,你看看他们都帮着兰丫不帮我,兰丫究竟给他们啥好处了,让我爹我哥和我弟都分不清远近了?”

“这不是远近亲疏的事儿,梅儿,我们都是就事论事,你这遭受的罪我们也都心疼,可心疼归心疼,你也不能因为自己受了罪就非得拉扯一个垫背的,诬赖好人啊!”沈福存说道。

沈金存也说:“姐,我看你就是受打击太重,心情阴郁了,所以才会把人往坏了的地方想,不如你这几天好好歇歇,多吃点儿好吃的,等身子好点儿就让爹娘带你到街上逛去,等你的心情好了,肯定就不会这么想了。”

沈若梅一看哥哥和弟弟都坚定的站在沈若兰的一边儿,气得直翻白眼额儿,不过她现在没有精力去掰扯这事儿,好容易回来了,她得先洗个澡,把身上黏糊糊的东西洗下去,也把这几个月来在那些乡下混混身上沾染的味道洗下去。还有,她必须得敞开肚皮好好的吃一顿好吃的,这三个月来,她一顿肉都没捞着吃呢,虽然老牛家母子俩用她的身子换了不少钱粮,有时候还买肉吃,但是却从来舍不得给她,就让她天天上顿大白菜下顿土豆子对付,还不叫吃饱了,这几个月都把她给饿瘦了。还有,她得去买两身好看的衣裳,虽然她现在不干净了,但是这事儿不说出去谁知道啊?只要她还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她就还是那个闻名于乡里的第一美人儿,她照样可以吸引男人,也照样能找到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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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29章 玉奴要成亲了

沈德俭惦记着沈若兰一个人在家呢,所以一出了衙门就跟大房分道扬镳,径自回家去看他闺女去了。

到家时,沈若兰已经起来了,正在厨房忙活的着做饭呢。

听到沈德俭进院儿的动静,沈若兰从西厢房走出来,她身上系着一条碎花的围裙,头上简单的梳了一个元宝髻,青春靓丽,朝气蓬勃。

“爹,你回来啦?这一大早的去哪儿了?”

看到自己乖巧懂事的闺女,想想大哥家那个不争气的沈若梅,沈德俭感到由衷的欣慰,就把救回沈若梅的事儿跟沈若兰说了。

不过,他是选择性的说的,毕竟是男女有别,有些话当爹的没法跟闺女细说,所以只是说了沈若梅被拐到乡下,做了乡下人的老婆的事儿,沈若梅被轮奸并沦为村妓的事儿他只字未提。

沈若兰听到沈若梅的遭遇,抽了抽嘴角,并未有什么表示。

对她来说,沈若梅早就是不相干的陌生人了,她是好是坏,是死是活都与她无关,好了她不嫉妒;坏了她也不会幸灾乐祸,权当是不认识她罢了。

沈德俭叙讲述完沈若梅的遭遇,本以为沈若兰会发表点儿自己的看法,结果这孩子面无表情的扭身回西厢房接着干活儿去了,一点儿同情惋惜的意思都没有。

本来沈德俭看沈若梅挺可怜的,还想跟兰儿商量商量看看咋帮帮她,但是看到闺女那副漠不关心的样子,就知道说了这丫头也不会帮忙的,就悻悻的闭了嘴,把自己的念头给打消下去了。

他虽然是这个家里的家长,但实际上当家作主的是兰儿,他这个家长不过徒有其名罢了,家里的大事小情都是由兰儿做主的,他已经习惯这种家庭模式了,既然闺女认定的事儿,他也就没法更改了!

午饭做好了,就只是几样家长的小菜,都是清淡可口的,爷俩端起饭碗,还没吃几口呢,家里忽然来人了。

是玉奴和她娘来了。

“哎呦,哪阵风把你们娘俩给吹来了,正好,一起吃点儿吧。”沈若兰见她们母俩来了,急忙往桌子上让,玉奴娘俩连连摆手,“不得啦不得啦,我们娘俩是吃完饭过来的,你不用管我们,快吃饭吧,一会儿就凉了。”

沈若兰见她娘俩执意不吃,就让她们娘俩先坐着等会儿,等她跟爹把饭吃完了,才过来陪她们娘俩说话。

玉奴和她娘这趟来是来还沈若兰钱的,之前玉奴娘在病中时,沈若兰曾借给她们三两银子看病,结果这三两银子还没还上呢,玉奴又在银楼打碎一只镯子,人家要她赔偿五十两银子,当时玉奴没有那些钱赔偿,差点卖身抵债,还是沈若兰仗义出手,借了她五十两银子,才让她逃过卖身为奴的悲惨命运的。

之后,沈若兰又让玉奴和她娘到她这里工作,给她们一个生存的机会,娘俩通过在沈若兰这里干活儿挣钱,日子才一点点的缓过来。

“兰儿,这是五十三两银子,你收下吧,我们娘俩能有今天,多亏了你的帮助了,大恩不言谢,你对我们都恩情我们娘俩会记一辈子的。”玉奴把一个半旧的帕子递了过来,里面是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和一锭三四两重的小银锭子。

沈若兰接了过来,开玩笑的说,“啧啧,你哪来这老些银子,这是在哪发财了吗?”

玉奴听了,脸蛋一红,娇羞的低下头,她娘笑呵呵的说,“不瞒兰姑娘,玉奴订婚了,这五十两银子是她的聘礼,另外几两是我们娘俩这几个月攒的。”

沈若兰一听玉奴订婚了,心里也跟着高兴,笑嘻嘻的说,“不知玉奴姐姐找的找了个什么样的郎君,几时成亲?我也好去讨杯喜酒喝呀。”

玉奴娘笑着说,“刚定下的亲事,我家姑爷姑娘也认得,正是从前替姑娘写书的申由甲申秀才,不过,现在我家姑爷已经不是秀才,是举人老爷了,而且不日就要到府衙去做押司了。”

原来,申由甲今年秋试的时候中了吉州乡试第七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可谓是风光无限,前途无量了!

中举后,申家的小破院儿顿时热闹起来,道喜的,巴结的,看热闹的,还有提亲的,络绎不绝。

当年申由甲还在学中时,曾立过誓愿,此生若无功名,便终身不娶,如今既然高中,娶妻的事自然也提上了日程。

因为身份不比往昔,来给申由甲提亲保媒媒婆多如过江之鲫,所保的姑娘也从小家碧玉到财主家的千金不等,甚至还有官家的千金小姐呢,把申奶奶的眼睛都给挑花了,也不知到底该选哪个姑娘好了。

最后,还是由申由甲提出,“奶奶,孙儿性子孤僻,若是找个不合心意的,怕是要惹闲气,您老爷不得安生,不如找个熟识的女子吧,彼此间性情熟识,就不用怕将来不和睦了”。

申由甲熟识的女子太少了,适合与他他婚配的更是凤毛麟角,申奶奶几乎都没怎么费神,就想到玉奴了,这才知晓这个呆板孙子的心思。

申奶奶也很喜欢玉奴,虽然玉奴家穷点儿,但她性情温柔,勤俭孝顺,生得也十分标致,这些优点足矣弥补她家庭不好的缺陷了。

于是,申奶奶立刻央邻居替她到玉奴家提亲,玉奴听闻申由甲来提亲了,不觉红了脸,躲在屋里不肯出来,也不说她乐不乐意。

玉奴娘看到女儿这般神色,猜出女儿必是喜欢申由甲,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就一口答应下来了。

其实,她也喜欢申由甲做自己的乘龙快婿,虽然申由甲性子木讷,不像那些心眼儿多的小子似的会花言巧语的哄丈母娘开心,但是她这个女婿自有他的好处呢。

首先,申由甲聪慧、有学问,不然也考不中举人,往后也定会前途无量的,女儿嫁了他,也算是终身有靠了;其次,申由甲的人品好,他心性率直,嫉恶如仇,永远也干不出他老丈人那种宠妾灭妻,大逆不道的事,无论他奖励啊如何春风得意,都断不会做出对不起玉奴的事儿的。

所以,她对这门亲事满意极了,两家很快交换了庚帖,合了八字,随后又送了聘礼过来——聘礼就是五十两银子。

申由甲家家贫,原拿不出五十两聘礼的,但因他高中举人,亲邻们有意巴结,中举后纷纷前来贺喜,随的礼份子也都水涨船高,从二两三两到十两八两不等,光礼份子钱就收了百余两。

所以,拿出五十两银子作聘礼也就不费什么劲儿了。

沈若兰听闻申由甲高中,也替他感到高兴,她收下银子,笑着说:“恭喜玉奴姐姐了,申由甲是个实诚君子,而且聪明绝顶,姐姐嫁了他,将来肯定会幸福的。”

“就是呢,我也是这样想的。”玉奴娘高兴的附和说,“玉奴这孩子命运多舛,从前吃过不少苦,这回总算是苦尽甘来了,要是她真能安安稳稳的嫁到申家,我这辈子也就别无所求了。”

沈若兰说,“自然会安安稳稳的嫁过去,两家都愿意,八字也合,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玉奴娘脸上的笑容僵了僵,艰难的说,“姑娘有所不知,玉奴那个畜生爹带着他那三个孽种也来吉州了,那畜生如今混得很不好,连他那三个孽种都养不活,前几天突然来找我们,要投奔我们,把我们娘俩吓了一跳就,我没给他好脸儿,把他给撵出去了,就怕他狗急跳墙再来缠麻我们,万一抖出玉奴从前被拐过的经历,只怕我家姑爷会有想法啊……”

“不会的,他要是真那么做,就不配为人父,也不配为人夫,甚至都不配为人了。”沈若兰安慰说。

然而,沈若兰的安慰,并未能抚平玉奴娘心中的担忧,她愁眉苦脸的说,“难说呀,当时那个畜生明知道时他那哥狐狸精使人拐卖了我的玉奴,却为了那三个孽种的名声不受到损害,愣是不让玉奴说出实情,为了钱还要把玉奴嫁给个老头子,这种畜生,还有什么没天理的事是他做不出来的呢?”

沈若兰说,“他要是真能干出那么丧尽天良的事儿,你们娘俩对他也就不用客气了,啥人啥对待,既然他干不是人的事儿,你们就不用拿他当人看了。”

玉奴娘点点头,说,“你说的是,我这辈子就玉奴这一个孩子,她就是我的命,谁要是敢对我的玉奴不利,我便是拼上这条性命,也要跟他拼到底的。”

看到这个善良温柔的女人眼中迸出的坚毅和决绝,沈若兰终于体会到‘为母则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其实也不用硬拼,要是他缠磨你们,你们又应付不了的话,可以过来找我,我要是能帮到你们,就一定会尽力帮忙的。”沈若兰承诺。

玉奴娘感激的说:“多谢兰姑娘了,不过不用你帮了,她那个畜生爹就是个欺软怕硬的怂货,她要是真敢害我玉奴,我就豁出去花点钱,买几个混子把他腿打折了,也算是给我们娘俩报仇出气了……”

沈若兰听了,呵呵的笑了,虽然她不赞同以暴制暴,但是特殊人特殊对待,像玉奴爹这样的畜生,用打折他腿的方式对待他,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

玉奴娘俩走了,沈若兰上西厢房去洗碗,进去时,发现爹已经把碗筷儿都洗好了,厨房也收拾的干干净净了。

沈若兰窝心的一笑,回自己屋换了身衣裳,准备到商会看看。

到商会后,商会的会长李显清告诉她,他已经把沈若兰家旺铺出兑的消息下达下去了,吉州城差不多的商户都知道了,只是暂时还没有反馈的消息,建议她再找几家牙行挂名,双管齐下,效果肯定会更好的。

沈若兰采纳了他的建议,从商会出去后,直奔吉州城最大的牙行,在牙行里交了银子挂了名,就指着能快点儿把铺子房子出脱了。

**

双管齐下的效果果然好,在牙行挂名的第三天,沈若兰家的铺子和房子就陆续的都找到买主了。

其中,印刷厂被‘天下知之’买下了,连房子带厂子一共卖了七千两银子,因为‘天下知之’还要做印刷的生意,所以厂子里的工人都被留了下来,连沈福存的掌事身份也得以继续保留,这让沈若兰安心不少,不然要是厂子兑出去,人家不用她那些人了,看到那些人失业,会过意不去的。

火锅店和点心作坊被一个外地商户买了去,连房子带火锅方子点心芳子总共卖了一万四千两银子,沈若兰还主动附赠了一个孜然香锅的方子,赠这个方子是有条件的,那就是火锅店也好,点心作坊也罢,还要继续留用原班的工人,如有违背,她就不给他们的铺子提供孜然和番椒了。

沈若兰家的孜然和番椒已经丰收,整个吉州地区也就只有她有,物以稀为贵,她当然可以凭借手中的稀缺资源提条件了。

新任老板被孜然香锅但美味给震撼到了,也意识到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商机,雇佣几个干活儿的人才能用几个钱啊?再说他还要继续干这行买卖,雇谁都是雇,有现成的熟手,他巴不得继续留用呢。

于是,火锅店和点心作坊的伙计们也都被留了下来。连工钱也都跟沈若兰在时一样,一点儿都没有因为易主了就有所变化。

点心作坊里有两个男伙计是沈若兰家花钱买下来的,现在他们家都要撤了,沈若兰特意询问了他们两个人的意见,问他们是愿意跟她回靠山屯儿去种田去,还是留在吉州城做工。

要是他们愿意留下来,沈若兰不会强人所难的,就算她已经把他们买下了,她也不愿意做违背别人意志的事情,她是现代人,这种民主的精神并没有因为她穿越到古代就消失了,相反,看多了古代的不平等候,她更加尊重个体的本质意愿了。

这两个伙计都是忠心耿耿的忠仆,听到主子的话后,都异口同声说听主子的,沈若兰很高兴,就打算把他们带回靠山屯儿去。

王府街的房子也卖出去了,连房子带家具一共卖了一万一千两银子。

这几样加到一起,总共卖了三万多两银子,可以说,沈若兰家发财了!发大财了!照他们家现在的花销,这三万多两银子都够他们一家子躺着吃一辈子的了。

沈德俭之前一直不知道自家住的房子和两间铺子是自家的房子,直到现在卖了才知道,当他听到沈若兰说是湛王给的后,就默认了。

将来兰儿还得嫁给他呢,就用卖这几件房子的钱给她做嫁妆,让她再带回去也是一样的……

沈若兰一股脑的把房子和铺子都抛出去了,工人们听说自己还能继续工作,而且工钱也都不变,也就都放下心了。

只有沈大爷一家反响挺激烈的。

沈福存和沈金存都担心这买卖不是二叔家的了,他们的职位不保,后来听兰儿说他们的职位和工钱都不变,才放下心来。

不过,从此以后,他们哥俩就得更勤勉了,不然,随时都可能被砸了饭碗呢。

沈大爷听说后,开始还有点儿担心他那俩儿子,但是后来听说俩儿子没受影响,才安下心来;沈大娘则酸溜溜的说:“这两间铺子兑出去,肯定能兑不少钱吧?老二家这下子算是发财了,啧啧……”

她是不知道这几间房子都是沈若兰家的,要是知道,肯定更酸了!

沈若梅在听到二叔卖了房子和铺子后,立刻阴阳怪气的说:“一定死兰丫看我回来了,不想让我住他们家的房子,才故意把房子和铺子都卖掉的。”

(沈若兰:“……”大姐,你太看得起自己了……)

沈大娘虽然没像她闺女那么想,但是也马上想到了一个问题,老二家把印刷厂都兑出去了,印刷厂也就不再是老二家的了,那他们也就没有资格继续住在这里了。

于是,她把自己的想法提了出来。

沈大爷说,“反正梅儿都找回来了,咱们再呆在这儿也无益,不过收拾收拾回去吧。”

沈大娘也同意,离家这么久,她也惦记家了,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别人家再好终究是别人家的,只有自己家的狗窝才是自己的。

沈若梅却不同意,她是灰溜溜的从靠山屯儿出来的,本打算在这边活出个样来给大伙儿看看的,结果现在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让她就这样回去,她不甘心啊!

“爹,娘,我不走,别人能在这儿活出个样来,我也一定能的。”沈若梅所指的别人,自然就是沈若兰了。

在她的心中,一直憋着一口气,从小她就样样都比沈若兰强,长大也应该继续比她强才对,可是现在沈若兰活得风风光光的,她却混成这幅鬼样子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沈若梅很不服气,发誓一定要活出个样来,一定要把沈兰牙比下去。

沈若梅说什么都不肯走,沈大爷和陈大娘念及她刚受过那番大罪,也舍不得强迫她,加上现在也不是农忙的时候,在哪住都一样,于是就在点心铺子不远的地方租了个小房子,老两口带着沈若梅和沈金存搬到了那里去住。

沈若兰在把铺子和房子卖出去的第二天,就跟爹带着两个下人回靠山屯儿去了,直到她走,都没有去见沈若梅一面,因为沈若兰实在烦她,只要有可能,她巴不得一辈子都不见她呢。

湛王跟沈若兰一起回去的,只是他的行踪比较隐秘,白天时并不跟沈若兰他们一起走,只有在晚上时才会秘密的潜入沈若兰的屋子,所以,直到他们到家,沈德俭都不知道他们这一路上还有人跟着一起走哩!

**

沈若兰和淳于珟刚走没几天,鲁元和陈炳荣就赶到吉州城了。

两人一起从京城一直赶到吉州的,一路上二十几天的接触,让鲁元就已经对陈炳荣的为人了解的差不多了。

此人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精儿,这样的人要是放在谁的身边儿做个亲随还成,让他掌管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大军,就有点儿冒险了。

因为他的性格太过圆滑,骨子里没有军人的坚毅和强硬,这样的人,要是碰到强敌来袭的时候,十有八九得做逃兵。

鲁元一见自己竟摊上这么个同僚,心里上火的不行,北边儿这些年在湛王的强势守护下,已经逐渐趋于稳定,乌孙虽然休了百里长的暗道,但碍于湛王的战神威名,并不敢轻举妄动,要是他们知道湛王不再带兵了,而是换成一个油嘴滑舌的小人带兵,他们不来打都怪了。

要是只有他一人带着这三十万大军守卫吉州,便是苦点累点他也能保证,绝对会誓死守住吉州城,绝不会叫吉州落入乌孙的手中,但是,有陈炳荣这个滑头在,他却啥都不敢保证了……

陈炳荣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鲁元在心里嫌弃了,到达吉州后,还大张旗鼓的展开了一次整顿之风,以显示他有多手腕强硬,为人有多么的公正廉明。

他先查了军需物资,核对了一番后,见没有什么亏空,便又查了军中高级将领们的身份背景。

他知道湛王在北军里威望,怕这些将领们不接受自己,所以便想到把这些将领们的身份背景都调查一番,要是有湛王一手扶植起来的死忠党,他就设法排挤出去,免得他们日后跟自己作对(他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为他接替了湛王的职位,就认为湛王会对他怀恨在心,会鼓动他的手下跟他作对,所以,即便是淳于珟没跟他有过任何交集,在陈炳荣的心中,已经把淳于珟看作是需要时刻防守的敌人了);要是有可以拉拢的,或者愿意投靠他的,他当然会举双手欢迎,只要能对他忠心不二的,哪怕是能力再差,他也会义无反顾的重用。

鲁元看到他这番瞎折腾,不禁暗暗的摇头,照他这样下去,只怕不等乌孙来进犯,军队内部就得发生内讧!

不过,这些事儿他管不了,皇上虽然也一样授权给他了,但是有皇后在私底下撑着,其实陈炳荣的权势比他的更大,他想要制止陈炳荣乱整,只怕他跟陈炳荣俩现在就得产生内讧。

鲁元的为人跟淳于珟不同,他不是那种铁血丹心,一心为国的英雄男子,事实上,他从小就有点儿玩世不恭,对国事不是那么十分在意的,即便知道陈炳荣这般瞎整会引起祸患,他也懒得跟他去辩,去争,既然是皇上睁着眼睛挑选的人,那就让皇上自己承受这个后果吧,反正他跟陈炳荣是没法共事,只好先在这边儿呆几天,然后再设法装病、辞官……

陈炳荣这次来军中,只带了红棉和一个叫采菲的两个爱妾,因为女子不能进入军中,就暂时先把她俩安置在了外面。

为了凸显自己清正节俭,陈炳荣没有在王府街找房子,而是在府衙附近找了一座宅子,正好与柳寒香等人的宅子相邻,他也是住进去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与一大群美人儿为邻呢。

这个发现让陈炳荣兴奋不已,他本就是个喜好女色的,不然也不会带着红棉和采菲两个美妾过来了,现在又发现跟一大群美人儿为邻,无异于饿狼见到了一群肥羊一般,顿时喜的心花怒放的。

只是,他刚来吉州,正要给大家树立刚正不阿的形象,暂时不能对她们下手,只能暂时先看着,等他在这边儿稳定下来,在找适当的时机下手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0章 两个作坊

沈若兰回到靠山屯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去山里看淳于珟的新宅子。

淳于珟的新宅子就建在沈若兰家北面的山里,离沈若兰家的房子只有一里多地,面积是沈若兰家宅子的四五倍大小,是座四进的大宅院,前前后后加上两边的厢房总共有一百多间,此外还要修地龙和暖墙。

如此浩大的工程,需得很多工人来做才能完成,于是,靠山屯儿和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大都被雇去干活了,每人每天五十文钱,现金结账,每天一结。

村民们能得到这份工作,对他们来说简直是意外之喜,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秋收完毕,大家都闲赋在家没啥事儿做,就能死吃死嚼这家里的老本儿,如今能找到这么赚钱的活计,就不用愁没钱过年了。

于是,靠山屯儿的、司家洼子屯儿,岫水村和桃花村四个屯子的男人们都过来干活儿了,好几百号的人一起盖这座大宅子,场面十分壮观。

沈若兰去看时,那座宅子已经修建大半儿,几座主屋都快要上盖儿了,四周的厢房也修建有一米多高,再有七八天就能盖完了,因为有地龙和火墙,这房子不用晾晒,只消烧几天火墙和地龙,就能把屋子烤干了,随后也就能住人了......

沈若兰是装作看热闹的样子过去看的,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跟这做宅子的主人之间的关系,连她爹娘都没告诉。

淳于珟在下令让人建这座宅子时,也没有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只叫人透露出是一个城里的公子要下乡养病,因为山里的空气适合他的身体,才盖了这座宅子的。

至于这位公子姓甚名谁?什么来头,他一点儿都没往外透漏,只透露出那点儿信息,叫人知道他不是坏人,来这儿也没什么不好的目的就够了,免得大家瞎猜疑去打扰他的生活。

沈若兰本来打算回来后就立刻把粉条加工厂和干豆腐加工厂开办起来呢,但是因为工人都被淳于珟雇走了,她的计划也不得不往后推迟一下,不过厂房倒是得计划起来了。

她不打算在家里生产制造,一面闹哄哄的影响家里人的生活质量,所以打算在屯子里另外找两座房子,分别开设粉条加工厂家和干豆腐加工厂。

屯子里现在倒是有两座空房子,一座是沈大锤他们家的,一座是尤氏家里的,只是这两座房子都不能用。

尤氏家里的房子太小,跟沈若兰家原来的那两间小房儿似的,除了一铺大炕脸转身的地方都没有,更别说十几个大老爷们在里边干活儿了。

沈大锤家的房子倒是够大,就是太破了,也不知道是祖上哪代人传下来的,屋顶的椽子都烂了,门窗也都破破烂烂的,说不定啥时候就塌了,她可不敢把自己的加工厂开在危房里,万一真出了事儿,她这辈子都不会好过的。

所以,得另外找两座又大又结实的房子。

很快,沈若兰就想到了到哪去找了。

他的大姑父和小姑父不是处心积虑的要学她的糕点技术吗?正好,她教授他们烤制点心的技术,前提就是他们必须得把房子卖给她,这样,她既有厂房了,又能让两家让她讨厌的人离开村子,简直是一举两得呢!

当天晚上,她让瘦丫去把大姑父和小姑父找来,跟他们商量了这件事情。

王万福是个鼠目寸光的小心眼子,眼睛只能看到眼前这一寸长短的地方,沈若兰让他们定制烤箱他都很勉强了,现在又听沈若兰说要买下他们的房子,顿时就不同意了。

他对家的执念很深,觉得房子要是卖了,这人就没有家了,没有家了,这人还活着啥意思?

他没想到赚到大笔的钱后还可以重建一座更好的家园,只看到眼前这点儿东西,他觉得为了那些没影儿的银子把家折腾了犯不上,谁知道学了她那些东西将来到底能不能赚钱啊?万一赚不到钱,他的家也没了,岂不是亏得慌?

于是,断然拒绝了。

齐来顺比王万福聪明,王万福拒绝了,他可没拒绝,非但没拒绝,还提出了跟利于自己的建议。

“嘿嘿,兰儿啊,姑父是这么想的.....”他陪着笑脸儿,说出了自己的打算。

“你们不是还有做水晶冻的手艺吗?不如把那个手艺也传给我吧,这房子的话我就不要钱了,算是跟你们换那个做水晶冻的秘方了,你们说这样行不行?”

怕沈若兰不同意,他有急着补充说:“你放心,我就算都学会了也不会影响到你们家做生意的,等我学会了,我打算上南边儿去闯闯去,远点儿走着,至少走七八百里,肯定影响不到你们的!”

齐来顺家在靠山屯的房子顶多也就值五两八两的,但是他还记得张兴旺曾经说过,二房的水晶冻方子值二百两银子呢,二房也是靠着水晶冻的方子发家致富的,他想要复制二房的成功之路,所以便想出了这个主意。

“可以!”沈若兰爽快的同意了。

要是齐来顺学会了做水晶冻,在外面肯定能有更多的机会,回靠山屯的几率就更小了。

只要他们一家子能离开靠山屯儿,不要再回来上他们家跟前晃荡来,就算把水晶冻的方子给了他沈若兰也乐意。更别说还能白得一套房子了。

齐来顺一看沈若兰同意了,高兴得裂开了嘴巴,笑嘻嘻的说:“那我这就到镇上去买猪肉皮,好尽把那几样手艺都学会了......”

两方商定好后,齐来顺喜滋滋的额走了,路上遇到了他的小舅子沈德贵,两人唠了几句,沈德贵听说了这件事,立刻动心了。

他也想出去闯闯,见识见识,虽说他现在教村塾里教书也挺好的,每月还能赚到二两银子的束脩,但是现在的生活跟他理想中的生活相差太远了,他不想整天陪着一群野孩子之乎者也的过日子,他想要像二哥一样发大财,盖大房子,家里奴婢成群,过那种被人羡慕和嫉妒的日子。

所以,他也想学会那些本事,也到外面去闯荡一番,没准儿不光能发财,还能找到红棉呢!

思及于此,他赶紧跑回家去,跟他老娘商量此事。

刘氏一听小儿子放弃教书,出去做买卖去,顿时把脑袋摇的拨浪鼓似的。

“不行不行,你哪是做买卖的料子啊?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家教书吧,教书也不少赚,每月能有二两银子呢,你都不知道多少人眼红你这个位置呢;再说,咱们把房子卖给他们,万一到时候没挣找钱,再赔个老比朝天的,咱们娘俩吃啥喝啥?可上那去住呀?”

沈德贵卡巴着小眼睛,讨好的说:“娘,看你说的,就好像你儿子多没本事似的,我二哥个没念过书的乡下糙汉子凭着做冻子的手艺都发大财了,你儿子我自幼就饱读诗书,脑子又比我二哥不是活泛多少倍,又怎可能赔上呢?没准儿到时候我赚的比他赚的多的多呢,到时候,您可就是穿金戴银的老夫人了,难道你不想过那种衣来伸手饭开张口的好日子......”

“再说,退一百步讲,就算我真没赚到钱,就算咱们赔了,难道还怕咱们没地方住吗?别忘了,您可是我二哥的亲娘,难不成他能看您睡大街去?”

刘氏听了,低下头不再说话了。

德贵说得确实挺有道理的,要是他真的赔了,她也不用担心她们娘俩没房子住,老二毕竟是她的亲儿子,要真有那么一天,她就在他跟前儿哭一哭或者求一求,老二肯定还会把房子还给她的,她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只是,他都在靠山屯过一辈子,从未想过要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谋生去,年轻的时候都没走呢,现在老了老了却要背井离乡的出去讨生活,她的心里没底啊!

不过,她也很希望能过上小儿子说的那种锦衣玉食日子,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要是得过几天那样的日子,她这辈子也就算没白活了!

“娘,还有啊,儿子要是留在这靠山屯,将来就只能娶几个又俗又丑的村姑做媳妇了,可要是出去闯了,一旦闯出名堂,说不定能娶个官家小姐回来伺候您呢?您想想,要是儿子能娶个官家小姐回来,那得多威风啊......

最后,在沈德贵花言巧语的游说下,刘氏勉强点头同意了!

沈德贵怕夜长梦多,老娘一同意,就赶紧去找沈若兰敲定此事。

沈若兰没想到小叔还会有这份儿野心,不过既然他有,她当然乐得成全,这帮驴马烂子亲戚都走了才好呢,省得留在屯子里算计他们。

虽然教他们这些本事并非她所愿,但是跟让他们留在屯子里比起来,她更愿意教会他们让他们离开这里,省得她看着他们闹心!

于是,沈若兰跟沈德贵讲好了,由她教他做点心和做水晶冻的法子,做为回报,沈德贵得把老宅送给沈若兰!

沈德贵和齐来顺的人品都不咋地,沈若兰怕他两个赖账,在教他们手艺的前一天,特意准备了一桌儿酒菜,宴请了里正老爷和镇衙门的雷捕头一起吃饭,顺便让他们当中间人,来鉴证他们的合约有效。

签订合约后,齐来顺和沈德贵把他们两家各自的房契都给了沈若兰,并表明都学会了手艺就离开靠山屯儿。

沈若兰巴不得呢,第二天就开始教授他们。

她教他们做蛋挞、三明治,还教他们做了水晶冻,这几样东西都不难,但是也不简单,沈若兰一连教了他们好几天,俩人才算学会。

学会后,齐来顺和沈德贵就迫不及待的收拾东西、整理行装,踌躇满志德往南边去了。

当然,沈秀英和家里的几个孩子以及老太太刘氏也都跟着去了,一下子打发走这么多让沈若兰厌恶的人,沈若兰别提有多高兴了。

这下子,他们一家人就能在屯子里消消停停的过日子了.....

随后,沈若兰让瘦丫姐妹几个去收拾整理了齐来顺儿家和老宅的房子,收拾完后,她就把自己先前定做的那些设备都拉了回来,老宅做粉条作坊,齐来顺家做干豆腐坊,家里的两个伙计一个住在粉条作坊,负责粉房子的事宜;一个住在干豆腐作坊里,负责干豆腐坊的事宜,刚刚好。

*****

山上的工程已经接近尾声,淳于珟说过,今年就只盖好房子算了,剩下的亭台园林留着来年再弄,沈若兰就耐心的等着。

这期间,经过她回想前世和多次实践操作,终于做出了合格的粉条子和干豆腐。等淳于珟的宅子那边儿彻底完工了,她这边儿的粉房子和干豆腐作坊也可以开始了。

屯里人听闻沈若兰要开作坊,还要雇人,都争着抢着来沈若兰家报名,唯恐来晚了赶不上。

沈若兰一边儿挑选合适的人,一边放出话去,只要大伙儿都能好好干,不管来多少人她都雇了,等将来作坊做大做强了,就是全屯子的人都来她这儿干活儿也还不够用呢!

这番话,就如同佛语伦音一般,瞬间让靠山屯儿村民们都心花怒放,喜不自胜。

总雇着大伙儿是个什么概念啊?就意味着大家常年都有事儿做、有钱赚,从此以后,谁家都不会挨饿了啊!

这个好消息一经传出,靠山屯儿的村民们都以手加额,乐得跟过了年似的,别的村里的人听后自是羡慕不已,也都盼着沈家的作坊能快点儿做大做强,他们也好能有活儿干。

作坊刚开起来,沈若兰做为老板和技术骨干,首先要做的不是成产出多少产品,而是要先教会他们怎么做粉条,怎样做干豆腐。

其实,做粉条很简单,就是先选无青头,大小适中的土豆进行清洗,洗净后将土豆及时粉碎,边打边加水,打得越细越好,当盆里的水全部澄清后,取出表层油粉后,把下层淀粉取出吊成粉砣,放在太阳底下曝晒。当粉砣内水分蒸发一半时,把粉砣切成若干份曝晒。最好是放在背风向阳的地方,以防灰尘污染。

然后,把打好的粉芡倒进大面盆里,两三个汉子共同上手,一手抓住面盆,一手握紧拳头捣向用面糊调和的面团。

在漏丝时,要预备一锅开水,当锅内水沸腾时才漏丝。一人左手端着漏瓢,一人负责往漏瓢里添粉团,动作要轻快,端瓢者右手背不停地打击瓢里的粉团,不快不慢地让丝条沉入锅底再浮出水面。出锅的粉条甩进备好的冷水中,然后把水中的粉条放到另一个冷水缸里,在冷水缸里不断摆动,直至粉丝松散为止。

最后,将竹杆上的粉条挂到通风的户外冷冻,直到粉条冻结成一块,待太阳出来,再把冻在一起的粉条挂到背风向阳处,还要一直用手搓、用木棍轻轻敲打,直到晒干,一捆一捆的手工粉条便好了。

做好的粉条经过水煮,受过冷冻,通风晾晒,几经敲打,最后那光光的、软软的、滑滑的粉条及宽粉便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食。

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但是做起来据不那么容易了,许多地方需要严格的按照要求去做,不然就会功亏一篑的。

比如,粉芡团温度不许得在30~42摄氏度为好,在漏粉时,面团不能太硬,也不能软,硬了条子漏不下来,软了漏出的条子容易折断,弄不好就会成为一锅浆糊。

为了让大伙儿能够熟练的掌握技术,沈若兰浪费了好几百斤的土豆,才算把粉房子里的几十个大老爷们培训出来。

培训完后,沈若兰把村子里的年轻妇女们都请到家里边,教她们怎么做粉条吃。

粉条的吃法很多,炖、煮、炒、烹,样样都好吃,沈若兰亲身演示,做了一大锅小鸡炖粉条,一个酸辣粉、一个猪肉白菜炒粉,做完后请大家随便品尝随便吃。

当然,她可不是白白的请她们吃的。她是有目的的。

他的目的就是教会她们怎么做粉条,再让这闲着在家没事儿干的女人们到各个地方帮她销售粉条去。

因为家里的粉条要全面大力的推广,靠她一个人跑销售远远不够的,于是沈若兰就把目光盯到了那些在无所事事的老娘们们身上。

靠山屯儿的老娘们她各个都熟悉,其中不乏有几个聪明伶俐、能言善辩的,只要她稍加培训,定能将她们培养成销售市场上的人才,但是她不能光找那几个人做,怕别的村民以为她厚此薄彼,于是就一视同仁,把大家都叫来,亲自给她们做示范,又教她们怎么去销售,大家的机会均等,这样谁赚得到钱赚不到钱就怪不得她了,她也就不用担心有人会对她不满了。

粉条做好后,她让瘦丫招娣等把粉条都盛出来,招呼大家吃,一边招呼大家,一边把想让她们出去跑销售的事儿说了出来。

这帮正‘秃噜秃噜’吃着粉条子的女人们吃得正香呢,一听沈若兰让她们抛头露面去卖东西去,都吓得急忙把碗放下来,连连摇手说自己不行。

沈若兰见状也不勉强,笑咪咪的说:“这些粉条咱们往外卖的定价是十文钱,你们卖一斤我给你们一文钱的提成,卖十斤提十文,要是你们能卖一百斤,就能提到一百文钱,想想,要是自己能赚一百文钱,往后花钱不就能随便儿了吗?反正机会摆在这儿呢,是卖还是不卖随你们的意,我绝不勉强!”

土豆价格便宜,一文钱就能买二斤,三四斤土豆能生产出一斤粉条来,抛去成本和人工费用,一斤粉条的成本价就在三四文之间。

沈若兰给粉条订的价格是十文钱,即便是有点儿小贵,但是她相信,就凭她家的粉条是全国独一无二的产品,绝对不会因为价格偏高就卖不掉的,相反,粉条的市场会很火,她必定能大赚特赚。

听到能赚钱,原本还连连摆手的女人们顿时不再拒绝了,她们面面相觑着,眼睛里还带着欲欲跃试的兴奋。

“兰儿,你说我们行吗?”

说话的是桂生子媳妇,她犹犹豫豫的说,“我们就是一帮乡下老娘们,能到城里的酒楼客栈买东西嘛?”

“怎么不行?我去年还一个人到县城里卖过水晶冻呢?今年也在吉州卖过点心,只要咱么的货好,就不怕卖不出去,不怕赚不到银子!”沈若兰底气十足的回答。

简单的几句话,给了大家莫大的鼓舞,桂生子媳妇率先说:“行,我听你的,算我一个,明儿我就出去试试去!”

“也算我一个,我也去试试去,没准儿还真能成呢?要是成了,我不就也能赚钱了嘛?”愿莱媳妇也鼓足勇气报了名。

有了第一个第二个,很快就有第三个第四个了,“那也算我一个吧,明儿我也去试试,成了最好,不成也不搭啥?难得兰儿给咱们这挣钱的机会,要是错过了,下回就指不定得啥时候能有这好机会了.....”

“正是这话呢,咱们要是自己能赚钱,自己花着也方便不是?省得花一文跟婆婆要一文,还得看她的脸子!”

“对,那咱们就都是试试,我不管你们,反正我指定得去,说不定我还真能挣到钱呢.....”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的十分热烈。

沈若兰看着亢激昂的大家,望天无语!

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啊,刚才没提给钱的时候还都异口同声的不愿意呢,这会子说能赚钱了,就一个个的都成冲锋陷阵的勇士了,她估计,现在她不让她们去都不成了,明个肯定都得争着抢着出去。

“大家出去销售的时候也要将就点儿策略,不会说的最好几个人结伙儿去,省得到真章说不出话来,大伙儿在一起还能给彼此壮个胆儿,要是谁有啥想法还可以提提。还有,最好不要全都往一个地方去,比如你们几个上七松镇了,那你们几个就去农安县城好了,或者去哈拉海镇,反正不能咕嘎一下子都挤到一个地方去卖,不然人家就不那咱们这粉条当稀奇的东西了......”

沈若兰传授了一会儿经验,又有针对性的培训了大家一个多小时,才让大伙儿散去。

第二天,这些女人们就带着粉条纷纷离家,有的坐车去了县城,有的步行去了七松镇,还有几个合伙包了大春儿家的车,去了哈拉海镇。

沈若兰则留守在家里,又开始培训干豆腐坊的工人了。

相比做粉条来,做干豆腐就简单多了,因为干豆腐跟豆腐的制作方法很相似。

都说先把黄豆泡好磨成豆浆,把磨好的生豆浆放在一个锅里烧开,直到熬开豆浆,煮开后加入新磨好的豆浆,并且要不断的搅拌,避免粘锅。然后,用干净的粗纱白布,把豆浆包起来过滤,目的是使豆浆和豆腐渣分离,再把卤水慢慢的倒入滤好的豆浆中,不断的搅拌,放一点卤水就搅拌一会儿,放一点儿就搅拌一会儿,这一步要耐心,很关键。等过一段时间,就会在表面出现一层薄薄的皮,那就是豆腐皮了,可以吃的,等下面成块变成豆腐脑,这个豆腐脑也是很好吃的东西。

将豆腐脑捞出捣碎,要很均匀,然后用勺子轻轻的均匀的把弄碎的豆腐脑放在豆腐包上,一定要均要薄,一层纱布,放一层搅碎的豆腐脑,然后再盖一层布,再放一层豆腐脑,这一步是要放到一个长方形的模具中进行,因为干豆腐是长方形的,所以沈若兰特意用木板做了一个挤压的工具。

待纱布和豆腐脑都放好了,就盖上模具的盖子,挤压一点点向下挤压,直到水分压干净,压制好后,层层取下长方形模具,再将一层层干豆腐与豆腐包分离,将干豆腐叠好放在一边,这样干豆腐就做好了。

干豆腐的吃法比粉条还多,可以生吃、可以炒、可以炖,还可以加工成五香干豆腐吃,不管是哪种吃法,味道都绝对杠杠滴!

沈若兰耐心的教这些大老爷们儿们做干豆腐,从早上一直教到晚上,总算做出一张凸凹不平的干豆腐了。

虽然很丑,但是沈若兰却很满意,既然已经做出了第一张,那离第二张、第三张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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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1章 娘可能怀孕了

晚上,出去卖粉条的女人们陆续的回来了,回屯子后,这些女人们有兴高采烈、斗志昂扬的,有的垂头丧气,一脸栖皇的,不用问,光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的销售情况了。

回来后,这些人连家都顾不上回,就赶着来向沈若兰回报自己的销售情况!

“兰儿啊,嫂子今个是头一遭出去卖东西,没经验,就只卖了十几斤,不过没事儿,嫂子现在已经摸着门道了,明儿个再去肯定能多卖的。桂生子媳妇信心十足的说道。”

沈若兰笑着说,“这才是第一天,能卖出去点儿就已经很好了,往后指定一天比一天好。”

“对,指定是一天比一天好,咱们的粉条那么好吃,价钱又公道,指定有的是人买的吃。”

秋萍嫂子接过话来,喜滋滋的说,“我今儿个运气好,卖了50多斤呢,就是时间太赶了,要是有时间再卖一会儿,那一百斤粉条子我都能卖了。”

秋萍嫂子是到县城去卖的,坐的是桃花村栓子的马车,栓子的马车早上走晚上回来,她们只能在县城呆两个时辰,所以,她觉得自己卖货的时间少。

沈若兰说,“你们要是打算长期做这买卖,不如去跟栓子商量商量,让他每天早点走,晚点回来,这样就能多出点儿卖的时间啊。”

“对,我们明儿就去找他商量去,不行的话,我们就把他的车包了,时间我们来定。”

说话的是愿莱媳妇巧珍,巧珍嫂子跟秋萍嫂子,桂生子嫂子都是好姐妹,是个挺干净挺利落的媳妇,就是命不怎么好,嫁到靠山屯八九年了,却连着生了四个闺女,一个带把的都没生出来,婆婆因为她生不出儿子,对她很不待见。

因为在婆家地位低,巧珍嫂子总觉得在人跟前儿像低人一等似的,平时在人堆儿里也不怎么说话,像这样在众人跟前儿抢头说话的时候,还是头一遭呢。

沈若兰看见她表情兴奋,一副激动的样子,晓得她定是卖得挺好,就问道,“巧珍嫂子你卖了多少?”

巧珍抿嘴一笑,带着几分羞涩又激动的神色说,“托了兰儿你的福了,带去的一百斤都卖了。”

“哎呀,这么厉害?”沈若兰惊讶道。

桂生子媳妇笑道,“何止啊,人家巧珍不仅把自己带去那一百斤卖了,还帮她妯娌卖了30多斤呢,想不到吧,这家伙平时不蔫声不拉语的,上真章儿竟这么会说,连我们都给惊到了。”

巧珍听到桂生子媳妇的表扬,抿嘴笑起来,脸上红扑扑的,一副兴奋而又不大好意思的模样。

这么多年,她因为生不出儿子,一直被公公婆婆嫌弃,被妯娌和小姑子排挤,使得她很不自信,都对自己失去信心了,觉得自己啥都不好,就是个没用的女人。不过通过今天卖粉条儿,才让她对自己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她觉得自己不像公公婆婆说的那么一无是处,至少,她卖东西的能力比村里其他老娘们都强,今天,她赚了一百文钱呢,除去车费还剩下九十五文呢!

从打嫁过来,她手里还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呢,家里是婆婆把钱,她男人挣得钱都得交到婆婆手里,她想要花钱,哪怕是一文钱,都得找婆婆要,婆婆是个悭吝的性子,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花的,找婆婆要一分钱,简直比割他一斤肉都难。

她大闺女的棉袄去年就小了,都盖不上肚脐眼儿了,她原想给闺女做一件,但是婆婆说家里没钱,说啥也不给做,就叫她闺女那么对付着,今年孩子又长大了不少,那件棉袄更小的,连扣子都扣不上了,婆婆还是不肯给买,闺女没啥穿,连屋都出不来了。

现在好了,她自己能赚钱了,就不用再央求婆婆了,明天她就带闺女进城去,给姑娘扯块花布,做一件碎花小棉袄,指定好看……

还有几个笨嘴拙腮性子腼腆的媳妇,一斤也没卖出去的,这个原也在沈若兰的预料中,只是不得不叫她们去这一趟,免得被人说她厚此薄彼,有了这一趟,就谁也挑不出她的理了。

除了这些人,还有几个去哈拉海镇的,但是她们今天晚上回不来了,因为哈拉海镇离这远,从家走到那儿就得是傍晚时分了,看来那拨人就得明天晚上才能回来了。

当下沈若兰和几个老娘们算了账,她们交出卖粉条的钱,又拿回了自己赚的那份儿钱,一个个兴高采烈的去了……

沈若兰把钱交给了娘,让她把着。

家里大泡的钱没放在娘那儿,在沈若兰的手里呢,包括卖房子,兑铺子那三万多两银子,不是她不肯交给娘,也不是她存了别的私心,而是她觉得把那些银票放在空间里更把握些,不然万一家里进贼了,或者有什么意外,那老些银子丢了,得多心疼啊,而放在空间里就不用担心这些了,可以说,这世上在没有比空间更保险的地方了。

穆氏接过钱,欢欢喜喜的锁起来了。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呢,女人们又去粉房子取粉条了,包括昨天一斤都没卖出去的也去取了。

大概是看到别人赚钱把她们给刺激到了,今天竟都是一副斗志昂扬的样子,看起来一定要像她们似的挣到钱才罢休呢。

沈若兰听说了这件事,越发的觉得自己这个销售方式可行了,有利益跟着,她们肯定都会全力以赴的去卖的。

只是,巧珍嫂子今天竟然没去,这倒让沈若兰觉得挺奇怪的,昨天顶数她卖的多,按理说今天应该她第一个去才对,怎么今儿个反倒打了退堂鼓了?

于是,早饭后,她特意去了巧珍嫂子家一趟,去了解情况。

巧珍嫂子嫁的是屯子里老郭家,男人叫郭守昌家,小名愿莱,大伙都叫她愿莱媳妇。

走到老郭家时,家里边儿静悄悄的,沈若兰站在门口喊了两声,巧珍嫂子的二闺女荷花从屋里匆匆的走出来,看到沈若兰,低头道,“兰姑姑,你来了!”

沈若兰道,“荷花,你家大人呢?”

荷花说,“我爷爷和我爹他们去粉房子干活了,我奶奶和我大娘,我老婶儿去县城卖粉条子去了。”

“那你娘呢?”

荷花咬了咬嘴唇,低下头,嚅嗫着说,“我娘……病了,在屋里躺着呢。”

沈若兰一听巧珍嫂子病了,急忙进屋去看望了。

巧珍嫂子一家六口住在东厢房里,不大的两间厢房,一间是巧珍嫂子和她男人住,另一间住着他们的四个女儿。

进屋时,巧珍嫂子正躺在炕上,两个脸颊肿的跟馒头似的,上面还有好几个手指头印子,一看就知道是挨巴掌了,眼睛也红红肿肿的,睫毛还湿着,应该是正在哭呢。

她的另外三个女儿坐在她的身边,正小声的抽泣着。

“兰儿,你来了!”

看到是若兰进屋,巧珍嫂子嫂子躺不下去了,从炕上坐了起来,招呼沈若兰坐下。

“这是怎么了?”沈若兰再她的炕沿边儿坐了下来,盯着她红肿的脸颊和泪痕尚且未干的眼睛问道。

巧珍嫂子吸了吸鼻子,泪眼汪汪的说,“还能怎么的,还不是钱闹的。”

原来巧珍嫂子昨天赚下了九十五文钱,原打算带着她的大闺女到县城去做一件袄子的。

但是回家后,婆婆却不答应,说她的闺女是外姓人、赔钱货,不应该往他们身上搭钱。有这钱还不如给大伯子家的文小子买本书读呢,文小子才是他们老郭家的种,有钱应该给他花才对。

巧珍对婆婆的这番话很是不忿,凭啥她赚的钱不能给自己闺女花,还要给大伯子家的孩子花?她闺女都没袄子穿,出不了屋了,她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给孩子买件袄子穿还不行吗?

然而,在婆婆的眼里还真就不行。

用老太太的话说,就是现在是冬天了,也不用上山种地挖菜的了,牡丹一个姑娘家,总出去疯跑什么?还不如整天呆在家里消消停停的做点针线好呢,正好这袄子也不用做,可以省下的。

巧珍嫂子气不过,就跟婆婆顶撞了几句,结果,就被婆婆动手给打了,钱也被抢去了。

巧珍气个半死,可又无可奈何,昨晚躺炕上哭了一宿,想着反正自己挣的钱自己的孩子也花不着,到头来还是给别人花,还不如不挣的钱呢。

于是今天早上就没有去粉房子取粉条,也不去县城去卖了。

婆婆见她消极怠工,记得又打了她一顿,作个鸡飞狗跳后,到底舍不得那些钱,就亲自出马,带着另外两个媳妇和她闺女一起去粉房子取了粉条,到县城去卖了。

了解到这些,沈若兰忧心的说,“那你家我守昌哥是啥意思呢?他也同意把你们赚的钱都拿去养他的侄儿吗?”

“不同意又有啥招呢?牡丹她爹本来就是个老实头,又让他娘给拿的死死的,我这边挨打了,他就只有哭的份儿,在他爹娘跟前连个屁都不敢放呢!”巧珍嫂子抱怨着说。

沈若兰道,“这么说,我守昌大哥不是不想帮着你们,就是不敢反抗他爹娘,对吗?”

巧珍嫂子点点头,“是呢,可是他不敢替我和孩子们出头,就算心里想帮我们又有什么用?”

“起码,他的心里是站在你们这一边的,只要他向着你们,就一定会有希望的。”沈若兰安慰说。

这时,巧珍嫂子的大闺女牡丹端着一碗水过来了,把水放在沈若兰身边儿,怯怯的说:“兰姑姑,喝水,我加糖了!”

沈若兰看着懂事的孩子,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说,“姑姑还有事,就不喝了,这糖水还是留着给你们喝吧。”又对巧珍嫂子说,“你现在身子不大好,就好好歇着吧,等你歇过来去找我,我有话跟你说。”

巧珍嫂子看沈若兰神色郑重,似有重要的话要跟她说,可能是怕孩子在一边听到了传出去,不方便现在跟她说。

就说,“行,等吃完晌午饭,我过去找你。”

沈若兰点点头,起身离开了。

巧珍嫂子的遭遇,沈若兰十分同情。但是那毕竟是人家家庭的内部矛盾,她又不好插手太多,所以就想到了一个一举两得的法子。

她的粉条和干豆腐已经生产出来了,她打算进一步扩大市场,吉州有三十万大军驻扎,还有数万百姓,那边的市场要比这边大得多。

所以,她想到那边去弄一个代销点,专门儿卖粉条和干豆腐的。

考虑到巧珍嫂子能言会说,她男人又是个忠厚老实的,且她家里这几个孩子也能帮着照看,所以派她到吉州那边做代理商最合适不过。

正好,他们一家子也可以就此摆脱婆婆的磋磨,可以到一边儿去安安静静的过自己家的小日子去了。

回家后,娘正带着瘦丫招娣几个人在腌酸菜呢,在他们回来之前,董奶奶和瘦丫已经腌了一小棑缸,都已经腌好了。只是家里人多,这一缸酸菜没几天的功夫就吃剩个底儿了,这不,娘怕吃没了没啥吃的,赶紧托人又买了两口大缸回来,准备再腌上两大缸。

沈若兰也过去帮忙,帮着扒坏的白菜帮子。

家里的白菜都还没卖呢,摆了整整一院子,前院子没有扣大棚的地方也都堆满了。

现在正是秋菜压破街的时候,这些白菜就算卖了也不值几个钱,所以沈若兰打算先囤着,等过几天大棚里囤的土豆都变成粉条卖出去,空出大棚来,就把这些白菜倒腾到大棚里去放着,这样就不会冻了,等到深冬或者过完年的时候再拿出去卖,价格肯定能翻一倍。

要是她想再多赚点儿,把白菜加工成辣白菜出售,价格就不是翻一倍那么多了,三倍五倍都有可能的。

只是,她不想那么辛苦,粉房子和干豆腐坊就够她忙乎的饿了,所以这个赚钱的法子暂时先放一放,等以后再说。

在大家齐心协力的努力下,两大缸酸菜终于腌上了,娘看着满满登登的两大缸酸菜,笑着说,“这下子可好了,再也不用怕没酸菜吃了。”

董奶奶狐疑的看了穆氏一眼,说,“夫人,我看您吃酸的吃得太厉害了,前儿买的那些山楂果,我吃一口就倒牙了,您却吃了那么多,别不会是又有了吧?”

穆氏听了,愣了一下,说,“不能吧,我身子一直不好,怎可能又怀上呢?”

“哎呦,这跟你身子好不好的可没关系。您上个月的月信是几号来的?”董奶奶是过来人了,知道的也多,就开始替穆氏操起心来。

穆氏被她这么一提,自己也有点儿怀疑了,“我月信一向不准,就这两个月才准些,上个月是三号来的,现在是十三号,已经过去十天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月信又紊乱了呢。”

沈若兰听了,惊喜的说,“这有什么难的,找个大夫过来瞧瞧不就知道了吗?”

要是娘又怀孕了,她就又有小弟弟小妹妹了,一想到这儿,沈若兰心里都暖暖的。

穆氏说,“不急,就算有的话,现在日子这么浅大夫也看不出来,不如等等再说,要不然空欢喜一场,没的叫人失望呢。”

一听这话就,知道娘也期待着再次怀孕了。古人都信奉多子多孙多福寿这句话,不管穷人富人,只要养得活,就都不会嫌自己孩子多的。

菊儿和瘦丫招娣等听到娘可能又怀孕了,也都笑嘻嘻的,很高兴,虽然家里边的人已经不少了,但是要再添一个胖乎乎的小娃子,肯定会更热闹的。

晌午吃饭的时候,爹听说了这件事,也高兴的不得了,一叠声的要去找大夫给瞧瞧,被娘好说歹说的给压下去了。

饭后,爹不顾娘都劝阻,骑上家里的枣红马,特意去了镇上一趟,给娘买了她爱吃的山楂果,酸橘子和山楂糕,山楂片儿等酸味儿的零嘴,虽然她嘴上没说,但是由此可见,他对这个孩子的期待一点儿都不逊于娘呢。

沈若兰吃完饭后,就坐在屋里等巧珍嫂子了,巧珍嫂子也没有让她久等,不一会就来了。

于是,沈若兰把自己的打算跟她说了。

巧珍嫂子一听沈若兰要安排她到吉州去看铺子去,激动得眼圈都红了。

“兰儿,真的吗?你真的让嫂子到那边去给你看铺子吗?”

沈若兰看着她那激动的脸红脖子粗的样子,好笑的说,“你看我像在开玩笑吗?”

“不,不像嫂子知道你不会逗嫂子开心的,兰儿,你放心,嫂子到了那边儿指定好好给你看铺子,指定好好帮你卖货,指定会给你多赚钱的……”巧珍嫂子高兴的语无伦次的。

“这个我信。”沈若兰说,“不然也不会把你们一家子调到那儿去了,只是,这事儿对外只能说是我看重你的能力,才把你调过去的,而不能对别人说我是为了帮你们摆脱你婆婆的剥削才让你过去的!”

“我知道,我知道,你好心好意的为我们着想,我怎么能让你难做呢,你放心吧,对别人我一个字都不会说的,就算对我家孩子她爹,我也就说你看中我的能力,才要我去吉州的。”巧珍嫂子急忙保证,差点儿就发毒誓了。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沈若兰让他回去跟牡丹爹商量商量,要是可以的话五日后启程,正好她要去参加玉奴和申由甲的婚礼,可以顺便帮他们安排一下铺子的事儿,还能顺便儿去看看柳寒香和绿芜她们。

至于大伯一家就算了,虽然她对大伯和福存哥金存哥的都挺不错的,但是想想家里还有沈若梅那根搅屎棍子在,她就顿时失去了探望的欲望,还是不要去跟他们相见了,免得见到沈若梅惹闲气。

当天晚上,那些出去卖粉条子的女人们陆续回来了,连去哈拉海镇的也都回来了。

几十个女人都挤到了沈若兰家,七嘴八舌的向她汇报今天的销售情况。

“兰儿啊,嫂子今儿托你的福,把自己带去的一百斤粉条都给卖了了,那老些还没够卖呢!”

“我这笨嘴拙腮的也卖出去六十多斤,瞧,我还给我家成子买了个虎头帽儿呢!”

“我买了十五五斤白面,我家妞妞打多咱就嚷嚷着馋馍馍了,这回给她好好蒸几个,让她拉拉馋……”

“没想到这粉条这么好卖,早知道这么好卖,我多带去点儿好了!”、

挣到了钱的嫂子婶子们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各个脸上都带着喜气洋洋的神色。

现在,她们也是能赚钱的人了,终于体会到自己的价值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变得跟从前不一样起来,看着显得更活泼,更自信了。

沈若兰收了粉条钱,又把她们赚的给她们发了下去,大家都拿着钱,高高兴兴的回家去了,虽然劳累了一天,却一点儿都看不出疲累和厌倦的样子,好像每个人都有使不完的劲儿似的。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2章 偶遇鲁元

“姨奶奶,大将军今晚去菲姨娘的屋里睡了,您也早点歇着吧!”大丫头秋香小心翼翼的站在红棉的身边儿,向她禀报。

正对着妆台梳妆的红棉听闻此讯,啪的一掌拍在妆台上,怒道:“尤氏去那儿了,昨晚前晚都是在那院儿睡的,今晚又去,这时打算要专宠那个贱人吗?”

秋香瑟缩了一下,没敢接话。

红棉正在气头上,赌气将头上那些珠花步摇都扯了下来,随手丢在妆台上,把精心梳理好的发髻都扯乱了。

“去,上那院儿找大将军去,就说我身子不爽,请大将军过来瞧瞧!”

红棉一边吩咐着,一边拿着帕子擦拭脸上的浓妆,想把那些浓妆擦掉了,让自己看起来憔悴些,好让大将军心疼!

秋香一听主子让她去菲姨娘那儿请大将军去,不觉下的身子一抖,后脊背发凉。

菲姨娘可不是个好惹的,她们要是敢在她那儿把大将军给请走了,回头菲姨娘都能找茬吃了她们。她不过是小小的侍婢,人家一个正得宠的姨娘要是想收拾她们的话,还不是上嘴唇碰一下下嘴唇儿的事儿?

秋香转了两下眼珠,小心翼翼的说:“姨奶奶,奴婢觉得大将军若是真心想来咱们院儿,便是不请他他也自会来咱们这儿的,若是不想来,便是勉强请来了,也定会待会儿就走,没的让那院儿那位奚落咱们,要奴婢说,您要是想教大将军还像从前似的日日住在咱们院儿中,还不如您再学几个好听的曲儿,把大将军引到咱们院儿来呢,要是大将军自愿过来来,就谁也说不出什么了!”

陈炳荣乃是世家子弟,自幼生在花流富贵之地,钟鸣鼎食之家,什么样的美女佳人都见识过也都玩弄儿过了,像红棉这样个小县城的花魁,若不是因为她嗓子好,唱的曲儿动听,他还真不会放在眼里呢。

严格的说,他也就是因为红棉会唱曲儿才给她赎身的,可是,红棉会唱的曲儿毕竟有限,这几个月,他已经把红棉会唱的那些儿曲儿翻来覆去的听了个遍儿,早就听腻了,顺带着对这个唱曲儿的也有些腻歪了,所以才会格外偏宠菲姨娘些。

红棉自幼便学习怎么伺候男人,最擅长察言观色了,当然也察觉出大将军为何宠她,又为何不宠她了,只是,她就只会这些曲子,再多了也不会了,叫她又能怎么办呢?

“我何尝不想多学几曲好听的曲子,可是这曲子不是咱们想学就能学到的,那个教我曲子的人,远在农安呢,她现在又跟段公子搞在了一起,怕是已经不稀罕赚我那五两银子了。”

当日,红棉在农安县的县衙外看到段元焕对沈若兰殷勤小意的,还以为是段元焕看上沈若兰了呢,也以为这两个人早就搞到一起去了,所以才会这么说。

秋香听了,笑道:“要是她真跟段公子搞在了一起,那就更好办了,段公子虽然富裕,但他不过就是个小县城的首富,咱们大将军可是镇守北方的大元帅呢,您是他的妾室,自然是水涨船高,一荣俱荣的,您向段元焕提出要他一个相好的过来教几天的曲儿,谅他也不敢不从。”

红棉听了,有点犹豫了,以她现在的身份,向段元焕要个人,他确实不敢不从,但是念及他从前对自己的种种好处,她又不忍心强求于他,毕竟,他是自己这辈子第一个爱上的男子,他又一直对自己温情款款,大方阔绰的,她不忍心夺了他的心头好。

秋香见到她一副犹犹豫豫的样子,说:“姨奶奶就别犹豫了,再犹豫下去,叫那院儿那位先于您怀上了,咱们不就输了吗?”

被她这么一撺掇,红棉又想到了失宠后的下场,终于下定决定,立刻给段元焕写了封信,让他把沈若兰给她送来,等她用过后再给他还回去。

信写好后,红棉叫秋香立刻找人,连夜送到农安去,她已经等不及要找到沈若兰,要打败菲姨娘复宠了……

**

五天后的清早,天蒙蒙亮,三辆马车从靠山屯儿出发,往北边去了,这三辆马车两辆带篷的一辆不带蓬,带篷的两辆里,分别坐着沈若兰和巧珍嫂子一家,第三辆不带蓬的,则装了满满一车粉条子和干豆腐。

在沈若兰的帮助下,巧珍嫂子终于摆脱了婆婆的控制,带着丈夫孩子,一起跟沈若兰到吉州去开铺子去了。

原本,郭老太太怕儿子媳妇在一边儿偷着挣大钱不交给她,不愿意儿子媳妇走的,但是沈若兰承诺,会让巧珍嫂的男人每月至少给老太太拿回在粉房子干活挣的那么多的工钱。后来又有谢大娘她们帮着劝和,说巧珍她们就算是多挣了钱没给她,但至少会拿回守昌在粉房子挣的那些钱,这不是跟他们还留在屯子里是一样的吗?他们走了,还能省下巧珍她们娘几个的口粮,不然一个壮年女人加上那四个娃,一年得吃多少粮食啊?

吃不老少粮食不算,媳妇还得因为她不让他们去吉州怨恨她,这样一想,硬把他们留下确实没啥好处,再加上沈若兰钦点要她的儿子媳妇去的,也算是抬举他们家了,她要是端着拿着,万一把兰丫给惹恼了,不叫他们家男人在她那儿干活儿,或者不叫她们娘几个上她那儿那粉条子卖,他们家得遭受多大的损失啊?

思来想去,最后决定还是让他们去吧,一来他们去了守昌挣的钱也得往回拿,二来她们娘几个走了还能给家里省下不少口粮,三来也不算给兰丫面子了,所以,最后不情不愿的同意儿子媳妇去吉州了。

巧珍嫂子一家听闻终于能摆脱她的婆家了,高兴的差点儿蹦起来,赶紧收拾收拾,就带着男人和孩子跟沈若兰走了。

临走的时候,婆婆一再叮嘱她,挣了钱不许乱花,要拿回来交给她,想买啥也不许乱买,等回过她后她同意了才能买。

巧珍是个有心眼子的,当着婆婆的面也没忤逆她,不管她说啥,她都乖乖的答应下来,只是心里却早就盘算开来,她到了吉州指定好好干活,多多的卖粉条子,到时候赚了钱可劲儿给她几个女儿花,老太太想让他们累死累活,做牛做马的挣钱给大伯子家和小叔子家的儿子花,做梦去吧!

三天后,一行人到了吉州

到达后,沈若兰带着巧珍嫂子一家和那车粉条子,去了柳寒香她们租住的那座宅子。

那宅子当初还是沈若兰租下的,后来沈若兰把印刷厂兑出去后,跟印刷厂的新东家,也就是天下知之的掌柜说过,请他把这几位姑娘留下来,继续给他们排版或者写话本子,要么留下来抄书也行。

在沈若兰的大力推荐下,再者也是因为几位姑娘也确实有用,最后新东家就把她们留了下来,继续在印刷厂工作的。

姑娘们保住了饭碗,自是对沈若兰感激不尽,所以即便沈若兰现在不是她们的东家了,但是看到她来了,姑娘们还是分外热情,她一进门,大伙儿都呼啦一下围上来,一边拉她进屋,一边七嘴八舌的跟她说话。

进屋后,沈若兰坐下来,跟大家寒暄了一阵子,又把巧珍一家介绍给了大家,并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她打算让巧珍嫂子一家先在这儿住几天,那车粉条子和干豆腐也先寄存在这儿,等找到合适的铺子,再让他们一家子在搬走,搬到铺子里去住去。

几位姑娘看到郭守昌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加上是沈若兰带来的,都十分放心,异口同声的说:“何必搬来搬去的呢?咱们这儿宽敞着呢,就是再来几个人也住得开,不如就一直住这里吧,不然就我们几个姑娘家守着这诺大的一座房子,我们还怪害怕的呢!”

这座房子是个两进的宅院,一进和二进之间还有东西厢房,格局跟沈若兰家相差不大,柳寒香她们几个就住在后院儿,前院一进一直空着,巧珍她们一家子过来住,就住在一进的几间正房里,刚刚好!

那车粉条子和干豆腐,就暂时放在厢房里,至于沈若兰,则不住在这里,她打算要住客栈去。

聊天的时候,忽然听到里间传来柳寒香低笑的声音,还说了一句:“小东西,真调皮!”

难不成有两个柳寒香?或者,谁的声线跟柳寒香一模一样? 听得沈若兰一愣,柳寒香明明就在她眼前呢,那屋里说话的又是谁?

沈若兰看着柳寒香,一副怔愣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有两个柳寒香?或者,谁的声线跟柳寒香一模一样?

一个叫昭儿的姑娘笑嘻嘻的说,兰姑娘莫怪,这个是含香妹妹养的八哥说的,那八哥儿聪明着呢,才几个月的时间,就能把寒香妹妹的腔调学得惟妙惟肖的,都能以假乱真了。

牡丹和荷花他们是小孩子,一听说有会说话的八哥都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双眸中流露出向往的神色。昭儿猜出她们的心思,便带着几个孩子进里间去看八哥去了。

沈若兰可没有那么多闲情逸致,跟大家说了几句后,就带着些粉条和干豆腐出去了。

她要先去找那几家熟识的酒楼去推销她家的粉条和干豆腐去,当然,目的不光是让这几家酒楼从她的家买粉条和干豆腐,而是为了让更多的顾客知道有粉条和干豆腐这两种东西,进而扩大粉条和干豆腐的影响力。

她先去了百味人家,找到了,百味人家的东家田景芝,向他推销了自己的粉条和干豆腐。

田景芝从未见过粉条和干豆腐这两种食材,见到后感到十分好奇,沈若兰就带着这两种食材亲自到厨房给做了几道菜,分别是小鸡炖粉条,酸辣粉,肉炒干豆腐,鸡汤豆腐串儿,做好后端上来,请田景芝品尝。

田景芝试吃后,表示十分满意,当即拍板儿,向沈若兰定下了长期在她那里进货的承诺。

后来,沈若兰又去了从前常去的几家酒楼,又接了不少订单。

最后去的,是自家原来的火锅店,火锅店的新东家似乎很信任周正,把整个火锅店都交给他打理,沈若兰向火锅店推销粉条和干豆腐,周正哪有不收的道理,于是,也定下了长期在她那儿拿货的承诺。

从火锅店出来时,天已经晚了,沈若兰正打算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冷不防竟遇到了沈金存。

沈金存也是刚从点心作坊出来,他下工了,正要回家去。

看到沈若兰来了,沈金存显得很高兴,问沈若兰是什么时候来的?来吉州做什么,还非要让沈若兰去家里吃晚饭去。

沈若兰一一回答了,只是,她不愿意看见沈若梅和沈大娘,就拒绝了沈金存的邀请,只推说自己已经吃完了,而且现在还有急事,没空去他们家。

然而,沈金存却不气馁,今天不行就又跟她订了明晚,一再说明晚沈若兰一定要到家里去吃饭,还把他家里的详细地址告诉了沈若兰。

沈若兰见他真心邀请,推辞不过,只好勉强的答应了。

沈金存见她答应了,这才同意放她走。

临走前,沈若兰忽然想起沈金存之前买过一只八哥崽子,就随口问了一句,“金存哥,你那只八哥呢?”

其实,她也只是今天在柳寒香家听到了八哥说话,才想起沈金存也养过一只八哥的,后来不知怎地,那只八哥就不见了,所以就随便的问了一嘴。

没想到,金存一听到她提起他那只八哥,脸乎一下子红起来,眼神也有些飘渺躲闪了,后来,他支支吾吾着说,那只八哥没看好,自己飞走了。

看着他这副磕磕巴巴支支吾吾的样子,沈若兰有点莫名其妙。

不过,很快脑子中灵光一闪,一个大胆的设想突然闪过,她瞪大了眼睛,感觉像自己忽然觉窥破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似的。

但是,看到金存哥这副飘忽躲闪的样子,好像不希望被别人知道他的秘密,沈若兰便忍住了没说出来。

金存哥现在还是一个不太懂事的少年,他对寒香的这份感情还不知道能维持多久呢,要是只是少年的一时冲动,并不是认真对待的,那她还不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让这一段无声记得过去算了,要是嚷嚷出来了,到时候再不成,对柳寒香的名声会有影响的。

分开后,沈金存回到家,跟爹娘说起了今天碰到沈若兰的事儿。

沈大爷听说沈若兰来吉州了,奇怪的说,“这丫头不是刚回去没几天吗?怎么又来了?”

沈金存便说了沈若兰来吉州销售粉条和干豆腐的事儿,说完还夸了一句:“兰儿妹妹可真本事啊,我这个男儿都自愧不如呢。”

沈大爷一天沈若兰又鼓捣出挣钱的新玩意儿了,不由得连连点头说,“好,好哇,这丫头脑瓜活儿,心眼儿多,她鼓捣出来的东西肯定能赚钱的,咱们老沈家能有这么一个孩子,也算是祖上积德了。”

沈大娘冷笑一声说,“积不积德,赚不赚钱的又关你什么事儿?人家赚了钱又不给你一文花,亏得你还一副有荣与焉的德性呢,人家来吉州了都不说来看看你,鼓捣出好吃的也不说给你送来尝尝,哪有把你这个当大爷的放在眼里呢?你还在这儿得意个啥劲儿呢?”

沈大爷听到这些着三不着四的话,不乐意了,拉着老脸说,“挺大的岁数了,别净说那不对良心的话,兰儿对咱们还咋滴呀?你咋就不知道知足?不知道感恩呢?你摸着良心好好寻思寻思,你这俩儿子要是没有人家兰丫帮着拉扯,能过上现在的日子吗?还不都得困在乡下种田捡牛粪?咱们一家子像大老爷似的在这大城市里租房子住,还啥活儿都不用做,都多亏了谁啊?”

沈大娘不服气的撇撇嘴,“那咋了?就算她沈兰丫拉扯咱们了,咱们家福存金存也不是白让她拉扯的,他们不也是帮她干活了吗?没有咱们儿子尽心尽力的帮她打点,她上哪挣那老些钱去?没准儿她还挣不上那老些钱呢?”

“哼,你以为就你儿子能帮到人家呀?三只腿儿的蛤蟆不好找,俩腿儿的活人多了去了,人家出那老些银子,别说你儿子这样斗大字不识几个的,就是识文断字的能人也雇来了,人家要不差想拉扯咱们,你以为人家能用你儿子啊。”沈大爷很良心的说道。

沈大娘则不以为然,撇着嘴,阴阳怪气的说,“你就向着她说吧,别忘了,咱们闺女不见的时候,咱们求她时她是什么态度了,但凡她有把你当成大爷,又怎会看着咱们梅儿生死不明都不肯不帮咱们一把呢?要是当时她出手了,咱梅儿又何至于遭那老些罪呢?”

对沈若兰当时没出手帮他们这事儿,大娘一直耿耿于怀的,再忘不了了。只是,她却忘记了她梅儿当时是怎么对待沈若兰的了。

对老婆子挑的理,沈大爷其实在心里边儿也是挺认同的,他也怪沈若兰当时没能出手相救,但是,他考虑问题还是比较理性的,知道自己闺女之前对人家兰儿啥样,兰儿跟她记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不帮她也没什么奇怪的。

沈若梅一听娘又提这事儿了,顿时恨得直咬牙。

沈若兰这个贱人,不仅夺了她娘娘的命格,还很有可能就是害她遭遇绑架轮。奸的罪魁祸首,差点把她给磋磨儿死了,这个仇,她记下了,早晚要找她报的。

只是,有件事儿她现在还有点儿想不通:既然沈若兰跟湛王好上了,那她为啥还要回靠山屯去呢?留在吉州不是更方便跟湛王往来吗?回去干啥呀?要知道,靠山屯儿离这儿好几百里地呢?她走了,见湛王多不方便啊?

难道?难道……是湛王殿下不要她了?

要真是那样的话可太好了,要是湛王不要她了,兴许,兴许,她还有……机会呢……

思及于此,沈若梅顿时神采奕奕,整个人都精神了!

沈大爷的思想没有跟她在一个频道上,还想着明晚兰丫来准备啥好吃的呢,他郑重的说,“不管咋说,兰儿明天晚上上咱们家来吃饭,你这个当大娘的就得好好准备准备,给孩子做点好吃的,现在老二和老二媳妇都不在,孩子一个人在这边儿打拼,你这当长辈的得有个长辈的样儿。”

沈大爷也看出老婆子对兰儿的抵触了,只好采取强制手段,既然说服不了她好好的接纳兰丫,就只能用命令的形式让她接纳了。

沈大娘到底还是怕沈大爷的,北方农村男人都有打老婆的习惯,一百个家庭里有九十九个家庭的女人是怕男人的。沈大娘就是这九十九分之一,看到老头子的脸撂下来了,一脸凝重的叮吩咐自己,她也只好不情愿的答应了。

“明天顺便儿把福存他们一家三口儿也找回来,咱们一家吃顿团圆饭!”沈大爷又吩咐了一句。

沈金存响快的答应了一句,换来了沈大娘和沈若梅的一个大白眼儿。

**

第二天,巧珍两口子就背着粉条子开始到处推销,沈若兰则打起精神到处寻找合适的店铺,开这个店子跟酒楼不一样,得开在集市附近,离卖菜不远的地方,且门脸要干净整齐,还得大点儿门脸的。

合适的房子并不好找,沈若兰走了一上午,腿都快遛直了,也没找到称心合意的。

晌午的时候,沈若兰走进了百味人家,准备在这儿解决午饭,结果,却不幸的遇到了一个仇人——鲁元。

一个月前,她可是当着众人的面,狠狠的抽了这家伙两个大嘴巴,现在见面,简直就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鲁元看到沈若兰一个人进了酒楼,立刻迎着她走过去,恶意森森的说:“一个女儿家这样抛头露面的到处走,老七就不知道管管你吗?”

沈若兰冷声说,“请问这和你有关系吗?你又是出于什么立场来指责我?你是吃饱了撑的还是闲着没事干了?别人的事儿你也要来跟着掺合,你不觉得自己很欠儿吗?”

“啧啧!”

鲁元嫌弃的说,“张牙舞爪,牙尖嘴利,一点儿女儿家该有的端庄温柔都没有,老七一定是眼瞎了才会不要安安要你。”

沈若兰抱着胳膊,呵呵笑着说,“还说人家眼瞎呢,我看是你眼瞎才对,你不光眼瞎了,心也瞎了,连一点明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真可怜啊,看来你已经无药可救了,还是趁着现在还有口气儿,回去准备准备后事吧。”

鲁元被沈若兰一顿唇枪舌剑怼的无话可说,气得肝儿都疼了,说,“你最好给爷小心点儿,这是吉州,容不得你耍横撒野了。”

沈若兰冷笑说,“所以,你就可以来找我的茬,不用再担心挨大嘴巴了。”

“你……”

鲁元飞快的看了看左右,唯恐被人听到他挨过她大嘴巴的事。

此时,身边儿只有两个亲随在,陈炳荣等人都在楼上的包房里呢,不用担心被他们听到了。

见身边儿没有什么人,鲁元的心放下不少,他窥着沈若兰,阴测测的说:“爷敢打赌,就你这样的,最后肯定嫁不到皇家来!”

沈若兰毫不示弱的说:“我也敢打赌,你一定是我见过的最蠢的傻子!”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3章 鲁元的痛苦

沈若兰确定,有淳于珟的面子在,眼前这个人就算再气也不会拿她怎么样的,所以就没惧他,也没惯着他,把他讥讽自己的话都怼了回去,只怼的鲁元睚眦欲裂,气冲斗牛的。

“你敢说小爷蠢?小爷再蠢也蠢不过老七去,放着安安那么好的姑娘不要,要你这种刁蛮泼妇,简直就是个没脑子的。”

沈若兰轻哂一声,“你还好意思说人家没有脑子?我看是你没脑子才对,瞎子都能看出安安就是个白莲花、绿茶婊,偏你拿她当个宝似的,我看你根本就是个没心没肺没脑子的蠢货。”

鲁元被她这样肆意羞辱,气得嘴都有点儿不好使了。

“爷警告你,别太过分,别以为你是老七的女人爷就不敢对你怎样了,今儿个你必须给爷好好说的说的,爷到底怎么就是没心没肺没脑子的货了?你要是不说出个子午卯酉来,小爷今个儿不会让你活着离开的。”

对他的威胁,沈若兰一点儿都不害怕,她呵呵一笑,不紧不慢的说,“好啊,你想听,我说给你听就是了。”

“倘若,我没有猜错的话,那朵白莲花一定已经知道她爹娘为什么而死吧,既然她已经知道他爹娘是因为我娘发生龃龉而自相残杀的,为什么她在见到我娘的时候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正常情况下,她看到我娘,不是应该拉着她声泪俱下的追问她娘的死因吗?可她呢,居然还能有闲心追究我推她的事儿?忙着栽赃我,陷害我,想借着你的手来对付我,难道这还不能证明她的人品吗?”

“还有,咱们再说说她诬陷我推她的事儿,虽然你一直认为我真的推了她,可事实是,当时她手里握着一块玉让我看,我看那玉上面有字,因为字刻的小,光线又暗,我看不清上面有字,才往上托起她的手细看的,没想到她竟借故便倒身在地诬陷我推他?你也不想想,我连当面打耳光的事儿都能做出来,推她一下又有什么不敢承认的?”

“这么简单的事,换做别人用胳肢窝想都能想明白,可你都想不通,还一而再再而三助纣为孽,帮着白莲花针对我,真不知你两个肩膀头上扛的那个东西是干啥用的,难不成,这玩意儿真的一点儿思考的能力都没有?还是你明知道她是白莲花,却还依旧对她死心塌地,情有独钟呢?要是这样的话,我只能对你说声‘佩服佩服’了,毕竟这世上心甘情愿做睁眼瞎的人不多,你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你……住口!”

鲁元咬牙切齿的打断了她,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能用词语来形容了,震惊、愤怒、痛苦、纠结等情绪不断地变幻着,倒不是因为沈若兰的羞辱,而是因为她的话,在他的心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诚如这个沈若兰所说,安安早就知道荣嘉大长公主为什么会被邓驸马杀死了,可是安安见到沈若兰的娘的时候,一点孝顺女儿该有的表现都没有,光顾着向他证明是沈若兰推倒她的,在那个时刻,作为一个有点儿良心的人,不是更应该去关注沈若兰的娘,问问她荣嘉大长公主到底是怎么死的,而不是去计较自己被谁推了吗?

可是,她的表现却是那样的!

难道,她真的像母亲说的那样,是个表里不一的女子?

鲁元闭了闭眼,忽然又想起淳于珟之前曾对他说过的话,安安不像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他表面看到的安安一直是一个温柔善良,端庄柔顺的女子,如果她不是自己看到的那样的话,那么,娘和淳于珟,甚至是这个沈若兰说的话,就都是真的了。

这个想法叫他觉得挺难以接受的,可是却越想越觉得就是那么回事儿。

在她被淳于珟退亲之前,她一直对自己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可是被淳于珟拒绝后,就突然对他好起来了。

他还以为是自己忠诚所致,金石为开了呢,可是现在细细想来,她不是被自己打动了,而是她因为被淳于珟拒绝,她只好退而求其次了才找上他的,说白了,他就是个备用的。

可惜,他一直沉迷在她的柔情蜜意中,连这么明显得事情都没看出来,难怪沈家姑娘说他是瞎子呢……

此刻,他心痛极了,没想到,安安还真就像他母亲跟他说的那样,是个表里不一的人,他爱了十几年的女孩,偶像一般的存在天使,里子里竟是那样的虚伪狡诈,矫情做作,他真心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啊!

尽管他不愿意相信这些话,但是一个人这样说,两个人也这样说,三个人还是这样说,就让他不得不怀疑了,加上还有那些鲜明的例子摆在那儿,叫他怎么能继续在相信她呢?

沈若兰看到鲁元站在那里,脸上的表情痛苦而纠结着,连跟自己抬杠的精神都没有了,就转身往外走去。

小二见沈若兰要走,殷勤的说:“姑娘,您不吃饭就走吗?”

沈若兰不咸不淡的说:“不吃了,你们这儿有让我反胃的人!”说完就离开了。

对沈若兰的讽刺和打击,鲁元已经无心去追究了,此时,他的他的一颗心都在安安的身上,他痛苦极了,只觉得头疼的厉害,都快站立不住了。

“来人,备马,咱们回去!”他吩咐了一声,提步向门外走去。

长随忙说,“爷,咱们不能走啊,陈将军他们还在里头等着您呢?”

“爷今天身子不爽,不能跟他们喝酒了,你去给爷说一声。”鲁元一边往外走一边头也不回的吩咐道。

长随听了,只好应了一声,转身向楼上走去。

刚转身,就看到大将军陈炳荣伏在二楼的栏杆上,正笑容可掬的往这边看呢。

“呃,爷,是陈将军……”长随提醒了一声。

鲁元听到了,只好顿住脚步,回过头,冲着二楼栏杆处的陈炳荣拱了拱手,说,“陈将军,我今日身子不爽,少陪了,改日再请你们喝酒谢罪吧!”

陈炳荣笑道,“呵呵,据说鲁将军素有‘千杯不醉’的雅号,今儿怎么才喝两杯就上头了,不会是借着酒醉的由头去追香逐玉去吧?其实鲁将军不必找借口,君子成人之美,既然鲁将军心系佳人,就快些去吧,我等理解你!”

闻言,鲁元面色一沉,这里是‘百味人家’,人多眼杂的公共场所,陈炳荣在大庭广众之下调侃自己去追逐佳人,岂不是故意在吉州百姓面前诋毁自己的名声吗?男儿立世,名声何等重要,要是落下个贪花好色的名声,又何以在军中立威呢?

他抬眸看着陈炳荣,冷笑说:“陈将军想多了,本将军确实有些头晕,想回去小憩一会儿,并不是像陈将军想的那样龌龊,都说心中有佛看什么都像佛,本将军不过跟个熟识的女子说几句话,陈将军就这样误会本将军,可见陈将军昔日追香逐玉的事情没少做啊,呵呵,呵呵呵……”

陈炳荣本想在百姓面前诋毁鲁元一把,结果反倒被鲁元给反将一军,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了,但仍保持着笑意,说,“鲁将军真会说笑,既然不是去追逐佳人,那就是我刚才看错了,我还以为那位跟鲁将军说笑的美人是鲁将军的红颜知己呢,恕我眼拙,罪过罪过……”

刚才鲁元和沈若兰唇枪舌剑,剑拔弩张的,光看他俩的表情就知道他们没有说笑,非但没有说笑,还闹起来了,闹得不欢而散呢。

可是,陈炳荣竟信口雌黄的说鲁元跟沈若兰说笑,还说什么红颜知己这样的话,分明是再误导别人,让人以为鲁元是个贪花好色的人呢。

鲁元虽然看不上陈炳荣的为人,但是还真没想与他为敌,只想着跟他不远不近的相处着,共事一段日子后,就托病辞官去。

没想到,这家伙竟本着一山不容二虎的原则,把他当成了死对手、假想敌了,还没等他走呢,他就已经迫不及待的开撕,咄咄逼人的要对付他了。

鲁元也不是好惹的,别人不招惹他,他不会去故意招惹别人,但是,别人送上门儿来找抽,他就不会惯着他了。

他仰起头,对着他呵呵笑了起来,说:“刚才那女子跟我有点儿过节,我们俩刚才也不是在有说有笑,而是发生了争执,坐在我附近的客人都能听到也都看到了,不知陈将军是怎么看的,又是怎么听的,竟能看到我们有说有笑,真是服了您的眼睛和耳朵了!”

冷冷清清的几句话,直接揭穿陈炳荣的谎言,当即把他的脸打的“啪啪”的,陈炳荣站在那里,笑容几乎都维持不下去了,干巴巴的笑着说:“那是本将军看错了,鲁将军勿要怪罪,呵呵……”

鲁元不客气的说:“陈将军这样的眼神儿,当真该找个大夫好好瞧瞧了,不然年纪轻轻就耳聋眼花,心神不稳的,如何统领这吉州这几十万大军呢?”

说完,也不管陈炳荣如何,就转身大踏步的离开了。

陈炳荣面皮紫涨的看着鲁元的背影,暗暗的在心里啐了一口,恨恨的回包房去了……

沈若兰没有在百味人家吃饭,就随便找了一家小饭馆,简单的吃了点儿,随后就去了申由甲家,想看看这位举人老爷家娶媳妇儿的事儿预备的怎么样了。

申由甲家还住在那里呢,按理,他现在已经是举人老爷了,还在府衙里当差,理应换一座好房子住才是,但是申由甲却不肯,因为这是他家的老宅子,他就是在这儿出生在这儿长大的,他的爹娘也都是在这座房子里咽气儿的,他舍不得离开这里。

所以就把房子收拾了一下,准备继续在这儿生活。

沈若兰找到申由甲家时,远远的就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正领着两个孩子在申由甲家门口儿徘徊呢。

沈若兰也没有在意,走过来后,正打算去叫门,不妨那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人叫住她,说:“姑娘,请问,这里是申家吗?”

沈若兰打量了他一眼,见他衣衫单薄,面容憔悴,两个脸颊都深深的塌陷下去了,一看就是个吃了不少苦的。

身边儿的那两个孩子更可怜,大的才七八岁的年纪,小的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吧,两个孩子都长得挺漂亮的,就是都穿得很破,那身褴褛的衣裳根本就不足以御寒,两个孩子都缩着肩膀,一副瑟瑟发抖的模样。

沈若兰还以为是申家的穷亲戚呢,就不假思索的说:“是啊,你也是来申家窜门儿的吗?正好我也是来申家窜门儿的呢!”

“哦,呃,是,是,谢谢,谢谢……”男人点头哈腰的冲沈若兰笑了笑,一手扯着一个孩子,站在了沈若兰的旁边儿,等着沈若兰叫门。

沈若兰站在门外喊了一声,不一会儿,申由甲的奶奶出来了,小半年没见申老太太了,这次相见,发现老太太比从前更年轻,更有精神了。

从前那张灰黄的老脸现在变得红润起来了,人也胖了许多,连脸上的皱纹都比从前少了,身上还穿着一件簇新的棉布袍子,花白的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的,上面还簪了一根银簪子。

想来是日子过得舒坦了,人的精气神儿也跟着起来了。

“哎呀,沈姑娘,好久不见了,哪阵风把您给吹来了?”申老太太见到沈若兰,亲热的打开大门,把沈若兰拉了进去。

沈若兰提了提手中的包裹,笑眯眯的说,“听说申大哥要跟玉奴成亲了,这不,我来给您道喜了呢。”

老太太笑道,“昨儿我还跟甲儿说呢,我们家能有这样的大喜事,都多亏了您呢,要不是您从前帮我们玉奴还了那只玉镯的债,玉奴现在指不定沦落到哪儿去了呢,还有我家孙子,要不是您那段时间找他抄书,我家早就断炊了,没准儿都饿死人了呢,还上哪去中举人去啊?”

“所以说,您老人家有福气呢!”沈若兰笑着打趣了一句。

正说着呢,边上那个憔悴的中年汉子凑过来,隔着栅栏门陪笑说,“您就是申老太太吧,呵呵,我是玉奴的爹儿,今儿特意来见拜见亲家奶奶的。”

若兰一听竟然是玉奴的爹,不由得大吃一惊。

她早知道玉奴那个便宜爹找过来了,但是已经被玉奴娘给赶走了,她还以为玉奴爹早就离开了呢,没想到这厮竟然没走,还找到玉奴的婆家来了,看来,这是不好打发呀。

申奶奶也早就知道玉奴有个没心没肝的爹了,她们娘俩刚搬过来时,就跟周围的邻居们讲起过她的遭遇,只是,没有说玉奴被掳走做娼妓的事儿,只说他爹宠妾灭妻,为了让他那三个庶子庶女能做嫡子嫡女,把玉奴娘休了,玉奴也是没办法,才跟他娘出来流浪的。

当时玉奴跟邻居们说起这件事时,申奶奶还气得够呛,大骂玉奴爹不是人,早晚会遭报应。

没想到报应来的这么快,这才几个月的功夫,他就落魄成这幅样子找来了,瞧瞧这身打扮,这副模样,啧啧,跟叫花子差不多了。

果然是老天有眼,报应不爽啊!

“你来干什么?”

申奶奶嫌弃的看着这个负心汉,想想玉奴她们娘俩因为他吃的那些苦,受的那些委屈,就气得恨不得上去给他几巴掌,替玉奴她们娘俩出气呢。

玉奴爹看出申奶奶不待见他,知道这老太太必是知道他们从前的事了,便陪着笑可怜兮兮的说,“论理第一回见亲家奶奶,原不该跟亲家奶奶说这些话的,只是在下现在已经走投无路,只好来厚着脸皮来求亲家奶奶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装模作样的擦了擦眼睛,哽咽道,“说来惭愧,在下从前一时油蒙了心,做了对不起玉奴和她娘的事儿,惹得她们娘俩伤心,都不肯认我了,如今在下已经知道错了,想要悔改,可是玉奴和她娘都不肯原谅我,所以我想请亲家奶奶从中帮忙说合说合,让玉奴和她娘原谅了我吧。”

申奶奶严厉的说,“你不是已经把玉奴娘给休了吗?那你们便已经不是夫妻了,又何谈原谅不原谅的事呢?再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别人家的家事,我不想插手,你还是另请他人吧!”

说完,拉着沈若兰的手就要进屋去。

玉奴爹一看急了,赶紧大声说:“哎,亲家奶奶您别走啊,求您就帮着说合说合吧,您看我这俩孩子,都快要饿死了,您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俩无辜的孩子吧……”

说着,拉着两个孩子的手,就要给申奶奶下跪。

申奶奶急了,“哎,你这是干啥?让人看见你们爷仨跪在我家大门口儿,多不好啊,赶紧的起来。”

然而,玉奴爹已经拉着两个孩子跪下去了,还哭眼抹泪的说,“您老人家要是不答应帮我们,我们就跪死在这算了,反正要不也得冻死饿死,还不如死在这呢。”

“你跑到玉奴的婆家来闹,是为了给玉奴她们娘俩施压吗?好强迫玉奴和她娘接纳你们,白白养活你们爷几个,对不对?”一直在旁边儿看戏的沈若兰看不下去了,站出来说了一句。

玉奴爹一僵,晓得自己的那点儿心思被人窥破了,他眼神飘忽了一下,说:“不是的,我是真的后悔了,真的想回到她娘俩身边,好好的补偿她们。”

“你要是真想补偿她们的话,就不会来到玉奴的婆家来闹了,玉奴还没有过门儿呢,你这样一闹,就不怕玉奴的婆家悔婚,玉奴嫁不出去吗?”沈若兰冷冷的问道。

玉奴爹忙说,“怎么会呢?我的玉奴这么好,亲家奶奶怎么会舍得不要呢?”

“是啊,玉奴这么好,你这个做爹的怎么舍得让孩子流落到这儿呢?”申奶奶反问道。

玉奴爹可怜巴巴的说,“亲家奶奶,我当时是油蒙了心了,现在都要悔死了,肠子都悔青了,求求您,就帮我跟她们娘俩好好说和说和吧。”

又转向沈若兰,低声下气的说,“姑娘,听你的话,你也跟我家玉奴挺熟的,您就发发善心,让我们一家团圆了吧。”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要是你现在没有落魄,家里的作坊还在的话,你会想要和她们娘俩团圆吗?”

闻言,玉奴爹迟疑了一下,但马上反应过来,坚定的说,“会的会的,就算我没有落魄,也一定早就后悔了,早就把她们娘俩找回去了。”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沈若兰的心理学学的还算很不错的,刚才这男人迟疑的一下,就足以经证明一切了。

再者,他犯下那么大的过错,就算他没有迟疑,斩钉截铁的回答,“会的。”沈若兰也不建议她们娘俩捡这种人渣回去团圆去。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有因必有果,你种下了这个因,就得承受这个果。你要是真心悔过,就赶紧走吧,不要再来打搅她们的生活了,要是你别有用心,想让她们娘俩养活你和你的两个儿子的话,那你就打错算盘了,别说他们娘俩不肯接纳你,就算他们肯接纳你,我也不会答应的。”沈若兰霸气的说。

“你,你个小姑娘家,咋能这样呢?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你这样做就不怕造孽吗?”玉奴爹见沈若兰这样,有点儿恼羞成怒了。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比这造孽的事儿我也干的多多了,不差这一件,倒是你,你已经对不起她们娘俩了,咋还有脸来纠缠他们,算计他们,打搅她们呢?你的脸皮就真那么厚吗?还是你根本就没长心?”

“你管不着!”玉奴爹怒道。

“是啊,她管不着,我也管不着,这原是你们的家事,还是你们自己管吧,就别来纠缠我们了。”申奶奶一边说,一边拉着沈若兰往屋里走,不再去理会玉奴爹了。

“哎,亲家奶奶,亲家奶奶……”

玉奴爹扯着脖子叫着,然而,申奶奶早带着沈若兰进屋去了。

进屋后,沈若兰发现申家的屋里已经装饰一新,原本破旧的桌椅都重新刷了漆,墙也粉刷过了,还挂上了新窗帘,连炕席都换新的了,一看就是要娶新媳妇的样子。

“来,兰姑娘,坐,咱们别理那个畜生,他喜欢跪,就让他跪去吧。”申奶奶拉着沈若兰的手坐在炕沿边儿上,絮絮叨叨的说着。

沈若兰顺手把她带来的两个包裹递了过来,说,“这些粉条和干豆腐是我自己家的作坊做的,虽然不是什么金贵的玩意儿,但是很好吃,做法我已经写好放在这里面了,等申由甲回来,您让他告诉您怎么做吧。”

“哎呦,这怎么好意思呢?你帮了我们这么多,还给我们送东西,这,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申奶奶感激地接过两个大包裹,打开了看了看,又问了一些沈若兰家开作坊的事儿,才把话题又引到申由甲和玉奴的婚事筹备上。

再有三天就是申由甲娶玉奴的日子了,申奶奶就有望升级当祖奶奶了,老太太高兴着呢,一有人来,就拉着人诉说自己的幸福。

沈若兰见申奶奶没有被玉奴爹影响,还这么喜欢玉奴,心里很欣慰。但是又有点儿担心,玉奴爹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他会不会狗急跳墙?拿玉奴被掳被卖的事威胁玉奴母女就范呢?

做为一个父亲,他要是真的那样做了,那他就不配称之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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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4章 沈若梅的毒计

从申由甲家出来后,玉奴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带着两个孩子走了。

沈若兰不放心,就去找玉奴娘俩,想把这件事告诉她们,好让她们有个心理准备。

玉奴听说她爹竟然找到了申家去闹的时候,一下子气哭了,玉奴娘也气得不轻,气得身上都哆嗦了,不过,她还是强作镇定的安慰着玉奴,叫她别怕,还有她不会叫那个人渣乱来的。

沈若兰委婉的提醒她们,玉奴爹现在很落魄,她们娘俩大概是他唯一的指望了,只怕他会死缠烂打,不达目的不罢休的。

玉娘坚定的说,“没事儿,只要我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叫他得逞的。”

沈若兰见玉奴娘说得这么笃定,也就放心了,又跟她们说了一句,就离开了点心作坊,又去找合适的店铺去了。

吉州城很大也很繁荣,沈若兰又走了一下午,终于找到了一间合适的铺子。

铺面位于吉州最大的菜市场边儿上,是一栋二层楼的楼房建筑,原来是一间茶楼,只是这里临近市场,往来的都是些菜贩子买办什么的,鲜少有人能有闲情逸致进去喝茶的,所以,即便是这条街上繁荣,这件茶楼的生意却不大景气,于是掌柜的便想把铺子兑出去。

沈若兰见位置合适,铺子的大小也适中,就进去仔细的询问了一番,一打听,出兑的价格也不贵,沈若兰就楼上楼下的看了一番,当即拍板儿决定,把铺子租了下来。

铺子的事儿终于敲定了,沈若兰的心也轻松了不少。

两方签好了合同,付了租金后,约定三天内倒房子,也就是说,三天后,这间铺子就是她的了。

定完,沈若兰收好合同,到菜市场里买了一只烧鸡,一尾鱼,又从空间里拿出了一捆子粉条和几张干豆腐,凑够了这四样东西,就提着往大爷家的出租屋去了。

大爷家的出租屋离点心作坊很近,是一座只有三间主屋的土胚屋,房子虽然破了些,却是独门独院,一家人住在这儿倒也清静。

“大爷在家吗?”

到那儿后,沈若兰站在门口喊了一声,因为她从前没来过这儿,所以还不太确定。

“哎,在呢在呢!”

大爷在屋里听到沈若兰的喊声,急忙趿拉着鞋子跑了出来,看到门口的沈若兰,沈大爷很高兴,忙不迭的帮她开门,把她往屋里让。

“兰丫,快进来,我刚才还念叨你呢,没成想刚念叨完你就来了。”

沈若兰跟着大爷走进屋,一进门儿,就看见沈若梅正站在厨房门口儿的位置往外看呢。

才几个月不见,若梅像变了个人似的,她骨瘦如柴、肤色暗沉,连原来那头乌黑靓丽的长发都变得黯淡稀疏了,比她去年刚穿过来时没好到哪去。

看到这样的她,沈若兰大吃一惊,看来,沈若梅被拐走的几个月,定然是没少吃苦头,不然不会变成这幅德行,她现在的这个样子,沈若兰差点儿就认不出来了!

同样,沈若梅在看到沈若兰时,也大吃一惊,差点儿认不出她来!

才几个月不见,这个死兰丫竟然又变美了,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自不必说,就是她原来又黑又黄的皮肤,竟然不知怎地变得白皙细腻了,上面还有一层淡淡的粉晕,乍看上去跟上了一层娇媚的桃花妆似的,美的让人恨不能扑上去挠花了她的狐狸精脸。

还有,她原本又干又瘪的身材,现在居然变得前凸后翘,玲珑有致,当真是高一寸嫌高,矮一寸嫌矮,胖一斤嫌胖,瘦一斤嫌瘦,高矮肥瘦适中,身材窈窕挺直,一看就是一副大家千金小姐的样子。

还有还有,她居然穿了一件做工精致的绸缎褙子,鹅黄色的衣料,穿在身上跟阳光照在水面上似的,行走间波光粼粼的,很是美丽,一看就是极好的东西。

她不知道,沈若兰身上的料子,就是大名鼎鼎的浮光锦,光一尺就卖十五两银子呢,这一身下来,就是百余两银子,把他们全家的家当加起来都不值这一件衣裳的价值呢!

沈若梅从上到下的打量着沈若兰,看到她的美貌和贵气,又想到现在的自己,顿时嫉妒的眼睛都红了,恨不能立刻冲上去毁了她似的。

她咬着嘴唇,睚眦欲裂的挤出了一句:“兰丫,几个月不见,你过得挺好啊?”

沈若兰看出她的嫉妒和恨意,呵呵一笑,说:“是挺好的,多谢记挂。”

沈若梅:“……”呸,谁记挂你?

沈大娘从厨房探出半个身子来,冷冷清清的对沈若兰说:“兰丫来了啊,你先跟你大爷唠嗑吧,我这看着锅呢!”

说完,不等沈若兰回话,就倏地一下又闪了进去,由始至终,连个笑脸都没给沈若兰。

一见这娘俩这副样子,沈若兰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儿,早就知道她们娘俩会是这幅德行,所以她才不想来的,要不是看在大爷和两个堂哥的面子上,她这辈子都不会搭理沈大娘和沈若梅的。

沈大爷看到老婆子这么对待沈若兰,很不乐意,但是兰丫好容易过来的,他又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儿收拾那个死老婆子,只好暂时压下胸口的怒气,张罗着让沈若兰坐下来,又喊沈若梅去给沈若兰烧点儿热乎水喝。

沈若梅听到爹叫她去给沈若兰烧水泡茶,先是一立瞪眼睛,似乎想要反对,但是又忽的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倏地把反抗的话憋了回去,阴着脸进厨房去了。

此时,福存哥和金存哥都不在家,大概是都还没有下工吧,李巧莲也还没来,按李巧莲的性子,应该是的磨蹭到吃饭的时间再过来,省得被婆婆召到厨房干活儿去。

等到吃饭的时候再过来多好啊,啥活儿不用干还吃现成的,傻子才提前来呢!

沈若兰坐下后,把自己带来的四样东西都放在了炕桌儿上,笑道,“我也不知道大爷您爱吃啥,就随便儿买了点儿东西,还有这粉条子和干豆腐,是我自己鼓捣出来的新玩意儿,待会儿大爷您也尝尝吧。”

沈大爷看到她买了这么多东西,自然是很感动,又看到她做出的粉条子和干豆腐,惊讶的说:“这就是你鼓捣出来的新玩意儿吗?这咋吃啊?”

沈若兰笑道:“粉条子先放热水里泡软和了,然后再放锅里炖或者炒的,无论是炖还是炒都很好吃;干豆腐切成块炒或者炖都行,凉拌也可以,还能生着蘸酱吃呢……”

沈大爷听了,撕了一小块儿干豆腐放在嘴里尝了尝,忍不住点头赞许:“嗯,好吃!”

还抽出一黑一白两根粉条子,凑到眼皮子底下研究起来,越看越觉得奇怪,“兰儿啊,这粉条子是搁啥做出来的啊?咋还不一样色(san)呢?你是咋研究出来的?”

沈若兰说:“这白色的,是用土豆做的,叫土豆粉儿,这颜色发黑的,是用地瓜做的,叫地瓜粉儿,都是我平时没事儿的时候瞎琢磨出来的。”

“啧啧,真能耐!”沈大爷佩服的叹息两声,又把手里的两根粉条子举起来,对着窗户说:“哎呦,这对着日头看,还透笼奔儿呢!”

沈若兰被大爷这孩子气的模样给逗笑来,说:“等做熟了比现在还透明呢,我这就拿厨房去做去,待会儿给您尝尝有多好吃!”

“哎,行,还是兰儿懂事。”沈大爷满意的赞了一句,沈若兰就提起自己买来的烧鸡和鱼,还有带来的粉条干豆腐等,走进了厨房。

厨房里,大娘正坐在灶坑前烧火呢,锅里咕噜咕噜的响着,似乎在炖什么东西,沈若梅在另一个灶眼儿前烧水呢,沈若兰进来后,娘俩谁都没吱声,像没看见她似的。

沈若兰可不是来看人家脸子的,见锅灶都被占上来,就把东西撂在厨房走了出来,对沈大爷说:“两个灶儿都占着呢,等会儿烧完水我再去做吧。”

“行,不着急,来,先坐下,跟大爷说说这粉条子和干豆腐是咋做出来的!”刚问完,沈大爷一下子想到这可能是人家的秘方,不方便说出来的,忙又说:“看我,真是个糊涂肠子,啥话都不管不顾的瞎问,兰儿你可别怪大爷啊,大爷不问了。”

沈若兰见大爷一副自悔失言的样子,呵呵一笑,说:“没事没事,这原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咱们屯子的人都知道,大爷你要是真想知道咋做的,等回屯子后就亲自去粉房子和干豆腐作坊去看看就知道了,我说给你也成。”

于是,沈若兰就把干豆腐是怎么做的,粉条又是怎么做的,仔仔细细的告诉了沈大爷。

两人正说着,沈若梅端着两碗开水从厨房走出来,看样子是给沈若兰和她爹一人准备了一碗开水。

沈若兰也没有在意,依旧跟大爷愉快的聊着天儿,没想到,沈若梅在走近她的时候,突然脚下一绊,一个趔趄向沈若兰倒过来,手里装着两碗开水的托盘也朝沈若兰的脸上飞去。

沈若兰吓了一跳,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一出。

此刻,想站起身躲开已经来不及,那两碗开水已经飞到了她的面前,离她的脸只有十几厘米。

滚开的开水还冒着热气,这要是泼在脸上,这张脸肯定就毁容了。

沈若兰来不及思考,反射般的抬起两只胳膊胳膊挡住了脸。

“哗啦——”

两碗开水几乎同时泼在了沈若兰的袖子上,沈若兰惊叫起来,还以为接下来就会尝到被开水烫灼的痛楚呢。

没想到,这浮光锦还有一个区于别的锦缎的特点,就是——沾水不透,跟现代的防雨绸有些相似。

两碗开水泼在了她的袖子上,没有浸润到她的衣服里,而是直接被袖子给挡了回来,又“哗啦”一声落到了地上,然而,百密一疏,还是有一小部分的水落在了的鞋上,是左脚的鞋子,滚开的水迅速的浸润到鞋子里。

锥心刺骨的痛楚从脚趾头传来,沈若兰‘嗷’的一声,像受到了炮烙之刑似的,痛得一下子叫起来。

紧接着,她一蹦跳到炕上,飞快的脱掉鞋子,想检查自己的伤势。

只是,再脱袜子的时候,袜子已经和被烫坏的皮肤粘在了一起,脱不下来了。

“哎呀,这是咋啦?这是咋整的?”

大爷一看这样,顿时慌了,急得在地上直转圈儿,想帮忙又帮不上什么,只好一个劲儿的埋怨沈若梅,“你个没用的东西,端点水都拿不稳,你瞅你把你妹给烫的……”

沈若梅见没烫着沈若兰的脸,心中十分惋惜,这要是烫到她的脸,这两碗水就足够叫她毁容了,说不定还能把她烫瞎了呢,要是那样的话,她就彻底毁了,还拿什么在自己面前得意呢?

还有她的娘娘命格,要是她没有了这张脸,她的娘娘命格也肯定就到此结束了,说不定还能轮回到自己头上呢。

好可惜啊!

她阴鸷的看了沈若兰一眼,满眼的不甘心。

听到爹骂她,本来就不顺气的沈若梅没好气的怼了回去,“我又不是故意的,我脚脖子还崴了呢?我怪谁去?”

沈大娘听到屋里的动静,急忙跑了出来,扎扎着手大声问,“咋地了咋地了?哎呀,这碗咋还给打了呢,这可是我花七文钱一只买的呢……”

“你给我闭嘴,都啥时候了,你还惦记你那两个破碗呢?你没看到兰丫都让你闺女给烫了吗?”沈大爷见老婆子这个时候还惦记那两只破碗,气得差点上去给她两撇子。

沈大娘被老头子这么一吼,这才注意到炕上的沈若兰。

只见沈若兰脸色苍白的坐在炕上,已经疼得满头大汗,她咬着牙从怀里拿出一个玉瓶儿,拔开瓶塞儿,小心翼翼的向那只被烫得冒烟儿的脚丫子倒去。

一股细细的清水从玉瓶里流出来,撒到被烫伤的地方,锥心刺骨的灼痛减轻了许多。

沈若兰舒了口气,又咬着牙脱掉了袜子。

脱袜子的时候,她死死地咬着嘴唇,被烫掉的皮和袜子一起被脱了下来,那种扒皮的痛楚,感觉自己都要痛死了。

沈若兰这辈子都忘不掉!

袜子一脱下去,那只受伤的脚丫子便呈现在大家面前。

五根脚趾头都被烫掉皮了,鲜红的肉组织血淋淋的呈现在那里,简直触目惊心!

“哎妈呀,这咋烫这样呢?”

沈大爷看到侄女儿惨不忍睹的脚丫,又是愧疚,又是心疼的,情急之下,又转过头去骂沈若梅。

“你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死丫头片子,长这么大就没干过一件好事儿,你看你把兰儿给烫的,今儿个,今儿个我揍死你……”说完,扬起巴掌就要去打沈若梅。

沈若梅尖叫一声抱住了脑袋,急忙蹲下身子。

这是她在牛家村挨打时养成的习惯,每次牛奎揍她时,她都是这个姿势。

沈大娘一看老头子要揍沈若梅,‘嗷’的一声扑过去,像一只护崽子的老母鸡似的,把沈若梅护在了身下。

“你个老瘪犊子,咱们梅儿都受了那么大的罪了,你还要为个外人打她,你还让不让她活了,再说,梅儿也不是故意的,烫了兰丫给她陪个不是不就完了吗。”

沈若梅听娘这么说,一下子也来了劲儿,哭道,“娘,你别拦着他,让他打死我算了,反正我也没本事,不像别人家闺女又是能赚钱又是能花说柳说的哄他开心,我死了他就称心了。”

“闯了这么大的祸,你还敢犟嘴?”沈大爷本来想打她两巴掌给兰儿出出气也就得了,没想到敢她还敢犟嘴,气得他想都不想的就抬脚踹了过去。

虽然有沈大娘拦着,但男人的力气比女人的大多了,沈大爷想踢沈若梅沈大娘根本拦不住。

于是,结结实实的一大脚踢在了沈若梅的肩膀上,将她踢的一下子摔倒在地,正好摔在那几片碎碗碴子上。

几片碎碗碴子扎到了沈若梅的腿上,手上。

沈若梅疼的大叫起来,杀猪似的放声大哭。

沈大娘一看宝贝闺女的手被扎出血了,心疼的肝儿都颤了,一边检查闺女的伤势一边儿哭,等她把沈若梅手掌里的碎碗碴子都挑干净了,才一头向沈大爷撞来。

“你个老王八犊子,你只为个外人往死里打我闺女,今儿我跟你拼了……”

嘴里骂着,人已经撞在了沈大爷的身上,她脑袋顶着沈大爷又捶又打又抓又挠的,完全是一副农村泼妇撒泼时的样子。

沈大爷在气头儿上踹了沈若梅一脚,但是没想到会把她踹到那堆碗碴子上,看到她双手被扎得鲜血淋漓的时候,他也有几分懊悔。

本来他都消停了,但是一看老婆子这副疯癫的样子,顿时又来了气,轮起胳膊一大巴掌打到了沈大娘的脸上,顿时把沈大娘打了个趔趄,差点也摔倒在地。

“哎呀我的娘啊,我可不能活了,这个老不死的为个外人逼死我们娘俩呢……”

沈大娘挨打后,就是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哭嚎起来。

“你个远近不分的老糊涂虫,老瘪犊子,人家给你几句好话你就找不着北了,你忘了咱们闺女丢的时候咱俩去给她下跪磕头她都不帮你,你还拿她当啥好人咋滴?你为她打你亲闺女打你老婆子,你咋不为她拿绳子把我们俩勒死给她出气呢?”

沈若梅也哭喊道,“爹,你知不知道我这次让人家拐走,都是她在背后捅咕的呢,你还拿他当好人呢……”

沈若兰正在用纱布缠自己那只受伤的脚,听到沈若梅的哭喊声,她动作一顿,抬起头来,冷森森的看着沈若梅说,“沈若梅,你有被害妄想症吗?就因为怀疑是我害你,所以就故意来拿开水泼我的脸?”

刚才看到自己那五根掉了皮的脚趾头的时候,沈若兰不由得一阵阵的后怕,要是那开水泼到自己的脸上,自己的脸现在岂不是也没有皮了?想想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下场,沈若兰的心中顿时升起一阵杀气。

之前,她虽然讨厌沈若梅,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害她怎地,只想跟她桥归桥路归路,自己过自己的日子。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心狠手了,因为自己的一点儿疑心,竟用这么毒辣的方式对待自己,要是她的计谋得逞了,自己这会子多半已经生不如死了……

“不是我怀疑你,一定就是你干的,我在这吉州城没有别的仇人,就只有你看不上我,也只有你有能力把我拐走,就是你,肯定是你,你别不承认。”

沈若梅避重就轻,没有说自己泼人的事儿,反而一口咬定自己被拐的事儿就是沈若兰干的。

沈若兰看了她一眼,没有再跟她争辩,而是低下头,继续包扎自己那只受伤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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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5章 咱们走着瞧

“你个死丫头片子,没凭没据的,你胡咧咧个啥?还想挨揍是不是?”沈大爷看着斗鸡似的的女儿,气得差点儿又冲上去。

沈大娘一看老头子又要打她宝贝闺女,也顾不上撒泼打滚儿了,一下从地上蹦起来,噌的一下挡在了沈若梅的前面,拿出了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对沈大爷喊道。

“你干啥,你还要打孩子咋滴?我问你,你到底有没有把梅儿当你亲闺女?那心咋就能偏到肋巴缝子里去呢?你没看兰丫她自己都默认了吗,你这个当爹的不说替闺女讨回公道,反倒帮着害你闺女的仇人,你是疯了还是傻了,要么,就是兰丫是你的种?”

听到沈大娘这么侮辱自己,侮辱自己的娘和父亲,沈若兰怒了,她冷嗖嗖的看着沈大娘,警告说:“没凭没据的话最好别乱说,当心祸从口出,害人害己!”

“咋地,你还敢对我也下手咋地?你来呀,我不怕你,我告诉你沈兰丫,今儿你要是不把梅儿这事儿给我说明白喽,我就跟你没完,一看我不把你…。哎呦!”

威胁的话没等说完呢,沈大爷已经黑着脸了,随手从腰上抽出烟袋锅子,劈头盖脑的向沈大娘的身上抽去,一边抽一边骂,“你个满嘴喷粪的死老婆子,老子今天揍死你,我让你血口喷人,我让你再胡言乱语、满嘴喷粪……”

黄铜的烟袋锅子跟个小铁锤儿似的,轮在身上钻心的疼,一打下去就是一个大包。

沈大娘本来还挺厉害的,甚至还跳起来挠了沈大爷两下,结果到底是力气不如人,被沈大爷几烟袋锅子下去,就打得顾不上撒泼打滚了,抱着脑袋嗷嗷的叫着到处躲闪。

沈若梅看到老娘为她挨打,本想要上去阻拦,但是又一看她爹急眼了,打她娘的架势跟要拼命似的,她怕爹把火气也撒在她的身上,白挨一顿揍,也怕爹打老娘的时候误伤到她,就没敢上前去。

沈大爷噼里叭啦的抽了沈大娘十几下,打得沈大娘受不了了,哇哇叫着撒腿向外跑去,沈大爷气尤为未消,挥舞着烟袋锅子追了出去。

“看看,都是你把我家害的,你这个害人精,你不得好死……”沈若梅恶狠狠的看着沈若兰,阴毒的咒骂着。

沈若兰包扎好自己的伤脚,抬起眼,冷清清的对沈若梅说,“咱俩个,注定会有一个不得好死,至于是谁,呵呵……咱们走着瞧……”

她敢打赌,这次的事儿就算她肯原谅沈若梅,淳于珟也一定不会放过她的,沈若梅的下场一定会比她惨烈百倍千倍,其实,沈若梅应该庆幸,沈若兰这次出门没带隐卫过来,不然,她现在就已经‘惨烈’了。

之前在京城时,淳于珟曾给沈若兰配过十几个隐卫,其中里面还有两个女的,淳于珟的意思就是让那两个女隐卫一直跟着她,不仅能保护她,还能给她当贴身丫鬟使。

但是,沈若兰是现代人,很注重人权的,她不喜欢呼奴唤婢,也不喜欢自己被人时时刻刻的盯着,没有一点儿隐私,所以回靠山屯儿后,就把那些隐卫给淳于珟退回去了,那两个贴身的女隐卫也被退了回去。

这次出来时,淳于珟原要给她带几个人保护她的,但是被沈若兰以不习惯为由拒绝了。

她往来吉州多次,从来没出过事,所以淳于珟也比较放心,她不肯带人,淳于珟也就没有坚持。

没想到,还就真出事了,想必这次回去后,淳于珟一定不会再由着她的性子了,肯定会强行给她配上隐卫,不管她愿不愿意。

隐卫的身手都很厉害,而且都能为自己的主子去死,像刚才沈若梅对她做的那样的事,要是有隐卫在身边,沈若梅没等出手,肯定就已经被干掉了,而且会死的很惨,很可能是死无全尸……

沈若兰抿了抿嘴,第一次感到后悔,她原该听他的话,带那两个女隐卫过来的,哎!

沈若梅听到沈若兰的恐吓,又看到她一脸笃定的神气,开始时还真吓了一跳。

毕竟,沈若兰是攀上了湛王爷的人,要是她真想让她不得好死,也就是湛王一句话的事。

她不安了几秒,很快又想到沈若兰已经回靠山屯儿去了,把这边的买卖都折腾出去了,很有可能是湛王不要她了,如此,一个失了宠的情妇,也没什么值得畏惧的。

想到这儿,她抬了抬下巴,阴阳怪气的说,“不得好死也是你去不得好死,我又没做亏心的事,就算报应也报应不到我头上来”。

沈若兰冷笑说,“拿开水泼人的脸,要给人毁容,这还不算亏心的事吗?要是这还不算亏心事,那你跟我说说,还有什么能算得上是亏心的事?”

沈若梅毫不示弱道,“谁叫你指使人绑架我,糟蹋我,害得我落入牛奎那哥村牛的手中沦为村妓,你知不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大的罪,要不是你,我能落到这般田地吗?泼你开水又怎么样?泼你开水我都觉得轻,我恨不能将你碎尸万段,吃你的肉,喝你的血,扒你的皮呢。”

沈若兰看着她那歇斯底里的样子,不由得笑了。

“你笑啥?”

沈若梅很看不上沈若兰对自己那副鄙夷轻视她的样子,一看她轻蔑的嘲笑自己,立刻炸了毛。

沈若兰说,“我笑你蠢,自己想一出就是一出,臆想我害你就以为真的是我害你,这思维逻辑,可真有意思。”

“哼,你不用狡辩,也不用在那里装模作样的混淆视听,我知道,一定是你,就是你,肯定是你……”沈若梅一连用了好几个肯定的词语,那笃定的样子,就好像她亲眼见到沈若兰指使人绑架了她似的。

沈若兰呵呵呵,“要是我真的绑了你,你认为我会让你留在吉州?或者,会让你有机会跑出来?”她身子微微前倾,压低了声线,“倘若我要收拾你,肯定会让你这一辈子都没机会翻身的,不信,走着瞧!”

“你……啥意思?”

看着沈若兰那副乖张阴鸷的模样,特别是她说得最后一句话,让沈若梅莫名的紧张。

沈若兰轻笑一声,没回答她,低头去检查自己的脚踝和其他部位有没有受伤了。

“喂,你到底是啥意思?你想吓唬我吗?”沈若梅见沈若兰不理她,心里更没底了,外厉内苒的朝她喊道。

这时,窗外忽然想起了沈福存和沈金存的声音。

“爹、娘,你们这是干啥呀?都这么大岁数了,咋还往一块堆儿打呢?这是咋了呀?”

这哥俩下工后是一起回来的,怕他们老娘准备的晚饭太寒酸,俩人还特意去了一趟醉仙居,在哪儿买了一斤酱肘子,一对酱猪耳朵,俩人兴高采烈的提着菜回来时,没等进院儿呢,就听到院子里传来爹的打骂声和老娘的哭喊声,哥俩儿吓了一跳,急着跑回家一看,爹正在院子里轮着烟袋锅子劈头盖脸的打老娘呢。

老娘被她打的披头散发的,东躲西藏,嘴里还哭叫着,好不凄惨。

沈福存和沈金存一看,急忙快步跑进院子,一左一右的拉住了老爹,一边劝和一边追问原因。

沈大娘看见两个儿子回来了,一下子有了依靠,扯着两个儿子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的把自己挨揍的前因后果跟俩儿子讲了出来。

她抢着讲述的目的,是为了向两个儿子告状,讲述的过程中,尽管她极力的帮沈若梅推卸责任,说沈若梅是不小心把水弄洒烫到沈若兰的,又说沈若兰默认了绑架劫持沈若梅的事,还伤心欲绝的说起了老头子不顾亲疏,为沈若兰踢了梅儿,又殴打她的事……

为了让俩儿子都站在她这一边,她还一边讲述,一边向儿子展示自己身上的伤。

可惜,她声情并茂的表演和身上的大包小包并未让儿子跟她站队,沈福存和沈金存都是明白人,也都了解沈若梅和老娘的为人,在听到沈若梅的开水洒了,不小心烫到沈若兰时,顿时都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

至于老娘说的沈若兰找人绑架沈若梅的事,他们俩一个字都不信,跟兰儿相处这么久,兰儿的为人他俩非常了解,要是没有血海深仇,兰儿绝不会那样做。

老娘挨揍也是她自找的,谁让她说出‘兰儿是爹的种’这么诛心的话,这种流言对人的伤害有多大她又不是不知道,造这种谣,不仅把爹和兰儿都侮辱了,连二叔二婶,甚至是二婶一家人都被她给侮辱了。这种谣言要传出去的话,不光是爹没法抬头做人,兰儿和二叔一家也没法堂堂正正的做人了。

二叔和二婶对他们这么好,他俩还没报答他们呢,老娘就开始恩将仇报了,这不是人出的事儿啊!

所以,娘该打,打她也算是给她个教训了,看她下次还敢不敢信口雌黄,胡言乱语了。

眼看着爹和娘闹得厉害,邻居们都趴着墙头看热闹了,沈福存和沈金存又着急又难堪的,都低声劝道:“爹,娘,咱们是一家人,有啥事儿咱们关上门儿坐在一起慢慢的说,把误会解开了就好了,这样鸡飞狗跳的,不是叫邻居看笑话吗?”

“是呀,咱们上屋去说吧……”

沈福存和沈金存一边劝和着,一边拉着他们往屋里走去。

此时,沈金存的肠子都要悔青了,早知道会出这样的事,他就不请兰儿过来了。

本以为大家都是一家人,兰儿好容易来吉州一趟,把她找到家里吃顿饭,说说话,亲近亲近,没想到却弄成了这个样子……

哎,都是家里这两个女人不省心啊!

哥俩一个拉着老爹,一个拉着老娘走进了屋,都急着看兰儿的脚烫啥样?要不要紧?用不用送医馆去?

进屋后,见沈若梅和沈若兰正怒目相向,剑拔弩张呢。

沈福存和沈金存已一看到沈若兰那只缠着纱布的脚,哥约而同的露出了愧疚和心疼的模样。

“兰儿,你的脚咋样?烫的严不严重?要不,我送你去医馆吧。”

俩人一起走到炕沿儿边儿上,去看沈若兰那只裹成粽子的脚。

沈若兰指了指那只丢在一边粘着她皮的袜子,简单的说,“几个脚趾头上的皮都掉了,很酸爽!”

把脚上的皮活活烫掉,那是怎样的一种锥心刺骨的痛,沈福存和沈金存想想头皮都发麻,心中的愧疚也更甚了。

“哎呀,咋烫成这样呢?很疼吧,你忍忍,哥去给你雇轿子去,咱们上医馆找大夫瞧瞧去!”沈福存一边说着,一边直起身子,撒腿向外边跑去。

沈大娘一看沈福存那副担心焦虑的样子就来气,喊道,“你跑啥呀,有狼撵你咋地?你没看你亲妹妹也受伤了吗?你瞅瞅那手给扎的,现在还往外冒血呢?你咋不知道关心关心呢?”

她铁艺提到了‘亲妹妹’三个字,是在提醒沈福存別像老头子似的不分远近亲疏,把死兰丫看的比梅儿还重。

结果,沈福存连头都没回,像没听见似的,大踏步的走了。

“哎,我召唤你呢,你听着没有……”看到儿子不理会自己,沈大娘气得直捶胸口,“这一个个的都分不清里外拐,气死我了……”

沈若梅一看沈福存和沈金存都光顾着沈若兰,却没一个人在意自己,也气得够呛,喊道:“娘,您別叫了,她沈兰丫有钱又有本事,大家当然都赶着去讨好她了,我没人家有本事,自然不受待见,这年头,有银子的才是大爷,谁还管姐姐妹妹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眼睛看着沈金存,显然是在那儿敲打沈金存呢。

这会子,沈金存既担心沈若兰的伤势,又得防着爹娘再打到一起,根本没心情搭理沈若梅的阴阳怪气,沈若梅发表完一篇宏篇大论后,见沈金存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更别提关心她问候她的事了。

她气得一跺脚,想发脾气又惧着她爹,只好把目光转向沈大娘,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沈大娘心里也生气,但是刚才被死老头子打了一顿,现在也不敢起什么幺蛾子,看到闺女的手还在出血,就把她拉进里屋包扎去了。

这时,李巧莲抱着孩子来了,在来的路上她还碰到了沈福存,沈福存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大概跟她说了一遍,李巧莲一听家里边这么热闹,就赶着进来看热闹了。

“哎呦,这是咋了?不是说吃饭吗?饭碗咋还咋了呢?”

李巧莲一进来,就明知故问的嚷嚷起来,一双精明的眼睛在大伙儿的脸上扫来扫去的,想寻找八卦的痕迹。

可惜,战争已经结束了,此刻,沈大爷正垂着头坐在凳子上抽烟,没心情搭理这个不着调的儿媳妇,沈金存也不喜欢他这个嫂子,看到她这副大惊小怪,吵吵把火的样子,厌恶的把头转到了一边去。

这样的女人,连寒香的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不上,真不知大哥是怎么跟她过日子的!

李巧莲见公公和小叔子都不理她,就把眼睛放在了沈若兰的身上,一看到沈若兰的伤脚,就一惊一乍的喊起来:“艾玛,兰儿呀,你这脚这是咋了?哎哟,这袜子上面咋还有皮呢?吓死个人了啊……”

沈若兰淡淡的说:“烫了!”

李巧莲捂住了嘴巴,一副惊愕的样子:“烫了?我的娘啊?咋这么不小心呢,烫成这样得多疼啊?”

疼确实是疼,不过,幸亏沈若兰有百草泉的泉水冲洗,不然现在疼也把她给疼死了,虽然这会子也很疼,但是却在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

沈若兰说:“不是我不小心,是被人给烫的,亏得我眼疾手快挡住了脸,不然现在脸都熟了!”

“谁烫的呀?兰儿你可是湛王的人,谁敢在你面前这么不小心啊?不要命了吗?”李巧莲冲着里屋喊道。

她也已经知道沈若兰跟湛王有关系了,所以特意把这层关系提出来,好吓唬吓唬屋里那对母女。

那两个死女人,从前差点儿把她欺负死,她都恨死她们了,现在只要有机会她就狠狠的反击她们,就是把她们踩到泥里都难解她心头之气。

真别说,李巧莲的这句话还真说到点子上了。

屋里,正在给沈若梅包扎伤口的沈大娘听到这句话,赫然想起沈若兰跟湛王的关系,不由得打了个冷战,眼睛有点发直了。

刚才光顾着吵架解气,忘了沈若兰跟湛王的那层关系了,现在李巧莲一说才想起来,对呀,兰丫是湛王的女人,现在被她闺女给烫成这幅样子,万一她跑到湛王那告个状,那还能有他们的好日子吗?

她慌乱的看着沈若梅,低声道,“梅儿,李巧莲说的是啊,万一兰丫跑湛王那儿告状去,咱们不就完了吗?”

沈若梅轻哼一声,“怕什么,死兰丫都已经夹着包袱滚回靠山屯儿了,肯定是王爷不要她了,才不会帮她出气呢!”

“真的吗?要是没有的话,那咱们可就遭了啊……”沈大娘还是不放心,心里慌慌的,语气也格外低沉。

沈若梅强作镇定道,“当然是真的,你想想,湛王要是还喜欢她的话,怎么可能让她回靠山屯,哼,说不定她就是被湛王赶出吉州的呢……”

沈若梅的话,虽然极大的安慰了沈大娘那颗不安的心,但是,沈大爷却没像沈若梅那么想,他的想法跟沈大娘开始时差不多,很怕沈若兰去跟湛王告状,然后湛王在出手收拾沈若梅。

虽然他也很气沈若梅,但是不管咋气,沈若梅毕竟是他的亲闺女,也是他捧在手心里疼了十几年的掌上明珠,要是真被湛王给惩治了,他还不得心疼死。

想到这儿,沈大爷叹了口气,硬着头皮对沈若兰说,“兰儿,大爷有件事儿想求你。”

没等大爷说出来,沈若兰就说,“大爷,有事儿您尽管吩咐我就是,别说什么求不求的,只要您不是让我原谅沈若梅,什么事我都可以答应您。”

沈大爷一听,老脸一僵,还没等说话呢,里屋就传出了沈若梅那尖细声音,“臭不要脸的,谁用你原谅?我还不原谅你呢?你把我害的这么惨,你给我等着,我这一辈子都跟你没完……”

没等她骂完,沈德宝已经气红了脸,怒道,“你给我闭嘴!”

他腾的一下从凳子上站起来,看样子像又要去揍她似的。

沈金存急忙拉住他,低声劝道,“爹,别生气,有话咱们好好说,当心气坏了身子。”

沈德宝怒道,“跟她这种不懂人语的东西没法好好说话,今儿我非得好好教训教训她不可。”

沈大爷真是气坏了,他本想自己舍着老脸好好的求求兰儿,再让沈若梅服个软,给兰儿跪上一跪,说几句软话,没准儿这件事就能这样过去,可这个不知死活的东西,到现在还扎扎呼呼的跟人家硬碰硬呢,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沈金存紧紧的拉着他,说:“爹,您真不能去打她去,我大侄儿还在呢,孩子小,看鸡飞狗跳的吓着孩子就不值当了!”

沈德宝一听会吓到他大孙子,便将那口怒气又咽下去了,他气咻咻的坐了下来,对里屋喊道:“你个老东西,好好的闺女让你给惯的都不懂人语了,要是再教不好她,赶明儿你就给我滚回娘家去!”

沈大娘无端的挨骂,惹了一肚子气,又不敢跟他对着骂,只好忍气吞声的继续给闺女收拾。

眼见的又消停了,偏偏李巧莲还怕事儿大,又挑唆了一句,“我说梅儿啊,你就消停点儿吧,人家兰儿可不是咱们这样的草民,人家将来是要进王府当娘娘的,你说你一个乡下老娘们儿,咋还敢跟娘娘耍脾气呢?”

李巧莲就是故意刺激沈若梅呢,从前家里边一直都说沈若梅是当娘娘的命,沈若梅也一直以为如此,如今她的娘娘命格被她最看不上眼的兰丫给抢去了,骄傲如沈若梅,又怎能咽下这口气?

还有,李巧莲就是故意用‘老娘们儿’几个字来侮辱沈若梅,暗暗讽刺她的不贞,以此来激怒她,好让她跳脚发脾气,最好在跟兰儿干起来,打到一块堆儿才好呢。

沈若梅果然不负她的期望,听到她的劝慰,在里屋嗷的一声炸毛了。

“什么娘娘不娘娘的,你那脑子里进屎了吧?你见过哪个娘娘在屯子里住?又见过哪个娘娘出头露面的做生意?哼,一样的乡下草民,谁又比谁高贵哪儿去了?你想溜须舔腚,找错对象了吧?”

李巧莲被沈若梅臭骂了一顿,也不生气,倒是一副很无辜的样子,对沈德宝说,“爹,你看看梅儿,我好心好意的劝她,可你看看她这是什么态度,把兰儿烫成这个样子她咋一点儿愧疚的心都没有呢,照我看,她肯定是故意烫兰儿的!”

“你给我闭嘴,别胡咧咧,调三窝四的,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沈大爷虽然是个粗人,可是好赖话还是听得出来的。这李巧莲一进门就挑事儿,本来都消停了,愣是又让她把事儿给挑起来了。

李巧莲撇撇嘴,说,“爹,您就是心眼子不顺也不能拿我撒气呀,我咋了?我又没做啥见不得人的事儿,也故意拿开水烫人?您咋还能连我也骂上呢?”

所谓见不得人的事儿,就是讽刺沈若梅之前干的那些荒唐事儿呢,她再次提及,就是为了让沈若梅急眼跳脚。

提及沈若梅故意拿开水烫沈若兰,就是为了激起沈若兰的怒气,好让她怨恨沈若梅,俩人再干到一起去。

沈金存见李巧莲这样,有点儿听不下去了,皱着眉头道,“大嫂,你就少说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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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6章 传信

“凭啥让我少说两句呀?沈若梅拿开水泼人,要之人于死地呢你咋不叫他少说两句呢?”

李巧莲仗着分了家,自己又有儿子傍身,不光连公公婆婆小姑子不放在眼里了,连小叔子也不放在眼里了,说话很冲。

沈金存虽然看不上李巧莲的做派,但是也不想跟她弄得太僵了,免得哥哥为难,就放缓了语气,说,“大嫂,我跟我哥刚才买了一斤酱肘子和两个酱猪耳朵,放在这儿还没倒出功夫切呢,嫂子你要是有空就去厨房把肘子和猪耳朵切了吧。”

沈金存拎起了扔在炕沿边儿上的两个油汪汪的油纸包,晃了晃。

李巧莲一看,眼睛顿时一亮。

她也是个嘴馋的,最喜欢吃肉了。虽说她男人现在赚的不少,但是两口子正在攒钱买房呢,所以家里也不是经常能吃到肉的。

现在看到那油汪汪的纸包,又听到小叔子说买了肘子和猪耳朵,她也就顾不上找茬和挑唆了,站起身抱着孩子走到沈金存的身边儿,把孩子往沈金存的怀里一塞,接过纸包,嘟囔着说,“整了半天是找我回来干活的,真是的。”

嘴上虽然埋怨,但是脚下却没闲着,拎着油纸包三步并作两步的钻进厨房去了。

是去切猪肘子的还是去吃猪肘子的大伙儿都心知肚明,估计等她切好了,无论是肘子还是猪耳朵,肯定都得比原来少一半儿还多。

屋里终于安静下来了,沈大爷又看向沈若兰,说,“兰儿,别听你大嫂胡咧咧,你梅姐虽说嘴不好,但是肯定不是特意拿水烫你的,你也看着了,大爷也打她了,也骂她了你要是还觉得不解气的话,大爷就把他叫出来,让她给你当面赔不是,但是可千万别记恨她呀!”

沈若兰没有说话,盯着沈大爷看了半天,盯得沈大爷脸上讪讪的,都快撑不住了,才幽幽的说,“大爷,凭良心说,你相信沈若梅是无心之失吗?”

沈大爷老脸一红,脸上有些不大自然了,

刚开始时,他确实在心中画魂儿,不晓得沈若梅是无心的还是故意的,但是后面听到沈若梅骂沈若兰的那些话,沈大爷基本上可以确定是这个死丫头故意做的了。

但是,就算是确定了,他也不愿意承认这是事实啊?承认了,就意味着沈若梅做下的恶事昭然于天下了,兰儿和湛王也就可以理所当然的惩治他了。

但是如果不承认,兰儿就一定会怪他这个当大爷的偏心,扭曲事实,偏袒自己的闺女,这样,从此以后,他这个大爷在兰儿的面前就毫无威信可言了。

无论是承认还是不承认,都让沈大爷觉得非常为难。

他红着老脸,不自在的说,“大爷老眼昏花的,也没看清楚当时的情况,但是大爷跟你保证,往后绝不会再发生这种事儿了,咱们把这件事儿翻篇儿行吗?”

沈若兰听了,渐渐的收起了脸上的笑容,说,“大爷,异地而处,要是我这样害沈若梅,拿开水泼她的脸,你也会这样解决吗?”

没等沈德宝回答,沈若兰又说,“我脚疼的慌,不能在你家吃饭了,一会儿福存哥找来轿子我就走,这件事情到底是咋回事儿?您自己慢慢寻思吧。”

沈大爷听到沈若兰的话,一张老脸臊得通红,也知道沈若兰这时不原谅沈若梅了,他心里非常难受,但是也没有办法,自己的闺女做得确实过分,他没有资格强迫人家原谅啊!

没多久,沈福存就带着一顶轿子回来了,是一坐双人抬的软轿。

沈若兰下不了地,沈金存就抱着她上了轿子,她走时,沈大娘,沈若梅都没有出来送她,李巧莲倒是出来了,嘴上还油汪汪的,跟沈若兰客气说,“兰儿,咋不吃了饭再回去呢?”

其实,她心里边儿巴不得沈若兰走,好少一个跟她抢肉吃的人呢。

沈若兰淡淡的说,“不的了,我脚疼的很,也吃不下饭,你们自己慢慢吃吧。”

沈大爷老脸讪讪的,吧沈若兰送到大门口,沈金存把沈若兰放进软轿子里,护送她回了客栈。

沈若兰走后,沈大爷回到屋里,又指着沈若梅的鼻子一顿臭骂,勒令她明天去找沈若兰道歉。

沈若梅被骂的呜呜直哭,虽然满心的不甘,但是一看爹都急眼了,只好虚伪蛇的答应下来。

但是答应归答应,要是真让她上沈若兰那儿登门道歉,那是不可能的,只是暂时先答应下来,明天出去装模作样的晃荡一圈儿,回来就说没看着她,爹也拿她没办法……

这天晚上,沈德宝家这顿丰盛的晚餐除了李巧莲,谁都没怎么吃好,那些肘子肉猪耳朵的几乎都进了李巧莲的肚子,把她撑的肚子滚圆,都弯不下腰了方才撂筷儿。

不仅如此,吃完饭后,李巧莲还提出要把沈若兰拿来的东西分走一半,理由是她又怀上了,嘴馋。

沈大爷一听儿媳妇又有喜了,心里总算高兴些,当即做主,让李巧莲把沈若兰拿来的东西都拿回去补身子去。

虽然沈大娘和沈若梅不乐意,但是由沈大爷做主,她俩也反对不了,只好带着怨恨的眼神和满腔的不甘,看着李巧莲把那些好吃的大包小包的拎走了。

……

沈若兰回到客栈后,又拿出自己的百草泉泉水,兑满水,又将伤口冲洗了一遍。还从空间的医药箱里拿出消炎药,吃了几片,脚上的痛意才略缓些。

天黑时,守昌哥和巧珍嫂子来找她,两口子今天卖出去好几百斤粉条子和几百斤干豆腐,都很高兴。

吉州的市场这么大,往后,他们肯定能赚大钱!

沈若兰鼓励了他们几句,又把自己已经找到店铺的事儿跟他们说了。还说明天就带他们去新店,把铺子开起来。

两口子一天铺子都租好了,干劲儿更足了,沈若兰还笑着调侃,只要他好好干,一天给孩子买一件袄子穿都买得起。

第二天,郭守昌雇车,把自家的东西和剩下那点儿粉条子拉到新店,一家人看到新店竟然是个楼房,都高兴的合不拢嘴,一个个的东瞧瞧西看看,这摸摸,那摸摸的。

他们都是打生下来就住着低矮的土坯房,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也有住楼房的这一天。

若兰的脚坏了,不能跟他们楼上楼下的忙活,只能坐镇指挥,巧珍嫂子和守昌哥都是听话能干的,指到哪儿打到哪儿,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把铺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可以开张了。

沈若兰又叫守昌哥出去做一块匾,上面写着粉条干豆腐五个大字,挂在铺子的上面,让人一看就知道这铺子是干啥的。另外,还做了一块小匾,挂在铺子的柜台里,上面写着吉州独一家五个字,来彰显粉条和干豆腐这两种食品的稀有。

铺子有了,马上就可以开张了,但是他们这回来带来的粉条子和干豆腐数量有限,统共就几百斤的东西,昨天就卖去了一半,要是铺子开张的话,肯定会卖的更多,剩下的那点儿东西,很可能一天都不够卖呢。

于是沈若兰就让守昌哥雇车,连夜回靠山屯儿去,让他多带几车货物过来,也好能多卖点儿钱……

农安县城,段家后院

段公子喝得醉醺醺的,摇摇晃晃的来到花夫人的院子,从打娶了花夫人,他便日日宿在这边,段夫人和别的姨娘通房们都成了摆设了。

一见丈夫来了,花夫人急忙上前扶住他,一边儿往里屋走,一边娇滴滴的埋怨,“相公怎么喝了这么多,看看,走路都得叫人搀了。”

段公子硬着舌头,含糊不清的说,“喝多了……也不影响……咱们干,今夜……定要与你大战……三百回合……”

“讨厌!”

花夫人娇嗔一声,扶着他走到榻边,将他放倒在榻上,唤了丫鬟去做醒酒汤,又叫人打了温水来,准备给他拿水擦擦脸。

水来后,花夫人亲自拧了毛巾,给他擦手擦脸。

擦到一半的时候,段公子就睡着了。

花夫人便把毛巾放在了一边,去给他脱衣裳,脱鞋子。

脱衣裳的时候,一封信笺从衣裳里掉出来,花夫人见那信笺上的字迹清雅娟秀,上面还带着香味儿,怀疑是哪个女人写来的,便趁着他睡着,悄悄打开来看。

展开信后,发现这封信竟然是吉州大将军陈炳荣的爱妾写来的,向段公子询问他是否娶了“沈姑娘,”若娶了,可否请他把沈姑娘借到吉州小住一段时间,她要跟沈姑娘学唱曲儿;若没有,可否告知她沈姑娘的地址,她要重金去聘请沈姑娘做她的师傅……

看完信,花夫人断定这位姨娘可定跟段公子有一腿,不过她现在既然已经嫁了人,而且嫁的是比段公子位高权重的陈将军,就不用担心她再来跟她争宠了。

放心之余,花夫人在把后院儿的姨娘通房捋顺个便儿,也没有一个姓沈的,连家里出挑的几个丫头也没有一个姓沈的。

花夫人又仔细的想了想,一下子想到了前段时间跟她做对对那个沈姑娘。

那个沈姑娘容貌绝美,且段公子对她明显的不同,殷勤的好像再讨好她似的,就因为自己跟这个沈姑娘发生了争执,他还训斥了自己,一连着好几天没来看她,可见,那个沈姑娘在他的心里肯定是不一样的。

花夫人还为此担心了好几天,也曾试探过段公子,但是段公子一直对沈姑娘的事儿忌讳莫深,从不提及,每次花夫人提起,他便把话岔开,顾左右而言他,这样,就让花夫人更加担心了。

她好不容易才将他套牢的,绝不允许他被人给抢走了,既然这个沈姑娘已经威胁到了她的地位,那还不如让她去吉州的大将军府上呢。

要是她去了大将军府,就算段公子喜欢她也只能望洋兴叹了!

她思忖了一番,悄悄的把那封信又放回到他的衣裳里,到外间写了一封匿名信,装在信封里,打算明儿找心腹之人送到吉州去。

那个沈姑娘的下落她知道,还是她自己说的呢,呵呵,七松镇靠山屯,这下子,算是她自掘坟墓了……

……

沈若兰把店弄好后,就安心的留在客栈里养伤,准备参加完玉奴和申由甲的婚礼就走,好在有百草泉水,她的伤好的很快,到玉奴成亲那天,已经能自己下地走路了。

饶是如此,沈若兰还是很小心,她怕自己走多了磨到伤口,再导致发炎,就雇了轿子前去参加。

她是做为娘家人去的,玉奴不是吉州人,在这边除了娘,就只要有她舅舅一家亲人,所以娘家人很少,不像申由甲,土生土长的吉州人,亲戚朋友都在这边,加上又是新中的举人,成亲时来捧场的人一定多,就不差沈若兰这一个人了。

沈若兰坐着轿子赶到玉奴家时,惊讶的发现,她那个便宜爹居然在,两个庶子弟也在,爷仨都穿着新衣裳,比上次看起来精神多了。

看样子,玉奴娘好像接纳了他们似的。

沈若兰不由得一阵失望,之前玉奴娘信誓旦旦的说不会叫他影响到玉奴,还以为她有什么好办法对付他,整了半天,她的办法就是向恶势力妥协啊。

一个为了妾室和妾室生的的庶孽,不顾多年的夫妻情分,甚至还对她们落井下石的畜生,人渣,她怎么会妥协呢?就算是被迫的,也不该向他低头啊?

难不成,她往后就真得跟着那个畜生和两个庶孽一起生活了?要是那样的话,多膈应人啊?

玉奴爹看起来似乎十分得意,他忙里忙外的招呼着客人,笑容满面,就像他是这家的男主人似的。

看到沈若兰的时候,玉奴爹的态度很冷淡,有点儿爱理不理的,好像再为那天沈若兰的话赌气似的。

沈若兰也没搭理他,就去找玉奴了。

玉奴正在绿芜的帮助下上妆,看到沈若兰来了,她高兴的一把拉住沈若兰,说,“兰儿,这两天都没看见你,我还以为你回家了呢,你能来参加我的婚礼,我真高兴。”

沈若兰拿出一个锦盒,笑着说,:“我还没有送上贺礼呢,怎么可能走吗?”

这个锦盒里装的是一对南红珠子的耳坠子,早上来时特意在银楼买的,小巧精致,很适合玉奴。

玉奴接了过来,打开看了看,很是喜欢,就直接戴上了。

戴坠子的时候,玉奴低声说,“兰儿,我娘又让他回来了,他拿我之前被拐走的事儿威胁我们,我们要是不接纳他,他就要把那件事儿告诉申家去……”

沈若兰听了,也压低声音,道,“那然后呢,你们就一直被他这样拿捏着吗?这种事儿有一就有二,他尝到甜头了,肯定一有啥事儿就会拿这事儿威胁你们娘俩,难道你们打算被他一辈子威胁拿捏吗?还是你们以为他会悔改,打算诚信诚意的接纳了他?”

“我们不会真心接纳他的,兰儿,我们会想办法解决这件事情,早晚会想到办法的……”玉奴郑重的说道。

沈若兰没再说话,这是她们自己家的事儿,她过分参与了就不好了,但是她私心里觉得她们娘俩这样做并不好,一开始的时候就不该妥协,这样只会助长他爹的气焰,往后想要怎样,就不容易了。

但是,这是她们的选择,既然她们这样选择了,她也无话可说,就希望她们不要后悔吧……

玉奴家的客人真的很少很少,只有她舅舅一家四口人,七八个邻居,外加绿芜和她,所有的客人加起来还不到十五个,坐席的话两桌儿就坐下了,还绰绰有余呢。

玉奴家跟申由甲家很近,花轿只是象征性的抬了一下,没走几步就到了申由甲家。

相比之下,申由甲就热闹极了,家里家外到处都是人,还有不少是穿着绸缎衣裳的富贵人,应该看是申由甲中举才故意结交的人吧,不然,若申由甲还是从前那个落魄秀才,是断不会有这么多富贵人上门的。

申奶奶今天娶孙媳妇,高兴的满面红光的,她穿着崭新的棉褙子,笑容可掬的张罗着,招呼着客人。

沈若兰看到她那副高兴的样子,不由得暗暗担心,要是玉奴爹真把玉奴的过去捅出来,她知道自己中意的孙媳妇曾经有过那样一段经历,还会这么高兴吗?

贞操这种事放在现代根本不算啥,别说女人是被迫的,就是主动的,打过孩子的,只要没有跟其他男人继续保持关系,就不算啥事儿。

但是这是封建社会,把女人的贞操看得比性命还重要的封建社会,要是申奶奶和申由甲知道了玉奴的过去,还会像现在这样对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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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7章 逼婚

参加完玉奴和申由甲的婚礼,沈若兰直接坐车回靠山屯儿了。

离家多天,她早就惦记家了,也不知道这几天作坊经营的怎么样?那些女人们出去卖货是否顺利?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还有那个新邻居,不知道他这几天忙些什么呢?想她了没有?

反正,她想他了,本来这次他要陪她一起来的,但是他突然临时有事,好像还是很重要的事,使他不得不改变计划,没跟她一起来,他还想给她带几个影卫,但是沈若兰不喜欢被陌生的人跟着,盯着,就拒绝了他,没想到,后面就出了沈若梅那桩子事儿,她都后死悔了。

这次回去,恐怕得被他收拾了……

思及于此,她的心中不由得生出一阵小小的‘恐惧’,‘恐惧’中又夹杂着些许的甜蜜,也不知道到底是烦恼还是甜蜜,反正想到他,脸上就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意,笑得很傻,很白痴,自己却浑然不觉,跟所有恋爱中的女人似的……

走了两天,第三天傍晚的时候,沈若兰终于回到了靠山屯的家。

回家后,一下子听到了两个好消息。

第一个:就是娘真的怀孕了,昨天爹从镇上请来最好的大夫给娘诊了脉,脉象表情,娘已经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

这个消息,让全家都沉浸在了巨大的幸福之中,一个富足幸福的小康之家,再添上一个可爱的小娃娃,将会给家里带来多大的快乐和幸福啊!

沈德俭高兴的都有点儿忘乎所以了,家里这三个孩子,竹儿和菊儿在回来之前,他甚至都不知道他们的存在,兰儿虽然是他看着长大的,可是兰儿出生的时候,家里穷,他为了生计一天到晚的奔波,也没有在孩子身上付出什么心血,更没有好好的心疼孩子,爱护孩子。

后来妻子走后,他更是对孩子不闻不问,任她自生自灭了……

现在想想,他后悔的只想抽自己的嘴巴,作为父亲,他没有尽到父亲的职责,没有陪伴孩子们一起长大,已经成了他这辈子无法挽回的遗憾。

现在,总算有一个孩子可以他的关爱下孕育,出生,成长,长大了,他一定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不负责任,一定会好好的爱护他,陪伴他,保护他,让他在自己的关心下平平安安的长大,以弥补自己内心的遗憾。

穆氏自己也很欢喜,她本就是个温柔贤惠的女子,很喜欢孩子,生多少都觉得不够多,现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了,不愁养不活了,所以打心眼儿里希望自己能多生几个,让家里永远都热热闹闹的……

沈若兰也很喜欢孩子,她跟竹儿菊儿一样,在确定娘怀了身孕后,就开始盼着小弟弟或小妹妹快点儿降生了,一想到家里即将有一个粉粉嫩嫩的小家伙儿,奶声奶气的喊她姐姐,沈若兰的心都软成一滩水儿了!

第二件事:自己家的两个作坊扩大规模了。

原来是粉条和干豆腐卖太好了,生产出来的产品供不上那些女人们出去卖了,于是沈德俭果断的又定了几套工具,又从别的村子雇了不少人来作坊干活,以保证市场的供应。

这一下子,不少别村的村民也有活儿干了,家里的收入也大大的增加,他们猫冬时也不用吃稀的,来年也不用怕春荒了。

这些,都是沈老二家帮他们的,如此一来,大家对沈家的感激之情简直难以言表,就差没给他们立长生牌位了。

沈若兰对老爹的做法也十分满意,其实她不缺钱,现在空间里还有三万多两银子的存款呢,这老些钱就是他们一家子躺着花,花一辈子都花不完的,可是她仍然坚持开作坊,目的就是为了拉扯一下这些吃不上溜的乡亲们,好让他们也过上吃饱穿暖的生活。

现在,在他们家的帮助下,很多村民都已解决了温饱问题,甚至还有的已经奔向小康了。如此,也不枉她张罗一回,费的这些心血了……

晚饭时,沈德俭感慨的对沈若说,“没想到咱们的粉条和干豆腐卖的这么好,本来爹还犯愁这老些土豆地瓜黄豆的咋往出卖呢,这下好了,不用犯愁了!”

沈若兰笑着说,“这算不得什么,我打算等明年再买几百亩山地多种些土豆地瓜和黄豆,把咱们的粉条和干豆腐推广到全国去,赚他个钵满盆盈的。”

听到女儿的这番豪言壮语,沈德俭连连点头附和,“嗯,这个主意不错,我看行!”

现在,沈德俭现在对自己这个闺女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了,她说啥他都觉得是对的。不光是他,现在全屯子人提起兰儿来,没有一个不佩服,没有一个竖大拇指的,都说老沈家祖上积了大德,才生出这么个能耐的好闺女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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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城陈将军府邸

红棉先后接到了两封信,一封是段元焕写来的,信中告诉她,他不知道沈姑娘的下落,对此表示遗憾和道歉;而另一封信则是匿名的,信很短,简单干脆的告诉了她沈姑娘的下落——就在农安县七松镇的靠山屯儿里。

红棉拿到信后,看着两封信,呵呵的笑起来。

看来,段公子的后院儿也不大平和嘛!

这封信,一看就是段元焕的女人写来的,且还是个得宠的女人,不然也看不到她写给段元焕的那封信了。

而且,根据这两封信,她可以断定,段元焕一定还没有得到沈姑娘,一直对她念念不忘呢,不然也不会瞒着她,不肯告诉她沈家姑娘的下落了。

而那位笔迹娟秀,给他写匿名信的女子,应该是感受到了来自沈家姑娘的威胁,所以才这样做的。

红棉的心现在已经不在段元焕的身上,也就不理会他的后院争斗,更不会理会段元焕对自己的欺瞒了,她只要得到沈姑娘的下落,就万事大吉了。

得到信后的两天,陈炳荣终于上她这儿来过夜了,红棉打叠起十二分精神,在炕上把陈炳荣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恩爱了一番后,才向他提出,自己从前相中个乡下丫头,想叫她来服侍自己,只是自己人微言轻,想让陈炳荣帮她出面找人。

陈炳荣不知道沈若兰背后的大树,还当她只是个普通的乡下丫头呢,也没当回事,便一口答应了。

第二天,果然就按照红棉提供的地址,派人去靠山屯儿买人去了。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惦记上了,这两天,她正忙着帮竹儿熟悉新学院的环境呢。

没错,竹儿又上学了,上的是农安县最好的书院——青云书院。

搬回到靠山屯儿后,穆氏本来打算亲自教竹儿学习,但是眼下她有了身孕,沈德俭不想她操劳,再者竹儿也渐渐大了,自己想出去锻炼锻炼,就主动提出去县城念书的想法。

沈德俭和穆氏见他自己想去,就跟沈若兰商量了一下,沈若兰也很支持弟弟的想法,就帮他在县城里最好的青云书院报了名。

青云书院是农安县城最有名的书院了,教书的都是满腹经纶的老夫子,能在这儿读书的都是县里有钱人家的子弟,这里一年光束脩就要十五两银子,还不算吃喝和笔墨纸砚的用度,要是加上吃喝和笔墨纸砚,一年三十两银子也不止,穷人家的孩子想都不敢想的。

沈德俭家现在有钱了,当然要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只是,青云书院虽然好,但竹儿从小到大从来没离开过家人,怕他会不适应,也怕到新环境里被人欺负,于是沈若兰就特意抽出两天的时间陪他。

这两天,每天他一下课,沈若兰就带他在县城里游玩儿,熟悉环境,有时还叫上他的同窗们一起出去吃饭,算是联络感情,也算是感情投资,为竹儿结交朋友,免得大人不在时竹儿被人欺负!

竹儿去书院念书了,还是去住宿,沈德俭已经爱都很舍不得,但是淳于珟却太太满意了。

之前,因为沈家的屋子少,沈若兰一直跟菊儿住一间屋子,他都没办法半夜潜香闺去跟兰儿亲热了,如今竹儿走了,倒出一件屋子来,兰儿就可以去住到哪小子的屋子里,他也就可以堂而皇之去夜探香闺了……

果然,沈若兰从县城回家的当晚,某人就不请自来了!

沈若兰早就想到他会来,一直没睡,就等着他呢。

多日没有在一起亲热了,淳于珟想她想的不了得,一进屋,就赶紧脱掉外衣,迫不及待的钻进她的被窝儿,将她紧紧的搂在怀中,半天都没舍得松开,想要一解多日的相思似的。

沈若兰静静的窝在他的怀中,感受着他炙热的感情和有力的心跳,虽没有说话,但嘴角早就弯起了一道月牙似的弧度。

半晌,淳于珟终于松开她了,他低声道:“兰儿,咱们现在就成亲吧!”

这样偷偷摸摸的日子,湛大王爷过得十分辛苦,他想时时刻刻都能看见她,跟她一起吃饭,一起说话、聊天儿,想堂堂正正的跟她睡觉,什么时候睡就什么时候睡,想什么时候亲热就什么时候亲热,不用担心被人看见,也不用像采花贼似的都躲西藏了!

怕她拒绝,淳于珟又急忙补充说:“我保证,在你及笄前不会碰你,我就是想早点儿把你娶回去,咱们好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沈若兰沉默了。

就在淳于珟以为自己会被拒绝的时候,没想到她竟然轻轻的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好”字。

这个字,如佛语伦音一般,彻底把淳于珟给乐坏了。

他一翻身,双手撑在她头部两侧,双目炯炯的盯着她,激动的说:“真的吗?兰儿,你真答应了?”

沈若兰眨眨眼睛,噗嗤一声笑出来,说:“当然是假的,呵呵,我开玩笑的,别当真哈…。”

淳于珟一听,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他咬牙,笑得阴森森的,语气里带着几分切齿的味道:“你刚才说什么?来,再说一遍爷听听!”

看着那张阴测测的俊脸,沈若兰怂了,她垂下眼帘,小声争辩说:“开个玩笑而已,那么认真干什么,再说咱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等我及笄后咱们在成亲,你也答应过的,怎么说话不算数呢?”

淳于珟呵呵呵:“不是爷说话不算数,爷还不是为了你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万一哪天被人瞧见有男人半夜望你屋里钻,你的闺誉还要不要了?不光是你,你家人的名声不也跟着完了吗?”

听似为她的一句话,但细细品品,咋觉得有点儿被人威胁的意思呢?

沈若兰不满的瞪起眼睛,生气的说,“你敢威胁我?”

淳于珟眯着眼睛,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眼中带着几分挑衅的神色,仿佛再说:你看我敢不敢?

不信咱们就试试……

沈若兰被他打败了,赌气转过身子,想给他个后脑勺,以示自己的态度。

结果刚转头过去,上面的那个人突然一低头,把她的耳垂儿轻轻的咬住了。

一嘬~

麻酥酥的感觉触电似的通遍全身。

沈若兰轻轻的战栗了一下,低斥说,“你……干什么?别闹了……”

淳于珟又轻轻的舔了她的耳垂一下,带着几分无赖的语气说,“爷才没闹呢,就问你想不想咱俩被人当奸夫淫妇拿了?”

“当然不想了!”

沈若兰一边说一边去推他,这会儿,淳于珟那一百多斤的分量都压在她的小体格儿上了,她委实受不了啊!

然而不管她怎么使劲儿怎么推,身上的男人就是纹丝不动,还继续逼问她,“不想的话该怎么做?”

“你起开,都要把我压死了……”沈若兰才不会按他的想法,说出‘不想就嫁给你’这样的话呢。

她一边推他一边抗议。

然而,身上的那个男人非但没起开,反倒把自己的双手放到了她的腋下,做出了要抓的姿势,“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好好回答我。”他威胁说。

沈若兰最怕痒痒了,一看到她这个动作,身子立刻崩得紧紧的,心都悬起来了。

这魂淡,这是在向她逼婚呢!

沈若兰之前有想过被他求婚的情景,还以为会是各种的罗曼蒂克,做梦都没想到会是这种情形。

她被气的哭笑不得,气急之下,也伸出自己的两只小手,往他的腋下抓去。

只是,刚一动手,拿两只小手就被他飞快的擒住了。

一个武功盖世的大男人,想要收拾她个尚未及笄的小丫头简直太容易了,他轻而易举的就用一只手把沈若兰的两只手控制住看,另一只大手则漫不经心伸到她的衣服里,摸索到了她的腋下。

带着茧子的大掌,磨砺过她细嫩的肌肤,引起了沈若兰的一阵阵战栗,特别是经过那个地方的时候,他还恶略的故意停留了片刻,像是故意在抚摸她似的,害得她心里一阵小鹿乱撞,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

“我数到三。”他说。

“三!”

这个可恶的家伙,连‘一、二’都没数,就直接数‘三’了,数完直接动手,开始挠她的腋窝。

痒痒的感觉从传来,沈若兰立刻受不了了。

她想哈哈大笑,又怕被爹娘和菊儿听到了,不笑,又抵挡不住腋下传来的痒痒的感觉。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低低的笑着,眼泪都笑出来了,都快要压抑死了。

然而他还是恶意森森的折磨着她,大手从腋窝游走到她的肚子,又从肚子游走到膝盖,最后捉住了她的脚,想要挠她的脚心似的。

然而,脚丫握在他手里的片刻,他立刻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你的脚怎么了?”他一下子严肃起来,声音都冷了。

因为手上那只本该柔弱无骨的小脚丫上,居然结了一层厚厚的痂,硬邦邦的,跟盔甲似的。

沈若兰怕他发火,本想缩回去,却被他强势的握在手中不许她退缩。

他坐起身,握着那只脚放到了自己的眼前。

昏暗的月光下,那只本该洁白如玉的五个脚指头上,竟然结了一层厚厚的痂,褐色的,丑极了。

“这是怎么回事?说——”

他的声音冷肃起来,眼神也凌厉了许多。她居然受伤了,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受的伤,而他,竟然还不知道!

这,真的很好!

沈若兰看出他要发火,便果断的把自己被沈若梅烫了的事从头到尾说出来了。

她可没那么好心要替沈若梅隐瞒,事实上,她没主动找淳于珟告状去,已经算她仁慈了。

这次是淳于珟自己发现的,也合该她倒霉了。

淳于珟听闻沈若梅竟然要拿开水烫沈若兰的脸,后来还烫了她的脚,把她的几根脚指头都烫掉了一层皮,身上顿时散发出一阵阴鸷的气息,他拧着眉头,额头上的青筋都要跳出来了。

沈若梅,这个该死的贱婢,竟然敢害他的女人,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这一家人,都该去死!”

淳于珟阴森森德说到,因为他觉得,若光杀沈若梅一个人已经不足以泄他的心头之恨了,必得杀了她全家方能出他心中的那口恶气。

沈若兰忙说,“我大堂哥和二堂哥对我还算不错,我大爷虽说偏袒了沈若兰梅,但是平时对我还是很好的,你可千万别伤了他们,不然我会生气的。”

淳于珟哼了一声,凉凉的说,“自己都这样了,还想着别人呢,就你这样的,在宫里都活不过三个月!”

沈若兰笑眯眯的说,“所以我才要留在山里做个小农女啊,在这个地方,我会好好的活下去的,没准儿还能长命百岁呢!”

“贫嘴!”

他呵斥了一声,又果断的说,“明天我就把素素和茵茵派过来,往后就须臾不离你身,你要是敢拒绝,你试试?”

素素和茵茵就是那两个扑克脸的侍女,俩人虽然长的都挺一般的,却取了素素和茵茵两个好听的名字,若没有看见本人,光听她们的名字,肯定还以为她们是两个如花似玉的美女呢。

可惜,这两个‘美女’都是自幼苦练出来的死士,没有表情也没有感情,她们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听命于主人,主人叫她们做什么,不管是对的还是错的,哪怕是杀人放火,她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淳于珟决定把那两个人派过来给她,有她们保护着,她就永远都不会发生这种意外了。

看到她那只疤痕累累的脚丫,淳于珟也是一阵后怕,要是那两碗开水泼到她的脸上,她那张光洁白嫩的脸颊,不就得变得跟她的脚丫一样狰狞可怕了吗?

虽然就算她毁了容,他也会一样的爱她,但是她要是毁了容的话,他会非常非常非常的心疼的,而且,她自己也会感到自卑和痛苦,他可不希望她一辈子生活在自卑和痛苦中,所以,这种事,往后决不允许再发生了!

能制造这种事端的人,也必须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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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腹黑面瘫的程湛,将仇人之女萧墨蕴以恩威甜宠骗的方式,从人人追杀的小助理,养成自己的少将夫人以及拥有标准军人素质和上乘功夫的王牌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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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8章 向父母坦白

说完沈若梅的事儿,很快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淳于珟霸道的说,“我明晚差人上你家来提亲,你告诉你爹在家等着……”

沈若兰一听,抗议说,“谁说要这么早嫁给你了?不是说好等我及笄再成亲吗?”

淳于珟冷声道,“你还敢说?要不是你不听话,何至于这只脚差点废了,这次说什么都不能听你的了,必须成亲!”

“必须”儿子被他咬的很重,仿佛不容她置喙似的。

沈若兰知道,他们两个迟早会成亲的,尽管她希望自己及笄后再成亲,但是早几个月成亲也不是不可以的,他为了自己连王位和兵权都交出去了,她早嫁几个月又有什么可为难的呢?

何况,她也希望每天都能跟他光明正大的在一起,相依相伴,耳鬓厮磨,那种恩恩爱爱,如漆似胶的夫妻生活,她也很期待呢。

所以,矜持了一下,她把最后的一个顾虑说了出来,“那,你要说话算数,在我及笄前,不许碰我……”

她特意强调了一下那件事,倒不是她对那儿事忌讳,身为一个现代的女性,她并不像古代女子那样对房事忌讳莫深,也不会像古代女子那样谈性色变,相反,她还很期待很喜欢那件事儿呢,那是正常人的本能,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只是,她现在这具身子才十四岁,还没有发育好,她怕过早的性生活会影响到她的发育和健康,所以才不希望那么早成亲的。

淳于珟见她松动了,喜出望外,怕她再反悔,立刻郑重其事的向她保证说,“君子重诺,爷说过的话,怎么会言而无信呢?”

看着他那副严肃认真的样子,沈若兰不由得相信了,轻轻的说,“那......好吧......”

得到她的允诺,淳于珟勾起了唇角,眉眼间升起一片柔和的神色。

明天就差人来提亲,尽快把婚事办了,争取一个月内把她娶回去,想想,还真让他期待呢......

第二天,沈若兰觉得自己有必要给爹娘先打个预防针儿,免得提亲的来的太突然吓到他们,就缓缓的把淳于珟要派人来提亲的事儿跟爹娘说了,并告诉了他们在山上该别院的那位就是淳于珟!

沈德俭和穆氏一听那座别院竟然是湛王盖的,还听说他要在这儿安家落户,都惊愕不已,惊愕之余,又觉得万分感动。

像湛王这样位高权重的男子,能为他们的女儿放弃这么多,情愿跟她隐居在这荒僻的小村落里,过与世无争的山野生活,可见对他们的女儿用情至深呢!

他要是来提亲,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呢,自然不会拒绝了!

眼见得就要有人来向女儿提亲了,女儿就要成亲嫁出去了,沈德俭夫妇开始盘算起女儿的嫁妆来了......

正盘算着,几个陌生的人找来了。

那几个人为首的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大汉,穿着一身体面的绸缎袍子,身后还跟着四个一样打扮的长随。

沈德俭还以为他们就是湛王派来的呢,立刻起身热烈相迎。

“呵呵,诸位辛苦了,快请坐,招娣,上茶!”

那个络腮胡子的大汉却显得有点儿冷漠,只是点点头,道了声‘有劳’就坐下了。

因为他是陈大将军的亲随,有品级的官员,现在却被派出来为个姨娘到乡下来找个小丫头,他自觉得被大材小用了,心里多少有几分不忿,是带着来靠山屯儿的。

但是,因为看到沈家的房舍气派,一点儿都不逊于城里大户人家的宅院,加上打听时村民们对沈家表现出来的敬畏,才让他戾气稍减,态度略好些。

不然,若是乡间常见的茅草房、土胚屋,他肯定连屋子都不屑于进,早就颐指气使的让他们交出女儿,随即走人了。

沈若兰不晓得这几个人的来历,也以为是淳于珟派来的呢,不由得暗笑他心急,说好了晚上派人过来的,没想到这还没到晌午呢,就把人给派来了。

不过,派来的这几个人却不怎么讨喜,特别是为首的那个络腮胡子,一脸的傲气,仿佛有点儿看不起他们家似的。

这让沈若兰觉得有点儿不爽,要不是昨天已经答应他了,她肯定把这几个人给请出去了。

沈德俭也为这络腮胡子的态度感到奇怪呢,按理,湛王派来提亲的人,该对他们笑脸相对殷勤备至才对啊,怎么这位这么高冷桀骜呢?

很快,他就知道答案了。

络腮胡子喝了几口茶后,把茶杯撂下,清了清嗓子,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你的女儿有造化了,大将军身边儿的红姨娘指明要她去服侍呢,大将军府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也就是你女儿运气,才入了红姨娘的眼,若是她再聪明伶俐些,没准儿将来能有一番大造化呢……”

络腮胡子以为,沈德俭家虽然富裕,但到底是山野村夫,社会的底层人士。他们家的闺女若能去大将军府里做事,应该算是他们的运气,所以,说话的时候,脸带着一种优越感,说话间带着高高在上的自豪语气。

沈德俭听到这儿,脸一下子就撂下来来了,原来这些人跟本就不是湛王派来提亲的,而是什么陈将军派来买他的兰儿当使唤丫头的。

他沉着脸,冷飕飕的说,“多谢美意,只是我家女儿是娇养长大的,不会伺候人,还请那位姨娘去另寻她人吧。”

络腮胡子一看沈德俭竟然拒绝,呵呵冷笑着说,“你个山野之人大概还不知道陈大将军是什么人吧?不妨告诉你——”

他向旁边拱了拱手,傲慢的说,“陈大将军就是陛下钦命的北军大将军,跟鲁大将军一起统领北军三十万大军的三军统帅,他亲自点名叫要你家女儿去府上服侍,你敢不从?”

换做从前的沈德俭听到这样的大人物肯定会吓坏的,但是如今的他已经今非昔比了,他的女儿有湛王罩着呢,那个陈大将军又算得了什么?

于是,沈德俭不咸不淡的说,“我女儿是良民,不会去伺候人的,还请体谅。”

络腮胡子本就看不起乡下人,也就是看沈德俭家中有几分家私才跟他说这么多的,这会子见他竟敢敬酒不吃吃罚酒,心里早就烦了,冷声威胁说,“我劝你还是识时务些,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如今我等来好摸好样的迎你女儿你不应,若我们拿条绳子把她绑了去,你又能如何?”

沈德俭一听,气愤的说,“将军这是什么话?难不成大将军想要仗势强抢民女嘛?”

络腮胡子冷笑说,“就冲你刚才那句话,就能治你一个以下犯上的罪名,就是把你打死了都不为过,你要是在执迷不悟,就给你点儿苦头尝尝,叫你知道知道什么叫胳膊拧不过大腿……”

说完,站起身,施施然的吩咐说,“把他那个女儿带上,回吉州!”

那四个长随听了,一起拱手,喝了声“是”,就前后屋子里翻找起来。

他们是找沈若兰的。

这几个人身形彪悍,动作伶俐敏捷,一看就是练家伙,沈若兰怕他们打坏东西,也怕他们吓到菊儿和娘都胎,就悄悄地嘱咐了娘几句,主动站出来了。

“我就是沈若兰,别为难我的家人,我跟你们走……”

络腮胡子见沈若兰主动站出来了,很满意,就一挥手,让几个长随把沈若兰带走,沈若兰也没有反抗,乖乖的上了车,那几个人则骑上马,带着沈若兰趾高气扬的去了……

他们前脚刚走,沈德俭就三步并作两步的跑山里去了,他得把这事儿告诉湛王,那个什么将军的,听起来挺厉害的,但是凭他怎么厉害,也厉害不过他的准女婿去……

湛王正在别院中安排自己的下聘之礼呢,听闻沈德俭求见,急忙吩咐请进来。

再有几天,这个沈德俭就是他的岳父泰山了,他得好好的与之相处,决不能得罪和怠慢了。

被带进院子后,来不及见礼,沈德俭就着急忙慌的把兰儿被带走的事儿说了。

淳于珟一听陈炳荣竟敢抢他的未婚妻去给他的小妾做丫头,气得脸都绿了,二话不说的吩咐备马,一个人都没带的跑下山去了……

此时沈若兰悠闲的坐在马车上,她一点儿都不害怕,别说淳于珟能过来救她,就算她不来,她一只手枪也足够自救的了。

只是,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想杀人,杀人的事儿还是叫淳于珟去做吧,他杀惯了,杀几人也不害怕,不像她胆子小,别说是叫她杀人,就是有人死在她面前,她都能怕上好几个月,特别是晚上睡觉时,一闭眼睛就觉得那个人站在她头上似的,吓死她了都……

络腮胡子骑着马,心猿意马的走在村路上,一边走一边不时的回头看那马车的车厢一眼。

红姨娘选的这个小丫头长得可真好看啊,水水灵灵的跟朵娇花似的,比红姨娘都漂亮多了,不知道大将军见了她会不会收为己用呢?要是没收的话,他倒是想求求红姨娘,把这个小美人儿赏他呢……

不过转念又一想,大将军那般喜好美色,不可能放着肥羊不吃让给他吃,哎,看来,这个小美人儿他十有八九是无福消受了,只能过过眼瘾罢……

整胡思乱想着呢,一匹淡金色的骏马从山上冲下来,马上的骑着的黑衣的男子手执长剑,神色阴鸷,疾风骤雨般迅速弛来,他一身阴冷的气息,如地狱里的罗刹,没等近前,就能感受到阵阵的恐惧了。

“你……你是……什么人?怎敢在本将军面前乱闯?”

络腮胡子仗着胆子喝了一声,随即拔出腰刀,身后的四个亲随也拔出了朴刀,严阵以待。

吆喝间,淳于珟已经到他们跟前儿,长剑指了指车子,低沉而又威慑力十足道,“她男人——”

络腮胡子并不认识淳于珟,但是也被他身上的冷厉阴鸷气息给吓到了,早没了在沈德俭面前的桀骜和优越感,他诚恳的说,“这位公子,我等请沈姑娘去吉州也是奉命行事,并非我等本意,还忘公子海涵。”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冷森森的说,“留下车子,每人留下一直胳膊或者一条腿,就可以走人了……”

络腮胡子等一听,这是要废了他们啊,几个人都吓坏了,情急之下,只好拔出刀剑,奋力一搏。

淳于珟看到他们举着刀剑,向他冲杀过来,不觉冷笑出声。

对他而言,他们四个人的反抗无异于螳臂挡车,根本没有任何威胁性。

待到他们冲到他跟前儿,举起刀剑刺向他的时候,他忽然凌空而起,如一只灵巧的窑子一般,在他们几个的头顶上盘旋了一圈儿,手中的长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舞出一片血色的剑花。

血雨中,一只只拿着朴刀的胳膊在一阵阵惨叫声中纷纷落马,只一转眼的功夫,四条胳膊就都脱离了主人坠于马下,惹得几个人惨叫连连,动作快得让人叹为观止。

络腮胡子等人都是身手不错的,却被人分分钟给废了,就知道今儿遇到对手了,也只好自认倒霉,被人砍了胳膊后,忍着剧痛打马逃走了……

沈若兰一直坐在车里偷看着外面呢,看到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几个大男人的胳膊给砍下来了,心里又是佩服又是害怕的。

他的武艺太高强,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了,难怪能纵横沙场,所向无敌呢!

不过凭心而论,这样的男人并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一直是张二勇那样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男人,像这样分分钟取人性命,致人伤残的人杀神,从前的她一定会敬而远之的。

只是,造化弄人,兜兜转转后,她爱上的竟是她从前想都不会想的男人,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姻缘天注定吧......’爱上这样的男人实属意外,她抗拒不了,也只好接纳了。

但愿他们能永远相爱下去,不然这样一个可怕的男人,万一不再爱她,或者万一有一天跟她反目了,她都不敢想象后果会怎样呢......

淳于珟不知道她心里的恐惧,跳下马大踏步的走到车前,一把拉起车帘儿,看到沈若兰正面色苍白的坐在车子里,急忙扶住她的肩膀,关切的问:“兰儿,你怎样?可有受伤吗?”

沈若兰摇摇头,余光无意中看到了地上纵横交错的几只胳膊,顿时一阵恶心,她扭过头,有气无力的说,咱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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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新的少,明天二更,第一更在上午十一点半,第二更在晚上十点,么么哒!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8章 定日子了【一更】

沈若兰跟淳于珟回到家时,爹、娘、菊儿和瘦丫姐妹,董奶奶等正在家里焦急的等待呢。

看到沈若兰回来了,穆氏急忙上前,一把抱住她,不停的问她有没有受伤,有没有害怕,沈德俭也把女儿从上看到下,又从下看到上,确定女儿没事后,才想起跟淳于珟打招呼。

“湛王殿下,兰儿能够平安回来,多亏了您了,多谢了……”

淳于珟道:“兰儿是我未婚妻,救她是我的本分,不必言谢!”

沈德俭的脸抽搐了一下——他好像还没答应把女儿嫁给他吧?

不过,即便是他不同意,他的反对也是无效的吧?

何况,在这个气场强大、身份尊贵的男人面前,他还真没有勇气和胆量说‘不’呢!

找这么个女婿,最大的苦恼就是没办法在他面前摆老丈人的架子了,不过好在他够强大,能保护好他的女儿,想到这一点,他的心里也就安慰了,就算是不能摆老丈人的架子,也不那么在意了!

穆氏听到淳于珟称兰儿为未婚妻,倒是没想沈德俭那样发酸,反而生出几分喜悦和欣慰,湛王能随口说出这样的话,这是早就把她女儿当成他媳妇看了,堂堂的湛王殿下,能不顾身份的差异,门第的悬殊,不顾一切的要娶她的女儿,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坐下后,沈德俭满腹疑惑的说:“那个什么姨娘的,怎么会想要兰儿去给她当丫鬟呢?兰儿,你认识那个,那个,哦对,是红姨娘,你认识那个红姨娘吗?”

沈若兰茫然的摇摇头,“不认识啊?”

此时,罗城和罗同已经赶来,正立在淳于珟的后面,淳于珟看了罗城一眼,道:“陈炳荣的红姨娘是什么来历?”

罗城道:“红姨娘原名红棉,是农安县城醉花阴妓院里的花魁姑娘,后来被陈炳荣相中赎了身,就做了陈炳荣的姨娘。”

原来是红棉!

沈若兰恍然大悟,从前,她教过红棉唱曲儿,想来这红棉是念着自己肚子里的曲子,想叫她到她身边儿教她唱曲儿吧!

淳于珟也了然了,说:“你从前教过她唱曲儿,定是她念着你的曲儿唱的好,想把你弄到她身边儿继续教她唱吧!”

一听这话,沈德俭和穆氏都愣住了,他们都还不知道自家的女儿会唱曲儿呢,沈德俭更是愕然的说:“兰儿,你怎么会唱曲儿呢?谁教你的?”

沈若兰的脸上闪过几分不自然,说:“从小听到娘给我唱的,就记住了……”

言出,穆氏更惊讶了,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有给她唱曲听,即便是有,也是些极其简单的摇篮曲,能让花魁娘子相中的曲子,必定是曲调婉转,歌词清雅的曲子,她绝对没给兰儿唱过那样的曲子啊!

因为她压根就不会唱那样的曲子啊!

不过,虽然满肚子的疑惑,穆氏聪明的选择了缄口,没再说下去。只是她那片刻间的惊愕和疑惑,已经落入了淳于珟的眼睛。

他眯了眯眸子,记得当初他叫罗城探听这曲子的创作者时,罗城给他查到的结果是:她的曲子是跟她娘学的,那时他还真信以为真了,不过,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好像不是那么回事!

那她的曲子是跟谁学的呢?

她又为什么要隐瞒呢?

沈若兰怕他们继续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很快转移了话题,说:“也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来找麻烦了?”

淳于珟见她一副担忧的样子,便也顾不上心中的疑惑了,安抚说:“没事,一切有我!”

有他在,沈若兰本来也没担心什么,只是为了把话题岔开才故意这样说的,现在见成功的把话题转移了,她也就放心了。

沈若兰向淳于珟看了一眼,投去一个信任的微笑。

一个浅浅的笑容,犹如带着魔力一般,让他一下子忘记了心头的疑虑了。她为什么会唱那些曲子,那些曲子是怎么来的,在那个笑容的左营下,显得微不足道了,谁还没有点儿秘密呢?只要她与他真心相爱,那点子无关紧要的事儿算什么呢?不去追究也罢…。

当天晚上,郑爷来了。

这个郑爷就是当初跟沈德俭签订二百两银子的合同,把沈德俭从农安县城拐到吉州的王府管家郑管家,沈德俭见到他,知道他的身份后,才知道自家的女儿早就被人给惦记上了,自己也早就在不知不觉中落到了人家设计好的陷阱中。

不过还好,这个女婿是女儿中意,他们也满意的,不然他现在哭都找不着调了……

郑管家此番过来,只是走个过程的,沈若兰和淳于珟俩早就商量好的,两人一个愿娶,一个愿嫁,沈德俭和穆氏也中意这个女婿,所以这个提亲的过程说白了,就是个商定婚期的过程。

男方的意思是是,元旦那天就是好日子,准备就在那天成亲。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下旬,马上就到十二月了,离元旦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沈德俭和穆氏觉得太急了,这么短的时间,女儿的嫁衣和嫁妆都办不完呢。

再者,他们也舍不得这么早就把嫁出去,还想多留两年在身边呢。

不过想归想的,既然湛王都已经把婚期定下来了,他们是不会反对的,毕竟两个人愿娶愿嫁,何况女婿还是那样的人物,那样的身份,就算他们想拒绝,也不大敢啊?

于是,婚期就被定下来了,就在元旦那日,郑管家离开前,还说明了三日后就来下聘。

沈若兰订婚的事儿,很快就传遍了全村,甚至连别的村子的人都知道了,因为沈若兰家的作坊里有不少别的村里人干活儿,沈若兰订婚这么大的事儿,他们当然都留意了,回家后也都把这条消息当成新闻八卦传播开了。

崔氏也听说这事儿了,是听她大儿媳妇说的,听到这个消息后,崔氏的第一反应就是开骂。

“臭不要脸的小骚屄,刚跟我儿子退亲就急着找下家了,真是个不安分的骚货,没男人就不能活…。”

张金凤听说沈若兰又订婚了,还马上就要成亲了,立刻想到了那个天神一样的男人,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最尊贵的男人,让她又爱又怕的男人……

不知道,她要嫁的男人是不是那个,要是那个的话,那可真让她嫉妒死了。

她到现在还没有婆家呢,也不是没人给介绍,家里现在的日子已经越来越好了,给她保媒的人多了起来,可是每次相看的时候,她都会情不自禁的拿着相看的男人跟那个男人比较一番。

结果悲催的发现,根本就没有比得上那个男人的,媒人们给她介绍的那些男人跟那个男人根本都不能比,就好像天上的云彩跟地上的狗屎似的,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她一个都看不中。

更让她恼火的是,这些‘狗屎’中,居然还有一大部分看不上她的,少部分看中她的,还是看中她家五香花生米秘方的,这让张金凤更加气恼,也更嫉恨沈若兰了。

凭啥呀?她一个订过婚的二手货,还能找到那么好的男人,可她这个‘冰清玉洁’的大闺女却无人问津,这些男人到底都是怎么了?咋就非得喜欢死兰丫那样的,咋就看不到她的好呢?

越想她就越嫉妒,很不能找沈若兰干一仗出出气才好呢。听到她老娘骂沈若兰,她便趁机说:“娘,咱们家不是还有一张狐狸皮在她那儿吗?你不是说要要回来的吗?正好我爹现在不在家,咱俩去把那张狐狸皮给要回来呗?”

老张头在月初的时候就带张大勇去青州做五香花生米了,现在家里已经没人能约束得了老崔婆子了,她听到女儿的撺掇,那上相应说:“行,那张皮子能值五六两银子呢,说啥也得要回来,绝不能便宜了那个骚货!”

娘俩一拍即合,收拾收拾就往靠山屯来了。

到了靠山屯儿,娘俩直奔沈若兰家。

正巧今天沈若兰没有去作坊,正在家里洗澡呢。

听到崔氏母女进来的动静,沈若兰不觉一阵诧异,她和二勇已经退婚了,她们娘俩又来做什么呢?

很快,崔氏尖细的声音从东屋传过来,沈若兰恍然大悟,原来,这娘俩是来找她要狐狸皮的。

崔氏是这么跟娘说的,“你就是兰丫娘吧?我是二勇娘,我这趟来呢,是想把我家二勇从前给你们家兰呀的那张红狐狸皮拿回去,他们俩都已经退婚了,你们家也理应把我们家之前给的东西退还给我们。从前二勇给兰丫买的那些吃的喝的用的我就不计较了,但是那张狐狸说啥都得给我还回来,那张皮子值五六两银子呢,你们可不能昧着心眼子给我密下喽。”

穆氏根本不知道什么皮子不皮子的,她也从来就没有看见过红狐狸皮,但是看到崔氏说的言之凿凿的,不像是撒谎的样子,就说,“您稍等一下吧,兰儿现在那屋里洗澡呢,等她洗完了我问问她,要是真有这回事儿,我们肯定不能赖您一张皮子的。”

“还有,你说的那些吃喝什么的,待会儿我问问兰儿,要是属实的话,我会按数给钱的,我们家可没有欠别人的习惯。”

老崔婆子一听穆氏主动要还钱,顿时高兴起来,说,“这才像话呢,其实我也不是不想要那些吃喝的钱,就是要了好几次你们家的兰丫死活赖着不给,想不到她那样的丫头还你能有你这么个明事理的娘,难怪我家那爷几个都说你好呢。”

穆氏听到老崔婆子说沈若兰的坏话,心里很是不乐,但凡做娘的,没有一个愿意听别人说自己孩子坏话的,穆氏自然也不例外,她皱了皱眉头,说:“要是兰儿真不肯给你的话,那也肯定有别的原因的,我自己的女儿我自己知道,她可不是那种欠人钱不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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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么么哒,二更在晚上十点。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9章 怒扇崔氏

听到穆氏的话,崔氏和张金凤都冷笑起来,娘俩不约而同的撇着嘴巴,脸上露出一副奚落嘲笑的样子,跟听到了什么笑话似的。

不过,看在穆氏答应还钱的份儿上,她们娘俩表示了鄙夷后,没有再说别的话。

穆氏看着这母女俩这副死样子,心里气得不行,之前她一直很喜欢张二勇,也一直为他跟自家的女儿退婚感到遗憾,但是在见到崔氏后,她忽然觉得没啥遗憾的了,甚至还有些庆幸,幸好退婚了,不然摊上这么个婆婆和小姑子,兰儿还不得叫她们給烦死啊?

照现在的情形看,兰儿找湛王算是对了,虽然湛王的老娘也不怎样,但是好在不用跟兰儿在一起过啊,她们一个在京城,一个在吉州,一年到头也见不着一回的,就算见了,也就三五天就分开了,便是难缠忍忍也就过去了,不像二勇他老娘,常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想摆脱都摆脱不了,这辈子跟这么个人纠缠在一起,生活还有什么质量可言呢?

穆氏撂下脸来,不再搭理这娘俩了。

本来看在张二勇的面子上,她还想对崔氏以礼相待呢,但是一看崔氏这副德性,也不配受到她的礼遇,正好招娣给她端来了安胎药,她便端着药碗,不紧不慢的喝了起来,把那娘俩晾在了一边儿。

张金凤看见穆氏半垂着头,自顾的喝着啥,也不给哦她们娘俩整点儿啥吃喝的,就挑理说:“二婶儿,我跟我娘大老远的上你家来,你咋不搭理我们呢?也不说给我们上点儿瓜子茶啥的,有好东西就顾着自己喝,有你这样招待且(客)的吗?”

穆氏抬起眼眸,淡淡的说:“我喝这东西虽然好,但不适合你们喝。”

张金凤才不信呢,阴阳怪气的说:“啥好玩意儿你能喝我们就不能喝呀?二婶你从前可不这么小气,是不是因为我哥不要你闺女了你就生气了,就不待见我们了。”

“我娘喝的是安胎药,你也要喝吗?”沈若兰擦着湿漉漉的长发,从西间出来了,看着张金凤问道。

此时,沈若兰就穿着那身浮光锦做的褙子,柔软的鹅黄缎子衬着她雪白的肌肤、嫣红的嘴唇、乌黑的秀发,越发显得她容颜娇媚,绝世倾城!

张金凤看到又变美的沈若兰,张了张嘴,都忘了她奚落自己的事儿了,光顾着嫉妒去了,简直嫉妒得要命。

记得刚认识沈兰丫时,她还是脸蛋还黄黄的毛丫头,可这才几个月的功夫,她竟然变得这么白了,白的就跟那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嫩的一掐都能冒水儿,这般细嫩的皮肤,她做梦都想要啊!

老崔婆子看到沈若兰的巨大变化,也大吃一惊,不过,她可不愿意承认沈若兰变美了,哼,女人家长成这副样子,分明就是狐狸精相,一看就不是个正经玩意儿,还不如金凤这样大脸盘子的,膀大腰圆的好呢!

沈若兰没理会她们母女俩的目光,径自走进屋,在娘的身边儿坐了下来,不冷不热的说:“大娘是来还钱的吧?”

“还钱?还啥钱啊?”被她这么一问,老崔婆子才从对她容貌产生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沈若兰不紧不慢的说,“当初张二勇从我手里买下五香花生米的秘方,说好了五十两银子的,可是后来就只给了我一张狐狸皮,还买了几次吃的喝的,加起来也就十两八两的价钱,根本就不足以抵我那五十两银子,所以,剩下的四十两,您看看,什么时候还我呢?”

听沈若兰这么一说,崔氏嗷的一声跳起来,指着沈若兰骂道:“你个黑心的小骚屄,一个破方子就要讹我们家五十两银子,你还要不要脸了?怪不得你家的日子过得好呢,原来都是靠讹……”

没等骂完,一绿一蓝两道身影倏地从屋外闪进门来,没等崔氏看清楚呢,其中的那个穿蓝色的身影已经到了她跟前儿,二话不说抬起手,‘啪’的一个大嘴巴子扇在崔氏的脸上,崔氏被打的像个陀螺似的,转了个三百六十度的圈,最后跌倒在地上。

崔氏被打蒙了,她捂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打她的女子,一个二十岁左右,神色清冷,相貌平平的女子,此时她正冷冰冰的看着她,那眼神,跟看一坨狗屎似的。

崔氏被她拿鄙夷的眼神刺激到了,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张牙舞爪的就要扑过去揍那个打她的女子,“你奶奶个腿儿的,哪来的骚比敢扇老娘?”

素素抱起胳膊冷笑一声,怒怼说,“就是我这个骚比打的你,怎样?”

沈若兰和穆氏听到素素这直白的对话,顿时嘴角直抽,湛王送来的人——果然不同凡响啊!

张金凤看到她老娘挨了打,先是楞了一下,回过神儿后,马上加入了战争中,“你个骚比是谁?凭啥打我娘,欺负我们老张家没人了是吧?看我不把你打得你满地找牙…。”

她撸胳膊挽袖子的就要冲上去打素素,哪知刚冲过去,还没等出手呢,就被在一边儿看热闹的茵茵咣当一脚,直踹到了门口儿,撞在了门上。

要不是有门挡着,肯定就踹到门外去了。

“哎呦……我的娘啊,这可要了我的……血命了啊……”

张金凤躺在地上,捂着被踹到的位置,痛得翻来覆去,死去活来的,一层细密的汗珠从额头上渗出来,那张黑色的大方脸也有点儿发白了。

沈若兰看到张金凤被踹得都飞起来了,又看见她疼的一脑袋汗,有点儿担心了,怕真把她踹个好歹的,二勇回来也没法跟他交代啊?

然而,她的担忧属于瞎操心了。

素素这一脚踹得很有技术含量,既能让张金凤疼的起不来身,又没有伤到她的要害,正好可以起到震慑她的作用。

一边儿的崔氏一看女儿被踢成这样,又看看两个面无表情的婢女,本来还想跟行凶的人撕巴撕巴,但又一想到那个瘦巴巴的丫头就能一脚把她那个膀大腰圆的闺女给踹飞了,可见必定是个练家子,她……惹不起啊!

于是,便把矛头对准被沈若兰娘俩。

“好哇,你们这对狼心狗肺的母女,非但不还钱还欺负人,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信不信我把你们告到官府去?”

沈若兰打开门,带笑不笑的说:“请吧,想告的话请便,我不拉着,要是怕今儿天晚雇不着车,可还以到屯子里老于头家去雇他的毛驴儿车,也可以去沈大春儿家雇他的马车,我相信这俩车无论是哪辆,都能在天黑前赶到县衙,您想去就快点儿去了吧,晚了要是被别人雇走了就糟了……”

崔氏一听沈若兰的话,一下子懵在了那里。

她还以为她说要去告她们娘俩,沈若兰会害怕,会跟她赔不是,甚至会把那张狐狸皮还给她。

但是,照现在的情景看,她一点儿都没害怕,也根本就没在乎她,这把崔氏气的,肺都要炸了!

她虽然咋呼的利害,但其实并不是真心想要去县衙告状啥的,她一个妇道人家,哪会打官司告状啊?连衙门的大门儿朝哪开都不知道呢,她嚷嚷着告状,不过是想吓唬吓唬沈若兰娘俩,让她们给自己赔不是,顺便再偿点儿医药费喝营养费,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但是,照现在的情形来看,沈若兰这个死丫头根本就不怕他报官,甚至还有点儿迫不及待的想去官府跟她打官司呢。

崔氏虽然糊涂,但是也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这个死兰丫现在手里有钱,她就是跟她去打官司,也肯定赢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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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1章 聘礼

崔氏卡巴着眼睛,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一眼瞥到了穆氏,见她正端坐在那里,已经喝完了那盏安胎药,正优雅的拿着帕子擦嘴呢。

见到她那副优雅从容的样子,崔氏不觉又忌又恨。

一样的女人,凭啥她就这么好命呢?跑出去骚浪十多年,回来还能被她爷们当成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儿里,瞧瞧,都怀孕了,可见他们两口子是总在一起的。

回过头来再看看自己,张兴旺那个老鳖犊子啥时候对自己好过啊?就算自己给他生了仨儿子他也不待见自己,一天天的跟她说话都没个好气儿,俩人也有好几年不做那事儿了,有时候她有心思让老东西犁犁她那块旱地,老犊子还不肯,更是没好气的骂她是老不要脸的,碰都不肯碰她一下哩,都憋屈死她了!

一样的女人,同人不同命啊!

崔氏嫉妒的看着穆氏,又因穆氏说话柔声细语的,以为她是个好拿捏的,就不是好声儿的冲她喊起来。

“沈老二家的,你瞎了吗?你们家人打人呢,你没看到吗?还是你故意纵容她们欺负我们?告诉你,今天这事儿你不给我好好说道说道,老娘今儿就跟你没完……”

穆氏抬起眸子看着崔氏,依旧是柔声细语的说,“你不是说要去告我们,让我们一家都下大牢、砍脑袋吗?那我还有啥说的呢?就到官府去说道好了,到底是谁下大牢谁砍脑袋,让官府来断吧。”

“你,你这是啥态度?你们家又不缺这点儿钱,也不缺那张皮子,你闺女不是找着有钱男人了吗?还刮吃我们家那点儿东西干啥?你们还要不要脸了。”崔氏叫了起来。

穆氏一看崔氏这副四六不懂得死样子,就知道跟她也说不通个啥,就淡淡的说,“你要是觉得我家不对,就到官府去告我们吧,要是官府判我们该给你啥,我们肯定就给你啥,绝不含糊。”

说完,对茵茵道:“送客吧!”

茵茵上前一步,对崔氏做了个请的动作,“这位老太太,我家夫人要休息了,您请回吧。”

崔氏看着穆氏对她那副冷淡又带搭不惜理儿的模样,心里这个气呀,一样的农村老娘们,她被称为老太太,而她却被称为夫人,她心里不平啊!

“这把你装的,还夫人?我呸——”

嫉火攻心的崔氏被穆氏的态度给激怒了,忍不住破口大骂,“我来要回我们自己家的东西,你凭啥撵我?那是我儿子拿命打回来的,你闺女都跟别人订婚了,凭啥还赖我家的东西?你们这家子不要脸的,这点儿东西都要赖,你们活不起了咋地?还有你,跟我装什么夫人太太?谁还不知道你咋的,破鞋,养汉老婆……”

崔氏立瞪着眼睛骂起来,没等骂完呢,素素又倏的一下闪过来,不用沈若兰发话,抬起手‘噼里啪啦’的连着打了崔氏五六个大嘴巴子,动作快得就像再放快进似的,转眼间就打完了,把崔氏打得双耳轰鸣,眼冒金星,两个脸颊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一转眼就肿得像屁股那么大,眼睛都睁不开了。

因为动作太快,崔氏被打完了才反应过来,她‘嗷’的一声,一头向素素撞来,看疯狂的样子,像是要跟她同归于尽似的。

素素轻轻一闪,躲过了崔氏的撞击,就势扯住了崔氏的后脖领子,将她薅到门口儿,一推门甩了出去。

茵茵见状,也弯腰把张金凤薅了起来,丢到了外面。

“哎吆——”

“啊——”

先后两声惨叫,娘俩都被摔在了院子里,崔氏先着地的,正痛声惨叫呢,冷不丁她那膀大腰圆的闺女向她砸来,一个一百五十斤的大肉饼子,毫无预警的砸向她,差点儿把她给压死了。

“杀人啦,我滴个天啊,大家都来看啊,有人要打死我这老婆子呢——”

老崔婆子从来就不是个肯吃亏的主儿,这会子被人家打成猪头,又被人家给丢出来了,她焉能就此罢休?一看打不过人家,就干脆躺在地上,呼天喊地的做起来,想要放赖讹人。

放赖讹人是农村泼妇们干仗时惯用的伎俩,当她们跟人发生肢体冲突时,要是有男人碰到她们,她们就脱衣裳喊非礼,要是女人碰到她们时,她们就往地上一躺,说是自己被打坏了,你得给治病、赔钱,不然就跟着你住到你家去,白吃白喝还得人伺候,不把你家折腾得丢了一半家私绝不善罢甘休……

沈若兰在屋里听到崔氏抑扬顿挫的哭骂声,晓得她要放赖,就皱起了眉头对素素说:“去,处理了。”

素素听了,马上走出去,站在门口面无表情的对崔氏说,“马上滚,要是再敢在这儿放赖,先看看你们的脖子有没有这面墙结实。”

说完一抬手,一道银光从她的袖子中闪出,只听“铮”的一声,一把三寸长短的飞镖破风而过,钉到院墙上,只留下一段镖柄在外面,两寸余长的镖身全部都没入了院墙中。

这是青砖的院墙,不是土夯的,能不费吹灰之力把飞镖射入青砖中那么深,可见这发镖的人有多深厚的功内功。

崔氏一看到这情景,哭嚎声一下子戛然而止,就像被捏住了脖子的鸭子似的,再也敢吭一声了。

沈若梅也瞪大了眼珠子,嘴唇子哆嗦了几下子,却啥也没说出来。

素素见她吓老实了,哼一声关上门,不再理会她们,这样的下三滥,还不值得她费心思。

崔氏和张金凤看着那把寒光闪闪的刀柄,又看看那扇关闭的门,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最后都悄没声地站起身,扑棱扑棱身上的土,一瘸一拐的出去了。

她们虽然有点儿缺心眼子,但是还没有虎透腔,眼前的形势对她们很不利,硬碰硬指定讨不到便宜,没准儿放赖不成还得叫人家给放血呢,还是赶紧走吧……

走出沈若兰家,张金凤心有余悸的回头看了一眼,小声说,“娘,咋办啊?难不成就这样算了?”

老崔婆子也回过头,狠叨叨的看了后面的宅子一眼,‘呸’了一声,道,“算了?咋能就这么算了呢?她们把咱们娘俩打成这熊样儿,能就这么算了?”

“可是,不算了又能咋整啊,你没看出来吗?那俩骚比都是有两下子的,一言不合就开削,咱俩也打不过她们啊?”

老崔婆子揉着猪头似的脸,寻思了一会儿,说,“打不过咱们就换别的招,走,上彩霞她们家看看去……”

**

络腮胡子几个人半死不活的逃回吉州,一回到大将军府,几个人就大哭着跪在陈炳荣的面前告状:“大将军,您可要给属下等做主啊,属下等残的屈啊……”

陈炳荣看到几个残了的部下,不由得大吃一惊。

这个络腮胡子叫邓伦,此人虽然算不上聪明,但却是个武艺高强的武将,等闲之辈打不过他的,什么人能有恁大的本事,不仅把他打败了,还把他的手臂都砍掉了呢?

“呜呜呜,属下等奉您的命令去了靠山屯儿,找到了那位沈姑娘,哪知她不愿意来咱们府上……”

丢了一条胳膊,邓伦也没了之前的男儿气概,一边说一边哭,及至听完他的哭诉,陈炳荣的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不好。

淡金色的骏马不是普通的马种,而是鼎鼎大名的汗血宝马特有的颜色,汗血宝马价贵,在楚国并不多见,吉州更是少之又少,据说仅有一匹,还是养在湛王府中。

若真如传言那样,那么那个骑马伤人的人必定是湛王的人了,甚至还有可能是湛王本人,不然别人也没那么高的武功,能在一招之内让他的心腹大将变成独臂神尼!

此时,陈炳荣的师爷就站在他的身边儿,听完邓伦的叙述后,师爷捋着山羊胡子沉思了半晌,又详细的向邓伦等人询问了行凶者的模样,邓论等仔细的描述一遍后,师爷肯定的说:“将军,属下觉得那个砍伤他们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湛王殿下!且红姨娘向您讨的这个丫头,就是湛王为之放弃三十万吉州大军的沈姓小商女!”

陈炳荣一听,脸上徒然变色。

他抢了湛王的军权,肯定已经让他对自己不满了,这会子又歪打误撞的招惹了他的心尖尖儿,他肯定对自己更仇恨了,这下可糟了!

虽然湛王已经不再是统领三十万大军的湛王爷,但是他的战神和杀神威名犹在,世人都知道他武功高强,天下无敌的,这样的人跟自己结仇了,往后还能有他的好日子过吗?

且他在北方经营多年,势力盘根错节,到现在他还没有探出他到底有多少隐秘的势力呢!惹怒了这样的祖宗,他真心感到害怕啊!

“师爷,你说这事儿现在该咋办?”陈炳荣有点儿慌了,这会子他都恨死红棉了,都是那个贱人惹的祸,这下子可把他给连累了……

师爷沉吟了半晌,说:“大将军,属下觉得湛王非常爱重那个女子,他为了她不惜放弃自己身份,可大将军您却要让人家给您的姨娘做丫头,如此贬低湛王心爱的女子,湛王一定很恼火,所以才会那样对待邓伦等人的,大将军要是想平息王爷的怒气,只怕……就要忍痛割爱了……”

陈炳荣是聪明人,师爷口中的‘忍痛割爱’是什么意思,他一下子就领悟到了,并马上做出了回应。

“只要能平息湛王,本将军舍出个妾室原算不得什么,只是如此,湛王就能消气吗?”

“湛王能不能消气属下不知,就只知道大将军您若不惩治红姨娘,湛王就会认为是您有意纵容妾室为难他心爱的女子,或者是有意向他挑衅,后果嘛,请大将军应该知道……”

闻言,陈炳荣毫不犹豫的下令,重责红姨娘五十大板,行刑后马上披枷带锁,押送到靠山屯儿去,任由湛王和沈姑娘处置。

红棉在陈炳荣的心中,不过是一个玩物而已,别说这个祸是她闯下的,就算与她无关,只要关系到自己的利益,陈炳荣也会毫不犹豫的把她舍出去的。

为表自己的歉意,他还特意给淳于珟修书一封,将此事如实的叙述了一遍,向淳于珟禀明,他并不知沈若兰就是王爷心爱的女子,都是这个叫红棉的贱妾不晓事,害他得罪了王爷和沈姑娘,如今他就把这多事的贱人押解过来,是杀是剐全由王爷,直到王爷消气为止。

可怜的红棉做梦都没想到,她惦记着的会唱曲儿的沈姑娘竟然和湛王是这种关系,得知真相后,她悔的肠子都要青了,然而,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闯下这弥天大祸,她必须得承担责任,于是,被打了一顿板子后,披枷带锁的押送到靠山屯去了……

**

再说崔氏和张金凤母女,从沈若兰家被扔出去后,就直接去了彩霞家。

彩霞家只有彩霞一人在,大春出去拉脚挣钱去了,彩霞的肚子月份大了,也不能跟那帮老娘们一样出去卖粉条子,就只好留在家里喂喂猪,养养鸡,安安静静的等着孩子出生。

看到崔氏和张金凤忽然来了,彩霞惊讶的说,“大娘,金凤,哪阵风儿把你们给吹来了?”没等说完了,一下子看到崔氏肿的像屁股那么大的一张脸,惊道,“艾玛,大娘的脸咋滴了,这是让谁给扇了咋地?”

崔氏一听这话,一屁股坐在炕沿儿上,拍着大腿哭起来。

“哎呀我的娘啊,我的命好苦啊,活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让人给扇大嘴巴子,我还有啥脸活人啊……”

彩霞一看崔氏这样儿,嘴角直抽,心说,大娘啊,又不是我扇的你,你上我家嚎丧啥呀?我这还怀着孩子呢,都让你给嚎丧背晦了……

崔氏才不管彩霞是咋想的呢,只管拍着大腿呼天喊地,她在这儿嚎丧的目的,就是为了把靠山屯的村民都吸引过来,好让人知道沈若兰是咋对待她前婆婆的,又是咋赖帐不还的,好达到搞臭她名声的目的。

别说,她的目的还真达到了。

确切的说,是达到了一半儿,因为她成功的把很多村民给吸引过来了。

要说也是她幸运,现在屯子里很多人家都没人,不是在粉房子呢就是在干豆腐作坊呢,女人们则天不亮就坐着马车出去卖粉条子和干豆腐去,一家也就剩下个干巴老太太或者干巴老头儿,看着几个不懂人世的小娃子。

崔氏要是在别的地方哭,也只能招去几个干巴巴的老太太和不懂人世的小娃娃而已,但是她选择了在彩霞家,沈若兰的粉条作坊就开在彩霞家的隔壁,与彩霞家就只有一墙之隔。

这粉房子原来就是沈家的老宅,后来被沈若兰该为粉条作坊了,这会儿,正有一百来号人在里面干活儿呢,听到隔壁的哭嚎声,干活儿的村民们还都以为出了啥事儿了,都停下手中的活计过来瞧。

一见大伙儿来了,张金凤赶紧唾液横飞的向大伙描述刚才的事儿,夸张的跟大伙儿说沈若兰是如何如何的不讲理,她们家的两个丫头是怎么揍她跟她老娘的。

为了让大家相信,她还叫她老娘抬起头,给大伙儿看看那张猪头似的脸,还差点儿撩起衣裳,让大伙儿看她被踹伤的肚子,好在彩霞把她拦住了,不然她非得把衣裳撩起来不可!

说完这些,张金凤和崔氏以为大伙儿一定会向着她们,声讨那个死兰丫呢,把她的名声搞臭了呢。

没成想,彩霞第一个开了口,竟是向着沈若兰说话。

“大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不是我说你,你们家靠着人家兰儿的秘方挣了多少钱啊?要不是人家那秘方,你们家上哪翻身去?,叫我说啊,兰儿那方子卖你五十两都便宜了,要是我的话非要你二百两不可!”

“就是啊,你家现在不光把那好几百两银子的外债都还上了,听说还买了四亩上等好地呢,要不叫人家兰儿给的秘方,你们家现在还一屁眼子饥荒呢,上哪整这好日子去?人家兰儿对你们家这么大的恩情,你咋就不知道感激人家呢?这心眼子是咋长的呢?”

“不是,不是,你们听我说,不是那样的……”

崔氏一看大伙儿都不帮她说话,还都纷纷指着她,急忙辩解,“她给我们个方子是不假,但是我家二小子还救她老爹一命呢,她爹那一命咋也值个方子钱吧,她咋还能管我们家要这要那的呢?”

翠翘也在粉房子干活儿,每天跟几个妇女几个负责挑土豆和洗土豆,听到老崔婆子的话后,快言快语的说,“你们家二勇救了沈二叔一命不假,但是兰儿不也以身相许报答他了吗?结果婚都订下了,你们家又把人家给扔半道儿上了,还好意思提呢?”

大庆也瓮声瓮气的说,“老太太,兰儿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她是啥样人儿我们心里都清楚,别说她不缺你这几两银子,就算她缺,兰儿也绝对不带赖你那点儿钱的,她不给你那肯定就是你不该拿,我看你还是家去吧,别再这胡说八道了,我们这些人可都是把兰儿当成自己亲妹子看,要是再听到有人臭屁她,万一有人气不过对你不客气,那你可就得不偿失了…。”

“对我不客气?咋地,你们还想打我咋地?”

崔氏听到沈大庆的威胁,一下子炸了,又拿出那套泼妇的作风来,“你们打呀,你们使劲儿打,正好我没地方吃饭呢,今儿你们谁敢动我一下,我就一头碰死到他们家门口去,我变鬼都不放过他……”

别看她在素素和茵茵面前消停的,挨打也就挨打了,但是这这些普通百姓面前可不那样了,这些平头老百姓谁敢轻易动手打她个老太太啊?大家都是小门小户的过日子,谁不怕让人家讹上啊?

“你还是不是人了?人家兰儿这么帮你们,你咋还非得跟人家过不去呢?”

谢大娘看不下去了,瞪着崔氏出声骂起来,“我就没看过像你这样的人,见利忘义,恩将仇报,忘恩负义,你就不怕把兰儿惹急眼了,把那个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公布给大家吗?”

“对呀,要是那个五香花生米的方子谁都知道了,看你们家还上哪挣钱去……”秋萍嫂子跟着说道。

还有人说,“诶?要不咱们就干脆凑五十两银子,跟兰儿把那个方子买下来,然后再公布于世,省得让那些没心没肺的狗东西占了便宜去。”

这话,明显就是在骂崔氏和张金凤呢,俩人心明镜似的,但是又不敢骂回去。

因为人家要买她们家赖以生存的方子了,要是那方子叫他们买了去,再公布于众的话,她们家还上哪赚这老些钱去啊?

崔氏还指着老头子今年能赚到大钱,好送她的宝贝儿子去县城的书院念书呢’张金凤也指着她老爹多赚些银子回来,好给她多置办点儿嫁妆,好为她能顺利嫁人增加点儿筹码呢!

要是方子给公布于众了,她们往后可就你没啥指望了,就只能跟别的泥腿子一样,再地里刨食了!

最后,这娘俩在众人的谴责声和唾骂声中,灰溜溜的回家去了。

此番来靠山屯,娘俩唯一得到了,就是一泡脚和一顿大嘴巴子,这个教训,够她们娘俩记上一阵子的了……

**

一晃,到了淳于珟给沈若兰下聘的日子。

靠山屯的人都知道,沈若兰是被新迁到北山上那个富贵公子给聘去了,大家都给山上那个人盖过房子,知道他是个富贵人,还都以为他给兰儿下聘礼会办的煊煊赫赫,几百抬聘礼从山上一直连到沈家呢。

于是下聘这天,除了去城里卖货的,在作坊干活的,剩下的村民们都跑到了沈若兰家门口,等着看下聘礼。

然而,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山上那位贵人并没有置办多少聘礼,全部的聘礼加起来也就四个小箱子,还轻飘飘的,根本不用抬,只用四个小厮每人抱一个箱子,就轻轻松松的把聘礼送来了。

乡下人没有多少见识,见到四个能被轻易抱起来的箱子,就晓得里面肯定没有金银珠宝,顶多是些绸缎布匹什么的,反正不会有太值钱的东西,于是也就没了那么大的兴致。

沈若兰却深知道,他一向大方,不会吝于几箱子聘礼的。之所以没有几十抬几百抬的往家里抬,大概是怕家里被贼惦记上,生活不得安宁吧,所以,他选了些精贵轻巧的东西送来的!

沈德俭和穆氏根本不在意他送来多少聘礼,他俩早就商量好了,不管送来多少聘礼,他们都会按女儿的嫁妆陪嫁回去,所以送多送少无所谓,少送点儿正好,省得来回折腾的费事呢。

乡下没有那么多讲究,把聘礼送到后,淳于珟留在沈若兰家吃了一顿饭,算作是定亲宴,两个人的事就此就算正式定了下来,就等着元旦那日迎娶了。

今天的淳于珟也算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从打过来沈家起,就一直浅笑着,风度翩翩,彬彬有礼,还在众人的见证下,叫了沈德俭一声‘岳父,’又叫了穆氏一声‘岳母’,喜得这老两口子赶紧给红包儿,咧着嘴差点儿找不着北呢!

吃完饭,大家纷纷散去,家里就只剩下沈若兰自己家人的时候,沈若兰当着爹娘的面,打开了这几个装着聘礼的箱子。

第一个箱子里,装的是几沓房契和地契,沈德俭定睛看时,一下子惊呆在那里。

原来,淳于珟把他封地内所有县城,州府,各拿出一间铺子送到沈家做聘礼,也就是说,沈德俭家现在已经有几十间商铺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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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2章 沈若梅被提亲

“湛王也太客气了,一下子给咱们这么多铺子,这得多少钱啊?”

沈德俭看到这些印着官府大红戳子的房契和地契,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有点儿被吓住了。

要知道,商铺的价格跟住宅的价格可不一样,就是农安县这样的小县城里,一间普普通通的商铺也得个千八百两银子,要是吉州和青州那样大城市的商铺,更是得几千几万两银子一座呢,女婿一口气给了他们这么多铺子,这加起来,差不多都能值五六万两银子了!

乖乖,好吓人啊!

他不知道,他女婿给他的这些铺子,都是本地最好的商铺,不仅位置在最黄金的地段,连房子都是最好的,铺子的价值比他估算的最少高两倍之多,也就是说,光这些铺子,就值十多万两银子了!

沈若兰笑道,“正好我想在各个地方都设一个卖粉条和干豆腐的点儿呢,这下子好了,有了这些铺子,我就不用到处去找房子了,直接在自己铺子卖,省事儿了!”

沈德俭连连点头,“也是,也是,诶,你看,这底下还有呢!”

在那沓子房契和地契底下,还有好几沓印着戳子的票子,拿出来一看,竟是一沓沓面值不等的银票。

大概是怕他们花起来不方便,这些银票没有太大的面值,最大的也就只有一百两,其余的都是五十两、二十两、十两和五两不等的。

这也是淳于珟贴心之处了,晓得沈德俭他们平日里花销小,就没有给他们太大额的银票,免得他们花起来不方便。

沈若兰把这些银票清点了一下,大额小额的银票加起来,总共是十万两,加上上面那些房契地契,光这一箱子就值三十万两有余了……

沈德俭和穆氏都感动不已,湛王这么大方,这么贴心,看来真的是把他们闺女放在心尖尖上了。

“姐姐你再看看,那几个箱子里装的是啥呀?”菊儿对这些银票不感兴趣,瞪着另外三个箱子好奇的问。

沈若兰又打开第二个箱子,里面装的是四套棉衣裳和四双棉鞋。

看样子是为爹娘和竹儿菊儿准备的,衣裳和棉鞋都是用上等的蜀锦裁制的,领口和袖边儿都镶有染了色的貂毛,每件衣裳上面都绣着适合他们个人风格和年纪的花纹,精美而又不张扬,低调而又有内涵。这样贵重的衣裳,一套就能值好几百两银子,够普通庄户人家一辈子的花销了,这几件衣裳和几双鞋子加起来,也值上千两的银子了,也算得上是大手笔了!

第三个箱子,装的是三套首饰,看得出,是给穆氏、沈若兰和菊儿准备的。

穆氏的一套是赤金镶宝石的首饰,发梳、金花、步摇、簪、钗、镯子、项链、戒指,耳坠,应有尽有,做工精巧细致,上面的宝石也是晶莹剔透,价值连城的,这一套首饰的价值就得上万两银子。

穆氏虽然是千金小姐出身,但是也没有戴过这么好的首饰,女人哪有不喜欢首饰的?看到这么精美的东西,穆氏一下子也被迷住了,拿着那一件件精致的首饰观赏着,赞叹着,很是喜欢……

给菊儿的是一套很适合她年纪的粉珍珠首饰,件数不多,只有珠花、步摇、耳坠、项链、手链、戒指等六样,但选的都是上等的粉珍珠穿成,每颗主子都黄豆粒大小,颗颗匀称饱满,大小相同,粉珍珠存世量稀少,能凑这么多粉珍珠穿成一套首饰,也是很费时费力的更费钱的事,这一套首饰虽没有穆氏的件数多,但其价值一点儿也不比穆氏的低,甚至有过之而不及。

菊儿看了也非常喜欢,捧着首饰盒爱不释手,这是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拥有这么像样的首饰呢!

给沈若兰的是一套纯红色的首饰,用南红、红水晶、血玉和珊瑚等不同材质的红色宝石做成的,精美无双,大概是为了成亲当日佩戴吧,所有的首饰清一色都是红色的,喜庆的很,沈若兰也很喜欢。

第四个箱子里,装的是的沈若兰的大红嫁衣和一副大红色的百子帐,嫁衣也是蜀锦面料,上面用金丝线绣着寓意喜庆的‘凤穿牡丹’和‘石榴蝙蝠,’绣工精致却不显奢侈张扬,在乡间成亲穿戴也不会太过惹眼。

百子帐或是北方女子结婚时必带的嫁妆,都是由新娘子亲手绣制的,上面绣了一百个形态各异的小娃娃,以求将来能多子多福,但是沈若兰不会女红,淳于珟深知这点,便提前着人把帐子做好,到时候成亲时她带过去就好了,省得她自己张罗了了。

可以说,淳于珟把成亲的一切都准备就绪,就等她嫁过去了……

见到女婿这般贴心,沈德俭两口子喜不自胜,收下聘礼后,就开始张罗着给沈若兰置办嫁妆了,准备她出嫁的事宜了。

女儿出嫁是大事,沈德俭和穆氏打算热热闹闹的大办一场,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出去,把认识的人都请来喝喜酒,让大家一起见证他们女儿的幸福。

另外,在置办嫁妆上,他们的财力虽然不能跟淳于珟相比,但是也决定竭尽所能,把家里的东西大部分都给女儿陪嫁过去,毕竟家里的一切都是兰儿赚回来的,给她陪嫁过去也理所当然。

在沈若兰的嫁妆单子里,有家里那六十亩山地,两间作坊以及沈若兰手里那三万多两银子,还有湛王送来的那些银票和铺子,家里除了这座房子和那个鱼塘,其余的都给兰儿带去。

虽然他们也知道,湛王并不缺他们家那点子陪嫁,但是他们就是觉着应该多给兰儿带些嫁妆过去,按老一辈人的想法,都觉得自家的女儿多带些嫁妆嫁过去心里头才有底气。

沈若兰知道爹娘的打算后,马上将他们的念头扼杀在了摇篮里,用她自己的话说,“我是无价的,不需要任何嫁妆来抬高我的价值,便是一文钱的嫁妆也没有,他也能欢欢喜喜的把我娶回去!”

拗不过女儿的坚持,最后,沈德俭两口子只把那六十亩山地当成陪嫁留给女儿,其余的银票铺子等,都留在了沈德俭的家里,成了沈德俭的财产了!

其实,要不差怕爹娘心里过不去,就是这六十亩的山地沈若兰也不想要的,她有事的赚钱的法子,根本不需要爹娘往她身上搭钱,而且,淳于珟那家伙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都不需要她赚钱,两人的银子就足够她们挥霍几辈子了……

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沈家开启了筹备女儿婚礼的模式,沈德俭满屯子的跑,在屯子里订了两头猪,又在镇上的酒楼预约了两个掌勺的大师傅,还在干果铺子地订了许多瓜子、花生等干果,就留着家里办喜事那天吃了……

忙碌了两天后,第三天的早上,一辆陌生的车子停在了沈若兰家的门口儿。

此时,沈若兰刚要去作坊,看到了陌生的车子停在了家门口儿,便停住了脚步,向那车子看了过去。

车门打开,从车上走下来两个官差打扮的人,沈若兰并不认得他们,正纳罕呢,那两个人又回身,从车里拽出一个奄奄一息的女人来。

那女子披头散发,看不清形貌,只能看出是个身形纤细的女子,看起来年岁不大,被拖下来后,她连站都站不稳,就被那两个人连拖带拽的弄进了沈若兰家的大门前。

沈若兰看着两个大男人如此粗暴残忍的对待一个弱女子,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中十分不忿。

刚要开口质问,两个官差中的一个扔下手里的人,上前一步,向沈若兰拱手道,“请问姑娘,这里是沈家吗?”

沈若兰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没敢轻易答复,就说,“你们找沈家做什么?”

那人说,“在下是陈大将军手下张贺,奉大将军之命前来拜见湛王殿下和沈小姐,顺便将这个贱婢交给湛王殿下和沈小姐处置。”

这时,那个跪伏在地上的女子强撑着抬起头,乱发下露出一张苍白憔悴的小脸儿来。

沈若兰一见那女子的脸,大吃一惊,失声叫道,“红棉姑娘?是你吗?”

红棉堪堪的看了沈若兰一眼,虚弱道:“沈姑娘,红棉来请罪了……”

张贺听到她们的对话,料定眼前的沈若兰就是他要找的人无疑了,遂毕恭毕敬的拱手道,“沈姑娘,我家大将军让属下代他向您请罪,他并不知沈姑娘和湛王的关系,被这贱婢撺掇迷惑,冒犯了沈姑娘,还望沈姑娘海涵。大将军为表歉意,特将这贱婢押解到姑娘面前,是打的是杀全凭姑娘,只要姑娘能出气就好。”

说完,从袖子里拿出红棉的卖身契,双手呈了上来。

沈若兰没接那卖身契,只冷冷的说,“你家大将军不是因为我是我才向我道歉的,而是因为别人跟我的关系才向我道歉的,所以他也不用向我赔礼,是谁让他甘心赔礼道歉的,你就去找谁表达歉意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那位大将军向她道歉,完全是因为淳于珟的缘故,她也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更不便随意接受别人的歉意,免得给他惹麻烦,所以,让他们找他去吧,接不接受道歉让他决定,反正她也没受到伤害,他怎么决定都可以!

打定主意,沈若兰一径向外走去,经过红棉的身边时,她的裙子忽然被人拽住了。

沈若兰驻足低头,见红棉正死死地拽着她的裙子,抬着头,虚弱的哀求说,“沈姑娘……求求你……救救我……”

说完,筋疲力尽的闭上眼睛,垂下头去。

她这副样子确实挺可怜的,但是沈若兰可没那份好心去帮一个想让自己当她丫头的女人,再说谁知道那个陈大将军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思?她可不想趟这趟浑水,就猛的扯回自己的裙子,冷冷的说,“我不会帮你,但也不会落井下石,这一切都是你自作自受,你就自己担着吧。”

说完,提步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听到那渐行渐远的脚步声,红棉绝望的闭上了眼睛,整颗心像沉入了谷底似的,绝望至极……

她这边崩溃绝望,沈若梅那边却天降喜事,雀跃不已。

因为一桩天大的好事竟然降临到了她的头上,让她一时间乐得都有点儿找不着北了!

事情还要从今天早上说起。

今儿早上,家里忽然来了个穿着得体的媒婆,自称姓王,是吉州城的官媒,王媒婆此来是替吉州城首富李大官人向沈若梅提亲来了。

王媒婆说,李大官人前天在街上无意中看到了沈小姐,心里十分中意,回去又跟家里的夫人商量了一下,夫人进门多年还没有子嗣,因此也支持大官人纳妾,好延续李家的香火,所以特意命她钱来提亲的。

沈若梅在听到‘吉州首富’四个字时,心里已经有五六分的应允了,又听说那位大官人是个年轻的公子,夫人还是个不生育的,那五六分的应允就变成了八九分,剩下的一两分倒不是因为她不愿意,而是因为她还没看见李大官人是俊是丑,是高是矮呢,她可听说死兰丫的湛王是个神祗般的美男子,她不想被死兰丫比下去,她希望自己嫁的男人也是个美男子,好把死兰丫的男人比下去。

不管咋说,她一定要把死兰丫给比下去,决不能输给她!

沈大爷对李大官人提亲的事儿并不热情,他觉着有点儿不对劲儿。

自家的闺女长的是好看,但那也仅限于再靠山屯儿那儿嘎达,在美女如云的吉州城里,想找比梅儿好看的女子多了去了,那个李大官人既然是吉州城的首富,肯定是见多识广,阅人无数的,又怎么可能一下子就相中他们家闺女呢?

不可能啊?

沈大娘担心的则是另一件事儿,女儿能嫁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家固然是好事儿,但是她早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万一嫁过去遭人嫌弃咋办啊?那个李大官人既然是吉州的首富,那必定是个权贵之人,他要是嫌弃梅儿了,他们这些平头百姓的爹娘根本没法帮到她闺女啊?

所以,这事儿不妥,与其嫁个首富做妾室,还不如找个老实本分的后生嫁了,在他们眼皮子底下一夫一妻,安安分分的过日子呢?

沈福存和沈金存也都不看好这门亲事,因为他们觉得这天底下根本就没有天上掉馅饼儿的好事儿,人家首富啥女人没见识过,咋可能相中她个乡下丫头呢?说不定这里边有啥猫腻呢?

所以,他们也不同意这事儿。

不过,虽然大伙儿都不同意,但是当王媒婆把李大官人给他们家的聘礼单子拿出来时,一家人顿时都不反对了。

李大官人不愧为吉州城的首富,给的聘礼十分丰厚,简直晃瞎人的眼睛:一套城里的两进宅子,一千两白银,加上各色上等绸缎十匹,金玉头面首饰一匣子……

沈德宝家紧紧巴巴了一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啊,都说财帛动人心,看到这些房子、银子和珠宝首饰等,大家的心思开始活络起来了。

沈大爷: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吉州城虽然美女如云,但没准儿这李大官人就喜欢梅儿长这样的呢,不然也不可能下这么大的本钱娶她,闺女之前已经遭那么多罪了,好容易遇到个稀罕她的,不如就遂了她的心思吧……

沈大娘:不是处子也有办法,听说用熬熟了的石榴皮洗那里,就能使那里紧致如处子,等到洞房时再把冻了的鸽子血放在里面,等行房的时候血流出来,就可以蒙混过去,女儿是富养长大的,一门心思的像嫁个有钱人,现在好容易有机会了,还是答应了吧,免得将来落埋怨…。

沈福存、沈金存:既然她愿意,那就由着她去吧,叫她嫁个有钱的男人总比嫁个没钱的好,就沈若梅那性子,要是嫁个没钱的男人,她都得天天跑回娘家做去,与其这样,还不如让她嫁个有钱人呢,也省得他俩操心了…。

沈若梅本就有八九分的中意那位李大官人,再王媒婆拿出那张聘礼单子后,她原来的八九分中意一下子变成十分了。虽然没好意思当着王媒婆的面儿答应这门亲事,但是看她那扭捏羞涩的样子,就知道她是愿意的。

王媒婆看到了这一家人的态度转变,心里十分鄙夷,但是嘴上却没有说出来,依旧说些讨喜的话,比如说沈若梅过门儿后的幸福日子,沈大爷两口子又如何能借到女儿的光,晚年会怎么怎么的幸福等等。

这马六泊很会说话,一番口若悬河后,说得沈大家都心花怒放的,没有过多思忖,就把亲事给应允下来了!

因为是妾室,不好大操大办,双方只定下三日后来下聘,七日后来迎亲,王媒婆信誓旦旦的保证,肯定会让沈姑娘过上大富大贵的日子,从今往后,沈大爷和沈大娘就是老爷夫人了,往后就啥活儿都不用做,只在家里安安稳稳的等着人伺候就是了!

王媒婆走后,沈若梅第一件事,就是让爹给二叔家捎信,让他们一家子过来参加她的婚礼,虽然她是李家做妾,但是她嫁的是吉州城首富,做妾也比嫁个穷汉做妻子强,再说,死兰丫也是做妾呢,没比她强哪去,说不定还不如她呢!

**

当晚,沈若兰睡下时,淳于珟又不请自来了。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定时定点儿的来她屋里,沈若兰寻思着天怪冷的,再者也怕被人看到,叫他先别来了,单证等一个月后就成亲了,那时两人不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吗?何必大冷天的来回跑呢?

可是,他嘴上答应的挺好的,每天晚上到时间了还来,用他的话说就是‘想她,一个人在家睡不着……’

其实,他不来沈若兰也睡不着,习惯了他的存在,现在让她一个人睡她也不喜欢,一个人孤枕冷衾的,哪比得上在他火热的怀抱里,跟他卿卿我我的说着情话一起睡的好呢?

淳于珟一来,就抓起她的脚丫子,继续给她上药,她脚上的那个痂已经脱落了,形成了一片丑陋的疤痕,沈若兰本打算用灵泉水泡治的,但是淳于珟不知道她有灵泉水,就每天带了去疤的药膏过来,亲自给她上药。

一开始,沈若兰还不习惯他给自己上药,又觉得他一个大男人抱着自己的脚丫子上药不大好,但是淳于珟很痛快的告诉她,‘没啥不好的,你不也给我上过药吗?’

说得沈若兰一阵阵的脸红,不由得想起给他手术时帮他上药的情景,那个一整就起立的‘大茄子,’真是羞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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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3章 伤害她的人都不会有好场

上药时,他拿出一颗夜明珠放在了炕桌的烛台上,珠子发出的璀璨光芒,瞬间将沈若兰的小屋照得亮堂堂的,沈若兰的伤脚就暴露在他的面前。

淳于珟一边给她上药,一边皱眉,这么多天过去了,天天给她上药,脚上的疤痕还这样狰狞,可见烫得多重,她当时被烫时得多疼!

想到这儿,他的眉头拧的更紧了,摸着那凸凹不平的疤痕,沉声说,“还疼吗?”

带着茧子的指肚摩在伤疤上,有点儿痒,沈若兰往回缩了缩脚,诚实的说,“不疼了,就是总痒痒!”

“痒就对了,伤口刚脱痂时都这样,以后逢阴天下雨时更痒呢!”淳于珟拿出药膏抹了起来,他从打来吉州就总受伤,次数多来,对养伤的过程能总结出经验了。

沈若兰咬着嘴唇,低声道:“我知道,哎!伤在脚上,痒的时候挠都不方便,真是折磨人呢!”

“那你希望是在脸上吗?”淳于珟低头一边给她涂药,一边凉声问了一句。

“当然不希望?”

想到这个可能,沈若兰像被踩了尾巴似的猫似的,一下子尖利起来,坐起身气冲冲的说:“要是我的脸烫成这样,我一定会杀了沈若梅的,不管能不能治好,我都饶不了她,她现在还能活着,也算她运气了!”

闻言,淳于珟勾起唇角笑了笑,眸中的寒光如流星般一闪,转眼即逝了。

他没有说话,但不表示他没有行动,沈若梅现在确实还好好的活着呢,不过,她很快就能享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了,伤害到她的人,不管是谁,都不会有好下场的!

很快,药上好了,淳于珟下地洗了手,又回到炕上,脱了衣服钻进了她的被窝中。

被窝里热乎乎的,还带着一股子淡淡的处子清香,淳于珟进去后,习惯的把脸埋在她的颈窝儿处嗅了嗅,说:“真香!”

沈若兰弯起唇角笑了笑,又像想起什么似的,抬头看着他说,“今儿红棉被送到你那儿去了吧?你怎么处置她了?”

“红棉?”他微怔一下,马上想起来了,“你是说陈炳荣的那个姨娘?”

“对呀,就是她,你把她怎样了?”沈若兰问。

淳于珟轻描淡写道:“割了舌头,放了!”

沈若兰咽了口唾沫,割舌头,多疼啊?

古代果然是个残忍残酷的社会,生活在底层的人当真是一点儿人权没有,这要是放在现代,哪个底层社会的百姓被上层社会的人给割了舌头了,网上的舆论都能把那个行凶的家伙给淹死,不搞得他身败名裂,身陷囹圄绝不会善罢甘休的。

可是,生在这个封建的旧社会,也就只能自认倒霉了,不,应该说,红棉还不算倒霉,至少她还活着,沈若兰本以为,按照淳于珟的性子,他得把她直接一脚踢死呢,没成想只是拔了她的舌头,还让她活下去了,她也算是幸运的了!

事实上,淳于珟让红棉活下去,并不是因为他仁慈,而是红棉在最关键的时刻,把她收到的那封匿名信给禀出来了,算是将功折罪,才侥幸逃过一命的。

淳于珟听闻段元焕家的妾室敢暗中陷害沈若兰,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已经差人去县城责问段元焕,现在,那个偷着写匿名信陷害兰儿的贱人,应该已经受到责罚了!

**

段家

花夫人梨花带雨的跪在地上,娇娇软软的哭着,“夫君,媚儿知错了,您想想办法,救救媚儿吧,媚儿不想死啊……”

此时,段元焕垂头丧气的坐在椅子上,神色纠结,面色痛楚,如同一只陷入绝境的困兽。

自从罗同把湛王的话传过来后,他就一直处在了痛苦和纠结中了,自知爱妾犯下弥天大错,要是不处置了她,湛王是绝不会放过自己的,但是,他又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儿,舍不得处置了她啊!

“呜呜呜,夫君,我真不知道沈姑娘竟然是湛王的人,我还以为她要勾引你呢,所以才写那封信的,呜呜……早知道她是湛王的人,就是有鬼拉着我的手,我也不敢去写那封信啊…。”

段元焕看着哭得梨花带雨的爱妾,心里一阵阵的疼。

他是真的爱媚儿,爱她的盛世美颜,爱她温柔多情的做派,也爱她在床上那副千娇百媚的模样和销魂蚀骨的功夫,反正从头到脚,从里到外,她什么他都喜欢,喜欢的不得了,不然他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要休了原配娶她为正妻了,更不可能在休妻无望的情况下抬举她做平妻,把整个段家交给她打点了!

“我也不想罚你,可是,那是湛王…。”段元焕看着自己的爱妾,干涩的说,“湛王的脾气一向不好,今儿他巴巴的发人来说这事儿,我若还留着你,只怕自己也要招来杀身之祸了…。”

“不会的,不会的,夫君,您可以去找夫人,她跟沈姑娘私交甚笃,只要她肯为妾身说话,湛王就一定不会责怪妾身了……”

情急之下,花夫人一下子想到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让段夫人去找沈若兰给她求情。

亏得她能想出这个法子,这段时间来,她为了逼宫,不择手段的陷害和欺压段夫人,也就是段夫人的忍耐性强,换做别人,早被她给磋磨死了,哪还能活到现在呢?

段元焕听到她的主意,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他跟妻子成亲多年,对她的性情还是很了解的,这段时间他们把她逼得那么狠,她肯定不会替媚儿去找沈姑娘求情的。

“她,不会去替你求情的!”段元焕如实的说。

花夫人却不这么认为,她坚持道,“不,夫君,她会的,她肯定会的,你是她丈夫,是她的天,她不敢不听从你的命令,你就去她跟她说,要是她办不这事儿,就把她休了,到时候她一害怕,肯定会使劲儿的…。”

段元焕摇摇头,“不行,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不能再这么做了,这样做太不是人了。”

他虽然不喜欢他的妻子,甚至为了新欢要逼她让位,但是再经历了这么多事后,再让他逼她去为自己的新欢求情,也太过残忍了,他不忍心这么做,毕竟她还给他生了三个孩子呢。

花夫人一听他不肯,顿时泪如雨下,膝行上前,抱着他的腿说:“相公,难道你就忍心看着我去死吗?你不是说你这辈子最喜欢的人就是我吗?难道你舍得我去死?你要是不忍心逼她,那就去哄她一下,大不了,我把掌家的权利还给她,往后对她行执妾礼还不行吗?”

一边哭着,一边把娇花似的脸蛋儿贴在段元焕的膝盖上,软软的叫着“夫君”,没几声就把段元焕的那颗心都给叫化了,最后,虽然情知道不应该,但还是起身去找段夫人了。

段夫人赵氏这段日子过的很不好,她身边儿的亲信都被打发了,如今伺候她的人都是花夫人派来的,都是花夫人的人,一个个非但不好好伺候她不说,还想尽办法给她添堵,要不是她女儿天天在她身边守着,怕是早就叫她们给磋磨死了。

如今虽然没死,但也快要被逼疯了,不然她也不会明目张胆的给沈若兰写信,送银子,叫她设法帮自己除去那个狐狸精了。

段元焕走到赵氏的院子时,心里很不自在,从前媚儿是怎么在背后挤兑妻子的,他不是不知道,但是因为偏爱媚儿,他就选择装聋作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妻子一定已经伤透了心,如今他再来逼她给媚儿求情,她一定得恨死自己吧?

可是,他也没办法,虽然他也很气媚儿犯下的大错,但是让她去死,他真的舍不得啊!

进到院子里的时候,正好听到屋里传出一阵阵沉闷的咳嗦声,段元焕听了,心里不由得生出一阵内疚,他早就知道她病了,却从未来看过她一次,也未关心过她的病势如何,甚至还落井下石,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禁足了,由着她在这里被那群恶奴欺负,自生自灭……

进去后,屋里竟冷冰冰的跟冰窖似的,地龙没有烧,连炭盆都没有拢,赵氏正蜷缩在被窝里,有气无力的咳嗦着,段元焕见此情景,心里也不大好受,怒喝一声:“来人!”

段夫人正咳嗦着呢,听到段元焕的怒喝声,睁开眼,看到他正气冲冲的站在屋里唤人呢。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扯了扯嘴角,苦笑说:“夫君怎么过来了?”

段元焕没好意思直接说来此的目的,只说:“我过来瞧瞧你,怎么不见有丫头在身边服侍呢?”

闻言,段夫人凄然一笑,说,“我怎么敢叫她们服侍我呢?她们不来磋磨我我就谢天谢地了。”话说完,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嗦,咳嗦得眼泪都出来了。

段元焕见状,心里更愧疚了,怒声道:“你这院子里平时都是谁服侍的,告诉我,我去处置她们去?”

这时,段夫人的大女儿茯苓拎着一篓碳走进来,见到父亲,赶紧撂下碳篓子,战战兢兢的上前向他请安问好。

段元焕妻妾众多,儿女也多达十几个,所以对这个跟妻子肖似的女儿也不大放在心上,茯苓也不大喜欢她这个爹,还挺怕他的。如今她娘受委屈,她也不敢给她娘叫屈,只能尽自己的一点儿绵薄之力帮衬她娘吧。

“给父亲请安!”

“起来吧,你倒是孝顺,还知道照顾你娘!”段元焕看着只有十一岁的女儿,夸了她一句。

茯苓听了,双眸中顿时浮起了一层雾气,她红着眼圈,哽咽着说:“父亲,这是女儿应该的,女儿要是不帮衬着娘些,娘早就被人给磋磨死了……”

段夫人看到女儿哭,心里也伤感的不得了,也跟着她呜呜噎噎的哭起来,既哭女儿孝顺,又哭自己命苦,自幼嫁的丈夫,竟然为了个贱女人这般作贱自己,她好恨,好苦啊……

段元焕看到妻子女儿哭得凄惨,不自在的咳嗦了一声,说:“花氏新掌家的,到底经验不足,连挑几个好使唤的下人都挑不好,害你受了这般苦楚,我看这个家还是由你来当吧,还有伺候你的下人,我看都是些懒骨头,明儿就都换了去,你喜欢谁服侍,自己挑好了。”

话一出,段夫人和茯苓都大吃一惊,他这是要把掌家的权利交还给她吗?花氏又怎么肯呢?眼见的他爱花氏爱得恨不能日日捧在手里,又怎么可能罔顾花氏的意愿,把掌家的权利交还给她呢?

段夫人不愧为大家出身的,深谙宅斗的要领,这会子丈夫忽然对她这么好,定然不是他回心转意了,而是一定另有所图,于是擦了擦眼泪,缓缓的说:“不必了,我如今也病得七死八活的,什么时候好还不一定呢,她在外面见多识广的,阅历肯定比我丰厚,这个家也肯定能当的比我好,还是她接着让她当好了!”

她故意跟段元焕提起花氏‘在外面见多识广’,是为了暗讽她从前的生活放荡堕落,也是为了提醒段元焕别色令智昏,别忘了她是个什么货色。

听到段夫人这么说,段元焕的脸色果然不大好看了,僵了片刻,最后还是坐了下来,艰难的说,“其实,让你当家还是媚儿自己的意思了,如今她遇到点儿麻烦,也只有你能帮她了,倘若你能不计前嫌施以援手,媚儿往后一定会对你以礼相待,这个家往后也还由你来当!”

一听这话,段夫人眼睛里划过一抹苦涩,她多想听到丈夫说让她掌家是因为他回心转意了,或者是因为看花氏这般欺负自己他看不过去了。

可惜,他连骗骗自己都不肯,直接上来就为花氏求情,可笑他还自诩女人缘儿有多好,身边的女人也一直很多,然而他到底还是不了解女人。

当一个女人被另一个女人夺走一切的时候,又怎么可能去帮她?即便是帮助那个毁掉她的女人能够获得巨大的利益,但是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在彻骨的仇恨面前,就是拿出再大的利益好处,也不可能让她放弃弄死她的机会啊!

她抿了抿嘴,故作轻松的笑了笑,说:“到底是什么事儿啊?有夫君你罩着,她还会遇到麻烦吗?”

段元焕叹了口气,说,“事情是这样的……”他觉得有必要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跟她讲明白了,不然她不知情的话,也没办法去找沈姑娘替媚儿求情啊!

段夫人听完后,为难的说:“夫君,我跟沈姑娘的交情还没好到可以求她办事的地步呢,除了这个法子,就在没有别的法子了么?”

段元焕道:“没有了,我认识的能跟湛王殿下说上话的人,也都是跟我一样给他做买卖赚钱的,但是这种事儿,谁敢去找他说呢,所以,还是从沈姑娘那边儿下手的比较好。我看,你去找沈姑娘求情再合适不过了!”

段夫人垂下眼眸,心里呵呵的笑了几声,说,“让我去替花氏说说情倒是可以,但是能不能行就很难说了!”

不行是一定的了,就算她真在沈姑娘面前有那么大的面子,她也肯定不会去给她说情的,但是当着他的面儿她又不能这么说,只好拿话敷衍他了。

多年的夫妻了,即便是段元焕不喜欢她,平日里也不大不留意她,但是对她的性情也还是有几分了解的,看到她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段元焕立刻就明白她心中的想法了。

她不想帮忙,甚至还想落井下石,置人于死地,这是他接受不了的,他不能让媚儿有事,即便是要愧对了她这个原配妻子,对不起她给他生的几个孩子,他也必须强迫她为媚儿求情,不然,媚儿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他狠下心肠,对段夫人说:“这次的事儿要是成了,往后我会让她对你行执妾礼,家里的一应事务还是由你来掌管,但是,要是不成……”

他的声音冷下来,硬着心肠说:“那你也不用回段家来了,直接回娘家就可以了!”

就差没直接说不成就休了你了,但是段夫人也一下子就听明白他的意思了。

她那张本就苍白病弱的脸刷的一下又白了许多,一双眼睛也带着痛苦和控诉的神色,死死的盯着段元焕,像要崩溃、要爆发似的,但最后却没有爆发出来,她只盯着他的眼睛,泪流满面的呵呵说,“我知道了,我会尽力的,夫君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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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4章 段夫人求助

看着妻子那双伤心欲绝的眸子,还有女儿那凄婉哀怨的眼神,听着她们压抑悲伤的哭泣,段元焕再也坐不住了,起身道了声,“你好好歇着,我得空再来看你。”就匆匆的走了。

走出赵氏的院子,段元焕的心才稍微放松了。

他不傻,他知道自己对不起妻子,也知道媚儿一直很过分,但是却没有办法,在他的眼中,妻子和媚儿就像白水和烈酒,他明知道烈酒伤身,可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酒瘾,白水对身子有益,但他就是不喜欢,现在的他,就像是个十足的酒鬼,已经完全沉醉在媚儿的酒瘾里,无法自拔了,即便是知道她嚣张跋扈,背着他往死里磋磨他的妻子,欺负他的孩子,他依旧无法去怪罪她,甚至还默许她……

他现在的样子,像极了昔日被赵飞燕姐妹迷惑住的汉成帝,那个鬼迷心窍的昏君被那对妖姬姐妹迷惑住后,心里除了她们就谁都没有了,不仅为她们废了自己的原配许皇后,还为了讨好赵合德,亲口下旨杀死了自己尚在襁褓中儿子,那可是他唯一的儿子,唯一的血脉啊!

然而,为博取红颜一笑,他毅然下旨把自己的儿子活埋了,好像只要她们开心,他什么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事都能去做似的。

段元焕现在正是如此,只要能保住花媚儿,便是对不起妻子,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他也认了。

**

“娘,怎么办啊?爹让您去给那个女人求情呢!”段元焕走后,茯苓哽咽着问了母亲一句。

她知道娘的委屈,也知道娘有多恨那个女人,现在,爹竟然逼着娘去给她最恨的人求情,这对娘也太不公平了,也太残忍了。

段夫人望着门口儿的方向,边笑边流着泪:“还能怎样呢,去呗,不然我就要被休了,我要是被休了,你们姐弟将来可就是庶子庶女了,呵呵……”

她笑着笑着就哭了,茯苓也跟着哭起来,伏在段夫人的怀里,啜泣道:“娘,等我长大了,我一定好好孝敬您,绝不叫您再受一丁点儿委屈,也绝不叫您再受那个女人的气!”

段夫人见女儿这么懂事,心更酸了,她抬手捋了捋女儿耳边的碎发,说:“别哭了,娘已经想好了了,从今往后,娘要振作起来,不会再受委屈了,也不会再叫你们跟着娘心惊胆战的过日子了,娘会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也会把你们属于你们的一切都拿回来,绝不叫别人抢去!”

茯苓看着娘一脸决绝的样子,有点儿害怕了,在她的记忆中,娘一直都是个和气的女子,她从来没看见过娘有这种神色,看她现在的眼神,就像淬了毒的刀子似的,看着都吓人。

“娘,您没事儿吧!”茯苓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娘没事儿,娘好着呢,你快去把炭盆拢着吧,娘都要冻死了,要是冻死了,就没法替那个贱人去‘求情’了!”

‘求情’两个字,她说得很重,是咬着牙说出来的,让人一听就能明白她的心思。

茯苓吓了一跳,赶紧四下看了看,又走出门在院子里环视了一圈儿,确定无人后才回到屋里,小声说,“娘,您小点儿声,要是叫她的人听见了,咱们两个又要有苦头吃了!”

“嗯,娘知道了,娘就是太恨了,一时没控制住。”段夫人擦去了腮边的泪珠,又拿着帕子擤了一把鼻涕,之后就是一脸阴鸷的神色,没有再掉一滴眼泪。

茯苓看见娘的情绪控制住了,就起身把自己带来的果木碳放进了炭盆里,点了起来。

马上就到十二月了,北方的气温都能冻死人,娘这屋里不给烧炕也不给烧炭的,她要是不照顾着点儿,娘早就冻死了!

茯苓手脚麻利的点着碳,又拿起水壶准备去烧点儿水,这时,几个丫头婆子走进来,不是之前伺候段夫人的那几个,而是段元焕新打发来伺候段夫人的,这些人大概都受过教训了,一个个的都小心谨慎,恭恭敬敬的样子,后面还跟着一个大夫,正是段家平日里常用的那位姓孙的老大夫。

自从段夫人被禁足,给她看病的大夫就换成花氏给她找的陈大夫了,也不知花氏是从哪把他找来的,那个陈大夫看起来贼眉鼠眼,獐头鼠目的,一看就不像好人。段夫人也不敢吃他的药,虽把药抓了,但是却只是为了掩人耳目的,实际上并不敢吃,这病就一直拖着呢,所以才病势加重的。

这会子,他们又把孙大夫给请来了,大概是怕她病的得厉害,不能去替他们找沈姑娘求情去,所以才不得不把孙大夫打发了过来替她诊治吧!

众丫头婆子和孙大夫向段夫人行了礼后,就开始各忙各的,有的烧炕,有的烧水,还有的去煮粥准备晚饭,孙大夫则上前给段夫人诊脉看病。

看到这一切,段夫人并未觉得高兴,倒是感到阵阵心痛。

他能派这些人过来,并不是他关心自己,而是因为自己还有点儿利用价值,能去帮他的心肝儿去求情,所以才肯为自己费心的,呵呵,他对那个贱人还真是用心良苦啊!

段夫人倚在大迎枕上,看着眼前仆妇成群,煊煊赫赫的假象,心里越发的酸楚了。

很快,屋子被烧热乎了,热乎乎的粥也煮好了,段夫人的心却冷的跟数九严寒的冰坨子似的,凉的透透的了,再也捂不热乎了!

饭后,她吃了药,早早的睡下了,本以为他们会给她几天的时间养病,等她的身子好点儿再去找沈姑娘求情呢,没成想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被叫醒了,段元焕打发一个婆子过来,叫段夫人立刻梳妆,一会儿就有马车拉着她去靠山屯……

段夫人尚在病中,外面有事冰天雪地的,这种天气根本不适合出行,然而,谁又管她适不适合出行呢?那个婆子还带来段元焕的话,告诉她此去必须成功,不然就不用回来了。

段夫人听了,只好穿戴好,拖着病体出去了。

彼时,外面天还黑着,一点儿亮光都没有,顶多也就是四更的样子,路过花氏的院子时,那院子里还黑着呢,想必是两个人还在酣睡中,想想他们俩个卿卿我我的睡在一起,却让她一个人起大早去那么远的地方给他们求情,段夫人差点儿咬碎了一口银牙,袖子下的拳头不由得握紧了!

奸夫淫妇,他们躺在热乎乎的被窝里享受着,却让她个病得七死八活的人给她求情去,真当她是泥捏的吗?

她看了那院子一眼,心里冷笑了几声,拢了拢身上的披风,出大门上车去了。

从农安县城到靠山屯儿,坐马车大约得二个多时辰,段夫人四更就出发了,段家的马好跑的快,加上路上人又少,车夫打着马射箭似的往前奔,天亮时准时出现在了靠山屯儿!

赶到沈若兰家时,沈若兰刚起来不久,正在屋里梳妆呢,听到瘦丫说来人了,急忙起身去看,结果就看到了瘦骨嶙峋的段夫人了。

看到段夫人时,沈若兰被吓了一跳,这才几天不见,段夫人就瘦得脱相了,不光是瘦,脸还黄黄的,看起来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了似的。

“段夫人?你怎么来了?”沈若兰惊讶道。

段夫人赔笑看着沈若兰,小心翼翼的说:“沈姑娘,咱们能借一步说话吗?”

沈若兰皱起了眉头,自从上次段夫人拿三千两银子收买她,要她帮她除去花夫人那一刻起,沈若兰就不再把她当成朋友,也不想跟她有瓜葛了,见她找上门来,还要跟她单独说话,还以为他要旧话重提呢,就断然拒绝说,“对不住得很,我很忙,怕是没时间陪您,您还是回去吧。”

说完,(从空间里)拿出那个荷包,不动声色的塞还给了她。

谁知段夫人被拒绝后,竟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边哭一边向沈若兰磕头,“沈姑娘,我也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求您的,您要是不帮我,我就要被休了,我要是被休了不要紧,可怜我那三个孩儿可怎么活啊,求您帮帮我吧,求您了……”

她哭得很是伤心,‘砰砰砰’的使劲儿向沈若兰磕响头,没等沈若兰怎样的,穆氏就受不了了,轻声对沈若兰说:“兰儿,这位夫人是谁呀,我看着怪可怜的,你要是能帮她就帮帮她吧!”

一边说着,一边上前蹲下身子,阻止段夫人继续给沈若兰磕头。

彼时,段夫人因为磕头用力过度,脑门儿上都出血了,趁着她那张惨败憔悴的脸,看起来不盛可怜。

穆氏是个心软善良的,一看段夫人伤成这样就有点儿受不了了,也不管女儿态度如何,就擅自把段夫人拉了起来,一脸不忍的说,“这位夫人快起来说话吧,有什么事儿咱们慢慢说,要是兰儿能帮上你的,相信她一定会帮你的,就怕她人小力薄帮不上你什么,你可不要对她抱有太大的希望啊!”

段夫人被她拉了起来,神色凄然的对穆氏说,“多谢夫人,夫人真是个心善的,只是,沈姑娘还没发话,妾身不敢擅专。”

沈若兰见娘已经发话了,不忍拂她的面子,只好淡淡的对段夫人说,“你有什么话,快点说吧,我还急着出去呢。”

“是,我这就说,多谢姑娘体谅聆听。”

段夫人的态度谦卑极了,见沈若兰肯定听她的话,忙不迭的向她福了个万福,道,“我是来替花夫人求情的……”

她把花氏怎么勾结红棉出卖沈若兰的事情,细细的向沈若兰说了一遍,末了还说,“我家相公说了,沈姑娘若是不饶了花氏,便叫我也不要回去了,就直接回娘家好了,他就休了我。”

穆氏一听这话,气得脸都红了,连连道,“荒唐,荒唐,这世间竟有这样无情无义的人?简直枉为人夫,枉为人父!”

沈若兰听了,凉凉的说,“既然这样,我就如你所愿,你回去吧,告诉你家男人,就说我原谅花氏了。”

段夫人一听,一下子僵住了,她还以为沈若兰听到她的叙述会怒不可遏严惩花氏呢,没想到她竟这么好说话,一句都不反驳就同意了。

段夫人僵在那里,谢也不是,笑也不是,一时间都不知该说点什么了。

沈若兰浅笑着说,“我已经答应你了,你可以走了。”

段夫人抿了抿嘴,艰难的说,“沈姑娘真是大人大量,花氏勾结红棉,差点儿害您变成贱籍的丫头,这事儿换作别人断不会轻易原谅的,没想到沈姑娘竟轻轻地放过了。”

沈若兰冷笑说,“我原是不想放过的,但是既然你又下跪又磕头的替她求情,我自然得卖你一个面子了。”

“我……我……”

段夫人结巴着,做梦都没想到她会弄巧成卓,帮了自己的仇人,简直就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着她结结巴巴,欲言又止的样子,沈若兰说,“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段夫人看了看左右,对陪在他身边的几个丫头婆子说,“我要单独跟沈姑娘说几句话,你们先到车里等着吧”。

跟段夫人一起来的这些人都是花氏的心腹之人,奉命监视段夫人的一言一行的,怕段夫人耍花样,又岂会容她单独跟沈若兰说话?

当下,就有一个婆子反驳说,“夫人大病未愈,昨儿公子一再嘱咐我们,要我们定要照顾好夫人,不许我们离夫人片刻呢。”

沈若兰听了,冷冰冰的说,“你们是段家的人,听段公子的吩咐原没有错,只是须知,站在哪个山头唱哪个山的歌,如今你们是在我家,就暂时把你们家的规矩收一收吧。”

说罢,向茵茵使了个眼色。

茵茵立刻走过来,面无表情的说,“你们可以出去了,我家小姐要跟你家夫人单独说话。”

那个婆子立即道,“那可不行,我们奉我家公子的命令,照顾好夫人,要是让我们离开,夫人有个差池,你们能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是啊是啊,我们是段家的人,只听段公子的吩咐,别人的话我们不听。”一个贴身的丫头点头附和。

茵茵听了,便不在跟他们废话,伸手一手拎一个,把那个说话的婆子和那个起刺儿的丫头子给扔出去了。

“扑通——扑通”两声,摔在院子里的青砖上,摔得那叫一个惨,其余的丫头婆子见茵茵这么厉害,都吓得缩起了脖子,不敢再多说什么了,一个个避猫鼠似的走了出去,谁也不敢再起刺儿了。

穆氏见段夫人的那些丫头都走了,怕自己留在这儿碍事,也找个借口带着瘦丫和茵茵素素等离开了,屋里就剩下沈若兰和段氏两个。

人都走后,沈若兰面无表情的说,“我只给你一次机会,跟我说出你的真实想法,要是你还想耍手段利用我的话,你很可能会后悔一辈子的。”

刚才段夫人着重向沈若兰说起花氏勾结红棉,算计沈若兰之事,其目的就是想激起沈若兰的愤怒,借沈若兰的手来收拾花氏,沈若兰活了两辈子的人,怎么会窥不出她这点儿心思。一气之下本想撒手不管的,但是又想到花氏竟敢背地里算计自己,上次还要给她搜身,害她背负盗窃之名,她要是不收拾收拾她,难平心头的这口恶气。

再加上她也看不惯段元换宠妾灭妻的做派,也可怜段夫人那三个孩子,所以才给段夫人一次机会的。

段夫人见是若兰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了,便也不在装模作样了,复又跪了下来,看着沈若兰的眼睛,哭着道,“沈姑娘,求你给我们娘几个一条活路吧,花氏已经把我家男人勾引的五迷三道的,一心想弄死我扶她为正呢,要是再由着她兴风作浪下去,我这条命只怕就要折在她的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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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6章 毁容

“所以呢,你想我怎么帮你?”沈若兰面无表情的问道。

段夫人咬了咬牙,恨恨的说,“那个贱人不光夺走了我的男人,把我的嫁妆、掌家权利、心腹下人都给抢走了,我想要把属于我的都拿回来。”

“包括男人吗?”沈若兰直白的问。

“不,不包括。”段夫人斩钉截铁的回答说。

说这话的时候,她脸上的泪水更多了,简直伤心欲绝,“我的心已经被他伤透了,早已跟他恩断义绝,再无半分情意,我只求拿回我自己的铺子和我的嫁妆,能带着我的三个孩子安的离开段家就好。”

她能有这份觉悟,倒是让沈若兰挺惊喜的,记得第一次段夫人为这事儿求到她身上的时候,她给她出主意,让她跟段元焕和离,当时就被她一口拒绝了,那时她还指望段元焕能回心转意呢,照现在看来,她应该是已经大彻大悟,彻底死心了……

如此甚好,她能有这份觉悟,还是让沈若兰挺高兴的,沈若兰不怕犯错误的女人,就怕那种死脑筋一条道跑到黑的女人,那种女人即便是男人家暴她,哪怕是要杀她,她也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不愿意离开,那才叫蠢的气人呢!

