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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7)

    沈绰吃痛大喊:你干嘛啊?嘶
    宽松的衣袖滑到小臂去了,露出白皙的肌肤,上面有一颗鲜艳的红点,是守宫砂。
    他顿时瞳孔一缩,才意识到沈绰真的没有骗他,不然怎么会有如此贞洁的象征。
    在村里,未出嫁的哥儿和女子一样看重声誉,介于两者体质相似,便也会有这些辅证清白的特点。
    萧定北有些意外,意外之余又觉得欣喜,声音都温柔了不少,松了劲道,蹲下去扶他。
    沈绰抬头看他,一双眼睛红红的,像挨了骂的小白兔,委屈但凶巴巴地瞪着他。
    先起来,地上凉。萧定北发愣似的盯着他,心说他要骂回来也成,自己这次绝不顶嘴。
    沈绰就是这样,喜欢闹。骂人打人虽然不客气,但总归会消停下来。
    沈绰咬咬牙,正欲好好给他点颜色瞧瞧,哪知一激动,胸腔里那口憋久了的气,刚一吐出来,就变成了
    嗝
    啊我!
    他赶紧用手捂住脸,更郁闷了。丢脸,实在丢脸。难怪吵架他老输。
    噗嗤
    萧定北回过神来,没忍住侧开脸,笑出了声。
    他怎么能可爱成这样?以前都不会的啊。
    你还笑?哼。
    沈绰这下是真的忍无可忍了,软绵绵的力道推搡了他一下,没推倒,他更气了,站起身要走。
    结果双脚蹲麻了,跌回对方的怀抱,又急又羞。
    放开放开,你个没长耳朵,不听人话的坏蛋!
    我我相信你了。
    男人巴结着解释,神色一慌,又带着道歉的意味,我错了,刚刚不该误会你
    沈绰安静下来,心里松了口气,这还差不多。但他回忆了下原主的所作所为,确实有着水性杨花的意味,这家伙会误会好像也说得过去。
    算了各退一步,看在你帮我编篱笆的份上。
    沈绰的目光一下落到院子里摆着的新竹编上,又觉得这个男人靠谱,要什么就给他弄什么。好像也没必要刁难他。
    于是,他抹了抹脸蛋,低眉顺眼地回身面对那人,轻声道:以后,我去哪儿也跟你说一声好了,这样你就不要怀疑我会乱跑了。
    男人眼睛发亮,深深盯着他,心口痒得发麻。
    好乖的夫郎,连去哪儿都要跟他打包票。以前的自己哪里经历过这种待遇,全是嘲讽和漠视。
    沈绰把他的心牵起了,他又怕对方不开心,摔下来摔得稀烂。但此刻,他只想抱他。
    唔你,你干嘛?
    沈绰从坚实的胸膛里探出脑袋来,迷惑地仰望他,这人什么意思?问话不答,给个抱抱是啥意思?
    欸,他耳朵咋红了?
    抱得太紧了。沈绰小口呼吸着,皱了皱眉,抬手抓住眼前的耳朵,稍稍用力一扯,烦道:热到我了,快松开!
    耳朵被扯得更红了。
    男人哼都没哼一声,喜洋洋地松开他,眼睛里的愉悦十分明显。
    沈绰居然真的肯让他抱,以往手指不小心擦到他一下,对方都会暴跳如雷,大闹天宫似的炸毛。今晚他又看到一丝不一样的改变。
    或许是他小气了。沈绰真心悔改,当然不会做那些出格的事情。
    哼。
    沈绰松了手,躲避他突然认真的凝视。
    萧定北忽然伸出手捉住他的脸颊,用拇指指腹轻轻擦眼尾的余泪,力道轻柔,小心呵护,又有些笨拙,像在抚摸一块美玉。
    沈绰微微一愣,怪道:他这是识相啦?啧,又不多说几句话,好像个笨蛋啊!天呐,这是什么闷葫芦主角?
    当时真不该弃文的,应该把那本书读完,看看这个憨莽汉怎么就功成名就的。绝对是个奇葩结局!
