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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祭品 作者:杀莫

    定她什么都不知道。

    否则正确的做法就是透露一些我感兴趣的东西,比方,我是什么东西?

    小姑娘有些慌张,拉住我,求饶道:“求求你,大叔,我现在是处女,你只要帮我破处就可以!我找不到其他人,没人敢碰我,我不能死,我要活着,所以大叔求求你,我真的没办法了,只有你才可以,你一定会没事!”

    她的声音里带了哭腔,语无伦次,没有逻辑可言。

    我停了下来,看着她,“给我理由。”

    她眼角直接淌下眼泪,却是无声的,“我其实是被献给寒爷的祭品。”

    “祭品?”

    “对,就是祭品,大叔你难道没有发现寒爷是吸血鬼吗?有人花了三百万买了我,献给寒爷,他告诉我,只要支撑一个星期,就把我接回去,可是根本就不可能活着回去,他花了三百万买的其实是我的一条命。”晶莹的水珠顺着她嶙峋的脸颊滑落。

    我看得不耐烦,我最厌恶哄女人。

    “祭品是什么,吸血鬼又是什么?”

    “祭品就是供血体。”任菲菲一脸讶异的看着我,“大叔你竟然不知道吸血鬼?”

    我难道就应该要知道吗?

    我仔细的回想,脑袋突然爆炸一般的疼痛。

    脑子里仿佛又有无数的碎片晃动起来,好像有同样的话被提及,可是依旧什么都想不起来。

    我又瞬间想到了寒鸦。

    他吸血。

    什么是供血体,昭然若示。

    那么什么是吸血鬼?

    为什么我不知道?

    为什么我的头会这么疼?

    ☆、第十章

    10

    我用手指死死的掐住自己的太阳穴了,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疼感慢慢的消退。

    我下意识的忽略掉那个让我痛苦的词汇,我甚至都不能提及这个词汇。

    我看了眼任菲菲,这个小姑娘最多不过十五六岁,大量失血,这完全等同于要了她的小命。

    怪不得寒鸦每次吸食我的血液量都不大,原来是找个另外一个供血体。

    而且看起来,吸食量,似乎超过我。

    那么,寒鸦对我

    为什么放着我这个能力异于常人的人,跑去吸食一个只是个普通的小姑娘?

    舍不得吗?

    我越想脸色越白,寒鸦到底要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上?

    菲脸色卡白,看着我良久没有反应,脸色更加苍白,脸上遍布泪痕,却不再哭泣。

    她紧紧的咬住嘴唇,浑身发抖。

    “如果,大叔,你不肯就算了,我只有一个请求。”

    她低下头,看着地板,眼神空洞。

    “如果继续下去,我活不过今晚,但是,我有一个姐姐,患有精神病,还有白血病,三百万够她治疗了,所以”

    她哽咽着,仿佛呼吸困难,说话并不大通畅,带着呼呼的声音:“所以,我死了也没关系,但是我很不放心我姐姐,我很怕我那个笨姐姐,把我给她的钱,随随便便的就又被骗子骗走。”

    我揉了揉额角,脑袋里隐隐作痛。

    “你多大?”我问道。

    “十14,虚岁15。”迟疑了一下,中途改口,总归没有撒谎。

    “初二。”我皱着眉补充道。

    还这么小,可发育的却挺好。

    “我没读书我是孤儿,只有我和姐姐,姐姐没能力赚钱”

    “小骗子,我答应你。”我摸了摸她的呆脑。

    任菲菲呆呆的看着我,因为很瘦,显得一双眼睛格外的明亮有神,这双眼睛里,在经历喜悦,绝望之后,沉淀成平静。

    我扒了保镖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

    看了看窗外,门口似乎有人影走动。

    我拉住她,贴在墙角站好,避开视线。

    “谢谢,大叔,我姐姐”任菲菲满怀感激的嘱咐道:“就交给大叔了。”

    我不耐烦的捂住她的嘴巴,“闭嘴,谁他妈想管你姐。”

    任菲菲错愕的瞪着我。

    我拉着她潜到门边,没拉动,回头低吼了一句:“小骚货,自己的人自己管,不想死,快点跟上我。”

    刚刚的事情,耽误了将近十分钟。

    不能再继续拖延。

    周淮破门而出只是时间问题,而寒鸦会想到找我,应该会在一到两个小时之后,这是他的早餐时间。

    任菲菲双眼一下红了,面部的肌肉移动,组合成一个放大的笑容来,但眼眶里却有硕大的泪珠,接二连三的无声坠落。

    “谢谢谢,谢谢大叔!”

    带着哭腔的音调,听起来真的很不爽。

    我拉住她,帮她擦了下眼泪。

    很难想象这么小的女孩子这么能说谎,处事淡定,临危不惧。

    有所迫,有所做。不过而已。

    适者生存,向来如此。

    毕竟还只是个小姑娘,只是她原本给我的古灵精怪先入为主,让我不十分待见她,直接划分成跟寒鸦一个等级。

    但是所有人不管做了什么,都是为了活下去。放弃尊严,放弃自我,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的机会人人平等。

    摸到了门,打开,解决了站在门口的两个人。

    我停顿了下来,看着面前的虚空,当然依旧什么都看不出来。

    “怎么了,大叔?”任菲菲看我停下来,奇怪的问道。

    “电网,你知道怎么破吗?”我伸手点了点虚空,问她。

    “什么电网?”她一副懵懂的模样。

    “”

    我心里再次炸锅!

    她竟然不知道!

    作为一个可以再别墅里随意走动的人,竟然不知道电网!