好在段夫人不是那样的人,能有反抗的心里,就凭这,她帮她也算是值得了。

“好吧,我可以帮你。”沈若兰爽快的说,“你回去就对你男人说,我答应饶那个女人不死了!”

段夫人迟疑了一下,说,“那,然后呢?”

“然后就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啊!”沈若兰冷笑说,“昔日她栽赃我,想让我背负盗窃的罪名,还要搜我的身羞辱我,我没跟她一般计较,没想到她还敢又在背后算计我,这等贱人,我自然不会让她好过。”

段夫人听沈若兰这么一说,晓得她不会轻饶了花氏了,也就放心了,连连说,“多谢沈姑娘了,多谢沈姑娘肯出手相救,也多谢您大人大量肯原谅我,肯不计前嫌的帮我,往后我一定跟姑娘真心相待,绝不再跟姑娘耍心眼了!

沈若兰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看在你真心道歉的份儿上,这次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不过,有一没有二,下不为例哦!”

“是是是,多谢姑娘,我一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

段夫人见沈若兰原谅了她,高兴得都有点语无伦次了,连连向她保证,就差没起誓发愿了,就怕她不相信自己......

“夫人你起早过来的,肯定还没吃早饭吧?若不嫌浅薄,不如就在我家吃了吧。”

沈若兰正好有点儿事儿想跟段夫人商量呢,便开口相约。

段夫人不知道沈若兰找她有事,还以为人家只是随便客气客气呢,忙说,“不了,我还急着回去报信呢,就不打搅沈姑娘用餐了,我这就告辞了!”

说着福了福身,就想离开。

沈若兰笑道,“一顿饭而已,又用不了多长时间,何况我还有事要跟夫人您说呢。”

段夫人一听沈若兰还有话跟她说,就不敢再推辞了,只好留了下来。

沈若兰要跟段夫人说的事儿,就是关于生意的,她早听说过段夫人娘家也是做买卖的,且生意做的很大,甚至在京城还有生意呢,就想看看段夫人的娘家能不能帮她在京城地区打开市场,把她的粉条和干豆腐生意扩展到京城去!

再者,段夫人自己也是一个做生意的好料子,就冲她当初肯拿一间铺子跟沈若兰换几张花样子的魄力,就足以证明她是个敢投资,有眼光的人,用她帮自己打理买卖,肯定错不了。

为了让她接受自己家的产品,沈若兰特意吩咐董奶奶早饭蒸一屉豆腐皮儿包子,一道酸菜炖粉条儿,又做了一个鸡汤豆腐串,一道蒜蓉粉丝、

连主食带配菜,都是用粉条子和干豆腐做成的,不用跟她介绍口味和做法,也不用多说别的,直接让她亲身感受口感口味,简单粗暴,真实有效!

董奶奶的厨艺很好,好到毫不逊于沈若兰的,做好后,沈若兰便请段夫人一起吃早餐。

段夫人人在病中,本无心吃饭的,但是因为沈若兰把压在她心头的最大的困难给解决了,她的心里轻松了,人一轻松,饿劲儿就上来了,再说奔波了一早上,也确实饿了,当看到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肴时,顿时忘了身子的不适,就欣然的坐在桌子旁,跟沈若兰一起吃起来。

她从未吃过粉条和干豆腐,连见都没见过,今儿还是第一次看到,觉得很新奇,就询问这两道菜是什么,怎么做的,沈若兰就把自己开了这两家作坊的事跟她说了,并提出跟她合作的意向。

段夫人巴不得攀上沈若兰这棵大树呢,别说这粉条干豆腐又便宜又好吃,就是不好吃没有市场,眼下她的处境,也不允许她拒绝呀!

于是,合作的事就愉快的决定下来了,两个人具体的商讨了一些合作的事宜,无非是沈若兰提供货,段夫人负责销售,两人敲定合做的事宜后,这顿饭也吃完了。

段夫人心愿达成,高高兴兴的跟沈若兰告别,蹬车去了。

晌午时,车子回到了县城,此时,花夫人和段元焕正在花夫人的屋里吃午饭呢,听闻段夫人回来了,忙打发人叫她过去询问。

见到段夫人进来,花夫人并没有站起来,更别提行礼问安了,坐在那里直接焦急的向她询问,“她怎么说的,答应了吗?”

段夫人看向段元焕,没有说话。

段元焕咳嗦了一声,说,“一路辛苦了,还没吃饭吧,来,过来一起吃吧,边吃边说。”

花夫人虽然不乐意段夫人跟他们一起吃饭,但是眼下正用着她呢,也不好反对,就给伺候在一边儿的周妈妈使了个眼色,周妈妈急忙命人去拿碗筷儿,给段夫人盛饭盛汤。

段夫人可不想跟他们一起吃,人家恩恩爱爱的吃饭,她插进去算什么啊,不是明摆着惹人厌恶吗?再说,她也不屑于跟他们一起吃这顿饭。

“多谢夫君关怀,只是坐了一路的车,累的慌,想先回去歇会儿,就不跟你们一起吃了!”她款款的说,“今儿去靠山屯儿沈姑娘家中,幸不辱使命,沈姑娘已经答应饶了花妹妹一命了。”

话一出口,花夫人立刻露出惊喜的神色,大声说,“这么说,这事儿算过去了吗?我没事儿了是不是?”

段元焕比花氏的阅历多,一下子听出了段夫人句话里的端倪,他沉着脸问,“她还说什么了?只说饶媚儿不死吗?有没有说别的吗?”

段夫人摇摇头,“没说别的。”

被段元焕这么一提,花氏才后知后觉的感觉出不对劲儿来,急道,“那这么说来,这件事过没过去还不一定呢,她虽说饶我不死了,但兴许还会对我加以别的惩罚呢,这可怎么办呢?”

段夫人淡淡的说,“沈姑娘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妹妹的性命是保住了。”

“光保住我的性命怎么行呢?万一她在对我施以别的惩罚怎么办?你怎么不求她彻底饶过我呢?你是怎么办事的?”花夫人急的得叫了起来,冲段夫人喊完,回身又扯住段元焕的袖子,委委屈屈道,“夫君,你看她呀,分明是不想帮我……”

段元焕看到花氏急的都要哭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了,粉嫩嫩的小脸儿皱巴巴的,看起来好不可怜,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瞬间让他有点儿心疼了,就安抚似的拍了拍她的小脸儿,哄着说,“别着急,为夫绝不会叫你有事的。”

说完,又转向段夫人,带着几分责备的语气说,“你当时怎么不多说几句,叫沈姑娘彻底饶了媚儿呢?她只说饶她不死,这话里藏着这么深的玄机呢,难道你没察觉出来?还是你查出来了故意不说。”

说到最后一句,他的语气已经严厉起来,眸光也变得阴沉而又有实质性了,那冷飕飕的眼神,似乎像一把把无形的刀子,无情的射向段夫人。

段夫人垂下眸子,低声说,“我也想多说几句,只是沈我跟沈姑娘的交情也很一般,我怕说多了惹恼了她,连花妹妹的命都保不住了,所以没敢多说。”

“夫君,你听她这是什么话呀?分明是搪塞咱们呢,夫君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花媚儿听到段夫人的话,不依不饶的叫起来,边哭边说,“夫君,怎么办啊?湛王会不会打发人来收拾我,我好怕啊……”

她一边哭一边扑进段元焕的怀里,撒娇撒痴,哭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似的。

花媚儿是真的害怕了,从昨天湛王派人过来斥责她到现在,她一直处在惶惶不安之中,昨晚一夜都没睡觉。

湛王的威名她早就听说过,知道他是个冷血无情、手段残忍的男人,她得罪了他,要是没有个得力的人帮忙说话,肯定就凶多吉少了。本来还指望这赵氏能帮自己一把呢,谁知这老妇竟这么不上心,只求到饶她性命就罢了,这怎么行呢?万一湛王再下令打断她的胳膊腿儿或者弄残她可咋办啊?

段元焕见她哭成这样,心疼的不得了,柔声哄道,“莫怕,说不定沈姑娘的话里没有什么玄机呢,还是先别自己吓唬自己了,别没的湛王没拿你怎样,你自己倒把自己给吓坏了!”

“可是,人家就是害怕嘛......”花媚儿把自己的小脸儿埋在段元焕的怀里,哭得抽抽搭搭的。

段元焕心中不忍,便抬起头对段夫人说:“你明天再去靠山屯儿一趟,探探沈姑娘的意思,要是没事便罢,要是湛王还想惩治媚儿,你一定要想办法帮她开脱。对了,需要钱的话你尽管去支,只要媚儿没事,给她多少钱都可以!”

段夫人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干巴巴的笑意,“知道了,你们慢慢吃吧,我先回去了!”

段元焕光顾着哄花媚儿去了,哪里还顾得上她走不走的,他一边低头看着花媚儿,一边不耐烦的向段夫人挥挥手,“去吧去吧,明天再早些,免得夜长梦多.....”

段夫人向他福了福身,扶着丫头的手,慢慢的向外走去,后面,传出她丈夫快要滴出水儿的声音,“媚儿乖,别哭了,爷不都说了吗?便是舍出段家的万贯家财,也定要保住你平安无恙嘛.....”

“嘤嘤嘤,人家就是害怕嘛,你那个醋汁子拧出来的老婆又不肯真心帮我.....”

“别怕,有爷在,天塌下来爷爷帮你撑着......”

段夫人听到这两个人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的对话,气得手都哆嗦了。

虽然她已经打定主意要跟段元焕恩断义绝了,但是听到他这般宠爱那个贱人她仍旧忍不住的生气,气得要喷火!

嫁给他十几年了,他还一次都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说过话呢,更没有这样温柔细致的宠爱过她,她给他生了三个孝顺懂事的孩儿,兢兢业业的帮他管理着段家,可笑辛苦十几年,到头来还不如个娼妓的一张美人皮呢!

男人呀,果然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禽兽!

段夫人本就在病中,今儿强打着精神来回奔波了一趟,回来后又被花氏挤兑了一场,又气又恨的,回去后就病倒了,好在段元焕现在能用着她,听闻她病了,赶紧叫管家去找孙大夫给她瞧病,免得她一病不起,明儿要是耽误了事儿就糟了!

*****

当天晚上,淳于珟来私会沈若兰时,沈若兰把今天的事儿跟他说了。

淳于珟听闻段元焕竟敢没处置那个贱妾,还把主意打到兰儿身上了,顿时起了杀意。

在他的眼中,段元焕不过是他豢养的一条狗罢了,现在,这条狗竟敢不听主人的话,还算计起主人来了,那就不必在留着了,想接替他的人有的是,他再寻一个忠心的,比用这个强多了!

“我的意思呢,是能不杀人尽量不杀人,虽然花氏算计了我,为人也很坏,但好歹是一条性命,杀了的话太造孽了,就严点儿惩罚了她,留下她一条性命吧!”黑暗中,沈若兰悠悠的说道。

她不喜欢杀生,也不喜欢残忍的刑罚,她是现代人,尊重生命,不到万不得已,她就绝不会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所以,即便是花氏算计了她,她也只想到要惩罚她,却没想过要她的命。

这一点,她跟淳于珟完全不同。

淳于珟的观点就是,像这样心术不正的奸佞小人,留着也是祸害,还不如趁早除之,免得留些贻害人间。

但是见沈若兰不肯,他也不想惹沈若兰不开心,就只好答应了。

“死罪可免,但活罪难逃,我明儿就打发英战过去,把她的舌头也拔了吧!”淳于珟淡淡的说,那平淡的语气好像不是要拔一个人的舌头,而是巴一个萝卜似的。

沈若兰想到拔舌头的痛苦和残忍,忍不住闭了闭眼睛,说:“还是换个方式吧,舌头连着嗓子呢,万一给拔死了,岂不是违背了咱们的初衷了。”

“那就砍掉她一只手吧,哪只手写了那封信,就把哪只手砍了!”淳于珟提议道。

想到手被砍掉的血淋淋场面,沈若兰不禁一哆嗦,连连摇头,“不行,太残忍了,我不想把人弄残废了,不然她往后生存都难了。”

“那你说怎么办?”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淳于珟也没招了,依着他就是手起刀落,把那个心术不正、搬弄是非的贱人一刀杀了,可这个丫头心太软,总不忍心杀人,连把人弄残了都不忍,他也拿她没办法了。

沈若兰沉吟了一会儿,说:“要不,就毁了她的容貌算了,她一直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为非作歹,要是没了美貌她也就老实了,也就起到教训她和替我报仇的目的了!”

淳于珟道:“好,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淳于珟宠溺的捏了捏她的脸蛋,觉得不过瘾,又凑过去狠狠的亲了一口,说:“你的脸比从前光滑细腻多了,是不是弄到什么上好的胭脂了?”

沈若兰傲娇的抬起下巴,得意的说,“什麽胭脂,人家是天生丽质,越长越漂亮,哼!”

她确实没用胭脂,能变得越来越细腻,越来越白皙,是天天喝灵泉水,用灵泉水做饭、洗脸的缘故,其实家里边的几口人现在都变白、变细腻了,只是他们天天都看着彼此,谁都没查觉罢了。

不光是皮肤变好了,就连身体都变得结实健康了呢,从前穆氏的身子一直病病殃殃的,风吹吹就倒,苍蝇踢她一脚她都得病上一场,但是自从喝了灵泉水后,她就再也没生过病,家里所有的人都变得健康结实了,可见那灵泉水的效果是多么的厉害了!

淳于珟稀罕的抚摸着她的脸颊,越摸越稀罕,摸着摸着,身体渐渐的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来,就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摸去。

沈若兰促狭的伸出手,在他的腋窝下咯吱起来。

淳于珟正享受着她的软玉温香呢,冷不丁被她这样来了一下,顿时啥兴致都没有了,他伸手抓住了她的两只小爪子,恶狠狠的说:“你这个东西,还真会扫兴啊!”

沈若兰促狭的说:“看你那副饿狼似的样子,还以为你已经感受不到其他的感觉了呢!”

淳于珟听了,在她的俏脸蛋儿上捏了一下,发狠的说,“你这促狭鬼,再敢促狭扫兴,爷就点了你的笑穴,让你笑上一晚上,看你还敢不敢了?”

男人力大,虽然淳于珟已经很小心,但还是捏疼了沈若兰细嫩的小脸蛋儿,她“嘶”了一声,脑袋一躲,避开了他的大手,又噌的一下坐起身,伸着两只小爪子抓了回去,也想挠他的痒痒。

吃过她几次亏,淳于珟焉能还被她得逞?他早有准备,只用一只大手便妥妥的擒住了她的两只手,稳稳固定在了她的头顶上,剩下的一只手放在她的下颌上挠了挠,像逗一只猫似的,又低笑威胁:“你说,是挠你的胳肢窝呢还是挠你的脚心呢?”

沈若兰傻眼了,不管是挠胳肢窝还是挠脚心,她都受不了啊!

无奈之下,她只好缴枪投降,“齐爷,我错了,我再也不敢扫您老人家的兴了.....”

然而,她的妥协并未让人家满意,他继续威胁,大爷似的说,“知道错了,该怎样?”

沈若兰眨眨眼,看着眼前那张俊美得人神共愤的脸,心一横,抬起身子吻到了那性感的薄唇上。

这下子,某位爷总算是满意了,低下头,加深了这个甜蜜的吻,黑暗中,两个人紧紧的相拥着,亲吻着,一室旖旎.....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7章 黥刑

由于身子不适,段夫人几乎一夜未睡,头晕、心痛,后半夜时还迷迷糊糊的发起了烧,想叫人倒杯茶来都喊不出声了,折腾到三更时,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谁知刚睡着,还没等睡实,就被一个婆子叫醒。

“夫人,起来了,马车已经备好,就等着夫人出发了。”

段夫人勉强的撑开眼皮,虚弱的说,“我头痛……发烧……怕是,去不了了……”

婆子见她双颊通红,嘴唇干裂爆皮,眼神也发直空洞,便伸手在她额上试了一下,这一是不要紧,把她给吓了一跳。

“哎呦,真发烧了,好烫啊!”

婆子惊呼一声,此刻,段夫人烧得跟火炭似的,都烫手了。

“您等一下,我去禀报公子一声。”

夫人病成这副样子,婆子做为下人,当然得赶紧回禀去了,不然若出了事她可负不起责任。

而此时,段元焕正拥着花媚儿沉浸在睡梦中,被老婆子大惊小怪的吵醒,又听闻了段夫人的事,不由得一阵心烦。

“怎么偏偏在这个时候病了?昨天没给她吃药吗?”他躺在帐子里抱怨道,声音里还带着重重的起床气。

婆子小心的回说,“吃了,昨天夫人回去后,奴婢就按照爷的指示请了孙大夫过来,给夫人又诊了脉,开了药,抓完药后奴婢当即就把药煎了,亲自服侍夫人吃下去了,只是没什么效果。奴婢想,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想必这病不是一剂药就能治好的吧……”

花夫人也醒了,听到他们说话,钻到段元焕的怀里蹭了蹭,嘟着小嘴儿嘀咕说,“真是怪了,她昨天回来时还好好的,怎么今天突然病得那么重了?别不是不想去,故意装病的吧……”

那婆子刚要说夫人发烧的很厉害,可话刚到嘴边,忽然想到这么说肯定会惹花夫人不高兴,就把到了嘴边儿的话给咽回去了。

段元焕听到花夫人的话,心中也生出几分疑惑来,昨天她确实还好好的呢,怎至于今天就起不来了呢?于是对那婆子道,“你去告诉夫人,就说是我说的,此事关系重大,叫她坚持一下,务必把事办明白了,等她把事办妥了,我会重重的奖赏她的!”

婆子情知夫人起不来了,但是为了不得罪花夫人,也只好答应着去了。

这边,段夫人又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刚睡着,又被那婆子叫醒了。

婆子道:“夫人啊,公子叫您坚持一下,务必要把事给办明白了呢,我看您还是起来吧,不然公子生气了就不好办了!”

段夫人没吱声,也没有动弹,不是她不想说不想动,而是她着实没力气说话,也没力气动弹了。

婆子见她不动,低声道:“夫人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小姐和小公子着想啊,要是您违背了公子的命令,恐怕不光对您不好,对小公子和小姐们也不好啊!”

听到这个,段夫人没法再无动于衷了,虽然沈姑娘答应过她要收拾花氏,但是在没有真正收拾之前,她必须得顺从他们,不然花氏那个毒妇万一起了歹念,出手对付她的孩子就糟了,别为别的,为了孩子,她也必须得服从他们,他们叫她去,她就必须得去!

她缓缓的睁开眼睛,咬着牙坐了起来,刚起来,就感到一阵头昏眼花,眼前火星乱崩的,差点儿又倒下去。她赶紧闭了眼睛,歇了好一会儿,头昏的症状才略好些。

“来,给我穿衣裳吧……”她气若游丝的说了一句。

婆子见她起来了,忙上前帮她穿上衣裳,梳洗收拾。

段夫人真的很难受,浑身烧的火炭似的,头昏眼花,浑身无力,头发梳到一半的时候,就体力不支瘫倒在妆台上,起不来了。

饶是如此,为了讨花夫人的欢心,那婆子依旧给她收拾了,然后让两个丫头搀着她,往外面走去。

段夫人几乎是被架上车的,上车后,那车夫也没有因为她还在病中就慢点儿赶车,为了赶时间,段夫人刚一上车,他就狠狠的一甩鞭子,打着马箭一般的冲了出去。

段夫人本就摇摇欲坠,昏昏欲死,被马车这么一颠簸,就更不好了,刚走出县城,就彻底昏过去,从座椅上跌下来,又被疾驰的马车颠簸到外面,‘咕咚’一声甩在了冰冻的路上,顿时摔得头破血流,还差点儿被后面的车子给压着了。

后面的车里坐的是跟她一起去的几个丫头和婆子,她们看见夫人从车里颠簸出来,还昏死过去,都吓坏了,赶紧停下车子救人。

大家七手八脚的把段夫人抬到车上,止血的止血,掐人中的掐人中,还有的慌忙吩咐车夫赶紧往回返,赶紧到离这儿最近的医馆去找大夫!

此时天还没亮,刚敲四更的梆子,这一行人慌乱的敲开了最近的医馆大门,把段夫人抬了进去。

还好医馆里有大夫在,见段夫人受伤,大夫也赶忙给包扎诊治。

包扎的过程,大夫又感受到了段夫人正在发高烧,包扎完毕后,又赶着给她开了一副退烧的药剂。

一番忙录下来,段夫人终于退烧了,只是还迟迟不醒,这个样子跟本就不能去靠山屯儿,便是去了也没用,人昏着呢,去了又能干什么呢?

管事的婆子思忖再三,决定先带着夫人回府再说,不然出了人命,她可救药倒霉了。

回到段家时,天已经大亮了,彼时,段元焕和花夫人已经起来了,两人正坐在桌前不紧不慢的吃着早饭呢,茯苓姐弟几个也在,是来给父亲请安的。

婆子进去禀报的时候,茯苓姐弟几个听闻娘受伤了,还昏迷不醒,都吓得哭起来,忙不迭的要去看娘。段元焕见儿女们这样,也不由得跟着担心了一下,不成想,花夫人竟冷笑着说,“她为了不去帮我,还真豁出去了!”

这话的意思就是段夫人为了不去靠山屯儿,故意摔下来把自己摔晕的。

茯苓听了,哭着说:“我娘的病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是真病还是假病孙大夫可以作证,其实我娘昨天去乡下还是强撑着去的呢,回来时已经是体力透支,昨晚连饭都没吃呢,今天,愿不该叫她去的……”

她含蓄的埋怨了一下父亲的无情,老二润哥儿是个才九岁的小娃子,不会像姐姐那么含蓄,之前他就一直因为花氏侍宠欺负他娘感到不忿,要不是娘和姐姐压着,他早就跟来找花氏算账了。今日听到娘被逼着带病出去替花氏求情,又听闻娘被甩出马车受伤了,不禁又恨又怒,心痛不已,偏偏花氏还说了那番诛心的话,这下子,顿时把润哥儿的怒火给点着了。

小娃子瞪圆了眼睛,指着花氏大声声讨道:“你还有脸说?还不都是你得罪了沈姑娘闯下的祸!你有本事闯祸,倒是有本事担着呀?凭啥逼着我娘替你去张罗,我娘都要被你磋磨死了,你还逼着她去给你办事,她拖着病体去给你办事了,你还这样说她,你还是人吗?”

花氏没想到这个小娃子竟敢指着他鼻尖儿骂,一时间有点儿接受不了了,拉着段元焕哭道:“夫君你快听听啊,夫人她到底是怎么教孩子的?好好的孩子被她教得不悌不孝的,我是您的平妻,跟他的娘一样的人,他这么对我呢?必是夫人日常在孩子耳边总说些有的没的,才让孩子这么想我的,恐怕对您这个爹也心怀怨对了,您快管管啊!”

段元焕听到儿子的控诉,本来挺惭愧的,他也知道孩子说得有理,也知道孩子对他和花氏心怀怨对,但是没办法,在孩子跟花氏之间,他还是更喜欢花氏一些。孩子他有十几个,将来还会有更多,但是让他深爱的女人只有媚儿一个啊!

所以,即便是知道孩子没错,他也还撂下脸,偏帮着媚儿说话。

“放肆,你小小年纪,竟敢这般大逆不道,不敬尊长,平日先生教你读的那些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吗?连点儿规矩都不懂了?还不滚回自己屋里思过去!”

茯苓见父亲动怒,怕他惩罚润哥,急忙上前拉着润哥的手,道:“弟弟快别说了,娘还躺在那儿不知怎样的,快跟我一起去看娘吧!”

润哥是个脾气倔强的,见爹不分青红皂白只一味的偏袒花氏,遂抱着茯苓大哭道:“姐姐,先生曾说过古代有个昏君为个妖妃诛妻灭子,最后把江山都断送了,我尤不信这世间会有这样的糊涂人,如今我算是信了!”

茯苓见他口无遮拦的,吓得不得了,情急之下,一把掩住了他的嘴巴,不让他再说下去了。

然而,话已出口,花媚儿听到后,立刻柳眉倒竖,杏眼圆睁,道,“好你个小畜生,这是在拿昏君比喻你爹吗?竟拿个亡国之君比喻你爹,这要是传出去,别人听说你这做儿子的这么看待自己父亲,你父亲就不用做人了,世人的唾沫星子就能把他淹死了……”

本来段元焕被润哥儿这么一哭,又说出那番话来,臊得满脸通红的,但是听到花氏的一番挑唆后,又觉得自己没错了,不光没错,还恼羞成怒起来。

“你这个大逆不道的小畜生,看来真真是我把你惯坏了,连老子都要被你教训了。来人,把他给我带下去,打他二十板子,关到柴房里,不许给他吃喝,他什么时候知道错了,再什么时候放出来。”

茯苓一听,吓得魂飞魄散的,跪在地上哭道,“父亲,弟弟还小呢,怎么经得起这二十板子呢?求父亲念在他头一遭犯错的份上,饶了他这一回吧……”

花氏冷笑一声,说,“我还以为大姑娘是个懂事的,原来跟润哥儿一样糊涂啊,他犯下忤逆长辈的大错,打他二十板子都是轻的,都该把他拉下去跪祠堂去!大姑娘这样偏袒他,是怪你爹不该罚他呢?还是觉得他说的原本就是对的呢?”

段元焕听了,顿时看这个女儿也不顺眼了,怒气冲冲的说,“把大小姐也带回自己的房里去,叫她面壁思过,没我的允许不许给她饭吃。”

茯苓和润哥儿哭号着被拉下去了,老三巧姐儿也哭哭啼啼的跟着奶娘走了,这一早上又哭又嚎的,把段元焕的心闹得心里乱七八糟的,都要烦死了。

其实,他心里还存着几分懊恼,怪花氏给他惹事,也怪孩子们不给他留情面,都不知到底该怪谁好了。正郁闷着呢,外头忽然来报,说英侍卫求见。

一听英战来了,段元焕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一声不好,顿时也顾不上埋怨孩子和花氏了,急忙一迭声的叫‘请。’

嘴里虽然叫着‘请,’实际上他的心里却像打鼓似的,直觉告诉他,英战这大清早的过来,肯定没好事!

很快,英战进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跟他一样表情的黑衣人。

花氏一看这几个人跟湛王前儿打发来的人一样的装束,顿时吓懵了,战战兢兢的躲在段元焕的身后,差点儿吓尿裤子了。

“哎呦,英侍卫来了啊,段某不知道英侍卫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还望英侍卫恕罪啊……”段元焕拱着手,客客气气的向英战溜须着。

英战没空跟他饶舌,冷冰冰的说,“段公子不必客气,我奉湛王之命前来惩治花氏的,还忘段公子配合。”

段元焕一听湛王直接下令惩治花媚儿,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儿,勉勉强强的说,“敢问英侍卫,湛王打算怎么惩治……花氏呢?”

英战说,“花氏栽赃陷害,污人清白在前,搬弄是非,遇害良人在后,湛王本打算赐她一死的,但念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故而饶她一命,只赐她一个黥刑便罢了。”

黥刑[qingxing],又被称之为墨刑,就是在脸上刻上字的刑罚,属于古代最轻的酷刑之一,但是也是最侮辱人格的刑罚,在犯人的脸上刻了字,就要永远也掉不了了,虽然不像断胳膊断腿那样残酷血腥,但是却极具侮辱性,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犯过罪的,这个屈辱的标志一旦刻下了,就要带着一生,这辈子就都要子啊别人有色的眼光中度过了。

花氏一听湛王要对自己施以黥刑,顿时崩溃了,她抓着段元焕的胳膊大叫起来,“夫君救我,我不要受黥刑,我不要啊……”

然而,这可不是她想不要就能不要的。湛王之威,绝不是段元焕之流可以抵挡得了的。

此刻,段元焕虽然心疼的要命,但也知道自己改变不了什么,就紧握着双拳,极力保持镇定的说,“多谢湛王不杀之恩,来日属下定亲自往王爷面前去谢恩去。”

英战懒得跟他周旋,理都不理他,只对后面的两个人道了声,“行刑!”

那两个人便大步上前,鹰拿燕雀一般将花氏从段元焕的身后拽了出来,不顾花氏的哭嚎求饶,直接按到在地上,拔出刀子在她脸上刻起来。

黥刑施行时有的用刀,有的用的是针刺,人的面部神经是极其敏感的,用针的还好些,用刀的在被黥刑时的疼痛之状可想而知。

花氏一向娇生惯养的,被针扎一下都要喊上半天的主儿,这会子被人用刀划脸,不禁又痛又怕,杀猪似的喊了起来,裤子都尿了,然而,她的叫喊声和求饶声丝毫未能改变她的命运,两个黑衣人快速动手,将他那张白嫩光滑的脸上飞快的刻下两个字。

左边脸颊一个“欠”字,右边脸上个“贱”字,刻得深入颧骨,刻完后肉都翻出来了。

段元焕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最心爱的一张小脸儿,在两个侍卫的刀子下,便成了一张血肉翻飞的花脸,心痛的都快碎掉了,然而,不管怎么痛,他也知道自己没有反抗的余地,只好生生的忍下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8章 花氏被毁

行完刑,英战带着两个手下扬长而去了。

花夫人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披头散发,血肉翻飞,深可入骨的伤痕纵横交错的刻在脸上,是那张原来精致无双的小脸看起来狰狞恐怖,让人望而生畏。

段元焕急步走到花夫人的身旁,心痛的抱起她,将她抱到榻上,又急传孙大夫过来给她看伤。

伺候的一边儿的下人提醒说,“孙大夫可能去给夫人治病了,这会子应该没空给花夫人瞧。”

段元焕听了,毫不犹豫的说,“叫他过来,先给花夫人看。”

下人听了,只好去段夫人的院子请孙大夫了。

花夫人的伤真的很重,因为伤口太深,肉都翻开了,孙大夫检查后,说,“这伤太深了,必须得针线缝合方能合上,而且也不知道行刑的刀子是否干净,还需清洗消炎。”

这时,又有人来报,说小公子刚才挨了板子昏过去了,要不要请孙大夫过去给瞧瞧?

段元焕正心疼花夫人呢,心里闹得慌,听到禀报后不耐烦的说,“才打二十板子而已,哪里就打死他了?矫情的东西,不用理他……”

于是,孙大夫留下来继续给花夫人治伤,润哥儿昏过去后,又被送到了四面透风的柴房,给锁上了。

茯苓担心弟弟,自己又被禁足了出不去,只好拿出所剩不多的一点儿体己买通下人,叫他们去把这个消息禀报给老夫人,求老夫人帮忙。

老夫人并不是段元焕的生身母亲,段元焕的生母在他十岁那年就因病去世了,老夫人是继室,也就是他的继母。不过,段元焕跟老夫人的关系一直都不错,虽不像亲生的那样亲近,但是面子上还是过得去的,他善待这个继母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博个孝顺的名声,在这个孝道大于天的世道,有个孝顺的名声,会为自己的人品加分不少呢。

段老夫人接道茯苓的求助后,思忖了一番,决定出手帮这个忙。

她的嫡亲儿媳妇易氏低声说,“娘不是告诫我们不去参合大房的家事吗?既如此,又去趟他们那些浑水干什么?”

老夫人说,“此一时,彼一时了,之前不让你们掺合,是看那花狐狸十有八九要上位,怕你们搅和进去不好,如今她容貌已毁,肯定是上位无望了,段元焕终究会回头,若等他回头时,发现他儿子在苦难时我这个做奶奶的在一旁袖手旁观了,即便他嘴上不说,心里也会对我产生怨怼的,所以还不如现在做做好人,帮帮那孩子,日后也好有话说。”

易氏说,“花氏虽然毁容了,但我看大哥对她的情一点儿都没减呢,不光把给他媳妇治病的大夫叫去了,为着她,连自己唯一的嫡亲儿子都不顾了,还真是个痴情的种子呢……”

老夫人冷笑说,“痴不痴情不是这一朝一夕能看出来的,他爱了花氏半年多,一直心尖儿肉似的疼着宠着,花氏冷不丁被毁容,他疼她宠她的习惯一时半会儿还改不过来呢,不过别急,走着瞧吧,就花氏现在这副德性,用不了几天他就看腻了,到时候,自然也就不待见她了,那时,他也就跟自己的老婆孩子亲近了。”

易氏笑道,“还是娘看事通透,媳妇受教了。”

老夫人道,“也不是看事通透,只是活了这几十年了,见多了男人见色忘恩的事,也就明白这个理儿了。”

说着,站了起来,易夫人急忙扶着她的手,婆媳二人在一大群丫头婆子的簇拥下,浩浩荡荡的去柴房救润哥儿去了……

去时,润哥儿还在昏迷中,小娃子像个被丢弃的娃娃似的,脸朝下趴在柴堆上,那二十板子打得他皮开肉绽的,血把棉裤都染,看起来触目惊心,可怜兮兮的。

老夫人叫打开柴房,一看润哥这般凄惨,就“心疼”的哭嚎起来,一边叫人拿春凳来抬润哥儿回她的院子,一边又忙不迭的叫人请大夫去,还喋喋不休的骂那行刑的手太狠,不该把她大孙子打这么狠,那副心痛难忍的模样,就跟是她的亲孙子挨了打似的,令人动容……

这边,老夫人带着润哥儿回去了,那边,孙大夫已经帮花夫人把脸缝好了,一张巴掌小脸儿竟缝了几百针,伤口处都呈紫粉色,如一条条令人恶心的蚯蚓聚集在脸上一般,有密集恐怖症的人看了绝对会崩溃,整张脸也跟个猪头似的。

还有她的头发,也早就散开了,上回她的头发被沈若兰割掉许多,之前她怕自己的头发不好看,一直带着义发来着,盘发髻时也小心的遮掩,这会子她昏过去了,也就没法顾及这些了,头发全都散开了,跟头陀似的,真真是丑极了,简直辣眼睛。

段元焕虽然很爱她,可也极不适应她现在这副模样,陪她呆了一会儿,就起身出去透气了……

走到外面时,正好遇到了他的三姨娘韩氏。

韩姨娘今年才二十岁,生得白腻肥美,珠圆玉润的,跟窈窕纤细的花媚儿是完全相反的两种美。当初刚把她娶回来时,段元焕也稀罕了好几个月呢,只是没像喜欢花媚儿这么喜欢罢了。

“爷,都晌午了,您这是要去哪啊?”

韩姨娘看到段元焕过来,急忙迎上去,柔声细语的问了一句。

“额……”

段元焕一时间有点语塞,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只是觉得有点气闷,想随便走走罢了。

“爷闷的慌,想随便走走!”

韩姨娘听了笑道,“这死冷寒天的,有啥好走的,再说现在都晌午了,该吃晌午饭了,正好我那儿炖着羊肉呢,不如爷一起去吃?”

段元焕正闷得慌,因韩姨娘善饮,有意跟她喝几杯借酒消愁,便随她去了。

两人一路走到韩姨娘的院子,还没等进屋呢,就闻到了一股炖羊肉的香味儿,浓香诱人,很能引起人的食欲。

进屋后,段元焕坐下了,韩姨娘就忙着给他倒茶,拿点心果子吃,殷勤的围着他忙前忙后转个不停。

韩姨娘身材丰满,却肥而不腻,当初他就是喜欢她肉肉的手感才娶回来的。

男人们在视觉感官上喜欢纤细窈窕的女子,但在床上绝大部分还是喜欢肉肉的女人,摸起来软软的,用起来也很舒适。不像那些身材苗条的女子,亲热时都硌得慌,只是平日走动时好看罢了。

韩姨娘今天穿了一件偏瘦的褙子,褙子紧紧的箍在她的身上,使她凸凹有致的身材更加一览无余了。

看了几个月袅娜纤细的媚儿,再看丰满匀称的韩姨娘,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不知不觉间,段元焕的眼睛随着韩姨娘转动起来,那两个鼓囊囊的大胸,足有媚儿两个大,圆滚滚的大屁股也是她的二倍大小,脸蛋儿虽然不及媚儿好看,功夫也不及媚儿的五分之一,但是光看这大胸和大屁乎,也是值得一看的。

他如是想着,竟忘了媚儿带给他的郁闷和苦恼了……

这时,丫鬟进来报,说羊肉已经炖好,可以开饭了,问要把饭摆在那里。

段元焕说,“就摆在炕桌上吧,再滚滚的烫一壶酒来。”

韩姨娘见段元焕主动要酒,不禁喜上眉稍,都说酒是色媒人,一会儿多劝他喝点儿,自己再卖力撩拨一下,不怕他不遂自己的心意。

于是,两个丫头流水般的进进出出,很快把饭菜摆了上来,一道炖羊肉,一尾鱼,一盘凉拌菜和一道汤,外加一壶烫得滚滚的酒,摆了满满的一炕桌。

段元焕脱去靴子,盘膝坐在炕上。韩姨娘倒了一杯酒,双手举着递到了段元焕的面前,娇声细语的说,“爷,奴家敬您一杯!”

段元焕正要借酒消愁呢,便很给面子的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韩姨娘见了,自是喜不自胜,也端着丫鬟帮着斟满的杯子喝了进去。

喝完,又殷勤的帮他布菜,“来,爷尝尝这羊肉,是我家哥哥家新杀的羊,早起送过来的,爷要是喜欢吃,我就叫他们再送进来些……”

段元焕尝了一口,评价,“尚可。”

“多谢爷夸奖,爷爱吃这羊肉,就是这羊的造化了……”

韩姨娘一边说着,一边又来劝酒,不多时,两人就喝下了好几杯。

几杯下肚后,韩姨娘的脸渐渐红了,两颊间多了一抹彩霞的颜色,她抚着自己圆润的脸颊,娇笑说,“好热啊,不如脱了吃。”

段元焕是胭脂队伍中的常客,听她这么说,自然明白她的心思,笑道,“确实热了,不如我也脱了吧。”

两人除去外衣,只穿着亵衣亵裤,又坐在那里喝起来。

一壶酒下肚后,两人都有些微醺了,韩姨娘佯称太热,扯开亵衣的衣襟,露出里面绣着鸳鸯的红色肚兜来,肚兜不大,刚能遮住两只乃子和肚脐,洁白的颈子和一小段肚皮还露在外面呢。

段元焕因喝了酒,本就浑身燥热,想出出这酒气,见她这幅样子,自然明白了她的心思。

因笑道,“既然热,何不一发都除了去,也好让爷好好看看你。”

韩姨娘含羞带臊的娇嗔道,“爷就会取笑人家!”

段元焕呵呵笑道,“你‘恰好’遇到爷,把爷引到你的院儿里,又用羊肉的味儿掩住了迷情香的味道,还穿了这么一身衣裳勾引爷,又频频劝酒,还脱了衣裳,不就是为了让爷跟你亲热一下吗?既如此,何不脱了衣裳让爷好好看看你,说不定你今儿就能得偿所愿呢!”

韩姨娘被段元焕窥破了诡计,一时间有点儿害怕了,她看着夫主那双似笑非笑的眸子,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是生气了还是在跟她调情嬉戏。

正不知该如何是好时,段元焕一脚将炕桌踢翻在地,随手扯过她,将她压在了身底下,开始脱她的衣裳裤子。

韩姨娘心中一阵狂喜,刚才的忐忑不安也随之而去,她本就是个喜欢床第之事的女子,自从花媚儿来了之后,爷就一次都没再进她院子,她干渴了几个月,差点儿渴死

有好几次,她想借着请安的机会把爷勾到她的院子来,只是那个花媚儿着实可恶,只管自己吃独食,连点渣都不留给她们吃,察觉出她的意图后,不仅把爷管得死死的,不让进她的院子,还派人狠狠的收拾了她一顿,害得她差点儿被发卖出去。

现在好了,那个贱人被毁容了,得知这个消息后,差点儿把她乐死,立马迫不及待的行动起来了,还好,爷并没有像她想象的那么爱那个骚蹄子,这不,她前脚刚被毁容,爷后脚不就被她拉到她的炕上了吗?

哼,那个吃独食儿的贱货,往后有她哭的日子。

韩姨娘如是想着,感受到夫主已经动了情致,如箭在弦了,便故意道,“爷来我的院子,花夫人不知道吗?别为了我让花夫人跟您闹,不如离了我这里,去陪花夫人吧……”

段元焕就在花丛中,焉能不知他这点欲拒还迎的把戏,一边飞快的脱去了她的衣裳,一边发狠,“你若真心这样想,爷便回去陪她,只是你可别后悔。”

韩姨娘见他说得认真,自然是不愿意的,便撒娇撒痴道,“爷真是偏心,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从花夫人来这几个月,便专房独宠她,人家的院子脚步都不送一下,既如此,当初还娶人家做什么?没的叫人苦苦的熬着伤心……”

说到伤心二字,想起了这几个月来的孤寂难耐,便红了眼睛,一副十分委屈的样子。

段元焕见他如此,也有几分心疼了,虽说她不是十分喜欢韩姨娘,但毕竟是他的女人,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这女人也曾经给过他欢乐,也曾经是他的心头好,如今她并没犯什么错误,却被他冷落了好几个月,想想自己也是内疚的很。

“不必伤心,爷今儿就补偿你,如何?”嘴上说着,一边俯下身子在她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

韩姨娘见他这般,心中好生欢喜,她最喜男女之事,这几个月他不来,都要把她給憋死了,要不差段家门户严谨,她十有八九都要出去找野男人解渴去了。”

段元焕也脱去了自己的衣裳,将她的双腿抬起,正欲行事。外头忽然来报,“公子,花夫人醒了,正在哭着要死,您是否过去瞧瞧去!”

段元焕听了,犹豫了一下,一头是他爱了好几个月的女人,深爱到骨子里的那种,一头是他亏欠了的妾室,如今人家都剥皮落精光,摆好姿势了,他要是走了,多对不起人家啊!

犹豫了片刻后,他到底还是选择了去看花媚儿,到底是他深爱着的女子,甚至是想废掉原配娶来的女子,他也不忍心听到她寻死自己还在这边取乐,便撂下盘在腰间的两条玉腿,说,“爷先过去看看,待会儿再过来陪你”。

韩姨娘一听急了,呜呜噎噎的哭起来,嘴里埋怨说,“爷想走就尽管去吧,只是走了就再别来我这院儿了……”

说着,赌气转过身去,肩膀还一抽一抽的,哭得很委屈。

段元焕晓得她在使性子,拍了拍她的屁股,“鸾儿乖,爷再不骗你,说过来一定会过来的,你只管等着爷就是,待会儿爷回来指定好好疼你……”

说着,解下腰间的一块玉佩,放在她的枕头边儿上,捡起衣裳穿戴了,快步往花媚儿院子去了。

此时,花媚儿正在屋里疯了似的砸镜子呢。

醒来时,她第一个念头就是照镜子,她要看看自己的脸变成什么样子了。

结果,一下子就看到了那鬼似的脸,花媚儿一下子就崩溃了。

她能够牢牢的抓住段元焕的心,靠的就是这张脸,如果没了这张脸,别说是段元焕,就是个普通的男人,也不会待见她了。

而她生平无所长,唯一能指望的只有男人,现在,她能迷惑男人的资本已经不复存在了,她还有什么指望呢?

她悲伤的都要疯了,状若癫狂的打砸起来,一边打砸一边还要寻思,只是她怕疼,不敢撞墙抹脖子,就非要闹着上吊,伺候她的丫头婆子们看爷还在意她,给她治病什么的,哪敢让她死了啊?只好一边儿苦劝,一边忍受着她的暴风骤雨。

段元焕进屋时,她正拿着一条腰带跳着脚的要往房梁上挂,还声嘶力竭的咒骂拦着她的下人,他从没见过她这么疯狂的一面,在他面前,她一直都是个娇娇软软的小女子,便是生气的时候,也喊不出多大声儿的,可是现在,她披头散发,声嘶力竭地狂吼,跟从前当真是派若两人。

若是换作从前,她还是顶着那张娇艳欲滴的脸撒泼打滚,说不定还能做出一种野性的美,可是现在顶着一张补丁摞补丁的丑脸,再加上一副狰狞恐怖的表情,再这么一做,顿时使她看起来丑陋至极,简直令人不想再看第二眼。

虽然辣眼睛,段元焕还是走了过去,沉声道,“别做啦,你的伤刚缝合,再做的话把伤口裂开就有你的苦头吃了。”

媚儿见段元焕回来了,抬起泪迹斑斑的脸,望着他哭道,“夫君,怎么办?我的脸毁了,你是不是也不喜欢我了?我该怎么办啊?”

段元焕道,“别瞎说,我是那种只看色相的人吗?你快好好的上床去养病吧,这样吵吵闹闹的,成何体统呢?”

这话说的,别说上媚儿不信,就是他自己都不信,花媚儿泪流满面道,“夫君,我变成这副样子,全都是夫人害的,要是她当日不把沈若兰招到家里,我就不能跟她发生那些龃龉,救不回惹怒湛王,或者,她昨天能尽心些帮我劝住沈若兰,那我现在肯定不会这样了,都是她害的,她就是为了报复我,嫉妒夫君你爱我,才故意害我的,夫君你一定要给我做主,一定要替我报仇啊……”

段元焕瞥过眼睛,极力的不去看那张脸,温和的说,“你先别说这些了,好好的放平心态,养好伤才是最要紧的。”

花媚儿嗷的一声,“我都这个样子了,让我怎么放平心态?不行夫君,这回你一定要帮我做主,一定要替我报仇啊......”

花媚儿拽着他的袖子,声嘶力竭的喊道。

刺耳的声音,跟平时软软糯糯的撒娇声完全不同,还有那张猪头似的脸,也不是往昔能引起他怜爱的小脸儿。

此刻,段元焕不仅想瞥开眼,还想捂住耳朵,尽快离开这里,只是,念在往昔的恩爱上,他没有把事做绝,依旧保持淡定的说,“别混赖,夫人为着去帮你求情,从马车上摔下来,到现在还没清醒呢,你不感激也就罢了,怎还能说出那样的话?”

花媚儿听到段元焕竟然反驳她,偏帮着段夫人说话,一时间很是难以接受。

她揪着自己的衣襟,绝望的看着段元焕,哀哀的哭道,“夫君,你变了,你竟然帮着那个老妇说话了,你从前从来不帮他说话的,从来都是向着我说的,看来,你果然是嫌弃我了,你是不是嫌弃我了?你说,你说啊……”

段元焕被她烦得不行,又看到她那个猪头似的脑袋,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刚才在韩姨娘那里的温柔软款来。

一边是咄咄逼人、歇斯底里的丑女人,一边是娇滴滴等着他翻云覆雨的美妾,段元焕便不再犹豫,转身向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夫君,你要去哪儿?”

花媚儿见段元焕一声不响,转身就走,还不知死的追了出去。

段元焕看着她满脸纵横交错的疤痕,还有那副濒临崩溃的表情,闭着眼睛深吸了口气。

“润哥儿为着你挨了打,我去看看他去。”他撒了个谎,终于走出了媚儿的院子。

出去后,他竟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毫不犹豫的提步向韩姨娘的院子走去。

花媚儿见段元焕头也不回的走了,心中不放心,就派了一个心腹丫头远远的盯着他,后来得报他进去了韩姨娘的院子,不禁气得捶胸顿足,伤心不已。

她才刚毁容第一天,正需要他陪伴和安慰,没想到他竟不顾往昔的恩爱,一转眼就去找别的女人去了,男人,果然都是无情无义的东西!

花媚儿伤心不已,却又无计可施,躺在床上呜呜的哭起来,换作平时,她哭几声,段元焕就会屁颠儿屁颠儿的过来哄自己,各种的伏低做小,便是她要天上的月亮他也要给他摘了去。

可是现在,她的嗓子都要哭哑了,他却人影都不见一个,光顾着跟韩彩鸾那个贱女人苟合去了,她好恨啊……

在花媚儿醒后不久,段夫人也醒来了,巧姐儿的奶娘把府里刚发生的事情跟段夫人说了一遍,段夫人听闻花氏被刺了黥刑,不禁心花怒放,满身的病顿时去了大半儿,她举头望天,哈哈大笑,笑够了,才双手合十,感激万分的说道,“苍天有眼,终于让那狐狸精得到应有的报应了,这下子,我的孩子们都有活路了。”

想到孩子,她又觉得有点儿奇怪,按理她在病中,茯苓和润哥儿都应该陪在她身边才是,怎么今天都不见了人影,只有最小的巧姐儿在身边呢?

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两个孩子为她受了罚,一个被关禁足,在屋里思过,另一个挨了二十板子,被关进柴房,现在已经被老夫人带到她那院子去了。

听到儿子挨了二十板子,段夫人心中刚生出来的狂喜一下子又烟消云散了,润哥儿才九岁,哪禁得起二十板子啊?

段元焕那个畜生,为个狐狸精当真做出诛妻灭子的事了。

段夫人心里恨极,又听说段元焕去了韩姨娘的院子,心中更是失望不已,此时,她对这个男人的感情彻底没了,对他的心也死得不能再死,这会子就算段元焕回心转意,想求她的谅解,她也不可能再原谅他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9章 沈若梅出嫁

经历了两天的撕心裂肺后,花媚儿终于平静了下来了,也渐渐的接受了自己被毁容的事实。

她已经意识到,她的花容月貌已经不复存在了,不光是花容月不存在了,连段元焕对她的爱也渐行渐远了。

从前,只要他人在府里,就必定会待在她的院子里,跟她耳鬓厮磨,相守相依。可是现在,一连两天了,他都没有再出现过,只是派人送来了不少好东西过来,东西虽好,可又怎么能代替得了他本人的关心和心意呢?

下人们大概也是看出了主子的心思,对她也不像从前那么恭敬了,连后厨送来的伙食都不如从前那么好吃了。这才两天就这样了,日子还长着呢,要是长此下去,那还了得?

痛定思痛后,花氏决定自己不能再消沉下去,一定要快点儿把伤养好,想方设法恢复自己的花容月貌,不然她从前得罪了那么多人(特别是段夫人),往后肯定也没她的好果子吃。

于是,她不再哭闹,也不做了,开始积极的吃药、吃饭、养身子了,她要好好的活下去,说不定往后还能有办法恢复她的花容月貌呢,要是现在就死了,不就啥都完了吗?

所以,她一定要把自己的身子养好,等身子好了再徐徐图之……

段夫人这两天过得也挺好的,除了润哥儿受伤让她有些揪心,剩下的一切都称心如意。

茯苓已经被段元焕解禁了,府中的下人们对她也是各种的溜须。

下人们都是拜高踩低,见风使舵的,从前都以为花氏能上位取代她,为了讨好花氏,便跟着花氏一起作贱她,现在眼见得花氏是不中用了,别人又无法撼动她的地位,这府里往后肯定还是她段夫人说了算,于是便都赶着来溜须讨好!

从前没对她怎样的也就罢了,那些为了讨好花氏作贱过她的下人这两天的日子可都不好过,个个都是追悔莫及,如坐针毡呢,她们心明镜的,花氏大势已去,而夫人很快就要东山再起了,夫人起势后的第一件事,肯定就是收拾她们这些花氏的帮凶!

所以这两天,府里很多人都是在惴惴不安和懊悔煎熬中度过的,跟她们比起来,韩姨娘可就幸福多了。

这两天,段元焕一直都住在她的院子里,天天跟她在炕上厮混,似乎要把这几个月欠她的温存给补回来似的,怕自己力不从心,段元化还吃了些补力壮阳的药,让自己威风凛凛,持久不倒,两天下来,把韩姨娘弄得都下不了炕了,不过也幸福的都要飞到天上去了!

府中其余的姨娘和通房丫头们见夫主已经不在独宠花氏,也纷纷骚动起来,想找机会把段元焕往自己屋里拉,都渴了好几个月个,终于熬出头了……

当然,大家也都没忘那个让她们苦了好几个月的女人,这几个月来,那贱人自己天天吃得肚饱儿,却连渣渣都不让她们捞到一点儿,现在好容易等到她败势了,大家立刻团结起来,准备随时找机会群起而攻之,好报这几个月的大仇。

段夫人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暂时还没付诸于行动而已,她可不是那些年轻气盛的姨娘侍妾们,她的耐力比较好,这贱人跋扈了大半年,多让她活几天也没什么,咱们先让那帮没脑子的收拾她,等过段时间段元焕彻底厌恶她了,自己再出手,到时候必定让她尝尝自己之前的那些痛苦,也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

沈若兰家这两天一切如常,生活继续,买卖也在继续,只是这天忽然收到了大爷的来信,信上说沈若梅三天后要出嫁,请他们一家子到吉州喝喜酒去。

收到信后,沈德俭奇怪的很,梅儿才刚被救回来,怎么这么快就有婆家了呢?而且还嫁的这么急?别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

穆氏也觉得奇怪,本想跟沈德俭一起去看看,只是她现在还怀着身孕呢,不易出行,所以也就不去了。

沈若兰更不可能去给沈若梅贺喜,她不去收拾她就不错了,想她去给她贺喜,下辈子吧!

娘和姐姐都不去,菊儿个小丫头自然也就不能去,再说她对大爷一家和梅儿姐姐也没什么感情,死冷寒天的,她才懒得跑呢。

竹儿还在书院里,就更不能去了。

所以最后,他们一家人就只有沈德俭一个人能去,正好这家里要往吉州送几车粉条子,沈德俭就决定跟送粉条子的车一起去,这样既能送货,又能贺喜,倒是一举两得了。

只是这次去吉州,他不能再坐大春的车了,因为大春这几天不出车。他媳妇三天前生了,生了一个带把儿的大胖小子,这下子可把大春儿给乐坏了,差点没乐死,从打孩子生下来,他就整天抱着不松手,跟得了稀世珍宝似的,眼珠子时刻盯在儿子的身上,除了喂奶时让彩霞抱一下外,其余的时间都是由他抱着,孩子拉了尿了也都是他收拾,一点儿都不嫌弃。

公公婆婆见彩霞头一胎就生出了大胖小子,也十分高兴,大春娘每天变这样的给彩霞做好吃的,就怕伺候不好她没有奶,饿着她宝贝大孙子。

沈若兰来下奶时,看到大春两口子幸福的样子,也都很替他们高兴,两个命运多舛的人,终于能拥有完整的幸福了!

彩霞生孩子,屯子里的人都来下奶了,现在屯子里家家户户都养鸡,所以来的人多数都拎着鸡蛋,有拿二三十个鸡蛋的,也有拿几斤大米几斤面的,还有大方的干脆送一只鸡过来,连屯子里的二混子狗剩子都来了,还大手笔的送来二尺小棉布儿,说是给孩子做衣裳的。

狗剩子之所以出这么多的血,其实是有目的的,因为他想在沈若兰家找份儿活干,但是沈若兰不看好他的为人,不肯用他,他知道沈若兰跟大春儿两口子关系不错,就想走他们两口子的门路,想让他们两口子帮自己说说情,让自己去粉房子或者干豆腐坊干活去,好多赚点儿钱养活他媳妇!

没错,他现在有媳妇了,还是个绝色美女呢,只不过是他捡来的罢了。

这个捡来的媳妇来路不明,是他在山里捡到的,像是大户人家打发出来的似的,捡到时她受了重伤,人已经奄奄一息,更可怕的是舌头还被人生生的割了去,捡到她时她还满口是血,差点儿死了,狗剩子借了不少钱才把她救回来的。

救醒后,那女子不哭不笑也不叫疼,叫她坐她就坐,叫她起她就起,一双眼睛也直直的,像个傻了似的,一个来历不明的傻女人,换作别人肯定不能敢捡的,万一惹出什么官司来就不值当了。

然而狗剩子却不怕,坚决的把她留了下来。他都三十多岁了还没媳妇儿呢,做梦都想着能有个媳妇儿天天窝伴着他,别说眼前这女人是个年轻貌美的美人儿,就是年老色衰的老妪,只要能天天陪着他睡,能给他生崽子,他也是愿意的!

这些年来,他想媳妇都要想疯了,做梦都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女人。可惜他名声不好,这十里八村儿的女人没人愿意给他当媳妇儿,就是寡妇和有残疾的女子也不愿意嫁给他,但凡有个女人肯跟他过日子,他也就不会去找那个破鞋尤氏了。

现在,好容易有个年轻貌美的女人被他捡到了,就算就算知道她来历不明,就算收留她会引来祸事,狗剩子也认了。他决定了,今后就把这个女人当成他媳妇,他也收起心好好跟她过日子,不再偷鸡摸狗,不再混吃等死,他要多干活、多挣钱,把媳妇儿养的胖胖的,多给他生几个孩子。

下定这样的决心后,狗剩子的人生一下子有了目标,开始盘算着找个正经的行当挣钱,之前沈若兰家刚开作坊时他曾跑去应聘,但是沈若兰不相信他的为人,给拒绝了。现在他也是没办法,才想到要走大春两口子的门路,看看他们能不能帮他跟沈家丫头说说情,给他个活儿干,好让他能挣点钱养活他跟他媳妇儿!

下奶当天,他没好意思提出来,好像刚给人家下了奶就提要求似的,想着等着过几天再提罢。

沈德俭接到信的当天,就找车去了吉州,坐的是桃花村栓子家的马车去的,另外还在车行里雇了好几辆敞篷马车,专门用来拉粉条子和干豆腐的,一行四五辆马车,浩浩荡荡的往吉州走,倒是很有气势。

车子在路上走了三天,在第三天早上的时候,终于赶到了吉州城。

到了吉州,他先把粉条子和干豆腐送到了郭守昌两口子那里,说了几句后就赶着去了大哥家的新房子。

今天是梅儿出嫁的大喜日子,他这个当二叔的自然该早早过去贺喜。

照着信上的地址找到大哥家的新居,新居是一座两进的宅院,坐落在吉州偏北的地区,位置虽然算不上怎么好,但是宅子倒是不错,宽敞气派,还带了前后两个园子,比他家之前在湛王府那边儿的宅子还宽敞些呢!

看到大哥家也住上了这么气派的新房子了,沈德俭感到挺欣慰的,梅儿的男人能舍出这么好的一座宅子给大哥家当聘礼,应该对梅儿十分中意吧,但愿他能一直好好的待梅儿,这样他这个当二叔的也就放心了!

“哎呦,老二来了,快进屋快进屋,弟妹和孩子们咋没来呢?”

沈德宝看见二弟来了,心中欢喜,一边招呼着沈德俭进屋,一边张罗着给他倒茶。

此时,沈德宝穿了一件绸缎的棉布袍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利利索索的,跟从前那个苦哈哈的老农民俩人儿似的。

大嫂身上也穿一件儿绸缎褙子,头上还带着两根银簪子,别说,两口子这么一捯饬,倒有几分地主公地主婆儿的样子。

福存和金存倒是没什么变化,李巧莲也是原来的那副老样子,变化最大的就属于沈若梅了。

今天的她,终于实现了穿金戴银,奴仆成群的愿望了。

只见她身穿一身粉色绣芍药花的嫁衣,头上戴着赤金镶宝石的累丝菊花、凤穿牡丹的步摇,耳朵上带着晶莹璀璨的宝石耳坠子,腕上戴着洁白的金镶玉镯子,一身华贵,珠光宝气,衬着她娇美的容颜,乍一看还真有几分贵妇的气势。

只可惜,她这个人太过浅薄,只消在她身边多呆片刻,那贵妇的气质便变成土包子开花的气质来。

因为真正的贵妇,是不会刻意显摆自己身上的首饰的,而她则像唯恐别人看不到她身上带的几件东西似的,特意的把袖子撸起来,露出腕上的金镶玉镯子,又不时的翘起兰花指,显摆自己手上的红宝石戒指,一会儿摸摸她的金步摇,一会儿摸摸她的翡翠项链,恨不得将她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显摆给大家看似的。

沈德俭看到她这副浅薄可笑的样子,不由得暗暗在心中叹了口气,本以为这丫头在牛奎手里吃了那么大的亏,能长点儿记性,变得沉稳些,没成想还是这副肤浅轻薄的样子。

就这样的,便是凭着几分姿色嫁到大户人家去,男人了解了她的脾性后也肯定会瞧不起她,只怕用不了多久就会遭到嫌弃。

哎!真不知大哥大嫂怎么想的,这样的闺女怎么能放心她嫁到大户人家去呢?

尽管沈德俭不认同沈若梅的婚姻,但也知道自己没有说话的余地,就沈若梅的性子,别说他是二叔,就是他是她亲爹,她想要嫁谁他也拦不住啊,从前的小丁公子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沈德俭坐了下来,接过大哥递过来的茶杯,说,“婉秋怀孕了,不易出行,兰儿还要照料作坊,抽不开身,竹儿在县城念书,我怕耽误他学习没告诉他,菊儿得照顾他娘,也没法子来,所以就只有我一个人来了。”

“哦,你媳妇怀孕了,这可是好事啊!”沈德宝听说弟媳妇有了,心里很是替弟弟高兴,家里现在不愁吃不愁喝的了,能添丁进口是好事,看到弟弟一家子人丁兴旺,他着做哥哥的也能跟着高兴不是?

沈大娘和沈若梅却没有在意穆氏怀孕的事儿,娘俩打订了婚起那天起就一直盼着二房过来呢,特别是沈若梅,她盼星星盼月亮的盼着沈若兰来给她贺喜呢,她好能有机会在沈若兰面前好好显摆显摆她现在的富贵,好让沈若兰眼红她、羡慕她,可惜,这个希望注定落空了!

沈大娘也跟她闺女存了一样的心思,刚来吉州的那段时间,她寄居在老二家里,天天看着二妯娌穿金戴银的,她眼馋的不得了,心里又羡慕又嫉妒的。现在,她自己也过上这种日子了,便很想叫穆氏也看看,好让她知道自己并没有被她比下去。

可惜她没来,看来想显摆等得以后再找机了。

“二叔啊,我听说兰丫不是被湛王看上了吗?她什么时候嫁到湛王府去啊?”一见面,沈若梅就挑衅似的问起来。

因为在她的意识里,沈兰丫肯定被湛王抛弃了,不然他们一家子也不可能离开繁华的吉州城,跑回到偏远的靠山屯儿去,肯定是湛王抛弃她,不待见她,他们一家子在吉州这边没有立足之地了,才不得不灰溜溜的滚回去的。

所以她才故意提及此事,就是为了看二叔难堪的。

谁让他是死兰丫的爹了,既然是兰丫不上门儿,她在她身上出不了这口恶气,就只能把这口气出在她爹身上了。

听了沈若梅的话,沈德俭的表情僵了一下,湛王是隐姓埋名归隐田园的,所以整个靠山屯的人都不知道兰儿要嫁的男人就是湛王,沈德俭也不打算对别人说明此事。

因此,小小的纠结了一下后,他说,“兰儿元旦就要成亲了,嫁的是一位姓齐的公子,齐公子是新搬到咱们屯的,宅子就建在我家北边的山里,离我家很近,你们谁要是有空的话,就去喝喜酒去吧。”

“啥?她要成亲了?”

沈大娘惊道,“兰丫不是跟了湛战王了吗?怎么又要嫁姓齐的公子?湛王不要她了吗?她跟了湛王咋还能再嫁别人呢?”

沈德俭只好说,“兰儿跟湛王没什么事儿,只是普通朋友而已,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子的。”

沈若梅一听沈若兰要嫁人了,还不是嫁给湛王,又听到二叔那番蹩脚的解释,顿时心花怒放,满心的载歌载舞了。

死兰丫要嫁姓齐的,那就证明她肯定是湛王战王抛弃了,不然她也不敢再嫁别人。

太好了,她一直怀疑和期盼的事终于被证实了,她高兴得差点儿笑出声来,她心底最纠结的一件事,就是兰丫夺了她的凤命命格的事,如今她被湛王抛弃了,那她的凤命格也就不成立了,她的娘娘梦也就破灭了,老鸹还是老鸹,永远别想变成凤凰!

思及于此,沈若梅终于忍不住笑了,还笑得很开心。

老天有眼,她终于把那个死兰丫给比下去了,她的男人可是吉州城的首富,死兰丫找的不过是个搬到屯子里住的小户人家公子,顶多也就是丁公子之流的吧,累死她这辈子都别想追上自己了!

福存和金存听闻沈若兰要嫁人,哥俩还都有点儿舍不得呢。沈福存说,“二叔,兰儿才十四岁,你这么早把她嫁出去干嘛呀?都说天上的媳妇不如地狱的闺女,你咋不把兰儿多留两年呢?”

沈金存也说,“二叔啊,那个齐公子是什么来历呀?我怎么之前从来没听说过他?他为啥搬到咱们屯子去?那人可靠吗?能配得上我兰儿妹妹吗?”

沈德俭笑道,“齐公子人很好,跟兰儿也是两情相悦,既然他们彼此有意,我这当爹的就早点儿成全他们算了,省得姑爷背地里埋怨我这个老丈人跋扈不通情理。”

李巧莲抱着孩子,笑着说了一句,“哎呦,之前还以为兰儿能越过梅儿,嫁到湛王府去呢,整了半天嫁了个山里汉,啧啧,这人哪,还真没上看去……”

说完,又满脸堆笑的对沈若梅说,“还是咱们媚儿命好,嫁了吉州城首富,下半辈子肯定是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一辈子都享用不尽呢!”

虽然李巧莲的几句马屁听着挺舒服的,但是沈若梅却并未因此就对她有好感,她到现在还记得当初她跟小丁公子是露被抓的时候,李巧莲说的那些难听话,还趁机作死分了家,她到吉州后,她这个当嫂子的也一点儿都不照顾她,处处给脸子看,现在看她过的好了,要嫁吉州首富了,就想来巴结讨好了,没门!

“哼,现在想要巴结我了,当初早干嘛去了。”沈若梅不客气的嘲讽道。

李巧莲热脸蛋贴了冷屁股,脸上也挂不住了,但是考虑到小姑子现在的身份和地位,她也不敢发作,只好讪讪的闭了嘴,退到一边儿去了。

沈福存见媳妇受气,心里有点儿不满意,就凉凉的说,“别说这些没用的了,赶紧的收拾收拾,一会张家来人了。”

沈若梅听到这个,高傲的对自己的两个丫头说,“我的嫁妆都打点好了吗?有没有什么落下的?”

两个丫头回道,“都带齐了,并没落下什么。”

沈若梅鼻孔朝天,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说,“带齐了就好,你们可给我仔细着点儿,要是回头我发现缺什么短什么了,当心我揭了你们的皮。”

“是!”两个丫头诺诺的回答。

看到丫头们在自己面前那俯首帖耳的样子,让沈若梅感到十分舒坦。特别是二叔现在还在跟前看着呢,相信他看到自己现在这么威风,回去之后一定会把自己的境况学给沈兰丫听,到时候,馋死沈兰丫那个小贱蹄子……

沈若梅口中的嫁妆,就是她作为姨娘带到夫家的‘添箱礼。’

跟上回嫁给小丁公子一样,她把自己的聘礼全部又都带了回去。

这套两进的宅子暂时给她爹娘居住,但是宅子的房契和地契她带走了,用她的话说,就是暂时给他爹娘住的,将来还得收回去呢。

那一千两白银也一两不差的带回去了,各色上等绸缎除了给爹娘一人做了一身衣裳,自己又做了几身,剩下的她准备全部带走,一匣子金玉头面首饰也只舍得给老娘两根最小最便宜的银簪子,余下的都被她当成添箱礼带了回去……

至于她哥哥嫂子和侄儿,她一根头发丝的东西都没给他们,她觉得自己把这宅子给爹娘住了就够意思了,养活爹娘是他们儿子的事儿,跟她这个外嫁的闺女有啥关系啊?她这个做闺女的帮他们提供房子给爹娘住就很不错了,他们咋还能好意思管自己要东西呢?就算要了她也不能给呀,拿谁当冤大头咋滴?她的钱和物都是留着自己后半辈子慢慢享用的,只有她自己能花,剩下谁都不好使。

沈大爷和沈大娘已经习惯沈若梅的自私自利了,她能拿出两匹缎子给他们做衣裳,又给了沈大娘两根簪子,已属于意外了,这会子又把这么好的房子让给他们住,老两口子都感到受宠若惊了呢。

只是,唯一不好的就是,梅儿不让福存一家三口回来住,这两进的大房子,就他们一家三口人住也住不了,还不如让福存一家三口也搬回来住,一家子人在一起,多好!

沈德宝一直对跟大儿子分家的事耿耿于怀,本想借这个机会让大儿子再回来,一家子重新在一起,不分家了。

可惜,梅儿执意不肯,断断不许李巧莲那个死女人住她的房子,他们老两口子劝了几天也不行,就只好作罢了。

**

不多时,来迎亲的轿子到了,是一顶华丽的粉轿,上面绣着象征姨娘身份的芍药和月季等,还缀着璎珞,是富贵人家专门抬姨娘用的。

除此之外,还跟来十几个下人,都穿着一样的衣裳,应该是张家的小厮。

这排场虽然不怎么大,但是比起沈若梅上次出嫁已经好太多了,沈大爷和沈大娘经历过上次的打击后,对沈若梅出嫁的排场没那么高的要求了就,就是没有喇叭唢呐,也高高兴兴的看着闺女上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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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0章 沈若梅的婚姻生活

沈若梅满心欢喜的坐在轿子里,偷偷的从轿帘往外看,吉州城的街道繁华一如往昔,挑担的、挎筐的、叫卖的、骑马的,人来人往,她这顶粉轿子走近时,街上的百姓们都纷纷驻足往她这边看,沈若梅还以为是别人羡慕她能嫁到大户人家去呢,不由得洋洋得意,差点儿哼起小曲儿来!

她觉得自己算是一步登天了,虽然是嫁过去做妾室的,但她嫁的可是吉州的首富,而且还是个年轻的公子,这么大的福气,也就只有她这种年轻貌美的女子才配享受吧,像街上那些摆摊儿货卖的丑女人,也就只配嫁穷汉子,吃苦受穷的遭一辈子罪,谁让她们长的丑,不受男人待见呢?

她又得意又欢喜的,轻轻的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儿,心里冒着粉红色的泡泡,李大官人在街上一眼中看自己,又花了那么多聘礼把她娶回家,一定很中意自己吧?她也一定要好好的争口气,争取早点儿生出儿子,把他那个夫人给压下去,最好是能取而代之,那她可就美死了!

还有啊,她现在这么阔气了,啥时候能回靠山屯一趟呢?好显摆显摆去,震震那些不长眼的村民们…。

她坐在轿子里幻想着,心里美滋滋的,直到轿子停下了,才从美梦中醒来。

“沈姨娘,到了!”外面有人说了一声。

这时,一个婆子上前掀开轿帘,笑眯眯的对沈若梅说,“沈姨娘,请下轿吧。”

沈若梅看了一眼,见眼前的确实是李家的府邸角门儿,这才放心的走出轿子,出来的瞬间,婆子把一个盖头蒙在她的头上,嘴里说着吉利话,扶着她进去了。

大户人家的规矩,妾室和姨娘都不能走正门儿,沈若梅是妾,自然也得走角门了。进去没走多久,被带入到了一所院子里,沈若梅蒙着盖头,没看清院子怎么样?只觉得院子挺大的,走了半天才走进屋。

进屋后,一股暖流扑面而来,屋里暖融融的,还有淡淡的香味儿。沈若梅被领到一个榻前坐下了,就听那个婆子说,“沈姨娘先歇歇吧,等晚上时大官人就能过来看你,老身先下去了,您有什么事就只管吩咐丫头,让她们去做就是。”

婆子嘱咐完,就到夫人的院子去交差了,婆子一走,沈若梅就迫不及待的揭开盖头打量起她的新房来。

新房装饰的很是奢华精致,窗户上和家具上贴着大红的喜字,窗台上还摆着一对婴儿手臂粗细的花烛,地中间的雕花桌子上摆着一壶酒和一对儿酒杯,还有几碟果子,榻上也铺着大红的鸳鸯锦被,还挂着锦缎绣成的百子帐,整个洞房里红彤彤的一片,充满里喜气。

沈若梅真真是满意极了,上回嫁给小丁公子那个混账王八羔子时,他那样敷衍自己,想想她都觉得委屈,这下子好了,她总算有个像样的婚房,总算是扬眉吐气了。

沈若梅站起来,这儿摸摸,那儿看看的,稀罕的不得了,只觉得这屋里那儿那儿都好,她什么都中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没在这儿,要是他这会儿在洞房里陪着自己,那该有多完美啊?

不过,婆子说他晚上会来,那她就老老实实的等着吧,他是吉州城的首富,做大事的人,每天一定有很多事做,不能总在后院儿也是常理。

于是,沈若梅怀着激动而又欣喜的心情,坐在新房里静等着她的新婚丈夫,为了给新丈夫留个好印象,整整一天,她都没有吃喝东西,就怕赶在他来的时候她要出恭或者放水,影响到他对她的美好印象!

饥肠辘辘的从晌午一直等到晚上掌灯时分,李大官人一直都没有来,甚至也没打发人过来说一声为啥没来,开始时沈若梅还算能沉得住气,可等到烛台上的蜡烛燃了一半儿后,她就坐不住了,不停的打发丫头出去看他来了没有。

两个丫头流水般的出去看了一趟又一趟,直等到戍时末,李大官人还是没有来!

沈若梅慌了,也坐不住了,一颗心也七上八下的,带着两个丫头站在大门口引颈张望着,怎么回事儿啊?他不会是不来了吧?

不能啊?今天是他们大喜的日子,无论如何他也该过来的啊?

再说,他不是喜欢自己吗?不是对自己一见钟情吗?还特意请媒人花重金把自己聘娶进来,怎么可能一娶进来就丢到一边了呢?

忐忑间,一个时辰又过去了,未时的梆子也敲响了,一个丫头忍不住劝道,“沈姨娘,都这么晚了,大官人许是有事来不了了,您还是先歇着吧。”

沈若梅正因为李大官人不来闹心呢,听到丫头在旁聒噪,心里更烦了,反手‘啪’的一个大嘴巴,厉声骂道,“你个多嘴的骚比,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我歇不歇的关你屁事儿?是不是指着等我睡下了你好偷懒挺尸去?”

丫头被结结实实的打了个大嘴巴,还被指着鼻子骂了个狗血喷头,委屈的捂着腮帮子直掉眼泪。

沈若梅这会儿正闹心呢,见丫头哭了,气得赶上去又甩了她好几个大嘴巴子,骂道,“你个贱货,骚比,我大喜的日子你哭什么哭?存心想让我晦气吗?还不给我滚到院子里跪着去,我不叫你不许起来!”

丫头也不敢反驳,只好去院子里跪着去了……

沈若梅见这么晚了,只道是李大官人不能来了,赌气回去脱衣裳睡了。

刚要睡着,忽然身上一沉,一股子酒味儿传入鼻息。

她睁开眼,烛光下,见一个容貌俊美的男子正压在她的身上,欲行不轨之事。

见她醒来,男子并未停下手中的动作,还带着几分轻薄的语气,说,“爷今儿有事,来晚了,你睡你的,爷自行行事罢。”

一听这话,沈若梅就知道着男人是谁了。

她看着容貌俊美,一身贵气的男人,不觉又惊又喜,一时间幸福得像要飘到云间似的,只觉得自己赚到了,狠狠的赚到了!

原来她的男人不仅富贵多金,还是个样貌英俊的美男子呢,哈哈哈,她真是太有福气了!

光顾着痴痴的看那男人了,等到男人把她的衣裳都脱了去,预备跟她行事时,她才一下想起娘教她的事。

急忙羞答答的说,“爷先等下,人家还没有洗身子哩!”

男人大概有洁癖,虽然如箭在弦,但是听到她还没有洗,放果断的放开手,催促道:“快去,爷等着你!”

“嗯!”沈若梅点点头,娇羞的起身,披了一件褙子赶紧下地去了。

下地时,男人还轻薄的拍了她的屁股一下,沈若梅心里美的不行,娇嗔一声,“嗯~讨厌!”

换来男人一阵放肆的大笑!

她走出卧室,叫剩下的那个丫头给她烧水,自己则急急忙忙的推门走了出去,她老娘给她的一块儿鸽子血被她藏在外面冻着呢,这会子需得用上了。

一到外面,见之前罚跪的那个丫头子还跪在那儿呢,已经冻得缩成一团,眼看着就跪不住了。

沈若梅快速的找到那块鸽子血,冲那个丫头斥道,“贱人,这次念你是第一次犯错,这回姑且饶了你,下回要是再敢惹我,看我不扒了你的皮?滚起来吧!”

已经被冻木了的小丫头听到这话,哆哆嗦嗦的起了身,颤颤巍巍的向她福了福身,几乎站立不稳。

沈若梅才不管她站稳站不稳呢,攥着鸽子血快速的又回到屋里,这外面太冷的,她就只披了一件褙子就出去了,差点儿冻掉她一层皮。

回到净室,丫头已经给她准备好热水了,她匆匆地澡牝,把鸽子血送了进去,又急急忙忙的回了屋里,准备和她的新郎官共度春宵。

然而,当她满心欢喜的爬上榻,却看到男人已经睡着了,似乎还睡得很香,浅浅的打着鼾。

沈若梅傻眼了,她啥都准备好了,他却睡着了,那她不就白准备了吗?最重要的是,等里面鸽子血在里面化了,流出来了,他半夜或者明天要睡她,叫她拿啥出血?拿啥装处子啊?

想到这儿,她哆嗦了一下,只好厚着脸皮去叫他。

“爷,爷,醒醒啊,人家洗好了呢!”

回答她的,是他匀称的鼾声。

沈若梅不甘心,又叫了几声,李大官人终于被叫醒了,只是早没了刚才的兴致,他迷迷糊糊的说:“先睡觉,明天再干啊!”

说完也不管她什么感受,一翻身后背对着她,又沉沉的睡去了。

沈若梅欲哭无泪,想要再叫,又怕他嫌自己主动,疑她下贱,不叫的话,里面的鸽子血马上就要化了啊!

纠结了一番后,她还是没敢叫,就只好又悄悄的下地,把两个丫头打发回去睡了,趁着没人儿自己跑到净房里,又抠又挖的,把那块已经化了一半儿的冰冻鸽子血拿出来,包好后又出去一趟,藏在了院子里冻上了,后又折回到净室里去洗,把血迹去,血水也倒了,不留一点二恶痕迹后才又回到榻上,此时已经是后半夜,她一回到榻上,就精疲力尽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时,男人已经走了,丫头告诉他,大官人有事先走了,因不忍打搅她,所以就没叫她,让她继续睡,睡到自然醒!

沈若梅听了,只道是男人疼她,心里边儿还甜滋滋的,美的不得了。

起床梳妆完毕,一个丫头告诉她,爷走之前交代过了,夫人这几天身子不爽利,不见人,故不用她去夫人那边拜见请安了。

沈若梅巴不得不去呢,她可不是能伏低做小的性子,要是叫她去向夫人行执妾礼,她还真怕自己会因为嫉妒跟那个夫人怼起来呢,毕竟她现在还没有取代她,还只是个妾室,要是真怼起来,肯定会对她不利的,可她又怕自己压不住自己的性子,还好夫人病了,不用去拜见她了,真真是好极!

早饭时,厨房送来了丰盛的早餐:熬的稠稠的紫米粥,包的像玫瑰花一样好看的小花卷儿,四样馅儿的包子,五六碟腌制的小咸菜,还有一碗建莲红枣汤。

沈若梅看到这般精致的早餐,打量着自己豪华气派的新房,再看看小心翼翼服侍自己的两个丫头,越发觉得自己是嫁对了,现在,她总算是过上自己穿金戴银,呼奴唤婢的日子了,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呢。

这会儿,要是死兰丫或者靠山屯儿那些瞧不起她的死老娘们们能看到她现在的生活状态该有多好啊,眼馋死她们!

还有镇上丁掌柜两口子,区区一个棺材铺的掌柜,有什么了不起的?过去她也是瞎了眼了,才会挣命似的想进他们家吧,现在,他们那种人家就是有八抬大轿抬着她,她也不惜的嫁呢。这会儿她真想穿戴整齐了,坐着带有李家标记的马车,带着金奴银婢,上他们跟前转悠一圈去,让他们看看自己现在有多体面、多威风、吓死他们!

还有牛家村那些嫖过她、不拿她当人的畜生们,她好想带着李家的家丁和护院们杀过去,去把那些畜生都绑起来往死里打,让他们都跪在她的脚下,为他们之前做过的事付出代价!

至于牛奎那个畜生,就直接从大牢里捞出来凌迟处死,他老娘也不是好东西,就是她撺掇牛奎卖她的,害得她过了好几个月生不如死的日子,她真想把她也送到下等窑子里去,让她也尝尝被人糟蹋的滋味儿。

不过她又老又丑的,怕是白给都没有男人乐意要她,但是没关系,她有钱,可以拿钱倒贴,只要谁上那老猪狗一次,她就给谁五文钱,五文不行就十文,再不行就二十文,反正她有一千两银子呢,足够把那个老东西弄死了……

沈若梅想着,心里好解气啊!

她觉得,只要大官人宠着她,她的这些愿望迟早都能实现的!

当然,前提是她一定得把大官人伺候好,拢住了,一定要让他死心塌地的稀罕上自己。

对于自己的魅力,沈若梅还是很有自信的,在她看来,想把男人迷住就只有多在榻上使劲儿,因为她从前的那些男人都是为了炕上那点儿事儿才稀罕她的,她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所以也做好了准备,一定要加把劲儿,把她的男人伺候的舒舒服服的,再也离不开她……

当天晚上,李大官人又来了,沈若梅赶紧借着澡牝的借口溜出去,把剩下那块儿冻鸽子血塞进去,随后就赶紧回来了。

本以为他很快就能跟她成就好事呢,到时候也就水到渠成了。谁知他今儿不知怎么了,脱光衣裳下后并没有立即跟她亲热,反倒在被窝儿里悠闲的跟她聊起天儿来。先问她喜欢吃什么?穿什么?家中还有什么人?又问她有什么兴趣爱好等等?啰啰嗦嗦的说一大堆,把沈若梅都要急死了。

她都感受到里面的鸽子血在慢慢的融化呢,再不做就来不及了。

情急之下,她顾不上矜持了,故意靠过去用她的身子跟他挨挨擦擦的,想挑他动火,好玉成好事。

谁知他竟毫不理会,像是没感受到她的挑逗似的,依旧跟她聊着那些没用的废话。

渐渐的,沈若梅感受到里面的冻鸽子彻底血融化了,都缓缓的淌出来了。

她暗道一声不好,急得差点儿哭了。

事已至此,她只能诈称自己来月事了,不然也没法解释啊!

李大官人听闻她忽然来了月事,就起身穿衣走了,古人对女人的月信很忌讳,认为是不干净的东西,若沾染了定会倒霉的,所以走了也属正常。

他是没事人似的走了,可苦了沈若梅了,她明明没有来月信,却不得不装作有月信的样子,在未来的几天里,不仅不能跟大官人颠鸾倒凤了,还必须得弄出些血来。否则万一被这两个伺候她的丫头察觉出她是假来月信,肯定会禀告给大官人知道的,她们可是大官人派给她使唤的人,绝对会忠于李大官人。

若是大官人追究她为啥诈称来月事,定会追究今儿这些血的来源,细究之下,她不是处子,还有从前的那些脏事儿肯定会被挖掘出来,以大官人这般尊贵的身份,怎会娶一个不贞的女人?若知道她不是处子之身,还想要骗他,大官人肯定会厌弃她的,说不定还会重重的责罚她呢,那她的好日子可就到头了!

为了掩盖真相,也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富贵荣华,沈若梅别无选择,只好偷偷的给自己放血,用她的血把月事带染红装成经血,掩人耳目了。

经血量大,一个正常的女子一天一条月事带是不够的,至少得两条到三条,为了不被人发现,沈若梅决定每天都弄出两条来。

从前的她,手割个小口子都得又喊又叫的咋呼半天,但是现在为了保住她的富贵荣华,不得不偷偷的拿刀子割自己,为了不留疤,她不能往深了割,不往深了割出血量还不够大,没办法,她就只好在身上割很多浅浅的小口子,从这些小口子里往外挤血,这样既够把月事带染红,又不用担心会留疤。

一连两天,沈若梅都是在‘痛不欲生’中度过的,拿刀子割自己再挤血的滋味儿实在是太疼、太恐怖了,简直就是受酷刑一般,疼得她都要崩溃了,要不是为了往后的富贵生活,她肯定不会这样做的。这样不光是疼,大量的血流失还让她变得非常虚弱,连着两天都没出门,因为她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

不过,这两天她也趁机偷偷存了点儿血,冻在了院子的某个角落,留着大官人来过夜时用,这也算是她的血没白流吧。

三天后,她的“经期”终于过去了,身上也大大小小的多了十几个口子,第一天割的那些口子已经结痂,后两天割的虽然已经不再出血,但是伤口凝聚的血巧板还没有结成硬硬的痂,一碰起来还疼呢。

终于送走了‘月事’,沈若梅长长的舒了口气,她打算等过几天身上的伤口脱痂了再让大官人上她这儿来睡,免得被他发现自己身上的伤。

再有,这段时间失血过多,她一点儿劲儿都没有,也没力气伺候他了。

但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月事”结束的当天,大官人就过来了,而且似乎兴致还很高,不仅带着一瓶花雕酒过来的,还带了许多吃食,看起来是知道她月信走了来跟她饮酒作乐的吧。

看到他兴致这么高,沈若梅也不敢扫他的兴,毕竟她只是个以色侍人的妾室,生死荣辱都掌控在这个男人的手里,既然他兴冲冲的来了,她总不能把人往外推吧。

沈若梅不敢拒绝,少不得得打叠起精神相陪,只是心里暗暗想着,待会儿跟他睡时小心些,不能让他看见自己身上的那些伤口……

李大官人今天的兴致确实不错,进屋后就叫人烫酒热菜,准备跟沈若梅畅饮一番。

都是现成的酒菜,只需热一热就好,不多时,酒菜齐备,李大官人拉着沈若梅喝起来。

沈若梅很少喝酒,酒量很差,没喝几杯就醉了。

李大官人也有点儿喝多了,在酒精的作用下,有点儿不安分起来,他把沈若梅叫过来,抱着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好在一起狎昵。

沈若梅被自己喜欢的男人抱在怀里,也美的云里雾里的,都忘了自己身上的禁忌了。正狎昵着,李大官人忽然在沈若梅的身上嗅了嗅,皱着眉头说,“你且先去洗个澡吧,好好洗洗!”

这是嫌弃她身上有味道了,这话说得沈若梅一下子脸红了,酒也醒了一半儿。

做为一个女人,被自己的男人嫌弃脏,那是一件多难堪的事儿啊?何况他们还不是老夫老妻,而是新婚燕尔,被男人嫌弃了,简直太没面子了。

她是在乡下长大的,卫生习惯不是很好,在她们屯儿,很多人都是一年只洗一次澡的,就是在一年中最热的那个月份,在院子里晒一大盆水,等天黑没人的时候在坐到盆子里洗上一洗,这一洗就能挺一年,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在洗。

沈若梅虽然没像他们那样,但是也没像城里大户人家的女眷那样三日一小洗,五日一大洗的,只是在从牛家屯儿被救回来时洗了一回,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所以身上难免会有点儿异味!

她面红耳赤的起了身,跟两个丫头去净室里洗澡去了。

进去时才发现,里面的洗澡水早就备好了,上面还飘着一层花瓣呢。

沈若梅怕自己身上的伤口被两个丫头看见,就把她们赶了出去,自己飞快的脱了衣裳,进入到了浴桶,准备u好好的洗一洗,决不能再叫他嫌弃自己。

谁知刚进去,身上那些还没长好的伤口瞬间痛得如被烙铁烙了一般,疼得她嗷的一声跳起来,反射般的尖叫起来,“啊——”

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差点儿把房盖儿抬起来,两个丫头听到了,赶紧跑进来看,把李大官人也给招来了,他们几个进门后,就看见了沈若梅赤着身子,表情扭曲的一边尖叫一边在地上乱蹦。

“沈姨娘,您这是怎么了?”

两个丫头奔过去,大惊小怪的喊起来。

“啊,疼啊,好疼啊——”

沈若梅痛得都要炸裂了,她万万没想到这洗澡水会让她疼的生不如死,这那里是洗澡水?,简直就是辣椒水或者盐水,那水沾到她的伤口上,立刻痛得她产生了要被痛死的感觉,就像是被剥皮了似的。

“你身上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这么多伤口?”男人没管沈若梅为啥会疼,也没关心她是否要被疼死,只盯着沈若梅胳膊上的一道道的细小的伤口,冷声发问。

一声责问,让沈若梅的理智渐渐回笼,她慌忙的掩住胳膊,可是那一道道伤痕早就落到了人家的眼里,又岂是她现在可以隐藏的住的。

“说,这是怎么回事?你的胳膊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伤?”

看到她遮遮掩掩的样子,男人的语气更加严厉了。

此刻,沈若梅身上的痛意渐渐止住了,只是恐惧又攫住了她的心,她嘎巴着嘴,该怎么解释胳膊上这些细细浅浅的伤痕呢?

“我……我,不小心划的……”她磕磕巴巴的解释了一句。

男人绷着脸大步上前,一把攥住了她的胳膊,将胳膊上的伤口送到她的眼前,冷声说,“一下子划出这么多伤口,你还真本事啊?来,你再划一个给爷看看?”

此时,他眼中早就没了刚才跟她狎昵时的亲热,那咄咄逼人的样子,不像是在跟自己的女人说话,倒像是再审贼问案似的。

沈若梅卡巴这眼睛,真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了,只想自己快点昏过去,兴许昏过去他就不会再追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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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梅幸福的婚姻生活正式开启,这只是餐前的开胃小菜,后面会给她加大餐。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51章 生不如死

沈若梅本就不是什么聪明伶俐的,这种情况下,更想不出什么应对的好主意,只好两眼一翻,慢悠悠的倒下去,想装昏蒙混过关。

‘昏倒’时,李大官人还正拉着她的胳膊呢,只要他轻轻拉一把,就能把她拉到怀里,避免她摔倒了,然而,在她倒下的刹那,他却把手松开了,人还退后一步,眼睁睁的看着她摔倒在地上。

虽然是慢悠悠的倒下的,但毕竟是摔,还是也很疼的,特别是她现在还光着呢,大冬天的,躺在冰冷的地砖上着实的冷啊!

“爷,沈姨娘昏过去了,咋办啊?”一个丫头请示。

李大官人面无表情的说:“把她弄醒了!”

那个曾被沈若梅罚跪的丫头听了,立刻操起盆子从浴桶舀出一盆水,哗啦一下泼在了沈若梅的身上,动作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

水一泼到身上,沈若梅‘嗷’的一声坐起来,身上刚缓解的痛意霎那卷土重来,席卷全身,而且是痛上加痛,比上回还要痛上好几倍。

沈若梅疼得都要变形了,捂着伤口在地上张跟头打把的,一会儿坐起来,一会儿倒下去,一边扑腾嘴里还一边声嘶力竭的尖叫着,就跟被抹了脖子的鸡最后挣命似的。

扑腾了一会儿,她噗通一声脸朝下的趴在了地上昏过去了,这下子不是装的,是真的昏过去了,硬疼昏过去的。

李大官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无意中看到她屁股上被刺的那个歪歪斜斜的“贱”字,顿时厌恶的撇过头,转身离开了这座院子,真是恶心死他了,还得继续跟这么一个肮脏低贱的女人周旋,要不差湛王吩咐他慢慢的折磨她,不叫她一下死了,他才懒得跟这么个寒碜的玩意儿打交道,早把她打发地底下去了。

主子走后,一个丫头见沈若梅还躺在地上呢,便要上前去救,却被另一个拉住了。

“爷是生气走的你没看出来吗?说不定故意把她丢在这儿惩罚她呢,你欠欠儿的救了她,万一爷再怪罪你,你担待得起吗?”

那丫头一听,迟疑了一下,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一眼看到沈若梅屁股上的那个“贱”字,她顿时瞪大了眼睛,同时也把救她的念头放弃了!

主子可是个挑剔的有洁癖的人,不干不净的女人他断不会要,别说这个沈姨娘长的不咋地,就是她长的跟天仙一样美,就冲她屁股上这个字,主子都绝不可能要她了,也就是说,她离被废不远了。

她可犯不上去伺候这么个没有前途的下贱东西,呸!

于是,两人自顾着出了净室歇着去了,把沈若梅一人被丢在净房里,在地上足足趴了半个时辰之久。

半个时辰后,沈若梅悠悠的醒来了,此时她身上的伤口已经不那么疼了,只是光着身子在瓷砖上趴了这么久,浑身冷的慌,冻得她都淌出清鼻涕了,李大官人早就不知去向,连两个丫头也不知所踪。

看起来,大官人肯定是生她的气了,不然也不会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不管了。沈若梅心中很难过,懊恼不已,但是又不敢去怪罪大官人,只好把一肚子的火气撒在了两个丫头的身上。

“兰丫,菊丫,你们两个骚比死哪去了?”她嗷唠一声喊了一嗓子,手撑着地面站了起来。

兰丫和菊丫是她给两个丫头取的名字,其意不明自喻,因为她恨沈若兰,连带着也恨肖似沈若兰的沈若菊,所以特意给两个丫头取了她们的名字,这样她就能日日叫着她们的名字使唤,随意的打骂侮辱,也算是变相的出了心头的那口恶气罢。

兰丫和菊丫两个听到她的动静,急忙向净室走去,没等走进呢,沈若梅已经气冲冲的从净室里出来了,她赤着身子,一脸的怒气,见到兰丫和菊丫,二话不说就抡起胳膊去扇她们的嘴巴子。

兰丫和菊丫之前还念着她是主子,不敢对她不恭,菊丫被她莫名的撵到外面罚跪一个小时也没敢违背,但是今天看到爷那般对待她,又看到她屁股上刺得那个“贱”字后,便都不再把她放在眼里了。

一见她的巴掌呼过来,兰丫和菊丫一人擒住她一只手,冷笑道:“姨娘不要动气,爷走的时候交代了,等您醒过来叫我们接着问您呢,您身上的伤痕到底是咋来的?”

沈若梅见两个丫头竟敢反抗她,公然跟她动手,气不打一处来,正一蹦三尺高的要跟她们撕扯,又听到说大官人告诉她向她们交代伤口的原因,立马就不敢那么冲了。菊丫还接着补刀说,“还有,您屁股上那个字是咋回事儿?谁刻上去的?爷还叫您把这事儿爷交代清楚了呢!”

沈若梅还不知道自己的屁股上被刻了字呢,听菊丫这么一说,顿时一脸的蒙逼,不知所措。

“字,啥字啊?我屁股上怎么会有字呢?”她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屁股蛋子,好像要找到菊丫说的那个字似的。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屁股上被刻字的事儿呢,当时被刻完字时,她刚被那群混混糟蹋过,浑身上下哪都疼,受伤的地方也很多,当初屁股也确实疼来着,但是她不知道是被人拿刀子给刻的,还以为是在被施暴的过程中划坏的呢,也没有留意过。

后来在牛家村接客,认识的孤老虽多,但都是一帮不识字的村牛,便是认识字的,也都是斗大字不识几个,认得‘贱’字的还真少之又少呢,星崩那几个认识的,也都为了能在炕上尽情取乐,便都没跟沈若梅提那个让字,免得她羞愧了闹情绪,在炕上发挥不好他们可就吃亏了,所以直到现在,沈若梅还不知道自己被“纹身”的事儿,兰丫和菊丫说起来时,她还不相信呢。

兰丫嘲讽的说,“那么大的一个字儿明晃晃的在您屁股上刻着呢,不信的话照镜子看去!”

沈若梅看她说的言之凿凿的,不像是在糊弄她的样子,心下一急,也顾不上跟她俩算账了,甩开她们的手后直接跑回了屋子。

屋子里的妆台上竖着一面直径三十厘米的铜镜,沈若梅冲到妆态前,背对着镜子又扭过头去看,果然在镜子中看见了自己的裸体,右边的屁股蛋儿上,可不正有一个字么!

沈若梅吓坏了,跳着脚儿的尖叫,“这是咋回事儿啊?我的屁股上怎么会有字呢?谁干的啊?”一边尖叫,还一边用手使劲儿的擦,可是刻上去的痕迹,又岂能用手擦掉?

沈若梅拼尽全力的擦了几下,把屁股蛋子擦红了字也没掉,她又跑到净房拿毛巾蘸着水擦,差点儿把屁股蛋子擦秃噜皮了,那个字还是没掉。

完了,这字还真是刻上去的,真擦不掉!

沈若梅失望的把毛巾丢在地上,扭着脖子看着镜子的屁股,心中升起一阵悲哀和绝望!

她的屁股被刻了字,还被大官人也看见了,完了,全完了,他一定会就此嫌弃她的,这下可毁了……

菊丫看见沈若梅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别提多解气了,那天被她抽了个大耳光,又罚她在院子里跪那么久,害得她得了风寒,大病了一场,要不是她年轻身子骨壮,这会子十有八九都落床了!

因为这,她都恨死这个沈姨娘了,这会子见这贱人这副丧打忧魂的模样,她心里自然是无比的爽,还不忘好心的告诉她,“沈姨娘,您屁股上这个字读‘贱’,想必您也认识吧!”

沈若梅的识字量很小,还真不认识这个‘贱’字,虽然不认得,但是却明白这个字的意思,听到自己的屁股上被刻了这么具有侮辱性意思的一个字,沈若兰更痛苦了,沈若梅嘴唇哆嗦着,看着菊丫嘲弄讥讽的样子,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对了,您还没说这字是谁刻上的呢?还有您身上的伤,到底是咋来的啊?爷之前交代过,叫您告诉我们,我们好回他去啊…。”

兰丫也在一旁奚落着她,全然没有了往日对她那副小心翼翼,恭恭敬敬的模样。

菊丫说,“姨娘还是老实的交代吧,大官人平生最恨人撒谎,要是您能老老实实的把事情交代清楚,没准大官人还能对您网开一面呢!”

“谁说咱们爷平生最恨人撒谎了,他最恨的是女子不贞好不好,您忘了之前的薛姨娘是怎么死的了吗?”

“哦,对呀,我想起来了,大官人最恨的是女子不贞啊,之前的薛姨娘不过是给她表哥做了一身衣裳,就被大官人命人吊起来扒光,一顿鞭子抽得浑身上下没一寸好地方,死的时候身子都烂了,啧啧……”

“啊——你们给我出去,滚出去——”沈若梅在她们的嘲讽和恐吓下,终于崩溃了,她捂着耳朵尖叫起来,叫了几声,又捡起妆台上的胭脂水粉,劈头盖脑的向兰丫和菊丫砸去。

兰丫和菊丫见她疯了似的样子,怕她真的伤到她们自己,就赶紧躲了出去。

跑到外面,兰丫对菊丫说,“咋办啊,你看她现在这副样子,好吓人啊!”

菊丫轻蔑一笑,“有啥好怕的?她还能吃了咱们怎地?就算她想吃咱们也得咱们让她吃算,哼,就冲咱们爷今儿对她的态度,还有她屁股上那个‘贱’字,我敢保证,爷往后肯定不会再上这院儿来了,咱们也不用怕她了,她要是再敢欺负咱们,咱们就像刚才似的,给她点儿颜色看!”

这话倒是很对兰丫的心思,她朝门里看了一眼,笑着说,“也是,一个荡妇破货,还真不配咱们伺候,走,咱们找萍儿她们说话去,别理这个浪货……”

两人有说有笑的走了,把沈若梅一个人留在了屋里。

从此,俩人再也不肯好好的伺候她了,别说是给她端茶倒水,打扫房间,就连每天去给她取菜端饭的活儿都不正心干,每次给她端饭菜连食盒都不用,直接用托盘,大冬天的,那些饭食从后厨端回到她们院子,都是凉透的,端回来的还都是些不堪之物,不是骨头就是菜汤,各种剩饭剩菜参杂在一起,应该是奴才们吃完倒在一起留着喂狗的,从狗食里匀出来的。

沈若梅吃了好几天极致的食物,过了好几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如今却境遇突变,竟被安排吃这种肮脏不堪的狗食,两个丫头还不时的挤兑她、给她气受,连屋子也不给她烧,寒冬腊月的,屋子冷的跟冰窖似的,她差点儿被冻死。这巨大的落差,让她如从天堂被打入到地狱一般,简直生不如死!

她不傻,出了屁股刻字这种事儿,李大官人肯定会嫌弃她,不会再宠爱她了,虽然万般不舍,但她也知道自己留在李家也没有出头之日了,就想要回娘家去,不做这个豪门姨奶奶了。

但是,她刚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就遭到了兰丫和菊丫的嘲笑,“沈姨娘,你做什么春秋大梦呢,还以为自己是正妻咋地?能跟丈夫和离夺休,别忘了,你就是个小妾,根本没资格决定去留的,别说你的去留不由你,就是你的生死都得由着咱们爷和夫人说了算,哪轮得到你想不想,愿不愿意?”

沈若梅一听这话,顿时又崩溃了,吵着嚷着的要见大官人和夫人,想求他们做主放自己回去!

李大官人和夫人可不是她想见就能见到的,沈若梅从打嫁进来,还没见过夫人呢,更不知道夫人住在哪,她冒冒失失的在府里跑了半天,也没找到大官人和夫人。急得她又哭又嚎的跳起脚儿来,这套农村泼妇的做派,倒霉催的被老夫人给撞见了。

李老夫人最重规矩来,见沈若梅这么上不的台面,一怒之下下令打她五十个大嘴巴子。还把她禁足在了,下令没有她的允许永远都不许她出来,连那两个丫头都给撤回来了,每天就只有一个老婆子到时间给她送饭,送的还是那些肮脏的不堪之物,她爱吃不吃,不吃就饿死!

沈若梅一个人孤零零的被困在冰冷豪华的院子里,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想死的心都有了,偏偏她又是个贪生怕死的,不管到了什么地步都断断舍不得死,只好在李家苦苦的熬着,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

沈大爷和沈大娘并不知道沈若梅在李家的遭遇,还以为她过得很好哩,老两口儿带着沈金存,住在李家给的那座两进的宅子里,安静度日。虽然梅儿出嫁时没给他们啥钱,但是沈金存每月也不少赚,赚回来的钱都交给他爹娘支配,所以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还算是宽裕,沈大爷和沈大娘也十分满足!

中旬的时候,老两口儿特意回了靠山屯儿一趟,准备回去参加沈若兰的婚礼,沈大爷是带着满满的祝福去参加侄女的婚礼的;沈大娘则带着显摆卖弄的心思回去的,如今她闺女嫁给了吉州城的首富,他们现在吉州城住的可是两进的宅子,还有,他们老两口现在都穿着绫罗绸缎了,她还有两只银簪子,这可是靠山屯儿的老娘们们比不了的,足够她满屯子炫耀了!

回到靠山屯后,沈大娘却深深的失望了,因为屯子里的男女老少们都很忙,要么在作坊里干活,要么到城里去卖粉条子去了,可屯子只有几个动弹不动的老人和几个不会走路的小奶娃子闲着呢,她想找个显摆的对象都没有,每个人都在忙着赚钱,谁也没空陪她闲扯。

这段时间,沈若兰的作坊又扩大规模了,每个作坊里都有好几百号人在干活,因为沈若兰已经开始跟段夫人合作,她负责生产,段夫人负责售,有段夫人的娘家和段家做后盾,沈若兰的买卖出奇的好,常常一卖就是几千斤几万斤,都快要把沈若兰家储存的土豆用完了。

另外,淳于珟给她家的那几十间铺子也陆续的开起来,沈若兰觉得铺子光卖粉条和干豆腐太单一,就把辣白菜又开发出来,连粉条带干豆腐,再加上辣白菜一起卖,这几样东西都是又好吃又便宜的,很受百姓们的欢迎,都卖的快要飞了

为了供应得上市场的需求,家里不得不再次扩大生产规模,之前雇的工人已经不够用了,沈若兰便大手笔的把附近几个村子想干活、能认真干活的村民都雇了来,在作坊里十二个时辰轮轴转,大力的扩大生产量,以确保供应。

沈大娘兴头头的回到屯子里,本打算好好的显摆一番呢,结果连个显摆的对象都找不着,看来,这屯子真的是变了,变得她都有点儿陌生了。

从前,一到冬天的时候,大家都躲在家里猫冬,想找个人说话唠嗑,随便吆喝一嗓子就能喊来一屋子人,可是现在,满屯子找也找不到一两个闲人了。

她想显摆,也只能等着作坊下工再看看了……

哎,想高调一下,咋就这么难呢?

**

此时,京城皇宫的后宫里

建安帝坐在榻上,低头看着吉州来的飞鸽传书,越看脸色越阴沉,皇后就坐在他不远的地方,正低着头给他绣一件睡衣,夫妻俩默默相对,倒是一副夫唱妇随,恩爱有加的样子。

忽然,‘啪’的一声响,一个杯子飞出去了,砸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陈皇后吓了一跳,赶紧撂下手中的睡衣站了起来,小心翼翼的说,“皇上息怒,皇上这是怎么了?”

建安帝气冲冲的将手里的信掷在地上,说,“你自己看!”

陈皇后急忙走过去,早有太监帮她把那封信捡起来,双手呈上。陈皇后接过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和皇上一样,也是越看脸色越阴沉,最后脸竟黑的像一盆水似的。

信是陈秉荣写来的,内容是向皇上告发湛王淳于珟。

据他这段时间的调查,湛王在吉州驻守时期曾私做兵符,可以利用兵符擅自调遣北军三十万大军。也就是说,陈炳荣现在虽然是名义上的北军大将军,但实际上北军的军权还是在湛王的手中呢,只要他拿出兵符登高一呼,这三十万大军还是他的,皇上都调遣不了,他也只是负责拿粮饷供养这三十万大军罢了。

另外,淳于珟现在已经离开了吉州城王府,住到了离沈姓女子家不远的山里了,并在那山里盖了宅子,看起来像是要归隐田园似的。

但是,据道行高深的无极道长说,湛王的新宅子就盖在卧龙山的龙脉上,是整条龙脉中龙气最盛的地方,有那般充盈的龙气养着,这宅子里迟早能出真龙。

看完信,皇上和皇后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本就担心老七起异心,之前他抛弃兵权和王位,跟那个沈家姑娘去了,他们还以为是他们错怪了他呢,不过照现在看来,他的那些做法不过是用来掩饰他野心的手段罢了。

“呵呵,好啊,很好,好个心机深沉的老七,朕还真以为他是个情种,为了个女人抛下一切,去归隐了田园呢,原来是在阴朕呢。”

皇后担心的说,“皇上,那可怎么办呢?老七心怀不轨,咱们用不用跟母后说一下。”

“不用,母后从来都是向着老七的,要是跟她说了,她肯定得跟老七通风报信,还得拦着朕除他。”建安帝冷飕飕的说着。

陈皇后听到他最后一句,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皇上……您说,要除掉……老七?”

“是。”

建安帝坚定的说,“他不守臣子之道,觊觎神器,朕实难再容他活下去了,若只管念及兄弟情分留着他,万一有朝一日养虎成患,就追悔莫及了。”

陈皇后道,“既然皇上心意已决,那就请皇上务必一击中的,免得杀他不成再惹怒他,徒惹麻烦。”

“朕知道。”建安帝眯着眼,“世人都说老七练就一身绝世神功,朕会派最得力的人去办的,绝不能叫他逃脱了。”

“皇上英明,除掉老七,皇上就可安享天下可,高枕无忧了。”皇后憧憬的说着,仿佛之前有老七的存在,皇上一直吃不好睡不好似的。

事实上,淳于珟的存在,确实让建安帝,吃不香,睡不着了,只是这话他从未对别人说起过。

他是十岁那年被父皇封为太子的,记得册封之前,父皇曾向国师询问过,“此儿可是有大福气的?”

当时国师盯着他的脸看了半天,没有直说他是否有福气,只说了一句,“皇后娘娘生出来的,必是有大造化的。”

刚说完这句话,就有后宫的太监来报,说皇后生了,生下一位小皇子。

父皇当时急着去看老七,没有深究国师这句话的意思,但是他却放在心里了。

他总觉得,国师没有直接说他是个有福气的,而是说皇后娘娘生出来的,母后生了他们两个呢,也就是说他们两个都有可能,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那牛鼻子说的不是他,而是老七。

这个疑惑一直被他藏在心底,从不曾对人说过,这些年,他一直没有放松对老七的监视,想看出老七到底是不是国师说的那个有大造化的。

然而,查了几年都一无所获,他怀疑自己派出去的人被老七收买了。所以这次特意派出了自己的亲小舅子,陈炳荣也果然没让他失望,真个把老七心怀不轨,意图谋反的证据给找出来了。

证据确凿,他杀他也可以心安理得,不用怕遭天下人诟病了。

其实他早就想这么做了,只是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而已。现在借口终于有了,他也懒得去深究这借口的真假,直接就把人派出去了。

陈皇后也巴不得皇上除了淳于珟呢,淳于珟手握重兵,万一将来谋反了,她儿子性子软,可怎么抵挡他的虎狼之师呢?

所以,皇上要杀淳于珟,她是举双手加双脚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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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2章 显摆【一更】

“啧啧,都说人是衣裳马是鞍,这话还真是不假呀,你们瞅瞅我姐,穿上这一身缎子衣裳,是不是比从前年轻多了?脸色(san)也比从前好看了,我瞅着呀,她现在就跟个二十多岁的小媳妇似的呢……”

早上,沈若兰去辣白菜的作坊时,刚进院儿就听到屋里于二坏夸张的声音。

接着,屋里又传出了几声附和的赞美,沈若兰推门走了进去,见几个做辣白菜的几个老娘们正围着大娘说话呢。

此时,沈大娘穿着一身锦缎裁制的棉褙子,头上梳着整齐的发髻,上面还别了两根挺大的银簪子,正挺着腰板儿坐在炕沿儿上,学着大户人家夫人的样子,矜持的笑着,看起来土不土洋不洋的,很是好笑。

“哟,兰丫来啦。”

沈大娘见沈若兰来了,主动打起了招呼,像忘记了上次在她家闹的不愉快似的。

沈若兰一看大娘的这身打扮,又见她脸上带着几分得意之色,就知道她是来臭显摆的,不由得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怪不得沈若梅总是一副肤浅轻狂的样子呢,原来是继承了她娘的基因啊。

从前她看着大娘还算准成稳当,看现在看来是她看走眼了,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改不了虚荣的毛病,刚点儿钱就出来得瑟显摆来,恐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家发财了似的,真是狗肚子装不下二两香油啊!

沈若兰瞄了沈大娘一眼,淡淡的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她了,之后就径自走到地中间的铁炉旁烤手。

她可以断定,大娘的手里肯定也没有多少钱,手头上的那点儿钱顶多也就够她出来显摆一下,装装门面罢了,因为她了解沈若梅,虽然沈若梅嫁给了吉州首富,可是按沈若梅的那自私的性子,是舍不得给她爹娘多少钱花的,有钱她还得留着自己花呢,怎么可能给别人花?

大娘打扮成这副样子跑过来,无非是想眼馋这帮老娘们儿,让大伙羡慕她,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另外,也是为了在她面前嘚瑟嘚瑟,气气她,因为她听信了沈若梅的话,一直以为是她找人把沈若梅拐走的,心里边一直恨着她呢!

沈大娘心里痛恨沈若兰,沈若兰的心里也不待见她,自从上次被沈若梅烫伤,沈大娘又是那样一副表现,沈若兰就不在把她当成亲人和长辈看了,因为这样的人不配得到她的尊重和爱戴,要不是看大爷和福存哥、金存哥的面子,她早就把她轰出去了,还能由着她在自己的地盘上‘巴巴?''''''''''''''''

沈大娘见沈若兰对自己带搭不惜理儿的,心里十分生气,带笑不笑的说,“兰丫啊,我跟你大爷这次回来呢,就是为了喝你的喜酒的,不然这死冷寒天的,吉州又离咱们屯子好几百里的道儿,我还真不愿意来回折腾呢。”

本想卖个人情,让沈若兰说几句感激她的话,她也好端端架子,摆摆谱。没想到沈若兰就像没听见似的,自顾的拿着炉勾子勾起炉盖子,往里面添了几块碎木头,之后盖上炉盖子接着烤火,完全不鸟她。

沈大娘正生气呢,一个外村子的女人吃惊的说,“沈嫂子,你还要回吉州去呀?”

这女人是司家洼子的,跟沈大娘只是认识而已,不大知道老沈家的事儿,于二坏听到有人打听,没等她姐说话,她就抢着回答,“可不得回去咋的,人家现在在吉州有房子了,是城里人儿了,哪会儿住咱们这鸟不拉屎的乡下啊!人家现在住的还是两进的大房子呢,就像兰丫家房子那么大,气派着呢!”

“哎哟,是吗?那可真了不起得,是跟嫂子真是好命啊,不声不响的就发大财了。”那个老娘们儿很捧场的恭维了一句。

沈大娘听到别人羡慕她,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得意的笑道,“我们哪有发财的本事啊?还不是姑爷聘梅儿时给的聘礼,就我们两口子这点儿能耐,不吃不喝得的一辈子也买不起吉州城的二进大宅啊,你们不知道吉州城的房子有多贵啊?说出来都吓死人呢,就我们现在住的那个栋宅子,得上千两的银子才能买下来呢,我们俩可买不起,就我们两口子这样的,累死累活干一辈子,也顶多够在靠山屯儿这个地方盖个兰丫家那样的宅子吧。”

炫耀了一番自家闺女的聘礼,在顺便把沈若兰家的宅子贬低了一下,沈大娘觉得爽极了,现在她那俩儿子都不在沈老二手底下这儿做事了,她就不用再怕这死丫头了,如今是想说啥就说啥,想挤兑她就挤兑她。

沈若兰听到沈大娘那番话,不由得暗暗发笑,或许那位首富真的给他们家一座宅子做聘礼,不过按照沈若梅的性子,是不会把宅子留给她爹娘的,肯定是把房契和地契自己拿着,他爹娘顶多能有居住权,绝对没有拥有权。

那些不晓得底细的老娘们听到沈若梅的聘礼竟然是一座城里的大宅子,都给镇住了:“啥?给了一栋两进的宅子做聘礼,这手笔也太大了吧?乖乖,我家闺女成亲时姑爷就给了一两银子和四只大鹅子,我还给陪嫁回七八百文钱的东西,照你们家梅儿的聘礼比起来,我们家真是不能活了啊!”

“人家梅儿长的多俊啊,是咱们这种人家的闺女比的起的吗?所以就别比了,都说人比人的死,货比货得扔,咱们既然生不出梅儿那么俊的闺女,咱们也就别跟人家比较了。”

这番恭维让沈大娘十分受用,她摸了摸头上的发簪,高傲的笑了一下,说,“其实,这宅子只是聘礼中的一样,除了这栋宅子,姑爷还给了一千两银子,一匣子头面首饰,十匹上等的彩缎呢。”

“哎我的娘啊,那么多?那你们两口子这辈子躺着花也花不完呀?好几千两银子呢,啧啧,够花好几辈子了的吧。”有人惊叹道。

沈大娘笑了笑,低调的显摆说,“够花几辈子的倒不至于,但是这辈子是不愁没钱花了。”

她之所以敢说这样的大话,倒不是指着沈若梅能给她钱花,而是她那两个儿子在吉州都混的挺好的,他们家将来的日子肯定不会差。

沈若兰站在炉子边儿上,一边烤火一边听着大娘没脑子的吹嘘,只觉得再呆下去耳朵都要中毒了,她拢了拢身上的披风,转身就往门外走去。

沈大娘见沈若兰沉着脸一言不发的要走,还以为她被梅儿的好姻缘给刺激到了呢,因为梅儿嫁的可是吉州的首富,一辈子都能吃香的喝辣的,受用不尽;而她嫁的只是个籍籍无名的落魄公子,说白了也就是个比乡下人略多点儿钱的山里汉罢了。

一看沈若兰要走,沈大娘急忙叫住他,脸上还带着胜利的笑容,笑吟吟的说,“兰丫,别急着走呀?大娘好容易回来一趟,你就陪大娘说说话呗,对了,大娘还没问你呢,你那女婿也给你下聘了吧,都给你些啥聘礼呀?说出来也给大娘听听呗,正好大娘也跟着乐呵乐呵。”

沈若兰看着她这副得意洋洋,自以为是的样子,懒得理她,就冷冷说,“我嫁的就是个普通人,聘礼也都是些寻常的东西,没啥好说的。”

见沈若兰不肯说,沈大娘便断定她的聘礼肯定都是些不堪的东西,根本不能跟梅儿的比。于是也更得意,更自豪了,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惋惜的说,“是吗?那可太可惜了,咱们就是离的远,要是离的近的话大娘肯定不会叫你随便定亲了,你梅姐嫁到了李家去了,你往后不就是李家的亲戚了吗?有李家这棵大树罩着,将来还愁没有好姻缘吗?你爹娘也是的,你才十四,急着嫁人干啥啊?”

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话,沈若兰再也忍不住了,说,“好姻缘的话就算了吧,我可没那么大的福分去给人家当妾去,就我这性子给人家当妾也当不明白,整不好几个月就得叫人家给赶出来,没准儿还得连累家人挨打……”

沈大娘一听这话,老脸腾的一下红了,一下子听出兰丫在拿梅儿当妾室这事儿说话呢,顺便还拿梅儿之前被老丁家撵出来,老头子被老丁家打的事儿臊皮她。

她涨红了脸,想了一会儿,冷笑说,“也是哈,这人呢就贵在有自知之明,从前在吉州时,看你跟湛王走动的近,还以为你要进湛王府去当妾呢,没想到你倒想得通,知道自己当不好这个妾,就回屯子来嫁老实人了。其实这样也挺好的,虽然没进湛王府,但起码也跟着湛王捞了一套富贵啊!”

她故意把沈若兰之前跟湛王走动的近的事儿抖了出来,还告诉大家这死丫头之所以有钱,是靠傍男人傍来的,以此来破坏她的名声,好让人知道她是个不检点,不知廉耻的人,然后再看不起她,以达到她抹黑她的目的。

大伙儿一听沈若兰竟然还跟湛王又瓜葛,不由得都又惊又怕,在乡下人的眼中,一个镇衙门的衙役都是高不可攀的大官了,王爷的话,那得多大的官儿啊?张几个比自己个眼睛啊?

沈若兰看到大伙儿的目光齐刷刷的向她看来,一点儿都不害怕,还笑意研研的对大伙儿说,“你们听听这话让我大娘说的,好像我的钱是靠男人挣来的似的,我是咋把粉房子、干豆腐作坊开起来的,大伙儿都亲眼见的吧,我自己有挣钱的本事,用得着去靠男人吗?”

“我这个大娘啊,就喜欢听风就是雨,也不知打哪儿听来的,说我傍上了湛王,就信以为真了,她家沈若梅在吉州被拐子拐走的时候,她就找到我又下跪又磕头的,非逼着我去找湛王帮她救沈若梅去,你说我连湛王是高是矮,是老是丑都不知道,上哪去帮她呀,最后把我逼的没招了,跑出去躲了两个月才感回吉州……”

“啥呀?媚儿让人家给拐了?你快说说是咋回事儿啊?”听到沈若兰抛出的重磅消息,满屋子的老娘们儿都停下手中的活计,瞪着眼睛看着她,一看就是她报料的八卦引起大家的兴趣了。

沈大娘万万没想到沈若兰能把梅儿的这桩丑事抖出来的,她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接着又黑了,厉声喝道,“兰丫,你胡咧咧啥?没有的事儿你别瞎说,当心你大爷找你算账来。”

沈若兰才不怕他的威胁呢,她的做人原则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她一再挤兑她,挑衅她,她要是不给她点颜色看看,她还真以为自己是好欺负的呢。

再说,她(沈大娘)都不顾忌她(沈若兰)的名声,爆她(沈若兰)的料了,那她(沈若兰)还跟她(沈大娘)客气个啥,来呀,互相伤害呗,反正爆料的话,沈若梅的黑历史比她多多了,她随便拿出一条都够让他们一家一辈子在屯子里抬不起头了。

“我可没瞎说,沈若梅被拐的事儿在吉州府衙都有案底呢,大娘你这么快就忘了吗?”沈若兰的脸上带着气人的微笑,善意提醒,“你要是忘了的话我就提醒提醒你,别人你忘了可以,但是那个牛奎和他老娘你可千万别忘了,那娘俩当初为了挣钱,可是把沈若梅当成村……”

“沈兰丫!”

沈大娘一看沈若兰要把沈若梅当村妓的事儿抖出来,急忙断喝一声打断她,不让她再说下去了。

沈若兰被大娘这么一喝,立刻拍了拍胸脯,一副吓坏了的小白花的模样,“大娘,你喊这么大声干啥呀,吓死宝宝了!”

沈大娘瞪了瞪眼珠子,看到沈若兰这副无辜的死样子,气的都想上前来撕了她了,但是她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这屋子里的十几个老娘们儿都是靠着这个死丫头挣钱呢,绝不可能让她收拾到她,要是她真有点动做,只怕没等她靠近这死丫头呢,就得被这帮老娘们儿打趴下了,好溜须这个死兰丫。

沈若兰看着大娘又气又怕又拿她没办法的样子,不觉暗暗好笑,你说这人是不是脑子有病,自家闺女的黑历史比谁都多,就想找人家的小脚儿,这不是上赶着找抽吗?

沈大娘的脸一阵红一阵白,一阵青一阵紫的,眼中的情绪也几经变化,愤怒,威胁,害怕,最后渐渐的变成了哀求。

是的,她怕了,怕梅儿的老底被翻出来,要是梅儿做过村妓这种事儿被曝光了,他们还有啥脸在这屯子里做人啊?再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她今天的话传到吉州李家去,被李大官人给听到了,她的梅儿不就完了吗?

权衡之下,她决定不跟这死丫头抬了,放下身段儿先服个软儿,不然这死丫头真能把梅儿的那些事儿给周腾出来啊!

她咳嗦一声,说,“梅儿那些事儿都是误传,你别听啥就是啥,对了,你昨天干啥去了,我跟你大爷上你们家去,你跟你爹都不在家,我还跟你娘说了半天的话呢。”

这是在往开岔话呢,她想结束这个不愉快的话题,把话拉回来。

沈若兰却不想就这么便宜她,凭啥你想挤兑人就挤兑人,你想和好就和好啊?要是别的事儿她大不见小不见的也就过去了,可是大娘竟然拿着她的闺誉说事儿,就凭这点,她就绝不能轻易放过她。

“我昨天去县城办点事儿,我爹不放心我一个人来回走,怕我也像沈若梅似的叫人家给拐走,就陪着我去了。”沈若兰一边说着,一边折回身坐到了炕沿儿边上,看样子像是不想走了,要跟沈大娘好好唠唠似的。

沈大娘一见她折回身子,脸皮就抽了两下,又听到她说的那番话,脸上就更不自在了,一边给沈若兰使眼色,一边放轻了语调,说,“都说你梅姐那事儿是误传了,你咋还跟着瞎起哄了呢?哦,我差点儿忘了,我们这回回来,你大堂哥和你二堂哥每人给你捎回来五两银子的礼份子呢,银子都放你大爷那儿了,等回头我给你送过去。”

沈若兰还有半个月才成亲呢,沈大娘现在就提礼分子钱,就是为了让沈若兰看在沈大爷和沈福存、沈金存的份儿上,别再提沈若梅那茬事儿了,他们家都随她这老些钱了,她就嘴下留德放他们一马吧。

沈若兰最不差钱儿了,也不区区十两银子就能收买得了的人,她无视大娘求和的眼神,继续道:“大娘,我不缺钱,这钱你还是自己留着吧,万一将来沈若梅再像上回似的让夫主家给撵出来,你们手头上没点儿钱咋整啊?”

“诶?你这死丫头咋说话呢?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沈大娘本来还在用眼神哀求沈若兰不要再说下去了,但是听到沈若兰竟然诅咒她宝贝闺女被夫家撵回来,顿时不乐意了,撂下脸立立着眼睛叫起来。

沈若兰不紧不慢的说,“我实话实说呀,大娘您想想,沈若梅嫁的那个男人是吉州首富,富贵人家必定很挑拣的,人家要是知道沈若梅从前嫁过人,堕过胎,还被人拐到屯子里做过媳妇,人家还能要她吗?用脚后跟想都能想出来,肯定是不能要的啦,就是咱们乡下人找媳妇还想找个干净的哩,所以啊,沈若梅迟早会被扫地出门的,您最好做好心里准备,多存点儿钱,免得到时候抓瞎……”

“放你娘的螺旋屁,你才不干净呢,你才让人家扫地出门呢!”

沈大娘听到沈若兰那些埋汰她女儿的那些话,气得浑身直哆嗦,指着沈若兰的鼻子骂起来,“你个烂嚼舌根子的小骚比,不就因为梅儿嫁的比你好吗?你眼红了就这么埋汰她咒她,你好狠的心啊,你给我等着,我上你家找你娘说理去,我让你瞎bb……”

沈大娘哆嗦乱颤的站起身,一边骂一边向外走去,嘴都气的不好使了。

不过她还算是有点儿心眼子,没留在这儿跟沈若兰继续掰扯,不然,沈若兰一定会把沈若梅做过村妓的事也抖出来的。

见大娘败退,沈若兰冲她的背影笑道,“大娘,待会儿上我家找我娘告状时,别忘了把沈若梅故意拿开水烫我的事儿说一下,我还没跟我爹娘说这事儿勒!”

沈大娘身子一僵,没想到这么大的事儿死兰丫竟然没提,这要是换成梅儿,肯定会在第一时间哭着跑回来告状的。

既然兰丫没提这事儿,那她现在去提起,老二两口子肯定不会再为死兰丫说那些话责怪她,反而会在心里埋怨梅儿烫伤她哩,到时候锵锵起来也是她梅儿没理,毕竟死兰丫脚上的伤在哪儿摆着呢,而且吵吵起来的话,对梅儿的名声也会有影响的。

哎,算了,这次就算她倒霉好了,不跟那个死丫头一般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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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章 宝根多好啊【二更】

沈秀云凑过来,关心的说,“兰儿啊,梅儿故意拿开水烫你啦?烫哪儿了?烫坏了没有?要不要紧啊?想不到那个死丫头年纪不大,心思还挺毒的呢,我跟你说,这都是跟她娘学的……”

沈秀云一家三口儿现在都在沈若兰的作坊里干活,沈秀云做辣白菜,王万福和王宝根做干豆腐,一家三口儿加起来每个月能赚三四两银子呢,比之前辛辛苦苦种一年的地收入都多。

如今家里再也不愁吃不愁穿了,就是想吃肉也随时都能买得起,他们也知道自家的好日子是打哪儿来的,因此一家子都对沈若兰俯首帖耳,毕恭毕敬的,就连最倔的沈秀云也学会对沈若兰奉承讨好,溜须拍马了。

不过,沈若兰对沈秀云的溜须讨好并不感冒,她都烦死沈秀云了,要不是家里的工人不够用,像沈绣云、于二坏这样的人,白给她她都不带用她们的。只是现在家里的出货更不应求,加上她也不想在屯子里树敌,才勉为其难的用她们的。

这会子一见沈秀云贴呼过来,沈若兰顿时汗毛都竖起来了,在她溜须之前急忙站起身,说,“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不提也罢,你们先忙着吧,我去粉房子看看去……”

说着提步离开了,于二坏看着沈若兰走远了,悄悄的对沈秀云说,“秀云啊,不是嫂子挑唆,嫂子咋觉得兰丫不待见你这个姑姑呢?”

一听这话,沈秀云的脸一下子红了,不过随即恢复如常,她看了屋里众老娘们一眼,大声说,“那可是你看走眼了,兰丫这孩子打小就是冷淡的性子,不会热乎人儿,不过对我这个姑姑还是蛮好的呢,你是不知道啊,前几个月这孩子还要把她做水晶冻的方子和做点心的方子给我呢,要是能捞着那俩方子,那可就发达了,我二哥家就是靠这俩方子赚出这份家业的。”

“但是呢,我跟宝根他爹俩都是懒人,也不愿意出去操劳奔波,就没要那方子,还把那俩方子让给我老娘和秀英他们家了,他们两家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做呢,肯定都赚大发了……”

听到她这番往自己脸上贴金的话,作坊里人有的偷偷的撇撇嘴了,有的挤眉弄眼儿,大家都在笑话她。

沈秀云就是脸大,也不寻思寻思自己从前是咋对兰丫的,现在还想打着皇亲国戚的幌子抬高自己的身价,也忒不要脸了。

于二坏抿了抿嘴儿,把嘴角的笑意收起来了,凑到沈秀云耳边,压低嗓门儿说,“对了,我跟你说那事儿你咋想的?跟宝跟他爹商量了吗?”

沈秀云听了,咳了一声,抬起头四下看了看,见大家都去忙自己的活儿了,没几个人注意她,才小声说,“没商量,我咋想咋觉得不成,我二哥家现在发达了,菊儿那小丫头也养的跟个千金小姐似的,怕是看不上我们这小门小户的穷人家呀!”

“哎呀,你瞅瞅你这人儿啊,别人还没说啥呢,你倒自己先瞧不起你自己了,就算你们家比沈老二家条件差,但是架不住你们家宝根好啊,你看宝根这孩子长的……长的……”

于二坏刚要夸王宝根的长相,但是一回想王宝根那尖嘴猴腮的模样着实没有啥能夸出的地儿,想夸也无从下口啊!她清了清嗓子,又绞尽脑汁的寻思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形容词,“嗯……长的白白净净,一表人才的……配他们家菊儿丫不是正好吗?”

虽然“白白净净,一表人才”用来形容王宝根有点儿白瞎,但总算还贴点儿铺衬吧。王宝根长得确实白,白渣渣的,跟个白脸狼儿似的,乍看起来可不挺干净的咋的?

至于一表人才吗,呵呵,除了呆子傻子,任何男人都可以用一表人才来形容的,当然也适用于王宝根了!

“你想想,宝根要是娶了菊丫,你二哥家那么有钱,少不得赔价个千八百两的,那你们宝根这辈子不就妥了吗?天天啥活不用干,吃香的,喝辣的,还有老丈人给挣钱花,多好的事儿啊!”

“还有你们两口子,要是娶了菊丫当媳妇,你们不也跟着发达了吗?到时候媳妇儿都是你们家的了,她的嫁妆自然也得由你这个老婆婆说了算,还不是你想咋花就咋花,你想咋拿就咋拿,这好事打着灯笼都找不着呢,你还不抓点儿紧,万一你二哥把菊丫许配给别人了,你就擎等着后悔吧……”

于二坏不遗余力地撺掇着,把沈秀云撺掇得心潮澎湃的,真就在心里惦记起这件事儿来。

其实,于二坏也就是嘴上这么说说,她心明镜的,沈老二两口子根本不可能看中王宝根那个熊货,就王宝根那熊样的,别说是配人家亲亲的闺女了,就是配带娣和领娣都配不上呢!

只是,这天底下当爹妈的,哪有看自己孩子不好的呢?虽然别人都看不上王宝根,但是沈秀云和王万富福却认为自己的儿子好着呢,一点儿都没觉得他配不上菊儿,就是配不上菊丫,也是他们家条件配不上,而绝不是他们宝根配不上。

于二坏就是抓住了沈秀云和王万福的这个心理,才使劲儿的煽风点火,鼓动她去提亲的。

她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存粹就是为了看热闹。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种人,总喜欢做写损人不利己的事,只要自己开心,她才不管别人倒不倒霉呢,倒霉更好,她正好看热闹了。

于二坏正好就属于这种人,所以她才会屯子里的人背地里叫做于二坏的。

眼瞅着把沈秀云撺掇上道了,于二坏怀着坐等看戏的心里,又去忙活着干活去了,看热闹只是她闲着没事儿时的业余爱好,干活儿挣钱才是正经的呢,不然搁啥填饱一家老小的肚子呢?

**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十多天过去了,离沈若兰成亲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这天,沈若兰去了一趟县城,准备跟段夫人把之前在生意上的帐结一下,因为她三天后就要成亲了,婚后的一个月,她打算哪也不去,就宅在家里跟他度蜜月。(就算她想出来奔波,那个人也不会放她出来的),所以有些帐得先结了。

去找段夫人时,正好今天是段夫人的生日,沈若兰碰巧遇上了,少不得留下来给她过生日了。

现在的段夫人,已经不是之前那个病病殃殃,被妾室压得死死的可怜女人了,因为有沈若兰这层关系,加上段元焕已经不再迷恋花媚儿了,她已经恢复了掌家的权利,重新成为了段家最重要的女人了。

段元焕也对自己之前做的那些错事一一加以弥补,想要让解除妻子心中的芥蒂,让她还像从前那样爱他、体贴他,像什么都没发生过过似的继续跟他生活。

只可惜,这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有些错误,一旦犯下了,就再也无法挽回了。

段元焕对段夫人犯下的错误就是如此。虽然段夫人一直都对段元焕挺好的,客客气气,相敬如宾,没露出半分怨怼的情绪,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这个男人早就不是她深爱着的丈夫了,她的丈夫已经死了,眼前这个,只是个色欲熏心,宠妾灭妻的禽兽而已,她再也不会对他真心相待了!

段府的侍妾和通房们都非常的拥戴段夫人,因为段夫人性子平和,对她们也都不错,从来都不是拈酸吃醋不容人的,比那个吃独食儿的花媚儿强多了。

夫人生日,这些莺莺燕燕们都不用她自己张罗,就主动帮她置办起来。只是段夫人大病初愈,怕前来祝寿的人太多,把自己累坏了,就没有大摆宴席,只在后院摆了几桌,自家姐妹们一起吃顿饭便算过生辰了。

段元焕的妾室和通房加起来一共有七八个,再加上她们生的十几个孩子,大大小小的加在一起,竟满满登登的坐了三大桌儿,这还不算没来参加的花夫人呢。

花媚儿没来参加夫人的生辰酒宴,这段时间,花媚儿一直称病不出,既不来给段夫人请安问好,也不跟其他的妾室姨娘们往来走动,就只一个人呆在自己的院子里,过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

期间,段元焕去看过她两次,每次只呆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走了,大家也都看出段公子正在逐渐的冷落她,她离被废的日子也不远了!

为了讨好夫人,也是为了自己报仇,众姨娘们空前的团结起来,势必要趁着她败势的时候把她彻底给断送了,免得她再有东山再起的一日给大伙儿赌!

吃饭的时候,段元焕也在。

他之所以在,一是因为沈若兰在场,他有意前来相陪巴结,好让她能在湛王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二来,也是为了讨好段夫人,他之前一时错了主意,把妻子的心都伤透了,现在正积的弥补修复呢,不然她不原谅自己,万一跟沈姑娘说几句对他不利的,那他不就个儿屁了么?三来,也是为了作秀给沈若兰看,让她看看他浪子回头,知错就改的一面,从而告诉这个世界,他还是值得信赖的。(他还以为沈若兰跟段夫人的关系情同姐妹呢,怕跟夫人搞不好关系被沈若兰反感,然后再在湛王的耳边吹枕头风让他倒霉,所以现在他不敢不跟夫人好好相处啊。)

第四,他也是存着私心的,那就是为了跟她多相处些时候。

在不知道他是湛王心仪的女人之前,他也对沈若兰产生过强烈的兴趣的,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直到现还依然存在着,只是,在知道湛王对她感兴趣后,他就知道自己这辈子跟她是不可能了,凭湛王的强势,是绝不会把他喜欢的女人送给别人的。

所以,在明知道追求无望的情况下,他才把那份情感强行压制下去。

但是,压制下去不等于不存在了,那种蠢蠢欲动、既兴奋又新鲜的感觉还在心底萦绕着,只要见到她就随时可以苏醒。

他很喜欢这种感觉,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表现出来(怕那个杀人不眨眼的王爷啊),但是能跟她坐在一起吃顿饭,唠唠嗑,他就很知足了……

“诶,今儿是夫人的好日子,花夫人怎么没来啊?”饭桌上,韩姨娘看了一圈儿,随即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娇滴滴的问了一声。

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很受宠,所以难免有些侍宠若娇,别人不敢提的话茬,被她大刺刺的提出来了。

段夫人笑道:“花夫人身子不好,所以来不了了!”

多姑娘(通房)笑着说,“就算是身子不好,赶上夫人这么大的日子,也该过来磕个头啊?这样不声不响的就不来了,也太没规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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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章 花氏的阴谋

“诶?真是怪了,孩儿今早从花夫人院子经过时,还听到她在里面打骂丫头呢,那声调高亢的很,一点儿都不像是有病的样子,怎么这才半天的功夫就病了,还连母亲的寿宴都参加不了了呢?”润哥儿奇怪的说道。

那满脸疑惑的样子,似乎真是想不通花夫人为什么来不了似的。

沈若兰看着这孩子,心中有点儿难受,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这么小的孩子就没了天真浪漫,开始配合大人开始玩儿起心机了,真是难为他了?

听到润哥儿这么说,段夫人道,“真的吗?你没听错?”

没等润哥儿回答,另一个妾室抢着道,“妾身也知道这事儿,花姨娘打骂的丫头叫五儿,跟妾身身边儿的大丫头四儿是姐妹,五儿挨打后,四儿还还偷偷的去看过,说打的好狠呢,是用鸡毛掸子抽的,抽了几十下子,把那丫头抽得浑身上下都没好地方了……”

茯苓说,“是花夫人自己动手抽的吗?”

妾室道,“正是呢,要是别人也不能下手那么狠了。”

韩姨娘冷笑道,“看来,花夫人也没什么病吗?不光能亮着嗓门儿骂人,还有力气暴跳如雷的打人呢,要是病了,哪有那么大的力气打人骂人呢?想来就是不想给夫人祝寿,借病推脱罢了。”

段夫人听了,苦笑道,“由着她去吧,她素来就这这个样子,你们也不是不知道,若真跟她计较起来,又该叫爷为难了。”

说罢,歉意的对沈若兰说,“沈妹妹,真是惭愧的很,我治家不严,让你见笑了……”

沈若兰可不想掺和他们家的这些破事儿,就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没有说话。

这时,段元焕却忽然出声,“去把花夫人叫来,叫她给夫人敬酒拜寿!”

他可不能叫沈姑娘看到他家里如此没有规矩,之前偏宠花氏坏了规矩的事儿已经传到了湛王的耳朵里,湛王是最重规矩的,肯定会因为那事儿对他心生质疑的,他可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要是让湛王知道他还这样糊涂昏聩,说不定会厌弃他,觉得他连自己的后院儿都管不好,不配帮他管理那些财富了!

那他岂不就成了弃子了,湛王身边不养无用的人,弃子的下场,他用脚后跟想都能想到的。

所以,当机立断的下令,没有半点含糊。

座上的几个姨娘和通房们见夫主要花氏来给夫人敬酒,都觉得解恨不已,各个笑面如花的做等着看花氏的好戏了。

只有段夫人没有露出幸灾乐祸的神色,反倒温婉的劝说,“算了,既然花妹妹不愿意来,夫君就别为难她了,她的脾气你又不知不知道,惹恼了她,万一做起来,当着沈妹妹的面儿也不好看。”

段元焕一听这话,顿如火上浇油一般,冷声道,“咱们这样的人家,岂是由着她想闹就闹的?她若能安分守己的守规矩还好,若不能,这后院儿里也不缺她这一个了……”

听到他这么说,段夫人脸上稍稍为难了一下,无奈的说,“既然夫君执意如此,那你们便去请吧,只是到那了记得好好说,不要把她惹怒了。”

完全是一副忌惮她的样子,段元焕见赵氏这般忌惮花氏,不由得一阵没脸,当着外人的面,正室夫人怕一个平妻怕成这样,别人会怎么看他呢?

没脸归没脸,但都是他纵出来的,就算他觉得面子上不好看,现在也是有苦说不出了!

被打发出去请花夫人的丫头很快就回来了,身后只跟了一个花夫人的贴身侍婢,并没有花夫人的影子。

“爷,花夫人早起身上就不爽利,来不了了!”花夫人的贴身侍婢立在在段元焕面前,小心翼翼的向他禀报。

话音刚落,就听韩姨娘“嗤”的一声,“身上不爽利还有力气打人骂人?我看是叫她不是身上不爽,是让她来给夫人敬酒她才不爽的吧。”

那个婢女垂着头,没敢接话。

段夫人大度的说,“就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算了,不管她了,咱们乐咱们的,她不愿意来就是把她强拘了来也没什么意思。”

多姑娘听了,义愤填膺的说,“夫人此言差矣,是咱们爷亲自打发人请她来的,她推诿着不来,可不光是不敬夫人,还是没把爷的命令放在眼里。这会子席上还有客人呢,她当着客人的面折了咱们爷的面子,夫人怎么能由着她去呢?”

“就是,她不过是个平妻,又没有子嗣,凭什么敢这么嚣张?竟然连爷的话都敢不听,这要是传出去,叫外人知道咱们爷在家里连个平妻都管不住,外人会怎么看咱们爷呢?咱们爷岂不是很没面子?”某个妾室接道。

段夫人被这两个女人一说,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只好无助的看向了段元焕,想叫他拿主意。

“夫君,怎么办呢?”

段元焕下意识的向沈若兰看了一眼,见她垂下眸子,眸光中似有几分讥笑之意,这点笑意被心虚的他解读为她在嘲笑自己,笑话自己治家不严,连个平妻都管不住呢。

脸上一阵燥热,有点儿挂不住了,段元焕‘啪’的一拍桌子,怒道,“去告诉她,要是一炷香的时间她还没滚过来,就叫她滚出段家,爷即刻给她休书。”

**

花夫人出身娼门,孤苦无依的一个人,如今被毁容,又作死得罪了段夫人和段元焕的那些妾室,所以,她是不能离开段府的。

留在段府里,虽然段夫人和那些妾室们会挤兑她,时不时的给她气受。但是,有段公子在,她们也不敢太放肆,至少她们不会敢明目张胆的害自己。而段公子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也能保全她衣食无忧,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

但是若她离开段府,不在做段元焕的女人,段夫人和那些妾侍们肯定有冤的报冤,有仇的报仇,分分钟就能把她弄死,还死得不留一丝痕迹。

所以,衡量一番后,她带着十二分的不愿意,终于出现在了宴席上。

花夫人是个骄傲的女人,即便是现在被毁了容,她的傲气也没消减半分,只见她面带刺绣轻纱,脸上只露出一双勾魂夺魄的鸣凤眼和一个洁白饱满的额头,头上带着雪帽,身上穿一件大红羽绉面白狐狸皮鹤氅,系一条青金闪绿双环四合如意绦,脚上是一双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外面罩着大红猩猩毡,走起路来纤步款款,袅娜娉婷,恍若带着面纱的神仙仙女一般,从外面一走进来,就吧屋里的女人们都狠狠的惊艳到了。

沈若兰见到这样的她,不觉安安惋惜,可惜了她的一张脸,要是她没有接着这张脸兴风作浪,而是规规矩矩的做人,就凭这张脸,就足够她幸福的过一辈子的了。

可惜啊,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张本该带给她幸福的脸,却成了她不幸的根源。

只是,她的不幸都是自己做的,沈若兰虽然觉得她很可惜,但是却并不觉得她可怜,看着她优美的身段儿惋惜了一下后,就低下头接着吃饭。

座上的女人们看到花氏也是一阵的嫉妒,她那露在外面的白嫩肌肤,水媚脱俗的鸣凤眼,是多少女人梦寐以求啊?这一身玉白的肌肤和鸣凤眼,要是长在她们的身上该有多好啊?

“夫君!”

花夫人走到席前,款款的向段元焕福下身去,段元焕见到她这副风流袅娜的样子,不由得想起了他们之从前的恩爱缠绵,又见她身形消瘦,弱不胜衣,不由得心生怜惜,脸上的阴鸷气息也渐渐慢慢消散,道,“把你也太任性了,今日是夫人的生辰,便是你身子不爽,也理该撑着些过来致礼啊!”

花夫人听了,眨了眨面纱外的那双大眼睛,道了声“是。”

便又转向段夫人,婀娜的福下身去,“妹妹祝姐姐长命百岁,大吉大利。”说着,从贴身侍婢手中接过一个锦缎盒子,双手献了上来,“这是妾身的一点儿心意,还望姐姐不要嫌弃。”

段夫人笑道,“花妹妹肯屈尊赏脸来参加姐姐的寿宴,姐姐已经感激不已了,又怎么会嫌弃呢?”

说着,亲手倒了一杯甜酒,起身说,“真是难为妹妹了,听说妹妹今日身子不爽利,还巴巴的叫你跑了这一趟,既然你身子不好,姐姐就不勉强你留下吃酒看戏了,外面天冷路滑,妹妹喝杯酒暖暖身子,就快回去歇息吧!”

一个伺候在段夫人身边儿的丫头接过段夫人手里的酒杯,又递到花夫人的手里,花夫人一见夫人赐酒,身子僵了一下,不觉暗暗咬牙。

该死的老妇,还真是个狠角色哩!

她打扮成这副艳惊四座的样子,是为了给段公子看,让他对自己心生怜惜的,但是要是当着她们的面儿喝酒的话,就不得不的解开脸上的面纱,露出那些狰狞恐怖的疤痕来。若是那样,她的精心打扮会跟现实成为强烈的对比,段公子非但不会对她产生好感,还会被她给吓到的,那她就只能成为她们的谈笑之资了。

可是,若是不喝,她的那些爪牙妾室们,就会指责她不尊正室,不守规矩,她们会理所应当的对她群起而攻之,把她当成她们泄恨的靶子。

她可不想被大伙围攻,但是也不想被别人看了自己的脸去,思忖了一下,就接过酒杯转过身去,背对着众人解下面纱,把那杯酒饮了进去,随即又戴上面纱回过身,对段夫人笑道,“多谢夫人赏酒,酒已经喝了,妾身就先告辞了……”

她得意的福了福身,起身后就想抽身离开。

然而,段夫人见没羞辱到她,岂能让她这样轻容易的离开了,一见她要走,急忙叫道,“花妹妹留步。”

花氏脚下一顿,“夫人还有何事?”

段夫人浅笑说,“今日正好沈姑娘也在,之前因为你一时错了主意,差点儿害了沈姑娘,不如趁今天向沈姑娘赔个不是,让沈姑娘解开心蒂,往后大家都是好姐妹,这件事就让它彻底过去,可好?”

花氏早就看到沈若兰坐在那里了,只是一直没往她那看,就怕自己一时控制不住情绪扑上前去把她杀死。

这个千刀万剐的贱人,骚比,都是她,是她毁了自己,要不是她,湛王怎么会毁掉她的容貌?她又怎会被段公子冷落?沦落到今天这被这帮下贱的丑妇奚落打击的地步?

她都恨死她了,恨不能将她抽筋拨皮、碎尸万段、挫骨扬灰,再把她埋进茅坑里,让她永世不得翻身,想让她给她赔礼道歉,没门,下辈子吧!

花氏紧紧的咬着牙,眼里全是恨意,袖子下的拳头也握的死死的,指甲都戳进了掌心里。

“花妹妹,花妹妹……”段夫人见花氏只管瞪着沈若兰却不答话,便叫了两声提醒她。

这时,沈若兰有点不高兴了,她不反对段夫人报复花氏,之前花氏为了取代她,对她苦苦相逼,差点把她逼死,现在段夫人反击报复也属情理之中的事。

但是,她不喜欢她(段夫人)把自己也扯进来,刚才已经有一次了,她都没有说什么,现在她又来,这就让沈若兰有点无法忍受了。

沈若兰撂下筷子,淡淡的说,“不用道歉了,她害过我不假,但是她也受到惩罚了,我跟她也算是扯平了,无所谓谁欠谁谁不欠谁,更不用赔礼道歉。”

段夫人是聪明人,一看沈若兰的脸色和语气,就知道她不高兴了,赶忙陪着笑说,“妹妹莫怪,是我多事了,既然妹妹都不把那事儿放在心上了,那就便宜她了,我就让她回去了。”

说着,抬头对花氏道,“沈姑娘大人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了,你且回去吧,记着点儿,往后切莫要再莽撞行事了,去吧。”

花媚儿听了,连行礼都忘了,转身飞快的走了出去,她不敢长时间的停留在这里,就怕自己情绪失控去杀那个沈若兰,刚才她是使出自己全身的力气才控制住自己,使自己没扑过去撕了她的。

**

“天打雷劈的贱人,千刀万剐的娼妇,千人骑万人跨的骚蹄子……”

一回到自己的住处,花夫人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她疯了似的砸起来,毁天灭地似的把屋里砸了个稀巴烂。

这半个多月来,伺候她的丫头婆子们已经见惯了她癫狂崩溃的样子,见她又发疯,谁也不敢上前相劝,都默默的躲起来,免得她伤到自己。

直到她砸不动了,躺在地上默默的流泪,她们才敢悄悄的出来收拾东西。

此时,花媚儿躺在地上,心寒尤胜天寒,那个毁掉她容貌的贱人,现在还是她夫家的贵客,她的男人非但不能替她报仇做主,还对着凶手大献殷勤,刚才她去贺寿的时候,她好几次都看见他用眼睛偷瞄那个贱人,眼中的暧昧,她一眼就能看出来。

其实,她早就看出来了,在第一次见到她,第一次他护着她怒怼自己的时候她就感受出来了,不然她也不会作死去写那封要命的信了。

只可惜,她现在是湛王的女人,他虽然对她有意,但也只是有贼心没贼胆,顶多偷瞄她几眼而已,并不敢真对她怎样,不然,就湛王之威,一定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不光是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连那个贱人也不会再容她活下去了,堂堂的湛王殿下,岂能让她给自己戴绿帽子?

这样想着,她的眼睛忽然一亮,一个阴毒的想法油然而生。

对,就让那贱人跟段元焕纠缠在一起!

只要他们成了苟且之事,湛王就一定会杀了他们,只要那个贱人死了,段元焕也跟着死了她也是愿意的。谁让他薄情寡义,见自己毁容就冷落自己呢?

虽然段元焕死了,没有他的保护,她最后也会被人害死,但说只要能让那个贱人去死,她也就死得其所了。

想到这儿,她擦掉了腮边的眼泪,起身进了里间,还把周妈妈叫了进来。

周妈妈是花氏的心腹婆子,之前没少帮花氏做坏事,这会子眼见花氏要倒台子了,心里也是万分着急,从前为了讨好花氏,把夫人和满后院儿的姨娘通房们都得罪遍了,如今花氏大势已去,夫人又重新掌家,往后岂能有她的好日子?

她是家生奴才,她的男人、儿子女儿都是这府里的家生子,因为她,这段时间老头子和儿子女儿都没少受气,她都要急死了,只是干着急也无计可施。

花氏进里间后,坐在榻上,对周妈妈说,“周妈妈,你是我的心腹之人,为我得罪了夫人和后院儿的这帮贱人们,我本想保你一生富贵的,可惜天不遂人愿,如今我已经败势,别说是护着你,就是我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所以,我不得不替你想想出路。”

周妈妈一听,顿时感激的双膝跪地,哭道:“多谢夫人体恤,多谢夫人体恤,这段时间,老奴那一双儿女都快被人给磋磨死了,老奴日夜悬心,恨不能一死了之,今日夫人肯替老奴筹谋,老奴来世定要做牛做马的报答您…。”

花氏看着周妈妈这副迫不及待的样子,唇边浮出一抹冷笑,说,“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你带着你们一家子离开段家,到外面去做良民去,否则继续留在段家,那就只有一个死。”

周妈妈泪流满面道:“老奴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呢?只是老奴一家是这府上的家生子,一家人的卖身契都在府里呢,老奴哪里走的出去啊?”

话是听了,从枕头下摸出一个香囊,打开香囊,从里面拿出一把精致的小钥匙。

又起身走到妆台前,取出妆奁,打开后,在妆奁最底下一层拿出一个螺钿嵌玛瑙的首饰盒子,盒子上有一把精致的铜锁,花氏用手里的钥匙打开锁头,在首饰盒里翻出了一沓卖身契。

这沓卖身契正是周妈妈一家人的。

花氏拿着卖身契,在周妈妈的眼前晃了晃说,“我早把你们家的卖身契弄到手了,如今只要你帮我做一件事,我就把这些卖身契还给你们,放你们自由之身,另外还赏你们一百两银子,让你们留着到外面度日去!”

周妈妈一见那沓卖身契,眼睛倏地一下亮了,直勾勾的盯着那沓东西,恨不能上前动手去抢。那沓卖身契,就是他们一家子活命的希望啊!

“夫人,你说,你要老奴做什么去?”

花夫人勾了勾手指,周妈妈凑了过去,花氏凑到她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吓得周妈妈脸都白了,一屁股坐在地上,连连道:“使不得使不得,爷会杀了我们一家子的!”

花氏冷笑说,“这件事一办完,我就把卖身契还给你们,恢复你们的良籍,到时候就算爷想找你们算账爷没地方找去,你好好想想吧,机会只有这一次,错过了,你就等着被夫人抽筋扒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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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5章 狗剩子的决心【二更】

段夫人看出沈若兰不大高兴了,赶紧小意的陪着,她知道沈若兰之所以跟她结交,就是为了做生意,于是便投其所好,跟她讨论起两家合作的生意来。

段夫人的娘家姓赵,也是个大家族,生意遍布全国各地,在段夫人的作用下,沈若兰的粉条子和干豆腐已经开始销往赵家在全国做生意的各个地方,沈若兰只是负责生产,再把家里生产出来的粉条子和干豆腐以批发的价格卖给段夫人,段夫人的娘家人或者是跟她娘家人的生意伙伴们,再把这些东西运到各地去卖。

因为是新鲜东西,价格又不贵,百姓们都想尝试尝试,所以粉条和干豆腐的生意非常火爆,货物也常常供不应求。

段夫人跟沈若兰商量的意思,就是让沈若兰再扩大生产规模,多雇些人,不然东西常常卖断货会耽误赚钱的。

其实就算她不提议,沈若兰也打算扩大作坊的规模了,只是她的婚期将近,暂时不想操心这些事,一个女人很可能一辈子就结一次婚,所以她想好好的享受一下婚后的生活,扩大作坊的事,就等着结婚之后再做吧。

良人聊了一会儿,沈若兰的态度渐渐缓和了,今天是段夫人的生辰,她也不想给她甩脸子,毕竟以后还得合作呢,让她太下不来台也不好。所以,就稍微不满意了一下,提醒她以后注意,不要再把她拉到他们家那些破事儿里来了。

吃完酒席,段夫人又张罗着叫小戏子来唱戏听。沈若兰因是淳于珟跟她一起来的,惦记着跟他汇合,便不想听戏了,饭后喝了过茶,就打算起身告辞了。

只是还没等说出来告辞,忽然觉得肚子有些不舒服,像是要出恭似的。

沈若兰好生尴尬,本想出去再解决,然而水火不等人,肚子里面翻江倒海的,大有如箭在弦之势,爷等不得了。

沈若兰无奈,只好悄悄的把自己的意思告诉了段夫人,段夫人听了,急忙叫过一个丫头,让那丫头领着她到后面僻静的净房内去。

丫头带着沈若兰出了院子往西,走过一条南北夹道,再穿过一个东西穿堂,从西门进入一个房子,叫她进去解决。

沈若兰进去后,发现那净房里很是精致,里面养着许多盛开的月季,在这寒冬腊月里,月季花开得妖娆无格,把净房熏得香气扑鼻,竟有一股春意盎然的意味。

解手的小间里,放了一把中间挖空的鸡翅木椅子,漆雕的马桶就安在椅子下方,两个铜鎏金的熏香炉摆在马桶的两侧,里面正燃着不知名的香料,袅袅的香烟从镂空的熏炉里氤氲而出,异香扑鼻,跟月季花的香味混在一起,足以压住解手时的异味了

沈若兰只是简单地看了一下环境,就赶紧坐在椅子上办事了。也不晓得是什么东西吃错了,她竟坏了肚子,稀里哗啦的大有一泻千里之势。

办完事,她从空间里拿出一盆水,把手洗干净了,后又从药箱里拿出了几粒氟哌酸,就着灵泉的水吞了下去。不然她拉肚子拉的这么厉害,不吃药的话一会儿肯定还得拉,那特麽的就尴尬了。

吃完药,走出小间,那个带她来的丫头早给她准备好了洗手水了。

沈若兰都洗完手了,但是看到她准备好的洗手水后,又忍不住洗了一遍。

大户人家很讲究,这洗手水也不是普通的水,水里面放了甘松,吴白芷,桂枝,木兰皮等,洗起来香香的,很是好闻。

沈若兰一边洗一边闻,洗过手后,那丫头又递了茶上来。

沈若兰接过茶却没有喝,这里虽然雅致芳香,但不管怎么说,茅厕终究是茅厕,刚在这儿解完手,就要在这喝茶,她不习惯的。

丫头见她不肯喝,又问她要不要进里间去休息一下,里边是一间雅室,可以在此休息的。

沈若兰还惦记着淳于珟呢,不想在这耽搁,就拒绝了,并让这丫头带路,她要回去向段夫人告辞了。

闻言,丫头眼神闪烁了一下,忽然捂着肚子说,“姑娘,要不你等一下,我的肚子也疼了,也想去解个手,您等等我,我很快就回来的。”

沈若兰说,“那快去吧,我在这等你,不过你要是回来晚了,我就自己先走了。”

丫头一听,忙苦着脸央求说,“好姑娘,您就疼疼奴婢吧,要是您自己回去了,回头夫人定会怪奴婢服侍不周,会收拾奴婢的,奴婢当不起啊。”

沈若兰见小丫头可怜兮兮的央求她,一时心软,就只好答应了。

“那你快着点儿,我给你一盏茶的时间,过了这个时间,可别怪我不等你了。”

“哎,好咧!”小丫头答应了一声,撒腿就往外跑。

沈若兰急忙叫住她,指着小间说,“不是在那儿吗?”

小丫头苦笑着说,“姑娘说笑了,奴婢算哪个牌上的人啊?就是借奴婢十个胆子,奴婢也不敢用主子的马桶啊。您放心吧,这儿不远处就有一座假山,平常奴婢都是在那山洞里解决的……”

一边说着,一边撒丫尥蹶子的跑了。

沈若兰想到那优美清雅的假山里,竟然会有那么多不明物体,断然决定,往后她的家不管有多大,都绝不堆假山了!

她坐在椅子上,一边摆弄着腕上的手镯,一边耐心的等着小丫头回来,屋里静悄悄的,依旧是香气四溢的,很是好闻。

她嗅了一会儿花香和熏香参在一起的香味儿,身上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好端端的,她的身子忽然有些燥热起来,像有许多蚂蚁在身上来回爬似的,痒痒的,让她很想把衣裳脱下来抓一抓。

她没有脱衣裳,隔着衣裳抓了起来,结果却越抓越痒,身子也越来越热,热得嗓子都干了,像着了火似的,还有一个股异样的感觉在体内蹿腾着,让她想起了上辈子扫黄时看到的那些少儿不宜的场面,她忽然对那种场面渴望起来…。

沈若兰不是不谙世事的小丫头,身体突然出现了这种状况,她立刻意识到不对了,赶紧集中意志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起身快步走了出去。

到了外面,突然扑面而来的冷空气让她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许多,但身子也依旧是热,那种想放纵,想脱光衣服的感觉依旧肆虐着,让人很羞耻……

她拿出玉瓶,扒开塞子仰头喝了两口,正喝着,余光中忽然看见段元焕从外面走进来。

见到沈若兰站在院子里仰头喝东西,段元焕急忙拱手说,“沈姑娘,不知您叫在下过来有何吩咐?”

沈若兰停下了喝水的动作,盖好玉瓶的盖子,把玉瓶又放回了怀里(空间),说,“我没有叫你过来啊,你听错了吧。”

段元还愣了一下,说,“可是,在下并没有听错!”

刚才听戏的时候,一个脸儿生的小丫头偷偷的走到他身边,告诉他说沈姑娘找他呢,有密事相商,让他偷偷的出来相见。

于是,他就怀着既紧张又兴奋的心情,瞒着大伙儿赶过来了。

结果,竟是被人给耍了!

沈若兰很肯定的告诉他,“我真的没找你,你最好还是去好好审审给你报信儿的丫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大概有人要算计咱们。”

段元焕一听这话,顿时紧张起来,沈姑娘可是湛王心尖儿上的人,要是她又在段家被人给算计了,湛网还不得活剥了他呀!

他的心突突了两下,堪堪的说,“沈姑娘多心了,我觉得这十有八九是个误会,在我们段家,有我和夫人罩着您,还有谁敢把主意打到您身上呢?”

沈若兰笑道,“话虽如此,但世人都说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段家这么大,你怎么就能保证没有一个心怀不轨的呢?与其这样盲目的信任,还不如集中精力调查一下呢,你可以先查查带我来的那个小丫头,顺便在查查这房间里的香料,我刚刚就是闻了这里的香味儿才觉得身子不适的,也不晓得是花香过敏还是你们的香料有问题。”

段元焕一听这话沈若兰身子不适了,心里更紧张了,他结结巴巴的说,“沈姑娘,您现在觉得怎么样?要不要在下去给您请大夫过来瞧瞧?”

“不需要,你只要派几个人去查查那屋里的香味儿和领我来的小丫头就行了。”沈若兰皱着眉头说了一句。

“是是是,在下这就派人去查,请沈姑娘稍安,一经有调查结果,在下马上汇报给沈姑娘……”段元焕忙不迭的回答,那副毕恭毕敬的表情,跟他在那些妾室们面前表现出来的完全不同。

此时,沈若兰身上的燥热已经消退了很多,只是还是觉得有些热,她怕自己中的药有后劲儿,就赶着跟段元焕说了一声,匆匆的出门去了。

一走出段家,她就忍不住的想爆粗。

妈蛋的,是谁给她下的药?还把段元焕那个禽兽给打发来了,亏得她长喝灵泉水,身体不容易中毒,不然这会子她十有八九都跟段元焕那个畜生滚到一起去了。

想到这个后果,沈若兰不由得打了个冷战,再有三天她就要成亲了,要是在这档口个姓段的滚到一起了,淳于珟一定会暴走,会疯狂,会毁天灭地,大开杀戒的,那后果,绝对是那背后之人承受得了的……

到了外面,那辆熟悉的马车正停在段家的大门口。

赶车的人是狗剩子,大春在家伺候媳妇月子呢,就把马车让给狗剩子用了。

狗剩子从小跟大春一起长大的,两人一直都是很好的朋友,后来长大了,狗剩子不务正业,大春又死了头一个媳妇,性子变得孤僻了,两人才渐渐的疏远的。

不过现在两人都有新媳妇了,生活也都步入了正轨,哥俩的日子也越过越有奔头了,才又变得亲密起来。

大春媳妇生孩子的时候,狗剩子才能拿着二尺布去下奶,过后又央求大春替他向沈若兰求情,帮他在沈若兰家的作坊谋个差事,好挣点钱养活他媳妇儿。

大春虽然跟他是光腚娃娃一起长大的,从小也情同兄弟一般,但是这事儿却没答应他。兰儿待们一家不薄,他不能消费她对他们的恩情,所以,只能尽自己的力量帮狗剩子了。

既然他要挣钱,自己这段时间又不能出车,就大方的把车借给狗剩子,让他拉脚挣钱去。

狗剩子也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挣钱机会,把沈若兰送到地方后,他哪都没去,就一直站在大门口等她了。

他要在村民面前重树自己的形象,让大家知道他不再是那个不务正业,偷鸡摸狗的狗剩子,而是一个勤劳能干,吃苦耐劳的好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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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56章 收拾花媚儿

“什么?她竟然走了?你没看错吗?”

花夫人瞪着一双漂亮的鸣凤眼,惊愕的看着报信的丫鬟,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儿似的。

事实上,也确实挺不可思议的。

她派人在恭房的熏香炉里加了分量十足的迷情香,还在恭桶上方的椅子上洒了不少合欢药粉,药粉会通过她的皮肤进入她的身体,跟迷情香产生强烈的反应,这两样东西加在一起,便是这世间最厉害的春药了,用了之后能叫罗汉思春,石女儿想嫁。从前她还在妓院的时候,妓院的鸨儿就常用这两样东西对付那些新来的不肯接客的姑娘们。

不管什么样的贞洁烈女,只要用上这两种东西,都会无一例外的变成荡妇淫娃,非但不再抗拒接客,还能主动的去纠缠男人,不达目的不罢休,虽然她们过后二都懊悔不已,还有的因为羞愧选择自杀,但是在中招的时候,实实是没有一个人能抵抗得住的。

她曾好奇的试过一次,结果那猛烈的药效差点儿把她逼疯了,当时竟然不顾廉耻的把妓院里的男人一个个的都拉到她的屋里来,把他们一个个的累瘫在床上,最后她自己也足足三天没起来床……

如此厉害的东西,就是神仙也逃不掉的,她本以为沈若兰必然会中招,会跟段元焕成苟且之事,然后再被湛王一怒之下诛杀,谁知她竟没事人儿似的走了,像那香和药是假的似的,这怎么可能呢?绝对不可能啊!

丫头说,“夫人,奴婢没看错,沈姑娘确实已经走了,而且她走之前不知跟爷说了什么,她人一走,爷就派人去请孙大夫了,还把花穗和明月都传到夫人那儿去了……”

花媚儿一听,脸刷的一下白了,喃喃道,“遭了,完了……”

这时,周妈妈急匆匆的走进来,低声道,“夫人,老奴的东西都收拾好了,请您把老奴一家子的卖身契给老奴吧,老奴这就离开……”

花媚儿摇摇头,艰难的说,“没用了,你们走不了了……”

“夫人,您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没用了走不了了呢?您之前可是言之凿凿的答应过老奴的啊,老奴已经拼着老命帮您把事儿给办了,您可不能不认账啊…。”

周妈妈看花媚儿这样一幅消沉的态度,还以为是她要赖账,顿时有点儿急了。

为了能恢复良籍,脱离段家,她可是顶着被打死的风险,可配合着她算计了主子爷啊,还是明目张胆的算计的,只要主子爷稍微一查就能查到她,花夫人要是想赖账不放他们一家子,那他们一家子可就没有活路了啊!

边儿上的小丫头说,“妈妈,不是夫人不放你们,是想放你们也来不及了,爷已经查觉到有人算计他,下令传孙大夫进府来验看香炉里的香料,还把花穗和明月都传到夫人的院子去了,只怕这会子都已经审问明白。”

周妈妈一听,顿时惊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吓得魂儿都飘出来了。

之前夫人说的言之凿凿的,她还以为她肯定能成功呢,所以才下定决心帮她,为了助她成事,她把这些年积累的人脉都用上了,只是万万没想到,竟然失败了!

她把所有的赌注都押在这次事件上了,这事儿却砸了,主子没跟沈家姑娘滚到一起,现在还开始调查这事儿了,本来她还打算趁着主子爷跟沈姑娘滚在一起的时间带着全家逃出去呢,等到他们干完事儿,他们一家子也早就跑出了农安县城,到时候就算他想找他们算账也找不着她了。

可是现在,主子没有跟沈姑娘在一起耽误时间,直接就开始调查,花穗和明月都是未经世事的小姑娘,不经吓,肯定是一吓唬就把啥实话都说出来了,只怕这会子主子和夫人已经都盯上她了吧!

“夫人,要不,您先把老奴的卖身契给老奴吧,没准儿还赶趟,说不定我们还能跑出……”

没等说完,外面忽然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紧接着门开了,一群丫头婆子忽然闯进来,为首的一个正是段元焕的乳母郑嬷嬷。

一见到这阵势,花夫人和周妈妈一下子啥都明白了,没等她们说话,郑嬷嬷就威严的扫了她们一眼,然后中气十足的喝令说:“爷和夫人有令,让花夫人跟周婆子马上过去!”

花夫人跟周妈妈听了,顿时面如死灰,如遭重击似的。这会子,花夫人也明知道的,自己想摆平妻的架子也摆不出去了,与其被人拉扯着丢尽颜面,还不如乖乖的跟着她们去,好歹也能少吃点儿苦头吧!

两人被众丫头婆子一路挤兑着,来到了段夫人的院子。

到那儿时,酒席已散,那些妾室通房都已经各自回去,段元焕和段夫人两个坐在上首,两人都黑着脸,怒气冲冲的。花穗和明月两个丫头跪在地上,正哀哀的哭着。花穗是周妈妈的亲侄女,也就把段元焕引到沈若兰如厕那个地方的丫头,明月则是周婆子的儿子的相好的,正是给沈若兰下泻药,又带着沈若兰去如厕的那位。

一进屋,周婆子忽然‘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一边磕头一边哭嚎着说,“爷,夫人,不关老奴的事啊,都是花夫人逼着老奴做的,老奴也是被逼无奈呀,求爷和夫人看在老奴素日还算忠心的份上,饶了老奴这一遭吧……”

花夫人一看这婆子竟然背叛自己,气得差点儿吐血,可事已至此,她已经没有办法惩罚她了,她啐了周婆子一口,又傲慢的抬起头,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她不傻,她知道自己犯下弥天大罪,这会子就算是痛哭流涕、跪地求饶也无济于事,还不如给自己留点尊严呢。

“还不给爷和夫人跪下!”

郑嬷嬷一声厉喝,随手一推花氏,花氏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了,她立稳脚步,不慌不忙的向段元焕行了个礼,叫了声“夫君!”

段夫人听了,‘呸’了一声,骂道,“住口,贱人,你还有脸叫‘夫君’?你知不知道今天夫君差点儿被你给害死了?花氏啊花氏,从前看你对夫君温柔体贴,柔情似水的,我还以为你虽然坏,但也仅限于害我,不会害夫君呢,结果呢,呵呵……你知不知道,你今天的毒计要是得逞了,就会给夫君招来杀身之祸?”

花夫人冷笑一声,说,“看夫人这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像是有多生气似的,其实夫人现在一定很开心吧?终于可以有借口往死里整我了,终于可以报仇了。可惜啊,就算整死我又有什么用呢?我死了他也不会喜欢你的,听说我失宠的这段时间,他把后院儿的那些女人都睡遍了,唯独没去睡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听到这番羞辱,段夫人的脸一下子黑成锅底儿了,她虽然已经不在乎段元焕了,但是她还在乎自己的面子,被她这样当着下人嘲笑奚落,她受不了了,刚要怼回去,花夫人却抢在她前面说,“因为你长的丑,又老又丑的,他曾在被窝儿里跟我说过,每次跟你睡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想吐,就你这种又老又丑的黄脸婆给我提鞋都不配呢,家里随便儿找个丫头都比你强,怎样?听到你心爱的丈夫这么说你,你是什么心情呢?对了,你虽然丑,但是也是女人,旱了大半年了,是不是憋的慌啊?有没有找个相好的解解渴,或者请一位角先生帮帮忙啊.....”

“贱人,你给我住口!”随着段元焕的一声怒喝,一个杯子倏地向她砸来。

花媚儿年轻伶俐,见杯子砸过来,赶紧一侧头,躲过了那个杯子,杯子掉在地上,啪的一声摔了个粉碎!

段元焕砸完花媚儿,见段夫人气得脸都白了,急忙开口安抚,“夫人,你别听这个贱人的,她在挑拨离间呢,为夫一向爱重你,怎么会说出那些话呢?”

“这段时间为夫没去你那儿住,是因为你一直病着,为夫怕打扰你养病,所以才没去呢,如今你的病已经大好了,为夫正打算去你那儿住上几个月呢!待会儿我就叫人把我的东西收拾了拿过来。”

他的曲意逢迎、刻意讨好,并没有让段夫人感到欣喜,她冷笑说,“不用了,我的病尚未痊愈,要是把病气过给你就遭了,你还是在别的姨娘屋里睡吧,等我痊愈了再来也不迟!”

此刻,段夫人很生气,气得要死,不是因为吃醋而生气,而是因为自己的一片放心错付而生气,她气自己蠢,也气这个男人的无情无义。曾经,她是那么爱他,愿意一辈子于他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结果却是她一厢情愿的。

她视他为天,处处为他着想,爱他爱得死心塌地,而他却视她为粪土,轻视她,厌恶她,还跟一个下贱的女人嘲笑她,侮辱她,让她为自己过去那十几年里对他一往情深的感情深深的感到不值!

段元焕见段夫人这样,以为她是在跟自己赌气,要是他过去跟她睡了,她也就好了。

于是,自顾的对郑嬷嬷道,“郑嬷嬷,你去把我的东西收拾一下,都搬到夫人的院子里去,我这段时间陪夫人!”

段夫人一听,立刻满头黑线,急忙叫止,“郑嬷嬷,先别忙着收拾。”

又对段元焕说,“夫君,我是真的身上不好,你去了我也不能好好的侍奉你,到时候还得着急,你还是去别的院里住吧,等我好了通知你你再过来!”

段元焕见她强烈的推脱,只好同意了,只是觉得有点儿奇怪,从前这赵氏都是想方设法的往屋里拉他,迫切的恨不能动手去拽,今儿怎么百般推辞起来了?看她的样子也不像病得很重的样子,陪他应该也不成问题,可是为什么要拒绝他呢?

段夫人见他终于打消了住她的院子的念头,心里长长的舒了口气,说,“夫君,你打算怎么处置花氏?“”

闻言,段元焕的脸上顿时生出一股冷厉的气息,他转向花氏,咬牙切齿的说,“贱人,爷从不曾薄待过你,许你专房之宠不说,还抬举你做了平妻,为了你,爷把后院儿其她的女人都冷落了,连夫人这么贤惠的妻子都差点儿被废了,没想到你竟这般回报爷,当真是蛇蝎心肠,爷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这种毒妇,这次,爷断不会再轻易放过你了,你就等着受死吧!”

花氏摸了摸自己的脸,呵呵笑着说:“我的脸都这样了,跟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还有,你说不曾薄待过我?夫君你确定吗?”

她仰着头看着座上面目狰狞的男人,忽然泪流满面,说,“夫君,你曾许过我这辈子只对我一人好,就算有一天我变老变丑也一直爱我的,可是结果呢,我前脚刚被毁容,你后脚就去睡韩姨娘那个贱女人去了,就因为我不再漂亮了,你就忘记了咱们从前的恩爱和海誓山盟,故意疏远我,把我抛弃了。”

“夫君,你知道黥刑有多疼吗?知道一个女人被毁了容有多痛苦吗?我从小被卖到暗门子里,没爹没娘也没有兄弟姐妹,一直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你就是我唯一的亲人和依靠啊,可是,你却在我最痛苦最无助的时候抛弃了我,还跟那个害了我的贱人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待她为座上宾,叫我怎能不恨?”

“你知不知道我每天都盼着你能来,想让你陪陪我,安慰安慰我,给我点儿温暖,陪我一起度过这个难关……可你呢,你干了什么?你收回来我手中的掌家权利,任由后院儿的这帮贱人挤兑我,奚落我,欺负我,你不说来帮我,还落井下石,让我给这个老妇过生辰行礼,这就是你对我海誓山盟的兑现吗?”

这番话,要是在她花容月貌之际说出来,在配上悲悲切切,梨花带雨的表情,或许能打动段元焕的心;可惜花氏的容貌以毁,她顶着一张狰狞恐怖的脸,声泪俱下的一番控诉,非但不会让段元焕对她心存怜惜,反而倒增添他对她的厌恶情绪。

“这就是你不择手段害人的理由吗?还真是冥顽不灵、死不悔改啊,之前你陷害沈姑娘那次,差点儿给段家招来弥天大祸,若非夫人跟沈姑娘私交甚笃,以湛王的性子段家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我看在与你夫妻一场的份上,不曾怪罪于你,你倒好,非但不思悔改,反倒对我心存怨怼,还变本加厉起来,越发的狠辣了,这回干脆连爷都算计上了,是觉得爷对不起你,想要拽着爷和整个段家跟你一起玉石俱焚吗?”

花氏没有回答,可那张不服气的脸上,分明就是默认的意思。

“呵呵,好,好,既然你成心找死,那爷就成全你。”

看到她那张丑脸和那副不知悔改的死样子,段元焕越发的来气,“来人,把花氏和那几个算计沈姑娘的下人都捆了,送到湛王那儿去!”

周妈妈一听这话,吓得差点儿尿了裤子,狼哭鬼嚎的喊道:“爷饶命啊,老奴再也不敢啦,求爷和夫人大慈大悲,饶了老奴这条狗命吧......”

花穗和明月夜吓得齐声大哭起来,花媚儿虽然也害怕,但是她也明白求饶和哭泣都没用,就强忍着没让自己崩溃。

段夫人看着哭得鬼哭狼嚎的周婆子,说,“你也不用太过悲伤,湛王是个是非分明的,到了湛王面前,只要你能实话实说,湛王知道你不是主谋,就不会罚你罚的太重的!”

这是在告诉她,等到了湛王面前,一定要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花氏的身上,借湛王的手狠狠的收拾那个贱人,以泄她心头之恨!

花夫人听出了她话里的玄机,恨恨的说,“阴毒的老妇,你不用太得意了,等着吧,迟早有一天,你的下场会比我惨烈百倍千倍的!”

段夫人冷笑说,“有没有这一天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肯定是看不着那一天了,妹妹,自求多福吧!”

说完,断喝一声,“来人,把这几个贱人绑了,送到湛王的宅邸去!”

此时,湛王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办完事后就一直在车子里等着沈若兰了,见到沈若兰时,沈若兰的俩个脸蛋儿红沸沸的,跟喝了酒似的,好看极了。

他伸手把她拉上车,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凑近了闻了闻,说,“喝酒了?”

沈若兰“嗯”了一声,就势倒在他的怀里,还摇晃着脑袋在他的胸前蹭了蹭。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只是在他的手碰到自己,又把自己抱到他的腿上时,就很想这样做,于是她就真的这样做了。

淳于珟见她今天这般归乖巧,心里也挺惊喜的,便一手揽着她的腰肢,一手摩挲着她细嫩红润的脸蛋儿,不紧不慢的说,“为什么喝酒?不知道酒能乱性吗?”

一边说着,低头含住了她的一只白嫩嫩的小耳朵,还轻轻的咬了一口。

沈若兰‘哼’了一声,随之,也张开嘴在他身上咬了一口,咬到了他的坚硬的胸肌上。

这回轮到淳于珟‘哼’了,他发出了一声享受的叹息,咬牙说,“你这个磨人的东西,是不是想提前洞房了,竟敢这样撩拨爷?”

沈若兰搂着他的腰身,赖赖的说,“谁想跟你洞房了?你别动不动就发情好不好?搞得跟个种马似的,你这样子将来我怎么能放心呢?”

种马?

淳于珟的嘴角一抽,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她比成这种物种。

揽在她腰间的手一下子滑下去了,他拧着她的屁股,恶狠狠的说,“爷什么时候像种马了,今儿你要是不说清楚了,爷就把你的屁股打开花了。”

沈若兰嘿嘿一笑,有点儿气人的说,“哎呦,证据可多了去了,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您老人家对我做了什么?您不会不记得吧!”

“那是爷中了药,不然爷才不会对你个胸脯没二两肉的小东西感兴趣呢!”

沈若兰下意识的挺了挺胸脯,拉长了调子,说,“哦?是吗?你再说一遍?”

淳于珟清了清嗓子,说,“那时候是,不过现在不是了!”

聪明如他,一下子就听出了语气里的火药味儿,马上态度端正的纠正说。

沈若兰哼了一声,表示算他识相,继续控诉道,“那次给你做手术时,你都疼的要死了,稍微动弹动弹你,你竟然有反映了,你说,你不是种马是什么?”

“那是因为爷听出是你的声音了,也知道是你在动弹爷,所以才会有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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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章 在车里

“哼,狡辩!”

虽然心里认同淳于珟的说法,但是嘴上还是忍不住刺了他一句。

淳于素也懒得解释,干脆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对付这个牙尖嘴利的东西,沈若兰一看到他屈起的抓痒龙爪手,立刻识相的屈服了。

“齐爷,齐大爷,小的错了,小的再也不敢了……”她夹紧自己的双臂,挣开他的束缚躲在了车子的一角里,唯恐自己的腋窝遭袭。

淳于珟看着她那副可怜兮兮的小模样,眼底浮出一抹笑意,但嘴上却很严肃的说,“知道错了,该怎么办?”

沈若兰眨眨眼,看着男人那俊美无俦的容颜,忽然欠起身,撅着嘴巴凑了过去,在他的嘴上‘吧嗒’亲了一下。“补偿你!”

亲完刚要坐回去,却不防他长臂一伸,猛的一低头,将她的一整只耳朵叼进了嘴里。

“哎呦,你干嘛?快松开,你属狗的呀?怎么还咬人?”

淳于珟咬了她那只白白嫩嫩的小耳朵一口,松开后觉得意犹未尽,又捧起她的脸,在她的小嘴儿上也咬了一口。才恶狠狠的说,“错,爷不是属狗的,是属狼的,不是喜欢咬人,是喜欢吃人。”

说完,那双龙爪手直接邪恶的抓到了她的身上,怕她躲避,还用强有力的胳膊将她禁锢在怀里,不许她逃离。

沈若兰着了花媚儿的道,她本就心猿意马的,现在被他这么一抓一撩拨,顿时更兴奋了,不知怎的还想起了上辈子当警察扫黄时见到的一幕幕,还有看岛国片时的各种姿势,也交替着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此刻,她竟很想跟他一起尝试一下那些千奇百怪的姿势,还想体会一下男欢女爱的滋味,虽然这个想法很令人羞耻,但是她就是控制不住寄几啊……

“淳于珟……”

沈若兰软软的叫了一声,主动吻了上去。

淳于珟看他她玉面绯红,像个小野猫似的竟然主动来撩饬自己,欲望腾的一下升起,窜出三丈高,一发而不可收拾。

“嗯,我在……”

他看出了她的邀请,兴奋的一把扯下身上的墨狐皮大氅,铺在了车里,拥着她躺了下去。

沈若兰一点儿都没反抗,还主动的把自己身上的貂皮斗篷也被解了下来,盖在了他们的身上。

“淳于珟……我……”沈若兰又低喃了一声,终究还是没好意思说出那个‘要’字。

淳于珟替她说了出来,他吻着她的脸颊,眼睛,鼻子嘴唇,喘息说,“兰儿,咱们就要成亲了,早几天洞房可不可以?”

“嗯……好……”沈若兰软软的应了一句。

听到她的应允,淳于珟顿时如听到佛语纶音一般,激动的眼睛都亮了,跟饿了几天的饿狼冷不丁见到肉似的,恨不能马上扑上去,将她吞噬到肚子里。

最后的一丝理智消失前,他敲了敲车壁,疾声吩咐,“快些赶!”

狗剩子听到吩咐,不敢懈怠,赶紧甩开鞭子,那马儿便忙不迭地扬起蹄子,撒腿向远处跑去。

此时已经出了农安县城,郊外的土道凸凹不平,马车跑在这崎岖的土道上,一路颠簸着,这样就感受不到车里的震动了。

另外,加上马蹄的嗒嗒声,车轱辘的吱吱声,便能掩盖住车里急促的喘息了。

沈若兰知道,自己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种了药的缘故,也知道他那里有解药的药丸(之前在乌孙时她吃过一次的),但是她却没有跟他要。

反正他们已经认定了彼此,再有三天就要成亲了,何必拘泥于早一天或者晚一天洞房呢?

他们躺在墨狐大氅上,彻底的拥有了彼此,怕被狗剩子听到传扬出去,他们很小心,淳于珟初次尝试,就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项运动,还伏在她的耳边发狠的说,从前从不知此事会如此畅快,从今天起,定要一日都不落空……

这话说得沈若兰心惊胆战,胆战心惊,他的强悍的战斗力她已经领会到了,只这一次,她就给弄得伤痕累累的,要是日日都行此事,那她还得给祸祸死了?要是她因为这种事儿死了,人们得咋看她啊?将来的墓志铭得咋写呀?还不得叫人笑话死了?

为自己的小命儿着想,她赶紧给他科普男人纵欲过度的坏处,劝诫他要行房适度,不可一位的纵欲,伤肾伤身啊。

然而,淳于珟却什么都没说,光看表情就知道,他已经沉迷在这种感觉里了,沈若兰的劝诫对他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这家伙决定的事儿,八头牛也拉不回来……

没办法,沈若兰只好委屈的说自己的身体吃不消,她还小,还没有及笄呢,他就这样不管不顾的对待她,太残酷了!

看见她这副委委屈屈的小模样,回想一下刚才的情景,忽然意识到她可能真的被他给弄伤了,不觉又生出几分懊悔,赶紧去拉她的斗篷,要帮她看下受伤了没有?要是受伤了他这儿有药,可以及时帮她上药治疗。

沈若兰怕羞,急忙推开他,用斗篷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说什么也不让他看。还用自己的纤纤玉指戳着他的坚实的胸肌,逼问他是不是后悔了,在知道这事这么舒服,是不是早就在王府的后院儿遍地开花了?

淳于珟郑重的告诉她,与他而言,这种亲密的事儿要是不跟心爱的人做,那就毫无趣味可言,跟牲口交配没什么区别,叫她放心,往后他也只跟她一个人做,绝不会再去找第二个女人的......

聊了一会儿,沈若兰很快就睡着了,她太累了,体力透支的利害,早就想睡了。

淳于珟却睡不着,依旧回味着刚才的美好,一想到刚才的画面,他就忍不住心猿意马,热血沸腾的,可是想到她疼成那副样子,心就软下来了,也舍不得再蹂躏她。

毕竟她还小,才十四岁,严格的说来还是个孩子呢,他又是超大的体质,刚才的一个多时辰,也够难为她的了了。

想到这儿,他坐起身,趁着她睡得沉,帮她检查了一下,结果见到她给摧残的不成样子,一下子心疼的不得了。

他没想到会把她伤得这么厉害,先前书上有说过,女人的头一次会很疼,但是他觉得自己小心些、慢些,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却忽略了自己远大过常人的身体特征了。

看到那还在缓缓而出的殷红血迹,还有触目惊心的伤口,肿的变形的某处,他自责不已,拿出一方干净的素白色纬锦帕子,擦拭干净,又从顺袋儿里拿出一小盒药膏来,在伤口处小心的涂抹上去!

涂药的过程,自然又是一番折磨,但是看到她伤成那样,不管怎么想,都坚决舍不得再磋磨她,顽强的摒弃了邪念,上完药就躺了下来,躺在她的身边紧紧的抱着她,把她搂在自己的怀中,用身体给她温暖,免得外面吹进来的凛冽寒风把她给冻着了……

沈若兰一路好睡,直到回到靠山屯时还是醒,淳于珟轻手轻脚的帮她穿好裤子,系好披风,才舍得把她叫起来。

其实,要不是怕影响到她的名声,他都不想把她叫醒,就直接把她抱回到她家屋里去了。只是这样对她的名声不好,他们往后还要在靠山屯儿活人,整不好得在这儿呆上一辈子,所以不得不注重名声,他只好叫醒她,叫她自己回屋去了。

沈若兰在迷迷糊糊的被叫醒,才知道已经到家了,起身时,腿间那粘乎乎的感觉了没有了,她惊讶的低头看了下,赫然发现自己已经穿上了裤子。

此时外面的天已经黑透了,车里却亮堂堂的一片,一颗夜明珠放在了车子的座位上,将车里的一切照得像白天一样清晰,沈若兰很容易的就找到了一块粘着血液的帕子,皱巴巴的丢在车厢一角呢,还有他那昂贵的墨狐皮裘里子,也染上了一片殷红。

她的脸腾的一下红了,立刻想到了他做了什么,低声道,“你帮我清理了?”

淳于珟亲了亲她的额头,说,“是。”

沈若兰差点儿捂脸,都羞得无地自容了,“往后不许这样了。”

就算她是现代人,思想作风比古代的女子开放,但是作为一个未经人事的少女,那里被人看,还被擦了,她真的觉得很难为情,几乎羞死。

淳于珟见她这副窘迫,开心地笑了,凑在她耳边低声说,“羞什么,往后这种事还多着呢……”

沈若兰瞪了他一眼,随手将那个帕子藏在了手中,面红耳赤的下车去了。

她不在跟他说话了,也不想再跟他见面了,都要羞死了……

下车时,脚一着第,两条腿就忍不住的打哆嗦,像不是自己的腿了似的,几乎站立不稳了。

也是,举了一个多时辰了,一会儿折叠一会儿肩扛的,换做谁都会觉得疼的。

碍于狗剩子在,说不定还在看着她呢,她只好忍着不适,尽量做出步履平稳的样子,款款的回屋去了。

送完沈若兰,狗剩子又把淳于珟送到了山上,淳于珟下车时,拿出一张百两的银票递给了他,声线清冷的说,“今天我跟兰儿一起进城的事,不许对任何人说起,要是爷听说外面有一点儿关于兰儿的风言风语,你的小命儿也就到头了。”

狗剩子第一次见到淳于珟时,就被他满身的肃杀之气给镇住了,人家不对他说什么他都战战兢兢的,这会子人家对他说出这样一番话,他自然知道该怎么管好自己的舌头,于是连连作揖道,“是是是,爷您放心,兰姑娘是自己去的,小的压根儿就没见过您。”

淳于珟见他还算识相,满意的点点头,转身进宅子去了。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他跟兰儿在车上酣战的事,万一被狗剩子听到了一星半点儿,他若大着嘴巴说出去,他倒不在意什么,就怕兰儿的名誉受损,所以才想到用银子封住他的嘴,免得他乱嚼舌根。

一百两银子对一个庄户人来说,绝壁算得上是天文数字了,狗剩子打开那张银票时,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把那张银票凑到马车前挂着的气死风灯下,一遍一遍的看着,又是掐自己胳膊,又是抽自己的嘴巴的,直到真切的感到痛意,他才相信这是真的,自己现在竟然有一百两银子了!

“哎呀妈呀,这下子发财了,我也能买马车、盖房子了!”狗剩子捧着银票,激动的呜呜的哭起来,哭了一会儿,又像想起什么似的,赶紧四下看了看,又紧张兮兮的把银票折起来,揣进怀里,飞快的赶着车回家去了……

真是谢天谢地,他竟然发财了,算得上是有钱人了,可以翻盖一座大瓦房,再买一辆马车,往后光靠拉脚就能够养活他跟他的老婆孩子了……

**

沈若兰回到家,爹娘都还没睡,正等着她呢。

见她回来了,娘忍不住埋怨了一句,“我说叫你爹陪你去你偏不肯,你看看,这么晚才回来,都惦记死个人了。”

沈若兰讪讪一笑,她能说她早就跟淳于珟约好今天一起进城吗?

娘是个迷信的人,听说男女在结婚前一个月内不宜见面,否则不吉利,于是就对沈若兰下过死令,再嫁到山上之前一个月,不许跟淳于珟私自见面,这会子要是她知道沈若兰偷着跟他相见了,还一起进城去,肯定会生气的。

所以,只能含糊着说,“知道了,下回一定注意。”

“下回?还哪有下回了?你大后天就要出嫁了,下回再进城也是你家男人陪你进了。”穆氏心酸的说了一句。

女儿即将出嫁,即将成为别人的媳妇儿,穆氏的心里也是酸酸的,怕女儿看出她难受,就一扭身子进厨房去了。

不多时,穆氏把给沈若兰留着的晚饭端了出来,几条手指长短的小炸鱼,都是自家鱼塘养的,用豆油炸熟,一条条金灿灿的,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还有一盘儿凉拌木耳;一个猪肉酸菜炖粉条,外加一小碟油炸花生米,光这几样,就都赶上一般人家过年吃的了。

沈若兰在车上被淳于珟折腾了那么久,消耗了很大的体力,见到这么多丰盛的菜肴,不觉食欲大振,她笑嘻嘻的说,“谢谢娘,还是娘疼我!”

穆氏帮她把饭盛了,递到她的手里,说,“别贫啦,快吃,吃完早点儿休息,累了一天了,不好好歇歇,等过几天嫁人时脸色不好怎么处?”

沈若兰一边往嘴里扒饭,一边含糊的说,“没事儿,我不累,也不困,娘你你帮我上前院看看去,看看瘦丫她们睡了没有?要是没睡的话,你告诉她们给我烧点水来,我要洗澡。”

穆氏夹了一条小炸鱼,一边帮她择鱼肉,一边说,“都啥时候了,人家早睡下了,死冷寒天的就别折腾他们了,让你爹去烧吧。”

沈德俭巴不得能为女儿做点什么呢,一听这话,忙不迭的说,“我去我去,正好我没事呢,我去给你烧去。”一行说着,一行一道烟的跑去给她烧洗澡水了。

这两天,因为沈若兰就要嫁人了,沈德俭两口子心里都很难受,虽然女儿嫁人是好事,但是身为父母,嫁女儿跟儿子娶媳妇完全是两种心情,娶媳妇是往家里娶人,而嫁闺女则是要把他们如珠似宝的女儿嫁到人家去做小媳妇儿了,做爹娘的能好受吗?

加上他们两口子都觉得对不起兰儿,兰儿从小到大,他们都没有好好的抚养过这孩子,让孩子吃了那么多年的苦,还替他们赚下这么大的一份儿家业,他们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愧疚,都很觉得对不起女儿,都巴不得能为女儿多做点儿事儿,好弥补一下他们心中的遗憾。

沈若兰了解爹娘的心思,所以看到爹那么积极的去给她烧洗澡水,也没有拒绝,就由着他去了。

穆氏一边给她择鱼,一边絮絮叨叨的跟她讲了些为妻之道,怎么和夫君相处?无外乎就是叫她温柔体贴,宽容大度,既能相夫教子,又能和睦妾室,做一个标准的三从四德女人。

沈若兰哼哈的答应着,她知道娘深受封建礼教荼毒,所以只会教她做些在丈夫面前俯首帖耳的事情,让她接受现代的一夫一妻的制度是不可能的,她也懒得跟她掰扯这些,她的那些封建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就算跟她说别的也没用。

所以,不管他说什么,沈若兰就只管干答应着,不和她争执就是了。只是她心中自有一杆秤,她决定的那些事儿,也就是她的底线,无论谁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绝不可逾越的。

打发她吃完饭,娘又要给她刷浴桶,沈若兰看娘还怀着身孕,一蹲一起的不方便,就没用她动手,自己亲自动拿丝瓜瓤,把浴桶刷得干干净净,随后爹帮她把烧热乎的把水一盆一盆的端进来,倒进了浴桶,好让他闺女能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

这次洗澡跟以往不同,一坐进浴桶,沈若兰就痛得差点儿跳出来,新撕裂的伤口处沾了水,火辣辣的疼,跟再伤口处撒了辣椒面儿似的,几乎都要把她给疼哭了。

沈若兰暗暗下决心,往后一定要控制他的欲望,不能再纵着他尽兴了,不然,她这条小命迟早得交代在他手里。

泡了一会儿后,伤口终于不那么疼了,沈若兰仔细的搓洗了一顿后,从浴桶里出来了。

屋里的火炕已经被爹烧的热乎乎的了,躺在被窝里格外的舒服,沈若兰白天被累到了,躺在热炕头上也就三五分钟的功夫,就沉沉的睡去了……

睡得正香的时候,忽然觉得自己的脚心痒痒的,她缩了缩,那痒痒的感觉还在,像有人在故意挠她的脚心似的。

沈若兰醒了过来。

一睁眼,就在月明珠的光芒下,看见淳于珟正促狭的捉弄自己呢。

“大晚上的,你干嘛啊?”沈若兰顺势踢了他一脚怕被他抓住脚丫子挠脚心,又赶紧把脚缩回来了,所到了被子里,脚心朝下,让他挠不着。

淳于珟见她醒了,勾起唇角,说,“醒了?那正好,我来给你上药。”

沈若兰一听这话,脸腾的一下红了,瞬间睡意全无,人也一下子精神,“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了。”

“那怎么行,你又看不到。”他拿出一个寸许高的玉盒,打开后,里面的药膏发出一阵淡淡的清香,一闻就知道是好东西。

可就算是再好的东西,沈若兰也不愿意他给自己上啊,太羞耻了,于是断然拒绝说,“不要,就算看不见我也不要你帮忙,要么你就帮我找个医女,要么我自己来,反正不许你动手。”

淳于珟从玉盒里挑起一指药膏,另一只手去掀她的被子,不急不缓的说,“其实,你今儿在车上昏迷的时候,我已经帮你上了一次了,该看的不该看的我已经都看到了,一次和两次又有什么区别呢?”

沈若兰一听,顿时羞得连脖子都红了,抡起拳头雨点儿似的打在淳于珟的身上,跟让蚊子给踢了似的,边打边骂,“谁叫你上的?你知不知道要学会尊重别人的隐私?”

淳于珟笑着说,“这个,咱们最亲密的事儿都做了,那会子我就已经把该看的都看到了,你又何苦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了呢?”

“何况,咱们马上就是夫妻了,上个药还避讳那些做什么呢?你还帮我备过皮呢,我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啊!”

“谁像你那么厚脸皮啊!”沈若兰羞愤的低吼道。

不过,虽然害羞别扭,但还是被他给说服了,她不在抗拒,只是还是很不好意思,别别扭扭的让他给上了药。

他上的很细致,里面外面肿的坏的地方都上了,感受着他那满是茧子的手指,沈若兰都不敢相信了,这双曾经令人闻风丧胆,杀敌无数的手,现在竟然在做这种事!

哎,好尴尬啊,特别是上里面的时候,她羞得都想找条地缝钻进去了!

好在没煎熬多久,终于上完了!

他贴着她躺了下来,搂着她柔软的身体,耳鬓厮磨。

沈若兰本来很困倦的,但是被他上药的事儿一刺激,就一点儿睡意都没有了,还精神的很呢。

她窝在他的怀里,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不然她今儿这么主动和随便,会被他误解的,于是,低声说,“你知道吗?我今天之所以没有抗拒你,还主动迎合你,是因为我中药了……”

她把自己在段家发生的事儿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淳于珟,并把自己的疑惑也说了出来。

淳于珟本来还沉浸在温柔乡里,表情和动作都快要化成水儿了,但是,听到她这番话后,忽然戾气骤起,阴森森德说,“你是说,有人想算计你,让你跟段元焕滚到一起,对吗?”

沈若兰肯定的说,“正是。”

这时,窗外忽然传来一阵低低的声音,“主子!”

声音小的几乎可以忽略掉,沈若兰根本就没听见,不过淳于珟却听到了,他立刻起身,披着衣服走到床前,隔着窗子道:“什么事?”

“主子,适才段元焕派人送过几个女人来,说是这几个女人在白天时得罪过沈姑娘的,请主子发落!”

淳于珟冷声说,“都挑断手筋脚筋,扔到山里喂狼去!”

“是!”

外面的答应了一声,就再也没动静了,应该是去办事了。

沈若兰在炕上,也没听清外头的人说的是什么,所以也不知道她发落的是谁,只是觉得他这样动不动就割舌头,挑断手筋脚筋的太残忍了。

不过,就算是残忍,她也不回去干涉的,这里是古代,自有雇人生存的法则,要是把现代的一套民主民权概念搬到这里,肯定是行不通的。

所以,她虽然不认同,但是不会跟着参合,就随他去吧,只要她管好自己,不随便杀人害人就好了!

------题外话------

昨天只有是个人看到删改前的文,真是对不起大家,至于被要求修改的原因,相信大家已经猜到了。

【捂脸】

书名《最强重生:逆天腹黑狂女》作者:墨重华。

上一世,父母厌弃,朋友背叛,师门利用,叶沉仿佛遭天地遗弃,被人诅咒,踏着血海尸山,成为修罗至尊。

一场无聊的沉睡,再睁眼,竟成了嗷嗷待哺的婴儿?

上一世不曾体会的,这一世竟然纷沓而来?

什么?

有人想要破坏这一切?

叶沉勾唇冷笑,怎么当她这个修罗之尊,白当的?

学秘法,绽风华,明珠耀耀,笑傲轻狂。

当重临至尊,她回头看去。

永远包容的父母。

生死之交的朋友。

死生不离,一路相伴的……他!

四目相对,温情脉脉。

他温柔一笑道:“沉沉,是不是该给我一个名分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58章 段元焕的小心思

今儿被花媚儿整这一出,段元焕给吓坏了,就怕湛王因此而迁怒到自己。

湛王的雷霆之怒有多可怕,他早已听说过了,本想亲自登门去请罪,又没有那个勇气,也没那个胆量,就怕湛王正在气头上,一刀结果了自己,所以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走夫人路线最稳妥。

他的夫人赵氏跟湛王心爱的女子关系甚笃,只要赵氏跟沈若兰好好说说,求她帮帮自己,应该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只是,因为花媚儿的事,赵氏对他一直心存芥蒂,虽然她表面上看起来依旧是温婉谦恭,对他也害死一团和气,但是,他深知道,自己过去对她那么狠,她一定会对自己心存芥蒂的。

所以,他不怕她不去替自己求情,就怕她去了也不尽心,就像上次帮花媚儿似的,他可以断定,赵氏肯定没有尽力,过后他曾问过陪她一起去的下人,从下人描述的情景分析,她非但没帮花氏,反倒起了添油加醋,火上浇油的作用。

据说她一见到沈姑娘就跪在地上大哭求饶,从而让沈姑娘对她这个被逼走投无路的正妻产生同情,继而对他们俩逼迫原配的行为产生憎恶,后来沈姑娘同意帮忙后,她又要摒退左右单独跟她谈,不知她们到底谈了什么,反正后来花氏就被毁容了。

因此,他敢拿脑袋打赌,赵氏在这次事件中,起的绝对是反作用。

当时知道后他也挺生气的,也想找她算账,收拾她出气,但是过后又一想,花氏已经被毁容,她的花容月貌也无法再修复,他总不能为了个毁容的女人,去跟与湛王女人私交甚笃的赵氏撕破脸皮吧。

所以便只好隐忍下来了,装作了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了。

这回,他一定要吸取教训,一定要让她心甘情愿,拼尽所有去帮自己,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一定要让她尽心竭力。

于是,当天晚上,他搬到了赵氏哪里,不顾赵氏的反对,坚决的住了下来。

在他的思维逻辑里,越是能在炕上把他伺候好的女人就越得他喜欢,同理,只要给她点儿甜头,让她幸福一回,这事儿应该就没问题。

于是就寝时,他便黏黏糊糊的提出要跟段夫人行房事。段夫人直推说自己身上不好,不肯与他亲热,段元焕是花柳巷里的代王,鸳鸯会上的盟主,怎会被她几句话打发了,于是挨挨蹭蹭的缠麻不休,后来见赵氏还是不肯,就干脆霸王硬上弓,不由得她抗拒。

他已经很久没跟赵氏睡了,因为不喜欢她,每月初一十五必须到正房睡觉时,他多半都是来到后倒头就睡,根本懒得碰她一下,一年中也就给她那么三两次,仅有的三四次也都是寥寥几下,敷衍了事。

只是今晚,他不敢再敷衍她了,非但不能敷衍,还必须得把她伺候好了,伺候高兴了,务必让她忘记之前的芥蒂,重新对他一心一意,死心塌地!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也算是拼了,极尽平生所学来讨好她,怕自己不能兴奋,还特命人在屋里点上迷情香来助兴。

段夫人本来对他的亲热是十分抗拒的,但终究抵不过迷情香霸道的药力,终于还是被他给得逞了。

两人在炕上你来我往的周璇起来,期间,段夫人哭了,哭得很厉害。

不是激动哭的,也不是兴奋的哭的,而是为自己过去白活的十几年感到遗憾和不值而哭的。

她从来不知道男女之间还能这么快乐,从前他对她都是敷衍了事的,每次也就一盏茶的功夫,还根本不顾及她的感受,她那十几年青春岁月,就是在他的不屑和敷衍中度过的。

她好后悔,早知道男女之间能这么快乐,她情愿不嫁到这煊煊赫赫的段家来当这个段夫人,而是找一个能一心一意待她的穷后生,反正她的嫁妆也够他们活一辈子了,若真嫁个那样的男人,她就能天天享受到这种幸福,还不用为后院儿的那些莺莺燕燕生气,因为他根本就不会有什么莺莺燕燕的在,这辈子,就他们俩一起,永远都互敬互爱,不离不弃!

想到这儿,她肠子都悔青了,也恨死段元焕这个畜生了,他霸占了她的青春,却把她当成草芥一样丢在后院里,情愿去睡那些贱丫头烂娼妓,也不来给她这个原配妻子快乐,他简直罪该万死,罪大恶极……

段元焕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激起赵氏的愤怒了,见她哭了,还道是她感动了呢,贴着她说了好一顿甜言蜜语,大体就是往后肯定不会再冷落她了,隔三差五就会来她这里给她一次,保证次次都让她这么舒服!

听到他这番自以为是的话,段夫人差点儿气笑了,原来在他的心中,自己还真是贱得一文不值啊!

表白完,段元焕才说出让她去找沈姑娘替自己求情的事儿。

段夫人听了,气恨交加,更加恼羞成怒了。

合着他这样卖力的取悦于自己,不是因为后悔他之前为了花氏曾对自己做过的那些事儿,而是因为想让自己替她求情啊!

为了求情保命,他才来卖力的睡自己,、好自己的,真可笑,她还以为是他后悔之前做的那些事儿,来向她求和来了呢。呵呵,整了半天是这么个目的啊,真是难为他了,为了自保,竟然连色相都肯出卖了,这无耻下作的做派真是让她刮目相看呢!

“行啊,夫君放心吧,我明天一早就去。”段夫人翻过身去,背对着他,免得被他看到自己脸上的鄙夷和冷漠。

段元焕听到她答应,也不知她到底是真心的还是假意的,便想再来一次,加强她对自己的好感。

只是赵氏的心都拔凉拔凉的了,连迷情香都难以让她回转了,就装出一副困倦不堪的样子说,“夫君,我身体刚好,承受不了受不住这么多宠爱,您要是还没尽兴的话,不如去韩姨娘那儿睡吧。”

段元焕听她这么说,还以为她在使小性子,再计较花氏说的那些话,忙说,“咱们两口子在一起亲热,扯上她们干什么?多扫兴,你别看我平时对她们挺好的,那都是逢场作戏的,不过拿她们耍耍逗闷子罢了,对你才是真的爱重呢!。”

赵氏一听,差点儿笑出声来。

呵呵,还爱重,他还真敢说啊,为了花氏,他差点儿把自己逼死了,真不知他怎么还能舔脸说出这样的话来,他就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吗?

他把本该属于她的宠爱都给了别人,还帮着别的女人欺辱自己,差点儿要了她的命,有事的时候才想到自己,还要用那点儿可怜的宠爱来收买她,真是太可气、太可恨、太可笑了!

难道,在他的心中,她就那么贱?那么容易收买,那么缺男人吗?

“既然你不想去,那咱们就先睡吧,明天我还要起早呢!”她打着呵气说道。

段元焕听她这么说,便勉强的同意了。

但其实,他心里巴不得不做呢,他对赵氏的身子着实提不起一点兴致,刚才要不是有迷情香加持着,他肯定中途就疲软了。还好,她自己不想要了,不然他真不知该怎么坚持下去呢!

段元焕温柔的抱着她,像是一对真正恩爱的夫妻似的,很快就睡着了……

直到听到他睡着了,呼吸也平稳匀称了。段夫人才睁开眼,恶的拿开他的手臂,起身去清洗整理了,虽然不可否认他刚才带给自己的快乐,但是也不能否定,段夫人现在比从前更恨他了,恨得牙根儿都直了,恨不能杀了他似的!

清理完回来时,她故意躲开他,离他远远的,就怕自己一时冲动趁他睡着杀了他,因为她真的恨不能她去死,她好像当寡妇啊啊啊~

第二天天还没亮,段夫人就被一阵密集的亲吻弄醒,睁眼看时,见段元焕不知什么时候过来了,正一往情深的亲她呢,那副深情款款的样子,看起来像他有多稀罕她似的。

段夫人差点儿被他给恶心吐了,她心明镜的,他那里是喜欢自己,之所以这么殷勤,无非是惦记着想让她快去帮他求情呢,又不好意思直接叫醒她,所以才故意用这种下作的法子把她弄醒的。

见她睁开眼,段元焕笑道,“醒了?来,让夫君好好疼疼你……”

一看到他这副虚伪的样子,段夫人不由得在心中一阵冷笑,这个扁毛畜生,分明想叫她快点去帮他办事,还特意装模作样的这么说,真是恶心死人了!

她决定不惯着他,既然她想演戏,那自己就奉陪到底好了。

于是很配合的钻到他怀里,娇声道,“好啊,昨晚拒绝了夫君,我也很后悔呢,正好今天早上补偿你……”

段元焕身子一僵,脸上的表情差点儿皴裂了,本以为她会拒绝,还会因为屡屡拒绝自己而心生愧意呢,没想到她非但没有拒绝,还一副很有兴致的样子,这……不对劲儿啊?

尴尬一秒钟后,他很快恢复常态,吩咐下人去备水了。

“为夫昨晚没洗就睡了,身上腌臜的很,待会儿洗干净了再来陪娘子,定叫娘子尽兴……”

段夫人娇羞道,“讨厌,夫君尽取笑人家!”

段元焕也陪着笑,试探说,“娘子的身子可吃得消,要是不行的话,可千万别勉强,若真因为想陪为夫而害你生病的话,为夫会过意不去的。”

段夫人羞答答的说,“不是,是人家自己想嘛,难道相公没听过‘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这句话吗?人家现在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相公可要多多体恤呀!”

段元焕的嘴角抽了两下,不知道这一大清早的这婆娘哪来这么大的兴致,早知如此,他就不撩拨她了,现在撩拨得她兴趣,他少不得要费出十二分的精神和力气来跟她周璇了。

很快,水备好了。

段元焕进净房清洗的时候,赶紧吃了两粒助兴的药,不然对着她他根本就不会有兴致,总不能每次都点迷情香助兴吧,那样的话会引起她的怀疑,那就功亏一篑,得不偿失了。

磨磨蹭蹭的洗完,身上的药力也已经发挥出来,他又回到炕上,跟赵氏滚在了一起。

这次赵氏很放得开,一点儿都不像从前那样害羞遮掩了,还大大方方的指挥他这样做那样做的,全场都是她在主导,他在配合,仿佛不是段元焕睡了她,而是她嫖了他似的!

段元焕被累得老腰差点儿折了,可她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抱着他不肯撒手,为了把这个如狼似虎的姑奶奶答兑满意了,段元焕借着解手的借口溜进净房,又吃了两粒药,才把她答兑满意。

事后,天已经亮了,段夫人起身,满面春色的对着妆台梳妆打扮一番,又吃过早饭,才不疾不徐的坐车走了。

送走她,段元焕一头倒在炕上,再也起不来了,估计他十天半个月的都不想再睡女人了……

**

京城,荣嘉大长公主府里

“公主,这个是湛王派人给您送来的!”寇嬷嬷捧着安安的庚贴,小心翼翼的禀报。

安安阴沉着脸接过自己的庚贴,随手放在小几上,说,“那来人现在哪儿,还说了什么?”

“呃……还说,还说,让郡主把湛王的庚贴还给他……”寇嬷嬷一边说一边低下头,像做错了什么似的,其实,她只是在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免得被她的怒气给波及。

然而,已经迟了,她话音未落呢,就听‘哗啦’一声,一直粉彩描金的杯子摔在她的脚下,茶杯骤然碎成无数片儿,碎裂的瓷片瞬间迸了一地,还有的被蹦飞,溅到她的身上、脖子上和脸上,有一块竟然溅到她的额头上,划破了一小块儿皮。

寇嬷嬷吓了一跳,却没有说什么,只低头站在那里,默默的祈祷着她不要再发脾气。

自从回京后,郡主的脾气就一日大过一日,整天不是打人就是罚人月例,要么就因为一点儿小事儿,干脆把人给卖出去,搞得府里人心惶惶,鸡犬不宁的。大家都说郡主越来越像大长公主年轻时的样子了,都觉得郡主不像从前那么温柔善良了,她们这些下人都快要承受不了她的恶劣脾气了!

安安摔了一个茶杯后,又赌气将拿起桌子上的庚贴,赌气似的撕个粉碎,掷到地上,咬牙冷笑说,“还就还,有什么了不起?他还以为自己是那个统领三十万大军的战神王爷呢?哼,一个不得势的王爷而已,落配的凤凰不如鸡,就他这样的,就算他不来找我退亲我也会找他退的,他先来了正好,我倒省事了,知书,去,把他的庚贴取来,还回去!”

知书贴心的说,“郡主,您跟王爷的亲事是太后定下的,现在王爷要退亲,不管您是否想退,都跟太后说一声的较好,不然擅自退了,怕太后会不愿意……”

“不用说了!”

安安冷声道,“太后已经知道我跟鲁哥哥那件事了,我几次进宫请安都被拒之门外了,我若再巴巴的贴上去,像我还要粘着他不愿意放手似的,莫不如干脆点儿还给他,料想太后也不会不愿意,说不定还会因此松口气呢!”

知书听她说得也有道理,就不再劝了,等寇嬷嬷找出淳于珟的庚贴后,就按安安的意思,把庚贴还给淳于珟派来的人了!

知画看出安安心情不好(可以理解,人很一个女人被退亲了心情都不会好的),就安慰说,“郡主不用难过,塞翁失马,焉知祸福?湛王现在已经败势,奴婢听说他连皇籍都被皇上收回去了,只是皇上仁慈没下旨扯去他的爵位而已,眼见的是日落西山了,倒是鲁将军,现在圣宠优渥,前途不可限量呢。”

安安眯了眯眸子,是呀,淳于珟弃她如敝履,她又何必跟他动气呢?气坏了身子多不值得,有那精力,还不如想想怎样才能让鲁元早点儿来提亲呢!

不过,最近有点儿奇怪,他已经好久没给他来信或送东西了,甚至她给他送了自己亲手为他做的过冬的棉衣去,他也没有回复她只言片语。

从前她每次给他送东西,他总是在第一时间给她回信或回赠,像这样收了东西没有回信或者回赠的时候,是从来没有的啊,不,是最近才开始的,怎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出了什么事?

“寇嬷嬷,北边儿有没有什么消息?鲁哥哥那边是不是很忙?他已经很久没有跟我联系了……”

寇嬷嬷说,“老奴听说大鲁将军在那边不算很忙,军中的事务大半都有陈大将军处理,鲁将军还跟之前做参将的时候差不多,每天都能出门逛一会儿去。”

换言之,就是清闲的很。

闻言,安安的眉心蹙得更紧了,“既然他不忙,为什么这么久了都不给我写信?难不成他也学着那个人似的变心了?”

寇嬷嬷忙说,“郡主多心了,这可是再没有的事,鲁将军对郡主什么样大家都看着呢,郡主可不要冤枉了好人。”

“既没有变心?为什么这么久不和我联系?不光不写信,捎东西,连个口信儿都没有,他这是什么意思?”

寇嬷嬷说,“老奴不知道鲁将军是什么意思,但却知道荣欣大长公主的意思,老奴听说,荣欣大长公主一心想让鲁将军娶宁表姑娘,许是大将军被荣欣大长公主逼得无奈,才不得不如此行事。”

安安听闻自己的男人被人盯上了,心中顿时一阵气闷,抿着嘴巴憋了半天才说“那个宁表姑娘是个什么样的女子?鲁哥哥可喜欢她?”

“不喜欢,老奴听说鲁将军之所以远走吉州,就是为了逃避跟她成亲,他也是的,人家只为了不娶她,都逃出家门去了,她还只管死皮赖脸的赖在人家不走,真没见过脸皮这么厚的人。”寇嬷嬷愤愤的吐槽。

安安又说,“你还没说宁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呢?长得是否漂亮,琴棋书画可通?会什么本事?可有将我比下去的资本和能力?”

“瞧郡主说的,您是咱们京城第一美人儿,岂是泛泛之辈可以相比的?那个宁姑娘老奴确实见过一次,长得跟个烧糊了的卷子似的,看着都膈应人,就她那副样子的别说跟郡主比,就是给郡主拾鞋也不配呢!”

安安听到寇嬷嬷比喻,忍不住‘扑哧儿’一声笑了,笑得花枝乱颤,乐不可支的。

笑够了,又说,“寇嬷嬷,后天就是元旦了,帮我备一副年礼,我要到鲁家去拜年去。”顺便再看看那个宁表妹去。

“是,公主放心,老奴一定准备的妥妥的,保管叫荣欣大长公主满意!”

“嗯,很好,你且下去办吧!”安安挥了挥手,把她打发了出去,自己又托着腮思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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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9章 出事了

下午时,段夫人坐着车子赶到了沈若兰家,此时沈若兰已经吃过午饭没,正要午睡呢,见段夫人来了,只好起来少陪她。

段夫人跟她寒暄了几句,就把自己这次来的目的说了。

很幸运,沈若兰一口答应下来了。她没有迁怒于人的习惯,这件事儿本来就跟段元焕没关系,都是那个花氏一手策划的,严格的说来,段元焕还是受害者呢。所以段夫人一说完,她就立刻应允了。

段夫人见她这么爽快就答应了,心里还小小的懊恼了一下,其实她巴不得沈若兰拒绝呢,因为她压根儿就不想替段元焕求情,只是段元焕派来的婆子在她身边盯着呢,她不得不开这个口罢了。只是没想到她刚一开口,沈若兰就答应下来了,既然她都答应了,还说了什么段元焕本来就是无辜的,她没有迁怒于人的坏习惯之类的话,她就不能再说别的了,否则,沈姑娘肯定又会认为自己又想利用她,肯定又会生气的。

她能在段家有立足之地,多亏了沈若兰了,她可不敢惹这个姑奶奶啊!

所以见沈若兰答应了,她就没敢说出别的来,跟她叙了一会儿话后,就赶紧走了。

靠山屯儿离县城远,等到段夫人再回到段家的时候,天已经黑。

到家后,发现段元焕正在她的房里焦急的等着她。

一见她回来,段元焕急忙迎上前去,焦急的问,“怎么样?说了吗?她答应了没有?”

段夫人解下披风,走到炭盆儿前一边烤火一边说,“答应了,夫君大可不必担心了!”

段元焕听她这么说,心里稍许放心了些,只是到底还有些疑影,怕她没有尽心,或者沈若兰只是口头答应,过后再想办法报复,就趁着段夫人进里间换衣服的机会,把陪她去的婆子叫过来,细细的盘问了一番。

得到婆子的证实,段元焕终于放下心了,他的心都悬了一天了,现在总算不用害怕了。

为了感谢夫人为他出力,他决定今晚再舍命陪君子一次,把她哄开开心心,伺候的舒舒服服的。不然刚用完人家就把人家晾在二一边儿,万一下回再需要她,她不肯出力就糟了!难得她跟沈姑娘有这层关系,他可一定得把她哄好了,以备不时之需啊!

当晚,段元焕陪段夫人吃了晚饭,饭后两口子又坐在灯下说了会儿话,才上炕睡觉入寝。

睡觉时,段元焕又偷摸的吃了好几粒药,在炕上折腾了大半宿,把段夫人伺候的都要飞起来了,详情自不必细说……

此时,靠山屯的沈家

沈若兰就孤单了,此时已经是戍时末,淳于珟却还没有过来,按理他早该过来了,只是今儿不知为啥到现在还没来呢?

该不会是已经得到了她,就不在意了吧?

又或者,是被什么事给绊住了?

她躺在被窝儿里,辗转反侧,胡思乱想着,又过了一个多时辰,他还是没有来。

沈若兰有点生气了,这个人也真是的,不来也不派人来回个话,害的她又是担心又是胡思乱想的,都不能睡觉,还得苦等着他,还有……她的伤口还没痊愈,他昨天说过要过来给她上药的,看来今个儿是指不上他了。

算了,不等了,自己睡!

沈若兰赌气的掖好自己被子,将自己裹得像一只茧子似的,随后迷迷糊糊的睡去了……

一宿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沈若兰还在睡梦中呢,忽然听到瘦丫在外面不是好声的喊,“二叔,二婶儿,兰儿,你们快起来呀,后山出事啦……”

后山指的就是淳于珟的宅邸,大家平时说话聊天儿时,就把淳于珟的新宅子称之为后山。

沈若兰在迷迷糊糊中听到这句话,顿时一下子就精神了,她“扑棱”一下坐起沈,连衣裳都没顾得穿,就趴在窗子上大声喊,“瘦丫姐,怎么回事啊?你说什么呢?”

瘦丫大踏步的走进屋里,没等站稳脚步,就大声道:“不好了,出事儿了,出大事儿了,我早起时去茅厕,无意中看到后山那边儿好像冒烟儿,就赶过去看了一下,结果,结果……”

“结果怎么样?”沈若兰从里间冲出来,只穿着亵衣亵裤,趿拉着鞋子,一出来就一把拽住瘦丫的胳膊,“你快说呀,他到底怎么了?”沈若兰急道。

这时,沈德俭和穆氏也都已经起来了,两人头发乱蓬蓬的,沈德俭趿拉着鞋,穆氏正在手忙脚乱的系身上的褙子,一看就是刚起床的。

瘦丫抿了抿嘴,没等说话,眼圈儿就先红了,是替沈若兰感到难过。

“兰儿,我说了你可不别着急呀……”

“我赶到那儿时,看见后山不知为啥着火了,应该是昨天晚上着的火,我过去时火都烧灭了,那些房子都烧落架了,而且宅子里竟一个人都没有了……”

“啥?着火了?”沈若兰一惊,脑袋顿时嗡的一声,里面一片空白,脸也一下子变得煞白煞白的,跟一张白纸似的。

“怎么会呢?那老些房子,着火的话得烧多久啊?怎么没听见有人呼救呢?对了,你仔细看过了吗?那里面真的一个人都没有了吗?”沈德俭大声问道。

瘦丫说,“我急着回来报信,没有仔细看,不过房子好像都被烧着了。”

“艾玛呀,这么说一定是出事了,不然不会一个人都没有,怎么办呢……诶,兰儿,你要干啥去……”

穆氏看到女儿连外衣都没穿就往外跑,一下子急了,忙冲她的背影喊起来。

然而,此时的沈若兰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她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她要上山,她要去找他去!

刚跑到外面,正好跟招娣撞上了,招娣端着的一盘儿包子送过来,正好跟她走了个碰头,被心慌意乱的沈若兰撞个正着,两人都被撞倒,包子也散落一地!

“兰儿,快起来!”

“你没事儿吧!”

沈德俭和穆氏瘦丫等一拥而上,把沈若兰和招娣给扶起来了。

外面的冷风吹来,一下子打透了沈若兰单薄的亵衣,她瑟缩了一下,转身向屋里跑去。

很快,她又穿戴整齐的出来了,眼睛直勾勾的,一句话也不说,又拔腿向山上跑去,沈德俭和穆氏怕她出事,忙不迭的跟了上去,见他们都去了,瘦丫和招娣也跟着去了……

此时,外面的天还没亮透,靠山屯儿的村民们绝大部分还在睡梦中,都还不知道后山发生了什么。

当沈若兰气喘吁吁的跑到山上时,果然看见了瘦丫描述的场面:荒凉的山上,上百间烧落架的房子,到处都是颓垣断壁,满目凄凉,有些地方还冒着缕缕的轻烟,好像没燃烧完似的,空气中都带着一股子烧焦的味道!

更让人心惊的,是随处可见的血迹,无论是地上还是墙上,或是星星点点,或是一大片,触目惊心!

显而易见,昨晚这里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厮杀,宅子里的人,多半已经凶多吉少了…。

沈若兰看着那些猩红的血迹,眼睛也跟着红起来,“淳于珟,你在哪?淳于珟……”

她大叫起来,一声比一声大。

然而,回答她的,只有山谷中传来的阵阵回声,那个天天晚上潜到她房里跟她耳鬓厮磨,给她取暖上药的男人已然是不见了。

“淳于珟,你在哪?你出来啊……”

沈若兰不死心的在一间间烧空的房子间穿梭着,奔跑着,像要一定要把那个人给找出来似的。

沈德俭和穆氏看到女儿这幅样子,别提有多心疼了,他们一边担心着女儿,一边担心着未来女婿,心里也都七上八下的。

好好的一座大宅,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化为灰烬了,最重要的是,宅子里的人都声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全部都消失了,这叫人怎么接受得了啊?

沈若兰找了一间又一间,直到她跑累了,再也跑不动一步了,才不得不停下来!

天已经大亮了,山下的村民似乎看到山上飘着的青烟,也都赶过来了。

见到那座恢弘气派的大宅子一夜之间化为了废墟,大家都震惊极了,特别是看到那一滩滩被冰冻住的鲜红的血迹,更是窃窃私语、议论纷纷。

大家都觉得这宅子里的人定是凶多吉少了,不然不可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定然是被人给杀死后毁尸灭迹了。

脑补出齐爷的下场,村民们不由得一阵唏嘘,紧接着又都同情起沈若兰来。

老天真是太不公平了,兰儿这么好,命却咋就这么不济呢?要瞅着后天就要成亲了,未婚夫却被人给害了,这不就成了人们口中的‘望门寡’了吗?本来价值连城的大闺女,一下子降成命硬克夫的‘望门寡’了,这往后还谁家敢娶她她?

哎,太可怜了……

于是,又有好心的上前去安慰他们一家子,无非是劝他们挺住,不要太难过。

还有人劝他们不要灰心,说不定姑爷只是被仇家追杀,不得不躲出去,将来还会回来的。

只有沈大娘劝的与众不同,她带笑不笑的走道沈若兰面前,安慰说,“兰丫别难受,你这个女婿怕是凶多吉少回不来了,不过没关系的,回头大娘叫你梅姐帮你在吉州城里再物色一个,保管比你这个强,你也知道,你梅姐嫁的是吉州首富,他男人认识的好男人多了去了,帮你找个好的不成问题,只是你现在已经是‘望门寡’了,想要嫁过去一夫一妻当原配怕是不能够了,不过像你梅姐一样当个宠妾还是可以的……”

“大嫂,你说够了没有!”

沈德俭怒了,他闺女正在遭受着痛苦的打击,她这个当大娘的不说来安慰安慰,反倒跑过来嘲讽奚落,这还不如两旁是人儿了,有这么当亲人的吗?

“哎呦,你喊啥呀?吓死我了!”

听到沈德俭冷不丁嗷唠一嗓子,沈大娘被吓了一哆嗦,沈德俭一向是个好脾气的,说话也从不大声,她嫁到老沈家二十年来,还头一次看见他发脾气呢。

“你闭嘴吧,少说两句没人能把你当哑巴卖了。”

沈大爷听出老婆子这话不中听了,也看到二弟不愿意了,就吆喝了一声,还不是好眼睛的白了沈大娘一眼。

穆氏也很生气,这个时候是女儿最脆弱最伤心的时候,她绝不会原谅在女儿伤口上撒盐的人。

“大嫂,你要是有那份闲心还是多关心关心梅儿吧,梅儿的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要是不多提着点儿,只怕她迟早要出事儿啊!”

沈大娘最不愿意听别人咒她闺女了,听穆氏这么一说,顿时把脸撂了下来。

“你这说的是啥话啊?我这不也是为兰丫好吗?既然好心被你们当成驴肝肺,那我就不操这份心了,你们爱咋咋地吧。”

“大娘这么想这就对了,咱们本就分家了,原就该自己操自己的心了,心操多了会伤身的,没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操心不怕烂肺子,可见,心操多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菊儿跟着董奶奶、冬儿,带娣和领娣也过来了,一过来就听到大娘那阴阳怪气的调调儿,菊儿本就为姐姐的遭遇感到难过呢,见大娘落井下石,一时间也怒了,毫不客气的怼了过来。

沈大娘见菊儿个小丫头蛋子竟敢这么跟她说话,气得腮帮子都鼓起来了,气咻咻的对穆氏说,“老二,老二媳妇,你瞅瞅菊丫头这话说的,是晚辈该对长辈说的话吗?你们俩是咋教育孩子的?好好个小姑娘家,咋让你们教育的这么没教养呢?”

人都是护短的,穆氏也不例外,要是大嫂得罪她本人,她多半也就忍了,但是她先是在她兰儿伤口撒盐,接着又在众乡亲面前贬低她的小女儿,这穆氏可就不能忍了。

她一边扶着沈若兰,一边冷眼看着大嫂,冷笑说,“这么说来,大嫂很会教育闺女了?那赶明儿我可得抽点空儿跟大嫂学学咋教育闺女,对了,梅儿让你教育的可真好啊,咱们全屯子人都夸你会教育呢!”

这一番话,说得沈大娘灰头土脸的,她又不傻,焉能听不出老二媳妇儿在埋汰她?埋汰她闺女干出那些丢人现眼的事儿,现在又有啥脸来批评别人家闺女的教养呢?

事实面前,沈大娘只好老脸通红的闭了嘴,因为再说下去就只能是自打嘴巴,谁叫自己家的闺女不长脸不争气了呢,干出那种丢人现眼的事儿,她想说嘴也说不出了啊。

妯娌俩斗嘴,沈若兰已经没有心情去参与了,甚至听到大娘挑衅,沈若兰也没有心情去回怼,她现在满心只想着——他在哪,不会有事?她到哪儿能找到他?

沈若兰在一阵短暂的崩溃后,慢慢的恢复了理智,她相信,他不会那么轻易就被人给杀死的,她不能灰心,要振作起来,尽快的找到他,看看能不能帮助他。

还有,不能让大家把这件事传扬出去,免得引起轰动,让大伙都注意到这里,这样的话,就不方便她找他了。

于是,她冷静的告诉大家,在没有查出这宅子为啥会被烧?宅子里的人都去哪儿了之前,谁都不许往外乱传瞎话,要是被她听说有人敢乱嚼舌根,就不用去她的作坊做事了,往后也别想在她这儿找到一点儿活,赚到一文钱,该干啥干啥去好了。

这满山的人,哪有一家不是靠沈若兰家赚钱的呢,沈若兰的话在他们耳中,比圣旨还灵呢,听到沈若兰这么下令,谁敢说个不字?还不都是忙不迭的答应下来,还有人向她保证,绝对不会往外传这些话……

随后,沈若兰又观察了一下现场。

毫无疑问,昨晚这里进行了一场残酷的撕杀,砖墙上的剑痕都足有两寸深,好多墙上、树干上还嵌着飞镖,铜签字等暗器,还有的血迹是黑色的,可见是中了毒的,只不知中毒后的人和被杀死,被砍伤的人都去了哪?

她又观察了宅子外的雪地,发现雪上的脚印是不少,只是都很浅,应该是轻功很好的人在上面走过,这些脚印从山上直通到山下他们屯儿,跟屯子里的村民们平时走的那些脚印融合到一起,最后不见了。

既然这场打斗中有暗器,毒气和刀剑,那肯定会有很多伤者,既然他们受了重伤,就肯定走不远,只要在方圆百里内打听搜查,一定会查出他们的下落的。

沈德俭和穆氏见若兰在短暂的伤心绝望后,就开始研究起墙上的刀剑痕迹,血迹和一些散落在地上的暗器来,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蹲下的,一会儿凝眉苦想,一会儿摸着下巴,还都以为她受了刺激难受傻了,就一起好声好气的安慰她。

“兰儿,咱们回去吧,别担心,他那样的身份,怎么可能轻易让人家给杀了呢?说不定只是躲起来了,过后还能回来找你呢!”

沈若兰扯开嘴角,干巴巴的笑了一下。说,“我相信,只要他有能力,就一定会回来找我的,但是我怕……他现在没有那份能力回来找我了!”

说到这儿,她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她都要后死悔了,前天中了花媚儿的道儿后,她就应该管他要解药的,记得她之前在乌孙中了春药时,他给了她一颗红丸,很快就帮她把身上的春药给解了,明明这次也可以这样的,偏她任性不肯用解药解,非要用他解,结果废了他的纯元童子身,也废了他一身绝世武功,不然若他的武功还在的话,这宅子肯定不会像现在这么惨了。

直觉告诉她,他一定还活着,只是现在处在敌人的下风,没法给她通风报信,也没法安慰她罢了,不然的话,他肯定得派人来告诉她,不为别的,就为不让她担心嘛!

检查完案发现场,沈若兰跟着爹娘回去了,爹娘怕她难过,一路上不停的安慰她。然而此时此刻,除非他平安的出现在他面前,否则,又有什么能安慰得了她那颗不安的心呢?

回家后,她把自己关在了屋里,冷静的整理了一下这件事情。

越想越觉得可怕,古代帝王为了争夺皇位,兄弟间自相残杀的事多不胜数,想不到今儿竟被她给瞧见一例。

现在,她可以确定,这件事儿就是皇上做的了无疑了。能一下子派出那么多高手,那些高手又能把他的人打败的,普天之下,也就只有皇上一人有这份实力了。

只是她想不通,他都已经交出兵权,自请除去皇籍了,皇上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为什么一定要杀之而后快呢?难道兄弟间的情分,真比不过一张椅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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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0章 太后质问

一连几天,沈若兰都是在焦虑和不安中度过的。

她一直在全力以赴的寻找淳于珟,素素和茵茵都被她派出去了,在方圆百里内用她们的方式寻找。她自己也没闲着,牵着黑子在附近的村落到处寻找,打听,想尽快找出他的下落。

然而,一晃七八过去了,淳于珟还是音信皆无,他就像凭空在人间蒸发了似的,消失得无影无踪,没给人留下一丝的线索。

终于,沈若兰坐不住了,决定去吉州看看,说不定是她找错了方向,他已经回吉州去了呢。于是,她又带着素素和茵茵,雇了狗剩子新置办的马车,一路往吉州去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在过完元旦的第二天就走了,比沈若兰她们早走五六天,因为沈若兰的亲事告吹了,沈大爷是真心的为沈若兰感到遗憾和惋惜,沈大娘却是明显的幸灾乐祸,去沈若兰家告别的时候还说,本来她给沈若兰准备了五两银子的大礼份子呢,可惜侄女儿的新郎官儿都没了,这婚也结不成了,这五两银子她也只好拿回去了!

沈德俭一家子本来也不稀罕她那五两银子,巴不得她拿着银子快点儿走人呢。何况,五两银子也就是她看着婚事不成了,故意卖好那么一说,要是真让她随这老些钱的话,打死她都不会答应的。

对她的虚头巴脑,穆氏回击的很是温和,“大嫂有心了,不过没关系的,家里的三个孩子还都没主儿呢,到时候,您那五两银子肯定有地方花去!”

她这话是在大伙儿来家里看望沈若兰、安慰沈若兰时当众说出来的,好让大家为她作证,等到她家再办喜事儿的时候,大嫂子要是不拿出五两银子来,大伙儿一定会笑话死她的!”

沈大娘本想快的快的嘴儿,乐呵乐呵,没想到让老二媳妇给套进去了,不觉心里好顿懊悔,那可是五两银子啊,都够买多少粮食了,怎么可能白白的给别人呢?

所以,在穆氏说完这句话后,她就什么话都不敢再往下接了,就怕一个不留神再给老二媳妇给套进去。这个死老娘们,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其实嘴上一点儿都不吃亏呢!

穆氏见大嫂子消停了,也就不再搭理她了,对这种没事儿找事儿的欠儿登,最好的办法不是迁就,而是干拿她当一泡臭狗屎臭着就好了......

当天,沈大娘脸色很差的回吉州去了,也是坐的狗剩子的车,狗剩子把沈大爷和沈大娘送回吉州后,又紧接着送沈若兰去了,这活儿一个接一个的,都快要忙不过来了,真可谓是生意火爆,赚钱赚到手软呢!

*****

这期间,京城里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那就是——安安郡主怀孕了。

元旦那天,安安去荣欣大长公主府上做客,大长公主考虑到自己的傻儿子已经认定她了,自己也不散,就不做那恶人,索性接受了她,还留她在府里吃了饭。

不成想在吃饭的时候,因为有一道海鱼,安安郡主一看,顿时恶心的不得了,又是恶心又是呕吐,还把肚子里的早饭都给吐出来了。

大长公主见状,急忙派太医给她诊治,免得她出了事儿子把自己给怪上了。

结果,太医来后稍一检查,就兴奋的说,是她怀孕了!

荣欣大长公主就只有鲁元一个儿子,早就盼着要抱孙子了,这会子见安安有了身孕,顿时把她乐得都找不着北了,把对她所有的不满都抛诸在了脑后,一心一意的想念起她那白白胖胖的大孙子来,除了她尚未谋面的大孙子,老太太是什么都顾得上别的,还立马向太后奏明了请婚的要求。

孝端太后已经知道安安失身于鲁元的事儿,这会子人家连孩子都有了,她当然不能再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妇了,于是便顺水推舟的成全了他们,准了荣欣大长公主的奏请。

得到太后的恩准,荣欣大长公主立刻张罗起他们的婚事来,怕安安的肚子不等人,她决定带着安安到吉州去成亲,不然儿子整天军务繁忙的,指不定啥时候能有空回来办事儿呢,等到他得闲回来时,安安的肚子早就大起来了,定会遭怕人笑话的,她可不想自己的宝贝孙子一出来就遭人诟病!

于是,思来想去,还是把她送到吉州成亲稳妥些。

安安也没有反对她的提议,她现在都有孕在身了,这点子事儿怕是不久就要传遍整个京城的贵族圈儿,若是那样,她真就没脸继续呆在贵族社会里了,干脆就收拾一下,去吉州嫁鲁元好了......

鲁元虽然在财力、能力、相貌和地位上都不如淳于珟,但其实也算得上是人中龙凤了,想嫁给他的女子多如过江之鲫呢,她跟能嫁给他,且他又是真心实意的爱自己的,也算是个不多的归宿了!

很快,婆媳俩收拾好了东西,坐着两辆华丽的马车,在一队家丁侍卫的簇拥下,浩浩荡荡的往吉州杀去了!

*****

与此同时,太后在北边儿安插的眼线也飞鸽传书进京,告诉了她老七出事儿的事儿,太后听闻噩耗,以为淳于珟定是没得救了,顿时如遭天塌了一般,全然不顾太后的仪态和尊严,像个痛失爱子的老太太似的,躺在榻上打着滚儿的苦,一声儿一声肉的惨哭着,哭得都要吐血了……

宫人们苦劝不止,怕她哭坏了身子不好交代,只好把此事禀告给皇上和皇后。

皇上和皇后听闻此事,急忙到寿仙宫探视,孝端太后一看见皇上,顿时如见仇敌一般,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你个刻薄寡恩,冷血多疑,不悌不孝,不念手足的禽兽……

一见面儿,就把建安帝骂得灰头土脸,狗血喷头的,建安帝也不敢反驳,他面无表情的听完太后的怒骂后,才声线清冷的说,“儿子要是说儿子没害老七,母后信吗?”

“不用问,母后肯定是不信的,从小到大,母后就一直偏疼老七,不管老七闯下多大的祸,做了多么逆不道的事,母后都能原谅他,而朕,从小就知道自己不得母后欢心,虽然儿子一直在母后面前小心翼翼,胆战心惊,什么都顺着母后,可母后就是不喜儿子。好像只有老七是您的儿子,朕是抱来的似的。

“你放屁,要是哀家只顾着老七,又怎么让你坐上者九五至尊的位置?老七文韬武略都远胜于皇上,胸襟和气度也都比皇上强,哀家要是偏心他,哪里会让你问鼎大宝?哪会给你有诛杀手足的机会呢?”孝端太后悲愤的喊道。

听到太后这番话,建安帝冷笑一声,说,“母后这话说的,好像朕的皇位是母后传于朕的似的,您别忘了,老七可是犯过诛杀先帝宠妃的乱臣贼子,就算母后想立他为帝,先皇又怎么肯呢?若是先王肯的话,朕恐怕也就不会有这君临天下的机会了……”

“皇上,你怎么就怎么能说出这么诛心的话?呢”太后悲愤的都忘了哭了,她怔愣的看着建安帝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建安帝冷眼看着太后,一字一句的说,“诛心?嫌儿子的话诛心,母后不来不就不诛心吗?一样是您怀胎十月生下来的,母后凭什么处处偏心他?凭什么说他处处比朕强?莫说朕的能力不比他差,便是朕的能力真不如他?起码朕也是个安分守己的正人君子,不似他忤逆君父,私造兵符,觊觎神器,狼子野心,这样的人,便是活着也必遭天下人唾弃,死了更会遗臭万年,普天之下,也就只有母后会觉得他是好的,他比朕强吧!”

“你说他忤逆君父,私造兵符,觊觎神器,狼子野心......这么说,果真是你派人杀他的?”孝端太后悲怆的喊道。

建安帝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冷冷的说,“母后怎么想就怎么是吧,反正不管朕说什么,母后都会认为是朕做的。”

“就是你做的,你不用狡辩了!”太后怒喊道,“老七手下的人有多厉害哀家是知道的,普天之下,除了你,还有谁的隐卫能打得过他的隐卫呢?除了你,还有谁会对他必欲除之而后快?你不用不承认,也不用装糊涂,哀家虽然老了,可心里明白着呢。”

建安帝闻言,冷森森的笑了,“母后既然心里明白,那就该知道儿子现在是已经不是从前那个看人眼色过活的可怜虫了,而是这楚国的皇帝,自古以来皇帝都是一言九鼎,执掌天下生杀大权的,普天之下,朕想叫谁死,谁不死就是不忠。”

建安帝的这番话,就相当于变相的承认,确实是他对付淳于珟的。太后听了,只觉得心都碎了。

虽然已经猜到是他做的,可是听他亲口承认出来,她的心还是痛得如被刀割。

可怜她生的两个儿子,竟然自相残杀,其中的一个,还把另一个给杀死了。

而被杀死的那个,偏偏还是她最爱的!

她垂下头,将脸埋在了掌心里,良久,才抽泣着说,“你走吧,从今往后,哀家没有你这个不孝的儿子了,你也不用再过来给哀家请安问好了,哀家受不起你的大礼!”

建安帝向她拱了拱手,说,“儿子自认问心无愧,幕后若执意怪罪儿子,儿子也无可奈何,儿子走了,请母后多保重吧!”

说完,转身大踏步的离开了。

陈皇后见他们母子俩彻底翻脸了,眼底划过一抹幸灾乐祸的笑意。

这个老东西,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三天两头的往皇上身边儿塞人,全然不顾她这个儿媳妇的心情如何,这下好了,她都跟皇上闹掰了,她送过去的那些狐狸精肯定也跟着她们的主子没好儿了!

陈皇后站起身,先装模作样的安慰了太后两句,随即话锋一转,说,“母后,那媳妇也回去了,眼看着来到年了,宫里还有一大摊子事儿等着媳妇去做呢,母后也不必悲伤,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老七还没死,过一段时间就自己回来了呢.....”

陈皇后要是知道自己是金口玉言,说啥啥灵,那她肯定不会说刚才那番话的,她一定会说,“湛王早死在外面了,尸首都烧成灰儿给埋了.....”然后再把他的骨灰刨出来,扔河里喂鱼去!

“滚吧,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留你在我跟前儿我更生气。身为女人,丈夫有错,身为妻子的不知道劝诫一二,反倒纵着他手足相残,你这样心怀不轨的货色,我怎么早就没看出来呢?”

陈皇后毕竟是中宫皇后,一向养尊处优,被人追捧和奉承的,像今个这样被人指着鼻尖叫骂,一时间都没法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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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大家,今儿更的有点儿少,因为卡文了,卡的死死的,明天努力多更些吧!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1章 陈皇后的诡计

“皇上,您走后,母后又发了好大的脾气,把臣妾也指着鼻子骂了一顿,臣妾很担心她会被气坏了?您看,咱们用不用过去给她老人家赔个不是?”

养心殿里,陈皇后忧心忡忡的说道。

这招以退为进,她用的得心应手,明知道皇上不会去给太后赔不是,她还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引起皇上更大的怒气和对太后更大的不满。

那个老不死的,竟敢当着阖宫人的面那样羞辱她这个堂堂的皇后娘娘,让她颜面无存,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果然,皇上听到太后连皇后也骂了,心里更火了,随手将正在批阅的奏折扔在案子上,没好气的说,“不用,这么多年来,母后一直最爱老七,从来不把朕放在眼里,便是朕去赔不是了,她也不会原谅朕,还会变本加厉的责骂咱们,咱们本就无错,何必去受她那份闲气?”

陈皇后见皇帝激动,急忙站起来,温柔的抚着他的胸给他顺气,“皇上息怒,臣妾不是有意让皇上生气的,臣妾只是担心,咱们若不去,母后心头怒气不消,臣妾怕她,怕她……”

她欲言又止,一副很是为难的样子。

建安帝一边享受着皇后温柔的照料,一边道,“怕她什么?”

陈皇后低下头,小声说,“臣妾怕她会对咱们心存怨恨,跟老七里应外合对付咱们,让咱们背腹受敌……”

建安帝一听这话,脸上立刻蒙上了一层阴鸷,冷笑说,“朕不会给她这个机会的,老七断断不会让他继续活下去,老七死了,她还跟谁里应外合呢?”

“皇上英明,这招釜底抽薪用得极好,凭母后怎么偏袒老七,只要老七不在了,母后她就算再想帮他夺去神器,也没有机会了……”

陈皇后毫不吝惜的夸奖着,一双纤纤玉手手又移到了皇上的肩上,娴熟的替他按摩起来。

建安帝换了个姿势,向后靠了靠,好让她再帮自己按摩按摩头皮和太阳穴。

陈皇后不愧为建安帝的贤妻,他一个动作,陈皇后就立刻领悟到他在想什么,于是,又去帮他按摩太阳穴和头皮,按得很认真,很仔细。

皇上最喜欢她的按摩手法了,每次他心情不快或者发脾气时,只要她轻轻的给他按上一会儿,他的怒火和不快就会消去大半,心情也不像之前那么阴郁了!

“想不到老七还有几分本事,皇上最精锐的隐卫派出去都没能杀死他,还让他给跑了,找这么多天也没找到,真不知藏到哪儿去了?”陈皇后边按边说道。

她也跟皇上一样,是万万容不下淳于珟的。因为在她的眼中,楚国的江山将来是她儿子的,她不许除了他儿子之外的人觊觎楚国的江山,但凡有一点儿可能动摇他儿子江山的人,她都要坚决的将潜在的隐患扼杀在摇篮里,为她的儿子扫清障碍。

“就是掘地三尺朕也要把他给挖出来,这次朕把身边儿大半的影卫都派过去,加上炳荣配合,肯定能找到他,朕已下旨,一旦发现他的踪迹,就格杀勿论,几百个隐卫加上炳荣协助,料他插翅也难逃出去。”建安帝发狠的说道。

陈皇后笑着说,“皇上,其实要找到老七并不难,以臣妾的愚见,不如拿住老子的要害威胁他,把他逼出来,这样比兴师动众的搜查管用多了,也省事多了。”

建安帝一听,立刻秒懂了她的意思,握住她的手小道,“皇后真是朕的解语花,总能在朕迷茫的时候帮朕想到好主意,此计甚好,老七是个重情重义的性子,只要拿住了他心尖儿上的那个女人,不愁他不现身。”

“能为皇上解忧,是臣妾的福气!”陈皇后羞涩的垂下眼帘,被皇上这样握着手夸赞,她的心里也是喜滋滋的。

很快,皇上又一道旨意传下去,十个带着旨意的二等影卫快速的离开京城,向北方纵马而去……

**

在马车上度过了两三天后,沈若兰赶到了吉州城,进城后她直奔王府,想到王府里去看看他回来了没有。

然而,赶到王府时,却见王府的大门紧闭着,门口也没个侍卫。

素素和茵茵上前叫门,拍了半晌也没人。

沈若兰向素素和茵茵使了个眼色,素素和茵茵立刻飞起身,纵身跃过数米高的大门,飞身进到王府里。

沈若兰坐在车里,忐忑的等待着、祈祷着,祈祷他现在就在王府里,祈祷他们马上就能见面,祈祷他安然无恙,祈祷他们可以顺利的度过这一劫去……

然而,等素素和茵茵灰来的时候,没等她们开口,是若兰就知道出事了。

一向面无表情的她们,此刻脸上竟都生出了几分惊慌哀痛的神色,看样子像是已经乱了方寸。

“怎么样?他是否在里边?”沈若兰尤不死心的问了一句。

其实看到她俩面色仓皇的从墙上飞出来,而不是坦然的打开大门迎她进去,她就已经知道事情的答案了,只是还有点不死心,就多问了一句。

茵茵道,“姑娘,出事了,府里的下人全都死了,而且好像死了不止一日的样子,现在府里一个喘气儿的都没有了,王爷也不在那里。”

闻言,沈若兰的心狠狠地疼了一下,她闭上眼,靠在了车壁上,难过得都要昏死过去了。

他竟然不在,王府也遭到浩劫了,那他现在去哪了?为什么不给她个消息,好让她放心呢?

或者,他时不时已经不在了。没法再给她消息了?

这个想法让沈若兰的心痛得都要无法呼吸了,调节了半晌后,才睁开眼,对素素和茵茵说,“吉州是他的领地,他很有可能就藏在这里,我一定要找到他,你们两个这几天不用守着我,只负责帮我找到他即可。”

“那可不行,主子吩咐我们保护您,须臾不得离您的身的,我们不能违背主子的旨意。”素素断然拒绝。

沈若兰说,“倘若你们的主子现在命在旦夕,只有我能救活她,而我又不知道到哪里去救他,你们会怎么办?是守着他的命令眼睁睁的看他死,还是违背他的命令,找到他,把他救活了。”

“这……”素素语塞。

要是别人说这话,她或许不信,但是沈姑娘的本事她是见识过的,上次主子得肠痈病的要是死之时,群医束手无策,不就是她秒手回春把主子救活的吗?

如今主子生死不明,很可能像沈姑娘推测的那样——负重伤躲起来了,若真如此,她要是拒绝帮忙寻找主子的话,岂不是把主子的性命给耽搁了?

沈若兰说,“我一个人未必就有危险,而你们若只管守着我不去找他,若真因如此把他的性命耽误了,你们的心里过意的去吗?”

素素和茵茵被说动了,她们相视了一眼,说,“那好,我们就听姑娘的。姑娘只管放心,只要主子在这吉州城里,我们就一定会将他找出来的”。

沈若兰见她们同意,心里终于松了口气,“好,那你们快去吧,当心点儿,要是发现有人跟踪,就不要找了,免得被人跟着你们找到他……”

交代完,素素和茵茵就离开了,沈若兰让狗剩子赶车,把她拉到沈记火锅店去。

她是去找周正的,想让他帮自己多弄点黑药,再多打几支枪的部分零件儿出来,因为她觉得现在极不安全,不光是他不安全,自己说不定也被人列入了死亡名单里,她必须得准备好,以免到时候促手不及。

现在,她一个人有枪已经不够了,必须得多打几支,以备不时之需。

到火锅店时,正好周正在,沈若兰把他叫到外面,直接让他辞去火锅店的职位,叫他往后替自己做事。

周正听了,立刻高兴得答应了。

其实就算沈若兰不来,周正也正想辞去火锅店的买办之职呢,现在的新东家虽然还用他做买办之之职,但却是因为沈若兰威胁他,不用周正就不卖给他孜然和番椒两种调料,是不得不用而已,周正得不到他的信任,每次采买回来都要被他仔细的盘问,还要在背后调查是否属实,唯恐他贪去一文。

这样的做法让周正感到非常的憋屈和愤怒,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似的,于是就和绿芜商量了一下,正好俩人现在手头也攒点儿钱了,就准备辞去这个买办之职,用这些钱做点儿小买卖,也省得把下巴颌卡在人家的碗上,受人家的气。

没成想,这边还没等付诸于行动呢,那边沈若兰就找来了,简直就是困了递枕头,在何意不过了。

“多谢兰姑娘,兰姑娘放心,小的一定尽心竭力的帮您办事,小的这就去跟掌柜的辞职去,然后在回家去跟绿芜说一声,说完就去给您办事……”

沈若兰见他这么积极,心中也十分高兴,就拿出五百两的银票递给他,说,“采买回来后一定要当心,急着了,千万别被让黑药沾到火或者热的东西,更不能让它们受潮了,还要当心不要让它们受到剧烈的震动,那五套零件儿要严格的按照我写好的尺寸去做,差一点儿都不行。”

“是,小的一定尽心竭力,姑娘放心就是!”

周正答应完,就进去向掌柜的递交了辞呈。

掌柜的巴不得他辞职呢,好安排自己的小舅子上,每天买那老些东西,进出银钱的事,还是用自己的人放心啊!

周正去辞职时,掌柜的只是装模作样的稍微挽留了一下,就同意了,当即给他清算了工钱,还多给了他一两五钱银子,也算是掌柜的对下属的一点心意吧。

此时已经是晌午,周正便邀请沈若兰去她家吃午饭,沈若兰想想就同意了。

周正家就住在火锅店附近,离从前的大爷家不远,房子是租的,一座三间青砖房,还带着一个一百多平米的院子,被他们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很是温馨。

四个月前,绿芜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大闺女,现在已经不出去干活了,整天就在家里带孩子,一家三口儿乐乐呵呵的过日子,过得幸福着。

见沈若兰来了,绿芜很开心,拉着她的手问东问西,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似的。

周正就让她俩聊着,他去买菜做饭,沈若兰见周正对绿芜这么好,心里也十分欣慰,也很替绿芜感到高兴,只是还有那么多姐妹都没有着落呢,真希望他们也都能像绿芜一样,能找到一个知疼知热,可以依靠一生的人。

两人聊了一会儿,聊到了那些姑娘们的身上,绿芜给她说了一个重大的消息,这个消息跟玉奴有关,是关于玉奴爹娘的。

原来,玉奴的娘家出了一件大事,前几天的时候,玉奴舅舅家的女儿成亲,玉娘作为娘家人去送亲了,因为那姑娘嫁的远,玉奴娘在外甥女儿家住了一宿,结果第二天回来时,发现玉奴爹和他那两个儿子都被炕洞子熏死了(一氧化碳中毒)。

玉娘吓坏了,哭着喊着去报了官,官府过来验看后,申由甲这个女婿帮着准备了棺椁,把他们爷仨拉到坟场烧埋了……

“如今她娘已经搬离了那座院子,玉奴原是想叫她娘搬过去跟他们一起住的,但是玉奴娘不肯,就先搬到玉奴舅舅家暂住去了,哎真是可怜,一家子刚团圆就遭了这种事,她娘还真是个命苦的呀……”

绿芜唏嘘不已,沈若兰低下头,没有回应她的叹息。

根据她做警察多年的经验,觉得玉奴爹的死没那么简单,十有八九是人为的,而这个人,正是玉奴娘。

玉奴娘深恨玉奴爹当年宠妾灭妻,那么无情的对待她们娘俩,更恨他现在竟然拿玉奴的过去威胁自己,为了玉奴,她不得不妥协,然而心中终究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借着送外甥女出门子的由头,偷偷的将灶坑里的烟道堵死,这爷几个晚上睡觉烧炕时,不知不觉的就被烟给呛死了……

杀人于无形,这个婶子还有几分本事!

沈若兰在心中暗暗的给她点了个赞,虽然杀人这种事挺残忍的,而且那两个庶子也是无辜的,但是沈若兰一点儿都不觉得玉奴娘做错了,要不是玉奴爹狼心狗肺,冷血无情的抛妻弃子,宠妾灭妻,玉奴娘又怎么会决绝到这般地步?本来他抛妻弃子,宠妾灭妻已经禽兽不如了,现在竟还来跑到这里来拿玉奴的过去和未来幸福威胁玉奴娘,玉娘这么做,属于正当防卫,漂亮的反击,一点儿错都没有。

至于那两个庶子,就只能怪他们没托生到好人家,没投胎着好爹娘罢了!

他爹后娶的那个女人,也就是把玉奴拐卖的那位,现在还在青州府的大牢里,若是多年后她能活着从大牢里出来,发现她的丈夫和两个儿子都已经早不在人世,她该多痛苦啊?

本来她生了三个孩子,除了被熏死的这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只是玉奴爹来吉州的路上盘缠用尽,被玉奴爹给卖了凑盘缠了,那个小丫头现在也不知流落到了哪里,只恐怕这辈子,她们母女都没有再相见之日了……

一个抓尖儿卖乖惯了的女人,在大牢里消耗掉了十年的青春,还痛失了自己的三个孩子,对她来说是多么致命的打击呀?不过,沈若兰却一点儿都不同情她,她落到这般田地,要怪也怪她自己,谁让她当初造了那般深重的孽呢?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她落到这般田地,只能说是报应吧!

……

此时,桃花村张家

张大勇的媳妇儿坐在炕沿边儿,一边哄着小儿子一边跟婆婆闲话。

“娘,听说沈若兰定的那个女婿到现在还没找着呢,你说是不是已经让人给杀死了呢?”

“那还用说吗?肯定是让人家给杀了,我听你舅舅说,这卧龙山里有一伙土匪,平时就藏在山里,然后派出喽啰四处打听附近谁家有钱,等打听到了,就趁着晚上上谁家去打劫去,沈若兰找的这个男人是个有钱的,还得得嗖嗖的住在山里,这不是上赶子让人家宰吗?这下好了,钱也没了,小命儿也没了,看她还得不得瑟了!”崔氏幸灾乐祸的说道。

最近,关于山里住着一伙土匪的传闻传的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睛的。大伙一致认为,沈若兰的未婚夫就是被那伙土匪给劫杀了,据说那会儿土匪是一伙极其残忍,不光劫杀了沈若兰的未婚夫,前几天还虐杀死过好几个女人,把那几个女的挑断手筋脚筋,随意的扔进深山里,被几个猎户发现时,都已经被野兽给啃的不成样子了……

所以,就更进一步的证实了这山里有土匪,现在大伙吓得都不敢进山去了,连附近村庄的猎户们也都纷纷改了行,要么到沈若兰家的作坊去干活,要么就凑钱买辆马车,帮沈家往外拉东西。

沈若兰家现在每天出货量很大,需要大量的车马来往外运输,本村和附近村庄的车马都在为她家服务,但是仍然不够用,不得不高价雇佣镇上车行里的车子拉货,很多村民从中看到了商机,就凑钱买车买马,为沈家拉货,也能狠狠的赚上一笔!

张大勇媳妇儿倒是没有幸灾乐祸,而是盘算着说,“沈若兰的未婚夫没了,她这不又成没主儿的女人了吗?你说,咱们家二勇要是回来了,他俩还能不能到一起了?”