    失神间,沈绰的脸不知不觉被摸了好半天,他反应过来,一把挥开男人的手,气哄哄道:我困了,不想和你说了。烦。
    瞧见他还有些没消气,匆匆跑进屋子里的样子,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萧定北在心中暗暗保证,以后绝对不可以再让小夫郎见到自己乱吃醋了,惹他生气又哄不好,耳朵都急红了。
    但是,沈绰真的好可爱。
    他头一次觉得那不是美貌加持的作用,而是从内到外的性情展露。
    清悠的月光徐徐升起,照得小院子里一片辉亮。
    第10章 进城
    鸡鸣破晓,又是太阳高照的晴天。
    沈绰没睡好,卯时便醒了。迷迷糊糊就爬起来去厨房熬粥,做早饭。
    发现灶台还是烫的,旁边的案板上摆着盛米汤的大瓷钵,他揭开盖子一看,正是一锅熬好的白粥,还冒着热气。
    沈绰撇撇嘴,放下了盖子,没说什么。
    这一个多月来,他已经陆陆续续掌握了做饭的火候,以及如何用大灶锅熬粥不会糊。毕竟这些他小时候在外婆家就会了,经常帮外婆做饭什么的,并不是难事,只是后来工作久了,没精力自己做饭,手艺生疏了不少。
    但他自认为比北狗的厨艺好,那家伙除了鱼汤做得鲜美一点外,其他菜超难吃,特别咸,也不知道他父子二人以前咋活下来的。
    沈绰也知道古代就只有盐这种调料比较普遍,但也不至于这么挥霍吧。
    开春前的那一月,他每天都能在桌上看见咸咸的腊肉,一开始吃还很美味,后来就食之无味了。就算是半个猎户家,那也得吃点新鲜的青菜啊。
    结果他那日嘀咕了几句,第二天北狗就给他打了一只新鲜的兔子回来,请他吃了一顿小炒兔肉,虽然味道大,但比腊肉和泡菜好多了。
    自此,沈绰开始出没厨房,不知不觉起得更早,占领了掌勺的地盘。萧定北才退出了,只是时不时叮嘱他注意刀锋,别烫到之类的话。
    那时候他还觉得这家伙是个心眼好的。哪晓得昨天就脑子抽风了。
    不过看他那反应,细细想来,沈绰忽然觉得不像是生气,而是吃醋来着
    从厨房双手空空地回来,柚柚也已经起床了,在水池边漱口。
    沈绰东张西望了一番,发现院子边上挂着的锄头那些农具被取走了。猜想北狗应该上山了,天才微微亮,但山里很凉快,早去早回也挺好。
    他恹恹收回望天的目光,回到房间里,随手翻了下日历,发现已是三月二十四,正巧是赶集的双数日子。
    脑袋不禁亮起了一个小灯泡。
    水暖村的人一般逢双数进城赶集,大多是进城采购,或者做点小买卖的人家。
    沈绰忽然想到之前要当嫁妆的事情一直都还没处理,这次正好进城去碰碰行情,行情好的话,应该能有不少钱票,把家里破烂的家具换掉,简陋的偏屋也重新装修一下都不成问题。
    他还想到这开春了,学堂也快要开学了。柚柚年纪也不算特别小,应该还要去念书,得多当些银子出来作学费。
    想到这里,沈绰又毫不犹豫打开第二个抽屉,里面是原主仅剩不多的私房钱,还有些珠宝是原主以前鬼混的时候,那些野男人送给他的,现在一并当了也好,不然看着心烦。
    沈绰心想,原主那么爱财如命,要是知道自己把他的家当抽了个空,还不得骂死他。
    哈,可惜他没这能耐了。而现在是他这只小炮灰苟命的大好机会。
    收拾没多久,就堆了两个包袱出来。
    沈绰掂量一番,满意地点点头,又望见窗外面花圃里已经围上了崭新的篱笆,看起来还被锄过草,玫瑰的模样在晨风中摇曳,妩媚不已。
    他机灵一笑,又想不如再提个篮子裁几支鲜花去卖,当一回花贩,还能再赚点零花钱。
