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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书中绝美炮灰后我苟住了(18)

    郑方行想了想又说:哦,就半天时间便成,只要把那一车干货载到青龙镖局的后门就行,到时候会有人来接。这一趟的工钱也算一半给你们,行不行呀?
    呃,钱倒不是问题,主要是你真的放心让他去?沈绰有些困惑,为啥他有种北狗已经变成村里人公共财产的错觉?
    放心,放心。北狗大哥刚刚都同意了的,但跟我说还要问下你的首肯才决定去不去。郑方行急道。
    是嘛?沈绰微微有些喜色,走哪儿打包票,算他识相。
    那行吧,正好明天赶集,我和他一起去,就搭你的豪车咯。
    郑方行乐笑了:嫂子真会说笑。以后你们要借车,只要说一声,我立马把车赶到你家门口来。
    帮一次忙捡个人情,以后也好办事,沈绰心觉划算,冲北狗眼神示意了下。
    男人就默默地上前接缰绳去了。
    哎哟,谢谢北狗大哥,谢谢嫂子。郑方行连连点头,一边抱出车上草堆里的泥罐,递给沈绰,这,这是我家里刚做的臭豆豉,送一罐给你们,一点谢意,不成敬礼哈。
    唔臭臭的,好吃嘛?
    路上,沈绰悄悄闻了一下,真觉得这玩意儿比臭豆腐差不到哪儿去了!
    回了家他就把罐子放到了灶房最阴凉干燥的地方摆着。
    两个人简单解决了晚饭,想到明天还得早起,便提前睡了。
    大清早,山里又起了雾,沈绰匆匆忙忙喂完了鸡鸭,洗完手,就抓起他平时买菜的篮子,搭着北狗的手臂,一下轻巧地翻上了马车,找了块舒服的位置准备躺着补觉。
    北狗眯了他一眼,没说什么,抽着马鞭,驱着马儿,上了进城的大路。
    随着薄雾消散,路面渐渐视野开阔起来。
    沈绰本是要补觉,但上了车就睡意全无了,他把手枕在脑后,望着天喃喃道:要是我们家也有马儿就好了
    他想,有个代步工具,生活肯定又能方便不少,这样每次柚柚放学回家,就不用走路了。十几公里的路程,还是挺费体力的。
    萧定北听见了他的自语,垂了垂眼,故意问了句,你刚刚说什么?
    啊没什么。我说车赶得有点慢。沈绰含糊过去,怕对方听见他适才那句话,又误会自己嫌这嫌那的,和原主一样不好伺候。
    哪知,对方一听他说慢,手中的缰绳一下松了力道,没有一句回话,只听一声清脆的马鞭声抽空落下,马儿登时跑得飞快起来,但行车的轨迹却又不差分毫,稳稳当当地跑着。
    沈绰从加剧的晃荡里睁开眼睛,看见天空的云和晨曦远去的速度加快,耳边呼呼的风声变得紧迫。
    他从干草堆里爬起来,在兜风的快感中,无措地眨了眨眼:怎,怎么突然这么快了?
    还慢么?男人轻偏着侧脸,低沉问道。原本还怕他娇气晕车,才控制的车速,没想到还被嫌弃了。
    沈绰举着双手,在头顶捉他乱飞的刘海,哼道:那我能说你快啊?
    笑死,怎么会有男人会说自己快的?
    男人兴奋的黑眸一缩,不自觉眯了起来,仿佛察觉到什么挑衅的字眼。
    沈绰揶揄了两句,发现对方没什么反应,露出一丝占上风的笑:哼,叫你把我的发型吹乱了!
    哪知,男人一贯冷漠寡言的姿态,在此刻竟变成了急切的反驳:我可以久。
    ?沈绰僵住了笑,咽了咽嗓子,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我是说这段路。只要你舒服,慢一点,久一点都可以。
    男人又咬牙切齿地补充了几句话,甚至带着一点明显的威胁意味。
    沈绰听懵了,难道刚刚的玩笑话踩雷了?