“呸,你想啥呢?从前她没跟别的男人订婚时我都不愿意要她,现在她都成望门寡了,还想进咱们老张家的家门儿?你脑袋让驴给踢了吧?”崔氏不是好声的训道。

张金凤也在一边加纲,“大嫂,你从前不是最看不上沈兰丫吗?咋现在还帮她说话了呢?是不是她给你啥好处了?”

话音一落,崔氏立刻严厉的盯着自己的大儿媳妇儿,像是她真得了沈若兰的什么好处似的。

张大勇媳妇翻了个白眼儿,对这娘俩的逻辑简直是无语了。

“人家能给我啥好处啊?人家现在还愁找不着好男人吗?咱们家二勇啥时候回来还不知道呢,你当人家傻呀,还愿意等他。”

“那你说这话是啥意思?”张金凤歪着脖子问道。

李氏说,“我这不就是寻思沈若兰把作坊弄的这么大叱,听说每天都能赚上百八十两银子,这要是成了咱们家媳妇儿,咱们家不就发财了吗?三勇想进县城的那个什么书院指定就能进去,金凤要是有一套像样的嫁妆也肯定能找到好男人,我爹和大勇他们也不用年年辛辛苦苦的出去卖花生米了,守家待地的在家过日子,多好啊!”李氏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从前,她确实反对沈若兰进门,但是此一时彼一时了,她已经听说了沈若兰家的作坊是如何如何的赚钱,沈家又是如何如何的日进斗金,听得她又是羡慕又是眼红的,心想着沈若兰要是嫁到张家,跟她就是妯娌了,她好歹也能跟着借点光不是?要是把她溜须好了,就不是借点小光的事儿了,说不定就能从此大富大贵,平步青云呢!

所以,她现在不仅不排斥沈若兰嫁到张家,还一门心思的盼着沈若兰能嫁到张家来呢。

崔氏却不是那么想的,她撇撇嘴,“做你的春秋大梦吧,那个死丫头邪乎着呢,就算嫁到咱们家来了,你也别指着能占到她一文钱的便宜,倒给咱们添堵,我可不想要这样的儿媳妇。”

张其凤也认为沈若兰嫁进来对她没啥好处,不管她咋有钱,都断不肯往自己身上花上一文的,所以这样的嫂子不要也罢。

不过,大嫂刚才有一句话倒是说到她心里去了,那就是——她要是有一套像样的嫁妆的话,肯定就会有好男人愿意娶她了!

“娘,我爹他们啥时候能回来呀?今年能挣多少钱啊?”

崔氏一听张金凤跟她打听钱,顿时警铃大作,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说,“姑娘蛋子家家的,打听这些干啥?家里挣多少钱那都是你哥和你弟弟的,跟你没关系,你少打听。”

张金凤撇撇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行,我不问,我也不嫁了,就在家当一辈子的老姑娘,天天吃你们的喝你们的穿你们的住你们的,你们最好能养我一辈子!”

“美的你?”

崔氏骂道“别做梦了,我都想好了,等你爹回来就给你定门亲事早点把你嫁出去,这回我们俩给你做主,可不能再由你说了算了,依着你挑三拣四的,这一辈子都别想嫁出去了,眼瞅着就成老姑娘了,人家不挑你就不错了,你还挑人家呢?”

“我挑人家咋了?我凭啥就不能挑人家?我不管,反正我不相中的就不嫁,你们要是舍不得那点儿嫁妆,就养我一辈子,哪多哪儿少你个人掂量去吧。”

“美出你大鼻涕泡儿了呢,还养你一辈子?你咋就这么敢想呢,我就跟你交代老底儿吧,这回我跟你爹帮你挑中的人儿,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要是不嫁就给我滚出家去,愿意上哪儿上哪儿,从此就别认我这个娘,我也不认你这个闺女。”

“凭啥呀?你咋能这样呢?我跟大哥二哥和三勇一样,也都是你生的呀?你凭啥这么不待见我?”

“就凭你是丫头片子,不是我们老张家的人……”

“丫头片子咋了?沈兰丫还是丫头片子呢,不照样给老沈家挣出一份家私来!”

“你能跟沈兰丫比?你要是能赶上人家的脚丫泥,也早就嫁出去了,何必还撅在家里当老闺女……”

娘俩你一言我一语的锵锵起来,李氏一看这样,就知道跟她们商量这事儿等于对牛弹琴,索性闭了嘴,带着两个孩子回自己屋去了。

她们两个愿意锵锵就让她们锵锵去吧,没一个好玩意儿,打一块堆儿去才好呢,打死一个少一个,不管打死谁,她都乐意!

不过,这娘俩的战争并没有按李氏想象的来,张金凤的战斗力低于崔氏,最后这场战争以张金凤被崔氏给骂哭了,张着大嘴嚎着跑出家门而告终了!

这种戏码在张家经常上演,已经不足为奇,连村里人都懒得看热闹了,有那看热闹的功夫,到沈家作坊去多干点活,多挣点钱,也比看她们娘俩耍狗坨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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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2章 沈若梅被休了

在周正家吃过午饭,沈若兰便让狗剩子赶车,拉她去了淳于珟位于吉州城外的山庄。

尽管知道他不可能在那里,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的想去,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她也想试一试。

狗剩子对这条路并不熟悉,沈若兰只好跟他一起坐在车辕上给他指路,寒冬腊月的冷风无情的吹在身上,打透了她的紫貂大氅和厚厚的棉衣,等赶到了山庄时,沈若兰觉得自己已经被冻透了,差点儿冻死,然而为了他,她觉得就算冻死也值。

到地方后,她亲自去敲门,敲了许久,那座大门像被封死了似的,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虽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沈若兰还是忍不住的失落和伤心,回到车里,她足足难过了半个时辰之久,后来还是狗剩子冻的受不了了,提醒她,她才叫他赶车回去。

回到吉州城时,已经是傍晚时分,去客栈的路上,正好路过巧珍嫂子那里。

从打帮巧珍嫂子开起这家铺子,她也就开的时候在,之后就一趟都没来过,这会子都到家门口儿了,她也闲着无没事,就叫狗剩子停下,给了他一块碎银子,让他自己到附近找个酒馆儿吃点儿喝点儿,暖暖身子,她要进店里去看了一下,顺便儿把这段时间的帐收一下。

进去时,巧珍嫂子正跟她男人在店里忙活着呢,两口子一个在卖粉条,一个在卖干豆腐,虽然天已经快要黑了,但铺子里仍有不少顾客,足可见他们的生意有多红火。他们的大女儿牡丹和二女儿荷花也在一边帮忙,姐俩一个称重,一个捆绳儿,把粉条一斤一斤的捆好,这样往出卖的时候,就方便省事的多了。

三丫头和四丫头一看着烧炉子,一个看着门,要是有进进出出的顾客,没有关门的,那个孩子就负责把门关严了,不然这石洞腊月的天气,不看好门,屋里的人擎等着冻死。

家里的几口人都在忙碌着,也都穿得整整齐齐的,一色簇新的棉布袄子,跟从前完全不一样了。

见是若兰来了,巧珍两口子急忙热情的招呼,沈若兰笑道,“你们忙你们的,我只是路过,随便过来看看。”

巧珍嫂子笑道,“那行,我就不跟你客套了,你自己随便儿坐,等我把这些客人送走了再来招呼你。”

巧珍两口子去忙了,牡丹和荷花带着两个小妹妹也过来跟沈若兰问好,这几个小姑娘都比前几个月好看了,不仅是穿戴打扮的好看了,人也比从前胖了,连脸色和精神头都比从前好了许多呢!

“兰姑姑,这里冷,还闹的慌,我带您到楼上去坐吧!”牡丹羞涩的对沈若兰说道。

对这个很有能耐的兰姑姑,牡丹是真心的仰慕和敬佩的,在她的心中,沈若兰就是偶像般的存在,在偶像面前,她难免有点自惭形秽和放不开,所以一说话,就有点儿害羞和脸红。

沈若兰笑道,“不必了,我就是路过,随便过来看看,一会儿就走!”

牡丹说,“那我去给您倒茶去。”

“别忙了,我不想喝。”沈若兰叫住她,“你还是去帮你爹娘忙活吧,不用管我!”

牡丹迟疑了一下,有点儿不知该如何是好了,要是真听了兰姑姑的话,把她一个人放在这里,不闻不问的,有点儿不符待客之道。可要是不听她的话,非要给她倒茶陪她聊天儿,又怕兰姑姑因为自己不听她的话而生气。

沈若兰看出了小姑娘的尴尬,就微笑着和她聊了两句,问她在这里住的习不习惯,每天干活累不累等?

牡丹恳切的告诉她,他们一家子在这里过得都很好,她长这么大都没过过这么舒坦的日子,天天吃的好,睡的好,穿的好,就是干点儿活她也乐意。

“兰姑姑,您看我们现在都有新衣裳穿了,而且还不止身上这一套,这可是从前做梦都不敢想的呢。”

熟悉起来后,牡丹的话也多了起来,对自家的这位恩人,可谓是知无不言,把掏心窝子的话都说出来了。

沈若兰笑道,“那就好,跟你爹娘在这边好好的呆着,什么时候呆够了,我再调你们回去。”

牡丹一听,连连摆手,说,“我不回去,我们都不回去,兰姑姑您可千万别让我们回去,回去了我们又要过那种猪狗不如的日子,我奶啥样您又不是不知道,她是恨不得把我们都卖了给他孙子买好吃的呢,我们可不想到她的手底下讨生活去。”

荷花也怯怯的说,“兰姑姑,我们都使劲儿的干活,您可千万别让我们回去呀,求求您了……”

沈若兰看着两个小姑娘吓成这副样子,笑着说,“不用怕,我只是随口一说,你们想回去我就叫你们回去,不想回去的话,只要你们好好干,一直待在这里也可以。”

“我们好好干,我们指定都好好干,绝对不会辜负您的信任!”两个丫头起誓发愿的说道。

沈若兰看他们这边经营的挺好的,瞧这一家子也够用心,买卖也步入了正轨,自己也就放心了。

过了一会儿,顾客总算少些了,巧珍男人一个人就能忙过来了,巧珍便把买卖都交给了他,让牡丹和荷花在一边帮着,自己过来跟沈若兰说话。聊了一会儿,巧珍说,“兰儿啊,我跟你守昌哥寻思着跟你商量商量,往后从家里边儿往这边儿发货的车马费用由我家来出吧,另外,等这房子的房租到期了,往后的房租就由我们交吧,你帮我们从老家拔出来,又给了我们这么赚钱的营生,我们也不好叫你掏钱帮我们做买卖啊?”

沈若兰说,“那就一家一半儿吧,这买卖不光是你们挣钱,我也一样挣钱,一家一半正好。”

“那不对啊,你这活儿叫谁干都是白给钱似的,你大可以不给我们给别人,但是你给我们了,说明你对我们一家子好,既然你这么诚信的待我们,总得让我们以心换心吧,不然让我们心安理得的受着你的好处,我们心里边儿过意不去啊!”

这段时间,巧珍他们两口子每天都有三五两的收入,真真的赚翻了,两口子激动之余,就觉得不该赚这老些钱,要是没有兰儿给他们租铺子,供货,他们搁啥挣这老些钱去啊?

所以啊,这钱不应该都是他们的,应该把兰儿的送货费和租铺子费给兰儿,剩下的才是他们的呢。

沈若兰就是想帮帮他们,原不差这点儿钱的,但是巧珍执意不肯,一定要自己家出送货的运费钱和来年租铺子的房租钱。

沈若兰也知道他们两口子挣着了,这些钱也出得起,见她坚持,就答应下来了。

随后,两人算了这段时间的帐,巧珍把每笔账都记得明明白白的,随后指给沈若兰看。

沈若兰看了下账本儿,越发的觉得巧珍是个人才了,眼下她还没有扩张生意的野心,等到有朝一日她的生意再扩大时,她一定要重用巧珍,巧珍的能力真的比男人都强呢。

巧珍和沈若兰一笔一笔的把帐算好,把银子也给了沈若兰,随后就张罗着要去做饭,打算留沈若兰在家吃,

沈若兰只推说自己已经吃完了,还有事呢,拒绝了她的好意,又呆了一小会儿后,就起身告辞走了。

巧珍一家子把她送到门口儿,嘱咐她有空常过来,沈若兰挥挥手,离开了。

出来时,狗剩子的马车正拴在旁边一座小酒馆前,他本人也应该在那酒馆里吃饭。

沈若兰走进去,果然看见狗剩子正守着一盘子煮肥肉片子,一壶酒,狼吞虎咽的吃喝着,吃的满嘴是油。

看见沈若兰进来了,狗剩子急忙站起来,招呼她一起吃。

沈若兰一看那油腻腻的大肥肉片子,顿时恶心的差点儿吐了,她赶紧捂着嘴,强忍着跟他说了一声,飞快的离开了。

她步行着去了吉州城最好的客栈,在那里住下了。晚饭时她没有在外面吃,进客栈后,就从空间里拿出一个西瓜,一分为二,用汤匙舀着西瓜瓤吃,权当是吃完饭了。

这两天,她觉得自己好像上火了,吃不下那些油腻的东西,就想吃点儿清淡的小米粥,小咸菜什么的,要么吃点儿水果也可以,反正肉类多油的东西,她是一点儿都不想吃。

吃完西瓜,她把瓜皮和西瓜子儿都收到了空间里,早早的上床休息了。

可能是忧思过度的缘故,躺下后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总想着他,想着他会在哪里?会不会已经不在了?会不会从此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一想到这儿,她的心就像针扎了一样的疼,他几乎不敢想象往后要是没有他的日子她的生活会多么惨淡和无趣,难怪有人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呢。从前听到这句话时,她还觉得说这句话的人矫情,这世上谁离开谁活不了啊?再美好的爱情也会拜给时间的。

直到,她现在自己爱了,才深刻的体会到这句话是多么的贴切和深刻,每当她一个人躺在冷冰冰的被窝里,回想着他温暖的怀抱,两人在一起的耳鬓厮磨,她就会有一种失去了全世界的感觉。

她觉得,要是真的失去了他,从此,她的世界就不再五彩斑斓,也不再温暖如春了。她将在会议和思念中度过余生,用一辈子的时间去深刻的体会直叫人生死相许这句话的真谛!

此后的几天,她一直住在这座客栈里,等着素素和茵茵的消息,可是一连等了十来天,素素和茵茵把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能联系的人也都联系到了,还是没有找到关于他的任何蛛丝马迹。

这天晚上,沈若兰正坐在窗前,望着窗纸上的树影发呆,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叫喊声,“着火啦,快,不好了,着火了……”

沈若兰一听,吓得赶紧站起来,撒腿往外面跑去。

跑到外面时,街上已经站满了人,大伙都脸对着南面的方向,大声的议论纷纷。

原来并不是客栈着火,而是与客栈有一街之隔的某座府邸着火了。

听大伙的议论,这着火的宅子是吉州城首富李家的宅子,着火的是位于李府东北角的一座小院儿,好在现在是冬天,刮的是东北风,所以火势没有蔓延,把那座小院儿烧光后,没有别的,可以继续烧,火便慢慢的熄灭下去。

沈若兰记得,沈若梅就是嫁到吉州首富李家了,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不过她可以肯定,沈若梅一定不会幸福的,就她那脾气,哪个男人傻疯了才会喜欢她呢!

她不知道,其实这座着火的院子正是沈若梅的院子,沈若梅被禁足在这里,每天只给她送点儿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冷炙,日子恓惶的不得了,最让她受不了的,是现在的天气。北方本来就冷,现在又是寒冬腊月,一年中最冷的时节,上头又不给她拨炭火和柴火,她冻得实在受不了了,只好烧屋里的家具取暖,结果不小心引发了火灾,把整间屋子都给烧着了。

幸亏沈若梅跑得快,没有被烧死。不过饶是如此,身上也被烧坏好几处,特别是左边的脸上,竟被烧焦了好大一块皮,血淋淋的,跟被剥了皮似的。

沈若梅被烧伤,本来就够痛苦的了,然而李家的老夫人和夫人却丝毫没有同情她,还一致认为她是故意纵火赌气,就不顾她身上脸上的烧伤,以故意纵火罪的名义将她捆起来,狠狠的打了一顿,又送到了官府里请官府定她的罪。

沈大爷和沈大娘接到信儿,诚惶诚恐的赶到官府时,看到了惨不忍睹的亲闺女,老两口差点儿疯了。

出嫁时还水水灵灵的女儿,现在被烧的半边儿脸都没皮了,血淋林的肉露在外面,跟鬼似的。不光如此,身上还血迹斑斑的,听说是在李家挨了板子,在官府又挨了夹棍,多重折磨下,她已经昏死过去,倒在地上奄奄一息。

沈大爷和沈大娘看到闺女落到这般田地,都心疼的跟疯了似的,抱着闺女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骂李家不是人,竟把他们花枝儿似的闺女折磨成这副样子。

然而,细胳膊拧不过粗大腿。

沈若梅已经是李家的妾室,是人家老李家的人了,人家怎么待她轮不着他们做爹娘的置喙,别说是打她一顿把她送到官府里,就是当时把她打死了,活埋了,凌迟了,挫骨扬灰了,他们也管不着!

不过,李家的当家夫人说了,看在沈若梅没有纵成大祸的份上,可以饶她一命,只要沈家把那套当初当做聘礼的房子退还给他们,他们就放了沈若梅,还恢复她的良籍。

否则,李家就要让官府把沈若梅按纵火行凶罪论处,在楚国,奴才谋害主子可是杀头的大罪,不管沈若梅承不承认,只要主家告了,她就等承担后果!

沈大爷和沈大娘虽然不舍那套房子,但是更舍不得女儿,为了沈若梅能活下去,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同意把房子给他们退回去了。

于是当庭签字画押,随后老两口儿带着沈福存和沈金存,把半死的沈若梅抬了回去,又收拾了东西,灰溜溜的离开了那座气派的两进大宅院儿!

离开大宅,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就只好先住到了沈福存家。

李巧莲一看公公婆婆带着小姑子小叔子来了,一下子炸庙了。

想当初沈若梅嫁到李家时,沈大娘和沈大爷想把沈福存一家子弄到那座大房子去住,好一家团聚,在一起过活,可是沈若梅说啥也不同意,还故意当着李巧莲的面说,她这房子就算养猫养狗,给狗住,给猫住,也不许她李巧莲去住。

李巧莲没住上大房子,还被小姑子挤兑了一顿,心里边儿一直憋着气呢。这会子见小姑子半死不活的被抬到她的家里,说啥也不干了,吊猴作死的非要把沈若梅赶出去。

沈福存也因为沈若梅之前不让他们一家三口儿去他的大房子住感到生气,因为当初从牛家村往出救沈若梅时,他这个做哥哥的还拿出二两银子呢,没想到沈若梅只记住他这个做哥哥的不好,他的好就一点儿不记得,所以他对沈若梅十分失望,也十分伤心,看到自己媳妇儿做,他也不去约束。

事到如今,沈大爷和沈大娘在儿媳妇面前已经摆不起公公婆婆的架子了,少不得陪着小心说了几句软话。大意是他们出来的匆忙,一时半会儿找不到相应的房子,让李巧莲先收留他们住几日,他们这几天就出去找,等找到合适的房子,立马就搬出去。

沈福存看自己的老爹老娘在媳妇面前那副伏低做小的样子,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了,端了一会儿后,就不顾李巧莲的反对擅自答应下来。

结果可想而知,李巧莲往死里做了一顿,闹得鸡飞狗跳的,四邻八舍的都知道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自知理亏,看着儿媳妇撒泼打滚儿的作,他们也说不出什么,只好默默的忍耐了……

**

沈若兰还不知道大爷家发生的这些事儿,这些天,她光顾着找淳于珟了,其余的什么都不在意了。只是找了这么多天,还是一无所获。

再有三天就是小年儿了,眼见得这边没有任何消息,沈若兰打算先回去了,让茵茵留下来,继续寻找和等候他的消息,自己只带了素素一人,回靠山屯儿去继续等他去了……

回去的途中,经过哈拉海镇时,她又去了那间铁匠铺子一趟,打了五套枪支的零件,约好一个月后来取!

素素看到她打的这些东西,只觉得怪怪的,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但是看到沈姑娘那副郑重的样子,就知道这些东西一定很重要了。

第二天晌午,她到家了,这天正好是小年儿,沈德俭两口子正担心着闺女呢,正好她就回来了,两口子都很高兴,特意吩咐董奶奶和瘦丫她们多做了很多好吃的,连黑子和小白的伙食都比平常提了一个档次呢。

吃过午饭,沈若兰特意召集了作坊里的工人在一起开了一个会,就是现代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爱开的会——年终福利大会,给大家发一下年终福利。

沈若兰给大家发的福利是,凡是在作坊里工作的工人,按人头算,有一个算一个,每人分五斤粉条子,五斤干豆腐,五斤酸辣白菜,再额外发五十文钱,算是他给大伙的年终福利了。

大伙在她这儿干活,能赚到不老少的工钱,本来就是啥都不分也都很满意了,没想到还能有这意外之喜,一时间都高兴的不得了,特别是一家子都在她这干活的,一下子能分到好几十斤的东西,这下子能过个肥年了。

所有的工人们都对沈若兰感激不已,沈若兰自己却不以为意,觉得她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而已,工人们跟着她辛苦好几个月了,她自己也赚了不少,给大伙分点福利,也是应该的。

只是,不管跟爹娘在一起吃团圆饭也好,给工人们发福利时看到他们感激的眼神也罢,在她的心底都没法激起半点儿快乐的情绪,就像心底最珍贵的东西遗失了,无论什么都没法使她快乐起来似的。自从淳于珟出事,她觉得,自己都不会笑了!

沈德俭不晓得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也不知道有年终福利这一说,他觉得自家给工人的工钱已经很不少了,这十里八村的村民们跟着他们家现在都不少赚,家家户户都能吃饱肚子了,这家也算是很对得起他们了,委实不必拿出这么多东西再分给他们。但是,为了让女儿开心,就没有反对,由着她去了。

反正家里现在也不差这点儿钱,只要女儿高兴,就算再多拿出点儿他也不会心疼的!

晚上,沈若兰躺在冷冰冰的被窝儿里,回忆着两人在一起时的美好时光,他们的窃窃私语,耳鬓厮磨,可现在,他不在了,就只留下她一个人孤枕冷衾,形单影只的,独自承受着这漫漫长夜的孤寂。

当真是心寒优胜天寒呢!

正辗转反侧着,忽然听到外面黑子叫了一声,很短暂的一声,随后就归于沉默了。

黑子是个聪明的狗,不会无缘不顾的叫的,沈若兰警惕起来,飞快的起身穿衣裳,刚穿完,忽然闻到一股淡淡的香味儿传来。

她从不熏香,家里也从来不买香料,除了饭香,家里绝不会哟噗任何香味儿的。

沈若兰立刻屏住呼吸,飞快的从空间拿出灵泉水喝了一口,好让自己不被这香味儿给算计了。

喝完,外面的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几道消瘦颀长的身影从外面走进来,沈若兰赶紧趴在炕上,装作自己昏睡过去了。

一道黑影走近,粗暴地将沈若兰拎了起来,扛在肩膀上,另外几个护着他,一行人迅速的向门外走去。

这伙人的步子又轻又快,踩在地上一点儿声音都没有,一看就是飞檐走壁的高手。只一眨眼的功夫,就扛着沈若兰走出了家门,一路往后山去了。

后山的废墟旁,几匹马和一辆马车正候在那儿呢,扛着沈若兰的黑影和跟他一起的几个人还没等走近,只听“铮”的一声,一道金色的闪电划破夜空的沉寂,向扛着沈若兰的黑影射来。

那人因为扛着沈若兰,行动受到阻碍,一个躲闪不及,臀部倏地一下被射中了,差点儿特么的被射穿了。

他身子一僵,随即一声大喝:“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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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3章 换我来保护你

“砰——”

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巨大的烟花猝然在夜空中绚丽绽放,烟花盛开的瞬间,将黑夜照得白昼一般,不远处,一个面无表情的女子,正手执一把小弩,搭弓上弦,‘嗖’的又射过一箭。

“当心!”

有人大喊,那些黑影们立刻警惕起来,飞身避开射来的铜签子,纷纷从腰间抽出软剑,向少女冲去。

沈若兰被扛在肩上,看不到外面的状况,但是却也猜的出肯定是素素追来了。

素素就住在东厢房里,这伙黑衣人进来时,她肯定就已经察觉到了,只是怕伤及到她的家人,才由着他们把她劫持出来,到了这儿才动手的。

沈若兰也是这样想的,刚才这些人劫持她的时候,她也是怕伤及家人,没敢在家里动手,就怕万一把他们逼急了,拿她的家人要挟他,那她就被动了。

所以,也跟素素一样,打算离开家一段距离再动手的。这会子,素素已然开始动手了,她也就不用再悠着了,迅速的从空间里拿出枪,对准扛着自己这个家伙的脑袋,‘砰’的一枪,直接爆头!

瞬间,脑袋被打穿了!

那些正举着剑正冲向素素的影卫们,听到这清脆的一声响,都顿住脚步,回头看时,只见扛着沈若兰的兄弟,正直挺挺的倒下去,而他肩上的沈若兰,在她他即将倒地的霎那,灵敏的跳到了一边,一遛小跑的朝一座低矮的砖墙跑去。

“怎么回事?”

“抓住她,别叫她跑了!”

立刻,有四个人回身,两个人去看倒下的同伴怎么了,还有两个跑去抓沈若兰,其余的几个继续向素素冲去,分工明确,一看就是训练有素。

沈若兰不慌不忙,饶是他们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她的枪去。

她躲在废墟里的一座矮墙后,看到那两个向她跑来的黑衣人,果断的举枪、瞄准——“砰、砰”

两声清脆的枪响后,已经差几步就跑到她跟前儿的两个影卫倒下了。

冲向素素的几个影卫再一次顿住了脚步,一时间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此时,那两个负责查看同伴的个影卫也冲到倒下的伙伴身边时,看见他直挺挺的躺在那,眉心处多了一个拇指粗细的血洞,月光下,鲜血和脑浆正汩汩的流出,眼见得是活不成了。

这是什么暗器?怎么这么快还怎么厉害,竟把人的脑子都打破了?还没看到暗器在哪!这也太玄乎了吧!

“不好,撤——”

这批影卫的首领看出情况不妙,大喝一声,迅速的向远处跃去,其余的也都回过神来,跟着他们的首领往远处跑。

沈若兰岂能让他们跑了?

万一他们跑了,再去祸害他的家人咋办啊?

她从矮墙处探出身子,借着昏暗的月光,啪啪啪又是三枪,立刻又有三个人应声倒地。

可能是因为离的远,射的不大准,这三个中有两个被击中脑袋,第三个只是被集中了后腰,那第三个倒地后,立刻挣扎着从靴筒里拔出一个烟花似的东西,迅速引燃,拼着全身的力气往空中抛去。

“砰——”

又是一声巨响,一朵烟花在黑暗中绽开,霎那间照亮了夜空,火树银花,万分绚烂!只是这一朵跟刚才的那一朵完全不同,刚才的那朵是红色的,这朵是金色的罢了!

素素看这些人也放了穿云箭,心里一沉,暗道一声‘不妙’。

刚才她之所以放穿云箭,是因为看到这么多人围攻她俩,她自觉难以抵挡,情急之下就放了王爷给她的信号穿云箭。

只是,放虽放了,但是她并没有抱多大的期望,她跟茵茵俩在方圆百里内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王爷或者他的亲随,所以放了也十有八九不会有人来营救。

只是眼下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才不得不死马当成活马医,抱着一线希望试了一下了。

没成想沈姑娘竟然有那么厉害的暗器,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这十个影卫击倒了一大半儿,这一下子,她觉得她们有胜算的希望了,本打算一鼓作气把剩下的几个都解决了呢,谁知对方竟然也放出了穿云箭。

她的穿云箭十有八九招不来人,可对方的却不好说了,万一他们再招来大批的人马,她跟沈姑娘岂不是要命丧于此了?

主子把她派到沈姑娘身边时,曾郑重的嘱咐过她,一定要保护好沈姑娘,千万不能让她出一丝一毫的差错,可是现在……她大概要失职了!……

素素正沮丧的想着,那边那伙人已经彻底消失不见了。

沈若兰不会轻功,追了那几个人一小段儿,眼见的那帮人以箭一般的速度消失在了她的视野中,自知是追不上了,只好气馁的放弃了。

“你怎么样,没事吧?”她弯着腰双手拄着膝盖,气喘吁吁的说。

素素走过来扶住她,说,“我没事,姑娘也没事吧?刚才姑娘用的是什么暗器?真是好生厉害,若不是您的暗器,咱两个今天十有八九就凶多吉少了。”

嘴里说着,忽然神色一厉,倏地抬起手,只见一道金光在暗夜中划过,只见刚才那个放信号的黑衣人惨叫一声,胸口上多出了一根铜签子。

铜签子已经没入了胸腔,就只剩下一寸多的一点儿留在外面了。

叫声过后,他很快口吐白沫,浑身抽搐起来,想必是签子上淬了剧毒,不然就算被扎中了重要的内脏,也不至于反应这么大!

沈若兰看到这一幕,难过的闭了闭眼睛,不过就很快恢复如常了。

既然选择了跟他在一起,就必须学会适应这样打打杀杀,腥风血雨的生活,如若不然,她又怎么能站在他的身边儿跟他一起面对那些阴谋诡计,血雨腥风呢?

“我没事,这是枪,我发明的独门暗器,杀伤力很大。”沈若兰晃了晃手里的枪,简单的回答了一下素素的问题,又问她说,“刚才他放的那个烟花是什么意思?还有之前那个,那个是你放的吧?什么意思啊?”

素素说,“那个是求助的穿云箭,若是我们的人在周边,看到那个穿云箭后,会很快赶过来救我们,同理,他们的人若是在周围的话,看到他们的信号,也一定会赶过来救他们的。”

听到她的解释,沈若兰的心里也‘咯噔’一下,心中立刻生出一阵很大的压力。

淳于珟的人不在附近,但那会伙儿人就不好说了,万一他们的人在附近,而且还为数众多的话,她俩可怎么应对呀?

而且,她还露出了这么厉害的暗器了,那些人一定不会轻易放过她的,说不定还会牵连到家里人呢。

想到这儿,她赶紧定了定神,说,“素素,你把这几个人的尸体化了吧,不然明天被村民们看见了,会引起恐慌的!”

素素着急的说,“沈姑娘,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想着这些呢,当务之急,不是管那些村民们如何如何,是应该想办法解脱咱们的困境才是啊?”

沈若兰固执的说,“办法由我来想,你就负责把尸体化了就好!”

她的语气坚定不容置喙,让素素也不得不乖乖顺从了。

她有点儿幽怨的看了沈若兰一眼,大概是怨她不分轻重,任性妄为,但是看在她一人杀了好几个敌人的份儿上,也是看在主子叫她用心侍奉她的份儿上,她还是去做了。

素素去化这几个尸体的时候,沈若兰也没闲着,她悄悄的把散落在地上的砖头瓦砾收进空间里,这儿收一堆儿,那儿收一堆儿的,等到素素把那几具尸体都化成水而完全不见了的时候,沈若兰的空间里已经堆了小山似的一大堆砖头瓦砾,一下子用意念移出来的话,绝对够砸死百十号人了!

宾果!

沈若兰看了看自己空间里的战果,心里还是十分满意的,要是真被逼急眼了,她也就只能暴露自己的空间和超能力了,不然总不能为了保密把一家老小的小命儿交代了吧。

她都想好了,要是再来敌人,而且数量还很多的话,她就直接用意念从空间里往外咋砖头子,砸死一个少一个,一块砖头子咋不死的话,她就用一堆去砸,反正不管怎样,她都要保住她的家人的!

化完几具尸体,素素和沈若兰回家去了。

到家时,一进院儿就看到黑子正一动不动的躺在院子的正当间,身下是一滩血迹,躺的直挺挺的,身子已经僵硬了……

看到黑子死了,沈若兰的心里难受极了,昔日要不是黑子及时相救,她早就死在刘顺子的刀下了,它的陪伴和保护还历历在目,她还没来得及好好的回报它,它却已经永远的跟自己阴阳两隔了。

想到这儿,若兰鼻子一酸儿,眼泪差点儿掉下来,她抱起黑子,轻轻的抚摸着,合上它的双眼,又把它抱回狗窝,帮它盖好被子,喃喃的说,“黑子,对不起,是我连累你了……”

素素见她还只管对着条狗絮絮叨叨的,急得直冒冷汗,说,“姑娘,您要是舍不得黑子,大不了等这事儿过去了把它给安葬了就是了,可是眼下您还是先把黑子的事儿放放,好好想想若有人来袭击咱们咱们该咋办吧!”!

沈若兰看了她一眼,说:“目前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跟他们拼了!”

素素一听,差点儿吐血!

“可是姑娘,咱们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啊?三个五个的还好说,要是来上个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您的那个什么‘枪’的,能对付得了吗?万一不能,咱们不就只有引颈待戮的份儿了吗?”

沈若兰冷笑说,“未必,走着瞧吧,谁引颈待戮还不一定呢!”

说完,也不去看素素的脸色,径自回屋去了。

她要穿上她的软猬甲,要是打起来的时候,说不定会有暗器啥的,她防备着些,应该不会有错!

**

敌人来的比她想象中的早多了,沈若兰刚换好软猬甲,就听到素素在窗外焦急的喊她,“沈姑娘,来了,外面打起来了……”

闻言,沈若兰精神一振。

打起来了?

谁跟谁打起来了?

难道,他回来了?

他跟他们打起来了。

想到这儿,沈若兰顿时像打了鸡血似的,飞快的给枪装满子弹,撒腿跑了出去。

“哪儿呢?在哪儿呢?谁跟谁打起来了?”

她一边低声追问(怕吵醒爹娘和家人,不敢大声),一边满院子的找着。

素素道,“您听!”

沈若兰静下来,侧耳倾听。

她的耳力虽然不如习武之人那样灵,但是因为常喝灵泉水的缘故,也变得跟习武之人差不多了。

所以细细一听,果然听到了远处的厮杀声和呐喊声。

“姑娘,应该是咱们的人来了!”素素兴奋的说道。

沈若兰一听,比她还兴奋呢,“走,咱们去帮他们去!”

素素怕她会有闪失,本想不叫她去,但是想想她手里那件厉害的暗器,又想想对方可能会来很多人,会在人数和实力上都碾压他们,就咬咬牙,决定让她去了。

两人快速的走出院子,顺着声音向后山跑去,刚跑了没多远,就看到有两伙人在沈若兰家西瓜地里厮杀呢。

都是武功高强,穿黑衣上的影卫,沈若兰一下子犯愁了,这都是谁跟谁呀?她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也不知道该帮谁哇?

情急之下,她大喊一声,“都住手,我在这儿呢!”

这句话深若兰可是用尽洪荒之力喊的。

可惜,效果不大。

只有离她最近的几个人听到了她的喊声,也跳出圈子暂时休战了。

“你们不是要抓我吗?来呀,抓呀!”沈若兰叉着腰,挑衅似的冲着那伙黑衣人喊起来。

话音刚落,立刻就有几个人仗着剑就向她冲来,一看就是过来收拾他的。

沈若兰也没跟他们客气,看清跑在前面的几个人后,举着枪,“砰砰砰”就是几枪,那几个人立刻应声倒在地上,只剩下抽搐和惨叫的份儿了。

他们的同伙看见他们的惨状,不由得又恨又怒,仗着人多,气势汹汹的冲沈若兰杀过来了。

为数不多的几个黑人在拼命的阻拦他们,不让他们冲到沈若兰这边,只是收效甚微。

他们不光人数少,而且似乎都很虚弱,跟另一伙生龙活虎的人比起来,显然逊色许多,而且有好几个还受伤挂彩了。

沈若兰很快就辨清谁是那儿伙的了?

当即果断的举着枪,“砰砰砰”的又是几枪,瞬间又撂倒了好几个人。

这时,一支不知从哪飞来的箭,‘咻’的一下射在了沈若兰的身上。

沈若兰被吓了一跳,她低头与看着射在自己胸前的那支箭,心中忍不住打哆嗦。

艾玛呀,幸好她穿着软猬甲呢,不然今儿指定是一箭穿心了,要是真个被一箭穿心了,就是有灵泉水也肯定没用的,想想都吓人呢!

她拔出箭,扔在了地上。

月光下,那锋利的箭头发着蓝黑色的光芒,一看就是淬过毒的,这要是被射中了,哪怕不中要害,也会很危险的。

“诶?没射中,大伙一起射,射死这个妖女!”一声号召后,立刻有许多箭向沈若兰射来。

大概是因为沈若兰开枪杀死他们好几个兄弟,激起他们的愤怒了,他们纷纷的搭弓拉玄,毫不留情的射向沈若兰。

沈若兰慌了,她可以应付仗剑来杀她的人,但是却应付不了这密集如蝗的箭雨,软猬甲只能保护她的躯干,却保护不了她的头和四肢,这些人的箭都是有毒的,而且都射得十分有力,要是真被射中了,就算她有灵泉水,恐怕也要九死一生了。

素素见箭雨像是若兰飞来,当即毫不犹豫的挡在了她的前面,用手中的长剑帮她去拨那些箭雨,其余那些人则奋力的和敌人厮杀着。

可惜,敌盛我寡,就算敌人们抽出一部分人来射沈若兰,只留下一小部分人对付素素这伙儿的,依旧是显得绰绰有余!

这时,不知是谁放出一直冷箭,直射向了沈若兰的眉心!

沈若兰正忙着给枪装子弹呢,没成想,这一支箭就冲着她要命的地方射来了。

沈若兰感知到危险,大呼一声‘不好’,就势向后倒去。

她宁愿被摔个半死或者摔残了,也不愿意叫人家用箭给脑袋射穿了。

就在她身体即将着地的时刻,忽然被人拦腰抱起,“当心啊!”

随即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怀抱,让沈若兰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

她一把抱住那个熟悉的身躯,委屈而又激动的说,“淳于珟,你这个混蛋,这么多天,你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主子,当心!”

沈若兰质问的时刻,又有好几拨箭射了过来。

英站和罗城抢上前,一边挥剑保护淳于珟,一边提醒他注意。

淳于珟紧紧的抱了一下沈若兰,又松开了,声线低沉黯哑的说,“乖,爷先把这些东西解决了,待会儿再跟你说……”

“可是,不行,你也受伤了!”沈若兰一把拉住他,不许他去打斗。

刚才拥抱的时候,她明显的感受到他瘦了,而且身上还带着一股子浓浓的药味儿,可见这些天一直在吃药来着,想必是受了伤,而且还伤的不轻,不然不会连说话声音都不如从前有气势了。

“放心,就算为了你,爷也不会有事的!”他安抚着说。

然而,沈若兰还是不依,她迅速的把子弹装好,说,“不用你,看我的,从前都是你保护我,今儿该换我来保护你了!”

说着,她站在罗城的身后,由她替自己拨箭,自己则迅速的举起枪,冲着那些射箭的杀手开了枪,“砰砰砰砰砰砰……”

连开了六枪,枪枪命中,六个生龙活虎的杀手都应声倒下,动作快得一气呵成,简直绝了!

淳于珟的眼睛亮了,他还不知道他的兰儿有这么厉害的暗器,能瞬间杀死这么多一等高手呢!

这本事,就算再他拥有盖世武功的时候,也未必比得上她啊!

兰儿果然是最好的,什么都好,长的好,性格好,品行好,才学好,人聪明又善良,这样的女子,值得他为她拼死一战!

对面的敌人阵营中,六个被爆了头的尸体倒在大家的面前,彻底燃起了对方的怒火,他们都愤怒的围拢过来,势必要跟沈若兰决一死战。跟不怕死似的,似乎就算是死了,也要把沈若兰拽上。

沈若兰的枪一次最多只能打六发子弹,这会子子弹又被打没了,她赶紧重新安装。

只是,情况紧急,敌人们红了眼似的杀过来,将他们的包围圈不断缩小,眼看着安子弹是来不及了,就算来得及安上这一发,下一发也肯定是来不及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4章 神仙相助

情况危急,淳于珟来不及多想,一把将沈若兰拉到他的身后,‘唰’的抽出软剑,准备上前迎敌。

“主子,你的重伤未愈,且体内的余毒未清,千万不能用功运气!”罗城见淳于珟要拔剑迎敌,急忙出声制止。

主子的伤势很重,在听到素素的信号时,他还在榻上昏迷着呢,可是听到她的求救信号后,他一下子醒来了。

这个信号是主子特意为沈姑娘制定的,他曾交代过素素和茵茵,只有在沈姑娘遇到危险时,才可以用这个信号。

当时听到信号时,他们就藏身在山庄底下的地道里,地道是他们自己人修建的,向南延伸至靠山屯儿里,正上方直通沈大锤家的火炕,里面宽敞通风,还储备着粮食、水、药材和各种日用的东西,没想到刚修完就派上里用场。

这次遭到皇上的偷袭,他们伤亡惨重,要不是有这个地道能暂时藏身,叫他们休养生息,他们这会儿早被皇上的人赶尽杀绝,消灭彻底了。

只是,就算他们得到了喘息的机会,现在仍举步维艰,皇上的人一直在靠山屯儿附近搜寻他们,虎视眈眈的准备着,将他们一网打尽,他们根本没法出去联络自己的人,也根本没法跟皇上的这些一等侍卫抗衡。

他们本打算在休养一段时间,等大家的伤都痊愈了,皇上的人也都撤了,再做打算!

然而,沈姑娘危险的信号响起时,深受重伤的主子竟然从昏迷中醒来,还立刻召集人手要去救她。

在罗城的眼中,以他们现在的状态出来的救人,就相当于去白白送死,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受了伤,主子伤的最重,又身中剧毒,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再让他出去拼杀御敌,简直是天方夜谭!

然而,主子根本不听他们的劝谏,还任性的说,“你们若是怕死便留在这里,本王情愿出去跟她一起战死,也不愿独躲在这洞里苟活!”

他们都是忠心耿耿的死士,怎么可能让主子一个人去赴死?即便是知道出去了就是个死,但是见主子坚持,也只好跟着出来了。

只是出来时,上面的一切已经结束,废墟里一个人都没有,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这个就让人有点儿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他们明明听到了素素姑娘的求救信号,还听到了另外一个求救信号,只是不是他们的,应该是对方的。方都发了求救信号,战场上却空无一人,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英战见没有打斗的迹象,便劝淳于珟退回到地道里继续养伤去,大家现在这个样子,委实不适合出来。

只是,虽然没看见沈若兰受伤或怎样,但是听到了那声求救信号后,淳于珟的心一直提着呢,想着既然出来了,就去看看她现在怎样了吧。

昏迷的这些天,他虽然动不了,可心里却一直明着呢,这段日子,除了对皇上的彻骨痛恨和对自己手下伤亡的痛心,他最深刻的感受,就是对她的思念和担心了。

天知道,这段时间他有多想她,想她缱绻的笑容和温柔的声音,想她柔软的身体和暖心的体温,想她跟自己呢喃夜话时的熨帖和温馨,想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哪怕是跟他生气使性子,他都思念的紧。

在他剧毒侵体、重伤难捱的时刻,他就是靠着她还在外面等他,他还要照顾她一辈子的念头挺过来的。

是的,他要照顾他一辈子,要是他死了,皇上一定会因为找不到自己对她下手泄愤的,即便皇上没那么多想,以皇后的阴毒,也肯定会那么引导皇上那么做的。

所以,他一直在努力的养伤,努力的配合大夫,就是想让自己快点儿好起来,只有自己好起来了,才能保护她,才能不让她受到皇上和皇后的荼毒。

除了这些,他还想明白了很多事。

他想明白了,光靠自己的退让和回避,已经不能让皇上对他放心的,既然皇上已经跟他撕破了脸皮,还对自己出了手,那他就再也没有必要顾念兄弟间的情谊,也没有必要再忍让回避了。

凭心而论,他并不想做皇帝,可是现在看来,不做已经不行了。因为他跟皇上之间,注定只能活下一个,剩下的那个,只能去死!

也只有皇上死了,他才能活下去,才有机会跟她在一起消消停停、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

当然,要幸福快乐的活一辈子,前提是她能平安的活着,否则一切都是白扯。

所以,他不顾大家的反对,特意去了一趟她家,想要看看她安否,是否出事,只是没想到,在半路上又遇到了皇上的人。

都是一批一等的侍卫,大约有十几个人,各个身怀绝技不怕死的,于是他们便没有废话,直接打在了一起。

敌方的人陆续的赶到,从开始的十几个人陆陆续续的增加到几十个,甚至还在不断地增加,很快在人数上占据了巨大的优势。而们这一方眼看着就要被困住时,兰儿赶来了,还给他带来那么大的一份惊喜。

比绝世武功还厉害的暗器!

砰砰砰,几下子就打乱了敌人的阵脚,也把他从困境中解脱出来,让他们暂时有了喘息的机会。

然而,纵有这样厉害的暗器,也架不住敌众我寡,眼见的敌人黑压压的杀上来,兰儿有点儿措手不及了。

淳于珟见状,毫不犹豫的挡在了她的前面,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纵然是死,他也要死在她的前面,不然,若是眼睁睁的看着她死在自己的眼前,对他而言,那将是比死更让他痛苦百倍千倍的事。

这也算是他对她唯一自私的一次吧!

沈若兰听到罗城的话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猜测的没错,他受伤了,而且还中毒了,现在身上很不好,不能逞强用力。

于是一把抱住他,喊道,“不许动,我不许你去犯险!”

淳于珟苦笑,“傻瓜,现在奋力一搏,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若是瞻前顾后,就只有坐以待毙了!”

“谁说的?你看!”沈若兰用手一指。

淳于珟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不知从哪飞出无数个砖头瓦砾,正劈头盖脑的砸向对方阵营中。对面那儿伙儿杀手正拔弓张弩的准备把淳于珟干掉,不曾想突然飞来的砖头雨把他们的计划全打乱了!

密集的砖头带着强大的杀伤力,铺天盖地的向他们砸来,杀手们的警惕性都极高,怕这些砖头里有诈,遂不敢用手去接,只好来回躲闪。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杀!”

余光看到罗城等人都傻了沈若兰忍不住大吼了一声。

这句话,一下子提醒了淳于珟的手下们,他们虽然也惊讶这从天而降的砖头瓦砾,但也知道机不可失,遂都赶紧拿出牙签弩和飞镖等,纷纷射向对方。

沈若兰也不失时机的装好子弹,‘砰砰砰砰’的又是一阵乱打。

这下子,敌人的阵脚彻底乱了,他们得一边躲避不知从哪飞来的砖头瓦砾,还得躲避对方放出来的‘冷箭’飞镖,更要预防被沈若兰的‘暗器’击中,一时间,叫声喊声乱成一片,很快就有十几个人倒在了血泊里,眼见的是没气了!

“不好,有妖术,撤!”对方阵营中不知是谁大喊一声。

于是众杀手们都高度警惕起来,纷纷向后撤去。

沈若兰不想让他们就这么跑了,若是让他们这么跑了,定然是放虎归山,下回他们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势必会更有准备,来的人会更多更强,那岂不是给自己人留下无穷祸患!

于是,她加大力度,空间里的砖头瓦砾更猛烈的向外面砸去。

坚硬密实的砖头瓦砾,如暴风骤雨般砸下来,是往死里的砸,顷刻间就有好几个高手死在乱石之下!

她本打算把这些人全都砸死了,砸不死也把他们砸伤了或是砸残疾了,免得留下后患。然而,到底还是逃出去了一些,当他们退到一定的距离时,大约有十米远吧,她的意念就无法操控到那么远的距离了。

砖头在十米之内的地方掉落下来,没法再砸到别人。

不过,既便如此,他们也杀死了对方几十个人,打伤的更是不计其数,让对方损失惨重,来的百十个人中,就只有二十几个侥幸逃了回去。

剩下的,不是被沈若兰的枪给毙了,就是被罗城等用淬了毒的牙签弩给杀死了,还有几十个受了伤了,因为逃跑不便利,被罗城等追上杀死了!

一时间,地里血流成河,把雪地都给染红了!

看完了这场厮杀,淳于珟无法淡定了!

什么情况啊?明明是他们被敌人围攻,寡不敌众,危在旦夕,可是现在,竟然会有一些不知从哪儿飞出来的砖头瓦砾帮了他们的大忙,帮他们把那些杀手给击退了,他们反败为胜,成了大赢家……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

“你没事吧?来,跟我走,给我看看你的伤去!”

看着已经逃得无影无踪的杀手们,沈若兰虽有不甘,但此刻她更担心的是淳于珟的身体,见他还望着地上哪些零零散散的砖头瓦片出神,忍不住轻轻晃了晃他的胳膊。

淳于珟没有动,只握住了沈若兰的手,声线中带着几分激动得情绪,说,“兰儿,你看到那些砖头了吗?凭空飞出来的那些,这也太奇怪了,我从未见过这等怪事……”

沈若兰扯了扯嘴角,刚要跟他解释。

却在此时,听到旁边‘噗通’一声,回过头去看时,只见罗城正激动得跪在地上,向半空中叩头行礼,口中还念念有词。

“不知是那位神仙前来相救,弟子多谢神仙救了弟子的主子,多谢神仙,多谢……”

其他的人也都纷纷的跪下来,嘴里跟罗城也是一样的说辞!

沈若兰差点儿被看傻了,这……这……

这时,她身边儿的男人竟然也对着前面作了个揖,道:“弟子淳于珟携妻子沈氏,拜谢过神仙,多谢神仙保佑,倘若弟子能逃过此劫,他日成就大事之日,定要在此为神仙建庙供奉,香火不绝…。”

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刚要给他解释,悄悄的向他说出自己的秘密。

忽然又想到他刚才说的那句‘他日成就大事之日’的话,心里不由得一惊!

这句话的意思,她秒懂!

就是说,他已经起了成就一番大业的心思,再准确的说,就是他已经起了推翻皇帝,要自立为帝的念头!

沈若兰虽然不喜欢淳于珟做皇帝,但是照目前的境况来看,他若是不做这个皇帝,那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他别无选择,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包括她自己,她已经被皇上和皇后视为他的女人,他们要灭掉他,自然也不会留下自己,所以,为了自己能活下去,她也必须得无条件支持他起事!

既然这样,她有空间的事儿就不能说了,干脆把这件事儿归功于神仙算了。让他手下的诸人都以为他有神仙襄助,这样的话,会大大的增加他在众人心中的威望,也会对他日后成事大有帮助。

记得昔日刘邦造反时,不也弄了个鬼神传说来蛊惑民心吗?古人迷信,都深信这个,要是传出他有神人相助的消息,一定会令他事半功倍的!

所以,她断然决定,不往外说这件事了,就让他们都以为这是神仙的好意算了。

为了加强大家对神仙的印象,她还当着众人的面,收了地上零零散散落了一地的刀剑暗器,连那些砖头瓦砾也给收了进去,留着以后再用。

大家看到本来散落了一地的东西瞬间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几十具尸体,顿时对神仙的存在更加深信不疑,也更加相信神现在帮助他们了!

大家都纷纷向空中叩首,向神仙感恩不已。

沈若兰抿嘴窃笑,她里暗暗得意,她相信,经过自己这么一操作,他身边的这些人一定会更加忠于他,往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他们都不可能背叛他了……

大家在地上拜了又拜,最后,才在沈若兰的提议下起身,留下两三个没有受伤的清理现场,其余的都跟在淳于珟的后面,在沈若兰的带领下,一径去了大爷家的院子。

一路上,淳于珟都紧紧的握着沈若兰的手,感受着她的存在,心里无比的踏实。

那些侍卫们虽然挂彩的挂彩,疲累的疲累,但是他们今日有幸见到了神仙,都振奋不已,一个个眼神晶亮,心情激动的跟在主子身边儿,更加确定自己这辈子没有跟错人……

**

沈大爷和沈大娘现在都还在吉州,家里没有人,只有锁将军在把门。

沈若兰带着他们到了大爷家,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要砸锁,淳于珟先于她一步,抽出宝剑,手起刀落,手中的那把玄铁宝剑像切豆腐似的,把挂在门上的大锁头给砍下来了。

沈若兰已经见识过这把宝剑的利害,所以也就没有对此感到惊奇。

推门进屋后,淳于珟拿出夜明珠,将屋子照得亮堂堂的。

屋里冷冰冰、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沈大爷和沈大娘自认为闺女嫁给了吉州首富,将来他们老两口儿肯定得在吉州扎根儿了,不大可能回靠山屯儿了,所以这次回吉州的时候,把家里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了,就差房子不能搬,就只剩下一铺大炕和厨房里的一口铁锅了!

淳于珟看了看这里的环境,说,“罗城、英战,你们去抱些柴火、打点儿水来。”

罗成和英战答应着下去了。

沈若兰对素素说,“你去我家拿点儿小米和鸡蛋过来,再上我屋里炕柜儿里的那些白棉布也那卷儿新棉花也拿来。”

那些白棉布和新棉花是她要留着做月事带的,幸好还没用,大家刚才打斗了半天,还有不少受伤挂彩的,这会子正好拿来给大家包扎伤口。

还有,这都大半夜了,大伙打打杀杀的,一定消耗掉了不少体力,这会子肯定都饿了,她打算给大家熬点儿热乎乎的小米粥,算是给大家做宵夜了。

淳于珟看她想的这么周到,自是感激不已,看向她的目光更温柔,更缱绻了。

很快,柴火被抱回来了,水也被打来了,素素把小米子和鸡蛋也都带来了,她又跑回去两趟,拿了刷锅的刷帚,碗筷、酒和脸盆等日常用品,很快把眼下需要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

沈若兰淘了半盆子小米,熬了一大锅小米粥,还煮了几十个鸡蛋,让素素看着火,她则用另一个灶眼儿上的锅烧了一大锅开水,晾的差不多后,就叫大伙儿拿去,用白棉布蘸着擦拭伤口,有伤口还渗血的地方,就用棉花蘸着酒消毒,再用棉布包扎!

淳于珟的伤是她亲自料理的,她把他带进里屋去,让他脱了衣裳,她要亲自给他检查伤口,看看他到底伤在哪里,伤成什么样子了!

怕她担心和难受,淳于珟本来不想给她看的,但是沈若兰很强势,根本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她叉着腰,瞪着亮晶晶的大眼珠子,一副悍妇的模样,说,“脱,别墨迹。”

淳于珟看着她那副凶巴巴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的小脸儿,逗她说,“脱可以,但是现在不能做!”

沈若兰气得咬住了嘴唇,想打他一下,但是举起手后又没舍得,最后只好气鼓鼓道,“都这幅德行了还说这种话,你还要不要脸了?”

淳于珟被骂也没有生气,而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眼里都是宠溺的笑意,说,“我要你就够了,还要脸做什么?”

沈若兰被撩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瞪了他一眼,用佯怒掩饰着心头的喜悦和羞涩,“别贫嘴了,快点儿,我帮你看看!”

淳于珟见她不好意思了,勾唇一笑,没再跟她抬杠,顺从的把衣裳缓缓的脱去了。

这会子,屋里已经被烧得热乎乎的了,脱了衣裳也不觉得冷,夜明珠的光辉下,她看见这具熟悉的躯体比从前瘦了许多,肋骨都依稀可见了。

他的后背上,多了一条一尺余长的刀疤,伤口被人用线缝合了,现在已经结痂,跟一条蛇似的,丑陋的趴在他的后背上,看起来触目惊心的。

沈若兰看到那道疤痕,心疼的不得了,轻轻的抚摸着那里,小声问道:“还疼吗?”

淳于珟听到她声音里的颤音,忙安抚说,“我连剖腹割肠的痛楚都受住了,这点儿伤痛算什么?”

“不是说还中毒了吗?是这道伤疤中的毒吗?”沈若兰凑近了,仔细的看着那道狰狞的疤痕,像是要看出到底是不是这里引起的中毒似的。

淳于珟的身子僵了一下,慢吞吞的说,“不是!”

“那是哪?快给我看看?”

沈若兰转到他的前面,细细的在他身上搜索,想把那个引起中毒的伤疤找出来。

他的身上伤疤很多,大大小小的十几处,只是都是些旧伤,她都见识过的,并没有看到他所说的引起中毒的伤疤。

“伤呢?哪呢?”

她追问着,情不自禁的往他的下半身瞄去。

淳于珟神色微僵,有点儿尴尬的说,“在,在后面呢,伤在…。不雅的地方,还是别看了!”

“不行,我一定要看!”沈若兰一看到他那副样子,立刻想到是伤在哪了,便转到他的身后,去解他的裤子。

淳于珟虽然有点儿难堪,但是心里也有几分欢喜和几分幸福,兰儿之所以这样,还不是因为关心他、在意他么?

裤子被她给脱下来了,淳于珟一览无余的站在了她的面前,他的左边臀部上,果然有一个新伤疤,那个伤疤不大,呈船形,还有点儿往里凹,一看就是被箭射出来的。

伤口也已经结痂了,紫黑色的痂看起来有点儿恶心,但是通过这痂的颜色就足可以看出,这伤口时中了毒的,不然也不会流出这样颜色的血,更不可能会结出这种颜色的痂了。

“这是什么毒?”沈若兰轻轻的摸着那个恶心的疤痕,一点都没有嫌弃的意思。

淳于珟老老实实的回答:“百步跌!”

“那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我有师傅从前给我的一颗百草丸,可以解尽天下奇毒的仙丹,亏了那颗仙丹,才逃过那一劫的。”

听到‘百草丸’几个字,沈若兰立刻想到自己玉瓶里的‘百草泉’,都叫‘百草’,只不知道是不是同出一处?不过,不管是不是都无所谓了,她的‘百草泉’也有解毒的功效,往后她就给他准备些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来,把这个喝了!”沈若兰拿出百草泉,拔开瓶塞,递到了他的面前。

“这是什么?”淳于珟接过那只精致的玉瓶,挑了挑眉毛。

“解毒养身的,很管用,不过别喝光了,喝一半儿就够了!”沈若兰耐心的给他解释。

淳于珟听了,把玉瓶凑到唇边,仰起头喝了一些,随后,又把剩下的交还给沈若兰了。

沈若兰没忙着收起来,而是又把里面的水倒出些,倒在自己的手心儿里,就着手心儿往他的伤口上涂去。

淳于珟不觉得她这样做会对他的伤有什么好处,但是还是欣然接受了她的照顾。

他喜欢她这样细致温柔的照顾他,让他有一种很依赖,很幸福的满足感。

沈若兰把他的两处伤口都涂上了灵泉水,才允许他穿上衣服。

“你瘦了,这段时间,我得给你好好补补!”她自顾说着,把玉瓶的瓶塞塞好,又收回到自己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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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5章 向他坦白

兰儿,对不起!“

淳于珟一边穿衣服一边突兀的说了一句。

沈若兰一怔,”什么?“

淳于珟缓缓的说,”我说,我对不起你,本想给你幸福,给你安逸的,没想到却给你招来这样的无妄之灾,幸好你没事,不然,我这辈子都不会好过,我一定会、一定会……“

”一定会怎样?“沈若兰看着他有点儿狰狞的表情,笑闻到。

淳于珟眯了眯眸子,说,”你若出事,我定会叫这天下伏尸百万,流血漂橹,伤害过你的人必定五马分尸,挫骨扬灰……“

就算他跟皇上是亲兄弟,但是若他真的杀了兰儿,他一定会亲手将他抽筋扒皮,让他凌迟而死!

沈若兰看出了他眼中的认真,心中怪感动的,只是脸上没有表现出来,只扬起嘴角顽皮的说,”看来,为了天下的芸芸众生,我真该好好活着呢。“

淳于珟说,”是该好好的活着,就算不是为了天下众生,为了我,也该好好的活着。“

沈若兰笑道,”我倒是想好好的活着,只是不知道你那个皇帝哥哥肯不肯,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接着出什么幺蛾子,能不能让咱们好好活?“

说话间,他已经穿好衣裳,从后面抱住了她,把头埋在了她的颈窝里,低声说,”放心,我不会再给他上海咱们的机会,这次,我不会再退让,也不会再顾虑什么纲常伦理,为了咱俩都能好好活下去,我必须得走去做一些大逆不道的事。“

沈若兰明白他话里‘大逆不道’的意思,在古代,臣子要无条件的服从君王,所谓君叫臣死,臣不死为不忠,即便是皇上先对淳于珟下手,无缘无故的就要置淳于珟于死地。但在封建卫道士的眼里,皇上这么做也没有错,既然皇上叫他去死,他就应该去死,不死和反抗都是大逆不道的事。

淳于珟的思想可从来就不受这些封建教条的束缚,他从前没跟皇上争那把椅子,不是在意天下百姓的悠悠之口,也不是怕被封建礼教缩不容,而是他根本就不想当那个皇帝,懒得去当。

没成想,他都一再表示自己对那把椅子没兴趣了,皇上还是不相信他,还是想要置他于死地。所以,为了能活下去,他也只能去做那件别人眼中的”大逆不道“的事了!

沈若兰往后靠了靠,把头贴在了他的头上,温柔而又坚定的说,”好,我支持你!“

别看沈若兰只是个小女子,但是她要是真心支持淳于珟的话,她的能量一旦发挥出来,绝不亚于十万大军的兵力。

”你有几成的把握?“她问。

淳于珟说,”五成以上。“

他手里现在有三十万大军,是楚国兵力的一半,光凭这个就够跟皇上平分秋色了,加上他善于用兵,钱粮物资也十分充裕,所以,说五成以上的兵力还是很保守的说法,就算说六成也不足为过。

沈若兰听了,从怀中拿出一物,塞到他的手里,说,”我再给你加上五成,让你的胜算几率百分之百。“

淳于珟抬起手一看,见手中的正是她刚才用来杀敌的逆天暗器。

他拿着手里的枪,好奇的说,”兰儿,适才我见这个东西厉害非凡,可却总也看不清它到底是怎么杀人的?我都没看见有镖或箭从它这里射出来呢,只‘砰’的一声响就把人杀死了,真是太玄乎了!“

沈若兰说,”这个东西叫做枪,在咱们这个世界里应该算得上是终极的杀人武器了,在它面前,任何的绝世武功和独门暗器都不值一提了。“

一边说着,一边从他的怀中退出来,向他详细的介绍了枪的用途和用法,子弹的构造和杀伤力度,把这男人听得瞠目结舌、拍案叫绝!

”枪虽然利害,但是用于制造子弹的黑药很不好找,要是能找到大量的黑药,不光能做出子弹,还能做炸药包和手雷呢!“沈若兰一边说着,一边拿过他那把玄铁宝剑,在地上划出了手雷和炸药的样子。

”枪一次只能打死一个人,但是炸药和手雷就厉害了,一次可以同时杀死好几个人,爆炸的时候威力无比,不光能炸死炸伤敌人,还能严重的挫一挫他们的士气。只要有这几样东西,无论你是想攻城夺池还是想戕杀皇帝,都没有人能阻挡得了你,可谓是战无不胜的神器!“

听着她口若悬河的介绍,淳于珟开始时听的很入迷,可是后来,脸色渐渐的变了,变得有点儿狐疑和紧张。他怔怔的的看着她,带着几分不确定的语气,说,”兰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沈若兰咬着嘴唇,垂下眼眸,斟酌着该怎么跟他说才能让他坦然接受,才不会吓到他。

毕竟,穿越这种事不是谁都能遇到的,听起来也很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古人多迷信,最忌妖魔鬼怪之类的东西了。

她怕她说出实情来,淳于珟会把她当成妖怪,会害怕她疏远她,即便知道他绝对不会做出什么伤害到她的事儿,可也怕他会排斥自己。

可是,自己的内心深处又很想赌一把,赌他不会害怕自己,不会排斥自己,会坦然的接受这样的自己,而且还会因此而更爱她。

其实,她本来可以给自己编造一个美丽的谎言,说自己来自于仙境,是个仙女转世什么的,这样既能合理的解释她为什么会那些常人不会的东西,又能解释她为什么会有一个空间,而且还会因为仙女的身份提升自己的身价。

毕竟仙女的身份比个孤魂野鬼强多了!

可是,她又不想对他撒谎,看到他带着一身的重伤,不顾自己的死活,听到她的救援信号后立刻马不停蹄的赶来救自己,就凭这,她就不忍心拿谎话来欺骗他,即便是善意的谎言也不行,她于心不忍。

淳于珟看她垂眸不语,还以为她不想说,就安抚道,”兰儿,你别为难,要是你不想说就算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问了……“

其实,在早在很久以前,他就开始对她产生怀疑了。

兰儿只是一个乡下丫头,据他的调查,她从前就是个连饭都吃不饱,到吃觅食的小可怜儿,瘦得像个饿殍似的,还经常被人欺负。

可这样的她,却能画出连画师都画不出来的油画,能发明活字印刷,能想出全天下文人学子都对不出来的千古绝对,能开膛破肚做肠痈手术,能编撰出《三十六计》那样空前绝后的兵书……

一个连肚子都填不饱的乡下丫头,却会许多本应该不可能会的东西,甚至于连他在许多地方都远不如她,这也太让人匪夷所思了了,这些都不是一个乡下丫头能养成的心性,就算她天赋禀异,也绝不可能像她这样完全脱离了成长环境。

除了这些,她身上还有许多的地方都叫他难以理解,虽然她强调过自己是自学成才,也有高人指点她,但是他的心里一直都知道,兰儿肯定不像他看到的那么简单,她的身上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只是,既爱之则信之,管她身上有多少无法用常人的思维理解的东西,只要她不想说,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他就可以无视,总有一天,她会彻底向他敞开自己,向他坦白自己所有的秘密,他们的未来还长着呢,他等得起!

今个突兀的问出那一句,也是被她的枪和炸药手雷给震惊得失去了理智,一时间没注意就顺口问出来了!

然而,沈若兰却说,”我没有想不说,更没有想瞒你什么,我只是担心说出来会吓到你。“她舔了舔嘴唇,声音里有些说不出的干涩。

”淳于珟,倘若我告诉你,我不是这个世界里的人,你会不会害怕?“

淳于珟身子一僵,眸子也变得更加深沉了,”兰儿,你……说什么?“

”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我是来自于异世的一缕幽魂,你会害怕吗?“

一番深思熟虑后,沈若兰决定坦白,”其实,我来自于千年后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里,是一个乡派出所的警察,就相当于镇衙门里的衙役一样,后来因公殉职,死后的灵魂来到这里,穿到了这个叫沈若兰的小姑娘身上……“

她缓缓的把自己的经历都说了出来,从自己的前世的身份到意外获得空间,再到死后穿越到这里,获得神仙的灵泉水,什么都坦白出来了,一点儿都没有落下…。

说完,她抬起眸子看着他,轻轻的说,”淳于珟,我把我的一切都告诉给你了,要是你觉得害怕或者无法接受的话,请不要勉强,我能理解你的心情,这种事放在谁身上都会觉得不舒服,我不会怪你,我也会尊重你的决定,不会死缠着你……“

”兰儿……“

淳于珟打断了她,突然猛的将她扯进了怀中,紧紧抱了住了。

虽然他早就知道她身上有秘密,只是没想到,这个秘密的谜底这样令人匪夷所思。

听到她的话后,他害怕了,但他怕的不是兰儿是来自于异世的一缕幽魂,而是怕这缕幽魂像她来时一样,再悄无声息的回家去。

在他的意识里,既然她能来,就能回去,所以,他急切的表白说,”我不怕,我能接受,只是兰儿得答应我,好好的留在这里,不要再回你那个世界去了,行吗?“

”我会对你好的,永远都只对你一个人好,我会把威胁你人全部杀光,不会再叫你担惊受怕,你喜欢过什么样的日子,经商也好,种田也罢,我都陪着你,只要你乖乖的留下,咱们一起过日子、生孩子,看着孩子长大、成家……“

他急切的承诺着,保证着,手臂也一点点的收紧,像怕她跑掉似的。

沈若兰觉得自己都快被他勒的没法呼吸了。她抬起头,看到他那紧张兮兮,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忽然觉得好心疼。

傲娇如他,从认识他那天起,便是一副天老大我老二的样子,即便是被开肠破肚做手术的时候,也依旧的一副桀骜不驯,不以为意的德性,何尝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低声下气过呢?

”我在这里已经有了家人,有了你,有了自己的事业和追求,这里就是我的家了,我不会走的。“她轻轻的说道。

闻言,淳于珟身子略动了下,将沈若兰从怀中拉了出来,目光幽深锁着她,好像在看她说的是真是假似的。还幼稚的说:”你可要说话算话,不许诓我啊,不行,我得找纸笔把你刚才说的话记下来,这样就不怕你将来赖账了!“

看着他这副紧张的样子,沈若兰抿着嘴笑起来,抬起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脸颊,说,”放心吧,我一向重诺,我说过不走就一定不会走,今生今世,只要你不变心,我就永远都不会离开你的。“

”我不变心,永不变心。“

淳于珟急切的保证道,”兰儿,我对天发誓,我淳于珟这辈子,永远都只爱你一个女子,哪怕有朝一日你容颜老去,在我心中也如今日一般如珠似宝,这辈子,我是王爷也好,山里汉也罢,后院儿里永远都只有你一个女人,你若不信,我愿与你到佛前发下重誓,若违此言,愿一世孤独,断子绝孙……“

”别说了!“

沈若兰掩住他的嘴,又偎在他的怀中,环着他的腰,柔声道,”你不用发誓,我信你。“

淳于珟回抱着她,用下颌蹭着沈若兰的头顶,道,”兰儿,谢谢你的信任,此生,我定不会辜负你……“

**

”主子,粥熬好了。“

就在两个人你侬我侬的时候,素素不合时宜的进来了。

看到两个人这般样子,急忙把粥和鸡蛋放在了炕沿边儿上,快速的退了出去。

沈若兰抬起头,冲着淳于珟嫣然一笑,柔声说,”先吃饭吧。“

淳于珟还没抱够呢,也还没从她惊人的身世中缓过神来呢,不舍得松手,就像怕一松手她就会回到原来的世界,消失在他的生活中似的,紧张兮兮的,那副患得患失的样子,都有点儿不像他了。

”我不吃,我不饿!“他一边说着还一边抱着沈若兰,像《冰河世纪》里抱着松果不撒手的松鼠似的,就那么一直稀罕八叉的抱着沈若兰,坚决不松手。

沈若兰看到他这副样子,有点儿想笑,又有点儿心动,就温柔的劝他说,”粥都熬好了,就吃点儿吧,我陪着你吃好不好?“

淳于珟听了,这才依依不舍的松开手,可眼睛还一直黏在是若兰的身上,片刻都舍不得移开。

沈若兰端起小米粥递到他的面前,”来,热乎着呢,吃点儿暖暖胃吧!“

粘稠香浓的小米粥,配着煮鸡蛋,虽不是什么十分美味的东西,但是很有营养,比在地道里养伤时喝的那些苦药汤子香多了。

淳于珟接过小米粥,一勺一勺的吃了起来。沈若兰做在他身边,帮剥拨鸡蛋,陪他说话聊天。

聊天时,淳于珟告诉她,等天亮后他就要回吉州州去了,他的根据地和人手都在吉州,他想要起事翻身,就必须回吉州去不可。只是,暂时还不能带她们一家回吉州去,吉州现在还在陈炳荣的掌控中,情况未定,他得先回去安顿好了,确保吉州安全后才能接他们去。

当然,处理陈炳荣这样的奸佞小人,他还是很有把握的,只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他必须保证她万无一失才行,所以才不打算带她去,而是把她留下来,他再留下一部分人手来保护他们一家的安全,免得皇上再对她下手。

沈若兰想了想,说,”那你带上枪走吧,再多带着子弹,以备不时之需!“

着档口,她能拿出自己护身的武器给他使,真的让淳于珟十分感动,他说,”枪还是你自己留着防身吧,我那边有事的话会自己想办法的,放心,我不会有事的,就算为了你,我也不会让自己出事!“

沈若兰却不肯收回来,她固执的把枪塞在他的手里,又拿出一袋子子弹,坚持叫他收下,以备不时之需。

其实,这次她原本想跟他一起去的,是她又不能就这么跟他走,家里还有爹娘和弟弟妹妹们呢,她得留下来保护他们,谁知道皇上和皇后会不会对她的家人下手啊?所以,她不能去了,不过既然人不能去了,就把厉害的武器留给家里,也算是尽了自己的一片心吧!

见淳于珟担心自己,她就说,”我还有空间呢,现在空间里不光有瓦片砖头,还有收来的不少刀剑和飞镖铜签子呢,我发砖头时的利害你也是看到的,放心好了,就冲我这份儿本事,就没人能伤得了我!“

昨晚她发砖头瓦片儿的利害他确实见识到了,因此也放心不少,只是既便如此,他也依然决定这回要多给她留些人保护她,免出意外!

”淳于珟把枪拿在手,心里感动的一塌糊涂,但是身为男子,又不好意思太煽情了,就只好把心里的感动压在心里,只等着将来有朝一日回报给她了!

吃完饭,沈若兰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半儿西瓜给他,当做餐后的水果。

这西瓜还是她之前在山上种的呢,家里种的那些西瓜大半儿都卖出去了,小部分给她偷偷的收进了空间里,就是留着冬天没水果的时候拿出来解馋儿的。

除了西瓜,空间里还存了不少香瓜、柿子、黄瓜,都是她自己种的,只是空间不便示人,所以里面的东西也只好偷着吃,连她爹娘都不知道呢,一个人又吃不了多少东西,所以空间里的蔬菜水果啥的,还有不老少呢!

“吃吧,我的空间具有保鲜的功能,这西瓜虽然已经放了好几个月了,但是口味和质地上,还跟刚摘下来时一样呢!”沈若兰贴心的把一把小勺子又递了过去,让他挖着西瓜吃。

淳于珟看到她随便一伸手,就能拿出一些让人不可思议的东西,被她晃得一愣一愣的,只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在这一晚上的时间里,被彻底的颠覆了!

不过,大冬天的,能吃到西瓜确实是一件很流弊的事儿,他虽然贵为王爷,但是冬天吃到西瓜的经历还是头一遭呢!

他拿起勺子挖了一勺瓜瓤,放在嘴里尝试了一下。果然像她说的那样,又甜又可口,跟刚从西瓜秧上摘下来的似的!

淳于珟笑了!老天待他还真是不薄,让他捡到了兰儿这个宝儿,他算是赚到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6章 瘦丫订婚

夜已深

段夫人躺在被窝儿里,长嘘短叹着,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此刻,她很难受,不是生病的难受,而是生理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难受!

三十岁的女人,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从前她不知道这床第之快也就罢了,但是自从被段元焕带入了巷,晓得了个中滋味,就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爱上这种欲仙欲死,如置云端的畅快感觉。

这种事虽然说出来挺羞的,像她的为人多不正经,多放荡不守妇道似的,但是没办法,她就是喜欢做这事儿,就是忍不住的想要,尽管她已经对段元焕没有感情,甚至恨不能他去死,但身体的原始本能还是让她忍不住的盼着他能过来跟她睡觉,跟她做那件事儿!

然而,自从知道湛王出事了,段元焕就再也懒得理会她了,从出事到现在,他还一次都没来她的院子睡呢,他们之间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的相处的状态,他满后院儿的睡姨娘通房们,这两天又幸了家里一个小丫头子,不管什么脏的臭的只管往他床上拉,但就是不再来她的院子,只丢下她一个人空对着清风冷月,守着孤枕冷衾,挨过漫漫长夜……

“夫人,您还没睡着啊?可是要解手?要不要奴婢给您倒茶?”

守夜的小丫头听到夫人在被窝里翻来覆去,长吁短叹了,不晓得夫人的心事,殷勤的过来问候。

段夫人烦躁的说,“不用,你去睡吧,不用守着我了!”

小丫头巴不得呢,遂笑道:“是,奴婢就睡在外间,夫人有事,唤奴婢一声就好!”

说完,忙不迭的到外间的铺上去睡了。

段夫人烦躁的坐起身,披着衣裳,望着窗外淡淡的月光,想着他正搂着别的女人做那事儿,不由得又气又恨,暗暗咬牙道,‘段元焕,你误了我十几年的青春,还视我为敝履,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让你戴绿帽子了…。’

此时,段元焕还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戴绿帽子,他正睡在自己的书房里,伴着他睡的,是一个叫圆儿的小丫头。

圆儿是家生子,才十四岁,长的娇娇嫩嫩的,不是多漂亮,最多只是清秀而已,当初段元焕也只是无聊时,随便撩拨了她一下,没想到小丫头给吓坏了,战战兢兢的咬着嘴唇,一双大眼睛里流露出了深深的恐惧,像极了一只受惊的小鹿。

结果,那双纯洁无辜的大眼睛一下子就让他产生了兴趣,于是他也不管她乐不乐意,当晚就拉着她睡在了书房里。

小丫头还是个不谙世音的孩子,乍然受到主子的宠爱,别人认为是天大的福气,她却一点儿都没觉得高兴,特别是主子睡她的时候,小丫头因为疼,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又踢又咬的闹得不可开交。

伺候在外面的丫头媳妇们都还以为圆儿在作死,多少女人等着盼着主子去睡她们都盼不去呢,这么大的好事儿落到她头上,她还拿乔作势的,若是扫了主子的兴致,或者惹怒了主子,叫她死都不知道是咋死的。

然而,让她们意外的是,主子并没有因为圆儿的哭闹恼她,反倒非常喜欢她这副炸了毛的小野猫似的样子,不光耐着性子的哄她,逗她开心,这几天还都只睡她一个人,整夜整夜的稀罕她,都把小姑娘弄得哭哭唧唧的,他却觉得很有趣!

后院的姨娘通房们知晓此事,自是嫉妒不已,但是她们只是妾室,就算是嫉妒,也顶多敢在嘴上酸几句,却没人敢真的怎样。唯有段夫人,她本来就深恨段元焕误了自己十几年的青春,现在他情愿去睡一个下贱的奴婢也不来她这里,真是让她又气又恨,她可不想再让自己虚度光阴,浪费青春了,这几天,正琢磨着给他戴绿帽子的事儿,已经琢磨出点儿眉目来,就等着具体实施了……

早上,一宿未睡的段夫人想起有一件事儿要跟段元焕商量,穿戴好后就带着两个丫头去了段元焕的书房,一到书房,没等进去呢,就听到里面传出有节奏的声音,还伴着呜呜噎噎的低泣声,小猫似的。

段夫人是过来人,一下子就听出里面在做什么,不由得立住了脚步,心里更加嫉恨和生气。

这一大早的,他就这般快活,还真是好兴致啊!

一样的人,一样的出身,凭啥他想做就能做,想跟谁做就跟谁做,而她却要苦苦的干熬着,渴着自己呢?太不公平了!

这时,屋里忽然传出一道带着哭腔的控诉:“爷还有完没完了,昨晚欺负了人家两回,一大早的又来欺负人家,我不干了…。”

声音轻轻脆脆的,还带着十二分的不乐意,像是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似的,一听就是那个圆儿。

“乖,别扭手扭脚的,只要你听话,依了爷这回,待会儿爷赏你一根赤金簪子……”段元焕的声音传来,还气喘吁吁的,一听就知道他在做什么。

“真的?”圆儿的哭声止住了,一根金簪子的价钱可不低,足够她爹娘加上她一年的月例了,她能不动心吗?

段元焕腻腻的说,“心肝儿,你是爷的宝贝儿,爷啥时候哄过你?”

“那,我要根大的,还得镶宝石的,就像韩姨娘戴的那根似的…。”

“成,只要你听话,爷什么都依你……”

窗外,段夫人听到这一段儿,不由得心酸冷笑,呵呵,还得拿金簪子哄人家人家才叫他睡?这人啊,就是贱,放着那么多想叫他睡的女人不睡,偏偏非要睡这个不想叫他睡的女人,对方明明是个低贱的奴婢,也就是年轻点儿而已,他就眼珠儿似的捧着哄着,一口一个心肝一口一个宝贝儿的,全然不顾自己身份和脸面,难怪有人说男人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沈若兰说的),这句话果然不虚!

陪在段夫人身边儿的丫头见识过主子也跟夫人做事的情景,晓得里面发生了什么,怕夫人心里不得劲儿,就低声说,“夫人,要不咱们先回,待会儿再过来吧?”

段夫人冷笑一声,“不用,等着吧,没听说吗?昨晚已经做了两回,今早又做,谅他也坚持不了多久,一会儿准保就完事儿,大冷天的,何苦再来回跑呢?”

说着,竟带着两个丫头进屋去了。

此时,段元焕跟圆儿正在西间的卧房里,段夫人就带着两个丫头去了东间的书房,坐在他的书案后等着。

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他们竟做了很长的时间,倒不是一直在做,而是做做歇歇,时而聊聊天,时而起来喝杯茶,歇好后再继续……

本来,听他们这样恬不知耻的干这儿事儿就够让段夫人生气的了,等听到他们的聊天内容后,段夫人更是气得肺都要炸了,差点儿气死。

“爷,您说您后院有夫人,还那么多姨娘通房,都巴不得您去睡呢,您为啥非要睡人家呢?”

因为有那根金簪子做诱饵,圆儿也不再抗拒了,还很乖巧的趴在他的身上,像个树濑似的,有一搭无一搭的跟他聊起天儿来。

段元焕拍了拍她的小屁股,懒懒的笑道,“自然是因为你比她们好,比她们讨爷的喜欢!”

“我那儿比她们好啊?人家可是夫人姨娘,出身都比我好,我就只是个奴婢,那儿比得上她们呢?”圆儿嘟囔着撅起了嘴巴,声音里带着几分委屈。

段元焕看到她这副孩子气的样子,捏了捏她撅起的小嘴儿,说:“出身好有个屁用?就好比夫人,出身是比你好,可你看看她长那张马脸,爷看见她就倒胃,哪像圆儿这么娇憨可爱,紧致多汁,爷不诓你,你这儿一根手指都放不进去,她那儿塞个拳头进去都没问题,这能一样吗?”

圆儿听了,被逗得哈哈哈的大笑起来,笑得花枝乱颤的,还从段元焕的身上滚了下去。

段元焕也跟着笑起来,往东边儿门帘儿处看了一眼,随即起身,继续刚才没完成的事……

东屋里,段夫人听到他们的话,气得浑身直哆嗦,白着脸‘蹭’的站起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小环,去,准备香烛纸马,我要到庙里烧香还原去……”到了外面,段夫人终于吐出口浊气,冷声向她的丫头吩咐。

小环也听到爷刚才咋嘲笑夫人了,心里也是怯怯的,怕夫人拿她出气,听到夫人的吩咐后,赶紧一溜烟的下去准备去了……

**

此时,吉州的鲁元府里,风尘仆仆的荣欣大长公主带着安安不期而至。

鲁元见到安安,心里复杂极了,她是他从小到大一直深爱着的女子,在他的心中,安安一直是偶像般的存在,她温柔善良,端庄大气,容姿绝美,高雅清致,是个琴棋书画俱通,诗词歌赋俱佳的完美女子。

可是,自从被沈若兰点醒,他就再也没法正视她,面对她了,一方面,他不想否定自己十几年来的信念,可另一方面,他有不能不面对现实,所以,他懦弱的选择了逃避,不去想关于她的任何事,也不给她写信送东西,哪怕是她主动给他写信送东西过来,他也权当没看见,放在一边置之不理。

本以为这样,过段时间她就会明白自己的意思,然后就不再跟自己有联系,然后俩人各自安好,从此相忘于江湖。

没想到,她竟然找来了,还是跟他娘一起来的,这让他很是为难,也隐隐的生了几分怒意。

她怎麽来了?为什么要来?难道还看不出他的意思吗?两人好好的分手多好,为什么一定要往前赶呢?

安安察觉出他眼中的不快,心里大惊。

从前他每次见到她时,都是一副欣喜专注的样子,像现在这样淡漠和疏离的眼神,是他从没有过的。

看来,她的推断没有错,他果然变了心,不再喜欢自己了!

她的心中失望不已,但是今时今日,她已经不再是那个风光显赫的荣嘉大长公主的独生女,而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孤女,还失了贞操,怀了身孕。除了鲁元,她找不到更好的男人了,所以,即便看出他不喜欢自己了,也只能装作没看出来的样子,中规中矩的向他问了好后,就站到了荣欣大长公主的身后,低下头,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

荣欣大长公主见到儿子,满心欢喜的拉着他的手问东问西,一会儿张罗着看他住的屋子是否暖和,一会儿又查问他有没有娶妾室。

鲁元只好答应着,陪她看了自己住的屋子,又告诉她自己现在没有妾室,军中事务繁忙,没心思纳妾。

荣欣大长公主听了,笑道:“虽说该以国事为重,可你如今也不小了,娘寻思着让你今年就成亲,好有个知疼知热的人能替娘好好的照顾你。你不是中意安安吗?娘就成全你,娘已经球了太后的懿旨,需你们成亲,这次娘就是带安安过来跟你成亲的,呵呵,娘还要亲自主持你们的婚礼呢!”

鲁元闻言愣了一下,脸上多出了一抹诧异。

母亲一向不喜欢安安,也不同意他娶她,今儿这是怎么了?竟主动要他娶她,还要张罗给他们办婚礼,莫非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还有,他也并不想娶安安,虽然从前做梦都想娶她,但是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最希望的就是永远都不要跟她相见才好!

他皱了皱眉头,出言婉拒,“母亲,儿子刚任大将军之职,军中事务繁忙,还不想成亲,免得分心。”

荣欣大长公主一听,立刻瞪了他一眼,嗔怒说,“你这孩子,不是一直心心念念的要娶安安吗?现在娘要给你做主了,你倒拿起乔来了,也不想想你这样推三阻四的,叫安安咋想?万一人家生气了,不肯嫁你了,看你上哪买后悔药去。”

鲁元扯了扯嘴角,说,“儿子不是拿乔,儿子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当立业后成家,相信安安表妹也能理解儿子。”

说完,一双眼睛看向安安,似乎在向她求助似的。

安安听到他的拒绝,看到他脸上的不乐意,一颗心顿时沉到了谷底,她勉强的笑了笑,对荣欣大长公主说,“姨母,表哥说的对,我看成亲的事就先算了吧。”

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明白,荣欣大长公主肯定不会让她的金孙没名没分的出世,肯定会强压着鲁元跟他成亲,这事儿最后还是得以他们成亲为结局,所以她才敢说出‘不成亲’的话,以退为进,以维护自己的尊严。

不然,他都说不想成亲了,她还死皮赖脸的要跟他成亲,显得她有多恨嫁,多不值钱似的!

荣欣大长公主听到安安的话,立刻板着脸说,“那怎么行?难不成你要让孩子没名没分的出世吗?你们的名声和脸面还要不要了?就算你们不要了,孩子呢,难不成也让孩子不要脸面了吗,难道你希望孩子一出生就遭人诟病,带着坏名声出世做人吗?”

荣欣大长公主的话,让鲁元一阵心惊,他怔怔的问,“母亲,您在说什么?什么孩子?”

荣欣大长公主笑道,“瞧你那傻样儿,都要当爹的人了,还不知道自己有孩子了呢。”

鲁元以听,脸一下子白了,他缓缓的转向安安,眼睛慢慢的移到了她的肚子上,嚅嗫,“真…。的?”

安安咬着嘴唇,轻轻的点了点头,示意她确实已经怀孕。

鲁元的脑袋顿时‘嗡’的一下,一个头变成了两个大,忽然有一种躲不开逃不掉的感觉了。

荣欣大长公主见他神色恹恹,还以为他听说自己要当爹,乐傻了呢,却不知,此刻鲁元的心里犹如千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把他的希望乱踏成泥。

他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摊上大事儿了,这下子,不管他愿不愿意,都得娶安安了。

这个他梦想了十几年的女人,现在却成了他最不想娶却必须得娶的女人,鲁元欲哭无泪,简直快要怀疑人生了!

荣欣大长公主不知道儿子心中所想,犹自絮叨着,“安安的肚子可不等人了,娘打算尽快帮你们把事儿办了,争取在上元节那天成亲……”

鲁元:“……”我还能说什么呢?

**

这边,荣欣大长公主忙活起来,远在靠山屯儿的沈若兰也没闲着,淳于珟走后,她立刻动身去了县城,把竹儿接了回来,免得出什么意外。反正快过年了,书院里也马上放假了,早回来几天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另外,她还去了铁匠铺子,找卢铁手定制了十几个手雷的外壳,还定制了几百个子弹壳,等过段时间周正帮她把黑药找回来,这些手雷壳子和子弹壳儿就都能派上用场了!

怕爹娘担心,她没有跟爹娘说淳于珟的事,淳于珟派给她的那十多个影卫,都被她藏在了大爷家里,影卫们白天在沈德宝家里睡觉,晚上去沈若兰家的厢房里守着,保护他们一家子的安全。

沈家人还跟从前一样过日子,该吃吃该睡睡,唯一不同的就是,沈若兰现在完全的变成管家婆了,应她的要求,家里人必须都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那儿都不许去,连沈德俭想到县城去置办点儿年货都不行,不管有啥事儿,她一律找人代办,反正家里人必须都得呆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最多只能在屯子里活动活动,想出屯子是绝对不会被她允许的!

连瘦丫姐妹几个和董奶奶冬儿几个的行动,也都受到了她的限制,再沈若兰的心中,早就把董奶奶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家人了,她不允许自己的家人出事!

这期间,家里还发生了一件不大的事儿,那就是有人来给瘦丫提亲了。

提亲的是岫水村的一个书生,叫张景瑞,家中只有一个寡妇老娘钱氏,她老娘在沈若兰的辣白菜作坊里做事,正好瘦丫天天也去做辣白菜,一来二去的就熟悉了。

钱氏很喜欢瘦丫,因为瘦丫老实本分、勤劳踏实,一看就是个正经过日子的好孩子,钱氏就想给儿子找个这样会过日子的好媳妇,于是就回去跟儿子说了这事儿。

张景瑞自幼丧父,跟母亲相依为命,对母亲一向言听计从的,既然母亲喜欢那个姑娘,他也就没什么异议了。

瘦丫今年十六,马上就要十七了,在乡下,十七岁的姑娘就是大姑娘了,这个年纪的女子差不多都嫁人了,有不少还都已经做娘了呢,沈家人也都一直记挂着她们姐妹们的亲事,只是一时半会儿没遇着合适的,如今既然有人上门提亲,他们都听高兴的!

媒人来提亲后,沈若兰特意找了几个在她家干活儿的岫水村的村民,打听那张景瑞的情况,大家都说张景瑞是个知书达理,孝顺懂事的好后生,书读的好,人品也不赖,就是家穷了点儿,常常得靠族里人接济才能活下去;在一个就是身子有点儿弱,让他读书写字还行,要是让他下地种田或者干力气活的话,就得把他给累死!

说白了,就是一个文弱书生,沈若兰不喜欢这款,但是她不喜欢不代表瘦丫就不喜欢,为了不错过瘦丫的好姻缘,沈若兰特意让那个书生来家一趟,算是相看吧,不然盲娶盲嫁的,万一成了亲后才发现不喜欢彼此,岂不是把瘦丫的一生都给误了?

腊月二十七那天,钱氏带着儿子来沈家作客,作客只是个借口,实际上就是来相看的。

张景瑞长的文文弱弱的,但是很有精神,而且人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齐,说起话来井井有条,彬彬有礼,言谈举止中带着一股平和自然,不卑不亢的气质。

沈若兰觉得挺好的,都说面由心生,一看这后生的样貌,就知道他的心地也差不到哪去!

偷偷问瘦丫的意见时,瘦丫的脸红了,无论怎么问她,她都咬着嘴唇不肯说话,但是从那躲闪羞涩的表情中不难看出,这丫头已然是心动了,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

事实上,瘦丫确实是心动了,只是她本来这辈子都不打算嫁人了,想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报答二叔一家人,但是看到那个文文静静的张景瑞后,她又忽然很渴望能跟他成亲,很渴望能跟他一起过一辈子。

只是这样的话,她就得违背自己当初的誓言,对不起二叔和兰儿了,所以她很纠结、很矛盾。

穆氏笑着说,“既然你不说,我就做主替你把婚事定下来了,我看那后生挺好的,一看就是个正人君子,他娘也是个性子温和的,你若嫁过去,肯定不会受气。”

瘦丫抿着嘴说:“二婶儿,当日我二叔和兰儿花了那老些钱把我们姐妹几个从那个狼窝里赎出来,当时我就下定决心,要当牛做马的伺候你们一辈子,这才一年不到,你们就把我嫁出去,可叫我往后怎么报答你们啊?”

穆氏笑道,“傻孩子,我们又不缺牛不缺马的,要你当牛做马干什么?再说,你二叔和兰儿救你们也不是图稀你们报答,只是看你们几个丫头太可怜,且你们人也都不错,他们不忍心看你们堕入火坑里,才伸手拉你们一把的,现在,你有自己的幸福了,我们替你高兴还来不及呢,哪个又要你报答呢?”

沈若兰也说,“你要是想报答我们,就过好自己的日子,叫我们看到你过的幸福,让我们感觉到没白救你就好!”

瘦丫被她们感动的眼泪汪汪的,暗暗下定决定,就算往后嫁了人,也一定要尽全力的报答二叔一家,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报答他们的大恩!

于是,瘦丫点头了!

张景瑞看到瘦丫后,也很满意,瘦丫虽然算不上是美女,但是长的也不丑,这一年来在沈若兰的熏陶下,气质比从前提升了好几个档次,比寻常的农家女孩看起来有气质多了。

于是便也爽快的点头答应了,钱氏一看儿子和瘦丫都相中彼此了,高兴的不得了,便拉着穆氏开始商量起两个孩子的婚事来。

因为瘦丫和张景瑞都不小了,两家就决定早点成亲,成亲的日子定在正月十五,跟安安和鲁元居然是同一天!

瘦丫和张景瑞的亲事定下来了,因为瘦丫现在算是老沈家的闺女,所以定亲的事儿很快就传遍了附近几个村子。

张金凤听说张景瑞居然跟沈若兰家的丫头订了婚,气得跑到没人的地方狠狠的大哭了一场,以宣泄自己心中的怨气。

张景瑞曾经跟张金凤相过亲,结果被张金凤给雷的外焦里内的,回去后就跟他娘说,哪怕这世上就剩下张金凤一个女人,他也绝不会娶她的!

但是,张金凤却相中他了,相中的不得了,就因为他没相中张金凤,把张金凤刺激大哭了一场,还跑到了吉州城去,在吉州城好一顿作妖呢!

从吉州城回来后,张金凤也没老实,一整就得得瑟瑟的跑岫水村她舅舅家去,说是去她舅舅家,实际上就是去看他的,穿着一身儿新衣裳在他家门前走来走去的,显摆她新作的花衣裳,显摆她新得的首饰,还妄想着叫他后悔,梦想着他重新找人向她提亲……

现在,张景瑞跟瘦丫都订婚了,眼瞅着就结婚了,张金凤心里的幻想也就彻底破灭了,她咬牙切齿,心里恨得不行。

张景瑞这个无情无义的小瘪犊子,宁肯要沈若兰家的一个丫头都不要她,这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她张金凤连个丫头都不如吗?这不光是扎她的心,还是啪啪的打她的脸啊,这不得叫大伙儿笑话死她吗?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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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7章 瘦丫的嫁妆

过年的这天,沈若兰家很热闹,在她家作坊里干活的各村村民们,纷纷上她家来送年礼。

就像佃户给地主送年礼似的,你送一篮子鸡蛋,我送几十斤大米,你送一只大鹅,我送一只鸡,一百多号人陆陆续续的进出她的家里,一时间家里热闹的跟集市似的!

沈若兰原不想要大家的东西,大伙的日子都不宽裕,虽说现在在她这儿干活儿能赚到点儿钱,谁都不至于再饿肚子。但是对他们来说,鸡蛋和大米鸡和鹅这类的东西,依然是他们平日里难得吃到的好东西。

她也不缺这点儿东西,就想叫大家都拿回去自己吃,她心领了他们的心意也就是了。

然而,大家却执意不肯,一定要给她送年礼才行。

用他们的话说,兰儿姑娘这么照顾大家,使他们家家户户都能吃饱肚子,不在挨饿,过年时还给他们发了那么丰厚的福利,他们感激的恨不得给她立长生牌位哩,这点子东西算啥?只不过是聊表下他们的心意而已,要是兰儿姑娘连这点东西都不肯收的话,岂不是存心叫他们过意不去?

盛情难却之下,沈若兰只好收下了,这样陆陆续续的收了一天的礼,到晚上时才消停下来!

晚上时,沈秀云也带着她王万福和王宝根来给沈若兰家送年礼了,送的是一篮子纯白面蒸的大馒头,这一篮子大白馒头搁在现代算不得什么,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却算得上是一份很像样儿的年礼了。

沈德俭和穆氏因为沈秀云从前欺负兰儿的事,一直对她心存芥蒂,但是大过年的,人家陪着笑脸儿来送年礼,他们也不好把他们赶出去,加上沈秀云嘴拜年儿似的说好话,就差没跪下给他们提鞋了,看在沈秀云跟他一奶同胞的份上,沈德俭也就不好再板着脸不理他们两口子了,留他们坐下来说了会儿话,还让了让他们,留他们一家子在家里吃了晚饭。

其实沈德俭只是客气一下,并不是真心想叫他们在这儿吃完饭的,但是这随口的一客气,顿时让沈秀云两口子欣喜不已,受宠若惊般的答应下来,沈秀云还十分懂事的到厨房去帮董奶奶和瘦丫做饭去。

王万福则满脸堆笑的陪在沈德俭的身边跟他说话,只是两人并没有多少共同的语言,无非是沈德俭说什么,他在一边附和什么罢了。

王宝根也早就敛起起了从前那副小霸王似的样子,鸟么悄的坐在椅子上,时而打量一下二舅家宽敞气派的大屋子,时而偷偷的瞄菊儿一眼,还悄悄的咧了咧嘴丫子。

沈若兰烦他们,但是爹已经开口相约,她又不好撵他们出去,就只推说自己累了,回屋歇息去了。

今儿是大年三十儿,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沈若兰一个人坐在屋子里,不禁想着,倘若皇上没有害他,她现在肯定是在他山庄里过年了,此时此刻,他俩必定坐在桌子旁,一边喝酒吃饭,一边海阔天空,谈天说地,或者,喝着喝着,就会接着酒劲儿做那不可描述的事,无论那种可能,都能让她感到幸福无比,无限旖旎……

可惜,风云突变,原本安逸平静日子戛然而止,他们的生活变得了刀光剑影,腥风血雨,也不知他现在怎样了?事情进行的顺不顺利?有没有遇到危险?遇到困难什么的?他能不能在这次博弈中胜出,能不能护着他们一家平平安安的活下?

此时此刻,她五味杂陈,百感交集,既想念他,又担心他,恨不得现在就飞到他的身边去,去帮他渡过难关,助他推翻狗皇帝,成就一番大业。

可是,她又不能去,她不能这么自私,不能让爹娘和弟弟妹妹们跟着她去涉险,只能等他先把北边平定了,暂时有个立足之地再去跟他会合,不然,爹娘和弟弟妹妹们就得因为他们过着担惊受怕,颠沛流离的日子。

她于心不忍啊!

很快,开饭了,沈若兰被叫了出去,今天是大年三十,家里的晚饭准备得非常丰盛,多是北方常见的菜:红烧肉,酱肘子,酸菜炖粉条,小鸡扣蘑菇,干锅靠大鹅,凉拌菜,甜萝卜丝,清蒸鱼,连荤带素的做了八个菜,摆了两桌子。

瘦丫姐妹四个和董奶奶冬儿坐一桌儿,沈若兰一家和沈大姑一家子坐一桌儿。

饭桌上,王万福连连向沈德俭劝酒,沈秀云也尽拣好听的说,饭吃到一半时,沈秀云还对自己过去的行为向沈若兰表示了歉意,道歉时还眼泪巴叉的,像她有多后悔似的。

沈若兰可以确定,倘若她家的日子还像从前一样落魄,沈秀云是绝不会向她道歉的,说不定还会变本加厉的看不起他们呢!所以,对她痛哭流涕的致歉,沈若兰一点儿都不放在眼里,不过,沈德俭和穆氏都是心软的,看到沈秀云当着孩子们的面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跟他们道歉,还把姿态放得那么低,倒生出几分动容来,看样子像是要原谅她似的。

沈若兰看着觉得膈应的慌,当下决定把沈秀云一家子也弄走,像沈德贵和齐来顺似的,把他们都弄得远远的,跟他们再见不着面,也就眼不见心不烦了。

“大姑,我打算在青州那边儿开个铺子,专门儿卖咱们的粉条,干豆腐和辣白菜什么的,不如你和我大姑父到那边儿去帮我看着吧。”

淳于珟给了她的聘礼中,青州也有一间铺子,她原就想在青州那开一间铺子,只是最近太忙,事儿太多,就没心情去操持了。

正好今天话赶话赶到这儿,而且她也没有合适的人选去青州看铺子,不如就让他们一家子去吧,挣多挣少无所谓,反正她也不差那点儿钱儿,只要把他们一家子打发的远远的,别让他们一家子在时不时的出现在她面前膈应她就可以了。

沈大姑和王万福一听沈若兰这话,犹如被天上掉下的元宝砸中一般,顿时都乐蒙了。

“兰,兰……兰儿啊,你说给我买个铺子,让我们去当……掌柜的去?”王万福节节巴巴的问。

沈若兰淡淡的说,“不是给你买个铺子,是我租一间铺子给你们用(她没有说铺子是她的,而是说是租的,免得多生事端),也不是让你们去做掌柜的,而是去替我看铺子,不过你们可以从中抽成赚钱,就像郭守昌他们两口子似的。”“是是是,看铺子,是帮你看铺子,兰儿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帮你看铺子,好好帮你挣钱,挣多多的钱……”

两口子忙不迭的承诺着,乐得嘴都不好使了,虽只说是看铺子,但是这里边还是大有赚头的,之前屯里的老娘们背着粉条子到县城里去散卖,每天都有百十文钱的收入呢,若是到大城市开家大铺子,那钱还不得赚飞了?

郭守昌和他媳妇儿巧珍现在吉州那边儿就给兰丫看铺子呢,听说是挣到了,一家大小现在都穿着棉布衣裳,住的是楼屋,跟城里的人儿似的,阔气着呢!提起这茬,屯子里谁不羡慕呢?

沈秀云两口子也是羡慕眼红的,只是他们比较有自知之明,知道他们得罪过沈若兰,连带着二哥二嫂也生他们的气了,所以才不敢厚着脸皮提别的要求的。

只是,没想到没用他们提,兰丫倒主动的要给他们好处了,看来,他们这么长时间以来的放低身段儿,主动求和,各种讨好和溜须拍马,还是有用的!

沈若兰:“……”确实有用,被你们膈应的不得不投降了。

“那你们就早点回去收拾收拾,尽量早点儿去,好能早点把铺子开起来!”沈若兰想让他们快点消失,就善意的提醒了一句。

沈秀云和王万福一听,忙撂下筷子站起身,“对对对,是得快点儿去,早去一天就能早挣一天的,前晚去一天就晚赚一天的钱,青州那么老大,少挣一天的钱得少挣多少啊?”

两口子完全沉浸在进城开铺子当老板赚大钱的喜悦里,根本没意识到沈若兰是在撵他们快点走呢,絮叨了几句,就乐颠颠的带着王宝根回去收拾行李了。

急匆匆的出了二哥的家门儿,王宝根着急的说,“娘,你不是说要帮我向菊儿妹妹提亲吗?咋还没说就回来了呢?”

“哎呦,你瞅我这记性,光顾着乐去了,都给正事给忘了!”沈秀云拍了一下脑门子。

王万福说,“忘就忘吧,就算你没忘提了,这事儿十有八九也不行,你看看你二哥家现在是啥条件?人家是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的,咋能看上咱们家呢?还不如等咱们去挣了钱,将来有钱了底气足的时候再去提亲呢。”

“也是哈!”沈秀云被说动了,对宝根聘菊儿的事儿,她本来就没啥底气,总觉着自家配不上二哥家,都是于二坏一力撺掇,才让她动了心思的,不过,现在她变主意了,决定听她男人的,先不去提亲,等到他们在青州那边赚到钱,把日子过起来了再去提亲,那时候就不会被二哥他们瞧不起了,胜算的几率也就大了!

王宝根却不乐意了,“那不行,万一菊儿妹妹没等咱们挣到钱就定给别人了咋办?还不如现在定下来稳妥呢。”

王宝根过年就十二了,也有点儿了解男女之间的事,他看遍了全屯子和左右村子的小姑娘,觉得谁都不如菊儿妹妹长得漂亮,也不如菊儿妹妹的气质好,他是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个漂亮斯文的妹妹,也一门心思的想把她娶回家来做老婆。

王万福说,“放心吧,你二舅和你二舅母都是疼孩子的,不会这么快就把菊儿定出去,咱们还是等挣到钱再去提亲吧,不然像现在这样穷搜的,人家指定看不上咱们,到时候把咱们给拒绝了,往后就不好再提了。”

“是啊,就咱们家现在这个条件向人家提亲,你二舅他们十有八九不能答应,非但不能答应,还得生气呢,要是生气的话不让咱们去青州了,那不就完蛋了吗?还是等等吧,不差这一年两年的。”沈秀云也劝儿子道。

王宝根一琢磨,觉得爹娘的话也有道理,只好答应了。

于是一家三口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明天就往青州去。

他们家穷,也没啥收拾的,就一人收拾了几件随身穿的衣裳,把仅有的几件儿‘值钱’的东西往包袱里一放,就算齐活了。

第二天一早,王万福去他老爹家,跟老王头儿说这件事儿,沈秀云则去了狗剩子家,去顾他家的马车,准备坐他家的马车去青州。

今儿大年初一,狗剩子不想出车,好容易过年,他想在家歇两天,再说沈秀云为了抠搜的,就算是他大过年的给她出车,她也不会多给他一个子儿的车费的。

但是,沈秀云是谁呀?那就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主,别看她在沈若兰面前服服帖帖规规矩矩的,但是在别人跟前儿就不那样了。

听到狗剩子拒绝拉他们,沈秀云立刻叉腰威胁起来,“啥?我出钱雇你你敢不拉我?我可是兰丫的大姑,我侄女儿现在叫我到青州去给她开铺子去,你敢不拉我们去,当心我叫我侄女儿把你赶出这屯子去。”

以沈若兰今时今日在屯子里的地位,想把狗剩子赶出屯子去可是绰绰有余的,不过,沈若兰是个讲理的,断不会因为这事儿就把狗剩子赶出屯子的。

狗剩子通过这段时间跟沈若兰的接触,对她的性格也多少有点儿了解,知道沈若兰不可能为了沈秀云为难他,所以还是坚持拒绝。

这下子沈秀云炸了,看狗剩子还是不给她面子,就狠叨叨的说,“好,好你个狗剩子,我叫你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要是敢不拉我们,我这就去县城告你去,你媳妇儿是个来历不明的,你就不怕我把你告到县衙,告你拐骗良家妇女吗?”

狗剩子的媳妇儿是他最大的软肋了,听到沈秀云拿他的媳妇威胁他,狗剩子不得不妥协了。

他无可奈何的瞪了沈秀云一眼,“成,拉你,成了吧,不过我得先安排安排我媳妇,不然我走了就剩她一个人儿了,我不放心!”

沈秀云见狗剩子肯拉他们了,这才满意起来,抬着下巴又去沈若兰家,跟沈若兰商量事儿去了!

沈秀云走后,狗剩子回了屋儿,对坐在炕上的媳妇儿说,“媳妇啊,我要出去拉趟活儿,得出去个五六天,这些天你一个人儿在家要好好呆着,冷了记得烧屋子,饿了记得煮东西吃,待会儿我帮你把柴禾都抱屋来,再帮你把水缸打满了,记住了,我走后你一定要把门锁好了,没事儿的话千万别出屋,你长得太好看了,又是一个人在家,万一叫坏人给盯上了就糟了……”

“还有哇,衣服埋汰了也别洗,留着回来我给你洗,要是有人想欺负你也别怕他,就去屯子最北头那家找兰丫帮你,兰丫是个好人,她一定会帮你的……”

炕上,眼神空洞的女子面无表情的坐在那儿,跟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似的,嗓子里还含糊不清的哼着没人能听清的曲儿,一副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样子。

饶是狗剩子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她却像一个字都没听到似的,连一个眼神都没赏给他,更别说回应他的叮嘱了。

狗剩子已经习惯她媳妇这副样子了,她没回应他他也不失望,还抱着她在她脸上‘吧唧’一下亲了一口,亲完就赶着上厨房去给她烙饼做饭了。

这一趟得出去好几天,他得多给她做出点儿吃的留着,也省得她自己动手了。

蒸一锅白米饭,又烙了七八张白面饼,还炖了一锅猪肉烩粉条子,都是好吃的,有了这些吃的,他就不用担心他不在家时媳妇儿会挨饿了。

出去打水的时候,他还特意去了一趟大春家,把媳妇托付给了大春媳妇,希望他不在家的这几天,大春媳妇能抽空去照顾照顾他媳妇,不然留她一个人在家好几天,他不放心。

他托付的是大春媳妇,而不是他的好哥们大春,原因无他,就是不放心。

因为他觉得他媳妇长那么好看,任何男人看见他媳妇都会动心的,要是托付个男人照顾她,要是那个男人一是把持不住,趁着他不在的时候把他媳妇给霍霍了,那不是引狼入室了吗?

所以还是托付女人稳妥些。

大春媳妇已经出了月子,能满屯子溜达了,隔三差五的去看看他媳妇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就一口答应下来了。

狗剩子给他媳妇把水缸打满了水,又抱够了烧好几天的柴火,才依依不舍的拉着王万福一家走了……

……

此时的京城,后宫里

建安帝接到北边儿来的飞鸽传书,顿时气得连案子上的杯子都砸了。

“岂有此理,荒谬,简直是一派胡言!”

他把手中的信重重地摔在地上,脸色铁青,暴跳如雷!

陈皇后看他这般激动,急忙用眼神示意自己的宫女把信捡起,接过来一看,原来信是北边儿飞鸽传书送来的,内容不是他们希望的那样——湛王王被剿灭诛杀了,而是他竟有神明相助,在即将被诛杀之际,天上忽下砖头雨,使他反败为胜,还把他们的影卫给杀了大半,如今就剩二十多个残兵败将了!

还有,那个叫沈若兰的小村姑,竟然有一个绝世暗器,可以在瞬间杀人于无形,靠那个暗器,只她一人就杀了几十个一等影卫,真真是让人心惊!

“定是他们办事不力,怕朕怪罪,才找的借口托词!”建安帝怒吼着,不愿意相信神明会帮助淳于珟,因为有神明相助,就变相的证明了某些他一直担心的事。

只是,他派出去的这些人都是他的死士,绝对忠心的,可以这么说,即便是太子和皇后背叛他,他的那些死士都不会背叛他的。

所以,虽然这信的内容虽然有些无稽荒谬,但是他的心底已经有五六分相信了……

陈皇后盯着信看了半晌,才幽幽的开口说,“皇上认为是咱们的影卫欺君罔上吗?”

建安帝眯了眯眸子,没有说话。平心而论,他也不信他的那些影卫会撒谎骗他。

陈皇后接着说,“皇上不觉得奇怪吗?老七一向桀骜自负,眼高于顶,为什么会看中沈若兰那么个乡下丫头呢?”

建安帝听她话中有话,便道:“皇后什么意思。”

陈皇后说,“臣妾觉得,老七之所以选沈若兰而弃安安,定然是因沈若兰有胜于安安的地方,可论家世、论容貌、论才情、论名气,安安都远胜于沈若兰,老七却义无反顾的选了沈若兰,这其中,难道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比如——沈若兰会妖术,有能助老七成就大事的本事!”

被她这么一提,建安帝也沉思起来,他记得之前老七曾说过,他曾在吉州得了肠痈,当初病势危急,他差点儿病死,群医束手无策,后来还是这个沈若兰出手,剖腹割肠,把老七救活的。

他活了三十多岁,还从未听说过哪个大夫能有剖腹割肠的本事呢,人若剖腹,元气皆漏,又怎能在活下去?还割肠子,简直是荒谬至极!

当初他听闻此事时,只道是老七为了说服母后接纳沈氏女子,故意编造出来的谎言,现在看来,或许真的确有其事,只是,沈姓女子能剖腹割肠,不是她懂医术,而是懂妖术,能做到医者做不到的事,老七之所以认定了她,或许真跟她的本事有关哩!

“皇后,你怀疑沈姓女子有妖术傍身?”建安帝沉声问道。

“臣妾也只是怀疑而已,并无真凭实据!”陈皇后说得很保守。

身为中宫,丈夫又是个薄情寡义,敏感多疑的,她得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什么话都是说一半留一半,从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了,免得出了岔子被他埋怨。只提醒一下就够了,若事情真是她想象的那样,他也能记住自己的好,若不是,也不会太过埋怨自己!

建安帝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忽然道:“来人!”

一个太监细声细气道:“皇上,您有什么吩咐?”

“传朕旨意,召国师进宫!”建安帝吩咐道。

楚国现在的国师叫做玄机子,是个其貌不扬,年纪古稀的道士,不过这老道却很有本事,深得建安帝信任,此番召他进宫,就是让他看看沈若兰到底有没有妖术,若有,师从何人?又该怎么将她除去!

太监出去宣旨请人去了,陈皇后问,“陛下,咱们还要继续往北边派人追杀老七他们吗?”

建安帝冷声道,“当然,老七必须得死,不光是他,还有那个沈姓女子,害了朕那么多一等隐卫,也必须得去死!”

“可是,我们的一等影卫已经派的差不多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保护陛下的安危呢!”陈皇后道。

建安帝说,“朕处在深宫中,并不到宫外去,安危上不打紧,现在紧着先把老七结果了才是正理,待会儿朕就下旨,让剩下的所有一等隐卫和一半儿的二等隐卫都去北边儿,一定要不遗余力的把那两个人除去!”

**

沈若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家划入死亡黑名单了,过了年后,就开始忙着帮瘦丫筹备嫁妆了。

她给瘦丫准备的嫁妆十分丰厚,除了让她把自己现在穿的戴的用的都带走外,还额外的给了她二十两银子,青、蓝、紫、绿四色棉布各一匹,四口榆木箱子,还有后园子养的七八十只鸡鸭鹅子,这些东西加起来,足有三四十两银子了,在乡下,算得上是顶天的嫁妆了。

其实沈若兰还想再多给她点儿,以她现在的条件,就是给她三四百两的嫁妆伤不到她的元气,但是这样就太显眼了,树大招风,大量的钱财很容易给她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不如少给点儿,既能保证她们丰衣足食,又不会被人惦记,若是他们缺钱了,她也随时都可以支援,这样安排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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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68章 手雷和炸药包

“救命啊——杀人啦,出人命了……”

大年初二的早上,吉州城著名的妓院——怡红楼里,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

一个小丫头面色苍惶恐的从一个雅致的房间跑出来,边跑边喊,“来人啊——不好啦——杀人啦——”

尖锐刺耳的喊声,很快把宿在妓院里的其他客人吵醒,大家纷纷从房中跑出来,有的还没顾得上穿衣上,鸨儿也被吵起来了,她披头散发的从自己的房里跑出来,见小丫头失张失智的尖叫,不由得大怒,冲过去揪住她,抬手就是一个大巴掌。

“啪——作死的小娼妇,大清早的你瞎喊什么?什么出人命了?哪就出人命了?”

小丫头被打的一个趔趄,差点儿栽倒在地上,立住脚后,捂着脸哭道,“妈妈,奴婢不敢扯谎,确实出人命了,刚才奴婢去娇蕊姐姐的房里送水,见娇蕊姐姐和她昨晚接的客人躺在地上,血流了一地,那个客人的身上还插着一把剪刀,吓死个人了……”

鸨儿一听,顿时吓得三魂去了七魄,拨开丫头撒腿就向娇蕊的房中跑去。

各屋的客人听闻竟有这样的事,也顾不上跟姑娘们亲香了,都纷纷拔足跟了上去看热闹……

到了娇蕊的房中,只见房中一片狼藉,一个年轻的男子裸裸的躺在地上,胸口插着一把剪刀,如小丫头所说,血流了一地,他就泡在这血泊中,已经死的透透的了!

不远处,娇蕊衣衫不整的躺在那里,双目紧闭,头破血流,也不知是死是活!

“哎哟我的娘啊,怎么会这样?这可要人的命了——”鸨儿瘫倒在地上,呼天喊地的哭起来。

娇蕊是怡红院里的头牌姑娘,一直娇养到现在,昨天才开始第一次接客的,给她梳弄的这个客人没透露真实姓名,却是个十足富贵的,为了买娇蕊的初夜,他眼都不眨的豪掷纹银一千两,把其他想梳弄的客人都给比下去了。

能花一千两银子买个妓女初夜的人,定是非富即贵的,如今惨死在这里,还能有她们这怡红院的好儿吗?

鸨儿天塌了似的大哭起来,这时,一个客人忽然说,“哎呀,这个不是北军新上任的陈大将军吗?”

被他这么一喊,其余的人也定睛仔细辨认起来。

“哎哟,你别说,还真是他呢!”有人确定。

当然,也有人提出疑问,“不会吧,大将军怎么可能上窑子来呢?”

“那你是来干嘛来了?都是男人,上这来的自然是为了找个称心的女人舒坦舒坦爽一爽,同温鸳鸯帐,共赴温柔乡喽……”

“啧啧,原以为只有我等俗人会来这儿找乐子,没想到大将军这样的也会来来,还为了这事儿把命给丢了,呵呵,可惜呦,乐极生悲了。”

众人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说话间,怡红院都被看热闹的人给挤满了。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一大早的,怡红院就出了命案,苦主还是北军新上任的大将军和吉州城的花魁娘子娇蕊姑娘,这么劲爆香艳的新闻,走过的路过的,左邻右舍的,当然不会错过了!

要说这位娇蕊姑娘,在吉州城里还算是个名人呢,据说她本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家道没落了被卖到这种不见天日的地方,因长得美艳异常,又颇通诗词歌赋,被吉州城喜好风月的男人们捧为吉州的花魁娘子,都梦想着能睡她一睡呢。

只是,娇蕊虽生得柔弱,但性子却是个刚烈的,要她弹个琴唱个曲儿的行,要是叫她脱了衣裳去接客,是抵死不答应的,一直僵持到现在,后来不知怎地,就答应了,结果才第一天接客,就出了这事儿。

“哎,娇蕊姑娘还真可怜,还被这个丧尽天良的鸨儿逼着接客,难怪她想不开,会鱼死网破呢!”有知情的人看到陈大将军身上的凶器是把女人用的剪刀,又看娇蕊头上的伤势像自己撞的,就大胆的揣测!

另一个道,“就是啊,我的铺子就在怡红院的旁边,这几天总能听到鸨儿为逼着娇蕊接客打她的声音,打的那叫一个惨哦!”

“这个陈将军也是的,明知道娇蕊不愿意,为啥不找个愿意的乐呵呢,非要逼迫人家,难怪人家杀他!”

“这有啥奇怪的?凡乐意接客的,必定都是久经沙场、身经百战的,身子都脏了,能跟娇蕊这样的黄花大闺女比吗?换做你,是愿意睡个不情愿的黄花大闺女,还是睡一个愿意陪你乐呵的老娼妓呢?”

“呵呵呵,当然是睡黄花大闺女了,管她乐意不乐意呢,干净舒坦就够了!”

“就是嘛,何况娇蕊姑娘不光是黄花大闺女那么简单,人家还是这吉州城有名的美人儿呢,还没接客呢就被评为吉州的花魁娘子,多少人等着盼着她接客的一日,捧着银子等着要一亲芳泽呢。”

“那也多亏了他们没有陈大将军有钱有势,不然今儿个死在这儿的就是他们了。”

“那倒也是,不过,陈大将军能睡上娇蕊一次,死了也算是值了!”

“睡个屁,你看娇蕊的裤儿还穿着呢,怎么睡?且他的身上也没沾那东西,一看就是还没睡呢就让人家给攮了,真真是不值!”

“谁说不值?你看从古至今,哪有一个大将军是死在妓院里的?咱们陈大将军就破了这个例,还是光着腚死的,等着瞧吧,大将军一定会因此而名扬天下,流传千古的!”

“哈哈哈……”

围观的群众都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十分放肆,也不知是因为恨陈大将军逼死了娇蕊,还是嫉妒他的权势,反正现在人都死了,大伙儿可以尽情的围观他的裸体,奚落他做下的丑事,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平!

“让开,都让开!”两个随侍拔开人群冲过来,其中一个拿起炕上的被子,盖在了陈炳荣的身上,另一个面向大家,厉声道:“诸位,今天这事儿我劝大伙儿最好都烂到肚子里,有一句话叫做‘祸从口出’,希望大伙引以为戒,莫要为了逞一时口舌之快,给自己招来无妄之灾!”

众人听了,果然都闭了嘴,不过,闭嘴只是表面的,实际上没有几个人被他吓唬住。

陈大将军都死了,剩下他们几个跑腿儿的,有啥可怕的?他还能把大伙儿吃了咋地?再说了,大伙又没扯谎,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陈大将军就是光着腚让人家攮死了,这么大的丑闻,想瞒也瞒不住啊!

“都散了吧……”

那随侍不晓得大家的心思,见大家都乖乖的闭了嘴,还以为他们都会听话呢,就冷着脸驱散了众人。

结果,众人离开不到一个时辰,陈大将军强。奸不成,反被妓女杀死的新闻,就传遍了吉州城的大街小巷,可谓是老幼妇孺,人尽皆知。

鲁元听到这个消息赶到现场时,吉州城的府尹赵大人经到了,见到鲁元,赵大人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见到了家长似的,差点儿一头扑到鲁元的怀里痛哭。

陈大将军是皇上的小舅子,皇后娘娘的亲弟弟,又一直受皇上器重,如今死在了自己的治下,皇上定会迁怒于他的,这可怎么办呢?

“鲁将军啊——”

赵大人凄婉的喊了一句,把众人听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鲁元皱了皱眉头,低头看了地上的陈炳荣一眼,沉声说,“怎么回事?”

“鲁将军,陈大将军的死因下官正在调查中,请鲁大人给下官点时间,下官一定会查清此事的……”

鲁元点点头,冷声说,“此事发生在你的治下,确实该尽快查明,也好给皇上和皇后一个交代……”

“是,是,下官一定竭尽全力,尽快将此事查明,绝不辜负皇上和大将军的信任。”赵大人点头如捣蒜道。

鲁元在屋里呆了一刻钟后,就要离开了,其实他对陈炳荣十分厌恶,也不在乎他是死是活,只是同为吉州城的将军,他出了事,他不得不过来看看,走个过场罢了。

赵大人一见鲁元要走,急忙道,“鲁将军留步……”

鲁元顿住脚步,回头看着他,“赵大人唤本将军还有何事?”

赵大人‘呃’了一声,支吾着看向鲁元的左右。

鲁元会意,摒退左右,赵大人也让自己旁边的人都下去了,一时间,屋里只剩下鲁元和赵大人两个活人。

“鲁将军……”

赵大人小心翼翼的试探道,“据说,湛王已经回吉州了,不知鲁将军可否听闻此事?”

赵丙辰是个聪明的,当初淳于珟被收回军权,离开湛王府,他知道淳于珟肯定是犯了皇上的忌讳,要被皇上料理了,陈炳荣上任时,为了撇清自己跟湛王从前过密的关系,帮着陈炳荣做了不少有损淳于珟的事儿,如今陈炳荣身死,淳于珟又悄悄的潜回来了,他心虚不已,终日里胆战心惊,就怕淳于珟来找他算账,要了他的小命儿。

正好今天出了这个事儿,他灵机一动,想到要把陈炳荣的死推到淳于珟的身上,只要把这事儿推到淳于珟的身上了,那陈炳荣的死就是淳于珟的事儿,跟他这个小小的府尹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了,皇上一定会因此龙颜大怒,下旨诛杀淳于珟的,淳于珟被皇上杀了,他不就不用怕他来找自己算账了吗?这样不就一箭双雕、一举两得了吗?

只是,想法虽好,但这事儿要是想顺利实施,须得鲁元允许才行,

谁都知道鲁大将军跟湛王关系甚笃,万一自己行动了,他再跟湛王强手对付他,那岂不是得要了他的老命?

当然,兴许鲁大将军会默许的,如今皇上重用他而消了湛王的兵权,分明是挑唆二人不和之意,鲁元身为皇上的臣子,若真忠于皇上,一定会找机会向皇上表明忠心,跟湛王划清界限。

此时,就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因此,赵丙辰便出言试探了一下,想看看自己的计策是否可行。

结果,他刚问完,鲁元就冷冰冰的说,“本将军不知,赵大人此刻提及此事,不知意下何为?”

赵丙辰精明的小眼睛在鲁元的脸上扫了一下,看清他的神色后,当机立断道:“下官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久以不见湛王,十分挂念,听闻他回来了,想向大将军确认一下,若消息属实,下官待会儿就去王府拜见,既然大将军还不知道,那就算了,等下忙完下官亲自去王府询问吧,呵呵……呵呵呵……”

鲁元也跟着呵呵呵的笑起来,心里暗骂了一声‘老狐狸’,就转身而去了。

看着消失在视线中的大将军,赵丙辰的心里凉凉的,知道自己如意算盘算是落空了,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下子,湛王肯定更恨他了吧!

**

怡红院对面的酒楼里

一身黑衣的淳于珟坐在桌旁,桌上山珍海味,贡酒飘香,他独自一人浅酌慢饮,悠哉悠哉的等着消息。

一盏茶的功夫,罗同回来了,低声奏报:“主子,事情都处理妥当了,陈炳荣已死,赵丙辰还想把他的死因嫁祸到您的头上,不过被鲁元震慑住了!”

“很好!”淳于珟把玩着手中的酒杯,唇角绽开一抹阴狠的浅笑,“接下来,掘地三尺,查出他的亲信党羽,一律解决掉,另外,去给赵大人找点儿麻烦,让他知道知道与本王为敌的下场!”他冷声吩咐道。

“是!”罗城拱手退下了!

淳于珟将杯中酒饮尽,抬眸望着对面的怡红楼飘扬着的幌子,轻哂冷笑。

自不量力的蠢货,他本不想与他为敌的,可那蠢货非要找死,处处与他为敌不说,还敢在皇上面前架桥拨火,挑唆生事,既然他这么急着找死,那他也成全他好了,不光成全他,还叫他做个名扬天下的风流鬼,也好叫他能名扬天下、遗臭万年!顺便儿也打打皇上的脸,叫他知道知道,自己找的心腹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又有人进来了,是英战。

英战被他派出去采买黑药了,这是刚回来,就急着过来跟他禀报了。

进来后,行过礼,英战禀报说,“主子,封地内的黑药差不多都被属下给买来了,一共只有二百余斤,属下怕不够用,已经派人去其他州府暗中购买了,另外,也找了会炼制黑药的道士帮着提炼,相信很快就能弄到大批回来!”

淳于珟满意的点点头,又问,“枪呢?造什么样了?”

英战回道,“枪是罗城督造,属下并未参与,实不知详情如何,只是咱么的工匠都是最好的,想来肯定已经造出了不少了吧!”

淳于珟摸着下巴沉思了几秒,说,“你去告诉罗城,不管他用什么法子,清明之前必须造出一百支来。”

他不想明目张胆的举兵造反,也不想让天下的百姓卷入他们兄弟间的生死相争,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暗杀,趁着他在清明去皇陵祭祖的时候,带着这一百支枪进京去,找他的皇兄好好的谈谈人生,顺便儿再送他去见淳于家的列祖列宗!

只是,是用枪好呢还是用炸药的好呢?

他有点儿为难了,一时间举棋不定!

最后决定,还是不想了,等到兰儿来的时候问问她,让她决定好了!

“阿嚏、阿嚏——”

沈若兰连着打了两个喷嚏!

穆氏正坐在她一边儿算账呢,听到她的喷啼声,担忧的说:“怎么了,咋还打喷嚏了呢?是不是昨晚洗澡的时候冻着了?”

沈若兰天天喝着灵泉水,身体好的跟一头小牛犊子似的,别说是在暖烘烘的屋子里洗个热水澡,就是出去裸奔两圈儿也不会生病的,所以,娘的担心真心是多余的。

她握着拳头举了举胳膊,“才没有呢,我的身体好着呢,就是鼻子有点儿痒痒了才打两个喷嚏,娘你不用大惊小怪的!”

“那就好,大过年的,你们都好好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可千万别感冒发烧的!”娘有罗嗦了一句。

沈若兰笑道,“娘,咱们家的偶多久没人生病了?自从您病好后,咱们家好像还没有一个人生过病呢?”

穆氏想了想,也笑了,“还真是诶,你不说我都没注意呢,从前我们在锦川的时候,我和你妹妹隔三差五的就长病,那会子没钱,每次一长病都把我愁坏了,就寻思着啥时候能多咱都不长病才好呢,现在果然谁都不长病了,可见多吃点儿好的还是很管用的!”

娘把家里人都不生病归功于每天的好伙食了,沈若兰也没说什么,就一笑置之了,只要家里人都好好的,其余的她都不在意。

这时,东儿突然跑进来,说外头有人要找沈若兰。

沈若兰出去一看,原来是周正来了,还带了一个箱子,看起来行色匆匆、风尘仆仆的!

沈若兰一见,顿时喜出望外,简单的互相问候后,急忙把他请进屋。

这回,周正给她带回了三十六斤黑药,还把她要的那些枪支的零件儿给做好了。

淳于珟想起事,正需要这个呢,而且她要保护家人的安全,也离不开这个。

“周正,想不到你还挺有能力的,居然一下子弄到这么多!”

周正道:“出国这边儿的黑药很少,这些都是我在乌孙那边弄来的,怕姑娘急着用,就赶着回来了,不然还能弄到更多!”

沈若兰一听乐了,急忙从怀里拿出几张银票,共三千两银子,递给了周正,说:“这回你不用急着回来,多给我买些,有多少买多少,要是钱不够的话你可以先预付定金回我这儿来取来,不管多少,我都要了!”

周正接过那三千两的银票,笑着说,“兰姑娘可真是大气,都从来没问过我这黑药多少钱一斤呢,您就不怕我怕贪墨您的银子吗?或者,您不怕我卷了您这三千两银子跑路了吗?”

沈若兰笑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要是你真的卷了银子跑了,也只能证明我识人不明,只好自认倒霉了,不过,我自信还是很有眼光,不会看错人的!”

周正的心里感动了一下,起身说,“那兰姑娘先歇着吧,我这就去给您办事去,早点去了也好早点儿把事儿办完啊!”

这会子都快晌午了,沈若兰说,“都这个时候了,就别走了,吃过午饭再走也不迟!”

周正急着赶路,连早上都没吃东西呢,见沈若兰真心挽留,就留下来了,在沈若兰家吃过午饭才离开!

晚上,沈若兰差一个影卫去农安县城,叫他把自己定做的手雷、子弹等取回来,又差了另一个去哈拉海,让他把自己在还拉还定做的那批零件也取回来,这样,她就可以组装出五把枪,还能做出几十个手雷,几十个炸药包了!

两个影卫领命后,各自骑着马去了。

次日早上,沈若兰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那批手雷的外壳和子弹壳,她立刻躲在厢房里操作起来,晌午的时候,去哈拉海的那个人也回来了,把她那五套枪支的散件儿也带了回来,这下子,沈若兰更忙了,她天天躲在东厢房里,谁都不许进来,埋头苦干着,一连忙了十来天,才把把鞋手雷、子弹和枪支装好,另外还做了几个炸药包,都收在空间里以备不时之需!

这期间,那批要杀他们的影卫一直没有出现,着让人了感到非常不安,就像是明知道有个人要害你,却躲在暗处一直不肯下手似的,让人格外悬心。

不过,忧心之余,总算传来点儿好消息。

正月十二那天,罗同来了,带着几十个身手不凡的影卫,是来接沈若兰他们一家子去吉州的,他还带来了淳于珟亲手写给她的信,信中告诉她,吉州已经被他清理好,彻底是他的天下了,她可以带着她爹娘和弟弟妹妹们去吉州跟她汇合了。

沈若兰看到信后非常高兴,知道他平安,知道他诸事顺利,她日夜悬着的心也终于可以放下了。

只是,在有三天就是瘦丫出阁的日子,他们要是现在就走了,瘦丫出嫁时他们就都不能再身边,她一定会伤心的。

考虑再三,她决定还是等瘦丫出嫁后再走,不然她心里不安。

虽然皇上的那些人还隐在暗处,随时会给他们带了危险,但是她现在有那么多武器,而且又加上罗城带来的好几十号人,她觉得应该不会有事。

罗同见她不走,只好又派个人回去送信,他则带着那几时个因为留了下来,被沈若兰安排到了王万福和尤氏的家里暂住!

期间,这几十个人的饭都是沈若兰提供的,她家里有过年时大伙儿送过来的年礼,空间里也存了不少吃的,自家还生产粉条、辣白菜和干豆腐等等,供养这些人绰绰有余!

只是,每天做好几十号人的饭有些麻烦,但是沈若兰还是坚持给他们做饭吃,为安全起见,她坚决不让他们去镇上买吃的,也不让他们随便乱吃任何东西,就连每天打回来的水,她都要用银簪子试一遍,还要倒进半瓶儿灵泉水方才放心!

这些人和都是淳于珟的影卫,也是他身边儿最重要的人,她一定要保护好他们,绝不让他们有任何损伤!

这样忙活了两天,正月十四那天,是沈若兰家预备。

所谓预备,就是姑娘出嫁的前一天娘家摆喜酒宴请亲友们,沈若兰之前为自己的婚礼曾预定过两头猪和一些菜肴,后来婚礼取消后,她陪了人家些钱,把这些东西也给取消了,后来瘦丫定下日子后,她又让大庆哥去把那些东西重新订了回来,留着家里摆酒席时用。

预备的这天,家里呼啦一下子来了好几百号人,屋子都放不下了。

好在沈若兰早有准备,把酒席都摆在了五个大棚里!

大棚早就烧得暖暖和和的了,请来做饭的也都是村里熟悉的人,桌椅板凳和锅碗瓢盆啥的都是在各家借的,怕不够用,还特意用屯子里的几辆马车驴车在别的村里借了好多过来,啥都准备的充充足足的,就是要让大伙儿好好的吃上一顿!

这次办事儿,沈若兰一下子杀了两头猪,还买了好多鸡鸭鹅啥的,饭也是纯纯的大米干饭,酒虽然算不上是啥名酒,但也都是不错的米酒,啥都管够吃管够喝,而且还没设写礼账的,意思就是这次办事儿不收礼份子,免费请大家吃喝。

过年时她勉强收了大家的年礼,一直过意不去呢,后来就想到等瘦丫成亲时不收礼份子,算是对大家的回馈吧!

大伙儿在大棚子里可劲的吃,可劲儿的喝,都说这次酒席是这十里八村从没有过的上等席,这下子大伙儿可拉馋儿了!

沈若兰就是要这个效果,让大家敞开肚皮大吃一顿,把他们给她送的年礼吃回去,好不让大伙儿赔上。

另外,大家这样凑在一起吃吃喝喝的,也能加强团结,增进感情,很好的一件事儿呢!

张景瑞看到沈若兰家把酒席办的这么大排场,心里十分感动,他知道瘦丫原是沈家买来的,他一直以为瘦丫在沈家是丫鬟般的存在呢,及至后来看到她的穿戴和今天的酒席,才知道瘦丫根本不是沈家的丫头,而是沈家的一份子啊!

沈家人真是太善良,太仁义了!他暗下决心,往后一定好好的念书,要是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定要好好的报答这家给过她妻子最大帮助的好人!

酒席散后,沈若兰又让大春儿和狗剩子套上车,把瘦丫的嫁妆送到老张家去。

四口做工精细的大榆木箱子,四匹颜色各异的上等纯棉棉布,加上好几笼子的鸡鸭鹅,把两辆马车装得满满的,也把岫水村的村民们眼睛都看直了,大家都说老张家这下子是赚到了,娶媳妇虽然拿出五两银子置办,但是媳妇给他们家连本带利的拿回来了,这下子算是发达了,别的不说,光那老些鸡鸭鹅的折算起来,就远超过他们家那五两银子的聘礼钱了!

钱寡妇看到沈家给的聘礼后,也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当即决定把沈家送来的那些鸡鸭鹅宰杀一半儿,留着明天招待娘家且(客)吃,人家老沈家豆那么讲究了,他们也不能丢了面子不是?

第二天,瘦丫出嫁了!

曾经瘦得跟个行走的骷髅似的瘦丫,现在已经不在是‘瘦丫’了,而是一个体格健壮,身板儿结实的健康姑娘,她穿着大红的棉布嫁衣,盯着绣了鸳鸯的红盖头,红着眼圈儿给沈德俭两口子磕了头,又像沈若兰和她自己的姐妹们告别了,才在秋萍嫂子的搀扶下,上了花轿,往岫水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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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9章 又遇沈若梅

因为有鲁元的震慑,吉州府尹赵丙臣没敢把陈炳荣的死因推到淳于珟的身上,而是按调查结果,上报给朝廷了。

建安帝接到奏报后,气得脸都绿了,既气陈炳荣不中用,这么容易就被淳于珟给弄死了,又气鲁元罔顾圣恩,竟然站在了淳于珟的阵营,这下子,吉州又脱离他的控制了。

赵丙臣的奏报还提到了湛王,说湛王经回到吉州,重新住进了湛王府,还对吉州进行了一次大清洗,很多人都被无缘无故的杀了!

他没有说湛王杀人的原因,也没有说这些被杀的人都是什么身份,但是不用调查建安帝也知道,被杀的这些人,必定都是陈炳荣的心腹,或者是他安插到吉州的细作。

这些细作多年前就存在了,但是老七一直装作不知道他们是细作的样子,默许他们的存在,或许就是为了让他安心罢,现在,他大张旗鼓的诛杀了这些人,可见是公然跟翻脸了!

乱臣贼子啊!

建安帝气得咬牙切齿的。

陈丞相晚年失子,老泪纵横的说,“皇上,老臣觉得炳荣之死绝不会像表面看到的那样那么简单,他纵然糊涂,也绝不止于这样没有分寸,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儿,兴许是被人陷害的!”

建安帝怒声道,“你道朕不知道他是被人陷害的吗?可即便知道又能如何?当初吉州城那么多百姓都看到他是怎么死的了,朕远隔千里,若再说出别的,肯定会被指为诬陷忠臣,不容胞弟的,到时候,老七不就更有造反的借口和理由了吗?”

“那,那皇上,现在该怎么办?鲁元既然已经投靠了湛王,炳荣又死了,吉州的三十万大军不就又落入到战王的手中了吗?”

陈丞相痛恨湛王杀了他儿子,自己又没能力报仇,只好寄希望于皇上,希望皇上替他报仇了。

建安帝眯了眯眸子,发狠的说,“朕不会让他得逞的,炳荣死了,朕就再派一位将军过去,朕倒是要看看,他杀了朕的一个大将军,还敢不敢再杀第二个!”

“那,鲁将军呢?皇上还用他吗?”陈丞相问。

“不用!那奸佞之臣有负圣恩,朕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呢,焉能再重用于他?朕即刻下旨,重派一个执掌三军的大将军到吉州去,让鲁元那个奸佞这就回京,朕要好好跟他算算帐!”建安帝咬牙说道。

兵部侍郎何岐山上奏说,“皇上,湛王大逆不道,私造兵符,诛杀陷害朝臣,不臣之心已昭然若揭,陛下何不降旨削了他的爵位,再将他押至京中论罪处置?”

建安帝睇了他一眼,冷哼道,“换作是你,你会乖乖的听凭朕消你的爵位,再奉旨进京受罚吗?”

何岐山立刻汗涔涔的,拱手道:“陛下严重了,臣不敢!”

其实,建安帝倒是很想像何岐山建议的那样做,把那个逆弟的王位给消了,在把他押解回京,斩首示众……

可是,他也知道,老七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他要是真那么做了,稍有一点儿动静,老七就会立刻举兵造反,如今他暗中掌握着吉州的三十万精兵,其势力足以跟他抗衡,加上他身边儿还有一个通妖术的妖女,能下砖头雨,有绝世暗器,他可不敢跟他硬碰硬,万一打起来,他很有可能被老七打败,到那时,江山易主,自己也不得善终。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一点点消减他的势力,不易操之过急,更不能用力过猛。

眼下,他最大的希望就是国师了,国师法力高强,定能破解老七那边的妖术,若是老七没有妖术襄助,于朝廷抗衡的砝码就会减轻!

然而,他却不知,淳于珟在清理了吉州后,又顺手清理了一下他四个州府的封地,把他剩余的那些影卫都找出来杀了,国师带着一干人等刚踏入青州,还没等有所作为呢,就被淳于珟的人发现了,立刻飞鸽传书到吉州。

淳于珟听闻皇上又派人来了,当即让罗同带着上百个影卫在半路拦截,还给他们配了十几把手枪。

结果,国师虽然法力高强,但是在现代科技面前,他的那点儿法力显然就不够看了,这不,还没等他发威呢,就被罗同先发制人,十几只枪一起发射,把国师大人给突突成筛子了。

他带的徒子徒孙和江湖上找来的奇人异士们,也被罗同等人击毙了!

因为有枪,罗同带的人又多,对地势也熟悉,无论天时地利都占据绝对的优势,所以这一场偷袭,把国师和他带的人全部都围歼了,一个都没跑掉。

皇上还不知道他寄予重望的国师已经挂了,还在心心念念的等着国师给他传回去好消息呢。

而罗同,在灭了国师后,带着几十个人,奉命到靠山屯去接沈若兰一家了。

去时沈若兰不肯就跟他走,因为家里有个丫头要出嫁了,他们只好在靠山屯住了下来,住了三天,直到正月十五那天,那个叫瘦丫的丫头出嫁了,准王妃才向他的家人说明情况,一家人收拾了,跟他们回吉州去了!

也是在正月十五这天,吉州城的大将军鲁元,正式迎娶了安安郡主。

鲁大将军娶妻,北军军中的将领们都来喝喜酒了,淳于珟也来了,这是他回吉州后第一次公开露面。

他的出现,让军中的将领们振奋不已。

这段时间以来,大家都受够了陈炳荣的喜怒无常和阴晴不定,在陈炳荣的眼中,军人的功绩不在于打过多少胜仗,而在于能否对他溜须拍马,俯首帖耳。

就他这样的心胸,这样的气度,做个皇上身边儿溜须舔腚的宦官还行,怎配做统领一方的大将?

还好,湛王回来了,虽然皇上已经褫夺了他的兵权,把兵权分给了别人,但是在他们这些将领的心中,只有湛王配做他们的领袖,他们也都心甘情愿的听命于湛王的。

至于那个心胸狭隘,敏感多疑的昏庸皇上,去他娘的吧,天高皇帝远的,谁鸟他是谁呀?

**

婚礼顺利的进行着,一对新人拜过天地高堂,被送入了洞房。

开酒席的时候,一位将领环顾四周,发现府尹赵炳辰竟然没来,边大声道,“诶,赵炳臣怎么没来呢?莫不是知道大伙要收拾他,吓得不敢来了?”

前段时间,陈炳荣在军中排除异己,陷害和设计淳于珟的心腹,赵丙臣没少帮陈炳荣的忙,大伙儿都恨死他了,正打算借着今儿喝喜酒的机会好好收拾收拾他呢,没想到这个老家伙竟然没来!

一个知情的人说,“赵大人来不了了,他家的公子前几天出门儿时惊了马,把赵公子跌到马下,还踩了一蹄子,踩折了两条肋巴,大夫说那断了的肋巴把内脏戳坏了,怕是活不了了,赵大人这几天正遥哪忙着求神拜佛呢!”

赵丙辰就只有一个儿子,平日里爱的眼珠儿似的,把赵公子宠成了吉州城一霸,平日里抢男霸女的没少干坏事儿,不想到竟也有今日,看来真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啊!

大家听了,都很不厚道的觉得十分解气,便也不再提他了。

湛王露面了,众将领们纷纷过来敬酒,把自己对湛王的敬重和敬仰都体现在酒上了,淳于珟喝的伶仃大醉,被英站和罗城扶着回去了……

回到王府时,看见一个穿着大红猩猩毡的少女正王府的门口徘徊呢,见到淳于珟的马车,少女撒腿跑了过来,不顾前面侍卫的拦截,一边挣扎着一边大声向马车喊道。

“湛王,湛王殿下,臣女赵圆圆求见湛王殿下。”

淳于珟正闭着眼睛在车中休息,听到外面的喊声,懒懒道,“怎了了?”

罗城说,“是赵炳成的女儿,想要求见主子。”

一听“赵丙臣”三个字,淳于素顿时心生反感,冷声道,“叫她滚。”

罗城立刻上前,对赵圆圆道,“湛王有令,请赵姑娘速速离开!”

赵圆圆摇着头,向马车哭道,“我不走,湛王殿下,求您饶了我们家吧,臣女知道我父亲做了您不喜欢的事儿,惹您不痛快了,可是他也是被逼无奈,情非得已啊,求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我们一家子吧……”

晌午她去看望哥哥的时候,无意中听到爹娘的对话,才知道哥哥这次坠马不是自己不小心,而是因为爹惹到了湛王,湛王故意收拾他们一家,据爹爹说,以湛王睚眦必报的性子,这事儿肯定还没完,湛王还会继续对付他们一家,必得叫他们一家家破人亡,生不如死的方能罢休……

把赵媛媛吓坏了,她可不想死,她还没成亲呢,还没活够呢!

心神不定的回到闺房,思来想去,她决定到湛王这儿求情。

按照她的想法,她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儿家,只要梨花带雨的哭上一哭或求上一求,说不定湛王就能起怜香惜玉的心思,把他们一家给饶恕了呢。

就算不饶恕,以湛王之尊,也不会难为她一个小女儿家,顶多是把她赶出来罢了,她也没啥损失。

要是他肯饶恕的话,他们一家不就赚到了吗……

(而且,没准儿湛王还能看在她孝顺的份儿上注意到她,继而看上她呢!)

于是,她对着镜子精心的打扮一番,信心满满的来到湛王府,没成想好容易等到他,他却不肯见她。

若不见她,她这番精心打扮不就没有用武之地了吗?而且,她还想哭给他看,哭到他怜香惜玉,对她心软呢,不见面儿的话怎么行呢?

罗城听她这么说,遂黑了脸,怒斥道:“大胆贱人,王爷何曾为难过你们家,你是来诬陷王爷,给王爷抹黑的吗?”

说完,飞起一脚,正踹在她的心口窝儿上,赵圆圆还没看清是咋回事儿呢,人就咻的一下飞了出去,飞的老远,随后,(pia\cha)一声,重重的摔在石板路上。

赵圆圆自幼养在深闺中,被娇养着长大的,平日里大气也不曾被呵过一下,哪受得了这样的一大脚啊?当下被踹得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上一声,就两眼一插昏过去了.....

天黑时,她醒来了,是冻醒的,浑身又冷又痛,像在冰水里泡过了似的,她挣扎着站起身,还好,虽然心口阵阵的发疼,却没有伤到骨头,还可以走动。

她挨到墙边,手扶着墙壁,慢慢的往家走去。

这次出来,她是瞒着爹娘和奶娘丫头们,自己一个人偷偷的溜出来,本想出来干成一番大事,回去好叫爹娘刮目相看的,没成想竟会是这般结果,经此一事后,她终于知道湛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总算是学乖了,从此再不敢肖想湛王,敢再自以为是了......

**

哈拉海镇,某座客栈里

沈若兰一家人住了进去,负责保护他们的影卫们把着家客栈给包下来了,今晚他们就吃住在这里。

沈若兰还不知道皇上的那些影卫都被罗同等实现解决掉了,还担心有人躲在暗处随时等着害自己呢,所以事事格外精心,不仅住宿的行礼用的都是自己的,连晚上打火做饭时用的粮食,都是自己家带来的。

饭是她跟家人一起做的,爹娘和弟弟妹妹都来帮忙了,百十来个人的饭,一下子用掉了一袋百米,好在客栈里的灶眼儿多,不然都做不下这么多人的饭了。

菜也是他们带的,有自家鱼塘样的鱼,还有辣白菜干豆腐和粉条子等,虽说都是家常菜,但是吃着放心啊!

她炒了一大锅干豆腐,炖了一锅鲫鱼炖粉条子,每道菜都做了一大锅,足够这些大男人吃了。

开饭后,大家都在大厅里吃饭,沈若兰刚才收拾那些鱼,给鱼刮鳞开膛的时候,就被刺鼻的鱼腥味儿给恶心到了,直到开饭时都不想再吃鱼了。

偏偏娘不晓得她的心思,见那鱼炖的香,就夹了一筷子雪白的鱼肚子肉,挑完刺后放在她的碗里,温柔的说:“吃点儿鱼吧,娘已经帮你把鱼刺给挑出去了,香的很呢!”

沈若兰虽然不想吃,但是娘特意给她夹的,又帮她把鱼刺给挑出去了,她不忍浪费了娘的好意,就勉强的把那块鱼肉吃进了嘴里。

谁知刚放入口中,恶心的鱼腥味儿立刻让她的胃翻腾起来了,她‘呕’的一声,把那口鱼和刚才吃进去的东西都吐出来了,吐了一地。

竹儿一见,急忙撂下筷子给姐姐倒茶漱口,菊儿忙着起身找撮子笤帚,帮她收拾。慕氏轻拍着她的后背,关心的问她怎么了,沈德俭则直接去找罗同,问他他们这些人里有没有大夫……

看到大家都这么担心自己,沈若兰挺感动的,其实她就是有点儿恶心而已,并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就笑着让大家别担心,也别为她忙活了。

“可能是刚才收拾鱼收拾多了,一下子收拾了好几十条鱼,让鱼腥味儿给恶心到了,现在还没缓过劲儿来呢,我没事儿,大家别担心,继续吃吧。”

沈若兰挺内疚的,自己这么一恶心,一呕吐,肯定会影响大家的食欲的,但是,她也不是故意的啊,谁想到自己会吐呢?

慕氏看沈若兰气色还算不错,也不像是有病的样子,才放下心来,继续吃饭。

沈若兰做饭很好吃,做的那些饭菜都被吃光了。

晚饭后,沈若兰又发了好几盆的面,留着明天早上蒸馒头吃。怕面盆留在厨房被人下毒,她还特意叫人把面盆搬到她的屋里,她要亲自看着,免生意外。

这样,在沈若兰高度的警惕下,一家人终于在两天后的下午安全的到达了吉州城。

吉州城依旧熙熙攘攘的,跟从前一样,进城后,竹儿就有点儿坐不住了,嚷嚷着要坐到外面的车辕上去,一边走一边看街景。

沈若兰想着已经到了吉州,到了他的地盘,应该不会有什么差错了,就答应了他的请求,让他坐到外面去。

坐好后,队伍继续行驶,一行人浩浩荡荡直接往王府去了。

沈大娘出来陪沈若梅看病,娘俩在药铺里抓了药,正要回去呢,忽然看见一队人马浩浩荡荡的开过来,这些人都骑在高头大马上,穿着黑色衣服,行动规整,神色肃穆,一看就是官府的。

沈大娘是个胆小怕事的,一看有官府的人出没,急忙拉着女儿往后退,怕冲撞到官爷。

沈若梅自从毁容,也比从前低调多了,换做以往,有这么多高大威猛的男人骑着骏马从她面前路过,她肯定得扬起脸来向人展示她姣好的面容,顺便再做出一副让人恶心的傲慢样子。

可是现在,她的半边脸已经被毁掉了,再也没有骄傲和炫耀的资本了,连出门都得戴着面纱,不然就会被小孩子骂做怪物的。

她垂着头,退到了娘的身后,等着这队人马过去了好穿过大街回家去。

这时,沈大娘忽然叫了一声,“诶,那不是你二叔家那小子吗?”

沈若梅闻声抬起头,看见一辆气派的马车车辕上,坐着一个十二三岁穿锦袍的少年,那少年生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的,可不正是二叔家那个叫竹儿的小子吗。

只是,他怎么在这里?他们一家子不是回靠山屯去了吗?还有,这队人马一看就是大有来头的,他一个小娃子家怎么跟人家混到一起去了?

“可不正是他咋滴?”沈若梅应了一声。

沈大娘奇怪的说,“他怎么会在这儿呢?他们不是回靠山屯去了吗?”

这时,竹儿正好看过来,一下子跟沈大娘和沈若梅的眼睛对上了。

竹儿一向不喜欢这个大娘,要是大爷或者大堂哥二堂哥的话,他一定会下来打招呼,可是因为对方是大娘,他只看了一眼,就把眼睛移开了。

沈大娘跟竹儿对上眼睛,在他怔愣的片刻,已经确定他就是竹儿了,见到他见着自

己并没有打招呼,不由得一下子来了气。

“这个没大没小没教养的,见了我这个当大娘的连个话都没有,真不知他娘咋教育的。”

“娘,先别说这些没用的了,咱们还是跟着去看看吧,看着他为啥在这儿啊?”沈若梅说道。

“对,咱们跟着他看看去。”沈大娘跟女儿一拍即合。

俩人都想知道竹儿为啥会在这个队伍里,就跟在了队伍的后面,一直跟到湛王府。

队伍在王府前停下了,王府的大门敞开着,众人纷纷下马,竹儿也从自己坐的那辆车的车辕上跳下来了。

这时,车帘被拉开,沈德俭扶着慕氏走下了车,接着,沈若兰和沈若菊也下来了,几口人都穿着华丽的锦缎衣裳,沈若兰还披了一件紫貂皮的大氅,头上带着一只耀眼的珠花,打扮得跟个公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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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0章 嫉妒

“兰儿啊,咱们真的要住到王府来吗?”

望着湛王府庄严壮丽的府门,沈德俭有点儿怯了,偷偷的拽了拽女儿的袖子,小声问道。

三天前,瘦丫刚嫁出去,沈若兰忽然告诉他们,说湛王平安回来了,邀请他们一家子到王府小住去。

王爷邀请,还是进王府去住,他们当然不敢反对,于是赶紧收拾收拾,把家里安排好,就跟着湛王的那些侍卫们来吉州了。这会子,一家子来到了湛王府的大门前,心里都挺忐忑的。

虽然他们从前跟王府住的近,每天都能看到。可是看到和住进去完全是两种心情啊,这可是王爷的府邸啊,他们这些白身住进去真的合适吗?

没等沈若兰回答,王府的大门‘吱呀’一声开了,淳于珟缓步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穿着一身紫色华袍,风姿卓然,贵气天成,从大门中走出来的那一霎那,便如从画卷中走出来的翩翩佳公子一般,唇边挂着浅笑,双眸温润如玉,宛若朝阳,行动间姿态翩然,带着难于言喻的吸引力,一下子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因为心心念念的人终于来了,淳于珟敛起了一身的肃杀之气,从哪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战神和杀神变成了一个温润如玉的翩翩佳公子,要不是了解他的人,第一次看到他,说不定还会以为他是个性子温和的贵公子呢!

众影卫见淳于珟出来,齐齐拜倒,口称‘主子’。

沈德俭和慕氏见到众人下拜的场景,一时间有点儿麻爪了,虽然他们在靠山屯儿时跟淳于珟见过一面,双方也交谈甚欢,但那时他的身份就是一个要隐居山林的隐士,而此刻,他则是执掌三十万精兵的大将军,还是当今天子的嫡亲弟弟,这样的身份,让他们倍感压力,于是,人迟疑了一下,就要随着那些影卫们一起参拜。

淳于珟眼疾手快,一看两个人向他屈膝,急忙一个箭步上前,早他们一步挽住了他们。

“岳父岳母不用见外,都是自家人,原不必拘这些俗礼!”他客客气气的说道。

沈德俭和慕氏听到淳于珟这样称呼他们,心里顿时跟吃了蜜似的,又都不由得感到阵阵的骄傲和自豪——别看他们就是两个普通人,可他们的女婿却是楚国的战神王爷呢!

尊卑有别,正常情况下,就是王侯将相的女儿嫁给了王爷,王侯将相们见了王爷也是要行君臣之礼的,可是他俩却受到了

免礼这份优待,可见他们的女儿在王爷面前是多么的得脸!

远处的沈大娘见到这一幕,下巴差点掉在地上。

湛王!岳父岳母!自家人……

这些字眼不断的冲击着她的心脏,让她的心脏都快承受不了了!

本以为兰丫早就被湛王抛弃了,她也已经回屯子打算嫁人了,还一不小心做了望门寡,可是……可是……眼前这一出又是咋回事啊?谁能告诉她,王爷为啥又要她了,为啥还对他们家这么客气?

沈若梅则是跟丢了魂儿似的,怔怔的站在那里,眼睛都快要黏到淳于珟的身上去了。

当她看见那个清雅绝色,俊美超然的男人从大门中缓缓走出来时,她激动的心脏差点儿动跳出来,她深深的觉得——这才是男人!

在她的想象中,男人就应该是这幅样子——风姿飘逸,容颜俊美,权倾天下,富可敌国……

这样的男人,才是配得上称之为的男人,才是配得上她的男人!

跟他比起来,什么小丁公子,李大官人都是狗屁,简直给他提鞋都不配!

她远远的望着他,看到他勾起的唇角,性感而又魅惑的笑意,英气勃发,俊朗挺拔的身姿,仿佛听到了自己心跳加速的声音……

活了十几年,她平生第一次这么激动,这么兴奋,这么……心动!

此刻,她痴痴的望着他的身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似的,眼中的爱慕都快溢出来了……

然而,听到他叫二叔二婶儿‘岳父岳母’后,一下子如遭当头一棒,怔在了那里……

他在叫二叔二婶岳父岳母,他为什么这么叫?

怎么回事?

他为什么要叫二叔二婶岳父岳母,岳父岳母不是指着他正室王妃的父母吗?兰丫作为妾室,二叔二婶做为妾室的爹娘,他为啥要这么叫他们?

难道……难道……他真的要娶兰丫当正妃?

可是,兰丫不过是个乡下丫头,身份低贱,人也粗俗无礼,他怎么能娶她呢?

她配吗?

沈若兰没有看见远处的沈大娘和沈若梅,此刻,她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淳于珟,就如她他目不转睛的看着她一般,两个人深情相望着彼此,仿佛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已不复存在了一般,这世上就只剩下彼此。

多日不见,淳于珟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人比之前健壮了,脸色也好了许多。可见,他身上的伤和毒都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这边的事情也进展的很顺利,不然他不会是这么一副悠然的样子!

“你……还好吗?”眼见的他好好的,沈若兰还多此一举的问了一句,因为此刻,她也不知该跟他说点儿啥才好。

淳于珟微笑颔首,“我很好,你呢?”

沈若兰抿嘴一笑,摊开手,“你不是都看到了吗?我很好,身体倍棒,吃嘛嘛香!”

“顽皮!”他笑骂了一句,随即握住她的手,说,“外头冷,进去说吧!”

于是,一行人款款的进府而去。

王府的大门关上了,门口就剩下几个守门的侍卫,沈大娘似乎还没有缓过神来,她颤巍巍的指着王府的大门,对沈若梅道,“梅儿,你看见了吧?这是你二叔和你二婶儿吧……兰丫好像要飞上枝头当凤凰了哇!”

沈若梅像没有听到沈大娘的话似的,目光留恋的望着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无比幽怨着。

本来,是该她挽着那个男人的手进这扇大门的,本来,原是该她嫁到王府做王妃的,可是,都怪死兰丫,是她把自己的凤命命格抢走了,都是她害了自己……

“哎呀,你这孩子,想啥呢?娘跟你说话呢!”

沈大娘见沈若梅痴痴的望着那扇大门,像丢了魂似的,便伸手推了她一把。

沈若梅被推醒,她一把拉住沈大娘的胳膊说,“娘,你不是说兰丫之前要嫁人,后来她男人被土匪杀了,她成了望门寡吗?怎么这么快又跟王爷勾搭上了?”

沈大娘道,“是啊,我也纳闷呢,她咋还又回来了呢,还又跟王爷在一起了,你说这王爷要是稀罕她,又怎么会放她回屯子去嫁人?若要不稀罕她,又怎么能把你二叔他们一家子都接到王府来住?还管你二叔二婶儿叫岳父岳母?我也想不明白啊,脑子都整懵了……”

“这有啥好懵的,一定是沈兰丫这个死不要脸的瞒着王爷要嫁人,后来她男人死了,她又跑回来勾搭王爷了,王爷肯定不知道她要嫁人的事呢,不行,我得告诉王爷去!”一时间,沈若梅立刻化身为正义斗士,气咻咻的就要进王府去找王爷告状去。

沈大娘慌忙一把拉住他她,气得给了她一下子。“你个糊涂东西,人家瞒不瞒骗不骗的关你啥事?哪儿显着你了?你欠欠的告啥状?这王府是啥地方?是咱们这些老百姓能随便进的地方吗?万一没进去大门,再让人家把咱们当贼给拿了,一顿板子送官府去,咱们不就哭都找不着地方了吗?”

沈若梅跺脚道,“你才糊涂呢,你不知道有株连九族这一说吗?沈兰丫她欺骗王爷,将来事情败露的那一天,可不光她一个人获罪,二叔一家子和咱们这些本家都得跟着遭殃呢,要是现在告发她,兴许还能把咱们摘出去,不然真到事情败露的那一天,你才哭都找不着地方呢。”

沈大娘被她给吓唬住了,“这,这,真能株连九族吗?”

“当然能,王爷可是皇上的儿子,二叔他们一家子骗了皇上的儿子,还能有他们好吗?等着吧,早晚得砍他们脑袋要他们的命。”其实沈若梅也不知道会不会株连九族,但是她故意这么说来吓唬娘,好让娘跟她一起告发去。

“可是,咱们去告发好像有点儿不妥,万一因为咱们告发,把你二叔一家子都害了,娘这心里头,过意不去呀……”

沈大娘虽然爱占小便宜,也护短,但是她的内心并不恶毒,听到闺女说二房很可能因为欺君之罪掉脑袋,她的心里边儿就十分不忍,也不想去告发了。

“都啥时候了,你还顾着他们?难不成你想让咱们一家子被他们连累,也跟着掉脑袋吗?”

沈若梅已经被嫉妒烧红了眼睛,蒙蔽了心智,现在一门心思的想看湛王跟沈若兰翻脸,最好是当着他的面把沈若兰那个小贱蹄子打死她才乐呢!

“可是……”沈大娘犹豫不前。

“别可是了,走吧……”沈若梅打断了沈大娘的话,拉着她的胳膊就往王府门口拽。

沈大娘真心不想让二房掉脑袋,虽然她也担心自己这一家子被株连,但即便是这样,她也不想去告发他们。

“哎呀梅儿,这么大的事儿,还是回去跟你爹和你哥他们商量商量吧,要是咱们擅自做主,回头让你爹的埋怨可就糟了!”沈大娘一边往回拽自己的手,一边试图用老头子压住自己的闺女。

“不行,这次的事儿关系到咱们一家子的生死,我可不能因为怕爹误事!”沈若梅已经被忌火烧的要疯了,哪还管爹生不生气,会不会埋怨她?仗着自己年轻力气大,竟把沈大娘拖到了王府的门口。

“干什么的?”守门的侍卫见她们两个拖拖拉拉的过来了,没好气的吆喝了一声。

沈若梅指着闭上的大门,说,“我们是刚才进去那几个人的亲戚,我们要见王爷。”

侍卫喝道,“即是亲戚,刚才他们都在时,你们为什么不出来相认?这会的人都进去了,你们才鬼鬼祟祟的出来,可见是心虚,说不定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是的,这位小哥,你听我说……”沈若梅试图解释,然而守门的侍卫却不给他这个机会。

“说什么说?”他指着沈若梅的脸,“你看看你,蒙着个面纱出现在这里,一看就有问题,说,你到底是谁?来王府有何目的?”

沈若梅一听侍卫提到自己的面纱,立刻想起自己的脸已经被毁了,刚次啊光顾着羡慕嫉妒恨去了,都把这事儿给忘了!

她捂住自己的脸颊,心里一阵失落,要是现在王爷的话,肯定得以真面目示人,那样的话,王爷就看到她的丑样子了。

她不想他见到自己丑陋的样子,怕毁了她在王爷心中的印象。

这段时间,她正在积极努力的治脸呢,还是忍忍,先让死兰丫得意一阵子,等她治好了脸,再来收拾她吧。

沈大娘一看侍卫发怒,怕沈若梅吃亏,急忙说,“这位小哥,我们真是兰丫的亲戚,哦,就是沈姑娘,她不是要嫁给你们王爷了吗?我是她大娘,亲大娘,我们家老头子跟他爹是一奶同胞的亲兄弟这个是她堂姐,亲堂姐,我们刚才看见他们一时间没敢认,现在才想过来确认一下。”

侍卫冷眼看着她们母女,冷声道,“你们有什么证据说明你是他们的亲戚?这王爷不是谁都能见的,王府里的贵客也不是谁都可以乱认亲的。”

“好好,我们不认了,看到他们能攀上王爷,我们也替他们开心,我们这就走,不打扰他们了……”沈大娘点头哈腰的赔着小心,拉着沈若梅走开了。

沈若梅因为不想被湛王王看到自己现在这副丑样子,所以也没再坚持,就顺从的跟娘离开了。

回到家,沈德宝正在院子里劈柴火呢,看到她们母女回来了,忍不住埋怨说,“不是说去看脸了吗?怎么这么久才回来?晚饭还没做呢,这一天天的也没个正事儿。”

刚才儿媳妇都在屋里抱怨了,加七杂八的说了不少咬眼皮子的话,沈德宝气不过,就出来劈柴火了,这样既能给家里干点活,也好叫儿媳妇少甩点脸子,又能躲开儿媳妇的抱怨,少生些闲气。

沈大娘没听沈大爷的抱怨,神色怪异的说,“老头子,刚才我带梅儿去看脸,从医馆出来时遇到老二一家了,你知道他们来干啥来了吗?”

说到这里,沈大娘顿了一下,她倒不是卖关子,这会子她已经没有心情卖关子了,完全被梅儿说的那些话给吓唬住了。

“老二来吉州了?”

沈德宝诧异的放心斧头,“那他们住哪儿了?你都看着了咋不领回家吃顿饭呢。”

话说完,沈德宝又想起来了,这个家不是他的家,是人家儿子媳妇的家了,他说了不算,要是老婆子真把老二一家子领回来吃饭,儿媳妇说不定怎么做呢。

还好没领回来,不然今天又得生一顿好气!

“还领啥呀?人家现在哪能稀罕的上咱们家吃咱们这顿搜吧饭啊?”沈大娘酸溜溜的说,“人家现在都住到王府去了,王爷还亲口叫他们岳父岳母呢,咋可能上咱们家来吃咱们的饭呢?”

“啥?住王府去了?”

沈大爷一脸懵逼,“你没看错吧?兰丫不是要嫁别人了吗?怎么会又跟湛王凑到一起呢?”

“就他们家那几口人儿,烧成灰儿我都认识,还能看错了他们?”沈大娘很肯定的说道,末了又小声嘀咕说,“你那个侄女还真有本事,都望门寡还能把王爷迷的晕头转向的,今儿湛王可是亲自到大门外迎接他们,还管老二他们两口子叫‘岳父岳母’哩,啧啧,这丫头,还真有几分本事,从前还真是小看她了……”

沈若梅一听娘这话,顿时觉得扎心了。

兰丫能把堂堂的王爷迷得五迷三道的,还把他们一家子都接到王府里。

可她呢,连小丁公子那样的货色都不肯娶她做正妻,更没把她的爹和娘放在眼里,李大官人更是如此,从娶她到休她,爹和娘连他的面儿都没见过哩。

一样的姐妹,都是打靠山屯儿出来的,她的起点和出身都比兰丫高出不知多少倍,可是死兰丫竟能牢牢的抓住王爷的心,而她连小丁公子和李大官人那样的人都收服不了。

难道……她真的不如那个死兰丫?

不,绝不是这样,是小丁公子和李大官人有眼无珠,不知道她的好处。是她遇人不淑,不像死兰丫这样好运气!

她绝不承认兰丫比自己强,即便是兰丫能赚钱,能抓住王爷的心,她也不承认兰丫比自己好,她只是比自己命好,遇到了重情重义的王爷而已!

不像她,时运不济,遇到的一个两个三个都是渣男,要不是死兰丫把自己的凤命格夺了去,她何至于沦落至此?

沈大爷见沈大娘言之凿凿的,也相信了,道,“兰丫是个好孩子,也难怪王爷能看上她,只是,咱们家的孩子毕竟是乡下丫头,怕承受不住这么大的福气。”

“那有啥承受不住的呀?”

李巧莲坐在屋子里在炕上哄孩子,一边哄一边支楞着耳朵听着外面的话呢,听到婆婆说沈若兰竟然住到王府去了,王爷还叫二叔二婶岳父岳母了,顿时喜上眉梢,还没等见到沈若兰的面儿,就开始巴结起来了。

“你们忘了,从前有个和尚说咱们家有个闺女是凤命,这不正好应上了吗。”

沈若梅一听,立刻冷尖利的对着窗子道,“什么凤命,鸡命还差不多,她都当了望门寡了,还敢跑去勾搭王爷,等王爷知道了,有她好看的!”

沈大爷却说,“你咋知道王爷不知道呢?王爷是什么样的人啊?啥事儿能瞒过他的眼睛?别说靠山屯儿在他的封地之内,就是在他的封地之外,这么大的事儿王爷也不可能不知道。”

“就是,我敢说王爷肯定知道这事儿,只是不在意而已。”李巧莲在窗户里面接道。

沈若梅咬牙说,“不可能,别说是王爷那样的人,就是乡下的泥腿子,家里有几个钱的,也不愿意娶个望门寡,嫌晦气,王爷那样的人更不可能要了,一定是她欺骗王爷,瞒山过海的!”

“欺不欺骗,瞒不瞒山过海的,跟你都没有一文钱的关系,你别摇哪瞎嚷嚷去,要是害了你二叔一家子,当心我不饶你。”

沈德宝看沈若梅一副狠叨叨的样子,就知道她又犯了眼红的老毛病了,怕她因忌生恨,做出什伤天害理的事,急忙提前敲打。

沈若梅尖声说,“谁说跟我没关系?要是他欺骗王爷的事儿被王爷知道了,王爷怪罪下来要诛她九族的话,咱们一家子岂不是会因为她白白送死?”

“啥诛九族不诛九族的,不懂别瞎说,滚屋里呆着去。”

和沈大娘比起来,沈大爷还算是有点儿见识,没被沈若梅给吓唬住,晓得王爷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儿诛人的九族,且王爷也没有诛人九族的权力。

沈若梅被沈大爷骂了,气的一跺脚,扭身进屋去了。

进屋后,李巧莲正坐在炕上逗孩子呢,看到她气冲冲的进来,便带笑不笑的说。

“这下可妥了,兰儿要当王妃娘娘了,咱们这些穷亲戚也能跟着混个富贵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71章 怀上了

李巧莲知道沈若梅最听不得的就是沈若兰的好,儿所以才故意这样说来刺激她的,还不怕事儿大的说,“正好,你不是要治脸吗?要我看你找的那些江湖游医都是骗子,没啥医术就会骗钱,还不如去王府求求兰儿,让她派给你个名医,说不定就能把你的脸给治好了呢!”

说到这儿,她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一拍大腿,大惊小怪道,“哎呀,不行,瞅我这记性,我忘了你跟她不对付了,上回你差点儿把她的脚丫子给烫烂了,她肯定得记你的仇,这去求人家人家肯定也不会理你的,说不定还会看你的笑话,说你遭了报应活该呢……嘻嘻……”

沈若梅听到李巧莲的话后,果然被刺激到了,立立着眼睛说,“是呀,我是跟她不对付,不过我哥跟她好啊,改明个就让我爹娘去求求他,让她赏给我哥两个貌美如花的小妾,她跟我哥那么好,肯定会答应的!”

李巧莲一听这话,气得脸都红了,把孩子往炕上一撂,大声道,“沈若梅,你啥意思啊?你个外嫁被休的闺女还想当你哥的家咋滴?你要不要脸了?”

“你才不要脸呢,挺大个老娘们儿整天在家啥活儿也不干,懒得跟个猪似的,除了吃就是睡,还得让婆婆给你做饭洗衣,也就我哥惯着你,错一个早把你这懒货休回娘家去了。”沈若梅不甘示弱的骂道。

“休我?他凭啥休我?我一没做村妓,二没光不出溜的跟野汉子滚炕头让人家堵被窝儿,三没冒充黄花大闺女嫁人,我李巧莲堂堂正正的做人,拳头上立得住人,胳膊上行得了马,他凭啥修我?”

李巧莲的嘴可不是让人儿的,听到沈若梅敢张罗给他哥纳妾,还敢当面骂她,当即毫不客气的把沈若梅过去有点儿磕碜事儿都周巴出来,狠狠的打了她的脸一顿。

沈大爷和沈大娘正在院子里说话呢,听见屋里吵着起来了,急忙进屋来看。

一进屋,就看见沈若梅和李巧莲一个炕上一个地下的,正互相指着对方的脸骂呢,啥磕碜骂啥,就跟泼妇骂街似的。

沈大娘急忙站在两人之间,大声道,“这是咋的啦?大正月的吵吵巴火的干啥呀?让邻居听见不得笑话吗?”

沈若梅气得喊道,“我也不想吵吵呀,是她故意起刺儿找茬,能怨我吗?”

李巧莲说,“谁起刺儿了?我还不是一片好心为你着想,寻思着兰丫现在发达了,让她找个好大夫给你治治脸,不然就你找的那些江湖骗子,就算把你们那点儿家底儿折腾光了,也不带治好你的脸的。谁知好心被你当成驴肝肺,不领情不说,还参合起我们家的家事了!”

“谁用你替我着想了?别猫哭耗子假慈悲了,你以为我看不出你那点儿粑粑心咋滴?你不就是想磕碜我,挤兑我,看我的笑话吗?我告诉你李巧莲,你最好给我消停点,少来招惹我,不然我真叫我哥娶两个小妾回来,气死你我!”

李巧莲岂能被她给吓到,轻蔑的笑了一声,说,“你叫你哥娶你哥就能娶吗?你个事听你的还是听我的?臭不要脸的,都这逼样了还想给你哥当家呢,真不知哪来的自信?难怪你嫁一家敗一家,嫁到谁家都叫人把你给撵出来了呢,就你这样的也确实不招人待见,把你休了就算对了,要我看,你下半辈子也老实儿在家呆着得了,要是嫁的话迟早还得让人家给休回来…。”

“你个死老娘们儿,你瞎逼逼啥呢?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沈若梅被戳到了痛处,再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暴脾气了,卷起袖子就要往炕上蹦。

沈大爷一把拉住她,喝道,“消停点儿吧,挺大的人了,一点儿都不压事,大正月的要是吓着孩子,看我不收拾你的!”

“爹,凭啥叫我消停啊,你没听她在那儿往死里埋汰我呢吗?我招谁惹谁了这是?一个个的都来欺负我?”沈若梅一见她爹竟然还说她,委屈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沈大娘看到沈若梅哭了,一下子心疼了,拉着沈若梅柔声细气的说,“梅儿,别生气,你爹不是针对你,他那是怕吓着你大侄子,孩子小,魂儿还不全呢,不经吓唬的,你也别跟你嫂子一样的了,金存这几天正摇哪寻摸房子呢,等找到相应的房子咱们就搬出去,也省得你成天在这儿跟你嫂子俩叽叽各各叽叽各各的,在忍忍吧,左不过就这几天,忍忍就出头儿了……”

今非昔比,沈大娘就算满心偏袒着她闺女,但如今在媳妇的屋檐下,也不敢帮着她闺女派媳妇的不是了,只好委婉的表达了自己对媳妇的不满。

然而就算是委婉的表达自己的不满,李巧莲还是不答应的。

“啥叫别跟我一样的呀,是我不跟她一样的好不好?我不过是随口说一句,也是为她好,她不领情也就算了,反过来还要给他哥纳小妾来膈应我,小妾是什么东西呀?她又不没当过,那不就是指着腿间那两片儿肉给人家玩儿的玩儿物吗?家里有这么个东西已经够膈应人的了,要是再来一个两个的,还不得把人给恶心死啊!”

沈大爷一听儿媳妇这些磕碜话,虽然气的不行,但他是公公,也不好意思跟她细掰扯,只好咬着牙老脸通红的转身出去了。

沈大娘本不想生事,但是听到李巧莲这么埋汰自己闺女,也气的不行,哆嗦乱战的说,“李巧莲,你给我闭嘴,少说两句没人拿你当哑巴。”

李巧莲冷嗤一声,满不在乎的说,“我在自己的家里,凭啥叫我闭嘴?你们不喜欢听就搬出去,没人逼着你们听。再说,我说的也是事实,她本来就是做妾的料子,做一回不够还做两回,中间还做了一段儿村妓呢,真是恶心死了,叫我看啊,她那脸也不用治了,治好了也是出去给人家当小妾玩儿的,最后还得啥也没捞着的让人家给休回来,何必呢?”

“娘,娘,你听见没有?你听见没有哇?”

沈若梅被气得眼珠子都绿了,一把推开沈大娘,扑到炕上来,“今儿你们谁也别拉着我,我非得跟她拼命不可……”

沈大娘一看沈若梅扯着李巧莲的头发打起来了,心里暗暗觉得解恨,这段时间,她都快叫这个恶媳妇给折腾希腾了,又听到她这么埋汰自己闺女,更是恨不得撕了她。这会子见梅儿跟她打起来了,她就也跟着上了炕,装出一副劝架的样子,拉着李巧莲的胳膊,省得她打到沈若梅。

这样明目张胆的拉偏仗,让沈若梅占了很大的便宜,噼里啪啦的多打李巧莲好几下子,吧李巧莲给打急了,偏偏她的手又被婆婆和小姑子一人一只的拉着,腾不出来。

情急之下,她一探头,一口咬住了小姑子的肩膀头子,下了狠劲儿死死的咬着绝不松口,幸好现在是冬天,穿得厚,不然非叫她咬掉一块肉不可。

沈若梅没想到李巧莲能使出这么损的招儿,疼得鬼哭狼嚎的,跟她娘俩一起推搡李巧莲,孩子在一边儿吓得哇哇大哭,她们也顾不上了,光顾着救沈若梅的肩膀头子去了……

这边打成了一片,家里乱的一锅粥似的,而一边的湛王府里,却是一片温馨和睦的气息。

沈德俭一家进府后,淳于珟亲自陪着他们,把他们分送到了他们住的院子。

湛王府的后院很大,他又没有一个妾室,整个后院都空着,于是他把最东边的一个大院子慧芳斋拨给沈德俭夫妇住,菊儿的院子挨着他们的,是一个稍微小点儿但是很雅致的小院儿,叫做阆苑阁,竹儿住在最西边的竹林居,房舍虽然不及沈德俭夫妇的那座奢侈精致,但院子很宽敞大气,适合男儿居住。

沈若兰住在素芳园里,素芳园就是她第一次在王府住时住的那个院子,跟淳于珟住的听雨轩只有一墙之隔,淳于珟想串门的话,只需一盏茶的功夫就能到了。

沈若兰明知道他这么安排的目的,却没有说什么,甚至在心里边儿还小小的雀跃了一下,其实她并不排斥晚上跟他睡一个被窝儿,也不排斥跟他亲热,这段时间,她已经受够了一个人空枕冷衾的日子,早就也盼着两个人能亲亲热热的睡在一个被窝儿里的!

分配好他们的宅子,天已经黑了,淳于珟就在寻梅园里给他们设宴接风。

寻梅园是王府冬季设宴招待宾客的指定地点。北方苦寒,就算是王府,在冬日里也是一片萧萧瑟瑟的,没什么好景致,只有这寻梅园中的梅花还算有点儿趣味儿,正值隆冬时节,各色的梅花开得繁盛,粉的,白的、红的,争奇斗艳,香气四溢,成了府中冬季里最好的一处景致,用来招待贵客最合适不过。

寻梅园中的赏梅阁也是一座富丽堂皇的楼阁,装饰的宛如仙境的一般,雕梁画栋,琼楼玉宇,无一处不精致,无一处不奢侈,把沈德俭一家子看的晕晕乎乎的,仿佛如置梦中似的。

吃饭时,那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他们也根本都叫不出名来,从前在家时吃大鹅公鸡和猪肘子就觉得挺挺知足的了,但是吃到王府里这些精致的菜肴时,他们才知道,天下的美食不光只有公鸡大鹅猪肘子,还有许多是他们想不到也没见过的,比公鸡大鹅猪肘子好吃不知多少倍呢!

吃饭时,淳于珟提起了她跟沈若兰的婚事。

之前,他想隐居乡下,所以婚事也没打算大操大办,原想着简简单单的办个婚礼就算了,毕竟两个人过日子,幸福与否跟婚礼是否隆重无关。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必须得跟谋夺那把椅子,既如此,兰儿也不会仅仅是个藩王的王妃,而是一国之母,所以,这个婚礼就不能简单的办了,至少要昭告天下,让天下人都来见证他们的婚礼才行。

因此,他们的婚礼暂时先放一放,等到他君临天下那天再办也不迟!

只不过,他跟沈德俭夫妇没有这么说,只说最近事儿多,等过段时间消停消停再办,一定给兰儿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沈德俭夫妇自然没话说!

人家是高高在上的王爷,能许给他们女儿正妃之位,这是何等的荣耀啊?就算不给他们女儿婚礼,他们女儿不也得嫁人家吗?所以,一个婚礼又算得了什么呢?

俩人痛痛快快的答应下来。

随后,淳于珟又说了关于竹儿的教育问题,他已经给竹儿请了一个博学多识得大儒授课,明天起就可以上学了,还提议让沈德俭也跟着去学学,多识些字将来也会有用途的。

沈德俭听到女婿的额提议,立刻答应下来了,反正他在府里干呆着也没事,还不如跟儿子一起多学点儿东西充实一下自己呢,不然等将来女儿做了王妃,他这个当王爷老丈人的却是个识几个大字的白丁,也给女儿女婿丢脸啊!

淳于珟还把家里的后院儿交给了穆氏打理,让菊儿协助,这样,岳父岳母,小姨子小舅子每个人都天天有事做,不用觉得在府里憋的慌了……

吃完饭,淳于珟很体贴的叫他们都早点回去休息,理由是大家一路舟车劳顿,辛苦了,还是早点回去洗洗睡吧。

沈德俭夫妇见淳于珟这般贴心,很欣慰的去了,竹儿和菊儿也都回了自己的院子。

沈若兰回到自己的素芳园后,素素和茵茵已经给她备好了洗澡水,就等着她回来沐浴休息了。

王府里的洗澡水都很讲究,跟她平日里洗澡的洗澡水不同,水里泡了鲜嫩的花瓣,还加了牛奶、甘松、吴白芷、桂枝和一些对身体有好处的中药,泡在里面不光是舒服,还能舒身健体,美白肌肤。

沈若兰泡在里面,觉得舒服极了,再看看这桶洗澡水里加了这么多金贵的东西,更舍不得出来了,在里面泡了多时,泡的昏昏沉沉,摇摇欲睡的。

正闭着眼睛打瞌睡时,忽然被人从后面抱住了,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沈若兰一惊,一下子睡意全无。

“你怎么过来了?”都不用回头她就知道是谁抱住了自己,那熟悉的怀抱,熟悉的气味,她闭着眼睛就能感知得到。

淳于珟在她的耳垂上轻咬了一下,说,“你在这里,我当然得来了,不光是今天来,从今往后我天天都来。”

沈若兰被他弄得痒痒的,就笑着摇摇头,避开了他肆虐的牙齿。

摇头时,她看见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棉睡衣,身上还带着刚刚沐浴过的香气。

就奇怪的说,“你就穿这一身来的?还是到这儿又脱的?”

“就穿这身来的?”他说。

“啥?外面这么冷,你穿这身儿不怕把你冻死?”

“我把咱俩的房子通开了。”

他带着几分醉意,得意的说,“只要你绕到你碧纱橱后,把那卷山水画掀起,就能从那儿后面的小门儿进到我的书房去,所以,我随时可以上你这儿来,你也随时可以去我那里……”

“好哇!”

沈若兰伸出纤纤玉指,戳着他的额头发狠道,“我还以为你这些天都在忙着筹谋大事,或者在安心调养身子,没想到你还有这份闲心做这个,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了!”

“谁说的?我也有好好的调养身子,不光把身体里的余毒排光了,还把身子也养结实了,不信你看——”

他一边说着,一边脱下身上的睡衣,立刻,健美颀长的身体一览无余。

沈若兰看着他健美壮硕的身体,却不留神一下子就看到了重点,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子。

“不要脸!”她骂了一句,赶紧扭过头去!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淳于珟危险的说了一句。

沈若兰才不怕他呢,毫无畏惧的转过头,道,“说你不要脸,怎么了?”

淳于珟哼了两声,“既然都说爷不要脸了,爷今儿就不要脸给你看!”

说着,一把将她从水中捞起,大踏步的往屋里走去。

“哎呀,你干嘛?人家还没洗够呢,快别闹了……”

沈若兰看自己被捞出来,还这样不着一缕的被他抱在怀里,顿时不好意思了,就别扭的抗议。

回答她的,是他加快的脚步和急促的喘息……

很快,两人倒在了红鸳账里,紧紧纠缠在了一起,多日没有在一起了,他们都好想念彼此。

“兰儿,这些天我好想你。”他喃喃着。

沈若兰偎在他的怀中,柔柔的说,“我也是,每天都想你,还担心着,天天都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往后再也不会了,我会尽快解决掉他,再也不会叫你过担惊受怕的日子。”他郑重的承诺。

沈若兰抿了抿嘴,说,“那个,我已经造出了手雷和炸药包,哪天演示给你看,你可以照着这个样子多做些,以备不时之需。”

“嗯,兰儿,谢谢你!”他由衷的说道。

沈若兰笑了,“跟我还客气个啥?再说,咱两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儿,帮你也算是帮我自己。”

“可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穿越时空来到我的世界,出现在了我的生命中,给我的人生带来了这么多的惊喜和转机。”他感慨着说出的话来,话里竟颇有几分诗情画意。

沈若兰笑道,“那你还是谢你自己吧,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想参与到你的人生里,是你生拉硬拽硬把我拉到你的生活中来的。”

一开始,她确实不想跟淳于珟有瓜葛,对他,她只有恐惧和排斥,是淳于珟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他们才渐渐的走到一起,才有了今天这样的相守相望,生死相许的。

“嗯,也是,要不是我坚持,你现在早嫁到桃花村去当张二勇的媳妇去了。”他酸溜溜的说道。

沈若兰听了,哼了一声,“谁叫你当初对我那么凶了,你知不知道刚认识你时我有多怕你。”

回想当初在乌孙的那段日子,对沈若兰来说,淳于珟简直是一个魔鬼般的存在,她怕他怕的要死,只要他哼一声,或者一个凌厉的眼神,就足以让她心惊胆战,胆战心惊了。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就是我的真命天女,所以,对不起!”他真诚的道歉。

“哼,对不起就完事儿了吗?”沈若兰不依不饶,“记得第一次见面,你就差点儿把我给那个了,后来我好容易跑了,又被你抓了回来,还逼着我当诱饵,做诱饵不成,你又逼着人家去妓院抛头露面的唱歌,唱红后又让人家去那个府尹府里偷地图!”

“你知不知道,我在那个府里受了多大的惊吓和委屈,一帮人把我剥光了检查我的身子,要不是我有空间,那个地图肯定得被查出来,那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儿害死我啊……”

沈若兰控诉着,是越说越气,忍不住捏住了他腰间饿的软肉,狠狠的拧了一把。

“嘶——”

淳于珟倒吸了一口冷气,但是却忍着没有反抗,就那么挺在那里由着她拧自己。

沈若兰掐了他一会儿,见他没有反抗,就松开手,看看被她你拧过的地方都有些发紫了,顿时又不好意思起来。

俩人只是随便说话唠嗑,说起了过去的往事,结果她越说越气,一下子来了脾气,真把他给收拾了。

过去的那些事儿都已经过去了,她还提那些干什么呢?一点儿意义都没有嘛!

哎,真是的,最近也不知咋了,总是很焦躁易怒,想莫名奇妙的发脾气,结果把他给伤了……

“额……内个……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了,你疼不疼?用不用我拿灵泉水帮你擦一擦?”意识到自己错了,沈若兰很快摆正了自己的态度,开始讨好溜须。

淳于珟却一副很内疚的样子,语气低沉的说,“没事,兰儿做的对,当初确实是我不好,是我对不起你,我该罚!”

沈若兰摇摇头,“那时你又不知道咱俩会走在一起,那样对我也算是情有可原,我不该跟你发脾气,更不该掐你,是我错了,对不起!”

淳于珟搂着她,将头埋在她的颈窝儿里,半晌没有说话。

沈若兰见他情绪低落,似乎陷入了内疚的执念中,心里也跟着内疚起来,觉得自己不该小肚鸡肠算后账,更不该一时冲动就对他又掐又拧的,便紧紧的抱着他,一个劲儿的跟他说对不起。

淳于珟被她的柔情给融化了,凑在她耳边低声道,“既然对不起我,是否给我点儿补偿啊?”

“你想要什么?”沈若兰抬着头问。

“就要你允许我做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我想做却被你拒绝的那件事而吧!”

“不要脸!”

沈若兰娇羞的骂了一声,可那羞红的脸蛋儿和娇羞的表情,分明是已经允许了!

听到她的答复,淳于珟如听到佛语纶音一般,坐起身来跃跃欲试,准备大干一场。

开始之前,他还特意检查了一遍之前被他弄伤的地方,看到那朵娇花又恢复了从前的粉嫩可爱,娇艳欲滴,他十分满意,轻轻的抚摸一番,随口问了一句,“月信早完了吧。”

他们经常在一起亲热,他深知她的月信规律,按她的规律算来,她的月信早就该完了。

沈若兰被她这么一问,忽然愣住了。

月信!

她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

前段时间,她一直担心着他的安危生死,又提心吊胆的怕皇上派人来暗杀他们,每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安的,真把月信这事儿给忘了,现在算来,她的月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心情,可是还没有来呢!

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是忧思过度,月信紊乱了?

不过,不能呢啊,她常喝灵泉水,身子健康的很,月信一向准时的几乎可以用秒来计算的,从未出过岔子,怎么可能一下子推迟这么久呢?

这不合常理啊?

天啊,不会是,是,有了吧!

沈若兰捧住了自己的脸,做出了惊恐地表情,她才十五,自己还是个孩子呢,她不想这么早要孩子啊!

淳于珟看见她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戳了她一下子,“想什么呢?这个时候不许分神!”

沈若兰被他戳得一个激灵,回过神来,要哭不哭的说,“我的月信,还没来……一直没来……就是从上次咱俩在马车上那个之后,再就没来过,这都一个多月,快俩月了……”

淳于珟一愣,“真的?”

“嗯……”

沈若兰点头,一副被吓到了的样子。

“来人!”淳于珟忽然来了一嗓子,把伺候在外面的素素喊了进来。

“主子,属下在!”

“去请聂恒,叫他马上过来!”

“是!”

素素退出去了,淳于珟还处在兴奋的状态中,只是不是那种男女生理上的兴奋,而是一种初为人父的巨大喜悦!

“兰儿,说不定咱们真有孩子了,真的!”他兴奋的说道。

“可是,我才十四,还不到十五呢,我不想要宝宝,我自己还是个孩子呢!”

想到自己这么小的年纪就怀了孩子,沈若兰都要哭了,感觉自己成了不良少女似的,这么小的孩子就有了性生活,这么小的年纪就要生孩子。

天哪,这要是放在现代,她都得上新闻!

淳于珟摸了摸她的脑袋,安抚似的说,“别担心,我会找最好的大夫来给你安胎,不会叫你伤到身子。”

说完,又躺了下来,轻轻的拥着她,动作小心的像她是一件易碎的玻璃制品似的,唯恐伤到她们母子。

“兰儿,你能怀上咱们的孩子,我真的很开心。”他抚摸着她的肚子,低声说道。

从前,他对子嗣并无什么感觉,只觉得有便有,无便无,一切顺其自然就好。可是经历了上次那场生死浩劫后,他忽然意识到,如果当时他死了,那他就彻底得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仿佛在这个世界上没存在过似的,如过眼云烟一般,风一吹便散了,无迹可寻。

可是,若是他有孩子,便是他死了,他的生命也可以在孩子的身上得以延续,会永远有人记着他,四时八节的上贡祭祀。还能代替他陪伴她,保护她,让她在没有他的日子也不会被寂寞包围,即便是她老了,也能有儿女们替她照顾她,让她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所以,从那一刻起,他意识到他必须得有孩子,有他跟她俩生出的孩子!

没想到,他刚产生这种想法,孩子就来了,还真是个贴心的小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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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72章 韩明秀

“恭喜主子,贺喜主子,沈姑娘已经有了一个多月的身孕了!”聂恒替沈若兰把完脉,一脸喜色的向自家主子道喜。

淳于珟虽然早就料定沈若兰怀孕了,但是得到了大夫的确定后,心里更加喜悦了,他兴奋的俯下身,对躺在被窝儿里的沈若兰说,“兰儿,你听到没吗?大夫说你怀孕了,咱们有孩子了……”

沈若兰摸着自己平坦的腹部,迟疑了一下,说,“聂大夫,您确定吗?会不会是搞错了?”

“不会的,这个绝对不会!”聂恒言之凿凿的说,“沈姑娘,老夫行医几十年,这点把握还是有的,您阴搏阳别,寸脉沉,尺脉浮,鼓动滑利,阴中见阳,又有和调之象,确是有孕的脉像。只是时日尚浅,不太明显罢了。”

确定有孕了,沈若兰不再心存侥幸,只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个结果。此刻,她的心里矛盾极了,她还不满十五周岁,身体正在发育阶段,这么小就怀孕生子,肯定会对身体有损伤的!

往后,她得好好保养身体才是,尽量减轻怀孕分娩对身体造成的损害!

淳于珟不晓得沈若兰的纠结,已经完全沉浸在初为人父的巨大喜悦中了。

他重赏了聂恒,把他打发走了后,自己激动的在屋里大步的来回走了好几圈儿,一会儿盯着沈若兰的肚皮观摩,一会儿又把耳朵贴在上面倾听听,全然没有了往日那震人心魄的淡定和从容!

沈若兰看他如此兴奋,不厌其烦的折腾来折腾去的,也渐渐的被他的兴奋感染了。

哎,孩子来都来了,她还是坦然接受吧,想想在未来的生活中,会多出一个白白嫩嫩,软软萌萌的小家伙在自己的怀里奶声奶气的喊自己娘,想想心就要化了,还怕那点子损伤吗?

再说,就算是对身体有点损伤,她不是还有灵泉水吗?多喝点灵泉水,再多多的锻炼和保养,应该没啥大不了的。

这想着,淳于珟忽然说,“兰儿,你前世叫什么名字啊。”

沈若兰一愣,笑道,“好好的,问这个干什么?”

“我就是想知道!”他爱惜的摸索着她的肚子,缱绻的朝她笑着。

这个也没啥好隐瞒的,沈若兰就告诉了他:“叫韩明秀。”

“韩明秀,韩明秀……”他重复着,“明艳秀丽,人如其名,等咱们的孩子出生后,若是儿子,就叫他淳于明,若是女儿,就叫她淳于秀,不管是闺女还是儿子,小名都叫喜宝儿,欢喜的喜,宝贝的宝。”

他憧憬的说道。

这才刚查出来有孕,他就把名字取出来了,这效率,沈若兰真是服了他了!

不过,他越是这样,就越证明他有多在意这个孩子,沈若兰的心也很欣慰,“好,就叫喜宝。”她笑道,“这名字喜庆又好听,我喜欢,不过,大名嘛,咱们以后再商量……”

老实说,沈若兰一点儿都没相中淳于明和淳于秀这两个名字,她前世的名字还是不识字的奶奶给取的,那么俗气的一个名字,怎能叫到她的乖宝贝身上呢?

此刻,淳于珟太兴奋了,也没有在名字上多做纠结,犹自兴奋的说着,“我明个得打发人给孩子物色奶娘了,多请几个,择优录选;还有,请几个懂得伺候孕妇的嬷嬷好好照顾你的饮食,你太瘦了,得长胖点孩子才能健康呢……”

一听这话,沈若兰忙说,“我不瘦了,正常十五岁的姑娘不也都像我这个体型吗?难不成你想叫我变成大胖子吗?”

“胖还有什么不好的?摸起来软绵绵,肉乎乎的,比瘦的强多了!”他辩道。

“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不要变成大胖子,我保证会努力的增加营养,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发育环境,但是你别想叫我胡吃海塞的,这样对孩子可一点儿好处都没有!”

为了打消他饲养自己,把自己养肥的念头,沈若兰决定用科学的依据给他讲解一下孩子在母胎里发育的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以防止他为了孩子把自己养胖。

淳于珟听她说得头头是道的,便也相信了,就不再考虑给她增加营养,养肥养胖的念头了!

这天晚上,淳于珟兴奋得几乎一夜未睡,一会儿摸沈若兰的肚子,一会儿又趴在上面听她肚子里面的动静,把沈若兰折腾的后半夜才睡着。

第二天早上,沈若兰还在酣睡中,喜当爹的某人就精神抖擞的出去了……

因为有了孩子,淳于珟现在也算是老婆孩子热炕头了,他自觉得身上的责任更大,需要保护的人更多了,所以,他必须得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坚不可摧,一定要把他们身边潜在的危险彻底消除了……

“主子,皇上已经派了白敬喜过来接任吉州大将军之职,把鲁将军的右将军之职也给撤了。如今白定喜已经带着圣旨出发了。”

书房里,罗城躬身禀报着说。

淳于珟听了,冷笑起来,“呵呵,看来我的好皇兄已经等不及要把我踢出局了,果然是亲兄弟啊,总能想到一起去!”

“主子,咱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淳于珟不紧不慢的吹着茶杯里的茶叶,说,“就让他在来的途中惊马致残吧,做得漂亮点儿,别让人查觉了。我倒是想看看,这人都残疾了,还怎么担任大将军之职?”

罗城笑道,“主子英明,属下这就去办。”他领命退出去了。

淳于珟望着他刚才送过来的迷信,沉吟了片刻,起身出去亲自去督看制造枪支弹药的匠人们工作了。

他跟皇上的矛盾日益的尖锐和白热化,眼看就要一触即发,捅破最后一层纸了,他得随时做好准备,务必做到万无一失……

此时,吉州城某处民宅里。

李巧莲披头散发的抱着孩子,一边哭一边数落着,“沈福存,你这个窝囊废,老婆孩子都让人家堵到你家炕头儿欺负了,你还是个男人吗?”

“呜呜呜……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嫁到你们这家子土匪窝儿来了,从前一起过时欺负我也就算了,现在都分家了,你们还来欺负我们,一家老小还舔着大逼脸赖在我这蹭吃蹭喝不说,还动手打我们,孩子才这么大点儿,你们咋下得去手啊?你们还是人吗?畜生都比你们有人性呢…。”

里屋,沈大娘和沈若梅听着李巧莲的哭诉声,虽然都气得不行,但是谁都没敢吱声,就怕吱声了。

昨天她们几个动手的时候,不知是谁碰到了孩子,把孩子给头朝下摔地上去了,结果把孩子都给摔昏过去了,额头上也被摔起老大个包来,都把她们给吓坏了,也自知理亏,凭李巧莲怎么骂,也都不敢往回骂了。

沈福存板着脸坐在炕沿边儿上,一边听着媳妇哭诉,一边心疼得看着儿子头上的大包,心里对他老娘和妹妹更加不满了。

明知道媳妇这是借着骂他的由头损吝他爹娘和妹子呢,他也没有反驳。

不是他不孝,是他太看不惯爹娘(特别是娘)对沈若梅毫无底线的偏袒和维护了。

按理说,沈若梅这么大的人了,又经历了那么多事儿,原该长进些,懂点儿事儿,可她却恰恰相反,非但没有一丁点儿的长进,反倒变得更加自私和刻薄了。

这段时间住在他家里,她天天就跟个姑奶奶似的,每天啥活儿都不干,不睡到日出三竿绝不起床,起来后还挑吃挑喝的,一点儿都不寻思着帮家人分担点儿家务,给家里干点活儿啥的,就一门心思的想着自己,只要自己好了,管她别人的死活呢。

她的脸被烧伤了,结了疤痕,深深疤根本就治不好的,可她却非吵着闹着要治,老娘惯着她,就拿着金存挣的工钱带着她这走那儿看的,遥哪给她讨丧治疤痕的偏方,这段时间以来,金存的那点儿工钱都被那些江湖庸医骗去了,可她的脸却毫无起色。

沈若梅不说疤痕难治,也不说她被那些江湖游医给骗了,只怪她买的药便宜,说什么便宜没好货,这么便宜的药怎么可能治病呢?

所以,她现在已经开始算计起他的工钱了,这几天,就偷偷摸摸的撺掇老娘跟他哭穷卖惨,想找他要钱!

沈福存看不惯沈若梅很久了,更看不惯娘对她的溺爱和偏袒,就是她沈若梅花金存的工钱他都看不过去呢,想咔赤他家的钱给她治脸,哪是万万不能的。别说他媳妇不答应,就是他媳妇答应,他这个当哥哥的也不会答应的!

在他的心中,沈若梅已经没有任何地位,要不是因为爹娘的关系,他早就把她赶出去由着她自生自灭去了!还能由着她在自己家里打他的老婆孩子?

美死她了呢!

至于借钱,就更不行了,他家的钱都在巧莲的手里呢,昨天沈若梅打了巧莲好几个大嘴巴子,把脸都给扇肿了,头发也被她给薅掉了一绺子,到现在头皮还疼呢,李巧莲虽然也咬掉了沈若梅一块肉,但是相比较起来,还是李巧莲受的伤多,所以,一早起来就开始翻天覆地的作,一边哭一边骂,先骂他窝囊,接着就开始骂沈若梅,啥磕碜骂啥,恨不能杀了她似的,更不可能给她钱花了。

“又骚又贱的下流东西,在外边儿都让野男人玩儿臭了烂了,还舔脸活着呢?但凡有点儿廉耻心的,早一头撞死了,也就你不知道害臊还腆着个大脸活着吧!”

“还想着治脸呢?谁不知道你那点儿心思咋地,不就是想把那张脸治好了接着出去卖骚吗?贱货,一天没有野男人日你你就痒痒的慌,还那我们娘俩出气解筏子,差点儿把我儿子给摔死了,你这个骚浪的贱比,当初在外面咋没让野男人给你祸害死呢……”

沈若梅听到隔壁的骂声,气得都要吐血了,但昨天是她先动手发动了战争,把孩子摔了也是真的。孩子昨晚哭了一夜,还发了高烧,大哥已经不乐意了,还把这笔账算到她的头上了。一早上,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跟他说话他也拉着脸不搭理她,显然是摆脸子给她看呢。

大哥这样的态度,让她自然不敢再跟大嫂俩起争端了。只是听到那屋里阵阵不堪入耳的骂声,她又气的急了暴跳的,恨不能冲出去撕了李巧莲的嘴。

最后,她也是被骂的没办法了,只好红着眼圈儿向爹娘求助,“爹,娘,你们听听啊,李巧莲这都骑到我脖子上拉屎了,你们是我的亲爹娘,你们得给我做主啊……”

因为惧怕大哥,她不敢跟李巧莲打了,只好挑唆着爹娘给她出气。

然而,沈大爷却像麻木了似的,一双老眼空洞的望着烟袋锅子里的烟雾,光顾着抽他的烟袋锅子,根本没听见沈若梅的哭诉。

沈大娘倒是听见了,只是因为她大孙子昨天摔坏了,这会子她心里又害怕又内疚的,光想着咋能哄儿子媳妇别生气,别记恨她这个当娘的,也顾不上沈若梅了。

沈若梅挑唆了一番,见爹和娘却谁都不肯帮她,就倒在炕上呜呜咽咽的哭起来,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

在一呜呜呜的魔音中,沈大爷终于有反应了,他缓缓的抬起头,苍老的脸上似乎更沧桑了。

“别哭了,收拾收拾东西,咱们走吧。”他说道。

“啊?走?去哪儿啊?”沈大娘听到沈大爷突然说要走,一时间有点儿蒙了。

沈大爷说,“趁着天还早,出去找个房子,先安顿下来再说。”

“可是,可是……这着急忙慌的,上哪找相应的房子去呀?”

沈大娘推脱着,她不想搬走,虽然在这儿得受儿媳妇的气,可是好歹一家子在一起,再说,住在这儿也不用花房租的钱,能省下不少钱呢。

沈大爷说,“没有相应的,就先找个不相应的,总之先安顿下来再说。”

“那为啥不等找到相应的再搬呢?这着急忙慌的,找个不相应的房子不是白花钱吗?”沈大娘反驳。

沈大爷磕了磕烟袋锅子,插在了腰上,“白花钱就白花钱吧,这段时间白花的钱还少吗?也不差这一笔了。”

他也看出来了,老婆子、闺女跟儿媳妇也不是省油的灯,住在一起不会有消停日子过的,与其这样打打闹闹的叫左邻右舍笑话,还不如出去清静呢。

可是沈大娘却不想搬,一来是因为她的家庭观念强,不想跟儿子孙子分开,总想着一大家子在一起过才好;再一个就是这段时间她给梅儿治脸,把手头上的钱都花没了,根本没钱租房子。

“老头子,要不再等等,等遇到相应的咱们再搬,行不?”沈大娘还想拖延,虽然知道媳妇儿厌恶他们厌恶的不行,但是这个家里不光有媳妇,还有她在意的大儿子和大孙子呢,她不愿意走。

隔壁的李巧莲听到他们的对话,尖着嗓子喊起来。

“什么合适不合适的?我就不信那个劲儿了,吉州城这么大,就没有合适你们的房子了?想当初我们出来租房子时一天就租到了,你们这都租了好几个月都租不到,咋回事儿啊?别不是想赖在我家白吃白住吧?还打量着谁是傻子咋的?”

沈大爷神色一厉,怒声说,“我们这就走,往后就算你跪下来求我们来住,我们也不会来了。”

沈福存听了,竟起身到里间问他用不用他帮着收拾行李,一点要挽留的意思都没有。

沈大娘见儿子这个态度,心里那个恓惶啊!

老话说:娶了媳妇忘了娘,此言果然不虚,自己十月怀胎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儿子,现在有了媳妇儿,竟真把他们这当爹娘的给忘到后脑勺子后去了,她好伤心啊……

沈若梅见老娘光顾着抹眼泪,大哥还进来帮他们收拾行李了,一下子急了,也顾不上哭了,偷偷的扯了扯她老娘的袖子,低声说,“娘,咱们真的要搬走吗?你不是没钱了吗?走了咱们拿啥租房子啊?”

她记得真亮的,昨儿老娘她他买药时,把身上最后一个铜板都给花光了,这会子他们一家老小出去了,还不得住大街,喝西北风啊!

被她这么一提,沈大娘才想起这茬来,她身上现在一文钱都没有了,无钱寸步难行,这还往哪走啊?

于是便红着脸,支支吾吾的说,“老头子,咱们还不能走,得等金存下月开了工钱再走吧,我手头上的那些钱都叫我给梅儿买药花光了,现在出去也没钱租房啊?”

“那老些钱你都花没了?”

沈大爷难以置信的问道,他记得沈大娘手上存了十来两银子了,这才哪么几天的功夫,怎么可能都花没了呢?

然而,事实是:不光那些钱都花没了,就连沈若梅出嫁时给她老娘那两个银簪子都折变成银子给花没了,那还没够呢!

沈大娘吭吭哧哧的说,“花没了。”

沈大爷气得不是好眼睛的瞪了沈大娘一眼,气呼呼的说,“这个败家的死老娘们,往后咱们家的钱不用你把着了,就你这过日子法,早晚儿得把日子过散了!”

沈大娘自知理亏,被老头子骂了也不敢则声。

这时,沈福存从怀里掏出荷包,从荷包里拿出一块三四钱重的碎银子来,递到了沈大爷的手中,又冲着东边儿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别说出来,怕被李巧莲听到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一看儿子非但不拦着他们,还偷着给钱让他们搬走,不由得一阵失望,心里拔凉拔凉的。

沈大爷也来了脾气,一下子将那粒小碎银子丢换给了沈福存,瓮声瓮气的说,“不用你,没你我们也不能睡大街!”

沈福存也看出爹是生气了,但是他也没办法啊?要是留着爹娘在他家住下去是没问题,金存住在这儿也可以,但是他真心忍受不了沈若梅了,又不能单把沈若梅一个人撵出去,所以也就只好让爹娘跟她一起走了。

大正月的,把爹娘撵出去他心里也有点儿过意不去,也想帮爹娘把家都安顿好,但是现在印刷厂易了主,新东家把家看得很严,根本没有多少油水可捞,这几钱银子还是他赞了好几个月才偷着攒下的私房钱呢!

上了驴脾气的沈大爷亲自动手,飞快的把自己的东西包了起来,收拾好后,就叫沈大娘和沈若梅跟他一起离开这里!

沈大娘和沈若梅原不想走,但是见沈大爷执意要走,沈福存又不挽留,就只好跟着沈大爷走了。

沈福存把他们送到了外面,到底还是把那块碎银子塞给沈大娘了。

其实他本想塞给爹的,因为知道给了娘娘又得花到沈若梅的身上,沈若梅那就是个无底洞,永远都填不满的,这些银子到她那儿就等于是打水漂儿了。

但是,明知道是打水漂他也没办法,因为塞给爹爹不可能要,他又不忍心让爹娘身无分文的离开,所以,也只能这样了!

**

到了外面,三口人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沈大娘一脸愁容的说:“老头子,咱们现在咋办啊?”

沈大爷冷泼泼的说,“还能咋办?回家呗,这吉州不是咱们待的地方儿,咱们还是回咱们的靠山屯儿去,那儿有咱们的房子咱们的地,咱们的老根儿就在那里!”

“不行,不能回去!”没等沈大爷说完了,沈若梅第一个跳出来反对,“我现在都这样了,怎么回去啊?回去了还不得叫大伙儿的唾沫星子把我给淹死,爹,我求求您,不能回去,就是回去也得等我把脸治好了再回,您还是再想想办法吧!”

沈大爷说,“我就是个种地的泥腿子,哪有什么好法子?眼下唯一的法子就是回去,你要是不想回,你就自己留在这里吧,我跟你娘回去。”

沈大娘也不想回去,倒不是因为她贪恋吉州的繁华,也不是舍不得儿子孙子,而是因为跟她闺女一样,没脸回去了!

上回回靠山屯儿的时候,她满屯子的炫耀她闺女嫁到了吉州城首富家里去,现在梅儿被人家给休回来了,还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这要是回去了,还不得叫人家给笑话死啊?她这张老脸也没地方搁呀。

“老头子,要不……你去求求兰丫吧,她现在是湛王心尖尖儿上的人,只要她一句话,咱们家房子银子就啥都有了!”沈大娘期待的说道。

“你还好意思求兰丫?”沈大爷一听沈大娘提起沈若兰,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上回人家兰丫好心好意的拿着东西来咱们家看咱们,你们是咋对待人家的?老的没个老的样,小的个没小的样,愣是把人家的脚给烫坏了,还想去求人家呢,你那脸咋那么大呢?”

沈大娘被他说得下不来台了,红着老脸说,“看你说的,都是一家人,舌头哪有不碰腮帮子的时候?一家人,闹过也就闹过了,难不成还要记仇不成?再说了,当初她在靠山屯儿要成亲时,我可是不计前嫌的回去给她贺喜了,我这当长辈的都放下身段儿不跟她计较了,她一个晚辈还要跟咱们计较不成?”

沈大爷哼了一声,“感情挨烫的不是你,你当然大度了,反正我是没脸去求人家兰丫了,叫我说,咱们还是回去算了。”

“不行,不能回,绝对不能回。”沈若梅坚定的说,“要回你们回,反正我是不回去,就是死也不会回去,除非有一天我的脸治好了,要么就是我发迹了,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回去丢人现眼的!”

沈大爷冷笑说,“不回?行呀?我倒是想问问你,不回去你吃啥喝啥?在哪落脚住宿?”

“这个你别管,我自有办法!”沈若梅很确定的说道。

“你有个屁办法?但凡你有点儿脑子,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的地步。”沈大爷毫不留情的打击道。经历了这么多事儿,他是一点儿都不信这个蠢闺女了,除非她现在就能拿出个好法子来,否则,说出花来沈大爷都不待信她的了。

沈若梅被她爹这么瞧不起,心中十分不忿,气愤的说,“爹,你也不用瞧不起我,等我把房子银子弄来的那天,你就知道我的本事了。”

“就你?还本事?”沈大爷都要笑出来了。

沈若梅咬着嘴唇道,“我咋了,我比谁差了咋地?既然兰丫那死样子的都能把房子银子挣来,我又不比那兰丫差,也一样可以挣到房子银子的,走着瞧吧!”

沈大娘一看他们爷俩顶起来了,怕矛盾升级,急忙调和说,“别站大道上吵吵了,咱们还是先找个地方住下再说吧,我这儿还有三钱银子,你们看是租个房儿还是住客栈呢?”

“既然有三钱银子,就拿着当车费吧,咱们雇一辆带篷的马车,从这回到家连吃带住店在加上车费的话,就差不多够了。”沈大爷听到还有三千银子,立刻想到要拿这笔银子当盘缠回家。

沈若梅立刻道,“不行,得用这笔银子住店,爹,您就给我一次机会吧,我肯定能挣到钱的,想当初兰丫不也是在吉州挣到的钱吗?你给我一次机会,没准儿我能挣的比她还多呢!”

沈大爷可没敢把自己闺女跟沈若兰比,都说人有护短的特性,都觉得自己的孩子比别人的好,但是沈大爷却从来都不觉得沈若梅比沈若兰强,他甚至觉得,要是沈若梅能有沈若兰一半儿好该有多好啊,那他做梦都能笑醒了!

“不行,还是回家比较稳妥,你要是想挣钱的话也行,回家在你二叔家的粉房子干或者在辣白菜作坊干都能挣到,钱还准成呢!”沈德俭已经打定主意要回家了,所以三句话不离老家那些事儿。

沈若梅咬牙道:“我才不要去沈兰丫家做苦工呢,她请的起我吗?再说了,人活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我沈若梅就是穷死饿死,也绝不上他们家去挣钱去!”

沈大娘说,“梅儿啊,你口口声声的要挣钱,你倒是说说,你要咋挣钱啊?要是我跟你爹听了觉着合适,我们也帮你哈!”

“不用你们帮,我自己就行。”沈若梅烦躁的说了一句,说完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哦,那你们帮我订一家差不多的客栈,就算是帮了我的大忙了。”

“你到底要干啥呀?咋还鬼鬼祟祟的不往出说呢?是不是要干啥坏事儿啊?”沈大娘担心的问道。

沈若梅翻了个白眼儿,“娘,你就不能寻思我点儿好吗?干啥我想干点儿正事儿就怀疑我要干坏事儿啊?我就不能干出一番事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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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滴73章 找死

“金存啊,如今家里的情况你也都看到了,我们在你大哥家实在是住不下去了,就打算回靠山屯儿去,今儿过来跟你说一声,回头我们就走,你呢,就先在你大哥家住着,等到月底发工钱了,就拿着钱自己出去找个房子住……”

点心作坊里,沈德宝特意来找小儿子道别来了,刚才跟老婆子和闺女锵锵了半天,她们娘俩到底没犟过他,只好妥协了。

于是,沈德宝就赶过来跟沈金存说一声,打算跟小儿子打完招呼就走。

沈金存听说父母要走,也没有挽留,他也跟他大哥一样,早就看不惯沈若梅了,但是沈若梅又是他亲姐姐,再看不上也没办法,只好忍着,如今爹娘要带她走,他虽然舍不得离开爹娘,但是一想到就可以不用面对沈若梅了,心里也就没啥遗憾的了。

“嗯,那行,爹,你们路上小心点儿,等我以后得空,就回去看你们去!”沈金存爽快的答应,本来还想给爹娘雇辆舒服点儿的车子走,也算尽一尽做儿子的孝心,但是他的工钱都叫娘拿走了,他身上统共就剩下不到一百文钱了,就是想给他们雇车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好作罢了。

“嗯,那我就走了,趁着天还早,先去车行雇车,你自己一个人在这边儿也要注意保重身体,别把自己累着了…。”沈大爷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头儿,叮嘱了几句,依依不舍的离开了。

因为行李多,沈德宝没让老婆子和沈若梅跟他一起过来,就留下她们娘俩在那儿看着行礼了,只他一个人去金存那儿打了个招呼,就去车行里雇车了。

他雇了一辆带棚车子的马车,怕路上冷,还买了点儿碳留着在车上烧。

等坐着车来到老婆子她们等他的地方,却见只剩下老婆子一人,正守着一大堆行礼转圈儿呢。

见只有老婆子一个人,沈大爷从车上跳下来,四下撒么了一下,说,“梅丫头呢?”

沈大娘焦急的说,“去买馒头去了,可是这都去半天了,还没回来呢!”

原来,沈大爷刚走,沈若梅就跟她娘说她饿了,要去买些馒头回来,也好在路上当干粮吃。沈大娘不疑有他,就把那三钱银子拿出来叫她去买,谁知买了这么久还不见她回来,沈大娘正急呢,沈大爷就回来了。

“那就再等等吧!”

沈大爷也没多想,就一边说一边把放在路边的行礼一件件的搬到了车上,末了,让沈大娘上车里继续等,他则出去转悠找沈若梅去了。

一个时辰后

沈若梅还没有回来,沈大爷和沈大娘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儿了!

“完了,那个畜生肯定是不想跟咱们回去,拿着钱跑了!”沈大爷气愤的说道。

“不能啊,她就三钱银子,好干啥的?她哥那儿她又回不去了,她就是想跑能往哪跑啊?”沈大娘的想法跟老头子的不一样,直到现在,她还认为她的梅儿是个好的,“老头子,你说,梅儿不能不是被人给抢了?要不,咱们去报官吧!”

“抢她?”沈大爷没好气的说,“她一没财二没色的,哪个脑袋让驴踢了能抢她?要我说,定是那畜生见我非要回去,她不想走,就拐了咱们那三钱银子跑了!”

“哎呦,那她一个小丫头,能跑哪去啊?”沈大娘跟沈大爷的思想根本就不再同一个频道上,这会儿,沈大爷正在为沈若梅拐走了那三钱银子发怒,沈大娘却惴惴不安的担心其女儿的安危来……

眼看着太阳都要落山了,车夫也不干了,他们也走不成了,最后,老两口只好陪给了车夫一件半信的衣裳,抵了几十文钱,又跟人家点头哈腰的道了歉,车夫才让他们拿回搬到车上的行李。

因为没地方住,荷包里也没钱,老两口儿没办法,只好又灰溜溜的回到沈福存家里去了。

“哎呦,我也没下跪求你们啊,你们咋又回来了呢?”李巧莲看到公公婆婆又大包小裹的回来了,便堵在门口儿阴阳怪气的刺儿起来。

早上沈德宝刚说过往后就是李巧莲跪下来求他回来他都不会回来了,没想到这么快打脸,现在被儿媳妇这么一讽刺,沈德宝顿时臊得老脸通红,表情很不自然的说,“梅丫头跑了,等我们找着她就走!”

“啥,跑了,跑哪去了?”沈福存从里间走出来,怀里还抱着孩子,听到爹的话,急忙问了一句。

“我们也不知道哇,就是拿着那三钱银子说是出去买吃的,结果就不见了……”沈大娘哭唧唧的说道。

到了这份儿上,她还是不能确定女儿到底是拿着银子跑了还是被人家给拐走了,此刻,她的心里真是又纠结又煎熬的,都要把她给愁死了……

沈大娘不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女儿,这会儿已经吃饱喝足,正在客栈里呼呼大睡。

昨晚大哥家的小崽子嚎了一宿,她都没有睡觉,这会子正好把觉给补回来。

这一觉,从下午一直睡到晚上,又从晚上睡到四更时分,直到听到外头打更的梆子声,她才懒洋洋的坐起来。

“嗯,睡得好饱,这下子,她也不困不倦的缓过乏儿来了,终于可以办正事儿了!”

梳头洗脸,吃过早饭,沈若梅带着一块面纱出门去了,她一径来到湛王府的大门前,在王府的大门前徘徊着,她来这儿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进府去见沈若兰,用沈若兰年前曾经在乡下差点儿跟别的男人成亲,后来成了望门寡的的事儿威胁她,好管她要一大笔钱,这样的话,她就能利用那笔钱治好她的脸,顺便儿再过上锦衣玉食,金奴银婢的生活了。

她都想好了,要是沈若兰敢不给她钱,她就到王爷那儿告她去,不光把她做过望门寡的事儿跟告发出来,还要把她曾经跟张二勇那个泥腿子订过婚的事儿也一并周巴出来,到时候,王爷肯定会厌弃她的,到时候看她怎么办?

当然,要是换做她是沈若兰,就肯定会就犯的,凭她是谁,但凡有点儿脑子的,就不会为了几两银子为自己的前程犯险!

为了那老些银子,也是为了能有钱治好自己的脸,沈若兰忍受着寒冬的苦寒,在王府的大门前哆哆嗦嗦的等待着。

其实,她完全可以去跟侍卫说明情况,让侍卫这就去给她通传,好让她尽快见到沈若兰。

但是,她没有这么做!

沈若梅情愿呆在外面儿挨冻,也不愿冒冒失失的闯进王府去见沈若兰,她要等着王爷离开再进去。不然万一王爷跟死兰丫在一块儿,再看到她受伤的脸,那他肯定会厌弃她的,她可不想这样。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等他离开王府,确定他不在了,自己再进去找比较安全。

在她的脸治好之前,她尽量不去见湛王,等她的脸治好了再见也不迟,到时候,一掀起自己的面纱,露出一张让他惊艳的脸,想想都酸爽!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她在王府的门口儿足足等了一天,从早上太阳还没出来就开始等,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王爷从这儿出去,看来,定是一整天都呆在府里面了!

想想死兰丫现在也在府里呢,他可能呆在府里跟死兰丫做的那事儿,沈若梅就忍不住的心里阵阵泛酸,时至今日,她已然觉得自己是凤命,是沈若兰抢了她的命格儿,抢了她的男人,才害得自己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所以,她变成这副样子一点儿都不怪她,也不怪害她的那些男人们,要怪就都怪沈若兰……

天彻底黑透了,沈若梅一看都这时候了,湛王也不可能出去了,才哆哆嗦嗦的回了自己的客栈!

一天下来,差点儿把她给冻死了,虽然已经快三月了,但北方的天气依旧是苦寒无比,在外面待一个时辰就能把人打透了,何况她一气带了好几个时辰?

这一天,怕上厕所,所以忍着又没喝水又没吃饭的,真真是遭死个罪了,但愿明天能运气好些,别再让她遭这份儿罪了。

然而,老天爷像是故意跟她作对似的,一连十多天,她天天还没等亮天就去湛王府那儿等着,必得天黑透了才回去,可一连等了十多天,也没见到王爷出去。

在娘那儿骗的三钱银子早就花光了,又把身上仅有的两件首饰也给当了,要是再等下去,她很快就要没钱吃饭没钱住店了,沈若梅的心慌了,终于忍不住去王府的守门儿侍卫那儿打探。

这些天来,她天天在王府的门前晃荡,守门侍卫早就觉得她可疑了,只是见她的身手也不像有武功的样子,人也不是很灵利,就没有找她,没成想她自己到找上门儿来了,于是,毫不客气的把她拘了起来,要拿她当细作审问。

沈若梅一看不好,也顾不上会不会被王爷看到脸脸,赶紧交代了自己的身份,并一再表明是来看望堂妹的,但是怕王爷在家冲撞了王爷,所以不敢擅闯,就想等着王爷出门了再来拜见。

守门侍卫见她说得言之凿凿的,不像撒谎的样子,怕误伤到王爷的亲眷,就把这事儿报到了里面,向沈姑娘求证沈若梅说得是否属实。

外头报进来时,淳于珟刚好不在,沈若兰正在浴桶里泡澡,穆氏正坐在外间的熏笼上跟菊儿做针线。

听到来报,穆氏奇怪的说,“莫非是沈若梅来了?她来做什么呢?”

虽然她打心眼儿里不喜欢这个侄女儿,但是既然人家都到门口儿求见了,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大伯子的份儿上,她也不好把沈若梅赶出去,只好拔冗见上一见。

于是,在穆氏的一声令下,沈若梅被带到了王府的后院儿。

这是沈若梅第一次进王府(也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进王府了),她跟在一个婢女的后面,一边走一边痴痴的看着,王府很大,很华美富丽,厅殿楼阁,峥嵘轩峻,花园里林木山石,曲廊蜿蜒,穿过后花园,又曲曲折折的走了许久,终于来到了沈若兰居住的素芳园。

素芳园修得非常精致,四间正房,朱窗碧瓦,宽敞气派,院子里假山奇石、珍稀花木、回廊婉转,不一而足,沈若梅看到沈若兰居然住在这里,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在她的意识里,这些本应该都是她的,但是现在,都叫沈若兰这个贱人给抢走了!

及至到了屋里,看到屋里锦纱笼罩,金彩珠光,屋里烧着银霜碳,烧得暖融融的,跟春天似的,二婶儿和沈若菊穿着家常的棉布衣裳,正坐在那儿做针线呢!

见此情景,沈若梅更嫉妒了,嫉火中烧,都快要把她的理智给烧没了。

“你是……梅儿?”看到一个蒙着面纱,身形消瘦的女子进来了,穆氏迟疑了一下,试探着问了一声。

此时,沈若梅的脸上只露出一双发红的眼睛,这些天来因为常常忍饥挨冻,身子也瘦弱的不行,整个人都憔悴不堪的,跟从前面那个明媚艳丽的沈若梅派若两人,穆氏都有点儿不敢认她了!

“没错,是我。”沈若梅翁声翁气的应了一声,连句二婶儿都没叫。

慕氏一向宽和,并没有在意她的无礼,只盯着她脸上的面纱,疑惑的说,“梅儿,你怎么来了?好好的蒙个面纱做什么,对了,你不是嫁人了吗?又怎么会在这儿呢?你爹娘呢?怎么就你一个人来了呢?”

沈若梅听闻二婶儿说起她嫁人的事儿,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没有回到她别的问题,只说,“我是来找兰丫的。”

菊儿很礼貌的起身向沈若梅问了好,还笑盈盈的问她说,“梅姐姐,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呢?”

小姑娘善意的笑容,看在沈若梅的眼里,就是一种炫耀和嘲弄,炫耀他们现在优越的生活,嘲弄自己现在的落魄。沈若梅咬了咬牙,没理会菊儿的问题还白了她一眼,冷冰冰的对慕氏说,“我爹娘有事儿没来,是我自己来的,我要找兰丫。”

“谁找我呀?”沈若兰泡完澡,刚从净房出来,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道女人的声音,说是要找她的,听声音很像沈若梅的动静,她心中疑惑,就赶紧出来了。

因为沈若兰现在身怀有孕,淳于珟对她格外小心,特意吩咐过素素和茵茵,每次沈若兰洗完澡,都必须掺扶她进屋,所以,当沈若兰出现在沈若梅的面前时,就是一身雪白浴袍,一头乌黑的秀发随意的披散着垂在身后,两个婢女小心翼翼的扶着她,像每走一步都万分小心似的。

看到她竟然享受着这样优渥的生活,而这一切本来都应该是她的,她现在落魄的都快要讨饭了,她却过得这么好,沈若梅嫉妒的都要变形了,再也压抑不住心底的嫉火和怒气,于是窥着沈若兰,阴阳怪气的说,“嗬!好大的排场啊,不知道的见你这么大的排场,定不会以为你只是个王府的贱妾,而会以为你是个王妃或夫人呢!”

沈若兰乍一进来时,都没认出那是沈若梅来,这才几个月不见,沈若梅就瘦得脱形了,而且脸上还蒙着个面纱,头发也又枯又黄的,身上穿的也破破烂烂,乍一看跟个叫花子似的。

本来看她挺可怜的,但是听到她那些膈应人的话,沈若兰立刻撂下脸来,“我可不像你,当贱妾都当上瘾了,当一回还不够又赶着去当第二回,怎么?这又是叫人家给休回来了?咋还这么狼狈呢?你不是嫁到吉州首富家去了吗?难不成吉州首富破产了?”

沈若兰一边讥讽着,一边拖鞋上了熏笼,跟娘和菊儿坐在了一起。

沈若梅听到沈若兰的嘲讽,气得满脸通红,刚要发作,忽然一眼看到她赤着的两只脚丫儿,那两只脚丫都白皙细嫩,光洁如玉,根本就没有烫坏的伤疤。

沈若梅一件,不觉为之一振,也忘了沈若兰对她的讽刺和贬低了,急切的说,“你的脚?你的脚怎么没有疤呢?”

“关你屁事儿啊?”沈若兰没好气的说,“你来干什么来来?怎么来了?谁把你放进来的?”

慕氏看女儿生气了,急忙说,“你在里面洗澡,不方便打搅,是我叫人放她进来的。”

沈若梅盯着她那只脚看了一会儿,竭力平静的说,“我找你有事,想跟你单独说。”

沈若兰冷笑一声,接过茵茵递过来的毛巾,一边儿绞着头发,一边冷嗤说,“我可没兴趣跟你单独谈,有什么话你爱说就说,不说就滚。”

沈若梅听她屡屡出言不逊,终于忍无可忍了“沈兰丫,你最好别太狂了!”

沈若兰满不在乎的说,“我就是狂了,怎么样啊?不喜欢听你滚啊,谁又没请你来,是你自己舔着脸送上来的吧。”

“好,是你叫我说的,待会儿你可别后悔。”沈若梅看了茵茵和素素一眼,抿着嘴说,“我没钱了,想跟你借几千两银子钱花,希望你识相点儿,别惹我不痛快!”

“噗——”

听到她的话,沈若兰忍不住一下子笑出声了,像看傻子似的看着沈若梅,说,“你脑袋有坑吧,上我这来借钱?你觉得你跟我好到那个程度了吗?还有,我还真就不想让你痛快了,你能把我怎么样呢?”

沈落梅扬起下巴,带着几分倨傲的神色,说,“兰丫,你一定还记得我爹娘年前回靠山屯儿那一趟吧?”

沈若兰挑了挑眉,“记得,怎么了?”

沈若梅诡异的一笑,说,“那么,难道你忘了他俩去干啥去了?”

说话间,沈若兰已经绞完头发,把湿毛巾递给了茵茵,让她拿下去,又打发素素去给自己倒茶。

这一系列的动作看在沈若梅的眼里,就是沈若兰心虚了,想找借口把丫头给打发下去,因此,她的心里更有底了,压低了声音对沈若兰道,“去年元旦时,你回到乡下打算嫁人,结果一不小心成了望门寡,这事儿王爷还不知道吧;还有,你之前曾跟张二勇订过婚这事儿,王爷也不知道吧?你猜,要是有人把这些事儿都告诉了王爷,你还能有这样的好日子过吗?”

听到她竟然拿这事儿来威胁自己,沈若兰忍不住都要翻白眼儿来,说,“沈若梅,你想讹我也找点儿大事儿啊?就你说出这俩事儿,也太不够分量了吧?瞧你那副稳操胜券的样子,我还以为你知道了我跟我那个未婚夫未婚先孕的事儿呢!真是少见多怪!”

“啥?啥……你……你……”

沈若梅一见沈若兰大刺刺的把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儿说了出来,惊得一下子张大了嘴吧,也不晓得她说的是真是假,只瞪着眼睛惊愕的看着她,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点啥好了。

“兰丫?你……真怀孕了?没骗我?”她有点儿结巴的问道。

沈若兰不屑的说,“我骗你干啥?你有啥值得我骗的?”

这时,素素把茶端了上来,沈若兰接过茶杯,不紧不慢的喝起来。

茶只有一盏,并没有带沈若梅的,显然是没把沈若梅当成一回事儿,不过,沈若梅也顾不上挑这个了,还不明就里的说,“那你为啥告诉我这些,你不怕我拿这事儿威胁你吗?”

沈若兰莞尔一笑,自信的说,“当然不怕,王爷现在已经被我迷住了,只信我的话,你的话王爷根本就不会听,所以我劝你还是省点儿力气吧,不然惹怒了王爷可不是玩儿的。”

沈若梅一听这话,不禁握紧了拳头,说,“你在威胁我吗?”

“你这么理解的话也可以!”

“这么说来,你不打算给我钱了?”

“聪明。”沈若兰笑了,“认识你十多年,你总算聪明一回了!”

“好,好,算你狠。”

沈若梅要钱不成反被她羞辱,只气得满脸通红,头发都要竖起来了,她恨恨的说,“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告诉王爷去,看你怕不怕?”

“去吧去吧,慢走不送!”沈若兰一手端着杯子,一手挥了挥,像赶一只苍蝇似的,根本没把沈若梅放在眼里半分。

沈若梅差点儿被她的轻视和傲慢气炸了,气极反笑道,“沈兰丫,你就狂吧,你给我等着,有你哭那天儿……”

说完,气冲冲的走了!

人一走,菊儿就生气的说,“这个人怎么这样啊?一点儿礼貌都没有,真不知大爷和大娘是怎么教育她的!”

娘也摇着头说,“哎,这孩子,现在咋变成这样了?小时候活泼伶俐的,可招人稀罕了,没成想长大后竟变成了这副样子,真是叫人惋惜啊……”

**

沈若梅气冲冲的走了出来,心里恨极了,既恨沈若兰的嚣张无礼,又恨她能得到湛王的宠幸,恨得她牙根儿都直了,正琢磨着怎么才能让沈若兰失了宠,怎么才能把她打回原型去,忽然一个高大冷漠的男人拦住了她。

“你是谁?你要干啥?”沈若梅看到突然出现在面前的男人,心里吓了一跳。

那男人面无表情的说,“王爷传你,跟我来吧!”

王爷!

听到这两个字,沈若梅一下子激动起来,一颗心砰砰砰的跳着,像小鹿乱撞似的,又像个怀春的少女一般,羞得抬不起眼!

他要见她了,他们单独相见,这太让她激动和兴奋了。

其实,他本来就是她的,只是被兰丫给抢去了而已,她相信早晚有一天,她还会把属于自己的东西给抢回来的,因为那个凤命的命格本来就是她的,从小到大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说的,她也对此深信不疑。

所以,对于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她志在必得!

她兴奋的跟在那个男人的后面,走进了隔壁的听雨轩里,听雨轩里雕梁画栋,轩昂壮丽,正中的琉璃七彩大屏风前,是紫檀的客座,上面设有墨狐皮的垫子,香几上燃着博古山铜炉,里面烧着龙涎香饼儿,两旁的书桌,摆了些古玩、古琴和玉雕的棋子棋盘,件件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沈若梅看到这些好东西,心里更加激动,对那位王爷也更加倾慕不已,只觉得这样的男人才算是男人,既有钱,有优势,这辈子能跟这样的男人过一天,也没白为一回人哩!

英战带着她走进了书房里,对着那个坐在书案后看书的男人拱手道:“主子,她来了。”

沈若梅扭扭捏捏的抬起头,飞快的瞥了淳于珟一眼,见他正穿着一件灰鼠皮色的棉袍子,袍子的领口和袖口都镶着毛边儿,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贵重东西。

他半低着头,正在看一卷书,大约是看得太入迷,随侍叫他他都没听见,还只管低着头,沉浸在那本书里。

不过,他这样低头看书的样子可真好看,饱满的额头,高挺的鼻梁,还有垂下的眸子上刷下来的长长的睫毛,跟两把小扇子似的,微微的扑闪一下,就把沈若梅迷得要死!

英战叫了一声后,见主子不应,就自动的站到了一边儿去,等着主子自己处理了。

沈若梅痴痴的看了淳于珟,越看越喜欢,恨不能让时间静止了,她好能永远的站在他的面前,看他一辈子!

偏偏这时,刚才在沈若兰屋里伺候的一个丫头走进来,手里还端着一个托盘,盘子里放着一个小小砂锅,砂锅里还冒着热气。

“主子,这是沈姑娘今天跟穆夫人菊小姐一起吃的小混沌,沈姑娘觉得好吃,就叫给主子也送过来些尝尝。”

湛王听了,放下手中的书,微微一笑,“难为她还想着爷,有心了。”

于是,那丫头就把手中的托盘放下,从托盘里把小小的砂锅端出来,放在了湛王的前面。

淳于珟揭开砂锅的盖子,不经意的看了沈若梅,道:“就是你今天来找兰儿了?”

沈若梅见他主动跟自己说话,顿时娇羞的低下头,扯着自己的衣角,用那种细如蚊蝇的调调,扭扭捏捏的说:“是~”

守在门口儿的英战顿时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艾玛呀,这都啥动静啊,好渗人啊!

还好主子的定力强,没有被她的动静给恶心死,还淡定如斯的问,“找她做什么?”

他一边问着,一边拿起一把亮晶晶的银勺子,开始慢条斯理的吃那锅里的小混沌。

沈若梅犹豫了一下,还是鼓足了勇气,细声细气的说,“我其实是来找王爷的,有些事儿我想告诉给王爷,免得将来事发时连累到我们一家子!”

“呵,什么事这么严重?”淳于珟慵懒的问。

沈若梅道,“事关于民女的堂妹沈若兰欺骗王爷的事儿,民女听说欺君之罪要诛九族的,如今我堂妹就犯下了欺君大罪,我特来禀告王爷真想,免得王爷被她欺骗,在迁怒于我们!”

“她犯了什么欺君之罪?说来听听吧!”淳于珟一边说着,一边低头喝着混沌汤。

因为低着头,沈若梅没有看到他眸中的冷意和杀气,见他肯让自己说,还道是机会来了,便把沈若兰从前跟张二勇定亲,后又差点儿成亲,最后变成望门寡的事儿都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她本以为,只要她把沈若兰从前做的那些事儿给抖出来,湛王就一定不会在喜欢她了,说不定还会因此而降罪于她,从此把她打入到冷宫呢。

然而,让她感到意外的是,湛王在听完她的叙述后,并没有感到生气,甚至连波动的情绪都没有。

“就这些?”他问。

沈若梅想了想,说,“她还说她跟那个山上的未婚夫通奸,已经有了孩子,但是不知道是真是假,就算是真的,您也不一定会相信,因为我堂妹说她已经把您给迷住了,您谁的话都不信,就只信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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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章 生不如死

“英战,送她出去!”淳于珟面无表情的吩咐了一声。

沈若梅正说得起劲儿,见王爷忽然要送她出去,十分不舍。不过她也知道,她的脸伤未愈,就是留下来也不会怎样,万一被他看见自己的伤疤反倒不美,还不如等她治好了伤再来找他也不迟。

于是,依依不舍的看了淳于珟一眼,就跟着英战出去了。

到了外面,沈若梅得意的看了隔壁的素芳园一眼,解恨的默念,‘沈若兰,你个小贱蹄子,等着瞧吧,你的好日子到头儿了!’

英战见她阴狠的看着隔壁,不觉在心中冷笑一声,这蠢货,蠢到这个地步也真是没谁了,竟敢跑到王爷跟前儿诽谤王爷心尖尖儿上的人,这下子她算是撞刀刃儿上了,只怕有生之年都得在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中度过了......

“快点儿!”他冷声低斥!

“哎,是!”

面对王爷的近侍,沈若梅还很是巴结,人家呼喝她她也不敢生气,还陪着笑配合人家小跑起来。

不过,沈若梅这么傲的性子,可不是真的想巴结这个近侍,此时她的脸上虽然陪着笑,但是心中骂开了:‘哼,一个伺候人的下人而已,有啥了不起的?竟敢对我呼三喝四的,等着瞧吧,等我治好了脸得到了王爷的宠幸,一定狠狠的收拾你这个狗东西!’

两人一起穿过一条夹道,走到了一个偏僻的去处,沈若梅看着这陌生的景致,觉察出不对劲儿来,“呃,这位官爷,我记得我进来时走的不是这条路。”

英战懒得跟她磨叽,也不出声,只管哇往前走,沈若梅见人家不爱搭理她,不敢再废话,一溜烟的小跑着跟了上去。

然,越走越偏僻!

渐渐的,竞走到了一个荒废的院落里,沈若梅看着破破烂烂的小院儿,都不敢相信这是王府里的房子。她环顾了一下四周,忍不住问道:“官爷,咱们咋还上这儿来了?”

英战冷笑一声,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说,“自然是来料理你!”

说完,掌刀豁然劈下,正劈在沈若梅的颈子上,沈若梅来不及惊叫,更来不及逃跑,两眼一翻,就直挺挺的向后倒去!

听雨轩里

淳于珟吃完小馄饨,罗城上来收拾,忍不住嘴欠道:“主子,那么个寒碜东西,交由属下们料理就好,何须您亲自见她,当真是污了您的眼睛和耳朵了!”

淳于珟那这雪白的帕子擦着嘴,不紧不慢道:“其实,爷并没有想亲手料理她,本打算像上回一样找个人替爷料理她出气,毕竟兰儿重亲情,要是我杀了或废了那个腌臜东西,往后她跟她大爷和堂哥们就得有隔阂了,爷不愿她不痛快,本想看看那个腌臜东西到底有多恶心就打发出去让别人料理,结果她太过恶毒,爷一个没忍住,就自己料理了!”

罗城道,“这也是她自己找死,沈姑娘那般帮衬他们家,使她家有了今天的好日子,可她非但不知道感激,还恩将仇报,这种人,当真死有余辜!”

“死?爷怎么会让她死了?死了岂不是太便宜她了?”

淳于珟勾起唇角,唇边漾起一抹阴狠魅惑的笑意,“她既然想叫兰儿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那爷就让她先尝尝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滋味儿,也好叫她知道知道害人不成反害己是什么意思!”

*****

沈若梅是疼醒的,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冷冰冰的破庙里,四肢百骸都钻心的疼,疼得像被人抽筋扒皮、剜肉剔骨了似的。

她忍不住扯着脖子嚎叫起来,杀猪似的。

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跑进来,一脸的欣喜,“媳妇,你醒啦?”

沈若梅看到那个脏兮兮的男人,脸黑的跟锅底似的,说话时还露出一口大黄牙,身上的味道更是刺鼻!

“你滚开?谁是你媳妇?”

沈若梅大叫着,就想伸手去推那个凑到自己跟前儿的男人,结果刚一抬胳膊,手臂处就传来一阵剔骨般的剧痛,而胳膊也根本就抬不起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她吓懵了,赶紧扭着脖子去看那只胳膊,却发现那只胳膊正被胡乱的绑在一根棍子上,手肘裸露在外面,已经肿的跟小腿一般粗细了!

这是咋了啊?她怎么会在这里,她的胳膊是怎么了?

沈若梅又痛又怕,想坐起来看个究竟。

然而,刚想用另一只胳膊撑着坐起身,却发现另一只胳膊也被这样绑着呢,手肘处也肿的跟小腿似的。

不光是胳膊这样,连两条腿都是这样的!

沈若梅崩溃了,尖着嗓子大叫一声,又昏死过去!

那个乞丐就蹲在她的身边儿,眼巴巴的看着她,见她昏过去了,急忙抱起她往火堆跟前凑了凑,就怕她给冻着了!

这可是她媳妇,他活了四十多岁好容易捡到的媳妇,虽然脸给回了,四肢也被打断了,但好歹是个女人,还是年轻的女人,只要她那个地方能使,能天天让他日,就算她四肢都废了也没关系,废了正好,省得别人惦记她把她给拐跑了,这样就没人能惦记她了,她就是他自己的了。

而且,她现在这个样子要饭时大家看着可怜,说不定还能多给点儿呢!

这样想着,乞丐那张皱巴巴的鞋拔子脸上浮出了幸福的笑容,他起身走到火堆旁,从上面架着的破瓦罐儿里,小心翼翼的倒出一碗杂米粥,媳妇儿醒了,他这就把粥凉上,待会儿喂给媳妇喝,她一定会乐意喝的!

再次醒来时,天已经黑透了,沈若梅睁开眼,眼前依旧是那座破庙,只是庙里多出了好几个乞丐,男女老少都有,这些人都衣衫褴褛的,埋了巴汰的,有的在睡觉,有的在火堆旁对着火光抓虱子,还有的在嘀嘀咕咕的说话唠嗑。

沈若梅看到这幅场景,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她尖着嗓子喊道:“这是怎么回事儿啊?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哎呦,你醒啦?”

看到她醒过来,一个守在火堆旁抓虱子的叫花子笑嘻嘻的向她问了一句,这个人没有双腿,也不知是天生的还是后天被人砍掉的,他披头散发,埋汰的像个粪堆似的,沈若梅一看见他,就恶心的想要吐!

“刘赖子,你媳妇醒了!”那个没腿的叫花子喊了一声,连着两声喊叫,把睡在墙角的几个叫花子给吵醒了,有人不满的嘀咕起来,还有人翻了个身继续睡。

刘赖子,也就是管沈若梅叫媳妇的那个叫花子提着裤子跑进来,一进来就埋怨说,“喊啥呀?我这泡尿还没拉完呢!”

“你媳妇醒了!”没腿的叫花子道。

刘赖子一听,急忙看过去,见沈若梅正直挺挺的躺在那里,惊恐地看着这里的一切呢。

“嘿嘿,媳妇,你总算醒了,着都睡了好几天了,饿不饿啊?我给你熬粥吃啊?”早上那碗粥本来是给沈若梅留的,但是她迟迟不醒,就叫他自己给吃了,这会子见沈若梅醒来,便惦记着要给她弄吃的。

沈若梅叫道,“滚开,你这个死叫花子,谁是你媳妇?再乱叫当心我爹娘把你告到官府去,叫你下大牢吃官司!”

刘赖子显然是个老油条了,面对人民的威胁一点儿都不怕,他呲着大黄牙笑道,“你都跟我睡好几回了,说不定肚子里都有我的种了呢,还说不是我媳妇?”

“你放屁,谁跟你睡了?”沈若梅尖声喊道。

“咋没睡呢,就你昏过去的时候,咱俩至少在一块堆儿睡了十回,不信你问问他们?”刘赖子言之凿凿的说道。

“对呀对呀,是睡了十来回了,我都亲眼看到的!”没腿的花子证实道。

“嘿嘿,我还偷摸的睡过一回呢!”墙角里一个被吵醒的独眼儿秃子奸笑了一声,好像捡着了便宜很得意似的。

“啥?你个死秃子吗,敢偷着睡我媳妇?看我不揍死你!”刘赖子听到独眼秃子说他偷睡了沈若梅,顿时急眼了,急赤白脸的就要去揍那个独眼秃子。

没腿的花子一看,急忙劝和说:“赖子,干啥呢,别只为这点小事儿跟兄弟急眼,大伙多是多年的兄弟了,别为个女人伤了兄弟间的和气。”

“就是,一个瘫女人而已,有啥了不起的。再说,也不光我一个人睡的,半截子也睡了呢!”独眼秃子指了指没腿的花子,出卖起朋友来毫无压力。

“啥?半截子,你也睡我媳妇了?”刘赖子吼道。

被称为半截子的花子不好意思的抹了把脸,对刘赖子说,“兄弟呀,别生气哈,你要是不乐意的话,往后我们不睡她了,都留给你一个人睡总行了吧......”

可能说刘赖子平日里跟半截子关系挺好的,这会子听闻半截子也睡了沈若梅,竟没有要收拾他的意思,只是很气愤的说,“我说你个半截子,连腿都没有,咋还起这份儿心思呢?”

半截子涎着脸,笑嘻嘻的说,“还不是看你见天没够儿的整,又摸又干的,我们看着眼馋啊,都是人,都长了那条惹祸的家伙事儿,既然有机会,就板不住想整一回过过瘾嘛!”

“嗬——呸——”

刘赖子对着半截子的脸上吐了口浓痰,骂道,“你个死半截子,倒是会钻空子,我跟你说,她可是我捡回来,是我媳妇,你们不能碰她!”

“行行行,我们不碰了,保证不碰了,但是你往后睡她的时候背着我们点儿,你说你这边儿把裤子一脱就开干,我们在一边儿瞅着能受了吗?”半截子嬉皮笑脸的说道。

“就是呀,要是实在没地方避开我们,你就把她那家伙事儿捂上,别让我们看着了,不然谁受得了啊?”秃子在一边抱怨。

此刻,沈若梅都要疯了,她已然听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了。

在自己昏迷过去的几天里,被这些叫花子给轮了......

“啊————啊————”

沈若梅崩溃的大叫起来,恨不能一头撞死。

然而,此刻对她来说,一头撞死都是一件奢侈的事儿,因为她根本就起不来,甚至连爬都不行。她的双臂和双腿都被人打断了,根本就动不了了,只能像个死人似的躺在那里,任人胡作非为。

此刻,她也终于感受到了下面那冰冰凉和黏糊糊的感觉,还伴随着一阵阵的痛意,只是,这痛意并不强烈,被四肢断骨的痛意给盖过去罢了。

被沈若梅这么一喊,庙里睡着的几个都醒了,大家纷纷指责沈若梅不该把他们吵醒,还有人叫刘赖子管管他的媳妇儿。

刘赖子看到沈若梅已经崩溃,急忙蹲在她身边儿哄她,他伸着黑乎乎臭烘烘的爪子,一下一下的抚摸着沈若梅的脑袋,像是要安抚她的情绪似的。

然而,他一碰到自己,沈若梅就像躲避瘟疫似的拼命躲闪着,“滚开,你这个死叫花子,恶心死人了,别来恶心我,滚——”

刘赖子本来好心好意的想哄她,不叫她伤心,但是听到沈若梅肆无忌惮的侮辱和痛骂,也来了火气,霍地一下站起来,说,“你就作吧,往死里作,嫌弃我不是吗,那好,我不管你了,你爱咋地咋地吧!”

说完,气冲冲的出去接着拉他的屎去了。

半截子一看刘赖子走了,笑嘻嘻的对沈若梅说,“您别怕,他不管你了还有我呢,只要有我半截子在,就保证饿不死你!”

沈若梅倒是希望自己就这么死了,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的好呢,可惜她动不了,想自杀都是一见奢侈的事儿了,她躺在地上望着破庙的天棚,直着脖子哭嚎着,知道哭得声嘶力竭,在没有一点儿力气,才疲惫的昏死过去......

终于消停了!

刘赖子听到她不再做了,就猴急的回到她身边儿,脱下她的裤子,也不管多少人儿在身边儿呢,就肆无忌惮的弄起来!

这样的事儿他这些天没少干,大伙都已经司空见惯了。不是他不注重隐私,也不是他有暴露的怪癖。其实他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痛痛快快的干,但是没办法,就这一间破庙,大伙儿都要在里面栖身,谁也不可能为了给他创造‘干活儿’的条件躲到外面去吧,所以就只好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干了。

秃子见他又干上了,眼馋的蹲在一边儿看,边看边抱怨说,“刚说完不让你当着大伙儿的面干,你非得不听,回头把大伙儿看得刺刺挠挠的,整她一下你又不依,你说你这些天白天都在庙里呆着守着她,就等我们白天都出去的时候再干不行吗?干啥非得这个时候干眼馋我们呢?”

刘赖子光顾着扑哧扑哧的干活儿去了,哪还顾得上跟他搭腔。半截子在一边儿替他回答说,“你以为他白天不干啊?白天咱们不再的时候他更没完没了呢,赖子都憋了四十多年了,身子里的火儿太旺了,光白天干不行,晚上也得干,不累到疲软绝不会老实的!”

“啧啧.....”秃子看着刘赖子顽的快活,忍不住想伸手去摸他们的斗笋之处,被刘赖子啪的一下打到了一边,“滚你娘的蛋,她是我媳妇,不行你们碰!”

“行行行,你媳妇你媳妇,我不碰我光看行吧!”秃子收回手,又往前凑了凑,蹲在一边儿认真的看起来......

*****

轰隆——

随着一声巨响,湛王府一座荒废的杂物房瞬间七零八落,淳于珟怔怔的看着被炸药炸塌了的房子,半晌才故作镇定的说,“兰儿,这炸药......你们那个世界的人打仗都是用这玩意儿吗?”

沈若兰嫣然一笑,“不,对我们那里的人来说,炸药的杀伤力实在是太小了,是一种过了时的武器,我们现代的人打仗,用的都是更高端、杀伤力更强的he武器、无人战斗ji和kong母舰等.....”

“你说的那些东西会比这炸药的杀伤力还大?”淳于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沈若兰颔首,“是的,he武器、无人战斗ji和kong母舰等都是最尖端的武器,能在千里之外杀人于无形,而且杀伤力之大,是你根本无法想象的。”

淳于珟叹道,“我还以为这炸药就是世间最厉害的武器了呢,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

沈若兰笑道,“千年之后的东西,就算你不知道也属正常,你要是知道了那才叫见了鬼了呢!”

话说完,忽然想起自己不就是变成孤魂野鬼才穿到这里的吗?遂又笑道,“不对,你是见了鬼了,还是一个来自于异世的鬼,不然也不会知道手枪炸药和手雷了!”

淳于珟笑着说,“如此说来,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儿就是遇到这个‘鬼’了,改日还要请这位‘鬼’姑娘给我讲讲你们那个世界的事儿,特别是你说的那些个能在千里之外杀人于无形的武器,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这个没问题,只要你想听,我随时都可以给你讲,不过你要先答应我一件事儿才行。”沈若兰适时地提出条件。

淳于珟一听,心中立刻警铃大作,他拧着眉头,说,“什么事儿?”

沈若兰认真的说,“你该知道什么事,就是跟你一起进京喽!”

进京这个话题,是这几天他俩一直争执不休的话题。再有一个月就到清明了,皇上每年的清明都会去京城郊外的皇陵去祭祖,年年如此,今年淳于珟打算趁着皇上去皇陵祭祖的时候找机会行刺,因为只有他死了,他和兰儿才能过上消停安稳的日子。

这个计划,他早就跟沈若兰说了,沈若兰也同意。

他俩都觉得,让皇上这样死,总比他们大张旗鼓的举旗造反,劳民伤财的攻打城池省事的多,也可减少士兵的伤亡,减轻百姓负担。

只是,京城毕竟是皇上的地盘儿,就算他有厉害的武器,但有句老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皇上不是蛇,人家是一国之君,真龙天子,他要在人家的地盘儿上刺杀人家,还真不大容易呢,搞不好就会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杀成人家反被人家杀死呢!

所以,沈若兰就想跟他一起去,虽然她不会什么盖世武功、也没有行刺的经验,但至少她可以帮他们存点儿粮食、兵器、药品和一些常用的东西,必要时,她还可以帮他下一阵砖头雨或者乱箭雨啥的,起码也能帮帮他不是?

然而,淳于珟却不同意让她去,怕伤到她,也怕伤到他们的孩子,他一再的向她保证,他一定会成功、一定会平安的回来,叫她乖乖的留在家里等他回来,不许她跟去!

可是,沈若兰知道,有些事,不是他想怎样就能怎样的,在他最关键也是最危险的时刻,她想陪在他身边,跟他在一起。

这个问题两个人已经交流过很多次了,但是总是达不成一致,沈若兰便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时机来跟他谈,总想让他放弃原来的想法,能带着她一起进京去。

然,淳于珟虽然宠着她,对她也算是百依百顺,但是在这件事儿上却固执地像块顽石,凭沈若兰威胁也好,撒娇也罢,他就是不肯让步,而且态度还非常坚决,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不允许她去冒那个险去。

这次也是一样,听到沈若兰提出这个要求,淳于珟马上说,“那我还是不听你们那边儿的事儿了,跟你的安全比起来,我那点儿好奇心可以完全忽略不计。”

沈若兰一听,气得狠狠的拧了他的胳膊一下,瞪着眼珠子说,“你这个又臭又硬的家伙,怎么咋跟你说都说不通呢?告诉你,这回我一定要去,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自己去,到时候你不在我身边儿保护我,万一我被人发现了或者出了什么问题,你就等着给我收拾烂摊子吧!”

淳于珟摸了摸她的脑袋,笑呵呵的说,“别担心,我不会让你有机会出现这种问题!”

沈若兰:“......”

*****

京城,皇宫,皇后的寝宫里

建安帝闭着眼睛,披散着头发坐在拔步床上,陈皇后就立在他的身后,正温柔细心的给他按摩头顶。

皇上最近的心情不好,闹心的事儿桩接一桩,把他搅的心神不宁,结果就引发了偏头痛。

首先,国师他们带着大批的人去了吉州,结果到现在还没回来,还一点音信都没有,肯定是遭了老七的毒手,凶多吉少了。

其次,他派到吉州接替陈炳荣的大臣也在上任的途中坠马摔残,没法上任了,他又连着派了两个人,结果一个在接到委任书后当晚暴毙身亡,另一个则在上任的途中,偷偷的接走了家眷跑路了,他宁愿隐姓埋名归隐山林,也不愿去吉州送死去。

朝中诸臣已经窥出了他们兄弟之间的端倪,故谁都不愿意去吉州,生怕会成为下一个白大人。他每每要往吉州派人,朝中诸将就各种的推脱,百般的不愿,既他们是这般的态度,就算勉强他们去了吉州,也不会有啥做为的,如此,往吉州派人的事儿也只好不了了之了!

还有,他亲自下旨召鲁元回京也没能成功,鲁元那个奸佞贼子竟敢上表称病,说他现在身染重疾不宜远行,近期内无法回京。这一派推脱之词明确的表明了他的态度,他摆明了要站在老七的一边儿跟他作对了!

这桩桩件件都已经表明,老七的翅膀已经硬了,已经明目张胆的跟他对着来了,俩人就差没捅破这层窗户纸,真刀真枪的往一起干了!

不是他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他恨不得现在就起草一份讨贼诏书,向天下人公布老七的不臣之心,再罢黜他的王位,让他成为世人唾弃的逆臣贼子,遗臭万年。

然,他不敢啊!

老七自幼征战沙场,极善用兵,手里又有三十万大军做后盾,他要是把他逼急了,他真个举旗造反了,他恐怕抵挡不住啊......