    这玫瑰稀有,价比牡丹,说不定很多人争着买呢。
    等东西全都打包好了,天也差不多亮了。
    沈绰把柚柚也叫上一起,父子俩脚步匆匆,已经走在了去城里的大路上了。
    刚开春不久,大多数农民还需要去城里买一些品种优良,被人提前育好的菜苗回来,所以很多人依照日历,要去赶场。
    村口有几辆载干草,载人的马车,牛车,是村里人合资赞助过的,所以拥有这些车辆的人家一般不赶时间送货的话,会提早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等着,等要进城赶集的人来了,图个方便,一并把他们载出去。
    都是一个村的人,虽然排外,但内部比较团结。
    沈绰一开始不知道这个,昨天听柳芽闲聊的时候,无意得知,也带着继子赶来蹭车。
    结果来得有些晚,最后一辆拉货的马车都开始在跑了。
    诶诶,等一下,等一下
    他连忙拉起柚柚,追着跑了几步,发现对方没听见,还在走。
    沈绰欲哭无泪,惨兮兮地扶着树,哀怨地望着头顶的槐花,吹了口气:呼跑得真够快的。
    就在这时,身后又传来几声哒哒的牛蹄声。
    一名俊俏的青年斜戴着斗笠,嘴里叼着一根狗尾草,载着一牛车的干草悠悠驶来。
    冲沈绰高兴地吆喝一声:诶,小嫂嫂要进城么?上来,我载你们走。
    啊,是你。沈绰一愣,蓦地皱起眉头,喊得什么乱七八糟的,谁是你小嫂嫂?
    虽然这本书的背景里,哥儿的身份形同女流,但一般还是身着男装,讲究礼仪的,只是有些地方习俗不一样,养成的就不一样,有些是如女儿般富养,有些则是像正常男子一样送去读书科考
    水暖村没多少忌讳,称谓则是不怎么区分的,说起来顾二这么喊他一声算是礼貌的了。只是沈绰自己不那么习惯。
    你还是叫我沈哥儿吧。
    沈绰理了理耳畔的发,低头道。他可不想昨晚的那位再吃飞醋。
    啊,哦哦。行啊。
    顾二神情顿时恹恹,又瞥见他身后的柚柚,笑道,小朋友,你们是要去赶集嘛?要不要搭顺风车?
    柚柚抿了抿唇,想点头,又不敢,偷偷看了眼沈绰斟酌的脸色,沉默了。
    再不坐,就没车了哦。
    顾二见天气炎热,好心搭载他俩,但不明白沈绰为啥一直脸色不大好看。
    柚柚拉了下他的衣袖,小声道:小爹爹,走路好远呀
    父子俩身上各自挎了包袱,里面不少值钱的贵重物品,要是在路上运气不好,被打劫了就惨了。
    沈绰犹豫了一下,想着这次带着柚柚,就算北狗再误会他什么,也有个小证人,不怕。
    便轻轻看了一眼顾二诚挚的目光,然后款款行了个礼,又拉过柚柚,引导说:还不快谢谢顾叔叔。
    耶,可以坐车车咯。谢谢顾叔叔。
    小家伙一听不用走路,连忙蹦跶着翻上去,懒懒趴在干草上咯咯笑。
    顾二轻笑道:不用谢。
    需要我扶你一把吗?他转头对沈绰问道。
    摇摇头婉拒,沈绰理了理裙摆,自己优雅上了牛车,侧盘着双膝坐了端庄的姿势,温吞道:好了,走吧。
    清晨的风还比较凉爽,阳光温煦。
    柚柚在干草垛上躺着,望着头顶的蓝天白云悠悠而去,渐渐打起了盹儿,开始补觉。
    道路两旁的村庄过目而去,一路的野桃花开遍山岗,枝桠交错的视线外是层层叠叠的水田,正有三三两两的农民在翻新稻田,准备培育新的秧苗呢。
    沈绰看走了神,又开始怀念小时候跟外婆一起下田插秧,捉龙虾,捡小田螺,点蜡烛做晚饭的时光了。
    顾二瞥见他心情不好似的,刚刚还见他眼尾红红的,不知是不是哭过,便找了话题闲聊。
    看你们大包小包地进城,是要去找亲戚吗?