    他赶紧反省哪里出了差错,原主的记忆却突然冒了出来,在从前的某晚某时某刻,原主嘲讽主角用卑鄙的手段娶到了他,是因为不举,才没有其他人愿意嫁过来,并且说主角攻这辈子都逛不起窑子,因为他又快又短,姑娘哥儿都嫌弃
    沈绰尴尬地眨了眨眼睛,原主无理取闹的毒舌能力是真厉害啊,他要是穿成个男人,听到这话,估计都主角最后却还只是提着干粮和打猎工具,去山里住了一宿,不跟他一般见识,当真气度不凡。
    但为啥现在要跟他辩解啊?还用这种暗示的调调,记仇也不至于区别对待的反应吧
    幸亏路上没人听见他俩的话,遇上那种经验老道的色胚,还以为他俩在车上搞黄呢?
    沈绰有些后悔自己出口不当,招惹主角的下场可不是他一个小炮灰能担待得起的。
    想了想,他还是硬着头皮,瞎编乱造地回应了一句:呃,其实,是,是你来都还行。
    可恶,我在说什么啊?
    话一脱口,沈绰才反应过来漏掉了赶车两个字,越说越暧昧了。
    他羞愤地捂住了脸。
    马车却突然来了个急刹车。
    惯性使他一下仰倒在身后的干草上,他睁着大眼睛,望了望前头男人高大的背影,莫名有种后怕。
    他真是疯了,主角不过是才对他改观了一段时间,他就立马撞枪口上,哪壶不开提哪壶,对方估计又把他当成了原主嘲讽吧。哎。
    正当他叹气时,那道背影沉默地转了过来,男人伸出大手把他从干草堆里拉出来,神色没有什么生气的迹象。
    沈绰松了一口气,尽量摆出一副纯良无害的单纯模样,甜甜一笑:谢谢夫君
    这个称呼最好哄,每次北狗听见自己这么喊他,耳朵都会红,然后就别开脸去了。反正乱喊也不会掉块肉,他百试不爽。苟命嘛,不丢人。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记起来北狗吃了毒蘑菇致幻的事,那晚扭扭捏捏,摸来摸去逼着他喊,结果平日清醒的时候,正儿八经喊了,这家伙还一副被调戏的破功模样。切,矫情的主角攻。
    但这一次,男人没有逃避地松开他的手,还一直紧紧抓着,目光也坦然地盯着他的笑,甚至有些厚颜无耻地把他看得先开始心慌。
    沈绰急急想要抽回白皙的小手,却不经意瞥见男人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两下,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像一匹饥肠辘辘的狼盯上了猎物,露出的那种馋欲之色。
    馋什么?馋什么!