“皇上,现在可觉得好些了?”陈皇后一边按摩着,一边偷偷的察言观色,见皇上脸上的表情不那么阴郁了,就柔声问了他一句。

建安帝“嗯”了一声,依旧是闭着眼睛,并没有多说。

陈皇后见他如此,温言款语的说,“皇上可是心中有事,若有,不如说出来给臣妾听听,说不定臣妾还能帮皇上想想法子呢?便是臣妾想不出来,皇上说出来了,也好疏散疏散,省得憋在心里郁闷啊!

闻言,建安帝睁开眼,淡淡的说,“还能有什么事?还不是那个畜生闹的,朕最近总心神不宁的,右眼皮还一个劲儿的跳,只怕那个畜生要让朕不省心了!”

关于吉州那边儿的那些事儿,陈皇后已经知道了,她也跟着挺闹心的,琢磨了好几天,终于叫她给想出个法子,只是这法子有点儿大逆不道,她不知道该讲不该讲,若讲了,便是皇上采纳了,也只怕自己会在皇上的心中留下恶毒和不择手段的印象,可若是不讲,又怕淳于珟真的成了事,那她这个皇后不就当到头儿了吗?

还有她的儿子,身为前朝的太子,老七能让他活下去吗?

肯定是不能啊,以己度人,换做是她,也不会让前朝的太子活下去啊!

“皇上......”她忐忑的开口。

思虑再三,她还是决定把自己想到的办法说出来,不为别的,就为她儿子的前程,为了她母家的满门荣耀,她宁愿在皇上面前失宠,也绝不能让淳于珟有成事的机会!

建安帝又“嗯”了一声,心不在焉的。

陈皇后小心翼翼道,“母后最近的身子还好吧?自从和皇上下旨让太后静养,臣妾一直没机会去探望她老人家呢,就怕她老人家忧心老七,再生个病啊灾啊的......”

话说到这儿,皇上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他倏地坐直了身子,脸上浮现出几分惊喜的表情!

让母后生病,诓老七回京!

只要母后病重,老七就一定会回京,若他回来了,所有的问题不就可以迎刃而解了吗?

虽然让母后重病他有些不忍,但是在江山社稷和母后之间做出选择,他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至于母后——谁叫她总是偏袒老七,不把他这个儿子放在眼里了呢?

第二天,宫里果然传出了太后病重的消息,一时间,京城里的公主、王妃、郡主、县主和一二品的诰命夫人们,都轮流进宫请安侍疾,王爷、皇子和朝中的大臣们也都守在宫外请安问候。

很快,太后病重的消息便在京城中传开了,当晚,就有一只腿上系着密信的信鸽从京城飞出,一路往吉州去了......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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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5章 动手了

一连数日,沈若兰和淳于珟都是在带不带沈若兰进京的争执中度过的,还没等争出个结果来,某天的早上,淳于珟就带着他的人偷偷的离开了。

沈若兰发现他走时,已经是晚上了,因为她们天天晚上都睡在一起,已经成了习惯。这天都已经过了戍时,他还没有回来,沈若兰打发素素去找他时,素素才向她表明,其实主子起早就走了,这会子应该已经在百里之外了!

沈若兰一听淳于珟竟背着她偷着跑了,心里这个气呀,当即就要去追他去。

素素却说,“主子为了您的安全,已经下令把王府封死了,如今府里的人谁也出不去了!”

换言之,就是沈若兰想现在连大门儿都出不去,就更别提追他进京了。

沈若兰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然而更让她生气的是,他竟然不顾两人之前的约定,把自己怀孕的事儿给告诉娘了!

为了阻止沈若兰逃跑,淳于珟也是费劲了心思,不光派了人十二个时辰的盯着她,把王府的大门都给封了,还叫人在他走后的第二天,把沈若兰已经怀了身孕的事儿告诉了岳母大人,托付岳母大人好好的照顾她(其实是看着她,不叫她乱跑)!

之前他俩都商量好了,在大婚之前不告诉爹娘她怀孕的事儿,免得他们跟着担心,但是现在为了困住她,淳于珟竟然违背了当初的约定,把这事儿给公开了。

穆氏听闻沈若兰怀孕后,倒没有多少惊讶的,前些日子沈若梅来王府讹诈的时候,兰儿就说过自己怀孕了,那时她还以为是兰儿故意那么说气沈若梅的,但是也有点儿怀疑那句话是真的,毕竟兰儿跟王爷的关系非止一日了,王爷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跟兰儿的感情有那么深,就算情不自禁越过那条线去,也是情理之中的!

听闻女儿怀孕,王爷又除了远门儿,还把女儿托付给了她照顾,穆氏立刻觉得自己责任重大,当天就带着菊儿搬到了沈若兰的素芳园来,声称要亲自照顾她,在王爷回来之前,她跟菊儿在就在这儿住下了!

本来有素素和茵茵一天到晚的盯着,沈若兰已经应接不暇,现在又来了娘和妹妹,还口口声声的要照顾她,沈若兰真是一个头两个大,这下子,她更是插翅难逃了。

偏偏这个时候,府里又接到京城来的飞鸽传书,因为王爷不在,罗侍卫和英侍卫也都不在,这封信就落入到了沈若兰的手中,沈若兰看到信上说是太后病重,命在旦夕,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皇上在整幺蛾子,想借着这个由头把淳于珟给骗到宫里诛杀他。

虽然淳于珟不在家,没有接到这封信,但是她很担心他会通过别的途径知道这件事儿,会义无反顾的进宫去送死。

古人最重孝道,虽然淳于珟看起来不像别的孝子贤孙似的那样孝敬太后,但其实他的骨子里还是很孝顺的,不然当年也不可能为了太后冒着被杀的危险去戕杀先帝的宠妃,那会子他明知道那么做了定会触怒先帝,会被先帝处死,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做了。既然他那会子都那么做了,这会子也保不齐会再去冒这个险!

这样想着,沈若兰心里更害怕了,恨不能一下子飞出府去找他,把皇上的阴谋分析给他听,阻止他去皇宫送死。

然而,为了防止她逃出王府,淳于珟设下了重重的障碍,根她本就出不了这个大门儿,只能干着急!

这厢,沈若兰度日如年的着急着,那边,沈大爷和沈大娘也跟她一样着急,急得头发都要白了。

沈若梅没留一句话就跑了,也不知去哪了,一连走了二十多天也没个信儿,沈大爷和沈大娘怕她再像上回事的被人家拐到乡下,去过那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就到处打听着找她,一连找了多日,却一点儿消息都没有。

后来,在沈大娘不住的央求下,沈大爷终于决定舍下老脸,到湛王府求兰丫。

湛王爷把老二一家子都接到王府去住了,可见有多宠着兰丫,只要她肯帮忙,湛王一句话,就一定能找到梅儿的!

于是,老两口准备了一肚子好话,也做好了放低姿态苦苦哀求的准备,满怀希望的来到湛王府。

然而,到了王府他们才发现,王府的大门而不是谁想进就能进去的,门口儿的侍卫根本不让他们进去不说,也不肯给他们传话,凭他们怎么说,怎么苦苦哀求,哪怕都给他们下跪磕头了,那些个守卫的侍卫根本不为所动,还恶狠狠的威胁他们走开,不然就要把他们抓起来下大牢。

老两口不经吓,再不敢纠缠人家了,不过却并未放弃见兰丫的心思,于是便来了一招守株待兔,就像沈若梅之前那样似的,天天在王府的门前守着,以期遇见沈若兰家的哪一个,好能带他们见到兰丫。

其不知,他们已经来晚了,来的这天,湛王已经封府,沈若兰一家子谁也出不来,他们就是等到下月也不中用的!

老两口还不知道封府的事儿,天天轮流的守在府门前等着,一气守了半个多月,也没见到一个二房的人!

最后,沈大爷先打退堂鼓了。

“说不定他们一家子也只是到王府来做做客,这会子已经回靠山屯儿去了呢!”

沈大娘也不确定他们一家子是否还住在湛王府中,她只是那日见他们一家子进府了,至于他们是否在府中常住,她还真不知道,见老头子画魂儿,她也不知道该咋办才好了。

沈大爷说,“要不,咱们回靠山屯儿看看吧,没准儿他们回靠山屯儿呢,再说眼瞅着就要开春儿了,家里的地啥的还没人经管呢!”

沈大娘见这么傻等也没个头儿,老头子说得又挺在理的,就答应下来了,于是,老两口收拾了一下,拿着金存这个月发的工钱雇了马车,回靠山屯儿去了。

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宝贝女儿现在已经被人糟祸的人不人、鬼不鬼了,死不死,活不活了!

对沈若梅来说,现在的生活简直生不如死,她已经残废了,人生再也没有任何希望了,她想去死,恨不能一下子就死了,只是,她的四肢都不能动了,想自杀都成了一种奢望,想死的话只有一个办法,就是绝食自尽,

但是刘赖子好容易得了个女人,哪舍得让她死啊?他还得天天日她呢,那滋味儿那么得劲儿,他都喜欢死了,她要是死了,他可上哪儿享受那美妙的滋味去啊?

于是,他每天捏着她的嘴,硬往她嘴里灌一碗粥,免得她把自己给饿死了。那一碗粥的量很适度,既能保证她渴不死饿不死,又能让她少拉尿些,也省得他伺候。

沈若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就只好像个木偶似的,每天直挺挺的躺在干草堆上,苟延残喘的活着,任由刘赖子祸害着。

开始那几天,她还能哭骂尖叫,大声反抗,但是后来她发现,她的哭骂和反抗只会让刘赖子更兴奋,更变态的祸害她,她就不在做声了,只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让她快点儿死了吧……

可惜,在刘赖子的关照下,她根本就死不了,只能活着干受罪!

伤筋动骨一百天,沈若梅的四肢被打断了,严重的伤势让她根本就动弹不了了,吃喝拉撒都得人帮着,刘赖子不能整天守着她,因为他得出去讨饭,以保证他们的生活,于是,其他的叫花子们就趁着刘赖子出去要饭的时候偷着祸害她,你奸一回,他摸搜一把的,就是那些干巴巴的要死了的老头子,也颤颤巍巍的过来讨便宜,虽然已经老的干不动了,但男人天生的劣根性也让他们不愿意放弃这个难得的占便宜机会,即便没法干她,也兴致盎然的捅咕她几下子,把沈若梅都要气疯了。

她又哭又喊,又叫又骂的,但是都毫无作用,她越是激动气愤,他们就越是祸害她,有的还特意为了看她崩溃祸害她呢!

没办法,乞丐们的日子太苦了,好容易能找点儿乐子,谁愿意放弃这个难得的乐呵机会呢?

沈若梅的腿上有伤,要是接了骨好好养着的话,将来没准儿还能站起来,可是因为天天被那帮叫花子祸害,两条伤腿没时八遍的被人给扛起来,有时候还会被粗暴地翻过来调过去的,这样剧烈的动作,又怎能养得好呢?

经过了一个月生不如死的地狱生活后,沈若梅的情绪渐渐的平复了,她已经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是死不了了,那就只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只要回到爹娘身边儿去,她就不用再过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了!

现在,她终于认清现实,已经不再那么自以为是,更不在奢望幻想什么凤命了,什么王爷的宠爱了。

她之所以落到这般人比人、鬼不鬼地步,都是那个男人干的,他为了給死兰丫出气,把自己害到这般地步,又怎么可能再宠幸她呢?

她这辈子算是完了,永远都越不过死兰丫去了……

想到这儿,她心中的恨意就像狂风巨浪似的,瞬间就能摧毁一切!

然而,不管怎么恨,她都没办法再报复他们了,只能在暗地里默默的诅咒他们,诅咒他们不得好死,死后下十八层地狱。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不是诅咒他们,而是咋能想办法快点儿离开这个地狱狼窝,回到爹娘的身边儿去!

经过一番观察,她发现这些祸害她的乞丐中,秃子算是个可用的人。这家伙贪财好色,爱占便宜,只要她许给他重金奖励,相信他会很乐意去她爹娘那儿替自己报信的。

于是,趁着某日刘赖子不在,秃子偷着回庙里祸害她的时候,沈若梅诱惑他说,只要他肯替自己给家里送个信儿去,他就让她娘给他一两银子的奖励。

秃子贪财,听说有一两银子可赚,当即就答应了,但是有个附加的条件,就是他想让她用嘴巴伺候自己一回。

沈若梅一听这话,差点儿恶心死,乞丐有多脏是谁都知道的,这秃子大概一辈子都没洗过澡,那玩意儿更得脏的跟大便似的,让她嘬大便,还不如让她去死呢!

秃子见她不肯答应,就也不肯替她送信儿去,俩人这样僵持了好几天,直到有一天一个四五岁的小叫花子往她脸上兹尿玩儿,还跟另一个小叫花子打赌,要往她嘴里拉屎,沈若梅才意识到,她在这里已经算不上是人,一点儿人的尊严都没有了,要是再不离开这里,她一定会疯的!

于是,就答应了秃子的要求!

只是那件事实在是太恶心了,沈若梅再做那件事儿的时候吐了好几遍,差点儿把胃都吐出来,才算勉强把秃子答兑满意了。

秃子得到满足后,又满怀期待的去了沈福存家,指望着能得那一两银子的赏钱。

结果到那儿后,他没看见沈若梅的爹娘,只看见了她的大嫂李巧莲。

秃子就把沈若梅现在的处境跟李巧莲说了,还表示要一两银子的赏钱,只要李巧莲肯给他那一两银子,他就带着李巧莲他们去找沈若梅去!

李巧莲听到了沈若梅现在的境况,非但一点儿都没觉得同情,还甚觉解恨,当听到那个秃头的叫花子说要她给一两银子的好处费才能带她们去找沈若梅时,李巧莲冷笑一声,道:“别说还得给你一两银子才能找到她,就是你给我一两银子叫我去找她,我也是不愿意的,你回去告诉她吧,她爹娘和哥哥都不要她了,不然她爹娘也不可能扔下她不管自己回老家,她一个让叫花子糟蹋了的贱货,还有啥脸活着啊?赶紧死了吧,也省得给祖宗丢人……”

秃子满怀期望而来,还以为真能拿道一两银子的巨款呢,结果一文钱都没捞着,白跑了一趟,只好气急败坏的回去了。

破庙里,沈若梅正望眼欲穿的等着他呢,一见他回来,急忙往他的后边儿看,结果就只看到秃子一个人回来了,根本没有她爹娘的踪迹。

“我爹娘呢?他们怎么没来接我呢?”沈若梅着急的问道。

秃子要钱不成,正失望着呢,听到沈若梅责备他,就没好气的说,“接个屁,你爹娘早就回老家,不要你了,你嫂子说了,你都让叫花子给糟蹋了,让你赶紧死了吧,也省得给祖宗丢人。”

沈若梅一听她爹娘居然走了,不管她了,顿时一颗心像沉到了冰窖里似的,拔凉拔凉的!

她还以为她跑了,她爹娘一定会留在吉州找她,不找到她绝不会离开呢,没想到他们竟然走了,竟然真不管她了,沈若梅顿时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了一般,活着一点儿盼头都没有了。

她躺在地上,哀哀的哭起来,整个人都崩溃了……

**

此时,京城郊外的某做民宅里

淳于珟坐在桌前,拿着一张地图跟几个人商量着三天后的行动计划。

早在十天前,他们就赶到京城了,并联络了京城的手下们开始制定和部署此次行刺的计划,太后重病的消息他刚进京就听说了,换作从前的他,一定会不顾一切的进宫去探望太后,哪怕明知道进宫凶多吉少,但是为了母后,为了此生不留遗憾,他也会义无反顾去做。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得生命不再属于他一个人,他已经有了有了老婆孩子了,她和孩子还在家里等着他,他不敢拿自己的性命涉险,之前他答应过她一定要平安的回去,他不能失信于她!

所以,再没法确定自己可以全身而退之前,他不会轻易的让自己身处险境,反正马上就到清明了,皇上去祭灵的事情已经确定,等结果了他再去探望母后也不迟!

建安帝已经在宫里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淳于珟来自投罗网了,但是这都快一个月了,老七竟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别说是他亲自来,就是派个人来问候一下都不曾有,这做派一点儿都不像老七啊?

正常情况下,他接到太后病危的消息,就该日夜兼程,奋不顾身的来京城见太后‘最后一面’啊,怎么竟没有动静呢?不对啊?

这样焦急的等了几天,终于到了清明。

楚国皇家的规矩,每年清明的时候,皇上都要去皇陵祭拜,以慰祖上之灵!

今年亦是如此,建安帝早就想去皇陵祭拜一下,向老祖宗告一告那个孽弟的状,好让老祖宗早点儿把那个畜生带走,只是,最近吉州那边儿太过安静,让他感到十分不安。

怕那个孽弟会在祭祖的时候整什么幺蛾子,建安帝特意在增加了一倍的禁卫军保护他,以确保此次出宫万无一失。

清明当日,皇上带着众王爷、皇子、世子和朝中的一二品大元们,在五千禁卫军的护卫下,天还没亮就从皇宫出发了。

皇家出行的阵仗威严肃穆,彰显皇家天威,冗长的队伍浩浩荡荡,整齐有序,宛如一条蜿蜒的长龙一般。除了开道的前行禁卫军,皇上的卤薄在前打头,后面跟着的就是皇上的龙辇,太子做为楚国未来的君王,地位仅次于皇上,车辇便紧跟在皇上的龙辇后面。

再往后,就是皇室宗亲,前头是几位年长的王爷,随后是建安帝的几个幼子,王府的世子和嫡子们差了一层,所以离皇上的龙辇略远些,皇后、妃嫔和公主们是女眷,按楚国的规矩,女人是不能来皇陵祭拜的,故而都留在宫中,随驾前来的只有皇室的子弟们和朝中的重臣们!

皇上出行,自然提前戒严,清扫道路,前往皇陵的沿途中,一路都鸦雀无声,只有哒哒哒的马蹄声和车轱辘滚动的声音,车驾由京城一直行到郊外。

已经是四月,初春的郊外,风和日丽,天高云淡,远处的山上也开始放青,山间的野花竞相开放,姹紫嫣红,美不胜收。而天公亦是作美,昨儿还刮着发黄的春风,今儿竟艳阳高照,晴空万里,这样的天气,在郊外缓缓而行,如踏青一般,甚是惬意。

队伍正惬意的前行着,行至一处山道时,忽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如山崩地裂一般,响声处,打头的一匹俊马突然凌空飞起来了,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那匹马连同马背上的人飞起一米多高,马的身子还破了个大洞,五脏六腑正争先恐后的涌出来,崩到了边上几匹马上,瞬间把周围的几匹坐骑都染红了!

突如其来的巨响和残损严重的马匹,让附近的马都受惊了,它们咴咴的叫着,扬着蹄子发疯似的向前冲去,引得后面的马也跟着疯跑。

“怎么回事,怎么啦?”

有人叫喊起来。

没等弄明白怎么回事儿,两边的山上突然出现许多穿绿的蒙面人,他们身上的颜色跟山融为一色,不细看都看不清他们,细看之下,就会发现他们都拿着一个个黑色的甜瓜似的东西,劈头盖脑的砸到队伍中。

那些‘甜瓜’一落地,便轰然爆炸,炸得队伍顿时更乱了,影卫们纷纷飞起,去保护圣驾,禁卫军们则奋力的安抚着自己的马匹,试图稳住它们的情绪。

然而,马毕竟是畜生,不像人那么懂事,被那突如其来的爆炸声惊吓到有的被炸飞的人和马崩到,都惊了起来,其中有几匹受惊的马冲出了队伍,箭一般的向路边冲去。

这时,其中的一匹不知在路边踩到了什么,又一声巨响响起了,那疯马也被炸飞上了天,随即,好多匹冲出队伍的马也陆续的踩到了能把人炸飞的东西上,纷纷的被炸飞了!

接连不断的巨响也惨烈的场面,让皇家仪仗队很快都乱成一锅粥了,被惊到的马疯了似的横冲直撞着,不时的踩到能炸飞它们的东西上,引起一阵阵的巨响和更大恐慌,还有一些因为马匹因为拥挤和碰撞,把掉在地上的人踩在了蹄子下,好多人都被活活的踩死!

哭声、喊声,尖叫声和巨大的爆炸声同时响起,场面已经乱得根本无法控制了。

建安帝的龙辇成了重要的攻击目标,一下子连着被好几颗‘甜瓜’给炸到了,坚固的黄花梨木龙辇也未经得住‘甜瓜’爆炸的巨大威力,瞬间被炸得四分五裂,影卫也被炸死许多,好几个幸存的影卫奋不顾身的把建安帝从扎得四分五裂的龙辇中救出来是,皇上的脑袋已经被炸去了半边,眼见的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皇上——”

影卫大恸,见主上被杀了,都悲痛万分,还有的红了眼,飞身上山要去找那些刺客们拼命,只是刚飞起身,就被一颗颗铁花生打中,顿时又坠落下来,坠到纷乱的队伍中,被惊马踩踏成泥…。

此刻,整个队伍都乱了,哭声、喊声、爆炸声此起彼伏,几千人的队伍,竟折损了一大半儿,其中太子的车辇也被‘甜瓜’击中,当场毙命,其余的几个小皇子有的被疯马摔下马车被马踩死,有的被炸飞,竟没能活下一个……

陈丞相也未能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的车子不幸踩到了炸药,车子被炸飞了,他的双腿也跟着飞了,人虽然没死,但是彻底的废了!

混乱持续了近一个时辰,直到那些疯马要么跑没影儿了,要么被炸死炸残了,混乱才渐渐的停息下来,但此时,这里的场面已经不能用语言来形容了。

山道上血流成河,尸横满地,被踩踏致死的人不计其数,还有好多人被马踏成泥,根本认不出是谁了,被踩伤的人痛苦的呻吟着,表情扭曲;伤势轻一点儿的还能挣扎着去看视皇上和太子,可惜皇上和太子在都已经升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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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菜牛肉饺子《高门萌妻:叶少心尖宠》沈一笙的本命年运气不好:

睡错人,睡了未婚夫的大哥。

惹错人,春风一夜就跑不掉。

嫁错人,毕竟把柄在他手上。

婚后约法三章,却频频把持不住;

因为这位叶家大少,整天勾引她。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76章 主持大局

淳于珟虽然早就知道兰儿给他的东西厉害,但是亲眼目睹了火药的威力,还是被震惊到了!

他本以为,他要推翻皇上,怎么也得费一番功夫,收买朝臣、算计人心,招兵买马,励精图治……。结果,什么都没用上,只几百斤黑药,顷刻间就把本该几年才能做到的事儿给做到了!

看到山下遍布的死尸和残骸,淳于珟的心里感慨万千,既为那些无辜惨死的人感到歉疚,也为炸药的威力感到震惊,同时还自己能得偿所愿感到欣慰。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他们和他们的孩子彻底安全了,从此,再也不会有人心心念念的要他们的性命了!

“主子,咱们现在去哪?”罗城站在淳于珟的身边儿,望着山下的惨象兴奋的问道。

淳于珟淡淡的说,“先回庄子里去吧!”

罗城一愣,“可是,您不去宫里探望太后娘娘吗?”

这些天来,主子一直忧心着太后娘娘,他还以为事情一结束主子就得进宫去看望太后呢。

然而,淳于珟却说,“你替爷去就可以,爷要是现在出面的话,会被人怀疑。”

听到这个,罗城默默无言,他觉得,主子变了,自从跟沈姑娘在一起,他就变得谨小慎微,瞻前顾后起来,从前的他素来都是我行我素的,无所顾忌的,但是现在,他已然不再像从前那样恣意洒脱了。

淳于珟的确变了,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但是他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的,他现在不再是一个人立在这世间,他还有妻子儿女,他必须得为孩子的将来着想,不能让自己的名声遭到玷污,免得孩子也跟着背负骂名!

回到京郊的庄子,淳于珟立刻亲手写了一封信,飞鸽传书给她,好叫她能放心、安心。

一时半会儿的,他回不去了,京城现在乱成这样,他得出面打扫残局,顺便儿乘胜追击,把政权拿下,这不是三日五日就能做到的,可能得需要一段儿时间。

想到要好久见不到她,也摸不到孩子,他的心里空荡荡的,好像生命缺失了一大块似的,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快点儿把这边的事儿办完了,快点回家去……

皇上御驾遭袭的事儿很快就传到了皇宫,陈皇后一听说皇上和太子都死了,顿时如遭雷击一般,一改往日端庄温婉的形象,呼天喊地的哭嚎起来,哭得伤心欲绝,山崩地裂,眼睛都要哭出血了。

皇上是她的丈夫,太子是她的儿子,两个人都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也是她的依靠和指望,现在,他们都死了,她什么指望都没有了,一下子,皇后娘娘整个人都崩溃了……

跟她一样悲痛的还有宫里其他的妃嫔们,特别是那些死了皇子的妃嫔们,一个个哭得昏天黑地的,恨不能跟着去了似的;那些没有子嗣的也一样悲伤,倒不是她们有多在意皇上,而是因为皇上驾崩,按律她们这些没有子嗣的妃嫔们得跟着陪葬,她们能不悲伤吗?

只有那些诞下公主的妃嫔们略好些,她们的孩子还在,而且她们也不用跟着陪葬,只是,往后的岁月,她们就得独守空房,在这冷寂的后宫中慢慢煎熬了……

罗城来到太后的寿仙宫时,也感受到宫里低靡的气氛,宫里死气沉沉的,因为还没有发丧,宫人们都还没有穿孝服,但是脸上却都是一副服丧的模样,就像唯恐太后娘娘会在这次动荡中生出什么变故,害得他们去跟着陪葬似的!

“罗侍卫,怎么就只有你一个人来了?老七呢?”

一看到罗城来了,玉容长公主忍不住的引颈向后张望着,看到确实没有淳于珟的身影,才失望的问了一句。

“回长公主的话,主子正在快马加鞭的往京城赶,再有三五日就能到了,因不放心太后,特意命属下日夜兼程的提前赶过来探望。”

玉容长公主听闻淳于珟就要到了,顿时放心了,她双手合十,含泪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他回来了,这京城就乱不了里…。”

此刻,孝端太后正奄奄一息的躺在榻上,呼吸清浅,形容枯槁,一见就知是时日不多里。玉容长公主回到榻前,对着太后啜泣着道:“母后,您听见了没有,老七要回来了,再有三五日就回来了,您可要挺住啊!”

榻上,孝端太后正昏昏沉沉的睡着,听到玉容长公主的话,睫毛竟然动了两下,似乎想要睁开眼睛,只是没力气睁开,她嘴唇轻轻的颤抖着,半天才发出一个低微到几乎可以忽略掉的声音:“好~”

听到太后竟能听到她的话,还作出答复了,玉容长公主欣喜若狂,要知道,母后已经昏迷了七八天,这七八天里,一直人事不省,谁跟她说什么都没反应,她还以为母后不行了呢,没醒到一说老七回来了,她竟有反应了。

难怪都说母后最疼老七,此言果然不虚啊。

**

三天后,淳于珟果然“赶到”京城了。

此时,京城里愁云惨淡,皇上和太子以及诸位皇子都在这场混乱中死去了,同去的王爷们也折损大半,幸存的几位不是残疾了就是受伤了,便是有那么三五个没残疾也没受伤的,也都吓得魂飞魄散,回府后就病倒了。朝中的一二品官员们也折损了十之七八,上层的贵族们几乎哪家都有死伤的。

一时间哭丧的、戴孝的、请和尚道士做法事超度的,忙的不可开交。

皇后因受不了这个巨大的打击,已经病倒了,太后娘娘也在病中,宫中无人主事,皇上和太子以及诸位皇子、王爷们的灵柩现如今都停灵在那儿,什么时候下葬,怎么了葬法,到现在还没人管呢。

淳于珟在此刻出现,简直就是及时雨,他是先帝和太后的嫡子,由他出面来主持大局,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淳于珟进宫后,先去拜祭了皇上和太子以及诸位皇子,给他们上了香磕了头,又亲自烧了点儿纸钱儿,随后才赶去寿仙宫。

此时,太后已经睁开眼睛,正苦苦的等着他呢,自从三天前听说淳于珟要回来了,太后就已开始积极的配合太医吃药,身子就一日好过一日,今儿还喝了半碗米汤呢。

见到淳于珟从外面急匆匆的走进来,太后娘娘张了张嘴,一个字都没说出来,就忍不住泪如雨下了。

淳于珟急忙上前,给太后磕了头。起身后,大踏步走到太后身边儿,握着她枯如树枝的手,低声道:“母后,儿子不孝,让母后担心了!”

“好……好……”太后哆嗦着嘴唇,颤巍巍的挤出了两个字。

淳于珟见太后憔悴的厉害,整个人都瘦得脱相了,十分心痛,急忙拿出随身带着的一个葫芦,叫拿过一只玉杯来,打开葫芦嘴儿,从葫芦里倒出一杯液体来,扶起太后饮她喝了下去。

这葫芦里的水便是沈若兰的灵泉水,还是兰儿之前给他的,此次进京他特意带了过来,以备不时之需,结果他们没用上,倒用到母后的身上了!

孝端太后喝过灵泉水,顿觉身上松泛多了,只是还没有精神说话,只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淳于珟,就像害怕一眨眼他就不见了似的。

淳于珟看见母后这般样子,很是心酸,沉声安慰道,“母后不用担心,儿子回来了,从今往后再不会让母后受一点委屈的。”

孝端太后艰难的点点头,大概是想到了这段时间的经历,心中无限凄苦,脸上的泪水流的更凶了。

哄她躺下后,玉容长公主上来见礼,姐弟相见了,难免感慨一番,闲话几句家常。

淳于珟问她近况如何,外甥女和姐夫可好?

玉容长公主笑着说,“三个女儿都很好,只是驸马在这次祭祖时候伴驾随行,被炸掉了一条腿,他儿子被炸死了。”

她所说的‘儿子’并不是玉容长公主生的,而是她的驸马背着她偷偷在外面包养一个名妓,那妓女给他生的。后来,玉容长公主听闻此事后,怕驸马在外乱来坏了名声,将来影响到女儿们择婿,就把那对母子接进府来,让他们住在了府中。

入府后,那个娼妓很会做人,主动要她的儿子叫玉容长公主为母亲,称自己为姨娘,只是玉容长公主对她的讨好并不领情,对他们母子一直冷冰冰的,只是,她虽然膈应他们娘俩,但却并未曾磋磨他们或为难过他们。她是个风光霁月的人,性子一向坦坦荡荡,光明磊落,从不屑于用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去害人,不然,只怕没等他们母子进府,早就尸骨无存,灰飞烟灭了。

因为丈夫背着自己在外面包养妓女,又跟妓女生下私生子,玉容长公主对驸马所有的恩爱都荡然无存了,要不是看在三个女儿的面上,她早就让自己做寡妇了。

这些年来,她也没再让驸马碰过,只道是与他夫妻缘尽,恩断义绝了。这会子,驸马万念俱焚,心如死灰的躺在病榻上,她也懒得去理会他,爱死死爱活活吧,不管咋样,都跟她没关系。

所以,她照样天天进宫,照样像往常一样照顾母亲,对于残废了的驸马,她连看都没去看过,这种寡廉鲜耻薄情寡义的男人,不配得到她的关心,就由他去自生自灭吧……

淳于珟听闻三个外甥女都安然无事,也就放心了,至于驸马和他的那个孽子,是死是活他也全然不在意的。

“你呢?你过得怎样?听闻你头一段时间失踪了,去哪儿了?我和母后都担心死了!”玉容长公主问道。

其实,她本想问问皇上是怎么迫害他的,但是话到嘴边,又觉得这样冒冒失失的说出来有些不妥,便话锋一转,只问他失踪后去哪儿了。

淳于珟便把自己遭到偷袭,躲在地道里二十多天的事儿简单的跟她说了一下,但是没全说,有些不能说的地方都被他遮掩过去了,只把能说的那部分说出来了。

玉容长公主听闻淳于珟受了那么多罪,还差点儿死了,很是心疼,一叠声的大骂那些刺客狠心。

姐弟俩都知道这事儿就是皇上做的,但是心照不宣的谁都没有提皇上,算是给死去的他保留最后一份尊严吧!

期间,玉容长公主还含蓄的问了一下沈若兰怎样了。

淳于珟已经决定娶沈若兰为妻,就大大方方的把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的事说出来了,还说了兰儿已经怀孕的事儿。如今,他就等着国丧过后跟兰儿就正式结为夫妻呢!

玉容长公主听闻沈若兰已经怀孕了,艰难的张了张嘴,却没有说什么。

她虽然没看好沈若兰,但是老七这个倔驴已经认准她了,她这个做姐姐的也不好太过干涉,上回不就因为自己干涉他的事儿被他当着众人的面给了她好大没脸吗?这回她算是学乖了,既然管不了人家,那她索性就不管了,由着他去吧……

两人又说了几句,淳于珟就起身出去忙了,如今宫里事务繁忙,琐事甚多,他可没时间陪姐姐在这里闲话家常,好多大事还等着他解决处理呢……

吉州

沈若兰接到了淳于珟亲笔写来的信,得知那件事已经成了,高兴的差点跳起来。

她倒不是高兴淳于珟现在大权在握,而是高兴那个心心念念要害他们的人终于死了,往后,她终于可以过上安安稳稳的日子,不用整天的再提心吊胆,担惊受怕了。

既然大事已成,那他的封府决定就该解除了,她还有好多事儿要出去做呢!

于是,她立刻给他写了一封申请解除封府禁令的信,让人马上飞鸽传书送到京城去。

淳于珟没有让她失望,七天后,解禁的手令传到吉州,沈若兰终于可以走出王府,随心所欲的到外面的世界去逛了。

其实她也不是想出去逛,只是春天到了,她想要回到靠山屯儿去再开上几百亩山地,多种些粮食做物,以备不时之需。

不是有句话这么说吗?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如今虽然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但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呢?反正她有空间,多储存些粮食总是有好处的。

这样想着,她便把自己的想法跟爹娘说了。

爹和娘一听,顿时都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

“你马上就是王妃了,还怕王爷养不活你吗?何苦再跑回屯子去种那几亩地呢?辛苦操心不说,又挣不了几个钱。”

沈若兰对爹娘的话很不以为然,她是现代女性,思维模式跟古代女人是完全不同的。

她觉得,一个聪明的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不会依附男人而生存的,如果依附男人生存的话,她就会渐渐的失去自我,迟早会变成男人的附属品,会被男人轻视或淘汰的。

这是她前世见过多例事实案例总结下来的经验。

男人在女人年轻貌美或者两个人情意正浓的时候,或许会做出‘我养你一辈子,’‘你不用上班’这类的承诺,很多蠢女人就真的相信而且还真就照做了。于是,在两人之间的激情渐渐褪去,柴米油盐成为生活中的主旋律的时候,女人就会变得思想狭隘,枯燥无味,每天只会围着锅碗瓢盆和男人转,没有一点儿自我,慢慢的,男人就会对她失去兴趣,也不会在尊敬她和爱重她了。

这个时候,女人的人生就要开始走向悲剧了。

因为长久的不出去工作,只会守着家里那一亩三分地儿生活,她丧失了打拼和赚钱的能力,只能靠着男人来养活,经济权决定话语权,于是她的家庭地位便要走下坡,人也越来越不被重视和尊重,还有很多在最后被男人抛弃的。

她就不止一次看过,那些没有事业又人老珠黄的家庭妇女们,在丈夫有了光鲜亮丽的小三后,并不敢提出离婚,她们毫无尊严的苦苦哀求丈夫不要抛弃自己,委曲求全也要继续跟丈夫继续生活,哪怕人家根本不再爱她,甚至根本不再碰她,视她为敝履粪土,她也不敢离开人家,人生悲哀的像一场悲剧似……

要么,就在男人厌弃她,有了新欢之后,不顾丢人现眼,带着一大帮亲友去捉奸打小三儿,在众人面前出尽洋相,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笑之资。

鲜少有人能漂亮的转身,潇洒的离开男人,活出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和自我。

因为,长时间安逸且毫无斗志的家庭生活,不光让她们丧失了打拼和自立的能力,也让她们丧失了尊严和自我,只能悲催的成了弃妇和黄脸婆,被男人和社会所淘汰……

所以,无论在何时,女人一定不要依附于男人生活,一定要独立,要有自己的人生,自己的事业,无论何时都要活出自我,只有这样才能永远被男人尊重,永远不会被轻视和淘汰。

当然,她这样想并不是担心自己有朝一日被淳于珟厌弃了,她可以肯定,凭她多出他那一千多年的阅历,无论到什么时候,哪怕到她人老珠黄的那一天,她也有足够的信心能吸引他!

之所以一定要有事业,是因为她闲不住,不想做一个碌碌无为的后宅妇人!

虽然沈若兰雄心勃勃,立志要回去开荒种地,大力的发展她的农业和畜牧业,但是爹娘铁了心似的,说什么都不让她回去。

特别是娘,一改往日温柔的样子,挺着她的大肚子,强势的说,“你要是非得回去开荒的话,让你爹回去替你办吧,你说咋整他就给你咋整,但是你回去不行,你必须老老实实的呆在王府中,你如今可是是有身孕的人了,可不能任性。”

沈若兰当然不会拿自己的孩子任性,别说她还有灵泉水保驾护航,就算没有灵泉水,她的身孕已经满三个月了,过了安全期,只要不大幅度的运动或者用力,就不会有事的。

然而,凭她怎么说,娘就是不同意,坚决要求她留在府中养胎,甚至还声称,她要是敢回靠山屯儿去,她就跟她一起回去。

娘的身孕已经六个多月了,可经不起这长途折腾,在娘的强势威逼下,沈若兰只好写了一份详细的开荒计划,又把自己的开荒计划认真的跟跌叙述了一遍,才让爹回靠山屯儿去……

沈若兰没能如愿的回靠山屯儿去干自己的事业,心里十分郁闷,一连几天都闷闷不乐的,显得很不高兴。

穆氏看出她不高兴,怕憋屈坏她,就主动提出跟她一起去逛逛街,买点儿喜欢的东西。

如今已经是四月天,天已经暖和了,到外面走走既能锻炼身体,又能舒缓舒缓心情,就当是春日踏青了。

沈若兰也是许久没有逛街了,被娘一撺掇,不禁也活了心,便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带着几个丫头和侍卫,跟娘步行着出去逛街了。

其实,街上卖的东西王府里都有,还都最是嘴好的,根本不需要她到街上去买什么东西,但是,爱逛街是女人的天性,即便是什么都不买,看看那些新奇漂亮的东西,也能让她们有个好心情。

她们先去逛了银楼,银楼里的首饰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但是沈若兰已经觉得有点儿看不上眼儿了

从前看着那些首饰觉得挺好的,但是自从进了湛王府,淳于珟又把私库的钥匙给了她,任她随便拿随便用,她见识过府里库存的那些价值连城、巧夺天工的首饰后,这些普通银楼的首饰再也看不上眼儿了,就像穿惯了香奈儿范思哲,没办法再穿地摊货了似的,看了一圈后,就索然无味的出来了。

随后又去了绸缎庄、绣坊和成衣铺子的,感觉都还像是在银楼似的,根本没有看得上眼的东西。

就连在百味人家吃饭,都觉得不像从前那么香了。

在百味人家吃完饭后,她们又去了巧珍那儿,见到穆氏和沈若兰都来了,巧珍和她男人急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跟她们娘俩打招呼。

此时正好人也不多,沈若兰就跟巧珍嫂子聊了几句。

巧珍看到沈若兰母女现在都打扮得跟贵夫人似的,还带着婢女侍卫,非常羡慕,说,“这人啊,真是同人不同命,你说你跟沈若梅是亲堂姐妹,这姐俩的命咋相差这么大呢?”

沈若兰说,“怎么了?”

自从上回沈若梅舔着个大脸去湛王府威胁她被她赶走,就再也没听说过她的消息,这会子乍然听到,沈若兰还觉得挺好奇的。

巧珍说,“沈若梅现在可惨喽,不知得罪了谁,被人家给打断了胳膊腿儿,扔到乞丐堆儿里当叫花子去了,那天我们家那口子上城北那边儿买柴火,路过一座破庙时,发现她在那里边儿跟一群叫花子在一块混呢,我的娘啊,我家那口子都认不出她来了,还是她认出了我家那口子,把我家那口子喊住了,我家那口子才认出她来。”

“你说,她被人家给打断四肢了?”沈若兰惊讶的问道。

“是呀,你没看见了,老惨了,那两条胳膊还成,起码不细看看不出来咋地,就那两条腿,可吓人了,不知咋养的,竟然往上长的,看着都疼的慌!”

“那她现在呢?怎么样了?孩子啊那破庙里吗?”穆氏焦急的问道。

虽然她不喜欢沈若梅,但是沈若梅毕竟是大伯子家的孩子,要是她真的沦落到那个地步了,她这个做二婶儿的肯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不在了,我家的那口子看见她后,就雇人把她给带回来了,我亲自帮她洗了澡,又雇车把她送回靠山屯儿去了!”巧珍嫂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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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77章 段夫人的报复

当着沈若兰的面,巧珍嫂子有些话没好意思说出来,(她还以为沈秀兰是个未知人事的女孩儿,那些话当着个闺阁女儿说有点儿不合适。)

其实,沈若梅不光被人打残了,还被人给祸害惨了,给她洗澡的时候,巧珍发现她下体烂了,都已经流脓了,还长出一片紫黑色的疱疹,密密麻麻的一片,恶臭无比,恶心死人了。

而且,她脏的浑身上下除了眼白再看不到一点白色,乱蓬蓬的长发上还蹦哒着肥硕的虱子,更让人恶心是事,下体还沾着干固的经血和粪便,刚一把她放进浴桶里,浴桶的水就唰的一下变黄了,当时就把巧珍嫂子和牡丹给恶心吐了。

一连换了好几桶水,给她洗了大半天,才算把她洗干净。

因为太恶心,巧珍嫂子这么节俭的人,都把给她洗澡的那个浴桶扔了,就怕一时刷不干净,残留下什么脏病的病菌,再把她家里人给染上了,那就得不偿失了!

再说,巧珍嫂子现在也不差钱,两口子手头儿上现在有几十两银子的积蓄,就是白扔个浴桶也扔得起,雇辆车子她送回靠山屯也没什么压力。

沈大爷和沈大娘见沈若梅这幅样子回来了,都悲痛不已,细问之下才知道是她去了湛王府敲诈兰丫,还作死又跑到湛王面前告兰丫状,才被湛王惩罚成这幅样子。

听到她做的这些蠢事,还跟湛王说了那些蠢话,沈大爷顿时都没有法怨湛王的心狠手辣了,是这个又蠢又毒又不安分的蠢东西先向湛王提议要那么对付兰丫的,所以人家才以彼之道还之彼身,把她的恶毒心思都用在了她自己的身上,人家能给她留口气,让她还活着,应该已经是好大的面子了。

这个不省心的蠢东西,大概也只有残了才能老实吧!

沈大娘虽然恨湛王很毒,不该这样对待她闺女,但是她也知道,他们根本没有怨恨湛王的资本,别说是她闺女先去找茬送死,就算她闺女啥也没干,就凭人家王爷的身份,还不是想把她怎样就把她怎样?何况她还不知死活的做了那些蠢事,她的想法跟老头子一样,人家能让她活着已经,已经不错了。

所以,只好把满腔的委屈咽回到肚子里,开始照顾她这个彻底废了的闺女。

对沈大娘来说,照顾沈若梅吃喝拉撒并不是啥难事儿,最难的是面对屯里人的追问和异样的眼光。

大伙听说沈若梅回来了,还残废了,都赶过来探望。

说是探望,但是沈大娘由衷的感到,其实大这帮人儿都是借着探望的名义来看他们家热闹的。

当他们看到容貌尽毁,四肢尽废的沈若梅时,像看一个稀有的怪物似的,好奇心都极大的得到了满足,再顺便儿八卦上几句她是怎么落到这般田地的?她不是嫁到吉州首富家去了吗?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经历了这么多,沈若梅早就没有了从前的傲骨和傲气,面对大伙同情和猎奇的目光围观,她也不觉得没面子和伤自尊了,她的面子和自尊早在乞丐窝里被大伙当成玩物玩弄时,就已经消磨殆尽!

于是,她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跟大伙说了她之所以沦落到今天的地步的原因,那就因为是沈若兰,是沈若兰撺掇了她男人把她害成今天的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的,都是沈若兰害的……

然而,凭她怎么说,以沈若兰的现在的在屯子里的名望和地位,加上沈若梅的名声和品行一向都不好,故而谁都不相信沈若梅的话,反倒都认为是她在诬陷沈若兰,每每她说出抨击沈若兰的话时,都会被村民们好顿质疑。

“梅丫头啊,你肯定是误会兰儿了,我敢拿脖子上的脑袋担保,兰儿绝不是那种人!”

“对呀,我也敢担保,想当初王宝根那么欺负兰儿,兰儿都没报复他,还给他们家开了个铺子让他们一家子挣钱呢,又怎么可能这么狠的报复你呢?这绝对是误会,板上钉钉的误会……”

“你说能不能是丁掌柜偷着派人害你的呢?我听说他们家的小丁掌柜到现在还没回来呢,那两口子都急蒙了……”

“也备不住是你后来在找的那家人家给你害的,大户人家嘛,宅子里龌龊事儿多,对了,你是咋从后头这个夫家出来的?”

大伙七嘴八舌,说啥的都有,就是没人向着沈若梅说话,把沈若梅气得脸都绿了……

这段时间,沈大爷和沈大娘的日子很不好过,不仅要面对村民们嘲弄猎奇的目光,还要给沈若梅抓药治病,伺候她吃喝拉撒睡。

沈若梅现在算是彻底废了,性子也不像从前那样针儿尖儿火了,抓尖儿卖乖的了,而是变得消极悲观起来,动不动就冷不丁嗷一声放声大哭,不管是白天还是三更半夜,有时候老两口正睡着呢,就被她嗷一嗓子哭醒了,把他俩吓得心一聚楞一聚楞的,好几回差点儿吓昏过去。

他俩的岁数渐渐大了,这一年多来被她左一出右一出的都给折腾稀腾了,真架不住她这么折腾了,渐渐的,俩人从最开始对她的心疼怜惜,变成了忍耐和无奈,这也就是他们自己的亲闺女,他们也没办法,不得不忍耐着,错一个人儿,他们早把她扔出去了。

……

沈德俭是跟沈若梅脚前脚后回的靠山屯儿,他听说了沈若梅的事儿后,本来打算给大哥一笔银子,让大哥找个好大夫给她沈若梅治治,看看那胳膊腿能不能再治好了。

结果,去大哥家探望时,沈若梅一看见他,就激动的对他大骂他兰儿,骂兰儿不是人,撺掇湛王对她下这般毒手,还诅咒兰儿将来不得好死,一定会被男人抛弃,死后还得下十八层地狱,下辈子托生成猪狗,让人千刀万剐的杀了吃……

沈德俭一听这话,顿时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不过看在她已经残废了的份上没跟她一般见识,但是也打消了给她银子让她治病的念头,这种不识好歹的东西,不用可怜她,就由着她自生自灭就好了!

之后,沈德俭就开始按照兰儿说的,招集人手,开始开荒山,预备着大规模的种地。

正好家里的几个作坊都停工了(因为没有土豆子,黄豆等原材料了,不能再继续经营下去了),他就利用这些人手开始开荒种地。

这次,他一下子买了五百亩荒地,赶在农忙前雇人开垦。

十里八村的劳力都被他雇了去干活儿了,只见卧龙山上,漫山遍野的都是人,赶牛的,扶犁的,刨地的,除草的,捡草根子的,大伙干的热火朝天,没一个喊苦喊累的。

因为谁都知道,这活儿不是白干的,沈家可是花大价钱雇他们干的。

如今,这十里八屯的百姓们,没有一个不知道沈家的,也没有一个不说沈家好的,自从去年,沈家开作坊雇工人气起,七松镇的百姓们就很少再有挨饿的了,大家都去沈家找活干,不光饿不着肚子,那些勤快能干的,还都有了点儿积蓄哩。

所以,现在整个镇子上的百姓们都以沈家马首是瞻,私底下还流行着一句玩笑话,那就是:跟着老二爷干,有肉吃!

……

农安县城,段家。

段夫人不着一缕,大汗淋漓的躺在榻上,娇笑着对旁边的和尚说,“都说你们和尚房里功夫好,如今亲自验过了,方知此言果然不虚。”

和尚笑道,“小僧能一展身手,还得多谢夫人成全,若非夫人垂怜,小僧就是有金刚罗汉的本事,也没有用武之地啊。”

说话的和尚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与女人倒有几分肖似,若不细看的还真得以为是个姑子,只是他生的有些高壮,体型跟女人到底不同,细看之下就会看出端倪。

这和尚就是段夫人相好的,被她装成是姑子养在了府中,只说要听他为自己讲经说法,故两人日日在一处,同寝同食,须臾不离。

段夫人之所以这般大胆,敢把奸夫领到府里奸宿,盖因丈夫段元焕年前忽染怪疾,瘫痪在床,口不能语。

因他还未死,故家主的权利不能转交他人,于是段家就落到了她这位夫人的手里,谁都知道段夫人跟湛王心爱的女子关系甚笃,所以段家上下都对她敬畏不已,有些事儿,只要不伤害到自己的利益,大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那些不相干的事他们也懒得去管,免得得罪了人惹祸上身。

段夫人为了掩人耳目,还把她瘫痪的丈夫接到了她的院儿里居住,只是俩人一个谁在炕头,一个谁在炕稍而已。

段元焕虽然瘫痪了,但心里还明白着呢,他躺在赵氏的炕上,每天看着赵氏跟那和尚颠鸾倒凤,翻云覆雨,只气得他睚眦欲裂,浑身颤抖,几乎被活活气死。

可惜,不管气成什么样,他都只能呜呜咽咽的表达自己的愤怒,完整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身子也一下都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对狗男女在他面前通奸,狎昵。

段夫人赵氏就是故意气他的,她恨毒了段元焕这个杀千刀的男人,这个男人,不仅毁掉了她的青春,她的爱情,还毁掉了她尊严和自信。

现在,她终于有机会报复他了,终于可以像他从前对她一样残忍的对待他了,所以每天都不遗余力的打击他,顺便儿再爽爽自己的身体。

段元焕作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曾经很有身份地位的男人,现在却不得不看着自己的妻子跟别的男人交合,只气得他脸孔都扭曲了。

有时候,赵氏在雨散云收的时候,会光着身子爬到他跟前儿,跟他说上几句。

“夫君,你看见我跟别的男人睡在一起时,心里会难受吗?哎呦,看你这眼神儿像要吃人似的,看来你不光是难受,还很生气呢。其实,你从前碰都不碰我一下去睡别的女人的时候,我也是像你现在的这种心情,愤怒,委屈,痛苦,还不能说出来……”

“不过,你比我还好些,因为你愤怒还能用眼神表达你的愤怒,而我却不能,不光不能,我还得陪着笑,好好的对待你那些骚浪贱货们,对她们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不然我就是不贤德,是醋缸,醋坛子……”

“可即便是我贤良淑德,和睦妾室,你还是不喜欢我,为了讨好那个千人骑万人跨的花氏你跟她联手陷害我,差点儿把我磋磨死,……亏得我还为你生儿育女,操持家事,一心一意的跟你过日子,你这么对我,你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吗?你就不怕你做的恶事被老天爷看见,老天爷把你收了去?”

“你跟你那些低贱的骚女人嘲笑我,说我长得丑,碰我一下都恶心,既然你嫌弃我,当初为何又要娶我?哦对了,是为了巩固自己在段家的地位,你借着我娘家的势力,成了段家的家主,这就是你娶我的目的,对吧?”

“你利用了我,还要嫌弃我,你知道我有多痛苦吗……我也是女人,我也有需要,可是你却让我夜夜独守空房,消耗掉了我最好的青春,你夜夜笙歌,跟那帮骚货在一起快活取乐,让我一个人为你守活寡,你不觉得你太残忍了吗?我给你戴绿帽子,让你看着我跟别的男人翻云覆雨,就是让你体会体会我当初的心情,让你也知道知道被自己妻子背叛的滋味。”

“哦,对了,你现在都瘫了,你的那些妾室通房们留着也没用,都被我赏给家里的下人了,还有你最喜欢的圆儿,也被我赏给咱们家庄子上的一个车夫了。”

“你知道我把你的圆儿指给那个车夫时,那个车夫是怎么说的吗?”

“呵呵,她竟然欣喜若狂,感激不已的对我说,多谢夫人,奴婢能一夫一妻的过自己的小日子,都多亏了夫人成全,奴婢一定好好干活,报答夫人的大恩大德。”

“你听听,你那般喜爱人家,可人家根本就不愿意跟着你,人家也想一夫一妻的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根本不愿意做你的玩物,段元焕啊段元焕,你可真可怜啊,风流潇洒了一辈子,临了到最后,没有一个女人是真心爱你……”

“你的那些孽庶们也都被我撵出去了,不过,我这个嫡母没有把事做绝,都给他们留了后路,保证他们将来都有饭吃,谁都不会饿死。”

“你知道我给他们安排的后路是什么吗?嘻嘻……我通过关系把他们全都送到了宫里,你的那些庶子们将都成为太监,庶女们都成为下等的宫婢,这个家,将来都是我儿子和女儿的,跟那些庶女孽们没有一文钱的关系……”

“哎呦,夫君,你怎么了?怎么吐血了?哎呀,这血还是黑色的?该不会身上的毒又发作了吧?”

“你也真是的,好死不死的招来花氏那个祸害,竟敢算计沈姑娘,得罪了湛王,不然湛王也不至于给你下毒,让你瘫痪在床,生不如死啊……”

奚落完段元焕,段夫人的心情好极,便又回身去搂着她的小情人,继续投入到了火花四溅的激情中去……

段元焕看着妻子跟别的男人当着自己的面干那事儿,窝囊得恨不能立刻死去。

不过,当他平静的时候有想过,或许,他从前确实躲不起赵氏,确实把她伤透了,她才会这样对待自己。

若有来世,他一定不会游戏花丛中了,他会选一个心爱的女人,好好的爱她,真心待她,两人相亲相爱,互相扶持着过一辈子,不管什么情况下,彼此都能够真心相待,不离不弃……

……

初春已至,万物复苏,山间的野菜都长的出来了,南方的青菜也都已经上市了。

张兴旺父子的五香花生米生意随着春天的到来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不得不收拾收拾回家种地去了。

这一冬天,爷俩足足赚了一百二十多两银子,张兴旺用这笔钱买了一辆马,以方便日后出门做生意使用,剩下的银子,他打算留着盖一座气派的砖瓦房,带门楼儿的,就照着他家从前被烧毁的那座房子盖,他要把家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为了挣钱,爷俩过年都没回家,如今回来了,爷俩特意买了许多东西,当做礼物分给家人。

这些礼物里包括好几匹棉布,几十斤棉花,还有些吃的用的零碎东西,装了满满的一马车。

到家后,爷俩受到了崔氏和张金凤等人的热烈欢迎。

崔氏看到自家新买的马车,还有老头子从车上搬下来的一匹匹棉布,棉花和各种东西,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她翻弄着这些好东西,喜滋滋的说,“这棉布可真好看,待儿会儿我去找大云媳妇,让她帮三勇裁两身衣裳,这匹留着给他做一套新行李……”

张金凤一看娘啥都惦记着三勇,怕她娘把这些布都给指上,急忙抢过一匹颜色鲜亮的翠绿色棉布,说,“这个我要,我要拿它做一身儿夹衣,再做两双鞋子……”

崔氏一听就不乐意了,“这匹布我是要拿来给三勇做亵衣亵裤的,你去年在吉州那边儿时不是做了好几身衣裳吗?还跟你弟弟争啥呀?都这么大的姑娘了,懂点事儿行不行?”

张金凤一听,就手不干了,“娘,你不会是要把这些布都留给三勇吧?我们也是你的儿女,你可不能这么偏心!”

崔氏不以为然的说,“顽皮偏心三勇咋地了?你们能跟三勇比吗?你们左不过是一些泥腿子,小贩子,人家三勇是读书人,将来是要考状元,进京城当大官儿的,给他穿好点儿咋了?还不是应该的吗?”

原来崔氏竟真的想把这些棉布都留给张三勇穿,在她的观念里,他们这些种田的,在家呆着的人就不应该穿棉布衣裳,都穿白瞎了,不如都留给三勇穿,让三勇一年四季都穿棉布衣上,穿长袍,好给他撑撑面子。

再说,棉布也不结实,干点儿活儿一蹭就坏,不适合他们这些人穿,他们反正也都是些粗人,还不如穿粗布衣裳合适呢。

一见老娘这么偏心,张金凤就手不干了,泪流满面的去找他爹评理。

大勇媳妇虽然也不满婆婆的决定,但是她很聪明的没有跟崔氏争执,反正有张金凤冲锋陷阵呢,就让她去交涉去,自己吃现成的多好,既不得罪婆婆小叔子,又能显示她温柔恭顺。

结果,如她所料,张兴旺之所以成匹成匹的买这些布,就是为了让家里人都穿上棉布衣裳,三勇在城里念书,需要好衣裳撑门面,就多给他做两身,但是不能都给他,家里男女老少都得一人先做上一身,剩下的布料在考虑给三勇添置别的东西。

崔氏虽然舍不得,但是家里一向都是由老头子说了算,老头子决定的事她改变不了,就只好默认了这个决定。

下午,大云媳妇过来给他们量裁衣裳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用不用给二勇做一身儿呀。”

老张头儿默了一会儿,说,“做一身儿吧,给他留着,说不定啥时候就回来了呢。”

这一晃,二勇都走了大半年了,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过得顺不顺利?如不如意?这混账小子,当初任性撇下兰丫那么好的媳妇儿自个儿出去闯去了,也不知能不能闯出点名堂来,要是不能,他又把兰丫丢了,将来他都得悔死……

每每想到兰丫,老张头还忍不住心唏嘘和遗憾呢,要是二勇没有任性退婚,他现在都已经开始筹备他们的婚礼,准备做公公了。

哎,真是可惜啊!

这一趟回来,他除了要给家盖房子,还打算帮金凤这丫头找个婆家,他也知道他这个闺女有点儿差劲,长得也不咋地,心还贼拉高,要是凭找的话肯定找不出去

所以,他特意准备了十两银子的嫁妆,外加一份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只要是她女儿看上的后生,那后生也愿意娶她女儿,他就把这十两银子外加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当成嫁妆,跟女儿一起嫁过去。

一回来,他就把这个消息散布了出去,好广撒大网,筛选女婿的人选。

张金凤都十八了,在屯子里就算最老的老姑娘了,她自己也恨嫁的不行,如今她已经看清了形势,也放平了心态,不求再找那龙章凤姿,惊为天人的男子做夫婿了,只求找个看得过去,能养活她的男人就行了。

真别说,这招贤榜一传去,还真有愿意娶张金凤的来上门提亲了。

来的是司家洼子家屯儿的一个年轻屠夫,姓孙名增配,长得高高壮壮,膀大腰圆,体型跟张金凤很是相配,五官也过得去。

张兴旺看这后生有正经营生,人长得也还过得去,就点头同意了。

张金凤虽不甚满意这个杀猪的男子(嫌他长的黑),但是等了一溜十三遭,除了他也没有别人来上门提亲,就也只好同意了。

于是,两家一拍即合,很快定下了他们成亲的日子。

因为张金凤和这杀猪的年纪都不小了,就把日子定的很近,大喜的日子就在半个月后,也就是五月份的月初。

张金凤终于要嫁人了,她感到吐气扬眉了,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她认识的所有的人,还特意去了一趟岫水村她舅舅家,想把她嫁人的消息告诉给张景瑞知道,也好让这个令她伤心伤心的男人知道,她张金凤不是没人要的,她也要嫁人了。

到了岫水村后,没怎么费事,她就见着张景瑞了,不光见着了张景瑞,还见到了他的新媳妇,也就是从前在沈兰丫家当丫头的那个瘦丫。

瘦丫现在已经不叫瘦丫了,张景瑞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沈慧,因为瘦丫很聪明,张景瑞教她读书识字,她很快就能学会,比一般开了蒙的小学生都要聪慧,所以取名沈慧。

小夫妻俩正是新婚燕尔,好的蜜里调油一般,你恩我爱的,除了张景瑞去学堂的时候,剩下的时间总在一起,形影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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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8章 陈皇后反击

瘦丫,不,现在应该叫沈慧了。

沈慧和她男人从屋里走出来,两口子一个要到镇上的书院去,一个要到靠山屯的老沈家去,结果刚一出门,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张金凤。

今天,张金凤穿了一身翠绿的新衣裳,脸依旧擦的白渣渣的,嘴唇上还涂着红红的胭脂,跟吃了死孩子似的,这红红绿绿的打扮,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偏她还是一副自以为很美的样子。

看到张景瑞和沈慧两人亲亲密密的走出来,张金凤的眼中划过一抹妒忌,不过随即很快振作起来,得意的向张景瑞显摆了一句,“张景瑞,我要成亲了。”

张景瑞没想到一大清早的就能在自家门口看到这么个膈应人的东西,还听到一句这么雷人的话,不觉抽了抽嘴角,淡淡的敷衍了一句。

“是嘛,恭喜!”

张金凤盯着他的脸,发现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遗憾和悔意,不禁有点儿生气,炫耀着说,“我爹说了,要给我十两银子的嫁妆,还把我家做五香花生米的方子也给我当嫁妆带过去,你知道那一张方子值多少钱吗?告诉你吧,值200两银子呢,其实这些东西本来都是你的,可惜啊,被你给错过去了,怎么样?后悔吧?”

张景瑞呵呵呵,“张姑娘今天就是来跟我说这个的吗?对不起得很,我很忙,没空跟您谈这个,我和内人现在要出去了,咱们后会有期。”

张金凤见他对自己还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不觉更生气,向前一步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气愤的说,“张景瑞,我一直想问问你,瘦丫到底有什么好的?她哪里比我强了?你知不知道她就是老沈家的一个丫头婢女,你怎么会情愿要他也不要我,难道我还不如个使唤丫头了……”

沈慧自从嫁给张景瑞后,性格变了许多,变得比从前柔和了,理智了,也更有女人味儿了。

今儿看见张金凤面色不善的前来挑衅,还当着相公的面埋汰自己,换做是从前的她,早薅着头发跟她打到一块堆儿去了,但是现在听到张金凤的挑衅后,她竟一点儿都没生气,还笑意盈盈的说,“那你可得反思一下自己了,为什么我相公情愿要我这样一个婢女也不愿意要你这个高贵的张大小姐?难不成你连我这个婢女都不如……”

“谁说我不如你了?你不过是个下贱坯子,凭啥跟我比?”没等沈慧说完,张金凤就愤怒的打断了她,大声说道。

沈慧笑呵呵的说,“就凭我相公要我不要你呀,你要是真比我强,这会子住在这院子里,跟我相公站在一起的,不就是你不是我了吗!”

“那,那是我不稀哒住这儿,一个穷酸的书生而已,连个功名都没有,有啥了不起的,我才不稀罕呢。”张金凤吃葡萄葡萄就说葡萄酸的说道。

沈慧听了,立刻引用张景瑞这几天教过她的一句话,说,“穷酸的书生咋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我相公现在虽然没有功名,但是他迟早会考取到的,紫衣蟒袍,位列朝班也只是迟早的事,倒是你,听说你找的男人是个杀猪的,也不知道将来能有什么大做为大出息呢。”

张景瑞听到妻子的一番话,心中十分感动,她这般相信自己,维护自己,他定要刻苦攻读,加倍努力,力争金榜题名,不辜负了她的期望和信任才是……

张金凤想埋汰别人不成,反倒被别人给埋汰了一顿,气得脸红脖子粗的,说,“你别以为他读了几本书就能考状元当上大官儿了,这世上读书的多了,你看有几个能考上状元当上大官儿的?多数还不都是穷酸一辈子,文齐武不齐的……”

沈慧毫不含糊的说,“那又如何?起码我们有出人头地的希望,不像你们,这一辈子也只能跟猪打交道了。”

“还有,就算我相公一辈子没发迹,有我在,也绝不会叫他饿着,我家的日子也绝对比你家要好!”

张景瑞笑起来,俊雅的容颜上多了几分缱绻之意,他握住了沈慧的手说,“媳妇,时候不早了,咱们走吧。”

说完,又转向张金凤,淡淡的说,“麻烦你让一让,你堵着我家门口了。”

清冷的眼神,带着几分微不可见的犀利,看得张金凤的心抖了一下,情不自禁的向后退了一步。

张景瑞挽着沈慧的手,从容的从张金凤的面前走了过去。

沈慧边走边笑,低声道,“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能有这么大的勇气娶她呢?”

张景瑞浅浅一笑,说,“管他呢,又不关咱们的事儿,咱们只管关起门来过好咱们自己的日子才是要紧的。”

“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走吧……”沈慧附和着,她现在天天跟张景瑞读书,会了许多成语,说话的时候也喜欢一套一套的。

夫妻俩恩恩爱爱的走了,张金凤羞辱别人不成,反倒被人家羞辱一顿,气的一跺脚,也转身跑开了。

……

此时,京城,寿仙宫里。

孝端太后靠在八步床上,慈爱的看着前来给自己请安的小儿子。

太后娘娘的病已经好了十之七八,虽然还不能下床走动,但至少已经可以起卧自如,还能在精神头足的时候跟儿女们说上一阵子话了。

“老七呀,这几天朝中怎么样了?”

淳于珟一身黑衣,身姿挺拔的坐在母亲对面的椅子上,沉声道,“朝政的大局基本已经稳定,死去的官员兵士儿子已经下令厚葬,对其家属加以抚恤。朝中大臣的空缺儿子也下令择选优秀人才补充,并已令应天府彻查此事,相信不久就能将此次事件的凶手绳之以法,以慰皇兄和诸位死去朝臣的在天之灵……”

太后听了,满意的点点头,笑道,“你做的很好,行动做派还有你父皇当年的风范。”

淳于珟心中了然,母后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像父皇,是欲意要扶植他做新皇帝的意思。

如果说这句话还不够明显的话,太后娘娘的下一句话简直就是直截了当了,“母后相信你加以历练之后,会比你父皇做的更好的。”

淳于珟道,“多谢母后信任儿子,定不负母后期望。”

“嗯,你有心就好,你本就聪明睿智,只要稍加用心,定能做得让天下百姓满意的。”

玉容长公主笑道,“母后不用在督促了,七弟够用心的了,你看这才几天的时间,朝中现在已经井然有序,市井上的那些流言也渐渐平息,百姓们的惶恐也被安抚住,皇兄和太子皇子们的丧葬事宜也打点的妥妥当当的,这些可都是七弟的功劳,你看他这段时间操劳的,人都憔悴了好些呢……”

太后一听,急忙仔细端详着儿子,细看之下,果然见儿子眼皮下隐隐可见黑眼圈,遂心疼的说,“你这孩子也是的,国事虽然要紧,可再要紧也不如身子重要啊,你看看这眼睛熬的,都抠抠了,你身边伺候的人也是的,一点都不尽心,怎么就不知道看着你早点睡呢?”

听到老太太不满的絮叨,淳于珟忙说,“不关他们的事,是儿子择席,没甚要紧的,过段日子就好了。”

听到择席二字,孝端太后和玉容长公主都明白了怎么回事,太后娘娘哼了一声,嘀咕着说,“什么择席,分明是想你那个丫头片子了,真打量着我老糊涂了,什么都不知道了呢?”

淳于珟也不避讳,笑着说,“母后既然明白儿子的心思,就不如就替儿子做主,让儿子早点把媳妇儿娶回来吧,也省得儿子总睡不好觉熬坏了身子,母后看着也心疼啊。”

“你少贫嘴,哀家问你,你真个认定要娶她了吗?”太后认真的说,“难道你真的不嫌弃她的出身?不想找个高贵的女子做皇……正妻?”

淳于珟笑道,“若论起出身,谁比得上皇嫂呢?相府的嫡女,京城第一名媛,可那又怎样呢?”

一提起陈皇后,太后脸上的笑容倏的不见,眉间的阴骘骤然聚起,像谈话谈的正高兴,突然说起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似的。

“那个毒妇,她怎配称得上人?”

孝端太后早就知道了,皇上之所以处处与老七作对,她之所以病倒,都是那个毒妇出的主意,要不是老七及时赶回,还带回了救她性命的灵泉水,怕是她这条老命都折在那个毒妇的手里了。

还有他的大儿子,也是被那个毒妇撺掇的,变得心狠多疑,不孝不悌,竟然对自己的亲娘和亲弟弟下手,简直大逆不道猪狗不如。

连同她曾经最爱的孙子,也被这个毒妇教的阴险狡诈,表里不一。

曾经太子对她这个奶奶很是依赖,一直敬爱有加,太后也是真心实意的疼爱着她这个大孙子,疼爱的程度仅限次她疼爱自己的小儿子。

可是,在最关键的时候,那个小狼崽子却眼睁睁的看着她被他父皇母后下毒,差点儿弄死,却一句话都不肯为她说,也不来看看她这个可怜的老太太,当真是让老太太心寒不已,只觉得这些年白疼那个狼崽子了。

现在,在孝端太后的心中,不管是皇上还是皇后还是太子,甚至是那些无辜惨死的皇子,在孝端太后的眼里都是死有余辜,谁叫他们是那个孽子白眼狼的儿子,将来也肯定都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死了也就死了,一点儿都不可惜!

当然,她最恨的要数陈皇后,太后虽然对儿子和孙子的无情心寒,但他们毕竟是她的儿子,孙子。人都有护短的毛病,当一个错误摆在面前时,人都会本能的选择将错误推到不喜欢的人身上,虽然在这次事件中皇上和太子都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但是在太后娘娘心中,皇后的责任居多,都是他撺掇和教唆的,把他的儿子和孙教坏了,所以对她的怨恨最深。

玉容长公主说,“自从出事后,她就整天哭哭啼啼的,已经病倒多日,听说现在更是连药都不肯吃,想必已经是万念俱焚活够了吧,一个女人,人到中年,却失去了丈夫和孩子,想来也算是遭到报应了吧。”

孝端太后冷声道,“她那种没心没肺的女人,怎么可能会因为没了儿子和丈夫就活够了?哀家可不觉得她会万念俱焚,说不定是故意做出这副样子来蒙蔽咱们,私底下在算计什么呢。”

“老七呀,你可不能因为她这副样子就对她掉以轻心,那个女人就是条毒蛇,说不着念不到的时候就会窜出来咬你一口,你可一定要当心。”

淳于珟笑到道,“母后,明明在说儿子娶媳妇的事儿,怎么说到她的身上去了?既然您这么恨她,明儿子结果了她给您出气就是了,何须跟她计较见识?”

孝端太后忙说,“不可,哀家听说现在外头有传这事儿是你干的,说你要废帝自立,可不管怎么传终究没有证据,这当口她要是死了,起不会被人认为是遭人动手害的?那第一个被怀疑的人就得是你,肯定会有人认为是那贱人挡了你登基称帝的道路,被你除去的。

你是要做大事的人,得为天下人的表率,万不能背负污点啊……

听到太后的话,淳于珟感动的说,“母后为儿子思虑周全,儿子感激不已,以后遇事必仔细思量,定不负母后希望。”

“你能这么想,母后就算容忍她活着,也算是值得了。至于你娶媳妇的事儿,哀家觉着现在皇上刚刚驾崩,朝中又出了这么大的事,你在这当口娶媳妇不好,会遭人非议,还是等国孝过后再娶也不迟,反正你们两个已经是两情相悦,也住在了一起,又何必在意个名分呢?”

淳于珟闻言,默了一会儿,说,“母后,兰儿已经有了身孕,我不想孩子没名没分的出生,也不想委屈他们。不过,既然母后觉得该在国孝后再娶,儿子也不敢违背,只是她们娘俩的这份委屈还得需要好好安抚才是。”

太后一顿,说,“她怀孕了?你想怎么安抚?”

淳于珟道,“确实已经有孕,快三个月了,儿子不求母后别的,只求母后或许我们两个一夫一妻一辈子,不要强行给儿子塞妾室,更不要强迫兰儿接纳别的女人。即便是兰儿这一胎生下女儿,甚至是连着两胎三胎四胎生的都是女儿,母后也不要给她施加压力,我们两个有一辈子的时间,迟早能生出儿子,儿子绝不会让淳于家的血脉断在我这里……”

闻言,孝端太后和玉容长公主都默住了,两个人都面面相觑,良久无言。

许久后,太后终于开口,说,“想不到我竟养出了个如此重情重义的儿子,也罢,既然你已决意如此,母后不干涉你们就是,只是你将来是要做大事的人,千万别像你皇兄似的被女人左右了心性,我虽然不喜欢那个丫头,但是,也不会去为难她,只要她不做有伤江山社稷的事,母后就接纳她便是。”

淳于珟一听,心中大喜,立刻起身恭恭敬敬的向太后娘娘拜了下去,“儿子多谢母后成全,也替您儿媳妇和您孙子谢谢您!”

“起来吧,别贫了,只是不给你塞貌美如花的妾氏也行,但是母后还是得给你几个好女人,好让她们帮母后照料你的身体。”孝端太后一本正经的说道。

淳于素皱起了眉头,面露不悦之色,“母后……”

孝端太后像没看见似的,对春柳道,“你去把王嬷嬷,陈尚宫,白令人和常给我做八珍汤的那个厨娘,都送到湛王府去……”

原来是些婆子,姑姑和厨娘等人,淳于珟才知道自己误会了,不觉勾起了唇角,浅笑着看向自己的母亲。

这老太太,看起来端庄沉稳,其实也挺诙谐挺顽皮的……

当晚,太后娘娘为淳于珟选的那几个女人就被送到了湛王府,开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淳于珟见她们都是上了年纪的,而且都是沉稳可靠的,就欣然接纳了,把她们安排在府中,由她们照顾自己。

如今,湛王已经完全掌控了朝中的大局,他先后任命了十几个自己的心腹之人担任朝中空缺出来的重要之职,那些重要机构也都换成了他的人,可以说,现在的他已经大权在握,跟真正的皇上只是差了一个名分而已。

就在淳于珟打点朝政,安排皇上丧葬之礼,一步一步的走向大位之际,朝中突然爆出一个惊天的消息。

皇上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原来,建安帝数年前在行宫避暑时,一次醉酒后临幸了一个宫女,因为那个宫女身份卑贱,人长得也不是十分美丽,皇上酒醒后就把她丢到了一边儿去,既没有接回到宫里,更没有册封或者给她什么位份。

没想到,那个宫女倒是有福气,被皇上临幸一次后竟珠胎暗结,产下一个皇子。

只是,那宫女身份低微,即便是生下皇子也没人在意,毕竟宫中有那么多身份尊贵的妃嫔纷纷产下了皇子,皇上不缺儿子,那宫女生下的儿子也自然是可有可无了。

于是那个宫女就直带着她所生的皇子生活在行宫中,一直到现在。

如今,皇上出了事,太子和诸位皇子皆随皇上而去,眼见得皇上无后,大位就要落到湛王的手中,却冷不丁爆出这样的消息,着实是震惊朝野,让朝中诸人吃惊不已。

淳于珟听闻这件事后,也着实吃了一惊,立刻派人去彻查这件事是否属实。

孝端太后听到这件事后,气得直拍桌子,大骂陈皇后阴险卑鄙,下流无耻。

这件事,不用想,就知道是陈皇后做的。

在经历了最初的崩溃后,陈皇后渐渐的缓过神来,当看到淳于珟把一个个心腹安插到朝中,掌控了朝中的大局之后,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了,倘若再这样听之任之,老七很快就会登上大位。而他一旦问鼎大宝,肯定会找自己秋后算账,到那时,不光是她,连她的母家也会一并跟着问罪,她的整个家族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她不能任由这种事情的发生,于是,就把这张藏了七年的底牌翻出来,要给淳于珟致命一击。

那个孩子,确实是皇上的孩子!

这会子,她把孩子推到前面来,就是为了给淳于珟出难题。

倘若淳于珟怀了野心,为自己上位杀了那孩子,就证明外面的谣传是真的,皇上遇刺的那件事就是他做的,是他窥窃神器,才行此大逆不道之事,如此他必会遭天下百姓诟病,也会被有心之人拿来大做文章,即便是他登上了皇位,这个江山也坐不稳。

倘若他顾忌名声,让这个孩子顺利的登基,即便是他暗中把持着朝政,掌握大权,但只要她还是皇上的嫡母,她就一定能找到机会扳倒老七,替她的儿子报仇。

怎么算?这都是一桩划算的买卖!

淳于珟调查清楚孩子的来历后,也没有多做迟疑,马上作出决定,让这个孩子继承大统,他做摄政王,辅佐他一直到他成年为止。

这个决定遭到朝中众臣们的大力反对,大家纷纷上表,请求淳于珟自立为帝,又都说皇子年幼,还是出身微贱的宫女生养的,怕不堪委以天下之任!

还有人在民间组织百姓到宫门前请愿,请求淳于珟登基,继承大统。还有人向太后请命,请太后出来主持大局,选出合适的新君……

一时间,朝野上下群情激昂,京城的街头巷尾,百姓们都议论纷纷,谁登基,谁为帝,成了京城中现在最热门的话题!

陈皇后稳坐在她的凤藻宫里,不时的听到宫人们来向她汇报外面的风声,听到朝臣们和百姓们都拥戴淳于珟,想让他登基为帝,陈皇后一点儿都不着急,因为她还有一颗棋子,只要她把这步棋下出来,不怕整不死老七。

……

吉州城里

沈若兰还不知道京城那边的风起云涌,诡谲莫辨,还在幸福的养胎中。

自从淳于珟解了禁府令,她着实的在外面溜达了几日,可是溜达了几日后又觉得没什么意思,便又整天的呆在府里,不怎么出门了。

一天,她正在府里看着园丁在花园里种花,忽然外面来报,说荣欣大长公主和鲁夫人到访。

沈若兰听淳于珟说起过,这位荣欣大长公主就是鲁元的母亲,至于鲁夫人,就是那个让她讨厌的安安郡主了。

沈若兰虽然讨厌安安郡主,但是鲁元能在淳于珟最关键的时候义无反顾的站在淳于珟这边,看在鲁元的面子上,她觉得自己应该抛下私怨,好好的接待这两位客人。

当下,沈若兰立刻命令把客人请到府中,她亲自去接待客人。

荣欣大长公主是个和善温柔的长辈,看到沈若兰后,喜爱的说,“沈姑娘长的可真标志,连我家安安都要被你比下去了。”

听闻这话,就知道这位大长公主殿下跟媳妇相处得十分融洽,不然也不会这么说了。

沈若兰下意识的向安安郡主看去,却见安安一点儿都没有因为婆婆的话感到不高兴,还笑着说,“虽然母亲说的是实话,可是媳妇绝不承认。”

说着,婆媳俩都笑起来,气氛很温馨,沈若兰也跟着笑起来,说,“我听说鲁夫人素有京城第一美人之称,我一个乡下女子怎么敢跟你相比?快别拿我取笑了。”

“怎么能说是取笑呢?不信咱们两个出去问问不认识咱们的百姓们,肯定都说你比我好看。”安安郡主大大方方的说道。

看到她现在这副温柔大方的样子,跟几个月前那副虚伪狡诈的模样真是天壤之别,难不成有孕之后转了性情了?

落座后,沈若兰看着安安郡主微微凸起的肚子,忍不住问了一句,“鲁夫人可是已经有了身孕了?”

安安闻言,抚着肚子羞涩一笑,说,“正是。”

沈若兰也是孕妇,孕妇和孕妇在一起,自然会很有话题,于是两个人聊了起来。

期间,母亲穆氏听说来了客人,因不放心沈若兰,便也赶来相见了。

没想到,荣欣大长公主竟和穆氏相识,她们曾在十多年前一起参加过一次宴会,期间穆氏在宴会上作了一首诗,还被荣欣大长公主佩服的五体投地呢。

故人相识,且二人年纪相仿,性格又都是和善的,在一起自然是更有话题,于是便热热闹闹的聊开了……

因为聊的都很投机,晌午时沈若兰特意吩咐设宴款待她们,还传了家养的小戏子们来席前唱戏取乐。

穆氏和荣欣大长公主都喜欢听戏,湛王府里的小戏子们唱演的又都是新曲目,都是沈若兰编的三十六计里的本子,把荣欣大长公主听的十分着迷。

穆氏和荣欣大长公主俩专心听戏的时候,安安假意要去走走,邀请沈若兰跟他一起去。

沈若兰因今日跟她聊得挺投机的,便没有拒绝,跟她一起走了出去。

俩人走到一处亭子时,安安向沈若兰深深的拜了下去。

“沈姑娘,之前都是安安不懂事,一时为情所迷,得罪了姑娘,还望姑娘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安安的无心之失。”

沈若兰见她诚恳道歉,就亲自扶起她,款款的说,“都是年轻人,一时冲动也是有的,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我的男人又是最好的兄弟,我又怎么可能怪你?”

听她这么说,安安如释重负一般,抿着嘴角笑起来,感激的说,“沈姑娘,多谢你,你真是个温柔大度的女子,难怪湛王会那么喜欢你……”

沈若兰笑道,“各花入各眼,你说他喜欢我,鲁将军又何尝不是像他喜欢我一样那么喜欢你!”

听到这话,安安的表情瞬间僵住了,脸上的笑纹跟刻上去似的。

鲁元是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们俩的关系用‘相敬如宾’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自从嫁给他,他一直待自己客客气气,礼让有加,她虽然没受过什么委屈,但是那种来自于他内心深处的排斥和疏离,她又怎么感受不到呢?

干笑了几声缓解了一下尴尬,她又跟沈若兰聊了几句,两人回了席,继续去看戏。

这些戏本子是全新的,外面根本没有,荣欣大长公主迷得不要不要的,一本接一本的看,直到日落西山时,才意犹未尽的回去。

回去的车上,安安笑道,“母亲在王府呆了一天,您看着这沈姑娘怎么样?可配的上湛王?”

荣欣大长公主感慨着说,“我看那姑娘不仅样貌绝美,举止做派也落落大方,说话行事也是进退有度,一点儿都没有农家女的小家子气,要我看,就是咱们京城中的贵女,能赶上她的也是屈指可数呢,抛开家世,她确实配得上老七。”

一听这个,安安的眼中立刻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戾气,只是那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只一闪即逝,快到荣欣大长公主根本没有察觉出来。

安安说,“母亲说的极是,沈姑娘确实是个出众的女子,不然湛王也不可能为了她不惜放弃吉州这30万大军的统领之职,欲要跟她归隐田园,隐居乡里,可见有多爱重她呢!”

顿了一下,又说,“之前皇上和太子遇刺,朝中局势动荡,多亏了湛王筹谋得当,力挽狂澜,才稳定了咱们楚国的大局,湛王这次的举动着实功在社稷,往后也是前途不可限量,媳妇觉得,咱们应该好好的结交这位沈姑娘。”

荣欣大长公主笑道,“你能这么想,这很好,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人,其实不是咱们功利心重,只是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既然结交她对咱们有百利而无一害,咱们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安安笑着说,“所以媳妇儿才竭力的劝母亲去湛王府上拜访,去跟她们母女结交啊!”

婆媳俩相视一笑,是心照不宣一般,没再多言语。

晚上回府后,安安正坐在房里看书,鲁元回来了,进门就问,“你去湛王府见沈姑娘了?”

安安合上书,起身过来帮他脱衣服,“去了,跟母亲一起去的,还在那边吃了饭,看了戏,傍晚才回来呢。”

鲁元犹豫了一下,说,“那她有没有为之前的事对你心有敌意?”

他还惦记着那次安安诬陷她推了她的事。

一听他提起这个话茬儿,安安的脸一下子红了,有点儿不自然的说,“没有,都过去的事了,又是个误会,谁都不会放在心里的。”

“没有就好,往后若有机会,你跟她道个歉,也好叫她知道,咱们不是她想象的那种人。”鲁元继续吩咐说。

安安低下头,轻轻的应了一声,脸色已经很不好了,只是她头垂得低,鲁元没看见罢了。

换完衣裳,他去了大长公主住的松鹤园里,去给大长公主请安,顺便陪她吃饭去了。

知画带着人摆好了晚饭,低笑说,“郡主,今儿个是十五,您又已经过了三个月了,爷今晚上必定会在这住,奴婢已经吩咐人烧了水,采了花瓣,待会儿您吃过饭就好好的泡个澡吧,把自己泡的香喷喷的,也好叫爷喜欢……”

安安听了,脸上露出一丝苦笑,懒懒的说,“知道了,你有心了。”

她的身孕早就满三个月了,他若想来也早就来了,不用非得等什么初一十五的,从打他们成亲到现在,她俩虽然在一个榻上睡过几次,但是他一次都没有碰自己,她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从前那么热烈的爱着自己,追求自己,可是现在,仿佛一夜间就对自己失去了兴趣,难道是因为得到的太容易,所以就不珍惜了吗?

还是他移情别恋,又喜欢上了别人?

可若是喜欢上别人的话,又为什么没把人娶进府里呢?

虽然她在心里一直是个捏酸吃醋的性子,可表面上一直是个温婉贤良的好妻子,绝不会犯善嫉的过失,倘若他真的往府里娶别的女人,她纵然心里边儿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表面上也不会表现出来的,只会在背地里使绊子。

所以,也不存在他怕她善嫉而隐藏那个心上人的事。

她想了好几个月,也没有想明白鲁元为什么会冷淡她,只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过下去……

这会儿,鲁元正在松鹤园里陪荣欣大长公主吃饭,母子俩边吃边聊,气氛很是温馨。

“娘,听安安说,你们在老七那儿看戏一直看到晚上,真有那么好看吗?”

“那是自然,儿子你不知道啊,老七府上的那些本子都是外头没有的,真真是好本子,那些戏文比外头戏班子演的强百倍千倍不止呢。”

为了让儿子相信她的话,大长公主殿下随便的给他讲了两个本子,一个是《空城计》,一个是《草船借箭》,把鲁元也听得也入了迷,还说,“母亲,你还什么时候去湛王府?下回去的时候带上我,我也去听听他们府上的体己戏去。”

大长公主道,“老实说,我也没听够,正打算这几天再去拜访,只不知拜访的这么频繁,会不会失礼,也不知沈姑娘会不会厌烦。”

“不会,绝对不会!”

鲁元言之凿凿的说,“您别看那个丫头看起来冷冷清清的,不怎么好相与,其实心眼儿很好呢,您不知道,她做过许多好事,都是寻常女子不可能做的。”

为了让母亲相信沈若兰的人品,他还特,把沈若兰救助那些被家里抛弃的被拐女子的事儿说了一遍。

“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管那些女子,跟她又没有一文钱的关系,可是她就是太善良了,不忍心看见她们孤苦无依,颠沛流离,就把她们都收留在自己的手底下,还给她们租了房子,找了活计,让她们有了谋生的手段,可以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

“她还在老家养了一个讨饭的祖孙,把他们都当成了自己的家人一样看待,还有她家里的几个丫头,原本是被那几个丫头的父亲卖到妓院里的,后来被她给救下了,她真的很善良,您可以放心的跟她相处,相处久了,你就会知道她的好处。”

荣欣大长公主听到鲁元对沈若兰赞不绝口,不由得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的说,“儿子,你怎么那么了解她呢?不会是也看上她了吧?”

鲁元一听这话,顿时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满脸通红的炸了毛。

“娘,您说啥呢?朋友妻子不可戏,我是那么无耻的人吗?”

荣欣大长公主看儿子那么激动,一副炸了毛的样子,急忙安抚顺毛,“别激动,娘就是随便那么一说,来来来,吃块黄鳝消消气,顺便儿再补肾的。”

她一边说,一边体贴的夹了一块鳝鱼,放到了鲁元的碗里。

鲁元的嘴角一抽,“母亲,你儿子的肾很好,不需要补。”

荣欣大长公主‘哼’了一声,“还说嘴呢,我都问过了,你从打娶了安安还一次都没碰过她呢,你又没有别的妾室,难不成改了性子要做和尚了不成?”

“娘,你连这个都要打听?”

听到母亲竟然连自己床上的事儿都要干预了,鲁元顿时有点崩溃了。

大长公主说,“我是你娘,当然得关心我自己的儿子,我可跟你说,纵欲虽然不是什么好事儿,可禁欲也不是好事儿,憋长了容易憋坏的,再说我还想多几个孙子孙女在膝下承欢呢,你都不去睡女人,你让我上哪儿找那么多孙子去?”

鲁元翻着眼睛,说,“娘,京城的局势现在已经稳定了,儿子明天就派人送您回京吧。”

“臭小子,嫌弃你老娘了?想撵你老娘走?做梦!”

荣欣大长公主窥着她的儿子,老神在在道,“你要是不给我生出五个以上的孙子,我就住在这吉州不走了……”

“说真的,儿子,娘真的很想你能娶宁儿,宁儿是个好姑娘,虽然长得不如安安美丽,可是她心性淳厚善良,待人宽和体贴,肯定能跟安安和慕相处,不会叫你的后院多是非的......”

鲁元烦躁的说,“娘,这事儿还是等以后再说吧,儿子这几个月心烦,不愿意想男女之事。”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79章 张金凤出嫁了

室静兰香,烛光摇曳,雕花嵌螺钿的花梨木妆台前,安安正对着铜镜梳妆着。

她很会打扮自己,也知道什么样的妆容更适合自己,今晚,她没有浓装艳抹,也没有满头珠翠,而是把自己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随意的散在脑后,如一道黑色的瀑布一般,让人看起来很是随意舒服。

她脸上没有画腮红,只擦了一层薄薄的官粉,掩住了她略显黯淡的肤色,使她的皮肤看起来白白嫩嫩,光滑如玉似的,因为粉擦的薄,不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她擦了粉了。

额头上没有贴花钿,口彩也没涂,只用螺子黛浅浅的画了两条远山眉,趁着她白皙柔嫩的小脸儿,烛下观之,别提有多妩媚动人了。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怜爱的摸着自己的脸颊。

这般绝世倾城的容颜,本就该受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可是现在,她竟不得不想办法让男人来宠她来,呵呵,这人生,还真是讽刺呢!

“郡主,姑爷来了!”

寇嬷嬷一直守在窗户那儿张望呢,看到鲁元进了院儿,急忙低声报信儿。

安安听了,倏地从妆台前站起身,快步走到炕沿边儿上,拿着一个小巧的肚兜绣起来。

鲁元进屋时,就看见她正坐在灯下聚精会神的绣一个小小的肚兜呢。

听到他进来的声音,安安抬起头,见是他回来了,急忙撂下肚兜起身帮他倒茶。

这会儿已经晚了,她已经卸了妆,也脱了衣服,只穿了一身鹅黄色的亵衣亵裤,颜色浅浅嫩嫩的,很衬她白皙的肌肤,头上的发髻也散了开来,柔柔顺顺的披散在背后,看起来纤纤弱弱的,让人情不自禁的心生怜惜。

看到这样的她,鲁元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他接过她递过来的茶杯,坐在了炕沿边儿上,说:“晚上做活儿伤眼睛,往后这些活儿让府里的绣娘做就好,你别亲自做了。”

安安笑道,“多谢鲁哥哥关心,只是肚兜是给咱们孩子穿的,我这个当娘的想亲自做。”

说着,她也坐下来,拿起刚才绣着的那个肚兜,献宝似的倾过身子,“鲁哥哥你看,我的绣技是不是又精进了?”

因为她的身子前倾着,从鲁元的角度看,不经意间就能从她亵衣的领口看到里面的风景,鲁元在无意中见到了两个雪团儿一般的景色,不由得身子一僵:“嗯,不错!”

“我也觉得不错,你看这鲤鱼,这荷花……”安安指着自己的绣品介绍起来。“还有这水波,都是我用孔雀金线绣的,整个吉州城再找不出第二件了……诶,鲁哥哥,你看什么呢?”正说话的安安突然从绣品上抬起眼,一下子就抓到鲁元在偷窥她了。

她顺着他的目光低下头,看到自己下垂的领口和里面的风景后,一下子反应了过来,急忙捂住胸口,脸儿腾的红了,娇羞的扭过身子道:“鲁哥哥真坏!”

鲁元被抓了现行,也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什么的,反倒笑呵呵的调侃说,“你穿这么一身儿不就是为了让我看的吗?怎么看了你你又怪我?”

安安被说中了心事,顿觉脸上火辣辣了的。

她差点儿忘了,鲁元可是在女人堆儿里泡大的,最了解女人的心思了,又怎会看不破她这点儿小把戏?

正下子尴尬了,正尴尬着呢,忽然听到他起身的动静,“走吧,春宵苦短,咱们还是别浪费时间了,安置了吧!”

这时邀她共度良宵呢!

安安的脸微微一红,便起身跟他往床榻那边去了……

红绡帐内,两人很快纠缠在了一起,今晚鲁元很卖力,一翻颠鸾倒凤、翻云覆雨,安安感觉自己差点儿飞上天去,尽管极力的隐忍,她还是没能忍住,兴奋的叫出声来,最后,雨散云收,鲁元似乎累了,翻过身去睡着了。

安安却睡不着,她本以为两个人刚才那般的恩爱了,这会儿完事儿后俩人该拥在一起说点儿体己话什么的,但是他却没有,只像交任务似的做完了,就倒头睡过去了,根本不在乎她的感受!

虽然身体得到了满足,但安安的心里却难受极了,她咬着嘴唇,看着他冷漠的背影,不断地在心里问着,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变成这副样子呢?

刚才虽然是火花四溅,可是也仅仅限于是肉体上的,精神层面上的,仿佛一点儿都没有进步,甚至他比之前更冷淡了,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许久后,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去净房里沐浴了。

净房里的水早就备好了,宽大的浴桶里泡着玫瑰花瓣,桂枝、吴白芷等养皮肤的东西,水温偏热却不烫人,躺在里面舒服的很,跟泡在温泉里似的。

她闭着眼睛在里面泡了一会儿,感觉到水凉了,就赶紧洗了洗,随后出来擦干身子,裹着浴袍轻轻的走回了卧房。

回来时,他依旧沉沉的睡着,完全没感受到她回来了,可能是刚才太累了吧!

她轻手轻脚的从他的脚底下上了床,回到自己的被窝儿,正要躺下的时候,忽然听到他喃喃的梦话声,“泼妇,别以为你是湛王的女人爷就不能把你怎样了,你给爷等着……”

轰隆——

如遭雷击一般,安安身子一下子僵在那儿!

浑身的血液也像凝固了似的,整个人都动弹不了了!

“别以为你是湛王的女人爷就不能把你怎么样了,你给爷等着……”

本该恶狠狠的威胁的话,可怎么听都像是在撒娇或打情骂俏一般,那声音柔得都能快能滴出水来了,跟平时于她说话时客客气气的语气天差地别。

这下子,她什么都明白了!

想了几个月都想不明白的问题,终于有答案了!

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爹,心里边儿有别的女人了,那个女人还是她最恨的那个下贱的小农女、给她提鞋都不配的贱人!

可是,她的未婚夫,她最爱的男人,她的丈夫,她孩子的爹,都被她给抢走了,还有她的骄傲和自信,也被她掷在地上,践踏得一塌糊涂

安安痛苦的闭上眼睛,只觉得漫天的恨意瞬间将她给吞噬和淹没了!

她好恨啊,恨不能将那个贱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贱人,烂货,她都把湛王让给她了,她为什么还要勾搭她的男人呢?难道就是为了针对她,非要把她逼到绝境才肯善罢甘休吗?

还有,她到底有哪好了?到底有什么魅力?为什么能让她的男人一个两个的都离开她,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呢?

湛王也就罢了,他从来没有表示过对自己有多钟情,虽然她从小就爱他如命,但是既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也就顺其心意的放手了。

可是,鲁元呢?他可是深爱了爱了自己十年的男人,是为了自己什么都能做的男人,凭什么也神不知鬼不觉得叫她给勾去了?

沈若兰啊沈若兰,你就一定要跟我斗个你死我活吗?

呵呵,她无声的笑着,眼中没有一丝的温度:既然你已经把我逼得没有活路了,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

府尹府里

赵圆圆呆呆的坐在榻上,眼望着帐子上垂下的丝绦,半晌眼睛都没动一下,像傻了似的。

事实上,她确实有点儿傻了,是吓傻的,不,是要疯了,要被吓疯了!

自从陈炳荣死后,湛王强势回归,他们一家子就要灾祸不断,先是他哥哥坠马重伤不治身亡,之后是她祖父莫名奇妙暴毙,然后他父亲病重不起,她去湛王府求情,又被一脚踢断了肋骨……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在无声的预示着,他们家要完了,要被湛王给一点儿一点儿的灭掉,死无葬身之地了!

都说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死,她就在这种等死的感觉中已经煎熬了好几个月,她觉得自己都快坚持不下去,都快要崩溃了!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母亲曾试图找人替父亲向湛王求情,然而却无一列外的被拒之门外,从前门庭若市的家,自从被湛王发难后,就变得冷冷清清、凄凄惨惨的了,之前跟父亲母亲交好的那些人都疏远了他们,在他们最难的时候,那些曾经所谓的朋友,非但没有一个出手相助的,还都对他们敬而远之,避退三舍,这世态炎凉,当真的让人心寒啊!

还有爹的那些小妾姨娘们,平日里争风吃醋,爱爹爱的什么似的,这会子,眼见得爹要死了,家也要败落了,她们一个个的再也不管爹的死活,都纷纷的收拾东西,卷了细软带着她们的庶子庶女们跑路了,连家中的仆人也有不少出逃的,曾经轰轰烈烈的府尹府,现在安静的像一座坟墓似的,没有一点儿生气了,就像现在的赵圆圆一样,虽然活着,但已经没有任何生机了!

“小姐,小姐……”小丫头佩儿失张失智的跑进来,面带喜色的禀报说,“小姐大喜啊,安安郡主来了。”

“什么?你说什么?”

赵圆圆收回视线,转向佩儿,像没听清她的话似的,“你说谁来了?再说一遍?”

“小姐,是安安郡主,从前在咱们府上住的那位安安郡主来了啊!”佩儿激动的说道。

赵圆圆一听,眼睛顿时亮了,她倏地坐直身体,一叠声的道,“快,快请进来……”

听闻安安来了,赵圆圆立刻像看到了希望似的,眼睛里都有光彩了。

之前她不是没想过要求安安郡主,只是那时她的肋骨断了,走不了路,于是就给安安写了封信,言辞恳切的向她求助,结果,信送出后,就如石沉大海一般,再没有音信了。

显然是她不想出手,对此,高圆圆虽然深感失望,但是却并没有怪她,毕竟她们只是几个月的交情,相比父亲母亲那些相识相交十几年都不肯帮忙的朋友,安安郡主选择明哲保身,不肯趟进这趟浑水里,也是无可厚非的。

本以为她俩的交情就此终止了呢,没成想她竟亲自过来看她了。

赵圆圆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似的,一下子又精神起来了!

很快,安安郡主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赵圆圆一见到安安郡主,就像受了委屈的孩子见到了亲人似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安安姐姐!”

她叫了一声,声音都跟着哽咽起来。

安安见赵圆圆面容憔悴,泪流满面的样子,急忙快步走到她的榻边,握着她的手坐下了:“快别哭了,你身子本来就不好,再这样下去怎么能养的好病呢?”

赵圆圆哽咽着说,“姐姐来了,我还以为姐姐不认我这个倒霉的妹妹了呢。”

“这是什么话?我又怎么会不认妹妹呢?昔日我在府上住时,妹妹待我是何等的姐妹情深,我可一直都记着呢。”安安动情的说道。

赵圆圆听她这么说,心里顿时敞亮多了,遂拭着眼泪说,“姐姐能来看我,我真是感激不尽,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昔日我家鼎盛时,亲友络绎不绝,如今我家败落了,昔日那些亲友都惟恐避之不及,再不与我家往来了,如今也只有姐姐能来看我,果然是患难见真情啊。”

安安听了,难过的叹息了一声,说,“府上的事儿我已经听说了,心里也急得不得了,只恨自己没有本事替你分担罢了。”

闻言,赵圆圆的眼神一下子黯淡了许多,她垂下头,咬着嘴唇难过的说,“实不相瞒,我本来还想求姐姐替我们一家向湛王美言几句说说情呢,如今看来,姐姐好像也有难处啊。”

安安苦笑着说,“以咱们姐妹的情分,若我能帮上忙,不用你说我也自当尽心竭力的,只可惜我人微言轻,别说是在湛王面前说话,就是连见都见不着人家呢。”

顿了一下,又说,“不过,虽然我不能帮你求情,但已经帮你想了个法子,至于能不能成就全靠你自己了。”

赵圆圆开始听她说见不着湛王也说不上话,正失望呢,后来有听说她能帮自己想法子,顿时眼睛又亮了,急切的说,“姐姐想的是什么好法子?快说给我听听吧,姐姐一向聪慧,想出来的法子必定是管用的。”

安安说,“如今想解决你家的困境,必得湛王点头才成,只是湛王的性子一向冷硬,旁人说话根本听不进去的,这世上只有两个人的话他或许能听进去,一个就是太后,另一个就是……”

她苦笑起来,脸上浮出一副失落的表情。

赵圆圆立刻明白了,艰涩的说,“姐姐说的是,沈若兰吧。”

“正是她!”

安安自嘲的一笑,说,“昔日咱们姐妹俩还想扳倒人家一起嫁到湛王府去呢,想不到最后竟是她扳倒了咱们,咱两连湛王府的凳子都没坐上一坐就都被她出局了……”

赵圆圆抿了抿嘴,低下头,今时今日,她已经不敢再妄想跟沈若兰争宠了,只求自家能够平安无事,她就谢天谢地了。

“哎,你不知道湛王有多宠她,听说把他们一家子都接到王府里去住了,就因为她不喜我之前跟湛王订过婚,还想要对我不利呢,吓得我赶紧把自己嫁出去了,免得遭到不测……”

“好在现在我已经嫁做人妇,也身怀有孕,对她构不成威胁了,她才对我不那么忌惮了,昔日你也想嫁给湛王的事儿她压根儿就不知道,所以不会为难你的,你要是肯拉下脸儿来好好的求求她,只要她应允了,府上的困境自然也就迎刃而解了。”

赵圆圆听了,为难的说,“姐姐这个法子固然是好,只是我与她从未往来过,又怎么求得动她替我家办这么大的事儿呢?”

安安四下看了看,赵圆圆立即了然,遂对屋里伺候的下人们说,“你们都出去吧,我有些体己话要跟姐姐说,不叫你们不许进来。”

“是!”丫头们退都出去了,见屋里无人了,安安才缓缓的开口说,“那位沈姑娘农女出身,虽然跟了湛王,到底摆脱不了身上的小家子气,听闻她平生最喜财帛了,现在住在湛王府里还依旧惦开荒种地,开铺子做买卖呢,如此重利之人,倘若妹妹愿意多多的孝敬她些财帛,只要她肯收下,府上的困境自然就可解了。”

赵圆圆听了,立刻高兴的说,“我愿意,姐姐,我愿意舍财,只要能解我们家眼前的困境,便是让我们倾家荡产,我们也愿意的。”

“但是,我跟她素无交情,这样冷不丁一下子送礼,就怕她不肯收我的东西啊!”

安安笑道,“这个好说,我虽然跟她没有太深的交情,但是在她面前替妹妹引荐一下的面子还是有的。不如改日我想法子请她出来吃顿饭,妹妹再寻些贵重珍稀的宝贝送过来,只要那东西入了她的眼,这事儿再没有不成的。”

“好,就按姐姐说的做,就请姐姐替我安排吧,回头我就去跟我爹娘说,好好的准备些东西,定不会让姐姐没面子的……”

赵圆圆听完了安安郡主的计策,顿时喜得心花怒放的,仿佛看到自家的困境已经解开了一般,身上的病也一下子好了大半儿了。

至于安安说的财帛之物,对赵圆圆来说毫无压力,她爹做了十几年的吉州府尹,早就攒下了数十万贯的家私,金珠财宝更是不计其数,拿出一部分来破财消灾,料想爹娘也是巴不得的。

安安见赵圆圆同意了,叮嘱说,“姐姐能帮你的也就只有这么些了,回头我就去设法请她,只是你定要带些像样的东西过去,你也知道湛王有多宠她,把王府的私库都交给她打点了,你要是拿的东西不够好,她看不上眼儿,只怕非但不能哄她替你办事,倒把她惹恼了,到时候适得其反就遭了……”

“嗯,我知道,我爹收藏了一株三尺高的珊瑚,一直宝贝似的藏在内室里呢,要是没有太像样的东西的话,我就把那只珊瑚给她送过去!”

为了免灾,赵圆圆也是拼了。

听到赵圆圆的承诺,安安满意的点点头,说,“这就对了,所谓破财免灾,只要肯出钱,这件事儿其实很快就能化解开的……”

“是,还要多谢姐姐替我从中周旋呢。”赵圆圆感激的说道。

安安谦虚的说,“不必谢我,昔日我在府上小住时,妹妹和夫人对我多有照顾,这回只当是我偿还妹妹和夫人对我的一份恩情吧。”

两人商议定了,又说了会儿话,安安才告辞出去。

赵圆圆自以为已经找到解救家里危机的法子了,安安一走,她就忙不迭的去找赵夫人商议去了……

**

从赵府出来,离晌午还早,安安却没有回府,而是去了一家仅次于‘百味人家’的酒楼——醉仙居酒楼。

醉仙居酒楼是在百味人家之后开起来的吉州城第二有名的酒楼,其实醉仙居的菜一点儿都不比百味人家差,有时甚至还更胜一筹呢。

只是百味人家的装修要比醉仙居豪华,酒楼也比醉仙居大些,最主要的是,百味人家位于吉州城闹市中心,地理位置非常好,而醉仙居则坐落在吉州城北部,都快到城郊了,位置有点儿偏僻,所以生意总不如百味人家的好。

不过,也有很多食客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即便是醉仙居的地理位置不好,他们为了美食也依旧义无反顾的过来捧场,所以,醉仙居的生意也一直很好,在吉州城内也很有名望!

到了醉仙居后,安安郡主要了个二楼的包间,点了几道菜,略吃了些后就,悄悄的在用过的盘子下压了点东西,就起身回去了……

**

这段时间,沈若兰虽然在家里呆着,但实际上一直远程遥控着老家的开荒事宜呢。

按她的要求,沈德俭雇了大批的村民,又轰轰烈烈的开了三百多亩荒山,其中的一半儿种了土豆儿(为了冬天做粉条卖),还有一百亩种了地瓜和黄豆,还有五十亩种了玉米,剩下的零零散散的种了些谷子、高粱、糜子、大豆、辣椒、孜然、番椒、花生、葵花等等,把北方能生长的作物差不多都种遍儿了!

当然了,种的时候都是紧着生长期长的作物先种的,像白菜土豆等生长期短的,就都留在最后种,沈若兰还特意在信里边儿交代过,种的这些作物要穿插开来种,就是套种,比如种玉米和黄豆,不是像传统的种植方法似的,这几十亩地都种玉米,那几十亩地都种黄豆,而是一笼玉米一垄黄豆的种,大伙儿都觉得这样种地简直是闹着玩儿呢,跟小孩过家家似的,都是庄稼人,也种了几十年的地了,还没见过谁这么种的呢。

沈德俭也觉得闺女的要求怪怪的,但是没办法,家里都是那丫头说了算啊,他这个当爹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对她得信任到盲目的地步了,就像现在似的,即便他觉得这套种的法子太荒谬,但是只要闺女说了,他就义无反顾的去照做。

大伙儿虽然不赞同沈家的种地方法,但是人家花钱雇他们种地,可不是听从他们的意见的,即便是他们再不赞同,主家要求这么种,他们也只好照办了。

于是,卧龙山北新开垦出来的山坡上,就呈现出一垄土豆,一垄地瓜,一垄苞米,一垄黄豆的怪异景象,大伙儿都感念着沈家的好儿,种地的时候都认认真真的干活儿,没有一个偷懒的。

当然了,他们的辛苦也没有白费,所有的辛苦都得到相应的报酬了!

如今,靠山屯儿算是七松镇里最富裕的村子了,村民们跟着沈家干,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彻底脱离了贫困,在奔向小康的路上越跑越近了。

今年,屯子里就有五六家人家添置了马车(为了冬天给沈家拉货挣钱才买的),还有四五家盖了新房子,还是气派敞亮的砖瓦房儿呢,这在别的屯子里可是绝对没有的;另外还有七八户人家添置耕牛,因为沈德俭说过,兰儿要一直开山种地,春夏秋三季都不停歇的开,能开多少开多少,所以,要是买了牛的话,干上春夏秋三季的话,这耕牛的钱就能赚回来了,到时候就等于是白得一头老牛,多划算啊!

各个村里的村民们跟着沈家干,都把日子过气来了,如今再也没有春荒挨饿之说,大伙儿都对沈家感激的不要不要的,很多村民想推举沈德俭做村长(靠山屯儿没有村长),不过沈德俭考虑自己可能不会在靠山屯儿常住,等忙完了还得回吉州去,就拒绝了大家的好意。

村民们见沈德俭不肯答应,就把这个机会给了沈德宝,沈德宝为人正直,虽然有点儿木讷,也没什么能力,但是她是沈德俭的亲哥哥,也是兰儿的亲大爷啊,大家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兰儿和沈德俭的面子上,毅然的推举了沈德宝做了靠山屯的村长,从此,沈德宝就是靠山屯儿里最大的官儿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两口子借了弟弟和侄女儿的光,做了村长和村长夫人,一跃成为靠山屯最有身份的人,俩人都挺高兴的。这段时间,因为沈若梅整天在家里做,把他们两口子做的都闹心死了,现在总算有点儿高兴的事儿了!

轰轰烈烈的开山种田过程中,又发生了几件事。

第一,桃花村的张金凤成亲了,嫁给了一个杀猪卖肉的屠夫,只是成亲那天出了个小插曲,又让这十里八村的村民们八卦了好几天。

事情是这样的,张金凤临出门子前,把她老娘崔氏藏在炕柜儿里的四十多两银子给偷走了,过后崔氏发现了,就追到了闺女家要钱,结果被张金凤给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撵出来了。

崔氏那就是个要钱不要命的主儿,见她闺女不肯还钱,一气之下竟然跑到镇衙门去告状去了,后来还是镇衙门里的雷捕头出面,一顿吆喝吓唬,张金凤才把偷她老娘那四十多两银子拿出来的。

不过,因为这,她们娘俩闹翻了,崔氏声称从此再也不认这个闺女,她要是敢在回娘家就打断她的狗腿。

张金凤则委委屈屈的说她老娘偏心,家里的银子都拿去给三勇念书了,她成亲就只给她十两银子加一张秘方做嫁妆,太少了,她也是心里不平才偷钱的。

两人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十里八村的村民们也免费看了一场热闹,据说后来张金凤成亲四天回门儿都没回,可见是真的恼了她老娘了。

张景瑞和沈慧聊起这事儿的时候,很肯定的说,张金凤之所以偷她老娘的钱,肯定是她那个女婿撺掇的,因为在这之前,张金凤还认为她爹娘给她的聘礼多,还特意上他家去显摆去了。可这才几天的功夫,就认为给的少了,这里面要是没有她女婿的手笔,他就算是白念这些年的书了!

沈慧说,“我还一直奇怪啥样的人能娶张金凤那种女人,看来那个人也是个狠角色,为了钱真是啥都豁出去了啊!”

他们两口子推断的完全正确,张金凤的女婿确实是为了钱才娶张金凤的,但是张金凤那么寒碜,他觉得光给他十两银子和一个方子太不划算了,就私底下撺掇张金凤偷她老娘的钱,花言巧语的哄她说那钱要是偷来了,将来都留着给她买好吃的。

张金凤哪经得起忽悠啊,被他这么一迷惑,就上道儿了,然后就演出了那场鸡飞狗跳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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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0章 【二更】

这场闹剧,又让老张家成为了全屯子人的笑柄。

老张头儿好面子,没成想被他那个缺心眼子的老婆子和缺心眼子的闺女把面子都给败光了,如今他们家俨然成了十里八村的笑料了,每每在外面遇到人的时候,大伙都用那种调侃嘲弄的眼光去看他,就算是盖起了气派的大房子也无法抹杀掉这桩丑事造成的影响了,老张头一气之下,就把盖房子的事儿交给了张大勇,连房子都没等着盖完,就独自离家出去做生意去了。

崔氏对老头子离家的事儿一点儿都不在意,她觉得老东西走了更好,省得他天天鼻子不知鼻子脸不是脸的跟她耍横,他走了,这个家就是她说了算了,没他比有他好多了!

发生的第二件事,就是沈慧都怀孕了,她婆婆和男人都高兴的什么似的,说啥也不让她再干活儿,天天养在家里,好吃好喝的养着,沈慧从打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过过这么舒心的日子呢。

除了她,狗剩子媳妇也怀孕了,虽然狗剩子媳妇是个傻子,但是狗剩子一点儿都不嫌弃,再得知他媳妇怀了孕后,狗剩子都乐颠馅儿了,天天干完活儿就赶着回家给他媳妇做饭吃去,挣了钱也一文都不乱花,都攒起来留着给他媳妇买好吃的。

大家眼看着他浪子回头,越来越像过日子人了,也都替他感到高兴,屯里的媳妇们知道他媳妇啥也不会干,就时不时的帮他家洗洗衣裳,拾掇拾掇屋子啥的,狗剩子很感激大家的帮助,也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日子越过越有劲儿了……

第三件事儿,就是有人来向招娣提亲来了。

招娣是她们姐妹几个里最出色的一个,她不光是长的最好看,性子也是最柔顺的,气质也是最好的,因为这,很多在沈家作坊里干活的后生见到她后都对她动了心思,特别是在见识到沈家给沈慧的大笔嫁妆后,就更都想要娶她了。

不过,面对这些络绎不绝的提亲者,招娣给出的答复是,她还小呢,今年才刚满十五岁,不想这么早就嫁人,也不想这么早就定亲,所以,就算是委婉的把那些小伙子们都给拒绝了。

沈德俭一个大老爷们儿,也不好掺合这小丫头的亲事,就打算等回吉州后,让他媳妇帮着招娣安排吧,要是招娣自己真看上谁了,只要那小子品行过得去,他们家就会风风光光的把她嫁出去的,也算是对得起丫头跟他们家的这段缘分了!

**

这段时间,安安郡主和荣欣大长公主经常到湛王府来拜访,婆媳俩有时候一起来,有时候只有安安一个人来,跟沈若兰一家算是走动的很近、很频繁了。

沈若兰虽然不大喜欢安安,但是都说,打狗看主人,看在鲁元的面子上,她还是跟安安保持了很适当的友谊,毕竟俩人的男人在一起共事呢,鲁元又在淳于珟最危难的时候义无反顾的站在了淳于珟的队伍中,就凭这,她就必须得好好的对他的妻子,决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儿私怨破坏掉两家的关系。

本着这种心理,安安每次来,她都是盛情款待,安安也邀请过她几次,要她去她家里作客,沈若兰还真去过一次,在哪儿待了一小天儿,吃了一顿饭后才离开。

不过,沈若兰觉得,鲁家厨子的厨艺比起湛王府的厨子真是差远了,吃惯了湛王府厨子做的山珍海味,猴头燕窝儿,再吃鲁元府上那些东西就觉得索然无味,如同嚼蜡了。

安安也看出沈若兰没吃好,很歉疚的说,“我们家这几个人都不大注重口腹之欲,怠慢沈姑娘了,不过没关系的,我知道咱们吉州城有个叫做醉仙居的酒楼,虽然不如百味人家火,但做菜做得好吃极了,比百味人家有过之而不及呢,赶明儿我做东,请沈姑娘到那儿吃一顿,算是补偿今儿没款待好您的过失吧!”

沈若兰岂会在乎一顿吃喝?这段时间,淳于珟虽然忙,回不来,但是隔三差五的就找几个全国各地的大厨送到府上来,来满足沈若兰的口腹之欲,沈若兰不论想吃那个地方的菜,也不论想吃什么,都能分分钟得到满足,委实不必去外头的酒楼去吃,厨师干不干净不说,没准儿食材还不新鲜呢!

所以,她想当然的拒绝的安安的好意。

然而,安安被拒绝后,好像很不安很过意不去似的,一个劲儿的向她道歉,因为她把人家请到自己的家中,她却没有款待好人家,真是太失礼了。

沈若兰见她这样过意不去,就勉强同意她请自己吃饭了!

吃饭的时间就定在三天后。

到了那天,沈若兰带着素素和茵茵去赴宴了,到那儿时,发现安安早就到了,还体贴的帮她包了场,免得被外人打搅了。

沈若兰说,“吃顿便饭而已,委实不必这样兴师动众的,还包场,多破费啊!”

安安却笑着说,“你现在可是王爷心尖尖儿上的人,我若不小心些,万一你有个什么闪失,我岂不是得拿项上人头来恕罪?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我不敢不兴师动众啊!”

两人说笑着上了楼,在里面一间隐蔽的雅间坐下了,安安见素素和茵茵寸步不离的守着沈若兰,就笑着说,“两位姑娘不如也坐下来一起吃吧!”

素素和茵茵立刻断然拒绝,“郡主说笑了,我们岂敢跟主子同席,若被王爷知道我们这样不守礼数,怕是会重重责罚我们呢!”

沈若兰见安安的身后也站着好几个丫头婆子,若是素素和茵茵坐下来跟她们一起吃,那安安身后的这些人就也得坐下来一起吃,不然太有失偏颇,就没有勉强素素和茵茵坐。

她说,“要不,就让她们再另开一个雅间吃吧,反正这酒楼已经被你包下来了,外面也有人守着,不怕会有什么意外!”

安安笑道:“这个主意好,这样咱们也就能清清静静的吃饭了,不然乌泱泱的一大群人看着你吃,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被她们盯得索然无味了!”

沈若兰也是这样想的,她来自于现代,很注重隐私,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通常身边儿都不留人伺候,否则就会觉得全身都不舒服似的,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着似的。

素素听到沈若兰的吩咐,有些不放心,特意检查了一下这间雅间,见里面没什么蹊跷的,就跟茵茵放心的去隔壁的雅间里等着吃饭里。

菜是安安早就定好的,两人落座后,菜很快就上来了,满满的一大桌子菜,山珍海味,猴头燕窝儿,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应有尽有,只这一顿饭,便得数百两银子的花销。

沈若兰看到安安这样大的手笔,不禁暗暗叹道,果然是官二代加富二代啊,挥霍起来眼睛都不眨一下,虽然她也有钱,也吃得起这些东西,但是她可舍不得这么花,每顿饭只要够吃就好,不会点这么一大桌子留着剩留着扔的,多浪费啊!

“沈姑娘,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随便点了点儿,你看看喜不喜欢吃,要是不喜欢的话,就提出来,这家的菜式很多,足有一百多种呢,我本想都点了,只是桌子太小放不下,就只点了这几道,你尝尝看喜不喜欢吧!”安安客气的说道。

沈若兰看着满桌子的菜,说:“这已经很好了,咱们就两个人,吃这些我都觉得浪费呢,真的不用再点了。”

安安垂眸一笑,心里暗道一声‘乡巴佬’,就跟沈若兰一起吃了起来。

正吃着,她身边儿的知画忽然走进来,伏在安安的耳边说了几句。

安安听了,浅笑说,“那就让她进来吧!”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1章 【 一更】

“是我的一个小姐妹,刚才在楼下看到我的车子,想要上来跟我叙叙旧,还说要给我看样东西,沈姑娘不会介意吧。”安安柔柔的问道。

她都这么说了,沈若兰当然不能说介意了,一个女人而已,又不是男的,上来就上来吧。

得到沈若兰的首肯后,知画下去通传,不多时,就带着几个女人走了上来。

素素到到脚步声,倏的从屋里闪了出来,却见安安郡主手下的一个婢女正带着一个年轻华贵的女子,向沈姑娘的雅间走去。

她们的身后,还跟着四个婆子,四个婆子合力抬着一个三尺见方的红木箱子,一个个小心翼翼的,很紧张似的样子。

“站住,干什么的。”素素一个箭步拦在他们面前,茵茵也紧跟其后。

知画忙道,“这位是赵小姐,是安安郡主的朋友,适才赵小姐在楼下看到我们郡主的车子,想上来跟郡主打个招呼。”

“那这个箱子是什么?打招呼用带这么大的箱子上来吗?”素素脚步纹丝不动,眼神犀利的盯着四个婆子和他们抬着的箱子。

赵圆圆忙说,“这个箱子里面是一支珊瑚,想拿来给郡主掌掌眼的。”说完,叫那四个婆子把箱子放在地上,打开来给素素看。

箱子被打开了,里面果然放着一只近三尺高的珊瑚,紫檀的底座,通体赤红,一看就是上等货。

素素走过去检查了一番,见没有异样后,挥手让她们进去。

知棋笑道,“两位姑娘还真是尽职尽责,有你们在,就是苍蝇想飞到沈姑娘身边儿来都难呢!”

一边说着,一边又邀请来她俩进了雅间,大家一起吃饭。

这边,沈若兰和安安正边吃边聊着,知画就带着赵圆圆进来了,那四个婆子抬着珊瑚跟在后面。

进屋后,赵圆圆赶紧跪了下来向安安和沈若兰行礼,“臣女赵圆圆拜见安安郡主,拜见沈姑娘。”

沈若兰听她自称臣女,便知道她是哪个官吏的女儿了,又见她知道自己就是‘沈姑娘,’还向自己行了大礼,口称‘拜见’便知她此番过来没那么简单,不可能只是想上楼来跟安安打个招呼。

“快起来吧,别客气,沈姑娘也是个随和的,你不用拘礼。”安安向知画示意了一下,知画便上前扶起了赵圆圆。

“沈姑娘,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姑娘便是吉州府府尹赵大人的嫡出女儿赵圆圆,去年我在吉州这几个月就一直住在赵府中,多承赵夫人和赵姑娘的关照,如今我们也算的上是闺中密友了,今儿也给你引荐一下,往后大家都住在吉州,希望以后都能是朋友......”安安笑意盈盈的向沈若兰介绍。

原来是吉州府府尹大人的女儿!

这下子,沈若兰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原来是个想巴结淳于珟的官吏,要走她的门路。

虽然她不知道那位府尹大人为什么不直接去讨好淳于珟,倒要绕开淳于珟来找她,但是,从对方的行为就不难看出,那位府尹大人并不是什么光明磊落之人,而是个工于心计,善于钻营的奸佞之徒,不然,也不会放着正经门路不走,走着歪门邪路了。

而安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费了这么大的周折把自己诓到这儿来,为这种人充当了牵线搭桥的角色,说不定也是拿了人家的好处。

沈若兰不喜欢被人算计,要是她们真有什么要紧的事想通过她渗透给湛王,大可以直截了当的的说出来,不用拐弯抹角的整这一出,要是她们能直截了当的跟她说明了事情的原委,而且她们的要求合理的话,说不定她还能通融通融。

不过,放着正道她们不走,偏要走着歪门邪路,现在就算是她们有天底下最正当的理由,她也不能接受了。

沈若兰撂下手中的筷子,说,“做朋友的话也可以,只是我这个人是个眼里不揉沙子的,一向不喜欢拐弯抹角,要是赵姑娘真的只是与你偶遇,大家坐下来一起吃顿便饭也没什么的,要是她有什么事求我故意设计了这场见面,那对不住的很,我不喜欢跟这种算计的人做朋友,更不会答应别人的任何请求。

赵圆圆一听,顿时慌了,‘噗通’一声跪了下来,泪流满面的哀求说,“沈姑娘,我并不想算计您,只是现在实在没办法了,才不得不求了安安郡主出此下策的,沈姑娘,我求您发发善心,替臣女的父亲向湛王求个情吧,家父现在已经身染重病,时日不多了,我们家现在死的死,伤得伤,跑的跑,病的病,已经七零八落了,求湛王饶了我们一条惨命,别把我们一家都赶尽杀绝吧!”

说完,也顾不上尊严不尊严的,对着沈若兰砰砰砰的磕起头来。

沈若兰面无表情的说,“看你这么可怜的份儿上,我现在就发发善心,告诉你一件事情。”

她勾起唇角,笑容冷冷,“倘若,他知道你来骚扰我,那你家离彻底覆灭的日子就更快了。还有,他从来就不是滥杀无辜,也从来不滥用私刑,既然他那么对待你爹和你家,就一定有他的理由,你也不用挖门盗洞的找谁来替他求情,有这份心思,还不如让你爹好好找找自身的原因,找到后让他主动的到湛王面前去请罪,这样承担起自己的错误,比找我求情更管用。”

赵圆圆见沈若兰不肯通融,还以为是没得到好处的缘故,急忙给身后的四个嬷嬷使了个眼色。

“多谢沈姑娘指点迷津,臣女感激不尽,刚好前儿家父偶然得了一件宝物,自觉得身份低微,不配拥有这样的东西,故特拿来献给姑娘和湛王,还请沈姑娘不要嫌弃。”

说话间,四个婆子已经打开了箱子,那株珊瑚显露出来。

是一株通体赤红的红珊瑚,三尺高矮,安置在一个紫檀底座上,色彩绚丽,枝干交错,一看就是件极其难得的好东西。

赵圆圆听信了安安的话,已为沈若兰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乡下丫头,见到这般好东西定会动心,进而一定会答应他的请求呢。

谁知,沈若兰只是淡淡的扫了那珊瑚一眼,就冷声质问说,“赵姑娘是想拿珊瑚来收买我吗?还是想用这只珊瑚来羞辱我?”

赵圆圆一听吓了一跳,急忙分辨说,“不是的,我是真心想把这株珊瑚献给湛王和姑娘的,我……”

“真心?”

沈若兰打断了她,冷笑说,“即是真心,为何早不送晚不送,偏偏要赶在求我办事的时候送?你道我沈若兰就这么眼皮子浅,区区一株珊瑚就能让我失去底线,失去原则吗?还是哪个跟你有仇的故意撺掇了你拿这么个东西来激怒我?”

这是在挑拨离间呢!

赵圆圆本来就没有脑子,被沈若兰这么一说,立刻下意识的向安安看去,眼底也透出了几分迟疑和疑惑。

安安见状,急忙打圆场说,“圆圆,既然沈姑娘已经说让你父亲反思,反思好了再亲自去向湛王谢罪,那你就照沈姑娘说的去做吧。”

一边说一边向赵圆圆使眼色。

赵圆圆被她们俩说得六神无主了,也不知该信谁的话才好,但是想想她毕竟跟安安更熟悉些,便选择了相信安安。

于是,低声下气的向沈若兰说,“沈姑娘息怒,都是我不好,我原不该过来惹姑娘不高兴的,我这就走,回去就按姑娘吩咐的,叫家父闭门思过,再到府上去登门谢罪……”

一边说着,一边冲沈若兰福了福身,带着那四个婆子抬着珊瑚去了。

人走后,安安一脸愧色的说,“沈姑娘,对不住的很,我原是想叫赵大人和王爷化干戈为玉帛的,是我思虑不周,让你不高兴了。”

沈若兰哼笑一声,说,“实不相瞒,我确实不高兴了,因为这已经不是你第一次算计我了,不过,看在鲁将军的份上,这次我也原谅你了,只是你要记得,凡事可再一再二,不可再三再四,这是我最后一次原谅你,若再有下一次的话,谁的面子我都不会卖了。”

说着,沉着脸起身往外走去。“我吃饱了,郡主慢用吧!”

“等一下,沈姑娘请留步!”安安见沈若兰要走,急忙起身离席,快走几步挡在她面前,一把拉住她的胳膊。

被拉住的霎那,沈若兰顿觉胳膊处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像被针扎了一下似的,沈若兰皱起眉头,刚要撸起袖子看看是怎么了,这时就听安安阴测测的说,“沈姑娘,我也不想算计你啊,可都是你逼我的,湛王他都跟我订婚了,你却从我手中抢走了他,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多痛苦吗?”

沈若兰一怔,没想到她会说出这样的话。

这段时间她们一直相处的很和谐,还以为她已经忘了过去那些事儿了呢,没想到她一直没忘,还记恨着她呢。

只是,记恨就记恨呗,为啥要说出来啊?是想跟她撕破脸皮吗?这段时间她一直刻意的讨好自己,掩饰自己的内心,为啥要在这一时刻想自己坦漏心声呢?这样做对她又有什么好处?

沈若兰定定的看着她,一时间都忘了胳膊刚才那一下刺痛是怎么回事儿了。

安安继续道,“我没有做错什么,就因为他变心了,却要我来承担那么痛苦的后果,你们让我从京城第一名媛沦为大家的笑柄,害得我连京城都呆不下去了。现在我退而求其次嫁到了吉州来,原想安安静静的生活,不在跟你们有所交集了,可是你却步步相逼,还是不肯放过我,抢走了湛王还不够,还勾引我的丈夫,把我的丈夫也勾得神魂颠倒的都不待见我了,都是你逼的,是你逼得我不得不算计你的……”

听到她这番言论,沈若兰彻底惊呆了,“我什么时候勾引你丈夫?我跟他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能数过来,我怎么去勾引他?”

“你还敢狡辩?”安安低了声音,脸上的表情也更狰狞扭曲了,“他做梦都在跟你调情,你还有什么话说?”

沈若兰确实没话可说了,因为就在刚才,她忽然一阵头昏目眩,还没来得及思考这是怎么了呢,就一下子昏过去了……

“呵——”

安安看着昏迷不醒的沈若兰,冷笑一声,走到后窗处打开窗户。

很快,一个小二打扮的瘦高男子飞了上来,他深色冷漠,无视安安的存在,径自走到沈若兰身边,将她抱起,又回到窗边一跃而下。

鹤仙居的后面,是一条狭窄逼仄的巷子,狭窄的仅能容一辆马车通过,而那巷子中,正停着一辆不起眼的马车。

瘦高男子落地后,飞快的上了车,马车立刻跑了起来,转眼间消失在了巷子里……

这前后加起来,顶多也就三五分钟的时间!

安安站在窗子后,看着消失在视线里的马车,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意。

沈若兰,你个贱人,这回有你受的了……

**

另一个雅间里,素素和茵茵先吃完了饭,就回到了沈若兰所在的雅间外,一左一右的守在门口等着。

等了一会儿,两人都觉察出不对劲儿来。

她俩都是习武之人,耳力极灵,在门口儿站了半天,却没听到里面说一句话,甚至连吃菜吃饭的声音都没有。

这是不正常的!

素素和茵茵意识到这一点后,马上站在门口叫起来,“沈姑娘!沈姑娘!”

里面却鸦雀无声,并无人回应。

素素大惊,抬手推开了屋门。

只见屋里后窗大开,安安郡主正躺在地上,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而沈姑娘,早就没了踪迹!

糟了,出事了!

素素和茵茵一见沈姑娘不见了,都如遭了当头一棒似的,脸齐刷刷的白了,白得毫无血色!

素素赶紧一撩裙子,从靴筒上抽出一支穿云箭,飞身到外面,引燃指向空中!

“砰——”

一声巨响,差不多半个吉州城的人都听到了,知琴知棋知书和知画等听到动静,都吓了一跳,也都顾不上吃了,撒腿就往郡主的屋里跑。

跑到安安所在的雅间时,看到安安已经昏倒在地,茵茵则正猫着腰,在屋里到处搜寻查找这什么。

“这是怎么了?郡主怎么会晕倒?”知棋一面去救安安,一面冲着茵茵喊起来。

茵茵直起腰,冷冷的睃了她一眼,却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你倒是说话呀?我家郡主为什么会晕倒?是不是你对我家郡主做了什么?”知琴也生气的喊道。

茵茵阴着脸,向安安郡主走去,凉声道,“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你们问你们自己的主子就知道了。”

说完,在安安的面前立住脚步,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根银针,倏地向安安郡主的人中刺去。

用银针刺人中,是治昏厥最好的法子了,她出手极快,没等知书等人反应过来,那根银针已经刺入了安安的人中里。

啊——

安安被刺中后,一声惨叫,瞬间醒来了!

“怎么回事?怎么都看我做什么?这是怎么了?”她睁开眼,茫然地看着围着她的婢女们。

知琴等见到她醒了,都惊喜道,“郡主,您醒了,刚才您晕过去了,吓死奴婢们了!”

“什么?我昏过去了?怎么会呢?”安安郡主像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似的,一脸的懵比状态。

茵茵冷冷的说,“郡主醒了就好,不知郡主现在感觉如何,可否方便告知奴婢我家姑娘哪去了?”

“你.....你说什么?沈姑娘她不见了?”安安难以置信道。

“正是,我家姑娘确实不见了,不知郡主可否把刚才你们在一起的情况跟奴婢说一下,也好让奴婢寻找点儿线索。”茵茵盯着安安,冷声说道。

“怎么会这样呢?我记得我们正在跟赵姑娘说话呢,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醒来……一下子变成这副样子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安安揪着了自己的襟口,像受到了惊吓似的,不停的摇着头,“不会呀?不可能啊?你们就在外面,她怎么可能会不见呢?她去哪儿了?你们倒是好好找找啊……”

“您是说,您和沈姑娘俩正跟赵姑娘说话呢,然后就失去知觉的吗?”茵茵问道。

“是呀,可是醒来后,沈姑娘不见了,赵姑娘也不见了啊......”安安一脸无辜的说道。

*****

赵圆圆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巴巴的带了珊瑚去求情献宝,结果事儿没办成,还被认定为绑架了沈姑娘的嫌疑人,她爹娘和家人也被她连累的下了大牢。

“冤枉啊,鲁将军,奴家真的是冤枉的......”

到了这会儿,赵圆圆终于意识自己上了安安的当了,她大哭起来,嚎啕道:“鲁将军,是安安郡主让我来见沈姑娘的,我还以为她是为我好,就都听她的了,她叫我给沈姑娘送礼,说沈姑娘小门小户出身,眼皮子浅,只要我拿了贵重的东西她就一定会动心,一定会在王爷面前替我爹说话的,所以我才拿了我家最好的珊瑚来……”

“我真的没有绑架沈姑娘,我绑她做什么呢?谁不知道她是王爷心尖儿上的人,我绑架她不是自己找死吗?”

“我父亲得罪了湛王,家里本来就已经入置身于炭疽之上,又岂会给自己招惹这样的麻烦?”

“鲁将军,请您一定要明鉴,不要冤枉好人啊……”

赵圆圆说得情真意切,涕泪交流,一点儿都不像撒谎的样子,让鲁元也不由得起了疑心。

一个涉世未深的闺阁女子,不可能演技这么好,她要是真的做了,不拘从哪处都能看出点儿破绽来,可是看她的表情,听她的话,竟毫无破绽,莫非她真的没有绑架沈姑娘,真的冤枉了她?

可是,安安又很肯定的说,她就是在赵圆圆还在的时候就失去知觉的,醒来后就发现沈若兰不见了,这一点,又证明了这件事儿就是赵圆圆做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究竟谁再说谎?鲁元一时间也不好确定。

为了彻查此事,他把醉仙居的掌柜、小二、打杂和厨子们都拘起来了,一一的审问,查找线索,结果,审出来的几条线索都无一例外的表明,此事确实是赵圆圆做的。

小二曾说他曾看见过赵圆圆她们从楼上下来时,面露紧张的神色,而且那几个婆子抬的箱子似乎比之前更吃力了!

打杂的说他曾看见赵圆圆她们坐车离开的时候,马车赶的射箭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逃命呢......

面对这么多证据,鲁元也不能再无动于衷了,下令让人严加审问,务必要查出沈姑娘的下落!

安安见鲁元这么上心,心里越发的冷了,她暗暗冷笑,幸亏她这招声东击西用的好,让他们都以为这事儿是赵圆圆做的,给了那边儿足够的时间,让他们能顺利的带着沈若兰那个贱人离开楚国!

想想湛王失去她后的痛苦,再想想鲁元失去她的失落,安安觉得真是太爽了,简直人生中再也没有比这更让她快乐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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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1章【二更】

因为被列为了重点嫌疑人,鲁元下令,一定要不择手段的从她口中审出沈姑娘的下落来。

下面人一见大将军急眼了,且丢的还是王爷心尖儿上的人,遂都不敢懈怠,于是各种大刑流水般的加在了赵圆圆的身。

赵圆圆是被赵大人和赵夫人娇养着长大的,一个闺阁娇女,如何熬得住这般刑罚,看到那些刑具,没等上身就吓得她魂飞魄散,等上了身更是痛得她死去活来,哭喊声都要把大牢的房盖儿给抬起来了。

要是她知道是若兰在哪,肯定早就招了,只是她真不知道沈若兰的下落啊,就算是打死她,她也招不出来呀!

到晚间时,赵圆圆已经被大刑折磨的彻底垮掉,开始疯了似的痛骂邓安安,骂她口蜜腹剑,两面三刀,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又骂她阴险狡诈,陷害设计,早晚不得好死……

鲁元来看审问结果时,正好听到了赵圆圆的诅咒声。

于是,他下令把赵圆圆带了上来。

“你说是安安设计陷害你,可有证据吗?”

赵圆圆颤巍巍的抬起头,满脸血污的说:“鲁将军,换作是你,你会在邓安安的眼皮子底下劫走沈姑娘吗?当时屋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我劫走其中一个,另一个却撂在一边没有灭口,难道是留着她醒来后指正我,要她帮我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的吗?你觉得这是有脑子的人做出来的事儿吗?”

鲁元眯了眯眼睛,“或许,你深恨湛王,想鱼死网破,自觉伤不了湛王,就拿她最爱的女人下手呢?”

“哈哈,鲁将军可真会编故事啊!”

赵圆圆哈哈的笑起来,嘲讽的说,“您想方设法的往我身上网罗罪名,不就是为了给您夫人开脱吗?为什么就一定是我要鱼死网破而不是您夫人嫉妒沈姑娘才借害她,还把罪名嫁祸到我身上呢?您不觉得这种可能性更大吗?您大概还不知道您夫人有多喜欢湛王吧?告诉你吧,她曾跟我说过,她根本就不喜欢你,是因为湛王不要她了她没办法,才不得不嫁给你的,她深爱湛王多年,沈若兰夺走了她的所爱,你认为她以她那么阴险的性子,被抛弃后悔无动于衷吗?”

鲁元有点儿听不下去了,因为他的心已经开始动摇了,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那次她诬陷沈若兰推她,想借他的手收拾沈若兰的事儿,借刀杀人,嫁祸于人,一向是她的长项。那次,她也是仰着一张无辜的脸,就像这次一样无辜,可是真相却是那样的不堪,让人失望......

鲁元握了握拳,转身出去了。

背后,赵圆圆见他要走,就状若癫狂的喊道,“你知道湛王为什么要情愿要出身低贱的沈若兰却不要你那出身高贵的邓安安吗?呵呵,从前我不知道,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因为沈姑娘是个坦荡正值得人,而你的邓安安,奸诈狡猾,口蜜腹剑,借刀杀人,不择手段,可惜啊,你年纪轻轻的就瞎了,看不出她的阴险,被她给骗得团团转......”

鲁元虽以走远,可这些话却一字不落的传入耳中,让他的心更烦更燥了......

……

此时,在吉州通往乌孙的城门口,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安全通过,车里坐着一个市井小民打扮的瘦高男子,车子中间的地上铺着被褥,里面躺着一个年轻女子,头上覆着毛巾,脸色土黄土黄的,一看就是生病了。

过关后,车子又行了二三里,就看见一大队人马停在前面,似乎在等着他们呢。

车夫赶紧策马扬鞭,打着马一阵风的跑到队伍前,跳下车辕,向队伍为首的男子纳头便拜。

“小王爷,属下已经把人带回来了。”

被称为小王爷的男子策马走到车前,刷的抽出长剑,挑开车帘,看到了昏睡在里面的沈若兰。

“啧啧,淳于珟的眼光也不怎么样啊?这样的女人,在我平安王府一抓一大把,随便一个歌姬长的都比她好。”

小王爷看清那是若兰的容貌,不由得大失所望,早知道她长成这副样子,他就不过来迎她了,早就听说淳于珟那个天煞孤星宠一个女人宠的连王位兵权都要放弃了,他还以为是怎样的倾国倾城,艳惊天下呢,结果却是个黄脸婆,真是让人扫兴啊!

跟在他身边儿的长随道,“既然连淳于珟那个杀神都宠她宠到了骨子里,想来她必是有什么过人之处,不然淳于珟也不可能连楚国第一美人儿都不要了却执意要她。”

闻言,小王爷摸着下巴,点头道,“叫你这么一说,小爷还真想知道知道她到底哪儿好?竟能把淳于珟那个铁石心肠的人给迷惑到。”

被称之为小王爷的男子叫元昊,是乌孙皇帝元稹的小儿子,一年前刚被乌孙皇帝派到平阳城,跟驻守在平阳城的李大将军一起统领平阳城的数十万大军。

乌孙皇帝大概是想效仿楚国的皇帝,把得意的皇子派到边疆来历练,到时候成就一番事业。可惜,元昊不是淳于珟,他对领兵打仗根本不感兴趣,来平阳这一年,基本上都在胡闹,不是赌钱就是嫖妓,正事儿没干几件,风流韵事倒闹了不少,把他的母妃荣熙贵妃差点儿气死。

不过,这下好了,他不声不响的立了个大功,把楚国战神王爷淳于珟的心尖儿给抓到了,有这个女人在,就相当于控制住了他们在楚国的最大的敌人,往后,就不用再怕那个劳什子战神了……

“你,下去!”

元昊指了指坐在沈若兰身边的瘦高男子,命令道。

那个小二打扮的男子立刻向他拱了拱手,一声不响的下车去了。

他一下去,元昊就上了车,坐在了沈若兰的身旁,弯下腰身好奇的观察着她。

“嗯,五官长得还算不错,很精致,就是肤色不大好,胸不够大,屁股也有点儿小......”他总结道。

外面的长随听到他的嘀咕声,不由得抽了抽嘴角,忍不住道,“小王爷,咱们该回去了吧。”

“嗯,走。”他应了一声,马车立刻骨碌起来。

沈若兰躺在车里,睡得很沉,一点儿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后半夜时才醒过来。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竟睡在一个车厢里,她大惊失色,忽的一下坐起来。

这是怎么了?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连串儿的问号不断地迸出来,她一边疑惑一边回忆着。

很快,她回想起自己被安安刺的那一下。记得被她刺后不久,她就晕倒了,想来,自己沦落到这里,也定是安安的手笔了。

沈若兰磨了磨牙,心里这个恨啊,都怪自己太好心了,为了淳于素和鲁元的交情,明知道那个女人是个口是心非,两面三刀的,却还跟她走动,这下好了,让人家给算计了!

看来,指望狗改掉吃屎的习惯是不可能的,指望她那种人能变好也是天方夜谭,自己还是打叠起精神,想想怎么逃走她吧。

等她回到吉州,一定会狠狠的修理她,向鲁元揭穿她的真面目,既然她自己都不想好了,那她就成全她好了……”

车子的外面静悄悄,沈若兰悄悄的掀起车帘,往外的看了一眼。

只见他们现在正处在一片树林里,她所在的车子的周围,支着几十个帐篷,附近的树林上还栓着几十匹马。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有一个巡逻把守的,他们一会儿朝前,一会儿朝后,溜溜哒哒的来回走着,这样,就不会有人能进到他们的包围圈来,包围圈里的人也别想逃出他们的包围圈去!

观察了一会儿,沈若兰决定从南面跑。

因为她观察了天上的北斗星,她发现她现在正在吉州城的北部,很可能已经在乌孙的境内了,她必须逃回去,不然万一落到乌孙当权者的手中,会对淳于珟造成影响的。

她悄悄地潜出了车厢,匍匐在各个帐篷之间,一点一点的往南爬,快爬到那个巡逻士兵跟前儿的时候,她抓紧时机,一看那士兵背过身子往另一个方向走,她就立刻跳起来,兔子一样的向远处跑去。

跑了几步,约莫着那个士兵又回过头了,又赶紧一猫腰,匍匐在地上,等到那个士兵别过身子再往别处走,她再跳起来跑。

这样往返了两次,她总算逃出了安全距离,一路狂奔着向南跑去。

跑了一会儿,怕累到肚里的孩子,她不敢再跑了,就坐在路边休息。正气喘吁吁的喘息着呢,一个男人悄无声息的走了过来,把沈若兰吓了一跳。

“你……你是干啥的?”她结结巴巴的问道,就怕他是来抓她的。

然而,那个男人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就坐在来她的身边儿,“跟你一样啊,也是刚刚从那儿跑出来的。”

沈若兰一惊,“你看到我跑了?”

男人道,“是啊,就是因为看到你逃跑的法子好,我跟着你学才跑出来的。”

“好吧,那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为什么要抓咱们吗?”沈若兰问道。

刚才在车厢里的时候,她曾偷偷的观察过外面的人和帐篷,只是天太黑,她离的又远,没法细看,所以还真没看出到底是什么人抓了她的。

那男人道,“好像是一帮人贩子,要抓咱们变卖为奴的。”

沈若兰一听,抬头望着天上,说,“看来我真得拜一拜了,前年的时候我就被抓到乌孙一次,还当了一个多月的奴才呢,没想到今年又被抓来了,我这是犯了点儿啥呀?”

男人说,“你就庆幸去吧,把你抓来只让你做了奴才,要是遇到黑心的让你去做妓女,那才叫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呢。”

沈若兰撇撇嘴,“你以为那些人贩子不这么想啊?要是我姿色够,早跟别的姑娘一样当妓女去了,嘿嘿,幸亏我那时长得丑……”

男人听到她这番话,转过头来打量来她一番,认真的说,“其实你现在长的也丑,所以不用太害怕!”

沈若兰也转过头,打量了他一番,说,“你看起来年纪也不大啊,怎么年纪轻轻的就瞎了?真可惜啊。不过瞎了也没关系,瞎了也不影响你的盛世美颜,你长这么漂亮,卖到象姑馆一定能当头牌,那帮人贩子抓了你也一定是打算让你去当小馆馆的,你这颜值,不当小馆馆都白瞎了,啧啧......”

男人的嘴角抽了两下,说,“姑娘,你平时也都是这么说话的吗?”

“是呀,有问题吗?”

“有,我想问问,你这副样子,有男人喜欢你吗?”其实他就是想问问,淳于珟到底是怎么喜欢上她的,喜欢她什么啊?难道就她这副又拽又狂的性子吗?

沈若兰站起身,扑棱扑棱衣裳,说,“管你什么事儿啊?有那份闲心,还是好好想想咋能平安逃回家吧,省得被人抓回去爆了菊花,那可就惨喽......”

“爆菊花是什么意思?”男人问道。

沈若兰抿了抿嘴,把漾到唇边的笑容又憋了回去,说,“自己想吧,虽然你的智商看起来并不怎么高,但我相信,这么简单的问题你迟早能想明白的,再见啦!”

她挥挥手,提步向前走去。

“你要去哪?”

“回家?”

“你知道这儿离吉州有多远?你确定你能靠两条腿儿走回去,或者,你确定在你回到吉州前不会被抓回去?”

沈若兰道,“那是我的事儿,不劳你操心”沈若兰边说边走,她已经歇过乏来了,决定不再耽误时间,赶紧抓紧时间赶路。

“哎,你等等……”男人拽开大步追了过来,他长得很高,几步就追上她了。

“你还有事?”沈若兰急着赶路,没有停下脚步,边走边问道。

那人说,“没什么要紧的事,只是相逢即是有缘,还不知道姑娘尊姓芳名呢。”

沈若兰见他一直缠着自己,有点儿烦了,不耐烦的说,“不用了,我跟你又不熟,再见。”

那人见沈若兰已经不耐烦了,就开心的笑起来,戏谑的说,“沈姑娘,你真的认为你能逃得出去吗?”

沈若兰一惊,“你认得我?”

那人笑道,“鼎鼎大名的沈若兰沈姑娘,湛王淳于珟的心头宠,谁会不知道呢?如今淳于珟已经大权在握,不日即将登基,沈姑娘这是是急着回去当皇后吧。”

沈若兰停下脚步,对着他笑起来,“呵呵,看来你知道的还挺多,不过,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

那个人也笑了,说,“没想到此时此刻了你还能这么镇定,倒是叫小爷有几分佩服了?”

“我为什么不镇定?就因为区区一个你吗?”沈若兰笑了,像听见了一个大笑话似的。

男人被嘲笑了,却没有生气,还闲闲的说,“就因为我,难道还不够吗?”

“当然不够,就凭你,还无法对我造成威胁”沈若兰不客气的说道。

男人啧啧两声,“看来,你被淳于珟带坏了,学会看不起人了,这样吧,咱们打个赌,我只用一只手,你用两只手和两只脚,要是你能把我打败了,我就放你走,要是你打不过我,就别回楚国了,跟我留在乌孙如何?”

沈若兰粲然一笑,面若桃花,“真的吗?”

“当然了,小爷说话一向是一言九鼎的。”男人拍着胸脯保证道。

沈若兰道,“那好,接招吧!”

话音还未落,不知从哪儿飞来几块砖头,长了眼睛似的往男人的头上砸去。

这男人听到了风声,脸色徒然一边,倏的一闪,灵敏的躲过了那几块砖头的袭击。

然而,躲过了砖头,却没有躲过沈若兰,就在他凌空躲避完砖头,双脚落地的时刻。

一根木棒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脑袋上,他顿时一僵,晃晃悠悠的向后倒去。

“呵呵呵……”

沈若兰开心的笑了起来,蹲下身子,对那个脑袋汩汩流血的男人道,“看见没,我只用了两只手,还没有用两只脚哦,你真是太不中用了,这么容易就被我打倒了!”

“你……耍诈……”男人咬牙说道。

沈若兰撇撇嘴,“什么叫耍诈?是兵不厌诈,你自己不中用,怪谁呀?”

说完,起身拍了拍手,哼着小曲儿走了。

元昊眼睁睁的看着她的背影,咬牙道,“沈若兰,你最好别落到我的手里,不然有你受的。”

沈若兰头也不回道,“放心吧,不管咱俩遇到几次,结果都是一样的,只是好心的提醒你一下,下次见到我时最好戴个头盔,不然你下次就未必能这么幸运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2章 【一更】

“鲁元啊,赵圆圆那个贱人招了吗?沈姑娘找到没有啊?”

鲁元一回到府中,就看见母亲正焦急的坐在堂屋里等着他呢,安安陪在她的身边儿,也是一脸的焦急。

见到安安,鲁元情不自禁的想起赵圆圆说的那些话,不由得心中一阵不自在,他撇开眼,尽量不去看她,也不去想那些话,只对着荣欣大长公主道:“她否认是她做的,儿子还正在查。”

“否认?她怎么敢否认?”荣欣大长公主一听赵圆圆不承认,顿时炸了,“当时屋里就只有她们仨,要不是她干的,难不成还是安安?可是安安一直在屋里呢,往哪儿藏人啊?还能把人吃肚子里去怎的?”

鲁元见母亲情绪激动,轻声安抚道,“母亲不用担心,儿子正在严加审问,也派人去找了,湛王府的隐卫们也都出去了,定会找到的!”

“光找到有什么用啊?还得保证她没事才行,我看,你还是加大审讯的力度严刑拷打,就不信那个贱人还不招,她要是能早点儿招了,咱们也能早点儿找到沈姑娘啊!”

荣欣大长公主的情绪很是激动,在吉州呆了几个月了,她已经看出老七有多在意沈家那个丫头,要是沈家丫头出了事儿,还是她儿媳妇无意间造成的,那还能有他们的好儿吗?她害怕呀!

鲁元说,“母亲,这件事儿到底是不是赵圆圆做的还为确定呢,虽然种种证据都指向她,但是经过儿子这一小天儿的明察暗访,儿子觉得这事儿还真不一定是她干的,她那四个抬箱子的嬷嬷儿子已经分头身问过了,连赶车的车夫也细细审问了,结果都毫无破绽,目前儿子还在调查中,要真的是她,儿子绝不会姑息,但要不是她,儿子也不想冤枉好人!”

“好人?她要是好人又怎么会冤枉安安,安安好心好意的想帮她们家解围,她不感激也就罢了,还无赖安安,有这样的好人吗?要我看,那就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荣欣大长公主气愤的说道。

安安柔声说,“母亲别生气了,身子要紧啊,我想,赵圆圆之所以这么做,也不是有意害我的,她想撇清责任,把自己摘出来,除了往我身上推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不过,这也不能全怪她,她也是被湛王逼急眼了,情急之下才做下这样的事儿的……”

“就算湛王真的灭了他们家满门,那也是湛王的事儿,跟沈姑娘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为啥要对沈姑娘下手呢?还选了那么个时机,这不是坑咱们吗?”荣欣大长公主拍着桌子,痛心的说道。

安安说,“就凭他们那点儿本事,又怎么伤的了湛王呢?想报复湛王的话也就只能拿湛王在意的人出气了,可能是他们家已经走投无路被逼红了眼,便也顾不得跟我的这点儿情分了!”

鲁元也坐了下来,丫头献上茶,鲁元接了,不疾不徐的喝了两口,才说,“你确定就算赵圆圆做的吗?”这话是跟安安说的,虽然他并没有看安安,但是安安也能听出来他的意思。

“这种事,你都没有确定呢,我又怎么能确定得了。”她柔柔的说道。

鲁元不咸不淡的说,“听你的语气,我还以为你有十足的把握证明就是赵圆圆做的了呢!”

安安一噎,顿了一下,才委委屈屈的说,“我只是随便一说,鲁哥哥你要是不喜欢听,我往后不说了就是!”

鲁元轻笑一声,眸中闪过一抹精光!

这一下午的时间,她都成功的把母亲都给洗脑了,还说只是随便一说,随便一说都这样了,她要是认真说起来,母亲还不得提着刀杀到大牢去啊?

眼下,连他都没有十足的证据证明这事儿就是赵圆圆做的呢,她却是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她这么急着给赵圆圆定罪,是跟赵圆圆有仇吗?

还是……有别的原因?

他不动声色的看了她一眼,很快收回目光,说,“母亲,时候不早了,您还是早点儿回去歇着吧,沈姑娘那边儿一有线索,儿子立刻通知您!”

大长公主哪睡得着啊?她都要急死了吓死了好不好!

“哎呀,我不困,我要等着信儿呢,你知不知道我都要急死了啊,沈姑娘还怀着孕呢,要是那孩子有个闪失,咱们可怎么跟湛王交代啊!”

淳于珟在离开前,曾跟鲁元说过要他照应点儿湛王府,现在沈若兰出事了,还是他们家的媳妇把人家约出去才出的事,他们难辞其咎啊!

安安看出荣欣大长公主的烦躁,歉疚的说,“都怪我,我惹下的事害得母亲也跟着担惊受怕,哎,早知道会出事儿,就不请她出来了,鲁哥哥,你不会怪我吧?”

鲁元撂下茶杯,波澜不惊的说:“只要不是故意的,都可以原谅!”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瞄着安安的脸,观察着她的每一个动作和表情,像要找出什么破绽似的。

然而,安安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破绽,还带着无懈可击的真诚,她蹙着眉说,“谢谢你鲁哥哥,要是湛王也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

说到这儿,她咬住了嘴唇,肩膀轻轻的瑟缩了一下,像是很害怕了似的。

看得出,安安很怕淳于珟,毕竟淳于珟的杀神之名不是白得的,他的残暴事迹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安安自然也耳熟能详,在常人看来,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女子,应该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去触杀神的逆鳞。那个天煞孤星有多在意沈若兰她又不是不知道,她又没活够,怎么会去上赶子找死呢?

邓安安现在这副战战兢兢的小样子,也很容易引导别人这么想!

只是不知道鲁元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他神色淡淡的说,“别怕,一定会找到沈姑娘的,只要她能平安回来,老七不会太为难咱们,眼下最关键的,还是要想办法快点儿把沈姑娘找回来。”

“嗯!”安安点了点头,迟疑了一下,说,“赵圆圆她……一点儿有用的线索都没提供吗?”

“没有,她坚决不承认,还一口咬定你诬陷她。”鲁元直言回答。

闻言,安安叹了口气,说,“都说好人难做,此言果然不假,我原是看在我跟她的姐妹一场的情分上想帮她一把的,没想到她竟这样诬陷我,真真是让人心寒啊!”

“对了,王府那边儿先瞒着点儿,沈姑娘的母亲现在怀着身孕呢,要是叫她知道沈姑娘不见了,会受刺激的万一出点儿什么事儿就不好了。”鲁元向安安说道。

现在府里是安安当家,家里的大事小情都由她调度,这样的传信儿捎话儿的活儿自然得吩咐她。

“待会儿就打发个人过去告诉她母亲去,只说沈姑娘在咱们家小住几日,等过段时间再回家!”

“知道了!”

安安垂下眼帘答应了一声,心里却暗暗咬牙,呵呵,他对她还真是贴心啊,连她的老娘都替她考虑到了,就不怕她这个妻子生气吃醋吗?

荣欣大长公主沉吟着说,“你们说,这事儿要不要告诉湛王一声呢?毕竟这不是小事儿,我怕瞒着的话湛王会不高兴啊!”

鲁元道:“用不上,我估计湛王府的飞鸽这会儿八成都飞到青州城了!”

“呃……那,咱们还是算了吧,就抓紧找人吧……”荣欣大长公主疲累不堪的说道……

**

乌孙通往吉州的官道上

沈若兰低头快步走着,一边走一边警惕的观察者四周的环境,听着周围的动静,唯恐突然从哪窜出来一只野兽,或者被那伙儿人发现追上。

一气走了近两个时辰,她累得实在走不动了,肚子也饿得咕咕叫了,怕累到也怕饿到孩子,她不敢再逞强,只好停下来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准备吃点儿东西、歇歇脚再走。

夜里凉,她的胃又空了许久,怕吃凉的对身体不好,于是从空间拿出铁锅、锅架、柴火和一盆儿煮现成的大碴粥,打算热点大碴粥吃,既顶饿又暖胃,而且还没有味道,不用怕引来野兽和饿狼。

因为啥都是现成的,粥很快就热好了,她嫌粥碗烫,特意从空间拿出浴桶,倒扣在面前当桌子,把粥碗放在浴桶的底儿上,又从孔家你拿出一枚煮熟的鸡蛋,一小碟儿大酱,把鸡蛋放在大酱盘子里夹碎了,就这样一口粥一口鸡蛋的吃起来。

吃得正香时,忽然感到身后似乎有细微的响动。

她一惊,猛的回过头去!

哎呀我的妈呀!

沈若兰‘嗷’的一声跳来起来,吓得一个激灵!

不远处,只见一只近一米高的大野狼,正睁着那双绿油油的眼睛,悄悄的往她这边儿来呢!

离她就剩七八米远了,这要是沈若兰没回头,被它扑上来准能一口咬死。

沈若兰吓坏了,来不及多想,拿起浴桶上的碗就向那狼砸去。

“啪——”

沈若兰的准头儿很好,那只碗连同剩下的半碗大碴粥一点儿没糟践的砸在了狼头上,瞬间,碗碎了,那些大碴粥粒子顺着狼头滴滴答答的往下淌。

狼似乎被激怒了,弓起身子噌的一下向沈若兰扑过来。

狼的爆发力和咬合力都很强,要是被它扑倒再咬上一口,沈若兰就不用跑了,直接留在这儿当狼食就行了!

沈若兰可不敢让它靠近,没等狼窜过来呢,就立刻发动空间,将空间里的砖头儿和瓦片都砸了出来,劈头盖脸的往那只大野狼身上砸去!

狼正在发力向沈若兰进攻,冷不丁被十几块砖头子和瓦片子砸在了头上和身上,顿时将它打蒙圈了,它及时的刹住脚步,愣了片刻后,转身就往后跑。

沈若兰记得,小时候听老人说过,狼是一种很记仇的动物,谁要是得罪了它却又让它跑了,过后儿它肯定还得回来报仇来。

而且,狼是群居动物,要是这回跑了,回头带一群狼过来,那她不就麻烦了吗?

所以,绝不能让它跑了!

沈若兰立当机立断,马上从空间拿出枪,瞄准——射击

“啪——”

人民警察的命中率还是很高的,枪声响后,只见那匹狼被打得一个趔趄,栽倒在地。

哈哈,击中了

沈若兰大喜,正准备补上两枪,谁知那狼竟一跃而起,加速向远处跑去。

中了枪还能跑?

看来,这是没打到要害呀!

沈若兰可不敢让它跑了,不然回头它再领回几十只狼来围攻她,那可就要她的命了。

她赶紧收了锅碗瓢盆和浴桶,拔腿就去追。

这只狼已经中了枪,跑不多远的,只要坚持一会儿,肯定能追上它!

沈若兰紧紧的盯住那只狼,追着它跑了起来。

刚才那一枪打在了狼的后腿上,它跑起来时一拐一拐的,开始时还跑得挺快,可是渐渐的,跑了大约一里远的距离后,不知是伤口痛还是流血过多,它跑的明显力不从心了。

沈若兰看时机差不多了,就加快脚步追上去,在距它十几米的距离时,举起枪再次瞄准。

那狼似乎感知到了危险的逼近,也感知到了自己在劫难逃,便扯着脖子哀嚎起来——嗷呜——

夜空中

嚎叫声随风飘荡着,野鬼似的,听得沈若兰头皮一阵发麻,她立刻扣下板机,再也不想听第二声了!

“啪——”

又一声枪响,这回打中了狼的肚子,狼轰然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

它绝望的抻着脖子,又冲着北方嚎叫起来,瘆人的叫声很快被一阵劈头盖脑的砖头雨给淹没了。

沈若兰砸死了狼,走过去把狼收进空间里,又把刚才那些砖头瓦片也收了起来,留着下回接着用。

刚收完,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了一声“嗷呜”声,跟刚才那匹狼的叫声很是相似。

接着,很快又响起了第二声、第三声,断断续续的,数十道狼嚎声接连响起,彼此起伏,打破了夜空的沉寂。

沈若兰听着这越来越近的狼嚎声,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艾玛呀,这是狼群来了呀!

沈若兰深深的感到后悔,刚才她就该在见到狼的第一时间里把枪拿出来,直接把它突突了,不该让它有嚎叫求助的机会。

现在好了,它虽然死了,但是却把他它的同伴儿都招来了,这下子可够她喝一壶的了。

趁着狼还没过来,沈若兰赶紧往官道那边儿走去,她一边走一边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想找一个隐蔽点的地方,看看能不能躲过这些狼去。

没走多远,一棵巨大的古榆树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那棵古榆树大约生长了几百年了,光树干足有三四个人合抱那么粗,树冠像一把遮天蔽日的大伞似的,足足遮盖住了小半亩地大的距离。要是想在树冠上藏个人,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沈若兰窃喜不已,赶紧手脚并用的爬上树,爬到树冠里后把自己藏在了密密实实的树叶里。

刚藏好,就从树叶的缝隙中看到几十只绿幽幽的眼睛,鬼火似的,从远处向这边跑来,由远及近,转眼间就到了树下。

不晓得它们是闻到了她还是有心理感应,来到树下后,竟都围住了大树不肯再离去。

几十只狼齐刷刷的抬起头,绿油油的眼睛齐齐的射向树冠,似乎想在密实的树冠里找到沈若兰的影子。

沈若兰粗略的数了一下,妈蛋的,竟有三十多只,幸好她有先见之明,爬到了树上,要是在地上,这些狼要是一齐扑向她,便是她有枪支弹药也不好使,准得让人家给扑倒咬死!

过了一会儿,不知道狼是不是发现了她的位置所在?开始慢慢的向树干靠近,密密麻麻的围树下,有的狼还把前爪子都搭在了树干上,似乎想爬上树似的。

这棵古榆树的主干很短,在离根一米半左右的距离就开始分岔了,很好爬,要是这狼使劲一窜,绝对能窜上来。

沈若兰可不想给它们上树的机会,眼看着狼都聚集在了树下,跃跃欲试的想上树,沈若兰觉得此时机不可失,于是瞅准目标,哗啦一下又下起了一阵砖头雨。

这回的砖头雨可是加了料的,不光是砖头和瓦砾,还有一些朴刀和利剑,都是从前在皇上的隐卫那儿收来的。

一时间,刀光剑影,砖瓦齐飞,那群狼遭到了严重的袭击,有的当时就被砍死,有的被砸伤,还有的伤重致残,沈若兰还拿出她的牙签儿弩,躲在密叶中偷袭。

狼群乱了,被打得元气大伤,纷纷后退,一直退到沈若兰的砖头砸不到的地方,才停了下来。

沈若兰的攻击范围有限,只能攻击到自己距离范围内的人或物,这会儿,狼已经退到了她攻击范围之外的距离,她在想下砖头雨就没用了。

沈若兰又拿出枪,准备瞄准射击,但是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这儿离官道的距离很近,她尽可能的不用枪,不然被抓她的那些人听到,再把他们引来了,那她可就得不偿失了!

她坐在树冠上歇息,觉得有点渴又有点饿了,刚才吃大碴粥时,才吃了几口就出了事,害得她都没有吃好,现在人被困在树上,也没办法吃热乎饭菜了,她只好从空间拿出半个西瓜,用小勺挖着瓤吃。

吃完,她又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羽绒垫子,垫在了屁股下面,树枝子硬邦邦的,又凉又硌屁股,坐在上面很不舒服,看样子,她跟这些狼还得僵持一阵子,所以不想自己的屁股受委屈,也怕凉到了会对肚子里的宝宝不利。

把自己安排好,沈若兰靠在树杈上,开始观察树下的狼。

树底下,好几只被她的刀剑杀死的狼横七竖八的躺在那里,血流满地,有的还没有死透,身上流着血,身子还一抽一抽的,跟挣命似的。

沈若兰先把那些砖头瓦砾和刀剑都收回到空间里,又把已经死了的狼给收了,剩下没死的暂时留在外面,等死了以后在收。

狼皮可以做褥子,狼肉能吃,虽然狼肉不怎么好吃,但毕竟是肉,总比菠萝白菜要强,而且还是纯绿色不喂饲料的肉,很难得哩!

这下子,她还赚到了呢!

受伤的狼陆陆续续的死去,沈若兰也没客气,死一只收一只,没死的就等着它们断气儿了再收。

其实,这些受伤垂死的狼都在她的攻击范围内,只要她几个砖头子就能把这些狼利索的结果掉,再直接收到空间里,省时又省力。

但是,她不想那样,反正还有那老些狼再外圈儿跟她僵持着呢,她现在也跑不出去,还不如看看狼死的过程,就当是消遣打发时间了。

让她感到意外的是,这些狼的耐力很好,像打定主意要跟她死扛到底似的,从夜晚一直僵持到了天明,天都亮了还不肯离开,就固执地守在那里,像是要坚决的把沈若兰等下来似的。害得沈若兰吃喝拉撒都得在树上解决,不能活动不说,还不能吃热乎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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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3章 【二更】

“哒哒、哒哒、哒哒……”

数以百计的乌孙士兵,簇拥着一个头缠白纱的年轻男子,从官道上策马而来。

他们是来抓人的!

昨天晚上,他们好容易抓来的那个女子,竟然在重重看守之下逃走了,而且不光是逃走了,还把他们的小王爷给开瓢儿了,今儿早小王爷回营时,那脸臭的旧跟厕所里的某种不明物体似的,可把大伙儿都给吓坏了!

这不,一个个的连早饭都没吃,就赶紧上马跟小王爷出来抓人了。

“小王爷,您的头真的行吗?要不要先回车里休息一下,属下等抓她就成了!”

“是呀,小王爷,她一介女流,又没有车马脚力,应该走不太远得,属下等很快就能把她抓回来。”

“闭嘴——”一声怒吼,震耳欲聋!

元昊大喝一声,又抓着缰绳跑起来,他是不会让别人替他去的,他已经暗发过毒誓,一定要亲手把那个混账女人抓回来,再扒了她的衣裳吊起来打,直打到她服软为止。

可恶的死女人,竟敢打他?还把他开瓢儿了,这要是传出去了,他还咋在乌孙混啊?不得叫京城那帮狐朋狗友给笑掉大牙了?堂堂的九皇子,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打昏过去了,在荒郊野外躺了半宿,还差点儿被狼给吃了……

所以,那个可恶的女人必须抓回来,还得他亲自去抓亲自收拾……

听到小王爷的怒斥,萧左瑟缩了一下,谁说他们小王爷被女色掏空了身子了?你听听,这嗓门儿多贺亮啊,离得近的都能让他给震聋了!

一路快马加鞭,风驰电掣,一直追到吉州的城门口儿,也没有看到那个家伙!

元昊心里边儿这个气啊:“你们几个,去吉州给小爷打听着,看看那个死女人回没回去?要是回去了,就再联系那个安安郡主,再想法子把她给弄出来;你们几个,就守在城门口儿这,一旦看见她,马上拿下,押解回平阳城;剩下的,跟着爷往回走,好好的搜一搜沿途的山里,那女人十有八九是知道爷要抓她,躲到山里去了,你们给爷好好的搜,搜到她有重赏,搜不到,你们这辈子就在山里住吧……”

萧左和萧右等张开了嘴巴,那表情跟俩二傻子似的。

小王爷没开玩笑吧?

搜山?

卧龙山延绵八百里,横跨楚国乌孙两个国家,无论是横向还是纵向,都不是他们这几十个人可以搜得过来的啊?

还有,他不知道这山里野兽多吗?

凶猛的老虎、残忍的豹子、成群出没的饿狼,力大无比的熊瞎子……

要是大伙儿一起进山的话还成,可是他们这几十个人搜山的话,肯定得分开搜啊,要是搜寻的过程中随便遇到个狼群虎窝儿的,就算他们是隐卫也应付不来啊?

何况,他们都不是一等隐卫,都是被小王爷带跑偏的二等,甚至连二等都不到的隐卫,武力值和攻击技能都不大合格的啊!

“看什么看?没听见吗?”又一声吼,把萧左和萧右兄弟俩都吼回神儿了。

萧左可怜兮兮的说:“小王爷啊,您看,这卧龙山太大,要不,属下回去多调些人手过来,然后再……”

“等你调回人手,她早潜回吉州去了,还能傻乎乎的等着你带人来抓她吗?”元昊凉凉的问他。

看到主子那不善的眼神,萧左和萧右无奈的闭上了嘴巴。

好吧,人家是主子,人家的嘴大,谁叫他是人家的手下了呢,哎,还是听话认命吧!

于是,这百十来人分成了两伙儿,一伙儿搜官道左边的山,一伙儿搜官道右边儿的山,每伙儿四五十人,分散着地毯式搜寻……

此时,沈若兰还坐在古榆树上,跟那些野狼僵持着,这都晌午了,这帮狼还不肯走,看来是打定主意要跟她死磕到底了。

她从空间里拿出一个包子,悠闲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庆幸。幸亏她有一个空间,不然这会儿早就饿得昏过去了。不不不,要是没有空间的话,她也逃不出来,肯定被那个二流子男人抓回去了。

正寻思着呢,忽然远远的看到两个人向这边走来。

那两个人都是乌孙官兵打扮,手里拿着朴刀,身后还背着弓箭,俩人都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着,一看就是在找什么呢。

沈若兰本能的想到可能是在找她呢,赶紧把身子又往树冠里隐了隐,为了不被发现,她还在空间里找到一匹绿色的布,把自己包了起来,跟大树融为一体,这样一伪装,不趴在树上看绝对看不出她来。

那两个人一边走,一边抱怨,“小王爷也真是的,都派人在城门边守株待兔了,还怕抓不到那个女人吗?何必非叫咱们进山搜山呢?卧龙山这么大,叫咱们上哪儿去找个人嘛?”

“小王爷也是气急眼了,想他活了二十年,一直被皇上和贵妃娘娘宠的无法无天的,谁敢跟他说个破字啊?可是却被那个不长眼的女人开了瓢儿,他能不急吗?”

沈若兰一听,立马确定这俩人就是找她的了,而且,昨晚她打倒的那个二流子竟然是个王爷,还是乌孙国皇上和贵妃娘娘最宠爱的皇子。

沈若兰觉得自己真应该去买彩票了,别人兴许活一辈子都见不着个王爷,可是她随随便便被劫持一次就能见到一个,这运气,不去买彩票都白瞎了!

当然,遇到王爷并不一定都是好事儿,就像眼下这位被称之为小王爷的,被她给开了瓢儿,看起来是气急败坏、恼羞成怒了,发狠的要收拾她呢,她可得小心着点儿,千万不能落到他的手里边,否则肯定没她的好果子吃。

现在她可不是一个人了,肚子里还有个小的呢,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肚子里的那块肉打算啊?

还有,楚国和乌孙之间的关系一向敏感,她又是淳于珟的人,万一落到乌孙王爷的手里边,他们借挟着自己去威胁淳于珟可怎么办?

她可不想淳于珟受制于人,更不想落到谁的手里做人家的囚徒。

所以,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绝对不能让那个什么王爷把自己抓住。

“哎呀,你看,狼……”

一个士兵站住了,显然已经发现了距古榆树不远的野狼,只是还没发现这些狼已经形成了一个包围圈,正在对古榆树上的某人虎视眈眈。

他们只看见了离自己最近的几只狼,立刻吓傻了眼,提着朴刀战战兢兢的往后退,往后退,尽量不去激怒野狼,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然而,这群野狼昨天已经在树下守了大半夜,今天又守了一小天,早就饿了,看到两个高高大大的年轻男人,自然不会放弃到了嘴边的肉,于是也顾不上沈若兰,弓着身子慢慢的向那两个人逼去。

“别跑……”

“别怕……”

“别紧张……”

两个人一边互相安慰着,一边打着颤,腿肚子都快抖圆了。

退了大约五六十米远,狼没有耐心了,一只体格较壮的年轻公狼率先发动了进攻。那两个人一边吓得一边喊,一边轮起朴刀砍杀起来,其中的一个还趁乱点了穿云箭,这是在求助叫人。

这群狼都饿坏了,进攻的非常猛烈,那两个人虽然有朴刀,弓箭,武功和身手也都不错,可毕竟人少,寡不敌众,渐渐的,就有点儿应付不了了。

这时,一只狼趁其中一人不备,一口咬住了他的小腿,狼的咬合力非常强大,只这一口,就把肌肉给咬穿,那个人惨叫一声跌倒在地,马上就有几只狼蜂拥而至,扑到他的身上咬他的身体和他的脸……

残忍血腥的一幕,让人肝胆俱催。沈若兰不忍再看,她闭上眼转过头去!

倘若这两个人不是来抓自己的,倘若他们不是自己的敌人,这会儿她肯定得出手,这些狼虽然厉害,到底厉害不过她手里的武器,只需她一枪打过去,就能救下那个可怜的人。

可惜,她不能。

她不会为了救人暴露自己,让自己和孩子置身于险境,她还没有那么大公无私的觉悟,也没有那么舍己救人的精神。

所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惨象的发生,却毫无办法……

他的那个同伴见他摔倒被狼扑咬,吓得几乎崩溃,一边轮着刀帮他驱赶狼,一边不是好声的哭嚎着。

好在他的同伴及时赶到了,虽然不多,但是一下子来了四五个同伴,也足够帮他们抵御一阵子的了。

这帮人个个都拿着朴刀,背着弓箭,霍霍的厮杀起来。

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杀倒了一大片。

那些狼见这些人不好惹,也可能是觉得够呛能吃到它们,终于停止了袭击,呼啸着离开了。

那几个人抬起那个伤势严重的,心有余悸的离开了。

大树底下清静了,沈若兰也安全了,可是她却没有开心,反而又陷入了一阵苦恼中。

刚才听到那两个男人的对话,听闻那个什么狗屁小王爷已经派人守在了城门边,就等着她自投罗网了,所以一时半会儿的,她算是走不了了,只能暂时先留在这边,再寻找恰当的机会离开。

沈若兰很犯愁,怎么才能回去呢?或者往吉州捎个信儿也好啊,好叫他们知道自己一切平安,别为自己担心……

……

此时,楚国的京城里,建安帝已经被隆重下葬,太子和诸位皇子王爷们也被安葬在了皇陵里。

皇帝驾崩,举国发丧,一般情况下,这个主持丧葬之礼的人,就是未来的新帝。

众人都引颈期待着,想看看湛王到底怎么决定?是自立为帝还是顾全颜面,扶植先帝的儿子登基继位。

结果,主持这场丧葬之礼的人,竟然是太后娘娘。

虽说楚国有女子不涉政事的说法,但是太后娘娘给出的答复却让人无话可说。

先帝有皇子在,这一场葬礼自该先帝的皇子来主持,只是这位皇子自幼生活在行宫里,没见过大场面,不堪担此重任,而湛王因为有皇子在,为了避嫌,也不便来主持葬礼,所以太后便自己来了,由她来给儿孙们主持丧礼。

朝中的诸臣虽然都反对牝鸡司晨,但因为他们都是淳于珟的心腹之人,就不便说什么了。

加上太后娘娘亲自出面主持大局,以证实那个行宫长大的皇子不堪委以重任,这般行径,可以说是直接狠狠的打了陈皇后的脸,护了他们的主子,他们自然也无话可说。

其实大家都心明镜的,太后属意于自己的儿子称帝,朝中的诸人也都支持淳于珟登基,如今淳于珟大权在握,离帝王之位只差那么一点点,偏偏就因为这一点点,让陈皇后抓住了机会。

陈皇后明知道那个宫女生出来的贱种不堪委以重任,但是为了自己的前程,也为了她母家的荣耀,她也拼命的使劲儿,努力的周旋,定要把那块烂泥扶到王位上,她也好借机把持朝政,然后一手遮天!

太后和老七想把她原本属于她儿子的皇位夺走,把她晾到一边去儿,她绝不会让他们母子如愿……

入葬的这天,朝中百官都身穿重孝,跪在皇陵前,哭声震天,数百个的道高僧和道士们分列墓室两侧,一边上拜‘大悲忏’,一边诵经超度亡灵。在众人的哭声和僧侣们的诵经声中,建安帝的金丝楠木的棺木被缓缓的抬入到地宫里,陪葬的奇珍异宝、牲口法器,也被送到了地宫里边……

吉时到,地宫被封陵,众人又哭哭啼啼了一番,才纷纷起身,要回京城去。

众人都起身后,唯独那个行宫皇子还跪在陵寝边,哭得嗓子都哑了,说什么都不肯起来,众朝臣看他年幼又哭得可怜,忍不住纷纷来劝。只是那小孩子虽然小,却是个极有主意的,凭别人怎么说,他只管哭,哭得捶胸顿足,一佛出世,二佛涅槃,看那样子恨不得要随先帝去了似的。

众人看他哭得情真意切,不由得都心生感动。

这个小皇子,果然是个至纯至孝的,有没有能力姑且不说,就冲着孩子的孝心,便可见是个生性敦厚之人!

陈皇后见小皇子哭着不肯走,也过来好言相劝,哪知这孩子哭着哭着,竟“哇”的一声吐出口血来!

众人一见,更加可怜!

先帝下葬时,他们虽然都哭了,但却是不得不哭,脸上虽哭着,心里真心难受的并没有几个,不光是他们,整个葬礼上的人也都是哭得跟表演似的。

只有这小皇子是真心实意的哭他的父皇,是真心实意的难过,难过到都哭吐血了!

在这场葬礼中,他是唯一一个哭吐血的人。

到底是父子情深啊!

小皇子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楚国的文武百官展示了自己,告诉了大家他是一个至纯至孝的人,也是一个有血性,有担当的正人君子,也向世人证明了他不是像太后说的那样不堪委以重任的烂泥,他只是没有机会而已……

孝端太后没想到陈皇后会让那个孩子用那种方式来表现自己、突出自己,她这边儿刚宣布完那孩子不行,她那边儿就是上演了一出孝子哭父的好戏,还哭吐血了。

楚国历代君王都以孝治天下,她整这么一出,是用行动告诉别人,她这个太后识人不明,容不下自己的孙子。特别是看到众人看那孩子时的欣赏、拜服、尊敬和敬畏的目光,差点儿把孝端太后也给呕吐血了。

从皇陵回去后,太后就说胸口疼,传了好几拨太医给她瞧病去。

陈皇后听闻太后给呕病了,眼底划过一抹嗤笑,老不死的,空有算计人的脑子,却没有扛事儿的本事,哼,这人老了就要服老,就该养老等死去!

淳于珟听闻了太后被呕病了,急忙赶去探望,太后娘娘拉着儿子的手,大骂陈皇后不贤,并一再嘱咐她儿子,千万不能让小皇子登基,陈皇后诡计多端,心思阴毒狠戾,万一被她把持了朝政,他们娘俩绝对没有有好果子吃。

淳于珟听到母亲的劝告,呵呵笑道:“母后尽管放心,儿子绝不会让她欺负到咱们的头上,皇后的那些阴谋诡计对别人或许管用,但是在绝对的武力面前,她的那些阴谋诡计充其量不过是小孩子的把戏,别说儿子现在已经大权在握,就算儿子现在一无所有,就只单枪匹马的一个人,想拿到楚国的政权,也不过是三五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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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4章 【一更】

太后娘娘见淳于珟说的这么有把握,就不再疑心了,自己养的儿子自己了解,她深知淳于珟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也不会说没有把握的话,既然他这么说,就证明他有十足的把握,因此,太后娘娘也就放心了。

“哼,要不是怕你遭天下人非议,哀家非结果了那个毒妇不可,就冲她对哀家做的那些事,哀家能让她活到现在已经很大度了,想不到她竟然还敢兴风作浪,简直就是在找死!”孝端太后想起今天葬礼上的事,还在忍不住的生气。

淳于珟说,“既然从前没动,现在出了这事儿就更不能动她了,否则难堵天下百姓的悠悠之口,不过母后放心,儿子不会叫她得逞的。”

“嗯,哀家相信你,不过你也要小心些,那个毒妇就是条毒蛇,说不着念不到就会窜出来咬人一口,你可要多加防范啊。”孝端太后忍不住又嘱咐了一句,大概是在陈皇后手头上吃的亏太大,她总是对她心有余悸。

淳于珟勾起唇角,无声的笑了一下,母后担心的,他一点儿都没放在心上,对他来说,陈皇后不过是个垂死挣扎的跳梁小丑,想跟他都,她还不够分量!

不过,为了让太后放心,他还是很听话的应了下来:“是,儿子知道了,儿子会当心的。”

太后见他听话了,心里很高兴,这个小儿子从小就性子冷硬,跟他说话时也是冷冰冰的,不过自从跟那个沈丫头在一起后,就变得比从前柔和多了,不仅听她的话,还会主动关心她了,这里面,肯定有那个丫头的功劳。

太后娘娘虽然没明说出来,但是心里明镜似的,那个丫头果然是个好的,难怪她儿子对她那么倾心呢!

“你媳妇儿现在怎么样了?胎气还稳吗?跟前儿伺候的人妥不妥当?用不用再给她派几个人过去?”太后娘娘关切的问道。

提起沈若兰的时候,太后娘娘用的是‘媳妇’俩字,就相当于变相的证明她已经承认沈若兰了。

淳于珟听了,很是开心的,浅笑回答说,“有劳母后挂念,兰儿一切都好,儿子已经安排合适的人照顾她了,还把他爹娘,弟弟妹妹都接到了王府里陪着她,照顾她,母后不用担心!”

“嗯,那就好,回头给她写信的时候叮嘱她小心些,虽说现在已经过了三个月了,但小心些总是没有错的,毕竟她肚子里怀的是咱们淳于家的孩子,那可是你头一个孩子,定要好好照拂才是。”

“是,儿子知道,儿子一定会好好的照顾媳妇儿的。”

孝端太后点点头,又说,“如今她月份大了,不易舟车劳顿,就让她先呆在吉州吧,等孩子生出来长大些,一定要抱到宫里来给哀家瞧瞧,哀家打多少年前就盼着抱你的儿子了。”

淳于珟道:“母后放心吧,等兰儿生了,儿子一定带着她们娘俩过来给您请安。”

被他这么一说,孝端太后情不自禁的联想到儿子媳妇儿抱着白白胖胖的大孙子过来给她请安磕头那场景,脸上顿时浮出了慈爱的笑意,忽然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咳嗽了一声,不大自在的说,“那个……之前啊,母后一时没转过弯儿来,没少为难你媳妇,回头你替哀家跟她道个过儿,就说母后老了,有时候难免犯糊涂,叫她别记恨母后啊……”

玉容长公主也在一边儿呢,听到这话,急忙说,“还有我还有我,七弟,你可千万好好跟弟妹说说,叫她别记恨我这个大姑姐呀,我当时也是一时没想明白,屡屡为难人家,现在每每回想起来都后悔的什么似的。你告诉她,等她回京城了,我一定亲自给她斟茶认错,不会白叫她受委屈的。”

“哀家也不会白叫她受委屈的,等她生了,哀家就封她母亲做二品国夫人,封她妹妹做县主,她爹要是想当官的话,珟儿你就给他个三品闲官当当,不想当官的你就让他做个当地的巨富,还有她那个弟弟,也可以送到皇家书院来念书,让他跟皇室子弟一样的待遇,总之,她之前在哀家这儿受的那些委屈,哀家会加倍补偿她的。”

太后娘娘一口许了许多,可见是多么的想和这个儿媳妇和解,淳于珟见母亲如此,心中很是感动,说,“母后不用担心,兰儿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她心胸豁达,为人坦荡仗义,只要您不再找她的麻烦,她断不会记恨您的。”

“那就好,那就好,都是自家人,有什么话说开了也就过去了,可别像凤藻宫那个毒妇,表面上温婉贤良,柔顺谦恭的,其实哀家做错点芝麻那么大点儿的事儿她都搁在心里记着呢,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的。”

有陈皇后为例,太后娘娘现在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在意儿媳妇的出身了,只觉得挑儿媳妇儿嘴重要的其实不是出身,而是人品,只要那媳妇品行端正,心地善良,就比什么高贵的出身都强哩!

其实,建安帝虽然多疑自私,但也没有坏到骨子里,不然他也早就对淳于珟下手了,不会等到他羽翼丰满时才想起对付他。

就是因为娶了陈皇后这个心怀叵测的毒妇,被她日在枕边挑唆着,才慢慢的越发容不下自己这个嫡亲的弟弟,倘若他也娶一个善良豁达,善解人意的贤惠妻子,那他的结局恐怕就不是这样了。

可见,男人娶妻是多么重要的事,一不留神娶个坏的,他一生的命运都会跟着改变的……

淳于珟见母亲和姐姐都改变了对兰儿的看法,只觉窝心极了,决定今晚回去后把这事写信告诉了她,也好让她跟着开心开心……

与此同时,凤藻宫里。

三皇子淳于裔正垂手立在陈皇后面前,聆听嫡母的教导呢。

“裔儿,你今天表现的很好,本宫很满意,照这样下去,会有越来越多的大臣可怜你同情你,往咱们这边站队的……”

淳于裔抬起头,小心翼翼的说,“那,母后,您能不杀我奶娘吗?”

陈皇后见他这么说,不由得翻起了眼皮,她看着眼前这个蠢的跟白痴似的孩子,只觉得自己遇到猪一样的队友了。

在这个蠢货眼里,王位皇权什么的都不如他奶娘重要,似乎在他的人生中,只要天天能跟奶娘在一起,这辈子有吃的有喝的就算圆满了。

一个目光短浅,毫无志向的蠢货,要不是实在没别的办法,她真想这就把他乱棍打死,看着都来气。

别看他今天表现的好,那都是陈皇后逼的,他不得不那么做,为了今儿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陈皇后特意找了个借口,这个傻孩子的奶娘下到大牢里,扬言要杖毙。

那个蠢货自幼跟奶娘在一起,把奶娘当亲娘孝敬了,听闻要把他奶娘杖毙,就又哭又喊的到陈皇后那里求情,还主动答应陈皇后,要在皇上的葬礼上好好表现,今儿他能在皇上的葬礼上哭成那副德性,也是为了救他奶娘的命才哭得那么卖力。

陈皇后听了淳于裔的话,都不知道该跟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说点什么好了,不过,平静下来想想,也亏得他蠢,不然他要是个有心机,有抱负的,将来她就不好掌控了。

她耐着性子,淡声道:“你表现的这么好,本宫自然会给你奖励,刚才本宫已经下旨放了她了,你不必担心了。”

淳于裔一听,脸上立马浮出一阵狂喜,咧着嘴说,“多谢母后,多谢母后,那儿子先回去看看奶娘去,儿子已经好几天没看到奶娘了,想的慌呢……”

“去吧。”陈皇后挥挥手,正好她也不愿意看这个蠢东西呢,走了正好。

“是,谢母后,儿臣告退。”淳于裔想到马上可以见到他亲爱的奶娘了,一刻都呆不下去了,向陈皇后行了礼后,就欢欢喜喜的跑了。

陈皇后望着那道欢喜的背影,悠悠的叹了口气。

这孩子虽然有点儿傻乎乎的,但是对他的奶娘却是真心实意的好,好到一刻都离不开的地步。要是她的儿子还活着,定然也像淳于裔依恋他奶娘那般依恋着自己,他的儿子可比淳于裔强多了,聪明凌厉,沉稳大气,天生的帝王气度,他本可以做个千古一帝,扬名立万的,可惜,他小小年纪就惨遭杀害,已然不在人世了……

想到儿子,陈皇后的心;里不由得一阵剧痛,她情不自禁的捂住了胸口,喃喃自语,“胤儿,母后的好儿子,楚国的皇位是你的,母后一定会帮你守好你的东西,不会叫人夺去,那些害了你的人母后也一个都不会放过,你等着吧,将来母后一定会把他们一个一个的都弄死,叫他们死的比你惨烈千倍万倍,只要母后还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跟他们善罢甘休的……”

“阿嚏……”

马车里,淳于珟忽然打了个喷嚏,心想着大概是兰儿想他了,心里十分甜蜜,他敲了敲车壁,吩咐说,“快些赶!”他急着回府去给她写信呢,要把母后和姐姐都接纳她的好消息告诉她,好让她开心……

却不知,此时此刻,沈若兰正在乌孙的山中徒步走着呢。

此番她要到平阳城去,如今在乌孙通往吉州官道上和城门处已经布满了乌孙小王爷的人,她想混过去委实不易,现在她可不是一个人了,为了宝宝她可不敢冒险,还是先到平阳城找个地方顿下来,等确保安全了再走也不迟。

平阳城里肯定会有淳于珟的眼线和卧底,她到平阳后就试着联系联系,要是能找到他们,让他们帮她去找淳于珟,等联系到淳于珟她就安全了;或者,等那位小王爷久久抓不到她泄了气,把他那些人撤回去后,她再走也可以。

反正,就是不能现在走,那个小王爷现在正在气头上,没看他又是搜山又是堵城门的吗,可见有多想抓她出气,她现在走的话纯属自己找死,找死的事儿太蠢,她不干!

因为怀着孕呢,她不敢快走,于是就像散步似的,走走停停,顺便儿观赏一下山中的景色,偶尔还能打打猎,挖点野菜什么的,倒也惬意。

晚上的时候,她就找个山洞或者在一块平坦的地方支起帐篷,在那里面过夜,反正已经是六月份了,晚上虽然有点儿凉,但好在她空间里有被子,盖在身上一点儿都不冷,还很暖和哩。

吃的就更好说了,她在空间里储备了不少好吃的东西,水果、青菜、海鲜、肉、蛋、奶,应有尽有,为了保证孩子的营养,她每顿饭都变着样的做着吃,一顿都没有对付过。

在春风徐徐的大山里,一个人支着锅,嗅着山里清新的空气,不疾不徐的吃着可口的美食,简直是一种美好的享受,让她都快忘了眼下的窘境了!

走了整整三天,她才走到平阳城。

进城时,她特意换了一件破衣裳,就是她娘从前穿过的旧衣,她娘和她弟弟妹妹们从前穿的衣裳鞋子什么的都被她洗干净后放在空间里,准备留着遇到没衣裳穿的乞丐时施舍给乞丐的,没想到现在竟派上用场了。

她还特意用在山间才来的草药熬汁子涂黄了自己的脸,还把头发弄得乱蓬蓬的,背了个破包袱,里面装的就是她娘和弟弟妹妹们从前穿过的旧衣裳和旧鞋子。

守城门的士兵看到她那副穷苦邋遢的样子,也没防备她,搜了一下她的破包袱后,就把她放了进去。

沈若兰心花怒放,进城后,直奔城里的某个面馆儿。

想当初她刚认识淳于珟时,被他逼着在平阳城内做珥,引着那帮人贩子出来抓她,她就在那家小面馆儿里当过好几天的小二。

后来,她还用在面馆打工赚的钱买了猪肉皮,做出了水晶冻卖给面馆的掌柜,得了四十两银子,买了人生中第一件奢侈品——一个紫貂大氅呢!

都说有人好办事儿,她跟那个面馆掌柜的算是熟识了,去投奔他准没错!

凭着记忆找到那家小面馆儿,此时的面馆已经换了样子,原来小小的门脸儿,竟然把隔壁那家铺子也兼并过来,重新装修后开了一家大面馆儿,装修气派,门脸整齐,进去后发现里面也收拾的亮亮堂堂的,还雇了两个伙计。

只是,门脸儿虽然装得不错,规模看上去也还可以,就只是面馆儿的生意不大景气,沈若兰进去时正是晌午的饭口,偌大的一间面馆,竟然只有三桌客人,其中的两桌儿还只点了面条,并没有点菜,那一桌点了菜的,也只是点了一道炒白菜片儿而已。

就这几个客人,点这点儿东西,怕是连费用都赚不回来呢!

沈若兰进门而后,其中的一个小二看她穿得破破烂烂的,脸儿也黄黄的,不像是有钱的样子,就不大热情的说,“吃点儿啥呀?”

沈若兰把包袱随手放在了一个空凳子上,说,“小哥,请问掌柜的在吗?我找你们掌柜的!”

小二从上到下的打量了沈若兰一眼,说,“哎呦,巧了,我们掌柜的不在,出门儿了。”

“去哪了?什么时候回来?”

沈若兰一听那掌柜的不在,心里顿时凉了半截,她还指着跟这个掌柜的合作开麻辣烫,然后引起淳于珟的注意呢!

因为她曾经给淳于珟做过麻辣烫,淳于珟很喜欢吃,还特意让人在南边儿买了几袋子麻椒回来给她用,她怕那些麻椒搁坏了,就都放在空间里存着呢,乌孙这边儿没有麻椒,更没有麻辣烫,她要是能开间卖麻辣烫的铺子,再用她前世的名字命名,一定能引起淳于珟的注意!

只是,她不想抛头露面的张罗铺子的事儿,免得被小王爷的人发现抓到,所以就想出要跟故人合作的法子,她出麻椒和麻辣烫方子,他出铺子和其他的东西。只是没想到,掌柜的竟然不在,她扑了个空儿!

小二懒洋洋的说,“没准儿,兴许十天八天,兴许一个月俩月的,谁知道呢?姑娘还是别等了,不如留下姓名,再说说您找我们掌柜的作甚,等他回来了我帮您转告一声吧!”

沈若兰一听这话,顿时觉出不对劲儿来。从前她在这家面馆打工时,掌柜的可敬业了,除了上茅厕外基本上都不离铺子,如今他的铺子开大了,他更应该精心经营才是,怎么可能把铺子一扔自己出去十天半个月呢?根本不可能!

她坐了下来,笑道:“是这样的,从前我借了你们掌柜的一笔银子,如今钱凑手了,打算过来还他,不巧他不在,那我就等以后再来吧。”

说完,提起包袱就要走。

小二一听是来还银子的,不是来借银子的,急忙拦住沈若兰,笑着说,“嘿嘿,姑娘别急着走,其实我们掌柜的没出门儿,只是出去办点儿事儿,一会就回来了。”

沈若兰说,“既然掌柜的没出门,你为啥要骗我?”

小二挠挠头,不好意思的说,“这不是也没法子吗?咱们掌柜的这两年发达了,家里边儿那些穷亲戚就不断的过来借钱,您也看见了,咱们的铺子虽然收拾的挺像样的,可并没有多少客人,掌柜的最近也常常入不敷出,更答兑对不起那些穷亲戚,就吩咐了我们,凡是来找他的穷苦人,一律打发走……”

沈若兰听了,说,“那我就等等吧,正好我饿了,先点碗面吃。”

“好咧!”小二把肩膀上的毛巾一甩,就跑去通知后厨去了。

很快,面来了,诺大的一碗面,上面还浇着一勺红黑色的肉卤,一勺油炸花生米和一勺切得很碎的葱末。

沈若兰搅拌了一下,拿起筷子就开吃。

面的味道还可以,算不上好吃,但也绝不难吃,就属于一般普通的面吧。正吃着,吃到一半时,小二忽然道,“呀掌柜的回来了!”

沈若兰扭过头,果然看见掌柜的推门走进来。

一年多不见,掌柜的比从前胖了不少,而且也气派了许多,一看就知道是日子过得挺滋润。记得他从前穿着一身打了补丁的青色直裰,如今换上了一身褐色万寿缎子纹的长袍,虽然那锻子不是什么高档的料子,但是比那身儿青色的直裰不知强出多少倍了。

“哎哟,掌柜的,您可回来了,刚才来了个姑娘说从前借了您钱,特意来还您钱的……呶,就是她。”小二儿欠欠儿的迎上去,跟掌柜的说起沈若兰。

掌柜的顺着小二的手指看了过来,沈若兰撂下筷子,起身笑道,“掌柜的好,许久不见,掌柜的别来无恙?”

掌柜的先是怔了一会儿,很快就想出她是谁了,“哎哟,你不是那个……那个……哦,对,叫小兰吧,你是小兰吧?你怎么来了?”

沈若兰道,“是这样的,我有一笔买卖想跟掌柜的合作,所以特意过来拜见。”

小二一听有点傻眼了,说,“姑娘,原来你是骗我的呀,你不是来还我们掌柜银子呀?”

沈若兰说,“你不也骗了我一次吗?这回一还一报扯平了……”

小二“……”

掌柜的看到他俩斗嘴,呵呵一笑,说,“柱子,你还不认识她吧,这个姑娘可不是一般的人,咱们冬天卖的水晶冻就是她做出来的,我也是靠着这个水晶冻才把铺子开大的。”

柱子一听,立刻转过脸来,惊讶而又好奇的盯着沈若兰,像看一件什么奇怪的东西似的。

沈若兰看着他那副少见多怪的样子,笑道,“怎么?没看过美女吗?”

柱子嘴角一抽,讪讪的低下头去,“呃……不是,我只是、只是好奇而已。”

沈若兰当然知道他只是好奇,要不然他这样放肆的盯着自己看,她早不愿意了,就是因为知道他没有别的意思,她才开他的玩笑的。

掌柜的听沈若兰说要跟他合作,顿时来了兴趣,他对沈若兰的能力可是很认可的,一年前,他就是靠着沈若兰的水晶冻方子,才大赚了一笔,利用这笔钱把铺子开大的。

只是,水晶冻的做法并不难,他卖了一年后,第二年就有人研究出了这个方子,所以他的水晶洞就卖得不像从前那么好了,连带着面馆儿的生意也冷清下来了。

对此,掌柜的也很着急,只是想不到能让生意火起来的好法子,只好每天出去转悠着寻找合适的商机,没想到没等找到商机呢,‘商机’就主动找来了。

“小兰啊,你打算跟我合作什么买卖啊?”

沈若兰老神在在的说,“我手头上有一个方子,也是做面的,我可以跟你保证,用了我这个方子,你的面馆儿就会火起来,活到一发不可收拾,只是,咱们营利你得分我一半儿,另外咱们面馆也得该我取得名字!”

掌柜的听了,笑着说,“那方子要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的话,分你一半儿也可以,只是不知道你做的那个面到底是什么滋味儿,不如你先做给我尝尝吧!”

“没问题!”沈若兰一口答应下来,“只是我需要一些配料,这些配料得劳烦您帮我找齐!”

“这个没问题,包在我身上!”掌柜的拍着胸脯,一口答应下来。

于是,沈若兰要来纸笔,刷刷刷的在上面写了好多东西。这些东西里有青菜、有调料,还有两味中药……

掌柜的看着她写出来的东西,心中纳罕不已,她写的这些里也没有肉没有鱼的,都是些清淡的东西,这些东西做出来的面,真的能像她说的那么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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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5章 【二更】

京城,湛王府里。

罗城把一封吉州来的飞鸽传书呈给主子后,就默默的退到了一边去。

他半低着头,余光刚好能看到主子那张浅笑的俊脸,没错,主子在笑,虽然笑得很浅很淡,但那浅淡的笑容里竟带着浓浓的散狗粮气息,不用问,光看主子这幅样子就知道又是沈姑娘来信了。

这几个月,主子虽然人在京城,但是每隔三五天就跟沈姑娘鸿雁传书一次,每次收到沈姑娘的信,主子都能开心上好一阵子,他们这些做手下的也能跟着好过一阵子,久而久之,他们就跟主子一样盼着沈姑娘来信了。

之间主子展开信,迫不及待的阅读起来,只是,才片刻的功夫,他那脸上的笑容突然间凝固了,接着变黑、变紫,变得狰狞阴鸷,残暴暴戾,隔的很远就能感受到他身上透出的浓浓杀气,就是那种毁天灭地,要将人碎尸万段,挫骨扬灰的那种。

“主子,出什么事了……”

见到主子这副表情,罗城也有点儿懵了,这样的主子他还是头一次见,就是那次皇上偷袭他们那次,也没见过主子做出这样一副表情。

太吓人了!

然而,主子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咬牙切齿的吩咐,“即可备马,爷要进宫……”

看到他这副暴怒如野兽般的样子,罗城理智的没有再问下去,赶紧张罗着吩咐人备马去了。

此时,凤藻宫里

陈皇后正伏在案上写密信,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宫女的惊呼声,“湛王殿下,您不能进去,这太失礼了,您怎么可以……砰”

一声清脆的爆竹声想起,那个宫女“啊”的一声,接着又是一阵“砰砰砰”的爆竹声,就听伺候在外面的宫女太监们不断地惨叫起来,“啊——啊——”

那声音凄惨之极,跟受了酷刑似的。

陈皇后大惊,急忙向她的贴身宫女道:“外头怎么了?快出去看看!”

然而,没等那个宫女出去,淳于素就拽着大步闯了进来。

只见他面色发青,眼睛赤红,额头上的青筋条条迸出,像个从原始森林里穿越出来的野兽似的,随时都能一触即发,置人于死地。

“老七,你要干什么?”见到这样的淳于珟,陈皇后也忍不住怕了,她一面悄悄的把刚写了一半儿的迷信塞进袖子里,一面色厉内苒的喊起来。

此时,皇后娘娘不光是怕,还很心虚,因为她知道淳于珟为什么会这样暴戾,也知道他来此的目的,只是没想到他能这么放肆,这么不把她放在眼里。

“你心知肚明——”淳于珟咬牙切齿的说道。

“我知道什么?我只知道我是你的嫂子,你不该擅闯我的寝殿,更不该对我这样无礼……”

“呵,嫂子?嫂子算个屁?”

淳于珟嗤笑一声,眼里除了毁天灭地的恨意,还有不屑一顾的鄙夷,“我淳于珟敬人一向只敬人品不敬身份,就你的人品,爷能让你活到现在,已经是很对得起你了。”

“你,你怎可如此无礼?来人哪……来人……把湛王给本宫请出去……”陈皇后惊慌的叫喊着,然而,守在外面的太监、侍卫和宫女,一个都没进来。

淳于珟呵呵的笑起来,像一个刚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他们来不了了,这辈子都来不了了……”

陈皇后又是一惊,联想到刚才那‘砰砰砰’的声音和外头的惨叫声,她忽然意识到出了什么问题,颤声问,“你杀了我的侍卫和宫女?”

淳于珟轻哂一声,没有否认,他残忍的说,“杀他们不过是小意思,今天你要是不能给我满意的答复,我就好心送你去跟你丈夫儿子团聚去。”

他一步一步的逼过来,一双拳头握得卡巴卡巴作响。“陈妙莲,你把兰儿给我弄到哪去了?我劝你最好老实点儿,乖乖的说出来,要是你表现好,我可以保证让你随意选一种死法,死后还会给你厚葬,让你享太后的丧仪,不过,要是你不老实,敢跟爷打马虎眼,爷敢保证会让你死的惨烈无比,还会让你们整个陈家陪你一起去死……”

“你在说什么?放肆,你怎么可以这么跟本宫说话?”陈皇后慌张的喊起来,看到淳于珟这副状若癫狂的样子,她都要吓死了,只是输人不输阵,尽管吓得要死,她还是坚强的撑住了,不让自己在他面前失仪。

“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喽!”淳于珟见到了这个份儿上陈皇后还在嘴硬,遂从腰带上拔出一个奇怪的东西,对着陈皇后身后的宫女一勾。

“砰——”

“啊——”

一声惨叫后,宫女的头上顿时多出个血窟窿,脑浆和血争先恐后的从那个窟窿里涌出来,触目惊心!

陈皇后虽然是个心狠手辣,“啊”的尖叫一声,一下子躲进了角落里。

淳于珟吹了吹枪口,说的,但是她下令杀人都不是当着她的面儿杀的,像这样当着她的面残忍的杀人,还是头一次。

陈皇后也被吓坏了,“我数到三,记住,你只有这一次机会。”

“一,二……”

“你到底要干什么?老七,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都说长嫂如母,你怎么能这么对你的亲嫂子呢?”

情急之下,陈皇后只好不顾颜面何廉耻,哭哭啼啼的打出亲情牌,想用自己的眼泪来化解这次危机。

然而,她却不知道,她已经触及了淳于珟的底线,沈若兰就是淳于珟的底线,这会子别说是她这个所谓的‘亲嫂子’,就是亲姐姐来了都不好使。

“三……”他薄唇微动,说出了最后一个数字。

刚说完,他一抬手,对着陈皇后砰的一枪。

“啊——”陈皇后捂着小腹,撕心裂肺的喊起来。

淳于珟没有打她的脑袋和心脏,也没有打她的要害器官,而是打在了小腹上,就是为了不让她那么痛快的死了。

“陈妙莲,你这个阴险毒辣,厚颜无耻的女人,真不知你还有什么脸跟我提‘亲嫂子’这三个字,你这个‘亲嫂子’到底是怎么对我这个小叔子的你心知肚明,我淳于珟自认对得起你,也对得起你儿子,可你呢?你屡屡在皇上面前造谣生事,鼓动他对我起疑,必欲将我杀之而后快,我已再三言明,我对皇位不感兴趣,绝不会对皇上太子生出易心,可你还是不肯放过我,非逼得我造反,将你们一家子全杀尽才肯罢休……”

“毒妇,贱人,你今天的下场都是你自己找的,不光是你,连你的丈夫和你的儿子也是被你杀死的,如果不是你苦苦相逼,我断然不会去杀自己的哥哥和亲侄儿,他们这会子还好好的活在这世上,就是因为你陈妙莲,他们现在都躺在了坟墓里,一点一点的腐烂,一点一点的消失,是你害得他们成了这副样子,都是你的错,你罪该万死……”

陈皇后捂着肚子,在地上翻来滚去,已经痛的说不出话了,但是她却能听见淳于珟在说什么,听到他说是她逼得他造反,是他杀了皇上和太子时,她的脸上顿时浮出一片绝望的神色,好像已经崩溃掉似的。

“老七……是你……杀了他们?”陈皇后忍着剧痛,颤声问道。

虽然她一直怀疑就是老七做的,但是因为没有证据,她也不敢十分确认,现在听到淳于珟坦然承认了,她算是确定了,但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

老七对自己说出了这么大的秘密,绝对不可能再允许自己活下去。

“你不要……杀我,我要是死了,你的沈若兰,就会跟我……陪葬……”昏迷之前,陈皇后拼着最后的一丝力气,气若游丝的说道

,刚说完,她就昏死过去。

陈皇后怕死!也不想死!

但是她知道,此时此刻,她要是向淳于珟痛哭流涕的求饶,他也断不会放过自己,还会更看不起自己,与其这样,还不如另辟奇径,给自己想个活下去的法子。

果然,听到她这句话,淳于珟将已经对准她脑袋的手枪缓缓的收了回去。

虽然知道陈皇后诡计多端,这话很可能是在骗自己,但是他却不敢赌,为了兰儿,他只好让这个恶毒的女人活下去……

“罗同,你去把咱们的大夫找来,帮她把肚子里的子弹拿出去,另外对外宣布,就说皇后病重,不易见客,从今往后在不许谁随便出入这里。”

“是!”罗同看了地上的陈皇后一眼,快速的退了出去。

此时,伺候在屋里的几个宫女和太监,都已经跪在地上,确切的说是瘫倒在地上,一个个垂首弓背,瑟瑟不已,俨然都是被吓坏了的样子,屋里还散发着阵阵的尿骚味儿,也不知是谁给吓尿了。

淳于珟却没有想要杀她们,他冷清清的说,“好好伺候你们的主子,回头把爷想知道的事儿问出来,问出来了,你们就能活下去,否则,外面那些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完,他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去向母后告辞。

兰儿出了事,他不可能在留在这里,必须得抓紧时间赶回吉州去了。

孝端太后听闻沈若兰出了事,也担忧不已,她拍着桌子向淳于珟保证,她一定会想办法撬开陈皇后的嘴,一定会打听出兰儿的下落,叫他别着急,免得急坏了身子……

交代了一下京城的事宜,淳于珟就连夜赶着往吉州去了。

他骑的是那匹汗血宝马,速度比别的马快两三倍,所以,罗城等还在纵马驰骋的时候,他已经赶回到了吉州。

从京城的王府到吉州的王府,他只用了十天的时间!

这期间,穆氏还被蒙在鼓里呢,鲁元派人模仿沈若兰的笔记给穆氏写了封信,就说她回靠山屯儿开荒种地去了,穆氏了解自家女儿的性子,她原本就要回孙敖屯去的,是他跟相公好容易把她拦住的她才没去成,没想到他竟背地里偷偷跑去了……

哎,这妮子……

虽然挺担心的,但是沈若兰独来独往惯了,穆氏也不是十分担心,这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淳于珟回到王府后,连饭都没吃,就立刻派人去找鲁元过来议事。

鲁元来了,一眼就看到了面容憔悴,胡子拉碴的湛王殿下,他急忙向他见过礼,把那天的事又详细的跟他说了一遍,过后又说,。

“七哥,赵圆圆已经被拷打多日,据我私下了解,她不是一个经得住严刑拷打的人,既然打了这么多天都没有招出来,就证明她根本不是凶手。”

“而且,那天那四个抬珊瑚的婆子,我已经分头审过,大家的口径完全一致,甚至很多细微的地方也都说的一样,我觉得,不是赵圆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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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个黑不溜秋的兵哥哥?

未婚夫(冷漠脸):你忘了?你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咱俩就订婚了!

韩姑娘(震惊脸):开裆裤?那……不是啥都让你看见了?

未婚夫(得意脸):岂止看见了,还帮你洗过白白呢!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6章 【一更】

“那你认为,到底是谁把她掳走的?”淳于珟看着鲁元,一张胡子拉碴的脸上带着高深莫测的神色。

鲁元踌躇了片刻,说,“正在查呢,只是暂时还没有头绪!”

这段时间,他都要把吉州跟翻过来了,但是就是没有一丝线索,淳于珟的隐卫们也在四处寻找,并且把寻找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吉州以外方圆二百里的地方了。

当然,乌孙也被列为的重点怀疑对象,也有不少隐卫已经潜入了乌孙,正在积极的调查中,只是跟鲁元一样,还没有什么线索。

淳于珟看着鲁元,淡淡的说,“还有一条线索你忘记查了。”

鲁元一怔,“什么?”

淳于珟说,“出事时赵圆圆和邓安安都在,你已经反复查过赵圆圆,却忘了查案发现场的另一个人了!”

鲁元的脸一下子白了,“七哥……”

淳于珟一抬手,制止了他继续说下去,“鲁元,咱们从小一起长大,我知道你打小儿就喜欢邓安安,但是再喜欢一个人也要保持理智,首先要认清这个人值不值得你喜欢?值不值得你无限度的纵容和包庇……”

“有些话,我本来不想跟你说,打算一直把那些事儿烂肚子算了,但是,出了这事儿,我后悔了,我不该瞒着你,该早点儿把邓安安的真面目告诉你,不然你还会继续被她蒙骗糊弄,被她营造的假象迷惑。”

“鲁元,邓安安她根本不想你想象的那么单纯和善良,事实上,她既不单纯也不善良,而是个心机深沉,不择手段的,当年我们的订婚宴上她中的毒就是她自己下的,为了排除异己,她收买了当时宴会上斟酒的宫女,给自己下毒再嫁祸给纯曦县主。一个能对自己都下得了狠手的女人,又有什么事儿是她干不出来的呢?”

鲁元听了这话,一下子震惊的嘴巴都长开了。

虽然他早就知道安安不像他想象的那么单纯,也知道她颇有心机,但做梦都没想到她能干出给自己下毒嫁祸于人的事,这也……太可怕了,枉他喜欢了他那么多年,原来他喜欢的竟然是一条毒蛇!

看到鲁元那副失落和倍受打击的模样,淳于珟说,“我也知道你接受不了我的猜测,但是不管你接不接受得了,事关兰儿的安危,我都必须要查邓安安,希望你能体谅!”

淳于珟说得很客气,不管邓安安做过什么,鲁元都是无辜的,他要对安安下手,就必须得跟鲁元打声招呼,毕竟这是他从小到大的好兄弟,想当初在他反了朝廷时,鲁元不顾建安帝许给他的高官厚绿,想都不想的站在了他的一边,就凭这,他不能不跟他说明再动手,免得伤了兄弟的心了!

“七哥……”

鲁元开了口,嗓子里带着几分沙哑和疲惫,淳于珟无声的看着他,以为他要替邓安安向自己求情呢,没想到他却说,“其实,我也早就怀疑她了!”

这下子轮到淳于珟吃惊了,他不是最喜欢安安,最相信她的吗?怎么会怀疑她呢?

其实,鲁元在调查赵圆圆,审讯赵圆圆的时候,看到邓安安那么急着把罪名推到赵圆圆的头上,就已经开始怀疑她了。只是暗中调查了多日,也没发现任何破绽,就不了了之了。

淳于珟挑了挑眉毛,“你也认为她可疑?”

“嗯!”鲁元艰难的点点头,“只是暗中调查了很久,也没查出什么破绽,就只好做罢了。”

淳于珟迷了眯眼,眸中迸出一抹狠戾的神色,鲁元与他相识多年,自然知道他这眼神儿代表着什么,急忙说,“七哥,安安她现在已经有了七个月的身孕,受不了刺激的,你能不能答应我,只在暗中调查她,不要让她知道你已经怀疑她了,太医说她的胎像不稳,我怕你明目张胆的调查,会把她刺激到,七哥,就算我求你了…。”

最后一句话,鲁元的声音里带着几分谦卑哀求的调子,他这辈子都很少求人,更没有这样卑微的跟谁说过话,听到他这样说话,在看看他颓丧失落的神色,淳于珟都忍不住有点儿动容了。这要是换做别的事儿,他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他了,但是这次不行,事关他的老婆孩子,他大度不得。

最后,淳于珟中肯的说,“我答应你尽量在暗中调查,要是有结果,我可以不惊动她,但是要查不出什么,那就对不起了,我也只能打扰她了……”

淳于珟能做出这么大的让步,鲁元已经很满足了,他知道,这次淳于珟算是给足了他的面子,不然以他的性格,现在就得把安安提来严刑审问

“多谢七哥,你呢这份情谊,兄弟我记下了!”

鲁元拱了拱手,颓丧的下去了,不知为何,他感到一阵深深的不安和恐惧,总觉得这事儿跟她有关似的。

要是真跟她有关,他得多失望啊,或者,他该怎么面对她呢?她还怀着他的孩子呢,他该怎么办呢?

**

此时,京城皇宫里

孝端太后气势汹汹的坐在拔步床上,看着躺在地上陷入昏迷的陈皇后,中气十足的喝道,“来人,拿水来,把这个毒妇给哀家泼醒了!”

此时,皇后正蜷缩着躺在寿仙宫的地上,发髻散乱,狼狈不堪,早就没有了昔日那副端庄高雅的形象,倒像个披头散发的厉鬼似的。

这是自淳于珟离宫后太后第一次审问她,因为他中了枪,伤势还挺严重的,太后娘娘怕她经不住折磨一下子死了,所以就一直叫太医好生给她治疗着,直到她身子好的差不多了,才开始审问。

审问的过程简单粗暴,太后直接问她把沈若兰藏哪去了,陈皇后自然不肯承认,只推说不知。

太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说,事实上,她巴不得她这么说呢,自从知道陈皇后挑唆皇上给自己下毒,用自己的安危来逼迫老七回京,太后娘娘就恨毒了她了,要不是老七拦着,她早就把这个毒妇做成人彘扔到猪圈去喂猪去了。

这会子难得有机会收拾她,太后还真怕她一吓唬就招了呢,那样的话,她就不能使劲儿的折磨她解恨了。

于是,在陈皇后否认了藏了沈若兰后,太后毫不客气的唤出几个粗壮嬷嬷,一人拿了一个锋利的锥子,往陈皇后的身上一阵乱扎,拇指长的锥子锋利无比,扎在身上痛彻心扉,这样的刑罚既能让人痛不欲生,又能保证不会致命,是太后娘娘特意为陈皇后量身定做的。

陈皇后娇养着活到了三十多岁,哪受过这般苦楚?更受不了这种折磨,扎了几十下后,便惨叫着昏过去了。

太后娘娘当即下令,叫人端来冷水,接着审问。

“哗啦——”一盆冰冷的水毫不怜惜的浇在了陈皇后的身上,陈皇后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看到高座上端坐着的太后,忍不住哭着求饶,“母后,臣妾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您就饶了臣妾吧!”

“饶了你?”

孝端太后冷笑一声,说,“你要哀家饶过你,你可曾想过要饶了哀家?你这毒妇、贱人,枉哀家这些年一直拿你当女儿看,事事都想着你,护着你,可你呢?撺掇你丈夫给哀家下药,差点儿要了哀家的老命,背地里挑三窝四的,害得哀家儿子孙子跟哀家离心离德,两个儿子自相残杀,让哀家白发人送黑发人,如今又把哀家的儿媳和孙子给藏起来了,陈妙莲,别说哀家现在还能收拾你,就算不能,哀家就是变成鬼都不会饶了你的!”

陈皇后哽咽一声,说,“母后,臣妾真的没藏老七的女人啊,你怎么就不相信臣妾呢?”

孝端太后“呸”了一口,骂道,“相信你?哀家就是相信阿猫阿狗都不会相信你的,一个口蜜腹剑的贱人,毒妇,识相的话就快点儿把她们娘俩的下落给我招出来,免得让你吃苦。”

“可是臣妾真的没有做过呀,你要怎么才能相信臣妾呢?臣妾冤枉啊,臣妾冤枉啊……”陈皇后痛哭。

孝端太后见她还嘴硬,也懒得跟她啰嗦了,对那几个拿着锥子的婆子断喝一声,“给我扎,扎到她肯招为止……”

几个婆子得到太后的命令,立刻举起锥子,对着陈皇后嗖嗖嗖嗖的扎起来,扎得陈皇后翻来覆去,惨叫连连。

孝端太后看了,别提有多解气了,这个天杀的贱人,太后都恨毒了她了,咬牙切齿的挨到现在,终于可以解恨了,她坐在拔步床上,要不是差她是太后,她还真想亲自拿着锥子扎这个毒妇一顿呢!

在众婆子的锥扎下,陈皇后再次昏过去了,众人见陈皇后昏过去了,赶忙停下刑罚向太后禀报,孝端太后听了,毫不怜惜的说,“泼醒了接着扎,要扎到她肯招为止……”

就这样醒了扎,扎晕了泼水,泼醒了再扎,反反复复近一个时辰,陈皇后的身上从上到下已经没一处好地方了,曾经母仪天下的皇后娘娘,现在就像个筛子似的,浑身都是小针眼儿,要是往肚子里灌水的话,都快能变成喷壶了。

终于她吃不住劲儿了,虚弱的说:“别扎了,我招,我招……”

折腾了这么久,太后娘娘也累了,听闻她肯招了,太后娘娘这才满意……

**

乌孙,平阳城里

晌午,平阳城某条商业街道上,飘出了一阵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儿来,那香味儿浓稠有人,让人一闻就忍不住食指大动,产生强烈的想吃的愿望,顺着香味儿找过去时,就会看到一间门脸儿精致的馆子,上面挂着簇新的牌子——喜宝烧烤麻辣烫!

这家烧烤麻辣烫正是沈若兰跟原来的面馆掌柜合开的。

‘喜宝’这个名字是淳于珟给他们未来的孩子取得小名儿,他曾经说过,等将来他们有孩子了,不管是男孩还是女,都叫喜宝这个小名,欢喜的心,宝贝的宝,可见他对这个名字的喜爱。

沈若兰特意选这个名子,只觉得叫这个名字更能引起他的注目

原本,她只打算开个麻辣烫的,但是后来一想,要是能再加上烤肉串儿的话,肯定会更加引人注目的,而且烤肉串也是她独独给他做的偏食,别人谁都没吃过,要是推出来,只要他听说了,就一定会知道是她了。

所以,就把烤肉串儿这项也加上了!

两人合作,沈若兰出方子,出技术,出麻椒孜然,掌柜的出人、出铺子和食材的本钱,沈若兰考虑到食材的本钱更多些,而且铺子和人都是掌柜的,就主动提出她只要收入的三成,剩下的七成都归掌柜的。

掌柜的一听这话,顿时乐得见牙不见眼的,平心而论,就是小兰提出要一半的分成,他也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的,他已经试吃过麻辣烫和烤肉串儿了,第一次吃,就被那两种美食给彻底惊艳到了。

太特娘的好吃了!

简直比啥都香!

以他经商三十多年的经历来看,这烧烤麻辣烫一经开起来,就必定会大火特火,火的一发而不可收拾的!

于是,经过几天紧张的准备,‘喜宝烧烤麻辣烫’终于正式终于正式开业了!

“这是什么啊?怎么这么香?”

几个穿长袍的人停在‘喜宝烧烤麻辣烫’的门口,好奇的看着门口那长长的一排铁炉子,对着正在烧烤伙计发问。

“客官,这是烤肉串,平阳城独一家,又便宜又好吃,您进来尝尝吧!”

烤肉串儿的伙计热情的招呼着,手里的扇子煽动的更起劲儿了。

随着他的煽动,肉串儿那股浓烈的香味儿不断的传来,早有几个人受不了肚里馋虫的闹腾,提步进酒楼去了。

店里,被沈若兰培训过的伙计看到有人进来,立刻热情的迎上前去,微笑着招呼:“欢迎光临,几位客官,里面请。”

进来的几个客人还没来得及入座,就被眼前一个长条的案子给吸引住了,那个案子上放着一个个精致的篮子,篮子里放着各种蔬菜、菌类和薄肉片,每个篮子里还有一个夹子,旁边的案子上,放着一个个海碗大小的小篮子,篮子上贴着数字标号,也不晓得是干啥用的。

“各位客官,您们想吃什么?尽管点,今天小店儿开业,东家吩咐了,今日凡是在本店消费满一两银子的顾客,都可以免费获赠上一碗麻辣烫,机不可失啊!”

说着,还给他们介绍了一下麻辣烫的吃法。

几个人这才知道,原来那些青菜是做麻辣烫用的,他们活还都从来没吃过麻辣烫这种东西,因为好奇,就都想尝尝,于是在小二的介绍下,点了些肉串,又点了几碗麻辣烫,准备一饱口福。

在烤肉串儿和麻辣烫香气的吸引,没多大一会儿,铺子就爆满了,甚至还在门外排了一串儿长长的队伍,等着吃这奇香无比的新鲜玩意儿。

等待的过程,沈若兰没有让大家白等,每人发了一串烤的油汪汪的肉串儿,那肉串上泛着油星,被大量的调料包裹着,吃一口,只香得人恨不能将舌头都一并吞进去,那写本来等的不耐烦,正欲离开的客人,吃过这肉串后,哪里还舍得离开,都眼巴巴的望着店里,乖乖的排着队,盼着快点儿轮到自己。

店里面现在已经忙得热火朝天,新雇来的几个伙计脚不沾地儿的跑上跑下忙碌着,吆喝着。

“一楼七号桌,再加五十烤熟筋,二十烤肥瘦……”

“二楼三号间买单,共消费二两一钱五分银子,赠麻辣烫一碗——”

“……”

掌柜的站在柜台里,看着门可罗雀的面馆一下子变得座无虚席、人满为患了,感觉像做梦似的,就怕一下子梦醒了。看小二忙不过来了,竟然颠颠的跟着去帮忙,然,饶是加上他,也依然是忙活不过来。

店里的生意火爆,全在沈若兰的意料之中,沈若兰见到掌柜的这么开心,表面上也装出了一副很开心的模样,但她心里并不在意赚多少钱,要不是怕掌柜的疑心,她一文都不想要呢,只想让肉串儿和麻辣烫快点儿火起来,火到平阳城人尽皆知的地步,好能引起他的人的注意!

从晌午开业一直晚上天黑,亥时许才打烊,今儿这大半天里,竟然卖了好几千串儿肉串儿,七百多碗麻辣烫,收入零零总总的加起来,竟有十几两银子,刨除费用,净赚也能赚到八两之多,一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就赚了八两多银子,这收入,简直就是逆天了。

掌柜的算出一天的收入时,乐得嘴都闭不上了,恨不能立刻回家去,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分享给他的老婆孩子去……

喜宝烧烤麻辣烫果然火了,第二天一开门儿,就有顾客光临了,是昨天没排上号,没吃着带着遗憾回去的顾客来弥补遗憾的。

虽然一大早就招呼客人挺了累的,但是有客人来,是商家求之不得的,又有谁会嫌弃客人来得早来的不是时候呢,于是,大家打起十二分精神招呼起来。

沈若兰在这儿是不干活儿的,只负责指挥后厨的工作,她怕自己累着或者抻着了,一般的时候都是坐着的,就坐在后厨和大厅之间的那扇屏风后面,从屏风后面观察进进出出的客人,以寻找看似可疑的人……

**

三天后,吉州军营里

淳于珟接到太后亲手写的飞鸽传书,看到信里的内容,淳于珟的眼睛都红了,他一拳把案子砸碎,又近乎疯狂的把屋里能砸的都砸了,还怒吼着叫人立刻把鲁元找来。

鲁元听到湛王发怒,急忙赶了过来,一进门,就看到淳于珟那副吃人似的样子,把他吓了一跳,说,“七哥,这是怎么了?”

淳于珟把一直握在手里的纸团啪的一下扔在鲁元的脸上,怒道,“你自己看吧!”

鲁元被淳于珟骂惯了,也习以为常了,就没有多说什么,捡起信看了起来,刚看了几眼,他的脸就刷的一下白了,越往下看脸色越差,看到最后时,拿信的手都有点儿抖了。

原来,这信是太后娘娘写来的,她已经查明沈若兰是怎么丢的了,竟是陈皇后跟乌孙的小王爷元昊勾结,串通安安,一起把沈若兰给掳走的。

现在,沈若兰应该在乌孙小王爷元昊的手中。

这个消息简直太可怕了!

平安王元昊这个人,在一年前调到平阳城没几天,就被淳于珟等摸清底细了,得出的结论是他为人胸无大志、喜怒无常、言行荒诞、贪花好色!

然而,就是这么个不堪的东西,却被乌孙的皇帝寄予了厚望,定位了乌孙未来的继承人。

因为元昊不仅是乌孙皇帝的老来子,也是他所有儿子中跟他最为相像的,最最重要的是,也是他所有儿子中最不想登上皇位的。

乌孙皇帝已经七十多岁了,是个耄耋老人了,随着年岁的日渐苍老,他的几十个儿子可能是见老父亲日渐老迈,已经管不动他们了,便开始跃跃欲试,对皇位的觊觎和窥视已经达到了公开的地步。

身为皇帝,最在意的自然是自己屁股下的这把椅子,在历代皇帝的眼中,他们的龙椅跟他们的性命是共存亡的,因此,这把椅子是不允许被任何人觊觎的,哪怕是自己的儿子也不行。

而他的那些儿子们见父皇老迈,便都不再把他放在眼里,开始明晃晃的争夺皇位了。老皇帝不动声色的看着他们勾心斗角、明争暗斗了十几年,就如一个真正老糊涂的老头子一般,对儿子们的行为不闻不问、不瞅不看,就在大伙儿都以为这老皇帝已经老的呆滞麻木的时候,有一天,他忽然醒了,如一头突然睡醒的雄狮一般,以雷霆的手段把那些觊觎他皇位的儿子们都杀了,一口气杀了十几个儿子,毫不留情,连他们的母亲也都跟着一起处死了。

那些没有觊觎皇位,只是拉帮结伙的儿子们也受到了重罚,或者废黜王位,或者关押起来,再或者流放别处,永不许返京…。

这件事震惊了朝野,一时间大家都惊惧不已,惶惶不安的,只有平安王元昊坦然自若,因为这些年来,他从未跟他那些哥哥们同流合污过,一直置身于事外,过他自己的逍遥生活。

因为这,皇上对他就更加喜爱了,不光封了他做贵人的母亲封为贵妃,还封他做了亲王,把他送到了平阳去历练,帮他积攒政治资本,以为他将来登基铺路。

可惜,这位小王爷对皇位根本就不感兴趣,他的人生目标就是一辈子吃好喝好玩好就够了,所以来平阳这一年多来,他没有任何做为和建树,最后他身边儿的谋士看不下去了,才擅自做主,替他勾结了楚国的皇后,一起算计了那出绑架湛王女人的戏码的!

淳于珟在接到太后的信后,知道了兰儿的所在,差点儿把他急得着了火。要是这位小王爷是个志向远大,胸怀大志的,他也就不怕了,因为那样的男人,要是抓到了兰儿就一定会把她好好的供养起来,留着用来对付自己。

可问题,元昊胸无大志,只爱美色,兰儿长的那么好看,落到了元昊的手里,谁知道他会不会觊觎兰儿的美色,会不会对她行不轨之事呢?

想到了那种可能,淳于珟都要崩溃了,在接到信不到一个时辰,就满嘴的起了大水泡了,嗓子都哑了。

“七哥……”鲁元愧疚的喊了一声。

“别特娘的喊我!”淳于珟怒吼一声,“鲁元,你找的是什么女人啊?简直就是一条毒蛇?兰儿怎么惹她了?她为啥要这么害她?她也是怀着身孕的女人,不知道兰儿也怀着身孕呢吗?”

一想到她挺着肚子被人家给掳走了,不光要担惊受怕,还要忍受颠沛流离之苦,淳于珟就心疼得很不能现在就去把邓安安给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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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7章 【二更】

鲁元已经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自己的愧疚之情了,他拿着那封信,呆呆的站在那里,像饱受了巨大的打击似的,整个人都蔫了!

虽然他已经不像过去那般迷恋安安,也不再那么爱她了,可是她的肚子里毕竟怀着自己的孩子,这辈子跟自己都割舍不断了,本以为他们之间就算没有那么深的感情了,也会相安无事的过一辈子,没想到她竟然做出了这种事,这下子,他们之间的缘分算是彻底断了!

淳于珟暴跳如雷,发了好大一阵脾气后,终于渐渐的恢复了理智。

“我要去平阳,你在吉州守好家,不要再出什么事了,否则,我连你也不会放过的!”

知道了她在平阳,淳于珟一刻都呆不下去了,他要马上去平阳,要立刻找到她把她带回来!

鲁元整个人都蔫了,他说什么他也没听见,直到他呆着罗城等走出去,他才回过神来。

“呃,七哥……”如梦初醒的鲁元快步追了出去。

淳于珟顿住脚步,冷冷的看着他,“你还有什么话说?”

鲁元垂下头,“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我也帮你找她去,算是将功补过!”

“想得美,邓安安的过错,是用多少功劳都弥补不回来的!”淳于珟毫不客气的怼道。

鲁元说,“我不是想替她求情,也不是想通过立功来减免她的过错,只是想减轻一下自己心里的愧疚,七哥,你让我去吧,我的身手虽说不如你,但是总比一般人强些,或许还能帮到你点儿什么呢!”

“不用了,在家里看住你那条毒蛇就行了。”淳于珟毒舌的说着,带着英战和罗城等大踏步的去了……

“主子,属下听闻平阳城最近差的很严,进出城门都要被反复盘问,大件儿的行礼也要仔细搜查,咱们是不是从小道去比较稳妥呢?”

罗城把自己最近听到的消息并报给了淳于珟,淳于珟一听,立刻想到这个消息大概跟兰儿有关。

或许元昊怕他会去找兰儿,就故意在城门那设卡,想把他的人拒之平阳城门外,省得他们去把兰儿抢回来了。

“多带着炸药、手雷,在多带这些人,咱们从小路走!”淳于珟冷嗖嗖的吩咐着。

这次,要是那个元昊伤到了他的兰儿,他就把他的平安王府给炸了,在把那个孙子给爆头了,绝不姑息!

“是!属下这就去办!”罗城答应着,却没有立刻走开去办。

淳于珟见他没有下去,冷脸看着他。

罗城忙说,“主子,属下是想问下,这事儿既然已经水落石出,证明是安安郡主做的呢,您打算怎么处置呢?是现在处置还是等将来再处置?”

淳于珟捏了捏拳头,阴恻恻的说,“爷恨不得现在就把她一刀剁了扔臭水沟去,但只是现在急着救她去,没空理会那个腌臜的东西,还是等回来之后再一起收拾吧。”

罗城拱手道,“主子英明!”

这会儿,确实不宜收拾安安郡主。

不管怎么说,安安现在怀着鲁元的骨肉呢,而且她也是马上就要生产的,要是这会儿淳于珟把她杀了或者重罚了,伤及到孩子,就算鲁元不说,他的心里也会对淳于珟产生芥蒂的,大家多年的兄弟也就没得做了。

不过,要是等到她成产完再收拾她,就另当别论,她已经七八个月了,很快就要生了,也不差这一两个月,就暂时让她多活几天吧!

**

就在淳于珟准备u动身去乌孙的时候,京城又来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把淳于珟吓了一跳——陈皇后逃走了!

本来,陈皇后已经被太后禁足在了她的凤澡宫里,凤澡宫里也都换上了太后的人,原该万无一失的,可是三天前的早上,伺候陈皇后的两个大宫女去服侍她起床梳洗的时候,发现她竟不再榻上,把她的寝殿都翻遍了,也没找到她的踪迹。

太后得知了此事,就派人掘地三尺的搜,结果在她的榻上发现了机关,那机关连她最近的心腹都不知道,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修出来的。

就是在她床头雕花的凤眼处使劲儿一按,那床头就是陷进去,往里是一条狭窄幽暗的隧道,顺着隧道往里走,一直走,直通皇宫外的一座民宅,等太后派人顺着隧道追到那座民宅时,那里早就人去楼空了。

太后不甘心就这么让她跑了,立刻派人全城搜索,然而,京城这么大,想在全京城的范围内找到一个人,简直就是大海捞针一般,何况,陈皇后或许早就出城去了,京城里危机重重,谁会呆在这儿等着受死呢?

陈皇后的出逃,让太后不安极了。

不知为何,老太太总觉得陈皇后太危险了,必得杀了她才能放心。可能是因为之前她太信任陈皇后,陈皇后又是口蜜腹剑,当面赔笑背后捅刀,让老太太感到格外的不安全吧。

可惜,大张旗鼓的找了好几天,连她的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找到,陈皇后就像凭空消失了似的,一下子就音信皆无了!

淳于珟得知了陈皇后消失的消息,没甚放在心上,一个没权没势的女人而已,丧家之犬一般,逃走了也就逃走了,还能有什么作为不成?

何况,就算她有什么作为,也无非是在哪偷着样一帮死士或者在哪偷着养多少兵,他几个炸药就能解决掉的,根本不足为患,他也懒得在她那儿费精神。

眼下他最最在意的,还是快点儿找到兰儿,保证她们母子平安才,要是方便的话,顺便儿再把那个绑了兰儿的狗东西给炸了!

他不知道,这会儿,他要炸了的那个人,正坐在‘喜宝烧烤麻辣烫’的铺子里,大快朵颐的撸串儿呢!

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她大张旗鼓的开店,没把她希望的人盼来,倒是把她的仇家给召来了!

今天晌午时,当一队官兵闯进来,说要包下场子,他们小王爷要过来吃饭的时候,沈若兰立刻就想到是谁了,这平阳城里能有几个小王爷呢?肯定就是他了!

知道他要来,沈若兰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开铺子不是为了吸引他来好不好?为什么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倒来了呢?

士兵们包下场子没多久,那位大爷就珊珊而来了,头上的伤似乎已经好了,因为没见他包裹纱布。

掌柜的见自己的铺子竟然来了这么大的人物,激动得身子都哆嗦了,不停的张罗着,亲自给小王爷上茶,倒水,殷勤的什么似的。

那位小王爷倨傲的很,根本不理会掌柜的殷勤,他大爷似的坐在那儿,连看都懒得看掌柜的一眼。

一个随侍模样的人还呵斥掌柜的说,“滚开,也不看看你的身份,也敢凑过来跟咱们小王爷说话?咱们小王爷可不是谁都配跟说话的,今儿能上你们家来一趟也算是你们祖上积德了,还妄想跟王爷套近乎,也不看看你是干啥吃的?”

掌柜的被呵斥了一顿也没生气,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很低,被人呼喝打骂已经习以为常了,挨了骂后,还陪着笑脸儿,点头哈腰的躲到一边儿去了。

沈若兰在屏风后看到那个家伙那副二五八万的样子,恨得直咬牙,就是这个混蛋勾结了安安把她给掳到这儿来的,害的她撇家舍业的流落至此,还不知啥时候能回去呢。

此刻,她真恨不得下一阵子砖头雨,把他再给开瓢了,也好出出她心头的恶气,也杀杀他的威风呢!

想想他被开瓢的样子,沈若兰的心里真是爽极了,要是再把他送到象姑馆里当面首去,让他天天客满,那就更好了…。

正意淫着,前头小二送菜篮子过来了,说要烫几碗麻辣烫,前头那位王爷已经点菜了,把铺子里所有的东西都点上了,还直接甩了一百两银子,说不用找了,把掌柜的牙花子都快乐出来了!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从幻想中清醒过来,又趴在屏风的缝隙处看外边的那个人。

此时,元昊正沉着脸坐在那儿,两个长随一左一右的陪着他,一个给他打扇子,一个给他端茶,还小心翼翼的陪着他说话。

“小王爷,您别上火,城门那儿一直有弟兄们盯着呢,那个女人指定还在咱们平阳,迟早能抓住她的!”

“对对对,等抓住了那个东西,爷就拿刀给她开瓢,让她也尝尝被开瓢的滋味儿!”

元昊半垂着头,一条长腿搭在另一条腿上,不停的抖着,像没听见他们说话似的。

“诶,你们两个,爷叫你们打听的事儿打听出来了没有啊?”他突然开口了,但思想跟那两个长随显然不是在一个频道上。

“呃,爷啊,小的已经到处去打听了,但是没人知道爆菊是啥意思啊,小的也想了好几天,都快把脑壳想破了,也想不出这话到底是啥意思啊!”

“是呀,爷,小的也问了很多人,都没听过那个词儿,要不您再跟小的们说说当时的情况,联系一下她前后说的那些话,说不定就能想出是啥意思呢。”

当时的情况?

元昊的脸一黑,当时的情况他一点儿都不想回忆好不好?他长这么大,一直被人奉承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还从来没有人说他长的像小馆馆呢,那个狗东西!

想到这儿,元昊又开始磨牙了。

“当时的情况不提也罢,只是你们要加派人手,使劲儿的给爷找,就算是挖地三尺也要找到那个狗东西!”

沈若兰听到他用‘狗东西’三个字形容自己,顿时嘴角一抽,有点儿哭笑不得了。这时,肉串儿上来了,烤的油汪汪的肉串,上面还包着一层调料,调料间可见油光闪闪的油花,让人一看就想吃。

元昊闻到肉串儿的香味儿,就拿起一串儿不紧不慢的吃了一口!

一口下肚后,他的表情一下子生动了不少,至少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阴沉冷肃了,而是坐直了身子抓着肉串儿撸了起来。一边撸一边抱怨,“早知道这玩意儿这么好吃,爷就把爷藏的那坛子花雕酒带来了,这烤肉串儿配上花雕酒喝,肯定更有滋味儿!”

一个长随忙道,“爷要是想喝,小的这就回去给您取去,反正王府又不远,小的快马加鞭,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能回来。”

元昊似乎也是真心想喝那花雕酒,听他这么说,就答应了。

另一个说,“他们家的特色不光有肉串,小的听说那个叫做麻辣烫的也很好吃,已经点了几碗,爷要不要试试啊?”

元昊说,“来都来了,自然得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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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8章 【一更】

很快,麻辣烫也上来了,不出所料,那浓香的重口味,又把这位爷给惊艳到了,他一手拿着签子一手拿着筷子,一口肉串儿一口麻辣烫的大吃起来,吃得很香,吃到高兴处时,还豪爽的表示要给大家打赏。

这种情况下,照常理来讲,有人要给店里上下员工一起打赏时,掌柜的就该带着店里所有的来叩头谢恩,但是沈若兰哪敢露面儿啊?趴在屏风后听到他要赏赐大家,吓得她赶紧跟一个烫麻辣烫的师傅说了一声,借口自己坏肚子了要去茅房,就赶着从后门溜出去了。

怕撞见那个瘟神,沈若兰从后门儿溜出去后,跑到了隔壁街道的一个茶楼里,要了一个二楼的包间,在那儿一直待到傍晚,约摸着那个瘟神走了才赶回来。

回来时,那个阎王果然走了,柱子凑过来,遗憾的说,“小兰姐姐,你刚才去哪了?咋这么长时间才回来呢?你看看,我们大伙儿都得了赏赐了,一人赏了一两银子呢,偏就你给落下了,哎,真可惜啊!”

沈若兰见那个家伙走了,心里高兴的很,她才不在乎那一两银子呢,不过,表面上还时装出一副很遗憾的样子,说,“是吗,那太可惜了,白白的少赚了一两银子。”

“岂止是一两啊?”

掌柜的从柜台后抬起眼皮,惋惜的说,“小王爷还问了我咱们这肉串和麻辣烫是打哪儿学的好法子,我可没占你的功劳,直接告诉这都是你想出来的法子,小王爷听了还说想见见你呢,可惜你不在,不然得的赏赐肯定比我们都多,整不好都得赏个百八十两呢!”

沈若兰一听,太阳穴顿时突突了好几下,脸上的表情都皴裂了。

艾玛呀,居然点名要见她,吓死宝宝了!

掌柜的见到她一副被受打击的样子,还以为她是没拿到赏赐心里不痛快呢,遂笑眯眯的安慰道,“没事,小王爷这么爱吃咱们的肉串和麻辣烫,,要是他还能再来,我就给你引荐引荐,说不定他还能赏你呢!”

瞬间,沈若兰脸上的表情更扭曲了

——说不定往后还能再来?

还是别来了啊!

要是他来了,万一还记着要见她的事儿,她是见还是不见啊?

见的话,他要是认出自己可咋整?虽说上回俩人见面时是夜晚,谁都没看清彼此的长相,但是谁知道他在她昏迷的时候有没有细看过她的容貌啊?要是有,两人一见面那还不擎等着让他给自己认出来,那不就等于撞到人家的枪口上了吗?这么危险的事儿,她怎么能干?

但是,要是还避而不见的,说不定会引起他怀疑的。

大家都叫她小兰,这个‘兰’字本身就容易引起他的怀疑,然后她又故意避开他(一次没见可能会被理解为偶然,要是两次都没见到的话,肯定就会被理解为故意躲避了),一旦他起了疑心,要调查她,那她岂不是小命玩儿完?

沈若兰迅速的盘算起来,考虑着自己是不是该离开跑路了。

要是离开的话,肯定就安全多了,只是她就又要上颠沛流离的生活了,好容易在这边弄个只有他俩明白的接头地点,要是她跑路了,往后还不知道该怎么再跟他联系呢。

而且,要是她猝然离开,没准儿那个混蛋明明没注意到她,反倒会因为她心虚逃走而注意到她呢,一但察觉到这点,那个混蛋肯定得加大力度抓她,到时候,她的日子过更艰难了......

但是,如果不逃,她要怎样才能骗过他的眼睛,蒙混过关?

沈若兰摸了摸自己的脸,觉得——应该在脸上下点儿功夫。

记得他俩相见时,她的脸被人涂黄了,跟一个得了痨病的女人似的,应该是带她出关的人为了糊弄吉州的守城将士,特意把她的脸涂黄的。

所以,他肯定并没看清自己的真面貌,且那天晚上两人在一起时,月色不是很清明,他也没看清自己的长相,还贬低她长的丑呢。

所以,要是她留心打扮打扮,化化妆,把自己装扮成和平时不大一样的样子,兴许他就认不出自己了呢!

对自己的化妆技术,她还是很有信心的。

权衡了一番,她决定不跑,大胆的留下来,凭化妆技术蒙混过关。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她这会儿能靠化妆技术过关,为啥不能靠化妆技术出城回吉州呢?

这件事其实很简单,化妆技术虽然可以掩盖掉一个人真实的面貌,但是并不能完全改变一个人,要是仔细辨认的话,应该还是可以看出破绽。她要只是一个烧烤店的厨子的话,那位王爷就算是看了自己也不会多加留意,顶多看一眼满足下好奇心而已,但是要是出关就不一样了,那些守城门的士兵们,都是有上头的命令在身的,对每一个过关的适龄女子都会细细的观察、盘问,稍不留意就会露出破绽。

所以,她不敢去城门那儿冒险,她的化妆技术在这儿多半能糊弄过去,但要是在城门口儿那就很有可能会被看穿!

因此,她敢在这化妆糊弄人,却不敢去城门那儿造次。

“小兰啊,你往后可要记得好好打扮打扮,我听说咱们小王爷最喜欢美人儿了,你厨艺这么好,要是再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万一小王爷来了要见你,看到你漂漂亮亮的,把你相中了再纳回府中,你不就一步登天了吗?”掌柜的神秘兮兮的叮嘱着。

在他的意识里,女儿家要是能嫁到官宦人家去,特别是嫁到王公贵族家里去,那可就是光宗耀祖了,就相当于男子考中科举做了官一样风光。

沈若兰听到掌柜的嘱咐,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脸上却带着不好意思的模样说,“那个......我长的这么丑,小王爷他......能看上我这样儿的吗?”

“小兰姐姐你一点儿都不丑,就是脸儿有点儿黄,多擦点粉就好了!”柱子在一边儿笑嘻嘻的说道。

沈若兰听了,咬着嘴唇羞涩的点点头。

正好,她正想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呢(化妆成那个瘟神认不出来的样子),正犯愁自己突然变化太大会引起他们的关注,正好掌柜的这么跟她折磨提议了,她正好可以就坡下驴,装作想引起小王爷主意的样子,使劲儿的打扮,这样就谁都不会怀疑她了。

打定主意后,她特意去了一趟胭脂铺子,买了许多胭脂水粉,还去了一家杂货铺,买了几多艳俗的绢花,她打算往后就打扮的俗气些,要既俗气又不能太乍眼的那种,不然打扮得太辣眼睛也一样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和关注。

买完,她又去成衣铺子买了一身做工粗糙的衣裳,以搭配她的俗气妆容。

第二天早起后,她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的去铺子监工,而是坐在她租住的民房里对着镜子打扮起来,先是把脸上的麻黄汁液洗掉,露出本来就白皙细嫩白皙的脸庞,在脸颊上涂了两个红彤彤的红脸蛋儿,嘴巴只画了一半儿的口彩,画成了唐朝仕女那样的樱桃小口(既嘴角不画,只画中间的部分,使嘴巴看起来跟一颗饱满的樱桃似的),长长的远山眉用小剪子把后半边修剃掉,画成了又短又粗的懒蚕眉,眉心处还贴了个花钿,梳一个懒洋洋的坠马髻,穿上宽大的短襦长裙,乍一看就跟从画里走出来的唐朝仕女似的。

只是她这个仕女有点儿俗气,脸颊的腮红画得有点儿偏红(但不是很过分的红),发髻上的绢花也是那种几文钱一朵的便宜货,花花绿绿的插戴了好几朵,短襦和长裙的样式虽然挺不错的,但是做工和用料都很粗糙,一看就是小作坊里出来的。

偏重的妆容和粗糙的衣裳,很大程度上掩饰住了她的美貌,不过她看起来仍旧算得上是个美人儿,只是有点儿俗气,俗的让人看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眼那种。

这样打扮一番,她几乎都认不出自己来了,到了铺子里大家也都纷纷说认不出她来了,掌柜的看到沈若兰打扮成这副样子,嘴角直抽,他虽然盼着这个小丫头能飞上枝头当凤凰去,但是看这小丫头的打扮,好像基本上没啥希望了。

这么俗不可耐的装扮,就是他这个老头子都看出磕掺来了,又怎么入得了小王爷那种金樽玉贵、阅人无数的男人的眼呢?

只是这话他又不好意思跟小兰说出来,对方毕竟还是个小姑娘,脸皮薄儿,人家兴头头的又买衣裳又化妆的,他要是当啷来一句你打扮的俗,人家小姑娘也承受不了啊!

所以......哎......就啥都别说了,反正小王爷也不一定真的能来,就算来了也不一定还记得要召见她,就算召见她了也未必就能看上她(人家小王爷贵为皇子,啥样美人没见过啊?真不大可能能相中她呢),他还是撺掇人家了,万一撺掇得人家小丫头春心大动,到时候再陷进去出不来了,岂不是他的罪过了?

所以,掌柜的就带着一种遗憾加歉疚的心情,不再置喙沈若兰的打扮了。

铺子里几个做粗活儿的伙计倒是对沈若兰的装扮挺欣赏的,毕竟都是底层的人士,欣赏水平在那儿摆着呢,在他们的眼中,只要是大红大绿,姹紫嫣红的,就都是俊的,沈若兰这身打扮,还把柱子和一个烤串儿的小伙计给惊艳到了呢!

不过,惊艳归惊艳的,但谁都不敢追她或者撩拨她,因为都知道她是这儿的二掌柜,身份跟他们这些粗人是不一样的,要是敢惹到她,人家一句话,他们的饭碗就砸了。

所以,即便是心里有想法,也只能默默的关注着,没一个敢逾越的!

沈若兰这么一打扮,顿时觉得踏实多了,不过,心里依旧有点儿慌慌的,就怕那个瘟神再上门儿来。

然而,就像老话里常说的——怕啥来啥!

她最担心的就是那个小王爷再出现了,结果他还真的就又来了,连一天都没隔,第一天在这儿吃的好了,第二天那位爷就又来了。

还是带着那帮人,一进门儿就包场驱客,那帮食客有的吃到一半有的都快吃完了,被他这么一驱逐,就等于被他变相买单了,都巴不得的呢,于是赶紧把能塞到嘴里的都塞到了嘴里,一个个嘴丫子流油的出去了。

店里的小二们一见有钱的大金主又来了,赶紧都打叠起十二分的精神,又是擦桌子又是抹椅子的,忙不迭的端茶倒水,殷勤奉承。

小王爷元昊大刺刺的坐下来,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别人的殷勤和奉承,他还是按昨天的老规矩,就是把铺子里好吃的东西都点上了,点完后就坐在那儿等着。

等待的过程很无聊,那位爷似乎等的不耐烦了,就溜溜达达的走出去看门外的伙计烤肉串儿,可能是因为嫌弃外头热,就又溜达回来,径自去了后厨!

沈若兰从打他进来,就一直再屏风后关注着他呢,一颗心悬到了嗓子眼儿。

看到他竟然往厨房来了,吓得她赶紧低找了个角落,端着一盆青菜低头择菜。

元昊走进厨房,看见厨房里两个烫麻辣烫的师傅,一个打杂的(沈若兰)都在忙活着呢,就凑到烫麻辣烫的锅前看师傅是怎么烫的。

那个师傅看到元昊,陪着笑点头哈腰的,向他请安问好。

元昊不耐烦的说,“少罗嗦,烫你的,回头把爷的麻辣烫烫不好吃了,爷把你当麻辣烫给烫了!”

那个师傅瑟缩了一下,赶紧闭了嘴,但是闭了一会儿嘴,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冲沈若兰道,“小兰,你先把那些菜放那儿,帮我把王爷的麻辣烫底料兑好了。

闻言,沈若兰顿时身上一僵,感觉身上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请问她可以打人吗?

这个厨师这么欠儿,能拉出去杖毙了吗?

那个家伙本来都没留意自己,看了一会儿就要出去了,这会子被他这么一吆喝,顿时把眼睛转过来了。

沈若兰迎着他的目光,硬着头皮站起来,低着头往麻辣烫师傅这边儿来了。

这时,元昊忽然开口说,“肉串和麻辣烫是你想出来的?”

沈若兰紧张的低着头,努力的调整自己的心态,调整的差不多了,才捏着嗓子,扭扭捏捏的说:“是~~”

那声音细如蚊蝇,一波三颤,听得人浑身都能起鸡皮疙瘩。

沈若兰整出这么一副调调,本以为就会膈应到他,至少他就不会再跟自己说话了,谁知他竟横了自己一眼,恶狠狠的威胁说:“你再敢用这腔调跟爷说话试试?看爷不把你的舌头割了!”

沈若兰顿时一哆嗦,再也不敢这样说话了。

元昊见她扭扭捏捏,一副上不得台面儿的样子,也懒得再多看她一眼,瞪了她一眼就转身出去了。

沈若兰见这个瘟神终于走了,吓得她惊魂未定的拍拍胸脯,长长的舒了口气,跟劫后余生似的。

偏偏那个烫麻辣烫的师傅不知趣儿,还凑到沈若兰的身边儿,一副邀功请赏的表情说,“小兰姑娘,这回你也跟王爷说上话了吧!”

沈若兰一怔:“你啥意思?”

麻辣烫师傅嘿嘿笑道:“啥意思?你还不明白吗?我可是帮你呢!”

“帮我?你帮我啥呀!”沈若兰心说,你害我还差不多吧!

师傅笑道,“你别不好意思啦,你的心思我都明白,你今儿捯饬的这么好看,不就是昨儿听了掌柜的话想让小王爷相中你吗?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谁不想过吃香的喝辣的日子?你这个想法很对,我刚才特意召唤你,就是为了能让小王爷注意到你啊!”

“不过人家是王爷,心太高,看不上咱们这小门小户的,你也别上火,我看你这么一捯饬也挺好看的,就凭你这长相,就算嫁不上王爷,将来也肯定能嫁个有钱的......”

沈若兰望天翻了个白眼儿,最后咬着牙笑起来,说,“多谢你的好意了,为了答谢你的一片好心,我也告诉你个秘密,对面绣坊里的老板娘最近跟旁边儿那家干果铺子的掌柜走动的很近,你可要小心了。”

麻辣烫师傅一脸懵逼道:“我小心个啥呀?跟我啥关系啊?”

沈若兰说,“你不是相中对面绣纺的老板娘了吗?这会子她跟别的男人走动的近,咋能跟你没关系呢?”

麻辣烫师傅一听,顿时叫起撞天屈来,“哎呦,小兰姑娘,这话可不敢瞎说啊,我可是有家室的人,这种瞎话要是让我媳妇知道了还不得闹翻天了啊?再说了,我啥时候相中那个老板娘了?你听谁说的呀?”

“你又是听谁说我想嫁给你小王爷呢?”沈若兰反问道。

麻辣烫师傅说,“你今天捯饬成这副样子,难道不是吗?”

沈若兰冷笑说,“那你天天抻着脖子往对面儿那儿看,脖子都抻长了,说没相中谁信啊?”

麻辣烫师傅知道自己这是多管闲事把人家给惹恼了,遂冲着自己的嘴巴轻打了一下,笑道,“得,算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小兰姑娘你也别气了,往后我不多事儿就是了!”

沈若兰用鼻子哼了一声,好在今天那个,瘟神没发现她,要是因为这个多事儿的欠登儿害得她被那个瘟神给认出来了,她肯定不会轻易饶了这个欠登儿的!

大堂里,元昊带着他那帮手下,胡吃海喝了一番后,扔下一百两银子走了。

这会子晌午已过,元昊回到自己的平安王府后,准备睡个午觉,就来到了他新近宠幸的爱妾柳儿的院儿里,准备在她这儿歇着。

柳儿见小王爷来了,赶紧接着,殷勤备至的又是帮着脱衣裳,又是端茶倒水的。

脱衣裳的时候,柳儿嗅了嗅,说,“爷晌午吃的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的香呢?”

元昊四仰八叉的躺在榻上,说,“是咱们平阳城新开的一家饭馆儿,专门儿卖烤肉串儿和麻辣烫,好吃的紧,爷已经连着去两天了!”

柳儿听了,捧着他的衣裳又闻了闻,向往的说:“一定很好吃,光闻味道就叫人欲罢不能了,要是真吃到嘴里,不定怎么香呢!”

元昊满不在乎的说,“你想吃吗?要不爷明个带你去吃?”

柳儿听了,急忙摇头道:“我可不去,前儿赖嬷嬷还告诉后院儿的这帮姐妹们,一定要恪守妇道,不许随便儿出去抛头露面呢,我要是为了点儿口腹之欲出去了,回头她老人家又要找我的不自在了!”

赖嬷嬷是元昊的乳娘,将元昊自幼奶大的,元昊对她的感情一点儿都不逊于自己的亲娘,她后院儿里的女人们见王爷很是孝敬乳娘,她们也都见风使舵,一个个都想方设法的讨好这赖嬷嬷,以便她来日在贵妃面前说点儿她们的好话,好让她们都能又名有份的进宫去!

元昊听到她的顾虑,笑道:“这不值什么,你要是怕嬷嬷不乐意,爷叫他们到咱们府上做给你吃好了,顺便儿叫大家都跟着尝尝鲜儿!”

柳儿还是摇头,“还是不要了,我们平日里吃喝的都是厨娘做的,那外头酒楼里的吃喝十有八九都是男人做的,我不想吃,再说,要是吃的话还得把那些臭男人请到这后宅里来,要是嬷嬷知道我为了口吃的,就撺掇来您把男人弄到后宅来了,肯定饶不了我的。”

元昊道:“无妨,爷说的肉串和麻辣烫都是个女人鼓捣出来的,待会儿爷就让人把那个女人带到你院儿里来,专门做给你吃!”