    这代表什么?

    接着我看到任菲菲率先走了出去,应证了我的想法。

    寒鸦真有一套。

    果然从一开始就把我吃的死死的。

    十足可恶!

    这个电网,大概只在浴室那片小小的窗口设置,因为,那是我唯一能单独接触的空间,也是我最大可能逃走的地点!

    我就说,这么大的别墅,怎么可能设置这么大面积的电网!

    可能我的模样狰狞得可怕,任菲菲怯声问道:“大叔,你怎么了?”

    “没事。”我收了表情,回头看了眼楼上,想到任菲菲之前说的话,问道:“没有限制你怎么知道逃不走?”

    任菲菲脸色苍白,弱弱的说道,“他们是吸血鬼啊,就在前天,我亲眼看到那个周先生,单手撕碎了一个保镖!其次,寒爷的势力很大,现在基本都是韩暹在打理,说起来,大半个中国都是寒爷的。黑白两道通吃。不管是那个方面来说,我都不会逃走,但是大叔你不一样。”

    我嗤之以鼻。

    不过是势力大,对我有屁大的用。

    再见了,后会无期,寒鸦。

    我这次带着的任菲菲,是普通人,用我惯用的方式行不通。

    所以我在别墅群内,劫了一辆小轿车,带着任菲菲离开。

    也不知道是不是生的喜悦带来的冲击太大。

    疲劳过度的任菲菲很快在车上睡着了。

    整个人缩在车座上,只有小小的一团,着实可怜。

    我不确定自己开了多久的车。

    我抱着任菲菲前前后后换了三辆车。

    最后一辆车是一辆破旧的面包车,这种车市场价只在几万元,没有gps定位。

    然后开车一路向南。

    直到开到山路的脚下,已近夜幕,山里有几户人家,半空升起袅袅炊烟,彤红的太阳让一切显得很温暖而祥和。

    我把车停到隐蔽的树林里,抱着睡着的任菲菲上山,找了户人家,给了点钱,暂时住下。

    女主人已经五十多岁,家里只有一个人,据她说,她有两个儿子,都出去打工了。

    我谎称任菲菲是我妹妹,成功取得信任。

    我另外给了一些钱,让女主人多准备点好吃的,给任菲菲。

    做完这些,脑子里有点空荡荡的。

    外边的天空已经全黑了,因为是远郊区,天空上的星辰清晰可见。

    我徒手爬上了一颗大树,躺在粗壮的枝桠上,仰面看着星空。

    脑子里思绪很乱。

    我之前一门心思的为了逃出来,结果我现在逃出来了,却很茫然,我不知道我是谁,就连沈墨这个名字也是寒鸦告诉我的。

    我伸手摸了摸侧腰,连这个地方都是他留下来的烙印。

    寒鸦是谁?

    任菲菲说,寒鸦是寒爷。

    就连吃遍东区的韩暹,也不过是他的一个小小手下。

    但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寒鸦处理什么事情,他每天只是在书房里摆弄他的枪支,或者看看书。

    一个挂名老大。

    韩暹是什么样的人,只消一眼就能看明白,他绝对不是那种能够屈膝在别人身下的人。

    看来韩暹才是真的老大吧。

    但是为什么他要供养着寒鸦?

    我摇摇头,这根本就不是我现在应该考虑的问题。

    我,沈墨,是一个丢失了一半记忆的人,甚至连怎么开始查自己的身份都不知道。

    或许,我可以选择威胁一个警察,帮我侵入警察的户籍系统,查询一下沈墨这个名字。

    但是,如果沈墨这个名字都是假的呢?

    我隐隐约约想起任菲菲说的话里的一个名词――吸血鬼……

    什么是吸血鬼?

    我本能的很抗拒这个词汇,并且脑袋又开始混乱,疼痛。

    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最后疼痛加剧到我无法忍受,我不得不停了下来,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上面有一层冷汗。

    月光清澈,明亮的月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投射到地面上,形成各种深浅不同的光斑。

    耳边偶尔响起几声虫鸣,已经冬天,山里显得更加明显。

    有点冷。

    我把脑袋放空,呆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女主人开始叫我。

    我下树的时候,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拔了下来,丢到了一片灌木里。

    既然自己已经不再别墅,也就没有必要在勉强自己戴着了。

    任菲菲醒过来已经晚上九点多。

    我跟她说了一下现状,同时跟她说了一下我的打算。既然逃都逃出来了,也就没有必要纠结破不破处。总之寒鸦这个恶魔不会再找到她。她自由了!她完全可以去找她的姐姐。明天天亮之后,我们两个就分道扬镳。

    山里的环境根本就不能跟城市相比,这个屋子里,只有一盏像样的电灯,电视机都是00年代才有的小彩电。

    地面勉强铺着一层水泥,墙壁上没有粉刷。

    任菲菲却一点反应都没有,只是脸色还是有点白。

    在女主人热情的招待下,我们吃完了饭,女主人安排任菲菲跟她睡,我一个人睡在靠西面的房间。

    询问了一下小卖部的地址,我去外面买了一包烟,回来的时候,碰到女主人,“沈先生,你手上的戒指是不是弄丢了?”

    我笑了下,“没丢,被我收起来了。”

    “你看看,肯定丢了,我在前面的枯树叶里,发现了一枚戒指,还会发光哩,肯定是个稀罕物,不是我们这个村子里能有的东西,肯定是沈先生的。”

    女主人一边说一边拿出了就在几个小时前被自己丢掉的戒指,重新放在我的手里。

    “”我哭笑不得的说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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