    他身上可没有带吃的。
    呜呜,怎么会变成这样?早知道就不说他慢了
    男人,哦不,主角攻真是一种经不起挑衅的生物。
    僵持了一会儿,狼狗松开了他的爪子,冷漠地叮嘱了一句:坐好,别乱动,当心掉下去。
    好险。沈绰用力点了点头:嗯嗯。
    他暗道,算了,收回刚刚那句话。纸片人没有欲望,都是作者想开荤,原书里没有他这个小炮灰和主角滚床单的戏份,自然可以放宽心。
    这么一想,沈绰又释然了,可能人家刚刚真的是在跟他讨论车速,压根没get到他在胡说八道。咽口水可能是没吃早饭,饿的。
    心里这么想,进城最后一段路,沈绰却全程乖得跟个鹌鹑似的,没和北狗多说一句话。
    等抵达目的地,北狗在巷口停住了马车,递给沈绰一点钱,平静道:去买包子吃。
    哦,不用,我昨天卖了蚕茧,有钱哒。他骄傲地扬了扬钱袋,像是想到了什么,又立马捂住了嘴,心虚地望了一眼北狗的反应。
    第26章 夺冠
    一不小心暴露了自己藏私的钱, 沈绰赶紧低下头,把钱袋默默藏进了袖中。
    男人压根没理会他那点心眼,把钱硬塞到他手里, 强势道:拿着。
    接着, 便转身上了马车, 挥着鞭子,继续往巷子深处驶去。
    沈绰掂了掂分量, 摊开手心, 数了数,发现居然有十多文钱呢, 别说买包子了,吃上两碗馄饨都不成问题。
    自从替他赎回嫁妆后,平日里男人打猎卖柴的钱, 都会上交给他, 但沈绰一般只取走其中的三分之二补贴家用,剩下的都会重新放回那家伙的衣服口袋里。
    乡村生活,物欲很低,他实在想不明白除了衣食住行, 哪个还能勾得起他花钱的兴趣,倒是北狗老是穿得一身破补丁,穷酸可怜。
    如今不知攒了多久的零花钱, 还要从里面抠了十来文给他。更可怜了。
    沈绰这么一想, 花起来钱还觉得自己道德压力很大。
    感慨了一下后,他走到卖包子的推车摊面前, 毫不犹豫地大声喊道:老板, 来两个肉包!
    好嘞。摊主热情为他递上两个才出蒸笼的包子, 一边又冲路人吆喝, 卖包子嘞,刚出笼的包子,好吃不贵。
    多少钱呀?沈绰拨了拨那几文钱,问道。
    老板乐呵道:肉包两文一个,馒头一文一个。
    哦。沈绰递上钱,咬了一口热腾腾的包子,竟是皮薄肉厚的五馅包子,一口流油,幸福感瞬间爆棚。
    哇,老板你家的包子,好好吃啊!
    他很是满意地竖起拇指。
    老板一边招呼他的顾客,一边神色骄傲地跟沈绰吹牛:那是。我家包子馅的配方,可是三代相传,全明洲城可找不出第二个能跟我家包子排得上号的。
    哦,厉害厉害。沈绰四处看了下这段繁华的闹市地段,小吃摊还不少,人流量也大,基本上没有生意不好的摊主。
    他又打听:老板,我看这边人还挺多,你们在这里摆摊,租费高吗?
    高哇!官老爷们,一天要收两次,早晚都来。我们这些小老百姓能赚个啥钱啊?经他们这一折腾,能不赔本就算好的咯。
    老板语气有些夸张,但也算抱怨出了事实。
    沈绰点点头,又问:那要是不给或者少给呢?
    这地段又不是官府出钱修的,他们干啥了,凭啥收那么贵的租金啊?沈绰不明白。
    老板无奈道:要是不交,这地头蛇来闹事了,可没人帮我们哦。
    啊?怎么这样啊。沈绰皱眉摇头,那要是你们能不怕地头混混,是不是就敢不交钱啦?