柳儿听了,顿时乐得眉开眼笑,娇滴滴的说了声,“爷,你待柳儿真好!”

元昊伸出大手,轻佻的在她的脸上捏了捏,调笑道:“爷不待你好待谁好呢?”

柳儿顿时被撩得粉面绯红,软软的靠在元昊的胸前,幸福的不得了......

她倒不是很在意口腹之欲得人,但是王爷能这样做,就证明王爷心里有她,作为一个女人,做幸福的事儿,不就是她爱的男人也爱她、在意她吗?

*****

抚州,水军大营里

张二勇正在营长里磨自己的枪头,一个小兵气喘吁吁的跑进来,道:“陌长,副帅传你即可过去议事!”

张二勇抬起头,嚯的一下站了起身,将那个磨了一半儿的枪头塞到了小兵的手中,“帮我磨光了,我先去副帅那儿看看去——”

没错,现在的张二勇已经是抚州水军副将贾延辉手下的一个陌长了,楚国兵丁编制,五人一伍,十人一什,百人一陌,也就是说,张二勇现在已经领导着一百个小兵的领导了。

对于他的升迁史,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靠实力!

当兵的最重实力,一个兵卒,要是有力气、有武功,只要投入军营,很快就会暂露头角,张二勇力大无穷,颇通武功,又有百步穿杨的好箭发,一到军营里,自然很快就在那些普通的兵丁里脱颖而出,刚进到军营,就被选为伍长,两个月后一次新兵实力的比试中,他又一绝对的优势打倒所有队友,被提升为什长。

上个月,贾副将在骑马巡视军营的时候,战马被一只突然飞出的麻雀惊到,一时间如脱了缰绳似的,箭一般的冲出了军营。

他骑的是赤兔宝马,那马生性暴烈,力大无穷,惊到后谁也没法制止,除了射杀外,根本没办法叫它停。

赤兔马是万金难求的千里马,其脚力也力气不逊于汗血宝马,贾副将当年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弄来的,多年来,这匹马一直陪着他出生入死,多少次凶险的战役中,都是这匹马拖着他脱险的。

在他的心中,已然把这匹马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朋友,便是马惊了可能会摔伤他,他也断断舍不得将它射杀的。

当时张二勇正在营外打水,轮到他们这一什的小兵打水了,他指挥着大伙儿正往回拎水呢,忽然看到贾副将紧张兮兮的骑在马上,紧握着缰绳,他座下的那匹马风驰电掣般的疾驰着,显然是受了惊!

张二勇见状,当即大喝一声跳出来,迎着马跑过去,等那马跑到他身边儿时,他猛的一跃,拉住缰绳。

亏的他一身拔山的力气,那匹马在他的拉拽下,竟然把速度降了下来,他手下的那些兵一看,赶紧一拥而上,有的抱马腿,有的帮着拉缰绳,有的去捂马的眼睛,在大伙儿七手八脚的忙活下,竟真的把那匹疯马给治住了!

贾副将转危为安,死里逃生,对这个能一跃抓住他手里缰绳,帮他把马逼停的青年很有好感,当晚便在营中召见了他。

在跟的交谈中,贾副将听到着青年过去曾是个猎人,不光会武功,还擅长弓箭等本领,心中大悦,当即破格提升他为陌长。

一般当兵的想要升到陌长的位置,都得熬几年资历或者里下战功才,像张二勇这么年轻,还没有立下什麽战功就这么快就升为陌长的,很少见呢!

张二勇自知很多人对他的高升不服,也知道若没有真正的本领,便是处在这个位置也是鲜不及矣,故升为陌长后,他开始努力提升自己,不光跟营里的前辈们虚心学习马上厮杀的本领,还经常抽空看兵书充实自己,对自己手下的兵更是严格约束,勤加操练。

贾副将见他这样勤勉自律,对他更加赏识,心中有意要栽培他,故而每次主帅在大营中议事,他都要带上张二勇,尽管张二勇现在的地位还不配进主帅的大营,但是有贾副将提携着,他就可以破例的出入主帅的大营,听军中议事,以增长见识,学习领兵带兵的本领。

“陌长—— ”

“陌长——”

一路上,不断地有小兵向他行礼,张二勇点头致意,快步走向贾副将的营中。

此时,贾副将的营中还有几个人,都是贾副将的手下,见张二勇到后,贾副将神色凝重的说,“人齐了,那我就把咱们马上要做的事儿跟大伙儿说一下!”

贾副将说的话,让张二勇十分震惊,他说:“诸位,如今朝中风起云涌,奸佞当道,小人横行,七王爷淳于珟起不臣之心,趁皇上太子清明祭祖之际,戕杀皇上、太子,致使皇上驾崩、太子殒命。如今更是步步紧逼,连中宫娘娘都容不下连,必须杀之而后快,亏得娘娘机警,窥破他们的狼子野心,如今已经逃离京城,正往咱们抚州赶来,薛大将军命我等前去迎接娘娘,护娘娘周全。”

张二勇听闻淳于珟竟然弑君谋反,十分震惊!

兰儿还跟着他呢,他要是弑君谋反,那兰儿可怎么办呢?

他成了遭天下人唾弃的逆贼反叛,兰儿会不会也跟着他遭世人唾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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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轻狂m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名门千金,嚣张肆意,腹黑无比。

一场设计,再次睁眼。

成为了生父母不详的水家养女,表面纨绔不羁,内里阴你到底。

都说水家出废柴,水大小姐更是一个草包。

what?

商业龙头是她男闺蜜,政界大佬是她拜把子兄弟,励志去军界来一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手银针,起死回生。

一身毒术,杀人无形。

这样的废物你确定惹得起?

ps:本文是集重生、复仇、腹黑、逆袭、医术、美男、萌宠于一体的双洁文,简介无能,请各位仙女移驾正文。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89章 【二更】

“我等身为臣子,既食君之俸禄,还需忠君之事,虽皇上以崩,但皇后娘娘乃皇上遗孀,楚国国母,我等定要尽心竭力护其周全,把她平安的带回到抚州大营中!”

贾副将继续慷慨激昂的说道。

张二勇忍不住问,“将军,属下冒昧问一句,湛王如今可否娶妃?”

贾副将道:“不曾!”

张二勇的脸一白,原来,那个人不曾娶兰儿啊!

是了,他是堂堂的嫡皇子,皇室贵胄,身份尊贵,而兰儿则是个小农女,两人身份悬殊,他又怎么可能明媒正娶兰儿呢?就算把兰儿抢到他的身边,充其量不过是个宠妾而已,他又怎么会真的尊重兰儿,给兰儿正妃的身份呢?

想到这儿,张二勇的心中骤然一痛!

他最最珍爱的姑娘,被他视之为生命一样的女孩儿,本来他们今年就要成亲的,可是现在,他们却只能天各一方,他在这举目无亲的地方投入军营,而她,可能已经被那个人囚在他府邸的后院儿里,做一只可怜的金丝雀了……

“将军,等咱们把皇后娘娘接回来,下一步又要如何呢?”张二勇问道。

闻言,贾副将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他握着拳头,坚决的说,“自然是举兵讨伐奸佞,替皇上报仇雪恨了!”

张二勇听了,也握紧了拳头,心里一时间汹涌澎湃的。

要是举兵讨伐湛王,若能讨伐成功,他时不时就可以救出兰儿,跟兰儿破镜重圆了呢?

这个想法,一下子让他振奋起来!

他要努力的立功,争取再度升职,只要他的地位够了,军功也够了,等到讨伐成功的那一天,他就可以向主帅提出要她了……

很快,贾副将带着他的十几个武功高强的心腹部将离开了大营,快马加鞭的往京城方向迎去。

他努力的在部下面前保持镇定,保持着一个忠心护主的臣子应有的风范。

但是,他觉得自己快要保持不住这份镇定了,他要快马加鞭,日夜兼程,要尽快的找到皇后,好好的保护她,给她遮风挡雨,不叫人再欺负她,要是有可能,他要护着她一辈子,永远做她的忠实奴仆!

六月,正是南方的雨季,众人正在骑马驰骋,天上却不知何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来,雨不大,纷纷扬扬的打在身上,湿湿的,凉凉的,就像二十年前他第一次遇见她时那样。

细雨如丝,烟雾蒙蒙。

那时,他还是个在街头讨饭的花子,因为一个包子被一群成年的叫花子打倒在雨中,他们狠命的踢他的脑袋,踹他的胸口,他以为自己一定会被打死呢,结果,对面那扇朱红的大门被打开了。

他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那时,他绝望的躺在雨中,被人往死里打着,他以为他就要下去见他的爹娘,跟他在灾荒中饿死的爹娘们团聚了呢,结果,她出来了。

尽管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但他仍旧清晰的记得她当时的样子,她穿着一身粉蓝色的长裙,略施粉黛,长发飘飘,一颦一笑中都带着让人向往的美好。

他长了那么大,还从未见过那样美好的女子,温柔、端庄、秀美、高雅,仿佛世间一切美好的词用在她的身上都不足为过。

他定定的望着她,见她一步步地向自己走来,心里不断地澎湃着,仿佛那即将到来的死亡都无足轻重了…。

那些叫花子见她出来了,吓得早就没有了打他时的那份凶恶,一个个的像夹着尾巴的狗是的,慌不择路的逃掉了。

她走到他的身边,看着他头上流出的血,皱起了清秀的眉头,“哎呀,头都被打破了,这些人,怎么这么狠呢?”

给她撑伞的丫头劝她说,“小姐,一个叫花子而已,别理他了。”

他还以为她会听从丫头的劝告,转身离开呢。那一刻,他第一次为自己的卑贱感到自惭形秽,也是第一次为自己的卑微感到深深的懊恼和心痛。

然而,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她竟然没有走,不仅没走,还在他的身边蹲了下来。

他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清香,那是他有生以来闻过的最好闻的味道,即使隔了二十年,他也能在午夜梦回中回想起那醉人心脾的味道。

她看着他流血的脑袋,怜惜的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乞丐也是人,也是一条命,如今他重伤倒在我的家门口,我怎么能视而不见呢……”

她的声音很好听,像潺潺的山泉,像林中的百灵,只看到她,听到她的声音,他就再也感觉不到身上的疼。

后来,她派人把他送到医馆,让医馆的大夫给他救治。

在医馆,他听人说起了她的身世,原来,她是相府的嫡女,当今太子的未婚妻,是京城贵女中的楚翘,是真正的金枝玉叶。

她温柔的,善良,端庄,知礼,集所有的美德于一身,简直就是完美的化身……

他觉得,自己就算现在就死了也值了,低贱如草芥般的他,竟然被这样一个完美的女子关心过,照料过,此生,他就是死了也没有遗憾了。

他自幼生在乡下,家中穷困潦倒,接触的女人都是些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粗鲁泼辣,庸俗愚昧的,如今见到了这样一个高雅端庄的女子,还被她温柔的对待过,于是,在他的心中,这个完美无缺的女子就如信仰一般的存在,足够他膜拜一生了。

后来,他的伤好了,他去向她致谢辞行,她给了他一袋钱,让他拿着钱去谋生,她温柔的鼓励他,让他努力去创造一番事业。

他接受了她的建议,投身到军营中,因为他有一个信念,那就是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强大到可以保护她的地步,尽管他们天各一方,她又是未来的一国之母,很有可能他们一辈子都再也见不到面儿,她也一辈子都不需要他的保护。

但是,他就是要赌,赌一个万一,万一她失宠了,受罪了,或者国破家亡了,他必必须让自己强大起来,以便于在她的那个时候能保护得了她。

于是,他变得异常的骁勇,无论大战小战,他都能能奋不顾身的厮杀搏命,很快,他就靠着自己的不要命精神得到了上司的器重,由自小的伍长,慢慢的升到什长、陌长……最后到现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将……

他终于可以保护她了,虽然他希望她能一辈子平安幸福,一辈子都不需要他的保护,但是,该来的还是来了。

他接到她的飞鸽传书,说她的丈夫、孩子,都死在了淳于珟的手,她也遭到了他的虐待和禁锢。

她向他求助,诚恳的向他求助。

接到她信的一刹那,他就已经毫不犹豫的决定,他要帮她,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的帮她,哪怕他不是淳于珟的对手,哪怕最后帮她的结果会血溅三尺,身首异处,他也毫不犹豫,义无反顾!

他还凭借着自己跟大将军的多年交情,成功的劝说大将军跟他一起协助她,协助她铲除奸佞,帮她给她的丈夫和孩子报仇。

他希望他能够帮她得偿所愿,也希望经此一事后,她能完全彻底的相信自己,能把自己留在她的身边儿,哪怕只让他做个给她守门的侍卫,但是只要守着她,他就会觉得他的人生美满幸福……

他早就过了而立之年,也早就功成名就,但是他这辈子都没有娶妻生子,也有侍妾娈童,很多人不理解他为什么要过这种苦行僧的日子,只有他自己知道,在他的眼中,只有她是女人,不,是女神,其她任何女子在他的眼里,都是一文不值得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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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好友文文《第一夫人:你好,总统先生》疏影斜月

国民没想到,总统先生在29岁这一年,没有迎娶a国第一名媛,反而娶了一个灰姑娘。

当某天,记者采访阁下的时候,问道:“请问阁下,您和夫人如此相爱的秘诀是什么?”

总统阁下眉眼荡漾着缱绻柔情,“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记者一头雾水。

阁下笑而不语。

在家看到采访的夫人阁下面色黧黑如墨,咬牙切齿,眉宇间隐含娇羞。

“这个流氓!”

记者一定想不到,尊贵优雅的总统阁下,说的是房中之术。

夫人如果闹脾气,在床上教训一下就好了。如果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之后,夫人阁下绝对如猫咪一样乖顺。

这篇是一篇治愈系宠文,真心希望每位读者都能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90章 【一更】

十几天前

就是在湛王刚离开京城的第三天,三皇子淳于裔就‘顺天意,应民心’,登上了楚国皇帝的宝座。

登基大典这日,三皇子淳于裔穿着新置的明黄色龙袍,头戴通天冠,配着五彩绶、黄地骨、白羽、青绛缘,在太监们的簇拥下,坐上了楚国皇宫里最高的那把椅子。

然而,事实上,这孩子一点儿都不想往这儿坐,是母后硬把他从行宫里接进宫来的,还一个劲儿的跟他说要他子承父业,不能叫他父皇的江山被别人夺去了……

他才不在乎江山被不被谁夺去呢,反正都是淳于家的子孙,谁坐这把椅子不一样呢?为啥母后非得逼着他往这儿坐呢?他要是不听话的话,母后还要杀他亲爱的奶娘,他也是被逼着坐在这儿的,其实他很想回行宫去,跟奶娘在那儿安安静静的生活,行宫多好啊,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没人吓唬他,也没人逼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儿。

他还小,不想卷到这诡谲没的朝廷纷争中来啊!

当看到底下那帮老头子朝他山呼叩拜的时候,他吓得差点儿就落荒而逃了,要不是身边儿的秉笔司礼太监一直看着他,他一准撒腿就跑了。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面对下面的阵阵山呼声,淳于裔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回想着母后教给他的——此时此刻,他应该怎么做来着?

哦,对了!

“那个,众卿平……平身…。”

小皇帝结结巴巴的说道,声音小的连站在最前面的大臣都听不清,还是秉笔司礼太监尖着嗓子替他喊了一句,百官们才谢恩起身。

众人起身后,淳于裔就有点儿蒙圈了,不知道这会儿该跟大伙儿说点儿什么,他眼神发飘,手足无措,全然没有了先帝下葬之日他哭陵时的那份儿沉稳和执着。

“哦,那个,要是没事儿的话,大家,阿不,众卿就,众卿就散了吧,嗯对,散了吧……”

因为实在不知道该说点啥,于是小皇帝就觉得既然没啥说的,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

百官们面面相觑,都被新帝的草率给震惊到了,这可是登基大典,正常情况下,新帝在登基大典上应该大赦天下,给母亲上太后的封号,册封六宫(就算是皇帝小,还没有娶亲,但是给母亲和祖母上封号的事儿是段不该落下的,而这位,竟然没有下这道诏书,就这么慌慌张张的要散朝了,这哪像是登基大典啊,倒像是小孩子过家家!

其实小皇帝没有给母后和皇祖母上封号,也没有大赦天下,这些事儿一点儿都不赖他,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规矩,也不知道自己登基后该说点啥做点啥,本来母后答应他等他登基时她就垂帘听政,什么事儿都由她来处置即可,他只要坐在那张龙椅上就成,根本不需要他干啥,可是就在他要登基的前几天,母后突然病了,病得昏昏沉沉的,根本不可能给他垂帘听政了。

没办法,他就只好一个人来了。

至于登基时该干啥,也没个人教教他,他真的不知道啊!

此时,孝端太后就站在尽力的龙椅后面的屏风后,听着前面的闹剧,心里暗搓搓的高兴:看看吧,这就是你们的新皇上,看看这样的傻孩子适不适合当一国之君?那些偷着支持他即位的迂腐老臣们,看看你们打脸不打脸?看看到底是他合适做皇帝还是湛王适合做皇帝?

没错,这一切都是孝端太后故意的,她虽然同意了让淳于裔即位,但是也只是表面上同意而已,心里头还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即位的,淳于珟走后,她按照之前定下的,如期让淳于裔登了基,但是却没有派人指点他登基的礼仪,更没有告诉他在大典上该做那些事儿。

要是淳于裔是个聪明能干的,就算没有人指点,也能把场面撑下来,就算做的不够好,但也不至于闹笑话,可惜他不是聪明的,也不是能干的,他只是个还在奶娘怀里吃奶的小孩子罢了,让他一个人撑起这么大的场面,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新丞相王宏尉奏道:“陛下,您今日登基,按例该封皇后为太后,太后为太皇太后,并给两位娘娘上封号,还要追封先帝和先太子以及诸位皇子的!”

淳于裔一听还要封这个封那个的,一时间一个头变得两个大,他扭着脸说,“这个你们酌情处理吧,我…。呃朕,朕相信你们能帮朕把这事儿办好!”

“可是,此事关系到先皇和两位娘娘,陛下身为淳于家的子孙,理当亲力亲为,不该推脱的!”王丞相板着脸奏道。

礼部尚书林大人也正言谏道:“还请陛下按例行事,莫要推诿,免得先皇在天之灵难以瞑目!”

众人也一起奏道:“还请陛下按例行事,莫要推诿!”

小皇帝一看大伙儿都来逼他,差点把他给逼哭了,他左看看右看看,忽然站起身说,“我有尿了,我要去撒尿!”说完,提步就要跑。

秉笔司礼太监急忙跪下来,拦在他的面前,奏道:“陛下,您就封完再走吧,不然于理不合啊!”

小皇帝也想封完再走,可是他不会封啊,记得先祖们的那些封号都是很有讲究的,一个封号多的要十几个字,少的也有七八个字,每一个字都要细细推敲,都寓意深刻,他完全不懂,也完全不会啊。

“我憋不住了,你再拦着我,我就在这儿尿了!”他不会封,又跑不了,小皇帝没办法,只好耍赖,还做势撩起龙袍要脱裤子。

朝中的百官看到皇帝这撒泼耍赖的样子,不觉又气又失望的,有不少正值得大臣都给气哆嗦了,堂堂一国之君,竟然在百官面前要露出秽物,这哪里有一点儿君父的样子?分明是撒泼打滚儿的泼皮无赖嘛!

……简直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啊!

“陛下,不可啊,您乃是一国之君,岂能在朝堂上行此不雅之事?会遭天下人耻笑的……”有人谏道。

淳于裔才不管谁耻笑不耻笑呢,他捂着丁丁大声嚷道:“那我在朝堂上尿了裤子就不会被天下人耻笑了吗?一国之君怎么了?一国之君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我不管,反正我要尿尿,你们在不让我走,我就尿裤子上给你们看!”

见此情形,众人都给气坏了,但是气坏归气坏,对付皇上放赖他们还真没办法,因为在场的每一位在家里都是数一数二的老大,家里的孩子们巴结他们还来不及呢,哪敢跟他们放赖啊?

再说,眼前的这位又是新登基的皇上,他们做得太过,会被诟病为欺君罔上的!

最后,小皇帝在众人目瞪口呆下,头也不回的跑了,那着急忙慌的样子,跟让狼给撵了似的。

跑了之后,皇上就再也没回来,打发去请的太监说了,皇上忽然龙体不适,已经回寝宫去休息了……

于是,庄严肃穆的登基大典就在一阵鸡飞狗跳中结束了,像一场闹剧似的,华丽的开幕,荒诞的结尾。

小皇帝回到寝宫后,看见他的乳母,委屈得一头扑在乳母的怀里放声大哭:“嬷嬷,咱们什么时候回家啊?我不要呆在这儿,这里好可怕,谁都要管我,还动不动就杀人,我喜欢这儿,咱们回家好不好嘛……”

乳母只是个没啥见识的普通妇人,虽然心底宽和善良,但是却没有什么心机,看到小皇帝受了委屈,只有心疼的搂着他哭的份儿,根本没有任何解决的办法!

孝端太后听说了,只是冷笑一声,没说别的话。

这孩子,也亏得他是个没城府没野心的,不然她还真容不下他,不过既然是个啥也不懂得瓜娃子,好歹也是她的孙子,就容他活下去吧……

接下来的几天,小皇帝的奇葩事例不断地刷新大家对他的看法。

看得出来,这孩子是真不愿意当这个皇帝,每天上朝时都苦着脸,一副要上刑的样子,在朝堂上也啥都不说啥都不管,向他禀事他也永远都是那句话——你们看着办?

要是谁劝谏他励精图治,重振朝纲,他就会赌气的说,“嫌朕干的不好,你来当这个皇帝来啊,正好朕还不想当呢!”

每次下朝,他都会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像是刑满释放的囚徒似的,跟上朝时完全两张脸。

看到这样的皇帝,大伙儿都要愁死了,这可咋整啊?本来弄个乳臭未干的娃娃当皇帝大伙儿就够闹心的了,偏生这个娃娃又是个不叫人省心的,这往后的日子可咋过啊!

看到朝中众人一天比一天难看的脸,孝端太后简直太满意了,小皇帝越不像话她越开心,最好闹得大家都容不下他她才高兴呢!

不过没了几天就乐不起来了。

因为那个毒妇——陈皇后跑了!

本来把她囚禁在宫里,还有重重卫兵把守,孝端太后以为是万无一失呢,结果人家在寝殿的凤榻下挖了地道,这地道连她最亲近的心腹都不知道,她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溜之大吉了。

这女人的心思,还真是深不可测啊!

孝端太后感知到她的危险,当即下令全城搜查,然而禁卫军们都快把京城翻过来了,却一无所获,她不知道,此时的陈皇后,已经坐车赶到了百里之外,正往抚州的水军大营进发呢。

陈皇后是带着满腔的仇恨逃走的。

开始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要跑怎地,在她的计划中,让乌孙的小王爷绑走沈若兰,在利用沈若兰诱回淳于珟,然而她的人在半路上劫杀了他。

这样,淳于珟死了,就只剩下太后这个老东西了。虽然那老东西的势力比她大,但是她的心机却远不如自己,自己只需略施手段就能扭转大局,到时候,朝政还不是得落回到她的手中来,这楚国还不是她陈妙莲的天下?

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沈若兰出事儿后,淳于珟那个畜生竟然不顾规矩,不知避嫌的闯进了她的寝宫里,还用暗器射伤了她,害的她卧床不起,被他给监视囚禁了。

她的人也都被他收拾掉了,使得她就像被斩断了翅膀的老鹰似的,总有翱翔九州的本事,也不得不被太后那个老家雀欺负,想反抗是不行了,想翻身更是不可能,没办法,她只好离开了京城,去抚州找那个小叫花子,不,如今是抚州大营里的副将军了,想靠着他起事。

一路上,她不断地召集她这些年来培养的更方势力,各种人才,还有不少江湖上的奇人异士,这些人,都将会做为自己报仇雪恨的利刃,终有一日,她要重返京城,把孝端太后跟他那个心肝儿儿子一起斩于刀下,让他们知道知道得罪她的下场……

**

“啥?让我去王府?”

听到这个消息时,沈若兰惊讶的嘴巴张得都能塞进一个鸡蛋去了。

掌柜的说,“是啊,王府的人还在外头等着呢,兰丫头,你快点准备准备吧。”

沈若兰嘎巴了两下嘴儿,堪堪的说,“可是,叫我去王府干啥呀?为啥叫我去啊?”

掌柜的呵呵一笑,说,“听说是给后院儿的夫人奶奶们做麻辣烫和烤肉串儿吃,王爷的后院儿不能进男人,所以就只好叫你去了,你快把家伙事儿都带上,早点儿过去吧,要是让那些夫人们等急了,万一怪罪下来可就糟了。”

看着沈若兰还是一副霜打了的样子,老掌柜不由得低声劝道:“快去吧,要是王爷见你做的好吃,备不住还把你留下做王府的厨娘呢,那可比做咱们这个小铺子的二掌柜体面多了,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呀。”

沈若兰呵呵哒。

还把握机会呢,她现在就想把握个机会逃走,行吗?

“这个,掌柜的,我突然觉得有点儿不舒服,不去行吗?”她想放赖。

掌柜的忙说,“哎哟,兰姑娘啊,你可不能任性啊,小王爷是什么人啊,人家下令传你过去你还敢推脱的话,除非是不想活了哇!再说,不过是叫你去做顿麻辣烫,烤顿肉串儿,又不是叫你受刑去,你为难个啥呀?要是做好吃了没准还能捞到一大批赏钱呢,去吧去吧,别解妞了,要是王爷等急了就坏菜了。”

沈若兰想了想,觉得既然是叫她去做饭,那肯定是在厨房里忙活,也未必能见到那个瘟神王爷,那去就去吧,推三阻四倒给自己惹麻烦。

于是收拾好了烫麻辣烫的东西,又带走了一只烤肉串的炉子和几百只肉串,跟着王府派来的婆子上车去了。

车上,那个婆子板着脸,派头十足的跟她讲了一些王府的规矩,比如说到了王府不能随便乱看,不能随便乱说话,要是夫人们见记得行叩拜大礼,不行往夫人们的脸上看等等…。

沈若兰嘴上答应着,其实都是左耳朵听着右耳朵冒出去了。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功夫,到王府了,因为沈若兰只是个‘厨娘’,地位低下,不配走王府的正门儿,赶车连问都没问就直接把马车赶到了王府的后角门儿,从角门进后院去了。

进到王府的后院,沈若兰本打算观赏一下王府的风光,结果那婆子断喝一声,“忘了刚才在车上教你的规矩啦!”

于是,沈若兰只好又低下头,低眉顺眼儿的跟在这婆子的后面,七拐八弯的走了半天,走进了后院的大厨房。

大厨房是一个很大很阔的院子,院里堆着许多劈好的柴火,靠墙角的地方还摆着几只笼子,笼子里面装着鸡,鸭,鹅和兔子等家禽。

还摆了几口大缸,也不知是装大酱的还是腌酱菜的。

进屋后,看见了靠墙的位置垒了五六个灶台,上面大大小小的安了好几口锅灶,那个带着她来的婆子指着锅灶说,“姑娘这就做吧,几位夫人还都等着吃呢,另外您说的那个肉串怎么做?也一并做了吧!”

沈若兰想了想,让厨房掌事的婆子给她派了几个厨子来帮她,让她们做,她来指挥。

这样的话,她就能把烤肉串儿和烫麻辣烫的本事教给她们,万一这些夫人没吃够还想吃的话,她们府上就有人能做给她们吃,也省得再去找她了。

她一点儿都不介意把麻辣烫的秘方和烤肉串的调料传她们,只要别再让她来这个平安王府,哪怕让她给她们免费提供孜然和麻椒她也愿意啊,这个王府,她是再也不想来了……

考虑到到烤肉串儿的时间会长些,就决定先烤肉串儿,后烫麻辣烫。

于是吩咐帮厨的把碳点着了,把火扇旺,随后又叫人在火炉旁摆放一张桌子,摆上各种调料,开始烤。

她就站在烤炉边儿上指挥,并不动手,烤肉串儿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技术活,只要肉好,调料齐全,掌握好火候,在恰当的时机撒调料,一般烤出来都是很好吃的。

两个厨娘的在沈若兰的指挥下,不一会就烤除了几百串儿油汪汪的肉串,她又指挥了另外两个女人,教她们烫出了好几碗浓香的麻辣烫来。

肉串和麻辣烫都做好了,立刻满院子飘香,几个厨娘流着口水把肉串儿和麻辣烫送到柳姑娘的院子去了。

彼时,柳姑娘的房里已聚了好几个环肥燕瘦的美人儿,都是被柳儿请过来吃肉串儿和麻辣烫的。

大伙都是王爷后院儿的人,享尽了荣华富贵,什么好吃的都吃过,原没有对这肉串儿和麻辣烫抱什么太大的希望的,但当厨娘们把烤好的肉串和麻辣烫端上来,大家闻到那令人食指大动的香味儿,这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见识短浅了。

麻辣烫和肉串确实好吃,比她们平时吃的山珍海味都要香,众美人儿都是年轻体壮的,都偏好重口味,所以这肉串和麻辣烫格外称她们的心思。

大家吃着这又香喷喷的肉串,觉得不过瘾,便又叫拿了酒来,边吃边喝,酒至半酣时,有人提议把小王爷请来同乐,大家都是小王爷的女人,当然都愿意小王爷过来跟她们一起吃吃喝喝了,于是立派人去请,小王爷听说众位爱妾请他去喝酒吃肉串儿,也来了兴致,就兴头头的往柳儿的院子来了。

柳儿的院子虽然精致,只是有点儿小,小王爷来后,就觉得有点儿拥挤了,便叫人把席子挪到湖里的湖心亭去,这样大家既可以一边儿吃吃喝喝,还可以一边儿观赏荷花。

大户人家的女眷们吃酒都是有讲头的,不像寻常百姓家的女人那样只管甩开腮帮子吃,人家吃酒时不是行酒令就是赏歌舞,在摸就是投壶活打双陆,反正有很多助兴的游戏,如此一来,喝酒也变得格外有趣了。

小王爷带着众美人坐在湖心亭中,一边喝酒吃肉串,一边赏荷行酒令,好不惬意,只是唯一不好的就是这儿离后厨太远,肉串烤好后送到这儿来就凉了许多,小王爷觉得不如刚烤出来的好吃,就命把炉子搬到这儿来现吃现烤。

沈若兰听闻前头叫她们到湖边去烤去,且那位小王爷也在,心里好生不自在,但是事已至此,不管怎样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于是,一帮厨娘抬炉子的抬炉子,拿肉串的拿肉串,搬桌子的搬桌子,拿调料的拿调料,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湖边。

王府的厨娘们都是统一服装,统一发式的,沈若兰走在这样一群人里,成了最突出的存在,想叫人不注意都难!

柳儿也一眼就看到沈若兰了,她听王爷说肉串和麻辣烫这两样东西都是这个厨娘鼓捣出来的,对她好奇的很,就把这事儿跟大家说了。

被她这么一介绍,大家的目光便都不由得落到了沈若兰的身上。

沈若兰跟众厨娘来到湖边,就摆了炉子案子,准备继续烧烤,这时,一个丫头从湖中间的亭子里走出来,传沈若兰过去,说是夫人们要见她。

沈若兰抬起眸子,远远的看到湖中心的那内帮莺莺燕燕们,正纷纷引颈望她这边看呢。而且,那帮女人们中间坐着的,正是白天看见的那个瘟神!

沈若兰的心里突突了两下,她深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才低着头,装作是眉顺眼的样子,跟着那个丫头往湖心亭去了。

“小女子拜见王爷,拜见各位夫人。”

沈若兰插烛似的道了个万福,怕他听出自己的声音,还特意细着嗓子说话,只是没敢像晌午时那样把声音调的那么肉麻罢了。

没办法,怕有人割她的舌头呀。

这时,一个上了年纪打扮得体的老女人突然板起脸,‘啪’的一拍桌子,怒喝道,“好个没规矩的东西,见了王爷竟敢不下跪,你吃了雄心豹子胆吗?”

沈若兰一惊,抬头看着那个满头珠翠的老女人,这老女人容貌下乘,身材肥胖,肯定不能是王爷的姬妾了,但是也不可能是王爷的老娘。

王爷的老娘现在肯定还在皇宫里呢,即便是跟他在这边就藩了,也不可能坐在他的下手位置。

她略想了一下,很快就猜出这老女人的身份了,十有八九是这王爷的奶娘了,看她这副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样子,似乎在王爷面前很得脸似的,不然她也不能敢这么扎乎。

而这位瘟神,竟然能对他奶娘十分纵容,即便是她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毫无规矩的大呼小喝,他也像没听着似的,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

这倒是让沈若兰觉得挺意外的,见他一直想方设法的抓自己,还以为这位他是个斤斤计较,睚眦必报的呢,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她对他的了解似乎有点偏差。

通常情况下,能纵容奶娘的无外乎两种人,一种就是从小没有娘,把奶娘当成亲娘看的;另一种就是性情温和,注重亲情的,能把将自己从小奶到大的人当成自己的亲人看。

而这个小王爷的老娘尚在,却能这样纵容他奶娘,可见是属于第二种人,也就是性情温和,注重亲情的那一种了!

没想到他竟然是这样的人,沈若兰对他的印象瞬间不那么差了。

“说你呢,没听见吗?还不赶紧给王爷行大礼。”赖嬷嬷见沈若兰还无动于衷,似乎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似的,不由得吼声更大了!

沈若兰才不会给谁下跪磕头呢,她的肚子里还怀着宝宝呢,她可不想让自己的宝宝还没等出生就给人卑躬屈膝,下跪磕头。

于是,她低着头,依旧是那副低眉顺眼的模样,毕恭毕敬的说,“回夫人的话,民女不能给王爷行大礼,因为民女的命格特殊,给谁磕头谁就死。”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她特意把她爷爷奶奶和处处姑姑都拉出来了。

“民女一岁时,给我爷爷奶奶磕头拜年,结果第二天我爷爷奶奶就像炕洞子给熏死了(一氧化碳中毒,北方烧火炕常见的事儿),后来长大些给我叔叔姑姑们磕头,他们也都出了意外,一个个的都死了,还都死的都挺惨的,算卦的说民女这辈子都不能给谁磕头,除非是跟谁有仇要咒谁死,所以,民女不敢给王爷磕头!”

“什么?这世间竟然还有这样的命格?你骗人的吧?”赖嬷嬷疑惑的问道。

她也算是个积年老人儿了,这辈子听过的新奇荒诞事儿也不少,却还从来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命格呢。

“民女可不敢欺瞒王爷和夫人,夫人若不信的话,民女这就给王爷行大礼也使得,王爷身份金贵,说不定能压住我这命格儿呢。”

她说完,就提起裙子,准备向元昊拜下去。

赖嬷嬷急忙说,“好了,不用了,既然有这个忌讳,那就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你也知道王爷金贵,万一被你这个命格给克到了,你担待的起吗?”

沈若兰巴不得呢,就势起了身,还在心里头暗暗的得意了一下。

这时,柳儿姑娘开口道:“我听说这麻辣烫和烤肉串儿是你想出来的,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啊?”

沈若兰低眉顺眼儿的说,“回夫人的话,是民女无意间看了一本杂书,那本书上写的,民女只是随便试了一下,没想到就成功了。”

“嚯,这么说你还认字呢!”一个侍妾酸溜溜的说道。

因为她不认字,当初就是靠一张漂亮的脸蛋儿才博得王爷的宠爱得以进府的,后来在府里跟这些才貌双全的美人儿竞争中,很快就败在了她们的手下。

所以,不认字不会吟诗作赋一直是她心里的一块心病,只是不好对人说罢了。

这会子听说一个厨娘竟然识字还能看书,更是能学以致用,不由得一阵嫉妒。

平日里她没少嫉妒那些腹中诗书气自华的美人儿们,但是因为已经失了宠,她又不敢跟人家怎样,这口气就一直憋着,今儿看到这个低贱的厨娘竟也识字,心里更加不忿了,就把这口气出在了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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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91章 【二更】

沈若兰谦虚的说,“些须识几个字而已。”

那个姨娘阴阳怪气的说,“都能看着书学东西了,又怎么能说先须识几个字呢?照我看,你本事着呢,都能跟座上的这些夫人们对对子了,不如这样吧,刚才刚好王爷出了个对子没人对得上,你对来试试,若对上了便罢,若对不上,就让你到死囚的大牢去,挨个给那些死囚们磕头,看看你那命到底硬不硬,能不能把他们磕死,若是能把他们磕死便罢了,证明你说的是真的,若是他们都好好的活着,没有被你磕头磕死,证明你在欺瞒王爷,那你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沈若兰听到她这么说,不由得惊讶的看着她,想破脑壳也想不出自己怎么得罪她了?她才刚过来,刚认识她,这个女人有病吗?为啥要这么坑自己呀?

“你看啥?听不懂我说的话吗?”那个女人嚣张的仰着下巴。

沈若兰无语的把头转到了小王爷那里,想听他说句话。

没成想,他竟然点点头,顺着那个女人道,“嗯,有道理,爷也觉得磕头就能把人磕头死这事儿不大可信,正好借此机会来验证一下。”

说罢,懒洋洋的看着沈玉兰说,“别说爷没给你机会,机会只有一次,你要是能对上爷的对子便罢,对不上,就立刻送你上大牢去给那帮死囚犯们磕头,看看你到底能不能把人磕死了。”

没办法,沈若兰咬了咬牙,只好硬着头皮道,“请王爷出对吧?”

元昊看了看湖中的荷花,信口道,“荷花茎藕蓬莲苔。”

这句诗看起来并不深奥,可要对上下联就有点难了,因为它是同偏旁部首联,上联里的七个字都是草字头,要对出下联儿的话,不仅要工仗对整,还要都是一样的偏旁部首,这一类的对联儿一般都很难对出来,沈若兰听完后,顿时头都大了,立刻搜肠刮肚的想了起来。

她上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是一个很有才学的老学究子,对对联这种中华语言独特的艺术形式十分推崇经,总跟学生们说对联是中国汉族传统文化瑰宝,常在课堂上引导学生们学着对对联,让大家把中国汉族这个传统文化传承下去。

因此,沈若兰对对联这类的学问也略有研究,只是不够深奥罢了。

不过,这次她比较幸运,想了一会儿竟然叫她给想出下联来了,于是立刻回答说,“芙蓉芍药蕊芬芳。”

对仗工整,平仄协调,而且意思也相得益彰。

元昊听后,不由得吃了一惊,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扭捏俗气的厨娘竟然还有这般才学,连他的对子都能对上,真是让他开了眼了。

在座的几个美人儿见她竟出了王爷的对子,也都惊讶不已,纷纷的嚷嚷着要给她打赏。

那个为难了沈若兰的女人见沈若兰竟然对出了王爷的对子,心里更加嫉妒了。不过,连个厨娘都能对出的对子,坐上的这帮自诩为才女的却没对出来,倒让她觉得挺解气的。

哈哈,你们也不过如此,连个厨娘都不如,比起我来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有什么好得意的?

大家都打赏沈若兰了,这个女人觉得她不赏点儿啥也不好,于是硬着头皮也准备赏她点儿什么。

只是她是小门小户出身的,自幼节省惯了,舍不得像这帮姐妹似的拿出好东西打赏别人,眼珠子转了几圈后,想出个好主意,就让丫头倒了一大海碗酒,说是赏给沈若兰喝的。

沈若兰一看到饮驴似的一大碗酒,顿时觉得她上辈子一定是刨了这个女人家的祖坟了,要么就是出门没看黄历,不然不能这么倒霉,碰到这么个缺德败类冒烟儿的。

她现在还怀着身孕呢,怎么可能喝这么多酒?别说怀着身孕呢,就是没怀孕的,喝这么多酒也会伤身呀。

这一大海碗,倒到酒杯的话都能有七八杯之多,喝下去整不好都得流产了,妈买比的!

“姑娘,喝吧,这可是我们家姨娘赏你的。”

负责给沈若兰端酒带小丫头捧着溜边溜沿的大海碗酒,脸上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好像等着看沈若兰喝醉了闹笑话似的。

沈若兰看了看那碗酒,没有接,而是冲着那个女人福了福身,说,“多谢夫人赏赐,只是我身子弱,不能喝酒,还望夫人见谅。”

那女人一听,顿时把脸撂下了,“你什么意思?大家赏你的你都收了,我赏你的你就拒绝,是看不起我吗?”

沈若兰心说,老娘还真就看不起你,就你这死样子的,这男人要是能宠你超过一个月,老娘都能用头走道。

不过,这些话只能在心里说说,嘴上却没法说出来。

她垂着眸子,轻柔的说,“夫人误会了,我确实是不能喝,不如这样,座上的各位夫人行行好,帮我分着喝了吧。”

那个赏酒的女人嗤的一笑,说,“让诸位夫人帮你喝?你道自己有多大的面子啊?不过是个低贱的厨娘而已,侥幸对上的对子,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让人家帮你,真真是笑死人了!”

沈若兰看了看地上摆着的投壶器具,说,“夫人误会民女了,民女不是叫各位夫人白替民女喝,民女可以为大家表演投壶,要是民女投中一支,就请一位夫人替民女舀这碗中的酒喝上一杯,倘若民女没投中,就喝上两杯做为惩罚,如何?”

投壶是古代上流社会宴饮时做的一种投掷游戏。在贵族女子中盛行不衰,每逢宴饮,必有“雅歌投壶”的节目助兴,小王爷后院儿的美人们也喜欢这项活动,所以府里的管家媳妇见大家要喝酒饮宴,没用吩咐就把投壶的器具给准备好了,只是还没有用到而已,刚好就被沈若兰给发现并利用上了。

众人听闻沈若兰要投壶,对她更好奇了,因为投壶是在贵族中流行的游戏,想不到她一个低贱的厨娘能会这个。

因为好奇,大家都纷纷响应。

“好,算我一个,要是你那投进去一支,我便替你喝上一杯。”

“还有我,你投进去的第二支我来喝,不过丑话说到前头,投不进去的话,你可要喝两杯……”

沈若兰暗暗高兴。

上辈子,她可是枪法杠杠的人民警察,准头在全县公安系统都是数一数二的,区区投壶怎能难得倒她呢?

“好,一言为定。”

沈若兰拿起箭,走到了规定的位置,拈着一支箭瞄准后,向壶口投去。

“扑棱——”

一声碰撞声后,那支箭稳稳的被投进了壶里,还在壶里崩了两下。

众人不由得一片掌声。

第一个答应参与沈若兰打赌的夫人也没有食言,当即叫人替她舀了酒,一饮而尽了。

随后,沈若兰又稳稳的投进了第二支,第二个答应他的夫人也笑眯眯的把酒喝了。

大家看沈若兰的准头这么准,都纳罕不已,还有几个美人儿想试试她是不是百发百中,于是也都参与了。

结果,沈若兰还真是百发百中,而那一大海碗酒,就在沈若兰投进去一支支箭后,很快就被众人给分着喝光了。

而沈若兰,一滴都没喝。

在众人的一片赞赏声中,那个女人的脸红了,跟被打了耳光似的,而沈若兰则低调的福了福身,准备下去烤肉串儿去。

刚要下去,小王爷忽然叫住她,说,“你这些本事是谁教你的?”

沈若兰垂着眸子,低声说,“回王爷的话,是民女自己学的。”

“为什么要学这些?”他审视的看着她,眼里全是不信任。

一听他这么问,沈若兰的脸红了,她咬着嘴唇,羞答答的说,“因为……因为民女从小就励志要嫁个优秀的男人,所以就偷着学了这些,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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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2章 【一更】

话音落,众美人的脸上都露出惊愕的神色,没想到这小厨娘竟有这么大的心思,怪不得啥都会呢。

不过,幸亏她俗气,人也有点儿娇柔造作,还不会打扮,不然,凭她的才情和能力,说不定连小王爷都得被她给吸引住呢。

虽说王爷姬妾无数,她们吃醋也吃不过来,但是少一个来跟她们分宠,她们不就能多一点儿机会嘛,所以,这些美人儿们打心眼儿里不希望再有别的女人加入她们。

原本大家都还对是人类挺赏识的,有事给她打赏又是给她鼓掌的,但是听到了她的这番说辞后,立刻都警惕起来,感觉她是在特意勾引王爷似的,即便是知道王爷不可能对她这样俗气的女人感兴趣,但是她一旦露出了自己的野心,也让大家感到不喜,于是看向她的目光都变得凌厉起来。

特别是那个跟她做对的姨娘,在听到了沈若兰的话后,‘噗嗤’一声笑起来,刻薄的说,“就你这副样子也想嫁个优秀的男人?真不知你哪来的自信,你看看你那脸擦的,跟猴屁股似的,都看不清你原来长啥样了,还有你那头发亮的,怕是一瓶子头油都抹上了吧?苍蝇上去都得劈叉了,还有你那身衣裳,裙子,鞋子,那一脑袋的便宜绢花,跟下等窑子的鸨儿都有得一拼了,哪个优秀的男人能看上你?”

众人听到她的嘲讽,轰的一声笑起来,这下子一点儿面子都没给沈若兰留。

也不怪大伙儿挤兑她,谁叫她野心勃勃,想找优秀的男人了,她们的男人就是最优秀的,她就是跃跃欲试的想勾引她们的男人,所以活该被她们奚落!

沈若兰被大家肆无忌惮的嘲笑,碍于身份低微,又不敢跟人家争执,只好咬着嘴唇,委屈的低下头,手紧紧的揪着衣角,一副上不得台面的小家子气。

大家看到她这畏手畏脚的样子,更瞧不起她了。

“呵呵,都说丑人多作怪,从前我还不信呢,如今总算是信了……”

“人家丑怎么了?人家虽然长的丑,但是想得美啊……”

“你们说,她是不是也想像咱们一样嫁给咱们王爷呀?”

“不会吧,能有这么没有自知之明的人吗?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做人要有理想嘛,虽说不大可能实现,但是意淫一下总还是行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极尽贬低讽刺之能,把沈若兰贬低的一无是处,以发泄她们心中的怨怒。

然而,小王爷却没有吭声,这么半天,他一直在默默的观察着这个小厨娘呢!

他的视角却和那些姬妾们不同,她们只看到了沈若兰那张涂的猴屁股似的脸,而他却看见了她低头时露出的那一段优美白皙的脖颈,那段颈子白皙如玉,弧线优美,光一段脖颈,就令人忍不住的心动。

细看之下,会发现她的额头脸颊都很漂亮,若是洗去脸上这些乱七八糟的胭脂,说不定还是个风姿绝妙的美人儿呢。

“谁说她的理想不会实现了?”元昊忽然出声。

他指着沈若兰,命令,“你,去把你脸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洗掉,洗完后再来见爷。”

沈若兰一愣!

哪你?洗脸?这是闹哪样啊?

要是把脸上的胭脂洗了?被他认出来可咋整?

那些笑得正欢的美人儿们也愣住了,怔怔的看着小王爷,搞不清他要干什么。

让这个女人去洗脸,他要干什么?

难不成,他真的相中她亮……

这样一想,满座的美人儿们谁都笑不出来亮,大家都睁着漂亮的眼睛,一会儿看看小王爷一会儿看看是沈若兰的,都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见沈若兰没有动,元昊有些不耐烦了。

“没听着爷的话吗?去洗!”他霸道的命令。

“呃……是……”沈若兰紧紧的捏着袖子,万般无奈的应了一声,低着头慢慢的退下了。

早有一个婆子等在那儿,等着领她去洗脸了。

去洗脸的路上,那个婆子一直喋喋不休的,大意是沈若兰这身打扮不好看,妆容也不好看,要是好好打扮打扮,说不定就不会这么俗气人了……

她一把絮叨着,一边把沈若兰带到了离湖很近的一做小楼儿里,那小楼里当差的媳妇子见到婆子,立刻满脸堆笑的问好。

婆子很托大的扬着下巴,让她下去准备洗脸水和毛巾等,好服侍沈若兰洗脸。

那个媳妇很有眼色,不大会儿就把洗脸用的东西都准备齐全了。

去洗脸的过程,是个煎熬的过程,眼看着脸上那层厚厚的胭脂被洗掉,露出了原来那张清水芙蓉般的小脸儿,这张脸,足以让刚才座上的那些美人儿对着自惭形秽,羞得无地自容。

只是,不能让他看到啊!

就算是他认不出自己来,让他看见自己的真容,万一被他相中了怎么办?

她可不想带着孩子改嫁啊!

“哎哟我的娘啊!”

陪着沈若兰过来洗脸的婆子瞥到了沈若兰的真容,顿时夸张的大叫一声,“姑娘,你长得也太好看了吧?你都不用涂脂抹粉亮,就只着一张素脸,就已经倾国倾城了!”

沈若兰抽了抽嘴角,她当然知道自己倾国倾城了,可问题是,她现在不想倾国倾城啊t_t

“呵呵,嬷嬷言重了。”沈若兰干巴巴的笑了两声,飞快的转动着脑子,想着接下来的对策。

“老身可没有夸张,姑娘,就凭您这副花容月貌,王爷看到了至少能给您一个身份,说不定还能让您做夫人呢……”

“您是不知道啊,咱们王爷最是个怜香惜玉的,后院里的这些美人儿们不管是得宠的还是失宠的,没有一个亏待了她们的,个个都是插金戴银,奴仆成群的,都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您要是真做了王爷的人,往后可就不用苦巴巴的去那个小铺子去挣那几个辛苦钱了……”

老婆子口若悬河的白话着,沈若兰翻了个白眼儿,她还能说什么呢?

往回走的时候,嬷嬷还一个劲儿的跟她说嫁给小王爷的好处,大概是看沈若兰长的好,断定她会被小王爷相中,所以待她格外殷勤,简直就是在故意奉承了。

沈若兰听到她言之凿凿的说王爷肯定会相中她,更加胆战心惊,一边走一边暗下决心,无论如何,决不能让他认出自己,更不能被他相中。

为了自保,她毅然决定,等会儿进那座亭子时,她上台阶装成紧张没踩稳,然后前一个趔趄,让自己撞在亭子的柱子上,把她的脸撞得鼻青脸肿的——破了相了!

虽然会很疼,也很惨,但是除了这个,她也想不到更好的法子了。

走回到湖边时,沈若兰已经做好了准备,准备像走嘎纳电影节的三线小野模似的,来一个完美的‘假摔’,然而,还没等到付诸于行动,就赫然发现亭子里那个男人不见了,消失了,不知去哪了……

正主都不在了,沈若兰当然不会蠢到再接着去假摔,脸疼不说,技术难度系数还太大,万一一个操作不当,就容易引起毁容,后果太严重,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这么做的。

她不知道,早在一刻钟之前,小王也元昊还在亭子里跟美人们推杯换盏,风流快活呢,可是郑子昂兴头上时,外头忽然来了急报,说是驻军大营那边出事儿了,好像有楚军细作出没。

据侍卫禀报,那写出国的细作们不光是个个武艺高强,而且还都配亮绝世独门暗器,能将追逐他们的乌孙士兵在百步之外射杀,且他们还留下几个包裹状的东西,乌孙士兵拾起来看时,那东西就骤然爆炸开了,将当场就将那些乌孙的士兵都炸死了……

听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小王爷自然顾不上风流快活了,赶紧起身去料理军营的要事去了。

于是,沈若兰回来时,就只看见那群美人儿和小王爷的奶娘,并没有看到那个让她假摔‘自残’的家伙。

大概是为王爷军中的事儿担忧吧,那些美人儿们在小王爷离开后,一个个的都敛起了笑意,带着担忧的神色就这件事议论纷纷起来。

但是,这种担忧的情绪在见到沈若兰刹那,便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看到沈若兰那张出水芙蓉般出尘脱俗、倾城绝色的小脸儿,所有的女人们都惊呆了,他们做梦都想不到,那个看起来庸俗不堪的厨娘,竟然有这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姿色。

难怪她立志要嫁优秀的男人呢,果然有骄傲的资本!

众人的脸色都沉了下来,雨果说过,想叫一群漂亮的女人同时心情不好的最好办法,那就是找来一个比她们更漂亮的女人。

沈若兰的出现,刚好印证了这句话。

当她们看到沈若兰那张比她们不知美多少倍的脸后,心情顿时都不好了,一个个面带不善的打量着沈若兰,有的在暗戳戳的嫉妒,有的在吹毛求疵的挑剔她容貌上的瑕疵,还有的在暗地琢磨,怎么样才能不让王爷见到她,免得她们的宠爱都被她夺去了。

这会儿,王府的后院儿基本上是平衡的,王爷虽然姬妾众多,他却没有过分的偏爱某个人,也没有过分的冷淡某个人,庭苇大家的姿色都是不相上下,各有千秋,所以并没有专房之宠的,大家也都相处的相安无事,比较和平。

可是眼前这个厨娘,显然在姿色上胜她们许多,若是她被王爷看到了,肯定会被王爷相中,保不齐还会专房之宠呢。

想到这儿,那几个现在比较得宠的美人儿脸色更难看了。

连王爷的奶娘看了沈若兰,也被他的美色给惊艳到了,忍不住低声说,“好个美人儿,看来咱们这王府后院儿又要进新人亮。”

刚好沈若兰走进来,听到了这句话,不由得心里咯噔一声,马上明白这马六泊的意思了,不过她的脸上却没表现出什么特殊的神色,还像之前那样扭扭捏捏,拿腔作调的样子给大家见了礼。

小王爷不在,这里赖嬷嬷最大,也最有发言权,见到沈若兰给大家行礼后,就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语气,对沈若兰说,“王爷出去了,今儿一时半会儿怕是回不来了,也看不到你洗尽纤尘的样子了,不过无妨,我看你模样还算齐整,人也算伶俐剔透的,就替王爷做主,安排你住进这王府的后院儿,从此跟了王爷罢。”

在她的潜意识中,沈若兰这样低贱的小商女,定然是巴不得能进王府做王爷的女人呢,要是做了王爷的女人,能荣华富贵光宗耀祖不说,将来还说不定能进宫做娘娘呢。

再说,就凭王爷那玉树临风的相貌,也足以让所有的女人都争着抢着的想进王府来了。

大家听到赖嬷嬷的话,顿时心情更不好了,柳儿勉强的笑着说,“嬷嬷是打算让她进府承宠吗?”

没等赖嬷嬷回答,沈若兰就带着几分惊喜的神色说,娇羞的说,“多谢嬷嬷提携,民女感激不尽,只是……只是不知王爷属什么的。”

赖嬷嬷道,“问这个做什么?”

沈若兰羞答答的说,“民女说过,民女的命格特殊,容易克亲人,算卦的说我必得嫁个属龙的或属虎的才能压住我呢,不然一定会被我克死的。所以想问问小王爷是属什么的。”

其实,早在昨天小王爷光临他们的铺子她就听说了,小王爷今年才二十岁,推算的话应当是属鼠的,所以她才故意这样说的。

古人多迷信,这种‘克夫或者不祥’之类的说辞在现代人看来荒诞无稽,但是古人却对此深信不疑,特别是这种身份贵重的王爷,他们的时运安危可容不得一点儿马虎,但凡有对他们的时运安危产生一点点儿威胁的,他们必定会除之而后快,或者是敬而远之,反正绝不会在放到他们眼皮子底下置之不理的。

赖嬷嬷作为小王爷的奶娘,一辈子的心思和指望都在小王爷的身上了,更不会允许一个有克夫嫌疑的女人留在王府里了。

纵然是这女人倾城绝色,小王爷也肯定会喜欢的不得了的,但是美女有的是,去了这个将来还会有别的,她可不敢拿着小王爷的生死安危来成全他们这段‘孽缘’

于是,赖嬷嬷板起脸,说,“既然你命硬,那还是回去吧,王爷金樽玉贵,让是被你给方了,便是将你碎尸万段你也偿还不起!”

沈若兰一听,顿时‘大失所望’,急切的说,“嬷嬷,民女虽然命硬克人,但是那些被民女克死的都是些寻常百姓,王爷是真龙转世,说不定就能压住民女的命格呢……”

“要是你压不住呢?万一王爷被你克到了,你担待得起吗?”柳儿姑娘厉声质问道。

现在她是府里最得宠的女人,要是这个厨娘进府了,她肯定就得靠边儿站了,所以比谁都不愿意她进府,听闻赖嬷嬷不同意她进府后,她第一个跳出来表示支持。

“就是,王爷是什么身份?岂能为了你这样一介贱妇涉险?你还真拿自己当仙女了呢?”有人附和。

那个一直跟沈若兰做对的姨娘也说,“长的就是一副寡妇脸克夫相,难怪画那么重的妆呢,原来就是为了掩饰住她的不吉面相啊!”

另一个女人道:“我看她画着妆的时候倒还有几分福相,看着也顺眼和气,没想到洗去之后竟长成这么一副狐媚样子,都说红颜祸水,祸国妖姬,说的就是她这样的人。”

“哼,我也觉得她还是化了妆好看!”

“起码化了妆不想狐狸精,也不是克夫的寡妇像了……”

众美人议论纷纷,都在批评她的长相,本来精致无双的小脸儿被她们说成是克夫的寡妇脸,那张化成了唐甬的俗气脸竟然获得了一致的认可。

沈若兰暗暗庆幸,幸亏自己心里有主意,不然审美非得让这帮被嫉火焚心的女人给掰弯了不可。

最后,沈若兰被赶出来了!

因为她命硬不吉,赖嬷嬷十分忌讳,不仅把她赶出来了,还对她下了禁足令,往后都在不许她进王府来。

虽然是被赶出来的,沈若兰的脸上也很有戏的表现出痛心疾首的样子,但其实心里都开了花了。

艾玛呀,吓死宝宝了,总算是有惊无险了。

不过,居安思危,眼下算是安全了,谁知道那个瘟神过后还会不会再来找她呢?或者,谁知道那些被嫉妒心烧坏了脑子的姬妾美人儿们会不会因为不放心想要她的命?

所以,思虑再三,还是离开这里比较合适。

至于去哪?

回吉州肯定是不行了,小王爷的人守在那儿呢,她可不想自投罗网去,那就接着往北走,去乌孙的另一个城市暂避吧,等风头过去了再说。

至于淳于珟那儿,她也顾得不许多了,要是再傻傻的等在这儿,万一没把他等来,倒把那个瘟神等来了,那可就坏了。

还是先撤吧,只要人还活着,总有相见的日子,不必急于这一时!

打定主意,她直接去了一家车行,雇了一辆舒服的马车,一路往乌孙的另一座城松原城去了。

快走出平阳城时她才想起来,她还没跟掌柜的打声招呼呢,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委实不应该。

于是,她从空间里拿出笔墨纸砚,趴在车里给他写了封信,告诉他自己要出去办点事儿,得过段时间再回来,让他好好的经营铺子,要是有人来找她,就告诉那个人她一切都好,让他不必担心……

这封信到时候就托付这个车夫带给他,如此,也就没什么值得她不放心的了。

此时,乌孙郊外的某座庄子里

沈若兰惦记的那个人正面容憔悴的坐在椅子上,他一身黑衣,深色冷峻,被他安插在平阳的细作们纷纷上来参拜。

“主子,属下已经打探过了,前段时间平安王爷确实在吉州那边抓了一个女人回来,只是后来被那个女人跑掉了,平安王爷去追时还被她开了瓢,听说平安王为此十分生气,所以才在沿途上设下重重关卡,准备捉拿那个女人呢,属下觉得,那个女人必是沈姑娘无疑了。”

“你确定这个消息属实?不是元昊故意放出来迷惑咱们的?”事关沈若兰,淳于珟格外上心,想的也比平时多很多。

那人说,“回主子的话,属下这个消息的来源十分可靠,只是此事属下并未亲眼所见,所以不敢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但基本上算是准确的。”

淳于珟我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又问另外一个年轻的女子,“平安王府上最近可有进新人?”

那女子垂着头,恭恭敬敬的答道,“主子,王府这段时间并没有进新人,也没有听说王爷在外面有什么女人。”

说话的是平安王府的一个绣娘,也是淳于珟安排在平安王府细作,从打元昊在平阳立府就一直在那里,跟府里的姨娘丫头婆子们都十分熟悉,所以得到的消息也很是准确。

“如此说来,她真的跑出去了?不在元昊的手里?”淳于珟手指轻叩着椅子的扶手,自言自语的说道。

英奇说,“属下也觉得沈姑娘不在平安王的手里,肯定是沈姑娘逃出去后,因为元昊设下重重关卡,她没有办法回到吉州,所以才一直没有回去。”

淳于珟点点头,“言之有理,传令下去,告诉咱们在平阳所有的人,密切留意独住客栈或租赁房屋的年轻女子,要是有可疑的,不要惊动她,立刻来报本王知道。”

“是!”众人齐齐的答应了一声,退出去办事了。

英奇上前道,“主子,您睡一会儿吧,您已经多日没有好好休息了,若是熬坏了身体,沈姑娘可怎么办呢?”

淳于珟疲累的闭上眼睛,憔悴的脸上多了几分沧桑,“爷也怕自己累垮了,也想要休息一下,可就是睡不着,一闭上眼睛眼前都是她……受苦的样子……”

一想到她有可能落到乌孙人的手里,淳于珟的心就像被钝刀割了似的,疼得他寝食难安,根本没法休息。

英奇说,“主子多虑了,沈姑娘天赋异禀,身怀绝技,断然不会有事的,倒是您,若再这样熬下去,万一熬坏了身子可怎么办呢?”

淳于珟也知道沈若兰天赋异禀,身怀绝技,不可能轻易出事,但是,凡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既然她都能被他们设计抓走,难保不会被他们用什么法子控制住,万一他们再发现她身上的秘密,想在她身上索取更多好处,那样的话肯定得对她施以酷刑,以便就中取利……

每每想到这种可能,他就心如刀绞,坐立不安,别说是吃饭睡觉,就是呼吸都觉得是一件多余的事。

这些天来,他没睡过一次好觉,每次睡觉都没有超过两个时辰的时候,也没吃过一顿有滋味的饭菜,因为心里担心着他,无论什么样的山珍海味,吃在他的嘴里都味同嚼蜡一般,根本尝不出个滋味儿来。

要不是怕自己身子垮掉,他肯定连饭都不会吃,觉也不会睡,就一直马不停蹄的找她,找她,找她了……

为了保存实力,淳于珟还是听劝的吃了饭,吃完后就去睡了。

已经跟她分开好几个月了,可是还是不适应没有她的日子,他望着身边空荡荡的床铺,心里也空荡荡的。

算算她的身孕,应该有六个月了,肯定已经显怀,甚至肚子很大了,他都没有眼看着孩子在她的肚子里一天天的长大,没有照顾她的身孕,现在还叫她挺着肚子到处奔波流离,真是太对不起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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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3章 有线索了

“主子,主子……”

淳于珟正辗转着,英站忽然跑进来了,脸上带着一阵狂喜的神色。

淳于珟一见他的神色,心中一振,乎的坐起身道,“怎么了?可是有她的消息了么?”

英战激动地说,“主子,适才属下等去家客栈查探的时候,看到了一间可疑的铺子,名叫——喜宝烧烤麻辣烫,属下记得,沈姑娘曾为主子做过烧烤也做过麻辣烫,这两样东西还没听说别人谁会呢,您说,这铺子能不能和沈姑娘有关呢?”

从前沈若兰给淳于珟做麻辣烫和烧烤的时候,英战都在旁边看到了,所以一直记得,这会子看到了喜宝麻辣烫的牌匾,立刻条件反射般的想到,这儿肯定跟沈姑娘有关系了,于是就赶着回来禀报了。

淳于珟听到喜宝麻辣烫几个字,顿时像被雷击中了似的,激动的重复着,“喜宝——烧烤…——麻辣烫…——”

没错,是她,肯定是她了!

喜宝是他给他们的孩子起的小名,烧烤和麻辣烫,这世上也只有她一人会而已,所以,这间铺子定然是她用来等他的地方了。

淳于珟蹭的下了床,快速的穿上鞋子,“走,看看去。”

一边说着,一边拔腿就要往外走。

“呃……主子……”英战没有动。

淳于珟回头,脸色一冷,“你还有事?”就算有事也不如他找老婆孩子重要啊?

“属下无事,属下只是觉得主子您还是穿上外衣再去吧!”英站看着一身亵衣亵裤的主子,都有点儿哭笑不得了。

这还是从前那个天塌下来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战神王爷吗?不是吧?怎么看怎么像个丢了媳妇都要急疯了的忠犬男,跟从前那个杀人无数的战神王爷根本就不沾边儿嘛!

淳于珟低下头,见自己身上那身儿皱巴巴的亵衣亵裤呢,脸皮一僵,大踏步的走回到屏风旁,一把将搭在上面的长袍扯下来,边穿边往外走。

“你带路,快着些……”

“是……”

彼时,已经是戍时末了,街上的行人已经寥寥无几,道路两旁的铺子也都关门打烊了,路上黑漆漆的,好在天上还有半个月亮,不至于叫他们摸黑赶路。

纵马赶到那家名叫喜宝麻辣烫的铺子,铺子已经关门了,淳于珟站在牌匾下,仰望着那别具风格的牌匾,心里激动地不得了,现在,他已经百分之百的确定,这就是她开的铺子了。

她的铺子跟她本人一样,永远都那么与众不同,别具一格,就拿牌匾来说,别家的牌匾都是规规矩矩的写上铺子的名字,没有一点繁复的点缀,而她的牌匾却比别家的牌匾要花俏的多,上面不光写着铺子的名字,还画了画,左面画着一碗冒着热气的麻辣烫,里面有面条、青菜、木耳、肉和丸子等;另一面画着一把油汪汪的烤肉串儿,还有各色的靠青菜烤海鲜,都是用写实的画法画出来的,跟给他画像的画法相同,栩栩如生,跟真的似的,一看就是她画的。

看着这熟悉的牌匾,淳于珟忍不住勾起唇角,他的兰儿果然聪明,知道逃不出去了,就故意在这儿开了这么一家只有他两个懂的铺子,作为他们接头的地点,看到这家铺子,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主子,这家铺子应该是沈姑娘开的吧?”英战多余的问了一句。

“嗯,是他开的,去,设法找到这家掌柜,跟他打听一下兰儿的去处……”

看到这家铺子,淳于珟悬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下来了,她果然没事,还在这平阳城里开了一家铺子,虽然没看到铺子经营的怎么样,但是可以想象得到,她开的铺子一定会火的不得了呢……

……

平安王府里

元昊疲惫的回了府,整个人的都恹恹的。

这次楚国人敢来他乌孙大营挑衅,肯定是淳于珟的手笔了,不然别人也没有这个胆子,更没有这个权力。

元昊很郁闷,淳于珟只派出区区几个人,就把他们的军营搞得一塌糊涂,不仅炸死炸伤他一百多精兵,还让他们的士气和军心都严重的受挫,更让他憋屈的是,他连一个细作都没抓到,下令全城搜索也是一无所获,这个淳于珟还真是个厉害的狠角色,不容他小觑呢!

淳于珟这样气势汹汹的杀来,对他又是警告又是恐吓的,无外乎想叫他把他的女人还回去,或者他女人已经回去了,他过来替他女人出气报仇的。

无论是哪种可能,都够让元昊闹心的了。

哎,早知道楚国有那样的暗器,他就不让人去找人那个女人了,现在他就是后悔了,想把那个女人给他还回去也找不到她的影子了啊?

小王爷很郁闷,都说物以类聚,人与群分,此言果然不虚,淳于珟的女人也跟他一样厉害,一个怀着身孕的女人,竟然能把他打昏溜走,真不知她是怎么做到的,早知道她这么厉害,当初就不故意放他逃出来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没玩成,反倒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哎,得不偿失,悔不当初啊!

“小王爷!”

萧佐急匆匆的走进来,抱拳奏道,“适才有人来报,说是有人正在咱们平阳城的各家客栈里打探独住的年轻女子,属下觉得有可能是在查找湛王女人的人,小王爷您看,咱们用不用顺藤摸瓜,去把那些人在平阳的老巢给挖出来……”

元昊一听,当即道,“好,快去安排,务必要将淳于珟在平阳城的老巢给找到了!”

对于淳于素在平阳城内有巢穴的事儿,元昊是很忌惮,就好像自己的睡榻旁边有个人在猫着腰磨刀似的,叫他没法安下心来,所以一定要把这颗定时大炸弹找出来给找到拆除了,要是可能的话,最好的彻底摧毁了……

因为闹心,元昊就没有入睡,叫人备些宵夜过来,他要借酒消愁,边吃边等萧佐的消息。

宵夜送过来了,竟然是一碗麻辣烫和一些烤熟的肉串。

元昊看着这些熟悉的东西,惊讶道,“那个厨娘还在府里吗?”

伺候他的丫鬟毕恭毕敬的回道,“回王爷,那个厨娘已经走了,只是她已经把这两样东西教给了咱们府里的厨娘,这是咱们府里的厨娘自己做出来的。”

“哦……”

元昊答应了一声,拿起肉串吃了起来。

甚好!

味道竟然跟她烤的差不多,麻辣烫也是,简直就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其实麻辣烫最关键的在于汤,烧烤最关键的在于调料,沈若兰在被赶出府之前,为了防止他们再来找自己,索性把麻辣烫的底汤和烧烤的配料都悉数留给了王府里的厨娘们,还教会了她们烫麻辣烫怎样掌握火候,省得她们再来找自己。

王府的厨娘们都是对厨艺悟性较高的,过沈若兰指点教导过后,就把烧烤的技术掌握的十之八九了,加上一晚上的练习,基本上已经达到了和沈若兰一致的水平,所以烤出来的肉串和烫出来的麻辣烫都可以以假乱真了。

元昊吃到这熟悉的味道,又情不自禁的想起了那个厨娘,忽然道,“爷不是吩咐她去洗脸了吗?你可曾见到过她洗完脸的样子?”

服侍元昊的这个丫头是个实诚的,不会撒谎,听到主子问后,就老老实实的说,“看到了,依奴婢看,那个厨娘绝对是个绝色的美人儿,奴婢长了这么大,还从未见过长的那么美的姑娘呢!”

这丫头是元昊的贴身奴婢,元昊后院里的女人她都见过的,这会子她说那个厨娘的美貌是她从未见过的,可见那个厨娘定然比他后院儿所有的女人都美。

一听说那厨娘竟然有那等绝色,元昊顿时来了兴致,说,“那她人呢,现在在哪?”

丫头说,“已经被赖嬷嬷给打发走了,开始时赖嬷嬷见她长得妩媚,想把她留到王爷的后院给王爷做女人来着,后来那厨娘说自己是个命硬克夫的,须得是属龙属虎的男人方能压得住她的命格,赖嬷嬷忌讳,就把她给赶出去了。”

元昊是个重色的,才不在乎那些克夫不详的迷信之说,听到说那个小厨娘竟然长的倾城绝色,早就蠢蠢欲动,跃跃欲试了,哪里还管别的,当即道,“去,马上把她给爷接到里来,对了,别叫赖嬷嬷知道了。”

丫头听了,立刻下去办了,却不知此时此刻,另一个人也在找沈若兰呢。

……

“主子,属下适才已经找到了这家铺子的掌柜,打听出这铺子确实是沈姑娘跟他合开的,只是今天下午的时候,沈姑娘被王府的人接去了,说是替王府的女眷们去做烧烤和麻辣烫,走了之后就没回来,属下又打听了沈姑娘的住处,去看过之后发现沈姑娘也没回住处痊愈,不知是宿在平安王府里了还是去哪儿了……”

淳于珟一听他的老婆孩子竟然去给平安王的妾室们做饭去了,顿时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更叫他生气的是她到现在还没回来呢,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于是立刻沉着脸对英战说,“马上设法联系咱们在王府里的细作,叫她给查查兰儿现在怎么样了,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回来呢?”

要是谁敢欺负了他的媳妇,或者元昊那个色胚子对她的兰儿起了不轨之心,他一定会把平安王府给炸平的,不过想想也不大可能,下午时他在乌孙的大营那边儿整了那一出儿,元昊肯定得去大营安抚军心去,不可能留在王府,那些后宅的女们都要讨元昊的欢心,平日里定然都会摆出温婉善良的人设,不会为难一个小厨娘的,所以,她受委屈的可能性还真不大。

不过,倒是很有可能看她做的东西好吃,特意把她留在王府,打算让她多给她们做几天厨娘了。

想到这儿,淳于珟安心了不少,虽然很心疼他媳妇去给别人做饭去,但至少不再像之前那么担心了。

而元昊的人,再去喜宝烧烤麻辣烫找人时发现打烊后,也找到了喜宝烧烤麻辣烫的掌柜向他询问沈若兰的去处。

那个掌柜的刚才已经被英战那寒光闪闪的大刀给吓尿裤子了,这边还惊魂未定呢,就又来了一波气势汹汹的汉子,也指明了要找小兰,掌柜的只好哆哆嗦嗦的把沈若兰的住处告诉给他们了。

告诉完后,那伙人很快离开了。

掌柜的却吓坏了,这两伙人,都不像是好相与的,又叫前脚后的要找小兰,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莫非是相中了小兰的方子,想把她劫走拷问方子?还是小兰身上有什么其他的秘密,他们找小兰别有企图?

他现在跟小兰合伙做生意,要是小兰出了什么事儿,他也肯定受牵连的,思来想去,他越想越害怕,索性连觉也不睡了,穿上衣服,叫上他两个儿子,带着俩个儿子一起去官府报官去了。

元昊把人派走后,就一直心猿意马的等着,他倒是很想看看那个厨娘到底是什么样的倾城绝色?要真是像那个丫头说的那么美的话,他今晚就难免要一亲芳泽了。

这样想着,他就忍不住浑身燥热起来,眼前又浮现出那段白玉般细腻优美的颈子……

呵,这人生,还真是处处有惊喜呢!

因为一心想着美人儿,都把正事儿给忘了,直到萧佐回来禀报时,他才想起还有细作潜伏在他的封地之说。

“小王爷,那些人不知为什么都撤了,属下派人追踪了许久,也没追踪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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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是补昨天的,么么哒!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94章宁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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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珟没想到,兰儿竟然不在平安王府,据他在王府里的细作打探说,兰儿早就被王爷的奶娘给赶出府了,还下了禁足令,不行她再进王府了。

这下子,淳于珟有点慌了,既然她已经被赶出了平安王府,现在又不在自己的住处,这三更半夜的,她一个小女子能去哪儿呢?

跟他一样发蒙的,还有平安王元昊,他的人去找沈若兰,同样在她的住处也没找到她,就赶着回来禀报给他了。

元昊听说后立刻皱起眉头,“那她的家人呢?她的家人们怎么说?”

“回禀王爷,她并没有家人,属下听说她是半个月前一个人租住到那户人家的。”侍卫如实禀报。’

这下子,元昊更震惊了!

一个人?

半个月前租的?

这个时间,不正好跟沈若兰逃跑的时间吻合吗?

他情不自禁的想到了这一点。

随即,他又忽然想起来了,他那个婢女说那个厨娘是一个绝色倾城的美人儿,而那个小厨娘既然口口声声的说想找优秀的男人嫁了,又为什么画那么俗气的妆?打扮得那么俗不可耐,把自己的真实美貌掩盖住呢?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想掩盖住真实的自己,不想让别人看到她的真面目。

至于她那娇柔造作的举止,寒碜的性格,都是他她伪装出来用来掩饰真实的自己的,也是用来麻痹别人让别人上当的。

一个碰巧在时间上能跟沈若兰出逃的时间吻合的独身女子,又刻意掩饰自己倾国倾城的容貌,那说明了什么呢?

一瞬间,元昊终于想通了,他气得一捶桌子上,差点骂娘!

该死的,她根本就不是什么厨娘,一定就是自己挖地三尺找了十多天的那个女人了,不然哪有这么多的巧合?

而且,她要是只是个厨娘的话,又为什么心虚溜走呢?

是了,一定是她,这段时间,他已经打听出来了,沈若兰本就是个倾城绝色的美人儿,上回他看见她时,之所以觉得她貌丑,是因为带他回来的隐卫为了蒙蔽吉州守城的将士,特意她他脸上涂了麻黄,使她起来脸黄黄的,病殃殃的,一点儿都不好看。

后来晚上再见到她时,天已经黑了,那晚月光浅淡,他根本看不清她的容貌,所以就一直以为她还是那个貌不惊人的黄脸婆,一直以为她是靠性格吸引了淳于珟,容貌只是一般的呢。后来才打听出来,她不光性格与众不同,容貌更是倾城绝色。

就如他的婢女说的,是很多人这辈子都没见识过的那种美人儿呢!

只可恨,他都把她弄进府里来了,她竟又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又溜走了,简直是在挑衅自己的智商,羞辱自己的能力呢……

“去,到各个车行打听一下,看看有没有一个单身女子雇车走的,若是有,马上带人去追,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抓回来。”

“另外,去各个客栈查找,若有单独住宿的年轻女子,即刻带来见我。”

“还有,再好好审审那个跟她合伙的掌柜的,看看他是不是楚国的细作……”

元昊一口气发了好几道命令,心里的闷气才算发散些,他气冲冲的坐在椅子上,恨不得自己亲自出去捉拿她了。

狗东西,把他开瓢了还敢捉弄他,等抓到她的……

他恶狠狠的想着……

**

另一边,淳于珟在镇定下来后,也很快想到了兰儿可能出逃了。

或许她怕自己露出破绽,或者她已经引起平安王府的注意了,为了安全起见,她不得不离开这里,往别的地方逃走了。

所以,他才到处都找不到她的。

“罗城,罗同,你们两个马上带人去各个车行查一查,看看她是不是坐车去哪儿了,一有消息,立刻来报我,英战,英奇,你们两个去各个客栈查一查,看看她是不是跑到哪间客栈去躲起来了……”

至于他自己,是时候该给平安王府制造点麻烦了,省的元昊那个小畜生太闲,竟把爪子伸到他的人身上了,简直不知死活!

……

吉州,鲁元府里

安安郡主挺着大肚子,扶着门框站在门口儿,望眼欲穿的看着大门外的方向,望得眼睛都酸了,还是不见他回来,只好打发婢女去看看,“知琴,你再去外边看看,姑爷回来了没有,要是回来了,即刻回来报我……”

知琴福了福身,细声细气道,“是。”变悄然退下了。

安安又说,“知棋,你去看看锅里那道野鸡崽子汤炖怎么样了?要是炖得差不多了就把火撤一撤,用文火温着就行了,免得把锅靠干了……”

“是。”知棋也下去了。

“知书,你去把那屋里的熏香撤一撤,味太浓了他不喜欢……”

寇嬷嬷见安安如此,心里酸酸的。

自从沈姑娘出事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了,姑爷的脚步还没往郡主的院儿里送一步呢,可怜郡主每天都这样准备着,但他就是不肯过来,连打发人过来瞧瞧都不肯,就好像沈姑娘出事是郡主做下的事的。

郡主也是无辜的啊,他怎么能这样待郡主呢?真的太薄情寡义了……

只是,心中虽有怨怼,她的嘴上却不敢说出来,身为奴婢,在这府里只是个主子随时可以打杀的下人而已,又有什么权利去指责主子的不是呢?

“郡主,您累了吧?咱们还是回屋去休息一下吧。”知画扶着安安,小心的问道。

安安摇摇头,“我不累,快生了,整天躺着坐着的也不好,还不如多走动走动,将来生的时候也能好生些。”

知画见劝不动她,只好默默的闭了嘴,陪着她站在门口,继续守望。

然而她知道,就是站到天黑、站到明天,哪怕是站到下个月也是无济于事的,这段时间郡主天天这样等着他他肯定已经听说过了,要是想来肯定早就来了,还用郡主这样天天苦苦的等着吗?

没办法,郡主执意要等,她这个做下人的也只好陪在一边,默默的站在这里,等着,守着,候着……

**

不知过了多久,知琴回来了,她半垂着头,眼神躲闪,脸色明显不对。

“姑爷呢?回来了没有?”安安见知琴回来了,迫不及待的问道。

知琴咬着嘴唇,支支吾吾的说,“回……回来了……”

“那他说没说什么时候过来?”

“没……没有……”知琴的声音细如蚊蝇,跟做了亏心事似的。

寇嬷嬷道,“琴姑娘这是怎么了?支支吾吾躲躲闪闪的,有什么话不能大大方方的跟咱们郡主说呢?”

“是啊,有什么话你就大胆的说出来吧,我不怪罪你就是。”安安一看知琴的脸色,就知道有不好的事情了,只是这一年多来她经历了太多的糟心事,心里已经变得强大起来,一般的事儿已经打击不到她了。

知琴见郡主逼问,知道隐瞒不过,便低着头,嚅嗫着说,“宁姑娘来了,姑爷陪着她喝茶呢,怕是今晚又来不了了……”

闻,安安的脸唰的一下白了,像遭了当头一棒似的。

宁儿是大长公主先前给他内定下的妻子,自幼跟他一起长大的,大长公主对她十分喜爱,一直拿她当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呢。

只是,鲁元却一直对她无感,也一直不愿意娶她,所以不肯让她跟到到吉州来,还张罗着要再京城里给她找婆家。

可是那个该死的贱人是个死心眼儿的,因自幼跟他定了娃娃亲,所以就认准了他了,说什么也不肯再嫁别人,只说若他不要她的话,她就一辈子呆在家里做个自梳女!

鲁元因为不想误了她,一直跟她保持着距离,只是为什么让她来吉州了呢,难不成,是打算要娶她了吗?

他不是不喜欢她吗?为什么要娶她呢?

“郡主,您没事吧……”知画看到安安的脸惨白惨白的,眼睛也有点儿发直了,急忙扶着她进屋坐了下来,又是给她倒茶又是帮她打扇子的。

安安勉强的喝了一口茶,笑得十分勉强,“我……没事……你们不用大惊小怪的……”

虽然说得挺轻松的,但是安安觉得自己的心都要滴血了!

很小的时候她就有想过,自己将来的夫君可能会有妾室,她也很可能会跟别的女人共同分享一个丈夫,所以已经做了多年的心理建设。

可是,当这种事情真实的降临在自己的身上时,她还是觉得难以接受。

尽管她不爱鲁元,嫁给他也只是因为他是个适合自己的结婚对象而已,但即便是如此,她也不希望别人来分享她的男人,分享她的家庭,她的丈夫必须全心全意的爱她,这辈子只能爱她一个,否则,她一定会嫉妒的疯掉的。

沈若兰只是他意淫中的对象她尚且不能容她,一个活生生的女人进入她的婚姻,她又怎么容得下她呢?

卧榻之侧,岂容她人酣睡?

今时今日,她终于明白她母亲当年为什么那么歇斯底里和不顾一切了,或者母亲的这种性格遗传了她,也或许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那个女人都会歇斯底,只是表现得不如她这么强烈罢了,反正,她是受不了了,嘴上虽然说着没事,可心里却已经把宁姑娘碎尸万段好几遍,顺便儿又挫骨扬灰了……

“郡主,姑爷他根本不喜欢宁姑娘,不然早就娶她了,如今肯让她过来,也定是大长公主的意思,老奴听说大长公主一直想要姑爷多生几个孩子,也一直张罗着给姑爷纳妾呢,姑爷肯定也是拗不过大长公主的意思,才不得不勉强接纳宁姑娘的。”

“再说,您现在身量这么重了,已然不能伺候姑爷了,他是男人,又不能总素着,让那个宁姑娘暂时替您伺候伺候姑爷也是情理之中的,姑爷他根本就不喜欢宁儿,等您生产完了,他自然还会回到您身边儿,还会以你为重的。”

寇嬷嬷见安安的脸惨白惨白的,怕她受了刺激,赶紧安抚她。

安安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惨绝人寰的笑容,“我知道,我没事,宁表妹能过来替我照顾他……这……很好……”

尽管她心里恨的要命,恨不得也像她母亲那样,把那个勾引她丈夫的贱女人乱棍打死再沉塘了,但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那样,她要是那样做了,就会把他越推越远,他会更加疏远自己的。

所以,她必须装贤惠,装大度,必须忍耐,像那些真正贤惠的蠢女人似的,比她们的丈夫还喜欢那些小妾们,真的拿她们当妹妹看待……

“知画,把这个哪去送给宁姑娘吧,就说我身子不好,不能去给她接风了,这个,算是聊表一下我对她的心意吧。”安安从妆台上拿起一串儿珍珠手链儿,让知画给宁儿姑娘送去。

寇嬷嬷看到那串珍珠手链,惊讶地说,“郡主,这不是昔日太皇太后给您的吗?拿去赏了她岂不是太抬举她了?”

安安呵呵笑起来,颇有点儿咬牙的味道,“不抬举,只有这样的好东西,才能彰显我们之间的姐妹情深呢!”

知画找了个盒子,把那串珍珠手串装了,送到大长公主的院子去了。

这会儿,宁儿姑娘刚到,正在大长公主的院子里喝茶呢,见到知画送来的手链儿,她急忙起身接了,并请知画代她向安安郡主表示谢意,还说今儿太晚了,就不去打搅她了,明儿再去给她请安致谢。

知画走后,荣欣大长公主欣慰的说,“安安现在也是越来越懂事了,你们往后在一起一定能和睦相处!”

宁儿羞涩的低下头,低声道了声道,“是!”

荣欣大长公主满意的笑了。

宁儿才是她满意的儿媳妇,这丫头是她看着长的,性子温和敦厚,为人也宽和善良,正是传说中的贤妻良母,她喜欢的很呢,可系那个臭小子就是不要她,如今她好说歹说,那臭小子终于答应娶宁儿了,她能不高兴吗?

看了儿子一眼,她有意给他们创造独处的机会,就对鲁元说,“我乏了,你送你宁儿妹妹回去吧,我把她安排在了藕香榭里,正好跟你的书房近,你就替母亲把她送回去吧!”

正好鲁元也有话要跟宁儿说,听了母亲的话后,就起身道:“宁儿妹妹随我来吧,我带你去你的院子!”

宁儿急忙站起身,向大长公主福了福身,说,“婶婶,那宁儿先回去了,明儿再过来陪您说话……”

“嗯,去吧,看看要是那藕香榭里却什么短什么了,别客气,只管找你元哥哥要。”

“是!”

鲁元摇着折扇,不紧不慢的走在前面,宁儿看着他颀长挺拔的背影,脸蛋儿微红了一下,加快了脚步追了上去。

鲁元听到她追上来的脚步声,也没有说话,就这样静静的走着,快走到她的藕香榭时,鲁元忽然顿住脚步,回过头对宁儿说,“宁儿妹妹,咱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我一直拿你当自己的亲妹妹看,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嫁我,可能是因为觉得我是个好哥哥就一定会是个好丈夫了,如果你这样想的话,那就大错而特错了。我会一直是你的好哥哥,但绝不会是你的好丈夫,你要是真的嫁给了我,一定会后悔的。”

宁儿听了,脸蛋有点儿发红,眼睛也有点儿发红了,不知是激动的还是因为被他这么说感到委屈了,但是,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抬起头勇敢的面对了他:“元哥哥,你不用喜欢我,我喜欢你就够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不是为了要让你对我好,而是想自己能有个机会对你好,有机会保护你,不让你再受伤害了就,我……”

“再受伤害?我受什么伤害了?”鲁元打断了她,被她说得有点儿莫名奇妙的。

宁儿的身子一僵,表情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吭吭哧哧的说,“我是说,我是说,我,我……”

“我”了半天也没“我”出个子午卯酉来,鲁元不耐烦的打断了她说,“别说了,既然你执意要嫁给我,我也答应母亲娶你了,那你就等着嫁我好了。只是丑话得说到前面,我不会是个好丈夫的,至少不会是你的好丈夫,你若一定要嫁我,就做好守活寡的准备吧!”

宁儿听了,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咬着嘴唇慢慢的低下头去,鲁元以为她不会再说什么了呢,刚要转身离开,却听见她低低的说,“元哥哥,你为什么不能试着接纳我呢?有时候,你看着好的东西未必就真的好,说不定还会害了你的性命呢,你看着不好的东西,也未必就真的不好,俗话说得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或许,咱们在一起相处久了,你会发现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糕呢!”

鲁元听到她啰里啰嗦的说了这么多,其中新内容无外乎就是劝他接纳她,就轻笑一声摇摇头。

看来,这个傻姑娘真是陷进去了,挖都挖不出来了,他本不想误她青春,误她人生的,可她自己非要跳进来,叫他可怎么办呢?

“宁儿,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嘛?”鲁元真的是没办法了。

宁儿的脸红了,一个姑娘家被男人这样拒绝,还真特么的尴尬呢,她垂着眸子,小声说,“元哥哥,不管你怎么改我都要嫁给你,你就当是咱们上辈子的孽缘未了吧,总是不管你说什么,我都要嫁给你……”

鲁元一看她这态度,就知道自己说什么都无济于事了,他揉着自己的眉心,崩溃似的说,“好好,你嫁,你嫁,反正我将来得娶百八十个的女人呢,也不在乎多你这一个!”

宁儿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欲又止,但是终究也没说什么,就又把头低下去了,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模样。

看到她这副样子,鲁元也是无可奈何了,带着她回了她的藕香榭,帮她安顿好后,就回自己的书房去了……

对他的态度,宁儿并没有表示委屈和不满,看着他的背影离开后,轻轻地说,“你答应过这辈子好好待我,一辈子只爱我一个的,我怎么会再给你失信于我的机会呢?”

安安听说鲁元跟宁儿进了她的院子,两人还在里面独处了一会儿,只觉得自己都快要被这滔天的醋意给淹没了。

男人是她的,就算她不爱他,他也不爱她了,但那也是她的男人,她的东西,她决不允许别人女人觊觎,觊觎她东西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觊觎她男人的女人,她更不会放过了,不管她是谁!

还有,她的男人喜欢的女人她也不会放过,沈若兰就是最好的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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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5章找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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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里,元昊百无聊赖的坐在椅子上等消息,他不是一个能耐得住寂寞的人,苦等无聊,就下令叫过几个歌舞伎过来给他表演歌舞打发寂寞。

王府里的歌姬舞姬都是经过重重选拔精挑细选出来的,歌姬唱出来的曲子莺声燕啼,如软侬吴语,舞姬跳出来的舞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他也听得很是尽兴,看得十分有趣。

正热闹时,王府的后院儿忽然传来一声闷响,轰隆一声,紧接着,就是女人惊慌失措的尖叫,而女人的尖叫声还没落下去时,不远处又是轰隆轰隆的爆炸声。

一时间,哭声、喊声、爆炸声此起彼伏,把王府给搅得一团糟。

元昊一惊,早就没了看歌舞的兴致,大声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儿?”

屋里伺候的人都跟他在一起呢,也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时,府里的管家娘子跑了进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哭道:“王爷,大事不好了,六姨娘的院子爆炸了,六姨娘已经被炸死,别院儿的姨娘们也都受了惊了……”

六姨娘,正是今天白天为难沈若兰的那个妾室,元昊一听说她出了事,立刻就想到这是谁干的好事了!

他脸色阴沉起来,垂在身体两侧的拳头也紧紧的握起,倒不是因为心疼那个被炸死的妾室,事实上,对他而,那个妾室不过是一件用旧了的东西而已,就算不被炸死,他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她丢弃了。

但是,他丢弃她是他丢弃的,他可以随意的把她丢弃,却不能让别人随意的把她炸死,因为她是他的私有物,属于他的东西,别人未经过他的允许就弄死他的东西,那就是不对他的挑衅和鄙视!

之前,他已经派人到乌孙的大营里挑衅,现在又来他的府上闹事,这嚣张的态度,简直就是不把他这个王爷放在眼里!

同样是王爷,同样替国家戍边带病,他凭什么就敢这样嚣张跋扈、目中无人。

身为皇室中人,本就比别人傲气,这会子见淳于珟欺负他蔑视他到这般地步,元昊彻底怒了,一向性情随和的他,发起了雷霆之怒。

“来人,马上派人追查作案的凶手,一经查获,立刻乱箭射死,另外,彻查府中下人,一旦发现有跟外界勾结不清的,立刻严加审问。”

他大吼道。

淳于珟能准确的找到为难沈若兰的妾室的院子,证明他肯定有眼线安插在这王府里,不然他也不会那么巧刚好就炸死那个妾室,他在平阳王府了里有十几个妾室呢,不信会有这么巧的事。

想想他的王府了里竟然有淳于珟的眼线,还随时都能杀死他想要杀的人,元昊就感到一阵阵的不寒而栗,仿佛自己的人头也寄存在了别人的手中一般,随时都能被他给拿去。

所以,他一定要找出淳于珟安插在他府里的细作,也顺便也一定要给淳于珟点儿颜色看看,让他知道知道自己也不是那么惹的!

府里的侍卫和下人们见到王爷怒了,还是罕见的暴怒,都吓得缩起了脖子,赶紧下去办事了。

小王爷很少发脾气,但是正应了那句话,乖人不常恼,恼了不得了,他们可不想成为王爷怒火中的炮灰!

萧佐回来时,王爷还在盛怒之中,萧佐看到小王爷脸黑成那副样子,纠结了半天,才怯怯的上前禀报。

“禀小王爷,属下已经查清了,那个厨娘确实已经雇车走人了,好像是往北边儿去了,雇的是鸿运车行的马车,已经走了三个多时辰了……”

“走了?”

“想跑?”

元昊磨着牙,“砸了本王的脑袋,溜达完本王的府邸,拍拍屁股就想跑了?这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

萧佐道:“是,确实不能便宜了他,小王爷放心,属下这就带人去把她追回来,交由您亲自处置!”

“不用,本王跟你们一起去,本王不仅要亲自处置她,还要亲自去抓她,然后……”

他眯了眯眸子,眸光里迸出了几分戾气。

抓到她后,他就要让淳于珟主动跪到他的面前来送死……

**

“驾——”

夜幕下,一辆带棚的马车正在郊外的路上不疾不徐的走着,沈若兰躺在车厢里,拥着薄被,浅浅的睡着。

是她叫车夫连夜赶路的,也是她叫车夫不要把车子赶的太急,因为郊外的土路坑坑洼洼的,走起来颠簸不平,她颠到她肚子里的宝宝,所以就给足了车钱,让车夫在路上不疾不徐的走,这样既不耽搁时间又不会颠到她的肚子。

给掌柜的那封信已经写完了,就放在一边儿,等着车夫返回的时候再让他帮她捎回去,眼下,她也没有别的事可做,还困得很,索性就盖着被子闭眼正好休息了。

正昏昏的睡着,车子忽然停了。

沈若兰在睡么中感受到车子停下来,刚睁开眼,车厢忽然被打开了,车夫那张鞋拔子脸映入了眼帘。

“怎么不走了?”沈若兰带着床气问了一声。

车夫嘿嘿一笑,放肆的说,“有点事儿想跟姑娘商量一下!”

听到他那猥琐的笑声,再看看他那双贼溜溜的眼睛,沈若兰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她坐起身,不慌不忙的说,“你想干什么?”

车夫咧嘴一笑,月光下那一口大黄格外的恶心。

“不干啥,就是姑娘长得太好看了,我想亲你一口,另外,看姑娘的样子像是不差钱儿的,想问姑娘借几两银子花花。”

“原来是想劫财劫色啊!”沈若兰嘲讽的说道。

“姑娘要是这么想也可以,一句话,姑娘从不从吧!”车夫一边威胁着,一边从身后拔出了一把刀子来,那道子大约三十厘米长,跟杀猪刀似的,月光下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

沈若兰看着那把刀子,不由得想到——要是她没有空间的话,今晚大概就要做这把刀下的亡魂了吧。

因为车夫是车行的人,有名有姓有地址的,不可能放她活着回去,抢劫强奸完了,为了抹掉证据,肯定会杀人灭口的。

这畜生,为了自己下半身儿快活一会儿,也为了那几两银子的不义之财,就想把一个鲜活的生命给结束了,当真的十恶不赦,罪该万死。

沈若兰呵呵两声,拍了拍围在身上的被子说,“你看,我上车的时候既没有带包裹也没有带任何东西,你不奇怪我是打哪儿来的被子吗?”

被她这么一提醒,车夫一下子想起来了!

他原来的车子上只有一个小矮榻,上面铺了一张毡子,根本就没有被子。

那……这个女人的被子是打哪来的呢?

沈若兰无视他的目瞪狗呆,又大刺刺的从空间里拿出一个甜瓜,‘咔嚓’咬了一口,说,“还有这甜瓜,现在庄稼地里的甜瓜还没开花儿吧?你不奇怪我是从哪拿出来的甜瓜吗?”

这下子,车夫更惊愕了,“你……你是……咋做到了?”

沈若兰诡异的一笑,阴森森的说:“因为——我是鬼啊?我能做到人做不到的事儿,不信你看!”

她伸手向上一指,车夫傻乎乎的顺着她的指头抬头看去,一抬头,就看见一块砖头子毫无预警的突然从天而降,一下子砸在了车夫的脸上,把他砸得‘啊呀’的一声,一下子蹲下身子捂住了脸。

随即,汩汩的鲜血从他的指缝儿里流出来了,车夫捂着脸,战战兢兢的说,“你,真是鬼?”

沈若兰悠然笑道,“是呀,是从前被你杀死的冤魂回来找你索命来了,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车夫一边捂脸一边哇哇的说,“不,不可能,我从前就杀过两个人,一个是个老妪,还有一个是个男人,我压根儿没杀过你,你找错人了……”

沈若兰一听他竟然杀过两个人,不由得咬牙切齿的说,“看来,你身上的命案还不少啊?本来我还寻思着此番若是你一时冲动,就给你个痛快,让你痛痛快快的去死呢,如今看来你是惯犯了,既然如此,就这么杀了你太便宜你了,你这种人渣,就该被做成人彘,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让你一辈子都活在痛苦的深渊里,以此来向被你无辜杀死的人赎罪!”

说完,天上顿时噼里啪啦的砸下几十块砖头子,把车夫给砸倒在地,他头破血流,抱着脑袋蜷缩着身子嗷嗷的嚎叫着。

“仙姑饶命,仙姑饶命啊,小的家里尚有八十岁老娘,仙姑要是杀了我,我那老娘无人养活,也一定得饿死了——”

沈若兰冷冷的说,“你家里有老娘,被你杀的那两个人就是孑然一身的吗?你的老娘要养活,人家的娘就该死吗?”

话音落,砸下来的砖头子忽然倏地不见了,四把寒光闪闪的刀子嗖的一下飞出来,齐齐的向车夫的四肢砍去,沈若兰空间里的刀都是一等隐卫的刀,用上等精钢锻造,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那刀子蓦地斩了下来,转眼间,车夫的四肢从肘膝部被齐刷刷的斩断了。

“啊~”

撕心裂肺、声嘶力竭的杀猪嚎叫声响起,再旷野里格外恐怖,嘶吼了几声后,一切归于了平静……

沈若兰走下车,冷眼看着那昏死过去的车夫,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残酷。

对这种人,就应该是这样处置,就算再狠点儿也不足为奇。

随意剥夺人的生命的人,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惩治,这是他应有的报应。

这下子,他连胳膊腿儿都没有了,看他还怎么强奸劫财?看他还怎么杀人害命?

从前是他为刀俎,别人为鱼肉,如今他已经废了,连自理的能力都没有了,就让他也尝尝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儿吧。

只是,这种滋味儿可能会品尝很长一段时间,只要他活着,就会一直品尝这种‘美妙’的滋味儿,一直到他死去……

当然,他也可能不用去体会那种滋味儿,这儿离山里那么近,他的身上又满是血污,或许血污的味道会把野兽招过来,到时候,野兽会让他度过人生中最难忘的一段时光,让他不至于痛苦一辈子,不管是哪种结局,都是他应得的。

他这种垃圾人,死不足惜!

处理了车夫后,沈若兰就自己驾车赶路了,不过她的赶车技术并不好,笨手笨脚的,马也不大肯配合她,不过好歹算是把车给赶走了。

坐在车辕上大约走了一个多时辰,在寂静的黑夜中,沈若兰又觉得倦了,孕妇本就有嗜睡的毛病,她也不例外,今儿白天忙活了一天,又是紧张又是害怕的,这大晚上的又没得休息,她当真有点儿扛不住了。

沈若兰一边赶车一边打着瞌睡,好几次都差点儿从车辕上掉下来。

怕自己真的掉下去出事儿,沈若兰决定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养足了精神再走也不迟!

看到前面有一片树林,就把车子赶了过去,将马拴在一棵树上,自己回到车厢里,打算睡上一会儿。大概是太困了,头刚沾到矮榻上,她就沉沉的睡着了……

正沉沉的睡着,忽然听到隐隐约约的传来一阵马蹄声。

马蹄声很乱,一听就是有很多人正在纵马疾驰向这边跑来,沈若兰一下子清醒了,她噌的坐起身,撩开车帘向外看去。

浅淡的月光下,一行人正疾驰而来,他们举着火把,远远的看去通红一片,像一条连绵不绝的火龙,人多得几乎数不清。

沈若兰一惊,下意识的感觉出不好,赶紧下了车,挥刀斩断了拴着马的缰绳,狠狠的抽了马一鞭子,提着裙子就往林子里跑去。

马猝然挨了一鞭子,撒开蹄子就往远处跑,沈若兰怕她跑动被人发现,没敢往远处跑,跑了几步后遇到一片矮树丛,就快速的蹲下身,隐在了那簇矮树丛里,不敢动弹也不敢出声。

那伙儿人看见前面疾驰的马车,以为沈若兰就在那马车里呢,扯着嗓子吆喝起来,“站住,不许跑,再跑我们放箭了。”

然而,前面的马车依旧跑得跟射箭似的……

那伙人虽然吆喝的凶狠,但到底没有放箭,他们打着马疾驰而过,卷起了阵阵浓烟,大约过了十来分钟才算走没。

沈若兰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伙人至少有几百个,看他们的衣着打扮,应该是官府中的人,想来是被那个瘟神王爷派来抓自己的吧!

好容易等他们都走没了,沈若兰赶紧站起身,刚要往树林的深处跑。

没成想,还没等他跑呢,刚跑过去的些人又折回来了,他们举着火把,一边四处撒么一边嚷嚷。

“快,她应该就在这附近,大伙快散开来搜……”

原来,车行里的马车很快就被追上了,那些人看见车里空空如也,且马的缰绳又是斩断的,不是从树上解下来的,就断定这马车是为了迷惑他们被人临时驱赶走的,而那迷惑他们的人正是他们要抓的那个人,也就是湛王的女人沈若兰了。

于是便都折回来,大队人马散开,预备要搜索。

沈若兰一看他们又折回来了,又要满山搜索,心里暗道一声不好,她现在的位置并不很隐蔽,稍微一搜肯定就把她搜出来了。

这可怎么办呢?

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呢,忽然远远的又来了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没有举火把,想来是低调出行,不想被人发现,他们的人数明显的比之前的那队少,最多也就十几个,气势虽然不像之前的那队那么强,但是速度可一点儿都不弱,几乎是眨眼之时就到了跟前儿了。

于是,两队人马相向而立,很快,沈若兰从这队人少的人马里看见了那道熟悉的身影。

一身黑衣,满身冷傲,尊贵无匹的气势恢宏磅礴,坐在马上只轻轻的往对面一撇,那睨视天下的霸王气概,就足以让对方心惊胆寒了。

是淳于珟来了,来找她来了!

沈若兰见到他的刹那,激动得差点儿站起来。

但是,想想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属于另一队人马控制的范围内,就忍住心中的激动,悄悄的蹲在那儿没敢出声。

“元昊……”

淳于珟骑马立在侍卫中间,目光森寒的看向了对面。

很快,对面的侍卫们散开了,元昊骑着马从队伍中走出来,面对着淳于珟,冷笑说,“湛王殿下,许久不见,想不到湛王殿下的胆子越发的大了,竟敢闯我乌孙军营,炸我平安王府,杀我内宅妾室,你道我乌孙国和我元昊是面捏的吗?”

淳于珟阴森森的说,“论起胆子,小王爷的胆子似乎比本王的大上许多呢,至少本王没敢勾结乌孙的某个贵妇,把小王爷的妻子偷走了。”

元昊听了,挑衅的说,“你是说小兰吗?她什么时候成你的妻子了?本王怎么没听说你已迎娶了她呢?若知道湛王殿下已经娶她了,本王也不至于打她的主意啊!”

淳于素珟一听元昊竟敢用这般轻薄的语气说她,顿时气得牙根都直了,冷喝说,“元昊,爷劝你最好少废话,快把她交出来,免得本王让你追悔莫及了……”

元昊呵呵一声,轻佻的说,“交出来?那怎么行呢?湛王又不是没听说过,小爷我最喜美色了,小兰姑娘长的那么美,本王还没宠够呢,怎么可能还给你呢?不如湛王就大方些,把小兰姑娘送给小爷罢了!”

“嘭~”

话音刚落,元昊身边的一个隐卫一声惨叫,坠落马下。

众人大吃一惊,低头看时,却见那影卫正痛苦的捂着胸口,胸口前多出了一个黑洞,鲜血正汩汩的从他胸口流出来,不一会就把胸口都给染红了。

元昊黑着脸抬起头,见淳于珟道手中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那东西正对对着自己呢。

“元昊,本王没空跟你扯皮,限你三个数内交出小兰,不然下一个倒在地上的就是你了!”淳于珟冷声威胁道。

元昊看到这暗器的杀伤力,心里情不自禁的突突了两下,但是输人不输阵,他人多,料想他这一件暗器也不能把他们这么多人都料理了。

于是,他咧开嘴,不屑的笑起来,“呵呵,淳于珟,你道我元昊是被吓大的吗?还特麽的数数,真真可笑……”

“一……”淳于珟面无表情的开口。

“一你麻痹,你干脆数三得了,反正你就是数到三十也白扯,小爷是不会把小美人儿还给你的,小爷还没玩儿……”

“二……”淳于珟像没听见元昊的侮辱似的,继续数数。

数完二的时候,他身边儿的十几个人齐齐的从拿出一个跟他手里一模一样的东西,又齐齐的对准了对面。

元昊本来以为就淳于珟有一件这样的暗器,只一件他心里还有几分忌惮呢,没想到他手下也都有,一人一件,这下子他有点儿傻眼了,这暗器的杀伤力他是亲眼见识到的,这杀伤力……似乎……他们人多也抵挡不住啊……

乌孙阵营这边儿,众人齐齐的倒吸了一口冷气,谁都不敢动弹了,连元昊也汗涔涔的,感觉骑虎难下了呢。

这时,萧佑忽然拔高嗓门儿,威胁说,“湛王殿下,您那位小兰姑娘现在就在我们手里呢,你要是敢再伤我们一根寒毛,我们保证让她身首异处,你这辈子都别想再见到她了……”

闻,淳于珟的神色厉了一下,他鹰眸飞闪,快速的在对面的人群中搜索了一下,很快看到被安置在队伍最后面的那辆马车,想当然的以为是若兰就在那马车里,已经被他们给控制住了。

因为罗城他们已经打探出来,沈若兰是雇了车行的马车走的,而后面的那辆车眼见的就是车行的车,兰儿肯定就在那上面了。

淳于珟脸色一沉,慢慢的撂下胳膊来,他怒视着元昊,阴森森的问,“元昊,你到底要怎么样?”

本来,元昊被他用枪指着,心里还挺担心的,就怕他也被那个厉害的暗器打中,一声响后就坠下马来,然后莫名其妙的死了。

但是这会子淳于珟显然是被萧佑的话给威胁到了,他撂下了胳膊,一副被拿捏住的样子,看起来已经接受他们的威胁了。

元昊的心放下来了,舒坦极了,他放肆的笑了两声,嘲讽说,“想不到湛王殿下还是个多情的种子呢,为了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在下真是佩服,佩服啊……”

淳于珟不顾他的奚落,凉声说,“她在哪?我要见她。”

元昊笑道,“想见她也成,只是得把你们手里的那些暗器交出来,不然小爷可不放心。”

“你放屁,要是我们交出了枪,你再拿枪杀我们怎么办?”罗城听到元昊竟然叫他们交枪,顿时怒声骂起来。

元昊被人骂了,也不生气,依旧好心情的说,“交不交由你们,杀不杀她由我,这样吧,我也数三个数,要是三个数内湛王你没把你们手里那个叫什么来着?哦,对,叫枪吧,没有把那个叫枪的暗器给小爷交出来,那就对不起了,明年的今天就是你那宝贝兰儿姑娘的忌日了……”

说完,他得意的拿出扇子,一边轻摇一边数数,“一……”

“主子,咱们不能交枪,一旦交枪,这帮杂碎肯定得把咱们一网打尽的,到时候就更没法救沈姑娘了。”英战看主子眼中挣扎,似乎有要妥协的意思,便急忙出声劝阻。

“二……”元昊拖着长长的声音,带着得意的神色,继续数道。

“主子,请三思啊!”罗同罗城也一起劝道。

沈若兰就蹲在不远处的矮树丛中,听到他们的对话,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

她不能让他作出选择,哪怕她比任何人都迫切的想知道他会如何选择的,但是,这是一道死亡题目,不管他怎么选都是错的。

如果他要是在这一刻选择了自己,同意交出枪,她一定会感动的无以复加的,但是他那些忠心耿耿的追随他的亲卫们,一定会对他感到伤心和失望。

一个为了儿女私情至他们这些为他誓死效忠的左右手于不顾的主子,根本不值得他们生死追随,以后,就是他们继续追随他了,也不可能再像从前那样真心耿耿,誓死效忠了。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这般忠于主子,主子这样对他们,换做任何人都不可能继续在忠心下去了。

但是,如果他选择不交枪,选择保护他的手下们,他的那些手下们虽然会很感动,会继续誓死效忠他,但是沈若兰会很失望的,虽然他知道他这么选择也无可厚非,可是她还是会难过,会觉得他们之间的感情并不是牢不可破,坚不可摧,她会对他产生怀疑,动摇,甚至会后悔对他的付出的。

所以,无论是哪种答案,她都不想要,也正因为如此,她不能再保持沉默了。

“淳于珟,我在这里……”

她突然站了起来,向淳于珟的方向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喊道。

“兰儿,当心……”

淳于素看到沈若兰忽然跑出来,而且她身处的位置就在元昊的控制范围内,一下子紧张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

元昊看到突然冲出来的沈若兰,当机立断的一挥手,“抓住她。”

他身边的隐卫们听到主子的命令,立刻像潮水一般的向沈若兰涌去。

“杀……”淳于珟一看那些人涌向沈若兰,而自己想去抢她已经来不及了。

立刻举起枪,向那些冲向沈若兰的隐卫门瞄准射击。

罗城等见主子出手,也纷纷拔枪射击。

“砰砰砰……砰砰砰……”

在一片惨叫声和混乱的枪响声中,元昊那边大片的隐卫都倒下去了。

饶是如此,沈若兰还是被他们的隐卫给抓住了。

“住手,你们再敢动一下,我马上把她的头割下来。”

一个隐卫奔了过去,把刀架在了沈若兰的脖子上,声嘶力竭的大吼着。

淳于珟一看到沈若兰被人刀架着脖子,顿时心疼得眼睛都有点儿红了,也不敢再动弹一下了。

“住手,都住手。”

他怒声吼道,唯恐再乱下去,会伤到了她。

跟他一样愤怒的还有元昊,他没想到浩浩荡荡的带了几百人出来,转眼间就被人打死了一半儿,而对方的死亡率和受伤率竟然是零。

这悬殊的对比,让他的心情真是差到了几点了,见抓住了沈若兰,便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似的,也大吼起来。

“把她给爷带到这儿来!”

两个押着沈若兰的隐卫一人一把尖刀,一左一右的架在沈若兰的脖子上,一边警惕的盯着淳于珟那边的动静,一边小心翼翼的押着沈若兰往元昊身边走。

因为之前在车里睡过觉,沈若兰的头发早就散开了,乌黑柔顺的长发散在背后,衬着她那张无倾城绝世的小脸儿,越发显得楚楚动人了。

元昊盯着她的脸看了半天,才悠悠的说,“原来你长得这么美,小爷差点被你给唬弄了。”

沈若兰仰着头,楚楚可怜的看着元昊,央求说,“小王爷,都说冤家易解不易结,楚国和乌孙休战多年了,这些年来,两国的子民和平相处,婚嫁交往,共同贸易,这样平安顺遂的过日子不好吗?您为什么一定要再起干戈呢?致两国的百姓于水火之中呢?”

元昊笑道,“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劝我放了你,让你回去跟他团聚吗”

沈若兰摇摇头,“我说不是,你信吗?”

“信,只要是你说的,小爷就一定信。”元昊不加思索的答道。

沈若兰一愣,“为什么?为什么我说的您就一定信,您就不怕我骗您吗?”

元昊说,“爷打小就喜欢美人儿,一直信奉相由心生这句话,小兰你长得这么美,心也一定和你的脸一样美,所以你是不会骗小爷的。”

沈若兰抿了抿嘴唇,低声说,“多谢您的信任,那,您能下马来,咱们两个单独说几句话吗?”

“当然能,只要小兰你不怕淳于珟吃醋,咱们两个就是进车里去说,小爷也是愿意奉陪的。”元昊在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故意看了淳于珟一眼,明显是在气他呢。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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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6章元昊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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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元昊真的一跃下了马,站在了沈若兰的面前,又挥了挥手,让那两个把刀架在沈若兰脖子上的侍卫退下,自己就站在离她一步之遥的地方,低头看着她说,

“你想跟小爷说什么?要是想说让小爷放了你的话那就免谈了,其他的嘛,看在你这张脸的份儿上,小爷倒是考虑考虑……”

看到沈若兰这张倾城绝世的脸,元昊几乎忘记了被她开瓢的事儿,也忘了他发疯似的要把她找出来亲手打个半死的誓。

沈若兰睫毛轻闪,垂下眼帘,轻声说,“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对你说过的话吗?”

“哪句?”元昊问道。

不过,刚问完,他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他们相处的那个晚上,他们第一次相处的情景委实算不得愉快,记得她那晚拽的不行,不光讽刺他瞎了,还说他的颜值比较适合适合当象姑馆儿里的小馆馆,更说了他会被人抓去爆了菊花。

虽然到现在为止他还没弄明白被爆了菊花是什么意思,但可以猜出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对了,他还给他的脑袋开瓢,虽然没看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但是确实是她做的,神不知鬼不觉得抛出两块砖砸她,还用棒子打了他的脑袋,害得他到现在都不能剧烈运动,一动快了脑瓜仁儿就疼呢。

想到这些,元昊的脸色难看起来,要不是看在她长得这么美的份上,他几乎就要跟她找后账了。

沈若兰扬起嘴角,带着一副人畜无害的无辜麽样,缓缓的说,“就是那句让你见到我时戴个头盔呀,不然未必就能像上次那么幸运了。”

元昊一愣,“你什么意思?”

沈若兰柔声笑道,“字面上的意思啊,不信你看——”

她伸手向上一指,元昊惊诧的抬起头,顺着她的手指看了过去,忽见天上不知什么时候落下好几块青砖,那几块青砖暴雨一般的砸下来,眼看就要砸到他的身上和脑袋上了。

元昊吓了一跳,来不及多想,噌的向前一蹿,想要避开这阵子砖头雨。

沈若兰在跟他说话的时候已经闪开了半边身子,给他留够了充足的逃跑空间,等他一跃到了一丈开外的地方,惊魂未定的转过身时,一把硬邦邦的手枪已经对准了他的胸口。

“都别动,谁敢动一下我立刻打死他!”沈若兰厉声喝道。

此刻,元昊都顾不上自己被枪逼着的危险了,一脸懵逼的,“怎么又是砖头?这些砖是哪儿来的?你别告诉小爷是你变出来的?”

沈若兰道,“叫你的手下往后退五十步,我就告诉你是怎么来的。”

萧佐等一见元昊被沈若兰用枪逼住,大声道,“你最好不要伤害我家小王爷,否则我们皇上断不会放过你的。”

沈若兰冷笑道,“我要是你,就先听话的退到五十步开外去,否则万一你家小王爷出了事,你们皇上第一个不放过的不是我,而是你们这些护卫吧!”

萧佐:“……”

萧佑:“……”

“告诉他们往后退,别考验我的耐心!”沈若兰见萧佐萧佑不动,就把手往前送了送,枪管儿直戳到元昊的胸肌,隔着薄薄的夏衣,戳得他生疼!

元昊探究的看着沈若兰,“你真敢杀人?”

即便是被她用枪指着胸口,元昊依旧不敢相信这么美丽纤柔的女子敢真动手杀人,所以,脸上还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笑意。

沈若兰呵呵一笑,说,“杀人算什么?刚才你们来时有没有看过一个被砍了四肢的男人啊,那就是我做的,和一枪打死你比起来,似乎那个更残忍吧?”

闻,元昊的嘴瞬间张成了‘o’型,连萧佐和萧佑的嘴巴也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去。

来时的路上,他们确实看见一个被砍断四肢的男人躺在血泊里,不知是生是死,那些被砍断的四肢就零散的落在那个男人的身边,看起来惨不忍睹,触目惊心。

因为急着赶路,他们并没有停下来询问此事,而是绕过那个可怜的男人就追来了,虽然没有过问,但他们每个人都觉得这个砍人的凶手太过残忍,这样对待一个人,还不如一刀杀了他来的痛快,这种事,简直就是魔鬼才能做出来的,元昊还打算等抓到沈若兰,回去时再查查那个男人的事儿,看看到底谁这么残忍,经能干出这么惨无人道的事儿。

没想到,凶手竟然就在他的面前,还是他惊为天人的沈若兰。

“真……真是你干的?”元昊难以置信的问。

沈若兰轻笑说,“是啊,是我,怎么样?你想不想试试那种生不如死的滋味啊?”

元昊看着她那张美的不想真人的脸,眼中忽然凝出一股子怨怒“你这个蛇蝎美人,竟然能做出那么惨无人道的事儿,真是可惜了这张脸……”

沈若兰冷声打断了他,“少废话,既然知道我是蛇蝎心肠,那就别再考验我的耐心,叫你的人往后退,我数三个数,三个数内,他们要是还不动弹,我就一枪崩了你。”

“一……”

两边的侍卫们听到沈若兰也要数数,不觉都抬起头望天一眼,今儿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个两个的都要数三个数呢?难不成今儿个就是数数的日子?”

“二……”沈若兰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数完了一,马上又数二。

萧佐和萧佑纠结的看了一眼自家的小王爷,又看了一眼那个面无表情的蛇蝎美人,心里快速的衡量了一番,最后咬咬牙,决定听她的,向后退出五十步,以确保小王爷的安全。

虽然他们退出五十步就很难及时保护到小王爷了,但是他们不动弹更危险,这种暗器的威力他们是亲眼所见的,要是这女人真的开枪,他们也根本无法阻拦。

被枪打中的后果他们也看见了,要是小王爷真被打死了,那结果肯定就像这个女人说的,皇上第一个饶不了的不是这个女人,而是他们!

所以,当沈若兰提高了声调数到“三”时,萧佐和萧佑齐声喊起来,“姑娘别开枪,我们退,我们退后就是!”

两人一边后退,一边对其余的人也下达了后退的命令,转瞬间,那块地方就只剩下元昊和沈若兰。

淳于珟见沈若兰安全了,立刻催马上前,一到她的身边儿,就一跃而下,一把将沈若兰拥在怀中。

“兰儿……”

抱住她的刹那间,多日的担心,思念,忧虑,愁苦都烟消云散,随之而来的就是失而复得的感动和欣喜。

“兰儿……对不起,是我没照顾好你们,让你们受委屈了……”

淳于珟喃喃的低语着,像是在向沈若兰道歉,又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似的。

沈若兰怕他内疚自责,有心理负担,急忙笑着说,“没事,我就当是出来散散心了,要不是有这档子事儿,我娘肯定不会让我出来放风儿的,这会子我还肯定被她关在府里当望夫石呢!”

“你就皮吧!”

淳于珟知道她怕自己心里难受,在安慰自己,心中很是感动,也承了她这份情,就没再露出自责和后怕的样子,只捏了捏她的脸颊,不痛不痒的申斥了一句

元昊站在一边,看着他俩肆无忌惮的打情骂俏,忍不住嘲讽道,“湛王的心还真大,竟然会喜欢这种蛇蝎心肠的妖女,小爷今日真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了!”

“老实点儿,没看见我家主子正忙着吗?再敢啰嗦,老子一枪崩了你。”

早在淳于珟抱住沈若兰的刹那,罗城就主动接替了沈若兰,用枪指着罗元昊的头,免得被他趁乱溜了去。

元昊被个下人吆喝威胁,顿时气的脸色铁青,恶狠狠的瞪了罗成一眼,道,“你最好永远这么拽。”

罗城气人的说,“对付别人未必能一直这么拽,对付你这种没用的,拽一辈子都没问题!”

元昊一听,一张俊脸顿时被气成了猪肝色,当着敌人的面儿,被一个家奴这般奚落,换作谁都会气不打一处来的!

淳于珟对罗城的表现非常满意,看到元昊这个小畜生被怼的哑口无,他也觉得十分解气。

都是这个小畜生和陈皇后邓安安勾结,害得他媳妇孩子被掳到此,担惊受怕,颠沛流离,也害得他这些天寝食难安,担惊受怕,日夜悬心,他觉得光怼这个小畜生一顿都不足以解他心头的怒气,待会儿一定得好好收拾收拾他,才能平息了自己心头的这口怒气!

……

找到了沈若兰,他们就没有必要在乌孙继续呆下去,于是又重新坐回到了沈若兰雇的那辆车子里,往吉州那边去了。

沈若兰和淳于珟坐在车里,因为只有一辆车,怕元昊骑马跑了,就把他捆了也放进那辆车里,三人同乘一辆车,往南边去了。

元昊抓人不成,反成了俘虏,只气得他睚眦欲裂,面皮青紫,他气咻咻的坐在车上,恶狠狠的瞪着沈若兰和淳于珟,看样子似乎想将他们两个抽筋扒皮,碎尸万段似的。

淳于珟直接将他无视了,把沈若兰抱在自己的膝头,追问他这段时间是怎么过的?有没有受到什么委屈?

沈若兰重回到淳于珟的身边儿,心里也觉得很安心了,她靠在淳于珟的怀里,把自己从被掳到逃跑的经过告诉了淳于珟。

当然,是精简的说的,有些危险的事儿她没有告诉他,比如在那棵大榆树下被群狼围击,再比如她在山里那几天,每天晚上都不敢放心的安睡,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

其实这些事儿在她的眼里根本不算事儿,但是淳于珟要是知道了肯定得心疼的不得了,他心疼了就得在这位乌孙小王爷的身上撒火出气,而要是这位小王爷有个三长两短,乌孙和楚国之间肯定会引起征战,到时候,战事一起,两国的百姓就得跟着遭殃?那她也岂不是就成了引起战事罪魁祸首了?

于是,她没敢说那些能引起淳于珟怒火的事儿,就捡着一些无关紧要的事说了一遍。

淳于珟又问,“你不是说那个车夫是被你砍的吗?为什么要砍他?可是他做了什么惹你不痛快的事?”

沈若兰就把车夫要劫财的事告诉了淳于珟,怕他生气,没敢跟他说那家伙要劫色的事。

淳于珟听后,不屑的看向元昊,轻哂一声,“果然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乌孙上下,竟都是蝇营狗苟之辈,上头的勾结别人偷人,下头的明目张胆劫财,上梁不正下梁歪,这等鼠辈,本王真不屑于与之为邻。”

这是在指桑骂槐的骂元昊拐走沈若兰的事呢。

元昊立刻反唇相讥道:“若说蝇营狗苟,你们楚国人就都是好的吗?要都是好的,我又怎么能把这个蛇蝎女人弄到我们乌孙来,还不是你们楚国人窝里斗儿,才便宜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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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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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珟嘲讽的说,“虽然你既蠢钝又没用,不过找人的本事还是有几分的,我们楚国的败类不多,你一下子就找到两个,这一点,本王也不得不佩服你!”

“你怀里的那个不算是败类吗?一个女儿家,血腥残忍,毫无人性,把好好的人做成人彘,简直就不是人,小爷倒是觉得,湛王你找败类的能力更胜一筹呢!”

元昊是输人不输阵,虽然已经成为人家的阶下囚,但是嘴上却一点儿都不饶人。

淳于珟听闻他敢诽谤沈若兰,脸色徒然一变,倏地从腰间拔出软剑,架在了元昊的脖子上,冷森森的说,“平安王真是好胆识,到了这个份儿上了还敢嘴硬,本王倒是很想看看,到底是你的嘴硬还是骨气硬!”

这是要对他下手的意思!

沈若兰可不想淳于珟对他下手,淳于珟从来就不是一个心软的人,他要是对谁下手,轻则伤残,重则毙命,她可不想他跟乌孙算结仇,更不想挑起两国的战事。

于是,赶紧拦住了淳于珟手中的软剑,转向元昊道:“这位小王爷,祸从口出这句话你一定听说过吧,我劝你还是少说两句吧,免得吃了亏后悔不及!”

元昊冷笑说,“你想威胁本王?你道本王会怕你们?”

沈若兰笑道:“我怎么敢威胁您呢?顶多也就敢找两个喜好男风的男人爆了你的菊花而已,对了,爆。菊花的意思你还没参透吧,要是你还没参透的话我不妨提醒提醒你,想想你身上那儿长得像菊花吧!”

元昊是个聪明的人,经过沈若兰的提醒,马上想明白了,他的脸腾的一下红了,红到了耳根子,他瞪着沈若兰,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你……怎么敢?你这个……无耻的女人……”

沈若兰靠在淳于珟的怀里,抬头向淳于珟告状说,“夫君,你听听他骂我呢,你找两个壮汉爆了他可好!”

“你敢?”

元昊脸红脖子粗的大声喝道,但是声音里带了几丝颤音,听得出,真有点儿怕了。

元昊是乌孙最尊贵的皇子,将来要继承乌孙的皇位的,要是这被男人给爆了菊了,那他还有什么脸面存活于世?窝囊也给窝囊死了,他情愿被打断了双腿,也不愿意受那份屈辱的!

沈若兰听出他的颤音,得意的叉着腰,“你看我敢不敢?现在,我让你马上向我道歉,不然我就让湛王找人爆了你,不信你就试试?”

说完,晃着淳于珟的胳膊,撒娇道:“夫君,他欺负我,你快点儿给我找几个人爆了他好不好?一定要多找几个!”

此时,那位被称为‘夫君’的人一点儿都没感觉出被称为‘夫君’的幸福,他板着脸,一张脸黑的像锅底儿似的,就差没黑得滴出水儿来。

可恶的东西,亏得他还为她失踪的事儿急的满嘴起泡,日夜悬心,她却有闲情逸致跟别的男人讨论过这样的问题,简直……简直……大逆不道、不守妇道、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气死他了……

他黑着脸,目视前方,看都没看那个向他撒娇的人一眼,只微微的调节着自己的气息,免得自己被气炸了。

“夫君,你倒是说话啊,好不好嘛!”沈若兰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娇娇软软的又问了一句。

许久后,车厢里终于传出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好!”

虽然被她气得肝疼,但是这会子有外人在,淳于珟觉得还是得答应她,在敌人面前,两口子必须得在保持团结一心,一致对外,免得称了敌人的心思。

至于她‘不守妇道’的问题,他已经拿小本儿记在心里了,等回头俩人单独在一起时一定找她算账!

“哈,就知道你能答应我,你最好了!”沈若兰见他答应了,抬起身子在他的脸颊上轻轻的亲了一下,又转过身,坏笑着向元昊说:“小王爷,别说我不给你机会,老规矩,我数三个数,三个数内,你要是能向我诚心诚意的道歉,我便饶了你,要是你不肯道歉或者道歉不诚心,那就躺平准备好吧!”

“一……”她得意洋洋的数道。

元昊闭了闭眼,很快又睁开了,没用她数“二和三”,就一脸真诚的说:“沈姑娘,对不起,小王不该这样说你,是小王一时糊涂冒犯了姑娘,还请姑娘大人大量,恕了小王这一次!”

“那,你还敢跟我夫君顶嘴吗?”沈若兰问道。

元昊深深的吸了口气,“小王不敢——”

“那,你说我是不是血腥残忍,毫无人性,简直就不是人?”

“不是,沈姑娘心地善良,温柔恭顺,是女子的楷模!”

“那,你说你们乌孙人是不是都是蝇营狗苟之辈,我们楚国人是不是都是坦坦荡荡的正人君子?”

元昊:“……”

沈若兰:“说呀?”

元昊:“……”

沈若兰见元昊咬牙不语,冷笑一声,对身边儿的男人道:“夫君,找几个男人……”

“等一下!”

元昊喊了一声,定定的看着沈若兰,看了半天,才从牙缝里憋出了一个濒临崩溃的声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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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8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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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

一直黑着脸的某人终于忍不住笑了,笑得很不厚道。

虽然他还在为她的离经叛道感到生气,但看到元昊这个小畜生被捏住七寸憋屈得要吐血的样子,他怎么觉得这么痛快、这么舒心呢?简直比看见他被打得血肉横飞都过瘾。

不得不说,这丫头的主意虽然无耻龌龊,但是,他喜欢!

这一招既能让元昊屈辱屈服,又能摧毀掉他的骄傲和自尊,这可是打死他也换不来的效果,看着还真是过瘾!

沈若兰看见淳于珟笑了,自己也跟着笑起来,银铃似的笑声传到元昊的耳朵里,分外刺耳,犹如魔音。

元昊紧紧的握着拳头,扭过头不去看沈若兰和淳于珟,只当自己聋了、瞎了,傻了,废了,免得被他们气死......

马车走了三天,终于回到了吉州城。

一进吉州的城门,淳于珟就一脚把元昊踢下了车去。

“小王爷,多谢一路相送,如今以到我楚国境内,就不需小王爷再殷勤相送了,请回吧!

元昊猝不及防的被一脚踹出车厢,差点儿摔死,他站起身,定定地看了淳于珟和沈若兰一眼,转身离去。

沈若兰看着他那坚毅决绝的背影,有点儿担心的说,“你说,他回去后会不会想着跟咱们楚国报仇?会不会掀起两国的战争?”

淳于珟冷笑说,“放心好了,这小畜生虽然看起来不着调,但其实一点儿都不蠢,不然也不会从那么多皇子中脱颖而出,成为乌孙皇帝指定的继承人。他很有眼色,不会再看到了咱们那些枪支弹药的先进武器后还敢作死的跟咱们做对。”

“那你觉得他会咽下这口气?”

沈若兰可不认为他会咽下这口气,想到自己给他开瓢那次,他又是封锁城门又是搜山的疯了似的寻找自己,觉得这家伙是个小心眼儿的,这几天她和淳于珟把他扣留再车上,给他受了不少窝囊气,对他来说,那些窝囊气绝对比开瓢更值得他记恨,所以,以这家伙睚眦必报的性子,应该不会就这么算了,即便是他没有发动两国的战争,也一定会想法设法的报复回来,肯定得出了他心里的那口恶气!

淳于珟不以为然道:“就算他咽不下去又能怎样?以咱们现在的实力,他再憋屈也只有敢憋屈的分儿,难不成还敢跟咱们对着干怎的?”

沈若兰迟疑了一下,说:“你最好不要太依赖枪支弹药了,也不要过分的制造和使用它们,这种东西的杀伤力实在太大了,万一流传出去,这世上指不定多少人的性命得折在这上头呢,太造孽了.....”

说到这儿,她低下头,心里涌出一股浓浓的自责,她甚至都开始后悔了,后悔不该把枪支弹药带到了这个世界上来,要是枪支弹药再这个世界里泛滥,必定会有很多人死在这上头的,虽然这些人不是她直接杀死的,但是要不是她发明了枪支弹药,他们也不会惨死,正所谓虽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对于那些死在枪支弹药上的人,她总归是愧疚的!

淳于珟见她难过了,就握住了她的手,说,“兰儿,你不用难过,我答应你就是了,往后只要不是事关生死的事儿,我绝不用这个武器伤人,而且我也答应你,我的手下最多有二十个用枪的,这样,你还可满意?”

沈若兰听到他的保证,心里好受多了,只要他不大规模的生产和使用这些现代化武器,仅限于内部最信任的几个人使用,应该不会流传出去吧。

她感动的说,“淳于珟,谢谢你的体谅,作为对你的奖励和报答,我会让楚国成为这个世界里最富裕最强大的国家的,让咱们楚国万国来朝,让其他的国家都对咱们楚国敬而生畏!”

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士,她懂得太多古人还没掌握的知识了,只要她随便拿出几样来,就能够振兴楚国,让楚国变得国富民强,成为这个世界上的超级大国!

淳于珟完全相信她的话,听完她的慷慨陈词,笑着说:“既如此,那我就替楚国的百姓谢谢湛王妃了!”

湛王妃!

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个称呼来称呼她呢,因为他已经决定了,不日就要封她为湛王妃,好让他们的孩子正大光明的出生,一出生就是尊贵的嫡子嫡女,也省得落世人口舌。

其实,他本想给她一个隆重的婚礼,让她风风光光的嫁到湛王府来,让天下人都知道她是他的王妃来,但是先帝刚刚驾崩,楚国现在尚在国孝期间,按规矩,皇族之内的子弟和公主郡主们三年内都不能嫁娶、饮宴和游乐的。

皇规森严,他违抗不得,所以只能暂时委屈她,只给她湛王妃的名位,颁发王妃的金印金册,却不能为她行册封大典,更不能举办婚礼了。

否则就是大逆不道,不悌不孝,他们俩和他们的孩子都会遭天下万民指责的!

沈若兰听到他的打算,低头默认了。

其实对她而,她是湛王妃也好,沈姑娘也罢,都无所谓,只要两个人能相亲相爱的生活在一起,名分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是,她可以不在乎,宝宝却不能没名没分的出生,古代等级森严,嫡庶尊卑有别,她可不能因为自己的随性就把孩子给坑了,所以,着湛王妃的名分对她来说还是很重要的!

*****

车子终于赶到了湛王府前,在王府门口儿停下了,彼时,鲁元早就接到消息,已经等在了这里。

鲁元见沈若兰被平安救回来了,悬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瞬间落地了,他看着沈若兰,情不自禁的咧着嘴笑起来。

沈若兰见他露着一口大白牙对自己笑,就毫不客气的说,“鲁将军看还起来挺开心啊?怎么?难道你还不知道是我怎么去的乌孙国?既然你不知道,我便好心告诉了你也无妨,我这次能到乌孙一游,还多亏了尊夫人背后筹谋呢,不然的话,我也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出去这一趟,还差点儿就回不来了,呵呵,能有此番历险经历,还真是谢谢她了!”

鲁元刚见到沈若兰,被被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脸的损哒了一顿,顿时再笑不出来了,他面带愧色,拱手说,“安安对沈姑娘做下的事,在下已经知道了,沈姑娘请放心,在下绝不会偏私护短的,只是她这就要生产了,还请沈姑娘宽容几日,等她生产完了出了月子,在下一定会给沈姑娘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哼,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吧,老实说,我对你那位表里不一的夫人最开始就没什么好印象,要不是因为你跟湛王的关系,我坐地就不待搭理她的,看在你的面子上跟她来往了几回,没想到还上了她的当了!”沈若兰愤愤的说道。

鲁元听闻沈若兰是因为自己才搭理安安的,心里更加不安了,说,“多谢沈姑娘大度,也多谢沈姑娘对鲁元的信任,沈姑娘尽管放心,鲁元再不会辜负您的信任了!”

淳于珟听到鲁元对沈若兰说的话,怎么听都觉得像是再跟沈若兰表白似的,越听越觉得别扭,特别是看到鲁元见到沈若兰的眼神,像是既愧疚,又激动,既心疼,又高兴似的......怎么看怎么碍眼!

就刷的一下撂下车帘子,不冷不热的说,“看也看完了,就回去吧,爷和兰儿在路上走了几天了,乏的很,要回去休息去了!”

鲁元见淳于珟变脸,还以为他是因为心疼沈若兰被拐才不待见他的,也并未十分在意,看着车子进了府,府里大门关上后,就骑着马走了。

进府后,沈若兰自然少不得要先去见她娘去。

穆氏还不知道沈若兰被拐去乌孙的事儿,还一直以为她是偷着跑去了靠山屯儿呢,一见面,就忍不住的埋怨她说,“你看看你,孩子都六个月了,还不知道老实些,这跑那儿颠儿的,万一孩子出了什么事儿可怎么办?都多大的人了,怎么就不能让人省点心呢!”

沈若兰真是有苦说不出,只好笑着说,“知道了,往后一定乖乖呆在府里,再不到处乱跑了!”

听到女儿的保证,穆氏才算放心些,又跟她问起了沈德俭的情况。

他们两口子已经分开好几个月了,沈德俭去了靠山屯儿开荒,这会子她都要生了,他还没回来呢,穆氏难免记挂。

沈若兰哪里知道爹的情况啊,被娘一问,就敷衍说爹一切都好,等过几天就回来陪着她生产了。

穆氏听闻她男人过几天就能回来,也就安心了。

此时,沈德俭还在靠山屯继续他轰轰烈烈的开荒事业呢,这段时间,开荒队伍的不断扩大,不少七松镇外的年轻人也加入到了开荒的队伍中来,他们有的以家为单位,有的以个人为单位,都某足了劲儿的使劲儿干,因为开荒的工作不是按天付工钱的,也不是按人头付工钱的,而是看你干了多少活就付你多少钱,这个规章制度是沈若兰提出来的,公平合理,所以没一个偷懒的,为了挣钱,大家都使出十二分的力气干。

沈德宝也参与其中了,只是作为沈德俭的亲哥哥,又是靠山屯的村长,他自然不需要亲自上地干活,只需在山上检验开出来的荒地是否合格,就能跟那些出苦大力开荒的人一样挣工钱。

沈德宝的家里边儿,沈大娘也没闲着,她今年养了四五十只鸡,十几只鸭子和一头猪,这几样都是按照沈若兰教的养殖蚯蚓的方法来喂养的,不需要花费什么本钱,只要出点力,下点功夫就能把畜生养大,就能赚钱。

如今家里的日子是一天比一天过的好了,老头子一个月能赚到三五两,金存一个月也能赚到两三两,她养鸡养鸭的也不少赚,这可是她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数字,在兰丫发迹之前,他们家一辈子也没攒过这么现在一个月挣的这么多钱啊。

家里现在是不愁吃不愁穿了,唯一让老两口子闹心的就是沈若梅,这个死丫头从打残了被送回来,就见天的躺在家里做,不是要这要那就是又哭又喊,开始他们老两口子还对她充满同情和怜爱,可久而久之,见她整天往死里做,一点都不懂事儿,就不再同情和怜爱她了,没几个月的时间,沈若梅把成功的沈大娘对她的爱和耐心都给消耗殆尽,现在,她在沈大娘的眼里,就只是一个摆脱不了的沉重负担,再没有从前那么深厚的母女之情了。

沈大娘现在努力的存钱,琢磨着等秋天了就翻盖一下房子,也盖成气派的砖瓦房,再买一辆马车,这样来回上吉州去看儿子孙子就方便了,自己家使用也方便。

要是还有闲钱的话,就买一个丫头或者是婆子,用来伺候沈若梅为吃喝拉撒,因为她已经伺候够这个死丫头了,整天净事儿,不是哭就是嚎,不是拉了就是尿了的,真真是讨厌……

另外,福存媳妇李巧莲又生了一个孩子,是个丫头片子,沈大娘养活闺女算是养伤了,所以也不大待见这个孙女,得到孙女出生了,连看都没去看看,就只托人捎了一百鸡蛋过去,那一百鸡蛋还是老头子急头白脸叫捎去的,不然依她的话,连那一百鸡蛋都不给她捎!

招娣、带娣和领娣姐妹三个还和往常一样生活在沈家,和董奶奶东儿一起共同守护着这个家。

没用沈若兰吩咐,她们自发的再家里养了好几十只鸡,鸭,鹅,留着养肥了,公的宰了给兰儿送去,母的留着给兰儿下蛋。

家里的鱼塘现在由董奶奶和她们姐妹几个轮流看着,以防止谁来偷鱼,要是有来买鱼的,每笔账她们也都记得清清楚楚,唯恐差那么一星半点。

对她们而,这个家也是她们的家,她们也一直都在用心的维护着,没有一点儿别的心思。

冬儿现在就在村塾里念书,村塾里已经聘请了镇上一位有学问的秀才当先生,先生的束脩钱都是沈德俭付的,每月二两银子,村里的孩子们都可以免费去念书,不用交学费钱,就连别的村子里的孩子也可以来,只要他们不怕远,只要他们不捣乱,只要能认真跟先生学习,就可以一直免费学下去。

书塾里里现在有四五十个学生,小半是靠山屯儿里的,大半是村外的,从前那个冷冷清清的学堂现在变得热闹不堪,沈德俭正在考虑要不要重新盖一间学堂?再雇一位先生,将这些孩子分成两个班,不然这样大孩子小孩子混在一起,乱哄哄的影响孩子们学习。

当然,这些打算得等过段时间他回来再付诸于行动,因为按日子推算,他的媳妇已经快要生产了,他打算忙完这几天就回吉州去看看,陪他媳妇生产完了再回来继续继续干……

吉州这边

鲁元已经知道冤枉了赵圆圆,在淳于珟给他看过那封信后的第二天,就把她无罪释放了!

赵圆圆在大牢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又受尽了严刑拷打,已经变得有点儿精神不正常了。鲁元很是愧疚,毕竟是自己的妻子把人家害成这个样子的,他没有查清事实,就一味的相信自己的妻子,对人家严刑拷打的,把人家好好和姑娘愣是给逼疯了,这件事,于情于理他都对人家有责任,于是特意跟淳于珟求了情,求淳于珟放过他们一家子。

淳于珟本打算让赵家全全家覆没的,但是看在鲁元的面子上,就饶了他家剩余下的人。

赵丙辰早在被关进大牢第二天就病得死了,赵家也没剩下几个人了,被释放出来后,赵夫人就带着赵圆圆,收拾了家里所剩不多的细软,搬回到京城老家去了......

赵圆圆被无罪释放的事儿很快传到了邓安安的耳中,随后没几天沈若兰就平安归来了,邓安安一听沈若兰回来了,就晓得事已败露,不觉心乱如麻,又气又急。

气的是乌孙国那个小王爷蠢,到了手的肥羊居然让她跑了,还能不能再没用点儿了?又恨沈若兰命好,竟然能从防守那么严的乌孙跑出来,真是老天爷都帮着那个贱人呢……

当然,她最多的情绪还是担心。

赵圆圆被无罪释放,沈若兰平安归来,无不昭示着她做下的那件事儿已经暴露了,可是,鲁元竟然没找她算账,甚至连湛王都没来找她,他们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还跟以前一样,对她不闻不问,不瞅不看的!

他们在这边按兵不动,安安却在那边忍不住的心虚和担心,直觉告诉她,他们没有收拾她并不是打算饶过她,而是担心她肚里的孩子,等她肚里的孩子降生后,他们肯定会来找她算账的。

因为心虚和害怕,导致她茶饭不思,寝食难安,明明还有一个月才降生的孩子,竟然提前早产。

生产这天异常惨烈,从子时发动起,一直折腾到午时才把孩子生出来。

生出来的是一个女儿,一个粉粉嫩嫩、皱皱巴巴的小东西,虽然哭哭啼啼的,但也不失可爱。

只是因为是早产的,小家伙儿长的比别的婴儿小很多,也弱很多,哭起来有气无力的,听着都叫人心疼。

荣欣大长公主见头一个孩子是个孙女儿,心里挺失望的,虽然嘴上没有说出来,但脸上失落的表情却没有瞒过邓安安的眼睛。

鲁元倒是不在意男孩女孩,只是见到这孩子时,看孩子的额头和下巴长的很像邓安安,顿时对这女儿就不那么喜爱了!

安安见自己生了个女儿,心里也失望不已,她还指着生出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儿子来将功折罪呢,若是能生出个儿子来,就肯定能打动鲁元,让鲁元替她求情,别让湛王再追究她的责任了。

因为人都有爱屋及乌的习惯,鲁元不会让他的嫡长子一出生就失去母亲,也不会让他的生身母亲背负卖国通敌的罪名……

可惜,她没有生出白白胖胖的大儿子,只生了一个哭哭啼啼柔柔弱弱的小丫头,这丫头病病怏怏的,看起来一点儿都不讨喜,别说是大长公主和鲁元了,就是连她自己,都不大喜欢这个小东西。

而这个小东西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不被大家喜爱,从打生出来起就闭着眼睛哼哼唧唧的刷存在感,奶娘喂奶也不怎么吃,一天到晚的只管哭,也不晓得到底是身子难受还是怎么的了?

找大夫给看过,大夫只说是早产,身子虚,好好给孩子养养就是。

结果,没等好好给孩子养呢,这可怜的孩子就出事了。

再她出生的第三天早上出的事儿,还是大事儿——孩子死了......

乳娘早起喂奶时发现孩子没的气息,当时把乳娘都给吓坏了,哭着喊着的又是掐人中又是叫太医的。

当时邓安安还在东间坐月子,孩子就放在西间,听到奶娘的喊叫声时,她拖着虚弱的身子跑过去,结果一下子就看到了她死去的孩子,邓安安顿时崩溃,‘咣当’一声昏倒在地……

荣欣大长公主和鲁元听闻孩子出了事,赶紧都跑过去看,看到孩子那小小的身子已经硬了、凉了,母子俩也着实的伤感了一阵子。

毕竟是他们家的骨肉,血脉亲情相通,纵然嫌弃她是女孩,纵然因为她长得像邓安安,但是不管怎么说都是他们鲁家的孩子。孩子好容易托生到他们鲁家里一回,他们还没来得及给她取个名字,就让她就一个人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这个人世,叫人怎能不心疼,怎能不扼腕叹息……

相比于荣欣大长公主和鲁元的伤感叹息,安安的情绪则更剧烈些,等她再醒来时,就痛苦万分的问孩子怎么样了?能不能救回来了......

得到了否定的消息后,她不顾自己还在坐月子,躺在榻上足足哭了一整天,别人怎么劝都劝不住,俨然就是一副万念俱焚的崩溃样子。

第二天,她才慢慢的接受女儿已经死了的现实。

只是,因为受打击太大,她心如死灰,目光呆滞,整个人像傻了似的,给她吃就吃,扶她起就起,问她什么话她也不说,那副模样,只比死人多点温度,多一口气而已。

看到她这副样子,鲁元也挺难受的,为人父母的,还有什么比失去了孩子更让人痛苦的呢?

本来,他还想等安安出了月子带她到沈若兰面前去负荆请罪呢,安安犯下弥天大错,他也没法替她求情,只好带着她一起跪到沈若兰面前听从她的发落了。

可是,照现在的样子看,安安已经神志不清,精神恍惚了,连他是谁都不记得了,也根本不会去请什么罪了。

而且,就她现在这副样子,他也不忍心押着她去向沈若兰请罪啊,毕竟是他深爱过的女人,还刚刚失去他们的孩子,他就是再残忍,也断不忍心在这个时候逼着她去给人请罪去.....

沈若兰听说了邓安安居然失去了孩子后,就不想再追究她的罪过了,身为一个女人,她深知失去孩子有多痛苦,那种万箭穿心的滋味,简直比失去了性命还要痛苦百倍千倍万倍亿倍……

老天爷已经给了她最严厉的惩罚,这种惩罚对她来说已经够了,所以她也不想再把她怎么样了……

安安失去孩子的第四天,沈德俭从靠山屯回来了,还带回了招娣和董奶奶,说是让她们伺候沈若兰和娘亲的。

其实,王府里一直配有训练有素的丫头和尽忠职守的嬷嬷,但是沈德俭还是有点不放心,觉得还是用自己的人比较踏实,所以就把招娣和董奶奶都给带来了。

本来还想把领娣和带娣都带来的,但是家里的鱼塘没人看,还有家里的那老些牲口没人喂,所以只好把她们小姐妹俩留在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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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9章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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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啷……

“滚出去,没用的东西!”

随着茶杯的炸裂声响起,萧佐慢慢的转过头,看着贴着自己耳朵飞过的茶杯已经摔裂在门框上,碎片四处飞溅,有几片已经落到了他的头发里,还有一小片嵌入了他的头皮。

萧佐一哆嗦,赶紧拱手宽慰,“小王爷,您息怒,属下已经派人去查那个妖女的底细了,不日就能查出结果来,等摸清了她的底细,自然就好对付了……”

元昊咬牙切齿的说,“本王不光要查清她的底细,还要爆了她的菊,还有,要杀了她男人让她当寡妇……”

萧佐一脸懵逼,杀了她男人让她当寡妇是什么意思他懂,可是,爆菊是什么意思,难道,王爷知道了?

“王爷,爆……菊是什么意思啊?您知道了?”

“不关你事,滚出去。”元昊暴怒。

一见主子又发脾气,萧佐赶紧缩回了脖子,麻溜的从屋里退了出去。

自从主子被湛王两口子从吉州放回来,就变得暴躁无比,犹如一头困在笼子里的雄狮,说不着念不到的时候就能跳起来发一顿脾气,这才几天的时间,就砸坏了好几只茶杯,打坏了好几个侍卫的脑袋,幸亏他灵敏,躲闪及时,不然他的脑袋也早就开了瓢儿了……

到了外面,萧佑看见他平安的从里面出来了,凑过去低声问,“小王爷又怎么了?怎么又发了这么大的脾气?”

萧佐摇摇头,“不知道,从打从吉州回来就是这副样子,可能是受了什么刺激,要么就是受了什么打击。”

萧佑摸了摸下巴,说,“你说能不能是看见湛王的女人太美他嫉妒了?咱们王爷最喜欢美女,他收进后院儿这些本来以为挺好的,可是跟人家湛王的女人一比,就跟一堆烧糊了的卷子似的,他能不上火吗?”

“嗯,备不住真是,不过,这事儿也不好说,我看小王爷每次提起那个女人的时候,不像是喜欢她,羡慕她的样子,每次都是咬牙切齿的,还说要爆她的什么局,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呃,那还是先去办事吧,憋妄猜主子的心思了,万一再猜错了,一准儿没咱们好果子吃……”

“对,我再去派几个人手,去调查那个沈若兰去……”萧佐回过头,一下子僵在了那里。

“呃……三姨娘……您……您什么时候……过来的?”

王府里的三姨娘扶着一个丫头的手,后面的婆子手里捧着两个精致的食盒,正皮笑肉不笑的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们哩。

“你们习武之人不是耳聪目名吗?怎么?我们走的这么近了你们都没听到?”

这是在对他们的能业务力提出质疑。

作为一个保护小王爷的侍卫,要是连这点警觉性都没有的话,那就可以直接以玩忽职守的罪名送到慎刑司去了。

萧佐一凛,挺直身板儿道,“听到了,属下听到了,听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那你说说,我们是什么时候过来的?”三姨娘带笑不笑的问。

萧佐语塞,“呃……这……这个……那个……”

“这个那个什么?我到底是什么时候过来的呀?”三姨娘斜睨着他,冷笑着问。

萧佐闻,眼睛一瞪,看着萧佑道,“没听见吗?三姨娘问你话呢?三姨娘到底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萧佑咽了口唾沫,“大概,可能……差不多,备不住……”

“就是在你说王爷后院的女人们都是一堆烧糊的卷子的时候过来的。”三姨娘咬牙笑着说道。

萧佐萧佑顿时都僵硬了,像一起被点了穴似的,他们嚅嗫着,说,“三姨娘,属下……属下等……知错了……求三姨娘赎罪……”

三姨娘呵呵笑道,“你有什么错呢?你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只不过不知道小王爷听到你们这么贬低他后院儿的女人,会是什么心情呢?”

萧佐萧佑一听,顿时都吓得都双腿一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三姨娘饶命,属下等知道错了,求三姨娘开恩,求您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属下的有口无心吧……”

两人一边求饶,一边磕头,把额头都磕油了。

三姨娘看看端的差不多了,就莞尔一笑,说,“快起来吧,我不过是和你们开玩笑的,你们怎么就认真起来了呢?别说你们说这话是有口无心,就是你们真是这么想的,我一个小小姨娘也不敢说什么啊,你们可是王爷的贴身侍卫,权力大着呢,我还指望着你们能帮我在王爷面前美几句,让我多受几回宠幸呢……”

萧佐和萧佑一听她的话,就马上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了,这女人,还真不要脸呢,为了把男人拉到自己院子去,连威逼利诱的手段都使上了。

不过,想想暴怒中的王爷,再想想他们被修理的下场,兄弟俩都觉得,眼下,除了顺从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还是从了吧……

三姨娘看到他们兄弟俩那耷拉下来的脑袋,就知道自己得偿所愿了,捂着嘴巴嘻嘻一笑,说,“那我往后就要请二位侍卫多多关照了…。”

说完,扭着腰进屋去了!

**

就在安安的孩子夭折的第六天,穆氏也生了。

居然又生了一对双胞胎,是两个白白胖胖的大小子,一个四斤多,一个五斤多,俩孩子都健健康康,漂漂亮亮的。

沈德俭看自己一下子又添了两个儿子,高兴的都不知道怎么好了,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的,只觉得眼睛不够使唤了,嘴巴一天到晚的咧着,根本就闭不上了。

沈若兰看到新添的两个小弟弟,也喜欢得不得了,亲亲这个亲亲那个的,打心眼儿里觉得喜欢。

两个小家伙长的都挺壮实的,一生下来眼睛就睁开了,吃奶时也吃得咕咚咕咚的,可虎实了,跟俩小老虎儿似的,老招人稀罕了。

看来,这段时间给娘喝的灵泉水没白喝,生出的孩子质量就是好,一般的孩子刚生吃奶时还不怎么会用那股劲儿呢,他的两个小弟弟却上来就能吃!

淳于珟看到两个小舅子后,也觉得挺可爱的,对自己的孩子也格外的期待起来。

只是,兰儿的身孕现在才刚七个月,孩子还得两个月才能降生呢,他也只好忍着思念,得等两个月后才能跟他的孩子见面呢!

竹儿和菊儿对他们小弟弟的降生也都感到十分高兴,特别是菊儿,天天贴心的守在娘的身旁,帮着娘给两个小弟弟洗澡,换尿布,即便是府里有不少下人服侍,她也喜欢抢着做,因为她觉得这是她这个做姐姐应该做的,弟弟还小,不能完全假手于人。

竹儿虽然没做这些,但是已经开始翻书找资料,引经据典的要给俩弟弟取名字了,还声称一定要给他们取两个好听的名字……

今年这一年,沈若兰认识的女人中怀孕的女人特别多。

沈慧怀孕了,玉奴怀孕了,连狗剩子媳妇都怀孕了。

还有一个让她意想不到的人也怀孕了,那个人就是——张金凤。

张金凤靠着自己的大笔嫁妆,终于把嫁出去了,嫁的是个屠夫,乡下人都管屠夫叫杀猪匠子,其实,那个杀猪匠子根本就不喜欢张金凤,他是看在老张家出的那些嫁妆的份上才肯娶她的。

结果,张金凤嫁过去后,一下子就喜欢上跟男人滚炕头儿的感觉了,天天追着他男人索取。

她男人是个膀大腰圆的杀猪匠子,本来需求也挺旺盛的,见张金凤这么热情,主要也是看在那丰厚的嫁妆的份上,就忽略了她那张四方大黑脸,勉为其难的跟她厮混了好一阵子。

结果,刚成亲一个多月,张金凤就怀上了。

刚怀上崽子,那个杀猪匠以她怀孕需要养胎为由,再也不肯碰她一下了,还哄着她让她把她的嫁妆都拿出来,给他投资到县城去开肉铺。

张金凤手大嘴馋,本以为投资开个肉铺往后就能随便吃肉了,所以一股脑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给了她男人,就等着往后过吃香的喝辣的好日子。

谁成想人算不如天算,他男人拿到钱后,没等把肉铺开起来呢,就把开肉铺的钱给弄丢了,据说是在看铺面的时候被偷儿盯上了,给扒去的。

那男人丢了钱后,失魂落魄的回了家,捧着脑袋蹲在地上嚎啕大哭一顿,只哭的山崩地裂,地动山摇的。

然而,不管他怎么哭怎么嚎也改变不了丢了银子的事实,最后,她男人因为丢了她的嫁妆银子,心中愧疚,留下一封信后就出去打工挣钱了,说是要把那些银子给挣回来,要是挣不回那些银子,他就再也不回来了。

张金凤刚怀孕,她男人就走了,家里就只剩下她那个抠门的婆婆和小肚鸡肠的公公了,还有她那个爱挑事儿的大姑姐还时不时的回来挑刺来。

以张金凤的性子,跟她公公婆婆这样的人自然是相处不来的,可以想象他们干得多么激烈,是如何大战三百回合的。

不过,她公公婆婆看在她已经怀了身孕的份上,没有过分的跟她打,很多闲气也不跟她斗,但是在花钱的问题上,他们老两口子坚定的保持着一致,那就是绝不多花一文钱,也绝不乱花一文钱,家里的生活就一直保持在解决温饱的水平线上,多一点儿都不行。

张金凤本来就馋,现在怀了孕了就更馋了,见家里天天就吃糙米窝窝头,都要把她给气死了,翻天覆地的做了几回后,见没有什么效果,她只好厚着脸皮跑回娘家去了。

崔氏因为张金凤出嫁时偷她银子的事儿,一直对张金凤心怀怨恨,耿耿于怀呢,这会子看她灰溜溜的回来了,自然不会给她好脸子,叉着腰站在门口儿堵着门儿不让她进屋儿,还遥哪找烧火棍要削她。

后来还是村长出面调停,崔氏为了给村长个面子,才勉强同意让张金凤回来住一阵子的。

其实,老张家的生活水平也不高,每年也就是老张头回来的那几个月能吃点好的,其余的时候也没比她的婆家强到哪儿去,略强一点而已。

但是这里好歹是张金凤从小长大的家,她对这里也格外有感情,一样吃的不好,她情愿留在娘家吃不好,也不愿意留在婆家看公公婆婆那两张老脸,吃他们家的猪食。

住下来后没几天,崔氏就开始撵了张金凤回去,但是张金凤铁了心的不走,包袱被崔氏扔出去了她就再捡回来,反正就是不走,看你能把我怎么地?

其实,崔氏也不是真心想撵她,尽管她又刁又抠又不讲理的,但张金凤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这回她怀着孩子让婆家给苛待跑回来了,她能真忍心把她撵走吗?

当然不能了,不过是撵她做做样子,出出之前的那口恶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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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0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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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姑娘!”

伺候在安安榻旁的知书和知画,见宁儿姑娘端着托盘儿走进来,急忙起身向宁儿行了个礼。

自从郡主病倒,宁儿姑娘一直按妾室之礼在郡主的身边是侍疾,她不辞辛苦,尽心尽力,凡是郡主的药物,必亲自尝过,郡主吃的东西,她也要试过冷热后才肯让郡主吃,倒也算得上是恪守妾室本分,安分守己。

所以,几天下来,安安身边的人都对她多了几分好感,少了几分敌意,见到她来了,也都如见到自己人一般随意。

宁儿姑娘过来后,先看了一眼榻上安睡着的安安郡主,问知书说,“郡主今天怎么样?好些了没?”

知书神色一黯然,“还是老样子……”

宁儿听了,微微叹了口气,将手里的托盘放在了旁边的小几上,对知书和知画两个丫头说,“你们两个下去歇息吧,这里交给我就好。”

知画忙说,“不敢劳动姑娘,我们不累。”

宁儿柔柔的一笑,说,“看看你们,眼皮子底下还有黑眼圈呢,还敢说嘴?快去歇着吧,别弄得郡主没等好起来,你们到熬得病倒了,到时候郡主身边就更没个可靠的人伺候了,我在这儿替你们一会儿,要是郡主醒了,我再叫你们就是。”

知书和知画听了,相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同意的意思。

这几天,她们确实都累坏了,先忙着安葬小小姐,又忙着照顾郡主,怕她出事儿,一天到晚的看着,神经绷得紧紧的,吃吃不香,睡睡不好的,难得宁儿姑娘替她们一会儿,让她们得空出去透透气,缓缓精神,便是不能替她们很久,那也是好的。

读懂了对方的眼神,知画便笑着说,“那我们就不跟姑娘客气了,多谢姑娘体恤,烦姑娘辛苦一会儿,我们去透透气,待会儿就回来。”

“嗯,去吧,都是自己人,原不必客气。”

“是!”

知书和知画齐齐的向宁儿福了福身,一起出去了。

屋里就只剩下宁儿和安安郡主了,宁儿在安安的榻旁坐下来,定定的看着沉睡中的安安,一瞬不瞬的,像是要透过她的皮,看到她的肉和骨头、甚至是灵魂似的。

安安在浅睡中,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她,睁开眼后,就看到了坐在榻边死死盯着自己的宁儿。

她似乎吓了一跳,怔了一下,但又马上恢复到了原来目光空洞呆滞的样子,仿佛坐在她旁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摆设似的,根本不值得引起她的注意。

宁儿见她醒来,转身拿起小几上的托盘,柔声说,“郡主姐姐醒了,睡得这么半天,肚子一定饿了吧,我叫小厨房熬了紫梗米粥,还有两个开胃的小咸菜,伺候姐姐吃下去吧……”

安安没有回话,只呆呆的躺在那里,傻了似的。

宁儿把托盘放在了榻沿儿上,俯身将安安扶起,又将两个秋香色的大迎接枕靠在她的腰后让她倚着,不至于歪倒下去。

随后,她拿起托盘里的紫梗米粥,舀了一小勺,轻轻地吹了吹,放在了安安的唇边,“我记得这是姐姐最喜欢吃的粥,还有那两道小咸菜也是姐姐最爱的,姐姐快尝尝吧…。”

勺子触碰到了嘴唇,安安机械的张开嘴,将粥吃进了嘴里。

谁知,刚吃进去,她的脸色徒然一变,又猛的将粥吐出来,吐了一褥子。

粥竟然是咸的!

跟用咸盐水煮的似的,简直打死卖盐的了!

安安正在坐月子,不能吃咸的东西,这些天身边的人给做出来的汤汤水水也都没有一点咸滋味儿,她都快习惯没有滋味的食物了,冷不丁吃到这么咸的粥,齁儿得她差点儿跳起来。

宁儿浅笑着说,“哎呦,怎么吐出来了?是我煮的粥不好吃吗?我尝尝……”

说完,舀了一小勺放进嘴里,刚一放进去,马上嫌弃的又吐出来,吐进了碗里。

“哎哟,好咸!”

她急忙起身到中间的桌子上,倒了杯水漱口,漱完口,才不疾不徐的坐回到榻边去。

笑着说,“太咸了,漱漱口才好些,不过郡主姐姐就不用漱口了吧,姐姐不是因为爱女夭折,已经难过的得了失心之症,不知道喜怒哀乐和酸甜苦辣了吗,所以也不用费事漱口吧……”

“诶,不对呀,姐姐刚才明明把粥吐出来,似乎知道粥咸,并没有得失心之症啊?”

“可是,若没有得失心之症状,您又怎会是这样一副样子?难不成,是装的?”

“可是,也不对呀,好端端的,您为什么要装成这副样子呢?难不成是为了引起元哥哥和别人的同情?让大家怜惜你、可怜你、同情你?”

“但为什么要引起别人的同情,需要得到他的怜惜呢?莫非是你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亏心事?须得他的同情和怜惜才能助你躲过这一劫?所以你才故意如此?”

听到她的这些分析,安安无法保持镇定了,她咬着嘴唇,愤怒,恶毒,惊慌恐惧等情绪轮番交替的在脸上浮现,却始终不敢爆发出来。

宁儿一边漫不经心的分析着,一边盯着安安的脸,仔细的观察着她的每一个表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情绪。

“郡主姐姐,你知道吗,在听说姐姐的孩子不幸夭折的时候,我的第一感觉不是心疼这孩子小小的年纪就夭折,而是心疼她没托生到一个好人家,不然的话,她绝不可能死……”

宁儿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安安垂下了眸子,睫毛轻轻地颤着,身子也情不自禁的抖了起来。

看到他这副样子,宁儿更加确定自己的猜测,她轻笑一声,说,“这个孩子,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事里的孩子,既然郡主姐姐现在闲来无事,我就给姐姐讲讲这个故事吧,权当是给姐姐解闷儿吧……”

她看着神色不安的安安郡主,幽幽的开口:

从前,有一个出身高贵的郡主,她不光出身高贵,还生就一副沉鱼落雁之姿,闭月羞花之容,可谓是艳惊天下,名满京华……

这位郡主自幼便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少年时许给一位年轻有为的王爷为妃,本以为将来会夫荣妻贵,恩爱一生,不曾想,因为那位王爷战功显赫,功高盖主,引起皇上猜忌,后来皇上与他兄弟反目,王爷被逼除去皇籍,归隐山林,至此下落不明……

郡主见王爷失势又下落不明,变淡了对王爷的心思,转年入宫,做了皇上的妃子……

因为她出身高贵,又有倾国倾城的容貌,所以一进宫便让后宫粉黛顿失颜色,一时间宠冠后宫。

一年后,她诞下皇子,更是被封为皇贵妃,位同副后,赐协理六宫之权,与皇后平起平坐。

按理,这位贵妃已有子傍身,富贵至极,也该知足了,可她偏偏是个有野心的,做了皇贵妃依然不知足,还想觊觎后位。

当时的皇后也出身高贵,虽然不如皇贵妃年轻貌美,但她温柔贤惠,心思机敏,且父亲还是皇帝的依仗的肱骨之臣,更是为皇上育有太子,轻易不能废弃。

皇贵妃不甘居于人下,又见皇后不好对付,便使出了一招阴狠的毒计,在她怀着第二胎的时候,去皇后宫中请安时,故意脚滑摔倒,致使腹中八月大胎儿早产,不幸夭折。

那个早产的婴儿是个女儿,跟郡主姐姐的女儿一样,都是苦命的孩子,因为早产,加上她那个蛇蝎心肠的母亲想利用她害皇后,所以生出来没几天就夭折了。

因为这件事出在皇后宫中,皇贵妃又一口咬定是地面油滑才至摔倒的,因此皇上对皇后起了疑,不光剥夺了她管理六宫的权利,还把她给禁足了……

您说,这位贵妃是不是蛇蝎心肠,猪狗不如呢?

宁儿悠悠的问着,脸上带着几分嘲讽的神气。

然,安安郡主在经历了最初的震惊和惊慌恐惧后,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宁儿姑娘问她的时候,她依旧是一脸的呆滞,没有任何回应和情绪,像没听到宁儿说的话似的。

宁儿看着她那副模样,呵呵笑起来。

说,“那位郡主装疯卖傻的时候,也跟郡主姐姐很相似呢,当初她腹中胎儿早产夭折,她也是姐姐这副样子,许多宗师命妇们进宫去侍疾,看到她这副样子还都挺同情她的,被她的‘遭遇’给骗了哩!”

“哎,就因为她的一己之私,许多人跟她遭了殃,其中有一个是倾慕了她多年的年轻贵公子,那位公子自幼便钟情于她,对她简直就是至死不渝。”

然而,她为了登上后位,也为了让自己的儿子当上太子,不惜利用那位公子对她的爱和信任,来对付皇后一族。

后来,她终于打败了皇后,也成功的让皇上废除了皇后和太子,册封他们母子为皇后和太子,先皇后被打入冷宫,先太子被贬到一个荒芜之地做了藩王,她得偿所愿,志得意满。

然,先皇后的母族也不是好惹的,虽然被她扳倒,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族里还有不少有能力的人,不仅将皇后救出冷宫,送到了别处去,还在京城中散布谣,诬陷新皇后跟那位公子有私,新太子也不是皇帝的儿子,而是那位公子的野种和私生子。

皇帝本来是个多疑的,听到这番谣后,自然龙颜大怒,对她也起了疑心。

新皇后为了获得皇上的信任,当殿滴血认亲,证明了太子的清白,过后更是找了个过错,下令将那位一直深爱着她,默默守护她的公子施以宫刑,以此来向皇上表她的清白忠心。

皇上最终还是相信了她,心中不在有疑,只可怜了那位公子,他爱了她一辈子,为她不惜双手染满鲜血,得罪了无数人,最后却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还被她下令没收家产,贬为奴籍,贬黜到东北苦寒之地去充役。

那位公子的妻子也跟着一起被发配流放,跟她的丈夫一样,她也爱上了一个她不该爱的人,只不过她爱的这个人是她的丈夫而已,她是他的表妹,从小跟他一起长大,从小就深爱着他,足足爱了他一辈子。

可是,却从未得过他的一点回应。

她没有享受过他一丁点儿的爱,却要跟着他受尽苦楚,背井离乡的颠沛流离,在流放的途中不幸身染重病,受尽折磨后不治而死,最后被那些押解他们的士兵用一张破草席子一卷,就埋尸体在棋盘山中,死不瞑目……

虽然她丈夫在她最后的时刻幡然醒悟了,晓得她才是值得他爱一辈子的女子,可是人都死了,他醒悟了又有什么用呢?

你知道吗,他那个妻子死的时候还是处子之身,嫁给她丈夫多年,因为她那个丈夫爱着那个蛇蝎女人,抗拒任何女人的身体,所以她这个妻子其实有名无实……

说到这儿,她默默地闭了嘴,好像故事已经结束,再没有什么可讲的了。

但,其实并没有,这个故事其实还有个结尾——

故事最后的最后,那个女人的丈夫悔不当初,痛哭流涕的跪在她的坟前向她忏悔、向她发誓:要是有来世,一定要好好的爱她、疼她、宠她、惯着她一辈子,绝不辜负,至死不渝……

只是,这个结尾她不想讲出来,因为——那个男人没有做到……

安安靠在大迎枕上,听着这个莫名奇妙的故事,虽然与她无关,可不知为什么,听到这个故事时,她就莫名的感到熟悉,故事的每一个情节都像在她身上发生过似的,让她感到阵阵心惊,而那个讲故事的人,就想窥视到了她最深的秘密似的,让她不寒而栗……

讲完了这个故事,宁儿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似的,就不在说话了,她默默地坐在一边,消化着自己的情绪,很久后,直到寇嬷嬷进来服侍,她才如梦初醒一般回过神来,匆匆的端着托盘走了……

安安的余光看见她逃也似的背影,着实摸不清她的心思,她要干什么?为什么要给她讲这么个故事?她要试探她什么还是想要怎的?为什么听完这个故事后她就忍不住的心惊肉跳,更加不安?

**

吉州北郊,通往北军大营的路上

一辆没有棚子的马车缓缓的走着,前后跟着几十个高头大马,肃杀威严的侍卫,此时,淳于珟和沈若兰正并肩坐在车里,悠闲地看着车外的风光,无限惬意。

因为尊医女嘱,沈若兰现在要天天出来运动,多呼吸新鲜的空气,还要时刻保持这愉快的心情,以便于将来能够顺利生产。

虽然淳于珟一向不大把大夫放在眼里,但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大夫的嘱咐听在他耳朵里比圣旨都好使,自从太后派来的那个医女给兰儿检查后,跟他说起沈若兰的骨盆小,产道细,生孩子容易难产后,他就再不让沈若兰多吃,还一有空就把她拉出来溜达散步,不再让她整天呆在家里。

沈若兰巴不得能出来散散心呢,不然整天圈在家里都快要发霉了,难得他乐意带她出来散心,她便也不辜负他的美意,每天都兴致盎然的跟他东游西逛,都快把吉州走遍而来。

此时,他们正在欣赏草原上景致,说是草原,其实就是卧龙山山脉的一个分支,只是这个分支地势不高,最高的地方也不过十几米,看起来不像是山,倒像草原似的。

如今已经是七月,草地里一片翠绿,被阳光一照像是刷了一层金粉似的,随着阵阵的微风吹来,掀起了碧波金浪。山坡上盛开着的各色各样的野花,这里一丛,那里一片,沐浴着阳光,争奇斗艳,散发着浓郁的芳香,放眼望去,野花如同色彩缤纷的云雾,飘落在绿色的草原上。

不知走了多远,沈若兰忽然被草原中的一片闪亮的晶光吸引住了。

这是什么?

她叫人停下车子,去看看那闪亮的晶光是什么,罗城立刻顺着她的手指打着马跑过去,结果在一片草丛中找到了一块儿晶体的‘天然苏打。’

这儿居然有天然苏打!

沈若兰接过罗城递过来的东西,环顾着这片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露出惊叹之色!

记得他在乌孙躲避那个小王爷时,曾在山里住过三天,就看到过石英石的矿物质,那会儿她还以为这横跨两国的卧龙山在数万年前是一座火山呢,这会儿,又见到了天然苏打,她忽然想到,几十万年前,这里该是一片茫茫的大海,然后海中的火山爆发……沧海桑田,经过几十万年的地壳变迁,终于形成了现在的地貌!

淳于珟看着她拿那块东西发呆,就问她这是什么。

沈若兰说,“这个叫做天然苏打,若是跟石英放在一起烧,就能烧出一样震惊世界的东西,这个东西的名字就叫做——玻璃!”

记得在前世时,她看到过关于玻璃的起源,据说3000多年前,一艘欧洲腓尼基人的商船,满载着晶体矿物“天然苏打”,航行在地中海沿岸的贝鲁斯河上。由于海水落潮,商船搁浅了。

于是船员们纷纷登上沙滩。有的船员还抬来大锅,搬来木柴,并用几块“天然苏打”作为大锅的支架,在沙滩上做起饭来。

船员们吃完饭,潮水开始上涨了。他们正准备收拾一下登船继续航行时,突然有人高喊:“大家快来看啊,锅下面的沙地上有一些晶莹明亮、闪闪发光的东西!”

船员们把这些闪烁光芒的东西带到船上仔细研究起来。他们发现,这些亮晶晶的东西上粘有一些石英砂和融化的天然苏打。原来,这些闪光的东西是他们做饭时用来做锅的支架的天然苏打,在火焰的作用下,与沙滩上的石英砂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晶体,这就是最早的玻璃。

后来腓尼基人把石英砂和天然苏打和在一起,然后用一种特制的炉子熔化,制成玻璃球,使腓尼基人发了一笔大财。

大约在4世纪,罗马人开始把玻璃应用在门窗上。

现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玻璃这种东西,即便是皇宫大殿的窗子上,贴的也都是模模糊糊的高丽纸,取光不好不说,冬天时的保暖效果也差,倘若玻璃窗问世,一定会一鸣惊人,并引起强烈的轰动,倘若大规模的生产销售,定能大发横财,那财富可不是那干豆腐作坊和粉条子作坊可以比拟的!

淳于珟听到沈若兰给他介绍的玻璃,也很感兴趣,立刻对她表示要无条件支持,还马上派人去寻找更多的天然苏打和石英来,准备给沈若兰做烧玻璃实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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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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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啊,咱们今天上晌午吃啥呀?”

张金凤躺在炕上,看到老娘在窗外走来走去的,就扯着脖子问了一句。

“吃屎!”

崔氏没好气的怼道。

现在崔氏是一看到这个死丫头就一肚子气,你说都二十来岁的人了,一点心眼子都没有,叫个男人几句话就把她的体己都给糊弄了去,那可是十两银子啊,都够穷人家花一辈子了,连个响儿都没听着,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落到那个瘪犊子手里去了,你说气人不气人吧?

她倒好,溜溜空的让人家给蹬出来了,还得带着一张嘴回娘家来吃娘家来,还整天躺在炕上挑吃挑喝的不干活儿,恨死人了。

张金凤听到她老娘怼她,嘎巴嘎巴嘴儿,没敢跟他老娘干,就翻了个身,接着躺着养她的膘去了。

崔氏在院子里喂完鸡,回屋时看见张金凤还躺在炕上懒呢,就没好气的说,“你瞅瞅你,这一天天的就知道驮个腚懒,这么大姑娘了也不知道帮家里干点活儿,这都晌了,咋不知道去把晌午饭给做了呢?”

张金凤纹丝不动的躺在那里,说,“你咋不叫我嫂子去干呢?谁家娶回媳妇不是干活的?就咱们家这媳妇儿,都快当祖宗供起来了。”

张大勇媳妇听到小姑子的话,立马不愿意了,冲着小姑子的屋喊道,“我这不看孩子呢吗?要是做饭去孩子摔了碰了咋整?这可是老张的孙子,摔坏了你能负起责任咋滴?”

张金凤撇撇嘴,“懒就说懒得了,找那借口干啥?谁家媳妇不都带着孩子做饭,偏你就不行,要我说呀,就是我哥把你惯的,这要是换个脾气不好的,几巴掌下去,你就啥活都能干了。”

大勇媳妇听到小姑子的话,更来气了,刻薄的说,“你哥惯不惯我是我们老张的事儿,关你个老孙家人屁事儿?有操我们家闲心的功夫还不如去找找你老爷们呢,你赖在我们家多吃那一口饭省的几文钱,还不够你老爷们给野女人买胭脂的钱呢!”

大勇媳妇的这几句话,一下子扎了张金凤的心了,她乎一下子从炕上坐起来,冲着西屋骂道,“你瞎bb啥呢?再敢瞎bb信不信我把你嘴丫子给你撕开?”

“哟,这把你能的?有能耐你试试啊?”张大勇媳妇阴阳怪气的笑起来,一点儿都没把张金凤的威胁放在眼里。

事实上,她也根本没把张金凤放在眼里。

张金凤被她一纲,上了虎脾气,下地穿上鞋,就奔西屋去了,要打他嫂子。

刚推开西屋的门,李氏就坐在炕沿儿上喊起来,“来人啦,打人啦,可不好啦,出人命啦……”

张金凤瞪着眼睛道,“你瞎白乎啥呢?我都没碰着你呢,啥时候打你了?”

李氏不屑的看了她一眼,都懒得回答他,只坐在炕沿上继续喊。

这把张金凤气的,真就伸手过来挠李氏的脸了。

只是没等挠到时,被一声炸雷般的怒喝给吼住了,“张金凤,你给我住手。”

张大勇起早上地去干活,这会子天热了想回来歇息,谁知刚躺下眯了一会儿,妹妹就过来打他媳妇了。

张金凤这才看见炕稍上还躺着个人呢,看大哥不是好眼睛瞪着她,张金凤委屈得直跺脚,“大哥,你没听着她埋汰人吗?你妹夫把钱弄丢了本来就够上火的了,她还诬赖好人,说你妹夫出去养野女人了,她埋汰我们,我干啥不能揍她呀?”

“她是你大嫂,长嫂如母,别说是埋汰你,就是揍了你,你也得挺着,这辈子,只有她打你的份,没有你打她的份儿!”张大勇难得霸气的吼道。

张金凤一看老实巴交的大哥也哼她,不向着她说话,委屈的差点掉眼泪,“好哇,你们都欺负我,是不是看我现在不行了,就一个个的墙倒众人推,我告诉你们,你们谁也别想欺负我,你们都给我等着,等我男人挣了大钱回来,看我馋不馋死你们……”

“还指着你男人给你挣大钱呢?可真有意思?”李氏撇着嘴笑出声来。

“他要是挣着大钱了还能回来找你?别做梦了,人家要是有钱了,早去找年轻漂亮的小戏子去了,所以你还是祈祷他没钱吧。”

“你……你欺负人,你男人才去找小戏子呢……”

张金凤被李氏羞辱,心中十分不忿,就不管不顾的冲着李氏喊了起来。

李氏早就见识过张金凤的蠢钝,所以被她骂了也不生气,还老神在在的说,“我可没瞎说,现在这十里八村的都传开了,都说你男人领个小戏子跑了,也就只有你还没被蒙在鼓里。”

张继凤一听这话,顿时有点懵逼,“流传啥了?啥瞎话呀?你给我说明白了,到底是咋回事?”

李氏幸灾乐祸的说,“也没啥大事儿,就是你男人走的那天,小东山屯的一个老娘们儿也离家出走了,那老娘们儿原来是个唱戏的戏子,他们都说是你老爷们儿给她领跑的,好像两个人躲到外地去做夫妻去了。”

张金凤一听这话,顿时像遭了雷劈似的,张着大嘴看向他哥。

张大勇叹了口气,垂着头坐在炕里,没有吭气,但是从他的神色可以看出来,李氏没有撒谎,她说的都是真的。

这下子张金凤沉不住气了,她可以容忍她男人丢钱,但是却不能容忍她男人骗她的钱去养别的女人,她哇的一声哭起来,上前一把扯住了他大哥的袖子。

“大哥,这是咋回事儿?到底是咋回事?你原原本本的给我说出来。”

张大勇耷拉着个脑袋,叹了口气,半天才说,“金凤啊,往后你在家里懂点事儿,闲着的时候多帮你娘和你大嫂干点活,只要你勤快点,别挑事儿,大哥就是养你一辈子也行。”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你说啥呢呀?我问的是我家老爷们儿养狐狸精的事儿,你咋扯这儿来了呢?”张金凤哇哇的哭着,一点儿都没听明白张大勇的意思。

张大勇也知道她是一根筋的,脑袋不会转弯儿,想了想,就把自己的意思直截了当的说给她听了。

“哥的意思就是往后你别指着男人了,在家好好呆着,多帮娘和你大嫂干点活,往后就是老孙就不要你了,大哥也能养着你。”

“不要我?他凭啥不要我?他敢不要我!”

张金凤撸胳膊挽袖子的,“你说他现在在哪儿呢?我找他去!”

张大勇一看她这副要拼命的架势,哪敢跟她交实底儿啊,只说,“我也是在集上听人乱说的,没凭没据,你先别信啊,等哥给你打听明白了你再去找他也不迟……”

张金凤哪忍得住气呀,蹦着高高的做,寻死觅活的逼问,大有不问出个,子午卯酉来不肯善罢甘休的架势。

李氏巴不得她跟她男人打起来呢,见她不依不饶的问,干脆就把她男人的底细交代了出来。

“我们也不知道外面传的是不是真的,反正都说他现在在泗水街那儿租了个房子,跟那个娘们在那儿姘居呢,要不你抽空看看去?”

张大勇一听他媳妇儿把实话给吐秃噜出来了,忍不住埋怨的看了她一眼,这事儿也是他新近听说的,连他老娘那儿他都没敢告诉,就怕他老娘那压不住事儿的性子听到这事儿再冲动,再带着张金凤闹出点啥不可收场的事儿。

这会子听到媳妇把这个事儿给交代出来了,也没法往回圆了,只好说,“你也别上火,就算他靠不住了,你不还有娘家的吗?怕啥滴?”

张金凤可没拿她娘家人当亲人,不然也不可能在结婚那天偷她娘的银子了,听到大哥的安慰后,她一点儿都没被安慰到,反倒更生气了。

“你说这些有啥用?你要是真把自己当成我娘家人,就不该瞒着我这事儿,早就该把事儿告诉我,然后带着我去把他们的家砸烂了出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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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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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勇啊,你说的是真的吗?那个瘪犊子真拿咱们家的钱去养活野女人去了?”

崔氏瞪着眼睛站在张大勇屋门口,那样子跟要吃人似的。

刚才张金凤和张大勇两口子吵吵的时候,崔氏就听着了,只是没怎么在意,这会子听到她闺女吃了这么大的亏,最主要是听到那个瘪犊子竟然骗了他们老张家那十两银子拿去养活野女人去了,她才嗷的一声炸开了。

张大勇看见老娘那副气咻咻的样子,不由得一阵头疼,只好安抚她说,“这都是外边瞎传的,到底是咋回事还不一定呢,你先别跟着急闹闹的,等消息确定了再吵吵也不迟……”

“还确定个屁呀,连具体的人儿具体住哪儿都传出来了,还能有假吗?这天底下的事儿从来都是无风不起浪的,他们要没事儿,怎么能让人家传得有鼻子有眼的,不行,我得看看去。”

崔氏一边说,一边从腰间解下围裙,瞅那样儿就跟马上要进县城去找谁打仗拼命似的。

张金凤也激动的叫着说,“我也去,我也去,今儿我非得把那个勾引人我男人的狐狸精挠烂乎了不可……”

张大勇媳妇撇撇嘴,不屑的说,“牛不吃水强按头,别说人家勾引你男人了,没准儿是你男人勾引了人家呢,要是你家男人对人家没那份儿心思,人家能勾得了他?哼,这事儿可一个巴掌拍不响,要是有一个好的,估摸着也不能勾搭到一起去。”

“你这个死老娘们儿会不会说人话……”张金凤一听里是这么说她男人,立马急眼了,撸胳膊挽袖子的又要上来挠她嫂子。

张大勇媳妇也不是好惹的,哪能叫她挠着了啊?一看小姑子撸胳膊挽袖子冲自己过来了,随手把针线笸箩里纳了一半儿的鞋底子捡起来嗖的一下撇过去,啪的一声打在张金凤的脸上,顿时把张金凤给打蒙圈了。

张大勇看到张金凤又要跟他媳妇动手,生气的说,“跟你说多少回了,不行在你嫂子跟前没大没小的,你记不住是不是?再记不住就滚回你婆家去,老张家容不下你这种没规没矩的东西。”

张金凤听到她男人出轨的消息,一颗心本来就已经被打击的七零八落了,这会子见哥哥嫂子都不帮她不说,还都挤兑她,忍不住哇的一声哭起来。

“哎哟我的娘哎,这还让不让我活了呀?婆家婆家不待见我,娘家娘家不待见我,我这是造了啥孽呦……”

崔氏听到她闺女抑扬顿挫的哭声,心里更烦了,扬起大瞎巴掌‘啪’的朝她后背来了一下,“你嚎丧个啥?我还没死呢,这会子你不寻思寻思咋治你那缺德的老爷们儿和那不要脸的小婊子,倒和个人家人儿较上劲了,这把你能的……”

张金凤被她娘抽了一巴掌,又吆喝了一顿,还真就不哭了,她一边擤着大鼻涕一边儿抽搭抽搭的说,“我也想治他们啊,可是我都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哪呢?我咋去治啊?”

“不知道怕啥,打听呗,明儿我就领你上县城去打听去,你等让我找着那个瘪犊子的……”崔氏狠叨叨的说道。

此时,崔氏真的很生气,她倒不是气她女婿背叛了她闺女了,主要是气他竟把她闺女那十两银子的体己给骗走了,要知道,那十两银子可是他们老张的钱,在崔氏的思想意识里,现在就是她女婿骗了他们家的钱去养野女人去了,事关银子,这可是天大的事,她是万万忍受不了的。

“行,娘,那我听你的,明早上咱俩上县城找他们去!”

“找着他们就先砸了他们的狗窝,再把你那十两银子要回来。”

“不光砸了他们的狗窝,把我的银子要回来,还得把那个骚比往死里打一顿,你等着,我非挠烂糊她不可……”

“对,把她那张狐狸精脸给她挠烂糊脸,看她还搁啥勾搭男人……”

张大勇看着他老娘和他妹妹那副要找人拼命的架势,急忙说,“娘,这么大的事儿还是等我爹研究研究回来再说吧,万一你们去了反倒把事儿给弄僵了可咋整啊?”

“等你爹?等他回来黄花菜都凉了,这事儿本来就是他们老孙家对不起咱们家,我们去做也能做出理来,谁还敢说我们不成?”

崔氏冲着儿子叫道,这会子她满心都是那十两银子,心疼的眼睛都要红了,谁劝就冲谁使劲。

张大勇媳妇巴不得老太太和张金凤去找那杀猪匠子做呢,最好闹急眼了让那个杀猪匠子揍那俩傻逼一顿才好呢,于是急忙拉了她男人一下子,说,“你可别跟着瞎掺合了,娘说得对,爹还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呢,要是等他回来了,那十两银子早就叫他们给霍霍没了啊,还商量啥了?再说,那小子成天跟那个骚女人在一块堆儿鬼混,不早点儿把他们分开,万一再弄出个野种来,到时候就是想抖落都抖落不了了,难不成还叫金凤跟别的女人共侍一夫不成?”

“当然不行,老爷们是我的,我才不叫别的女人进我的家门儿呢!”

张金凤一听大嫂子的话,就手急眼了,恨不得现在就杀到泗水街去,把那对奸夫淫妇找出来,再往死里做上一做,好出出心头的恶气!

张大勇是个老实头,熊惯了,这会子见到她老娘和妹妹主意已定,他媳妇又帮着她们,就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偎瑟回炕上继续躺着去了……

**

第二天一早,崔氏就带着张金凤,坐着栓子的马车,气势汹汹的进城了。

都没用她们进县城现打听,在马车上就把啥都打听出来了。

原来,还真是那个杀猪的领个小媳妇跑了,如今俩人就在泗水街东边租了个房子,以夫妻的名义在那儿过上了。

听说为了能让小媳妇夫家放过她,杀猪的还大手笔的给了小媳妇夫家七两银子,让她男人主动休了她,如今小媳妇算是自由人了,跟他在一块也算是光明正大的了!

崔氏和张金凤一听这个,差点儿在车上就被气炸了,特别是张金凤,在车上就控制不住的嚎啕大哭起来!

她咋也想不通,她男人为啥这么待她啊?她对他那么好,跟他睡觉,给他怀孩子,还把自己的家底儿都给他了,就差没把心扒给他吃了,他咋就能忍心这么对她呢?那个小媳妇有啥好的啊?再好不也是个二手货吗?他咋就这么贱,不要她这个跟他一心一意跟他过日子的原配老婆,非要找那骚狐狸精呢?

崔氏因为听说女婿霍霍了七两银子给骚狐狸精赎身,也气个倒仰,咬牙切齿的就等着进县城去收拾那对奸夫淫妇去了。

车上有乐意看热闹还不怕事儿大的,因为想看这出热闹,到了县城后,都没用她们娘俩去打听寻找,就主动把她们领到杀猪匠跟那个小媳妇住的出租屋去了。

那座出租屋位于泗水街东侧的胡同里,是个独门独院儿的小房子,虽然不大,但是却看起来挺整齐漂亮的。

张金凤一看到她男人金屋藏娇的地方,顿时火冒三丈,抡起拳头杀气腾腾的就去叫门了。

此时正是晌午,那个小媳妇正在屋里做饭呢,听到外面敲门的声音,还以为是杀猪的回来吃晌午饭了呢,就拎着铲子跑出来开门。

结果,一开门就看到一老一少两个女人,两个女人都长的虎背熊腰的,还都面色不善,虎视眈眈的瞪着她。

“你们……你们找谁?”

小媳妇看这两个女人目露凶光,而且她们不远处还站着好几个男的,心里就有点害怕了,说话的调调也有点怯怯的。

张金凤一看这小媳妇儿长的白白嫩嫩的,说话的调调也是软软糯糯的,身形窈窕纤细,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不由得又嫉又恨,一个箭步上前,二话不说,甩开扑扇似的大巴掌,左右开弓,‘啪啪啪啪’的连扇了小媳妇儿好几个大嘴巴子。

小媳妇身子柔弱,那里是她的对手啊,被打第一个嘴巴子时就跌倒在地了,张金凤都恨死她了,见她跌倒了也没放过她,干脆骑在她身上继续打。

力道十足的大嘴巴子打的“啪啪”的,小媳妇也惨叫的跟杀猪似的,把左右邻居都给引来了。

“哎哟,你们是谁呀?凭啥打人呀?”一个邻居看张金凤面目狰狞的骑在小媳妇身上行凶,就忍不住开口质问她。

张金凤听见有人问她,就暂时住了手,恶狠狠的对那个老婆子说,“我是谁?一会儿你找这家的男人回来问问他就知道我是谁了,哼,这个不要脸的骚比,贱货,勾搭我老爷们撇家舍业的跑这儿跟她快活,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死不死活不活的,今儿个老娘非得跟她好好说的说的不可……”说完,抡起胳膊又打,打得也更狠了。

崔氏看着她闺女气光顾打那小媳妇儿的大嘴巴去了,连正事儿都给忘了,就走进院子,说,“快倒是先问问她你那十两银子哪去了,叫她赶紧拿出来啊。”

被她老娘这么一提,张金凤想起自己的体己钱了,她粗腿一抬,从小媳妇身上下来,又扯着小媳妇的头发将小媳妇儿从地上薅起来,恶狠狠的说,“骚比,我问你,我那些钱呢?是不是都让你给糊弄你手里了?”

小媳妇都被她打成了猪头,耳朵里嗡嗡的响着,嘴丫子也淌血了,这会儿又被她薅着太阳穴的头发从地上薅起来,只疼得她脑瓜皮像被剥下来了似的,浑身都疼哆嗦了。

“啊……疼……你松手啊……”小媳妇儿惨叫着,哭的梨花带雨的。

“松你奶奶个腿儿?”

张金凤粗鲁的骂着,大手薅的更死了,“老娘的钱都叫你们给骗来了,今儿个你要是不把老娘的钱还回来,老娘就把你的毛儿都给你拔光了……”说完,竟生生的从小媳妇的太阳穴处薅下一缕带着头皮的头发来,疼的小媳妇叫得更惨了,连小便都失禁了……

薅头发有多疼是谁都知道的,特别是太阳穴处的头发,轻轻扯一下都能把人疼的死去活来的,如今小媳妇竟被她一起薅掉那么多,还带着皮呢,一边儿看着的人都跟着疼起来了,连跟她们一起过来看热闹的村民也都有点看不下眼儿去了。

有人劝和说,“金凤啊,有帐不怕算,要是他们真该了你的,不怕讨不回来,你还是先把手松开吧,要是你把人打坏了,到时候你有理也变没理了。”

“是啊,你不说她骗了你钱吗?要是你把她打坏了,人家再讹上你,到时候你非但要不回你的钱,反倒得赔人家一笔医药费呢,多不值当啊?”

崔氏一听这个,急忙上前推了张金凤一把,说,“先别打了,把钱要回来再说。”

张金凤听了,对那个小媳妇说,“钱呢?我给我男人那十两银子呢?你赶紧给我交出来,不然有你受的!”

小媳妇儿一获自由,就捂着太阳穴处的头皮,大哭道,“我都没见过你们,又何尝拿过你们的银子?谁拿了你们的银子你们找谁要去呗,何苦来为难我?”

“哎哟,你个贱货还想不认账?你敢说孙增佩那个瘪犊子给你赎身的银子不是打我闺女手里骗的?”崔氏一看小媳妇儿想不认账,当时就急眼了,指着她的鼻子恶狠狠的威胁说,“今儿老娘就把话给你撂在这儿,你要是识相的,就赶紧把我们的银子给我拿出来,要是你敢昧我们的银子,我们也不跟你废话,就直接把你这张狐狸精脸给你挠烂乎了……”

其实,她们娘俩真的是冤枉这个小媳妇了,她真的没有拿她们的钱,家里的钱都是杀猪匠把着的,小媳妇的荷包里也就有十几文零花钱,留着平日里买个瓜子儿花生米等小零嘴儿的,多了就一点儿都没有了。

杀猪匠虽然喜欢她,但是他的大男子主义思想很重,觉得家里的钱就应该由男人把着,不应该给女人把的。

崔氏和张金凤哪知道这里面的内幕啊,听闻车上的人说杀猪匠为了这个女人花了七两银子赎身,就认为杀猪匠肯定对她已经掏心掏肺了,所有的钱也一定都放在她身上了,就只管逼着她要银子。

见小媳妇儿拿不出来,这娘俩还道是小媳妇把银子藏起来不肯往出拿呢,就一个看着小媳妇,另一个闯进屋里搜起来。

杀猪匠和小媳妇俩也是刚到一起不久,都是从家里跑出来的,都没带什么家底儿出来,新家里的东西很少,不大会儿就被搜完了。

果然,家里除了几件旧衣裳和一套行李之外啥都没有。

然而,崔氏偏偏不死心,怀疑这个小媳妇儿把银子藏在身上了,就跟她闺女一起动手,把这个小媳妇剥得溜溜光,连头发都给扯开了,就怕他把银子藏在头发里。

那些跟来看热闹的男人见到这么香艳的一幕,顿时都移不开脚步了,连邻居过来拉仗的男人们也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狼一样的目光齐刷刷的盯着小媳妇那雪白的身子,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小媳妇虽然跟杀猪匠私奔,但她毕竟是良家女子,哪受过这份屈辱啊?羞愤之下,便跳着脚的要往房梁上扔绳子,口口声声的要去寻死,说她不活了……

正闹腾着呢,杀猪匠被邻居给找回来了,一进门儿,就看见一帮大老爷们儿正在他家的院子里,围着他的女人观赏呢。

此时,他的女人被剥落得赤条条的,那张白皙如玉的小脸儿已经被打成了猪头,上面伤痕累累的叠满了手指印子,头发也被扯散了,太阳穴处还掉了一小块皮,披头散发,惨不忍睹的,这会子她正悲愤的拿着绳子要上吊呢。

而她的旁边,张金凤和她老娘那对母老虎都叉着腰,正污秽语的辱骂他的女人呢。

杀猪匠见此情景,不禁勃然大怒,‘咣当’一脚踹在门上,竟生生的把一扇门给踹掉了。

邻居们和一起来看热闹的村民们见到杀猪匠回来了,又见他是这样一副脸色,顿时都不好意思起来,一个个灰溜溜、讪不搭的离开了。

小媳妇儿一看杀猪匠回来了,顿时委屈的像见到家长的孩子似的,哇的一声哭出来,一头扑到杀猪匠的怀里。

张金凤一见此景,呕得差点吐出一口老血来,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男人搂着那个贱人,像哄孩子似的拍着她的后背,轻声哄着。

“没事了翠儿……别怕……我回来了……我会保护你……不会叫别人欺负你的……”

“孙增佩,你个天杀的,你跟这个骚比是啥关系?你给我说!”

张金凤跳的来,指着杀猪匠的鼻子破口大骂。

杀猪匠厌恶的看着张金凤那张又黑又丑的四方大脸,真恨不能狠狠的揍她一顿,再立刻休了她,这一辈子都不想再见她一面了。

但是,想想他那老谋深算的老丈人,还有那个力大无穷的二大舅子,这种想法便渐渐的被他给压服下去了。

他抹了一把脸,不冷不热的说,“小翠儿是我新娶的妾,还没带回去给你看呢,你就杀上来了!”

“你竟然娶小老婆?你个杀千刀儿的……”张金凤一听他竟坦然的承认他娶这个贱女人了,气得眼珠子都要绿了。

“你个畜生,你不是丢了银子吗?你哪来的钱娶小老婆?你说,是你在我那儿拿的些银子压根儿就没丢,都是你密下了拿来讨好这个骚比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没丢银子了?又是哪只眼睛看到我拿银子讨好小翠儿了?没影的话你瞎咧咧个什么劲儿?”

崔氏冷笑一声,说,“姑爷,我们既然来了,就是打听明白儿的才来的,如今屯子里都说你给了这个骚狐狸夫家七两银子,才让这个骚狐狸的夫家自愿休了她的,你可别告诉我这就是凭空瞎传,要是瞎传的话,咱们这就上她夫家对质去,看你还有啥可说的。”

杀猪匠很看不上崔氏这阴阳怪气的语气,就冷声说,“我也没不承认给小翠她原来的夫家七两银子啊,但是这又跟你有啥关系呢?”

崔氏见他这么无耻的承认了,顿时气了个倒仰,指着女婿的鼻子说,“咋就和我没关系了?我闺女的钱都是我们老张家给的,是我们老张家的钱,你把我们老张家的钱骗你手儿去了,你说跟我有没有关系?再说,金凤还怀着你孩子呢,你倒好,拿着骗了她的钱出来养野女人了,你这么干,不是拿刀子戳她的心窝子吗?这么丧良心的事儿你都能干的出来,就不怕遭天打雷劈吗……”

张金凤听到她老娘为自己说的这些话,一时间百感交集的,委屈的哇哇哇的哭起来。

一样是哭,小翠哭起来就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能引起杀猪匠的怜惜和心痛,而张金凤一哭,本来就丑的脸就显得更加狰狞了,沙哑的嗓子也跟老鸹叫似的,不仅不能引起他的半分同情,反倒叫他更讨厌了。

因为厌恶她,所以也就对她没有半分的愧疚心里了。

“啥叫骗啊?你闺女给我的银子是叫我弄丢了,赎小翠的银子是我找人借来的,不行吗?再说我都说了,小翠是我明媒正娶的妾,是我的人了,不是什么野女人?往后你们别说的那么难听好不好?”

“妾你妈个比!”

崔氏一看女婿赖账,还大不惭的说娶了这个狐狸精了,顿时勃然大怒,“谁准许你娶妾了?我闺女又不是不能生?又不是残废傻子?你凭啥把她撂在半道上又去找别人去?你当我们老张家的人好欺负吗?还是以为我们老张家没人了?我告诉你,我二儿子马上就回来了,我小儿子也马上就要考秀才了?你要是敢惹我们家,你给我等着,我保管到时候叫你死都不知道是咋死的……”

杀猪的冷冰冰的说,“我也没把你闺女撂在半道上上啊?我又没说要休她,我不过是娶了个妾而已,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儿了,我不过才娶一个,她就这样捏酸吃醋的做起来了,我还没说她不贤惠呢,她倒不容劲儿了!”

“男人三妻四妾那都是大户人家才有的事儿,你是大户人家吗?你不过是个杀猪卖肉的,拿啥跟大户人家比?人家大户人家住深宅大院,奴仆成群,你呢?连弄个猪肉摊子都弄不起,还得叫我帮你拿钱,就这样的还学大户人家呢,我呸……”

张金凤一口浓痰飞出去,差点儿吐到杀猪匠的脸上。

杀猪匠把脸一偏,躲过了那口浓痰,心里气得直蹦,牙齿也咬得格格的,要不差畏惧他老丈人和二大舅子,他现在准把这个母夜叉摔地上揍个半死了。

“张金凤,你闹够了没有?你到底要咋样?”杀猪匠脸黑黑的问着,额头上的青筋都快要跳出来了。

“我要咋样,我还想问问你要咋样呢?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老娘才嫁你几个月,你就忙着娶妾了,你给老娘说说,老娘到底哪儿对不起你了?你为啥要这么对老娘?”

杀猪匠看着张金凤那张四方大黑脸,好几次差点儿就把实话给说出来了:老子就是嫌你丑,嫌你性格寒颤,嫌你不会做饭、不讲卫生、嫌你睡觉打呼噜、嫌你口臭脚臭……

不过,这个杀猪的虽然只是个杀猪的,但是确实个有心机且又能屈能伸的,眼下还不宜与跟张金凤彻底撕破脸,就隐忍住到了嘴边的嫌弃,只说,“我早就认识小翠儿了,娶你之前就喜欢她了,你要是能接受的话咱们一家三口就好好过,不能接受我也不勉强你,咱们就和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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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3章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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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凤一听杀猪的要跟她和离,一下子傻眼了。

“啥?你不要我了?”

虽然杀猪的说是要和离,和离跟休妻也不一样,前者是夫妻俩合不来协议后分手,后者则是丈夫不要妻子了,生生的把她给撵出家门了。

但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里,和离跟的意义跟休妻的意义是一样的。

因为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里,虽然有和离这一说,但是真正和离的并没有几个,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哪个女人真的跟她男人和离了。

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和离就是一个说辞而已,根本不会有哪个女人真的那么做的,即便是那么做了,也是她丈夫要修她,给她点儿颜面,故意说成是和离的罢了。

所以,即便是和离的女人跟被休的女人说法不一样,但也一样会被看做是弃妇,会遭世人嘲笑,被亲人们视为耻辱。

因此,张金凤当然也不愿意跟杀猪匠和离了。她已经怀了他的孩子,要是现在让她跟他分开了,往后可叫她一个托儿带崽的女人嫁给谁去呢?

最主要的,她也舍不得离开这个男人。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虽然她男人对她没什么感情,但是她已经对他有感情了,不然也不会把自己那些体己银子都尽数给他了。

只是,男人的心变了,向她提出让她接纳狐狸精的要求,不然就跟她和离,这不仅伤透了她的心,还彻底把她难住了。

她不想自己的婚姻中有第三个人,但是她男人却执意让她作出选择,要么和离,要么接受。她该怎么选择呢,她就想选择赶走狐狸精,行吗?

崔氏听到女婿这样说话,顿时气坏了。

“好你个杀猪的死屠子,拿了我家那么多银子和五香花生米的方子,现在想悔婚了,美死你的了呢。我告诉你,想悔婚没那么容易,我家那个方子值100两银子呢,你要是不要我闺女,就把我闺女那十两银子的嫁妆还回来,另外再给我们100两方子钱,算是赔偿那个方子的价钱了,你要是肯赔的话,我闺女就跟你和离,不然的话,哼,做梦……”

崔氏狮子大开口,一口就要一百一十两银子,但是话里行间的意思也能听得出来,她也是不愿意她闺女跟自己和离的。

嫁出门的女儿,泼出门的水儿,这丫头赔了十两银子才嫁出去的,这要是和离回来了,下回再往出嫁还不得二十两银子往里搭啊?她那点儿钱还得留着给三勇靠状元用的,哪有钱往她个姑娘蛋子身上搭啊?

再说了,她要是真的和离了,还不就得成天长到家里吃来,她又懒又馋的,还整天不消停,要是让她回来不就是给家里添个祸害吗?

所以,还是别让她回来的好,就让她在老孙家对付着过吧,只要把那十两银子的体己钱给她要出来,她有钱傍身了,省着点儿的话也差不多够她花一辈子的了......

杀猪的已经算出张金凤不敢和离了,女人都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想法,既然都嫁给他了,就轻易不会出一家进一家。

所以,杀猪的带着一脸万无一失的表情,说,“那十两银子我可以退还,虽然我现在没有,但是我可以给你们写欠条,不过,是那张方子想要我一百两银子的话,那是万万不能的。”

“我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做那个方子上面的生意,那方子带到我家后我连看都没看过,你们要是想要回去的话尽管拿回去,但是想叫我花一百两银子买下来,不妨告诉你们实话——绝不可能!

“哼,你说没看过就没看过啊?谁知道你到底看没看过啊?没准儿你都背下来了呢,我不管,反正要么赔我们一百一十两银子和离,要么就不合离了把这个骚货送走,你自己挑吧!”

崔氏蛮不讲理的说道。

杀猪匠分毫不让,坚决的说,“送走小翠是不可能的,我都说了,小翠儿已经是我的人了,张金凤要是容不下小翠,我就自动跟她和离,可以退还给她那十两银子的嫁妆钱和那张方子,别的就没有了;要是不想和离的话,她就必须接受小翠儿,还得好好的向她赔礼道歉,否则,我是不会原谅她的!”

“啥?你还想叫我跟这个骚女人道歉?你做梦吧你?”

张金凤听到丈夫对那个贱人的袒护,伤心的都要崩溃了,又一眼看到她男人还保持着搂抱小翠的动作呢,气得她上前一把薅住小翠儿的头发,扬起巴掌又要打。

小翠被她薅住了头发,立刻发出了杀猪般的尖叫声。

杀猪匠一看这个母夜叉竟敢当着他的面欺负他的心肝儿,顿时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反手就是一个巴掌,“啪”的一声把张金凤给抽到一边儿去了。

杀猪的胳膊粗力气大,这巴掌又是使足了力气打的,只打的张金凤‘哎吆’一声,一个趔趄向旁边载倒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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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4章湛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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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咣当——”

张金凤像一块大石头似的重重的摔倒在地,她顿了一下,紧接着捂住了肚子,蜷缩起身体放声大哭起来。

“哎我的娘啊,我的肚子,摔到我肚囊子了啊……”

崔氏见状,吓得赶紧跑过去,手忙脚乱的把她翻了过来,张金凤长的又高又壮,想把她翻过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等崔氏使出吃奶的力气把她翻过身时,只见她闺女的一边脸颊肿已经肿起来了,上面还带着五个触目惊心的大红手指印子。

更让人觉得触目惊心的——是她的裙子,此时,竟然有殷红的血迹正从她的两腿之间缓缓的渗出来,把她的裙子给氤红了。

血,流血了!

崔氏是过来人儿,一看这情景,顿时啥都明白了。

她‘嗷’的一声蹦起来,伸着大爪子就去抓杀猪匠和那个狐狸精,像是要跟他们拼命似的。

“你们这对奸夫淫妇,杀千刀的,把我闺女的孩子都给打掉了,老娘今个儿跟你们拼了……”

杀猪的看到张金凤出血了,心里也挺害怕的,本来想上前去看看咋回事儿,还能不能救过来了,但是被老丈母娘这么一闹,就也顾不上看她了,急忙伸手去抓崔氏那两只大爪子,免得让她给挠了。

“好你个白眼狼,瘪犊子,你还敢抓我?反了你了……你把我闺女害成这样,你还敢抓我?今儿老娘非把你挠烂乎不可……”

崔氏一边骂着,一边跳着脚儿的撒泼,又是用牙咬,又是用脚踹,又是用脑袋顶,又是吐吐沫的……大有一副老娘要跟你拼命的架势!

她虽然不大喜欢张金凤,但张金凤毕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说一点儿都不疼那是假话,如今看到张金凤受了这么大的委屈,她当然心动心了……

杀猪的看着崔氏疯了似的攻击他,晓得老太太是急眼了,再一想等他老丈人和二大舅子回来也肯定不会放过他的,索性破罐子破摔了。

崔氏正跳着脚儿的往他脸上吐吐沫呢,冷不防这杀猪的狠命的一推,老太太下盘儿不稳,一下子被他推了个四仰八叉,咕咚一声摔倒在地!

崔氏年纪大了,被这个足力的汉子使劲儿推倒在地,顿时摔得她骨头断了似的,想做起来都不能够了。

“哎我的娘啊,大家快来看啊——白眼狼宠妾灭妻,杀了自己亲儿子不算,还要杀老丈母娘啊——”

崔氏拍着大腿喊起来,杀猪的急忙对小翠喊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穿上衣裳收拾收拾去……”

小翠儿马上明白了他这话的意思,赶着跑进屋去,穿好衣裳,把家里那点东西收拾收拾,打了两个大包袱背了出来。

男人早就说过,他这个母夜叉婆娘有个不好惹的老爹,还有个力大无穷的哥哥,两个人他都惹不起,不然的话早在他拿到那个方子和十两银子的嫁妆后,就把这个母夜叉扫地出门去了,还能留她到现在?

如今他失手打掉了她的孩子,跟她们娘俩也算是闹掰了,等他老丈人和他那个二大舅哥回来肯定饶不了他,与其等着被他们修理,还不如趁着现在远走高飞呢,反正家里也没有啥家业,也没啥值得他们留恋的东西,他们有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就凭这个方子,还怕将来没有钱赚、没有好日子过吗?

两人一人一个包袱背在身上,大踏步的走出屋门,往院子外面走去。

途径院子时,看见张金凤还抱着肚子满地打滚儿呢,

“哎哟我的娘啊,我的肚子……疼死我了……”

杀猪的看都不看她一眼,拉着小翠儿头也不回的去了……

张金凤看着她男人拉着那个贱货看都不看她一眼就走了,顿时心碎了一地……

**

沈若兰此时的心情却挺好的!

因为经过她多次实验,第一块玻璃终于叫她给烧出来了!

当她把那块方方正正,晶莹剔透的玻璃那给淳于珟看时,淳于珟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拿着玻璃,反复的看着、敲打着,一脸惊讶的问,“兰儿,这个真的就是用这些破石头烧出来的?”

沈若兰笑道,“当然,可不就是用这两样东西烧出来的嘛,只要石英石和天然苏打的配比正确,烧的温度适宜,就能烧出这样的玻璃来!”

她一边向他展示着玻璃,一边跟他介绍:“玻璃可以代替窗户纸钉在窗户上,跟寻常所用的窗户纸比起来,玻璃不光能驱寒挡风雨,采光还很棒呢,安在窗户上就跟什么都没有安似的,比窗户纸不知亮堂多少倍,而且还可以用很多年,只要不打破了,用一辈子也没问题;另外,还可以做成餐具、工艺品、首饰和一些小的用具,用途很广泛,成本又很低,相信很快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而且,据我所知,卧龙山的石英石和天然苏打的矿藏很丰厚,就是几十年甚至上百年都开采不完呢……”

说这些话的时候,沈若兰的心里很是得意,因为她又找到了一个新的致富法子。

不,这可不光是致富的法子,简直就是暴富或者富可敌国的法子呢!

淳于珟见她用几块没用的石头竟能烧出这样神奇的东西,一时间对她佩服的简直五体投地,不,是对她那个时代的科技发达程度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虽然没有参与过做生意的事儿,但是光看这玻璃,就可以预测到玻璃制造业未来的广泛前景了,那简直是前途不可限量啊!

他的兰儿竟能造出这么了不起的东西,简直太了不起了……

“兰儿啊,你还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呢?”他看着微笑着叹息。

此时此刻,他的心里边儿竟有点儿没底了,因为她太优秀了,优秀到就算没有他,也挡不住她的锋芒毕露,光芒万丈了,他甚至都有点儿怀疑,要是他没有这么王爷的身份,就只是一个寻常百姓的话,能不能配上她还是个问题呢……

听到他这么问,沈若兰笑眯眯的说,“你不知道的还有很多,不过别急,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呢,你早晚会把我了解透彻的,不用急于一时……”

淳于珟点点头,“嗯,也对,咱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了,我不急……”

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他确实不急,这么问也只是因为好奇而已,不过细想想,还是觉得保留着这份神秘吧,也算是他们夫妻俩的一份情趣了!

很快,沈若兰开始培训造玻璃的徒弟了。

考虑到她已经快要生了,不宜于来回奔波,所以她把烧玻璃的棚子盖在了王府后院某座空着的院子里,教授的对象是几个女人。

之所以是女人,是因为淳于珟心眼儿有点儿小,不大喜欢男人跟沈若兰接近,所以在沈若兰提出要教授几个徒弟,再让那些徒弟带人,滚雪球似的把烧玻璃的技术传下去的时候,淳于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给她找几个女徒弟,因此,沈若兰第一天走进工棚时,看到的就是几个粗壮的妇女。

沈若兰明白淳于珟的心思,看到那些女人的时候也忍不住抿嘴偷笑,也没太在意,很久认真的教授起来,相信用不了多久,楚国的百姓们就都会安上明净透亮的玻璃,吉州地区的百姓们也会因为玻璃制造业的不断发展而越来越富裕的……

烧出玻璃的事儿很快就传到了京城,当太皇太后看到那晶莹剔透的玻璃时,一下子被这亮晶晶的东西给迷住了,听闻这个是沈若兰发明的后,顿时对这个媳妇更加满意了,不光是满意,还很佩服呢。

于是,一道懿旨下去,沈若兰被太后娘娘正式册封为了湛王妃。

因为现在是国孝期间,没有举行册封大典,甚至连桌酒席都不能摆,太皇太后怕委屈了沈若兰,就不光把她的名字上了皇族的玉碟,还特意给她颁发了金册和金印,以彰显她在她心中的特殊地位。

按楚国例,只有皇后和皇贵妃才有资格用金册和金印的,她不过是个王妃,太皇太后却破例给了她金册和金印,可见太皇太后娘娘对她有喜爱和多重视了!

不光册封她为湛王妃,还封了她爹沈德俭为逍遥郎,虽然只是个封号,没有什么实权,但却可食朝廷三品官员的俸禄,可谓是光宗耀祖的大事,且还可以世袭,倘若有朝一日他不在了,可以在他的儿子中选出一个来世袭他这个逍遥郎的位置,子子孙孙,只要楚国的王朝在,他们沈家就永远都会有一个逍遥郎存在。

另外,太皇太后还封了她娘为三品忠义夫人,赐凤冠霞帔,格外还赏了好多东西,以嘉奖她教女有方,生出这般优秀的女儿。

除此之外,还免除了靠山屯儿三年的赋税,将靠山屯赐名为凤凰村,寓为飞出金凤凰的凤凰窝……

这一连串的好事儿,把沈德俭两口子都给乐蒙了,昨天他们还是靠山屯儿的平头老百姓呢,如今不光有了个做王妃的女儿,他们还一下子都变成靠食朝廷俸禄的贵人了,简直就是做梦啊……

农安县的县太爷接到太皇太后的懿旨,得知在他的治下竟然出了一个王妃娘娘,还是当朝最有权有势的湛王爷的王妃时,立刻屁滚尿流的坐着轿子前去靠山屯儿巴结,宣读太皇太后的旨意。

可惜到那儿时才发现,人家王妃娘娘一家早就搬到吉州王府去住了,如今就只有她最近的大爷还住在这靠山屯儿里,做了这靠山屯儿的村长。

于是,县太爷赶紧当着众村民的面,摆设香案,宣读了太皇太后的旨意。

这时,靠山屯儿,不,是凤凰村的村民们才知道,他们这屯子里当真飞出了金凤凰,沈老二家那个兰丫头,竟然做了皇家的儿媳妇了!

这……真是……太了不起了……

听完县太爷的旨意,凤凰村的村民们沸腾了。

“艾玛呀,咱们兰儿竟然做了王妃了,这可真是太好了,这下子,咱们可都是王妃的邻里了,听着都美气啊……”

“兰儿聪明伶俐,长得又美,能当上王妃也是意料之中的事儿,当初那个游方和尚不就算出她将来能当上娘娘嘛,我也早就看出这孩子跟别家的丫头不一样,也早就寻思着她将来能有大造化了!”

“你可拉倒吧,我记得你那么攒可是说老和尚的卦象要是能成真,就指定得应在沈老大家那个瘫子身上呢,这会子见人家兰儿当上娘娘了,你又来就坡下驴了。”

“哎,你这人咋说话呢?我啥时候说过那话了?你这不是瞎得得嘛?”

“谁瞎得得了,就是你说的,早些年老刘太太刚算完这个卦的时候你说的,我记得真真儿的呢!”

“那时候啊,那时候……兰儿也没像现在这么出挑啊?谁想到这孩子能出息这样呢?”

“也是哈,头些年看沈老大家的闺女长得俊俏,人又伶俐,大伙儿还都寻思着她能造一阵子呢,没成想还是不蔫声不拉语的兰儿更有出息,要不说这人啊,还真没场看去。”

“咋就没场看去了?还是你们识人不明!兰儿从前那不蔫声不拉语的样子,那叫大智若愚,是你们不会看,要是会看的,一眼就能看出这孩子有大智慧,跟别人家的孩子就是不一样。”

“那是呗,从前老二不大正过,她一个小孩子光靠自己就活这么大,要是没点本事,早饿死好几遍了,那里还能有今日的大福气……”

凤凰村里热闹的跟过年似的,大伙都在议论沈若兰当上王妃做了凤凰的事儿,也都很为自己的村子能出这么个金凤凰感到骄傲和自豪!

只有沈若梅,在听说沈若兰真的北册封为湛王妃后,心里恨得都要着火了,要是她能动弹,肯定逃出去,逃的远远的,绝不再听那个死兰丫的任何消息!

对沈若兰能当上王妃的事儿,沈大爷是由衷的感到高兴,沈大娘则挺复杂的,一方面,她既高兴自己家能出了个王妃,这样往后她儿子孙子连同他们老两口子也水涨船高,身份跟从前大不相同了;另一方面,她还是有点嫉妒的,今时今日,她已经不在指望她那个闺女有啥作为了,但是毕竟在过去的许多年里,她都一直认为这个王妃的位置是她的闺女的,如今被她视为自己家的东西被二房给抢去了,她的心里难免有点儿不甘心。

农安县的知县大人在宣读完太后娘娘的旨意后,没有急着回县城去,而是留在了凤凰村,跟王妃娘娘的村邻们攀起了关系,特别是跟王妃娘娘的大爷,聊得十分投机,聊了不到一个时辰,竟跟沈大爷成了知己。

(咳咳,不得不说官场上的人就是厉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绝不是吹出来的,人家为了前途利益,跟个老农民也能说得恁般投机,投机得差点儿结为异性兄弟)

沈大爷是个实诚君子,哪晓得县太爷在故意顺着自己说话,故意跟他聊的这么投机,他还以为他们真的就是性格相似,性情相投呢,见已经晌午了,就主动邀请县太爷去他家吃晌午饭,他是凤凰村的村长,按理也该是由他这个村长招待上边儿来的人!

县太爷巴不得要跟他深交呢,见他真心相邀,就欣然同意,于是,堂堂的县太爷,就坐到了沈德宝家的土胚屋里,跟沈德宝这个老农民坐在了一起。

进到沈大爷家的时候,县太爷一下子看到了瘫在炕上的沈若梅,惊讶地问起来,才知道老沈家还有一个瘫痪的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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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今天幺儿有事了,只有这一更,明天幺儿多更,么么诸位,抱歉了哈!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05章 王妃生了

“哎呦呦,沈老哥,你这次算是遇对人了,兄弟我老家就有一位骨科神医,像令嫒这样的骨病他大概能治!”县太爷看着蜷缩在炕上的沈若梅,斟酌着说道。

沈大爷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这段时间,他跟老婆子俩都快让这个死丫头给折腾稀腾了,要是真能治好她,好歹她能自理,就不用折腾他们两口子了不是?

于是满脸激动的说,“真能治吗?我家闺女的胳膊腿儿都折了大半年了,还能治好吗?”

“这个我可拿不准儿,不过那位神医当真是厉害,记得我们那儿有个孩子顽皮,从树上掉下来把脖子摔进了脖腔骨里了,一下子成了缩脖子鸡,别的大夫都说这孩子得当一辈子缩脖鸡了,谁都不敢往出拔他那脑袋,说拔了就得死。没成想,竟叫那位骨科大夫给拔出来了,那孩子没死不说,现在还中了童生呢……”

沈若梅躺在炕里,也听到李知县这话了,顿时像溺在水里濒死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似的,马上声泪俱下的连声央求县太爷帮她去请那位大夫来给她治病!

沈德宝两口子也连声请求,还说只要能治好了沈若梅,他们花多少钱都可以。

李知县有意要卖人情给沈家,自然一口应允,当即就吩咐手下人拿着他的帖子,回老家去请人了。

崔氏和张金凤娘俩哭叽尿嚎的回到桃花村时,一下子就听说了沈若兰被封为湛王妃的消息,这个消息又把她们娘俩给狠狠的打击了一下,使她们本来就受伤的心灵更加雪上加霜。

张金凤听闻沈若兰竟然已经贵为湛王妃了,不觉又嫉又恨又怨上天不公,一样都是屯子里长大的丫头,凭啥她嫁个杀猪的还被甩了,而那个死丫头竟能嫁给王爷,一下子做了她这辈子都撵不上的人上人呢?

凭啥呀?

她不就不赶那个死兰丫会挣钱吗?剩下还哪点儿不如她了?

她身板结实胸大屁乎也大,比她能干活儿,比她有力气,据说她这样的身板儿还能生儿子,她这么好,咋就没有好男人稀罕她呢?凭啥呀?

张金凤很不解,也很郁闷,加上又被她男人甩了,孩子也掉了,一时间她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躺在炕上狠狠的哭了一顿,她妈死了她都不能哭那么伤心……

崔氏在听说沈若兰做了湛王妃后,心里怕得要死,她很担心那死丫头记恨自己,回来找她的麻饭。要知道,死丫头现在已经是王妃了,要是想收拾他们,只要动动嘴皮子就能叫他们全家都死无葬身之地,他们也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想到这儿,崔氏都要吓死了,也悔死了。

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作着要二勇跟她退亲了,要是她还是自己的媳妇,还不是自己想咋收拾她就咋收拾她,还用像现在这么担心吗?

其实,崔氏有时候也挺后悔当初往死里别他们的,要是当初她同意他们的亲事,说不定儿子就不去参军了,早把那死兰丫娶到手了,虽然她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喜欢那死丫头,但是架不住那死丫头能挣钱啊,你瞅瞅,这又是做粉条子,又是做干豆腐的,还做什么辣白菜,挖鱼塘养鱼卖鱼,这钱可让她挣得海了去了,要是她还是自家的媳妇,只要她从手指缝漏出来点儿给她,也够她们赚好几年的了啊?

再说,也不用像现在这么担心,这么提心吊胆的了啊?

其实,崔氏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沈若兰虽然不喜欢她们,但是从未想过要报复她们怎的,沈若兰是个心胸豁达宽广的人,不会对那些小事儿斤斤计较,更不会花费精神去记她们之间的那些破事儿,那些事儿对她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她的心可不是用来记那些破事儿的,这世上还有更重要的事儿需要她去操心。

比如现在——

“淳于珟……”

“叫夫君!”男人看着手里的公文,头也不抬的纠正。

“不过是个称呼而已,看你,真较真儿!”沈若兰挺着大肚子在他面前来回的走着,嘴里还不满的埋怨。

对方沉默!

没有声音!

“好吧,被你给打败了,夫君——”

“嗯?”他这才从公文中抬起头来,脸上带着满意的表情,还瞄了她的大肚子一眼。

沈若兰一手扶着腰,一手扇着扇子,再次跟他商量。

“我真的不想叫奶娘来喂咱们的宝宝,我自己也有奶,我想亲自喂宝宝!”

“不行,你看看楚国历朝历代的王妃夫人们,哪有一个是亲自喂养孩子的?这要是传出去了会被人笑话的,难道你想被人笑话?”

沈若兰挑了挑眉,“你会在意别人笑不笑话?”

以她对淳于珟的了解,他是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的,他从来就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也从来都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和看法,她可不相信,他执意要让乳母喂孩子是为了不叫人笑话。

她的猜测是对的。

淳于珟在意的确实不是别人言三语四,他在意的是她若亲自喂养孩子,孩子就必定得日日缠着她,他就没法好好的跟她在一起了。

设想一下,两个人在一起深情凝望时,身边突然“哇”的一声,那会是多么的扫兴;又或者两人正在畅汗淋漓的激烈运动时,忽然传来一阵拉粑粑的臭气,那场景,简直不敢想象;再或者,两人正躺在榻上静静的相依,天南海北的谈天说地,忽然就下起一阵热乎乎的带着骚味儿的小雨,这些,想想都让人崩溃!

兰儿是他的媳妇,这几个月,为了那个小东西,他已经一忍再忍,憋出火来了也都是请五指姑娘帮他解决,也就是他的亲孩子他才能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吧,换作别人,人脑子打成狗脑子他都不带受这么大委屈的。

他这个当爹的已经很够意思了,做出的牺牲也够大的了,可不想等他(她)出来后他还继续过得这么憋闷!

所以,他早就给他(她)准备好了乳娘,就等着她卸货后好让她恢复自由之身,好日日跟她黏在一起,把这几个月的损失补偿回来呢……

至于那个小东西,就交给乳娘和嬷嬷们好了,反正有她们呢,也不用担心照顾不好他(她)。

然而,沈若兰却执意不肯,她觉得,自己的孩子还是自己喂养的好,孩子都会跟喂养他(她)的人比较亲近,中国古代历史上就有不少皇帝把乳娘看得比亲娘还亲的,她可不想她的孩子步他们的后尘,她好不容易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将来孩子一定要只认她这一个娘亲,决不能让他跟别人亲。

而且,身为一个母亲,喂养孩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母乳喂养不光是她的责任,也是她对孩子的爱的体现,她不想把这个机会让给别人。

只是,不知这个老古董到底怎么想的,她都说了好几遍了,他就是不肯!

“哼,人言可畏,我要是不在意那些,如今就不用在吉州当这个王爷了,早就坐在金銮殿上当皇上去了!”

在沈若兰的面前,淳于珟从来不藏私,总是能直言不讳的说出自己的真心话。

只是,想叫她别亲自奶孩子的原因没说出来,怕丢脸,怕她笑话他……

沈若兰听到他这番解释,倒也有几分相信了,如今的天下局势她还是有几分了解的,楚国的大权已经完全掌握在了淳于珟的手中,他要是想当皇帝的话,那就是一句话的事儿,然而他却没有这样做,其原因,大概真像他说的那样,怕天下人诟病吧!

不过,不管他怎么想,沈若兰都不愿意放弃自己的想法,孩子是她的,她一定要亲自奶他(她)。

到底用不用乳娘这件事儿俩人商量个一个多月,直到沈若兰发动了,要生了还没有确定下来。

沈若兰生产这天

淳于珟一改往日的高冷桀骜,便得无比紧张。

他正襟危坐,双手握拳放在膝盖上,眼睛目不斜视的盯着产房的大门。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我很紧张!”

他自幼生长在宫中,听说过无数因为生产而致死亡的女人,那时听闻谁生孩子死的时候,他还会不屑地冷嗤一声,“真不中用”,但是现在,他只求上苍能原谅他过去的无知和轻狂,保佑他的妻子能平安生产,能母子平安无恙……

沈德俭和穆氏也陪在一旁,穆氏白着脸,小声地祈祷着,“菩萨保佑,让我女儿能平安生产,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一边叨咕着,一回头,看见了面部紧绷的湛王,正像书院里刚入学的学生那样,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屏息凝视的注视着产房。尤其听到兰儿在产房里痛苦的呻吟,每次传出来一声,他的拳头便握紧一分,指节由于握得太紧,已经泛白了,可他没有分毫要松开的意思,依然不断的握着,握着。

“湛王,你不用太紧张,女人生孩子都是这样的!”穆氏虽然也紧张,但她觉得自己的心里素质比这个王爷女婿强多了,看着他紧张的那副样子,她不由得放下自己的情绪,赶来安慰他!

“——啊——”又一声惨叫传来,淳于珟的脸顿时又黑了几分。

太医早就说过,她的年岁太小,骨盆又有点二狭窄,生孩子怕是会费劲,如今果然是这样。

娘的,那个太医还真是乌鸦嘴,你等着的……

“啊——”又一声惨叫响起,淳于珟终于忍不住了,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直奔产房!

罗城和罗同慌忙去拉他,又哪里拉的住?淳于珟已经红了眼,像一只急疯了的狮子,旋风般的冲进了产室。

“砰——”

正在产床前忙碌着的稳婆和医女呆住了!

湛王闪电般的冲进来,视旁人如无物,急吼吼的冲到产床前,俯身紧紧握住沈若兰的手,眼里满满的都是心疼:“兰儿,别怕,我在这儿陪着你,给你鼓劲儿!”

沈若兰正痛得死去活来,忽见他闯进来,不由得大吃一惊,古代人都迷信,都认为产房是不洁净的地方,男人进去了看到污血会倒霉一辈子的,所以,无论贫富贵贱,还没听说过哪个男人进了女人的产房呢,淳于珟竟然不顾避讳,闯进了她的产房来安慰她,这份深情,她焉能不为之动容?

此时,淳于珟又是急又是心疼,却又无可奈何,生孩子的事儿,他真的帮不了她,也替不了她啊!

他焦躁的对着医生发作道:“都两个时辰了?怎么还生不出来?你们行不行啊?是怎么接生的?”

稳婆忙赔笑说:“王爷别急,稍安勿躁,王妃的宫口已经开四指了,孩子马上就出来了!”

医女也帮着说:“湛王殿下,女人生孩子两三个时辰生不出来的大有人在,还有人一整天都生不出来呢,您别紧张,您若紧张的话,王妃就更紧张了……”

淳于珟长长的吁了口气,摇着脑袋,恶声恶气的说:“行,我不紧张,你们给王妃好好接生,孩子大人都平安了,你们每人各赏一万两……”

接下来的话,他没有说,但是大家都懂的!

沈若兰看着稳婆和医女喜忧参半的脸,推了淳于珟一下,软软的说:“你别再这里添乱了,你在这里,她们会紧张的,快出去吧!”

淳于珟坚定的说:“不行,我不走,我就在这里陪着你,我要看着你生。”

“你快出去,你在这儿我使不上劲儿。”沈若兰急的满头大汗。

稳婆也劝和着说:“王爷,您看,要不您先出去,等王妃生了您在进来?”

淳于珟执拗的说:“你们别管我,就当我不存在,该干嘛干嘛去!”

稳婆见他执意要留在这里,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好继续指挥大家帮沈若兰助产。

绞痛再次袭来,沈若兰顾不上许多了,又呻吟着使起劲儿来。  、

“用力啊,快了!”稳婆喊着,手推着她隆起的腹部,向下用力。沈若兰大汗淋漓,嘴唇都咬破了,不是她不用力,而是她的产道太窄了!

淳于珟在一旁急的又是握拳,又是咬牙,满头的汗水都把头发浸湿了。第一次,他感到自己是那么无力,眼睁睁的看着她痛得死去活来,却束手无策!

沈若兰看到他满头大汗,濒临崩溃的样子,心中一震,像受到了某种刺激似的,忍着痛,使尽全身力气向下使劲儿!

“出来了出来了!”稳婆惊喜的叫起来。

“哦!真的出来了呀!”医女们和丫头们也喜极而泣,不为别的,只为王爷忒吓人!王妃生不出孩子关她们什么事儿?干嘛要用威胁、杀人的眼光一遍遍的看她们,只看得她们遍体生寒,浑身战栗。要是王妃真出了点儿什么事儿,她们绝壁相信,这一屋子的人,都会跟着去陪葬!

淳于珟瞪大了眼睛,心砰砰的跳着,虔诚的看着他儿子降生的过程——漆黑的小脑袋挤出来了,接着是圆圆的小肩膀,小身躯,最后,一个粉红色的皱巴巴的小东西,在医生的帮助下,完整的脱离了母亲的身体。

“哇——哇—”

小东西响亮的哭了起来,声音嘹亮,响彻产房。

“恭喜王爷王妃,是位小世子——”

稳婆抱着刚出生的小家伙儿,跪在了淳于珟的面前,医女们和伺候在产房里的丫头婆子们也都齐刷刷的跪了下来,面带喜色。

“呵……真好!”

看着襁褓里粉粉嫩嫩的儿子,淳于珟心软的像一团棉花似的,他淳于珟有儿子了,他后继有人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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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6章 重女轻男

此时,沈若兰大汗淋漓的躺在床上,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似的,分娩的剧痛消耗掉了她全部的体力,也消磨掉了她的意志力,看着孩子生出来了,她只嘎八嘎巴嘴儿,想抱一抱都没有那份力气了。

淳于珟看到了孩子出生的整个过程,对女人生孩子这种痛也有了一个深刻的了解,想必就跟自己那次剖腹割肠的痛楚程度不相上下吧,他一个铁打的一样的男人都受不了那份痛楚,兰儿一个娇滴滴的小丫头,是怎么受的呢?

他看着面色惨白,一动都动不了的孩子妈,心疼的握住了她的手,说,“兰儿,咱们已经有儿子继承家业了,往后再也不生了。”

亲眼看到了她分娩的痛苦,他舍不得她再次承受这种痛苦,更别说生孩子还如此危险了。

沈若兰听了,不由得轻轻地扯了扯嘴角,无声的笑了。

虽然,她以后不可能真的不生可,但是,听到他这么说,她也觉得很欣慰了。

这个时代的人都讲究多子多孙多福寿,有钱有权的男人谁不希望自己能多一些子嗣呢?想要一辈子只生着一个孩子的,放眼楚国上下,大概也就只有他一个吧!

歇了一会儿,她觉得自己身上有点儿力气了,就撑着说,

“把孩子......抱过来吧,我想......看看他......”

虽然没有力气抱他,但是看看他的力气还是有的。

稳婆抱着孩子走过来,跪在了她的榻边,把襁褓中的孩子展示给她看。

当沈若兰的眼睛落到那个粉嫩嫩,皱巴巴小包子身上时,她一下子融化了,定定的看着那团儿闭眼熟睡的小东西,只觉得眼泪刷的一下流出来了,瞬间就泪流满面了。

她喃喃的说:“夫君,你看到了嘛?咱们有孩子了,咱们的孩子好漂亮......”

淳于珟也低头看着襁褓里的小家伙,眼神里浓浓的爱意都要溢出来了,声调也变得格外温软起来,他说,“咱们的孩子当然好看了,不光好看,将来也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好儿郎呢......”

“我不用他顶天立地,也不用他做什么经天纬地的大事业,我只要他一生平安快乐就好......”沈若兰带着重重的鼻音,郑重的说道。

淳于珟点头,“好,那我这个做父亲的就多承担些,替他撑起一片天空,让他一辈子平安顺遂,无忧无虑.....”

这时,稳婆过来禀道:“王爷,王妃,该给小世子喂奶了。”

沈若兰转过头,就看见两个二十岁左右的端正少妇,正站在不远的地方,应该就是太后娘娘特意从京城里给选送过来的奶娘了。

这两个奶娘不光年轻体壮,而且都模样端正,举止端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让她们喂养孩子,绝不辱没了孩子。

只是,既便如此,沈若兰也不想叫她们喂她的孩子,她早就说过要亲自给孩子喂奶,只是没有跟淳于珟达成一致,这会子看到奶娘都过来了,沈若兰顿时如临大敌,像是有人要抢走她的孩子似的,握着淳于珟的手,哀求着说,“夫君,我真的很想亲自给孩子喂奶,真的,我不想我的孩子叫别人娘,哪怕是叫奶娘乳娘也不行......”

没想到,淳于珟竟异常好说话的说:“好,你喂就你喂,只是你现在才刚刚生完,身子还太虚,奶也不是马上就能下来的,还是先挑一个奶娘暂时替你喂孩子,等你的奶下来了再亲自喂他也不迟!”

沈若兰楞了一下,没想到他竟然同意自己给孩子喂奶了,他不是一直坚持要让乳娘喂养孩子吗?今儿这是怎么了?

本以为还得费一番周折,甚至还得加上眼泪攻势才能解决的问题,忽然就这么容易的解开了。

沈若兰有点儿懵了,有点儿摸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了?

其实答案只有淳于珟知道。

再见到儿子之前,就算沈若兰苦口婆心,说破了大天,淳于珟也觉得应该由奶娘喂养孩子,他就是奶娘喂大的,他所认识的人也都是吃奶娘的奶长大的,孩子由奶娘喂养这种事在他的思维中已经成了天经地义的事,从来没有动摇过。

只是,当他看到孩子的刹那,油然而生的父爱瞬间发孝、膨胀到了极致,他觉得,他的儿子这么好,就理应给他世界上最好的待遇,那么,这世上最好的奶水,当然是兰儿的奶水了。

兰儿是常年喝灵泉水的,她的奶水自然不是那些奶娘可比,所以,还是吃她的奶水最好!

虽然他也舍不得兰儿辛苦,但是她执意如此,加上他父爱泛滥,想叫自己的儿子吃上最好的奶水,于是,困扰了他们一个多月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解决的办法就是,孩子主要以吃沈若兰的奶为主,奶娘的奶为辅,要是沈若兰的奶不够吃了,再去吃奶娘的奶;或者沈若兰若有什么事,不能及时给孩子喂奶了,再让奶娘发挥她的作用。

其余的时间里,奶娘基本上是闲着的,不用她喂孩子也不用她照顾孩子......

事情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然而,沈若兰亲自挑了一个体态微胖的奶娘,让她先抱着孩子下去喂奶了。

看着孩子被抱走,沈若兰的心里顿时空荡荡的,她摸着自己的胸脯,说,我要快点儿把奶揉开,我要亲自喂孩子.....”

淳于珟附和,“好,不过不急,你现在才刚生完,身子太虚,先睡会吧,等养足了精神再揉也不迟......”

*****

沈若兰顺利诞下麟儿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京城,太皇太后听闻沈若兰生了,喜欢的不得了,亲自带人到了库里搜罗了一大堆好东西:紫檀木的小床,蜀锦的襁褓,金丝楠木雕成的木马,还有些用象牙、犀牛角和琥珀等物做成的小玩具,件件都价值连城的好东西,老太太只恨不得把全天下的好东西都送到吉州去,因为在老太太的心中,她最亲最爱的人不是别人,就是她的老儿子和她刚出生还没来得及见面的大孙子。

至于金銮殿上的那位,老太太可从来就没把他当成孙子,要是可能的话,老太太恨不得现在就把这个蠢货开除皇籍,撵到海角天涯去,这辈子再不见他才好呢,也省得被他气死!

新皇帝继位才几个月,已经把朝堂弄的天翻地覆,把太皇太后也给气懵了,倒不是他有多厉害,能有本事搅得满朝不宁,太后也跟着大动肝火。事实上,他一点儿本事也没有,完全是靠着自己的蠢笨愚懦才有今天的‘成就’的。

他什么都不懂,也不愿意学习,更不愿意操心,每每朝堂上有要事需要他抉择时,他总是那句:“你们看着办。”问急了,就是‘朕有尿了’,或者是‘朕有屎了’,然后借着屎尿溜之大吉,让人啼笑皆非又气愤不已。

堂堂一国天子,竟能做出这么没出息的事,简直让人失望至极。

如此几个月后,大臣们终于受不了了,他们聚在一起商议,最后商议的结果是请太皇太后出来垂帘听政,请她帮小皇上处理他处理不了的国事。

太皇太后乃是名门之后,自幼博览群书,见多识广,通晓政事又明白事理,且为人豁达公正,颇有圣祖遗风,所以很受皇族中人和文武百官的爱戴,因此,让她来给那个不成器的昏君垂帘听政再合适不过了。

太皇太后本来不愿意干预政事的,怕有牝鸡司晨的说法,但是,不垂帘听政又怕楚国的江山,不,是她小儿子的江山被别人给谋了去。

为了她心爱的小儿子,老太太治好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百官的一再请求,垂帘听政,成了代替小皇上治理国家的人。

太皇太后也没有让大家失望,垂帘听政后,她杀伐果断,行事公正合理,把朝堂上的事处理得井井有条,让颓废了好几个月的朝堂顿时面貌一新,满朝的文武大臣们也都对她敬佩不已。

小皇帝一点儿都没有大权被人夺了的痛苦,反而暗自窃喜呢,终于有人替他管这些头疼的事儿了,也终归不用他在批那些该死的奏折了,太好了,他终归可以自由的玩儿了,好开心啊好开心......

跟他一样开心的,还有沈若梅

因为李知县已经帮她把大夫给请来了,那个大夫在仔细检查过沈若梅的伤势后,很肯定的说他能治,这可把沈若梅给乐坏了,简直就像是溺再深水里的人在命悬一线之际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一般,马上嘴拜年似的求大夫这就给她医治。

沈若梅的伤,说白了就是骨头断了没有好好的接上,导致她四肢残废的,现在只要把她的断骨重新敲碎,再重新接一遍就好了。

只是,毕竟是受伤的骨头,长好后能成啥样大夫保证不了,只能保证她四肢还能动弹,不至于像现在似的瘫痪不能动罢了。

饶是如此,只要她自己能动弹,能走能行了,沈若梅就很知足了,躺在炕上这大半年,她的身子都长了褥疮了,再躺下去,她的肌肉非得萎缩了不可,到那时,她就更没有活路了。

沈大爷和沈大娘很很知足,他们恨不得她现在一下子就好了,也省得她再折腾他们老两口子了!

于是,治病的方案确定下来了,沈若梅就开始了痛彻骨髓的治病过程。

敲碎已经长上的骨头有多痛就不用说了,反正给沈若梅敲骨头那天,整个凤凰村的村民们都听见了,沈若梅杀猪似的嚎叫声响彻了凤凰村的上空,以至于好多小孩子都被她给吓哭了......

再次经历了一番敲断四肢的痛楚后,沈若梅痛得脸都扭曲了,小便也失了禁,要不是有能治好站起来的信念支撑着她,她很可能就被活活的给痛死了。

这般炼狱般的痛楚后,就剩下活遭罪了。

被敲断了的四肢又被接上了,大夏天的,沈若梅被缠得跟粽子似的,躺在炕上一动都不能动,汗水不断地从身上渗出来,把身下的褥子都给打湿了,然而,为了好好的养骨头,湿了也得忍着,踏着,不能换也不能动弹,免得骨头再错位了。

那骨头疼痛,浑身被汗水打湿,闷热却不能吹风的滋味,就别提有多酸爽了!

简直刻骨铭心呢。

不过,她忍下来了,为了自己的后半辈子,再痛再苦她也要忍,不然,她就彻底完了。

经过了这次刻骨铭心的教育后,沈若梅再也不像从前那么自以为是了,她也深知道,自己跟那个凤命算是彻底无缘了,她终于还是输给了死兰丫,眼睁睁的看着她成了湛王妃,成了飞上枝头的凤凰。

而她,还是窝在屯子里的麻雀,永远都没有飞上枝头当凤凰的机会了。

她的身子被那帮乞丐捉弄过,染上了脏病,已经很脏很脏,不会再有好男人愿意娶她了;她的四肢就算接上了,也不可能像从前一样行动自如,肯定会有影响的;还有她的脸,被烧坏的地方已经形成了瘢痕,不可能再去掉了,她要是还想恢复到从前那副青春俏丽的模样,除非重生,否则,她再也回不到过去的那副样子了!

现在的她,只希望下半辈子能尽量的过好了,能吃香的喝辣的,自己想干啥就干啥,不用干活,也不会没钱花,反正,她已经不在奢望爱情,就只希望自己能活得得劲儿点儿就是了......

沈若兰最近却过得不大得劲儿,因为——生完孩子后,她发现自己的肚皮被撑坏了,松松垮垮的往下坠着,上面还布满了难看的妊辰纹,简直目不忍睹。

生完孩子后,她在第一时间用生绢缠着自己的腹部,没有让淳于珟看见她的肚皮,倒不是怕他会嫌弃,只是作为女人,都希望自己深爱的男人看到自己最美好的一面,不希望他看到自己难看的样子。

所以,解决自己的身材,是眼下的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这几天,她天天都用灵泉水泡澡,泡完后还抹上太医给开的药膏,以期自己的肚子能早日恢复到从前那副光洁如玉的样子。

沈若兰如今的身份,在楚国可以说是仅次于太后娘娘了,一人之下而已,尊贵无比,太医给她制的药膏自然是用顶级的药材做成的,很细腻,也很香,是那种很好闻的淡淡的香气,令人闻之欲醉,凉凉的药膏抹在皮肤上也很舒服,涂完不久,就感觉到涂药的位置变得火辣辣的,像是药物已经渗入了肌肤,开始改善和调理撑坏的皮肤了。

前世,她还学过一些女子修身美体的瑜伽操,就一边回想着那些动作,一边做了起来,想尽快的恢复自己的美体……

许多女人,在生完孩子后,就放任自己的形象,变得随意邋遢,她们认为自己和丈夫有了孩子,丈夫就永远会守着这个家,不管她什么样都不会跑。

正是因为有这种消极的心里,很多女人的丈夫在妻子生产完后,开始流连在外面,有的甚至有了外遇,当然,这么做的男人都不是什么东西,但是回过头来想想,要是做妻子的把自己打扮得神采奕奕的,有一股子积极向上的劲头儿,男人出轨的几率就会小不少,很多的家庭悲剧就可以避免。

沈若兰然不担心淳于珟会出什么事儿,但是她必须在他的面前保持住美好的形象,因为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女人的外在形象,对他们对待女人的态度至关重要。

淳于珟这段时间关顾着稀罕他刚出生的儿子去了,到没怎么在意自家妻子的形象,每天从大营一回来,第一件事儿就是洗了手过来抱孩子,怎么稀罕都稀罕不够似的,冷硬桀骜的战神王爷,在这个小东西面前,完完全全的蜕变成了一个慈父,在看着他的时候,眼里的柔情都要滴出水儿来了。

之所以这么喜欢这个孩子,淳于珟认为,那是爱屋及乌的缘故,他喜欢兰儿,喜欢到把她当成是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那种,就因为这份刻骨铭心的爱,所以才会喜欢她生出来的宝宝,尽管鲁元说他这么喜欢孩子是因为这孩子是他‘老来得子’的缘故,但淳于珟是绝不会承认的。

他觉得他之所以这么爱他的孩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爱兰儿,才会爱她生出来的孩子,要是换一个女人跟他生出的孩子,他断断不会这么喜欢的。

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他的儿子太找人稀罕了,那小模样,像个粉妆玉砌的小瓷人儿似的,那圆圆的小脸蛋子,豆粒儿大小的小鼻子,怎么看怎么招人稀罕。

还有他吃奶时的模样,小小的一只,依偎在兰儿的怀里,粉红的小嘴含着乳头‘滋滋滋’的吸允着,清澈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就像是世间最晶莹剔透的宝石似的,两只小爪爪捧着自己的食盒,肥短的小腿儿不时的动一下,别提有多可爱了......

淳于珟觉得自己怎么看这小东西都看不够了,离开他一会儿就想的抓耳挠心的,后来干脆就把自己办公的书房也搬到他们的卧室来,一边办公一边看着这个娘俩,也省得自己总惦记着他们。

于是,这一家子算是一天十二个时辰的混在一起了,除了淳于珟偶尔去军营,剩下的世间,一家三口都是待在一起的,淳于珟没有错过孩子任何一个发展的阶段,孩子成长的每个阶段他都见证了,见证他第一次哭、第一次笑、第一次撒尿、第一次拉粑粑、第一次睡觉……

孩子们的每一个变化,每一点进步,都能给他们带来无数的欢乐,让他觉得这日子是越过越有滋味儿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谁会不喜欢呢?

这几个月的时间,也发生了不少事儿,但都不是大事儿,只是有几个女人生产了。

玉奴最先生的,生了一个大胖儿子,把申由甲乐得大摆筵席三天,还特意声明光摆宴席不收礼。

这三天的流水宴差点儿把他的小家业给吃空了,饶是如此,他也依旧是开心,就算是把家底儿都吃空了也无所谓,因为他本就不是十分在意钱财,如今有了儿子,能让大家一起分享他的喜悦心情,散点儿财又算得了什么呢?

玉奴也是有子万事足,现在她也算是终身有靠了,母亲那边儿也不用她操什么心,她只觉得,自己已经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了,仿佛对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什么可要求的了,如果一定要她求点儿什么的话,那就是求老天爷保佑他们一家子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永远都这么和乐幸福吧!

沈慧也生了,是个女儿,她婆婆和丈夫虽然都是乡下人,但却都是明事理的,都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生出了女儿一点儿都没嫌弃,甚至比生出儿子都开心,特别是她的婆婆钱氏,抱着孙女儿就跟抱着个大金元宝儿似的,都舍不得撒手了,谁来了跟谁显摆,一定要让人来人把世上所有好听的话都用在她孙女身上方肯放人家回去,吓得屯里人都不敢上她家窜门子去了,就怕被钱氏给逮着了看她孙女。

对婆婆的这种行为,沈慧很是感动。

老实说,再怀孕之初,她也是很忐忑的,就怕她婆婆和丈夫也像她奶奶和爹娘似的那么重男轻女,也怕她小时候的悲剧在她女儿的身上重演,但是现在在看到婆婆那抱着女儿那欣喜若狂的样子,她知道是自己想多了,婆婆和丈夫都是真心实意的爱她的女儿,不存在光喜欢孙子不喜欢孙女之说。

甚至婆婆还告诉她说,生儿子生女儿都是一样的,只要孩子争气,生女儿也一点儿都不比生儿子差,你只看沈老二家的兰丫,不是比别人家生十个二十个儿子都出息吗?咱们家的丫头要是能赶上兰丫一半儿,就不知比生儿子好多少倍呢.....

听到婆婆这么说,沈慧算是彻底放心了,不光是她放心了,连附近左右村子里的小媳妇们也都放心了,有了钱氏这番解释,大家真都想开了,也都不在重男轻女了,想想也是啊,若是能生出个兰丫那样的闺女,还要儿子干什么呢?

于是,这七松镇成了楚国第一个不重男轻女的地区了,也成了第一个重女轻男的地方了,这可都是沈若兰的功劳啊!

狗胜子媳妇也生了,生的也是个闺女,这把狗胜子给乐的,都要乐颠馅儿了,因为他虽然长得丑,但是架不住他媳妇长得俊啊,而他们的闺女长得恰恰就跟他媳妇很像,闭眼睛都能想象得出这小家伙长大了得有多美!

因为添了这么个漂亮的闺女,狗胜子的人生更加美满了,天天的干劲儿也更大了,由从前那个偷鸡摸狗,游手好闲的二流子,彻底变成了一个顾家有能干的好男人,都快成为十里八村好男人的楷模了。

他媳妇还是那副浑浑噩噩的样子,不过,狗胜子一点儿都不嫌弃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疼着她,宠着她,家里有一点儿好吃的都留给她吃,家务活更是都叫他给包圆了,她媳妇只需负责奶奶孩子,晚上根他一被窝睡觉就足够了......

沈若梅的胳膊腿儿被那位骨科神医还真给治好了,接骨接的很成功,养了几个月后,不光腿能站起来走两步了,胳膊也能拿点儿轻巧的东西了,唯一的缺点就是腿跛了,走起路来一摇一摆的,跟鸭子似的,很不美观。

还有她的胳膊也使不上劲儿,根本不能干活儿了,但是自理还是可以的。

沈大爷和沈大娘看到她终于能自理了,高兴地不得了,他们本来也没指望她能恢复如初,能恢复到这个样子,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沈若梅现在是个跛子了,脸还被毁了容,身上还带着那么脏的脏病,嫁人是不可能了,她也不打算再嫁人了,如今就指着下半辈子靠着爹娘好好的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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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7章 百天

酒气,脂粉的香气,氤氲弥散,布满房间。

宁儿避着丢了满地的衣衫、裤子、鞋子,袜子,缓步走到榻前。

榻上,鲁元正四仰八叉躺在那里睡得正酣,他墨发凌乱,亵衣敞着,露出完美的胸肌,俊美的容颜跟几个月前相比憔悴了许多,连他一向最注重的俊脸布满了青须茬也不管。

然而,这份憔悴和沧桑,看在她的眼里不是不修边幅的邋遢,而是一种苍凉憔悴的美,异样的诱惑,致命的性感!

她俯下身,痴痴的看了他半晌,才轻声道:“元哥哥,醒醒,我给你做了醒酒羹,你起来喝点儿吧,不然晚上闹酒就要难受了……”

鲁元像没听见一样,依旧沉沉的睡着……

“元哥哥、元哥哥……”素手轻轻的推着他,声音里满是担忧。

他终于有反应了,一翻身,给了她个后脊梁,还含糊的说了一声,“红蕊,别闹,等爷睡会儿再来疼你啊……”

红蕊?

好风尘的名字,让人一听就知道是行户院里的女人!

宁儿的心骤然一痛,像被针扎了似的。

刚才进门时闻到他身上粘的那股子脂粉香味儿已经让她痛苦不堪,此刻,听到他这般轻佻的说话,顿时让她的心如中利箭!

好疼,半晌才缓过劲儿来,她看了看睡在榻上的男人,终究没有勇气再叫他,咬着嘴唇,黯然的转身离开……

到了外面,她的乳娘忍不住愤愤的说:“将军太过分了,说什么小小姐新丧,他不想这么快娶新人,可一转眼就出去拈花惹草去了,什么小红小兰的,也不避讳?哼,叫老奴看啊,他就是变着法的找借口,不愿意娶姑娘进门!”

“嬷嬷,别说了!”宁儿声音有点儿破碎,心也早就碎了一地了。

连奶娘都看得出来的事儿,她活了两辈子的人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只是……她不愿承认罢了!

“我们……回去吧……”她无力的说道。

乳娘看着她失魂落魄的样子,也不好再刺激她,无奈的叹了口气,跟着她回去了。

回到颐宁苑,宁儿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不叫别人进去打搅她,她一个人躲在屋里,默默的伤感着,回忆着不堪回首的往事……

“宁儿,我对不起你,你这么好,一生被我误了,宁儿……若有来生,你定要找个疼你爱你的好男人,咱们再也不要相见了……”这是她临死前他单膝跪在她的身边,抚着她的脸对她说的。

然而,在她要咽气儿的时候,他又说,“宁儿,我后悔了,若有来生,咱们还做夫妻,这回换我来爱你,穷尽一生的力气爱你,下辈子,我会让你做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等她死了,被一张破席子卷起来埋在山下的时候,他崩溃的跪在她的坟前,她的魂魄飘荡在半空,第一次看到他痛哭流涕,就是他家被抄了,人被废了也没见到他痛苦成这副样子。

“宁儿,我的妻,你先安心去吧,等我报了仇就来找你,下辈子,我会用一生的时间补偿你,爱你,宠你,惯着,绝不会再辜负你……”

然而

她有了来世,他却并未遵守他的诺言!

当她再次睁眼时,他时还跟上辈子一样不待见自己,不,不是不待见,而是只把自己当成妹妹看,不光如此,他竟然还娶了那个女人把他们一家子都推进了地狱的女人,还跟她有了孩子……

她不甘心,他对她的誓言余音在耳,怎么可以一转眼就全部忘记了呢?

她不甘心,一次次的靠近他,一次次的想要用自己的温情打动他,唤醒他的记忆,让他遵守他的誓言。

然而,一次次的努力,一次次的受伤、碰壁,让她都有点儿怀疑自己了,她到底要不要再坚持下去?这样坚持下去还有没有意义?

是潇洒的转身离开,还是继续留在这里,遥遥无期的等着他想起前世的记忆?

她是人,她也有喜怒哀乐,也会疲倦,会累。

再深厚的爱,若只一味的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报,还被伤得鲜血淋漓,换做是谁都会觉得累,都会想要转身……

只是……哎!

“姑娘,珍珠姑娘来了!”门外,响起了她的贴身婢女彩鸾的声音。

宁儿飞快的抹了抹眼睛,敛起自己的情绪,道:“快请进来吧!”

大长公主身边儿的大丫头,在这府里赶上半个主子体面了,所以即便是宁儿,也得给人家几分面子。

珍珠走进来,一眼就看见了宁儿眼皮的红肿,但是精明如她,只佯装没看见的样子,笑吟吟的说:“奴婢是奉了大长公主的命令,特来通知姑娘一声儿,明儿是湛王府小世子的百日,咱们夫人病着,大长公主的意思是要带着姑娘一起去赴宴去,叫姑娘好好准备准备,要是却什么短什么的,好打发人去库里寻去。”

大长公主这是要让她见人的意思,也是要把她的身份昭告世人,确定下来的意思。

宁儿听了,心里感动了一下,虽然他不愿意娶她,百般推诿,但是舅母一直很宠爱她,一直像对自己女儿一样对待自己,这也是她一定要留在这里,一定要嫁给他的原因之一吧。

虽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爱他,但是舅母的宠爱不能不说对她来说也是个很大的诱惑,因为在这世上,他再也找不到一个比舅母更宠爱她的婆婆了!