    嗯?沈绰回神,摇了摇头,老实道,不是,去当点东西。
    哦。那也挺好。顾二俊逸的侧脸稍稍回正。
    嗯。
    沈绰面无表情中断了尬聊。
    隔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些不太好,便主动客套:嗯那个,为什么你是最后一个走的啊?我看其他送货载人都挺早走了的。
    顾二笑道:因为这车是我家私有的,想载人就载了,什么时候走肯定比他们自由啊。
    哦,不错。
    沈绰点点头,想当初他也是有车一族呢,满大街都是共享单车。
    要是古代也有单车就好了,山地小路随他炫,去哪儿都自由。
    不知不觉间,牛车驶入了城关。
    耳边变得喧闹起来。
    顾二把车停在了接近闹市门口的地方,方便沈绰去当铺那条路近一点。
    到了。
    沈绰点头应好,将睡眼惺忪的柚柚抱下车,又看向顾二,笑出两个酒窝:谢谢你,我们先走了。
    啊顾二怔愣了一下,目不转睛地望着他那个甜甜的笑容,内心忽而十分满足,随即挠挠头道,没事儿。那个,你们忙,忙完了,我在外面等你们,再载你们回去。
    啊,会不会太麻烦你了。沈绰有些推脱。
    不会不会,我也不急着回去,都是乡亲,顺道捎一程也不是什么大事。顾二又劝。
    沈绰迟疑一下,还是点头道:好吧。我们很快就回。
    一说完,他就拉着儿子急匆匆走进了人群里。
    因为他听见耳边有人说了一句羡慕的话:哟,那一家三口看起来真幸福啊
    头一次进城,沈绰像个无头苍蝇似的乱转闲逛。
    倒是看到不少新奇玩意儿,但都不是他的盘中餐,摸了摸腰间的盘缠,看了看身边的继子,眼珠子都快粘在那个做糖人的转盘上了。
    沈绰便知道这只小馋猫是又想吃糖了。
    想吃吗?柚柚。
    小孩下意识点点头,反应过来又剧烈地晃头。
    沈绰不解:为什么呢?
    柚柚支支吾吾道:因为,因为阿爹说
    第11章 卖花
    他说什么?沈绰追问。
    柚柚撇撇嘴道:阿爹说不能随便缠着你要糖吃,糖很贵,会花好多钱的。
    啊?
    沈绰目光一凝,似乎也明白北狗跟继子说这话的意思了,怕花他的钱,大抵是觉得自己会斤斤计较。
    他低垂了眉眼,宽慰地拍了拍继子的肩:没事。等我们去了当铺就有钱了,到时候再给柚柚买糖吃,好不好?
    柚柚眼睛一亮,但还是明白那些钱是沈绰的,便摇头道:不好。我不能乱花小爹爹的钱
    呃。沈绰一时语塞,有些怜惜懂事的孩子自小就没吃过多少甜。想想他以前每逢夏天,陪外婆去街上卖菜,想吃老冰棍的时候,外婆都会从刺绣的布袋里掏出琐碎的零钱,抽出一块给他,让他去买。
    等他买回来,外婆还会在那个菜市的角落,摆着小摊等他。摸摸他的头,和蔼地笑着看他吃。
    幼小的他不明白父母离婚,双双对他弃养是什么天大的灾难,只知道外婆对他很好,他要挣很多钱赡养外婆。吃完冰棍就会陪在外婆身边,帮她一起卖菜,收摊,高高兴兴地回家。
    思绪飘向了很远的往事,沈绰眼眶红了,有些自责自己小时候想吃冰棍就乱花外婆的钱,还不及眼前的继子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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