    老板听得一愣,哈哈大笑:要真是这样就好咯。只要混混不来,官老爷也不会逼着要,他们没了借口,光天化日之下,还没那么猖狂。
    哦。那还算有点机会。沈绰小声嘀咕。
    老板笑了两声,也不无聊搭话了,又投入到他的大声吆喝里去了。
    沈绰从深思里回神,又冲摊主喊道:诶诶老板,再给我包五个包子
    青龙镖局的后院门口,管家带着人来清点货物,又给一边的北狗结算了下工钱。
    领了钱,北狗站在巷口等沈绰回来。
    无意间听到身畔路过的镖局伙计,神色喜洋洋地讨论着新鲜话题。
    灰衣服的说:听说镖局大当家在外地得了几匹宝马,准备挪出一匹来做奖励,举办比武大会呢。
    另一个灰衣服的点头道:是啊,就今天上午,在镖局的擂台那里。全明洲城方圆三十里的散帮都想来夺彩呢
    那可不是,但是这夺悬彩可是很有难度的,那可是攀着刀梯上去取啊,武功不好的去比,完全是拿命在赌咱们镖局里的老资历都没几个敢去
    害,宝马哪这么容易得啊,那可是大当家花大价钱买回来的。等下我们只管去凑热闹,看看有没有人抢到
    那快走吧,赶紧去把活儿干完,免得错过了。
    听罢话语,巷口的男人理了理头顶的竹编斗笠,闭目回想起清晨那句含糊不清的期望:要是我们家也有马儿就好啦
    他神色迟疑了下,随即脚步疾快地走出了小巷。
    就在北狗走后许久,巷子外便传来一阵欢快的哼歌声。
    浪里个浪,浪里个浪。今天是个好日子,明天也是个好日子别看我只是一只羊,哼哼
    沈绰高兴地甩着手里包好的包子,随心所欲地踏入巷子,吆喝道:诶,北狗狗,我给你买了五味包子,快出来趁热吃吧。
    他狡黠地换称呼试探对方是不是还沉浸在早上的闷气里。等了半晌,却不见有人从巷子里走出来。
    沈绰挠了挠耳垂,困惑地攀在墙拐角处,探出半个脑袋张望,小声地喊了一句:北狗?
    巷子里空空荡荡。
    夫君?
    沈绰已经有些心慌了,从墙后面跳了出来,茫然地环顾四周。
    还是不见对方身影。
    他心里咯噔一声:完啦!狗子不要我了!
    好小气的主角攻,早上开句玩笑,就直接打发他十几文钱滚蛋,还亏他记得给这家伙买包子来着,居然就这么把他丢了?
    沈绰气得想跺脚,心里一阵委屈,原主的泪失禁bug一下就上线了。
    他捂着心口,微微抽泣。
    正巧刚刚去忙活的两个伙计折返回来,瞧见他一个人倚在墙壁下,眼眶红红,娇娇弱弱的模样,不免心生怜惜,主动上前询问道。
    哎哟,这位乖乖小哥儿为啥在这儿哭呢?
    沈绰皱了皱眉:谁哭了,我是气的!
    索性来了两个人,他立马向二人打听北狗的下落:你们是从这里出来的,那刚刚有没有看见一个两米多高,身材魁梧,戴着草帽的村夫去了哪里?
    他比划着北狗的身高身形,穿着打扮,无比细致地形容。
    两个人顿时有了印象,点头道:有有有。那个家伙好高哇,刚刚就站在你那里,愣着一动不动,后来好像去了镖局前门方向吧,我们也没特意看他去了哪里,你可以顺着左手边的方向去找找。
    哦?左手边?那条街有什么吗?沈绰问道。
    另一个伙计莫名兴奋起来,忸怩道:有青楼,里面的姑娘哥儿都特好!但是都没你好看。
    旁边的哥们都傻眼了,手足无措地跟沈绰解释:别听这憨包瞎说,他脑子不好使,那边就一平常的长街,没啥稀罕的
    哦知道了。谢谢你们啊。沈绰在心里默默擦了把汗,无语地竞走出巷子。
    两个灰衣伙计一下就吵起来了。
    你凭啥说我是憨包?你才是辣鸡娃儿!
    瞅你的德行,见到个哥儿就想去调戏,你也不怕刚刚那个九尺汉子是他男人,知道了回来揍死你。
    哎呀,有道理,有道理!
    沈绰捏着冷却的包子,一路寻寻觅觅地搜索人潮中北狗的身影,而心中的目的地早就定在了青楼。
    但他还未走到青楼门口,就被镖局大门外凝滞的人群给堵住了路。
    密密麻麻的汉子聚在一起,亮着膀子,在周围做热身运动,把沈绰的眼睛辣得眯了起来:我去,闯进猛男干架区了?
    他已经被迫习惯了哥儿的身份,下意识用手挡着脸,一步一步后退,准备离这群凶猛的生物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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