“是,我知道了,多谢舅母!”宁儿站起来,毕恭毕敬的回答。

珍珠笑了笑,说:“虽说现在国丧期间不许饮宴,但是咱们跟湛王府上的关系毕竟根别个不同,所以还是要去贺上一贺的,只是不穿艳丽的颜色就无妨了。”

宁儿道:“多谢姐姐提点,宁儿记下了。”

珍珠传完话,很快就走了,宁儿倒陷入了沉思中。

上辈子,直到她死,都根本没听说过湛王妃这个人,湛王被皇上除去皇籍收了兵权后就杳无音讯了,可是这辈子,凭空冒出这么个人来,很多事情就跟上辈子不一样了,难道所有的变数都是因为这位草根出生的湛王妃吗?

她很好奇,甚至迫不及待的想看看这位久仰大名的湛王妃了!

**

湛王小世子百日宴那日,湛王府并没有大操大办,毕竟还在国丧期间,若要大摆筵席,请客听戏会遭人诟病的,淳于珟一向不在意别人怎么看待自己,但是有了孩子就收敛许多了,他可以任由世人毁谤自己,也可以对那些流言蜚语毫不在意,但是,他不想自己的儿子被人指责,哪怕是一点点儿对孩子不利的名声,他都不想叫孩子沾染上。

所以,百日宴那天,府里只摆了四桌儿,两桌是淳于珟最亲信的将领们,另外两张桌儿,就是那些将领们的妻子们……

宁儿跟着荣欣大长公主到后,跟湛王妃的母亲和妹妹以及另外几个将领的夫人们坐了一桌儿,湛王妃的母亲生的雍容华贵,听说是前朝打入穆岐山的嫡亲孙女儿,妹妹虽然才十二岁,但是却不难看出是个绝色的美人胚子,跟她母亲很像,但是又胜过她的母亲。

等到湛王妃抱着小世子出来时,众人的眼睛都放在了襁褓中的小世子身上,只有宁儿的眼睛放在了这位神秘的王妃身上!

湛王妃长得很美,是那种具有攻击性的美,虽然跟她母亲和妹妹很像,但是细看起来,她长得更加精致,而且她身上有一种别的女人都没有的气韵,跟别的女人都不一样的气韵。

宁儿不知道,湛王妃沈若兰身上的这种气韵放在现代就叫做气质,自信而又独立的气质,跟古代女子身上那种温婉端庄内敛藏拙的气质完全不同,她身上的这种气质更能吸引人,更能引人侧目。

她偷偷的看了湛王妃好几眼,怕引起她的注意,没敢多看,就赶紧入席了。

很快,今天的小主角湛王小世子被奶娘给抱出来了,小家伙才一百天,长得白白嫩嫩的,跟玉娃娃似的,圆圆的脸蛋儿,圆圆的脑袋,圆圆的小嘴儿里还吐着圆圆的泡泡,别提有多可爱了!

此时,这个可爱的小团子正在金丝襁褓中沉沉的睡着,大家见他被抱出来了,都围过来观看,一边看一边赞他漂亮。

然而,这位小祖宗睡的很沉,饶是几十个人围着他讨论他到底是像他爹多些还是像她娘多些,讨论得热火朝天的,也没把他给吵醒。

宁儿看到这个襁褓中软软萌萌的玉娃娃,心一下子软的一塌糊涂,差点化成水儿了,女人都对软萌的东西没有抵抗力,特别是有感情的小娃娃,她两辈子的年纪加起来都快四十岁了,可是还没有孩子呢,爱孩子是女人的天性,特别是这样软萌漂亮的孩子,谁不想拥有一个呢?

她贪婪的看着小世子,心里暗暗的想着,要是她也有一个这么可爱的孩子,表哥一定就不会这么对她了吧?

湛王小世子大名已经取出来了,就叫淳于明,小名叫喜宝,是他还在他母妃的肚子里时他父王就给他出来取的,他一生下来就直接有名字了,也直接就被封为世子了。

这么小就被封为世子的,在楚国还是头一份儿呢,可见湛王对这个小家伙有多喜爱了!

沈若兰自从做了母亲,也变得比从前柔和了许多,之前她不大喜欢应酬交际的,但是现在,因为大家都是来祝福她儿子的,所以她很热情的招待了这些前来祝福的人……

沈福存和沈金存也被请来了,只是兄弟俩看到酒席上的人身份都那么流弊,就吓得不想上桌儿了,还是沈德俭硬把他们俩拉上桌子的。

兄弟俩已在二叔家那随双胞胎儿子白天的时候就来过湛王府了,知道了兰儿做了湛王妃,兄弟俩都挺高兴的,特别是沈金存,上次见到沈若兰时,就一直吭吭哧哧,吞吞吐吐,像有什么话要说却不敢说似的,直到最后走了也没说。

但是这次,他似乎已经做好了心理建设,来到后,趁着沈若兰回去更衣的功夫,就悄悄的跟着她,等在她的门外,把她给拦住了。

“金存哥,你有事儿吗?”沈若兰看着满脸通红的沈金存,疑惑地问道。

沈金存吭吭哧哧的说,“兰儿,你现在是王妃了,能不能帮我指一门亲事,我不想娶小环(于二坏的小闺女),可是我娘已经在家里边给我定下她了,我要是不娶的话,我娘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所以……我……”

“所以你想让我帮你挡刀吗?”沈若兰笑道。

沈金存一听,脸一下子红了,结结巴巴的说,“不是,我没想叫你替我挡刀,我……”

“就算你是想叫我替你挡刀也没什么的!”沈若兰笑看着他,“反正你娘也不喜欢我,我做过的让她不痛快的事儿也不止这一桩,多一件少一件真的没什么的!”

“兰儿,我娘她,她其实……”沈金存想说,他娘其实对兰儿没有恶意的,但是,话到了嘴边又觉得说不出口。

这两年来,兰儿是怎么对他们的,大家都有目共睹,而娘又是怎么对人家兰儿的,他这个当儿子的也在一边儿睁眼看着呢!

他娘和她姐左一出右一出的,想法设法的为难人家兰儿,也就兰儿心胸宽广不跟她们一般见识吧,换一个,早把她们收拾得备服的了,凭人家的身份,还能叫她们蹦哒的那么欢?

“你娘她怎么样我不想再听了,你也不用再说了,反正我只看你跟我福存哥和我大爷,别人一律与我无关,你想叫我给你指婚也成,只是婚姻大事非同儿戏,你可想好了吗?确定你这辈子要娶的人是她了吗?别我巴巴的帮你把婚给指了,你过后儿再后悔了,那不是把人家姑娘给坑了吗?我也等于作孽了啊!”

“我想好了,都想了一年多了,兰儿,就是她了,我绝对不会后悔的!”沈金存急忙表态说。

沈若兰听了,呵呵一笑,说:“那你给我说说吧,是哪家的姑娘?”

其实,她早就知道沈金存心里的姑娘是谁了,只是故意这么问的,就是想听他亲口承认。

沈金存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傻笑着说:“嘿嘿……这个姑娘说起来你也认识的,就是从前给咱们印刷厂写书的柳寒香……”

沈若兰神色一正,说,“那你可知道她的过去吗?”

“知道,那又怎样呢?又不是她自甘堕落自己愿意的,本来她被掳被欺负都够可怜的了,她家里还那么对她,简直不是人!”

提到柳寒香的过去,沈金存不仅没有嫌弃,反而万分怜惜,还有点儿激动了,“我知道有不少人在意这事儿,但是我还真就不在意,我就在意这个人的品行,品行好,就胜过无数了!”

沈若兰稍微沉默了一会儿,说:“你不在意,那你爹娘呢?他们也不在意吗?还是你打算瞒着他们,一辈子都不叫他们知道呢?”

沈金存说,“我不想叫别人知道这事儿,这事儿就我一个人知道就够了!”

古人把女子的贞操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爹虽然挺开明的,但是要是知道寒香曾经做过妓女,也肯定不会答应的,娘知道了更是得做个天翻地覆,不把他们做散了绝不会善罢甘休。

所以,还不如不叫他们知道,就只他自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就好了。

沈若兰也同意他的做法,虽说欺骗长辈这种事儿不怎么地道,但是如果是为了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撒一点儿善意的谎言还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你已经决定要娶她了,那就不光要包容她的过去,还要给人家一个幸福的未来,你娘的性子你也知道,还有你姐,她们都不是好相与的,你可要做好准备,不能叫她被你娘和你姐姐欺负了啊。”

“不会的,我爹已经打算后半辈子就一直呆在靠山屯儿里了,我却不打算再回去了,这样自己过自己的日子,也就到不到一块堆儿去了,到不到一块堆儿,也就不会有那些烦心的事儿了。”沈金存把以后的日子都给打算好了,一看就是筹谋很久了。

沈若兰吃惊的说:“福存哥已经跟大爷分家了,你也想分家吗?那大爷将来可指着谁来给他养老啊?”

金存说:“你放心好了,不管分不分家,我们都是爹娘的儿子,现在他们能走能行的呢,不需要我在身边儿照顾;而且我姐又不能嫁人了,得一辈子呆在他们身边儿,所以就算没有我这个儿子,他们也有人照顾的;而且,等到他们动弹不动的那天,我会把他们接到身边儿照顾,不会不管他们的。”

沈若兰可不认为张金凤能照顾沈大爷和沈大娘,她不让沈大爷和沈大娘照顾她就已经很给面子了,还想指着她照顾老人,下辈子吧!

不过,沈金存说的先分开过,等到老人动弹不动了再接到他们身边儿照顾的这个说法倒是挺可行的。

要是现在就在一起过的话,沈大娘身强力壮呢,肯定会仗着自己婆婆的身份欺负儿媳妇,但是要是等她动弹不懂那天,寒香也嫁给沈金存多年了,有儿有女傍身了,到时候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沈大娘就算再蠢,也不会敢轻易的招惹儿媳妇的。

“行,你既然你已经什么都想好了,拿我明天去问问柳寒香的意思,要是她也同意嫁给你的话,那我就给你们指婚,保证你们能结发为夫妻,如何?”

沈金存听了,立刻咧开嘴笑了,“中,兰儿,哥先谢谢你,哥下半辈子的幸福就靠你了!”

这件事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兄妹俩又回到席上,回去时,喜宝儿已经醒了,还很给面子的当着众人的面撒了一泡尿,看到他的小尿泼子那么远,又引来大家的一顿夸奖。

当父母的就是这样,自家的孩子什么都是好的,即便是撒泡尿,他们也能看出各种优点来,别人是不是这样不知道,反正淳于珟肯定是这样的人了。

看到儿子那又远又有力的尿泼子,淳于珟的第一个想法是,这小子从小就这么壮实,将来一定身体倍棒,吃嘛嘛香;第二个念头就是往后得娶个身板结实的媳妇,不然都能被他给折腾散架子了;第三个想法,儿子这么有劲儿,长大了肯定也是个当将军的料子,等他再大些,他就把他带到练兵场去,好好训练训练,一定叫他名扬天下;第四个想法,就冲儿子这体能,将来肯定是多子多孙了;第五个想法,儿子指定能长寿;第六个……

反正总结下来,就是他儿子最好,他儿子天下第一!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08章 忠诚所致金石为开

看着白嫩嫩、圆滚滚的小世子,宁儿的心被彻底的融化了,一时间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凑在小世子身边儿,巴巴的说:“能让我抱抱小世子吗?我保证不会摔到他的!”

奶娘的神色一僵。

她也没权力把小世子交给别人啊?

平日里小世子都是王妃亲自哄着,就连她这个奶娘都伸不上手儿呢,也就今个来人多,王妃娘娘得招待客人,所以才让她抱上一会儿,要是这会子她就把小世子交给别人抱了,王妃会不会不乐意啊?

可要是不让人家抱的话,会不会得罪人啊?今儿来的客人都是王爷的心腹之人,要么就是近亲,她这样贸然的拒绝人家对小世子的喜爱,会不会让客人不高兴呢?

她为难的看向湛王妃,刚好湛王妃也听到宁儿的话了,就温柔的一笑,说,“既然宁儿姑娘喜欢,那就给她抱抱吧!”

“是,谢王妃!”宁儿开心的扯起了嘴角,伸手把小世子接了过来,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像抱一件容易打碎的稀世珍宝似的,胳膊都僵了。

小世子很给宁儿面子,到了她这个陌生人的怀里也不哭不闹,只是皱着两条淡淡的小眉毛,小嘴巴紧紧的抿着,一副不乐意得样子。

那副傲娇的小模样,倒是跟他父王从前挺像的,甚至比他父王还要睥睨三分,气场十足。

可惜再有气场,他也是刚百天的小哇哇,那睥睨的小眼神儿非但没吓到人,还把宁儿这个活了两辈子的怪阿姨给彻底融化了!

孩子,多可爱的小东西啊?

在这世上,再也没有比孩子更纯洁,更美好的东西了!

抱着这粉粉嫩嫩的一小团儿,宁儿心潮澎湃着,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烈的想要一个孩子,一个属于她和他的孩子,要是他们也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的话,那么,他们的生活是不是就不同了呢

荣欣大长公主看到淳于明小朋友也很喜欢,喜欢之余,又不由得想起了她夭折的那个孙女,要是那孩子还活着的话……哎!

大长公主殿下幽幽的叹了口气,如今指望安安给鲁家开枝散叶怕是一时半会儿都指望不上了,想要有这么一个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就得靠别人了。她看着怀抱小世子出神的宁儿,觉得是时候该让儿子跟宁儿成亲了……

宁儿一直是她最中意的儿媳妇人选,可是儿子却一直不乐意,一直推三阻四的不愿意要她,还让安先入为主了,这回安安是不中用了,轮也该轮到宁儿了,她已经决定要让鲁元娶宁儿做平妻,要是那个孽子敢不从,她就绝食给他看,看他敢不敢不听话,哼!

因为没有听戏也没有表演,就吃过一顿饭,把孩子抱给大家展示一下就完事儿了,所以,这顿百日宴也很快就结束了。

**

大家送上贺礼后纷纷告辞,沈若兰就带着喜宝儿回屋里去休息。

喜宝儿再襁褓里呆了半天了,早就想舒展舒展筋骨了,一被放下,就翘起半边圆滚滚的身子,想要来个大翻身。

他已经一百天了,会翻身了,只是翻得不太溜,常常小胳膊儿悠荡半天也翻不过去,还把小脸儿憋的通红的,小鼻子尖儿都红了,看起来煞是有趣。

淳于珟送走了客人,回屋换衣裳时,正好看到他儿子正皱着小眉头在努力翻身呢,看着儿子干悠荡小胳膊也翻不过去,还把滴溜圆的小脸蛋子憋的通红的,他就不由得一阵心疼,想伸手帮他一把,推着他翻过去。

然而,手刚碰到喜宝儿的胖身子,沈若兰就猜出了他的心思,一把将他的大手拦住:“不许帮他,让他自己来。”

淳于珟看着儿子累的满脸通红,小眉头都拧成小疙瘩了,有点儿舍不得,“帮他一下,也省得这臭小子自己挨累了!”

沈若兰断然拒绝,“那可不行,现在让他独立完成翻身动作虽说对他来讲是一件很困难很费力的事,但是也是对他的一种锻炼,既锻炼了他的体能,又磨练他的意志力,你可不能再这个时候帮他,那样就会让他得不到充分的锻炼,还会产生依赖的心里,这对他未来的心理发展和体能发展都不是什么好事!”

淳于珟在榻边坐了下来,低头看着累得直吭哧的儿子,有点儿不忍的说,“哪里就像你说的那么严重了,他还小,等他大了咱们给他讲明白道理,他自然就不会依赖咱们,也会好好锻炼身体的,咱们的儿子还能差了吗?”

沈若兰听到他这番言论,不由得一阵扶额。

孩子没出生之前,她还以为家里得是她唱白脸儿他唱黑脸儿呢,现在看来竟然跟她想象中的完全相反,这男人惯起孩子来比女人还有过之而不及呢。

果然是‘老来子’金贵,某个傲娇的老男人也放下身段,开始全心全意的做他的孩子奴了!

(要是淳于珟知道她此刻心里的想法,肯定会身体力行的让她知道知道自己到底老没老,非把她收拾的服服帖帖再不敢怀疑自己为止!)

沈若兰为了掰正他惯孩子的思想,也是为了能让孩子得到正确的发展,特意给他讲了蝴蝶破茧成蝶的故事。

“蝴蝶在茧子里往外挣扎的过程虽然痛苦,但是那是它必须经历的,谁都代替不了的,要是有人想帮它走捷径,那不是再帮它而是在害它,没有经历那番挣扎,它的翅膀羽化容易失败,失败了就煽动不起来,也没办法飞起去觅食,最后只有活活饿死或者被其他生物吃掉,被自然淘汰的下场。”

还有白额黑雁,刚出生就要从千米高的悬崖上跳下来,只为了适应自然的竞争。

很多时候,父母能给予孩子生命,给予孩子无私的爱,但是有很多事情还是要靠孩子自己完成的,这是自然的规律,也是他们的使命,父母再爱他们也代替不了,否则就是违背自然规律,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的!

淳于珟听完她说的,可能是觉得她说得有理,自己也无从辩驳,就决定不再帮那个肉团子了,他歉疚的亲了亲儿子涨红的小脸儿,进里间去换衣裳了…。

出来时,儿子已经成功的翻过了身,正趴在榻上‘额额呀呀’的炫耀自己呢,他走过去,奖励似的在他白嫩嫩的小屁股上拍了一把,抬头看见妻子正坐在一边儿看账本儿,就走过去,坐在她的身边儿,探过头去,“看什么呢?这么用心?”

沈若兰抬起头,说,“是我今年在老家那边儿开出来的地的收成账!”

今年沈若兰在凤凰村那边儿一共开出了六百多亩的山地,只是因为是第一年才开始种,土不够肥沃,而且山地的位置偏高,存不住水,今年雨水又不足,所以收成很不好,只有相对于地势洼一点儿的地才有点儿收成,地势高的地都瞎了,根本就没有收成,开出六百亩地,收成还不如好地一百亩的收成多,几乎折本儿了。

淳于珟看到她闷闷不乐的,安慰说:“折本就折本吧,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咱们王府里也不缺这几两银子几斗米的,何必为这点儿事儿不开心呢?”

沈若兰说,“我并不是为了少赚几两银子不高兴,而是因为粮食打的少有点儿失望,六百亩地就打了不到一百亩地的粮食,跟我预想的差的太远了。看来,我还得好好研究研究,为啥收成这么差?怎么才能把粮食的产量提高上去。”

淳于珟见她差蹙着眉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就拿开她手中的账本,揽着她的腰肢,说,“这些地本来就不好,不要也罢,咱们王府有十几个庄子几千亩地呢,你要是喜欢看收成好的,就看咱们庄子里的账本吧,包你满意。”

一边说着,一边顺着沈若兰身上传出来的淡淡的香味儿凑过来,闻了闻她的脸颊,只觉得香喷喷的。

今儿孩子百天,有客人来道喜,沈若兰就略施粉黛,擦了点香粉,又穿戴了几件华贵的衣裳,打扮得跟下凡的仙女似的。

淳于珟在席上喝了不少酒,本来就心猿意马的,如今又坐在媳妇的身边,看着她的盛世美颜,更加觉得难以把持了。

因为她年幼产子,对身子的损伤很大,太医说过叫她百日后方可行房事,所以这几个月来,他一直扳着指头算日子呢,就等着满一百天好大干一场了。

如今已经满一百天了,她身子也恢复好了,应该可以了吧……

沈若兰的思想却跟他不在一个频道上,她还在想着今年的收成,兀自说,“咱们庄子的账本儿我当然要看,但是我自己开的这些地我也要经管,那些山地的土质我都看过了,都是正宗的黄土地,适于庄家生长的,虽不如黑土地好,但是也不至于收成这么差,我在好好想想,找找原因,争取明年把收成搞上去!”

这时,喜宝儿吭吭叽叽的哭起来,应该是到喂奶的时间了。

素素提醒了沈若兰一声,沈若兰忙收回思绪,不去在想那些庄稼收成的事儿了,解开身上的褙子,把喜宝抱起来,开始哺育。

喜宝闻到娘身上熟悉的香味儿,立刻就不吭叽了,在沈若兰的怀里拱了一会儿,找到了奶头,叼在嘴里滋滋滋的裹了起来。

淳于珟本来就心猿意马的,又看到了这副香艳的画面,终于憋不住了,一只大手悄悄的伸过来,在沈若兰的身上游移着。

喜宝虽然只叼着一直奶,但小爪爪却紧紧的护着另一个呢,当父王的大爪子侵犯到他的领地,喜宝立刻不满的哼哼起来,小爪爪抓着父王的一根手指头,想把它驱离自己的领地。

然而,父王的那只大爪子跟一只大章鱼似的,紧紧的握住了他的饭碗,根本赶不走。

喜宝生气了,吐出奶头抗议的哭起来,“哇……”

小家伙脾气大得很,一哭眼泪都出来了,小鼻子头也哭得红彤彤的,这把沈若兰给心疼的。

开始时,她看他跟自己不正经并没有理会,但是这会子看到他把儿子都给惹哭了,就不由分说的站在了儿子的一边,抬手就去掰那只吸盘似的‘大章鱼’,“你看你,孩子好好的吃奶呢,都叫你给弄哭了!”

“兰儿……”

淳于珟喘着粗气叫了一声,“咱们都好久没有那个了,太医说一百天就可以了,今天正好是一百天……”说着又往前凑了凑,一口咬住了她的耳垂。

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

沈若兰被他一嘬,打了个冷战,低斥说:“你干嘛啊,现在是大白天呢,等晚上再说不行吗?”

淳于珟看着媳妇低头娇嗔的样子,心更痒痒了,无耻的说,“就是百天才刺激呢,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的,再说,这都如箭在弦了,哪儿还等得到王晚上啊,不信你摸摸!”

沈若兰两只手都抱孩子呢,哪空的出来去摸他呀?再说就算空得出来,她也不好意思真去摸啊!

淳于珟见沈若兰红着脸,一副娇羞的样子,越发的心痒难耐了,干脆一手捏着喜宝的饭碗,一手去解沈若兰的裙子。

沈若兰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并不像古代女人那么放不开,且她正值青春年华,体能旺盛,对男女之事也喜欢的很,所以被淳于珟医疗博,就也娇喘吁吁的上了港了。

眼下喜宝还吃着奶,俩人虽然都是疼孩子惯孩子的,虽然都已经是迫不及待了,但是也都舍不得就让孩子吃到一半儿就停下,于是就只管先让那小东西吃着,他们两个先忍着。

淳于珟把沈若兰抱在腿上,让她感受着自己现在的变化,沈若兰促狭的扭了扭身子,轻微的摩擦就让他一阵倒吸冷气,差点儿爆炸。

“你就不能消停点儿嘛,连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他长臂一紧,将她固定住了,不许她在撩拨他了。

沈若兰仗着有子傍身,他不敢把自己怎样看,被固定住后,忽然一回头,呲着细密洁白的小牙,在他的耳朵上咬了一下。

这个举动,一下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本来就是在极力的隐忍着的,要不是看在可爱的大儿子的份儿上,早就把她就地正法了,可是她不知死活,非要‘作死’,终于把他给引燃爆炸了。

于是……

沈若兰低头看着自己突然露出来的两条纤纤玉腿,差点儿被羞死,真没想到他竟能这么不要脸。

记得刚认识他时,他是何等的冷傲矜贵,霸气横生,目空一切,睨视天下啊,可是现在……

流氓啊!

难怪都说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句话果然不假!

饶是沈若兰来自现代,也看过不少岛国片,甚至在扫黄打非时也看过不少现场版的表演,但是此时此刻,依旧被羞得面红耳赤,脖子都红了。

素素和茵茵听到屋里异样的响动后,就直接出去了,还体贴的关上了门,主子跟王妃已经许久没在一起了,小别胜新婚,这一顿闹腾,指不定得多久能完事儿呢,他们还是先去烧水准备吧……

俩丫头的猜测很正确,两位主子确实没轻折腾,从榻上到桌子上、再到椅子上、墙上,一直折腾到日落西山,掌灯时分,才鸣金收兵……

事毕后,两人去净房里洗澡,沈若兰已经累得怀疑人生了,跟条死鱼似的躺在浴桶里一动不动,淳于珟看把她累成这副样子,身上怀弄得到处都是淤青,看得他也怪心疼的,就好心的主动帮她清洗,一边洗一边还不忘在嘴上邀功。

“看看我,多知道疼媳妇,是不是就是你嘴里说的你们那个世界里的好老公?”

沈若兰睇了他一眼,用鼻子说,“好老公是不会趁着妻子给孩子喂奶时对妻子做那事儿的。”

淳于珟揶揄说,“还不是你勾引的?”他不怀好意的往她的某处看了一眼,邪笑说,“谁叫你露出这儿给我看的?我是男人又不是和尚太监,也不是吃素的,要是看到这两个东西还能挺得住,你下半辈子大概就得守活寡了!”

“谁让你看的,我奶我的孩子,你看什么看?”沈若兰被他给说得恼羞成怒的,好像她故意勾引了他似的。

淳于珟呵呵一笑,“你又何必恼羞成怒呢,便是承认了又有何妨?其实为夫倒是很喜欢你这样主动呢,嗯,这次表现很好,下次继续努力啊……”

沈若兰气得一下子扑上去,扭着他就掐,“我叫你胡说,叫你冤枉好人…。”

结果,掐着掐着,自己就被人家给抓住了,就像故事里的飞蛾扑火,羊扑饿狼似的,你想想,娇滴滴,水嫩嫩的小媳妇赤条条的向你扑来,是个男人就受不了啊,何况还是饿了半年的男人。

于是,浴桶里又变成了战场,等沈若兰发现不对劲儿时已经晚了,她真是后悔不迭,自己就像是主动送到虎口里的小嫩肉似的,又叫人家给掰吃了一顿,还一边吃一边冤枉她,就什么她太主动太热情,他盛情难却,却之不恭等等…。

呜呜呜,气死人了……

**

宁儿跟荣欣大长公主回家时,荣欣大长公主在车里就把自己的打算跟宁儿说了。

“宁儿,我打算让鲁元娶你做平妻,就在元旦这天办喜事,你有没有什么意见,要是有意见的话,就直接跟舅母说。”

宁儿听了,心头顿时一阵,脸着脸说,“一切听凭舅母做主就是,宁儿没有意见。”

荣欣大长公主笑着拉过她的手,说,“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你一直是个懂事的好孩子,我那个孽障能娶了你是他的福气,要是他能得你跟随一辈子,那才是他的大造化呢!”

宁儿咬了咬嘴唇,细如蚊蝇的说,“只要元哥哥不嫌弃,宁儿会永远跟着元哥哥的。”

说道‘嫌弃’二字,荣欣大长公主的笑容不禁有点儿僵硬了,她堪堪的说,“你表哥他还年轻,不知事,有点儿不知好赖,不过你别急,你是跟他一起长大的,也该知道他的性子,他人不坏,就是有点儿一根筋,现在他还不知道你的好,等将来他想明白了,就一定会好好待你的,你要坚持住,老话说的好,受得住寂寞,才享得住长久。”

宁儿笑道:“多谢舅母提点儿,宁儿记住了!”

“记住就好,眼下他还有点儿转不过这个弯儿来,你要耐心些,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不会对你的付出视若无睹的,忠诚所致金石为开,只要你用心,他迟早会接纳你的!”荣欣大长公主继续鼓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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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09章 王妃指婚

回到府上,荣欣大长公主派人把鲁元叫了过来,说,“今儿在湛王府上,你看那小世子如何啊?”

鲁元说:“小世子爹娘都是人中龙凤,他自然也是玉雪可爱。”

荣欣大长公主说,“你也不赖,若是娶个好媳妇生个孩儿,不会比小世子差到哪儿去。”

鲁元听她话里有话,就皱了皱眉头说,“母亲想跟儿子说什么?”

荣欣大长公主道,“我以为你知道。”

鲁元说,“要是母亲想说的是叫我娶宁儿,那就不用再说了,儿子早就说过,儿子不想娶她,要是母亲一定要儿子娶她的话,儿子娶了也成,但您要有这个思想准备,我绝不会是个好丈夫的,您要是不怕我负了她,不怕她痛苦一辈子的话,就尽管把她嫁给我好了。”

一听这话,荣欣大长公主顿时变脸了,气咻咻的说,“你这是什么态度?宁儿到底哪里不好了?你为啥就不喜欢他呢?虽然她长的不如安安漂亮,可是除了相貌不如安安她还有哪点不如她呀?你也是跟宁儿一起长大的,她的品行为人你再熟悉不过,这样知根知底的媳妇上哪找去?你怎么就非得看不上她呢?”

鲁元说,“母亲,这个话题咱们母子说过几十遍了,儿子再说一遍,儿子不是看不上宁儿,而是一直只把宁儿当成妹妹看,现在您让儿子把他当成媳妇儿,儿子下不去手啊,再说也膈应的慌,就像是娶了自己的亲妹妹似的,你叫儿子情何以堪啊。”

“她又不是你的亲妹妹,你有什么情何以堪的?你就拿她当一个寻常的女子不就完了吗?”

“可是,她不是寻常的女子,是跟我一起长大的妹妹,我不想跟她成亲,再说,我现在还不想接纳别的女人。”

“放屁,从前你府里的那些莺莺燕燕我十个指头都数不过来了,你都一一接纳了,现在不过叫你接纳一个宁儿,你有什么接纳不了的,分明是在搪塞我。”

鲁元揉了揉眉心,在荣欣大长公主的身边坐了下来。

“母亲,你既然知道那些是莺莺燕燕,就该知道儿子也从没把她们放在心上,她们幸福与否也与儿子无关,可是宁儿不同,她是姑姑唯一的女儿,又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妹妹,要是我娶了她不能给她幸福,那我将来如何去见九泉之下的姑姑?又怎么对得起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

“既然是这样,你好好待她不就成了吗?”大长公主殿下气道。

“可是,儿子做不到啊……”

“你没有试试,又怎么知道做不到?说不定你们两个还能举案齐眉,恩爱有加呢?宁儿是好姑娘,错过了她,你可能这辈子都找不着这么好的媳妇了。”荣欣大长公主苦口婆心的劝道。

鲁元翻了一下眼皮,望着房梁说,“宁儿是好姑娘我不否认,但这天底下的好姑娘这天底下多了去了,又不是只有她一个,母亲之所以一定要儿子娶她,是因为能跟母亲这么合得来,又让母亲这么喜爱的好姑娘只此一个吧,说来说去,母亲还是为了自己着想的多,根本没有考虑到儿子的心情和宁儿的将来……”

“你……放肆……”

荣欣大长公主被儿子戳穿了心事,顿时恼羞成怒了,铁青着脸说,“你这个不孝的东西,我处处为你着想、为你考虑,你竟这样疑心我,真真是让人寒心,既这么着,我也懒得跟你啰嗦了,就通知你一声吧,元旦时我给你们办喜事,你娶宁儿做平妻,你愿意也好,不愿也罢,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鲁元抿了抿嘴,说,“母亲执意如此,儿子也无话可说,反正将来儿子的后院儿将来还会有很多人,也不多宁儿这一个。”

说完,向大长公主做了个揖,转身离开了。

荣欣大长公主一看鲁元这副样子,气得直拍桌子,“孽障,不识好歹的东西,气死我了……”

旁边服侍的嬷嬷赶紧上前替她揉胸顺气,还好声好气的安慰她说,“大长公主殿下不用生气,别看公子现在拗,宁姑娘那么好,他迟早会回头的。”

“哎,但愿如此吧!”

大长公主叹息着,神色恹恹的,“我本来一直深信他们将来能恩恩爱爱的,可是今儿被这孽障这么一说,我这心里也没底了,真担心这孽障一直不回头呢,要是真那样的话,我不是把宁儿给坑了吗?”

说到这儿,她的神色有几分黯然了。

嬷嬷笑道,“大长公主既担心这个,不如把宁姑娘请过来商议一下,要是她自己愿意冒这个险的话,那婚礼就如期进行,要是她不愿了,那就别把他们往一块凑了,也免得成了怨偶,将来大长公主看着也糟心不是?”

大长公主听了,点头说,“也只好如此了!”

于是,宁儿被请来了。

听完大长公主的话,宁儿坚定的说,“舅妈,我要嫁给元哥哥,就算是有朝一日被辜负了,也不后悔……”

荣欣大长公主听到她这番话后,真真是欣慰极了,当即便把府里的中馈交给了她,让她现在就开始学习如何掌家了。

鲁元听到这件事后,脸色又黑了几分,本就懊恼的心情更加糟糕了……

**

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中下旬,马上就要到元旦了,因为国丧期间,嫁娶之事不能大操大办,所以,府里也没有披红挂绿的,只着意的打扫了他们大婚时住的院子,又在新房里添置了些好东西,也就罢了。

宁儿很知足,别说还能给她个婚礼,还让她嫁给表哥做平妻,就是不给她婚礼,让她只嫁给表哥做妾,她也是愿意的。

她爱表哥,从她九岁那年被接到舅舅家,在花厅里第一次见到表哥时,她就知道这个少年是自己一辈子要跟的人了。

她爱她的表哥,爱他的潇洒的风度,漂亮的形体和处处表现出来的大丈夫气质。她认为男人就该像表哥这样,文武双全,风度翩翩,举止优雅,谈吐得体……

而且他还很善良,对府里的婆子、小厮、丫鬟,侍卫都非常和善,从不端主人的架子,对她这个妹妹也非常体贴,每年过年过节或者她生辰时,他都会精心的为她准备礼物,从不敷衍。

他完全符合她对未来丈夫的要求和标准,是她梦寐以求的男人,她也曾在心里无数次梦想着和他成为夫妻时的情景。

她在家相夫教子,陪伴舅母,他出去公干,晚上回来时,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聊天儿,孩子们在地上跑来跑去,他偷偷的给她夹一筷子的菜,在凑在她的耳边说几句甜言蜜语,她则羞涩的低下头,虽然心里美得不行,但是脸上却带着几分佯怒的神气,“讨厌。”

然后他勾唇一笑,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吃饭。

晚上时,两人就睡在一起,她会一整夜一整夜的偷看他俊美的睡颜,匀称的身体,就是看一辈子都看不够……

终于,舅妈窥破了她的心思,就如她所愿,让她嫁给了他,她终于成了他的妻子。

只是,嫁给他后,她发现他们的婚姻跟她想象中的完全是两回事,他一直拿自己当妹妹,从未想过她能做自己的妻子。

所以,他一直不接受他们之间的关系,待她全然没有了往日的有爱和珍惜。

她很痛苦,一直想要试图改变这种局面,但是努力了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都以失败而告终了。

后来她才发现,他的心里早就有了别人,根本容纳不下别的女子。

而这个女子是当朝的贵妃娘娘,是楚国的第一美人,一个集美貌家世和才华于一身的女子,她努力一辈子都难望其项背的女子。

那段时间,在贵妃娘娘的比较下,她自卑的连走近他的勇气都没有了,她时时刻刻在想念她他,又处处躲避他,她怕她的相貌不如贵妃娘娘的美,会让他觉得厌恶,怕自己的走路姿势不够优雅,会让他看了心烦,怕自己说话在他面前显出什么不妥当来,惹他笑话,但是,她的心思和眼睛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他……

她眼睁睁的看着他为了爱情化身为无情的利刃,帮着贵妃娘娘排除异己,一次一次的对贵妃娘娘的敌人无情的屠杀,一点儿不给自己和家族留有余地。

她很害怕他这样做会给他招来杀身之祸,可是却又改变不了他,只能每天默默的在佛前为他祈祷,祈求佛祖把上天对他的报应都转嫁到她的身上,她来替他受过,不要惩罚他……

可能是佛祖听到了她的心声,他的报应果然转到了她的身上。

贵妃娘娘扳倒皇后,但是却被诬陷跟他有私,为证清白,贵妃娘娘毫不客气的把手中的屠刀转向了他。

于是,昨天还威风凛凛的御前侍卫,转眼被施以了宫刑,成了一个让人耻笑的阉人;显赫一时的鲁家瞬间作鸟兽散,家破人亡。她作为他的妻子,跟他一起披枷带锁,发配吉州苦寒之地。

京城距吉州千余里,那漫长的路程都是他们一步一步用脚走来的。

心爱之人的背叛和算计,家中的巨变和自身的残缺,彻底击垮了那个曾经风光霁月的男人,他迅速的憔悴下来,眼神空洞,面如死灰,一心求死。

一路上,是她不断的鼓励他,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他,像可怜的小鸟一样,用自己的小喙含着一滴滴水来浇灌他,滋润他。

使他渐渐的恢复了生机,又有了活下去的欲望。

是啊,家破人亡的大仇还没报呢,他有什么资格求死,他死不起啊!

于是,他缓过来了,眼中又有了生机。而她,终于在一路的奔波劳碌中心律憔悴,不支病倒了。

身为发配中的囚徒,是不会有好大夫给她治病的,才病了几日,她就已经奄奄一息,眼看不行了。

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什么,他才深深的体会到她对他的爱有多深沉,多宝贵!

然而,一切已经晚了。

她死了!

临死前,她终于听到了表哥对她深情的告白,他说,若有来世,就换他来爱她,要一辈子对她好,永不辜负。

多么甜蜜的誓言啊!

便是被破席卷身,葬在荒山之下,她也是觉得幸福的。

因为她终于等到了他爱,下辈子,她就可以完完全全的拥有他的爱了。

可是——

现在,她终于有了来世,可是他并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她一次次努力和靠近,换来的是他一次次的拒绝和冷漠,她都要坚持不下去了。

然而,便是坚持不下去,她还是得坚持,她太爱他了,爱到没有他,她的生命就没有意义,爱到离开他她就活不下去,爱到已经没有底线、没有自尊,连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即便是知道他在外面有许多莺莺燕燕的红颜知己,她依旧舍不得离去……

或许,成亲后,她会慢慢的融化他,打动他,或许有一天,他能想起前世的记忆,在兑现他的诺言吧。

她幻想着,嘴角渐渐的勾起一抹笑意,专心的布置起新房来。

……

元旦将至,凤凰村也出了一门喜事,那就是湛王妃给村长沈德宝家的二小子指了一门亲事。

对方是个识文断字的姑娘,出身大户人家,生得美丽,温柔得体,可惜就是无父无母,是个命不全的丫头。

沈大娘听到这门亲事后,感到非常不满,她觉得兰丫现在已经是王妃了,完全可以帮金存指一门更好的亲事,现在指的这个丫头虽然挺好的,但是没爹没娘啊,没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从小没爹娘,到老命不强,没爹没娘的孩子,将来定是个没福分的,她怎么能给金存指这么个人呢?

然而,她不乐意不好使,架不住儿子自己乐意呀,王妃指婚的旨意下到凤凰村第二天,沈金存就回家了,拉回了满满一车东西,兴冲冲的准备娶媳妇儿。

沈大娘一看儿子这么乐意,也只好同意了,沈大爷虽然挺忌惮儿媳妇没爹没娘这件事儿的,但是跟老婆子一样,看到儿子这么高兴,他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沈若梅自己的人生不幸,就见不得别人幸福,见到弟弟高高兴兴的要娶亲,还是那个死兰丫指的婚,不由得恨得牙根儿直,撇着嘴阴阳怪气的说,“没爹没娘没家没业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东西?没准是风尘场中跑出来的呢,沈兰丫就是看不得咱们家好,怕咱们家越过她家去,特意把些脏的臭的往咱们家塞呢。”

沈金存毫不客气的说,“想当初大伙还都说二婶儿没家没业,是从风尘场中跑出来的呢,结果呢,人家是京城大儒的后代,咱们这些泥腿子给人家提鞋都不配。所以,没凭没据的话最好少说,省得将来啪啪打脸。”

“再者,人家兰儿已经是湛王妃了,咱们家除非能出个皇后才能越过人家去,否则再好也不可能越过人家,姐,你觉得咱们家能出皇后吗?”

说这话的时候,他不客气的盯着沈若梅脸上的伤疤,眼睛又无意中扫过她的瘸腿,顿时把沈若梅的打击的一败涂地。

今时今日的她,别说是当皇后娘娘,就是嫁个泥腿子人家都不可能要她的。

她的脸被烧毁了,那红黑色的伤疤已经产生增生,乍一看跟鬼似的,看着都吓人。

胳膊腿儿又是残的,虽说腿还能走,但是一腿长一腿短,走路时摇摇摆摆的,跟鸭子似的,别提多难看了。现在她一出门,村里的小娃子们就跟在她后面起哄,学她走路的样子,气得她都不敢出门了。

还有她的胳膊也成了畸形,像挎着筐似的总也伸不直,而且还没有力气,端个饭碗都费劲,根本不可能干活。

而且,她现在还有严重的脏病,冬天还好些,夏天时就藏不住了,隔挺远的就能闻到她身上那股腥臭的味道,恶心极了。

她算是彻底废了,像一条癞皮狗似的,走到哪大伙都嫌,都被大伙指指点点的嘲笑戏弄,她只能躲在家里,天天怨毒的诅咒沈若兰和她男人不得好死……

因为在她的心目中,就是沈若兰和她男人把她害成这个样子的!

她好恨啊……

**

桃花村里

再有一个多月就过年了,崔氏忙忙叨叨的置办着过年的东西,今年不比往年,家里的庄稼收成好不说,她最宝贝的小儿子还中了童生,这对崔氏来说可是天大的喜事,就意味着他的宝贝儿子离状元又近了一步,她离诰命夫人也又近了一步了。

所以,今年置办年货时格外出血,不光买了十斤猪肉,一袋子白面和一袋子大米,还给家里大人孩子一人买了一身棉布衣裳。

因为三勇说了,家里人穿的太破,他出去了也没面子,为了给心爱的小儿子充面子,崔氏咬着牙,买了好几匹减价的棉布,给家里的大人孩子一人做了一身棉布衣裳。

老头子不在家,但是衣裳也给他做出来了,就等着他回来穿了。

这老东西离家都大半年了,信也不曾写回来一封,她都有点儿想那个老东西了,还好快过年了,他就要回来了,她也马上就能看到他了,不然她真得想出点儿病来呢。

为了让老头子回来高兴,崔氏不光置办了很多好吃的,还破天荒的收拾起了屋子,把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就等着老头子回家了。

然而,等来等去,等回来的不是老头子,而是老头子的一封家书和一百两银子。

家书是县城的朋友送来的,老头子亲笔写成的,上面说他在西川做生意,生意忙,今年就不回来了,赚得一百两银子给他们带回来,叫他们在家好好过日子,别舍不得花钱,也不用惦记他。

崔氏是看到老头子的家书,又听她小儿子把家书的内容念了出来,顿时失望不已。不知为啥,这次她第一次没惦记银子而是惦记老头子,然而老头子却没回来,害得她心里空唠唠的,像被剜去了一块似的,连看那几锭银子都不觉得亲热了。

张金凤一看老爹没回来,忍不住以己度人,说,“娘啊,你说我爹一个人在外头,能不能有野女人了?”

崔氏一听,顿时像针扎了似的跳起来,“不能,绝对不能,你爹可不是那样的人,你别胡咧咧,当心你爹回来捶你。”

张金凤一撇嘴,“那可不一定,我爹会做生意,又是独自一人在外,肯定得有野女人打他的主意,都说好男架不住女逗,我爹长期一人在外,难免孤单,说不定就叫哪个野女人给勾搭上了呢,要不然大过年的,他咋可能不回来呢?”

被张金凤这么一说,崔氏的心也慌起来。

正常情况下,老头子过年是不可能不回来的,一来他很注重亲情,过年时必定得一家团聚;二来他也很注重祖宗祭祀,每年过年必得亲自去给祖宗上坟的,所以,他不回来这件事十分可疑。

张大勇媳妇儿看到婆婆的脸一会儿阴一会儿晴的,有意给她添堵,说,“那位捎信的大叔走的匆忙,咱们还没来得及打听打听我爹在西川的情况呢,也不晓得他这一年来是咋过的,身体好不好?有没有人给做口饭吃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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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10章 爱不起了

张大勇媳妇故意提起‘有没有人给做饭’,就是为了提醒婆婆公公身边儿有没有女人,好让婆婆心里发慌、害怕。

被她这么一提,崔氏果然害怕起来,都有点儿坐不住了,“那什么,大勇啊,你记没记着给咱们捎信儿那个人儿叫啥住哪儿了,明个咱们上他家找他问问你爹的情况去呗!”

今儿个那人来的时候,崔氏光顾着失落去了,还真没顾得上细问老头子的情况,现在,她想问也找不着人儿了。

张大勇从来就是个耳朵不拿事儿的,他就记着那个人是男的,家住县城,剩下的什么都记不得了。

不光张大勇记不得,张大勇媳妇、张金凤和张三勇也都没记住那个人的具体信息,所以,崔氏就是想打听打听老头子的情况,也没从下手了。

都说疑心易生暗鬼,因为打听不着老头子的准确信息,崔氏越发的不安起来,越想越觉着老头子在西川那边儿有人了,想的有鼻子有眼睛的,后来干脆就确定了,于是,就见天的在家里哭天喊地的,不是骂老头子丧良心缺德,就是骂张金凤这个丧门星把家里的风水给弄坏了,还骂张大勇两口子不孝顺,都不知道去帮她把人找回来……

反正逮着谁骂谁,家里没一刻安宁的。

张金凤不觉自悔失言,一时间嘴没把住门儿,就让老娘发了疯,还见天的骂她,她屈的慌啊!

张大勇媳妇虽然受不了婆婆成天在家里边儿做,但是看见她这副倍受打击的崩溃样子,她还是很乐意的,情愿被她骂也愿意看见她伤心难过,呵呵呵……

**

一转眼,再有几天就是元旦了,鲁家上下都忙碌个不停,为将军和宁表姑娘的婚事张罗着,下人们都喜欢宁姑娘,也都乐意她成为府里的夫人,所以在忙碌的时候,脸上都可呵呵的,有一种感同身受的喜悦一般。

只有鲁元的脸一天比一天难看,在他成亲的前两天,更是做出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儿!

他花了一万两银子,买下了‘醉红楼’的头牌名妓红蕊,直接带回府来了!

还有两天就要成亲了,他却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买回个千娇百媚的妓女来,简直就是再啪啪的打新娘子的脸啊!

不光如此,红蕊被带回来后,他还直接去找宁儿,“你如今不是掌管府里的中馈吗,那就帮红蕊安排个院子,再拨几个下人服侍她,往后红蕊就是我的人了,莫要怠慢了……”

宁儿张着嘴,被眼前的一幕都惊呆了,她瞠目结舌的看着那个依偎在他身边儿的女人,只觉得自己被人当头给了一棒子似的,整个人都傻了!

前段时间,她在他屋里听到他醉酒时念叨‘红蕊’这个名字,她尚且心如针扎,此刻见到本尊就站在自己面前,幸福的依偎在她男人的怀里,而她的男人也是一脸宠溺的看着她……宁儿听到了自己心碎的声音!

心流血了,好疼啊,疼得她连哭都哭不出来了,机械的扯着自己的帕子来回绕着,一直绕了好几个时辰,跟傻了似的……

鲁元通知完宁儿,就揽着红蕊的纤腰,迫不及待的回他的院子去了。

那晚上,红蕊就宿在了鲁元的房间里,听说一晚上要了三遍水,可想当晚的战况有多激烈了……

那晚上,宁儿也一宿没睡觉,披着衣裳看着鲁元院子的方向,坐到天明……

荣欣大长公主知道了此事,立刻派人去把宁儿和鲁元叫到她的院子里,她要给宁儿出头,狠狠的骂那个混账东西一顿给宁儿出气。

宁儿来的时候,是奶娘扶着进来的,才一晚上的时间,她就像换了个人儿似的,小脸儿惨白发青,眼睛上还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儿,神情萎靡,仿佛受了重创或者得了大病一般。

反观鲁元,倒是衣着光鲜,精神抖擞,神采奕奕的。

荣欣大长公主一见,气得一拍桌子:“你个孽障,明天就要跟宁儿成亲了,巴巴的弄个娼妓回来做什么?是成心要给宁儿添堵吗?”

鲁元在一边儿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笑着说,“母亲生这么大的气做什么?儿子早说过,儿子的后院儿将来会有很多人,如今不过才带回来一个,母亲就受不了了吗?”

荣欣大长公主一滞,随即气恨的说,“谁管你后院儿有多少人了?只是你不该在这个时候把人弄进家来,你明儿就要跟宁儿成亲了,现在弄个娼妓进府,这不是明晃晃的打宁儿的脸吗?你叫宁儿怎么承受的住?”

鲁元听了,转向宁儿,看着宁儿那张煞白煞白的小脸儿,不冷不热的说,“表妹受不住了吗?不会吧?往后这样的事儿还多着呢,要是现在就受不住的话,那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宁儿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说:“表哥多心了,我没有……受不了,我…。已经给红蕊姑娘安排了院子,我……”

她说不下去了,委屈的咬住了嘴唇,眼泪珠子噼里啪啦的顺着脸颊掉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

她很委屈,他曾哭着对她说过,这辈子,换他来爱自己,要穷尽一生的力气来爱自己,让自己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决不辜负,可是,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看到她清冽的泪水,鲁元似乎也有些不忍了,他撇开眼睛,半晌才艰涩的说,“你不用勉强自己,要是你心里不舒坦,大可以说出来,若是你不想过这样的日子,明天的婚礼也可以取消!”

“不要!”

听到他要取消婚礼,宁儿下意识的喊了出来。

她不要取消婚礼,就算他给她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她还是想要嫁给他。

没办法,她真的是爱惨了他了,即便是他把自己的尊严踩在了地上,甚至还用脚碾了几下,她依旧无法转身…。

她完了……

听到她这么说,鲁元的神色冷了冷,淡淡的说,“既然表妹这样贤惠,那我也就放心了,红蕊刚来,还不大熟悉府里的环境,就有劳表妹多操操心,好好的带带她,也好叫她早点儿融入到咱们府里。”

宁儿咬着嘴唇,只觉得自己的嘴唇都要给咬破了,半晌才听到自己支离破碎的声音,“嗯……”

“母亲看到了吧,表妹贤惠,不是善嫉的女人,她都已经接受了,母亲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呢?”鲁元端起案上的茶杯,漫不经心的啜了一口,问。

荣欣大长公主气道:“放屁,她接受了不也是你逼的,我不管,反正你必须得把那个女人送走,否则别怪我对她不客气!”

鲁元说,“母亲,红蕊都已经是儿子的人了,您想叫儿子把她送去哪儿呢?”

“我不管你送去哪,反正不许她进府来,咱们家可容不下那种千人骑万人夸的脏女人!”因为气急,大长公主的话有点粗鄙起来,这还是她一再压抑着自己的脾气呢,要不是怕杀人不吉利,她真想下令一顿乱棍打死那个骚蹄子!

鲁元听了,倒是没有啰嗦,也没有替红蕊求情怎的,站起身说,“既然母亲不容她,那儿子就在外面给她安排个宅子,让她住外面去吧!”

这是要安外宅的意思。

宁儿本想制止,她不想他住到外面去,即便是对那个女人有一百个膈应,她也不想元哥哥跟她住到外面去,她情愿那个女人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膈应着她,也要元哥哥好好的住在家里,让她天天都能看到他。

可是,她如鲠在喉,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能听着他们说,却开不了口,最后眼睁睁的看着他冷着脸离开了。

鲁元走后,荣欣大长公主拉着宁儿的手,安抚说,“这个混账东西现在是跟咱们赌气使性子呢,你别理他,等他耍够了也就消停了,那个红蕊什么的你也不必放在心上,一个娼妓而已,给人玩儿的东西,做不出什么花样来的!”

宁儿低着头,肩膀微微的颤抖着,半晌才说出一个“是”字。

荣欣大长公主见她难受,拍着她的后背说:“我知道你因为他买了那个賤蹄子心里不痛快,但是小孩子家,馋嘴猫似的,保不齐就不这么着,世人都是打这么过来的,别放在心上就好……”

宁儿知道大长公主实在安慰她呢,她也想放宽心不放在心上,可是她做不到啊,无论大长公主怎么安慰,她内心的痛半分都得不到缓解,一颗心就像被人用一把很钝很钝的刀子慢慢的切割似的,钝痛得让她都要崩溃了……

“你看你,还哭,明天就要当新娘子了,要是把眼睛哭肿了可就不好看了!”荣欣大长公主拿着帕子,哄孩子似的哄着她,还亲手给她擦眼泪。

对这个外甥女,荣欣大长公主是真心的疼爱,不光是因为她深爱的丈夫临终前的嘱托,也是因为宁儿这孩子是真的好,性子醇良憨厚,为人大度得体,她在府上住了十年,还没听过一个人说她不好呢。

她没有女儿,这些年来,已经不知不觉得拿她当自己的女儿来疼了,这会子看到她伤心落泪,自然也跟着心疼了。

宁儿虽然心如刀割,痛苦不堪,但是看到舅母哄孩子似的哄着她,也不好再继续哭了,就擦干眼泪,勉强的说:“多谢舅母关心,宁儿没事,宁儿想起来了,那边还有些事儿没做呢,先回去忙了,等晚上再过来给您请安!”

荣欣大长公主知道她想静一静,独处一会儿,就捋了捋她的头发,慈爱的说,“去吧,等晚上舅母叫人给你炖野鸡崽子汤喝……”

从荣欣大长公主的院子里出来,宁儿的乳娘愤愤的说:“这叫什么事儿啊?姑娘明天就过门儿了,将军这会子弄个外宅出来,这不是往姑娘的心上扎刀子吗?”

宁儿的爹娘死的早,是奶娘一手带大的,奶娘一直把宁儿当成是自己的女儿一样疼爱,宁儿也把她当成自己的娘了,所以俩人间说话并不像别的主仆似的那么小心翼翼,而是有什么说什么,毫无忌惮,也毫不避讳。

听到乳娘的话,宁儿的眼泪更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擦都擦不过来了,“乳娘,咱们……回去吧……”

“哎!”

乳娘还以为她再说跟她回院子去,赶紧上前来搀扶,没想到宁儿又添了一句:“我是说,回咱们姑苏的老家去吧!”

乳娘一听,吓了一跳,急忙左右看看,又把服侍在身边儿的两个丫头支开了,小声说:“姑娘这是什么意思啊?咋冷不丁想起要走呢?大长公主对您多好啊,跟亲生女儿似的,再说,姑苏那边儿早就没人了啊……”

“我不想留下来惹人讨厌,你没看出来吗?他讨厌我,一点儿都不想娶我,我不想……这样让人厌恶……”宁儿哽咽着说。

乳娘看着她哭得那么可怜,也心里疼得不得了,但是心疼归心疼,她的守旧思想还是不容她去做破格的事儿。

姑娘嫁给将军,虽然不受将军待见,但是起码将军的人不坏,不会冷着她们饿着她们的,而且又有大长公主给姑娘撑腰,她在这府里肯定能衣食无忧,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

可要是回姑苏的话,那能不能安稳度日就不好说了,姑苏老家早就没人了,她一个老婆子带着个娇滴滴的小姐能去哪?能干什么呢?小姐这样的孤女身份,将来婚配也找不到什么好人家的,要是不慎找个又吃酒又赌钱又嫖又烂的女婿,她可去找谁给姑娘做主啊?

思来想去,还是觉着姑娘在嫁给鲁将军更靠谱儿些,虽然鲁将军不喜欢姑娘,那又能怎么样呢?世界上最靠不住的就是男人的恩爱了,今儿个能跟你蜜里调油似的,明儿一转眼看到比你年轻貌美的,就能把你丢到脖子后面去,所以啊,恩不恩爱的原也不打紧,还是找个好人家能安定下来才是真格的呢!

这样想着,乳娘便不再埋怨鲁元了,反而安慰宁儿说:“姑娘快别胡思乱想了,听嬷嬷的话,回去好好的睡一觉,把精神养足了,明儿欢欢喜喜的嫁给将军,您都盼着一天盼这么多年了,要是现在放弃了,多可惜啊!”

宁儿已经没有力气跟她犟嘴了,昨晚煎熬了一夜,彻夜未眠又痛彻心扉,她现在还能站着说话已经是体力透支了,在没有一点儿力气跟她争论了。

嬷嬷见她闭了嘴,还以为是自己把她说动了,就扶着她的手,跟她回去了。

回到自己的院子,宁儿把人都打发了出去,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了屋里,默默的流泪,默默的舔舐着伤口……

乳娘过来看了好几次了,见她躺在榻上,还以为她是在睡觉呢,知道她昨晚彻夜未眠,就放心的让她去‘睡’了。

只是,直到天黑,宁姑娘还迟迟不醒,奶娘有些急了,就去叫她,结果怎么叫也叫不醒,伸手去推时,才发现她已经发烧了,烧得滚烫滚烫的,都烫手了。

这下子奶娘慌了,大惊失色的叫人去传大夫,一面又赶着去报给大长公主和鲁将军知道。

被传来的大夫是聂恒,吉州城最有名的大夫了。

他一番诊视后,只说是忧伤过度、急火攻心,并无大碍,给开了药就走了。

大长公主和鲁将军赶来探望的时候,宁儿正浑身烧得通红,嘴里还说着胡话呢。

“元哥哥……你要坚持住啊,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我不嫌弃你……残了,只要你……不嫌弃我……,后半辈子,宁儿陪你……一起过……”

“元哥哥,你千万别……想不开啊,你要是死了……宁儿也活不下去了……”

“元哥哥……元哥哥……”

荣欣大长公主看到宁儿梦里都是鲁元,忍不住狠狠的瞪了鲁元一眼,没好气的说,“你看看你,都是你闹的,宁儿的身子一向强健,定是被你给刺激到了才病倒的。”

鲁元也知道宁儿的病肯定是被自己给刺激到的,看到她都被烧糊涂了,满嘴胡言乱语的,他也挺难受的,可这也不能赖他啊,要不是她不非得嫁给他,他也不用这么残忍的对待她啊?

都是她自己找的,怪谁呢?

“母亲,我也不想这样啊?”他苦恼的说。

“不想她这样你给我好好的,要是再刺激到她,再叫她出点儿什么事儿,当心我把你那只骚狐狸被乱棍打死了。”大长公主狠叨叨的威胁道。

鲁元看母亲脸色铁青,知道她肯定说的出也做得到,就无奈的说,“是,儿子知道了……”

“哼,知道就好,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放着宁儿这么好的姑娘不要,花一万两银子买那么个腌臜的东西,真真是气死我了……”

大长公主絮絮叨叨的低声数落着,替宁儿出气。

鲁元也知道母亲正在气头上,这会儿他说什么都是错了,索性就闭嘴不说了,大长公主骂了一个来时辰,嗓子都骂干了,在她已经说不出话的时候,宁儿也终于退烧了。

见宁儿没事了,大长公主这才放下心来,也放过了鲁元,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后,就回去歇着了。

鲁元在宁儿又呆了一会儿,看看都后半夜了,就也起身回去……

**

第二天一早,鲁府里的下人们都早早的起来忙碌了,府里到处都是一片欢快的气氛,因为今儿不光是元旦,还因为今儿就是将军跟宁儿姑娘成亲的日子了,大家都跟着高兴呢!

宁儿昨儿睡了一天一宿,大概也睡饱了,早早的就被奶娘叫起来化妆打扮了。

因为今儿是出嫁的大日子,妆容也格外郑重,不光头面首饰都是新打的,连蓖头绞面的婆子也被请来替新娘子理妆了。

那婆子带着个家伙包儿,打开后把蓖箕一个个列在妆台上,是一个大梳,一个通梳,一个掠儿,四个蓖箕,又有剔子剔刷,一双簪子,共是十一件家伙,东西都摆出来了,才把宁儿的头发放散了,上两三遍蓖箕,数顺了,又拿出两根线来,绕在手指上,把宁儿脸上的毛都给绞了去,拾掇整齐了,才开始匀粉化妆。

绞面的过程,宁儿始终神色淡淡的,既没有露出新娘子的娇羞欣喜,也没有露出被心爱的男人背叛后的痛苦和委屈,她就静静的坐在妆台前,波澜不惊的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始终没什么表情。

昨天发烧的时候,她又梦到上辈子的事儿了,那时他刚受完宫刑,家被抄了,她也跟这他被流放吉州。

巨大的变故,让他彻底崩溃了,也没有活下去的信心了,发配的路上他几次寻死,然后她就寸步不离的盯着他,守护着他,放下贵夫人的身段儿,伏低做小的给押解他们的差役说好话,哀求他们不要折磨他,想法设法的给他治伤,开解他,保护他……

梦醒后,她忽然觉得好累。

爱他,需要付出的筹码太多了,多到她快要支付不起了。

似乎,她已经没有力气再爱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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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1章 沈金存成亲【一更】

今天是元旦,也是凤凰村村长沈德宝家小儿子娶媳妇的大喜日子。

一大早的,沈德宝家就张灯结彩,披红挂绿,欢欢喜喜的准备迎接新媳妇儿了。

乡下人,孤陋寡闻的,并不知道此时有国丧国孝之说,所谓的国孝都是针对大城市和大人物设定的,像吉州这样的大地方,就不会允许百姓们这样张灯结彩、敲锣打鼓的迎亲,但是像凤凰村这种闭塞的小山村,就没有人惜哒管他们了。

所以,婚礼准备的很热闹,不光大摆筵席,张灯结彩,还请了城里的戏班子过来唱戏的助兴。

现在家家户户都有钱了,沈德宝家更是不差钱儿的,最小的儿子成亲,还是王妃娘娘指婚的,沈德宝当然得风光大办了!

这次办事儿,光酒席就准备了二十桌儿,桌桌都有鱼有肉,大米白饭和大白馒头管够儿吃,酒也随便喝,其豪华程度一点儿都不比乡绅财主家办事儿的席子差。

其实,沈大娘原不想这么铺张的,本来就寻思着一张桌儿弄一个肉菜就够了,剩下的用白菜土豆子啥的凑几个盘儿,对付着过得去就行了。

但是沈德宝不答应,他现在是村长了,全村人都看着他呢,他可不想为了省几两银子让人家笑话,再说,家里现在也不差钱儿了,最后一重事儿了,干啥不办得敞敞亮亮的叫大伙竖大拇指啊?

沈德俭也回来喝侄儿的喜酒了。

一回来就被村里人给围住了,现在整个凤凰村的人都唯他马首是瞻呢,可以这么说吧,现在的沈德俭要是在凤凰村跺一跺脚,凤凰村的地都得颤三下,吹口气儿在村子里都得刮场小旋风儿!

倒不是沈德俭有啥了不起的,而是人家闺女能耐啊,一个不起眼儿的小村姑,不蔫声不蔫语儿的就出息大了,还当上王妃了,现在人家可是皇戚国戚了,他们这些人就是打着马追也一辈子别想撵上人家了。

所以,这位湛王爷的老丈人一回来,就受到了村民们的热烈欢迎,对他的关注程度,都超过对新郎官一家子的关注度了。

“德俭啊,兰儿还好吗?听说生孩子了吧?”

“什么兰儿,也不怕忌讳,人家现在是王妃了,可不行再叫人家小名儿了,当心被上头以大不敬的罪名把你抓大牢去!”

“哎呦,我不知道还有这规矩啊,对不住对不住了,德俭你可别见怪啊。”

沈德俭笑呵呵的说,“没事儿,你们都是看着兰儿长大的,又是她的长辈,叫她一声小名儿也没啥,这孩子托大伙儿的福,如今过得还算如意,前几个月还生了个胖小子呢!”

“哎呦,真有福气啊,这下子你们家算是妥了,出了个王妃,都是皇亲国戚了,连我们这些乡亲们都觉着脸上有光呢!”

“何止是脸上有光啊,自从兰儿带着咱们大伙儿赚钱,咱们村都成远近十里八村中最有钱的屯子了,如今别的屯子的姑娘都想嫁到咱们村儿来呢。”

“咱们村儿可是个吉祥地儿、凤凰窝儿啊,能飞出个金凤凰来,容易吗?”

“还不是德俭会养孩子,养出兰儿那样的好孩子来,一样在这屯子里住着,咋没见别的丫头有这么大出息呢?”

“就是就是,德俭这几个孩子个顶个的好,德俭往后可有福气喽……”

大伙儿围着沈德俭说说笑笑的,气氛十分融洽。

沈若梅听到大伙儿奉承沈德俭,又听到他们奉承沈若兰,气得直咬牙。

曾经,那个死丫头给自己提鞋也不配的,可是现在,她们的身份竟然调了个个儿,她摇身一变变成尊贵无匹的湛王妃了,而自己则又丑又残,给她提鞋也不配了……

凭什么啊?

老天爷为啥对她这么不公平啊?凭什么叫那个寒碜的东西出息成那样儿,还把她给越过去了,想呕死她吗?

沈大娘了解自己的闺女,看她一眼一眼的看二小叔子的方向,就知道她又犯红眼病儿了,怕她整什么幺蛾子,特意赶过去低声警告她:“今儿是你弟弟大喜的日子,你消停点儿,别整事儿,不然当心你爹把你撵出去!”

如今沈大娘早就不像过去那么稀罕这个闺女了,对她的爱早被沈若梅的自私和愚蠢消磨殆尽了,如今的她,对沈若梅只有责任,已经没有多少感情了。

当然,要说一点儿感情没有是假,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过去的十几年里她还那么宠着她,但是如今对她的感情已经远不及过去那样深厚了,也就有过去的十分之一那么多吧!

再多就没有了。

沈若梅也知道爹娘不带见她了,但是她从来不认为是自己的原因,而是把爹娘对她的态度理解为他们势利眼,看她不行了就瞧不起她,不待见她了。

因此,心里边儿对爹娘的成见也很大,只是目前她没本事反抗他们,只好忍耐罢了。

听到娘的警告,沈若梅咬着牙说,“我就像你想的那么不安分吗?我现在都这样了,还能干啥啊?”

这句话倒是她的心里话,她现在都残了,仙子啊就是想干坏事儿也没那份能力了。

而且,如今她跟沈若兰的身份相差太大,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以她现在的能力,就是拼了性命也伤不到死兰丫一根汗毛啊?

所以,还不如消停的呆着呢,也省得自己再给人笑话。

“知道就好,你老老实实的别整事儿,等回头收了礼份子钱我再帮你买盒舒痕胶擦。”沈大娘交代了一句,就转身去忙了。

沈若梅不甘心的闭了闭眼,一瘸一拐的回自己屋儿去了,既然改变不了眼下的状况,还是回屋里去祈祷去吧……

**

新娘子是掐着时间走的,三天前就从吉州出发了,已经算准了时间,确保今儿上午正好能到凤凰村。

今儿沈金存天还没亮就起来了,乐颠颠的穿上新郎的袍子,胸前带着一朵大红花,骑着大春家的马,带着一拨亲友和雇来的喇叭匠子,吹吹打打的往新娘子来的路上迎去了。

新娘子不是只身一人来的,怕引人起疑,沈若兰特意打发了王府里的几个老人陪她来的,谎称是她的亲戚,又给他备了几十两银子的嫁妆,这样大爷大娘和村邻们就不会怀疑她的身份了。

迎到新娘子后,沈金存咧着嘴丫子把媳妇带回了家,在众乡邻亲戚们的见证下,拜了天地、高堂,随后就被送进了洞房。

沈金存只在洞房里带了一小会儿,就依依不舍的出来了,外面的酒席开始了,他得按例给大家敬酒。

沈大娘急着看儿媳妇,酒席开始后,她看看大家都光顾着吃,也没她啥事儿了,就去洞房看小儿媳妇去了。

柳寒香见婆婆来了,便掀起了盖头,给婆婆见了礼,落落大方的跟她说话。

沈大娘柳寒香长这么好看,又举止得体,心里很是高兴。

总算是有个好儿媳妇了,这个小儿媳妇比大儿媳妇强一百倍也不止,那个大儿媳妇,又泼又刁又爱记仇的,跟她这个婆婆算是彻底臭了,她也知道指不上老大两口子了,这辈子,也就只能指着小儿子和小儿媳妇了。

她的大儿媳妇李巧莲这次没跟着回来,因为孩子都小,这大冷的天不方便来回折腾,沈福存就让她在家里头看孩子,没叫她来。

李巧莲巴不得不来呢,她跟婆婆小姑子的仇儿算是做下了,一辈子不见面儿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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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宠之毒妻在上,文温暖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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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国魔女燕轻语为心爱之人斩杀忠良,手染鲜血,最终落得一个被嫡姐夺走爱人而惨死的下场。

墨桑国庶女燕轻语被嫡姐设计失身丧命,被弃尸乱葬岗,怨气难消。

当魔女重生为庶女,指天而誓:我燕轻语宁愿为魔,也决不让天下人负我!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12章 花烛夜【二更】

洞房里

宁儿蒙着盖头坐在榻上,没有初为人妻的兴奋,也没有娇羞、忐忑等情绪,只有几分好奇,记得上辈子跟他成亲的那晚,他是和衣而眠的,一宿都是用后背对着她,整个新婚之夜也只对她说了一句话,那就是临睡前的那句——安置了吧!

她很好奇,他这辈子会不会这样了,这辈子的变数这么大,她倒是想看看他跟上辈子比起来有没有变化!

外面

鲁元还在跟大家喝酒,军营的兄弟们似乎想要闹洞房,但是被荣欣大长公主给镇压了,甚至大伙儿想把鲁元灌醉,都被大长公主殿下强势霸气的给化解了。

“待会儿你们将军还要去给我生孙子呢,你们把他灌醉了,耽误我抱孙子,你们给我当孙子啊!”

于是,一帮糙汉在大长公主的嬉笑怒骂下讪讪的打住了自己那点儿龌龊想法,乖乖的放鲁将军去洞房花烛了。

鲁元本来想喝得伶仃大醉在去洞房的,最好人事不省的被抬去才好呢,省得两人见面尴尬,但是在母亲的监督下,他别说是伶仃大醉、人事不省了,就是微醺都不曾,只喝了两杯,就被母亲给撵去洞房了。

听到他进来的声音,宁儿在盖头下勾了勾唇角。

上辈子,他也是这么早就回来的,然后就坐在了她的身边儿,静静的做了半天,才叹了口气,起身给她掀了盖头,又跟她喝了交杯酒,随后就是那句“安置了吧”,多一句话都没跟她说。

上辈子的时候,她对他还有很多期待,即便是洞房遭到冷遇,也没有打消她对他的爱和热情,甚至还在他睡着的时候看着他的后脊梁骨发笑,笑得很傻,现在回想起那时的自己,觉得自己真蠢啊……

鲁元进来后,看到坐在榻边的宁儿,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走到她身边儿坐下了。

这个丫头执拗,无论他怎么跟她说自己不想娶她,想一辈子跟她做兄妹,可她就是不听,非要嫁给他,弄得他现在都有罪恶感了,像自己娶了妹妹乱了人伦似的,心里膈应的慌啊。

哎!

他叹了口气,起身给她掀开了盖头。

盖头下,她盛装打扮,一身大红的嫁衣把她衬得娇艳欲滴。宁儿虽然不像安安那么艳丽,但是也算得上是个美女,即便是以鲁元这种阅人无数的男人的眼光来看,宁儿也算得上是无可挑剔。

只是再美他也接受不了,他一直当妹妹疼爱的女子,有一天忽然变成了他的妻子,这个安排让他觉得很难接受,也觉得十分憋屈。

只是,母亲太过强势,他也不忍让母亲伤心,憋屈就憋屈吧,权当是自己牺牲一人,成全她们两个女人了。

喝下交杯酒,他觉得两人这样默默相对挺尴尬的,又没什么可跟她说的,就随口道:“安置了吧!”

走到榻边脱鞋上了去,连衣裳都没脱,就随手拽过一条被子将自己盖上,转过身去睡了!

这一套流程,跟上辈子一模一样!

宁儿苦笑着摇摇头,默默的走到妆台前,卸去了沉重的花冠簪环,走到榻边,也脱鞋上去了。

静默无言

她望着他薄凉的背影,悄悄的闭上眼睛,转过身子,一滴泪水无声的从眼角滑落,接着,两滴、三滴……

枕头湿了一大片……

静谧的洞房中,她极力的隐忍着,不叫他觉察出自己的异样来。

“大将军,大将军,红姨娘出事了,您快去看看吧……”院子里,忽然响起了一道焦急的声音,是新来的红蕊红姨娘的贴身丫鬟来了。

闻声,宁儿蓦地睁开眼睛,扭头向他看去。

扭过头时,他已经翻过身,还坐了起来。

宁儿看他的瞬间,他正好也看了过来,一下子看到了宁儿的满脸泪痕。

鲁元的心头一滞!

他从来没见她哭成这个样子,眼睛红肿,枕头也湿了一大片,头发也乱蓬蓬的,这是哭得有多惨啊!

他怔怔的看着她,忽然心里有点儿难受,甚至生出了几分罪恶感。

她是因为他哭的,哭成这副样子他躺在一边却浑然不觉,这个傻丫头得隐忍道什么程度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宁儿长得不如安安好看,连哭时都不像安安那么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她哭得有点儿丑,还很狼狈,但是却很真实,真实到他觉得这才是哭,这才是内心痛苦时的真实反映。

“宁儿,你……”

看到她哭得这么惨,他下意识的想要安抚,可是刚开口,外面又响起了红蕊丫头的哭腔:“大将军,红姨娘快撑不住了,您快去看看吧……”

闻言,鲁元一下子想到了母亲说过的话,她说要把红棉乱棒打死,这会子八成儿是她的人听到他没跟宁儿洞房,母亲迁怒于红蕊,要打杀了她的性命呢!

虽然他并不喜欢红蕊,但是好歹是一条命,又是他把人家带回府来的,怎忍心看她无辜送死?

于是,情急之下也顾不得安抚宁儿了,快速的穿上鞋子向外走去……

宁儿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走了,心又碎成了一片!

新婚之夜,她的新郎碰都没碰她一下,还去了妾室的院子,把她一个人丢在这边,这还不如上辈子呢,上辈子,起码他还踏踏实实的在她的身边睡了一夜,可是这辈子,呵呵……

乳娘看到新姑爷大步流星的跟红姨娘的丫头走了,气得眉毛都绿了,唤过一个晚上当值的小丫头,叫她跟过去看看,看看那个骚蹄子到底怎么不好了?怎么就撑不住了,为啥非得要姑爷子在新婚之夜去看她去?

小丫头叫玳瑁,是个直性子缺心眼儿的,不然也不会被安排在夜里当值了。

玳瑁领命后,就一溜小跑的往红姨娘的院子去了,路过安安郡主的院子时,安安郡主正站在窗前,面相着宁儿的院子,阴森诡异的笑着……

老娘不过时病了几个月,你们就真当老娘死了啊,大张旗鼓的抬了平妻,既然没把老娘放在眼里,那就让你们知道知道老娘的厉害……

路上,鲁元问了几句才知道不是他老娘为难红蕊,而是红蕊突然腹痛难忍,已经折腾一个多时辰了。

听闻这话,鲁元的第一个想法,还是他老娘动手了,八成是老娘怕大过年的打死人太血腥,就该用毒药了。于是马上叫人去请聂恒过来,还叫人把他的那些解毒药都拿过来。

要是老娘给红蕊下药,她有的毒药他差不多都有解药,即便是没有,聂恒也差不多能解,所以只要不是剧毒急性毒药,保住她性命应该没有问题。

走到红蕊的院子,进屋时,红蕊已经折腾的喊不出声了,此时正可怜兮兮的缩在床榻的角落里,抱着肚子有气无力的呻吟着。

见到鲁元来了,红蕊一下子哭了出来,委委屈屈的喊了声:“将军!”

路远走过去,俯身观察了一下她的脸,又叫她伸出舌头看了看,觉得不像是中毒,也就放心了许多…。

**

玳瑁远远的跟在鲁元的后面,到了红姨娘的院子时又不敢进去,怕将军责怪她,就蹲在红姨娘的院门口儿,趴在门缝儿处听里面的动静。

因为离的远,她也听不着什么,只是偶尔能听到几声红姨娘有气无力的呻吟声,还有委委屈屈的哭声,再,就啥也听不着了!

玳瑁听了一会儿,也没啥收获,就起身回去跟嬷嬷复命去了!

回去时,乳娘正坐在外间心绞不耐烦的等着呢,一看到玳瑁,蹭的一下站起身,走到她身边儿,低声问:“怎么样?那个骚蹄子到底怎么了?”

玳瑁傻乎乎的说:“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了啊?将军进院后大门儿就关上了,我进不去,再门口儿听了一会儿,就听到红姨娘猫儿似的哼哼唧唧的,还哭了几声,也不知道到底是病了还是咋滴了!”

乳娘是过来人了,一听到‘猫儿似的哼哼唧唧的声音,还哭了几声’,立刻想到了那件事儿,顿时气得鼻子都歪了。

今儿是小姐成亲的大喜日子,她们在净房里把水都准备好了,可是姑爷连碰都没碰小姐一下,喝完交杯酒就去挺尸了!

新婚之夜新郎官儿不碰新娘子已经够过分的了,这会子竟然还大刺刺的去了那个娼妓的屋里,去跟她做那事儿去了,简直欺人太甚!

岂有此理!

乳娘也是个没有多少心机的,虽然满心的疼着宁儿,也是一心为宁儿打算,但是她并不知道怎么做才是对她最好。

现在,她就知道小姐被人欺负了,还被欺负的很惨很惨。

要是安安郡主欺负小姐的话,她或许还能忍一忍,因为人家毕竟是正妻,是郡主,身份在那儿摆着呢,自家小姐虽然是平妻,但在正妻面前终究是矮一头的,无论如何都得忍忍。

可是,现在欺负小姐的只是个刚进门儿的贱妾,娼妓出身,就这样腌臜下贱东西她都没放在眼里,她竟然也敢在小姐的新婚之夜兴风作浪?欺负小姐?今儿要是不把她收拾住了,还不得把她得意到天上去?

将来还不得骑在小姐的脖子上拉屎?

所以,决不能这么便宜了这个小骚比!

乳娘咬牙切齿,满地转圈儿的寻思了一会儿,就把这里交给了玳瑁,自己一道烟的往去了荣欣大长公主的院子去了,她要去找大长公主殿下告状去了,非叫大长公主殿下把那个烂蹄子打死了不可……

到那儿时,大长公主已经睡下了,只有几个当值得婆子坐在灯下斗牌呢,正斗到兴头上,被宁儿乳娘给打断了,几个人都挺不乐意的,一个说:“老姐姐,不是咱们不帮你,只是这会子大长公主都已经睡下了,这三更半夜的,你把她叫起来告状,要是大长公主一时动气伤了身子,老姐姐你担待得起吗?”

“要我说呀,你还不如等明早再过来,反正这会子将军跟红姨娘该做的事儿也做完了,就算把他再弄回到宁夫人那儿怕是也做不成啥事儿了,你还不如劝宁夫人忍耐一晚上,明天再说呢……”

乳娘见这几个婆子不肯帮忙通报,也不敢闹腾,只好憋着气回去了。

家里的规矩,大长公主院儿里的人都比别人有几分体面,别说是当值得婆子,就是松鹤院的阿猫阿狗也比别人尊贵些,所以,乳娘被加七杂八的数落了一顿,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把这一肚子的气都算在了红姨娘的头上。

回去时,她先去看了看小姐,一进小姐的卧房,就看见她正抱着膝盖坐在榻上,把脸埋在了膝盖里,也不知是哭了还是怎的。

乳母一见,心疼的不得了,更把那个红姨娘恨得死去活来,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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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13章 心死

“小姐,您怎么还没睡?要不要……给你倒杯茶来?”乳娘看着宁儿,试探着的问了一声。

宁儿抬起头,泪眼模糊的说:“乳娘,替我梳妆,我要去看看红姨娘去!”

乳娘一震,姑娘这是打算去替自己讨公道吗?

虽然知道她这样做可能会引起大将军的不满意,但是她还是支持姑娘的,反正大将军已然是不喜欢姑娘了,让姑娘去闹一场也好,省得以为姑娘是好欺负的,连个娼妓都想骑到她头上来!

于是,乳娘赶紧招呼玳瑁和琉璃进来,帮宁儿梳妆了,随后给她系上披风,打着灯笼,陪着她去了红蕊的院子。

此时,红蕊的腹痛之症已经被聂恒的一颗止痛药丸儿给治好了,她看着自己湿透的衣衫,披头散发的也不成个样子,就赶紧吩咐下人备水,她要清洗一下,把自己收拾的清清爽爽的再来陪鲁将军。

玳瑁去敲门时,红蕊还在净房里,没听到外面的动静,倒是她院里当值得婆子开了门,见到宁夫人来了,也不敢阻拦,毕恭毕敬的把宁儿带到了屋里。

宁儿进到红蕊的内室,一进去,就看见鲁元四仰八叉的躺在红蕊的榻上,已经睡着了。

这会子都半夜了,昨儿因为宁儿发烧,他一夜未睡,白天时又是招待客人又是行成亲大礼的,忙活了一天,更是累上加累,才在宁儿屋里那两个时辰,虽然躺在榻上,但因为觉得别扭,也没有睡着,就一直躺在那里假寐了。

如今总算是放松下来了,所以头一沾到枕头上,就睡着了。

睡着后,红蕊的一个丫鬟见大将军睡着了,很有眼色的上前帮他脱了鞋子,还给他盖上了锦被。

宁儿进来后,一下子看到了自己的新婚丈夫正盖着大被,睡在另一个女人的榻上,心里骤然一痛,像被人突然捅了一刀似的,差点儿吐出一口血来。

“姑娘!”

乳娘看到她脸一下子变得惨白,还晃了一下,急忙上前扶住了她,免得她跌倒在地。

净房里的红蕊已经听到外头的响动了,问了服侍的丫头,才知道是宁夫人来了。

红蕊非常讨厌这个宁夫人,因为她深爱鲁将军,听闻这个宁夫人是仗着大长公主的喜爱强行嫁给鲁将军的,就更瞧不起她了。

哼,男人不要她,她还死皮赖脸的硬贴上来,真真是不要脸!

不过,瞧不起归瞧不起,不管咋瞧不起,人家毕竟是平妻,身份在那儿摆着呢,她再瞧不起也不得不出去给她见礼。

于是,出浴的美人儿裹着浴衣,披散着一头乌黑的秀发从净房里走出来,许是被热水蒸过的缘故,刚才还病弱苍白的小脸儿这会儿净红扑扑的,像刚承欢过似的。

见到宁儿,红蕊虚虚的向她行了个礼,“妾身见过宁夫人!”

说完,没等宁儿叫她起来,就兀自起了身,施施然的向榻边走去,那副傲慢的神色,全然没把宁儿放在眼里。

宁儿见她穿着浴袍,脸上还红扑扑的,想当然的以为他们两个刚刚做过那件事,本来就已经流了血的心,一下子碎了一地……

“你……你们……”

看到红蕊大模大样的坐在了鲁元的身边儿,还亲昵的替他掖了掖被子,宁儿再也忍不住,一转身跑了出去。

“哎,姑娘——”

乳娘看到宁儿忽然崩溃的跑了,急忙追了出去,但是出去之前,还没忘狠狠的瞪红蕊一眼。

红蕊不屑的‘切’了一声,显然是没把这个老婆子放在眼里,脱下鞋子就上了榻去。

榻上,鲁元睡的跟死了似的,红蕊痴痴的看了她一会儿,嘴角轻轻扬起,掀开被子也进去睡了……

**

“姑娘,您慢点儿,当心摔着啊!”乳娘看到宁儿跑的像一阵风似的,急忙在后面大声喊她。

可是,宁儿已经完全听不见了,她风一样的从红蕊的院子跑回到自己的院子,两个院子相距甚远,跑回到自己的院子时,她已经体力透支,刚到院门口,就咕咚一声摔倒在地,再也起不来身了。

“姑娘,您怎么样啊?快,呢们快把小姐扶起来啊!”

乳娘跑得慢,眼看着小姐摔倒在地,她却跟小姐之间还有一段距离,就急忙指挥了玳瑁和琉璃去搀扶宁儿。

玳瑁和琉璃跑过去,搀起宁儿,本以为她一定是一副心碎欲死的样子。

然而,让她们意外的是,宁夫人的脸色虽然白的吓人,却没有伤心欲绝的表情,也没有痛哭流涕,只是一副漠然决绝的样子,沉静的吓人。

“夫人,您没事吧……”

玳瑁小心的问了一句。

这时,乳娘追了上来,一把拉住了宁儿,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嘴上不住声的问:“姑娘,摔哪里了?摔坏了没有?快,玳瑁,你快去找大夫来……”

“我没事,乳娘,您别担心!”宁儿平静的看着乳娘,人冷静的出奇。

乳娘本以为她会泪流满面,一头扑在她的怀里放声痛哭的,却没有想到她会是这样一幅表情,不由得张了张嘴:“你……你没事吧!”

“我没事,已经很晚了,咱们进去吧!”她平静的说道。

看着她这副冷静的样子,乳娘的心底忽然生出一种样的感觉——不对劲儿,姑娘的表现十分不对劲儿!

以姑娘的性子,她现在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然后握着她的手不停的问:“乳娘,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但是,姑娘却一滴眼泪都没有掉,还冷静地出奇,像刚才的事儿丝毫没影响到她的情绪似的。

不,影响到了,她的脸白的吓人,脸嘴唇子都是白的,表情也不似以往那么端庄柔和了,倒像是一副即赴刑场慷慨就义的样子!

姑娘肯定是被刺激到了,刺激得都不会哭不会闹了,不然不会是这副决绝的样子。

奶娘看着面色苍白如纸的宁儿,心疼的针扎了似的。

红姨娘那个小贱蹄子,你给老娘等着……

这一夜,鲁元再没有回来,宁儿坐在洞房里,独子对着红烛鸳帐,坐了一夜。

这一夜,她没有再流泪,心也疼得麻木了,再也不会疼了,不过,却想明白了很多事。

这世间,最难强求的,就是一个‘情’字,就算她爱他爱到了骨子里,没有他她就活不下去,但是,她也决定要放弃了,与其这样痛苦的活着,还不如放过他也放过自己,离开这里,回到本属于自己的地方去。

前世的付出,就当是欠了他的吧,他对她的承诺,也就当是一场美梦吧。

这会子,梦已经醒了,她该回到现实了……

乳娘见她不肯睡,她自然也不肯睡,怕她想不开,巴巴的陪了她一夜,差点儿困死……

**

第二天,荣欣大长公主一早就起来了,准备等着儿子媳妇过来给她献茶。

刚起来,就神秘兮兮的问一个心腹婆子昨晚那院儿什么情况,小两口儿到一起了没有?

心腹婆子早就接到那几个当值婆子的报告,知晓得昨晚发生的事儿。(那几个婆子也是老油条了,怕被上头怪罪懒怠,只说宁儿的乳娘听闻大长公主殿下已经睡下了,就自行离去,所以上头也就不会怪罪她们懒怠了。)于是就支吾着,吧昨晚的事儿给大长公主殿下说了一遍。

大长公主殿下一听红蕊竟然吧鲁元叫走了,还在她的院子里睡了一夜,让宁儿在新婚之夜独守空房,顿时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一叠声的叫把那个孽障拿来,她要亲自罚他,又阴沉着脸,暗暗的嘱咐了心腹婆子几句,那婆子答应着去了。

婆子刚出去,宁儿就来给大长公主请安来了,她画着浓妆,来掩盖自己脸上的憔悴,身上还是一身喜庆的红色喜服,打扮得喜气洋洋的,看着都喜庆。

大长公主看到她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能强撑着装出喜气洋洋的样子,更加心疼她了。

没等她见礼,就起身迎过去,一把拉住她的手,心酸道:“我的儿,昨晚叫你受委屈了,你别急,回头我替你治他们,保管给你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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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4章 二更

宁儿听见舅母这么说,眼泪一下子下来了,她低下头,半天才低低的喊出了一声:“舅妈!”

她已经嫁给了鲁元,现在理应叫大长公主为母亲的,但是她却没有这么叫,而是依旧还叫‘舅妈’,大长公主和众人还以为她叫惯了舅妈,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呢;或者,是现在情绪太激动了,一时间忘了规矩了。

总之,这会子没有人顾得上挑剔宁儿的‘口误’了,都同情的看着她,看着这个在新婚夜被丈夫抛在一边去睡小妾的可怜女子。

荣欣大长公主看见宁儿哭了,心里更难受了,拿着帕子给宁儿擦眼泪,柔声哄着:“好孩子,别哭,我知道你昨儿受了委屈,待会儿我让那个混账东西给你赔不是,别哭了,再哭妆就花了……”

然而,宁儿心中的委屈岂是她哄哄就能抹杀的?

想想昨晚看到他睡在红蕊榻上的情景,那时她伤心绝望的心情;再想想她等了他一夜,那每一分每一秒的煎熬,还有一寸寸凉下去、最后凉透了的心,她哭得更凶了。

只觉得就是哭出一缸眼泪来,也无法表达自己的痛苦委屈的心情。

上辈子的新婚夜,他虽然没有碰自己一下,但好歹一直跟自己睡在了一起,可是这辈子,他竟然跑去睡别的女人了,明明都答应爱她一辈子了,没想到他不仅食了言,还对她更冷酷更无情了。

她的心已经被伤得心血淋淋,千疮百孔,人也已经奄奄一息,心如死水,再也不想去爱了,也没有力气再爱了,此刻,她只想逃离这里,逃得远远的,逃到天边去,这辈子都不要再见到他了……

荣欣大长公主见宁儿哭得很凶,心里很疼,就板着脸对下面的人说,“快去看看,那个混账东西怎么还没滚过来,去告诉他,要是再不来,就不用认我这个娘了!”

正喝着,外头忽然传来一阵声音:“来了来了……”

说话间,门帘儿被掀开了,鲁元一身大红的喜服走进来。

昨晚他太累了,就穿着成亲的喜服睡着了,一直睡到大长公主派人去叫他,听闻大长公主动怒了,他也没敢回去换身衣裳,就穿着这身赶来了。

结果一进门儿,就看到了哭成泪人儿的宁儿,鲁元的心里稍微内疚了一下,随即就释然了。

他没有什么好内疚的,是她非要嫁给他的,他早就警告过她嫁给他会是什么样的后果,是她不听劝告,一意孤行,现在弄得这么难看,也怪不得他!

“你个混账东西!”

荣欣大长公主一看见鲁元,就气不打一处来,随手抓起身边儿的玉如意扬了起来,后来大概是觉得如意太硬,怕真砸伤了他,就换作肘下的羽绒大迎枕,劈头盖脑的向他砸去。

羽绒大迎枕‘砰’的一下砸在鲁元的头上,很快又掉下来了,鲁元岿然不动的站在那儿,拱手躬身:“儿子给母亲请安。”

荣欣大长公主黑着脸,说,“你还有脸来给我请安?你个糊涂肠子,昨晚都干了些什么?你对得起宁儿、对得起你姑母和死去的你爹吗?”

鲁元的眼皮微微垂下,“儿子就是这样的性子,母亲早该知道的。”

荣欣大长公主一看他不知道悔改认错,还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冷笑一声,“好,好一个这样的性子,今儿我就好好的帮你纠一纠你的性子!”

说完,一个眼神,立刻有人拿了一个垫子过来,放在了地上。

荣欣大长公主断喝一声:“跪下来好好想想你昨晚做的对不对?要是想不通,就一直跪在这儿想,什么时候知道错了什么时候起来,我倒是想看看,到底是你的膝盖硬还是你的脾气硬。”

鲁元见母亲罚他,也不分辨,一撩袍子就跪了下来,跪得直挺挺的,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

虽没有表情,但是他既没有认错也没有向母亲道歉,就一声不响的就跪下来,可见他并不认为自己错了,之所以跪下来,完全是因为听了母亲的命令。

“宁儿,你不用替他求情,我说过,非好好治治他给你出气不可!”荣欣大长公主一脸正气的说道。

正低头哽咽的宁儿微顿了一下。

她也没说要给他求情啊?

换作从前,看到舅母罚他,她一定会心疼,一定会想法设法的帮他求情。

但是这次,她真的一点儿求情的想法都没有。

于是,没有接大长公主抛过来的梗儿,低下头继续伤心着,任由那个人跪在地上受罚。

鲁元虽然平日里总笑嘻嘻的没个正形儿,但其实骨子里确实个很硬气的男人,母亲罚他跪下他就跪下,但是想叫他靠求饶来换取母亲的饶恕,那是万万不能的。

宁儿也已经对鲁元彻底失望,注定得让舅母也失望了,她低头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直到离开,也没有说一句替他求情的话。

因为没人替鲁元求情,鲁元只好苦逼的挨罚,从早上一直跪到中午,又从中午一直跪倒晚上,宁儿晚上过来请安时,他还跪在原地一动不动呢!

这一天,他上水米未进,就一直在这儿受罚了,虽然累得很,但是却依旧顽强的撑着,坚决不肯认错。

荣欣大长公主在开始罚他的时候确实很生气,恨不能敲断他的骨头一般,但是渐渐地,看着儿子额头上渗出的冷汗,看着他体力不支硬撑着的表情,就有点儿心疼了,也受不了了。

只是碍于面子,又不好直接叫他起来,正懊悔着自己不该把话说得太满呢,宁儿来了。

宁儿看到鲁元仍然跪在那儿,都跪了一整天了,也不认错求情,不由得苦笑一声!

他这是得多讨厌自己啊,情愿受苦也不愿妥协,作为女人,她真是失败到一塌糊涂的地步啊……

荣欣大长公主正犯愁不知该怎么叫鲁元起来呢,这会儿她既想叫他起来,又不想伤了自己的颜面,正纠结为难着呢,见宁儿来了,就把主意打在了宁儿的身上。

“宁儿来啦,你来的正好,快把他领会到你那儿去吧,看见他我就气得肝儿疼。”她不说自己舍不得儿子受罚了,只说不愿意看见他了,就坡下驴的要把他弄走。

“让他在你屋里受罚把,你帮我盯着他,他啥时候知道错了啥时候叫他起来,哼,要是他一直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就叫他跪上一宿……”

大长公主嘴上说得很硬气,但是心里却自有她的小算盘,她敢肯定,宁儿绝对舍得叫他继续跪,这丫头有多喜欢着混小子她知道,即便是早上没有替他求情,那也是昨晚被气坏了的缘故,(他昨晚确实做的太过分了,别说是宁儿不愿意原谅他,换做是她也不会愿意原谅他的)经过这一天的沉淀,她心头的那口恶气大概也该消散了,就叫他跟着她去。

他若认错,必定就得知错就改,跟她回她的院子去补那个洞房花烛夜;要是还犟,那就得跪在他屋里继续受罚,两个人共处一室,孤男寡女的,很容易出点儿状况的,呵呵呵……

宁儿低着头,道了声“是!”

“那你就回去吧,我是一眼都不想再看他了!”大长公主殿下挥了挥手,叫宁儿和鲁元出去了。

到了外面,宁儿低着头,一声不吭的走在前面,鲁元瘸着腿走在后面,正走着,快走到她的院子时,一个披头散发的小丫头忽然冲出来,一下子跪在了鲁元的面前。

“大将军救命,我家姨娘快不行了,求大将军找个大夫给瞧瞧吧……”

鲁元定睛一看,原来是红蕊自的贴身大丫鬟,名叫做翠屏的,就停下脚步奇怪道:“你怎么在这儿,你家姨娘又怎么不行了?”

翠屏哭着说,“早上大长公主殿下以我家姨娘轻狂淫奔为由,打了我家姨娘一百棍子,腰都打断了,又不许请大夫过来给医病,我家姨娘这会子正躺在榻上等死呢,求大将军开恩,救救我家姨娘吧……”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15章 绝不睡你

翠屏是红蕊从妓院里带来的贴身丫头,服侍红蕊多年了,一直对红蕊忠心耿耿,这会子,别的丫头婆子都不敢违拗大长公主殿下的意愿,都离红蕊远远的,唯有翠屏不离不弃,敢冒着被大长公主殿下打死的风险过来替她寻求帮助。

鲁元跪了一天,完全不知道红蕊的事情,还以为母亲罚了他也就消了气呢,没想到背地里竟然对红蕊下了毒手。

他虽然不爱红蕊,但是对她也不是没有半分情意,红蕊对他一片深情,他很是感激,原想着给她赎了身,利用她反抗一下母亲,过段时间就恢复她的良籍,把她送回老家去,让她好好的过完下半生呢。

没成想,却害了她!

想想她被打折了腰的惨痛,他不由得脸上一冷,转身向红蕊的院子走去。

宁儿的乳娘听闻红蕊被大长公主打残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脸上也情不自禁的露出解恨的神色。

哼,那个狗娼妇,烂淫根,最好是活活疼死她,谁叫她挑衅小姐,敢对小姐不敬,活该她被打死!

看见姑爷要去那个贱人那儿,她怕他找大夫救她,万一再把她医好了就遭了,于是急忙说,“将军,大长公主殿下让您跟我们小姐去受罚呢,您可不能置大长公主的命令不顾啊!”

鲁元顿住脚步,回过头,看到乳娘的脸上似有得意之色,宁儿也是神色淡淡,丝毫没有因为红蕊的遭遇而感到动容。于是冷笑一声,“这下子,你们满意了?”

说完,甩开大步头也不回的去了……

宁儿见他如此,先是一愣,随后明白了,定是他早上时看见她跟大长公主哭,以为是她向大长公主告状了,大长公主才会对红蕊下的狠手呢……

因为她,大长公主把他心尖尖儿上的爱妾给伤害到了,这下子,他肯定更讨厌自己了。

不过,已经没关系了……

宁儿收回视线,转过身,带着乳娘慢慢的往回走去。

乳娘不甘心的看着鲁元的背影,低声说,“姑爷这时什么意思啊?那个賤蹄子挨打关咱们什么事儿呢?小姐,咱们要不要回去告诉大长公主一声,叫大长公主把姑爷给叫回来!”

“不用。”

宁儿的语气淡淡的,表情也是淡淡的,好像说的不是自己的事儿一般,“随他去吧,咱们越是纠缠他他就越讨厌咱们,何苦来呢?”

“可是……”

“没有可是。”

宁儿打断了她,“乳娘,我已经想好了,往后咱们过好咱们自己的日子就够了,别的什么都不想了,免得徒增烦恼,你也别想着替我出头或者替我去争了,不值当的,好吗?”

乳娘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姑娘这是什么意思啊?什么叫不值当啊?难道跟别的女人把姑爷争回来不值当吗?她不是最在意姑爷吗?怎么就不值当了呢?

这是准备要放弃姑爷了吗?

可是……不能啊,她那么爱姑爷,咋舍得放弃了他呢?可要是不是,她为啥要这么说呢?还是这样一幅表情,呃……就像姑爷在她眼里已经一文不值了似的……

虽然这个比喻不怎么好,但是她却觉得很恰当!

简直再恰当不过了!

宁儿冷着脸,带着乳娘和丫头们回去了,没有再提鲁元半个字。

睡觉时,鲁元也没有再过来,乳娘忍不住在门口张望,等的脖子都长了,他也没过来。

乳娘忍不住满心的失望,本想跟宁儿说说,让她去大长公主那儿告一状去,把姑爷给逼回来,但是刚一开口,就被她断然拒绝了。

“他心爱的女人因为我受了那么重的伤,这会子,只怕他杀了我的心都有呢,就算舅母把他逼过来了,你认为他还会高高兴兴的给我当新郎吗?”

乳母一噎,随即辩道:“又不是咱们叫大长公主殿下打人的,是那个贱人自己找打,与咱们何干?”

“呵呵,是不是咱们叫舅母打人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已经认定是因为咱们舅母才打人的,如今也已经把这笔帐记到了咱们的头上了。”宁儿苦涩的说道。

乳母闻言,心里一下子怯了,姑爷虽然看起来和和气气,对谁都挺好的,但他在外面还有个外号,叫做‘笑面虎’,这个外号不是白来的,别看他表面上总是总嬉皮笑脸的,但是狠起来的时候比湛王也好不了多少,这一点,被他收拾过的人都深有体会。

所以,乳娘还是打心眼儿里畏惧他的,听闻他会把红姨娘被打得账记到她们的头上,乳娘一下子怂了,再也不敢多说什么,蔫头耷拉脑的跟着自家的主子回去了。

这晚,本以为他会陪着红姨娘,不会过来了,没成想她刚躺下的时候,鲁元来了。

宁儿坐了起来,正疑惑着,忽然看到鲁元的脸上竟然罩着铁青的怒色,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他,这是鲁元在宁儿面前从来没有过的愤怒!

进来后,鲁元一拂袖子,坐在了宁儿对面的椅子上,盯着她,冷冰冰的说,“宁安宁,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善良懂事的女子,所以即便不满你非要嫁给我,但为因为觉得你还算不错,也是为了你和母亲能得偿所愿,我还是勉为其难的娶了你了。”

“本以为这样已经算是对你仁至义尽了,没想到你竟是个这样阴险毒辣的女人,红蕊到底哪里得罪你了?你要撺掇了母亲活活的将她打残了?过去这些年我还真是看走眼了?真没想到你的心肠会这么毒辣,真是让我长了见识了!”

宁儿震惊的抬起头,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更没想到他会这么看待自己!

乳娘看到宁儿一副傻掉的样子,脸替自己分辨都忘了,就忙替她分辨说:“大将军冤枉我们小姐了,我们小姐可从来没有撺掇过大长公主殿下打人,不信您去打听打听去?”

鲁元听到乳娘插嘴,咬着牙阴森森的说,“那昨晚是谁半夜三更的跑到母亲那儿去告状的?要不是你这老猪狗去告状去,母亲何至于动那么大的火?何至于把红蕊打残了?叫我看,你这样的老畜生才应该被打残了呢!”

乳母一看鲁元冲她来了,又听他翻起了昨晚的后账,一下子吓得脸都白了,身子还摇晃了一下,差点儿堆灰儿了。

看到她这副心虚的样子,鲁元的眼中划过一抹厌恶,冷笑道,“记得你主子刚来我们鲁家时,还是一片天真浪漫,温柔善良,养的小乌龟死了都要哭上半天,能变成今天这么很辣,你这老猪狗还真是功不可没呢!”

乳母看着鲁元那杀气满满的眼神,吓得‘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哆哆嗦嗦的说,“大将军饶命,老奴,老奴只是想护着小姐而已,老奴没想过要害人的!”

宁儿都不知道乳母昨晚去找舅母告状了,这会子才知道,一看鲁元面色不善,似乎要发落她的乳母,便抬起头,直视着他的眼睛说,“你不用怪我乳母,她都是听我的,是我叫她去告状的,我的新婚之夜,丈夫去了别的女人那儿过的,难道还不行我告状吗?”

鲁元呵呵两声,残忍的说,“你该知道,我的心里根本就没有你,你争风吃醋也好,跟我母亲告状也罢,这辈子我都不会碰你一下的,就算你哄得我母亲逼着我天天睡在你这儿也没用,我情愿出去跟妓女寡妇睡觉,也绝不会动弹你一下的。”

他说得很无情,嘴角还带着几分鄙夷的神色,窥着宁儿的目光也像是在看一见不堪的东西似的。

看到这样的目光,宁儿那颗破碎的心再次被刺痛了,她捂住了胸口,把头转到了里面,鲁元也看不清她的神色,过了半晌,才听到她带着鼻音的声音:“随便你吧,太晚了,我要睡了,乳母你也回去歇着吧……”

乳母见宁儿为她背锅,感动的差点儿哭出来了,但是看到大将军为难小姐,她又一顿着急上火。

只是着急也是干着急,这会儿她也不敢替姑娘澄清,大将军明显带着气来的,要是知道这事儿是姑娘做的,他再生气也奈何姑娘不得,(毕竟姑娘有大长公主殿下撑腰呢)但是她就不同了,要是被他知道自己是背着主子擅自去告状的,红姨娘也是因为她那一状才残废的,以大将军的脾气,不扒掉她一层皮都算客气的了,整不好就直接把她乱棍打死打残了,就像大长公主打红姨娘似的。

现在,也只能让姑娘替她背锅,不然她的老命多半就保不住了。

“是……”

乳母愧疚的看了宁儿一眼,红着眼圈儿下去了。

屋里

就只剩下鲁元和宁儿了,不对,还有两个当值得丫头。

鲁元指了指其中一个丫头,说,“把爷的行礼搬到那张矮榻上去,往后爷要是在这儿过夜,一律睡那上头。”

丫头看到大将军的脸色很不好,赶紧溜溜儿的去办了。

见他如此,宁儿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随即躺了下来,将自己的帐子拉上了……

鲁元也是怨恨的看了那帐子一眼,愤然的睡在了矮榻上,他就是情愿在小榻上挤着,也绝不跟她睡去!

这一宿,两人相背而眠,谁都不想再看对方一眼了。

宁儿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这里了,这一次,就算是天皇老子来说合,她也不会再动摇了。既然他都那么讨厌她了,她还死皮赖脸的留下来做什么呢?与其留下来惹人厌恶,还不如回自己的姑苏老家去呢。

只是,她自幼便被接到了大长公主府,再大长公主府里长大的,大长公主早就把她当成自己的亲女儿了,这会子她要走,还真有点儿舍不得舅母呢!

再者,用什么理由离开这里,才能让舅母心甘情愿的放了她,而不会让她对自己的离开感到伤心呢?

宁儿辗转着,思索着……

榻上的鲁元也没睡着,他都要被母亲给气炸了,刚才他正陪着聂恒给红蕊治伤呢,母亲就派人来找他来,警告他马上去跟宁儿圆房去,不然她就亲自来找他来。

没办法,他只好扔下聂恒一个人在那里,自己过来跟宁儿‘圆房’了。

当然,他是不会真跟宁儿圆房的,母亲能逼他过来睡觉,但是不能逼他跟她行敦伦之乐,这件事儿可不是谁能强迫得了的,特别是男人,他们要是不想睡一个女人,就是神仙来了也没法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鲁元就走了,去看红姨娘去了,鲁元前脚走,宁儿后脚就起来了。

有他在,她根本就睡不着,这一宿,又是睁着眼睛过的。

好困啊……

“锦绣,帮我梳妆,我要去给舅妈请安去。”

宁儿顶着一对儿大大的黑眼圈儿从帐子里钻出来,神色恹恹的,一看就没有休息好。

被称之为锦绣的一等大丫头听了,赶紧过来服侍。

宁儿穿戴好了,系上披风,又拿了个小手儿炉儿,在众人的簇拥下去了大长公主的松鹤院儿。

此时,荣欣大长公主也是刚起来,看到宁儿这么早就过来了,笑呵呵的把她召唤到自己身边儿,握着她的手,悄悄的说,“昨晚,他可曾在你的屋里睡吗?”

宁儿的脸一下子红了,她垂着头,轻轻地点了两下,表示是这样的。

荣欣大长公主一下子笑了,笑得有几分得意。

“哼,那个混世魔王,凭他怎么本事,还不是叫我给收拾老实了。”

这话说得不像是在说自己的儿子,倒像是再说自己的敌人似的,大长公主殿下还当真是疼儿子呢……

宁儿没发接下去了,从前她最喜欢跟舅母聊表哥了,一有表哥的话题,她就能口若悬河的说上三天三夜,仿佛天底下所有的赞美之词都是为她表哥准备的。

但是现在,她真的没什么可说的了,就算有,她也不想再说他了!

“舅母,我后天想去棋盘寺一趟,权当是新娘子回门儿了。”宁儿镇定的说道。

“棋盘寺?”

荣欣大长公主奇怪的说,“七盘寺是什么地方,我怎么没听说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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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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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儿只好解释说,“棋盘寺就建在卧龙山里,是卧龙山中的一座小庙,香火并不旺盛,很少有人知道的。”

“那你怎么会知道呢?”

荣欣大长公主继续追问,她平日里也好拜佛烧香的,来吉州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吉州城有名的寺庙她都去过了,怎么没听说有个棋盘寺?

再说,宁儿来的时间尚浅,才几个月而已,她都不知道的地方她一个足不出户的闺阁千金又是怎么知道的?

宁儿只好说,“我在来的路上无意中听说的,听说那儿的菩萨最灵验了,我想去替家里人去求个平安,顺便儿在点一盏海灯许愿。”

荣欣大长公主听闻她要去许愿,想当然的以为她要求菩萨保佑她跟元儿夫妻和睦,白首偕老,并未寻思别的事。

去庙里烧香祝祷是好事,虽然她要去的地方她并不熟悉,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但是既然她想去,那就叫她去吧。

这孩子嫁过来这两天,受了不少委屈,让她出去散散心也好,也省得她心里憋屈,再者,这边有姑娘出嫁三天第四天回门儿的规矩,她娘家不在这里,本来还打算让她到别的宅子里呆一日应应规矩呢,既然她自己有地方去了,那也省得她跟着操心了……

于是,就定在后天早上,让管家带着二十个侍卫,一起护送宁儿进山去。

至于鲁元,按理他该陪着宁儿一起‘回门子’的,他也确实答应大长公主陪着宁儿一起去了。

但是,出发的那天,他们都走出城了,鲁元却被追上来的一个士兵叫走了,说是军中‘有事’,叫他必须回去。

鲁元听了,二话不说的跟着那个人走了,连解释都没跟宁儿解释一句。

宁儿坐在车里,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背影,默默的流下了两行眼泪。

别了,她爱了两世的男人,此生…。再也不见了……

“小姐,快把帘子撂下吧,这大冷的天,风吹进来回得伤寒的!”

乳娘给她的手炉里加了两块碳,又给她塞进手里,顺便抬起手,强势的拽下车帘儿,不许她再往外看了。

身为下人,有些话她虽然不敢说出来,但是不说出来不代表她不明白,姑爷那所谓的‘军中有事’,分明是推脱的借口,他就是不想跟小姐去,又怕大长公主怪罪他,才找人演了这么一出双簧,既能让自己脱身,又不会被大长公主责怪,还以为她不知道他这份儿鬼心眼子呢!

哼,拿谁当傻子咋滴?

这两天,姑爷的表现也很不好,他虽然天天晚上都宿在小姐的院子里,但还天天都睡在小榻上,看都不看小姐一眼,话也不跟小姐说一句,摆明了是姐脸子看呢,她很替小姐感到不忿,然而终究是人微轻,虽然不忿,也只能再心里生气而已,却不敢真替小姐出头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跟小姐使性子。

这会子,看到小姐又为他流泪伤心,乳娘便一把撂下车帘子,不许她再为他伤神了。

可恶的男人!

宁儿倒是没有坚持,乳娘撂下车帘儿后,她就转过头,闭着眼睛靠在了车壁上,不知是在闭目养神还是在黯然伤神。

“小姐啊,车壁凉,您别考得那么近,凉坏了身子可不是玩儿的,女人的身子娇贵,要是凉坏了,将来就难生育了……”

宁儿的身子动了一下,依旧闭着眼睛,已经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这趟出来,她不打算再回去了。

可是,要是光明正大的走,舅母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她要偷偷的溜走,既要顺利的走脱了,还要不连累别人,不能因为她跑了,就让这些丫头和乳娘,还有侍卫们受到责罚才是。

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她得好好想想……

**

棋盘寺位于卧龙山的深山里,很难找到,吉州城里十之八九的人连听都没听说过那里,鲁府上下,也只有一个积年的老车夫能找到棋盘寺。

荣欣大长公主听闻那座寺庙建在深山中的时候,也有点二犹豫该不该让宁儿去了,但是后来考虑到有鲁元跟着,因该没有太大的问题,这才放心宁儿到那么偏僻的地方去。

只是她没想到,她的儿子会半路溜掉,等她知道鲁元把宁儿扔在半道上自己走了时,已经是晚上的事了。

听闻鲁元因为有公事让宁儿一个人去棋盘寺了,荣欣大长公主很生气,把他叫过来狠狠的骂了一顿,还勒令他明早上必须去棋盘寺陪着宁儿去,要是他敢不去,她就把红蕊那个賤蹄子彻底敲死!

鲁元被逼无奈,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棋盘寺依山而建,三面环山,用‘地僻人难行,山高云易生’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此时正值隆冬时节,漫山遍野的大雪,小小的寺庙也变成了一个粉妆玉砌的世界。

宁儿等人赶到棋盘寺时,已经是后半夜了,吉州距棋盘寺一百多里的路程,还都是在深山里走,这大雪豪天,路一呲一滑的,能顺利的走到这里已经很好了!

到了寺庙,敲开山里,庙里的主持不在,庙祝接待了他们,叫小沙弥给他们安排了住处,还给他们做了斋饭款待他们,这一番忙碌下来,就已经时四更天了,天都快要亮了。

大伙儿在冰天雪地里走了恁多的路,各个都已经是疲累不堪了,便吩咐了庙里的和尚们一声,早上不必叫大家起来吃斋饭了,让大家都睡到自然醒,想什么时候醒就什么时候醒,想什么时候吃斋饭就什么时候吃斋饭,出门在外,一切都随意就好,不用像在家似的那样拘着礼!

大伙儿都巴不得的呢,今儿这一路上大伙儿都累成狗不说,还各个都被冻成冰坨子了,虽说刚才吃了些斋饭,也喝了些热水热茶,但累了一天了,尤其是一顿饭一杯茶就能恢复过来的?

所以,宁夫人发话后,大家就都恃无恐的去睡了。

正如宁夫人所,反正也不是在家里,就算错了点儿规矩也没事的,错了就错了呗,也没人罚他们,怕啥啊?

**

天还没亮,刚露出点儿鱼肚皮,鲁元就被母亲的贴身嬷嬷给叫醒了,嬷嬷传大长公主殿下的话,叫大将军即可就去棋盘寺找宁夫人去,不得拖延,否则就别回来认大长公主这个娘来……

鲁元被母亲逼得没办法,只好收拾了一下,骑着马往棋盘寺的方向去了。

棋盘寺在吉州的南边,依山而建,三面环山,用‘地僻人难行,山高云易生’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此时正值隆冬时节,漫山遍野的大雪,将寺庙于外界完全隔绝,要不是宁儿他们来了,这寺庙里就已经有四个多月没有外人来过了。

可见有多闭塞和偏僻了。

鲁元从前跟淳于珟来过两次,但是都是夏天来的,冬天时还一次都没来过呢,这会子骑着马走在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山里,虽然有点儿冷,但是看到周围那一望无际的荒芜苍凉,还别有一番风味呢!

鲁元一边赏景一边往棋盘山棋盘寺走,还剩二三十里路的时候,忽然看见前面有几个人正骑着马往这边儿来,看看他们的装束,竟然是府里的侍卫打扮。

鲁元吃了一惊,想不通这些人咋自己就回来了,是想借机逃跑吗?还是偷了什么东西想要逃命去?

正想着,那几个人已经到了他跟前儿,看见他,为首的一个立刻滚下马鞍,冲着鲁元拜了下去:“大将军!”

“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在这里?”鲁元勒住马,低头去问那个跪倒在自己马蹄附近的男人。

那个侍卫咽了口唾沫,艰难的说:“回禀大将军,宁夫人她,她……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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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儿的眼睛坏了,大夫不让对着手机和电脑,所以最近更新不大给力,但是幺儿绝不会断更,也会尽快回来滴,谢谢一直支持着幺儿的你们,摸摸(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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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7章 梦回前世

夫人是自己出走的,趁着大家睡着的时候,留了封信就悄悄的离开了,而且还是骑着马走的,此时已经不知道走多远,更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鲁元听闻宁儿走了,心里一下子难受起来,也不知为啥这么难受,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像是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似的。

虽然他对宁儿不好,但并不是讨厌她,对她不好也是因为气她非要嫁给自己、为难自己而已。至于他说的宁儿害的红蕊被打残,存粹是他故意迁怒于人,以此来发泄心中对她的怨气。

平心而论,他并不讨厌宁儿,在她决定非要嫁给他之前,他还一直挺喜欢这个温柔善良、单纯柔弱的小表妹的,只是这种喜欢无关乎情爱,只是哥哥对妹妹的喜欢,是属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单纯的没有一分杂质。

现在,听闻她不见了,他的心一下子情不自禁的紧张起来,也忘记了两人最近紧张的关系,只想着要快点儿找到她,确保她安全才行!

“你们几个,随着他们一起去找人,你们两个,跟我去棋盘寺!”

鲁元吩咐了一声,只带了两个人,打着马往棋盘寺的方向跑去。

这会子已经是傍晚,山上白雪覆盖,陡峭难行,二三十里的路,足足走了一个半时辰才走到。

走近棋盘山时,天已经彻底黑了,途径一棵古老的大树旁时,他的心一下子痛起来,没由来的剧痛,让他一下子捂住了胸口,几乎喘不上气来。

半天,痛感稍缓,他缓缓的转过头,看着那棵光秃秃的大树,熟悉感油然而生。

为什么这棵大树看起来这么熟悉?为什么途径它时他的心会那么痛?痛得他如万箭穿心一般,生不如死?

盯着大树,痛感再次袭来,似乎比刚才还痛。

“噗——”

一口腥甜的血从口里喷出来,一滴滴的落在马背上,鲁元的身子摇晃了两下,再坚持不住,一头栽下马来,昏死过去。

“大将军、大将军,您这是怎么了?快,快把他送进庙里去……”

陪着他的长随看到鲁元坠下马来,还昏死了过去,都慌张的跳下马背,抢上前来救他。

而此时,昏迷中的鲁元忽然听到一声绝望而又悲怆的呼唤。

“宁儿,宁儿,你忍忍,我马上去帮你找大夫去,你要坚持住啊……”

熟悉的声音,就像是听了一辈子似的,简直不能在熟悉了——

那就是他自己的声音。

鲁元顺着声音看过去,周围的雾气慢慢散开了,这时他看见不远处,一身狼狈的囚服,神色悲戚的自己,正抱着宁儿,一声一声的呼唤着。

此时的宁儿已经瘦得脱了相,单薄的像一片即将枯萎的叶子似的,她也穿着破破烂烂的囚衣,气若游丝的躺在另一个自己的怀中。

听到他的呼唤,宁儿吃力的睁开眼睛,气若游丝的说,

“元哥哥……别费劲儿了……宁儿……不行了……不能再守着…。你了,你要……好好保重……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不然……我,我,我会……死不…。瞑目的……”

“不,宁儿,你不会死的,你等等……”一身囚服的他一把抱起宁儿,摇摇晃晃的跑到几个看热闹般的差役面前,噗通一声跪下来,声泪俱下:“大人,我妻子不行了,求你们帮他找个大夫好好给看看吧,求你们了……”

从小到大,荣欣大长公主一直教育他,男儿膝下有黄金,千万不能轻易跪人,他从来没有辜负过娘的嘱托。

但是现在,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只要他们能救宁儿,就是让他磕头,他也在所不惜。

他跪在这些差役面前,卑微的哀求着,曾经不可一世的贵公子,如今已经低到了尘埃里。

差官冷嗤一声,漫不经心扫了一眼奄奄一息的宁儿,说,“这荒山野冷的,上哪儿去给你找大夫去,再说都这样了,还救个屁啊?就是神仙来了也救不活她了,叫我看啊,你有这个精神头儿还不如省点力气,随便儿到哪棵树底下给她挖个坑儿,也省得她将来曝尸荒野,叫野兽给吃了……”

“不,她不会死,她是我妻子,我不会叫她死的,绝不!”鲁元抬起头,双目猩红,青筋崩出,像是要跟人拼命似的。

这时,宁儿微微睁开眼睛,眼里都是泪水,“元哥哥……别求他们,别为我……给人……下跪,我,心疼……”

而他更是心疼,他眼睁睁的看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的消失,却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宁儿,我对不起你……”

他哽咽着,粗糙的手抚在她的脸颊上,“你这么好,却被我误了一生,若我来世,你定要找个疼爱你的好男人……下辈子,咱们再也不要相见了……”

若有来世,他也没脸再见她了,宁儿这么好的女子,原就该找个好男人捧在手心儿里,好好的疼爱一辈子的,而他却没有好好的珍惜,不仅对她无情无意,还连累她致死,他再也不配拥有这么好的女人了。

宁儿听到他那句‘下辈子,咱们再也不要相见’时,眼里最后的一丝光芒骤然散去,像是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似的,她默默的看着他,失望的眼神像一把锋利的刀子,狠狠的扎到了他的心里。

他后悔了,不该说这样的话,她爱了自己一辈子,至死都深爱着自己,而他却说出了下辈子不要再相见的话,她得多失望,多伤心啊?

再说,要是她真嫁给别的男人,万一那个男人也像他这辈子似的,不肯好好待她,那他得多心疼?多难受?所以,还不如让她再嫁给自己,自己也好好好的爱她,补偿这辈子对她的亏欠。

眼看着她的气息越来越薄,眼睛也渐渐地合上了,最后的时刻,他伏在她的耳边,泪流满面的说,“宁儿,我后悔了,若有来世,咱们还做夫妻,这回换我来爱你好不好,让我穷尽一生的力气来爱你,下辈子,我会让你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最后的时刻,他看见她笑了,虽然她的生命定格在了这一刻,但是她是含笑而死的……

那浅浅的勾起的嘴唇,枯黄的脸颊上笑意的纹理,都表明了她很幸福,很满足,即便是死了,也死而无怨了……

宁儿死了,他彻底崩溃了,他跪在地上,抱着她的尸体放声大哭,哭得昏天黑地,肝肠寸断……

附近棋盘寺僧人被他的哭声引来,看他可怜,就给了他一张席子,让他用这张席子安葬了宁儿,还帮他在一棵大树下给宁儿撅了个墓穴,让他把宁儿安葬在这里。

于是,宁儿这个贵族的千金大小姐,大长公主府里的贵夫人,荣华了一世,最后却落到了草席卷身,埋尸荒野的田地。

“宁儿,我的妻?,你先安心去吧,等我报了仇就来找你……”

另一个鲁元跪在墓穴前,手捧着黄土,亲手掩埋了宁儿,同时被掩埋的,还有从前的那个他。

没错,从前的那个鲁元已经死了,现在的鲁元,眼睛里再看不到一点儿从前欢脱潇洒的影子,一双眼睛带着历尽千帆的沧桑和薄凉。

“宁儿,我的妻,你先安心去吧,等我做完了该做的事就来找你……”

“下辈子,换我来爱?我会用一生的时间补偿你,爱你,宠你,惯着你,决不再辜负你……”

每填一把土,他就说上一句,字字郑重,掷地有声,那铮铮的誓言,让闻着无不为之动容……

鲁元看着另外一个自己,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那副凄苦绝望的一幕已经渗透到了他的心底,让他感同身受,痛如剖心。

痛得他浑身一个激灵,徒然惊醒。

睁开眼,看见自己躺在一个简朴的炕上,周围是洁白的墙壁,炕桌上有一个简单的烛台,烛光跳动着,小小的火苗散发着暗暗的光。

他大力的吸了口气,这才知道,刚才的一切不过是个梦。

一个正守在他身边儿打盹儿的长随听到他坐起身的动静,睁开了眼睛,一下子就看到了鲁元神色奇怪的坐在那里,“哎呦,将军,您总算是醒了……”

鲁元看着长随,半晌才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这是怎么回事?”

长随说,“您刚才在棋盘山下昏倒了,属下就把您带到了棋盘寺里,寺里没有大夫,谁也不知道您这是怎么了,属下就让周永连夜回吉州去给您请大夫了……”

鲁元皱了皱眉。

他的身体一向很健壮,从小到大生病的次数一个巴掌都能数的过来,昏过去这种女人才会有的事儿他更是从未经历过,算起来这次还是第一次!

他知道,这次昏迷绝不是身子不适才昏过去的,刚才那个逼真的梦,一定跟他有着什么难以割舍的联系。

想到梦里的情景,鲁元整个人的情绪都低落万分,低垂的眼眸中像带着某种埋葬已久的沉痛的思念和哀伤。

微弱的烛光下,他低着头,一遍一遍的回想着刚才的梦境,宁儿的死和那个自己的痛苦深深的感染了他,让他生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伤感和心痛,痛得他想落泪,想要再回到那个梦里去,伸手帮帮他们。

“将军,您饿不饿啊,属下已经叫人给你煮了粥,您要不要吃点儿?”长随见他神色恹恹,还道他是身子不适,就关切的问了一句。

鲁元抬起头,所谓非所答的说,“找到宁夫人了吗?”

“呃,还没有,不过下面的人都去着了,连寺庙里的和尚沙弥们也都去帮着找了,相信一定会找到夫人的,大将军请放心。”

鲁元沉默了一下,说,“你去把夫人的乳娘叫来,再让她把夫人留下的那封信拿来。”

“是!”长随出去了。

起风了,风从窗户缝子底下钻进来,发出贼贼儿诡异渗人的声音,鲁元起了身,走到窗前,干脆打开窗子,让寒冷的被风刮进来,好驱散他心底的哀痛和伤感。

外面,已经是漆黑一片,寒冷的天地间,月光也变得格外清冷惨淡,昏暗的照着大地,远远的,棋盘山幽暗的轮廓死有四五,隐隐约约的出现在视线里,鲁元看着棋盘山的方向,心痛又莫名的加剧起来。

他哀伤的望着那座山,沉重的眼神里像隐藏沉睡着另一个悲痛绝望的灵魂,心中那无法理解的切肤之痛挥之不去……

另一间禅房里,宁儿的乳娘正病恹恹的躺在炕上兀自哭泣。

自从发现宁儿出走,她就不顾别人的劝阻,疯了似的跟着那些侍卫僧人们满山的寻找宁儿。

她都要担心死了,宁儿就是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一点儿独立生活的能力都没有,让她只身一人在这深山里乱闯,简直就等于是去送死。

卧龙山延绵八百里,横跨两个国家,山里什么野兽都有,狼、虎、豹子、野猪、狈……这大冬天的,野兽本来就难以觅食,万一遇到她个毫无抵抗能力的小丫头,又岂能放过她?

想到这种可能,乳娘就不寒而栗。

或者,万一她在这山里迷了路可怎么办?

大冷的天,要是不尽快从这山里走出去,很可能会被冻死在这里!

无论是被野兽吃还是被冻死,都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无论是哪种结局,都不是她能承受得了的。

跟着大家心急如焚的找到天黑,也没有找到宁儿的任何蛛丝马迹,乳娘又怕又急,终于体力不支,倒下去起不来了……

这会子,听闻大将军指明要见她,乳娘虽然已经七死八活的了,但还是打叠起精神,带着宁儿留下的那封信,强撑着去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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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8章我会好好的补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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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儿的乳娘知道大将军看不上她,去见的时候心惊胆战的,见面后还没等说话,就噗通一声跪下来,痛哭流涕的向鲁元认错。

“大将军恕罪,是老奴一时疏忽,没有照顾好姑娘,请大将军开恩,饶老奴这一回......”

意外的,鲁元并没有发火,更没有暴跳如雷,甚至还很平静、乃至于带着几分低沉的情绪,说:“起来吧,她留下的那封信呢?”

乳娘听了,赶紧把信拿了出来,躬着身子双手举过头顶。

长随拿着信交给了鲁元。

接到信,看到信封上那娟秀熟悉的笔迹,鲁元一下子想起了梦境里那个宁儿,心情顿时沉重万分!

他打开信,信是宁儿写给母亲的,大致内容就是在向母亲道歉,请她恕她不辞而别,因为怕她想回姑苏老家去,怕母亲不允,所以才不辞而别的。

对于他,她只写了六个字——緣已尽,不强求。

也就是说,她主动放弃了宁夫人的位置,跟他脱离关系了。

他一直以为宁儿对他死心塌地,至死不渝,没想到她竟主动离开了,还跟他划清了界限,大有此生不再相见的架势。

鲁元的心里很阴郁。

明明是他不想娶她,恨不能一下子跟她脱离关系,但是这会子真脱离关系了,他竟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心里空荡荡的,像被挖走了一块似的。

真是见了鬼了!

鲁元沉寂了一会儿,说,“这几天,她有没有什么反常的表现?比如,她有没有跟你说起过她做过什么奇怪的梦......”

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因为梦境里只有他们俩,还做得那么真实,真实到他也以为那些事儿都是真的,只是不敢确定,所以他很想知道她是否也做过类似的梦,他们之间到底还有什么他还不知道的关系!”

乳娘眼珠子转了几下,就把宁儿最近的表现都如实的汇报给了他。

“姑娘很少睡觉,每次老奴进帐子看时,姑娘都是在偷偷的掉眼泪,特别是您把红姨娘带回来那天,她披着衣裳坐在那儿看着您院子的方向,整整坐了一夜,也掉了一夜的眼泪。第二天从大长公主那儿请安回来,姑娘就突然说要回姑苏去,老奴还以为她是一时呕气,就随口劝了几句,姑娘也没有再提起,后来姑娘还病了一场,差点儿烧死......”

鲁元一震,他忽然想起宁儿发烧的那晚,她断断续续说出来的那些话。

“元哥哥……你要坚持住啊,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我不嫌弃你……残了,只要你……不嫌弃我……,后半辈子,宁儿陪你……一起过……”

“元哥哥,你千万别……想不开啊,你要是死了……宁儿也活不下去了……”

当时他听到她那些话,还以为是烧糊涂了顺嘴说出的胡话,因为此时他正仕途顺利、春风得意,根本没有残,也没有想不开活不下去,可是,她为什么惨兮兮的说那些话?那些话,要是对梦里那个落魄的自己说说还成,但是对现在的自己说,简直......难以理解?

蓦地,他又想起了梦里宁儿对那个落魄自己说的——

“你要……好好保重……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不然……我,我,我会……死不......瞑目的……”

这话说的,好像是那个落魄的自己想不开要寻短见,宁儿不放心他,临终前还在苦苦的劝他不要想不开寻死......

她的‘胡话’竟然跟梦境中和她的话形成了一致,而且那个自己看起来确实是一副万念俱焚,了无生机的样子!

究竟是巧合还是有什么天机?

宁儿的身上到底有什么他不知道的秘密?

梦境里的他为什么会那么惨?宁儿又为什么会死?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乳娘在说完姑娘生病后,就一直偷眼观察着鲁元的情绪,看到他表情沉重,似有痛心之意,就乘胜追击说:“其实,您跟姑娘成亲那晚,您被红姨娘叫走后,姑娘也过去看望红姨娘了,只是那会子您已经在红姨娘榻上睡着了,不知道这事儿而已......大将军,不是老奴下舌,那晚红姨娘做得委实不对,竟然轻慢我家姑娘,姑娘受了她的刺激,是从红姨娘的院子一路跑回去的......”

“大将军,有宁夫人的下落了。”门外,一道粗犷的声音打断了乳娘的絮叨。

鲁元沉声道:“进来说!”

一个府中的侍卫走进来,手里拿着一封信,应该是飞鸽传书。

“大将军!”

他跪在地上,将信举过头顶,大声说,“这时追宁夫人的人发来的飞鸽传书,大将军请过目。”

鲁元拿起信,快速的浏览了一遍,上面说他们已经顺着马蹄印儿追到了哈拉海镇上,打听到宁夫人到了镇上后,就到车行去把马卖了,又雇了一辆车,往南边儿去了。

终于有她的下落了!

鲁元舒了口气,又对那人说,“传令下去,告诉他们追上了别惊动她,只需在暗中保护好她即可!”

送信的侍卫下去了。

宁儿的乳娘一看鲁元还知道关心宁儿,心中暗暗窃喜,道:“多谢大将军体恤我们姑娘,大将军有所不知,我家姑娘昨儿见到大将军头也不回的走了,还狠狠的哭了一场呢,要是她知道大将军还担心她,在意她,她肯定不能跑......”

担心她!在意她!

鲁元想了想,觉得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他的内心深处,确实还在关心她的!

只是,他别扭的不愿意承认罢了。

“你先下去吧.......”他挥了挥手,把乳娘打发掉了,独自一人坐在窗前,目光执缪不肯罢休的望着虚无的夜空,沉思起来,总觉得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悸动,在苏醒,但是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鲁元就起身去了对面山中的那棵大树下,就是他昏倒的那棵大树下。

记得那个梦里,宁儿死后就是一张破席卷身,被埋在这棵树下的,所以他路过那棵树时,才会心痛到昏厥过去。

他相信这棵树一定跟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哪怕没有,下辈子也会有,或者上辈子也会有的,反正,绝不可能是一个人和一棵不相干的树的关系......

走到大树下,现在是冬季,大树光秃秃的,没有叶子,枝干也是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儿生机。

他站在树下,寻找着梦中宁儿埋尸的位置。

很快,他认了出来。

在那块青褐色的石头旁,往下掘三尺,就是她埋尸的位置。

认出这里,他的心又情不自禁的疼了起来,那个宁儿临死前的凄凉惨状和她断断续续说出的话,重新涌入了他的记忆里。

鲁元蹲了下来,摸着覆盖着白雪的地面,低语,“宁儿,我不知道那个梦是咱们的前世来生还是老天要给我什麽启示?不过不管怎样,我都相信那个梦是真的,那件事业真实的发生过,不管是今生还是来世,都是我亏欠了你,你放心,我会好好的补偿你的,这次我一定不会再像之前那么待你了,也不会再让你受委屈。所以,请你回来吧,把这件事的原委跟我说说,因为我真的很好奇那个梦,它到底是怎么回事?”

回答他的,只有山中呼啸的北风声......

*****

荣欣大长公主一直听着这边儿的动静呢,听闻宁儿走了,儿子又稳稳当当的坐在寺庙里等着,也不知道积极主动的去找人,心里边儿这个气啊,当即坐着车子杀到了棋盘寺,强烈要求鲁元亲自去找宁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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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9章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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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元不是不想亲自去找宁儿,只是宁儿被他伤得太深,一时半会儿怕是不会原谅他,他去了,她见到他,很有可能会刺激到她的情绪,激化两人之间的矛盾,所以,还不如先不去见她,等她气消了再相见为宜。

再者,他也很想知道那个梦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跟这个棋盘山和那个古树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神秘关系,他若留在这棋盘寺里,说不定还会再做那样的梦,会从梦中找到答案呢。

本着这样的想法,他才留在了棋盘寺里的,宁儿那边他已经安排妥当,不会有什么事,他也不想这么快去见宁儿……

于是,大长公主逼他去找宁儿的时候,他就用公事繁忙,要留在吉州城附近随时等候军令为由,拒绝了母亲的要求。

荣欣大长公主听闻一向公私分明,听闻他要留守在这儿等侯军令,也就不再勉强他,在庙里上了香,点了灯后,就带着人回去了。

鲁元在庙里又住了几日,还请庙里的和尚们在那棵树下做了三天的法事和水陆道场,来超度另一个宁儿的亡魂。

做完法事当晚,鲁元依旧宿在了棋盘寺里,打算明天就走,去找宁儿去。

然而,那晚,一个奇怪的梦不期而至。

梦里,他看见另一个自己身披战甲,目光冷厉坚毅,陪着湛王带着几十万大军声势浩荡的杀回到京城,推翻了建安帝,拥护湛王登基称帝。

画面一转,他看见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邓安安,她一身凌乱的凤袍,梨花带雨的跪在另一个自己的面前,痛哭流涕的忏悔,求饶。

“鲁哥哥、鲁哥哥,你一定要理解我,我当初那么对你也是被逼的,陈皇后的人在外面散布谣,说咱们有染,陛下耳根子软,竟对此深信不疑,当时我要是不那么做,皇上一定会容不下你,一定会置你于死地……”

“鲁哥哥,虽说我让人弄残了你,但好歹你还留着性命不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看,你现在不就又东山再起了吗?要是当日我没有先对你下手,留着陛下对付你,你现在早就轮回转世了,焉能有今天的出头之日?”

“所以,所以……”

“所以,我应该感谢你喽?”

另一个自己煞气弥漫的看着她,声调没有一丝波澜,眼睛的滔天怒火却足以将她烧成灰烬。

邓安安看着这样的他,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鲁哥哥,你生我气了……可是,我也有不得已啊……”

“邓安安,昔日我为了保护你不被皇后害死,倾尽所有的帮你,帮你杀人,帮你排除异己,一路扶着你走上后位,帮你的儿子成为太子。而你,就因为几句流蜚语,就让我家破人亡,生不如死,你下令阉了我,抄了我的家,使我母亲心悸而死,我的宁儿为了我劳苦奔波,死在发配的途中,害我们夫妻阴阳相隔,害我此生都要在悔恨和思念中度过,这些,都是拜你这毒妇所赐,这个血海深仇,我鲁元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鲁元心头一颤,原来,在另一个世界里,自己竟然被邓安安给割阉……家被抄了……母亲心悸而死……宁儿也发配的途中死了,而这一切,都是拜邓安安所赐……

这个毒妇,在这个世界里竟把自己害的这么惨,亏得他还娶了她,一直不忍伤害她呢!

“鲁哥哥,你别恨我,我也是没办法啊,陛下疑心甚重,我若不那么去做,皇上也一定不会放过你,只怕你会死的更惨!”这个曾经狠狠的利用他,后又无情的将他打入地狱的女人,披头散发的跪在他的面前,声泪俱下的诉说着。

另一个鲁元呵呵一笑,“我平生第一次听到这么无耻的狡辩,这些年来,我一直再想跟你再见面的情形,我想过你会求饶,想过你会死扛到底,唯独没想到你会这么无耻的替自己狡辩,邓安安,我鲁元真是有眼无珠,放着宁儿那么好的妻子不爱,竟会倾心于你这么无耻的女人……”

“鲁哥哥……”

听到鲁元对她的评价,邓安安备受打击,她咬着嘴唇泪眼婆娑的看着鲁元,一脸的可怜兮兮……

她也知道自己对他做过什么,今时今日,她也已经不敢奢望他还会爱着自己、原谅自己了,只求他能高抬贵手饶自己一条性命,她就谢天谢地了……

然而,那个鲁元对她的恨太深了,深到恨不能讲她碎尸万段,挫骨扬灰的地步,又怎么可能放过她?让她好好的活着?

只是,他没有亲自动手收拾她,而是把她交给废皇后陈妙莲的母家人了。

昔日她为了登上后位,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坐上太子的宝座,跟陈妙莲俩斗得你死我活,最后陈妙莲败北,陈家也被她几乎荡尽铲平了,使陈家这个显赫一时的大家族如今落魄到只剩百余人的地步。

陈家的人都对她恨之入骨,恨不能将其抽筋扒皮,碎尸万段,邓安安落到陈家人的手中,绝不会有好下场的,多半是被折磨致死,也可能是生不如死,这两种结局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她应得的,也是鲁元乐见其成的。

其实,即便是陈家放过她(当然那也是不可能的),他也不会放过她的。

这次没有亲手杀她,而是将她送到陈家由陈家发落,不是因为他还顾念她什么,而是因为他曾为了她大肆的针对陈家,陈家的凋零大半出自他的手笔,如今他把她送到陈家给陈家出气,也算是自己对陈家的一个补偿吧!

他看见另一个自己,目送着邓安安被人押走,眼中的熊熊怒火渐渐褪去,随之便是一片黯然,仿佛里面的生机瞬间消失一般,双目也变得空洞起来了!

“宁儿……宁儿……咱们的大仇已经报了,你在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

他望着北边的天空,喃喃的低语着,“你等着我,我很快就去找你了……都是我不好,让你等了这么久,你一定等急了吧……别急,我很快就去陪你了……”

一边说着,两行热泪滚滚而下,瞬间决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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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地120章去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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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元看着另一个自己,看着他黯然的没有一点光彩的眼神,整个人的身上都散发着一种心如死灰,万念俱焚的绝望,这个人就是他自己,他深知道自己的内心。

此刻,大仇得报,他再也没有活下去的精神支柱了。

他能够在被阉,被抄家,母亲和爱妻死后依旧顽强的活到今天,还浴血陪着湛王打到京城来,凭借的,全是自己满腔的仇恨了,若是没有这份仇恨支撑着,他早就没有活下去的信念了。

如今大仇得报,他在这世上已然是了无牵挂,也就可以毫无遗憾的走了,去那个世界里找他的宁儿和母亲去了......

抛却世间的喧嚣繁华,忘记迷眼的荣华富贵,他独自一人,骑着马,头也不回的往北边去了......

鲁元目送那道颓废萎靡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的视线中,只觉得泪眼滂沱,伸手摸时,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湿了衣襟!

他就是‘他’,‘他’也就是他,虽然现在不是一个人,但是究其根本他们就是一个人,他可以深刻的感受到他的内心,也能深刻的体会到他的心情。

此时此刻,他以心如死灰,万念俱焚,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去跟宁儿团聚了。除此之外,他再也别无它想了!

人消失了,一片迷雾遮住了他的眼睛,待到迷雾散去,他再次看清时,发现自己还躺在棋盘寺的禅房里,简陋的房间,地桌儿上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他的枕头上,赫然湿了一大片......

感同身受的痛苦,孤独绝望的内心。那一世,他活得太苦了,身子被废,早天下人耻笑。家被抄,母亲因他心悸而死,这辈子最爱他的宁儿也在发配的途中操劳过度病死了,他失去了一切,什么都没有了......

那种比死还可怕的孤独攫住了他的心,让他差点儿喘不过气来!

还好,这一世,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他还有完整的身子,有慈爱的母亲,还有他的宁儿也在,虽然她现在不在他身边,但是他一定会把她找回来的,他会向她兑现那一世对她的承诺——

好好的爱她,一辈子只爱她一个女人,穷尽一生的力气来对她好,永远不再叫她伤心!

还有邓安安,那个前世把自己害的家破人亡还让他饱尝割阉之耻的恶毒女人,这种腌臜的东西委实没有必要再留着膈应人了!

天亮后,鲁元吃了饭,叫人收拾了一下,就带着宁儿的乳娘丫头们,一起去接宁儿去了,还特意写信告诉淳于珟,他去接媳妇,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若军中有事,就让他自己处理......

眼下年关将近,军中也没什么事,淳于珟见鲁元去找媳妇去,当即表示支持,还特许他多离开些日子,什么时候找到什么时候回来。

*****

此时,青州城的某条官道上。

宁儿凑在车帘旁,望着不远不近跟着的几个人,心里好生抑郁。

好容易逃出来了,结果才两天的功夫就被他们给找到了,还一直这样不远不近的跟着她,把她时时的控制在他们的视线范围里,这让宁儿很是郁闷。

她既然出来了,就没打算再回去,更不想在跟鲁府的人有什么联系,可是,他们这样跟着她,监视着她,让她感到一股强烈的挫败感,感觉自己非但没跟鲁家脱离关系,还很不懂事的给人家添了麻烦似的,好像是在闹小孩子脾气似的。

这样她感到万分不适,又像拳头打在棉花上似的,想生气也没地方生气去,只能无奈的任由他们跟着,盯着自己,虽然生气不满却又无计可施。

“姑娘,除了青州城可就出了湛王的封地了,前头是凤阳城,青州到凤阳一百多里,多半是山路,这条路上可不大太平,听说常有土匪响马出没,姑娘可要雇几个镖师护送吗?”

车夫坐在车辕上,一边甩着鞭子一边回头冲着车子里说。

宁儿看了看后面那些个所谓的‘路人’甲乙丙丁,咬牙说道:“不用了,就算有土匪响马,我也会‘逢凶化吉’的,你只管走你的就是了。

反正她要是遇到了土匪响马的,还有这些狗皮膏药似的护卫呢,与其天天被他们跟着她盯梢,还不如叫他们跟土匪打个你死我活,说不定她还能就中取便,彻底摆脱鲁家的监视和控制呢。

要是能那样的话,就算是遇到土匪强盗的也值当了。

车夫见她不肯请镖师,还道是她舍不得钱,一颗脆弱的小心脏还小小的失落了一阵子。不光是因为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也是因为这样他就没办法跟镖局提成儿了。

真是的!

马车很快走出了青州城,一路往南边儿的凤阳城去了。

这条道,果然像车夫说的似的,两面多半都是陡峭的山崖,要么就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密密实实的,很少能看到人烟。

难怪车夫说有响马和强盗出没呢,这个山和这片树林,一看就是跟窝藏土匪和偷情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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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1章张二勇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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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呦——嗬——”

一声长长的呼啸,从官道旁的林子中传出来,带着几分跋扈的、嚣张的、威胁的、得意的调调!

车子猛地停住来,拉车的马嘶鸣一声,扬着前蹄在空中蹬来两下,最后安静下来,宁儿坐在车厢里,被急停车的惯性给冲击的一个趔趄,从座位上跌倒倒地上,头也“砰”的一声撞在了车壁上,要不是头上盘着个发髻,一准儿得撞出个大包来。

这时,外面喧闹起来,乱哄哄的起哄声中,一个破锣似的声音喊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对,留下买路财!”众人附和,听起来人数似乎还不少呢。

宁儿一惊,听这声音,不用看也知道遇到什么事儿了!

不过,她一点儿都不怕,自幼在鲁家长大,她深知道鲁家侍卫的实力,这些经过层层选拔,成了鲁家侍卫的勇士们,是不会惧一群土匪山贼的,就算土匪的人数多,也不过是多几个给他们祭刀头的,一些乌合之众,根本不是鲁家侍卫们的对手。

鲁家的侍卫们也没有让她失望,在山贼出现的那一刻,他们迅速的催马上前,围绕在宁儿的马车周围,跟土匪们形成了对峙的状态。

“嘿呦喂,这几个不怕死的孙子,就凭你们这几头烂蒜,也想跟咱们斗?”破锣嗓子张狂的大笑着,似乎在嘲笑鲁家的侍卫们。

宁儿从地上爬起来,重新坐回到椅子上,本来有心偷偷掀开车帘子看看外面的情况,可是手刚碰到车帘儿,就听到外面‘当’的一声,接着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那叫声十分凄厉,跟让人砍断了胳膊腿儿似的,吓得宁儿手一缩,顿时失去了偷窥的胆量。

紧接着,外面传来了气急败坏的怒骂声:“好你们这几个胆大包天的狗东西,爷本来想给你们留一条小命儿回去过年,是你们自己不知死,竟敢伤我们的兄弟,好,既然这么着,今儿你们几个有一个算一个,谁也别想活着离开这里了……”

随即,‘叮叮当当’的刀剑声响起,惨叫声,刀剑刺进肉里的‘噗噗’声,跌倒声,呼喝声,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连绵不断…。

宁儿坐在车里,听到那些声音就在她的车子附近发出来的,想必是离她的车子很近,她想趁乱跑出去是不可能的,这么近的距离,她要是出去了,没准儿一下子就撞到刀剑上了。

所以,还是算了吧,在想办法找别的机会走吧!

外面,鲁家的二十个侍卫,几乎没怎么费力气,就把那五十多个土匪杀得丢盔弃甲,节节败退,这伙土匪也算是看出来了,他们今儿算是遇到茬子了,就凭他们这几十个人,根本抢不到人家,继续打下去也有挨刀儿的份儿。

于是,其中一个突然从脖子上扯过一只号子,塞到嘴里使劲儿的吹起来。

“呜——”

一声长鸣,跟现代的火车汽笛似的,刺得人耳膜生疼。

这是求助的信号,山中大营里的土匪们要是接到这样的信号,就会倾巢而出来援助他们。

听到他们发出的求援信号,鲁家的侍卫们有点儿担心了。

要是这伙儿土匪只有几十人甚至是百八十人,他们尚且能应付,要是有几百人的话,恐怕他们就应接不暇了。

毕竟好虎敌不过一群狼,他们只有二十人,能杀退这五十多个土匪已经很费力了,要是再来一拨更多更猛的,他们就真的没有把握了。

于是,为首的侍卫长当机立断,喝令宁儿的车夫马上驾车跟他们往回返,要迅速撤退,力争在那些土匪们追上来之前退回到青州去。

车夫都要被这场血雨腥风,刀光剑影的厮杀吓尿了,这会子正抱着脑袋躲在马屁股后面哆嗦呢,听到叫他,赶紧颤颤巍巍的爬上车子,扬起鞭子随着这些侍卫们撤退。

宁儿被簇拥着,不由分说的往青州城退去。

宁儿纵然不愿被鲁家人控制着,但这危急的关头,她也不好任性拒绝,只好默默的坐在车里,随着他们一起后退。

大约退了五六里远,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蹄声和吆喝声,往后看时,只见一大群土匪骑着马乌泱泱的杀了过来,他们有的拿着大刀,有的拿着长剑,有的拿着长矛,还有的拿着弓箭,一个个的都是气势汹汹、杀气腾腾的样子,似乎不把前面的人斩尽杀绝就绝不善罢甘休似的!

鲁家的侍卫长一看来了数以百计的悍匪,顿时警铃大作,剑拔弩张、严阵以待,一面派了两个人护着宁儿迅速撤退,另外的十八个人都留下来,准备跟这些悍匪们决一死战。

宁儿没有看到那些侍卫们是怎么跟土匪们决一死战的,只听到后面震天的厮杀声和呐喊声以及惨叫声,她所乘的马车被车夫赶的被狼撵了似的,跑的一阵风似的,颠得她椅子都坐不住了,一个劲儿的往起蹦,好几次差点儿滚下去。

正跑着,忽然外面的侍卫大呼一声,“当心!”

紧接着,听到马儿一声奇怪的嘶鸣,声音很大,像是受了惊似的,紧接着车夫一声惨叫,随即马车一耸,箭一般地直冲出去!

宁儿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耸的一下子撞在车壁上,要不是危急时刻一把抓住了椅子腿儿稳住身子,肯定就被巨大的惯性给冲击到外面去了。

她趴在车板上,就听到外面渐渐远去的惊呼声:“宁夫人,抓稳了啊……”

车子疾驰着,厢剧烈的晃动,车夫也没动静了,马车明显跑的不是直线了,不用问,肯定是马受惊了,车夫也受伤掉了下去,这辆车现在处于失控状态了。

宁儿不敢大意了,一边死死的抓着椅子腿儿,一边儿拼命的安慰自己,不要怕,要沉着……。

她本以为马走了这么久,一定累了,跑不多久就会没力气自己停下来。

然而事实是,马跑了一会儿,确实不在跑了,但是车子的状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明显是在往下坠呢。

巨大的气流掀起了车帘儿,宁儿惊悚的看到——自己乘坐的马车正急速下落,很快,车厢翻转,她也从车门处飞了出来,跟车厢、马匹一起飞在半空中!

鲁家的侍卫们追到悬崖边儿时,就只看到了一大两小的三个黑点儿,快速的消失在他们的视线中。

完了,这下彻底完了,宁夫人从这万米高的悬崖掉下去,肯定是活不成了!

侍卫望着白茫茫的悬崖底,差点儿也跟着跳下去,身为大将军的贴身侍卫,没有完成大将军的命令,害得夫人坠崖身亡,只怕……他们也活不成了……

**

小年儿这一天的上午,桃花村的村路上,一个身姿挺拔的青年骑着高头大马走进了村子,青年面色偏黑,穿着一身气派戎装,身后还跟着两个服侍他的长随,每个长随的背上还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裹,另外马背上还都放着好几个包裹,一看那包裹皮儿,就知道你面装的肯定是价值不菲的东西。

进村后,张二勇神色复杂的看了北面方向一眼,随即带着两个长随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他这次是请了长假专门儿回来探亲的,从打去年当兵至今,已经快两年的时间了,他一直没有回家,也没跟家里通信,惦记的慌,正好年关休沐三个月,他就跟贾副将说了一声,快马加鞭日夜兼程的赶回来探亲了。

虽说是休沐三个月,但其实他的时间都丢在道儿上了,顶多能在家带五天,不过五天就足够了,足够他去打听她的消息,了解她的情况!

听到敲门声,正在蒸黏豆包的崔氏对张金凤儿道,“金凤,去开门,看看谁来了。”

“你咋不让我大嫂去呢?咋啥活儿都支使我干呢?我好歹也是你亲闺女,你咋就不知道心疼心疼我这个闺女呢?”张金凤坐在炕沿儿上,一边攥豆包馅儿,一边儿满脸的不乐意。

张大勇媳妇不紧不慢的说,“娘这不也是寻思着没准备儿是你男人来接你回家过年了吗?你想想,这要是你去开门,一推门儿就能看着他,多好啊……”

没等她说完,张金凤已经一道烟的赶去开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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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儿还在养眼睛,哭唧唧,急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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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杉,21世纪的女汉子快递员,重生成丈夫从军刚死,就被赶出家门的新寡,拉着一双胞胎儿女,看着几亩贫瘠沙地和乱石堆,泪奔:“这种田模式开启的也太他妈坑爹了!”

克妻糙汉子县令:“小娘子,嫁我,我想和你白头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

云杉冷笑:“怎么保证?”

县令:“我有特殊命格。”

云杉:“?”

“我这29年里,克死七任未婚妻,十个想当我小妾的,九个想当我通房的丫鬟,五个想当我外室的花魁,四个想当我姘头的寡妇。当然,你和我老娘除外,其余女人来一个我克死一个,誓问今后哪个女人还敢来和你抢男人?”

云杉懵逼后大怒:“你就是想让我给你传宗接代,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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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2章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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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诶妈呀,二哥,你咋回来了呢?”

张金凤站在大门口,大惊小怪的喊起来,没等张二勇回答,她又哇的一声哭了,“二哥呀,你可算是回来了,再不回来,你就见不到我了呀……”

张二勇皱了皱眉,看着壮实的跟牛犊子似的妹妹,道:“你病了?”

“不是,你妹子我是遇着负心汉了,哥呀,我的亲哥,你可得给我做主啊,你都不知道我受了多大的委屈,大哥是三杠子也打不出个屁来,也不敢找那个姓孙的王八犊子拼命去,我就盼着你回来了,我可全指着你啦……”

张二勇一看她没完没了的样子,大有堵在门口儿哭诉一通的架势,就说,“还是进屋再说吧。”

大过年的,站在大门口又哭又嚎的,成什么样子嘛!

张金凤听了,急忙擤了一把鼻涕,让开身,把张二勇和那两个长随让了进去。

这时,崔氏在屋里已经听到动静,穿着鞋子跑了出来,身后儿还跟着张大勇、张三勇、张大勇媳妇和家里的两个小娃子,一行人呼呼啦啦的都跑了出来,一看到张二勇一身戎装,牵着大马,背着包裹还带着人进了院儿,大伙儿的眼睛都亮了。

“二勇啊,真的是你吗?皇天菩萨保佑,你可算是回来了,再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老娘我了啊!”崔氏一看到儿子,立刻激动地扑倒他的怀里,扯着他的衣襟干嚎起来。

“娘,你小点儿声,当心邻居们听见了笑话。”张三勇一边埋怨一边跑过去关上大门,他现在是童生了,也算是有点儿身份的人了,可不能让家里人干出没素质的事儿来给自己摸黑。

“小声个屁,我就是要让大伙儿都听见那个老不要脸的都干了啥,我就是要让他在屯子里抬不起头来,看他还敢不敢跑破鞋养活野女人了……”崔氏逞赛儿似的喊道。

张三勇无奈的看向张二勇,张二勇明白弟弟的意思,遂拉着老娘的手说,“娘,咱们还是回屋说吧。”

“对,对,回屋说去,这大冷的天,在外头说话也冻牙。”崔氏擤着鼻涕,动作和表情跟她闺女刚才一模一样,擤完大鼻涕,也不管自己手脏不脏,拉着张二勇就往屋里走,边走边斜着眼睛打量说,“你咋还骑着马回来的呢?这马是你的吗?这俩人儿是谁呀……”

张二勇只好回答:“这马是军中的,我只是借来骑骑,这两人是我在军中的弟兄,这次是陪我回来探亲的。”

“那这么说他俩得在咱们家吃饭啦?”

崔氏一下子停住了脚步,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了。

老二领回来这俩人儿都是壮年小伙子,正是能吃的年纪,一顿饭一个人儿咋滴也得两碗干饭才能吃饱,俩人一顿就得造进去四碗干饭,老二还不知道要在家里住几天呢,加上这俩后生,这得多少粮米糟蹋啊?

老二咋还能带人回家来吃饭呢?他傻不傻啊?

一想到可能会‘糟蹋’的那些粮食,崔氏整个人都不好了,连两年未见的儿子都不觉得亲了。

张二勇的太阳穴突突了两下,知道他老娘的思想永远都处在上不得台面儿的阶段,就掏出二两碎银子,转身递给那俩长随,说,“你们俩先到镇上去住吧,等我忙完了再去找你们。”

崔氏一看儿子伸手就要把那老些银子给别人儿,眼睛都红了,蹭的一下抢上前去,竟赶在那俩人伸手接银子之前把银子给抢到她的手里了。

“干啥?家里有吃的有住的,你花这图必钱干啥?你知不知道在镇上连吃带住的得花多少钱?有俩钱而把你烧的不知道个人是谁了是不是?有钱不会给我,我帮你存着啊?非得这么糟蹋啊,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娘,二勇不过是给这俩弟兄二两吃住的银子,你咋就说这么重的话呢?这大过年的,啥天打雷劈不天打雷劈的,你就不怕忌讳?”张大勇一听他老娘这话,觉得老娘说得有点儿重了,就嘟囔着埋怨了一句。

崔氏可不认为自己错了,瞪着眼睛说:“谁叫他败家了?往家里头领人还不算,还要给人家钱让人家去镇上连吃带住去,咱们家趁啥呀?这才刚还完饥荒,刚吃几天饱饭,就想得嗖了是不是?就他这种过日子法,迟早还得把日子过回到从前去!”

张二勇拧着眉疙瘩,不悦的说,“娘,我们只在家里待一天,明天就走,你要是怕吃,我们一会儿就走好了。”

“我不是怕你吃,你是我儿子,我能怕你吃吗?我是怕,是怕……”崔氏的眼睛看向张二勇的身后的两个长随,‘是怕他俩吃’这句话没有说出来,但是谁都领悟到了她的意思。

两个长随无语的看着张二勇,都觉得白瞎张二勇这个人儿了,挺好个人儿,咋就摊上这么个老娘呢?

倒是张大勇媳妇没像她婆婆那么昏聩,很快从张二勇的话里抓住了主题,说:“二弟啊?你咋待一天就走呢?这都离家两年了,好容易回来的,多呆几天嘛!”

张大勇也说:“就是就是,眼瞅着就要过年了,好歹呆到过年再走嘛!”

“不的了,我还有要紧的事儿要办,看到家里没事儿,我也就放心了。”张二勇说道。

“啥叫家里没事儿啊?儿子啊,我搜叫你爹给甩了啊,那个老不要脸的老王八犊子,前两天儿捎信儿回来,说他今年过年不回家了,这些年他哪年不是在家过的年啊?为啥今年就不回来了呢?叫我说呀,准保是在外头有野老娘们儿了,勾得他丢了魂儿,舍不得回来了,儿子啊,你可得给娘做主啊,娘跟了他一辈子,给他生儿育女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好容易把这个家撑起来的,可不能便宜了那些野老娘们……”

张三勇看着老娘肆无忌惮的在院子里叫屈,急忙打断她说,“娘,您别堵在门口儿了,这大冷的天,咱们进屋说话去啊。”

“对对对,你看我,一着急啥都忘了,堵门口儿了个人还不觉(jiao)景呢。”

崔氏打开门,率先进了屋,老张家的一大家子人也都陆陆续续的跟进去了,那俩个长随虽然知道不受待见,但是外边儿太冷了,也为只好跟着进去了,就只张大勇留在外面,帮他们几个栓马去了。

“来,老二呀,把包袱给娘吧,娘看看你给娘买啥好玩意儿了?”到了主屋儿,崔氏拍了拍炕沿儿,示意张二勇把包袱放下,她老人家要验看检查。

张二勇沉着脸,把包袱放在了炕沿边儿上,心里拔凉拔凉的。

离家两年,老娘一没问他过得好不好,二没看他胖没胖瘦没瘦,进屋儿就开始惦记他带回来的东西了,想必,在她的心中,这个包袱比他这个儿子更让她上心吧!

“哎呦,这老些棉布啊,我今年都买棉布了,买了不老少呢,没想到你又买回来这老些……。呦,还有棉花呢,这棉花可真白啊,三勇啊,等回头娘给你做件儿新袄子穿……”

崔氏一边儿两眼放光的翻动着张二勇带回来的布料和棉花,一边不时的发表些看法。

张大勇媳妇儿和张金凤守在跟前儿,看着那一块块柔软的棉布,眼睛都有点儿红了,恨不能立刻抢下来归自己所有才好。今年崔氏是给大家一人买了一块棉布做衣裳装门面,可买的都是最下等的棉布,还是被雨水泡过反潮的,颜色都不均匀了,哪有二勇带回来的棉布好啊?

还有那一大包子雪白的棉花,做件袄子穿肯定很舒服吧?

她们穿的棉袄棉裤都是家里世世代代传承下来的老棉花,颜色都黑了,一拍打还直往外冒灰,哪儿能跟这雪白柔软的棉花相比啊?

这时,一块黄底蓝花的花布出现在她们姑嫂的眼前,看到那块颜色花俏的布料,姑嫂俩不约而同的产生了占有的想法。

张金凤一伸手,把那块花布拽了出来,稀罕八叉的用手摸着,咧着大嘴丫子笑着说:“这块花布真好看,娘,给我吧!”

张大勇媳妇轻笑一声,说,“你看这花布的色(san)多浅啊,你长得那么黑,根本不适合穿这个色的衣裳,显得你更黑脸更大了,还不如穿点儿素净的色好呢!”

“你放屁!”张金凤被戳到了痛处,立刻立瞪起眼睛骂起来,“你才长得黑呢?前两天隔壁的翠翘嫂子还说我这几天白了呢,我看你是想打这块花布的主意,故意这么说的吧!”

张大勇媳妇不甘示弱的说,“我还用故意吗?这花布是老二拿回来的,就是老张家的东西,你是老孙家的人,我想要我们老张家的东西还用跟你个老孙家人儿打马虎眼吗?”

“我也是老张家人儿?卧室老张家闺女!”张金凤把花布抱在怀里,怒视着李氏道。

李氏撇撇嘴,“你过去是老张家人不假,但是你现在是老孙家人儿了,是老张家的外嫁女儿,跟资格在我们老张家张牙舞爪的!”

“娘,你看她呀…。”

张金凤跺着脚,委屈巴巴的向崔氏告状。不成想,崔氏一探身,一把将张金凤抱在怀里的花布给抢回来了。

“你们俩都是老娘们蛋子了,穿这么好看的衣裳干啥?这花布贵的很,还是留着给三勇媳妇穿吧!”

都到了手的布料被她老娘给抢了回去,张金凤当然不乐意了,拉拉着脸说,“娘,您也太偏心了,放着我们俩大活人你不给,要把东西留给给影儿都没有的人,和着我跟大嫂就不配穿这花衣裳呗?”

崔氏道:“不是不配,就是好东西得用到刀刃儿上,你们想想,三勇现在是童生了,等明天考中秀才,那提亲的还不得踏破咱们家的门槛儿咋滴?到时候就凭三勇这才貌、这人品,咋滴也得找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为妻,大户人家的小姐嫁到咱们家来,总不好给人家穿粗布衣上吧,所以这花布啊,留给她穿正好!”

李氏一听,心里边儿就手就泛酸了,张三勇现在连媳妇毛儿都没有呢,婆婆现在就开始偏向了,这要是等新媳妇过了门儿,老太太的心还不得偏到肋巴缝子去啊?她要是现在就忍让退缩了,那将来还能有她的好儿吗?

没好!

于是,她冷着脸说,“娘,三勇现在还没订亲呢,你这就给他媳妇攒东西,是不是早了点儿啊?”

“不早,反正这布料也不像是吃的,搁着搁着就坏了,这布料就是搁一百年都不带坏的,既然现在有这东西,干啥不攒起来?也省得到跟前抓瞎不是?”崔氏理所当然的说着,把布料叠巴叠巴,又放回了包袱里。

李氏冷笑道:“你都说了,三勇媳妇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我记得大户人家的小姐可都是穿着绫罗绸缎的,人家能惜哒穿你的棉布衣裳吗?别您巴巴的给人家攒着,回头儿人家反倒看不起,那就没意思了。”

崔氏听出了媳妇在泛酸,也一点儿不在意,还脖子一梗,分辨说,“谁告诉你大户人家就一定得穿绫罗绸缎了?我告诉你,越是大户人家的女人就越喜欢这棉布做的衣衫哩?别人不说,就是老沈家那个死兰丫,都跟湛王订婚了,穿的不也是棉布衣裳吗?听说她现在都是湛王妃了,在家里时常穿得,也是棉布衣裳哩!”

张二勇闻,身子一僵,说:“娘,你说,兰儿她……已经嫁给湛王了?”

崔氏用鼻子哼了一下,“嫁了,连孩子都生了,听说生了个大胖小子,湛王乐屁了,还给咱们这些封地的百姓们免了一年的赋税呢。”

张二勇握了握拳,在南边儿时,他已然听说湛王成亲了,只是不知道湛王妃是谁。南边儿离这边儿太远,那边儿的百姓对湛王不像北边儿这么尊崇,很多人都不知道湛王是谁,对他的王妃知道的就更少了。

他还以为,他娶的肯定是太后给选出来的氏族贵女呢,兰儿在他的府里,充其量是个妾室。

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娶了她,还给了她王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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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章 欺负老张家没人了咋滴

“诶?这两袋子也是我二勇给我拿回来的吧?”

崔氏才不管张二勇此刻想啥哩,翻看完包袱,又把注意力放在了两个长随的袋子上。

两个长随看到老太太那火辣辣的目光,都不敢懈怠,赶着把自己负责的袋子送到老太太面前去了。

崔氏伸出大爪子,一把将一个百十来斤的口袋拎上炕,打开看时,里面是几包果脯,几包蜜饯,几包点心,几包南方的干菜,外加一块冻肉,两条冻鱼和十几个冻柿子二十几个冻梨,都是极难得的好吃的东西。

崔氏一边儿翻,一边口中啧啧有声,“咋买这老些东西呢?这得花多少钱啊?你呀,就是不会过日子,有点儿钱就不知道咋得瑟好了,有买这老些东西的钱你拿回来,我给你攒着娶媳妇多好……”

李氏一看又是蜜饯又是果脯,又是点心又是水果的,赶紧悄悄的撺掇那俩小孩子去找他们奶奶要去。

崔氏虽然抠门儿,但是对这俩孙子却是真的疼爱,一看俩小家伙嚷嚷着要吃,赶紧拆开一封点心,从里面拿出一块枣糕,一分为二,一半塞到大孙子手里,一半塞到小孙子手里。

老张家现在的日子过得比以前好了,但是在崔氏掌家的过程中,家里也仅限于能吃饱饭而已,像枣糕这种精细的吃食,两个小娃子还从来没有吃过哩。

这会子把枣糕拿在手里,吃进嘴里,俩小家伙儿只觉得好吃得不得了,恨不得把舌头咬下来也一起吃了似的,一个个瞪着眼睛大口大口的吃,一边吃还一边瞄着剩下的东西。

崔氏一看俩孙子那虎视眈眈的样子,急忙把那些好东西都藏到炕柜儿里,虎着脸说:“别瞅了,有好东西也不能可劲儿吃,得抻悠着吃,不然一下子吃太多,会闹肚子。”

张二勇知道自己老娘的性子,这些东西要是搁在她手儿,她都能吃上一年,就只好提醒她说:“那些糕点和果脯都容易变质,买货时小二说最多能放俩月,我在道上已经耽误一个多月了,娘你最好再一个月内把这些东西都吃了,不然坏了白瞎了。”

崔氏一听就能放这么几天儿的时间,心疼的直吧嗒嘴儿,“哎呦,忒可惜了,这老些东西,这要是不怕坏的话,抻悠着吃该多好啊……”

张二勇说:“您要是喜欢吃,等回头我在找人给您送回来些,原也不打紧的。”

“别,千万别!”崔氏一听张二勇要专门儿找人给她送东西回来,急忙说:“你有那闲钱还不如给我哩,我好帮你攒着娶媳妇啊?对了,你现在一个月有多少钱的工钱啊,买这老些东西是不是把钱都给糟害没了?你说说你啊,咋这么大了还不懂过日子呢……。”

张二勇如今已经是统领三千人马的小将军了,每月光俸禄就有五十两银子,自然不用像崔氏说的那样省吃俭用,节衣缩食。

只是,他还不想老娘知道他现在的身份,也不想她知道自己的收入,免得刺激到老娘的贪欲,再对他提出什么不可理喻的要求来。

所以,就扯谎说:“我现在一个月有一两银子的薪俸,军中供吃供穿的,也没地方花钱,这次回来,原是带了些银子回来的,只是路上连吃带住的都花的差不多了,剩下的,还得留着做回去的路费,就没钱给您了……”

崔氏一听儿子没钱给她了,心里有点儿不乐意了,不过眼下还指着这个儿子给她把老头子找回来,指着他给自己撑腰呢,虽然不满意,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警告了一句:“下回回来时,可不行买这么多东西了,都给我折变成银子带回来……”

另一个长随的口袋里,装的都是米,白米、白糯米、紫梗米、上等的白面……

虽然每样只有十斤一小包,但是足可见他对这份新年礼物有多精心了,只是崔氏没感受得到而已!

张金凤看着二哥买回来的那些好吃的,馋的汗拉子差点儿淌出来,盯着崔氏的炕柜儿门儿,说:“娘,我哥不是说那些好吃的不能留时间太长吗,你就拿出来给大伙儿尝尝吧,也好叫我们也知道知道这南方的果脯点心是个啥味儿?”

崔氏有心爱的小儿子,还有俩大孙子,再不济还有大儿子和她自己,哪舍得把那些好东西给闺女吃啊?听到张金凤这么说,就遮绺子怒道:“吃吃吃,就知道吃,你瞅你那大脸盘子,跟个大洗脸盆子似的,还寻思着吃呢,好容易你二哥回来了,咋就不知道跟你二哥商量商量你男人的事儿咋办呢?咋还一门心思的吃呢?都要叫人家给休了,你还有啥心思吃啊?你那心咋那么大呢?”

被崔氏这么一怼丧,张金凤果然没心情吃了,可怜巴巴的看着张二勇,叫了声,“二哥……”

随即把自己跟姓孙的杀猪匠子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说给了张二勇听。

张二勇听说了张金凤和杀猪匠的事儿,脸顿时黑了!

那个杀猪匠子简直欺人太甚,他要是不喜欢金凤大可以不娶,现在他既然娶了她,却又为了别的钕人把张金凤推倒流产,他妄想要跟张金凤和离,这分明就是骗财骗婚,始乱终弃。

这是以为他们老张家人好欺负呢!

这次他要是不给张金凤撑腰,那个杀猪匠子肯定以为老张家没人了,以为老张家人好欺负呢!

也好,那就让他知道知道骗财骗婚的下场吧!

张二勇抿着嘴,嘴角下垂的弧度刚好让人看出他这时生气了,要给他妹子撑腰出气呢!

崔氏加纲说,“金凤的事儿你不能不管,但是娘和你爹的事儿你也不能不放在心上,那个老东西现在虽然还没露出什么马脚,但是娘感觉出来了,他指定是外头有人儿了,儿子你可得帮娘把那个野女人揪出来,娘非得扒了她的狐狸皮不可,你等着让我把她找出来的……”

张二勇拧着眉头,打断了崔氏的戾气,“娘,爹那事儿八下还没一撇呢,你别说风就是雨,没准儿爹真有别的要紧事儿回不来了呢,眼下无凭无据,还是先处理金凤这事儿要紧。”

“金凤的事儿要紧,你老娘的事儿就不要紧了吗?反正我不管,今儿你必须得给我找那个死老鬼去,要是找不回来他,你就别去当什么劳什子兵了,老老实实在家给我当个孝顺儿子得了……”崔氏蛮不讲理的说道。

张二勇知道跟她讲道理就等于对牛弹琴,思来想去,就敷衍她说,“行,那我就试试,不过我先出去打听打听情况去,要是情况跟你们说的基本一致,我就按照你们说的去办去!”

崔氏一听儿子要听话,还要替她去找老头子,顿时眉开眼笑,喜笑颜开,说,“这才是我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好儿子哩……”

于是,她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好儿子在家里带了一会儿后,就出外去了解情况了。

只是他打听的不是他老爹有没有外遇和外心的事儿,而是靠山屯,不,现在叫凤凰村了,而是凤凰村沈老二家的大闺女的事儿。也就是当今的湛王妃沈若兰的私事!

为了得到更准确的消息,他没有再本村打听那些事儿,而是骑着马跑去了凤凰村,巴巴的跟凤凰村作坊里的人套近乎,打听沈若兰的事儿。

大家都知道张二勇过去跟沈若兰的关系,所以说起话来都挺避讳的,只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沈若梅!

看到英俊潇洒,一表人才的张二勇,沈若梅就情不自禁的想起了她从前寻死觅活都不肯嫁他的那些往事,都是时移世易,时过境迁,如今以她现在的相貌和地位,他还会要她做自己的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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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4章沈若梅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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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大春媳妇和桂生子媳妇说了半天,张二勇大致知道了兰儿的现状。

她现在过得很好,那个男人很宠她,不仅让她做了自己的王妃,而且府里还没有一个妾室通房……

沈二叔和二婶儿现在都住在湛王府里,一个做了大官儿,一个做了诰命夫人,一家人都生活的很幸福……

竹儿请了京城有名的大儒教授,菊儿如真正的千金小姐一般,光伺候她的丫头婆子就有二十多人……

从凤凰村离开时,张二勇的心里空荡荡的,难受极了,像丢了最珍贵的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似的,以至于他走路的时候都失了神,差点儿撞在一个人的身上。

“哎呀,你当心点儿啊!”

沈若梅站在张二勇的面前,笑吟吟的提醒了一句。

张二勇一愣,下意识的收住了脚步,却见前面站着一个蒙着面纱的年轻女人,那女人穿着一件半新的绸缎衣裳,打扮得整整齐齐的,露出的半张脸上也涂了胭脂,看起来很面熟,只是一时间想不起她是谁了。

张二勇只看了沈若梅一眼,就拉住马身子一侧,试图从她的身边儿绕过去。

他不大习惯跟女人打交道,特别是陌生的女人,他见了多半是低头绕过去。

然而,沈若梅是特意站在村外等他的,为了等他在冷风中站了一个多时辰,差点儿冻掉一层皮,这会儿好容易见到他,岂能说一句话就放他走?

“二勇哥,你回来了啊?啥时候回来的啊?”沈若梅热情的问了一句。

今时今日的沈若梅,早就没有了昔日沈家小公主的骄傲,如今的她,早被生活磨砺的就剩下满肚子的算计了。

张二勇听到她这么叫自己,似乎跟自己很熟似的,忍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只是,多看了一眼后,就忍不住再看第三眼、第四眼了。

这个女人,露在外面的额头和眉毛,竟然跟兰儿有四五分相似,让他忍不住看了好几眼,才把眼睛移开。

沈若梅看到张二勇一眼接一眼的看自己,忍不住心中暗暗窃喜,但是一想到面纱下那块烧伤的疤痕,满心的欢喜就烟消云散了。

要是她的美貌还在的话,她就有办法让他重新爱上自己,跟他再续前缘,让自己重新成为他的妻子。

可惜,她的美貌不在了,她想要跟他在一起,恐怕得费点儿力气,即便是费了力气,也还不知道能不能得偿所愿呢!

张二勇看了她好几眼后,终于从最初的惊讶中缓过神来,也猜出眼前这个人是谁了,立刻转过脸,目不斜视的大踏步向前走去。

“哎,二勇哥,你别走啊,我还有话要跟你说呢!”

沈若梅一看张二勇大步向前,急忙一瘸一拐的追去,然而她的瘸腿又怎么追得上张二勇的两条大长腿,情急之下,她只好一把拽住了他的马尾,大叫:“你别走,我真的有事要跟你说……”

战马都是极其敏感烈性的动物,被人突然拽住了尾巴,当然不会听之任之,于是还没等主人有所反应,它就一尥蹶子,一蹄子踢在了沈若梅的心口窝儿上,当时就把她踢了个仰巴扎,疼得她五官都聚在了一起,半天没说出话来。

也亏得她冬天穿得厚,不然这一大马蹄子,非把她踹个好歹不可。

“二勇哥,你,你……”

沈若梅捂着胸口,娇弱的呼唤着,试图引起对方怜香惜玉的心里。

然而,张二勇看到沈若梅被踢倒后,跟没看着似的,连问都没问沈若梅一句,翻身上马,就打着马扬长而去,根本不管她是否受伤,是否需要他送她回去。

看到张二勇这么绝情,沈若梅气坏了,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张二勇,你给我站住,你的马把我踢伤了,你得负责……”

可惜,张二勇已经打着马,跑得没影儿了,她缓了半天才爬起身,捂着胸口,恨恨的望着他的背影,心里一阵恼羞成怒和不甘心。

该死的,不都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吗?当初她主动跟他退亲,这件事肯定会给他的人生造成很大的遗憾,现在她主动要弥补他这个遗憾,他怎么会是这个态度呢?

按常理,他不是该顺水推舟的跟她搭讪几句,然后两人就熟络起来,再慢慢的发展成情侣关系吗?

她现在都不嫌弃他穷了,也不嫌弃他家里的老娘和妹子事儿多了,他倒端上破大盆子了,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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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二勇骑着马,很快就回到了桃花村,到家时,家里边儿已经开始张罗晚饭了。

今儿是小年儿,按理一般人家都该准备的丰盛些,以应应过小年的喜气,但是崔氏因为家里头多了俩吃白饭的人,舍不得做好吃的,怕被别人给白吃了去,所以就只焖了一锅黏米饭,炖了一个酸菜,还炸了点儿萝卜干子和干白菜,唯一的一道荤菜,就是那预备打鸡蛋酱的那俩鸡蛋了。

大过年的,吃这样的饭菜,搁在过去吃不上溜的时候还算将就,但是以家里现在的条件,过年吃这样的伙食,就显得有十分寒酸了。

张二勇看着老娘带着张金凤在厨房里弄这些东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娘,我不是买回一块肉吗?切一块下来炖着吃吧!”

崔氏正在打鸡蛋预备打鸡蛋酱呢,听到张二勇的提议,头也不抬得说:“你拿回那块肉满打满算也就十斤,熬完油的话能剩下五斤就不错了,等过大年那天包一顿饺子,正月十五那天再包一顿饺子,那五斤肉都不够呢,哪还有余下的现在吃。”

张金凤正蹲在灶坑边儿上烧火呢,听到老娘的的话,就插嘴说,“肉留着过大年过正月十五吃,那我二哥带回来的鱼你炖上一条呗,整天净吃些没油水的东西,大过年的也不让人吃顿好的,肚子里都快要淡出鸟来了。”

崔氏一听,立瞪起眼睛怒道:“一天天的就知道吃,我们老张家就这伙食,你要是嫌不好,滚回你们老孙家吃去,正好我还不愿意伺候你这份儿猴儿呢!”

老孙家的伙食更差,跟猪食差不多,还不赶老张家的伙食好呢。

张金凤被老娘怼了一顿,怕老娘发火真把她撵回去,就消停了,撅着嘴低下头继续烧火。

张二勇抿了抿嘴,转身走了出去。

崔氏撵到门口,喊道:“你这刚回来,又要干啥去啊?对了,你打听着那老鬼现在在哪没有啊?他到底养没养活野老娘们……”

这是崔氏今年以至于今后的两年中,跟张二勇说的最后一句话。

因为张二勇真心不想在家里再待下去了,老娘的做派他实在忍受不了,但是又不能跟她争执,反正家里一切都挺好的,他看完了也就放心了,索性就离开了。

他先是在村口等着那两个长随兄弟,等到他们后,就向他们询问了孙家的事,那俩长随已经打听出来了,得知那个杀猪匠子现在正在青州城外的一个县城里,已经开始从事五香花生米的生意了,据说生意还挺好的,还是跟那个小戏子住在一起,那女人已经怀了身孕,看样子是想把张金凤一笔勾销了。

张二勇黑着脸,对两个长随说,“你们先去找他,找到他不必惊动他,就监视着他就可以,我先要去吉州办点事儿,等我把事儿办完了,就去找你们。”

一个长随说:“张将军,您一个人单独去吉州成吗?要不让守仲先去青州守着,属下陪您去吉州吧!”

张二勇道:“不必,吉州我以去过多次,这次去是去见一位……故人,见过就走,很快就回去找你们汇合,不需要人陪。”

他还给两个兄弟拿了十两银子的盘缠路费,交代了一番后,就跟两个长随分道扬镳,两个长随去了青州,他则去了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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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5章 张二勇走了

饭做好了,崔氏叫张金凤把饭菜摆好,就开始等着张二勇回来吃,可是左等右等,一直等到天黑也不见他回来,不光是他,连那俩跟回来吃白饭的小子也没回来,仨人商量好了似的,都不知道干啥去了。

张三勇拧着眉疙瘩,不悦的说,“娘,二个到底啥时候回来啊,都饿死人了。”

崔氏哪儿舍得让小儿子挨饿啊,一听张三勇喊饿,急忙给他盛了一碗黏米饭,还慷慨的舀了一勺猪油给他拌在饭里吃,这种黏米饭拌猪油的吃饭放在现代人的眼里可能会觉得很恶心,但是在古代的北方农村,甚至是近代的北方农村,都是一种很上讲的美食,一般人家可舍不得一勺子一勺子的猪油浪费呢!

张金凤看到张三勇端着碗开吃了,还一个劲儿的夹桌子中间那盘儿鸡蛋酱里的鸡蛋,急的眼皮直跳,一眼一眼的看着她老娘,只希望她老娘能开恩,让她也跟着吃。

结果,崔氏给俩小孙子和张大勇也一人盛了一碗饭,让他们几个先上桌儿去吃,李氏、她和张金凤则等着,要等张二勇回来了再吃。

把张金凤馋的直咽口水,说了好几回,都让她老娘不是好声儿的给怼回去了,倒是李氏,借着喂俩小崽子的机会,左一口右一口的没少往自己嘴里吃,崔氏说她她就权当是没听着,崔氏气得在一边儿嘀嘀咕咕的骂,李氏也不放在心上,只管吃自己的,权当婆婆是在放屁……

直到张三勇等吃完饭,也没把张二勇等回来,倒是把村里的姜大发给等来了。

姜大发脸上红扑扑的,身上还带着一股子酒气,一看就是刚喝过酒的。

“姜大叔,您咋来了呢?”张大勇见到村邻来了,急忙热情的招呼。

张三勇则一言不发的转身回屋去了。

一个目不识丁的泥腿子而已,还不配跟他说话。

姜大发硬着舌头,说:“我来替二勇送个…。信儿,傍晚上时我碰着二勇了,他叫我替他过来告诉你们一声儿,他出门儿办事儿去了,就不回来了,叫你们别等着他们……吃饭了,嘿嘿,我当时急着去跟刘三子他们喝酒,就没及时……过来给你们……送信儿来,呃……我有点儿喝多了,差点没、过不来……”

崔氏一听,立马就明白张二勇是不满她安排的晚饭,赌气走了,心里也不由得一阵气恼,骂道:“这个不孝顺的犊子玩意儿,只为口吃的就跟我赌气冒烟的跑了,有能耐他一辈子也别回来啊?你等再让我看见他的,我非把他腿打折了不可,不把他腿给他打折了我都不是人的……”

嘴上虽然骂的挺狠的,但其实她的心里也挺不得劲儿的,老二两年才回来一趟,还带回来这么多吃的喝的,她一点儿都没舍得往出拿,这不懂事儿的小犊子才生气离家的,他嘴上虽然没说啥,但心里头肯定怨她这个做娘的了,她心里边儿能得劲儿就怪了……

张金凤的思维第一次没跟她娘在同一个频道上,听到张二勇走了,她第一个念头就是:“我二哥走了啊?那他还给不给我办事儿了?我可全指着他呢啊!”

张大勇说,“你急啥?你二哥走的这么急,没准儿就是急着去给你办事儿了呢。”

听到大哥这么说,张金凤安心不少,但是嘴上仍旧不满的嘀咕说,“要走也不跟家里头说一声,害的我饿到现在还没吃上饭呢,再说,我还有话要嘱咐他呢,他都不知道我要说啥就搁二上走了,真是的……”

李氏冷笑一声,说:“你可拉倒吧,啥急着去办事儿啊?叫我看啊,老二指定是不满意娘安排的小年饭,赌气走的,不然的话他那会子回来那一趟干啥呀?分明是回来吃饭的,可惜咱们老娘舍不得那些好吃的,都要留给三勇吃,老二看不惯也气不过,才赌气走的。你瞅着吧,这下子赌气一走,还不知猴年马月能回来呢……”

一边儿说着,一边儿幸灾乐祸的瞟了婆婆一眼。

该,叫你啥好东西都给你小儿子留着,这下好了吧,把老二整扎业了,往后三五年你都别想见着老二了,更别指望借老二的光了,你就等着你那宝贝三小子‘孝敬’你去吧!

李氏猴儿精儿猴儿精儿的,早就看出这个三小叔子不是个养业子了,老太太的将来要是指望着他,还不如指望大菠萝盖儿呢,指望他养老太太的老,或者指望他将来孝敬老太太,还是等下辈子吧!

崔氏却是对她的小儿子信心满满的,她已经断定他的小儿子就是当状元的料儿,大儿子和二儿子打着马也追不上的。

然,饶是如此,二儿子跟自己产生芥蒂,仍不是她所乐见的。

老二已经走了,她的满肚子懊悔和怨气正没地方发泄呢,刚好听到大儿媳妇这番话,顿时把满肚子的火气和怨气发泄到了她的身上,“你瞎逼逼啥?就你长嘴了咋滴?再说,我把那些都留给你弟弟吃咋滴了?那些东西都是老二买来孝敬我的,我乐意给谁吃酒给谁吃,谁还敢挑理不成?老三念书得用脑子,不多吃点儿好的那脑子能好使吗?不好使搁啥去考状元去?”

李氏嗤笑一声,“好好好,都留给老三吃,叫我说呀,你养活这几个孩子都多余,就该把他们一出生就都掐死了,单指着老三一个人养你老多好,这些年得省出多少粮米?”

“你放屁,我的孩子我个个儿都疼,你少挑三窝四的挑拨离间,看我叫老大扇你的大嘴巴子!”崔氏听出了媳妇的嘲讽和不满,马上打起精神奋力反击。

李氏呵呵两声,说,“你想叫你儿子打我的嘴巴子也得他有劲儿打才行啊,这一年到头的,也捞不着点儿油水吃,他就是想打我也没那个劲儿啊。”

张金凤闻言,急忙附和,“就是就是,家里的好吃的都叫你做给三勇吃了,我们连点儿油星儿都捞不着吃,再这样下去连活儿都干不动了,娘你也别太偏心了,我二哥拿回来这老些好吃的呢,你好歹分给我们点儿吃嘛!”

崔氏本来就因为张二勇不辞而别感到不得劲儿呢,这会子听到女儿跟儿媳妇一起讨伐她,还想要她留给小儿子的好吃的,立马嗷的一声炸了,“你个死丫头蛋子,老娘供你吃供你喝的还供出错儿来了,白养了你好几个月,你不不但不感激我反倒还怨上我了,你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我要是早知道你是个养不熟的,我就不该让你回娘家来,就该让你滚回孙家去,要死要活由你去,也省得你吃老娘的喝老娘的还恨着老娘,我何苦来哉呢?”

一顿喷着唾沫星子的臭骂,算是把张金凤彻底骂灭火儿了,她耷拉着脑袋,悄悄的溜到饭桌边儿,自己盛了一碗黄米饭,埋头开吃,不敢再多说什么,连往黄米饭里拌的猪油都不敢跟老娘要了。

崔氏把闺女骂败了,又转过头对李氏一顿臭骂,“你个挑三窝四的骚比,就你这样的,搁在过去早叫人拉去跪祠堂去了,哪还由得你在这儿瞎逼逼,老大,你给我教训她,今儿你要是不打她就别再认我这个娘!”

姜大发还没走呢,看到崔氏逼着儿子打媳妇,急忙上前劝和,“老嫂子,大过年的,你这是干啥啊?打打闹闹的多不好,一家人拌几句嘴也就算了,可千万别动手,看伤了和气……”

没等崔氏说话呢,张大勇的大儿子忽然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儿,一巴掌打在崔氏的腿上,带着哭腔骂道:“别打我娘,你个老不喜(死)的。”

崔氏本来叫姜大发劝的都快消气了,但是一听到她的宝贝大孙子竟然帮着老大媳妇打自己骂自己,顿时受不了了,炸了庙儿似的做起来。

“哎呦我的血娘啊,我这是造了什么孽了啊,娶了那么个黑心烂肺子的骚比,把我好好的孙子都给教坏了,我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亲孙子啊,竟然骂我是老不死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叫我去死吧……”

她一边哭着,一边作势往墙上撞去。

姜大发和张大勇和张三勇等急忙拉着,然而越是拉她她就越是要寻思,一边挣吧还一边儿蹦高高的哭嚎着,披头散发,一副备受摧残的样子,其实就是想逼着老大打他媳妇。

然而,张大勇早就叫李氏给成功洗脑了,对老娘偏心张三勇不满已久,当然不会因为老娘的偏心去打她‘无辜’的媳妇,所以只管拉着他老娘劝,却不肯动他媳妇一根手指。

张三勇看到大嫂竟敢跟他争宠,不由得又恨又气,李氏不过是个村妇而已,竟然敢跟他这个读书人攀比,她配吗?

看到老娘这样做,他当然领悟到老娘的意思了,就痛心的朝着张大勇喊道:“大哥,你快想想法子把娘劝住啊,要不娘真出了事,你对得起咱娘的养育之恩吗?”

张大勇当然明白张三勇的意思,就是撺掇他打自己的老婆给老娘出气呢,他才不会真去打自己老婆呢,索性就装糊涂,只在一边儿干巴巴的劝。

李氏是个聪明人,一下子就看出了小叔子的诡计,她轻哂一声,不慌不忙的说,“三勇你不用担心,娘不会真的寻死的,咱爹到底是不是在外头有人了还不一定呢,要是娘真的死了,咱爹也真的在外头有人的话,娘死了不正好给人家倒地方了吗?她辛辛苦苦操持了一辈子才有的这个家,到时候不就拱手让给那个野女人了吗?”

“娘是明白人,绝不会让别人摘了自己辛苦种的桃子,你就放心吧,她也就是因为老二走了心里不痛快发泄发泄,一会儿就好了!”

说完,盛了一碗黄米饭,坐在桌子旁自顾着去吃饭去了。

别说,崔氏还真叫李氏给劝住了。

虽然她不是真的寻死,但是为了逼老大打媳妇,她装得也很逼真,跟姜大发和俩儿子撕撕巴巴的,就跟她真要一头碰死似的。如今被李氏这么一说,忽然觉得她的话可能性很大。

说不定老鬼跟那个野女人正盼着她死呢,她可不能真死了,死了就便宜那个不要脸的野女人了,也不能这么撕撕巴巴的非要往墙上撞。这要是万一他们谁没扯住,她真个一头撞墙上了,她可找谁说理去啊?

这样想着,她的动作幅度就小了很多,连声儿都降下来了。一看就是被李氏给劝住了,不想寻死了,只是一时半会儿又抹不开面子,不好一下子改变主意,只好装模作样的比划两下子,也算是给自己个台阶下吧。

没成想,她都由撒泼打滚儿变成小打小闹的做了,动作幅度也大大的减小了,着档口竟然还出了纰漏。

她小儿子拽她的时候,不知怎么突然手滑,一把没扯住,让她一个趔趄撞向前面的墙壁。

幸好她这会子减轻了力气和动作幅度,所以撞到墙上时并没有一头撞死,甚至连血都没撞出来,只撞出一个大红包而已。

“娘,娘,你咋样啊,你可别吓唬儿子啊……”张三勇第一个冲上去,抱着老娘哭出声来。

崔氏在张三勇的怀里疼得龇牙咧嘴的,心里暗骂,‘小犊子,要不叫你,老娘也不能吃这么大的亏。’只是这会子这话也不好直接说出来,只好咬牙忍着,泪眼汪汪的看着张三勇。

“儿子,娘是叫人逼得没活路了,你就别心疼娘,让娘去死得了……。”

张三勇听到老娘的话,痛心疾首的大喊:“大哥,你看见没有,娘都叫大嫂给逼啥样了啊?”

李氏撇撇嘴,说,“老三,你这话嫂子就不爱听了,啥叫我逼的啊?没准儿老太太是因为老爷子跟野女人的事儿想不开呢,关我啥事儿啊?再说,就算关我的事儿,也是因为你总占大伙儿便宜的缘故,你要是真心为老太太好,真心想咱们家能平平静静的过日子,那往后就别搞特殊化,大伙吃啥你吃啥,大伙儿穿啥你穿啥,虽说你一年到头儿也不为家里干点儿啥活儿,但是看在你根你大哥是一奶同胞的份上,我也就不计较那些事了,不过这也是我最大的底线了,总不能白供着你念书,还得让我们当牛做马的给哦你挣好吃的好穿的吧?我们也是有儿子的人,而且还有俩儿子呢,凭啥叫我们出苦大力挣钱,回头挣了钱给你买好吃好喝好穿好戴的啊?”

张三勇被李氏的一番话说得脸上火辣辣的,但是输人不输阵,虽然不占理,他还是没理搅三分儿的说,“嫂子,咱们可都是一家人啊,一家人,你分那么清干啥啊?你这是要分家咋滴?”

他想把分家的大帽子扣在李氏的头上,好叫李氏能安分些,别再招惹他,跟他抢好吃好喝的。

然而没想到,李氏早就想分家了,听到张三勇说起的‘分家’二字,她顿时精神一振,说,“你说的倒好听,感情是老太太偏向你了,要是她偏向我们,让你天天辛辛苦苦的出苦大力干活儿挣钱给我们花,我也把你当成一家人,也不跟你分斤拨两了!”

说完,撂下饭碗,冷着脸回自己的屋子去了。

崔氏见她一心要收拾的人已经走了,她再做也没什么意义了,主要是她这会子的头疼,想做也做不动了,就哼哼唧唧的叫张大勇和张三勇扶着她,上炕头躺着去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地126章 去吉州的目的

张二勇还不知道家里已经鸡飞狗跳、乱成一团,这会子,他正策马扬鞭,赶在去吉州的路上。

此时已经天黑,又是过小年儿,百姓们都留在家里过年了,官道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他一个人借着微薄的月光,策马疾驰。

其实,他本来可以等到第二天再走的,但是看到他老娘的所作所为后,他一刻都不想呆在家里了。

爹不在家,家里就剩下那个蠢钝抠搜的娘、虎了吧唧的妹妹,还有自私自利,自命清高的小弟,刻薄算计的大嫂和没有一点气性的大哥,这个家,他真心觉得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了。

敬爱的老爹不在,这个家也不像个家,对他也没有任何吸引力了!

一口气打着马跑出三四十里,天色越发的黯淡了,路过一座位于官道旁的小村庄时,远远的看到一盏灯笼,是一家村店,那灯笼就是村店在门口儿挂的住宿吃饭的幌子。

他今儿回家到现在,还没有吃任何东西,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这会子看到这家小店,第一个想法就是进去大吃一顿,在要间带火炕的屋子,好好的休息休息。

然而,走到跟前儿时,村店的门居然是关着的,推都推不开,好像是从里面插死了,不准备接待客人了似的。

张二勇一手牵着马,一手在门上拍打起来,“开门、开门,住店的……”

半晌,门里传出一道带着床气的声音:“客满了,客官去寻别的地方住吧。”

张二勇一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这大过年的,前后几十里就只这一家小客栈,在找别处就得跑到几十里外的哈拉海镇去了,眼下,他都饿得头昏眼花,眼冒金星儿了,哪还挨得到哈拉海去?

“店家,今儿都这么晚了,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请店家无论如何行个方便,我多给些店钱也可以。”张二勇商量着。

提到‘多给钱’几个字,里面立刻安静了,不多时,就听到一阵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是赶过来给他开门的。

门开了,一脸精明的店家出现在张二勇的面前。

“嘿嘿,这位客官,小店已经满员了,您要是实在没地方住,小的就只好在堂屋里帮您把几张桌子并在一起给你当床铺,您看这样行不行?行的话小的就去办,不行小的实在没别的法子了……”

“行,不过,有劳您先弄些吃的过来,到时候跟店钱一并算。”张二勇并不挑剔,这会子能有个地方睡觉已经不错了,他那里还能挑剔呢?

于是一口答应下来,牵着马进了客栈的院子。

院子里还拴着几匹马,还有两辆车子,那两辆车子上的装饰,应该是车子的主人身份不低,至少是个非富即贵的,绝不是一般百姓。

张二勇把马交给了店家,自己率先进了客栈里。

客栈的堂屋里烧着炭盆,热乎乎的,他先走到炭盆儿前烤了一会儿火,把身上的寒气驱了驱。待到身上烤热乎时,店家也进来了。

“客官,您要吃点儿什么呢?小店有新酱的牛肉,还有些五香花生米,另外小店的酒也都是纯粮食酿的,好喝的很哩…。”为了多卖些钱,店家不遗余力的介绍推荐。

张二勇把一锭银子放在身边儿的桌子上,慷慨的说,“给我切二斤酱牛肉,再来一角酒,五个馒头。”

店家看到白花花的银子,立刻笑得跟朵花儿似的,颠首颠尾的去办了。

张二勇烤热乎了身子,就坐回到条凳子上,等着店家给自己送酒送肉过来。

他这趟去吉州,是去看望兰儿的,看看她像不像传说中过得那么好,要是她过得好,他就必须得告诉她一件很重要的事,那件事事关重大,关系到她男人的生死。

回来之前,他已经得知他的上峰正在努力游说大将军,要起兵造反,造反的名目就是要清君侧,铲除挟天子以令天下的湛王,使王权归于皇帝。

大将军的心意已经开始动摇,只是目前还没有确定而已,不过看样子也只是时间的问题,应该能答应,所以,要是她真的很爱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对她很好,这件事,他就必须得告诉她,叫她和她男人也有个心理准备,免得到时候被打个措手不及。

要是她过的不好,那么他就什么都不说,等他回去后养精蓄锐,待到大将军举旗造反的一日,他亲自率兵杀到吉州来,杀死那个夺走她却又不爱惜她的男人,到那时,他会重新跟兰儿在一起,不管她嫁没嫁过人,也不管她生没生过孩子,他都会一如往昔的那么爱她,也定会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她的孩子,然后,这辈子,他跟她俩再也不分离……

正低头沉思着,忽然‘刷’的一下,门帘儿被掀起,一个梳着丫鬟髻的姑娘的出现,打断了他的思绪。

只见那个姑娘睁着一双杏眼儿往屋里看了一下,见到张二勇后,‘哼’了一声,又把门帘摔下,愤愤的去厢房里找店家理论去了。

“店家,我们不是包下你这小店儿了吗?你怎么又招客人了?可是嫌我们给的银子不足,还是嫌你自己活得太久了,连鲁大将军的家人你也敢得罪?”

店家见丫头来质问,急忙赔笑说,“姑娘,我看他也是一个人,这三更半夜又是大过年的,我要是不收他,只怕他要在外面冻死了,姑娘也是善良的人,总不会忍心叫个无辜的人冻死吧?”

“放屁,你少来糊弄我,昨儿那个老乞丐都要饿死了,也没见你舍得施舍她个饼子吃,这会子倒慈悲上了,叫我看,你分明是图稀人家的银子,想两头捞好处。”

小丫头叉着腰儿,毫不留情的揭了店家的老底儿。

店家被说中了心事,老脸一红,忍不住又继续申辩说,“姑娘,你这可是冤枉小的了,小的可不是为了银子,那人原是我家的老主顾了,老主顾上门,又是在这深更半夜的时候方,小的总不能赶了他去吧…。”

小丫头立着眼睛,道:“我不管你那些,反正我家嬷嬷在病中呢,大夫叫静养,你若只管招揽些闲散杂人扰了她老人家养病,回头大将军夫人怪罪下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完,又‘哼’了一声,抬着下巴转身去了。

店家看着那丫头傲娇的身影,无奈的摇摇头,看样子,今晚这笔钱是赚不到了,哎!

他切了二斤牛肉,用油纸包了,又包了五个馒头,打了一葫芦酒,上前院儿去赶人。

“客官,刚才你也听到了,不是小的不想收留你,实在是吉州鲁大将军家的家人包下了小店儿,小的也身不由己啊,您还是带了这些吃喝到村子别家去借宿一夜吧,只要多给银子,会有人收留您的。”

张二勇接过牛肉馒头和酒,摸摸馒头和酒还是热乎的,要是走出去,馒头和酒肯定就凉了,也就不好吃了,便说,“那也行,只是劳烦你去跟那些人说一声,容我吃完再走吧。”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店家听了,便赶着到后院儿去说合了。

张二勇也没耽搁,把纸包放在桌子上,逐一打开后,里面露出几个刚用锅溜热乎的大白馒头和一包切成薄片儿的酱牛肉来。他从桌上的筷笼子里拿出一双筷子,夹着牛肉,拿着酒葫芦,大口的吃喝起来。

正吃着,忽然听到后院儿传来一阵呜呜呜的哭声,听声音像是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

那哭声毫不掩饰,动静大得很,张二勇正纳闷谁三半夜的哭呢,店家回来了,他喜形于色的对张二勇说,“已经给你说了,还好那位管事的嬷嬷是个心善的,不光让你在这儿吃喝,还许你在这儿住一宿呢。”

张二勇听了,撂下手中的酒和筷子,说:“那我亲自去向那位嬷嬷道谢吧!”

“不用不用,你没听哭呢吗?”店家往门口儿看了一眼,小声的说道。

张二勇听了,只好又坐了下来,狐疑的往后院儿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口道:“这位嬷嬷可是有什么烦心的事儿了,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哭呢?”

店家是个嘴欠的人,刚才忙忙活活的又是热酒切肉,又是前后院儿的说事儿,已经不困了,听到张二勇的话后,就欠欠儿的跟张二勇说,“这位嬷嬷是吉州鲁大将军府上一位夫人的乳母,好像是她奶的那位夫人跟鲁大将军闹别扭跑回娘家去了,结果在青州那边儿遇到土匪,马车掉进了山涧里了,嬷嬷一听到这信儿当时就病倒了,所以也就滞留在咱们这儿小店儿中走不了了,可能是太担心那位夫人,她天天不分昼夜的哭,只要醒着的时候就是哭,谁劝都劝不住……”

说到这儿,店家缩了缩脖子,想起了那日的情景。

当时,鲁大将军和这一干人正好歇在他的店里,结果接到了一封飞鸽传书,看到信后,大将军的脸就一下子变了,跟要奔赴战场杀人似的,那骇人的煞气差点儿把他这个小老百姓给吓死,直接躲在厨房里不敢出来了。

后来,大将军连夜走了,直到他走后,他才敢出来。

不过,大将军的气势太吓人了,时隔三日,他每每回想起大将军看到信时那副煞气冲天的样子,仍是心有余悸呢!

好在他已经走了,要是他还留在这里,非把他吓死不可。

张二勇听到他絮叨的事儿,虽然觉得挺遗憾的,但是也没太在意,吃过饭后,就把桌子并起来,店家又给他拿了一床被褥,让他在堂屋里将就着睡一宿……

这一夜,张二勇并没有睡好,后院儿那个嬷嬷的哭声不时的传到耳朵里,还听到有人劝慰的声音:“嬷嬷,您别难受了,当心身子啊,大将军已经日夜兼程的赶过去了,一定可以把夫人找回来的!”

嬷嬷哽咽道:“哪那么容易?百米高的悬崖一望无底,别说是个血肉之躯掉下去,就是块石头掉下去,也得摔碎了,不是说车子就摔稀碎稀碎的吗?马也当时就摔死了,咱们夫人这次怕是凶多吉少了啊……”

“不会的,要真是出了事,又怎么会找不到尸体?肯定是被谁救走或者她自己伤势轻,还能行动,就自行离开了,不然怎么可能没有尸体呢?”

“哎,但愿如此吧,可怜她从小没了爹娘,嫁了人又是这样,这孩子,命咋就这么不好哩……”

哭哭啼啼了许久,知道那个嬷嬷自己累了,又睡过去,张二勇才得休息。

**

此时,虽然已经是三更半夜,但是鲁元却没有休息,他正策马疾驰在青州通往凤阳的山路上,随侍们早就被他甩出几百里地了,如今他就只身一人,单枪匹马的找来了。

宁儿出事好几天了,一直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担心得恨不能以身代之,今时今日他也终于明白了,原来宁儿在他的心中并不是什么都不是,而是占据着很重要很重要的位置,只是他一直没有察觉,直到现在才发现而已。

这一路,他不停的祈祷着,祈求上苍保佑宁儿化险为夷,平安无事,他情愿自己折寿十年、不,二十年三十年都可以,只要让她能活着,让他立刻去死都可以。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地127章 鲁元来了

天亮时,鲁元终于赶到了!

鲁家的侍卫们已经知道他要来,早守在官道边儿上候着他了。

见到他,侍卫们齐齐的跪了下去,心里都悬乎乎的,特别是那两个负责守护宁夫人,却又眼睁睁的看着她坠崖的两个,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等在这里的。

“参见大将军!”

鲁元阴着脸,冷声说:“如何?有线索了吗?”

“回大将军。”侍卫长抱着拳,声音低了下去,“还……没有……”

鲁元握着马鞭的手紧了紧,“那,现在的情况如何了?”

“属下们已经在全力在夫人坠崖的地方进行搜寻,凤阳官府和青州官府也已经派人过来帮忙寻找了。”侍卫长如实的禀报道。

宁夫人出事后,他们当即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只是他们人太少了,这儿的地形险峻,又有土匪骚扰,于是就派了两个人分别去了风阳县和青州府,寻求官府的援助。

青州府尹和凤阳县令听闻是鲁大将军的如夫人出了事,当即都派出数百余人的官兵队伍,前来这山中剿匪和搜索,这两天,风阳县的官兵和青州城的官兵,正一边跟山里的土匪打,一边帮鲁家的侍卫们搜索呢。

“拿我的帖子再去,叫他们倾尽全城的兵力,来次剿匪搜山,不得藏私。”鲁元沉声令道,说着,从怀中拿出自己的印鉴,叫他们盖了自己的印鉴再去搬兵。

可以想象,青州的府尹和凤阳的县令,定是因宁儿只是个如夫人,并不是鲁家的正式夫人,所以虽然帮忙,但不会倾尽全力去帮,只是表面上做做样子而已,但是要是拿上鲁元的拜帖,盖上他的印鉴,那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鲁元湛王身边儿最红的大红人儿,整个楚国谁不得给他几分面子啊?他在这位如夫人出事儿仅五天的时间就从吉州赶到这里,又拿着自己的拜帖来找他们,足可见他心里多在意这位如夫人,所以,这两为大人一定会全力以赴帮忙的,说不定还会亲自出面呢。

只要集合青州和凤阳两地的兵力,去攻打这座匪寨,定然可以一举拿下,大功告成。

且这么多人搜山的话,也比他们这点儿人效果要好,所以,只要大将军帖子一下,这件事就事半功倍了!

鲁元又叫人带他去宁儿坠崖的地方看看,侍卫不敢懈怠,赶着走在前面,把鲁元带到了宁儿坠崖的地方。

“大将军,宁夫人就是从这里掉下去的……”

负责保护宁儿的那两个侍卫指着深不见底的山涧,痛心疾首的跪了下来,头都抬不起来了。

鲁元低头看着一望无底的山崖,想着信上说的车子都摔碎了,马也当时就摔死了,心里顿时一阵剧痛,像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一边的侍卫看到鲁元的脸突然变得惨白,担忧的说,大将军,您没事吧?

鲁元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自己缓了半晌,才缓过来。

他说,带我下去看看吧。

虽然知道即便是下去也不可能找到她,但是他还想去看看现场,说不定可以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呢。

于是,侍卫又带着他下了山,下山的路很难走,一直快走到晌午,才走到马车摔碎的地方。

看到碎了一地的马车碎片,鲁元的心痛得更加剧烈了,情不自禁的脑补出许多不吉利的画面,让他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已经确定了自己的内心,对他来说,宁儿绝不是一个寻常的存在,前世加上今生,她一定都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女人。

“大将军,大将军……”

侍卫长看到鲁元已经变白的脸更加惨白了,还缓缓的向地下倒去,吓得急忙上前搀扶住他,一边搀扶还一边大声的呼唤着。

鲁元日夜兼程的在路上奔波了好几天,这些天里几乎一直是不吃不喝的,体力早已透支,身体也几乎弄垮了,再经不起一点波折和打击,这会子看到宁儿坠崖的现场,脑补一下她坠崖后的惨状,鲁元终于不支,昏倒了……

侍卫长一见,急忙叫大家上前,七手八脚的抬起鲁元,把他抬到了马上,带着他去几十里外的青州城去找大夫去了。

这段时间以来,确切的说,是鲁元到棋盘寺以来,他一直睡得不好,总是能梦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几天忙着赶路,他没吃好,也没睡好,甚至没有安稳的睡过一觉,所以也没有再梦到什么,这会子昏过去了,人也终于能安安稳稳的睡了,于是,奇怪的梦境又不期而至了。

这一次,梦到的还是宁儿。

只是,不是在发配途中的她,也不是濒死憔悴的她,而是十年前她刚到鲁家时的样子。

八九岁的小女孩,脸上还带着未褪去的婴儿肥,在一群丫头婆子的簇拥下,第一次出现在家里。

他看见她局促的捏着自己的手帕,一副小心翼翼又惴惴不安的样子,跟谁说话时都低眉顺眼,紧张兮兮的。

唯独跟那个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少年说话时,她的眼睛抬了一下,脸蛋儿上还微微有些泛红,像极了天边的晚霞。

他想起来了,那个少年正是十年前的他,此时,也正是他第一次见到宁儿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当真只把宁儿当成自己的妹妹了,他大大方方的问她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可否读过书,又问她表字是什么,她低着头,羞见见的一一回答。

随后,画面一转,便是两人在一起的情景,那时年纪小,不懂得避讳,他们同吃同住,常在一起玩儿,玩儿的开心极了。

只是他是男儿,得去上皇家书院念书,还得去校练场操练,还要跟随父亲外出走动,学习交际应酬,能陪伴她,跟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很多。

他看见年少的自己意气风发的走出家门,又看到凝儿静静地立在花丛之下,佯装看花,实际上眼睛却偷偷的溜着他,目送她离开。

他一走,她就回到房中,开始给他做荷包,做扇袋子,给他打璎珞,做扇坠子,一切活动都是围绕着他来的。

他不在家时,她就安安静静的给他做东西,或者到母亲那去陪母亲说话,母亲很喜欢她,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女儿一样疼爱了……

后来的某一天,少年时的他兴高采烈的回了家,兴奋的跟母亲和她说起了今天在宫里遇到安安妹妹的事儿。

他毫不隐瞒的对母亲和她表达了自己对安安的好感,极力的赞美安安的美貌和气质,并一再说明,安安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看的姑娘,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她更好看的女子了。

他看见宁儿的眸子黯淡下来,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她失落的垂下头,抠着自己的指头,眼圈儿都微微泛红了。

之后的日子,他就开始忙着怎么去见安安,怎么讨好安安了,也就不大跟她在一起玩儿了。

他看见小姑娘失落的躲在没人的地方抹眼泪,也看见她故意在家里遇见他,甚至在他回自己院子的路上等他。

可是,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没空陪这个小妹妹玩,就只好拿话敷衍她,她给他做的荷包扇坠子什么的,因为不如宫里织锦局做的好,他也没放在眼里,随手就赏给小厮和下人们了……

慢慢的,两个人渐渐长大。

他从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变成了意气风发的俊美青年,她也从满脸婴儿肥的小姑娘,出落成了窈窕的少女,大家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连母亲都是这样说的。

每每听到这种说辞时,他总是严词否定,一再声明,他们只是兄妹。

而她,却从不否认,每每有人说起时,还总是一副幸福羞涩的模样。

因为这,他对她的好感度下降了很多,也不再像过去那样宁儿妹妹长妹妹短的关心她了。

宁儿感受到了他的变化,但还是默默的坚持着自己的想法。

不管他待她如何冷淡,她都始终如一的对待着他。偷偷的给他做鞋子、做衣裳,怕他不肯要,还特意求了他的乳母,乳母就诈称是织锦局做的,让他穿着戴着。

他从来都不知道,自打十六岁起,他身上的每一件衣裳,脚下的每一双鞋子,都是出自宁儿之手,为了能让他穿自己做的衣裳鞋子,她着意的磨练自己的绣功,已经练得跟织锦局的老师傅们不相上下了。

除了衣裳,他的饮食起居她都一直默默的关心着,只是不敢叫他知道罢了。

后来,安安进了宫,成了皇上的妃子,他失望之下,娶了宁儿,但再娶她之前,他就已经告诉她了:他只拿她当妹妹,没办法把她当妻子,她要是执意嫁给他,就要做好一辈子守活寡的打算。

听到他这番话的时候,他看见她泪流满面,但还是义无反顾的说,“我愿意!”

于是,他们就结为夫妻了。

他并不想娶她,是母亲逼着他娶的,所以成亲的当晚,他碰都没碰她一下,要不是怕母亲不依,他新婚之夜都不会在她的屋里过的……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28章 都想起来了

或许真的就像别人说的那样——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这个时候的他,一点儿都没看出宁儿的好来,她每天给自己洗手做汤羹,给自己做衣裳鞋子,在他看来都是不值一提的事,他的心思依旧在邓安安的身上。听闻她宠冠后宫,他既为他感到高兴,又免不了暗暗伤神,每天都浑浑噩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喝酒、赌钱、玩儿女人……

这种声色犬马的日子一过就是好几年,知道宫里的贵妃娘娘找到他,梨花带雨的求他帮帮自己,他才敛起自己的颓败气息,开始振作起来,化身为利刃,给她当刀子使。

杀人、刑审、放火、抄家……

只要是她叫他做的,他从不问对错,就直接去做。

这期间,母亲不止一次疾言厉色的告诫他不能这样四处树敌,宁儿也不止一次的流着泪求他不要杀戮太重,免得有违天和。

然而,他却一句都听不进去。因为他深信安安,用安安的话说,她跟皇后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倘若不扳倒陈皇后,她和她的孩子就会成为陈皇后刀俎上的鱼肉,必定会被陈皇后害死。

他不能让她有危险,更不能让她去死,凡事威胁到她的人,都不应该再活下去,都应该去死!

所以,他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抄起家来也没有半分不忍。

他成了她手中最好用的一把利刃,利用他铲除异己,终于扳倒了陈皇后,成了后宫中最大的女人。

他看到她平安了,也坐稳皇后的宝座了,以为他从此就可以功成名就,退隐江湖了。

没想到,这时候,有关邓皇后和他的绯闻传遍京城。

京中都盛传:他跟邓皇后有私,邓皇后就是靠着他排除异己,挤掉陈皇后上位的。

而且,造谣的人还把他跟邓皇后为进宫前的事都抖了出来。

那时的他,是怎么讨好邓皇后的,怎么想要娶邓皇后为妻的,都一五一十的传了开来,街头巷尾,人尽皆知。

得知这个消息,他心急如焚,急忙换上官服准备进宫去面圣,想要帮她辟谣,让皇上不要相信这个谣传,免得她受到连累。

然而,没等进宫呢,宫里却来了一道皇后娘娘的懿旨。

皇后娘娘在懿旨中斥责他大不敬,还列举出他几条大不敬的罪过。

那些罪过,说白了,不过是欲加之罪而已,在他还没有帮她扳倒陈皇后之前,她根本不会为了那样的事去发难他的,但是现在,却大张旗鼓、兴师动众的来问罪了。

他懵了,不知道她这时什么操作!

直到宣旨的太监细声细气、幸灾乐祸的宣读出皇后娘娘判他施以宫刑,行刑后即可发配吉州苦寒之地,永世不得返京时,他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会这样?

这究竟是怎么了?

后来,他看见行刑的士兵一拥而上,将他捆翻在地,母亲撕心裂肺的哭嚎和求饶,宁儿当时就昏厥了过去,而他自己,直到被褪下裤子,冰凉凉的刀子架在了宝物上时,才算是缓过神来。

然而,缓过神的霎那,宝物已经跟他的身体分离,他看到自己最具性别特征的部分刷的一下被一个侍卫割下,像扔一块猪肉似的扔在地上,血喷涌而出,流了一地。

他大叫一声,痛得(心痛加身痛)昏死过去,等他醒来时,已经是两天两夜后了。

这两天,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母亲急火攻心,一下子猝死,家给抄了,他的那些莺莺燕燕们都被充到了乐坊,妻子宁儿要跟他一起发配吉州去,只等他醒来后就即刻动身了。

一觉之间,天堂地狱!

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她能这么残忍狠毒的对待自己,一度还想冲进宫去当面问问她,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对待自己?为什么这么残忍自私?

可是,他却没有这个机会了,醒来不到一个时辰,他就披枷带锁的被押着,往吉州去了,连母亲的葬礼都没来得及参加。

刚被割阉的伤口,每走一步都刀割似的痛,加上内心的崩溃和绝望,他恨不能立刻去死。

宁儿跟在他身后,看着他那副万念俱焚又绝望的样子,不停的安抚着他。

“元哥哥,你要振作啊,母亲临死前曾说过,要你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你从前不听母亲的话,这回不能再不听她的了,不然,她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

“元哥哥,发配怕什么,还有我陪着你,咱们到了吉州,就做一对普通夫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正好我还想过这种归隐田园的日子呢!”

“元哥哥,你得吃饭啊,不吃不喝的,铁打的身子也受不了啊……”

“元哥哥,求你了,吃饭吧,你再这样下去,身子更受不了了啊…。”

那时的他,光顾着沉浸在自己的巨大背痛中、绝望中,都忘记了安安是个胆小怕事的闺阁女子,就是一只蚂蚱都能把她吓哭了,但是现在,她却跟他一样,带着十斤重的枷锁,被人像驱赶牲口一样呼喝驱赶,走慢了,单薄的身子还会挨上一鞭子。

本就单薄的她更单薄了,像一阵风就能把她刮跑似的,但是她那具小小的身子里,竟然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变得非常勇敢、顽强,对自己未知的命运一点儿都不畏惧,也不气馁,她陪在他的身边儿、安慰他、鼓励他,他吃不下饭的时候,她就像哄孩子似的哄着他吃,他要是不吃,她就也不吃,两个人就一起饿着。

睡觉得时候,怕他想不开寻短见,她就守在他的身边儿睡,但睡睡的过程中始终处于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只要稍有动静,她就立马醒过来,紧张兮兮的看着他,唯恐他想不开偷偷的寻短见了。

人的体能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眼看着她如惊弓之鸟一般紧绷着神经活着,一天一天的憔悴下去,他纵有寻死之心,也不忍把她独留在人世,只好苟且偷生,行将就木的活着。

人虽活着,心却已死。

她看出他的绝望,更加难过不已,想方设法的安抚他,温柔的陪伴他,用自己那点儿微薄的力量帮助他。

然而,她毕竟是闺阁女儿,自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大小姐,抄家流放的变故已经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了,要不是因为他,她出事的当天就崩溃而死了。

这一路,她能陪着他坚持到吉州,已经是个奇迹。

到了吉州,她终于支撑不住,一病不起,于是,就有了他之前的那个梦……

他也是在她倒下后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

这一路,他光顾着自己的悲伤和绝望了,却忽略了这个被自己连累,却无怨无悔,一直小心翼翼的照顾着自己的女人,她可是他的妻子,是这世上最爱他的人啊!

直到死,宁儿都一直都在惦记着他,弥留之际还不忘嘱咐他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不然她死不瞑目…。

那一刻,他终于知道了这世上谁才是值得他爱的女人,也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什么!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

宁儿死了,就死在他的怀中。

这一次,他完完全全的经历了上辈子经历过的一切,已经知道他跟宁儿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也知道他欠了宁儿多少,对宁儿的感情,跟上辈子的他比起来已经毫不逊色了。

“宁儿……宁儿……”

他呼唤着,不知不觉中,已经泪流满面,痛彻心扉了。

“大将军,大将军,您醒了啊?”

侍卫长听到鲁元压抑的吼声,惊喜的上前呼唤。

鲁元茫然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雕梁画栋的棚顶,此时,他正躺在炕上盖着棉被,周围还有一群人围着他,有他认识,也有他不认识的。

“这是哪?我怎么会在这儿?”

他虚弱的开口,双掌撑着坐了起来。

“大将军当心啊!”

侍卫长很有眼色的上前扶着他,等他坐直身子后,又拿枕头放在了他的身后让他靠着。

“大将军,咱们现在是在青州府府尹大人的府上,您已经昏迷两天了,谢天谢地,您总算是醒了。”

这两天,大将军在昏迷中一直说胡话,不时地喊宁夫人的名字,还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都把他给吓到了,就怕他有个什么闪失,自己没法跟大长公主殿下交代。

鲁元听闻自己已经昏迷两天了,眼睛倏地一下瞪圆了,他一把薅住侍卫长的衣襟,声色俱厉道:“宁儿呢?这两天你们有没有给我找宁儿,找到了没有?她还好吗……”

侍卫长低下头,讷讷的说,“大将军,青州府尹和凤阳县令已经亲自去山中剿匪和寻找夫人去了,只是那伙儿土匪狡猾,人数又多,一时半会儿还没打下来,所以,所以……”

“所以就是她还没有消息喽?”鲁元激动地吼道。

侍卫长垂下头,看着揪着自己衣襟的那双大手,心里一阵幽怨。

大将军啊,都这么多天了,要是宁夫人还在山里的话,早就冻死凉凉了,找到也是一具尸体了,还找她做什么呢?要是不在山里,您就是把山翻过来也没用啊?

心里头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他的嘴上却不敢这么说,嘴上说,“大将军息怒,青州府尹和凤阳县令都在全力以赴的剿匪和搜查,想必差不多能找到夫人的。”

“不是想必差不多,是一定要找到,不然就让他们提头来见我!”

鲁元顺手一推,把侍卫长推了个趔趄,差点儿跌倒了,他退后几步,刚站稳身子,只见鲁大将军已经从炕上下来了。

“传令下去,悬赏找人,凡事能把她找到送回来的,赏银三万两,提供线索、核实准确后,赏银五千两,你即可去找画师来,在找几个文书过来,帮着写悬赏告示!”

“呃,是!”

侍卫长应了一声,一道烟的出去办了。

身为侍卫长,他还是很有眼色的,看出大将军现在已经急眼了,要是办事不利的话,肯定得受罚,所以还是赶紧溜开的好!

鲁元走到门外,站在院子里,望着漫天纷纷扬扬的雪花,默默地祈祷着:“求上天垂怜,让我可怜的妻子平安回来吧,要是她有什么必经的劫难,我愿意以身代之,替她受过,只求您大慈大悲,发发善心,让她回来吧……。”

上辈子,这辈子,他两辈子都辜负了她,害她伤心难过,现在回想起来,他悔的肠子都青了,就怕老天爷不长眼,连个赎罪的机会都不给他,就把宁儿给带走了。

要是那样的话,他势必也活不下去了,就是悔也把他悔死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29章 张二勇求见

经过三天的奔波,张二勇终于如期的赶到了吉州城,到了王府门前,他的心激动得像要跳出来了似的,都有点儿不敢上前了。

都说近乡情更怯,两年不见,也不知她现在什么样了,胖了还瘦了?黑了还是白了?也不知她想过自己没有?反正他这两年的时间里,除了睡觉,剩下的时间都再想着她呢……

“干什么的?”

王府门口儿的侍卫见他犹豫不决的站在王府的不远处,窥着王府的大门徘徊不前,出于责任心,便吆喝了一声,向他盘问。

张二勇这才鼓足勇气,说出了自己要见沈若兰的目的。

只是,提出了要求后,守门的是为却不肯给他通报,原因很简单——王妃忙着照料小世子,没空见客。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还多亏了沈若兰的那些好亲戚呢!

首先就是沈若兰的堂嫂李巧莲。

自从沈若兰当了王妃后,李巧莲就差没给沈若兰跪下提鞋了,溜须拍马得沈若兰都受不了了,一听侍卫报说她来了,沈若兰就会不寒而栗,浑身的寒毛都要竖起来来。

她是在是受不了李巧莲夸站的阿谀奉承,也受不了她那腻得恶心的笑容,更受不了她若有似无提出的各种无理要求!

这边李巧莲还没答兑完呢,沈秀英和她男人齐来顺忽然造访了。

自从拿到沈若兰的两种点心方子和做水晶冻的方子,齐来顺立刻带着一家子奔赴京城,在京城里大展身手,连点心带水晶冻,着实挣了不少钱,现在少说也有三四百两银子的身价了。

如今家里钱是钱物是物的,不光在京城买了房子,家里还买了一辆马车和两个下人,俨然有钱人了。

他们这次来吉州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来找便宜的。

齐来顺再听说了沈若兰做了湛王妃后,立刻打起了如意算盘,想给吉州三十万大军做水晶冻、做点心,那银子还不得赚海了去了?他只要雇上几百个人,动动嘴皮子,每天就几十几百两银子的收入啊,可比在京城辛辛苦苦挣那仨瓜俩枣的好多了!

有个做王妃的外甥女儿,他在吉州横着走都没人敢呲啦一声儿,多有面子啊!不像在京城里,因为他们是外地人,又挣了点儿钱,所以常被当地的地痞流氓欺负,这一两年来为了消财免灾,他们没少给那些无赖上贡,都要心疼死他了。

在吉州的话,谁敢讹他的钱?他不去讹别人就不错了,想讹他的钱?他不把那孙子蛋黄子端出来都算他能的!

打着这样的主意,他们一家子收拾了京城的买卖,满怀希望的来投奔沈若兰了。

沈若兰本来就看不上他们一家子,更不可能答应他这件事儿了,以齐来顺儿的性子,要是真让他留在吉州,他绝壁能做出狗仗人势,狐假虎威的事儿来。

所以,还是把他的美梦扼杀在摇篮里好些。

他手里有那几个方子,一辈子衣食无忧是不成问题的,勤快点儿、脑袋灵活点儿,发财也不成问题的。

只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衣食无忧和发小财已经不能满足齐来顺儿的贪念了,再得知沈若兰做了湛王妃后,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他能再这个侄女儿的身上捞到多少好处,怎样才能最大化的捞到最大的好处。

当然,他的无耻要求被沈若兰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不过齐来顺儿就是有那个不要脸的劲儿,你拒绝了我也没关系,大不了我成天在你们家里晃荡、溜须、贴乎,功夫不负有心人,迟早能把你们给拿下来的。

沈若兰哪儿受得了他们一家子整天进府啊?这一家子人,一个比一个虚伪,都带着面具似的假笑讨好她,溜须她,特别是那个齐巧儿,好像是忘记了她过去曾为难过沈若兰似的,每每见到沈若兰,亲热的像见了亲姐姐似的,那份姐妹情深的模样,都让沈若兰的鸡皮疙瘩掉一地了。

淳于珟见沈若兰被膈应的不行,就果断下令,以湛王妃身子不适为由,宣布来求见王妃的,一律不见了。

因为来求见沈若兰的,除了李巧莲就是齐来顺儿两口子,别人还真没有来求见过呢。

沈若兰的朋友不多,能互相走动的更是少之又少,其中,申由甲两口子是来不了了,申由甲的奶奶瘫了,他媳妇现在既要照顾老人,又要带孩子的,根本没空来找沈若兰说话唠嗑;沈金存和他媳妇已经被沈若兰派到平安州去打理那边的生意去了,(这么安排也是为了避免大娘事儿多,拿捏媳妇);巧珍嫂子既要忙着店里的生意,又要忙着照顾四个女儿,所以也没空去湛王府做客,就算有时间,她一介村妇,也没胆子往湛王府里窜哒啊……

所以,还真没有沈若兰的熟人来湛王府找她,来找她的,除了李巧莲就是齐来顺儿,没一个好玩意儿,把他们拒之门外,是完全正确的。

只是没想到张二勇被无辜牵连了,连他也没法进去了!

张二勇思念了她两年,这次顶着严寒骑马走了好几天,就是为了见她一面的,再说还有重要的事要跟她说呢,又怎会因为侍卫的一句话打退堂鼓?

张二勇在王府的门外等了许久,都快冻成冰坨子了,也没等到一个人出来,想想这样等着也不行,就牵着马,往沈福存所在的印刷厂去了!

沈福存看到张二勇,先是狠狠的吃了一惊,随即回过神,跟他寒暄起来。

要知道,张二勇可是做过沈福存十来年的妹夫呢,想当初,张二勇跟沈若梅订婚的那些年,每年的年节,张二勇都要到沈家去送礼,所以一来二去的,就跟沈福存沈金存都很熟悉了,因为性情相投,相处的也都挺好的,即便是后来沈若梅闹着退了亲,张二勇跟沈福存的感情也没有什么变化,一直都处的挺好的。

张二勇也是没办法了,才想到要走沈福存的门路的,他也知道这样做沈福存会很为难,但是他太想念兰儿了,而且还有很重要的事要跟兰儿说,所以他非得见兰儿一面不可。

沈福存听到张二勇的来意后,为难的垂下了脑袋,堪堪的说:“二勇,按理说你求到我头上,我不该推脱才是,但是这件事儿你真的让我为难了,兰儿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毛丫头了,她现在已经是湛王妃了,不能随便见人的,更何况是男人,而且你跟她还定过婚,所以……所以…。”

他撸了一把脸,又说,“我是真不敢去跟她说啊,万一湛王怪罪下来,我担待不起啊,要不这样吧,我先去跟二叔说说,要是二叔同意你见她的话,就让二叔跟她说吧,至于兰儿见不见你,那就是她的事了!”

沈福存不忍拒绝张二勇的请求,但是又不敢触犯湛王的忌讳,思来想去,决定把这个皮球踢倒二叔那儿,让二叔来解决吧,反正他是湛王的老丈人儿,就算湛王对他有什么不满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了,他就不同了,一个堂哥而已,湛王要是知道他引着兰儿过去的未婚去私相见面,一怒之下要他小命儿的可能都有呢!

他可不敢冒这个险啊,所以只好把这烫手的山芋抛给二叔了!

当下,他去了湛王府。

湛王府的侍卫们都认得他是舅爷,所以也不敢阻拦,顺理成章的带着他进了府。

张二勇远远的看见他进去了,心一直提拉着,也不知自己到底能不能得偿所愿,能不能再见她一面呢!

正惴惴不安的等着,王府的大门开了,里面没有走出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倒是她老爹走出来了。

沈德俭冷着脸,看到张二勇也没什么好脸色,只背着手,两眼冷冰冰的看着他,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张二勇知道他还在为自己当初执意退婚,不辞而别的事儿生气呢,就垂下头,抄着袖子向他做了个揖,“二叔,许久不见,您老人家身子还好?二婶可还好?还有,兰儿,她,她可还好!”

“兰儿她现在已经是湛王妃了,她的名讳就不要再轻易提起了。”沈德俭硬邦邦的说道。

张二勇点了点头,“是!”

“看来你是已经知道兰儿已经做了王妃了,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就该明白,你跟她私相见面并不好,惹人口舌不说,还会让湛王误会你们的,所以,我觉得你要见湛王妃的要求并不妥。这会子我出来了,你有什么事儿跟我说吧,我是她父亲,什么事儿跟我说也是一样的。”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0章 见面

张二勇不知沈德俭心中所想,默了一会儿,认真而又坚定的开口说,“对不起二叔,有些话我必须得当面跟……她说,不能跟您讲,事关重大,还请二叔多多体谅。”

张二勇所指的‘事关重大,’是指那些他无意中从贾副将哪听来的贾副将要撺掇大将军造反的话,但是很快被沈德俭曲解成他有心里话想跟兰儿说了。

沈德俭又怒又气,愤声说:“兰儿现在已经嫁人,不能跟你见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当初可是你小子不顾兰儿和我的反对,主动要退婚的吧,是你一意孤行不辞而别的吧,怎么?现在知道后悔了?可惜啊,后悔也晚了,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兰儿已经嫁人生子,你们俩也是再无可能了。”

张二勇神色黯了黯,说,“二叔,您误会了,我对她……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有很重要的事要见她,必须见她。”

“不行!”

沈德俭斩钉截铁的回答,“不管你有没有别的想法,见她都是不妥的,你赶紧离开吧。”

“见不到兰儿,我绝不离开!”张二勇固执地说道。

“嘿,你小子,还犟上了是不是?”

沈德俭一看张二勇犯了驴劲儿,急了,“臭小子,我可告诉你,湛王可不是好性子,要是叫他知道你来见兰儿了,肯定不会与你善罢甘休的,到时候便是我也救不了你了,你要是聪明的话,就赶紧离了这儿,该干嘛干嘛去吧……”

张二勇无视他的威胁,抿着嘴一言不发,脚下也一步都不动,大有见不到兰儿就绝不离开的架势。沈德俭一看张二勇不肯走,不禁又急又怕,急的是张二勇不知死活,竟敢站在湛王府门口儿打兰儿的主意,怕的是湛王听闻此事容不下他,想取他性命。

“好,好你个混小子,你还犟上了,今儿我非替你爹好好教训教训你不可!”

他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作死不管啊,情急之下,只好遥哪寻摸起趁手的东西,装模作样的要揍他。其实也是吓唬吓唬他,寻思着最好把他吓跑了,别让他留在这儿惹祸才是。

然而,张二勇固执的像一块石头似的,眼瞅着沈德俭撸胳膊挽袖子的要揍他了,他却也不跑,也不说话,就定定的站在那儿,跟生了根的大树似的。

“二叔,您这是干啥啊,有话好好说嘛!”

沈福存也看出二叔不是成心要打张二勇,就是想吓唬吓唬他,于是赶紧拉住了沈德俭,也算是给他个台阶下。

沈德俭气咻咻的说:“你看他像是能听进去好话的样子吗?我要是不揍他一顿揍醒他,他还得在这儿犯浑……”

“爹,您消消气,我跟他说吧!”

不知什么时候,沈若兰出来了,就站在他们的背后,沈德俭和沈福存背对着她,没有看见,张二勇低着头,也没看见她。

等大家听到她的声音时,她已经走到跟前儿了。

“兰……兰儿……”

看到沈若兰,张二勇的眼睛一下子有点儿红了,心酸的恨不能哭出来似的,他定定的看着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没冲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两年不见,兰儿出落得越发漂亮了,美的像画中走出来的仙女似的。

她披着一件秋香色蜀锦面镶白狐毛的斗篷,头上带着观音兜,粉白红润的脸颊融在领口那毛茸茸的绒毛中,身材也比从前丰满了,一看就是过得很称心,很享福的样子。

“兰儿,你咋出来了呢?”

沈德俭一看女儿出来了,有点儿惊讶也有点儿害怕,他紧张的看着府里的方向,唯恐湛王也跟着出来,要是湛王跟出来了,看到张二勇,肯定不会善罢甘休吧。

沈若兰坦坦荡荡的说:“我听说二勇哥来找我了,就过来看看。”

张二勇来找她的事儿,还是东儿跟她说的呢,因为董奶奶现在王府里帮她照顾孩子,东儿也过来了,小家伙乍见到这么好的地方,整天东游西窜的,沈福存找沈德俭说张二勇的事儿时,东儿正好就在沈德俭的屋里跟小白玩儿呢,听到他们密谈的话,就跑去告诉沈若兰了。

因为在他的心中,沈若兰才是最亲的人,不管有什么事儿都不该瞒着她才是,既然沈二伯故意瞒着兰儿姐姐,那他去告诉好了。

就因为这孩子,沈若兰才知道张二勇来找她了,才出来跟他见一面的。

“二勇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沈若兰大大方方的跟张二勇打了个招呼,脸上还带着和煦的微笑,表情自然的像对方只是个普通朋友似的。

看到她这副坦然的样子,显然是已经放下他们过去的那段儿了,张二勇扯了扯嘴角,挤出一抹比哭都难看的微笑,苦涩的说,“我还好,你呢》也还好吧!”

“嗯,我很好,我成亲了,也生孩子了。”沈若兰简单的说道。

虽然她现在很幸福,幸福的都要冒泡了,但是她不想跟他多说这些,对自己的前未婚夫炫耀自己现在有的幸福,这种行为怎么说都不厚道。

“那,他对你……好吗?”张二勇艰难的问。

虽然已经看出她过得很好、很幸福了,但他还想听她亲口说出来。

不出所料,听到他这个问题后,沈若兰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说:“他对我很好,我很幸福,二勇哥,希望你将来也能同样幸福,我也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

张二勇艰涩的说,“你幸福,就好……” 祝福的话他说不出来,但是,真的,只要她幸福,那就好。听到她亲口说自己幸福,他就可以放下了……

“对了,二勇哥,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沈若兰问道。

张二勇点头,“嗯,有事!”

他扭过头,看了看沈德俭和沈福存,说,“我想单独跟兰儿说两句话,你们能回避一下吗?”

“不能!”沈德俭一口拒绝。

兰儿出来见他已经让他心惊胆战了,恨不能现在就把闺女给带走,又岂能放任她在这儿跟他单独说话,这要是传到湛王的耳朵里,湛王要是发难可怎么办呢?

虽说兰儿现在在湛王的面前很得宠,但总不能侍宠若娇吧,在夫家的门前见她的前未婚夫已经很过分了,要是两人再单独说话,那成什么了啊?

沈德俭的骨子里还是很封建很保守的,接受不了张二勇单独跟女儿相处的事情,而且,他也是打心眼儿里怵他现在这个女婿,不敢做惹他发怒的事儿啊!

虽然淳于珟在他的面前从未发过一次火,对他这个老丈人也一直礼敬有加的,但是他就是忍不住的怕他,可能是淳于珟身上的贵气和在沙场上磨砺出来的煞气太骇人了吧,反正他的气势就是让沈德俭这个小老百姓感到害怕,很害怕的那种。

所以,为了大家的安全着想,也是为了兰儿的未来着想,他是绝不会允许兰儿单独跟张二勇说话的,就算张二勇真有什么要紧的话跟兰儿说,他也必须在场,没得商量!

“好话不怕人,怕人没好话,你有啥话是我跟福存不能听的?”沈德俭低声质问道。

沈若兰也不想单独跟张二勇说话,看得出,张二勇对她的感情还很深,她怕自己同意单独跟他说话会给他造成什么误会,让他觉得自己心里还有他,所以,就没有反驳她爹,而是微笑着看着张二勇,等着他回答。

张二勇犹豫了一下,看到兰儿并没有跟他单独说话的意思,默默地垂下眼帘,心里戚戚然……

兰儿不同意跟他单独聊,也一定是生他的气了,她也一定以为当初是他任性妄为,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弃了她,所以才会这么快就投入到那个人的怀抱,跟个人生儿育女的……

他不知道,沈若兰从来就没有爱过他,之所以跟他订婚,想要嫁给他,跟他过一辈子,无非是因为觉得他是个适合结婚的对象而已,要是他知道沈若兰从来就没爱过他,也不是因为被他‘抛弃’才那么快转投他人怀抱的,大概也就不会这么难受了吧!

虽然他一直深恨湛王夺走了他毕生的最爱,但是看在他真心待她,而且她也爱上了他的份儿上,张二勇决定忘记他对自己做的那些事儿,帮帮他。

当然,主要是为了帮她。

因为他不想看到她失去丈夫,也不像看到她痛苦。

“好吧!”

张二勇妥协了。

没办法,在沈若兰的面前,他永远都无法保持原则。

“兰儿,你要告诉湛王小心抚州那边儿,陈皇后已经逃到抚州,已经跟贾副将勾结在一起,如今正在游说大将军起兵造反呢,起兵的由头就是要清君侧,除去湛王,还政于君。”张二勇郑重的说道。

沈若兰听了,微怔了一下,说,“还有这事儿?那还真是多谢你了,放心,我会转告他的,也替他谢谢你。”

张二勇眼神微闪:“不用谢,你要告诉他早作准备,免得到时候措手不及!”

他真的不需要湛王的谢意,之所以不远千里的跑回来报信儿,也是为了她而已,要不是为了她,他巴不得大将军能起兵灭了这个巧取豪夺的‘土匪’哩!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沈若兰真诚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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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1章 真相

“呵呵,说完了吧,说完了咱爷几个找个地方喝几杯去,两年不见了,咱爷们也该好好喝上几杯了,说说话了……”

沈德俭一直在旁边支楞着耳朵听着张二勇和沈若兰之间的谈话呢,听到他们说完了正事儿,急忙上前拉着张二勇,想立刻把他带走。

沈福存晓得二叔的心思,也在旁边帮腔,“对对,是该喝几杯,我也有好些话要跟二勇说呢,走走走,咱们到百味人家去……”

张二勇被他们爷俩一左一右的架着,连手中牵着马的缰绳都被沈福存给接过去了。

其实他还有很多话要跟兰儿说呢,只是被他们这样盯着,那些话也说不出来了,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沈若兰,说了声,“兰儿,那我先走了。”

沈若兰点点头,说,“二勇哥,保重。”

“嗯,你也保重……”其实他还想说,‘要是湛王敢对你不好,就给我来个信儿,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到你身边来保护你的。’

但是,当着二叔和沈福存的面,这话有点儿不好说,但是要是不说,就没有机会了,万一往后湛王真的对兰儿不好了,那可怎么办呢?他在千里之外又不知道,兰儿岂不是得干受着。

正犹豫着不知该说不该说呢,王府的大门忽然有开了,湛王淳于珟龙行虎步的从府里走了出来。

他披着一件墨狐皮的大氅,头上束着金冠,脸上依旧是那副高高在上,睨视众生的神色。

“湛王……”

守门的侍卫们看到主子出来了,齐齐的垂首拱手致敬。

淳于珟走了过来,一双眸子冷飕飕的攫着张二勇,皮笑肉不笑的说,“有客人拜访吗?怎么不请到府中小坐?”

一边说着,一边很自然的站在了沈若兰的身边儿,还顺势握住了她的手,像在宣示主权似的。

沈若兰一看到他这副表情,就知道这是打翻了醋缸子了,便开口解释说,“二勇哥现在在抚州当兵,这次是回来探亲的,顺便给咱们带来一个重要消息。陈皇后跑到抚州去了,跟抚州的贾副将勾结在一起,正在撺掇抚州那的大将军起兵造反,说是清君侧,要扳倒你还政于君呢。”

沈若兰一口气解释了很多,就是为了让淳于珟相信张二勇不是因为私情来看她的,而是来通风报信的。

然而,她却忽略了重要的一点。

张二勇现在吃的是抚州的粮饷,却巴巴的跑到吉州来告密,不正说明他心里还惦记着她吗?不然他又为什么跑来送这个信儿呢?

淳于珟听罢,看着沈若兰说,(实际上是说给张二勇听的)“别担心,一切尽在爷的掌握中呢,像贾延辉和陈妙莲那样的跳梁小丑,掀不起什么风浪的。”

张二勇听到他这番话,好像暗讽他来报信儿是多此一举似的,不由得一阵气闷,又看见他握着兰儿的手,跟兰儿卿卿我我的站在一起,心里更不舒服了。

因为心里不舒服,所以难免冲动,未加思忖就说:“王爷还是不要太自信的好,想当初你还说我们南大将军是您的好友呢,可现在人家不也要起兵造你的反吗?”

当初,张二勇说要去抚州参军的时候,淳于珟曾亲口跟说过,说福州的大将军是他的好友,还要帮张二勇写一封荐书去,可保张二勇在军中扶摇直上、平步青云。

现在,这个被湛王称之为好友的大将军竟然要造他的反,这对淳于珟来说,简直就是啪啪打脸呢。

淳于珟一听这话,暗道一声不好,赶紧向沈若兰看去,结果转过脸时,看见沈若兰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呢。

“你跟二勇哥早就认识?你知道他要去抚州当兵的事儿?”

淳于珟咳了一声,说:“这事儿,等回头我在跟你说……”

沈若兰低下头,面无表情,但是眼中却有点冷。

现在,她忽然明白了,当初二勇为什么执意要跟她退婚,为什么不顾她的反对,一定要去抚州当兵了。

原来,是被人给强迫的!

“呃,既然消息已经送到了,二勇啊,咱们还是去喝酒吧,兰儿是,你也早点回去吧,等会儿孩子看不见你该哭了……”

沈德俭看冷了场,急忙出来打诨,顺便儿拉着张二勇,大步流星的走了。

张二勇走了几步,忍不住回头,看见兰儿已经抬起头,正盯着湛王看呢。

他的心里一疼,扭过头,加快脚步跟沈德俭和沈福存离开了。

王府门口,沈若兰盯着淳于珟的眼睛,说,“当初是不是你把他逼走的?你到底对他都做了什么?”

淳于珟有点儿心虚的说,“都过去那么久的事儿了,你还计较什么呢?反正咱们那现在已经成亲了,孩子也生出来了,过去的事儿就别再提了不行吗?”

“也就是说,你认为我已经被你给的婚姻套牢了?就算你曾经被欺骗过我,算计过我,我也不该过问,而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样子继续跟你快快乐乐的生活,因为我已经跟你结婚生子,就失去知道真相的资格了,或者说,就算我知道了也不能拿你怎样了,对不对?”

沈若兰认真的问道。

淳于珟看她这副冷静而有认真的样子,心里有点儿慌了,捏了捏她的手,说,“兰儿,我不是,我就是觉得咱们现在已经很幸福了,没有必要纠结过去的事儿,难不成你还对那个傻小子念念不忘不成?再或者,在你的心中我跟儿子还不如他重要?”

沈若兰闭了闭眼睛,说,“你不要胡搅蛮缠好不好?我只是在跟你说你欺骗我的事儿,你别去牵扯别的事儿行吗?”

沈若兰不喜欢阴谋诡计,很讨厌被人设计。从前她知道是他使计让爹来吉州做生意、并住在王府对面儿的时候,她曾很认真的跟他说过,她很生气,希望他不要再用阴谋诡计来对待她了,这会子,他竟然又欺骗她,又对她使用手段和诡计了,她的心里当然不舒服了。

淳于珟看到沈若兰脸上露出了失望的表情,知道问题严重了,就赶紧放低了姿态,说,“兰儿,这件事儿确实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但是,虽然欺骗你,那也是我太钟情你的缘故,谁叫你当初非要跟那个傻小子成亲来着,我要不这么着,你现在准跟他成亲了!”

沈若兰看了他一眼,一言不发的转身回府去了。

淳于珟自知理亏,一声不响的跟在她后面,跟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似的。

眼下的情形他已经看出来了,兰儿这是生气了,他要是再犟下去,绝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回到他们居住的院子里,没等进门儿,就听到屋里传出一阵欢快的笑声,沈若兰和淳于珟进屋时,看见他们的宝贝大儿子正在澡盆儿里洗澡澡呢。

白白胖胖的一小只,跟个人参娃似的,敢态可掬的躺在暖玉澡盆儿里,被温热的水浸泡着,扑腾着,一看就能感受出他的舒服来。

小家伙儿很喜欢玩儿水,他划动着肥短的四肢,使劲儿的扑腾着,每溅起一朵水花,就能引来他一阵咯咯咯的笑声。

看到沈若兰和淳于珟进来了,小家伙咧开嘴,笑得更开心了,露出了粉红色的小牙床,下面的牙床上还长着一颗刚冒出头儿的小牙齿,可爱极了。

淳于珟看了儿子一眼,又偷偷的瞄了沈若兰一眼,见她在看到儿子的瞬间,脸上的线条顿时柔和了许多,他的心里也就不那么紧张了。

虽然他嘴上不说,但私心里还真就是这么认为的,他们连孩子都生了,兰儿就算是跟他生气,也只能是在嘴上气两句,最后还是会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原谅他的,所以,就不用那么担心了……

沈若兰进屋后,招娣和素素上前,帮她把披风脱了下去,沈若兰卷起袖子走到炭盆儿旁,烤了一会儿手,把自己的手烤热乎了,就去帮儿子洗澡澡了。

淳于珟也脱下大氅去帮忙,试图用一家三口在一起互动的温馨场面打动兰儿的心,让她原谅自己。

然而,无论他主动找话,还是低声道歉,沈若兰就是冷着脸不理他,淳于珟本就是个高冷的人,虽然已经为沈若兰已经改变了很多,但是骨子里的傲气和霸气还依然存在,他的性格使他不能像寻常男人那样伏低做小的哄自己女人开心,于是在碰了几次壁后,就无可奈何的出去了,连大氅都忘了穿了。

换作以往,沈若兰一定会起身帮他把大氅穿上,在送他到门口儿,两人卿卿我我的腻歪一会儿才能出去,但是今天因为呕气,沈若兰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做,只吩咐了素素把大氅给他送出去,其余的就一概不管了。

淳于珟一看兰儿着人把大氅给他送出来了,就知道她只是跟自己赌气而已,并不是真的生他的气了,也就放心了。

当天晚上,淳于珟破天荒的没有回来住,也没派人来告诉沈若兰一声他做什么去了。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儿,自从他们成亲至今,两人一直蜜里调油似的,从来没分开住过一宿,有时候淳于珟军营有事儿,连夜也得赶回来,不管多晚,一定要守着她睡才能睡踏实了。

沈若兰也已经习惯他在自己身边儿睡了,如今乍然不回来,还连个信儿都没有,她想当然的理解为他生气了,赌气不回来睡的。

这个想法可把沈若兰给气坏了,她寻思着,这厮欺骗了她,她还没怎么样呢,他倒堵气不回来住了,有能耐你一辈子也别回来啊!

其不知,淳于珟根本就不是跟她赌气,而是刚刚接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说鲁元在青州那儿病倒了,已经昏迷了两天一夜了,还没有醒来呢,请他快点儿派聂恒去给瞧瞧去。

鲁元是淳于珟的好兄弟,想当初在他要对建安帝下手的时候,他第一个毫不犹豫的站在了自己的队伍里,所以,无论到什么时候,这份兄弟的情意他都不会辜负。

接到他病倒的消息后,淳于珟立刻派人找来聂恒,又带上了几十个贴身的一等隐卫,直奔青州去了。

他不知道,其实在他接到信的时候,路远就已经醒来了,而且是大彻大悟的醒来的,把前世的事儿都亲自经历了一遍后才醒来的。

而那封信,是他手下的侍卫长见他迟迟不醒,在他醒来的前几个时辰发出去的,等他醒来时想再把信收回来,已经是来不及了,他只好又写了一封,告知淳于珟鲁元以醒的消息,然而没等那个信鸽飞到呢,淳于珟已经带着人,在接到信后的第一时间就出发救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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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2章 省亲

沈德俭因为担心淳于珟会对张二勇不利,便决意一直跟张二勇呆在一起,直到保护他顺利回到老家为止。

三人吃完饭后,张二勇已经见到了兰儿,便提出要回去了,沈德俭便借口说自己正好也要回老家办事,要跟他一起走。

张二勇时间急,本不想跟他一起走,但件沈德俭执意要跟他一起,不好拒绝他,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因为赶,沈德俭都没来得及回家跟穆氏说一声,只让沈福存去府上告诉一声,他在外面就跟着张二勇走了。

开始时,两人是一个骑马一个坐车,沈德俭怕张二勇骑在马上造人暗算,便生拉硬拽的把他拉到自己的车里,那匹马拴在车后面,张二勇盛情难却,两人就这样一路回去了。

事实上,张二勇很着急,他的假期有限,每一天都是算计着来的,要是在路上耽搁一天,他的时间就更紧了。

沈德俭也很着急,今儿都二十七了,再有三天就过年了,他这送二勇一趟,自己就没法跟老婆孩子们过年了。

哎……

其实,不光他俩着急,淳于珟也很着急,他也想跟老婆孩子在一起过年,但是鲁元有事,他不能为了自己老婆孩子热炕头就置兄弟于不顾,只好拼着赶着过去。

至于没有告诉沈若兰,是因为考虑到兰儿这会子正在气头儿上,去跟她说她也一定对自己不理不睬,反倒没趣,还不如等她气消了再给她写封信告诉她这件事,也省得去自讨没趣去。

本着这种心理,他才没告诉沈若兰的。

因为从前一直没有过女人,也不知道女人的心理,他以为只要过段时间兰儿就能消气,一切就万事大吉了,却不知道女人的心思,女人生气是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忘记的,相反,她们的情绪还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成倍增加,聚集,最后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

淳于珟要是知道女人的这种性格特点,大概也就不会想着躲避这次龃龉了,一定会第一时间内求得谅解,两人和好如初,但是他错就错在不了解女人的性情,还以为钕人像男人一样心胸开阔,这种已经过去的事儿几天就忘到脖子后去了呢……

这一走,直到大年三十这天都没回来。

沈若兰的情绪从最开始的赌气到后来的发怒,等到大年三十那天还不见他回来,终于爆发到一发而不可收拾!

过年那天,是娘和弟弟妹妹还有刚出生的儿子陪着她一起过的,虽然亲人们大多数都在身边,但是因为他不在,这个年终究过得不够圆满。

沈若兰很生气,可当着娘的面儿又不能表现出来,免得娘担心,还得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跟她解释说:他有事出去公干了,得过段时间才能回来…。

过完年,沈若兰终于忍不住了,吩咐收拾打包,她要回凤凰村去。

在北方,有嫁出去的女儿正月时回娘家拜年的规矩,穆氏不知道她在跟淳于珟赌气,还以为沈若兰是正常的礼节行事的,正好她也离开村子许久了,也想回去看看,就欣然同意了。

于是,娘俩打包收拾了一番,带着孩子们和许多下人侍卫,坐两辆保暖性好,舒服又宽敞的马车,回凤凰村去了。

因为孩子小,他们娘几个的武力值也低,所以身边儿不能不多带几个服侍的人,还有二三十个侍卫,加上他们娘几个,一共有四五十个人的样子。

其实这个样子沈若兰已经很低调了,按例王妃出门的依仗和排场也远不止四五十人而已,正常情况下,王妃回门省亲,都得带足上百人才算够得上规格呢。

但是沈若兰不喜欢张扬,想着凡事都低调点儿的好,再说她也不是真回来省亲的,是赌气回娘家的,还弄那么大的排场做什么呢?  然而,饶是她已经够低调的了,但是这种阵仗回村,依旧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王妃回村省亲啊!

这是何等的荣耀啊!

沈若兰等人一到村子里,就遭到了全村人的强势围观,有的村民们还没有叩拜行礼的意识,见到沈若兰,便热情的跟她招呼。

“兰儿,你回来了啊,这是回娘家回门儿来了吗?”说话的是谢大娘,从前没少帮沈若兰的一位长辈。

谢大娘的话音未落,立刻有人道:“大娘,人家现在都是湛王妃了,你咋还直接喊人家的名讳呢?也不怕犯了大不敬的罪?”

沈若兰笑着说:“大家都是看着我长大的,不用跟我拘这些俗礼,大家从前叫我什么现在就还叫我什么,要是现在因为我嫁给了谁就改变了咱们的关系,那才叫分生了呢。”

大家一听这话,都很高兴,一边赞扬沈若兰不忘本,一边夸她的怀里的小世子好看。

小世子才五个月,长得白白胖胖的,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跟两颗最亮的宝石似的,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村民们,没有半点儿眼生的样子。

倒是沈德俭家的小儿子沈若松,看到这么多生人围观他们,看了几眼后,一下子把小脸儿藏在了娘的怀里,撇着小嘴儿哭起来,看起来好像是眼生了似的,引来众人的一阵笑声。

“这小子,倒不如他外甥大方了。”刘氏笑着说道。

沈若兰的奶奶刘氏,在过年前的时候就回来了,是跟她的老儿子沈德贵一起回来的。出门两年,老太太和沈德贵也没赚到什么钱,因为沈德贵不如齐来顺儿精明,又不肯吃苦,还是个爱装腔作势摆架子的,所以便是有两张方子在手,最后也不过是比在凤凰村老家强一点点儿而已。

沈德贵是个有傲气的,本想发大财后衣锦还乡,不发财就不回来,但是后来听说兰儿做了湛王妃,就跟齐来顺一样起了想占便宜的歪心思,于是也股不得脸面不脸面的了,带着老娘就杀回来了。

只是,他没像齐来顺儿两口子那么心急,一回来就迫不及待的跑吉州去占便宜,而是留在凤凰村里守株待兔!

过年了,沈德俭咋滴也得回来上坟吧,他决定就趁着沈德俭回来上坟的时候把他逮住,软硬兼施,软磨硬泡,不管咋地了,一定要让他给自己弄个官儿当当。

他的要求不高,给他给七品县太爷当当就行!

所以,沈德俭送完张二勇后,就直接被他老娘给扣留在村子里,没有能及时的赶回吉州。

面对老娘和弟弟的无理要求,沈德俭表现得很坚决,那就是他绝不会去找湛王给沈德贵讨要官职,沈德贵要是想当官儿的话,就靠自己的本事去考科举,想叫他替他求情,那是万万不能的,等到下辈子也不成。

于是两方就这么僵持着,谁都不肯松口,正僵持着呢,沈若兰就声势浩大的回来省亲了。

于是,刘氏和沈德贵又把算盘打到了沈若兰的身上,想走她的门路,要是兰丫头答应下来的话,比沈德俭答应管用多了,于是母子俩一拍即合,就赶来巴结沈若兰了。

对于奶奶和小叔的到来,沈若兰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对于她不在意的人,不在意的事儿,她一向是懒得去理会的,奶奶夸她的儿子也好,不喜欢她的儿子也罢,对她来说都无所谓!

沈德宝看到沈若兰和穆氏的孩子后,倒是真心的喜欢,看看人家的孩子伺候的,干干净净、白白胖胖的,比他大孙子伺候的好多了,不过又一想,人家的孩子实在王府长大的,吃的好用的好,自然比他们这些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养的好。

沈若梅看到沈若兰回来的阵仗,十几个丫头婆子,小厮奶娘的,还有好几十个侍卫,前呼后拥,浩浩荡荡的,差点儿把她给呕吐血了,特别是看到沈若兰又漂亮了,想想自己被毁容的脸蛋儿,还有残了的胳膊腿儿,她差点儿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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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3章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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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蜀锦褙子,坐在堂屋的椅子上,村里的几个长辈们陪坐在一旁,其余的都站着,大家有说有笑的,气氛格外的好。

“兰,兰儿啊,呵呵,现在这么叫你行吗?”秋萍嫂子有点儿拘谨的跟沈若兰说了一句。

沈若兰笑道:“怎么不行啊?从前我小时候,嫂子没少拉扯我呢!”

看到沈若兰一点儿都没有因为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书院大家,还这么平易近人的,众人都欣慰不以,说起话来也就不拘谨了。

沈若兰问了大伙儿的收成,现在的日子如何,得到的答复很让她感到满意。

凤凰村现在的人均收入,已经是从前的十倍之多了,村民们现在都在为沈若兰的作坊打工,收入不菲,春秋之际帮着沈家耕种收成,也挣的不少,加上自家再种点地,养点儿家禽,可以说家家户户都已经过上小康日子了。

如今,问谁家过得好不好不能问谁家能不能吃饱,而是问谁家盖没盖砖房子。

现在衡量凤凰村村民家的生活条件的标准,已经得按照谁家有没有盖砖房子,盖几间砖房子为标准了。

现在的凤凰村,放眼望去,差不多家家户户都盖上砖房子了,连村里的几条主路都铺上了青石板,跟城里似的,别的村的姑娘们都脑袋削个尖儿的往凤凰村嫁呢,凤凰村的姑娘小伙子们都升了值,小伙子好娶媳妇,姑娘们好嫁人,还都是挑好人家嫁娶呢!

沈若兰看到大家都过得都还不错,心里十分欣慰,顺便把年礼给大家分了。

她是赌气回来的,之前并没有打算回来,所以也没准备什么,就只好给大家最基本最适用的银子了。

凤凰村每家每户赏赐十两银子,全村六十多户,一共赏了六百多两银子,这点儿钱无论对沈若兰还说还是对湛王妃来说,都是九牛一毛、无足轻重的,但是却把凤凰村的村民们都给乐坏了。

十两银子啊,都快赶上一年的收成了。

王妃就是王妃,果然是大手笔啊!

不提众人的欢欣雀跃,却说刘氏和沈德贵等,一见沈若兰就这么轻松的把好几百两银子赏了人了,不由得都皱起了眉头,肉痛不已。

六百多两银子啊,就这么眼都不眨的给了人了,这也太败家了啊!

这老些钱要是给他们了,该多好了!

眼瞅着一张张十两面额的银票被村民们领走,刘氏张了好几回嘴,想要制止,但是看一眼端坐在椅子上的沈若兰,看着她淡淡的眉眼,觉得就算她张了嘴也制止不了这件事,没的倒自讨没趣,就强忍着没把自己的不舍说出来,只是看着那些被分走的银票,暗暗肉疼!

大家都是有眼色的人,拿到银票后不久,就都散去了。

兰儿刚回来,一路上风尘仆仆的,这会子定然是累了,想歇着了,他们看一眼就好,总不能没眼色的没完没了的呆在人家扰的人家不能歇息吧!

人都走后,刘氏和沈德贵却没走。

他们家已经卖给沈若兰,变成作坊了,这次回来后,娘俩就理直气壮的住进了沈德俭家的房子。

刘氏认为,这是她儿子家,她愿意来住就来住,谁也管不着。

要是之前的瘦丫和黑子还在,大概可以抵挡一阵子,把他们这对不要脸的娘俩赶出去,但是瘦丫已经嫁人,不在家里了,黑子也死了,家里就剩下带娣和领娣小姐俩,姐俩都不是厉害的,也不敢阻止他们,只好由着他们住进来了。

这娘俩住进来后,不仅把这儿当成了自己家,还对带娣和领娣俩颐指气使的,俨然是把她俩当成他们老沈家的丫头了。他们俩也却似在沈德俭家的大房子里过了几天舒坦日子,但是沈若兰回来后,他们的舒坦日子也就到头了。

因为沈若兰回来了,还带回了好几十人,这些人都住不下呢,就更不会让他们赖在这里了。

别说是住不下他们,就是能住下他们,沈若兰也不会把膈应自己的人安排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的。

所以,在听说了刘氏和沈德贵一直住在自己家里后,就不咸不淡的说,“过年了,我也没给奶奶准备什么年礼,就把原来的房子还给奶奶,算是给你们的年礼吧!待会儿我就叫人去收拾收拾,奶奶和三叔今晚上就能回自己家去了。”

刘氏一听沈若兰就把老房子还给他们当成年礼,顿时失望至极。

她本以为沈若兰连寻常的村民都每人给了十两银子,那她这个当奶奶的咋滴也得给个几百两甚至是上千两呢,没想到就只给了他们一座不值钱的老房子,这还不如村民们的十两银子好呢!

再说,他们都在她家这大砖房子里住惯了,哪还住得惯又小又破的土胚房啊?

因此,听到沈若兰的话后,刘氏的脸上顿时不好看了。

不过,以沈若兰今时今日的地位,她就算是不满意,也不敢像从前那样撒泼打滚儿大呼小喝了,只满脸不悦的说,“那房子你们家不是拿来当作坊了嘛,既然都当作坊了,就一直当着吧,不然搬来搬去的也费事,你们都住在吉州王府里,这房子也没人住,我跟你老叔正好住在这儿,也能帮你们看看房子看看家。”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心里早就把这房子当成是她的囊中之物了,寻思着反正他们也不回来了,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还不如给她这个老娘住呢,只要他们一直住下去,慢慢的,这房子不就是她跟德贵的了吗?

但是沈若兰却说,“不麻烦,家里的作坊正在日益扩大,你家的房子也搁不下那么多工人了,我正琢磨着来年寻个地方盖个大厂房,把粉条作坊和干豆腐作坊都挪过去呢!”

她说的是实话,随着粉条和干豆腐生意的日益扩大,两个作坊确实早就搁不下那些工人了,沈若兰已经打算要把淳于珟之前在山上建的那所别院里重新修建起来,当厂房和仓库,把作坊都挪到那儿去,山上的庄稼在秋收后也可暂时存放在哪里,那儿的空间足够大,离村子也不远,安置在那儿再合适不过了。

刘氏见沈若兰执意要撵她走,只好把希望寄托在了儿子的身上,看着沈德俭说:“老二,你说呢?”

沈德俭听说了老娘不想走,但是也知道女儿不喜欢他老娘,也怕老娘留在家里惹的大家都不痛快,就说:“要不娘你跟德贵就先回去吧,先暂时在老房子里住着,等开春暖和了,我再帮您把老房子翻盖了,也盖成砖瓦房,两进的,就照着我家这房子盖。”

听到儿子的承诺,刘氏这回满意了,心想着还得是自己儿子好,知道向着她这个当娘的,比那个飞上高枝儿就不认人的死丫头强多了!

沈德贵却不满意了,二哥要给他们在老家盖房子,是想叫他们在老家扎根儿咋滴啊?他可不想在农村呆一辈子,他还要出去做官呢!

看到老娘露出满意的神情,他急忙悄悄的拉了她一把,陪着笑说:“不劳二哥费心了,那老房子我们住着就挺好的,不用再翻盖了,再说,我们也未必在老房子久住。”

说到这儿,他看着沈若兰,眼神越发的讨好起来,说,“这两年拖了兰儿的福,我在外面做了两年的生意,也长了不少见识,只是我终究是个读书人,不像二姐夫那样精于算计,做了两年也没什么起色,心想着还是回本行的好,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还是从文较为适宜。”

沈若兰看着他那副小心试探的样子,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就笑道:“三叔说得对,还是从事本行的好,不如这样吧,反正咱们村塾里孩子多,莫不如就再加一个班,老叔就去塾里当先生吧。”

沈德贵嘴角一垂:上村塾里当先生,还不如出门做生意的好呢,他咳了一声,厚着脸皮说:“兰儿,你看,你现在都是王妃了,让你三叔去当了塾里的先生,你脸上也不好看啊。”

沈若兰呵呵呵:“那你认为怎样我脸上才好看呢?”

沈德贵厚颜道:“你看,三叔也是读了十几年圣贤书的人了,肚子里也有些墨水,文采虽不敢跟朝廷上的文人大儒相比,但跟县城里的县令县丞相比,定然不逊于他们,所以,所以……”

“所以三叔想当个县令或者县丞呗!”沈若兰接着说道。

沈德贵干笑了几声,说:“还是兰儿聪明,叔也正是这么想的。”

沈若兰听到他厚颜无耻的承认了,差点儿被气笑了,也亏得他敢提出这样的要求来,念了十多年的书,连个童生都没考中,还妄想要当县令县丞,真不知他哪来的自信?

再说,想当初他是怎么对自己的忘了吗?还有什么脸来跟她求官做?而且还一张嘴就是有品级的县令县丞,他那脸咋那么大呢?他咋不上天呢?

沈德贵不知道沈若兰在心里已经把他否定死死的了,见沈若兰沉默不语,还倒是她在沉思呢,既然把话都说出来了,索性也豁出脸皮了,可怜兮兮的央求说:“兰儿,好兰儿,你现在是王妃了,湛王又那么宠你,叔能不能当上这个县令就是你一句话的事儿,你就可怜可怜叔,帮帮叔吧,求你了,叔要是得偿所愿,一辈子都不会忘了你的提携的,你放心,叔上任后指定好好干,绝不会让你在湛王面前打脸,也绝不会给你的脸上抹黑……”

“三叔想当官儿,这想法倒是不错。”

沈若兰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说,“只是,你懂得楚国的法律吗?知道怎么当这个官儿吗?”

“懂懂懂,不是叔跟你吹,叔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天下的事儿还少有叔不知道的呢!”沈德贵拍着胸脯,胸有成竹的说道。

其实,他根本不懂,但是这会儿他要是说不懂,怕给兰儿否定了,就只好王八垫床脚——硬撑着了!

沈若兰笑道:“既然三叔懂得,那我就考考你,看看你是真懂还是假懂。”

“你考,你考!”沈德贵连声道,俨然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沈若兰呵呵一笑,直视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有一个无父无母的可怜孤女,她叔叔为钱,想把她卖给一个年老粗俗的屠子屠子,请问三叔,她叔叔有权利这么做吗?若有,凭什么?若无,她叔叔又是犯了什么罪?”

话音一落,沈德贵的脸刷的一下白了,连刘氏的脸都变色了。

他们不傻,都听出了沈若兰的弦外之音,也就是说,他们当初合计着要把兰丫头卖给郑屠子的事儿已经被她给知道了,只是她没说出来而已!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4章 再遇红棉

“还有,他那个侄女也不是好欺负的,知道她叔叔的行径后,就伙同他人,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里,把他叔叔给打的不能人道了。你认为,他侄女儿有罪吗?若有罪,是什么罪?该怎么定罪呢?”

沈若兰闲闲的问着,那语气,就像再说别人的事儿似的,却惊得刘氏和沈德贵肝儿都颤了!

原来,她不光知道了,还报复他们了,那一脚,原来就是她踹的啊!

沈德贵的脸青了、绿了、紫了、蓝了,各种情绪在脸上交替变幻着,恐惧、惊愕、羞愤、无奈,最后化作一片死灰色。

踏实很气愤沈若兰踢伤了他,但是却又拿她无可奈何,谁叫人家现在高高在上,他招惹不起了?

刘氏的脸也没好看到那儿去,明知道是这个死丫头把她儿子祸害成那样的,也不敢多怪罪一句,毕竟他们有错在先,再说,这丫头现在已经是湛王妃了,一句话就能要他们的命的,她哪敢跟她讨公道啊?

沈若兰看着沈德贵面如死灰,一脸的颓败的模样,不疾不徐的说:“看看,三叔连这么个小小的民事官司都不知道该怎么断,又怎么当得了官儿呢?照我看,三叔还是当个书塾先生更合适些,要不,就再读几年书,努力先考个童生再说。”

一番话,连敲打带讽刺的,把沈德贵堵差点噎死,刘氏也憋得脸通红的,但又不敢多说什么,这个死丫头没当上湛王妃之前就不把她放在眼里,这会子已经是湛王妃了,就更不可能拿她当回事儿了,她要是招惹她,万一她翻起他们要卖她的后账来,他们娘俩肯定没好果子吃。

最后,娘俩神色复杂的离开了。

到了外面,刘氏低声说:“德贵呀,没想到她早就知道郑屠子那件事儿了,你说现在可咋办啊?”

沈德贵阴着脸,闷声说:“咋办?还能咋办?这个死丫头是个记仇的,我那事儿怕是是不成了!”

刘氏一看儿子的脸色不好,便贴心的安慰说:“没事儿,虽然当不成官儿了,但是好在你二哥还有良心,答应给咱们盖座新房子,咱们要是有个新房子,你二哥再贴补咱们些,将来的日子也不能差了,不管她咋待你,你毕竟是她亲叔叔,有这个光儿罩着,将来你说亲的时候也好说……”

老娘的安抚并没有宽慰到沈德贵的心,他拉拉着脸,提步径自往家的方向去了。

此刻,他的心里很失落,他的志向可不是在农村有座砖瓦房,娶个农村的俊媳妇,庸庸碌碌的过活一辈子,他还想要当个位高权重的大官儿,能借着自己的官威找到红棉呢。

可是,这一切,都成了泡影了,哎!

正闷闷的走着,经过狗剩子家时,他忽然立住了脚步,一下子动弹不了了,像被人点了穴道似的。

因为——他看见狗剩子正领着一个俊俏的美人儿从屋里出来,而那个美人儿不是别人,正是他找了好久、想的蛋疼的红棉姑娘!

几年不见,他依旧能一眼就认出她来,虽然红棉穿着乡下女人穿的衣衫,也没有涂脂抹粉,但依旧是那么美,美的让他眼珠子都舍不得移开半分,他定定的望着那道俏丽的身影,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来,“娘,狗剩子领着的这个女人是谁呀?”

刘氏也是刚回村子的,并不认识红棉,但是她跟她儿子不一样,沈德贵一向清高,不屑于跟屯里的庄稼汉们往来,刘氏却没有这种心里,回来这几天,她没少东家走西家窜的找老姐妹们说话唠嗑,所以把他们离家这两年屯子里的变化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嗯,应该是狗剩子捡的媳妇吧,听说是个哑巴,不会说话,还是个傻子,啥也不懂啥活儿都不会做,不过长的倒是很俊,还给狗剩子生了个丫头呢……”

哑巴、傻子,还给狗剩子这个三滥的生孩子了!

听到朝思暮想的女神变成这样,沈德贵一下子心疼的如万箭穿心似的。

红棉是他最爱的女人,从见到她第一面起,他的心里就再也装不下别的女人了,从前家里穷的时候,为了能跟她温存一夜,他甚至还打算要卖了兰丫儿呢,这两年日子好了,他的手头宽裕了,就更加想念她了。

他常常不止一次的觉得遗憾,要是他能早点儿过上好日子,说不定就能有机会跟红棉睡上一觉呢,他也就不至于抱憾终生了……

现在,终于又让他见到这个人了,沈德贵在心疼红棉的同时,又情不自禁的生出几分窃喜来,他觉得,一定是老天爷见他可怜,所以才做了这样的安排,让他跟红棉再续前缘的……

“儿子,你看啥呢,走啊!”

刘氏看到儿子痴痴的望着红棉的背影发呆,就忍不住提醒他说,“你别看狗剩子媳妇长得俊俏,但这女人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女人,万一是个娼门出来的或是哪个大户人家的逃妾,沾上了可是要惹麻烦的。”

沈德贵很不乐意听他老娘这么说红棉,虽然红棉确实是娼门出身,但是他也不喜欢别人这么说,于是就横了他老娘一眼,不咸不淡的说:“你过去还总说二嫂是娼门出来的,是谁家的逃妾呢,可结果呢,人家是京城大儒的后代,生出来的孩子也各个出息,大嫂倒是知根知底娶回来的,你看她生出个啥闺女?都叫这十里八屯儿的给笑掉大牙了!”

刘氏一噎,“你,你啥意思啊?”

沈德贵说:“没啥意思,就是告诉娘,你不知道的事儿、不了解的事儿,最好先别急着瞎说,看万一像说二嫂似的打了脸。”

刘氏一看儿子为那个不明不白的傻女人怼自己,倒是没生他的气,(她最爱她的小儿子了,舍不得跟他生气)只是不由得担忧起来,儿子很少正眼儿看哪个女人的,现在竟然为了这个狗剩子媳妇跟自己对着来了,这太不正常了。

难道,他相中这个女人了吗?

正寻思着,狗剩子牵着红棉又回来了,看见沈德贵和他老娘正站在自己家南墙外往他们家看呢,就堆着笑跟刘氏打了个招呼:“婶子,过年好啊,来进屋待会儿呗…。”

狗剩子之所以跟刘氏打招呼而不跟沈德贵说话,是因为沈德贵自恃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总觉得高人一等,从不屑于跟他说话,这些年来,两人虽然同住一个村子,但是说过的话加起来也没有一个巴掌那么多,还都是狗剩子主动跟他说的,沈德贵却是从不屑于回答的。

后来,狗剩子见沈德贵瞧不起他,也就不跟他说了,两人之间也就形用陌路,谁都不跟谁搭腔了。

刘氏虽然没像她儿子那么清高傲气,但是心里边儿也是看不起狗剩子的,也就是看狗剩子现在的日子过得不错了,才带搭不惜理儿的回了他一句:“不坐了,家里还有一摊子事儿呢。”

说着,拉着沈德贵走了。

沈德贵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回头张望,他看见红棉神色呆滞,像个木偶似的,被狗剩子拉进了他的狗窝儿里,心里不由得又疼了起来。

娘的,他得尽快动手,快点儿把红棉救出这火坑才是,可不能再让狗剩子这个腌臜货糟蹋红棉了…。

**

刘氏和沈德贵走后,沈德俭神色严肃的说:“兰儿,你跟你三叔说的这些事儿是不是你跟你三叔之间的事儿?他要把你卖给个屠子吗?啥时候的事儿啊?”

虽然对老三狼心狗肺的要把自己闺女卖给个老屠子的事儿一无所知,但是老三被人踢坏命根儿的事儿他是知道的,两下一联系,他就想出这个中的原由了。

沈若兰也没替他们瞒着,点头道:“三年前的事儿了,那会儿你还在县城的大牢里呢,我三叔他确实想把我卖给镇上的一个屠子,人都领回来了,不过那个屠子进村后看上了咱们屯子的尤寡妇,跟尤寡妇勾搭上了,没看上我,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后来我去镇上,跟尤寡妇产生了点儿龃龉,尤寡妇就撺掇了那个屠子来调戏我,还好有二勇哥在,护着我把他给揍了。”

“后来我气不过,就赶回来趁着天黑,把我三叔也给收拾了!对了,那个尤寡妇的牙也是我偷摸打掉的,还有我奶家那年丢的猪和鸡鸭鹅,都是我偷的……”

沈若兰一口气,把过去那些事儿都抖了出来,沈德俭听闻他弟弟和老娘竟然要把他唯一的闺女(当时沈若兰就是他唯一的孩子)卖给个屠子当小妾,一下子像掉进了冰窖似的,从头凉到脚,心都凉透了。

老娘和老三太过分了,怎么能干出这么猪狗不如的事儿呢?他们还是人吗?

穆氏气愤的说:“老太太和老三怎么能这样?从前对我打骂虐待也就算了,我毕竟是个外姓人,可兰儿是你们老沈家的种,跟他们血脉相连的,他们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呢?”

竹儿咬着牙说:“虎毒还不食子呢,他们这么干,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沈德俭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对老娘和沈德贵的不满已经达到了极限,许给老太太的那栋房子,也在知道这件事儿后化为乌有了……

沈若兰在家里住了下来,家里边儿现在就只有带娣和领娣姐妹两个,小姐俩虽然不像瘦丫那么泼辣厉害,也不像招娣那么八面玲珑,但是都是闷头干活儿那伙儿的,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打理的井井有条。

如今,家里养了十多只鹅,二十多只鸭子,四五十只鸡,这些牲畜养到现在,光蛋就攒了五六筐了。

小姐俩都是实诚人,也是诚心诚意的感激沈若兰,所以这些蛋她们自己也舍不得吃,都攒了起来,留着给沈若兰捎去呢。

如今沈若兰已经贵为王妃,每天山珍海味,猴头燕窝儿的,又岂会差那几个蛋?所以看到她们攒下的鸡蛋后,便叮嘱她们,叫她们不用再攒了,往后下蛋就让她们自己吃就行了,要是吃不了的话就哪去卖,卖的钱也都归她们花,让她们留着买衣裳或者买点儿心爱之物啥的。

两个丫头也答应了,可嘴上虽然答应了,但心里都还觉着这蛋还是得留着给兰儿姐姐吃,她们借着兰儿姐姐的光,已经能吃饱穿暖,也不用挨打挨骂的受气了,现在的日子她们不知道有多满意呢,这都多亏了兰儿姐姐帮忙了,她们能给兰儿姐姐多攒点儿鸡蛋,就相当于多给兰儿姐姐挣钱了,她们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个了,又岂能放弃了?

倘若放弃了,就像兰儿姐姐嘱咐的那样,把鸡蛋鸭蛋鹅蛋的自己可劲儿吃,吃不了的拿去卖了再把钱花了,那岂不是白住着兰儿姐姐的大房子,让兰儿姐姐白白的养活她们了吗?

所以,这蛋,她们还是不能吃,就算兰儿姐姐不要,她们就把蛋卖了,到时候折变成钱,给兰儿姐姐买好东西罢。

反正,她们必须得体现自己的价值,不然,她们没脸住在兰儿姐姐这么好的大房子里!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5章 宁儿

自从沈若兰跟刘氏沈德贵捅破了那层窗户纸,说出了郑屠子的事儿后,沈德贵就歇了求官的心思,没有再上门过,大概也知道沈若兰不可能原谅他了,他就是去下跪磕头也不可能好使了,所以也就不费那功夫和脸皮了,索性避而不见,专心的研究起怎么去挖狗剩子的墙角去了。

于是,沈若兰的耳根子清静下来,没有三叔和奶奶上门,这老家待着还是挺舒服的,每天逗逗孩子,偶尔和相熟的大娘婶子们家长里短的唠唠嗑,俨然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全然没有半分赌气回娘家的样子。

沈德俭和穆氏不晓得这个中缘由,还以为她真的是回来住娘家呢,也就都跟着她安心的住下来,一住就是七八天。

这七八天里,淳于珟竟然一封信都没来过,也没有半点消息,这可把沈若兰给气坏了,心想着你有错在先,还敢赌气离家出走,跟我玩儿失踪的把戏,既然这样,有本事永远也别来找我啊!

她不知道,其实淳于珟根本就没有跟她赌气,这会子,正在青州地带帮着鲁元到处寻人呢!

数日前,青州和凤阳的官兵联手,把那窝数百人的土匪给剿灭了,剿灭后,他们惊讶地发现,原来宁儿根本就没有被这伙儿土匪掳来,确切的说,宁儿在坠崖后,就不知所踪了。

这可把鲁元给急坏了,疯了似的把土匪窝给翻了个遍儿,最后吧那几个土匪头子吊起来,红着眼睛亲自审问。

一向儒雅和气的他,第一次化身为嗜血的恶魔,为了审出宁儿的下落,他把十八班残忍的酷刑都搬出来了。

挑断手筋脚筋,炮烙四肢,凌迟撒盐,下油锅炸……残忍的像个魔鬼一般,简直无所不用其极了。

淳于珟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疯狂过,也从来没想到他会那么在意那位宁夫人。

所爱的女人失踪了是一种什么滋味儿,他深深的体会过,所以由衷的为鲁元感到担忧,于是便留了下来,不遗余力的帮他找人。

只是,宁儿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方圆几十里没都快要掘地三尺了,也没有找出她的下落来。

眼看着鲁元濒于崩溃,淳于珟只好安慰他说,“宁夫人出事的地方并没有她的血迹和衣衫碎片,可见不是被野兽叼去了,而且她随身的包裹和细软也都不见了,定然是被哪个见财起意的给带走了,只要扩大搜寻范围,增加悬赏金额,定然会找出她来的。”

鲁元红着眼睛,喃喃的说:“我怕她会受委屈,会害怕,会被人……谋财……害命……”

说到‘谋财害命’几个字时,鲁元忍不住泪崩了,就像真的看到她被人谋财害命了一般,心疼的被剜出来似的。今时今日,宁儿已经是他最最在意的人,也是最最爱的人,现再,他已经不在意的宁儿的贞操是否能保存,只要她能活着,哪怕她已经失身了,他也会感激上苍,心满意足的…。

可是,她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连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有,叫他怎么受得了呢?

上辈子,宁儿已经跟他吃了那么多的苦,受了那么多的罪,最后死了连口棺材都没有,就一苇芦席卷身安葬了,这辈子,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不想再叫她吃一点儿苦、受一点儿罪了,他想要给宁儿幸福,给她快乐,可是刚下定决心她就出事了,叫他情何以堪啊?

淳于珟的嘴巴抿成了一条线,此时,他也说不准宁儿是死是活。一个颇有姿色的女子,身边的财物又那么多,真保不齐会遇到谋财害命的歹人呢,若真是那样,看鲁元现在这副疯狂的样子,怕是要跟着她去了也未可知呢…。

**

此时,张二勇正带着一个长随,纵马驰骋在前往宽敞的官道上。

几天前,他到达青州,被他事先派来的长随接住了他,但是只剩下一个了,另一个却不见踪迹了。

据这个长随说,孙屠子已经离开这里,往南方去了,因为他事先吩咐过两个长随不要打草惊蛇,所以这两个人也没敢拦着他,就一个跟踪孙屠子往年边走,一个留在这儿等着张二勇了。

原来,数日前,孙屠子在去青州采购五香花生米原料的时候,意外的在山下捡到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应该是从山上坠下来的,马车已经摔得四分五裂,马也摔死了,只这女人被甩出车外,挂在树上,虽然没受什么重伤,但是已经昏迷不醒,人事不知了。

孙屠子见女子生的貌美穿着不俗,且身边儿还带了很多财物,就见钱眼开,遂生歹念,想把这女子和她的财物都据为己有,于是悄悄的收拾了这女子随身携带的财物,又将这昏迷的女子安置在他租来的驴车里,悄悄的带回到凤阳去了。

到凤阳后,他把这女子藏在家里,吩咐他的新媳妇好生看着她,别叫她跑了。

孙屠子虽然是个粗屠夫,但人粗心不粗,而且还是个惯会耍奸使诈的,怕他媳妇嫉妒坏事,故意说把这女子带回来是为了带到南边卖的,这女子生得如此貌美,又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这样的女子最好出脱,碰到合适的买家就是卖上一千两银子都绰绰有余。

他那媳妇也是个贪财的,贪了女子那么多金珠头面犹嫌不足,还巴巴的想得这女子一千两的卖身银子,就爽快的配合着孙屠子,专心的在家看管起这女子来。

说来也怪,这女子到了孙屠子家不久久醒来了,醒来后,她不哭不闹,只怔怔的瞪着眼睛发呆,像傻了似的。

后来孙屠子夫妇才知道,这女子被甩出了马车,也不知是吓的还是撞到哪儿了,竟然失忆了,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里都记不起来了。

孙屠子一见如此,心里更高兴了,本来还担心把她带到人多的地方怕她喊起来坏事呢,现在她既然已经失忆了,就不用担心被她检举揭发的问题了。

正好就说她是自己的妹妹,这样也就稳妥多了。

郑屠子先去车行里把驴车退了,又花了两天的时间,把家里的东西差不多都折变卖了,连做五香花生米的方子都便宜卖给一家酒楼了,之后,他拿着筹来的钱买了一辆带棚的马车,带着他媳妇和那个女人跑了。

张二勇的两个长随商量了一番,最后决定一个人跟着孙屠子他们,一个留下来等着张将军。

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天,等到后,张二勇就跟着这个长随,按照跟踪孙屠子那个长随留下的记号,纵马奔驰着往南边儿去了。

孙屠子很谨慎,这一路上,他一直花自己的银子,那女子身上带的银票和金锭子他一点儿都没敢花,唯恐被人给认出来,女子的头面珠宝和衣裳什么的,他更不敢卖了,都叫他媳妇好好收着,留着等过几年消停了,再拿出来慢慢的卖了花销。

这个被他捡来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鲁元都要找疯了的宁儿。

很不幸,宁儿再马车下坠的时候被强大的惯性甩出了车外,甩出去的时候头碰了车辕一下,又受到了强大的刺激,结果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记得她是谁,家在哪里,更不记得鲁元这个人了,一路上痴痴傻傻的,人家叫她吃她就吃,叫她睡她就睡,心智就像个三岁的孩子似的,一点儿都不敢反抗人家!

孙屠子看到她这副样子,实在是太满意了,这么个傻乎乎的美人儿,还不是他想怎么捉弄就怎么捉弄,想怎么玩耍就怎么玩耍,要是她清醒着,他反倒不好下手了呢!

他媳妇却有点儿不高兴了,这么个傻子,带到了南方能卖上价钱吗?着一路吃吃喝喝加上住店也不少的钱,要是她卖不上价,他们岂不是得赔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6章 孙屠子的下场

刚开始的几天里,鲁家的侍卫们忙着搜寻山下,搜寻的范围只在方圆三十里以内的地方,鲁元来了之后,把寻找宁儿的方向都定在了那伙儿土匪的老巢里,还道是被他们给抓去了,等了破了土匪的老巢才发现,原来他们一直找错了方向,宁儿根本就不在土匪窝里,早就不知去向了。

眼看着鲁元崩溃发狂,淳于珟命手下的侍卫们扩大搜寻范围,像周边的城市延伸、搜寻,继续寻找下去。

他不知道,此时的宁儿已经像个傻子一样,被孙屠子跟他的姘妇翠儿带到了七八百里之外的地方,而且,为了安全起见,俩人还打算继续往南走,走得越远越好。

孙屠子以为,走的越远,这女子的家人就越找不到他们,他就能永远的占有这个女子,靠她的银票和财宝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了!

别说,要不是他欺骗了张金凤,惹怒了张二勇,没准儿还真能如愿以偿,坐享齐人之福衣食无忧的过一辈子呢。可惜,他错就错在心术不正,骗了张二勇的亲妹子上。

张二勇虽说不喜欢张金凤,但不喜欢归不喜欢,不喜欢就不代表他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人欺骗,被人欺负。

都是老张家人,张金凤又是他亲妹子,他就是再不喜欢她,也不会看着她被人欺骗坐视不理,再得知孙屠子欺骗张金凤、并把她推流产了的的时候,张二勇就打定主意要好好的修理修理孙屠子了。

于是,快马加鞭的赶路,终于在离青州八百余里的地方追到了他!

追上时,孙屠子正赶着马车,喜滋滋儿的走在一条山路上,离青州越来越远了,他的情绪也越来越高昂,想着现在都离青州那么远了(他还以为宁儿就是青州那边儿的人呢),料想她的家人也追不到这么远的地方来,等再过两天,就跟小翠儿把话挑开了,收这美人当偏房,好坐享齐人之福……

正做梦的,冷不丁的,三个高大的骑马大汉从后面追上来,拦住了他的去路。

“吁——”

孙屠子拉住马,心里‘咯噔’一声,因为他已经看清了为首那个汉子的长相,可不就是他的前大舅哥张二勇嘛!

虽然不在一个屯儿住着,但都是一个镇上的,俩人又都经常去镇上,所以彼此都认识。

孙屠子早就听说张二勇再抚州当兵,但是他以为张二勇也就是个兵蛋子,离不开兵营的,所以也就没有顾忌,一路往南边儿来了,做梦没想到他竟能出兵营,还带着人把他拦住了,一看就知道是已经知道他跟张金凤儿的事儿,特意来找他算账的。

“咋还停下了呢?”

小翠儿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儿,还不知死活的从车窗里探出了脑袋,结果一下子就看见自己男人被三个面色不善的大汉给拦住了。

“哎呦,青天白日的,你们要干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她尖着嗓子叫起来。

张二勇冷笑说,“王法?要是顾念王法,孙增配就不会骗婚,也不会拐带人口出逃了!”

孙屠子一听张二勇这话,就知道张二勇啥都知道了,顿时怂了,赶紧跳下马来,跪在张二勇的马前讨饶说:“二勇,好二勇,我知道我对不起金凤,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都是金凤苦苦相逼,她实在容不下小翠儿,我没办法了才出此下策的,我错了,我愿意赔偿你们,金凤那十两银子的嫁妆我这就还给你,还有那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娘跟我要一百,两银子,我这就给你一百两,求你看在咱们好歹亲戚一场的份儿上,拿了银子就别再为难我了吧。”

张二勇听到孙屠子妄想要拿钱消灾,也不说话,黑着脸从马上一跃而下,大踏步走到孙屠子面前,揪起他抡拳就打。

“哎哟,哎呦,你这是干啥呀,咱们有话好好说啊……你要是嫌钱少了再商量……啊,商量啊……”

张二勇力大无穷,又在军营里锻炼两年,身手绝不是孙屠子这种沉溺于酒色之中的色胚可比的,支巴了两下子后,就被张二勇重拳打倒在地,只有抱着头哀嚎求饶的份儿,再没有一点儿还手之力了。

“这顿打,是替金凤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打的,你可以不喜欢张金凤,但是你不能骗她,既然娶她了,就应该好好待她,可你呢?”

张二勇边打边骂,越打越气愤,“你不光骗婚,还把她肚子里的孩子给打掉了,那也是你的孩子啊,虎毒还不食子呢,你简直就不是人……”

“呜呜……二勇,我错了……我管你叫爹,叫祖宗,你饶了我吧……我给你磕头了……”

孙屠子虽然有那么点儿鬼心眼子,但却没有一点儿骨气,挨了几下子之后,就吃不住劲儿,狼哭鬼嚎叫的向张二勇求饶,还给张二勇跪下了,连连磕头。

张二勇看到他这副怂样,膈应的隔夜饭差点儿吐出来,也不再去动手打他了,免得脏了自己的手,但是也不愿轻易饶了他对两个长随道:“把他捆了送衙门去,让知县老爷断一断,他这骗婚拐人的罪名,够不够蹲十年大牢的。”

孙屠子一听张二勇要把他送到知县老爷那儿去,顿时吓得魂儿都飘出来了,哭嚎着扑过去,像块狗皮膏药似的抱住了张二勇的大腿,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连连求饶。

“二勇啊,我的亲爹,亲祖宗哇,你可不能把我送县衙去啊,我家里还有老爹老娘等我养老呢,我要是下了大牢,他俩就得饿死了,你把我送进大牢,就等于把我爹娘也杀了啊……”

孙屠子这么说,本来是想引起张二用的同情,结果他不提他爹娘还好,一提他爹娘,张二勇就更来气了!

这混蛋成亲后没几天,就把金凤扔在家里照顾他那对儿难缠的爹娘,他拿着金凤的嫁妆出来风流快活了,这会子拐了人拿了人家的钱,就不想着他爹娘了,带着人和钱就要跑。现在要被送去县衙了,才想起他爹娘来,这种人,简直狗屁不如!

张二勇黑着脸,不顾孙屠子的百般求饶,让两个长随把他绑了,堵上嘴扔到车上,赶着车子就往县衙去了……

半路上,孙屠子的姘妇翠儿忽然喊道:“停一下,我要下去撒泡尿。”

张二勇是个实诚人,虽然厌恶这个破坏他妹妹婚姻的女人,但还不至于不让人家尿尿。

结果,这个翠儿就华丽丽的借着尿尿的机会尿遁了。

这女人本来也不是张二勇要修理的目标,张二勇也就没去追她,最后,只把孙屠子被到了县衙,交给了县太爷。

为了让县太爷能重罚这个不仁不义的奸佞之徒,张二勇第一次以权谋私,亮出了自己的身份。

虽然张二勇在军中的品级现在还不算太高,但毕竟是军营中人,且他年轻,将来说不定能有什么造化呢。

所以,县太爷马上卖了人情给他,当即升堂,审理孙屠子拐骗人口、偷人钱财的案子。

骗婚的案子因为现在证据不足,张二勇也就没有提出上告,但是孙屠子拐骗人口,偷人钱财可是人赃俱在,容不得他抵赖的,于是就抓住这一点,狠狠的告了他一状。

县太爷见到痴痴傻傻的宁儿,本来没什么反应,但是再见到宁儿穿的衣裳后,赫然发现她穿的竟然是纬錦,纬錦属于皇家专用的丝织品,寻常百姓是不得擅用的,这个痴傻的女子竟然穿着皇家专用的纬錦衣物,可见定不是寻常之人。

知县老爷激动起来,又检查了宁儿的几件头面首饰,(宁儿的首饰本来有很多,但是有一部分被翠儿偷走了),发现其中的一根凤凰牡丹赤金镶宝石簪子背面刻着——内务府敕造几个大字。

知县老爷大吃一惊,马上又激动起来,一个声音在心里不停的叫嚣着:艾玛呀,升官了、发财了、大好的机会到来了……

当即,他严审了孙屠子,确定了宁儿坠崖的地点后,决定立刻派人去青州,把这女人现在此地的消息报给官府知道。

这女人既然身份尊贵,那她失踪的事肯定已经惊动官府了,只要报于官府知道,那这女子的家人也肯定会在第一时间知道,会在第一时间内赶来接她的。

到那时,他这个救了她,并给她家里通风报信的人,不就立下大功了嘛!

张二勇不知道他的心思,把孙屠子和宁儿一起交给了知县老爷,看着知县老爷打了孙屠子一顿板子,又把他丢进大牢后,就释然了,随即向知县老爷告辞,回他的抚州军营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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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日夜兼程,风餐露宿自不必说,十日后,他们如期的赶回了抚州军营,此时,离他销假的日子还有一天,可以说,他还算是提前回来的呢!

回来后,立刻有小兵向他禀报:“将军,您可算回来了,您走后不久,就来了一位老者,自称是您的父亲,特来探望您的,因您走了,又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就住到城里去了,说是要在那边儿做点儿生意,一边儿做生意一边儿等您回来。”

张二勇一听老爹回来了,不由得心中大悦,两年不见老爹,他着实的想念他老人家了。在他的那个家里,他最敬爱的就是他爹了。这次回去没看见爹,他还深感遗憾呢,没想到老爹竟然不远千里来看他来了,真是——太让他感动了!

当下,张二勇立刻起身进了城,要去找他爹去。

只是,抚州城很大,到哪去找老爹呢?

张二勇寻思了一回,走进了一个不错的酒楼,问那小二,“你们酒楼里有五香花生米这道菜吗?”

小二茫然道:“五香花生米?没有!”

张二勇便转身走了出来,叫过两个长随,吩咐他俩在抚州城内一家挨着一家酒楼询问,看看哪家有卖五香花生米的,不管哪家有,一定要记下来,然后回去禀告他。

他自己也没闲着,往茶楼戏园子去询问去了。

如果老爹在抚州做生意的话,那肯定是做五香花生米的生意了,只要找到哪家卖五香花生米的,就能找到老爹了。

办法倒是不错。

只是,走了一整天,直到天黑,也没有一家有卖五香花生米的。

张二勇很失望,也很担心,爹是个吐口唾沫都是个钉儿的人,既然他说了要在这边儿一边做生意一边等着他,就一定会这样做的,可是,抚州城里为啥没有爹的生意呢?

难不成,他出什么事儿了吗?

这个想法一经闪出,就立刻占据了他的整个大脑,让张二勇顿时担忧无比。

爹年纪不小了,要是真出什么事,身边儿连个人都没有,可怎么办呢?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7章 准儿媳妇

抚州城,某座平民小院儿里

张兴旺倚在床头上,正低头喝着碗里的黑乎乎的汤药,他的旁边儿站着一个脸上带疤的中年男人,男人的手里端着水杯,等张兴旺把碗里的药喝尽了,他赶紧把水端过去,“来,老张大哥,喝口水解解苦。”

张兴旺接过水杯=喝了一口,复又抬起头,感激的说:“多谢了韩兄弟了,这次受伤多亏了韩兄弟悉心照顾了,不然,我这把老骨头非得葬送在这儿不可……”

韩德龙笑道:“张大哥这是哪儿的话,明明是我家连累了你才是,要不是为了我家朵儿,张大哥也就不用遭这份罪了!”

张兴旺说:“看你说的,朵儿不也是因为我才惹到那伙儿无赖的嘛,我帮朵儿还不是天经地义的事,韩兄弟咋还能把我当成功臣呢?”

正说着,门帘儿刷的被挑开了,一个身材高挑,模样俏丽的少女探进头来,道:“张大伯,爹,吃饭了!”

“稍等会儿,你张大伯刚喝完药,等过会儿再去吃饭。”韩德龙吩咐了一声。

“行,那我去给你们打洗手水。”少女答应了一声,撂下了门帘子。

看着动作利落,大大方方的少女,张兴旺的眼里充满了满意的目光。

这丫头,虽然不及兰儿漂亮,也不如她会做生意、有才华,但却也是个极其难得的好姑娘,她性子爽利,为人正值,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还有一身极好的拳脚功夫,跟二勇也算得上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了!

这事儿要是成了,也就不枉他挨这一棒子、受这一回的罪了!

老张头之所以病倒在这里,是有原因的,事情是这样的——

他不是来抚州找儿子嘛,结果扑了个空,儿子回老家探亲去了。老张头一琢磨,就决定先在抚州租个房子,继续操老本行——做五香花生米,这样既能等儿子,又能挣钱,挣钱等儿子两不误。

于是就开始满城的找房子,最后租了韩德龙家的房子。

韩德龙是抚州本地人,原本是抚州军营中一个不大的将领,但在十年前一场战争中,一条腿的腿筋不幸被敌方给砍伤,致残后,他不能再上战场了,就不得不退役回家,靠军中每年发的一点儿伤残抚恤金过活,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

后来,为了生活能宽裕些,他跟女儿商量了一下,就把家里闲着的两间空房子往外租赁,收取租金,这样日子也能过得宽敞些。

张兴旺就是韩家的租客,租下房子后,他就开始着手采买花生米、还有做五香花生米的各种调料,准备开工了。

因为他对抚州并不熟悉,也不知道哪个市场的东西便宜,韩德龙就热心的让自己的女儿陪他去采买,他本人的腿脚不方便,家里的大事小情都是他女儿韩朵儿在打理,韩朵儿是个精明利落的姑娘,让她陪着老张头去买东西,韩德龙也放心。

只是,那天也是张兴旺和朵儿姑娘倒霉,到了市场不久,可能是因为张兴旺的外地口音,就被一伙儿无赖给盯上了。

他们见老张头穿戴打扮不像个穷的,又见他是个老头子还领着个小姑娘,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于是,一个无赖就故意撞在老张头的身上,然后撒泼耍赖的非赖老张头撞了他,还把他给撞伤了,揪着他非要赔偿不可。

韩朵儿一看这个无赖要讹人,急忙冲出来帮着老张头跟那伙无赖讲理,结果那个无赖看韩朵儿是个漂亮姑娘,非但不肯罢休,还动手动脚的要调戏韩朵儿。

韩朵儿是有功夫在身的,脾气也是个点火儿就着的暴脾气,早在看这个无赖故意往老张头身上撞、故意讹人的时候,就气得想揍他一顿出气了,好容易忍住脾气没跟揍他,没想到他竟敢不知死的来撩赤自己,这下子,韩姑娘忍不住了,顿时柳眉倒竖、杏眼圆睁,一顿拳打脚踢,把那个无赖打得眼冒金星、鼻青脸肿。

其余的无赖一看同伴挨打,不能在装路人甲也路人乙了,都一拥而上,一起来对付韩朵儿。

韩朵儿虽然会点儿武功,但也只是些普通的拳脚功夫而已,并不是什么绝世武功,打一两个无赖还住行,但让她一下子对付一伙儿,她就有点儿力不从心了。

张兴旺一看韩朵儿被围攻,急忙上前帮忙,可惜他虽然长得膀大腰圆的,武力值也不低(张二勇是遗传他爹的),但好虎架不住一帮狼,何况他岁数还大了,这帮无赖多是十几二十几岁的小青年,正是体能好的时候,各个都越战越勇,越打越凶,没打多大一会儿,就把老张头和韩朵儿打得只剩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

这时,那个之前被韩朵儿痛扁的无赖不知在哪儿找出根胳膊粗的棒子,对着韩朵儿的头就狠狠的砸了下来。

此时,张兴旺正在跟一个无赖厮打呢,看到棒子下来了,也倒不出手来帮她,情急之下,他咬着牙把身子一转,转到了韩朵儿的身旁,生生的替她挡下了这一棒子。

结果,老张头头破血流的倒在地上,一下子人事不知,昏迷不醒了。

众无赖一看打的这么重,怕出人命,吓得顿时一哄而散,逃得无影无踪。

韩朵儿看老张头儿为救自己受了伤,急忙求了众人,帮她把老张头送去医馆,医馆的大夫见伤了脑袋,也不敢懈怠,又是止血又是包扎的,忙了许久,老张头才渐渐的清醒过来。

人是醒了,只是稍一动弹就头疼,大夫说是大的太重,脑震荡了,叫他好好卧床养着,养一两个月才能下床动弹。

韩朵儿一听,二话不说的雇了车子把张兴旺接回到家里,韩德龙听说了此事后,很感激张兴旺能替朵儿受这一棒子,韩朵儿是他唯一的孩子,他女人死的早,朵儿一直跟他相依为命,要是朵儿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他就也活不下去了。

张兴旺替朵儿挨了那一下子,简直就是救了他的命啊!

于是,心怀感恩的韩德龙一心一意的照顾起张兴旺来,朵儿姑娘也是个有心的,见张大伯替自己受罪受苦,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是每天也跟爹一样,尽心尽力的照顾着张兴旺,给他熬药端汤,洗衣做饭,变着法儿的做好吃的,竭尽所能的照顾着张兴旺。

两个多月下来,不仅把张兴旺的脑震荡给养好了,还把他给养胖了,心里边儿也对这对善良的爷俩也更满意了,也更加打定主意,要替二勇求取朵儿姑娘了!

朵儿做的晚饭是蘑菇鸡蛋馅儿的小混沌,荷叶调汤,清香可口,比老张家几个女人做出来的饭菜好吃百倍千倍,简直都能给兰儿一比高下了。

张兴旺吃的很香,一连吃了两大碗,吃完后,抹抹嘴儿,开始跟他们爷俩商量自己的打事情。

“韩兄弟,朵儿,我都养了俩月了,身上的这点儿毛病也好利索儿的了,打算明儿起就要做五香花生米了,我看你们爷俩在家里闲着也是闲着,想不想跟我一起做,咱们一起挣钱啊!”

韩德龙和朵儿听了,都愣住了,张兴旺说的是一起做,一起挣钱,那他的五香花生米方子不就得叫他们爷俩知道了吗?

通常这种生意人,都把方子看得跟命似的,(毕竟是赖以生存的工具,看得重些也是情理之中的),只是没想到老张头竟要大大方方的跟他们一起做,把五香花生米的方子露给他们,这,太不可思议了……

“张大哥,这,不好吧,我们要是跟你一起做了,您那方子我们可就能记住了。”韩德龙提醒说。

张兴旺满不在乎的挥挥手:“没事儿,反正我也不打算在这儿久留,就是过来看看儿子,陪他一段时间,也不用怕你们学会我的方子跟我竞争什么的。”

韩德龙听了,感动的说:“那行,我们爷俩就跟着老张大哥你做,你放心,你在的时候,我们爷俩就是给你打杂的,我们要做也等你离开抚州再做。”

“行、行!”张兴旺笑呵呵的答应着,心里却觉得,等他走的时候,他们两家八成都是一家人了,到那时,又分什么你的我的呢?

于是,三个人行动起来,张兴旺提供资金和技术,韩德龙父女俩负责帮忙打下手,很快就把第一锅五香花生米给做出来了。

韩德龙和朵儿品尝之后,都赞不绝口,觉得这东西一定能好买,而且还能买到一个好价钱呢。

第二天,韩德龙和张兴旺就一起去了街上,俩人准备一起向各家酒楼销售他们的五香花生米,刚走进第一家的时候,掌柜的听闻了他们的来意,说,“昨天还有一个军爷上门儿来专门要买这五香花生米呢,没成想今儿就有来卖的了,真是太巧了。”

张兴旺一听,就知道是他二勇回来了,算算时间,二勇也确实是这两天回来。

听闻儿子刚回来就惦记着找他,张兴旺的心里高兴极了。

他四个孩子里,最喜欢的就是二勇了,不然也不会大过年的连家都不回,特意不远千里的跑到抚州来看他。不过现在,他倒不急着去见儿子,反正那小子就在军营里呢,也跑不了,等他把这边的生意铺展开来,有一定的基础后再让他过来,到那时再让他出场,一定比现在出场的效果要好!

于是,为了儿子能顺利娶到韩朵儿,张兴旺压下对儿子的满腔思念,开始忙活起五香花生米的生意来。

而军营里的张二勇,假期过去后,就得正式回归队伍,不能再随心所欲的出来了,想找他爹也得等着十天后休沐时才能有机会出来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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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府

府尹大人接到了南边儿某县城知县送来的加急信,赶紧亲自跑到湛王和鲁大将军落脚的府邸,把信给他们呈了上去。

才几天的时间,鲁元像变了个人似的,瘦的颧骨都突出来了(事实上,他这些天基本上没怎么吃过饭,也就是饿得受不了时才会发现自己还没吃饭,还需要吃饭),眼珠子发红(整宿整宿不睡觉的结果),满嘴都是水灵灵的大水泡,脸上胡子拉碴的,一向爱整洁爱干净的他,竟然从宁儿出事到现在,一次都没洗过澡,甚至都没洗过头、洗过脸,这些天来,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的,反正就是日夜悬心,日夜煎熬,要不是现在还没有确定宁儿的生死,他肯定早活不下去了,真的,要是宁儿不在了,他真的没有活下去的欲望了,一定会追随宁儿而去的……

淳于珟陪在他的身边儿,越来越深刻的体会到他对宁儿深厚爱意,只觉得他对宁儿的爱甚至一点儿都不比自己对兰儿的少,他甚至都可以确定,要是宁儿死了,鲁元肯定也活不了了。

为了他的好兄弟能继续活下去,他暗暗下令,不断地加大搜寻的范围,势必要帮他的好兄弟把他最爱的女人找到。

就在这档口,那封八百里外的来信忽然送到,还有随信捎来的发簪,两样东西,让鲁元一下子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般,捧着书信和发簪,先是狂声大笑,借着竟忽然泪流满面,紧绷了多日的情绪忽然松懈下来,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要大哭一场,来宣泄自己多日的痛苦和煎熬。

终于找到宁儿了,虽然她已经失忆了,但好在身体还完好,没有任何毛病,这就足以安慰鲁元那颗脆弱的心了,对他来说,别说宁儿失忆了,就是她傻了、疯了、残了,毁容了,都无所谓,只要她活着,就是晴天!

淳于珟看到宁儿有信儿了,一颗心也跟着放下了,当即将自己的贴身侍卫拨出一半儿来,陪着鲁元去找宁儿,至于他自己——

跟媳妇分开这么久了,该回去看看媳妇和孩子了,都这么长时间了,兰儿的气肯定消了,他现在回去,刚刚好!

都没用等到第二天,再接到信不到一个时辰,淳于珟和鲁元这对兄弟便分道扬镳,一个往南,一个往北,都怀着一颗迫不及待的信,都是去找自己媳妇的!

他们走了,青州府府尹差点儿激动地哭了。

艾玛呀,可算是走了,这些天,看着鲁大将军跟疯了似的,一会儿跳着脚的骂他治安不好,养匪为患,一会又睚眦欲裂的威胁他,要把他以渎职罪打入大牢,抄家问斩,简直是吓死宝宝了,他要是再不走,他就该跟他一起疯了,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啊……

那些被官府抓到的匪徒,这几天都用来给鲁大将军出气,祭了鲁大将军的刀了,鲁元每次崩溃的时候,淳于珟就命人从大牢里提出几个土匪来,让他亲自诛杀他们,以此来排解心中的苦闷和暴怒。

这些土匪都是有人命在手的亡命之徒,杀了他们也不可惜,只是说好的秋后问斩都变成了即兴问斩了,土匪们虽然觉得委屈,但是也没地方说理去,谁叫他们不走正道,好好的人不做去做土匪呢?被杀也是活该倒霉、死有余辜!

几天下来,那些生擒来的土匪竟被鲁元杀得只剩下几十人了,这几十人兴许比那些幸运点儿,能活到秋后才问斩了,但也没好到哪去,都说最可怕的感觉不是死亡,而是等死,这些人明知道他们活不了了,一个个的等着眼珠子数着自己还剩多少日子,这种滋味,想必比死也好不了多少吧。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最后一段时间里,还要在这不见天日的天牢里度过,见不到亲人,吃不饱穿不暖,还要被狱卒们欺负折磨,这生不如死的滋味或许会让他们长点儿教训,下辈子,不会再做杀人越货的土匪强盗了吧!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8章 提亲

“嘿嘿,二哥,二嫂,我们家现在可不像过去那么穷了,你看看我们这穿的戴的……”

沈秀云一边显摆着一边拉着自己的衣襟给沈德俭和穆氏看。

此时,她穿着一件儿簇新的绸缎褙子,艳俗的花色,粗劣的质地,连做工都粗糙的不忍直视。

然而,沈秀云却浑然不觉,依旧洋洋得意的向沈德俭夫妇显摆着,“你们看看我脑袋上戴的这只簪子,这可是再银楼里买的,还是金的呢,还有我这对大银镯子,一只就有二两重,都是将来留给我儿媳妇的。”

沈秀云一边说着,一边儿热切的看了菊儿一眼。

菊儿就坐在爹娘的身边儿,看着小丑似的大姑,都不知道该说她点儿什么了。

就她身上穿的那身低等绸缎裁制出来的褙子,加上她那两件又大又粗的首饰,加起来都不如她耳朵上一对儿小小的钻石耳坠子值钱好吗,真不知她有什么可显摆的?看到她肤浅到这种地步,菊儿也是醉了!

再看看大姑的身边儿,坐着同样一身簇新的大姑父和王宝根,那爷俩也都穿着下等绸缎裁成的袍子,学着城里有钱人的样子,脊背挺的直直的,跟僵尸似的,脸上还带着几分骄傲的神色,看起来有趣极了。

看到他们这一家子,菊儿的第一个想法就是想笑,可是出于礼貌又不能笑,只好生生的忍住了。

沈德俭和穆氏看到沈秀云一家子的做派,也挺想笑的,但是也跟菊儿一样,没好意思笑话他们,便忍耐着,继续跟他们说话。

“唔,挺好的,看来你们在青州那边儿的生意不错吧。”穆氏客套的敷衍着。

提到青州的生意,沈秀云顿时像打了鸡血似的,整个人都兴奋起来,眉飞色舞的说,“青州那边儿的生意好的都不行了,基本上是天天从早上开门儿到晚上打烊,买货的不断啊,还有不老少是大量批发的,我们家现在天天都有好几两银子的收入呢,将来谁家闺女要是嫁到我家来了,保证是吃香的喝辣的,绝不会挨饿受冻,真的,我们家现在可有钱了,跟过去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沈秀云是三句话不离儿媳妇,聪明如穆氏,马上想到沈秀云在想什么。

只是,沈秀云想也是白想,她就是趁金山银山,她也断不会把女儿嫁给王宝根这个怂货的。

倒不是她想把女人嫁到王富貴族去,而是因为她压根就没瞧上沈秀云两口子的为人,就他们那样的人,断断养不出什么好孩子的,菊儿是她的心肝宝贝儿,她可舍不得把女儿嫁到那种人家去。

沈德俭在沈秀云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下,也隐约的意识到他们两口子想干啥了,不由得很为这两口子的厚脸皮感到吃惊。

就王宝根那熊样的,给菊儿提鞋都不配,他们咋想的呢,竟然敢想要娶菊儿,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简直不知天高地厚!

沈德俭和穆氏都沉下脸来,语气也冷下来了,希望沈秀云两口子能看出他们的态度,知难而退,不要再做春秋大梦了。

燃鹅,让王宝根娶菊儿是他们一家子惦记了一年多的心愿,也是他们一家子往后荣华富贵的指望,又怎可能因为二哥二嫂的淡漠态度就放弃了呢?

果然,聊不到几句,沈秀云就大着脸开了口:“呵呵,二哥,二嫂,你们看,我们家现在的日子也过好了,我们两口子也就只有宝根这一根独根苗,将来我们俩挣多少钱都是留给他的,所以谁家闺女嫁到我们家来都不会吃亏的。不过,我们宝根眼界高,一般的丫头他还看不上,这横看竖看左看右看的,就看中咱们家菊儿了。我又是菊儿的亲姑姑,又没有闺女,咱们亲上加亲,不比让孩子抓瞎嫁到个不知根知底的人家要好吗?再说……”

没等她“再说”下去,穆氏就冷着脸打断了她,说:“秀云,菊儿还小,我还想多留她几年呢,再说,她跟宝根也不合适,你还是找一个跟宝根合适的姑娘提亲吧。”

“咋不合适啊?他俩年岁相当,又是姑舅亲,多般配啊,叫我说呀,他俩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沈秀云反驳道。

王万福也跟着说:“嫂子想多留菊儿几年也没问题,反正他俩现在都不大,先把婚给他们定下来,晚几年成亲也使得的,好饭不怕晚嘛!”

菊儿听了,气得脸都红了,本来娇娇弱弱从不与人为恶的她,一反常态的跺了一下脚,气愤的说:“我跟他才不般配呢,你们少做梦了!”说完,转身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也顺手关上了。

沈若兰住在最里间,此时正坐在里间的炕上逗孩子玩儿呢,看到妹妹气急败坏的跑回屋,脸也涨的红红的,就抱笑着说:“这是怎么了?谁给咱们家二小姐气受了?咋还气成这样呢?”

菊儿气愤的说:“还不是大姑和大姑父,刚才跟爹娘说,要把我嫁给他们家王宝根,气死我了!”

菊儿还小,沉不住气,想到刚才那一出,竟气得掉下眼泪来。

沈若兰笑道:“看看你,到底是个孩子,这点儿事也能把你给气哭了,咱爹娘又不是真要把你嫁给那个寒碜货,你有啥可气的呢?头两天知县来替他家公子提亲,咋不见你气成这样呢?”

沈若兰说的是几天前的事儿,大约在七八天之前,农安县的知县大人特意带着夫人来给湛王妃请安了,请安时无意间看到了菊儿,见菊儿生得美丽,举止端庄,心中很是中意,两口子商量了一下,就托了沈德宝做媒,要替他们的儿子求聘菊儿。

他们的儿子今年十八岁,生的眉清目秀、斯斯文文的,是个年轻有为的少年,去年还考中了秀才,知县大人一直引以为傲,很希望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将来能光宗耀祖,干一番事业。

因为看重这个儿子,所以他的亲事一直没定下来,知县和夫人都觉得自家的儿子太好了,谁家的闺女都配不上他,挑来选去,菊儿还是他们第一个看上眼儿的姑娘呢!

可惜,他们虽然看上菊儿了,但是沈德俭和穆氏却不想这么早给菊儿定亲,都说天堂的媳妇不如地狱的姑娘,菊儿小时候没少吃苦,他们舍不得她这么早就嫁人,还想多留几年让她多在家里享几年福呢。

所以,就婉言拒绝了知县的好意,客客气气的把他们给打发了。

沈秀云夫妇知道了知县来求亲的事儿,生怕菊儿被别人给抢走,着急忙慌的从青州赶回来,特意打扮了一番才来求亲的。

只是没想到,流花有意,流水无情,尽管他们很中意菊儿,菊儿却一点儿都没看中王宝根,不仅没看中,还把菊儿给膈应到了。

“姐,这不一样,那个王宝根太膈应人了!”想到王宝根刚才的那副做派,菊儿都忍不住翻白眼儿了。

沈若兰笑道:“他膈应人是他的事儿,你气什么?爹娘又不会真把你嫁给他,为这样的人把自己气成这模样,值得么?”

菊儿也知道不值得,可是她就是忍不住要生气,可能是她还太年轻的缘故,总是把握不好自己的情绪。“方正我就是烦他们,不想看到他们。”

她生气的说。

沈若兰把喜宝放在她的怀里,说,“行,你帮我抱会儿喜宝,我出去把那些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赶走了去,咱们好吃饭。”

说着,推门走了出去。

出去时,正好听到大姑的声音:“二哥,二嫂,我们家过去穷,是配不上菊儿,但是现在我们家的日子已经好了,一天有好几两银子的收入呢,眼下正打算在青州那儿买房子买车子,菊儿嫁过去绝不会受苦的……”

沈若兰打断了他们,说:“我家菊儿要嫁的,可是满腹经纶,出口成章,相貌堂堂,前途无量的有为少年,你们觉得你们家王宝根符合哪一条呢?”

她说的很犀利,就差没直接说你们家王宝根不配了!

沈秀云和王万福听了,一下子就明白沈若兰的意思了,人家这是瞧不上他们家宝根,想找个世家子弟啊!

沈秀云不死心的说:“宝根虽然不会念书,但是脑子活,做生意最是一把好手儿了,菊儿要是跟着他的话,往后肯定不会吃苦的。”

沈若兰淡淡的说:“就算不跟着跟王宝根,菊儿也一样不会吃苦的,有我这个当王妃的姐姐在,菊儿不仅不会吃苦,还会锦衣玉食,金奴银婢的过着千金大小姐的生活,这可不是一般人家能给得起的。”

换言之,你们能给她的我照样能给,而我能给她的你们却给不起。

沈秀云两口子这一年来收入虽多,但是跟沈若兰比起来,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根本没有可比性嘛,沈若兰的意思,就是要臊臊他们,别让他们有点儿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沈秀云和王万福再说不出什么了,换作从前,看到沈若兰撅了他们的面子,沈秀云备不住得犟上几句争辩争辩,但是现在她可不敢了。

他们一家子现在能过上这样的好生活,都多亏了沈若兰了,要是惹她不痛快了,万一把生意给收回去,他们还搁啥挣钱啊?再说,沈若兰现在是王妃了,他们也惹不起,万一惹到了她,到了手的生意飞了不说,整不好还得摊上事儿呢。

所以,听到沈若兰也出言拒绝,在看看沈德俭和穆氏的态度,王万福两口子觉得基本上是没戏了,就打消了惦记菊儿的念头,带着王宝根垂头丧气的离开了。

王宝根因为家里这一年多挣了不少钱,人也有点儿膨胀了,看到二舅二舅妈以及沈若兰和菊儿都异口同声的拒绝了他,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打击,顿时受不了了。

因为惧怕沈若兰,他没敢当面发作,一离开沈家,刚走到外面,他就愤愤不平的骂了起来:“呸,一个个的都狗眼看人低,瞧不起我,像他们有多高贵似的,谁不知道谁呀?还不都是从这屯子里爬出去的,嫁到王府里就装上高贵人儿了,想当初什么色(sai)样个人心里没点儿逼数吗?装什么大尾巴狼呢?”

沈秀云一听,吓得赶紧捂住了他的嘴,警惕的四下看了看,见没人后才放开手,低声道:“我的祖宗,你可小点儿声儿吧,咱们家可都指着人家发财呢,要是叫她听到你背后讲究她,把咱们家的生意给收回去了,那不是要了咱们的命吗?”

王万福也说:“就是,你可懂点事儿吧,这么吵吵巴火儿的,叫人家听见了,把咱们的财路给断了,到时候你哭都找不着调儿了,人家不干咱们去找别家姑娘就是了,咱们家现在有的是钱,还怕找不到称心的媳妇吗?你嚷嚷个啥呢?”

叫爹娘给怼丧了一顿,王宝根只好把满肚子的火气被憋回去了,表面上虽然不敢再说什么了,但他心里边对二舅算是恨上了。

哼,一个个的都看不上他,像他们有多了不起似的,谁不知道谁呀?谁又比谁高贵到哪儿去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39章 再生一个吧

“王爷,前面就是七松镇了,您都跑了一整天了,要不要找个地方休整一下,打个尖儿,吃点东西!”

英战骑在马上,看着隐隐约约出现在视线里的七松镇,激动地差点儿热泪盈眶。

从昨天离开青州到现在,只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就跑到七松镇了,可以想象得出,他们这一天半里是如何的马不停蹄,日夜兼程了。

今儿这会儿都快到傍晚了,他们才吃了一顿饭,还是早上天还没亮时在客栈里对付着吃的,马不停蹄的跑了一天,弟兄们早就都前胸贴后背,也早就被北方的寒冬天气给冻透了,就等着主子慈悲发话呢!

听闻到达七松镇了。

淳于珟松了口气,他勒住马,沉声道:“吩咐下去,寻一家客栈,大伙儿今晚就在这客栈里吃饭歇息。”

“是,属下这就去办!”

英战激动地答应道。

于是,他们找到了镇上最气派的客栈,在里面吃饭,随后大家分了房间,迫不及待的去歇息了。

淳于洬吃完饭,在客栈里洗了个热水澡,把一路风尘洗的干干净净,人打扮的清清爽爽的,才动身去凤凰村。

都说小别胜新婚,一晃都快分开二十多天了,他想她想的夜不能寐,寝食难安的,今儿好容易见面了,难免会做些亲密的事儿,所以,他提前先把自己拾掇干净,就等着跟媳妇亲热了……

一路快马加鞭,风驰电掣,等赶到凤凰村时,天已经黑透了,此时,沈若兰也已经搂着喜宝在炕上睡着了。

喜宝许在已经六个多月了,养的很好,白白胖胖的,跟个人参娃娃似的,谁看了都想咬他一口,沈若兰更是爱得眼珠子都不愿意离开他一下呢。

小家伙儿不光长得可爱,人也很省事儿,每天除了吃就是睡的,一点儿都不累人,比那俩小舅舅强多了。

如今家里人都回来了,还带回了那老些的侍卫和下人,沈家的两进大宅一下子显得有点儿拥挤了。

作为一家之主的沈德俭,对家里的住房也进行了重新分配,本来沈若兰和竹儿、菊儿都跟他们两口子睡在二进的后院儿里,但是现在家里添了三个小的,后院儿就有点儿住不开了。沈德俭和穆氏商量了一下,就把竹儿和菊儿都挪到了前院去,后院儿只住了沈德俭夫妇和他们那俩小子,外加沈若兰跟喜宝母子两个。

还是按照东大西小的规矩,沈德俭两口子带着俩小娃子住在东间,然后是堂屋,堂屋西边儿那两间屋子,沈若兰带着喜宝住在最里面的西间里,外头那间住着素素,茵茵,招娣,带娣和领娣几个,以方便照顾。

至于其他人,有的住在前院儿空余的两间屋子里,有的住在东西厢房中,实在住不下的就安排到沈大爷家去住了,反正带回来的几十个人,都安排在附近了。

这样既可以保证安全,有方便使唤调度,一举两得呢!

这会子,沈若兰正沉沉的睡着呢,忽然觉得被窝里一凉,一个熟悉的怀抱将她搂住了。

都不用睁眼,沈若兰就知道是谁来了!

哼,这么多天,终于想起他们娘俩来了,有本事他一辈子也别来啊!

沈若兰翻了个身,用后脊梁对着他,给了他一个后脑勺儿。

淳于洬一看她这个动作,就知道她已经醒了,故意装睡呢。就凑在她耳边,暧昧的咬了她的耳垂儿一下,暗哑的说,“夫君来了,兰儿醒醒啊……”

沈若兰闭着眼,哼了一声,说,“什么夫君?我那个没良心的夫君早就离家出走了,连过年都没回来,许是不会回来了。”

“瞎说,我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淳于珟义正言辞的狡辩说,“我不过是有点急事儿来不及跟你说,离开几天罢了,你哪儿就成了离家出走呢?跟儿子都在这儿呢,我怎么可能舍得离家出走?”

说话间,他的手已经解开了沈若兰的亵衣亵裤,正努力的往下脱呢,摆明了要跟她同赴巫山,共享云雨。

沈若兰才不会这么容易就遂了他的心思呢,哼,这厮不光算计了她,把她之前的那段姻缘给拆散了,还一声不响的离家这么久,想靠一炮就把问题给解决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儿啊?

她睁开眼,冷清清的看着他说,“既然舍不得离家出走,那你离家这些天算怎么回事?还有,你之前算计我,把张二勇逼走的事儿又该怎么算?”

听到她又提起张二勇,淳于洬的心里一阵憋屈,不过考虑到他兰儿现在正堵着气呢,他也不好跟她来硬的,只好柔声跟她商量说,“兰儿啊,从前的事儿确实是我不好,但那不也是太在意你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的嘛,你想想,我要是不给张二勇施压,你指定不会接纳我的,这会子没准儿你都成他的媳妇了。”

说到这儿,淳于珟有点儿磨牙了,不过再看到沈若兰那对二青黑清澈的眼眸后,他那眼神里的冷厉瞬间无影无踪了,他继续说,“你看,咱俩现在都成亲了,喜宝儿也都这么大了,过去的事儿咱们不提了好不好?我向你保证,往后再也不骗你了还不行吗?还有,我这次出去,是为了帮鲁元办一件很重要的事儿,当真不是跟你赌气离家出走……”

为了让沈若兰相信自己,淳于珟又把鲁元跟宁儿的事如实的跟沈若兰说了一遍,以此来证明自己。

沈若兰还不知道鲁元跟宁儿之间的前世纠葛,还道他俩之间只是夫主跟妾室之间的爱情故事呢,忍不住不住冷声说,“这个鲁元还真是个多情的种子呢,记得之前跟在邓安安跟前儿鞍前马后的,一副十足的忠犬相公模样,这才一年多的时间,就又去跟别人生死相许了,真是恶心死了,也不知这个宁儿姑娘是怎么想的,换做是我,打死都不会跟这种渣男过日子。”

淳于洬也不知道鲁元和宁儿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叫他能从安安那里毫不留恋的转身,义无反顾的爱上宁儿的。但是他看得出,鲁元这次是认真的,对宁儿,他是发自内心的爱,比之前喜欢安安的时候认真百倍千倍,他毫不怀疑,要是宁儿这次真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鲁元肯定会追随她而去的。

“兰儿,别人的事儿咱们也不清楚内幕,还是别管了,有那闲工夫还不如帮喜宝儿生个弟弟或妹妹呢,也省得孩子将来长大了孤单……”

他脱完了沈若兰的衣裳,覆在她的身上提议。

沈若兰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这种事儿说得如此清新脱俗,差点儿被他给气笑了,说“喜宝有我这个娘在,永远都不会孤单寂寞的,我决定了,往后就跟我儿子相依为命,互相依靠。”

“那我呢?你们俩相依为命,那我这个为人夫为人父的算什么呢?”淳于珟闷闷的问道。

沈若兰哼了一声,“我就只有孩子了,你不是还有你的好兄弟嘛,你去跟他们相依为命呗!”这是还没原谅他不声不响离家出走那事儿呢。

“兰儿……”

“干嘛?”

“既然你都要跟喜宝相依为命了,那就再生一个跟我相依为命吧。”淳于珟一本正经的说道。

没等沈若兰作出反应,该发生的事儿突然的发生了!

本着突然偷袭,让敌方措手不及,最后杀的对方丢盔弃甲,缴械投降的战略原则,淳于珟果断出鸡,占据了这场‘战事’的先机,为了不让喜宝看到,他还扯过被子,把俩人都蒙在了被子底下运动,这样,就不怕被孩子看到了。

沈若兰本想反对,但是对方的武力值太高,她打不过,又不能动枪,只好被迫屈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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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丢不起这个人啊

后半夜,沈若兰才奋力的从被窝里钻出来,要不是儿子醒了哭着找奶吃,估计她在有半个小时都脱不了身呢。

看着意犹未尽,仍跃跃欲试的他,沈若兰暗暗咋舌。这家伙,体能简直强悍的不像人类了,正常男人也就十到十五分钟,他都折腾一个多小时了还没有鸣金收兵的意思呢,幸好她这两年一直在喝灵泉水强身健体,不然还是从前的小体格儿的话,早被他给折腾散架子了!

沈若兰抱起白白嫩嫩的大儿子奶他,这下子省事儿了,光不出溜的,都省了脱衣裳那道工序,直接就能奶孩子了。

她用被子围着身子,把喜宝抱在怀中奶着。

喜宝一钻到她的怀里,就准确的叼住了她的乃头,滋滋滋的允吸起来,一边吃还一边儿哼哼着,黑漆漆的大眼睛望着沈若兰,有时候还停下允吸的动作,含着乃头冲着她甜甜的笑一下,拿不经意的小动作,把沈若兰的心都给笑化了!

淳于珟看到这娘俩深情相望,仿佛彼此就是对方的全世界似的,他忽然觉得有点儿吃醋,觉得他们娘俩光顾着他们相亲相爱去了,把自己都给排斥在外了,待在一边儿的他,感觉自己像有点儿多余了似的。

为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也是融入到他们娘俩这温馨的氛围中,他凑了过来,伸手戳了戳喜宝儿的小圆脸儿,结果没换来儿子甜甜的笑容,倒是换来他小眉头一皱,警告似的哼了哼。

淳于珟不甘心被嫌弃,俯下身在他的小额头上又亲了一口,教训说:“小子,我是你父王,你是老子的种,敢对老子耍威风吗?”

淳于喜宝没搭理他,只是小丁丁一挺,出其不意的尿了起来,尿液呈抛物线状撒到了淳于珟的身上,猝不及防,热乎乎、湿哒哒的直往下淌。

“别动!”

看出淳于珟要躲闪,沈若兰急忙低喝一声,“孩子正尿尿呢,你要是动弹了看吓到他!”

闻言,淳于珟果然不动了,于是,楚国的战神王爷,就僵着身子挺在那儿,被儿子‘浇灌’着!

沈若兰抿了抿嘴,想笑,但是没敢笑,其实她不让他动并不是怕他吓到孩子,就是想收拾收拾他,谁叫他不声不响的离家那么久了还不给她个信儿了。她倒不是反对他帮鲁元,就是气他离家那么久也不告诉她一声,现在回来了还没事儿人似的强她干那事儿,哼,别以为跟他做了就没事儿了,这事儿不会那么容易就让他蒙混过关的!

‘洗礼’完毕后,淳于珟才黑着脸起身,到地上的盥洗盆子里清洗去了!

沈若兰看着他的背影,偷偷的笑了一下,就赶紧把笑容给收回去了,可不能叫他看见她在偷笑,不然就知道她在捉弄他了,等孩子睡着了他肯定会变本加厉的找回来的;再者,看见她笑了,他定会以为那事儿就一笑泯恩仇的过去了,她可不想给他这样的错觉。

喜宝吃饱后,很快闭上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又呼呼呼儿的睡着了。

沈若兰把孩子放了下来,稀罕的看着自己的儿子,怎么看怎么稀罕,怎么稀罕都稀罕不够似的。

看他睡觉觉得样子,两只肉肉的小拳头一左一右的放在脑袋边儿上,两条肥短的小腿儿也呈括号状摆放着,身上一股奶香味儿,闻起来好闻极了,她趴在孩子的上方,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心都化成一滩水儿了!

淳于珟洗完擦干,回身就看到这样一幕:美丽无暇的爱妻,正半裸着身子,温柔的看着他们的肥白可爱的儿子,两人默默地相望着,眼神里充满爱意。

倘若他看过拉斐尔画的圣母像,一定会觉得他的妻子和儿子就是画像上的圣母和小天使,集纯洁、美丽、善良、天真,淳朴和温馨于一身,美好的让人感动,以至于多年后,每每回想起那个夜晚、那副画面,他的心都异常的温暖,相去多年,铭刻在心,经久不忘!

**

张二勇惦记着老爹,自己虽然已经消了假出不来了,但委托了休沐的战友们,叫他们去城里帮他找人去,这会儿张兴旺已经开始在抚州的各家酒楼销售他的花生米,而且销路还挺好的,于是二勇的战友们不到三天的时间,就找到张兴旺本人了。

张二勇听闻老爹还在抚州,顿时感动不已,托战友转告了他,叫他等着自己,等自己休沐那天就去看他去!

张兴旺知道了儿子要来看他,赶紧打算起来。

他准备在二勇来看他这天让朵儿跟二勇相遇,看看俩孩子对彼此的印象如何,要是对彼此的印象好,那这件事儿就八九不离十了,那他也就没白忙活了。

但要是他们对彼此的印象不好的话,那他就算是白费心思了,两个互看两相厌的人,就是硬把他们凑到一起他们也过不到一起去。

就像他跟他老婆子似的,当初他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成了亲,结果俩人的思想总达不到一致,他苦了一辈子,这回轮到儿子了,决不能让儿子重蹈他的复撤,一定要给他找个称心如意的媳妇儿,好让他将来能幸福快乐的过一辈子!

朵儿虽然不如兰儿优秀,但也是个极好的姑娘,配二勇也配得起起,像兰儿那样出众的,二勇也确实配不上人家,不过配朵儿这样的平凡姑娘倒是刚刚好。

筹谋了一番,他决定这几天多跑些订单出来,等到二勇来那日,就说服他们爷俩,那天不出去送货去,专门在家里加工生产。

如此,不就能顺利见面了嘛!

打定主意,老张头安下心来,开始努力的跑订单,扩大他们的生意,单等着儿子来相看媳妇儿了……

而沈家这边,继知县大人和王万福家来向菊儿提亲后,又有很多人来上门提亲了,比如:里正来着沈德俭替他孙子求亲,镇衙门的雷捕头来替他儿子提亲,凡事跟沈德俭或者跟沈家有点儿交情的,都纷纷打起了跟湛王做亲戚的主意,自家有儿子的便来替自家儿子提亲,没儿子或者儿子拿不出手的,就在族里或者亲戚里找出一个好后生来,梦想着攀上沈家这个高枝儿。

眼看着提亲的踏破了门槛,沈若兰忍不住嘀咕了一句:“想当初我可没像菊儿这么抢手,为啥向我提亲的那么少呢?”

淳于洬正好听到了她这句话后,就凉飕飕的说,“你这是后悔自己嫁人早了,没好好选择选择一下喽?”

沈若兰点头道,“嗯,是有点儿,要是我也待字闺中的话,不也能体会一下被大家争着抢着求聘的感觉了吗?”

淳于洬的脸黑了,皮笑肉不笑的说,“你还真敢想啊!”

一看到他这副笑里藏刀的表情,沈若兰有点儿怵了,马上给自己找台阶下,“只是随便说说,开个玩笑而已,你干嘛要那副表情啊,吓死宝宝了!”

然而,随便说说,开个玩笑就已经犯了湛王殿下的大忌了,于是,当天晚上,沈若兰又被他在被窝里进行了一顿长时间深入浅出的教育,本来沈若兰打算用‘常住娘家’这个办法来惩治那个“离家出走”人,但是这个想法很快就放弃了,因为,她实在丢不起这个人啊!

家里的宅子小,隔音也不是很好,但是淳于洬每天晚上都要做那件事儿,尽管她努力的控制自己不出声,但是那摩擦的节奏声却怎么都控制不了,一想到家里人和左右厢房里的下人们都能听到他们半宿半夜的啪啪声,沈若兰就有一撞墙的感觉。

所以,都不用淳于洬张罗,在连续丢了几天人后,她就忍无可忍的下令打包回吉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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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1章沈德贵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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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走后当天晌午,一道凄厉的惨叫声响彻了凤凰村的上空——

“救命啊,不好啦,狗剩子要杀人啦——”

伴着凄厉的嘶喊声,沈德贵赤身裸体的从狗剩子家跑了出来,他浑身是血,一脸的惊恐,脐下本该随着跑动游游荡荡的东西竟然不见了,是被人齐根砍断的,断根处鲜血汩汩的喷洒而出,流了一腿、一地,看着都疼!

此时,沈德贵也顾不上自己的命根子了,因为狗剩子已经红着眼睛举着菜刀追出来了,吓得他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等到村民们听到他的呼救声跑过去看时,狗剩子已经追上了他,正挥着刀要取他的性命。

只见沈德贵倒在地上,抱着头双脚乱蹬,狗剩子不顾他的蹬踹,红着眼睛朝他身上砍着,跟屠夫砍猪肉似的,转眼间,沈德贵的脚丫子和腿就被砍了好几刀,皮肉翻飞,鲜血喷涌,看着都吓人……

“德成(狗剩子大名),你这是干啥?要出人命的!”

村民们一看狗剩子一心想要沈德贵的命,赶紧跑过去制止。

然而,狗剩子像没听见大伙儿的劝告似的,依旧挥着刀去砍杀沈德贵。

众村民一看狗剩子失去理智了,急忙一拥而上,抱腰的抱腰,拦胳膊的拦胳膊,夺刀的夺刀,七手八脚的把他给拦下了。

沈德贵在村里的人缘儿很差,要是看他自己的话,根本没人愿意管这闲事儿,他就是让人砍死了,大伙儿也顶多在一边儿不咸不淡的劝和两句而已,但此时都看在沈若兰的面子上,才出手相助的,毕竟他是沈若兰的亲叔叔,沈德俭的亲弟弟,不看僧面看佛面,虽然沈德贵平时看不起村里人,也不稀哒跟村里人说话,但是这会儿大伙儿都是真心实意要救他,不为别的,就为他是兰儿的叔叔,德俭的弟弟。

狗剩子被众人制住了,但仍红着眼睛不甘心的挣扎嘶吼:“放手,你们谁都别拦着,老子今儿非要了这个畜生的狗命不可……”一边怒吼一边和众人撕巴着,吓得大伙儿赶紧把他紧紧的按在地上,不敢让他再靠近沈德贵一步了。

“德成,你这是噶哈呀?多大的冤仇啊?你非要杀人,杀了人你不也得跟着去偿命吗?”大春蹲下身子劝和着。

狗剩子吼道:“这畜生要霍霍我媳妇,今儿我非杀了他不可,杀了他大不了老子给他偿命去,你们松开我,松开…。”

众人恍然大悟,难怪狗剩子红着眼的要杀他呢,原来是沈德贵这个狗东西跑人家去奸。淫人家的媳妇儿去了。

其实,在看到沈德贵光着腚跑出来,命根儿还被狗剩子给砍下来的时候,大伙儿就已经往这方面想了,这会子经狗剩子的嘴一证实,大伙儿就更明白狗剩子砍他的原因了。

如此,就是杀了他,剁掉他的鸡鸡也是活该,不值得大伙可怜。

沈德贵被狗剩子砍了七八刀,刀刀都砍的很深,有的都砍到骨头里了,也就是活命的欲望支撑着他跑出来罢,不然他早昏死过去了。

现在,看到大伙儿把狗剩子拿住了,他的心底防线也就松下来了,随即嗷的一声,昏死过去。

“快,快把沈老三抬回去…。”

桂生子大声地招呼大家,立刻有五六个男人上前,拎胳膊的拎胳膊,抬腿的抬腿,七手八脚的把沈德贵给抬回到了家里。

刘氏正在炕上躺着睡晌午觉呢,忽然一群村民抬着血人儿似的儿子闯了进来,把她惊醒,她看到昏迷不醒的儿子,而且儿子的命根子竟然齐根不见了,刘氏呼的一下坐起来,瞪着眼珠子愣了半天才哭出来。

“我的天老爷啊,这是咋回事儿啊?谁把我德贵给砍成这样啊……”

桂生子说:“婶子,快先别问这些了,家里有没有金疮药和布,拿过来止血救命要紧啊!”

刘氏听了,赶忙连滚带爬的起身,手忙脚乱的要去找布条子给儿子止血,然而没等下地,人忽然噗通一声倒了下去,面色发紫,双目紧闭,身子还微微的颤抖着,也不知是怎么了。

“婶子,婶子,你这是咋滴了啊?”桂生子一看又倒下一个,顿时慌了,赶紧撇下沈德贵去看刘氏。

然而,刘氏紧咬着牙关,整个人跟死了似的,凭他怎么喊怎么叫,就是一声不应,把桂生子给吓出一身冷汗,赶忙打发一个人快点儿找大夫去。

不一会儿,村医茂学来了,沈德宝和他婆娘也紧跟其后的来了,看到刘氏和沈德贵这副样子,沈德宝自然是很心疼也很着急,一边去救他老娘,一边儿有关心着他兄弟。

沈大娘则不以为意的站在一边儿,心里骂了一声:“该!”

刚才在来的路上,她已经听说小叔子干的磕碜事儿了,青天白日的,跑人家家里去祸害人家媳妇去,难怪人家要杀他,就他这套号儿的,杀了就对了,活着也是个祸害,还不如死了的干净呢!

村医茂学手忙脚乱,先替沈德贵包扎止血,只是他的伤口都太深,光是包扎根本就止不住那些血,他只好用线把那些砍翻的地方一一的缝起来,没有麻药,也没有止痛的药物,好在沈德贵现在昏过去了,不然非疼死他不可。

缝伤口的时候,有村民特意跑到狗剩子家了,想把沈德贵那件东西找回来缝上,说不定还能救活哩!

然而,到了狗剩子家才发现,那件东西早被狗剩子给剁成好几节,还扔在地上踩个稀巴烂,就是神仙来了也救不回来了。

没办法,沈德贵这下子算是彻底成了太监了,不过好在狗剩子那几刀都没砍到致命的地方,那几处伤口缝好上了止血药,包扎好后,只要不感染,应该是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至于老太太刘氏,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因为年纪大了,身子骨又不大好,可能是因为年纪太大,受不了刺激的缘故,被沈德贵刺激得一下子中了风,而且很严重,不光嘴斜眼歪,还半边身子不能动了,等醒过来后,说话时都口齿不清了,还伴有流口水的症状。

老宅的娘俩算是完了,沈德贵彻底废了,不光是被阉了,脚筋也被砍断了一只,就只剩下一条腿儿能动了,等于是残废了。

等他醒过来后,发现自己成了这幅德行,彻底崩溃了,又哭又嚎的要去寻死,他是个高傲的人,一向眼高于顶,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自己变成现在这副模样的事实。

现在的他,不光是不能人道了,还残疾了,更可悲的是被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他的里子面子都没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沈德宝苦口婆心的劝导、安慰,然而全然无用,沈德贵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欲望,躺在炕上望着天棚,既不吃药也不吃饭,一副决意求死的德行。

沈德宝见劝不住他,只好激他说:“狗剩子已经被雷捕头送去县衙了,你不想看着他被打板子下大牢吗?你要是死了,万一狗剩子被人给救出来咋整?”

听到大哥这句话,沈德贵没发在无动于衷了,他转过眼,定定地看着大哥,嘎巴这干巴巴的嘴唇子,说:“我不死,我要看着他给我偿命……”

沈德贵以为,狗剩子把他砍成这副样子,县太爷一定会把狗剩子处以极刑,就算不把他凌迟处死,也至少把他吊死砍死,谁叫他敢对湛王妃的亲叔叔行凶,还把王妃的奶奶惊得中了风,就凭这,县令就一定会要他的狗命。

他不知道,县太爷比他更深谙为官之道,在听闻沈若兰做了湛王妃后,就把沈若兰在老家的一切事儿打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当他听闻沈德贵这个叔叔在湛王妃幼年苦难时对她一点儿都不好,甚至好想过要把她卖给镇上的屠子当小妾后,就知道湛王妃是不可能原谅这个叔叔了,只是碍于父亲的面子不好对他下手罢了,否则,早狠狠的报复他了。

所以,对狗剩子砍伤沈德贵这事儿,他还真没因公徇私,完全是秉公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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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2章沈若梅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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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的起因是沈德贵跑到人家狗剩子家去奸污人家媳妇,所以狗剩子砍他属于正当防卫,只是有点儿防卫过当了,最后被县太爷打了三十大板,又下令监禁一年,以儆效尤。

狗剩子砍沈德贵的时候,也是气得红了眼失去了理智,这会子被打了板子还要下大牢,他才后知后觉得后悔起来,他的媳妇和宝贝女儿还等着他照顾呢,他要是下了大牢,媳妇闺女可咋办啊?还不擎等着给饿死了啊?而且,他媳妇现在又坏了身孕,他不在家,她生产时可咋办啊?

还有,他媳妇长那么俊,万一再有人趁着他不在家的这一年去祸害他媳妇可咋整?

狗剩子急的呜呜呜的哭起来,哭得跟个孩子似的,他不怕下大牢,要是没有老婆孩子,就是让他在大佬里呆个三年五载的也没问题,但问题是他现在有老婆孩子了,他真心放不下他的老婆孩子啊!

沈大春来看他,给他送金疮药的时候,狗剩子呜呜的哭着,求大春帮他照顾一下他的老婆孩子,等他出去了,肯定好好报答他。

大春爽快的说:“行,回头我让我娘和我媳妇天天过去一趟,帮你照顾她们娘俩去。”

他可以让老娘和彩霞过去照顾她们娘俩,但是自己绝不会往狗剩子家踏进一步的。

人可畏,众口铄金,他可不想再被人说闲话了。前些年因为尤氏,他已经落下不正经的名声,这两年刚好点儿,他可不能再让人说出啥闲话来,免得老婆孩子在人前尴尬!

得到沈大春的承诺,狗剩子感激的不要不要的,涕泪交加的说:“大春,好兄弟,大恩不谢,你等着,等我出去了,肯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大春之所以答应帮他照顾妻小,是看在小时候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可不是为了图系他报答,但是为了能让他安心,还是很配合的说:“行,那你就安心的在这儿带着吧,等我有空了就过来看你……”

于是,狗剩子在大牢里开始了为期一年漫长的服刑,这一年,对他来说太痛苦太漫长了,他好思念他女儿和媳妇,想她们想的整天偷着哭,既担心她们会被人欺负,又担心她们没人帮着仔细照顾,担心她们会不会冻着、饿着,沈德贵那个孙子会不会趁着他不在家去报复……

一颗心就像在油锅里烹着似的,别提多痛苦了。

跟他一样痛苦的还有沈德贵,当他听说狗剩子只被打了三十板子,判了一年的有期徒刑后,顿时气得吐出一口血来。

“不行,他把老子害的这么惨,凭什么判的那么轻?我要去县衙找县令理论去……”他挣扎着,不顾身上的伤痛,就要去县衙找县太爷说道说道去。

沈德宝一看他起来了,急忙按住他,道:“你可消停的吧,是你先跑人家家里去祸害人家媳妇的吧,人家砍你还不应该咋滴?这事儿你就是告到京城去也不占理,没的倒丢人现眼呢,还是算了吧!”

“就是,奸淫妇女可是砍头的大罪,人家知县没来找你算这笔帐呢,你还要找人家去?这不是上杆子找不自在嘛!”沈大娘幸遭乐祸的嘲讽了一句。

哼,谁然不把她这个大嫂放在眼里,而且头几年还使劲儿霍霍他们家了,现在难得有机会踩踩他,她能放过他都怪了!

“再说了,你要是欠欠儿的去找县太爷去,万一让人家给当成强奸犯拿住砍头了,老太太可咋整啊,你可是她的养老儿子,老太太一辈子向着你,这会子瘫巴了动弹了,还指着你给她端屎端尿伺候她养老送终呢!”

“你少说两句吧,没看德贵现在烦着呢嘛!”沈德宝听着自己老婆子的话不中听,就低声吆喝了她一声,不让她继续给老三添堵了。

沈大娘撇撇嘴,“不让说拉倒,正好我还懒得说呢,你自己在这儿盯着吧,我回去了,那死丫头的药还在炉子上呢,我去看看去。”

她嘴里的‘死丫头’指的就是她闺女沈若梅,之前沈若梅不是被张二勇的马给踢了一下嘛,当时没觉得咋滴,但是晚上睡觉时就就丝丝拉拉的觉着胸口窝子和肋巴缝儿疼,跟她爹娘说了(没好意思说是张二勇的马给踢的,就说是自己摔的),她爹娘也没当回事儿。

自从她残了回家后,爹娘就待她一天不如一天,就算她现在能自理了,爹娘也还是不喜欢她,从前一直把她捧在手心儿里跟个宝儿似的,现在看见她就拉拉个脸,就好像她做了啥对不起他们的事儿似的,对她早就没有往日的精心了,所以,她只要没疼的厉害,她爹娘就不会当回事。

结果一来二去,小病渐渐地就拖成了大病,从最开始的丝丝拉拉的疼,到后来疼得鬼哭狼嚎,哭爹喊娘,特别是肋巴骨那块儿还张了一个大硬包,红红肿肿的,也不知是个啥东西。跟她娘说了,她娘看到那个大硬块,才把茂学找来,给她把了脉,开了两副药吃。

然而,村医的水平太有限了,茂学给开的两剂药吃下去后,屁事儿都没顶不说,沈若梅倒添了咳血的症状。沈大爷和沈大娘这才认真起来,他们虽然不喜欢这个闺女了,但是也没想到要她去死,看她都咳了血了,赶紧带她去镇上看好大夫。

镇上的大夫给村里的大夫果然不是一个级别的,检查完沈若梅的肿块,把过脉后,很肯定的告诉他们沈若梅肋骨上的肿块儿是肺子里发炎了,这种病很棘手,连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治。

沈大爷和沈大娘一听,赶紧又带着沈若梅去了县城,找到县城里最有名的医馆,请那里最好的大夫给瞧。

县城医馆里的大夫倒是给开药了,但是也只是说吃着看看,没敢说出包治包好的话来。

就这样,沈大爷和沈大娘付了一大笔诊金和药费,给沈若梅抓回来十几包汤药,天天煎给她喝。

沈大娘就借着还得回去照顾沈若梅的由头离开了老宅,免得还得让她伺候瘫痪的婆婆和小叔子……

**

一晃,到了张二勇休沐的日子,这天一大早,天还没亮,张二勇就骑着马进了城,大军的驻地离城里有五十里远,策马奔驰也要好半天,等到他赶到城里时,太阳已经升得老高,按现代的时间算,应该是八九点钟了。

张二勇按照战友打听出来的地址,很快就找到了老张头暂住的地方,到地方后,他下了马去敲门。

张兴旺已经知道儿子今儿个来,特意使尽浑身解数把韩家父子女留在家中,张二勇敲门时,三个人正在做五香花生米呢,张兴旺一听敲门,马上想到是他儿子来了,但是却收敛了情绪,继续干他的活儿。

韩朵儿听到敲门声,急忙从灶旁站起身,一边扯着围裙擦手一边跑去开门。

门开了,外面站着一个体格健壮,皮肤黝黑的军人,一身戎装,高大威武,跟南方男子的瘦小斯文气质大不相同。

韩朵儿怔了一下,说,“您找谁?”

张二勇一跟女人说话就脸红,这个毛病现在还没改,听到韩朵儿询问,就抓了抓脑袋,红着脸说,“我找我爹,他说他在这儿租了房做五香花生米,我今儿休沐过来看他的……”

韩朵儿恍然大悟,笑道,“你就是张大伯的儿子啊,快进来快进来,这两个月来张大伯天天念叨你呢!”

一边儿说着,一边儿把大门开大,放张二勇进来了。

张二勇走进院子,见院子里摆了许多笸箩,上面摊着煮好的五香花生米,五香花生米的香味浓郁,把小院儿熏得香喷喷的,一进门儿就让人产生食欲。

院子的角落里,整齐的码放着一垛木柴,都是批成细细的木头绊子,拿出来就能烧的那种,窗前和几面墙的墙根儿下,还种着花儿,花香扑鼻跟五香花生米的香味儿混在一起,格外好闻。

一看这整洁利落的院子,就能猜出这家的女主人是个过日子的好手,比他娘他大嫂和他妹子不知强出多少倍呢。

“张大伯,您儿子过来找您了!”

韩朵儿一边儿关大门,一边儿冲着屋子喊了一声。

张兴旺听了,大步流星的从屋里走了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朝思暮想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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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3章 找到宁儿

韩德龙不知道,他所想的也正是张兴旺所想的,两人都想撮合这对儿年轻人,话就更投机了,他说他闺女怎么怎么温柔体贴能干活儿,他说他儿子怎么怎么憨厚老实有前途,俩人说得热热闹闹的,跟会亲家似的。

张二勇坐在一边儿,时不时的回答一下那老哥俩儿的问题,这样热热闹闹的说了半天,很快就到晌午了。

“二勇啊,你难得来一趟,就留下吃顿便饭吧,韩叔家虽然没啥好吃的招待你,但你朵儿妹子的厨艺还是过得去的!”韩德龙邀请张二勇的时候,还不忘炫一下女儿的厨艺。

没等张二勇说话,老张头就发话了,“二勇,你去街上买些酒肉回来,今儿咱们爷俩好好跟你韩叔喝几杯,感谢一下你韩叔这段时间对爹的照顾。”

老爹发话了,张二用自然不能违拗,答应了一声,就起身出去买酒买肉去了。

临走的时候,韩德龙海嘱咐他说:“别买多了,够咱们四口人吃的就行,省的浪费了银子!”

张二勇嘴上虽然答应着,但是又怎么可能扣扣搜搜的只买刚够四个人吃的那点儿东西呢,人家照顾了他老爹两个月,别说买点儿吃的,就是给人家再多,都不足以报答人家的恩情呢!

于是,他来到街上,买了一只烧鸡、一尾鱼,一个猪肚,一副大肠,一块肥猪肉和一壶酒,路过一家卖点心的铺子时,还买了好几封点心,直到两只手再拿不下了,方才罢休。

回去后,韩德龙看到他买了这么多东西,很高兴他的大方豪爽,但是也有点儿心疼他花的钱(这还没咋地的,就开始替他女婿省钱了),赶忙招呼着韩朵儿把东西拿到厨房去收拾了。

张兴旺见机不可失,就说:“那么多的东西,朵儿一个人怎么收拾得过来,二勇,你去帮你朵儿妹子拾掇吧!”

这是给他儿子创造机会呢!

张二勇虽然觉得有些不妥,也不愿跟单独跟那个姑娘一起在厨房干活儿,但是老爹发话他又不能不听,只好去帮朵儿拾掇了。

看到儿子的背影,张兴旺笑了笑,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

都说日久能生情,虽然朵儿不如兰儿好,但也是个难得的好姑娘,只要二勇跟她常接触,看到她的好,早晚会动心的!

韩德龙也老神在在的笑了,老张头儿还在他家呢,不怕这小子不来,等他再慢慢观察观察,要是这小子真有他想象的那么好,他就豁出老脸去,主动跟老张大哥提亲,老张大哥对他们爷俩印象这么好,不怕他不同意。

再说,看老张大哥的样子,好像也对朵儿有好感,也像要撮合这俩孩子似的,说不定没等他张嘴呢,老张大哥就主动来提亲了呢,嘿嘿,嘿嘿嘿……

厨房里,张二勇拿着鱼放在菜板上,一掌把鱼拍死,拿过菜刀开始刮鱼鳞,抠鱼鳃……

朵儿一边洗肉一边偷瞄着他干活儿呢,看到他杀鱼的方式,差点儿笑出声来,这个张二哥可真有意思,杀鱼居然用掌拍,不过,能一掌把条一斤多重的鱼拍死,确实是又把好力气,难怪能在军中出人头地呢!

张二勇收拾完鱼,又去洗猪大肠儿,猪大肠买回来时已经洗干净了,但是这东西毕竟装过屎,就算肉脯已经洗干净了,自己不洗几遍到底不放心。

于是,又拿着猪大肠埋头开洗。

朵儿看他尽找脏活累活干,还干得井井有条的,一看就是常干活儿的样子,心里对他的好感度不觉增加了好几分……

**

不提抚州小院儿里的其乐融融,单说鲁元鲁大将军。

在跑了七八天后,终于赶到了宁儿所在的那座小城里。

见到宁儿,鲁元大踏步的走过去,一把抱住宁儿,有一种死而复生的狂喜,他不顾手下也不顾那位县令在场,只管紧紧的抱着宁儿,不停的呼唤着她:“宁儿,宁儿,我终于找到你了……”

然而,宁儿依旧是傻傻的,一脸茫然的样子。

抱了许久,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他终于把她从怀里推出来,双手扶着她的肩膀,眼上眼下的看着她,仿佛在看她有没有哪里受伤,胖了还是瘦了!

知县人精似的,一看鲁元的神色就知道他的心思,急忙上前谄媚的说:“大将军,下官已经派了城里最好的大夫给夫人瞧过了,夫人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受了惊吓过去,暂时痰迷心窍,失了心智,等慢慢养养,会恢复理智的,您放心好了!”

鲁元听了,暂时安下心来,一边盯着宁儿,一边对知县说:“你做的很好,这份情,本将军承了!”

知县一听这话,顿时心花怒放,眉飞色舞,湛王手下最得力的大将军,说他承了自己这份人情,这是多大的一个承诺,自己又多了一份多好的资源啊,往后,他就要飞黄腾达,鹏程万里了吧……

为了锦上添花,知县还把拐了宁夫人的那个囚徒交给了鲁元,让他随意处置。

鲁元只知道宁儿被那个混账给拐走了,并不知道这期间发生了什么,要是他没有玷污宁儿的话,或许他还给他一个痛快的死法,但要是宁儿已经被他玷污了,他不介意亲自剐了他!

只是,有没有被玷污,这个,还得他亲自去验证。

所以,那个姓孙的囚徒还不能死,把他带回到吉州去,等他跟您宁儿成了亲后,验明事情的真相在处置他!

对,没错,是成亲!

虽然之前他们也成了一次亲,但那次是娶她做平妻,不是正妻,不能算数,这次他要把她带回去,休掉邓安安那个毒妇,重新娶宁儿一次。

他要给她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宁儿是他鲁元的妻子,唯一的妻子,他这辈子最爱的、也是唯一的女人!

从今往后,他不会再让宁儿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不管她有没有被那个姓孙的死囚玷污,她都是他最爱的,唯一的妻子,永远都是。至于怎么处置姓孙的囚徒,还要等他跟宁儿成亲后在做定夺。

晚上,县令把他们安排在了自己的府邸里,因为宁儿跟鲁元是夫妻,就理所当然的安排在了同一个房间。

鲁元奔波了多日,一直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打理自己,这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没刮胡子没洗澡,整个人邋遢得不像个样子,今儿终于见到宁儿,心里的一块大石头也终于落了地,他才有心情去洗澡,洗头,还刮了胡子换了亵衣亵裤,把自己打扮的清清爽爽的,才出来跟宁儿睡。

是单纯的睡觉,没有半点儿别的行为,因为鲁元觉得,再没有给她正妻之位之前就跟她有肌肤之亲的话,对她就是一种亵渎,也是对他们前世爱情的亵渎,他想好了,再没有正式娶她做正妻之前,他绝不碰她。

宁儿现在就像个孩子似的,傻傻的,只会说些简单的话,两只眼睛里总是一副茫然无措的样子。

看到这样的她,鲁元别提有多心疼了,又后悔自责,要是当初他没有那么无情的对待她,她肯定还好好的呆在鲁府里,不会有这些遭遇了!

“来,宁儿,咱们睡觉!”

鲁元像哄孩子似的哄着宁儿上了床,把她搂在怀里,柔声细语的哄着。

看得出,宁儿虽然傻了,但是她的心智或者脑海里还存在着不安的分子,每当他触碰到她时,她就会流露出惊恐地样子。

为了安抚她,鲁元很小心的跟她提起了他们的前世,像讲故事似的,把他们从相识到成亲到最后她病重惨死的经历缓缓的讲了出来,这是他第一次提及前世。一提起这个,他就莫名的悲伤和痛苦,说到一半时,就已经泪流满面,说不下去了。

而宁儿睁着空洞的大眼睛看着他,还是一脸的茫然,显然,她已经忘记了一切,不光是这辈子,连上辈子的事儿也都忘得一干二净,就算是鲁元声泪俱下的提及,她也没有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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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章 对她好

见她忘记了他们之间的过去,鲁元开始的时候还觉得很遗憾,但是后来就想开了。

宁儿失去了记忆,就意味着他做过的那些伤害她的事儿她也都忘记了,那正好,他可以从头开始,努力的好好表现,让她重新爱上自己。

这种抛弃从前的种种,重新开始的感觉也很不错的。

所谓“忠诚所致,金石为开”只要他不懈的努力,宁儿迟早会喜欢上他的!

第二天,鲁元要带着宁儿回去了。

不用吩咐,那位懂事的县令就已经帮他们准备好了一辆舒适的马车,车里还贴心的备了一些替换的衣裳和食物,以及一些常用的东西,鲁元弃马乘车,跟宁儿同车而行,一路上体贴入微的照顾着她的饮食起居,只要是事关宁儿的,事无巨细,他都必须亲自过问才行,就像她是个尚未满月的小婴儿似的,照顾得无微不至,小心翼翼的,任何事情都得他亲自操心才行。

渐渐地,宁儿感受到了他的善意,终归不再抵触他,也终于能接纳他的关心和照顾了。

这个变化让鲁元欣喜不已,为了能让她进一步了解自己,喜欢自己,他故意放慢行程,每每经过一座城镇或集市时,他必得带着她逛上一番,给她买些她感兴趣的小物件儿,或者带她吃一些她从前未曾吃过的小吃,看着她惊奇或高兴地样子,他就觉得很满足、仿佛让她快乐就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事儿似的。

经过几天的行程,这天一行人终于赶到了青州,青州是湛王的封地之一,也是一座经济繁荣,富饶繁华的城市,到了青州后,鲁元看看外头天气不错,就带着宁儿下了车,拉着她的手在青州城了里闲逛。

青州城里很热闹,各种小摊儿一家挨一家的摆着,捏泥人的、卖杂货的、卖小吃的、耍猴儿的,说书的,鳞次节比,热热闹闹的。

宁儿像个好奇宝宝似的,不管路过什么摊子都要停下来看看,拿这个瞧瞧拿那个看看的,只要她看上眼儿的东西,甚至只要她多看一眼的,鲁元都一律买下,不管有用没用。

手下的侍卫们都大包小裹的,快要拿不下了,这些都是这一路下来鲁大将军带着宁夫人逛街的结果,看样子,大将军这是要把宁夫宠上天的节奏啊,之前他们也看过大将军宠别的女人,但还从没见过他宠一个女人宠到这种地步呢!

“元哥哥,你看,那儿有套圈儿的!”正在闲逛中的宁儿忽然看到了前面有个套圈儿的小摊子,立刻惊喜的叫出声来。

前几天,他们在路过一座县城的时候就有看过这种摊子,鲁元见她喜欢,就给她买了好多圈子让她随便儿套,可惜她的准头不好,好几十个圈子套到最后,就只套到一个做工粗糙的泥人儿,虽然最后他出面,帮她把所有的东西都给套回去了,但到底不是她自己套回来的,心情和感觉都不一样。

所以,这次看到,她立刻欲欲跃试,摩拳擦掌,大有要再试一把的样子。

鲁元听了,二话不说,立刻带着她来到小摊儿前,掏出一个银锭子,交到小贩的手中,让他把所有的圈儿都拿过来。

小贩一看那锭五两重的银锭子,就是把他这摊上所有的东西都折变了,也不值这五两银子啊,顿时喜的牙肉都露出来了,忙不迭的把所有的圈子都送了过来,让这两个财神爷可劲儿套,随便儿套!

宁儿只拿过一个圈子,剩下的全由鲁元拿着,掂了掂,瞄准后就掷了出去!

咻——

没中!

再投一个——

又没中!

接着,一个又一个,十几个圈子丢出去,只套到了一朵做工极差的绢花,还是半新不旧的。

宁儿急的只跺脚,鲁元看她着急,就把她全在怀里,说:“我来帮你!”

他一手拿着套圈儿,一手把着她的手腕儿,轻飘飘的把套圈儿掷了出去。

看似轻飘飘,漫不经心的一掷,却稳稳的套住了不远不近的一只小花瓶,那个花瓶在寻常百姓看来算是挺好挺精致的,但是放在鲁元他们这些人的眼里,就是给下人用的低档物件了。

不过,宁儿似乎并不嫌弃,套到后还高兴地拍起了巴掌,好像很高兴似的。

鲁元被她的情绪给传染了,又把着她的手腕刷刷刷的连套了好几下,每一下都能套中一个物件,小摊上总共也就十多个物件,没多久,就都被鲁元给套住了!

宁儿见鲁元这般本事,睁着大眼睛一脸崇拜的看着他,还说:“元哥哥,原来你这么厉害啊!”

鲁元很享受她的崇拜,揉了揉她的脑袋,说,“你元哥哥的本事大着呢,只是被你给忘了罢了,不过不急,等慢慢的你一定会想起来的,就算想不起来,元哥哥也会一样一样的表演给你看,保证不会对你藏私的。”

“嗯嗯,知道了,元哥哥你真好!”宁儿从善如流的说道。

得到她的亲睐和认同,鲁元的心里跟吃了蜜似的,甜得嘴巴都闭不上了,看向宁儿的眼神里也满是宠溺,那份温存和缱绻都快要溢出来了。

小贩看在眼里,急忙讨好的说:“公子,东西都打包好了,您帮夫人拿着吧!”

说完,又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同心结,说:“这是小的送给公子和夫人的,算是感谢二位对小人生意的照顾,祝公子也夫人白首偕老,永结同心,请公子和夫人笑纳!”

他这摊儿上所有的东西加上这个同心,一共也不值三两银子,这位公子一出手就是五两,他已经大赚特赚了,所以也乐的说点儿好话儿,讨贵人欢心!

鲁元听到他说的‘祝他们白首偕老,永结同心’的话,果然很窝心,随手又拿出一个银锭子丢给他,“赏你了,把东西交给我家侍卫拿着就成了!”

“哎呦,谢谢公子,谢谢夫人…。”

小二接过银子,乐得嘴丫子都裂的老大,今个算是遇着财神爷了,一出手就是五两银子啊,这前后加起来他都赚了七八两了,都快赶上半年的收入了,真真是发了啊!

周围的小贩子见了,一窝蜂的涌上来,纷纷向鲁元和宁儿兜售,“公子,给夫人买几盒胭脂吧,小人的胭脂是上好的玫瑰花蒸叠出来的,保管夫人擦了更加明艳动人……”

“公子,给夫人买对儿玉镯子吧,小人这镯子虽不是什么名贵的好玉,但是做工好啊,不信您看,看看……”卖玉镯的小贩一边推销,一边把玉镯子递到了鲁元和宁儿的面前,就差没塞到宁儿的手里了。

鲁元看了看宁儿,要是她喜欢的话,尽管这些东西都不入他的眼,但他还是会很高兴的帮她买下来的,只要她高兴,花多少冤枉钱都不怕,哪怕是买一块烂木头又能如何呢?她高兴就好啊!

宁儿看了看小贩递过来的玉镯儿,慢吞吞的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腕,似乎陷入了沉思中……

“镯子……镯子……”她喃喃着。

宁儿本来有一对上好的血玉手镯,是鲁元的外祖母窦太嫔留给荣欣大长公主,荣欣大长公主又给了宁儿的,宁儿一直爱如珍宝的带在腕上,只是,十几天前被那个女人给拿去了!

鲁元看她盯着自己的手腕儿看,也想起了那对儿玉镯儿,这几天的行程中,他粗略的看过她的行礼,里面并没有那对玉镯儿,那对玉镯也不知去哪了,他也没有在意这一对儿镯子,只是看到她现在一副凝眉苦想的样子,才想到她可能想起那对玉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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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5章想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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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哥哥,我手上本来有一对儿手镯的,但是被那个女人给拿走了,就是跟拐走我的人一起的一个女人,不过她不见了,不知道去哪儿了!”

宁儿还保留着坠崖后的记忆,很快就把孙屠子的姘头给想起来了。

鲁元闻,安抚说:“没事儿,回头元哥哥就派人帮你找去,保证帮你把那对儿镯子找回来!”

虽然鲁元不大在意那对玉镯,丢不丢的也无所谓,但是只要宁儿在意,他一定会替她找回来的。

于是,马上派人去审问孙屠子,问出他女人是在哪儿逃走的,好顺藤摸瓜的去找人。

孙屠子就是因为那个女人才撇家舍业的出来闯荡的,要不是因为她,他就不会跑青州那么远,也不会遇到这位坠崖的夫人,更不会有现在这个灭顶之灾了。

所以,对那个把他扔在半道上逃跑的女人十分的怨怼,都不用人动刑,就直接就把小翠儿的事儿一五一十的跟鲁家的侍卫说了。

鲁元听后,马上派人去追踪小翠的下落,那女人,偷走御赐的手镯事小,把他的宁儿拐走事大,他是绝对不会饶过伤害宁儿的人的,哪怕只是伤害一点点、一根头发丝儿都不行!

于是,马上有一队侍卫散出去追查小翠儿的行踪了。

逛完街,鲁元又带着宁儿去酒楼里吃饭,去酒楼的路上,一个衣衫褴褛,步履蹒跚的老乞婆拦住了她,可怜兮兮的说:“夫人,行行好,赏口饭吃吧,我都三天没吃饭了!”

宁儿是个心善的,一看这老乞婆这么可怜,顿时起了恻隐之心,不过她没有银子,只好把目光转向了她身边儿的人:“元哥哥……”

鲁元一接到她的眼神,还能说什么呢,还不是马上掏荷包拿银子。

于是,一锭五两重的银子又落到了老乞婆的手中。

老乞婆见到那锭大银子,浑浊的眼睛一下子提高了好几个亮度,她攥着大银子,赶紧说了声:“谢谢您了。”就立刻健步如飞的消失在了二人的眼前,就像怕这位贵公子后悔,再把银子给她要回去似的!

想想她刚才的步履蹒跚,可怜兮兮,再看她现在健步如飞,喜形于色的样子,鲁元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不过,虽然心里不悦,但他还不至于跟个老乞婆较劲,瞪了那道逃也似的背影一眼后,便撂下了,继续陪他的宁儿妹妹往酒楼走去。

那个老乞婆拿了银子走到街角,对等在这儿的两个大人一个半打孩子咧嘴笑道:“大锤、狗蛋儿,看,那男的一下子给了我这么多银子,都够咱们回老屯去盖做新房子了!”

沈大锤看到老娘手里的银子,也情不自禁的裂开了大嘴,眉开眼笑的说:“果然是有钱人啊,这一出手就是五两,好大的手笔,不过要是能再多给点儿,给出咱们回去的盘缠就更好了。”

他媳妇眼珠子转了几下,说:“不如咱们几口人儿分头去找他要去,他要是能一人给咱们五两的花,那咱们还发了呢!”

沈大锤一听,顿时觉得这是个主意不错,连连道:“这个主意好,这个主意好!”

狗蛋儿却说,“醒醒吧,人家给了也是看我奶岁数大才给的,咱们要是去了,肯定啥也不能给,整不好还得把咱们揍一顿,我可不去讨那晦气去。”

最然已经到了沿街乞讨的地步,但是狗蛋儿还是没改娇生惯养的少爷脾气,平时都是他爹娘和奶奶要来吃的可着他吃,他从来不去乞食,虽然小孩子乞讨会比大人更容易些,可这小子再家里当大爷当惯了,让他低三下四的去要那口吃的,他真心不愿意去!

沈大锤说,“管他行不行呢,去试试再说呗,万一行呢,那可是一人五两银子啊!”

“对呀,要是咱们能一人要来五两银子,娘今晚就给你买只大烧鸡吃!”沈大锤媳妇最了解儿子的心思,也一下子就抓住了他的软肋。

狗蛋儿听到‘烧鸡’二字,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唾沫……“那,那好吧,反正我要是去要了,不管要没要来,你们都得给我买烧鸡吃!”他谈条件道。

“行!”沈大锤一锤定音!

反正已经到手五两银子了,就算没有再讨来,给儿子买只烧鸡补补身子还是可以有的!

于是,一家三口儿顺着鲁元和宁儿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可惜,等他们在看到那对年轻的公子和夫人时,他们已经进了青州最好的酒楼里,他们一家子都是叫花子,根本进不去酒楼的,别说是进去,就是走到酒楼跟前儿都会被小二给驱赶到一边去!

没办法,他们只好蹲了下来,准备在这儿守株待兔,等着那位公子和夫人吃完了再去行乞。

结果,在冷风中苦苦的等了将近一个时辰,忽然听到一阵喧闹声和吆喝声,原来是青州的府尹大人听闻鲁元携夫人回来了,特意亲自来拜见迎接。

府衙的衙役们排成两列,在前面鸣金开道,还有十六个提着水火棍的衙役专门开道,像沈大锤一家子要饭的,当然被列在驱逐之列,在冷风中等了一个时辰的沈大锤三口人,很快被官府的人给驱走了。

今儿府尹大人亲自来酒楼拜见鲁元,请鲁元跟宁儿去他府上做客,好拉近关系,以便于日后子啊仕途上对自己有利。但是却被鲁元给拒绝了,以来是因为鲁元看出了他阿谀谄媚的心思,再者他已经离开军营多日,军务繁忙,他不得再多耽搁了,得尽早回去帮湛王分忧呢!

还有,他还要回去收拾邓安安那个毒妇,把她休了或送寺庙去,腾出地方来好给宁儿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那么多的事儿要办,又哪儿有空去他府上闲住呢?

沈大锤一家三口被赶走了,只好远远的守着,妄想等府尹大人离开后再去找那位年轻公子乞讨,没成想鲁元跟宁儿吃过饭后,就没再散步溜达,直接上了车走了,府尹大人一路陪着,直送到城门口儿才回来。

有府尹大人和那两队威风凛凛的衙役们坐镇,沈大锤一家子当然不敢跟着了,不然把他们当乱民抓到大牢去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只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他们却不敢放一个屁。

狗蛋儿一看人走了,又闹起来,撒泼打滚儿的喊着叫着非要吃烧鸡不可,沈大锤一来是心疼儿子,二来也是自己馋了,三来也是因为今儿家里得了一笔偏财,花销一点儿也花的起,所以没用狗蛋嚎几声,就答应了他,拉着他去给他买烧鸡吃了。

卖烧鸡的看到他们一家子,原本是要驱赶呵斥的,但是看到沈大锤拿出五两大银子时,顿时像换了个了脸,不仅殷勤热情的帮他们称了烧鸡,还热情的向他们推荐他家新卤出来的牛肉,只是沈大锤买只烧鸡都又咬牙又跺脚的,怎舍得再糟蹋银子买牛肉吃呢?最后,只拿着一只烧鸡便咽着口水拽着儿子离开了。

随后,他又在路边一个卖炊饼的小摊儿上买了一摞炊饼,连同烧鸡一起带回到破庙里,一家子一起吃起来。

“这有钱就是好啊,不光让别人敬着叫爷,还能吃到这香喷喷的大烧鸡,难怪那么多人肯为了钱去死呢!”沈大锤一边吃着鸡肉,一边含糊不清的感慨着。

老马婆子说,“那是,可惜这样有钱的主儿不是天天能碰到,要是能天天碰上就好了!”

狗蛋儿说,“碰不到怕啥的,咱们屯子的人不都发财了吗?咱们也回去,说不定也能发大财哩!”

他这话是听王万福说的,前段时间,他们偶遇了在青州做生意的王万福夫妇了。

王万福两口子现在混得人模狗样的了,一家三口都穿着缎子衣裳,还开了家挺大的铺子,听说是给沈兰丫看的铺子,沈兰丫如今已经飞上枝头变凤凰,当上湛王妃了,还屯子里开了好几家作坊,专门生产一些别家没有的吃食,附近村子的村民们都去她家的作坊里做工,个个都赚的钵满盆盈的。

他们一听也动了心,也想回去。

但是,当初老马婆子在接受了兰丫的银子时曾答应过兰丫,这辈子都再不回屯子去了,甚至连屯子方圆五十里都不靠近,现在他们都后悔了,一门心思的想要回去,不回去的话只在外头到处流浪乞讨,日子太难过,可回去了又怕兰丫不依,那死丫头现在时王妃,他们一家子惹不起啊……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46章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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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鲁元曾经想过,要是宁儿一辈子也想不起从前的事儿,一辈子都失去记忆的话,也挺好的,那就意味着自己从前对她做的那些事儿她也不记得了,正好方便他在她面前树立新的形象,好让她尽快的沉入到他为她编织的爱河!

可是,某日,当他提及过去的一件事儿时,看到她严重流露出的茫然和失落,他的心一下子痛了。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又多自私,光为了能让她爱上自己,却忘了她丢失的那部分记忆也是她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丢失了那些记忆或许对他有利,但是对她来说,她的生命就不完整了,她的人生中总会有缺陷和遗憾,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他希望她能得到百分之百的幸福,不希望她的人生中存在一点点儿的遗憾,哪怕是她回想起自己当初做过的那些浑蛋事儿,他也要帮她把记忆找回来。

大不了到时候负荆请罪,或者用真诚的实际行动来求得她的原谅,宁儿心软,一定会原谅他的。

所以,自那日起,她就天天在马车上跟她说过去的事儿,试图唤醒她的记忆。

“你是九岁时来的我家,那会子姑母已经过世三年,姑父要续弦,我父亲怕你心里难过,就跟我母亲商量了一下,把你接到我家来了……”

“你刚来时候只有这么高。”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了一下。

“那会子你胆小怯懦,像个小兔子似的,看人都不敢直视,唯独不怕我,还总喜欢跟我在一起玩儿,我就带你去湖上采莲子,还带你去宫里拜见我外祖母,记得有一次我还把你扮成小厮偷偷的带出府去外面玩儿,后来被我父亲知道了,狠狠的把我捶了一顿,都把我给打哭了……”

鲁元一边说一边笑,仿佛也沉浸在对过去的美好回忆中似的。

宁儿就安静的听着,时而跟他一起笑,时而又仿佛陷入了冥思苦想中,这样慢悠悠的揍了好几天,终于回到了吉州。

一进吉州城,鲁元就帮着宁儿披好斗篷,带她下车步行,坐了一路的车了,他怕她腿麻,也怕她总这么坐着不活动活动气血不通,所以剩下的这点儿路,他要陪着她一起走回去。

吉州可比青州富庶,也比青州热闹,只是往日里宁儿都深居简出的,从不出来逛,也不知道街上如此热闹繁华。

此时,看到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各种各样的小摊子,宁儿眼睛睁得大大的,东瞧西望着都快要不够使唤了!

鲁元紧紧的拉着她的手,就怕她被别人给撞到,也怕她自己一个人跑丢了。

自从失忆以来,宁儿变得跟从前一点儿都不一样了,对什么都好奇的紧,见到什么都想研究研究,摸一摸,就像个好奇宝宝似的,鲁元就怕她被什么新奇的东西给拐走了,所以一下车,就把她拉的紧紧的,恨不能找根绳子把她拴在自己身上呢。

“元哥哥你快看,好多的灯笼啊!”

经过‘醉红楼’的时候,宁儿看到那一排写着人名儿的灯笼,立刻好奇的叫起来,还想要跑过去一看究竟。

鲁元一见,赶紧把她拉了回来,‘醉红楼’那种腌臜的地方,怎么能让她涉足呢!

“宁儿乖,咱们不去看那儿,元哥哥带你去吃火锅好不好?冬天吃羊肉火锅,又滋补又好吃!”

宁儿很乖也很好哄,鲁元不让她去醉红楼一探究竟,她就乖乖的转过头,准备去探索新事物去了。

鲁元见她不再深究,不由得松了口气,谁知这口气儿还没喘匀称呢,就听到深厚传来一道娇滴滴的声音:“鲁将军~”

那声音绵软悠长,跟撒娇似的,不用看就知道必定是他从前的哪个红颜知己在叫他呢。

鲁元一下子慌了,只觉得头皮都麻了,赶紧揽着宁儿的腰,准备头也不回快步离开。

偏偏宁儿不晓得怎么回事,还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好心的提醒他说:“元哥哥,后面有个漂亮姑娘叫你呢!”

到了这个份上,也鲁元装傻充愣也不管用了,他幽怨的回过头,一下子就看见醉红楼的胭脂姑娘,正扭着水蛇腰不疾不徐的向他们走来呢。

胭脂姑娘曾是他众多红颜知己中的一个,他初到吉州时,第一个红颜知己就是胭脂了,后来安安跟了他,他才把从前那些莺莺燕燕的断了,再到后来,他发现了安安的丑恶面目,加上母亲又逼着他娶宁儿,他因为心中不甘,也是为了报复那些逼迫他他又无可奈何的人,所以他便有恢复了原来眠花宿柳的喜好,又跟胭脂等烟花女子打得火热了。

当然,所谓的火热,也不过是走肾不走心而已,他虽然温柔多情,但也是个有原则的,对这种倚门卖笑的女子,顶多也就是逗逗她们,来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断不会真对她们动感情的,包括他娶回家的红蕊,那也是因为要用她跟母亲宁儿赌气,并不是真心喜欢,红蕊在他的眼中,跟家里那些丫头们差不多,一个可以用钱来驱使的下人而已,不足挂齿的。

他原以为,他这辈子也就这样左拥右抱、眠花宿柳的混了,没想到老天爷却让他想起了前世的事儿,他才知道自己该去爱谁,这辈子该怎么活!

如今对他而,胭脂之流不过是过眼烟云、随风即散的那种,根本不值得他多看一眼的,宁儿才是他的命根子、眼珠子呢,现在那块不值得一看的过眼烟云要来这膈应他的心尖子,他当然不痛快了。

更让他不痛快的是——宁儿就在这儿看着呢,他不能恶狠狠的威胁胭脂不要跟他说话,更不要跟他做出狎昵之态,否则会影响他在宁儿心目中的好感的。

这一路下来,在他细心的呵护下,宁儿对他好感度倍增,现在都有些依赖他了,要是让她看到自己跟别的女人狎昵,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好形象不就荡然无存了吗?

所以,看到胭脂,他第一次没露出那招牌式的坏笑,也没有调侃几句俏皮话,只是冷清清的点点头,说:“姑娘叫我吗?不巧的很,我正在陪我表妹逛街了,怕是没空答兑姑娘。”

胭脂一听到他这冷冰冰的话,再看他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不觉愣住了!

她认识鲁元多年了,两人每次见面都是郎情妾意、你侬我侬的,像这样生疏的时候还是头一遭呢!

胭脂有点儿难以置信的看着他,叫了声:“鲁将军,您这是怎么了?是脂儿做错什么了吗?”

这次的声音没像刚才那样腻歪,倒是有点儿怯怯的,含着委屈的调调。

换作以往,佳人这副委委屈屈的模样喝娇娇弱弱的声调,一定会激起鲁元的保护欲,也会让他产生怜香惜玉的心思,必会把胭脂搂过来安抚一番的,但此时他却只恨她不长眼睛,竟敢在这档口跟他撒娇撒痴,气得他恨不能一脚把她踢倒九霄云外去。

同时,他也恨自己以往的风流不羁,放浪形骸,不然就不会招蜂引蝶,平白的引来个娼妓当着宁儿的面儿纠缠他了。

“你到底有什么事,有事就快说,我还忙着呢!”

鲁元尽量克制着自己的音调儿,保持着他翩翩佳公子的风度,只是,那声调虽然还算平稳,那眼中的寒气却已经要把人给冻死了。

特别是瞥胭脂的那一眼,让胭脂觉得像有无数把小刀子‘咻咻咻咻’的射向她似的,吓得她差点儿转身就跑。

“我……我没事,就是想问问…。红蕊她,还好吗?”胭脂磕磕巴巴的回答道。

看出了他眼中的不耐和冷漠,胭脂聪明的没有选择跟他叙旧调情,眼前的男人虽然平日里总是笑嘻嘻的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能做到大将军之位,就可知他不是个泛泛之辈,惹到了他,绝不会有好下场的。

所以,她选择了问候前段时间刚进鲁府的红蕊,这个的话题不显得突兀也不会激怒他,更不会让自己显得尴尬。

然而,胭脂认为很好的话题,却不经意的触到了鲁元的伤口上。

宁儿就是因为红蕊才伤心离家,离家后还被人算计坠落悬崖,变成傻子后还差点被拐儿,这些都跟红蕊有直接的关系,随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所以现在一提到红蕊,他就格外的生气。

“死了!”

他冷冰冰的回答,那语气就好像说死的不是个大活人,而是个不值一提的小鸡小鸭似的。

胭脂一愣:“死了?他不是刚嫁进去吗?怎么就死了呢?”

鲁元抿着嘴,微微眯了眯眸子,说:“姑娘是要替府尹大人问案吗?可惜我府上的事儿就是府尹也没资格过问的。”

换之,府尹大人都没资格过问我府上的事儿,你一个妓女算老几,也跑来问我府上的事儿了?

胭脂一看今天鲁大将军全然没了往日的诙谐温存,眼中含冰,句句带刺,她在纠缠下去的话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垂下头,细声细语的说:“奴家不敢,是奴家多嘴僭越了,还望大将军恕罪。”

说完,深深的道了个万福,说:“奴家还有些贱事,就不打搅大将军和表姑娘了,奴家告退……”

胭脂识趣的走了,鲁元急忙转向宁儿,解释说,“一个旧相识而已,已经很久不与她联系了,要是她不叫我,我都快忘了这世上还有她这么个人了!呵呵……呵呵呵……”

宁儿似乎对这事儿并没什么想法,对鲁元的解释也没放在心上,只说,“你不是说要带我去吃火锅吗?咱们走吧!”

“嗯嗯,好,元哥哥着就带你去。”看到宁儿并没有受到这件事影响,鲁元很高兴,握着宁儿的手继续往前走去。

可能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吧,走到火锅店门口儿的时候,鲁元又遇到个熟人,也是他的老相好的了,就是昔日那个开小饭馆的寡妇,淳于珟也见过的那个。

小寡妇看到鲁元,立刻娇滴滴的扭哒了过来,撒娇撒痴的在他的胳膊上拧了一下,骂道:“死鬼,这又有新人了吧,难怪这么常时间都不去我哪儿!”

一边打情骂俏着,一边打量着宁儿,说,“她就是醉红楼的红蕊吗?你花大价钱买回家的那个?”

鲁元的心里火腾腾的往起窜,他紧张的看了宁儿一眼,见宁儿正茫然地看着那个他都忘记了姓名的寡妇,显然是不知道那个寡妇在干啥呢!

“这是我表妹,也是我没过门的妻子!”鲁元听到这小寡妇竟然把宁儿说成是醉红楼的娼妓了,气得鼻子都冒烟儿了,不时好眼睛的瞪了小寡妇一下,凉飕飕的甩下一句,就拉着宁儿径自离开了。

------题外话------

鲁元很倒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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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7章安安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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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府里

荣欣大长公主听闻鲁元带着宁儿回来了,不禁以手加额,连连念佛道:“阿弥陀佛,太好了,太好了,他俩总算是回来了…。”

鲁元是她唯一的儿子,她也一直把宁儿当成是自己的女儿,如今她的儿女都回来了,她一直悬着的心也就落地了!

一边儿的嬷嬷笑着说,“大将军和宁夫人回来了,正好郡主的病也好了,咱们府上可算是双喜临门呢,这下子两位夫人都在,过不了多久,大长公主殿下就能抱金孙了!”

原来,数日前,安安忽然清醒了,虽然还不能对答如流,但已经能与人交流了,只是身子还很虚,不能多说话,大长公主见她恢复了神智也很高兴,又见她现在身子不好,就免了她的晨昏定醒,叫她好生静养着。

病了多日的郡主病好了,大将军又带着宁夫人回来了,可不就是双喜临门么?

荣欣大长公主高兴的说:“是呢,安安的病好了,宁儿也回来了,想来今年咱们府上也就能添丁进口了!”

想到有个白白胖胖的大孙子躺在自己的怀里撒娇,大长公主的心都要化了。

自从年前在湛王府里见到那个呆萌可爱的小世子,她就日日夜夜的盼着也能有个那么玉雪可爱的孙子稀罕呢,要是她也能有那么可爱个大孙子,她做梦都会笑醒的!

这会子,安安好了,宁儿也回来了,她的这个梦想马上就能实现了,她能不高兴吗?

安安听说这个消息的时候,正依在榻上喝药呢,大长公主殿下派人叫她晚上过去吃饭,一来是给鲁元和宁儿接风,二来也算是给安安贺喜,贺她终于脱离病魔,恢复健康。

听闻鲁元带着宁儿回来了,安安的脸上浮出了几分真切的笑意:“太好了,宁儿妹妹终于回来了……”

等报信儿的人一离开,安安脸上的笑容顿时撤去,患上了一副阴鸷的神色。

那个小贱人离家出走,鲁元竟然连军政大事都不顾了,一走一个多月的去追她,他不是从来都不喜欢她、不在意她吗?那这么苦苦的去找她又算怎么回事?难不成他心里真有那个小贱蹄子?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她算什么?他这些年来对自己的殷勤又算什么?

“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安安咬着牙,低低的咒骂道。

虽然心里气恨,但是表面上却还不能表现出来,鲁元已经对她跟乌孙小王爷之间勾结的事起疑心了,对她也再不像从前那般殷切小意了,她没有嫉妒的资本,只能忍气吞声,再寻别的法子处置,就像他们成亲那晚让红蕊肚子疼似的。

总之不管怎样,她不好过,谁也别想好过,想把她半死不活的丢在这里他们恩爱快活去,那存粹是做梦!

**

鲁元跟宁儿吃完火锅,就把她带回了府里,自己赶着去军营里处理这一个多月积压下来的公务了。荣欣大长公主见到宁儿,拉着她的手掉了好些眼泪,又见宁儿有些神智不清,便一叠声的叫请聂恒去,家里刚有个神志不清的都叫他给‘医好了’,这个想来也不会是什么难题。

安安看到宁儿失忆了,不由得暗暗窃喜,该,上赶子倒贴的小贱人,谁叫她死乞白赖的非要嫁她的男人,傻了正好,报应,死了才趁她的心呢!

很快,聂恒被传来了,给宁儿细细的诊了一回脉,说法跟之前大夫说的差不多,大意是受到了强烈的刺激导致的,往后还可以恢复的,现在只需喝点儿安神的药就好,无需太过担心。

荣欣大长公主听到这番解释,也就释然了,不再为宁儿担心和伤心了。

安安看到荣欣大长公主这样担心宁儿,为了她一会儿哭一会笑的,不觉又嫉又恨,一样是‘变傻’了,她这个正经八百的儿媳妇没人在意担心,这个妾室她们倒兴师动众起来,难不成在她们的心中,她的地位还不如宁儿这个寄人篱下的妾室吗?

看到她们围着宁儿嘘寒问暖,问东问西的样子,安安暗下决心,等过段时间缓缓,她一定好好的收拾收拾这个小贱货,定让这个该死的东西死无葬身之地!

只是,她的宏伟决心还没等付诸于实践,她自己就病了。

这回是真病,也就是鲁元和宁儿回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她就病了,开始时只是精神不济,常常白天犯困,渐渐地竟发展成终日昏睡,整日里昏昏沉沉,一个月后,病情越发严重,竟发展到像傻子似的,连人都不认识了,饶是各种名贵的汤药一碗接一碗的灌下去,就跟泼在石头上似的毫无效果,眼见得是不中用了!

她手下的嬷嬷和丫头们见她已是将死之人,且鲁将军和大长公主也对她毫不在意,便也开始跟着懈怠起来,各怀心思的偷她的首饰银两,为自己的后路做打算。

安安本就是锦绣堆儿里养大的,从小到大一直被人精心的照料着,现在病成这副样子却没有看顾,自然死的更快了。

于是四月初的时候,鲁府里传出了安安郡主的死讯,都说是安安郡主因为爱女夭折伤心过度,才伤心致死的。虽说死因挺可怜的,但因为大长公主身子不适,钦天监的说这个丧事不宜大操大办,所以府里连孝都没挂,直接一口棺材拉出去埋了。

曾经赫赫有名的楚国第一美人,做梦都不会想到,她会这样默默无闻的死去,死后就一口薄棺裹身,草草的掩埋,连鲁家的祖坟都没进去!

鲁元也是刻意的压下安安去世的消息,没让她的死在吉州掀大波澜,安安在吉州的名气也不如在京城的大,吉州的百姓都只知道湛王妃,没几个知道安安的,所以安安的死很快就风平浪静,再也无人提及。

这期间,宁儿一直静养在自己的小院儿里,鲁元不管有多忙都必得日日去陪她,跟她说话,陪她吃饭,给她买她心爱的东西,基本上只要他家中,就一定待在宁儿的院子里,陪着她做各种她喜欢的事,不管那事儿又多无聊,只要她喜欢,鲁元就陪着她做。

连荣欣大长公主都觉得奇怪,从前这孽障一点儿都不喜欢宁儿,怎么现在忽然喜欢起来了,还不是一般的喜欢,简直都要拿她当眼珠子心尖子了!

不过,奇怪归奇怪,大长公主殿下还是很乐意见到他们俩情投意合,伉俪情深的,她一直很中意宁儿,一点儿都不喜欢安安,当初也只是因为安安有了身孕才不得不让鲁元娶了她的,后来鲁元偷偷的告诉了她安安做的那些事,包括她勾结陈皇后和乌孙小王爷绑架沈若兰的事,大长公主殿下就更不喜欢她,甚至是容不下她了,这才对她下了手。

而鲁元则默认了母亲的行为,在安安死后,也只事草草的把她安葬了,自己一次都没去祭奠。

因为他觉得——她不配!

**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到了五月,北方开始回暖了,在屋里待了一冬的北方人开始脱去厚厚的棉衣,换上了轻快的夹衣,树叶开始发芽,小草也从地里冒出了头儿,河水融化了,大雁也从南方飞回来了。

湛王府里,沈德俭一家子却忙碌起来,纷纷打包收拾,准备回凤凰村的老家去。

因为沈若兰委托父亲回凤凰村帮她把昔日淳于珟在山上盖的那座院子重新盖起来,她要当作坊使。现在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好了,用几间小小的民房当作坊已经不够用了,所以她打算把淳于珟那时在山上盖的别院重新盖起来,当做是作坊和仓库使,那座别院很大,光房子就有一百多间,足够她开作坊当仓库的了。

其实,这个活儿她本来是想委托大爷帮她的,毕竟这个工程浩大,不是三天两头儿就能干完的,她也不想让爹娘分开这么长时间。但是大爷家的堂姐沈若梅前段时间病死了,大爷和大娘虽然都不大喜欢沈若梅了,但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又是他们疼了多年的孩子,如今她死了,他们还是会十分伤感的,这一伤心,大爷和大娘就双双病倒了,病得哼哼唧唧的,连上茅厕都得忍搀扶,这种状态下,当然没办法帮她的忙,沈若兰就只好让爹回去帮她监工去了。

除了盖房子,她还打算继续开山种地,能开多少就开多少,工程浩大,可能这一干就是大半年,沈德俭和穆氏商量了一下后,决定一家子全都回凤凰村去,不然让他们长时间的两地分居也不是办法。

于是,五月的某一天,沈德俭夫妇带着竹儿、菊儿、松儿和柏儿,又带了竹儿的老师,菊儿的女红师傅以及董奶奶祖孙二人,招娣和一些丫鬟婆子等,浩浩荡荡的又回到了凤凰村。、

沈德俭的老娘刘氏听闻二儿子和二儿媳妇,乐得呜呜呜的直哭,她现在已经彻底瘫痪在炕上上,吃喝拉撒都得人伺候,没一点儿自理能力了,到了这个份儿上,她终于知道自己这辈子错的有多离谱了。

三十年来,她一直最疼最爱沈德贵,当真的心里眼里只有他,有一点儿好东西她都想着要留给沈德贵,为了沈德贵,她几乎把所有的儿子女儿都给得罪遍儿了,但是她从来不后悔,因为她认为这样做值,她的德贵早晚儿能当上大官儿,早晚会让她做诰命夫人的……

可怜的老太太完全沉浸在沈德贵给她编织的美梦里,却忘记了好好睁开眼睛观察一下这个儿子嘴脸,事实上,沈德贵是个既无才又无德的自私小人,老娘有利用价值时,他就对刘氏非常孝顺,可谓是千好百好的,把刘氏哄的滴溜溜的围着他转。

可是,等刘氏瘫痪了,没有利用价值了,他立刻换了一副嘴脸,大有翻脸不认人之势。

用他的话说,“我现在都残了,哪儿还有精神头去管老娘去,老娘又不是只生我一个人,她不也生了你们几个吗?凭啥让我一个人照顾,反正我现在已经自顾不暇了,想让我照顾老娘,那就是做梦!”

沈德宝一看他这副样子,就知道老太太是指不上他了,事实上,沈德宝早就看出沈德贵的嘴脸了,也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因此,当沈德贵撒泼放赖的不肯赡养老人后,沈德宝就把这个消息传到了吉州湛王府去。

沈若兰听闻小叔的行事后,只淡淡的说了一句:“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种什么因结什么果,老太太偏心了一辈子,这下子也让她尝尝作茧自缚的滋味吧!”

她是打定主意不去管奶奶家那点儿破事儿了,但是沈德俭不能不管,老三的死活他可以视而不见,但是老娘半死不活的躺在那里,他当真做不到不闻不问,不瞅不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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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8章 沈德俭回乡

沈德贵算是彻底废了,不光命根儿叫人给剁了,脚筋也叫人家给挑折了一只,如今的他,身残心也残,也意识到自己在沈若兰身上讨不着什么好处,便彻底放飞自己,在自己养好伤后,将家里的细软尽数卷走,谁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至于他那瘫痪在炕的老娘将来由谁照顾他根本就没考虑,用他自己的话说,他都自顾不暇了,哪有精神头去管他老娘呢?

于是,偏了一辈子心的老太太刘氏,临了临了,被自己的小儿子彻底弃养了。

老太太都要伤心死了,又伤心又寒心的,好在这个时候,老二一家回来了,让老太太又看到了希望。

沈德俭去看望刘氏时,刘氏一看到二儿子,委屈的像个孩子似的,呜呜的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嘴里还含糊不清的说着什么。

沈德俭也听不清楚她到底在说些什么,但是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现在又害怕又无助,就怕连他也不管她了,都要像沈德贵似的将她抛弃了,于是赶紧安抚她。

“娘,别怕,我这次回来得住大半年呢,能天天过来看你,陪你,等会儿我再专门派两个人过来照顾你,放心,只要有你儿子在,肯定不会叫你受苦的……”

“呜呜……孝……顺……”

刘氏含糊不清的崩出了这几个字,就这么几个单字,嘴角就不由自主的留出了哈喇子。

沈德俭拿着一块毛巾,细心的给老娘把口水擦干净,又安慰了她一番。

刘氏用她能动的一只手紧紧的抓住沈德俭的手臂,说什么都不撒手,即使说不清楚,也不让沈德俭离开他的视线。

小儿子已经抛弃她独自跑了,两个闺女也完全指望不上,大儿子因为沈若梅的死也顾不上她了,她现在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这个儿子了。

沈德俭没有让他老娘失望,安慰了她一番后,让穆氏去家里把董奶奶和东儿叫过来,还有带娣和领娣小姐俩,让他们都在这儿住下,专门伺候老太太。

当然,伺候也不是白伺候的,往后他们每人不光月月都有一两银子的工钱,而且还包吃包住的,吃的还得是最好的。

好几个人伺候一个老太太,拿着别人出苦大力都赚不来的高额薪金,还顿顿能菜像菜饭像饭的,是多少人梦寐以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儿呢。董奶奶和招娣带娣来他们家早,这样的好事当然得先可着她们来来。

而且,正因为他们来的早,沈家人对他们也算是知根知底的,相信他们能伺候好老太太,所以才把老太太托付给他们几个的!

穆氏还说了,往后他们可以随意在这宅子里养鸡养鸭养鹅,不管养什么都是他们的,跟沈家无关了,他们养来下蛋也好,杀吃肉也罢,全凭他们自己,不用再跟沈家交代了。

董奶奶和带娣领娣听到沈家这么抬举他们,自然是感激涕零,感恩戴德,都说不要每月拿一两银子的月钱,沈家对她们有恩,她们情愿白白的服侍老太太,不图工钱的。

但是沈德俭却一定要这样,穆氏和竹儿菊儿也都说该如此,见大家都这么说,董奶奶等几人也就只好满怀感恩的接受了!

老太太这边儿答兑完了,沈德俭马上投入到了火热的建设中去,跟往年一样,大张旗鼓的召集工人,盖房子的盖房子,开荒的开荒,种地的种地,把七松镇上的青壮年劳力差不多都给雇去了。

这边轰轰烈烈的搞生产,吉州那边儿也没闲着,淳于珟接受了沈若兰的建议,让吉州的三十万大军也开荒种地,囤积粮食,以备不时之需。

开始的时候,沈若兰向他提出这个建议时淳于珟还不答应呢,因为古往今来,从来没听说过有哪个国家的军队是一边练兵一边种地的,但是沈若兰给他讲了中国近代史,讲到主席他老人家带着军队在延安自给自足,并且最终打下了江山的时候,终于把那个顽固不化的老古董给说动了,这才有了现在三十万大军轰轰烈烈搞生产的活动!

吉州挨着卧龙山,卧龙山绵延八百里,要是把能种的地都种了的话,吉州这三十万大军就可以自给自足了,能替国家剩下不少钱粮呢,这些省下来的钱粮和军需物资攒起来的话,可是很大的一笔,要是赶上饥荒的年头,能就不少人的命呢!

吉州这边除了开荒种地,还在继续生产玻璃,如今玻璃已经风靡了整个楚国,楚国的百姓,无论是豪商巨贾还是小门小户,家家都以能安上玻璃为荣。

因为玻璃这东西确实是好,不光透亮挡风,还能世世代代的用,只要不打破它,就能传世下去,这样一来的话,就算造价比高丽纸高上百倍,也是非常划算的。

玻璃的成本低,售价高,已经为淳于珟带来了很高的经济效益了,淳于珟已经富可敌国了,不过,光有银子还不行,除了银子还得有粮食,都说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嘛!所以,淳于珟才接纳了沈若兰的建议,开始搞农业生产了!

三十万大军,分布在山上,除草的除草,翻地的翻地,一个个都干得热火朝天的,不过却没一个人抱怨的,因为这活儿都不是白干的,淳于珟已经用卖玻璃的钱给了他们奖励,干得越多的,奖励的就越多,当兵的都没啥钱,这会子好容易能有个挣钱的机会,大伙儿谁还舍不得自己这身力气?

干呗,使劲干儿,多挣点钱好留着退役后回家娶老婆去!

在经济奖励的带动下,吉州的开荒工作进行的很好,大家都干劲儿十足,而被淳于珟派到抚州的几个一等隐卫,也都干得不错。

这几个人是由罗城和罗同兄弟俩带去的,目的是刺杀贾延辉和陈妙连。

贾延辉作为抚州大军的高级将领,并不是那么容易刺杀的,还有陈妙连,因为得罪了淳于珟,陈妙莲一直活得小心翼翼的,想杀了她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不过,事在人为,罗城和罗同武功不低,身上还配备了不常见的枪支,加上淳于珟在抚州的军营里也有自己的人,所以最后,还是让罗成罗同给得手了。

他们是靠着手枪的神力才成功的杀死贾延辉和陈妙莲的,不过虽然成功的杀了他们,但在撤退的时候出了点儿问题,差点儿被人拿住,好在追捕他们的是张二勇,张二勇在吉州时看见过罗同和罗城,知道他们是淳于珟的手下,所以追捕的时候故意放水,让他们逃脱出去!

罗成和罗同看出张二勇故意帮他们,都很感激,并都准备把这事儿回去报告给湛王,也好给张二勇在军工薄上记上一笔,将来好封他个将军公侯啥的!

其实,张二勇放水并不是为了军功,而是为了沈若兰,在他到罗城罗同的那一刹那,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俩人是兰儿的男人派来的,他一定得帮他们。不然,他们一旦落入大将军的手中,会对湛王的名声有损,湛王的名声受损,他的王妃也会跟着遭人诟病,这个是他不能容忍的,他决不能容忍兰儿的名声遭到玷污,也不能容忍她被人指责。

故而,即便是厌恶淳于珟,即便是很不能他去死,但是为了兰儿,他还说义无反顾的出手了。

可以说,为了兰儿,他什么都能做,也可以没有底线!

这两个月来,二勇跟韩朵儿相处的非常融洽,但是张二勇并没有别的心思,他只把朵儿当成个普通朋友相处,他的心里已经有了兰儿,再也装不下别人。

张兴旺和韩德龙看到张二勇跟朵儿相处的非常和谐,俩人都非常高兴,情不自禁的就把那层窗户纸给捅破了,于是,老哥俩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的为他俩创造独处的机会,以期他们能对彼此产生好感,好实现他们的联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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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9章淳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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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湛王府里

“哇——”

随着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一个婆子喜滋滋的跑出来,对守在门外的湛王报喜。

“恭喜湛王,贺喜湛王,王妃生了个小郡主!”

守在产房外的淳于珟听到这个,顿时像打了兴奋剂似的,蹭的一下站起身,喜形于色的向产房里奔去。

他早就想要一个女儿了,一个跟她一样懂事漂亮的女儿,若能有这样的一个小棉袄,他一定把她当成世间最珍稀的宝贝来珍惜,老天爷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这不,就真的把他期盼已久的小棉袄给送来了?

当抱到粉团儿般玉雪可爱的女儿,淳于珟许久都舍不得放开手,看着那小小的一团儿,他的心再次融化了,化成了一滩水儿。

如今,他已经是儿女双全,他的人生,已经圆满了!

小郡主的名字早在两三年前就已经取好了,叫淳于秀,虽然不是多好听的名字,但是儿子和女儿的名字合起来就是“明秀”,正是她前世的名字,也算是对她前世的一种纪念,或者,是他这个做丈夫的她的爱的一种体现吧!

太皇太后听闻沈若兰产女的消息,急忙从京城又送过来一大批好东西,还下旨封了秀宝宝为明珠郡主,意为掌上明珠的意思。

玉荣长公主也送来许多好东西,不过不是派人送来的,而是她亲自送来的。

已经是七月份,京城热得跟蒸笼似的,于是玉荣长公主就带着她的几个孩子到吉州来探亲,一来是看望一下从未谋面的侄子侄女,二来也是为了避避暑,顺便儿带着孩子们见识一下吉州的风土人情,长长见识。

太皇太后垂帘听政,每天有忙不完的政事,是没空过来看她的金孙和孙女了,在就只好把探望孩子的重任交到了玉荣长公主的身上,叫她一定要过来好好的替她稀罕稀罕这俩孙子(孙女),顺便儿偷着替她跟若兰说声——‘对不起’。

这两年,儿子的一帆风顺和吉州经济的飞速发展她都看在眼里,也情不自禁的开始对沈若兰刮目相看起来。

从前她只认为沈若兰是个能抓住男人心的心机女,但是再看到吉州出产的玻璃、粉条子和种出来的几百万石粮食后,她终于知道了儿子为啥会对那丫头那般倾心了。

这样又有能力长的又好看,还救过儿子好几次命的丫头,他怎么可能会不爱呢?

换作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跟她儿子一样对她倾心不已吧!

因为已经彻底改变了对沈若兰的看法,太皇太后就越发的对自己从前的行为感到羞愧了,特别是听说安安勾结了陈皇后和乌孙小王爷一起绑架沈若兰的事儿后,她不仅对自己的眼光产生严重的怀疑,也更对自己从前的种种自责了。

所以,玉荣长公主这次是带着命令来的,来到吉州后,沈若兰不计前嫌,热情的招待了玉荣长公主和她的几位千金,还派了菊儿陪着几位千金小姐玩儿。

玉荣长公主比淳于珟大六岁,成亲也比较早,她的长女今年已经十一岁了,比菊儿小三四岁而已,两个姑娘在一起几天,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和知己。

玉荣长公主对这个长相酷似弟媳妇的小姑娘喜欢的很,只可惜她没有儿子,不然非得娶她做儿媳妇不可。

不过,她虽然没有儿子,但手里却有一个跟菊儿很相配的人选,那就是淳于珟最小的弟弟——淳于胜。

淳于胜是父皇晚年时的老来子,生母只是一个普通的宫女,但却是出自母后宫里,所以也算是母后的人,父皇的晚年非常宠爱淳于胜的母亲,不仅越级封她为嫔位,还让她住在距自己养心阁最近的揽月宫里,对他们母子可谓是掏心掏肺的好。

不过,她母亲却从未侍宠若娇过,一直恪守本分,谨记自己是太皇太后宫里出来的人,一直对太皇太后礼敬有加,毕恭毕敬的。所以,父皇龙驭宾天之后,母后一点儿都没有为难他们母子,还让先皇封了淳于胜的母亲为太妃,淳于胜做了定王,母子俩就住在京城的王府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安逸日子。

定王淳于珟是个很斯文很善良的男子,跟这个菊儿姑娘看起来十分相配,玉荣长公主看在眼里,暗暗替菊儿打算起来。

她也一直为自己过去对沈若兰的无力感到追悔和愧疚呢,要是能帮她妹妹找个如意郎君,应该也算是减轻一点儿自己的负罪感,或者,也算是在弟妹面前将功折罪了吧……

其实,有沈若兰这个湛王妃姐姐的光环罩着,菊儿根本不愁找不到好夫婿,前段时间,乌孙的小王爷元昊,还慕名来向菊儿提亲,要迎娶菊儿做正妃呢。

但是,对于小王爷的美意,沈若兰连跟菊儿商量一下都没有就直接给拒绝了。

她可没忘自己去他府上时看到的那些莺莺燕燕们,元昊是个爱风流、耐不住寂寞的混账东西,菊儿要是嫁给他,后半辈子就得在宅斗活着宫斗中度过,她可不想自己唯一的妹妹后半生去过那种日子。

所以,菊儿的夫婿绝不可以是那样让人操心的男人,而应该是个知疼知热的暖男,就像淳于珟这种。

没错,淳于珟已经从让人闻声色变得杀神变成二十四孝忠犬暖男了,每天除了上军营的时间,余下的时间都是跟他们娘三个在一起,哪怕是公事都得搬到他们的房间里做,反正就是除了上军营,剩下的时间都花在了他们娘仨的身上,一点儿都不想浪费到别人身上去!

本来没有秀儿的时候,淳于珟就已经很恋他们母子了,现在有了秀儿这个小棉袄,淳于珟就更想跟他们寸步不离了,每次当他看到那娘三个的时候,脸上都会情不自禁的露出欣慰的笑容,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得轻柔起来了。

不知不觉中,就进化成了超级无敌的二十四孝好老公和忠犬老爸,或者说是护女狂魔也可以。

反正,就是对妻子儿女各种的宠,不过怎么宠他都觉得不够,就差没把他们娘仨宠上天去……

淳于珟权势滔天,又如此宠妻,自然会引起别人的眼红,于是,很多不安分的朝臣们幻想着把自己的女儿也送到湛王府去,说不定也能分一杯羹,自己也尝尝做湛王老丈人的滋味儿呢。

于是,就有人大着脸把自家的女儿或者自己族里出众的姑娘送到湛王府来,表面上说是孝敬给湛王的婢女,其实打的什么主意谁都清楚。

对于送上门儿的美人,淳于珟都欣然接受了,不过并没有自己利用,而是叫沈若兰分配给军营里没有妻室的将领们,按功绩和年纪分。

那些千金小姐们虽然没有进到湛王府做个湛王的妾室,但是却能做一个军官的正式夫人,也算是她们的造化了,毕竟湛王宠妻的名声在外,她们被父亲或家人送来时,各个都是惴惴不安的,唯恐自己引起湛王妃的嫉意找来杀身之祸,现如今让她们嫁给个军官当正室,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当然,凡事都有列外。

有一位朝臣的千金自恃美貌,一心想进湛王府跟湛王妃争宠,梦想着靠着她的一张美人皮为家族挣来满门富贵,结果,还没看到湛王本尊呢,就被分给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死了老婆的粗鲁军官做了妻子。

那位美人心中不甘,便一怒之下撞了墙,想‘以死明志’来引起湛王的注意,所幸她‘力气小’,身边儿的丫头又拦的及时,才没酿成大祸,最后只是撞破了点儿皮,出了点儿血而已。

谁知,湛王听到此事后,非但没为她的‘忠贞’感动,还下令把她乱棍打死,用个破席子卷了送回到娘家去。

一个一心想要攀龙附凤,满肚子算计的心机女,还想在他眼皮子底下耍心机?简直找死!既然是找死,那他就成全她好了,也算是给那些心怀叵测的人提个醒儿,也省得他们往他的身上花不正当的心思。

别说,自从他下令打死那个女人后,给他送女人的风气一下子戛然而止,除了乌孙国的小王爷一如既往的给他送各式各样的女人,其他朝臣或别国的国君都打消了跟他结姻亲的念头,专心的考虑起该如何讨好湛王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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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0章沈大锤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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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荣长公主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说干就干的,产生把菊儿跟淳于胜撮合成一对儿后,马上给太皇太后写信,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太皇太后了。

太皇太后接到信后,也觉得这个主意极好,定王虽然不是她的儿子,但是他们母子俩一直安分守己,始终唯自己马首是瞻,从前也没少帮她对付那些不安分的妃嫔,所以,太皇太后对这个庶子还是有几分感情的。

这会子听闻有这档子事儿,既能讨好到儿媳妇,又能给这个庶子选个称心的女人,她何乐而不为呢?

当下,太皇太后就把定王母子召到自己的宫里,把这事儿跟他们母子俩说了。

霍老太妃听闻此事,立刻拉着儿子向太皇太后道谢。

虽然那个叫菊儿的姑娘出身乡野,父亲也只是个挂个名的闲官儿,根本没什么权势。但是架不住人家姐姐厉害啊,堂堂的湛王妃,在楚国相当于皇后的存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女人,她的胜儿若真能娶到这个姑娘,那就不光是湛王的亲弟弟,还是湛王的连襟了,往后,在这世上就更站得稳脚跟了!

定王也诚挚的向太皇太后道了谢,他虽然没见过那个菊儿姑娘,但是早就听闻湛王妃的本事和种种作为了,而她身为她的妹妹,自然也差不到哪去!

于是,太皇太后一道懿旨,菊儿就跟定王定了亲,一跃成了定王的未婚妻,就等她明年及笄时再大婚了!

小女儿也能嫁给王爷,这听起来挺流弊的,但并不是沈德俭和穆氏所期待的。

菊儿跟兰儿不同,兰儿能力强又有主意,再湛王府里已经完全的立稳了脚跟,他不用跟她担心什么,但是菊儿就不一样了,这孩子从小就娇娇弱弱的,性子不强势又没什么主意,她这样的,进了王府能做得了主母吗?会不会受气还是两说呢!

其实,他本意是给她找一个家境一般,性格温良的秀才,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过一辈子的,这样,至少能保证他女儿不受欺负,他们不求什么荣华富贵,只要女儿这辈子能过得悠闲安逸就心满意足了。

可嫁到王府就是皇家的人了,凡事都不能按照他们想的来来,菊儿往后就算是吃亏受气,他们这做父母的也只有干心疼的份儿,根本就没有到王府置喙人家家事的权利!

因为担心不过,穆氏就把自己的心事说给了沈若兰听,要是可以的话,她倒是希望太后娘娘能收回懿旨,他们不希望菊儿攀上皇家这根高枝。

沈若兰听到爹娘的心思后,就把他们的顾虑跟淳于珟说了。

淳于珟听到他们的顾虑,很肯定的说:“你叫岳父岳母放心吧,就是乡间不得志的文弱书生,也不可能会比十九的脾气更好的,那孩子从小性情的温顺,这么多年了,我还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呢!”

十九说的就是淳于胜,因淳于胜在兄弟间排行十九,所以淳于珟常用十九来代替他的名字,别人也是如此,久而久之,大家就直接以十九来称呼他了。

而湛王说的好脾气也是真的,定王的脾气确实很好,而且还很善良,从小到大,从未做过伤害别人的事儿,总是一副乖巧呆萌的样子,这也是太皇太后那个刻薄的老太太为能在众庶子中独独喜欢他的缘故吧!

沈若兰很相信淳于珟,既然他说定王性子好,那就必定差不了,所以,就把淳于珟的话说给了爹娘听,爹娘知道后,便一下子释然了。

既然是个性格温顺的大好青年,那就欣然接受了吧,说不定菊儿嫁给他,将来能过得跟兰儿和湛王一样幸福呢!

于是,沈家二小姐跟定王订婚的事儿又传开了!

大家都说沈家的祖坟好,一定是祖宗庇佑他们,不然也不可能一下子出了两个王妃,这得是多大的造化才能摊上的好事儿啊!

沈大娘在听闻菊儿也定给了以为王爷后,忍不住想起死去的沈若梅来,她唉声叹气的说:“要是梅丫头当时没让老丁家那个混小子给骗去,要是她能好好的跟兰丫头相处,说不定兰丫头也能给她找个王爷嫁了,那咱们家不就也能出个王妃了吗?”

说这话的时候,正巧大儿媳妇李巧莲也在场,一听婆婆这话,顿时笑了,“娘啊,您真的想多了,就梅丫头那脾气秉性,别说是嫁个王爷,就是嫁个平头老百姓女婿都未必能稀罕她,要是叫她也嫁到王府去,还不得两天半就叫人家给修回来啊,叫我说啊,你还是省省吧,如今你也有好几个孙女了,还不如好好的跟湛王妃定王妃走动走动,联络联络感情,把指望压到你孙女儿身上呢!”

如今,李巧莲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了,她一连生了一男二女,他的妯娌柳寒香也生了,但只生了个女孩儿,李巧莲见柳寒香没生出儿子,整个大房二就她家有儿子,所以格外得意,说话时都情不自禁的带着高人一等的神色。

沈大娘虽然不爱听李巧莲的话,但是在心里还是认同她的话的,自家闺女是个什么德行她再清楚不过了,特别是那丫头瘫了之后回到娘家那几个月,把她对她最后一点儿耐心和亲情都给磨没了。想想她那个性子,确实不适合嫁到大户人家,嫁到王府就更不行了,别说长相过不过关,就她那脾气和她那点儿心眼子,要是真嫁到王府的话,随便一个小妾略施点儿小计都能弄死她!

所以,还是别想这些不实际的了,就像李巧莲说的,有那心思还不如为几个孙女打算打算呢!

不过,李巧莲生的俩闺女就不用寻思了,李巧莲长得虽说不磕碜,但也好看不哪儿去,她那俩丫头都随了她,长得小眼睛短脖子的,就那长相,进王府当个丫头都不够格,就更别说当王妃夫人了。

倒是金存家那小丫头,虽说才两岁,但模样已经能看清晰了,那可真是罕见的美人胚子,论模样,都快赶上兰丫儿小时候俊了,而且金存媳妇性子温婉柔和,对她这个婆婆一直礼敬有加,将来教育出来的孩子也肯定不能差,所以,要是指着家里的女孩子攀龙附凤的话,也就金存家的丫头能有这份儿指望了。

不过,这些话她是不会跟李巧莲说的,不然俩人就得唧咯了!

李巧莲跟沈大娘的关系一直不好,沈大娘也算看出来了,这个媳妇将来指定是指望不上了,虽说她儿子不错,但是再好的儿子也架不住媳妇吹枕边风儿啊,所以,她跟李巧莲也就是面子上过得去,心里边早就把自己将来养老的重担交到小儿媳妇身上去了,所以,才会处处都觉得小儿媳妇好,咋看咋稀罕,在她的心中,李巧莲这个媳妇都比不上寒香这个媳妇的脚丫泥!

凤凰村现在是越过越好了,除了沈大锤家,余下的人家家家户户都建起了砖房子,不少有钱的人家还盖起了砖院套和砖猪圈砖厕所,更有几户人家的房子是仿照沈若兰家建的,可见其经济实力有多雄厚了!

沈大锤是在去年的冬天回到凤凰村的,当时是偷着回去的,回去后,沈大锤两口子偷偷的去找了带娣和领娣(瘦丫已经出嫁,招娣在吉州湛王府里),两口子第一次在闺女面前低声下气,痛哭流涕,让俩闺女帮他们跟湛王妃求求情,让他们一家子回来吧,因为他们实在没地方去,再说,这几年他们吃的苦也够多了,就算他们有罪,也已经收到惩罚了,就给他们一次机会吧!

经过了这些年,招娣和带娣俩对他们的恨意已经不那么深了,但是也没什么感情,毕竟曾经的伤害摆在那里,想忘都难以忘记。

所以,帮他们求情的事儿她俩是坚决不干,还是董奶奶看不下去了,让屯子里往吉州送货(粉条子)的车给沈若兰捎了一封信过去,说了这件事儿,沈若兰才同意让他们回村子住的。

不过,虽然同意他们回来了,但是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许去骚扰带娣和领娣,不然她立马将他们一家子赶出凤凰村去,这辈子他们都别想再回来了。

只所以让他们回来,也是觉得都这么多年了,她们姐妹几个心底的怨恨也一定不像从前那么重了,不妨就给他们个机会,看看他们有没有重新相认的那一天,要是有,自然是皆大欢喜,没有的话也不用强求。

倘若她现在不同意沈大锤一家子回村子,万一有一天她们姐妹几个后悔了,顾念起亲情来,却找不到人了,那岂不是她的过错。

因此,就勉为其难的叫他们一家子回来了,至于他们能不能相认她就不管了,总之不留遗憾就好!

于是,沈大锤一家才有机会在凤凰村住下来,住下来后,沈大锤确实有想过去找他闺女要钱,但是一想到沈若兰给他立的规矩,他又不敢,最后,为了活下去,他也只好跟着村民们一样,去粉房子干活儿挣钱。

沈大锤是个瘸子,体能很差,但是为了活命,也只好咬着牙跟大伙儿一起干。

村民们都知道他从前虐待招娣几个的事儿,都很看不起他,谁都不正眼瞧他,时不时的还敲打他几句。

“哎,都说生儿子好,叫我看啊,还是生闺女的好啊,你看看沈德俭,人家的两个闺女都当了王妃了,这下子一家子都算是皇亲国戚了,咱们这些生儿子的打着马也赶不上人家了!”

“嗯,这话说的在理,叫我看啊,生了争气的闺女可比生个不提气的儿子强多了,你看大锤儿,人家那个二闺女,现在是湛王妃身边儿的大丫头了,一个月光月钱就有五两银子呢,上次跟着湛王妃回来时,我看她也一样的穿着绫罗绸缎,带着金银珠宝,在哪儿指挥着一群丫头婆子们干活儿,可气派着呢!”

“别说是她这个二闺女了,就是他那三闺女四闺女现在咱们也比不上啊,人家小姐俩人儿加上老董太太,三个大活人单管伺候一个老刘太太,一个月就给她们一两银子的月钱,吃喝穿戴还不算,前两天还看见村长在鱼塘里捞了一兜子鱼送过去给她们吃呢。”

“那算啥,昨天吉州那边儿还给她们捎回来好几袋子白米和白面,还有猪肉和豆油呢,人家她们几个人现在是天天大米白面,大鱼大肉的吃,那小日子过的,别提多滋润了……”

沈大锤听到几个闺女现在都过的这么好,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酸甜苦辣咸,啥滋味儿都有,那些过得好的,可都是他的闺女啊,要是她们能从手指头缝儿里随便漏出点儿啥,就够他们一家子四口人儿吃喝花销了。

可是,她们能愿意接济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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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们说,带娣和领娣能愿意接济他们吗?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51章 白费心机

“德成(狗剩子小名)啊,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狗剩子家里,沈大锤苦大仇深的坐在炕沿边儿上,怨念颇深的向自己的小舅子抱怨着。

狗剩子是沈大锤媳妇的堂弟,不过姐弟俩从前都是不着调的,也都是连自己的日子都过不过来的,所以也就不怎么往来,渐渐地也就疏远了。

现在狗剩子开始正经八百的过日子了,沈大锤看狗剩子的日子起来了,而且在屯子里的名声也还不错,这才又开始跟他往来。

狗剩子听到堂姐夫这番言辞,义正言辞的说:“姐夫,你这么想就不对了,想当初可是你白纸黑字把她们四个卖到人家沈老二的,现在她们几个就是老沈家的人了,你还指望人家拉扯你们啥啊?都不是你的闺女了,你就歇了那份心思,踏踏实实的挣你的钱得了,你现在在粉房子也不少挣,也够养活你们家那几口人了,就别太贪心了。”

对狗剩子这番言论,沈大锤很不以为然,就算那几个闺女叫他给卖出去了,但终究是他生出来的,无论到啥时候都是他的种,她们如今有钱了,凭啥不拿出来给他这个爹花,凭啥不拉扯拉扯她们弟弟?

“得,我家里还有事儿呢,就不跟你说了,先回去了。”

沈大锤也看出来了,这个小舅子是不可能上那俩死丫头那儿给自己当说客儿了,就不再他这浪费时间了,赶着离开了。

主要也是因为他看着小舅子哄孩子时那副贱样碍眼,你说俩丫头片子而已,能给她们口饭吃就不错了,哪儿还用得着他又抱又颠的哄,把那俩赔钱货看的跟珍宝似的,换作是他,死丫头要是敢哭一声,他一大嘴巴子都能把她给抽昏过去。

他可不像狗剩子这么贱,把丫头片子当宝儿,丫头片子就是赔钱货,迟早要嫁人的,稀罕也是白稀罕,有那精力还不如跟老婆生个儿子再稀罕呢!

这就是沈大锤的观念,出外流浪几年,依旧没能改变他重男轻女的思想,看到狗剩子柔声细语,稀罕八叉的哄他那俩闺女,差点儿把沈大锤膈应死,话说完就立马离开了。

怕吐了!

现在狗剩子已经拥有两个女儿的,小女儿是他在蹲大牢时出生的,所以狗剩子总觉得他对不起女儿,对小女儿甚至比对大女儿还要精心,真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当然,对大女儿和媳妇他还是很娇惯很喜欢的,只是对小女儿爱得更深刻些而已。

他的老婆孩子也确实值得他爱,一个个的都长得那么好看,媳妇儿跟画里的仙女似的,俩闺女跟庙里佛像前的童女似的,白白嫩嫩,玉雪可爱,怎怨得他喜欢?

“咋样啊?狗剩子答应了没有?他去不去帮咱们说合去?”

沈大锤一回到家,老娘马氏就接了出来,焦急地向他询问。

“答应个屁啊,不但没答应,还啰里八嗦的说了一大堆,膈应死个人!”沈大锤没好气的说道。

沈大锤媳妇也从里屋走出来,她早就听到婆婆和丈夫的对话了,焦急地说:“他要是不答应,还有谁能替咱们去当说合人呢?”

沈大锤一家子在屯子的人缘儿极差,想找个人帮他们劝劝带娣和领娣都找不到,所以才找到狗剩子的,没想到狗剩子想都不想的就给拒绝了,还教训了他那么多废话,真气人!

“还谁个屁?我算看出来了,咱们屯子这帮玩意儿现在都成了沈兰丫的狗腿子了,人家放个屁他们都当桂花酿闻,她说不让我靠近那俩死丫头,就不带有一个人帮咱们说话的,所以这事儿啊,靠别人不行,还得靠咱们个人。”

沈大锤不肯承认自己人缘不好,把找不到说客的理由推到了沈若兰的身上。

老马婆子忧心忡忡的说:“靠个人咋靠啊?那俩死丫头瞅那样是跟咱们做下仇了,不可能帮咱们,如今她俩又有沈兰丫撑腰,咱们又不敢去揍她们,你说咋整啊?”

“揍肯定是不行了,现在就得哄,使劲哄。”

沈大锤在外头流浪几年,也学会了迂回的本事,知道有些事儿硬来不如软着来好使,所以决定改变策略,用亲情打动那俩丫头,等她们上钩了,再管她们要钱花。

狗蛋儿烦躁的说:“哄她们?俩死丫头片子而已,她们也配咱们哄吗?”

不得不说,爹娘和奶奶从小毫无底线的娇惯,已经使狗蛋儿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子,即便是好几年的乞丐生涯,也没能把他那长歪了的性子掰过来。

这次,沈大锤一反常态的没站在宝贝儿子这边,“不哄咋整啊?她们现在是沈兰丫的人,咱们又动弹不得,只能先哄着来了,狗蛋啊,你也记着点儿,往后见了她们可千万别骂骂滋滋的,就可怜巴巴的看着她们,管她们叫三姐、四姐,千万别惹到她们,记住了吗?”

狗蛋哼了哼,没答应也没拒绝,气冲冲的回屋躺着去了。

哼,叫他去跟那俩死丫头低三下四去,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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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大锤家中几口人的画风就变了,一向在女儿面前强势惯了的三个大人,在跟村里人一提及自家那几个丫头时,就都流露出后悔伤心的样子,言辞间也痛心疾首的说他们过去有多混蛋,再看到带娣和领娣姐妹俩也都泪眼八叉,可怜兮兮的,希望能引起那俩丫头的同情和可怜。

可惜,鳄鱼的眼泪并不能打动长了眼睛的人、

带娣和领娣虽然都是心软的,也都是单纯善良的姑娘,但却不是那种没底线没原则的,沈大锤他们之前伤她们太深,别说是他们做作的表情和强挤出来的几滴眼泪,就是他们现在真的在她俩面前痛心疾首的负荆请罪,她俩都不带原谅他们的。

所以,沈大锤一家子上跳下窜的表演了好几个月,浪费了n多的表情,不过最后却全白费了,带娣和招娣就跟没长心似的,根本不搭理他们的表演!

远在吉州的沈若兰听说了此事后,把这事儿告诉了招娣,并询问她的看法。

招娣的态度很坚决,她到死都不会原谅那些所谓的亲人,而且还断言,沈大锤他们是不会真心忏悔的,肯定是看到她们姐妹几个现在过得好了,想从她们身上捞钱,才故意做出这副丑态的。

对于招娣的见解,沈若兰十分赞同,通过她过去对沈大锤一家的了解,也觉得他们不可能有啥有会自责的心理,因为他们根本就没长心,但凡有一点儿心或者良知的人,绝不会把女儿卖窑子去的,所以,即便是她没有看见他们的表演,但依然可以确定,那一家子人绝不会是真的后悔的。

招娣这两年一直跟在沈若兰的身边,她本就比其她几个姐妹聪明伶俐,加上沈若兰这两年的调教和待在沈若兰身边的耳濡目染,招娣整个人都提升了不少,不光是气质样貌,连行事做派都跟从前大不相同了。

因为这些变化,让招娣的身价倍增,前几天,吉州府府尹大人还替他的一个庶子向招娣提亲呢。

要知道,那个庶子虽然是个贱妾生的,但人家老爹可是府尹大人,朝中册封的正三品大元,招娣一个农家出身的小丫鬟,能嫁到府尹府里做正妻,已经是很大的造化了!

不过,沈若兰却并没有急着答应,女人成亲就相当于二次投胎,要是找正当了,找到个知疼知热的好男人,这辈子自然幸福的度过一生,可要是找不正当了,找个混不吝的,嫁进去了就相当于进了地狱,古代女子地位低下,不像现代女子,婚姻不如意了能离婚,古代虽然有和离之说,但古往今来是真正和离的却没有几人,所以,婚姻制度对女人十分不利。

所以,对招娣这个陪伴了她多年的好姐妹,她不想盲目选择,而是要擦亮眼睛,一定要帮她选个如意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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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2章 孙屠子之死

“你就说说吧,朵儿到底哪里不好?你为啥就看不上人家呢?虽说你现在是副将了,可你也别忘了,你就是个老农民出身,没比人家高贵到哪去……”

张兴旺点着桌子,苦口婆心的跟儿子絮叨着。

这都一年多了,韩兄弟跟朵儿都已经表态,表示相中二勇这小子了,可这小子却说啥也不答应,这一年来,他把嘴唇子都磨破了,一逮到他就语重心长、苦口婆心的劝,好话说了一箩筐,这头倔驴就是不答应,都要把他给气死了。

“爹,看您说的,我啥时候嫌弃人家了,我就是不想娶媳妇,看您扯到哪去了?”

“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心里边还记挂着兰丫头呢!”张兴旺一针见血的问到。

张二勇不会撒谎,在爹的面前也不愿意撒谎,就低下头,没有吭声。

“爹也知道兰丫头好,可就是因为太好了,咱们家配不上她,守多大的饭碗吃多少饭,既然配不上人家,你想不也是白想吗?爹看朵儿就很好,跟你年貌相当,为人也好,如今这样的好姑娘也不多了,你要是错过了她,不定啥时候才能碰到一个这么相应的呢。”张兴旺语重心长的说道。

张二勇低沉的说:“爹,您说的这些我都懂,可是,我真的不喜欢朵儿,要是逼着我娶了她,我心里又没有她,那不是害了人家吗,爹您先别说,先听我把话说完。”

看老张头又要张嘴,他急忙打断他,继续说道:“爹,您为啥都两年了还不回家?不就是因为我娘不称您的心吗?要是您心里有她,怎舍得两年不回去?怕是离开两个月都觉得难熬吧?难道您也想我将来像您似的,有家都不想回吗?”

“这不一样,你娘那个寒碜东西怎么能跟朵儿比呢?根本没有可比性嘛!”老张头也是真心看不上崔氏,所以埋汰起她来一点儿压力都没有,也不觉得自己说的有啥不对的。

张二勇虽然不爱听他爹埋汰他娘的话,但却也不得不承认爹没有夸张,娘的性格用磕碜来形容一点儿都不过分。

“爹,虽然我娘跟朵儿没法比,但是道理还是同一个道理,你不喜欢的人嫁给了你,就算再好,你也不会喜欢她,所以,我不想勉强自己,这辈子,除非能找到我中意的姑娘,不然我情愿一辈子不娶。”张二勇坚定的说道。

老张头哼了一声:“你要是照着兰丫头那个标准选,我敢打包票,你这辈子都找不着媳妇,别说这辈子,就是下辈子都找不着,那样的姑娘本就是天下少有的,就算有,也一定让王公贵族抢去了,还能轮到你?”

张二勇闭了闭眼净,言不由衷的说:“我没有。”

“有没有你自己清楚,还想骗我?”老张头毫不留情的揭穿了他,但看到儿子那副挫败而又痛苦的样子,又有点儿心疼了,沉重的说:“二勇,爹知道你心里忘不了,也知道当年你出来当兵是被逼的,但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别不服气,也别想跟命争,你争不过命也争不过他的,与其整天留恋过去得种种,还不如忘了过去好好开始自己的新人生呢,不然兰丫头知道你这样,心里也一定会不好受的。”

“还有爹,爹养了你们兄弟姐妹好几个,最看中的孩子就是你,要是看不到你娶妻生子,爹就是死了都闭不上眼睛的,啥时候看见你娶妻生子了,爹这辈子也就没啥遗憾的了。”

听到老爹这番话,张二勇心里愧疚了一下,他光顾着自己的情绪去了,却忘爹对他的期待和寄托,生为人子,不能陪伴在父母的身边儿尽孝,还要让老爹为他操心,他真是太不孝了。

思及于此,张二勇说:“爹,我答应你,要是我在五年内还没有找到我喜欢的姑娘的话,您叫我娶谁我就娶谁,这样行吗?”

“五年,不行不行,太长了,你都二十多岁了,再等个五年,都成三十来岁了,成半大老头子,一年,我就给你一年时间,这一年之内,你要是没遇到称心的姑娘,就得乖乖的给我娶朵儿。”

一年的时间,朵儿兴许能等着,要是五年的话,朵儿肯定不会等的,所以,老张头要把期限定为一年。

“爹,我成天待在兵营里,一个月就休沐一天,一年中也就有十二天能出来的,你让我再十二天内上哪儿去找喜欢的姑娘啊?”张二勇叫屈。

张兴旺寻思了半天,下狠心似的说:“那就两年,最多两年,再多就不行了!”

张二勇叹了口气:“爹,到时候再说吧,我现在真没发答应您。”

他一直幻想着湛王有一天会喜新厌旧,王室贵族的男人,有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啊,特别是湛王那样的人中龙凤,就算他自己不想娶,上赶子给他送美人儿的人也肯定多不胜数,他就寻思,万一有朝一日他厌弃她了,他就把她找回来,然后再跟她结为夫妻,好好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三年两年的话,万一那个时候湛王还没厌弃她而他也娶媳妇了,等过两年湛王再变心了,他想娶她也没机会了,因为不管他怎么爱她,他也干不出停妻再娶的畜生事儿来。那样的话,他岂不是就永远的错过她了?

所以,他不想娶,想就抱着这一丝丝的希望单下去,要是五年八年之后湛王依旧能那么爱她,就足以证明他们之间的爱是坚不可摧的了,那时,他在考虑娶妻的事儿吧。

张兴旺见他不答应,咬着腮帮子说:“行,你不是不答应嘛,那好,我就陪你耗在这儿了,你啥时候娶媳妇了我啥时候回老家去,你要是五年之后再娶,那我就五年之后再回去。”

“爹,您怎么能这样呢?就算您不惦记我娘,难道也不惦记我大哥和三勇吗?还有金凤和我那俩侄儿,金凤马上就二十岁了,现在还呆在家里呢,您就不琢磨着回去帮她打算打算吗?”

张二勇一听老爹要跟他耗在这儿,顿时急了,上回回家探亲的时候,老娘因为爹没回去就已经想这想那的了,现在爹已经两年多没回去了,老娘肯定会把她的臆想当成事实的,这一两年来,说不定咋在家里做呢!

张兴旺又不是石头心肠,就算他看不上老婆子,但是儿子孙子他还是喜欢的,听到二勇这么说,他的眼中飘过一丝惆怅,随即却又坚定下来,“这个不用你管,我儿子的事儿还没解决呢,哪有心思管闺女的?再说,就你妹子那性子,给她找着婆家了她也立不住,早晚还得让人家给休回来,还不如就留在家里养着呢。”

张兴旺已经知道女儿被骗的事儿了,但是还不知道女婿已经死了的事儿。

没错,孙屠子死了,不是鲁元下令杀死的,而是得疟疾死的,当时他被押回吉州,关在大牢里,鲁元准备等三年的国丧过后(也是想等安安死了的消息沉淀一段时间后),在给宁儿个风光的婚礼,至于怎么处置孙屠子,就等着婚礼过后看宁儿是不是处子之身了,若是的话,孙屠子可得全尸,若不是,孙屠子必将受到凌迟之刑。

可惜没等到三年国孝期满,孙屠子就在大牢里染上了疟疾,一个死囚徒,谁又会给他请大夫呢?于是,任由疾病发展,孙屠子连病带怕,很快就一命呜呼了。

鲁元知道他的死讯后,轻飘飘的说了句:“扔乱坟岗子去吧。”

于是,孙屠子连张席子都没捞着,就被胡乱的埋在乱坟岗了,如今坟头草儿都长得挺高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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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3章 小翠之死

至于他那个姘头小翠,也没比他好到哪去,当日她卷着宁儿好几件珍贵的首饰尿遁了,因为怕人家抓她,也不敢走大路,就在小道上鬼鬼祟祟、躲躲藏藏的走。

途径一个偏僻小山村时,遇到一个村里的无赖,那无赖见她生得貌美,且单身一人行走,遂起了不轨之心,跟踪她到一个僻静之处时,将她劫持了。

劫持到一个慌了多年的破庙里行了不轨之事。

本来那无赖只是劫色,不成想再扒她的衣裳时,发现了她藏在身上的金珠首饰,一下子又起了贪念,兽欲满足后,就掐死了小翠,把她丢进河里毁尸灭迹,把那些首饰据为己有了。

其实小翠当时并没有被他掐死,那个无赖在小翠身上行不轨之事时,已经把力气用光了,当时也只是把小翠掐昏过去了而已,她是被丢进河里淹死的,尸首也是在河里泡了好几天才被人发现的。

发现后,当地官府一面贴出认尸体的告示,一面追踪凶手,只是查了一个多月也没有一丝痕迹,眼见得尸首已经烂了,停不得了,才不得已拉到乱坟岗子埋了。

孙屠子和小翠虽然没在一起,但最后的下场都是被胡乱埋在乱坟岗子,也算是殊途同归了!

至于那个奸杀抢劫的无赖,在小翠死后一年才敢偷偷的把那些首饰拿出来卖,只是没想到被银楼的掌柜发现了端倪——一个衣衫褴褛的乡下汉子,哪来的内务府敕造的首饰呢?这里面一看就有问题。

于是,他用筹措银两的借口稳住了无赖,偷偷的跑到官府去出首,官府的人一听事关内务府,哪里敢有半分懈怠,立刻出人将无赖拿住了。

拿到官府后,那无赖还想抵赖,结果一顿板子和夹棍下去,没多久无赖就受不住招供了。

一起奸杀抢劫案就这么告破了,无赖被判处了死刑,秋后问斩,客死他乡的小翠也算是大仇得报了!

“爹,您还是回去看看吧,再不回去,我那俩侄儿都快把您这个当爷爷的给忘了。”张二勇继续劝道。

老张头不是好眼睛的瞪了张二勇一眼,“你别想打发我,你要是不成亲,我就不走了。”

张二勇无奈的胡噜了一把脑门儿,“爹,我不是想打发您,我巴不得您待在抚州一辈子呢,这样我就总能看着您了,我的意思是让您先回去一趟,让一家老小的看见您好安心,等您看完他们再回来,不也一样吗?”

张二勇是真担心老爹这样迟迟不回,家里会出什么乱子,毕竟一家人里有理智的两个都不在,剩下的人……哎!

“再说,三勇开春儿就要考试了,您不回去看看,他心里再有疙瘩就不好了…。”他继续劝道,因为知道张三勇敏感的性子,所以他不想爹跟他之间有芥蒂。

再张二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下,老张头终于答应回去一趟了,现在已经是九月中旬,他要是现在出发的话,元旦之前就能到家,可以在家里待几个月,等过了正月十五再回来。

打定主意后,老张头收拾了一番,第二天就出发,回北方老家去了……

**

而湛王妃沈若兰,再经过了一段长时间的考察后,终于为招娣选了一个合适的女婿人选,不过不是那个府尹的庶子,那位庶子虽然人不错,但是她听说他并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他自己已经有意中人,是他一位同窗的妹妹,两人已经到了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地步,那位庶子对父亲让他娶招娣的决定很反感,已经在家里绝食抗议了。

都说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人家当事人都不乐意,沈若兰当然不会把招娣硬往那火坑里添,于是,她光撒大网,挑来选去,终于选了吉州商会会长李显清的五子李长安。

李长安是嫡出的儿子,今年十八岁,是个温润如玉的少年郎,既没有订婚,也没有什么劳什子心上人,论才貌跟招娣倒是很般配的一对儿。

其实,李显清的夫人也早就相中招娣了,也隐隐约约的向沈若兰透露出了此意,只是没敢明目张胆的提出来。

李家虽然富贵,但毕竟商人是下九流的行业,在社会上地位很低,而招娣姑娘乃是王妃身边儿第一红人,据说还是跟湛王妃从小就一个村子长大的好友,跟湛王妃俩情同姐妹,就冲这个,吉州城里向她提亲的达官显贵们就有无数人。而他们家虽然也是为湛王效力的商户,但跟这些达官显贵们比起来就不够看了,于是李夫人就只好把愿望默默地藏在了心底,没敢大张旗鼓的说出来。

现在,湛王妃竟然上赶子要把招娣姑娘嫁给他们的儿子,李夫人自然喜不自胜,求之不得,当即请了官媒,换了庚贴八字,请人合过八字后,就定了婚。

因为男女双方都不小了,都到了适龄的年纪,所以婚期定的很近,就定在了十月十五这日。

婚事定下后,沈若兰又派人回凤凰村去,把领娣和带娣召到了吉州来,让她们也能有机会参加姐姐的婚礼,顺便她又派了两个可靠的丫头过去顶替了她俩,让那俩丫头留在了凤凰村,跟董奶奶一起伺候老太太刘氏。

沈若兰已经知晓沈大锤一家的目的,也知道了领娣和带娣的态度,为了防止沈大锤一家子继续纠缠下去,决定把带娣和领娣都召到吉州来,等过两后年在帮她们寻个称心如意的郎君,好好的过她们自己的小日子,省得被沈大锤他们一家子惦记。

至于瘦丫,沈若兰可一点儿都不惦记,沈大锤是断断不敢去咔哧瘦丫的,因为瘦丫的性子刚烈,又对他们恨之入骨,加上瘦丫的婆婆也不是好惹的,沈大锤这种窝里横外边怂的玩意不能敢去招惹她。

很快,李会长家送来了十八抬聘礼,以示对招娣的重视,沈若兰直接下令把这十八抬聘礼都抬到了招娣的屋里,还申明了等到成亲那日,这些聘礼全都当成嫁妆陪嫁过去,不仅如此,沈若兰还另外又给她准备了两抬东西,有绫罗绸缎也有珠宝首饰,比之前瘦丫的嫁妆还要丰厚,好让她风风光光的嫁出去。

招娣看到沈若兰这么对她,感动的泪流满面的,没人时,郑重地对两个妹妹说:“咱们姐妹几个都多亏了湛王妃的庇佑和扶持了,要不是她,咱们现在早人不人鬼不鬼的不知沦落到什么地步了,所以,咱们这辈子一定要好好的报答湛王妃,就算是为她去死,也定要眼都不眨的去做,其实要不是湛王妃,咱们没准儿早都死了,所以,就算是为她去死,都不足以报答她对咱们的恩情呢!”

领娣和带娣都很以为然,姐妹俩不像招娣姐姐那么会说话,但是也都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的报答湛王妃,不光她们自己致死效忠于湛王妃,将来她们若是有了孩子,也一定让孩子好好的学习本事,也让他们一辈子对湛王府效忠,永远都做湛王妃最忠实的左右臂!

瘦丫和她男人也过来参加招娣的婚礼了。

看到妹妹嫁的这么好,也嫁对了人,瘦丫(沈慧)由衷的替招娣感到高兴,妹妹得遇良人,她也就放心了。

安心至于,她又情不自禁的想——

倘若,她那狼心狗肺的爹娘和奶奶没这么残忍的对待她们,而是想正常人的长辈那么对待她们唧咯,现在她们一个个的都过得这么好,得多孝顺他们啊?他们现在指定都躺在炕上当老爷子老太太了,何苦像现在似的奴打奴揍的整天累个臭死?

真是活该啊!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54章 招娣出嫁

一晃,招娣成亲的日子到了,她的婚礼办得十分隆重,比府尹大人娶儿媳妇的排场都气派。

招娣的夫家虽然不是官宦人家,但是架不住人家富贵啊,加上也是为了显示对湛王妃的重视(毕竟招娣是湛王妃身边儿的人,还跟湛王妃情同姐妹),所以,李家直接砸下一万两银子,办了场轰动整个吉州城的婚礼。

招娣看到这隆重显赫的场面,虽然明白是因为湛王妃的缘故,但依旧感动不已。

在湛王妃收留她们之前,她只是个即将被爹娘卖去下等窑子的小可怜,连饭都吃不饱的小叫花子,做梦都要想不到她能有今天的富贵呢!

这都多亏了湛王妃,她才有现在的好日子,这辈子,她是怎么还都还不完湛王妃对她的恩情了,只能嘱咐两个妹妹,一定要尽心竭力的服侍湛王妃,一定要誓死效忠于她,无论何时何地,也无论什么境况下,都不得背弃!

领娣和带娣自然都答应了,湛王妃对她们姐妹恩重如山,就算姐姐不嘱咐她们,她们也会誓死效忠于她的,其实,也不光是为了报答湛王妃对她们的大恩大德,也是为了她们自己的将来。

两个小丫头心里都明白,李家之所以给二姐这么隆重的婚礼,全是看在湛王妃的面子上,不然就凭二姐一个籍籍无名的乡下丫头,就算她人再好,人家也不可能娶她,至少,不可能娶她做正妻。

她们算是看出来了,跟着湛王妃有肉吃,大姐二姐都是这样,不然就凭她们的条件,就是找个泥腿子都找不到好人家去。

谁叫她们有一对那么不堪的爹娘,生在那么一个缺德人家呢?看到姐姐排场气派的婚礼,俩人都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的服侍湛王妃,将来也争取像两个姐姐一样,都能嫁得如意郎君!

巧珍嫂子和他男人郭守昌以及四个女儿都在吉州,有幸参加了这次婚礼,还有大春儿、大庆和凤凰村的几个村民过来送货(粉条子和干豆腐),正好赶上招娣出嫁,便都跟着参加了这场婚礼。

看到如此气派的场面,着实把这些淳朴的凤凰村村民给镇住了,一个个的跟做梦似的,瞪着眼珠子看着招娣穿着蜀锦的大红嫁衣,珠翠满身,丫头婆子一大堆的跟在后面,如千金大小姐一般坐进了八抬大轿里,身后是湛王府给的二十抬嫁妆,还有陪嫁了四个丫头和婆子,那排场,乡里最有钱的人家娶媳妇儿都比不起!

回到桃花村后,大春儿等人把这场婚礼当做是八卦的谈资,在屯子里大肆的谈论和宣扬,很快屯子里就人尽皆知了。

沈大锤听闻他二闺女嫁的这么好,心里差点儿憋屈死,那可是他的闺女啊,他的亲闺女,如今嫁到吉州商会会长家里,听说光聘礼就有十八抬,可是他却连一个铜板都没捞着,他能不憋屈吗?

可是,再憋屈也没用,那几个死丫头仗着有沈兰丫那个湛王妃撑腰,都不认他这个老子,更别提让他借光了,他也只能通过别人的嘴巴听听他那几个死丫头是如何风光、如何体面的,他想借她们点儿光,那是万万不能了!

沈大锤媳妇和老马婆子听闻此信后,也都懊恼的不行,他们家是屯子里最穷的人家,可满屯子这些闺女都算上,除了沈老二家的,剩下的这些人家的闺女没一家赶上他们家闺女嫁的好的,沈老二借着闺女的光当上个逍遥郎,他媳妇也封了诰命夫人,可是他们两口子却一点儿光都没借上,也就当初卖他们时得那几十两银子,连招娣身上的一根簪子怕是都不止是这个价呢!

狗蛋儿是个贪财的,听闻他二姐嫁的这么好,就嚷嚷着要他爹娘去吉州找他二姐要钱去,既然她现在这么有钱了,给他们点儿花也是应该的。

可是,沈大锤和老马婆子却不敢去吉州找招娣去,别看他们敢回凤凰村,让他们去吉州他们还真不敢去,一是因为凤凰村是他们的老家,他们存着落叶归根的心里,这点湛王妃也能理解,所以就算他们回来了,她也不会十分生气。

但是去吉州就不一样了,他们巴巴的去吉州,用脚后跟都能想出是去找招娣几个打秋风去的,湛王妃说过,不许他们再骚扰她们,吉州是湛王妃的地盘,他们哪敢在她的地盘上犯她的忌讳呢?那不是上赶子找死吗?

所以,只能听着那几个丫头如何的风光干眼馋,他们依旧得靠着沈大锤做工赚那几文的钱艰难度日。

除了憋屈,沈大锤两口子和老马婆子也都暗暗的后悔,后悔当初没好好的对她们几个,倘若他们也像屯子里其他人家那么疼闺女,这几个闺女出息了,能不顾娘家吗?他们又何至于过现在这种苦日子?

可惜,这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人都被他们伤透心了,他们就是把肠子都悔青了也于事无补了,这辈子,他们只能再贫困和懊悔中度过了……

凤凰村的村民们听闻了招娣气派的婚礼后,除了羡慕,还都多了一份心思——那就是闺女一定要好好养着,还必须得娇养,决不能像沈大锤一样,把闺女养的最后都不认他们了,那才叫揪心呢!

如今,凤凰村因为飞出了沈若兰和沈若菊两只金凤凰,带动的整个村子甚至是附近的村子都有点儿倾向于重女轻男了,从前都是谁家生了儿子贺喜摆酒席,生闺女唉声叹气,现在反过来了,都是谁家生闺女贺喜摆酒席的,生儿子虽不至于唉声叹气,但绝对没有生闺女开心。

现在,有听说沈大锤家的闺女一飞冲天了,他们就更加珍爱女儿了!

养一个出息的女儿,可比养个平平常常儿子强多了,凤凰村已经出了三个有出息的闺女了,可有出息的儿子还一个都没养出来呢。

十二月份的时候,张兴旺终于从数千里之外的抚州赶回到桃花村了。

他已经两年没回家了,虽然一丁点儿都没想他老婆子崔氏,但是却想他的儿子孙子了,就连张金凤那个差劲的闺女都有点儿想了,所以,这趟回来,他慷慨的给每个儿女和孙子都买了好多礼物,至于崔氏,他连根毛儿都没给她买,既然她喜欢银子,那就直接给她银子好了,也省得他费心给她买东西。

如今,张兴旺也豪起来了,至少有千两银子的身家。

他在吉州那边儿五香花生米的生意做得极好,已经跟军队挂了钩儿,就是他生产五香花生米,然后再卖到军队去,因为军队的需求量大,所以他的生意很赚钱,现在的他,一般的土豪乡绅都比不起了呢。

张兴旺一回到村里,马上被村子的变化给惊呆了,从前破破烂烂的桃花村,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住上了砖房子,有的还修了砖院套和砖猪圈砖厕所,气派的很。

放眼望去,全村也就那么三五家还是土胚房的,而那三五家人家,不是老弱病残的人家,就是无赖懒汉的家,住破房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哎呦我的娘啊,你个死老头子,你咋回来了呢,哎我的娘啊,你总算是回来了……你还知道回来啊?我还寻思你死外边儿去了呢!”

正在院子里喂鸡的崔氏看到张兴旺从马车上下来,手里的鸡食盆子吧嗒一声掉在地上,她先是大惊小怪的一顿喊,紧接着忽然哇了一声哭起来,哭得委屈极了。

这两年,她都是在恐惧和不安中度过的,就怕她老头子也像她女婿似的,弄个野女人养起来,跟别的女人过日子去。虽然她一直都知道老头子看不上她,但是她也不想失去他啊?不管俩人咋吵咋闹,有他在,这是一个完整的家,可是他要是不在了,这个家就散了。儿女们终归会有自己的家庭,而她,就成了孤家寡人了。

她从来都不是耐得住寂寞的性子,她怕成孤家寡人啊!

看到离家两年的老头子回来了,崔氏在惊喜之余,又不由得感到一阵委屈,为自己这两年的提心吊胆,日夜悬心感到委屈。

她哇哇哇的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数落:“你个老不死的老犊子,两年了才想起回家……你说,你是不是在外头养野老娘们了……”

张兴旺看到老婆子咧着大嘴又哭又嚎的样子,不由得一阵膈应,怒吼道:“闭嘴,再嚎我立马就走,这辈子都不回来了。”

这句话很管用,话音刚落,崔氏的哭声就戛然而止。

这时,正在屋里的张大勇、张三勇、张大勇媳妇和俩孩子以及张金凤,都听到了外头的动静,争先恐后的跑出来看。

“艾玛呀,爹,你咋回来了呢?”张金凤一看到老爹,也跟她娘似的大惊小怪的喊起来。

老张头说:“这是我家,我不回来我干啥去?”

“那你这两年上哪去了?咋两年都没回家呢?”张金凤一看到老爹,马上开启了诉苦模式,“爹啊,你可算是回来了,你都不知道啊,你闺女我让人家给骗了,我现在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就等着你回来给我做主呢,那个杀猪的不是人啊,可把我给骗苦,我跟你说…。”

“先别说了,先搬东西,有话等晚上再说。”

张兴旺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目光从大儿子俩孙子身上转移到张三勇的身上,看到俩儿子都挺好的,俩孙子也都长个儿了,满意的点点头,随即指挥他们过来搬东西。

车帘子被掀开了,一个个大袋子、大包裹呈现在大家的眼前,差点儿把车子给堆满了。

崔氏一看到这老些东西,立马忘记了心头的委屈,大手往脸上一胡噜,把眼泪擦去,大声道:“艾玛呀,你这是发财了还是咋滴了,咋买了这老些东西呢?是不是把这两年挣的钱都给霍霍没了啊?”

张兴旺一看到她提钱时那副嘴脸,心中一阵厌恶,不是好声的说:“五百两银子,待会儿都给你,你这辈子就守着银子过去吧。”

李氏和张三勇一听老张头竟然带回这老些银子,眼睛瞬间都亮了,张金凤也乐得咧开了嘴:“爹,你这是发财了啊?那也给我点儿花呗?你都不知道,我娘可抠了,你不在家,她一文钱都舍不得给我花,我想买块点心吃她都舍不得呢,还动不动就要把我撵回老孙家去…。”

“放你娘的螺旋屁,我要是抠?能白养着你这个外嫁的闺女?能让你白白的吃我们家一年的粮食?你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心让狗吃了啊?竟说这昧心眼子的话,也不怕打雷劈死你……”

“娘,你就少说两句吧,我爹刚回来,你让他消停会儿不行吗?”张三勇一边从车上往下拽包裹,一边劝他娘别跟张金凤叽叽。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55章 点心

崔氏最听小儿子的话了,听到小儿子这么说,才闭了嘴,满脸堆笑的问张兴旺:“老头子,你这是在哪儿发的财啊?咋一下子挣回那老些钱呢?”

张兴旺没搭理她,从车上拿下两包印着‘鼎丰斋’印记的点心,递到俩孙子面前,笑道:“来来来,爷爷给你们买的点心,快尝尝好不好吃?”

两个孙子一看那油汪汪的纸包,顿时都开心的像过年似的,欢呼着伸出小手儿就要去拿。

崔氏一看老头子要把整包的点心都给孩子了,怕孩子把点心糟蹋了,(主要是怕被大儿媳妇偷吃了)急忙伸出大手,嗖的一下又把那两包点心给夺到自己的手中,说:“还是先搁我这儿吧,他们还小,一下子吃不完这些,要是都给了他们给吃糟蹋了就白瞎了!”

小娃子一看油汪汪的点心呗奶奶抢走了,一个个的嗷嗷的叫着说啥也不干了,大的那个长的高些,能够住崔氏的腰带了,就抓着崔氏的腰带连踢带打的要他们的点心,小的则像只小疯狗似的,抱着崔氏的大腿又是咬又是嚎叫的。

张兴旺看到老婆子把孩子的点心给没收了,本来还想吆喝一声帮孩子把点心要回来呢,但是看到两个孙子这副没老没少没教养的样子,到了嘴边儿的话又叫他给咽回去了。

他看了李氏一眼,只见李氏正暗戳戳的给俩孩子使眼色,指使这俩小娃子收拾崔氏呢。

而俩小娃子也没辜负她的教导,一个哭骂着奶奶是“老不死的”,一个抱着她的大腿就是一顿狂咬,跟俩小疯子似的。

看到这一幕,张兴旺的神色不禁冷了下来,虽说老婆子不怎么着调,但不管咋说她毕竟是俩个孩子的亲奶奶,现在儿媳妇竟然指使媳妇指使她的俩个孩子打骂自己亲奶奶,这不反了吗?不尊长辈,不悌不孝,跟畜生又有什么区别?

他看了一眼老大,却见张大勇正在跟张三勇张金凤奋力的从车上往下拿东西,对俩儿子打骂崔氏的事儿似乎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

一见此状,张兴旺的脸色更不好看了,他板起了脸,严肃的说:“大勇,好好管管你家孩子,这都要起到长辈脖子上拉屎了,你瞎了还是聋了?看不见也听不见吗?这要是叫别人看见了,会说咱们老张家没教养,把好好的孩子给教成不悌不孝的畜生的。”

说完,也不看张大勇的脸色,一甩袖子黑着脸进屋去了。

张大勇听到老爹劈头盖脑的一顿骂,急忙向俩儿子看过去,见他们正疯了似的揪着老娘撒泼呢,那模样确实挺招人恨的。

“你干啥呢?孩子闹成这样你没看着吗?咋不知道管管呢?”张大勇低声埋怨了他媳妇一顿。

李氏可一点儿都不怕她男人,听到张大勇竟然为了他老娘埋怨自己,立刻把眼睛一翻,尖声说:“咋啥都能赖到我呢?关我啥事儿啊?还不是娘把他们的点心抢走了才不干的,要不好好的孩子咋会作人呢?就是小猫小狗你踢它一脚它还知道回过头来咬你一口呢,何况是人了?”

崔氏见两个孙子对她又打又骂的,不禁又气又恼,有心想捶这俩瘪犊子一顿出出气又舍不得,可不捶他们他们又太不像话了了,正纠结着呢,忽然听到李氏的话,老婆子不由得怒从中起,冲着李氏骂道:“你个挑三窝四的骚比,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捅咕我俩孙子这么对我的,本来我孙子都是好孙子,又孝顺又听话的,都是叫你这个骚比给教坏了。”

李氏听到婆婆的骂声,抱着胳膊阴阳怪气的说:“哎呦呦,娘,你这可是冤枉死我了,明明是你抢了孩子们的点心,才把他们给惹恼了的,咋平白的就赖上我了呢?我是叫你抢他们的点心了,还是叫他们打你骂你了?”

话说完,就看见小姑子抱着两三个大大的包袱晃了晃当的往屋里走去,李氏眼珠子一转,也顾不上跟婆婆斗嘴了,也快速的走到车子旁,从车上拽下一个包袱,大踏步的进屋去了。

她可得看着张金凤点儿,那个死老娘们一点儿都不准成,要是她一个人在屋的话,那几个包袱里的好东西十有**就得进她的柜子去了,再想要都要不回来了。

她可不能折磨便宜了那个死老娘们去。

拎着包覆走进屋,果然看见张金凤正挨个的解开包袱查看里面的东西呢。

李氏咳了一声,拎着包袱走进来,皮笑肉不笑的说:“金凤,干啥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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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6章 我要娶领娣

外面,两个孩子在他们老爹的武力镇压下,终于不再跟他们奶奶撒泼打滚儿了,一人捞着一块点心后,就吃着跑出去玩儿了。

崔氏小心的包好点心,张大勇又拿出最后几个包袱,娘俩一起回屋去了。

一进屋里,俩人就看见屋里的气氛不大对劲儿,询问之下才知道,刚才李氏和张金凤这对姑嫂锵锵起来了,还差点儿动手儿。

崔氏对儿媳妇和闺女都不大上心,她们愿意打就让她们打去,别打坏她的东西就行,所以,听到小儿子的汇报后也不以为意,只骂了一句:“一天天的就知道干仗,没一个好饼。”骂完忙着去检查这些包袱了。

很快,包袱一个一个的被解开了,各式各样的好东西呈现在面前,崔氏一边儿翻看一边儿一惊一乍的说:“艾我的娘哎,你咋又买回来这老些棉布和棉花呢?前年二勇回来的时候都买回不老少了,我还搁在哪儿存着没用呢,这会子你又买回来这些,都快没地方搁了啊!”

张金凤一听,不满意的撇了撇嘴,说:“我二哥买那些布料棉花是给大伙儿分的,您倒好,都给三勇留着了,我们啥也没捞着,那老些东西都捂着,可不是没地方搁了咋滴?”

事关利益,李氏也马上忘记了跟张金凤之间的仇恨,阴阳怪气的说:“二勇拿回来那些棉花布料不都得给三勇留着的吗?人家三勇将来是要考状元、当大官儿的,咱们这些泥腿子老百姓哪配跟人家比啊?同人不同命,虽说都是爹生娘养的,可咱们啊,也就配累死累活的干活儿给人家挣钱、供人家念书,轮到有好吃好喝的,也就配用人家不要的、吃剩的,都这些年了,你还没品出来吗?”

老张头一听儿媳妇这酸话,就知道老婆子这两年来家当得极不合格,李氏虽然刁钻,但是从前很少直接这么说老婆子的,现在冲她对老婆子的态度,可以想象出她对老婆子有多不满了。

也可以想象出老婆子把媳妇得罪的有多深了!

哎!这一个一个的,都叫人不省心啊!

老张头从厨房走出来,脸黑黑的。

这一家子,他这才刚回来,也没个人问他路上辛不辛苦,渴不渴饿不饿的,一回来就看他们跟公鸡似的斗来斗去了,他都被他们搞的头都大了。

还是在抚州好啊,抚州那边儿不仅气温好,环境好,跟前儿的人也好。

二勇虽说还不肯听他的娶朵儿,但他相信二勇迟早会发现朵儿的好,迟早会娶她的,到时候,他就可以守在二儿子跟二媳妇身边儿安度晚年了。

留在那边虽然算是背井离乡,但他也甘之如饴,那边儿有他最爱的孩子,也也没这些让人头疼的烂眼子事儿,他要是待在那边儿,至少能多活五年!

崔氏听到儿媳妇扒赤她,把脖子一梗,强势道:“给三勇留着咋了?三勇可是要娶于老爷家三小姐家的,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嫁到咱们家,还不得多给人家点儿聘礼咋滴?你们能跟人家比得起吗?”

“于姥爷家的三小姐?咋回事儿啊?什么于老爷家的三小姐,我怎么不知道呢?”张兴旺被老婆子说得一脸的懵逼。

崔氏得意的说:“这不是吗,咱们家三勇出息了,居然给他考中了秀才,镇上开生药铺的于老爷看重他,有心把他们家的闺女嫁给三勇,头几天还特意打发了媒人过来说亲呢,正好你回来了,咱们就趁着这几天有功夫把三勇的亲事给定下来吧。”

“娘,我说多少遍了,我不想娶于三小姐,您就饶了我吧。”张三勇皱着眉头说道。

“不行,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容不得你不答应,我跟你说,人家于家可是给三小姐准备了八箱子的陪嫁呢,这可是哦打着灯笼都找不着的好事儿,你要是敢给我弄黄了,你看我饶不饶你?”

“是挨着镇衙门那家生药铺吗?”张兴旺问。

“可不就是那家,咱们镇上一共三家药铺,顶数人家的药铺开的最大也最挣钱,咱们三勇要是娶了他家闺女,这辈子都不用担心有挨饿的那天儿了!”崔氏眼冒算计的精光,眉飞色舞的说道。

张兴旺沉默了。

镇上最大的那家于记药房他知道,掌柜的为人他也清楚,那位于掌柜虽说没有什么人格上的缺陷,但是外貌的缺陷大啊——黑的跟个坨狗屎似的,天黑的时候绝对看不着他。

而且,据说他们一家子都黑。在七松镇上,要是谁在大街上看到一个人长得黑,肯定就会有人问:“那个是不是老于家的人啊?”

由此可见,于家人已经黑到人尽皆知的地步了。

虽说黑不是啥丢人事儿,但是在这个以白为美的社会里,谁能愿意自己家的基因被拉低呢?尤其是他们家现在已经不需要用婚姻来改善生活条件了。

“这个事儿,往后再说吧,三勇还小,不急着定亲。”张兴旺说道。

张三勇听了,舒了口气,道:“谢谢爹,儿子一定好好念书,绝不辜负爹的期望。”

崔氏一看儿子和老头子一个鼻孔出气,不乐意了,冲着儿子发作道:“不行,你必须得给我娶于小姐,不然就别认我这个娘,真是的,放着大户人家小姐你不娶,非得相中个贱丫头,那个贱丫头有啥好的,长得还不如于三小姐白呢。”

张兴旺一听,又扯出个贱丫头,不由得又是一愣,贱丫头?这里面信息量挺大啊?莫非三勇这小子自己有心上人了?

这样想着,他狐疑的看向小儿子:“三勇,咋回事儿啊?你给我说说呗。”

张三勇本来就指着他爹回来给他做主呢,所以老爹问起时,他一点儿都没瞒着,直截了当的说:“爹,我看中凤凰村的领娣了,您帮我找个人去沈家提亲吧!”

“领娣是谁家的?我怎么不知道她?”张兴旺搓着下巴思索着,把他认识的凤凰村的姑娘想了个遍儿,也没想出到底谁是领娣。

“就是在湛王妃家干活儿的姑娘啊,她原本是村民沈大锤的女儿,后来被她们爹卖给沈家了,爹您不是还当中间人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忘了呢?”

“是那几个丫头里的?”张兴旺失声道。

当年,他帮着沈德俭买那几个丫头的场景到现在还记得呢,那几个丫头他也恍惚的有印象,虽然不知道她们的名字,也不知道她们谁是老二谁是老大,但是他一直深深的记得,那几个丫头全都是瘦骨嶙峋、邋邋遢遢的样子,不光又瘦又脏,还都长得挺黑挺丑的,真不知小儿子的眼睛长到哪儿去了。

“三勇,你确定你相中那个……那个…。那个啥来着?”

“领娣!”张三勇提醒。

“对,就是那个领娣,你确定你真相中她了?”老张头不确定的问道。

“是,我相中领娣了,就相中她了。”张三勇十分肯定的回答。

说这话的时候,他满眼确定,一脸真诚,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半拉眼珠子都没看上那个领娣,一个窝窝囊囊的小丫头片子,长得又黑又丑的,就是给他当丫头都不配,又怎么配嫁给他做妻子呢?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是想打菊儿的主意来着,跟湛王做连襟,多好的事儿啊,往后,谁要是知道他有这么个连襟,还不都得跪着跟他说话啊,他不也就顺理成章的升官发财了吗?

但是,没等他的想法付诸于行动呢,沈家二小姐就名花有主,定给定王做王妃了。

他一个平头小老百姓,哪里争得过人家王爷啊,思来想去,为了攀上湛王这棵大树,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求聘他们家的丫头了。

张三勇是个极其自负的,虽然那丫头并不能入他的法眼,但是为了将来的荣华富贵,他咬牙认了。

特娘的,先把人娶到家再说,等他有朝一日升官发财了,再买几个漂亮的丫头做通房补偿一下,反正都是一样的睡,管他名分不明分呢!

打着这样的算盘,他才坚决坚定的要求聘领娣的,至于老娘说的那个于掌柜家的小姐,不过是个小门小户的姑娘而已,那儿比得上有湛王妃做后盾的领娣啊?根本没有可比性嘛!

可惜,他老娘不知道他的心思,还以为他真的对那个丫头动心了呢,捶着胸口喊道,“不行,那个招娣是沈兰丫家买的丫头,当初沈兰丫都叫你二哥给扔半道上了呢,现在你却要上赶子娶她们家一个丫头去,你可是咱们家最有出息的孩子啊,这样自甘下贱,你是要气死我吗?”

张三勇没有当着爹娘和哥哥嫂子的面儿说出自己的龌龊心思,因为家里这几个人实在是太不堪信赖了,他敢保证,他要是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说不来,用不到一个时辰,他嫂子和他姐,甚至是他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老娘,就得把他的心里话传的满屯子飞。

要真是那样的话,他的如意算盘不就落空了嘛?他的锦绣前程、荣华富贵,不都哏屁着凉了吗?

所以,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做出深情款款的样子,对爹(实际也是对屋里的几个人说的)说,“爹,我是真心喜欢领娣姑娘,她虽然长的不漂亮,但是她淳朴、善良,还,还……”

想了想,补充说,“还能干活儿,我就是想娶这样的姑娘,要不您替我去像沈二叔提亲去吧,您救过沈二叔的命,他肯定会把领娣嫁给我的。”

张兴旺审视的看了儿子半天,看得张三勇斗有点儿绷不住了,才不紧不慢的说:“别急,等回头我得空了就去吉州看看那丫头去,要是她真有你说的那么好,我就给你找你沈二叔说去。”

“说啥呀,我不都说不行了吗?你们没听着咋滴?”崔氏一看那爷俩自顾的说着话,没一个把她放在眼里的,忍不住发飙了,“我都说不行不行的了,你们俩咋都不听呢,拿我的话当狗腚放个屁啊?我说话不好使咋滴?”崔氏气咻咻的喊道。

老张头不愿意跟她废话,从怀里拿出个荷包直接扔给他:“给,这是五百两银子的银票,收好了,别弄丢了啊!”

崔氏自从听到老头子说给她五百两银子起就一直巴巴着眼睛等着呢,眼见得老头子把银票给她了,这可把崔氏给乐屁了,两手紧紧的捏着顺便儿,一溜烟的跑到三勇屋里去偷着数千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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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7章 孽子

张三勇见老爹答应了,自然是喜不自胜,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喜悦和算计都落入了张兴旺的眼中,张兴旺看着得意忘形的儿子,脸色黯了黯,在心里连连摇头。

这孩子打小儿就心术不正,他也曾用心的教导过多年,可惜终究改变不了他的本性,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看样子,他这辈子也就这样了,谁也别想把他掰正了。

这一家子人里,就没一个他遂心的人,老婆子就不用说了,四六不懂得老东西,他早在二十年前就看够她了。

大儿子就是块木头,一点儿主见都没有,亏得他这么精明,真不知是咋生出这么个呆滞的儿子的。

大儿媳倒是跟他挺像的,精明能干,只可惜那份精明没用到正地方去,就用在跟自家人算计计较上了,属于瞎精明、鼠目寸光那伙儿的。

俩孙子在李氏的教导下,变成了两个不折不扣的‘熊孩子’,就他们那样的爹娘,将来这俩孩子也好不到哪去。

张金凤就不用说了,那是彻底的继承了老婆子的衣钵,脾气秉性跟老婆子的完全是复制粘贴。

小儿子倒是不虎,也完全继承了他的精明,可惜就是心术不正,小小的年纪就开始工于心计,跟自己家人算计,这样的儿子,将来也指不上他,他不来算计算机你那就是对得起你了。

面对这么一大家子人,张兴旺只在家里呆了一天就呆不下去了,第二天一早,就不顾老婆子的阻拦,借口要到吉州去探望老友,头也不回的离家走了。

李氏心眼子多,见公公这次回来发财了,就有心想贴乎贴乎、溜溜需,好捞点儿好处啥的,于是不由分说的就把她男人也撵着跟老张头去吉州了,表面上说是去照顾老张头儿的,但实际上是啥目的,别人看不出来,老张头却看得真真儿的,只是没说破罢了!

张大勇虽然被媳妇打发出来溜须老爹,但他哪是会拍马的人啊,跟着老爹坐在马车上,吭哧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张兴旺看着大儿子这副窝囊样心里就堵的慌,一路上也很少跟他说话,爷俩就这样沉默着在路上走了三天,第三天晌午才赶到吉州。

到了吉州,张兴旺呆着张大勇,先去拜访了一些过去生意上的朋友,第二天早上,才去湛王府求见湛王的老丈人。

沈德俭一家子一直住在湛王府里,按理说,沈德俭现在已经是逍遥郎,虽然只是个挂名的闲职,但人家的品级在那儿摆着呢,朝中的三品大元,咋滴也也应该给立府的。

但是沈若兰不想让他们出去住,湛王府很大,后院又没有别人,就只他们一家四口住,太旷了,都没有人气儿,所以她就让她爹娘和弟弟妹妹们一直住在府中,也算是添添人气儿。

再者,她也不想跟爹娘分开,住在一起的话,随时都能在一起说说话、唠唠嗑,几个小孩子在一起玩儿也方便,比分开住好多了。

如今,沈若兰家的喜宝儿已经三岁了,还跟小时候一样肉嘟嘟的,可爱着呢;秀宝儿也八个多月了,别看是个小丫头,可本事大着呢,别家的孩子都得满周岁才会走,人家秀宝宝才八个多月,就能单独歪歪斜斜、趔趔趄趄的走出好几步了,料想用不了多久,就能独立行走了。

这可不是一般孩子比得上的,就连喜宝当初也是十个月才会走的呢!

张兴旺来的时候,沈若兰正跟爹娘坐在一起看几个孩子玩耍呢,听闻张兴旺来了,沈德俭很高兴,急忙大踏步的走出去相见。

虽然没跟张兴旺做亲家,但沈德俭对张兴旺的情意一点儿都没变,毕竟人家从前救过他的性命,直到现在,他还一直把张兴旺当成是自己的老大哥,亲哥哥呢。

老哥俩两年不见了,自然得喝上几盅,叙叙旧,拉拉家常。

沈德俭没有在湛王府招待这个老哥们,而是把他带到了吉州最有名的百味人家酒楼,要了个包房,点了几道好菜和一**好酒,俩人边喝边说。

因为沈若兰和张二勇已经分开了,所以他们都很明智的没有提及他们俩,而是说些家里的情况,沈德俭问老张头这两年生意咋样,老张头问他身体如何,又说了一会儿如今村子里的变化,正说得热闹呢,忽然听到隔壁传来一嘤嘤嘤的哭声。

“鲁将军,奴家肚子里的真的是您的种儿啊,要是您不承认他,我们娘俩往后可怎么活啊……”

百味人家的包房不是用砖墙隔断出来的,而是用屏风断开的,屏风只有一人多高,刚能挡住人,让两个包间之间的客人看不到彼此,但是根本就不隔音,可以说,别说隔壁哭哭啼啼的说话,就是隔壁放个屁,这边儿都能听得清清楚楚的。

这时,一道男人阴沉沉的声音传来:“这么说,那避子的汤药你没喝?”

“我……我那几天正染伤寒,大夫吩咐只能吃治伤寒的药,不能跟别的药一起喝,所以,所以……”女人的哭声渐小,说话也变得吞吞吐吐的。

“呵呵…。”冷厉森寒的笑声传来,听得沈德俭和张兴旺俩人身上寒毛都竖起来了,只觉得那男人的笑声太恐怖了,就像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似的,让人不寒而栗。

“贱人,你给我听好了,我鲁元平生最痛恨的就是算计我的女人,而你,刚好算计了我,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

聂春娘抬起泪眼,梨花带雨的看着眼色阴鸷的男人——他脸上的表情是从前从来没见过的,那种森寒恐怖的样子一下子吓到了她,让她情不自禁的缩起了脖子,脸色也一下子变得煞白!

不知为何,她忽然觉得他要杀自己,而且不是一般的杀,而是虐杀,像要把她抽筋剥皮的那种。

此刻的他,跟从前的那个怜香惜玉、风流倜傥的他判若两人,一点儿都没有从前的诙谐幽默,也没有从前的温柔多情,倒像是个正在磨刀霍霍的屠夫,而她,正是那只待宰的羔羊。

“大将军……我…。我……”

她被吓到了,缩着脖子嚅嗫着。

“你什么?”他俯看着跪在地上的她,眼中没有一丝温度,像是在看一个死人似的。

聂春娘吓得赶紧低下了头,不去看他那可怕的眼神。

避开他嗜血的目光,她的心里一下子轻松多了,也不像刚才那么害怕了。

心魂稍安的她给自己做了个心理辅导,或许,大将军并不像他表现得那么凶狠,相识几年了,他一直都是个怜香惜玉,会疼女人的,从不会跟女人计较,这回自然也是一样的!

记得之前留香院有个不要脸的姐儿,为了自抬身价,故意说大将军睡了她,还把两人怎么颠鸾倒凤,翻云覆雨的细节给传扬了出去,鲁大将军得知后,并未追究那个女人的责任,直一笑置之了。

现在,他不过说怀了他的孩子,虽然他看起来挺不高兴的,但料想也不会对她怎么样把,毕竟他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亲骨肉,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都说不看僧面看佛面,即便是他现在不喜欢她了,但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他应该不会为难自己吧…。

这样想着,她暗暗的给自己打了不少的气,才笑声说道:“奴家不敢算计您,也没算您,奴家说的是真的,不信您可以去问荣妈妈。”

没想到,鲁元竟真的叫过自己的长随:“去飘香院一趟,把荣妈妈那个老鸨子给爷抓大牢里去,严刑拷打,务必审问出实情来。”

长随答应了一声下去来。

聂春娘震惊的抬起头,一脸惊恐的看着鲁元,只觉得自己的魂儿都要吓飞了。

严刑……拷打…。

荣妈妈受用惯了的人,哪经得起严刑拷打呀?只怕是没等刑具上身,就得吓尿了,把实情给说出来了吧。

鲁元一直盯着她呢,看到她惊恐地抬头,还有心虚的眼神,一下子更确定自己的猜测了。

这个贱人,无非是想用肚子里的野种嫁到他鲁家来,既能享受到鲁家的荣华富贵,她那个野种还能占据鲁家长子(或长女)的地位,她也可借着那个孽种,一辈子衣食无忧荣华富贵了。

这如意算盘打的,他都想鼓鼓掌,叫一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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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8章 鲁元的生辰

五个月前,鲁元过生辰,他的一些狐朋狗友非要给他祝寿,并且大张旗鼓的包下了‘红袖招’,在里面摆了几桌,还让红袖招的姑娘们今晚谁都不许接客,都陪着他们取乐。

然而,鲁元早就对这些莺莺燕燕不感兴趣了,但碍于兄弟们的情面,不得不来应付应付。

实际上,这个生辰他更想跟宁儿一起过,只要跟宁儿在一起,哪怕没有美酒歌舞,就只默默地对着她,他都觉得幸福无比,比现在这种歌舞升平的生活不知强多少倍。

这一年多来,通过他不懈的努力,宁儿已经越来越喜欢他、越来越依赖他了,离开他一会儿都得找,他也尽可能的除了去军营外哪都不去,就只留在家里陪着她。

虽然宁儿到现在还没有恢复记忆,但是在他细心的陪伴下,她已经对自己的记忆不再那么在意了,而是在意他每天什么时候回家,每天能陪她多久。

像今天这样这么晚了还不回去,宁儿肯定会生他的气。

想到宁儿会不开心,鲁元就难受起来,他几次想走,但是又怕这些兄弟们心寒,大家好心好意的聚在一起给他过生日,他喝了几杯就要走,把大伙儿都晾在这儿算怎么回事儿啊?这么出事儿也太不仗义。

鲁元跟淳于珟不同,他性子欢脱很好相处,所以朋友也多,大家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的,有美酒,有佳人,又有志同道合的好兄弟,自然不会只喝几杯就散的。

鲁元作为寿星爷,自然是被大家一杯接一杯的灌酒。

陪在鲁元身边儿的妓女便是聂春娘,聂春娘不仅风骚貌美,而且酒量也很好,伺候男人的手段更好,所以才会被安排过来陪寿星爷。

聂春娘见鲁元被大伙儿起哄劝酒,自然想方设法的替他挡着,结果宴会进行到一半儿时,聂春娘就先醉了,撒娇撒痴的往鲁元怀里钻,鲁元见状,便也假意装醉,要跟聂春娘去屋里歇息。

众狐朋狗友一见,还以为他要去跟聂春娘翻云覆雨,便哄笑着由着他们去了。

哪知鲁元刚进聂春娘的屋儿,就点晕了聂春娘,再悄悄的把自己的长随叫进来,把聂春娘赏给了他,自己悄悄的从窗户跳了出去,直接回家去了。

他的长随不同于淳于珟身边儿的人,都是跟着他花街柳巷走惯了的,对女色也十分上心,此刻见到醉美人酣睡在榻上,哪还顾得上别的,当即宽衣解带,跟聂春娘共赴**起来。

那些狐朋狗友们喝了一会儿,不知是谁出的馊主意,说要去听鲁元跟春娘的墙角。

于是,一伙儿人就蹑手蹑脚的走到聂春娘的门外,趴在门缝儿听了起来。

只听到里面啪啪啪啪的响声和一对男女喘息呻吟的声音,一听就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了,大家偷笑起来,又怕扰了鲁元的兴致被他责怪了,都不敢大声笑,只掩着嘴巴挤眉弄眼的,听得十分有趣。

那个长随垂涎聂春娘很久了,这次得了能汤她的机会,自然不会轻易罢手,怕自己灭了火儿,就弄一会儿歇一会儿,歇着的时候也不不是纯歇着,从聂春娘娇媚的脸蛋儿一直亲到纤纤玉足,那‘啵啵啵’的声音都传到门外去了,又引得大家一阵低笑。

又听了一会儿,几个狐朋狗友都被里面的动静弄得起了兴致,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听到这种声音谁能受得了啊,于是便各自去找女人尽兴去了。

当然,鲁大将军宠了聂春娘半宿的消息也在红袖招里传来了……

**

鲁元离开红袖招后,快马加鞭的回了家,回家时已经是戍时,往日这个时候宁儿早就睡了,只是今天还没有睡,还坐在灯下等着他呢。

她肘臂拄在桌子上的桌子上,一手撑着头,困得头一点一点的,差点儿就睡过去了。桌子上,满满的摆着一桌子他爱吃的菜,还有一壶酒,摆明了是等着给他过生辰的。

见到这一幕,鲁元的心暖暖的,他轻轻地走过去,看着灯下打盹的宁儿,忍不住弯下腰,轻轻地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宁儿一下子醒了,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鲁元,高兴的说:“元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不知道呢?”

鲁元摸了摸她的头发,笑着说:“你睡得像头小猪似的,当然不会知道了。”

宁儿听了,弯着眉眼刚要说话,忽然又凑了过来,像只小狗似的在他的身上嗅了起来。

鲁元一见她如此,心里‘咯噔’一声!

遭了,刚才聂春娘死皮赖脸的往他怀里钻,肯定是在他的身上留下香味儿了。

他懊悔死了,刚才回来时就该先去换身衣裳再过来的,这下子完了,凉了!

鲁元一边在心里哀嚎着,一边僵着身子屏住呼吸,心里默默的祈祷——千万别闻出来,千万别闻出来啊…。

然而——

宁儿嗅了几下后,脸上的笑容渐渐地凝固了,她慢慢的抬起头,盯着鲁元的脸,说:“元哥哥去喝花酒了吗?”

鲁元的笑容一僵,马上说:“没有没有,我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呢?你元哥哥我早就不去那种地方了,真的,宁儿你可要相信我…。”

宁儿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皱着眉头没有说话,但脸上的表情明显是不相信他的话。

鲁元眼珠子一转,赶忙说:“你是闻到我身上的香味儿了吧,忘了跟你说了,我刚才回来的时候路过一家香料铺子,里面的掌柜跟我是旧相识,我便进去跟他说了会儿话,我身上的香味儿大概是在那家铺子里粘上的吧。”

说完,为了让她相信,还拉起她的手,一脸真诚的说:“你要是不信的话,我这就带你去那家香料铺子对证。”

而心里——

弥陀佛,菩萨保佑,小姑奶奶你可千万别说去啊…。

观世音菩萨大概是听到了他的祈祷,果然让他得偿所愿了——宁儿看到他如此坦荡真诚,还要带着她去对证,心里的疑惑顿时一扫而空,脸上重新绽开了笑容,说:“我信你,元哥哥,我相信你一定不会骗我的!”

这话说完,鲁元的心里顿时愧疚极了,他真不该骗宁儿,可是不骗她又会让她伤心难过,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一边懊悔,他一边暗暗的下决定心,往后就是有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不会再去那种地方了,太对不起宁儿了……

**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没等亮呢,鲁元的长随就心满意足的从红袖招回来了,他走的时候,红袖招里的人都还在睡着呢,妓院都是这样,通宵达旦的饮酒作乐,大白天的在挺尸睡觉,所以他走的时候没一个人看见的。

等他走了一个多时辰,才陆续有人起来,聂春娘因为昨晚喝多了,也睡到日出三竿才起床,起来后发现鲁大将军已经走了。

不过,她依稀记得昨晚她跟鲁大将军昨晚做了,还做了好久,大将军昨晚对她可谓是宠爱极了,不仅一夜之间跟她做了好几次,更是用嘴吻遍了她的全身,把她弄得麻麻酥酥的,舒服极了,从前她的那些恩客人都是来捉弄她的身子,只顾着自己快活,没一个在乎她的感受的,像大将军这么体贴的男人,她还是头一次见到呢!

一想到大将军那俊美的容貌,高贵的出身,年轻强健的身体还有对女人的出手大方,她的心里就不停的冒着粉红色的泡泡。

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会不爱呢?

要是能嫁给他的话就好了!

鸨儿过来的时候,春娘正躺在床上,咬着手指头发呆呢。

“我的儿,这天都大亮了,怎么还不起来梳洗呢?可是昨晚累坏了?”鸨儿笑嘻嘻的说道。

她手下的姑娘被鲁大将军宠幸了,这要是传出去了,对她的红袖招绝对有好处,想想啊,连鲁大将军都爱来的窑子,哪个男人不想来试试呢?

春娘听到鸨儿打趣她,娇羞的说:“妈妈,您说什么呢?”

说完,转过身,一副羞涩的样子。

鸨儿笑道:“你不用害臊,如今咱们这红袖招里里外外可都知道大将军昨晚跟你耍了半宿的事儿了,只怕今儿不到天黑,全吉州的人就都知道了,你也不用难为情,咱们做这行的,要是都这样羞羞答答的,可还怎么在炕上做生意呢?再说,能让大将军折腾半宿可是你的荣幸,别的女人求还求不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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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59章 杀鸡骇猴

春娘不傻,当然知道被大将军宠幸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这会子,她已经被幸福和甜蜜给包围住了,忍不住的傲娇、得意,甚至都有些飘飘然了。

大将军喜欢逛青楼这事儿在吉州不是什么新闻,有关于他跟某些花魁名妓的艳闻也时有发生,只是在一年前,大将军忽然转了性子,再不踏足花街柳巷,更没听说过他的风流韵事,从前跟他交往过密的几个粉头都失了宠,就连走在街上主动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

听说是大将军有了心上人,为了向心上人表明心迹,故意跟她们这些莺莺燕燕的断绝往来呢,没成想竟然在她这里破了功,就他昨晚的表现来看,他一定是对自己这副身子十分满意,不然不会破功,更不会折腾到半夜去。

她动了一下,身子疼得厉害,特别是那里,想被撕裂了似的,火辣辣的疼,可见,大将军定是个财大器粗的,还有一身好力气。

这样想着,她的脸情不自禁的又红了几分。

鸨儿看她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笑嘻嘻的说,“快些起吧,姑娘们还等着要给你贺喜呢。”又招呼了丫头进来,帮她梳洗,自己也亲自近身来服侍她,给她递衣裳,拿鞋子的,这可是别的粉头都没有的待遇,也就是鲁大将军睡了她,鸨儿才这般殷勤的。

起身时,春娘的身上通红一片,有的地方还又青又紫,特别是胸前,竟然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牙印子,有的地方还被咬破了皮。

鸨儿见状,噗嗤一声笑出了声,“大将军这时多久没沾过女人了,竟这般猴儿急?”

聂春娘一下子羞得身子都红了,跟一个煮熟了的虾子似的,不过,心里却十分得意。

及至穿好衣裳到了外面,姐妹们早就等在堂屋里等着要给她贺喜,吵着要她请客呢,连平日里跟她不大对付的姐妹如今都堆着笑脸在她跟前儿讨好凑趣。

聂春娘的虚荣心一下子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这种被人追捧、阿谀奉承的感觉真好啊!

然而,这份优越感还没有维持多久,大将军的长随就来了。

那个身高马大的长随拿着一个食盒,说是让春娘姑娘喝的东西。

食盒里装的是避子汤,鲁元从前在外面风流过后,都会在第二日给那个受宠的女人送一碗避子汤过去,免得那些女人生出自己的孩子。

他虽然荒唐,但在大方向上还是摆的很正的,他的孩子,母亲可以不必出身高贵,但必须是清清白白的女人生出来的孩子,这些倚门卖笑的女子只配在榻上给他玩玩儿,还不配做他孩子的母亲,他也不想要血统这么低贱的孩子。

因此,每次在外头玩儿完,他的长随都会回到府里煎上一碗避子汤给那个女人送去,这次也不例外。这次虽然不是他本人做的,但是外面的人都认为昨晚睡在聂春娘屋里的就是他,要是聂春娘真个怀了身孕,外头也一定会以为是他的种,所以,这碗避子汤还是要给的。

长随昨晚刚跟聂春娘恩爱过,喜欢她喜欢的心肝儿似的,真恨不能让聂春娘给他生个孩子呢,但又碍于主子的命令,不得不给她送来这碗避子汤,故而,看到她打开精致的食盒,端出那碗汤药,顿时心有不忍,像是要亲眼看见自己的孩子被打下去似的,于是不等聂春娘把汤药喝下去,就借口还有事先离开了。

聂春娘看见他走了,没人盯着她喝药了,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为了能让那个风流英俊、位高权重的男人收了自己,她决定铤而走险,不喝这个汤药,然后再想方设法怀上孩子,赖上鲁元,让他一定娶了自己……

当然,这种事她一个人是搞不定的,于是就把自己的计划告诉了鸨儿。

开始的时候,鸨儿还不敢跟她同流合污,但是聂春娘提出要用她的侄子来借卵生子,到时候那孩子就是鲁家的长子(或长女),她这个姑奶奶自然会跟着享荣华富贵的。

鸨儿被聂春娘设计的美好未来给迷住了眼睛,一时鬼迷心窍,就答应了她的请求,就没有让聂春娘喝那碗药,(当然,对外只说她喝下去了,她亲眼看着她喝下去的,以防万一),然后连着几天晚上,让她的侄子偷偷过来睡聂春娘。

其实,聂春娘更想让鲁元来睡她,从他走后,她就开始日夜思念他,想他俊美的容颜,想他谈笑风生时那副贵气从容地样子,想他那晚的疯狂,想他的荣华富贵……。

可惜,自从那晚之后,鲁元就再也没来过,她也曾不死心的在他府外堵他,但是每次他都是前呼后拥的出来进去,她想跟他说一句话都没机会,好在她很快就真的怀上了,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他的还是鸨儿侄子的,但是她决定,不管是谁的,都是他的,只有这样,她才能顺利的进到鲁家去,成为他的妾室。

有了身孕后,她就安静下来,乖乖的在妓院里养胎,直到胎像稳固了,她的身子也显怀了,她才哭哭啼啼的找上门来,告诉他她怀了他的种儿。

鲁元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贱人想算计他,因为前世被邓安安算计得家破人亡,所以鲁元最最痛恨的,就是别人算计他,特别是女人!

所以,他绝不会放过她,正好,顺便儿拿她来做个样子,杀鸡骇猴,也省得从前那些女人总对他念念不忘,总想方设法往他身上贴,没的让宁儿恶心!

**

鸨儿果然不经吓,都没用怎么打,只给她上了拶刑,刚一拶,就狼哭鬼嚎的什么都招了,包括聂春娘没喝避子汤,又找她的侄子借种的事儿,一点儿都没落下的全都招出来了,招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不剩!

鸨儿一招供,聂春娘的阴谋自然也就真相大白了,事实面前,聂春娘也无可抵赖,最后被灌了坠胎药,充了军妓了。

虽说军妓和青楼妓女同样是妓女,但她们的命运却完全不同,大街上开的妓院都是得花钱进去的,像聂春娘这样的美人儿一晚上没有三两五两的白银是睡不到的,多少男人想睡她也没得睡。

但是,在军妓营里就不一样了,军妓营里的女子都是罪臣的女眷或者敌国俘获来的女子,安置在军营中供士兵们白玩儿的,当兵的都是年轻人,正是血气方刚有需求的年纪,看到女人就跟饿狼见到肉似的,能放过都怪了。

所以,军妓营里的妓女们日子都很不好过,一天接几十个男人都是常有的事,常常是一个还在她身上活动着呢,后面排队的就等不及把上一个扯下去他接着上,被一帮五大三粗的男人围观体检也稀松平常,女人一旦到了这里,就如同到了人间地狱。

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到了军妓营里,很少能有活过一年的,通常都是几个月就被活活的给祸害死了,只有那些老的或者是貌丑的才有机会活下来,因为她们年老貌丑,来祸害她们的男人能相对来说少一些,她们也是因祸得福,才会有苟延残喘的机会。

像聂春娘这样艳名在外的青楼女子,一旦进了军妓营,那还不是像一块嫩肉掉进狼窝似的,那群被荷尔蒙烧得眼珠子发红的大兵不把她吃的都怪了!

聂春娘做梦都没想到鲁元能这么狠,她大哭大喊的求饶,求鲁元看在他们曾一夜恩爱的份儿上饶她这一次。

结果换来了响亮的几十个大嘴巴子,被打得猪头似的脱去了军妓营。

被押解去军妓营的时候,吉州大半的妓女都过来看热闹了,看到春娘的惨状,她们都不由得吓坏了,着才知道平日里温文尔雅的鲁大将军,狠起来的时候根本就不是人。

于是,那些对鲁元还存着心思的女人们,不约而同的都打消了对他的那份龌龊心思,只想着下次再见到他时,该怎么跟他保持距离了。

鲁元收拾聂春娘的目的,一是为了教训她,因为他最恨女人算计自己;另外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给那些惦记他的女人看,也省得他们总想打自己的主意,让宁儿膈应。

现在已然是得偿所愿,也就消了心头的怒气,很快将这件事抛之于脑后了。

至于聂春娘进了军妓营会怎么样,会不会被祸害死,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就算她被祸害死了也是活该,谁叫她异想天开,想算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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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地160章尤氏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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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元旦到了,尽管张兴旺一百个不愿意,也不得不回桃花村去,跟家里的人一起过节。

来吉州的这几天,他几乎天天都跟沈德俭在一起,有时候去茶馆喝茶,有时候去戏楼听戏,还有时候去酒楼喝酒,东拉西扯,谈天说地,这几天过的非常开心,以至于走的时候都有点依依不舍了。

沈德俭一再嘱咐他,叫他有空就过来溜达,张兴旺答应了,不过心想着往后他恐怕要长住抚州了,想回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只要他回来,就一定会来吉州的,一来跟沈德俭这位老兄弟叙叙旧,再一个也是为了躲避家里那些让他眼疼的人。

回去的路上,张兴旺跟张大勇依旧没什么好说的,对这个窝囊到三杠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儿子,老张头已经不想再废话了,反正不管他怎么鼓励,他都是那副窝窝囊囊没主见的样子,所谓烂泥扶不上墙,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

快回到桃花村的时候,张大勇难得八卦的问起了张三勇托付老张头儿的那件事儿,也就是他要娶领娣的事儿。

这几天,老张头天天跟沈德俭出去,但都没有带着张大勇,所以张大勇也不知道爹天天出去干啥去了,还以为爹已经看过三勇看中的那个丫头了呢,所以就想问问老爹对那个丫头的看法,跟三勇相不相配,合不合适。

张兴旺听到儿子的询问后,轻描淡写的说,“他俩不配,三勇还小,不必急着张罗亲事。”

张大勇听了,哦了一声,就没再提起,闷声跟着老爹回家去了……

他不管三勇跟谁合适跟谁不合适,也不管三勇将来娶谁,只要他有答案答复他媳妇就够了……

张兴旺回到桃花村那天,正好是元旦。

这一天,一个三十多岁、尘仆仆的妇人走进了凤凰村。

妇人衣衫破旧,满脸的憔悴,一看就是饱经沧桑,历尽千帆的人。

这妇人就是几年前携带女儿离开凤凰村的尤氏,如今女儿也跟她翻脸了,她只身一人在外漂泊,总觉得像没根的浮萍似的,凤凰村起码还有她日夜牵挂的人,所以就不远千里,长途跋涉,重新回到了凤凰村。

一进村,尤氏就彻底傻了眼。

这还是她记忆中的靠山屯吗?

怎么完全变样儿了?

放眼看去,到处都是青堂瓦舍的砖瓦房,村里的几条主路还铺了石板,跟镇上似的,要不是村口那棵熟悉的古榆树,她几乎都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

记得她走的时候,屯子里就沈老二一家是砖瓦房,可现在家家户户都是砖瓦房,有的还修了砖院套,简直比城里还要阔气。

顺着村路往屯子里走,还会发现不少人家的院子里都拴着牛、马等牲口,过去屯子里可就只有老于头家和大春家有牲口,现在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了。

她不在的这些年,屯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怎么会有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疑惑着,一路向前,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家。

大概是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她的小房子已经塌了,院子里也长满了一人来高的野草,如今是冬天,那些野草已经干枯,萧萧瑟瑟的立在雪地里,一片凄凉。

尤氏看到自己的房子已经塌了,顿时心凉了半截,虽然回来之前也已经想到房子可能会塌,但真正的看到自己的家变成了废墟,心里还是难受的想哭。

她站在破败的家门口,正难受着,忽然听到身后有人一惊一乍的说,“咦,这不是尤氏吗?”

尤氏回过头,看见沈大锤媳妇一手拎着筐,一手拎着粪叉子,似乎正在捡粪呢。见尤氏回过头,她大声说,“艾玛呀,真是你呀?你咋回来了呢?”

尤氏赶紧擦了擦腮边的眼泪,说,“美娇出嫁了,家里就剩下我一个人,我一个人也没意思,就回来了。”

胡美娇是在五月份时出嫁的,嫁给了一个外地来京城的绸缎商人做外室,之所以能嫁给那个客商,这里面还有尤氏的功劳呢!

这几年,尤氏带着胡美娇,一直生活在京郊,靠着做针线维持生计。

尤氏虽然作风不好,但女红还是很可以的,在她的调教下,胡美娇也做了一手好针线,娘俩靠着给绣坊刺绣、打璎珞、做荷包挣点儿小钱儿艰难度日。

只是,尤氏是受用惯的人,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让她天天低着头,没完没了的绣花、打缨络、做荷包,这样的日子太单调太辛苦了,加上她才三十出头,正是如狼似虎需要男人的年纪,于是,没干几个月,尤氏就过够了这种辛苦赚钱的日子,又开始想勾搭个有钱的男人养活她们娘俩。

寻摸了一阵子,终于叫她给寻摸到一个目标,只是目标有点儿大,是给她卖绣品的绣坊供货的一个南方绸缎商人,叫做何二爷的。

何二爷四十多岁,是南方人,每年都会从南方运丝绸到京城来贩卖,颇有家资,比尤氏从前的姘头加起来乘以十都富有,若真勾搭上他,她们娘俩这辈子就妥了。

可惜,她的想法是好的,但人家何二爷可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平日里青楼楚馆的没少逛,像尤氏这种农村出来的半老徐娘了(还缺两颗门牙),白给人家人家都不要,嫌膈应的慌。

不过,有一次他看见尤氏带着胡美娇来绣坊送货,见到胡美娇的一霎那,何二爷顿时眼前一亮,胡美娇这种水水嫩嫩的小美人儿,一看就是未经人事的,可比妓院里那些被人玩儿烂了的娼妓和尤氏这种老帮菜美味多了。

因为这,何二爷毅然接受了尤氏的勾搭,跟她成了苟且之事。

不过,这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趁着跟尤氏勾搭的机会,还频频的勾搭胡美娇,豪爽的送了她好几匹高档的时新缎子,还大手笔的给她添置了好多金银首饰。

尤氏是过来人了,一看那老头子对女儿的殷勤,就晓得了他的意思。不过尤氏并未加阻止,在她的意识里,女人嘛,跟谁都是跟,与其嫁个穷汉吃苦受罪,还不如找个有钱的孤老快活自在呢。

所以,对何二爷觊觎胡美娇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然而,胡美娇却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虽然她也喜欢何二爷给她的绸缎和首饰,但是却不肯跟他行苟且之事,因为她一心想嫁个湛王那样尊贵俊美的男人,(死兰丫那样的都能找到那么好的男人,她应该也能找到),所以对自己的清白很是在意,轻易不肯让那个老家伙得手。

何二爷为了胡美娇花了不少钱,却迟迟不能得偿所愿,不由得有点儿恼了,有一天晚上,借着酒劲儿就把胡美娇给糟蹋了。

当时尤氏就在隔壁,胡美娇的哭声她也听到了,但是却没去帮她闺女,反倒隔着门劝她闺女顺从些,毕竟何二爷对她们娘俩还是很慷慨的。

胡美娇被糟蹋后,跳着脚儿的哭,一会儿吵着要去官府告状,一会儿爬起来要去寻死的。

自从那次在宫里见到那个男人,嫁给那样的男人就成了她的终极梦想,但是她深知到,自己没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家里门户第又低,唯一指望的就是她还算清丽的容貌和这副清白的身子了,现在,清白没有了,等于直接把她嫁到王公贵族家的美梦想给打破了,她心心念念的梦想一下子成了泡影,她又怎肯善罢甘休?

何二爷见胡美娇又哭又闹的,怕被官府知道了讹他的银子,就跟尤氏商量了一下,要把胡美娇买下来做妾室。

尤氏本来不想卖女儿的,她就只有这一个女儿,打算留在身边儿养老的,但何二爷答应给她一百两银子,还要在京城买一座房子,让胡美娇跟她一起住在那房子里,就当是给她们安个家。

尤氏本就是个贪财的,见何二爷肯花一百两银子买她女儿,还能给她们一座房子,让她跟她女儿住在一起,自然也就答应了。

于是,一纸文书,一百两银子,就把胡美娇卖给何二爷这个老奸巨猾的老男人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地161章 母女反目

尤氏以为,只要他跟美娇俩合力把何二爷这个大金主给哄住了,将来不拘谁给他再生个一男半女的,她们娘俩这辈子不就有靠了吗?  何二爷有钱,这京城这边儿又没有家,她们娘俩要是把他笼住了,她们不就是他在京城的家了吗?

可惜,她想法是挺好的,但是胡美娇却不肯叫她如愿。

因为尤氏纵着何二爷糟蹋了她,她嫁到王公贵族之家的美梦破灭了,胡美娇就开始恨上她老娘了,虽然最后还是不得不跟了何二爷,但她这个老娘却从何二爷的姘妇沦落成了洗衣做饭的老妈子。

别说是何二爷的床榻不让她沾一沾,就是她多跟何二爷说一句话,哪怕是多看一眼,胡美娇都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挤兑她,不是骂她下贱不要脸,就是威胁她要把她赶出去,以后干脆断绝母女关系。

尤氏见女儿还在埋怨她,也就不敢往何二爷跟前凑了,更不敢有别的,虽然男人要紧,但是闺女更要紧啊,毕竟她将来还得指着闺女给她养老送终呢!

何二爷本来对尤氏本来就没多大兴趣,当初之所以跟她有一腿,也是为了勾搭胡美娇方便,如今胡美娇已经上手了,在年轻娇嫩的宠妾面前,他又怎么会在看尤氏这个老帮菜呢?

因此,一直以来也跟胡美娇一样,也把尤氏当不要钱的老妈子使唤了。

今年五月份的时候,胡美娇忽然怀上了,这可把何二爷给乐坏了!

何二爷是靠夫人起的家,而他夫人一连给他生了四个女儿,却没生出一个儿子,何二爷嘴上虽不敢抱怨,但心里一直盼着能有个儿子继承家业呢。如今爱妾怀上身孕,还说不定就能一举得男,老何家的香火就不会断了。

何二爷一激动,干脆大摆筵席,把胡美娇这个贱妾抬为了贵妾,反正这儿是在京城,离老家又远,他夫人也不会知道,就好好的哄哄胡氏,好叫她心里敞亮些,生个健健康康的大胖小子!

抬妾的这天晚上,何二爷多喝了几杯,睡下时,搂着鲜鲜嫩嫩的小妾,一时间有点儿心猿意马,想干那事儿了。

只是,胡美娇现在怀着身子,他怕伤到他的宝贝儿子也不敢碰她,不碰又欲火焚身,如箭在弦,辗转了一会儿后,干脆起身,摸到了尤氏的房里,想跟尤氏做那事儿。

彼时,尤氏已经睡下,睡梦中忽然觉得有人在脱她的亵裤,一下子惊醒了,醒来时发现竟是何二爷,尤氏因为胡美娇吃醋,本来不敢跟他苟合的。

但是何二爷已经如箭在弦,由不得她不干,按着她三下五除二的去了衣裳后,便腾上身舞动起来。

尤氏本就是个喜好风月的,已经干渴了一年多,本来惧着美娇不敢跟何二爷怎样,但是如今被他撩拨了几下子后,一下子起了兴致,也失去了理智,想着这会子美娇大概已经睡着了,便半推半就,跟何二爷成了好事。

正你来我往的纠缠着呢,胡美娇忽然一下子闯进来了。

进来时,尤氏的两条腿还盘在何二爷的腰上呢,胡美娇一进来就看到了那副不堪入目的场面,顿时气得火星乱崩的,扑过来揪着尤氏就打,一边打还一边‘老淫妇、烂娼根’的骂着。

尤氏被吓了一跳,没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呢,已经被她女儿挠了好几把,脸都被挠出血檩子了。

何二爷正玩儿的起兴,被胡美娇这么一打断,也给吓了一跳,差点儿给吓痿了,又看见胡美娇一副泼妇打架的架势,不禁怒从中起。

贱人,一个妾室而已,给她几分颜面还真拿自己当回事儿了,竟敢当着他的面就争风吃醋起来,简直没把他这个夫主放在眼里。

“住手,岂有此理,她是你娘,你怎能打她?”何二爷虽然生气,但是到底还没忘她肚子里揣着他的种的,不管怎么生气,念着她肚子里的孩子,都没有对她怎样。

胡美娇年轻气盛,侍宠若娇,这一年多来何二爷一直很宠她,已经宠出了脾气,如今怀了身孕,她仗着有子傍身,更有恃无恐了,听到何二爷竟然为了老娘训斥自己,不禁又是嫉妒又是生气,叉着腰喊道:“你也知道她是我娘啊?知道她是我娘还跟她干这见不得人的磕碜事儿?你知不知道,你娶了我,她就是你丈母娘了,你们咋还能干出乱人伦的恶心事儿呢?还要不要脸了?”

何二爷一听胡美娇竟敢连他都骂上了,顿时气得脸都绿了,沉着脸喝道:“放肆,你个不知好歹的贱人,谁给你的胆子,连老子都骂上了?”

胡美娇一见何二爷翻脸,立马怯了,不过,即便是怯了,她也不会轻易罢休的。

眨巴眨巴眼,她忽然捂着肚子‘哇’的一声哭了,“哎哟我的肚子啊我的肚子好疼呀”

何二爷正在生气呢,一看她捂着肚子蹲下去了,顿时顾不上生气了,这个贱人固然可恶,可她肚子里揣的可是他的种儿啊,可不能叫她有什么闪失啊!

他急忙下地,弯下腰去搀扶胡美娇。

“快起来,肚子咋还疼了呢?是不是抻到了,来来来,快坐下你还愣着干啥,快去找大夫啊!”

后半句话是对尤氏说的,是吼着说的。

尤氏见胡美娇喊肚子疼,开始时也跟着担心起来,可细细一看,见胡美娇的脸不红不白的,一点儿都不像是有病的样子,料想她就是装的,便说:“娇儿,你真肚子疼吗不是骗我们的吧?”

这三更半夜的,医馆都关门打烊了,可叫她上哪去给她找大夫呢?她要是不疼的话,还是别折腾了!

胡美娇听了,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喊道:“骗你们?我的孩子都快要叫你们这对奸夫淫妇给气掉了,你还说我在骗你们?你是不是非要把我的孩子给气掉了才甘心啊?你就这么看不得我怀二爷的孩子吗?还是你想把我的孩子气掉了,你好给他生一个啊!”

“美娇,你说啥呢?我可是你娘,你的亲娘啊?我咋能害你呢?”尤氏听到胡美娇这么歪歪她,忍不住伤心的替自己辩解。

然而,她不辩解还好,这一辩解,更让胡美娇恼怒了。

“你还知道你是我娘啊?知道你是我娘当初你还纵着他祸害我,现在我好容易过好点儿了,你又不要脸的来勾搭他了,你知不知道他是你女婿啊,你要是想男人了不会去大街上拽一个啊,干啥非得要打他的主意呢?你还有没有点儿廉耻了(bb)

尤氏被她骂得狗血淋头,脑袋都抬不起来了,她又伤心又难过,低着头默默地擦眼泪。

胡美娇看她这幅柔柔弱弱的样子,越发的生气了,叉着腰骂道:“你倒是说话啊?摆这幅泪美人儿的样子给谁看呢?哼,都徐娘半老了,还拿出这个乔儿来,当你是小姑娘呢啊,真是恶心死人了。”

说完,立着眼睛对何二爷道:“爷,如今我是容不下她了,你要喜欢她,就卖了我把她留下吧;要是想留下我,就把她赶出去,反正我这辈子都不想再见到她了!”

尤氏一听这话,顿时如遭雷击一般,她抬起头睁大眼睛,颤巍巍的说:“娇儿你怎么能这样,我可是你娘啊!”

胡美娇抱着胳膊,狠叨叨的说:“知道是我娘的你还不好好的做人,从前在靠山屯儿的时候,我因为你那些骚事儿受了多少欺?,如今也因为你落到给人家当小老婆的地步了,要是我能有个好娘,我今天绝不会是这个样子!”

说不定就真能得偿所愿,能进宫或者进王爷府去给皇上王爷当小妾呢!

------题外话------

空间丑女:夫君辣宠田蜜蜜传闻中的美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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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为啥一睁眼,亲娘被亲爹一脚踢死了!

为啥又一睁眼,亲爹就将后娘娶进门了!

又是为什么一眨眼,自己就被贱卖给人当媳妇了?

我去!

她穿越的还未反应过来,就已经走过了人生红白几件大事了。

然鹅,塞翁失马,谁说不是福呢?

这里有身残志坚毒舌傲娇的小哥哥一枚!

还有勇敢睿智温柔善良的大哥哥一个。

但是,个个都嫌她丑?

太肤浅!

漂亮有啥用,咱有随身空间,能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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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62章 比较

胡美娇对她娘的狠恨由来已久。

早在小时候,她因为她娘做的那些烂事儿被人扇嘴巴子、骂小骚狐狸精,被人吐吐沫的时候,她就已经开始恨她娘了,恨她不争气,人都丢了,怎么就不能找个有钱有势的?好歹保证她不被人欺负啊!

只是,那个时候的她自己尚不能养活自己,虽然满心瞧不起她娘,但迫于现实,又不得不留在她娘身边,委委屈屈的过日子。

本来,她想等她长大后,嫁个像沈兰丫的男人那样风流倜傥的皇室子弟,或者是嫁个英俊潇洒的贵公子,那时她就能爱情财富两丰收,还可以摆脱她那个丢人现眼的娘,逍遥自在的过她自己的好日子去了。

可惜,她的美梦还没等实现,就被她娘误在了那个猥琐下流的何二爷手里,现在孩子都有了,她这辈子怕是就要栽在这个半老头子的手里了。

虽然这个猥琐的东西长得丑还老,但还在还算有钱,对她也够大方,勉强能够达到她满意。

只是,一想到死兰丫那样的都能找到那么好的男人,位高权重,年轻俊美,而她却找个这么丑的半老头子,她就心有不甘,对她娘的恨意也就更浓了。

就算她娘没有跟何二爷做苟且之事,她也是容不下她了,现在又被她抓到了她们在一起苟合,就更不能容她了,一定要立马将她撵出去,片刻不容停留。

何二爷一直宠着胡美娇,也看着她肚里的孩子,当然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于是俩人不顾尤氏的哭骂和哀求,拉拉扯扯的把她赶了出去。

尤氏把胡美娇养到这么大,虽说没像别的当娘似的把她这个闺女当成珍宝一样捧在手心儿里,但至少也没饿着她冻着她,这些年来对她也算是尽心尽力了,万万没想到到头来竟养了一只白眼狼,这个小逼崽子翅膀硬了,竟然翻脸不认人,要把她这个老娘赶出去!

尤氏伤心欲绝,坐在他们的门外嚎啕大哭,一边哭一边絮叨她这些年拉扯胡美娇多不容易,还大骂骂胡美娇不是人,不孝敬老娘,早晚儿得遭雷劈。

胡美娇当然不是人,她要是个人的话,也不会光记恨老娘带给她的耻辱,而会想想老娘养她的不易,不会把老娘半夜三更的赶出去,而是会精心的照顾她老娘,孝敬她老娘了。

可惜,她从小就心眼子不正,根本想不到老娘养她的艰辛,只想着老娘如何对不起她了。所以,不管尤氏怎么哭嚎,怎么哀求,她都不肯改变主意。

胡美娇也是够心狠的了,尤氏在她的门口儿一连哭了三天,其中一天晚上天上还下了瓢泼大雨,她明知道老娘就蹲在她大门口儿呢,愣是没让她老娘进来避避雨,就由着她老娘在门口儿浇着,浇死她她也不肯开门。

这三天,尤氏生不如死,伤心不已,最后连饿带累带伤心的昏死在胡美娇的大门口,可即便是她昏死过去了,胡美娇依旧不肯出来看她一眼,最后还是邻居看不下去了,将尤氏送到医馆里,才救回她一条性命。

从医馆出来后,尤氏一下子像老了十岁似的,变得苍老憔悴,话也少了,像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都萎靡了。

不过,出来后,她就再也没有去找过胡美娇,而是回到绣坊继续去干活儿,至于胡美娇的一切,她不闻不问也不提,别人问起时,她只说她闺女死了,被雷劈死的,死无全尸,老惨了……

在绣坊干了几个月的活,攒了点儿钱,她就拿着这些钱当盘缠回了凤凰村,也就是昔日的靠山屯。

闺女是个白眼狼,她是指不上了,活了三十多年,大概就只有从前那个把她当成心肝儿一样的男人能指上吧,虽然他们之前闹掰了,但是她还是决定回来,他跟他媳妇已经成亲多年,那股子新鲜劲儿也该过去了,而她离开他这么多年,都说小别胜新婚,他肯定还会要自己的。

这次回来,她打算放低姿态,不再跟他媳妇争,也再不跟他媳妇抢,只求他媳妇能给自己一个妾室哪怕是外室的位置,让她跟她一起伺候这个男人,哪怕是一起伺候她也行,只要让她加入到他们的生活中,她就心满意足,谢天谢地了。

要是彩霞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呸她一脸,人家一家四口儿过的好好的,凭啥让她加入啊?膈不膈应?恶不恶心啊?、

当然,在未付诸于行动之前,尤氏还抱着一丝幻想呢,她觉得自己不跟彩霞争不跟彩霞抢,一味的伏低做小,她应该不会像从前那样排斥自己、针对自己了!

“嫂子,我回来了,你看,我这房子都塌了,这十冬腊月的也没法修补,你们家能不能租我一间房子,我出房租!”

尤氏知道沈大锤家的几个闺女都卖给沈兰丫家了,家里有地方住,就打起了他们家的主意,还从荷包里拿出十几文钱,递到了沈大锤媳妇面前。

沈大锤媳妇一看那把亮闪闪的铜钱,顿时眼馋不已,不过,租房子的事儿可不是小事儿,她一个人不能决定,得回家去问问家里的男人和婆婆,得他们拿主意。

“这个,我可不敢随便儿答应,得等我回去问问我们当家的和我娘,要是他们同意的话,我就也同意。”沈大锤媳妇费劲的把眼睛从那把铜钱上移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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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文钱的房租,凤凰村一般的村民是不会放在眼里的,现在大家都有钱了,谁会在意呢十几文二十几文钱呢?只有沈大锤家的日子艰难,不得不在意这十几文钱。

于是,尤氏顺利的租到了沈大锤家的西屋,住到了沈大锤的家里。

很快,尤氏回来的消息就在凤凰村传开了,大家都说尤氏这趟回来,是奔着大春儿回来的,因为听沈大锤媳妇说,她一回来,就想法设法的打听大春的消息,一看就知道她还在对大春有意思。

彩霞听说后,并没有觉得受到威胁,只冷笑一声,根本不以为意。

那个贱人又回来了,肯定是以为还跟她男人有戏,她不知道,她男人早就不是昔日那个唯色是命的男人了。

这几年,她不光教会了他怎么去承担一个男人的责任,更教会了他作为一个男人该怎么爱他的家,爱他的老婆孩子。

大春早就被她成功洗脑,如今他眼里心里也只有他们的家,他们的孩子,怎么可能再为她那个半老婆子去做丢人现眼的事?

在农村,乱搞男女关系可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一个人一旦在作风上出现问题,那被笑话的可不止是他一人,连他家里人也会跟着丢人现眼的。

大春那么爱他儿子和闺女,怎么可能做出给俩孩子脸上抹黑的事儿?

大春的爹娘听闻尤氏回来了,立刻如临大敌,沈老头立马把儿子叫回来,板着脸叮嘱了一番,大意是他要是再敢跟尤氏勾搭跑破鞋,他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大春娘也狠叨叨的告诉他,“你可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孩子死在那个骚蹄子手里呢,要不然的话,你现在都仨孩子了……”

这句话,一下子让沈大春想起了彩霞那个被她尤氏推掉到孩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许是年纪大才有孩子的缘故,沈大春对孩子格外的喜爱,喜爱的程度都不逊于狗剩子,那真是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一想到他有一个孩子,还是他的长子(或长女)就死在那个养汉老婆的手里,大春儿就格外的恨尤氏。

虽然他们之前有好几年的感情,但是现在他回想起那段所谓的感情时,心里感受到的不是激动和澎湃,而是懊悔和羞耻。

那算什么感情,不过是一种买卖的关系,他出钱,买她的身子,跟他和彩霞之间的感情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根本没有可比性。

彩霞跟他在一起,那是为了跟他过日子,掏钱给他买车买马,从不要他乱花钱,还总想方设法的给他做好吃的,而尤氏呢,跟他在一起,就是为了逗他挣的那俩血汗钱,他有钱的时候,她对他笑脸相迎,百般逢迎,要是没钱了去她那儿时,她要么冷嘲热讽,要么就连碰都不让他碰一下,更可恶的是,在他拼命养她们娘俩的同时,她还跟别的男人不干不净的,谁有钱都能上她的炕,就这种货色,他怎么可能再去搭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地163章 怒怼尤氏

尤氏在凤凰村又住了下来,几天后,她就开始频频的出门儿,专门儿在井边儿溜达,以期遇到沈大春,好跟他一叙别情。

可惜,不知为啥,如今来井边儿打水的人极少,只有离井近的四五户人家和沈大锤家来打水,余下的人家都不来来,沈大春更是一次都没来过。

尤氏百思不得其解,后来问过沈大锤媳妇,才知道如今屯子里几乎家家户户都打井了,吃水只要在自家打就可以,根本不用跑那么远去打。

沈大春的家境在屯子里算是数一数二的人家,当然也自己打井了,她就是守在井边儿一辈子也别指望能遇见他。

在井边儿堵不着他,尤氏只好换个方法,改在村口堵。

他不是赶大车的嘛,听沈大锤媳妇说,他现在天天赶着车往附近的镇子县城送货,那她就守在村口,一准儿能遇见他。

真别说,守在村口还真遇见他了。

只是,遇到的不止他一个人,还有沈大春他老爹,爷俩都坐在车辕上,一起出去送货,沈大春儿见到她时,面色冷淡,目不斜视,像没看见她似的。

而沈大春爹见到她时,则一脸的怒气,恶狠狠的瞪着她,看样子她要是敢上去跟大春说话,他就能下来削她似的。

尤氏一看大春爹这副样子,当然不敢去跟他说话了,只好悻悻的回去了。

大春见到她时表现出的冷淡,也被她理解为惧怕他爹,不敢在他爹面前表现出对她有感情的样子。

此后,她再去村口堵时,发现大春爹每次都跟在大春身旁,原来是大春爹知道尤氏回来了,怕儿子糊涂,再被她给勾搭去,把好好的家给拆散了,就决定每次送货都跟着大春儿一起去,这样的话,那个狐狸精就根本没有机会跟大春单独说话,也就不怕她勾搭了。

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一转眼,已经小年了,尤氏回来这么久,还一次都没跟沈大春说上话呢!

尤氏也看出沈家人在防着她了,她左思右想,觉得这样不行,与其做贼似的等着跟他说那么一句两句的话,还不如把话挑明了说,就说她要给沈大春儿当小老婆。

虽然他们老沈家人都讨厌她,但是她会绣活儿,每月靠做绣活儿也不少赚钱,再说除了做绣活儿,她还能煮饭洗衣,喂猪喂鸭,她就不信了,这么大的便宜他们老沈家能不占!

打定主意后,尤氏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两件小衣裳,厚着脸皮去了沈大春家。

到那儿后,发现沈大春家里竟然没人,原来他们两口子抱着孩子们回老宅去跟爹娘一起过小年儿去了,没办法,尤氏只好站在他家的门外,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多时辰,才把他们给等回来。

本来,彩霞和大春一人抱着一个孩子,都高高兴兴的呢,可是一看到家门口儿的那个人儿,两口子脸上的笑纹儿都没了。

“你来干啥?”沈大春冷声问道。

听到大春的语气,再看看他厌恶的表情,尤氏的心尖锐的痛了一下。

曾经,他一看到她就满脸的讨好,跟她说话都能柔的滴出水儿来,可是现在,他连看都不正眼看她了,跟她说句话也是满脸的嫌弃和不耐烦,怎么会这样呢?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啊?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难受了一会儿,她很快就为他的恶略态度找到了一个借口——他媳妇还在呢,他就算想跟她亲热也不敢啊?

有了这个想法,她才重新打起精神来,拿出一个纸包儿小心的递了过来,说,“大春儿…。我回来好几天了,也没倒出功夫来看看你们,这个是我给你闺女儿子做的小衣裳,你们别嫌弃……”

从前,沈大春儿的衣裳都是她给做的,衣裳裤子坏了也是她给补的,尤氏就是想利用这两件小衣裳唤起他对她曾经的记忆和柔情。要是他天天看见她的针线在眼前晃,不就能情不自禁的想起她来了嘛?

然而,想法是好的,沈大春却没有接她那个纸包,他冷冰冰的对她说:“用不着,我家孩子不缺衣裳,你拿回去吧。”

尤氏身子一僵,咬着嘴唇说:“大春儿,我没有恶意的,真的,我就是想跟你们俩好好相处,我……”她刚要说要给他当妾,自愿白白的服侍他们,彩霞却忽然打断了她。

“可我们却一点儿都不想跟你相处!”

彩霞抬着下巴,深色傲慢,看她的时候像看一堆垃圾似的,脸上的鄙视毫不掩饰。

刚才她一直没开口,不是她不想说话,而是想亲眼看看她男人对尤氏的态度,结果她男人的表情和态度都让她十分满意,既然已经达到了预想的效果了,她就不用再保持沉默了了,直接对着尤氏开怼。

“你以为两件破衣裳就能让我们忘记你做的那些恶事儿吗?要不是你,我们现在都有三个孩子了,可怜我们那个还没成型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睁眼看看这个世界,就生生的被你给推掉了,这件事儿,我们俩到死都不会原谅你的,你还想拿两件儿破衣裳就让我们没事儿人儿似的跟你说话,你脑子坏掉了吗?”

“滚吧,别在我们跟前儿晃荡了,你害死了我们的孩子,我们不去找你算账已经便宜你了,你要是再敢妄想别的,别怪我们跟你翻后账儿。”

尤氏听到彩霞提及那次流产的事儿,不禁恼火不已,那件事儿,本来就是彩霞故意诬陷她的,她什么都没做好不好?再说,她都没有提及此事,彩霞这个栽赃陷害的凭啥拿这事儿来要挟她啊?

因为委屈,尤氏忍不住叫出声儿来:“可是…。我根本就没推过你啊,你那个孩子掉了,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冤枉了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说什么,你怎么还不依不饶呢?”

尤氏的话音刚落,彩霞已经炸了,“呦,这么说,孩子是我自己弄掉的呗?我就为了栽赃陷害你,把自己的亲骨肉杀了?呵呵,尤寡妇啊尤寡妇,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啊?就凭你,也配我搭上一个孩子来对付吗?你算老几啊?”

彩霞的声音徒然拔高起来,整个人也变得尖锐锋利,似乎随时都能跟人打在一起似的。

尤氏看到彩霞这副狠叨叨的样子,吓了一跳,赶忙转向沈大春,可怜兮兮的说:“大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媳妇她误会我了,我真的……”

“我媳妇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沈大春也打断了她,很不客气的说:“当年的事儿我不想再提来,你走吧,别再上我们家来来,咱们之间没什么交情,也不用走动。”

冷冰冰的几句话,把尤氏彻底给打击到了,她还没有提及要给他当小妾的事儿,就已经被他们俩给否认了,如此这般,她还怎么开这个口啊?

“走啊,没听见我家男人让你走吗?你怎么还死皮赖脸的赖在这儿,还要不要脸了?”彩霞见尤氏失魂落魄的站在自家的大门口儿,一点儿要离开的意思都没有,忍不住刻出声骂了起来。

尤氏听了,扯了扯嘴角,强颜欢笑的说:“我走,我这就走,不打搅你们了……”

说完,低着头急匆匆的离开了。

彩霞看着那道落荒而逃的背影,暗暗的啐了一口,‘贱人,想来破坏我的家庭,做梦吧!’

尤氏满腔的热情被沈大春的一盆凉水给浇灭了,她一跑开,眼泪就已经决堤而下。

她不怕被孤老们辜负,也不怕被男人们戏耍,因为她压根就没爱过他们,她跟他们之间都是买卖关系,买卖过了也就算了,但是大春儿不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爱到了骨子里,她没法忍受他的冷漠和敌视,也没办法潇洒的忘记他。

天啊,她该怎么办啊?

**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新年到了,这段时间,尤氏一直呆在租住的屋子里,深居简出,很少见人。

自从她的热脸蛋儿贴了沈大春的冷屁股后,她着实安分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她不在关注沈大春儿,也不成天在屯子里乱窜了,而是在镇上的成衣铺子里拿了不少绣活儿来,天天躲在屋里起早贪黑的干活儿,既能给她挣口饭吃,又能让她的生活不至于太寂寞。

过年这天,凤凰村热闹极了,仙子啊家家户户都有钱了,过年的时候,都比赛似的置办年货儿,放眼看去,全屯子的人都穿上新衣裳,家家户户又是贴春联又是放烟花的,好不热闹,只有尤氏的家,不,是只有沈大锤家和她家,还冷冷清清凄凄凉凉的,一点儿过年的样子都没有。

沈大锤家冷清,是因为他们家没钱置办年货,家里就只有沈大锤一个人赚钱,他又是个瘸子,劳动力很差,一家四口都张着嘴儿等着他挣的那点儿钱吃喝度日,能吃饱饭已经很不错了,又上哪找钱去置办年货呢?

而尤氏没贴春联,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她只有一个人,女儿不要她了,喜欢的男人也不要她了,尤氏觉得她被整个世界给抛弃了,如今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贴春联放鞭炮也没意思,她也就没有那份心情去操持那些了。

索然无味的过了这个年,尤氏还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失魂落魄的消沉下去呢,没想到一个好消息传到了她的耳中,让她一下子又看到了希望。

那就是——大春媳妇又怀孕了!

怀孕的头三个月不能行房是谁都知道的事儿,大春儿的**有多强她也知道,如今他媳妇不能再跟他干那件事儿了,他肯定受不了,那她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听到大春媳妇儿怀孕后,尤氏像比沈大春儿还高兴似的,立刻满心欢喜的期待起来。

她决定不立刻去找他,先憋着他,等憋他一两个月左右,憋得他蹭蹭冒火的时候再去找他,到时候不怕他不上钩儿。

等他上了钩儿,她一定要缠着他多做几回,最好是她也能怀上。

只要她也怀上了,就算她不开口,沈大春也一定会张罗着娶她的,那样的话,她不就得偿所愿了吗?

这个想法,让尤氏一下子振作起来,本来萎靡不振的她,一下子变得精神焕发的。她还特意打来水替自己梳洗打扮,只是,对着水盆儿的时候,她的精神头儿有一下子黯淡下来。

水盆儿里的影子,跟从前的那个她相差太大了,不光是皮肤粗糙暗黄,脸头发也不像过去那么乌黑亮丽了,还有她的脸也有点儿垮,从那张脸上,再也看不出风情万种的妩媚妖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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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地164章 进京待嫁

正月十五过后,张兴旺迫不及待的离开了家,往抚州去了。

回家这几个月,除了上吉州那几天,他的耳根子没有一天是清静的,不是老婆子死缠烂打的问他有没有在外面养野老娘们,就是大儿媳妇哭穷说没钱花,话里话外的透出对老婆子的不满,因为老婆子偏心,有钱就都留着给三勇花,舍不得给他们大房花。

张金凤还天天往死里做,还要重新再找一个婆家。

现在,她已经完全对那个孙屠子是死心了,但是对爱情还没有死心,现在见家里边儿有钱了,就想叫张兴旺多给她点儿嫁妆,只要嫁妆多,肯定会有人乐意娶她,这样她就能嫁出去了。

老张头觉得以张金凤的性格,就算嫁出去了很可能还会被休回来,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嫁,所以就没搭理她,由着她寻死觅活的做,他只当自己聋了、瞎了,看不见也听不着,由着她去耍。

还有他那个不省心的小儿子,小小年纪不寻思好好的读书做学问,却一门心思的想要钻营投机取巧,因为他没能帮他向领娣求婚成功,这小子竟然急得嘴唇子都起泡了,可见这件事对他的打击还挺大。

不过,张兴旺一点儿都没心疼他,只觉得他是活该,要是他能就此死了这条心,能收回邪念专心读书学习的话,还算是有救,要是他还不死心,继续钻营的话,早晚得把自己坑了,不过,这小子心眼子多,心思也重,他这个当爹的根本说不动他,至于他往后的路怎么走,就看他自己的了。

大儿子张大勇还跟以往一样蔫巴,针扎到身上都不会喊疼的手儿,他那俩儿子倒是挺欢实的,天天上跳下窜的,跟俩孙猴子似的,想法设法偷老婆子的东西,跟老婆子斗智斗勇,没一刻消停的时候……

总之,这一大家子人,就没一个能入他的眼的,跟他们在一起生活两个月,老张头只觉得头都大了,现在终于能离开他们了,他一点儿跟亲人分离时的痛苦都没有,只觉得离开他们,他好幸福啊!

老张头决定了,往后尽量少回家,虽然不能回来看他们,但是可以多给他们些银子,用银子来弥补他离家不回的过失,他相信,家里这几个人也一定乐意要这种补偿。

要是他的陪伴和银子二选一的话,家里那帮人百分之百都得选银子!

马车一路向南,走了一个多月,路过一座县城时,在县城的街道上忽然看到一大帮人聚在那儿,嘁嘁嚓嚓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老张头十个爱热闹的,看到前面有事发生了,就叫车夫停下,下车去看热闹。

挤进人群里,他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躺在地上,胸口插着一把刀子,刀子的一半儿已经没入胸口了,鲜红的血躺了一地,那中年人惨白着脸,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也张着,似乎想喊啥,但是已经喊不出来了。

因为——他已经死了!

原来是斗殴死人了。

老张头暗暗道了声晦气,早知道是死了人他就不过来凑这个热闹了,真是的!

刚要转身离开,转身的刹那,无意中看到那死者长的竟然很像沈德俭沈兄弟,老张头儿的脚步顿了一下,揉了揉眼睛。

像,太像了,就是看起来比沈兄弟年轻些,消瘦些,不然的话就更像了,简直就像亲兄弟啊!

老张头叹息了一番,只当这是路上的一个奇遇,很快就转身离开了。

他不知道,这个躺在大街上血都流尽的中年人,正是他沈兄弟的亲弟弟沈德贵。

沈德贵因为自己玷污狗剩子媳妇儿被狗剩子砍残了,没脸再呆在家里了,就卷了家里所有的钱财跑了出来,本打算跑到南边儿找个没人认识他,认识他的人也这辈子都不可能到这么远的地方的地方来安顿下来。

没想到,地方是找到了,家也差不多安顿下来了,连点心铺子都开起来了,好日子刚开始,却因为几句口角叫人家给捅了,害的他客死他乡,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好容易遇到个老乡却不认识他。

这也备不住是他从前做下的那些恶事遭到的报应吧,总之,从此以后,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沈德贵这个人了,沈德贵一辈子自私自利,最后落了个惨死他乡,无人收尸的下场,可见是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而此时,那个曾经差点儿被他以几两银子的嫁个卖掉的侄女儿,正坐在马车里,跟着她的丈夫和一双儿女,走在去京城的官道上。

这趟回京城,一是护送菊儿出嫁;再有就是太皇太后想儿子孙子了,一定要他们回去看看她;还有就是竹儿也渐渐长大了,淳于洬想叫他进京城的皇家书院去学习,正好菊儿也在京城,他们兄妹俩也算是个照应。

于是,沈德俭一家和湛王一家,就择了吉日,浩浩荡荡的往京城去了。

途中经过凤凰村的时候,他们还留在凤凰村住了一天,沈若兰跟大爷大春和大庆等交代了一下今年春耕注意的问题,也交代了未来半年作坊的经营管理,交代明白后,还陪着她爹娘去看望了老太太刘氏。

刘氏在董奶奶等人的照料下,活得还算硬朗,除了不会动不会说话,剩下的吃喝拉撒都正常。

看到沈德俭一家时,刘氏呜呜呜的哭了,用她那只不大好使的手拉着穆氏,含糊不清的跟她道歉:“秋……凉(娘)从前对不住…。里(你)……别恨凉(娘)……凉(娘)知道错了……”

今时今日,她终于知道哪个儿子能靠得上,哪个儿子算是白疼了,她偏心一辈子,为了沈德贵把所有的儿女都得罪遍了,最后为了他还中了风,可是她最爱的儿子却在她瘫痪了之后,卷着她所有的钱财跑路了,把她这个老娘丢在了家里不闻不问,也不管她的死活了。

因为伤心,她的中风加重了,从打中风以来,她的心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开始学会检讨自己,后悔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错事,也开始想念起她的其他儿女们,她多希望她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们都能守在她的身旁伺候她、陪伴她啊?

可惜,过去她把事做得太绝了,把儿媳妇和孙子孙女儿都得罪光了,他们现在对她也仅能出钱出人(丫头婆子),却不可能出心出力了。

穆氏听到婆婆的忏悔,虽然觉得她挺可怜的,但是却不能原谅她,她可以原谅她过去曾经虐待自己,但是绝不能原谅她要把她的兰儿卖给一个老屠夫当小妾的事,这是她的底线,税求情和不好使。

穆氏和沈若兰等在老太太那儿呆了一会儿,就施施然的起身离开了,因为他们的孩子都还小,她们得回去照顾孩子。

沈德俭却留了下来,难得回来一次,他得多陪陪老娘,不然下次回来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呢。

刘氏拉着儿子的手,硬着舌头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凉(娘)想跟里(你)们去……跟里(你),们一起过……日子去……”

老太太虽然瘫痪了,但是脑子还好使,知道二儿子现在过得最好,而且身边儿还有一帮儿女,她满心期盼着能跟二儿子过去,也住到王府里享享清福,别的不说,就医疗条件而言,王府里不知比凤凰村强多少倍呢。说不定,就能有一个神医把她的半身不遂给医好了哩!

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把儿媳妇和孙女得罪惨了,所以才避开儿媳妇和孙子孙女,单独跟儿子说这番话。

只可惜,她曾经的所作所为不光是儿媳妇和孙子孙女不能原谅,她的儿子也不能原谅她,在沈德俭看来,他还能派人好好的服侍她,好吃好喝的供着她,已经算是对她仁至义尽了,她还想跟他们一起进王府去,简直是痴人说梦。

沈德俭直接了当的拒绝了她,“娘的身子不适合远行,还是好好的在家里静养吧,我大哥就在您跟前儿,您要是有个什么事儿,他也能照顾好您。”

刘氏听到儿子拒绝了她的要求,顿时泪眼巴叉的,呜了呜了的说,“可……可是,凉(娘)想里(你)们啊……”

沈德俭一看老娘想打亲情牌,脸色顿时变得不好看了,从小到大,老太太就只喜欢沈德贵一个,什么时候想过他啊?之所以这么说,还不是因为她现在动弹不了了,想让他把她接到身边儿照顾,才言不由衷的说出这番话。

想不到,老娘都瘫了还这么不老实,还能说出这么昧心眼子的话,沈德俭真是失望极了。他想起自己从前落魄时,老娘曾经说过他——你咋不死在外边儿呢,你死了我也就静心了。

那时候,他不止一次听到老娘狠叨叨的跟他说这句话,而且他病的时候或者吃不上饭的时候,老娘一次都没管过他,他相信,那会子就算他真的病死或饿死在老娘的面前,她也不会帮他一分一毫的。

可是现在,她动弹不了了,才想起‘想他这个儿子’,不觉得可笑吗?

这话要是放在他落魄的时候说,他该多感动,多舒心啊?现在才想起说,停在他的耳朵里,简直是个天大的笑话。

沈德俭干巴巴的笑了两声,说:“那娘就好好的养身子吧,等身子养好了再说吧。”

他的心到底不够硬,老娘如今都瘫痪了,他就是再气,也不忍心把从前的旧账翻出来怼她,只好拿几句不轻不重的话来糊弄她,好让她死了这条心。

刘氏一看儿子的态度,就知道这事儿十有**是不成了,忍不住呜呜呜的哭起来。

她是个要强的女人,现在却沦落到像个小婴儿似的,吃喝拉撒都得人照顾,她不甘心,也不习惯啊,她想要找王府最好的大夫给她看病,把她治好了,还叫她像从前一样能走能行的,兰丫现在是王妃了,找一个好大夫不就是她一句话的事儿吗?他们为啥不帮她呢?难道,她过去做错那点儿事儿他们就揪住没完了吗?

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就算爹娘做得再不好,做儿女的不也该多多担待吗?他们咋就跟她记仇儿了,这仇儿咋就忘不掉了呢?

不管刘氏咋哭咋求,沈德俭始终没答应刘氏的要求,刘氏本来还打算来个持久战,就是天天磨他,早晚让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呢,结果,人家一家子第二天就走了,走的时候连个招呼都没跟她打,就带着大队的人马,前呼后拥,浩浩荡荡的往京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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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地165章故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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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京的路上,淳于洬但是特意吩咐慢慢走,免得马车颠簸累到孩子,慢慢走,除了不能颠到孩子,还能让孩子们边走边欣赏路边的风景。

现在已经是四月,天已经回暖,晌午太阳足的时候就可以掀开车帘儿,让孩子们感受车外的世界。

四五月份,正是北方万物复苏的时候,小草刚从地里钻出来,嫩黄的叶片亮晶晶的,树叶也开始发芽了,青山绿树,郁郁葱葱,农民们赶着车里往地里送粪,或者挥舞着镐头翻地,还有不少村妇村姑们挎着篮子在地里山上挖野菜,山上地里到处都是人,大家都忙忙碌碌,喜气洋洋的,看起来也春意盎然,生机勃勃的!

喜宝和秀宝俩趴在小小的车窗处,两张白白的小圆脸紧挨着,睁着清澈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外面的世界。

在他们看来,外面的一切都是新奇的。耕地的铧犁、刨镐子,拉着铧犁的驴子,送粪的车子,看在他们的眼里,都十分有趣。

沈若兰见他们满眼的新奇,就柔声给她们解释说,“那些干活儿的都是农民,咱们吃的粮食都是他们这样辛辛苦苦种出来的,还有咱们吃的肉和蛋,也都是他们养出来的,所以,你们一定要尊重他们,不许因为他们贫穷无知就看不起他们,记住了吗?”

沈若兰想把孩子们培养成一个懂得尊重劳动人民,懂得民间疾苦的孩子,所以向他们介绍这些劳动人民的时候,是感激和郑重的语气说的。

孩子还小,还是一张白纸,大人引导他们什么他们自然听信什么,听到沈若兰的话后,喜宝听话的点点头,说:“记住了。”

秀宝也睁着圆圆的眼睛,认真的说:“记!”

她的语水平有限,说话的时候常常是一个字两个字的往外崩,不过,就她的年纪而,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淳于洬听到沈若兰如此教育两个孩子,便问她说:“兰儿,尊重农民也是你们那个世界的规矩吗?”

沈若兰笑道:“是呀,我们的世界里,人和人之间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的话,前提是必须学会尊重别人。”

淳于洬却对沈若兰那个世界里的规矩很不以为然,“我觉得你们那个规矩很奇怪,自古以来人就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譬如皇室,原就比别人尊贵,何须去放低身段去敬着那些种田的庄稼人呢?”

沈若兰知道古人等级分明,尊卑有别,淳于洬自幼便接受这种阶级似的教育,所以,他当然不会理解她那个世界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然也不认同他的孩子们去尊重那些目不识丁的乡下人。

说白了,他的骨子里就没看得起那些种田的做工的人,认为他们是下等人,不值得他珍爱的孩子们尊重。

沈若兰明白他的心思,但是她有自己的想法。

她底层出身,知道民间的疾苦,也知道百姓的不易,所以她希望她的孩子们能亲和些,即便是对社会最底层的人也懂得尊重,不要像别的世家子弟似的,总摆出那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样子。

她说:“我们那个世界里,曾经有一位很有作为的皇帝说过一句话,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我们的历史上,就有好几个王朝就是被农民起义给推翻的,所以,别瞧不起种田的人和社会底层的人,他们虽然卑微,但就像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沈若兰还特意给他讲了中国历史上几个农民起义成功的故事,有刘邦斩蛇起义,朱元璋带领农民起义,还有李自成起义,最后还讲了伟大领袖m主席带领无产阶级闹革命的故事……

淳于洬一直默默的听着,喜宝也从窗口回到座位上,煞有介事的听着,只有秀宝听了一会儿,觉得无趣,就躺在父王的怀里甜甜的睡着了。

听完故事,淳于洬沉吟了一下,说:“咱们楚国每每改朝换代,不是臣子造犯,就是外邦侵袭,还从来没有农民造反成事的呢,看来,农民造反也是一件很值得重视的事儿,等到了京城,我得跟皇上和太皇太后好好说说这件事儿,以作警示。”

见他如此受教,沈若兰很是满意,微笑间,忽一眼瞥到女儿已经睡了,急忙示意喜宝把秀宝的小被子拿过去,好给妹妹盖上。

(其实她自己只要稍微一探身,就能帮秀宝把被子盖上,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让喜宝去做,好从小就培养他爱护妹妹的习惯。)

喜宝接到娘的指示,立马拿起妹妹的小被子递给了父王,还贴心的帮父王给妹妹掖被角儿。

父子俩齐动手,把秀宝包的严严实实的,跟一个小茧子似的。

沈若兰坐在对面,见秀宝在淳于洬的怀里睡着了,小声说:“你把她放到榻上睡吧,这小猪睡起来没一个时辰是不会醒的,你这样抱着她会很累。”

他们坐的车子很大,里面有一张能容得下两个成年人躺着的睡榻,还有两张铺着软垫儿的椅子,睡榻和两张椅子用一个小几隔开,累了的可以在榻上睡觉休息,睡够了这榻还能当椅子使。

“不用,她刚睡,放动会弄醒他,等会儿在放也不迟。”淳于洬低着头,舍不得放下怀里的闺女。

他女儿长得颗真好看,跟王母娘娘座前的童女似的,粉白细嫩的圆脸蛋儿,长长的睫毛整齐细密,小嘴巴红艳艳的,跟颗大樱桃似的,还有她的头发,柔软的像最最好的绸子似的,摸起来滑滑的,柔顺的不可思议。

淳于洬端详着女儿,越看越爱,越看越喜,忍不住轻轻地低下头,亲了亲她带着奶香味道的小脸蛋子,还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嗯,真香!”

沈若兰看到他这幅女儿奴上身的样子,知道劝他也不好使,肯定是要把女儿抱到醒了,于是也不管他了,把喜宝叫到身边给他讲故事。

淳于洬偏爱女儿,那她就只能偏爱儿子,不然儿子幼小的心灵会受到伤害的,不过要是他们一人偏爱一个,孩子们的心理就平衡了!

**

傍晚,马车到了锦川。

穆氏曾带着竹儿和菊儿在这里生活了十年,如今重回故地,母子三个都感慨不已。

“娘,你看,前面就是吴记绣坊,您还记不记得这里了?”

竹儿骑在马上,路过一家不大的绣坊时,立刻转过头去问母亲。

穆氏掀着车帘儿,看着熟悉的铺子,激动地眼睛都湿润了。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娘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里的!”她带着鼻音说道。

这个地方,她太熟悉了,曾经有很多年,她就是靠着在这里做绣活儿养活她那一双儿女的。

当时的贫穷和卑微还历历在目,那时的她苍白瘦弱,每隔几天就要从她居住的村子步行来这里,用她绣好的帕子或者鞋面儿、腰带、领口、荷包等物,换回几枚铜板,算计着艰难度日。

那时候,家里都是数着米下锅的,从来就没有吃饱的时候,孩子们都饿得又黄又瘦,穿得也是衣衫褴褛,每次买一件衣裳甚至是一双鞋子,她都要算计好久,要在很久之前就开始攒钱,攒够之后还要买减价处理的残次布匹,不然就买不起。

家里每年只有在过年那天能吃一顿肉或者一顿饺子,也是要节省好几个月才能攒下这顿饭钱,那时候,一场病或者一个不大的意外,都能击垮他们那个风雨飘摇的小家。

现在回头再想想那时候的日子,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挨过来的啊!

“娘,咱们要不要下去看看吴掌柜去。”菊儿也眼睛红红的说道。

她嘴里的那个吴掌柜,就是这吴记绣坊的老板娘,一个四十多岁的寡妇,从前没少帮衬他们娘几个。

菊儿虽然小,但却是个有心的,人家帮助过他们的事儿她一直搁心里边儿记着呢,如今都到家门口儿了,她很想进去谢谢人家去。

“嗯,去看看去。”穆氏对竹儿道:“你去前面告诉你姐姐姐夫等一会儿,我要进绣坊呆一会儿,叫他们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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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轻轻子衿《无良郡主要出嫁》

无良郡主云净初,才疏学浅,品性不佳,还有个爱好,喜欢美人。

纨绔侯爷白慕喻,吊儿郎当,不务正业,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美。

后来,一纸婚约把两人凑到了一块。

百姓们无不拍手称快,一个貌美嘴巴毒,一个黄暴性子野,这两人凑一块,那叫为民除害。

*

不熟之前,他们的相处是这样的。

某将军,“本将军这不收没用的人,你带兵去把这一带的山匪给端了。”

众士兵:将军又在为难新来的美人了。

熟了之后,他们的相处是这样的。

某将军,“初初,这任务放着让我来,你歇着!”

众士兵:将军又在出卖色相,讨好未来将军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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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地166章 太皇太后的打算

竹儿去通知姐姐姐夫时,不知道秀宝正在睡觉,骑着马跑过去,一嗓子就把睡梦中的秀宝给吵醒了。

秀宝缓缓的睁开眼睛,刚睁开时眼睛时,还有点儿找不着焦距,呆了半天,才软软道:“孩儿,醒!”

看到她这副呆萌软糯的样子,淳于洬忍不住低头在闺女香喷喷的小脸蛋儿上亲了一口,柔声道:“宝贝儿,睡饱没?要不要喝奶?”

这温柔似水的声音,沈若兰和喜宝儿早就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倒是守在车子两旁的侍卫们,都忍不住齐齐的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虽然这一路上没少听主子这腻歪得能滴出水儿的声音,但是他们还是无法习惯,他们做梦都想不到,他们纵横天下、叱诧风云的主子,有一天竟能变成这幅德行!

渗人啊——

那边,穆氏带着一家子下了车,走进了绣坊里,

狭小简陋的铺子,还跟几年前一样,掌柜的坐在柜台后看着账本,唯一的女伙计正在哪儿百无聊赖的坐着,看到穆氏一行人进去,她们还以为是哪家的贵夫人来了呢,俩人一起站起身,诚惶诚恐的接待这位‘贵夫人。’

“夫人,您想买点儿什么,小店只有一般的绸缎,不过绣工的手艺还是很好的……”

看到这位贵夫人和她身边儿的公子小姐,他们身上穿得都是寸锦寸金的鎏云锦裁制的衣裳,连牵着小公子的丫头们身上穿的,都是她这铺子里进不起的料子,记掌柜明显底气不足了。

穆氏激动的说:“记掌柜的,是我,竹儿娘,你不记得我了吗?”

被穆氏这么一说,记掌柜的楞了一下,盯着穆氏看了半天,才失声道:“竹儿娘?真的是你吗?你怎么……怎么…。突然富贵了?”

在她的印象中,穆氏一直是个穷困落魄、唯唯诺诺、苍白憔悴,体弱多病的可怜女子,整天穿得破破烂烂,愁容满面的,可是现在的她,却是面色红润,体态丰盈,眼角眉梢中都透漏着幸福和满足的神色,而且,她也确实是富贵了,满头价值连城的珍宝头面不说,光是身上这件鎏云锦衣裳,就能值几百两银子的价钱呢!

现在的她,跟从前真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了,她要是不说,她还真认不出来她呢!

穆氏简单的把自己跟兰儿相认的事儿跟她说了一遍,又把竹儿和菊儿叫上前,叫他们给记掌柜的行礼拜谢,那段艰苦的岁月中,多亏了记掌柜的拉扯他们娘几个了,这份恩情,他们娘仨一直都铭记在心呢。

看到竹儿和菊儿都出息成这副样子,记掌柜的都快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这还是几年前那俩黄黄瘦瘦,风吹吹就要倒的小萝卜头儿吗?

从前的那俩小可怜儿,如今比他们娘亲变化都要大呢,不仅个子都长高了,还都长胖了,男的一副官宦之家贵公子的儒雅俊朗模样,女的则是一副千金大小姐的样子,跟从前的他们简直判若两人啊!

竹儿和菊儿虔诚的向穆氏行了礼,表达了他们对记氏的感激,记掌柜的忙还礼不迭。

如今他们可是贵人了,还能记得自己昔日对他们的一点儿好处,巴巴的特意登门道谢,可见都是有心的人,记掌柜的也听感动的。

说了会儿话,穆氏怕女儿女婿等急了,就起身告辞,临走时,还脱下腕上的一对赤金镶宝手镯送给了记掌柜的,说是给她留个念想,其实就是她给她的谢礼,以表达她的感激之情。

从绣坊出来后,一行人上车上马,继续赶路,其实,穆氏还想回自己原来住的那个小村子去看看,去给昔日她伺候的那位婆婆上上坟,再去谢谢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的好心村民们,但是,因为赶时间,来不及了,只好等她回来时再去了。

记掌柜的因为无意中的一点儿小恩小惠,得了一对儿价格不菲的镯子,简直是意外之财,她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夫主死后被赶出家门的,虽然现在的日子过得不济,但也是大户人家出来的,也有些见识。

就她现在这对儿赤金镶宝手镯,至少能值四百两银子,往后她就是不开铺子了,天天躺着吃,也够她花销一辈子了啊!

**

京城里

太皇太后听闻淳于洬一家子就要到京城了,激动得连奏折都批不下去了,老太太坐立不安的,一会儿打听着他们到哪儿了,一会又埋怨他们走的慢。

大宫女春柳笑着说:“太皇太后还是体谅些吧,小世子和小郡主年幼,受不了颠簸,走的慢些也是有的,您几年都等了,还差这几天吗?”

一席话,说得太皇太后又没了脾气,笑着说:“算了,慢就慢吧,方正十八年都等了,不差这十八天了,不过,我那大孙子大孙女长得可真好看,比王母娘娘座前的金童玉女都好看呢!”

春柳心说,您老也没看见过王母娘娘坐前的金童玉女长啥样啊?您咋知道您大孙子大孙女就比王母娘娘座前的金童玉女好看哩?再说了,小世子小郡主也不是您的大孙子大孙女儿啊?就算先太子和那几位皇子都死了,不做数了,金銮殿上坐的那位不也是您的孙子吗?无论怎么排,小世子也不能算是您的大孙子啊?

“特别是我那乖孙女,长得可真俊啊,哀家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没看见过那么好看的丫头呢……听说老七爱那个丫头爱的什么似的,把我大孙子都给比下去了……”

太皇太后继续絮叨着,满脸的欢喜,虽然还没有见过喜宝和秀宝的面儿,但仅凭几幅画像,老太太就把这俩小娃子给爱到骨头里了,一提起他们的时候,就骄傲的什么似的!

夏谨见太皇太后口口声声大孙子大孙女的,忍不住低声道:“太皇太后,小世子可不是您的大孙子,您的大孙子如今还坐在金銮殿上呢,您可别认错了。”

“他?”

太皇太后拔高了声调,鄙夷的说,“一介贱奴生的下流胚子,他也配?”

对那个金銮殿上的那个孙子,太皇太后没有半分亲情,不光是因为恨他的父亲,也恨他本人蠢钝愚懦。

新皇上都临朝几年了,却还一点儿都不会处理朝政,给他请了楚国最有名望的大儒教他学习,结果到现在连首像样的诗句都写不出来。

骑马射箭就更不用提了,骑马是骑不稳,一上去就吓得哇哇大叫,射箭连靶子都射不到,更别提靶心了……

总之,楚国历朝历代的皇帝,还没有一个像他这样软弱无能,昏聩蠢钝的呢,要是真把楚国的江山放在他的手里,用不上五年,楚国的江山必定易主。

所以,她是绝不会把楚国的江山留给他的,这个江山,必须得老七来坐!

夏谨听到太后的嘲讽,忍不住四下张望了一下,紧张的说:“太皇太后,慎言啊,虽说皇上现在年纪还小,可总有长大的一天,您现在这些话万一被有心人给听去了,再在皇上耳边挑拨几句,等皇上长大亲政了,可能会引起祸端的啊!”

太皇太后笑了,没说什么。

其实,就算她什么没说看不起皇上的话,就凭她已经垂帘听政这件事,将来也必定后患无穷,皇帝是个耳根子软的,跟她又没有什么感情,等到他长大了亲政那日,只要别人稍加挑拨,她跟老七必定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她是不就叫他长大的,更不会叫他有亲政的那一日,等到大家渐渐地都知道皇上昏庸无能,渐渐地都对先皇和太子的死不再关注的时候,她就会悄无声息的替老七扫清障碍,到时候,由不得他不登基!

只是,此事关系重大,她不能对别人说就是,但是这件事早在皇上登基那日,她就已经决定了,断无更改,就等着合适的时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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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地167章 圆满了

五月初,三千身披甲胄的楚国士兵,护送着几辆带着皇家标志的车子,缓缓的进入了楚国的京城!

京城还是一如既往的兴盛繁华,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街道两旁的商铺节次鳞比,一家挨着一家,间间都是小楼轩窗,朱兰墨阁,比吉州的商铺豪华气派很多。

见到这般富庶繁华的景象,喜宝儿说啥也不在车里坐着呢,蹬着两条小短腿儿吵着嚷着一定要到外面骑大马去,好一边骑马一边观景。

淳于洬是个惯孩子的,看见孩子哭咧咧的非要出去,便吩咐长随给他牵马过来,他要带着喜宝骑马。

片刻,长随把马牵来了,淳于洬抱着喜宝,足下轻轻一点,蹭的一下飞了起来,稳稳的落在了马上,动作干净利落,如行云流水,把周围的吃关群众都给看呆了!

果然是战神王爷啊,武功可真高,抱着个孩子还能在空中飞跃腾挪,换作旁人,别说是抱着个三四岁的大胖小子,就是空着手儿也飞不那么高,落不那么稳啊!

淳于洬骑稳后,把喜宝放在他前面的马背上,让他在自己的前面(怀里)坐着,便于保护。

秀宝看见父王带着哥哥呼的一下飞了起来,还骑在了大马上,立刻也不干了,张着肥短的手臂,大声地向她淳于洬呼唤着:“父王,抱抱、抱抱……”

淳于洬本就爱儿子多过爱女儿,儿子吵着要出去他都不忍拒绝,他的小棉袄张着小胳膊儿叫他抱,他怎舍得不抱呢?

于是一拉缰绳,兜转马头,快步行到车子旁,一侧身,弯腰从车窗里就把肥白可爱的秀宝宝给抱出去了。

“父王,棒棒哒!”秀宝宝拍着小手儿,用母妃经常夸奖他们的话夸奖淳于洬,惹得淳于洬差点儿低下头去亲她那张白白嫩嫩,粉团子似的小脸儿。

不过,好在他忍住了,大街上这么多人了,可不能让他们看出他是女儿奴,要是被仇家知道他这么爱秀宝,会给秀宝带来麻烦的。

忍着低头亲吻爱女的冲动,淳于洬拥着一儿一女两个瓷娃娃似的宝宝,在街上缓缓的走着,京城的百姓们看到喜宝和秀宝,都被他俩可爱的小模样给萌到了。

天啊,太可爱了,简直可爱的都犯规了!小兄妹俩都长得胖嘟嘟的,圆圆的脸蛋儿粉白粉白,都长着一双黑宝石似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的,眼睛清澈的能一眼看到底!

此刻,两个小家伙儿正睁着大眼睛好奇的东张西望呢,一会儿看看密密麻麻的人群,一会儿看看街道两旁各式各样的商铺,看什么都觉得惊奇,那呆萌好奇的样子别提有多吸睛了,硬生生的把他们那个气场强大的老爹给比下去了。

淳于洬看到自己的儿女这么拉风,心里也是满满的得意,他不动声色的勾了勾唇角,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揽着两个孩子,随着队伍往皇宫的方向去了。

沈德俭一家子没有跟着他们进宫,途径湛王府时,沈德俭夫妇带着儿女们去湛王府了。

他们是外戚,无召不得擅自入宫,就算是菊儿已经是内定的定王妃,但只要还没有行册封大礼,没有给她颁发册封的宝印宝册,她就没有进宫的资格!

当然,如果他们真的无召进宫的话,也不会有人说什么,更不会有人怪罪他们,毕竟他们都是湛王的岳家,宫规戒律只适用于普通人和郁郁不得志的人,对他们这样的人来说之事摆设。

但是,沈德俭和穆氏毅然要求儿女们跟他们先回湛王府,要是太后或皇上召见他们,他们就进宫请安去,要是不召见的话,他们就本本分分、规规矩矩的在王府里呆着,两口子都是低调的人,干不出侍宠若娇、狗仗人势的事儿来。

于是,就只剩下淳于洬一家四口进宫去了。

进宫时,玉荣长公主已经等在寿仙宫里来,她不光是来迎接弟弟弟妹和侄儿侄女的,还是来安抚太皇太后的情绪的。

老太太因为心爱的儿子回来了,还带回了她的金孙和乖孙女,激动得差点儿出门去迎接,要不是女儿劝着她那样做于理不合,她肯定就迎出去了……

“太皇太后,湛王和湛王妃,小世子,小郡主已经到了御花园了,马上就到咱们寿仙宫了!”

奉旨在外探视的太监跑了进来,喜洋洋的说道。

太皇太后听到儿子孙子都到家门口儿了,就再也端不住了,扶了春柳的手,一道烟的往殿外去了。

她要立刻看到她的老儿子和大孙子,谁拦着她她跟谁急!

幸好玉荣长公主体谅她,没有再拦着她,反而跟她一起接出去了。

走到寿仙宫门口儿,远远的看见一伙儿人前呼后拥的过来了,当中最高的那一个,可不就是她的老儿子嘛!还有他怀里抱的那个粉粉嫩嫩的小娃娃,应该就是她的乖孙女儿吧!

老太太揉了揉揉眼睛,回头吩咐说:“快,去把老七最爱喝的茶端上来,还有给孩子们吃的糖果子、蜜饯、糕饼,都呈上来吧,哦,还有那些给喜宝和秀宝准备的玩具,也都拿进来吧……”

“皇祖母——”

一道奶声奶气的喊声响起,太皇太后循声看时,见一个穿着大红排穗褂,带着金项圈儿的小娃娃迈着小短腿儿,粉团似的滚了过来,脸蛋儿上的肉跑的一颤一颤的,跑的老太太的心也一颤一颤的。

不用问,这个就是她最爱的大孙子无疑了!

“哎!”

太皇太后答应着,弯下腰身,向喜宝伸出了双手。

喜宝儿颠颠儿的跑到太后的面前,一头扑到了老太太的怀中,奶声奶气道:“皇祖母,我是喜宝啊!”

喜宝虽然一次都没见过皇祖母,但是从他有记忆起,就知道皇祖母经常派人给他送好玩儿的玩具,好吃的零食,孩子虽小,但也知道这是皇祖母爱他才会这样的。

所以,在他的心里,也早就对太皇太后给予他的爱做出了回应。皇祖母爱他,他也爱皇祖母,不光是因为那些好玩儿的玩具和零食,还因为血缘的关系,天性使然。

太后娘娘也一样,再第一眼看到那个跑的脸蛋儿肉儿直颤的小奶娃子的时候,一颗心顿时被溢的满满的,幸福的感觉都要流出来了。

后来,当小娃子扑倒她的怀里,软软的叫了一声,皇祖母,我是喜宝啊,让老太太立刻觉得,这个小东西就是她后半辈子最爱的人了!

“哎,祖母的好孙儿,祖母总算见到你了!”

太皇太后抚摸着喜宝的小脑袋,感动得差点儿老泪纵横。

这是,淳于洬和沈若兰并肩走来,俩人男的冷峻贵气,女的秀美温柔,站在一起就像是一副美丽的画卷似的,说不出的登对,简直就是天作之合。

“儿子(臣妾)给母后请安,母后万福金安!”

夫妻俩一起跪在太皇太后的面前,毕恭毕敬的给太皇太后行了礼。

连淳于洬怀里的秀宝都有模有样的下了地,跪在了地上,撅着小屁股要给皇祖母磕头。

太皇太后哪儿舍得让他们跪着啊,一叠声的叫他们起来,还腾出一只手去搀扶她的小孙女儿。

看到玉女似的孙女,再看看金童似的孙子、俊朗神武的儿子和美丽端庄的儿媳妇,太皇太后觉得自己真是太幸福了,她的人生也算是圆满了……

**

凤凰村里

尤氏调养了好几个月,天天又是擦胭脂又是吃肥肉的,把自己调养的胖了许多,胸前又鼓囊囊的了,脸也不像从前那么黄瘦了,虽然不及从前的风韵,但至少不像个干巴巴的老太太了。

尤氏很满意,她的颜值虽然下降了,但她那套伺候男人的本事还在呢,只要有这几分姿色,再加上她肯伏低做小,相信那事儿肯定会成功的。

这天,她天还没亮就起来了,穿戴好后,对着水盆儿精心的打扮了一番,就急匆匆的去镇上了。

虽然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去找沈大春,但是这几个月里,她已经摸清他的出车规律了,他一天去七松镇,一天去农安县,一天去哈拉海,今天正好是去七松镇的,她就提前走了,好在半路上跟他来个偶遇啥的。

她走的也很快,不多时就走出了近一半儿的路程,途径一座小树林儿时,尤氏站住了,她眼珠子叽里咕噜的转了几下子,闪身躲到了路边的一棵大叔后,决定要在这里等着沈大春儿。

这僻静的小树林儿,不远处还有一间荒僻的土地庙,最适合男女偷情了。

想到这儿,尤氏的脸上露出了几分笑意,似乎想起他们从前刚认识时在高粱地里偷偷摸摸的甜蜜了!

正心猿意马的想着,一阵马蹄声和车轱辘声由远及近,她偷偷探出头去看时,可不正是她盼星星盼月亮盼着的那个情哥哥么!

今天,沈大春儿时一个人出来送货的,其实之前也一直是他一个人,那段时间大春爹之所以跟着他,也是因为要防着尤氏的缘故,如今尤氏已经很长时间不去勾搭沈大春儿了,大春的爹娘还以为尤氏已经对大春死了心呢,就放下心来,不再跟着儿子的车,该干嘛干嘛去了。

沈大春间尤氏一连几个月都不来骚扰他,也以为尤氏安分了呢,没想到这贱人狗改不了吃屎,安分那几个月都是装出来的,这会子又要出来作妖了。

“大春——”

尤氏一下子冲过来,拦住了沈大春儿的去路。

等了这么久,终于有机会跟他单独见面了,没了他爹娘和媳妇的压制,他大概可以跟自己坦露真情了吧!

沈大春儿看到尤氏突然冲过来,给吓了一跳,急忙勒住了马,脸红脖子粗的吼道:“你干啥呀?不要命了啊?”

他要是再晚一点儿,马肯定就踩在尤氏身上了,那可就麻烦了。

沈大春看她冒冒失失,不管不顾的,差点儿给自己惹来大麻烦,忍不住心中一阵冒火,声调也跟打仗似的。

尤氏看到大春儿不是好眼睛的瞪着她,还吼她,伤心的说,“大春,好大春,你别这么跟我说话行不行?你这么对我,我的心疼啊……”

她捂着自己的胸口,凄然的仰头看着沈大春,他的冷漠让她很是伤心,伤心的眼泪都落下来了。

一直以为他前几次对自己冷淡是做给他老爹和媳妇看的,可是现在就只有他俩,他还用那种态度对她,说明他不是装的,是真的不待见她了啊!

沈大春儿没好气的说:“你到底有啥事儿,我忙着呢,没功夫跟你闲拉呱。”

尤氏抽抽搭搭的说:“大春,你忘了咱俩过去的恩爱了吗?你咋能有了媳妇就把我给忘了呢?咱俩在一起的时间可不比你跟你媳妇在一起的时间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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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8章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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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尤氏这么说,大春的眼中闪过一抹嘲讽,说:“过去我脑子让驴踢了,心眼子也让屎给糊住了,不过往后不会了,如今我也是有儿有女成家立业的人了,得好好做人,可不能叫我闺女儿子因为我让人家给笑话,遭人家背后戳脊梁骨。”

这话说得够明白的了,尤氏那么精明的人,咋可能听不出来他的话呢?

她张了张嘴,颤巍巍的说:“大春儿,你是要跟我一刀两断吗?”

“咱俩不是早就一刀两断了吗?从你把我第一个孩子推掉那天起,咱俩不就断得利利索索的了吗?”沈大春毫不含糊的说。

“可是,大春儿,我真的没推你媳妇,我是被她冤枉的,你一定要相信我啊!”尤氏听到沈大春儿跟她翻后账,立刻叫了起来,“我可以冲着日头跟你发誓,我要是推了她,就叫我不得好死,死后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够了,我还有事呢,没功夫听你说这些没用的,让开!”沈大春喝了一声,眼里满是厌恶和不耐烦。

不管尤氏说的是真是假,他都可不能在跟她再续前缘了,所以无论真假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何况,他也根本就不相信尤氏,只相信他老婆。

尤氏被沈大春疾厉色的怒斥,伤心的心都要碎了,捂着脸蹲在地上,呜呜呜的哭起来,一副准备大哭一场的样子!

沈大春的头疼了!

这孤男寡女的,要是叫人看见他跟尤氏俩在一起,尤氏还哭得泪人儿似的,万一被误会了可就糟了!

“你哭啥?要哭上一边哭去,我还要赶路呢,起开!”他有点儿气急败坏的喊道。

尤氏听了,非但没有起开,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哭的声音更大了。

“你……你这是干啥呀?”

沈大春暴走了,这个死老娘们,这是要干啥呀?她这么一整,万一被人误会了,他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啊。

“你快起开,你再这样,当心我揍你!”

他也是急了,怕被人看见,只好用了最蹩脚的方法,试图把尤氏给吓跑了。

然而,尤氏这种女人岂是那么容易甩掉的,听到沈大春儿说要揍她,一抹眼睛,蹭的一下站起来,大声道:“好,你打你打,反正你不要我了,我也不想活了,让你打死了更好,今个儿你不打死我都不行!”

说完,张牙舞掌的就往沈大春的身上扑,也不知是想叫沈大春打她,还是想要投怀送抱。

一看她这副样子,沈大春吓坏了,也得顾不上别的,抬腿冲她就是一脚,尤氏正要往他怀里扑的,冷不防这一下子,顿时把她踹出了一米多远,‘咕咚’一声,四仰八叉的躺在了地上。

“大春儿,你……你好狠的心啊……”

尤氏一手撑着地,一手捂着被踹到的地方,慢慢的坐了起来,没等沈大春作出反应,她忽然露出诡异的一笑,说:“既然你无情,就别怪我无意了,沈大春,我这都是叫你给逼的!”

说完,她在自己的头上抓了两下,又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扯着脖子叫起来:“来人啊——非礼啊——”

沈大春被她这么一喊,吓得差点儿跳起来,瞪着眼睛道:“你胡说八道什么?谁非礼你了?”

尤氏恨恨的看了他一眼,说,“你说没非礼就没非礼吗?谁信啊?我不管,反正今个儿你要是不给我个说法,就别想从这儿过去。”说着,干脆在地上打起滚儿来,“强奸啊——非礼——救命啊——”

沈大春一看她着副死样子,吓得心突突直跳,他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孑然一身的鳏夫来,他有老婆有孩子的,要是传出他非礼寡妇的闲碎语,老婆孩子会因为他蒙受羞辱的。

他跳下车子,两步走到尤氏跟前儿,低声吼道:“你想要啥说法?你到底要怎样?”

尤氏披头散发的躺在地上,大声道:“我要你为我负责,要你娶我,不然我就到衙门里告你去!”

听到这话,沈大春儿气得牙根儿都直了,用马鞭指着尤氏恶狠狠道:“你做梦,打死我都不会娶你!”

看到沈大春这副无情无义的样子,尤氏也很绝望,她的闺女已经指望不上了,唯一的指望就是沈大春了,要是沈大春也不要她,她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她定定的看着沈大春,一字一顿的说,“那好,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一跃而起,死死的抱住了沈大春儿,嘴里还大声地喊着“强奸、非礼”这样的话。

沈大春已经不是过去那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沈大春儿了,现在的他是屯子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身上还承担着养活爹娘和老婆孩子的责任,难呢叫这个死女人白白的败坏自己的名声?情急之下,他一挥手。

“啪——”

一记响亮的耳光响起,闹得正欢的尤氏脑袋一偏,像一根木头似的重重地栽倒在地,半晌没爬起来。

沈大春儿打完她这一耳光,像还不解气似的,又冲着尤氏狠狠的啐了一口:“呸!下贱的东西,真叫人恶心!”

啐完,转身上车,也不去镇上了,直接调转马头回村子了。

尤氏爬了半天,终于爬起来了,只觉得自己挨打的半边脸火辣辣的,正在以可以感知到的速度迅速肿起,头也在嗡嗡的作响,连看东西都有点窜花了!

等她慢慢的恢复过来时,沈大春儿已经赶着车,行出了几百米远,想追都追不上了。

“沈大春,我咒你不得好死——”

绝望之下,尤氏对着那辆车子歇斯底里的喊了一句。

沈大春儿像没听见似的,继续赶着车子,头也不回屯子去了。

他必须的第一时间回去跟彩霞解释,不然今天的事儿要是通过别人的嘴传到彩霞的耳朵里,他满身是嘴也说不清了……

尤氏看着沈大春决绝的背影,忍不住蹲在地上大哭起来,哭得肝肠寸断、撕心裂肺的。

她知道,大春儿再也不可能属于她,再也不可能爱她了,他已经对他媳妇到了死心塌地的地步,如论如何,她都没有机会了!

心里虽然恨,也不甘心,但是她毫无办法,牛不吃水强按头,终究不是办法,她虽说吓唬他要去衙门告他,但是也就是吓唬吓唬他而已,要是吓唬住了,那就万事大吉,没吓唬住的话,她也只能放弃了。因为——她是不会真去告他的。

不去告他不是因为舍不得,而是沈大春一家跟沈兰丫,也就是现在的湛王妃,关系十分要好,衙门的人咋可能为了她这个无依无靠的女人去得罪湛王妃的本家呢?

不可能的嘛!

哭够了,尤氏抽抽搭搭的起了身,捂着肿了半边的脸慢慢的向镇上走去。

这次,她打算彻底的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了。

既然大春不要她了,这个凤凰村也就没什么值得她留恋的了,到哪儿还不是呆呢?何苦留在这儿让人讨厌呢?

她走了,沈大春还不知道尤氏已经放弃他,还以为她会继续纠缠呢,赶着车子回了家,第一时间把今天发生的事儿给他媳妇说了,免得媳妇从外人的嘴里听到这些。

彩霞听到尤氏又去纠缠自己老爷们了,顿时火冒三丈,二话不说的抱起孩子去了公婆那儿,把今天的事儿又跟公婆说了一遍。

大春娘一听尤氏又去勾搭她儿子了,也是气得鼻子冒烟儿,头发都竖起来了,媳妇一说完,她就拎起烧火棍气冲冲的闯到了沈大锤家,口口声声的要把尤氏那个狐狸精打死。大不了她给她偿命去!

然而,从晌午一直等到晚上,从晚上等到天黑,尤氏一直没回来,第二天,大春娘又早早的过来找尤氏算账,结果听说尤氏昨晚一晚上都没回来。

接着,一连好几天,尤氏都没有再回来,大春爹和大春娘到底不放心,又让大春爹跟着大春的车跟了好几个月,一直不见尤氏出现,方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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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地169章 大结局

今儿个是湛王殿和湛王妃带着小世子、小郡主回京的大喜日子,太皇太后高兴地无可无可的,正好此时国丧已过,太皇太后边便下旨在寿仙宫大摆筵席,为儿子媳妇孙子孙女接风。

留在京城里的几位太妃和王爷、王妃、公主、驸马以及世子、郡主们都请来了,轩轩赫赫的坐了一殿的人,大家都殷勤的跟淳于洬夫妇俩见礼,欢声笑语,杯光交错。

男人们跟湛王套近乎,女人们则去跟沈若兰套近乎。

严格的说来,这还是沈若兰和孩子们第一次在皇族里正式亮相,因为是第一次见面,少不得扯着嘴角面带笑容的跟大家说笑招呼。

不过,她虽然是第一次跟大家见面,但是贵妇们对她却早就熟悉的不能在熟悉了。

因为这些年来,京城的上流社会里到处都是有关于她的传说。包括她的出身、她的功绩,也包括湛王是如何爱她如何宠她的,这一个个八卦信息像长了翅膀似的,不断地飞到京城来,传到这些贵妇们的耳中,以至于整个京城的贵妇们都对沈若兰又是羡慕又是嫉妒的。

这里面,有不少人都对沈若兰的出身很是不屑,一个低贱的小农女,或者是小商女,她凭什么能获得这样的荣耀呢?她配吗?

不过,虽然很多人都心怀妒忌,但碍于淳于洬护着,她们也只敢在心里吐槽罢了,连面上,还是不得不堆着笑脸跟沈若兰亲近招呼,虚与委蛇。

不过,再跟沈若兰接触一段时间后,看到沈若兰优雅睿智的谈吐,世倾城的容绝颜和宠辱不惊的处世态度后,她们又不得不对她感到折服。

难怪一向冷硬无情的湛王爷能对她情有独钟呢,这样的女子,谁能不喜欢呢?

喜宝和秀宝也很快收获了一大片的赞美和惊叹。

有人惊叹于俩小娃子的超高颜值,也有人夸奖他们的呆萌可爱,当然,这俩宝贝儿可不是白白给她们的,这些太妃王妃公主们,见过小世子和小郡主后,少不得给两个小娃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见面礼(都是世之罕见的奇珍异宝,各家压箱子底的好东西),以其讨他们的欢心!(当然,最主要是想讨他们父王母妃的欢心)

霍太妃和定王淳于胜也来了,沈若兰一直想见识见识这个未来的妹夫呢,一见到淳于胜后,就忍不住的暗中观察起他来。

这位定王爷跟淳于洬说的差不多,真是斯文儒雅的翩翩佳公子,相貌清俊,为人和善,只是不太善于与人沟通,说话的时候除了问候和见礼之外,几乎就没看他主动跟别人说过什么。只是别人问他什么,他都耐心的回答罢了。

另外,定王的眼睛很好看,很大也很亮,清澈透明,冲着人笑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暖暖的,很温和。

都说一个人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有这样一双清澈透明的眼睛,他的内心也必定是单纯清澈的,不然也不会有那样的眼神和表情了。

总之,沈若兰对这个未来妹夫很满意,菊儿本来就是个娇娇软软的,在娘和竹儿的庇护下长大,没有那些宫斗宅斗的技能,要是嫁个有野心的丈夫,将来肯定不会幸福的。

嫁给淳于胜这样的男人,虽说淳于洬为人单纯,将来也可能没什么作为,但是那又怎样呢?他们家已经到了不需要奋斗就能过上锦衣玉食、呼奴唤婢的日子,淳于胜有没有做为又能如何呢?就算没有作为,有她和淳于洬在,难道还能让他们过苦日子吗?

所以说,他们只要安心的享受生活就好了,谁让他们一个有沈若兰这样的姐姐,一个有淳于洬那样的哥哥了呢。

命好啊!

太皇太后坐在主位上,左边是她的宝贝大孙子喜宝儿,右边是她的宝贝大孙女秀宝,老太太一会儿看看左边,一会儿看看右边,一双眼睛都快不够使换了。

“来,喜宝,吃这个!”她夹了一筷子凤金鳞鱼肉,把鱼刺挑干净了,谨而慎之的送到喜宝儿的小嘴儿里,喜宝儿像个嗷嗷待哺的小燕儿似的,乖巧的张着嘴,接下了皇祖母的偷食,吧嗒着笑嘴巴津津有味的吃起来,吃得脸蛋儿下颌到处都是。

秀宝看到皇祖母先喂哥哥却没喂自己,极了,张着小嘴啊啊啊的凑过来,一边叫一边指着自己圆圆的小嘴巴,提醒皇祖母喂自己。

太皇太后一看孙女扬起的小脸蛋儿,又看到她那副急着要吃的样子,心疼极了,赶忙低下头去给孩子挑鱼,一边挑一边下定决心,以后一定不先可着喜宝儿来了,要给他们夹菜的话,也先把俩孩子的菜都挑好了,同时夹给他们,不然一先一后的,让孩子以为她厚此薄彼,孩子的心里得多委屈啊?

虽然吧,她心里边儿确实有那么一丁点儿偏心她大孙子,因为楚国未来的江山得指着他来继承呢,她偏疼他一点儿也有什么不对呢?

但是吧,她也很爱很爱她那个粉粉嫩嫩的乖孙女儿,她可不想让孙女儿以为她喜欢喜宝多她些,那样会伤到孩子的心,她于心不忍啊!

座下众人见太皇太后满脸喜气的只管喂俩孙子,虽然忙的不可开交但却乐在其中,都忍不住又奉承了几句,奉承的内容无外乎这俩小娃子如何如何的可爱,太后能有这么好的两个孙儿,真真是有福气。

太皇太后虽然知道大家都在奉承着她说呢,但是她还是很高兴,眉开眼笑的合不拢嘴的。

没办法,虽然她本人痛恨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小人,但是轮到奉承她的一对孙子孙女,她咋就一点儿都不反感了?还这么爱听呢?

这是咋回事儿啊?

吃饭的过程中,霍太妃也一直偷眼打量着沈若兰,都传她未来的儿媳妇跟湛王妃长的很像,她觉得长的都很像了,性子也肯定像,所以说看到湛王妃了,也就相当于看到她媳妇了。

看了半天,相看的结果太妃娘娘也十分满意,沈若兰举止得体,谈吐不俗,就是京城勋贵之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千金小姐也未必有她优秀。

她都这么优秀了,她的妹妹自然也是差不哪去!

考核满意后,霍太妃的心里也美滋滋的,不光话多起来了,还主动跟太后提起了淳于胜和菊儿的婚事。

太皇太后开明的说:“胜儿也不小了,要不是赶上国丧,早就该娶媳妇了,这样吧,哀家这就叫钦天监去查,把最近的好日子择出来,让他们早点儿把事儿办了,咱们也就能安心了!”

霍太妃听了,急忙拉着定王起身向太皇太后谢恩,太皇太后笑着说:“不用谢哀家,若有那份心思,等成亲后好好对你们的媳妇就比什么都强了,这门亲事是我跟玉荣俩撺掇成的,你们可不能叫我们娘俩在儿子媳妇那儿打脸啊!”

霍太妃急忙表态说:“太皇太后放心,嫔妾一定好好的待我家媳妇,定将她视为自己的女儿一般,绝不叫她受半点委屈吃半点儿苦。”

淳于胜没好意思表态,只是脸微红的站在他母妃身边儿,半低着头,他母妃说话的时候,他虽然没有出声,但却微微的点头了,似乎在认同母妃的话。

太皇太后能这样帮菊儿说话,沈若兰被感动的不要不要的,有她老人家发话,就不用担心菊儿嫁过去会吃苦和受委屈了!

宴会快结束的时候,钦天监把日子给查出来了,很近的日子,就在五月二十三,阳历的六月十七,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到了。

虽然有点儿急,不过赶赶的话,还是可以的。

**

沈若兰听到妹妹大婚的日子定下来后,就开始盘算着要给妹妹陪嫁点儿啥了。

只是,没等她想好陪嫁什么呢,淳于胜那边儿就来送聘礼了。

定王的母妃虽然出身卑微,但他们母子俩是老皇帝晚年最宠爱的,老皇帝的心爱之人,赏赐自然不能少了,不说把半个国库给搬去,至少全国各地纳贡来的好东西都是可着他们娘俩挑的。

霍太妃会做人,老皇上赏给她的那些好东西,她捡好的给太皇太后送去了,各宫的姐妹们她也没少打点,正因为这样,才让她们母子俩获得那样的盛宠还能安然的活下来!

不仅活下来了,还留下了不少好东西,比如能随着心情变化颜色的血玉镯子,举世罕见的天山雪莲(大的一株献给了太后,他们娘俩也留下了一株),流传了七百多年的焦尾琴,通人性的鹦哥儿……

据说,还有好多东西,都是霍太妃偷着藏起来了,别人连见都没见着过呢!

也不知道那些人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别人没见过的东西也就罢了,见过的、听过的那些好东西,霍太妃跟定王俩一点儿都没吝惜,全都打包送来给菊儿当聘礼了。

可以说,菊儿的聘礼丰厚程度,一点儿都不比湛王当时给的聘礼少,甚至比他有过之而不及。

沈家人看到这么老多的聘礼,还件件儿都这么贵重,都很高兴。

当然,他们不是为了得到这些聘礼而高兴,因为这些聘礼还没送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决定要把这些聘礼再当成嫁妆给菊儿陪嫁回去了,之所以高兴,是因为通过这些聘礼,看出霍太妃和定王对菊儿的重视了,对沈家人而言,聘礼的薄厚多少都是浮云,对菊儿好,让菊儿幸福,这才是他们最期待的!

淳于洬听说了淳于胜送的那些聘礼后,脸上有点儿不好看了。

在他的心里,兰儿比菊儿要好很多很多,可是当初他给兰儿的聘礼却没有淳于胜给菊儿的多,他觉得,自己太对不起兰儿了。

当时他娶兰儿的时候,因为在国丧期间,没有给她一个盛大瞩目的婚礼,让天下人都知道他淳于洬已经跟沈若兰结为夫妻了,还没给她与她身份相配的嫁妆,现在看看淳于胜这小子的手笔,他自己当初给的那点儿嫁妆实在太不够看了!

这样想着,他的心里就更内疚了。

晚上的时候,他把沈若兰搂在怀里,说出了自己的心事。

沈若兰听到他竟然在为这件事儿内疚,伏在他的怀里,温柔的说:“聘礼和婚礼都只是个形式,跟往后的日子幸福与否无关,上辈子,我见多了风光大办婚礼,最后却以离婚收场的婚姻。所以,我对婚姻的要求很简单,我不要什么天价的聘礼,也不要轰动世人的婚礼,我只要我的丈夫能始终如一的爱我,不管我年轻貌美还是满脸皱纹,我希望他能一直守在我的身边陪伴着我,跟我一起品尝人生百味,跟我一起抚养儿女,跟我一起从过漫长的人生路,再一起慢慢变老……”

淳于洬听了,心里很是感动,把她轻轻地拥在怀里,说,“我知道你不在乎多少聘礼,也不在乎婚礼的排场,可是,我在乎,我想要给你最好的,因为你也值得拥有最好的,不管是现在貌若天仙的你,还是将来年老色衰的你,都值得拥有最好的,不然我就会觉得对不起你。”

“你放心,不管是你现在青春貌美,还是将来年老色衰,我淳于洬都永远都不会辜负你,我不要什么三妻四妾,也不要什么庶子庶女,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纵有一天你青春不在,美貌不存,我也依然会像现在一样爱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海枯石烂,不忘初心……。”

听到这样感人的告白,沈若兰一下子酥了,第一次主动的凑上去,一边亲吻着他性感的薄唇,一边呢喃着说:“亲爱的,我被感动到了,怎么办?怎么办呢?”

淳于洬热烈的回应了她那个香吻,凑到它的耳边,诱惑说:“好办,那咱们今晚就再生一个猴子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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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小农妻到今天为止,正文就全部完结了,从发明天起幺儿会继续更新番外,感谢大家的支持,谢谢大家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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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沈若梅重生

“呜呜……我不嫁,我死都不嫁,爹,娘,老张家穷的都快光腚了,你们让我嫁过去,不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吗?我到底是不是你们亲生的?你们咋就这么狠心呢?”

沈若梅坐在炕沿儿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她的爹娘掰扯着。

“老张家不光是穷,那老张婆子还可不是玩意儿了,又抠又刁又事多儿,我要是嫁过去还不得让她给磋磨死啊?你们说说你们,那么早给我订婚干啥?再说订也得挑个差不多的人家啊,就那老张家,咱们屯子瘦丫都不见起稀的嫁,你们咋能忍心把我往里填呢?呜呜呜……我的命好苦啊……”

沈德宝垂头丧气的坐在板凳上,眼巴巴的看着闺女哭得不依不饶,心里又是懊悔又是心疼。

他也想给闺女找个好婆家呀,当初把女儿定给老张家,还不是看老张家家境殷实想趁早下手,谁成想人算不如天算,三年前的一把火,把个富裕的老张家烧得溜溜空,青砖大瓦房烧没了不说,还欠了一屁股饥荒!

早知如此,打死他也不会主动跟老张家做亲家啊,可事已至此了,他又有什么法子呢?

看看闺女作累了,哭声也小下去了,沈德宝才结结巴巴的开口说:“梅儿啊,老张家现在虽然不赶以前了,但你那女婿还是好的,长的膀大腰圆一身的好力气,你要是嫁过去,指定不能挨饿。”

沈若梅一听她爹的话,肺都气炸了,嗷的一声站了起来,尖叫道:“啥叫不能挨饿啊?吃糠咽菜也饿不着人,可那是人过的日子吗?你们想让我后半辈子去过那种日子去?我知道了,我肯定不是你们亲生的,你们还是拿根儿绳子把我勒死吧,反正我就是把自个儿剁吧剁吧喂鸭子了,也绝不嫁他们家,呜呜呜……”

沈德宝的老婆看到宝贝闺女口口声声寻死觅活,不由得心疼起来,低声跟丈夫商量道:“当家的,既然梅儿死活不同意,咱们就把这门亲事退了吧,要不把孩子逼出个好歹可咋整?”

沈德宝抬起眼皮,盯着老婆问:“你能拿出人家当年给的五两银子聘礼吗?别说五两,就是二两,咱们又上哪颠倒去?”

于氏一听这话,默默的闭了嘴。

当家的说得对,家里现在确实拿不出退亲的银子,想赖婚也是不可能的,当初订婚时可是写了文书,还有中间的媒人呢,哎,这可咋整啊!

沈若梅一看爹妈这样,就知道退婚无望了,她‘咣当’一下躺在了炕上,直着脖子干嚎起来,“我不活了,爹娘都不疼我,五两银子就把我卖了,我还是去跳井算了……”

刺耳的哭嚎声响起,一直响了半个多时辰,沈若梅的嗓子哭哑了,脑袋也哭缺氧了,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

一个时辰后

“梅儿,梅儿,吃饭了,起来吧!”

随着一声宠溺却又无奈的声音响起,沈若梅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她先是茫然地看了周围一眼,随即倏的一下睁大了眼睛,呼的一下坐了起来。

“怎么回事?我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在这里?”她大惊小怪的叫起来,跟见了鬼似的。

她明明记得自己死了,就死在家里的西炕上,她死时,家里已经盖了新房子,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新换的,可是现在,这房子,房子里的摆设,分明是几年前家里还穷着的时候的样子。

怎么会这样呢?

“你这孩子,别成天死呀活呀的,爹和娘都打听过了,老张家现在虽然穷,但是张二勇那孩子真心不错,你就嫁过去吧……”

“什么?老张家?张二勇?”沈若梅怔愣了片刻,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光着脚丫子跳下地,直奔厨房的水缸!

掀开水缸盖儿,一张俏丽年轻的脸蛋儿映在水里,那脸蛋儿洁白细腻,上面一点儿瑕疵都没有,根本不是她临死的时候那张被毁容的脸。

在看看熟悉的厨房,还有她灵活有力的四肢,沈若梅一下子明白了!

她活过来了!

她重生了!

因为她死的时候怨气太重,司命星君(作者菌)决定给她一次重生的机会,看看她这回能不能吸取上辈子的教训,好好做人,不再作死!

“哈哈哈,我又活了,我还活着,我没死,也没毁容、没残废……”

沈若梅对着水缸大笑起来,笑够了,又呜呜呜的哭起来,跟疯了似的。

这反常的举动把沈大娘给吓坏了,哭眼抹泪儿的说:“梅儿啊,你这是干啥呀?你要是不乐意嫁老张家你就好好说,爹娘慢慢给你想办法,你可千万别往窄巴地方想,可别把自己给憋屈坏了啊!”

看到沈若梅这幅状若癫狂的样子,沈大娘还以为家里逼着她嫁到老张家去,把她给憋屈的精神失常了呢。

然而,听到娘的劝慰后,沈若梅却一下子精神起来,抬起头果断的说:“不用,娘,不用跟老张家退婚,只要跟他们说说,晚一年成亲就可以!”

她记得上辈子的时候,张二勇出去当兵,然后也算是衣锦还乡了吧,她一个乡下女子,能嫁给一个军官,当然也是算得上是不错的出路。

不过,嫁给张二勇是下下策,最好还是能嫁给湛王。她好容易重生回来了,现在的身子还是清白的,就该去找湛王,设法嫁到湛王府去,说不定,这次她能取代死兰丫,成为湛王妃呢!

就算没成功也没关系,不是还有张二勇这个备胎吗?万一她没能嫁给湛王,嫁给张二勇也不错,至少张二勇长得也挺好的,而且后来在军中的职位也不低,最主要的是,她要是在他贫贱的时候嫁过去,那跟他就算得上是贫贱夫妻了,将来他无论多有出息,都会记得自己的好儿的。

想到这儿,沈若梅阴恻恻的笑起来,笑的得意极了。

重活一世,她一定要好好的把握机会,把上辈子沈兰丫抢了自己的荣耀和地位都抢回来,至于她上辈子吃的那些苦,受的那些罪,她一定加倍的还到死兰丫的身上去,绝不姑息!

吃饭的时候,饭桌上只有一盆高粱米饭,还有一小盆儿雪里红顿土豆,里面还一颗油星都看不见,沈若梅上辈子吃惯了细粮和鱼肉,根本吃不下这样的东西。

她看了这些饭食一眼,顿时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了。

好容易重活一回,她是要做大事,做人上人的,可不是回来吃这些猪食的。

“这都什么呀,一点儿油水都没有,怎么吃啊?”

沈若梅撅了两筷子菜,不悦的把筷子扔在了桌子上,一脸的不愿意。

沈大娘说:“你就知足吧,你可屯子看看,现在有几家能吃上干饭的?也就咱们家惯着你,能让你可劲儿吃吧。”

沈若梅撇撇嘴,说:“我不饿,不吃了,出去走走。”

她也知道家里没钱,就算她再做,娘也不可能给她割肉吃,想吃好的穿好的还得靠自己!

从家里出来后,沈若兰漫无目的的溜达着,无意中往北边儿看了一眼,一下子想起死兰丫现在还住在屯子里,还没有发迹。

想到死兰丫,沈若梅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把她掐死,再把她抽筋扒皮,碎尸万段……反正怎么解恨怎么来,不过不管怎麽弄死她,她都觉得不够解气!

想到这儿,她捏了捏拳头,抬脚向沈若兰家走去。

彼时,刚穿过来三天的沈若兰才刚能起来炕,在地上多站一会儿都头昏眼花的,身子虚的很,沈若梅闯进来时,沈若兰正躺在炕上闭目养神呢,听到开门的动静,沈若兰睁开眼睛,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门口儿面色不善的沈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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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沈若梅的鬼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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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是警察,职业的关系,她的感知神经比别人灵敏。

沈若梅看过来的瞬间,她明显得感觉到一股杀气,是沈若梅身上散发出来的!

沈若兰一惊!

怎么回事?沈若梅竟然对她起了杀意?

可是,为什么啊?记忆中,沈若梅虽然对她一直不好,但两人之间也并没有多深的仇恨,就算她看不上自己,也不至于就要杀了她啊!

她睁大眼睛,不确定的看着门口儿的沈若梅,想确定一下她到底是几个意思。

杀气,敌视,滔天的恨意,如巨浪一般席卷而来,而且还毫不掩饰。

沈若兰蒙圈子了,她记得自原主很怕沈若梅,一见到她就跟猫见了老鼠似的,更别提招惹她,得罪她了。可是既然没招惹她没得罪她,她对自己哪来的那么大的恨意啊?

瞅她那副咬牙切齿、睚眦欲裂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沈若兰把她沈若梅的孩子推井儿去了呢。

觉察出沈若梅的阴毒恶意,沈若兰的心突突了两下,她才穿过来,这副身子虚的很,要是沈若梅真对她有什么恶意的话,她肯定不是她的对手。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放低了姿态,柔柔弱弱的说:“梅姐,你咋这么闲着呢?”

一边说着,一边挣扎着坐起来,看起来像是要起来招待客人似的,但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她突然袭击自己,不想躺在那里那么被动而已。

沈若梅看到她这副温温柔柔的小模样,又情不自禁的想起她前世做湛王妃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死样子,心里的恨意更浓了。

她上前几步,走到沈若兰的跟前儿,皮笑肉不笑的说,“自然是来看看我的好妹妹了?啧啧,瞧你这副德行,好像要咽气儿了似的,你那么能耐,咋还把自己搞成这副鬼样子?”

嘴上讥讽着,眼睛也没闲着,一双凌厉的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沈若兰,眼中的怒火想要把沈若兰烧死似的。

此时的沈若兰,还是那副饿殍的模样,脸儿黄黄瘦瘦的,颧骨突出,眼窝子都凹陷下去了,脑袋上的几根头发也稀稀黄黄的,发梢的位置来分了叉子。

因为长时间没有梳洗,头发都结在了一起,跟个鸟窝儿似的顶在头顶,全部的头发加起来,也就只有一个乒乓球大小,看起来既恐怖又滑稽。

更过分的是,沈若梅靠近了想要往死里揍她一顿时,竟在她的身上闻到一股子酸酸臭臭的味道,臭得她反射般的后退两步,差点儿恶心死!

“沈兰丫,你搞什么鬼?你不是能耐的很嘛?咋把自己搞成这副死样子了?”她捂着鼻子尖叫着,把刚才的疑问又喊了一遍。

沈若兰听她一再说自己那么能耐,有点儿不明就里,但仍旧温柔的说:“梅姐,你说啥呢?我咋不明白你说的是啥意思呢?你说我能耐,我能耐啥了,我要是能耐还能穷成这副样子吗?你看看我,都饿的跟个小猴子似的了,比叫花子也强不那去了,还能耐个啥呀?”

“切,你不用装了,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你吗?你又会做五香花生米又会做水晶冻儿的,还会做什么蛋挞点心三明治,还有干豆腐和粉条子,会这么多本事,还装成这副可怜兮兮的屌样子,你还真是深藏不露啊!”沈若梅的说道。

这下子,轮到沈若兰吃惊了,五香花生米和水晶冻这个时代有没有她不知道,但是她知道,蛋挞和三明治在这个时代绝对没有,蛋挞和三明治都是在现代由西方传到中国的东西,在中国也只有几十年的历史而已,而沈若梅这个古人,还是没什么见识的乡下丫头,怎么可能知道这些东西?

这,不合常理!

看到她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沈若梅自以为戳穿了她虚伪的面目,她在难堪,不由得十分得意,抱着胳膊说,“你不光会这些,还会做什么玻璃,怎么样,我没说错吧?”

上辈子,沈若兰发明的玻璃很快就风靡了全国,沈若梅也知道了,当时她已经残废在家,落魄的跟个丧家之犬似的,处处看爹娘的脸色,被她爹娘嫌弃,而沈若兰则风光无限,不仅当了湛王妃,还发明了玻璃那么厉害的东西,把她嫉妒的眼珠子都红了,差点呕死!

所以,这会子提到沈若兰会的那些本事,她还忍不住咬牙,要不差嫌弃沈若兰身上的味道不好,她真想扑过去把她咬死!

听到这些,沈若兰更加震惊了!

她确实会做玻璃,但这件事儿她没跟任何人说起过,沈若梅怎么会知道这件事儿?

看着沈若兰变幻莫测的脸,沈若梅像抓住了她的小辫子似的,得意的说:“怎么样,没什么好说的了吧?我说你还真能装啊,明明那么有本事,却非得装成一副丧家之犬的样子,你说你这是图个啥呢?对了,你那些本事是打那儿学来的?你娘教你的吗?”

问完,她又后知后觉得说,“不对啊,你娘跟人家跑的时候你才三岁,不应该记得那么多事儿啊......”

说到这儿,她的神色又忽然凌厉起来,气势汹汹道:“说,你那些幺蛾子是跟谁学的?要是你敢撒一句谎,看我不打死你!”

这会儿,沈若兰已经从最开始的震惊中缓了过来,看到沈若梅那副咄咄逼人的样子,不紧不慢的说:“梅姐,你咋知道我会那些东西呢?”

话一出,沈若梅顿时噎住了。

是呀,沈若兰还没有露过她会的那些东西,她就迫不及待的把她的本事给周巴出来了,这不是上赶子给人家抓自己的小辫子吗?

沈若梅瞪着眼睛,半天也没说出个子午卯酉来,瞪了半天眼睛,忽然想到这样被死兰丫问住太没面子,毕竟她现在还不是湛王妃,还只是那个一看到自己就唯唯诺诺的小可怜儿,可不能被她给压下去。

于是,她叉着腰,蛮不讲理的说:“你管我咋知道的,反正我就是知道,你最好识相点儿,把你会的那些东西都交给我,不然的话,呵呵.....”

她做了一个狰狞的表情,继续道:“你信不信我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掐死你。”

逼她把她那身本事都交给自己,是沈若梅突发奇想想出来的主意。

记得沈兰丫就是在吉州卖水晶冻发的迹,还在那儿认识了湛王,她要是把做水晶冻的本事学了去,也去吉州,不就能复制她(沈若兰)前世的成功之路了吗?至于沈若兰是咋会这些本事的,她倒没有多大的兴趣去追究,管她是咋学来的呢,只要能为她所用就好。

想想沈兰丫那些了不起的本事,要是她都照样儿学了去,湛王一定会对她刮目相看的,不信他会看不上自己!

思及于此,沈若梅一下子激动起来,仿佛找到了通往荣华富贵的溜光大道似的,看沈若兰都不那么讨厌了。

“你听着,只要你能好好的交我,把你那身本事都交给我,我不会亏待你的,咱们镇上有一个棺材铺,那棺材铺的少东家与我相识,只要你好好的把我教会了,我就跟小丁掌柜说一声,让他纳了你。

到现在,沈若梅还记得她在小丁掌柜家受的那些苦和委屈呢,也很想叫沈若兰也进老丁家的门儿去试试去,凡是她上辈子受过的苦,她都想叫沈若兰试一遍,包括被牛奎奸污,被叫化子轮奸,还有被湛王下令打断胳膊腿儿,那股子疼的要死的感觉,她必须得感受一下!

当然,那些都是以后的事,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把她那身本事学来,然后她好能快点儿到吉州去,好早点儿邂逅湛王,免得被别人占了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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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各怀心思

沈若兰审视的看了沈若梅一会儿,说:“你想学那些本事也不难,不过不用你帮我找什么小丁公子老丁公子的,只要你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会那些本事的,我立马就把那些本事都教给你,绝不藏私。”

沈若兰很好奇沈若梅为什么知道自己会那些本事,这会子,她都有点儿怀疑沈若梅是重生的了,虽然这个说法听起来有点儿玄幻,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既然她都能穿越,沈若梅为什么不能重生呢?

没准儿沈若梅真是从前世重生回来的,而自己在沈若梅的前世就已经穿越过来了,还做了什么五香花生米、水晶冻、干豆腐粉条子啥的,干的还不错,所以被沈若梅给惦记上了。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她可得好好利用利用沈若梅这个重生的身份,要是能从她的嘴里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做一个未卜先知的人,就算教给她点儿本事也不吃亏!

这样想着,沈若兰便提出了上面的交易。

然而,沈若梅却不想被人知道她重生的身份,听到沈若兰的提议,顿时立立着眼睛说:“你管我咋知道的呢,我都没问你是打哪儿学来的这些幺蛾子本事,你倒先问上我了!”

沈若兰笑了笑,没说话。但是从她的表情不难看出,沈若梅要是不回答她,她是不会同意教沈若梅的。

沈若梅看出了沈若兰的态度,撸起袖子,眯着眼睛说,“你最好别给我整那出烟不出火不进的死样子,我告诉你,今儿没你讨价还价的份儿,你必须得教我,不然我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她忍着沈若兰身上的臭味,上前两步,似乎随时都能扑上去胖揍她一顿似的。

沈若兰衡量了一下眼下的形式,她体虚带病,半死不活,浑身没有一点力气;对方则年轻力壮,瞅她带气,俩人要是打起来的话,她肯定打不过沈若梅,没准儿就得让她打个半死!

算了,好汉不吃眼前亏,既然形式对她不利,就先保住自己再说吧。

沈若兰很快做出了明智的选择,“好吧,我教你,不过,你也看到了,我家啥也没有,你要是想学的话,那些原材料可得你自己买!”

沈若梅说,“需要买什么,你说吧!”

沈若兰说,“你要是想学做水晶冻的话,就得买几张白猪的猪皮;要是想学做五香花生米,除了买二十斤上好的花生米外,还得买几两八角和花椒;想学干豆腐的话你得先买黄豆,买磨盘,还得订做干豆腐屉子;想做点心的话你得先去定做烤箱,还得买牛乳、糖霜、纯白面面粉和鸡蛋等;要是想做粉条子的话,得先订做漏粉的工具,那是很复杂的一套工具,得花很多银子……”

沈若兰扳着手指头,一口气说了好多好多,听得沈若梅头都疼了!

她家里没钱,娘是个悭吝的性子,一个铜板都恨不得掰成两半儿花呢,这老些东西得老鼻子钱了,说破大天老娘也不会给她买的。

咋办呢?

她的眼珠子转动了几下,忽然想到沈若兰上辈子的第一桶金,据死兰丫说,她的第一桶金是在山上无意中挖到了人参赚到的,只是她不记得那人参是死兰丫啥时候挖到的,现在有没有没她的手里!

想到这儿,她又想逼沈若兰把人参交出来,好让她拿着卖了钱去买那些东西去。

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妥,谁知道她现在挖没挖到人参呢,万一还没挖到呢,她要是逼着沈兰丫把那人参交出来,不是露馅儿了吗?再说也白费心思啊!

更何况,她还指着这死丫头教自己本事呢,要是再抢了她的人参,万一把她逼急眼了,她再想法子挑理她,得不偿失啊!

她深知到,这死丫头的性子绝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副样子软弱,她的心眼子多着呢,不然也不可能干成那么大的事业,也不可能把湛王迷的滴溜滴溜的!

所以,还是在她的家里想办法吧,别打她人参的主意了!

不得不说,沈若梅重生之后,比上辈子进步了不少,至少已经知道如何取舍了。

她打算把她攒的那点儿体己银子偷着偷出来,先把本事学了,等她赚了钱再把她娘的银子给她还回去,想来她娘也说不出什么的!

打定主意,她抬起下巴,果断的说:“好吧,我去买那些东西,不过这本事也得一样一样的学,不能一下子都学会了,我就先学咋做五香花生米吧,明儿我就去买花生米和八角花椒啥的去,等我买回来了再来找你。”

说完,她转身走了。

沈若梅决定先学着做五香花生米,等她把五香花生米学会了,再利用五香花生米赚来的钱去买猪肉皮或者订做烤箱啥的,本事得一样一样的学,东西得一件一件的添置,不然她娘的那点儿银子也不够她使!

沈若兰看着沈若梅离开的背影,陷入了沉思,现在,她越发的怀疑沈若梅就是重生的了,只是还没有找到确切的证据而已,不过不着急,往后跟她接触的机会还多着呢,有的是时间摸她的老底!

不过,沈若梅这趟来,给了沈若兰不少提示,对呀,她可以去卖五香花生米,也可以做粉条子和干豆腐去卖,还可以去卖火锅、卖水晶冻,甚至还可以做出玻璃去卖,反正不管哪样,都能帮她赚到很多的银子。

只要沈若梅过来学艺,利用教她做出来的东西,偷点儿自己拿去卖,肯定能赚上一笔。

当然了,她不是去卖那点子东西,而是去卖方子去,比如沈若梅做五香花生米,她就偷出几斤来,到县城的酒楼去推销五香花生米的方子,有五香花生米的实物在哪儿,只要是尝过的,不愁他们不掏银子。

水晶冻或者点心啥的也是如此,她只管去卖方子去,保管发财!

想到这儿,沈若兰的心里豁然开朗起来,穿过来三天了,她空间里的东西都快要吃光了,再不想法子赚点钱她就要挨饿了,正琢磨着咋去赚钱呢,没想到沈若梅就送上门儿来了,真是‘天助我也’,有她在,她就不用想办法到处去找银子去了!

**

第二天晌午,沈若梅来了,手里拎着一袋大约二十斤重的花生米,还拿了一包八角一包花椒,这些东西都是她偷了她娘的银子一大早赶到七松镇去买的,要是叫她娘知道了,肯定得炸庙儿。

不过,为了将来的荣华富贵,她娘炸庙就炸庙吧,要是真能就此发财,复制死沈兰丫的成功之路,就是把她老娘气死了她也甘之如饴。

沈若兰检查过沈若梅的花生米,看看没有问题,就开始教她。

教她的时候,她一边指挥沈若梅操作,一边悄悄的把一些做好的五香花生米收进空间里,收的不多,也就只有三五斤。

反正她只打算带着这些五香花生米到城里去卖方子,不是去卖五香花生米,所以量不用多,这三五斤就足矣。

等到她把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卖出去,大家都会做了,就算沈若梅学会了做五香花生米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了,除非她能到更远的地方卖去!

五香花生米的制作过程并不难,只是有些费事,光泡花生米就泡了好几个时辰,俩人从晌午一直忙到半夜,才把那些五香花生米做好。

之后,沈若梅就带着她做好的那些五香花生米回家去了。

明天一早,她就要去七松镇去卖五香花生米去,看看市场的行情,要是市场行情好的话,她就再多买一些回来,继续做下去,要是不好卖的话,她就去买猪肉皮,学着做水晶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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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小伙伴儿们对番外感到失望,幺儿真是对不起,不过既然已经写了,就不能停在半路上,大家喜欢的话就看,不喜欢的话就憋看了,不管怎样,你们都是陪我到最后的下伙伴儿,幺儿还是很感激大家的,谢谢了!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4章 复制粘贴

第二天天还没亮,沈若兰就早早的起来赶往桃花村,想乘马车进城去卖她的五香花生米。

到哪儿时,去七松镇的马车已经走了,她不知道,她的好堂姐就是坐去七松镇的马车走的,刚走不多时,是去七松镇卖她的五香花生米的。

沈若梅虽然嘴巴不好,为人也不咋地,但是她长的漂亮,卖的东西又不是很贵的,何况又很好吃,所以,她推销的几家酒楼掌柜的都没有撅她的面子,纷纷出钱收购,只用了一上午时间,就把她那二十多斤(泡完的花生米增重)五香花生米卖完了,而且还没够卖!

沈若梅一看这么顺利,心里顿时乐开了花,当下把偷她娘的那些银子都拿了出来,买了花生米和八角花椒等,准备要大干一番,让她爹娘直到这里面的赚头,然后好能心甘情愿的跟她去吉州去!

回到家后,沈大娘看到她带回来好几麻袋的花生米,一大包子八角和一大包子花椒,顿时蒙圈了,不知道她要干啥玩意。

沈若梅也没瞒着他们,把自己要做五香花生米发大财的计划告诉了大家,还大大方方的把自己偷了沈大娘的私房钱的事儿也说出来了。

沈大娘一听闺女竟然把她的私房钱给偷着花了,顿时气炸了,摸起笤帚嘎达就要打沈若梅。

沈若梅不甘被打,一边躲闪一边尖着嗓子叫道:“我又不是拿了你的就不还了,等我挣了钱还你不就完了么?就那点儿银子,多大的事儿啊?”

沈福存看老娘来打他妹子,也赶紧过来拉仗:“娘,梅儿买都买了,你打死她也没用啊,既然梅儿说这个五香花生米好卖还赚钱,咱们干啥不试试呢?没准儿还真能闯出一条发财的路呢!”

沈德宝也劝和说:“不管咋说,既然都这样了,还是先试试看吧,难得梅儿能为家里的生计上心了,咱们这当爹娘的就算不支持,也总不能冷了孩子的心吧。”

沈金存也跟着一个劲儿的劝和,就怕他老娘真的打了沈若梅。

沈大娘一直偏疼沈若梅,即便是刚才咋咋呼呼的要打她,也是一时气头儿上,喊了几嗓子之后,火儿也就出的差不多了,这会子别说是有人劝,就是没人劝,她也不带去打沈若梅的,主要是舍不得啊。!

一顿鸡飞狗跳之后,大房的一家人终于安静下来,开始在沈若梅的指挥下做五香花生米。

五香花生米的做法一点儿都不难,先把花生米泡上,泡的时候水里放上八角、花椒和盐巴,两三个时辰后下锅里煮就行了。

煮的时候,得主意火候,火大了小了都不行,要一直用恒温煮,花生米的滋味儿才好,煮好后,还要把花生米继续留在锅里泡上半个时辰左右,再捞出来控干水,放进干锅里慢慢的烘干。

烘干的过程是整个做五香花生米的过程中最难的一项了,因为烘烤时得不停的拿着铲子翻动锅里的花生米,使它们均匀受热,也免得把锅底下的花生米给烤糊了。

昨天做五香花生米的时候,就是沈若兰指挥,沈若梅操作的,差点儿把她给累稀腾了,今儿个既然在家里做,就让他爹和哥哥弟弟担任这份重要的工作吧,她出个嘴儿指挥就好了!

在沈若梅的指挥下,第一锅五香花生米顺利出锅了,大伙儿拈起来尝了尝,嗯,好吃!简直太好吃了!

难怪能卖那么多钱呢!

“哎呀,想不到这花生米这么一整,还真有滋味儿呢,梅儿啊,你是咋想出来这个好主意的?”沈德宝吃了几粒花生米后,眼睛一下子亮了,看自己的闺女都带了几分佩服的神色。

沈若梅看到老爹向她投来的目光,别提有多骄傲了。

她在家虽然很受宠,但毕竟是下巴颌卡在人家的饭碗儿上,吃的穿得用的都是家里人挣的,如今她也能帮家里挣钱了,往后,她在这个家里腰板儿也就能更硬了。

“就是随便儿想出来的呗,我脑子里的好主意多着呢,你们往后就知道了!”

沈若梅骄傲的说了一句,但是不愿意多说卖,就追着他们继续干活儿了。

从晌午一直干到晚上,沈若梅一家人一共做出了二百多斤五香花生米,沈德宝说:“明天早上咱们爷几个就背着这些五香花生米上县里去卖去,要是行情真像梅儿说的那么好的话,咱们家往后就一直做五香花生米卖了。

沈若兰忙说:“爹,叫我说还是去吉州卖吧,咱们多做点儿,把我买回来这些花生米都做了,然后雇车上吉州去卖去,吉州那边人多、机会也多,咱们到那边儿看看,要是在那边儿好卖,咱们就干脆在那边儿租房子住下,专门儿卖五香花生米,肯定能赚到大钱的。”  沈德宝没听她的,沉吟了一会儿,说:“还是先在农安卖吧,看看要是卖得好再去吉州也不迟,眼下咱们还没赚到钱呢,去吉州一趟下来,光路费和住宿吃饭的钱就得几百文,得卖多少花生米才能赚出来啊?”

沈若梅一听急了,她可不是为了挣这点儿小钱才学着做五香花生的,她辛辛苦苦的学这个劳什子玩意儿,是为了能去吉州、能接近湛王,一听老爹不肯去吉州,沈若梅急了,放下狠话说:“不行,必须去吉州,你要是不去吉州的话,我明天就上桃花村退婚去,你们就等着给老张家退彩礼钱吧!”

说完,一撅哒回自己屋去了。

沈若梅赌气走了,沈大娘为难的看向自己男人:“她爹,你看......咋整啊?”

沈德宝生气的说:“我知道咋整嘛?你养活的缺德玩意儿,说一出是一出的,白活这么大了!”

李巧莲偷着撇撇嘴,说这些没用的干啥,还不都是你们惯的?换做是她,要是她的闺女敢把家里的钱都偷出去买花生米了,她不一大嘴巴子打掉她的牙都算她能耐?她还敢说上这儿上那儿,她咋不上天呢?

沈福存和沈金存都是年轻中二的年纪,哥俩儿打小就对吉州这座有名的边疆城市很向往,很想去看看,长长见识,听闻沈若梅非要去吉州后,哥俩儿便不约而同的赞同她,一起帮着她说话。

最后的最后,沈德宝在三个儿女的强烈要求下,勉强答应了沈若梅的要求,把家里的五香花生米都做出来,然后到吉州去卖去。

沈若梅得偿所愿,在三天后,再老爹个哥哥弟弟的陪同下,终于坐上了去吉州的马车。

临行前,她得意的看了沈若兰家方向一眼,自以为她抢了先机,先去的吉州,肯定就能先见到湛王殿下,肯定能让湛王殿下先钟情于她......

而此时,沈若兰正在家里的后院儿悄悄的喂她的野羊呢。

前几天进城的时候,她没有车费,是桃花村一个叫张二勇的村民看她可怜帮她付的车费,她进城后,找到城里最好的酒楼,把五香花生米的方子以二十两的价格卖了出去,一下子就有钱了。

有钱之后,她大肆的采购了一番,把家里缺的少的都买齐了,回去时,看见张二勇的那只野羊还没卖出去,豪掷二两银子,把那只野羊买了回来,留着等野羊下崽后好喝羊奶。

这只野羊是张二勇帮她送回来的,为了感激她照顾他的生意,他还特意告诉她,等下次她再进城就知会他一声,他送她回村子,不然桃花村离她住的靠山屯儿这么远,马车到家时天都黑透了,她一个女孩子家不安全。

沈若兰也没跟他客气,她定做的被褥和衣裳预定好十天后去取,她就叫他十天后的晚上再送她回村子,不然黑灯瞎火的,她确实不敢一个人回村子。

沈若兰得了那些银子,买了米面油、肉蛋奶,天天在家变着法儿的做好吃的补养身体,闲暇的时候还会做做瑜伽,练练散打,以增强自己现在的体质。

在去县城取衣裳之前,沈若兰家里还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就是有一次沈若兰吃饭的时候,王宝根和大姑来了,一副捉奸拿脏的样子,在她的家里乱翻乱找,说是闻到她家里有肉味儿了,来的找肉吃。

看到他们那副横行霸道、肆无忌惮的样子,差点儿把沈若兰给气死,不过气也是白气,现在她的身子骨太弱,根本打不过那娘俩,只好暂时忍着心头的怒气,等着将来强大了再收拾他们!

*****

再说沈若梅一家子,他们到了吉州后,开始各个酒楼茶馆戏园子的推销他们的五香花生米,结果卖的出奇的好,他们带去的几麻袋花生米,一天就卖完了,还大有不够卖的趋势。

沈德宝做梦都没想到,他闺女无意中想出来的这个东西竟能卖得这么好,不觉对沈若梅更加看重了,什么都听她的调停,她说要在这儿租房子住下来,大干五香花生米的生意,沈德宝就连连点头答应,立马就带着他们去租房子。

租房子的时候,父女俩还发生了一点儿小矛盾,因为沈德宝的意思是把房子租在郊区,郊区的房子不仅房租便宜,而且还宽敞,还带了一个存放东西的小院子。

而沈若梅则持不用的意见,她执意要把房子租在吉州城中心位置,理由是这样往出卖花生米方便,虽然房租要比郊区的贵些,但是物有所值,只要他们买卖好,就不差这点儿房租。

最后,沈德宝没有拗得过女儿,在离湛王府不远的一条街上,租了两间小小的厢房,作为他们一家四口的暂住地。

从此,沈德宝带着俩儿子开始了做五香花生米赚钱的生涯,沈若梅自恃发明五香花生米有功,每天也不肯多干活儿,只管做做饭,替他们挑挑花生米,干完活儿后,就打扮的水光溜滑的出门逛街去。

她逛街的地方很单一,十有八九都是去湛王府那条街上逛,那条街上并没有商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景致,沈德宝很奇怪,他闺女为啥非要去那条街呢?

那条街很没意思好吗!

除了去逛王府街,沈若梅还喜欢去布庄和银楼,买一些好看的首饰和衣裳,只是,她买的衣裳都不是什么名贵的羽纱和锦缎,全是嫩黄色的纯棉布裁制的短襦,再配上藕荷色的棉布长裙,看起来既素净又清新。

首饰也买金的玉的,清一色的别致小绢花或者头绳,都是沈若兰上辈子常穿戴用的东西,连发型都跟沈若兰上辈子梳的差不多,几乎就要复制粘贴了。

沈若梅觉得,既然湛王喜欢死兰丫,那她就照着死兰丫上辈子的衣着打扮来装扮自己好了,只要她处处都学着那小骚蹄子的样子,再把她那些本事都学回来,不怕湛王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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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章跟上辈子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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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又到了进城的日子,一大早,沈若兰就出现在了桃花村的马车上,跟着车去了县城。

到了县城,她取出自己定做好的棉被,褥子、枕头,把新做的新衣裳换上,就兴头头的去了城里一家有名的妓院——醉花阴。

上次在四海酒楼卖五香花生米的秘方时,无意中听到个消息,让她又想到一条致富的门路,虽然这条致富路得跟妓院打交道,但是为了赚钱,她还是决定去试试。

之所以敢去试试,因为她现在对自己有信心,就凭她现在这副尊容,就算在妓院里,也断不会有人打她的主意。

事实证明,她的推断是正确的,进妓院一趟,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教花魁娘子一首曲子,就赚到了五两银子,还被邀请往后继续来教,沈若兰便跟对方约好了十天后再过来。

随后,她去了一家铁匠铺子,打了一个大号的牙签弩,准备用来对付王宝根母子,还打了一个铜火锅,留着以后吃锅子。

北方奇冷无比,能在寒冬腊月里坐在炕头儿吃一顿热乎乎的火锅,又暖和又解馋的,绝对算得上是美妙的享受!

再去打造这些东西之前,还发生了一件让沈若兰很不痛快的事儿,就是她被人给跟踪了,那个跟踪她的人身手很好,要不是她提前发现早做准备,说不定就叫他给打劫了呢!

不过,这件事儿跟她后来遇到的那件事儿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当晚,她坐着栓子的马车回到桃花村时,没看见张二勇过来接她,因为下了雪,路不好走,正好一个附近村子的男人跟她搭讪,要跟她同行,沈若兰看那个男人长的瘦瘦小小的,就同意了。

结果没想到,那家伙是个心里藏奸的,因看到沈若兰换了一身儿新衣裳,还以为她在哪儿发财了,就想要在半路上抢劫她。

这会子,沈若兰的身子还很虚弱,幸亏在危急时刻张二勇赶到救了她,她才侥幸逃过一死!

不过,那个抢劫她的混蛋却没有她这么幸运,被张二勇的狗给咬坏了,也不知道到底咬成啥样,死没死!

张二勇很够意思,把坏人打跑后,看见沈若兰的崴脚了,行动不便,便把她从桃花村背回了靠山屯儿,五六里的路程,道上还堆着厚厚的积雪,他愣是一步都没让沈若兰走,一鼓作气的把沈若兰给背回来了。

回来后,她无意中发现张二勇的腿有点儿瘸,追问之下才知道,这家伙前几天上山打猎时被野猪给拱了,检查时发现,他的腿伤势很严重,且已经发炎,再不好好治疗,很有可能就要废了。

为了报答他的救命之恩,沈若兰义无反顾的帮他处理了伤口,还给他做了一顿饭招待他,两人就此就算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张二勇还跟她提起了自己家的往事,沈若兰这才知道,张二勇家过去曾经风光过,但是因为一场火灾,现在已经是穷困潦倒,负债累累,他也是为了还债才不得不到山里去打猎的。

考虑到张二勇这么仗义,沈若兰想教给他一门儿吃饭的手艺,既能让他家翻过身来,也能让他再免于到山里冒险。

考虑了一番,她决定把做水晶冻的手艺教给张二勇,其实她本来是想教他做五香花生米的,但是想到那个五香花生米的方子已经卖给了四海酒楼的张四爷,还教过沈若梅,如今张四爷已经在农安县城里大张旗鼓的卖起五香花生米了,沈若梅一家子据说也到吉州去做五香花生米的生意去了。

若是再教张二勇,怕是供大于求,也赚不多少钱,还不如教他个别的,让他通过别的渠道赚钱呢!

思来想去,她决定教张二勇做水晶冻。

于是,就把这个想法跟张二勇说了,张二勇听了,很是开心,俩人还约好了过几天就开始学。

当天晚上,张二勇走后不久,沈若兰的野羊就下崽子了,从此,沈若兰就有羊奶喝了,生活的质量自然也更上一层楼了……

她这边儿的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的,沈若梅再吉州过得也很好。

五香花生米的生意简直好到不可思议,家里不管做出多少五香花生米,第二天指定都能卖出去,大把的银子赚了进来,没几天的功夫就赚到七八两银子,把沈德宝和沈福存沈金存都高兴坏了,对沈若梅这个五香花生米的‘创始人’更加看重了!

沈若梅见五香花生米就这么赚钱,要是再学会水晶冻或者烤点心的话,那不是就更赚了吗?

于是,某日,就跟她爹和哥哥们提出要回老家一趟,理由是想家了,要回去看看,过几天就回来。

沈德宝不想叫沈若梅回去,现在家里的生意好,忙得很,他和俩儿子都没空送她回去,她一个姑娘家,生的颜色又好,万一被哪个登徒子惦记了去,岂不是一辈子都给毁了?

然而,沈若梅心心念念的想另外几种本事,凭他老爹怎么说都不听,一定要回去。

沈德宝无奈,只好在车行里给她雇了车,再三跟那个车夫叮嘱一番,才放她离开。

沈若梅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沈若兰,想叫她教自己做水晶冻。

到沈若兰家时,沈若梅发现,沈若兰的家里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她本人,也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已经不再穿从前的那身烂衣裳,而是穿上了那身熟悉的黄色棉布衣裙,跟上辈子那件儿一模一样,她的脸也不像上次见到时那么黄瘦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都比从前好了许多。

还有,她家里居然安了一个铁炉子,上面还放了一口小锅,一看就知道是新添置的东西。

这贱人,在她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肯定有什么际遇!

沈若梅不着边际的打量完沈若兰,用鼻子笑了两声:“看来你现在过得不错啊?”

沈若兰呵呵呵:“彼此彼此,看来堂姐过得也很好嘛!”

看看,都穿上棉布衣裳了,身上还戴了几件首饰,可见过得很好,只是,沈若梅的这身儿打扮跟她的很相似,这让沈若兰觉得十分不爽。

沈若梅翻了个白眼儿,说,“别说这些没用的废话了,我今儿来你,是想你教教我咋做水晶冻,呶,肉皮我都买好了,你快点儿教我吧。”

说着,大刺刺的把手里的肉皮递了过来,那几张肉皮还没收拾,臭烘烘的,胡乱的用绳子捆着,要是想做成水晶冻,少不得费事拾掇一番呢!

沈若兰看了那几张肉皮一眼,并没有接过来,而是淡淡的说:“我不是已经教你做五香花生米了吗?怎么?五香花生米赚的还满足不了你?还想打水晶冻的主意?”

沈若梅一看沈若兰竟敢不接她的猪肉皮,还对她冷嘲热讽的,顿时火了,立起了两条细长的眉毛尖着嗓子说:“我打水晶冻的主意咋了?今儿你就说你教不教吧”

十足的威胁口气,似乎是人类敢拒绝她,她就要让沈若兰好看似的。

沈若兰经过这段时间的补养和训练,已经不像刚穿过来时那么虚弱了,虽然她还是很瘦,力气也很小,但起码能行动自如,不至于躺在那里任人宰割了。

见沈若梅又来威胁自己,沈若兰一点儿都没害怕,她勾起唇角,斩钉截铁的说:“不教!”

“你……好,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沈若梅一看沈若兰敢这么直接的拒绝自己,火气更大了,撸胳膊挽袖子的就想上前打沈若兰去。

沈若兰看见她过来了,手腕一抖,不知从哪拿出一把精致的小弩来,迅速的在弦上搭上一只铜签字,对着沈若梅的脑袋嗖的一下射过去。

沈若梅正要教训沈若兰,抽她的大嘴巴子呢,冷不丁看见一道金光闪过,接着有一个箭一样的东西穿过她的头发,铮的一声钉在了她后面的墙上。

沈若梅吓得一哆嗦,顿时有一种跟死神擦肩而过的后怕感。

“死……死兰丫,你……你干啥?”她看着墙上那根寒光闪闪的铜签字,不由得想到了射在自己脑袋上的后果,一后怕,嘴都有点儿瓢愣了。

沈若兰不咸不淡的说:“对不起,手滑了,下回一定注意!”

说完,又搭箭上弦,状似无意,实则有意的把箭头对准了沈若梅,吓得她一下子僵住了,一步都不敢往前走了。

“你敢射我,我叫我娘过来收拾死你。”沈若梅自己拿沈若兰没办法了,只好把她娘抬了出来威胁沈若兰,她娘大于氏是死兰丫的长辈,长辈想管教晚辈,不管是打还是骂,都是应该应分的,就算是冤枉了这个晚辈,也是理所当然,大家谁也都不会苛责这个长辈的。

沈若梅就是仗着她娘是沈若兰的大娘,想要借她娘的大娘身份收拾沈若兰一顿。

沈若兰扯着嘴角笑起来,说:“那你可得想好了,要是有人来找我麻烦了,我肯定会心情不好,万一我心情不好了,我就会把我会的这些方子都减价卖掉,或者免费白送给大家,叫大家是人都会做了,到那时,你觉得你还能赚到钱吗?”

一听到这个,沈若梅一下子灭火儿了,她还指着沈若兰的方子赚大钱,勾引湛王呢,要是沈若兰把这些方子都公布于众或者卖出去了,到时候谁都会做那些玩意儿了,她还上哪赚钱去啊?还怎么引起湛王的注意呢?

沈若梅气愤的瞪着沈若兰,在心里把她凌迟了好几遍,才一跺脚,气冲冲的说:“好,算你厉害!”说完,一扭身走了。

到了外面,沈若梅越想越气,这个死兰丫,这段时间翅膀长硬了,敢跟她对着干了,她必须早点儿把她毁了,不然往后万一被她勾搭上湛王就遭了!

她低着头,神色阴郁的往家走,快走到家门口儿时,看见她的二姨于二坏神神秘秘的走过来,一看到她,于二坏就偷偷的冲她招手儿:“梅儿,你过来,二姨找你有事儿。”

看到这个二姨,沈若梅顿时一阵磨牙。

这个马六泊,雌陆贾,上辈子就是她纵容的她跟小丁公子在她家里苟合的,要不是她保媒拉纤儿的,她何至于失身于小丁公子那样不堪的货色呢?要是没有失身于他,说不定她上辈子就是另一种活法儿呢!

她眯了眯眼眸,哼了一声,看都没看二姨一眼,抬着下巴往自己家院子走去。

“哎……哎,梅儿,你这是干啥啊?二姨真的找你有事儿,是好事儿呢?”于二坏一看外甥女儿不理她,急忙抻着脖子在后面叫唤。

叫唤了几声后,沈若梅真的回来了,还像换了一张脸似的,和颜悦色的说:“啥事儿啊二姨,要不咱们上你们家说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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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章 又落到牛奎的手里了

不出沈若梅所料,小于氏跟她说的事儿,正是小丁公子的事儿!

原来,小丁公子跟沈若梅眉来眼去了好几个月,还以为沈若梅已经被自己给勾搭住了,一定会跟了自己呢,没成想这小蹄子撩完骚儿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跟着她爹和哥哥弟弟去吉州去了,这可把小丁公子给气坏了。

到嘴的鸭子又飞了,他岂能就此罢休?

正好于二坏的姑爷在老丁家的棺材铺干活儿,小丁公子就从于二坏的姑爷那儿下手,软硬兼施,威逼利诱,叫他想办法给沈若梅传话,想叫沈若梅来见见他。

于二坏也是受来姑爷的嘱托,盯着大姐家好一段时间来,如今知道沈若梅回来了,便赶紧来帮小丁公子传话儿了。

听到小丁公子说想见她,沈若梅立刻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之所以答应下来,不是她对他旧情复燃了,而是沈若梅需要小丁公子帮她一个忙,这个忙要是他能帮到,沈若梅就能彻底解决掉死兰丫!

于二坏见沈若梅答应了,顿时乐得眉开眼笑的,一边儿说着“好侄女儿,你真有造化,得小丁公子看上了,将来指定能嫁到丁家做少奶奶的话”,一边儿乐颠儿颠儿的去回话了。

于二坏还做着美梦呢!

这要是沈若梅能嫁到老丁家,成了老丁家的媳妇,她姑爷在丁家不就好做了吗?毕竟是亲戚,咋滴也得高看一眼吧?要是她姑爷因为沈若梅在东家那儿被高看一眼,回家后自然也就得对她闺女高看一眼,这都是连锁反应啊!

镇上,小丁公子听闻沈若梅回来了,还答应要见他,顿时高兴的像要做新郎官儿似的,换了两件新鲜的衣裳,又熏了香,趁着天黑坐马车来到靠山屯儿于二坏家。

屯里人晚上睡的都早(为了省灯油),小丁公子来屯子里,几乎没人看见他。

沈若梅就是故意挑这么晚的时间叫他来的,不是为了跟他做苟且之事,而是为了不叫别人看见她跟他有瓜葛。

到了于二坏家,沈若梅早就等在那儿了,小丁公子一看到沈若梅,急忙上前拉住她的手,跟她一叙别情。

沈若梅忍着心中的厌恶,勉强听完他那些言不由衷的废话,才开口说:“你要是想娶我的话,就必须依我一件事,这件事儿你要是办成了,我立刻就嫁给你,要是办不成的话,往后咱们就一刀两断吧!”

她要小丁公子做的事儿,其实对小丁公子来说是好事儿,就是叫他去勾引她堂妹,让他把沈兰丫的身子给糟蹋了,还叫他设法打听出水晶冻的秘方,要是他能做到这些,她就立刻嫁给他!

为了加强小丁公子的沈若兰的兴趣,沈若梅第一次言不由衷的夸奖了沈若兰一顿,说什么她堂妹其实是个难得的美人胚子,就是太瘦了,要是能好好养养的话,绝对不会比她差!

小丁公子一听沈若梅是叫他去勾引别的女人,顿时满口应承下来。

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她要找他要钱呢,把他给吓了一跳,听说不是要钱,是叫他去勾引个黄花大姑娘,他当然乐意了!

这事儿要是成了的话,他不光能睡到他堂妹那个黄花幼女,还能得个什么方子,更重要的是,这小骚蹄子也会嫁给他,如此财色双收的事儿,傻子才会拒绝呢!

得到他的应承,沈若梅十分满意,不仅情意绵绵的跟他亲了嘴儿,还允许让他摸搜自己好几下,算是给他点儿甜头儿吧!

第二天,沈若梅起早就离开了家,回吉州去了。

她还得回去堵湛王呢,前段时间一直没遇到过他,这次说不定就能碰到呢,她可不想错过任何机会!

沈若梅回到吉州,又开始了去王府街闲逛的生涯,现在正是寒冬腊月,大冷的天,她居然能在那冰冷的大街上一站就是一天,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头儿,可是她两辈子加起来都没有过的啊!

然而,纵然是她肯吃苦挨冻,但就是没机会见到湛王,在那条街上倒是有几次看到过一辆低调奢华的马车进出湛王府,但是她不确定那里面的是不是湛王,所以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尽量的来这条街上刷存在感,希望有朝一日湛王能看见她,被她给惊艳到!

这样冰雪无阻的持续了一个多月,她终于被湛王给注意到了。

确切的说,是被湛王府外的侍卫们给注意到了。

一个颇有姿色,打扮得也算清新雅致的美人儿,天天在湛王府外游逛,一双眼睛还总瞄着湛王府,能不能是哪国派来的细作啊?

当侍卫把这件事报给湛王后,淳于洬简单的说:“抓起来,严加审问!”

轻飘飘的一句话,终于让沈若梅进湛王府了,只是不是她梦想中的八抬大轿抬进去的,而是五花大绑捆猪似的捆进去的。

沈若梅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受到这样的对待,就一边儿大哭着一边儿口口声声的说要见湛王。

湛王岂是她想见就能见到的,凭她怎么哭怎么叫,最后还是被押到了府中的大牢里,严刑拷打,逼问她在湛王府前游逛的目的。

沈若梅被爹娘娇生惯养惯了,哪儿受得了这样的毒打啊?进大牢不到一个时辰,就把自己要勾引湛王,想成为湛王妃的目的给说出来了!

英战听到她的供述,又考察了一番,确认她说的是真的,顿觉哭笑不得,这贱婢,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商户女子而已,谁给她的勇气敢觊觎湛王了?

但下,英战把证词整理了,呈交给了湛王。

呈交时,正好青莲也在,湛王听到此事时,正准备去乌孙打探密道的事儿呢,听到英战的汇报后,不以为意道:“这么点儿小事儿,何须还回我,该怎么办,你照量着办就好!”

英战觉得,沈若梅虽然不安分,但罪不至死,何况刚才已经受刑了,就算给她教训了,便去吩咐手下的把沈若梅从后门儿丢出去。

沈若梅再大牢里受了酷刑,又痛又怕的,已经昏死过去了,被丢出湛王府后,就像一条死狗似的躺在那里,结果,被几个路过的混混给看到了。

他们见沈若梅长的漂亮,身材也好,就起了淫心,雇了辆马车把沈若梅拉到荒郊的一座破庙里,几个无赖轮着把她糟蹋了。

其中一个无赖有点儿变态,糟蹋完沈若梅,还用一根干树枝在她的屁股上划了一个贱字,随后大家就嘻嘻哈哈的走掉了。

傍晚,沈若梅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置身于一座荒郊的破庙里,而且她还赤身**,身上布满了了令人恶心的痕迹。

沈若梅前世有过经验,知道发生了什么,不禁又惊又痛,差点儿痛苦死!

完了,她的贞操没了,再也没有进湛王府的可能了,她策划了好几个月的事儿,她心心念念的王妃之位,终究是与她无缘了!

还没来得及从悲伤中走出来,她又赫然发现这座破庙她有点儿熟悉,好像来过似的,仔细观察了一下,她呼啦一下子想起来了,这座破庙她却是来过,上辈子,她就是在这里被人**的。

没想到,这辈子,又叫她给遇上了这样的事,沈若梅心惊之余,一颗心又一下子沉到了谷底,身子都跟着凉了。

重生过来后,她以为自己可以凭借上辈子的经验,躲过那些不堪的遭遇,风光无限的过一辈子。

可是,冥冥中,老天爷又让一切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似乎上辈子发生的这辈子还会发生的,躲也躲不了!

这个想法着实把沈若梅给吓到了,连伤心和绝望都顾不上了,因为她记得,自己被轮之后,很快就遇到了牛奎,要是老天爷还按照上辈子那样安排她的命运,那她岂不是马上就要落到牛奎的手中了?

想到这儿,沈若梅差点儿吓死,在牛奎家过的那生不死的几个月,已经让她对那段经历闻风丧胆了,要是再让她经历一次,还不如叫她去死。

对了,她想起来了,自己是被侮辱后到牛家村求助时,被牛奎母子俩扣留的,这次,她宁可饿死,宁可从山上跳下去,也绝不去牛家村求助了!

打定主意后,她快速的起身穿好衣裳,一瘸一拐的向外面走去。

此时,外面的天都快要黑了,沈若梅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哭泣。这大雪冰封的荒郊野外,四下里也没个人迹,她根本找不到回城的路啊!

跌跌撞撞的走了多时,天彻底黑了下来,沈若梅望着空旷的四野,又冷又饿又害怕,忍不住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正哭着呢,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她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牛高马大的汉子正踏着雪向她走过来,待他走近了,沈若梅赫然发现,眼前的男人竟然是牛奎!

“啊——”

沈若梅一见到牛奎,就跟见到了鬼了似的,尖叫着跳起来就跑。

牛奎晚上在别的村喝酒回来,正走着呢,忽然听到一阵哭声,是女人的哭声,就走过来看看,结果刚一走近,就看见一个梨花带雨的小美人儿,只看一眼,就把牛奎看得神魂荡漾,心猿意马的。

他是个好色之徒,前几天老婆跑了,自己正憋着火儿呢,如今见到一个单身的小姑娘,自然不会放她逃去,一见到沈若梅逃跑,他便拽开大步,撒腿追去!

沈若梅刚被一群混混糟蹋过,走路时腿都打颤,哪儿跑的过人高马大的牛奎啊?没跑几步,就让他给抓住了。

沈若梅鬼掐了似的尖叫起来,又伸出尖尖的指甲去挠牛奎的脸,牛奎从来就不是个好脾气的,对女人也没啥耐心,开始还怜惜着沈若梅的美貌,舍不得伤她,可是后来见沈若梅敢挠他,怜香惜玉的心思也就没了,一个掌刀劈下去,把沈若梅给劈昏过去!

沈若梅昏倒后,牛奎接住了她,抱起来往身上一背乐颠颠的回家去了。

自此,沈若梅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牛家村生活……

当晚,沈德宝和沈福存沈金存爷仨,左等右等不见沈若梅回来,爷仨都有点儿急了,等了一宿还不见她回来,第二天一早,爷仨就赶着去官府报官了。

湛王治下,官府还是很有作为的,当天就派人帮着寻找了,很快就查到沈若梅昨天是被湛王府抓走了,查到这儿,府衙的人就再也不敢追查了,对方可是王爷啊,一句话就能要他们小命儿的人,借他们几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去湛王府查案啊?

没办法,只好以正在查找中,还没有结果为由敷衍着沈大爷爷仨,只管这么拖着,无尽无期……

沈大爷痛失爱女,连做生意的心思都没有了,整天走街窜巷的找闺女,把生意都丢给福存和金存俩做了,可找了一个多月,连闺女的影儿都没找着,沈大爷的心难受的什么似的,都后悔来吉州了,要是没来吉州的话,他们一家子还在靠山屯儿平平安安的过他们的小日子呢,虽然日子清苦些,但至少都平安啊,哪象现在似的,好好的闺女活拉拉的就不见了,真揪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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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沈若兰的日子也不好过,倒不是她经济上出现啥状况了,而是遇到不省心的事儿了。

首先,是她跟红棉姑娘定好的,每隔十天教她一首曲子的活儿,被无缘无故的炒了,随后,又跟她大姑一家子干起来了,起因是王宝根那个小犊子不知为啥上她家来了,跟她发生了几句口角,她一气之下就收拾了那个小犊子一顿,随后大姑和大姑父就不容劲了,跑到她家来,把她新买的棉被、锅碗瓢盆啥的都给抢走了。

沈若兰一气之下,来了个反间计,利用她奶奶和小叔的贪婪,差点儿把她大姑一家子送进官府,从此,她大姑一家算是老实了,她的耳根子也清静了,只是,跟她大姑家这个仇算是做下了!

这边跟她大姑家的皮还没扯完呢,有一天于二坏突然来了,来给沈若兰保媒的。

对方是镇上开棺材铺的小丁公子,于二坏拉拉杂杂的说了小丁公子很多好话,说什么小丁公子年轻英俊,温柔多金,表示只要沈若兰答应了这门亲事,从此以后就不愁吃不愁喝,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了!

对于此等‘好事’,沈若兰一点儿都没动心,想都不想的就给拒绝了。

拒绝的原因很简单:首先,她不想这么早就成亲,;其次,她也不相信于二坏的为人,她这种人介绍的男人,好不到哪去,她还恍惚记得沈若梅曾经说过,要把她介绍给什么公子,好像就是这个小丁公子。

能跟沈若梅和于二坏搭个上的人能有好人吗?

所以,沈若兰连考虑都不用考虑,直接拒绝了。

本以为拒绝了这门亲事也就完事儿了,没想到没过几天,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儿就出现在她家的大门口儿,这位公子哥儿也不说自己是来干啥的,也不打扰沈若兰,只是经常在她家的门口儿转悠,来来往往的村民都给看到了。

沈若兰抓狂了!

古代的女子最重名节了,这个狗屁小丁公子这样在自家的大门前晃荡,这不是成心要坏她的名声吗?这还了得?

可是,抓狂归抓狂,她又不能把人家怎么样了,因为人家只是在她家的大门口儿转悠,并没有对她说什么做什么,她也只能忍着了。

忍了几天,她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悄悄的把家托付给村里一个叫瘦丫的小姑娘,雇了村里老于头儿的马车,往吉州去了。

因为大爷和俩堂哥都在吉州,张二勇一家子也到吉州去卖水晶冻去了,她到了那儿,好歹有个亲朋好友照应着,所以就决定先去那边躲躲,等那个狗屁公子不再来卖骚儿了,她再回来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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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逃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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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兰做梦都没想到,自己这次出来,会住进黑店,被拐子给拐走,还卖到了乌孙去,更没有想到,会阴差阳错的遇到那个跟她相伴了一生的男人。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再说沈若梅,被牛奎掳回家后,就被他们娘俩给囚禁了起来,虽说冻不着她也饿不着她,但是没有自由,而且吃的也都是猪食,她根本就吃不下去。

沈若梅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为什么会这样呢?她明明记得自己是两年后才落到牛奎的手儿的,这次怎么提前了?

她还记得他被牛奎囚禁后没多久,牛奎就开始让她做村妓,让她接客来给他们赚家用。

想到这个,沈若梅都要吓死了,对牛奎也小心翼翼的,尽量逢迎,免得他这次还像上辈子那样对她。

可惜,不管她怎么讨好怎么逢迎,该发生的还是如期发生了,在她被牛奎囚禁后的两个月,也就是过了年后,牛奎开始往家里领男人,都是些贩夫走卒之类的无赖,来嫖沈若梅的。

沈若梅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只好暗暗的祈祷,让自己快点儿逃出这牢笼去。

记得上辈子,她被牛奎囚禁了几个月后,官府就来人把她救出去了,但愿这次也一样,能早点儿救她出火坑吧!

然而,有些事往往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沈若梅掰着指头算日子,可是等到了她该被救的日子,官府却没来人,压根就没有人救她。

又等了四五个月,依旧是没人救她!

沈若梅傻眼了!

老天爷啊,这不是玩儿她呢吗?凭啥上辈子该受的罪她受了,该她被救的时候不来救她呢?(老天爷:你去问作者君)

没有人救她,沈若梅只好想办法自救。

逃跑肯定是不行的,牛奎娘跟牛奎把沈若梅看成是摇钱树,咋可能让她逃去呢,从她进门儿的那天起,娘俩就轮着看着她,看的登登的,一刻都不离眼珠儿,想跑,根本没门!

见逃不了,沈若梅便想发了狠心,决定把这对狼心狗肺的母子弄死,只有他们死了,她才能获得自由!

打定主意后,她开始物色能替她下手的人。

杀人这种事,沈若梅可不敢做,要是杀了人,万一被官府查到了,她还得去抵命去,不如找个别人替她当刀子使,成了,她就成了自由人,再不用受这份罪了;不成,就把那个‘当刀子的人’推出去,就说一切都是他的主意,跟自己没关系,也省得牛奎迁怒自己!

常来牛家嫖她的的客人中,有一个叫二狗的二愣子,是个没爹没娘的憨子,对沈若梅十分倾心,手里但凡有点儿钱,就一定过来睡她。

沈若梅看出二狗子对自己的好,就背着人的时候偷着跟他商量要弄死牛家母子的事,还给了他一个很美好的承诺,就是他帮她弄死牛奎娘俩,她嫁给二狗为妻。

这个诱惑实在是太大了,二狗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做梦都想有个女人能天天窝伴着他睡,白白的给他日,但是他家里穷,娶不起媳妇,所以就只能偶尔到牛奎家来找沈若梅泄泄火儿!

沈若梅正是抓住了二狗娶不起媳妇还渴望有个女人的心里,不断地怂恿他,跟他畅想他们在一起后的美好日子。

渐渐地,二狗被洗脑了,也动了杀死牛奎母子,跟沈若梅长相厮守的心思。

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夜晚,二狗摸进了牛奎的家,先溜进牛奎老娘的屋中,用枕头把牛奎的老娘给捂死了。

随后,又摸到牛奎和沈若梅的屋儿,因为牛奎长的高壮,他不敢用捂的法子,就拿着一根棍子,对着牛奎的脑袋砸了下去。

牛奎正在睡梦中呢,毫无防备的挨了这一棍子,打得他只‘哼’了一声,就一动不动了。

随后,二狗又将被子蒙在牛奎的身上,淋上灯油点了起来,还跑进厨房把柴火堆也给点了,点着后,他就按沈若梅事先说好的,悄悄的溜走了。

沈若梅就守在屋门口儿,等火势大了起来,才披头散发、衣衫不整的爬出屋子,一边爬一边喊,“着火啦,快救命……”

然而,她也是被火呛得‘半死不活’的人,喊也喊不大声,喊了半天也没有人过来,等到有人发现牛家起火赶来救火时,火已成势,根本就救不了了。

就这样,牛奎母子俩双双死在了屋里,从废墟里扒出来时,都烧的跟糊巴家雀似的,根本看不出身上还有别的痕迹。

里正来调查时,沈若梅只说自己是被尿憋醒的,醒来后就发现家里起了火,还把牛奎跟他娘跟呛晕了过去,她一个人挪不动他们,只好爬出去喊人救火,只是喊来人后,房子已经烧成火海,来不及救人了!

因为牛奎母子俩在屯子里的名声很不好,平日里也没有亲戚跟他们走动,他们的死也没人认真追究,最后,里正只开了一张火灾致死的单子交到官府里,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牛奎母子死了,沈若梅自由了,当晚,她就动身回到吉州城里。

此时,已经离她失踪近一年,家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爹和哥哥弟弟还住在原来的那间出租屋里,不过那间出租屋已经不是租来的,而是买来的了,因为卖五香花生米赚了钱,爹娘又都惦记着沈若梅会不会啥时候自己回来了,就干脆买下了那座房子,一边做生意,一边找女儿。

看到沈若梅回来了,一家人都很激动,沈德宝和大于氏更是激动得老泪纵横的,抱着她哭眼抹泪儿的问她这么久是去了哪里?咋瘦成这副样子呢?是不是在外面吃了亏,受了委屈?

沈若梅撒谎说,她是被人给掳走当下人干活儿去了,天天吃不饱睡不好的,所以才会瘦成这副样子,这次也是意外才逃出来的。

至于她被谁掳走的,掳到那儿去了,在谁家干的活儿,她一个字都没提。

沈大爷和沈大娘都心明镜儿似的,闺女长这么俊,被人给掳走了,怎么可能只是抓她去干粗活?肯定是已经被糟蹋了,只是孩子没脸说起而已。

沈福存和沈金存也都猜到了沈若梅的遭遇,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没人捅破这层窗户纸,既然她说是被人掳走干粗活去了,那就是被掳走干粗活去了,实情到底是怎么样,大家心中有数儿就成了。

这会子,这个家还没有分家,沈大娘还是当家主母,家里的啥事儿都是她说了算,就算李巧莲对小姑子这一年来的去向有所怀疑,但是也不敢说出来,免得被婆婆骂!

沈若梅也是因为李巧莲这张破嘴,才选择杀了牛奎母子而不是找人来通风报信的,要是她让二狗过来通风报信的话,那她在牛家村被牛奎玷污,当了一年村妓的事儿就得露出来,以她嫂子的性格,肯定得把这件事儿给的的出去,要是传出去的话,她的名声不就完了吗?

她还咋嫁给张二勇啊?

这会子,她已经不再奢望嫁给淳于洬了,二十决定退而求其次,嫁给张二勇,张二勇是个老实本分的人,好糊弄,只要她略施小计,就能瞒天过海,让他还把自己当黄花大闺女!

当然,在这儿之前,她还得先把她这身脏病给治好了,不然,就算她在成亲之夜能蒙混过去,等过后张二勇被染上病,也会明白是咋回事儿的。

在牛奎家呆了一年,每天接三五个乡下汉子,那些人根本就不讲卫生,有得都好几年不洗一回澡,一来二去的,沈若梅就染上脏病了,但是牛奎娘为了让她赚钱,也没让她休息,给她买了点儿便宜的药后,就让她继续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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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章李大官人来提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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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梅原本打算,等她把病治好了就回靠山屯儿去,充当黄花大姑娘嫁给张二勇去。

只是万万没想到,还没等把病治好呢,牛家屯那个冤家二狗找上来了。

当初在牛家屯儿时,她跟二狗说好的,等牛奎母子俩死半年后再嫁给他,在这之前俩人就不要联系了,免得引起别人的怀疑。

当然,这只是她的缓兵之计,她是不会嫁给二狗这样的人的,之所以跟他有那样的约定,就是为了先稳住他,好能给自己充足的治病时间。

没想到二狗太想念她了,干脆把家门一锁,牵着条狗就来吉州城打工来了,这样的话见她还能方便点儿,也能方便他们行苟且之事。

一看到牵着一条瘦狗的二狗,沈若梅膈应的都要吐了,眼前这主儿别说是跟湛王比,就是跟张二勇比都比不上啊,她怎么可能嫁给他这样的人呢?

为了摆脱她,她特意给了二狗一个她家的假地址,还以为能就此甩了他,两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交集呢,没想到他竟然找到了自己?

沈若梅真是快疯了!

其实,二狗能找到沈若梅,还多亏了他家的那条狗呢,二狗养的那条狗的鼻子灵的很,不管谁丢啥了,它都能顺着味儿给找到。沈若梅就是这么悲催的被找到的。

找到沈若梅后,二狗就在沈若梅家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靠给酒楼当跑堂为生,这样还能时不时的跟沈若梅见一面,得空的话还能亲热亲热……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二狗来城里不久,就发现沈若梅对他的态度变了,不再像在牛家屯时那样依恋他,崇拜他了。

从前,她一见到他就娇滴滴的叫他‘二狗哥哥’,俩人总有说不完的绵绵情话,但是现在见面了,一看到他就冷声冷语的叫他一声‘二狗’,还叫得很不耐烦,像一刻都不愿意跟他待在一起似的,更别提陪他睡觉了。

二狗虽然是个二愣子,啥事儿不如聪明人反应的快,但他毕竟不是傻子,啥事儿一开始没想明白,但是慢慢的也能想通的。

渐渐地,他觉察出来了:沈若梅根本就不想嫁给他,之前对他承诺的那些事儿,不过是用来哄他替她杀人的把戏而已。

这个想法让二狗很愤怒,有一天趁着沈若梅去看大夫时堵住了沈若梅,狠叨叨的威胁说:“沈若梅,你是不是根本就不想嫁给我?说要嫁给我,是不是就是为了哄老子帮你杀人的?”

沈若梅一听这话,吓得脸都绿了,急忙四下张望,看看周围没人才舒了口气,低声道:“你喊什么?也不怕官府听到把你抓起来砍了你!”

二狗脖子一梗,嚷道:“老子没爹没娘,没儿没女,光杆儿跑腿子一个,怕个啥?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今儿老子把话给你撂在这儿了,要是叫老子知道你敢骗老子,老子一准儿叫你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反正老子又不是没杀过人,也不介意再多杀一个!”

沈若梅一看二狗这风不要命的样子,顿时怯了。

俗话说得好,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冲的,冲的怕不要命的。

二狗现在这副样子,就是不要命的样子啊!

沈若梅怕极了,他不要命可以,但是她还想要命呢,她才十六岁,正是二八芳华,她舍不得死啊!

情急之下,沈若梅不得不一改往日的冷漠,低声下气的放下姿态来,“二狗哥哥,谁说要骗你来?人家不是都跟你约好了吗,半年之后就嫁过去。”

“那你现在为啥对我带搭不惜理儿的?”二狗根本不相信她的解释。

沈若梅哀怨的说:“还不是怕被人看出咱们的关系来,万一留下把柄就不好了,为了咱们的将来,你先忍忍吧,等过了这半年,我一准儿嫁给你!”

“真的?”二狗不信。

“真的!”沈若梅信誓旦旦的说。

二狗想了想,说,“那你发个毒誓来?”

沈若梅吸了口冷气,她特么才不想对这个寒碜东西发誓呢,但是,二狗就有这股子执拗劲儿,你要是不发誓,老子今个就不放你走了!

最后,在二狗那不依不饶的坚持下,沈若梅不得不违心的发誓说:“我沈若梅发誓,将来一定会嫁给二狗为妻的,若违背这个誓,就叫我孤老终身,一辈子嫁不出去!”

听到这个,二狗终于放下心来。

临走时,还阴测测的对她说:“你在靠山屯儿的老家的位置我也知道?最好别跟我耍花样,要是让我知道你还想骗我,我不会让你得好儿的。”

这话说得沈若梅心里一阵突突,感觉身上的汗毛都要竖起来来,忽然有一种被恶狗盯上又逃不开的感觉。

之前,她还以为二狗这种二愣子很好打发呢,稍微骗骗糊弄糊弄就摆平了,现在看来,是她算错了,这个疯子连她的老巢都打听出来了,看样子,她真的很难摆脱他了!

二狗威胁完沈若梅,大步流星的走了。

沈若梅被威胁了一顿,心情变得糟糕极了,就独自去茶楼喝茶解闷儿。

此时,吉州城里某座茶楼的二楼楼梯口,一个锦袍玉冠的男人不疾不徐的走下来,一眼就看见了坐在窗边的沈若梅。

一个弱不胜衣,淡妆素裹的少女,面容清秀,面带愁容,看起来让人顿生怜惜之心,这就是李大官人看到沈若梅时的第一印象。

当然,沈若梅也看到他了!

见到上辈子的夫主,沈若梅的心‘咯噔’一下,脸也随之刷的一下变白了。

她看了他一眼,见他正颇有兴趣的朝她这儿看呢,沈若梅赶紧低下头,连茶也不喝了,赶紧结账走人!

看着她逃也似的背影,李大官人笑了。

这个女孩儿挺有意思的,见到他这位吉州首富,竟然没有像别的花痴少女似的,对他频送秋波,恨不能立刻在他面前脱光了;也没有像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似的,含羞带臊,欲拒还迎,试图勾起他的兴趣。

只有她,见到他倒像见了鬼似的,脸都白了,茶也不喝就逃走了!

他有这么吓人吗?

还她欲擒故纵的另一种手段?

不管是真吓人也好,欲拒还迎的手段也罢,反正李大官人已经对她起了那么一丢丢的兴趣了。

“李长,去,跟着那个姑娘,看看是哪家的。”

一个身形消瘦的长随‘喏’了一声,倏地跟出去了。

另一个跟李大官人喝茶的朋友笑着说:“大官人这是要再娶一房姨娘的意思吗?”

李大官人呵呵笑着说:“闲着无聊,再弄进府一个逗逗闷儿也好……”

**

沈若梅失魂落魄的跑回家,一进门儿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倒在炕上蒙头就睡。

今天一连遇到了两个冤家,她得好好平复平复她的心情。

躺下来胡思乱想了一会儿,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晚上,沈若梅醒过来了,下地穿鞋去找吃的,一到外屋,李巧莲一看沈若梅醒了,就殷勤的说:“梅儿醒了?饿不饿,嫂子去给你煮碗面吃吧。”

沈若梅愣住了,不敢相信的看着李巧莲。这贱人最是个拜高踩低的了,因为自己不明不白的失踪那一年,她平日里没少说风凉话,今儿咋这么热情起来了?

这不像是她的风格啊?

这时,老娘从外屋走进来,一脸凝重的跟沈若梅说:“梅儿,你过来,娘跟你说点儿事儿。”

原来,刚才沈若梅睡觉得功夫,有人上家里来给沈若梅提亲来,提亲的人在吉州可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乃是吉州首府李大官人呢。

媒婆说了,只要沈若梅肯嫁过去,进门儿就抬为贵妾,而且还能给他们家千两银子的聘礼,还能给她爹娘一座宅院,一匣子金银首饰……

没等听老娘说完,沈若梅就激动的叫道:“娘,我不嫁!我绝对不嫁,我死都不嫁给他的!”

沈大娘听了,松了口气,说:“好孩子,其实娘也不喜欢你嫁到大户人家去,咱们小门小户的人家,还是找个门当户对的好,只是你从前一直想嫁到大户人家去,所以他们来提亲时娘也没有拒绝他们,只推说等你爹回来再商量商量,既然你主意已定,娘明个就把这门亲事给回了吧。”

李巧莲一直在边上听着呢,那会儿媒婆上门儿的时候说的话她也都听到了,还以为她小姑子要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呢,那样的话,她这儿当嫂子的也好歹能借上点儿光啊,这会子听小姑子说不干,李巧莲急了,道:“梅儿啊,你别怪嫂子多嘴,叫我看,嫁到李家比嫁给那个二狗强多了,李家虽说是做妾,可李家的妾也比二狗的媳妇尊贵千倍百倍,你想想,要是嫁到李家了,你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不愁吃不愁喝,银子可劲花,想买啥就买啥,不比嫁给给个跑堂的好千倍万倍吗?”

“啥?你说啥?啥跑堂的?”沈大娘一脸的疑惑。

沈若梅一听这话,一下子炸了:“好你个李巧莲,怪不得那个死二狗连我的老家都知道呢,原来你早就跟他窜通一气了,你好歹毒的心肠啊!”

“司二狗是谁?你俩说啥呢?你们是不是有啥事儿瞒着我啊?快说呀…。”沈大娘被闺女和媳妇给锵锵懵了,拉着女儿喊了起来。

李巧莲冷笑一声,说:“娘你还不知道吧,梅儿这一年在外头可没闲着,帮您找了个跑堂的好女婿呢,如今您那女婿就在咱们家附近租了房子,还时不时的跟梅儿见一面呢。”

“啊?你…。你别瞎哔哔,梅儿才不会干那样的事儿呢,是不是梅儿?”

沈若梅恨恨的瞪了李巧莲一眼,说:“对,我才没有干那事儿呢,那个死二狗要长相没长相,要人才没人才,要银子没银子的,我咋可能看上他呢?”

“哈!”李巧莲抱着胳膊阴阳怪气的笑了一声,说:“我说梅儿啊,事到如今你就别遮着瞒着的了,我跟娘都不是外人,你到底咋想的,就老老实实的跟我们说说吧。”

“啥咋想不咋想的,我跟那个死二狗就是啥事儿都没有,你少血口喷人!”沈若梅一口咬定自己跟二狗没有关系,反正她就是不承认,料那李巧莲也拿她没办法。

谁知,李巧莲更狠,一张嘴就放了个大招:“开始我也以为你跟他没啥呢,就他那样的,咱们屯子瘦丫都不带看上他的,你怎么可能看上他呢?可是,他却知道你左乳上有颗黑痣,还知道你是白虎(没有体毛的女人),知道的这么详细,也由不得我不信啊!”

沈大娘和沈若梅一听这话,都傻眼了!

沈若梅做梦都没想到,二狗竟然跟李巧莲串通起来,二狗还把她那么隐私的事儿跟李巧莲说了,简直羞死个人了。

沈大娘刚开始震惊无比,随后一股恼羞成怒的感觉汹涌而来,她上前啪的一巴掌,狠狠的拍在沈若梅的背上,叫道:“你个死丫头,这到底是咋回事儿,你快给我说。”

“还能是咋回事啊,就是梅儿妹子跟那个二狗呆出感情了呗,不然李大官人又有钱又有势的,她咋能不干呢?只是真不知梅儿相中哪个二狗啥了,我盯了他这么多天,也没看出他身上有那一点儿好啊?难不成是我看不着的地方厉害?”

李巧莲说着说着就下道了。

“你给我闭嘴,这儿没你说话的份儿!”沈大娘气得呼哧带喘的,呵斥了儿媳妇一声后,紧紧的揪着沈若梅的衣裳,说:“梅儿,你说,那个死癞皮狗是不是强迫你的,你别怕,老实跟娘说,要是他真是强迫你的,娘给你做主。”

沈若梅也想说是被二狗强迫的,但是不行啊,她要是那么说了,以她老娘的性子,肯定得把二狗告到官府去,到时候,她跟他窜同杀人的事儿不就露出来了吗?

“你倒是说话呀?你到底是咋想的。你个死丫头,你要气死我吗?”沈大娘见沈若梅咬着嘴唇不肯说话,气得又上去拍了她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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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章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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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别问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做主,不用你们跟着掺合!”沈若梅被老娘逼的受不了了,捂着耳朵大喊一声,转身跑回了自己的屋子,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你别跑,你给我出来,你个死丫头,出来把话说清楚啊……”沈大娘拍着屋门吗,边拍边骂。

屋里的沈若梅就像死了似的,凭沈大娘怎么拍,她就是不回应,沈大娘没办法,只好拿儿媳妇出气。

“李氏,你给我滚过来,这妹妹这事儿到底是咋回事儿,你给我一五一十的说清楚了,还有,你跟那个癞皮狗是咋连连到一起的,都给我说明白的。”

李巧莲一看婆婆拿她出气,委屈巴巴的说,“娘,瞧您说的,啥叫连连到一起呀,说的像我跟那条癞皮狗干了啥见不得人的事儿似的,您一个闺女让他给糟蹋了还不够吗?还想再搭进去个媳妇咋地?”

“少放那些没味儿的圈屁,你就直接说吧,你跟那个癞皮狗是咋认识的,他都跟你说啥了?他欺负你妹妹了没有?咋欺负的?”沈大娘气急败坏的问道。

李巧莲说:“这个说来就话长了,那天,咱们家的油不是吃没了吗,我出去买油,正好看见梅儿跟那个二狗俩鬼鬼祟祟的在岔路口儿那说话,我凑过去偷听了一会儿,也没听着啥,后来,我又发现那个二狗就住在咱们家附近,还总在咱们家大门口转悠,怕他是坏人,就问了他几句。”

“结果,这一问,才知道他是梅儿自己在外头找的男人,俩人不仅觉都睡了,还定好半年后成亲呢!”

沈大娘一听这话,顿时火冒三丈,跳起来对着儿媳妇的脸就啐了一口:“你个你个杀千刀儿的贱人,这么大的事儿既然你早知道了,为啥不当时就告诉我?是不是想看着你妹妹叫那个光棍儿拐走你才高兴啊?没安好心的骚比,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不就巴不得你妹妹嫁的不好,你好在一旁看笑话!”

其实,李巧莲当时听闻二狗说他是李巧莲的未婚夫后,心里确实是像她婆婆想的那样,巴不得沈若梅嫁的不好,她好能在一边儿看看笑话,顺便说说风凉话,所以就没告诉婆婆他们,就想着等沈若梅和二狗把寒碜事儿做下了,再当众揭穿他们,不光能看她的笑话,还能借机分家。

如今,他们两口子已经掌握了制作五香花生米的办法,可惜每天活儿不少干,最后赚的钱却都揣进了婆婆的腰包里,她的心里憋屈啊!做梦都想着能分了家,他们两口子出去单干挣大钱呢。

但是,在听说李大官人要求娶沈若梅后,她的这份儿心思就断了。

和看笑话说风凉话相比,她更希望能得到实惠,李大官人是吉州城的首富,要是沈若梅能嫁给他,他们这些亲哥哥亲嫂子指定能跟着借光儿,只要李大官人手指缝里漏出来点儿,就能够他们一辈子花了。

首富啊,多好啊!

只是,没想到,沈若梅这个贱骨头放着李大官人这样的好男人不要,非要去嫁给那个癞蛤蟆,她真不知她那脑子是不是让门给夹傻了。

沈若梅不同意李大官人这门亲事,李巧莲失望极了,因为她了解沈若梅的性子,既然她那么激烈的反对嫁给李大官人,婆婆也支持她,看起来她进李家的希望也就不大了,那她想借好亲戚的光的希望也就破灭了,幻想了一个下午的好事儿就这么黄了。

李巧莲本来就堵的慌,没想到猝不及防的又被婆婆啐了一口,还被指着鼻子尖骂,这下子李巧莲也一下子炸了,嗷的一声跳起来,“你啐我干啥呀?又不是我往家里招野汉子了,你闺女做下的恶心事儿你不去说她,拿我扎什么筏子呀,和着就你闺女是人,我就不是人了呗?”

一边说着,一边坐在地上,把头发也抓散了,衣服也扯开了,乍一看像刚刚挨过打似的。

“我的那个天啊~我李巧莲嫁到你们老沈家来,哪样做的不好啊?给你们老家开枝散叶、做牛做马,还得天天被你们这么磋磨,看你们的脸色过日子,我容易吗我?你闺女偷人养汉了,你不去说她去倒来骂我,看我好欺负咋地?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哎呀我的娘诶,你快睁开眼睛看看吧,你闺女都要叫人家给欺负死了,你快帮帮你可怜的闺女呦~”

最后一句话,是唱着喊出来的,当然,伴随着哭唱声,还有一系列拍大腿、擤鼻涕的动作。

沈大娘看李巧莲肆无忌惮的大喊大叫,怕被邻居听到了磕碜,急忙疾厉色的制止她哭闹。

然而,李巧莲好容易找到个能分家的机会,她怎肯轻易罢休呢?

“老天爷啊,你看睁开眼睛看看吧,还有没有天理了啊?跑破鞋的啥事没有,我这无辜的人还要挨吐挨骂,我还是死了吧……”

“闭嘴,你个败家的死老娘们,再嚎丧看老娘揍不揍你?”沈大娘气得抓起了笤帚嘎达,恶狠狠的威胁儿媳妇。

李巧莲盼着分家,巴不得婆婆打她呢,她好更有借口分家了啊!

“哎我的天啊,打死人啦,大伙都来看啊,她闺女偷人养汉,她打我这媳妇出气,天底下有这样当婆婆的吗?有没有说理的地方来啊?”没等沈大娘的笤帚嘎达落下来,李巧莲就恶人先告状一般尖着嗓子哭起来。

沈大娘见一口一个破鞋,一口一个养汉的,还大声白嚷的使劲儿喊,怕是这点儿磕碜事儿都让左邻右舍听去了吧,不觉又气又急,气急之下,真拿笤帚嘎达打了李巧莲几下。

这下可炸了庙儿了!

李巧莲挨了打,立刻红眼似的爬起来,光着脚丫子,就要到府衙告状去,说她受不了夫家虐待了,要去和离去。

沈大娘一听李巧莲要去衙门请求和离,就手就吓麻爪了,她要是去衙门请求和离去,她闺女的丑事儿不就得被曝光了吗?

古人对女子的要求严格,女子未婚跟男人啪啪是犯法的,犯淫乱之罪,罪名很大,不光要被脱掉裤子打板子,还要挂破鞋游街呢!

通常情况下,谁家要是出这么个闺女,这家子就算是彻底完了,会一辈子都被人嘲笑、瞧不起,其他的儿女也别想嫁人娶妻了,所以,沈大娘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李巧莲去告状,更不可能叫人知道她家这些丑事儿。

沈若梅也晓得其中的厉害,听到外头嫂子要去官府,这下子也不躲在屋里装死了,蹭了一下从屋里窜出来跟她娘一起拦住她嫂子。

三个人连哭带骂连吵带闹的,正闹的鸡飞狗跳、不可开交时,沈德宝父子三人回来了。

爷仨没等走到家,就看到自家的大门口聚了一堆人,正趴在他家的大门缝儿往里面瞧呢,在看两边儿墙头上,也挤挤插插的趴着不少邻居。

“都干嘛呢干嘛呢?有啥好看的?”沈福存一看家门口儿围了那么多人,屋里还隐隐约约的传出哭骂声,顿时一个脑袋两个大,都不用问,就知道是家里的几个女人干起来了。

“哈哈,你们爷几个回来了,正好正好,快进屋去看看吧,你家里好像干起来了!”

有人打着哈哈,幸灾乐祸的对沈德宝爷几个说道。

沈德宝黑着脸开了门,居然还有好事儿的欠儿登也想跟进来看看到底咋了,不过被沈金存给拦下了,还把爬在两边儿墙头上看热闹的人给轰走了!

进屋后,之间屋里一片狼藉,孩子正怕在炕上撕心裂肺的哭,沈大娘和沈若梅死死的抱着李巧莲,李巧莲则披头散发,满面泪痕,一副饱受摧残的模样,正在奋力挣扎!

“都给我住手!这是咋了?都干啥呢?”沈德宝怒吼一声。

于是,李大官人来提亲、二狗曾跟沈若梅苟且的事儿也都公布于众了!

沈德宝和沈福存沈金存早就猜到沈若梅失贞了,只是万万没想到竟然失身给了那样一个村棍无赖,还要嫁给他,这不是自甘堕落吗?

沈若梅见大家都知道这事儿了,也不管磕碜不磕碜了,呜呜呜的哭着说:“我也不想嫁给他啊,可是他说了,我要是不嫁给他,他就把我失身给他的事儿说出去,还要上咱们老家去说去,我也是被他给逼的啊……”

沈大娘一听她闺女说出这话,顿时心疼的想被针扎了似的,抱着沈若梅呜呜呜的哭起来,“我苦命的梅儿啊,这一年来让你受委屈了,你放心,娘绝对不会叫那个畜生得逞的,娘明天就去官府告他去,告他拐卖强奸,到时候咱们再多使点钱儿,争取在监狱里结果了他!”

“不行,不能去告他!”

沈若梅一听老娘要去告二狗,顿时像针扎了似的,一下子挣出老娘的怀抱,大声说:“你要是告他了,不就谁都知道我被他祸祸的事儿了吗?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这事儿再传回咱们屯子去,可叫我咋做人啊!”

“那……那咋办啊?”沈大娘眼睛长长了。

闺女说得也对,要是登了公堂,这事儿肯定就得闹大赤了,倒时候万一传回老家去,他们一家子也没脸再回老屯了啊!

可是,不去告他也不行,那个畜生不是威胁梅儿吗?要是不嫁他,他就把她失身的事儿邀哪宣传去,这可咋整啊?

没等沈大娘想明白咋整呢,那头儿儿媳妇又不干了。

李巧莲张跟头打把的做了起来,凭啥你闺女做了丢人现眼的事儿你来打我来,凭啥你们家这么欺负人啊?她说了,这个家她是呆不下去了,要么分家,要么到官府和离去,要么就拿绳子勒死她!

沈德宝一看儿媳妇这样,心也就冷了,一看李巧莲这样,分明就是想要分家,说啥婆婆打她,小姑子骂她,都是她的借口,要是这会子梅儿真的答应嫁给那个吉州首富,你看她分不分家?

恐怕就是打她她都不带分的!

作为老人,谁不希望儿孙绕膝,承欢膝下啊,可照眼前的形式看,人家是不愿意跟他们一起过,想小两口自由自在的出去支门儿过日子呢。

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人家不乐意在一起过,那还是分开的好,不然往后还不知道得出点儿啥事儿呢。

于是,沈大爷发话,分家!

当下,沈大娘哭哭啼啼的把自己的体己都拿了出来,她一点儿都不想分这个家,但是部分不行啊,李巧莲这个泼妇拿着她的梅儿威胁着她呢,她要是不分家,李巧莲就到衙门去请和离去,要是上头问为啥和离,不一下子就把她闺女给招供出来了吗?

她是舍不得她闺女啊!

分家的时候,沈大娘跟李巧莲又打起来了,因为李巧莲一看到沈大娘拿出来的银子,马上说对不上数,家里的银子肯定比沈大娘拿出来的这些多。

沈大娘一口咬定就这些银子,你爱分不分,不分拉倒。

锵锵了一顿之后,在沈大爷的压制下,沈大娘无奈的又拿出二十两银子,最后,这个家总算是分完了,家里的正房一共三间,还有东西各两间厢房,就把西边一间正房和西边两间厢房分给他们夫妻俩,另外还给了他们五十两银子和五袋子花生米,大约四五百斤吧!

**

分完家,沈大爷和沈大娘又郑重的向李巧莲提出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能把沈若梅被糟蹋的事儿告诉她娘家,这里面这些人都可以相信,但唯独不能相信她,一则是她本来就是个嘴欠爱说的,二则是她打进门儿起就看梅儿不顺眼,所以,要是不特意嘱咐嘱咐她,她指定得把梅儿的事儿给传扬出去,那他们一家子将来还有啥脸回老家去啊?

李巧莲分家占了便宜,心情大好,听到公婆的嘱咐后,傲然的说:“中,只要她不来惹我,我就把她那些事儿都烂肚子里,不过,她要是敢招惹我的话,那可就不好说了!”

沈若梅看着她这副盛气凌人的死样子,气得直翻白眼儿,但是干翻白眼儿也没用,她就是气炸了,也不敢得罪李巧莲啊,不然她要是回屯子把她的事儿一说,那张二勇还能娶她吗?

闹哄了半宿,终于安静下来了。

沈若梅躺在炕上,望着房巴,心里懊恼的不行了,本来二狗威胁她她就够闹心的了,这会子又多了个沈若梅来威胁她,和着她这辈子就该在这俩人的威胁下过日子吗?

不行,她重生一回,可不是为了窝窝囊囊的过日子的,她还要扬眉吐气做人上人呢,这些威胁她,伤害她的人,都该去死!

就像牛奎跟他娘似的,伤害了她,就叫他们去死,还是不得好死,多解恨啊!

只是,牛奎跟他娘俩有二狗替她出手,那二狗跟李巧莲谁能来替她出手呢?

沈若梅苦苦的思索着,辗转着,努力想找出能替她杀了二狗和李巧莲的人,快天亮的时候,她才迷迷糊糊的睡过去。

第二天一早,李家的媒人就登门问信儿来了,沈大娘便直接把昨天跟沈若梅商量的结果告诉了她媒人,客客气气的把媒人送走了。

那媒人还以为像沈家这样的小门小户人家,能被李大官人看中,得乐颠颠的把女儿嫁过去呢我,没成想人家根本就不贪慕李家的富贵,给拒绝了,一时间都有点二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回到李家后,媒人把沈家的决定告诉了李大官人,李大官人听了,呵呵笑着说,“那你再去,就说聘礼加倍,只要她肯嫁过来,我就出两千两银子,外加三十亩良田,一栋城里的三进的宅子,一间商铺!”

对他而,女子不过是摆在货价上的商品,只是价格不等罢了,像这个沈家姑娘这样的,其实根本不值这些钱,但是没办法,谁叫他有钱多的没地方花呢?偶尔任性一下,全当是买个开心嘛!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0章 沈若梅的结局

媒人再次来到沈家,把李大官人的话重复了一遍。

沈大娘虽然爱钱,但是更爱她闺女,听到李大官人开出的条件后,心里稍微遗憾了那么一下,还是打算拒绝的。

然而,还没等她开口,沈若梅却先发话了。

“娘,既然李大官人这么诚心,不如让我见他一面吧,要是我们之间合得来,我就嫁给他,要是合不来的话,再拒绝也不迟啊!”

媒人一听这话,觉得有门儿,忙连连点头说:“正是呢,姑娘这个提议极好,让你跟大官人见见面,彼此了解一下,比盲娶盲嫁靠谱多了。”

当然,要是能成的话,她的谢媒钱也是一大笔啊!

沈大娘一向听沈若梅的,既然沈若梅都这么说了,她自然是没有异议。

于是,媒人又跑了几趟腿儿,终于敲定,待会儿晌午时,李大官人和沈若梅一起到某个酒楼去吃饭,见面后再讨论其他的事宜。

打发走媒人,沈若梅打扮了一番,信心满满的去了约好的地方,见到了上辈子的夫主——李大官人。

时隔一世,这个男人还是像上辈子似的,儒雅干净,一身贵气。换做是上辈子的她,见到他这样的男人,肯定得犯花痴。

不过,现在的她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她了,见到这个男人,她的心里没有起半点儿涟漪,有的,只是恨!

不过,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沈若梅还是把满腔的仇恨藏了起来,走上前去向李大官人请安问好。

“给大官人请安!”

沈若梅福下身,装出一副规规矩矩,本本分分的良家女子的样子,但嘴里说出的话却冷冰冰的,跟冰碴子似的。

李大官人略一抬手:“沈姑娘不必多礼,坐吧!”

“嗯!”

沈若梅没有客气,起身就坐在了李大官人不远的一把椅子上。

很快,就有李大官人的小厮殷勤的上前,为沈若梅斟茶,端点心果子。

沈若梅心里装着恨,对小厮送上来的茶点并没有露出受宠若惊,诚惶诚恐的样子,而是十分冷静地接了过来,放在了一边儿。

这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确实很能引起男人的征服欲,李大官人见惯了温柔小意的女子,冷不丁接触到一个气质高冷的女人,不由得越发对她感兴趣了。

李大官人窥着她,漫不经心的喝着茶,吃着瓜子。

眼前这个沈姑娘,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天仙美女,不过却看着格外眼熟,总像是在哪里见过似的,可细想想,却又觉得没见过,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李大官人对沈若梅的好感增加了不少。

“听闻沈姑娘并不想嫁到我们李家来,可有此事。”打量完沈若梅,李大官人言归正传,把话题引入了正题。

沈若梅也不含糊,直言不讳道:“对,我不想嫁给你。”

上辈子就是嫁给你了,害得老娘差点儿被磋磨死,不光烧毁了容,还下了大狱,这辈子老娘可得留点心眼儿了,可不能再嫁你们那样的犊子人家了。

“为什么?是李某配不上姑娘,还是姑娘已经另有所爱了?”李大官人调侃似的问道。

他虽然对沈若梅起了兴趣,但是那点儿兴趣还不足以叫他劳神费力的派人去调查她,只随口问问她就是了,她喜欢答就答,不喜欢答也无所谓。

闻言,沈若梅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才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抬起头,说:“都不是,而是因为我已经不洁了,配不上大官人你。”

一听这话,李大官人顿时一愣,手里的茶杯都跟着颤了一下,差点儿掉在地上,虽没有掉在地上,但也晃出了不少的茶水。

女子不洁这种事,放在现代都堪比在众人面前裸奔一样羞耻了。在这个世界里,女子一旦失去贞操,通常只有三个下场:

第一,自尽,以此来为自己和家族洗刷污点;第二,出家为尼,这一辈子再不堕入红尘;第三,就是瞒着,瞒得死死的,打死都不承认。

可是,眼前这个女子怎么会这么坦然的就把这么大的事儿说出来了呢?她不觉得羞耻吗?还是,她就是个不按照常理出牌的怪女人?

沈若梅看到李大官人因为她吓了一跳,还被晃出来的茶水打湿了衣裳,看起来有点儿狼狈的样子。心里十分舒坦。

两辈子了,每次见面,他都是那副高高在上,施舍怜悯的样子,如今看到他李大官人也有狼狈的一面,还真是解气!

“这个,沈姑娘在开玩笑吧!”李大官人很快就回过神来,把茶杯放在案几上,又拿出一块象牙色的帕子去擦袍子上洒上的水渍。

“我没有开玩笑,我说的都是真的,去年的时候,我无意中想出一种制五香花生米的法子,做出来后我爹娘都说好吃,我们一家人便都来到吉州,在这边做五香花生米的生意。”

“等一下。”李大官人一抬手,打断了沈若梅的叙述,“你是说,五香花生米是你想出来的?”

“是!”沈若梅脸不红不白的答道。

“啧啧,想不到你还有这样一颗七窍玲珑心呢!”

李大官人搓着下巴,重新审视起沈若梅来。

五香花生米自打出现在吉州那天起,他就一直在吃,每天早上佐粥吃,很下饭,味道也是好极,没想到发明五香花生米的人就在眼前,还是他惦记着要娶的妾室,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呢?

对他的赞美,沈若梅一点儿都不感冒,自顾着说了下去,“快过年的时候,有一次我出去买东西,结果遇到了拍花的歹人,把我掳了去,给他当了差不多一年的媳妇儿……”

“后来,在我苦苦哀求下,他终于同意放我回来跟父母团聚了,但是他怕我一去不复返或者告他拐卖、奸淫妇女,就威胁我,在我的身上刺了个字,还说我要是不听他的,就把我身上的特征给说出去,让谁都知道我是个不洁的女人,好让我没脸儿活在这世上,遭世人唾弃……”

说到这儿,沈若梅捂住了脸,哽咽着哭起来,“所以,大官人,不是我看不上您,而是我有不得已的苦衷啊……”

开始的时候,沈若梅是假哭,但是后来一想到自己那时的悲惨处境,不由得悲伤不已,假哭也变成真哭了,哭得泪流满面,梨花带雨的。

男人天生喜欢保护弱小,也喜欢柔弱的女人,看到沈若梅哭得那么伤心,李大官人倒是起了怜香惜玉的心思,说:“你别难过,这种事也不是你的过错,那个威胁你的男人在哪儿,叫什么名字,你只管告诉我,我派人去教训教训他去,管保他往后不敢再找你!”

一听李大官人肯给她出头了,沈若梅喜出望外,一边儿擦着眼泪一边说:“他叫二狗,是北郊牛家村人士,如今为了盯着我,也搬到吉州城里来住了,就在悦来酒楼当伙计。”

“是个……伙计?”

一听到他看中的女人竟然被个村牛、伙计给糟蹋了,李大官人十分生气了。

岂有此理,他看重的人,想花大价钱娶进家门的女人,竟然被一个村夫和伙计给抢先一步占了先机,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黑着脸,道了声:“来人!”

一个清瘦的男人瞬间出现了。

“去,到悦来酒楼去,给爷好好的教训教训那个叫二狗的男人,告诉他,沈姑娘往后就是爷的人了,他要是再敢来骚扰或者说出什么对沈姑娘不利的话,爷一定让他好看。”

“是!”清瘦男人转身出去。

沈若梅的表情有点儿僵硬了。

怎么回事儿,二狗都强了、睡了他的女人了,他不是应该把二狗杀人泄愤吗?怎么只是教训一顿酒算了呢?

说好的灭口呢?

李大官人看到她一副呆了的样子,还以为她是感动了呢,有点儿自我感觉良好的说,“有我在,往后你再不用怕他了,且我也不会因为你的过去嫌弃你,毕竟不是你愿意的不是?”

沈若梅干巴巴的笑了两声,说,“可是,二狗是个二愣子,你越吓唬他他越来劲儿,你想吓唬住他,是根本不可能的。”

李大官人不以为然道:“那就是吓唬他的人没本事,你放心,我的人绝不会出那种岔子!”

这时,一个小厮进来了,说:“大官人,酒菜都准备好了,现在上吗?”

“上吧!”

“是!”

小厮退了出去,不一会儿,就看见跑堂的举着大托盘走进来,把托盘里一盘盘的菜肴放在桌子上,盘子里的菜沈若梅大多数都不认识,仅认识的几道,也是上辈子刚嫁到他家里时吃过的。

“来,先吃饭吧!”李大官人举箸示意。

沈若梅只好拿起筷子,跟他一起吃起来。

吃饭的时候,沈若梅因为有心事,吃得并不香,还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李大官人看了她几眼,忽然道:“你跟沈记火锅店得大小姐是什么关系?”

沈记火锅店?

沈若梅一怔,随即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用问,一定是死兰丫也来吉州了,而且火锅店也开起来了,这个姓李的,肯定也被她给勾了魂儿去了。

“你是说兰丫嘛?哦,他是我堂妹,我二叔家的闺女。”沈若梅故作轻松的答道。

这不经意的一句话,让李大官人刚吃到嘴里的水晶丸子差点卡在喉咙里,吐也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的。

他抓起酒瓶子,咕咚咕咚灌了好几口酒,才把喉咙里的丸子吞了下去。

“咳咳,咳咳咳……”

想不到,他无意中看中的女子,竟然是湛王心仪的女子的堂姐,怪不得他看着她觉得眼熟呢,可不是嘛,她的眉眼跟湛王喜欢的那个姑娘还真有几分相似!

想到自己竟然要娶湛王的大姨子做小妾,李大官人打了个冷战,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这不是上杆子找死嘛?

他不过是湛王豢养的一介家奴,替湛王做生意赚钱的工具而已,哪配跟湛王做连襟啊?

何况,他还不是明媒正娶这个准大姨子,而是要娶人家做妾,湛王爱的女人必定是将来的湛王妃,而他这个家奴却娶了湛王的大姨子做了小妾,这不是找死吗?

李大官人吓出了一身冷汗,好在他还没有跟这位沈姑娘怎么样,赶紧的风紧扯呼吧,主子可不是个好脾气的,要是叫他知道他竟敢纳他的大姨子做小妾,还不把他的下半截打下来?

他勉勉强强、食不甘味的吃了几口,撂下筷子,说:“沈姑娘,咱俩这件事儿我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吧,沈姑娘聪慧伶俐,就是嫁到官宦人家做正妻也绰绰有余,给在下做妾委实是委屈了姑娘,之前算是在下唐突了,在下在此跟姑娘陪个不是,咱们就此别过吧。”

沈若梅的嘴里还吃着东西呢,看到他忽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儿,顿时一脸的蒙逼。

这为李大官人刚才不还神采飞扬,一脸的优越感的样子吗?怎么突然间有点儿低声下气了呢?

李大官人没给她想明白的机会,就吩咐小厮下去结账买单了。

“呵呵,沈姑娘,在下还有点儿事,就先失陪一步了,沈姑娘慢用,在下已经把账结了,沈姑娘想吃什么再点也可以……。”

客套完,李大官人头也不回的去了,速度之快,就像有人在后面拿着刀撵他似的。

沈若梅想了半天,终于想明白是咋回事了,肯定是跟那个死兰丫有关系,不然李大官人不能这么反常。说不定死兰丫现在就已经跟湛王勾搭上了,而这个李大官人又知道此事,还见过沈兰丫,所以也连带着对她忌讳莫深。

这个想法让沈若梅十分的不爽!

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对方是因为沈若兰才肯撤退的,难不成,自己这辈子还要活在沈若兰的阴影之下吗?

很快,沈若梅就知道她要活在谁的阴影之下了。

吃完饭,回家经过悦来客栈时,沈若梅看到一大群人正围在悦来客栈门口儿看热闹,沈若梅也是个爱凑热闹的,看到一大帮人挤挤插插的挨在一起,就不管不顾的挤了进去。

“哎,让一让,让一让,麻烦让一让……”她一边挤一边吆喝着,终于让她挤到了包围圈的核心里。

包围圈的正中间,二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的躺在地上,虽然被打得很惨,但是他依然还有意识,只是现在已经不能动弹了而已。

沈若梅挤进去后,正好跟二狗的眼睛对上了。本来目光涣散的二狗,一看到沈若梅,顿时变得睚眦欲裂起来。

“贱人……骚……货……”

他气若游丝的骂道,咧开的嘴里都是血,还少了两颗牙齿。

沈若梅一看,吓得不敢在做停留了,赶紧又钻出了包围圈,撒腿向家里跑去!

回到家,老娘正焦急地等着她呢,见她平安回来了,沈大娘的心才算落地。

“梅儿啊,咋样啊?你跟李大官人都说什么了啊?他有没有为难你?你们最后咋决定的……”

“娘,你有完没完啊?能不能让人歇会儿?”沈若梅没好气的喊了一声,一头钻进了自己的屋子,还随手把门给插上了。

“哎,你这孩子,咋动不动就插门呢?娘还有话要问你呢?”

沈大娘好脾气的在外面敲着门,剩下的一只手上还抱着她大孙子。

沈福存两口子出去租房子了,到现在还没回来呢,孩子只好由沈大娘帮着看着了。

小娃子看到姑姑把门关上了,不许她们进去,就也学着奶奶的样子,伸出胖胖的小手儿一边拍门一边喊:“太(开)门、太(太)门……”

孩子奶声奶气的呼唤,换来的是他小姑一声尖利的吼叫:“滚犊子!”

晚上,沈福存两口子回来了,跑了一天,她们终于租到了合适的房子,说起来,这座房子还离他们家不远呢,就在二狗租的那家房子的隔壁,走路的话三分钟就能走到这里。

不过,二狗只是租了两间厢房住,沈福存两口子要做五香花生米,得囤货,而且他们还有钱,自然不会像二狗那么紧紧巴巴的过日子。

俩人直接把那座房子整个儿的租了下来,豪掷了半年的房租,今晚就是回来倒腾东西搬新家的。

如今李巧莲跟沈若梅俩也算是撕破脸皮,相看两相厌了,正常情况下,她俩之间应该不再互相说话,谁都不理谁。

但是,李巧莲像是忘记了她跟沈若梅的仇似的,一回来就去敲沈若梅的门。

沈若梅不理她,她就在外面自顾自说,大意是,他们刚才看房子的时候,看见二狗家的狗被人杀死了,二狗哭的跟死了爹似的,口口声声要报仇呢。

这会子,沈若梅在屋里已经睡着了,睡的跟死猪似的,根本没听清李巧莲在说什么,李巧莲站在沈若梅的门口吓唬了她一阵子,听到里面一直没什么动静,也自觉无趣,就赶着去帮她男人拾掇东西去了。

沈若梅的世界总算是安静了。

李巧莲一家子走了,李大官人不再来找他,二狗也不知去向了,沈若梅终于能专心的治疗自己的脏病了。

两个月后,花掉了老娘四五十两银子后,沈若梅的脏病基本痊愈了,病一好,她就呆不住了,闹着非要回靠山屯儿去。

她记得当初家里跟老张家说过,要今年让她跟张二勇完婚。眼下剩两个月就过年了,她可不想失信于张家,想赶在年前嫁过去。

沈大爷听说她肯嫁给张二勇了,心里非常高兴,因为沈大爷也喜欢张爱勇这个女婿。

只是,现在是年底,一年中生意最好的时候,这边儿走不开人,他只好打发老婆子带着梅儿先回去,让她们跟亲家说一声,先让他们定成亲的日子,等日子定下来,他一定赶回去。

沈大娘给沈若梅买了好多嫁妆,还偷偷的把自己多年的体己银子都搭在了嫁妆里,就是为了能让女儿风风光光的嫁过去,别让老张家看低了。

买完东西,娘俩在车行里雇了马车,欢欢喜喜的回靠山屯去了。

马车走的很快,不到半个时辰就走出了吉州,沈若梅一边嗑着瓜子儿一边哼着小曲儿,心里美滋滋的。

虽然他没能逆袭成王妃,但起码她还能嫁给张二勇。

其实,张二勇也挺好的,从前每次他过年过节来给家里送年礼的时候,她都会偷偷的在门帘儿后看他,只觉得他长得高大、威武、英俊、帅气,将来还能当上将军。

要不差她还惦记着当湛王妃,她早就乐颠颠的嫁过去了。

“梅儿啊,我听说老张家不知打哪儿淘到了一个做水晶冻的方子,如今买卖做得很大,一点儿都不比咱们家差,听说不光把饥荒都还完了,还打算明年要盖房子哩……”

“哎,二勇那孩子确实是个好孩子,就他那老娘太不省心了,娘就是不放心你嫁过去,怕他老娘会磋磨你呀……”

“还有你那小姑子和小叔子也不是啥好玩意儿,整个老张家就你公公和二勇还行,剩下的没一个好东西,你嫁过去了,可要提防着点儿他们呢……”

沈大娘絮絮叨叨的嘱咐着,仿佛她闺女现在就要嫁到老张家去似的。

沈若梅一边嗑瓜子儿,一边似有似无的听着,偶尔跟老娘敷衍两句。

老娘说的那些话她一点儿都不担心,反正张二勇明年就要去参军了,到时候她也跟着去,就不跟老张家那些人在一起搅和了,他们愿意咋样就咋样呗,关她屁事?

又走了二十多里地,忽然听到车夫惊慌失措的声音,“哎……你……你要干啥呀?”

一道熟悉而又阴厉的男声响起,“跟你没关系,滚一边拉去,不然老子连你一块杀!”

沈若梅一听到那声音,顿时惊呆了,这…。分明是二狗的声音,她一把抱着他老娘,浑身颤抖着说,“娘,娘啊,不好了,是二狗,他来找我报仇来了……”

“啊——”

一声惨叫响起,是车夫的声音。

紧接着,只听‘咕咚’一声,好像是车夫从车辕坠落到地上。

沈若梅更害怕了,抱着头拼命的尖叫,这时,车帘子唰的一下被扯开了,露出了二狗那张狰狞而又扭曲的脸。

“你要……干啥?不许你害我闺女!”

沈大娘虽然怕的要死,但还是勇敢的挡在了沈若梅的面前,哆哆嗦嗦的斥责着二狗。

二狗黑着脸,一伸手抓住了沈大娘的衣襟,随手把她扔到了车外。

沈大娘虽然满心护着她闺女,但她毕竟是个到了岁数的女人,哪敌得过二狗这样红了眼睛的二愣子?

被摔下马车后,她赫然看见二狗的另一只手里,居然提着一把带血的剔骨尖刀,而她的旁边,正躺着无辜的车夫,车夫呻吟着,手捂着肚子,鲜血已经汩汩的从指缝里流了出来,看来是肚子挨了刀子。

“娘啊,救我啊……”沈若梅凄厉的叫了起来。

二狗咬着腮帮子,一把将沈若梅从车上扯下来,丢在地上,又上前一步,一脚踏在了她的胸前。

“贱人,今儿你必须得给我大黄偿命!”

沈若梅哭道,“二狗哥哥,好二狗哥哥,你饶了我吧,再说我也没有害你的大黄啊,大黄是谁呀?”事到如今,她也不得不服软来,只要二狗能饶她一命,让她干啥都行。

然而,对二狗而言,大黄才是他的真爱,也是他最亲的亲人,“大黄是从小陪我一起长大的狗,他是大狗,我是二狗,明白了吧!”

说完,不再给沈若梅说话的机会,手起刀落,对着她的胸脯捅了下去。

沈若梅睁大眼睛,声嘶力竭的尖叫着,眼瞅着尖刀就刺进自己的胸口了。

千钧一发之际,只见沈大娘噌的一下跳起来,一头撞在二狗的身上,将二狗撞了个趔趄。

“梅儿,快跑……”

沈大娘死死的抱住了二狗的腿,痛得沈若梅大喊起来。

沈若梅听了,飞快的爬起来,向远处跑去,根本不顾身后老娘的惨叫声和刀子戳进皮肉的噗噗声。

沈大娘想拉住二狗,就如螳臂挡车,即便是她拼上了性命,也不过是拖延沈若梅多跑几米罢了。

很快,在二狗的尖刀下,沈大娘软软的躺在了地上,再没有一丝力气。

她眼睁睁的看着二狗提着尖刀,向她闺女逃跑的方向追去。

“救命啊,救命啊,杀人啦……救命啊……”沈若梅一边喊一边拼命的尖叫,跟疯了似的。

正跑着,忽然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他吓得不敢回头,只能拼命的继续跑,然而,就算是尽全力的跑了,最后还是被二狗给抓到了。

“跑,我叫你跑……”

二狗嚎着她的头发把她摔倒在地,又一脚踏住了她的身子,用那把尖刀残忍的割断了她的两条脚筋。

沈若梅杀猪似的尖叫起来,疼得脸都扭曲了。

然而,就算是挑断了沈若梅的脚筋,二狗尤不解气,又挑断了她的两条手筋头,看着她活活的疼死过去,才薅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回到了原地。

原地的马车旁边,沈大娘和车夫早就昏死过去。

二狗把车上的细软都搬了下来,那些都是沈大娘给沈若梅预备的嫁妆,足足值四五十两银子,又把他们几个身上的细软都搜罗出来,跟那些嫁妆堆在一起。

随后,把他们几个人丢进车里,解下马,一把火把车子点着了,自己骑上马,带着抢来的细软绝尘而去……

沈若梅以为,自己这下子是死定了,没想到——居然没死。

他们出事的地点离山中的棋盘寺很近,火起的时候,就有庙里的小沙弥告诉了寺院的住持。

住持师傅掐指一算,说他们几个命不该绝,立刻命寺院的僧众赶去救火,顺便把人也都救回来。

本来已经踏进阎王殿的几个人,被主持大师抢回了性命,只是,沈若梅的脸被烧伤了,四肢也残废了,跟个废人没什么区别了。

她本以为,主持大师既然能把他们从鬼门关拉回来,就一定能治好她的脸和四肢。

然而,大师却说她这副样子是天意,天意如此,他也不敢违背,所以——不能治。

兜兜转转了一圈儿,沈若梅又回到了原点,甚至比上辈子更惨,上辈子她是被打断了胳膊腿儿,起码还有得治,这一辈子她是被挑断了手筋和脚筋,就是神仙来了也治不好的。

没办法,她这辈子就只好在炕上度过了。

沈大娘看到她心爱的女儿落到这般悲惨的境地,心痛得都要碎了,天天哭天喊地的,怨天怨地。

沈若梅也是万念俱焚,心情极度压抑,渐渐的不思饮食,身子日渐憔悴下去,终于,在听说死兰丫做了湛王妃那天,她吐出几口老血,活活的把自己给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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幺儿开新文了,年代文,有喜欢的小伙伴去看下吧,摸摸!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1章舍不得孩子

..,山里汉的小农妻最新章节!

京城,皇宫御花园的亭子里

三岁的小世子喜宝,正一身正气,指着一只落在果盘儿里的蝇子,大声呵斥道:“走开!”

肥短的手指几乎快要戳到蝇子的身上了,不过,蝇子似乎不大怕这个白白胖胖的宝宝,对他的驱赶并没有马上作出反应,直到那根又短又粗的指头都要戳到自己身上了,才不得不懒洋洋的飞起来,算是给小娃子一个面子。

不过,转了一圈儿后,又落到了果盘的另一边,叮在了一棵紫莹莹的葡萄上。

喜宝一见,颠颠儿的又走到另一面,黑着小脸儿:“走——开——”

这次,蝇子理都没理他,还挑衅似的张了张翅膀,似乎在鄙视那个追着它驱赶的人。

被一只苍蝇鄙视了!

喜宝非常愤怒,一跺脚,肥墩墩的虎躯微微一颤,小奶音也拔高了许多,“我叫你——走——开——”

蝇子高冷的很,连动都没动一下,继续鄙视!

喜宝气坏了,“我要打洗(死)你!”

嚷着,扬起肥厚的小巴掌拍过去,在离蝇子几厘米远的时候,蝇子轻轻一抖翅膀,一下子飞走了,小巴掌打在葡萄上,把果盘里的水果打的七零八落的,有的还在桌子上,有的则落到了地上。

蝇子飞了一会儿,又气人的落在了一个杏子上,这把喜宝给气的,都快要气哭了,“坏蛋,我要给你告诉我皇祖母!”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太皇太后一边笑,一边向旁边儿的大太监喜顺丢了个眼神儿,顺喜立刻上前,笑道:“小世子不用生气,一只苍蝇而已,奴才替您出气。”

说完,一个拂尘扫过去,稳、准、狠,只见那蝇子一下被抽昏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喜宝刚红的眼圈儿一下子恢复了正常,他蹲下身子问蝇子,大声质问:“你还敢不敢了?哼!”

太皇太后看着憨态可掬的孙儿,喜爱的什么似的,招手道:“喜宝,上皇祖母这儿来,咱们犯不着跟一只蝇子赌气!”

听到皇祖母的召唤,喜宝儿才敛起一身的怒气,乖乖的走到太皇太后身边儿。早有宫女上前,把散落在地上的水果和蝇子都给收拾走了。

太皇太后身后的春柳,捧着一个玛瑙的缸子,里面装着已经剥好的荔枝,笑道:“小世子吃点荔枝吧,去去火气!”

荔枝核儿都被剔出去了,温润晶莹的红玛瑙缸子,雪白剔透的荔枝肉,既好看又好吃。

喜宝看到春柳姑姑奉上的荔枝,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他最喜欢吃荔枝了,但他人在北方,来京城之前还从来没吃过荔枝呢。

吉州距产荔枝的南方数千里,古代的交通极不发达,南方的荔枝要是运到北方,就算快马加鞭也得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荔枝早就烂了,哪里还能吃呢?即便是快马加鞭送到京城,也都不大新鲜了。

太后给喜宝吃的这些荔枝,是把一棵结满荔枝的荔枝树,整个儿的运到京城来,才保存的这么新鲜的。

不过,不远千里的运送一棵荔枝树,荔枝树的树根还带了那么多的土,有多劳民伤财是可以想象的。

太皇太后爱民如子,从来舍不得做这么劳民伤财的事。但是今年例外,她的宝贝金孙回来了,就算有官弹劾她昏聩,她也要义无反顾的这么做。

谁叫她这么稀罕她的宝贝金孙和孙女呢?简直比稀罕他们爹都稀罕。

从前太皇太后天天处理朝政,批阅奏折,从来没觉得累过,但是她的宝贝孙儿回来了,太皇太后就明显得觉得时间不够用了,每天下朝就带着俩孙儿玩儿。

至于奏折,就让俩孩子他们的爹替自己批阅了。

秀宝已经坐在太后娘娘的怀里开吃了,不过她只管张嘴、咀嚼和吞咽,完全不用自己动手去拿,太皇太后抱着她,负责给她投食。

这会子喜宝也来了,太皇太后就更忙了,喂这个一口,喂那个一口的,一边喂一边看着两个被撑的圆滚滚的脸蛋儿,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了!

“母后,儿子打算月底就回去了。”趁着太皇太后高兴,淳于洬趁机说道。

都离开吉州半年多了,鲁元还急着跟他表妹成亲呢,再把他拴在军营里,万一他哪天急了,挂印辞职,他可就要挨累了!

他们都来京城好几个月了,开始时说等菊儿大婚完了就走,可是等菊儿大婚完了,太皇太后又说叫他们等到皇上过完生辰再走,以示对皇上的敬意。

淳于洬觉得太后说得也有道理,虽然他这个皇帝侄子是个傀儡皇帝,但是该给的颜面还是得给他的,反正再有一个多月就是他的生辰了,时间也不多,他等等也就是了。

然后,他们就又住了一个多月,等到皇上的生辰过完了,他们打算回去的时候。太后又说叫他们过了中秋再走,反正就省不到两个月了,就再多呆些日子也使得的。

这次,淳于洬算是看出苗头了,原来是太后舍不得他们走,才找出这么多借口的。

淳于洬很着急,鲁元都给他写了四五封信了,他要急跟宁儿成亲,要他快点回来,他想放个长假,带着宁儿回她的老家看看去。

再说,要是被乌孙知道了他长久不在家,万一整什么幺蛾子可怎么办呢?

可是,不管他怎么着急,太皇太后娘娘就是舍不得放他们走,每每提及要走的事,老太太不是不出声就是顾左右而他,根本不往他的话头上说。

淳于洬也知道母后是舍不得他们,只好耐着性子继续跟她商量。

今儿御花园游玩儿,太皇太后被喜宝和秀宝逗的开心,他就趁着太后开心的机会,把他们要回去的事儿又跟太皇太后又提了一次。

这次,老太太终于给他答复了。

“要走你们走,把喜宝和秀宝给哀家留下,哀家离不开他们!”

“母后!”

“母后!”

沈若兰和淳于洬异口同声道。

两人相视了一眼,由淳于洬开口:“母后,喜宝和秀宝都还小,不适合离开父母,您要是舍不得他们,我们每年都回来一趟,叫你们祖孙团聚一次,成吗?”

当然不成,老太太现在睡觉得时候都惦着俩孩子,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儿就是惦记着去看那俩小东西去,少看一会儿都不行,更不可能答应他们一年相聚一次了。

“要么我明儿跟皇上说一声,把你调回到京里任职吧,母后已经老了,往后的日子也是一天比一天少了……”

太皇太后的眼圈儿渐红,声音也悲凉起来,“母后所生的三个孩子中,最爱的就是你,母后如今年纪大了,也没有别的想头了,就想着在活着的时候,能天天儿的看到你们……”

太皇太后说得可怜巴巴的,说到动情处还掉了几滴眼泪,淳于洬虽然知道老太太故意煽情,但是看到母亲老泪纵横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有点儿心疼。

“母后……”

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吉州是他的封地,也是他的家,他不想放弃。

但是母亲是他的亲生母亲,而且就像母亲说的那样,她已经老了,哪个老人不希望自己能儿孙绕膝呢?他不能承欢膝下,已经很对不起母亲了,按理,母亲提出要把喜宝和秀宝留下,他不应该不答应。

可是,他真的不能答应,俩孩子从出生那天起,就一直生活在他们身边儿,一天都没离开过他们的眼睛,他跟兰儿都舍不得把孩子留在这儿,也受不了长时间的看不到孩子啊!

沈若兰看出太皇太后是真的想留下孩子,也看出了淳于洬的为难,折中的说:“不如这样吧,先让他们俩单独陪您住几天,看看他们能不能适应,要是能适应的话,就叫他们留下,不能的话我们只好带走了。”

这是最合理的办法了。

虽说沈若兰一百个一千个不想离开自己的孩子,但是看到太皇太后这副样子,她也不忍心了,只好采取了折中的法子,至于孩子能不能愿意留下,就看他们的了!

听到这个提议,太皇太后和淳于洬对视了一眼,似乎接纳了这个建议。

太皇太后暗道:小孩子还不好哄吗?哀家就是豁出去把皇宫掀过来,也要把俩孩子哄的开开心心的,绝不让他们离开她。

而淳于洬——

这俩小东西都是他们夫妻俩亲手带大的,白天还好说些,晚上的时候俩小东西一定的跟着他们睡,少一个人都不行,害得他想跟兰儿亲热都得等他们睡下在溜到别屋去做,就跟他妈的做贼似的,

就冲着,他俩绝不会乐意留下的。

娘俩各怀心思,都答应下来了。

于是当天晚上,淳于洬和沈若兰就把俩孩子留在了宫里,他们自己回了湛王府。

难得独处,淳于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两人没羞没臊的折腾了一番,事后双双洗了澡,躺在了塌上。

今天的床榻格外的大,因为没有了喜宝和秀宝吵闹,也显得有点儿冷清,

“兰儿,你说,他俩能不能被母后给收买了?”

要睡觉了,淳于洬有点儿想念他的闺女儿子了。

沈若兰也正想她的两只宝宝呢,听到淳于洬这么问,就知道他肯定也想孩子了。

“不知道……”她把头埋在了淳于洬的怀中,闷闷的说道。

其实,沈若兰现在很矛盾,既希望俩孩子能留下,好能替他们在太皇太后跟前儿尽孝,可心里又希望他们不肯留下,毕竟是他们手把手带大的孩子,他们要是留下了,他俩回到吉州一定会感到空虚寂寞冷。

“也不知他俩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哭?有没有找咱们?”淳于洬幽幽的说。

“喜宝可能不会,毕竟是男子汉,还贼拉要面子的,就算心里边儿难受,他也不一定哭。但是秀宝就不一定了,那丫头没事儿时还爱哭鼻子呢,要是找不到你,说不定得把寿仙宫的房盖儿给掀起来呢!”

沈若兰分析着,心里酸酸的,说着说着,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这时,淳于洬呼的一下坐了起来,起身就往榻下走。

“哎,你干啥去啊?”

“不行,我得去把他们接回来,没有他们我睡不着!”

淳于洬一边儿说着,一边大踏步的向外面走去,沈若兰喊都没喊住。

而此时的寿仙宫里

一声高过一声的哭闹把太皇太后的耳朵都要吵聋了。

“母妃呢?我要母妃……”

“父王,呜呜呜呜……父王……秀宝想……”

两个小娃子坐在太皇太后的榻上,一声比一声高的哭闹着,泪水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噼里啪啦的直往下掉。

寿仙宫里的宫女们满头大汗,竭尽所能的吸引着两个小祖宗的注意力,想哄住他们,不让他们在哭。

“小世子,小郡主,看这里看这里……”

“咚咚咚,快看看这是什么呀?真好玩儿啊?”

然而,玩具也好,鬼脸也罢,凭她们弄出什么新鲜玩意儿,都无法止住两个小祖宗震天的哭声。

“母妃啊…。”

“父王……。”

淳于洬刚走到寿仙宫的门口,就听到俩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淳于洬一听,心疼的也差点儿掉眼泪,拽开大步向里面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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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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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于洬一闯进太皇太后的寝殿,俩眼见的小娃子一下子就看到他了(主要是淳于洬的气场太强大了,只要他一出现,不管是在哪里,一定是最耀眼的那一个),顿时哭的更厉害了,跟受了委屈见到家长的小可怜儿似的,一起向他张开胖胖的小胳膊,表示要抱抱,请安慰。

淳于洬大踏步的走过去,一把将两个孩子抱起,紧紧的搂在怀中,不停的安慰着:“别哭,乖,父王来了!父王来接你们了……”

俩小东西到了父王的怀里,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又感受到了熟悉的温度,哭声见见停止。

“父王,我们回去觉觉…。”喜宝抽泣着说道。

“觉觉!”秀宝也抽抽搭搭的跟着学舌。

淳于洬亲亲儿子,又亲亲女儿,抬眼看向太皇太后,“母后……”

太皇太后早就被俩小混蛋哭得脑瓜仁儿疼了,她是稀罕俩孩子,稀罕的命似的,但是实在没经历哄他们,她也是六十来岁的人了,精力有限,让她一起哄俩精力充沛,哭闹不休的孩子,她当真是哄不住啊!

“哎,去吧,孩子一心要找你们,都哭了一个时辰了,我要是再拘着他们,到时我这个当奶奶的自私了。”太皇太后无可奈何的挥了挥手,表示她已经放弃了。

淳于洬闻大喜,道:“那儿子就先告辞,不打搅母后休息了,明早再带他们过来给母后请安。”

太皇太后看了看喜宝,又看了看秀宝,叹道:“好吧,只是回去了跟他们好好说说,皇祖母不是要拘着他们,是喜欢他们啊!”

“是,儿子知道,儿子一定会好好的教育他们的。”淳于洬沉声说道。

淳于洬一边说,一边在心里暗暗的为儿子和闺女点赞了。

俩宝贝,真知道爹娘的心思,本来他还怕他们被母后给哄住,不肯跟他回去呢。或者,他们不哭不闹的,他也没法接他们回去。

还好俩宝贝给力,都不用他做母后的思想工作了,母后就直接在他们的惊天动地的哭声中,主动放弃了!

听到母后主动放弃,淳于洬急忙向母后道了别,抱着俩孩子疾步走出太皇太后的寝殿,那迫不及待,脚下生风的样子,像是怕太皇太后反悔似的。

太皇太后看着儿子逃也似的背影,眼神瞬间黯淡下来。

儿子现在有了自己的小家,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儿的小日子过了,大抵是把她这生他养他的老娘给忘记了吧!

哎,果真是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啊。

春柳看到太后暗淡下去的眼神,猜出了太皇太后的心思,细声细语的说:“太皇太后,奴婢觉得,您还是想办法早点儿把湛王爷调回京的好,小世子和小郡主跟您分生,还不是因为跟您总不在一起的缘故,这人啊,得总在一起呆着才能产生感情,亲情和感情都是日复一日处出来的,您跟小世子小郡主总部见面,也难怪他们跟您分生,别说是他们,就是咱们王爷,长久的在外,不在您的身边儿侍奉,时间久了,也肯定不如日日守在您身边来的亲,您说呢?”

听到春柳贴心的劝慰,太皇太后的心里好受多了。

不是儿子孙子不孝顺,只是大家久不在一起分生了,要是能日日在一起,一定不会这样的。

只是,儿子还真不能短期内调回京来,她得先把皇上处理掉,想要处理掉皇上,必须得趁着儿子不在京城时才便于下手,不然要是有人怀疑到儿子的身上,儿子会担一辈子弑君篡位的骂名。

男儿立世,若遭天下人不齿,便是登上这皇位,又有什么意义?

故而,此事急不得,宜徐徐图之……

**

淳于洬把喜宝秀宝抱到了外面,英战迎了上来:“主子,属下帮您抱小世子吧。”

英战主动提出要帮忙抱喜宝,是喜宝而不是秀宝,因为他知道,主子是不会让男人抱他的女儿的,哪怕小郡主只有两岁,但主子就已经开始防范了,别的男人抱一下都不行,哪怕是宦官抱也不行。

相对于女儿,儿子就宽松多了。

他们几个就都抱过小世子,罗城还领小世子玩儿过好几次,但是谁都没抱过小郡主,哪怕碰都没碰过一次,虽然小郡主才两岁,王爷就开始防范除了亲戚以外的任何一个男人了!

“不用!”

淳于洬没把孩子教给英战,依旧自己抱着,一直抱到车子里。

刚上车,看见兰儿也来了,正在车里等着他们呢。

喜宝和秀宝一看到沈若兰,都如乳燕投怀一般,齐齐的向沈若兰伸出手,“母妃,母妃,抱抱,抱抱……”

沈若兰急忙接过他们,亲亲这个,又亲亲那个,喜宝和秀宝也黏在沈若兰的怀里跟她撒娇。

沈若兰稀罕了一会儿宝贝儿女,才抬起头,问淳于洬说:“怎么接回来了,母后不会生气吗?”

淳于洬指了指孩子的眼睛,说:“你看看哭的,眼睛都跟桃子似的了,母后见他们实在不愿意,就只好让他们回来了。”

这会子天黑,车里又暗,沈若兰没看清孩子们的眼睛,被淳于洬这么一说,才低下头细看孩子。

细看之下,果然见俩孩子的眼睛哭得肿起来了,沈若兰好顿心疼,抱着孩子怜惜了一番,方才罢休。

经此一事后,太皇太后不再提让俩孩子陪她留京的事儿了,也不敢再提了。

这要是真把俩小混蛋留下来,到时候他们往死里做她,她可上哪儿给他们变出个爹娘来呢?

几天后,淳于洬和沈若兰带着两个孩儿,拜别了太皇太后,一家子在大队侍卫的簇拥下,离开京城,往吉州去了!

来京城数月,太皇太后对喜宝和秀宝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俩孩子离开时,太皇太后没有出来送他们,只是打发喜顺送来许多吃的用的好东西,自己躲在寝殿里偷着抹眼泪去了。

沈德俭一家没有跟着他们回来,而是留在了京城里。

竹儿在淳于洬的安排下,已经到皇家书院读书去了,穆氏时穆家的女儿,从前落魄时穆家没人来相认,权当她是死了,但如今穆氏已经是三品夫人,还是两位王爷的丈母娘,木家人自然不敢再对她小觑。

于是,便由穆家的当家老太太带着穆氏的嫡母前来认亲。

但是,被穆氏毫不犹豫的给拒之了门外,想当初,你们轻贱于我,如今,我便要你们对我高攀不起!

穆家的人被穆氏拒之门外的事儿很快就传遍了全京城。

大家了解到过去的事,没一个说穆氏不对的,都说她做得好,对这种无情无义,眼里只有利益的亲人,就不应该拿她们当亲戚。

大家赞同穆氏的同时,也对穆家嘲讽不已,笑话他们担着风光霁月的书香世家之名,净做些让人看不上眼儿的事儿,简直是势利眼、反复小人,这种欺名盗世的人家,根本不配‘书香世家’四个字。

穆氏虽然没有认穆家的老太太和嫡母,但是从前在京城的一些姐妹们来看她时,她都高兴的相认了,一点儿都没有端架子,不管是丞相家的夫人,还是小吏家的妻子,她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深受京城贵妇们的敬重和喜爱。

他们夫妻也很快在京城的上层圈子里站稳的脚跟,为他们的几个孩子将来在京城干一番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当然,就算他们没打下那个坚实的基础,有他们的好姐姐在,他们的前程也差不到哪儿去。但是沈德俭不想让孩子事事都依靠兰儿,想用自己的绵薄之力为几个儿子做点事儿。

要是孩子们好了,兰儿和菊儿也能轻松些不是?

( 山里汉的小农妻 /99/99247/ )

正文 第3章 鲁元娶亲

十月底,湛王一家四口,终于在鲁元殷勤的期盼下赶回了吉州。

一走大半年,鲁元日日盼,夜夜盼,望眼欲穿的盼,就盼着淳于洬能早点回来,好接管军中事物,他才能有功夫迎娶宁儿,才能带着宁儿出去游山玩水,带着她回姑苏老家省亲呢。

就在他快要把脖子盼长的时候,淳于洬终于回来了,看到鲁元幽怨的眼神,淳于洬马上安抚了他受伤的心灵,豪爽的给了他半年的假期,许他半年的时间为所欲为,天马行空。

得到这个允诺,鲁元受伤的心灵才略好些,要知道,他过了清明的国孝,就准备立刻迎娶宁儿了,就因为淳于洬迟迟不归,他足足等了好几个月才能娶他心爱的宁儿,他能不委屈吗?

不过,淳于洬也没有让他白等,除了给他半年的假期,还着意帮他操办了婚礼,使本来就预备的很隆重的婚礼变得更加风光隆重,一时间在吉州轰动一时,那婚礼的风光气派在吉州简直空前绝后。

轰动一时的婚礼,让吉州的吃瓜群众们都对鲁大将军的这位新娘好奇不已。

大家都纷纷猜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绝世美人儿,能让鲁大将军如此厚爱,不仅越了规格隆重迎娶,据说还在酒桌上放言,这辈子只要这一位夫人,永不纳妾室,连通房都不要!

这话要是从湛王的嘴里说出来,大家或许不会觉得有什么奇怪的,毕竟湛王从前就不好女色,说他永远只有王妃一个女人也不足为奇,但是从鲁大将军的嘴里说出来就让人感到惊奇了。

毕竟鲁大将军的花名在外,之前的他,最最喜欢眠招蜂引蝶、花宿柳了,在吉州的桃花债也多得数不清,就算这一两年有所收敛了,但是从前那些荒唐的事儿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消除的。

这样一个登徒浪子,竟然收起心来要做二十四孝好相公,大家怎么不奇怪呢?

因为好奇,大家都想知道这位新夫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美人儿,城里不少百姓都纷纷传言,说这位新夫人不仅比从前那位郡主夫人美,连湛王妃都不如她好看呢!

这种流言传播甚广,以至于军中不少将领都想看看新夫人到底是如何的倾城绝色。

可惜,鲁元太爱他的新夫人了,大婚当天也没舍得让军中的弟兄们看看他新夫人的真容,只容他新夫人蒙着盖头跟喝了一口大家敬的酒,便忙不迭的带她离开了。

做哪些将领们没运气见到新夫人,他们的夫人们则比他们幸运多了,按规矩,新夫人进了洞房后,这些兄弟们的妻子们是可以进去陪着新夫人的。

因为都是女人,大家也没什么可忌讳的,宁儿在洞房里听到诸位将领的夫人们来陪伴她了,就大大方方的掀起盖头,跟大家说话招呼。

看到新夫人的尊容,众人都失望极了,还有不少人感到暗暗高兴。

还以为是多美个绝代佳人呢,没想到竟然只是一般的颜色,别说是比前面的安安郡主和湛王妃,就是比吉州城里几家青楼的花魁都不如,论姿色的话,充其量只是中等罢了。

而且,这位新夫人的体态还有点儿偏肥,神色还有点儿傻乎乎的,一点儿都不是那种七灵九窍的人儿,又听说她不是什么名门出身,只是寄在鲁家篱下的一个穷亲戚罢了。

真不知鲁大将军看中她什么了,竟然这么大张旗鼓的娶她,好像就怕天下人不知道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似的。

见鬼了!

沈若兰看到宁儿时,也吓了一跳。

才几个月不见,宁儿差点儿胖了一圈儿,也不知鲁元时怎么养的,把她养的白白胖胖的,跟太真妃似的。

记得鲁元一向喜欢婀娜妙曼的女子,不知道啥时候竟然喜欢上这种款式的了……

其实,妙曼婀娜的也好,丰满肥硕的也罢,对鲁元而言,宁儿时什么样的,他就喜欢什么样儿的。

宁儿胖也好,瘦也罢,只要她时宁儿,鲁元就喜欢,最最喜欢,顶顶喜欢,比喜欢世上最美的女人都喜欢千倍万倍!

宁儿之所以胖了,还胖了这么多,都是鲁元给养的。

上次从青州回来后,宁儿的身体就一直不大好,不光是记忆没有恢复,还时不时的就病上一场,可能是在外面奔波时做下病根儿了。

大夫说宁儿的体质太弱,叫给好好补补,只要身子健壮些,就不会总生病了。

于是,鲁元就对宁儿展开了投喂的饲养方式,到处搜罗有名的大厨,变着法儿的给宁儿做好吃的。

为了哄宁儿吃东西,他也跟着一起吃。只是他天天去校场操练,吃下去的东西很快就被消化掉了,而宁儿是给养在闺中的,平时都不怎么动弹,吃下去的那些好东西自然也就转换成了能量,储存在她的身体里了。

风光无限的办了婚礼!

宁儿和鲁元正式结为夫妻了!

新婚当晚,鲁元像第一次做男人似的,紧张的满头大汗的,就怕弄疼了她,或者惹她不高兴了。

通过这一两年的接触,宁儿已经十分依恋他,也十分的爱他了,并不存在鲁元担心的那些问题。

两人第一次水乳交融的时候,宁儿确实疼了,但是为了让元哥哥没有心理负担,她愣是忍了下来,没叫一声疼,还主动的把腿缠在了他的腰上。

这是在成亲的头一天晚上在奶娘给她的小册里学到的,虽然很羞人,但是她知道夫妻间就是应该这样,也只有这样了,她才能跟心爱的元哥哥生出宝宝来。

虽然她没有喊疼,但是鲁元还是从穿透她那一刻她一下子绷紧的身体里感受出,她疼了,也感受出那一层阻隔。

太好了,宁儿的贞操还在!

她还是他的宁儿,完完整整的那个!

感受到那层薄膜那一刻,鲁元激动得差点儿哭了,虽然就算宁儿失去了那层薄膜他也会一样爱她,甚至更怜惜她,但是身为男人,谁没点儿自私心理,谁还不希望自己妻子的第一次给了自己呢?

特别是他最爱的女人。

她的贞操还在,真是太让鲁元高兴了,高兴得他一宿都没睡觉,搂着宁儿不停的亲吻着,爱抚着,像怎么亲都亲不够,怎么爱都爱不完似的。

宁儿感受到他深厚的爱,羞得满脸通红,眼睛都不敢看他了。不过,还是羞涩笨拙的回应了他激烈的拥吻,两人彼此相拥,深深的亲吻着彼此、爱抚着彼此,恨不能融进彼此的骨血里,再不分开!

宁儿的奶娘在外面听到屋里闹腾了一宿,高兴地老脸都笑称一朵花儿了,还亲自颠颠儿的向荣欣大长公主去道喜,只说再过九个月,大长公主殿下肯定就能抱孙子了。

荣欣大长公主是过来人了,当然明白宁儿乳娘的意思,一时间也乐得合不拢嘴,跟身边儿的心腹嬷嬷们盘算起他们第一胎是生儿还是生女,叫什么名字好等问题,讨论的兴致勃勃、热火朝天的,就跟宁儿已经怀上孩子,马上就要生了似的。

新婚过后,鲁元神采奕奕的带着宁儿,去宁儿的老家姑苏,或者说去带她享受甜蜜的蜜月生活去了。

他们此番去姑苏的目的不是探亲,而是带宁儿去寻找记忆的。

这一年多来,宁儿已的记忆并没有恢复,忆,完全记不得自己的过去了,虽然现在的她很幸福,有鲁元无微不至的爱着、呵护着,还有荣欣大长公主亲娘般的疼着,宠着。但是,她还是很想知道她从前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她到底经历过什么。

鲁元见她总是偷偷的失落,深感不安,就不顾一切的把她到他家之后的事儿都跟她说了。

但是只说了今世的,没有说前世的,怕她心里会产生芥蒂。而且,再说到他们之间的关系时,鲁元也留了个心眼儿,没说他讨厌过她,只说他从前一直把她当成亲妹妹了,直到后来才发现自己最爱的是她,所以安安死后,就准备娶她了。

宁儿在他的提示下,虽然没有回忆起这些事儿,但是已经基本知道自己到鲁家后都发生过什么了,只是,她还不知道从前在姑苏老家的事儿,问过乳娘,乳娘也是老了,记忆力差,而且语言的表达能力也不如鲁元,说出来的那些话也常常时词不达意。

故而,宁儿一直想亲自回姑苏看看去。

鲁元知道了她的心思,就主动提出,等他们一成亲,就带她回姑苏去。

小两口儿要出去溜达去,荣欣大长公主当然不能拦着,帮他们准备了行礼后,就带着满腹的期盼,把他们送走了。

她只希望他们回来时那个肚子里能揣上一个,要是能揣上一对儿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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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章 胡美娇的下场

“宁儿,再有两三天咱们就到京城了,等到了京城,我带你在好好转转,把你从前没去过的地方都好好的溜达溜达,等溜达够了咱们再往南边儿走。”

“嗯,行!”

宁儿乖巧的点点头,眼睛笑的弯弯的,配着圆圆的脸蛋儿,显得格外喜庆。

鲁元看着宁儿满足的表情,情不自禁的勾起了嘴角,伸手捏了捏她的圆脸蛋儿,柔声道:“大国寺旁边有一家小馄饨,用荷叶儿做的馅儿,老母鸡做汤,格外清香,到时候带你去吃。”

闻言,宁儿的眼睛更弯了,重重的点头,“好啊,我最喜欢吃馄饨了。”

刚说完,却又像想起什么了似的,皱起了眉头,道:“呃……还是算了吧,我最近胖了许多,再胖下去,都快要变成猪了。”

说完,她低下头,看着自己凸起的肚腩,有点儿沮丧了。

鲁元一听,立刻板起脸来,严肃的说,“胡说,谁说胖就不好看了,叫我看,女人胖些才好看呢,比那些瘦骨嶙峋的女人好多了,不管别人怎么看,反正我就是喜欢胖女人,你要是瘦了我才不喜欢呢。”

“真的?”

宁儿睁大了眼睛,定定的看着鲁元。

“当然是真的!”鲁元露出一副比珍珠还真得表情,“我怎么舍得骗你呢?都说胖女人旺夫,喜庆,我就喜欢你胖,越胖我就越喜欢。”

看到他真挚无比的眼神,宁儿彻底信了,笑眯眯的说:“那好啊,让我做别的我还真没有把握,可要是让我胖的话,绝对没问题。”

“嗯,那就先胖十斤来看看!”鲁元宠溺的说道。

他才不管宁儿是胖是瘦呢,只要她健健康康的不生病,能长长久久的陪他过一生,他就感恩戴德,谢天谢地了。

“慢点儿赶,我们又不急着赶路。”

路过一个洼坑的时候,马车颠了一下,鲁元怕颠到宁儿,赶紧严厉的对外面的车夫喊了一声。

车夫无语的抽了抽嘴角,这都够慢的了,四匹马拉的车子,从吉州走到这儿,都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了,差不多的爬也怕到这儿了,还想怎么慢呢?再慢,就要比蜗牛儿都慢了。

这一路上,鲁元一直强调慢点儿走,就跟淳于洬上次进京似的,一路上都是走走停停,边走边玩儿边赏景,愉快的不得了,跟宁儿的感情也是与日俱增,本就恩爱无比的两个人,现在更像是连体人似的,一刻都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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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日后,夫妻俩抵达了京城,住进了荣欣大长公主府中。

抵达的第二天,路远就开始带着宁儿到处游玩儿,凡事京城中好吃的,好玩儿的,一样都不肯放过。

从前宁儿在京城中住了十年,但是一直深居在府中,轻易不踏出大门一步,还不知道京城中有这么多好吃的好玩儿的,如今总见识到了,开心的不得了。

一边开心还一边埋怨,“元哥哥,原来咱们京城的晚市这么好玩儿啊,比吉州的好要热闹繁华呢,你以前怎么不带我来玩儿啊?”

鲁元汗哒哒的,从前他也没有爱上她啊,别说是带她出来玩儿,就是看她一眼,跟她说一句话都觉得烦,又怎么可能带她出来玩儿呢?

现在回想过去,他真是懊悔死了,自己真的瞎了眼了,才会钟情于安安那么多年,把这么好的宁儿给忽视了。

好在老天爷给了他补偿的机会,不然,他肯定肠子都得悔青了。

“呵呵,现在知道了也不晚啊,只要你喜欢,咱们就天天过来玩儿,直到你玩儿够了为止。”他温声跟她说道。

对她的抱怨,他也只能这样描补了,总不能说以前是不惜哒带你出来吧!

宁儿很好哄,听他这么说,也就不再牢骚了,开开心心的继续又玩儿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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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某座民宅里

体态丰满,年老色衰的何夫人,端坐在堂屋的椅子上,何二爷心惊胆战的立在一旁,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何夫人,一边心疼的看着跪在地中央的胡美娇。

“夫人……”

“你闭嘴!”

没容他开口,何夫人‘啪’的一掌拍在桌子上,“怎么着,让她跪一会儿你就心疼了?要不,你休了我把她扶正,她就不用给我下跪了,你不就称心了吗?”

“呵呵,夫人说笑了…。说笑了……”

何二爷干笑着,不敢再帮胡美娇求情了。

何夫人见何二爷闭了嘴,才白了他一眼,又转过脸去,对胡美娇骂道:“狗娼妇,烂淫根,好好的爷们都叫你们这起子**给勾坏了,我们何家可容不下你这样的淫妇,段妈妈!”

“在!”

立在何夫人身后的段妈妈应声站了出来。

“去,把这个**的头面衣裳扒下来,换上仆妇的衣裳,再找个人牙子把她卖了。”

“是!”

段妈妈答应了一声,冲着另外两个丫头使了个眼色,那两个丫头就立刻上前,去拔胡美娇头上的金银首饰,还扒她身上的绸缎衣裳。

胡美娇自打嫁给何二爷以来,就一直挺受宠的,特别是她生下儿子后,何二爷就对她更上心了,不光让她过上了锦衣玉食,呼奴唤婢的生活,还给了她不少银两,让她存下不少私房钱,对现在的生活也越来越满意了。

没成想,好日子没过几天,老东西的老婆在南边儿听说了他在京城娶外室生了儿子的事儿,竟不远千里的杀到京城,何二爷是靠老婆发的迹,对他那个彪悍的婆娘很是畏惧,一看到他老婆来了,顿时吓堆了灰儿,由着他老婆往死里作践胡美娇。

眼看着她下令把胡美娇打成烂羊头,他连个屁都不敢放,这会子他老婆要卖了胡美娇,他也只有低头伤心的份儿,嘴上却不敢多说一个字,唯恐他那婆娘跳起来发飙。

胡美娇一听这老悍妇要卖了自己,吓得魂飞魄散,哭爹喊娘,“老爷,老爷救命啊,继祖还小,不能没有娘啊……”

何夫人一听,气得拿着案几上的茶碗砸了过去,茶碗砸在胡美娇的头上,将她的额头打起老大一个包来,茶汤也洒了,顺着她的脑门儿直往下淌。

胡美娇被打的‘嗷’的一声,哭得更惨了。

“打脊的贱人,我又没死,谁准你让孩子喊你娘了?你配吗?”

大户人家规矩森严,小妾们生出的孩子都得管大老婆叫娘,还得拿大老婆当自己的亲娘孝顺,称他们的亲娘为姨娘,不能跟亲娘走的太近,不然就会被当成他们亲娘那样的下等人看待。

当然,小妾姨娘们也没资格管自己生的孩子叫儿子女儿,否则就是僭越,她们虽然嫁给了老爷,但在一定程度上,她们还属于奴婢的身份,不配让公子小姐们叫她们娘。

若真叫了她们娘,那就是不敬大夫人,越了规矩的表现。

就如《红楼梦》里探春从不叫赵姨娘为娘一般,若她真的叫了赵姨娘娘,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跟小姨娘是一样卑微下贱的人了,而赵姨娘就算再昏聩糊涂,也不敢让探春叫自己娘,不然家里的规矩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王夫人一向慈悲,赵姨娘尚且不敢逾越,何夫人是个不善的,胡美娇却作死的僭越了,何夫人本就要收拾她,还找不到由头和借口的,这会子听到胡美娇自称为那小野种的娘,一时间更加愤怒了。

胡美娇是乡下长大的,哪晓得这大户人家的规矩啊,不知不觉中就把把柄落在了何夫人的手中,被何夫人抓住了把柄,又结结实实的挨了一顿嘴巴子,只打得双颊红肿,鼻口窜血方才罢休。

打够了。

何夫人心头的怒气终于消下去了些,才让钱妈妈把胡美娇拖下去发卖。

胡美娇原以为何二爷就算表面上不敢帮着自己,但背地里一定会设法救自己的,所以就算是眼下被拖出去,也迟早会被救下来。

结果,她高估了自己的魅力,也低估了何二爷怕老婆的程度。

直到她被卖到一个下等窑子,卖去的当天就被鸨儿安排接客,她才知道——自己完了,这是彻底被抛弃,被推进火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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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宁第5章 宁儿怀孕

一晃到了十二月底,这段时间,鲁元天天带着宁儿出去,把京城的大街小巷走了个遍儿,京城里好吃的、好玩儿的也都他们给吃腻了、玩儿腻了,正当两人呆够了准备离开时,一个天大的喜事降临了。

出发的前一天,宁儿忽觉身子不适,请太医来一看,居然是她怀!孕!了!

这个天大的好消息一下子把鲁元给砸蒙了,他昏头转向的问了太医好多遍,又找了好几个太医来诊,最后才确定确有此事。

他的宁儿爱妻,却是怀孕了,他要做爹来,要有孩子来!

被这个喜讯击中的鲁元好容易镇定下来,一边张罗着安排宁儿养胎的事宜,一边急着给吉州那边儿飞鸽传书,好让母亲也知道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宁儿怀孕了,去姑苏计划只好做了调整更改,改成留在京城养胎。

她养胎的架势堪比养恐龙,鲁元紧张的一口气给她安排了八个医女,一天十二个时辰的轮流伺候,还有八个有经验的嬷嬷随身陪侍,按摩的、梳头的、陪着说话解闷的丫头二十几个,还有七八个有名的大厨,七八个武艺高强的女侍卫,零零总总五六十人,都是伺候宁儿一个人的。

鲁元很紧张宁儿的胎,自打她怀孕,他就如临大敌一般,整天的盯着宁儿,一点风吹草动,哪怕是宁儿打个喷嚏,都能让他大惊失色,紧张不已。

为了安全起见,他甚至连太皇太后的宫宴都不去参加,整天都陪在宁儿身,哪都不去。

整个京城都知道了鲁大将军疼媳妇的轶事,过去的那些狐朋狗友们还把笑话他惧内,被个女人牵住了鼻子。

对于大家对他的看法,鲁元一点儿都不在意,怕媳妇也好,惧内也罢,那是他自己的事,关别人屁事,再说,惧内又咋了?他就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有多在意宁儿,也省得有不长眼的看宁儿出身低,小觑了她。

荣欣大长公主接到鲁元的飞鸽传书后,乐得嘴都闭不上了,当即下令收拾东西,连夜启程,赶往京城去照顾她怀孕的儿媳妇去了。

沈若兰听闻宁儿怀孕了,也很为她感到高兴,特意准备了一些好东西打发人送到京城去,算是给他们添添喜气。

东西准备了两份儿,一份儿给了宁儿,另一份儿则给了菊儿,菊儿也怀孕了,日子跟宁儿的差不多,把定王娘俩都乐坏了,也更宠着她了。

妹妹能得夫家欢心,沈若兰自然是高兴的,虽然定王母子对菊儿的好,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的关系,但沈若兰相信,就算没有她,凭菊儿的温柔善良,也一定会赢得婆婆的喜爱和丈夫的尊重的。

这一年里,又有好几户人家添丁进口。

先是金存媳妇生了,生了一个大胖小子,这把他沈大爷和沈大娘乐的,都不知道咋滴好了!

因为老两口儿跟李巧莲闹掰了,俩人儿也都知道将来指望不上这个儿媳妇了,所以对沈福存的俩孩子都淡淡的,并不十分上心,但是老两口儿都喜欢金存媳妇,也都把将来的指望放在了金村两口子的身上了,所以对他们的孩子也格外上心。

金存媳妇一生,沈大娘就夹着个小包袱颠颠儿的赶到小儿子家,尽心尽力的伺候儿媳妇坐月子。

如今沈若梅已经死了,李巧莲也跟沈大娘彻底撕破脸皮了,沈大娘将来能指望的也就只有金存两口子了,所以,这次去,沈大娘彻底卸去了婆婆的架子,像照顾亲闺女似的照顾着金存媳妇儿,凡事都尽心尽力,亲力亲为,把金存媳妇照顾的妥妥贴贴的,也把她感动的不要不要的,对沈大娘这个婆婆也更加尊敬和爱戴了。

另外,招娣也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有子傍身,母凭子贵,有了儿子的招娣在婆家的地位也更稳了。

还有,沈秀云家的王宝根成亲了,娶的是青州一家妓院里的一个娼妓,还是花魁娘子。

沈秀云一家子在青州靠靠代理粉条子和干豆腐发财后,很快就都膨胀了,特别是王宝根,有了钱后,那种暴发户式的自以为是的心理与日俱增,加上有跟湛王妃是亲戚这层关系,让他产生了青州城都搁不下他了的心里,也开始尝试起从前不敢尝试的东西来。

其中他最喜欢尝试的,就是逛窑子,嫖妓女。

王宝根长的猥琐,家里也不是十分有钱,所以一开始逛窑子的时候,鸨儿给他推荐的,都是中下等的娼妓,王宝根也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儿,对妓女的名气才貌也没有别特的要求,于他而言,只要这女人长的年轻俊俏,胸大腰细屁股圆就可以。

不过,嫖了一段时间后,他渐渐嫖出了门道儿,原来在青楼妓馆里,嫖的妓也有高低贵贱之分,嫖了高级的妓女,就意味着你的身份是高贵的,嫖了低级的妓女,就证明你也不是啥高贵人儿。

王宝根向来以皇亲国戚自诩,他是湛王妃的亲表弟,岂能被一些有俩钱儿的平头百姓比下去。

于是乎,打听到青州城最有名的娼妓是青衣坊的芳官儿姑娘后,直接上门要嫖人家。

身为青州城的花魁娘子,可不是一般有钱的人就能嫖到的,王宝根跑了好几次青衣坊,银子也没少花,但是就是见不到芳官儿。

后来,王宝根恼了,大闹青衣坊,还直接亮出了自己的身份,青衣坊的鸨儿一听是湛王妃的表弟,赶紧派人去查,结果一查还真是,遂不敢在懈怠,赶紧点头哈腰的把王宝根请到上房,亲自去楼上把芳官儿请下来陪王宝根。

芳官儿自幼便被卖在妓院里,从小就学会了一身魅惑男人的本事,听闻王宝根是湛王妃的亲表弟,自然是打叠起十二分精神陪他。

芳官儿本就是个艳冠群芳的美人儿,又有一身狐媚的本事,很快就把王宝根迷的找不着北,离开她一会儿都不行,一刻见不到她就跟丢了魂儿似的。

于是,他便考虑起帮芳官儿赎身的事儿。

芳官儿身为青州城的花魁,自然是万金的身价,鸨儿听闻王宝根要给芳官儿赎身,开口就要八千两银子。

王宝根家这两年做粉条和干豆腐的生意是赚了不少钱,但是还没阔气到能豪掷八千两银子赎个妓女的地步,为了得到芳官儿,他不顾安危,咬牙向钱庄借了八千两银子,把芳官儿赎回了家。

沈秀云和王万福不知道儿子借高利贷的事儿,见儿子白白领回个娇滴滴的美人儿,还道是捡了便宜,当即收拾了屋子,添置了铺盖,让芳官儿跟王宝根住在了一起,就当是王宝根的媳妇儿了!

沈秀英一家还在外面做点心和水晶冻的生意,买卖一如既往的好,今年过年他们一家子也回来了,一是回来给祖宗上坟,二是回来给他们的大闺女沈七巧办婚事的。

沈七巧今年十五岁了,经人说合许给了桃花村老张家的三小子张三勇。

要说这张三勇可真是个人物,不仅长的一表人才,还年纪轻轻的就中了秀才,是十里八村中难得的有为青年。

沈七巧这几年跟父母在外做生意,也算是有点儿见识了,在她的心里,其实是想嫁一个像兰丫嫁的那样的男人的。

可惜,她命不济,遇不到那么好的男人。

死兰丫过去跟她产生过龃龉,如今记了她的仇,不肯帮她,要是她肯帮自己,说不定自己也能像沈若菊似的,也嫁给一个王爷,荣华富贵的过一辈子呢。

只是,那个贱人忒毒性,不仅记了她的仇,还记了她爹娘的仇了,那年她爹娘特意跑到吉州去找她去,求见了一个月,死贱人愣是没让她爹娘进门,真是气死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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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第6章

桃花村,张家

“哎!这都快过年了,也不知道老死头子和老二今年回不回来了!”

吃饭的时候,崔氏又一次的提起了老张头儿和张二勇,这已经是她今天第四次提起他们爷俩了。

过年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可是他们家已经好几年没团圆了,不是二勇不在家就是老头子不在家,算起来,已经三四年没团圆过了。

如今家里已经不缺钱了,上回老头子回来拿回五百两银子呢,家里又有地又有钱的,根本不用再为生计发愁,就只愁人不能团圆了。

“娘,不管我爹回不回来,我跟七巧的事儿今年必须得办了,算卦的说了,七巧旺夫,我要是娶了她,没准儿今年乡试就能考中呢。”

张三勇认真的说道。

“知道了,等齐来顺儿他们两口子回来我你们俩定日子去,保证不能耽误你事儿。”

事关儿子的前程,崔氏当然不敢懈怠,虽说老头子不在家她不该擅自做主给儿子订婚,但是谁叫他不回家不管儿子的终身大事了,她就是故意把儿子的亲事定下来的,好气气他!

张大勇媳妇嗤的一声笑起来,说:“三勇啊,其实就算你考不中也不打紧的,齐七巧不是有个当王妃的表姐嘛,你娶了她,还愁没官做?”

一席话,说得张三勇面红耳赤的,虽然他求聘齐七巧的目的就是因为她家的那门儿好亲戚,但是事儿是这么回事,说出来就不好了,他是男人,得要面子啊!

“大嫂,我要娶七巧,是因为我看中她的人品了,跟别的没关系。”张三勇不悦的说道。

“呵呵,谁也没说你因为别的啊,你搅什么惊啊?”张大勇媳妇一边儿吃着烙饼,一边儿不紧不慢的说道。

“谁搅惊了?你能不能别阴阳怪气的说话?”张三勇有点儿恼羞成怒了。

“好好好,是我听错了,吃饭,吃饭!”

李氏气完了人,心里偷偷的乐了一下,没事儿人似的继续吃饭了,把张三勇气得肺子都要炸了,要不差得注意自己的形象,他真想给这个死老娘们一撇子,看她还敢不敢不拿自己当回事儿了!

老实说,李氏还真没把张三勇这个新晋秀才老爷当回事儿,她算是看出来了,就冲张三勇那股子自私劲儿,就算他考中了状元也别指望他能拉扯他们一家,所以她也懒得去捧他的臭脚,免得他还以为她要求他用找他呢,没的让他拿捏。

李氏低下头吧嗒吧嗒的接着吃饭了,张三勇气得狠狠的咬了一口饼,跟咬李氏的肉似的,他早就下定决定了,等他考中了举人或者有一天出息了,一定命令大哥休妻,他不休都不行,非得把李氏这个死老娘们休回娘家不可,看她还敢不敢招惹他,不拿他当回事儿了!

“金凤啊,这眼瞅着又过年了,你不上老孙家去看看去啊,你女婿都两三年没信儿了,你也不知道去打听打听去,就这么挂着算咋回事儿啊?”

恶心完小叔子,李氏又欠欠儿的去给张金凤添堵,谁叫她一个外嫁的闺女成天长在娘家吃了?

你说你一个外嫁的闺女,赖在娘家好几年也就算了,还一天到晚欠欠儿的啥闲事儿都管,就是不管干活儿,这样的小姑子,不收拾她还留着她?

张金凤正左右开弓的往嘴里塞饼呢,听到嫂子的话,一下子食欲全无了。

她何尝不想回婆家去,可回婆家的前提得是她男人来接她啊,这会子,她男人在哪儿她都不知道呢,自己一个人回去干啥啊?伺候那对二又抠又不讲理的老不死的吗?

她可没那么贤惠!

张金凤脸一拉拉,“我的事儿不用你管,你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李氏才不管张金凤乐不乐意呢,一边吃一边继续补刀说,“你别不识好歹,我还不是为你好,你想想,你男人既没给你休书,又不肯跟你过日子,白占着你这个人儿,他却在外边儿跟野女人逍遥快活?这不是坑人的吗?你说他要是不想跟你过了,就痛快的给你封休书,咱们好趁着还年轻再找下家去,可他这又不要你又不放手的,不就相当于占着茅楼儿不拉屎吗?你有多少青春抗他这么祸害啊?

被李氏这么一说,张金凤的心情更抑郁了。

这两年,她确实是在过守活寡的生活,她正是年轻精力旺盛的年岁,又是经过人事的,两年的孤枕冷衾,个中的煎熬寂寞,也只有她自己能体会罢了。

还有她在娘家这两年,整天看嫂子和弟弟的脸子,老娘经常拿她当劳力使,大哥家的两个小b崽子也敢骂她,她在这个家里一点儿地位都没有,这还是爹娘在世呢,要是老爹老娘哏屁儿了,她岂不是得让他们给赶出去了?

想到自己的处境,再想想将来,张金凤彻底吃不下去了。

她撂下筷子,垂头丧气的回自己屋去了。

崔氏看张金凤倍一副受打击的样子,忍不住骂李氏说:“好好吃顿饭,你瞅你,破嘴得不得得不得的,净挑恨人话说,非得把她整憋屈了你就乐了,这心眼子咋这么坏呢?”

李氏嘴一撇,说,“我是实话实说,咋就成心眼子坏了呢?我要是心眼子坏的话,这会子就不说她张金凤的事儿,说你跟我爹的事儿了,哼!”

“我跟你爹?我跟你爹咋了?”

“还咋了?娘啊,你这心可真大啊!我爹这一年一年的不回家,还在外头挣那老些钱,你就不怕他在外头又养活一家人家吗?”

李氏有板有眼的说,“你琢磨琢磨呀,他就算是买卖好,买卖忙,也不至于连回家过年的时间都没有吧?可他为啥不愿意回家呢?这还说明不了啥问题吗?”

“再说了,要是买卖忙的话,我家大勇在家里边儿闲着呢,都快要闲出屁来了,他为啥不让大勇去跟他干活去啊?他在防备啥呢?有啥见不得人的事儿怕我家大勇知道咋滴?”

一番话,又成功的把崔氏的疑心给挑起来了。

崔氏本来就怀疑老张头在外头养活野女人了,没人儿往这上头说她自己都胡思乱想呢,这会子李氏又说得有条有理的,崔氏就更怀疑了。

因为怀疑,崔氏也吃不下去了,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拍,骂道:“快吃的饭得了,白面饼都堵不住你的嘴,整天滴啦个破车嘴扯老婆舌,也不怕下拔舌地狱?”

李氏嗤的一声,“我实话实说,有啥可怕的?要是我想到这儿了还遮着瞒着不跟你们说,看着你们上当受骗,那阎王爷才饶不了我呢。”

“忠言逆耳啊,既然你不乐意听,那我就不说了,等将来那边再升初几个老来子,你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你可别说了,快吃你的饭得了。”

张大勇低斥了一声,眼看着他媳妇儿把家里的几个人都给搁愣的吃不下饭了,他再也听不下去去了,就呵斥了她几句。

然而,李氏却一点儿都不怕他,听到张大勇竟敢吆喝自己,李氏立起了眼睛,“呦呵?还不行我说话了?你想打仗咋滴?”

张大勇一看他媳妇打仗样儿摆出来了,立马怂了,撂下筷子说:“我吃饱了,去喂马去了。”

说完,蹭的一下起身,出去了。

崔氏被李氏说得也一点儿胃口都没有了,勉强的吃了几口,也出去窜门子散心去了。

张三勇看不上李氏,再加上刚才被李氏说得不好意思了,吃完手里的那块饼后,也起身回屋去了。

桌子上就剩下李氏和她的两个孩子了。

李氏一看人都走了,得意的哼了一声,从盆子里拿起两张饼,一个孩子分一个,自己也又拿起一张,大嘴马哈的吃起来。

她的大儿子不解的说:“娘,我奶和我爹他们今儿咋都吃这么快呢?”

李氏低声道:“管他们呢,你们快吃,这白面饼可不是天天都能吃着的,赶紧的,趁着他们没反过没来多吃点儿,等下次在吃时还不知道得等到啥时候呢。”

俩孩子一听这话,都不再浪费唇舌了,赶紧都埋头吃起来,狼吞虎咽的,跟抢似的。

李氏也跟他们一样的姿势大吃大嚼着,好容易把他们都给膈应走了,她可得多吃点儿,不然就白费这么多唾沫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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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章 张三勇成第亲

日子就这样鸡飞狗跳的过着,一直到过年,老张头儿也没回来。

老崔婆子失望不已,更加认定老头子在外面有人了,天天咒死念活的骂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女人,还动不动就要出去找她老头子去。

不过,她也就是说说而已,是不可能真出去找的。因为老张头儿走的时候就没告诉他们他要去哪里,就是怕他们整啥幺蛾子让他不得安宁,所以,就算她真想去找人,也没地方找去。

还有,她的小儿子张三勇已经订了日子,就在初六这天迎娶齐七巧。最心爱的小儿子成亲的大喜日子,她这个当娘的当然不能缺席,再说,她还等着看儿媳妇带来多少嫁妆哩!

老崔婆子之所以同意自己的秀才儿子娶一个商女,主要还是因为听说齐来顺这几年挣着了,听说现在有上前两的身价哩。

既然他这么有钱,他大闺女出嫁,总得好好的陪送点儿真金白银吧,要是能多陪送些,她在贴补些,就够她儿子在农安县城里买一座差不多的宅子了。

要是三勇在县城里买了房子,她不就也能跟过去住了吗?不就不用成天看着老太媳妇跟张金凤那个死妮子唧唧啾啾的打仗了吗?

多好啊!

正是因为打了这样的主意,她才同意儿子娶齐七巧的。

结果,初六这天新媳妇嫁过来时,就带了四口箱子的嫁妆过来,箱子还都不大,轻飘飘的,一看里面就是不咋值钱的东西。

崔氏失望不已,像觉得自家吃了大亏似的,第二天就开始给儿媳妇气受,具体表现就是天还没亮就站在儿子门外叫儿媳妇起床做早饭,还叫儿媳妇给她倒尿罐子。

齐七巧可不是个受欺负的主儿,听到婆婆在外面叫她起来做饭倒尿罐子,依旧稳稳当当的躺在炕上,对门外说:“娘,我昨晚后半夜才睡,想多睡会儿,早饭平时谁做今儿就还谁做饭吧,尿罐子让三勇去给您倒吧!”

“放屁,有你这么给人家当媳妇的吗?我还没听说谁家媳妇像你似的,头一天嫁过来就懒床呢。”

崔氏叉起了腰,打定主意要给齐七巧个下马威,绝不能惯着她这些娇毛,不然养懒了,将来她还能好好伺候她儿子吗?

齐七巧听到婆婆这话,乎的坐起身,对张三勇大声说:“咋回事啊?你们家这是娶媳妇呢还是买使唤丫头呢?咋还指着我给你们干活儿呢?我在娘家时可是有三奴六婢伺候的,咋到你家就成丫鬟了呢?”

张三勇一看她急眼了,忙安抚她说:“看你说的,我娶你回来是为了疼你宠你的,哪能让你干活儿呢?你等着,我去跟我老娘说去。”

说着,起身下了地,就要去找他老娘说和去。

谁也没看见,他背过身时眼中流露出的阴鸷和狠戾。

其实,他一点儿都没看上齐七巧,又刁又泼又能做,跟他老娘差不多,要不是看在她是沈若兰的表妹的份儿上,就是给他当小妾她都不带要她的。

可是,为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他只好先忍耐着了,等他飞黄腾达的那一天再想办法摆脱这个死女人吧!

齐七巧不知道她丈夫心里想什么,还道是自己把他拿捏住了,得意的翻了个白眼,“哼,这还差不多!”

她又躺了下来,转过身继续歇着去了。

在张三勇面前,齐七巧是很有优越感的,她觉得自己现在已经不再是庄户人家的小丫头片子了,以她家现在的资产来看,她应该算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嫁给张三勇算是下嫁,要不是看着张三勇年纪轻轻的就考中了秀才,将来前途不错,她才不会嫁到他们老张家来呢!

齐七巧是个心高的,自打看到沈若兰嫁给湛王后,也一心想嫁到官宦人家去,可惜,心高命不遂,沈若兰轻轻松松的就嫁给湛王了,她上跳下窜的张罗了好几年,也没找到合适的夫家。

她虽然以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自诩,但是在这个时代,商户是社会中最底层的阶级,她一个商女想嫁到官宦人家,就只能进去做妾,偏偏她又不甘心做妾,这才不得不委屈的下嫁给张三勇的。

本来嫁到乡下人家她都觉得委屈了,老婆子还敢跟她拿腔作势,想使唤她,那她能答应吗?

张三勇出去了,崔氏看到小儿子出来了,忙说:“你出来干啥?这大清早的,咋不多睡会儿呢,叫你媳妇出来就行了。”

张三勇低声道:“娘,七巧昨晚睡的晚,早饭你让张金凤做吧,她一个外嫁的闺女在咱们家白吃白喝的,连个早饭都不给咱们做,咱们还养着她干啥呢?”

“哎,你咋能这么说话呢?金凤可是你姐,你咋能为了外人使唤你姐呢?”

崔氏虽然也不稀罕张金凤,但是在儿媳妇跟女儿之间,她还是偏向着女儿的。

张三勇低声道:“娘,看你说的,我又没说不认张金凤这个姐姐,但是姐姐是亲人,媳妇就不是了吗?我媳妇将来还得给我生儿子呢,要是不好好养着身子,生出个病怏怏的孩子来,你愿意啊?”

一提到孙子,崔氏说不出啥了。

虽然她不缺孙子,但是老大家那俩孩子都叫大勇媳妇给教坏了,天天跟她对着干,那个大的都敢拿烧火棍削她了,她也叫这俩不孝顺的小鳖犊子给伤透心了,都不大喜欢他们了。

虽然不喜欢他们,但是不代表她不喜欢孙子,除了李氏生的那俩牲口崽子,要是二勇或者三勇有儿子了,她还是会喜欢的,特别是三勇的,她最喜欢三勇了,爱屋及乌,三勇的孩子她自然也是最喜欢的。

就算现在孩子还没影儿呢,但是她也喜欢,等将来她指定把所有的家产都留给三勇和三勇家的孩子,一个大子儿都不给老大那丧良心的一家子留!

最后,在‘孙子’的利诱下,崔氏放过了齐七巧,把张金凤喊起来做早饭了。

张金凤本以为娶了弟媳妇自己就能轻快轻快呢,结果非但没轻快着,还得多做一个人的饭,真是太让她郁闷了!

因为郁闷,就难免会发泄怨气。

家里的几个人都不好惹,张金凤就把满肚子的怨气都发泄到了新进门儿的弟媳妇身上,还以为她刚进门儿的小媳妇儿得事事小心,不能敢跟她这个大姑姐对付呢。

结果,刚找借口欺负这个弟媳妇,就被弟媳妇针尖火燎儿的给怼回去了。

张金凤这发现,这个弟媳妇很不好惹,厉害的程度比起大嫂来都有过之而不及,她想要欺负她还真不容易呢!

不过,张金凤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气馁的人,一次交锋过后,她没记性,又跟齐七巧明着暗着的斗了好几次,从正月一直斗到四五月,终于被齐七巧彻底制服,再也不敢生事了。

这期间,李氏就专管架桥拨火,坐山观虎斗了。

崔氏也不大管她们之间的斗争,在她看来,这个三儿媳妇也不是啥好鸟儿,让张金凤收拾收拾她就对了。

至于她那个缺心眼子的闺女总斗不过人家,总被人家给收拾了,崔氏也不觉得有啥心疼的。

该,谁叫她没人家能耐了,她要是能好耐点儿,不就不至于落到今天的这个地步了吗?不落到这个地步,她不就不用跟她操心了吗?

这边,张家鸡飞狗跳的生活着,吉州那边已经开始轰轰烈烈的开荒种地了。

在沈若兰的号召下,吉州的三十万大军都投入到了开荒种地的运动中,每年都持续开荒、种田,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钱粮物资,也为吉州囤下了不计其数的粮食,据不完全统计,几周这几年开荒种地种出来的粮食,不仅够吉州这三十万大军自己吃用的,还能另外再养活几十万人口呢。

淳于洬看着吉州日渐积累起来的财富,囤积的粮草,越发的感念兰儿的贤德,他也从最开始的不大同意变成了开荒运动的积极倡导者,春天开荒的时候,还亲自换上布衣,跟士兵们一起开荒,以鼓舞大家的劳动热情。

正文 第8章 驾崩 时光荏苒,一转眼,四年的时间一闪即逝。

这四年里,发生了很多很多的事,首先,沈若兰又生了,生了一对儿双胞胎儿子,加上喜宝和秀宝,她现在已经拥有四个孩子,是四个孩子的母亲了。

淳于洬心疼她生产痛苦,决定往后不再让她生了。

但是沈若兰却不以为然,她一点儿都不觉得生孩子痛苦,虽然十月怀胎是挺辛苦的,生孩子的时候也很痛,但是对她而言,怀胎的辛苦和生产的痛楚,都不足以抵得上得到一个孩子的幸福。

她认为,作为一个女人,能拥有一个爱她的丈夫和许多许多的孩子,是一件巨幸福的事儿,每一个孩子都是上天给她的礼物,只要她身体允许,她是不会拒绝孩子的到来的。

她喜欢生孩子,无关乎别的,就是因为她喜欢,她喜欢家里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大家每天开开心心的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多幸福啊!

反正府里有那么多人帮她带孩子呢,她又不用为生计发愁奔波,多生几个孩子,也是她的生活的一种调剂。

淳于洬也巨喜欢孩子,因为家里又多出俩孩子,他们的生活更幸福了。

然而,这种幸福没持续多久,就被太皇太后的一封信给打乱了。

信是太皇太后亲自写来的,信中,老太太以他们孩子太多,他们夫妻俩照看不过来为由,提出要帮他们带一两个孩子,喜宝也好,秀宝也罢,甚至是新出生的这两个小东西,反正得给她送一两个回去,美其名曰她帮着照看。

对于太后这个牵强的说法,沈若兰的内心是拒绝的。她不想离开她的任何一个孩子,更怕孩子们见不到她会伤心哭泣,就像五年前那次似的。

然而,让她意想不到的是,喜宝听闻了此事后,竟提出要离开他们进京去,陪在皇祖母的身边儿,替父王母妃向皇祖母尽孝。

如今的喜宝,已经不是从前那个哭着鼻子找娘的小奶包儿了,而是一个**岁的大孩子了,有主见有担当,很有大哥的样子、

这些年来,他每年都跟父王母妃回京城去,看到皇祖母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盼着他们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儿,他很心疼,早就想到皇祖母身边陪伴她去了,但是又怕母妃伤心。

这会子,父王和母妃一下子得了两个弟弟,一定够他们忙的了,也肯定顾不上他了,正好他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进京陪伴皇祖母去。别说,大人的心里还真被他给猜中了!

淳于洬和沈若兰新得了两个麟儿,确实忙的有点儿顾不上喜宝了,见喜宝自己乐意,就当就同意他进京城去了。

只是,人还没等到出发,京城就出了一件大事!

是天大的事——皇上驾崩了!

是被雷给劈死的,不是被谁给害死的。

事情是这样的:皇上忽然喜欢上了打猎,某日带着一些大臣们出去打猎时,不巧天下起了大雨,皇上就带着人躲在树下避雨,不巧一个霹雷打下来,把皇上和他身边儿的几个人都给劈死了,那个避雨的大树都给劈焦了。

皇上忽然驾崩!

这可是天大的事儿。

淳于洬接到消息后,立刻动身去了京城,沈若兰要带两个刚出生的孩子,不方便去,只好暂时留下了。

皇上驾崩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全国,当然也传到了抚州。

接到这个消息时,张二勇刚跟朵儿举行完婚礼。

应张二勇的要求,他五年之后才肯娶妻,当年提出这个要求时,本以为朵儿会知难而退,没想到朵儿竟真的等了他五年,从一个妙龄少女生生的等成了一个大龄剩女。

眼看着朵儿为他耽误了五年的青春,即便是张二勇的心里依然藏着那个人的影子,可也不能不负这个责任,于是她终于吐口,同意娶朵儿为妻。

张兴旺和朵儿爹喜出望外,很快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刚成完亲,就听到皇上驾崩的消息。

老张头听到这个消息后,不禁暗暗后怕,幸亏二勇跟朵儿已经成亲了,不然皇上驾崩,属于国丧,二勇现在又是有品级的朝臣,案例又得等上三年才能成亲。

若是再等三年,可不就要急死个人了吗?不光对不起朵儿,也对不起韩兄弟啊!

不过,好在二勇跟朵儿已经成亲了,他也就不用再担心什么了,只等着抱孙子就成了。

至于家里的老婆子和儿女子孙们,他每隔一年回去一次,只多给他们留些银子,叫他们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也就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至于感情嘛!

不是没有,只是每次回去他们都有本事叫他毫不留恋的离开。如今,他已经把抚州当成是家,二勇和朵儿才是他最亲最近的人。

桃花村老张家一家子依旧过着鸡飞狗跳的日子。

张金凤还呆在娘家,她那个杀猪的女婿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似的,谁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当年跟他一起走的小翠儿也是音信皆无,大家都说他们两个私奔到京城去了,已经在那边安家落户,不会再回来了。

张金凤听到这个传闻,自然是难过的要死,可是再难过也没用,日子还得过下去,她已经去婆家逼着公公婆婆给了她休书,也就算是跟老孙家没有啥关系了。

拿到休书后,她本想再走一家,只是托了不少媒人,就是找不到一个愿意娶她的,如今家里有钱了,老爹给她的嫁妆更是从前都不能比的,但因为这十里八村的人在湛王妃的带动下,纷纷搞副业,家家户户都是小康日子,谁都不缺钱,她拿钱引诱别人娶她还真不好使。

所以,就一直呆在娘家,天天跟嫂子和兄弟媳妇斗智斗勇,打的昏天黑地。

崔氏本就是个混不吝的,也分不清是非曲直,碰上她们姑嫂打仗,她要么不分青红皂白的骂一顿,要么干脆不管,任由她们在一起锵锵。反正不关她的事,愿意打就打呗,没一个好东西,打死一个少一个!

现在,在崔氏的眼里,她这俩儿媳妇加上她闺女,全都不是好玩意儿,李氏就不用说了,早就露出她的狼子野心了,也早就不服她的管教了,她也早就不指着那个死老娘们养老了。

只是,她最寄予厚望的三勇媳妇也不是好的,那个小骚蹄子,自打嫁进来,就一直摆着大小姐的谱,一天到晚啥活儿不干不说,还想指着别人伺候她,呸!也不看看她带来那点儿嫁妆,都不如大春媳妇当年带过来的多,真不知她哪来的自信,天天还拿自己当大户人家的千金哩!

更让崔氏不满意的是,齐七巧嫁进来这几年,一连生了两个丫头片子,崔氏一向重男轻女,特别是齐七巧竟然不能给她心爱的小儿子生儿子,这就让崔氏对她更不满意了。

所以,婆媳间的战争也如家常便饭一般,差不多天天都得干上几场方才罢休。

张三勇本想借着齐七巧娘家的势力上位,混个一官半职或者能考中个举人进士的,但是娶到齐七巧没两年,他就发现自己的如意算盘儿算是落空了。

岳父家虽然跟湛王妃是亲戚,但是湛王妃根本就不认他们这门亲戚,跟齐七巧成亲后,他好几次想借着岳父岳母的名义巴结湛王府,结果都被狠狠的打了脸。

过后他才知道,原来岳父曾经打过湛王妃她爹,湛王妃跟他们家记了仇,根本就不搭理他们,湛王府的大门,他们也根本就进不去,就更别说借光巴结了。

了解到这个后,张三勇失望不已,失望之余,就不再像从前那般在意齐七巧了,还借口读书需要清静,在县城里租了房子,单独去住,把齐七巧留在家里跟他老娘姐姐和大嫂们咕噜去了!

正文 第9章 就这样过一辈子 齐七巧不是不想跟张三勇进城去生活,但是张三勇不让啊!

理由很简单,他们的两个女儿还小,她得留在家里照顾女儿,而且,他读书需要安静,齐七巧带着孩子跟他去住了,他就没法专心读书了。

有了这个充分的理由,齐七巧也没办法,不管她咋不想跟婆婆妯娌大姑姐在一起生活,但也得将就不是,毕竟男人的学业为大,总不能为了她舒坦点儿,就耽误她男人靠举人啊!

张三勇独自在城里,吃穿总得有个人儿照顾吧,于是,他偷着跟他老娘要了钱,买了一个模样俊俏的丫头,让那个丫头给他洗衣做饭,晚上给他铺床暖被窝,在城里过起了神仙般的生活,不提……

再说淳于洬,风尘仆仆的赶到京城,一到京城,就发现朝中的大臣们已经一致推举他为新皇帝了。

刚驾崩的小皇帝没有子嗣,目前皇族中论资排辈,最有资格当皇帝的,就是淳于洬了。

太皇太后也是这个意思,让她最喜欢的儿子当皇帝,她的几个孙儿孙女就都能回到京城来生活,她也就能不用再例会朝政,安心的含饴弄孙了。

当然,老太太也看出来了,老七是个有主意的,很可能不愿意当这个皇帝,毕竟他自由惯了,不乐意被朝政奏折束缚。

为了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当上皇帝,老太太还演了一出大戏,那就是装病!

——被皇帝的死给刺激的、被朝政给累的、想儿子孙子想的,反正事事都不顺心,导致她老人家一病不起,病的可重了,老七要是不接管朝政,朝中就无人主事了,你就照亮着办吧!

淳于洬看到老娘病了,虽然也看出她是装病,但是想想老娘这些年的不易,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于是,小皇帝下葬后,淳于洬隆重登基,成了楚国的新皇帝,国号永乾,太皇太后重新为太后,号孝仁太后,立湛王妃沈若兰为皇后,世子淳于明为太子,女儿淳于秀为明珠公主,两个小儿子为秦王和晋王!

沈若兰一跃成了皇后娘娘,自然也就不能再留在吉州的湛王府里了,于是择了良辰吉日进京,轩轩赫赫的住进了皇宫里皇后娘娘居住的凤藻宫。

皇后娘娘掌管后宫不久,就实施了三项重大改革:一是废除宫女终身制;二是解散宫里的**府,三是缩减后宫用度。

这三项改革有效的除去了后宫的很多弊端,得到了太后娘娘的大力支持,通过这件事,太后娘娘也看出来了,皇后虽然是小门小户出身,但是她温柔敦厚,心系百姓疾苦,很有国母的风范,堪当一国之母。

可以说,皇后什么都好,她都喜欢,就只一点她不大满意,那就是皇后太善忌了,从不张罗给皇上充实后宫,皇上的后宫里就只有皇后一人,太不好看里。

老太太曾经旁敲侧击的试探过沈皇后,想给皇上纳几个妃子,古往今来,还没听说过哪个皇帝就只娶一个皇后不纳妃的呢。别说是皇上,就是寻常百姓家,家里但凡有点钱的,还都想着纳个妾呢,皇上身为一国之君,怎么可以就一个女人呢?被人笑话啊!

沈皇后接到太后的试探后,并没有说自己不允许,直接把球踢给了皇上,“母后要是想给皇上纳妃的话,不用问臣妾,去问皇上好了,皇上要是想纳妃,臣妾一定帮着张罗。”

结果,太后娘娘好心好意的去问她儿子了,得到的答复是——“当年儿子决定娶她的时候就在神佛面前发下毒誓,这辈子若是辜负了她,就天打雷劈,不得善终,死后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听到这个,太后娘娘还能说什么呢?

只好翻着眼皮,再也不管他后院儿的事儿了。

她是不管了,但不代表别人不管,曾经有一个没眼色的臣子,仗着自己女儿貌美,便想送女儿进宫,他也好仗着女儿升官发财,飞黄腾达。

于是便撺掇人联表上奏,弹劾皇后善忌不贤,身为皇后,却不知道为皇上充实后宫,延绵子嗣。

淳于洬看到奏折后,顿时勃然大怒,立刻下旨将联名上奏的几位大臣都削去官职,发配到边疆去了。

如此一来,让那些想送女入宫的大臣们都断了念想,做皇上的老丈人是好,那也得看有没有那个命不是?要是连命都没有了,还做什么皇亲国戚啊。

渐渐地,朝中的诸臣已经摸透了皇上的脾气,只要不涉及皇上的后宫,不涉及皇后娘娘,皇上就是个英明睿智的明君,但一旦涉及到纳妃和皇后娘娘,皇上立马暴跳如雷,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暴君。

皇后娘娘就是皇上的软肋,也是他的底线,谁要是敢触及,活该他不得好死。

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了好几十年,从沈若兰青春貌美到她美人迟暮,淳于洬始终就只有她这一个妻子,对她的爱也始终如一。

夫妻俩带着孩子们幸福的在皇宫里度过了几十年,直到太后崩了,淳于洬才把皇位传给了太子淳于明,自己做了太上皇。

卸任后,淳于洬带着沈若兰又回到了吉州,他一直都记得沈若兰从前的心愿,她想过最简单的生活,每天跟自己的丈夫在一起,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如今,他终于有空了,也终于能跟她一起过这样的日子了,优哉游哉,如闲云野鹤一般,虽平淡无华,却有滋有味儿,就这样过一辈子,很好……

题外话

文文彻底完结,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